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好.色之徒杜青时
阮棠那张脸蛋漂亮我是知道的,但是模特长得太好看会抢了产品的光芒,这种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不免就多问了一嘴。
林殊十分认真的跟我解释,“你做一个产品的广告时,有两种选择,选择好看又出名的明星来给你代言,那么就算是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这个明星身上,但是明星带来的粉丝效应还是可以让这个产品卖得很好,若是作为代言的人不是很出名,那就只能长得稍微差一点,用其他东西来凸显这个产品,至于模特,他们连代言都算不上,他们只是产品的陪衬而已,我想所有人,都不会希望买椟还珠吧?”
这么一番解释,我立马就明白了,点头说我知道了。
林殊嗯了一声,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时间也差不多了,舅妈还说晚上妹夫会来接你呢,别让他等你太久,回家吧。”
回到林家老宅,陆简苍的车已经赫然停在院子里,走进去,就瞧见他正在客厅里面泡茶。
那翻飞的手法,我上一次看见,还是在我学泡茶之前,越是钻研这里面的深邃,就越是明白陆简苍技法的高超。
林父也在边上称赞,“简苍这手法真是不错,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茶,但是泡的人厉害,也会有不同的味道的。”
一扭头,又瞧见我和林殊站在门口,当即笑着朝我招手,“梦影回来了?快过来品茶,试试简苍的功夫有没有退步。”
老实来说,陆简苍的手法在我之上,压根就轮不到我来品头论足,但是林父要求,我也就喝了一杯,中规中矩的说了一些评价。
“是啦,以前你也是这么说简苍的,看样子简苍这几年,还没有什么进步啊。”林父笑着说道。
我愕然,刚才讲的那些话都是陆简苍教我的,没想到,都是出自林梦影之口,他把她的话记得那么熟,几乎可以一字不差的复述出来了。
嘴角勾了勾,瞧着跟前的陆简苍,又点头说道,“难怪觉得这话有点熟悉。”
喝完这壶茶,陆简苍和我起身告辞,林母急急的冲上来,递给我一个盒子,“把这个带上。”
“这是什么啊?”我疑惑的问道。
林母笑,“上午做纸杯蛋糕的时候,看你吃得很开心,我就寻思再给你做几个,你带回去吃,明天早上做早餐也不错,要不然就给简苍吃,正好他来的时候还没有吃晚饭呢。”
“回家就吃,谢谢伯母。”
陆简苍牵着我的手出去,车子都开出去好远了,我还瞧见林母站在大门口盯着我们的车尾看。
手中的盒子还带着一点余温,看样子是林母刚刚做好的。
难怪刚才泡茶的时候没有瞧见她,原来她去给我准备纸杯蛋糕了。
“酒会怎么样?”陆简苍突然问我。
我嗯了一声,“没什么异样,林殊就是和一些熟悉的朋友聊天,顺带着介绍了一下我,啊对了,我今天瞧见阮棠了,秦昭阳的小三!他当了杜公子的女伴。”
“杜青时?”陆简苍挑眉,“那不是一件好事啊。”
“为什么啊?”
“杜青时在江中市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名下有一个模特公司,说是模特公司,倒不如说是他的后宫,玩腻的就推出去挣钱,没玩腻的就留在身边,没想到你会遇到他。”
我就说这个杜青时不是什么好人,刚才和我握手还一个劲摸.我的手背,现在想想更加觉得恶心,从包里翻出湿巾就开始擦手。
“你干什么呢?”
我头也不抬,“我消毒,担心艾滋病传染。”
“握手不会传播艾滋病,”陆简苍说完,眼眸瞬间沉下来,“你和他牵手了?”
那不叫牵手好不好,那是握手,而且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他是那样的人,要是知道,我打死也不伸手,我宁愿截肢!
可说出口,陆简苍脸色却不见有半分变好,一路开回家也没有跟我说话,搞得我战战栗栗的。
回到家,他就直接回了书房,我手里的小蛋糕看都不看一眼,哎,刚才不是说好回家就吃的吗?
