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挚爱“顾廷璋长命百岁。”

    这应该是男人的名字,是她男朋友的名字吗?她为什么会喝醉,是失恋了吗?

    带着种种的疑问,我知道我不能就让她这样一晚上,她这样也会吵到其他的居民的。

    我鼓起勇气朝她走过去,她因为醉了的缘故,似乎对我的靠近没有任何的反应,她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她拉到我的屋子里,然后再努力将她放到床对面的沙发上,做完这些,我气喘吁吁,不过这还没完,我给她拿了一条小被子,再将她的鞋子脱下来。

    做完这一切,我希望她能有个好梦。

    也不知道这沙发睡起来舒不舒服,不过……总不能把我的床让给她吧。

    虽然她是女孩子,不过跟一个陌生女孩子躺在一张床上也很奇怪哎,再说,我的床也容不下两个人,它……很小很小。

    管她呢,睡沙发总比一晚上都待在走廊里好多了,我困极了,便重新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早上,我很早就醒来了,不过因为上午没有课业,我倒是很松弛。

    我去给自己弄了早饭,回来的时候发现那个女孩醒了,她正用一种很惊诧的眼神看着我。

    我的第一反应是心虚,明明是我帮了她,应该她感激我才对,不过看到她眼神的那一刻我开始试图解释,解释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一刻我发现我的法语还是不够好,我开始用手来比划,试图让她明白我的意思:你昨晚喝醉了,所以我把你带到我的房间里睡。

    那女孩没有我预想中的生气,她对我说了一句谢谢,就离开了。

    六月十三号,星期三,有雨。

    我上个星期在超市受到了歧视,有一个白人老妇,看到我的脸就不断地大喊大叫,然后一边指着我一边叫我滚。

    我整个人都吓傻了。

    还好贺均麟在,否则我都怕那个人会过来打我。

    外国人真野蛮。

    绅士的外表下,藏着他们野蛮的内心。

    又或是,“绅士”一词本身就是为了美化他们的野蛮而诞生的。

    人越却缺什么就会越在意什么。

    当然,我明白不是所有的外国人都是坏人,但有些事可能与本身的好坏无关。

    这里本就是海盗文明。

    在文明的驱使下,个人的好坏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虽然农耕文明也并非一点缺点都没有,但至少中国人普遍相信自给自足,而不是去偷,去抢,去做一个威风凛凛的“海盗”。

    文明对民众的影响真的很大。

    圆明园的惨烈历历在目,就像我来巴黎的第一天被偷走的包一样,都是偷盗,难道还要分个高低贵贱吗。

    顾廷璋,我想你了。

    ……

    日记写到这里,方琬音的房门被敲响了。

    她向外面大喊:“请问哪位?”

    可能是米歇尔太太。

    “我是住在你对面的女孩。”

    方琬音一愣,快速起身去开门。

    那个女孩子今天穿的衣服很时髦,连肚子都露出来了,一种野性的美,方琬音眼睛都看直了。

    “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有些寂寞,你可以来陪陪我吗,我准备了白兰地。”

    “可以呀!”

    方琬音欣然答应了。

    她

    很开心能够跟对面的女孩子打交道。

    她又何尝不孤寂,在巴黎这座城市,有两个孤独的人,那便彼此做个伴吧。

    至于白兰地,她也是可以小酌一口的。

    方琬音跟着那个女孩子来到对面,她这才发现这女孩的屋子要比自己的大很多。

    “你这里竟然还有阳台哎!”方琬音惊叹道。

    那女孩拿了两个大大的坐垫,放在阳台那边。

    “我们坐这里。”她指着那两个垫子说道。

    两个人坐了下来,那女孩又拿来了两个高脚杯,将手中的白兰地分别倒入杯中,再将其中的一杯递给她。

    方琬音尝了一口。

    有些辣。

    不过为了不扫对方的性质,她还是说了不错。

    “你叫什么名字?”

    “瑞莎。”

    “瑞莎……好好听的名字,我名字的第一个字是方,你叫我方就可以了,其他人都是这么叫我的。”

    毕竟对于外国人来说,中文名字复杂,发音也很古怪。

    “你是从中国来的,从中国哪里来的?”

