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儿子打爹?打得好!
秦奶奶一看就是从市里来的,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气质明显与旁人不同,倒不是说她有多优雅高贵,而是她待人时的礼仪、说话时的语气,要比其他的奶奶们更温婉一点。
秦奶奶看着年龄好像比爷爷小得多,一头短发大多都还是黑色的,眼角的皱纹也不甚明显,模样像是六十岁左右。
似是沈妙盯着她时间太久了,意识到有人在看着自己,秦奶奶也扭头看向了沈妙。
四目相对,秦奶奶没有认出她是谁,但还是客气地颔首示意,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里充满了长辈对晚辈的善意。
倒是沈妙,有种偷看被抓包的感觉,于是紧张地冲她抿了抿嘴。
“妙妙?是妙妙不?”
沈妙正要喝一口水缓缓呢,一位胸前别着大红花的大姨慌里慌张地走到她旁边,“呀,这么多年没见,妙妙变漂亮了呀。”
“王姨?恭喜恭喜啊~”
即使多年没见,沈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就是今天新郎官赵泉的母亲,王春草。
都说喜气养人,这句话一点都不错。
记得小时候见王姨时,她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如同拴在家里经常挨揍的看门狗,见到人会下意识地低下头,不敢多说一句话,每次见她都是穿着长袖长裤,用来掩盖身上被她丈夫赵军打的淤青红肿。
如今赵军离开家后,他们娘儿俩日子可算是好起来了。没有了那些伤痕,王春草脸上的笑意透着几份沁人的红润,好像身型也圆润了不少。
“好几年没见,您又变漂亮了!”沈妙站起身,拉着她的手热络地同她打招呼道。
“哎呦,哪啊,你这小嘴儿还是那么甜!”被她这么一夸,王春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几分,“我这都四五十的人了,哪有啥漂不漂亮的,不老成丑八怪都中。”
寒暄了几句后,王春草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明来意,“妙妙啊,能进来帮看个病不?那个谁的手被扭了一下,你帮看看要紧不。”
王春草本来是想去找沈万山的,不过见他在同人说话就不太好意思过去,毕竟不是啥体面的事,这大喜的日子她也不想闹得太多人知道。
正好今天沈妙跟着来了,便想着让她帮忙瞧一眼,要是不严重的话,就搁不住拉走跑一趟。
“中。”
沈妙答应得爽快。
反正她坐着也没事干,同桌的都是小孩跟她没什么话题,倒不如跟她走一趟。
“那个谁是谁呀?”跟在王春草的后面,沈妙随口问道。
“恁哥他爹。”
王春草没想着瞒她,可是又不想承认他的身份,所以只叫了他这个名义上的称呼。
按血缘,赵军是赵泉的亲爹不错,但是按情按理,他都不能算是这个家的人。
沈妙:???
赵军不是跟着小三儿跑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赵军没住在他们家新盖的楼,跟着王春草出来后往南走,来到了他们家之前住的老院子。
村里盖房不是随便盖的,拆房也不是随便能拆的,都是按照人头的平方来算,每个人有多少平方可以住,觉得不够住可以用钱买,觉得房子老也可以盖新房,但是要用旧的面积去抵。
赵军当年给家里买过不少平方,王春草和赵泉盖了新房子搬走后,这老房子的面积正好就是他当初买的加上自己分的面积,大虽大,却是破破烂烂的,家里也就只住了他一个人。
跟着王春草进屋时,屋里有两个姨姨辈的,和两个年龄稍大的大伯在。
赵军正侧躺在床边“哎呦哎呦”地叫个不停,地上那一地被摔碎的玻璃和撕碎的“喜”字,也还没来得及收拾。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想当年见赵军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一副标准的暴发户做派。挺着个啤酒肚,梳着个大背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赚了钱似的。
此刻的赵军却消瘦了许多,佝偻着背,身上的衣服也看着挺旧的,完全看不出是当年那位叱咤风云、打妻虐子的风云人物。
“白叫了,叫叫叫,恁小结婚的好日子,晦不晦气?!”
从前被欺压的王春草,此刻成了说话最有份量的人,随意地踢一脚地上的碎玻璃碴,好像他要是不听话的话,下一秒她就会抓起一把塞进他嘴里。
即使都病在床上了,赵军的嘴也是死硬死硬的,“呸!我可没生过他这样的白眼狼!”
“够了啊,”一旁的大伯冷冷地说了他一句,“赶紧让人家看看伤得咋样,不重就歇着,重了就送去卫生所,非得在这吵吵吵,闹大了不嫌丢人呐?”
