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0章 不甘心呐

    安置村。
    高凤娟从警局走出来。
    她昨天报警,跟警察从头到尾说了当年玉米村何荣耀如何被杀害。她向警察同志下保证,说不少同村人都亲眼看见,要是她一个人不够,她能把那些人都拽到警局来。
    一小时前,接到警局电话,高凤娟以为是想让她联系其他证人,结果一到警局,警察把她请到电脑屏幕前,屏幕上都是英文。
    她不懂英文,警察点着屏幕上和那凶手所差无几的脸,告诉她:“阿姨,您的事我很抱歉,但我们已经跟新缇大使馆那边核实过,您说的犯罪嫌疑人叫穆萨,穆萨几个月前越狱被击毙,这案子没法立。”
    “这新闻就是前一阵的事儿,在新缇闹得很轰动,这个穆萨,是斯蒂芬李的弟弟。”
    高凤娟听得似懂非懂,追问:“那斯蒂芬李是谁啊?”
    “斯蒂芬李?现任总统大选的头号捐助者!”
    高凤娟知道新缇和他们不一样,新闻上报道过,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选举是要砸大钱的。
    能捐助总统,叫什么李的人一定是举足轻重的人物。
    凶手怪不得那么嚣张,靠着身份显赫的哥哥,想必在新缇也没少干坏事。
    可就这么死了?
    她站在警局门口,看着上面铿锵有力“执法为民”几个大字,心头升上一股空涝,为何岭南和何小满,为何荣耀,还为李富立那老畜生。
    机械地迈过门槛,风将她的碎花裙摆扬起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唤:“凤娟啊?”
    高凤娟条件反射哆嗦了一下,回过身。
    秦大海看着她:“我刚才就在凳子上呢,你就贴我身边过去,愣是没看见我。”
    “啊。”高凤娟应了一声。差点忘了,是秦大海送她过来,她上楼后秦大海在一楼等她。
    盯着秦大海,她开口:“警察同志说……当着我们面儿害荣耀那人死了。”
    “死了?”秦大海皱起眉,惴惴问道,“哎呀,死了还能帮我们查吗?”
    高凤娟摇摇头:“不能了吧?”
    秦大海耷拉着脑袋,本就被放化疗抽走大半精气神儿的身躯看上去更加萎靡。
    “凤娟,”秦大海抬眼看了她,“你手机响呢。”
    高凤娟低头看向手臂上的挎包,这才听见里头手机响铃。
    拉开挎包拉链,掏出手机,铃声刚好停下。
    是何小满的号码。
    高凤娟抓着手机犹豫,最后还是将手机放回挎包。
    她对这孩子有愧疚。
    那个穆萨前几个月死的,她要是早十几年一咬牙,跟着何家小子去报警,是不是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不上不下,憋着一口气,凶手死了,这气得憋一辈子。
    她深吸一口气,沉沉叹出来。
    秦大海骑摩托车送她。
    摩托车不比电动车,一跑起来隆隆地响,路上的行人时不时朝她投来好奇的目光。
    即便隔着头盔,一道道目光仍让她感到不自在。
    年过半百,公交车上都有小孩管她叫奶奶、给她让座,这么大岁数的人,坐在摩托车后座,怪让人看笑话。
    高凤娟抬起手,将头盔往下拽。
    她以前坐过摩托车,也是秦大海骑的。
    那时她十七八岁,在亲戚开的屠宰场帮工,村里年轻人不太乐意搭理她,嫌她身上有股子腥味。
    她自己也能闻到,洗不掉,也就不再折腾。
    秦大海是少数不嫌她的人,骑着一台二手摩托,轰轰隆隆路过屠宰场,顺路载上她,捎她回家。
    她小时候蠢,啥也不懂,爹妈不让她和秦大海来往,说秦大海是跟着娘改嫁过来的外乡人,靠不住。
    后来她嫁给同村的李富立,没过几年日子,李富立跑了,爹妈又怨她眼光不行。
    白天妹把何岭南和何小满刚接走那阵儿,高凤娟总想起小时候遇见的小奶猫。
    小奶猫在垃圾桶里,看着不足月,在雨里瑟瑟发抖。
    她自己也没钱,也饿肚子,哪有吃的给小猫。
    可始终良心不安,终于跑出去找那猫,猫儿已经一动不动死在原地,雨停了,小猫毛发上一绺一绺全是泥点子。
    何小满让她想起那只奶猫。
    她明知道何小满是何荣耀捡回去的孩子,和白天妹丁点儿关系没有,还是没张口跟白天妹提,把何小满接回自己身边养。
    等到后悔了去联系白天妹,白天妹号码已经成了空号。
    她打听许久,没打听到白天妹新号,玉米村拆了,她不知道白天妹把何岭南和何小满带去了哪里。
    小二十年前,找个人难,穷人找人更难。
    活成奶奶辈,一点长进没有。
    高凤娟抬起头,望向临街老楼,夜色下,家家窗栏上晾晒的衣服裤子随风轻晃。
    “大海,你停这儿就行。我溜达走回去,你这么大个摩托,嗡嗡响,大晚上扰了民挨骂。”
    秦大海降下车速,靠路边把摩托车停下,摘掉头盔挂在车把上,将高凤娟递过去的头盔也一并挂上车把:“我送你到楼下。”
    高凤娟:“不用,待会儿交警过来拖你车……”
    “这地儿哪来的交警。”秦大海快走几步和她并肩,“这么近的路,走吧。”
    高凤娟不再推辞,可实在不想说话,只低着头看脚下的路。
    偶尔也瞥见自己的脚,凉鞋绑带勒进肥胖的脚背里,像以前在屠宰场,用扎带捆好的生猪肉。
    她扯着裙摆往下拽拽,想挡住自己的脚。
    路灯在她面前的水泥路上投出一条长长的人影,她抬起头,肌肉僵在脸上,唰地凝成惊惧。
    拦在她眼前这人,她见过两次。
    第一次,她十三岁,这人是山那边翻过来的逃兵,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当着她的面儿,剖开了她大伯肥胖的肚囊,淡黄的脂肪混着一节节的肠子。
    她甚至记得这人的名字,同伴管他叫阿闲。
    第二次,是何岭南十三岁的时候,阿闲站在杀害何荣耀的凶手旁边,笑呵呵地提出“好久不玩勇敢者游戏”。
    两次,阿闲都穿了迷彩服。
    第二次的迷彩服整洁光鲜,第一次的迷彩服沾满黑色的血污,嗅起来像极了屠宰场里堵塞住下水管道的内脏。
    “我告诉过你,别说出去。”阿闲说的中文,像含着一口痰,“你说出去,你身边每一个人都会死。”
    每一个人。
    高凤娟下意识瞥向秦大海。
    秦大海不明所以,笑呵呵凑上前:“老兄,喝多了吧——”
    话音被一拳打在肉上的闷响截断,带出突兀的回声。
    几乎眨眼间,捂着眼眶的秦大海被阿闲反手勒住脖颈!
