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深夜。
寝殿的每个角落都点着蜡烛, 将房间映照得很亮。
白云穿着白衣,端正地坐在床边,感觉要是自己穿系统套装, 屋里会更加明亮。
叶孤城远远地站在窗台前, 负手而立,遥望天上的星河。
“你会思念父母吗?”白云问。
“我已很久没有想过他们。”叶孤城转过身, 看向白云。
如果他的父母还在,大概会将白云城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吧。
叶孤城:“西门吹雪说,你在外流浪了很久。”
白云:“不算久。”
也就流落到无名岛那几天。
叶孤城心想,或许对一座城池而言,几年的时光根本算不得什么。他们的寿命比人类漫长, 哪怕王朝更迭,城镇都未必会有变化。
“你受苦了。”
“我确实在外面受了很多委屈。”白云面无表情地说。
要是没有参照物也就算了,他可是有很多参照物!
天天都有刺杀、抢劫、偷窃, 因为他不吃饭也不住宿,倒是没碰到黑店,可是上了船就被带去了无名岛。
西门吹雪还老是给他馒头和蛋。
叶孤城还不认可他。
惨啊。
叶孤城:“不管我以后如何,白云城都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白云:“不是我的家, 是我。”
叶孤城:“是。”
白云:“你还不睡?”
明天还要早起练剑。
本体都用这个理由直接装睡,避开白愁飞灌药了。
叶孤城顿了下:“马上。”
他还是觉得别扭。
从出生起, 他就是独自睡在一个房间, 小时候身边有乳母照顾,大一些后换成了小厮守夜, 七岁以后,他的身边就再也没有留过人。
寝殿是很私密的地方,除了日常的清洁打扫, 绝不会有人进来。
说起来沈稚怎么天天往这里跑?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都没有留意过。
叶孤城熄灭了几处蜡烛,只余床头那根,屋里的光线立刻变得昏暗。
白云的肤色很白,与叶孤城的莹白极其相似。
他的瞳色较浅,眼中闪烁着寒光,就像夜空中的寒星。
“你的容貌是否与我有关?”叶孤城问。
“是的。”
虽然捏脸的时候没见过真人,但也参照了原著中提到的特点。
“这么说,是我从父亲那里接手白云城后,你才拥有的人形?”
“是的。”
叶孤城心中有了几分唏嘘。
这样说来,他们应该彼此相伴着长大,只是身份不同,他从来没有见过白云,白云一直都在默默的看着他。
叶孤城:“你如今年岁几何?”
白云:“我不知道。”
叶孤城:“不知道?”
白云:“我们最初时是没有力量的,很容易死,也对前尘往事了解不多。直到和人有了牵扯,才会像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命运。”
叶孤城:“什么牵扯?”
白云目光灼灼:“就像你和我之间的牵扯。”
白云城和白云城主。
如果有一天,叶孤城不再是白云城主,他和白云也就没有了牵扯。
叶孤城轻声道,“睡吧。”
白云去了床铺里面,叶孤城躺在他旁边。
白云侧身看着他。
叶孤城依然觉得别扭,他努力不去想那些,“西门吹雪说,你的剑法很好?”
白云:“不如万梅。”
练剑时间没有万梅长,杀的人也没万梅多,各方面他都比不上万梅。
不过以马甲的天赋,过个十来天差不多就能弥补了。
越到后期越难进步,很快两者的差距就不会这么明显。
叶孤城:“是因为我?”
他做不到和白云亲密无间,在这一点上,西门吹雪做的比他好。
白云:“与你无关。”
全都是系统的错,把他刷新在了万梅的身边!
白云话中的拒绝意味如此明显,叶孤城知道,他的实力如何,确实跟自己有关系。
他不想谈论这些,并不是真的不在意,只是他心中清楚,根本无法解决。
叶孤城心中思绪杂乱,久久难以入眠。
第二天。
天还不亮,沈稚就爬了起来,避开白愁飞的恶毒早餐,来到叶孤城这里。
白云开门放他进来,两人抱着各自的剑站在床边,看着叶孤城,等待他醒来。
叶孤城你真是艳福不浅。
沈稚心想。
李寻欢求而不得的场面,你如此轻易地就拥有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叶孤城终于从睡梦中清醒,他睁开眼睛的一瞬间,猛然坐起,拿起手边的剑,向着白云刺去。
白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以极快的速度返回系统。
他身上的衣服、发带、鞋袜全都散落在地上。
沈稚看着那堆衣物。
总感觉衣服里应该爬出来一只猫或者狐狸或者蛇什么的。
不过那样就不符合他江湖势力拟人的身份了。
叶孤城也出了一身冷汗,彻底清醒过来。
沈稚:“我还以为你会杀我,没想到竟然对白云动手。”
叶孤城收起剑,冷冷地看着他。
若头脑清醒,剑指向的绝对是沈稚。
可昨晚没有睡好。
而且他和白云相识不过几日,对白云还不熟悉,沈稚那张脸日夜相对,时不时地就能看到,已经降低警觉。
在看到两人时,叶孤城放过了沈稚,刺向了白云。
叶孤城:“我自会向他道歉。”
沈稚:“好的。”
叶孤城:“你是怎么进来的?”