这位应该是他们老赵家的长辈,虽然是向着赵军的,不过字里行间也都是对他的嫌弃和鄙夷。
见气氛稍微好一点了,沈妙这才走到赵军的床前,仔细地替他检查着手臂。
“有点脱臼,”沈妙轻轻摸着他凸起的骨头,“不像是摔的,是被谁扭的吗?”
“恁赵泉哥打的。”王春草淡淡地道。
沈妙:???
几年前,赵军带走了家里的所有钱跟着小三跑了,谁都找不到他。
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不容易啊,谁都替王春草感到可惜。
还好有邻居们帮衬,再加上赵泉自己也有出息,总算是挺过来了,这些年不仅盖上了新房子,还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新媳妇。
眼瞅着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偏偏这时候赵军回来了……
事情发生在大半年前。
赵军病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也就是常说的冠心病。
是他在
出门的时候晕倒后,被好心的路人送去了医院,在医院的icu住了好几天才脱离了危险,赵军刚能睁眼说话时,一开始他让医院联系的是他的小三儿,结果发现小三儿竟然带着他的钱人间蒸发了,没办法,这才让人来清平村找王春草。
赵军的年龄大了,早就没了年轻时赚钱的本事,近些年全靠存折里的存款过日子,他一直盘算着将来能去南方卷土重来所以房子也没有买一套,如今钱被小三卷走后,就只剩下一条烂命了。
当年两人没有领离婚证,所以还是夫妻关系,王春草心善,念着好歹夫妻一场,家里的房子也有他的面积,所以不仅把他从医院给捡了回来,还允许他继续住在老院里。
要是他老老实实不作闹,日子倒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偏偏他自己要作死。
今天是赵泉的大喜日子,赵泉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参加,因为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父亲,家里的长辈也表示同意,毕竟他这事儿实在放不得台面,所以想着结束后单独带着新娘来给他敬一杯酒就够了。
偏偏他不同意,从昨天晚上就在闹,说自己是新郎官他爹,凭什么不能上座?说自己好歹养了他十几年,凭什么不能吃一口热饭?
然后今天早上父子俩吵起架时,赵军一气之下就扇了赵泉一巴掌,还想抄起棍子打他。
赵泉今年二十五六了,可不再是当年那个没有还手能力的孩子,于是反过来把他按在地上暴打一顿,还把他的胳膊给拧脱臼了……
该啊,真是活该!
虽说儿子打爹会被天打雷劈,但要是老天爷有眼,知道赵军是这样的父亲,也会对赵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咯吱~!
为了给当年的赵泉哥出一口气,沈妙趁着赵军分心之际,猛地帮他把错位的骨头给掰正了。
“啊!”
赵军疼得大声地喊了出来,估摸着是不小心扯到了身上别处的伤,狰狞的表情看着很是痛苦。
同屋的长辈们个个脸色嫌弃地皱着眉,不想被他的鬼哭狼嚎脏了耳朵。
“好了,没什么大事,就是伤到了筋膜,静养两天就行。”起身后,沈妙同样无视了赵军,而是扭头对王春草说道。
“中,谢谢啊!”
“害,小事儿,不用谢~”
说着,王春草就招呼着沈妙和屋里的其他人一起离开,“走吧,快开席了,今儿找了厨子水平可不错,都尝尝咋样。”
靠在枕头上揉着自己刚复位的手,赵军朝着门口的方向张望了一眼,却不敢再闹着去儿子的婚宴了。
如今赵家是赵泉当家,他这位抛妻弃子的爹,也该尝尝寄人篱下是个什么滋味了……
沈妙跟着王春草他们回来时,已经开始上第一个热菜了。
四个凉菜、八个热菜,一咸一甜两个汤,最后再上一份缀着红枣的大馍,附近几个村子办喜事差不多都是同样的配置。
大人们的席面上没怎么动,上来的菜都只是简单夹了两筷子,都知道鸡鱼这样重头菜在后面,所以这会儿都在相互聊天。
坐着小孩的两桌吃得最快,他们只顾着埋头干饭,那一盘刚端上来的皮肚已经只剩下几根青红椒了。
坐下后,沈妙看了眼一号桌的方向。
那是今天的主桌,只有新郎新娘家辈分最高的人以及父母们能坐。
王春草回来前,沈万山和那位秦奶奶看着也是挨着坐的,可中间却空了小半米的位置,一直等到王春草回来入座后,他俩才挪着凳子坐得近了些。
沈妙料得不错,秦奶奶和爷爷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兄妹关系。
虽说爷爷比秦奶奶大了十来岁,可坐在一起时,倒像是一对相处许久的饮食男女。
秦奶奶还像来时那般安静,她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身旁人聊着儿孙们的事。
而爷爷则会更主动一点,会在她听不懂时介绍着说话人的身份,和她家是什么关系,也会给她的碗里夹一些她爱吃的菜。
看着爷爷对秦奶奶这么好,沈妙看得有些出神:
沈妙的奶奶在她还没出生前就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一张奶奶的照片,关于奶奶的一切她都是从爷爷的口中听说的。
所以在看着他和秦奶奶坐在一起时,脑子会不自觉地将她代入到自己奶奶的身份。
可是,她并不是自己的奶奶。
“你是……冬梅的闺女,妙妙吧?”
