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我写的疯批大反派从书里出来了(1)
苏幼夏听到小花的声音,眉梢微抬,真巧,这不是她的老本行吗?
按照书里的剧情,原主十八岁凭借古偶女配刚出道,就因为颇有灵气的演技小火出圈。
接着又被平台买股,她接连主演了好几部偶像剧,热度全部破万,一举晋升为当红流量小花。
看到这里,苏幼夏仿佛在看自己的来时路,更巧了,这位原主的经历,竟然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
但她没有多想,毕竟在她生活的年代,艺人的商业运作模式十分成熟,每个小火的演员差不多都是这么捧出来的。
然而,就在原主的事业刚有起色时,却又瞬间急转直下。
明明是剧组男演员几次三番纠缠她,她避之不及,并严肃警告对方,再骚扰报警。
原主却被反被男演员诬陷,说她半夜敲他房门,对他死缠烂打还性骚扰。
对方晒出P图的聊天记录以及AI伪造的视频,等到原主亮出真正的聊天证据,却反被大众谩骂是伪造的。
墙倒众人推,很快,又有不少自称业内人员的网友爆料,称她高高在上,目中无人,不仅把工作人员当狗一样使唤,还时常霸凌同剧组的小演员。
一时间,负面舆论如同潮水般朝她涌来,一下子将原主推上了风口浪尖。
才几天的时间,她就从当红小花沦为风险艺人,不仅无戏可拍,还倒欠了剧组和代言的品牌方天价违约金。
比起这些,原主最受不了的还是网络上对她铺天盖地的各种羞辱。
在这扬谩骂持续了几年后,她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从高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苏幼夏接收了原主的愿望,她想要反击,想要澄清,想要彻底扭转自己的人生结局。
*
苏幼夏正惋惜着原主的遭遇,周遭的环境剧烈扭曲,她被成功投送至了新的世界。
可就在落地的刹那,她赤脚踩在地板上,环顾四周,看着眼前无比熟悉却又久违的环境,她微微睁大了眼睛。
这里……不是她的家吗?
确切地说,是她在现实世界的家。
更确切地说,是她成为演员后租的第一套小公寓,几年后,她就搬进了自己买的大平层。
苏幼夏眉头微蹙,看到房子里的家居摆设完全和记忆里不差分毫,心头顿时涌出浓浓的不祥的预感:
【小花,什么情况?我怎么穿回来了?】
【穿回来就算了,我的大平层呢?】
小花也一头雾水,不解地挠了挠头:【没传送错呀。】
苏幼夏正想查看现在是何年何月,一阵高亢有力的声音突然从电视里传来:
“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就由我来喊出她的名字!获得第六十六届星芒奖最佳女主角的是……”
这声音一下子勾起了苏幼夏久远的回忆,她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扭头看向电视上播放的画面。
她永远不会记错,她正是在第66届星芒奖颁奖典礼上获得的影后,也是那天,她开启了快穿之旅。
可现在,她站在这里,那么获奖的是谁?
“最佳女主角是……林乔!”
苏幼夏眉头紧簇:“……谁?”
在她的职业生涯,从未听过有这号人物。
她定定地望着电视屏幕,看见一个令她完全陌生的女人缓缓走上舞台,可她说的领奖词却又是那么的熟悉。
竟然和她当年领奖时,临扬发挥的致辞一模一样,每句话,每个字,都不差分毫。
苏幼夏表情彻底冷了下来。
她打开手机,忽略手机里塞满了成千上万条对她的各种辱骂、开盒,毫无波澜地打开搜索软件,搜索林乔的资料。
这才发现,她除了刚出道时的拍的那几部A级剧的女主还是自己,后面大剧的女主竟然全部变成了林乔!
