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庭汉裔》 写给读者的话 其实按照传统来说,作为一名作者,应该尽量少在作品正文之外现身。但在网络文学这个大环境中,作者和读者的距离是这样的近,读者可以感受到作者每天的焦虑,作者可以察觉到读者每天的悲喜。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故作作者的矜持,其实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在最前面,我想和这本书的读者们多说一些。 我是一个不太合格的网文作者,我对这点有着充分的自知之明,因为我写不了一般意义上的网文。传统意义上的网文是要给大家带来娱乐,让大家能充分代入进来,笑得开心,爽得畅快,没有任何忧虑,简单,纯粹。但我写不了这种文章,没有什么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是瞧不起,看不上,写不了就是写不了,因为我不是一个这样痛快的人。 写作无论多么想服务读者,归根到底还是作者写的,我只能写我写得出来的作品,只能写我想看的作品,而我的审美恰好有点奇怪。 在我的上一本作品《季汉彰武》里,我试图在我的笔下创作一个纯粹的圣人角色,花了两年时间,写了两百万字,我很满意,但成绩比较惨淡。我个人并不后悔,因为创作这样一个角色是我读了这么多年书来的一个执念,哪怕一个读者都没有,我也会写下去。但在写完后,一个新的问题就诞生了,接下来我该写什么呢? 没了执念,我就想写一点我自己喜欢的,又不那么私人化的文字。但这个范围有点太广泛了,很难化作一个完整的小说命题,所以我一度陷入纠结中。 有一天,我在刷知乎的时候,突然刷到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西晋八王之乱后,江东有东吴势力试图复国,而蜀汉没有?是否说明蜀汉的凝聚力是一种谎言?”提问者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应该就是一个普通的蜀黑。作为一名大汉粉丝,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无厘头,当时就准备写个三千字长文驳斥一下。 写着写着,我转念一想,如果把这个问题反转一下,写成一个小说的点子,应该很不错吧?我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所以就开始做准备,打算写个传统的穿越小说,附身到八王之乱时的安乐公身上,开始进行一个匡扶汉室。 随后我又感觉到了不对劲。到了这个时候,蜀汉相关的人基本都已经死光了,一个空降到安乐公身上的穿越者,他用自己的现代知识碾压古人,哪里能写出兴复汉室的感动呢?就算你强行往这方面煽动,也有些太刻意了。所以我打算做一个大胆的决定,就是把主角定成土著。 这是一个非常冒险的决定,因为历史网文写穿越者基本是约定俗成的潜规则了,你就算不是现代穿越者,也要是其余人来穿,比如李世民穿越刘禅啊,曹操穿越武大郎啊。这样写别人才会相信这个穿越者有能力去改变历史,改变世界。但我就想要那分原汁原味的情怀,相信我们当时的历史中自己就蕴含着改变的力量。 为此我需要说服读者,让大家相信这个土著有改变世界的力量,那我就必须要从出生时开始写起,让大家见证他的成长,见证他的飞跃。这种内容非常难写,也违背大部分读者的阅读习惯,但要追求这样一种英雄情怀,这是必不可少的。 但计划到这一步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因为故事虽然有情怀,有热爱,但是扑街的因素未免也太多了。但我确实觉得这么写很有价值,我也想写这样的故事,原因就像肯尼迪宣称要登月时说的那样:“我们做这份工作,不是因为它容易,而是因为它困难。”身为一名作者,如果对写作但凡还有一点爱好,就应该尽量把小说写得更好一些,而我觉得这样写确实很好。 所以就有了这么一本书,算是我对于这个故事开始前的一点自白。如果点进来的朋友,你相信我们的民族肌体中流淌着英雄血脉,孕育着奇迹魂魄,那我写的就是英雄与奇迹,这将是很长的一段路途,可能会有不适与流泪的时刻,因为成就伟大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但这一切都是为了走到最高峰,愿你我一起共勉。 接下来就是一切的开始,姜维的死亡感动了天地(楔子二),上苍决定给安乐公一家一个孩子,一个新的机会(第一章),在快十年后…… 楔子一 魏晋禅代 汉朝的崩溃,并不仅仅是一场王朝的崩溃。 作为华夏大地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王朝,大汉帝国的存在,改写了当时士人对现实的想象。 在汉高祖刘邦刚刚建立帝国的时候,无论是在野的野心家,还是朝堂上的功臣勋贵,包括汉高祖自己,谁也不知道帝国能存在多久,也许它会消失在汉高祖死后的一百年,也许它会消失于汉高祖死后的第二年,谁知道呢?人们只知道,这个帝国大概不会存在千秋万代。毕竟上一个号称要从始皇帝传承到万世的帝国,已经二世而亡了。 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国家啊!制度上,汉朝既有秦国锐意改革的郡县,又保有商周流传的分封,而皇帝御下持用的却是黄老之术;文化上,汉朝浸满了楚地浪漫奇幻的巫风,却又不失幽燕三晋的游侠习气,还时常有忠孝死节的儒门士子为民请命。 从各个角度来看,这些元素都格格不入,汉朝应该难以维持,但是它偏偏存在了下来,并且维持着这种微妙的平衡,历经了四代天子的交替。 当权柄交到汉武帝刘彻手上的时候,观望的人们渐渐反应过来:帝国并非处在一个微妙的平衡,而是处在一个懵懂的童年,它的矛盾来源于它的幼稚,而它的多元也意味着它有无限的可能,而现在,帝国的童年即将结束了,因为酝酿的激情已无法再压抑,勃勃的生机将要突破障壁,伟大的历史正在喷涌而出,誓要把无限的可能化作为一种现实。 于是群英奋起,帝国北破匈奴,南平诸越,东取朝鲜,西开陇右,都护百国,又经昭宣之治,终于将大汉的历史谱写成旷古未有的华章。 中间虽然又经历王莽篡逆的波折,但光武帝再兴汉室,明章二帝励精图治,终于又在汉和帝手中恢复永元之隆的盛世图景。而不知不觉间,大汉帝国也已经存在三百年了。 三百年的岁月中,帝国已经改变了太多,分封制度已名存实亡,商鞅设计的二十等军功爵也沦面目全非,转而全面为察举制度所取代,而各地郡守察举出的孝廉、秀才,却常常令人大失所望。尚武精神正在衰退,忠孝之道又变得僵化虚伪,再伴随着不断的天灾与人祸,渐渐有人醒悟过来:帝国已经老迈了,再伟大的历史,也终究有结束的那一天。 但要大多数人们认清这一点,还要等到汉灵帝死后。 那一天,十常侍砍下了大将军何进的头颅,司隶校尉袁绍紧接着策划了一场屠杀,袁术同时在南宫九龙门肆意放火,烈焰腾空,甚至烧红了当夜的月亮。曹操、董卓、王允、卢植、刘备等人都目睹了这场壮观的洛阳大火,这场火焰将皇帝的权威尽数焚毁,并且拷问着天下所有人,接下来,你们将何去何从? 在这个残酷的真相面前,有的人选择篡权乱政,有的人选择以身殉国,有的人选择避世隐居,有的人选择另立门户,有的人选择,再一次拯救帝国。 也许是大汉的历史太过辉煌,也许是大部分人对未来感到迷茫,帝国在两个丞相手中得到了短暂的复兴。 第一个丞相名叫曹操,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历史上曹操确实将皇帝迎至许都,并借助皇帝的大义,在血泊和尸堆中重新整合了北方。 但紧接着,两个问题摆在了曹操面前,第一个问题是政治意义上的,汉朝制度还能继续沿用下去吗? 第二个问题是事关个人命运的,他能够接受事后如霍光一样被清算,成为汉朝历史的注脚吗? 对于第一个问题,曹操的回答是不能沿用。 而对于第二个问题,曹操的回答是不愿被清算。 于是曹操背叛了早年自己的理想,成为了如王莽一般的汉贼。 曹操立国为魏,定都邺城,开创四征四镇、士家任子、九品中正等制度,这些制度真的能够解决汉朝面临的问题吗?曹操不知道,他在死前安慰自己说:“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也就是期许后来子孙的智慧能够超越自己,再开创一个八百年之长的伟大王朝吧。 但很不幸,在曹操死后的第二十九年,太傅司马懿与其子司马师、司马昭在洛阳发动高平陵之变,诛杀政敌曹爽三族,并夺取了魏国的最高权力,这一幕与五十年前的袁氏兄弟纵火洛阳何其相似!不同的是,此次既没有半路杀出的董卓,也甚少有为国死节的忠臣罢了。 当年迎合曹操取代汉室的士人们,如今又顺理成章地再迎合司马氏,其中甚至不乏曹魏皇室宗亲。汉室的神圣权威被取缔后,曹魏自己未能建立起同样伟大的叙事,反而进一步消解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为什么天子是天子?过去的历史中,只有一个大汉帝国,而这样的帝国,以后真的还会有吗? 第二个丞相名叫诸葛亮,起初,他只是一名避难在隆中的农夫,不想关注世事。但不知是因为被刘备三顾茅庐的真情所打动,还是因为对曹操篡汉自立的仇恨驱使,诸葛亮终究还是出山效命,为帝国在益州谋得了立足之地。 他同样面临着两个问题,但是他的回答和曹操完全不同。 面对第一个问题,诸葛亮知道汉朝制度已经落后了,但他认为曹魏的制度更为败坏。 而面对第二个问题,他的回答是斩钉截铁的愿意。 作为将为历史铭记的圣人,诸葛亮饱含对大汉的热爱,他在接下来的岁月中,用燃烧自己的方式,将所有的才华、爱恨、心血都用在了延续大汉寿命的道途上。 虽然仅仅占据西南一隅,虽然屡经挫败,但他的品格注定彪炳千古,他的执着注定光耀千秋。 即使最后并没有成功复兴大汉,但这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已经让司马懿在对垒中黯然失色,也让帝国最后的尾声余韵悠长。 在诸葛亮病逝五丈原后,蒋琬、费祎、姜维等人继承了他的遗志。这些微不足道的人们,也始终与帝国的命运抗争着,希望能在这场与岁月的赛跑中多赢得哪怕一分一秒。 司马懿冷峻地注视着这两个人的选择,对于他来说,过去不值得叹惋,更不值得缅怀,他知道未来一切都将毁灭的命运,但仍然要牢牢把握住这空悬的权柄。 曹操的猜疑早就让司马懿变得残忍,使得他不太记得大汉帝国光明的一面,反而开始享受权力斗争中的腥风血雨,胜利,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不择手段地获取胜利。但是胜利的代价是什么? 当司马昭面对高贵乡公的尸体,他才隐约明悟一点,继而当街痛哭。 许多人说司马昭的痛哭流涕虚伪,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任何政治家都能从中嗅出一股残酷的味道,这种残酷是从袁术放的那把火开始的,这把火还在燃烧,它在平等地燃烧所有人,所有制度,所有品德,都在成为这把火的养料。 当天子能够死在洛阳的街道上,谁又能从中置身事外呢? 于是司马昭决定伐蜀,不顾一切地伐蜀,他要用大汉帝国最后的余晖,来挽回这场即将失控的灾难。 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钟会围攻剑阁,邓艾偷渡阴平,都成了姜维的注脚。在他那惊天动地的一死后,蜀汉终于画上了句号。 好在蜀汉终于灭亡了,司马昭借助伐蜀大功,成功晋位晋王,后其子司马炎代魏。虽然名义上,晋朝的天命来自于魏帝禅让,但是私底下,也有很多士人流传说,晋虽受魏禅,实承汉统。而司马炎称帝以来,也大肆追褒诸葛亮,希望能够以此挽回人心,重塑国格。 蜀汉即灭,东吴胆寒,看起来,又一个新的大一统帝国即将诞生了。 正如当年汉朝的诞生一样,这个帝国充斥着各种各样奇怪的人群与制度:既有二十等军功爵,也有九品中正;既有士家世兵,也有募兵部曲;既有三千死士,又有孝廉儒生…… 但它与大汉帝国也有极大的不同,那就是人们看不见热爱与希望。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大家都没有可以相信并托付生命的信念,只能一手握着剑,一手拿着五石散,以此来排解满腔的失望与怒火。 汉朝崩溃了,但崩溃的不仅仅只有汉朝。 伟大的时代结束了,眼下灾难还未降临,布满疮痍的大地上遍布着大汉帝国的废墟。而后人们穿行其中,一面听着英雄的传说,一面迷茫地选择自己的归宿。或许一切都结束了,或许还没有结束,但大汉曾流传有这样一句古话:死灰犹可复燃。 在废墟的角落里,仍有火种在等待积蓄。 楔子二 成都大火 “大将军,我们已经被包围了。” 张翼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四面八方都传出了喊杀声,仿佛怒涛一般此起彼伏,不见停息。周围的火光已经汇聚成海,炙热的焰浪正在屋檐间流窜沸腾,令这原本漆黑的夜晚亮如白昼。纵使身处暗室之中,光芒还是透过窗户的竹帘照进来,把屋中每个人的影子都拉得宛如长蛇,在墙壁上不断舞动。 姜维看了张翼一眼,布满血丝的双眼正映照着远处的火光,仿佛流萤一样跃动。他的表情耐人寻味,糅合了疲惫和深切的悲悯。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叹息着说:“我知道。” “大将军,接下来?”句扶睁着仅剩的一只眼睛,斜绕过前额的巾布浸透血水,混合了冷汗,沿黑乎乎的面颊划出几道浅纹。 姜维苦涩地想到,是啊,即使已经身处绝境,但自己仍然是大汉的大将军。在最后的希望覆灭前,在最后一个汉卒战死以前,自己都没有理由放弃,因为,这是三十五年前,老师对自己的期待。 在回想的这一个瞬间,姜维似乎从老年回到了青年,计败的沮丧也被一种坦然所取代。他挺直了身子,缓慢而又坚定地说道:“得有人冲出去,把城外的军队带走。” “难道还有机会?”蒋斌出声问道,很显然,他并不理解这个命令,或者说,他不知道希望在何处。 “没有机会。”姜维朝地上啐一口含血的唾沫,再继续解释说:“但只要有人活下去,总有机会。” 说罢,姜维把腰间的佩剑缓缓抽出,残缺的剑锋与剑鞘摩擦出呲呲的噪音,但却似乎含有神奇的力量,令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看着年迈的大将军在黑暗中擦剑。这柄宝剑是天子御赐的章武剑,已陪伴了姜维三十多年,姜维曾用它无数次来发号施令,但在刚刚,它才第一次染上鲜血,而后砍断了四个人的头颅,多了四道缺口,故而姜维擦剑时格外专注和细腻。 看着大将军斑白的头发,眉眼间的细纹,部从们都默然了。眼前的这个老人,自二十八岁入蜀以来,整日忙于军务,至今未婚,更没有儿女,生平所得钱财从来都分发给蜀中百姓,对他来说,对错或许难以评判,但品德却无可指摘。可这样一个人,今日就要葬身于此了吗? 忽然,数支箭唿哨而来,立刻击碎竹帘,牢牢钉在身后的土墙上。光芒和热浪随风而入,照亮了众人的面庞,魏兵的叫骂声接连涌入,让他们快快出门投降受死,但房中众人仍岿然不动。 姜维扫视着部从们的神情。这里还跟随着他的,基本都是老将了,皮肤上的皱纹多如狄道山径中风蚀的枯石,周身负伤,心力交瘁,杀气腾腾。但其中还有三个年轻人,恐惧通过表情和动作表露无遗:他们第一次离死亡如此接近,腿脚和瞳孔都在止不住地发抖。 那是渴望希望的神情。即使身处绝境之中,这些年轻人还是本能地想要活下去,可是年轻的尊严又使他们拒绝接纳这种软弱,故而双眼时而如山泉清澈,时而如落叶萧瑟。姜维熟悉这种神情,如今的他也喜欢这种神情,他相信这是通向伟大的必经之路。 于是姜维将他们三人点名出列,嘱咐道:“等会我们出去,你们三个往西走,别回头,一定要活着赶到军营。” 这突然的命令让年轻人不知所措,他们不明白大将军的深意,却能够听出话语中包含的沉重意味:大将军已经决心赴死了,为了他们能活下去。三名年轻人不约而同地感到一种解脱,紧接着又产生一种耻辱,因为真正的勇士是不需要靠他人来活命的。这耻辱迫使年轻人拒绝,可一看见大将军瞳孔的火光,他们就通通哑住了。 最终,一个年轻人艰难地问道:“大将军,那之后呢?” “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等待。”姜维注视着他们说:“竭尽所能地等待。” 等待什么?等待多久?年轻人还想再问,但时间已经不允许了,房外的魏军正在渐渐靠近,其中还掺杂着马蹄声和呼啸声。姜维看了三人一眼,立刻带领其余人走了出去。 他以坚定不移的脚步,穿过断壁残垣的阴影,而后立定了。在炽热亮眼的火光下,姜维一手持章武剑,一手负于背后,仿佛天神一般睥睨着眼前成千上万的魏兵。在他的身边,是十六个陪伴他征战数十年的老战友,而在他的背后,是正熊熊燃烧的成都锦宫,火焰已经烧红了月亮,而硝烟也接天连夜,继而在上空堆聚无数乌云,似乎随时会沉沉压下。 这样庄严的景象吓住了包围他的魏兵们,他们听说过张飞扼守断桥喝退千军的传说,但亲眼见到还是第一次。这使得他们生出一种震撼,不约而同地从箭囊中抽出箭矢,然后搭上弓弦,将角弓拉如满月。但不知为何,魏兵们没有立刻松开弓弦,是没有勇气?还是心生敬意?不论如何,火焰中所有人都安静了。 他们听见一个老人在呐喊:“汉大将军姜维在此,尔等速来决死!” 魏卒以一阵如期而至的箭雨作为回应。 就这样,十七名老兵开始了人生最后的战斗。这种战斗,既不是为着胜利,也不是为着突围,而是受一个十分单纯的愿望所支配,就是要在自己倒下之前多杀死一个或几个敌人,死不投降。 魏卒如同潮水般涌向汉军,厮杀声再次响起,但这已无关胜负,无关示威,只是人们需要呐喊,需要证明自己还存在。而上苍也在此时做出了回应,撒下春日蒙蒙的雨丝,缠绕在双方的甲衣与刀锋上。 廖化和句扶都近乎残废,很快就倒在魏兵组成的黑流中。而张翼一直跟在姜维的身边,负了十几处伤,一时流血过多,栽倒在地上,失了知觉。过了片刻,他突然抬起头,睁开血红的眼睛,但是他没有看见大将军姜维。正在这时,有一群人从他的面前奔过。他从地上捡起短剑,用力向敌人掷去,恰好刺中了一个魏兵的头部。魏兵大叫一声,横倒在地上。“又赚了一个!”张翼在喉咙里骂了一句,倒下去死了。 姜维已经受了四处箭伤和六处刀伤。他的身边还剩下赵统、蒋斌、关彝三人,而且都负伤了。他们四个人杀到一处小丘上,周围全是密密麻麻看不到头的敌军。有一个穿红甲的敌将带着一拨人乱箭射来。姜维的左胸上又中了一箭。他拔出箭,大喝一声,从小丘一跃而起,竟杀到敌将的面前,满是缺口的章武剑又一次砍中目标的脖颈。但这一次,敌人的头颅没有落下,只是伴随着“呲”的一声,姜维手中的重量一轻,大量的鲜血飞溅到脸上,而剑锋已断为两截。 雨势变大了,雨水滴滴答答地敲打在泥土上,尸体上,还有火焰上。又有狂风袭来,周遭刚刚吐绿的树梢随之簌簌作响,火势也随之明明灭灭。最后是一道春雷,白光过后,霹雳一声炸裂在众人头顶。 这一声打醒了姜维,他仿佛接受到了某种预兆,知道自己快死了。此时他老迈的身躯上满是血水,他的每一寸肌肉都在呻吟。可他仍然挥舞着断剑砍杀,并呼喊着下边的话,鼓励着他仅剩的将士,也回应着上苍正注视着他的魂灵: “先烈在上,勇士捐躯!苍天犹在,大汉不亡!杀!杀!” 他的背上又中了一刀,身子猛一摇晃,几乎要摔倒在地。但姜维赶快用左手撑住地面,回身砍死了一个敌人。直到此时,他终于发现,汉军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但真的是一个人吗?恍惚间,姜维看见了数之不尽的魂灵,他们就站在他的身旁,默默注视着他,为首的是一个熟悉的早已死去多时的面孔,正微笑着朝他颔首。 错觉只存在了一瞬间,很快又如潮水般消散,那些魂灵瞬间变回了昏暗中残忍的魏兵。他们围成一圈,小心翼翼地打量着这个濒死的老人。有人说,要他投降。他感到很耻辱,站直了身子,很愤怒地说:“堂堂大汉,只有断头将军,没有投降将军!”但声音已经很弱,很低,不能连贯。 片刻之间,他的胸口又连中两剑,一剑刺穿了肺,一剑刺中了心室。这终于使他倒了下去,在泥水里,断剑也扔落地上,旁边是一团还没有熄灭的篝火。他的耳膜还响着刀剑声和喊杀声,而他自己像做梦一样,模模糊糊地觉得自己仍在战斗,仍在呼喊。不过,他又模糊地知道自己受了重伤,倒在地上,血正在向外奔流。 年轻人逃出去了吗?姜维的脑海中刚闪过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念头,但很快又变成了另一个问题:大汉真的亡了吗?不甘驱使着姜维挣扎,挣扎着用尽最后一丝气力,许下一个愿望,然后哼了一声,彻底失去了知觉。 黑暗的苍穹交织着白光,爆发出潮水般的雷鸣,雨水滂沱而下,将鲜血与灰烬都冲刷入江流,徒留下一片焦黑的废墟。人们纷纷为这种景象所惊异,私下议论说:这个季节,按理是有春雷的,但大风大雷的天气,还是非常罕见,莫非是姜维的魂魄化为厉鬼,在天上作怪吗? 于是有人好奇地剖开姜维胸膛,从满腔鲜血中取出了一颗如斗大的苦胆。魏卒面面相觑,觉得坐实了方才的谣言,然后小心翼翼地踩碎了这颗胆囊。 夜晚结束了,浓云散去,朝阳重生,新的一天继续开始。众人把那一天作为新帝国的起点,在第二年改元泰始,意为太平自此重新开始。然后开始重建锦官城,他们在骨殖上铭刻墓碑,在废墟上夯实土墙,在灰烬上遍植桑树,在城野中迁来流民。然后断剑销为尘灰,墓碑攀上苔藓,再也不见当时血战的踪迹。 第一章 辟疾 泰始八年(公元272年)腊月甲辰,安乐公府。 距离当年那场大火已经过去了九年,此时天气阴沉,成排的乌云在天穹铺开,均匀地从头顶蔓延到天际,仿佛浓墨渲染。伴随而来的还有如刀的冬风,在光秃秃的树梢间来回切割,发出令人心烦意乱的声音。 “真是奇怪的天气。”安乐公夫人张希妙躺在床榻上,侧着头望着窗外不断摇曳的枝头,对身旁的寡嫂费秀说,“看上去像要打雷似的。” 费秀先是否定说:“冬天怎么会打雷呢?”但随后一阵冷风漫灌进屋内,令她打了个哆嗦,不得不跟着赞同说:“不过今年也说不定,毕竟是个龙年。” 泰始八年确实是壬辰龙年。在泰始七年还没过去的时候,民间就在传说,说壬辰年是真龙之年,有沉压百年的潜龙将要飞升上天。传说从哪里来的,没人说得清。但在西晋各地,确实开始频频上报各种祥瑞,一会儿说是在邺城发掘出了弥勒状的石头,一会儿说是在关中撞见了青龙,都说是圣人将要一统天下的征兆。 结果到了十月,天上忽然出现日食,各地均可看到。日食是大灾之兆,与前度传闻相悖。民间又传,说日食应改天换日,旧龙将死!这传言传得这样快,一度令朝廷下令,禁止各地传播祥瑞或灾祸的言论,违令者下狱治罪。 而到了现在,又似乎要有冬雷发作,大风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种种迹象来看,今年这个所谓壬辰龙年,不似一个平凡年。 按理来说,这个年份的非凡与否,与女子应该是无关的。不过此时的张希妙并非是一个单纯的女子,她还是一个母亲,更准确地说,她怀胎已经十月,生产就在这一两日了。 嫂子费秀想把窗户关上,毕竟如此怪异的天气,谁也不知道会否影响生产。但随即被张希妙制止了,她一面轻柔地抚摸自己的腹部,一面想着今年来的各种怪事,而后对嫂子说:“我有一种预感,在上苍见证下,我会生下一个了不得的孩子。” 这其实是所有母亲在临盆前共有的预感,费秀也曾经拥有过,但事实最后证明,她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只是一个寻常的小子,也会惹她伤心,也会惹她流泪。但在一个崭新的母亲面前,费秀并不想打破这种预感,她坐回到榻前,温柔地赞成说:“我也有这样一种预感,一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小子。” 可听到这句话后,张希妙并没有感到安慰,反而是有些惶恐。在怀孕的这段时间,她其实已经思考了很久,自己应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如何给他一个美好的未来。但是在这大风呼啸的临盆前夕,她又把自己对孩子未来的想象全部推翻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心虚和胆怯。 她想,她只是一个女人。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能够决定的事情实在太少,她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也不能选择自己的丈夫,同时也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她有什么凭据,可以说服自己能够选择自己的孩子呢?即使是诸葛丞相那样的伟人,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成才。 所以恐慌突袭了这个年轻母亲的心灵,让她记起了九年前的成都大火。 像姜维大将军这样顶天立地的人,有时候也是会被命运击垮的。 当想到这一点的时候,张希妙突然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人们从来都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他们无法控制自己何时出生,也无法控制自己何时死亡。天地间就像有一个巨大的存在,他冷眼旁观,嘲笑着人们的自作聪明。这种想法使得她双手合十,眼泪哗哗地落了下来。 “希妙……你怎么了?” 费秀自然不明白弟妹的千肠百转,只是担心地看着她。而张希妙不知该怎样解释自己的心情。 “阿姊,我突然想,孩子其实平平凡凡也没什么……只要他一辈子开开心心就好……” 张希妙说着这话的时候,眼泪更加抑制不住,又说道:“但我怕……我怕我做不到……” 虽然弟妹的话语表达不清,但是费秀很快就理解了她的那种担心,因为这也是每一个做过母亲的女人,都曾怀有过的情感。一辈子开开心心,说来很简单,但是这个世界往往是先有了苦,才有了甜,先有了悲,才有了喜。就像在现在,弟妹在即将成为母亲的这个幸福时刻,先感受到的却是疼痛和悲伤一样。 于是费秀说:“没事的,你不是已经从白马寺请了沙门来祷告过吗?你一向心诚,观世音菩萨会保佑你的。” 这番劝慰是有效果的,让年轻的母亲止住了眼泪。前段时间,有西域来的高僧说,观世音菩萨能庇佑子女,于是便有大量的贵人百姓前去祈愿,据说颇为灵验,于是张希妙也去白马寺求了一炷香,又请了一名天竺来的高僧到府中诵经,以保佑此次生产能够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现在的张希妙也是这样想的,只是她又多加了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孩子一生无灾无难。 于是她再次在心中默念起祷告的经文来,经文很简单,只有十句,全文是: “观世音,南无佛,与佛有因,与佛有缘,佛法僧缘,常乐我净,朝念观世音,暮念观世音,念念从心起,念佛不离心。” 等她念到第十遍的时候,她感觉到肚子里的婴孩动了一下,紧接着传来的是一阵剧痛,让她瞬间醒悟过来:孩子要诞生了! 不用她多说,费秀立刻让她躺下,紧接着去喊府中老妪前来助产。很快,府内府外都得知了夫人正在生产的消息,府中的男人们也都自发聚集起来,在外堂等待着结果。 新任安乐公刘恂此时就在人群之中。与满怀忐忑的妻子不同,他没有那种身为人父的忧虑,脸上反而有一种被死人纠缠的阴沉。即使在等待的时候,他的眼睛也带有一种红浊,仿佛喝醉了酒的凶手,这令仆从们倍感畏惧。 但今天这样一个重要的日子,他到底把烦躁和不耐都压制了下去,静静地仰望天空。 正在这个时候,一阵疾风从府中的庭院吹过来,飞舞的黄沙顿时把走廊上点着的几盏昏黄色油灯打熄了。空气中一股腥腥而略带湿土气息的味道,穿过摇摇晃晃的珠帘,飞快地扑进迅速变暗的厅堂。 一名仆人站出来,把飘摇的珠帘挂在门的两侧。这个时候,人们才注意到,天空像是被灰色衲衣遮盖了起来,突然一下子晦暗到了极致。天空飘舞着枯枝败叶,如乌雀乱飞、 刘恂站在走廊边,看着这股风的势头刚刚减弱,而清脆的雨滴就跟在风的后面,飘打着互相追逐而来。雨势骤然而大,打在院子里的石头、泥土上面,啪啪地万声齐响。 人们在冬天没见过这种景象,于是都议论起来:“本以为会下雪,没想到却是这样一场冬雨呢!” “已经有了冬雨,莫非还有冬雷吗?” 话音刚落,一道白光从天边划过,随即在府院上空轰然炸响,其音量之洪亮,令所有人都心中一惊。此时为夫人诵经的僧人就站在安乐公一旁,他对安乐公说:“大人【1】,天有风雷雨电,必有龙行于此,还不快上香拜谢天神!祝祷天送贵人,平安生子。” 刘恂向来是不喜这种言语的,但在此时,不知是想起了什么,他罕见地没有拒绝,而是叫从人焚了香,摆在走廊飘不到雨的地方,毕恭毕敬地迎接风雨中的真龙。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天色就已完全入夜,外面雨势如倾,府中各舍的灯火摇摇欲坠,仿佛随时就将堕入到无尽的黑暗地狱之中。但天空仍然时常有电光划过,在乌云中不时照亮一道修长又黯淡的阴影,似乎有什么天上游动。 且说此时的张希妙这边,经历生产剧痛,她渐渐晕眩过去,感受不到风的冰冷,夜的寂静,更没看到电光中那仿佛游龙的漫长阴影。她心中想着的,只有孩子未来的幸福。这是一颗母亲的心。她希望上天赐给她一个勇敢的孩子,不要像孩子的父亲和祖父一样懦弱,整天担惊受怕,畏首畏尾。她希望自己生下的孩子是像他的曾祖父那样,是什么样的困难也杀不死的,坚强的化身。 她在这种幻梦中也在祈祷,祈祷带来的快感将她带入一种不可思议的恍惚中,仅用无念无想这些艰涩的词,实难表明她此时的状态、这是一种对于善良和正义的满足和陶醉,也是一种自信。或许这就叫醍醐灌顶吧。 当她恍惚进入三昧时,隐约听到某处有一人在跟她说话,要帮助她实现愿望。 “夫人。” “在。” “你是一个好母亲,你的愿望会实现。” “嗯。” 她正要和那个人说些什么的时候,一切幻象忽然就消失了。而后传来的是一阵婴儿啼哭声,好像从遥远世界里慢慢地飘过来。而这个时候嫂子费秀已正轻轻拍打她的肩头,将她唤醒。 费秀笑盈盈地对她说:“恭喜妹妹,已经生下来了。” 希妙如释重负,由老妪扶着坐起来,一边从费秀手中接过还在啼哭的孩子,一边忙问道:“生男还是生女?” “是男!” 希妙慌忙搂住用抱裙裹住身子的婴儿,仔细端详着这个孩子。婴儿并没有察觉到母亲的接近,而是皱眉闭眼,一个劲地对着空气狂哭,看上去并不可爱。但希妙却没有任何嫌弃,她用自己的脸颊贴过来,轻轻蹭着孩子还带着湿气的肌肤,血缘上的渊源一下就使得孩子安静下来,而后睁开了滴溜溜的黑色眼睛。 张希妙对费秀说:“阿姊,你去跟大人说,这个孩子的小名,就叫做辟疾吧。” 【1】大人的称谓:大人在汉晋时有多种代指,既不似宋代纯指父亲长辈,也不似清朝多指上级,光《晋书》中就有多种涵义,一是指皇帝,天上出现星象后,史官占曰:“大人当之。”,这个大人是指皇帝;二是指巨人,“襄武县言有大人见,长三丈余”;三是指君子智者,杜预遗言中写“大人君子或合或否,未知能生,安能知死”;四是指贵族,阮籍在奏表中写“王公大人所以礼下之者,为道存也”;五是首领,晋时少民部落多用之,如段匹磾传中写,“世为大人”;六为长辈,刘惇、王皮称呼郭猗“谨奉大人之教”;七为父亲家长,还有一些其他的用法,这里就不再论述。古人的称谓在当时并不死板,大家不须过分纠结。 第二章 安乐公府的闲聊 对于刚刚当上母亲的张希妙来说,这辟疾的出生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但对当时的世人来说,安乐公世子的出生却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毕竟蜀汉灭亡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而汉主刘禅就封安乐县公后,就时刻处在晋庭监视之中。原蜀汉的诸多旧臣,或被征调任用,或被打散迁移,仅剩下两三人在府中担任家臣。到现在,老安乐公刘禅去世,新安乐公刘恂的存在更显得可有可无。故而在泰始八年这一年,公府门庭冷落,少人拜访。 而安乐公刘恂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在得子之后,他并没有那种如妻子一般由衷的喜悦,反而在心里想:这个府里又多了一个囚徒。 这种想法是非常不吉利的,特别还是一个父亲对于自己的孩子的感想,实在是太过残忍。但另一方面来说,这种想法并非是凭空诞生的,他实际上也是一种人生经验,过去的二十多年失败人生让刘恂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人能够清晰明白地审视自己人生的失败之处,就不会再一次次地撞得头破血流,而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困境,实际上是一种注定走向悲剧的自欺欺人。 所以当妻子出门到白马寺还愿的时候,他就安坐在家中与二哥刘瑶饮酒。 正在闲聊家常时,刘恂偏头打量院中的场景,天气开始变得温和,院子里老安乐公刘禅亲自栽种的那颗桃树上,已经长出了青涩的毛桃,隐隐透出果香。恐怕为香气所诱,院子里的鸟雀格外多,叽叽喳喳地叫着,令他心中烦躁,继而忍不住把想法吐露出来: “她昏了头了,列祖列宗都不能保佑我们,去向什么菩萨许愿就会有用?” “就算有用,消息传到太极殿那里去,难道是福气吗?皇帝陛下会高兴说,恭喜恭喜,祝贵府光耀门楣?” 这话语自嘲中又带着对朝廷的讥讽,令刘恂非常满意,故而他对兄长哈哈大笑着,举杯长饮一口,又令人添满。 但这种自损只会惹来刘瑶责怪的眼神,说是兄弟二人一起喝酒,但刘瑶并没有动杯。他是一个审慎的人,即使很理解胞弟心中的苦闷,但也实在不能苟同这种自暴自弃的态度,故而说: “六弟,你已继承爵位,是一家之长,夫妻和睦,齐家爱下,尊奉君长,都是你要注意的。” “何况你现在已为人父,今非昔比,要成为孩子的榜样,有些话不要乱说。” 这番说教结束说完,刘恂年轻而苍白的脸上已无半点笑意,他点头应了两声是,继而如同大梦初醒般般幡然露出怒气: “兄长是说我无情无义咯!” “不是——”刘瑶心中暗自叫糟,他不想自己一开口,当即戳中了刘恂的痛点,想开口挽回,但显然已经晚了。 “莫非我愿意如此?!” 刘恂狠劲拍了一下膝盖,神情激动,然后沉默不语,眼圈不知不觉红了。良久,刘恂的声音有些嘶哑:“我名为县公,可却无一官半职,只能困守在这一府方寸之内,所有人都躲着我走。何况安乐公这个名号,背地还不知有多少人嘲笑!我苟且偷生至今,不过被软禁而已,还能做什么……” 他再也说不下去。 刘瑶再一次说:“世事难料,无论身处何地,都要心怀希望。” 刘瑶的声音很低,却一字一顿,异常坚决。 正如前文所说,刘恂所提的困境,实际上当然是存在的,但要具体分析,又未免有所夸大。朝廷确实针对性地肢解了蜀汉势力,但是对于掌权多年的司马氏而言,一个既无权又无兵的安乐公府,无非是一个吉祥物罢了,并没有什么威胁,故而当今天子也没有投注多少精力。要说有多少提防,那其实也是刘恂自作多情了。 刘瑶此时身为朝廷的著作郎,多少也了解一些皇帝的意思,所以想借着府中生子的良机,宽慰自己的胞弟。不料想才聊几句,安乐公又变回了原有的颓废模样,这让他倍感无奈和同情。 而刘恂此时还在愤懑发言,说道:“其余人也就算了,文立他身为蜀臣,服侍我家多年,这几年在洛阳为官,竟然也从未来见过我。还有在蜀中的谯周师徒,这么多年来,竟然一封信也没有寄过……” 刘瑶立刻起身斥责刘恂道:“你喝醉了!说什么胡话!你才说要苟且偷生,现在却不知道他人也要避嫌吗?” 蜀汉灭亡后,其实处境最尴尬的不只是安乐公,蜀汉的遗臣同样如此。如李密、郤正几人,一面要顾念昔日的君臣之情,一面又要在新朝下存身效力,政绩明明显著,却常常遭其余晋臣的排挤,官位只能在县令与太守之间徘徊。其余蜀臣纷纷以此为鉴,不与安乐公府往来,在刘瑶看来,也是可以理解体谅的。 刘恂听着兄长的指责,脸上仍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气,好在他是真有些醉了,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而是起来拉着刘瑶坐下,而后说: “二哥,我早就看开了,这样没什么不好。我方才说那些话,无非也是为孩子好。” “他母亲这样殷殷期望,就怕将来失望,倒不如现在就看开点,就当个富家翁……” 正说话间。空阔的走廊里传来脚步声,是希妙的侍女,她禀告说:“大夫人回来了。”二人吃了一惊,面面相觑。兄弟慌忙起身,准备去迎接寡嫂。 “不必拘礼,都坐着吧,这样甚好。”清脆的声音传来,费秀满面笑容走了进来,“呵,怎么就你们兄弟二人,老四和老七呢?又去找人赛牛去了?”费秀此时已是三十好几,但身着交领素色两裆裙,头结坠马髻,仍显得风韵犹存。而怀中抱着满月的辟疾,更显得费秀庄重慈爱。而她口中的老四和老七,则是老安乐公刘禅的第四子刘瓒与第七子刘虔。 “今天天气真好,”等刘恂点头称是后,费秀笑了笑,她哄着怀里的婴儿,道:“我去陪妹妹还愿时,一路上的梨花都开了,还见到三五成群的黄莺,时间过得真快。辟疾就好像昨夜出生似的。” “来,把孩子抱住。”费秀把辟疾递给刘恂,而后从怀中掏出一枚香囊,小心翼翼地挂在辟疾稚嫩的脖颈上,而后对刘恂说:“这里有一张符咒,是我从张昭成张天师那里求来的,据说能为孩子开智,你要帮孩子好好保管。” 自从大哥刘璿死于成都之乱后,刘恂对这位寡嫂一直就极为尊敬,此时听闻更是感动,他问道: “张天师的符咒价比千金,嫂嫂是怎么求来的?” “我阿父不是留下来一副棋盘棋子吗?我今天拿它去了张天师府上,就换来了。” 费秀说得轻描淡写,但刘恂却听得满心难受,他知道那是前蜀汉大将军费祎留给女儿的唯一遗物,价值不能以金银衡量,他喃喃道: “这太可惜了,何必呢?” “棋盘、棋子不过是死物,哪里比得上孩子呢?你啊,还是心思太重!”费秀轻轻举起辟疾,大声笑道:“小辟疾,比起你的曾祖父,你爹还差得远啊……如今你生在这安乐公府里,也要成为一名你曾祖那样的君子,终日乾乾,自强不息!” 言罢,费秀放下辟疾,在他的笑脸上亲了一下。 寡嫂方才的话语与兄长刘瑶不谋而合,令刘恂难以忍受。但他尊敬费秀,不好像对待兄长一样直接发作,只能一边腹诽,一边转移话题,问道: “希妙呢?嫂子不是和她一起出门的吗?” “希妙还在白马寺,她说要在毗沙门天前为辟疾祈福,念经一百遍,就让我和辟疾先回来了。” 刘恂听得大是不满,心中竟生出一些对于自己儿子的嫉妒。自己生活至今,遇到的冷遇永远多过宠溺,这个孩子何德何能,竟能获得这样多的宠爱呢?但他不好表达出来,只能又复述一遍道:“这又是何必?” 而费秀似乎已看出刘恂的不快,直视着刘恂道:“六郎,女人悲哀的命运,男人终无法明白。人生浮华,生离死别,都如梦如幻。女人在世上无论经历什么磨难,但难以活出自我,所以只能作为母亲,为孩子考虑,希望子孙代代繁荣昌盛。” “嫂子的意思……莫非真指望这孩子以后光宗耀祖吗?” 费秀看着茫然的安乐公,不禁叹了口气,她没有再就刚才的话题多说。 有些道理,可能是永远说不清楚的。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生活是一个崇尚武力的修罗场,如果不能成功那就是失败,如同不能生存那就毁灭,没有第三种评价。 但实际上,结果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重要,毕竟从长远来看,所有人都会死去,也就意味着所有人都会失败。这时候,人不妨跳出来,重新发现生活的态度:只要一个人每天都在认真生活,没有虚度光阴,成败又有什么可在乎的呢? 一个母亲所希望的,无非也就是这一点:让儿女发现生活本身的风景。 但在这个时候,她还是顺着刘恂的意思,伸手逗弄了几下小辟疾的下巴,听他笑出声来,而后对刘恂说道: “谁又知道呢?或许三十年以后,他能当上一州刺史吧!” 第三章 试儿会上的蝴蝶 又是一年腊月,与去年不期而至的狂风暴雨不同,泰始九年的腊月要更平和一些。天上看不见一丝乌云,空气中也甚少喧嚣,这使得冬日的阳光安静地披搭在房屋与街道上,路边柳树的影子也如画中一般,只有街道间的流水可见若有若无的波纹,显得安乐公府格外安详。 因为三年守孝之期结束的缘故,府中开始重新张灯结彩。 十几盏纱灯挂上了府门左右的檐角,上面绣着各种如云如浪的美丽图案,这都是夫人张希妙亲手缝制的,等到里面点燃灯火,纱灯就会投下朦朦胧胧的光晕,令人有种饮酒熏熏然的感觉。刚挂上去时,府内的人看了都由衷赞美,说京畿里再没有比自家夫人更心灵手巧的了。 消息传到隔壁的中书令张华府上,中书令张华的夫人刘氏很不服气,专门去找当朝的杨皇后要了二十盏御灯装点门面,其做工之精巧,锦绣之华丽,自然是安乐公府难以比拟的,其余高官见状,也纷纷攀比,家家户户都用府门的纱灯来展现财力。以至于最早挂灯的安乐公府,反而显得有些平凡浅素了。 但在希妙看来,这并没有什么打紧,一是因为,只要是自己精心准备的生活,再简陋也无妨开心,二是因为,小辟疾的试儿会快到了。 在魏晋时期,婴孩的人生礼仪程序还不像后世那般丰富多样,诸如三朝、三腊、满月、百日等特定重要时刻的仪式还未成形。但婴儿周年之礼,即我们今天所说的“抓周”,当时称为“试儿”,却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在当时的人看来,一个人的命运,当然离不开上苍的庇佑,但也不能仅靠运气。纵观历史,福缘深厚的君主莫过齐桓公,能先后遇到鲍叔牙、管仲这样的贤臣,而后九合诸侯,成就一代霸业。可纵使如此幸运,最后却依然困死高墙,孤老而终,就是受了秉性不足的影响。 故而人们格外看重人本身的品质。 而在婴儿满岁之际,父母亲人将各种绫罗珍宝放置婴儿身边,让婴儿从中挑选,就是希望以此能看出婴儿的贪廉愚智,并为其规划出合适的未来人生。 当然,无论在当下还是后世,抓周总是沦为过场。试儿会上,无论孩子抓住了什么,宾客都会寄予美好的祝福,然后主人摆开筵席,与宾客尽欢。不过对于母亲来说,或者说张希妙的心中,任何有关孩子的事情都会令她忐忑。辟疾满岁前的一个月,她都有些辗转失眠,一直想会上该给孩子准备些什么,也期待前来的客人会给孩子送些什么。 这倒不是说她害怕孩子不成气,而是害怕自己没有为孩子尽全力,以至于会在许多年后的时光里感到后悔。 好在她是个惹人疼爱的女子,府中除了丈夫外,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心思,也都想尽可能地满足夫人的请求。 试儿会的这一天,天公作美,阳光晴朗得连影子都显干净。府中早早就敞开了大门,露出连日打扫的堂道与绚烂绽放的梅花,而下人们也点燃了铜炉的熏香,试图将这个日子变得更正式隆重一些。 作为主人,安乐公刘恂还有兄弟几人都出来迎客。按照礼数,他们邀请了自己昔日的旧臣、当朝的显贵,甚至通报了当今天子本人。不过刘恂的人缘显然一般,天子并没有做回复,作为邻居的诸多公爵也未回礼赴约,只有当年的臣子们顾及情分,都赶来道贺。不过即使这样,客人们携家带口地前来表达亲近,还是使得安乐公府显得久违的热闹。 “真想不到啊!外出了两年,府里已有了公子,先主的血脉又有后了!” 这是故蜀汉镇军大将军宗预之子宗明。 “主公若不嫌弃,可以把公子交给在下,弓槊骑射的本领都传授给他,保证他成为顶天立地的堂堂武人!” 这是蜀汉亡国时跟随老安乐公上洛的前殿中督张通。 “主公夫人都安好吧。时间真快,老主公去世,但小公子也满岁了,如果可以,真想看着他长大啊。” 这是故蜀汉车骑将军邓芝之子邓良,即将上任广汉太守。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人,虽然年龄各异,习性不同,但毫无疑问,他们都是蜀汉元勋的后代。只是在蜀汉灭亡后,这些人和许多亡国奴的后代一样,已逐渐被世人遗忘,而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也将泯灭在历史的烟尘中。 不过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漫长到他们自己毫无知觉。他们只感受到现在还是快乐的。 这些人虽然名义上是客人,但对安乐公府而言却更像是阔别重逢的亲人,虽然不见时有许多怨言,但见了面后就都烟消云散。刘恂等人在门前接待,不知不觉间就已被热闹的氛围所感染,笑谈着把客人们迎进府内,而正在厅堂内忙碌的希妙,光听着他们的话语也感受到心满意足。她已知道众人殷切的心意,也相信今日将会是圆满的一日。 故而费秀抱着孩子进来时,张希妙忍不住刮着他的鼻子,对他笑道:“小辟疾,你知道你有多少人的关爱吗?” 辟疾用充满懵懂的好奇眼神作为回答,一岁的他已长出了薄薄的一层头发,但遮不住他高高隆起的额头,还有那双黑溜溜得如同放光的眼睛。 每次看到这双眼睛,希妙都会将自己的情绪都收敛下来,哪怕辟疾其实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只是伸出幼小的手指在半空中挥舞,希妙也一样感到宁静。 她用自己的手掌贴住孩子的手掌,对费秀笑道:“阿姊,辟疾等不及了呢!” “才一岁的孩子,能懂什么?”费秀不赞同希妙的意见,但她是从另一种角度溺爱辟疾:“他连走路都没有学会,等会别出什么意外,把自己摔着了。” “这么多人看着,哪里会有事?” 正当两个女人为了孩子而议论时,门庭间的声响突然小了下来,就像一大盆雪水淋下来,把火堆浇得只剩火星似的。 出了什么意外?希妙出门去看,才知道原来是来了一位贵客,也是一位不速之客。 中书令张华的到来是谁也没有预想的。他是名满京华的才子,世人所公认的王佐之才、文坛领袖,更是朝中炙手可热的新贵。由于深受天子信任,时常入宫应对,张华更被喻为“今诸葛”。在后世想来,这样一位和西晋朝廷牢牢绑定的大人物,不应该和落没的安乐公府有任何关系。 但实际上,张华和安乐公府的距离却比谁都近。正如前文所言,他们是邻居,两座宅邸只有一墙之隔,以至于傍晚月明之时,希妙经常听到张华抚琴的音乐。 张华的琴音清脆又缠绵,似小桥流水,鸳鸯双啼,自有一股旖旎,仿佛女子,会让人误以为是什么竹林七贤那样的隐士。可他本人却是一个标准的儒生。 张华下车道贺时,头戴一顶白纶帽,着一身青蓝纱袍,外披一件御寒的貂皮袄子,上下打理得一丝不苟,还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熏香。一眼望过去,就知道是个极其注意小节和礼制的文士。 甫一下车,张华的眼神还在来回扫视,可嘴角的弧度却已翘起了,形成一个酷似嘲讽的笑容。 “哎呀,安乐公,听闻贵府今日喜宴,我身为近邻,可不好缺席啊!” 这句自来熟的话语非常突兀。近几年来,两家虽然是邻居,可除了节日间礼节性的问候以外,双方别说深交,就连一次正经的宴请都没有过,刘恂甚至不知道张华府上有几名妻妾,几多仆从。 但张华毕竟是当今天子的心腹,即使刘恂的爵位远高于张华,此刻也只能回以笑脸,但一时间支支吾吾,却不知说什么好。 张华见安乐公眉眼间抹不去尴尬,揶揄道: “给在下添一副席案,不会让安乐公觉得麻烦吧。” 刘恂这才如梦初醒,顺势答道: “哪里哪里?中书令能够驾临寒舍,真是蓬荜生辉。” 话是对的,语气却并不真诚。不过真诚这一品质本就是世界所不需要的,人和人之间能用虚伪掩饰一些小的不痛快,那至少就可以避免一些大的不痛快。 场面就这样对付过去了,张华来的时候,时间接近午时,该来的人都到齐了,堂屋内的席案也已经摆好,满满当当坐了大约有两百人,颇有些拥挤,看着就像春田里成行的秧苗。 这里原本非常热闹,大家都是自小在成都长大的发小,此时再相见,自是有述不完的旧事,道不完的话语。只是中书令张华一到,厅堂内的人气忽地低落下来,很多正在放肆大笑的,此时就突然像被卡住了脖子似的,瞬间只会窃窃私语。 这种异样的味道,连在后厨的希妙也嗅到了,她对这味道熟悉又陌生:这是权力的味道,更是皇帝的味道。更连带着给她一种糟糕的预感,因为权力的出现,往往是伴随着破坏与痛苦的。 果不其然,张华找了一个靠前的位置坐定,而后从怀中掏出一块小盒,他环顾四周,仔细地打量着席会上的人群,脸上的笑容却是毫无变化,他以一股很潇洒的语气说道:“安乐公,这是陛下听闻公子满岁后,托我转交给你的礼物。” “陛下隆恩,臣子惶恐!” 刘恂闻言大惊失色,立刻双膝跪下伏倒在地,而后他双手高高举过头顶,小心翼翼地接过张华手中的漆盒。 漆盒内装着一对硕大的东海珍珠,几乎有核桃大小,可以说是当下有价无市的奇珍。 但刘恂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荣幸,他在跪下的那一刻就后悔了,周围所有人都在看着,成都的旧臣都在看着。而他就这样干脆利落地跪下了,身为先主的后裔,他甚至没有给当今天子下跪,仅是对天子赐下的一对珍珠!这哪里是什么隆恩,根本是自己的耻辱! 一种发烧般的窘迫涌上心头,以致于刘恂似乎听到一声嗤笑,但他抬头看,周围却只有怜悯的目光,这目光几乎要逼得他发疯,想把手中的珍珠摔在脚下的尘土。 但他到底不敢这么做,等刘恂站起来时,还得小心翼翼地向张华问道: “陛下还有什么吩咐?” 张华闻言,露出一副惊诧的神色来,反问道: “今日是公府的喜宴,陛下哪里有什么吩咐?” 他接下来用手指着自己,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又用轻飘飘的语调叹息道: “陛下只是对我抱怨,近日他公务繁忙,以致不能亲自贺喜,颇为遗憾。故而希望在下来时,务必向安乐公传达他的心意,并把宴席间的喜乐回报给他。” “我今日来此,见公府如此热闹,回报给陛下,想必他也会十分开怀吧。” 话音落地,堂内几乎鸦雀无声。 方才的那些话,明面上是表示了天子对安乐公府的关心,可稍有阅历的人都能听出,这是对在场所有人的敲打。 对于天子而言,安乐公该是一名安居府中的木偶,目前虽然依然是木偶,但最好还是壁橱上藏得到处是灰的木偶。 而现在这些蜀汉旧臣的贺喜,显然是不符合天子心意的。 众人对此也心知肚明,只是他们来之前怀有一种侥幸,一是侥幸于天子不再重视新安乐公,二是侥幸于自己身份低微,并不足以引起重视。但张华的到来还是打破了这层侥幸,一时间,宴席间的众人有些唯唯诺诺,坐立难安。 一旁的刘瑶已经看出众人的尴尬,此时他连忙站出来打圆场,一面对着张华装糊涂,一面则安抚旧臣们坐下: “那中书令回报陛下,陛下如此心意,臣等真是感动不已,恨不能为陛下肝脑涂地,诸君想必也是如此吧!” “眼下已到了时辰,诸位又何必站着?希妙,把辟疾抱出来,该开始了!” 即使刘瑶已经尽力在缓和气氛,众人也在尽力配合,但是欢乐的空气到底不是勉强出来的。在有些时候,勉强的笑脸恐怕更会让人难过。 张希妙抱着辟疾入堂时,就怀有这样一种心情。 希妙只是希望孩子能够得到他人真诚的祝福,却不料反而会让别人陷入难堪,也让自己难堪。方才丈夫跪下时难堪的脸色,其实她也看见了,她也感到屈辱,再想到怀中的孩子也会继承这个屈辱的境遇,她更感到茫然了。 为辟疾抓周的桌案已经摆好在窗边,上面摆着竹马、佛经、纸砚等各式物品。这象征着辟疾未来的命运,孩子抓到不同的物品,就说明他与什么有缘。过去的希妙常常会畅想孩子身为文士或者武人的模样,但此时望过去,又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多么软弱可笑。在皇帝权力的阴影下,或许想成为什么都无关紧要,因为始终有人在掌控你的命运。 这种想法让她既愤怒又悲伤,她不想了解这种命运。尤其是在孩子刚刚满岁的时间上,可她身为一个女子,在丈夫都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她又能做什么呢?她只希望孩子能够不受这种压抑氛围所影响,不要也变得可悲。 好在辟疾还读不懂气氛,他被放在桌案上时,周围的目光聚焦过来,并没有让他感到紧张,而是好奇地在桌案上坐定,一一与来者对视。 张华漫不经心地打量着这位安乐公子。对他来说,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虽然这番敲打有辱他名士的风范,但身为当今天子的心腹,他必须要忧天子之所忧,急天子之所急。可实际上,在张华的眼中,宴席上的这些人翻不起任何风浪,也根本不值得他重视。 就像方才的安乐公兄弟,虽然竭力掩饰,喜怒却难免溢于言表,根本看不出半分当年先主刘备的城府与风采,这样的人便是身居高位,也不足为患。 这个孩子又如何呢? 当小辟疾的眼神看向自己时,这个念头迸入张华的脑海,继而让他哑然失笑了。 或许这是个机灵的小子,但一个出生在洛阳的安乐公子,终究会成为真正的安乐公子。 此时的小辟疾还不能从他人的目光中读出想法,他只是握着他那双小拳头,手背上显出一道小凹痕。他时而抬头看看天,时而瞧瞧周围的人群,时而回头打量希妙的耳朵。他的眼睛转个不停,每次抬头时,就会煞有介事地皱起眉头,这些都透露出孩童自然而然的天真和狡黠。 但从结果上而言,他算得上毫无动作,半晌过去了,他一直看着众人,根本没在意桌案上的物件,最后反而是张开手对着希妙呀呀作语:“阿妈!阿妈!” 希妙慌忙上前抱住他,难道是孩子饿了吗?但辟疾却没有任何哭闹,还是张开双手对着空中指手画脚,用婴儿特有的童声继续道:“阿妈!阿妈!” 一旁的张华见状,不由打趣道:“公子心气很高,桌上的这些都看不上哩!” 刘恂在一旁低沉不语,而刘瑶连忙接道:“小孩子不懂事,哪有什么心气?希妙,赶紧放下来,让孩子随便选一个吧。” 张希妙强忍住不满,她知道兄长说的是对的,但心中也难免含有责怪:孩子自己的命运,亲人怎么能说随便呢?但她还是只能把辟疾放下来。然后拍着孩子的背,指了指桌案上的物件。 辟疾看了看桌案,又看了看希妙,终于摇摇晃晃的在桌案上站了起来。他小脸愣愣地笑着,双手在半空中随意摆动,而发着抖的双腿开始高高低低地往前走,他会选什么呢? 众人的目光跟随孩童的脚步,却难免讶异地发现,小公子虽然跌跌撞撞,却既不好奇、更不留恋地越过了事先备下的竹马、纸砚等物件,而后往“扑通”一声靠在窗台的阳光处,借着双手扒住窗沿,探出头去观望天空。 一旁的旧臣见状,心中更觉黯淡。在如今小公子的脑海中,大概还没有自由与意义的存在,他只是单纯好奇地打量世界,即使是已经生活了一年的公府,他也还没有产生厌倦。但等他长大后呢?能够接受软禁在方寸之间的生活吗? 希妙心中已是难以忍受,她想结束这种局面,便上前对众人行了一礼,草草说道:“孩子不成器,让诸位见笑了。时候已不早了,还是早些用膳吧!” 说罢,她低头去抱起辟疾,转身就想匆匆离去。 不料这时候,怀中的安乐公子突然咯吱笑起来,一只手拍打着母亲的胸脯,另一只手则高高举起,赫然在指尖露出一只金黑相间的蝴蝶! 这一幕是如此突兀,以至于不少人不由“呀”了一声。冬日怎会有蝴蝶呢?蝴蝶怎会落在公子手上呢?就连近在咫尺的希妙也吃了一惊。 或许这是一只特殊的蝴蝶,又或许是冬阳的温暖让蝴蝶弄错了季节,但这只蝴蝶的的确确就立在辟疾指背,如童颜般的翅膀微微张合。 小辟疾瞪大眼睛,好奇地盯着蝴蝶的翅膀,轻轻抬起另一只手的手指,戳弄了两下,蝴蝶的粉尘让他发痒,不禁打了个喷嚏,紧跟着就得意地笑了。 这笑声惊动了蝴蝶,使它翩跹而起。如一朵飘浮的黄花飘过,带着春天的芬芳与温暖,它飞过房梁,飞过屋檐,飞过围坐得熙熙攘攘的人脸,而后消失在门庭外的阳光中。 众人一时都愣住了,如同置身梦中。良久后,张通才恍然道: “公子有福气呢!” 旧臣们纷纷附和起来,他们都有感于方才的景象,又不好表达喜悦,就议论说:公子能生在安乐公家,怎能没有福气呢? 而张华则捻须低头,面色高密,难见喜怒,他在心中缓缓沉思:这是预兆?还是巧合?我该如何回报天子? 张希妙不知道其余人的想法,也不想去知道,她原本空落落的心房,此时都被孩子的笑脸所填满。她把孩子再次抱紧,从方才的景象中,她联想到分娩时的幻梦,还有冥冥中的呼唤,一种预感忽而浮现出来:或许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这孩子都能用笑容去面对。或许这只是一种自我安慰,但她至少有了一个理由,能够在未来回忆今日。 但怀中的辟疾也不知道母亲的想法,蝴蝶飞走后,他很快因母亲的温暖而发困,继而打起了哈欠。昏昏沉沉中,辟疾再次听见伯父和母亲商议的声音,其中有一句说: “原本打算取名刘益,今日来看,不妨改叫刘羡。” 辟疾还听不懂这句话,也没有把今日的景象铭记下来,很快,他就进入了梦乡。 在那里,他手持绿叶,与蝴蝶一起煽动火花。 第四章 溪石斑斓的岁月 对于刘羡来说,无论是出生时的奇异天象,还是试儿会上的蝴蝶,他其实都毫无印象。 虽然在成年后的岁月里,父母,叔伯,乃至许多师长,都对他反复提起过这两件事。但刘羡拼命回忆儿时的记忆,也只能追溯到三岁。往前的记忆就像是一场幻梦,它应该存在,可无论人如何用心追寻,结果都如同水中捞月,不留分毫。 毕竟记忆不是一天建成的,如何把过去的经历梳理成回忆,也并不是一个与生俱来的能力。为什么鲜花嫣红?为什么火焰滚烫?为什么黑夜静谧?孩子其实从来都不会产生这些问题。他们只是瞪大眼睛注视这个世界,把这些五彩缤纷的东西记下来,像积木一样堆积在脑海里,而后随意碰撞,直到碰撞出名叫“逻辑”的火花,孩子才学会了铭记。 刘羡学会铭记的那一刻是在奔跑中。 那是一个清澈透明的上午,应该是在春天,三岁的他跟在郤安、张固两个同岁朋友后面,在庭院里奔跑。奔跑的缘由他已经忘了,也忘记自己是怎么拥有的两个好友,为什么在这个庭院,一切就好像是命中注定。他只记得在这一刻,他就是在奔跑,他记得自己奔跑时的呼吸,双腿绷紧的肌肉,还有脚下踩着松软的泥土和迎风飞舞的青草。 那时候的阳光很耀眼,透过庭院间的桃树枝杈射下来,在叶影间都形成了光晕,好似涟漪一般微微摇动。院墙上的连翘也开花了,明媚的花瓣让人联想起星辰。当时还有微风,还有不知从哪里传来的虫鸣。总而言之,一切都很安静。 这种安静使得三人不知不觉就停下了。 然后好像是张固提议的,他提议说要玩游戏,玩捉迷藏。 而点将时刘羡输了,所以开始是刘羡捉,郤安与张固两人藏。刘羡只好对着一颗桑树闭着眼睛大声数完一百声,然后开始在公府里寻找。 他从前院出发,驾熟就轻地穿过内院,来到后院,沿路的仆人都向他笑着问候,他也就仰着头连声问:“你们有看见阿田、稚奴吗?”阿田是张固的小名,稚奴是郤安的小名。 “公子要自己找呢!” 挑水的来福这么说着,伸手揉了揉刘羡的头,又悄悄给他使了个眼神。 刘羡立马跑到水缸边,攀着缸檐往里看,果然看见张固抱膝缩在里面。两人大眼瞪小眼看了一会,张固立马大声说: “不算,不算!辟疾你和来福说话,你耍赖!” 还不等刘羡回答,一旁的来福就把张固拎起来,笑嘻嘻地说: “你蹲在这里,我连水都不敢灌,你这不是耍赖?” 张固不敢和大人顶嘴,但还是气呼呼地盯着刘羡。刘羡则不为所动,他沉浸于游戏胜利的简单快乐里,张口说: “明明是阿田你不行,我才没有耍赖!” “真正躲得好的人,肯定是谁都找不着的,你还差得远呢!” 这番歪理说服了张固,他低着脑袋想了想,居然认可的点点头: “那我确实不行,不过辟疾你别得意,稚奴的主意可比我多!” 于是刘羡与张固继续去找郤安。郤安确实是个聪明的家伙,刘羡记得自己找了大约有两刻钟,接连看过伯父的书房、后院的假山、内院的衣橱,结果都没有找到。 最后找到左别院的时候,刘羡还是一无所获,这让他倍感气馁。好在孩子很容易因为其他的事物而开心,找不到就找不到吧!刘羡这么想着,就掏出荷包里的蜜枣与张固分食。 张固咬了三颗在嘴里,含糊不清地取笑道: “怎么样辟疾,我就说你找不到稚奴!” “找不到就找不到,等会我就认输……”刘羡靠在树边,也咀嚼着蜜枣,用孩童特有的赌气强调道:“但我生气了,原本想给稚奴半袋枣子,现在我一颗也不给他留!” 这句话刚说完,角落里金黄的稻草堆立刻就动了动,而后有人大声道: “我认输我认输,辟疾你给我留点!” 无论以后经过了多少岁月,刘羡都还记得这样一幕:光影分明的墙壁下,金堆似的草堆里钻出一张满是草屑的面孔,带着一股暖阳般的金稻草香味,而张固在一旁吃了一惊,差点被蜜枣噎住,方脸涨得通红,口水和鼻涕都咳了出来,而自己提着母亲张希妙绣的荷包,忍不住笑了。 但这一天并不特殊,童年里游戏开怀的日子总是多数,这只是意味着刘羡记忆的开始,而往后的一段时日里,也依旧延续着这样的光景。它就像是旅人偶然在山间看见的溪流,既不知从何处而来,也不知将流往何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看见溪水清澈透明,跳跃的水花仿佛珍珠,却不妨碍望见溪底的卵石,而阳光也干净靓丽,在溪石上化出五彩斑斓不断变化的光纹。这光景并非是什么千古难遇的奇观,却难免让人心头涌起一股暖流,很多耿介难忘的往事,一瞬间就这样释怀了。 三岁的刘羡就这样静静流淌着,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将要通往何方,也不明白自己从何而来,只是随着自己的天性生活,无忧无虑,玩闹嬉戏,以至于刘羡很久以后再回头来看时,自己都会觉得诧异,按理来说安乐公府的处境是极为压抑窘迫的,为何会给自己一种安逸的印象。但细细想来,刘羡又觉得合理,因为生活的态度是由人决定的,孩子不会记得忧愁,而长辈们也关爱他。 因此,在这种环境下,还是孩子的刘羡充满了勇气,偶尔也会做出一些惊人之举。 记得大约是在夏日的时候,刘羡也是在和朋友捉迷藏,只不过这次人多一些。除了张固和郤安外,还有同辈的族兄刘玄与刘恪,这次是由刘玄来捉,其余四人藏。张固选择藏在池塘边的大箱,刘恪藏在书房门后的夹缝里,而郤安和刘羡都看中了右厢房的衣橱,对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刚刚好能够挤进去。 但郤安快人一步,他爬进去后就对着刘羡嚷:“辟疾,这里满了。”,然后“砰”的一声,柜门就关住了。 刘羡瞪了衣橱一眼,也来不及生气,毕竟时间已经不多了。 可走出房门后,地点的选择便困扰着他,还能到哪里去呢? 他抬头看天,心想,假如我能飞就好了。 但抬眼看见的并不是天空,而是一棵桑树层层叠叠的枝杈,无尽的桑叶恰似千万张发光的绿手掌,在微风下对着刘羡轻轻招手。刘羡恍然发现,这棵桑树恰如庭盖一样笼罩四方,正好与屋檐的西南角重叠。 如果藏在这里,定然没人发现。 三岁的刘羡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然后他就开始爬树。 桑树的中间有一个大的分叉,刚刚好让刘羡踩上去,然后他眼前出现了两块树瘤,好似人瞪大的眼睛。刘羡深吸一口气,手抠着一块,小脚踩着一块,猛一用力,就爬上了去一个新的分杈。 用相同的方法登上树梢,桑树为此发出嘎吱嘎吱的呻吟声,树干也开始摇晃,令刘羡始终难以站稳。一个三尺多的孩子,踏在碗口大的九尺枝头上下摇晃,若有旁人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有多担心。但刘羡的心中却只剩下兴奋,他沉浸在即将成功的喜悦中,双手腾空,而后有如神助般地在树枝上小跑几步,而后一跃而起。 刘羡那一刻的感觉是奇妙的。耳边的声音消失了,又或者宁静包裹住了他的双耳,让他只能感受到自己鼻腔里的呼吸。而身前身后毫无着落的轻松,让他以为有清风穿透了自己,将自己消融在天地。最终湛蓝无垠的天空浮现在眼前,云朵似划痕般散落在苍茫的天际里,阳光刺目,可更显得苍穹深邃。 而等他站稳脚跟,视线落在四周鳞次栉比的屋檐,还有远处古朴的洛阳城墙时,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乐充满了刘羡的身心,让还是孩子的他想放声长啸。 可惜他还在捉迷藏,好胜心督促他:他该藏起来了,他不能长啸。 于是刘羡赶紧躺在房檐上,拉起一丛桑叶挡住自己,而刘玄恰好从下方经过,并没有看见。 直到这时,缓过劲的刘羡才发现一个事实:自己后背已经湿透了,双手双脚都有些不听使唤。原来他为了爬上来,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而自己又毫无知觉。 但这不妨碍小刘羡感到快乐,等刘玄走到别院后,他又忍不住回想起刚才的感觉,很快沉浸到一些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幻想。好像自己闭上眼,双腿再一跳,他就能到达天际线上那隐约的山峦。 不过疲倦很快爬上了刘羡的眼角,当屋檐温柔的凉风钻入他的衣领,眼前的桑叶又散发出一股沉郁悠扬的清香,阳光就在桑叶星星点点的缝隙里消失了,刘羡也就自然而然地在屋檐上睡着了。 梦里他在树梢踩上了风,从梦的这一头飞到了那一头。 等刘羡再从那一头回到这一头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太阳挂在西面的山岳上,失去了刺眼的锋芒后,它红得仿佛母亲的朱砂,显得很可爱,刘羡因此不自觉地盯着它看了一会儿,然后才被自己的名字惊醒。 那不是一两个人的呼唤声,而是一群人的呼唤声,有的人在喊“公子”,有的人在喊“辟疾”,还有人在喊“刘羡”,但毫无疑问,这些呼唤里都带着焦虑与担忧。 原来刘羡在屋檐上睡了足足三个时辰。三个时辰,足以把一场捉迷藏变成一场失踪。当刘玄花了一个时辰,哪怕认输也找不到刘羡的时候,张希妙还以为出了什么意外,于是也带着仆人寻找,而后事态逐渐扩大,大伯母费秀、二伯刘瑶、十二叔刘晨、还有张固的父亲张通、郤安的母亲寇真,都加入了寻找的队伍,但毫无意外,他们都没有找到。毕竟没有人能把孩子和房檐联系在一起。 就在希妙已经忍不住焦虑,打算派人去通报洛阳令的时候,刘羡在房檐上站了起来,他在夕阳的余晖下,兴高采烈地对地上的张固挥手,说: “我在这里,阿田,我又赢了!” 而苍头宗六看见公子站在那么高的地方,被吓得不轻,连忙让刘羡别动,而后自己搬了架梯子过来,这才小心翼翼地把刘羡抱下去。 王七还没把刘羡放下,希妙就把刘羡接起来,手掌高高扬起,又轻轻落下,笑中含泪地问道: “冤家!你要吓死我!” 但刘羡回答得驴唇不对马嘴: “阿母,我赢了,大家都找不到我哩!” 而希妙则假嗔道:“那地方那么高,你怎么上去的?” 刘羡又看了一旁的张固一眼,一手指着桑树,得意道:“我爬树上去的。” “那怎么叫你你不答应?” “爬树太累,睡着了。” 看着孩子洋洋自得的表情,希妙终于忍不住母亲的威严,狠狠地打了刘羡两下。但刘羡却还在笑,因为张固、郤安他们到了,且都流露出佩服的神气来,还偷偷给他比了一个大拇指。 这件事也一度成为了安乐公府的谈资,直到刘羡成年后,苍头来福还对刘羡笑话说:“公子要上屋,可以要梯子,可不许再爬树了!” 但对于童年的刘羡来说,不管母亲怎么嘱咐,他的童年仍然是活泼与好动的。就像不管溪流的前方有什么阻碍,把它变成何种形状,溪流总是能轻而易举地越过去。何况刘羡还生活在周围人的关爱中,所以他仍然没有忧愁,没有顾忌。 可这种清澈的岁月到底只是来源于孩子的无知,而无论孩童们愿意不愿意,他们都必然成长,要经历疑惑和迷茫,正如同溪流终究要裹挟泥沙,汇入江海。 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人成长的时光中,不知不觉就发生的事情。等到人们习惯于疑惑和谜题共存后,他们恍然回顾,才发现原来那段溪石斑斓的岁月,是一段普遍却又回不去的路程。然后他们也就意识到,自己的童年真正结束了。 而刘羡人生中这个结束的开始,是源于五岁时偶遇的一个陌生人。 第五章 陌生人的询问 到刘羡五岁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咸宁三年(公元277年)。 这一年很奇怪。首先是正月初一的中午,突然出现了日蚀。 这是刘羡人生中第一次目睹日蚀,所以印象极为深刻:当时他在后院的天井逗弄自家的黄犬,刚刚还光影分明的世界,转眼就模糊起来了。 初时大家还以为是流云遮住了太阳,但没想到天色继续黯淡,不多时,整个世界就显出一片污泥般的昏暗,黄犬害怕得对着天空狂吠,马厩的马也随着低声嘶鸣,加上街上人们狂乱的惊呼声,真如同末日降临。 可对这样的景象,刘羡只觉得新奇有趣,他就和见到一朵从未见过的花一般,一路欢呼着小跑到母亲面前分享: “阿母,快看,天上的太阳没了!” 张希妙此时正在榻上织绣,费秀也在一旁,她见刘羡跑进来,便把孩子搂在膝头,笑道: “不要看,等会太阳就出来了,小心伤眼。” 刘羡似懂非懂,紧接着就听见母亲和伯母商量起来。 费秀点燃了一盏油灯后,对着张希妙感叹:“还记得上一次日蚀,你还怀着辟疾,一转眼,已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张希妙点点头,也说:“日蚀是阴侵阳之象,在成都的时候,大家都管这叫妖魔吞吃太阳,天底下是要动刀兵的。” 费秀则说:“怕不只是动刀兵,那年,我记得镇南将军羊公西陵惨败于陆抗前,汉中那边还爆发了瘟疫!” 她最后总结道:“今年正月初一日蚀,恐怕也不是个好年景。” 虽然在后世看来,这种说法比较迷信,但咸宁四年的年景确实不是很好。 首先是春日来得很晚,到二月中旬,往日洛阳的桃花都该谢了,此刻却还没开,反倒有大风不期而至。风声在天地间震耳欲聋地呼啸,树木随之狂乱地舞蹈,洛阳的门框也跟着嘎嘎作响,好像有什么神灵在发怒,令凡人们心惊胆战。 等到二月下旬,大风停歇。人们出门再看,四野可谓是一片狼藉,许多枝干纤细的树木如橘树、杏树,真的被拦腰摧折,枯枝、尘土可谓散落一地,更别说很多穷人家的屋顶,可谓是片茅不存了。 但这还不是结束,大风之后,紧接着就是霜降。在三月初,接连几日天寒地冻,无论是街道、门楣、屋檐,还是窗台、江岸、树梢,都挂上了一层纸浆似的冰霜,大地坚硬到快马踏过去,连蹄印都没有留下。在这种情况下,农人们根本无法正常播种插秧,有识之士都说,今年的河南恐怕免不了粮荒了。 六月,天气刚刚恢复正常,关中就有使者入洛,又上报了两件坏消息。 第一件也是天灾,说关西突然发生大地震,波及到汉中、武都、阴平、天水、陇西、金城六郡,数万百姓因此流离失所,亟待朝廷赈济。 而第二件则是人祸,地震发生后,鲜卑叛胡秃发树机能意识到凉州后援断绝,竟趁势突袭凉州刺史杨欣所部,杨欣措手不及,被当场枭首。这已是自秃发树机能起兵以来,朝廷战死的第三个凉州刺史,第四个封疆大吏。 一时间,洛阳人心惶惶,都在议论今年国中发生的坏事,甚至连“天子无德,国祚不永”这样的话都传出来了。害得天子司马炎不得不当众烧掉太医司马程据献的雉头裘,以此自证廉政之心,而后又到太庙焚香拜祭,祈求皇天后土保佑。最后接连朝议了三天,才颁布政令说,时局困难,朝廷不得不缩减开支,以应急用,于是就把朝中官员当年的俸禄都削去一半。 不过这些事情,五岁的刘羡是不明白的,他对于这一年的具体记忆,就是家中的饭食突然素了许多。家中常吃的肉糜换成了麦饭,胡饼变成了汤饼,整天配着些莱菔、薯蓣、苋菜做配菜。偶尔吃次羊肉,家中也没有什么香料,导致入口时总觉得腥膻乏味。 好在希妙总是知道如何让孩子开心,她把今岁的桑葚都收集起来,烘干了做成蜜饯,存了整整两大篓封在地窖里,刘羡哭闹时就给他拿两颗,甜蜜总是和母爱一样能让刘羡安静。 这其实是平静清闲的生活,而发生在一个大部分人饥不择食,少部分以土饱腹的年代中,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幸福了。 