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飞仙
这是一本很薄的书,不知是何种材质,入手冰凉,书面柔软却又韧性十足,全书只有薄薄的八张书页。
秦始皇打开了天书,书中只有第一张和第二张是有内容的,也刚好分别代表了天书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其余则全是空白的。
这本书秦始皇以前也是听徐巿提起过,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也全是拜这本书所赐,他现在恨不得能撕了这本书,但是撕了之后,以前的那一切就能回来了吗。
事情还得从当年徐巿奉命出海寻找长生不死药说起。
当年徐巿出海多年粮草将尽但仍没寻到长生不死药,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返程。谁知返程途中也不知是否老天开了眼,居然让他碰到了传说中的海上三仙山之一的蓬莱。
但是岛上并无人烟,非但如此,他们连一只动物都找不到,若不是岛上立着一块几十丈高的石碑,石碑上写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蓬莱,他们还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荒岛而已呢。
一群人在岛上搜索良久后还真被他们发现了一个疑似神仙居住过的神秘山洞,在洞中找到了一颗奇形怪状的仙丹和一本天书。这仙丹只有拇指大小,入手光滑如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模样古怪,似一个哭脸又似一个笑脸,一看就知此药非凡品。
徐巿钻研多日终于破解了天书上的第一卷和第二卷的内容,得知那颗仙丹就是他寻找多年的长生不死药——九转仙丹。书上记载这颗仙丹乃是从九天之上流传下来的,传说中乃是太上老君给仙神们特别炼制的疗伤用的神药,而凡人吃后可以长生不死。
这药毕竟是为仙神创造的,效果甚大,而它的副作用也同样的非常大,大到根本就不是凡人承受的起的,但也并非无解,在第一卷的结尾写到了唯有以魂佣之法才能缓解他的副作用。
而后第二卷就讲述了魂佣之法的前半部分,还有后半部分估计在第三卷里,任徐巿费尽心思就是无法破解,白白浪费了几日时间他便决定放弃了,因为时间不等人,他们的粮草已经越来越少了,底下的人意见已经越来越大。
不管怎么说,这已经是非常大的收获了,徐巿大喜之下决定立即启程返航,当然是偷偷摸摸一个人跑回去的,因为粮草已经不够支撑整个船队了,还有就是此药关系太大,他不放心身边的人,他得到这颗长生不死神药这么多天了,底下的人也依然是一无所知。
恰巧着陆后碰上了东寻的秦始皇,此时的秦始皇已经病危了,再这样下去恐怕就要交代后事了。徐巿不及多想赶紧向秦始皇献了药。此时秦始皇的病情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且只得到了一颗神药,也没有了退路,犹豫多日后终于咬牙吞下了神药。
此药吃后果如书上所言,药到病除,且人看上去也年轻了许多,感觉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力气一般,把秦始皇开心的大大赏赐了徐巿一番。哪知,随后而来的副作用也如书中所言一般,非凡人可以忍受。
秦始皇吃下后每日傍晚都会饱受易经错骨之苦,当真是生不如死,徐巿只得又向秦始皇献上了魂佣之法。秦始皇一听之下震怒万分,当场把徐巿囚禁了起来。因为此法实在是太过于骇人听闻,而且过程惊悚万分,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万劫不复。
所谓魂佣之法,便是取其五脏六腑与大脑,以其自身精血为媒,封入土质佣人,后以五百童女之血精温养七七四十九天,再将其葬入灵气充沛的大山中以地气再次温养三十年方可实现真正的长生不死。中间只要有一点差错比如器官受了哪怕是一丁点损伤也将无法成功。
