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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不干不净

    “别动,”他笑眯眯的看着老板说,签头的位置在皮肤上轻轻的划了两道,没出血,有了白色的印记,“这是颈动脉。”
    他像是在上医学课,讲的极其耐心:“颈动脉附近的皮肤就那么薄薄一层,一刺就破,超级脆弱,你要试试吗?”
    老板呜呜两声,说不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也不敢大动作,生怕有什么意外。
    这人的表情看着就不靠谱。
    “这儿呢,是一根颈前静脉,”陆遥手里的铁签子又往旁边蹭了一下,“你知道戳破了会怎么样吗?”
    程树看见老板的喉结上下抖动了两下,颤巍巍的说:“陆总,我没得罪您吧?”
    陆遥手又一偏,铁签子怼到了喉结上,还故意微微刮了刮,老板的脸白透了,口水都不敢咽下去,狠狠的抓住椅背,才没让身体滑到了地上。
    “怎么能叫没惹呢?”陆遥轻轻一笑,扭头看了眼程树,眨了眨眼,“你不知道吗?他是我的人!”
    “你惹他就等于惹我了,就等于没把我放在眼里,……我以前那些混账事你知道吧?你知道的。有一次来,我听见你和你老婆说过,你在那边有亲戚啊,告诉你的,那他们有没有告诉你,我老爸还挺厉害的,我做了什么出格的事,他都能护住我,如果杀人了,他还能吗?”
    陆遥冲着那根粗脖子吹了一口气:“我倒是想试试。”
    陆遥成了个陌生人,虽然程树和他也没认识多久,就接触了那么几次,以为自己这些年见识了很多事,一眼就能看穿某个人怎么样。
    他觉得陆遥单纯,对世界有着独有的天真。
    怎么会做这种梦?
    程树都很想骂自己两句。
    说了两句话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自己多厉害,能看穿一个人。
    事实上,人永远不会被猜透,你看到的那一面,是他让你看到的那一面。
    人是个复杂的动物,程树本身就过得阴阳,为了活下去,他把自己变得不干不净,所以,他羡慕陆遥的潇洒和惬意。
    但他在那一刻,站在陆遥的背后,望着他翘起来的一小撮头发,笑了。
    挺带感的,他觉得。
    他不顾陆遥的恐吓,直接往前走了两步,并肩和他站在一起,胳膊肘撞了一下他的胳膊,慢慢的张开嘴巴,语速也是慢慢的:“其实眼球最脆弱,薄薄的一点肉皮,除了风沙,根本挡不住什么。”
    他俯身向前,老板往后退了一点,后背完全贴在了墙上,程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你别躲。”
    他的手伸进了老板的衣兜,拿出了手机硬塞进他手里,然后把自己的收款码举在了他眼前,半蹲着,语重心长的:“就四千块,哥,真犯不着这样,你说是不是?”
    老板声音几乎轻不可闻:“不是两千吗?”
    程树还是听见了,乐了:“你糊涂了啊?加班费不算?我每天都在加班啊,我的时间就不算时间了?”
    程树在这一片挺有名的,有名的穷,有名的不要命。
    这半年消停了点,因为根本没人来惹他,可本性刻在了骨子里,他装得再好,也是在人不犯我的前提下。
    老板似乎忘了这件事,但也没关系,现在能想起来就好。
    程树的手机嘀的一声,他低头确认了一下,趁着老板的手机还亮着屏,伸手拿了过来。
    很好拿,他的手抖的像帕金森,程树熟练的打开了一个软件,鼓捣了了一分钟,又把那个app彻底卸载,手机原封不动的塞进了老板的手里,他伸手握住了陆遥的铁签子,慢慢的从他手里拿了过来。
    他的眼睛直视着陆遥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涌现了一丝笑意,靠,程树低头,忍不住了,他笑得很大声。
    拽了拽陆遥的衣袖,两个人一起走出了后厨,程树轻吹了一声口哨,程棠应声跟了过来。
    “走,去吃夜宵。”程树说了一句,对程棠,也是对陆遥。
    “走啊,陆总。”程树都走到了门口,又转身回来拽了陆遥两把,看到他正盯着拔了电源的摄像头发呆,他笑意更重了,“陆总,馄饨爱不爱吃?天气冷,吃点热乎乎的好不好?”
    程树从来不去打没有准备的仗。
    在准备去要钱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动声色的拔掉了摄像头的电源,这个小店,他可太熟悉了,连进来的人哪个是贼,他都门儿清。
    会不动声色的去上菜,低头时小声耳语:“别在这儿惹事,好好吃饭,吃饱了回家……”
    然后笑着说出那个人家的地址。
    他没来两年,却仿佛混了很久,打了一架又一架,当然也认识了点人。
    老板的手机里有连接摄像头的app,老板娘没有,他也不是不知道。
    他是要删除自己和这家小店所有的痕迹,一点瓜葛都不留。
    他裹着外套走在前面,深夜的街道安安静静,只能听见风声,他没回头,因为知道程棠一定会紧跟着他,而陆遥,正在探究的盯着他的后背看。
    人和人之间还是刚认识的时候最好,拘谨又礼貌,日子久了,难免暴露本性。
    本性是藏不住的。
    可他不在乎。
    暴露的又不是他一个人。
    那天几个服装厂的女工来吃饭,喝了点啤酒,酒量都不好,几杯就醉了。
    喝醉的人是很可怕的,总是吐真言,不遮不挡,嗓门还特大。
    “陆总真是太他妈帅了!和他抱一下亲一个,肯定爽死了。”
    “你别犯花痴,你知道人家是什么人啊?厉害着呢,吃了你连骨头渣都不吐。”
    “啥意思?你不也说陆总帅。”
    “我他妈那是随大流,夸两句,毕竟在人家手底下讨生活,得捧着,你们是不知道啊……啧……啧……”
    程树就在旁边擦桌子,擦得很慢,擦了很久,擦了很多遍,手都酸了。
    那个女孩特意压低了声音,却因为醉酒控制不了音量,程树听得很清楚。
    “陆遥以前是学医的,听说把自己死了的亲妈给解剖了……”
    程树手里的酒杯突然滑落,碎了满地,那天老板要他赔二十块钱,他一句争辩都没有,痛快的扫码付钱。
    丢了魂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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