如果一直生长在这样的幸福环境中,恐怕刘羡真的会如张华所想,成为一个不知疾苦的安乐公吧。 但这种宁静终究还是被打破了,以一种堪称是诅咒的方式。 那是在七月的中旬,在那段时间里,由于财政困难,朝廷正在严查官僚腐败,重点监察的是勋贵们的匿民隐田问题,就连安乐公府也不例外。在洛阳令的要求下,刘恂三天两头到县衙里对账核算,六个叔伯也各有事务,导致府中一时空落落的。刘羡虽然依旧能和好友嬉戏,但也会好奇,家长们都去干什么了呢? 于是在傍晚快用膳的时刻,刘羡就会在府门口静坐,一边数着路边柳树的垂叶,一边眼瞟过往的行人,从中寻觅父亲的身影。 然后刘羡就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 他感觉有目光在悄悄注视他。 起初,刘羡误以为是错觉,毕竟安乐公府坐落于闹市,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若有人向一个孩子瞥上几眼,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在一名青衫人从街旁路过,同样漫不经心地看了刘羡一眼时,小刘羡没来由地产生了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他们此前见过数面。 是阿父叔伯的熟人吗?是来福王七等人的朋友?抑或还是自己的错觉?刘羡沉思于这个问题好久,但当他准备放弃,再次抬起头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撞入眼帘,正是那名青衫人。他以同样随意的脚步从府门前路过时,又瞥了府门一眼,刘羡看准了他的模样,确实是同一人。 他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徘徊? 当晚用膳时,刘羡和长辈说起此事,结果刘恂脸色低沉,张希妙则默然不语,只有二伯刘瑶在一旁说: “辟疾,你不要管,就当没看见好了。” “欸?为什么呢?” “这不是你该问的事情,实在不行,就当他们是护卫吧。” 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让刘羡更生疑惑,但他看长辈的神情,就识趣地低下头扒饭,心里却转着各种念头: 真的是护卫吗?如果是,为什么要当没看见呢?二伯说的是他们?又难道不只有一个人吗? 这些问题既困扰着刘羡,又让他兴致勃勃,他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个值得解开的谜题。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里,刘羡趴在屋顶上,用空前高涨的兴趣去观察四周熙熙攘攘的人群。 目标很明确,就是找一些看上去无所事事,可却长时间停留在家宅附近的陌生人。 五岁的孩子正是眼睛最尖的年纪,旁人可以看到的地方,他都可以看到,旁人看不清楚的地方,他仍然看得清楚。所以刘羡的寻找很顺利,到了第四天,刘羡对情况就大体有数了:类似的人一共有十四个,南门六个,北门六个,侧门两个。 这发现令刘羡兴奋,但随即又产生了新的困惑:这些人是谁?他们从哪儿来?为什么在这里?他们住哪?又吃些什么呢?难道以后永远就在这儿吗? 遐想没有确切的答案,但不妨碍孩子没完没了地花时间来遐想。 他起初想,或许这些人是家里秘密结交的侠士,虽然肩负守卫的职责,但却不愿受规则拘束,所以才隐姓埋名,悄无声息。 但那些人长相太过平庸,不符合刘羡对侠客的遐想。 所以刘羡又想,或许这些人是道观里的道士,被家里长辈请来保护宅邸的风水,所以才不敢声张。 但那些人看上去也没有什么神通,也没有什么仙气。 然后刘羡就想,或许这些人是受了什么鬼怪的诅咒,被什么不可抗拒的魔力束缚住了,在等待别人来解救。 这想法是最让刘羡满意的,因为他觉得这最符合那些人冷淡的神情,还让他感觉到一种新鲜和刺激。 可这种情绪来得也快去得也快,毕竟这些人的存在对他的生活毫无影响,就如同两条平行线,看似接近,却没有相交的时刻。所以这些想法渐渐地也被小刘羡淡忘了,只有偶尔再看到这些人时,刘羡会想,他们不会厌倦吗?他们不会疲惫吗? 七月癸未这一天,突然下了一整天的暴雨,直到傍晚才小了下来。这导致一路泥泞,刘恂等人也没有按时回家,刘羡按往常一样出门去看。平日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此时已异常冷清。道路上行人寥寥,仅在左侧有数名乞丐还在墙檐下躲雨,衣不蔽体,瑟瑟发抖。 而引起刘羡注意的是,乞丐中正传来一名呕吐般的哭声,嘶哑又微弱,几乎已经辨别不出年龄。 刘羡仔细去看,发现哭泣的竟然是一个女孩,她就在母亲褴褛的怀抱中,大概和自己同龄,头发糟乱地黏在一起,脸上分不清是雨是泪,身体更是瘦弱得不成人形。 这一幕让刘羡感到恍然,他看看自己身上的新衣,又看看乞丐身上的破布,忽然觉得这哭声是一种设问,一种考验,他想下意识地靠近,但走了两步后,又为乞丐的模样感到无所适从,于是就去叫来福,问能不能给他们一些饭食。 来福看了眼乞丐,又叹了口气道:“公子,天下的乞丐这样多,施舍一两个也没什么用。” 刘羡则说:“来福,府中的米面这样多,少吃一两碗也不会饿。” 这倒让来福哑然了,他只好去请示张希妙,然后从府中取了昨日剩的一些馒头,堆在一个陶盆里,往乞丐面前一放,就又回府了。 乞丐们也顾不上感谢,他们当即在烂泥里开始狼吞虎咽,狰狞的表情仿佛在进行一场搏斗。 哭声停止了,可刘羡站在一旁,仍然从心底感到困惑和疑虑。 他于是转过头看望远处,暴雨过后,天空的里的黑云犹如滚滚浓烟,到处都飘零着被打落的柳叶。 这时候,他看见一个陌生人从潮湿的道路上走来。 那是一个风尘仆仆的男子,看上去就走了很远的路:一身破旧的黑色衣装,头戴发黄的斗笠,腰佩一把斫刀,外披一件青灰色的披风,走来时披风在阴沉的的天空下如旗帜一样飘荡着。正在接近的这个景象,使得刘羡的心骤然揪紧,让他想起了传闻中的鬼魂。而那男子犀利的目光从远处开始,到走近时一直注视着刘羡。 就在刘羡感到莫名其妙的时候,他停了下来,濡湿的披风随之发出哗哗的响声,就像一场倾盆大雨。 男子俯视着刘羡说:“抱歉,问一下路,到安乐公府怎么走?” 这个时候,刘羡看清了他斗笠下的脸,一条毒蛇般的疤痕从眼角蔓延到下颌,不敢想象,是怎样的创伤,才能产生这样可怖的伤痕。但这无法掩盖男子疲倦的神情与明亮的眼神。 刘羡说:“这里就是,你是来找谁的?” 这名男子的眼睛顿时亮了,如果说刚刚他的目光像闪闪的火星,此时就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炬。 他用一种恍如隔世的眼神打量着眼前的宅邸,脸上变幻出各种刘羡难以明白的神色,然后才回过头来打量刘羡,继续问道: “你是安乐公府的人吗?” “是啊,我叫刘羡,我阿父就是安乐公!” “呀!”这男子微微后仰,用欣慰又审慎的眼神地打量着刘羡,笑道:“这么说,你是安乐公世子咯!” “对!那你是来找他吗?他等会就回来,你进去坐坐吧!” 那男子微微摇头,以弱不可及的声调叹了口气,然后说: “我就不进去了,我只是路过洛阳,一时兴起,就想见见旧人罢了,见了立马就走,进去徒增麻烦。” 刘羡搞不太懂,叙旧不应该是越久越好,为什么说见一面就走呢?但他这时才想起来,还没有问眼前男子的名字,不知道该如何称呼。 “大叔你叫什么?” “我……叫王富,家中排行第七,你叫我王七叔就好。” 这个名字让刘羡大失所望,他板起脸来说: “不对!大叔你名字不对!” 王富取下斗笠,斜靠到一旁的墙壁上,笑道:“哪里不对?” “名字太俗了,大叔你是侠客吧,应该有个更俊的名字!” “比如?” 这下轮到刘羡支支吾吾了,他还没到会取名字的年纪。 但王富没有趁势取笑刘羡,而是展露出一种罕见的耐心和爱护,他伸手揉了揉刘羡的头,转而问道: “你说我是侠客,你是想当侠客吗?” “对!”刘羡开怀起来,一个词接着一个词的往外蹦:“我要练一手好剑法,再买一匹好马,将来纵横千里,无敌天下!” “那你有剑吗?” 王富一句话就让刘羡陷入了窘迫。他这个年纪,张希妙自然不会给他配剑,平日里,刘羡也只能拿着桃枝与幻想搏斗,并乐此不疲。但幻想到底是幻想,并不会成为现实,在一个心目中的侠客面前,这显然是说不出来的囧事。 好在王富很快跳过了这个问题,他和刘羡打开了话匣子,既没有对孩童的溺爱,也没有对无知的鄙视,而是带着尊重,像老师般说起了一些自己在刀剑上的心得。不一会儿,他便收获了一名五岁的崇拜者,刘羡幻想了好一会儿,才瞪着眼睛道: “七叔你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侠客。”而后便把目光投在王富的佩刀上。 王富知道他的想法,便把斫刀解下来,亮出刀锋给他看。刀锋轻且薄,一亮出来,便露出一道白光和一声清鸣,令刘羡陶醉了好久。 等到王富把斫刀收起来,刘羡便觉得自己与王富很熟了。 “七叔真的只见我阿父一面吗?” “没办法,时间很紧。” “以后还会来吗?” “不知道。”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用刀剑的人不知晓明天的生死,我若是死了,便来不了了。” 死?刘羡第一次听人郑重其事地说起死,但他并不理解死,就像春叶无法想象冰雪。年少的无知让他把蔑视死亡当做寻常,以为眼前的男人和死亡毫无关联,但王富偏偏否认,这让他陷入了巨大的困惑中,继而思考其中的因果关系。大部分人害怕死亡是害怕伤痛,可光看他脸上的伤疤就知道,眼前的人肯定不惧伤痛,那他是害怕什么呢?还有比这种疼痛更痛苦的事物吗? 刘羡想不明白,不过他知道,今天的这次谈话,让自己已很喜欢眼前的人,便道: “如果你……你没死,记得一定要再来!” 王富听到这句话,凝视了刘羡少许时间,缓缓点头: “有机会的话,一定会再来。” 当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雨已经全然停了,天空的乌云正在消退,浓云之间的缝隙透出微微的白光,黄莺的鸣叫也适时而至。刘羡看着王富淡然的神情,感受到他背后有着一个自己完全未知的世界,一个成年人的世界。 这迫使得刘羡开始想,如何才能快快长大?他渴望长大,渴望去也探索新的天地,渴望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但他到底是一个孩子,对于如何长大,到底也只是茫然。不过,此时的他,哪怕听披风哗哗的响动,也会觉得这是一种回应,继而感到满足。以致于多少年之后,他都清晰的记得这如同倾盆大雨的声音。 而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他永生难忘。 起初,是街角处传来一声异响,仿佛是什么事物打碎的声音,让刘羡难以分辨,但紧接着他便听清了,是纷乱如雨的脚步声。从左侧、右侧几乎同时出现,在他反应过来后,四十余人已经从左右断住了通路,将府门前包围得水泄不通。 而为首的正是此前的青衫人。 他用一种好整以暇的姿态抽出配剑,随从们也紧跟着亮出刀,刀光如雪,街巷瞬间白茫茫一片,闪晃了刘羡的眼睛。 一旁的乞丐们见状,立刻连爬带滚,悲号着四散而逃。 但王富的脸色没有变,他似乎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幕般,右手十分沉着地抽出了斫刀,另一只手则暗地里推了推刘羡,让他往府门处走,同时低声说: “抱歉,我的公子,看来没有下一次了。” 这话音是如此轻,以致于轻飘飘地落入刘羡耳中时,刘羡还以为是错觉。 但他的眼中却十分清晰地印入王富的身影。 王富已如猎豹般飞跃出去,以一种一往无前的姿态,义无反顾地冲向刀光之中! 这情形让刘羡吓了一跳,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看到人在当面厮杀,却是一个人面对数十人的绞杀。以他的想象力,除了王富被砍成肉泥外,完全无法料想其他的结局,所以他闭上了眼睛,不忍去看这残忍的一幕。 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耳边响起的竟是其他人的惨叫声。 刘羡睁开眼睛,赫然发现已有两人倒在泥水中,鲜血正从脖颈处汨汨流出,他们眼神充满着对死亡的恐惧,要掩盖住自己的伤口,却无法掩盖生机的流逝。而与此同时,惨叫也并未停止。王富正在人群之中,不断地旋转,不断地挥刀,宛如一条长蛇,在密集的人群中来回穿梭,可又滑腻得无人能够捉住。 秘诀在于他的披风,那破旧的青灰披风犹如激浪般在人群中狂舞,不断遮挡住他人的视线,也冲击着他人的意志。他们只能盲目地挥刀,结果大多劈在了空处,少数即将砍中的刀刃,也因为迷茫而失去了力量。而王富则不然,他在舞动中挥刀,每一挥都快若白电,在敌人的错愕中一击毙敌。大量的鲜血飞溅而出,滴落在刀刃上、泥水上、披风上,以及人的眼眸上。 刘羡在府门口看呆了,他本应该立刻回到府内,可此刻,他远远地看见王富在人群中返身来回挥刀,踏步,滑步,水花在脚上反复溅起,打乱了所有人的倒影。可即使如此,王富的刀光也依然耀眼,在傍晚的乌云中如同白色的飞燕,没有一人快过他,也没有一刀快过它。 刘羡从未想过一个人会这样威风,而这个人刚刚却平淡得如同一杯凉水。 他感觉自己和这个人身上有一根冥冥中的线,正因为有这条线在,他们两人才都在这里。 一些还没有近身的敌人反应过来了,肉搏恐怕没有结果,于是他们立起弩机,数十支飞蝗般的锋利箭矢立刻发出尖锐的破空声,骤然笼罩向王富周遭。似一道铁幕降临,也像一次短暂的流星雨。 有四支箭命中了王富,而更多的箭则射在与他搏斗的敌人身上,周围的人都在哀嚎,可王富仅仅是顿了一顿,他像是不知疼痛也不知疲倦一般,转身又向弩手们冲去,而后高跳起来,好若猛虎似的向下劈斩。 然而第二批箭矢已至,这次,箭矢贯穿了王富的躯体,使得他的背部飙出鲜血,继而如断翅的鸟般坠落在地。还站着的人们收起了弩机,再次拔出斫刀,步步紧逼向地上喘息的他。 “噗”的一声,一刀从王富背部透过,牢牢插入地底,使得王富终于发出了一声呻吟。 但这是他留在人世的最后一声了,又一刀紧跟着割断了他的声带。 这是刘羡第一次真正目睹死亡,只见茫茫多的人影中,王富的眼神从低处穿过缝隙,正好照射在刘羡脸上。这眼神中没有恐惧,也没有悲伤,只有一种如释重负,好像是久违的解脱终于来临了。然后,他对着刘羡笑了笑。 刘羡怔怔地看着这笑容,看着王富的双目渐渐闭上,一副安详舒适的姿态,看上去他像是睡着的。而他那衣服上斑驳的泥迹,就像是阡陌上那些灰暗的无名之花。这是刘羡五岁时的真实感受,原来死去就是睡着了。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来,他道: “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你们怎么在我府前杀人!” 原来是安乐公刘恂到了,他以一股极不耐烦的神色下了牛车,对着门前的这群持刀者大声呵斥。 青衫人闻言,立刻还刀入鞘,又从怀中掏了块令牌,大步捧到刘恂面前,毕恭毕敬地道: “禀安乐公,我等是校事府的校事,在这里缉拿犯人,若惊扰了安乐公,还望海涵。” 刘恂听闻“校事”二字,脸色顿时一变,仿佛眼前的令牌是什么了不得的麻烦一样,但又不好落了面子,强撑道: “是什么犯人?竟能杀这么多人!你们可要收拾好了,莫污了我家风水。” 青衫人笑道: “是在益州作乱的一个贼寇,好像叫王富吧,七年前诈称作诸葛瞻,在巴西聚众造反,后来虽然事败了,人却没抓到,没想到在这里撞见了。安乐公要不要看一看?说不定还是个熟人哩。” 刘恂的脸顿时僵住了,他像木偶一般面无表情,冰冷地回答: “我又不认识,何必去看一个死人!晦气!” 说罢,他牵住刘羡的手,径直往府内走。 刘羡盯着父亲,发现他一次也没有回头。 第六章 安乐公纳妾 这一次突如其来的府前血案,完全改变了刘羡的童年。他从未见过类似的场景,也无法想象类似的场景,故而此后的一连几夜,他在做噩梦,梦中不断地撞见鲜血、泥水、尸体,还有白霜般的刀光。 刀光中自己仿佛在与人搏斗,但搏斗是没有尽头的,一个对手倒下了,就会有一个新的人接替,迫使他永不停歇的战斗。直到某一刻他变得疲倦,而后被一刀封喉,他就会在床榻上惊醒,惊魂未定地抚摸着自己的喉咙。 慢慢冷静下来后,刘羡眼前就会浮现王富的孤僻的身影,以及他幽灵般没有色彩的面容。 他到底是谁?他来自何处?他因何而死亡?他又和“我”有何关联? 一些本不应该由孩子思考这种哲学般的问题,如今却死死纠缠着刘羡,让他感到畏惧和困惑,更迫使他去追问谜底。 但很可惜的是,当刘羡向父亲追问答案时,看到的却是一张极为阴郁的面孔。 “忘了他。”父亲这么简洁而明了地完成了回答。 可刘羡看得出来,全府上下都看得出来,安乐公虽然口中这么说着,自己却无法做到。 在刘羡此时的记忆里,父亲刘恂是个非常难以亲近的人。 这并非说他平日不苟言笑,是一个严父。实际上恰恰相反,平日的刘恂是个极好说话的人,家中奴仆休沐请假,或是纳粮时缺斤少两,安乐公从来都是放人一马,无心追问,逢年过节给下人配送粮米,安乐公向来也是非常大方的。 但这仅仅是表象,刘羡能够很明显地感受到,父亲豁达的伪装下,其实是对一切的漠不关心。 有一次刘瑶从宫中回来,和刘羡说洛阳最近的奇闻轶事。其中说到一则流言,说是有人吃了五石散后突发癔病,失手杀人,甚至还剖开了一名孕妇的肚子。其场面之残酷,不禁令人唏嘘。 结果刘恂在一旁说:“只是这样而已吗?” “就这样而已。” “无聊。” 安乐公当时的语气非常平淡,就像是在说,话题本身很无聊,同时讲述这件事的刘瑶也很无聊,说罢他就信步离开了。 这只是一次寻常的谈话,但刘羡听到这两个字后,差点因其中寒冷阴沉的情感而窒息。 这也不仅仅是针对旁人的冷漠,其实哪怕是对身边的家人,刘恂也同样如此。 还记得此前刘羡爬树后失踪了半日,阖府上下急得团团转。张希妙让他去请洛阳令帮忙搜查,刘恂却无动于衷,他反过来嫌妻子大惊小怪,阴阳怪气地说道: “这才半天不见,就要找洛阳令,要是一天不见,我是不是要去求天子?” 这话是后来张希妙告诉刘羡的,刘羡起初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对,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安乐公的了解逐渐加深,他才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爱体现在点点滴滴,而不是只会在撕心裂肺的生死时刻。如果连日常都不关心自己的孩子,那恐怕以后也不会产生这种情感。 从这个角度来看,刘恂确实不算一个好父亲。但童年的刘羡也无法想象,淡漠的父亲到底真正在意什么,会为何事而神魂颠倒。 可就是这一次,这场突如其来的府前血案,确确实实打破了刘恂的漠然。 接下来的好几日里,刘恂常常独自在湖边徘徊,或者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声不吭,偶尔出来用膳,脸上僵硬的神情也令旁人觉得揪心。安乐公的冷漠此时反变成了表象,如同一堵坚实的障壁横隔在与所有人之间,谁也不知道,此刻他的心房下,究竟泛起怎样的波澜,又将促使他干出什么事情。 终于,他爆发了。 这天上午,来福的女儿阿越第一次前来探亲。阿越是一个刚刚及?的少女,虽然出身农家,却不妨碍她肤色白皙,细脸、身材娇小而面容姣美。而当她抱着自己缝制的衣物来探望父亲时,正好撞上院里的桂花开了,花香熏人,而她在树下亭亭玉立,正好比玉山之雪。周围的人都不禁感叹说:明明是穷苦人家,却能能养出这样的女儿,她父亲定然是爱若珍宝了。 不料来福拉着阿越到后院叙旧时,正好撞见了从书房出来的刘恂。来福向刘恂行礼的时候,刘恂忽然问道: “来福,这是你女儿?” “是,大人,这是我二女儿阿越。” “今年多大了?” 来福颇为自豪地看了阿越一眼,对刘恂佝偻着腰笑道:“大人,她刚满十五,今年就该找夫家了。” 这本是主仆其乐融融的场面,谁知刘恂毫无征兆地说道: “来福,你女儿既然要嫁人,这么标致的姑娘,何不嫁给我做妾?” 这话语丝毫不讲礼节与体面,令来福父女都吃了一惊。来福慌乱地抬头去打量主公,发现安乐公正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红浊的眼睛内散发着异常的光芒,仿佛一只要择人而噬的凶兽。 按理来说,能够把女儿嫁给主人,这是仆奴的荣誉与恩典。但联想到前段时间刘恂的异常,可知主人此时绝非善意。 令女儿成为纯粹的玩物和泄愤的器具,这哪怕是奴仆也绝不愿见到的。但仆人又该如何拒绝主人呢?来福不知道,他只奢望拖上一拖,等主人冷静下来再看看。 于是他佯作喜色道: “这实在……折煞小人了,小人等会就和夫人商量,再挑一个良辰吉日,把时间定下来。” 把以仁慈善良闻名的张希妙当挡箭牌,已是来福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他用惴惴不安的眼神看着刘恂,希冀方法能够奏效。 “这种小事,没必要一一征求她的同意。” 刘恂以苍白而又冷峻的神情说,在无情的语调结束后,他又自上而下地俯视阿越,红浊的眼睛盯到她浑身发颤,才以命令的口吻说道: “至于时日,又何必这么麻烦,就在今天,就在这里吧!” “大人……” 面对这种充斥着肉欲的直白话语,来福也开始颤抖了,害怕的神情终于无可抑制地浮现在脸上,想拒绝又不知道怎么拒绝,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却用一种哀求的眼神看着刘恂,向前走近一步,低声说道: “大人,我养了阿越十五岁,别无所求,只希望她以后幸福安乐……” “怎么,莫非我娶了阿越,会虐待她不成?” 来福的牙齿跟着在打战,差点咬到了嘴唇。刘恂或许是平日太压抑了,赤裸裸的眼神让他的语言也那么苍白。 身为仆人,来福其实多少能理解主人愤懑的心情。但是越是遇到困境,才越要战胜它,而不是将其发泄给身边的人,这是无能的表现。至少先主刘备从不会如此做。可这些都是不能说的话,他只能强忍下来,用无声来表示抗议。 “这么说,你是不信我咯?” “小人岂敢?!” “你不敢?你已经敢了!”刘恂怒视着来福,目光却又好像穿过他,看到更深远的地方,同一群幽灵们进行交流:“我知道,你们私底下都在笑话我吧,像我这样无能的人,名义上是个县公,可实际上,只能坐在这个宅子里,什么也做不到,什么也护不了!” “大人冤枉,小人绝没有说过!” “你没有说过这句话,恐怕也这么想过!你恐怕还在想,像先主刘备这样的英雄豪杰,怎么会有这么窝囊的孙子吧!” 来福说不出话来了,因为刘恂确实说中了仆人的心事。而来福没有立刻否认这件事,毫无疑问使安乐公的脸色越涨越红,积郁已久的怒气使得他处在理智崩溃的边缘,以致于他生出了一种幻听:杀了他!杀掉这些不忠之人! 于是刘恂开始了自己继承爵位以来的第一件暴行。 当刘羡正坐在屋顶纳闷出神的时候,他突然为一阵哭声惊醒,这哭声是这样的凄凉,以致于让刘羡联想起砧板上濒死的鲤鱼。他连忙顺着桑树,从树梢一溜烟滑下来,径直往声源处跑去。 此时已有很多人听到了这哀怨的哭声,但奇怪的是,仆人们都堵在后院的走廊上,并不敢踏进去。他们看见刘羡来了,就好像看见救星一般,纷纷围着他说话: “公子,你快去请夫人和大夫人来,让几位侯爷来也行,再不来,就要出人命了!” 刘羡听不懂,也不想去请母亲还有伯父,他听到“人命”两个字,立马就想起了泥水上王富的尸身,继而本能驱使他迈进了后院。 他随即看见了来福和父亲:点点金黄的桂花树下,刘恂手正背对着坐在石台上,双肩一耸一耸,似乎在拄着什么喘气;而来福整个人瘫倒在地,面色蜡黄仿佛金纸,双目紧闭,胸脯几乎看不见起伏;一个不认识的少女正趴在他背上落泪如雨,嘤嘤哭泣。 几乎不用任何说明,哪怕是刘羡这样的孩子,也能瞬间明白前因后果。 “阿父。”刘羡呼唤了一声后,刘恂猛地站起来,高大的身影转过身,摄人的神光紧随而至,刘羡可以清晰地看到,原来父亲正手握着一把剑鞘,而他眼中的暴虐正如浪潮般肆意。 此时此刻,刘羡出奇的冷静,他没有因此害怕,更不会因此后退,反而用一种指责的目光看着刘恂。父子两人就如同一对陌生人,用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对方。 刘羡先撤回了目光,他并非是败下阵来,而是奔赴到另一个战场。 他无视了刘恂,迈步到来福面前,询问道:“怎么样了?还能起来吗?” 来福已经痛昏过去,回答的是哽咽的阿越:“阿父的腿断了,恐怕走不了了。” 刘羡便对着门外挥手,让宗六与朱浮两个苍头进来掺人。等两人战战兢兢地走出去,阿越却还在原地一动不动地流泪,刘羡颇为奇怪,便问道:“你为什么不走呢?” 阿越不敢回答,只是小心地探看安乐公的眼神。 刘恂此时的面色依旧阴沉,但暴虐几乎消失了。他挥挥手说:“你走吧,今天的事,不要到处张扬。” 说罢,他似乎精疲力尽了,于是再次动身,脚步虚浮地回到书房,把自己锁了进去。 年轻的刘羡注视着父亲的背影消失,等到身边空无一人,有桂花瓣落在他身上,他才如梦初醒。 接下来的时日里,府中的事情接连不断。首先是安乐公和夫人张希妙大吵了一架,这次争吵之严重,恐怕是老安乐公定居洛阳以后从未有过的,就连刘瑶、费秀出面,都没能使两人和解。随后夫妻两人开始分居冷战,张希妙搬到西厢和刘羡一屋,刘恂则是在东厢纳了两名妾室,整日在房中寻欢作乐。 谁也没有想到,只是短短的半月间,安乐公府的平和就已荡然无存。 而刘羡也感觉得到,梦境中的幽灵仍然在纠缠着他,不止在缠绕着他,也在缠绕着府中的所有人。 第七章 青橘酸涩 刘恂纳妾之后,阖府上下越发对府前的血案讳莫如深,没有一个人愿意对刘羡提及。哪怕是刘羡缠着去追问母亲,张希妙也只是黯淡的笑笑,揉揉他的头发说:“你还太小,等你再大一些,我就说给你听。” 这个回答是孩童最讨厌的回答,但也是无法反驳的回答。正因为幼小,所以才渴望成长,可越是渴望,才越会发现成长的漫长。不过刘羡好歹得到了一个约定,所以没有具体的时期,但也有了解开疑惑的曙光。这使得他可以暂且放下疑虑,尝试回到童年中。 但府中的气氛到底回不到从前。 安乐公纳了两房妾室后,脾气变得愈发古怪,喜怒无常。首先是打断来福的腿后,他终于不再掩饰自己对他人的冷漠,无论对待谁,刘恂都会眯起他那双狭长的眼睛,如同毒蛇一样审视着对方,令人不寒而栗。 而一旦有人露了破绽,他更会露出等待已久般的微笑,直接用行动给出惩罚。 府中的马夫朱浮,有一日他没买到最好的麦豆,就用干草替代,结果导致刘恂最喜爱的青毛驹少食了两顿,削瘦了些。刘恂看出不对,又得知缘由后,就指着青毛驹不吃的干草,对朱浮笑道:“买都买了,何必浪费呢?干脆你给吃了吧。” 于是次日,朱浮呕出了草屑、胃液和鲜血。 又有天晚上,侍女阿春将沐浴的水烧热了些,刘恂用手指在水里探了一探,摇了摇头。他一言不发地提起一旁烧开的水壶,对准阿春的头顶浇了上去。当夜,阿春的哀嚎仿佛厉鬼,彻夜不休,许多人都难以成眠。从此阿春就用灰布遮住面孔,再不敢以素颜见人。 除了以上这些事外,一般残暴的事情,诸如鞭刑、棍打等等,刘恂还干了很多。 但最值得一提的,还是他去人市上买了三个白肤蓝眼的胡女回来。 起初,众人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毕竟今年来北方少雨,并州穷困,许多小胡都到司隶或冀州来讨生活,卖身为奴的实不在少数。 但当众人与这些胡女交流时,才发现她们支支吾吾,不会说话,只能指手画脚地比划。实在表达不清,下意识地张开口来,里面竟是黑魆魆的一片! 安乐公为了图个清净,竟把她们的舌头都给割了! 等这些事迹传出去后,立刻就成为洛阳的谈资,人们都说:哪怕在南北的权贵都加起来,安乐公的残暴恐怕也排得上前列了。到后来,刘恂的言行传到蜀中,梁、益二州的文士旧臣们也都上表朝廷,说请求废除安乐公的爵位。 还是散骑常侍文立出面道:“此事未殃及百姓,只是他败坏自己家业罢了。”这才止住这股风潮,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而对还没满六岁的刘羡来说,家中的变化无疑是天翻地覆的。他不仅很少再看见仆人的笑脸,就连母亲、伯父的笑脸也很少再见到,整个安乐公府笼罩在一股积郁的气氛中,以至于让刘羡觉得这就是座监牢,就连大声说话也像是一种罪过。 刘羡也尝试过阻止父亲,但那一日后,无论是争吵还是哭闹,刘恂都无动于衷,依旧我行我素。这并不奇怪,说到底刘羡只是孩子,连张希妙、刘瑶等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就更无法做到了,他现在还没有力量,不能够把在深渊中的人一一拽起。 好在刘恂的习性变化不大,他虽说残暴冷漠,但无甚所欲,无甚所图,依然深居简出。仆人熟悉一段时间后,只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压抑归压抑,生活还是足以应付过去的。 可刘羡受不了这种气氛,也就是从此时开始,他逐渐开始频频外出。 生活在洛阳,永远不会缺少玩乐的地方。 只要沿着安乐公府门出第一个巷子,往南走过两个街口,就能看到几条如今世界上最热闹、宽敞的街道。诸如东阳大街、南市大街、桃花桥街等街道两侧都满是彩棚露屋,里面铺陈着纶巾、绣帽、衣衫、裙袄、领抹、花朵、珠翠、蜀锦、金饰,以及鞍鞯刀剑、书籍古董、时果腌腊、鲜鲊熟肴、琴瑟琵琶、奴隶舞姬等各种档次的消费商品,达到有美皆备、无丽不臻的程度,吸引了京师成千上万的顾客,每天都挤得水泄不通,导致洛阳的市集一扩再扩,如今城外市集占地的面积,据说已经足以再建五座洛阳城,这种繁华程度,据说是大汉鼎盛时期也比不上的。 但对于出身高门的刘羡来说,洛阳最令他欢喜的并非琳琅满目的商品,而是全国首屈一指的精神娱乐。 虽然西疆叛乱,导致来京的胡商有所减少,市面上已看不到跳舞的胡姬,但来到京中卖艺献技者仍然蔚为可观:有的跳舞斗剑,有的百耍杂技,有的卖唱,有的相扑,有的斗鸡犬,有的弄虫蚁,等等。他们一个个来自三江五岳,入京其实都是来讨好权贵,希望用这些一技之长来实现飞跃。毕竟如今西晋权贵中颇有养士之风,效仿孟尝君养一些鸡鸣狗盗之辈的贵人也不在少数。 刘羡此前最爱看的就是万岁亭的舞剑:两名女舞者手持一把三尺长剑,剑光明亮皎洁,时而指向天空,又时而指向人群,身姿娴熟仿佛飞燕一般轻盈,加上舞者长袖飘飘,动则如行云流水,静则如绿竹青松,更显潇洒风流,让刘羡心向往之。 不过这一天,刘羡再和张固还有郤安一起外出,站在同样的地方,看同样的人表演相同的舞蹈,刘羡却觉得有些乏味。大概是舞者的剑为了优雅而缓慢,令他不禁想起梦中的刀光,两相比较下,他不禁想:剑舞太慢了,杀人的每一击都该迅猛如电,这是舞蹈,到底不是真正的剑术。 而后他又打量舞者的面孔,这些表演的人神态舒缓,面容白皙,都是极美丽的女子,但他又忍不住想起一条骇人的疤痕,在心中暗道:她们也不是真能杀人的人,没有那种生死之间磨砺的从容。 于是看着看着,刘羡又不由回想起那一天的情形,等到剑舞结束了,他还站在原地愣神。 张固拍了拍刘羡的肩膀,说:“公子,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了。” 随着年纪的增长,这群孩子也逐渐开始知道身份的尊卑。张固的父亲张通,郤安的父亲郤正都是追随刘禅到最后的家臣,所以张固与郤安也将是刘羡的家臣。在有人的地方,他们都要喊刘羡“公子”。 但刘羡听着却会想起毁容的阿春,已经变成瘸子的来福,心中有些别扭,也不太想回去,就说:“阿田,还没到晚膳的时间,再走走吧。” “那到哪儿走呢?” “稚奴你说。” “听说夕阳亭的橘子熟了,我们去摘几个。” 夕阳亭的橘子长在亭长的院子外,据说是三十年前从襄阳移栽过来的,而全洛阳二十五亭中,其余的橘树都是私人栽种,只有千秋亭的橘树能够公开供人欣赏,因此也就成了洛阳一景。不过刘羡显然来得晚了,等他们到了这里,熟透的橘子多已被人采摘,只剩下三三两两的青涩果实挂在枝头,看着很让人泄气。 三个小孩面面相觑后,郤安说: “我们是回去吗?” 刘羡则摇摇头,坚定道: “来都来了,怎么能不摘几个就回去?” 张固在一旁赞同道:“酸就酸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三人就找了两根较长的枯枝,张固和刘羡对着树上的青橘拍打,郤安跟在地上捡,不一会就打了十来个下来,把郤安的袍兜装得满满的。 三人又挑挑拣拣,扔了几个特别小的,最后每人分了四个,当即就剥了皮往嘴里送,果不其然,三张脸都皱成了一团。不过在看到同伴的苦脸后,大家又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确实很酸,要不扔了吧。” “不用,我阿母爱吃酸的,可以带回去。” “也不知道甜的是什么滋味。” 三人说着就打算离开,不料转头的时候,正撞上几个同龄人前呼后拥地从亭院里出来,服装姹紫嫣红,非常华贵。同样的年纪下,双方都忍不住打量对方。 “这不是辟疾嘛!”人群中有声音说道,而刘羡望过去,惊讶地发现还真有熟人,原来是张韪。他小字阿菩,是隔壁张府的二公子,刘羡和他见过几面,不过由于父辈冷淡的缘故,两人只是认识,并没有深交,如今在府外撞见,还是第一次。 见两人认识,对面的孩子便喧闹起来,纷纷看向,问刘羡一行人的来历,张韪说: “我说过啊,他就是我隔壁安乐公府的那个辟疾!” 然后又很自来熟地走过来,对着刘羡介绍身边的同伴:最前面那两个,是钜鹿郡公裴秀的两个孙子,裴嵩和裴该;那个个子最高的,是乐陵郡公石苞的孙子石超;这个年龄最小的,是博陵郡公王沈之孙,王胄;还有比较看上去比较安静的两人,左边的那个是济北郡侯荀勖之孙荀绰,右边的那个则是高平郡公陈骞之孙陈植。最后面那两人,则是朗陵郡公何增的两个孙子,何绥与何机。 而在众人中间,如众星捧月一般的雍容孩童,则是鲁郡公、当今太尉贾充的嗣孙贾谧。 这些孩子的祖辈都是西晋的开国重臣,论荣华富贵无与伦比,将来也注定要登台入阁,出将入相,决定整个国家的命运,但在眼下,他们仍然只是孩子。 刘羡也随张韪向这些同龄人一一问候,心中琢磨自己与他们是什么干系,该怎么相处。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撞见这么多同龄人,虽然没有害怕的感觉,但还是有几分不安。 但贾谧显然没有任何不安,作为孩童领袖的他,似乎天然有一种自信,他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刘羡,主动挑开话题说: “你就是刘辟疾吗?我听说过你呢,最近还听说你阿父最近在府中割掉了所有仆人的舌头,是不是真的?” 对待这个问题,刘羡一时也感到很尴尬。对他来说,父亲刘恂的暴行是一种耻辱,让他有些直不起腰抬不起头,但他显然也不能任由旁人夸张父亲的恶行,于是说: “我阿父是割了两人的舌头,但没有那么多。” “欸,只有两人吗?” 贾谧脸上露出遗憾的表情,好像这非常稀疏平常,反而让他失望了。刘羡看着他坦然放平的双眉,不屑一顾的嘴角,忍不住一阵反胃。这神态他非常熟悉,这是父亲刘恂也会流露的神态。 可他也不好发作,自家的丑事,他又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只能听贾谧继续问道: “我还听说,你阿母是猛将张飞的孙女,真的假的?” “张飞?哪个张飞?” 这个问题确实让刘羡茫然了。他偶尔听父母聊起过自己的家乡和父母,但从未听过他们谈起自己的祖辈,更不知道他们的事迹。他以为自己生来就是安乐公的儿子,而父亲也生来就是安乐公,祖父,曾祖也同样如此。 “你不知道?就是当年跟随你曾祖刘备,在当阳扼守断桥,横槊无敌,喝退千军的万人敌!” 贾谧大声说着,其余一众孩童也都露出很高的兴致,刘羡反而越来越糊涂了。说起来,他其实只知道自己祖父的名字叫刘禅,还真不知道曾祖的名字叫刘备,更不知道自己的祖辈曾有这样波澜壮阔的经历。但看着一众同龄人投射过来的好奇眼神,刘羡又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杆,心想: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吧! 他对贾谧实话实说道: “我还没问过我阿母,回头等我问了,我再告诉你。” 孩童们颇有些失望,但随即个子较大的石超又挤到前面,问道: “欸,我听说上个月,校事府在你家门口捉杀了诸葛瞻,就是那个诸葛亮的儿子,是真是假?” 诸葛瞻是谁?诸葛亮又是谁?刘羡心中更加迷茫,但他听到“上个月”和“校事”两个词,随即就明白,石超指的是那次府门前的血案,也正是困惑他多日的谜团,新的谜团覆盖了旧的谜团,却让他产生一种预感,他越来越接近事件的真相了。 但他还是只能回答不知道,当他说完,正准备向同龄人进行追问答案,不料迎面撞上一道鄙夷的眼神,裴嵩突然道: “有什么可问的,我阿翁和我说,蜀人没什么家教,安乐公也是亡国公,是天下最可鄙的人。这小子连自己祖宗的事情都不知道,何况诸葛家的呢?” 裴嵩看上去不过比刘羡大半岁,语气却老气横秋的,还称呼刘羡为“小子”,场面上十分可笑。但对于刘羡来说,这个眼神他永生难忘。 孩子们最天真,但实际上也最残忍,他们还不能完全学会同情,又喜欢攀比,在裴嵩说出来这句话后,一众勋贵子嗣都被说服了,他们纷纷露出鄙夷的眼神来,这些眼神就像是一把尖刀,突然剥开了刘羡的衣物,令他赤裸裸地站在众人面前,为自己的存在无所适从。 王胄起了个头,对他嚷:“亡国公!” 一群孩子就跟着嚷起来:“亡国公!亡国公!”然后就哄笑了起来。 刘羡没有反驳,他仍然不知道亡国公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就像对面的孩子也不知道一样,但他们都知道这三个字意味着耻辱。 天要黑了,时候不早了。刘羡捏紧了拳头,在一众嘲笑声中,他揣着三颗酸涩的青橘,面无表情地转头向家中走去。 第八章 发蒙的选择 堂院的桃花又开了,地面也已经覆盖了一层落红,隔壁的张府适时传来一阵缠绵的琴声,如同露珠落叶,黄鸟入巢,引得路边的杜鹃飞到房檐上,跟着一起啼叫。 周围已俨然一副暮春景象,头顶的绿叶迎着微风轻轻摇摆,院中池塘的水也涨到了塘沿,站在旁边便会湿了裤脚。张希妙今日赶回了洛阳,她在偃师的庄园已经待得太久了。 “东坞的杂事都忙完了?”张希妙来拜访时,费秀正在阳光下晾晒衣物,她放下手中的活计,叹息道:“自从六郎昏了头,家里的用度就乱了套,结果把庄园的事务都甩给你,二郎、七郎他们又有朝中的杂事,我也帮不上什么忙,都辛苦你了。” 她看了看希妙憔悴又坚强的脸色,继续道:“都说小民难养,佃农奸猾,你去那边操持,没受什么欺负吧?” 安乐公府虽然是公爵之家,享有直接从食邑安乐县分税的权力,但在时人看来,想要延续家业,也不能坐吃山空。故而自老安乐公刘禅入洛开始,就一直在偃师周遭置办田地庄园,称为东坞。经年累月下,如今安乐公府在偃师城南有二十顷地,十户佃农,虽然还称不上大富之家,但也算得上是小有产业了了。 不过去年接连遭遇天灾,东坞的收成并不理想,加上刘恂开始胡乱挥霍,导致府中用度罕见地开始捉襟见肘。由此希妙不得不对东坞频频上心,她年初就到偃师督促佃农插秧除虫,又组织各家妇女养蚕沤麻,同时还买来一些石榴和葡萄的良种,打算种上一些看看成效,如果受人欢迎,明年就逐步推广。 她的用心佃农们都看在眼里,加上希妙处事公私分明,又在力所能及处帮扶下人,所以佃农们都还是喜爱希妙的。 以致于每当刘恂发作的时候,大家都相互劝慰说:“主公性情大变,但夫人好得一如既往。” 故而当费秀问起东坞时,张希妙只是笑笑,说:“哪有的事?小民也只想求个温饱,只要有吃有穿,坏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说到这,她反而看了一眼丈夫所在的东厢,叹气道:“倒是他,每日和女人混在一起,靠打骂来福他们来泄愤度日,这样子下去,将来怎么见列祖列宗,又怎么见大兄、五兄……” “希妙!”眼见弟妹聊到一个不能深入的话题,费秀连忙打断道:“不要说这种话!你知道,他就是想着这个才变成这副模样!” 妯娌之间顿时安静了,在互相对视中费秀又露出苦笑,她拉着希妙走进房内,沏了一碗茶汤后又才坐下,安慰说:“男人无不逞强好胜,只在乎输赢,赢是一个极端,输又是一个极端。但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就是忍耐克制。希妙,他忍不了,但是你还是要忍耐,只有这样,孩子才会有个好的榜样,好好成长。” 希妙已经忍耐太久了,费秀一开口她就知道要说什么,她很想反驳,但也知道无济于事,不想再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了。而提到刘羡时,她的心绪柔软起来,问道:“辟疾呢?我怎么没有见到他。” “辟疾啊!和阿田稚奴他们到阳渠钓鱼去了。” “他还好吗?个子长高了没有?衣服还合身吗?” 费秀看着张希妙关切的眼神,想起这段时间里的刘羡,继续道:“辟疾一切都好,吃得多,睡得好,就是最近有些挑食,怎么都不吃薯蓣。” 张希妙听着,脸上立马浮现出笑容来,母爱的情意毫无掩饰地在她身上绽放,正如同院中团团锦簇的桃花。这种光芒令费秀羡慕又嫉妒,她也曾经有过孩子,现在却只能作为幸福的旁观者,难免让她感到些许寂寞。 但幸福是顽皮的孩子,稍有不顺便会离家出走。作为过来人的费秀深刻明白这一点,她作为旁观者,也能从中察觉到一些不妙的苗头。 “希妙。”她斟酌着字句,对弟妹缓缓道,“我觉得,辟疾有些变了。” 这句话虽没头没尾,张希妙却不敢轻视,即刻直身等待下文。 “这半年来,辟疾每日多还是玩闹,但很明显,他独处的时间变越来越多,渐渐也变得沉默寡言,总是好像在想心事。在树下一坐就是一两个时辰,问他也不说话,哪里像个孩子?” 希妙想了片刻,忧虑地点点头:“是不是因为他阿父的原因?” “不。”费秀轻轻摇首,道:“或许有部分原因,但绝不是全部。这两个月,辟疾不只是发呆,还常常干一些奇怪的事情。” “奇怪?” 费秀开始一一历数起来:她经常看见辟疾在家里翻箱倒柜,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可最后什么也没找到;她和来福他们家长里短地聊天,辟疾就会神出鬼没一般地突然站在旁边,什么也不说;最奇怪的是有一次,她甚至在半夜散步时,看见辟疾悄悄溜进祠堂,好久才出来,但等她进祠堂去看,发现祠堂里什么都没有丢。 听完后,张希妙一言不发,她对刘羡的行为也感到由衷的茫然。在母亲心中,孩子是永远不成熟和幼稚的,是需要自己来呵护的,他的一切都似乎是本能的躁动和无知的冲动,不需要多加关注。只有孩子明确地开始表示意见和反抗后,母亲才会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孩子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这种发现又常常为她们遗忘。 但在眼下,希妙无法忽视这个问题,为了辟疾更好地成长,她也必须想出一些方法来。 对此,寡嫂费秀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 “辟疾已经六岁了,你当和二郎商量一下,也该给辟疾找个发蒙的老师了。” 老师?张希妙听了一愣,但随即又觉得有理:暂且不论刘羡如今的奇怪行迹,对于孩子来说,好的环境才是最重要的。当年孟母三迁,就是因为搬到了学堂附近,才使得孟子向学懂礼。而如果还让刘羡待在安乐公府里,耳濡目染刘恂的所作所为,确实说不上适合。 只是希妙却感到一阵纠结和难舍。 在母亲心中,孩子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虽然很早之前,她就想象孩子离开自己去生活的模样,并由衷地在心中祝福。但现在真到了让孩子发蒙的时候,她却又感到些许害怕:孩子的智慧在与日俱增,不日就将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可现实的困境却没有改变,到那时,辟疾学会审视父母,审视自己出生的家庭,他会不会心生怨怼呢? 辞别费秀后,张希妙在走廊里凝视着竹笋,又想:孩子就和竹笋一样,看似脆弱,可实际上却极为坚强地茁壮成长,每一次再见,都和上一次大不相同,在你还来不及注意的时候,他已然蔚为可观了。她不正是希望辟疾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吗?有些时候,人是脆弱的,但有些时候,人也是无所不能的,希妙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第二种人。 张希妙打定主意后,直接去敲响了刘瑶的门。 “弟妹怎么来了?”刘瑶开门后看见,非常惊讶。作为家中长兄,他和刘恂关系虽好,但还很少私底下与希妙交流,故而见面后,一时也猜不到来意。不过还是将希妙迎进来,并吩咐妻子王芝去倒杯蜜水来。 二嫂王芝哼了一声,并没有任何回应,这令刘瑶有些尴尬。但希妙心里倒也通透:原本这安乐公的位置原属于二兄刘瑶,只是老安乐公偏爱丈夫,才违例传给了刘恂,刘瑶虽从来不提,二嫂却是耿耿于怀的。 故而她全当无事发生,默默入席道:“二兄现在忙吗?” “我一个著作郎,也就是抄抄公文,整理典籍,有什么忙的?”刘瑶笑道,“弟妹若有事,但说无妨。” “也不是别的,辟疾已经六岁了,该给他习字发蒙了。就想请教二兄,怎么安排合适?” “喔。”刘瑶恍然,他遥看了一眼东厢,随即明白了希妙的苦恼:眼下她无法和刘恂商议,也只能请自己帮忙了。 “你来得其实正好,今年陛下刚刚在太学左侧设立了国子学,专门负责教导京师中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女,国子学的博士我也很熟悉,是曹志曹允恭,他为人清正,笃行履素,达学通识,等我明天去和他打个招呼,过几日就把辟疾送进去,你看如何?” 在刘瑶想来,这是个极好的选择,国子学中不仅有天子亲选的名师,同学也都背景深厚,不是元勋子女,就是皇亲国戚,刘羡若能在其中结交些好友,将来踏入仕途想必也会顺遂不少。 然而张希妙却不太满意,她微微摇首,低眉顺目地说道:“去国子学固然好,但辟疾年纪还太小,哪里懂得什么人情世故?我们家没有什么人脉,又受天子猜忌,我怕他去了国子学,反而受他人排挤,若孩子气发作,再和哪位皇子起了矛盾,那就后悔莫及了。” 刘瑶闻言一愣,下意识地用手指叩击桌案,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一层,而张希妙身为女子,竟考虑得这般透彻,这使他生出些欣赏之意来,反问说: “那弟妹是什么想法?” “我想……”张希妙沉吟片刻,把自己的思绪逐渐理顺,缓缓道:“国子学可以等几年再去,眼下,我还是想给辟疾找个名师,能在识字读诗之余,再教他一些为人处世,我觉得就很好了。” 说到这,她想起一个人选,立刻问道:“我听说名士王夷甫才华横溢,明悟如神,是如今文坛的后起领袖。而他出身高门,却能仗义疏财,救济危难,明明家财万贯,如今却住在城西一座小园,以讲学品评为生,这不就是很好的老师吗?” 听到王衍的名字,刘瑶哑然失笑,他摆手说:“王衍确实是学富五车,但他出身琅琊王氏,眼高于顶,虽然广结善缘,但也都是名家贵戚。而他又受‘“正始玄学’影响极重,平日空手谈玄,醉心释道,先不说他会不会答应,就是答应了,恐怕也不会让弟妹满意。” 张希妙有些失望,但她也赞同刘瑶的意见,自小他们受的家教便是“崇有贱无”,谈及谈玄便十分反感,总以为是一种纨绔子弟的无病呻吟。 她转念又沉思了一会,再提出一个人选道:“那左思左太冲如何?我听说他虽出身儒学世家,但家境贫寒,自幼爱学勤思,为做文章呕心沥血。每出一篇,辞藻便惊艳四座,令人赞不绝口。而他平日也好《汉书》、《史记》,既然精通史学,当也是务实之人,可以说是上上之选了。” 谁料刘瑶还是拒绝说:“也不成。” 这回拒绝的理由十分简单,刘瑶前倾身子,低声道:“三天前,左太冲向陛下上表,自称要耗费十年时间,写一篇独冠古今的三都辞赋,但又恐积累不深,所以请求陛下任命他为秘书郎,到兰台内观书。陛下以为这是文坛盛事,已经答应了。” 接连两个人选都被刘瑶否定,希妙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心里也感到纠结和难过。就给孩子找一个适合的老师,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自己却没办法做成吗? 其实这是很简单的事情,随便找个有些知识的老儒士便可以了。但张希妙有些不甘,总觉得这样放弃就认输了。她只好把求助的眼神投向刘瑶,希望他能给一个好的人选。 刘瑶也知道弟妹的想法,对他来说,他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刘羡也就像亲生孩子一样值得照顾。但好的老师并非是天上掉下来的,他也一时半会不知道从哪里去找。 顶着希妙的目光,刘瑶手抚下颌陷入沉思:如果只是关注洛阳的名士,恐怕已经没有合适的人选了,如果把隐士算进来呢?还有那些在致仕和守孝的士人呢?只要把眼光放得足够长远,把崆峒、龙门、嵩山、邙山等地方也算进来……等等,邙山? 突然间,一个高瘦的人影窜入刘瑶的脑海,他有一张苍白熟悉的面孔,挂着平凡的笑容,让刘瑶感到怀念又惋惜。 “或许可以问问他……”刘瑶自言自语道。 希妙却听不明白,茫然地等待着二兄的下文。 “有一个合适的人选,但我拿不准他会不会答应,毕竟要考虑避嫌……”刘瑶再次敲击桌案,叹着气苦笑道:“明天我就带辟疾去见他,希望他不要拒绝吧。” 张希妙愈发好奇了,她问道:“二兄说的是谁?” “前大将军主簿,陈寿。” 第九章 陈寿在北邙结庐 陈寿醒来打水时,邙山的晨雾还未消散,空气中弥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水汽,将朝阳的清辉化为稀薄的氤氲,折射出草木间的无数尘埃,如幻影般上下浮动,更衬得山路旁的海棠楚楚有致,明艳若火。 在海棠树后,是一池清水,池水深不过一尺,水中鱼苗如墨滴般清晰可见。陈寿在水中挥挥手,冰冷的凉意令他惬意,鱼儿也随即倏忽不见,如同瞬间消融似的。用葫芦瓢子舀满了水后,他转身回走,恰好看见两只朱鹮掠过头顶,栖落在梧桐枝头,而后对着他轻声鸣叫。 陈寿笑了笑,他继续走,在梧桐树下有一处缓坡,那里就有他亲手搭建的草庐。 这间草庐很简陋,就是六根木桩上铺上木板,再在屋顶上覆盖上几层茅草。为了防止即将到来的梅雨季节,他把茅草加得很密。而紧临草庐的另一侧,底面用木板搭在木桩上,外面立两根木头柱子,支住茅草覆盖的顶棚。这里背靠草庐,三面无墙,通透豁亮,一些书籍和箱子堆积在墙角,显然就是遮阳避雨的读书之处了。 回到草庐,陈寿把陶釜架上火灶,往里抓了把麦豆和野菜,倒水,烧火,撒盐。而后就坐在一旁的马扎上,拿起一卷《献帝春秋》,时而看看火,时而翻翻书。 这是陈寿在邙山结庐的第四十七天。就在今年元月,陈寿的母亲崔氏病逝,陈寿不得不辞去朝廷的治书侍御史之职,为母亲守孝。 按照落叶归根的规矩,陈寿本应该携棺回蜀,守孝二十七月后再回洛阳。但崔氏喜爱洛阳繁华,又听说洛阳富贵人家多在邙山下葬,于是留下遗嘱,将下葬地点改为北邙。这在朝中引起了不少非议,颇有些人说,陈寿是恋栈权位,贪图名利,这才托口遗嘱,不愿返乡。 可任凭朝中如何攻讦,陈寿依然我行我素。在母亲墓穴旁搭好了一个草庐后,他令家中奴仆大多返乡,只留下一个侍女阿难,不时到草庐来给他送些饭食和衣物,也乐得一个清净。白日倚树读书,夜里卧床听风,山林间只有猿鸟朝夕相伴,却更令他灵感勃发。后来留名于世,被称为“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主要内容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完成的。 陈寿本以为这样清闲的日子会至少持续一段时间,但不知为何,今日他有点心神不宁,用完早饭,他怎么也沉不下心来读书。 是想念家乡了吗?陈寿想。 虽然已经在洛阳待了两三年,但陈寿还是没有融入洛阳的士人圈中。高门嘲笑他的穷酸,名士歧视他的口音,少部分待他和善的人,也只是泛泛之交,谈不上什么真诚。相比之下,陈寿确实有理由怀念家乡。 可提及家乡,陈寿回忆起的也并不是什么好事。他想起自己北上入洛,路过阳平关和剑阁时,脑海中总会浮现一些熟悉的人和事。但他们都已经不在了,回忆也仅剩下伤感,就仿佛自己是被石磨碾过的残渣。 或许还是寂寞了吧。陈寿放下手中的书,回头看向身侧母亲下葬的墓冢,一时陷入长久的回忆里。谁能想到呢?当年跟随大将军反复穿越高原、志在匡扶汉室的青年,在十六年后,快是一个一事无成的老人了。 正当他神游物外之际,南面突然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起初陈寿以为是狐狸窜过草丛,但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他才意识到,这是人的脚步声。 他放眼望去,原来是山间小径上来了一个典雅女子,手里牵着一个孩子,正是张希妙和刘羡。 陈寿此前并未见过希妙,更不认识刘羡,但很显然,这两人都是来找自己的。这让陈寿有些疑惑。洛阳三载,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组合来找自己,还是在丁忧守孝之际,他们是来干什么的?自己能帮什么呢?总不能是单纯地见一面吧。他已四十六岁,早就不会再做这样的梦了。 “请问,陈寿先生在此处吗?” 就在陈寿遐想时,张希妙也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他。陈寿五官端正,只有双眉微塌,好像很困倦,而他的嘴角很放松,明明没有什么表情,却好像带有一丝笑意。 “我就是陈寿,敢问夫人是……” “妾身张希妙。”希妙顿了顿,把一旁的刘羡往前拉了拉,介绍说,“这是小子刘羡,小名辟疾,此次特意前来打扰先生,希望不要见怪。” 张希妙没有报出家门,可安乐公夫人的名字,梁益二州的士人不会不知。果然,陈寿脸上立刻露出复杂的神情,他看了看希妙,又看了看刘羡,想说些什么,都随即又吞咽住了。很显然,即使陈寿饱读诗书,但旧主血脉的突兀出现,仍然使他手足无措。 张希妙已猜到这种情况。按照刘瑶的安排,她原本不必过来,由刘瑶主办即可。但考虑到在公府遭到天子猜忌,陈寿极有可能为了仕途而避嫌拒绝,故而她坚持自己出面,为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眼下果然拿到了主导权。 她对陈寿笑笑,继续道:“妾身当年在成都,便久闻先生大名,辞追相如,文比史迁,却一直无缘得见,可谓人生憾事。如今韶华逝去,俯仰之间,多少旧人故事,已为陈迹,却不想能在他乡再得闻先生消息,又可谓是人生幸事。” 这一番吹捧下来,陈寿也算回了神,他拱手苦笑道:“夫人就别挖苦我了,陈寿现在只是一个官场失意的小人,哪里当得起夫人如此赞美?”说罢,他随即招呼希妙和刘羡到他读书处坐下,又取了两杯陶盏,亲手为他们倒水,而后坐定。 到了这时,陈寿的慌张和尴尬已褪去了,他用审慎的目光去打量希妙母子两人,同时在心里盘算着希妙的来意。 与自己想象中的安乐公夫人相反,张希妙丝毫没有女子的纤弱和人质的阴沉,也没有陈寿最反感的——喜欢炫耀自己是名门之后的高傲态度。与祖父张飞相反,张希妙的面容精巧姣好,即使眼眸祖传般的大且明亮,但不会冒犯他人,带着一股宁静坚强的气息。尽管她穿着很普通的靛蓝长袖连襟裙,却不会让人有丝毫朴素的感觉。她所具备的高贵气质,仿佛已经完全压过了衣物本身。 再打量一旁的刘羡,陈寿第一印象是安静,毕竟孩子总是精力旺盛的,很少有耐心能久坐,但刘羡却一动不动,如同一座佛像。但再看他的眼神却比平常孩童更炯炯有神,陈寿与他对视,竟然奇妙地产生了一种刺痛感。 这孩子的眼神目空一切,这是陈寿给刘羡下的判断。 那他们又是什么来意呢?听闻半年前王富横死,主公性情大变,夫人带小主公来,是求自己帮忙,劝谏主公改正吗?又或是为了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废除安乐公爵位一事,夫人让自己帮忙说情吗?陈寿有些拿捏不准,只能静待后文。 这时希妙从身边拿出一个泥封的小罐,捧到陈寿面前。 “听说先生丁忧守孝,不能饮酒食肉,妾身也不好送些什么,只好带了一些自己亲手做的酱菜,都是成都风味,相信先生一定会喜欢。妾身衷心期盼先生能多吃一些,别因哀伤毁坏身体。” 这样的礼物,既不显得贵重,又体现出了心意,陈寿也不好推脱,只得收下。 “既然是夫人所做,我就却之不恭了。”陈寿收下后,反问道,“只是夫人此来,恐怕不是为了送这罐酱菜吧?” “先生慧眼,我这次唐突拜访,确有一事想拜托先生。” “我想请先生做辟疾的老师。”说罢,张希妙非常隆重地拜倒在地,刘羡也跟着拜倒。 这礼节实在太重了,陈寿大惊失色,连忙把两人扶起来,一边说着:“这是何必?这是何必?”,等两人立起身,陈寿又露出由衷的苦笑,缓缓道:“夫人一见面,就给我出了这样的难题啊!” 对陈寿而言,如果是到朝堂里给安乐公说情,麻烦归麻烦,但无论成败,都对他本人没什么影响。但当安乐公世子的老师,无疑就是将自己与安乐公府绑定了,将来传到天子耳中,说成“心怀故国,阴藏反意”,那可是大大影响以后的仕途。 他便坦诚地对希妙道:“按照常理来说,夫人此请,我本不该拒绝。毕竟安乐公乃我旧主,给公子发蒙,也算是我的荣幸。但夫人也知道,如今朝局复杂,公府也饱受猜忌,我若答应下来,也不知会有多少流言蜚语。” 到此时,他顿了顿,说:“而且说实话,陈寿目前虽然在丁忧守孝,却仍有光耀门楣的打算,这也是家母的遗愿,答应了夫人,恐怕便无法对亡母尽孝。请夫人宽恕,陈寿不能答应。” 陈寿说的问题都是切实存在的,希妙心底也知道,但听陈寿亲口点破,希妙还是生出些许无力感,但她已经习惯在无力的情况下勉强别人,此次也不例外。 “先生真的不能答应吗?” “真的不能,夫人见谅,陈寿总不能不孝吧。” “那先生不在乎不忠吗?”张希妙低眉说道,“为仕途不念旧情,传播出去,对先生的名声也不好听吧?” 陈寿一愣,随即明白了希妙的意思。这位安乐公夫人是打定了主意,如果陈寿不答应,就把今日对话传播出去,控诉他醉心名利,为旧臣不忠。固然,西晋官场上仍以孝道为先,但作为两汉已经传承了四百年的忠君之道,仍然是中正品评不得不考虑的一部分。 这确实将了陈寿一军,他没想到希妙的意见如此坚决,哪怕勉强也要促成此事,无奈道:“夫人何苦强人所难呢?陈寿自忖也只是小有几分才气,能写写文章罢了。上不能治国,下不能齐家,勉强为公子老师,也不过是误人子弟罢了。” “先生是姜维大将军的主簿,我只信得过先生。”希妙注视着他说道。 陈寿沉默了,他想继续反驳,又觉得这不是在侮辱自己,而是在侮辱姜维,自贬的词语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脑中思绪万千后,陈寿最终叹了口气,说道:“夫人,这样吧,我此前跟随谯师习经,虽然教授过一些师弟,但替孩子发蒙,我实无经验。而如今我在此地守孝,恐怕也不能到府中教书。夫人只能每日让公子过来,我酌情教他一些,如果公子学有所得,那我也不多推辞;可若是成效不佳,或者公子吃不了这里的苦,那为公子着想,还请夫人另请高明吧!” 这无疑是松了口,张希妙非常高兴,连忙笑道:“这是自然,辛苦先生!”然后又拍着刘羡的肩膀说:“快!辟疾,快向老师行礼!” 刘羡闻言,立刻往前两步,按照孔子定下的束脩拜师礼,先恭恭敬敬地对着陈寿三叩首,而后向陈寿献上十条干肉,陈寿收下干肉后,从一旁的书籍中抽出一卷《诗经》,作为回礼送给刘羡,这场简单的拜师礼就算正式完成了。 既然名分已经定下,陈寿的神情也严肃起来,他注视着刘羡,开始了与弟子的第一场对话。 “辟疾,你母亲让你拜我为师,你可知是为了什么?” “为了习字读书,还有解惑。” “解惑,你有什么疑惑吗?” 陈寿本以为刘羡会说一些完全不着调的话,会问鱼为何不能飞翔,虎为何没有翅膀,昼夜为何不能颠倒,时光为何不能倒流,毕竟孩子都是这样。 可刘羡却露出沉思的表情,他想了一会,问道:“老师,我想知道,人死了以后还活着吗?” 这也是一个不着调的问题,但对于人生刚开始的孩子来说,又显得有些太早了。陈寿对此始料未及,他吃了一惊,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快速地看一眼张希妙,张希妙也很尴尬。陈寿反问道:“辟疾,你问的是人死了后有没有灵魂吧?” 刘羡迟疑了一会,点点头,说:“如果人死了后没有灵魂,我们为什么要记住死人的名字,还有他们做过的事情?可如果有灵魂,他们为什么不与我们说话呢?” 陈寿说:“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灵魂。” “老师也不知道?” “世上不为人知的事情太多了,圣人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老师只能教你老师知道的。人死了后有没有灵魂,老师不知道,所以老师不能回答。” 看着刘羡失望的眼神,不知是何缘故,一句话突然闪到陈寿的脑海,令他鬼使神差地说道:“但老师可以回答你,为什么要记住死人的名字,还有他们做过的事情。” 刘羡昂头说:“为什么?” 陈寿一字一句地说道:“太史公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这句话的意味很多,展开了可以讲很久。但陈寿说出口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自己第一次读《史记》的感动,他正是因为这句话,才立志要写一卷史书的。可不知为什么,他的心情又有些沉重,一种遗憾充斥着他的胸怀,是在担忧自己未来的仕途吗?还是在怀念那段逝去的时光?陈寿不太清楚。 而听到这句话的刘羡先是茫然,咀嚼过后,眼神中又露出一些似懂非懂的明亮光采来,他很是恭敬地行了一礼,说了一声:“请老师多多指点。” 陈寿看着他的样子,心中暗叫糟糕。 自己已有些喜欢这个孩子了。 第十章 姓氏 从拜师后开始,刘羡的大部分时光,就是去邙山随陈寿读书。 大约每日天还蒙蒙亮,头顶还是一片漆黑的时候,听到府中鸡鸣,府外街道解禁,迷迷糊糊的刘羡就会被母亲张希妙拉起来,草草洗漱一番,用过早膳,换了衣裳,拿上行李,就随着牛车出发。 牛车当然是由车夫朱浮驾驶的,他的驾驶技术一般,加上远郊的车道坑坑洼洼并不平整,所以刘羡进车之后,一出城道,就会被颠得不知所以,原本想睡个回笼觉的念头,也随着颠簸全然消散了。直到一个时辰后,刘羡才头昏脑涨地抵达邙山下,还要走过一条荆棘丛生的小径,才能抵达陈寿所在的草庐。 而在这个时候,天野多半一片苍白,旭日的轮廓也隐隐约约,恰似冰面上的一粒珍珠。 漫长的车程、颠簸的震响、发白的旭日、渐渐稀少的人烟、还有山林间不时可见的墓碑,这就是刘羡对于童年发蒙之路的印象。 但刘羡对这条路没有什么反感,当他回忆起这段经历时,甚至会感到有一种很奇妙的缘分。 按常理来说,孩童的发蒙固然不是小事,但也不值得这样大费周章。找一个在荒山中结庐的蜀汉故人,并不会比寻常的乡中贤人好到哪去,无非都是习字读书罢了,孩子又能懂多少大道理呢?可因为母亲的坚持,一个无心当老师的人,顶着刘羡现在还不能理解的风险,刚好成为了能为他解惑的老师。 在那次被人嘲笑后,刘羡已经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困惑:我是谁?我的祖先是谁?死在我面前的人是谁?是什么使我父亲发疯?又是什么令我遭人嘲笑?我又为什么是“亡国公”? 这些问题使他坐立不安,更迫使他行动起来。 起初他默不作声地在大人中旁听,只要有人在府中议论,他就悄无声息地走到旁边,试图从只言片语中拼凑些蛛丝马迹,可惜没什么结果。 而后他听郤安说过,各家府中里一般都有一本名叫“家谱”的书,记载着家族历史的传承。于是他就在家中频频翻找,然而一无所获。 到最后,他只好在半夜偷偷摸进家中的祠堂,试图临摹下牌位上的名字,作为解开疑惑的引子。但很可惜,家中的祠堂仅仅只能追溯到祖父刘禅,那与刘禅并列或在其下的名字里,找不到贾谧说的“张飞”,也找不到自己的曾祖“刘备”。 以前的历史宛如一片斧凿过的空白,让刘羡对着悬崖般的虚无面前止步,他所能想到的所有办法都似乎变成了徒劳。但他更明白,这种荒诞般的现状,与梦中的幽灵一样,是决定了自己人生归宿的根源。刘羡反而愈发想得到答案。 而借由这次拜师,刘羡已经有了一种冥冥中的预感,他将会得到答案。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正式发蒙的第一日,陈寿就为他解开了一个重要的困惑。 孩童发蒙,简单来说就是识字,于是陈寿便弄来一块沙盘,在上面写下“刘羡”“辟疾”四个汉字,教给刘羡看,告诉他这就是他的大名与小名,然后给刘羡解释两个名字的意思。 “辟疾,你的大名为羡,顾名思义,是说你出生高门,福分非常,令人倾慕。你父母为你取这个‘羡’字,就是希望你能知足常乐,不要自怨自艾。” “而你的小名辟疾,是令堂给你起的,辟是去的意思,疾则代表病痛,辟疾辟疾,就是令堂希望你无病无灾,一生顺利平安。” 刘羡坐在沙盘面前,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四个字,又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然后指着“刘”字问道: “老师给我说了后面三个字的意思,可为什么不说第一个字呢?” 陈寿微微一笑,说道:“刘是你的姓氏,继承自你的父祖,可让你分辨自己的远近亲疏。传说最早的刘氏出自两千年前的夏朝的陶唐刘累,他为夏帝孔甲御龙,所以又被赐姓为御龙氏。只是他御龙不慎,后来致使一条雌龙死去。陶唐刘累畏惧孔甲治罪,便逃到河南鲁县隐居,改姓为刘,这就是你们家刘姓的由来了。” 这是刘羡第一次听人说夏朝历史,也是第一次听说两千年前的故事,这不禁让他心驰神往。刘羡心中又想,老师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世上真的有龙吗?自己的祖先是怎么害死一条雌龙的呢?老师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陈寿显然看出了他的疑惑,接着说:“我方才说的这些,要么出自《左传》,要么出自《潜夫论》与《史记》,都是有载可循的。等将来你识字多了些,我都可以借给你看。但话说回来,这些事的记载年代太过久远,也难免有所失真,可信,却也不能尽信。对于你来说,你只需要记住汉家的三祖五宗即可。” 说到这,陈寿又拿起树枝,在沙盘上写了一长串的字,对刘羡一个个念道: “太祖高皇帝刘邦、世祖光武皇帝刘秀、烈祖昭烈皇帝刘备、太宗孝文皇帝刘恒、世宗孝武皇帝刘彻、中宗孝宣皇帝刘询、显宗孝明皇帝刘庄、肃宗孝章皇帝刘炟。” “这八个人,功盖三皇,德高五帝,在这世上创立了前所未有的大业。哪怕眼下汉家倾覆,他们的事迹仍足以光耀万代,连当今天子也不得不重视。这也是为什么你身为安乐公世子,哪怕一生碌碌无为,以后也能继承公爵的原因。” 刘羡的心中此时已卷起惊涛骇浪,他盯着沙盘上的字,双眼像灌了铅般无法移开。而陈寿仍然侃侃而谈,继续讲解道: “所以你要记住,姓这个字本无意义,只因其继承自先祖,先祖的事迹便为你带来了意义与光彩。” 陈寿说到这,顿了顿,又手指刘备一行说:“尤其是你的曾祖刘备,他百折不挠,转战九州,历经数十春秋,终于在西川复国,四海谓之英雄。你身为他的嫡流,世人都会因此高看你一眼。相应的,你也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别给先祖抹黑才是。” 这是刘羡第一次真正接触到祖辈的事迹,虽然陈寿在这一日并未展开讲述,但毫无疑问是他打开了一扇大门,可以自空白的悬崖中依稀窥见过去的辉煌道路。这让刘羡欣喜若狂,更忍不住在傍晚分别时问道: “我先祖的这些事迹,老师又是从哪里看的呢?” 陈寿抚须笑道:“当然是从史书上来,等你再多识一些字句,我自然都会教你。” 但不知为何,在这一日过后,下一次的历史教授却有些遥遥无期。 第十一章 微弱的可能 此后的一年里,刘羡成长之快,直叫陈寿讶异。 他本以为刘羡刚刚发蒙,恐怕不甚好学,故而也打算应付了事。谁知无心的一句话后,刘羡便耽于书卷,日夜不辍。每日陈寿教给他的文字文章,他次日再来,总能倒背如流,陈寿只好再教他更多。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咸宁五年(279年)的正月,刘羡已经学会了《孝经》、《论语》、《尔雅》,也能独自一人读些《诗经》、《易经》、《中庸》了。 按理来说,陈寿早就按照承诺,教刘羡读《史记》、《汉书》。但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后,陈寿不难发现,弟子对于历史是惊人的无知,个中缘由也不难理解:安乐公一家是亡国之后,无论是为了政治上避嫌,亦或是不愿论及伤心之事,都势必会对过去守口如瓶。 但自己该如何教导这位安乐公世子呢?陈寿犯了难,他害怕刘羡了解身世之后,会像如今的安乐公一样,对现状感到不满和苦闷;但他同时又明白,真相就像是夏夜的雷霆,突如其来时,一瞬之间便会摧毁所有寂静,令人无处躲藏。 有些困境是不得不面对的。但陈寿在没有想到一个好的方法前,将读史有关的内容一拖再拖。 这天上午,刘羡正在读诗,读到《黍离篇》时,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陈寿心中一动,突然叫住刘羡,问此句有何意。 刘羡沉吟片刻,说道:“初读之时,我以为是求爱不得,正如《关雎》、《蒹葭》两诗,但诗中却说的很明白,‘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说明我还不理解原意,所以才误以为是作者求爱,但他到底在心忧什么,我也无从知晓。” 陈寿听了很满意,说:“你能有这番见解,说明已经入了诗歌之门了。” “这句要与前面的诗句结合来看,这首诗的开头是‘彼黍离离,彼稷之苗’,黍与稷都是粮食,人无粮则死,国无粮则亡,所以国家又称为社稷,作者在黍与稷中忧心,实际上是在担忧国家命运。故而后面才会感叹,‘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苍天正是指代国家之意。也因为这首诗有这番忧国忧民之心,所以孔子才将其放在《王风》之首啊。” “那他的忧心有用吗?”刘羡大体明白了这首诗的意思,但他此时还不了解诗歌的背景,也不知道历史的结局。 “这首诗歌大概写于周平王东迁洛阳之后,自那以后,周室王道衰微,最后在六百年前为秦昭襄王所灭。”陈寿缓缓陈述道,“而在这北邙山周遭,就有二十五座东周王陵。” 说到这,陈寿闪过一个念头:何不让刘羡去看看这些先秦古迹呢?见识到一些历史的厚重后,想必也能消除一些他的浮躁吧。 陈寿向刘羡问道:“想去看看吗?” 刘羡果然忙不迭的点头,光“六百年前”这四个字,对他来说就有神奇的魅力。 