沈稚:“白云让我进来的。你忘了吗?这里也是我的卧室。”
叶孤城:“……去练剑吧。”
沈稚:“好的。”-
金风和陆小凤正在客栈里吃早饭。
店小二送上了两碗冒着热气的青菜面,面上窝着鸡蛋,汤是清澈的黄色,看起来很有食欲。
金风拿起筷子,斯文地用饭。
陆小凤吃得比较快,吃完他就去结账了。
店家打着算盘:“诚惠八十两纹银。”
陆小凤:“八十两?”
店家:“是啊,您二位一人一间房,那可是上好的客房,房里的被褥都是新的,家具也是梨花木,每人每日三十两,这就是六十两了,再加上两碗银花玉树,总共是八十两。”
陆小凤笑道:“可我没有这么多钱。”
店家瞥了金风一眼:“那就得请那位公子在本店多住几日,你回家去拿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放人。”
陆小凤:“我要是离开十日,我家公子是不是还得付三百两房钱?”
店家:“还有饭钱。”
陆小凤仍然笑着:“既然这样,那我还是先把钱付了吧,免得越拖越付不起。”
店家:“算你识趣。”
他们店里养了不少打手,每个想赖账的都跑不了。
掌柜的每年都会拿出两千两银子送到官府上下打点,只要不做得太出格,不会有人管的。
陆小凤拿过包裹,放在柜台上,慢慢打开,露出里面的金银碎块,还有各色珠宝缁钗。
他把锦衣卫的腰牌拿到一边,正面朝上,摆放在桌上,向店家询问:“多少钱来着?”
店家看清楚腰牌上的字,再看向从头到尾坐在一旁,慢条斯理用饭的红衣公子,当即害怕了。
这要真是锦衣卫的人,王爷绝不可能出面保自己!
他咽了口口水,紧张地说:“这几日就算是我请的,哪儿能让您付钱,您二位远道而来,肯定一路辛苦了。”
陆小凤:“不辛苦。”
店家从柜台后面拿了个白瓷瓶,又递出一个布包,“这是小店珍藏的秋露白,都是上等的好酒,您拿去尝尝,还有这些点心,是本地特产,还请您别嫌弃,就当尝个鲜。”
陆小凤一看那布包就知道,里面装的是银子。
锦衣卫的名号真好使啊。
他要是现在不收,怕是会被误会成嫌钱少。
陆小凤收下了布包,“酒就算了,我不爱喝酒,自己收着吧。”
“是,是。”
那位红衣公子嗤笑一声。
店家前倨后恭,自己也觉得没脸,笑容更加僵硬了,他卑躬屈膝地把人送走,关上门,骂道:“什么东西,不就仗着是京城过来的!”
小二出来收拾桌子,“掌柜的,您说王爷到底什么时候动手?”
“这我哪儿知道,问天王老子去!”
从客栈出来,两人继续赶路。
金风:“你以前在外面也经常遇到这种事?”
“很多。”陆小凤说,“老话说的好,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出门在外,钱财是最容易丢的东西,也是最容易挣到的东西。”
所以他一向不怎么看中钱财,来得快,去的也快。
如果总是斤斤计较,那还有什么意思?
金风:“店指的是店家,牙是牙行,脚是什么?”
陆小凤:“脚夫。”
金风:“脚夫怎么了?”
陆小凤:“脚夫卖的都是力气活,有力气的人,很容易用力气来图谋不轨。更何况还有一些强盗、通缉犯,做不了其他活,只能混在这些人里,更容易生出事端。”
金风:“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从来就是这般鱼龙混杂。”陆小凤问,“金风细雨楼管理着天下四成的帮派,你怎么似乎对这些事并不熟悉?”
“因为我的能力有限。”
“能力有限?”
“我生的比较晚,又一直忙着其他事,没有机会了解这些东西。”
他晚生了五百年,一直在上学,哪有时间研究这个。
是因为六分半堂?还是金风细雨楼的其他方面影响到了他?
