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拍照
◎约个帅哥换换心情◎
下班高峰期,略堵。
千寻坐在副驾驶上,看严歌的消息,他说:【我起床了】
千寻回他:【今天工作日,你白天都不工作吗?】
严歌说:【我工作自由度比较高,接到拍摄才出门,再说昨天晚上修了一夜的图,也是在工作。】
千寻手指飞快:【嗨!敢情不是专门听我说梦话,搞得我有点愧疚】
严歌发来两个龇牙笑的表情:【今晚专门听】
千寻发过去一个白眼:【丑拒】
红绿灯时,姜梅女士看了她好几眼,然后问:“你跟谁聊天,笑成这样?”
千寻愕然,有吗?她摸摸自己的脸,放下手机:“就是普通朋友。”
过了两个路口,眼看着要进小区了,姜梅女士忽然又转了个向,千寻问:“干嘛去?”
姜梅女士说:“想起来家里没水果了,去前边超市买点,免的你陶姨跑一趟。”
看着不远处熟悉的楼群,千寻的心咚咚跳起来,随即想到,也不一定会遇到,哪有那么巧?
正是晚饭的时候,超市里挤满了人,人来人往,卸下了千寻的紧张。
跟着老娘到了水果蔬菜专区,千寻劳力一样推着车跟在后面,姜梅女士在前面开路,水果堆了半篮子,她们准备去结账。
然而千寻一抬头,就看到蔬菜冷柜前面站着的那个修长身影,顾良宵推着购物车跟在一对中年夫妻身后。
他们两个,到底是有缘分还是没缘分呢?
千寻摇摇头,就装着不认识准备擦肩而过。
此时顾良宵他们也往这边走来,这下躲都没处躲,千寻淡定自若的维持着先前的姿势,推着车跟着姜梅女士走。
顾良宵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深邃,仿佛一口古井。他凝视着千寻,却见她的目光迅速从自己身上挪开,仿佛只是看见一个陌生人。
她不甚认真的推着车,双臂趴在推杆上,一只脚踩着车下面的杆子,一只脚在地上一蹦一蹦的前进。
顾良宵听见那个穿着精炼的中年女人笑着斥她:“站没站相!”
千寻俏皮的跟对方扮着鬼脸。
短短几秒的擦肩,他们明明这么近,可千寻却一眼都没有看过来。顾良宵心中像堵了块石头,有那么一刹那的冲动他想冲上去,想和她说说话,想仔细看看她……
然而父母的声音渐渐的不满:“良宵?良宵?你想喝番茄汤还是冬瓜汤?良宵?良宵!你这孩子,在想什么呢?”
千寻已然远去,顾良宵回过头,温润的面容无端端变得暗淡,他说:“都可以。”
收银台排着长队,千寻控制着自己的脑袋不要往后看。可脑海里,是刚刚擦肩而过时顾良宵的那一个眼神,温柔缱绻隐痛留恋。
那眼神中,真的是这个意思吗?还是自己给他加了滤镜?
回家不过五百米,她变得心不在焉。
直到进了家门,听到厨房里热火朝天,千寻才笑着跟照顾妈妈的陶阿姨打了招呼:“陶姨!我回来啦!”
厨房里正在做饭的陶玲看过来,一见千寻就笑成一朵花:“寻寻回来啦!哟!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呢!”
“刚刚我妈带我去超市买的,说家里水果吃完了。”千寻过去,把水果拆出来放进冰箱。
陶玲忙不迭擦擦手,站在厨房门口往姜梅那边张望,笑着说:“叫我去就好了嘛,还辛苦姜总跑一趟哦!把我的活都给干了!”
姜梅女士坐在沙发上回信息,闻言只是点点头:“也是顺便。”
千寻洗了一盘葡萄,站在灶台旁边,笑问:“陶姨,今天吃什么?”
陶玲利索的挥舞着锅铲:“红烧带鱼、蒜苔炒肉,三文鱼沙拉,番茄蛋汤!”
千寻剥开一粒葡萄,笑眯眯的喂到陶玲嘴里:“辛苦陶姨啦!”