正看着,身旁倏地有个女人伸过来了一只杯子。
“对。”
沈妙端起自己的杯子与她碰了一下,只是一时没有认出她是谁,“请问您是?”
“恁妈她娘家三姐他男人的小妹的邻居她嫂,”女人笑得像是一朵花似的,从自己桌上夹了好些她没吃到的凉菜到她的盘子里,“忘了?你满月的时候我抱过你的,你还冲着我笑呢~”
“啊……”
难怪沈妙想不起来呢,这段记忆确实有点久远了……
“大大好。”
“啥大大啊,你得按恁妈那边叫,管我叫姨。”
“哦哦,姨~姨好~”
听女人说,她是住在北关村的姓陈,叫陈秀兰。
北关村和南关村一样,都是在豫市里头的城中村,她和王冬梅年轻时打过几次照面,又曾经来沈家的医馆看过病,所以四舍五入也是和她认识了几十年了。
陈秀兰瞧着家庭情况应该很好,金镯子、金戒指、金耳环一个不落,说话时没有一点长辈的架子,身边还哄着一个别家的两三岁的小娃娃,一看就是个实诚的热心肠。
沈妙正愁跟小孩们坐一桌无聊呢,没想到陈秀兰也是个爱吃瓜的性子,聊了几句后,两人很快就熟了起来。
沈妙原本不怎么认识今天到场的人,可跟陈秀兰这么边吃边聊,没一会儿就把各家的情况摸了个清楚。
那桌那位剃了光头的是姚家的,沈妙得叫一声姑姑的,年轻时被男人骗得不轻,于是便把自己的头发给剃了,性格也随之大变,至今没有找婆家;
三桌那个穿得很破烂的男的,姓张,别看瞧着年龄大,按照辈分他还得过来叫沈妙一声姨呢,早年家里那个富啊,可惜后来生了个败家子沾了不该沾的东西,把家里的财产全败完了。
还有她坐得这一桌,看似是小孩桌,其实也有一位她的长辈,就是坐她对面的,小名叫明明的,他可是李家老爷子的老来子,要不是老爷子年龄大了不爱动弹,今天就亲自陪着他来了……
左一口瓜、右一口菜,今天可算是把沈妙给吃爽了。
谁能想到呢,原来家家户户都有点不为人知的大瓜啊!
沈妙和陈秀兰聊得投缘,陈秀兰瞧沈妙也是满眼的喜欢,于是主动邀请她到自己家去玩。
“下个月十五俺村有会,热闹得很,到时候喊住恁妈,咱两家儿去玩啊?”
庙会分春会和秋会,春会一般从过完年开始,秋会一般在快入冬前开始,每一个村子赶会的时间都各有不同,是按照农历的日子定的。
上个月东边这几个村子的集会才结束,想不到轮到市里的城中村就要下个月了。
“中啊!”
沈妙答应得干脆。
沈妙最喜欢吃庙会上卖的一种糕点,她叫不出是什么名字,只知道它表皮涂了一层蛋液,撒上芝麻烤出来是酥酥的,内馅儿是软软的板栗或者紫薯,一口咬下去直掉渣,仔细嚼还能吃出瓜子和花生碎。
嗯~香得很嘞!
这糕点只有庙会上有,每次她都会上两斤,然后省着吃上一个多星期。
这次去正好再买点,顺便见识见识城中村的庙会和他们这些城边村的有什么不同。
聊着聊着,桌子上终于开始上咸甜汤了。
舀了一碗米酒汤圆,沈妙索
性拉着凳子坐到了陈秀兰的旁边,“对了,姨,你认识俺爷旁边的那个姓秦的奶奶不?”
顺着沈妙示意的方向看去,陈秀兰一边嚼着嘴里的蛋花一边点点头,“咋不认识,之前还给恁村住过呢。”
又看了沈妙一眼,陈秀兰这才反应过来她问这句话的意思。
“你这儿妮儿还怪会打马虎眼了,你是想问她和恁爷的关系咋样吧~”
沈妙“嘿嘿”地笑了两声,往陈秀兰的身边又凑了凑,“那你跟我说说呗?”
