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李元洵皱眉打量着时倾尘蜷缩颤抖的指尖,心说你管这叫没事?

    时倾尘顺着他的视线,瞧见了自己鲜血淋漓的骨节,瞧见了泥泞褶皱的袍摆上的暗红点点,瞧见了黑色毒液正沿着周身经脉缓慢无声地流淌。

    没有焦急,没有恨惧,他第一个反应竟是下意识松了一口气。

    还好,她不在。

    时倾尘拢了拢衣袖,将左手伤处尽数掩住,“太子殿下,我真的没事。”

    李元洵“嗯”了一声,一副你说吧我就在这儿看着你编的表情。

    时倾尘无奈苦笑。

    他没有骗人,这点皮肉伤比起他后来遭受的种种,压根算不得什么。

    日光渗入沙沙响的树冠,那样亮,那样暖,风从无痕处拂落一地阴凉,他仰起脸,望着蓝天白云,由衷地感叹了一句。

    “今天,真好啊。”

    李元洵的眉毛拧得越发紧了,他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时倾尘。

    “真好什么?什么真好?”

    “阳光灿烂,万籁生发,一切都是刚刚好的模样,还有,”时倾尘抬起右手,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温和一笑,“我们这些该死的人,都还活着。”

    李元洵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飞也似的大步后退,“快!请太医!有人疯了!”

    “……”

    林风逸逸,蝉影鸣噪。

    沈衔月是被凤箫连拖带拽硬生生抱走的,“放开我!我要回去找他!”

    凤箫被吵得脑瓜子生疼,本想一掌拍晕她,又怕回头让少主知道了怪罪,只得好言好语地劝着,“沈姑娘,你就放心吧,我家少主厉害着呢,别说一个李元彻,就是再来一百个,一千个,也不是我家少主的对手啊……”

    “你叫我什么?”沈衔月忽然不闹了,她偏头盯着凤箫,“你怎么知道我姓沈?”

    凤箫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捅了篓子,忙改口道,“什么深姑娘浅姑娘的,我是说,这林子深不好走,咱们得紧着点,一会儿太阳落山,就看不清路了。”

    沈衔月才没那么好糊弄,她从怀中取出匕首,看架势,竟是要大干一场。

    凤箫心说,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他连忙闪开几丈远,他倒是不怕她,他怕的是自己下意识反击,没的再伤到了她。

    谁料沈衔月压根没想过要对付他,她反手抓着匕首,就往自己脖上抹,“凤箫,你若不告诉我,我今日便死在这里,看你回去怎么和时倾尘交代!”

    ……

    凤箫心里只想骂娘。

    他从小到大同各种各样的人交过手,赢过,也输过,但他还是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窝囊,打不得,凶不得,防着别人伤她,还得防着她自己伤自己。

    这泥马什么破差事!

    谁爱干谁干,反正小爷我不干了!

    凤箫才往外走两步,脚下就像生了钉子一样,再也迈不开步子。

    时倾尘的叮嘱回响在他的耳侧——

    “保护好她。”

    “属下明白。”

    “凤箫,这次不是命令,是拜托,拜托你,一定要照顾好她。”

    “嗯!少主放心!”

    凤箫咬了咬牙,紧着给自己做思想建设,送佛送到西,不看僧面看佛面,能屈能伸才是真英雄,这么想着,他折身往回走,堪堪扯出一个僵硬的笑。

    “嘿嘿嘿,梨容姑娘,有话好商量,你先把刀子放下。”

    “你说不说!”

    “好好好,我说还不行吗!”

    “真的?”

    凤箫一抬头一昂胸一跺脚,“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

    沈衔月将信将疑地把匕首往旁边挪了两寸,她本来就不是习武的料子,这匕首用料上乘,坠手得很,说实话,她也怕不小心没拿稳划伤自己。

    “说吧——”

    这一声“吧”还没落地,沈衔月就感觉一道流光从她的眼皮底下一个来回,再看时,她已经被凤箫连人带刀扛到了肩上。

    “凤箫!你说话不算数!”

    “哈哈哈,梨容姑娘,你妈妈没告诉过你不要轻信别人的话吗?再说,我也不算骗你,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我才十六岁,还没加冠呐。”

    “小人!放我下来!”

