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别着凉了
沈裕有点不知道说什么,有点儿生气又无奈得很,压抑着说:“有意思,有什么意思?英雄救美?别扯了,你哥哥要是在,他早就……”
他话音猛地一顿,像是提到了什么不该提的禁忌的话题,但提都提了,忽然调转矛头说点家长里短的未免又有点太过刻意。
于是准备破罐子破摔直接说了:“你哥如果在,他是不会同意你掺进监管局里的,谭殊,你别被困住了,别出不来了。”
“天黑了。”谭殊答非所问,划开手机看了看时间,“我们走吧。”
“——谭殊!”沈裕微微加重了声音。
“沈裕。”谭殊收起手机,温润的眼珠深处藏着森然的冷光,“我哥救过你,但与我无关。如果你要妨碍我,就请另寻他处。”
“你也知道你哥对我有恩,你哥放不下你,我更放不下你,听我一句劝,你别固执了。”
“他都死了多久了,你老提他干嘛,非得找个人压我?”谭殊苍白的唇角勾起了点弧度,“你这一通长篇大论下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什么人生导师呢。他是吗。”
沈裕猝不及防地被噎了一下。
说沈谌是人生导师的话,还不如去百度几句名人名言着手自学。
只是骤然从谭殊嘴里听到“沈谌已经死了”这种事实,还是有点让人哑口无言。
谭殊说得没错,他哥哥对他有救命之恩,这也是他们相识的契机。
沈家与异能研究无关,虽比不过钟家,却也算半个上流社会人士。
按他的说法,房地产饱和太严重,干不过电商跟游戏公司了,更别说像钟栩家里这种黑白通吃,还混军火的。
要说钟家哪里稍逊一筹,恐怕就只有那繁复冗长到像老奶奶裹脚布般见头不见尾的豪门风波。
什么“狸猫换太子”“恶毒后母”等等精彩绝伦的狗血大戏在他们家“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得淋漓精致,缺一不可。
而沈裕就是那个被换的太子,跟被恶毒后母欺压的可怜蛋。
沈家子嗣多,堂兄弟妹多到齐聚一堂能唱一出《红楼梦》,就这种家庭,当然不会想要多个乡下的穷小子来跟自己平分家产。
于是沈裕十岁的时候被人设计,险些活活烧死在乡下。
就这个时候,不知是谁,上哪儿翘了根生锈的撬棍,把摇摇欲坠的木板子给使劲儿勾开,把快烧尽的氧气生生豁开了一个口子。
……沈裕猜想过这人的身份,他名义上的爹、急着把他当廉价劳动力卖给人f子的养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热心群众……甚至连命丧于此都考虑到了,却唯独没有想到这个人会是他。
谭殊的同父同母的亲哥哥,沈谌。
——沈谌是个很奇怪的Alpha。
年纪轻轻,他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没有匹配这个年纪的学业需要进行,就在村口帮人杀猪为生。
当黑户,做童工,时不时还得费时间费心力跟拖欠工资的无良杀猪场老板浪费口舌,掰扯掰扯。
沈裕见过他杀猪。
拖到案板、拿刀、破喉咙。
也不避讳猪血,任凭一身都溅满腥臭的红色液体,回家再用水冲掉就行了。
沈裕并不是因此就对他有什么看法,杀猪而已,不算新鲜事儿,这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视觉冲击。
但沈谌不仅杀猪,还杀人。
当时沈裕就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个年轻稚嫩的Alpha将一个中年beta像宰猪肉一样,拎着后颈子从后院拖出来——
他拿着一把又沉又重的杀猪刀,架在那个beta肥重油腻的后脖颈上随意比了比,那样撕心裂肺的惨叫跟求饶声响彻了整个院子,跟不远处的养猪场里不断嘶嚎等死的猪叫声混在一起,变得混浊不分。
沈谌眼睛都不眨,狠狠剁了下去——
血肉横飞。
……沈裕那会儿很害怕,但也就一会儿。
因为细想的话,也能理解。
沈裕看着谭殊的背影,渐渐的,他的思绪逐渐再次飘远。
他记得,谭殊那个时候,才五六岁。
*
