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6章 求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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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仪式?”沈长胤询问。
谢煜:“保密,但是你会来的吧。”
她的眼神发亮,沈长胤想了想,点了点头,“好。”
谢煜又不安心的吩咐:“说了保密就是保密,你不要试图去刺探消息。”
沈长胤笑了:“我一定不好奇。”
两人又牵了一会儿手,谢煜见沈长胤大病初愈,仍有些疲惫的样子,就留她在卧室里休息,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先将那封至今仍然只有4个字的情书抽出来,摊在桌面上,苦思冥想,发誓今天一定要写好,她要在求婚仪式上念情书!
两个时辰后,她默默的将依然只有4个字的情书放了回去。
文学素养低到堪比马里亚纳海沟,她逐渐有了自知之明。
没有关系,做不了语言上的天才,她可以做行动上的巨人。
她拿出一张空白的纸,在上面规规矩矩写了5个大字‘求婚大作战’,随后就开始大刀阔斧的写计划。
这一写就写到了第二天凌晨,望着窗外渐渐变浅的暗蓝色天空,她打了个哈欠,放下笔,滚去睡觉了。
这一觉就睡到了中午,她刚醒来就派人去喊姜芳到府里来。
又和沈长胤吃了个午饭。
中午有新鲜的菱角吃,黑褐色的小个菱角,刚上市的,煮好了之后又用冷水冰了一下,摆在雪白的碟子里。
谢煜拿起一个棱角,用双指按住两个棱角尖,用力一按,壳应声破裂,露出白白嫩嫩的菱角肉来。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能够欣赏这种不酸不甜不咸不辣的食物的品味,浅浅吃了两个就不再吃了,埋头和多刺的鲥鱼斗争。
面前逐渐积攒了一小堆晶莹的鱼刺,她将去好刺的鱼肉和小半碗米饭拌到一起,淋上两勺酱烧的汤汁,大口大口满足的吃完,满口回香的摸了摸肚子。
沈长胤碗里的米饭几乎没有动过,也没吃别的菜,专心致志的在剥菱角,但一旁的菱角壳只有可怜的几个。
菱角壳太硬了,沈长胤剥起来极为费劲,素白的手上青筋都快爆起,也没能突破菱角壳的防御。
又一次失败,她呼出一口气,拿起一旁的碗,预备用碗底当成锤子开砸。
一只白白嫩嫩、被剥好壳的菱角被扔到了她碗里。
一抬头,谢煜已经在剥下一个菱角了。
直到盘子里空了大半,沈长胤不停的摆手,示意自己已经吃饱了,谢煜这才停下,去屋里的水盆处净了手。
姜芳也在此时应邀道来了,一进门就笑道:“怎么你们也在吃菱角?我中午也吃的这个。”
“毕竟是时鲜。”谢煜随口应了一句,用毛巾擦干净手,“走吧。”
又对沈长胤点点头:“我们有事情要办。”
沈长胤问:“和那个秘密仪式有关吗?”
她也没指望得到回答,说完话就喝了一口茶。
谢煜笑笑,和姜芳走到门槛处,忽然回过头来:“你真的不想知道我们去哪儿吗?想知道我去做什么了?”
沈长胤放下茶碗,悠闲自得:“答应过你,我不好奇的。”
谢煜点点头:“这样最好。”
转身和姜芳一起出了王府。
坐上马车,吩咐了一句去往京城最繁荣的第七坊,她转头和姜芳说了自己打算求婚的计划。
姜芳完全不能理解,“但你们俩已经成婚了。”
谢煜:“那不一样,我们俩订婚是因为她强取豪夺,成婚是利益联姻,那不一样。”
姜芳不懂哪里不一样了,有许多流芳百世的恩爱恋人当初也是两方家长给定下的婚约,不也举案齐眉了一辈子吗?
但既然谢煜坚持,作为朋友和下属,她当然也要支持。
“那你今天要做什么?”
“挑戒指。”谢煜说:“我要给她挑个戒指作为婚约的象征。”
姜芳立刻嫌弃到:“是不是有点太抠门了?哪怕京城里的小商贩,订婚的时候都要送对方家里一整套头面的。”
谢煜完全是现代人的思维,才选了戒指作为象征,却忘记了古代的东方人并没有订婚送戒指的习俗。
但她还是坚持。
是她向沈长胤求婚,她的心意最重要。
两人到了京城里最大的珍宝坊,下车一看,眼前人头攒动,店里被挤的满满的,无数人都在看首饰。
以谢煜之战斗力,她挤了两次都被人群重新挤出了店门。
终于,她急眼了,转头对姜芳沉重地说:“我要违反我的原则了。”
姜芳还在不明所以,她大声嚷嚷起来:“老板呢!我要见老板!我有要紧事!”
谢煜的声音极为洪亮,也不怕丢脸,很快就有管事的出来轰她,面色严肃:
“这位小姐,你要想买东西呢就得排队,嚷嚷也没有用,咱们万宝阁讲的就是一个公平。”
谢煜向她亮了一亮太子手牌。
管事威武不能移地一抬手:“贵客里边请——!”
一楼二楼都是人,管事很快将她带到了僻静的三楼,客客气气的请她坐下,让人点起香薰,送来冰块,又送了一壶茶。
姜芳喝了一口茶,奇异地睁大了眼:“这太平猴魁的品质堪称贡品级别,这些京城的富商到底有多深厚的底蕴?”
“难怪各方势力都喜欢找这些人打秋风。”
她点评完,又笑着说:“这好像是你第一次用太子这个身份来占便宜吧,感觉怎么样?”
谢煜从进了三楼坐下开始,就处在一种东张西望的焦躁状态,此刻漫不经心地答道:“还可以。”
姜芳正觉得奇怪,还没询问,管事的就带人搬了一个木柜子进来,放到桌上。
她从衣服内侧的暗袋里,掏出一把随身的钥匙,打开柜子的门,里面有十二层层板,每一层上面都铺了深色的丝绸,丝绸上的物体正泛着流光。
管事将所有层板都抽出来,平铺到两人面前的大桌上,两人这才发现,每一层层板上都是四行六列的二十四个戒指,十二层层板一共上百枚戒指,就这样一览无余的摆放在她们面前。
琳琅满目,密密麻麻。
是一幅选择困难症可以当场暴毙的场景。
谢煜呼吸骤停一瞬,接着开始不停的急促深呼吸起来,如同恐慌发作。
姜芳赶紧问:“怎么了?”
谢煜的目光在每一个戒指上依次徘徊,崩溃的说:“怎么一个戒指还会有这么多款式?”
“是不是因为每个款式都有不同的作用?那哪个款式才适合求婚?万一我选错了戒指,她还会答应我吗?”
“更糟糕的是,万一她虽然看在我们俩旧情的份上,当场答应我了,但心底对这枚戒指很不满意,往后几十年每次看到那个戒指,就会想起我糟糕的审美和心意,觉得我根本不懂她,开始后悔……”
“然后我们就会成为几十年的怨偶,即使每天都住在同一屋檐下,却根本不和对方说话,把对方当成空气,过年的时候隔壁小孩都不会来讨糖吃,因为觉得我们是一对古怪老巫婆……”
谢煜越讲越急,仿佛全天下的空气都不够用了。
姜芳赶紧阻止她:“停!”
“冷静!冷静!”
谢煜望向她。
姜芳说:“你先不要想着挑出最好的那枚戒指,你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不要的戒指给剔除,这样简单多了吧。”
排除法?
可以。
谢煜长舒一口气。
她扫了一眼,将所有纯金属的,尤其是金和铜的戒指都剔除了出去。
这些戒指一般都很宽厚,上面还雕刻着繁复精致的花纹,显得神秘又雍容,并不是不好看,而是戴在手上更能彰显使用者的地位身份,而非用来象征爱意。
去除掉了一百多枚戒指,还剩下许多镶嵌着宝石的。
是以对宝石的眼光,是以色泽浓烈鲜艳为佳,最为偏爱墨绿、深蓝、鸽子血色的宝石,这些宝石镶嵌在戒指上,不能说不美,只是太过浓艳。
无论是谢煜还是沈长胤,都与这种宝石的风格不太相配。
又剔除出去一大批宝石戒指,还剩下三十几枚色泽较为素淡的戒指。
这下真的没法选了,谢煜又要恐慌发作,在姜芳不停的安慰下,才静下心来,考虑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其实想到戒指,她的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现代电视上的那些戒指广告,细细的银圈,璀璨的钻石,扣在修长纤细的手指上。
她抬头问管事:“你们这儿有没有金刚石的戒指?”
金刚石,就是古代人对钻石的称呼。
管事为难地摇了摇头:“咱们这儿并不产,金刚石都是从域外来的,数量稀少,又难以切割加工,没有做成戒指的。”
那好像没什么办法了。
谢煜挑了一个比较像钻石的宝石戒指,举着,问姜芳:“看见它,你有没有心动的感觉?”
姜芳疑惑的歪了歪头。
谢煜啧了一声,换了一个戒指,又举:“这个呢?”
姜芳终于明白了她在做什么,合着是拿自己当试验品呢。
她气笑了,说:“老娘最喜欢的是一整套头面,是不会因为一个寒碜的戒指心动的,你选错人了。”
无奈,谢煜只能将戒指塞到姜芳手里,“你把戒指举着面向我。”
姜芳举起手来。
谢煜沉吟片刻,摇摇头:“这个我也不是很心动。”
姜芳猛烈的翻了一个白眼,“当初我还觉得你和沈大人联姻也没什么不好,很方便扩张势力,现在我多希望你是单身。”
谢煜撇撇嘴,又塞了一个戒指到她手里,“快点,举着给我看。”
就这样挑了半天,谢煜最终还是按照‘最像钻石’的标准,挑了一个浅冰蓝的宝石戒指。
她原本是想挑一对的,但这个色泽的宝石戒指再也没有了,只能给自己退而求其似的挑了一个更深点的蓝色。
万宝阁将一对戒指装在银制的小盒子里,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盒子放到腰间钱袋里,心情很好的出了门。
求婚的第一件大事——戒指,就这么完成了。
只花了区区三个时辰,六个小时,效率奇佳,未来可期。
出了万宝阁,西面天空已经泛起橘色云霞,街上的各类小吃摊也逐渐传来香味。
谢煜的鼻子动了动,“红豆年糕。”
姜芳望了周围一圈小摊子,“没有啊。”
谢煜低着头,伸手向远处一指:“在那个方向。”
姜芳简直无语了,“什么鼻子啊?这也能闻得出来?”
万种香味中精准取红豆年糕首级。
谢煜得意一抬头:“沈长胤喜欢吃,给她包点回去。”
姜芳静静的看着她:“我很不喜欢你这样,你能不能变成那个会说‘死也不成亲’的人。”
谢煜一边走一边淡淡的说:“那你能不能变成那个不和张长戈谈恋爱的姜芳。”
姜芳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的?”
谢煜冷笑:“我和沈长胤的智商加起来是你和张军医智商之和的三倍不止,我俩早就猜出来了。”
姜芳一边跟上她,一边不服气:“所以沈大人的智商是我和老张智商之和的五倍,加上你就变成了三倍吗?”
谢煜:“哦豁,明目张胆侮辱你上司的智慧,你胆子不小。”
两人在小摊子前买了红豆糕,一转身,忽然被个少年撞了一下。
谢煜身强体壮,脚下一用力,纹丝不动,对方撞了她就跑,也不道歉。
她心里还想着年轻真好,活力十足,一摸腰间,空了!