就好像林乔复制了她的人生轨迹,而她自己却走向了另一条通往无尽黑暗的岔路。
而转折点发生的时间,正是她被造谣和网暴的时候。
苏幼夏顿时明白了一切:【原来,这次的原主竟是我自己!你们快穿局真是越来越会玩了哈!】
小花:【那宿主不就是被偷走气运的女主吗?这次我们要怎么反击呢?】
话音刚落,苏幼夏的手机先响了起来。
她下意识以为是打电话辱骂她的,正想挂断拉黑一条龙,然而看见来电人的名字,犹豫了一瞬,还是接起。
“初夏老师。”手机里传出久违的称呼。
初夏是她的笔名,她刚当上演员那会,还不会像现在这样能够游刃有余地控制自己的感情。
时常对角色投入过多的情感,难以走出,这令她格外难受。
机缘巧合下,她找到一种能发泄多余情感的途径,那就是写颜色小说。
在她笔下,男女主几乎每章都在颠龙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
写完后,她在po文网上注册了一个叫“初夏”的笔名,没怎么多想,每写完一章就发上去,从不关注数据与读者评论。
没想到,渐渐地,看她小说的人越来越多,连带着“初夏”这个笔名一炮而红。
但除了她本人,没有人知道演员苏幼夏和作者初夏,竟然会是同一个人。
苏幼夏听着对方谄媚的声音:“版权的事您考虑得怎么样了,我们真的很有诚意……不知道您有没有看热搜,现在铺天盖地都是林乔获得影后的新闻呢!”
“您将小说版权卖给我们,您放心,林乔绝对是饰演沈梨的不二人选,您就等着这部剧大爆吧!”
苏幼夏却是冷笑一声。
沈梨是她小说女主的名字。
让一个疑似抢她气运的人扮演她笔下的女主?这和在她头上拉屎有什么区别!
“我不考虑。”她说。
“你这人怎么油盐不进呢?”对方瞬间急了,“你知不知道多少本子争着抢着送到林乔手里,要不是她为了实现粉丝心愿,时隔几年终于重返仙侠赛道,她还不一定答应呢!”
“是吗,但我并不觉得林乔适合沈梨这个角色。沈梨至纯至善,一双眼睛澄澈无瑕,这位林乔,眼睛里藏着的东西未免多了些。”
“你什么东西,还点评上影后了!我告诉你,现在影视寒冬,作者能卖出版权那是要烧高香的!公司看中你的小说是你的福气,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自己好好考虑……”
苏幼夏直接挂断了对方的电话。
不过他倒是提醒了苏幼夏,想要她小说版权的影视公司并不止一家。
彼时她顾及着自己演员的身份,并不想让人知道她在偷偷写po文,所以一直没有出售版权的打算。
如今,或许可以凭借幕后身份,重新杀回演艺圈。
不过她那本po文都写了什么剧情来着……
苏幼夏打开电脑,浏览起来。
她写的小说名叫《如何阻止师兄入魔》。
讲述了仙盟十大宗之首天衍宗小师妹沈梨暗恋光风霁月的大师兄楼怀景多年,一次意外,她得知仙风道骨,一身正气的大师兄竟身负魔族血脉,若不加以阻止,不久后就会丧失本心,彻底坠入魔道。
而阻止他入魔的方式,竟是与他双修。
沈梨:震惊惶恐→半推半就→乐在其中:D
但她不知道的是,其实师兄楼怀景也暗恋她已久,这波是双向奔赴。
但因为沈梨在仙盟人见人爱的好人缘,喜欢她的人男女不限,不计其数。
就连屡屡骚扰仙盟的魔教中人也不受控制地被沈梨吸引。
楼怀景每每看到小师妹身边虎狼环伺,看着小师妹对别人展露笑颜,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嫉妒得发狂,被他强行压制的魔族血禁总是在蠢蠢欲动。
于是,沈梨就这样过上了白天不自知地刺激师兄入魔,晚上阻止师兄入魔的无限循环生活。
因为苏幼夏写的小说并不只是肉写的很香,她连载了好几年,其中还有仙盟十大宗与魔族对抗数万年的宏大世界观,各种地图,各种副本,剧情险象环生,跌宕起伏,非常适合影视化。
唯一的缺点……她还没写完。
魔族既然能与仙盟对抗,实力定不容小觑,为此,她塑造了一个非常疯批且强大的反派。
魔族之主季妄陵,此人遇神杀神,遇魔杀魔,踩着尸山血海,一举成为人人畏惧的天下第一大魔头。
数千年来,无论仙盟还是魔族,想要杀了季妄陵的人不计其数,但凡是与他交锋者,无一不成为其掌下枯骨。
只有大后期已入修道者最后一境渡劫境的男主楼怀景方有实力,与其一战,但也只是能从他手下勉强逃脱而已。
楼怀景评价其实力恐怖如斯,早已达飞升境界,只怕是天道也怕了他了,才将其留在魔界。
“恐怖!这个季妄陵,着实恐怖!”
