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7章 福利番外5

    荷西·加西亚的被害现场位于闹中取静的法国区。
    撒德队长听到莫伦有兴趣去案发现场,非常积极地亲自带路。
    “就是这栋别墅,昨晚十点多,在三楼荷西的卧室中发生了枪击案。”
    说着,撒德扯开门上封条,拿出钥匙准备开锁。
    “不急。”
    莫伦环视四周,“先在外围绕一圈。沿街能看到凶案发生的房间吧?”
    撒德:“可以。朝后绕,荷西的卧室有一扇朝北开的窗户。在窗框上,还能看到一枚清晰的血指印。”
    莫伦逆时针绕行,仰头看到了撒德指的窗框。
    这套房子以法式风格装修,以奶白色为主体色调。鲜红指印在白色窗框上显得格外扎眼。
    窗户外侧,有一棵高大的橡树,高约二十一米。
    假设从三楼卧室窗口伸出手臂,能够触碰到橡树枝丫。
    撒德:“凶手就是从橡树进出三楼房间,在树根边上有他鞋印。”
    树根旁的泥地上有一串杂乱脚印,可以辨析出属于同一双鞋子。
    撒德指着鞋印,眉飞色舞地说:
    “我们的运气不错,不只在现场找到指纹,还发现了鞋印作为证据。美码8.5码的鞋印,与「逃亡者」弗朗明戈的鞋码尺寸相同。”
    案发现场既有可疑的指纹,还有可疑的鞋印,两者全都指向弗朗明戈,让他枪杀荷西的嫌疑激增,
    撒德自信满满:“现在只要再确定作案枪械也来自弗朗明戈,就能敲定他是凶手了。”
    莫伦闻言,秒懂新奥尔良警方的打算。
    警局已经有了怀疑对象,而来她是为两点一一让她背书现有证据的可靠性,以及希望她提供两起枪杀案的弹道对比数据。
    莫伦没接话,扫了一眼树根处的鞋印。
    这一串鞋印的边缘都不完整,鞋尖部位的虚边甚多。
    她转头看向华生,“你来看看。”
    华生上前,弯腰细看可疑足迹。
    这一串鞋印痕迹总计四米长,包括了鞋尖朝树与鞋尖向外的两个方向。
    结合橡树上的踩踏痕迹,基本可以还原凶手的行动轨迹,他是通过攀爬橡树进入三楼被害人的卧室。
    华生却下意识摇了摇头,“为什么我觉得它们有点别扭呢?”
    撒德不以为然,“哪里别扭了?鞋印是有点乱,凶手一进一出的痕迹有部分叠加。”
    莫伦垂眸,撒德队长也穿着美码8.5码的鞋子。
    她说:“警长,您不妨回头看一眼。”
    撒德回头,左看右看也没看到身后有什么异样。
    他更加摸不着头脑了,“发生什么事了?我背后很正常啊!”
    莫伦指了指三人来时的地面,“您刚才路过一个小水坑,在地上留下过一米多的湿鞋印痕迹。将您的鞋印与树根泥地里的鞋印对比一下,您不认为有差别吗?”
    撒德理所当然地回答:“肯定有差别,鞋印花纹不一样,而我没杀人。”
    莫伦给出一个标准微笑。
    她真的很能理解麦考夫在多数时候更喜欢安静的原因,因为有些话听了就叫人无语。
    华生沉吟片刻,看出了不同。
    “两种鞋印的步长不一样。警长的鞋印间距比嫌疑人的长。”
    说到这里,他意识到为什么觉得嫌疑犯的鞋印别扭。
    “怪不得我觉得奇怪,凶手留在泥地上的鞋印步长太紧促了。”
    华生:“我记得新闻报道描述弗朗明戈身高一米七八,比警长还高一点。照常理,弗朗明戈走路的步长应该比警长更长吧?”
