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他,真的疯了

    “飞咯~坐飞机飞咯~”
    眼前的这个男人手里攥着两片白菜的叶子,嘴上喊着是坐飞机,却是学着鸟的样子上下扑扇,而围观群众给他让出的这片空地就是他的飞机场,一圈又一圈地绕着飞个不停。
    何胜伟,他是何胜伟没错。
    尽管沈妙只见过他一次,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是,才过了短短一个多月,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比起上次在他家见面时,何胜伟瘦了很多,乱糟糟的头发也没了优等大学生该有的意气风发,他身上的衣服还是上次见到时穿得那件,不过多了好几处补丁,用来固定裤子的腰带也变成了一根简易的粗麻绳。
    沈妙可以确定,他这次真的是疯了。
    沈妙之前一直很好奇,爷爷是怎么一眼就能分辨出是装疯卖傻,还是真的失了心智,直到今天看见何胜伟这副模样,才发现原来真和假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就像是装着水的木桶,看似都沉甸甸的,但实际上滚动的声音会有很大不同。
    此时此刻的何胜伟,眼睛是飘忽的,是“看不到”人的,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而上次在他家见到他时,他的眼睛是有神的,即使发疯,他的目光也会定定地落在某个人的身上。
    除此之外,他的肢体好像也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他的手在抖、脚在颤,有点像是小孩子穿着大人的衣服,很难把布料完全撑起来,顾及到这边的同时,另一边又会耷拉下去。
    豫市真小,竟然能在这里碰到他,可……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沈妙眼神里灼热的情绪,正在“飞”的何胜伟忽然调转头,朝沈妙跑了过来。
    “姐姐,你要跟我一起坐飞机吗?我可以开飞机带你呀~?”
    四目相对,何胜伟的眼睛里装满了和孩童一样的天真,他好像忘了沈妙是谁,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说话的语气也像个小孩子。
    “我,呃,这……”
    沈妙还没把话说完,何胜伟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说:“来呀来呀~我们家的飞机可大了,我带你飞上天呀~!”
    都说疯子的力气大,这话一点都不假。
    别看何胜伟的语气像个小孩子,可他到底是个成年人,这么猛地一下,就把沈妙从人堆里拽了出来。
    还好沈妙下盘够稳,手里还有几袋水果的重量压着,要不早被他拽得摔个趔趄了。
    那边的王娟的何新军正在跟人家赔礼道歉,看到儿子又要闯祸,赶忙跑过来把两人给拉开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
    习惯性的道歉让王娟的腰一直是弯着的,知道抬起头时,才惊觉跟前的人是曾经想要帮助他们的沈妙。
    是抱歉?是羞愧?是自责?那一瞬间,沈妙同时在她的瞳孔里看到了好多种情绪,可到最后全部融化在了一抹黑暗里。
    王娟老了很多,鬓角的碎发完全变成了白色,分明她的年龄和自己的亲妈没差几岁,身形却像是七十多岁的老妪般沧桑,双手的皮肤也比王冬梅这样的庄稼人还要粗糙。
    这一个多月以来,在他们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了好了,别看热闹了!”
    “该买菜的买菜,该卖菜的卖菜,忙完都快各自回家!”
    没一会,别着红袖头的农贸市场管理员就一前
    一后地来了,手里拿着个扩音喇叭,驱赶着堵在路上看热闹的人。
    他们好像认识何新军这一家。
    看到地上那一摊狼藉和嘻嘻哈哈的疯儿子,不用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几次了?老何,我问问你,这是第几次了?”
