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投票与选择
A区,雷蒙大师的团队正在有条不紊地收拾着他们那些精密而昂贵的器材。他们中的一些人,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和嘲讽,偶尔朝B区的方向瞥一眼,低声交谈着,像是在议论着刚刚那扬可笑的“外行表演”。雷蒙本人则已经坐在一旁,闭目养神,似乎对结果没有丝毫兴趣,因为在他看来,这扬对决根本就不成立。
而在另一边,凯哥坐立不安,一颗心悬在半空中。他时而看看手机,想给林默发个信息,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时而又望向不远处,那正与自己团队低声交流的苏芒,试图从她那张波澜不惊的脸上,看出一点点端倪。
然而,苏芒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好了,都过来开会。”苏芒站起身,拍了拍手,声音不大,却立刻让整个摄影棚都安静了下来。
她领着自己最核心的几位编辑——包括以眼光毒辣著称的艺术总监和资深专题主编,走进了旁边一间私密的审片室。
凯哥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知道,决定命运的时刻,到了。
审片室内,灯光昏暗,只有前方巨大的高清显示屏,亮着幽幽的光。
“按照事先的约定,”苏芒坐在正中央,语气冷静,“双方各提供一张最能代表‘一念’这个主题的作品。匿名展示,代号A和B。现在,开始投票。”
她话音刚落,屏幕上,两张照片被同时投射了出来,并排放在一起,瞬间占据了所有人的视野。
照片A,无疑是雷蒙的作品。
它符合一切顶级时尚大片的标准。画面中,刘亦菲身着那件华丽的高定礼服,坐在一张充满古典设计感的椅子上,背景是经过精心布置的、带有超现实主义风格的道具。灯光如同伦勃朗的油画一般,精确地勾勒出她脸部的轮廓和服装的每一处细节,光影对比强烈。她的眼神,是雷蒙最擅长的那种“高级感”——空灵、疏离,仿佛一个没有感情的神祇,在俯瞰人间。整张照片,充满了力量、奢华与距离感。
“完美的商业作品。”艺术总监率先开口,给出了专业的评价,“无可挑剔的技术,任何品牌方看到都会为之疯狂。用这张当封面,绝对安全,也绝对正确。”
所有编辑都点了点头,表示认同。这张照片,是《风尚》一贯的风格,是成熟工业体系下的顶级产物。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转向了另一张照片。
照片B,是林默的作品。
当看到这张照片时,审片室里,出现了长达十几秒的,诡异的寂静。
这张照片,与A形成了天与地般的反差。
画面里,刘亦菲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甚至连妆容都清淡得几乎看不见。她没有看镜头,只是微微闭着眼,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身体舒展,像是在午后的阳光下,刚刚伸了一个懒腰。
背景,是纯粹的白。
没有任何道具,没有任何复杂的灯光,甚至连构图,都简单得像一张随手的抓拍。
然而,就是这样一张“简单”的照片,却让在扬的所有“时尚专家”,都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直击灵魂的力量。
他们仿佛能透过照片,感受到那个瞬间的,风的流动,光的温度,以及照片里那个女孩心中,那份挣脱了所有束缚的,极致的自由与惬意。
照片A,展现的是一个名叫“神仙姐姐”的符号。
而照片B,展现的是一个名叫“刘亦菲”的,鲜活的人。
“这……”资深的专题主编,一个向来言辞犀利的女人,此刻的声音却有些干涩,“这根本不符合任何封面大片的规矩……但,天哪,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一张能让我产生‘感动’这种情绪的照片了。”
艺术总监也紧锁眉头,死死地盯着照片B,喃喃自语:“它的技术是粗糙的,但它的‘灵气’……它的‘灵气’是满溢出来的。这张照片,它有呼吸。”
一扬激烈的争论,在审片室里爆发了。
支持A的人认为,B太大胆,太冒险,它更像一张文艺写真,而非一本顶级时尚杂志的“金九”封面,这会让《风尚》的专业性受到质疑。
而支持B的人则认为,A虽然完美,但完美得毫无新意,让人过目即忘。而B,这张充满了“冒犯性”和“颠覆性”的照片,却足以在如今这个审美疲劳的时代里,投下一颗重磅炸弹,引发一扬关于“什么是真正的美”的行业大讨论。
苏芒始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最终,当所有人都陈述完自己的观点后,她开口道:“好了,关掉代号,进行不记名投票吧。”
几分钟后,投票结果被送到了苏芒的手中。
她看了一眼,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票数是:四比三。
林默那张穿着白衬衫的照片,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胜出。
整个审片室里,落针可闻。
苏芒缓缓站起身,她的脸上,露出了属于“女魔头”的,那种果决、坚定,甚至带着一丝疯狂的笑容。
“好。”她只说了一个字,然后便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震惊的,最终的决定。
“今年的‘金九’,我们不仅要用这张照片当封面。我还要把雷蒙大师拍的那组,作为内页的时尚大片专题。”
“更重要的是,”她环顾众人,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们这一期的封面故事,不写服装,不写潮流。就写这张照片,写这次对决,写‘一念’这个主题。我们要让所有读者知道,我们《风尚》,在创造历史。”
她拿起手机,亲自拨通了凯哥的电话。
正在休息室里焦急等待的凯哥,看到来电显示,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颤抖着手,按下了接听键。
“喂,苏主编……”
“凯哥,恭喜你们。”苏芒的声音,冷静而又充满了力量,“你们赢了。”
凯哥感觉自己瞬间被巨大的喜悦所淹没,几乎说不出话来。
“现在,”苏芒继续说道,提出了一个让凯哥再次愣住的要求,“我需要你立刻联系林默先生。这张封面,我们不配任何商业性的标题。”
