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卷首语和一个时代的注脚
凯哥的那个电话,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虽然激起了紧张的涟漪,但当事人林默和刘亦菲,却似乎并没有被这所谓的“世纪赌局”所影响。
到家后,林默像往常一样,先去给院子里的花草浇了水,然后便开始准备晚饭。刘亦菲则很自然地,在厨房里给他打下手,洗菜、切菜,动作娴熟。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仿佛下午那扬暗流汹涌的对决,从未发生过。
就在这时,凯哥的电话,再次打了过来。
这一次,接电话的是刘亦菲。她按下了免提,将手机放在一旁的台面上。
“喂,凯哥。”
电话那头,传来了凯哥因为极度兴奋,而显得有些变调的声音。
“菲菲!我们……我们赢了!!!”他几乎是用吼的方式,来宣布这个消息的,“苏主编刚刚亲自打来电话,编辑部匿名投票,林先生的照片,胜出了!他们决定用那张白衬衫的照片,当‘金九’的封面!”
这个结果,虽然在刘亦菲的意料之中,但亲耳听到时,她的脸上,还是绽放出了一個发自内心的、灿烂无比的笑容。她下意识地望向正在灶台前,专心切着姜丝的林默,眼中充满了骄傲和喜悦。
她就知道,他一定可以。
而林默的反应,则是一如既往的平淡。他只是“嗯”了一声,然后提醒道:“酱油在你左手边,递给我一下。”仿佛对他而言,赢得一扬行业巅峰对决的胜利,其重要性,还不如晚饭的这盘红烧鱼是否能准时出锅。
凯哥在电话那头,显然也习惯了林默的这种风格,他清了清嗓子,继续用激动的语气说道:“还有!还有更疯狂的!苏主编决定,这一期的封面,不加任何商业标题,版式要做到最极简。但是,她有一个请求……”
凯哥将苏芒希望林默能为这张封面照,亲笔写一段“卷首语”的请求,原原本本地转达了一遍。
“……她说,这段文字,将是这期杂志封面上,唯一的文字。”凯哥最后总结道。
听完这句话,连林默切菜的手,都停顿了一下。
他皱起了眉。
“还要写东西?”他的语气里,透着一股熟悉的、怕麻烦的味道,“这个苏主编,怎么比我还喜欢折腾。”
刘亦菲看着他那副样子,忍不住笑了。她走上前,从背后轻轻环住他的腰,将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用一种带着些许撒娇的语气,柔声说道:
“你就写嘛。这张照片,是你拍的。这个故事,也是因你而起。只有你写的文字,才配得上它,才算是画上一个最完美的句号。”
她凑到他耳边,吐气如兰:“就当是……为我们今天拍的这张‘合影’,写一个注脚,好不好?”
她口中的“合影”二字,一语双关。照片里虽然只有她一人,但照片的背后,却站着一个他。
林默感受着腰间那份柔软的环抱和耳边的温热,心中最后的那点不情愿,也彻底融化了。他还能说什么呢?自己的女朋友,只能宠着了。
“行吧,行吧。”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等吃完饭的。”
……
晚饭过后,两人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喝着茶,消着食。
秋夜的凉风,吹得院子里的老槐树沙沙作响,天上一轮明月,皎洁如洗。
刘亦菲拿出手机,再次翻出那张让她心动的照片,递到林默面前:“你打算写些什么?”
林默看着照片里那个自由舒展的她,又看了看身边,这个正满眼期待地望着自己的,真实的她。
他没有沉思,也没有打草稿。仿佛那些文字,本就存在于他的心中,此刻只是顺着思绪,静静地流淌出来。
他接过手机,打开备忘录,手指在屏幕上,不紧不慢地敲下了一段话。
然后,他将手机还给了刘亦菲。
刘亦菲接过手机,只见备忘录上,写着一段极简、却又极富诗意和哲理的文字:
他们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我说,一念,
是山顶的风,拂过眉梢。
是午后的茶,尚有余温。
是世界喧嚣,而你,在我身旁,安然微笑。
.
这一念,便是我的,人间。
刘亦菲捧着手机,将这段话反复看了好几遍。
她的心,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与感动,彻底填满了。
他没有写空泛的哲学,也没有写华丽的辞藻。他写的,就是他们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日常。他将“一念”这个宏大的主题,落在了最真实、最微小的生活细节里。而最后那句“这一念,便是我的,人间”,更是将她,放在了他整个世界的核心。
这哪里是卷首语,这分明是世上最动人的情书。
她将这段文字,转发给了凯哥。
……
与此同时,时尚圈的另一端,是截然不同的气氛。
雷蒙大师的工作室里,气氛冰冷。当他得知自己的作品,竟然输给了一个“业余爱好者”的“生活照”时,他那张总是带着艺术性高傲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不可思议的愤怒。
他将助理递过来的平板电脑狠狠地摔在桌上,冷笑道:“荒谬!这是对整个行业的羞辱!苏芒疯了,这个时代的审美,也彻底死了!”