钱袋被偷了!那里面还有戒指!
她脸色一变,拔腿就追。
见她追过来,小偷跑的更快了,两人在人群中你追我赶。
小偷上了桥,上坡的速度没有谢煜快,很快就被谢煜抓住了肩膀:“小贼!东西还我!”
小偷一咬牙,一抬手,将钱袋扔进了河里。
“!”谢煜立刻冲到桥边,伸出手去够,钱袋还是绕过她的手,落进了河水里,一个涟漪过后,就再也看不见了。
嚣张的小毛贼甚至不跑了,对谢煜说:“我没偷你东西,我身上没有你的东西。”
谢煜气笑了,将她的手反扣在背后,踹了一下膝盖,让她老老实实的在青石板桥上跪好。
姜芳气喘吁吁地赶上,看到这幅景象,赶紧将自己天蓝色外衫的腰带扯下来,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贼的双手捆住,“你等着,我之后再来收拾你。”
又重新站到桥边,徒劳的往下看。
流水缓缓,涟漪阵阵,倒映天边橘色云霞,但哪里还有她那个钱袋的影子?
她用手一拍桥的栏杆,咬牙,想骂人。
姜芳也跟了过来,“这可怎么办?”
“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哪怕去请专业的河工来捞,等人来了,天都黑了,什么都看不着。”
谢煜回头恶狠狠的盯了那小毛贼一眼,“你给我等着。”
然后就回忆着小毛贼刚刚伸出的抛物线,大概确定了钱袋可能的落点。
钱袋里面装着金属,很沉,一时半会儿的时间不会那么容易被流水冲走,现在去捞,捞上来的概率是最高的。
她一咬牙,手撑着栏杆,翻身上去,在姜芳‘你要干什么?!’的惊呼中,朝下一跳。
她在水底勉强睁开眼睛,到处搜寻着钱袋的踪影,水底的水草交错,寻找起来十分困难。
很快,她肺里的空气就耗尽了,只能浮上水面,大吸一口气,又重新扎了下去。
就这样耗了整整两刻钟,她才终于找到那个靛蓝色的钱袋,在水下激动的呛了两口水,赶紧闭上,忍住咳嗽,才将钱袋捞起来。
她从河边上岸,淌水的时候搞得一身的淤泥,脏兮兮的,姜芳在岸边等她,见她上来后吓了一跳。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
谢煜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用手揉了揉眼睛,“可能憋气太久,还有这水也不算干净。”
突然站定,没头没尾的冒出来一句:“我得把这对戒指送过去刻字,刻我和沈长胤的名字。”
姜芳无言:“你能不能先关心一下你的眼睛?真的很红!”
谢煜不以为意,上来先问:“那小毛贼呢?没送官府吧。”
姜芳说:“哪敢啊,那些县令要是知道这小贼偷了你,把她打死都算轻的。”
谢煜吐出几口水,点了点头,“行,你暂时看着吧,过两天再收拾她。”
出了这一摊子事,两人也没了在外面逛的心情,赶紧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而王府内的沈长胤,正在看文书。
其实谢煜中午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奇的。
调查谢煜的去向,掌握她的行动轨迹,几乎变成了沈长胤的一种本能。
连谢煜都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所以还特意问她是不是想知道。
沈长胤回答自己不想。
谢煜走了,房间里变得空荡荡,她干脆打算用处理公务来打发时间。
她也不是非知道谢煜的去向不可。
她坐到自己的书案前,上面已经堆了小山一般的公务,她随便抽了一本出来,摊开,一边读一边磨墨,刚准备提笔,就发现这个公文已经被批复过了。
上面正是谢煜的字迹。
谢煜的字迹与沈长胤的字迹迥然不同,或者说她的字迹与大部分人都不相同,肯定不能说丑,但在用力、架构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
沈长胤细细阅读了,觉得谢煜批复的没有问题,合上这本公文,又拿了另一本。
这一本居然也是谢煜处理过的。
她一连拿五六本,全都是谢煜批复过的,还有不少在空白处特意给沈长胤留了注释。
她几乎是提前将所有的公文都批复完了,这使得沈长胤即使在未来十天里不处理工作,也没什么大不了。
一时间没有事情要做,沈长胤竟然有些恍然。
她抬头望了望窗外,谢煜还没回来,谢煜还在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里,做着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呼出一口气,抿了抿嘴,干脆放弃了提笔,直接将各个公文拿出来看。
说是看公文,其实主要是看谢煜的批复与注释。
她是知道谢煜有多么厌恶工作的,她甚至能够从不同的字迹判断,谢煜在批复这篇公文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已经听老金说过,在她长期陷入昏迷的时候,谢煜将书案搬到了她的床边办公。
渐渐的,昏迷时错过的那些景象,透过这些字迹出现在了她的想象中。
认真工作的谢煜,疲惫的谢煜,磨墨弄了一首脏污的谢煜,累到崩溃用额头撞击桌面的谢煜,都渐渐的出现在了她的记忆中。
她还在浩如烟海的文书中,发现了谢煜的吐槽。
骂天骂地,骂地方官,骂侵占田地的员外,非常暴躁,和谢煜日常表现出来的温和完全不同。
沈长胤边看边笑,几乎当成了一本轻松读物在看,谢煜一个人的口吻都能组成热热闹闹的一本书。
她很快看完谢煜所有的批复,一抬头,发现院子里空空荡荡的,谢煜还没有回来。
心头有一种失落像羽毛一般快速划过。
焦躁不安慢慢升起,她张开掌心,又慢慢合上,没有东西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不好。
她起身,在院子里散了两圈步,然后才回到书桌前坐下,等着。
幸好,天色刚晚,谢煜和姜芳就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沈长胤抬起头,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
谢煜满身的泥巴,脸上也不干净,脏兮兮的,但还笑嘻嘻的,手里拎着一包红豆糕,朝她挥手。
这是去鬼混了,还是去要饭养家了?
沈长胤立即站起来,到她身边迎接。
“这是怎么了?”
谢煜笑笑,不说话,将红豆糕递到她手里,“秘密,我去洗澡了。”
她洗完澡,在堂屋坐下,沈长胤也坐在她身边,侍女早已将红豆糕拿去装在盘子里,重新送上桌子。
在红豆年糕的香气中,谢煜问沈长胤:“不知道我行踪的感觉怎么样,还能接受吗?”
沈长胤缓缓的吃下一块红豆糕,“当然可以,我并不需要时刻掌握你的行踪。”
谢煜点点头:“那就好,我明天继续出去,别多问。”
沈长胤咬下去一大块年糕,嚼了很久。
*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将戒指送回万宝阁,让她们的工匠帮忙刻字了。
送过去之后,却没有着急回王府。
戒指只是她的求婚计划中的第一项。
想要求婚顺利,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沈长胤的喜好。
实话说,她认识沈长胤的时间并不算长,四五个月而已,大部分时候,两人还都处在联姻关系中,几乎没有交流过喜好。
她只知道沈长胤喜欢看古籍,不喜欢吃苦,对美食的品味和自己一样好这三点。
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得找人问。
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名字,就是老金。
老金的全名叫金世良,年纪几乎能做谢煜和沈长胤的母亲了,待在沈长胤身边的时间也很久。
谢煜觉得她对沈长胤的了解应该是最多的,干脆上门去找她了。
老金前些日子里在京城租了一栋独院,今日正好休沐,谢煜上门时本以为会看到她在休息,一幅悠闲景象。
却没想到院子里热火朝天,所有的晾衣架上都晒满了衣服,洗衣盆里还泡着好几双鞋,老金还在堂屋的桌子上提笔写着什么,越写越烦躁。
在谢煜进来的时候,她刚把一张纸揉成纸团,扔到了地上。
谢煜走进屋子:“这是做什么?”
老金看见是她,点头行了个礼,“三殿下,怎么想起来来我这儿。”
谢煜望着她桌上写满了字的纸,“我有些关于沈长胤的问题想问你,那你好像很忙,在干什么?”
老金近乎崩溃的用手撑着额头,“我娘子要上京了,明天就到。”
谢煜不明所以,“这是好事啊,然后呢?”
老金:“我娘子是教书的,我的字就是她教我认的,如果不是她,我就是个文盲。”
“她原本在西北,写信来给我布置了功课,要我一定按时完成。”
谢煜一抬手:“好了,不要说了,我都懂。”
谁没有经历过寒暑假最后一天的痛呢?
想来,特意租下这个独栋院子,院子里洗的那么多衣服,也都是为了娘子上京准备的了。
老金崩溃到:“我真的写不完了。”
谢煜耐心的等她平复情绪,然后才说:“就我也很能体谅你,但你能不能抽空回答我几个问题?”
为了提高老金的重视,她干脆和盘托出:“我想向沈长胤提亲,正式的那种,重新来一回,所以我想知道她有什么喜欢的东西,能告诉我吗?”
老金忽然抬起头来,顿了一顿,眼神闪烁了一下:“三殿下,你可是在要求我透露沈大人的机密情报啊。”
“我是那种警惕心如此之弱的将领吗,我不可能随意出卖军中机密的。”
谢煜:“不是……我和她已经成亲了!成亲了!”
老金目光炯炯的看着她,“那可是带着我从西北一路打到京城的沈大人。”
懂了。
谢煜胸膛瘪了下去,“行吧,需要我做多少功课。”
老金立刻喜笑颜开,分了一大半功课给谢煜,“等三殿下你做完了这些,属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谢煜一边接过功课,一边吐槽:“你有没有想过,我和你的字迹不一样,万一你的娘子看出来了怎么办?”
她低头一看手里的属于老金的字迹,“没事了,我左手写就行。”
功课,真的太多了……
谢煜写了一整天,到了天黑,还没写完。
她找了个人帮忙给王府送信,告诉王府自己今晚不回去了。
她要一个人、一支笔、一盏蜡烛、一个夜晚,创造一个奇迹了。
写着写着,甚至愤怒了起来,“你到底攒了多少功课?!你上了京城后做过功课吗?”
因为写功课效率太低,所以干脆放弃,正在挑水洗刷大理石地面的老金抬头一笑:“没有。”
谢煜含恨。
她今晚不回去的消息被送到王府,又被管家告知沈长胤。
沈长胤今天一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还是没有需要处理的公文,谢煜写在公文上的小段子也看完了,她只能翻出自己之前得到的古籍。
但很快那本古籍也看完了,箱子里倒是还有更加拮区鳌牙的古书,但是她已经失去了观看的兴趣。
只能躺在床上,望着自己雪白的床帘,放空。
院子里忽然传来脚步声,她立刻坐起,整理了一下头发,起身到堂屋。
站在屋外的却是管家,恭谨的低着头,告诉她:“沈大人,三殿下说她今夜有事要忙,不回来了,让人传了口信。”
沈长胤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挥挥手,“好,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她在屋里转来转去,从这屋踱步到那一屋,踱步了很久,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转了,再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推开谢煜卧室的房门,躺到她的床上,闭目。
另一头,谢煜直到凌晨,才把老金的功课补完。
老金也终于将整个屋子打扫的闪闪发亮。
两人都重新坐下,老金给她倒了一壶茶水,“三殿下,有什么想问的?”
