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两个好哥哥

    “唉,这孩子还是太虚荣了。”
    听完沈妙讲的故事,陈秀兰一边给她们娘儿俩沏着菊花茶,一边惋惜道,“为了自己的面子,把一家人都搭进去了,何必呢?”
    何胜伟的事后劲儿太大了,以至于到现在,沈妙的脑海里都还是他方才在市场里发疯时的模样。
    他这次是真的治不好了。
    听王娟说那天在饭店他刚嘶喊几声,就一口气没缓上来晕过去了,等醒来后就是现在这一副痴痴呆呆,谁也不认识的模样。
    带他去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酒精和情绪刺激到了大脑,导致大脑皮层受损,从而影响到了记忆,以后都只能时而疯狂、时而癫傻,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了。
    这事儿成了棉花厂家属院里的丑闻,自家孩子骗了这么多钱,王娟和何新军没脸再干下去了,于是两人引咎辞职也搬出了家属
    院,带着已经疯癫的儿子靠摆摊生活……
    “好了,不说他们了。”
    陈秀兰把洗好的水果端来,主动转移话题道:“这会儿摊儿还没都摆全,等会吧,稍微等一会咱再去。”
    “中。”
    沈妙和王冬梅到她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周末原本人就多,又赶上庙会,村里到处都是来凑热闹的人,中间的那条主路早就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谁能想到这才刚刚开始。
    不得不说,陈秀兰的性格是真的过于开朗了,四十来年加起来一共和王冬梅没见过两面,却能聊得像是来往多年的知心老友,总能找到聊不到头的话题。
    “你还记得恁那个姐不?她去年都抱上外孙啦!”
    “王霞吗?这么快,她妞不是前两年才结婚?”
    “这还快呀,你之前高中那个同学记得不?我忘了叫啥了,嘴特别大的那个。”
    “嘴特别大……嘶,啥丹,叫啥丹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今年才四十六吧,都抱上二孙了!”
    “咦~这才快呢,对了,她是嫁到哪了?”
    开始王冬梅还有些拘谨,没过多久就跟陈秀兰聊得不亦乐乎了。
    她们俩坐在客厅里聊着闲话家常,沈妙则借用了陈秀兰家的座机给爷爷打了个电话。
    沈妙的肚子浅得很,藏不住瓜,要是不早点把何胜伟家的时告诉爷爷,她这一天怕是都会坐立不安。
    和自己一样,沈万山在听说了何胜伟的事情后觉得解气之余,更多的还是唏嘘不已。
    眼看他苦学二十年考进了海市的名牌大学,父母折腾大半辈子供养他,最后却落得个因为疯癫而被迫退学的下场……
    何胜伟确实是可恨之人,不过可恨之人也的确有可怜之处。
    “妈!我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呢,楼道里就传来一个爽朗的叫喊声,几秒钟之后,就听到了他“咚咚咚”敲门的动静。
    “说曹操曹操到,俺家这土匪真快可回来了。”陈秀兰掸了掸衣服上的瓜子皮屑,起身走去开门。
    “妈,想……”男人刚进门就要往陈秀兰的怀里扑,看到沙发上坐着人,这才赶紧收住动作,连带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也给咽了回去。
    “家里来客人啦?”男人礼貌地冲着沙发上的王冬梅躬了躬身,大方地同她打招呼道,“阿姨好!”
    胡噜着男人的头发,陈秀兰替他补充道:“这是恁清河村的那个姨,姓王。”
    “王阿姨好!”
    母子俩的性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样的大眼睛、同样大大咧咧的行事风格,再加上那一张抹了蜜的小嘴儿,真是一对讨人喜欢的活宝。
    男人名叫姚恒,是陈秀兰唯一的儿子,和沈妙同年马上也快二十四了,不过月份却要比沈妙大了三个月。
    王冬梅常说沈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透着几分孩子气,今天见了姚恒才发现,原来比沈妙还幼稚的成年人大有人在。
    姚恒一看就是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眼睛里干净得没有半点杂质,说话也是直来直往,会毫不掩饰地夸赞王冬梅的气质,也会提醒沈妙的嘴唇有点干,需要喝点水润润。
    “好了,别跟个窜天猴样的乱蹦了,坐好,”陈秀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伸手替他理着额前的碎发,“看你这几根狗毛剪的,难看死了。”
    “哎呀!啥狗毛啊,这叫刘海,学校里时髦着呢。”姚恒撇了下嘴,重新把刘海给梳好。
    姚恒就在豫市的大学读书,明年就毕业了,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每到周末都会回家。
    兴许是一直读书,没怎么在社会上飘荡过,白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满是书卷气,有那么点《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感觉。
    “俺爸了?”