从小跟在爷爷身边长大,沈妙常听的都是些爷爷在行医上的故事,好像爷爷的一辈子都在跟药材打交道,没有一点自己的生活,爹妈也很少提起爷爷年轻时的事。
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她当然要听听看关于爷爷的八卦啦。
把碗里的蛋花汤喝完,陈秀兰拿起两片梨子递到嘴边,慢悠悠地讲起了她知道的往事:“那是三四十年前的事儿了,我当时也还小……”
听陈秀兰说,秦奶奶名叫秦荷,是从小在豫市长大的城市里的姑娘。
一九五八年,正赶上上山下乡,原本她是要下放去外省的农村,是家里托了关系、花了钱才把她送来了距离豫市最近的清河村。
身为知青的秦荷来到清河村后,就住在他们沈家,村子里的人都说沈万山是“牛郎碰上了七仙女”,白捡了个送上门的媳妇。
因为那一年的沈万山已经三十多岁了,只顾着跟沈妙的太爷爷学医,再加上家里的情况不好,所以一直没娶上媳妇。
当时瞧着秦荷天天给沈万山送饭,沈万山也会给她补磨破的衣服,人人都觉得俩人情投意合一定能成,可没想到最后会是悲剧收场……
现实不是神话,穷苦的牛郎是娶不到九天仙女的。
秦荷来村里不到三年,他家就又托关系想办法一步步把她重新调回了城里,沈万山从一开始就知道两家的悬殊,一个乡下的土郎中是娶不起城里的大小姐的,所以在知道两人的未来无望后,便毅然决然地亲自送她回城,斩断了这段关系。
“啊……那俺爷肯定可不舍得她吧。”
听陈秀兰说完,沈妙的心里莫名有些酸。不是为了爷爷和秦奶奶那段可惜的过往,而是自己的奶奶。
按照自己吃瓜的经验,接下来的发展,应该就是爷爷在失去人生中的光亮后,为了家里的香火能够延续,在后来的某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然后继续过着了无趣味的一生。
所以,爷爷这辈子最爱的人,是秦奶奶,并不是自己的亲奶奶……
可是陈秀兰却拍着她的肩膀,打断了她的幻想:“傻妞,这有啥不舍得的,你是没见恁奶去的那一年,那才叫真的不舍得哩。”
“啊?”听她这么一说,沈妙又来了兴致,“快快快,再给我说说,俺爷跟俺奶又是咋回事!”
陈秀兰微微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下回吧,等恁娘儿俩来俺村赶会了,我再好好跟你说说~”
沈妙:!!!
哇,哪有吃瓜吃一半的嘛。
我的好姨姨啊,你就快点告诉我吧!!!
*
吃完赵泉家的喜酒后,沈万山的心情果然好转了很多,笼罩在心头的阴霾总算消失了。
准确来说,是阴霾转移了,转移到了沈妙的头上,换成她在为每天时间过得太慢而着急,因为她太想听陈姨说爷爷和奶奶的瓜了。
虽然自己的亲爹妈应该也听爷爷提过一点,从他们口中或许也能问出点什么,但肯定不会有陈秀兰这么爱吃瓜的人知道得多!
就这么等啊等啊,终于让沈妙盼到了农历十一月十五这一天。
多少年没联系过了,王冬梅都快忘了这段不怎么熟络的关系了,可是既然沈妙答应了她自然是要赴约的。
那天,沈妙和王冬梅起了个大早,两人一起骑着车去了市里。去人家家总不能空着手去,于是便拐到了最近的农贸市场,想着买些新鲜的水果和干果。
市里的农贸市场早上人很多,除了市场里面固定的门面和商贩,外面也有不少从村里来摆摊卖菜的三轮车。
买了三斤苹果和两斤橘子,王冬梅还想再买点瓜子和花生,带着沈妙往前走时,远远就看到去干果区的那条道上挤满了人。
“哎呀呀!我的菜啊,赔我的菜啊!”
“明知道脑子有病还带出来干嘛?你是咋当妈的?”
“飞咯飞咯~坐飞机咯~”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附近的人都在围着看热闹,不像买卖菜时讨价还价那般喧吵,并且默契地让出一个正圆的空间,生怕扰了中间那些人的发挥。
王冬梅是不爱凑热闹的,本想绕个路走,可她刚转身,就发现自己那一生爱吃瓜的闺女已经快挤到前排去了。
“让让,让让,麻烦让一下,谢谢……”
沈妙手里拎着的水果成了她开道的武器,没一会地功夫就挤到了最里面。
可当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像孩子一样傻乎乎地哇哇乱叫时,整个人如同被雷击中一般完全愣在了原地。
何,何胜伟?!