    撒德一愣,再去对比自己与疑犯的足迹,不得不承认是存在这种古怪差异。
    他却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人走路不能一直保持相同间距。有时候走得急些,间距缩短也正常。”
    “你说得不错。”
    莫伦话锋一转,“所以不能只看步长,而要全面观察鞋印。树根旁的这一串鞋印,左右脚的步宽较窄。同时看到后跟的重压靠后。另外,鞋印两侧边缘位置的虚压也很明显。种种痕迹表明嫌疑犯走路时的用力不均。”
    华生有了猜想:“是因为鞋子不合脚吗?”
    莫伦点头,“若非穿着特制鞋子或经过特殊训练,小脚穿大鞋时容易造成这种鞋印痕迹。”
    莫伦看向撒德队长,“在泥地上发现的这串清晰鞋印,不一定是我们运气好,更可能是凶手故意留下的伪装痕迹。”
    撒德的脸都黑了,本以为找到锁定凶手的证据,哪想踩中凶手嫁祸他人的陷阱。
    他还想挣扎一下,“就算凶手小脚穿大鞋,也不能排除荷西被杀与弗朗明戈无关。窗框上还有弗朗明戈的指纹呢!是您亲自论证的,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凶手能换双鞋子穿,总不能换一种指纹吧?”
    莫伦:“您说得不错,人无法长出第二种指纹,但不代表是弗朗明戈杀人留痕。最直接的方式,凶手事先砍下了弗朗明戈的右手食指,将它带到案发现场,再沾上血浆按下指印。”
    撒德目瞪口呆,“这、这、这太不容易了。上个月,西班牙当局发布对弗朗明戈的通缉令,赏金高达三千英镑,至今没人提供线索。凶手去哪里砍掉他的手指?”
    撒德更不理解另一点,“假设凶手好不容易确定弗朗明戈的行踪,放着三千英镑不赚,反而砍掉他的食指只为栽赃嫁祸。如果因为憎恨弗朗明戈,真是多此一举。凶手完全可以直接向西班牙当局举报,又能报仇又能赚钱。弄得这么复杂,动机是什么?”
    莫伦微微颌首,“这个问题,您问得好。寻找真凶,不只要看案发现场的痕迹,也要分析作案动机。如果在被嫁祸者弗朗明戈身上找不到理由,就要从被害人荷西身上寻找原因。”
    “走,进屋看看。”
    莫伦抬步,走向大门。
    撒德慢一拍跟上去,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了。
    莫伦左一句认同他说得不错,右一句夸他问题得好,事实上是从一开始就质疑他的判断能力。
    好家伙!
    撒德深吸一口气,真就是老奸巨猾的英国佬!
    华生瞥了一眼黑脸的警队队长,默默摇头。
    这怎么能说莫伦心黑呢?她明明是涵养好。撒德还想怎么样,难道被当面嘲讽一顿才开心?
    撒德开门,三人进入别墅。
    昨夜枪击案发生后,警局将这栋楼封锁起来,四位佣人只能自己想办法另找其他的居所。
    莫伦一眼望去,室内非常混乱。
    玄关鞋柜上的摆件倒了,楼梯口的大花瓶碎了一地,地毯上更有一大滩茶渍。
    这栋楼内仿佛发生过一场兵荒马乱,从一楼玄关走到三楼都是凌乱不堪的痕迹
    莫伦:“屋里太乱了,昨天警队有没有核实各种痕迹是怎么造成的?”
    撒德努力挽回面子,“这可不是警队暴力搜查,是四个佣人发现荷西被枪击后,手忙脚乱地慌成一团。”
    按照荷西的日常生活作息,每晚在22点前熄灯睡觉,早晨6点起床。
    为了保证睡眠不被外部噪音打扰,他要求佣人们在22点~次日5点间不要干活。
    昨晚,大概22:15,从三楼传出了“砰、砰”两声。
    当时佣人们都在一楼洗漱,准备休息。
    听到异响,没有意识到是枪击。以为是荷西摸黑起夜,撞到了什么东西。
    男仆科威与康纳尔一起上楼,敲响主人卧室的门,但门后毫无回应。
    其实,两人无法肯定异响是从主人的卧室里传出。怀疑是不是别的房间窗户没关好,或是有小偷偷偷潜入。
    佣人们对荷西都有些本能的惧怕,不敢再次敲门,生怕打扰荷西的休息。
    转而查看三楼的其他房间,找了一圈没找到异响来源,但通过琴房的窗户看到主卧向北的窗户完全敞开着。坏了!