    “还没回来,”陈秀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去饭店吃个饭吧?吃完饭咱再去会上好好转转。”
    “别别别,去饭店吃太破费了,俺娘儿俩都准备坐坐就回去了。”
    “回去弄啥?这还没开始逛呢,”陈秀兰下意识要挽留她,可拉的却是沈妙的手,“难得来市里一趟,等下午玩够了再回去呗。”
    “不想出去吃,那我一会去买点菜,咱搁家做着吃也中。”
    陈秀兰的盛情难却,王冬梅和沈妙只好答应。
    想着四个人一齐去买菜没必要,陈秀兰就让姚恒带着沈妙先去庙会上逛逛,自己和王冬梅去买菜,等到饭菜都做好后再回来吃饭。
    姚恒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就算陈秀兰不主动提,他也没打算和沈妙在家干坐着等。
    陈秀兰说话的这会功夫,姚恒已经开始往兜里塞零花钱,准备带沈妙出门了。
    “庙会人多,去看看恁辉哥忙不忙吧,不忙让他带住恁逛。”临出门前,陈秀兰特意交代他道。
    “中,知道了。”
    跟在姚恒身后下楼,沈妙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错觉,脚步也不由得轻快起来。
    就像是村里的大哥哥领着她们这群妹妹们去赶庙会,哥哥会用零花钱买各色的粘牙糖和一吹就响的玻璃鼓,而妹妹们则会乖乖拎着哥哥买来的玩意儿,寸步不移地当着小跟屁虫。
    “恁村有庙会不?”
    “有啊,人也是可多。”
    “恁那也有套圈?摸奖?”
    “当然了,俺那还有搭台子唱大戏的,还有会耍猴的。”
    “可以啊,还以为城边村太远,啥都没有呢。”
    “那你可想错了,就是因为偏,地方大,玩得才多呢!”
    从两人认识到现在才不过半个小时,沈妙发现姚恒竟然是一个比陈秀兰还要有趣的开心果。
    他和陈秀兰一样,话匣子一打开就闭不上了,听他“嘚啵嘚啵”地说个不停,向来自认为话多的沈妙此刻竟觉得自己有些内向了。
    好久没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人了,跟他聊着天,感觉自己的心情都跟着变好了。
    快到村里的主街时,人流逐渐拥挤了起来。
    “跟紧我,前面人可多。”
    “往前走吧,我跟着呢。”
    沈妙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和他有一米的距离,可稍微脚迈得慢了一步,旁边就会有人把她给挤开。
    眼看着沈妙和自己的距离被拉得越来越远,姚恒索性转过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拉到了自己身前,“你往前走,我在后面跟着你。”
    姚恒的个子不算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穿上带着跟的球鞋也就比沈妙高出一点点,可当他护着自己一点点往前走时,沈妙却觉得他的身型仿佛变得高大了许多。
    姚恒的身上有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是柠檬味的,被晒过之后还有阳光留下的余温,暖暖的,闻着很舒服。
    扑通扑通……
    唔,这种感觉好奇怪,分明他只比自己大了两个月而已,沈妙却不由得想要仰视他。
    尤其是他用手护在自己身体两侧,以防别人会在混乱中碰到自己时,更是忍不住想要像鹌鹑一样缩进他的怀里。
    “妙妙?”
    因为离得很近,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更低沉了几分,很有磁性。
    “嗯?”沈妙稍稍偏过头看向他,“怎么了?”
    姚恒:“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魔术?”
    话音刚落,姚恒就抬起手放在她的头上,然后快速地胡噜着,说:“你看你看,下大雪咯~”
    沈妙:……
    看着自己肩膀上散落的头皮屑,那一刻,沈妙感觉自己从社会的一定程度上来说,大概是死了,死得不多,微死而已。
    不过既然自己都要“死”了,趁着人多攮他一刀应该也不过分吧!
