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4章:他娶的是她,不是孩子们啊

    不知为何,墨抒原本面对所有的倾慕目光都能够免疫的,可兴许是清晰从他的文字里感受到了他对她的一番赤诚之心,墨抒反而觉得自己无法面对轩辕仪川。
    她……对轩辕仪川怎么没有什么感觉。
    即便他曾经是她的未婚夫。
    轩辕仪川轻轻挽唇,给予她一个深切且沉重的眼神。
    墨抒:……
    心好慌,心好虚,求求你别看我了!
    将轩辕仪川的文章单独放到了一边,墨抒又拿了一份。
    这一次的文章竟然也写得非常不错,若不是轩辕仪川的珠玉在前,墨抒大概也会觉得十分惊艳。
    虽然那字,看起来……有点歪歪扭扭,甚至于还有错别字。
    墨抒沉吟片刻。
    猜测应该是外国人写的。
    但偏偏其中用到的词汇,非墨颜国人是绝对写不出来的。
    墨抒觉得有些奇怪,伸手去揭那封条。
    是蒙哈达。
    那个呼隆国的王子,那个嚣张的侏儒。
    墨抒眉头紧紧皱起,道:作弊也太明显了。
    抬眼看了一眼底下的蒙哈达。
    那个呼隆国的王子正在得意洋洋,坐在椅子上甩腿,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墨抒有些鄙夷。
    真是个傻子。
    将那文章放到了一边,墨抒又看了几份,都看到了一半,就放在了一边,毫不留情地让纪楠将人撵出去了。
    文章很快都交齐了,墨抒看的速度越来越快,看着看着,发现其中有一篇字迹有点眼熟。
    丑得扎眼!
    墨抒猜测应该是宋故。
    文采一般,但表达能力还行。
    比起前面那些千篇一律的夸墨抒这漂亮那大方,这一篇显得有些清新脱俗,因为……这一篇总结下来,就是喜欢墨抒有趣的灵魂,漂亮只是顺便的。
    最后,宋故还留下了一句:公主救命大恩,宋故愿意以身相许!
    墨抒笑了,毫不留情丢给了纪楠:让他滚!
    纪楠看见了宋故的名字,目光直接落在最后一句话上,也有些想笑,是。
    墨抒看见宋故的已经觉得十分清新脱俗了,往后又看了两篇千篇一律的之后,墨抒发现后面还有更加清新脱俗的。
    这是最后一篇。
    字迹超凡洒脱,每一个字都遒劲桀骜,自有一番风骨扑面而来。
    就连墨抒都忍不住赞叹一声:好字!
    这一手字,不是从小练根本练就不出来吧?
    墨抒往下看去,发现这个人的话题竟然围绕着她的两个孩子出发。
    墨抒起初感觉有些意外,可越是看,越是发现他好像很了解自己,更了解孩子们,将所有的夸奖都夹带得毫无痕迹,看起来非常自然,但是又能让墨抒不知不觉间流露出满意的笑容。
    纪楠看着觉得有些奇怪。
    墨抒这笑得有点太荡漾了吧!的网
    墨抒前程姨母笑看完之后,才发现这个家伙竟然只在开篇的时候夸了她一句,往后的1、2、3页,竟然……在夸孩子???
    虽然墨抒也看得很高兴,并且想将他列为自己的知己看待,但,他娶的是她,不是孩子们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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