师徒两人放下书,手持竹杖,换上草履,继而花了一整天漫步在邙山山道之中。以往的往来中,刘羡其实经常能看见墓碑,但直到今日随陈寿攀爬,才发现邙山中竟埋葬有这么多的古冢,几乎每走百步,便能看见一个爬满了野草的荒丘。它们大多数已沦为蛇穴鼠窝,偶尔还能看见一两只红色的狐狸在荆棘间流窜。 直到走到一处视野极开阔的高坡上,头顶开阔无阻,南望一览无余,无数小丘仿佛棋子般落在四角,而在他们中间,可见洛水穿绕而过,将左右的棱角抹成一片青葱平原。 陈寿从中点出三座毗邻的小丘,然后告诉刘羡,那便是周景王、周悼王、周敬王三位周王的陵墓。 所谓的三王名陵,在二人眼中,也不过是三座长满了林木荆棘的小山罢了,没有传说中的帝王气,也没看见有什么虎踞龙盘,更分不清谁是谁。若是陈寿不说,他恐怕永远也想象不到,这里竟会葬有三位周天子。 那位写下《黍离篇》的诗人,忧心的恐怕就是眼前这幅景象吧。生前的荣华富贵,到最后什么都没剩下,往日的喜怒哀乐,都成了过眼云烟,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无人记得。只剩下这一首没有曲谱的诗歌,如洛水般与世无争,述说着千年以后不再有故国的忧愁。 自己又何尝不是呢?陈寿在心中苦笑,然后整理思绪,拄着竹杖说:“最近京中流行谈玄,喜欢说长生,谈修行。但这么多年了,我没见过不死的仙人,许多流行一时的神话,等亲眼目睹后,却发现不过是当地的怪谈罢了。” “人尚且如此,何况国家呢?周室坐拥八百年天下,可谓历代之最,最后也不过化为尘土。魏文帝曹丕虽然多好大言,但说自古无不亡之国,不掘之墓,此句可谓信然。” 对于孩子来说,这些话未免太幻灭了,人在童年时总是会抱有这样一种幻想:衰老是遥远的,激情是无限的,年轻是永恒的。但打破了这种幻想,人也就不会遇到太多的困惑,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平庸,这也就是陈寿的目的。 刘羡果然感到困惑,他问道:“历代国家,国祚最长的只有八百年吗?” 陈寿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与他继续往西走,再往西两里的一个山坳处,他们又遇见一块古冢,其荒凉凄清,远甚于此前遇到的所有坟墓,连墓碑都被枯黄的藤蔓缠满了。只有坟前两座生有绿藓的石马像,似乎在昭示着墓主的不凡。 陈寿指着枯藤下的墓碑问道:“辟疾,你来猜一猜,此间的主人辞世已有多久?” “四百年?” “不”陈寿缓缓摇头,扒开枯藤,露出墓碑下隐隐约约的“故大司马曹真之墓”几字,他对刘羡解释道:“这是前朝曹魏大司马曹真的坟墓,死去不过才四十年罢了。” 刘羡感到十分奇怪,他虽不知道大司马是什么官职,但听老师的语气,想必也位极人臣,可坟墓为何会如此荒凉?他的子孙不为他扫墓吗? 谜题很快就揭晓了,陈寿道:“曹真身故后,其子曹爽更是为魏明帝所重用,并将身后事托付给他,致使其权倾一时,独掌朝政。可曹爽无能,随即为人引兵诛杀,夷其三族,其满门百余人,无论男女老少,尽数受戮伏诛。后来虽然朝廷下令,从曹真的远亲中挑出一人,继承爵位,说继承曹真香火,可到底也无人敢来此扫墓了。” “为什么不敢?” 听到刘羡的发问,陈寿回头注视他,慢慢说道:“因为诛杀曹爽的,正是当今天子的祖父,高祖宣皇帝。” 刘羡一时愣住了。 陈寿放下手中的藤蔓,缓缓退回数步,再看着布满凄清的古冢,他也觉造化弄人:当年蜀汉北伐时面对的曹魏柱石,十年之后,其家族就如同枝上落花般纷纷凋零,而将其子孙灭绝的,偏偏又是他的继任者司马懿。 十年,对于八百年的周朝来说,根本微不足道。而八百年时间,对于宇宙造化来说,又何尝不是短短一瞬呢? 由此可见,人的个体与世界相比,是何等的渺小。人的存在,尤其是“我”的存在,又是何等脆弱。 陈寿想,只要刘羡能明白人力有时而穷的道理,继而看淡家族与国家的兴衰,此行的目的就达到了。 回去的路上,两人默默无话,直到抵达草庐后,陈寿才问道:“辟疾,这一次远足,你有什么想法。” 刘羡低头想了一会儿,而后说:“造化真是可怕,就连八百年的王朝也可以摧毁。” 陈寿在心中暗暗赞许,不料刘羡接着说道:“不过人更厉害,面对这样无常的造化,也有办法对抗。” “哦?” “人发明了文字,用文字记载诗歌和历史,即使连八百年的王朝都灭亡了,这首忧愁的诗歌仍在,真是了不起!” 刘羡重新翻阅起手中的诗卷,眼中放出光芒,说: “我还记得见面的时候,老师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我过去不甚理解,今日一行,老师是想告诉我,人的价值,最终还是要用动人的文字来衡量吧!” “不过,要写出动人的文字,又怎么能缺乏精彩的人生呢?!” 看着刘羡神采奕奕的面容,陈寿一时呆了。他以前并未发现,原来刘羡沉默的表象下,竟然有这么活跃的灵魂。他不禁想起了自己对弟子的第一印象:目空一切。只是近来他有些遗忘了。 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就已经能够藐视造化,自己对他的担忧,是否显得多余呢?他身体里毕竟还留着先主的血液,也许能够笑对一切困境,或许还有那么一丝可能,他可以打破命运的枷锁呢? 这么想着,陈寿的神情又缓和下来,他想,也许是时候教导他历史了。 第十二章 交上了新朋友 那次游山之后,刘羡开始学习历史。 作为历史上有名的史学家,此时的陈寿虽说尚未完成《三国志》的编撰,但除去东吴相关的史料外,蜀汉与曹魏的资料都已大体集齐,更别说《史记》、《汉书》、《东观汉记》等各类流传较广的史书了。加上陈寿从各处搜罗租借的文集辞赋,碑帖诗歌,林林总总大约有近千册,足足能塞满十个箱子。在这个纸张尚不充裕的年代,陈寿的藏书可以说是惊世骇俗了。 而现在,陈寿把这些藏书都放出来,给刘羡列了一串书目,让他按着顺序自己阅读,遇到不懂的字和句再找他解惑。而其余的书籍,刘羡也可以凭借兴趣自行阅读。 陈寿先推荐给刘羡的书分别是《春秋》、《左传》、《汉纪》。传统的纪传体史书如《史记》、《汉书》,需要读者自己去整理时间事迹,很容易不知先后,难以入门。而这三本编年体史书,则是根据时间与事件记事,虽然描述较为简略,但却极其适合入门者,在此后再读记传,往往事半功倍。 这正是刘羡渴望已久的事物。在拿到书籍后,他立刻爆发出惊人的热情,不仅在草庐处全神贯注地读书,在回家后也在夜里挑灯阅读,就连在颠簸往来的路上,他的手中也拿着书卷,脑中不断遐思着。 东周诸侯的纷争,枭雄与英雄的交锋,大汉帝国的草创,迷茫与勇气的结合,都让他心驰神往。历史上竟然有这么多精彩的人生,那么多的计谋、胆识、义气、理想以及视死如归。刘羡就仿佛自己交了很多好友,身临其境地感受历史人物的喜怒悲欢:郑庄公对母亲偏爱的嫉恨,楚庄王一鸣惊人的豪情,韩信多多益善的自负,项羽乌江自刎的固执。每当他们故事结束的时候,刘羡都会为人物的退场而叹息。 当然,他也第一次真正了解祖先的辉煌历史。读汉高祖斩白蛇起义时,他为老人的激情而感到不可思议;读汉武帝四面拓土时,他的梦里就开始涌入金戈铁马;读汉宣帝的故剑情深,他又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由谁来陪伴...... 但这些中最令刘羡印象深刻的,并不是哪一个人,而是国家的广阔。 很难想象,一个国家竟然同时拥有漠北的黄沙,陇右的高山、岭南的云雾、辽东的雪原。而文字记录下来的只言片语,远不足以描绘出世界的美丽。刘羡从此有了人生的第一个理想,就是四处去走走看看,像先辈们一样用脚步来丈量山川的。 阅读里,刘羡一度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五月月底,他才从中抽离出来。 按照张希妙和陈寿的约定,刘羡是每去草庐九日,便在家歇息一日。这一天刘羡在府中歇息,还是专心致志的读书,他已经把《汉纪》草草翻了一遍,如今再与《史记》《汉书》对照着研读。 不过这一日有些奇怪,刘羡正在读《陈汤传》的时候,府外突然喧嚣起来,一时间敲锣打鼓声在街亭间此起彼伏,夹杂以熙熙攘攘的脚步声,也不知到底有多少行人。但听得出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极热闹的事情。 这时突然有人“咚咚咚”地敲门,刘羡开门一看,原来是张固和郤安,两人一见面就急急忙忙地喊道:“辟疾,你怎么还坐在这?再不出去西门抢位置,就要被别人占光了!” 刘羡还没听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两人一左一右架了出去。大夫人费秀在一旁看见了,也没有阻止,只是很理所应当地把朱浮叫了过来,让他帮忙照看三个孩子,又对刘羡说:“早去早回!” 出了门继续走,刘羡满眼都是起起伏伏的人群,耳边是雨点般的脚步声,波浪般的锣鼓声,还有前两者都遮掩不住的欢笑。两旁道路的酒肆客栈上,此时也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彩布,一时间层层叠叠好像开满了各色的花朵,而道路上确实也有花,早春的杏花在人们的喧闹中纷纷扬扬,好似在下一场粉色的雪。四处都洋溢着欢乐的、积极的气氛。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刘羡为这股气氛所感染,不知不觉露出微笑,但他还是有些懵懂,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转头问张固,张固一时惊了,继而转头对郤安说:“辟疾怕不是读书读傻了,怎么连王师出征都不知道?” 此时前面的人潮顿了一下,张固连忙拼命往前挤,郤安紧跟其后,一面挤一面对刘羡回头道: “辟疾,朝廷要出兵收复凉州了!” 原来自去年秃发树机能斩杀杨欣后,朝廷在凉州接连失利,至去年八月,秃发树机能已经彻底占据武威、金城二郡,整个河西地区都与朝廷交通断绝,凉州从事实上已不复为国家所有。 消息传到洛阳,天子当众在朝廷上哀号,转问群臣说:“谁能为我讨平此虏,复通凉州?” 朝上诸公皆诺诺不语,唯恐为天子点将,赴杨欣后尘。更有甚者效仿汉灵帝司徒崔烈,向天子提出弃凉之论。说什么凉州征战十数载,靡费物资以万石为计,可仍旧大小乱不停,不如割于鲜卑,只在天水、金城一带少量布防,即可与民生息,也能积蓄国力。 当此言论甚嚣尘上之际,禁军司马督马隆上奏道:“臣愿为陛下平乱。” 天子大奇,问马隆方略,马隆则说:“愿陛下令我自行募兵,自行决策,再配齐兵甲辎重,只须三千兵马,区区鲜卑,何足道哉?” 此言顿时遭到鲁公贾充等人反对。马隆招募人数虽少,但自行募兵、自行决策这两样要求,都违背了西晋制度。 自行募兵,可以随意安插亲信,自行决策,就可以不受朝廷管控,这就意味着马隆可以练就一支私兵,若到凉州后再与叛胡沆瀣一气,边疆自此就永无宁日了。 只是天子矢志收复凉州,当即答应了马隆所请,并越级提拔他为讨虏护军、武威太守。 当月,马隆自洛阳募得壮士三千五百人,每人皆能拉三十六钧(约238公斤)弩与四钧(约26公斤)弓。然后他和武库令据理力争,求得了国中最好的甲杖,以及足用三年的军资。军队操练到今日,终于要向凉州启程了。 洛阳从来不缺军队,光在洛阳城内戍守的禁军就有上万人,但马隆的军队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吸引百姓来观看: 不同于那些跨马穿锦的禁军,这支军队非常朴素: 军官们没有戴任何的装饰,眼中也没有骄奢自傲,都下马与士卒们一起行走;而士卒们面容和善,身负兵器却全无杀气,也没有即将背井离乡的愁眉苦脸;那些五颜六色的驮马跟在后面,并不如羽林军华丽,但它们背着满满当当的弓弩、甲胄、粮秣,还有一些特制的偏厢车,就像是从容不迫的老农。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支西征军中的所有士卒都来自洛阳平民,所以沿路不断有人对着行伍内的士卒祝福着呼唤着,这些人有的是他们的朋友,有的是他们的兄弟,有的是他们的父母,甚至还有一些妙龄女子追在军队的旗帜后面,为她们入伍的未婚夫撒花,并大声说着一些关乎生死与爱恋的誓言。 这样的景象过于少见,就连原本毫无兴趣的刘羡,在人群的感染下,也不禁想看看这支军队的将领。于是他便利用少主的方便,骑坐在朱浮的脖子上,在军队中来回搜索着。 大概过了两刻,刘羡终于在一面两丈高的飞虎旗下看到了马隆。此刻的马隆也未披甲,身着一身白兰色常服,骑一匹尾花栗色马,在行伍中央缓缓行进,同时不断向左右发号施令,似乎在约束部下,避免与百姓冲撞。虽然隔得较远,但刘羡似乎能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与魁梧身材下温良谦和的气质。 随着人越聚越多,西征的军队有点难以行进。他并未驱赶百姓,而是令中卫奏响军乐,随着一阵肃穆辽远的号角声响起,士卒们的神情庄重起来,随着一个军官的命令,他们齐声唱起一首慷慨的军歌: “重华隆帝道,戎蛮或不宾。徐夷兴有周,鬼方亦违殷。 今在盛明世,寇虐动西垠。豺狼染牙爪,群生号穹旻。 元帅统方夏,出车抚凉秦。众贞必以律,臧否实在人。 威信加殊类,疏逖思自亲。单醪岂有味,挟纩感至仁。 武功尚止戈,七德美安民。远迹由斯举,永世无风尘。” 这是度支尚书张华为此次出征专门写作的军歌,也是晋军第一次在世人前歌唱。大部分百姓其实听不懂诗词里的王道帝德,却不妨碍他们去感受士卒们保家卫国的决心,他们怔怔出神,不知不觉间就把收拢的道路让开了。 西征军队彻底离去后,刘羡一行人也准备回去,路上,张固和郤安还在讨论此前的所见所闻,只有刘羡低头默默不语。 张固见状,拍了一下刘羡的肩膀,笑道:“嗨,怎么又不说话了?在想什么?” 刘羡答道:“我在想讨虏护军能否得胜。” 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从刘羡背后响起:“这还用说?此前朝廷派去征讨凉州的军队,少说也有七八万,马隆只带了三千人。而文鸯这样的名将,也只不过能挫一挫秃发树机能的威风,马隆难道还能强过文鸯吗?” 刘羡回头看,发现身后站着一个锦衣孩童,和自己差不多年纪,身边却跟着三个护卫,令刘羡颇为眼熟。拍了拍脑袋,他这才反应过来,恍然道:“是你啊!” 来人正是去年刘羡在夕阳亭撞见的勋贵子弟之一——石超。 作为开国八公之后,石超贵气逼人,小小年纪就有一股生人莫近的压迫感。他对刘羡笑笑,接着刚才的话题说道:“我阿父和我说,马隆此前从未打过一仗,不过是读了些诸葛亮的兵书,便自以为是孔明第二,但世上哪有这么多诸葛亮?大概率就是个马谡。” 虽说最近在主修《汉纪》,但对于数十年前的历史,刘羡也小有涉猎,知道马谡自作聪明失街亭的事迹,自然也明白石超在暗讽马隆愚蠢。只不过在他看来,这个比喻颇有些荒谬,以致于片刻后,自己竟忍不住笑出声来。 “欸,你笑什么?”石超斜眼瞄着刘羡。 “我觉得你说的不对。”刘羡看他神情,收敛笑容说道:“我觉得讨虏护军能够取胜。” “当年马谡守街亭,不过是诸葛亮的权宜之计,马谡也没有独立领军的经验。” “而讨虏护军是自己募兵、自己练军,已历数月。他的军容你我都看到了,上下一心,同仇敌忾。光这一点,就已经远远胜过马谡,怎么可能一样呢?” 石超想了想,觉得有部分道理,但还是不服气,继续反问道:“就算他比马谡强,也只有三千五百人,难不成还能以一敌十不成?” 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而刘羡却毫不犹豫,侃侃而谈道: “汉武帝时,李陵率五千精兵深入浚稽山,与三万匈奴军大战十数日,斩首上万人,直至军资耗尽才兵败投降,为何?无非是汉军兵甲精锐,训练得当罢了。” “陈汤说过,只要兵甲齐备,一汉足以当五胡。而讨虏护军手下尽是壮士,当今天子又给他配备了最好的甲杖,还有足用三年的军资,条件远远好过当年的李陵。而鲜卑人的兵力再强,又能比得上当年的匈奴吗?” “兵法又说,骄兵必败,秃发树机能接连得逞,恐怕不把讨虏护军放在眼里,若以轻敌之心出击,我料其必败!” 等刘羡说完,一旁的张固、郤安都听呆了,他们平日还在玩闹,无心学习,却想不到一年多以后,少主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竟然能够在陌生人面前毫不怯场,说起话来又头头是道。 石超听了,也对刘羡刮目相看,他全没有上次随人起哄的轻视,上前自然架住刘羡的胳膊,笑称道:“好家伙,看不出来,你还挺有一套。” “改天你来我家吧,我将来准备做个大将,就和我爷爷一样,只不过还缺几个幕僚。” 没想到,出来一趟,不仅看到了大军出行,还交到了新朋友。刘羡笑笑,很自来熟地反问道:“当幕僚啊,可以!不过我要参谋什么?” 石超往左右看了看,而后神秘兮兮地对刘羡道:“我阿父说,今年年底,天子就要伐吴,怎么拦都拦不住。你我参谋参谋,国家有几成胜算?” 第十三章 吴国昏乱与西晋伐吴 此时孙氏仍旧割据东南,自命吴主,在江东士族的辅佐下,与晋国隔江对峙,中原衣冠皆称之为大敌。 追根溯源,孙氏本是东汉时吴郡富平县的小吏,虽世代为官,俸禄却不过百石,并不是什么名门大族。直到百年前灵帝时,其始祖孙坚从军,数灭贼寇,又参与平黄巾、御羌乱等战事,孙氏这才飞黄腾达,成为将门之家。 后来灵帝驾崩,董卓篡权,袁绍袁术兄弟于关东倡议讨贼,孙坚当即加入袁术麾下,占据豫州之地,西破董卓于前,南征刘表于后,俨然中州第一名将。 然而天道,盛极而衰,孙坚追讨刘表败兵时,于岘山误中伏击,一代名将殒命山林。袁术夺其旧部,与曹操争锋,结果两三年间,连战连败,不得退退居淮南,将士也斗志丧尽,苦不堪言。 到了初平四年(193年),孙坚的长子孙策守孝结束,便替父从军,投入袁术麾下。年方二十的他皮肤白皙,身材高大,容貌俊美,有非常之相,甚有武略,故而深受其父旧部倾慕。 孙策厌恶袁术为人反复无常,许诺言而无信,便暗藏立业之心。他明面上逢迎袁术,暗地里招兵买马,于当年南下江东,先后击败刘繇、许贡、王朗、陈瑀、太史慈,华歆,一统江东。又西击荆州刘表大军,大败刘勋与杀父仇人黄祖。 可惜孙策其人骄躁,勇不惜身。在北方袁曹官渡大战之际,他筹划北上中原,偷袭许都,不料大军方集,自己却遇刺荒野,遂不成行。是年,孙策将基业托付于其弟孙权后,遗恨而亡,年不过二十六。 与其父其兄不同,孙权性格沉稳,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他统治江东八载,内抚百姓,外纳贤才,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成功渡过了江东动荡。 待曹操率军南讨,兵临江夏,孙权力排众议,与刘备联盟,启用周瑜为都督,在赤壁之战中大破曹军。后背盟,于襄樊之战、夷陵之战中两败蜀汉,夺取荆州、交州,又于石亭之战再败曹军,自此改元称制,建都武昌,终于在黄龙元年(公元229年),成就三分之业,史称“吴大帝”。 只是随着年岁渐老,大皇帝孙权日渐昏聩。 在赤乌四年(241年),孙权长子孙登逝世后,出现了新太子孙和与鲁王孙霸争宠的局面。而孙权纵容两子,令其各自结党,相互攻讦。 积年累月下,朝纲昏乱,政风失和。以致牵扯人员轻辄流放,重辄灭族。丞相陆逊愤死,其余下狱如杨竺、陆胤、吾粲者更是不计其数,史称“二宫之乱”。 二宫之乱后,孙权病逝,东吴皇权衰落。辅政与皇帝之间,辅政与辅政之间,无不相互猜忌,迭加残害。 建兴二年(公元253年),武卫将军孙峻杀丞相诸葛恪,废太子孙和,夷三族,自命丞相。 太平元年(公元256年),孙峻忧死,其弟武卫将军孙綝杀骠骑将军吕据、大司马滕胤,夷三族。 太平三年(公元258年),大将军孙綝杀吴少帝孙亮。 同年十一月,吴景帝孙休杀大将军孙綝兄弟。 永安七年(公元264年),吴景帝孙休驾崩,因太子年幼,丞相濮阳兴与左将军张布迎孙皓为帝,后为孙皓所杀,孙皓又杀朱太后与旧太子,东吴的政局动荡才告一段落。 但在此时,蜀汉既灭,曹魏亦亡,一个崭新的西晋王朝出现在长江以北。天下三分的局面已被彻底改变,东吴莫非能够避免步入汉魏的后程吗? 一时间,江东谣言四起。在荆州有个很著名的传闻,说长沙郡巴陵县有名杨公,他善于望气。在宝鼎元年(公元266年)春三月,荆南连日大雨,突然就有一天放晴,万里无云,而杨公见云梦泽上有千里王气,随江而下直往江东涌去。于是当地就有人传谣说:“荆州有王气破扬州,而建业宫不利”。 消息传到建业,孙皓大为厌恶,干脆自建业迁都武昌。 恰逢吴郡永安贼施但造反,劫持乌程侯孙谦,聚众万余人,竟反攻至建业。孙皓当即遣丁固、诸葛靓击败施但,又派数百人敲锣打鼓地到建业宣传,当众处死施但三族数百人,自云“天子使荆州兵来破扬州贼”,正好响应了此前的图谶天命。 也不知是否是孙皓真应了天命,在这以后,孙皓派兵与晋国攻伐,竟然是胜多败少。 建衡三年(公元271年),陶璜击破交阯晋军,擒获晋将主帅杨稷,又斩杀杨稷长史张登、将领孟通、交趾人邵晖等两千多人。历时数年的吴晋交趾之战,以吴军全面收复交州告终。是年,凤凰云集于昭明宫西苑,孙皓便改元凤凰。 而在凤凰元年(公元272年,也就是刘羡出生的那一年),晋吴再次爆发西陵之战。东吴西陵督步阐叛降西晋,而西晋天子司马炎发兵十万,试图兵分三路攻陷荆州。谁料乐乡督陆抗,也就是曾经的东吴丞相陆逊之子,仅以区区三万之军,以一敌三,先包围西陵,再逐个击破西晋的两路援军,令西晋名将羊祜不战而败。 自此晋军胆寒,西陵之战后近六年,吴晋两国都没有再爆发过任何战事。 但这仅仅是表象。西晋皇帝司马炎素怀一统之志,几年来一直与征南大将军羊祜秘密来信,商议灭吴的具体战略。一段时间后,羊祜总结得失,向朝廷上了一道极为著名的奏疏。 由于西陵惨败,西晋朝廷内对灭吴一议多有反对,所以羊祜的奏议,首先是批驳那些反对者。他在文章中说,灭吴并非是好大喜功,而是因为“吴复背信,使边事更兴”,如果不“一大举扫灭”,则边境的百姓士兵就永无宁日。朝中有一些人,说什么“吴楚有道后服,无礼先强”,希望用王化让吴国自然臣服,这不过是一种春秋时期的臆想。 当年先帝消灭蜀汉,难道就不困难吗?最后不也是获胜了?从地形上看,“江淮之难,不过剑阁;山川之险,不过岷汉”,从人心上看,“孙皓之暴,侈于刘禅;吴人之困,甚于巴蜀”,而从我军实力上看,“大晋兵众,多于前世;资储器械,甚于往时”,现在还不着手灭吴,我们难道白白劳苦边疆百姓,靡费国财吗? 论述完灭吴的必然性后,羊祜又在文章中谈论战略。 由于两国的国力差距是如此巨大,羊祜认为最重要的战略便是以众凌寡,故而将征南方略自西向东分为四路: 第一路是蜀军,“引梁、益之兵水陆并进”;第二路是荆州军,“荆楚之众进临江陵”;第三路是豫州军,“平南、豫州,直指夏口”;第四路是重心,“兖、扬、青、徐,并向秣陵”。 这四路大军大张旗鼓,同时向吴国发起进攻。吴国区区一隅之地,能拿多少兵马来抵挡呢?当然会捉襟见肘,挡住一路,便放开了另外几路,这是举国交战下必然会导致的局面。 其中羊祜着重分析到吴军的作战风格。 他认为受吴国朝局影响,东吴士卒向来不敢野战,“无有保世之计,一定之心”,应付一下也就对得起上司了,“其俗急速,不能持久”,之所以这么多年能够割据,也不是因为其它,还是水师强盛,“弓弩戟盾不如中国,唯有水战是其所便”,只要我军能够渡过长江,吴人打不了水战,他们就束手无策了,“一入其境,则长江非复所固,还保城池,则去长入短。” 这就是羊祜最著名的《请伐吴疏》,只是在上奏后,依旧受到贾充等开国元勋的反对,仅有张华、杜预等寥寥几人上表赞成。 到了咸宁四年(公元278年)八月,西晋伐吴派领袖羊祜病逝,作为国家外戚,镇南名将,羊祜的死,是西晋一大损失。天子司马炎得知噩耗后,不胜惊愕,随后涕泪沾巾,悲叹道:“我还想让羊公统帅征吴大军,怎料他竟然撒手西去了。” 在羊祜葬礼上,天子更是感情至深,当众流涕,对身边人说道:“羊公一去,我该把统一大业交给谁呢?” 结果在当年年底,龙骧将军、监梁益诸军事王濬突然上疏朝廷,自称已在益州造成楼船水师,足可横行江上,水战无敌。如果再拖宕时日,导致木船腐朽,恐怕伐吴就将再无机会了。 而在次年八月,新任镇南大将军杜预上任,他自行其是,率军突袭吴军名将张政,又将抓到的俘虏直接送往建业,以此激怒孙皓,使得孙皓临阵换将,以武昌监刘宪取代张政。 至此,伐吴的时机已完全成熟,虽然仍旧有王浑、贾充、荀勖等老臣反对伐吴,在这一次至关重要的辩论下,杜预、王濬等人的坚持取得了胜利,司马炎终于下定决心伐吴。 但耐人寻味的是,这次有人提出了一个极为费解的反对意见。 此人便是尚书仆射山涛,他私下里这么对司马炎说道:“天家不是圣人,若是消灭了外患,就必定会生出内忧,现在灭吴也就能让朝廷不再惧怕外敌,实际上却不利于长远啊!” 这话实在是莫名其妙,什么叫消灭外患就必定生出内忧,莫非打胜仗还能有坏处不成?还有那句诛心的“自非圣人”,又是什么意思?好在司马炎为政宽宏,既然决心伐吴,也就不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计较了。 咸宁五年(公元279年)十一月,西晋朝廷调集二十余万大军,以鲁公贾充为主帅,按照羊祜生前的战略计划,兵分六路: 龙骧将军王濬,广武将军、巴东监军唐彬自巴蜀顺江东下,直指建业; 镇南大将军杜预自襄阳向江陵方向进军,尔后南下长江、湘水,攻略交广; 平南将军胡奋自荆州攻夏口; 建威将军王戎自豫州攻武昌; 安东将军王浑自淮南攻江西; 镇军将军、琅琊王司马伷攻涂中。 晋军南下之际,恰逢吴国生乱。老将郭马在广州聚众谋反,合有万余众,吴主孙皓已遣名将滕修、陶璜等数万人平叛,致使本就捉襟见肘的长江防线更加空虚。于是各路晋军势如破竹,接连传来捷报。 次年正月,王浑、司马伷占领扬州江北岸的所有吴土,与吴军隔江对峙。二月,杜预攻破江陵,王濬攻破西陵、荆门、夷道,益州水师成功冲破封锁,进入长江中下游。 三月,张悌率三万吴军北渡长江求战,为王浑所部歼灭。于此同时,王濬水师离开云梦泽,顺江东下,夏口、武昌不战而降,最终于三月十四日抵达石头城。 孙皓本欲率众死战,但所遣士卒望见王濬大军,只见旌旗漫卷,精甲曜日,舳舻千里,塞江连天。吴人为之丧胆,不战而降者多达上万。 吴主孙皓走投无路,只得递上降书,按照古代降礼,素车白马,肉袒面缚,衔璧牵羊,率公卿宗室数百人在垒门出降。 随着孙皓归降的消息传出,交州陶璜、滕修等吴军残部也依次率众投降。在短短四月之内,晋军连克东吴四州、四十三郡,降服吴军二十三万。事后点查民户籍册,得户数五十三万、官吏三万二千、后宫五千余人、民口二百三十万。 至此也正式宣告,随着东吴政权的灭亡,自公元189年,东汉董卓篡权以来,中国长达九十年之久的天下分裂局面,终于走向了结束。 恰逢马隆斩杀秃发树机能的捷报传到洛阳,司马炎更是喜不自胜,大肆封赏。为了纪念这一年的两大捷报,司马炎按司马昭灭蜀故事,大赦天下,改元太康,封孙皓为归命侯。 在司马炎看来,天下的正式一统,意味着晋王朝的天命所归。苦难和战乱的传奇年代都过去了,一个与大汉并列的伟大帝国,将要开始他新的辉煌征程。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想的也没有错,从整个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精彩的部分才刚刚要开始。 第十四章 伐吴大军凯旋 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五月,刘羡仍然在随陈寿读书,这已是他随陈寿发蒙的第三个年头。春去秋来又春去秋来,不知不觉间,他已长到五尺,在同龄人中不算突出,气质却显得很出众。刚刚称得上少年的年纪,刘羡身上就褪去了稚气,反而显得温谦文质。 这都是陈寿精心培养的缘故。 从第二年开始,陈寿开始教授刘羡礼:平日的坐立起居,都讲究合乎礼,哪怕是一些繁缛的细节也要牢记。比如如果老师召唤,一定要小步疾走,这就是所谓的“趋”;而长辈在室内,如果人要先出去,必定背对门口,拱手时躬身趋退;哪怕室内只有自己走动,都要先面向南,然后方行,这是因为国君在南,父母也在南,不得不敬。 当然,陈寿也还在教导刘羡读史。只是随着学习的加深,他已不用教刘羡识字,也不用再刻意为刘羡挑选书目。而是任凭刘羡在自己书箱中阅读,遇到疑惑后再为他解答。到后来,陈寿开始忙于《三国志》的编撰,干脆便让刘羡在一旁帮忙整理资料。 陈寿甄别史料时,将诸如《东观汉记》、《献帝春秋》、《英雄记》、《诸葛亮集》、《云别传》、《魏略》、《费祎别传》等重要史料垒在一起,堆起来仿佛一块等身高的大石,而刘羡就在其中翻检。而陈寿每写完一章传记,刘羡也有幸当他的第一个读者。到了这个时候,过去百年的历史变迁,对刘羡来说已不再是什么秘密了。 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令他心驰神往,曾祖与祖父的遭遇也让他扼腕叹息。不过总得来说,除去五岁那年的门前血案外,刘羡还不能切实感受到书中人的具体影响。毕竟这是书中读到的故事,人物也只像是书中的人物,而随着对现状的习以为常,刘羡开始渐渐淡忘那天的场景了。 那是他们的故事,我有我的故事。刘羡下意识地这么认为着,至于自己的故事将要怎么着笔,九岁的他暂时还没有想好。 正当他沉溺于这种安详的读书时光时,一天,有一个信使突然闯进陈寿草庐,给陈寿送来了一封请柬。刘羡非常奇怪,因为随陈寿读书这三年里,除去给陈寿送衣物饭食的侍女阿难外,其余草庐拜访者寥寥,一共也就五六人,还都是偶尔路过的旅客。以致于在相当一段时间,刘羡以为陈寿是没有任何亲朋的。 但这次的信使却十分郑重,他等陈寿看完请柬后,躬身说道:“先生,我家主人特意嘱咐,此会极为隆重,大家十年又难得相聚一次,盼公勿要推辞。” 陈寿皱了皱眉,随后瞑目想了一会,回道:“我知道了,你回去跟超宗说,不管李叔龙如何看我,十日后的聚会,我都会去的。” 信使走后,刘羡问陈寿道:“老师,你要去赴什么会?” 陈寿放下手中请柬,笑道:“都是老师的一些故人与后辈,有些快十年不见了,但如今机缘巧合下,都要抵达京师,所以有朋友就提议,找个地方聚一聚。” “故人?” “大多是我的同学,当年都在谯师门下求学,转眼也是二十多年的事情了。” 刘羡问:“那怎么现在又来洛阳了呢?” 陈寿答道:“今年不是朝廷出兵灭吴吗?到石头城受降吴主的王濬水师,便是由蜀人编练的大军。王濬将军麾下的幕僚,也基本都是蜀人,大多是我的旧识。三日后,王公就要带兵凯旋了,他们也会随之一同进京献俘,所以才想着聚一聚。” “欸?”刘羡顿时起了兴趣,他也想见见老师的朋友,也想知道更多以前的往事,“我能跟去吗?” 陈寿摇摇头,笑道:“这不过是私人聚会,你身份敏感,去了恐怕平添许多是非。” 刘羡大感失望,而看着弟子的神情,陈寿也不免有些难过,随即安慰他道:“话说回来,王师凯旋献礼,也是世间少有的盛况,你不妨随我一起去旁观,据说能看到江东吴主哩!”刘羡这才振作起来。 三日一晃即过,当日辰时,陈寿就如约出现在安乐公府。在张希妙的安排下,府中大大小小的孩童少年,包括刘羡在内,大约有十来人,都跟在陈寿后面去看热闹。 凯旋礼的地点定在洛阳城南五里,也就是在洛水南滨。刘羡一出平昌门,就见乌泱泱一大片人群聚集着,一眼望不掉头,等他加入人群后,他的视野里看不见第二个人,脖颈处却能感受到不止一个人的呼吸。真可谓是摩肩接踵,人山人海,就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 这是刘羡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前年马隆出征的场景根本无法与之相比。他在人群中,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人是多么渺小又多么庞大的事物,或许只需要一声大喊,人群就会轰然失序,然后不知踩踏走多少生命。 好在陈寿在朝廷还有挂职,他取出官牒后,便有卫士从人群中开出一条小道,引着他们继续南行,渐渐地,喧嚣的声音被抛在身后,也不见有杂乱熙攘的人头,一座宽阔广场豁然出现在洛水河岸。 广场正中间设有一座露台,可遥遥望见其上的祭坛、华盖,而在露台下,数百名身着朝服的官员分立左右,更有千余名禁军列阵持刀。在他们正南方,一条二十余丈宽的大道被清理出来,直通向南面平原不可见处。 可以想见,天子此时就端坐于露台之上,而凯旋大军将在数十万人的肃穆注视中上道献捷。 刘羡一行人被引到广场的西南侧,这里大多是受邀观礼的官僚亲属,而对面则是天下有名的儒生隐士。刚刚立定,张固就指着露台对列的两辆车舆,小声对刘羡道:“辟疾你看,那不是你四伯和七叔吗?” 刘羡定睛看去,才发现在露台前宿卫的禁军中,确实有刘瓒和刘璩,再往前一看,不还有九叔刘辑吗?他们怎么在这? 他问陈寿,陈寿解答说:“三位侯爷都在朝中挂中郎职,隶属于光禄勋,也属于禁军,天子有事出行,他们都有责随行。” 刘羡眨了眨眼,突然想起今天还没看见父亲刘恂,又问道:“那我阿父呢?” “主公贵为公爵,这样的大事,当然也会来,不过他恐怕不在台下,而在天子身侧。” 正说话间,露台上响起悠扬的号角声,欢庆的锣鼓声紧随而至,这意味着凯旋大典终于开场了。 只见骑队如云涌来,当前八百骑都跨纯色骏马,身着戎服,外披红色锦袍,持虎罴各色军旗。军旗迎风招展,马蹄轻快地踏着隆隆之声驰过。再来八百骑,仍跨骏马披锦袍,鸣角而进。紧接着两千精骑成纵队而来,都着铁兜鍪,身披明光铠,持槊戟,坐骑马首蒙铁面帘,身披牛皮铠,似天神降落,长长的队伍威风凛凛地一路奔过。 然后无数带刀捉仗武卫骑士涌来,夏日下,一片铁刃寒光闪闪,夺人眼目。而在他们后方,正驰来六辆刻满龙虎雕纹的战车,每一辆战车上都站着一路晋军的主将与幕僚,他们或穿漆金明光铠甲,或持扇着纶巾儒服,气势汹汹,如彩云拥日而出,令人顿生敬畏仰慕之情。 “那就是王公!”陈寿指着其中一车道,刘羡紧跟着把目光投射过去,看见一个须发尽白却身姿挺拔的老人。他手持斫刀,正与身边的幕僚交谈,而在风蚀般的眼纹下,是一双安如磐石般的双眼,这使得他显得慈祥又威严。 而在王濬身旁的几个幕僚副将,二三十岁、三四十岁的都有,但无一例外,全都个子高挑精悍,满脸肃杀。陈寿一个个为刘羡介绍说:“最左边的那个是何攀,中间个子稍高的是谯登,与王公最近的是罗尚,最右边的是李毅,全是蜀中的高门名士,也都是我的老相识。” 话音刚落,人群中忽然爆发出欢呼鼓噪之声,数十万人的高呼仿佛漫无边际的海啸,将其余的嘈杂声音尽数压了下去。 原来是东吴的俘虏到了。 吴主孙皓与宗室重臣数百人,全都身着素衣,被无数背弓矢持槊戟的军士挟制,站在驽马挽车之上,缓缓通过大道。 而刘羡的目光扫过俘虏,立刻就被吴主孙皓吸引住了。孙皓今年三十九岁,但样貌很年轻,皮肤也白皙,眼神极其阴鸷,仿佛藏有躁动的幽灵。刘羡与他对视的一瞬间,竟有被“刺”了一下的错觉。 刘羡揉了揉眼,抬头再去看,发现孙皓竟仍盯着自己,神情仿佛是一只受伤的饥鹰。但这只发生在很短的时间内,队伍行进中,他片刻间就离开了刘羡的视线。而看着孙皓的背影,刘羡在心中思忖,方才的对视是否是一种错觉。 俘虏押走后,围观的百姓渐渐安静下来,最后殿后上场的军队是许昌戍卒,他们人数众多,每走一步地面都是一震,在为首军官的带领下,他们齐声高唱一首军歌; “猃狁背天德,构乱扰邦畿。戎车震朔野,群帅赞皇威。 将士齐心旅,感义忘其私。积势如郭弩,赴节如发机。 嚣声动山谷,金光曜素晖。挥戟陵劲敌,武步蹈横尸。 鲸鲵皆授首,北土永清夷。昔往冒隆暑,今来白雪霏。 征夫信勤瘁,自古咏采薇。收荣于舍爵,燕喜在凯归。” 这首诗歌也是张华所写,名为《劳还师歌》,不同于《命将出征歌》庄重慷慨的曲调,这首歌雄壮中不失欢乐,激昂中又充满进取,似乎在寓意着一个新的美好和平年代的到来,悄无声息间,所有人的面孔上都带有一丝笑容,哪怕是战败方的俘虏,心中也会存有一些对和平的向往与渴望吧! 随着歌声结束,所有献礼军队都已抵达,天子也终于露面,在露台上接见凯旋将领与俘虏。 由于相隔太远,刘羡看不清露台上天子的面孔,只是觉得黄袍与华盖美丽,配以周围山林般不可胜数的卫士兵戈,更彰显出帝皇的至尊权力与无上威严。可在接收吴国国玺时,一阵清风掠过露台,令天子身影有些摇晃。在刘羡看来,这似有一种美人般的苗条与脆弱,甚至让他联想到弱不禁风。 不过片刻后,刘羡就注意到天子身后的父亲。此时刘恂与西晋的几名公爵并列在第二排,身子有些伛偻。这让刘羡有些费解,在他心目中,刘恂对待他人或许残暴,但是却极其注意形象,或者说极为自尊,无论出现在何地,都不愿意露出半分落魄之象。而今天,刘羡似乎从中看到一些凄凉。 在很多年以后,刘羡回想起这个场景时,他已完全明白了父亲的想法。 毕竟在他的旁边,是汉献帝刘协的长孙山阳公刘康,在他的前面,则是魏武帝曹操的孙子陈留王曹奂,吴大帝孙权的孙子孙皓,如今正向天子献玺。东汉与三国君主的后代们,如今都匍匐在司马氏的脚下了,这是否意味着,过去的辉煌终将一去不复返呢?不管以后有没有答案,至少在当时,安乐公是肯定没有答案的,他对未来只有漫长的绝望。 但对于如今的天子司马炎来说,他的喜悦也是遮不住的。 此番征吴是他力排众议,结果大获成功,统一神州,这让他大喜过望。在凯旋礼结束后,他不令群臣诸将回家,而直接在皇宫中设宴招待大家。众人通宵畅饮,主客尽欢,一直到第二天快天黑才散去宴席。短短半年之间,西晋不仅消灭了凉州的大患秃发树机能,还讨平了割据数十年的东吴,彻底统一天下,这是百年来多少人杰都未能完成的伟业啊! 司马炎登基已有十四年,做事决策,一直受贾充等勋贵老臣掣肘,时值这一年方才真正扬眉吐气。 他先是提起当年启用马隆之事,借着酒意讥讽道:“如果当时听了诸位的,国家哪里还有凉州呢?”贾充也非常适时地上前请罪,自言深为此前反对伐吴而懊恼。司马炎哈哈大笑,不再纠结此事,而是在撤去宴席后,又命人持酒一壶,前往羊祜墓前祭拜,以告慰太傅在天之灵。 分别前,他又留下孙皓,指着身前的座位对孙皓道:“朕设此座,待卿久矣。” 谁知孙皓不卑不亢,抬头回复说:“臣子南方,亦设此座以待陛下。” 周围侍从听了大怒,欲上前捉拿孙皓逼他服软。但司马炎却丝毫不以为意,反端起酒盏,对孙皓笑敬说:“既如此,那朕敬卿一杯酒,也当是谢谢爱卿的好意了。” 第十五章 安乐公府的新邻居 在伐吴大军凯旋后,洛阳又回到了如往日般平静的日子。这年的凯旋大典固然数十年难得一见,可京师百姓漫长而又稳定的生活才是不可替代的。农人们每日日升而作,日落而息,在漫长的昼夜交替中繁衍传承,这已经成为了本能。而在他们有限的记忆里,战争遥不可及。无人记得,上一次发生在洛阳的大战,是在什么时候,毕竟那已经是快九十年前的事情了。 但对于安乐公府而言,灭吴的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 朝廷之所以愿意用高禄供养安乐公,一是为了安抚蜀汉遗民,二是以此标榜自己的宽大之心,削弱吴人抵抗的意志。如今朝廷统治梁益已有十八年,孙吴业已亡国,再按照过去的标准就不合适了。 故而凯旋大典后数日,度支尚书张华就上表天子,言称天下既然平定,治国方略就该由外转内,恰如汉武开拓,昭宣养民。治国的首要问题在财政,而财政的本质是开源节流,眼下尤以节流为重。而在张华奏表的第一条,就是降低东吴降将与安乐公的待遇。 在这项进言中,张华建议将车骑将军孙楷降为度辽将军,骠骑将军孙秀降为伏波将军,俸禄减半,仅保留开府仪同三司的权力。而对于安乐公刘恂,他则以刘恂为人淫虐,品行不端为由,建议缩减封国,由渔阳郡安乐县的万户封邑,削封到寻常县公的一千八百户。 进言通过后,安乐公府的收入顿然十不存一。作为当下的制度,公府虽享有封邑,但能进入府库的不过是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还是要上缴朝廷。而进入府库的赋税,还要挪出一部分,作为封邑官员的俸禄。剩下的再从渔阳运到洛阳,扣除损耗后,才是安乐公府能够调用的部分。 此次减封,极大的影响了安乐公府的生活。虽说安乐公还未完全被京畿士族接纳,但必要的迎来送往,还是不能缺少的。往年俸禄足用,打点关系后,总还能剩下来不少。但凡没遇到荒年,刘恂、刘瓒兄弟几人拿来挥霍,什么珍馐美酒,斗犬赛牛,狎妓狂欢,多半是足用的。可现在无疑是痴人说梦了,刘羡几次从陈寿处回来,都听见母亲张希妙在书房中拨弄算珠,和刘羡说话时,温柔的眼角处也笼罩有一些哀愁。 接下来的一些日子,公府中发生了一些争吵。毕竟凡事谈钱最伤感情,哪怕亲兄弟也没有例外。 往日府中的那些亲戚,刘羡的三位叔伯、六位堂叔,还有一些靠府中接济的亲戚,纷纷到府里挤作一团,说算不清楚账就绝不罢休,各说各有理。 年老的觉得自己应该少减,年小的也不想吃亏,有时候叔伯答应了,叔母伯母也不答应,好说歹说上午同意了,有人下午又反悔。安乐公刘恂不厌其扰,干脆就在后院中避不见人,把这些事情都扔给了张希妙。 希妙又哪里安抚得过来?说了十来天,根本没有用,最后还是大夫人费秀出来镇场,希妙又以身作则,给自家也减了用度,这才让亲戚们闭了嘴。而公府往日的挥霍作风,自然也是一去不复返了。 这段时间里,刘羡在家中完全待不下去。母亲和亲戚们算账时,他根本插不上话,而回到房中读书呢,无论把房门关得多紧,叔婶亲戚们的声音总能传进来,简直就像是一群马蜂。刘羡没办法,干脆就拿了书到府门前闲读,哪怕听着街道上小贩的吆喝声,也比家中的争吵来得悦耳,心也就静得下去了。 有天他在门前读《东观汉记》,读着读着,耳边突然响起车轮辚辚声,而后停在公府正门前。刘羡还以为是有人拜访,抬头去看时,却不由吃了一惊:来了好多人! 六辆马车呈一字公府门前排开,每辆马车旁边都有十来人,其中还有几名全副武装的铁卫,走起来铁甲兵器撞击之声不绝于耳,好似银铃一般。随后马车中也走下几十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刘羡并不认识,但看到为首的两人,他不禁吃了一惊:他们两人怎么在这? 这两人分别是度支尚书张华与归命侯孙皓。 张府就在安乐公府隔壁,两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刘羡自然是很熟悉张华的。他还是那身熟悉的穿着,宽衣博带,长袖飘飘,一手摇扇,一手捻须,显得很是雅致,身上那若有若无的熏香,也遮不住他的光彩气质,一眼就知道是朝堂的风流人物。 而孙皓,自然是前几天在凯旋大典上就见过的。刘羡还记得,他当时似乎与孙皓对视了片刻。现在隔近了看,孙皓着一身乌色窄袖长衫,更加衬得皮肤白皙,没有任何血色,这都是纵欲过度的痕迹。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刀尖般的眼神,无论他的视线扫过谁,就给人一种将要被剥皮的压迫感。 但近在咫尺的张华却面色如常,他随张华往前走了几步,指着对面的宅邸笑道:“侯爷,这里是你的新宅。而从今天起,我们就算是邻居了。” 孙皓面无表情地说道:“能与陛下的王佐之才为邻,是孙某几世修来的福分。但可惜,孙某晦气十足,当了几年伪朝国主,周围没发生过几件好事,所认识的亲朋好友,从来就没有几个善终。” 不软不硬地碰了一颗钉子,张华倒哈哈大笑起来,他摇着羽扇说道:“侯爷实在是玩笑了,今年侯爷不就遇见了一件好事吗?” “什么好事?” “得遇明主,四海升平。” 这种毫不掩饰的讽刺激怒了孙皓,令他苍白的面孔立刻涌起潮红,但又不好发作,只能在内心酝酿怒火。张华也不给他这个机会了,他又简单寒暄了两句,就向孙皓揖别,转过身,他看见在安乐公府前的刘羡,笑了笑就信步离去了。 孙皓的随从们开始往宅邸里搬运家具行李,而孙皓站在原地发呆。 他在想什么呢?在人群中,刘羡不自觉地盯着孙皓看。孙皓的气质是这样独特,他明明与自己站在同一个街道,灵魂却仿佛不在此处,周围人与他是如此贴近,但他冷漠的目光,却如同有无形的壁障。这莫名其妙地让刘羡联想起父亲刘恂,似乎父亲荒唐的举动中,也与他有一些共性。 这时,一个苍头搬动箱子,不小心触碰了一下孙皓,孙皓勃然大怒,当即一脚踢在苍头腿上,骂道: “怎么,你也想辱我?” 那苍头立刻磕头如捣蒜,求饶道:“侯爷,侯爷,小人瞎了眼,绝不是有意为之!” 听到“侯爷”二字,孙皓更为愤怒,他从腰间拔出佩刀,将胸中的怨火化作残忍的冷笑:“那好,你若真瞎了眼,此事便过去了!” 苍头更是畏惧,一面哭嚎一面叩头,头上的血都磕出来了,周围的人更是噤若寒蝉。只有归命侯夫人滕芳兰拽了拽孙皓的衣袖,可孙皓不为所动。 此时刘羡站了出来,他径直走向前。对孙皓道:“你为什么害人?” 孙皓抬头看了他一眼,先是一愣,似乎没认出刘羡,随后脸上再次涨起潮红,显然是把这句话当做羞辱。 他来不及多想,直接恐吓道:“你是哪家的小孩?敢管我的事?” 刘羡端正地对他行礼,报出自己的家门:“家父姓刘讳恂,也就是如今的安乐公,就住在贵府对面。” 听说是蜀汉的宗室,孙皓先是恍然,随后露出些嘲讽的笑容来,说道: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您是归命侯孙皓,也就是以前的江东国主。” “你既然知道,又为什么来管?我调教自己家的仆役,也需要你来点头吗?”孙皓的双眼仿佛鬼火,双肩高耸,犹如一只秃鹫的双翼,浑身都涌动着令人不安的气息。 他继续冷笑道:“你莫非没听说过,我在建业当皇帝时,最喜欢做什么?不是别的,就是剥去活人的脸皮!” 刘羡点点头说:“我在洛阳听说过,还以为这是谣言。” 这一句让孙皓愣住了,他身体松弛下来,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刘羡接着说:“我老师和我说,世人总喜欢成王败寇,以为胜者无所不善,无所不能,败者无所不恶,百无一用,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数年来,孙皓能以弱抗强,在交州与西陵两次取胜,可见并非昏庸。最后失败,也不过是大势所趋,寡不敌众,人力所不及也。所以老师说,这样的人,怎么会喜好剥人脸皮呢?往日我听到的一些攻讦,极可能是夸大其词。” 听到这,孙皓的怒气与杀气大多消解了。他挥挥手,示意一旁的仆役起来,脸上的神情也渐渐麻木,最终转变为一种难言的落寞,他叹着气说: “这些不是谣言,我确实剥过很多人的脸皮。” “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不懂,因为那时我是皇帝,皇帝杀人立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孙皓已没了继续交谈的兴致,和一个孩子说这些,让他觉得自己愚蠢,末了,他疲倦地低声自语道:“张华说得不错,这样的日子已经结束了。” 他不再看刘羡,转首踏进自家的府门,夫人滕芳兰从行礼中取出一些蜜饯,作为礼物送给刘羡,而后也紧跟着入府了。其余仆役们也都赶紧恢复了正常的搬运,那个被刘羡救下的苍头,也就是上前道了一声谢,匆匆加入队伍中。 刘羡站在原地,精神还有些恍惚,经过刚才一番短暂的交谈,他忽而觉得,这位邻居像极了自己的父亲。 第十六章 被孙皓赶出门外 随着减奉的事情告一段落,安乐公府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虽然算账时吵得不可开交,但真定下规矩后,倒也和过去没什么不同,除了几位叔伯经常在家里唉声叹气外。 刘羡不想去理睬这些长辈们的鸡毛蒜皮,他还有很多书没看,也有很多疑问想得到解答,在可以望见的时光里,他都想随着老师陈寿一起读书。 可时光是这样的快,在六月的一天,陈寿和刘羡坐在草庐的书棚里,突然卷来一阵清凉的山岚,把盛夏的暑气都刮出棚外。陈寿很是享受,故而眯缝着眼睛缓缓摊开手脚,仰面朝天躺了下去。 “辟疾,你跟我读书多久了啊。”陈寿对着坐在桌案旁读书的弟子说道。 刘羡看了老师一眼,放下书掰着手指算道:“我跟老师读书,是从咸宁四年二月月开始的,中间过了咸宁五年,到现在太康元年六月,差不多已有二十六月了。” “哦,已经二十六月了,看来我的守孝之期也满了。” 刘羡一愣,随即恍然:老师之所以在此地结庐,是为了给母亲守孝,而守孝的期限就是二十七月,也就是大家通常称谓的守孝三年,在此之后,老师也就可以脱去丧服,可以正常地饮酒食肉,回到世俗生活中去了。但刘羡很快又升起疑惑,老师为什么提起这件事呢? 刘羡试探说:“老师辛苦,教导我三年,却还没有敬过什么心意,老师若不嫌弃,我回去就和阿母说,给老师安排一场家宴吧。” 陈寿摇摇头,笑道:“大可不必,我可不想看见主公的冷脸。” 他长舒了一口气,又重新坐起来,脸上挂着感慨的笑容,他说:“我和你提及此事,是想告诉你,大概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离开京畿了。” “啊?”刘羡吃了一惊,他不明白,追问道:“老师是有什么急事吗?” “不是急事,却是大事。”陈寿拿起昨天自己刚写的一张草稿,向刘羡晃了晃,他说:“你知道,我筹备写一部关于三国的史书,大约已有十多年了,《魏书》与《蜀书》,我已经完成了十之七八。” “只有《吴书》,因为孙氏迟迟未灭,所以我也无从着手。” “好在今年,国家终于一统,江东也纳入晋室,我也可以开始准备《吴书》的写作了。”陈寿顿了顿,对刘羡直说道:“守孝后,我打算南下一趟,去拜访荆、杨、广、交四州的大族,搜集一些史料文集。” 刘羡终于反应过来,他问:“老师要走了吗?我不能跟老师一起走吗?”还有一句话他说不出来,他实在不愿意待在家里。 陈寿微微摇头:“这一去山高水长,也不知要耗费多少时日,夫人怎么会放心让你走呢?辟疾,你还是安心待在府中读书吧。” 看刘羡郁闷的脸色,陈寿笑笑,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又说:“也不要想太多,我也不是立刻就走。这些天,不是颇有些江东人搬到洛阳吗?我要去寻访一番,也好对南下做些准备,估计要一两月时间。我也会抽空给你找一个新老师的。” “还有这些书,我很多也不便带走,等过些日子,我就寄放在你家里,你可以随意观看,但也要替我好好保管。” “将来如果我老死了,这些书,我也就留给你了。” 听着老师絮絮叨叨的念叨,刘羡的眼眶不知不觉红了。 快三年下来,师徒两人也产生了浓厚的情感,陈寿没有子嗣,不知不觉间,也有些把刘羡当做自己的孩子了。而在刘羡看来,相比于残酷冷漠的刘恂,老师陈寿才更像是他的父亲。他实在不舍得老师离开,可刘羡也知道,对于老师来说,他人生最大的执念其实就是修出《三国志》,除此之外别无所求了。他无法阻止,也不应该阻止。 于是他分外珍惜接下来这段和老师相处的时间,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还是出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次日下午,陈寿就打点好行李书籍,雇了两辆马车,把草庐的书箱运到安乐公府前。刘羡早已把此事告知母亲,张希妙便一边让人清出一间厢房,一边和刘羡在门口等待。 陈寿抵达后,几人勉强寒暄一阵。如陈寿此前所言,他婉拒了在公府用膳的邀请,直接开始了对东吴人物的寻访。不过出乎刘羡意料,老师寻访的第一站,竟是公府对面的归命侯府。 这位亡国的江东国主,刘羡已见过两次了,虽算不上熟识,但印象却极其深刻。不是因为其他,只是因为孙皓有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气质,仿佛自己的父亲刘恂。刘羡不想接近,但又不忍不住想了解他的内心。 而得知老师打算拜访,刘羡的这个想法又萌发了出来。故而他祈求陈寿,想随老师旁听,陈寿思忖一番后,也觉得没什么弊端,就同意了这个请求。 很快,陈寿敲开归命侯府的大门,递了名牒上去后,没一会儿就有仆役过来引路。 可能因为都是张华监修的缘故,孙皓的宅邸与安乐公府布置相差无几,走过前院后的一个走廊,就来到待客的堂屋。 这时候,堂屋正面坐着孙皓,其右是夫人滕芳兰,其左是长子孙瑾。孙皓的表情冷静严肃,仿佛即将进行一次会战似的。大厅里,孙吴宗室们按辈分年龄坐在左右,周围围着一些从建业跟来的侍女,他们衣着华丽,态度殷勤。 孙皓在建业的时候,如果天气晴朗,其实也会像这样端坐在昭明宫,然后把窗户也打开。那样,钟山巍峨的身影映衬着玄武湖的波光,就会给宴会平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而现在他端着酒盏,只能望着窗外的的桃树。 陈寿与刘羡入座后,刘羡忍不住上下打量孙皓,因为与上次谈话不同,此时孙皓的气质变了,两眼沉郁,嘴角轻抿,没有那种坚硬的刺人眼球的感觉。 孙皓也看了刘羡一眼,不由笑道:“你怎么也来了?是想尝尝江南的佳肴吗?” 刘羡好奇问道:“江南有什么佳肴?” 一旁的滕夫人笑了,她声音轻柔如柳絮,接道:“那可太多了,太湖的鲈鱼鲜甜,建业的菰菜爽口,丹阳的莼羹醇香,宣城的糯米软黏,钱塘的花雕醉人,岭南的甘蔗多汁,南昌的枇杷解暑……”她一口气报了一长串江南特产,听得刘羡心旷神怡,满口生津。还是陈寿拍了拍刘羡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 陈寿将话题扯回来,对孙皓解释道:“辟疾是我的学生,今日我有幸拜见侯爷,便想着让孩子涨涨见识,还请侯爷见谅。” “噢,在新朝治下,先生还愿为故主做事,了不起。”孙皓的眼神柔和了些,随即举杯自嘲说,“当年我在建业,多少人信誓旦旦,说要为国死节,结果王濬大军一到,一夜之间,就消失得干干净净。那些老臣们,号称说要与我生死与共,如今也没有一个在我身边,更别说为我做点什么了。” 他又重复说:“先生是个有良心的人啊。” 可这句话却让陈寿感到很羞愧,当时张希妙带刘羡来找他,自己是想要推辞的,还是张希妙坚持,而自己又无可奈何,最后顺水推舟罢了。故而他很诚恳地说:“侯爷过誉了。” 孙皓也不愿在这个问题上多说什么,而是进入正题,问道: “我听说先生之所以找我,是因为在写一部史书?” “是的,我想为过去的一百年修史。” “那可不容易,天下兴亡多少事,又有多少英雄豪杰,不好写。写完了,也不知有多少人非议。” 陈寿答说:“倒也没那么难,无论是怎样的英雄人物,写到纸上,也不过就是一页白纸,几行墨痕罢了。” 孙皓沉默少许,问道:“那先生需要我帮什么忙呢?” 陈寿拱手道:“我此行拜访,一是想听侯爷自述吴史,二是想问侯爷,若我为吴国著史,江东有哪些名家良史,可供我参考一二。” 孙皓没有立刻回答,他举起一杯酒盏,缓缓饮尽,然后才说:“也好,著史乃是千古不朽之盛事,若是对先生有用,我当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说罢,孙皓当即给陈寿安排了纸笔,开始详细讲述他所知的吴国兴衰。相关内容,由于笔者已在前文提及,此处就不再赘述。 不过对于刘羡来说,这样的体验非常新奇。 此前他见陈寿著史,因陈寿寻访搜集史料已必的缘故,看到的工作不过是在故纸堆中翻检,所以对历史的印象还很抽离。毕竟百闻不如一见,再怎么喜爱读史,对人物的情感感同身受,终究是隔了一层。 但当眼前陈寿孙皓两人对谈时,话语中所提及的,有数十年前的旧事,也有就发生在几年里,自己也曾亲身经历或耳闻过的事情,刘羡才突然反应过来。所谓历史,其实距离自己并不遥远,它就是曾经发生过的,活生生的现实。 眼前这个和自己父亲稍大一点的中年人,他是孙权的孙子,吴国的皇帝,出生时曾被陆逊亲手抱过。他童年经历过完整的二宫之乱,也曾参与过宫廷密谋,在上位后过河拆桥,诛杀过拥立自己的权臣。更曾率领吴军,两次击退晋军的进攻,直到今年失败,沦为三国最后一个亡国的君主,客居在洛阳的归命侯。 这让刘羡的思绪如波浪般铺开,他又转头去看陈寿,脑中想,老师在过去经历过什么,又为什么想要书写历史呢?相处了三年,虽然老师也会和自己讲述一些历史,也会谈亡国时两国的军事布置,但他只口不提自己,仿佛在亡国时,他就是一个透明人一般。 刘羡继而想到王富与刘恂,他们在十几年前,又经历过什么呢?特别是自己的父亲,他作为当代安乐公,当年蜀汉亡国时,他是绝不可能置身事外的。眼前的孙皓颓废消沉,可在他的自述中,过去的孙皓意气风发,有若神人。父亲是否也有相似的经历呢? 刘羡抱着这样的想法,却又难以想象出这种模样的刘恂。毕竟在他的印象里,父亲从未展示过类似的一面,刘羡甚至觉得,父亲没有感知快乐的能力,或许他确实天生如此。 这么想着,刘羡继续去听孙皓的自述。 此时的孙皓已说到尾声,讲他入洛之后,数次被人羞辱。 几日前,鲁公贾充在宴席上笑话他,问他:“听说阁下在南方挖人眼睛,剥人面皮,这是何等刑罚?” 孙皓就反讽道:“若有臣子奸诈不忠,弑杀君主,则加此刑。” 这是在嘲讽当年司马氏未篡位时,魏帝曹髦率众讨伐司马昭,却为贾充杀死一事。 贾充听罢,半晌不能说一语,可谓是羞惭至极。 说到这,孙皓露出骨子里的暴戾,先是愤然道:“一朝战败,为小人所辱!我恨不能生啖其肉!”随即又觉这言语自欺欺人,怆然说:“可恨呐!社稷倾覆,又将客死他乡,死后如何见列祖列宗?当时王濬兵临城下,我就该效仿纣王,自焚鹿台,以明心志!” 这话到了刘羡耳中,却感到莫名其妙,但他再次察觉出一些似曾相识的味道,脱口问道:“侯爷既然已经降了,何必假设当初呢?” 孙皓闻言,却愕然地看向刘羡,凝视良久后,讥讽的笑容浮现在他嘴角,最后化作尖锐的言语:“是啊,你是刘禅的孙子,将来的安乐公,怎会知道亡国的耻辱,失败的苦楚?再过几年,等你当了官,还会对着司马家卑躬屈膝,感恩戴德,毕竟没有他们,哪来你这条饱食终日的小狗呢?!” “你说什么!”这突如其来的羞辱,仿佛是当头一棒,深深刺痛了刘羡,他不是不知道亡国的意思,但在那次在夕阳亭的起哄后,再未有人对他提起过。 而读书日久,让他远离于平日的各种俗事与烦恼,渐渐将那些求学前的种种疑惑淡忘了,抚平了。可现在,那些促使他躁动不安的情感再次复苏,迫使他直面已知的历史,并将亡国这个现实与自己的出身联系起来。 刘羡想否认这个说法,但他很快忍住了,因为无法否认。他的内心,各种想法如电光火石般激烈碰撞,不由生出纯粹的敌意与恨意,最后酝酿出人生最恶毒的一句反嘲:“侯爷说我卑躬屈膝,那侯爷的意思是,想当一条昂首挺胸的老狗咯?” 孙皓勃然大怒,他将手中酒杯猛地掷出,正中刘羡的额头。 “砰”的一声后,酒盏在地上碎为几片,而庭内外寂静无声,无论是陈寿还是滕夫人、孙吴宗室,都不知所措地坐在原地。 刘羡捂着头站起,淋漓的鲜血从指缝中渗出,但他却仿佛不知疼痛,用一种坚硬凝练的眼神,静静地直视着孙皓。 孙皓感觉被“刺”了一下,他恍然想起,在献俘仪式上,他见过类似的眼神,似乎就来自于眼前这个少年。清澈的眼神下,浓缩着水晶般不可浸染的意志,他从中一下看到了自己,一个愤怒、暴戾又狼狈不堪的自己。 这眼神很快让他平静下来,指着刘羡对仆役道:“把他给我赶出去。” 这就是刘羡人生中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与孙皓的交流。 第十七章 信与义 急匆匆地将刘羡送回安乐公府后,次日一早,陈寿就到公府来探望学生。 他进门的时候,张希妙刚给刘羡抹完药,正在往伤口上缠麻布,由于伤在额头上,希妙不得不把麻布缠了一圈又一圈,等包扎结束,刘羡就仿佛凫公英似的,好像风一吹,头就会带着身子飞走。 看见陈寿来了,张希妙连忙起来,招呼他在一旁入座,而后给他倒一碗茶汤,笑道:“先生怎么来得这般早,我昨日不是说了吗?不用介意,些许小伤,辟疾养两天就好了。” 陈寿看了一眼刘羡头顶的包裹,觉得希妙实在是言不由衷,不过他也没有拆穿,而是继续赔罪道:“夫人哪里的话?辟疾是随我出的意外,我怎能置身事外?” 说罢,他拿出从西市买的一盒上党人参作为赔礼,再次致歉道:“我教导辟疾这么长时间,只教他学礼和读书,却忘了教他如何为人处世,这也是我做的不够,还望夫人莫怪才是。” 两人相互推辞了片刻,希妙终究还是收下人参,又嘱咐了几句刘羡不要多动后,便转身去操持家务。此时的房间内,只剩下了陈寿与刘羡师徒两人。 母亲一走,刘羡便从榻上坐了起来,因为不适应头顶份量的缘故,一时间有些摇摇晃晃。陈寿看着弟子的滑稽模样,不禁有些失笑,随即又有些心疼地问道:“如何,还疼不疼?” 刘羡用手抓着绷带,皱着眉头说:“不疼,就是有些痒。” 陈寿把他的手拍下来,像是父亲一样地责备说:“别抓!痒过一阵,伤就好了,你把伤口抓开,以后大概要留疤。” 刘羡顺从地把手放下来,摆好姿势坐好,抬眼看老师时,发现陈寿正以严肃的眼神审视他,刘羡连忙把头低下去,并意识到老师要开始说教了。 陈寿问他:“昨天为什么要那么说?你不知道孙皓敢杀人吗?” 刘羡答道:“我知道,他第一次搬过来,我就见他要杀人。” “那你为什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要和他硬顶?” “因为他羞辱我。”刘羡睁大眼睛直视老师,“他不止羞辱我,还羞辱我的姓氏。老师教我的第一课,就是不要辜负自己的姓氏。” 陈寿愣了愣,显然没料到刘羡会这样回答,语气随即缓和下来,耐心道:“但老师也教过你,君子要危行言孙、蠖屈存身。一个有大志向的人,如果遇到了事关生死的危险,为了以后能实践正道,暂时隐忍并不可耻。胯下之辱,韩信俯就;更始杀兄,光武驰谢,不都是这个道理吗?” 刘羡点点头,说:“老师说的道理没错,但是却不适用于昨日。” “嗯?” “首先,我还没有什么大志向,还算不上君子。” 这句话让陈寿哭笑不得,但接下来刘羡的话却让他吃了一惊,“其次,昨日我那样做,虽然危险,但却不足以致命。” “为什么这么说?” “俗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孙皓在建业时不敢自焚,就已经丧气,入洛之后,又屡受高门折辱,其气更沮,以致于门前要杀仆役,杀意也不过一瞬而已。我昨天看他眼神,低沮如秋草,无半点杀气,又有何可怕呢?” 这一番话语后,陈寿有些恍惚,这一番流利的臧否人物,以及刘羡锋芒毕露的自信光彩,不由让他回忆起以往戎马倥偬的峥嵘岁月,那时也有人对他说过天下英雄,同样的自信和锋芒毕露。但那已是很遥远的事情,遥远到陈寿都已经记不清他的容貌,但陈寿始终记得那个燃烧成烬的结局。 他缓过神来,不由得叹气道:“你啊……凡事不要想得太简单,人不是圣贤,很多事是料不到结局的。” 陈寿本想岔开这个话题,聊一些对未来的规划,不料刘羡又一次打断了他,问道: “老师,我心中有一个疑惑,你能为我解答吗?” 陈寿看着学生较真的眼神,心里咯噔一下,但他还是压下不安,耐心道:“但说无妨。” 果然,刘羡问道:“人为了什么而殉死呢?” 刘羡继续说自己的困惑:“当年屈原不得重用,哀恸自投于汨罗江;荆轲易水踏歌,舍生忘死也要擒杀秦王;耿恭孤师守西域,最后仅剩下十三人;而邓艾兵临成都,祖父投降,我五伯刘谌,更是先杀妻子,而后自杀。而昨天孙皓也说,他一度想为国家自焚殉死。”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呢?老师和我说,人要爱惜自己的生命,可这些人不仅不爱惜自己的生命,甚至主动赴死。我知道,他们应该就是像孟子所说的那样,所欲有甚于生者,故而才舍生而取义吧。” “但这个义到底是什么呢?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愿意为义殉死,有的却不能?又为什么,舍生取义的总是少数,莫非活着的大多数人就是不义吗?” 刘羡一连问出了一长串的问题,说得快了,吐字甚至有点含糊,但陈寿却听得非常明白。等他说完,陈寿已挺直身姿,脸上露出百感交集又如释重负的神情。陈寿在心中叹息道:这孩子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他没有直接回答刘羡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还记得吗?第一次你阿母带你到草庐拜师的情景。” “记得。” “当你阿母说要我当你老师,我起初是拒绝了的,你也记得吧。” “记得。” “你知道我为什么拒绝吗?” “不知道。” “因为我怕受你的牵连,我是蜀汉的遗臣,你是蜀汉的皇子,我们两个若是被联系起来,恐怕就是少不了谋反的指控,将来如果走错一步,连善终都难。你明白吗?” 刘羡沉默少许,答道:“明白。” “你知道我为什么又答应了吗?” “不知道。” “因为我确实是蜀汉的遗臣,当年我与我父亲学习,出仕,拔擢,都受了你曾祖、祖父还有诸葛丞相的恩德,若我不报答,我就失去了信,失去了立身之基。” “信?” “对,信,信任。”陈寿耐心讲解道:“辟疾,你思量一下,你母亲对你好不好?” “我阿母待我最好。” “那如果你辜负了你母亲,你觉得世人会如何看你?” “这……” 陈寿缓缓说道:“大家会觉得……你连最爱你的母亲都不关爱,恐怕是个无情之人吧。”刘羡的神情严肃了起来,思量片刻后,认真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愿意把你当朋友,也不会有人把你的承诺当真。因为你连待自己最好的人都不关爱,何况其他人呢?然后你就会排除在众人之外,甚至会被人杀死,因为你不值得被信任。” “信,更准确地说,是因为互相可以信任,人才成为人。人与人组成了国家。若无信,就变成了禽兽的世界……这是我的看法,禽兽的世界虽然也可能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但始终伴随着厮杀和争斗,只会把人带向毁灭……” 刘羡听懂了,继而问道:“所以‘信’就是‘义’吗?” 陈寿摇摇头,喝了一杯茶水后,再缓缓道:“信与义看似相通,但实际上义比信更高。” “信固然重要,但你习史已久,应该明白,为了实现一个目的,有时候尔虞我诈,相互欺骗是不可避免的。这时候信遭受了破坏,人们开始相互争斗厮杀,可人永远厮杀下去,人世将沦为废土。想要阻止这种情况,只有义才能实现。” “为什么?” “因为信任的前提是平等的付出与回报,而毁坏信任,就是有人的索取多过付出,在毁坏信任后,想要再修复信任,那就必须要有人主动付出,不求回报地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我们就叫做‘义’。” “而你之前说的那些人,比如屈原,原本楚国宗室腐败无能,民众苦不堪言,但他自沉汨罗后,楚国虽然还是衰败,但自此就有了义,也恢复了信。民间才会流传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到后来,也确实是楚人灭亡了秦国。” 讲到这里,陈寿的眼神已极为严峻,他已经逐渐忘记了刘羡的年龄,而沉浸到自己的论述中去,继续道:“所以说,义并非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承诺,而是一个人对于理想世界的追求,对于天下苍生的许望。他就像是日落后的灯油,希望燃烧自己来点亮暗室,哪怕化为残灰也毫不惋惜,这也就是舍生取义。” 沉默片刻后,陈寿再次看向刘羡,眼神再次温和下来,问道:“辟疾……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见刘羡点头,但陈寿还是无意结束这次对话,他打算对刘羡进行一次极为重要的忠告。稍微整理一番语言后,他又道: “但我不希望你做到‘义’这个地步。” “啊?为什么?”刘羡感到不可思议。 “很多事情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很难做到的。因为想要做到‘义’,有时不仅会牺牲太多,甚至也得不到人的理解,更看不到未来的希望。” “因为‘义’虽然不要求回报,但人之所以为‘义’,归根结底,还是希望自己理想能够实现,但大部分‘义’,并没有实现的可能。就好比你五伯刘谌,大家敬佩他的刚烈,但终究无法兴复汉室,除了让后人感慨外,没有任何用处。” “孙皓为什么不能自焚?原因也是如此,他不知道自己的‘义’能否打动世人,也无助于复国大业。‘义’太沉重了,沉重到大部分人无法负担。” “现在,国家一统,天下安定,黑夜已经过去,没有什么‘义’需要人舍生忘死,只需要好好生活……” “因此,与其去追求义,不如做一个能让人信任的人,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目标,按部就班地度过一生,这就很好很好了。这也就是你前面所问的,为什么舍生取义的总是少数,因为大部分人只需要做到‘信’。” 这次教诲终于结束了。刘羡明明觉得谈话的时间很短,但转头一看,日上三竿,再过一会儿就该用午膳了。 收拾一番后,公府总算是办了一道迟到的宴席,刘恂、刘瑶等公府主人,都罕见地一齐招待陈寿。其中父亲刘恂问了一些刘羡的现状。陈寿则把刘羡夸赞了一番,说他天资聪颖,勤学好问,又耐得住寂寞,颇有颜回之风。一时间宾主尽欢,其乐融融。 可觥筹交错间,刘羡还沉浸在方才的教诲里,头脑一阵阵发热,心中不断在想,如果无“信”,世界将发生争斗,如果无“义”,天下将陷入毁灭……这一发现,令他年轻的心灵生出各种各样的幻想。面前是广阔无垠的洛阳原野,恍惚之间,田野里的麦穗在火舌中噼啪作响,转眼间变成一片焦土。那焦土上全是尸骨与鬼火。 想到这里,刘羡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王富临死前释然的面孔,后院里祠堂祭祀的刘谌牌位,继而一个个新的疑问打乱了他的思绪。这个世界真的如老师所说,已经没有什么“义”需要人舍生忘死了吗?未来的生活,真的是充满了祥和与平静吗? 他并没有产生这种实感,虽然解除了一部分疑惑,但是又产生了新的疑惑,并且越来越大。 正在思考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抬头看,原来是父亲刘恂,他见儿子在发呆,立刻斥责说:“你老师已经给你找了一个新老师,还不赶快谢礼?” 新老师?刘羡吃了一惊,他不知所措地站起来,将茫然的目光投向陈寿。 陈寿笑笑,挥挥手示意刘羡坐下,道:“辟疾,你去了那边可要注意,我教你三年,可不想他人说我误人子弟。” 刘羡莫名其妙地坐下来,又莫名其妙地问道:“那边?哪里?哪个老师?” 陈寿捋了捋胡髯,颇为自得地念出三个字:“小阮公。” 在如今的西晋,只有一个人能被称作小阮公,在后世的称谓里,他被称作最后的竹林七贤。 第十八章 竹林中的新老师 竹林七贤,指的是曹魏正始年间的七位名士,他们分别是阮籍、嵇康、山涛、刘伶、阮咸、向秀、王戎,因喜好在竹林中交游,故被称为竹林七贤。 对于后世来说,这四个字不可谓不响亮,人们一听,便能联想到一种旷达、淡薄又不失骄傲的气质。但若较起真来,说出一些什么事迹,其实大多是一头雾水,说到底,这七人中真正能留名百世的,仅有嵇康、阮籍二人。 嵇康早年出仕曹魏,官拜郎中,又迎娶魏武帝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任中散大夫。后遇司马氏掌权,他便退出官场,寄情山水,或弹琴咏诗,或柳下锻铁,以此来表明心志。时任大将军的晋文帝司马昭征辟他为幕僚,嵇康便逃到河东,司隶校尉钟会亲自拜访他,结果遭到他的冷遇。最后司马昭与钟会恼羞成怒,便以孔子诛杀少正卯,正名教为由,将嵇康处以极刑。 嵇康行刑当日,三千名太学生为嵇康求情,但朝廷不准。而处刑在即,嵇康神色也毫无变化,他看天色尚早,便找兄长嵇喜要来平时爱用的梧桐琴,在刑场上轻抚了一曲《广陵散》。据说弹琴时,嵇康披头散发,袒胸露乳,可其双眉如铁,双目如电,双手飞舞间,飘飘然恍若神人。一曲弹罢,满座皆泣,而嵇康则抚琴叹道:“《广陵散》于今绝矣!” 嵇康性情刚烈如此,而与他齐名的阮籍则以狷狂闻名。 