    穿过主街一直往南走,姚恒带她来到了一家门脸挺大的商店。
    “侯哥,我回来了!”
    瞧了一眼坐在收银台前看店的临时工,姚恒跟来到自家店一样,随手抓起一包架子上的巧克力拆开,只从中拿了一颗,剩下的都塞进了沈妙的怀里。
    沈妙:???
    别说你认识猴哥,就算你认识玉帝也不能到人家店里这样吧?
    等等,这包巧克力的钱……
    “好,你先坐,我在仓库理货,等会就出去。”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商店尽头的门后面传出一个十分稳重的声音。
    “中。”
    听到“侯哥”的回答后,姚恒更加肆无忌惮了。
    虽说马上快入冬了,可这两天天气热,尤其是快中午这会儿,温度都在二十度以上,从架子上挑了一瓶荔枝味的汽水打开,仰起头“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然后把起子也递给了沈妙。
    “挑一瓶喝吧,别客气,把这儿当自己家就行。”
    沈妙不怯生,可说到底她并不认识这位“侯哥”,所以做不到像他这么从容地从货架上拿东西,“不了不了,刚才喝水喝得有点多,这会不渴。”
    姚恒看出了沈妙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没有勉强她。
    “对了。”
    话音刚落,他就从食品区跑到了日用品区,再次折返回来后,见沈妙两只手里都有东西,便将那一根小东西塞到了沈妙的口袋。
    “是什么?”沈妙没看清,只瞥见是圆柱形的。
    “唇膏,”姚恒继续喝着手里的那瓶荔枝汽水,“你不是大夫嘛,得经常跟人说话,冬天嘴唇容易干,没事多抹点唇膏嘴巴就不起皮了。”
    想不到他还挺细心的……
    低头瞥见口袋里露出来的粉色一截,不得不说,沈妙真的有被他感动到。
    “草莓味的,很适合你。”
    抿了抿唇,沈妙暗暗庆幸刚才没有表露出想攮他的念头,刚要开口跟他说声谢谢,没想到姚恒又补了一句,“你嘴巴大,记得要涂得稍微厚一点。”
    沈妙:……
    后悔早了,应该早点攮的……
    在外面等了几分钟后,终于见到了这位“侯哥”。
    是个模样看着三十多岁的精壮男人,兴许是在仓库里干活太累,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热淋淋的汗打湿了背心的边缘,依稀能看到下面古铜色的皮肤。
    他的身材很好,一米八四的身高看着很是挺拔,腹部的肌肉轮廓若隐若现,任凭是谁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忍不住多停留几秒,而他的样貌则不算特别出众,五官端正,没有特别亮眼,也没有什么缺陷,普普通通而已。
    “你小子真是土匪啊,一回来就上我这搜刮来了。”
    从姚恒身边经过拿起衣服时,侯哥像逗小孩子一样揉着他的头发,“谁给你剪得毛?真丑。”
    “你懂屁,”姚恒不高兴地推开他的手,重新把头发整理好,“这叫刘海,很时髦好吧。”
    见姚恒身边还跟这个女孩,侯哥一边穿衣服一边向他问道:“这位是……”
    “俺那个清河村姨家的妞,得叫妹妹的。”
    两人明明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从姚恒口中说出来,倒像是他亲妹妹一样。
    不等沈妙做一番自我介绍,姚恒又主动跟她介绍了这位侯哥,“这是侯文涛,你跟着我叫哥就行。”
    侯文涛的妈和姚恒的妈是好姐妹,他妈比陈秀兰大了十几岁,因此侯文涛也比姚恒大了十几岁。
    侯文涛的妈几年前去世了,不过两家却没有断了来往。
    侯文涛家是开商店的,姚恒他爸是在两省跑运输的,有时候会带些南方时兴的玩意儿来卖,所以两家不仅是私下,生意上也有交集。
    妈妈们有交情,他们又是从小一起长大,所以他们的关系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呀!只顾着出来赶会,忘了把书给你带来了!”
