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9章 我喜欢你

    义诊不像在医院实习,可以时不时地休息,往往一坐就是一上午,碰到一些身体不太好不方便出门的,还要跟着医生上门问访。
    周一去了荷花镇,周二到了三里铺,周三又转战陈家屯……
    短短的几天里,他们轮流在好几个地方都搭了义诊的棚子。即使沈妙她们只是来帮忙的,也差不多摸了几百次脉,开药方的纸更是撕了厚厚的一本。
    许久没看病,这下可算是把之前欠的都给补上了,沈妙之前在村里开堂坐诊都没有这么累过。
    谁也不是铁打的不知道累,义诊的医生每天还轮换呢,更何况是来帮忙的“实习生”?
    想着沈妙他们跟着连轴转了好几天,到了第六天,就没再让他们来了,而是让他们好好地在家歇个周末,免得下周开始埋头复习的时候没精神。
    回学校收拾东西的时候,沈妙正巧碰上了陆鑫。
    不知道他是不是特意在教室等着,一见面就喜滋滋地对沈妙说道:“姐姐,我明天过生日~”
    “哦,那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哈。”沈妙把桌堂里的几本书拿了出来,不冷不热地回了他一句。
    不是沈妙不替他高兴,只是忙了一天她实在是有点累了,很难提起精神。
    陆鑫这一周还是没去实习,就第一天和第三天趁着热乎劲儿跑来了一上午,其他时候不知道跑去哪玩了。
    别看他年龄小,要是他像自己连续几天在外边坐上十个小时,也会被掏空“精气”的。
    帮着把书一本一本地拿出来,在递给她的时候,陆鑫又问:“明天你有什么打算吗?”
    “准备回家呆两天,一个礼拜都没回去了。”
    陆鑫:“上午吗?”
    “嗯。”
    见陆鑫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失落,沈妙问他道:“怎么?是想请我吃饭吗?”
    “你要回家的话,就算了,等你回来了吃也行。”陆鑫挠挠头,试图缓解尴尬。
    “明天可是你十八岁的生日哎,你家里人难道不给你办个生日宴什么的?”
    陆鑫没说话,只是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百元大钞放在桌子上,“呐,我的生日宴。”
    沈妙:???
    整整十五张,一千五百块……
    陆家在去年添了个孩子,是陆鑫同父异母的弟弟。
    孩子还没满周岁,最近他后妈的身子又不舒服在住院,一家人的眼珠子都在他们娘儿俩身上盯着,实在提不起给他过生日的兴趣。
    远在大洋彼岸的母亲倒是惦记着他,可离得太远没办法赶回来,只能打个电话聊表对他的关心。
    正好,陆鑫也不想在这个不完整的家里过生日,便向他们要了钱准备出来自己过。
    既然沈妙没时间……那他就找高中的兄弟们吃个饭,虽然他们要准备明年高考,白天要待在学校上课,但等晚自习的时候应该会有时间吧。
    “那我明天就不给你留蛋糕了,等你回来的时候再单独请你吃。”
    陆鑫的这句话听起来随意,不过沈妙还是听出了他的遗憾和孤单。
    “其实我后天回家也行,”沈妙把包又放回到桌子上,“明天有什么安
    排吗?带我一个?”
    陆鑫微苦地抬了抬唇角:“我没事儿,不用这样,你还是回家吧。”
    “哎呀,少废话。”
    沈妙把那一沓票子拿起来,反反复复地搓了一遍,“你就说什么安排就行了,吃饭?唱歌?还是看电影?”
    陆鑫是沈妙来辅导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跟她关系最好的人。
    尽管陆鑫自己在学校不读书、不学习,却从来没有影响过她,偶尔还会给自己带些好吃的零食。或许祖辈上有什么不愉快吧,起码沈妙从来没有把他当成过敌人。
    十八岁的成人礼挺重要的,该有的仪式感可不能缺。
    双手撑在课桌上,陆鑫仔细想了想:“嗯……暂时还没想好,等明天再说吧。”
    “那这样,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就交给我来安排。”
    沈妙把钱的一半收在了自己手里,然后把另一半塞回到他胸前的口袋,主动提议道,“你明天就只需要乖乖跟着我,然后做好疯玩一天的准备就行。”
    “好!”
    玩?
    沈妙怎么可能知道该怎么玩?
    整天不是在辅导班学习,就是去医院实习,她都快忘了自己有多久没好好出去玩过了,再加上这一周的义诊……她实在想不出该怎么安排明天的行程。
    还好,沈妙身边可有个“大玩家”,要说该怎么玩,怕是没什么人能比他更懂了。
    “死丫头,还知道给我打电话呢?”
