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又一起血案

    罪恶的念头一旦形成,就无法阻止。{}脑中好像有恶魔在作崇,促使他们两个要把坏事进行到底。
    严万勇和严大力商定,不如去抢劫女人,女人一般体质条件不如男人,反抗能力差,容易得手。如果碰上一个单独走的女人,就两人抢一个;如果碰上两个女人,就一人抢一个。如果碰上三个以上的女人,那就不要下手了,等下一波目标出现。
    商量好的事说干就干,两个人商议,挑日子不如撞日子,干脆就在今天吧。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此时不行动,更待何时。
    商议到此,两人打定主意,酒也不喝了,一人揣一把刀,到街上逛悠了。
    人多的地方肯定不行,目击者多,也容易遭到围堵,必须找到一个人少的地方。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来火市的高新区附近。这一片原来都是郊区,几年年还是一片田地,和几个村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良田变成了工地,一座座工厂拔地而起,只是居民区稀少。白天还人多一点,到了晚上除了下夜班的,很少有太多的人出现,正好符合作案地点的选择。
    两人各抽着一支烟,站在路边等待目标出现。这时候,反而是严大力沉不住气了,“勇哥,咱还干不干,我有点害怕了。”
    “看你个怂样,还没干就吓得尿裤子了。今天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我这刀都已经快按不住了,今天要给它喂喂血。”严万勇蔑视地看了严大力一眼,不能白出来一趟,说出去不丢人么。
    在盗窃行当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既然出来一趟,就不能空手而归。如果空手而归,那就是晦气了,以后几年都翻不了身。比如入户盗窃了,主人把现金和金银首饰收藏得比较好,没有找到,这个时候,不能两手空空地回去,怎么也得拿点东西回去,就是拿个不值钱的烟灰缸,也得拿回去。
    犯罪的人,就是这么迷信,他们更相信黄道吉日,黑道凶日,也有自己的嗜好与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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