    “不放。”

    “那你把匕首还我!”

    “不还。”

    沈衔月气得嘴皮都快磨破了,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这个凤箫一脸寒相,简直和他那个冷冰冰的主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摆明了一副你说什么都不管用的态度。

    “凤箫,你小心我回头和你家主子告状!就说,说你轻薄我!”

    “说什么?”凤箫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说你轻薄我?”

    沈衔月急中生智,一字一顿,“说,你,轻,薄,我!”

    她本以为能把他吓得半死,没想到他不仅不怕,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可真是威胁不到我,换个别的罢,没准儿少主还能相信。”

    “为什么?”

    凤箫偏了下头,露出耳后寸许,“喏,看见这个了嘛?”

    林间翳色一迭迭,沈衔月压根没看清,她敷衍着“嗯”了一声,“怎么了?”

    “咱们呐,修的是无情道,压根不会对女人动心思的。”

    “没听懂,什么叫无情道?”

    “这个说来话长。”

    “那你长话短说。”

    “呃,简单点说,就是不能随便动情,否则会死人的。”

    沈衔月不以为意地撇了下嘴,“骗人也动点脑子好吧,这样的鬼话,谁信?”

    “我没骗你。”凤箫沉默了一下,缓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凤箫吗?”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凤箫没理她,兀自说,“我本来不叫凤箫,小时候,我们几个师兄弟在一起习武,当中混进来一个女扮男装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凤箫,她长着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笑起来比月牙还甜,我那时候很小,不懂男女之情,但就是喜欢远远地看着她,只是看着就好。”

    凤箫突然不说话了。

    沈衔月听了进去,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故事是真的。

    “后来呢?”

    “后来,我的一个师兄也发现了她是个女孩子的秘密,我看见过许多次他们在一起幽会,瞒着师父,瞒着我们,我一开始为他们两个高兴,直到后来,我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师兄的内力越来越弱,越来越弱,甚至连剑都拿不起来——”

    凤箫顿了下。

    这次沈衔月没再催,她安静地等着,半晌,她听见他继续说,“再后来,师兄死了,我亲眼看见血从他耳后流出来,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子,听师父说,她也死了,殉情而亡。”

    凤箫仰起脸,嗓音微微发哑,像是

    含了块辣嗓子的糖,“正好我的名字不太好听,我就和师父说,让我叫那个名字吧,算是个纪念,也算个警醒。”

    “你师父答应了?”

    “嗯。”

    这个“嗯”字闷闷的,听得沈衔月心里难受,原来,每个人记忆深处都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可有些事,不是不提就能忘却的,正相反,它们会在一遍遍刻意的遗忘中聚散成沙,镂篆入骨,最终,凝聚为人的一部分,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这种感觉,她再清楚不过了。

    沈衔月默了默,头顶的阳光在此刻突然变得刺眼,好亮啊,好静啊,一切都无处遁形,一切都无从遮掩。

    她抿着唇,岔开话题,“说得我都有点好奇了,你从前的名字是什么?”

    凤箫怔了一下,许久才开口回应,声音还掺着哑,“不好听,别问了。”

    “说嘛,我好奇,你只要说了,我就安安分分地跟着你,再也不给你惹麻烦。”

    凤箫被她哄得有点动心。

    “这可是你说的,说话要算话。”

    沈衔月紧着点头。

    “嗯!我保证!我发誓!”

    凤箫涨红了脸,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好半天才憋出一个字,“觚……”

    “你说什么?你大点声!”

    “我说,我叫觚旦。”

    “gudan?哪个gu?哪个dan?”

    凤箫耐心解释着,“‘觚不觚’的‘觚’,‘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旦’。”

    “沈衔月边听边点头,“这也不难听啊,旭日高升,举樽而邀,多有内涵啊。”

    “嗯,是挺有内涵的。”

    “名字是父母起的,不管好不好听都是父母给孩子的最美好的祝愿,怎么能说改就改,再说了,你名字真挺好听的,对自己有点自信行不行!”