苏幼夏自言自语道,彼时为了给男女主的修道之旅制造障碍,她下笔也是没轻没重的。
现在小说已是尾声,楼怀景与沈梨身为男女主,势必要打败大反派季妄陵,功德圆满,双双飞升,彻底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可季妄陵强大得过头,几千年来无一败绩,如何让他合理且悲壮地败在男女主手中,实在叫人头疼。
苏幼夏凭一腔热血输出这么多年,终于遇到了99.9%的网文作者都会遇到的巨大瓶颈——卡文!
但写文最忌讳犹犹豫豫,畏畏缩缩。
管它呢,先写就是了!
于是,苏幼夏毫不犹豫地哒哒哒敲下键盘写道:
“季妄陵一脚将楼怀景踹飞,他慢条斯理地擦着仿佛从血泊中捞出来的手,不急不缓地走过去。”
“季妄陵眼睫微垂,面无表情地俯视倒地不起的男人:‘这就是仙盟第一人的实力吗?实在是……垃圾。’”
“季妄陵的表情充满了平静,一如既往的平静,他本以为楼怀景能给他枯燥而无聊的生活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惊喜,原来他和这世上的所有垃圾一样,并无任何区别。”
“唉,季妄陵无聊地叹息一声。”
苏幼夏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描写反派,欲使其亡,先令其狂。
等着吧目中无人的大反派,男女主马上就要开大了!
苏幼夏越写越兴奋,没注意到自己的后背竟微微发凉,似是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寒意笼罩。
她啪啪啪码字:
“楼怀景闭眼躺在沈梨怀中,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完整的血肉,甚至露出一半的白骨。”
“腐尸般的乌云盘踞在三界天空,世间顿时陷入混沌黑暗之中,闷雷在乌云中涌动,化作一柄血红色的利刃,高悬在二人头顶。”
“‘烦了,世界……毁灭吧。’季妄陵无情道。顷刻间,山崩地裂,雷电化作巨龙狂啸,利刃垂直而落。”
“可就在它劈向楼怀景与沈梨的那一刻,万道金光突然从密不透风的乌云中涌出,化作万道金色锋芒,从四面八方朝季妄陵直击而来,竟瞬间将他的身体穿透。”
“季妄陵从未感受过如此强大的力量,这力量令他畏惧,也令他前所未有的疯狂。”
“直至他的肉身彻底消散在万千华光之中,他发出一声轻叹,带着喃喃:‘这到底是什么……’”
“可惜,季妄陵诞自魔窟最黑暗,也最恐怖的七十二层诞生,一路厮杀至魔族最至高无上的九幽殿,自他降生之初,感受到的唯有杀戮,从未感受过爱,而当他第一次体会到爱之力量的强大,却是他死亡的时刻。”
“季妄陵——彻底败了!”
“哈哈哈,季妄陵终于败了!累死了,我终于写完了!”
苏幼夏兴奋不已,简直想要站起来高呼:“我终于把季妄陵写死了!哈哈哈!”
可她站不起来。
因为,一只手正沉沉地按在她肩头,力道之大,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
高大的黑影自苏幼夏身后笼罩而下,将她从头到脚,彻底包裹。
阴恻恻的气息拂过苏幼夏耳畔,令她不由自主地颤栗起来。
“你说,你把谁……写死了?”
