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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碧云深 卷九 清平乐(227) 滚就滚,谁怕谁

    卷九  清平乐(227)滚就滚,谁怕谁
    在王家的第一个晚上,我和王献之就差点没地方住了。
    他原来住的房间变成了新房,被郗道茂霸占着。  家里并没有另外给他准备房间。
    当然更不可能给我准备房间了,我本来就是不受欢迎的闯入者。
    郗夫人也是用心良苦,想用这个方法逼他们圆房。  却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我,而且在他回府的第一个晚上就跟着回来了。
    郗夫人再不乐意,既然我是被王导公开承认的王家媳妇——就算是两头大吧,那也是“大”而不是“小”,更不是妾身不明——她作为婆婆就不可能深更半夜把我赶出去,还得忍气吞声给我准备住的地方。
    我有地方住了,王献之自然也就有了。
    说起来,郗道茂也挺可怜的,使尽手段嫁进了王家,由亲姑母变成的婆婆再疼她,毕竟替代不了丈夫。  如果王献之一直不理她,她在王家终究是待不长的,婆婆到底有年纪了,能罩她一辈子?不得夫心,没有孩子的女人,哪怕能靠着娘家的势力一直占据一个正室的位子,又有什么意义?少年孤独,老年凄凉,等于白活了一世。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想通这个道理,不再钻牛角尖。  其实,凭她的条件,完全可以另觅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良人,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
    有些事,争到最后。  可能感情本身都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了,而是为了要争一口气。  如果我不是一个出身这么低微地人,可能她的反应还不会这么激烈。
    尤其从庾舒那件事,看得出她嫉妒心很强,在名媛圈里也是个风头人物。  她一直把王献之视为自己的准未婚夫,别人也以为两家一定会联姻的,结果却被一个丫环出身的女人横刀夺爱。  她丢不起这个人。  所以,哪怕抱着公鸡拜堂。  她也一定要进王家门,这样,说出去,她好歹也是王献之夫人了。  有没有实姑且不论,先占了名再说。
    只可怜了王献之,连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意飞园都不敢进去了,衣物都是叫奴仆们拿出来的。  因为。  只要他进了那个门,与郗道茂就说不清楚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来到郗夫人地门前请安。  一个扫地的仆妇看见我,惊讶地说:“你是新来地七少奶奶吧,这会儿还早呢,夫人起码还得一个时辰才会起床。  ”
    我说:“没关系,我先等着。  ”
    只能我等她。  不能让她等我。  虽然不管我怎么做,她都一定会挑出刺来。  我还是要尽量做到让人挑不出刺来的地步。
    除了洒扫的仆妇,四周再无人声。  我坐在郗夫人门前的回廊里上静静等着。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后,天大亮了,郗夫人还没出来,郗道茂先来了。  她看见我就跟没看见一样。  大摇大摆地从我身边走过去,然后直接掀起郗夫人卧室外间的门帘走了进去。
    我也跟着走过去,正好一个丫环端着盆子出来,阻止我说:“夫人还没梳洗呢,你先在外面等着。  ”
    我只好继续退回原地等待。  过了一会儿,又有两个女人带着丫环走了过来,看见我,其中一个说:“这不是七弟新娶的那个弟妹吗?你怎么在这儿坐着啊,要坐进去坐嘛。  ”
    另一个赶紧拉了拉她的衣袖,她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两个人一起走进了郗夫人地屋子。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们。  不过看穿着打扮,应该是王献之的嫂子吧。
    既然已经进去了三个人。  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推开门帘就往里走。  这回,没人拦我了。
    走进里间,郗夫人正在对镜梳妆,郗道茂站在她旁边做高参,两个人有说有笑,煞是亲热。
    我跪倒在地,给她磕了一个头说:“儿媳给母亲请安了。  ”
    她立即回过头来,厉声说:“别叫我母亲,我担当不起。  昨天献之的大爷爷说得好,你是献之他爹给娶的,你以后只要跟他请安就行了,你只是他的儿媳妇,不是我的。  ”
    “是爹的儿媳妇,也就是娘的儿媳妇,爹和娘都是儿媳心中最敬重地人。  ”
    “少恶心了,你敬重我?我也不承认你是我的儿媳,我没给献之娶你这样的低贱之人。  ”
    “不管娘承不承认,娘是子敬的娘,就是我的娘。  ”
    “哦,既然这么尊敬我,那我这会儿让你滚,你会不会滚呢?”
    余光中,只见郗道茂嘴角一撇,在得意地窃笑,其他两位嫂子则有点不知所措。  因为,这样有名望的家庭,娶地女人个个出身名门,即使勾心斗角也是在暗里,表面上还是会维持基本的礼貌。  像郗夫人这样拉得下脸来对付一个媳妇,可能也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我一开始也牙根紧咬,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想到王献之昨晚的话,又冷静了下来。  也许,郗夫人正是想激我顶撞她,她才好拿住我的把柄呢,这个时候,我如果动怒,我和王献之以往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
    深呼吸,再深呼吸,然后我站起来说:“那儿媳就滚吧,如果这样能让娘开心的话。  ”
    说完我就走了出去,直到离开了那道门,泪才汹涌而下。
    回到我住的地方,王献之也起来了,看见我就着急地问:“你怎么起来也不叫我一声啊?我正打算这就过去看看的,我娘,没难为你吧?”
    “我看你睡得那么香,就没叫。  你母亲也没难为我。  既然你起来了,我们这就叫车去看桃根吧。  ”
    想来想去,这段时间桃根还是就放在干妈那里比较好,我受婆母的气是我自找地,但不能叫我妹妹也跟着受气。  等我们去外地地时候,再带她一起走。
    王献之拉着我坐下:“别急,先吃早饭,我叫黑头他们去准备回家的礼物了,你给我点时间。  ”
    我感激地看着他:“谢谢你想得这么周到。  ”
    他愧疚地说:“其实,以往嫂子们回门地时候,娘都会事先给她们准备很多回门礼,还有礼单呢。  ”
    我忙说:“我不能跟她们比的。  她们来的时候带了多少嫁妆啊,所谓的‘回礼’,也得本身有礼物来,才有回礼吧。  我一无所有地跟你来,又是你母亲不承认的媳妇,她自然不可能给我准备了。  再说,她肯定给郗道茂准备了的,她只有一个儿子,不可能同时准备两份回门礼。  ”
    既然提到了回门礼,我就想到了一件事情:“你表姐不知道已经回门了没有?”
    王献之一耸肩:“她跟公鸡成亲比我们还早,到现在还没回门?新媳妇是三朝回门呢,你现在回都有点晚了。  “
    “可是新媳妇回门得新女婿陪着啊,你不在家,她怎么回门。  ”
    “她抱公鸡结婚,自然也抱公鸡回门了,关我什么事。  ”
    “你还别说,这是个难题呢。  她是你亲表姐,你们从小就认识的,如果你母亲让你陪她回门,你还真拉不下脸来拒绝,那边可是你亲外家啊。  ”
    他也不言语了。
    看来,我们要尽快离开京城才好。
    如果王献之不得不陪郗道茂回娘家,“新婚夫妇”到处现,一起会见亲朋好友,到最后,不管有没有“实”,在外人眼里都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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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雷雨中抢着发稿,果然出错了,本章应为(228)章。
    还是关机吧,听说有的写手在雷声中码字,结果鼠标被电击,变成了烤黑薯(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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