金风的脸色确实苍白,身形也的确羸弱。
陆小凤还留意到,他用刀时虽然果决,却不会刀法,甚至好像对那把刀有些陌生。
陆小凤感慨:“你也不容易。”
金风:“是的。”
万梅和西门吹雪使用轻功,赶路速度飞快。
他们回万梅山庄两天后,金风和陆小凤终于抵达京城。
寝殿的每个角落都点着蜡烛, 将房间映照得很亮。
白云穿着白衣,端正地坐在床边,感觉要是自己穿系统套装, 屋里会更加明亮。
叶孤城远远地站在窗台前, 负手而立,遥望天上的星河。
“你会思念父母吗?”白云问。
“我已很久没有想过他们。”叶孤城转过身, 看向白云。
如果他的父母还在,大概会将白云城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吧。
叶孤城:“西门吹雪说,你在外流浪了很久。”
白云:“不算久。”
也就流落到无名岛那几天。
叶孤城心想,或许对一座城池而言,几年的时光根本算不得什么。他们的寿命比人类漫长, 哪怕王朝更迭,城镇都未必会有变化。
“你受苦了。”
“我确实在外面受了很多委屈。”白云面无表情地说。
要是没有参照物也就算了,他可是有很多参照物!
天天都有刺杀、抢劫、偷窃, 因为他不吃饭也不住宿,倒是没碰到黑店,可是上了船就被带去了无名岛。
西门吹雪还老是给他馒头和蛋。
叶孤城还不认可他。
惨啊。
叶孤城:“不管我以后如何,白云城都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白云:“不是我的家, 是我。”
叶孤城:“是。”
白云:“你还不睡?”
明天还要早起练剑。
本体都用这个理由直接装睡,避开白愁飞灌药了。
叶孤城顿了下:“马上。”
他还是觉得别扭。
从出生起, 他就是独自睡在一个房间, 小时候身边有乳母照顾,大一些后换成了小厮守夜, 七岁以后,他的身边就再也没有留过人。
寝殿是很私密的地方,除了日常的清洁打扫, 绝不会有人进来。
说起来沈稚怎么天天往这里跑?
什么时候开始的?他都没有留意过。
叶孤城熄灭了几处蜡烛,只余床头那根,屋里的光线立刻变得昏暗。
白云的肤色很白,与叶孤城的莹白极其相似。
他的瞳色较浅,眼中闪烁着寒光,就像夜空中的寒星。
“你的容貌是否与我有关?”叶孤城问。
“是的。”
虽然捏脸的时候没见过真人,但也参照了原著中提到的特点。
“这么说,是我从父亲那里接手白云城后,你才拥有的人形?”
“是的。”
叶孤城心中有了几分唏嘘。
这样说来,他们应该彼此相伴着长大,只是身份不同,他从来没有见过白云,白云一直都在默默的看着他。
叶孤城:“你如今年岁几何?”
白云:“我不知道。”
叶孤城:“不知道?”
白云:“我们最初时是没有力量的,很容易死,也对前尘往事了解不多。直到和人有了牵扯,才会像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命运。”
叶孤城:“什么牵扯?”
白云目光灼灼:“就像你和我之间的牵扯。”
白云城和白云城主。
如果有一天,叶孤城不再是白云城主,他和白云也就没有了牵扯。
叶孤城轻声道,“睡吧。”
白云去了床铺里面,叶孤城躺在他旁边。
白云侧身看着他。
叶孤城依然觉得别扭,他努力不去想那些,“西门吹雪说,你的剑法很好?”
白云:“不如万梅。”
练剑时间没有万梅长,杀的人也没万梅多,各方面他都比不上万梅。
不过以马甲的天赋,过个十来天差不多就能弥补了。
越到后期越难进步,很快两者的差距就不会这么明显。
叶孤城:“是因为我?”
他做不到和白云亲密无间,在这一点上,西门吹雪做的比他好。
白云:“与你无关。”
全都是系统的错,把他刷新在了万梅的身边!
白云话中的拒绝意味如此明显,叶孤城知道,他的实力如何,确实跟自己有关系。
他不想谈论这些,并不是真的不在意,只是他心中清楚,根本无法解决。
叶孤城心中思绪杂乱,久久难以入眠。
第二天。
天还不亮,沈稚就爬了起来,避开白愁飞的恶毒早餐,来到叶孤城这里。
白云开门放他进来,两人抱着各自的剑站在床边,看着叶孤城,等待他醒来。
叶孤城你真是艳福不浅。
沈稚心想。
李寻欢求而不得的场面,你如此轻易地就拥有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叶孤城终于从睡梦中清醒,他睁开眼睛的一瞬间,猛然坐起,拿起手边的剑,向着白云刺去。
白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以极快的速度返回系统。
他身上的衣服、发带、鞋袜全都散落在地上。
沈稚看着那堆衣物。
总感觉衣服里应该爬出来一只猫或者狐狸或者蛇什么的。
不过那样就不符合他江湖势力拟人的身份了。
叶孤城也出了一身冷汗,彻底清醒过来。
沈稚:“我还以为你会杀我,没想到竟然对白云动手。”
叶孤城收起剑,冷冷地看着他。
若头脑清醒,剑指向的绝对是沈稚。
可昨晚没有睡好。
而且他和白云相识不过几日,对白云还不熟悉,沈稚那张脸日夜相对,时不时地就能看到,已经降低警觉。
在看到两人时,叶孤城放过了沈稚,刺向了白云。
叶孤城:“我自会向他道歉。”
沈稚:“好的。”
叶孤城:“你是怎么进来的?”