    科威与康纳尔察觉到不对劲。
    以荷西的习惯,入睡前就算不把窗户关死,也只会留一道小缝。
    两人再度敲响主卧房门,大声叫喊得仍旧不到回应。
    这次合力把门撞开,发现荷西仰面躺在床上。他的额头破了一个小窟窿,被子被鲜血染红。
    这下两人彻底慌了神。
    之前每月一次的恐吓信已经让他们感到恐慌,是荷西一直表现得毫不在意压住了恐吓信时间,但现在人被枪杀了。
    科威与康纳尔慌不择路地逃下楼,期间撞倒了走廊上的装饰品。
    在跌跌撞撞间去到一楼,把突发枪击案的消息告诉女佣菲娅与卡琳。
    四人担心杀手没有走远,也许会杀个回马枪,将屋内所有人都灭口。
    开始着急忙慌地找防身工具,又想要找隐蔽的位置躲起来,是把别墅内搞得乱成一团。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四人没听到更多异响,终于稍稍缓解惊恐情绪。
    一起驾驶马车前往警局报案,而等撒德带人到现场时已是今天的凌晨一点了。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
    撒德把昨晚了解到的经过说了出来,“我的手下已经核实了,是科威四人惊慌失措,把屋子搞得乱糟糟的。”
    撒德:“好在四人都怕尸体,没在主卧多呆一秒,倒是保护了荷西的死亡现场。警队搜查时也很当心,没有移动屋里的摆设。”
    上到三楼。
    莫伦望入主卧,这间房确实堪称整洁。
    尸体已经被移走。
    窗户玻璃完好无损,看不到任何物品被撞倒或移位。
    如果不是床被鲜血染透,地上又有一串树根附近同款的泥渍鞋印,井然有序的房间根本不似发生了凶杀案。
    以一个词概括凶手杀人的手法一一干脆。
    华生感叹:“凶手的杀人手段看起来很干脆。我读过弗朗明戈刺杀成功的报道,他的枪击手法也很利落。乍一看,两者的杀人方式高度相似。”
    撒德队长尽力找补,“是吧,您也这样想,两次案件的作案方式就是很像。但我现在也回过味来了,凶手这样干脆,怎么会不小心在窗框上留下指纹呢?弗朗明戈第一次作案时还能说是不当心,但他读过了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应该警觉地戴上手套,不再留痕迹。”
    撒德说着,压低了声音问:“这该不是什么党派斗争吧?借着起义军的名义排除异己?”
    莫伦没有完全否认这个可能性。
    她又一遍仔细观察现场,无比真切地感受到那股熟悉的犯罪气息。
    谁可以做到高度模仿作案,甚至在现场留下了弗朗明戈的指纹呢?
    搞栽赃嫁祸,JM有着颇为丰富的经验。
    六年前,《英伦雌雄双煞VS捕梦社,激战纽约争夺蛇尸惨败》霸榜纽约热门新闻榜数周。
    彼时,在华尔街上同步惊现一具装在雪人里的古怪尸体,户身上印有一枚来历不明的血掌印。
    此时此刻,恰似彼时彼刻。
    莫伦有点好奇,JM在纽约被坑得极惨,他对返回美国作案真没有心理阴影吗?
    如果真是他在背后指点如何故布疑阵,动机是什么?是他兴致来了顺手杀个人玩玩,还是有别目的呢?
Back to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