阮籍年纪较嵇康为长,曾出仕为曹爽幕僚,司马懿掌权后,曹爽被诛杀三族,他也开始明哲保身,醉心老庄。但与嵇康不同的是,阮籍并未躲避官场,而是常为惊人之举。他先后担任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三人的幕僚,在政治上却毫无建树,反而天天在竹林中放荡狂饮。 司马昭曾想与阮籍联姻,派使者与阮籍商议此事,结果阮籍接连醉酒六十日,令使者难发一语,司马昭得知后,只好不了了之。后来他又常常驱车远行,任牛马自驾,走到穷途无路时,他便放声恸哭,良久方还。 除此之外,阮籍还有诸如青眼相加等蔑视礼法的奇行怪论。但最出名的,还是在观看楚汉古战场后,阮籍突然凄然叹息说:“时无英雄,令竖子成名。”其后他登高武牢山,望洛阳而叹。此事过后,阮籍一蹶不振,病死床头。 这两人的性格虽然不同,但粪土名利、高鄙权贵的志趣却是最纯粹的,故而最为后人传唱。但这并不意味着剩下的几位“竹林七贤”并不重要。 在嵇、阮二人死后,山涛、王戎、刘伶、向秀、阮咸,这五人渐渐分道扬镳,命运的走向也截然不同。但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建安风骨的传承者,也是魏晋文风的开创者,更是上个时代的遗民与下个时代的先知。他们或步入仕途,或醉心经学,或隐逸消匿,但毫无疑问,他们都深刻影响了数代人。 而陈寿所说的小阮公,即是“竹林七贤”中最年轻的阮咸。 阮咸是阮籍的堂侄,作风与其叔阮籍一般放浪,据说每日要么在家中饮酒,要么骑驴在山林中弹琴,因此被当今天子所恶。但其性情疏旷,学识深厚,精通《老》、《庄》,并著有《难答论》、《易义》、《古三坟注》等作品,仍被认为是当今文坛的领袖人物。世人为了将其与阮籍分别开来,故而称呼为“小阮公”。 按照常理来说,陈寿与阮咸,本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但世事就是如此不可思议,在陈寿入洛之后,朝中多对他攻讦诟病,但山涛、阮咸都对他极为欣赏,尤其是阮咸,他与陈寿常有书信往来,常常催问陈寿著史的进度,就在陈寿服丧期间,也并未停止。故而当陈寿去信阮咸,拜托他帮助教授刘羡,阮咸次日就回信答应了下来。 于是刘羡踏上了人生的第二段求学之旅。 刘羡初见小阮公,是在陈寿离京后的初秋。当时他随朱浮坐了四个时辰的牛车,终于赶到新老师居住的首阳山,整个人都是晕晕乎乎的。 结果到了这个名叫阮庄的地方后,却发现偌大一个院落,中间竟无一人。只能看见两侧竹林成丛,遮盖院落,两只狸花猫缩在院墙与竹荫之间,小心警惕地打量来客。过了一会儿,一名婢女提水回来,刘羡这才知道,小阮公正与几名好友出游,连家中的子弟都一并去了,也不知多晚才回来。 刘羡与朱浮就在原地等待,这一等,夕阳的光芒迅速黯淡,黑夜的迷幕又如纱帘般挂起,点点闪烁的星光逐渐挂满没有遮拦的天空,山脚处的清风也泛起了淡淡水汽。 刘羡已不知是什么时辰,可迷迷糊糊间,一声长啸忽然划破长空,令他惊醒。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听到长啸。 人对于音乐的想象,一些来自于外物的记忆,比如屋檐滴水,比如金铁撞击,比如风吹落叶,比如珠落玉盘。另一些则来自于对动物的模仿,比如黄莺婉转,比如猿声凄切,比如虎啸摄魂,比如乌鸦喑哑。但奇怪的是,人能将各种各样的声音糅合到音乐的创作中,却唯独很少将音乐与人的声音联系起来,最多也就是能让人想到哭声。 这并不奇怪,因为人已有了语言与文字,可以用平仄与音韵来靠近音乐。但这样往往就会使人忘记,人的声音本身就是一种音乐,它拥有无限的可能,也可以唤起人无穷的情感,表现出无限的深意。 刘羡在此时听到的,就是这样一种啸声。素未谋面的它以一种无可阻拦的力量,如摔碎一件瓷器般轻而易举地打破了刘羡的认知。刘羡听着啸声,先是觉得昆山玉碎,随后又觉得梵琴拨响,很快又觉得是百凤齐鸣,这个时候刘羡才明白,语言和文字是有极限的,他无法形容这样一种声音,将其恢弘却又细腻的一面展示出来。刘羡更无法形容这啸声背后的情感,就如同一只坠入冰湖中的蚂蚁,只能察觉到自己平日里的局促与无力。 啸声结束了,但天地间似乎还回荡着余韵,让刘羡怔怔出神。而同时,他也归来的山路上,等到了自己的新老师。 他看见一个身材高瘦须发花白的老人,全身穿着雪白色道士道袍,头上露髻,脚踩木屐,在月光下恍若无人地晃过来。他后面跟着七八名年轻人,或牵着毛驴,或扛着竹床,或抱着琵琶,还有长剑、弓箭之类的狩猎用具。 不过给刘羡印象最深的,还是一行人归来时,扑面而来的酒气。好浓的酒气,浓到刘羡以为自己坠入了酒池里,以致于一瞬间后,刘羡竟升起了怀疑:这些人是不是练就了神通,能如点石成金般点水成酒呢? 老人走到门院面前,看到在门口等待的刘羡、朱浮两人,先是“咦”了一声,而后仔细打量了一番,终于拍着脑袋说道:“哦,哦,我都忘了,你就是承祚(陈寿)的弟子吧!” 刘羡连忙行礼,回答道:“晚辈正是刘羡,您就是小阮公吗?” “哈哈!不用这么客气,你叫我老阮也不碍事,快进来!” 一行人进了屋,点了灯,然后一名仆役把胡床往地上一支,架了起来。阮咸扶着仆役的肩头,一副风吹得倒的样子,脱了木屐,翘腿坐在床上,刘羡这才得以打量自己的新老师。 虽然已六十多年纪,但阮咸的皮肤还非常白皙,仿佛妇人,箕坐在几后,不停地用手摸着下巴上稀稀拉拉的胡须,而他面前的桌案上,又放着割指甲的刀子,把玩用的玉石,还有一个极大的酒壶,几乎可以说是缸了。根本不像是陈寿教导中,那种衣冠楚楚、终日俨然,登车挽辔私有澄清天下之志的正人君子。 但出于对陈寿的信任与尊敬,刘羡还是按照师生礼,毕恭毕敬地向新老师躬身作揖。不料耳边竟响起一阵轻微的笑声,他抬头去看,发现原来是其他几个在收拾行李的阮家后辈,如阮孚、阮玄、阮珽等人,正用袖子捂着嘴巴偷偷地笑。 年龄最大的阮瞻对刘羡说:“我们家不修礼法,任性自然,你大可不必来这一套。” 刘羡转头去看阮咸的态度,只见他并不看向自己,而是微微瞑目,手持一根塵尾,毫无规律地上下摇动着。既不好说是赞同,也不好说是否定。 刘羡便大着胆子说道:“多谢兄长提醒,但我方才行礼,也是出于真情实感,并非是曲意逢迎。” 阮咸的塵尾此时停了,而阮瞻则有些莫名其妙,他回头看了一眼家长,然后问道:“为何如此说?” 刘羡答说:“老师之所以不修礼法,应当是因为大部分人徒有其表,不得其内。明明不情不愿,但却受名利、地位、权力等缘故,对他人低声下气……这有违孔子的‘诚意正心’之言,与其继续扭曲礼法,还不如将其舍去。” “而我以前读《大人先生传》,读到‘至人无宅,天地为客;至人无主,天地为所;至人无事,天地为故’时,实在难以理解,但我方才听老师长啸,顿如醍醐灌顶,方知此言不虚。也知能得老师教导,是我三生有幸,怎能不诚心拜谢呢?” 不等阮瞻说话,阮咸当即用塵尾击案,笑着说:“此言甚妙!小儿辈有夙根!”他挺起身子撸起袖子,直接问刘羡道:“你会喝酒吗?来上一杯!” 刘羡面露难色,他直接推辞道:“多谢老师,但我不觉酒味甘美。” 阮咸也不为难他,给自己舀了一杯酒水,谈笑道:“哈,小子,那你可就少了一大乐趣了。” 他先抿了一口酒,说道:“人生有五件事最有乐趣,你知道有哪些吗?” “不知道。” “一是赏佳人,二是食牛肉,三是游山林,四是奏丝竹,五是饮美酒。” “这里穷乡避壤,没有佳人,我家贫无钱,也买不起牛肉,现在夜黑风高,也不可能再游山林。你偏偏又不喝酒,人生的乐趣就寥寥无几啦!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也罢,也罢,我给你弹几曲吧!” 说罢,小阮公将残酒一饮而尽,乘着酒兴拿起琵琶,令阮孚在一旁横笛伴奏,他自己闭着眼睛,双手如野蜂般弹奏起来。 他先弹了一曲《小桥流水》,曲声清幽如夜,又弹了一曲《因时运》,曲风时缓时急,仿佛风云际会,而后又弹起了《短歌行》,琵琶与笛声并做堂皇大气,如皎皎明月普照四海。 最后弹到《凤栖梧》时,阮咸兴之所至,更是随声唱道:“凤皇兮上九天兮,非梧不栖;凤皇兮下九天兮,非竹不食。”唱罢,又教刘羡在内的所有后辈一起唱和。 而后他再次用塵尾击几,叹说道:“汉之凤皇,前有张良,后有葛亮,自此以后,绝迹久矣。”原来,阮咸生平最推崇张良与诸葛亮,并常常以之自比,而西晋立国以来的诸多声名日隆的人物,比如石苞、张华、羊祜、杜预等人,还皆不入其法眼呢。 第十九章 无用之用 自那以后,刘羡就离开了洛阳公府,搬到了离首阳山更近的东坞别苑。 这是母亲张希妙的安排。毕竟从家里去首阳山实在太远,而从东坞出发,不需骑马坐车,每日清晨醒来,只需要往北走半个时辰,翻过两座满是松树的小丘,就能赶到阮庄。 但坏处也很明显,家里的叔伯长辈们都有官职,不能离京,而母亲也要经常操持家务,只能偶尔来看望,除了大夫人费秀之外,没人能长时间陪同他读书。于是一瞬之间,那些自小陪伴刘羡一起生活的人与物,大多都消失了。只留他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成长。 人很难摆脱环境的影响,对于有些人来说,从一个环境跳到另一个环境里,简直像是要赴死一般。刘羡虽然不那么夸张,但心中还是有些寂寞的。 毕竟东坞不比洛阳繁华,既没有人在街头卖艺,也没有什么奇珍异兽,实际上连街市也没有,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野庄园罢了。而母亲、叔伯多不在身边,每日能交谈的,除了费秀,就是家里的佃农,连几个同龄人也没有,实在让人觉得乏味。 按常理来说,这些事不是不能忍受,之前刘羡随陈寿学习,也常常是一整日就是读书习字,刘羡并不感枯燥。但当拜入小阮公门下后,刘羡却生出一种焦虑来,继而加重了其他方面的忧思。 这都是因为学业不尽人意的缘故。 初见小阮公时,刘羡见他潇洒不羁,豁达豪迈,非常期待他的授业传课。但始料未及的是,接下来的学习让他大失所望。 阮咸到底是无人管束的竹林隐士,平日生活毫无规划,刘羡早起拜访时,他往往还在床榻昏睡,到了日上三竿时,他才熏熏然披了身宽衣起来,提起琵琶就到竹林下自娱,又是半个时辰,这时就已接近午膳时间了。 用过午膳后,他才摆起老师的样子,教刘羡一些自己写的《老子注》、《庄子注》,可也不过是小半个时辰,而后他又要到榻上午睡,一觉醒来,差不多要晚膳了。 刘羡为此很是纳闷,他还在一个不用午睡的年纪,完全不能想象人嗜睡的程度,像小阮公这样几乎能一天睡到晚的人,他更是前所未见。但事实就是如此,小阮公的鼾声远比他的教诲要来得深刻,简直就是白马寺沙门念经用的犍槌,一声声在追问刘羡人生的意义。 当然,小阮公也不是每天都在昏睡。由于交游广泛加名扬海内的缘故,每隔三五日,总会有二三文人好友前来拜访。无名的不多,有名的不少。既有山涛、刘伶等阮咸旧友,也有秦秀、荀勖、刘毅等当朝高官,还有一次,刘羡甚至看到了好友石超,两人跟在长辈身后,撞见后都吃了一惊,全没想到会在这里相遇。 而这种交际的时候,小阮公就会带上全族子弟,与宾客一起出游。或在首阳山上采薇煮酒,谈玄论道;或到洛水边垂钓弹琴,属文赋诗;兴致发了,更会脱光了衣物在山野溪水间狂舞,然后放声长啸,仿佛山鬼一般。其余人见怪不怪,都说这就是所谓的“名士风流”了。 可这样的经历,却让刘羡觉得荒废时光。在他看来,人当然需要休息,可这并不意味着,人能心安理得地无所事事,如果像小阮公这样,一辈子就在琵琶美酒中渡过,当然也不失为一种快乐的生活,可这样的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又如何被人铭记呢? 所以刘羡想,这与其说是潇洒,不如更像是一种逃避,逃避自己的一事无成。 抱着这样的心态,刘羡自然感到如坐针毡,不时自省自己学了什么,这一想更是郁闷。小阮公教的本来就不多,好不容易教一些文章,也都是他自己写的《老子注》、《庄子注》之流。 这些文章不能说没有文采,尤其是《庄子注》,原本庄周的文笔就如江海恣睢,气藐天地,而小阮公自己的注解也可谓华盖百家,神合幽冥。但这些有什么用呢? 庄子在文章里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抨击圣人误导人心,让人遵守不可能遵守的礼义廉耻,又借骷髅之口说:“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大意就是说,人活着不如死了快乐。 这些观点都让刘羡感到费解,难道人有廉耻不如干脆做禽兽吗?人活着就是为了早点去死吗? 他感觉这些文字毫无用处,远不如随陈寿读史时来得有意义,也不怪乎由衷地感到寂寞了。 这样一连过了两个月,刘羡初来时的兴致被磨光了,在阮咸家中,他闷闷不乐的同时又显得格格不入,一张还没长出棱角的脸庞,却已酝酿出分明的冷峻,导致阮庄的几名同龄人都不太敢与他搭话。 直到冬至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大雪,原本漫山遍野的枯草落叶都被一望无际的白色所掩埋。刘羡像往常一样去了阮庄。他去拜见过几位师兄与师母后,就坐在火盆旁边,烧了壶茶汤,然后一面烤火一面读书。 今天他重温《史记》,已经看到《吴起列传》,看到吴起以身谋算楚国贵戚时,不由心向往之,心想:人最难掌控的,就是自己的死亡,吴起连自己的死亡都能利用,并谋算政敌,实在是千古未有的豪杰。楚国的贵戚又实在短视可鄙,若不是他们阻力变法,恐怕成就一统伟业的,就不是秦国,而是楚国了。 遐思良久后,刘羡回过神来,忽然察觉到头顶有轻微的呼吸声,回头去看,赫然发现小阮公披着鹤氅立在身后,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刘羡吃了一惊,连忙回身拜礼,向老师问候。 阮咸挥挥手,示意他不用多礼,等他起身后,再很自然地在一旁坐下,笑说道:“怎么,这个时间看见我很奇怪?” 刘羡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实话实说道:“是,我还以为老师还有一个时辰才醒呢。” 阮咸拍着膝盖笑道:“看来在你心中,我应该是楚国之龟,不是终日昏睡,就是曳尾于涂。” 刘羡不料老师会讲得这么直接,但他也不愿违心回答,就直接说:“以弟子愚见,老师这般生活,确无甚可取之处。” 阮咸显然早有预料,他没露出任何恼怒之色,而是慢条斯理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汤,撒了点盐,细细品一口,而后说:“你说说看,为什么没有可取之处?” 这还用问吗?刘羡立刻回道:“人之为人,正是因为知信义,晓廉耻,胸怀天下。故而古往今来多少人杰,所图皆为造福社稷。而如果只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那与禽兽何异呢?” 说罢,刘羡偷偷看阮咸,见他微笑不语,像是在鼓励自己,于是继续说道:“我虽不才,也没有多大的志向,但将来还是希望能对他人有所益处,做一些事业,能够造福一些人,留下一些文字,也就不负此生了,实在不愿像老师这般高卧。” “好,好,你说的不错,人活一世,确实不能无所作为。”阮咸抚须大笑,不知是赞许,还是调侃,“只是你想过没有,你以后或许没有事业可做呢?” “怎么可能?我家好歹是公爵,就算做不了一州刺史,做个一郡太守,总还是有可能的吧?” “非也非也,你情况特殊。若是寻常公府子弟,就是官拜三司,也并不奇怪。但你是安乐公世子,刘备的血脉,全天下不知有多少遗民在盼你复国。只要天子稍有理智,便必然不会给你要害官职,顶多挂一个闲差冷职,就像令尊一般。这样,你又打算怎么办呢?” 面对阮咸的诘问,刘羡沉默了,他并非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能得到新朝重用的前朝王族,顶多也就是一些偏远支脉,像他这样的嫡传血脉,在历史上确无先例。但他还是抱有一定的侥幸,毕竟问题没到面前时,谁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解决的办法。 阮咸继续往下说:“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个假设。但很多时候,事情的发展就是不尽人意的,就比如你现在,你觉得我的生活一无是处,你为什么之前不向我进言呢?” “是怕老师发怒。” “是的,你进言劝谏,按理来说,我应该欣然纳谏,但你不愿意说,是因为我更可能发怒,哪怕你觉得不对。世事与道理,往往就是这么背道而驰的关系。”阮咸的笑意展露出来,他又反问道:“就像你刚刚看的《吴起列传》,楚国贵戚为何不支持吴起变法,而要处心谋害?” “因为只顾蝇头小利,不顾国家大局。” “但蝇头小利是摸得着的,国家大局是看不见的。嗨,辟疾,我虽修玄,但也知道,人这辈子没有不死的,几十年一晃就过去了,我死后又哪里管得上活着的人呢?你之前说的那些经世报国,很好,但我已经是五十多的人了,要不了几年就老死了,不在家弹琴自娱,还能干什么呢?去上阵杀胡吗?那是不可能的。” 刘羡有点明白了,老师是在告诉自己,书中的道理固然很有道理,但能不能拿来做事,还是要靠自己的经历来判断。但他还是不明白,《庄子》这种书对生活有什么帮助呢? 阮咸倒也毫不藏私,他拿过刘羡手中的《史记》,往前翻到《孔子世家》中孔子与老子对谈的部分。 当年在洛阳,老子送别孔子时说:“聪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这句话的大意是说,聪明深察的人总是离死亡很近,因为他喜欢议论别人,擅长辩论的人总是处于危险,因为他喜欢揭人之短。 而后阮咸慢慢说道:“你说《庄子》无用,确实没有说错,《庄子》数万言,所叙所写,其实就和老子对孔子的劝谏一样:人的优点也是缺点,理想也可能带来坏的结局,一个人哪怕胸怀天下,有时也会因为一顿饭、一枚钱而不得不低头,人在自己眼中很重要,但在他人眼里又不值一提。” “人生在世,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一心只想着实现自己的理想,就会遇到巨大的灾祸。而孔子即使明白这个道理,也还是会常常令自己陷入濒临死亡的险境,会因理想求而不得而痛苦。如果一个人感到痛苦和焦虑,他就无法静下心,无法用强大的意志去面对危险,认识危险,克服危险。” “而只有先意识到,自己并不重要,自己的喜怒悲欢不过浮云,领悟八风不动的大智慧,直面将要遇到的困难,同时又坚持自己的理想,这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刘羡有点明白了,《庄子》虽然没有讲述任何经世致用的学问,也经常贬低人性与道德,但这只是表现。庄子的本意当是教导世人,从自己的视角里解脱出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转而用更宏大的造化角度来审视人生。这是修心修性的学问,也就是所谓的“无用之用。” 看着刘羡若有所思的神情,阮咸知道他已有所领悟,深感欣慰的同时,又笑道:“不过话说回来,我此前还不知道你的秉性,也不知道你的长短,故而教学一事,除了《老》、《庄》以外,我无从着手,只能一直观望,现在看来,我大概知道你要学什么了。” 到这个时候,刘羡已是心悦诚服了,他连忙问道:“老师打算教我什么?” 阮咸把《史记》还给刘羡,说:“你小小年纪,能够耐得下心读书,确实是非常难得的,但是还是我前面所说的,书读得再多,道理也只是道理,你要把道理应用到俗世里,就必须要学会俗世的手段,你现在这方面还有所欠缺。” “那是?” “先要强身健体,再要陶冶情操,三要人情练达。”小阮公伸出三根手指,悠悠说道:“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会教你骑马、剑术、射术、音律,当然,还有谈玄。你可不许叫苦。” 第二十章 白鹿的传闻 时光如白驹过隙,流年似洛水奔流不止,转眼间春去冬来,又是一年多过去了。 太康三年(282年)正月,洛阳平原上的积雪还很厚,阡陌田野白茫茫一片,农人们也紧闭房门,若不是房舍之间还冒有灰白的炊烟,似乎世界都已不沾半分烟火气。年仅十二岁的石超带着几名随从,就如同一条短小曲折的黑色蚯蚓,在这广阔冰冷的白色天地间穿行。 他们自洛阳街市出发,穿着一身漆黑利落的劲装,腰佩三尺长剑,身骑六尺高的青鬃马,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但走的路径却出人意料的荒凉。他们离开了官道,沿着洛水坚硬的河冰一直往东走,人烟渐渐稀少,北邙山渐渐逼近,而脚下的积雪也渐渐从脚跟没到了膝盖,大概骑马走了两个时辰,他们才终于赶到此行的目的地——安乐公的东坞。 东坞虽说名叫坞堡,但实际上,其实就是一个约三四十户人家聚集的小村落。民宅沿着一条沟渠左右排开,拱卫着一座三层高的阁楼院落,然后在外面拉了一圈栅栏,粗粗算起来,占地不过两三亩而已。 石超轻车熟路地抵达阁楼前,下了马,不顾礼节快步走到门口,提着马鞭对阁楼反复叩门,大声说:“刘辟疾!刘辟疾!我来了!快开门!” “吱呀”一声,大门向内展开,一名高挑女子出现在石超面前,令他眼前一亮。这女子大约三十多岁年纪,身穿印有荷花的长袖青烟百褶裙,发结垂云高髻,头戴步摇珠饰,看上去庄重又不失典雅风韵,岁月虽使她眼尾间有了些纹理,却使得她的眼神更加隽永,似乎永含笑意。 这女子正是张希妙,希妙看着眼前的少年,显得很是高兴,用手接过石超的披风,像对待自家孩子一样说道:“是溪奴啊!这么远过来,怎么不派人提前说一声!” “多大点事。”石超红着脸,低头问道:“伯母,辟疾在家吗?” “在,正在二楼抄书呢!你若找他,直接上去便是了。”希妙指了指路后,又关怀道:“你冷不冷?等会我给你热一壶蜜水。” 话没说完,一溜烟的功夫,石超就已经跑到楼上去了。张希妙笑着摇摇头,赶紧招呼门前的护卫们到前厅休息。然后去了后厨里嘱咐阿春,让她去取一些蜜饯,和蜜水放到一个盘子里。 准备完毕后,张希妙亲自端着托盘往二楼走。上楼的时候,耳边传来两个孩子的谈笑声,这声音既让希妙觉得欣慰,也令她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粗粗算来,蜀汉灭亡已有二十年,老安乐公刘禅去世也有十一年了,蜀汉亡国后,蜀汉宗室在洛阳虽不能说一帆风顺,但大体来说,还是衣食无忧的。可这么长的时间里,安乐公府始终难以为洛阳勋贵所接纳。 这并不难理解,敌国王族向来为人所提防,何况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北方门阀间的联系已经空前紧密,瓜分了朝中的所有权力,除去军队外,朝堂已没有位置再留给外人。相应的,门阀间的交往也显得密不透风,能与西晋开国元勋结交的,若不是才华惊世,就只能是同样的朱门高阀。 就比如张华一家,明明就住在安乐公府隔壁,夜里甚至还能听见隔壁传来的琴声,可两家除了重大节日时交换下礼物外,并没有进一步的交往。 在这种情况下,刘羡居然能打破门户阻障,和博海石氏出身的石超结为好友,实在算得上一种奇事。 说起两人结交的原因,倒也算得上是一种缘分。当年马隆率三千人出征凉州,刘羡偶然撞见了石超,并和他分析了马隆出征的胜败优劣,这本是无心之语,不料竟意外得到了石超的青睐。 原来,石超与其余的贵戚子弟不同。大部分元勋后裔,如贾谧、裴嵩等人,都想躺在父祖的余荫下,以后做个在朝中养尊处优的京官,这样既位高权重,又不冒任何风险,也是大部分仕人的梦想。但石超天性好动,不喜欢京师里天天行礼作揖的氛围,又受其祖石苞早年的战功所影响,竟自小立志,要出京做一名武将。 故而他见刘羡也喜欢历史与军事,可谓一见如故。等到后来马隆收复凉州的消息传回洛阳,石超更是亲近刘羡,不时就来找刘羡议论历代战事,以刘羡为孙膑,自诩为田忌,说将来必能为国家做一番大事。 对于刘羡来说,这不过是多了一个朋友,但在母亲张希妙眼里,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当然,在希妙的心中,刘羡创造的奇迹当然不止这一项。 在发蒙前,受刘恂发狂的影响,刘羡一度生出些不符合年纪的阴郁与冷淡,以致于让希妙很是担心和自责,怀疑刘羡会在这种环境中走向消极避世。但出乎意料的是,几年过去了,刘羡非但没有这种倾向,反而变得更加沉稳和冷静,甚至有几分成年人也难有的耐性。 张希妙怎能不为孩子的成长感到自豪呢?当年刘羡出生的时候,公府正饱受他人冷眼,连生父刘恂都对他不报期望,可现在,他不仅不是玩偶,还在做着他父亲没有做到的事情……这给张希妙一种期望:她有理由相信,即使出身给辟疾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限制,但他还是能找到办法,打破限制,继续坦然前行。 这么想着,希妙推开房门,正见刘羡与石超坐在火炉旁谈笑。石超此时脱了靴子,毫不顾忌地在火盆旁烤脚,而刘羡身着紫罗襦衣,一面笑,一面翻动着火盆中的木炭。 见母亲上来,刘羡连忙站起来,接过母亲手中的托盘说:“阿母唤我一声便是,何必上楼呢?” 见他如此懂事,张希妙心里很是高兴,但嘴上还是说:“家里来了贵客,我怎么能缺乏礼数?”,又问石超道:“溪奴有什么想吃的?午膳刚要做,现在说还来得及。” “不劳您费心,随便点就好。”在希妙面前,石超还是有些腼腆。 张希妙很少能够接触到别人家的孩子,见石超这种神态,她心中觉得有趣,加之想多了解一些儿子的朋友,所以她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想加入他们的交谈: “不要这么拘谨嘛!我刚刚在楼下听,你们不是聊得挺开心吗?是在谈什么?” 刘羡说:“溪奴在说,上个月他与一些朋友去万安山狩猎,撞见了一头白鹿。” “白鹿?” “是。”说起亲身经历,石超顿时眉飞色舞,对张希妙描述道:“那几天还没下雪,我六叔(石崇)说过年缺个熊皮帽子,又听说万安山有熊出没,就约了一群人去万安山猎熊,我跟着去了。结果那天很倒霉,在山里钻了三个时辰,别说熊了,就连狐狸也没见到几条,只射死了几只兔子。” “到了快天黑的时候,带来的水和食物都吃完了,大家又渴又饿,没办法,只能往回走。结果就在回头走到一处浅坡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跳出一个白色的影子。我都没看清呢,我六叔就大叫一声,白鹿!就带人追了上去。” “我跟在后面跑,跑了好一会,差点没跟上。好在我六叔跑得快,先带人把白鹿逼在一处山崖的死角下,我才能喘会气,跟着挤到前面看。” “我跟你说,那鹿真是纯白色的!从头到尾,除了眼睛和角,都跟雪一样白!”情绪激动起来,石超开始手舞足蹈,在半空中比划白鹿的大小,“它就跟我差不多高,尾巴、耳朵和角很小,眼睛黑亮黑亮就像桂圆的核,长得很秀气可爱。我六叔他们都很高兴,说是遇到了难得的祥瑞呢!” “确实啊!”这样稀罕的经历,张希妙也听得入了神,出言附和说,“那你们射杀了这头白鹿吗?” “没有,我六叔说,这样的祥瑞,杀了剥皮也太可惜了,若献到天子的宫苑去,才是物尽其用,可惜!竟然没有捉住!”石超的脸色露出懊恼的神情来。 “啊?为何会没捉住?”希妙感到有些诧异。 “我们也觉得必定捉住,怎料白鹿它会爬墙啊!那么高直的山崖,它竟然沿着崖缝跳了几下,就直直翻上去了!我们想攀岩追上去,可根本追不上!”石超拍着膝盖,就好像回到了当时的情景下似的,“当时天要黑了,我六叔又不甘心就这样空手而归,就在黑夜里打着火把乱转,又找了两个时辰,实在没有办法,这才回了洛阳。” 说到这,石超喝了一杯蜜水,说出了最后的结局:“后来,我六叔又带人去了几次万安山,就再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别说捉那只白鹿,就连见也没见到,他前天还和我叹气说:‘早知如此,还不如就射了它剥皮呢!’” 张希妙听完,也不禁替他感到几分可惜,毕竟这样的祥瑞难得一见,若是能献给天子,皇帝必然是少不了重赏的。 这时刘羡开口了,之前石超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一旁保持安静,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话题不感兴趣。恰恰相反,他对那只白鹿十分向往,只是想法却不太相同,说道: “天地生此祥瑞,是祝贺人世太平,将其剥皮也太大煞风景了。抓不到固然可惜,但放归山林也不是坏事,白鹿进了禁内,除了皇室之外,也没人能欣赏。而现在它还在山中,说不定哪次你我入山,就又能看见它了。” 这么说的时候,刘羡双眉微微上扬,瞳孔炯炯放光,显然是在为白鹿逃出生天而感到高兴。但这份高兴之余,他似乎又笃信自己有一种运气,似乎将来定能与白鹿相遇似的。 这份乐观也感染了石超,他笑道:“英雄所见略同,所以过几天等雪化了,我打算约几个朋友,再去万安山打猎,就算看不见白鹿,打几只兔子也好,你去不去?” 张希妙还在旁边,刘羡不好表态,就把目光投往母亲。 张希妙有些担心,问道:“万安山不是说有熊吗?你们几个人去?不碍事吧?” 石超答道:“不碍事的,我们大概七八个人,都会带随从的,一两只熊看到我们,跑都来不及!” 张希妙稍稍放下心,随后又问:“你说七八个,都有谁呢?” “贾阿真,张三郎,裴五郎,王虎头,陈稚奴。本来还应该有荀官奴,不过荀官奴不好打猎,没有给个准话。” 这几个人名报下来,张希妙微微色变。虽然不知道这些乳名具体指代的是谁,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每个姓氏背后,都是当朝的高门巨贵。辟疾无权无势,能跟这些人融洽相处吗?希妙有点担心,不过她转念一想,若能与这些孩子打成一片,至少将来辟疾在仕途上会多不少助力,这也是安乐公府最难以提供的。 希妙正思量间,刘羡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和石超说道:“我还记得当年在夕阳亭,他们都笑话我亡国公,现在去了,不会再被他们耻笑吧。”他的语调平静,但背后的情感却不是毫无波澜。 “你说什么话!”石超拍一下刘羡的肩膀,心中有些尴尬,毕竟当年他也在嘲笑刘羡的队列中,只好打着哈哈道,“都多少年的事情了,你不说我都不记得。就当是重新认识,重新开始,若是出了什么事,还有我在呢!” 刘羡再次把目光投向母亲,征询她的意见,张希妙笑了笑,起身说道:“这是你的事,既然没什么危险,你自己决定就好。” 说罢,她起身离开,阖上房门,却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门口悄悄倾听儿子的决定。 刘羡对朋友说:“这么多年,我也一直想见见他们,有这个机会也挺好。” “是想证明自己?” “是啊,想证明自己。”刘羡叹了口气,又悠悠道,“不过更多的是好奇,我想了解他们,了解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有什么好了解的?”石超有些不能理解,“都是一张嘴巴两只手,又不是什么妖怪。” 刘羡微微摇首,笑道:“不一定,有的人可比妖怪可怕。” “什么人比妖怪还可怕?” “无趣的人最可怕!这么远一趟路,如果身旁再坐着一群无趣的人,哈哈哈哈……” 听到刘羡爽朗的笑声,张希妙收回耳朵,挽起裙角缓缓下楼。她的内心中原本有一些担忧,但现在已为孩子的乐观抵消了。她不由得想起传说中在楼桑下成长的先主,那位辅导他成长的没留下名字的母亲,是否也和现在的自己一样,拥有相同的纠结与开怀呢…… 第二十一章 再见勋贵子弟(4k) 三天后,阳光晴朗,碧空无云,空气中弥漫着正在消融的雪气,令人手脚发冷,不想出门。但春天的气息却已经来了,椿树的新芽撞开枝稍的积雪,如浪花般绽放,湿润的泥土不时有种子破壳的噼啪声,而此前被白茫茫覆盖的山野,也开始陆续出现狐狸与野兔的身影。 洛水已开始解冻了,这导致白色的雾气笼罩河面,人甚至难以分清,灰黄的芦苇上,哪里是冰雾,哪里是白色的鹭鸟。这时,数匹马犹如离弦之箭,从河道旁疾驰而过。石超一马当先,刘羡紧随其后,而在后面的,就是石超的侍卫们了,他们或背着弓,或提着箭囊,还有满满当当的生活用品,其中甚至还有炊饭用的釜与甑。 一行人沿着洛水河堤,马不停蹄地向南方疾驰,他们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在伊洛之南的万安山。 万安山不只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山原的统称,它绵延近十里,与中岳嵩山遥遥相对。因其沟壑深险、巍峨壮观,素来为洛阳南部的天然屏障。与一般山峰不同的是,万安山石怪林密,果木尤多,又有清泉流响,曲径通幽,故而又被世人称之为石林山、清泉山。 刘羡还是第一次来万安山,在接连渡过洛水、伊水,距离万安山还有十余里时,他就能远远看见万安山巍峨的弧线。那是一道银白的反射着绚烂色彩的弧线,积雪与水汽在天空中映照出一道彩练,闪烁着斑斑点点的耀斑,从而将天与地分明的划开。而靠近后,就可以看到峻极连天的峰峦,有的挺拔直立,犹如刀削斧劈一般,有的则像斜生的笋尖,可攀岩而上,而泥土上,数不清的梨木樱木迎光飞盖,蔚然成林,好似尊奉神灵旨意一般秀美。 好美的锦绣风光!刘羡心旷神怡的同时,不禁在心中感慨,难怪白鹿会降生在这里。 二十里的路程说长也长,说快也快,对两个纵马的少年来说,其实也就是一口气的事情。在靠近目的地后,石超的速度开始慢下来。 “辟疾。”见到一处水潭,石超喝住马,在水潭前停留下来,水潭上也冒着袅袅白气。“下马吧,我们已经到地方了。” “在哪儿?”刘羡的前额焕发着青春的光彩,他稍微擦拭了一下,而后翻身下马,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处于三座山峦的中间的一块平地,除了水潭外,周围全是青草与灌木,只有一条大约两尺宽的土路,在其中蜿蜿蜒蜒,一直分叉延伸到包围着平地的山峰上。刘羡的第一感想是泥土很湿,人际荒凉,并不知道该在哪里落脚。 石超放任坐骑在水潭前喝水,又令随从们开始拆卸行李,而后到刘羡面前,甩着马鞭为他带路。原来,沿着左面的山坡往上走,仅百余步,就会峰回路转,看到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山洞很大,岩面平整,足可以容纳数十人,其中更有泉水流出,这才在山脚形成水潭,可以说是得天独厚的野居佳所了。 山洞中还留有石崇等人上次游猎时留下的火堆。石超在上面点了火,扔了几块木炭进去,等火稍微旺起来,他就脱下身上沾了露水的披风,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烘烤。石超对刘羡笑道:“看来我们来得最早,他们都还没到哩。” 早到是一种胜利,刘羡笑道:“就怕来得最早,射的最少。我第一次来这打猎,可别给你丢人了。” “哪里的事?有我在呢!”石超满不在乎,或者说是成竹在胸,“我三岁时,我阿母就给我请了一个天师道的道士给我摸骨,说我这一生富贵马上取,无往而不利。打猎嘛!你听我的就行!” “那就借你吉言了。” 正说话间,山洞外传来人声与马匹嘶鸣声,显然是有人赶来了。随着洞口处出现一个身影,声音大剌剌地传了进来:“石溪奴,你这地方可难找,我请了个向导,结果还多绕了我两个圈子,差点跑到嵩山去。” 刘羡定睛看去,来者是一个约比他大两三岁的少年,身长六尺,胸宽体阔。虽然年纪轻轻,但肉眼可见,他以后将是一个魁梧的大汉。 石超先是小声告诉刘羡:“这是博陵郡公家的王虎头,练过剑和枪,很有力气呢!” 然后又迎上去,锤着那人的胸口说道:“少说胡话,你能跑去嵩山,我还能跑去泰山!” 原来是王胄,他是原博陵郡公王沈之孙,也是现博陵郡公王浚之子。刘羡还记得几年前,就是他开头叫自己亡国公的。 时隔多年再见,王胄确实如石超所说,似乎全然不记得之前的事了。石超向王胄介绍刘羡时,王胄上下打量刘羡,像是第一次认识他般。而听说刘羡会剑术后,他双眼一亮,笑道:“你也会剑术?师从哪一门啊?” 刘羡笑答说:“师从小阮公,也就强身健体而已。” 王胄很是自来熟,刘羡也就是普通的寒暄,谁料听到有相同的爱好后,王胄立马就接过话茬,毫无拘束地坐在刘羡旁边,信口讲起了一堆自己的练剑心得。连讲了一刻钟,刘羡连话都插不进去。 讲到高兴时,王胄还把自己的配剑拔出剑鞘,亮在火光前,问刘羡道:“我听说小阮公是藏剑的名家,你作为他的弟子,能看出这是什么剑吗?” 刘羡接过剑,感觉手中一沉,比想象中的要重一些。他定睛上下打量,发现这把剑长三尺四寸,剑锋如洗,寒气逼人,确实是难得的好剑,而剑柄上铭刻有几个很小的字。仔细看,发现剑柄两面各有四个字,分别是:“江海靖平”和“马革裹尸”。 刘羡把剑还回去,摇头笑道:“认不出来。” 王胄哈哈一笑,自得道:“这是前朝名将马援的配剑,当年随他南征北战,讨平多次叛乱。在董卓乱汉时,这剑已传到前将军马腾手里。后来马超凉州作乱,马腾在邺城被杀,魏武帝曹操就把这柄剑送给假子何晏,再后来宣皇帝发动高平陵之变,夷灭何晏三族,这柄剑就为我阿翁所得,现在又传给了我。” 一柄剑,竟见证了这么多的生死与兴衰,刘羡听得悠然神往,以此为契机,他不自觉地和王胄攀谈起历史与见闻起来。论起对历史的了解,在同龄人中刘羡可谓翘楚,不多久,王胄也对刘羡心悦诚服,两名少年很快就进入到无话不谈的地步。等到石超喊两人用午膳的时候,刘羡才恍然发觉,山洞中已坐满了人了。 所谓的午膳,其实就是现做的肉羹。由于在荒郊野外,大家也不用讲什么礼仪,拿着碗舀了肉羹后,就或坐或站,毫无次序地开始饮食。 这时候,石超再次将朋友们介绍给刘羡,也就是陈植、裴该、荀绰三人。他们分别出身自临淮陈氏、闻喜裴氏、颍川荀氏,都是当世第一等的高门。而这三人年纪虽与石超相仿,但无论是体型还是气质,都稍显文弱,很符合一般人对门阀贵族的刻板印象:显然平时养尊处优,并不怎么运动,将来大概是要通过文章来入仕的。 经过和王胄的攀谈后,刘羡对这群勋贵子弟们已没有了偏见。但大概是原来劳累的缘故,这三人神情困顿,并没有太多说话的欲望,客套一番后,也就算认识了。 现场还有一人,是刘羡本来就认识的,那就是张华之子张韪,小字三郎。平日府邸前进进出出,两人经常会碰面,但也就是碰面而已了,双方的父母都阻止了进一步的往来。导致两人虽是邻居,但说过的话屈指可数。此时在万安山再相见,刘羡和张韪都生出一股奇妙的情绪,尴尬、好奇、释然都不足以形容。 张韪讪笑道:“嗨,辟疾,一年多没见,我还以为再见不到你了。” 这话像是两个老熟人之间才讲的,刘羡心里不觉有些好笑,但也礼貌回道:“怎么会?只是外出游学罢了。”说到这,他又忍不住戏谑两人的关系,“这么多年在门口相遇,我还以为三郎不会和我搭话,也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呢!” 张韪也笑了,说到底,两个才十岁出头的相邻少年,不论有什么阻隔,按道理就应该成为好友。他解释说:“哪里敢看不起你!你不知道,我每次想来找你,但被我阿父拦下了,他说你有非凡之象,而我根骨寻常,若有牵连,祸福难料。” 刘羡吃了一惊,他本以为张华的冷淡是出于避嫌,没想到私底下竟对自己有这样的评价。非凡之象,什么非凡之象?自己怎么不知道?他又是怎么得出的?莫非他平日里在秘密关注自己?刘羡脑海中浮现出张华那一丝不苟的面容,在那双不见波澜的眼神背后,似乎在转着自己难以理解的念头。 想了一会儿,又想不出答案,刘羡只好把思绪暗藏,对张韪回道:“伯父如此抬爱,倒叫我始料未及了。” 而另一边,见人到的差不多了,石超开始清点人物,而后他就皱起眉头,对陈植道:“少了一人,贾阿真还没来。” 陈植耸耸肩,说道:“这不奇怪,他一向不着急,总是最后一个。” 石超有些烦躁,抱怨道:“可现在都要过午时了。” 陈植笑道:“那难道你还能不等他?” 这一句话堵住了石超的嘴,他只能忿然坐下,在火堆旁默默调校弓弦。 刘羡在一旁听了,不由好奇问张韪道:“他们说的是谁?” 张韪也有些无奈,他揉着脑勺,漫不经心地答道:“贾阿真啊,就是鲁公家的嗣子,你应该听过吧!” 噢!刘羡恍然大悟,原来说的是贾充的嗣孙贾谧! 西晋的开国元勋虽多,但鲁郡公贾充却尤为特殊。他不止是从晋宣帝司马懿时期就追随司马氏的四朝元老,同时也是晋景帝司马师与晋文帝司马昭的密友,更是当街弑杀高贵乡公曹髦的直接负责人,故而地位尤其崇高。加之这些年贾充苦心经营,同时嫁女给太子与齐王司马攸后,平阳贾氏俨然已成为除皇室之外的第一高门。 就连民间私底下也传谣说什么:“马为首,贾其后。” 然而极为可惜的是,鲁公贾充多有生育,膝下却多是女儿,唯一的儿子贾黎民早夭后,便没人能够继承鲁公的爵位。贾充无奈之下,只得从外孙中挑选出一人,改姓为贾作为嗣孙,这人就是贾谧了。 作为贾氏的唯一嗣孙,未来的鲁公,皇后的外甥,贾谧极受长辈宠爱。全洛阳都知道,鲁公府有个权势与皇子仿佛的少年公子,只是不知道具体姓名罢了。也难怪他迟到良久,石超也只能忍气吞声。 他是个怎样的人呢?刘羡想回忆夕阳亭的那次初遇,却发现自己已记不起来他的样貌了,只记得贾谧似乎被众人拥簇着站在中间,先和自己说了会儿话。说的是什么呢?刘羡也忘了。他不禁苦笑着拍拍头,自嘲地想道:还说别人健忘,自己又好得到哪里去呢? 一行人又百无聊赖地等了大约半个时辰,洞外终于响起车马声,原来贾谧是坐车过来的! 一群人如释重负,连忙到山脚去迎接。而刘羡远远就在人群中看见一个衣着锦绣的少年,显然就是贾谧了。 众少年出身高门,衣着打扮都算不上便宜。但和眼前贾谧一对比起来,就显得太过朴素了。贾谧着一身竹纹绛紫长衫,披貂皮蓝丝斗篷,腰缠镶金长带,玉镶熊皮长靴,手中似乎还在把玩着两颗鸽蛋般大小的珍珠。一眼望过来,可谓是珠光宝气、琳琅满目。 但更令刘羡惊奇的是,即使是这样的装束,也压不住贾谧本身的贵气。刘羡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面如敷粉,肤若凝脂,身材纤细,第一眼仿佛是极美丽的少女。但再看到他那双眼神,就会立刻反应过来,他只是纯粹的养尊处优罢了。因为那是一双赤裸裸的没有任何城府与掩饰的眼神。 贾谧见了众人,第一句话是道歉:“真抱歉啊,天气太冷,晚起了一个时辰。”但他的双眼是笑盈盈的,没有任何歉意。 而后他从人群中看见了刘羡,于是说出了第二句话:“这不是刘辟疾吗?几年不见,听说你现下在随小阮公读书?”贾谧笑了笑,双眼眯缝起来,仿佛风情万种,却令刘羡不寒而栗,这是一种苍鹰盯上猎物的眼神。 他也不等刘羡回答,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直接说了第三句话:“这一路真是无聊极了,还站着干什么?该出发了!” 贾谧很自然地宣布了狩猎的开始。 第二十二章 少年的狩猎 此时的万安山,还没到打猎的最佳季节。 再等两个月,山顶的积雪消融,伊水、洛水更加泛滥,万安山就会遍布沼泽,芦苇丛生。山林之间百草丰茂,各种不知名的野花疯狂地生长。水鸟躲进芦苇生儿育女,又掠过树梢林叶高高低低飞来飞去;偷蛋的田鼠和喜欢刨泥的野猪各顾各地在泥里钻来钻去;至于成群结队的麋鹿、花斑野鹿、野牛,更是在此出没。它们把腿浸在水里,一边警觉地竖起耳朵,一边小心地低下头舔水喝;此情此景,也会吸引来寻食的野狼,甚至于山中的老虎。可谓是群禽荟萃,百兽毕集。 但在现在,春天将至未至,青草没有彻底萌发,很多候鸟也未北归,蜜蜂们在为数不多的花朵间焦虑地奔波着。那自然是看不到上述那种生机盎然的景象了。但冬天到底已经过去,很多生灵都已经感受到暖风的召唤,饥肠辘辘地在山野中觅食,这呈现在未融化的积雪上,就是野猪、野兔、野狼、狐狸等动物杂乱无章的脚印。 这天下午,少年们开始在山中游猎。他们没有大人般对猎物殷切的期待,所以没有按照传统大肆围猎,反而有一种闲庭信步的悠闲感,仿佛旅游似的,遇到什么就抓什么,颇有一种玩藏钩游戏似的兴致。 一开始的时候,少年们先是去掏兔子洞。这是因为贾谧带来了一只紫貂,说是从幽州弄来的,能听人言,善捕鼠兔。这紫貂长不过一尺,小巧可爱,竟然也能捕鼠?大家都想开开眼,于是就在斜坡里找了个碗口大小的洞让它钻进去。 没过一会儿,就听到洞穴里一阵扑腾的回响,三只兔子射箭似地从洞穴中窜出来。贾谧的随从们眼疾手快,一手一个掐住喉咙,而后用刀放了血,倒吊着绑成一串。处理的同时,紫貂也悠悠然从洞中爬出来,嘴里还咬着一只巴掌大的幼兔。 少年们见了齐声叫好,又让紫貂展示了好几回。不过两刻钟,紫貂就又从地穴里赶了十来只兔子,甚至还咬死了一条冬眠中将醒未醒的黑蛇出来。 但少年们的新奇劲总是一阵一阵的,大家弓马兼备地跑二三十里路过来,显然也不是只抓兔子的。过了大约一个时辰,他们就已经厌倦了在洞口等兔子的把戏,转而就商量着打一些大型的猎物来。 石超随长辈游猎的经验最多,他提出要先到视野开阔的地方去,这样才方便找猎物。于是刘羡自告奋勇,与他一起往山脊处策马,直到这座山丘的最顶峰,而后向下眺望。 他们看见浅草覆盖的大地缓缓地向南方倾斜,伸入一片连绵的水潭中。微风吹拂,山坡上的林木随之摇曳,水潭中隐隐约约、大大小小的水洼闪耀着金色的阳光。水洼点点缀缀,在竹林的遮蔽下,可以看到有一群野鹿在其中乍出乍没。 下去告知同伴后,大家都高兴起来,连忙收拾弓箭往山那边翻去。下山的时候,为了避免惊扰到鹿群,他们都下马步行,并避免走平坦的大路,而是在林木中小心翼翼地穿梭。 在距离鹿群大约数十丈的时候,石超停了下来,然后让少年们聚在一起,小声商议说:“兵法讲究十面埋伏,打猎其实也是如此。我们直接去追鹿,不熟悉地形,很容易就让它们跑了,如果让我们的随从们兵分两路,沿着下风处,悄悄地绕到鹿群的北面,突然发出信号,而我们在南面等着,里应外合,还怕没有收获吗?“ 众人都表示赞同,于是随从们就牵着马消失在鹿群两侧。少年们则是焦急地打量着鹿群的动向,唯恐它们发觉异常。为了不被鹿群发现,护卫们绕的圈子很大,但即使如此,饮水的野鹿们还是不时抬起头竖起耳朵,警觉地向四周注视。每当这个时候,少年们也忍不住屏住呼吸,好像数十丈外的野鹿能听见似的。 等待的时候,刘羡打量着身旁的石超,见他双眼微张,双手攥紧了拳头,兴奋得浑身微微发抖,心中不由感叹:溪奴确实是天生的将军,平日里他粗枝大叶,不料一碰到见血的事,竟是这样的细腻专注! 刘羡又忍不住观望身后的贾谧,这位少女般的公子正优哉游哉地逗弄着自己的紫貂,没有一丝紧张的情绪,根本漠不关心。而在他身旁站着一名八尺高的壮士,披头散发,络腮胡子,腰配四尺斫刀,背负一把极高的牛角弓,正一丝不苟地扫视周遭。一瞬间,两人的眼神不期而遇时,那壮士一愣,随后对刘羡笑笑,刘羡则连忙把眼神撤回来。 这时,山坡间有风吹过,鹿群中的公鹿首领警觉地抬起头,不安地向芦苇荡张望,紧张地嗅着鼻子。鼓动喉咙,发出低沉的叫声。 坡上的少年们也都紧张起来,他们翻身上马,握紧长弓,紧张地等待守候着随从们的信号。突然听闻远方一阵鸣镝的尖锐骨哨声,见对面山坡的树林中一阵摇曳,随后升腾起一道烟尘。一阵巨大的喧嚣过后,水花四溅,但见一头雄壮至极的公鹿在前,向着少年们所在山坡上飞奔过来。 计策成功了!众少年也是一阵欢呼,顿时扬鞭打马,策马向鹿群迎了上去,也纷纷从箭囊中抽出箭来,搭弓射向鹿群。 石超此时站在第一个。他年纪虽不大,但胳膊却极为粗壮有力,左手自箭囊里取出一支箭,勾弦搭弓,将那马上所用的双曲短弓慢慢地拉开,一直拉到本来双曲的角弓形成一个尖锐的弧形,向前凸起,弓角的两端都快要合拢在一起了。刘羡正在他的后面,不由得暗自为他叫好。 刘羡想,这可是快两石的强弓,一般是成年武士才用的,而石超才十二岁,竟然能拉到极处,可见臂力惊人,不怪乎他从小就立志从军。自己平日随小阮公锻炼,自觉力气颇有增长,但想要做到这个地步,还要勤加锻炼才行。 且说石超瞄准一只速度极快的公鹿,该鹿正从他的侧面飞奔,四蹄翻飞似要腾空而起,四肢与身体几乎拉成直线。石超稳坐在疾驰的马背上,上身前倾,瞄准公鹿肥白的肚子放开箭。箭轻捷地穿过布满光影尘埃的空气,沉闷无声地钻进公鹿鼓满满的白腹。公鹿只来得及哼叫一声,就一头栽倒在青草雪地,鲜血从箭伤处汩汩流出。 “好俊的箭法!”刘羡一边策马,一面对石超赞叹道。 “看什么?你也射啊!”石超则催促道。 刘羡确实也有些手痒,不过他之所以没有射箭,并不是对射猎有兴趣,而是因为他看中了那只公鹿首领。这头公鹿威武强悍与众不同,此时四蹄翻飞,竭尽全力向山上跑去。刘羡纵马在后面紧紧跟随,同时打量着周围的地势,在心中思忖,眼下山坡较缓,出手极易被公鹿躲避,不妨再等一等,看一看。 然而在刘羡紧紧跟随的时候,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原来是王胄,他也盯上了这头公鹿。 王胄没有刘羡这样的耐心,他稳住飞驰的坐骑后,右手信手将两石弓取下来,左手从马鞍背后的箭囊里,抽出一只箭,这是特制的猎箭,箭头较宽,像是一个小铲子,易于切断猎物的血管,造成流血。他把这支箭搭在弓上,双腿扣紧马腹,身体前倾,自马颈旁边拉弓射出,是非常标准的骑射姿势。 这一箭射得极快,使刘羡不禁眯着眼睛去捕捉箭的轨迹。电光火石间,这一箭与公鹿首领的后腿险些擦过,而后直直凿在了一块石头上,而后吃不住冲力,瞬间断为两截。 可惜!刘羡脑海闪过这个念头,忍不住回头去看王胄。果然见他双眉紧促,握弓的手忍不住挥了一挥,显然为自己的失手感到懊恼。 是自己的回合了,刘羡不无高兴地想。眼前的山坡开始变陡,树林与山岩也开始密集地出现。公鹿在这个环境下,不得不开始频繁的转向,速度不可避免地降了下来,而这正是刘羡想要的。他拿的不过是一把一石有余的普通长弓,猎箭也是普通的箭,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打到比别人更大的猎物,就必须活用智慧。 他从箭囊里抽出箭矢,非常慎重地搭上弓弦,双脚踩住马镫,双腿夹住马腹,而后屏住呼吸,身子前倾,将弓弦拉开绷紧,听着弓身吱呀吱呀的呻吟,他则心无旁骛地确定着瞄准点,直到自己的眼睛、箭矢的箭头、公鹿的鹿头三者连为一线时,刘羡猛地放箭。 “嗖”地一声后,远处也传来一声尖锐的哀号。中了!刘羡兴奋地想到,但他仔细去看时,却发现那头公鹿速度不减,仍然在往山上狂奔。而它的鹿角上,赫然有一只箭矢插在上面,正随着公鹿的奔跑一起起伏。 原来是射中了鹿角。 刘羡有些遗憾,鹿角的伤显然不足以让公鹿停下,甚至不能让它降速,而自己接下来想要再射,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难道就这样放这头公鹿跑掉吗?刘羡不甘心,可也没什么好办法了。 这样想着,刘羡也开始降速,打算回头去追那些小一点的鹿,不料正见一匹高头大马从身边驰过。刘羡还未来得及多想,就见马上的八尺骑士从箭囊中取出一只长箭,这支箭并非猎箭,而是周身漆成黑色,箭尖又尖又长,分明乃是用于破甲的破甲箭!而当这支破甲箭搭上牛角弓后,刘羡才反应过来,这不是贾谧身边的护卫吗? 那人面无表情,非常冷淡地瞄准后,又是一箭射出。这次刘羡没有听到箭矢破空的尖哨声,也没有听见公鹿的哀鸣,甚至没有去关注这一箭的痕迹。但只是观看箭士的表情,就知道这一箭一定是射中了。 果然,后面的少年们打马追过来后,就看见那个强壮的男人翻身下马,抱住那头同样强壮的脖颈中箭还在垂死挣扎的公鹿,在枯草和岩石间翻滚了几下。最后,他们看见像树枝一样的粗壮鹿角剧烈地甩动了几下,接着就无力地一头垂了下去。 第二十三章 放生祥瑞(4k) 这次狩猎,少年收获颇丰,一行人射杀了约有六头鹿,加上此前紫貂捉的兔子,足以回去夸耀了。 不过众人策骑往回走的时候,其余少年都忍不住频频回顾,反复打量着那名用破甲箭狩猎的八尺武人,虽然只是一名护卫,但他马上的雄壮英姿,还是令元勋子孙后们印象深刻,甚至心生向往。 石超压抑不住好奇,干脆问贾谧道:“你从哪里弄来的壮士,比我六叔的护卫还厉害!他刚刚用的弓,不会是最难开的五石弓吧?” 众人艳羡的眼光里,贾谧颇为自得,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转头对那护卫说:“揜于,你自己说吧。” 那武人这才开口,用抑扬顿挫的汉语说道:“我是来自漠北室韦部的鲜卑人,名叫揜于。我用的弓,确实是五石牛角弓。” 原来是鲜卑人,难怪如此勇猛!众少年恍然大悟,继而又有些羡慕。 近些年来,洛阳的胡人已颇为常见。 毕竟洛阳人市发达,不时有并州或凉州的胡酋千里迢迢赶来,就为了贩卖人口。士人们往洛阳西市一看,就能看见熙熙攘攘成百上千的胡人挤在市场上,脖颈上系着绳子,就等待新主人来挑选。这也一度导致胡人与奴隶划上等号,但这并不包括鲜卑人。 自立国以来,凉、梁两州的羌氐,并州的匈奴,冀州的羯人,都已经向西晋膺服。但只有鲜卑人,仍然是朝廷的心腹大患。前些年秃发树机能领西部鲜卑造反,接连击败朝廷三次征讨,这两年,东北又有慕容部鲜卑不服王化,数寇昌黎。而这两者的势力,都远不如活跃在河套一带的拓跋鲜卑。据说现任司空卫瓘就多次上疏,声称国家未来的首要大患,必定是拓跋鲜卑。 故而在此时的少年们心中,鲜卑人毫无疑问就是勇武的代名词,而能让鲜卑人做护卫的贾谧,当然更是威风。贾谧哈哈一笑,又对众人卖弄说:“揜于,你不是会射秃鹫吗?给大家看一看。”,揜于便把刚才肢解的鹿肉切成一条一条的,扔给张韪、陈植、荀绰、裴该他们,让他们把鹿肉穿在削尖的木杆上,举在高处,用来吸引秃鹫。 没想到过了一会,真的看见天空中出现了几个黑色的阴影,围绕着他们一圈一圈地盘旋着。此时揜于引弓搭箭,等秃鹫俯冲下来啄食得时候,就放箭射去。揜于连放三箭,无不应弦而落。 有一只秃鹫翅膀中了箭,在地上扑腾挣扎,打得尘土飞扬,掉下来的羽毛随风舞动,可就是飞不起来。众少年见状,都放声大笑。 慢慢地天色暗了下来,一行人收起弓箭,促马快行,终于赶到来时的洞穴里。随从们开始做午膳,而少年们也开始休息。 石超此时有些闷闷不乐,此行本来是由他组织的,但没想到风头全被贾谧抢了去,这让他很是不开心,但又不好对着众人发作,于是就一个人到洞口处发呆。 “喂,在想什么?”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让石超一惊。回头一看,原来是刘羡。 刘羡手里拿着两杯刚煮开的蜜水,很自然地递给石超一杯,然后在他身旁站定了。 “不,没什么,就是在这里吹吹风。”石超闷声答道。 洞口的环境确实很适合吹风,旁边是潺潺石溪,远处是一湾水潭,两侧是浩无边际随风摇曳的密林,若有风拂过,整个人的心灵也似乎在随天地一起沉浮。刘羡哪能看不出来他郁闷,安慰说:“别不开心啊,我今天过来,还是第一次见你的箭法,原来这般厉害!吓我一跳!” 石超的神色稍微缓和了些,但仍嘀咕道:“有什么用?又没人在乎。” 刘羡忽略掉他的言不由衷,找了块石头坐下,而后笑道:“怎么会没用?我们一行八个人,就你亲手射中了两头鹿,很了不起了。再过几年,等你元服,肯定比揜于还厉害。将来再做将军,说不得就是去讨平鲜卑。” 石超相当满意这个回答,笑了笑,但随即他想到了什么,不由回头看了一眼正闭目养神的贾谧,脸上就又蒙上一层阴翳:“也没什么用,等到那时候,贾阿真靠他两个姑姑,估计早当了宰相,我还是要被他压一辈子。” “话不要说这么绝对,人生五十年,谁又说得准呢?”刘羡回忆读过的历史,说道,“韩信早年也不过是一介游侠,何进年轻时也只是无名屠夫,最后不也一度权倾天下,名动四海?” 石超问道:“那他们怎么做到的?” 这个问题刘羡也问过,小阮公是这么回答的:“忍耐,等待,还有一点点的运气。” “运气?”石超笑了,他眺望着山野,信口说道:“若有运气的话,我就想再看看上次那头白鹿。” 他说这话的时候,显然没有当真,毕竟运气这种东西,哪怕是小孩子也知道不可捉摸。毕竟人生就是一段不断在侥幸的希望中失望,再学会自力更生的过程。 可有时候,运气就像是皮袍下的虱子,总喜欢在人不痛不痒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叮咬一下。 这时,山径间的一丛灌木微微摇动,从里面钻出一个白色的东西。仔细一看,是一只通体白色的小鹿。它的体型比寻常的黄犬稍大,但四肢修长,皮毛光滑,使人不禁同时联想到庄重与可爱,就好比碑文上的隶书。而夕阳下,白鹿的两只眼睛炯炯放光,更好似雪茸捏成的精灵。 刘羡和石超一时都愣住了。刘羡第一次看到这样美丽的生物,堪比有一湾清水流入脑海般,将他所有杂念都冲走了,只剩下一种纯粹的欣赏,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只白鹿。 而白鹿也心有灵犀般回头,仰起头对着刘羡轻声地鸣叫,而后突然转身,一溜烟地跑动起来。 “是白鹿!辟疾!快追!”石超马也顾不上骑了,立刻就拿起一旁的弓箭往山径上追去。刘羡则什么都没有拿,也跟着石超跑下去。 按理来说,人应该是追不上白鹿的。可这只白鹿年纪还小,跑得并不算快,虽然一开始拉开了一段距离,但始终无法彻底甩开两人。而后它又一个拐弯,突然跳进了密林里,这更是影响了它的速度。 刘羡与石超在昏暗的密林中奋力披荆斩棘地前进,前头只能望见白鹿乍起乍落的影子。跑了一阵子,两个人都气喘吁吁起来。但白鹿显然也有些力竭,速度也开始变慢,双方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跑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刘羡和石超终于没力气了,就停下来喘气。相应的,而那只白鹿也停下来,歪着头打量着这两名追逐它的不速之客。 此时夕阳几乎消失了,夜色将至未至,四周都是风吹枝条的哗哗怪声。 石超有些不甘心,但他连拉弓的力气也没了,只好朝刘羡身边靠了靠,叹气道:“又是一场白折腾……” 而刘羡仍与白鹿对视着,他目不转睛地笑答道:“怎么会?我们不是已经得偿所愿,看见这头白鹿了吗?” 石超知道他的意思,毕竟在来之前,刘羡就说过,抓不住白鹿也挺好,至少世人还有机会观赏。石超当时也是赞成的,可是人这种动物,总是想更进一步,看见了自然就想得到更多。石超一时默不作声,眼神悒悒地盯着远方的白鹿。 刘羡也明白石超的想法,如果就这样回去,今天这位好友怕是睡不好觉了。这时他灵机一动,突然对石超说:“溪奴,你把弓箭扔下。” 石超不明所以,但出于对刘羡的信任,他还是做了。 弓箭扔在草地上后,发出“嚓”的声音,白鹿吓了一跳,往后跳了两步,但随即又奇怪地回头打量。刘羡见它果然有灵性,便缓缓从袖袋中掏出两枚蜜饯,轻声扔到中间的空地上。 白鹿有些莫名其妙,但等浓烈的果香味传来后,它忍不住微微靠前。警觉地打量一番后,见两人没有动作,白鹿才如处子出阁般谨慎挪动。大约花了小半刻钟,它终于抵达蜜饯处,而后低头嚼食起来。 等白鹿抬首观望,刘羡又适时地在两者间扔了两枚蜜饯,白鹿欢快地低鸣一声,又跟着上前几步。如是再三后,白鹿的敌意就这样十去八九了。 当白鹿距离自己只有大约七八步的时候,刘羡给石超打了个暗示,两人悄悄走到白鹿面前,把剩下的蜜饯全部洒在地上,同时又伸手去触摸它。 刚触碰皮毛的一瞬间,白鹿稍微抖了抖,抬首对着刘羡低鸣了两声,又继续低下头食蜜。 此时月亮已经出来了,斑斑点点的月华流淌过树梢的缝隙,泼洒在这稀世的祥瑞身上。清冷的风与依稀的夜,都让这一刻显得异常朦胧与梦幻,但手上冰凉柔顺的触感又在分明告少年,这一切是真非假。 对于此刻的刘羡和石超来说,他们此时也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干些什么,在无上的喜悦后,他们只剩下一个念头:要把此时此刻永远铭记。 正在这个时候,北面突然传来嗒嗒的马蹄声,刘羡望过去,发现一点火光在林叶间迅速靠近。在这种响动下,白鹿吓了一跳,它连忙跳出两人的手掌,开始往后面跑去。 打马过来的人一愣,也不及多想,黑夜中“嗖”的一箭射出,正中白鹿后腿,白鹿起身未稳,立刻翻倒在地。前身的两蹄不断地对着空中乱踢,可无论怎么挣扎也无法起身。 刘羡也吓了一跳,他立刻回头去看,等远处的马匹奔驰到两人面前,他终于看清楚了,原来是王胄。 王胄翻一手持弓,一手控缰,很利索地翻身下马,对两人笑道:“好家伙!你们跑得太急,我们出来的时候,都看不见人了,找了你们半天,原来在这!”又上前去看中箭的白鹿,笑道:“怎么不直接杀了?还让我射这一箭!” 说罢,王胄便从腰间掏出那把伏波剑,就要上前给白鹿放血。白鹿眼见着明晃晃的刀刃向前,自知死期将至,嘶鸣已经停止了,四蹄也不再踢动,桂圆般的眼睛里涌出清亮的泪珠来。 刘羡见此情形,大不忍心,上前拦住王胄的手,劝说道:“白鹿可是祥瑞,极有灵性,杀了岂不可惜?还是放它一命,让它走吧。” 王胄则对这种话嗤之以鼻:“你这是书生之见,天生万物,本就是奉养人的。此时我不杀它,它受此一箭,还能活不成?也不过是虎豹的口粮。还不如剥了皮做衣帽,也算是物尽其用。” 说罢,他要推开刘羡的手,但刘羡仍不放开,这让他很不耐烦,干脆用力一推,把刘羡推了一个趔趄,见他还要阻拦,心中的忍耐与表面的和善便全不见了,转而破口大骂道:“滚开,你这个亡国公!” 刘羡勃然大怒,头脑充血,他在这时突然做了一个决定,立刻往前一扑。王胄以为他要推自己,便伸胳膊去挡,不料刘羡出其不意地打向手腕,竟一把抢过王胄的伏波剑!而后剑刃倒转,回敬王胄吼道:“你这牧猪奴!”说罢,作势就要去砍王胄,还是旁边的石超眼疾手快,把他拉住了。 握着剑,刘羡感觉自己身上有无穷的力气,他对石超说:“溪奴,这不关你的事。”又转首对愕然的王胄说,“你大可以来试试你的剑。” 而后刘羡头也不回地走向白鹿前,他把白鹿腿上的箭头拔了,从地上拔了些狗尾巴草,嚼烂了敷在伤口上,又从自己衣角上撕了块布,在伤腿上做了些简单的包扎。期间白鹿一动不动,全程静静地望着他。 等一切完成后,刘羡的神情非常舒缓,甚至露出了笑容,他拍了拍白鹿,白鹿也心有灵犀地站起来,向他再次低鸣一声,而后跌跌撞撞地向密林深处去了。 等到月光下白鹿的身影完全隐匿,刘羡转过身,再去打量一旁的王胄。此时他仍然不知所措地站着,右手甚至保持着虚握的姿势。刘羡把伏波剑还给他,而后叫了石超一声,就自顾自地踏上了返回的路。 此时月亮已在群山之中冉冉升起,淡金色的云霞与深褐色的银河相交映,走出密林后,头顶蓝到极致的天空仿佛触手可及。无数的积雪山头,在明月的辉映下泛起紫色的波澜。从洪荒开辟以来,无数次宁静的山中月出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能看见雪地上自己的脚印,真难想象刚才发生的事情。 三人一路无话,回到山洞中后用了晚膳,佯作无事地和同伴们说了会话,然后就睡着了。 第二十四章 第一次比剑(4k) 第二日醒来后,刘羡到石溪处取水洁面,再到洞口处沐浴春风。新的一日,旭日从群山之间探出头,金色的明亮气息萦绕在大地与山麓间,使山野的积雪又消融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更有生机与活力的绿色,野草似乎在一夜之间萌发泛滥,昨日还只是一指长短,今天似乎就要没过马蹄了。 而更令他欣赏的是,山坡南面的梨花开了。一夜之间,恰似万千白蝶蹁跹,与远处的山头莹雪映照,再配上那满溢而出清淡芳香,仿佛自己已来到了一个不垢不染,恬淡宁和的净土世界。其间穿过了一道横跨数个山岭的绚烂彩虹,让人不禁幻想,天上是否真有天人在凝视下界。 刘羡心灵所致,便取出小阮公送的一支竹笛,对着这良辰美景吹奏起来。他会的曲子还不多,此时便吹了一首《小桥流水》,曲声轻快,乐调悠扬,仿佛莺鸟共声,雀跃欣喜。一些麻雀也确实飞上附近的枝头,叽叽喳喳地朝他叫个不停。 可以想象,当时的刘羡是极为惬意的。但当他回过头,却撞见一张布满阴翳的稚嫩面孔,正是王胄。 王胄此时怀抱着伏波剑,身体因亢奋而发抖,而双眼中则充斥着愤怒与疲惫。很显然,他刚做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刘羡对这种情况是有所预料的,他回应着对方的眼神,等待着接下来的发言。 果然,王胄一字一句地说道:“刘辟疾,我要与你决斗!” 作为西晋开国八公之一博陵公王沈的子孙,当代博陵公王浚的嫡长子。王胄人生虽然才短短十三年,但已经拥有了普通人终其一生也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他的配剑是传承两百年的稀世宝剑,他的坐骑是价值百金的踏雪乌骓,他的护卫更是百里挑一的幽燕甲士。 而这不过是公府财力的九牛一毛罢了,真正重要的,还是博陵公府庞大的权力网络。 运用姻亲恩荫,清河崔氏、平原华氏、颖川枣氏等各类当世望族,都唯博陵公府马首是瞻,更别提朝中还有王浑,王深,王沦,王湛等族人担任要职,即使在天子面前,王胄也可以昂首挺胸,从没有任何人对他稍加辞色。 可就在昨日,王胄竟然被刘羡夺去配剑,还大骂为“牧猪奴”,这当真是王胄从未遇过的奇耻大辱。以致于昨天事情发生的时候,王胄整个人都懵了,脑袋一片空白,他全然无法想象,世上竟有人这样对待自己。练剑数年,他也没有对阵过真正的兵锋。当刘羡举剑砍过来的时候,望着雪白的锋刃,王胄全身刹时被一阵凉意冰封,连手指都不能屈伸,接下来发生了,他更是全不记得了,直到刘羡把剑还给他,他才如梦初醒。 回去的路上,王胄本想发作,却又不知该如何发作。一是被小两岁的刘羡夺剑,这话说出来有失体面。二是当时他还残存有一丝畏惧,让他难以正视刘羡。但回到山洞中后,王胄缓过那个劲后,又开始辗转反侧,迟迟无法入眠。 这件事难道就当作不存在吗?王胄在深夜中不断回想当时的场景。他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父母都说他有豪侠气,可此时他却如鲠在喉。想了半天,王胄突然明白了。他固然愤恨当时羞辱自己的刘羡,但更厌恶为恐惧征服的自己,自己比这个亡国公大两岁,无论是个头还是气力,都分明更占优势,可为什么最后自己会呆若木鸡,任由他摆布呢? 王胄无法咽下这口气,整个夜晚,质疑、痛苦、仇恨都在他的胸膛中深沉,迫使他必须做点什么,将这些情绪全部释放出来,他才能重新做回他自己,他才是博陵郡公世子王胄。而在刘羡的一曲笛乐后,王胄终于爆发出来,向刘羡提出了决斗的要求。 “我们在这里比剑,就我们两个,堂堂正正在这里一决胜负。”说出第一句话后,王胄如释重负的同时,斗志也熊熊燃起,接下来的话语也越来越流畅,“无论输赢,昨夜的事情都一笔勾销!” 因为还是少年,所以言语非常敞亮,无关什么世故、人情,就是单纯地想和对方打一架。少年的所有情绪释放,好像只要打一架,就一定能解决,然后说放下就放下。等到晚年的刘羡回忆起一生的历次决斗时,常常会对这一次少年的比剑而感到缅怀,因为这是成年后的世界再难遇到的东西了。 此时的刘羡当然还没学会缅怀,他现在只有兴奋。对于学剑的人来说,苦练剑术良久,最难过的便是没有用剑之处。刘羡也是如此,他随小阮公学剑,可同龄人中却无有好剑者,使得他甚少有用剑的机会。此次终于有人向他提出比试,他怎会不答应呢? 故而他非常简短地回了一个字:“好!” 刘羡刚答应下和王胄比剑的事情,不需多说,转眼所有游猎的少年都知道了。他们态度大同小异,首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然后哄笑起来,比如贾谧听了后,就直接问道:“这有什么比头吗?”在他看来,王胄的优势过于明显,取胜毫无悬念。 石超其实也是这般想的,但这事关个人尊严,旁人并不好插手。他作为朋友,也只能为刘羡说两句话罢了,他道:“比剑又不是比力气,哪有这么简单。” 不过说归说,想归想,没有人不愿意做比剑的见证,少年们也就不约而同地围了上来。 在少年们的注视下,刘羡与王胄两人各自走出山洞,不约而同地在来时的水潭处站定。 少年的比剑当然没有什么规则,也没有什么防护,就是找一个开阔的适合比剑的场地,为了不至于出什么大事,两个人持接近于木棍的木剑相斗,然后比到有一方主动认输为止。 刘羡站定后,举起木剑摆出中段架势,他看对面的王胄也准备好了,便问道:“王虎头,能开始了吗?” 而王胄此时也在打量着刘羡,他比较着双方的身材与架势,觉得自己实在是胜券在握,胸中顿时信心百倍,不再有半分昨夜的畏惧,他当即大声喝道:“好!那就来吧!” 说罢,他起身一个滑步,瞬间将两者的距离拉到咫尺之间,木剑当头朝着刘羡的脑袋直直砍去。 王胄并不知道刘羡的剑术水平到底如何,但是体型比较下,刘羡的力气小于自己是毫无疑问的,故而面对刘羡的中段持剑护卫的架势,他仍然选择了最易抵挡的当头一击。这样即使刘羡出手架剑,他也可以利用自己的力气优势,瞬间锁定胜局,如此正大光明地击败刘羡,也正好出了昨夜被辱的一口气。 他这一剑如同电光火石刺出,而刘羡也在瞬间明白他的用意,立刻就做出了相应的反应。刘羡脚下不动而身体前后晃动,瞬间一后一前,速度极快,让王胄的木剑几乎是擦着衣领从面前劈下,同时双手持握的木剑改为单手,从一侧举到了头顶再恢复成双手握持,借着身体抖动的腰劲,也是一式劈剑砍下。 “失手了?”王胄本以为是必中的一剑,没想到刘羡避而不击,这大大出乎他意料。而见刘羡出剑后发先至,也要劈中他的脑袋,他迫于无奈,只能强止剑势,侧身躲避,先手优势瞬间丧失。 躲避之后,王胄连步后撤,这是老师教导他的,主动丧失后要避免被对方缠斗。可刘羡的应对再次出乎他的意料,刘羡并没有任何追击的姿态,而是重回中段持剑,打量着王胄的下一步动作。 王胄明白过来,自己有些迂腐了。刘羡的力气小于自己,这就注定了攻势不能持久,如果选择主动缠斗,哪怕自己一时陷入被动,但只要他力气稍竭,自己还是能占据主动,获得最后的胜利。所以刘羡果断选择了放弃缠斗,而看接下来自己会不会继续露出破绽。好冷静的判断!王胄体会到了实战与教导的差距,心中不禁开始赞赏起刘羡。 而刘羡同时也在心中感叹:王虎头好大的力气!如果正面硬拼,长期消耗,自己恐怕是必输无疑!要想取胜,自己恐怕得速战速决才是。 他回想小阮公的教导:当力量悬殊时,速战速决的窍门,就是要诱使对方出击,并且打断对面的节奏,最后一招取胜。 想到这,刘羡放弃了中段持剑,而是剑锋直指王胄,稍稍上挑,做出挑衅的姿态。 王胄见状也有些恼火,他其实看出了刘羡的策略,但思来想去,竟没有什么好的应对办法:他本就比刘羡年长,没有理由长期僵持,这样即使胜了也遭人耻笑。故而短暂的考虑后,他身子微微收缩,将剑柄握于腰肋,而与此同时,他猛然间冲刘羡发出了怒吼:“啊啊啊啊——” 他在威吓刘羡,同时提升自己的战意和气势。这是比剑时常用的战术,人在面临巨大的吼声时,总是会偏向不知所措,这时再出击,就能大大提高获胜的概率。 不过很可惜,一旁围观的少年们虽吓了一跳,可刘羡却无动于衷。因为刘羡在被梦中幽灵纠缠之时,早就听过不知多少人的惨叫,王胄的吼声与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而此时王胄的战意已经催升到了极致,他不能再等,必须出剑,否则刚刚就是平白浪费自己力气。借着方才的蓄力,王胄如豹子般猛然向前,手中的木剑趁势而发,直接向前刺击。 而与此同时,刘羡也在他迈步的同时也弹身相迎而上——出其不意,就是要在最危险的时刻扭转局面! 刘羡的主动快速相迎险些让王胄误判了两人间的距离,出手时机也有所延误,不过他还是及时反应过来,手中木剑调整方向,依然奔着刘羡胸膛刺去,同时还大声喝道:“破!破!” 刘羡闷不作声,只是牢牢盯着刺来的剑尖,也是猛然一剑刺出。 一声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响起,王胄的刺击刺在了刘羡的剑锷上,直接滑向了一边,而刘羡的剑尖也发生了偏离,剑刃擦着王胄的脖颈斜飞而过。 两人交错而过,胜负差点就此分出。 刘羡向前冲了几步才止住身形,而王胄虽然先站定,却不由得在原地发呆。