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甘为门下鹰犬

    李煜的手捧不起二百两黄金。
    二百两太重,一双手也捧不下。
    但李成梁当时,怀中却切切实实地藏了二十两细链银。
    出门在外,他当然不可能带上几大锭银元宝。
    倒不是怕被人抢,而是太累赘。
    毕竟是私钱,总归是自己带着才安心。
    合计二十两碎银熔铸成粒,再用细绳一颗颗地串起来。
    做小了可以当手串,做大了就是脖链。
    李成梁身上的二十两细链银就是做成了一整条。
    它很长,长到能缠在李成梁的里衣外头,缠绕数圈披在肩头。
    甚至都能用来在胸前绑个护心镜。
    每一粒银珠前后,都有结节相隔。
    是细绳打的死结,得用刀子切断才能定量取用。
    李成梁平时取用,只要从袖口深处掏一掏,就能抽出绳头。
    然后用多少就切多少,财不外露,更丢不了。
    有这么一副好盘缠在身,他哪怕离了李氏商队也饿不着,甚至还能活得滋润。
    这是他此行的一部分底气所在。
    能用这点儿钱搞定的事情,那就不算问题。
    恰好,老秀才李清的麻烦,重点不是银钱。
    这事儿固然可大可小,但只凭银钱却是消不了灾。
    要的是能手眼通天的门路。
    那才能从长安大牢里头捞人。
    把钱塞给牢头,只能让人活着,离逃出生天那实在远远不够。
    得是能直接递到继任的长安令,甚至是京兆尹大人桌案上的门路。
    只要有人能递上呈请告诉他们,老秀才李清就只是个上门抄经的倒霉蛋。
    只要他们信了老秀才李清真是个与此无关的倒霉蛋。
    这长安大牢里头,自然没人会执着于关押一个穷酸老秀才。
    可话又说回来,又有谁会为了一个破落老秀才,去绞尽脑汁地把呈请递送到长安令和京兆尹身前桌案上?
    长安城中真要有这么个好心人,这娘俩也不至于苦等一年有余。
    “这事儿确实不好办,但我会去托人问问。”
    “婶婶和妹子且安心等我消息。”
    李成梁来的匆忙,走的也匆忙。
    他如同一个照亮黑夜的明月,却只是一闪而逝。
    李成梁没有留宿。
    这处只剩下一间小小前院的宅子,母女俩本也留他不得。
    越是迫在眉睫,他才越要稳扎稳打。
    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
    李成梁苦思一夜,为了捞人,他必须得选一条路子。
    找商队管事,或许就能借着辽东李氏族老的虎皮,去狐假虎威。
    这关系肯定够硬,就是族老知道了,容易把李成梁叫回祠堂里挨收拾。
    那藤鞭肯定得是抡圆了抽!
    不老老实实躺上三五个月,只怕都起不了身。
    况且,他图谋的这档子事儿,族里不能知道,起码不能现在就知道。
    若是惹得人尽皆知,那李成梁此行还图个什么?
    还真当他是图那李清老秀才和自己同姓的渊源吗?
    这世上姓李的人多了,李成梁倒是还没那么热心肠。
    ......
    “那敢问明公,老大人是去找了谁来破局?”
    赵钟岳百思不得其解。
    按理说,一个边地百户,不借助宗族背景,千里迢迢地跑到京畿近地的关中长安,那还能有什么门路可走?
    “哎——”
    李煜轻叹一口气。
    他脸上神色略显无奈,却还有一丝钦佩。
    “是,抛去锦州李氏族老这一层关系,长安城里的达官显贵自然是瞧不上我父这么一个破落的辽东百户。”
    区区二十两银子,在这些达官显贵面前,连成为敲门砖都不配。
    除非,李成梁能给出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条件。
    得让人眼前一亮的那种。
    李煜也不藏着掖着。
    “我父,当年便舍身投于京兆尹门下鹰犬耳......”
    赵钟岳倒是从没想过,会是这样一个答案。
    可仔细想想,却又在情理之中。
    一个边地武官突然出现在关中的长安城,递贴登门,你见是不见?
