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015试图挽留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最不值得的事情
回家路上,李渔歌走得飞快,躲他跟躲瘟神似的,压根不给他开口的机会。
林熠便也作罢,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面,直到各自拐进自家院子。
一进门,宋知华便迎上来,拉过儿子:“去,给你爸打个电话。”
“怎么了?”林熠皱起眉。
“还能怎么,问问他在哪里,几点回家。”
林熠一听,便心生疲惫:“妈,我爸都几岁了,他要回来,自己会回来的。”
“啧,让你打就打。”
林熠知道拗不过母亲,只得拿起了话筒。
作为事业有成的老板,林明谦是最早在腰间别上大哥大的那批人,宋知华想联系他轻而易举。可偏偏这么多年过去,她依然像从前那样,只要有他在,就一定要他在中间传话。
林熠草草讲过几句,便挂了电话,对母亲说:“他在应酬,说今天要晚一点回来,你先睡吧。”
宋知华耳朵一下竖了起来:“应酬?跟谁?几点能回来?哎呀,你怎么不问清楚一点。”
林熠想走,可看着焦躁不安的母亲,又停下脚步,拉着她坐到沙发上,一边给她揉肩,一边故意打岔道:“妈,你儿子难得回来一趟,你不关心关心我,非得盯着我爸干嘛?”
宋知华果然被逗笑了一些,埋怨地看了他一眼:“你自己非要去干什么工程,要我说,跟着你爸干,接你爸的班多好,也可以盯着他一点。”
林熠知道宋知华话语里的“盯”是什么意思,故意笑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才不要走我爸的老路。再说,我爸还年轻力壮呢,找什么接班人。”
“是啊,你爸还年轻,就你妈老了。”宋知华叹道。
林熠故作夸张地将脸凑到她跟前:“老?哪里老?我倒要看看谁的皮肤这么光滑,居然一丝皱纹都没有,比二十岁的小姑娘还好看。”
宋知华笑着轻轻拍了儿子一巴掌:“别闹了,竟会说些瞎话骗我。”
“哪是瞎话,真话!”林熠认真道,“而且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别老皱着眉头。爸什么时候回来你管呢,早点睡你的美容觉。”
宋知华笑里又添了一分苦涩:“是啊,不管了,也管不了。走吧走吧,咱娘俩都先睡觉去。”
林熠哄着母亲进了卧室,见她眉头稍稍舒展,这才松了口气。他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门一关,脸上的笑意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深深的疲惫。
他记不清这个家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似乎就是从林明谦下海赚了点钱开始。家里有钱了,却反而没了从前那种简单的和睦。
林明谦长得俊朗,人到中年依旧风度翩翩,被人戏称为“楚留香”。随着事业越来越成功,他倒也真学起了楚留香的风流,在外面的应酬越来越多,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
林熠看着母亲一点点转变,时而歇斯底里地吵闹,逼迫父亲断了那些不清不楚的关系;时而又扮演起贤妻良母的角色,试图用温柔挽留父亲的心,在暴戾与服软间反复横跳,变得完全不像自己。
而他则成了这场拉锯战中的传话筒,问父亲在干什么,劝父亲早点回家,被踢来踢去,却无力改变任何事。
林熠心疼母亲,也曾像李渔歌那样,劝母亲干脆离开,说自己愿意跟着她走。可宋知华只是冷笑:“穷的时候,我陪着他一起吃苦一起打拼,这好日子是我们一起挣来的。现在有钱了,凭什么让他一个人在外面花天酒地,逍遥快活?”