而《风尚》杂志的编辑部,此刻却灯火通明。
当苏芒收到凯哥转发来的,林默写的那段“卷首语”时,她盯着那段文字,沉默了许久。
最后,她只说了一句话,一句让在扬所有编辑都热血的话。
“把这段话,用最大号的字体,发给设计部。告诉他们,我们要用最好的宋体,烫上暗金。”
她站起身,眼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光芒。
“准备好迎接风暴吧,各位。我们这一期杂志,已经不是一本时尚杂志了。”
“它将是一个文化事件。”
到家后,林默像往常一样,先去给院子里的花草浇了水,然后便开始准备晚饭。刘亦菲则很自然地,在厨房里给他打下手,洗菜、切菜,动作娴熟。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仿佛下午那扬暗流汹涌的对决,从未发生过。
就在这时,凯哥的电话,再次打了过来。
这一次,接电话的是刘亦菲。她按下了免提,将手机放在一旁的台面上。
“喂,凯哥。”
电话那头,传来了凯哥因为极度兴奋,而显得有些变调的声音。
“菲菲!我们……我们赢了!!!”他几乎是用吼的方式,来宣布这个消息的,“苏主编刚刚亲自打来电话,编辑部匿名投票,林先生的照片,胜出了!他们决定用那张白衬衫的照片,当‘金九’的封面!”
这个结果,虽然在刘亦菲的意料之中,但亲耳听到时,她的脸上,还是绽放出了一個发自内心的、灿烂无比的笑容。她下意识地望向正在灶台前,专心切着姜丝的林默,眼中充满了骄傲和喜悦。
她就知道,他一定可以。
而林默的反应,则是一如既往的平淡。他只是“嗯”了一声,然后提醒道:“酱油在你左手边,递给我一下。”仿佛对他而言,赢得一扬行业巅峰对决的胜利,其重要性,还不如晚饭的这盘红烧鱼是否能准时出锅。
凯哥在电话那头,显然也习惯了林默的这种风格,他清了清嗓子,继续用激动的语气说道:“还有!还有更疯狂的!苏主编决定,这一期的封面,不加任何商业标题,版式要做到最极简。但是,她有一个请求……”
凯哥将苏芒希望林默能为这张封面照,亲笔写一段“卷首语”的请求,原原本本地转达了一遍。
“……她说,这段文字,将是这期杂志封面上,唯一的文字。”凯哥最后总结道。
听完这句话,连林默切菜的手,都停顿了一下。
他皱起了眉。
“还要写东西?”他的语气里,透着一股熟悉的、怕麻烦的味道,“这个苏主编,怎么比我还喜欢折腾。”
刘亦菲看着他那副样子,忍不住笑了。她走上前,从背后轻轻环住他的腰,将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用一种带着些许撒娇的语气,柔声说道:
“你就写嘛。这张照片,是你拍的。这个故事,也是因你而起。只有你写的文字,才配得上它,才算是画上一个最完美的句号。”
她凑到他耳边,吐气如兰:“就当是……为我们今天拍的这张‘合影’,写一个注脚,好不好?”
她口中的“合影”二字,一语双关。照片里虽然只有她一人,但照片的背后,却站着一个他。
林默感受着腰间那份柔软的环抱和耳边的温热,心中最后的那点不情愿,也彻底融化了。他还能说什么呢?自己的女朋友,只能宠着了。
“行吧,行吧。”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等吃完饭的。”
……
晚饭过后,两人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喝着茶,消着食。
秋夜的凉风,吹得院子里的老槐树沙沙作响,天上一轮明月,皎洁如洗。
刘亦菲拿出手机,再次翻出那张让她心动的照片,递到林默面前:“你打算写些什么?”
林默看着照片里那个自由舒展的她,又看了看身边,这个正满眼期待地望着自己的,真实的她。
他没有沉思,也没有打草稿。仿佛那些文字,本就存在于他的心中,此刻只是顺着思绪,静静地流淌出来。
他接过手机,打开备忘录,手指在屏幕上,不紧不慢地敲下了一段话。
然后,他将手机还给了刘亦菲。
刘亦菲接过手机,只见备忘录上,写着一段极简、却又极富诗意和哲理的文字:
他们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我说,一念,
是山顶的风,拂过眉梢。
是午后的茶,尚有余温。
是世界喧嚣,而你,在我身旁,安然微笑。
.
这一念,便是我的,人间。
刘亦菲捧着手机,将这段话反复看了好几遍。
她的心,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暖与感动,彻底填满了。
他没有写空泛的哲学,也没有写华丽的辞藻。他写的,就是他们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日常。他将“一念”这个宏大的主题,落在了最真实、最微小的生活细节里。而最后那句“这一念,便是我的,人间”,更是将她,放在了他整个世界的核心。
这哪里是卷首语,这分明是世上最动人的情书。
她将这段文字,转发给了凯哥。
……
与此同时,时尚圈的另一端,是截然不同的气氛。
雷蒙大师的工作室里,气氛冰冷。当他得知自己的作品,竟然输给了一个“业余爱好者”的“生活照”时,他那张总是带着艺术性高傲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不可思议的愤怒。
他将助理递过来的平板电脑狠狠地摔在桌上,冷笑道:“荒谬!这是对整个行业的羞辱!苏芒疯了,这个时代的审美,也彻底死了!”
而《风尚》杂志的编辑部,此刻却灯火通明。
当苏芒收到凯哥转发来的,林默写的那段“卷首语”时,她盯着那段文字,沉默了许久。
最后,她只说了一句话,一句让在扬所有编辑都热血的话。
“把这段话,用最大号的字体,发给设计部。告诉他们,我们要用最好的宋体,烫上暗金。”
她站起身,眼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光芒。
“准备好迎接风暴吧,各位。我们这一期杂志,已经不是一本时尚杂志了。”
“它将是一个文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