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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到处捡破烂

    子墨拒绝了洪峰的邀请,他要等初夏起床,而且还要充当初夏的闹钟,叫醒她,这个丫头,如果没有人叫醒她,她一定会睡到下午去,城市的人,清闲已久的,早已经不分白天黑夜了,颠倒着过,要不说身体怎么就垮了呢,早点起床,还是对身体有好处的,可以提高我们的抵抗力,近些年,部分疾病已经越来越超前了,本来等到五六十岁才找上的病,在人三四十岁的时候,就找上了,而且来势凶猛,致死率越来越高,这都是因为现在年轻人生活习惯朝着恶性循环迈进,而有些人已经身在其中了。
    人的身体,是一个阴阳的循环,阴阳必须调和,无论是偏向了那一方,人的身体都会衰弱下去,疾病就会不请自来,不要以为自己的身体都多棒,有句话说得好,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我们的所有都是零,而许多零的前面有个1的话,我们才算得到,就是挣到了再多的钱,现在享受到了更多的乐趣,而我们没有一个良好的身体,到最后也什么都没有得到。
    想法是这样的,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子墨也掂量过自己半斤八两,锻炼这种事,压根他靠不上边,一不看书,是子墨的缺点,这么多年了,在高中看了一辈子的书,也就得过且过了,卖猪肉的不看书,也照样卖猪肉,二不锻炼,子墨懒得出奇了,锻炼的时间拿出来干什么不好,不锻炼,也不会死人,就是知道自己的身体,需要强硬起来,子墨也不去跑步,能走就不跑,能爬就不走,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三不种马,无论到什么时候,玩玩暧昧是可以的,在心灵上,嘴上调戏少妇,少女,也不去勾搭在一起,人性或者已经沦陷,可是人心正常的情况下,都不能背叛,何况家有贤妻,如花绽放,出去采,只有更烂的白菜。
    洪峰回到了酒店里,还不忘在门口跟子墨打招呼,“不如叫上你的媳妇,咱们一起吃?”
    可以,是可以,不过子墨家的人口众多,万一初夏的朋友们降罪下来,自己的颜面也就扫地了。
    “你这个人客客气气的,我们不是再跟你客气,吃饭的事你留着到城市里再说吧,他媳妇跟猪一样,还没起床呢。”林子回答着,多么欠揍。
    “你媳妇,才是猪呢。”子墨照着林子的屁股飞去一脚,却被机敏的林子躲开了。
    洪峰只好作罢了,“那我自己去吃了,这件事我忘不了,等到了城里,你们找我,不不不,我去找你们,咱们去香格里拉。”
    “香格里拉?”子墨困惑,洪峰多有钱啊,去香格里拉吃饭,一万苏格兰打卤面,卤子不要钱,也要一百八十八啊,消费不起,那地方是大老板去的地方,或者是富二代去哪里泡妞妞装.逼去了。
    哈哈哈-----
    洪峰大笑道,“隔壁那家,是个吉菜馆子,我总去吃,味道不错,所以介绍给你们。”
    差点被洪峰吓死,子墨现在是见了鬼碾不那么害怕了,就怕有人吹牛.逼啊,“我答应了,电话号你有,手机不丢,我不换号,城市里找我,有空必须到。”
    洪峰也算是子墨的朋友了,普通的那种,朋友多了,不是坏处,朋友少了也不是坏处,多有多的不好,太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朋友多了,分不清哪个是伪面,骑白马的还不一定是唐僧呢,朋友少了,如果都是知己,像子墨和林子一样,谁要了出了事,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往前冲,这样的朋友,你说它很傻,可要是人生能有一个,就能令人满足了,能有两个,我们就可以说,我们活的不失败,如果有五个往上,我戳,咱们是最富有的,有钱的人怎么,老子的朋友多,儿子不懂人际关系,还不是富不过三代,真没听说,有知心朋友的人,还能被饿死的事。
    我们可以没有学问,可以没有钱,但不能没有朋友!
    子墨摆手让洪峰安心吃饭,他本来不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也不是一个能拉拢人脉的角色,子墨就是没有坏心眼,对人热情而已,逢面一笑,一笑泯恩仇。
    洪峰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一转眼拿出一个链子,这不是上次洪峰说在山上拣到的长命百岁锁吗,是小孩子带着的东西,子墨还以为洪峰会把它扔了,因为子墨说过这个东西不是古董,拿着也没有用,拣到的东西,最好还是不要留在身上,犯说道。
    “洪峰,这个东西,你还没扔掉吗?”子墨问道。
    洪峰看着手上的链子,“哦,这几天一直没穿这条裤子,加上太忙,我就给忘了,我也是刚发现,正准备把他扔了呢。”说罢,洪峰把手里的链子朝空中一抛,链子的低端锁头在下,链子在上,落到了地上,陷在泥土里。
    告辞之后,林子问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啊?”
    “乡下小孩小时候戴的物件而已,预示着这个小孩能够长命百岁,没什么好看的。”子墨不感兴趣的回答到。
    “我靠,那洪峰是在哪捡来的?”林子蹲下来,将锁头拿在手上,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儿。
    子墨奇怪道,“你要干屁啊,这又不是古董,你怎么跟个捡破烂的似的,跟我丢人。”
    “不管怎么说,这还是个青铜的呢。”林子什么时候有了这个爱好,见到莫名其妙的东西就想捡起来看看,把百事可乐的商标当成五十块钱一样。
    “随你!”子墨看着时间,马上就要九点半了,初夏也应该起来了,先吃早餐,然后让林子带她去附近转转,刚下了雨,如果没什么活动的话,可以让初夏装扮成村姑,去山里捡蘑菇,不过一般都不能吃,有毒。
    早饭,子墨是不打算吃了,她要赶到楚辉哪里去看看,村长就把他们安排在村长家的附近,昨天晚上那三辆警车是什么时候赶回来的,子墨还不清楚,估计事情进展的还不错,子墨要去询问接下来怎么办,或者是继续放人下山,还有对凶手的眉目。
    打了一个电话,叫初夏起床,子墨对林子道,“你留在来吃饭,我去找楚辉了解情况,记住把道长也叫醒,问问他有什么需要。”
    这点事,交给林子,让他去办,还算轻松吧。
    林子收好了洪峰扔掉的破锁头,在原地思索,听到子墨说的话,他只是嗯了一声。
    子墨骂他,“瞧瞧你自己的财迷样,丢不丢人?”
    “老子乐意,我捡个东西关你吊事,你还不快去,老子饿了,我先回去吃饭了,要不要给你留一点?”
    “这个不劳烦你费心,哥哥我是有媳妇的人,别弄的跟咱们俩搞基似的。”子墨碎语着,离开了酒店的门口。
    永乐村的村道上布满了积水,子墨朝着村长家的方向走,绕过了大大小小的水泊,村民们有些站在自己的小院门前排水,通过这些天来的打交道,他们也跟子墨认识了,一路走来,村民们都主动的跟子墨打招呼,这让子墨感觉,在乡下生活,蛮热情的呢。
    “大叔,早啊,这么早就起来忙?”
    呵呵呵------
    “婶子,吃了饭了吗?”
    “吃了,吃了,子墨你这是要干嘛去?”
    “随便走走,你先忙着。”
    “小盆友,玩泥巴呢啊?”
    小孩没有搭理子墨,继续玩着泥巴。
    噗通-------
    子墨一只脚落进水泡里,小盆友放声大笑。
    “艹,我真二.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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