这话里,究竟是爱多,还是恨多?林熠觉得连母亲自己都不知道。
林明谦和宋知华的婚姻就这么维持了下去,也正因为此,即使林明谦赚了很多钱,在县里和市里都买了更好的房子,可宋知华还是坚持住在现在这个家里,因为她想守住一些熟悉的东西,也想提醒林明谦不要忘本。
在这场无休止的拉锯战中,林熠结束了自己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也学到了感情路上的第一课——
原来,爱会滋生恨,恨里却也藏着爱,而试图挽留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最不值得的事情。
高二那年,宋知华和林明谦吵得越来越凶。不同于之前那些莺莺燕燕,这一次,林明谦似乎动了真格,认真地谈了一段恋爱,这几乎将宋知华逼至崩溃。
家庭的动荡,让林熠的青春期变得更加叛逆和烦躁。他开始越来越抗拒回家,也越来越不爱学习,逃课变成家常便饭,成绩单上的分数更像断了线的风筝,直线下坠——
直到李渔歌发现他的异常,毫不犹豫地介入了他的生活。
文理分科后,两人已经不在一个班。可他每天一出门,就会看到李渔歌一脸严肃地站在门口,不由分说地拉着他去上学。放学后,李渔歌的身影又会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监督着他一起回家。
在那敏感而懵懂的青春期,李渔歌的这种举动在他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每当她站在教室门口等待时,总会有人吹口哨起哄,而李渔歌根本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等着他收拾书包。
他呢,明明觉得很烦很没面子,可不知怎么的,在她每一次瞪过来的眼神里,还是莫名其妙地就收拾好了书包。
李渔歌毕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盯着他。高三刚开学不久,他翘了月考打篮球,起跳扣篮时鞋底打滑,右腿传来的剧痛让他眼前一黑。
打着石膏躺在家里时,他居然有种诡异的解脱感——这下就算李渔歌再凶,也拿他没办法了。可没想到,当天晚上,李渔歌就抱着作业敲开了他的房门。
从此,每个夜晚都会准时响起李渔歌的敲门声,她会一边抱怨“重死了”,一边把带回来的各科作业摊满他的书桌。
一日复一日,他突然发现,不知从何时起,李渔歌每晚的到来,竟成了他一天中最期待的事情。一起写作业也开心,听她念叨学校里发生的事也开心,闷在家里的无聊日子就这么渐渐有了盼头。
一个普通的晚上,他们还是在一起写作业。
台灯洒下柔和的光,林熠侧头看她时,突然发现她脸上覆着一层细细的绒毛,像一颗粉嫩饱满的水蜜桃;看书时睫毛低垂,在眼底投下好看的阴影,随着眨眼的动作轻轻颤动,像蝴蝶的翅膀,一下一下扇在他的心上。
林熠忽然感到呼吸滞在胸腔,心跳漏了一拍——
他猛然意识到,长大了的男孩女孩之间,是可以产生一些不一样的感情的。
这发现让林熠感到一种隐秘的欣喜,连带着学习也变得努力起来。
一直忍到高考结束,他才敢忐忑又期待地去问她要不要报一个大学。谁知她却害羞地垂了垂眼,看向一旁刚放假回家的魏淮洲:“淮州哥,我报你的大学,你说好不好?”
林熠愣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是他问的问题,李渔歌不回答,却反而要去问魏淮洲?
可很快,李渔歌微红的脸颊和闪烁的眼神就让他明白过来——
原来,并不是只有他在成长、在开窍,李渔歌甚至可能比他更早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没有再追问,也没有再等待李渔歌的回答,林熠默默报了一个离上海很远的大学,远到足以让他可以不再那么频繁地想起她,也远到让他们只能在每个假期相见。
这个带点痛的领悟,是他在感情路上学到的第二课。
这次的休假只有短短三天。第二天,林熠帮母亲将那些她搬不动的重物一一归置妥当后,便起身告辞了。
李渔歌一早就去了工厂,林熠自知经过昨晚那番谈话,她现在一定不愿见他,便也没想着再去找她,只是在心里觉得好笑——
这样的情形太过熟悉,吵架又和好,和好再吵架,这几乎已经成了他们之间某种古怪的默契。
只是这次好像有点不一样,他昨天的问题过于唐突,不知他们是否还能像从前那样,自然而然地回到彼此身边。
在回工地前,林熠去了趟水产公司,约何凯出来吃饭。
水产公司门口的小饭馆,何凯到时,林熠已将菜都点齐了。
见他手边还放着两条中华,何凯笑道:“事儿都办成了,你还拿来烟
来干嘛?”
林熠将烟推过去:“送你的呗,帮了这么大的忙,不得好好感谢感谢?”
何凯不客气地接过烟,啧啧感叹:“咱也是托了弟妹的福了。”
林熠赶忙道:“别瞎说啊。”
何凯还真是不解:“你也否认,她也否认,什么情况?你俩真没点什么?”
林熠眉头一皱:“什么叫她也否认啊?你跟她说什么了?”
何凯不以为意:“就是叫她弟妹了呗,结果人家说跟你只是发小。”
“哎呀,你瞎叫什么,我不是早跟你说了是我发小吗?”
何凯笑道:“得了吧,你小子的心思,以为我看不出来?要不是喜欢她,你能这么上心?前前后后跑了那么多趟,难道不是想追她?”