“沈长胤喜欢什么?”谢煜已经困倦至极,根本不想绕关子,直接问了。
结果老金听到这话也愣住了。
谢煜咬牙:“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
老金赶紧挥手,“不是,只是你这个问题突然问出来,我没有现成的答案。”
她回忆着,“沈大人最大的喜好不就是古籍吗?哦,她对美食也挺喜欢的。”
谢煜挥挥手,“这个我知道,但这两个太宽泛了,我要的是那种更细节的,我可以放到求婚仪式上的。”
“你之前和她在西北相处了三年,没有观察到她有什么喜欢的吗?”
老金迟疑到:“沈大人比较喜欢对那些贪官搞斩首示众……这算吗?”
谢煜点点头:“对,这也算,我打算办一个血腥求婚仪式。”
“你认真一点好不好?!”她崩溃。
“比如说,她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水果,特别喜欢的娱乐,或者花花草草呢?她有特别喜欢的花吗?鸢尾?*荷花?牡丹?”
老金恍然大悟:“这个有。”
“她特别喜欢戈壁滩上的一棵歪脖子柳树。”
“啊?”谢煜不敢相信。
老金严肃点点头:“你别不信,沈大人真的很喜欢那棵歪脖子柳树,当初军营就扎根在那棵歪脖子柳树旁边,她特地和我们说的,哪怕缺柴火,也不能动那棵柳树。”
“她还总是到那棵柳树下面散心,在那棵柳树下面坐着。”
谢煜倒吸一口气,还是有些难以相信。
人有自己最喜欢的植物,很正常,但是喜欢歪脖子柳树,确实有点微妙了。
不管了,知道她喜欢什么就好!
她要去找一个有歪脖子柳树的地方,作为求婚仪式的现场。
她又问了许多有的没的,老金有的能答上来,大部分时候都答不上来。
等到天亮了,老金立刻下了逐客令,“三殿下,您快走吧,我要欢迎我娘子了。”
谢煜冷笑:“卸磨杀驴是吧,刚帮你做完了功课,就要赶我走,还是为了见娘子,重色轻友,罪加一等。”
老金无奈:“那您想要我如何?”
谢煜一笑,立刻勒索老金,要她答应自己,未来这两天会给求婚仪式做苦力。
然后才哼着歌走了。
老金给她的答案不尽如人意,她决定去找第二个人——朱听,严格来说,是朱听和她老娘两个。
军营里的人说朱听今日也休沐,没留在军营,去南郊庄子上了。
朱听的表妹前段时间给她和她娘送小猪仔,顺势留在京城,和京郊的年轻女子成了亲。
朱家的几个人一合计,发现自家以后可能就长住京城了,干脆在南郊买了个小庄子,几个人都住进去,日常里由朱听的表妹负责在庄子上养猪。
谢煜到的时候,朱听怀里正抱着一头白嫩嫩的小猪,坐在廊下,晒太阳。
谢煜自来熟的往她身边一坐,张口就吐槽:“我不是要和沈长胤求婚嘛,就去问了老金几个关于沈长胤的问题。”
朱听俊秀的脸上洒满了阳光,点点头,“嗯呐。”
“结果她不仅知道的少,还非要我帮她做功课,做完了才肯告诉我,多坏啊她。”
朱听此时也刚吃完庄子上的早饭,吃的很饱,懒洋洋的点头:“金姨有的时候是这样的。”
她是个正直的年轻人,“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如果你有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我。”
谢煜大为感动。
“你知道沈长胤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朱听正回忆着,她堂妹突然冲进屋来:“坏了!猪圈被拱坏了!猪都跑地里了。”
朱听立刻站起来,想到了什么,既愧疚又目光炯炯的看着谢煜。
谢煜心累地叹一口气,“行吧,抓多少头猪才算完?”
朱听咧开嘴笑,牙特别白,“不多,几十头,抓完就行。”
猪,尤其是朱听家养的膘肥体壮的猪,真的不是好抓的。
而且还要无伤的抓。
谢煜和庄子上的众人合作,因为她的动作快,力气大,很快就成了抓猪的主力,正面攻坚手。
好几次被猪带着狂奔。
好不容易把猪都抓完了,竟然也到了下午。
朱家表妹特别热情的邀请她留下来,吃杀猪菜——就吃今天那头拱坏了猪圈的猪。
谢煜答应了,又和朱听坐到了廊下,“现在可以回答我了吧。”
朱听的回答要认真些,“我觉得沈大人对所有好东西都挺喜欢的。”
“西北的风烈,沈大人挺喜欢从州府搜出来的好面霜的;好的绸缎她也喜欢,好的厨子、好的香薰都喜欢。”
“其实好东西大家都喜欢,但是比起我们这些以前没有用过的人,沈大人好像很习惯这些东西,没有的时候比我们要难熬。”
谢煜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话说的也没错,沈长胤其实是一个挺注重生活品质的人,所以她当初才会以为沈长胤是王公世家出来的贵族,从小是金樽玉贵长大的。
她又问:“那有什么特别热衷的吗?”
朱听:“抄家算吗?我感觉沈大人特别喜欢抄别人的家。”
她捂住了怀里小猪的耳朵,轻声说:“还有酷刑。”
“沈大人好像特别喜欢那种血乎乎的场景。”
谢煜持续无言。
正在此时,朱听的老娘,那个之前在勤政殿给谢煜和她的姐妹们放饭的小头目,正拎着两条五花肉路过,热情的说:“沈大人最喜欢的明明是打地主!”
“沈大人给我们分地!”
谢煜已经麻木了。
这两天下来,也不是全无收获,但真的聊胜于无。
她真的急眼了,在晚上看见老金和她的娘子被邀请来吃杀猪菜的时候,她干脆搞了一个对峙。
把老金、朱听、朱听的娘聚到一起,插着腰,让她们头脑风暴,今天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不许走。
三人嘀嘀咕咕了一会儿,有些犹豫的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
朱听被推出来,她诚恳的说:“沈大人最喜欢的东西应该是你。”
谢煜没忍住笑了一下,又很快绷住,气急败坏:“不要抖机灵!”
朱听:“我是认真的,沈大人经常看你的情报,而且很喜欢派我们跟踪你。”
老金点点头,“你知道你之前去早市吃的每一样糕点,沈大人都有记录吗?”
谢煜不知道,她对沈长胤的行动风格有个大约的猜测,却不知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她自言自语:“变态啊……”
“而且,你现在府上所有的管家和侍女,都是沈大人她亲手挑的。”老金继续补充。
“控制狂……”
谢煜又一次真切感受到了沈长胤的风格。
也承认了自己在‘寻找沈长胤喜好’这个方面上的失败,唯一有点用的就只剩下那棵歪脖子柳树了。
她只能放弃,在庄子上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杀猪菜,才启程回王府。
听到她踏进院子里的脚步声,正在重温她过去情报的沈长胤,不慌不忙的将纸张塞到一个木盒里,上了锁。
“回来了?”
她在书房里探出头,望向堂屋。
谢煜特意让人打包了新鲜的杀猪菜,带回来:“嗯!来尝尝,下午刚杀的猪。”
沈长胤尝了几口,“很好吃,咸淡适中。”
谢煜很得意:“我知道她们那边口味重,特意让她们调料分两次放,放完了第一次就给你打包了。”
沈长胤弯弯眼睛:“多谢小谢关心。”
“我也想关心一下你,我看你昨日回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现在好些了吗?”
谢煜点点头:“用清水洗过眼睛了,今天已经不觉得酸了,应该没有感染到脏东西。”
沈长胤:“那就好,是怎么搞的,眼睛那么红?让人担心。”
谢煜:“没什么,不就是河水……”
她顿住了,微笑,“沈大人,你在套我的话吗?”
沈长胤:“并未,我并不好奇。”
谢煜笑了,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两人闲聊了点东西,谢煜自己是觉得沈长胤一直在套她的话,但她很注意,从头到尾都没有透露半点信息。
夜很快就深了,两人各自沉沉睡去。
从第三日开始,谢煜出发找适合用作求婚现场的地方了。
硬条件就是,有棵歪脖子柳树。
找这个地方比她想象中的更加耗费时间,她在整个京城的山水间跑来跑去,路上花的时间很长,一天最多去两个地点。
而且现在是夏日,有好几个山林深处的地方,蚊虫奇多无比。
当天,谢煜就带着一身的蚊子包回了王府。
沈长胤看见了,简直生气了,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说:“我可以不好奇别的,但是你至少不能让自己变成这样吧。”
谢煜也自知理亏,只能打个马虎眼哈哈过去。
第四天,照样离开王府,去找合适的地点。
沈长胤望着她离开院子的背影,等了一会儿,然后招了招手。
早就候着的几个探子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面前。
“去跟着吧。”沈长胤说。
什么‘我不好奇’,什么‘不需要知道谢煜的行踪’,都是假的。
她是她的妻子,她凭什么不能知道她的行踪。
沈长胤静静的想,是谢煜的错。
谢煜为什么不想知道自己的行踪?
谢煜总是‘控制狂’‘控制狂’的叫着自己,但问题不应该是,她为什么不是对自己的‘控制狂’吗?
谢煜走出去没多久,就发现了自己身后的尾巴。
沈长胤手底下的探子真的愈发精进了,但谢煜也确实成长了。
她费了好大劲,甩掉尾巴,才去看自己名单上列的第三、四个场景。
虽然她能甩掉,但是这些探子也确实给她增加了不便。
但是还好,她这两天又开始做梦了。
做的是那种去往‘平行世界’的梦。
之前她就是靠这个除了没有沈长胤之外、一切设定都与现实相同的梦,在梦里尝试训练民兵,尝试找到对抗沈长胤的方法。
但后来不怎么需要对抗沈长胤了,做这个梦的频率就低了许多,但偶尔还是会做的。
不过这两天,做这个梦的频率又高起来了,恰好,她可以在梦中去寻找合适的地点。
梦里时间的流速还比现实要慢很多,她在梦里累计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几乎将整个京城、甚至附近的几个城市都看遍了,还测试了许多打算在婚礼现场布置的东西,这才醒来。
第七天,结合梦境与现实,她终于找到了一个最完美的场地。
这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园林,风景很优美,虽然僻静,但路修的很好,非常方便。
最大的优点是,最大的院子里有一湾活水,活水边有一棵歪脖子柳树。
园林里许久没住人,她赶紧招了不少工匠来紧急修补,又花了一天时间。
第八天,她把老金、朱听、朱大娘、姜芳、张军医都邀请来了,让她们帮忙布置现场,顺便帮忙彩排,走一遍流程,看看是否合理。
她还自己带了两个小孩儿,一个是保证过无数遍、绝对不会泄密的侍女小晚,一个是她假扮乞丐的时候遇到的小乞丐,这个小乞丐后来被她扔到军营里面,现在看起来已经是个像模像样的少年将军了。
她给俩小孩安排了任务,到屋顶上观察着四周,看看有没有沈长胤派出来的探子。
她很严肃:“绝对不要分神!绝对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宁肯错杀,不要放过!”
“绝对!”
她的嘴唇、脸颊上的肌肉都绷得很紧,肩膀也很紧。
几个大人对视一眼,都有些忧虑。
姜芳小小声的说:“你们觉不觉得她现在有点过度紧绷了,简直是焦虑。”
几人都点点头。
老金叹口气:“其实也不能说是不正常,所有人到了这个时候都是紧绷的,只不过她特别明显一点而已。”
“你们说什么呢?”谢煜千叮咛万嘱咐过的两个侦察兵小孩,转头找她们。
几人立刻散去,姜芳说:“我们在互相鼓劲,今天一定要好好的帮你布置。”
谢煜满意的点头,“我不接受缺陷,我只要完美,我要一个完美的现场,知道吗?有没有信心?!”