但这仅仅是魂佣之法的前半部分而已,就算你真的成功了长生不死了,但以后也只是个陶俑人而已,至于如何将陶俑之躯转换成血肉之躯则再第三卷里。
秦始皇初听之下以为这是徐巿变相的要他的命,且就算万一成功了,他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人了,只能算是一个陶俑人而已。无奈秦始皇在忍受了几日的易经错骨之苦后终于妥协了,命人放出了徐巿并命他准备开始魂佣之法。
至于之后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他一醒来就是两千多年后的现在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赵高,李斯,还有朕最宠爱的儿子胡亥,居然都背叛了朕,只是既然他背叛了朕,为什么不赶尽杀绝,还让朕有机会在两千年后的今天复活,当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情,还有,徐巿他怎么活了两千多岁,谁来告诉朕,啊…”秦始皇抱头嘶吼了起来,他不敢去想,一想到这些他就感觉自己要疯了一样,只是他又忍不住的会去想。
秦始皇看着手中的天书,更是触动了他心里的那股悲伤,他发疯似的撕扯着天书,甚至他在用嘴咬着,但是无论他怎么弄,天书仍然丝毫无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真是没用,连一本书都奈何不了,我活着还能干嘛,赵高,李斯,你们既然背叛了我为什么还要给我留下复活的机会,难道你们就是想看着我痛苦的活在这个人世间吗。”
噌的一声,他拔出了那把剑,对准了自己的心脏处,只是过了半天都有勇气能刺下去,他在心底一遍一遍地诱惑着自己:刺吧,刺吧,只要这一剑下去,你所有的烦恼都没有了。
许久之后,他垂头丧气地收回了剑,喃喃自语道:“我果然是个废物,连自杀都不会的废物,哈哈哈…”
成也天书,败也天书。他成功了,他长生不老了,他曾经最大的梦想实现了。他失败了,他的帝国,他的一切也都没了。
“不,我不能死,我不会死的,我还有天书,我还有二十万兵马俑,对,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东西,我有无限的生命,我可以从头再来。”一想到这些,秦始皇就马上变得兴奋了起来,一扫刚才颓废的姿态,他的心又开始火热了起来。
“我成功了,谁说我失败了,这只是成功的代价而已,成功是要付出代价的,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必将遭受常人无法忍受的代价,这才是我秦始皇该有的人生。”他苦笑道。
“既然老天都收不了我,看来是命中注定得由我来驾驭这天,我命当主天下沉浮。”
偌大的大殿只剩下了孤零零的秦始皇一人,他静静地望着这极尽奢华的大殿,突然仰天长笑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李斯,赵高,你们给朕瞧好了,朕乃始皇帝,朕乃祖龙,朕是永生不死的,朕千古不灭万古永存,朕能在两千多年前扫灭六国一统天下,朕就能在今世再创造一个属于朕的传奇的,哈哈哈哈”大笑声在大殿里不断地回响着,秦始皇却早已走出了陵寝。
此时已接近傍晚时分,秦始皇出现在了骊山脚下,怔怔地望着夕阳,血红的双眼与远处的红色残阳竟是如此的融洽。啪,一滴血泪掉在了地上,在地面上留下一个妖艳的血印。“朕的江山,朕的子民,朕会回来的。”秦始皇喃喃地道。
他不甘心啊,曾经他是站在世界最顶端的人,天下万物都得跪伏在他的脚下,如今一睡两千年,他什么都没了,他什么都不是了,甚至,他连人类这个身份都没了,他成了一个怪物,一个被世界所抛弃的怪物。夕阳渐渐落了下去,消失在了天际,只剩下了无边的黑暗笼罩了这边深林,还有这个不人不兽的怪物。
他一遍一遍地在心里问着自己:你后悔吗?你后悔吗?为了长生,值得吗?