踩着拖鞋到了客厅,千寻刚准备坐下,忽然看到餐厅后面的窗台上放着好几束花。这种包装精美的花束,明显是不属于这个家的东西,千寻瞄到姜梅女士正在群里回信息,就悄悄的去了餐厅。
她做贼似的靠近,从左到右共四束花,第一束已经半枯,往后看则越来越新鲜,像是好几天连着送过来的。最新鲜的那束花里还有贺卡,上面似乎还有字,千寻翻出来。
梅,你像这束花一样漂亮
——莫
千寻像是嗅到猎物的猎犬,眼睛闪闪发亮,她镇定的坐回姜梅女士身边,目视前方:“莫是谁?”
姜梅女士还有点没反应过来:“什么?”
千寻忍不住了,整个身子都侧过去:“送你这几束花的人。”
姜梅女士看过去,颇有些不自然:“一个客户,没事就发神经。”
千寻追问:“是不是在追你。”
姜梅女士瞥她一眼:“你老娘没兴趣。”
千寻有些遗憾的坐回去,无聊的打开电视,空洞的看了一会儿,她还是忍不住的说:“你都离婚这么多年了,重新找一个挺好的。”
千寻记得当年,林老头为了小三跟姜梅女士离婚的时候,姜梅女士哭的很伤心,她一直怀疑老妈是不是被渣爹伤太狠了,以至于这么多年不敢敞开心扉去接受别人。
但也许她暗戳戳的鼓励,姜梅女士并不买账,母女俩沉默了好长时间,幸而电视里正演得热闹,没让千寻觉得太尴尬。
半晌,忽然察觉到旁边的凝视,千寻僵着脖子回头,却看见姜梅女士罕有的温柔目光。
“妈?”
姜梅女士摇头,微笑道:“没事,就是忽然觉得,我们寻寻是大姑娘了。”
习惯了姜梅女士雷厉风行的作风,忽然间的煽情让千寻有些无所适从,她摸了摸鼻子,心里头略略有点尴尬。
幸而,下一秒姜梅女士恢复了正常:“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好着呢。”
“好的!”这语气!千寻舒坦了,瘫在沙发上玩手机。
有严歌的两条未读消息,他先发了一个地址,然后说:【周二我们去这里拍照,穿着随意。】
穿着随意?万一拍很丑怎么办?
饭桌上,千寻撑着头、咬着筷子想着那天该穿什么衣服,被姜梅女士踢了一脚,她愣头愣脑看过去:“干嘛?”
姜梅女士瞟她一眼:“别咬筷子。”
然后又是一脚:“坐好,别驼背。”
千寻:“……”
于是吃完饭她马上就闪人了,虽说是母女血亲,日子是真过不到一块去。
看看时间,想着商场还没关门,千寻去了一趟大悦城。约了一个专业摄影师,那她的装备也不能太落后,在热情导购的招待下,她买了五条裙子回家。
购物的快感就在结账的那一瞬间,当天爽完,到了星期一晚上千寻就开始犯难。
穿哪一件好?选择太多也觉得烦呐。
犹豫了半晌,她把五条裙子全都穿上拍了照,上传到自己博客里,配文:明天约了摄影师穿哪件好?
虽是如此提问,但她并不是真的想问那些素不相识的网友的意见,不过是分享一下自己的日常。
发完博客,她立即把衣服的照片分别发给刘瑜和晚晚。
刘瑜在一分钟内回复,她选的是那件黑色的紧身短裙,说穿着去酒吧正好。
千寻回复她三个狗头。
晚晚的回复一直没有来,千寻也没有在意,敷完面膜就躺下睡了。直至第二天,看到凌晨两点晚晚发来的选择:白色裙子。
犹豫了三秒,千寻通过数小鸡的办法选了另外一条青绿色的吊带裙子,每一件都喜欢,怎么都挑不出来。
问了个寂寞,到底还是随心所欲了。
穿上新衣服,千寻心情美美的化了妆,然后出门。
严歌发的那个地址不在市区,快要靠近京郊了。快到达时,千寻看见一座废弃的工厂,远远的一个黑影站在脚手架上,他手里摆弄着一台照相机,背上一个硕大的背包。
听到后面车轮子碾压石子的声音,严歌回头,从架子上跳下来,笑着走上前给她打开车门。
“这么偏僻的地方,你怎么找到的。”千寻拔出钥匙,从车上下来。
“知道这么偏僻,还敢下车?不怕我把你……”严歌胳膊撑在车窗,将她半环着,笑得眼睛弯弯,满是揶揄。
千寻笑哼一声:“谁怕谁啊!”