我知道这个男人是生气了,但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是生什么气,他又不喜欢我,我和杜青时握手,我自己恶心也就算了,他干什么跟我生气。
不是他说的,艾滋病不会通过握手传染吗?
越想越想不通,本来想着让他自己生闷气吧,我要回房间去睡觉了,但是路过厨房,又想起陆简苍今天晚上还没有吃饭,他这个人一忙起来,就会废寝忘食,总是这样,胃难免会有毛病的。
想着,还是摘了门口的围裙系上,进去给陆简苍做了一碗蛋炒饭。
色香味俱全,简直是完美,我还特意配上一杯现榨橙汁,这样才是最完美的搭配嘛。
端上楼,书房的灯还亮着,我两手不空,正要喊陆简苍的名字让他给我开门,陆简苍却像是跟我有心电感应一样,已经过来开门。
开了门,也不搭理我,又转身回到桌前坐下。
我端着盘子过去,放在他跟前,又自卖自夸,“又香又好吃的蛋炒饭,现在免费赠送给我们的陆大总裁,尝一口好吃,两口瞪眼,三眼翻天,不吃可就赔了啊。”
“林梦影,”他严肃的看着我,“你觉得你应该做这种事情吗?”
什么事情?不该和杜青时握手,还是不应该下厨给他炒蛋炒饭?
正在想呢,又听见陆简苍说,“杜青时这种人少接触为好,就算是握手也不可以,我说的少接触,那就是零接触,明白吗?”
我重重点头,愿意跟我提要求,那应该是不生气了,“那你快吃饭吧,蛋炒饭要凉了。”
“你别以为我是在乎你,只是你现在是我的女人,给我传出什么绯闻,对我的声誉有影响,明白吗?”陆简苍又自己解释道。
我点头,“我知道啊,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些的。”
“谁想给你解释,我只是担心你会想多了而已,行了出去吧,蛋炒饭我会吃的。”陆简苍摆手,就把我给赶了出去。
林殊十分认真的跟我解释,“你做一个产品的广告时,有两种选择,选择好看又出名的明星来给你代言,那么就算是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这个明星身上,但是明星带来的粉丝效应还是可以让这个产品卖得很好,若是作为代言的人不是很出名,那就只能长得稍微差一点,用其他东西来凸显这个产品,至于模特,他们连代言都算不上,他们只是产品的陪衬而已,我想所有人,都不会希望买椟还珠吧?”
这么一番解释,我立马就明白了,点头说我知道了。
林殊嗯了一声,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时间也差不多了,舅妈还说晚上妹夫会来接你呢,别让他等你太久,回家吧。”
回到林家老宅,陆简苍的车已经赫然停在院子里,走进去,就瞧见他正在客厅里面泡茶。
那翻飞的手法,我上一次看见,还是在我学泡茶之前,越是钻研这里面的深邃,就越是明白陆简苍技法的高超。
林父也在边上称赞,“简苍这手法真是不错,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茶,但是泡的人厉害,也会有不同的味道的。”
一扭头,又瞧见我和林殊站在门口,当即笑着朝我招手,“梦影回来了?快过来品茶,试试简苍的功夫有没有退步。”
老实来说,陆简苍的手法在我之上,压根就轮不到我来品头论足,但是林父要求,我也就喝了一杯,中规中矩的说了一些评价。
“是啦,以前你也是这么说简苍的,看样子简苍这几年,还没有什么进步啊。”林父笑着说道。
我愕然,刚才讲的那些话都是陆简苍教我的,没想到,都是出自林梦影之口,他把她的话记得那么熟,几乎可以一字不差的复述出来了。
嘴角勾了勾,瞧着跟前的陆简苍,又点头说道,“难怪觉得这话有点熟悉。”
喝完这壶茶,陆简苍和我起身告辞,林母急急的冲上来,递给我一个盒子,“把这个带上。”
“这是什么啊?”我疑惑的问道。
林母笑,“上午做纸杯蛋糕的时候,看你吃得很开心,我就寻思再给你做几个,你带回去吃,明天早上做早餐也不错,要不然就给简苍吃,正好他来的时候还没有吃晚饭呢。”
“回家就吃,谢谢伯母。”
陆简苍牵着我的手出去,车子都开出去好远了,我还瞧见林母站在大门口盯着我们的车尾看。
手中的盒子还带着一点余温,看样子是林母刚刚做好的。
难怪刚才泡茶的时候没有瞧见她,原来她去给我准备纸杯蛋糕了。
“酒会怎么样?”陆简苍突然问我。
我嗯了一声,“没什么异样,林殊就是和一些熟悉的朋友聊天,顺带着介绍了一下我,啊对了,我今天瞧见阮棠了,秦昭阳的小三!他当了杜公子的女伴。”
“杜青时?”陆简苍挑眉,“那不是一件好事啊。”
“为什么啊?”