    男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不敢声音太大,生怕吓到何胜伟,只能尽力克制着语气,“这道也不是你们一家的,你们再这么弄,还让不让别人家过了?”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俺小他,他……”比起王娟,何新军弯着的腰比她还要低,嘴上一个劲儿地道歉,惭愧的汗珠也顺着他的脸往地上掉。
    男人摆摆手,随意地踢开了挡路的那几片烂菜叶,“最后一次,真是最后一次,要是哪天再闹个这事儿,我也帮不了你了。”
    农贸市场里的店面是要租金的,但管理员也不是不通人情,平时任凭外面的人来小道里摆摊,只要是不影响别人,他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但是碰上何新军这一家,他就算是把两只眼睛都闭上,这懊糟的声音也能直钻进他的耳朵眼儿。
    他都数不清自己放了他们家多少马了,自从他们来摆摊后,几乎每天都要闹这么一出,可就算如此,他还是强迫着自己要“通情达理”。
    因为他们家摊上这么个儿子后已经算走上末路,都是苦命的人,他也不想再让他们家的冬天过得更冷了。
    管理员走后,王娟和何新军赶忙收拾着地上的狼藉,或许是那股疯劲儿过去了,刚才还要坐飞机的何胜伟这会已经安静了下来,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蹲在墙角,静静看着爹妈为他的失智买单。
    又是亏本的一天。
    收拾完的烂菜叶王娟没有扔掉,而是用袋子兜了起来,卖是卖不出去了,但洗洗干净再切掉踩坏的地方,剩下的还能自己吃。
    跟着他们一家从市场出来,等到何胜伟的情况稍微稳定一点后,她试着掐一下他的脉象,又给他做了一个初步的检查。
    肝肾不足,气血运行不畅,脉搏沉静而细,指尖像是拂过一片很涩的滑片,又像是按在一条老朽的竹子上,沉下水后许久才会回弹上来。
    随后她又看了看何胜伟的舌苔以及眼白……
    她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一类“癫狂”的病患,只觉得他哪哪都和正常人的有区别,知道他的大脑受了损,却说不出病因,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治。
    怕是得爷爷亲自来看一看,才能给他们解释清楚情况吧。
    “姑娘啊,我知道你是好心,谢谢你啊,”抹去眼角的泪,王娟用抹布帮何胜伟掸去身上的脏东西,“不用治了,好些个医生都说他治不好了,就这样吧……”
    前些天沈万山心情一直不好,王冬梅多少知道是因为这个叫何胜伟的人。
    能把老爷子气得成天闷闷不乐,她一直以为这个何胜伟是个头脑精明、满腹心机的人,可亲眼看到时,这个眼神清澈只知道傻笑的少年却让她感到意外。
    “咋会成这样?”王冬梅不禁问道。
    何新军叹了一口气,“报应,都是报应……”
    一个多月前,何胜伟刚回学校没几天就说人参不够吃了。
    说是找工作的压力太大,说是还有什么论文要写,让何新军他们再多给他寄一点钱,帮他撑过在学校最后的这两个月,还说只要能找到工作,他就能用自己的工资买人参,不需要家里寄钱了。
    可这次要寄多少钱过去呢?
    五千,整整五千!
    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俩每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三百多,更何况之前给他买人参就已经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哪里还能再找出五千块来?
    没办法,为了让儿子能够挺过这段时间,他只能借钱。
    听说了他们家儿子的事,棉花厂当然是表示支持的,好歹是棉花厂员工的孩子,又是厂里培养出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于是当天厂里就组织捐款。
    五千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筹够了,还多出了一千多块。于是第三天一早,何新军就立刻把钱给他汇了过去。
    想着何胜伟独自一人在外地举目无亲,万一发起病来需要人照顾,厂里给了他们五百块还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假,让他们可以去海市照顾儿子。
    可没想到意外却在这时候发生了:
    ——
    九十年代的华国不管是经济还是国力都在迅速发展,海市也借着时代的东风,成为了东海之畔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海市白天最繁华的是当属南城街,这里拥有着全市最大的百货商店,还有最热闹的商业街,城市中最多的目光都聚焦于此。
    等到入了夜,另外一条黄江路则靠着霓虹装点的美食,吸引着许多老饕,觥筹交错之间、纸醉金迷之处,不知道又有多少的合同敲定在这一盘盘珍馐美味之中。
    香满园,黄河路上最豪华的饭店,只要进了那扇的旋转门,就会来到一个新的世界。
    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老总”,每个人都会得到服务员的盛情招待,整整三本五十页的彩印菜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什么澳龙、帝王蟹、东星斑都是小儿科,只要你想吃,他们甚至能从后厨端来一盘火焰大王蛇!