这时她注意到严歌身上敞开的白色衬衫,不由出神了一瞬。
严歌敏锐的捕捉到她的出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露出不解的神色:“怎么了?”
“没怎么。”千寻说,她刚刚只是想起了顾良宵,顾良宵也喜欢把衬衫当外套穿。
看着眼前巨大又陈旧的建筑,千寻回头看他:“这里有什么可拍的?你们这些艺术从业者太高深了。”
依她惯常的审美,最差是个没刮腻子的水泥墙当网红咖啡馆,勉强能说是极简风;眼前这座到处都泛着锈迹的钢园,她着实欣赏不起来,这叫什么?后现代废铁风格?
严歌朝着钢楼里面走去:“不在楼里拍,跟我过来。”
走进废楼,寂静的空间里唯有他们俩的呼吸和脚步声。纵然下午的太阳把楼里的每一粒灰尘都照得清清楚楚,千寻也不免有些心里发毛,走着走着就快贴到严歌身后了。
可前面人忽然停下来,千寻轻轻撞在他背上。
严歌回头,半张脸沐浴在辉光下,瞳孔似一颗水晶,他低头看着千寻,笑她:“大白天的,你怕什么呢?”
:=
千寻说:“电影里闹鬼的一般就是这么旧的楼,我能不怕吗?不过现在倒是不怕了。”
严歌挑动一边眉毛:“为什么又不怕了?”
千寻理直气壮的撩他,嘴角上扬:“你现在看着我,我就不怕了。”
严歌的笑容收不住,轻咳一声,又忍不住伸手在她头上轻拍两下,然后就这么顺势把她拉住,拉着她的手带着她继续往前走。
十几步之后,走出了废楼,眼前又是另一片风景。
然而严歌却没松开,仍是轻轻牵着她的手。
“就是这里了。”严歌说。
下班高峰期,略堵。
千寻坐在副驾驶上,看严歌的消息,他说:【我起床了】
千寻回他:【今天工作日,你白天都不工作吗?】
严歌说:【我工作自由度比较高,接到拍摄才出门,再说昨天晚上修了一夜的图,也是在工作。】
千寻手指飞快:【嗨!敢情不是专门听我说梦话,搞得我有点愧疚】
严歌发来两个龇牙笑的表情:【今晚专门听】
千寻发过去一个白眼:【丑拒】
红绿灯时,姜梅女士看了她好几眼,然后问:“你跟谁聊天,笑成这样?”
千寻愕然,有吗?她摸摸自己的脸,放下手机:“就是普通朋友。”
过了两个路口,眼看着要进小区了,姜梅女士忽然又转了个向,千寻问:“干嘛去?”
姜梅女士说:“想起来家里没水果了,去前边超市买点,免的你陶姨跑一趟。”
看着不远处熟悉的楼群,千寻的心咚咚跳起来,随即想到,也不一定会遇到,哪有那么巧?
正是晚饭的时候,超市里挤满了人,人来人往,卸下了千寻的紧张。
跟着老娘到了水果蔬菜专区,千寻劳力一样推着车跟在后面,姜梅女士在前面开路,水果堆了半篮子,她们准备去结账。
然而千寻一抬头,就看到蔬菜冷柜前面站着的那个修长身影,顾良宵推着购物车跟在一对中年夫妻身后。
他们两个,到底是有缘分还是没缘分呢?
千寻摇摇头,就装着不认识准备擦肩而过。
此时顾良宵他们也往这边走来,这下躲都没处躲,千寻淡定自若的维持着先前的姿势,推着车跟着姜梅女士走。
顾良宵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深邃,仿佛一口古井。他凝视着千寻,却见她的目光迅速从自己身上挪开,仿佛只是看见一个陌生人。
她不甚认真的推着车,双臂趴在推杆上,一只脚踩着车下面的杆子,一只脚在地上一蹦一蹦的前进。
顾良宵听见那个穿着精炼的中年女人笑着斥她:“站没站相!”