“杜青时在江中市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名下有一个模特公司,说是模特公司,倒不如说是他的后宫,玩腻的就推出去挣钱,没玩腻的就留在身边,没想到你会遇到他。”
我就说这个杜青时不是什么好人,刚才和我握手还一个劲摸.我的手背,现在想想更加觉得恶心,从包里翻出湿巾就开始擦手。
“你干什么呢?”
我头也不抬,“我消毒,担心艾滋病传染。”
“握手不会传播艾滋病,”陆简苍说完,眼眸瞬间沉下来,“你和他牵手了?”
那不叫牵手好不好,那是握手,而且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他是那样的人,要是知道,我打死也不伸手,我宁愿截肢!
可说出口,陆简苍脸色却不见有半分变好,一路开回家也没有跟我说话,搞得我战战栗栗的。
回到家,他就直接回了书房,我手里的小蛋糕看都不看一眼,哎,刚才不是说好回家就吃的吗?
我知道这个男人是生气了,但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是生什么气,他又不喜欢我,我和杜青时握手,我自己恶心也就算了,他干什么跟我生气。
不是他说的,艾滋病不会通过握手传染吗?
越想越想不通,本来想着让他自己生闷气吧,我要回房间去睡觉了,但是路过厨房,又想起陆简苍今天晚上还没有吃饭,他这个人一忙起来,就会废寝忘食,总是这样,胃难免会有毛病的。
想着,还是摘了门口的围裙系上,进去给陆简苍做了一碗蛋炒饭。
色香味俱全,简直是完美,我还特意配上一杯现榨橙汁,这样才是最完美的搭配嘛。
端上楼,书房的灯还亮着,我两手不空,正要喊陆简苍的名字让他给我开门,陆简苍却像是跟我有心电感应一样,已经过来开门。
开了门,也不搭理我,又转身回到桌前坐下。
我端着盘子过去,放在他跟前,又自卖自夸,“又香又好吃的蛋炒饭,现在免费赠送给我们的陆大总裁,尝一口好吃,两口瞪眼,三眼翻天,不吃可就赔了啊。”
“林梦影,”他严肃的看着我,“你觉得你应该做这种事情吗?”
什么事情?不该和杜青时握手,还是不应该下厨给他炒蛋炒饭?
正在想呢,又听见陆简苍说,“杜青时这种人少接触为好,就算是握手也不可以,我说的少接触,那就是零接触,明白吗?”
我重重点头,愿意跟我提要求,那应该是不生气了,“那你快吃饭吧,蛋炒饭要凉了。”
“你别以为我是在乎你,只是你现在是我的女人,给我传出什么绯闻,对我的声誉有影响,明白吗?”陆简苍又自己解释道。
我点头,“我知道啊,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些的。”
“谁想给你解释,我只是担心你会想多了而已,行了出去吧,蛋炒饭我会吃的。”陆简苍摆手,就把我给赶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