何凯一直想不通他这个小学弟,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大学里对他有意思的女生一抓一把。可偏偏他就像在这方面少了根弦似的,虽也有过关系不错的女同学,但最终总是无疾而终,徒留对方黯然神伤,悄然离去。
原先,他以为林熠只是不开窍,直到这次他三番四次为了李渔歌的事情跑前跑后,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不是小学弟不开窍,而是他的心早已系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何凯调侃道:“你怎么这么怂,喜欢就追啊,背后帮这么多忙有什么用,我要不说,人家都不知道,你图个啥?”
林熠笑着摇了摇头:“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而且我不图什么,我只希望她过得好。”
“得了,你小子别在这儿装伟大。”何凯一副受不了的表情,“追人这事儿,讲究的就是个时机,宜早不宜晚,晚了,黄花菜都凉了,到时候有你后悔的。”
林熠笑笑,转了话题:“渔歌现在生意做得怎么样?”
“你别说,咱弟妹还真挺厉害。”何凯夸道,“我一开始还担心她连管理费都赚不回来,没想到人家靠着两条腿,还真能跑出业务来。她那车间我也去了一次,小是小了点,但弄得不错,我看挺靠谱的,你可以放心了。”
林熠无奈地给何凯满上一杯酒:“谢谢哥,以后还请哥多多关照,就是别再叫人家弟妹了!”
临别时,何凯还在絮絮叨叨地提醒他,要抓住时机,别让自己后悔。
林熠心下黯然,他何尝不知道时机的重要?只是现在,恰恰是最坏的时机。
他太了解李渔歌了,从小就是一条路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在她自己想明白之前,别人撼动不了她半分。
她还没从泥潭里爬出来,满脑子都是生计和事业,连对魏淮洲的执着都放下了,哪还有心思考虑他?
更何况,他太清楚,强求一颗不属于自己的心,是多么无望的事情,他才不要当摇尾乞怜的可怜虫。所以,当反复确认过李渔歌对魏淮洲的心思后,他早就放弃了,帮她跑这些事,也并不是为了换取什么,只是见不得她落难,希望她过得好而已,就如同高中时她对他那样。
继续当发小,是条不错的退路。只是,他始终觉得,对于李渔歌来说,魏淮洲并非良配。这或许也是他所有光明正大的关心里,唯一一点藏得极深的、连自己都不愿承认的私心吧。
林熠便也作罢,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面,直到各自拐进自家院子。
一进门,宋知华便迎上来,拉过儿子:“去,给你爸打个电话。”
“怎么了?”林熠皱起眉。
“还能怎么,问问他在哪里,几点回家。”
林熠一听,便心生疲惫:“妈,我爸都几岁了,他要回来,自己会回来的。”
“啧,让你打就打。”
林熠知道拗不过母亲,只得拿起了话筒。
作为事业有成的老板,林明谦是最早在腰间别上大哥大的那批人,宋知华想联系他轻而易举。可偏偏这么多年过去,她依然像从前那样,只要有他在,就一定要他在中间传话。
林熠草草讲过几句,便挂了电话,对母亲说:“他在应酬,说今天要晚一点回来,你先睡吧。”
宋知华耳朵一下竖了起来:“应酬?跟谁?几点能回来?哎呀,你怎么不问清楚一点。”
林熠想走,可看着焦躁不安的母亲,又停下脚步,拉着她坐到沙发上,一边给她揉肩,一边故意打岔道:“妈,你儿子难得回来一趟,你不关心关心我,非得盯着我爸干嘛?”