    “上海。”

    说到这里,方琬音就开始难过,也不知道上海的情况怎么样了。

    “我虽然没听过,不过那一定是一个很棒的地方。”瑞莎如此说。

    “你是巴黎人吗?”

    “是的,我生下来就是在巴黎,我父母都很爱我。”

    “说真的,瑞莎,一开始住进来的时候,我以为你很不好相处呢,因为你总是冷着一张脸。”

    有些人,只有相处起来才知道,只是面冷心热罢了。

    “我一开始的确不喜欢你,”瑞莎很诚实,“因为你是从中国来的,我知道那里很穷,人们长得也不好看……不过你很好看。”

    听了她的话,方琬音真不知道自己是该开心还是难过。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上次没有让我睡在冰凉的地面上。”

    “瑞莎,上次你为什么会喝醉啊,你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方琬音开始与她找话题聊。

    她这一问,瑞莎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

    她以为瑞莎是高冷内向的性格,没想到也能从她嘴里说出这么多话。

    “我前不久跟我的男朋友分手了,他叫斯克,我们本来感情很好的,不过我上个月发现他去了别的女生的家里过夜,然后,我就喝醉了,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晚上。”

    瑞莎还真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子呢。

    她安慰瑞莎道:“我们中国有句老话,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瑞莎,你这么漂亮,他放弃你,是他没这个福气才对!”

    瑞莎听懵了,对于方琬音说着说着就会蹦出中文这件事,她表示招架不住。

    她皱着眉头:“什么叫旧的?什么不来?”

    方琬音只好换了一种说法:“就是……你只有跟他分手了才能遇到下一个啊!说不定,下一个人比他还要帅呢。”

    瑞莎又问:“方,你怎么会来法国?你来这里是不是要找法国男朋友?”

    “才不是呢,我是为了增长自己的见识,不是为了交男朋友的。”

    瑞莎看起来不相信方琬音的话,她只觉得她是在装模作样,在她眼里,很多中国女孩都喜欢找白人男朋友。

    方琬音再道:“我真的不想找法国男朋友,毕竟文化和习惯差距太大了,而且我不喜欢他们的体毛,还有身上浓烈的香水味。”

    瑞莎又是一惊。

    在她眼里,方琬音成了异类。

    “方,那你喜欢什么样子的男人?”

    方琬音的脑海中瞬间浮现了顾廷璋的样子。

    她想了想,认真答道:“我喜欢……高大帅气的,幽默风趣。”

    吊儿郎当的顾廷璋幽默风趣。

    瑞莎回道:“我们这里的男人都是这个样子的,高大帅气,又幽默风趣。”

    “瑞莎,这不一样……”方琬音不知道怎么跟瑞莎表达她的意思。

    “总之就是不一样,我拿他的照片给你看,你就懂了。”

    方琬音迅速放下了手中的高脚杯,回了自己房间,然后不到十分钟就回来了,她将手上的照片往瑞莎面前一递:“给你看。”

    方琬音拿着的照片是当初生日的时候,顾廷璋带她去照相馆照的。

    他们明明有三张,可顾廷璋却拿走了两张,小气的男人,连几张照片都不留给她。

    她拿什么睹物思人呐。

    瑞莎看了三秒,然后发出了她由衷的赞叹:“方,这个男人真是英俊极了!”

    “他叫顾廷璋,中国人。”

    方琬音此时此刻的表情别提多得意了,她像是一位昂首挺胸的战士,终于打赢了一场胜仗一样,而顾廷璋,就是她最大的战利品。

    “你怎么会跟他拍照片?他是你的男朋友吗?”

    “他是……他之前是我丈夫。”

    瑞莎更是震惊:“丈夫?你竟然有丈夫了?”

    “我们那里的女孩子结婚都很早,可以这么说,他根本没当过我的男朋友,直接就是丈夫了,而且我说的是之前,现在不是了。”

    瑞莎没听明白,她以为方琬音是法语不好所以表述错误了。

    “怎么会是之前呢?”

    方琬音垂下头,解释道:“因为我跟他离婚了。”

    瑞莎这个晚上就是一惊一惊又一惊。

    她觉得这个中国女孩的一生不可谓不传奇。

    “离婚?你们那里有很多离婚的人吗?”