千寻俏皮的跟对方扮着鬼脸。
短短几秒的擦肩,他们明明这么近,可千寻却一眼都没有看过来。顾良宵心中像堵了块石头,有那么一刹那的冲动他想冲上去,想和她说说话,想仔细看看她……
然而父母的声音渐渐的不满:“良宵?良宵?你想喝番茄汤还是冬瓜汤?良宵?良宵!你这孩子,在想什么呢?”
千寻已然远去,顾良宵回过头,温润的面容无端端变得暗淡,他说:“都可以。”
收银台排着长队,千寻控制着自己的脑袋不要往后看。可脑海里,是刚刚擦肩而过时顾良宵的那一个眼神,温柔缱绻隐痛留恋。
那眼神中,真的是这个意思吗?还是自己给他加了滤镜?
回家不过五百米,她变得心不在焉。
直到进了家门,听到厨房里热火朝天,千寻才笑着跟照顾妈妈的陶阿姨打了招呼:“陶姨!我回来啦!”
厨房里正在做饭的陶玲看过来,一见千寻就笑成一朵花:“寻寻回来啦!哟!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呢!”
“刚刚我妈带我去超市买的,说家里水果吃完了。”千寻过去,把水果拆出来放进冰箱。
陶玲忙不迭擦擦手,站在厨房门口往姜梅那边张望,笑着说:“叫我去就好了嘛,还辛苦姜总跑一趟哦!把我的活都给干了!”
姜梅女士坐在沙发上回信息,闻言只是点点头:“也是顺便。”
千寻洗了一盘葡萄,站在灶台旁边,笑问:“陶姨,今天吃什么?”
陶玲利索的挥舞着锅铲:“红烧带鱼、蒜苔炒肉,三文鱼沙拉,番茄蛋汤!”
千寻剥开一粒葡萄,笑眯眯的喂到陶玲嘴里:“辛苦陶姨啦!”
踩着拖鞋到了客厅,千寻刚准备坐下,忽然看到餐厅后面的窗台上放着好几束花。这种包装精美的花束,明显是不属于这个家的东西,千寻瞄到姜梅女士正在群里回信息,就悄悄的去了餐厅。
她做贼似的靠近,从左到右共四束花,第一束已经半枯,往后看则越来越新鲜,像是好几天连着送过来的。最新鲜的那束花里还有贺卡,上面似乎还有字,千寻翻出来。
梅,你像这束花一样漂亮
——莫
千寻像是嗅到猎物的猎犬,眼睛闪闪发亮,她镇定的坐回姜梅女士身边,目视前方:“莫是谁?”
姜梅女士还有点没反应过来:“什么?”
千寻忍不住了,整个身子都侧过去:“送你这几束花的人。”
姜梅女士看过去,颇有些不自然:“一个客户,没事就发神经。”
千寻追问:“是不是在追你。”
姜梅女士瞥她一眼:“你老娘没兴趣。”
千寻有些遗憾的坐回去,无聊的打开电视,空洞的看了一会儿,她还是忍不住的说:“你都离婚这么多年了,重新找一个挺好的。”
千寻记得当年,林老头为了小三跟姜梅女士离婚的时候,姜梅女士哭的很伤心,她一直怀疑老妈是不是被渣爹伤太狠了,以至于这么多年不敢敞开心扉去接受别人。
但也许她暗戳戳的鼓励,姜梅女士并不买账,母女俩沉默了好长时间,幸而电视里正演得热闹,没让千寻觉得太尴尬。
半晌,忽然察觉到旁边的凝视,千寻僵着脖子回头,却看见姜梅女士罕有的温柔目光。
“妈?”
姜梅女士摇头,微笑道:“没事,就是忽然觉得,我们寻寻是大姑娘了。”
习惯了姜梅女士雷厉风行的作风,忽然间的煽情让千寻有些无所适从,她摸了摸鼻子,心里头略略有点尴尬。
幸而,下一秒姜梅女士恢复了正常:“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好着呢。”
“好的!”这语气!千寻舒坦了,瘫在沙发上玩手机。
有严歌的两条未读消息,他先发了一个地址,然后说:【周二我们去这里拍照,穿着随意。】
穿着随意?万一拍很丑怎么办?