他仿佛听到了自己心底深处的呐喊:不,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我天生就注定该让老天都为之颤抖,这点代价又算的了什么呢。
数日之后,月圆之夜,某座无名小山峰顶,一个兵马俑模样的东西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明亮的月光落在了地上,也落在了兵马俑的头上,这兵马俑,正是秦始皇。秦始皇最后再望了一眼这片大好河山,闭上了眼睛,但是却止不住那滴鲜红的泪水,一股无名的悲伤从心底涌现了出来,他仰头向天,疯狂的大叫着:“啊”
良久之后他回复了往昔那冷漠的神情,在心里默念着:飞仙,飞仙。忽然只觉得身体一轻,整个身子飘了起来,浑身散发着五彩神光,然后逐渐失去了意识。
“妈呀,快来看,有人飞升了,刚刚我明明看到有个人飞到空中了,浑身散发着五彩神光,飞着飞着就不见了。”此时刚好一个小男孩拿着望远镜看到了这一景象。
嘭!“让你用望远镜来观察星象的你给我往哪瞟了”中年妇女上来就是一记脑瓜。
“可是,我真的...”又是嘭的一声,接着传来了妇女的声音:“可是什么可是,赶紧给我写作业去,还飞升呢,肯定是网上那些小说看多了,以后不准玩电脑了。”
“555555555”
秦始皇打开了天书,书中只有第一张和第二张是有内容的,也刚好分别代表了天书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其余则全是空白的。
这本书秦始皇以前也是听徐巿提起过,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也全是拜这本书所赐,他现在恨不得能撕了这本书,但是撕了之后,以前的那一切就能回来了吗。
事情还得从当年徐巿奉命出海寻找长生不死药说起。
当年徐巿出海多年粮草将尽但仍没寻到长生不死药,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返程。谁知返程途中也不知是否老天开了眼,居然让他碰到了传说中的海上三仙山之一的蓬莱。
但是岛上并无人烟,非但如此,他们连一只动物都找不到,若不是岛上立着一块几十丈高的石碑,石碑上写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蓬莱,他们还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荒岛而已呢。
一群人在岛上搜索良久后还真被他们发现了一个疑似神仙居住过的神秘山洞,在洞中找到了一颗奇形怪状的仙丹和一本天书。这仙丹只有拇指大小,入手光滑如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模样古怪,似一个哭脸又似一个笑脸,一看就知此药非凡品。
徐巿钻研多日终于破解了天书上的第一卷和第二卷的内容,得知那颗仙丹就是他寻找多年的长生不死药——九转仙丹。书上记载这颗仙丹乃是从九天之上流传下来的,传说中乃是太上老君给仙神们特别炼制的疗伤用的神药,而凡人吃后可以长生不死。
这药毕竟是为仙神创造的,效果甚大,而它的副作用也同样的非常大,大到根本就不是凡人承受的起的,但也并非无解,在第一卷的结尾写到了唯有以魂佣之法才能缓解他的副作用。
而后第二卷就讲述了魂佣之法的前半部分,还有后半部分估计在第三卷里,任徐巿费尽心思就是无法破解,白白浪费了几日时间他便决定放弃了,因为时间不等人,他们的粮草已经越来越少了,底下的人意见已经越来越大。
不管怎么说,这已经是非常大的收获了,徐巿大喜之下决定立即启程返航,当然是偷偷摸摸一个人跑回去的,因为粮草已经不够支撑整个船队了,还有就是此药关系太大,他不放心身边的人,他得到这颗长生不死神药这么多天了,底下的人也依然是一无所知。
恰巧着陆后碰上了东寻的秦始皇,此时的秦始皇已经病危了,再这样下去恐怕就要交代后事了。徐巿不及多想赶紧向秦始皇献了药。此时秦始皇的病情已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且只得到了一颗神药,也没有了退路,犹豫多日后终于咬牙吞下了神药。
此药吃后果如书上所言,药到病除,且人看上去也年轻了许多,感觉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力气一般,把秦始皇开心的大大赏赐了徐巿一番。哪知,随后而来的副作用也如书中所言一般,非凡人可以忍受。
秦始皇吃下后每日傍晚都会饱受易经错骨之苦,当真是生不如死,徐巿只得又向秦始皇献上了魂佣之法。秦始皇一听之下震怒万分,当场把徐巿囚禁了起来。因为此法实在是太过于骇人听闻,而且过程惊悚万分,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万劫不复。
所谓魂佣之法,便是取其五脏六腑与大脑,以其自身精血为媒,封入土质佣人,后以五百童女之血精温养七七四十九天,再将其葬入灵气充沛的大山中以地气再次温养三十年方可实现真正的长生不死。中间只要有一点差错比如器官受了哪怕是一丁点损伤也将无法成功。
但这仅仅是魂佣之法的前半部分而已,就算你真的成功了长生不死了,但以后也只是个陶俑人而已,至于如何将陶俑之躯转换成血肉之躯则再第三卷里。