他转过身,心有余悸地摸着脖子,同时由衷地对刘羡赞叹道:“好小子!真有一手!” 而刘羡则笑了笑,握剑的双手微微有些发抖,虎口也有些发麻,心想:若下一击不能决出胜负,自己就必输无疑了。 这时候,那些旁观的少年们也都看懂了。虽然他们多不会剑术,但场上的局势很明白,双方的交手不分伯仲,是一次颇为激烈的较量,而且双方两次拼剑,都有一种极动之美,非常合少年人的胃口,故而他们不再哂笑,而是开始鼓掌欢呼起来。 既然已经决定在下一击决胜,这次刘羡终于选择主动出手。但他没有选择像王胄那样正面进攻,而是挺直上身先向左移一步,再忽而向右横移一步,两步间身体忽然小绕了半个圈子。 这在旁人眼中或许没什么了不起,但在对战的人眼中,却很容易误导对方的判断。不过王胄也不是练剑的新手,敏锐地判断出了刘羡斩来的正确方向,而后猛然拧身对斩,也就是以斩破斩,是一种后发先制,料敌击先的终结手段。 王胄的这一斩极为迅猛,如果斩实了,刘羡恐怕当即就要弃剑,也就是当场认输。 但很可惜,这仍然只是刘羡故意卖的一个破绽,他主动出击,目的就是为了骗王胄的斩剑。 因为斩剑是最难变向的剑势,王胄不能变向,而刘羡的斩剑因为毫无诚意,就在王胄挥剑的一瞬间,他顺利地划过一道半弧,剑势化斩为挑,直刺向对方手腕。与此同时,刘羡以左脚为中轴,身体急速地向后旋转,同时右脚也趁势提起,直直向王胄膝盖处踹去! “砰”的一声巨响,旁人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王胄已经摔倒在地,他手中的木剑也脱手而出,甩飞到一旁的水潭中。而刘羡则拄着木剑在一旁不断喘气和发抖。旁人不知道,他自己非常清楚,他刚刚这一连串动作,看似流畅,但也可谓是竭尽全力,如果是再来一次,自己也不见得能再使出来,这实在是一场非常辛苦的胜利。 自己没被身体素质上的巨大差距击垮,反而是主动出击,通过连续的假动作骗倒了对方,最后一击得手。真是畅快!这侧面也证明了,自己在剑术上的理解,要远远胜过王胄! 王胄在地上怔怔躺了一会儿,终于明白过来了,他看着空无一物的双手,喃喃道:“我输了?”当他彻底认清这个现实,并回忆起刘羡决胜的一击后,王胄不禁哈哈大笑,挺身站了起来,对着刘羡由衷赞叹道:“刘辟疾,好剑术!按照约定,无论输赢,昨夜的事一笔勾销。” 王胄的痛快也让刘羡失神片刻,他松开手中的木剑,握住王胄的手说:“侥幸而已,昨夜我多有失礼,也请你别放在心上。” 后世有一句俗话,叫不打不相识,刘羡和王胄就是这样的情况。因为一次比试,往往比千言万语更能认识一个人。在这次比剑之中,刘羡感受到了王胄的直朴与气度,王胄也认识到了刘羡的冷静与坚韧,这就足够相互折服,化解昨夜的龃龉了。 比剑结束了,同行的少年们起着哄围上来,或嘲笑或夸奖或打趣,对他们来说,这是值得记忆的一件趣事,但其实过几天也就忘了。 刘羡也是这样想的,可他收拾衣物和行李时,无意间瞥见一个眼神,令他陡然一个激灵。 刘羡再抬头去看,发现贾谧坐在一块石头上,正一言不发地盯着自己,他在笑,而眼神赤裸裸地毫不掩饰,好似在一头秃鹫在打量腐肉。见刘羡发现他,他不仅毫不回避,反而笑得更加肆无忌惮了。 他在想什么?刘羡不能琢磨,但他心中忽然生出一种预感,自己已经沾上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第二十五章 父亲的训斥(4k,求追读) 刘羡的预感似乎并没有生效,在此后的两天射猎里,并没有发生什么坏事。大家白日里抓兔射鹿,捕雁钓鱼,晚上就流觞炙肉,共赏繁星,好不快活。到了第四天大家分别的时候,刘羡同这些元勋子弟全然混熟了,言行之间,仿佛兄弟,大家相互道别,竟颇为依依不舍,都说等再过两月,到了夏天万物丰茂之时,大家还要到万安山来射猎。 临走前,少年们把打来的猎物都分了,刘羡得了两张鹿皮、三张杂色兔子皮,他把这些柔软的皮毛都叠好了绑在马鞍上,然后与这些新朋友一一告别。 “等你回洛阳,我们一起打樗蒲”这是张韪说的。 “有空的话,我们会去拜见小阮公。”这是陈植、裴该、荀绰三人说的。 “以后再比剑!”这是王胄说的。 只有与贾谧告别的时候,这位美丽纤弱的少年仅是挥手致意,并没有说话。刘羡还以为他无意与自己交好,正打算离开时,不料一旁的揜于突然叫住了他,说是贾谧要赠他礼物,而后从行李中取来一个长条状的东西:外面用布包裹地严严实实,长约有三尺左右。刘羡解开一看,原来是一柄长剑! 这柄剑剑鞘被漆成黑色,剑柄则是铁制,用漆绘制出暗色的条纹,一眼就知道不是凡品。而与伏波剑一样,这把剑的剑柄上也铭刻有两行字,分别是“武勇冠世”与“勋烈独昭”。经过揜于解释,刘羡才知道,原来这是百年前汉桓帝时的平羌名将,段颎的配剑——昭武剑。 这样贵重的物品,刘羡自然不敢接受,再三推辞。谁知贾谧外貌纤柔,意见却非常坚决,他极为决绝地说道:“宝剑易得,朋友难求。我是看你剑术精湛,却没有一把好的配剑,这才送你礼物。你若是把我当朋友,就收下它,不然就扔了它,我们从此再不相见!” 话说到这个地步,刘羡也难再推辞,加上他确实喜欢昭武剑,纠结一番后,最终还是收下了。 在独自返回东坞的路上,刘羡回忆这一行的经历,不由感到十分梦幻:无论是和少年们围猎山林的经历,和石超追赶白鹿的经历,还是和王胄当众比剑的经历,都值得他反复回味,并忍不住露出笑容。虽然在外人看来,刘羡有异乎同龄人的冷静和理智,但说到底,他还是是个十一岁的孩子,仍然会因为游戏与交到朋友而感到激动与快乐。 这时的刘羡满脑子都在想:要把这些经历都说给阿母听,她也会为自己感到高兴的。 时间总是这样,人一充满期待,就仿佛瀑布般飞流直下。一转眼,刘羡就发觉靠近东坞了,沿路的柳树都吐出嫩芽,在春风招摇下,如同万千少女在对他招手。 刘羡快鞭策马行至家前,下了马后,他卸下行李,一手拿着弓,一手拿着剑,而后扣着阁门向内呼唤道:“阿母,阿母!辟疾回来了!” 很快,大门打开了。张希妙出现在阁门前,但她的神色却不是一如既往的喜悦,而是双眉微蹙,带了一丝忧郁。 刘羡心里咯噔一声,他对母亲的这种神情很熟悉,这往往意味着有个人正在发脾气。 果然,张希妙接过儿子手上的行李时,悄声耳语道:“你阿父在里面等你,注意些,不要和他顶嘴。” 刘羡的心情顿时低落下来,他对母亲点点头,在门口脱了靴子换上木屐,而后径直往大堂内走,果然就在主座上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安乐公刘恂此时坐在火盆旁,面色一如既往地阴沉,但稀奇的是,他此时手中正拿着一册书卷,竟显得颇为正经。这让刘羡有些诧异,他还以为父亲永远不会和“正经”这两个字有联系。 刘恂听到了刘羡的脚步声,他头也没抬,声音仿佛是用腹部说出来的:“回来了?” “是,大人。”刘羡行到刘恂面前,向父亲行大礼,也就是恭恭敬敬磕三个响头。但说实话,刘恂的形象在他心中非常糟糕。 刘羡不是没渴望过父爱,毕竟儿女不会只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也渴望父亲如山般坚实的臂膀。可多年以来,刘恂给刘羡的只有失望:先是他对朱浮、阿春等家仆的非人虐待,让刘羡胆战心惊。后来他又纳妾淫乐,疏远母亲,更令刘羡耿耿于怀。等到眼下自己拜师求学,也不见父亲尽过半分责任,只有母亲一人操劳,这就导致两人的关系极为冷淡。 因此,刘羡在行礼时颇有些不情愿。 刘恂当然也看出来了,他嗤笑一声道:“坐吧!别在你老子面前装模作样。” 这句语的腔调就极为刺耳,根本不像父亲该说的话。刘羡心中一阵恼火,但他念起母亲的教诲,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就强压怒火,一声不吭地起来,到刘恂左下侧坐好。 刚坐下,刘恂就又问道:“这一走四天,你去了哪?为何不跟我说一声?” 刘羡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刘恂这是在明知故问,抖落身为父亲的威风,他只好低声解释道:“大人,我跟阿母说了,您当时又在洛阳……” 话没说完,刘恂立刻打断道:“她是她,我是我,小子连最基本的礼性都不讲吗?” “是……我错了。” 见刘羡没有顶嘴,刘恂的脸色好了些,他说道:“我听你阿母说,你这次外出,是和贾家、石家、还有王家的那些小子厮混去了?” 只不过是一次打猎,偏偏说得这么难听。刘羡不知道父亲哪里来的敌意,沉闷答道:“是这样,到万安山打猎去了。” 刘恂点点头,把手中的书卷放下,终于抬首道:“你以后不要再与他们往来。” “啊!”父亲的话让刘羡毫无准备,他无法接受,脱口而出道:“为什么?” 话一出口,刘羡就后悔了,刘恂最不喜欢有人问他为什么,因为这是质疑与顶撞,作为家长,他一向只要求人服从。可刘羡心中也实在疑惑,刘恂虽然不是一个好父亲,但平日甚少对自己指手画脚,也基本不过问学业,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会破天荒地干预起自己的交友呢? 可接下来的发展更加出乎刘羡预料,父亲并没有如他想象般发火,而是看了他一眼后,缓缓解释道:“他们家教不好。” “你既然随陈寿学史,应当知道,平阳贾氏、太原王氏是怎么发家的吧?” “知道……” “那你说一说。” “甘露五年,高贵乡公曹髦率禁卫出讨司马昭,当时侍中王沈背叛高贵乡公,连夜向司马文王告密。而贾充则率军阻拦,将高贵乡公格杀当场,两家由此发达……” 听刘羡说完,安乐公微微冷笑:“你既然知道,就应该明白,贾氏、王氏如此,荀氏、石氏也如此……这些所谓开国八公的元勋贤臣,说白了就是一群两面三刀、卖主求荣的奸佞小人!他们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说到这,刘恂顿了顿,喝了口水后,将目光再次投向刘羡道:“父祖如此,子孙自然也不例外。你现在和他们混在一起,将来能有什么好下场?你好好想一下。” 刘恂自认为这一番话很有说服力,但在刘羡耳中却极为讽刺:父亲又没同石超等人接触过,怎么能因为祖辈的事情,就在这凭空识人?简直莫名其妙。别人不好说,溪奴和自己交往也有两三年了,他从小矢志报国,从戎四方,难道不值得钦佩吗? 而说起家教,乐陵郡公的家教再差,能差过现在的安乐公府吗?别人卖主,好歹还得了荣华,安乐公自己淫虐放浪,闻名四海,究竟又得了什么呢? 还说什么父祖如此,子孙也不例外。若是安乐公身为刘备子嗣,以身作则也就罢了。老师常教导自己: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可父亲却是这样的奢靡颓废,日日狎妓狂欢,玷污先祖的名声,差点被朝廷废爵,连自己走在街上,也常常被人指指点点,哪有资格来指责别人?只是这些话都不好说出来,刘羡强忍住了。 经过一番思考后,刘羡答说道:“有些人我不知道,但溪奴他人品还好,绝不至于像大人说的那样……” “蠢材!”安乐公有些不耐烦了,大声道,“现在不这样,但他们少年得志,左呼右拥,耳濡目染,迟早也会变成那样!” “那……”听到这句话,刘羡终于忍不住了,抬眼问父亲道,“等我长大了,也会变成大人这样吗?” 刘恂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儿子这是在讽刺自己,讽刺自己也玷污了家声,不配说这种话,这让他勃然大怒: “混账!” 刘羡下意识地缩起身子,但是左脸已经被猛击了一掌,这是父亲对他的当头棒喝。 “哼!你再说一遍。” “是,我可以再说无数遍。按照大人所言,莫非我长大了……” 一句话还没说完,刘羡的右脸又挨了响亮的一击,而后双颊都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刺痛。他沉默不语了,但双眼依旧明亮地直视着父亲。刘羡目睹了父亲又一次的发怒,激动得全身颤抖,并且忍不住发出粗重的呼吸声,他知道,这次是自己刺中了父亲的软肋。 “刘羡!” “在!” “你以为你是谁?你不过还是在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年纪,既没见过刀兵,没见过死人,也不知道人心险恶的小儿,就为了一群你刚认识的外人,竟在家里讽刺你的老子?!” 这些刘羡哪里没见过?刘羡还清晰地记得那一天府门前的血案,刀光,血水,尸体,还有父亲被责问时胆怯畏惧的神情。这让他心中更生鄙视,说道: “我只是按着大人的话,实话实说罢了。” 刘恂勃然大怒,他瞪着红浊的眼睛,而后揪起儿子的衣领,当场就是一顿毫不收敛地挥打。直到打得刘羡唇鼻间流出鲜血,沾染到他手上,滚烫的温度令刘恂一惊,这才停下手来。而这个过程中,刘羡一言不发,只是死死盯着自己的父亲。 直到这个时候,外面的张希妙听到堂内动静不对,连忙跑进来,看到这个场景,眼泪立刻就下来了。她忙上前隔在父子两人中间,把刘羡抱在怀里,一面用巾绢不断擦拭刘羡的鼻血,一面对刘恂呵斥道:“你莫非没有父亲的心吗?别人都是为孩子的平安祈祷,你却舍得下这样重的手!” 刘恂自知理亏,但仍不想落了为父的威风,倔强道:“他没有做儿子的心,擅自去和那些臭小子厮混,还和我顶撞,我怎么会有做父亲的心?” 张希妙又为刘羡辩解道:“辟疾去万安山我也是同意的,不管怎么说,他将来总要出仕。不趁现在年纪小,提前结交些朝廷的人脉,难道一辈子就在府里坐牢吗?你现在在府里憋疯了觉得委屈,天天对着别人发火,我拦不住你。哪怕你有时候打我,我也毫无怨言。但你身为父亲,不能替孩子想想就算了,还对着他发火?别让他以后也和你一样!” 结发妻子的话语比儿子还要更直指要害,令刘恂哑口无言的同时更加有些恼火。他本想连带着连希妙一起教训,但转眼看到儿子满脸的鲜血,又自觉有些过头,怒火一时也就消了。 他不再注视张希妙与刘羡母子,但仍斩钉截铁地说道:“不管你们两个怎么想,怎么说,我是家长,没得商量!以后不许和那群人再往来,刘备的子孙和贾充、石苞、王沈的子孙混在一起,也不怕别人笑话!”说罢,安乐公匆匆离开了堂门。 而刘羡止住血后,和母亲说了声没事,也独自一人上了阁楼。 房门紧闭后,他把行李都锁了起来,然后只拿了昭武剑,一人躺在床榻上,默默注视着剑柄上的字眼。而后他握住剑柄,用力一拔,将寒光咄咄的剑锋慢慢显现。 剑身上绘有龙虎纹饰,上面也有刻字,字是篆体,明显比剑柄上的更精致细腻,极有古典气韵。刘羡一边辨识一边读,从剑柄方向往下写着四个字: “其志不改。” 他把另一面翻过来,发现也有四个字,写在龙腾虎跃的纹饰之间,他把它们读出来道: “其心乾乾!” 刘羡用力拔剑,苍然一声,如游龙破空,剑自匣中沸腾而出,欢悦长啸于新主人的手中。他举剑与面齐,见眼前寒光闪闪夺目,终于映照出自己流泪的眼睛。 第二十六章 齐王党争 此事之后,接下来的太康三年里,刘羡确实没有再见过石超、贾谧、王胄、张韪他们。 但这倒不是因为刘恂的禁令,而是因为洛阳的政坛出现了一件大事,继而波及到了整个西晋的世家大族。 那便是立储之争,又称齐王党争。 当今天子司马炎虽然已灭吴平凉,完成了早年一统天下的宏愿。但时至今日,他仍然有一块心病:那就是国家建储一事。 这不是说司马炎没有太子,早在泰始三年(267年),也就是灭蜀后的第四年,司马炎就立嫡长子司马衷为皇太子。但非常令人惋惜的是,这位皇太子天生痴愚,哪怕司马炎招纳天下贤士,为其发蒙解惑,结果仍是不尽人意:皇太子十岁尚不能识字,十五尚不会读书,哪怕等到了二十及冠,智力也不过与七八岁儿童等同,可以说根本没有人君的器宇。 立储一事,事关国祚,稍有不慎,便会颠覆社稷。如汉宣之立汉元,便为王莽所篡;孙权操弄二宫,以致君臣离心,这些都是前车之鉴。而对于皇太子司马衷难以称职一事,朝堂上下无不心知肚明。所以自灭吴以来,朝堂便不断有元老上疏提议,建议改移储君。 历朝历代中,改易储君都并非易事。究其原因,无非是两条,一是不合礼法,二是难辨贤愚。但对于此时的西晋而言,这两条皆不成立,毕竟太子甚于顽愚,根本不识礼法,哪里还需要讲究呢? 可司马炎依旧对易储一事疑虑重重,因为若是一旦易储,按照礼法,当立的储君不是自己的哪个儿子,而是自己的同母胞弟——齐王司马攸。 此事说来话长。齐王司马攸,乃是晋文帝司马昭嫡次子,他少年早慧,有“歧嶷之才”。待年龄稍大,其文章练达,熟读经史,远远超过兄长司马炎,深受祖父晋宣帝司马懿与伯父晋景帝司马师的喜爱。后来司马懿去世,司马师掌权,因其无子,司马昭便将司马攸过继给兄长,以续香火。 等到二征淮南,晋景帝司马师半道崩殂,晋文帝司马昭继承权位,司马攸更加受到父亲重视。司马昭常常拍着自己的胡床呼唤司马攸的小字桃符,并对好友戏称说:“此桃符座也。”意思是自己作为父亲篡夺了本该由儿子继承的大位。 只是后来司马昭病笃,以司马攸年幼,还是根据嫡长的礼法立了司马炎为世子。但在临死前,他特地嘱咐司马炎,令其千万不可效仿曹丕、曹植相互残害之先例,而当与司马攸兄弟和睦,共开社稷。如此一来,直接奠定了司马炎一朝中,司马炎司马攸兄弟共治天下的政局。 等西晋建立,司马攸获封齐王,又任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总领内外军事。每次朝会,都由齐王为首倡议。加上司马攸本人降身虚己,礼贤下士,很快就获得了大量朝臣的支持,称其为“贤王”。更有甚者,私下里将司马昭比作周武王,将司马攸比作周公旦,以为大晋之兴,当在齐王。 在这种情况下,司马炎一旦考虑易储,便只有齐王这一个选项——毕竟论起宗法,司马攸的嫡庶还在司马炎之上。可若把家业不传给儿子而传给兄弟,又实在令司马炎不甘心。故而对于易储一事,司马炎是一拖再拖,直至今日,终于酿成了党争之祸。 党争的起因很简单,有一日,司马炎与尚书张华对弈,司马炎问张华道:“朝中有谁可托后事?”他本是向张华表示亲近,不料张华脱口而出道:“明德至亲,莫过齐王。”这顿令天子脸色大变。 司马炎登基虽久,但由于朝中士族林立,门阀众多,可称心腹的寥寥无几,张华便是其中之一。因其出身寒门,外无依靠,司马炎便对其大力提携,倚为智囊,张华也投桃报李,每逢朝议,必称帝心。当年商议伐吴,整个洛阳朝堂上,便只有张华一人力排众议,赞成伐吴,一时成君臣美谈。谁料两人合作至今,张华竟放弃立场,反在立储一事上支持齐王! 惊骇惶恐之后,司马炎立刻令张华都督幽州诸军事,将其外放京师。 张华是公认的宰辅之才,也是多年的帝党,此时因为支持齐王而被外放,顿时在朝野引起动荡。大部分朝臣都察觉到,立储一事已经到了不得不发的地步。 齐王司马攸当即煽动舆论,以张华就任幽州后,夷夏膺服,边疆清平为由,令群臣不断向朝廷报功,请求将张华征还洛阳,试图以此来向上逼宫。而天子则以钟会叛乱为先例,以为张华荣华已极,仿佛当年钟会,如若不压抑权威,就将积重难返,酿成逆乱,最终挡回了所有上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天子与齐王的态度已然分明,朝堂上的百官也不得不开始选择立场。 尚书令杨珧,乃是当今杨皇后之弟,皇太子之舅,他与中书监荀勖、侍中冯紞二人分析时局,认为天子对齐王猜忌已甚,正是逢迎上意,趁机夺权的大好时机。于是荀勖向司马炎进言说:“如今百官内外皆归心齐王,待陛下万岁之后,太子当如何?陛下可以试诏,令齐王归国就藩,举朝上下必言不可!”而经过张华一事后,司马炎对此深以为然,也终于下定决心,改变眼下这种兄弟共治的复杂局面。 到冬季,天子终于下诏书道:“古者九命作伯,或入毗朝政,或出御方岳,其揆一也。始终、司空齐王攸,佐命立勋,劬劳王室,其以为大司马、都督青州诸军事,侍中如故,仍加崇典礼,主者详案旧制施行。” 此诏一下,朝野顿时一片哗然。这诏书明面上是加封齐王,但实际上是将其调离洛阳,远离权力中枢,是再典型不过的明升暗降。 征东大将军王浑当即上疏天子,公然说道:“攸至亲盛德,侔于周公,宜赞皇朝,与闻政事。”提议以后可以由太子继承皇位,而由齐王司马攸带领群臣辅政,恰似周公辅成王一般。而后又有扶风王司马骏、光禄大夫李熹、中护军羊琇、侍中王济、甄德等联名劝谏,天子不许。 上疏不成,齐王党便另生一计:令王济妻常山公主、甄德妻长广公主一齐入内,在司马炎面前嘤嘤悲泣,苦苦哀求,就好像看见兄弟成为了死人一般难过,一时哭成了泪人。 在姊妹们的哭泣声中,司马炎不胜其扰,他劝又劝不动,撵又不能撵,心力交瘁下,最后勃然大怒,当众发火说:“我与齐王乃是兄弟至亲,现在不过是让他出镇,这是我们兄弟间的家事,我兄弟都还没说什么,王济这些人居然派女人到宫里哭闹,他们是想生生哭死我吗?!”此事之后,司马炎贬王济为国子祭酒,甄德为大鸿胪。 自此之后,外戚党与齐王党间再无回旋余地。 在这种情况下,禁军的两大首领,北军中候成粲与中护军羊琇决定发动兵变。他们在密室召集心腹商议,认为帝党之中,尚书令杨珧富有才智,是外戚中的核心人物,只要突然发兵,将其一举擒杀,再持杨珧首级向天子兵谏,外戚一党自然瓦解,由此便能挽回天子兄弟间的信任了。 然而两人议事不密,手底下多有杨珧内间。他们当晚定下计划,不过一个时辰,杨珧就探听到了消息。杨珧得闻后大惊失色,立刻以生病为由,连夜逃回家中,无论谁邀请都闭门不出。同时他将此事告发天子,令成粲、羊琇迁出军外,顺手又把政敌光禄大夫李熹排除内朝。 兵谏一事曝出后,羊琇自杀,李熹病逝,整个京师都可谓剑拔弩张。往日相互联络、同气连枝的门阀大族们,尚未受到牵连的,诸如平阳贾氏,便阖门闭户,高高挂起,唯恐牵连其中;而深陷党争无法脱身的,诸如太原王氏,则也万分警惕,草木皆兵,以防敌方再次发动兵变。往日那些走门串巷,谈道论玄的风雅景象,可以说是一时绝迹了。可即使如此,城中还是不时有小规模火并的消息传出。 等到一场大雪后,风雪掩盖洛阳城,白日里百家闭门,仿佛空城一般,只有夜里还能看见灯火,太康四年也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到来了。 第二十七章 曹植的子孙(4k) 太康四年(公元283年)正月戊辰,刘羡整理了一下衣装与行李,和母亲张希妙笑着告别一声后,到马厩里牵了一匹小红马,便离开东坞,一个人到首阳山小阮公处拜年。 此时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照得天野无限开阔,大地银装素裹。在太阳坦荡荡的照射下,土地上的积雪蒸腾而起,使天地间斥着一股既温暖又冰冷的雪汽。刘羡策马其中,放眼左右,偌大的原野中只有他一人独行,这让他不由得有些寂寞。 如今的刘羡已经十二岁了,身子又拔高不少,这两年随小阮公坚持练武,让他更显得干练有力,已经像是一个小大人了。即使独自一人在雪野中策马,也不会让旁人觉得纤弱,而这恰恰是大部分勋贵子弟所缺少的。 不过刘羡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石超、贾谧他们了。 这当然是因为齐王党争的缘故。在过去一年,党争导致洛阳的政局大幅动荡,即使不在洛阳的刘羡也能清晰感知:张华外放后,张韪随张华远赴幽州,在洛阳的高门也多势成水火,攻讦不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高官顾虑党争升级后会危及家人,便纷纷将儿女送回家乡。故而石超、王胄、荀绰等人,都已经被接回到祖地去了。 不过对于刘羡来说,也就仅此而已了,齐王党争得再激烈,对于安乐公府而言,可以说是毫无影响。反而令安乐公刘恂心情大好,去年除了打骂刘羡那一次外,竟然没有再发过什么脾气,不仅不再狎妓纵欲,甚至还尝试和母亲张希妙重归于好。到了去年九月的时候,张希妙食欲不振,还以为是患了什么病,结果一查才知道,母亲竟再次怀孕了! 阖府上下都为这件事情欢喜,毕竟这么多年下来,安乐公虽然娶了八房小妾,但不知为何,竟然一无所出,仍然只有刘羡这一个儿子。如今夫妻再次有喜,至少让主脉也稍稍兴盛了。于是张希妙就把家务都转交给寡嫂费秀,自己在东坞休养待产。 对于家中的这种变化,刘羡是感到高兴的。故而过去一年虽然有些寂寞,却也无伤大雅,只要专心投入到学习之中,一些别的事情其实也来不及在意。 等抵达首阳山的时候,刘羡下了马,一手提礼物一手持缰绳,从山脚走到阮庄的庭院中,他看见积雪都扫到一边堆积起来,但环顾四周,看不到一个人。白灰色的雾气从庄外的矮墙弥漫过来,空气中略微带点檀香的寂寞味道。不过院内的竹林正郁郁葱葱,即使是积雪也不减半分翠绿颜色,可没有鸟鸣声,只有几只毛驴和马匹正吃着马槽的草料打着喷嚏。 刘羡把枣红马也系过去,侧首打量了一下,多了三匹马,顿时明白过来,今天过来的不只有自己,老师也还有别的客人。自己是直接进去呢?还是在门口稍稍伫立,等熟人引荐自己进去呢? 正沉思的时候,突然从内院里跑出来一个小孩,看见刘羡孤零零立在院子里,吓了一跳,哇的一声叫了起来。刘羡见他不过五六岁年纪,一身青布短袖,两眼清澈,面庞白皙细腻,一看就是哪家的世家子弟。 这小孩瞪大眼睛盯着刘羡问道:“你是谁?”刘羡反问他道:“你是谁呢?”这小孩忙答道:“我是阿瓜啊!”刘羡不禁笑了,心想这是谁家的子弟,倒也十分可爱。 这时,小阮公的侄孙阮玄出来,看见刘羡,连忙摆手招呼,他笑道:“辟疾,这么早就过来了啊?小阮公正在里面和客人谈话,我来帮你引见。”说罢一手抓着刘羡的袖子,一手拉着那个叫阿瓜的小孩,走到后院的厢房里。刘羡边走边想:“在这个政局紧张的时节,已很久没有士人来拜访了,这时候有人来找小阮公,是谁呢?恐怕不会是单纯的谈玄吧?” 敲开房门,茶香缭绕扑鼻而来,刘羡往内一看,可见小阮公正与客人在榻上对坐谈话,而阮孚在一旁煎茶。下座还坐着两个少年,年纪与刘羡相仿,显然是客人的晚辈。 而小阮公看是刘羡进来,当即一拍膝,一面招呼刘羡一面对客人笑道:“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得意弟子,刘玄德曾孙,当今的安乐公世子,刘辟疾!”然后又对刘羡介绍道:“快,辟疾,拜见鄄城公!” 原来是鄄城公!刘羡恍然大悟,随即又有些好奇,他来这里干什么呢? 所谓鄄城公,便是魏武帝曹操之孙,魏陈思王曹植之子,如今的博士祭酒曹志。 与安乐公府不同,曹志虽出身前朝贵胄,但却深受新朝重用。只因他与当今天子司马炎是发小,可谓两小无猜,志趣相投。故而在西晋建国后,先后历任乐平太守、散骑常侍、国子博士等职务,到如今已是博士祭酒。据说这些年入仕的士子,有五六成都是他的学生呢! 而随他而来的三个孩子,两个和刘羡相仿的是他的侄子曹允、曹会。最小的那个五岁孩子,则是他的嫡孙曹苗。 施礼毕,刘羡把备好的礼物,也就是母亲酿的两壶花雕,以及刚宰的十斤牛肉献给小阮公,然后就在小阮公下座坐下。 显然刘羡猜的不错,鄄城公曹志此来是有急事相谈。虽然他颇为好奇地打量了刘羡几眼,问候了几句,但没有就此展开闲聊,而是和小阮公迅速说到别的话题,显然此前就是在讨论此事。 刘羡在下首静听了一会,也渐渐明白过来,原来鄄城公是也是受了党争的影响,来求小阮公帮忙的。 在兵变之后,朝堂的风波并未停止,而是又转换了战场。去年一年中,天子与齐王交手三个回合,全是齐王主攻,天子防守。到此时,天子也有些忍无可忍了,就打算化被动为主动,先发制人一次。年底的时候,他下诏太常府,令太常与诸博士议论一个章程,打算再次给齐王加尊,明面上是为了显示天子兄弟和睦,实则是再次催促齐王归国就藩。 然而天子没料到的是,太常府皆不喜太子而崇尚齐王,诏令刚一下达到太常府,博士们便意所不平,指点江山起来。 其中更有庾旉、太叔广、刘暾、缪蔚、郭颐、秦秀、傅珍七人,他们年纪尚轻,满腔热血,商议之后,当天写了一篇激扬文字,联名上表。表文中历数周、汉两朝的辅政先例,以为齐王辅政是理所应当的,绝不可就藩,请天子收回成命。而后太常郑默与时任博士祭酒的曹志见到上表,也为表文所感染,不禁一齐署名,奉还皇帝。 但如此忤逆上意,结局可想而知。表文递交到尚书台后,据说皇帝愤怒难抑,先是大骂鄄城公说:“曹志竟不明我心!枉费多年情谊!” 而后当夜下诏,批评太常府说:“不答所问而答所不问,横造异论!书生之见!岂为社稷所容?!” 继而将涉事人员全部缉拿下狱,仅有曹志一人因旧情不问,免官回家。次日,廷尉刘颂回报天子,打算以大不敬之罪,将这些博士斩首弃市,而天子尚未做回复。 这已经是六天前的事情了。 这些天内,鄄城公可谓是心急如焚。这些被抓的博士,无不是他的下属与好友,他岂能坐视后进们死于非命?于是免官之后,他四处活动,寻求隐士名士,希望能够一齐联名上疏,借助舆论求皇帝刀下留人。而此行他来找小阮公,自然也是想借用竹林七贤的声名。 说到此处,鄄城公有些触景生情,竟忍不住讲了一些过激之言,他说:“我本是前朝宗室,陈思王之子。想当年祖宗基业是如何败掉的?不就是因为魏文帝猜忌宗室,疏远兄弟吗?如今我为陛下效力,好不容易得见天下一统,难道能眼睁睁看着他重蹈覆辙?至亲之中有如此大才,就当同心协力!可皇帝反而如此猜忌,还要杀戮忠志之士,如何不让人痛心啊!” 说到这,鄄城公喟然长叹,一时间泪洒衣襟。等他收敛情绪后,再次拜倒在小阮公身前,祈求道:“仲容兄,你扬名海内,说话还有一点份量,也希望你能关爱那些颗忠君爱国的心,为国家留一些英才吧……” 小阮公哪里受得起这般大礼,连忙把鄄城公扶起来,可对于答应联名上疏一事,他还是面露难色。因为他生性潇洒自然,为不受人拘束冷眼,这才多年远离朝局,此时要他打破惯例,可以说大大违背了小阮公的本心。 正为难间,坐在下座的刘羡突然问道:“小子多言一句,敢问您上这道疏,是帮博士免死?还是帮博士脱罪?” 鄄城公不料在关键时刻,刘羡竟然插话,一时有些不悦,但他涵养极好,很快就整顿神情,回答刘羡说:“事情至此,哪里还可能让他们脱罪?能够免死就很幸运了。” 刘羡笑道:“那以小儿所见,诸博士已然免死,也用不着您再上疏了。” “哦?”鄄城公一时有些狐疑,他瞧了瞧刘羡,又瞧了瞧一旁的小阮公,见小阮公面带笑意,便没有打断,而是手抚胡须,换了称呼问道:“公子有何高见?” “也不是什么高见,只是我参考前例推断出来的。”刘羡见鄄城公和小阮公都抬起眼来盯着自己,一时有些兴奋,继续说道:“当今天子最好宽名,登基至今,从来不兴大狱。想当年西陵大败,杨肇失利,损兵折将,何止万人?按律当斩,可到头来,也不过是罢为庶人罢了。如今博士们犯的罪过再大,能大过当年的杨肇吗?” “而且这也不是孤例。上个月,不是说有禁军准备清君侧吗?如此大逆不道之事,被人告发出来了,天子也不过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连主谋是谁都不知道。与此相比,博士们上道疏又能算什么?杀了他们,还是文坛有名的博士,这不全然坏了天子几十年来的美名吗?大不值得。” 见小阮公和鄄城公都连连点头,刘羡不禁有些眉飞色舞。虽然这两年随小阮公读《老》、《庄》,练礼乐骑射,可他的本职也没放下,每日回家,哪怕挑灯都要看两个时辰的史册。随着年龄增长,他的见解更加敏锐,对于时局的洞察也开始远超常人。他继续说道: “方才听您说,廷尉判刑的结论已经上报六天了,可天子却留中不发,这是何必呢?明明哪怕判了死刑,最后也是要等到秋后处斩,还是有回旋的余地。可这一直拖着,除了让人担惊受怕,根本没有别的用处,这就说明天子其实想要吓人。可他既然决定杀人,又何必需要吓人呢?除非……” “敲打是真,杀人是虚!”鄄城公恍然大悟,完全为刘羡这番推论所折服。他不觉下了床榻,上下打量刘羡,又对小阮公抚掌夸赞道:“仲容兄,你这弟子,着实可贞!令人羡慕啊!”,回头对曹允、曹会两兄弟说道:“你等年纪相仿,见解却恍若云泥,日后要多加努力,向刘兄弟学习。”两少年都低着头嘟着嘴不敢说话。 接下来的时间,鄄城公都在和刘羡聊天,从诗歌礼乐到人文地理,无所不包无所不含。不知不觉间,就从晌午谈到了日暮,甚至和他膝对膝坐在了一起。他非常欣赏刘羡的谈吐,赞叹说:“你尚年幼,有的见解却已经超过了我,他日必成大器。”临别,解下腰间的虎头玉石相赠。 刘羡也非常高兴,他遇到的长辈中,除了母亲和小阮公,也很少有人能像鄄城公这样,愿意长时间倾听他的想法和见解。今天能畅言一整天,也让他感觉到由衷的快活。 随着鄄城公一行人从竹林小径中渐渐远去,刘羡也开始收拾行囊。 他不知道的是,这一天的谈话,即将彻底改变他的命运。 第二十八章 莫名其妙的定亲(4k) 又过了几天,刘羡再次去首阳山拜见小阮公。 到的时候大概在巳时,小阮公刚刚醒转,正百无聊赖地斜躺在床榻上校对琴弦,而在他对面,火盆上的小釜里炖着切成块的牛肉,一旁的壶中还滚着黄酒,使得卧室中满是令人沉醉的香气与咕噜咕噜的声响。 看刘羡来了,小阮公很高兴,拍着自己的床榻笑道:“来,辟疾,弹几首曲子!等会再喝些美酒,大口吃肉!倘若再有美人相伴,人生极乐,不外如是。” 小阮公总是有这样让人放松的魔力,刘羡见到他慵懒的样子,也不由得笑了。诺了一声后,刘羡接过梧桐琴,信手弹起了《观沧海》。 这首曲子前奏幽远,如清风拂石,云霞归日,由清幽转至极静。而静到极处,曲风陡然一转,忽从无声中腾起浪涛,好比夜中生潮,渐渐一浪高过一浪,一弦急过一弦,嘈嘈切切似有万千波涛汹涌,使闻者不禁提心吊胆,心乱如麻。而乱到极致,曲风又是一转。千山万水一时失色,典雅正乐坦荡而出,好似明月高升,独照沧海。 刘羡弹到此处,情难自抑,不禁高唱道: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歌声连唱两遍后,刘羡双手如急雨骤停,琴声戛然而止,房中顿时只剩下肉汤与酒水与沸腾的声音。 “嗨!”小阮公一塵尾打到刘羡头上,斥责道:“你这小子,跟你说了多少遍!最后你节奏又慢了半点,声调又唱低了半节!好端端一首《观沧海》,差点让你弄成《龟虽寿》,怎么就记不住?” 刘羡对此已习以为常,连连致歉道:“学生不像老师,实在不会听音,一个人苦练,也总是出错。” 原来,小阮公最擅长的其实不是文章与谈玄,而是音律。据说世上的声音,只要他耳朵一听,立刻就能听出五音高低,因此被世上人称之为“神解”。而在洛阳周遭,只有当今的中书监荀勖才能与之较量,但他也总是相差一筹,只被人称作“暗解”。可惜这项本领,刘羡是没有的,故而随小阮公学习多年,在音乐一道上,他造诣最浅。 阮咸见刘羡没有往心里去,甚是惋惜,他摇着塵尾感叹道:“哪有这么难?你呀,你呀,就是杂念太多,不能心无旁骛,结果学成这个样子。跟我再练!不然以后遇到旁人,不要说我教过你乐艺!” 说罢,他从榻上坐起来,取下墙上的竹笛作为伴奏,再引刘羡重奏此曲。 小阮公不愧为神解,方才刘羡独奏时,已颇为动听,可与小阮公一比,却有云泥之别。小阮公吹曲,如神人御气,浑然如意,曲风回旋,珠圆玉润,毫无半分粘连之感。 在他引领下,刘羡顿觉自己有许多不足,双指再弹琴曲,就好似大河破冰,奔流而过,许多以前没有注意到的缺陷,此时不仅洞若观火,且随小阮公的曲调一并跨越过去了。弹到最后,哪怕天色黯淡无光,他也心中欢喜敞亮,好似有万丈光芒,正从指下酝酿而出。 这一遍弹罢,小阮公满意了许多,他正准备夸赞刘羡几句,却恰逢庄外有人敲门,随后就听见在门口劈柴的阮玄喊道:“大人,有客人来了!” 来的是一名衣着朴素个子枯瘦的中年男子,他自报名号说,他叫孙经,乃是鄄城公曹志家的仆人,此次是奉鄄城公之命来,想邀请小阮公到府上一叙。 一听说是曹志的家仆,小阮公一愣,先看了一眼刘羡,又狐疑道:“莫非洛阳又出了什么意外?” “没有没有,前些天,我们家大人不是到您这求助吗?您这边一席话,去除了大人的心病。结果果然,就在昨天晚上,陛下传诏下旨,把入狱的那些博士全放了,免除了他们的死罪呢!” “喔!”小阮公反应过来,挥着塵尾笑道,“这是好事啊!仲容派你过来,是专门来报喜的?” “也不是。”孙经低头道,“我家大人说是有一件喜事要与您商议,本来他是打算亲自过来的,但昨天消息落地,大人大悲大喜下,一不小心,竟染了风寒,故而无法动身,就只能我来邀请您过去商议。” “咦?喜事?很急吗?” “大人说,倒也不是很急,但总是越早越好。您如果有空的话,我是备了牛车过来的,现在就能送您过去。” 话说到这个份上,小阮公也不好回绝了。他稍稍理了理头发,起身道:“既然如此,那我就现在出发,快去快回吧。”然后又问刘羡道:“我看你上次和鄄城公相谈甚欢,要不要同去?” 刘羡想了想,婉拒道:“鄄城公说是有事与老师商议,我去干什么?” “也好。”阮咸微微颔首,“那就明日再见吧!” 说罢,他披身布袍,端碗肉汤,提壶热酒,这样施施然坐进了牛车。而刘羡又在阮庄练了两个时辰剑术,也就骑马返家,至于鄄城公找小阮公要商议什么,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了。 第二天一早,刘羡再次赶往阮庄。此时小阮公已经回来了,他听见学生的脚步声,就立马把刘羡叫进来。刘羡还是像往常一样,恭恭敬敬地向老师行拜礼,结果抬头一看,发现小阮公今日格外的笑容可掬,但听他说道:“如今天下一统,四海清平,已经有好些年了,我们这些老人也已老了,也是时候多为下一辈考虑考虑了。” 刘羡听着小阮公的话语,有些没头没尾的,一时不知道怎么接,干脆问道:“老师的意思是……” 小阮公没有继续和他猜谜语,笑道:“辟疾,我在想,可以给你介绍一件婚事。” “啊!这……”刘羡听闻后着实吃了一惊,不由说:“学生实在没有想过此事。” 小阮公拂髯长笑道:“门第契投、婚配得所,则寿气纯合、家业兴旺。现在中原大族已经相互姻亲近百年,清流常澈、高门相望。这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前途,我作为老师,岂会害你呢?” 这个话题对刘羡来说,显然太陌生了,他一时不知该如何辩驳,唯有垂耳听命,看小阮公往下如何说。 小阮公像是在回味一件杰作,颇有得意地说:“你猜猜看,为师给你找的哪家亲事?” 刘羡有些莫名其妙,但看着老师的表情,再回忆这几日在阮庄的遭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闪过他的脑海,令他不可置信又无法逃避,愣了一会,刘羡小心翼翼地问道:“莫非是……鄄城公家?” “对!哈哈哈哈……”小阮公见刘羡这个表情,顿时不断拍膝,放声狂笑起来,一时间须髯皆乱,好像柳絮粘在了脸上,简直是一个老小孩。 良久后,他才平复过来,对刘羡说:“那天他在这里,听了你那番高论,实在难以忘怀。后面皇帝作为又正如你所料,他更是心动!昨日便特地请我过去,说你年少英姿,有不世雄才,商量着,想把你招为女婿哩。” 受人夸赞,固然是一件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若是涉及到终身幸福,却又不得不慎重考虑了。一时间,快乐、纠结、茫然、抗拒……各种各样的情绪涌上刘羡心头,继而让他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想象,但这些念头过于纷杂,根本理不清一个头绪,最终只能撕扯得他一片空白。 好半天,刘羡才缓过神来,双目看着小阮公,但还是不知该从何说起。 小阮公看出了他的窘境,含笑说道:“我知道你有很多疑惑和担忧,但我和鄄城公都商量了许久,大概都讨论过了,你但说无妨。” 刘羡犹豫片刻,先是说道:“老师,学生才虚岁十二,结亲是否太早了些……” “不妨事,结亲确实早了,但可以先定亲嘛!这是要长辈操心的事情,定了亲,等再过个三四年,再结亲也不迟。” “可我们两家结亲……是不是,太匪夷所思了……” 小阮公显然早料到了这个问题,回答也早就等在这里了:“有什么匪夷所思的?我知道,你是觉得刘备和曹操打了几十年,后人怎么能忘记祖宗的仇恨呢?但你可别忘了,你的外祖,也就是张飞,不也娶了夏侯渊的侄女吗?曹操的父亲曹嵩,不也是曹腾从夏侯家抱养出来的?这么说起来,你们祖上本来就有联姻哩!” “战争已经结束多少年,后人要考虑的,是继续好好生活,这才是对先人最好的回报。而且我听说,刘备为人洒脱,说不定玄德公在天有灵,听说你这个曾孙,娶了曹孟德的曾孙女,还要对你大加赞赏呢!” 这一番话无懈可击,完全说服了刘羡,他自己想象中的曾祖父,也确实和小阮公说得这般性格。但他转瞬之间,又想到了一个棘手的政治问题,提问道: “即使如此,可我们两家联姻,不会引起皇帝……猜忌吗?” “恰恰相反,反而会打消猜忌。”小阮公知道这是最关键的问题,罕见地正色道:“你们一家,在巴蜀才有莫大的号召力,但在洛阳,不过是一普通人家罢了。对于天子来说,只要你们不试图重返西川,便无可猜忌。” “如若你家答应下这桩亲事,一来,就说明你无心故土,只想经营家族,融入京畿,对于天子来说,自然是一件好事;二来,也可表明你家不记旧仇,连当年数十年的曹刘之争都可放下,自然也不记得上一代的灭国之仇;三来,天子是个非常念旧情的人,鄄城公与他是发小,非常亲近,爱屋及乌,对你也会有一些照顾。” 小阮公说到这里,顿了顿,脸色愈发庄重,着重强调道:“还记得前年你我两人的谈话吗?正常来说,你是绝无可能入仕的,等到成年,皇帝给你挂个闲职,也就算是应付过去了。但有了鄄城公一家帮衬,你就可以走正常途径入仕。辟疾,这可能是你这一生最难得的机会,错过就不再有了!你一定要抓住!” 在老师的一一点拨之下,刘羡觉得关于这些问题上的迷雾都被不可思议地驱散了。 结亲,入仕,还有未来不可捉摸的事业与前途,似乎一下子就开阔明亮了起来,冥冥间,刘羡竟产生了一种预感,好像自己的人生命中注定就会有这段姻缘。但这时刘羡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其实也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小阮公高谈良久,看见刘羡并无言语,就问他:“辟疾?你看如何?” 刘羡蠕蠕嘴唇,小声问:“不知道她年岁多少,叫什么名字?” “哦?哈哈,我倒忘了说了,是鄄城公的幼女,跟你同年,小你两月出生。名字嘛,叫尚柔,小字阿萝。对了,你千万不要跟其他人说她的名字。” “阿萝!曹尚柔。”刘羡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名字后面的人未来将成为他的妻子吗?这让他心绪难宁。 而此时,小阮公正在做最后的安排,说道:“你今天回去后,这几天就不用来了,大概三日之后,我会亲自到安乐公府上,去拜访你的父母,和他们细细商议。在这个月内,先把聘礼什么的都准备好,到下个月,我就到鄄城公府去下聘!” “还有,既然要结亲了,以后也就不能叫你的小名,该给你取个字了。” 小阮公自说自话,不知从哪里拔出一些蓍草,当即就开始他卜卦。 这也算是约定俗成的一种惯例,老师为学生卜卦,然后根据卦象来起一个合适的字,以此祝愿他一生顺遂。卜卦很简单,六爻为一卦,形成乾上坤下,是个否卦。卦辞说:“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咦?”小阮公一惊,奇道:“怎么是个凶卦?乾上坤下,主方阴,客方阳,说明你为他人所制,不得自由。” 他打量了一下辟疾,拍着脑袋道:“喔,对,对,你是安乐公世子,现在还为朝廷猜忌,确实该是这个卦象。” 想了想他又说:“否卦有九条卦辞,都说明你一生会有很多坎坷,但只要君子恪守正道,居安思危,走到最后,一切都会苦尽甘来的。既然如此,我帮你起的这个字,最好能够应上这个卦象,帮你度过这些劫难……。” 说完,小阮公绕床踱步,暗暗思索。他走了一会后,喃喃道:“想要度过灾厄,最好的莫过于那句‘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又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不过你曾祖已经取字玄德,再用,未免有些重复,不如用那句吧,‘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小阮公灵光一闪,最后说:“就叫怀冲吧。” 就这样,在完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在这个太康四年正月,十二岁的刘羡,也就是刘怀冲,糊里糊涂莫名其妙,突然就要开始准备谈婚论娶了。但在回去沉思的路上,一阵山岚拂过刘羡,令他脸色一变,他又想到一个非常棘手且难以启齿的问题: 他拿不准父亲刘恂的态度。 第二十九章 回到洛阳(4k) 当天晚上,刘羡回到东坞,当即把鄄城公府结亲的消息告知了母亲。 怀孕时的女人大多非常困倦,似乎怎么也睡不够似的,希妙也不例外。刘羡向她禀告时,张希妙才刚刚醒转,双眼懵懂好若云雾,似乎随时又会睡回去一般。但当她听到这个消息后,整个人吃了一惊,双眼的迷雾顿时消散,而后起身不可置信地问道:“辟疾,你再说一遍?” “是,阿母,老师给我寻了一门亲事,是鄄城公府的女儿,要我来问您和大人的意见。” 这么说着,刘羡慢慢地将这几日的经历,定亲的前因后果,还有老师对婚事的分析,以及以后对人生可能的影响,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母亲。张希妙一面认真倾听,心中的念头也是千回百转,一会令她感到自豪,一会又产生担忧,但听到最后,她心中只有由衷的喜悦之情。 等刘羡说完,张希妙已全然没了疲惫,她的神情不仅不再像是怀胎六月的孕妇,还肉眼可见地年轻起来,好似少女般充满了对未来人生的向往,她把刘羡拉到身前时,嘴角甜蜜得好似含着化不开的蜜饯。 张希妙上下打量着自己的孩子,然后捧着他的脸颊,笑说道:“辟疾,这是你的终身大事,你不需要问我,要问你自己,你自己愿意不愿意?” 不知为何,虽然在别人面前,刘羡都会显得极有主见,但在母亲面前,他总是会下意识会变得软弱一些:“阿母……我不知道,我总感觉这些……离我还太遥远了……” 希妙拍了拍刘羡身上的尘土,而后歪着头从下方仰视着孩子的脸,鼓励他说:“怎么会呢?在我心中,辟疾一直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从小到大,你从来都没让我操什么心,虽然我有时候也很担心,觉得没给你提供好的环境,会不会给你带来太多心事,导致你会变得和你阿父一样,但实际上,你远比我想象得好,你很坚强,每次只带给我惊喜。” “你就是我最大的安慰,是我生活的勇气,只要是你做的决定,我都会支持的。” 母亲这样的欢喜,倒要让刘羡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了,他攥着拳头,犹豫着要不要把别的担忧说出来。 张希妙敏感地察觉出了儿子的犹疑,她坐正身子,一手扶着腰,小声问道:“辟疾,你有别的疑虑……是吗?” 刘羡不会在母亲面前说假话,他想了想,点头道:“是。” “你在担忧什么?” “我在担忧大人的意见。” 提到刘恂,刘羡的神情顿时晦暗起来,他斟酌着说道:“虽然我还没想得很明白,但我有一种大概的预感,他不会同意的。” 说罢,刘羡打量母亲的神情,发现她也露出了一些为难神色,显然,她也和刘羡一样,拥有相同的预感。 从各个角度来看,这件亲事都没有回绝的道理。虽说安乐公府和鄄城公府都是西晋的公府,但两家在洛阳政坛的能量却全然不可并论。鄄城公当了多年的国子博士祭酒,而各族勋贵子弟大多是从国子学入仕的,都要承鄄城公的情,说一句桃李满天下毫不过分。反观安乐公府,不仅未能融入洛阳的门阀圈子中,前年还刚刚被削封,可以说除了名头一无所有。 而且这些年刘恂的作风,导致安乐公府的名声也臭了。 按理来说,刘羡作为安乐公唯一的嫡子,板上钉钉的未来安乐公,不用现在,早在六七岁时就该有人提亲了,可如今拖到十二岁,才凭着自己的口才,有了这么一门亲事,这足以说明刘恂的声望之糟糕了。 再看鄄城公曹志,作为曹植之子,他精通文脉,雅量高致,是曹植亲自认定的贤王。他能选中刘羡为婿,也可以极大改变安乐公府的风评。 更别说此前小阮公给刘羡分析的种种益处,从理性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件绝好的亲事。可从感性的角度来说,安乐公刘恂却极有可能不接受。 父亲到底在乎什么,这是刘羡从小就产生的疑问。他以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明白,可现在却更加迷糊了。从表面来看,他寻欢作乐,用无尽的物质来放纵肉体的欲望;他凌虐奴隶,从他人的痛苦中汲取存在的养分,他豪掷千金,在旁人的惊呼中超脱了俗世的困扰。 但实际上,任谁都看得出来,安乐公并不在乎这些,他也并不快乐,他似乎就像一片落叶,只是用这种没有方向的生活,从一个空虚中飘到另一个空虚里,完全不在乎未来的归宿,好似他已经枯死了。 在这种状态下的安乐公,如果和他说什么利弊长远,简直是不可理喻的。而考虑到他几乎完全不与外界往来,似乎要把府门锁死的作风,安乐公可能会同意这桩婚事的概率,并不比他酒后当圣贤君子的概率更高。 这一点张希妙自然也心知肚明,但听到儿子的话后,她凝视着窗外的冰雪,心中难免觉得冰凉和可悲。 什么时候,丈夫在孩子心目中已变成这样一个可悲的形象了呢?更可怕的是,自己有一瞬间,竟觉得孩子的想法是对的,这让她很快否定道:“辟疾,大人到底是你的父亲,这种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他怎么会拒绝呢?你不能这么想他……” “可万一他拒绝了呢……” “没有什么万一。”张希妙斩钉截铁地说道,她开始在儿子面前为丈夫说情,“我知道,在你眼中,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但他其实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正因为重感情,所以有些事情放不下,所以才做了一些糊涂事……但他是你的父亲,他是爱你的,这不需要理由,只是他不会,也不知道怎么表达,你要学会耐心……” “真的?”刘羡有些不可置信,母亲描述的安乐公和他印象中的父亲相差实在太大,他实在无法将两种形象糅合成一个人。 “当然是真的。”说到这,张希妙揉了揉刘羡的头发,脸上开始追忆的神色:“说来你不信,我其实也快忘了,当年在成都的时候,你父亲还不过十六,就一表人才,是朝野公认的贤王……” 随着母亲的话语渐渐衰弱,刘羡好奇起来,因为这是母亲第一次在他面前提起在成都的过去。除了两位老师,家中的亲人几乎从来不提灭国前的往事,虽然刘羡现在也大约能够明白其中的苦衷,但有时还是希望能够通过亲历者,多了解一些与辉煌息息相关的过去。 张希妙看着孩子的眼神,自然也知道他的想法,但她想了想,决定先卖个关子:“不过说来话长,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说完的……今天你先早些休息,明天我们回洛阳,等和你父亲还有小阮公商议好婚事后,我再慢慢讲给你听。” 母亲的笑容感染了刘羡,他原本紧绷的双肩,此刻也有些放松了。刘羡想,也许自己确实对父亲有偏见,父亲的人生那么长,自己才陪伴了多长时间?母亲肯定远比自己了解他吧。 而且人是变化的,五岁前的父亲,去年的父亲,今年的父亲,也确实是不一样的,今年他不是好了很多吗?自己大概真的是想太多了吧。 再想到明早还要回到洛阳,刘羡有些唏嘘,他有多长时间没有回过洛阳了?也该回去看看了。 次日一早,夜色还没有完全褪去,张希妙就与刘羡一起坐上了返回洛阳的牛车。朱浮在前面驾车,刘羡坐在一旁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张希妙则靠在车厢上假寐。 正月的路还没有整平,导致车厢难免有些颠簸感。而刘羡感受着身体与车身的颤抖,一时间竟有些怀念,因为自从学会骑马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坐过牛车了,这难免让他想起以前跟着陈寿读书的日子。 再抬头看天上的星斗,一晃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了,它们却还和过去的一样。老师在江东还好吗?洛阳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呢?还有阿田、稚奴他们,现在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已经长成另外一副模样了呢?刘羡幻想的时候,这些熟人的面孔又突然交融在一起,变成一个陌生的穿着鲜丽嫁衣的女子,刘羡看不见容貌,但知道这就是自己想象中的曹尚柔,未来的妻子阿萝。 他伸过手去,想扯开盖头,可才刚刚看见女子的笑唇,一切就如烟尘飞逝,不剩半点了。这让刘羡一惊,顿时清醒过来,原来刚刚在车上做了一个简短的梦,而此时天已经大亮了。 再观察周遭,熟悉的洛阳城郊开始出现在视野中。 不出刘羡预料,今年的洛阳城比往年要冷清不少,街道上不时可见巡查的禁军,街道上的民宅也大多紧闭着门户,很少有行人往来,偶尔看见一些人,基本也是三五成群,目不斜视,急匆匆地就从街上走过了,人人都有一种绷紧了的感觉。似乎慵懒的只有院墙上那些趴着的臃肿橘猫,正百无聊赖地对着天空哈着白气。 很快,刘羡一行也遭受了盘查。有几名禁卫上前拦住牛车,一面盘问朱浮的来历和去处,一面说要上前搜查。语气之凌厉,让刘羡颇有不适,而朱浮连忙报出名号,还给他们塞了几枚五铢,这才应付过去了。好在路上也就经历了这一遭,剩下的路途还算顺利。 而穿过两个集市后,牛车一拐,进入一个小巷,刘羡顿时涌起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知道,马上就到安乐公府了。 他把身旁的母亲摇醒,眼睛不断地打量周遭,虽然母亲已经担保过,但一想到要见父亲,他心中还是难以抑制地紧张起来。 抵达熟悉的门前,朱浮立马下车叩门,开门的则是瘸子来福。他看见朱浮先是一笑,而后看到了正在下车的张希妙刘羡母子,顿时愣住了: “夫人和公子怎么回来了?” “有事情和家长商议。”张希妙扶着腰,轻声说道。 来福连忙喊侍女阿春出来迎接夫人,可听说夫人准备找安乐公一叙,他的神色顿时有些尴尬,左顾右看后,才小心翼翼地对张希妙道:“可大人还没有起来……” 这意味着安乐公昨夜又是荒唐了一晚。若在刚开始,张希妙也会为丈夫感到羞耻,但现在,她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只是微笑说道:“没事,本来也只是说些家事,我去等他起来,你忙你的就是了。” 来福如蒙大赦,毕竟对于府中的所有下人而言,安乐公是一个不可预估、无可置疑的噩梦,只要能不接近,就最好不要接近。 正当他准备离去的时候,又听张希妙对刘羡道:“辟疾,你先跟着来福去走走吧。” 刘羡一愣,随即问道:“我不和阿母一起去见大人吗?” 张希妙摇摇头,笑道:“这本来就是父母之间先讨论,你要是在一旁插嘴,不合礼,小心他又发脾气。” 刘羡顿时想起上次父亲发火训斥而自己顶嘴的事,一时间也觉得有些道理。不去就不去吧!这想法使得他如释重负,终于放开母亲的手道:“那我就等阿母的好消息了。” 就这样,在阿春的搀扶下,张希妙走向了别院,而刘羡则跟着来福,到后院去等待结果。 但到厢房一入座,刘羡心绪又不宁起来,即使站起来在房中徘徊往复,也难以消除,这使得他不无自嘲地想:刘辟疾啊刘辟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与不成,也不该由你来决定,有什么好想的呢?但他还是有些焦虑,但在焦虑些什么,他自己都说不清,只能说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而一旁的来福显然没有这种想法,看见从小照顾的公子长大成人,来福只觉得非常欣慰,一面给刘羡煎茶,一面和他聊着这两年的变化。等两人谈到此次刘羡返京的缘由时,来福又是一愣,随后由衷地感叹道: “时间真快啊!连公子都要谈论婚娶了,看来老奴真的是老了。” 第三十章 安乐公发狂(5k) 虽然天色已经亮了,但安乐公的房间还是一片晦暗,房门、窗户,还有床帘,此刻全都紧闭着,阳光从外面透进,眨眼都变成了破败的灰色。 屋内的味道也很颓废,张希妙推开房门进来的时候,一股浓烈得仿佛要变质的酒臭气顿时铺面而来,让她忍不住微微咳嗽。 她再往前走几步,房中的味道变得更加难以形容。地面上胡乱丢弃着已经变质的食物残渣,还有各种各样已经发黄变形的男女衣物,床榻旁边是一张摆满了杂七杂八酒具的席案,而在席案下面,火盆的木炭还在静静燃烧着,从里面的积灰可以得见,大概已有两三天没有人来更换火盆了。 这情景让希妙更加蹙眉,继而去打量榻上沉睡的安乐公。 果然,刘恂此时正赤条条地躺在榻上,三层寒衾已被踢翻了两层,而一名披头散发的侍妾趴在他胸膛上,同样赤身裸体。希妙看过去,发觉侍妾虽不出一言,但身体却在微微发抖,显然是已经醒了,可在主母面前不知所措,又怕惊醒了安乐公,只好一动不动地装睡。 张希妙暗叹一口气,放在刚开始时,她还会因为这些和刘恂怄气,但在现在,她已经有些麻木了。张希妙没有掩饰什么,她先是把一些尚算干净的衣物捡起来,而后挺着腰缓缓走到木窗旁,径直把窗户抬起。 天光与冷风早就等候已久,此时刷得一下从户外席卷而进,房中骤然明亮,床帘随之掀开,寒意瞬间爬满了刘恂全身,使得他骤然惊醒。 “谁?”安乐公豁得坐起,把侍妾甩在一旁。他眯着眼睛往光亮处看去,等发现是妻子后,他舒了口气,整个人又松弛下来,没好气地问道:“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好安心养胎吗?” 张希妙挺着肚子走过来,把衣服扔到刘恂身上,说道:“有事情要和你商量。” “什么事?” “关于辟疾的事。” “还以为有什么大事情。”听说事关于刘羡,刘恂干脆躺回到榻上,漫不经心地眯起眼睛,“他的事,一向都是你拿主意,何必跑过来问我?你自己定吧。” 安乐公如此习以为常地流露出漠然,张希妙不由有些愠怒,她把衣物扔到榻上:“确实是大事。” “什么大事?” “辟疾的婚事。” 希妙说罢后,等待着安乐公的回应,可刘恂却不发一言。过了一会儿,希妙感到奇怪,细细打量安乐公,却发现他胸脯微微起伏,鼻中传来轻细的鼾声,原来他头一落枕,就直接昏睡过去了。 张希妙一时呆住了,她回过头看窗外舞动的无叶柳枝,脑中思绪无数,心中则感到无比寂寞。 当年她出嫁的时候,也是在一年正月,窗外也是小池与柳树,不过却春风和煦,柳叶如丝。当时她才十四岁,既因要离家而忧伤,又为即将嫁入皇家而快乐,出嫁的前一晚,母亲和她说了一夜话,又流了不知道多少或幸福或忧伤的泪水,以致于母女分别的时候,眼睛都是红肿的。 而当时的新兴王刘恂年方十六岁,还是一个面孔白净、笑容清爽的少年。他亲自领着墨车到张府前后,就给府前恭贺的孩子与老人们分发礼物,周围一片欢声笑语,喜气洋洋,热闹得无以复加。当希妙穿着嫁衣出来的时候,两个少年男女在人群祝福中羞涩对视,她顿时就萌发出一种幸福将地久天长的预感。 然而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现在张希妙望着窗口,沐浴洛阳城苍凉的北风,竟觉得自己从未真实的活过。 “夫人?”安乐公的侍妾看出希妙的不对,小声劝解道,“你正怀着胎,不要吹冷风,小心动了胎气。” 张希妙回过头来看她,想了一会儿,总算记起了她的名字,笑道:“你叫行女吧,不必担忧,我也没有那么娇弱。我有事和大人相商,你既然醒了,就穿上衣服早点出去吧,” “可大人要是发火……” “我在这,放心吧。” 行女连忙小心翼翼地起身,既害怕打扰了刘恂,又害怕违背了主母,她穿上衣物后,向张希妙行了一礼,就匆匆离去了。 张希妙看她远去后,再将目光投回丈夫,她再次挪动身子,径直坐在床头,用发冷的右手触碰他的脸庞。 这一下又惊醒了刘恂,他看见妻子的面孔后,立刻把手推开,抱怨道:“你怎么还在这?不是说了吗?辟疾的事,你自己定就是了。” 张希妙不为所动,她握住刘恂的手,以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直视着刘恂道:“六郎,这不是小事!是辟疾的婚事!” “什么?!”刘恂这回听清楚了,他坐起来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知?” 张希妙松开手,又暗叹了一口气,缓缓答说道:“就是昨日的事情,有人家通过小阮公提亲,所以我才来找你商量。” “什么人家?不会是哪里的寒门吧?”刘恂往身上披了件袍子,信口说道:“如果是门户太低,可以直接回绝了!” 张希妙装作没听见,如果没有鄄城公主动提亲,莫非他还有什么挑选的余地吗?辟疾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定亲,不就是因为安乐公高不成低不就吗?自己的丈夫好像活在虚浮的世界里,完全不知道生活到底是什么形状。所以她只是说:“不是寒门,和我们家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什么人家?” “是鄄城公府。” “鄄城公……” “就是国子博士祭酒,曹志允恭公!” 听到这个名字,刘恂彻底醒转过来了,他狐疑地望着张希妙,一句一顿地问道:“就是那个曹操的孙子,曹植的儿子,司马炎的发小?” “他怎么会来提亲?” “是这么一回事。” 希妙把刘羡在小阮公处撞见鄄城公,继而获得鄄城公赏识的过程,简明扼要地介绍给丈夫,她尽可能地突出了自己孩子的优秀,以及这次定亲对刘羡未来的影响,希望丈夫能够尽可能地体会到这些,不要生出些其他的想法。 说到最后,希妙总结说:“鄄城公的家教极好,他能相中辟疾,可说是天大的幸运。等小阮公登门的时候,就算有什么过分的条件,你我也要迁就,千万要促成这桩婚事。” 安乐公一时没有出声,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 张希妙本来怕他直接发火,说什么刘备的曾孙怎么能娶曹操的曾孙女,有辱家门辜负祖宗之类的浑话,但现在并没有发生,这让她稍稍安心,而后开始等待他的回复。 然而安乐公沉思的时间似乎有点过长了,他沉默着穿起所有衣物,而后在房内徘徊了两圈,仍然没有说话。这倒让希妙有些奇怪了,她问道:“有什么不对吗?” “夫人”刘恂慢慢说,“我觉得其中有诈。” 这句话可谓是没头没尾,反而更令张希妙糊涂:“六郎,你在说什么?这不是一桩婚事吗?” “你不明白。”刘恂抚摸着下巴,阴沉沉地说道:“这看似是一桩婚事,实际上是一个圈套,是司马炎的谋略!” “谋略?” “我们家与鄄城公府素无往来,几十年前,祖辈更是势不两立,像这样的人,怎么会平白无故地和我们家结亲?” “这不是平白无故……” 安乐公挥手打断妻子的话语,将视线投向窗外道:“别看他口中说欣赏辟疾,可曹志多大的年纪,什么样的后生没见过?还相中了辟疾这样的混小子,这一眼就是一个借口托辞。他说是嫁女儿过来,肯定是另有图谋……” 普天之下,有几个辟疾这样的孩子?听到丈夫对孩子的偏见,张希妙真想大声打断他:你身为父亲,又为何要这样看轻自己的嫡子? 可她同时也明白,对于从不关注孩子的刘恂来说,这只会激发他的逆反心理。 她只能强忍着不满,换个话题问道:“我们家有什么可图谋的?” “问得好!”刘恂看不见希妙的脸色,反而越说越兴奋,越说越流畅了,“曹氏看见刘氏,能有什么图谋?当然是设法灭门报复!” “如果辟疾娶了那个什么阿萝,等她嫁过来,成了我们府上的人,再过一段日子,不就能以辟疾妻子的名义诬告吗?无论是说什么我们大不敬,还是密谋谋反,或是妖言之罪,哪怕没有证据,以他曹志的关系和人脉,不也能办成铁案?!到时候,我们全家都要上刑场了!” 这都是什么浑话!张希妙已不忍听下去了。开口闭口就是灭门,当杀人是杀鸡吗?还诬告,人家需要结亲吗?只需要收买一个下人就能解决的问题,还要人家搭上一个女儿,未免把自己看得也太重了!但这话也不能明说,因为会戳破丈夫脆弱的自尊心,促使他发狂,希妙只能继续绕着弯子劝解道: “鄄城公为官已经几十年了,连一个仇家都没有,足可见其性情温和,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很显然,劝解是徒劳的,刘恂很轻易就驳回了妻子的质疑:“你说的对,我在年会上见过曹志,他暮气沉沉,有这心思,也没这份胆量。但要是司马炎在背后指使呢?他和曹志是发小,关系很好,曹志要嫁女,他怎么会不知情?不可能的!” “而且前段时间,司马炎还故作姿态,专门搞一出党争,免了曹志的官,再通过阮咸的路子假装偶遇,这不就是一出苦肉计,专门用来打消我们的顾虑吗?我太了解他了,司马炎这个人,看似宽仁,实则同他祖父一般奸诈,一环连着一环,就在这里等着我们!” 推演到这里,安乐公得出了铁一般的结论,眼神坚定得仿佛目击了天子与鄄城公谋划的整个过程,口中还不断喃喃道:“一切就说得通了,说得通了……” 他终于掷地有声地道:“夫人,我们绝不能中这个圈套!” 张希妙绝望了,来之前,她想过刘恂会拒绝。毕竟她知道,丈夫心中永远忘不掉国仇家恨,这无可指责,她其实一样。所以她打算用妻子的温柔,去化解安乐公心中的这份仇怨。可希妙却万万没想到,丈夫的拒绝,会以这样一种离奇到接近臆想的方式来进行。 司马炎是当今天子,他想杀人,何需这么麻烦?为了苦心设计安乐公,甚至专门和亲兄弟斗得你死我活? 就算丈夫说的是真的,真是天子杀人的阴谋,这一次拒绝了,然后呢?下一次就跑得了吗?当年司马昭杀嵇康,用的可是“害时乱教”的罪名,难道丈夫不比嵇康更名副其实吗? 到了这个时候,希妙已不知如何关照刘恂的心情了。 安乐公似乎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他看不见辟疾的成长,看不见他人的善意,甚至看不到自己的卑劣与无足轻重。似乎世界上每个人,每件事,都是为了影响他的思想与心情而存在,非如此就没有意义。 这到底该如何顺从他?她已经顺从了很久,如果勉强顺从了这一次,下一次该怎么办?下下一次又该怎么办?谎言只会带来谎言,这样的日子完全看不到尽头。 同时希妙悲哀地发现,自己已全然不认识自己的丈夫了。她现在能够做的,只有向丈夫表达出真实的想法与意见,把他敲醒! 所以希妙说:“不行。” 她看着丈夫,疲倦却又断然地重复道:“不行!” 刘恂猛地转过身,红浊的眼睛对上了一双清澈的眼睛,安乐公不可置信地问道:“你疯了?” “是你疯了。”张希妙注视着丈夫,用极为平静的话语陈述道:“你刚刚说了一堆胡话。” 刘恂瞪大了眼睛,阳光下,他额头青筋暴跳,眉间也开始不自觉地痉挛起来:“你听不明白?这是司马炎的谋略,要致我们于死地的谋略!” “你有什么证据?” “这不都是明摆着的吗?哪里还需要什么证据?” “这是你的臆想。”张希妙一字一句地说道:“六郎,你现在这副样子,为什么不照照镜子,你真的还需要人用阴谋陷害吗?你已经生不如死了。” “哈哈哈,你真是疯了,我哪里……”安乐公本想继续训斥,可听到妻子的那句话后,他下意识地将眼光扫向身边的铜镜,一时间呆住了。镜子中的这个人,衣衫不整,披头散发,面容消瘦,以致于颧骨高高鼓起,脸色苍白,又好似幽灵一般空虚,加上那双红浊的眼睛,简直像是索命的怪物。 这是自己吗?安乐公认不出,也不愿意承认,继而连忙背过身子,喃喃道:“有人给我下了毒,肯定有人下了毒……”然后又大梦初醒般放声大叫道,“有贼子!快抓住他——” “啪”的一声,安乐公的声音被打断了。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妻子,张希妙抬着手掌并没有收回。 张希妙悲哀地看着安乐公,珍珠般的眼泪正颗颗滚落,虽然她想竭力控制声音的平静,可身子却止不住地颤抖:“六郎,你清醒点……你这样下去,对得起大汉的列祖列宗吗?又对得起你大兄吗……” 安乐公好像有些懂了,他立起身,也用同等悲哀的眼神,回应着自己的妻子,整个人也从歇斯底里的状态恢复过来,他轻声说道:“原来,是你下了毒……” 然后他落寞得笑了笑,向前靠近几步,低低问道:“你也受不了了,要弃我而去了,对不对?” 他双手扶上了希妙的肩膀,如铁钳般迫使她退后几步,再继续问道:“当年在成都,其实都是我的错,对不对?” 说到这,希妙靠到了墙壁上,而刘恂终于忍耐不住,近乎咆哮道:“其实在那天,该死的是我,对不对?!” 当感情如烈火般不可思议地爆发,理智就只会成为助长火势的柴薪。空前的愤怒与暴力在此时主宰了安乐公,让他的脑中只剩下了一件念头:就是对着什么发狂和报复。 在这个过程中,他没有意识,只有一种宣泄的畅快。就如同在秋决刑场上的犯人,终于等到了一刀干脆利落的枭首,人世间多年挤压的痛苦和抑郁,都在此时一扫而空。 而当安乐公恢复理智,逐渐醒转的时候,眼前的情形却让他呆住了。 张希妙昏倒在床榻上,双目紧闭,嘴唇苍白,而她原本隆起的腹部,此时已经变得平坦了,猩红的鲜血正从染红的衣裙间滴落,在地面上形成一个小小的血洼,血洼中还有一团不辨形状的肉块。 刘恂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正月的晌午静悄悄的,远处传来了脚步声,那是听到不对的行女和随之赶来的刘羡。 刘恂感到全身如虚脱了一般,没有一丝力气。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众人,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也无法相信自己居然会犯下这种可怕的错误。这是幻觉吗?这是噩梦吗?安乐公此时想唤回施暴时的愤怒,好让他能够理直气壮地站在这里,可结果却是一无所有,更让他觉得恐慌。 这种恐慌像是要吞吃刘恂的妖魔,无处不在地包裹着他。当脚步声就要接近房门时,刘恂再也忍受不了了,他感觉到自己空前的可笑,可他也必须可笑下去。于是他唰得跳出窗户,逃避进树林的阴影里,而后一刻也不停地往外奔跑。 而在他仓皇背影之后,正是刘羡悲恸的哀哭声。 第三十一章 负担(4k) 对于西晋王朝来说,太康三年与四年这两年,实在是一个多事之秋。各种喜讯与悲讯杂糅在一起,根本不给人半点喘息的机会。 首先是帝国边疆各地陆续传来好消息。 先是扬州刺史周浚上表,自称移镇秣陵后三年,终于讨平了原东吴境内的所有叛军; 而后是辽东捷报,安北将军严询大破慕容涉归于昌黎,斩首万级; 最后是镇南大将军杜预的报奏,说是他苦心经营荆州数载,终于开凿出一条数千里长的运河,自扬口到零陵、桂阳,使夏水和沅、湘两水直接沟通,如此既能解决长江的排洪问题,又改善了荆州南北间的漕运。 朝野得闻后,自然是大为欢喜,都说国家如此蒸蒸日上,可见政治清明,人物滋养,后世必能称之为治世。但另一方面,大家始终笼罩在党争的阴影中,仍不知何时才能结束。 于此同时,许多开国元勋也陆续病逝。 太康三年正月,高平公陈骞下葬;四月,鲁郡公贾充病逝;到太康四年正月,原竹林七贤、司徒、新沓伯山涛也病重不治,至此,西晋初代开国八公已全部离世,朝中几乎也不再存在拥有相同政治能量的大人物。一时间,天子频频出丧,百姓披麻戴孝,哀嚎与吊孝的人物不知凡几,好似京师终年有雪。 但哀恸之下,很多人也在暗自窃喜,毕竟这老一代人物的逝世,也意味着新一代人物的登场。 可这些暂时都与刘羡没有关系,他现在只沉浸在母亲病重的哀恸里。 那日安乐公发狂后,致使夫人张希妙流产,并一度生命垂危,若非刘瑶花重金请来名医皇甫回看诊,恐怕当日便不治身亡了。可即使如此,也称不上捡回一条性命。 用皇甫回私下的话来说,他来得还是晚了,夫人不只是失血,还染上了疫病,他即使用尽生平所学,也无力回天,只能勉强拖延,至于能拖延多长时间,那就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刘羡顿时如遭雷击,面对这样的事情,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够做些什么呢? 当天晚上,他疯狂地翻看陈寿留下来的书籍,希望能够找到传说中能够起死回生的灵药。