几人静默一瞬,齐刷刷的:“有!”
立刻开干。
谢煜对现场的安排是简洁大方、内容丰富。
她对求婚的理解是:她要在这个求婚现场对沈长胤表达自己的喜欢,同时这个求婚现场还应该是她对自己的一种约束。
如果没有准备好约束自己、没有准备好自己的承诺,就轻率的向另外一个人求婚甚至带另外一个人步入婚姻,这个人是没有道德的,不管这个人口头上说着自己有多么爱对方。
所以,谢煜准备了两个部分,更贴近古代的那个部分,是希望沈长胤会喜欢的,更贴近现代的戒指之类的部分,是她给自己准备的仪式——因为她毕竟还是个现代人。
古代的部分当然包括了各种有吉祥寓意的干果子,也包括了常常用来提亲的昂贵布匹、茶水、头面、面果子等等。
现代的部分主要是求婚的流程、戒指。
她还打算整一个蛋糕,虽然蛋糕的做法比较西方乃至现代,但她觉得沈长胤也会喜欢这个蛋糕的。
一时间,几个人都被分配了自己的工作,开始干起来。
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烤戚风蛋糕。
谢煜在现代烤过这个蛋糕,但问题是古代又没有能够标明温度的烤箱,需要用多大的火烤多久,是只需要测试的。
而且这个蛋糕需要当天,在仪式开始前再烤制,因为现在天热、蛋糕容易坏,当天烤出来,放到有冰块的箱子里面冷藏,是一样的。
找不到奶油,但到时候可以用草原上送过来的酥油,当成黄油,打一点黄油霜出来,也可以用来装饰蛋糕。
这都是当天的问题了,她们今天的任务是,3个人,每个人看着一个小炉子,测试用多大的火,烤多久,才能得到一个完美的戚风蛋糕。
这个任务是耗时最长。
蛋糕烤出来了第一批,大家围着测试了一会儿,虽然都觉得这种蛋糕很好吃,比古代常见的糕点要轻盈许多,但这个质量还是不满足谢煜的要求。
只能打回去重烤。
谢煜一边焦虑着蛋糕的质量,一边跑来跑去,对装饰的角度、位置都犹豫不决,调整来调整去。
她是打算搞一个用来放戒指的小台子的,但是这个小台子的位置放到哪都觉得不合适,只能到处调整。
又找到了一个新的位置,在水边,她向后退了几步,观察着,还是不满意,转头一看,姜芳和张军医正在互相喂戚风蛋糕吃。
她立刻爆发:“烤蛋糕!认真点,烤蛋糕!现在是你们秀恩爱的时候吗?!”
“禁止摸鱼秀恩爱!”
姜芳和张军医被发现了,立刻滚回了自己的炉子旁边。
谢煜重新投入自己的事情中。
姜芳捂着自己的心口,“我很敬爱她,但是好可怕,我的老板是怪物级别的。”
张军医咯咯的笑。
终于,一切准备的差不多了,屋顶却忽然传来两个小孩模拟鸟叫的警报声。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小乞丐’跳下来,“来人了。”
谢煜着急的问:“几个?”
小晚也跳下来,“一个,但是,是沈大人。”
谢煜的脸色立刻变了。
她立刻示意所有人都保持安静,然后冲出院门,把大门关好,自己等在门口。
沈长胤不急不缓的走在了她面前,越过她,看她身后的大门。
谢煜笑笑:“沈大人,说好了不关心的呢?”
沈长胤:“你觉得可能吗?”
谢煜语重心长:“沈大人,我可是很努力的批复公文,就是为了让你这两天不需要做别的事情,有一个小小的假期。”
“你现在不应该在府里享受生活吗?”
沈长胤无言。
谢煜紧紧的贴着大门,“答应我,享受,不要做个控制狂,好吗?”
“今天是铁了心不让我看了?”沈长胤说。
谢煜点点头:“嗯。”
沈长胤忽然很诚实:“我不高兴,小谢,你不让我看,我不高兴。”
谢煜怕的其实也是这一点。
她不知道为什么沈长胤要为此不高兴,她也不觉得让沈长胤真的能掌控关于自己的一切,是个正确的办法。
她抿了一下嘴,“抱歉,真的不能让你看这个,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你会喜欢的东西,这个消息足够了吗?”
沈长胤的眉尾仍然是垂坠的,谢煜看得出来她还是想知道,但是沈长胤最终还是克制了自己。
她看了一眼谢煜,低声:“那能抱一下吗?”
谢煜立刻给了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回去吧,好嘛,再忍忍。”
沈长胤渐渐走了,谢煜望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长呼出一口气,转身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众人都在等她。
谢煜深呼吸,“装饰的差不多了吧,那我们来走一遍流程。”
她话音刚落,就听见了附近的山林里传来的几声鸟叫。
老金笑着说:“喜鹊叫,好兆头。”
谢煜的心情也放松了一些,却又立刻重新紧绷回来。
她拿出从万宝阁取回来的戒指,放到自己的木质台子上,台子上还有一层用棉花、丝绸做成的垫子,很适合放戒指。
“等下小晚会临时替代沈长胤的位置,被引进来,大家都按照流程来啊。”
她放好戒指,配后欣赏了一下戒指在阳光下闪烁的明亮色泽。
然后才站到自己待命的位置。
按照流程,是老金负责将沈长胤带到这里来的。
老金敲了敲门,在里面的朱听打开门,扮演沈长胤的小晚向前走一步。
谢煜手里拿着花束,向前一步,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忽然之间,头上划过一道阴影,一声鸟叫划过,阴影直冲向戒指所在的位置。
一只通体纯黑的乌鸦叼起了戒指。
谢煜立刻睁大眼睛,心脏剧烈的狂跳,她不敢动,她怕自己一动,乌鸦就飞走了。
院子里的所有人都保持了木头人一样的安静。
乌鸦蹲在台子上,叫了一声,张开羽翼,腾空。
院子里立刻乱成一团。
谢煜立刻将手中的花束扔出去,试图将乌鸦砸下来。
朱听抄起附近的长杆,挥得虎虎生风,试图把乌鸦打下来。
花束没有砸中乌鸦。
长杆也被乌鸦轻松掠过,但是惯性带着杆子继续一路向前,直到落地的瞬间,带到了一个正在烤蛋糕的炉子。
里面的煤炭立刻滚了出来,点燃了干燥的草皮,蔓延十几厘米,立刻点燃了地毯和地毯装饰用的干花瓣。
整个院子里突然起了火,又是一阵全新的兵荒马乱。
众人手忙脚乱的救火,幸好这里有水,很快就将火扑灭了。
但是院子里已经是一团乱麻,最重要的是,那棵歪脖子柳树的树皮都被烧焦了一大片,乌黑的。
所有人停下动作,静静的看着谢煜。
谢煜呆呆地站在原地,看不出神情,睫毛在皮肤上打出浓重的阴影,嘴抿的紧紧的,每一处肌肉都徒劳的拉紧。
所有人的心里都怕她发火。
但谢煜只是拿了一沓碗,默不吭声地拿着,进了屋子里。
很快,众人就听到了屋子里传来的碗被重重的砸到地上、破裂的声音,还有隐约的怒吼。
谢煜是个体贴的人,她不会当着众人的面摔碗,因为这样会让大家的心里不好受,仿佛是在向着她们几个发火一样,但她确实有情绪要抒发,所以才进了屋。
众人都知道这一点,担心的互相看了一眼。
过了许久,谢煜才从屋子里面出来,额头上有两道碎瓷片飞溅造成的血痕。
她静静的说:“抱歉,耽误大家时间了。”
“你们先走吧,我来收拾后续就好了。”
她看起来很平静,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即将要崩溃了,没有人要走。
姜芳安慰她:“不用这样,这里很快就可以恢复的,我们重新装饰就好了,就是那个柳树的树皮不太好处理,但问题也不大,我们找漂亮的纱布盖住就可以了。”
张军医也说:“是啊,实在不行咱们换个地方也可以。”
她们七嘴八舌的出着注意。
谢煜却只是静静的坐到廊下,默默的说:“那些都不一样,修补也好、换个地方也好,就都是不完美的了。”
“我想给她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
众人沉默,姜芳却突然问:“为什么你要给她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
谢煜疑惑的抬头:“啊?”
姜芳重复了一遍:“我问,你为什么要给她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
“而且这种完美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尽善尽美的意思。我见过许多提亲的人,她们在去提亲前也很紧张,但是都不是你这样子的,你很紧绷焦虑,这个世界上所有事情都会出现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追求所谓的完美?”
“你明明知道她肯定会答应你的。”
谢煜垂下眼睛,不说话了。
姜芳继续逼问,“你不能不回答我,你要回答我。”
老金拉住她:“算了算了。”
姜芳挣开她的手,“算什么?不能算了,你们不也都看到了吗,她这个状态能是正常的吗?”
“谢煜,回答我。”她居然直接叫了谢煜的名字。
或许叫名字是真的有用的,谢煜忽然吸了一下鼻子。
她常长呼出一口气,“我想有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因为我想告诉她,我真的很喜欢她,特别喜欢,她不用再担心的那种喜欢。”
姜芳愣了一下,和众人互换了个眼神,继续问:“为什么这一点这么重要?你只需要告诉她你喜欢她就够了,为什么要特意强调‘特别’‘不用再担心’‘完美’。”
谢煜抬起头来,“她总是担心我会离开。”
这句话更深层的意思是,沈长胤对谢煜有一种不安全感,以至于衍生出了强烈的控制欲,以至于衍生出了负面情绪。
谢煜在军变那天和沈长胤道歉,说我很抱歉,是我长时间没有给你正确的答案,才让你如此不安,才让你觉得需要如此做。
这不是她说的漂亮话,而是她真的知道沈长胤的不安,真的愧疚。
沈长胤对她的控制欲越强烈,谢煜越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健康关系不应该是这样的,不是吗?
她有义务去给沈长胤提供足够的安全感,不是吗?
她之前做错了,她需要通过这个求婚仪式来弥补,她想要给沈长胤所有能够给的安全感。
姜芳叹了一口气,静静的坐在她身边:“首先,不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揽在你身上,你要知道,这个姓沈的可能在遇见你之前就有问题了。”
老金和朱听对她怒目而视,但也不敢说什么。
姜芳笑了一下:“你是我老板,我肯定优先维护你的。”
“其次,虽然我理解你所说的东西,虽然我不理解沈大人为什么是这样子的,但十分确信,这不是你的错。”
“这次不是我盲目拥护你,而是我真的很确信,那不是你的错,你几乎是天底下最难在这方面犯错的人。”
老金和朱听对视了一眼,有些牙酸,但是都没有反驳,她们也认同姜芳的观点。
姜芳变得严厉起来,“但是你做错了一件事。”
谢煜有些惶惑:“什么?”
姜芳说:“你太喜欢把错误揽在自己头上,以至于你没有找到沈大人真正感到不安的原因。”
谢煜:“是什么?”