宋知华果然被逗笑了一些,埋怨地看了他一眼:“你自己非要去干什么工程,要我说,跟着你爸干,接你爸的班多好,也可以盯着他一点。”
林熠知道宋知华话语里的“盯”是什么意思,故意笑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才不要走我爸的老路。再说,我爸还年轻力壮呢,找什么接班人。”
“是啊,你爸还年轻,就你妈老了。”宋知华叹道。
林熠故作夸张地将脸凑到她跟前:“老?哪里老?我倒要看看谁的皮肤这么光滑,居然一丝皱纹都没有,比二十岁的小姑娘还好看。”
宋知华笑着轻轻拍了儿子一巴掌:“别闹了,竟会说些瞎话骗我。”
“哪是瞎话,真话!”林熠认真道,“而且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别老皱着眉头。爸什么时候回来你管呢,早点睡你的美容觉。”
宋知华笑里又添了一分苦涩:“是啊,不管了,也管不了。走吧走吧,咱娘俩都先睡觉去。”
林熠哄着母亲进了卧室,见她眉头稍稍舒展,这才松了口气。他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门一关,脸上的笑意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深深的疲惫。
他记不清这个家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似乎就是从林明谦下海赚了点钱开始。家里有钱了,却反而没了从前那种简单的和睦。
林明谦长得俊朗,人到中年依旧风度翩翩,被人戏称为“楚留香”。随着事业越来越成功,他倒也真学起了楚留香的风流,在外面的应酬越来越多,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
林熠看着母亲一点点转变,时而歇斯底里地吵闹,逼迫父亲断了那些不清不楚的关系;时而又扮演起贤妻良母的角色,试图用温柔挽留父亲的心,在暴戾与服软间反复横跳,变得完全不像自己。
而他则成了这场拉锯战中的传话筒,问父亲在干什么,劝父亲早点回家,被踢来踢去,却无力改变任何事。
林熠心疼母亲,也曾像李渔歌那样,劝母亲干脆离开,说自己愿意跟着她走。可宋知华只是冷笑:“穷的时候,我陪着他一起吃苦一起打拼,这好日子是我们一起挣来的。现在有钱了,凭什么让他一个人在外面花天酒地,逍遥快活?”
这话里,究竟是爱多,还是恨多?林熠觉得连母亲自己都不知道。
林明谦和宋知华的婚姻就这么维持了下去,也正因为此,即使林明谦赚了很多钱,在县里和市里都买了更好的房子,可宋知华还是坚持住在现在这个家里,因为她想守住一些熟悉的东西,也想提醒林明谦不要忘本。
在这场无休止的拉锯战中,林熠结束了自己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也学到了感情路上的第一课——
原来,爱会滋生恨,恨里却也藏着爱,而试图挽留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最不值得的事情。
高二那年,宋知华和林明谦吵得越来越凶。不同于之前那些莺莺燕燕,这一次,林明谦似乎动了真格,认真地谈了一段恋爱,这几乎将宋知华逼至崩溃。
家庭的动荡,让林熠的青春期变得更加叛逆和烦躁。他开始越来越抗拒回家,也越来越不爱学习,逃课变成家常便饭,成绩单上的分数更像断了线的风筝,直线下坠——
直到李渔歌发现他的异常,毫不犹豫地介入了他的生活。
文理分科后,两人已经不在一个班。可他每天一出门,就会看到李渔歌一脸严肃地站在门口,不由分说地拉着他去上学。放学后,李渔歌的身影又会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监督着他一起回家。
在那敏感而懵懂的青春期,李渔歌的这种举动在他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每当她站在教室门口等待时,总会有人吹口哨起哄,而李渔歌根本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等着他收拾书包。
他呢,明明觉得很烦很没面子,可不知怎么的,在她每一次瞪过来的眼神里,还是莫名其妙地就收拾好了书包。
李渔歌毕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盯着他。高三刚开学不久,他翘了月考打篮球,起跳扣篮时鞋底打滑,右腿传来的剧痛让他眼前一黑。
打着石膏躺在家里时,他居然有种诡异的解脱感——这下就算李渔歌再凶,也拿他没办法了。可没想到,当天晚上,李渔歌就抱着作业敲开了他的房门。
从此,每个夜晚都会准时响起李渔歌的敲门声,她会一边抱怨“重死了”,一边把带回来的各科作业摊满他的书桌。
一日复一日,他突然发现,不知从何时起,李渔歌每晚的到来,竟成了他一天中最期待的事情。一起写作业也开心,听她念叨学校里发生的事也开心,闷在家里的无聊日子就这么渐渐有了盼头。
一个普通的晚上,他们还是在一起写作业。
台灯洒下柔和的光,林熠侧头看她时,突然发现她脸上覆着一层细细的绒毛,像一颗粉嫩饱满的水蜜桃;看书时睫毛低垂,在眼底投下好看的阴影,随着眨眼的动作轻轻颤动,像蝴蝶的翅膀,一下一下扇在他的心上。
林熠忽然感到呼吸滞在胸腔,心跳漏了一拍——
他猛然意识到,长大了的男孩女孩之间,是可以产生一些不一样的感情的。
这发现让林熠感到一种隐秘的欣喜,连带着学习也变得努力起来。
一直忍到高考结束,他才敢忐忑又期待地去问她要不要报一个大学。谁知她却害羞地垂了垂眼,看向一旁刚放假回家的魏淮洲:“淮州哥,我报你的大学,你说好不好?”