秦奶奶看着年龄好像比爷爷小得多,一头短发大多都还是黑色的,眼角的皱纹也不甚明显,模样像是六十岁左右。
似是沈妙盯着她时间太久了,意识到有人在看着自己,秦奶奶也扭头看向了沈妙。
四目相对,秦奶奶没有认出她是谁,但还是客气地颔首示意,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里充满了长辈对晚辈的善意。
倒是沈妙,有种偷看被抓包的感觉,于是紧张地冲她抿了抿嘴。
“妙妙?是妙妙不?”
沈妙正要喝一口水缓缓呢,一位胸前别着大红花的大姨慌里慌张地走到她旁边,“呀,这么多年没见,妙妙变漂亮了呀。”
“王姨?恭喜恭喜啊~”
即使多年没见,沈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就是今天新郎官赵泉的母亲,王春草。
都说喜气养人,这句话一点都不错。
记得小时候见王姨时,她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如同拴在家里经常挨揍的看门狗,见到人会下意识地低下头,不敢多说一句话,每次见她都是穿着长袖长裤,用来掩盖身上被她丈夫赵军打的淤青红肿。
如今赵军离开家后,他们娘儿俩日子可算是好起来了。没有了那些伤痕,王春草脸上的笑意透着几份沁人的红润,好像身型也圆润了不少。
“好几年没见,您又变漂亮了!”沈妙站起身,拉着她的手热络地同她打招呼道。
“哎呦,哪啊,你这小嘴儿还是那么甜!”被她这么一夸,王春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几分,“我这都四五十的人了,哪有啥漂不漂亮的,不老成丑八怪都中。”
寒暄了几句后,王春草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明来意,“妙妙啊,能进来帮看个病不?那个谁的手被扭了一下,你帮看看要紧不。”
王春草本来是想去找沈万山的,不过见他在同人说话就不太好意思过去,毕竟不是啥体面的事,这大喜的日子她也不想闹得太多人知道。
正好今天沈妙跟着来了,便想着让她帮忙瞧一眼,要是不严重的话,就搁不住拉走跑一趟。
“中。”
沈妙答应得爽快。
反正她坐着也没事干,同桌的都是小孩跟她没什么话题,倒不如跟她走一趟。
“那个谁是谁呀?”跟在王春草的后面,沈妙随口问道。
“恁哥他爹。”
王春草没想着瞒她,可是又不想承认他的身份,所以只叫了他这个名义上的称呼。
按血缘,赵军是赵泉的亲爹不错,但是按情按理,他都不能算是这个家的人。
沈妙:???
赵军不是跟着小三儿跑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赵军没住在他们家新盖的楼,跟着王春草出来后往南走,来到了他们家之前住的老院子。
村里盖房不是随便盖的,拆房也不是随便能拆的,都是按照人头的平方来算,每个人有多少平方可以住,觉得不够住可以用钱买,觉得房子老也可以盖新房,但是要用旧的面积去抵。
赵军当年给家里买过不少平方,王春草和赵泉盖了新房子搬走后,这老房子的面积正好就是他当初买的加上自己分的面积,大虽大,却是破破烂烂的,家里也就只住了他一个人。
跟着王春草进屋时,屋里有两个姨姨辈的,和两个年龄稍大的大伯在。
赵军正侧躺在床边“哎呦哎呦”地叫个不停,地上那一地被摔碎的玻璃和撕碎的“喜”字,也还没来得及收拾。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想当年见赵军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一副标准的暴发户做派。挺着个啤酒肚,梳着个大背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赚了钱似的。
此刻的赵军却消瘦了许多,佝偻着背,身上的衣服也看着挺旧的,完全看不出是当年那位叱咤风云、打妻虐子的风云人物。
“白叫了,叫叫叫,恁小结婚的好日子,晦不晦气?!”
从前被欺压的王春草,此刻成了说话最有份量的人,随意地踢一脚地上的碎玻璃碴,好像他要是不听话的话,下一秒她就会抓起一把塞进他嘴里。
即使都病在床上了,赵军的嘴也是死硬死硬的,“呸!我可没生过他这样的白眼狼!”
“够了啊,”一旁的大伯冷冷地说了他一句,“赶紧让人家看看伤得咋样,不重就歇着,重了就送去卫生所,非得在这吵吵吵,闹大了不嫌丢人呐?”