沈稚:“白云让我进来的。你忘了吗?这里也是我的卧室。”
叶孤城:“……去练剑吧。”
沈稚:“好的。”-
金风和陆小凤正在客栈里吃早饭。
店小二送上了两碗冒着热气的青菜面,面上窝着鸡蛋,汤是清澈的黄色,看起来很有食欲。
金风拿起筷子,斯文地用饭。
陆小凤吃得比较快,吃完他就去结账了。
店家打着算盘:“诚惠八十两纹银。”
陆小凤:“八十两?”
店家:“是啊,您二位一人一间房,那可是上好的客房,房里的被褥都是新的,家具也是梨花木,每人每日三十两,这就是六十两了,再加上两碗银花玉树,总共是八十两。”
陆小凤笑道:“可我没有这么多钱。”
店家瞥了金风一眼:“那就得请那位公子在本店多住几日,你回家去拿钱,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放人。”
陆小凤:“我要是离开十日,我家公子是不是还得付三百两房钱?”
店家:“还有饭钱。”
陆小凤仍然笑着:“既然这样,那我还是先把钱付了吧,免得越拖越付不起。”
店家:“算你识趣。”
他们店里养了不少打手,每个想赖账的都跑不了。
掌柜的每年都会拿出两千两银子送到官府上下打点,只要不做得太出格,不会有人管的。
陆小凤拿过包裹,放在柜台上,慢慢打开,露出里面的金银碎块,还有各色珠宝缁钗。
他把锦衣卫的腰牌拿到一边,正面朝上,摆放在桌上,向店家询问:“多少钱来着?”
店家看清楚腰牌上的字,再看向从头到尾坐在一旁,慢条斯理用饭的红衣公子,当即害怕了。
这要真是锦衣卫的人,王爷绝不可能出面保自己!
他咽了口口水,紧张地说:“这几日就算是我请的,哪儿能让您付钱,您二位远道而来,肯定一路辛苦了。”
陆小凤:“不辛苦。”
店家从柜台后面拿了个白瓷瓶,又递出一个布包,“这是小店珍藏的秋露白,都是上等的好酒,您拿去尝尝,还有这些点心,是本地特产,还请您别嫌弃,就当尝个鲜。”
陆小凤一看那布包就知道,里面装的是银子。
锦衣卫的名号真好使啊。
他要是现在不收,怕是会被误会成嫌钱少。
陆小凤收下了布包,“酒就算了,我不爱喝酒,自己收着吧。”
“是,是。”
那位红衣公子嗤笑一声。
店家前倨后恭,自己也觉得没脸,笑容更加僵硬了,他卑躬屈膝地把人送走,关上门,骂道:“什么东西,不就仗着是京城过来的!”
小二出来收拾桌子,“掌柜的,您说王爷到底什么时候动手?”
“这我哪儿知道,问天王老子去!”
从客栈出来,两人继续赶路。
金风:“你以前在外面也经常遇到这种事?”
“很多。”陆小凤说,“老话说的好,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出门在外,钱财是最容易丢的东西,也是最容易挣到的东西。”
所以他一向不怎么看中钱财,来得快,去的也快。
如果总是斤斤计较,那还有什么意思?
金风:“店指的是店家,牙是牙行,脚是什么?”
陆小凤:“脚夫。”
金风:“脚夫怎么了?”
陆小凤:“脚夫卖的都是力气活,有力气的人,很容易用力气来图谋不轨。更何况还有一些强盗、通缉犯,做不了其他活,只能混在这些人里,更容易生出事端。”
金风:“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从来就是这般鱼龙混杂。”陆小凤问,“金风细雨楼管理着天下四成的帮派,你怎么似乎对这些事并不熟悉?”
“因为我的能力有限。”
“能力有限?”
“我生的比较晚,又一直忙着其他事,没有机会了解这些东西。”
他晚生了五百年,一直在上学,哪有时间研究这个。
是因为六分半堂?还是金风细雨楼的其他方面影响到了他?
金风的脸色确实苍白,身形也的确羸弱。
陆小凤还留意到,他用刀时虽然果决,却不会刀法,甚至好像对那把刀有些陌生。
陆小凤感慨:“你也不容易。”
金风:“是的。”
万梅和西门吹雪使用轻功,赶路速度飞快。
他们回万梅山庄两天后,金风和陆小凤终于抵达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