沈谌相当熟练地把血用水一冲,接着胡乱把尸体跟头塞到井里,等那个小Omega到他眼前时,他疲惫阴郁的脸上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
沈谌弯下腰,摸摸他的头,低声劝慰了几句。
谭殊那个时候也不怎么爱说话,闻言也只是闷不吭声地拉着沈谌的衣袖,将头埋进少年的怀里。
沈谌用还算干净的一只手摸摸谭殊的头,一把将人抱起往院子里走,低声哄着。
与半个小时前的他截然不同。
后来沈裕才知道,沈谌到底为什么杀他。
沈家的两个孩子的妈妈,是干地下生意的。
那个肥胖的beta,就是他妈妈的主顾。
混乱的家人让这间小院子逐渐变得鱼龙混杂,坏得各有千秋。
谭殊小小年纪,五官就像精雕细琢般的产物,自然逃不过觊觎,最重要的是——
谭殊曾经是S级Omega。
天才啊。
而且是一个长得好看,还无自保能力的天才。
之后,谭殊在那天失踪了。
沈谌回来后,先是发了疯一样地找人,最后在桥洞下找到了衣衫不整的他。
第二天,将弟弟送去学校后,他把一个同乡的beta肢解的尸体挂在桥头风干了。
“一群该死的臭虫。”十五岁的沈谌半坐在地上,漆黑的阴影勾勒出他那张与谭殊起码有七分相似的脸,他在狭窄的木屋院子里,面色平静到森然,“我要宰了他们。”
沈裕明白他指的是什么。
因为第二天,一群白衣人进入了他们的房子,拿出合同似乎签订了什么条约之后,当天晚上爆发了一场大火。
那场大火烧得实在厉害,摇摇欲坠的横梁焦黑,火星子闪烁着在黑暗中噼里啪啦掉落了一地。他的亲生父亲被活活烧死在睡梦里,他的哥哥尸骨无存,只剩下谭殊坐在满地苍夷里,仿佛被这场大火抽掉了所有的魂魄。
是的,沈谌死了,死在了那场大火之中。
这之后,谭殊就被接走了。
被收留到了一家还算合适的福利院里。
说实在的,谭殊在当老师的那段时间,日子也算过得平稳,如果没有当年的那场意外的话,一切都会变好。
但沈裕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一个死了那么多年的人耿耿于怀到现在,以至于可以抛弃掉曾经辉煌的,作为“研究院一把手”的勋章,硬生生把这口苦水给咽下去。
“——谭殊。”
在谭殊的背影即将消失在他的视野中的最后一刻,沈裕叫住了他。
“你就没有想过,沈谌他,可能只是死于火灾?”
他反复这么强调,反叫谭殊生出点无可奈何,耐心解释:“这不重要了。”
沈裕一怔:“什么?”
“火灾前一天,我哥就来找过我。”谭殊转而说起,“我不应该什么都听他的。”
沈裕:“什么意思?”
谭殊莞尔一笑,并未解释。
“裕哥。”他说,“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会来跟你道歉的。”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沈裕知道他劝不动了。
最终只是叮嘱了一句:“有事跟我联系。”
谭殊不可置否,背身离去。
天色已经很晚,Omega独自一人,并不安全。
但人不多,车也很少。
谭殊感觉有点冷,伸手拢了拢身上的外套。
大腿部被划出的伤口经过湖水浸泡过后肿胀的疼痛并未经过任何处理,谭殊只能依靠着这点痛感来刺激着不太清晰的大脑。
但往往人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总会碰到更意想不到的人。
——是钟栩。
……
“是你?”
不远处的Alpha倚靠在昏黄的路灯下,温和的光打在他坚硬立挺的五官旁,让他看着忽然透着点与他本质不同的、容易被混淆的暖意来。
谭殊完全没想到钟栩会一直在这里,在医院的不远处,就好像一直在等他。
“我看你那个朋友好像不怎么靠谱的样子。”钟栩看着自然得不行,说出的话都像是在心里排列了好几遍,确保每一个字都落在应该落到的声调上,才淡淡道,
“看来我没猜错。”
“……”
这种放在二十年前都要被群嘲的老套手段,仅仅是钟栩的入门新手指南,不知不觉,积压的阴郁泄开一个极小的口子,谭殊有点乐了。
钟栩喉结上下一滚,险些以为是谭殊对他这个看似不怎么明显实际上漏洞百出的踩一捧一的自夸方式感到滑稽,余光不自觉的往旁边瞥了一眼,遂转移话题,
“……走吗?”