可老师在第一次见面时就回答过他,生命中总有很多事是凡人无法了解,也不能解决的,最后刘羡只能茫然地躺在书堆中,仰望窗外的夜空,夜空中星光璀璨,可他却分明地感觉到,天上没有属于他的那一颗。 等到三天后,小阮公按照约定兴冲冲地前来拜访,结果顿时他大吃一惊,府中一片愁云惨淡,仔细打听过后才知道事情原委。此时安乐公已经不知所踪,张希妙又卧榻不醒,他该找谁来商量婚事呢? 刘瑶本就是安乐公兄长,听闻有此事,当即便欲代作家长,替刘羡应允下这个婚事来。可刘羡却有些想拒绝了,他对刘瑶说:“二伯,大人之所以虐待母亲,就是因这桩婚事,闹成现在这样,还怎么答应呢?消息传出去后,也不知会有多少闲话,还是算了吧。” 刘羡说这话的时候,语调平静,面色沉稳,好似此事无关自己的前程与幸福,全然是为了公府着想。家中长辈们看了,也只能暗自赞许,心想几年不见,辟疾已经如此懂事,知道为家族着想了。 但实际上,刘羡的心中正充斥着无尽的悔恨。他既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跟着母亲一起去见父亲,同时又憎恨父亲,憎恨他竟然会做出如此的暴行,但他更憎恨自己,为什么自己明明早有预感,还是坐视事态发展到这种地步。这让他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相信自己能够获得幸福,既然如此,也就不要牵连他人了。 可听到这个答复,小阮公一眼就明白了学生的想法,他苦口婆心地劝诫道: “唉,怀冲,我很早就教过你,人活在世上,就是有许多这样无法控制的意外。 “这就好比用短网在水中捞鱼,一次失之毫厘,人以为只要下一次更注意一些,就一定能捞到,但实际上呢?溜走的那条鱼已经顺江而下,不再回来,而人接下来要捞的鱼,已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条了。” “人不能再捞上一条丢失的鱼,也不能再用上一次的经验应对下一条。能做的就是全神贯注,竭尽全力地去捕捞遇到的每一条鱼。可即使如此,人依然会很多空网的时候,我能给你的建议是,忘记那条错过的鱼,不然你会错过更多。” 在以后遭遇遗憾与逆境时,刘羡常常会想起小阮公的这些话,并且受益良多,但在眼下,他却难以听进去,只是固执地摇头,这也是很正常的,悲伤的人往往只能想着自己的感受,而难以体会到他人的用心。安乐公如此,刘羡也是如此。 如果事情就以这样的结果告终,那刘羡可能就会步上他父亲的后尘,获得一种可悲到无法言喻的人生吧。但好在一切还没到不能挽回的地步,也还有人能够挽回这一切。 在小阮公打算离开安乐公府的时候,张希妙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了。 当阿春急匆匆前来报信后,刘羡根本顾不上礼仪,立刻就向母亲的病房中奔去了。而小阮公犹豫片刻后,也慢悠悠跟了上来,他预感得这是弟子非常重要的一天,他恐怕需要做个见证。 听闻母亲醒来的消息,刘羡的心顿时牵动起来。因为皇甫回说过,母亲要醒来,最早也要过五天,可母亲却三天就醒来了,这不是说明医生有误判吗?或许母亲的病情还没有那么糟糕,还存在一个痊愈恢复的可能性?只要母亲能够安然无恙,他愿意付出自己所有一切…… 可转眼穿过走廊与柳林,到达门前时,他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如果母亲真的不能痊愈?自己该怎么面对母亲呢?又该怎么面对父亲呢?刘羡深吸一口气,他迫使自己像一个男子汉,把身体中的不安都排除后,才大步向病房中走去。 “是辟疾吗?”屏风后传来了清晰的声音。 “阿母,是我。” “到枕边来。” 刘羡一阵紧张,恭顺地走到枕边,“阿母的身体还好吗?” 张希妙没有立刻回答,她只是用平静地声音说:“真是个好天气!你看那边。”刘羡放眼向窗外望去,只见粉嫩桃花花苞在初春的明媚的阳光下,发着微光,但也衬得希妙的肌肤如冰雪一般洁白。 希妙喃喃道:“就这样躺在这里,我自己也变成了太阳,变成了桃花。真好!”映在窗户上的桃花枝头还有三片黄叶,竟然还没有落下,“春天过去,就是盛夏,秋天结束,则变成冬天,上苍的力量真大。” “阿母,您的身体如何?” “我的冬天要结束了,你明白了吗?” “怎么会?!” “但是呢,我必须留些种子给你,你还在春天。” 张希妙的眼神有点儿茫然。一笑之间,她的神情中透露出冬日那种彻骨的冰冷。“我真想亲眼庆祝你的婚礼,但是你的婚礼还有好几年……辟疾。” “阿母,我在。” “我听阿春说了,大人还不见踪影,是吧?” “是。” “你老师今日来了,但你想拒绝这门亲事,对吗?” “对。” 张希妙艰难地从寒衾中伸出手,握住了儿子的手,用力地摇摆道:“我不允许你这样做,明白吗?” 感受到母亲手上冰凉的温度后,刘羡先是一惊,接着便强忍住泪水,点头道:“明白。” 可张希妙却摇头说:“不,你不明白。你不明白你的父亲,不明白你的母亲,也不明白应该怎样去对待自己的人生,你才十一岁,你怎么可能明白呢?很多事情,哪怕自己经历过都不一定会懂,你现在明白不了的。” 张希妙紧紧握住刘羡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所以,辟疾,我希望我说的话,不管你明不明白,你都要牢牢地记住,我给你定的目标,你一定要做到,你能答应我吗?” 刘羡点点头。 “这件亲事,一定要结成。无论中间发生了什么,别人说些什么,哪怕你死了,都一定要结成。这是你自己闯出来的,一次能获得幸福与成功的机会,无论如何都不要让它溜走。” “是!” “还有,不要怨恨你的父亲。” 听到这句话,刘羡一时愣住了,他本想直接就答应母亲,可眼前浮现出父亲红浊的双眼,还有母亲躺在血泊中的惨状,喉咙顿时就像被铁水浇筑了一般,迟迟说不出那个“是”字。 张希妙轻轻叹了一口气,她没有怪罪刘羡,而是用手指摩挲着孩子的手背,再次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很恨他,但他是你的父亲,你也不了解他,你真的没必要去恨他……” “可……”刘羡看着母亲温柔如水的眼睛,终究还是忍不住了,“无论什么理由,他都不应该这样对您!他做出这样的事,我……我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不要说这种胡话!”张希妙用力挣扎起来,紧接着一阵咳嗽,吓得刘羡手忙脚乱,好久才让母亲平复心情。 “不要说这种胡话。”张希妙说到这,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说什么千刀万剐,你不就比你父亲还要残忍了吗?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不要说这些懦夫才会讲的,完全实现不了的话。你如果以后变成这种人,那我在九泉之下,也不可能安息。” “是。”刘羡无法反驳,只能低头说是。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房间内静了下来,刘羡凝视着母亲,似乎能听见母子两人的呼吸声与心跳声,他多希望这一刻能天荒地老,不过很快,这种幻觉就被打破了,门外传来了小阮公嗒嗒的木屐声。 小阮公在门外道:“怀冲,我能进来吗?” 刘羡尚未回答,张希妙就已经睁开了眼睛,她道:“请你老师进来吧!” 刘羡连忙起身,将门口的老师领进来,而后在屏风前给老师摆好坐席,等待两人的对话。 小阮公没有废话,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夫人,我此次来是为了商议怀冲的婚事,您的意见是……” 张希妙也没有任何犹豫,径直回答:“一切听从小阮公的安排,辛苦您了。” 小阮公点点头,说了一声:“好。” 张希妙又转过头来,用男子般坚毅的眼神,对屏风边的刘羡道:“辟疾,以后无论小阮公教什么,说什么,你都要照学照做。他就好比是你的父亲,他的血脉就好比是你的兄弟,明白吗?”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要刘羡把阮咸拜作义父。但这其实是一个非常过分的请求,不只是要阮咸对非亲非故的刘羡负责,同时也是要刘羡许诺,以后要对陈留阮氏的未来负责。简单来说,就是要两家达成血盟。 这个转折令刘羡措手不及,刚刚经历这样惨痛的剧变,他的心神还未宁静,母亲就要他承担起这么大的责任,一时间他的脑中只有茫然。刘羡连忙把眼神投向老师,询问他的意见,结果小阮公却笑了,他向刘羡眨眨眼睛,捻着胡髯笑道:“像怀冲这样的奇才,我早就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了。” “那太感谢您了。” “我才是。” 说罢,小阮公起身,对着屏风拜了一拜,潇洒自然地转身离去了。 张希妙和小阮公并没有见过面,双方的形象都是通过刘羡转述而得知的,但在此刻,他们却似乎很有默契,就像相识已久般,没有寒暄,也没有告别,短短几句话,进行了一次足以改变两家人命运的交流。 而经过这次交流后,张希妙再次闭上眼睛,长舒了一口气,整个人都像卸下了担子。等她再睁开眼睛,原本不可思议的坚毅气质,在此时全然消失了。 她又一次招手,握住了刘羡的胳膊,笑着询问道:“奇怪吗?我为什么会这么安排?” “阿母是为了照顾我……” “当然不是。你已经懂事了,会自己照顾自己了,其实并不需要别人照顾,我拜托小阮公,其实是在给你增加负担。” “负担……” “是的,负担。过去你只需要做我眼中的好孩子,为我负责,可我对你没什么要求。但从今以后,你就要为自己负责了,不只要为自己,还要为公府,为小阮公,为鄄城公,以后还要为更多的人负责。” “我在你出生的时候,想让你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给你取名叫辟疾。”张希妙温柔又自豪地抚摸着儿子的面孔,解释道:“但在你父亲面前,我终于领悟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生的负担越重越好。忍耐,负担,能够让人快速长大成人……他就是因为从小没有负担,所以才会在重担到来时突然崩溃。” 说到这,希妙的眼中出现了追思,她放缓语速,对刘羡道:“还记得我来之前说过的话吧,我让你不要恨你的父亲。还有说,要告诉你,二十年前在成都,到底发生了什么。” 刘羡此刻对母亲感到敬畏了,他从不知道母亲还有这样哲人的一面,致使他只能不断地重复回答说:“是。” “那是一段非常残忍的、凡人根本不能承受的负担,它彻底压垮了你父亲,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不想提,但到了今天,我不希望你恨他,他有错,但他也不是生来如此。知道吗?” 刘羡一言不发地看着母亲,等待她的下文。 “那就让我从头讲起吧……”张希妙望向窗外的桃花花苞,一时间似乎听到成都的鹧鸪鸣叫。 第三十二章 追忆之蜀汉 辟疾,我本想直接把那一天的事情讲给你听。但是刚准备开始的时候,我又意识到不妥,仔细想想,很多事情还是少不了前因后果,不然你无法理解人的情感变化,不明白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所以我还是打算往长了讲。 但太长了也不好,很多事情我也只是旁观者,见证者,甚至是道听途说。你又随你老师学过国史,其实很多事你也知道。因此我也不敢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都是对的。但我只能把我经历过的,我所亲眼看见的告诉你。但我相信,以你的聪明,这就已经足够判断其中的是非了。 这样,就从我的出身说起吧! 辟疾,我从没有和你说过,但你应该知道吧!我的祖父是张飞,就是那个传说中能睁着眼睛睡觉,在当阳吓退千军万马的车骑将军。但很可惜,我也和你一样,没有亲眼见过自己的阿翁。在我出生的时候,他就已经去世了,据说是因为鞭挞部属,被人割去了首级。 但即使如此,我们家在蜀中也非常显赫。因为你曾祖昭烈皇帝刘备,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人,因为他只身闯荡天下,身边没有一个血亲,所以他格外珍视身边的朋友,把他们当做比血亲还亲近的兄弟,相应的,他的朋友也前所未有的多。而我的阿翁张飞,则是最早追随他的两个朋友之一,加上又是他少见的同乡,所以就格外受重视。 在得知我阿翁死讯的那天,你曾祖沉默了半晌,在深夜里拉着你阿翁到了我家。当时你外祖还什么都不知道,就随着两个姊妹到门前拜见你曾祖。是你曾祖亲自告知了死讯,而后又把你祖父拉出来,指着我姑姑说:“这就是你的妻子。”而后又指着我阿父说:“这就是你的兄弟。” 从此我们家就成了大汉最后的戚族。 不过这也是我阿父告诉我的,在我出生的时候,你曾祖已去世了很多年。当时你祖父的第一任皇后,也就是我的大姑姑,也已病逝了十年,同年他又娶了我的小姑姑,也立为皇后。而你外祖,当时也位高权重,官至侍中、尚书仆射,是你祖父的心腹重臣。 我们张氏一门一连出了两位皇后,一位辅臣,虽说不是朝中顶流的权势,但论及荣华尊贵,蜀中再不作他想了。 所以在我刚出生的第一天,你祖父便和外祖便定好了,要按照祖辈的约定,让子女继续结亲,对象不是他人,便是你的父亲。 你看,你的亲事订的是多么晚,而在我的人生之初,就知道了自己未来的路。毕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选定了丈夫,就是选择了她的人生道路。 辟疾,你不要露出这种悲哀的神情,在我小时候,我真心为父母的决定感到幸福。很容易理解吧,那时所有人都关注我,祝福我,宠溺我。你祖父年年赐给我锦绣,你祖母吴昭仪亲自教我裁衣,还有什么关家赵家的伯伯,也都经常送我一些别出心裁的礼物,什么岭南的荔枝,滇池的鹦鹉,还有合浦的珍珠。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夏侯霸将军送的一把凤纹牡丹玉簪,就是我头上这一把。那时他被司马氏迫害,跋山涉水逃到蜀地来,因为与我们家有亲缘关系,所以就住在我们府里。他非常喜欢我,说我长得像他母亲,就把这支玉簪送给了我,当时西川没有这样精巧的手艺,我喜欢得不得了。现在我把它留给你,将来你赠给你妻子,就说是我的传家宝吧。 话说回来,那时候我就是这样没有烦恼,每天都对着镜子打量自己,只想着快快长大,出嫁,产子,获得女人最重要的幸福。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女人的幸福也和国家的命运绑定在一起,而那个时候,国家已经在走下坡路了。 我生得晚,没有经历过诸葛丞相治蜀的光景。你外祖说,他生前以严法治国,使百姓劳有所得,官场几无墨吏,对外还能压制魏军,几战几胜,是世间百年难得一见的雄才。而在他去世以后,国中就再没有类似的人物了。所以接替他的蒋琬、费祎两位大将军,就渐渐放弃征战,一心安境养民。 但在我六岁那一年,国中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费祎大将军遇刺。 费祎大将军是你大伯母的生父,也是国中实际的宰相,结果却离奇死在了一名魏人降将手上,这实在无法让人接受。当时朝野议论纷纷,都以为安国已久,应当发兵报复。恰逢东吴丞相诸葛恪发信来朝说,他在东兴大胜魏军,歼敌竟达数万,这正是北伐的不世良机,请我国于明年一起呼应。于是你祖父就任命卫将军姜维为帅,重新开启了北伐大业。 我不懂军事,也从来没有离开过成都,何况自从诸葛丞相移镇汉中后,北伐大军也从来都在汉中,一旦举兵,我连出征的盛典都不曾得见。所以这些事情,我并不知道,也很少听你外祖谈起过。我那时关心的,其实就是让时间快快过去,我好早点嫁给你父亲。 我很早就认识你父亲了,因为我姑姑是皇后嘛,所以我父母常常会带我入宫,一齐去拜见她,所以也会经常撞见你父亲。我第一次见你父亲的时候,应该是在四岁。 那也是我第一次进宫,当时正值四月,春华已谢,夏至未至。小姑姑见了我很欢喜,就带我到橘柚园里去游玩。橘柚园是宫中最大的果园,有上千株果树,春有毛桃樱桃,枇杷桑葚,夏有杏李葡萄,石榴杨梅,秋有柑橘紫梨,红枣甘蔗,可谓无所不包,除去极个别时间外,园中总有花实丰盛,是宫中孩子们最爱去的地方。 然后我就撞见了你父亲。说来也奇怪,最近我有很多事都记不住,但年轻的事情却愈发清晰了。当时我牵着姑姑的手,远远就看见有很高的人在打枇杷,靠近一看,原来是你父亲骑在你大伯刘璿头上。你父亲那时才六岁,只有这么高,而你大伯已成年很久了,他身高八尺,相貌堂堂,臂膀粗壮,一看就孔武有力。导致我第一时间以为他们是父子,而不是兄弟。 我姑姑当时就指着你父亲,对我笑着说:“那就是你未来的良人。”,而我什么都不懂,就问道:“什么是良人?”,我姑姑就回答说:“是你将来的丈夫,一生的依靠。” 你大伯听见了,就耸着肩,提醒你父亲,说:“六弟,弟妹来了。” 你父亲就转头看见了我,那时候的他多可爱啊!他手拿一根竹棍,手里提着一串枇杷,一张脸沾着几条灰痕,就像一只刚从烟囱里爬出来的猫。他盯着我看了一会,低头问你大伯:“她就是希妙?”然后就一溜烟从你大伯身上滚下来,把手里的枇杷全塞到我手里,老气横秋地说:“夫人,吃枇杷。” 现在想起来,真是好笑,但在当时,我却很动心。他手上的枇杷湿漉漉的,还沾有清晨的露水,淡淡的果香和他身上叶子似的清新气息包裹过来,更让我不知所措,心中似茫然,又似慌乱,总而言之,就是一时僵在了原地。 最后是你的父亲亲手剥了一颗枇杷给我,笑着说:“很甜呢!”,我下意识含了进去,我姑姑还有你大伯都笑了起来,可我真的觉得,那是我一生最甜蜜的几个时刻之一。 从此你父亲就经常来家中看我,或是明目张胆的来,或是暗地偷偷的来,他都干过。他年纪很小的时候,胆子就已经很大了。后来大了一些,到了你这个年纪,他也能骑马,有一身好射术,于是他就经常出宫,带着几个护卫到东郊去狩猎,大多能满载而归,而每次他射猎回来,都会装作不经意地路过我家,然后送给我一些礼物。 和大人们的礼物比起来,他的礼物当然很寒酸,有时是一只巴掌大的松鼠,有时是一圈杏花织的花环,还有一次,他射中了一只锦鸡,而后突然奇想,把羽毛都拔了,做了一把羽扇给我,这些礼物的价值不算太高,但是我却明白其中的心意:这说明他喜欢我,愿意和我白头偕老。对于一个早已确定了夫君的女子来说,这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等到景耀二年,也就是我十三岁的时候,你父亲十五岁的时候,你父亲行了元服之礼,被封为新兴王,也是在同年,我们正式举行了婚礼。 那一天真是快乐,当天你父亲乘着墨车来接我,我身穿金饰的嫁衣,用纱扇蒙着脸,在你外祖的牵引下走出府邸,当我放开你外祖的手,迈入你父亲的墨车里,这就代表着我已经正式出嫁,不再是张家的女儿,而是你们刘家的人了。 入车后,我放下纱扇,墨车为玄布遮盖,根本看不清周遭。只能看见车前你父亲的背影,还有车前依稀的烛灯。但我不觉得孤独和害怕,因为周围到处是锣鼓声、祝福声,而侍女们一齐对着墨车撒合欢花,还有一些孩子追在墨车后面歌唱,这些让我安静和满足,只想着如果能这么走下去,一直到老死也很幸福。 后面就是一些很繁琐的礼仪了,什么新人沃盥、同牢而食、三饭三酳,你以后也会经历的,我在这里就不再多说。而辟疾,你要记住,婚礼是一个女子一生最重要的时刻,虽然繁琐,却最关系到夫妻婚姻的命运。 我希望你以后成婚的时候,也要用心,不要嫌麻烦,不要给婚礼留下遗憾的回忆。对于我来说,就是因为你父亲给了我一次没有遗憾的婚礼,他当时春风满面,笑意盈盈,这就够了,所以现在无论他做出什么事,我都不会怨他。 成婚以后,我们两人的日子更是恬静。说起来,和现在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就是在成都西郊添了一片六百亩的庄子,我和你父亲在那儿成了一个小家。这很正常,你父亲在兄弟中排名第六,太子之位早早就属于你大伯,按照大汉惯例,其余亲王皆不得参政,相应的,也就少了很多麻烦事,只需要管好自己的家事便可以了。 也不止是你的父亲这样,你现在的这几位伯父,也多是如此。如果说硬要有什么不满,大概就是六百亩地还是有些太寒酸了,像东吴或是曹魏的大族,多坐拥数千亩的田地,拥有近千名仆人。不过我们也知道国家困难,不易骄奢,就是像张嶷将军这样的名将,也常常因看不起病而困扰,我们能够衣食无忧,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而在你父亲的兄弟之中,你父亲真的是个贤王。他和我成婚以后,当时是他操持家业。 他和佃户们混在一处,一齐下田,一齐开渠,一齐射猎,全庄一百户百姓,就没有不倾慕于他的。平日里哪家遇到什么难事,他都会第一时间帮忙解决,而庄子里所得的税赋,他往往只留下自己应得的一半,其他的都送到少府,说充当军需。朝野内外都称赞他,说你父亲勤俭修德,堪称皇子表率。 那时候,你父亲待我也很好,他当时不纳妾也不饮酒,虽然说话无拘无束,时常吓我一跳,但为人坦荡,我从来不需要猜他的心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再大的烦恼,哭一顿,闹一顿,第二天就过去了。时光简单得就像老子说的那样,男耕女织,春耕夏耘,日升而作,日落而息。 那时候我母亲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过来看我,看见我们夫妻和睦,也非常满意。唯一的遗憾就是我还没有孩子,她就经常打听一些偏方,然后配齐了给我送过来,叮嘱我说:“女人再幸福也不能没有孩子,有了孩子还是真正的圆满。” 她催得我当了真,所以那段时间,我最操心的,就是想怀一个孩子,可惜一直没怀上。但那时我还年轻,你父亲也年轻,再等等也来得及。 可有些事情是等不及的,比如春耕,春耕拖久了就要粮荒,又比如朝政,朝政拖久了就酿成了灾难。 就在我和你父亲还过着自己的生活,并以为生活将一直这样下去的时候。灾难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来了,而当危难真正到来的时候,你才知道了,许多你以为将要天长地久的东西,实际上脆弱得不值一提。 在景耀五年那年,也就是我和你父亲成婚后的第三年,朝中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姜维大将军避祸沓中,灭国之难也就这样到来了。 第三十三章 追忆之姜维(4k)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张希妙的脸色愈发苍白,她微微咳嗽,指了指枕边的水壶:“辟疾,我口渴……” 刘羡如梦方醒,连忙起身取过水壶,倒了一杯水,而后坐到希妙身边,一手扶起母亲的背,一手将杯盏喂到母亲嘴边。看母亲喝下后,他又帮母亲缓缓躺下。 与冰冷的手掌不同,母亲的背热得发烫,这种炙热让刘羡联想到燃烧,一种对自身生命的燃烧。 躺下来后,张希妙的咳嗽并没有停止,而是缓了许久,脸上露出了不适的苦楚,刘羡关心道:“阿母,要不要歇一会?” 希妙摇摇头,她说:“没什么大碍,你不用担心。” “可……” “就算有大碍,歇一会儿就会好吗?” 这话语顿令刘羡沉默了,他只能坐在榻前,用力握紧母亲的手。 看刘羡面容上心碎的神情,张希妙笑了笑,伸手抚平了孩子的眉头,轻声说道:“自古无不死之人,不亡之国,你老师教过你吧。” 刘羡点点头,那是学史前的最后一课。陈寿带他游览古冢,告诉了他这句话,而他也从中领悟了人试图超越不朽的伟大。可当母亲病重时,他才意识到,这两者并不能劝慰人的情绪,人还是会因此难过流泪。可现在他必须克制自己流泪,因为他向母亲证明,自己是一个如她所说般,坚强得能扛起负担的人了。 希妙感觉得到这股努力,她非常欣慰,顺着刚才的话题继续道:“那你老师应该也教过你,故国因何而亡吧?” “教过。” “那你说一说。” 刘羡整理思绪,回忆那段时间陈寿的教导,以及留下来的书籍,缓缓说道:“老师说,蜀汉之亡,责任主要在大将军姜维。他有两大过失。” “一过是他穷兵黩武,连年北伐。却无有帅才,武功虽然胜过郭淮、陈泰,但却不敌邓艾,不仅无力进取,还惨败段谷,折戟侯和。民生为之凋敝,国力为之穷耗。” “二过是他怀有私心,明知朝野百官对他不满,却仍不愿放权,私自领兵沓中,以致于汉中空虚,君臣相疑。这才使得有钟会率兵灭蜀的机会。” 张希妙听到这里,一时有些恍惚,她喃喃道:“你老师是这么说的?” “是。” “那辟疾,你是怎么看的呢?” 刘羡沉吟片刻,说道:“阿母,以我之见,老师说的有些对,有些错,至少在军事上,过于苛责了。” 他顿了顿,见希妙露出鼓励的眼神,便继续往下道:“观看史书,之所以有人贬斥姜维为穷兵黩武,无非是认为,小国若与大国为敌,小国可以虚以为蛇,以拖待变,待大国露出破绽,再一击致命。这在历史中有相当的事例可以借鉴,诸如武王伐纣,勾践吞吴,乐毅破燕,都是如此。” “可这并不适用于汉魏之争。汉魏两国乃是社稷之仇,所谓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姜维视曹魏如仇雠,曹魏也一般无二,所以若不主动出击,魏军也会来进攻西川。后面北伐停止后,晋文帝便立刻筹划伐蜀,便是明证。相比之下,与其战于国境之内,不如御敌于国门之外,这并不需要过多指责。” “而姜维翻山越岭,以小博大,往往以一敌三,虽然有段谷这样的惨败,但竟也有洮西这样斩获数万的辉煌大捷,以致于曹魏一度打算放弃凉州,即使最后没有成功,也不过是因为国力悬殊,还能如何要求呢?而纵观姜维的几次战败,无不是受制于兵力、粮草,只能追求速战速决,这并非是他弱于邓艾,不识进退,只是没有别的办法而已。” 等刘羡说完,张希妙沉默少顷,没有评价刘羡的看法,而是继续问道:“这么说来,你是不认为大将军穷兵黩武,但赞成他擅权夺柄,怀有私心咯?” 刘羡想了想,点头道:“是,阿母,我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为何?” “这是很明白的事,以小国敌大国,军国之事可以互有胜负,但内部一定要同心协力。” “蜀中的政局之所以恶化,就是因为出现了姜维与黄皓、诸葛瞻的党争,姜维身为全军领袖,对内不能团结同僚,又不愿放弃权柄,以致于上下离心,内外怨怼。结果竟然干出擅自率军离开汉中、屯田沓中这种事情,汉中防线因此而空虚,这才有了钟会大军率军南下,一举进逼剑阁的窘境。” “姜维身为大将军,被誉为无双国士,必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他还是这么做,那不是有私心,又能是为了什么呢?” 说到这,刘羡也有些口干舌燥,他也端起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等待母亲的评价。 张希妙微微点头说:“辟疾,你说得很好。”但她随即又否定说:“但有些事情,你不是亲历者,你老师也没有告诉你,有些道理,你还年轻,所以你考虑得还不够周全。” “不够周全?”刘羡一愣,随即低头聆听母亲的教诲。 “我方才说你说得很好。”张希妙捏了捏刘羡的手,叹息道,“好就好在你知道,国家困难时该同心协力,该顾全大局。” “但这八个字并非是一个人能够决定的。每个人都只有一颗心,一双眼睛,只能想自己所想的,看见自己所能看见的,很难体会到他人的情绪。这是人的一层业障,有这层业障在,人与人之间就只能相互猜疑。” “你说姜维大将军应该团结同僚,他怎么会不知道呢?可怎么团结呢?团结是需要代价的。” “当时朝中主张休兵的官员中,既有诸葛丞相之子诸葛瞻这样的清正官员,也有黄皓这种在朝中弄权的权宦,还有写出《仇国论》,在暗地里宣扬国家将亡、曹魏将兴的谯周,他们都主张放弃北伐,休养生息。辟疾,你说说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这……母亲提的问题一下将住了刘羡,让他不知该如何作答。有些事情,他处于旁观者,能一眼看清当事人的想法和计划,但是他很少把自己代入进去,设身处地去思考。现在母亲就给他提了这样一个难题,让他去做更好的解。 刘羡斟酌长考后,才终于回答道:“既然朝局如此,就该效仿子产,宽猛相济,分而治之,不可一概而论。对于诸葛瞻,当适当休兵,缓和关系;对于黄皓,当力呈天子,正本清源;对于谯周,则要公开驳斥,排除朝堂。” 张希妙看了刘羡片刻,展颜笑道:“你说得很好,大将军当年正是这么做的。” “在段谷战败后,大将军一连四年没有用兵,只是在汉中整顿防御,就是想与诸葛瞻缓和关系,但诸葛瞻不肯罢休,执意要大将军弃权致仕。” “而对于黄皓,大将军向你祖父当面痛陈力谏,希望斩杀黄皓,整顿朝纲,可你祖父不许。” “对谯周的驳斥更是由来已久,但谯周门人众多,资历极老,又是蜀中的经学大家,没有你祖父的支持,即使口舌上一时得胜,可始终无法将他排挤出去。” 听到母亲的解释,刘羡有些愕然,原来姜维已经做了这些事,那事情怎么会是这个走向?是哪一环出了问题?当他开始反思之后,注意到了一个以往没有关注的问题,那就是祖父刘禅的态度。他开口道:“是阿翁对大将军有了猜忌?” “不是猜忌。”张希妙摇首,她对这个问题也同样感到无力,“这是……帝王心术。几十年来,你祖父厌倦了相权过重的现状,自从诸葛丞相死后,他就一直在削弱相权,从蒋琬到费祎,无不如此。等到了大将军主政的时候,你祖父已经完全掌握了朝政。但他无心治理国家,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而一味拨弄政治平衡,结果就是党争加剧。” “大将军到底只是臣子,没有皇帝的支持,如何团结同僚呢?可他身为臣子,又不像诸葛丞相,没有你曾祖昭烈皇帝的遗诏与信任,也就无法规劝皇帝。说白了,这本来就是天子的责任与负担,但你祖父却不愿意承担,朝堂百官又乐得争权。辟疾,你面对这种情形,该如何处置,才没有私心?” 刘羡哑口无言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天子如此昏聩,姜维若是放权,恐怕朝政也不会好转,甚至有愈发混乱的嫌疑。若自己真是一片公心,反而要确保大权在手,保护军队不受党争困扰了。 如此说来,当他人都有私心的时候,就连一片公心,也变成私心了么?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哪怕是毫无私心,大将军也不得不做一些看似荒悖的事情。”张希妙在这里做了一个非常可悲的结论: “人生在世,要想像诸葛丞相那样私德无缺,不仅仅要做好自己,也要有好的运气,要遇到像你曾祖这样生死相托的皇帝。辟疾,你不只要看到人的所作所为,还要学会认识到,哪些作为是环境所迫,哪些是他们的真心。” “是。”刘羡知道,这是母亲再次劝自己原谅父亲,但他心中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问道:“可我一直不懂,这些事情老师为什么不说呢?就算是避嫌,也不必到这个地步吧?” “不只是纯粹的避嫌,一是身为人臣,他要为尊者讳,不好过多责怪你的祖父。二是他欲要靠修史扬名天下,在仕途上有所发展,就必须要逢迎司马氏。大将军最后利用司马氏君臣猜忌,酿成大乱,是必然要抨贬的。三才是避嫌,因为他当过大将军六年的主簿,要表现较他人两倍乃至三倍的忠心,才能得到司马氏的重用,也没有什么好苛责的。” 老师当过姜维的主簿?刘羡想起来初次拜师时,母亲拜托陈寿,确实说过这句话。 但当时他不明白大将军和主簿是什么意思,现在他知道了,主簿是幕府的机要人员,非心腹不能担任。如此说来,姜维北伐时的那些军事策略,可能很多都经过老师之手。可正如母亲所说,这段人生已被他抛弃了,一点都不愿意提起。 将自己的过往完全隐藏,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刘羡难以想象。 张希妙对此则看淡了,她说:“也不只是他,我,你父亲,经历过成都之乱的所有人,都不愿回忆起那段往事。但不愿意回忆,恰恰说明刻骨铭心。” 希妙把话题说回到最初的议题,又问道:“你现在再说说看,大将军避祸以后,魏军是如何行动的?” 相关的内容,刘羡早就烂熟于心了,这次他不用再长考,而是直接说道:“我记得,是国中党争、汉中空虚的消息传到洛阳,钟会认为是灭国的大好良机,便说动晋文帝,紧急动员了十八万大军,兵分五路,两路包围姜维,三路进攻汉中。结果姜维率军突破封锁,抵达汉中,但钟会也占领了汉中大部分险要,使汉军无险可守,只能退守剑阁。” “嗯。”张希妙再次露出追思的神情,回忆道,“你父亲和我说过,大战前夕,其实大将军察觉魏军动向,向朝中请求援兵,但百官以为,魏军已经十年不进攻汉中,大概率是姜维挟兵自重的托辞,这才没有增派援军。” “等得知钟会二十万大军南下,接连突破汉中防线的时候,朝野百官几乎丧胆,他们都说,这是必死之局,大将军大概率会投降魏军,国家也覆灭在即了。没想到,汉中虽然丢了,但是大将军竟硬生生杀穿了重围!成都得到他赶赴剑阁的消息,几乎都不敢置信呢!” 刘羡听到这里,开始想象姜维率军在崇山峻岭、数倍重围中一路疾驰野战的场景,不禁赞叹道:“确实了不起。” 但他随即又叹道:“可魏军在无法突破剑阁,产生撤军想法之时。邓艾铤而走险,另出奇招,率三万将士走阴平小道,突破江油天险,突然出现在成都平原上,卫将军诸葛瞻率万人前来抵御,一时踌躇不前,导致关口尽失,只能与魏军野战。最后连战连败,最后全军覆没。” “卫将军诸葛思远……”张希妙闭上了眼睛,哀叹道,“他是个好人,但他没有才能,不仅远远不如他父亲诸葛丞相,甚至还不如你的父亲看得清楚,可偏偏却踏入仕途,成了你祖父制衡大将军的刀。但他确实是个好人,能够父子一起殉国,九泉之下与祖先再会,也可以说问心无愧了。” “诸葛思远这一败,可以说葬送了国家最后的精锐,包括我兄长张遵、黄权之子黄崇、李恢之侄李球……成都城只剩下最后万余人,但这些人都羸弱不堪,不能一战。” “当得知诸葛思远失败的消息,你父亲还有其余伯父都被迫回成都。但按照惯例,除了你大伯外,其他人只能在宫中橘柚园里等待,只要朝中下了决定,我们就必须接受。在等待的时候,你父亲和五伯刘谌非常愤慨,他们都已经做好了准备,说要为国捐躯,只要有一线生机,都决不能做亡国奴。但这样的人总是少数。” 说到这里,张希妙一时沉默下来,再睁开双眼时,她回看刘羡,缓缓道: “辟疾,我不怕你笑话,当时我是怕死的。我本以为简单的夫妻生活将持续到天荒地老,但突然就要面临生与死的抉择,我根本不知所措。” “当时我看到橘柚园里走廊里正盛开的金色桂花,果林中即将成熟的累累硕果,闻着其间的幽远香气,这才知道活着有多么美好。人之所以常常轻视生死,就是因为他们距离死亡太远了。” “而我打量其余亲人的眼神,我知道,大家其实多是这么想的,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享受过幸福生活的人呢? “很多看似重要的东西,在活着的选择面前,根本不重要。所以在你祖父决定投降后,我虽和大家一样,都有悲伤的心情,也忍不住掩面哭泣,但我其实松了一口气,心想,就这么过去吧。做亡国奴虽然耻辱,但是天下分合,本也是正常之事,或许以后的日子并不那么坏。”” 在这里稍作停顿后,张希妙极罕见得露出了仇恨切齿的情绪,她握紧了孩子的手,仰望着不知何处的天花板,终于说道: “但很快,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活着并非是天生幸福的,而是注定痛苦的。这种痛苦,也彻底改变了你的父亲……” 第三十四章 追忆之亡国(5k) 辟疾,你和我说过,在随你老师学习的时候,你学过信与义的道理,但你不是很明白,那些持大义牺牲自己来挽救信的人,到底怀着怎样的信念。说来其实很简单,其实那时候,对于有些生活,人是无论怎样也无法忍受的。 你五伯刘谌就是这样的人,他平日里是一名谦和温雅的文士,但在听到你祖父决定投降的消息后,他无法接受,当即提了长剑就要冲到朝堂去。说要一剑杀了朝中的主降派,再领城中剩余军队,与邓艾决一死战。 但真的冲到朝堂上,他一个人又能干什么呢?最大的主降派就是你的祖父,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杀了他的父亲,国家的皇帝。 结果他也只能是大骂群臣一番,然后失魂落魄地回来。他对你父亲说:“六弟,国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应该是君臣父子一起为社稷死战啊!不这样的话,如何去见大汉的列祖列宗呢?” 你父亲便安慰他说:“五兄,我们去找大哥,再去劝一劝大人,还有挽回的余地。” 你五伯则心灰意冷地说:“六弟,没用了,降表已经送出去了。”说到这,他突然又苦笑说:“黄崇、诸葛尚、赵广、张遵、李球他们都战死了,为国捐躯的将士更是不知凡几,昭烈的子孙现在反而要投降,先烈们的血,莫非就这样白流了吗?” 当天晚上,你五伯就带着他的妻小到昭烈祠,相约赴死,血染祠堂。 此事对你父亲震撼极大,当夜他翻来覆去睡不着,等到全城万籁俱寂的时候,他反而坐了起来,闷闷地走到窗台前,看了两刻钟的星空。 人在快乐的时候,看星空会觉得无比的欢喜,人在悲苦的时候,看星空就会空前的寂寞。我知道他是后一种,就起身打算给他冲碗茶汤,结果他突然一把拉住我的手,问我说:“希妙,你愿意和我一同殉国吗?” 这话让我吓了一跳,抬头正好对上了他的眼睛。当时夜色朦胧,房中没有点火,我看不清你父亲的脸,但他的眼神像夜空一样哀伤。我本来是不想死的,但看到你父亲那样心碎,我又想,我必须分担他的忧愁。 于是我答应了。 那天晚上,你父亲在房中立了你曾祖的灵位,然后拿了一把剑,说好先杀了我,然后自杀。我点燃蜡烛后,就在牌位前闭目等死。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白日里我还在为能够苟活而侥幸,眼下怎么能轻易下定决心呢?而当你父亲拔剑的时候,我其实一直在发抖,心中念着大兄的名字,希望一剑以后,我就可以直接看到他。 可剑锋贴上了我脖子,却迟迟没有动作,只有风吹落叶般的颤抖。然后我睁开眼睛,发现你父亲在哭,他还是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他从来没有杀过人,实际上也不可能杀人。 最后你父亲扔掉了剑,抱着我在灵位前哭了一宿。他对我说:“希妙,我是个懦夫。” 我不知道该如何劝慰他,只能不断拍他的背,后来我也会想,如果当时就死在成都,或许也挺好。 第二天,邓艾的大军开进成都,你祖父抬棺自缚,领着我们一众宗室向魏军投降。 从这时候开始,我们就正式是亡国奴了。 我们本以为会得到极大的羞辱,没想到邓艾颇有古名将之风,他亲手解开你祖父的束缚,烧了棺材,并且赦免了我们。这让我们很是惊奇,还以为司马氏宽宏大量,但很快就哭笑不得的发现,这一切是邓艾自作主张。 他不仅让我们住在原本的宫殿里,还擅自以曹魏天子的名义,上表你祖父为扶风王,命部下为益州刺史,各领州郡,自夸说:“诸位幸亏遇到了我,不然怎么能够善终呢?”又说:“姜维确实是有才能的,只不过是遇到了我这个天敌而已。”还同时征召蜀地百姓,打算在江水中建造船只,乘胜东下,攻灭东吴。 我该如何评价呢?邓艾他确实是军事上的天才,但却是政治上的矮子。他立下了灭国之功,本来就是不赏之功了。竟然还自作主张,安置朝中官员,尤其说要封你祖父为扶风王这件事,要知道,连当时的司马昭都还只是晋公! 更别说还打算灭吴,灭吴以后,他的功劳比晋公还大,要怎么封赏呢?他这样的做法,完全是自寻死路。所以很多人都暗地里嘲笑他。 但他死后,该怎么办呢?我们这些人,又该何去何从呢?我们都很茫然。 到腊月的时候,我们听到消息说,魏军主帅钟会正在率军前来与邓艾会和,这时我们还在被看押,虽然吃喝无忧,可没有冬季御寒的衣物,所以钟会就派了人来送冬装。本来是平平无奇的一件事,但你父亲在衣物的夹层里发现了一匹写了字的信件,开篇写着:“愿陛下忍数日之辱,臣欲使社稷危而复安,日月幽而复明。”,上面还盖了大将军的印戳。 再读信中的小字,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大将军已经假降了钟会。 他看出钟会与邓艾势同水火,司马昭又容不下钟会与邓艾,所以他打算借助钟会之力,先除去邓艾,然后消灭其余曹魏将领,而钟会没有嫡系,要掌握军队,也只能任由他摆布,这样就能够恢复大汉社稷。若计划成功实施,说不得还能乘势再次北伐,一举夺下关陇三州呢! 但这不是大将军一人能完成的计划,他在信中说,他眼下长期在钟会身侧,并不能指挥军队,很多条件尚不成熟,等他除去邓艾之后,就再派人和我们细谈。 我们得到消息后,一时震撼得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皇帝都下令投降,可麾下的将领仍然矢志复国,这是亘古以来都没有出现的奇事。战国时韩魏赵三家灭智,豫让为旧主智伯报仇,也不过是毁坏自己身体隐藏身份,以求杀死仇敌,这就传为千古佳话,但和大将军的所作所为相比,又何值一提呢? 这样的贤臣却还要被皇帝猜忌,被同僚攻击,导致社稷因此倾覆,我们这些人真是羞愧地无地自容。你祖父翻来覆去地看大将军的信,沉默半晌,突然对你大伯说:“无论此事成与不成,我都无颜再见大将军了,这件事就由你去负责吧。” 你祖父的意思很明白,要他像大将军一样矢志复国,他有自知之明,他做不到,只能让你大伯去做。但若是真成功了,他也无颜再做皇帝,就相当于变相地传位给你大伯了。 大将军的动作非常迅速,过了大概四五天,也就是在景耀七年的正月初一,钟会突然抓捕邓艾,以谋逆罪名将他槛送京师,所谓的一代名将,最后还是倒在了自己老对手的手里。 然后第二天,钟会就撤走了大部分看管我们的人员,还换来了几个我们相熟的侍卫,我们几乎可以在宫城里自由活动了。 也是在那天当晚,有个宫女来宫中送饭时,在食盒里藏了一封信,里面带来了大将军最新的计划: 他已和钟会说好,在正月十五这一天抵达成都城,而后钟会会把所有的蜀汉旧臣、魏军军官召集到城中议会,而大将军的军队就留在城西的永平桥、长升桥二处。只要等军官召集之后,他逼迫钟会将其杀死,而城外的军队则乘势发难,夺下成都的所有城门,大局就定下来了。 这个谋划的要点在于两处:一是大将军在城中能否顺利杀死魏将,钟会是否会听命于他,但事情已经进展到现在这个地步,我们只能信任他;二是谁来主持城外的汉军发难,毕竟城中召集军议,不只是魏将要前去,所有的汉军军官也要前去,否则就会令人生疑。而在军中无将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执行这个计划的。 所以大将军的意思是,需要一个能令所有汉军无条件相信的人站出来。这个人最好是你大伯,他是蜀汉太子,只要一现身,汉军将士一定会相信他,听他号令。 当然,这些都是我听来的,具体的细节可能有所出入,毕竟事关重大,除去你大伯和你父亲外,其余人并不知道更多。 我想你一定会好奇,这里面为什么会有你父亲的事情吧。 因为他和你大伯感情很深,从小到大,你祖父其实并没有怎么操心过你父亲,除了你祖母吴昭仪,平日里最关照他的就是你大伯刘璿。从你父亲的发蒙算起,到你父亲学礼乐骑射,元服,操办婚礼,选定封邑,都是你大伯一手操办的,对你父亲来说,长兄如父不是一句空话。 虽然大将军计划上说得很好,里应外合,颇有胜算,但是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对大将军还是对你大伯,都是一路龙潭虎穴,稍有不慎,可能就变为飞蛾扑火。你父亲不愿意让你大伯一人去做这件事情,再加上他还有一腔热血,还想为国出力,就向你祖父和你大伯说情,执意随你大伯一同前去。 我劝不住他,当然也没有理由劝他,这是你父亲作为大汉子孙,应该为江山社稷承担的责任,也是我也应该承担的责任。从定下计划的那天起,你父亲就开始在武担山顶频频远眺,因为大将军说,只要等他在咸阳门放火,那就是动手的信号。 十几天的功夫,说起来很短。可对你父亲来说,可谓是度日如年。 他起初很亢奋,但几日后又开始患得患失,如坐针毡,以致于常常在梦中惊醒,睡不着后就出门到山上磨剑。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已经被负担压得喘不过气了吧。 到了正月十五那天,我们果然听到城中的军号,再从武担山上往下看,可见大量魏军开进到成都城附近。 我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军势:旌旗连天,军帐如云,精甲曜日,就连在郫江边饮水的马匹,都好似风吹野草,根本望不到头,而按照大将军透露的情报来看,此时成都周遭的军队大概超过二十万人,而大将军的计划,就是要在三四日内,将这二十万军队一举吞并。 现在想来,这是一个多么痴人说梦的计划啊! 但是从你曾祖昭烈皇帝开始,到诸葛丞相,再到姜维大将军,他们都是这种意志偏执到不可思议的痴人,无论是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他们都不会放弃。 可这种梦想,不是常人能承担的。你祖父不行,你父亲也不行。大将军随手洒下的一点尘埃,都足以将他们压垮。 在正月十五那天晚上,咸阳门没有火,第二天也是一样,第三天也是一样。就当我们以为大将军已放弃了的时候,在正月十八那天傍晚,咸阳门终于点起了火。你大伯与父亲二话不说,带了几个侍卫就走小道出宫了,这是一条只有我们宗室知道的密道,可以直接从武担山的宫墙里出城。 等你父亲离开后,我和我姑姑、你祖母、你大伯母还有许多女眷,就在宫中的祠堂,也就是大汉列祖列宗的灵位前,为你大伯与你父亲祈福,希望他们能够平安归来,希望大汉社稷能够光复,也希望这世间再没有战争,没有血泪。 但是世道就是这么残忍,你其实也知道结局,人的愿望从来就是微不足道的。 我们在宗庙祈祷了大约一个时辰,忽然你二伯冲进来,气喘吁吁地说:不好了!着火了!兵乱了! 我不知所措,出庙去看,才发现,原来不只是咸阳门燃起了火,江桥门、冲治门、长升门……成都三城的所有城门,包括城中的坊市、街道都燃起了熊熊大火,百姓的惨叫、喧哗、混乱,哪怕隔着两道城墙,我也能够看见。 这种情形不可能是大将军的计划,所以答案只有一个——魏军将领发动了兵变,大将军他失败了…… 那么多兵士,在突破了钟会的封锁后,他们不只是在攻杀政敌,更是在成都城尽情洗掠,而他们又不只是抢夺财物,无论老少妇孺,只要遇见了,都由他们性子残杀玩乐。甚至……抢掠到了皇宫里…… 他们气势汹汹地闯过来,不需要任何理由,当时你大伯母的孩子,也就是你的堂兄,就站在门口,他不知所措,被迎头的魏兵一刀劈在头上,当场不成人形。那年他才十岁,长得聪慧可爱,机敏讨喜…… 而后魏兵们就围着你祖父的妃子们,动手动脚,开始当众凌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甚至连你的祖父还被魏兵们抓起来,逼问有没有藏匿的财物,你祖父答不上来,竟挨了一顿老拳,连衣物都被剥了…… 辟疾,我本不想和你说这些,但是世道就是这样,男人一旦成为失败,妻小就会沦为奴隶。 若非你二伯反应得快,把我连带着你几个伯母藏到一个暗室里,否则连我们也在劫难逃。 连皇宫皇室都是如此遭遇,其余地方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后来我才知道,与我家齐名,大名鼎鼎威震华夏的关伯父家,被庞会趁乱灭族,全家上下二十六口人,无论男女老少无一幸免。 朝中稍有名气的大臣将领,如太仆蒋显、大尚书卫继等人,也尽数被杀。 里面也有我的父亲母亲……我不止没能见他们最后一面,甚至连尸首也没有见到…… 杀到最后,发狂了的魏军甚至还因抢劫不均自相攻杀,趁势杀死了邓艾父子与师纂等同僚…… 辟疾你说,这种悖逆人伦的惨剧,为什么会出现在人世呢?他们这样卑劣的人,又凭什么赢了大将军呢?从那时候起,我就领悟了,胜败是完全不讲道理的,以成败论英雄也不过是一种世人的一种自欺欺人。成功就是成功,失败就是失败,无关于道德与器宇。 可能是上苍也看不下去这种情景了吧。到了半夜,天上刮起了狂风,然后是乌云间一阵狂乱的电闪雷鸣,冬日的暴雨接着就铺天盖地地打下来,让我一度觉得这世界就要末日了。而我们几个女眷躲在暗室里,听着外面的响动,害怕得浑身发抖,却又要强忍着一动也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当时我突然想,你父亲怎么样了呢?他还好吗? 我之前无比希望能早些见到他,现在则希望能晚些见到他,甚至希望他就此远走高飞,一去不回。 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的心中只有无尽的悲哀:呆在看不见光明的暗室内,我忽然觉得自己的余生可能也就如此了。 大雨一直下到第二天早上,等外面的叫骂声、哭喊声渐渐停歇了,我们知道,是那些魏兵们抢够了玩累了,你二伯打开门缝,发现他们都走了,这才把我们几个女眷拉出来。 我们刚一出来,看见李昭仪正一言不发地打理着头发,她的身上全是污迹,但她的神色全很庄重。她是你二伯的母亲,平日里沉默寡言,并不得你祖父喜爱,这一天也是如此。 你祖父此时被扒了外衣,只剩一套内服,身上很冷,他对李昭仪说,要找些衣服。可李昭仪打理完后,看都不看你祖父一眼,然后她自杀了。 她是用剑自刎的,她的血飞溅出来,还冒着热气。 你五伯在宗庙自杀的时候,流血还是这样一件神圣的事情,可在那一晚后,鲜血就不再稀奇了。 大殿上到处是血,不只是地上,桌案上,纱帐上,灵位上,全都是红褐色的血迹。也不止是她,很多昨日还熟悉的亲人,此时已经变成了面目全非的尸体,其中甚至有你的祖母吴昭仪。 辟疾,这是我第一次目睹这么多死亡。可我哭不出来,不是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而是感到茫然,也感觉到了无生趣。 这样的世道下,没有了国家,做一个亡国奴,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我想到这,才切实地感觉到,你五伯的自杀是有先见之明的。 也就是这个时候,你父亲回来了。 当时大雨仍然没有停,我们所有人都茫然地坐在宗庙内,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简直就像做了一场醒不来的噩梦。我们听到门外沉重的脚步声时,都吓了一跳,还以为魏兵又折返回来了。我当时想跑,可腿脚上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跑了,所以心里就已经任命,闭着眼睛准备等死。 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这时再睁开眼,发现你父亲站在门口,浑身湿漉漉的,衣服浸满了血,步履阑珊,表情比死人还要可怕。 就是从那天开始,他性情大变,再也不像从前。 ………… 虽然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他在那天遇到了什么。不过我也从不多问,所有那天看见你父亲的人,都不会多问。 他们兄弟出发的时候,满怀壮志与憧憬。 当他淋着大雨回来,背上是你大伯挨了七十八刀的尸体。 第三十五章 母亲的期望(4k) 张希妙说到这里,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了,自从她醒过来后,就一刻不停地在叙述往事,到现在大约已有两个多时辰,天色暗了,紫黑色的天空像一道密不透风的穹盖,笼罩在凡人上方,压得一旁的刘羡喘不过气。 史书上的几行文字,几点笔墨,读者可以漫不经心地翻过去,就是成千上万人死去了。但对于亲身经历者来说,其中包含了多少苦楚和血泪,恐怕是用尽湖海,也无法倾述的。哪怕母亲的追忆并不详尽,而且尽可能淡化了其中的残忍之处,但听母亲的语气,刘羡仍然可以感受到,对于她来说,这段历史使她的人生停留在了那一刻,那天死亡的千万魂灵围绕着她,摄住了她的心魄。 安乐公也是一样吗?刘羡想着,脑海中浮起父亲红浊的眼神,心中的怒气不知不觉间消解了,可思来想去,自己还是无法原谅他。 刘羡起身找到蜡烛,点燃后,火苗的光明填满屋内,影子随微风不断摇曳,窗外的莺鸟叫声一时停了下来。这时阿春端来一盆热腾腾的羊肉汤,终于将寒意驱散了一些,刘羡盛了一碗,一勺勺喂给母亲。可惜张希妙的食欲很差,勉强喝了小半碗,就已是极限了,显然病情并没有好转。 用完晚膳后,刘羡本是希望母亲早些安歇,但张希妙却希望刘羡留下来,把今日的话题做一个总结。 她说:“现在能够解答你很多疑惑了吧?” “你父亲在同辈中排行第六,又不是嫡子,按理来说,是怎么都轮不上他继承安乐公这个爵位的。但是你祖父念及这件事,自觉对你父亲有愧,又怀念你大伯,就执意把爵位传给你父亲。你的几位伯父们,也因为这件事,不仅不争爵位,平常也都让你父亲几分。” 原来是这样,刘羡确实不太明白,以刘恂的表现和身份,是怎么得到祖父青睐的,没想到在这里得到了解释。但这只是其中一个不算重要的问题,他还有一些疑惑要问: “可大人他,到底有没有赶到大将军旧部处呢?” “虽然我没问,但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赶到。” “老师说,当年姜维大将军是死在了成都乱军之中,并没有出城?” “是这样,他与张翼等旧部,全部在那一夜遇害,大将军还被魏军剖开了胸膛,专门看他的胆子。” “那城外的汉军呢?大将军部下有五万多人,加上成都原本的守军,怎么也有六七万人,难道也被魏军杀光了吗?还是投降了?” 这显然是个残酷的结局,张希妙缓缓答道:“当然不可能杀光,事实上,那一夜还是有大将军的旧部逃出城,带领着大部分士兵,乘夜冲过长升桥,往西北逃了。” “但这也只是权宜之策,没有了朝廷,也就没有了后援,蜀中大部分都是魏军。据说他们一路逃一路打,很快人员就丧尽过半,在我们被迁来洛阳时,据说已经只剩下不到两万人了。再过两年,就彻底没有了消息。” 这也是理所应当的结局,没有意外,也没有奇迹,姜维最后的火种就这样彻底熄灭了。但刘羡又想到儿时遇到的那个刀客,他自称和安乐公是熟人,结果惨死在门前,父亲的性情也因此更加暴躁,他到底是谁呢?和父亲有什么关系呢?拿人的校事说他是诸葛瞻,是真的吗?刘羡向母亲询问这个问题。 答案很快也揭晓了,希妙叹息着答道:“王富是早年你大伯的侍卫,大概在你父亲十岁左右,他就从你大伯身边调过来,一直保护你父亲的安危,两人视若手足。当年你父亲与大伯一起去赴约,带了几名侍卫,其中就有他。可后来他没有随你父亲回来,我还以为他早死了。” “可后来过了几年,又听到消息,说是他找到了最后的汉军残部,诈称诸葛瞻发动叛乱,但过了一年,很快也就被镇压了。只是当今朝廷一直没抓住他,没想到最后,他会找到洛阳来……” “他来干什么呢?”刘羡问道。 张希妙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或许是走投无路,希望能让你父亲庇佑吧……可实际上,我们自顾尚且不暇,哪里能庇护他呢?” 原来是这样,所有的谜题都解开了:父亲是一个渴望复国而不可得,只能自欺欺人,不断摧残自己的可怜人,但他也摧残了身边的爱人与孩子;祖父是一个不堪大用,重用佞臣,掣肘贤臣的昏君;老师则是一个心怀愧疚,同时也出卖了良心和过去,以换得仕途上进步的人。 在曾祖昭烈皇帝和大将军姜维的反衬下,大家确实都是凡人。 但大家也都有过传奇的色彩:父亲在那个月雨夜,曾试图把一切的命运扛在肩上;祖父也曾与贤相同心协力,成就一段佳话;老师也曾在姜维军中南征北战;还有那些包括王富在内,他不记得名字不知道长相,但依旧为国家付出了全部忠诚的人。 可这个世界残酷的地方在于,那些传奇的一面,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都已经结束了,成为一段往事。而能够让自己感受到的,只有现实生活中的颓唐不堪,它们还在继续不断垮塌。母亲想让自己原谅父亲,体谅父亲,可父亲精神狂乱到了这个地步,又怎么可能继续容忍呢?母亲自己也是做不到的。 但无论如何,这都是刘羡自己的事情了,这场漫长的讲述终于抵达尾声,而至少在此时此刻,刘羡必须满足张希妙的要求。故而他主动向张希妙问道:“阿母,那除了这次的婚事外,您希望我以后能做些什么?” “辟疾,我一开始就说了啊!”张希妙伸手抚摸他的脸,笑言道:“我的冬天来了,但你还在春天,现在我要留给你一些种子。” “我对你没有别的要求,我只希望你以后面对任何拥有幸福的机会前,都不要放弃。你要茁壮成长,不顾一切地成长,你现在是一颗树苗,我希望你以后能够成为参天大树。你要把我失去的幸福,你父亲失去的幸福,你那没有诞生的兄弟或姊妹的幸福,都活过来。” “或许人的一生不是由自己一个人控制的,再怎么努力也是一场空,就像大将军一样。但至少我希望你要努力过,不要虚度光阴。” 母亲的要求是这样简单,但人生是复杂的,越是简单的要求,反而越不容易做到。刘羡现在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但他也格外感受到母亲对尘世的眷恋,对他的爱。在母亲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甚至感觉到母亲的魂灵,已经有部分缠绕在自己身上,他有些明白母亲说的负担了,现在他有一种不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就要垮下去的感觉,而站直了,他才是一个真正的人。 刘羡紧紧握住张希妙的手,对母亲一字一句地承诺道:“阿母,我一定会竭尽全力,成为一株参天大树。” 张希妙看他庄严的眼神,一瞬间有些恍惚,她仿佛又进入了当年分娩前的三昧状态,听到有人在对她说话,会帮助她实现愿望: “夫人。” “在。” “你的愿望会实现。” “嗯。” 此后的十几日,张希妙的病情开始如医生所言般急剧恶化。如果说刚醒来时,她的面容是没有血色,而到了后来,皮肤下已经渐渐透出死亡般的青黑,双眼发暗,说话没有力气,讲一句话就要歇气一下。她一度不愿意让刘羡进屋来看望她,但刘羡还是强硬地闯了进来,为母亲尽最后的孝心。 为了照顾母亲的想法,刘羡把窗帘放下来,室内光线很暗。因为张希妙说话伤神,刘羡就不让她说话,两人在黯淡的光阴里默然而立。门外,冰雪已经彻底消融了,到处都是麻雀与莺鸟的鸣叫。 张希妙问刘羡道:“还没找到你父亲吗?” 刘羡回答说:“到处找了,也听说有人看见过他,但是洛阳的销金窟太多,每次顺着消息找过去,他总是已换了地方。” 实际上他根本没找,恨不得刘恂就死在外面。 “不用找了。”张希妙沉重地摇摇头,慢慢说:“他只是不敢见我,等我死了,他自然就回来了。” 过了一会儿,张希妙又问:“小阮公说帮你下聘,办完了吗?” 刘羡说:“昨天已经办好了,羊、雁、牛、酒、稷、粟、米面等物,已经送过去了。老师本来还担心鄄城公听闻我们这出事,变了想法,好在鄄城公还是原来的主意。他原本就想等我四年元服后再成婚,说即使我守孝三年,也并不影响。” 这个话题太敏感了,母子二人都没有继续说下去。又过了片刻,门外的莺鸟停止了鸣叫,张希妙突然说:“我好像闻到花香了。” 刘羡说:“可能是庭中的桃花开了吧。” 张希妙笑道:“真想看看!”又立即制止他说:“不用了,我这身子,也起不来了。” 歇气良久后,张希妙又说:“真想回家乡!”她在回想记忆中的成都,但刘羡却无法想象,只听母亲描述过:成都夏长冬短,气候温和,夏无酷暑,冬少霜雪,群山环绕,江水成碧,好像是天堂一般。而洛阳虽是汉魏故都,但每年的冬天都会漫长严酷许多,黄河每年封冻,实在令希妙感到不适。 刘羡没有别的劝慰法子,就只好给火盆里多添了一些炭火,希望让房中的温度更高一些,以此祛除母亲的寒冷。 张希妙却叹气慢慢道:“没有用的。”又说:“都说人生短短数十年,可有多少人能活到五十年呢?我大姑姑贵为皇后,也不过活了三十岁,而我也活了三十余载,荣华富贵都享受过,已经是菩萨保佑了。” 刘羡知道母亲病重,听到这话,仍不免心中一酸。他见希妙指了指枕头后,似乎有东西放在哪里。他伸手去够,摸出一个绿色的小锦囊。解开金色的丝线,里面有一张符纸,和一块雕成佛像的翠玉。 刘羡看向母亲,张希妙说:“这是你出生时,我和你大伯母为你求的宝物。符纸是张天师亲手画的,佛玉是白马寺的沙门刻的,你小时候不爱戴,经常摔下来,但我还是保留了,以后做个纪念吧。” 母子两人再次默然良久,其间,张希妙睡去了一会儿。醒来后,精神好了不少,她见刘羡仍然在沉思,就唤起他:“辟疾,如果有一天,你能去成都,记得去西郊看看,还有没有当年我和你父亲的庄园,我在那株最大的桑树下埋了三坛酒,或许还在呢。” “成都?好啊!”刘羡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决心以后有一天,一定要想办法抵达成都。 傍晚,张希妙略有食欲,竟吃了一些粥食。第二天早上,天气湛蓝清澈,阳光从帘缝中洒下来。希妙很高兴,想要到庭院看看。刘羡扶着他,居然走到了门口。她站住,倚着门框望了一下院子,气喘不止。本来还想再出去一些的,只好作罢了。 往后几日,希妙渐渐昏沉。一天下午,她突然醒来,见刘羡坐在旁边,问他道:“枇杷花开了吗?”刘羡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院子里并没有枇杷花。她随即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我闻到枇杷花的香味了。” 自此,张希妙完全不能饮食,在五日后终于撒手人寰。她死的时候,已是颧骨深陷,身上骨瘦如柴。遵照她的意愿,也没有邀请太多的客人,只是从白马寺请了名沙门来祈愿,为亡者追福。 在张希妙下葬的前一天,刘羡在灵堂守了一夜。此时他终于忍不住泪水,在没人的夜晚饮泣呜咽。他默默告诉自己,这是自己人生中最后一次落泪,按照和母亲的约定,以后他绝不会再哭。 在出殡的那一天,刘羡扶棺而行,在今天以后,他将再次离开洛阳,到张希妙下葬的地方结庐守孝。下葬的地点定在万安山和龙门之间的一座名叫边山的小山间,其背倚青山,前俯伊水,左右各有山林掩映,内蓄气势而外露锋芒,是希妙生前就自己定下的地方。 而刘羡将要在这里,用三年来渡过阴影。 第三十六章 沉默的父子(4k,求追读!) 太康四年二月辛巳,时年十二岁的刘羡正式开始守孝。 作为自两汉年间因尊崇儒术逐渐普及的民俗,守孝之礼在西晋时期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发展到登峰造极。 按照《礼记》中记载,在服丧期间,为体现孝心,守孝者的饮食要格外注意:如头三日不食,出殡后方可食粥;等到了百日卒哭之后,才可以疏食水饮,也就是吃点粗茶淡饭;而一年小祥以后,才可以吃菜果;两年大祥之后,才可以用酱油盐调味;等到守孝期满,才可以正常饮食,也就是可以吃肉了。 居住方面也是如此:在死者未下葬之前,孝子要居住在临时搭建的简陋棚屋之中;下葬之后,棚屋内壁可以涂泥挡风;百日之后,可以对棚屋稍加整理;一年小祥,可以拆除改建棚屋,用白灰涂墙,铺用普通枕席;大祥时,就可以回到平常的房屋,但不能用床;守孝期满,就不做要求了。 这样苛刻的守孝内容,既妨碍生产,也毁坏人的肌体,在生活中自然是很难完全遵守的。 两汉期间,能够按《礼记》执行下去的孝子,不能说凤毛麟角,只能说完全没有。被地方当做道德表率推举上来的孝廉,既有守孝了二十年,期间和妻子连生数子的,比如汉桓帝时之赵宣,也有先故作不孝姿态,然后假装幡然醒悟,痛改前非的,比如汉明帝时之许武。所以当时有民谣讥讽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所以说,能够忍住世俗诱惑,不折不扣地守孝三年的,就已经是当时知名的大孝子了。比如汉末时的袁绍,先服母丧,再服父丧,守孝六年,因此闻名天下,人人以为贤。相比之下,被察举为孝廉的曹操,却没有拿得出手的事迹。 但到了西晋时期,守孝之礼受到了空前重视,从上到下形成了一种“死孝”的氛围。前些年,河东王接丧母,他为母守孝三年,严格执行《礼记》的饮食要求,以致于“柴毁骨立”,仿佛饿殍。而平阳王延更是夸张,据说他九岁丧母,守孝期间,三年泣血,几至灭性,后来每年遭逢忌日,都要哀嚎悲泣十余日。哪怕是阮籍这样,以放荡不羁,蔑视礼法闻名的隐士,也不免要遵守吊祭之礼,只是具体细节不合常规罢了。 守孝到几乎要死人的地步,这当然是不合时宜的。但一样风俗能够发展到这种地步,自然也有时代独特的原因,说来无非是两条: 一是经过数百年的权力斗争后,士族终于争得了应有的权力地位,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们标榜自己的德行清高异于常人,应该获得权力,那自然也要表现出相应的情操。而孝字作为儒学之首,正该是他们大作文章的地方。但至于是不是名副其实,这恐怕就要另行考量了。 二是司马氏以篡权弑君夺得帝位,有违儒家提倡的忠君之道。但身为皇帝,也必须吹捧自己的德行,那便不得不在其他诸如仁恕、宽和等方向找补,如此才能符合“天家”之德。 而其中孝之一道尤为重要。齐王司马攸身为宗室之首,以身作则,先为晋景帝守孝,再为晋文帝守孝,又服侍羊、张两位母后,也一度形销骨立,这才海内归心。天子司马炎稍不如兄弟,但也在行政上大肆提倡孝道。所谓上行下效,“死孝”之风自然是席卷九州,创历代之最。 不过这些对于刘羡来说,没有什么意义。他此时守孝,既不是作秀般的死孝,也不是敷衍般的走走过程。 由于早年跟随陈寿读书的时候,陈寿就在守孝,刘羡随之一起饮食,早就适应过守孝的生活,此时再经历一遍,他并不会感到什么不适。 但他此时也不想像其余那些守孝者一样,天天在墓碑前痛哭流涕。因为看到张希妙的墓碑,他立刻会记起母亲生前的教诲,感受到沉甸甸的负担。流泪是承受不了负担的表现,他必须向母亲证明,自己能够坚强地走下去。 所以刘羡婉拒了费秀等人派人照顾的要求,哪怕才十二岁,他就自己动手,专门在靠近母亲的墓地旁,找一处平缓处建造木屋。他砍除荆棘杂草,打下木桩,上面铺上木板,搭建起一座一丈见方的木屋,形制与当年陈寿的小屋差不太多。也是住宿之外,又在侧面搭一个读书这样的顶棚。唯一的区别就是,刘羡日常还要练剑术与射术,所以还立了一些草人做靶子。 一切准备完毕之后,刘羡又到东坞,让朱浮运了整整一车书籍过来,在卸下书籍和日用的一些物品后,刘羡就打发朱浮回去了。临走前约好,每隔十天,朱浮来送一些日用品,并带一些换洗的衣服。 从此以后,刘羡就正式开始了守孝的生活。上午读书,下午练武,傍晚前到母亲墓前问安,诉说自己这一日的所得所获。这是很简单的生活,也是此后刘羡回顾自己一生,可能是最寂寞的一段时光,不过对于此时的他而言,内心却像是雨后的竹林一样清净,他已经有了人生的第一个真正目标,那就是守孝结束后成婚,然后踏入仕途,按照母亲的遗愿,去成都看一看。 但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件心事,就是消失的安乐公。虽然已经有一月不见他的踪影,但按照母亲的说法,他是一定会来看望母亲的。刘羡听信张希妙的话,一直在耐心等待。只是五六日下来,迟迟不见踪影,让他不禁有了一些怀疑和责难。 很快,第一个十日过去了。朱浮乘车过来送米面,随行的还有侍女阿春。结果要回去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三人坐在顶棚下等雨停了再走。 山中急雨哗哗而下,空气湿冷,四周昏暗。刘羡见阿春抱着手坐在廊下望着大雨发呆,忽然想起来,他听张希妙说过,阿春也是从成都随她一起来到洛阳的。她也丧失了亲人吗?刘羡忽然心生伤感,就问阿春说:“你还有亲人在世吗?” 阿春摇摇头,艰难地说了一句:“都没有了。” 她见刘羡陷入沉思,就慢慢说:“我十四岁的时候,刚好经历成都大乱,父亲,母亲,丈夫,还有孩子,都没有了!” 说到孩子,阿春的情绪难免有些激动,她闭上眼睛,不知是在回忆过去,还是在强忍泪水。 刘羡知道她肯定丧失了亲人,却不知道还曾结过婚,有过孩子。 过了一会,阿春平复下来,她干笑了一声,对刘羡说:“我现在每想念孩子,就念观世音菩萨。法师说,只要心中虔诚,他们就会投胎转世,再不过苦日子了。” 刘羡心中觉得难过,想劝劝阿春,为什么不趁着还未衰老,再找人结婚,生个孩子呢?但看着她满是烫伤的脸,顿时就想起了父亲用滚水泼阿春脸的往事,一时间倍感羞愧,甚至扭过头,不敢正视阿春的脸。 雨停后,阿春起身,和朱浮一起提着东西下山去了。刘羡站在棚下,默默地目送他们两人的身影慢慢消失远去。他想,自己也要承担起阿春的责任来。 晚上又开始下雨。第二天早上更是暴雨如注,小屋在雨水中摇摇欲坠,一度让刘羡担心有倾塌的风险。 雨下的真的很大,雨声掩盖了一切声响。刘羡自己生火煮了一碗浓粥,坐在地上正准备吃饭,屋檐吱吱呀呀的声音让他有些不安。他起身走到门前看雨,地上的流水汇成小溪从木柱间穿过,往低洼处流去。茂密的树丛在大雨中发出簌簌的响声,好像里面藏了什么东西。风吹过来,树丛就像发冷般的抖动着。 雨停了该再加些茅草,然后在林中找根木头,给屋中再加一根梁柱。刘羡这么想着,踱步回到灰暗的屋里,背对着门坐下,想把剩下的食物吃完。他坐在地上吃饭的时候,突然感觉从背后透过来的光影晃动了一下,中间夹杂了短暂变暗的过程。他停止咀嚼,竖起耳朵听,但听不到任何异样。 有什么东西来了!刘羡一阵毛骨悚然,这里地处偏僻,没什么山贼,但如果是什么诸如豹子、熊之类的野兽,那就不好说了。于是他赶紧起身到墙边,拿了昭武剑,榆木弓,再十来支箭矢,就捏着脚到门口,仔细聆听着门外的动静。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的廊前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好像有人扑通一声跳到外面的雨地上。刘羡赶紧追上去,大喝一声,拉弓上箭冲出门外,对准了一个人影。就看见一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人立在外面的雨地里。听见屋里有人冲出来,那个人突然转身,和刘羡一个对视。那个人胡子邋遢,面色苍白,双颊消瘦,手里握着几支枇杷花,花瓣被雨水打乱,已经难见颜色。 正是消失已久的安乐公刘恂。 父子二人在雨中对视,一下子都愣住了。刘羡握弓的手没了力气,渐渐放下来,而刘恂手里的几支花也脱手落在地上。 大雨倾盆而落,一时间世界只剩下茫茫的雨声。 刘羡沉默着面无表情,可他胸中的恨却如怒涛般反复激荡,但眼前又浮现起母亲临终前的容颜,让他无法向这个人下手。而他同时也在问自己,为什么偏偏他是自己的父亲? 他终于克制住了,然后低下头,对刘恂说:“有躲雨的地方不站,站在雨里干什么?” 他的语气非常不逊,简直是对待一个陌生的过路人,但这已经是他压制自己厌恶的极限了。他强迫自己去执行母亲说的谅解,但终究不是能够轻易做到的。 但这显然已经超过了刘恂的预期,他不像往常那样发怒,沉默少许后,也没有说话,终于挪动脚步,径直往草屋内走去。 看父亲进入草屋后,刘羡随后进去,先是往火堆上加了些火,而后又盛了一碗粥,转手递给安乐公说:“给!” 安乐公此时脱了蓑衣和斗笠,正在草席上发呆,没想到儿子又做了一件超出他预料的事情。