    刚听到沈妙的声音,姚恒就气吼吼地骂她道:“我还以为你快把我给忘了呢。”
    “错了错了,哥,我错了。”
    沈妙道歉挺积极,等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并不是不占理的那一个:“欸?等等……我上个月给你打电话要你出来吃饭,好像是你拒绝的我吧?还有上上次我约你去看电影,你也说没空。”
    姚恒嘴硬得很,就算是被沈妙揭穿了,也死活不认错,反而开始找借口道:“害,这不是工作太忙了嘛,你也知道,我这工作忙起来都没个白天黑夜的。”
    姚恒换工作了。
    谁说销售最锻炼人?除了加速生命消耗之外,完全没有半点能锻炼人的地方。
    从去年的销售岗辞职后,姚恒当上了豫市某位小明星的运营,听说那小明星还是他的大学同学。
    为了能够提高自己的名气,小明星经常要参加一些市里或者省里的歌唱节目,而她身边的这一圈人,则全都要跟着她一起忙工作。
    所以即使同在一个城市,他也抽不出太多时间和沈妙见面。
    同样是忙,但姚恒很喜欢这份工作,能学到的东西也比销售多了不少。
    姚恒原本就爱玩,又当上了给小明星安排行程的运营,让他来帮忙安排明天陆鑫的行程简直不要太合适。
    在沈妙说明情况后,姚恒答应得很干脆,挂断电话后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按照沈妙给的七百块钱预算,制定了整整一天的行程安排。
    “世纪欢乐园的票我帮你们订过了,明天早上你们九点半到就行,到检票处报我的名字门卫会把票给你们。”
    “一些需要额外收费的票我也跟人交代过了,还是报我的名字就能拿票,但排队还是要正常排的。”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你们就去二区的豪佳庭牛排店,经理那边我打过招呼了,点什么都是七折。”
    “哦对,晚上我还安排了烟花,不过就十响,凑合看吧。”
    ……
    姚恒把什么都给他们安排好了,比起在城市里到处乱无目的地乱跑,不如在一个地方彻底玩尽兴。
    这份运营的工作让姚恒认识了不少人,来回打几个电话就能安排妥当,而且每一样都没有让他们掏钱,只说烟花需要他们自己付大概几百块的费用。
    把姚恒说的这些一笔笔地记在本子上,沈妙向他道谢道:“谢谢哥~就知道你最好啦~!”
    “咦……少来这套,”姚恒可受不了这么肉麻的话,“再过几个月我也该过生日了,到时候你好好给我安排就行。”
    沈妙:“放心,这次我一定提前做准备,包你满意!”
    *
    第二天一早,沈妙和陆鑫在学校门口集合了。
    陆鑫换了一套新的衣服,还和他平时的风格一样,是蓝白的浅色系,不过要更休闲一点,头上的鸭舌帽也多了一抹红。
    世纪欢乐园是去年建好的,陆鑫来玩过几次,但他还是对今天沈妙的安排充满了期待。
    拿着门票进园后,因为有姚恒的安排,几乎每一个项目都不怎么需要排队。
    刺激的海盗船、童趣的旋转木马,还有吓得人练练尖叫的鬼屋……这是沈妙第一次来,也算是借了陆鑫过生日的光,她才能玩得这么开心。
    中午他们去餐厅吃了牛排后,下午又去大剧场看了演员们演的童话剧,不知不觉时间就来到了晚上,天色黑透后,游乐园里的彩灯也纷纷亮了起来。
    看烟花,自然要在最宽阔的地方看才有意思。
    于是沈妙便拉着陆鑫去做了摩天轮,还跟放烟花的师傅们说,一定要等到八点整,他们快要升到最高处的时候再点火。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坐在摩天轮上,沈妙将提前准备的小蛋糕拿出来,点上蜡烛后给他唱了一支生日快乐歌。
    双手捧着小蛋糕,就在他们快要升到最高点时,沈妙温声对他说道:“许个愿吧。”
    “嗯。”
    嘭……啪!
    玻璃窗外,烟花迅速升空后,在黑暗中绽放出了一朵绚丽而明亮的花。
    一朵又一朵,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各种各样的光斓团簇看得沈妙目不暇接。
    “烟花好漂亮啊……”
    如痴如醉地看向与自己近在咫尺的光点,这种梦幻的感觉让沈妙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陶醉的笑意。
    这时候,她身旁的陆鑫倏地温声叫了她一声:“姐姐。”
    “嗯?”