按照书里的剧情,原主十八岁凭借古偶女配刚出道,就因为颇有灵气的演技小火出圈。
接着又被平台买股,她接连主演了好几部偶像剧,热度全部破万,一举晋升为当红流量小花。
看到这里,苏幼夏仿佛在看自己的来时路,更巧了,这位原主的经历,竟然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
但她没有多想,毕竟在她生活的年代,艺人的商业运作模式十分成熟,每个小火的演员差不多都是这么捧出来的。
然而,就在原主的事业刚有起色时,却又瞬间急转直下。
明明是剧组男演员几次三番纠缠她,她避之不及,并严肃警告对方,再骚扰报警。
原主却被反被男演员诬陷,说她半夜敲他房门,对他死缠烂打还性骚扰。
对方晒出P图的聊天记录以及AI伪造的视频,等到原主亮出真正的聊天证据,却反被大众谩骂是伪造的。
墙倒众人推,很快,又有不少自称业内人员的网友爆料,称她高高在上,目中无人,不仅把工作人员当狗一样使唤,还时常霸凌同剧组的小演员。
一时间,负面舆论如同潮水般朝她涌来,一下子将原主推上了风口浪尖。
才几天的时间,她就从当红小花沦为风险艺人,不仅无戏可拍,还倒欠了剧组和代言的品牌方天价违约金。
比起这些,原主最受不了的还是网络上对她铺天盖地的各种羞辱。
在这扬谩骂持续了几年后,她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从高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苏幼夏接收了原主的愿望,她想要反击,想要澄清,想要彻底扭转自己的人生结局。
*
苏幼夏正惋惜着原主的遭遇,周遭的环境剧烈扭曲,她被成功投送至了新的世界。
可就在落地的刹那,她赤脚踩在地板上,环顾四周,看着眼前无比熟悉却又久违的环境,她微微睁大了眼睛。
这里……不是她的家吗?
确切地说,是她在现实世界的家。
更确切地说,是她成为演员后租的第一套小公寓,几年后,她就搬进了自己买的大平层。
苏幼夏眉头微蹙,看到房子里的家居摆设完全和记忆里不差分毫,心头顿时涌出浓浓的不祥的预感:
【小花,什么情况?我怎么穿回来了?】
【穿回来就算了,我的大平层呢?】
小花也一头雾水,不解地挠了挠头:【没传送错呀。】
苏幼夏正想查看现在是何年何月,一阵高亢有力的声音突然从电视里传来:
“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就由我来喊出她的名字!获得第六十六届星芒奖最佳女主角的是……”
这声音一下子勾起了苏幼夏久远的回忆,她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扭头看向电视上播放的画面。
她永远不会记错,她正是在第66届星芒奖颁奖典礼上获得的影后,也是那天,她开启了快穿之旅。
可现在,她站在这里,那么获奖的是谁?
“最佳女主角是……林乔!”
苏幼夏眉头紧簇:“……谁?”
在她的职业生涯,从未听过有这号人物。
她定定地望着电视屏幕,看见一个令她完全陌生的女人缓缓走上舞台,可她说的领奖词却又是那么的熟悉。
竟然和她当年领奖时,临扬发挥的致辞一模一样,每句话,每个字,都不差分毫。
苏幼夏表情彻底冷了下来。
她打开手机,忽略手机里塞满了成千上万条对她的各种辱骂、开盒,毫无波澜地打开搜索软件,搜索林乔的资料。
这才发现,她除了刚出道时的拍的那几部A级剧的女主还是自己,后面大剧的女主竟然全部变成了林乔!