这位应该是他们老赵家的长辈,虽然是向着赵军的,不过字里行间也都是对他的嫌弃和鄙夷。
见气氛稍微好一点了,沈妙这才走到赵军的床前,仔细地替他检查着手臂。
“有点脱臼,”沈妙轻轻摸着他凸起的骨头,“不像是摔的,是被谁扭的吗?”
“恁赵泉哥打的。”王春草淡淡地道。
沈妙:???
几年前,赵军带走了家里的所有钱跟着小三跑了,谁都找不到他。
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不容易啊,谁都替王春草感到可惜。
还好有邻居们帮衬,再加上赵泉自己也有出息,总算是挺过来了,这些年不仅盖上了新房子,还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新媳妇。
眼瞅着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偏偏这时候赵军回来了……
事情发生在大半年前。
赵军病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也就是常说的冠心病。
是他在
出门的时候晕倒后,被好心的路人送去了医院,在医院的icu住了好几天才脱离了危险,赵军刚能睁眼说话时,一开始他让医院联系的是他的小三儿,结果发现小三儿竟然带着他的钱人间蒸发了,没办法,这才让人来清平村找王春草。
赵军的年龄大了,早就没了年轻时赚钱的本事,近些年全靠存折里的存款过日子,他一直盘算着将来能去南方卷土重来所以房子也没有买一套,如今钱被小三卷走后,就只剩下一条烂命了。
当年两人没有领离婚证,所以还是夫妻关系,王春草心善,念着好歹夫妻一场,家里的房子也有他的面积,所以不仅把他从医院给捡了回来,还允许他继续住在老院里。
要是他老老实实不作闹,日子倒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偏偏他自己要作死。
今天是赵泉的大喜日子,赵泉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参加,因为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父亲,家里的长辈也表示同意,毕竟他这事儿实在放不得台面,所以想着结束后单独带着新娘来给他敬一杯酒就够了。
偏偏他不同意,从昨天晚上就在闹,说自己是新郎官他爹,凭什么不能上座?说自己好歹养了他十几年,凭什么不能吃一口热饭?
然后今天早上父子俩吵起架时,赵军一气之下就扇了赵泉一巴掌,还想抄起棍子打他。
赵泉今年二十五六了,可不再是当年那个没有还手能力的孩子,于是反过来把他按在地上暴打一顿,还把他的胳膊给拧脱臼了……
该啊,真是活该!
虽说儿子打爹会被天打雷劈,但要是老天爷有眼,知道赵军是这样的父亲,也会对赵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咯吱~!
为了给当年的赵泉哥出一口气,沈妙趁着赵军分心之际,猛地帮他把错位的骨头给掰正了。
“啊!”
赵军疼得大声地喊了出来,估摸着是不小心扯到了身上别处的伤,狰狞的表情看着很是痛苦。
同屋的长辈们个个脸色嫌弃地皱着眉,不想被他的鬼哭狼嚎脏了耳朵。
“好了,没什么大事,就是伤到了筋膜,静养两天就行。”起身后,沈妙同样无视了赵军,而是扭头对王春草说道。
“中,谢谢啊!”
“害,小事儿,不用谢~”
说着,王春草就招呼着沈妙和屋里的其他人一起离开,“走吧,快开席了,今儿找了厨子水平可不错,都尝尝咋样。”
靠在枕头上揉着自己刚复位的手,赵军朝着门口的方向张望了一眼,却不敢再闹着去儿子的婚宴了。
如今赵家是赵泉当家,他这位抛妻弃子的爹,也该尝尝寄人篱下是个什么滋味了……
沈妙跟着王春草他们回来时,已经开始上第一个热菜了。
四个凉菜、八个热菜,一咸一甜两个汤,最后再上一份缀着红枣的大馍,附近几个村子办喜事差不多都是同样的配置。
大人们的席面上没怎么动,上来的菜都只是简单夹了两筷子,都知道鸡鱼这样重头菜在后面,所以这会儿都在相互聊天。
坐着小孩的两桌吃得最快,他们只顾着埋头干饭,那一盘刚端上来的皮肚已经只剩下几根青红椒了。
坐下后,沈妙看了眼一号桌的方向。
那是今天的主桌,只有新郎新娘家辈分最高的人以及父母们能坐。
王春草回来前,沈万山和那位秦奶奶看着也是挨着坐的,可中间却空了小半米的位置,一直等到王春草回来入座后,他俩才挪着凳子坐得近了些。
沈妙料得不错,秦奶奶和爷爷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兄妹关系。
虽说爷爷比秦奶奶大了十来岁,可坐在一起时,倒像是一对相处许久的饮食男女。
秦奶奶还像来时那般安静,她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身旁人聊着儿孙们的事。
而爷爷则会更主动一点,会在她听不懂时介绍着说话人的身份,和她家是什么关系,也会给她的碗里夹一些她爱吃的菜。
看着爷爷对秦奶奶这么好,沈妙看得有些出神:
沈妙的奶奶在她还没出生前就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一张奶奶的照片,关于奶奶的一切她都是从爷爷的口中听说的。
所以在看着他和秦奶奶坐在一起时,脑子会不自觉地将她代入到自己奶奶的身份。
可是,她并不是自己的奶奶。
“你是……冬梅的闺女,妙妙吧?”