    像这样高档的饭店,一般接待的都是商务接待或是富家豪门的宴请,不过在十月的最后一天,他们却接待了一桌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不是一楼大厅的那种散台,而是二楼低消两千块一桌的高档包厢。
    “何老板,以后发财可别忘了我们这些老同学们啊。”
    “不会不会,哪里的话。”
    “要是我找不到好工作,就去豫市投奔你,你可得在棉花厂给我安排个好工作。”
    “害,你这么有本事,还需要来找我吗?”
    “欸?你还真别说,咱胜伟可是棉花厂的皇太子,老刘啊,你要是去了豫市的棉花厂,胜伟不得给你安排个经理的位置坐坐?”
    “你们可别消遣我了,快喝酒吧,你这杯酒我可盯着看快半天了啊。”
    接连几杯白酒下肚,快速上头的酒劲儿让何胜伟的脑子有些迷糊。
    比起刚上大学时连喝啤酒都会吐,此时能忍受白酒的灼热刺喉已经是他极大的进步了。
    夹了两口菜后,何胜伟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从包间跑了出来。
    “老总好。”
    从包间出来时,正巧碰到两个刚送完菜的服务员。
    穿着紧身的中式旗袍,服务员用娇滴滴的声音向他问了一声好,不过他却没有在意她们说了些什么,只是扶着墙快步跑去了洗手间。
    难受,很难受……
    双手撑在洗手台上,快速地用凉水给发烫的脸降温,过了好半天,他才把那股想要吐的反胃感给压下去。
    不能吐,这酒可是三百块一瓶的五粮液,身上的衬衫也是二百块一件的高档货,哪怕刚才用来压酒的凉菜,也都是五十块一盘。
    所以,他不能吐,因为这些都是用他爹妈的血汗钱换来的……
    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何胜伟挤出了一个极难看的笑,他的嘴角分明是在上扬,眼里的情绪却很苦涩,比他小时候吃得中药还要苦。
    于是他用手指蘸着水,帮镜子里的自己把眼睛里的情绪抹掉,可这样的自己看起来更难看了。
    今晚,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成为了在场人人都追捧的人,成了每个人都羡慕的“何总”。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路走来有多么地艰难。
    三年前,当他背着行囊从豫市来到海市时,他对未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向往,也想象着自己能够凭借恒心和
    毅力,在这片更广阔的天地有所作为。
    等到住进了学校寝室,才逐渐发现这里和他想象得不太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要拼命努力才能考出高分,不是所有人都要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书本之外,一个朋友都没有。
    年级里的第一次联谊,何胜伟碰到了那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这一次,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做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何胜伟,胜利的胜,伟大的伟。”
    女孩对何胜伟的单纯呆傻并不反感,于是也大方地向他做了自我介绍。
    同样是城市出身,可出生在海市的女孩背景要比他更为出色,父亲经商、母亲是工程师,一家子都是很有素质涵养的高级知识分子。
    轮到何胜伟时,在面对女孩优越的条件,他第一次产生了自卑的心理。
    他没有细说自己父母的工作,只说他们都在市里的国有棉花厂上班,不曾想,这一次模糊的自我介绍却让他在第二天成为了“棉花厂的大少爷”。
    不知道是谁传的,反正不是那个女生。
    何胜伟入学后不怎么跟人交际,也甚少参加集体活动,大家自然对他的背景十分好奇,于是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他就成了国营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一开始何胜伟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身边的人对自己格外热情,不仅上课会主动给他让座,去食堂打饭也会帮他打一份,后来当何胜伟被人叫“少爷”的时候,才发现是闹了个乌龙。
    学校里不乏有钱人,可像他这样家里有钱、长得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可是凤毛麟角,于是不管男女都会想要和他亲近。
    这是何胜伟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追捧,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受人欢迎、成为焦点是这种感觉。
    为了能够一直成为“万人迷”,何胜伟决定将计就计,继续扮演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可既然是国营棉花厂的大少爷,何胜伟就不能再过之前那种寒酸的日子,名牌衣服、名牌鞋,文具也要是从百货公司买的牌子货。
    在他精心的包装下,曾经那个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一个月六十块钱生活费就足够的小镇做题家,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了不需要努力,读书不过是丰富自己生活的阔少。
    当然,这样的变身魔法是有时间限制的,金钱就是限制。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来维持自己的光鲜亮丽,需要慷慨地请客、随意地做东来保持他的体面。
    他不能也不敢告诉父母真相,思来想去决定用装病来骗钱。
    大病父母回来,小病花钱,最好是生一种慢性病,不仅去医院查不出来,并且不容易被识破的突发性疾病——疯了。
    对,疯了!