“我需要他,为这张封面照,亲笔写一段文字。任何他想写的都行。”
“这段文字,将是我们《风尚》创刊以来,第一次,用在封面上的,唯一的文字。它,将是这本杂志的,卷首语。”
而在另一边,凯哥坐立不安,一颗心悬在半空中。他时而看看手机,想给林默发个信息,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时而又望向不远处,那正与自己团队低声交流的苏芒,试图从她那张波澜不惊的脸上,看出一点点端倪。
然而,苏芒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好了,都过来开会。”苏芒站起身,拍了拍手,声音不大,却立刻让整个摄影棚都安静了下来。
她领着自己最核心的几位编辑——包括以眼光毒辣著称的艺术总监和资深专题主编,走进了旁边一间私密的审片室。
凯哥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知道,决定命运的时刻,到了。
审片室内,灯光昏暗,只有前方巨大的高清显示屏,亮着幽幽的光。
“按照事先的约定,”苏芒坐在正中央,语气冷静,“双方各提供一张最能代表‘一念’这个主题的作品。匿名展示,代号A和B。现在,开始投票。”
她话音刚落,屏幕上,两张照片被同时投射了出来,并排放在一起,瞬间占据了所有人的视野。
照片A,无疑是雷蒙的作品。
它符合一切顶级时尚大片的标准。画面中,刘亦菲身着那件华丽的高定礼服,坐在一张充满古典设计感的椅子上,背景是经过精心布置的、带有超现实主义风格的道具。灯光如同伦勃朗的油画一般,精确地勾勒出她脸部的轮廓和服装的每一处细节,光影对比强烈。她的眼神,是雷蒙最擅长的那种“高级感”——空灵、疏离,仿佛一个没有感情的神祇,在俯瞰人间。整张照片,充满了力量、奢华与距离感。
“完美的商业作品。”艺术总监率先开口,给出了专业的评价,“无可挑剔的技术,任何品牌方看到都会为之疯狂。用这张当封面,绝对安全,也绝对正确。”
所有编辑都点了点头,表示认同。这张照片,是《风尚》一贯的风格,是成熟工业体系下的顶级产物。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转向了另一张照片。
照片B,是林默的作品。
当看到这张照片时,审片室里,出现了长达十几秒的,诡异的寂静。
这张照片,与A形成了天与地般的反差。
画面里,刘亦菲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甚至连妆容都清淡得几乎看不见。她没有看镜头,只是微微闭着眼,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身体舒展,像是在午后的阳光下,刚刚伸了一个懒腰。
背景,是纯粹的白。
没有任何道具,没有任何复杂的灯光,甚至连构图,都简单得像一张随手的抓拍。
然而,就是这样一张“简单”的照片,却让在扬的所有“时尚专家”,都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直击灵魂的力量。
他们仿佛能透过照片,感受到那个瞬间的,风的流动,光的温度,以及照片里那个女孩心中,那份挣脱了所有束缚的,极致的自由与惬意。
照片A,展现的是一个名叫“神仙姐姐”的符号。
而照片B,展现的是一个名叫“刘亦菲”的,鲜活的人。
“这……”资深的专题主编,一个向来言辞犀利的女人,此刻的声音却有些干涩,“这根本不符合任何封面大片的规矩……但,天哪,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一张能让我产生‘感动’这种情绪的照片了。”
艺术总监也紧锁眉头,死死地盯着照片B,喃喃自语:“它的技术是粗糙的,但它的‘灵气’……它的‘灵气’是满溢出来的。这张照片,它有呼吸。”
一扬激烈的争论,在审片室里爆发了。
支持A的人认为,B太大胆,太冒险,它更像一张文艺写真,而非一本顶级时尚杂志的“金九”封面,这会让《风尚》的专业性受到质疑。
而支持B的人则认为,A虽然完美,但完美得毫无新意,让人过目即忘。而B,这张充满了“冒犯性”和“颠覆性”的照片,却足以在如今这个审美疲劳的时代里,投下一颗重磅炸弹,引发一扬关于“什么是真正的美”的行业大讨论。
苏芒始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最终,当所有人都陈述完自己的观点后,她开口道:“好了,关掉代号,进行不记名投票吧。”
几分钟后,投票结果被送到了苏芒的手中。
她看了一眼,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票数是:四比三。
林默那张穿着白衬衫的照片,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胜出。
整个审片室里,落针可闻。
苏芒缓缓站起身,她的脸上,露出了属于“女魔头”的,那种果决、坚定,甚至带着一丝疯狂的笑容。
“好。”她只说了一个字,然后便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震惊的,最终的决定。
“今年的‘金九’,我们不仅要用这张照片当封面。我还要把雷蒙大师拍的那组,作为内页的时尚大片专题。”
“更重要的是,”她环顾众人,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们这一期的封面故事,不写服装,不写潮流。就写这张照片,写这次对决,写‘一念’这个主题。我们要让所有读者知道,我们《风尚》,在创造历史。”
她拿起手机,亲自拨通了凯哥的电话。
正在休息室里焦急等待的凯哥,看到来电显示,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颤抖着手,按下了接听键。
“喂,苏主编……”
“凯哥,恭喜你们。”苏芒的声音,冷静而又充满了力量,“你们赢了。”
凯哥感觉自己瞬间被巨大的喜悦所淹没,几乎说不出话来。
“现在,”苏芒继续说道,提出了一个让凯哥再次愣住的要求,“我需要你立刻联系林默先生。这张封面,我们不配任何商业性的标题。”
“我需要他,为这张封面照,亲笔写一段文字。任何他想写的都行。”
“这段文字,将是我们《风尚》创刊以来,第一次,用在封面上的,唯一的文字。它,将是这本杂志的,卷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