饭桌上,千寻撑着头、咬着筷子想着那天该穿什么衣服,被姜梅女士踢了一脚,她愣头愣脑看过去:“干嘛?”
姜梅女士瞟她一眼:“别咬筷子。”
然后又是一脚:“坐好,别驼背。”
千寻:“……”
于是吃完饭她马上就闪人了,虽说是母女血亲,日子是真过不到一块去。
看看时间,想着商场还没关门,千寻去了一趟大悦城。约了一个专业摄影师,那她的装备也不能太落后,在热情导购的招待下,她买了五条裙子回家。
购物的快感就在结账的那一瞬间,当天爽完,到了星期一晚上千寻就开始犯难。
穿哪一件好?选择太多也觉得烦呐。
犹豫了半晌,她把五条裙子全都穿上拍了照,上传到自己博客里,配文:明天约了摄影师穿哪件好?
虽是如此提问,但她并不是真的想问那些素不相识的网友的意见,不过是分享一下自己的日常。
发完博客,她立即把衣服的照片分别发给刘瑜和晚晚。
刘瑜在一分钟内回复,她选的是那件黑色的紧身短裙,说穿着去酒吧正好。
千寻回复她三个狗头。
晚晚的回复一直没有来,千寻也没有在意,敷完面膜就躺下睡了。直至第二天,看到凌晨两点晚晚发来的选择:白色裙子。
犹豫了三秒,千寻通过数小鸡的办法选了另外一条青绿色的吊带裙子,每一件都喜欢,怎么都挑不出来。
问了个寂寞,到底还是随心所欲了。
穿上新衣服,千寻心情美美的化了妆,然后出门。
严歌发的那个地址不在市区,快要靠近京郊了。快到达时,千寻看见一座废弃的工厂,远远的一个黑影站在脚手架上,他手里摆弄着一台照相机,背上一个硕大的背包。
听到后面车轮子碾压石子的声音,严歌回头,从架子上跳下来,笑着走上前给她打开车门。
“这么偏僻的地方,你怎么找到的。”千寻拔出钥匙,从车上下来。
“知道这么偏僻,还敢下车?不怕我把你……”严歌胳膊撑在车窗,将她半环着,笑得眼睛弯弯,满是揶揄。
千寻笑哼一声:“谁怕谁啊!”
这时她注意到严歌身上敞开的白色衬衫,不由出神了一瞬。
严歌敏锐的捕捉到她的出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露出不解的神色:“怎么了?”
“没怎么。”千寻说,她刚刚只是想起了顾良宵,顾良宵也喜欢把衬衫当外套穿。
看着眼前巨大又陈旧的建筑,千寻回头看他:“这里有什么可拍的?你们这些艺术从业者太高深了。”
依她惯常的审美,最差是个没刮腻子的水泥墙当网红咖啡馆,勉强能说是极简风;眼前这座到处都泛着锈迹的钢园,她着实欣赏不起来,这叫什么?后现代废铁风格?
严歌朝着钢楼里面走去:“不在楼里拍,跟我过来。”
走进废楼,寂静的空间里唯有他们俩的呼吸和脚步声。纵然下午的太阳把楼里的每一粒灰尘都照得清清楚楚,千寻也不免有些心里发毛,走着走着就快贴到严歌身后了。
可前面人忽然停下来,千寻轻轻撞在他背上。
严歌回头,半张脸沐浴在辉光下,瞳孔似一颗水晶,他低头看着千寻,笑她:“大白天的,你怕什么呢?”
:=
千寻说:“电影里闹鬼的一般就是这么旧的楼,我能不怕吗?不过现在倒是不怕了。”
严歌挑动一边眉毛:“为什么又不怕了?”
千寻理直气壮的撩他,嘴角上扬:“你现在看着我,我就不怕了。”
严歌的笑容收不住,轻咳一声,又忍不住伸手在她头上轻拍两下,然后就这么顺势把她拉住,拉着她的手带着她继续往前走。
十几步之后,走出了废楼,眼前又是另一片风景。
然而严歌却没松开,仍是轻轻牵着她的手。
“就是这里了。”严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