    疯子是治不好的,无论花多少钱都是打水漂,几番考虑和犹豫后,何胜伟决定用装疯来找父母骗钱,而用来治疗他发疯的特效药就是人参。
    人参好出手,就像是明码标价的黄金,不用担心折价的问题,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人参,有时候甚至还能多卖出几十块钱。
    何胜伟就这么装着装着,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年,每个月上千块的开销一点点透支着家里的存款,直到今年,一向省吃俭用的父母终于被他“吸干”了,再也榨不出一点价值。
    于是父母便向电视台求助,希望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帮自己的儿子。
    后面便有了何胜伟从图书馆回家,撞见记者和几位大师的这档子事儿。
    像他这样还没步入社会的野狐禅,顶多是骗骗疼爱他的父母,在碰到沈万山这种“千年狐狸”,他那点不入流的小把戏根本不值一提。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沈万山竟然给了他体面,并没有当面戳穿他。
    那一刻,何胜伟有反思、有后悔,面对沈万山给他的台阶,他是真的想要脱下自己伪装了三年的画皮,用真面目示人,也是真的想要让自己的“病”痊愈。
    可……
    最后一次,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只要请了这顿散伙饭,大家都各自出校去找实习工作,他就不再装了,只要让他唱完这最后一出大戏,他就彻底谢幕,做回他真实的自己。
    所以为了演好这唱戏,他不得不再向父母要一笔巨款,而在他拿到汇款的那一天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份好的实习工作,赚更多的钱弥补这三年对父母的亏欠。
    调整好情绪后,何胜伟终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
    快了,快了,过完今晚,他就可以做自己了……
    回到包厢,何胜伟继续和班里的同学喝酒吃菜,勾肩搭背地聊着过去的友谊,畅想着未来美好的明天,直到包厢的门从外面被推开。
    “小伟?你,你?!”
    “爸……妈……”
    是王娟和何新军,他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他没想到他们会亲自来海市,没想到他们会去学校,更没想到他们会拎着大包小裹的行李出现在海市最豪华的饭店包厢门口。
    一边是穿着光鲜亮丽的阔少,一边是两个衣服上还打着补丁的乡巴佬。
    他们竟然是一家人?不会吧……
    “何少,他们是谁啊?”
    “你爸不是棉花厂的厂长吗?他们这……”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会真的是一家人吧。”
    一时间,所有人眼里的情绪都从尊敬、崇拜变成了鄙夷、嫌弃,放下手里的酒杯,他们看何胜伟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异类,一只看似光鲜亮丽实际是满身脏污,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
    那一刻,何胜伟没有被识破谎言后的愧疚,而是歇斯底里地发泄。
    “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来这儿干嘛!”
    谁能想到,撞见儿子的谎言并不是最崩溃的,更崩溃的是他们向来以为乖巧的儿子竟然是个骗子,骗走自己的血汗钱去宴请那些同学,却从未想过给他们买过一杯白水。
    什么治病?什么人参?全都是一场谎言。
    “小伟,我们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这就是你学了二十年的道理?”
    “何s……胜伟,所以你是骗我们的是吗?你根本不是什么棉花厂的大少爷?”
    “你这也太过分了吧!”
    “就是就是,亏我们还把你当朋友,你就这么骗我们!”
    ……
    这是何胜伟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曾经他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是父母心中的骄傲,是邻居口中的标杆,是朋友脑海中最慷慨的阔少。
    但这一刻,他失去了一切,所有的脸面都被撕扯成碎片,最后一点尊严也没骂进了尘埃。
    他的情绪不断积累压缩,如同一颗升温的蘑菇弹,直到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成为点燃那颗蘑菇弹的导火索……
    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在他的意识海中绽开,所有的记忆和理智都随着他的自尊和面子一起烟消云散了。
    “我是!我是!我是棉花厂的少爷!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不是我爸妈,不是爸妈,我是少爷,我真的是少爷啊!!!”
    何胜伟,他真的疯了。
Back to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