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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第三百七十八章 与野人照面

    [第2章第2卷]
    第380节第三百七十八章与野人照面
    血淋淋的,裸的,暴力的画面,就这么消失了,随着十只狼的全军覆没而告一段落。
    子墨看的十分揪心,这个野人到底是何种角色啊,怎么这么厉害,一出手就伤了两个警察,再出手就干掉了十只狼,这还是人嘛,哦,子墨忘了,他是一个野人,在这片林子里,他才是真正的强者啊,看样子以后子墨应该让村民们都小心一点,尽量不要到深山里面来,遇见了这样的对手,谁能跑得掉啊?
    咕噜----
    子墨咽了一口吐沫,继续观察着这个野人,等待他解决了所有的敌人之后,还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他的胸口被狼爪划伤了,并无大碍,依然行动自如,随后他检查了一下地面,把还没有死彻底的狼,送了一记重击,这样所有狼的生命都从这个人间蒸发掉了,野人大手一挥,拎起地上的一头肥硕,扛在肩上,扭身往后面走。
    子墨念道,也许今天这头倒霉的狼,没有吃到自己,反而成了野人的早餐,这都是报应啊,谁叫你们追着我跑过来的,到头来还不是成为了野人的早餐吗,山林的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现实的世界,也是这样一个世界,适者生存,子墨还应该感谢这些土狼,倘若不是它们,遇到野人的可能就是自己,伤了一条腿,总比丢了一条命要多。
    遇到什么样的敌人,也不能遇见这样的野人,子墨便能感觉到,当野人撕碎自己身体的那份疼痛。
    嘘-----
    子墨长吁了一口气,捂着伤口站起来,林子里正是大雾弥漫的时候,不过这些雾气,都是林子里的夜里凉气,等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它们去的也快。
    子墨打算原路返回去,因为再往前走,也不知走到那里去了,现在应该走回去找到张浩,这一夜时间就这么惊险的过去了,也不知村长他们找不找的到李富贵的姐姐,林子里表面的平静,都在野人出现之后,被子墨看清了,原始的老林子啊,人们还是尽量远离的好,谁知道林子里面藏身什么东西,随着近些年来伐木,对自然破坏,自然生灵们已经都聚集到了一起,找一个地方安生,它们并不希望,再有人类到这里来破坏这样的宁静。
    子墨看见的血腥一幕,也许每天都在上演,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叹息是没有用的。
    站起来之后,子墨还看了看手机,这都已经早上了,时间为五点三十六分,中午的时候初夏就要返程,赵刚那面,子墨还有打个电话去吩咐一下呢,所以自己现在只想找个能接收到信号的地方,给赵刚打个电话把初夏的事情给办了,不管怎么忙,不管置身何地,心里念着的人,一定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往后看了一眼,那个野人已经走了,不见了踪迹,子墨闪身从树后冒出来,拍拍自己的小心脏,自言自语道,“娘的,吓死我了,你可总算是走了,你不走我还不敢出呢。”
    说这话的时候,子墨来到了战场,岂止是一片狼藉可以形容的,子墨已经找不到那个形容词了,整片灌木丛如同被推土机碾压了一番,枝干折断,地上全部都是血液,狼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早已没了生气,子墨甚至不愿意去看,血腥好比电影里的惊悚经典,电锯惊魂,比那要惨烈一百倍,晕血的人,八成到这里之后,一个昏厥不行人性,不晕血的人见到这样的惨状,也将狂吐不止。
    浓烈而刺鼻,子墨掩着口鼻,干呕了一声,便快步离开,目前子墨的情况也没比地上的血污好的了多少,从大腿上算起,一直到脖子上,子墨自己也数不过来,晚上跟狼群的一站,到底留下了多少伤口,血液浑身都是,双手如同伸进了血水了洗了一番,子墨感觉到自己手上黏黏的,都是自己的血液。
    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是好事,留着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子墨尽量往好处去想,说不定进过一夜的努力,只有自己这个倒霉蛋被狼群追赶受了点小伤,其让人都安然无恙,而且还找到了李富贵的姐姐。
    离开灌木丛之后,原路走了几百米,子墨这才发现,昨天晚上光顾着逃命,如今忘记了自己是从什么方向走过来的,说是原路返回,子墨越走越觉得陌生,这里山高林密,一些高大的杨柏树,都是大叶子,它们在风中瑟瑟,不停地跳动,时而还有枯黄的着了虫灾的黄叶落下。
    叽叽喳喳,清晨来临,鸟儿们也早起,它们懂得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正如这种俗语,还有虫子早早的爬起来,想在凉爽的气息中,找到新嫩的叶子。
    扑扑扑
    有些鸟儿正在子墨的头上乱飞,从这棵树上飞到了那棵树上,子墨仰头看了看,眉头紧锁。
    既然忘了来的路,这么走下去也不是办法,关于如何在山林里辨别方向,子墨小学的时候就学过,时常说有些人不懂,可真等自己使用起来,才知道从书本里学到知识,第一次用起来,特别的小白。
    辨别南北,先看一棵树的长势,一般来讲,一棵树有枝叶茂密的一面,也有稀疏的一面,枝叶茂密的一面就是南方,枝叶稀疏的一面就是北方,子墨在脑海里,把古时候学过的知识都拿出来,看上去,几乎每一棵树的长势都差不多啊,去哪分南北,就是分清了南北那又怎么样,子墨已经忘了他是往那面跑的,整个方位感全都乱了套了。
    “救命啊,你娘的!”子墨无赖的坐下来,仰天长叹。
    啊啊啊-----
    突然间,从林子的深处传来那种熟悉的声音,是刚才走掉的那个野人的叫声。
    子墨马上正襟危坐,耳听四面,眼观八方,提放野人从冰山一角窜来,听其叫声,野人还未走远,子墨感觉到危险。
    “真倒霉,不会那个家伙,又跑回来了吧?”子墨担心的想。
    咯吱咯吱----
    一双大脚,踩烂了枯枝先从一颗大树的树后显现出来。
    子墨一见,吓了一跳,什么时候这个野人竟然躲在了树的后面,这该是怎么样的一双大脚啊,上面找满了,鸡毛?鸭毛,还是鹅毛?总之是令子墨胆战心惊的猫。
    子墨可没想到,这个野人会怀揣着什么慈悲和客气,他压根不需要跟自己交流什么。
    莫非是野人有意所为,它早就发现了自己观看了它的表演,并且躲起来等自己送人头儿?
    子墨觉得自己把自己坑了。
    野人的全身都展现在了子墨的面前,他要比子墨第一次看见的时候,还要高几公分,身体也更加的粗犷,标志性的皮夹克是身体外的体毛形成,而且上面还沾着之前狼群的血迹,血迹的粘稠把不少毛发粘合在一起,看上去有点冷峻,野人还比地狱来使,咄咄逼人,再往上看,子墨不敢看了,它的脑袋跟人类的大小差不多,众所周知,人的身体就是一个黄金矩形,而野人也不意外,它的头上有鼻子,有嘴,头发茂密而且散乱,垂下遮住了它的整张脸,透过毛发的间隙,它的眼睛正死死的钉在子墨身上。
    子墨挥挥手,往后退了一步,故作镇静,“大大大,大哥,我初来贵宝地,只是路过而已,你干了什么,我什么都没看见啊,我这还有别的事情,就先走了,不打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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