    “我喜欢你。”
    沈妙愣了一下。
    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转过头看向陆鑫的眼睛,沈妙再次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四目相对,陆鑫一字一顿地重复着刚才的那四个字:“我,喜,欢,你。”
    前一秒还沉浸在浪漫氛围中的沈妙,下一秒立刻将情绪抽离出来,同样也回了他四个字:“你有病吧?”
    “我说真的,没有开玩笑。”
    将身子完全偏转过来,陆鑫双手紧紧握住沈妙的手,试图让她感受到自己最真实的体温、最真实的感情:“我是真的喜欢你,想跟你……”
    “停停停!”
    沈妙打断了他要说的话,一边把手抽出来,一边拉开了和他之间的距离:“我是蛋糕吃醉了?还是高空脑子缺氧?我比你大了整整八岁,要是我当年努努力,儿子说不定都跟你一般大了。”
    你的喜欢,我的喜欢,好像不一样。
    沈妙是把他当“儿子”一样看待,陆鑫可倒好,竟然想把她当成女朋友?!
    八岁,听起来没那么大,但相处起来就跟带小孩没什么区别,无非是个子比自己高了半头的小孩而已。
    陆鑫:“哪有那么夸张,我现在成年了,就算差了八岁,咱俩也算是同龄人。”
    “……”沈妙有点无语,“那你说说,你喜欢我什么?”
    “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啊。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挺有意思的,完全不像我爷说的那样,又土又傻是个闷墩书呆子,后来接触的久了,就越来越觉得你人好、性格好。”
    “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感觉只要能陪在你身边,干什么都很有意思,有时候光是想起你,就会觉得很开心。”
    陆鑫如数家珍地列举着沈妙的优点,像极了小学生写作文,前言不搭后语的叙述虽然看着乱糟糟的,但却能感受到字里行间的情绪。
    他的喜欢像小孩一样,很纯粹,完全就是喜欢沈妙这个人。
    喜欢她高兴、喜欢她生气,只要是她这个人,不管是什么情绪他都喜欢。
    尤其是
    今天沈妙特地留下来陪他过生日,陪他坐过山车、海盗船,陪他一起看舞台剧……仿佛那丢失了很久的快乐,又在不知不觉之间自己找回来了。
    看着他清澈双眸里装着自己的影子,听着他最真挚的语气,沈妙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仔细想想,他好像确实从一早就没有把自己当成普通朋友。
    就像他说得那样,一开始是以为自己“又土又傻又闷墩”,所以把自己当成了好玩的玩具,可后来接触之后发现自己并不是陆江海说得那样无趣,于是便转换了看自己的目光。
    先不管陆鑫过往的情感变化了,单说现在,沈妙是一点都不喜欢他的。
    尽管陆鑫长得确实有点小帅,是沈妙学生时期会喜欢的阳光开朗大男孩,但她确实对他没有什么感觉,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有趣的小弟弟。
    “可是我不喜欢你,怎么办?我不想跟你在一起。”
    陆鑫耸耸肩,语气轻松道:“没关系,我会慢慢追你的,说不定哪一天你就喜欢上我了。”
    沈妙:???
    所以,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打算死缠烂打了?
    长长地做了个深呼吸,沈妙伸出了右手的食指,严肃地对他说:“我跟你明说吧,我现在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考证上,没有什么心思谈恋爱,也不想陪你瞎胡闹,如果你影响到我,我……”
    “我知道我知道,”陆鑫握住了她的手指,“放心,我绝对不会打扰到你,也绝对不会让你分心,我会安安静静地陪在你身边,保护你、照顾你的。”
    沈妙:……
    这句话有点不太符合他的年龄,这么有担当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听着多少有些奇怪。
    “那你打算怎么‘照顾’我?”沈妙又问。
    见沈妙没有再拒绝自己,陆鑫的脸上再次洋溢起了欢喜的笑意,“唔,以后你就知道了。”
    沈妙忽而想起了自己上学时的青涩时光。
    虽说她不是什么班花、校花,可上学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追她的。
    追她的人不少,但没有一个人她能看得上,她并不觉得自己眼光很高,只是单纯不喜欢。
    于是那些男生在意识到沈妙是块“捂不热的石头”之后,纷纷没追多久就放弃了。
    最长的一个人是追了她一个月?