众人都摇摇头。
张军医说:“我们不会知道的,你才是天底下最了解她的人,对她最重要的人,你才是知道答案的那一个。”
老金点点头,“只有你知道答案。”
“去找找看吧。”
谢煜望着那棵烧焦的歪脖子柳树,点了点头。
之后一整天,众人都没有再见到谢煜。
她离开了这个院子后,甚至没有回王府,沈长胤派人来问,众人都帮忙打了个马虎眼回去。
“什么仪式?”沈长胤询问。
谢煜:“保密,但是你会来的吧。”
她的眼神发亮,沈长胤想了想,点了点头,“好。”
谢煜又不安心的吩咐:“说了保密就是保密,你不要试图去刺探消息。”
沈长胤笑了:“我一定不好奇。”
两人又牵了一会儿手,谢煜见沈长胤大病初愈,仍有些疲惫的样子,就留她在卧室里休息,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先将那封至今仍然只有4个字的情书抽出来,摊在桌面上,苦思冥想,发誓今天一定要写好,她要在求婚仪式上念情书!
两个时辰后,她默默的将依然只有4个字的情书放了回去。
文学素养低到堪比马里亚纳海沟,她逐渐有了自知之明。
没有关系,做不了语言上的天才,她可以做行动上的巨人。
她拿出一张空白的纸,在上面规规矩矩写了5个大字‘求婚大作战’,随后就开始大刀阔斧的写计划。
这一写就写到了第二天凌晨,望着窗外渐渐变浅的暗蓝色天空,她打了个哈欠,放下笔,滚去睡觉了。
这一觉就睡到了中午,她刚醒来就派人去喊姜芳到府里来。
又和沈长胤吃了个午饭。
中午有新鲜的菱角吃,黑褐色的小个菱角,刚上市的,煮好了之后又用冷水冰了一下,摆在雪白的碟子里。
谢煜拿起一个棱角,用双指按住两个棱角尖,用力一按,壳应声破裂,露出白白嫩嫩的菱角肉来。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能够欣赏这种不酸不甜不咸不辣的食物的品味,浅浅吃了两个就不再吃了,埋头和多刺的鲥鱼斗争。
面前逐渐积攒了一小堆晶莹的鱼刺,她将去好刺的鱼肉和小半碗米饭拌到一起,淋上两勺酱烧的汤汁,大口大口满足的吃完,满口回香的摸了摸肚子。
沈长胤碗里的米饭几乎没有动过,也没吃别的菜,专心致志的在剥菱角,但一旁的菱角壳只有可怜的几个。
菱角壳太硬了,沈长胤剥起来极为费劲,素白的手上青筋都快爆起,也没能突破菱角壳的防御。
又一次失败,她呼出一口气,拿起一旁的碗,预备用碗底当成锤子开砸。
一只白白嫩嫩、被剥好壳的菱角被扔到了她碗里。
一抬头,谢煜已经在剥下一个菱角了。
直到盘子里空了大半,沈长胤不停的摆手,示意自己已经吃饱了,谢煜这才停下,去屋里的水盆处净了手。
姜芳也在此时应邀道来了,一进门就笑道:“怎么你们也在吃菱角?我中午也吃的这个。”
“毕竟是时鲜。”谢煜随口应了一句,用毛巾擦干净手,“走吧。”
又对沈长胤点点头:“我们有事情要办。”
沈长胤问:“和那个秘密仪式有关吗?”
她也没指望得到回答,说完话就喝了一口茶。
谢煜笑笑,和姜芳走到门槛处,忽然回过头来:“你真的不想知道我们去哪儿吗?想知道我去做什么了?”
沈长胤放下茶碗,悠闲自得:“答应过你,我不好奇的。”
谢煜点点头:“这样最好。”
转身和姜芳一起出了王府。
坐上马车,吩咐了一句去往京城最繁荣的第七坊,她转头和姜芳说了自己打算求婚的计划。
姜芳完全不能理解,“但你们俩已经成婚了。”
谢煜:“那不一样,我们俩订婚是因为她强取豪夺,成婚是利益联姻,那不一样。”
姜芳不懂哪里不一样了,有许多流芳百世的恩爱恋人当初也是两方家长给定下的婚约,不也举案齐眉了一辈子吗?
但既然谢煜坚持,作为朋友和下属,她当然也要支持。
“那你今天要做什么?”
“挑戒指。”谢煜说:“我要给她挑个戒指作为婚约的象征。”
姜芳立刻嫌弃到:“是不是有点太抠门了?哪怕京城里的小商贩,订婚的时候都要送对方家里一整套头面的。”
谢煜完全是现代人的思维,才选了戒指作为象征,却忘记了古代的东方人并没有订婚送戒指的习俗。
但她还是坚持。
是她向沈长胤求婚,她的心意最重要。
两人到了京城里最大的珍宝坊,下车一看,眼前人头攒动,店里被挤的满满的,无数人都在看首饰。
以谢煜之战斗力,她挤了两次都被人群重新挤出了店门。
终于,她急眼了,转头对姜芳沉重地说:“我要违反我的原则了。”
姜芳还在不明所以,她大声嚷嚷起来:“老板呢!我要见老板!我有要紧事!”
谢煜的声音极为洪亮,也不怕丢脸,很快就有管事的出来轰她,面色严肃:
“这位小姐,你要想买东西呢就得排队,嚷嚷也没有用,咱们万宝阁讲的就是一个公平。”
谢煜向她亮了一亮太子手牌。
管事威武不能移地一抬手:“贵客里边请——!”
一楼二楼都是人,管事很快将她带到了僻静的三楼,客客气气的请她坐下,让人点起香薰,送来冰块,又送了一壶茶。
姜芳喝了一口茶,奇异地睁大了眼:“这太平猴魁的品质堪称贡品级别,这些京城的富商到底有多深厚的底蕴?”
“难怪各方势力都喜欢找这些人打秋风。”
她点评完,又笑着说:“这好像是你第一次用太子这个身份来占便宜吧,感觉怎么样?”
谢煜从进了三楼坐下开始,就处在一种东张西望的焦躁状态,此刻漫不经心地答道:“还可以。”
姜芳正觉得奇怪,还没询问,管事的就带人搬了一个木柜子进来,放到桌上。
她从衣服内侧的暗袋里,掏出一把随身的钥匙,打开柜子的门,里面有十二层层板,每一层上面都铺了深色的丝绸,丝绸上的物体正泛着流光。
管事将所有层板都抽出来,平铺到两人面前的大桌上,两人这才发现,每一层层板上都是四行六列的二十四个戒指,十二层层板一共上百枚戒指,就这样一览无余的摆放在她们面前。
琳琅满目,密密麻麻。
是一幅选择困难症可以当场暴毙的场景。
谢煜呼吸骤停一瞬,接着开始不停的急促深呼吸起来,如同恐慌发作。
姜芳赶紧问:“怎么了?”
谢煜的目光在每一个戒指上依次徘徊,崩溃的说:“怎么一个戒指还会有这么多款式?”
“是不是因为每个款式都有不同的作用?那哪个款式才适合求婚?万一我选错了戒指,她还会答应我吗?”
“更糟糕的是,万一她虽然看在我们俩旧情的份上,当场答应我了,但心底对这枚戒指很不满意,往后几十年每次看到那个戒指,就会想起我糟糕的审美和心意,觉得我根本不懂她,开始后悔……”
“然后我们就会成为几十年的怨偶,即使每天都住在同一屋檐下,却根本不和对方说话,把对方当成空气,过年的时候隔壁小孩都不会来讨糖吃,因为觉得我们是一对古怪老巫婆……”
谢煜越讲越急,仿佛全天下的空气都不够用了。
姜芳赶紧阻止她:“停!”
“冷静!冷静!”
谢煜望向她。
姜芳说:“你先不要想着挑出最好的那枚戒指,你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不要的戒指给剔除,这样简单多了吧。”
排除法?
可以。
谢煜长舒一口气。
她扫了一眼,将所有纯金属的,尤其是金和铜的戒指都剔除了出去。
这些戒指一般都很宽厚,上面还雕刻着繁复精致的花纹,显得神秘又雍容,并不是不好看,而是戴在手上更能彰显使用者的地位身份,而非用来象征爱意。
去除掉了一百多枚戒指,还剩下许多镶嵌着宝石的。
是以对宝石的眼光,是以色泽浓烈鲜艳为佳,最为偏爱墨绿、深蓝、鸽子血色的宝石,这些宝石镶嵌在戒指上,不能说不美,只是太过浓艳。
无论是谢煜还是沈长胤,都与这种宝石的风格不太相配。
又剔除出去一大批宝石戒指,还剩下三十几枚色泽较为素淡的戒指。
这下真的没法选了,谢煜又要恐慌发作,在姜芳不停的安慰下,才静下心来,考虑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其实想到戒指,她的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现代电视上的那些戒指广告,细细的银圈,璀璨的钻石,扣在修长纤细的手指上。
她抬头问管事:“你们这儿有没有金刚石的戒指?”
金刚石,就是古代人对钻石的称呼。
管事为难地摇了摇头:“咱们这儿并不产,金刚石都是从域外来的,数量稀少,又难以切割加工,没有做成戒指的。”
那好像没什么办法了。
谢煜挑了一个比较像钻石的宝石戒指,举着,问姜芳:“看见它,你有没有心动的感觉?”
姜芳疑惑的歪了歪头。
谢煜啧了一声,换了一个戒指,又举:“这个呢?”
姜芳终于明白了她在做什么,合着是拿自己当试验品呢。
她气笑了,说:“老娘最喜欢的是一整套头面,是不会因为一个寒碜的戒指心动的,你选错人了。”
无奈,谢煜只能将戒指塞到姜芳手里,“你把戒指举着面向我。”
姜芳举起手来。
谢煜沉吟片刻,摇摇头:“这个我也不是很心动。”
姜芳猛烈的翻了一个白眼,“当初我还觉得你和沈大人联姻也没什么不好,很方便扩张势力,现在我多希望你是单身。”
谢煜撇撇嘴,又塞了一个戒指到她手里,“快点,举着给我看。”
就这样挑了半天,谢煜最终还是按照‘最像钻石’的标准,挑了一个浅冰蓝的宝石戒指。
她原本是想挑一对的,但这个色泽的宝石戒指再也没有了,只能给自己退而求其似的挑了一个更深点的蓝色。
万宝阁将一对戒指装在银制的小盒子里,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盒子放到腰间钱袋里,心情很好的出了门。
求婚的第一件大事——戒指,就这么完成了。
只花了区区三个时辰,六个小时,效率奇佳,未来可期。
出了万宝阁,西面天空已经泛起橘色云霞,街上的各类小吃摊也逐渐传来香味。
谢煜的鼻子动了动,“红豆年糕。”
姜芳望了周围一圈小摊子,“没有啊。”
谢煜低着头,伸手向远处一指:“在那个方向。”
姜芳简直无语了,“什么鼻子啊?这也能闻得出来?”
万种香味中精准取红豆年糕首级。
谢煜得意一抬头:“沈长胤喜欢吃,给她包点回去。”
姜芳静静的看着她:“我很不喜欢你这样,你能不能变成那个会说‘死也不成亲’的人。”
谢煜一边走一边淡淡的说:“那你能不能变成那个不和张长戈谈恋爱的姜芳。”
姜芳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的?”
谢煜冷笑:“我和沈长胤的智商加起来是你和张军医智商之和的三倍不止,我俩早就猜出来了。”
姜芳一边跟上她,一边不服气:“所以沈大人的智商是我和老张智商之和的五倍,加上你就变成了三倍吗?”
谢煜:“哦豁,明目张胆侮辱你上司的智慧,你胆子不小。”
两人在小摊子前买了红豆糕,一转身,忽然被个少年撞了一下。
谢煜身强体壮,脚下一用力,纹丝不动,对方撞了她就跑,也不道歉。
她心里还想着年轻真好,活力十足,一摸腰间,空了!
钱袋被偷了!那里面还有戒指!