    “行。”

    “对了,还没问你姓什么。”

    “……我姓皮。”

    “噢,那就是皮……噢……”

    长安城。

    李元洵勒住马,朗然一笑,“燕世子,三弟,我们到了,这就是长安了。”

    李元彻拨开轿帘,声音中透着不以为意的慵懒,“长安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没来过,人来人往的,挤得慌。”

    说完,他不由自主地朝时倾尘看了过去,他有点好奇,那个人现在正在想什么。

    黄金甲,青琐门,两侧城阙高耸。

    时倾尘立在广袤阔大的阴翳中,眼前浮现出不堪回望的一幕幕生离死别,血流成河,他单薄的白衣在风中凌乱。

    长安,他来过三次。

    在每个人的心中,大徵的都邑长安都有着独一无二的印记,或是荣华,或是富贵,或是声色,或是故乡。

    于他而言,这两个字是“生死”。

    是生亦是死。

    是死亦是生。

    第一次,襁褓之间父母违,他被师父抱走,侥幸捡了一条命;第二次,他为了这个江山,在诡谲莫测的朝野上下杀得病骨羸羸,最后位高权重又如何,终是心力耗尽,性命不久;第三次,他从沙场凯旋归来,看到的却是她未曾凉透的红衣裹尸。

    他本不该回来得这样迟的。

    北疆那帮人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他只用了旬日功夫就肃清干净了,在策马驰京的路上,他收到了骠骑营大将军魏不疑的求救血书,说是七闽作乱,南疆危矣。

    时倾尘捏着血书,稍有踌躇,出征前,他曾同大徵皇帝李承赫有过约定——

    此战罢,江山宁,还尔自由身。

    北疆既平,约定已成,其余种种本不该同他再有干涉,更惶论,魏不疑本就欠他性命,可是人命关天,社稷在先,他无法置之不理,终于还是取道陇右、剑南,策马长驱闽州。

    虽险,却胜。

    回京路上,时倾尘挽袖折了一枝甘棠,梨花白,白胜雪,他将花捧在掌心,想着亲手给她簪在鬓角,她说,她最喜欢的水果是甘棠梨,最喜欢的颜色是胭脂红,最喜欢的人是……

    他记得。

    他都记得。

    她穿红衣的确很好看……

    即便死了,也是很好看的……

    他吻开她的掌心,将花放了进去,而他,折身拾阶,提刀杀光了所有该死的人,不该死的人,最后的最后,他已经杀红了眼,谁有罪,谁无辜,他早已分不清记不得了,事实上,他也不在乎,他就这么亲手斩碎了他所坚持守护的一切。

    人间的冬天太冷,太长,想来天上的也是一样,他想让多一点的人陪她。

    尘世上的人就是这么矛盾,崇敬强者而又痛恨强者,怜悯弱者而又欺辱弱者。

    该不该死的人都死绝了。

    他在众人又恨又怕的拥立下,加冕帝位,承继江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后来,他去了灵山。

    再后来……

    时倾尘睁开眼,碎金子般的蓬尘渗入眼眸,有点痛,还有点痒。

    要是现在下场雨该有多好。

    他心想。

    “燕世子,你说是不是?”

    问这话的人是李元彻。

    李元彻和时倾尘之间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中间还有一个李元洵,这让李元彻觉得安心不少,连说话都变得大胆起来。

    时倾尘回眸看他。

    “你说什么?”

    这明明是极寻常的目光,却莫名让李元彻浑身血脉一凉,他别开脸,眺着不远处的夕阳,故作轻松地说。

    “我说啊,长安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没来过,燕世子,你说呢?”

    李元洵听见这话,耳廓忽而一动,注意力瞬间就向时倾尘移了过去。

    时倾尘轻笑,他垂手攥住缰绳。

    “既没什么好看的,我就先回江南了,两位殿下,自便。”

    避而不答。

    明知故装傻。

    “回江南?哼!”李元彻立时黑了脸,“时倾尘,别忘了,你现在还是戴罪之身,你若敢走,就是违背圣旨,你们燕王府有多少脑袋都不够砍的!”

    “欸,三弟,话别说的这么难听。”李元洵打着哈哈,抬臂揽住时倾尘的肩,“燕世子,你来长安一趟,怎么也要见父皇一面再走,今日天色已晚,等下,我和三弟进宫禀明此事,覃昭送你去驿馆休息,你好生歇一晚,明日再入朝觐见。”

    时倾尘扫了眼一旁恭敬受命的覃昭,随口应了声,“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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