    看到侯文涛在本子上登记着入仓库的货单,姚恒这才想起来忘了给他带书。
    侯文涛小时候没好好读书,长大后才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所以在姚恒上大学后,会时常让他帮忙从图书馆借书学习。
    “没事,”放下圆珠笔后,侯文涛拿起一旁的外套穿上,“先带妹妹去玩吧,晚上等我没事去恁家拿就行。”
    临出门前,他也跑到了超市的日用品区拿来一只发卡递给了沈妙,“给,今天风大,别上头发就吹不乱了。”
    “谢谢侯哥~”沈妙收下了他的好意,回以一个甜甜的笑。
    好巧,他送的也是粉色的草莓哎。
    三人一同出门时,姚恒在左、侯文涛在右,如同童话故事里的骑士一般保护着中间的小公主,事实上,沈妙也确实享受了像公主一般被捧在手心里的待遇。
    “吃撒子不吃?给你买点吧。”
    “买一点点吧,多了吃不完。”
    “套圈玩不玩?我瞧着那个兔子怪好看的。”
    “中啊,那来十个圈试试吧。”
    “这小玩意做得怪好,买几个放家里吧。”
    “好,买一个就行了。”
    从主街的东头一直走到西头,沈妙的嘴巴就没停过,吃了好多小贩现做的特色小吃,每样一口,吃不完的就给两个哥哥吃。
    手里的东西也是越来越多,拿不下的也是两个哥哥帮她拎。
    从头玩到尾的这一路,沈妙一分钱都没掏,全是姚恒和侯文涛买单。准确来说,应该都是侯文涛买单,因为姚恒的手里拎了太多的东西,腾不出手掏兜拿钱。
    有他们陪着自己玩,沈妙真的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她曾经一直幻想过自己能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如今,当两个哥哥左右架着她去看台子上唱得大戏时,她感觉自己的幻想好像成真了……
    这是沈妙今年玩得最开心的一天,开心到让她忘了早上还在为何胜伟的事遗憾,甚至晚上回家的路上和王冬梅聊天的话题也是这两个哥哥。
    今天去豫市玩得这一趟,沈妙可谓是满载而归。
    好多从庙会上买的小玩意儿,唇膏,零食,还有自己爱吃的那个酥点,哦对,还有套圈时套中的一只小白兔,车篮子装得满满当当的,后面的座儿上也夹了一小瓮陈秀兰自家腌的糖蒜。
    坐在院子里收拾着给小白兔编得笼子,沈妙把今天的好心情都写在脸上了。
    “恁今儿跟去何家没?”从医馆回来时,沈万山问道。
    “没,在路边聊了聊就走了,”沈妙随口回答说,“他们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我就没追问太多,既然他们知道当初误会了咱就够了。”
    碰到何胜伟的事,沈妙目前就只跟沈万山说了,本来也想跟蒋小珍八卦一下的,可仔细想想,这毕竟是人家的痛处,拿到明面上说不太好便作罢了。
    见沈妙的脚边多了一只兔子,沈万山又问:“这兔子哪来的?”
    “俺姚恒哥套的,他家没地方养就送我了。”提起这个刚认识的哥哥,沈妙好不得意。
    “姚恒?”
    收拾好从屋里出来准备做饭,王冬梅替她回道:“陈秀兰家的小,跟妙妙一般大。”
    提起陈秀兰,沈万山一时想不起来是谁,说起她曾经来吃过沈妙的百日宴,才勉强有点印象。
    前几天沈妙就说要去北关村赶会,原来说的就是她家啊。
    系上围裙,王冬梅好奇地问道:“妙妙,恁今天在会上玩得咋样啊?”
    “挺好的啊,”沈妙自顾自地编着竹筐,“姚恒除了嘴巴贱了一点人没啥别的毛病,还有侯哥,话少,但是人可好。”
    见沈妙对姚恒的评价不错,王冬梅跟着笑了笑,“那就中,我瞧着那小也不错,又有学历、又有模样,北关村离咱这儿也不远,信(嫁)到他们那也挺好。”
    沈妙:???
    “啊?信谁啊?”
    “姚恒啊。”
    沈妙更懵了:“谁要信他?”
    王冬梅也没反应过来:“不是你吗?”
    “谁跟你说我要信他啊。”
    王冬梅反问道:“你不想信,今儿非拉着我去人家家干啥?”
    沈妙:……
    谁说去人家家就是想嫁啦,她是想去吃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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