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1章 轻松愉快的一天
自由……怎么可能真的像江曼殊所想象的那样随心所欲?
陶渊明在几千年前就已经说了: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每一个人只不过都是自己内心的囚徒罢了,谁也没有办法做到真正的心灵自由。
江曼殊才十六岁,就算她的聪颖,让她远超同龄人,可说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江曼殊的脸上还是呈现出了一股茫然的神色。
我笑了笑,应该有时候跟江曼殊多说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意义。我一口把碗中的燕窝喝干净之后,站起身来,拍了拍江曼殊的肩头,说:“不早了,我先回去睡了。金妈刚才应该已经帮你把楼下的卧室收拾好了,这几天我真的有些疲累,感觉自己的体力都透支了。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再说。”
现在都已经将近夜里两点钟了,我的生物钟可不允许我三番两次的这么晚睡觉。明天起来,我真怕脸上出现两个硕大的黑眼圈……
江曼殊点了点头,跟我说了晚安,就乖巧地转身下了楼。
我有些感慨的看着江曼殊的背影,年轻就是好呀,这满脸的胶原蛋白,这仿佛永远也挥之不尽的精力……对比之下,明明我才二十一岁,可我却感觉自己已经是半只脚跨进坟墓的暮年老人了,无论干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来。
第二天一早,我起床梳妆打扮好之后,金妈却告诉我,江曼殊还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看起来也是一副倦极的模样。
我微微笑了笑,她昨天蹦跶那么久,又熬夜熬到两点多钟,今天早上多睡一些也无妨。反正昨天晚上已经跟唐先生见过面了,今天早上也没有什么再去的必要。
可能的确是因为来了贵客的缘故,今天早上的早餐格外丰盛。平时我爱吃的清粥小菜,八个小菜摆了一桌子,看起来煞是清新可口。为了照顾江曼殊的胃口,甚至还放了两碗京城特有的豆汁儿……我可不知道,这一-夜之间到底是从哪里变出来的两碗豆汁儿……我光闻着这个味儿,我就已经没有什么想喝它的欲-望了。还是简简单单地喝了一碗白粥,吃了些新鲜腌制的爽口小菜。
这种生活水平,其实原来我自己在家的时候也能达到。可见无论什么阶层,吃喝拉撒都是最基本的需求,权贵人家难道就不喝白粥了吗?不过是装白粥的碗精致了一些罢了,里头总归都是米和水,翻不出什么花样来。
日上三竿,江曼殊才睡眼惺忪地走过来,对我说:“芊芊姐,你起的可真早……”
我忍不住莞尔一笑:“昨天晚上是不是又熬夜了?我们说完话,我看时间都已经两点多钟了。”
江曼殊嘻嘻笑了笑,冲我摇了摇手中的手机:“这不是刷微博了吗?手机真好玩儿,一玩儿就容易忘记时间。我睡着的时候,都已经四点多钟了……”
“怪不得你今天早上起不来。”
我摇了摇头,看着江曼殊一脸惊喜的端起那碗豆汁,一饮而尽,还有点儿意犹未尽的说:“哎呀,有豆汁儿,怎么没有焦圈呀?这要是配点焦圈儿,那才赞呢。”
金妈恰好捧着两件衣服走了上楼,听见江曼殊的话,笑着说道:“原本是炸了一些焦圈儿的,只不过,我第一次炸焦圈儿,估计火候没有把握好,有些糊了。就不端上来碍小姐的眼了。江小姐要是想吃,明儿个我再给您现炸。”
江曼殊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金妈:“这怎么好意思呢,不麻烦了。我看芊芊姐吃的也挺好……”
金妈说:“大小姐口味比较清淡。”
我在旁边,坐着喝粥,忽然有一种乱入豪门宅斗剧的错觉。重点不是“宅斗”,而是“豪门”。
想想还是觉得自己如同活在梦中一样,怎么就忽然成了豪门中的一员了?一切的一切……不还是因为我的这个至阴之体的命格吗?江曼殊也是至阴之体,那么从某种方面来说,我们两个就是同类了。想到这里,我对江曼殊忽然又升起了一股亲切感来。
至阴之体极为特殊,云海庄园几十年也没有找到一个像我这样的至阴之体。况且,就算唐先生知道江曼殊是至阴之体,也不可能拿自己老友亲孙女儿的性命去七姑娘山冒险……
换句话说,我这么一个新鲜出炉的至阴之体负责去给南道门卖命,而唐先生则提供我类似于他亲孙女的这种待遇……
一想到这些清粥小菜都是我拿自己的命换来的,我就一阵肉痛。咬着牙,又再喝了一碗,喝到肚子鼓胀胀的为止……
没办法,都是我的血泪呀!