谭殊笑完了,顺着他的方向往前走了两步:“走,当然要走。”
于是谭殊第一次上了他的车。
钟栩并不是什么很健谈的人,纵使很想开口说点什么,但最后能坐的就是沉默开车,当一个合格的司机。
谭殊一直靠在窗边没有说话,但看得出他心情不错。
他那栋惨遭火灾荼毒过的小房子还在装修,即便如此,谭殊并没有想要出售二手房的想法。
哪怕里面的设备已经陈旧得不像样子,物业跟保安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因此装修进程相当不易。
钟栩有点儿不明白为什么谭殊不换房子,但人是很复杂的生物,有回忆,有寄托,总好过内心一片荒芜。
好像这么做,就可以在每个若无其事的晚上,不经意间将不愿回想起,又期盼回想起的记忆,翻个新,重来一遍。
钟栩向来有分寸,不会轻易插足界限外的事,因此并不过问。
“去哪里?”
谭殊靠在副驾驶座椅里:“找个酒店吧,我不挑,能过夜就行。”
钟栩说:“好。”
靠近医院的酒店多如牛毛,几百米就有一家,钟栩摸不清谭殊的消费水准,最后停在了一家中端的风评较好的酒店门口,临近下车时,说:“到了。”
回答他的,是谭殊拉开外套的动作。
这是钟栩披给他的外套。
钟栩立刻说:“你不用脱,留着就……”
衣物上自带的柚子清香拉进距离,猝不及防闯入他的鼻尖,谭殊把外套往回折了折,细腻的指尖从耳廓划过颈部,从容地披回了钟栩的肩上。
两人的距离被车狭小的空间逼得很近,Omega捏着对方的衣领,温热的气息打在皮肤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谭殊望着钟栩的眼里闪烁着细碎的笑意,半边的拇指还似有若无地摁在对方最脆弱的脖颈处。
“怎么不用?”他缓缓说,“别着凉了。”
谭殊推开车门,怀里挂着自己从沈裕手里拿的外套,朝钟栩招招手,迈进了酒店大门。
“……”
钟栩喉结不自觉地滚了滚,捏着方向盘的手背上青筋暴起,指尖青白,有些失控的信息素缓缓充斥了整个车的空间,不受控制地游走。
心跳得非常快。
滚烫的血液疯狂在血管里涌动,最后汇聚到胸腔里的肺腑。
他呆在原地很久,直到太阳穴处“突突”跳个不停的反应逐渐消退,背后的车朝他不耐地按着喇叭后,钟栩才慢半拍似的踩下油门————
清纯的男人最好命~
他话音猛地一顿,像是提到了什么不该提的禁忌的话题,但提都提了,忽然调转矛头说点家长里短的未免又有点太过刻意。
于是准备破罐子破摔直接说了:“你哥如果在,他是不会同意你掺进监管局里的,谭殊,你别被困住了,别出不来了。”
“天黑了。”谭殊答非所问,划开手机看了看时间,“我们走吧。”
“——谭殊!”沈裕微微加重了声音。
“沈裕。”谭殊收起手机,温润的眼珠深处藏着森然的冷光,“我哥救过你,但与我无关。如果你要妨碍我,就请另寻他处。”
“你也知道你哥对我有恩,你哥放不下你,我更放不下你,听我一句劝,你别固执了。”
“他都死了多久了,你老提他干嘛,非得找个人压我?”谭殊苍白的唇角勾起了点弧度,“你这一通长篇大论下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什么人生导师呢。他是吗。”
沈裕猝不及防地被噎了一下。
说沈谌是人生导师的话,还不如去百度几句名人名言着手自学。
只是骤然从谭殊嘴里听到“沈谌已经死了”这种事实,还是有点让人哑口无言。
谭殊说得没错,他哥哥对他有救命之恩,这也是他们相识的契机。
沈家与异能研究无关,虽比不过钟家,却也算半个上流社会人士。
按他的说法,房地产饱和太严重,干不过电商跟游戏公司了,更别说像钟栩家里这种黑白通吃,还混军火的。
要说钟家哪里稍逊一筹,恐怕就只有那繁复冗长到像老奶奶裹脚布般见头不见尾的豪门风波。
什么“狸猫换太子”“恶毒后母”等等精彩绝伦的狗血大戏在他们家“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得淋漓精致,缺一不可。
而沈裕就是那个被换的太子,跟被恶毒后母欺压的可怜蛋。
沈家子嗣多,堂兄弟妹多到齐聚一堂能唱一出《红楼梦》,就这种家庭,当然不会想要多个乡下的穷小子来跟自己平分家产。
于是沈裕十岁的时候被人设计,险些活活烧死在乡下。