林熠愣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是他问的问题,李渔歌不回答,却反而要去问魏淮洲?
可很快,李渔歌微红的脸颊和闪烁的眼神就让他明白过来——
原来,并不是只有他在成长、在开窍,李渔歌甚至可能比他更早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没有再追问,也没有再等待李渔歌的回答,林熠默默报了一个离上海很远的大学,远到足以让他可以不再那么频繁地想起她,也远到让他们只能在每个假期相见。
这个带点痛的领悟,是他在感情路上学到的第二课。
这次的休假只有短短三天。第二天,林熠帮母亲将那些她搬不动的重物一一归置妥当后,便起身告辞了。
李渔歌一早就去了工厂,林熠自知经过昨晚那番谈话,她现在一定不愿见他,便也没想着再去找她,只是在心里觉得好笑——
这样的情形太过熟悉,吵架又和好,和好再吵架,这几乎已经成了他们之间某种古怪的默契。
只是这次好像有点不一样,他昨天的问题过于唐突,不知他们是否还能像从前那样,自然而然地回到彼此身边。
在回工地前,林熠去了趟水产公司,约何凯出来吃饭。
水产公司门口的小饭馆,何凯到时,林熠已将菜都点齐了。
见他手边还放着两条中华,何凯笑道:“事儿都办成了,你还拿来烟
来干嘛?”
林熠将烟推过去:“送你的呗,帮了这么大的忙,不得好好感谢感谢?”
何凯不客气地接过烟,啧啧感叹:“咱也是托了弟妹的福了。”
林熠赶忙道:“别瞎说啊。”
何凯还真是不解:“你也否认,她也否认,什么情况?你俩真没点什么?”
林熠眉头一皱:“什么叫她也否认啊?你跟她说什么了?”
何凯不以为意:“就是叫她弟妹了呗,结果人家说跟你只是发小。”
“哎呀,你瞎叫什么,我不是早跟你说了是我发小吗?”
何凯笑道:“得了吧,你小子的心思,以为我看不出来?要不是喜欢她,你能这么上心?前前后后跑了那么多趟,难道不是想追她?”
何凯一直想不通他这个小学弟,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大学里对他有意思的女生一抓一把。可偏偏他就像在这方面少了根弦似的,虽也有过关系不错的女同学,但最终总是无疾而终,徒留对方黯然神伤,悄然离去。
原先,他以为林熠只是不开窍,直到这次他三番四次为了李渔歌的事情跑前跑后,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不是小学弟不开窍,而是他的心早已系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何凯调侃道:“你怎么这么怂,喜欢就追啊,背后帮这么多忙有什么用,我要不说,人家都不知道,你图个啥?”
林熠笑着摇了摇头:“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而且我不图什么,我只希望她过得好。”
“得了,你小子别在这儿装伟大。”何凯一副受不了的表情,“追人这事儿,讲究的就是个时机,宜早不宜晚,晚了,黄花菜都凉了,到时候有你后悔的。”
林熠笑笑,转了话题:“渔歌现在生意做得怎么样?”
“你别说,咱弟妹还真挺厉害。”何凯夸道,“我一开始还担心她连管理费都赚不回来,没想到人家靠着两条腿,还真能跑出业务来。她那车间我也去了一次,小是小了点,但弄得不错,我看挺靠谱的,你可以放心了。”
林熠无奈地给何凯满上一杯酒:“谢谢哥,以后还请哥多多关照,就是别再叫人家弟妹了!”
临别时,何凯还在絮絮叨叨地提醒他,要抓住时机,别让自己后悔。
林熠心下黯然,他何尝不知道时机的重要?只是现在,恰恰是最坏的时机。
他太了解李渔歌了,从小就是一条路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在她自己想明白之前,别人撼动不了她半分。
她还没从泥潭里爬出来,满脑子都是生计和事业,连对魏淮洲的执着都放下了,哪还有心思考虑他?
更何况,他太清楚,强求一颗不属于自己的心,是多么无望的事情,他才不要当摇尾乞怜的可怜虫。所以,当反复确认过李渔歌对魏淮洲的心思后,他早就放弃了,帮她跑这些事,也并不是为了换取什么,只是见不得她落难,希望她过得好而已,就如同高中时她对他那样。
继续当发小,是条不错的退路。只是,他始终觉得,对于李渔歌来说,魏淮洲并非良配。这或许也是他所有光明正大的关心里,唯一一点藏得极深的、连自己都不愿承认的私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