    阿闲用鹰隼一样的眼睛盯住高凤娟,两手牢牢勒在秦大海脖子上,秦大海正面朝向她,路灯映亮了秦大海脸皮上的紫绀。
    秦大海的皮肤干瘪,暴起的血管却异样鼓胀,好像爬了无数只吮吸他血肉的肥虫。
    “他死,都是因为你去报警,你说出去了。”阿闲对她说道。
    骨骼“咔吧”一声擦响传入高凤娟耳中,她猛然回神,缠绕她大半辈子的恐惧在此刻意外窜成愤怒,几乎烧成实质的火,她顺应自己本能,尖叫着扑向阿闲!
    阿闲显然没料到她会扑过来,躲闪不及,手臂瞬时被高凤娟抠出四条深深的血道子!
    她没别的本事,无非是勤快,能干活,干惯活儿的一双手,从小就力气大,指甲硬!
    但可惜,这点火还是不够看,手臂被抓住一扭,肚子被阿闲凿中几拳,身体便不争气地抽抽着瘫在地上。
    年轻时没日没夜干活,到老了毛病找上来,膝盖有积水,腰肌劳损,股骨头更是出了大问题。
    她伸出手撑在地上,攒出一口气,想着至少给秦大海争取一点逃跑的时间,抬眼一看,路上空空荡荡,只有她和蹲在她面前打量她的阿闲。
    秦大海还挺聪明,知道直接钻小区,没傻咧咧顺着路跑。
    高凤娟扶着大腿坐直,平视蹲在她面前的阿闲:“你今年也五十多了吧?”
    “五十五。”阿闲说。
    那这人在新缇肯定活的滋润,至少比她强。
    高凤娟不甘心地掐着自己腿上的肉,五六十岁的人,活的滋润,或者辛苦,都在脸上,显不显老,自己明净,也拧不过。
    她忽然想起自己死了二十多年的爹娘,爹娘说,她眼光真烂。
    不甘心呐。
    阿闲的目光扫过她走形的身体,发出一声嘲弄的哼笑:“你这么丑的女人,他跑也是……”
    摩托车轰轰的噪音骤然刺入耳膜!
    车灯直直撞过来,风将秦大海稀疏的头发吹得高高的,秦大海两手焊死车把,胸口脖子拉得板正。
    高凤娟有刹那的晃神,好像还站在屠宰场门口,踮起脚望向上坡路口,看那台接她的二手摩托车到没到。
    有邻村的年轻男人嘲笑她:“杀猪妹,又在等玉米村刘德华啊?”
    银光在高凤娟眼前一晃,阿闲从裤腰上扯下一段长锁链,手一甩,锁链飞出去套向秦大海——
    摩托车“啪嚓”翻在地上,磕出一串火花儿,还自个儿往前继续翻滚几米!
    “大海!”
    秦大海被锁链牢牢箍着脖子,两条腿不停弹蹬!
    阿闲两手勒紧锁链,秦大海一只手垫在锁链和脖子之间,将锁链稍稍拉出一段距离,阿闲大吼一声,狠狠一拽,秦大海的手处于角力下风,手背陡然贴住颈骨——
    “喂呜喂呜喂呜——”
    警笛响得震耳朵。
    因这声音生出一股力量,高凤娟带着剧痛不已的身体站起来,再次扑向阿闲!
    她拼了命扯住锁链,直到跟她对抗的力量突然撤去,身体失去平衡,一骨碌坐在地上。
    警笛声越来越近,警车终于开到她见得着的地方。
    她看向阿闲拐进岔道的背影,两手仍拽住锁链,做不出反应。
    直到咳嗽声从身侧传来。
    高凤娟一把扔掉锁链,慌里慌张地扶起秦大海:“你怎么样?伤着哪里没有?”
    秦大海摆了摆手,好不容易停住咳嗽,刚要说话,又续上剧烈呛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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