就这个时候,不知是谁,上哪儿翘了根生锈的撬棍,把摇摇欲坠的木板子给使劲儿勾开,把快烧尽的氧气生生豁开了一个口子。
……沈裕猜想过这人的身份,他名义上的爹、急着把他当廉价劳动力卖给人f子的养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热心群众……甚至连命丧于此都考虑到了,却唯独没有想到这个人会是他。
谭殊的同父同母的亲哥哥,沈谌。
——沈谌是个很奇怪的Alpha。
年纪轻轻,他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没有匹配这个年纪的学业需要进行,就在村口帮人杀猪为生。
当黑户,做童工,时不时还得费时间费心力跟拖欠工资的无良杀猪场老板浪费口舌,掰扯掰扯。
沈裕见过他杀猪。
拖到案板、拿刀、破喉咙。
也不避讳猪血,任凭一身都溅满腥臭的红色液体,回家再用水冲掉就行了。
沈裕并不是因此就对他有什么看法,杀猪而已,不算新鲜事儿,这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视觉冲击。
但沈谌不仅杀猪,还杀人。
当时沈裕就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个年轻稚嫩的Alpha将一个中年beta像宰猪肉一样,拎着后颈子从后院拖出来——
他拿着一把又沉又重的杀猪刀,架在那个beta肥重油腻的后脖颈上随意比了比,那样撕心裂肺的惨叫跟求饶声响彻了整个院子,跟不远处的养猪场里不断嘶嚎等死的猪叫声混在一起,变得混浊不分。
沈谌眼睛都不眨,狠狠剁了下去——
血肉横飞。
……沈裕那会儿很害怕,但也就一会儿。
因为细想的话,也能理解。
沈裕看着谭殊的背影,渐渐的,他的思绪逐渐再次飘远。
他记得,谭殊那个时候,才五六岁。
*
沈谌相当熟练地把血用水一冲,接着胡乱把尸体跟头塞到井里,等那个小Omega到他眼前时,他疲惫阴郁的脸上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
沈谌弯下腰,摸摸他的头,低声劝慰了几句。
谭殊那个时候也不怎么爱说话,闻言也只是闷不吭声地拉着沈谌的衣袖,将头埋进少年的怀里。
沈谌用还算干净的一只手摸摸谭殊的头,一把将人抱起往院子里走,低声哄着。
与半个小时前的他截然不同。
后来沈裕才知道,沈谌到底为什么杀他。
沈家的两个孩子的妈妈,是干地下生意的。
那个肥胖的beta,就是他妈妈的主顾。
混乱的家人让这间小院子逐渐变得鱼龙混杂,坏得各有千秋。
谭殊小小年纪,五官就像精雕细琢般的产物,自然逃不过觊觎,最重要的是——
谭殊曾经是S级Omega。
天才啊。
而且是一个长得好看,还无自保能力的天才。
之后,谭殊在那天失踪了。
沈谌回来后,先是发了疯一样地找人,最后在桥洞下找到了衣衫不整的他。
第二天,将弟弟送去学校后,他把一个同乡的beta肢解的尸体挂在桥头风干了。
“一群该死的臭虫。”十五岁的沈谌半坐在地上,漆黑的阴影勾勒出他那张与谭殊起码有七分相似的脸,他在狭窄的木屋院子里,面色平静到森然,“我要宰了他们。”
沈裕明白他指的是什么。
因为第二天,一群白衣人进入了他们的房子,拿出合同似乎签订了什么条约之后,当天晚上爆发了一场大火。
那场大火烧得实在厉害,摇摇欲坠的横梁焦黑,火星子闪烁着在黑暗中噼里啪啦掉落了一地。他的亲生父亲被活活烧死在睡梦里,他的哥哥尸骨无存,只剩下谭殊坐在满地苍夷里,仿佛被这场大火抽掉了所有的魂魄。
是的,沈谌死了,死在了那场大火之中。
这之后,谭殊就被接走了。
被收留到了一家还算合适的福利院里。
说实在的,谭殊在当老师的那段时间,日子也算过得平稳,如果没有当年的那场意外的话,一切都会变好。
但沈裕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一个死了那么多年的人耿耿于怀到现在,以至于可以抛弃掉曾经辉煌的,作为“研究院一把手”的勋章,硬生生把这口苦水给咽下去。
“——谭殊。”
在谭殊的背影即将消失在他的视野中的最后一刻,沈裕叫住了他。
“你就没有想过,沈谌他,可能只是死于火灾?”