她脸色一变,拔腿就追。
见她追过来,小偷跑的更快了,两人在人群中你追我赶。
小偷上了桥,上坡的速度没有谢煜快,很快就被谢煜抓住了肩膀:“小贼!东西还我!”
小偷一咬牙,一抬手,将钱袋扔进了河里。
“!”谢煜立刻冲到桥边,伸出手去够,钱袋还是绕过她的手,落进了河水里,一个涟漪过后,就再也看不见了。
嚣张的小毛贼甚至不跑了,对谢煜说:“我没偷你东西,我身上没有你的东西。”
谢煜气笑了,将她的手反扣在背后,踹了一下膝盖,让她老老实实的在青石板桥上跪好。
姜芳气喘吁吁地赶上,看到这幅景象,赶紧将自己天蓝色外衫的腰带扯下来,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贼的双手捆住,“你等着,我之后再来收拾你。”
又重新站到桥边,徒劳的往下看。
流水缓缓,涟漪阵阵,倒映天边橘色云霞,但哪里还有她那个钱袋的影子?
她用手一拍桥的栏杆,咬牙,想骂人。
姜芳也跟了过来,“这可怎么办?”
“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哪怕去请专业的河工来捞,等人来了,天都黑了,什么都看不着。”
谢煜回头恶狠狠的盯了那小毛贼一眼,“你给我等着。”
然后就回忆着小毛贼刚刚伸出的抛物线,大概确定了钱袋可能的落点。
钱袋里面装着金属,很沉,一时半会儿的时间不会那么容易被流水冲走,现在去捞,捞上来的概率是最高的。
她一咬牙,手撑着栏杆,翻身上去,在姜芳‘你要干什么?!’的惊呼中,朝下一跳。
她在水底勉强睁开眼睛,到处搜寻着钱袋的踪影,水底的水草交错,寻找起来十分困难。
很快,她肺里的空气就耗尽了,只能浮上水面,大吸一口气,又重新扎了下去。
就这样耗了整整两刻钟,她才终于找到那个靛蓝色的钱袋,在水下激动的呛了两口水,赶紧闭上,忍住咳嗽,才将钱袋捞起来。
她从河边上岸,淌水的时候搞得一身的淤泥,脏兮兮的,姜芳在岸边等她,见她上来后吓了一跳。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
谢煜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用手揉了揉眼睛,“可能憋气太久,还有这水也不算干净。”
突然站定,没头没尾的冒出来一句:“我得把这对戒指送过去刻字,刻我和沈长胤的名字。”
姜芳无言:“你能不能先关心一下你的眼睛?真的很红!”
谢煜不以为意,上来先问:“那小毛贼呢?没送官府吧。”
姜芳说:“哪敢啊,那些县令要是知道这小贼偷了你,把她打死都算轻的。”
谢煜吐出几口水,点了点头,“行,你暂时看着吧,过两天再收拾她。”
出了这一摊子事,两人也没了在外面逛的心情,赶紧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而王府内的沈长胤,正在看文书。
其实谢煜中午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奇的。
调查谢煜的去向,掌握她的行动轨迹,几乎变成了沈长胤的一种本能。
连谢煜都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所以还特意问她是不是想知道。
沈长胤回答自己不想。
谢煜走了,房间里变得空荡荡,她干脆打算用处理公务来打发时间。
她也不是非知道谢煜的去向不可。
她坐到自己的书案前,上面已经堆了小山一般的公务,她随便抽了一本出来,摊开,一边读一边磨墨,刚准备提笔,就发现这个公文已经被批复过了。
上面正是谢煜的字迹。
谢煜的字迹与沈长胤的字迹迥然不同,或者说她的字迹与大部分人都不相同,肯定不能说丑,但在用力、架构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
沈长胤细细阅读了,觉得谢煜批复的没有问题,合上这本公文,又拿了另一本。
这一本居然也是谢煜处理过的。
她一连拿五六本,全都是谢煜批复过的,还有不少在空白处特意给沈长胤留了注释。
她几乎是提前将所有的公文都批复完了,这使得沈长胤即使在未来十天里不处理工作,也没什么大不了。
一时间没有事情要做,沈长胤竟然有些恍然。
她抬头望了望窗外,谢煜还没回来,谢煜还在某个她不知道的角落里,做着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呼出一口气,抿了抿嘴,干脆放弃了提笔,直接将各个公文拿出来看。
说是看公文,其实主要是看谢煜的批复与注释。
她是知道谢煜有多么厌恶工作的,她甚至能够从不同的字迹判断,谢煜在批复这篇公文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已经听老金说过,在她长期陷入昏迷的时候,谢煜将书案搬到了她的床边办公。
渐渐的,昏迷时错过的那些景象,透过这些字迹出现在了她的想象中。
认真工作的谢煜,疲惫的谢煜,磨墨弄了一首脏污的谢煜,累到崩溃用额头撞击桌面的谢煜,都渐渐的出现在了她的记忆中。
她还在浩如烟海的文书中,发现了谢煜的吐槽。
骂天骂地,骂地方官,骂侵占田地的员外,非常暴躁,和谢煜日常表现出来的温和完全不同。
沈长胤边看边笑,几乎当成了一本轻松读物在看,谢煜一个人的口吻都能组成热热闹闹的一本书。
她很快看完谢煜所有的批复,一抬头,发现院子里空空荡荡的,谢煜还没有回来。
心头有一种失落像羽毛一般快速划过。
焦躁不安慢慢升起,她张开掌心,又慢慢合上,没有东西握在手里的感觉非常不好。
她起身,在院子里散了两圈步,然后才回到书桌前坐下,等着。
幸好,天色刚晚,谢煜和姜芳就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沈长胤抬起头,一下子就睁大了眼睛。
谢煜满身的泥巴,脸上也不干净,脏兮兮的,但还笑嘻嘻的,手里拎着一包红豆糕,朝她挥手。
这是去鬼混了,还是去要饭养家了?
沈长胤立即站起来,到她身边迎接。
“这是怎么了?”
谢煜笑笑,不说话,将红豆糕递到她手里,“秘密,我去洗澡了。”
她洗完澡,在堂屋坐下,沈长胤也坐在她身边,侍女早已将红豆糕拿去装在盘子里,重新送上桌子。
在红豆年糕的香气中,谢煜问沈长胤:“不知道我行踪的感觉怎么样,还能接受吗?”
沈长胤缓缓的吃下一块红豆糕,“当然可以,我并不需要时刻掌握你的行踪。”
谢煜点点头:“那就好,我明天继续出去,别多问。”
沈长胤咬下去一大块年糕,嚼了很久。
*
第二天一早,谢煜就将戒指送回万宝阁,让她们的工匠帮忙刻字了。
送过去之后,却没有着急回王府。
戒指只是她的求婚计划中的第一项。
想要求婚顺利,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沈长胤的喜好。
实话说,她认识沈长胤的时间并不算长,四五个月而已,大部分时候,两人还都处在联姻关系中,几乎没有交流过喜好。
她只知道沈长胤喜欢看古籍,不喜欢吃苦,对美食的品味和自己一样好这三点。
剩下的就一无所知了,得找人问。
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名字,就是老金。
老金的全名叫金世良,年纪几乎能做谢煜和沈长胤的母亲了,待在沈长胤身边的时间也很久。
谢煜觉得她对沈长胤的了解应该是最多的,干脆上门去找她了。
老金前些日子里在京城租了一栋独院,今日正好休沐,谢煜上门时本以为会看到她在休息,一幅悠闲景象。
却没想到院子里热火朝天,所有的晾衣架上都晒满了衣服,洗衣盆里还泡着好几双鞋,老金还在堂屋的桌子上提笔写着什么,越写越烦躁。
在谢煜进来的时候,她刚把一张纸揉成纸团,扔到了地上。
谢煜走进屋子:“这是做什么?”
老金看见是她,点头行了个礼,“三殿下,怎么想起来来我这儿。”
谢煜望着她桌上写满了字的纸,“我有些关于沈长胤的问题想问你,那你好像很忙,在干什么?”
老金近乎崩溃的用手撑着额头,“我娘子要上京了,明天就到。”
谢煜不明所以,“这是好事啊,然后呢?”
老金:“我娘子是教书的,我的字就是她教我认的,如果不是她,我就是个文盲。”
“她原本在西北,写信来给我布置了功课,要我一定按时完成。”
谢煜一抬手:“好了,不要说了,我都懂。”
谁没有经历过寒暑假最后一天的痛呢?
想来,特意租下这个独栋院子,院子里洗的那么多衣服,也都是为了娘子上京准备的了。
老金崩溃到:“我真的写不完了。”
谢煜耐心的等她平复情绪,然后才说:“就我也很能体谅你,但你能不能抽空回答我几个问题?”
为了提高老金的重视,她干脆和盘托出:“我想向沈长胤提亲,正式的那种,重新来一回,所以我想知道她有什么喜欢的东西,能告诉我吗?”
老金忽然抬起头来,顿了一顿,眼神闪烁了一下:“三殿下,你可是在要求我透露沈大人的机密情报啊。”
“我是那种警惕心如此之弱的将领吗,我不可能随意出卖军中机密的。”
谢煜:“不是……我和她已经成亲了!成亲了!”
老金目光炯炯的看着她,“那可是带着我从西北一路打到京城的沈大人。”
懂了。
谢煜胸膛瘪了下去,“行吧,需要我做多少功课。”
老金立刻喜笑颜开,分了一大半功课给谢煜,“等三殿下你做完了这些,属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谢煜一边接过功课,一边吐槽:“你有没有想过,我和你的字迹不一样,万一你的娘子看出来了怎么办?”
她低头一看手里的属于老金的字迹,“没事了,我左手写就行。”
功课,真的太多了……
谢煜写了一整天,到了天黑,还没写完。
她找了个人帮忙给王府送信,告诉王府自己今晚不回去了。
她要一个人、一支笔、一盏蜡烛、一个夜晚,创造一个奇迹了。
写着写着,甚至愤怒了起来,“你到底攒了多少功课?!你上了京城后做过功课吗?”
因为写功课效率太低,所以干脆放弃,正在挑水洗刷大理石地面的老金抬头一笑:“没有。”
谢煜含恨。
她今晚不回去的消息被送到王府,又被管家告知沈长胤。
沈长胤今天一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还是没有需要处理的公文,谢煜写在公文上的小段子也看完了,她只能翻出自己之前得到的古籍。
但很快那本古籍也看完了,箱子里倒是还有更加拮区鳌牙的古书,但是她已经失去了观看的兴趣。
只能躺在床上,望着自己雪白的床帘,放空。
院子里忽然传来脚步声,她立刻坐起,整理了一下头发,起身到堂屋。
站在屋外的却是管家,恭谨的低着头,告诉她:“沈大人,三殿下说她今夜有事要忙,不回来了,让人传了口信。”
沈长胤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挥挥手,“好,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她在屋里转来转去,从这屋踱步到那一屋,踱步了很久,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转了,再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推开谢煜卧室的房门,躺到她的床上,闭目。
另一头,谢煜直到凌晨,才把老金的功课补完。
老金也终于将整个屋子打扫的闪闪发亮。
两人都重新坐下,老金给她倒了一壶茶水,“三殿下,有什么想问的?”