    嗯,该说不说,那一个月她过得挺好的。
    那人是班里的好学生,帮她写了整整一个月的数学作业和历史作业,后来意识到沈妙只是把他当成“工具人”便放弃了。
    也不知道这次陆鑫会坚持多久……
    *
    陆鑫说到做到,既然答应了不会影响沈妙复习考试,就真的没有拖累她。
    他追求沈妙的方式很简单:早上给她带饭,中午给她带水,晚上骑车送她回家,与其说他是想当男朋友,更像是想成为一位合格的保镖。
    除此之外,他还会帮沈妙抄录要记的笔记、会帮她跑腿去书店买书,好像只要能帮到沈妙一点,对他来说就是很幸福的事。
    沈妙也逐渐习惯了他对自己的好。
    陆鑫很有边界感,不会打着追求她的旗号去勉强她做什么,甚至当沈妙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自觉地“隐身”,等到她的情绪缓和一点后才会再凑过来哄她。
    学校里不少人都注意到,陆鑫最近突然对沈妙变得很殷勤,像慈禧太后身旁的大太监一样为她鞍前马后。
    不过谁都没有多想,因为陆鑫每天还是“姐姐姐姐”地叫着她,却没人留意到,他在喊“姐姐”时的眼神里,充斥着炙热又浓烈的爱意……
    “最后一只了,你们班有人想养吗?”
    那天下午放学,隔壁楼学护理的几个女生,抱着一只小奶狗来到了中医的几个班门口挨个询问:“要养吗?是只小母狗,已经断奶了,很好养活的。”
    杏林医辅的校园里常有一只土狗游荡,它陪伴了许多批来学校复习考证的学生,大家见了它也不怕,还会主动给它投喂一些馒头和包子。
    上个月初,它在垃圾房生了一窝崽子,一共五只。那几天豫市一直在下雨,原本平均气温近三十度的酷暑,一下子变成了十几度的寒秋。是学护理的和要考护士证的一群女生,把它和它的孩子们接到了教学楼里养着。
    如今崽崽们都满月断奶了,不好叫它们跟着妈妈一起在学校里流浪,便各个班级询问,看看谁能带回家,给它们一口温饱。
    其余几只小狗都有人养了,现在还剩下最后一只。
    呜呜,呜呜……
    刚断奶的小狗只有小小的一捧,浑身都是淡淡的土黄色,尾巴尖儿有一撮白毛看着可爱极了。
    从小由人帮忙照顾着养大,它也不怕人,就这么老老实实地趴在女生的手里,观望着周围的人。
    别的班或许会有人能养,但在中医这边怕是比较难。
    因为这里有一半的人都不是本地的,而且年龄整体偏大,对于这些猫啊狗啊的没有什么耐心,所以别说是要带回家养着,就连走过来看的人都很少。
    沈妙吃完饭回来时稍微看了一眼,那小狗长得确实讨人喜欢,肉嘟嘟、胖乎乎的一坨,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小狗香……
    可惜,她也没法养。
    她现在自己都还是住在秦荷家,而且就算接回到村里,等村子拆迁后怕是也没有地方安置它,所以沈妙只是简单摸了摸它,便回到位置上继续看书了。
    见班里没人应声,她们就带着小狗离开去了另一个班。
    那小狗实在是太可爱了,看着书上的字,沈妙满脑子都是小狗崽儿看向自己时那可怜巴巴的眼神,还有它身上的味道。
    “想养?”
    陆鑫看出了沈妙心里的想法,于是小声地问她道。
    沈妙叹了口气,反问他道:“你能养?”
    “养不了,我爸不让我养猫养狗。”
    扭过头,陆鑫又说:“不过我觉得,你其实可以养一只。”
    沈
    妙:“我现在是住在别人家,也没办法养。”
    “我跟你说,其实养狗没那么麻烦,不仅不用养在家里,甚至都不用喂饭喂水,只要你偶尔摸摸它,疼疼它就行了。”
    沈妙皱了下眉,“养狗要负责任的好吧,那可是一条生命,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
    “有啊,真的这么容易。”
    陆鑫凑得更近了,两只手扒在桌子边缘,学着小狗的样子一个劲儿忽闪着眼睛。
    “姐姐可以养我这只小狗啊。不用喂、不用管,只要偶尔摸摸我、疼疼我就行了~”
    沈妙:……
    沈妙愈发感觉自己没有浪漫细胞,分明是一句听起来很俏皮的撒娇话,可沈妙却忍不住地脚趾抠地,恨不得抠出一座两室一厅然后把他丢进去。
    见沈妙的脸红了,陆鑫索性把下巴搭在了她的手臂上,歪着头奶生奶生地道:“姐姐……啊不,主人,可以收留我,让我当你最忠诚的小狗吗?”
Back to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