他反复这么强调,反叫谭殊生出点无可奈何,耐心解释:“这不重要了。”
沈裕一怔:“什么?”
“火灾前一天,我哥就来找过我。”谭殊转而说起,“我不应该什么都听他的。”
沈裕:“什么意思?”
谭殊莞尔一笑,并未解释。
“裕哥。”他说,“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会来跟你道歉的。”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沈裕知道他劝不动了。
最终只是叮嘱了一句:“有事跟我联系。”
谭殊不可置否,背身离去。
天色已经很晚,Omega独自一人,并不安全。
但人不多,车也很少。
谭殊感觉有点冷,伸手拢了拢身上的外套。
大腿部被划出的伤口经过湖水浸泡过后肿胀的疼痛并未经过任何处理,谭殊只能依靠着这点痛感来刺激着不太清晰的大脑。
但往往人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总会碰到更意想不到的人。
——是钟栩。
……
“是你?”
不远处的Alpha倚靠在昏黄的路灯下,温和的光打在他坚硬立挺的五官旁,让他看着忽然透着点与他本质不同的、容易被混淆的暖意来。
谭殊完全没想到钟栩会一直在这里,在医院的不远处,就好像一直在等他。
“我看你那个朋友好像不怎么靠谱的样子。”钟栩看着自然得不行,说出的话都像是在心里排列了好几遍,确保每一个字都落在应该落到的声调上,才淡淡道,
“看来我没猜错。”
“……”
这种放在二十年前都要被群嘲的老套手段,仅仅是钟栩的入门新手指南,不知不觉,积压的阴郁泄开一个极小的口子,谭殊有点乐了。
钟栩喉结上下一滚,险些以为是谭殊对他这个看似不怎么明显实际上漏洞百出的踩一捧一的自夸方式感到滑稽,余光不自觉的往旁边瞥了一眼,遂转移话题,
“……走吗?”
谭殊笑完了,顺着他的方向往前走了两步:“走,当然要走。”
于是谭殊第一次上了他的车。
钟栩并不是什么很健谈的人,纵使很想开口说点什么,但最后能坐的就是沉默开车,当一个合格的司机。
谭殊一直靠在窗边没有说话,但看得出他心情不错。
他那栋惨遭火灾荼毒过的小房子还在装修,即便如此,谭殊并没有想要出售二手房的想法。
哪怕里面的设备已经陈旧得不像样子,物业跟保安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因此装修进程相当不易。
钟栩有点儿不明白为什么谭殊不换房子,但人是很复杂的生物,有回忆,有寄托,总好过内心一片荒芜。
好像这么做,就可以在每个若无其事的晚上,不经意间将不愿回想起,又期盼回想起的记忆,翻个新,重来一遍。
钟栩向来有分寸,不会轻易插足界限外的事,因此并不过问。
“去哪里?”
谭殊靠在副驾驶座椅里:“找个酒店吧,我不挑,能过夜就行。”
钟栩说:“好。”
靠近医院的酒店多如牛毛,几百米就有一家,钟栩摸不清谭殊的消费水准,最后停在了一家中端的风评较好的酒店门口,临近下车时,说:“到了。”
回答他的,是谭殊拉开外套的动作。
这是钟栩披给他的外套。
钟栩立刻说:“你不用脱,留着就……”
衣物上自带的柚子清香拉进距离,猝不及防闯入他的鼻尖,谭殊把外套往回折了折,细腻的指尖从耳廓划过颈部,从容地披回了钟栩的肩上。
两人的距离被车狭小的空间逼得很近,Omega捏着对方的衣领,温热的气息打在皮肤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谭殊望着钟栩的眼里闪烁着细碎的笑意,半边的拇指还似有若无地摁在对方最脆弱的脖颈处。
“怎么不用?”他缓缓说,“别着凉了。”
谭殊推开车门,怀里挂着自己从沈裕手里拿的外套,朝钟栩招招手,迈进了酒店大门。
“……”
钟栩喉结不自觉地滚了滚,捏着方向盘的手背上青筋暴起,指尖青白,有些失控的信息素缓缓充斥了整个车的空间,不受控制地游走。
心跳得非常快。
滚烫的血液疯狂在血管里涌动,最后汇聚到胸腔里的肺腑。
他呆在原地很久,直到太阳穴处“突突”跳个不停的反应逐渐消退,背后的车朝他不耐地按着喇叭后,钟栩才慢半拍似的踩下油门————
清纯的男人最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