“沈长胤喜欢什么?”谢煜已经困倦至极,根本不想绕关子,直接问了。
结果老金听到这话也愣住了。
谢煜咬牙:“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
老金赶紧挥手,“不是,只是你这个问题突然问出来,我没有现成的答案。”
她回忆着,“沈大人最大的喜好不就是古籍吗?哦,她对美食也挺喜欢的。”
谢煜挥挥手,“这个我知道,但这两个太宽泛了,我要的是那种更细节的,我可以放到求婚仪式上的。”
“你之前和她在西北相处了三年,没有观察到她有什么喜欢的吗?”
老金迟疑到:“沈大人比较喜欢对那些贪官搞斩首示众……这算吗?”
谢煜点点头:“对,这也算,我打算办一个血腥求婚仪式。”
“你认真一点好不好?!”她崩溃。
“比如说,她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水果,特别喜欢的娱乐,或者花花草草呢?她有特别喜欢的花吗?鸢尾?*荷花?牡丹?”
老金恍然大悟:“这个有。”
“她特别喜欢戈壁滩上的一棵歪脖子柳树。”
“啊?”谢煜不敢相信。
老金严肃点点头:“你别不信,沈大人真的很喜欢那棵歪脖子柳树,当初军营就扎根在那棵歪脖子柳树旁边,她特地和我们说的,哪怕缺柴火,也不能动那棵柳树。”
“她还总是到那棵柳树下面散心,在那棵柳树下面坐着。”
谢煜倒吸一口气,还是有些难以相信。
人有自己最喜欢的植物,很正常,但是喜欢歪脖子柳树,确实有点微妙了。
不管了,知道她喜欢什么就好!
她要去找一个有歪脖子柳树的地方,作为求婚仪式的现场。
她又问了许多有的没的,老金有的能答上来,大部分时候都答不上来。
等到天亮了,老金立刻下了逐客令,“三殿下,您快走吧,我要欢迎我娘子了。”
谢煜冷笑:“卸磨杀驴是吧,刚帮你做完了功课,就要赶我走,还是为了见娘子,重色轻友,罪加一等。”
老金无奈:“那您想要我如何?”
谢煜一笑,立刻勒索老金,要她答应自己,未来这两天会给求婚仪式做苦力。
然后才哼着歌走了。
老金给她的答案不尽如人意,她决定去找第二个人——朱听,严格来说,是朱听和她老娘两个。
军营里的人说朱听今日也休沐,没留在军营,去南郊庄子上了。
朱听的表妹前段时间给她和她娘送小猪仔,顺势留在京城,和京郊的年轻女子成了亲。
朱家的几个人一合计,发现自家以后可能就长住京城了,干脆在南郊买了个小庄子,几个人都住进去,日常里由朱听的表妹负责在庄子上养猪。
谢煜到的时候,朱听怀里正抱着一头白嫩嫩的小猪,坐在廊下,晒太阳。
谢煜自来熟的往她身边一坐,张口就吐槽:“我不是要和沈长胤求婚嘛,就去问了老金几个关于沈长胤的问题。”
朱听俊秀的脸上洒满了阳光,点点头,“嗯呐。”
“结果她不仅知道的少,还非要我帮她做功课,做完了才肯告诉我,多坏啊她。”
朱听此时也刚吃完庄子上的早饭,吃的很饱,懒洋洋的点头:“金姨有的时候是这样的。”
她是个正直的年轻人,“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如果你有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我。”
谢煜大为感动。
“你知道沈长胤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朱听正回忆着,她堂妹突然冲进屋来:“坏了!猪圈被拱坏了!猪都跑地里了。”
朱听立刻站起来,想到了什么,既愧疚又目光炯炯的看着谢煜。
谢煜心累地叹一口气,“行吧,抓多少头猪才算完?”
朱听咧开嘴笑,牙特别白,“不多,几十头,抓完就行。”
猪,尤其是朱听家养的膘肥体壮的猪,真的不是好抓的。
而且还要无伤的抓。
谢煜和庄子上的众人合作,因为她的动作快,力气大,很快就成了抓猪的主力,正面攻坚手。
好几次被猪带着狂奔。
好不容易把猪都抓完了,竟然也到了下午。
朱家表妹特别热情的邀请她留下来,吃杀猪菜——就吃今天那头拱坏了猪圈的猪。
谢煜答应了,又和朱听坐到了廊下,“现在可以回答我了吧。”
朱听的回答要认真些,“我觉得沈大人对所有好东西都挺喜欢的。”
“西北的风烈,沈大人挺喜欢从州府搜出来的好面霜的;好的绸缎她也喜欢,好的厨子、好的香薰都喜欢。”
“其实好东西大家都喜欢,但是比起我们这些以前没有用过的人,沈大人好像很习惯这些东西,没有的时候比我们要难熬。”
谢煜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话说的也没错,沈长胤其实是一个挺注重生活品质的人,所以她当初才会以为沈长胤是王公世家出来的贵族,从小是金樽玉贵长大的。
她又问:“那有什么特别热衷的吗?”
朱听:“抄家算吗?我感觉沈大人特别喜欢抄别人的家。”
她捂住了怀里小猪的耳朵,轻声说:“还有酷刑。”
“沈大人好像特别喜欢那种血乎乎的场景。”
谢煜持续无言。
正在此时,朱听的老娘,那个之前在勤政殿给谢煜和她的姐妹们放饭的小头目,正拎着两条五花肉路过,热情的说:“沈大人最喜欢的明明是打地主!”
“沈大人给我们分地!”
谢煜已经麻木了。
这两天下来,也不是全无收获,但真的聊胜于无。
她真的急眼了,在晚上看见老金和她的娘子被邀请来吃杀猪菜的时候,她干脆搞了一个对峙。
把老金、朱听、朱听的娘聚到一起,插着腰,让她们头脑风暴,今天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不许走。
三人嘀嘀咕咕了一会儿,有些犹豫的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
朱听被推出来,她诚恳的说:“沈大人最喜欢的东西应该是你。”
谢煜没忍住笑了一下,又很快绷住,气急败坏:“不要抖机灵!”
朱听:“我是认真的,沈大人经常看你的情报,而且很喜欢派我们跟踪你。”
老金点点头,“你知道你之前去早市吃的每一样糕点,沈大人都有记录吗?”
谢煜不知道,她对沈长胤的行动风格有个大约的猜测,却不知道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她自言自语:“变态啊……”
“而且,你现在府上所有的管家和侍女,都是沈大人她亲手挑的。”老金继续补充。
“控制狂……”
谢煜又一次真切感受到了沈长胤的风格。
也承认了自己在‘寻找沈长胤喜好’这个方面上的失败,唯一有点用的就只剩下那棵歪脖子柳树了。
她只能放弃,在庄子上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杀猪菜,才启程回王府。
听到她踏进院子里的脚步声,正在重温她过去情报的沈长胤,不慌不忙的将纸张塞到一个木盒里,上了锁。
“回来了?”
她在书房里探出头,望向堂屋。
谢煜特意让人打包了新鲜的杀猪菜,带回来:“嗯!来尝尝,下午刚杀的猪。”
沈长胤尝了几口,“很好吃,咸淡适中。”
谢煜很得意:“我知道她们那边口味重,特意让她们调料分两次放,放完了第一次就给你打包了。”
沈长胤弯弯眼睛:“多谢小谢关心。”
“我也想关心一下你,我看你昨日回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现在好些了吗?”
谢煜点点头:“用清水洗过眼睛了,今天已经不觉得酸了,应该没有感染到脏东西。”
沈长胤:“那就好,是怎么搞的,眼睛那么红?让人担心。”
谢煜:“没什么,不就是河水……”
她顿住了,微笑,“沈大人,你在套我的话吗?”
沈长胤:“并未,我并不好奇。”
谢煜笑了,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两人闲聊了点东西,谢煜自己是觉得沈长胤一直在套她的话,但她很注意,从头到尾都没有透露半点信息。
夜很快就深了,两人各自沉沉睡去。
从第三日开始,谢煜出发找适合用作求婚现场的地方了。
硬条件就是,有棵歪脖子柳树。
找这个地方比她想象中的更加耗费时间,她在整个京城的山水间跑来跑去,路上花的时间很长,一天最多去两个地点。
而且现在是夏日,有好几个山林深处的地方,蚊虫奇多无比。
当天,谢煜就带着一身的蚊子包回了王府。
沈长胤看见了,简直生气了,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说:“我可以不好奇别的,但是你至少不能让自己变成这样吧。”
谢煜也自知理亏,只能打个马虎眼哈哈过去。
第四天,照样离开王府,去找合适的地点。
沈长胤望着她离开院子的背影,等了一会儿,然后招了招手。
早就候着的几个探子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面前。
“去跟着吧。”沈长胤说。
什么‘我不好奇’,什么‘不需要知道谢煜的行踪’,都是假的。
她是她的妻子,她凭什么不能知道她的行踪。
沈长胤静静的想,是谢煜的错。
谢煜为什么不想知道自己的行踪?
谢煜总是‘控制狂’‘控制狂’的叫着自己,但问题不应该是,她为什么不是对自己的‘控制狂’吗?
谢煜走出去没多久,就发现了自己身后的尾巴。
沈长胤手底下的探子真的愈发精进了,但谢煜也确实成长了。
她费了好大劲,甩掉尾巴,才去看自己名单上列的第三、四个场景。
虽然她能甩掉,但是这些探子也确实给她增加了不便。
但是还好,她这两天又开始做梦了。
做的是那种去往‘平行世界’的梦。
之前她就是靠这个除了没有沈长胤之外、一切设定都与现实相同的梦,在梦里尝试训练民兵,尝试找到对抗沈长胤的方法。
但后来不怎么需要对抗沈长胤了,做这个梦的频率就低了许多,但偶尔还是会做的。
不过这两天,做这个梦的频率又高起来了,恰好,她可以在梦中去寻找合适的地点。
梦里时间的流速还比现实要慢很多,她在梦里累计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几乎将整个京城、甚至附近的几个城市都看遍了,还测试了许多打算在婚礼现场布置的东西,这才醒来。
第七天,结合梦境与现实,她终于找到了一个最完美的场地。
这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园林,风景很优美,虽然僻静,但路修的很好,非常方便。
最大的优点是,最大的院子里有一湾活水,活水边有一棵歪脖子柳树。
园林里许久没住人,她赶紧招了不少工匠来紧急修补,又花了一天时间。
第八天,她把老金、朱听、朱大娘、姜芳、张军医都邀请来了,让她们帮忙布置现场,顺便帮忙彩排,走一遍流程,看看是否合理。
她还自己带了两个小孩儿,一个是保证过无数遍、绝对不会泄密的侍女小晚,一个是她假扮乞丐的时候遇到的小乞丐,这个小乞丐后来被她扔到军营里面,现在看起来已经是个像模像样的少年将军了。
她给俩小孩安排了任务,到屋顶上观察着四周,看看有没有沈长胤派出来的探子。
她很严肃:“绝对不要分神!绝对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宁肯错杀,不要放过!”
“绝对!”
她的嘴唇、脸颊上的肌肉都绷得很紧,肩膀也很紧。
几个大人对视一眼,都有些忧虑。
姜芳小小声的说:“你们觉不觉得她现在有点过度紧绷了,简直是焦虑。”
几人都点点头。
老金叹口气:“其实也不能说是不正常,所有人到了这个时候都是紧绷的,只不过她特别明显一点而已。”
“你们说什么呢?”谢煜千叮咛万嘱咐过的两个侦察兵小孩,转头找她们。
几人立刻散去,姜芳说:“我们在互相鼓劲,今天一定要好好的帮你布置。”
谢煜满意的点头,“我不接受缺陷,我只要完美,我要一个完美的现场,知道吗?有没有信心?!”