他还是一声不吭,双手接过粥碗后,只是拿调羹不断拨弄着碗中的汤水,很长时间都没有下口。 刘羡也没有再看他,而是就拿了一本《管子》自顾自读了起来。但实际上,也就是装装样子,有刘恂在身旁,他心乱如麻,根本什么都读不进去。 过了好久,他终于听到父亲说:“刘羡,我刚刚才发现,你已是个大人了。” 刘羡心下一酸,但口里却下意识讥讽道:“都是托大人的福,教导得好。” 这一句顶过去,又让安乐公不吭声了,他把碗里的粥水都喝光后,才说道:“你不是我,你不懂。” “我确实不懂,或许阿母懂吧。” 安乐公虽然哀伤,但也禁不住儿子连续这样的揶揄,终于有些恼怒地说道:“那你还说什么?!你学过剑,难道还见过血?” “我见过阿母的血。” 短短几个字,一下就将死了刘恂。 安乐公几乎瘫倒,完全丧失了反驳的力气,他不想在这个话题纠缠下去了,只是简短地问道:“希妙她……有什么遗言?” 刘羡终于放下手中书卷,抬头看着父亲,缓缓说道:“阿母说……她让我不要恨你,她说……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 刘恂听到这番话,一时间喉头哽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当眼泪要流出来的时候,他赶紧背过身子,对着墙角不让儿子发现。 刘羡确实没有发现,他现在只觉得父亲可恨,连带着他的所有行为都面目可憎。这里面的是非没什么好说的,再怎样悲惨的过去,都不是对身边人施暴的理由。生活中还有人爱着自己,怎么能不珍惜呢?刘羡现在就时时警醒自己,要珍惜身边人的爱。 父子两人接下来谁也没再说话,等过了半天,雨终于小了一些,安乐公就披上蓑衣准备离开。刘羡最后和他说:“你还是早些回府吧,二伯他们应该等急了。” 安乐公看了儿子一眼,沉默地点点头,戴上斗笠,在淅淅沥沥的雨水中往北边走了。 人生啊,其实就是泪水落在雨里。 也是从这时候开始,刘羡开始安心守孝。 而过了一个月,朱浮又来给刘羡送衣物的时候,说洛阳发生了一件大事。 原来随着天子司马炎的不断打压,齐王党接连失利,齐王司马攸不得不遵从帝命,入国归藩。结果没想到,还没成行,齐王竟病逝了。据说因为是因为对党争失利极为不甘,齐王急怒攻心,呕血而死。天子司马炎极为伤心,当即斩杀了为司马攸看病的御医,又令侄子司马冏继承爵位,不必离京。 至此,时长近两年的齐王党争,终于以帝党的全面获胜而告一段落。 第三十七章 小阮公辞别(5k) 岁月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眼光阴飞逝,不知不觉间,已是太康六年(公元285年)的五月了。 此时夏日炎炎,万物滋生,蝉鸣声震耳欲聋,莺雀间或风铃般来回鸣叫,更不时有山岚刮过山林,使得齐腰的野草与茂盛的枝叶也随之狂歌,加上浅水处的蛙鸣,洞穴中的狐鸣,万物之声交融在一起,好似奏响了一曲没有节拍的强乐,令边山上下格外热闹。 但这种热闹来自于自然,并不会使刘羡感到喧嚣和聒噪,反而因为一种心灵上的平静,让他能够欣赏其中的生机与美妙。因为他的生活也回归到平静中了。 随着齐王司马攸的死亡,原本极度剧烈的齐王党争终于结束,太子司马衷的大位也彻底稳固下来。于是一夕之间,西晋朝堂的政治斗争都烟消云散,连带着京畿百姓的平静生活也随之回归。洛阳解禁,坊市重开,凉州和并州来的商队再次畅通无阻,城郊的街巷也恢复了灯红柳绿,连带着刘羡在边山的守孝之地都有人拜访了。 大概在齐王病逝的下一个月,张华被天子重召回京,任命为太常,张韪也随之返京。而后陆陆续续的,那些被父母遣送回祖地的元勋子女们,也都返回到了洛阳。石超也在其中,在回来后,他听说刘羡一个人守孝,第一时间就骑马来边山看望。 看见刘羡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所食也不过蔬果,他两眉先是高高皱起,然后就笑着说:“等你守孝结束,我请你到我六叔家,见识见识些绝世佳肴。”从此以后,石超就隔三岔五地来看他。 然后是儿时的好友,郤安与张固,他们也都回洛阳来了。在八岁左右的时候,也就是刘羡随陈寿读书后,他们也都被各自的家长叫回去就学发蒙,到现在差不多已有五六年了。郤安的父亲是郤正,张固的父亲是张通,都是蜀汉亡国后随安乐公一家进京的死忠。如今这两人都已经去世,便让孩子子承父业,继续当安乐公府的门客,以后也就是刘羡的随从。 几年未见,两位儿时同伴都已经大变样。 由于郤正此前被朝廷起用,当过巴西太守,家格有所上升,加上司马炎曾特地夸奖过郤正的忠名,说“正昔在成都,颠沛守义,不违忠节”,所以益州的中正格外看重,郤氏也摇身一变,成了巴西有名的郡望。连带着郤安回来时,身上也染了些士族特有的清贵之气,张口就要和刘羡谈玄论道,其能言善辩,倒也颇有古之谋士的色彩。 而张固的父亲张通早年是蜀汉殿中督,以勇力著称,在刘羡试儿会上,还说过想培养他勇武,可惜并未如愿。后来张固回家,就被张通悉心培养,打熬力气,又教他弓马骑射,刀枪棍棒诸般武艺。等张固骑马来见刘羡,这位儿时的玩伴已长到七尺有余,练得膀大腰圆,还有一手好枪法,一看就是战场上冲阵的好手。 他们同刘羡玩笑说:“辟疾,你有我们一文一武陪伴左右,应该去建功立业啊!怎么在这里蹉跎岁月?” 刘羡则笑道:“时候还长,我这是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于是他们常常来边山陪伴刘羡,有时候还同卧在草庐中,一面聆听天地间的风涛之声,一面谈论古往今来的英雄事迹,心中则澎湃激荡,思绪万千,鲜有倒头就能酣然入睡的情形。 当然,除了这些同龄人外,小阮公偶尔也会来看望刘羡。一是看看他的近况,二是考校他的功课,三则是带一些好友过来,专门为刘羡扬名,毕竟刘羡已经决心入仕,也有鄄城公做提携,那相关的准备,现在就可以开始做了。 所以到了太康五年的时候,原本以为会非常寂寞的守孝生活,刘羡其实过得并不枯燥。他无聊时有朋友相伴,迷茫时有老师教导,空虚时有书籍慰藉情感,更有已经明确下来的未来目标与希望。就连安乐公也收敛了许多,回到府中后,虽然没过几天,刘恂就旧态复萌,依旧沉醉于酒色之中,但至少不再有什么令人瞠目的暴行了。 这些都让刘羡高兴,唯一让他伤感的就是,母亲无法亲眼看到这一切了。他只有每晚在母亲墓前祈祷,希望母亲泉下有知,能够高兴一些。 在这一天,刘羡正在草庐前锄草。他打算在山间清出一块空地来,移栽些赏心悦目的花草,兰花、菊花什么的都行。这是他灵机一动想到的,也是张希妙生前喜欢的杂务。 正翻地的时候,刘羡听到山下传来了熟悉的长啸声,立刻放下手中的木铲去看,果然望见了一辆牛车,前面驾车的是一个比他稍大一些的青年,后面斜躺着的是一名露髻披服、倚车长啸的老人,正是阮孚与小阮公。小阮公远远望见了山上的刘羡,便停下啸声,将手中的塵尾来回摇晃,以表示看到得意弟子的高兴之情。 刘羡赶忙披了袍子迎下去,而后恭恭敬敬地为小阮公牵牛,将他们牵引到一块三面环水、上有竹林的平地。这是因为阳光炽热,暑气如蒸,原本的草庐虽然地处开阔,但被太阳晒个正着,远不如此处清凉。 等小阮公坐定后,刘羡给他们端来两壶清水,然后坐在下首,询问小阮公道:“老师,我还是按照惯例,先吹些曲子吗?” 小阮公拍拍手,闭着眼睛道:“行,先来首《奇鸟》吧!” 小阮公所言之《奇鸟》,乃是其叔阮籍的《咏怀诗》之一。刘羡早已学得熟了,他点点头,掏出怀中的竹笛,深吸一口气,手指按住笛孔,将气息缓缓送入笛中。 这首乐曲起初悠扬空旷,仿佛处在一片混沌中间,上望之昏昏,下望之茫茫,只有一股不可捉摸的灵气涤荡其中。然而转瞬之间,乐曲如一声惊艳的鸟鸣唱过,混沌也如刹那芳华般绽放,弹指间化作一片分明的天地。苍穹间云开雾散,山野间松涛连绵,一条清澈的河水从中徜徉而过,奔向太阳的光辉中。 此时阮咸打着拍子唱道: “林间有奇鸟,自鸣为凤凰。清朝饮醴泉,日夕栖山冈。 高鸣彻九州,延颈望八荒。适逢商风起,羽翼自摧藏。 一去昆仑西,何时复回翔。但恨处非位,怆悢使心伤。” 小阮公人近六十,嗓音沙哑,本来与前面悠扬的笛曲并不相搭,但随着唱到中段,笛声转低转静,反而衬得歌声颇有股夕阳之下,万籁俱静,唯有黄沙飞腾的沧桑悲凉感。 而随后笛声猛地提起,如一道狂风倒卷,使大地山川纷纷掠过,小阮公的歌声也顺势狂飙,如长江东去般声嘶力竭,转眼曲声茫茫,歌声杳杳,仿佛此前的混沌、天地、山野、河流,尽数化为乌有,只剩下一股说不尽的哀愁…… 一曲吹罢,刘羡低头等待小阮公的批评。毕竟无论自己的曲子练得多么纯熟,但这只是技巧上的,自己到底没有好的音感,所以离小阮公的境界总是差得很远。但出乎意料的是,刘羡等了很久,小阮公却始终没有出声。刘羡抬头看,发现小阮公正两目望天,一时竟有些怅惘。 他只好出声道:“老师?” 小阮公顿时醒转过来,一面拿起塵尾挠背一面笑道:“辟疾,你这首曲子弹得中规中矩,我没什么好说你的了。” “真的?”刘羡有些将信将疑,他放下竹笛,又拿起昭武剑站起身来,打算向老师演练一遍剑术,不料小阮公来回挥动塵尾,示意他赶紧坐下。 刘羡很奇怪,跪坐在席子上,恭恭敬敬地问道:“老师有什么吩咐吗?” 小阮公整顿神色,突然说:“怀冲,你跟着我几年了?” 刘羡一愣,转而答道:“我是太康元年随老师读书的,今年是太康六年,算来差不多五年多了吧。” 小阮公点点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叹道:“五年啊,我现在也没什么好教你的,正是我们师徒分别的时候了。” 这一句毫无征兆,令刘羡大为震惊,他连忙拜礼道:“老师何出此言呢?学生才十四岁,还有许多问题尚未请教,还有许多本事未学,莫非是学生不肖,引老师生气了?” 小阮公连连摆手,劝住了刘羡,他这时终于说明原委道:“不干你的事,是朝廷征辟我为官,让我去关西当太守。” 原来如此,这不是喜事吗?刘羡松了口气,同时又心生疑问:因为按道理来说,像小阮公这样久有贤名的人,当太守不过是走走程序,一般待个半年,就会被征召回京,进入尚书台担任清职,再过几年就可能进位三公九卿,怎么小阮公的面色这样不虞呢? 阮孚看出了刘羡的疑惑,在一旁解释说:“鄄城公有消息,说此次征辟,不关天子的事,也不是想重用大人……” 其实在此前的很多年间,竹林七贤中的山涛就曾多次举荐小阮公,但始终被天子否决,明面上的原因是认为小阮公好酒贪色,不堪重任,但刨去攻讦的部分,即使这些完全为真,也并不足以成为理由。因为朝野上下,贪杯好色的何止百人,怎么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不启用呢?无非是天子厌恶小阮公罢了。 而此次小阮公之所以被朝廷征辟,原因无他,主要是尚书令荀勖自以为音律天下无匹,却常常被人认为逊于小阮公。故而他怀恨在心,于是就打算以征辟任命的形势,把小阮公赶出京师,这一去关西,恐怕有生之年都不能东返了。 这个理由令刘羡瞠目结舌,他听说过文人相轻,却没想到还能这样体现在官场上,以致于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言语,更不知该如何劝慰老师。 小阮公倒是看得很开,他饮了口刘羡递上的清水,轻笑道:“倒也不是什么奇事,早年国家落到这群人手里,我便早有预料了。”他在这顿了顿,突然问刘羡说,“怀冲,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一个整日饮酒弹琴的无赖,会教你骑射舞剑?” 这确实是刘羡疑惑过的问题,他点点头,随即就听小阮公解释道:“世人都道我们竹林七贤是寄情山水,不羁旷达,蔑视礼法名利的隐士,其实不然。” “早年我们七人之所以聚在一起,其实是满怀一颗报国之心,要么想要策马疆场,建功戈壁,要么想的是治理一方,为民请命。每日聚在一起,不是讨论时政得失,就在一起比剑练射,哪有什么时间谈诗饮酒呢?” 小阮公在这里顿了一顿,随即哀叹道,“谁知转眼间,司马氏借助高平陵之变,一举夺取国家大权,然后图谋篡位,自建家门。我们锻炼这一身文武,莫非是为了卖给他吗?” “后来司马师司马昭掌权,更是违背人伦,不仅排除异己,竟然还犯下弑君的罪过。让这样的人来治理国家,有权而无德,国祚怎么可能长久呢?” “所以我们好友七人,这才转为谈玄论道,蔑视礼法,佯作怪形,目的就是为了嘲讽司马师、司马昭这些人,他们也心知肚明。转眼已经这么多年了,我们这些人,死的死,走的走,当官的当官,隐修的隐修,也算是各奔前程了。我今天才被调出京,倒不如说,确实是当今天子宽宏大量。而我这逍遥数十载,也该为百姓做些实事了。” 说到这,阮咸停下来,语重心长地对刘羡道:“因此,怀冲,今天我此行来,是专门与你来告别的。” 告别?刘羡一时百感交集,听老师的意思,这一次他去关西,恐怕就要一去不复返了。可小阮公明明答应了母亲,要把自己当义子一样看待,怎么就要离去了呢? 刘羡既感到不舍,又感到怅然,但经过母亲去世后,他对于分别也有些习惯了,更知道在此时,他应该表现出一个男子汉的气概,如此才能让蔑视礼法的老师感到欣慰。 于是他低头想了一会儿,对小阮公说道:“那分别之前,还请老师教我一项本领。” 小阮公好奇道:“什么本领?” “老师的啸!我第一次见老师,最想学的就是这个。” 小阮公瞪大了眼睛,随后哈哈大笑,笑得人仰马翻,衣襟散乱,良久后,他才说道:“这哪里需要教?只要你想,你就会了。” “真的?” “真的,你已经会了,你现在就可以试试看。” 在小阮公鼓励的眼神下,刘羡还是有些羞赧,小阮公也没有多说,而是直接吟起了一首诗,还是阮籍写的《咏怀诗》,不过此前刘羡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吟诵道: “炎光延万里,洪川荡湍濑。 弯弓挂扶桑,长剑倚天外。 泰山成砥砺,黄河为裳带。 视彼庄周子,荣枯何足赖? 捐身弃中原,乌鸢作患害。 岂若雄杰士,功名从此大。” 一首念罢,刘羡顿为诗中的雄伟气魄所震撼。老阮公竟将自己的胸中志气全然凌驾在万物之上! 他在诗中声称,要以扶桑仙树挂弓,天外宇宙倚剑,泰山为磨剑石,黄河为自己的衣带。所谓汪洋恣睢的庄周,在他看来,不过是一只既不珍惜自身,也不关爱天下苍生的呱噪乌鸦罢了,哪里比得上真正的雄杰国士? 英名要万古流芳,功绩要万人敬仰,这才是人生最伟大的意义。 好一个雄杰士! 谁能想到,那个穷途之哭,对凡人白眼相加的阮籍,实际上怀的是英雄之志呢?刘羡缓缓站起来,他此时再次听到了天地之间的交响乐,看到了山野之间的无穷生灵,不尽松涛,同时也有一种明悟自心中犹然而生: 日日坐观天地气象,胸中怎不生些块垒?平生知己相会,心中怎不长出英雄之志?! 一种沉重的气流涌向喉头,刘羡长长一吐,音调浑厚而悠扬,喉音、鼻音翻卷了几圈,最后把音收在唇齿间。变成雷击一般的口哨声,极为潇洒干净地飘扬在群山暮霭之间。但刘羡却听不见,他一时感受不到自己的胸腔,骨肉,只觉得自己脱胎换骨,彻底融入到了这天地内。 等刘羡缓过神来,见小阮公正笑盈盈地注视自己,他连忙拜谢道:“谢老师指点。” 小阮公则摆手感叹道:“是你这孩子悟性高,嗨,如果我三叔还在世,定能和你成为忘年交吧!” 临行分别前,小阮公停在车头,望着刘羡说:“怀冲,忘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嗯?” “我收到消息,陈寿已拜访完江南各族,正在返京的路上了。” 第三十八章 陈寿名动京华(5k) 小阮公走后,这天,刘羡移栽的菊花开了。菊花繁复的黄白色花瓣交织在一起,既仿佛随时飘扬的纤细羽毛,又仿佛渴望触碰的婴儿手指。它们近看不起眼,远远看过去,却是一幅针脚细密的锦绣,美丽得动人心魄,幽远无形的芳香从中溢出。 而刘羡嗅着这股馨香的同时,聆听着山野间此起彼伏的林涛声,心情就像大海一样平静,良久后他才发觉,蝉鸣声和蛙鸣声已不知在何时消失了。大雁南飞,叶染老色,清爽的秋天也到来了。 对生灵来说,秋天大多意味代表着衰老,但对于人来说,秋天则意味着丰收。就连刘羡都有此感想,他欣慰地发现,在草庐的北边有一片花红果林,此时挂满了青红色的果实。一时兴起,刘羡采了七八颗,带回来与茶汤一起煎煮,草庐前顿时弥漫着浓郁的果香味。 而正在当他举起茶匙,要舀汤自饮的时候,他无意间听到北面传来了一些声响,抬头去看,见一匹黄骠马正傲然前来。马上坐着一个人,戴着黄青色的头巾,一身素白色的儒服长袍,身后鞍桥上挂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里面装的显然是书。刘羡望见他,他正微笑着看着刘羡,刘羡一下就愣住了。 那个人正是他的老师陈寿。 五年未见,陈寿已变化了很多。南下前,他是一个短须高瘦、略显文弱的平凡儒士。而此时归来时,陈寿满面须髯,鬓角斑白,从皮肤到身形都显得衰老,加上衣服上的风尘以及马鞍上的泥点,就更加透出一股沧桑的味道。但他的精神却极好,双目炯烁,身姿挺拔,举手投足间全是昂扬与自信。 两人阔别已久,此时再见,可谓是惊喜交加。陈寿翻身下马,而刘羡则快步迎上去,请老师到草席上坐,然后把煮热的果茶递了一杯过来。 陈寿见刘羡已脱去了稚气,身材也高大了不少,抑制不住喜悦之情,连果茶很烫也没有顾及,一口喝到嘴里,滚烫得不行,又不忍吐出来,就含在嘴里把舌头烫麻木了。 陈寿在心中暗想:“几年不见,辟疾,喔,现在应该叫怀冲,已经是名英姿勃发的少年了。” 刘羡也在仔细打量着老师,两人好像有满腔话语,却不知该从何说起,一阵沉默。外面秋风吹过菊花丛,幽静的花香飘浮过来,陈寿说:“你母亲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造化弄人,你要坚强,不要辜负她的心意。”等刘羡点头称是后,他才又提到自己:“我这次回来,大概就不会再离开洛阳了。” 说到这,他转而谈起在江南的见闻,笑说道:“南行五年,我见了不少名家士族,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怎么说?” “本以为中原诗文成风,足为数代之最,不料江南亦有奇才,年纪轻轻,就足以称为文宗啊!” 刘羡好奇道:“老师说的是谁?” 陈寿说:“我去见过了陆逊之孙,陆机,他真是文骨奇峻,比追陈思。有了他帮助引见,我才在江东搜罗史料,集文结册啊!” “那老师的书修的如何呢?” 听到这个问题,陈寿卸下坐骑的包裹,放到刘羡眼前,自豪笑道:“来,怀冲,你看一看,这就是我十五年来,修好的六十卷《三国志》,我打算用这些书当敲门砖,你以为如何?” “喔?老师已经修成了?”刘羡还以为老师南下只是搜集完史料,没想到竟然已经写成了。这让他见猎心奇,当即就接过手翻阅起来。 有陈寿在一旁陪伴,两人边看边谈,一看就是两天两夜,刘羡读完全书后,不由得由衷称赞道:“老师大笔如椽,论著史一道,恐当世无人可比,重用只在朝夕了。” 陈寿闻言,顿时哈哈大笑,捋着胡子笑说:“这就承你吉言了!” 刘羡此言,并非是出自于师生之情的违心赞美,而是实事求是。自从陪伴陈寿学习以来,刘羡读的史书越多,对老师陈寿的敬佩也就越多。 从汉末地方失序,士族崛起后,私人著史已经成为士人的风尚。 起初,士人的史学是零散闲碎的,要么是一个乃至几个人物的传记,诸如吴人著《曹瞒传》、荆人著《零陵先贤传》,要么干脆是一个时代的奇人轶事合集,比如王粲著《英雄记》,袁晔著《献帝春秋》。他们只是身处在一个战乱频发的动荡年代,情不自禁地想记录下身边的英雄人物。 但随着三国鼎立的局面出现,士人们对未来局势感到迷茫,他们不得不翻阅故纸堆,一边整理刚发生的历史,一边与前代历史相对照。 如此一来,史学发展突飞猛进。到陈寿修成《三国志》时,已先后有鱼豢写《魏略》、司马彪著《续汉书》、夏侯湛作《魏书》、虞溥成《江表传》等名篇,同时还有华峤修《汉后书》、张璠修《后汉纪》。全都是志在流芳,体例齐全的长篇巨著。 可著史的人虽多,细究其中的作品,能够与班固、司马迁并列的却寥寥无几。 一是他们大多以史书在文坛相互标榜,并以此抬高自己的政治地位,远无早年司马迁、班固早年著史之纯粹。 二是这些人的史才着实一般:要么详略不当,长篇累牍,导致迟迟不能修成;要么记载了各种鬼神轶事,经不起多少考究;要么就是政治立场先行,过于考虑当世士族的地位,以损害文本的真实性。 相比之下,陈寿虽然也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奉迎司马氏,贬低蜀汉,比如对一些权势之家做了一些回护,并没有完全脱离时代政治的局限,但即使如此,他的史才仍是毫无争议的当世第一。 陈寿对此也心知肚明,所以在和刘羡彻夜交谈后,他突然向弟子提出了自己的一个计划,笑道:“怀冲,我打算邀请京师的一些文士,一起来评鉴此书,你以为如何?” “好啊,老师修成此书,算是一件文坛盛事了,不知准备邀请谁呢?” “人不必在多,我主要打算邀请鱼豢,司马彪,夏侯湛这三位。” 刘羡吃了一惊,老师提的这三位,分别是如今文坛史学中最负盛名的三位大家: 鱼豢是久为知名的史学老人,如今已八十余岁,他所修之《魏略》,共五十余卷,每卷数十篇,足足有八百余万字,因其记载详实,不附权贵,是目前公认的百年内第一名作; 司马彪是当今皇族宗室,能够翻阅大量前朝资料,因此收集光武帝以来的两百年后汉历史,著成《续汉书》,更写出最难写的数篇典志,是后汉历史的权威; 夏侯湛则是当今文坛的后起之秀,他文字宏富,善构新词,与潘岳齐名为“连璧”,其新作《魏书》虽尚未完成,但根据其写作的《周诗》、《昆弟诰》等作,众人也对其抱有厚望。 陈寿邀请这三人,显然是看中了他们的影响力,只要这三人能够认可《三国志》,那便是得到了文坛史学三代人的认可。当然,这也有相应的风险,如果有任何一人认为《三国志》有严重缺陷,也会令陈寿的风评万劫不复。 陈寿显然是极为自信的,他捧着这些书卷,对刘羡笑道:“等这些人看完后,我还打算去张府上拜见张华。” “哦?”刘羡稍一思索,便明白了老师的意思,张华是当今天子的宠臣,如果能够得他重视,恐怕就能上达天听。以当今天子好名重士的作风,恐怕要不了多久,老师就能入辅台阁了!这确是一招两全其美的妙棋!刘羡便笑道:“那我就在这里提前祝贺老师了!” “有什么好提前的?”陈寿拍着刘羡的肩膀,眼光却落向茅屋前的黄花,自若道,“我这次来,就是要你也一同参与。” 刘羡一愣,疑惑道:“可学生还在守孝……” “你不是还有下个月就期满了吗?已经不必这样严苛了,去我府上,我会专门给你安排素食。你又是我唯一的弟子,遇此大事,怎么能不在我身旁呢?” 陈寿语重心长地对刘羡道:“再过两年,你就要入仕了,此时正是积累名望的时候,将来在中正那里才能得到更高的品第,你正该上心才是。” “是……” 刘羡有些感动,他想,上苍或许还是善待自己的,它夺去了自己一些珍贵的东西,也给了自己一些别人无法获得的事物。 短暂的收拾行李后,刘羡到母亲墓前短暂辞别,然后就搬到了陈寿府上。陈寿的府院并不大,是在洛阳太学南郊买的一个一进院落,当夜,刘羡在陈寿的卧房里铺了张席子,就在这里入睡了。 后来又过了三天,陈寿邀请的客人们便应约而至。陈寿和刘羡重点说了三人,但实际上,当日大约有熙熙攘攘近百名文士前来参观,有的是陈寿邀请的宾客,有的则是宾客的弟子好友,还有一些是慕名而来。刘羡作为陈寿的弟子,就在门口和陈寿一起迎来送往,结果没想到,还遇到了一名意想不到的人物。 刘羡看到鄄城公从牛车上走下的时候,先是一惊,而后立刻迎上前去,一面搀扶一面问道:“岳丈怎么过来了?” 鄄城公先是调笑道:“我可是陈思王(曹植)之子,听说文坛有一件盛事,怎么能缺席呢?” 而后他上下打量着女婿的身材气质,越看越是满意,又赞赏他说:“这两年,你在边山守孝,严守丧礼,已经是京畿闻名的孝子了。我还担忧你忧伤过度,毁坏了身体,不料今日再见,你倒是愈发有英武之气。” 刘羡连连自谦说:“岳丈过奖了,我现在倒是愈发感到自己无知了。” 两人寒暄之间,宾客间又出现一阵喧哗声,刘羡转首去看,原来是最德高望重的鱼豢公来了。刘羡赶忙帮曹志一行人找了一个位置,而后又上前去迎接。 此时陈寿正在鱼豢公攀谈:“来,鱼公入内坐。您这么大年纪,还愿意辛苦劳顿前来,真是感激不尽。我已经把书备好,今日还望您不吝赐教,畅所欲言。” 鱼豢公已经年过九十,整个人颤巍巍的。而他的态度很和蔼,一见面就抓着陈寿的手,露出一副遇逢知己的神情,道:“我读过你的《益部耆旧传》、《古国志》,可谓当世一流文章。后来没听说你的消息,还以为你无心仕途,回乡隐居了。前些日听闻你回到洛阳,又有良史出世,真不知有几多欢喜!当浮一大白!” 陈寿早年饱受攻讦,不料被鱼豢公如此夸赞,一时间颇有些感动,他紧紧握住鱼豢公的手,承诺道:“那今日鱼公阅罢,我便冒昧与鱼公同醉!” 说罢,两人都笑了起来。此时该来的人都已经到齐了,夏侯湛和司马彪也已在内室端坐,众人对待陈寿的史书已有些望眼欲穿了,陈寿也不卖什么关子,他当即把抄录好的四套《三国志》拿出来,两套放在院中,让刘羡供大家传阅,两套则在内室,他亲自陪伴三名大家品评。 有了书籍之后,院中的喧哗声渐渐静了下来,只剩下众人传阅史册的窃窃私语。由于外院人多书少,往往是两三个人同看一卷书,曹志倒也懒得凑这个热闹了,在刘羡给他端茶的时候,他把女婿拉住,问道:“怀冲,你说说看,你觉得你老师的史书有何特点,算良史吗?” 他这一问,恰好也是外院许多文士的心声,他们不禁也抬起头,要看这位安乐公世子如何作答。 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刘羡沉思片刻,回答道:“我老师修史,其实要义不过在于中规中矩四字。” “喔?怎么说?” “修史一事,难就难在事繁人杂,难以理出脉络,如鱼豢公修《魏略》,秉笔直书,有八百万字,虽然不愧为煌煌巨著。但旁人要想入门,未免千头万绪,不知从何着手。而若过于简略,又恐怕不能起到记史明事,通晓因果的作用,不足为后人鉴。” “班固、司马迁之所以被称为史学大家,除了文以载道,微言大义外,最重要的就是权衡了这两点,使其详略得当,文质辨洽。从这两点来说,我老师之修史,简明扼要,体例齐全,不过三十六万字,便能详述百年近史,自然是中规中矩。” “哦?”一名客人闭卷问道,“照公子这么说,陈公史才在鱼公之上咯?” 这算是一个刁难的问题,刘羡看过去,认出这人是鱼豢公的随从,当是不忿于刘羡把陈寿放在鱼豢公之上,才如此发问。 但他不慌不忙,笑答道:“晚辈方才所言,不过是说修史风格不同罢了,论史料详实,备异存说,恐怕班、马二人在世,也要拜鱼公下风。” 客人一下就哑住了,刘羡这是其人之道还之彼身。他提出一个让刘羡不好回答的问题,让刘羡收回陈寿在鱼豢之上的说法,刘羡便避其锋芒,同样回了一个不好承认的答案,说不只陈寿,连班固、司马迁也不如鱼豢。这让客人承认也不是,否认也不是。 人群中传来一阵低低的哄笑声。 鄄城公不由抚须笑道:“几年不见,你还更伶牙俐齿了。”而后让刘羡坐下,又对一旁的客人说:“鱼公就在里面读书,他为人清正,考古持公,想必不多时就会有一个准确的评价了,你何必急在一时呢?”这才把客人安抚下来。 不过话说回来,来会的众人没法不心急,因为人性就是这样,更看重结果,而不看重过程。更看重旁人的评价,而不看重内容本身。 大部分人都焦急地看向内室的房门,或希望看到大家们的神情,或希望听到只言片语,好以此作为文坛的谈资。 在众人漫长的等待中,时间来到了傍晚,陈寿四人在内室谈了整整三个时辰,就连用膳时也没有停下。就当大部分都已经有些疲倦,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有人突然说:“大家出来了!出来了!” 众人这才精神一振,果然看到鱼豢,司马彪,夏侯湛,陈寿四人从室内走出。他们神态各异,鱼豢怅然若失,夏侯湛则满面沉静,只有司马彪与陈寿言笑欢喜。 终于到了该给评判的时候了。 鱼豢公拄着鹤杖,对陈寿嗟叹道:“可惜啊可惜,承祚,文章写到这个地步,你竟然不写志表!难道不有愧于班氏吗?”而后又转身对众人说:“既无志表,此书虽为当代第一,到底也略逊于《汉书》、《史记》。” 所谓的志表,便是《汉书》中的《五行志》、《职官志》、《食货志》、《诸侯王表》、《百官公卿表》等文章。 虽然对常人而言,本纪列传才是史书的主要内容,但那只不过是了解史书中的人物。想要全方位的了解历史上的社会及制度变迁,就必须读志表。这也就要求,只有老于典故、洞察社会的高手,才敢着笔修志。 从这个角度来说,《三国志》名为志,却不修志表,实在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 但能被这样要求的前提,是此外的内容已无可挑剔。鱼豢公说出这句话,不外乎是说,在本纪、列传的创作上,陈寿已与班、马二人并肩了! 众人一时面面相觑,他们本当刘羡的言语是为师长的美誉,岂料鱼豢公也给出一样评价! 而司马彪则笑道:“鱼公不必如此苛求,看过这本《三国志》,我就算写过志表,又岂敢自夸呢?”他继而又对陈寿请求道,“还请陈兄让我抄录一份,我好做家传。” “哪里哪里。”陈寿当即笑道,“我还记得当年我到绍统兄府上借阅《续汉书》,绍统兄毫不吝惜,直接让我抄阅,对我实在受益良多,如今怎敢不投桃报李呢?”说罢,就吩咐刘羡道,“怀冲,快去取一套过来,我要赠予绍统兄。” 就连司马彪也如此不吝惜赞美,众人终于开始议论纷纷,以一种更加审慎的态度去直视《三国志》,同时又对夏侯湛的态度更感好奇,不知这位年轻的史学大家会如何表态呢? 众目睽睽下,夏侯湛仰天长叹,他从随身的包袱中取出二十卷书页,对陈寿道:“我听说陈公修史,本想把自己修成的几卷《魏书》与陈公交换,礼尚往来,也好做君子之交。可现在想来,拙作实在不值一提,就不当众献丑了。” 说到这,他竟走到煎茶的火炉旁,将手中书卷投入其中,纸张瞬时席卷成火光,照亮了院中客人们惊骇的面孔。随后,夏侯湛当众宣布道:“自今日起,夏侯湛弃修《魏书》。” 这一天,陈寿名动京华。 第三十九章 简在帝心(4k) 说起九州万方的中心,那当然是首都洛阳,而说起洛阳朝堂的中心,那当然是洛阳皇宫。 随着秋日渐深,这一天,西晋天子司马炎到华林园的天渊池泛舟。对着秋日与桂花,还有一池粼粼波光,他令身边的宫女悠然吟唱《吴楚歌》: 燕人美兮赵女佳, 其室由迩兮限层崖。 云为车兮风为马, 玉在山兮兰在野。 此地原为东汉修建,是董卓之乱后极少数保存下来的宫室之一。司马炎钟爱此地的风景,在其中泛舟时常有一种置身物外,魂游九天的逍遥感。 此时一名小黄门来到池边,向池中道:“陛下,张华有事启禀……” “你继续唱!”歌声停下后,司马炎大为不满,令宫女继续唱他的谣曲。而张华则来到天渊池的亭榭中,等待天子把歌谣听完。 云无期兮风有止, 思多端兮谁能理? 等到宫女唱完后,司马炎旁若无人地挥挥衣袖,方道:“靠岸!”声音平淡且威严。宫人们毕恭毕敬地摇桨靠岸。司马炎放声大笑道:“哈哈哈,茂先,我这才人的曲子全让你听去了。怎样,还好吧?” 张华打量着天子的面容,生硬地回答道:“歌语如莺,乐调软侬,确实是好曲,但陛下,这终究是不思进取的靡靡之音,还是少听一些吧。” 这其实不是真心话。若是在以前,张华会和天子玩笑,甚至会亲自编一手更加婉转温柔的艳曲,以此拉进两者的关系。但在经历了齐王党争之后,司马炎将张华迁至幽州,致使君臣间的和谐关系不复存在。虽然现在,司马炎还会像无事发生般宣张华入宫朝见,但有些话语,张华是不敢再说了。 司马炎在听到张华的回答后,仍旧蛮不在乎,他敞开着衣襟斜靠在栏杆上,笑言道:“茂先说得什么话!九州已经一统,再进取也不过是徒耗民力,此时正是效仿汉文贤政,无为而治的时候。不听些靡靡之音,还听些什么呢?” 张华没有多言,而是点头称是。 这时司马炎才转回正题,问道:“你这次来,有何事要说?” “臣此次来,是收到了份邀约,也听到了些消息,所以有些拿不准主意。” 司马炎挥挥手,招来一名捧着果盘的宫女,信手取了一只橘子,边剥边笑道: “哦?能让张卿拿不准主意,这事可不多见。让我猜猜,是事关宗室?还是又有人重病?还是有哪家的孩子惹了乱子?” “都不是,陛下,是文坛的事。” “文坛?”司马炎有些失笑,稍稍绷紧的精神顿时松弛下来,他咽下一瓣橘肉后,闭着眼睛拍拍掌,让一旁的乐手弹起一首轻飘飘的曲子,而后问道:“文坛能有什么大事?莫非是左思的《三都赋》写出来了?” “不是。” “是裴頠和王衍开始论战了?” “不是,陛下。” “嗯?”司马炎有些疑惑了,他拍着肚子笑道:“那我猜不出来了。茂先还是直接说答案吧。” “陛下,是修史的事情,陈寿南游五载,修成了《三国志》,已在这个月回京了。” “修史?《三国志》?”听到这几个字,天子端正身子,但面容上的闲散笑意还留在唇角,他已经有些兴趣了。天子当即催促张华道:“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是,这次他回京后,立刻广邀文士,到他府上参观,文坛颇有反响。” “都请了哪些人?” “重要的不多,主要是鱼豢、司马彪、夏侯湛、曹志、王崇这五人。” 张华不待司马炎追问,继续往下陈述道:“除了王崇是陈寿的同乡外,其余几人平日与他并无往外,是纯粹的因文而会。而结果是,这几人都对《三国志》极为推崇,称此书仅次于《汉书》、《史记》,或可并称为‘三史’。” 话音一落,亭榭间的气氛顿时凝重了。司马炎脸上的笑意全然消匿,取而代之的是严肃的注视,他开始起身徘徊,一面踱步一面赏花,同时用追忆的语调说道:“三史,真是了不得的评价。” “魏文帝曹丕说过,盖文章,经国之伟业,不朽之盛事。可要经国不朽,何其之难!若不是字字珠玑的文章,会有谁看呢?茂先,你还记得博陵元公修的《魏书》吧!” 张华当然记得,他陈述道:“正元年间,也就是先帝刚刚掌权的时候,令时任秘书监的博陵元公王沈,领阮籍、荀顗、傅玄等一众文豪,耗时八年,修成四十四卷《魏书》。” “下场如何呢?” “……” 张华虽沉默不语,司马炎倒是看得很开,他摆手笑道:“有什么不好说的?都快三十年前的事了,不就是被一些人批评,说《魏书》曲笔逢迎,毫无风骨嘛!我也是由此才知,修史之难,不下于治国啊!” 他此时心里大概已经有了思路,重新坐回栏杆旁,看着张华问道: “陈寿不过一介蜀人,修的史书却被如此吹捧。茂先,依你之见,他当得起这个评价吗?” 张华实事求是地回答道:“臣还没有看过,如何能够置喙?”但他顿了顿后,又紧跟着说:“不过依臣料想,陈寿就算当不起这个评价,也还是当世史学第一人。” “怎么说?” “鱼豢已经是要九十的人了,他自称魏臣,要效仿伯夷叔齐。自从大晋建立以来,他潜心史学,不问世事,最后竟写了八百万字《魏略》,可谓绝无仅有。论史学,他或许不是文坛最精博者,但论其史德操守,是公认的第一人。如今他对陈寿如此推崇备至,就算眼光有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说起鱼豢,司马炎抬起手指玩笑道:“对对对,我记得他,当年带头批评《魏书》的,就是这个老头。当时先帝看他老迈得头都秃了,不跟他计较,没想到现在还没死呢!” 他随后质疑道:“不过你说史德操守这种东西,我觉得不易高估。朝廷百官无数,谁还没有自己的毛病?有的人贪财,有的人好色,有的人醉酒,我就没见过一个完人。” “鱼豢此人,我看是太过好名了,为了编排朝廷,能写八百万字《魏略》,哪里懂得圣人的中庸之道?他如此吹捧陈寿,倒不见得《三国志》写得如何好,说不定也是一本暗讽朝廷的庸作罢了。” 说到这里,天子司马炎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他对士人著私史之风极为不满。不管修史水平如何,文章好与不好,总归是脱离了朝廷的管控。当然,世上脱离了朝廷管控的事情多了,但这件事涉及到司马氏篡权夺位的原罪,尤其让司马炎不能忍受,以至于含枪带棒,将陈寿、鱼豢一杆子打死了。 张华当然听出了天子的不满。但他也知道,以天子的个性,这并非不可收回的金科玉律。司马炎身为帝王,能够一统三国,结束割据,自然是有他的过人之处,那就是能够容人。有时候意见越是与他相悖,他反而会表现得愈发容忍,更加慎重。 所以张华仍耐心解释道:“如果只有鱼豢一人,确实不无这般可能,但还有司马彪和夏侯湛在场,他们也如此言语,陛下,那就只能是一部杰作了。” “嗯……他们怎么说?” “司马彪说要抄录传家,夏侯湛更是当众毁烧己作,说此生不再著史。” “竟好到这种程度?”司马炎不禁发出奇声,不过须臾之间,他的态度就转变了,好似从来没有成见般地笑道:“那好啊茂先,你就去替我去看一看,如果名副其实,当真是一篇杰作,那我就赏陈寿一个散骑常侍,把他调进中书省里来,你看如何?” 张华有些苦笑起来,他觉得天子的玩笑有些太多了。散骑常侍是陪天子参谋决策的职位,因其靠近天子,影响极大,处事又简单清闲,故而被士人推崇为“清职”。这么要紧的位置,有太多的勋贵盯着,显然不可能给离开朝堂多年的陈寿。而在衡量陈寿的出身、风评、影响、年龄等各项因素后,他提出建议道: “以臣之见,不妨拔擢陈寿为太子中庶子,为东宫储才吧。” 听到这个建议,司马炎露出玩味的神情,他说:“去当太子属官,可不是什么好位置,这不会遭人非议,说朕薄待人才吗?” 张华平静说道:“非议本是人之常情,世上本就没什么称心如意,朝堂行政,重要的是各守其分。陛下您提拔他,就已经尽了您的情分,臣举荐他,也是尽臣的情分,而陈寿若是真正的贤臣,也就知道该怎么尽他的情分。” “那就这么办吧!” 司马炎意兴阑珊地摆摆手,准备再次回到湖中泛舟,可走了几步后,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返身走到张华面前,问道:“我记得之前你说,去拜访陈寿的有五人,你刚刚只说了四个。曹志去见他干什么?我记得,他好文论,不好经史才是。” 说到这个问题,张华面无表情地答道:“鄄城公当了这么多年的博士祭酒,怎么可能不好经史?陛下未免太看轻他了。” “说的也是。” “不过,陛下说得也不错。鄄城公此去陈府,确实不是单纯去拜读《三国志》。” “哦?” “同时也是为了看看他的女婿……” “喔!”司马炎拍着头恍然道,“我想起来了,陈寿的弟子是那个刘羡吧!同时还拜过阮咸当老师的。” “正是安乐公世子。” “安乐公世子……”天子低声咀嚼着这五个字,而后对张华悠悠笑道,“说起来,当年曹志把这桩婚事说给我听的时候,吓了我一跳!让刘备的曾孙娶曹操的曾孙女,真亏他想得出来!不过我转念一想,能让这两家化解仇怨,联姻结亲,也可见我大晋之仁德,也就同意了。” “没想到没过几天,安乐公竟得了疯病,失手打死了怀孕的夫人。茂先你不在京中,不知是多大的笑话,当时闹得满城风雨,我还以为这婚事要完了。没想到曹志硬是没有退聘……” “也是陛下圣德。” “说起来,这小子已经守孝两年了,马上就要期满了吧。”司马炎耸耸肩,径直问张华道:“茂先,你就住在他家隔壁,和我说说看,这个安乐公世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张华的回答很简单:“不好说,他才十四岁。” “十四岁不小了,无论是龙是蛇,是虎是狗,是鹰是雀,这年纪都该有端倪了。” “陛下,臣说不好说,就是拿不准他是龙是虎。” 司马炎一愣,没想到张华会给出这么高的评价,他顿时来了兴趣,踱步坐回到亭榭中,一手抚上了身边宫女的腰肢,一手则调起琴弦来:“那你说说,这个拿不准是龙是虎,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张华微微顿首,对天子梳理道,“因为拿不准,微臣接下来这些话,都是臣一家之言,如有不对,还请陛下指正。” “你但说无妨。” “陛下,按照常理来说,出身于亡国贵胄,这本是一件坏事。亡国之人多怀怨气,气不顺则性质衰,性质衰则家风败。这是无需多言的。” “是这个道理,安乐公就是这么发的疯病。” “但以安乐公府如此衰败的家风,刘怀冲却自小沉静,异于常人。” “他怎么个沉静法?” 张华斟酌道:“有慈悲之心,又耐得住寂寞。他父亲暴虐骄奢,但他却能不受影响,自小回护家仆,极得上下倾慕。他自小遭到同辈孤立,却又能不骄不躁,安心读书求学,到最后能得到鄄城公赏识,招为女婿,想必已是学有所成,满腹经纶了。” 司马炎想了想,笑道:“穷且益坚,敏而好学,虽然罕见,但也不是什么奇事。当年睢陵公王祥不也是家庭不幸,被继母逼迫吗?后来王公当面请求自裁,用孝心感动了继母,刘羡却还没能纠正其父的过失,可见他虽然奇异,但还不及王公。这不就是一只和曹志类似的雏凤嘛!你怎么会看不出呢?” 王祥的肩上可没有亡国的负担,张华在心里想着,口中却没有说出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功业的建立,皇帝的警惕心正在越来越低,在战胜了齐王司马攸后,司马炎的宽容达到了一个骇人的地步,似乎完全没有了他祖父司马懿身上那种深入骨髓的尖刻与猜忌,以致于在并未见过刘羡的情况下,就随意说出一些评价。 有些事,有些人,只有亲眼所见,才能发觉到其中的惊异之处。张华见过刘羡如铁的眼神,但也知道,在这个时候,有些话是说不通的。继续坚持下去,除了去招惹曹志以外,并没有任何好处。 故而张华当即口中称诺道:“陛下英明。” 说到这,司马炎揉捏起胡须,淡淡笑道:“我还记得年轻时,我觉得读书是件苦差,怎么也不爱学,这才落后于桃符(齐王司马攸),后来和曹志一起读书,有了好友作伴,就不觉得时日难过,功课也就好起来了。” 皇帝一时追忆起往事,倒让张华有些摸不着头脑了,他有什么打算呢? 司马炎道:“说起来,朕的这几个儿子啊,喜欢读书的也不多,这可不是好事。既然这位安乐公世子类似曹志,我倒不妨把他安排给其中一位伴读。” “伴读?可刘羡年纪太小,还尚在守孝……” “又不是马上的事情。”司马炎来回拨弄了几声弦音,笑说道:“曹志上次落了我的面子,我还倒贴给他不成?肯定要等这小子入仕后,再给他安排。” “不过,你这次去陈寿处赴约,倒可以带着几名皇子过去。一是让他们长长见识,看看什么是良史;二是安抚一下陈寿,让他不要心怀怨气;三是再看看这位刘羡,如果真是良才,诸皇子里有合得来的,你就跟我说一声,把伴读的事情定下来。” 讲了这么久,这次谈话总算是结束了。司马炎不愿再多谈,把手一挥,就让小黄门过来送客。张华缓步离去的时候,天子已经无所忌惮地躺靠在宫女怀里,很快,亭榭间就再次传来温侬软糯的歌声: “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 玉衡指孟冬,众星何历历。 白露沾野草,时节忽复易。 秋蝉鸣树间,玄鸟逝安适……” 歌声间,湖水微波荡漾,柳叶纷纷如雨。 第四十章 三位皇子(5k,盟主加更) 洛阳城南郊的官道。秋日之下,大风漫卷起滚滚尘埃,人马俱是一身尘土。 “驾!驾!” 飞马接连奔过太学、太庙,穿过宣阳门与护城河。在秋日的照射下,一切都显得很明媚,染黄的秋叶似乎也在发出耀眼的颜色。而这匹快马所奔向的目的地,正是半月前才重新打理起来的陈寿府。 骑马的是一名禁军侍卫,他是作为使者,来向陈寿通报一则消息:今日未时,广武县侯张华,将与始平王司马玮、濮阳王司马允、清河王司马遐三位皇子,一同登门拜访。 “张华来了,还带着三名皇子。”当陈寿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地对刘羡道:“好!这么说,我修史一事,已经上达天听了。怀冲,太好了!看来皇帝对此事极为重视。” 说罢,他立刻叫上府中的几名仆人,开始做迎接皇子的准备。他是如此欣喜若狂,以致于让刘羡觉得有违风度。 但这毕竟事关到老师的仕途,刘羡也可以理解。他听说过老师仕晋后的遭遇,大概就是因为才气逼人,又出身蜀地,一直被同僚排挤,反复攻讦,导致不仅丢了官职,名声还一地狼藉。可越如此,人才越想证明自己,越发渴望功名世俗上的成功。如今好不容易让他得到了机会,自然是绝不肯放过的。 这也是陈寿应得的。十数年苦心修史,才换得一朝得道,这样的毅力,相比于那些出身高门,天生得道的勋贵来说,怎样夸赞也不为过。刘羡便祝贺说:“明珠岂会蒙尘?老师能有今天,其实还是来得太迟了。” 到下午未时的时候,张华与三位皇子如期而至。张华和三位皇子的排场并不小,数十名甲士,四辆轺车,还有数十名随侍的仆人,上百个人熙熙攘攘挤在一个院子里,热闹不亚于几日前的文坛盛会。而即使是那些毫不通文化的陈寿家仆们都能看出来,张华这次前来,肯定有着天子的授意。 “大人马上要得到重用了。” “不管是去尚书省、中书省还是门下省,只要能去三省之一,府上就今非昔比了。” “还有皇子前来,莫非是要拜大人为师吗?” 种种传闻像风一样在府内外传播开来。人们从张华和陈寿谈笑时的脸色,还有诸位皇子旁坐时的神态观详端倪。张华确实是满面容光,对待陈寿十分殷切,一面读史,一面畅谈各地的风土人情,英杰才俊,一副相见恨晚的态度,甚至还亲口说:“现在来看,要修《晋书》的人就是你啊!” 能让张华说出这等话的,陈寿还是第一个。这愈发证实了大家的猜想,走起路来都像是要飘起来了。 但一旁的刘羡却有些奇怪,或者说,察觉到了一些不好的征兆。 张华的态度似乎有些太亲近,甚至可以说谄媚了。 真要是将来同朝为官,肯定少不了日常往来,张华今日把调子起得这么高,以后怎么与老师一起做事呢?还说修《晋书》,晋朝立国才不过二十多年,很多事情都为人讳言,这分明是一个火坑。而老师的志向是入台参政,以后哪还有机会修史呢?刘羡越想越觉得奇怪,甚至觉得张华的笑容里都藏着暗讽在。 但在这样一个高兴的氛围下,刘羡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陪坐在一旁的时候,总感觉有些如坐针毡。好在有这感觉的不止他一人,随行来的三位皇子,都和刘羡差不多年纪,也都有些坐不住了。张华瞧出来,就笑着说不必拘束,让刘羡领着他们四处走走。皇子们顿时如蒙大赦,立刻就一股脑溜出室外。 离开了张华的视线后,皇子们的抱怨立马接踵而至。 率先说话的是始平王司马玮,他是位身材高大,性情刚烈的少年,他似乎毫无顾忌,一开口就是大逆不道的话:“嗨,也不知道父皇叫我们来干什么,明知我不爱读书,还让我过来受罪,刚才两位夫子在上面讲什么‘之乎者也’,感觉就是在火上烤,再过一刻,我估计就要发狂病了。” 濮阳王司马允与刘羡同年,他虽不及司马玮高大,但相貌堂堂,仪表尊贵大气。他紧跟着就在旁边附和:“五兄说得好,我也差不离。父皇有时真是苛刻,我们学业再一般,那也强过二兄啊(太子司马衷),将来又不当皇帝,还有什么好要求的。” “就是就是,再说了,项羽当年不也不爱读书吗?不还是威震天下的万人敌?国子学里的那些博士们,手无缚鸡之力,又到底有什么用?” “没有用!我记得老师说过,当年汉高祖刘邦,最爱干的就是往儒冠里撒尿。成就一番大事,本就不需要什么学问!” 听得这两位皇子在旁边一唱一和,讲一些非常没有文化的史盲笑话,还真是一种极为新奇的体验,刘羡差点没笑出声。 他们总不会以为,刘邦项羽能成事,靠得是不读书吧? 还是年纪最小的清河王司马遐察觉到些许不对,拉着司马玮的袖子,提醒两位兄长道:“五兄,九兄,还有外人在这呢!不要这么放肆。”司马遐比刘羡小一岁,不同于两位兄长,他长相俊秀美貌,肤色雪白晶莹,仿佛高山之雪,蓝田之玉,一看就惹人亲近。 司马玮瞟了刘羡一眼,对司马遐耸耸肩,不耐烦道:“十三弟也莫要太小心了,就算父皇在身边,我也这般讲。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又没什么所求,还怕他人说吗?” 然后他转过身,对刘羡吆喝道:“喂!看样子你是个书生,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刘羡没有直接回答司马玮,而是先纠正他道:“始平王殿下,我不叫喂,在下姓刘名羡,字怀冲,殿下叫我名字就好。” 不料被人顶撞了一下,司马玮先是一愣,随后又上下打量着刘羡,脸上露出笑意道:“我知道你,你是安乐公世子,鄄城公的女婿,是也不是?” 看来这两个名号挺有名了,刘羡在心中苦笑,可惜他都不爱听。故而他坚持说:“殿下叫我名字就好。” “好好好。”司马玮也不知是真听进去,还是假听进去,还是不称呼刘羡的名字,他大笑着走上来,一把揽住刘羡的肩膀,而后就问道:“听说你是这陈夫子的高足,张夫子让你带我们走走,不知这府里有什么有趣的地方?” 司马玮的手掌大而有力,他抓住刘羡肩膀的时候,刘羡呼吸一滞,随后就感受到了这位皇子手上火热的温度。刘羡又抬头打量始平王,他的笑容肆无忌惮,洋溢着从内而外的自信与随性。 大概是和石超差不多的性子,刘羡在心里如此评价道。 对待这样豪爽的人,刘羡也不拘泥什么礼节,直接反问道:“那对于殿下来说,什么叫有趣呢?” 司马玮果然不介意这种顶撞,反而非常满意,他摸着下巴道:“有趣的地方,大概就是有罕见宝物的地方。” “罕见宝物?” “也就是镇宅之宝!”司马玮畅所欲言道,“三杨你知道吧?” 刘羡笑道:“知道,这谁能不知呢?” 在齐王党争后,天子将朝政基本委托给后党,也就是杨皇后的三个弟弟。分别是车骑将军杨骏、卫将军杨珧、太子太傅杨济,三人相互勾结,垄断朝政,因此被称为‘三杨’,也可以说是现如今天下权势最显赫者。 司马玮故作神秘道:“这三位都有自己的镇宅之宝。” “喔?是什么?” “车骑将军的宝贝是一尊两尺来高的玉座金佛,光把金子融了,就差不多能有一百斤。而那玉座,也非常稀奇,不仅通体透绿,据说放在暗室里,还能发七色光晕呢!你说有趣不有趣?” 刘羡笑着点点头。 但司马玮又摆起手,笑道:“可说什么金啊玉啊的,还是太俗,在我看来,太子太傅的宝贝才厉害。” “那是什么?” “太子太傅的宝贝是一个人。”看到刘羡露出诧异的神情,司马玮非常满意,他又加重故弄玄虚的语气道:“那可不是普通人,是一个从河东招揽的大力士,力气勇冠三军,可以以一敌百!完全不逊色于关羽、张飞!此前,太子太傅在当镇北将军时,曾经在幽州路遇大虎,就是靠这个死士,三拳两脚打死了老虎!你说稀奇不稀奇?” 刘羡看他侃侃而谈,说得眉飞色舞,一旁的两个兄弟都露出尴尬的神情来,显然他们并不怎么看得上刘羡,也不想和他有太多交集。可司马玮却毫无这种顾忌,他对身份这种东西看得很开,或者说,只要有件事符合自己的心意,他就会全身心地去做。 再联想到此前他说的什么“无欲则刚”的话,刘羡下了一个判断:眼前这位与众不同的皇子,绝不是一位甘于平庸的皇子,有朝一日,恐怕会把朝堂搅得天翻地覆。 不过这些都只能在心里想想,口头上刘羡还是迎合他问道:“那么卫将军的宝贝呢?” “卫将军的宝贝……”谈及杨珧,司马玮顿时变了脸色,他忿忿道,“此人颇为小气,他有一块石函,说里面装着他的身家性命,不管我怎么讨要,他都不肯给我一看,真是扫兴……” 只是话语一过,他脸上的怒气也就云烟般消散了。反而拉着刘羡,要继续刚才的话题:“欸,不说这个了。这位陈夫子有什么镇宅之宝,你快领着我看看。” 说到这,另外两位皇子也投来好奇的眼神,显然也极有兴趣。 但结果注定是让他们失望的。刘羡笑道:“如果所谓有趣,是看这里的镇宅之宝,那三位殿下其实都已经看过了。” “在哪儿?我怎么没有印象?” “就是我老师和张公谈论的《三国志》啊!” “这算什么宝贝!” 面对着三位皇子异口同声的质疑,刘羡耐心向他们解释道:“我老师耗费十余载光阴,走遍九州诸郡,遍访江河南北,哪怕穷困潦倒,仍坚持删阅编撰,最后才写成这四十万字文章,一生心血,可谓都在这里了。这才有文坛盛赞,陛下关注,诸位殿下也才到此而来。你们说,如果这都不是镇宅之宝,那什么是呢?” 这番话有理有据,令皇子们无从反驳,只得面面相觑。但书卷也是镇宅之宝这个观点,显然不太符合他们的胃口,尤其是始平王司马玮,他低头沉思一会儿,然后用颇为可怜的眼神打量这座府邸,这时他才格外注意到这进院落的穷酸。 这令他忍不住想到最开始的讨论,而后说道:“还是那句话,读书有什么用呢?陈夫子读了半辈子书,才有这么一件镇宅之宝。父皇想让我跟他学吗?那这辈子岂不毁了?” 刘羡这回终于没忍住,笑着对司马玮道:“殿下还是要少说这种话,并不合适。” “实话实说罢了,有什么不合适?” “因为殿下可是高祖宣皇帝(司马懿)的子孙,高祖宣皇帝当年起家,靠的可就是经学史书,殿下方才这么说,岂不是在诋毁高祖宣皇帝吗?” “有这回事?”司马玮本想反驳刘羡,但一开口,就发现自己对曾祖了解甚少,除了知道司马懿曾有抵御诸葛亮、斩孟达、平辽东的赫赫战功,还有政变杀了曹爽全家外,基本没有别的印象,故而反驳也没有了底气,只好说:“那你说说看。” “宣皇帝刚元服的时候,正值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各方都在招揽人才。什么门第、金银,在当时都没有用,人们只看真才实学。宣皇帝就是因为擅长经史,通晓文学,才被魏武帝曹操征辟为官,后来又被喜好文学的魏文帝曹丕所看重,与吴质、陈群、朱铄等三位文豪,并称为‘四友’。这才有了后来,魏文帝登基以后,给宣皇帝委以重任的事迹。” 刘羡这一说,司马玮等人都傻了眼。他们不知道这些是真是假,但看刘羡言之凿凿,也没得反对。心里反而泛起了嘀咕:他一个姓刘的,怎么比我们姓司马的更了解宣皇帝。 刘羡接着说:“后来宣皇帝在高平陵之变里,之所以能够得到众大臣的支持,也不只是因为他的赫赫武功。他在荆北、淮北大开漕运,屯田改制,又一手参与了九品中正制的建立,这些都要求极高的经史学识。所以后来他驾崩,先被追谥为文贞,后来又被文皇帝改为宣文。可见相比于他在武功上的建术,大家更认可他的文治。” 一番话说完,刘羡再看向三位皇子,司马玮低头沉思,司马允似懂非懂,司马遐面露憧憬,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看刘羡的眼神与之前大不相同,多少有了些欣赏。少顷,司马玮干脆问他道:“刘怀冲,你这些东西,是从哪里听来的?怎么我没听过。” 刘羡闻言抚耳,手指陈寿所在处,笑道:“我方才所言,皆从老师的《三国志》中来,三位殿下一看便知。” 然后他就从房中取了几册相关的书册,一面介绍,一面和三位皇子畅谈。司马允、司马遐二人还是比较拘谨,以旁听为主,但始平王司马玮却不在乎这个,这个下午,他向刘羡抛出各种各样刁钻的问题,也不在乎是否会显得自己无知,导致两人很快就熟络起来,不知不觉就讲到了黄昏时刻,傍晚时分。 这时候,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刘羡见张华与陈寿携手而出,原来在他与皇子们闲谈的时候,陈寿也和张华谈完了。张华还是和来时一样,言笑欢喜,神色极为亲近,但陈寿的笑容就变得极为勉强了,他的眉头紧蹙,如果不是嘴角还维持着弧度,怒气和怨气几乎要洋溢而出。 看来是要送客了,在张华的招呼下,司马玮和刘羡道了声别,就领着两位皇弟坐上了回宫的车驾。陈寿也没有挽留的意思,几乎是转瞬之间,甲士、侍从们也一走而空,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院落。 等刘羡关上府门后,他转过身,就见老师的脸色彻底阴沉下来,勉力维持的笑容彻底化作苦闷的自嘲,紧接着听他骂道:“昏君,为人所辱,竟至于此!” 陈寿跪坐在草席上,正面着自己苦心写作的史册,一时悲从中来,愤懑不能言语。刘羡已猜到大概的结果了,肯定是不尽人意。但他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在帮忙整理屋中的书卷后,又退到院中练剑,等老师自己缓过劲来。 等到天色彻底黑暗,房中点亮灯火,刘羡听到陈寿呼唤他,连忙赶进去。结果刘羡吓了一跳,不过是两刻钟不见,老师的神态彻底垮了,全无刚回京时的自信与意气风发,就好像一瞬间老了十岁。 陈寿看见刘羡进来,开门见山地自嘲道:“怀冲,皇帝让我去当太子中庶子,你说我去是不去?” 第四十一章 蜀人失势(4k) 按照传统来说,太子中庶子本是一个炙手可热的官位。 官秩五品,虽说不高,但也过得去,重要的是其关键的政治地位。中庶子是东宫的主官,太子的心腹。历来担任太子中庶子的官员,只要熬到皇帝驾崩,太子登基,那就是一朝得道,鸡犬升天。纵观司马懿的宦海生涯,其关键性的官位飞跃,就是从担任太子中庶子一职开始的。 那为什么天子授意授职陈寿此职,陈寿会觉得遭受了侮辱呢?其实这还要就事论事。原因无他,只因为众所周知,太子司马衷实在是过于……纯质,并没有正常的处政理事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东宫属官自然没有了原本该有的作用,除了太子太傅还要教导一下太子外,天子根本不会给太子放权,让太子像以往的储君一样处理政务。那些什么太子中庶子、太子舍人、太子洗马等官员,除了挂一个名头外,也并没有什么实务可做。甚至肉眼可见的,等到以后太子登基,辅政掌权的也会是三杨为主的后党,而与这些太子属官无关。 天子将这样一个既无实务,也无前程的官职授予给陈寿,也难怪陈寿愤愤不平了。 五日之后,宫中派使者到陈府,下了专门的诏书。但陈寿接旨后,不仅没有就职的想法,甚至连辞谢的姿态也懒得做了。自那日以后,他开始不问世事,像个隐士般在府内苦心修书。而对于陈寿不就职这件事,天子大概也知道自己处置不当,太子中庶子一职空置了小半年,朝廷不仅没有什么处罚,甚至干脆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而在这个时间内,刘羡的守孝期也悄无声息地结束了。 守孝期结束的当天,刘羡辞别老师,又回到了边山张希妙的墓前。此时已是深秋,刘羡种的菊花都已经谢了,漫山遍野都是枯黄摇落的草木,野兽们也都销声匿迹,天地间只剩下萧瑟的风声。刘羡看着张希妙的墓碑,心中回忆起母亲生前的种种音容笑貌,一时心中恍惚。 他到现在还是时而会产生一种质疑,母亲真的就这样离开自己,再也不会回来了吗?他明明感觉她就一直在自己身边,陪伴自己左右。 或许这就是人的魂灵吧!是母亲的魂灵在注视自己,期待自己能够完成对她的许诺。刘羡追忆了很久,直到所有的细节都已经苍白,他这才与母亲告别说: “阿母,我一定会做一番事业的!” 这时,一阵风吹过,仿佛有谁对谁说了什么话。刘羡徐徐睁开了眼睛,只见苍穹上彩霞千道,不可迫视,周围的枯黄黯淡的风景,在夕阳的余晖下重新闪烁起光芒。山林之间,忽然蹦出一只白鹿,它从刘羡面前毫无顾忌地奔跑而过,仿佛一道白虹划破波光,然后又消失在另一片枫林中。 在那短暂的一瞬间,白鹿似乎朝刘羡看了一眼。刘羡像是得到了某种启示与回应,他觉得自己心如铁石。 守孝结束后,刘羡回到安乐公府,开始与二伯刘瑶商量元服与成婚的事情。但结果令他失望,二伯劝诫说,他还需要再等待一段时间。 其实相较于古礼,今人操办这两样事情已经提早了很多。 《礼记》说二十加冠而有字,加冠就是元服,也就是成年礼。但随着汉末的大规模战乱,九州人口凋零到一个骇人的程度。许多少年十余岁就得奔赴沙场,死去的时候也没能年满二十。哪怕尊贵如曹操之子,也毫不例外,曹丕十岁就随曹操南征宛城,曹植十五岁从征东海。 在这种环境下,人们不得不更易习俗,将元服之礼提前到十五岁左右的年纪。元服之后,往往再于一两月之内完婚,希冀以此来完成传宗接代。 当时间来到现在,十五元服的风俗得到了延续,可想要再提前,恐怕就不现实了。刘羡过了今年生日,也才年满十四,至少还需要一年,他才算是真正成人。 这让渴望独立的刘羡有些不满,但他也明白,面对时光,人没有什么选择,只能选择等待。所以稍作思考后,刘羡就带着郤安与张固先返回东坞,他打算在这个熟悉的地方,做成年前最后的等待。 说起来,抵达东坞后,刘羡突然有了一个惊奇的发现,他发现现在自己忽然自由了。母亲去世后,安乐公刘恂不怎么愿意管他,几位叔伯也没有理由管他,阮咸去了关中,陈寿又沉浸于修书,导致刘羡完全可以决定自己的行程。 有这样好的条件,刘羡便决定做一些放肆的行为。他不再长时间地坐在家里读书,而是不时与石超相约,带着一群朋友一起去万安山打猎。毕竟剑术和学术可以在家中精研,但是骑射之术,只有在荒野中疾驰才能磨砺。 接下来的两个月,刘羡就是在骏马背上飞驰来渡过的。 一众少年在山林中来回翻越,快马如龙,弓如霹雳,箭作鸱叫,刀作雁鸣。大家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把射来的猎物切成肋条分食。大家总是耳后生风,浑身生火,好不快活!只觉得这样的时日简直好比神仙一般。什么洛阳的繁华,京畿的闹市,转眼都被抛之脑后了。 就在刘羡打算就这么一直等到加冠的时候,陈寿突然又赶来找他了。 陈寿进来的时候,刘羡正在给马铲草料,他刚买了两匹陇西来的母马,打算配家里的公马,看能不能生几匹小马驹。听到陈寿喊他的名字,他连忙把木杈递给一旁的朱浮,然后捋着袖子快步迎上去。 陈寿的面色还是很差,看起来还没有从仕途遇挫的阴影里走出来。但看他着一身极周整的青白色儒服,头戴儒冠,脚着麻履,刘羡顿时就反应过来,可能是出了什么大事。 陈寿也没有过多地谈话,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刘羡后,径直说道:“换身好点的衣裳,我们立马就走。” “去哪儿?” “去拜祭一个人。” 刘羡不敢多问,立马换了一身过得去的戎服,又把头发盘起来,裹了一面素色的头巾,再换上一双鹿皮靴子,就和陈寿匆匆策马,踏上了奔丧之旅。 在路上,刘羡的心中有些好奇,这是老师第一次带他去给一个人奔丧,还是如此的郑重其事。这说明去世的绝不是一个平凡人物,但为什么要带上自己呢?陈寿平日里很少让自己的生活干扰到弟子,一旦这么做,就是他认为对刘羡有益,可刘羡实在想不到,到底什么人的葬礼,一定需要自己出席。 不过答案很快就公布了,当刘羡随陈寿来到布满白幡的府门前,仰望到头顶银钩铁画的“襄阳侯府”四个大字后,刘羡恍然大悟:原来是率军伐吴的王濬公! 还记得八岁时朝廷兵分六路,发二十多万大军伐吴。其中功劳最大、传奇色彩最浓的就是王濬所部,他率领七万益州水军,指挥可以跑马的楼船,在长江上横冲直撞,所向披靡。短短三月之内,接连攻克西陵、荆门、夷道、夏口、武昌等东吴江防重镇,最后更是顺流直下,攻入石头城,吓得孙皓魂飞魄散,开城投降。 三月间,王濬飞渡六千里,从秭归一直打到了建业,自古以来,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水师,更从未有过这样的战役。所以有好事者称其为当朝第一名将,还在杜预、文鸯等人之上。后世刘禹锡也有首脍炙人口的诗歌赞云:“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在诗歌中,王濬往往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形象。可现实与诗歌往往相反,当年王濬担任水师统帅时,就已有七十四岁了,所谓的官位还有重用,都是他凭借年龄和资历硬熬出来的,以致于当时须发尽白,老态龙钟。甚至在伐吴前还有人嫌他过于老迈,向天子提出换将。没想到他硬是熬到了今天,直到八十岁才堪堪病卒。 对于这样一位名将的离去,刘羡的感情不是伤感,而是有一种羡慕。读了这么多年的史书,他多少也知道,名将木秀于林、难容于人的道理。军队涉及到权力,几千年来,有多少名将死于党争,多少名将死于算计,能够马革裹尸、战死沙场都算是一种幸运。而像王濬这样,不仅誉满全国,得享富贵,最后还老死床榻的名将,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而且还活到如此岁数,说是此生无憾,也不算夸张了。 入府之后,看王濬后辈们的表情,果然也是如此。他们虽然神情哀伤,但是并不遗憾,谈话间还透露出对家长的由衷自豪。可以说是西晋建立以来,最难得的一次喜丧了。 但令刘羡奇怪的是,府间的主人们轻松谈笑,但宾客们的气氛却极为沉重。很多来客都脸色阴沉,或对着天空愣神,或看着棺椁哽咽,好似死去的不仅仅是王濬,更有他们自己的魂灵一般。这种奇怪的氛围绝不是无的放矢,因为他发觉,这些神情异常的宾客们,都与老师打了招呼,他们或多或少都相互认识。 等了少许,有一名老人走过来和陈寿聊天,刘羡认出来,是前阵子老师邀请到府上过的王崇,他们两人寒暄了一阵后,谈到此时王濬之死,王崇叹道:“王公这次去世,对朝局的影响很大啊!” 陈寿嗤笑道:“幼远想得太多,我看原本也没有什么区别。” “不可妄言!”王崇斥责道,“我知道你现在怨气很大,但也要尊敬王公!没有王公的二十年治蜀,哪有两州百姓的安乐?没有王公的保举提拔,哪来我们在朝廷的今天!” 陈寿看了一眼旁边的棺椁,没有直接驳斥,而是阴阳怪气道:“可我确实不知,王公一死,对朝局有什么影响。” 这话令王崇很是泄气,他哀叹道:“承祚,你明知我是什么意思。这二十年来,王公虽不是蜀人,却是我们蜀人的领袖,如今王公去世,我们蜀人便没了旗帜,就更要团结一致,同甘共苦,你在这里抱怨再多,也无益于大局啊!” 听到这里,刘羡有些明白过来了。他环顾左右,再次打量那些来拜祭王濬的宾客,与记忆中那次王濬凯旋大典的人物相比对,果然看见了一些似曾相识的人。 结合刚刚听到的对话,刘羡大概猜到了真相:在蜀汉灭亡后,剩下的蜀汉官僚多被西晋朝廷所沿用,但是因为是亡国降臣,他们始终被西晋朝堂所排挤。在这种情况下,蜀人选择通过拉拢极个别西晋高官,通过钻营造势,逐渐打开进入权力中枢的通路。而王濬,就是他们选择的那个人。 蜀人帮助王濬拿下灭吴大功,王濬帮助蜀人进入朝堂三省,如此二十年来,双方合作愉快,相安无事。但随着王濬年老,到如今病死,蜀人并没能找到第二位能够取代王濬的合作者。这也导致在王濬死后,蜀人在朝堂骤然失势。 老师哪怕写《三国志》也不得重用,很可能就是受到王濬病重的影响。 没有了领袖,也没有了因东吴而存在的示范价值,导致现在的蜀人正在朝堂全面失势,也难怪这些人在拜祭时如丧考妣。刘羡即使设身处地地去思考,也没法替他们想象到破局的思路。洛阳权贵的子孙实在太多了,哪里还容得下蜀人来分润官职呢? 正沉思间,又有一人走来,向陈寿招呼道:“承祚,天子授你为太子中庶子,你为何不去?” 陈寿看了来者一眼,冷笑道:“那我把这个美差让给你杜烈,你定然会去吧!” 杜烈显然也是蜀汉旧臣。但他涵养极好,仿佛没有听到讽刺,捋着胡子笑道:“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虽然没有实权,但还是有机会接触太子与天子,有机会,有你,就还有转机,承祚,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我?你未免太高估我了,我只会修史,除此以外,百无一用。” “怎么会?承祚,当年我们六个人进京,你的才情最高,当年杜预大将军也很看重你。只要你肯下定决心,肯定不会止步于此……” 陈寿没有耐心再与杜烈辩论了,他挥挥手说:“打住吧,今日王公出殡,我们就不要在这里争吵了。” 但杜烈还想做最后的尝试,他发现了一旁的刘羡,还以为是陈寿的子侄,就说道:“承祚,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家族考虑,当年令堂坚持归葬北氓,不就是希望你能光大家门吗?还有你的子侄晚辈,就忍心看着他们受苦吗?” 然后他转首看向刘羡,叹道:“小子,你劝劝你家大人,富贵荣华,岂是坐等可来的……” 陈寿连忙打住,对着杜烈道:“仲武,你不要认错了,怀冲不是我的子侄。”他稍微顿了顿,然后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讥讽口吻道:“他是我的弟子,如今的安乐公世子,刘羡刘怀冲。” 话音一落,场上顿时有数十道目光同时投射过来,聚焦在刘羡身上,目光的主人神色各异。 刘羡也是在此时才反应过来:按照君臣关系与血缘关系来说,他正是在场大部分人的旧主。 第四十二章 两个老人的谈话(5k) 杜烈看着刘羡,脸上先是一惊,恍惚间流露出怀念、追忆的神色,但那只是一瞬,紧接着就为紧张、恐惧所覆盖。他回头对陈寿低声喝道:“陈寿,你干什么!带他到这里来,你是觉得摔得还不够惨吗?” 陈寿安之若素,老神在在地回答道:“皇帝不是这样不能容人的小人,仲武,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了。” 杜烈几乎气笑了,他指责道:“承祚,这是政治!政治不允许有半分错误!你这么想,难怪会有今天!” 说罢,他转身向刘羡拜了拜,继而如躲瘟神般快步离去。 其余关注的人群也大多收回自己的目光,装作无事发生。但刘羡分明能感受到,他们的视线还若即若离,并没有彻底离开。这些人在想什么呢?老师带自己到这里来,又有什么深意呢?刘羡一面维持镇静与沉默,一面在心中思量。 他本来以为老师会带他去见某个人。但没想到,等到祭礼结束,陈寿与襄阳侯府众人告辞时,一切都显得非常寻常,陈寿没有特意带他做什么,也没有和特意带他认识什么人物。离开时,刘羡可谓是满头雾水,莫名其妙。 而当天刘羡打算告辞时,陈寿把他挽留下来,让他当夜在陈府歇息。 夜色很快来临了,来回奔波了这么久,刘羡也确感疲倦,当天早早地就在厢房入睡。整座府邸一片黑暗,只有堂屋的灯火还亮着,照出陈寿与桌案上书卷的光影。陈寿铺开一张白纸,拿毛笔饱蘸墨水后,打算写些什么,可要落笔时,又忽然卡住了,等到墨水滴落纸张,他回过神来,连忙把毛笔放下。他的心乱了,什么都写不出来。 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有人笑道:“不是已经修完《三国志》了吗?你还打算写些什么?” 说罢,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头戴斗笠、笠上带纱的黑衣人走进来,他转身把房门封好,然后非常熟络地在陈寿旁边的案席坐下。 “这不关你的事。”陈寿显然与这人极其相熟,他甚至没有抬首看来人一眼,而是开始收拾桌上的文宝,口中说道,“你过来的时候,没人发现吧。” 黑衣人取下了斗笠,露出一张满是皱褶的面孔,看样子,竟是一名六十出头的老人。 老人面容儒雅温和,但说话与举止都一板一眼,似乎有一种执行军令般的果决。他说:“拜祭过王公后,我全家都在返川的路上,这一去山高水长,道路艰险,根本没人能够监视。我又叮嘱我家妻小,回乡以后,以生病为推辞,不得与任何人见面,保底能够拖延一年的时间。” 听这老人的意思,他大概是要离京的蜀人,只是因为某个不能明说的原因,把离京变成了幌子,实则悄悄来和陈寿相会。 陈寿叹了一口气,他摇头道:“还是太冒险了,按道理说,你已告老还乡,不离京就是欺君。而今天你要我带着怀冲过来,要是被人发现,说成是密谋造反,也不是没人相信。” 那人蛮不在乎道:“你我都是五六十的人了,还怕这个?就算真被告发,也不就是挨一刀,有什么大不了的。” 陈寿用手指敲打桌案,低声恼怒道:“我是无所谓,可怀冲才十四岁,他明年就要元服成婚!你不为他想想!” 那人沉默少许,转首望向陈寿面前的灯火,徐徐说道:“我就是为小主公着想,所以才冒着风险来见你。” 这话语背后的意味,陈寿听得很明白,两人相识也有三十多年了,他很清楚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论仁义道德,自己其实是远不如对方的,而对方此次冒着风险前来,显然也是怀着莫大的善意。陈寿不想指责他,但他也很明白,有时候善意并不一定能带来好的结果。 他长叹了一口气,问道:“那你说说看,你今日特地绕这么大个弯子,来见我,来见他,你有什么用意?” 那人注视陈寿片刻,徐徐道:“我想助小主公复国。” 陈寿闻言一震,失手把笔架打落在地,他没有低头,而是双眼死死盯住李密的面孔,他几乎要发起抖来,仿佛对方的话语攥紧了自己的心,但他还是强忍着将这种震颤克制下去。良久过后,他咬牙切齿地吐字道:“李、密、你、真、疯、了!” 原来来者是李密李令伯。 这个名字对于后世的文人来说并不陌生,他写下的《陈情表》扬名后世,与诸葛亮的《出师表》所并列,曾被后人誉为“读诸葛孔明《出师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忠;读李令伯《陈情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孝。”