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番外3

    那时,她还在纽约。
    一个人孤身求学。
    几乎每一日都有男孩子羞涩地走上来自我介绍,问她有没有男朋友。
    有些男孩子,实在是长得漂亮,六英尺两寸的完美身高,腹肌分明,一声小麦色的健康肤色,一看就是冲浪晒出来的,又是世界中心名校出来的,学歷教养知识乃至家庭出身都有保障。
    陆鹭总是不说话,只是拿牢一双黑山白水的清明眼珠,含笑望着对方轻轻一点头。
    其实,她并不是清高。
    邀她吃晚餐她去,邀她去图书馆做功课她去,邀她泡吧,她若有空,也去,但要更进一步,就难了。
    陆鹭第一次踏上纽约的土地时,就明白——母亲咬牙替她出资供她到这样的大都市来上学,是让她收获一份高学歷,增长见识学识,好日后卖出更好的价钱。
    她和那些漂亮的男孩子是没有未来的。
    她不能耽误人家。
    但她那时毕竟还是年轻,总有行差踏错的时候。
    那时,她在曼哈顿一位国际银行总裁家里兼职,为他们家的小儿子做保姆。
    同楼有一位男生,大概比她略微大几岁,穿着黑色的西装,非常的英俊好看,也很有绅士风度,在电梯前遇见她,总是笑着帮她按下楼层。
    银行总裁家的小男孩非常顽劣,常常在公开场合对着她吐口水尖叫,甚至拿着玩具直接砸过来。
    他的父母日常不在家,也管不了他,事实上,就算在家,也总是冷冷看上一眼,任由他去了。
    不然,那么高的薪资,也不会特意去聘请她一个异国来的小女生了。
    就为了知道华人多是牙齿掉了和血吞,不敢去告他们。
    陆鹭当然不是没想过辞职不做,但那时她没有收入,母亲的家底全替她交了学费,生活费要靠双手一点点去挣出来,偶尔还要寄回家一点,接济母亲,她不舍得那份钱。
    就这样,咬了一次又一次牙。
    但那天,第二天是大考,她急着回去复习功课,心思有些二用,对小王子的要求稍稍有些慢待,他竟然直接拿着茶几上的青铜纸镇砸了过来。
    她昏沉倒地。
    半晌才清醒,自己掩着额口血洞,一个人摇摇晃晃去开门。
    那小王子只是冷眼在旁边看着她,连911都不肯替她拨。
    手心染了血,滑腻地拉不开门。
    她手心冒汗,浑身滚烫,忽又一阵冰冷自脚心逆流而上,直闯心头。
    惶恐惊惧得开始不住发抖。
    可是,恐惧的,并不是她会这样死在这里。
    而是担心,赶不上第二日的考试。
    苦读数年,拿尽奖学金,她不能这样功亏一篑。
    出门后腿脚一软,仓然到底,几乎以为这半生都荒废。
    却在眼角看见一只鞋。
    一只棕色的皮鞋,铮亮,干净得连一丝灰尘都没有。
    是那个总是对着她笑的同龄男生。
    他惶急地上来扶住她,要送她去医院。
    她却按住他的手臂,摇头,执意要回学校备考。
    他拗不过她,亲自开车送她回去,替她简略包扎,又买了饮食,在外开了房间,让她安心复习了一整夜。
    她忙着复习功课,知道清晨赶去考场,脑子里还是一长串的名字与生平,对他只粗略道了一声谢。
    直到交卷,心满意足地走出考场,才注意到站在银杏树下的他。
    他还穿着昨日的服饰,略有些疲惫,但仍旧英挺秀拔。
    她这才掩口惊唿:“你还在这里!“
    男生一双翡翠般的瞳仁微微漾开笑意:“我担心你。现在,让我送你去医院吧。“
    忽然间,她泪如雨下。
    那样的深情,那样的温柔。
    他一见她哭了,倒慌了神,连忙扯下胸口那用来做装饰的手绢,递给她擦眼泪。
    她只是摇头,觉得心口痛楚,却难以言说。
    他对着她手足无措,上前抚住她乌黑的秀发,竟然情不自禁地弯下腰,吻去她脸颊的泪。
    知道他柔软的嘴唇亲吻她的眼眸,她才惊醒,向后退了一步,摇头:“不。“
    男孩子也为自己的唐突而发窘,一路默默无声地送着她去医院,替她拿药,又为她预约下一次看诊的时间。
    这,就是她的极限了。
    从医院出来后,她下定决心,绝不能伤害这样好的男孩子。
    所以,她立刻去雇主家辞了职。
    他打的电话她从来不接,他送的玫瑰花她总是随手转赠他人,就算在宿舍楼底下看见他对着她微笑,她也只客套点头,连脚步都不停。
    如此半年有余,男孩子终于心灰,讪讪地离开。
    毕业前夕,她悄悄回到那家公寓,他正好在搬家,和一个女生嘻嘻哈哈地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
    应该是他的女朋友,长得十分美,一头棕褐色长发,大方又雅致。
    两人感情也好,放下箱子就忍不住牵手,一边笑一边又往楼上走,见旁边没有人还偷偷接了个甜蜜的吻。
    如果……如果,她没有拒绝,那么这一天,和他一起笑着搬家的,会是她吗?
    不。
    不可能的。
    她欠母亲良多,怎能抽身离开?
    母亲英语不通,又那么爱热闹,就算她在纽约独身挣到大钱,她也不肯随她在国外定居的。
    何况,欧美家庭终究不比她们华人那样重视感情,大笔的钱拿给母亲花,恐怕要有怨言的。
    而他,再有钱也不过是一个刚出茅庐的小男生,她等不起,也不能等。
    老实说,就算是陪着家里随时都能拿出半亿的二代,也不如陪着他们的老子来的钱爽快。
    少年人,吃喝玩乐,都是小钱,家里肯出钱给他们买法拉利,却未必赞同他们拿那么多年去讨欢场人的欢心。
    老头子,就不一样了,为了那一点可触及的青春,是肯付出超出你想象的大价钱的。
    午夜梦回,她常常想起那个男孩子那双翡翠般的瞳仁,想起他是怎样轻轻吻住她流泪的眼睛。
    但这就是一切了。
    美好到不忍贪看的记忆,在偶尔相逢的梦中,为它拂去一身尘埃,也就够了。
    万般种种,都已逝去。
    且看今朝。
    且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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