    此事无非就那么两三种可能。
    若京兆尹明哲保身,大可举报给朝廷御史台。
    然后......李成梁就得指着允他入京的那位好心族老还愿意拉他一把。
    反正,死......肯定是死不了。
    顺义老百户战死,儿子想送父亲魂灵归入关中祖地。
    这理由固然不合法理,但肯定合乎孝义人伦。
    孝道当前,谁愿重罚?
    确实,不罚不足以立法度。
    可要真是罚了,那只怕也称不上铁面无私,而是铁面无情。
    这一字之差便大为不同。
    无情者,亦含无孝。
    不孝、不忠、不义、不仁。
    但凡名声跟这四个词沾了边儿,那人的后半辈子,甚至连累族中子子孙孙都唯有落得个人嫌狗厌的下场。
    大顺朝堂哪怕是做到了三公九卿,那也得爱惜羽毛。
    达官显贵又有几个人会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小辽东百户,把自己后半辈子的前途搭上的?
    孝义,这就是李成梁为自己兜底的护身符。
    这张底牌握在他手里,甚至还颇有些万法不侵的意味。
    但这毕竟是违逆律法,真要是暴露了,他事后肯定也是要脱层皮下来。
    即便侥幸不受国法,回去了也还有族法候着。
    只是李成梁心里算得更清楚,老父战死沙场的旧情,仅此一次,过时不候。
    他的任性,族中只会放纵这最后一遭。
    过了这一遭,那他就还是那个没人在意的顺义堡百户,一个李氏武官之中排都排不上号的小透明。
    然后再沿着老父亲走过的老路重走上一辈子?
    直到死了,才有人念他的好?
    他当然不甘心......
    既然有人能够托底,这险就能冒。
    况且,这件事本身还有第二种可能,也是李成梁最期望达成的目的。
    那就是京兆尹提起了好奇心,他真的对李成梁的拜帖有了一丝兴致。
    李成梁赌的,就是这一丝兴趣。
    只要见了面,再有李氏族老事先的允准背书,李成梁有把握说服京兆尹不把他擅离辽东驻地的事儿捅露出去。
    甚至所有知情之人都只会当做没看见。
    这样,即便办不成事也闹不出多大动静。
    不是李成梁自信自己多有才华,能受贵人赏识。
    他只是知道那位幽州李氏族老的面子足够大。
    一位朝廷告老总兵起步的人物,只要还没入土,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就总有那么几分薄面。
    哪怕告到御前,也是这般。
    ......
    ‘咄......咄......’
    李煜手指轻点桌案。
    他此刻是坐了回去的。
    “那位京兆尹的名字,我父至死不愿言说。”
    彼时甘为其门下鹰犬,倒不是李成梁在自己儿子面前羞于启口的原因。
    恰恰相反,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门路。
    也是李成梁当时冒险所行的一种备选。
    况且鹰犬更是个好词,褒义也。
    这压根不是耻辱,若是真有人如此称呼李成梁,那他只会觉得与有荣焉。
    只是有些事,李成梁不需要自己的儿子知道。
    这条路要是走得通,他也不会至死还是百户。
    既然明知是条死路,又何必说与李煜,让他徒增苦恼!
    “不过......”
    李煜无奈笑了笑。
    “我父亲书房里的手书,他倒是没来得及清理干净。”
    人当时是在军营里没的,属于伤重不治。
    李成梁当然没功夫跑回顺义堡的书房清除首尾,那些遗留之物就成了李煜手中追溯旧事的唯一线索。
    “二十年前,那人姓霍......”
    信上的收件人,是为霍公。
    李煜至今不知道霍公是谁。
    但他猜得到,这大概就是当年那位京兆尹的姓氏。
    也是亡父李成梁曾经甘为其鹰犬爪牙的那位‘明公’。
    彼时的李成梁,大概勉强能算得上其幕中门客。
    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李成梁至死仍是镶死在百户的位置上,郁郁不得志。
    这却不是李煜所能知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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