几人静默一瞬,齐刷刷的:“有!”
立刻开干。
谢煜对现场的安排是简洁大方、内容丰富。
她对求婚的理解是:她要在这个求婚现场对沈长胤表达自己的喜欢,同时这个求婚现场还应该是她对自己的一种约束。
如果没有准备好约束自己、没有准备好自己的承诺,就轻率的向另外一个人求婚甚至带另外一个人步入婚姻,这个人是没有道德的,不管这个人口头上说着自己有多么爱对方。
所以,谢煜准备了两个部分,更贴近古代的那个部分,是希望沈长胤会喜欢的,更贴近现代的戒指之类的部分,是她给自己准备的仪式——因为她毕竟还是个现代人。
古代的部分当然包括了各种有吉祥寓意的干果子,也包括了常常用来提亲的昂贵布匹、茶水、头面、面果子等等。
现代的部分主要是求婚的流程、戒指。
她还打算整一个蛋糕,虽然蛋糕的做法比较西方乃至现代,但她觉得沈长胤也会喜欢这个蛋糕的。
一时间,几个人都被分配了自己的工作,开始干起来。
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烤戚风蛋糕。
谢煜在现代烤过这个蛋糕,但问题是古代又没有能够标明温度的烤箱,需要用多大的火烤多久,是只需要测试的。
而且这个蛋糕需要当天,在仪式开始前再烤制,因为现在天热、蛋糕容易坏,当天烤出来,放到有冰块的箱子里面冷藏,是一样的。
找不到奶油,但到时候可以用草原上送过来的酥油,当成黄油,打一点黄油霜出来,也可以用来装饰蛋糕。
这都是当天的问题了,她们今天的任务是,3个人,每个人看着一个小炉子,测试用多大的火,烤多久,才能得到一个完美的戚风蛋糕。
这个任务是耗时最长。
蛋糕烤出来了第一批,大家围着测试了一会儿,虽然都觉得这种蛋糕很好吃,比古代常见的糕点要轻盈许多,但这个质量还是不满足谢煜的要求。
只能打回去重烤。
谢煜一边焦虑着蛋糕的质量,一边跑来跑去,对装饰的角度、位置都犹豫不决,调整来调整去。
她是打算搞一个用来放戒指的小台子的,但是这个小台子的位置放到哪都觉得不合适,只能到处调整。
又找到了一个新的位置,在水边,她向后退了几步,观察着,还是不满意,转头一看,姜芳和张军医正在互相喂戚风蛋糕吃。
她立刻爆发:“烤蛋糕!认真点,烤蛋糕!现在是你们秀恩爱的时候吗?!”
“禁止摸鱼秀恩爱!”
姜芳和张军医被发现了,立刻滚回了自己的炉子旁边。
谢煜重新投入自己的事情中。
姜芳捂着自己的心口,“我很敬爱她,但是好可怕,我的老板是怪物级别的。”
张军医咯咯的笑。
终于,一切准备的差不多了,屋顶却忽然传来两个小孩模拟鸟叫的警报声。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小乞丐’跳下来,“来人了。”
谢煜着急的问:“几个?”
小晚也跳下来,“一个,但是,是沈大人。”
谢煜的脸色立刻变了。
她立刻示意所有人都保持安静,然后冲出院门,把大门关好,自己等在门口。
沈长胤不急不缓的走在了她面前,越过她,看她身后的大门。
谢煜笑笑:“沈大人,说好了不关心的呢?”
沈长胤:“你觉得可能吗?”
谢煜语重心长:“沈大人,我可是很努力的批复公文,就是为了让你这两天不需要做别的事情,有一个小小的假期。”
“你现在不应该在府里享受生活吗?”
沈长胤无言。
谢煜紧紧的贴着大门,“答应我,享受,不要做个控制狂,好吗?”
“今天是铁了心不让我看了?”沈长胤说。
谢煜点点头:“嗯。”
沈长胤忽然很诚实:“我不高兴,小谢,你不让我看,我不高兴。”
谢煜怕的其实也是这一点。
她不知道为什么沈长胤要为此不高兴,她也不觉得让沈长胤真的能掌控关于自己的一切,是个正确的办法。
她抿了一下嘴,“抱歉,真的不能让你看这个,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你会喜欢的东西,这个消息足够了吗?”
沈长胤的眉尾仍然是垂坠的,谢煜看得出来她还是想知道,但是沈长胤最终还是克制了自己。
她看了一眼谢煜,低声:“那能抱一下吗?”
谢煜立刻给了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回去吧,好嘛,再忍忍。”
沈长胤渐渐走了,谢煜望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长呼出一口气,转身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众人都在等她。
谢煜深呼吸,“装饰的差不多了吧,那我们来走一遍流程。”
她话音刚落,就听见了附近的山林里传来的几声鸟叫。
老金笑着说:“喜鹊叫,好兆头。”
谢煜的心情也放松了一些,却又立刻重新紧绷回来。
她拿出从万宝阁取回来的戒指,放到自己的木质台子上,台子上还有一层用棉花、丝绸做成的垫子,很适合放戒指。
“等下小晚会临时替代沈长胤的位置,被引进来,大家都按照流程来啊。”
她放好戒指,配后欣赏了一下戒指在阳光下闪烁的明亮色泽。
然后才站到自己待命的位置。
按照流程,是老金负责将沈长胤带到这里来的。
老金敲了敲门,在里面的朱听打开门,扮演沈长胤的小晚向前走一步。
谢煜手里拿着花束,向前一步,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忽然之间,头上划过一道阴影,一声鸟叫划过,阴影直冲向戒指所在的位置。
一只通体纯黑的乌鸦叼起了戒指。
谢煜立刻睁大眼睛,心脏剧烈的狂跳,她不敢动,她怕自己一动,乌鸦就飞走了。
院子里的所有人都保持了木头人一样的安静。
乌鸦蹲在台子上,叫了一声,张开羽翼,腾空。
院子里立刻乱成一团。
谢煜立刻将手中的花束扔出去,试图将乌鸦砸下来。
朱听抄起附近的长杆,挥得虎虎生风,试图把乌鸦打下来。
花束没有砸中乌鸦。
长杆也被乌鸦轻松掠过,但是惯性带着杆子继续一路向前,直到落地的瞬间,带到了一个正在烤蛋糕的炉子。
里面的煤炭立刻滚了出来,点燃了干燥的草皮,蔓延十几厘米,立刻点燃了地毯和地毯装饰用的干花瓣。
整个院子里突然起了火,又是一阵全新的兵荒马乱。
众人手忙脚乱的救火,幸好这里有水,很快就将火扑灭了。
但是院子里已经是一团乱麻,最重要的是,那棵歪脖子柳树的树皮都被烧焦了一大片,乌黑的。
所有人停下动作,静静的看着谢煜。
谢煜呆呆地站在原地,看不出神情,睫毛在皮肤上打出浓重的阴影,嘴抿的紧紧的,每一处肌肉都徒劳的拉紧。
所有人的心里都怕她发火。
但谢煜只是拿了一沓碗,默不吭声地拿着,进了屋子里。
很快,众人就听到了屋子里传来的碗被重重的砸到地上、破裂的声音,还有隐约的怒吼。
谢煜是个体贴的人,她不会当着众人的面摔碗,因为这样会让大家的心里不好受,仿佛是在向着她们几个发火一样,但她确实有情绪要抒发,所以才进了屋。
众人都知道这一点,担心的互相看了一眼。
过了许久,谢煜才从屋子里面出来,额头上有两道碎瓷片飞溅造成的血痕。
她静静的说:“抱歉,耽误大家时间了。”
“你们先走吧,我来收拾后续就好了。”
她看起来很平静,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即将要崩溃了,没有人要走。
姜芳安慰她:“不用这样,这里很快就可以恢复的,我们重新装饰就好了,就是那个柳树的树皮不太好处理,但问题也不大,我们找漂亮的纱布盖住就可以了。”
张军医也说:“是啊,实在不行咱们换个地方也可以。”
她们七嘴八舌的出着注意。
谢煜却只是静静的坐到廊下,默默的说:“那些都不一样,修补也好、换个地方也好,就都是不完美的了。”
“我想给她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
众人沉默,姜芳却突然问:“为什么你要给她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
谢煜疑惑的抬头:“啊?”
姜芳重复了一遍:“我问,你为什么要给她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
“而且这种完美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尽善尽美的意思。我见过许多提亲的人,她们在去提亲前也很紧张,但是都不是你这样子的,你很紧绷焦虑,这个世界上所有事情都会出现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追求所谓的完美?”
“你明明知道她肯定会答应你的。”
谢煜垂下眼睛,不说话了。
姜芳继续逼问,“你不能不回答我,你要回答我。”
老金拉住她:“算了算了。”
姜芳挣开她的手,“算什么?不能算了,你们不也都看到了吗,她这个状态能是正常的吗?”
“谢煜,回答我。”她居然直接叫了谢煜的名字。
或许叫名字是真的有用的,谢煜忽然吸了一下鼻子。
她常长呼出一口气,“我想有一个完美的求婚仪式,因为我想告诉她,我真的很喜欢她,特别喜欢,她不用再担心的那种喜欢。”
姜芳愣了一下,和众人互换了个眼神,继续问:“为什么这一点这么重要?你只需要告诉她你喜欢她就够了,为什么要特意强调‘特别’‘不用再担心’‘完美’。”
谢煜抬起头来,“她总是担心我会离开。”
这句话更深层的意思是,沈长胤对谢煜有一种不安全感,以至于衍生出了强烈的控制欲,以至于衍生出了负面情绪。
谢煜在军变那天和沈长胤道歉,说我很抱歉,是我长时间没有给你正确的答案,才让你如此不安,才让你觉得需要如此做。
这不是她说的漂亮话,而是她真的知道沈长胤的不安,真的愧疚。
沈长胤对她的控制欲越强烈,谢煜越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健康关系不应该是这样的,不是吗?
她有义务去给沈长胤提供足够的安全感,不是吗?
她之前做错了,她需要通过这个求婚仪式来弥补,她想要给沈长胤所有能够给的安全感。
姜芳叹了一口气,静静的坐在她身边:“首先,不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揽在你身上,你要知道,这个姓沈的可能在遇见你之前就有问题了。”
老金和朱听对她怒目而视,但也不敢说什么。
姜芳笑了一下:“你是我老板,我肯定优先维护你的。”
“其次,虽然我理解你所说的东西,虽然我不理解沈大人为什么是这样子的,但十分确信,这不是你的错。”
“这次不是我盲目拥护你,而是我真的很确信,那不是你的错,你几乎是天底下最难在这方面犯错的人。”
老金和朱听对视了一眼,有些牙酸,但是都没有反驳,她们也认同姜芳的观点。
姜芳变得严厉起来,“但是你做错了一件事。”
谢煜有些惶惑:“什么?”
姜芳说:“你太喜欢把错误揽在自己头上,以至于你没有找到沈大人真正感到不安的原因。”
谢煜:“是什么?”
众人都摇摇头。
张军医说:“我们不会知道的,你才是天底下最了解她的人,对她最重要的人,你才是知道答案的那一个。”
老金点点头,“只有你知道答案。”
“去找找看吧。”
谢煜望着那棵烧焦的歪脖子柳树,点了点头。
之后一整天,众人都没有再见到谢煜。
她离开了这个院子后,甚至没有回王府,沈长胤派人来问,众人都帮忙打了个马虎眼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