秦始皇初听之下以为这是徐巿变相的要他的命,且就算万一成功了,他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人了,只能算是一个陶俑人而已。无奈秦始皇在忍受了几日的易经错骨之苦后终于妥协了,命人放出了徐巿并命他准备开始魂佣之法。
至于之后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他一醒来就是两千多年后的现在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赵高,李斯,还有朕最宠爱的儿子胡亥,居然都背叛了朕,只是既然他背叛了朕,为什么不赶尽杀绝,还让朕有机会在两千年后的今天复活,当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情,还有,徐巿他怎么活了两千多岁,谁来告诉朕,啊…”秦始皇抱头嘶吼了起来,他不敢去想,一想到这些他就感觉自己要疯了一样,只是他又忍不住的会去想。
秦始皇看着手中的天书,更是触动了他心里的那股悲伤,他发疯似的撕扯着天书,甚至他在用嘴咬着,但是无论他怎么弄,天书仍然丝毫无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真是没用,连一本书都奈何不了,我活着还能干嘛,赵高,李斯,你们既然背叛了我为什么还要给我留下复活的机会,难道你们就是想看着我痛苦的活在这个人世间吗。”
噌的一声,他拔出了那把剑,对准了自己的心脏处,只是过了半天都有勇气能刺下去,他在心底一遍一遍地诱惑着自己:刺吧,刺吧,只要这一剑下去,你所有的烦恼都没有了。
许久之后,他垂头丧气地收回了剑,喃喃自语道:“我果然是个废物,连自杀都不会的废物,哈哈哈…”
成也天书,败也天书。他成功了,他长生不老了,他曾经最大的梦想实现了。他失败了,他的帝国,他的一切也都没了。
“不,我不能死,我不会死的,我还有天书,我还有二十万兵马俑,对,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东西,我有无限的生命,我可以从头再来。”一想到这些,秦始皇就马上变得兴奋了起来,一扫刚才颓废的姿态,他的心又开始火热了起来。
“我成功了,谁说我失败了,这只是成功的代价而已,成功是要付出代价的,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必将遭受常人无法忍受的代价,这才是我秦始皇该有的人生。”他苦笑道。
“既然老天都收不了我,看来是命中注定得由我来驾驭这天,我命当主天下沉浮。”
偌大的大殿只剩下了孤零零的秦始皇一人,他静静地望着这极尽奢华的大殿,突然仰天长笑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李斯,赵高,你们给朕瞧好了,朕乃始皇帝,朕乃祖龙,朕是永生不死的,朕千古不灭万古永存,朕能在两千多年前扫灭六国一统天下,朕就能在今世再创造一个属于朕的传奇的,哈哈哈哈”大笑声在大殿里不断地回响着,秦始皇却早已走出了陵寝。
此时已接近傍晚时分,秦始皇出现在了骊山脚下,怔怔地望着夕阳,血红的双眼与远处的红色残阳竟是如此的融洽。啪,一滴血泪掉在了地上,在地面上留下一个妖艳的血印。“朕的江山,朕的子民,朕会回来的。”秦始皇喃喃地道。
他不甘心啊,曾经他是站在世界最顶端的人,天下万物都得跪伏在他的脚下,如今一睡两千年,他什么都没了,他什么都不是了,甚至,他连人类这个身份都没了,他成了一个怪物,一个被世界所抛弃的怪物。夕阳渐渐落了下去,消失在了天际,只剩下了无边的黑暗笼罩了这边深林,还有这个不人不兽的怪物。
他一遍一遍地在心里问着自己:你后悔吗?你后悔吗?为了长生,值得吗?
他仿佛听到了自己心底深处的呐喊:不,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我天生就注定该让老天都为之颤抖,这点代价又算的了什么呢。
数日之后,月圆之夜,某座无名小山峰顶,一个兵马俑模样的东西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明亮的月光落在了地上,也落在了兵马俑的头上,这兵马俑,正是秦始皇。秦始皇最后再望了一眼这片大好河山,闭上了眼睛,但是却止不住那滴鲜红的泪水,一股无名的悲伤从心底涌现了出来,他仰头向天,疯狂的大叫着:“啊”
良久之后他回复了往昔那冷漠的神情,在心里默念着:飞仙,飞仙。忽然只觉得身体一轻,整个身子飘了起来,浑身散发着五彩神光,然后逐渐失去了意识。
“妈呀,快来看,有人飞升了,刚刚我明明看到有个人飞到空中了,浑身散发着五彩神光,飞着飞着就不见了。”此时刚好一个小男孩拿着望远镜看到了这一景象。
嘭!“让你用望远镜来观察星象的你给我往哪瞟了”中年妇女上来就是一记脑瓜。
“可是,我真的...”又是嘭的一声,接着传来了妇女的声音:“可是什么可是,赶紧给我写作业去,还飞升呢,肯定是网上那些小说看多了,以后不准玩电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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