    “不多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我是那个异类。”

    “不不不!”瑞莎反驳道:“你才不是什么怪物,你是很勇敢的东方女孩!”

    瑞莎笨拙又纯真的样子有些滑稽。

    “方,你既然喜欢他这样,那你们为什么会离婚呢?”

    “因为我们有一些误会,再加上形势所迫。”

    “误会?”

    “之前我有一些事情想不明白,不过……在巴黎待了这么久,我想得很明白了。”方琬音说。

    “他是我一生的挚爱。”

    也许只有在与他分隔千万里的时候,她才愿意承认她的心。

    大约是在国外待久了的缘故,她的性格也更热烈了,不羞于表达自己的心意,特别还是对着第三方。

    “现在的上海饱受战乱之苦,也不知道他现在……是生是死。”

    方琬音说着,心情也更低落了些。

    瑞莎见她心情不好,跑去柜子里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然后送给方琬音。

    “瑞莎,这是什么?”

    “方,这个是我的幸运星,我奶奶说,将它握在自己手里,然后许一个愿望,只要你足够虔诚,那么愿望就会实现。”

    “有这么灵嘛?”

    方琬音半信半疑。

    瑞莎见方琬音不信,更急了:“这个很灵的!十岁的时候我想要橱窗里的娃娃,就是对着这个幸运星许愿的,结果我爸爸第二天就买了那个娃娃然后送给我,只要你相信,那么它就是会灵。”

    “可是,我是中国人呀。”

    “无论是什么种族,幸运星都一视同仁哦。”

    一个没有种族歧视的幸运星,不错。

    方琬音欣然接过那一枚幸运星,然后握在手里,心中默念自己的愿望。

    她许完愿,瑞莎道:“方,不是像你这样的,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你的愿望要大声念出来,越大声,就越会实现。”

    “念出来?”方琬音确认道。

    瑞莎狠狠点头:“对!一定要念出来,还要大声念!”

    方琬音清了清嗓子,再次将那枚幸运星握在掌心。

    她也开始相信瑞莎的话了。

    心诚则灵。

    她闪着希冀的眼眸,说出了自己的愿望:“顾廷璋长命百岁。”

    不求与他再度重逢,只愿他长命百岁。

    她是用中文说的。

    七月七号,星期六,天气阴。

    我今天帮米歇尔太太看了一下午的店,真的很有成就感,顾客还夸我的面包烤得很香呢。

    不过今天店里来了一个熟人。

    他叫麦克斯,是我的同学,他也是罗德曼教授的学生。

    他看到我之后就来跟我聊天,我便跟他聊

    了几句。

    结果聊到一半,麦克斯竟然说喜欢我。

    当时我在喝水,吓得我一口水差点喷出来。

    我盯着麦克斯,犹记得他上个月又换了新女友,为什么又盯上我了?还是觉得我是东方面孔所以有新鲜感吗。

    我觉得麦克斯就是随口一说,他进来面包店之前可能根本不知道我在这家店,进来之后正巧看到我在,所以就说了那些轻浮的话,根本不是准备好了要像我表白的。

    我很不喜欢他这样,因为我对他完全没兴趣。

    我很严肃地拒绝了他,并且说我在工作,他后面没有再烦我了。

    我突然想,如果顾廷璋在的话,他会怎样呢,我已经好久没有见过他吃醋的样子了。

    如果他平安的话,说不定又勾搭别的女人了。

    来巴黎这么久了,我发现我早就不恨他了。

    当初琼苑的事,他也有难处,我是个懦弱的人,我自己解救不了那些女孩子,但我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无能,所以我将自己的情绪全都压在了他的身上。

    当年的事,我们都无能为力。

    其实,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一开始说什么自己只喜欢钱,但如今再度回想,我自己一直都不敢承认,我其实……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

    具体是什么时候动心的,我说不上来。

    只不过当我回忆往事时,他在我回忆里的每一刻,都是我爱他的模样。

    也许是在他送我披肩的时候,也许是他答应帮助杏子的时候,也许就是那个在贺家的晚上。

    顾廷璋,我不怪你了。(被泪水晕湿的痕迹)

    其实我想说的是,顾廷璋,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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