就好像林乔复制了她的人生轨迹,而她自己却走向了另一条通往无尽黑暗的岔路。
而转折点发生的时间,正是她被造谣和网暴的时候。
苏幼夏顿时明白了一切:【原来,这次的原主竟是我自己!你们快穿局真是越来越会玩了哈!】
小花:【那宿主不就是被偷走气运的女主吗?这次我们要怎么反击呢?】
话音刚落,苏幼夏的手机先响了起来。
她下意识以为是打电话辱骂她的,正想挂断拉黑一条龙,然而看见来电人的名字,犹豫了一瞬,还是接起。
“初夏老师。”手机里传出久违的称呼。
初夏是她的笔名,她刚当上演员那会,还不会像现在这样能够游刃有余地控制自己的感情。
时常对角色投入过多的情感,难以走出,这令她格外难受。
机缘巧合下,她找到一种能发泄多余情感的途径,那就是写颜色小说。
在她笔下,男女主几乎每章都在颠龙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
写完后,她在po文网上注册了一个叫“初夏”的笔名,没怎么多想,每写完一章就发上去,从不关注数据与读者评论。
没想到,渐渐地,看她小说的人越来越多,连带着“初夏”这个笔名一炮而红。
但除了她本人,没有人知道演员苏幼夏和作者初夏,竟然会是同一个人。
苏幼夏听着对方谄媚的声音:“版权的事您考虑得怎么样了,我们真的很有诚意……不知道您有没有看热搜,现在铺天盖地都是林乔获得影后的新闻呢!”
“您将小说版权卖给我们,您放心,林乔绝对是饰演沈梨的不二人选,您就等着这部剧大爆吧!”
苏幼夏却是冷笑一声。
沈梨是她小说女主的名字。
让一个疑似抢她气运的人扮演她笔下的女主?这和在她头上拉屎有什么区别!
“我不考虑。”她说。
“你这人怎么油盐不进呢?”对方瞬间急了,“你知不知道多少本子争着抢着送到林乔手里,要不是她为了实现粉丝心愿,时隔几年终于重返仙侠赛道,她还不一定答应呢!”
“是吗,但我并不觉得林乔适合沈梨这个角色。沈梨至纯至善,一双眼睛澄澈无瑕,这位林乔,眼睛里藏着的东西未免多了些。”
“你什么东西,还点评上影后了!我告诉你,现在影视寒冬,作者能卖出版权那是要烧高香的!公司看中你的小说是你的福气,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自己好好考虑……”
苏幼夏直接挂断了对方的电话。
不过他倒是提醒了苏幼夏,想要她小说版权的影视公司并不止一家。
彼时她顾及着自己演员的身份,并不想让人知道她在偷偷写po文,所以一直没有出售版权的打算。
如今,或许可以凭借幕后身份,重新杀回演艺圈。
不过她那本po文都写了什么剧情来着……
苏幼夏打开电脑,浏览起来。
她写的小说名叫《如何阻止师兄入魔》。
讲述了仙盟十大宗之首天衍宗小师妹沈梨暗恋光风霁月的大师兄楼怀景多年,一次意外,她得知仙风道骨,一身正气的大师兄竟身负魔族血脉,若不加以阻止,不久后就会丧失本心,彻底坠入魔道。
而阻止他入魔的方式,竟是与他双修。
沈梨:震惊惶恐→半推半就→乐在其中:D
但她不知道的是,其实师兄楼怀景也暗恋她已久,这波是双向奔赴。
但因为沈梨在仙盟人见人爱的好人缘,喜欢她的人男女不限,不计其数。
就连屡屡骚扰仙盟的魔教中人也不受控制地被沈梨吸引。
楼怀景每每看到小师妹身边虎狼环伺,看着小师妹对别人展露笑颜,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嫉妒得发狂,被他强行压制的魔族血禁总是在蠢蠢欲动。
于是,沈梨就这样过上了白天不自知地刺激师兄入魔,晚上阻止师兄入魔的无限循环生活。
因为苏幼夏写的小说并不只是肉写的很香,她连载了好几年,其中还有仙盟十大宗与魔族对抗数万年的宏大世界观,各种地图,各种副本,剧情险象环生,跌宕起伏,非常适合影视化。
唯一的缺点……她还没写完。
魔族既然能与仙盟对抗,实力定不容小觑,为此,她塑造了一个非常疯批且强大的反派。
魔族之主季妄陵,此人遇神杀神,遇魔杀魔,踩着尸山血海,一举成为人人畏惧的天下第一大魔头。
数千年来,无论仙盟还是魔族,想要杀了季妄陵的人不计其数,但凡是与他交锋者,无一不成为其掌下枯骨。
只有大后期已入修道者最后一境渡劫境的男主楼怀景方有实力,与其一战,但也只是能从他手下勉强逃脱而已。
楼怀景评价其实力恐怖如斯,早已达飞升境界,只怕是天道也怕了他了,才将其留在魔界。
“恐怖!这个季妄陵,着实恐怖!”