正看着,身旁倏地有个女人伸过来了一只杯子。
“对。”
沈妙端起自己的杯子与她碰了一下,只是一时没有认出她是谁,“请问您是?”
“恁妈她娘家三姐他男人的小妹的邻居她嫂,”女人笑得像是一朵花似的,从自己桌上夹了好些她没吃到的凉菜到她的盘子里,“忘了?你满月的时候我抱过你的,你还冲着我笑呢~”
“啊……”
难怪沈妙想不起来呢,这段记忆确实有点久远了……
“大大好。”
“啥大大啊,你得按恁妈那边叫,管我叫姨。”
“哦哦,姨~姨好~”
听女人说,她是住在北关村的姓陈,叫陈秀兰。
北关村和南关村一样,都是在豫市里头的城中村,她和王冬梅年轻时打过几次照面,又曾经来沈家的医馆看过病,所以四舍五入也是和她认识了几十年了。
陈秀兰瞧着家庭情况应该很好,金镯子、金戒指、金耳环一个不落,说话时没有一点长辈的架子,身边还哄着一个别家的两三岁的小娃娃,一看就是个实诚的热心肠。
沈妙正愁跟小孩们坐一桌无聊呢,没想到陈秀兰也是个爱吃瓜的性子,聊了几句后,两人很快就熟了起来。
沈妙原本不怎么认识今天到场的人,可跟陈秀兰这么边吃边聊,没一会儿就把各家的情况摸了个清楚。
那桌那位剃了光头的是姚家的,沈妙得叫一声姑姑的,年轻时被男人骗得不轻,于是便把自己的头发给剃了,性格也随之大变,至今没有找婆家;
三桌那个穿得很破烂的男的,姓张,别看瞧着年龄大,按照辈分他还得过来叫沈妙一声姨呢,早年家里那个富啊,可惜后来生了个败家子沾了不该沾的东西,把家里的财产全败完了。
还有她坐得这一桌,看似是小孩桌,其实也有一位她的长辈,就是坐她对面的,小名叫明明的,他可是李家老爷子的老来子,要不是老爷子年龄大了不爱动弹,今天就亲自陪着他来了……
左一口瓜、右一口菜,今天可算是把沈妙给吃爽了。
谁能想到呢,原来家家户户都有点不为人知的大瓜啊!
沈妙和陈秀兰聊得投缘,陈秀兰瞧沈妙也是满眼的喜欢,于是主动邀请她到自己家去玩。
“下个月十五俺村有会,热闹得很,到时候喊住恁妈,咱两家儿去玩啊?”
庙会分春会和秋会,春会一般从过完年开始,秋会一般在快入冬前开始,每一个村子赶会的时间都各有不同,是按照农历的日子定的。
上个月东边这几个村子的集会才结束,想不到轮到市里的城中村就要下个月了。
“中啊!”
沈妙答应得干脆。
沈妙最喜欢吃庙会上卖的一种糕点,她叫不出是什么名字,只知道它表皮涂了一层蛋液,撒上芝麻烤出来是酥酥的,内馅儿是软软的板栗或者紫薯,一口咬下去直掉渣,仔细嚼还能吃出瓜子和花生碎。
嗯~香得很嘞!
这糕点只有庙会上有,每次她都会上两斤,然后省着吃上一个多星期。
这次去正好再买点,顺便见识见识城中村的庙会和他们这些城边村的有什么不同。
聊着聊着,桌子上终于开始上咸甜汤了。
舀了一碗米酒汤圆,沈妙索
性拉着凳子坐到了陈秀兰的旁边,“对了,姨,你认识俺爷旁边的那个姓秦的奶奶不?”
顺着沈妙示意的方向看去,陈秀兰一边嚼着嘴里的蛋花一边点点头,“咋不认识,之前还给恁村住过呢。”
又看了沈妙一眼,陈秀兰这才反应过来她问这句话的意思。
“你这儿妮儿还怪会打马虎眼了,你是想问她和恁爷的关系咋样吧~”
沈妙“嘿嘿”地笑了两声,往陈秀兰的身边又凑了凑,“那你跟我说说呗?”
