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6章 拖字诀

    林卫东慢条斯理地吃着面条,眼眼皮都未抬一下。
    痴男怨女,恩怨纠葛,哪有他碗里的荷包蛋重要。
    周智勇说完之后,见妹夫这副模样,突然感觉肚子也饿了。
    他舔了舔嘴唇,生气的说道:
    “你们俩说说看,这是不是很不公平!”
    “你们两个人,不也一个是农村的,一个是下乡知青吗?”
    “你们俩都行,凭什么到了我这边就不同意了!”
    林卫东翻了个白眼,心中暗暗想道:
    这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一个是嫁女儿,嫁出去如同泼出去的水。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很难影响到老两口。
    另一个是娶媳妇,而且家里就剩一个儿子了,娶了媳妇,下半辈子会一起生活。
    所以自然要选一个合心合意,无可挑剔的女人当儿媳。
    喝完了最后一口面汤,林卫东放下碗,最终还是出了个主意。
    “你们俩要是真互相喜欢,一个有情,一个有意,那就干脆再等等吧,别和爹娘顶着干。”
    “不顶着干,难不成真听他们的,和别的姑娘相亲?”
    周智勇梗着脖子,一时之间没转过弯来。
    林卫东无奈的摇摇头:
    “我说你脑子平时转的挺快的,怎么这会儿变成榆木疙瘩了?”
    “感情这种事,最忌讳的就是和家长硬碰硬。”
    “你越是反抗,爹娘只会对叶淑珍的印象越差,觉得她把你迷昏了头 ”
    周智勇愣住了,迟疑的问道:
    “那我该怎么办?”
    “我不是说了吗?继续拖着呗。”
    林卫东有些吊儿郎当,开口建议:
    “家里不同意,你就别再提这事儿了,该干活干活,该睡觉睡觉。”
    “至于相亲,走个过场就行,回头就说你没看上,或者人家没看上你,不就行了?”
    “拖上几年,爹娘自然会着急,到时候就会盼着你赶紧结婚,哪里还会在乎结婚的对象是谁。”
    仔细琢磨一下,周智勇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好办法。
    可他心里还是觉得有几分不妥。
    “这个办法倒没问题,但……但是叶淑珍同志那边……”
    “你是怕她等不了那么久?好饭不怕晚,真金不怕火来炼。”
    “她要真的喜欢你,自然愿意等,而且时间一长,没准爹娘也会被感动。”
    “到时候拖个两三年,你们的感情经过了考验,谁来都阻拦不了。”
    林卫东这会儿说完,心里又默默的想着,再过几年天翻地覆,知青返城的机会,也会多起来。
    到那时,叶淑珍会有更好的出路。
    如果她依旧愿意留下来,那才算无怨无悔。
    到时候他会亲自出面,劝说爹娘,成全这一段感情。
    如果到时候,叶淑珍想回城,那双方自然就不可能了,周智勇自然会死心。
    所以说,事缓则圆,当下看不到出路,只要时间拉长,总能有别的办法。
    周智勇沉默了片刻,觉得确实除了拖延之外,没有别的好办法。
    除非他愿意背上不孝的骂名,和叶淑珍生米煮成熟饭。
    到那时,爹娘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可先不提这样的办法,叶淑珍会不会同意。
    就算真的成功了,通过这种手段进家门,以后家里还能有安宁的日子吗?
    反之,拖上几年,父母一着急一上火,别说是他们看不上的姑娘。
    就算是头母猪,只怕也会捏着鼻子同意。
    “是我想岔了,光认为爹娘心里有成见,却忘了继续对着干,只会让成见越来越深。”
    “你说的很有道理,就按你这么说的办吧,我该早点找你出主意的……”
    想通了关窍,周智勇心情顿时明朗。
    他噌的一下站起来:“你们俩继续吃吧,这大早上的我也没吃饭,先回去吃饭了。”
    等人火急火燎的离开,屋子里的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无奈。
    “爹娘也真是的,我觉得叶淑珍同志挺不错的啊,偏偏他们俩看不顺眼。”
    “你别操心这事儿了,去洗碗吧,我去看看狗。”
    林卫东跳下炕,穿戴整齐后,来到院子里。
    一个晚上过去,狗窝里挤得满满当当,他一靠近,那条大狗就警惕的抬起头,朝着他张望。
    “这个窝是不是小了一点?”
    “原本只住了两条狗,现在又多了一条大狗,和一窝小狗,别挤出什么毛病来。”
    周晓白洗干净碗筷,甩着红彤彤的手走出来。
    “那要不再做个狗窝?这么多的狗,我们也养不了,过段时间,还是送出去吧。”
    她伸出五根手指,一边掰一边盘算。
    “给二哥家送一条,二嫂在我面前说了好几次了,说可惜你养的是两条公狗,生不出狗崽子。”
    “送一条过去,她肯定喜欢。”
    “给二哥家送了,三哥家也得送,不然三嫂会说我们偏心,她那人看着不错,实际上是个小心眼。”
    “剩下的,给刘胜利家送一条,爹娘家里送一条,最后一条留给我们自己。”
    这一窝总共五条小狗,她三两下就决定好了去处。
    林卫东在旁边听的好笑,看着用略带讨好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大狗,摇头道:
    “给刘胜利家送一条,确实很合适,但他未必会要。”
    “还有爹娘,我可不觉得他们有这个闲心,乐意白白养条狗。”
    农村的狗,通常只有两个作用。
    一是用来看家护院, 二是用来上山打猎。
    所以狗又分为家犬和猎犬。
    可是如今这个年代,虽然算不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但大队里,也很少有小偷小摸的人。
    因为一个生产大队,便是一个封闭的小型社会。
    没有介绍信,哪也去不了,所以人情社会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
    大家乡里乡亲,是革命战友,是住在一起的同志。
    倘若真出现了那种手脚不干净的人,今天偷只鸡,明天偷把菜。
    那这样的人,很快就会在大队混不下去,失去任何生存的空间。
    要是犯了众怒,更是会被联合批斗,下场比死还惨。
    哪怕如徐国强那样嚣张的人,又或者是如赵麻子那样的无赖。
    也从来不敢干偷鸡摸狗的事。
    就算要小偷小摸,也只敢对知青群体下手。
    因为知青是外来户,好欺负,也很少有人站出来替知青们说话。
    所以,养一只狗看家护院?还真没多大必要。
    至于当做猎犬……
    这狗看上去倒是很合适,可问题是两个老人,真要上山打猎。
    只怕一把骨头都得交代在山里。
    “到时候问问大家,谁愿意养就送给谁。”
    “不过起码得等小狗断了奶再说。”
    “厨房里还有什么东西?给狗弄点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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