苏幼夏自言自语道,彼时为了给男女主的修道之旅制造障碍,她下笔也是没轻没重的。
现在小说已是尾声,楼怀景与沈梨身为男女主,势必要打败大反派季妄陵,功德圆满,双双飞升,彻底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可季妄陵强大得过头,几千年来无一败绩,如何让他合理且悲壮地败在男女主手中,实在叫人头疼。
苏幼夏凭一腔热血输出这么多年,终于遇到了99.9%的网文作者都会遇到的巨大瓶颈——卡文!
但写文最忌讳犹犹豫豫,畏畏缩缩。
管它呢,先写就是了!
于是,苏幼夏毫不犹豫地哒哒哒敲下键盘写道:
“季妄陵一脚将楼怀景踹飞,他慢条斯理地擦着仿佛从血泊中捞出来的手,不急不缓地走过去。”
“季妄陵眼睫微垂,面无表情地俯视倒地不起的男人:‘这就是仙盟第一人的实力吗?实在是……垃圾。’”
“季妄陵的表情充满了平静,一如既往的平静,他本以为楼怀景能给他枯燥而无聊的生活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惊喜,原来他和这世上的所有垃圾一样,并无任何区别。”
“唉,季妄陵无聊地叹息一声。”
苏幼夏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描写反派,欲使其亡,先令其狂。
等着吧目中无人的大反派,男女主马上就要开大了!
苏幼夏越写越兴奋,没注意到自己的后背竟微微发凉,似是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寒意笼罩。
她啪啪啪码字:
“楼怀景闭眼躺在沈梨怀中,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完整的血肉,甚至露出一半的白骨。”
“腐尸般的乌云盘踞在三界天空,世间顿时陷入混沌黑暗之中,闷雷在乌云中涌动,化作一柄血红色的利刃,高悬在二人头顶。”
“‘烦了,世界……毁灭吧。’季妄陵无情道。顷刻间,山崩地裂,雷电化作巨龙狂啸,利刃垂直而落。”
“可就在它劈向楼怀景与沈梨的那一刻,万道金光突然从密不透风的乌云中涌出,化作万道金色锋芒,从四面八方朝季妄陵直击而来,竟瞬间将他的身体穿透。”
“季妄陵从未感受过如此强大的力量,这力量令他畏惧,也令他前所未有的疯狂。”
“直至他的肉身彻底消散在万千华光之中,他发出一声轻叹,带着喃喃:‘这到底是什么……’”
“可惜,季妄陵诞自魔窟最黑暗,也最恐怖的七十二层诞生,一路厮杀至魔族最至高无上的九幽殿,自他降生之初,感受到的唯有杀戮,从未感受过爱,而当他第一次体会到爱之力量的强大,却是他死亡的时刻。”
“季妄陵——彻底败了!”
“哈哈哈,季妄陵终于败了!累死了,我终于写完了!”
苏幼夏兴奋不已,简直想要站起来高呼:“我终于把季妄陵写死了!哈哈哈!”
可她站不起来。
因为,一只手正沉沉地按在她肩头,力道之大,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
高大的黑影自苏幼夏身后笼罩而下,将她从头到脚,彻底包裹。
阴恻恻的气息拂过苏幼夏耳畔,令她不由自主地颤栗起来。
“你说,你把谁……写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