从小跟在爷爷身边长大,沈妙常听的都是些爷爷在行医上的故事,好像爷爷的一辈子都在跟药材打交道,没有一点自己的生活,爹妈也很少提起爷爷年轻时的事。
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她当然要听听看关于爷爷的八卦啦。
把碗里的蛋花汤喝完,陈秀兰拿起两片梨子递到嘴边,慢悠悠地讲起了她知道的往事:“那是三四十年前的事儿了,我当时也还小……”
听陈秀兰说,秦奶奶名叫秦荷,是从小在豫市长大的城市里的姑娘。
一九五八年,正赶上上山下乡,原本她是要下放去外省的农村,是家里托了关系、花了钱才把她送来了距离豫市最近的清河村。
身为知青的秦荷来到清河村后,就住在他们沈家,村子里的人都说沈万山是“牛郎碰上了七仙女”,白捡了个送上门的媳妇。
因为那一年的沈万山已经三十多岁了,只顾着跟沈妙的太爷爷学医,再加上家里的情况不好,所以一直没娶上媳妇。
当时瞧着秦荷天天给沈万山送饭,沈万山也会给她补磨破的衣服,人人都觉得俩人情投意合一定能成,可没想到最后会是悲剧收场……
现实不是神话,穷苦的牛郎是娶不到九天仙女的。
秦荷来村里不到三年,他家就又托关系想办法一步步把她重新调回了城里,沈万山从一开始就知道两家的悬殊,一个乡下的土郎中是娶不起城里的大小姐的,所以在知道两人的未来无望后,便毅然决然地亲自送她回城,斩断了这段关系。
“啊……那俺爷肯定可不舍得她吧。”
听陈秀兰说完,沈妙的心里莫名有些酸。不是为了爷爷和秦奶奶那段可惜的过往,而是自己的奶奶。
按照自己吃瓜的经验,接下来的发展,应该就是爷爷在失去人生中的光亮后,为了家里的香火能够延续,在后来的某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然后继续过着了无趣味的一生。
所以,爷爷这辈子最爱的人,是秦奶奶,并不是自己的亲奶奶……
可是陈秀兰却拍着她的肩膀,打断了她的幻想:“傻妞,这有啥不舍得的,你是没见恁奶去的那一年,那才叫真的不舍得哩。”
“啊?”听她这么一说,沈妙又来了兴致,“快快快,再给我说说,俺爷跟俺奶又是咋回事!”
陈秀兰微微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下回吧,等恁娘儿俩来俺村赶会了,我再好好跟你说说~”
沈妙:!!!
哇,哪有吃瓜吃一半的嘛。
我的好姨姨啊,你就快点告诉我吧!!!
*
吃完赵泉家的喜酒后,沈万山的心情果然好转了很多,笼罩在心头的阴霾总算消失了。
准确来说,是阴霾转移了,转移到了沈妙的头上,换成她在为每天时间过得太慢而着急,因为她太想听陈姨说爷爷和奶奶的瓜了。
虽然自己的亲爹妈应该也听爷爷提过一点,从他们口中或许也能问出点什么,但肯定不会有陈秀兰这么爱吃瓜的人知道得多!
就这么等啊等啊,终于让沈妙盼到了农历十一月十五这一天。
多少年没联系过了,王冬梅都快忘了这段不怎么熟络的关系了,可是既然沈妙答应了她自然是要赴约的。
那天,沈妙和王冬梅起了个大早,两人一起骑着车去了市里。去人家家总不能空着手去,于是便拐到了最近的农贸市场,想着买些新鲜的水果和干果。
市里的农贸市场早上人很多,除了市场里面固定的门面和商贩,外面也有不少从村里来摆摊卖菜的三轮车。
买了三斤苹果和两斤橘子,王冬梅还想再买点瓜子和花生,带着沈妙往前走时,远远就看到去干果区的那条道上挤满了人。
“哎呀呀!我的菜啊,赔我的菜啊!”
“明知道脑子有病还带出来干嘛?你是咋当妈的?”
“飞咯飞咯~坐飞机咯~”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附近的人都在围着看热闹,不像买卖菜时讨价还价那般喧吵,并且默契地让出一个正圆的空间,生怕扰了中间那些人的发挥。
王冬梅是不爱凑热闹的,本想绕个路走,可她刚转身,就发现自己那一生爱吃瓜的闺女已经快挤到前排去了。
“让让,让让,麻烦让一下,谢谢……”
沈妙手里拎着的水果成了她开道的武器,没一会地功夫就挤到了最里面。
可当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像孩子一样傻乎乎地哇哇乱叫时,整个人如同被雷击中一般完全愣在了原地。
何,何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