早饭吃完之后,已经上午十点钟了。我今天的安排就是带着江曼殊随意在云海庄园里面转一转。我虽然说,也算是在云海庄园里住了几个月了。可云海庄园实在是太大了,几乎一整座山都是云海庄园的后花园,我也没时间完完整整地溜达一个遍。
恰好这一次,如果陪着江曼殊四处走走的话,我也能放松放松心情,看看“云海遍布”的风景。
金妈给我们俩拿的衣服,也都是宽松舒适的运动风,适合走走路散散步的时候穿。
我们俩收拾收拾,出了门之后,我有点儿惊讶地发现李想开了一辆类似导游车的敞篷白色小车,已经在门口等着我们了。
江曼殊很好奇的样子,上了车之后,就到处左看右看,一边跟我说:“确实很美呀,这个时候还能看到这么美的云海,怪不得唐爷爷会把这里取名字叫‘云海庄园’呢!”
难得今天有这么轻松愉快的安排,我的心情也不错。云海庄园的风光景色,确实都极为出色。我也不难想象,为什么唐老爷子当年要大手笔拿下这块地……就算当年小市民如我,也一直都知道云城郊外有这么宏伟的建筑。云海庄园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南道门绵延数千年的底蕴,丝毫不允许任何人小觑。
我想了想,忽然觉得这些事情都有些荒唐。
前世我是魔族的公主,容嚣是道门鼎盛之时昆吾的掌教;这辈子,我成了南道门的大小姐,容嚣却成了千年不死的九幽大鬼。难道我们俩注定每一辈子,都要站在两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阵营里?
陶渊明在几千年前就已经说了: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每一个人只不过都是自己内心的囚徒罢了,谁也没有办法做到真正的心灵自由。
江曼殊才十六岁,就算她的聪颖,让她远超同龄人,可说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江曼殊的脸上还是呈现出了一股茫然的神色。
我笑了笑,应该有时候跟江曼殊多说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意义。我一口把碗中的燕窝喝干净之后,站起身来,拍了拍江曼殊的肩头,说:“不早了,我先回去睡了。金妈刚才应该已经帮你把楼下的卧室收拾好了,这几天我真的有些疲累,感觉自己的体力都透支了。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再说。”
现在都已经将近夜里两点钟了,我的生物钟可不允许我三番两次的这么晚睡觉。明天起来,我真怕脸上出现两个硕大的黑眼圈……
江曼殊点了点头,跟我说了晚安,就乖巧地转身下了楼。
我有些感慨的看着江曼殊的背影,年轻就是好呀,这满脸的胶原蛋白,这仿佛永远也挥之不尽的精力……对比之下,明明我才二十一岁,可我却感觉自己已经是半只脚跨进坟墓的暮年老人了,无论干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来。
第二天一早,我起床梳妆打扮好之后,金妈却告诉我,江曼殊还在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看起来也是一副倦极的模样。
我微微笑了笑,她昨天蹦跶那么久,又熬夜熬到两点多钟,今天早上多睡一些也无妨。反正昨天晚上已经跟唐先生见过面了,今天早上也没有什么再去的必要。
可能的确是因为来了贵客的缘故,今天早上的早餐格外丰盛。平时我爱吃的清粥小菜,八个小菜摆了一桌子,看起来煞是清新可口。为了照顾江曼殊的胃口,甚至还放了两碗京城特有的豆汁儿……我可不知道,这一-夜之间到底是从哪里变出来的两碗豆汁儿……我光闻着这个味儿,我就已经没有什么想喝它的欲-望了。还是简简单单地喝了一碗白粥,吃了些新鲜腌制的爽口小菜。
这种生活水平,其实原来我自己在家的时候也能达到。可见无论什么阶层,吃喝拉撒都是最基本的需求,权贵人家难道就不喝白粥了吗?不过是装白粥的碗精致了一些罢了,里头总归都是米和水,翻不出什么花样来。
日上三竿,江曼殊才睡眼惺忪地走过来,对我说:“芊芊姐,你起的可真早……”
我忍不住莞尔一笑:“昨天晚上是不是又熬夜了?我们说完话,我看时间都已经两点多钟了。”
江曼殊嘻嘻笑了笑,冲我摇了摇手中的手机:“这不是刷微博了吗?手机真好玩儿,一玩儿就容易忘记时间。我睡着的时候,都已经四点多钟了……”
“怪不得你今天早上起不来。”
我摇了摇头,看着江曼殊一脸惊喜的端起那碗豆汁,一饮而尽,还有点儿意犹未尽的说:“哎呀,有豆汁儿,怎么没有焦圈呀?这要是配点焦圈儿,那才赞呢。”
金妈恰好捧着两件衣服走了上楼,听见江曼殊的话,笑着说道:“原本是炸了一些焦圈儿的,只不过,我第一次炸焦圈儿,估计火候没有把握好,有些糊了。就不端上来碍小姐的眼了。江小姐要是想吃,明儿个我再给您现炸。”
江曼殊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金妈:“这怎么好意思呢,不麻烦了。我看芊芊姐吃的也挺好……”
金妈说:“大小姐口味比较清淡。”
我在旁边,坐着喝粥,忽然有一种乱入豪门宅斗剧的错觉。重点不是“宅斗”,而是“豪门”。
想想还是觉得自己如同活在梦中一样,怎么就忽然成了豪门中的一员了?一切的一切……不还是因为我的这个至阴之体的命格吗?江曼殊也是至阴之体,那么从某种方面来说,我们两个就是同类了。想到这里,我对江曼殊忽然又升起了一股亲切感来。
至阴之体极为特殊,云海庄园几十年也没有找到一个像我这样的至阴之体。况且,就算唐先生知道江曼殊是至阴之体,也不可能拿自己老友亲孙女儿的性命去七姑娘山冒险……
换句话说,我这么一个新鲜出炉的至阴之体负责去给南道门卖命,而唐先生则提供我类似于他亲孙女的这种待遇……
一想到这些清粥小菜都是我拿自己的命换来的,我就一阵肉痛。咬着牙,又再喝了一碗,喝到肚子鼓胀胀的为止……
没办法,都是我的血泪呀!
早饭吃完之后,已经上午十点钟了。我今天的安排就是带着江曼殊随意在云海庄园里面转一转。我虽然说,也算是在云海庄园里住了几个月了。可云海庄园实在是太大了,几乎一整座山都是云海庄园的后花园,我也没时间完完整整地溜达一个遍。
恰好这一次,如果陪着江曼殊四处走走的话,我也能放松放松心情,看看“云海遍布”的风景。
金妈给我们俩拿的衣服,也都是宽松舒适的运动风,适合走走路散散步的时候穿。
我们俩收拾收拾,出了门之后,我有点儿惊讶地发现李想开了一辆类似导游车的敞篷白色小车,已经在门口等着我们了。
江曼殊很好奇的样子,上了车之后,就到处左看右看,一边跟我说:“确实很美呀,这个时候还能看到这么美的云海,怪不得唐爷爷会把这里取名字叫‘云海庄园’呢!”
难得今天有这么轻松愉快的安排,我的心情也不错。云海庄园的风光景色,确实都极为出色。我也不难想象,为什么唐老爷子当年要大手笔拿下这块地……就算当年小市民如我,也一直都知道云城郊外有这么宏伟的建筑。云海庄园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南道门绵延数千年的底蕴,丝毫不允许任何人小觑。
我想了想,忽然觉得这些事情都有些荒唐。
前世我是魔族的公主,容嚣是道门鼎盛之时昆吾的掌教;这辈子,我成了南道门的大小姐,容嚣却成了千年不死的九幽大鬼。难道我们俩注定每一辈子,都要站在两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阵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