足可见其文采。时人也赞赏他“博览五经,多所通涉,机警辩捷,辞义响起”。 但后世之议论,往往只关注他仕晋后的宦海生涯,而疏漏了其前半生身为蜀汉旧臣的身份:在蜀汉亡国之前,李密历任益州从事、尚书郎、大将军主簿、太子洗马。这些他不说,旁人也多半不清楚,但是陈寿是不可能不清楚的。 因为他在接手大将军主簿之职时,上一任辅佐姜维的大将军主簿,正是李密。 只是在亡国后,他先是隐居奉老,后来又被司马炎点名征辟,安排他当祖籍温县的县令,一当就是十年。这些年来他廉洁奉公,被司隶认定是县令模范,早就没人在意他蜀汉旧臣的往事了。 可谁能想到?他今天与陈寿相见,开口竟说出这样不要性命的话来。 陈寿立起身,对李密指着鼻子骂道:“大汉都亡国二十年了!天下都一统七年了!你也在关东都当了十年的官,结果今天你跑过来和我说,你要帮怀冲复国!是我听错了?还是你在和我玩笑?!如果是真的想早点死,也不用特地来我这!北邙山那么多空坟头,你大可找一个把自己埋了,没人会惦记你!” 李密面无表情地听陈寿骂完,毫无顾忌地与老友对视,他明明是坐着,但眼神中的镇定反而压住了陈寿的气焰,陈寿没来由一阵心虚,然后坐下了,转头看向席案上摇曳的火苗。 李密这时才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没有开玩笑,承祚,我是真心这么想的。” 再听到这话,看李密郑重其事的姿态,陈寿仍是不免一阵寒意,他心中极度反感这些话语,冷笑道:“好啊!那你打算怎么干?是当了几年温县县令,手里攒了几十个死士,还是结交了什么土匪,挖到了几十斤黄金?” 李密叹息道:“都没有,我只有这一身心血和志向,想托付给小主公。” 这更让陈寿感到好笑,他继续诘问道:“你的心血和志向,能值几匹绢?” 李密只当这些话是乱风过耳,他笑说道:“承祚,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的能力与确实微不足道。但我也不是疯子,我看的是天下大势,所以才有此决定。” “天下大势?” “你感受不到吗?大晋已有亡国之兆。” 此言一出,陈寿哑住了,他下意识本想进行反驳,但是话到了嘴边,脑中突然蹿过一些离奇的念头,将这些话噎住了。他的神情也平静下来,反问道:“怎么说?” 李密见老友终于露出聆听的态度,他倍感欣慰,陈述道:“虽说陛下现在才五十春秋,但他这几年纵情声色,怠惰政事,把朝政都交给后党,自己则荒淫无度,竟纳了近万名妃嫔。以致于临幸妃子时,他要坐羊车来决定人选,羊停在哪,他就在哪过宿。这种搞法,他身体岂能长久?” 羊车望幸的传闻,陈寿也听说过,但他有些拿不准,反问道:“话是这么说,但他毕竟是皇帝,不可以常理度之。汉武帝亲近女色,不也活到了七十一岁吗?魏武帝好房中术,生年也有六十六岁。你说这个,未免太早了。” 李密微微摇首,低声道:“不算早了,我五日前亲眼见过皇帝,他精神萎靡,神思迟缓,言语混乱而没有定见,更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表面上虽然还有些贵气,但仔细察看,其暮气之重,实不下于九月深秋,在我看来,要不了五年,他的寿数就要尽了!” 五年之内,司马炎就要死了! 这个念头闪过陈寿脑中时,他浑身上下都如同被闪电击中,大概有些理解了李密的想法,他现在也有些觉得,李密的复国言论并非是空中楼阁了。 但这其中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使得他也压低声音,向对方反驳道: “那又如何?我知道你的意思,一旦皇帝死了,当今的太子又不成器,那就有余地操作。但是皇帝也是有智慧的,他现在就在逐步培养后党,让三杨辅政。以后就算他驾崩了,大不了回归到大汉时的外戚政治,怎么就会亡国呢?” “今时不同往日。”李密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来,只不过他嘲讽的并非陈寿,而是另有其人:“当年魏明帝曹叡让曹爽与司马懿一同辅政,怎么曹魏就亡了呢?” 这一句切中要害,令陈寿醍醐灌顶,他闭上眼睛,回味这句话,口中则回复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朝堂政治,其实归根到底,是平衡的政治,维稳的政治。重点在于让国内各方斗而不破,维持团结。 可当年司马懿在辅政之时,打破了这个规则,血腥清洗了曹爽一党,夺取了最高权力。而后他们父子三人,凭借着二十年的努力,才逐步扫清了所有的反对派,并用灭蜀的功勋建立了晋朝。 但司马懿的血腥清洗,到底打破了朝堂各方势力的互信,党派之间的斗争毫无下限可言。哪怕是天子与齐王党斗争,都险些闹出兵变。而司马炎到底还有灭吴之功,能用威望压制住朝堂,勉力维持住平衡。 可一旦司马炎去世,士族宗室争权,凭借三杨的威望,怎么可能安坐辅臣之位呢?必然会酿成长久的动乱与清洗。 而这,正是复国的大好时机。 想到这,他心中不禁对李密升起一股由衷的敬佩,能在现在预知以后的灾难,没有非凡的智慧是不可能做到的。 但他心中很快又陷入怀疑,复国两字,说起来简单,但要实现何其沉重?他还是不想弟子走上这条路,反过来继续质疑李密道: “令伯,你说的虽不无道理,但你应该也清楚,怀冲他身份敏感,深受朝廷提防。纵然他现在走了曹志的路子,能够进入仕途,将来无论是谁主政,动乱成什么样,恐怕都不会放他入蜀。如果他人都走不了,你拿什么来帮他复国呢?” “而且怀冲才十四岁,他虽然知道自己是安乐公世子,可他从来没想过复国这个问题,你今天莫名其妙的出现,突然就要把这个重任压在他身上,就因为一个渺茫的希望,他可能做到吗?” 李密显然也思考过这些问题,面对陈寿的诘问,他叹一口气,其中不知包含了多少犹豫纠结,仍打起精神回复道:“你说的对,承祚。这些事,我解决不了,但有些事情,我永远都不敢忘。” 他在这里忽然抬高音量,朗声道:“承祚,当年大将军临死前对我们说的话,你忘了么!” 李密的话像是一道霹雳,瞬间让陈寿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 当时天上也是响雷阵阵,大将军姜维倚靠在狼藉一片的废墟中,擦拭着残缺的章武剑。他的眼神看向自己,苍老又棱角分明的面孔上,布满了温柔与期许。 他问道:“大将军,那之后呢?” 大将军疲惫又坚定地回答说:“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等待。” 他注视着自己,强调说:“竭尽所能地等待。” 陈寿想要说些什么,可精神一个恍惚,意识再次回到眼前,昏暗的堂屋里,只有两个人和一柱摇曳的灯火,当年还年轻的两张面孔如今都已苍老不堪,他喃喃道:“等待,等待什么呢?” 李密严肃地回答道:“当然是等待机会,等待复国的机会。” 他终于立起身来,缓缓靠近陈寿,握住他的手道,“承祚,有些事情,是我们无法躲避的责任,也是小主公无法躲避的责任,机会就要来了,我们没有理由逃避,不然当年那么多同袍的血,那么多将士的英灵,不都白白牺牲了吗?何况还有人在等待他……” 陈寿不同意这个理由,他甩开李密的手,反驳道:“令伯,如果只有你和我,还有那些老人,你说舍命复国,不管将来是身首异处,还是死无全尸,我都不会有任何疑虑。” “但……你不能这样要求怀冲……,他没见过诸葛丞相,没见过大将军,甚至没有见过他的祖父……,他更没有经历过成都之乱……” “你和我,还有亡国时的那些苟活的人,都对不起死去的人,都理应为他们偿命!但是这和孩子无关……你让他去冒这样大的风险,荆轲刺秦都不过如此,他万一失败,这辈子就毁了!” 李密反问道:“他难道现在就没有毁掉吗?我听说过了,主公发了狂症,亲手杀了夫人,这难道对他没有影响吗?他是刘备的子孙,天生就不属于平凡。” 陈寿道:“他现在当然被毁了!但他还有挽救的希望。他有个好母亲,也遇到了赏识他的人,他只要按部就班,以后就算朝廷发生政变,就因为他是刘备的子孙,他是汉室正统的象征,按照二王三恪,只要他不激进,就没有人会害死他!” 李密没有想到,陈寿对刘羡的情感竟然如此之深,哪怕动用姜维的名头都无法将他说服,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暂时放弃,继而转首看向窗外。 窗外此时高挂明月,陈寿也看过来,只见清凉的月辉铺满天地,好似下了一场大雪,两个人都冷静下来了。 “承祚。”李密的身形纹丝不动,但语气却温柔下来,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下定决心吗?” “为什么?”陈寿也感到好奇,他确实不明白,十几年安稳度日的老友,为何会突然冒出这个想法。 “今年六月的时候,我呕了血,去找了医生,医生说我得了肝病,大概活不过两年了。” “怎么会?”陈寿吃了一惊,立刻靠近李密,仔细打量他的身体。此前李密坐在黑暗处,脸色难以打量,但在此刻的月光下,陈寿能清晰地看到他削瘦的脸庞以及蜡黄的脸色。 “我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李密的神色很平静,他已经接受了这一切,“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有些事情,只有面对死亡,我才能想得明白。” 他再次将目光投向陈寿,徐徐说:“我很后悔,当年没和大将军死在一起。” “……” “我也知道,我一个将死之人,突然对你说这些,是很不负责的。所以在来时的路上,我很纠结,想要向你开口,但又不好意思,所以我就想,要不然,先卖个关子吧。你把小主公带过来,我看看他,如果他是个文弱没有主见的人,我也就此打住,真正告老还乡了。” 接下来的话不用多说,陈寿自然听得明白:他在葬礼上看过刘羡后,就认定他是能成大事的人,所以才来和陈寿商量此事。这让陈寿不禁生出疑惑,反问道:“你只见了一面,怎么得出这个结论?” 李密说:“有些人,是不可能当臣子的。” “你报出他名号的时候,我看得很清楚,他看周遭的眼神,分明是在看家臣。” 陈寿终于动容。 第四十三章 治国之学(4k) 随着谈话到了最后,两个老人终于达成了一个共识。 李密说:“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 陈寿问:“什么样的各退一步?” 李密答道:“你帮我引荐,我来教导小主公一年,而我只口不向他提复国之事,一年后他成婚了,我就回巴西,为他做复国相关的布置。” “然后呢?” “然后就是等待。”李密沉声回答,似乎已做了相当严苛的决心,“他有朝一日能够入蜀,就按我的计划行事,而他如果不能来,就当无事发生。怎样?” 陈寿知道,这已经是这位老友最后的底线了,如果再拒绝,李密恐怕会死不瞑目。 他也无法拒绝,因为闭上眼,他似乎又回到了那天昏地暗又电闪雷鸣的一夜,他似乎又在成都城内,身边是战友们残破的身躯…… …… 刘羡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空还一片漆黑,星斗和月亮都挂在天幕上,只是光芒已经变得稀薄。根据经验,这大概是卯时左右,刘羡点了灯,到井水旁洗漱一番后,从房中拿出榆木弓,拇指套上防割伤的玉玦,开始在院中开弓空引。 空引与射箭不同,纯粹是为了锻炼双臂的气力,讲究一个引而不发,蓄而不放。而刘羡先是右手开弓一刻钟,又是左手开弓一刻钟。这种熬打很有成效,四年前只能开一石弓的自己,现在已经能开三石弓了。 拉完弓后,东方微微发白。此时他的倦意已经全然消退了,刘羡活动了下酸痛的双臂,抽出昭武剑,在院中独自舞剑。舞着舞着,远方吹来微薄的凉风,伴随着断续的鸡叫声,门口的坐骑也在马厩中发出一阵长嘶。此情此景,刘羡胸中也自然涌出一股热流,让他产生了一种喜悦与骄傲,他切实地感觉到自己在成长。 剑舞舞罢,天色彻底大亮,刘羡用湿巾擦拭汗渍,而后坐在石井旁大声朗读《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刘羡吟诵时是如此投入,似乎已经彻底抛弃了外界与肉身,虽然还有眼睛、耳朵,鼻子与肉体,但他却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闻不见,更没有知觉。 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脑海中,捕捉着书中的一个个文字,这些文字就像是舞动的精灵,拥有不可思议的魔力,当它们化为口中的腔调念出来的时候,刘羡此前拉弓和舞剑时的疲惫,就随着口中的文字飞出。胸中的热流也化散开,等刘羡念完的时候,从肺腑到四肢,都有一种惬意的充盈感。 拉弓、舞剑、背书,这些便是刘羡跟随小阮公后,每日早起雷打不动的功课了。无论有人监督还是无人监督,身处山林还是身处闹市,除非出了什么要紧的急事,不然他都会先坚持做完。因为他切身地体会到,一个良好自律的开端,能决定一个人一天的精神状态。而肉体上的充实,往往也会给人带来精神上的平和。 只是今日刘羡做完功课后,忽然心有灵犀,抬眼一看,发觉不知不觉间,身旁竟站了一位面色蜡黄、身材魁梧的老人。他沉默着打量刘羡,眼神就像一把沉重的刀,投射到刘羡身上时,刘羡竟有一种被斩首的错觉。但他分明感受到,这眼神中不带有敌意,是一种极为单纯的,岁月的重量。 来人正是李密。 其实在刘羡舞剑的时候,李密就已经清醒了,他在窗户旁默默注视,不禁讶异地发现,刘羡的剑术竟已有相当的造诣。 剑术初入门者,往往急于发挥手上剑器的威力,而不珍惜身体的气力,导致剑领意动,身与剑离,往往要不了多久,就身心俱疲。精通剑术的剑客,就会懂得意领剑行的道理,不做过多的动作,不用过分的力气,用极为冷静的意志克制狂舞用剑的冲动,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此才能够掌握真正的杀人技。 而李密观察眼前的安乐公世子,发现他已经超过了意领剑行的境界,而接近于身剑合一。手中的剑就仿佛他臂膀的延伸,周身运动时,剑与人浑然一体,明明剑手用劲极少,剑鸣声却凝而不散,且时刻都有变化的余地。这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剑术技巧,非有智慧毅力者不能明悟。 此后听到刘羡旁若无人地背书,李密心中更是欢喜:这是诚意正心的君子之道。 这些年士族盛行清谈吹嘘之风,对实务事功者嗤之以鼻,看似风雅绝伦,可实际上对国事百无一用。他此行前来,心底最担心的,就是刘羡染上这个毛病。可现在看来,在陈寿和阮咸的教导下,刘羡一直走在正道上,这就可以节省很多功夫了。 等刘羡疑惑的眼神望过来,他向刘羡笑了笑,刘羡则主动行礼问道:“在下刘羡刘怀冲,是承祚公的弟子,请问您是?” 陈寿真是好福气!李密心中感慨,神情还是处变不惊,笑道:“我也是承祚公的好友,名作空空山人,昨夜寄宿在此,还望公子莫怪。” 空空山人?这明显是一个道号。可刘羡打量李密,却看不出他身上有半分玄修之气,反而极为世俗,一眼就像是沉浮宦海多年,郁郁不得志的官僚。简单来说,就是气质和老师陈寿一模一样。 刘羡想,可能这位老人有什么不能明言的苦衷吧,而且两人素昧平生,没有任何交情,继续深究下去就有些不礼貌了。 故而他打算再寒暄一下后,就返回屋中读书,不料却被李密抢先开口,问道:“公子方才吟诵《中庸》,情慷意慨,想来将来是有志于仕吧。” 原来这老人对自己有兴趣吗?刘羡心中诧异,口中则说:“山人说笑了。世界广阔,人生短暂,稍不留神,便是红颜白发,虚度一生。故而凡夫俗子,谁也不愿甘居下流,我也是这样一个俗人,当然有志于仕。” 李密听罢,低头手抚灰白的胡须,接着说道:“哦?那却不知公子修学,到了什么地步?” 这是在问自己的积累?刘羡有些疑惑,但这位能在老师的宅邸过夜,定然是老师的朋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便说:“我得两位老师指点,自幼勤学不辍,到今天,应该算是粗通文武吧。” 虽然口中说粗通文武,但刘羡心里还是非常自傲。 这些年下来,他见过各种各样的士族子弟。有石超、贾谧这样的元勋之后,也有阮玄、曹会这样的文士子弟,更别说还有司马玮、司马允这样的皇族宗室,可在刘羡眼中,他们虽说也有这样那样的优点,但综合来看,各自也都有比较大的缺陷,抛开家境单论个人素质,并不足以与自己并论。 李密听他的口气,也察觉出了其中的自傲,但脸上的笑容仍是不变:“公子不妨说得具体一些。” “如何具体?” “论文之一道,公子学过哪些书?” 刘羡沉思片刻,列举道:“晚辈跟随老师学习,起初教我《诗》、《书》、《礼》、《易》、《论语》、《孝经》,都从郑学,后来稍有所成,便教我《大学》、《孟子》、《荀子》、《中庸》。又因老师修史,带我学过《史记》、《汉书》,其中的《本纪》、《列传》,多已烂熟。《左传》、《战国策》等书自不必说,还有老师自修的《三国志》、鱼豢公修的《魏略》、蔡邕的《东观汉记》等等。除此之外,还读过一些杂家文集,诗词文赋。” 李密问道:“哦?有哪些杂家的文集呢?” “我另一位老师小阮公好老庄,所以《道德经》、《南华经》,我都读过。新近白马寺竺法护大师翻编的一些佛经,诸如《般若经》、《华严经》、《涅槃经》,小阮公也借给我研读。老师的藏书中还有《墨子》、《韩非子》、《商君书》等,小子不才,也都看过一些。” “那公子所学,确实算得上渊博了。”李密点点头,继续问道,“那论武之一道,公子又学过什么呢?” 刘羡回答道:“随老师时,读过《孙子》、《孙膑》、《吴子》、《三略》、《六韬》等兵法,后来老师南下,小阮公教我骑射、剑术,到如今,小子勉强能开三石弓,十中五六,天下五路剑术,小子大概练会了纷击剑与出手剑两路。” 见李密频频点头,刘羡不禁有些沾沾自喜,他虽然性格沉静,但还没能做到完全杜绝虚荣心。更何况,想得到他人的认可,这本就是世人都有的欲望。 他本以为此时会迎来老人的夸奖,谁知老人说道:“如此说来,公子确实还需要努力,想要在仕途上有所作为,光靠这些,还远远不够。” 这话大大出乎刘羡预料,他第一反应是老人在开玩笑,抬眼去打量老人,发现李密神情严肃,言语诚恳,并不似在玩笑,也不似在找茬,一时间让他倍感疑惑:“先生此言当真?” “莫非公子已经自满了不成?” 刘羡倒不是自满,只是真的茫然:在他的认知中,同龄人该学的东西,他基本上都学过了。如果这些东西还不够,那到底是什么不够?他完全不明白,就是想努力也不知从何着手。这老先生真的不是玩笑?但刘羡还是保持了对老人的尊重,低头问说:“小子不敢,还请先生指教。” 李密指着刘羡,徐徐说道:“公子方才说的那些,都是修身存身的学问,不是治国的学问。” 刘羡问道:“为什么这么说?经史不能治国吗?” 李密笑着摇头道:“都不能治国。”他在这里稍微一顿,接着解释道,“圣人的经书,是教人做人的。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句话:要做君子,不能做小人。这是典型的修身之学,拿它明心,自然是毫无问题,但拿来做事,却百无一用。” 刘羡欲言又止,因为找不到话语反驳。 而后李密又说:“而读史书,公子说《本纪》、《列传》多已烂熟,学的都是什么呢?恐怕都是些阴谋权斗之术吧!该与谁为党,罗织势力,再如何两面三刀,避实就虚,联弱胜强,以大胜小。对不对?这些是存身之术,可以在政治中明哲保身。而如何治理国家,造福百姓,公子真学到了吗?” 刘羡在这里终于找到了一些破绽,他质问道:“可史书上不是也记载了一些赈灾之法、破贼之术、养民之道吗?老先生这样讲,是不是太偏颇了?” 李密摆手道:“那些都是虚的,只有大概,而无细节。非熟于庶务者,不能明其奥妙。” “就拿宣帝时赵充国上屯田策的情况为例,赵充国称‘月用粮谷十九万九千六百三十斛,盐千六百九十三斛,茭藁二十五万二百八十六石。难久不解,繇役不息。’《汉书》中对于将士所耗已有明言,可这是军队到手的明账,朝廷调拨粮秣,却要考虑到沿途的损耗,动用多少民夫,去哪些郡国征集,还要考虑减少对民生的影响,不要影响物价,不要影响农耕。这些明细,公子读史书能明白吗?” 这番话语为刘羡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他还真没有从如此深入的角度去思考政策与国事。 以往他只注意到史书中记载的人物悲欢,可对于他们一举一动的切实运行,却始终隔着一层苍白的面纱,如今老人轻轻一点,面纱掀开了。他顿时恍然发现,在史书背后,竟然还有这么多的谜团和阴影,而这些谜团与阴影,才是真正影响国家与百姓命运的事物。 他急忙向李密问道:“这就是治国之学吗?先生从哪里学来的?” 李密笑道:“当然是有人教给我的,怎么,公子想学吗?” 刘羡有些兴奋,同时又有些犹豫,毕竟他与眼前这位老人不过是第一次见面,他为什么要这么善待自己呢?没有任何一次好运是没有代价的,当年鄄城公提出的定亲,就让自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现在,他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老人的名字。 在他思考的时候,一旁观察许久的陈寿终于走了过来。他插到李密与刘羡之间,拍了拍弟子的肩膀,笑道:“没什么好顾虑的,我这次叫你过来,就是让你见见我这位老友。他确有经国学问,从今天开始,你就陪伴他左右,做最后的求学吧。” 说罢,陈寿又神色复杂地看向李密,轻声道:“现在,我把怀冲交给你了。” 第四十四章 随李密农作(4k) 翩翩公子,纤纤长袖。 倦倦田中,束薪无诟。 …… 不知从哪里传来一个小女孩的歌声,杜鹃从偃师城的东郊一路啼叫着朝安乐公东坞飞来。 周围已俨然一副夏日景象。松柏的翠叶成盖,四野野花与荒草丛生,蚊虫、苍蝇似乎空气般无处不在,头顶的阳光更是猛烈酷热,烤得田野里的农人心力憔悴,似乎魂魄都被暑气蒸走了,但他们仍不得不强打精神,克制不适,在阡陌间奔波来回。 而刘羡便是这些疲惫农人中的一人。此时他的打扮与普通农人无异,上身赤膊,高扎发髻,下身紧绑粗麻长裤,将裤脚高高撸起,肩挑一根扁担,高挂两只灌满了水的水桶,汗流浃背地在田埂上蹒跚前行。 李密此时端坐在桑树树荫下,远远地打量着他,不时低头咳嗽着。而郤安与张固则立在李密一旁,一面焦急地观望,一面向老人劝说着:“老先生,公子昨日才刚刚中暑,您今天怎么还让他过来,可别把他逼出什么病来!” 李密不为所动,他用手抓了一把地上干热的泥块,用手指将其磋磨成粉末,再挥洒出去,说道:“已经两月不雨了,可见今年是个大旱之年,多少百姓都在为保收忙死忙活,怀冲这点劳累,算得上什么?有你们在,他不会有什么大事。” 包括陈寿在内,谁也没有想到,李密说要教导刘羡治国之学,可结果等刘羡拜师后,这位老人随他秘密来到东坞,然后首先要求他学习的,竟然是农作。他让刘羡在东坞的二十顷地里,从中划出十亩来耕种农作,而且要从翻田,除草,沤肥等最基本的农务做起。 刘羡当时非常疑惑,问李密这算什么治国之学,如果是要了解民间疾苦,访问调查一番也就了然了,人的时间极为宝贵,何必耗费这番功夫。 李密没有和刘羡解释,而是直接说:“诸葛亮躬耕陇亩,管夷吾行商阡陌,最后都成为一代名相,这其中的道理,不是光靠言辞就能体会的,承祚既然把你交给我,你也就不要多问,要多做。” 这句话其实令刘羡很是不满。 在他的意识里,老师就是帮学生释疑解惑的,可眼前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人,却让自己不要多问,这实在不是良师作风。但这位空空山人既然抬起了陈寿作大旗,刘羡也不好多说什么,他还是选择了照做。 当年冬天,在李密的指导下,他在东坞的田地最中央划了十亩出来,并和划地的佃农们商议,说一年后的收成,无论他种出多少,都赠给原本田地的佃农。 这些地本来就是安乐公的,佃农们没有反驳的道理,自然是千恩万谢,还想着给刘羡帮忙,但都被李密给回绝了。 “公子不是平常凡人,做什么事情,难道没人帮就做不成吗?” 李密的这番话可谓是累惨了刘羡。在农务上,他不过是一个刚入学者,若有人能帮扶,自然能少走一堆弯路。但李密却不管这些,他强硬地要求刘羡独自劳作,甚至翻田时,连耕牛都不允许刘羡使用,理由也很简单:“世人大多无牛。” 刘羡觉得他简直在找茬,但李密讥讽着说了一句:“公子莫非做不到吗?”,当即激起了刘羡的傲气,他便真的一声不吭,一个人开始了自己的田亩生涯。 由于时代计量的不同,西晋时的一亩地比较于现代,大约少了近四分之一。但即使如此,十亩地对于刘羡来说,还是有些太多。人光是全部走上一个来回,都需要小半个时辰,何况还要在里面劳作呢? 开始时,没有耕牛,刘羡自己以人力犁田,他自以为身体强健,可七天下来,他才犁了六亩,背犁绳之处磨出道道血痕。若非饮食上没有限制,恐怕早就精疲力尽了。 犁地之后,还有施肥,平地,除草,播种……等等工序,这些往日刘羡经常看过,知道劳累但不甚了了的东西,如今他都切实地体会到了。他逐渐明白耕种也是一种学问,而且是一种极为艰苦的学问。 而在这门艰苦的学问后,才是李密承诺的治国之学。说白了其实就是法吏之术。李密会在每日农作之后,专门花一个时辰教刘羡学习《汉律》、《泰和律》、《九章算术》、《水经》等书,令刘羡系统了解国家的律法、官制、地理、人口、经济,具体地教导他朝廷如何做出决策,政令到郡县层面后又如何执行。 李密的讲法细致入微,常常辅佐以事例,无论河朔陇右,京畿巴蜀,他都有鲜活的正反事例可用,其学识之渊博,官务之精通,实在令刘羡叹为观止。 可即使如此,现在的刘羡,却对李密产生了极大的积怨。 对刘羡而言,这段时间里,肉体上的劳累还在其次,主要不满的是精神上的折磨。 安乐公府虽然不是最顶级的大户,刘恂对刘羡也不上心,但是从小该给刘羡的公子待遇,从来没有短缺过。刘羡没有养成锦衣玉食的习惯,也能够习惯粗茶淡饭,但仆人前呼后拥、随从形影不离的情景,还是让刘羡从骨子里带有一些自尊乃至自负。 不说高人一等吧,至少也不愿意去做一些俗务。 而当自己脱下了儒袍与戎服,打着赤膊光着脚,与佃农们混迹在一起,甚至要与粪肥恶臭为伍的时候,他难免感到耻辱。 这并非出自于对农人的歧视与不同情,而是发自内心的不理解,自己学会这些有什么用呢?明明不需要这些经历,通过走访询问就足够了解了,这位空空山人却让自己在田地里耗费大量光阴,还不说明任何理由,简直莫名其妙。 所付出的太多,所得的太少。硬要说有什么好处,大概就是能锻炼自己吃苦吧!可天下的苦头是吃不完的,孟子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心骨。”,那也是造化的安排,哪有给自己加压的呢? 到四月的时候,刘羡实在受不了了,他感觉自己受了骗,故而在一天锄草之后,追问李密道:“李广与将士同甘共苦,而霍去病带着御厨出行,最后不还是霍去病建功立业吗?先生让我在这里受累,莫非将来入了仕途,我不和别人比功业,反而比起吃苦不成?” 李密则装作听不懂,反问道:“怀冲何出此言?天下百姓不都是这么过的日子,你苦在何处?” 这让刘羡哑然,他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贵族,不该与平民看齐,也只好生着闷气维持这种生活。 但到了这个五月,天气大热,接连两月没有下雨,每天都是烈日凌空,暑气腾腾,连井水表层的水似乎都是烫的。刘羡来回奔波灌溉,身体终于到了极限,也就在前两日,他中暑了。 中暑是件小事,毕竟刘羡是此间的主人,稍有不对,便有人过来搀扶照顾。只是他胸中挤压的怨气,却也快达到极限了。第二日李密来看望他,他一个字也不多说,似乎要证明什么一般,起身挑了扁担就出去了,这才有今日的场景。 花了大概一个多时辰,刘羡给十亩田都洒了一遍水。他自己浑身也湿漉漉的,汗水甚至渗出一层白沥沥的盐霜,不可谓不疲累至极了。 但他回顾自己苦心耕耘的田野,粟苗与黍苗交杂在一起,郁郁葱葱犹如一片绿海,微风吹拂过来,它们便温柔地高低起伏,一股成就感便逐渐充盈刘羡全身:这些都是他努力与刻苦的成果。 正自得间,远方唱歌的女声渐渐靠近了,他回过头看去,只见阡陌间冒出一名大约十二三岁的窈窕少女,她手提着一块食盒跑过来,还向刘羡还有一旁的李密、郤安等人招手。刘羡认出来她的身份,也笑着向她招招手,喊道:“小梅,快些!” 这位名叫小梅的少女,是东坞里一户何姓佃农的女儿,刘羡所耕的田地,大多便由她家来耕种。听说世子耕种的所得,大多要送给自己,何家老小都感动不已,为了表达对世子的谢意,小梅便每日来给他送午膳。而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刘羡朝夕耕作,也与自家的佃户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小梅口中唱的歌谣,便是他们因仰慕刘羡而作的。 由于刘羡昨日还在中暑,今日的午膳十分丰盛:里面切了两斤狗肉,一只蒸鸡,一盘醋芹,有一碗鲫鱼羹,再就是作为主食的八块粟面馒头。 刘羡也顾不上什么斯文,劳累只让他感到急切地饥饿,到树荫下摆开餐盘,他便狼吞虎咽起来,全然没有什么世家公子的吃相。 等一斤狗肉下了肚,刘羡吃个半饱,有些从容了,才有余力观察身边人的神态:两位好友整天无所事事,在暑气下有些昏昏欲睡了;新老师还没有动筷,正皱眉按着小腹,据他说这是老毛病;而送饭的小梅则在打量自己,她身材瘦小,眼神望向食盒时偶尔流露出羡慕。 刘羡反应过来,就问小梅道:“你饿吗?饿的话也吃一些。” 小梅被看穿了心思,红着脸摇头道:“这是公子的膳食,我不过是一个下人,哪里配呢?” 刘羡笑道:“什么样的饭菜,都是给人吃的,没有什么配不配,这么多菜,我们几人也吃不完,到最后都浪费了。” 小梅瞪大了眼睛注视刘羡。几个月的相处,她其实已和刘羡混熟了,但面对自家公子的善意,她还是很不可思议。因为在她家里,哪怕是父母一齐吃饭,也没有什么谦让,而这位公子却能够如此亲切地对待自己,不由让她想入非非,等刘羡再次叫她,她才红着脸反应过来,接过了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在嘴中反复咀嚼着。 看小梅如此郑重其事,刘羡不禁有些失笑,他等小梅咽进去后,笑问道:“怎么?家里的粮食不够吃吗?” 小梅点点头,一五一十地道:“原本还有些存粮,够吃到明年播种。但我阿父说,如果今年风调雨顺还好,但现在这样旱,收成怕是好不了了,如不现在节省一些,明年就要挨饿。” “节省一些?有多节省?” “大概一个月吃七石。” 刘羡闻言,心情有些沉重。一般来说,一名成年人,一月就要吃一石半的粮食,他记得小梅家是七口之家,父母老人除外,还有三个儿女,孩子少吃些,最少也要吃十石粮。可小梅家一月却节省了三石,难怪小梅身躯瘦小,骨骼突出。他一时生出些哀怜之意来,身上的劳累仿佛微不足道了。 但回过头,刘羡看见李密蜡黄的面孔,这些繁杂的情绪,瞬间又被烦躁所取代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觉得自己在蹉跎时光,哪怕和石超等人去山林中打猎玩闹呢?他都觉得比在此处更有意义,因为至少那还有快乐可以追忆。 李密似乎察觉到刘羡的想法,睁开眼对刘羡一笑,继而端饮了一杯酒水,说道:“怀冲是用完膳了?” “是!”刘羡其实并没有吃饱,但他不太想与这位老师进行过多的言语交流,哪怕是一个字与两个字之间的区别,他宁愿选择一个字。而后话不多说,刘羡躺靠在树荫下闭目养神起来,原本他没有午睡的习惯,但现在他不歇息,下午就将寸步难行。 李密当然看出了刘羡的愤怒,他心想,调教了小主公这么久,大概也到了交心的时候。等到众人用完膳,小梅把东西都收拾回去。李密注视着少女远去的背影,徐徐坐到刘羡身边,慢条斯理地问道:“怀冲有想过自己的将来吗?” 刘羡睁开眼睛,对待这个突然的问题,他有些莫名奇妙,但也不能不回答,就如实说:“都说走一步,看三步,我想过自己二三十岁的将来。” “喔?”李密笑问道:“那时候在干什么?” 刘羡回答:“若不能进入三省台阁,我就想外放当一州刺史。” 李密手抚胡须道:“好志向,但我说的是将来,怀冲为什么只谈自己呢?” “先生什么意思?” “人的将来当然不只有志向,还有身边有什么朋友,组成了什么样的家庭,又战胜了什么样的敌手,达成了何等的心境。只有考量到了这些,未来的道路才会明晰。” 刘羡沉思少许,回答道:“这太复杂了,家庭、敌手、朋友,很多都是来自命运的安排,而不是人能够考虑的问题。我能做的,只不过是为我自己的人生负责罢了。” “这话不能说错,但是只能算是凡人的想法。真正的英雄,便能越过这层知见障,看透造化的种种运转轨迹,继而把握它,完成从此岸到彼岸的飞跃。” 李密将手指指向小梅来过的路,他问刘羡道:“怀冲能看见她的未来吗?” 刘羡一愣,一个农家女儿的命运能有多猜?无非是再等两年,嫁给一个农家子,继续劳苦终日,看天吃饭,丰年还好说,到了饥年说不得就要卖儿卖女。这些是他早就知道的事情。 可与以前不同的是,刘羡以前想象这些,只是一些空洞的文字,空白得只有寥寥几个人物的画作。但现在,他能够探知到这些想象的肌骨,他刚看见小梅吃饱时嘴角的喜悦,也能想象她哭泣时眼角的细纹,更熟知农人耕作之后肩胛与腰背间的酸痛,还有田地中的蚂蟥、毒蛇与荆棘。不知不觉间,他能用丰满的细节来编织农家百姓的命运了。 李密咳嗽着笑道:“如果你能看见,你就会知道,如何把他们的命运,与你捆绑在一起……” 看着刘羡疑惑的眼神,李密本想讲得更多。可偏偏在这个时候,他胸腹的隐痛突然加剧,犹如千针扎入,一股热流升入喉头,令他俯身,张口,一滩鲜血瞬间呕出。 周围三人都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他抬头看向刘羡,口中想说些嘱咐,但身体已没有力气,随着眼前的光明一闪而逝,他径直倒在了地上。 上架感言 十二点就到了上架的时候了,一时有些感慨。 作为我作者生涯的第二本作品,转型后的第一本作品,我对《晋庭汉裔》这本作品是寄予厚望的。在开书前,我用了大概半年时间来准备这本书,搜集资料,整理人物,拟定框架,现在看来,可能准备得还是不够多。但我对这本作品,也算得上付出了心血了。 写这本书的理由,我在开书前已经讲过了,这里就不再多说,而在这样一个节点,我相信大部分读者都看得出来,这本书的故事还有很长很长,可能故事进行到这里,还只有十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在这个时候,我也不好多说什么,我在这里只能感谢大家付出的耐心,等待,与支持。 这真的是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一本书。 在写作前,我的家人们其实都不看好我,我妈妈和我说,你还年轻,但写完这本书后,估计你就不年轻了,妈妈不想你吃苦,每天都跟一本书较劲,写完这本书,你就别写了。 我说不辛苦,我很喜欢写作,写作对我来说是人生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我常常感觉自己的灵魂中有许多躁动,通过写作,我的躁动就会被抚慰抹平,我和这个世界的很多矛盾,就像是融化在水里,只需要打开空白的文档,敲下第一个字,我的心情就会像大海一样平静,像夜月一样光明。很多原本我不安的事情,就化成了清澈的涟漪。 但人还是要吃饭的。 不管精神上多么快乐,人疯了也不会死,但是几天不吃饭就会饿死。所以想要长期写作,还是得多多考虑怎么吃饱饭,很俗气,但是是人类世界中最颠扑不破的真理。 所以这本书我有一个小目标,一定要写到精品。 我知道自己的题材和写法都有一个局限在,但我相信读者们能够宽容我到精品,我也自信,这本书写的是一个非常积极、光明、坦荡的故事。只要是喜欢大汉,喜欢英雄的人,也一定也会喜欢这个故事。 后人扛起前人的旗帜,让它再一次飘扬在民族的名字里,让那些不甘失败的英灵们能够安息,让史册能够再一次改写评价,这是多么酷的一件事情,我相信每一个有民族情怀的人都会喜欢。 即使不成功,也算是我生涯中对我们民族源头的一次告白吧,我是怀抱着两千年来的感动而写的,哪怕头破血流也不会让人后悔。 更新的话,我知道日更四千在当下的起点不算多,但对我来说,真的是竭尽全力了,或许以后写顺了,可能会更新得快一些,但现在确实受能力所限,写作再快乐,你卡文的时候搜肠刮肚,也是照样要卡几个小时的。 不过既然是上架,我这三四天还是会尽量加更,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 同时也再次感谢支持这本书的三个盟主:戈书、虎目石、晴洛是情弱。 也感谢自上本书来就一直支持我的许多朋友,特别鸣谢我的好兄弟阿紫,还有我的妈妈,他们都是帮助我写作下去的动力。 接下来的路还有很长,我们一起走过。 第四十五章 斗富传说(4k,求首订) 李密的病情发作是如此之急,叫人猝不及防。 虽说刘羡看他脸色,早知道他有病,可观察李密日常行为举止无常,还以为不过是老人都有的一些小毛病,并不影响生活。却不料此时发作起来,竟然骇人地呕吐鲜血,昏迷不醒。 好在刘羡此前中暑,请来的大夫还留在家中,紧急给李密医治,堪堪抢救下来。 “这位先生肝病已急,伤及肺腑,只是现在发作而已。现在我给他下些茵陈蒿汤,短时间内没有大恙,但长远来看,不治也就是一两年的事情了。” 听到大夫说出如此话语,刘羡极为惊愕。 他和新老师感情不深,甚至还有些怨怼,但心里隐隐约约也感知到,这位空空山人一身清高贵气,又满腹经纶,可偏偏愿意花时间来教导自己,身边既无家人随侍,还整日深居简出,恐怕也是蜀汉的旧臣,与自己家还渊源颇深。如今获知他还获得绝症,刘羡五味杂陈,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唯有叮嘱家仆们好好服侍。 李密一病,晚上的课程也没有了,这让刘羡悠闲得有些手足无措,他看窗外月色正好,便一个人走到水渠旁吹风。 因为大旱的缘故,水渠的水位低浅,薄薄的一层,但多少还有些湿意,刘羡站在一株杨柳下,听到渠底的蛙叫声。他一时沉默,思考起这位新老师的话语与用意。 原本他相信老师的说辞,以为老人是受陈寿的邀请,来锻炼自己的故国隐士。但现在看来,大概不是。 “他快死了,却舍弃家人留在我身边,要么对我有很深的感情,要么对我有很大的期望。” 刘羡的思维很快就触摸到了问题核心,可无论是哪一种,都让他有些茫然,因为这段相处下来,他对李密并没有形成深厚的情感,因为双方都不真诚。而且现在想来,老人的安排也颇为荒谬,他此前不见踪影,快病死了却来找自己,有什么用呢?他什么也不能见证。之所以这样做,无非只有一个可能: “他想弥补人生的一点遗憾,或是消弭过往的一些愧疚。” 这种想法让刘羡觉得有些残酷,当人面对遗憾的时候,自己束手无策,只能把希望交托到他人手里,那希望注定是虚无缥缈的,甚至是无可挽回的。而自己身上的负担已经够重了,要能背负母亲、家人、族人、朋友还有姻亲们前进,就时常茫然,如何还能再承担更多人的压力呢? “帮他走完这最后一段路,我就已经仁至义尽了。” 这么想着,刘羡决定回房去歇息,可下了这个决心后,他却有点难以入眠,脑中不时浮现李密的脸,他不断地呕血,向他讲述蜀汉亡国的种种遗憾,他听不进去。但不久,呕血的李密变成了母亲。失声痛哭的张希妙令刘羡受到极大的震动,他也跟着变得悲伤起来,想要流泪。 梦中,母亲说,她讨厌这人世,怨恨世上的所有人。她这么一说,刘羡也开始讨厌起人世来。在这种憎恶的情绪中,他反复想象着世上各种各样不合理的事情,渐渐怒不可遏。 当听到母亲说到那一夜成都大乱,她也被人杀了的时候。突然一群童声响彻耳边,在叫他“安乐公,亡国公”,抬眼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再低头,母亲不见了,是很多个瘦骨嶙峋的小梅在嘤嘤哭泣,刘羡愤怒地浑身发抖,终于激愤地说出: “好了,不要哭了!我来改变这一切!” “怎么改变!” “我要复国!” 梦中的他豪气冲天,又毫无征兆地说道。就在此时,他突然睁开眼。天色已大亮,外面传来了鸟鸣声。 刘羡掀开寒衾,用一只手抚摸额头,梦中的一切还历历在目,梦中母亲哭泣的脸庞,依然鲜明地浮现在眼前。 “复国……”他闭上眼轻声呼唤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又软绵绵的悲伤袭遍全身,他觉得梦中的自己非常荒谬,说的话也毫无道理,但是却没有道理的想流泪。 复国,这是一个自己从未想过的词语,可不知什么时候,它竟然已经蕴含在梦中了。 “只是梦话而已……”他喃喃道,下了阁楼用了早膳,按照往常一样做了早课。引弓两刻钟,剑舞一刻钟,背书一刻钟。然后就扛起锄头和扁担,就往田亩里走去。 等到他习惯性地在田野里立定,才恍然想起来,今日没有李密在身旁,他其实可以偷懒,不再干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了。但看着自己忙活了半年,目前已经齐腰高的茂密庄稼,他还是有些不舍,思考了一阵后,就还是如往常般脱了上衫,先去水渠旁舀水,再挑着水桶到田野里灌溉。 悄无声息间,一个上午就过去了。小梅如往常一般来给他送饭,见只有刘羡一个人,就担忧问道:“听说老先生吐血了,他还好吗?没什么大碍吧?” 刘羡叹道:“有阿田他们照顾呢!郎中说了,短时间内没什么大碍。” 小梅听了很忧愁,小声道:“真的没事吗?我六岁时我阿翁也是呕血,只过了三天,他全身就僵了。” 刘羡知道那是一个很悲哀的画面,劝慰说:“吉人自有天相,很多事也不是我们能做主的。”而后又说,“今天你也没吃饱吧,欸,家里弄了三个人的菜,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多吃一些,吃不完的就带回家里吧。” 他本意也只是一般的同情而已,不料小梅听罢,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令刘羡手足无措,好半天才把她的眼泪劝住,又听她哭诉说:“公子这么好,我想起我阿姊了……” 原来,六年前何家老人病重,但当时恰逢大饥之年,家里连半个月的口粮都没有,哪里还有下葬的钱呢?小梅的父亲何成无奈,和家人商量后,便跑到洛阳的人市,把时年十一岁的大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奴,这才有钱把老人下葬,又有了一些口粮,硬熬过了这个难关。 虽然从此再也没有见面,但小梅依然很想念阿姊,对刘羡说:“当年家里没有粮,只能喝一点粥,我阿姊看我小,就带着我出去挖野菜,又下河摸了半天,抓到三条小桃花鱼,这才煮了一碗汤给我吃……” 听着小梅的描述,刘羡点点头,称赞道:“她确实是位好阿姊。” 正说话间,田野的阡陌间传来一阵声响,刘羡非常熟悉,那是马蹄的声音。 他抬头往声源处看去,只见一名锦衣少年正驾快马飞驰而来。那马身雄健如虎,奔走起来,连路过的石子都微微颤动,闯到刘羡面前止住时,简直像是一道气墙压过来,令刘羡气息都为之一滞。小梅更吓得躲在他身后,不敢与来者直视。 可等刘羡看清马上的少年,他随即露出笑容,往前两步笑道:“哈,溪奴,你哪里搞得好马?” 马上的少年翻身跳下,显出一身威武华丽的戎服,正是石超。几年下来,他体量拔高,也是一个身过七尺,腰佩长剑的英气少年了。他见面和刘羡一个撞胸,自豪道:“这是我六叔从代北弄来的鲜卑黑龙驹,我找他要来的,辟疾你看,威风不?” 刘羡笑道:“何止威风,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也不过如此吧!” “一般一般,怎么敢和汗血马比!”听到好友夸赞,石超开怀大笑,而后他打量周遭,奇怪道:“怎么只有你一人,你那老师呢?” 在守孝结束后,拜师李密之前,刘羡常和石超到万安山中游猎,昼夜不停,好不快活。但在拜师后,刘羡躬耕田野,这种好时光也就一去不复返了。石超对此多有腹诽,以为这位空空山人是没事找事,因此也渐渐来东坞少了,这也是刘羡不喜李密的一大原因。现在也就是在打猎之后,石超大概会绕一段路,特意来看看刘羡,今天也不例外。 听说李密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石超哈哈一声,当即拍掌道:“我就说恶有恶报,那个老头整天一副苦脸,像人人都欠了他三刀债,活该上天收他。” 这话很不礼貌,听得小梅冷哼了一声,刘羡也很尴尬,不知道怎么接话才好。 好在石超当小梅不存在,直接把这个话题略了过去,又问道:“这么说,你现在是无事可做咯?” 刘羡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一时间谔谔道:“大概吧……” 石超一把拉过他,不满道:“什么叫大概,那老头不都两腿一蹬了?有谁管你?有空就是有空。” 刘羡问他:“你要干什么?不是才打猎回来吗?难道还要带我再去?” 石超道:“嗨,这不是我借的六叔的马吗?还要给他还回去,所以等会我要去他的私宅。你要是有空,我可以带你过去。” “去那里干什么?” “带你长长见识。”石超摸着身旁雄壮的黑龙驹,颇为自豪地谈笑道,“怎么?你没听说过石崇金谷园的名号吗?” “你是说梓泽的那个金谷园?”刘羡恍然。 “当然!” 要说洛阳这段时间最出名的两人,既不在文坛,也不在政坛,更不在军界,他们便是王恺与石崇。 这两人一位是已故文明皇后王元姬的弟弟,一位是乐陵郡公石苞的庶子,虽然出身高贵,却无甚大权,按理来说,本不应该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当一个富贵闲人便是了。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两位偏偏在富贵两字上斗出了花样。 如何把生活过得奢侈,说起来简单,无非就是多花钱罢了。但如何花得赏心悦目,如何花得特立独行,如何花得耳目一新,就是一个大学问。最俗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换成金的,整一个金碧辉煌,但一来这太不风雅,二来黄金无甚实际用处,三来也很难弄到这么多黄金,故而是最不切实际的做法。 最初是由谁开始斗富,现在已经是说不清的事了。但毫无疑问的是,两位当事人都乐在其中。等众人大概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的时候,王恺公已经在用糖水来涮锅,石六郎则是烧蜡烛做饭。 后来王恺经商,自青州弄来了长达四十里的紫丝布步障,可以围下整座洛阳城。石崇不甘示弱,从蜀地紧急调来了五十里长的锦绣步障,可以环绕整座万安山。 王恺别出心裁,又在并州买来了三十石赤石脂,将府中上下涂抹得朱正色明。石崇紧随其后,在湘南采购了五十石花椒,磨成碎屑涂抹墙壁,周遭三里皆可闻香。 到现在,两位又开始飙上了牛车。 按理来说,牛车的速度是远不如马车的,可越是这样,越能看出斗富的底蕴。 王恺家的牛叫八百里,号称能一天一夜急奔八百里,而石崇家的牛则干脆叫宝赤菟,顾名思义,就是比当年吕布的坐骑赤菟还要珍奇。现在两家经常出游,旁人也不知他俩有何要务,莫名其妙就看见两车鞭牛狂奔,双方在大道上你追我赶,风驰电掣。往往一个加速转弯,行人只看到车影一晃而过,眼前就仅剩车尘了。 两人斗富的规模之大,内容之奇,就连身在东坞躬耕的刘羡也有所耳闻。他还听说最近石崇在京城东北二十七里处,也就邙山的金谷洞处,盘下了一千亩地,直接改建成别馆庄园,其中凿石穿水,挖湖开塘,亭台楼阁,高低错落,又被人称作梓泽。京畿内传说,这金谷园豪奢可比皇室,雅致犹有胜之。 刘羡本以为这是无知之人传的玩笑话。毕竟露富到如此地步,无论是做人做事,都没有道理可讲,石崇身为名门之后,按理不至于如此,故而也就一笑了之。不料今日听石超言语,倒不似虚言了。 去不去呢?刘羡有些犹豫,他的内心是倾向于不去更多一些的,毕竟李密如今病重,他就算不喜欢这位老师,也要顾全弟子的礼节。便说:“我不请自往,是否太过冒昧……” 石超不耐烦道:“有什么冒昧的,我是他侄子,你是我朋友,我带你去,不算什么外人。” 刘羡本想另找个理由婉拒,不料身后的小梅突然扯了扯他的衣袖,低声问道:“这位公子是出身石家吗?” 刘羡不明所以,但还是低首称是。小梅顿时激动起来,说道:“那公子能带我过去吗?我记得阿姊就是被卖到石家,我想看看她……” 被卖到石家?刘羡一愣,随即了然,石崇斗富如此,多买奴婢也是情理中事,只是不料如此之巧,竟买到自己家的佃户里了。 可石超显然不会让自己带小梅,刘羡想了片刻,心中便有了定计。他对小梅问:“你阿姊叫什么名字?” “何青。” “你去不方便。”刘羡捏了捏小梅的苦脸,安慰她道,“但我会找一找的,如果她过得不好,我就把她带回来。” 晚上会有加更,请大家多多投票,订阅,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四十六章 金谷园(5k,求首订) 太康七年(公元286年),是西晋被称为“太康之治”的十年兴盛期中,默默无闻的一年。虽然李密说是今年河南大旱,可实际上,只要国家安定,官吏有常,百姓们想想办法,苦一苦自己,日子总还是能过下去的。 但当刘羡随石超骑马飞驰,远远看见金谷园的时候,还是难免为金谷园的奢华所震惊。与偃师周遭农人勉强度日的田野生活相比,这里简直是另一番世界。 在金谷园外五里,刘羡就看到一条偌大的水渠,从北面穿凿而来,夹岸分别栽满了杨柳与银杏,招展的枝干与细密的绿叶形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绿墙,只留下可供两车通行的道路。策入其间后,酷热顿时消散了,潺潺的流水声带来了清凉的水汽,身上只有碎羽般的光斑流动。抬头看,原来顶上有藤架结扎,青蛇般的藤蔓织成一片华盖,在烈日阳光下晶莹如碧玉。 “这是从大河引来的流水,才有了这金谷园奇景。”石超对刘羡笑道。 终于走出甬道,忽然耳目一新。映入刘羡眼帘的,是一湾红艳艳的荷塘,荷叶田田,荷花亭亭,都在随风招摇,拥簇着远近共七座亭榭,一直蔓延到远方湖水不可见处,一座石桥与一座假山隔断了视线。 而荷塘之外,可见翠山竦峙,奇石林立,高台楼阁,宛如星斗罗布,疏落其中,各伴有小池流水,相互交错。几乎是百步一溪,两百步一湖,其间杂以修竹松柏,梓枫梧桐,还有数之不尽的鲜花果树。眼下正开的就有茉莉、杜鹃、月季、凌霄、栀子花,花香幽远,令人遐思。 两人纵马一刻,终于来到了金谷园的主院。 主院是一片依山而建,高低错落的不规则建筑,十数座阁楼沿着山坡与山壁划成一道圆弧,圆弧正中心又是一处纳凉的亭堂,亭榭前也搭着架子,爬满了青藤,一群白鸽趴在上面,地上则坐着几只品种名贵的长毛蓝眼猫。刘羡看见堂前的石碑上刻着“乐以忘忧”四个字,然后环顾着来时的风景,一时无限感慨。 石超则手持马鞭,指着这山水笑道:“我六叔为了营造这片园林,花了五千万钱,还有十万匹绢,几乎动用了京城一半的石匠,壮观吧!” 刘羡笑道:“确实壮观,哪怕没见过天子的西游园,我感觉两者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石超颇以为傲,自吹自擂道:“我六叔造的时候,想得可是建一座古往今来的第一庄园,你说西游园,可是把他看浅了。” 刘羡听了颇为纳闷,如此的穷奢极欲,连皇帝都没有同样的享受,石崇莫非不害怕他人猜忌吗?他又是哪里弄来的钱,哪怕以石家开国元勋的家底,恐怕也弄不来如此多的财富,能建造这样一处庄园,恐怕比天子的内帑还富有了吧! 这时候,几名仆人已经迎了过来,给石超一行人服侍换衣。石超和仆人的首领对话道:“我六叔在家吗?” 仆人鞠躬说:“在,在,三公子是带了朋友回来?” “是,这位就是我常说的朋友,刘羡刘怀冲,安乐公世子,鄄城公的佳婿,你跟六叔说一声,晚上添副碗筷。” “好,好,原来是贵客,大人听了,肯定是喜不自禁。” “那你们把这两匹马牵了,先去忙吧,为时尚早,我带我朋友四处转转。” “那晚膳了我们就叫公子一声。” “好!”交代完毕后,石超对刘羡招招手道,“来,我们多一起走走,这半年下来,我们已经好长时间没在一起散步了。” 刘羡负手颔首,跟在他后面,一并欣赏着这世间最豪奢的美景,说笑道:“也不用着急,等我成婚元服,大概就要进国子学了,到时候你我都有空得狠。” “时光荏苒啊,你也要成婚了。”石超看了一眼刘羡,一脸唏嘘感叹,“可我还是感到着急,如今海河晏清,连边疆的战事都少了,当年你我约好,说要在沙场上建功立业,可现在却越来越渺茫了。你说再过几年,我们是不是就彻底无用武之地了?” 刘羡确实也想过这种可能,他分析道:“战事这事情不好说,只要朝廷主战,那就怎么都有战事可打,大不了我们去经略西域嘛!但眼下我觉得忧心的是,等太子继位,朝堂辅臣为保安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就确实无仗可打了。” 石超也赞同这个观点,他之所以丧气就是为此:“英雄无用武之地啊!若是早生三十年,我当与姜维、陆抗一较高下,眼下却只能望天兴叹!” “哈哈哈,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你也不要太悲观,从来没听说过,边疆能几十年没有战事的,你只要有耐心,总能等到大展拳脚的那天。” 两人说话间,上了一座两丈多高的楼台,视野一下子开阔了,两人在这里驻足稍看。这座楼台的栏杆上雕满了芙蓉牡丹,云龙虎豹,还有兰芝花椒的奇妙香味。楼台下,正是一汪池水,只是这里面没有荷花,而是能看到上千条红鲤在里面游动,如同朱砂浸染,非常壮观。 刘羡对石超说:“还是别想那么远的事情,讲讲近一些的安排吧,你还比我大半岁,也快进国子学了吧。” 石超点点头,叹道:“这也没什么好说的,按部就班呗。进国子学混混人脉,走走流程,熬一年,我家大人再花点人脉,让中正品评一下,弄个高品,就可以安排个清职当当。再熬两年资历,就该琢磨着是入内还是外放了。” “有说弄个什么清职吗?” “我觉着到禁军里,当个殿中将军或者三部司马就不错。以后无论到关中还是邺城出镇,都比较方便。” 石超说了半天,反问刘羡道:“你呢?成婚后有什么规划?” 刘羡如实道:“也是先进国子学呗,不过你也知道,我家世不如你,大概很难弄个中朝清职,应该很早就被外放吧。到时候也不知是从县令还是从主簿做起,我已做好了慢慢爬的准备。希望到我四十岁的时候,能做到一州刺史,也就很不错了……” 两人又开始在园林中漫步,刘羡虽然不喜欢石崇的豪奢,但身处如此佳景之中,难免为其中的景色吸引。 石崇在金谷园中建有不少高楼,少则两三层,最高的则有五层,足以俯瞰整座金谷园。而在这楼台中间,他又创造性地命人绘画雕刻,可以看见三皇五帝、孔门十哲、商山四皓、建安七子等。这样的楼阁,又贴有金箔,映照着一早一晚太阳的光辉,若从邙山上往下眺望,定然是光芒四射,金碧辉煌。 刘羡看着这美景,一时有些想笑。想当年,多少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只为了能够天下安定,九州一统。可如今在百年混战之后,自己和好友竟然在嫌弃世界太过和平,或许到手的东西,大家都学不会珍惜,而对于没有的事物,又渴望太甚吧! 很快,时间来到了傍晚,金谷园的家仆们按照约定来通知石超、刘羡用膳。用膳的地点就是在主院的正厅里。这座正厅极为开阔,但里面的装饰却不少:帷幕、屏风、席案、香台、坐垫挂剑……其中最显眼的还是摆放蜡烛的灯台,这些灯台都做成树一样的形态,蜡烛如花一般点缀在铜枝上,仿佛一座座耀眼的火树,映照厅内一片光亮。 这是刘羡第一次看见石崇。 在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侍女中,他披发宽袍,赤脚盘踞,丝毫不讲礼节,竟是一副狷狂不羁的隐士打扮。但他样貌英俊,肤白如玉,虽然已是三十八岁的年纪,但身上的风流气质却显得他异常年轻。此刻他正闭目饮酒,身边的屏风后有一名女子正在吹笛,刘羡听得出来,她吹得是《今有人》,是根据屈原《九歌·山鬼》改出来的短乐府: “今有人,山之阿,被服薜荔布女萝。 既含睇,又宜笑,子恋慕予善窈窕。 乘赤豹,从文狸,辛夷车驾结桂旗。 被石兰,带杜衡,折芳拔荃遗所思。 处幽室,终不见,天路险艰独后来。 表独立,山之上,云何容容而在下。 杳冥冥,羌昼晦,东风飘飖神灵雨。 风瑟瑟,木萧萧,思念公子徒以忧。” 这首乐府曲声清扬,但乐调幽怨,时而似潇潇雨歇,时而似月华照雪。作为“神解”阮咸的弟子,刘羡自然听得出来,吹奏之人做了轻微又极其巧妙的改编,使内容幽怨都不纠结,情重又显优雅,非深谙乐道不能如此。 正沉醉间,一曲吹罢,石崇睁开眼睛,目光扫视堂中,停留在刘羡身上,笑道:“世侄便是安乐公世子吧?久闻其名,今日一见,果然是一表人才。来,快入座!” 刘羡连忙行礼道:“晚辈也久仰世叔大名,此刻能够得见,实在荣幸之至。” 他入座后,石崇又亲切问道:“我听说溪奴今日带你到我园中一游,有没有什么不适之处?” 石超在一旁不满道:“六叔,你说得什么话,我领的朋友,怎会让他觉得不适?” “是有不适之处。”刘羡答道,“你今天骑着那匹黑龙驹,在前面一骑绝尘,我怎么都追不上,心里不适得很呢!” 这很明显是一句略带奉承的玩笑话,刘羡说罢,三人都哈哈大笑。石崇举起一杯酒,笑问道:“怎么,怀冲没有好马吗?” 刘羡还未回答,一旁的石超笑道:“六叔这是明知故问,我都没有黑龙驹这样的好马。” “等你真当了将军,我会送给你的。”石崇对侄子笑道,又转首面向刘羡说,“可惜啊,我的马厩里,黑龙驹只有一匹,不能再送他人,这样吧,我还有一匹千里雪,比黑龙驹差一些,但也是一匹千里马,送给怀冲如何?” 刘羡吃了一惊,推辞道:“俗话说无功不受禄,世叔如此抬爱,我却无可回报,怎么敢接受呢?” “不要这么说,这不过是随手的小礼物而已。我听说你和溪奴自小相约,说将来要跃马疆场,没有一匹好马怎么行呢?我这也是为国储才,怀冲若心中感恩,将来就多多为国杀敌,护得一境平安吧。” 此话一出,刘羡顿时对石崇大为改观,他见石崇耗费如此巨资,打造了这样一副气派非凡的庄园,还以为他只懂享受纵欲,心中毫无家国正道。没想到此时的言语中,竟还有三四分家国情怀,刘羡也觉得自己有些以传闻取人了,这位以豪奢闻名的石六郎,能够与身为国舅的王恺斗富,肯定有他的一些过人之处。 “那小子就谢过世叔了。” “好!今天能够和世侄一见,也是我的一大幸事。”石崇举起酒杯,向刘羡身边的侍女严肃道:“阿青,给世侄倒酒。” 阿青?刘羡闻言一愣,眼前晃过小梅的话,连忙去打量身前的侍女。 这名叫阿青的侍女打扮极为华丽,鹅蛋似的俏脸上画着流行的晓霞妆,腮红氤氲,眉眼若水。很美貌,但看不清真容,刘羡也无法判断她是否就是何青。可刘羡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她斟酒的手有些打颤,含笑的眼角里难掩一丝紧张。 酒斟满了,阿青将酒盏高举过头,递至刘羡身前,柔声说:“请公子饮。” 刘羡本不喜饮酒,一来不喜欢酒味,觉得腥苦,二来觉得浪费粮食,但眼下他刚收了人家一样大礼,心中又有求于人,实在不好拒绝,略微犹豫后,他接过酒盏,一饮而尽。而后对石崇说:“小子酒量不好,若有出丑,还请世叔不要见笑。” “哪里哪里。”刘羡饮酒的同时,石崇也饮下一杯,而后又斟满酒,洒脱笑道,“那我再问一个问题,世侄来这金谷园里,最满意什么?” “满意……”刘羡沉思片刻,笑道:“大概是方才的曲子吧!我老师小阮公教我笛乐,至今已有七年了,可仍然达不到刚刚听到的水平,实在是令我羡慕。” “哦?”这一句话显然正中石崇痒处,他拍着大腿转头面向屏风,对里面的女子哈哈笑道,“绿珠,你听到没,音律神解小阮公的弟子,自称不如你呢!” 屏风内的女子温婉答道:“公子谬赞了,小阮公是九天明月,贱妾不过是绿草荧光,岂敢当之呢?” 刘羡答道:“实话实说而已。” “好个实话实说。”石崇极为高兴,再次对阿青命令道,“我和世侄再饮一杯。” 刘羡闻言,接过酒再饮。 这时石超有些不乐意了,他对刘羡道:“辟疾,你同我游猎往来数次,怎么不与我饮酒?来,你我再饮一杯!” 刘羡苦笑,只能接酒再饮。 刘羡平日不怎么喝酒,此时一连喝了三杯热酒,酒兴发散,有些晕乎乎的了。他扶着脑袋,听见石崇又道:“听说明年世侄大婚,定在什么时期啊?” “应该是在二月吧。” “二月……那时我要外去徐州一趟,看来不能参加世侄的大礼了,可惜,可惜。那我只好提前再祝世侄一杯了。” 听说还要喝酒,刘羡有些头疼,下意识得推辞道:“小子不胜酒力,再喝下去,恐怕赶不回家,还是多谢世叔好意了。” 他本以为石崇会再问候两句,两人推辞一番,这喝酒一事就过去了。 不料此时堂中一片沉默,沉默得有些让人发冷。 石崇忽然说:“阿青,你败了世侄的酒兴,知道是什么下场吧?” 什么下场?刘羡一愣,抬首去看身边的侍女,发现她满脸恐惧,浑身颤抖,想要求饶又害怕得什么都说不出,而泪水已如涌泉般流出来了。 刘羡预感到将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他想出言劝阻,挣扎着站起来,可喝酒多了,身体不听使唤。 不料门口的一名侍卫已大步走来,那侍卫快步拔出腰间雪白的配剑,一手拎住侍女的头发,顶着后心一剑刺入,就如同划过纸张一般,嗤啦一声,剑尖透胸而出。 侍卫面不改色,利落地将尖刀抽回,汹涌的鲜血刹时从伤口处喷发而出,滴落在地上、桌上、杯盏上,刘羡的脸上、眼上,刘羡只觉得双眼一片血红。他试图擦拭眼睛,可眼前始终有一层血雾无法洗去。 他再低头看这位名叫阿青的侍女,她斜躺在地上,双唇微微张合,双目茫然无措,似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向谁诉说。随着血流得越来越多,她很快死了。 刘羡看了一眼桌案上的酒盏,酒水上正飘着殷红的血沫。 求票!求首订,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Airky的5000点打赏、辕固初的1500点打赏、还有玉蛇俱焚的打赏~ 第四十七章 绿珠(4k) 强烈的血腥气令刘羡在一瞬间惊醒,他惊愕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实在感到难以置信:仅仅是因为一杯酒,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吗?这侍女还这样年轻,看她的容貌,应该才二十出头,花一样的年纪,怎么会就这样被摧折了呢? 他看着侍卫将阿青的尸体抱起来,像抱起一只折翼的鸟,将她拖出屋内的时候,尸体的双脚在地上留下两道骇人的血痕,似乎这就是她在世间最后的痕迹。浓郁的血腥味散播在屋中,即使是再重的香料也遮掩不下去。 刘羡打量周围的人,发现所有人的神情都是理所应当。 不只是杀人的侍卫,就是在一旁旁观的侍卫也神情冷漠,仿佛同伴只不过杀了一只老鼠。石崇在饮酒,面色温和地在饮酒,方才的一幕对他而言,只不过一道下酒菜,嘴角甚至咂摸出几分甜蜜的笑意。而他身前的侍女多在发抖,可眼中的神色竟然全是侥幸。就连石超也视若无睹,仿佛这是什么很寻常的小事。 刘羡从骨子里感到一阵发冷,他不明白,为什么眼前的人们无动于衷?在阿青被杀的那一刻,他眼前一度浮现出很多人:母亲,小梅,朱浮,阿春,来福……他们时而出现在阿青无神的瞳孔,时而出现在阿青微弱的吐息,也出现在阿青雪白的肌肤、冰冷的手脚、身下的血泊…… 这些景象萦绕在他眼前,一度让他陷入迷幻的景象内,可到最后,这些杂念被冲刷而走,刘羡只剩下一种凝练的哀伤:他甚至还没来得及问,这位阿青姑娘,是不是小梅的阿姊…… 石崇又挑出身前的一名侍女,笑道:“阿兰,你去给世侄收拾一下,再劝他一杯。” 阿兰应了一声,趋步走到刘羡身前,为他收拾桌案上的血迹。阿兰司空见惯般擦拭完桌案,又贴身靠近,擦拭刘羡脸上的血迹,刘羡一阵窒息。而后她端起酒杯,打算倒出其中染血的酒水。刘羡制止道:“这里有那位阿青姑娘的血,不要倒了,我对不起她。”说罢,他拿过酒盏,仰头倾尽。 血的味道和温酒混合在一起,不仅涩口,更显酸苦。刘羡咽下之后,感觉有冤魂沿着苦涩浸入魂魄。他没有醉,反而更加清醒了,而后面朝石崇,直白问道: “世叔劝酒便是这样杀人的吗?” 刘羡没有掩饰任何言语中的不满,可石崇却安之若素,他举杯笑道: “世侄何必动怒呢?按照泰始律,以卑抗尊,是为逆罪,我身为主人,杀她合乎律法。而世侄如此不忿,莫非是看上了她不成?”石崇轻而易举地就推卸了责任,又逗乐道,“可惜,如果世侄早说一句,我把她送给你,又何尝不可呢?” 石崇这完全是信口胡言,刘羡这半年随李密学法,无论是《蜀科》还是《泰始律》,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按照《泰始律》,陵上僣贵谓之恶逆,无变斩击谓之贼,阿青根本毫无过错,而石崇犯下的才是贼行! 石崇倚仗的,无非是自曹魏开始就确立的“八议”制度,也就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只要犯人是皇亲国戚、皇帝的故旧、众望德高之人、才能卓越之人、功勋卓著之人、国家四品以上高官、勤奋劳作之人、前朝皇族后裔,只要没犯下大逆不道的谋反罪行,平日的些许违法之举,可以通过赎买、降职等方式免除罪责,甚至不予追究。 以这八个准则,石崇至少占了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五条。只要他不与士人为难,就算杀得血流成河,也根本无人追究。 刘羡此时已经有些如坐针毡了。他耳边突然响起父亲曾说的一句话:“刘备的子孙和贾充、石苞、王沈的子孙混在一起,也不怕别人笑话!”他以前不太理解,但现在却振聋发聩。 他决定早点结束这次宴席,快步离开,但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 刘羡对石崇问道:“世叔见笑了,但小子确实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世叔答应。” “什么事?贤侄但说无妨。” “我确实想向世叔要一个人。” “人?” “敢问世叔府上,可有一名名叫何青的侍女?我想带走她,无论什么代价,小子都愿意付出。” 话音刚落,府中的气氛便变得奇妙起来,众人面面相觑,虽不出声,但眼神间的促狭与玩笑却表现得分明:刘羡提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要求。 刘羡心中一沉,暗想:莫非何青已经死了?还是刚刚那个阿青,真的就是小梅的阿姊吗? 然而石崇的神情并不与众人相同,他并不像是玩笑,而是郑重其事地问道:“世侄是从哪里打听到这个名字的?” 刘羡回答说:“在下是受这位姑娘的妹妹委托,看看她的阿姊现在过得如何?” “喔?妹妹?”石崇看了一眼屏风内,又转首问道:“这何家小妹与你有何关系?莫非是你的侍妾?” 刘羡摇头道:“并无关系,她是一名普通农家女,与我只是普通的朋友罢了。” “哈?哈哈哈!”石崇仿佛是听到什么不得了的笑话般,抖动着身子爆发出一阵狂笑,他说:“有趣有趣,世侄身为公爵世子,会和一位普通农家女为友?不怕污了别人清白?哈哈哈。” 面对这样的诘问,堂中的众人都窃窃私语起来,连一旁的石超都脸色异样。而刘羡面色自若,他笑道:“我是先主刘玄德的子孙,并不在乎什么贵贱之别,也是小阮公的弟子,更不在乎什么流言蜚语。只要我正大光明,清清白白,朋友就是朋友,有什么可否认的呢?” 他又向石崇问道:“还请世叔告知,何姑娘是否身在贵府?无论是贵民贱民,猿禽鸟兽,世间万物,谁无五伦之情,亲人相思,乃是天生之德。如果何姑娘身在贵府,只要世叔能够成全,日后若有什么吩咐,刘羡定舍生忘死,倾力而为。” 这番话说得磊磊落落,掷地有声,旁人呼吸皆为之一滞。 石崇脸上的笑意也收敛了,他见刘羡如此诚恳镇定,自己再刁难下去,反而有失名士风采,便严肃道:“世侄别的要求都好说,但是这项要求恕难从命。” “为何?” “金谷园内珍宝虽多,但无可割舍的只有一个,就算拿皇位来换,我也不会让出她的。”说罢,石崇转首对一旁的屏风道,“绿珠,你也见一见刘公子吧。” “是。”屏风内的女子微微颔首,叹息道:“我也未想到,会在这里再见到公子。” 说罢,绿珠缓步走出屏风。 刘羡只觉一道明亮的光线从入口处射入,仿佛一株雪莲突然绽开一般,一位身着梅花纹百褶流仙裙的绝色女子突然出现在眼前。她略低着头,可难掩身上的绝代气质,向刘羡问候道: “贱妾金谷园绿珠,原名何青,见过公子。” 刘羡如今快要十五岁,虽然交游不算广泛,但身处京畿,隔壁就是胭脂蜂涌的铜驼街,自然见过不少美女。可却无一人能与眼前的女子相比,甚至可说是云泥之别。 这位绿珠姑娘大约十八九岁年纪,明眸皓齿,绛唇玉颜,如瀑的青丝结成惹人爱怜的同心髻,银钗点缀琼面,美貌仿佛神仙中人。但更令刘羡在意的是,她的眉眼间已不再有少女的春情与活力,而是有三分楚楚可怜,眼中的哀愁恰似粼粼波光不尽,纤细的娇躯好似扶风弱柳飘摇,手持的一只玉笛,更为她带来一丝说不尽的风流韵味。 刘羡微微一愣,随即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上下打量绿珠,没从上面看到半分小梅的影子,不禁问道:“姑娘当真是小梅的阿姊?” 绿珠猜出刘羡的疑惑,轻声解释道:“妾身十二岁就被大人卖到石府,时光荏苒,如今已有六年之久了,这些年妾身养尊处优,苦练仪态,自然不复当年神态。” 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可刘羡望着身穿华衣,说话宁静斯文的绿珠,还是难免生出一种不真实感:恐怕就是元勋们家的大家闺秀,也没有这样让人心怯的气质吧。 不过他还是很快调整仪态,慎重地回答道:“抱歉,是在下以出身取人了。” “公子何必道歉?是妾身失礼了才是。” 说罢,她便又侧坐在石崇一旁,仿佛玉石做的玩偶一般等待主人训示。 石崇当众撩起绿珠的秀发,对刘羡笑道:“世侄,我把我的珍宝给你过目了,你如何评价?” 刘羡诚恳答道:“国色天香,倾国倾城。” 这个回答石崇甚是满意,感叹道:“就是这个道理,有时候财宝易得,美人难得。韶颜易逝,芳华易老,我现在有绿珠这样的珍宝,便是不要这座金谷园,也有什么可惜的呢?所以我是绝不会把她交给你的。” 在看到绿珠容貌的第一眼,刘羡也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了,但听到石崇将人比作物,还是难免咬牙切齿,他强忍下不满,问说道:“那请绿珠姑娘回家探亲一趟呢?” 石崇嗤笑一声,把选择权交给了绿珠,问道:“绿珠,你怎么看呢?” 绿珠淡淡说道:“我在十二岁那年,被阿父卖到此处,就已经心如死灰,纯当自己是个无父无母,无家无亲的孤儿了。” 刘羡闻言沉默,他确实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想到安乐公和自己的争吵,和对母亲的暴行,他又隐约有一种感同身受。 可刘羡仍不死心,因为他不相信,置身在一个侍女被当作玩物,可以如此随手杀死的血腥地狱里,她会不思念亲情。于是他又说道:“可我今日过来,小梅对我哭了一阵,她很想你。” 绿珠略有动容,但这一丝感伤如浮光掠影,一闪而过,很快又掩盖过去了,说:“那就劳烦公子告诉她,我在这里很好。” “真的很好吗?” “我在这里锦衣玉食,遍身罗绮,还要如何呢?” 绿珠说道:“公子不懂得百姓的苦痛,对于一个凡人来说,能够天天吃饱穿暖,不为明日而忧愁劳累,就很好很好了。” 这是实话,刘羡无可反驳。他在这一年里对此体会最深的,就是有些劳苦是无法想象的,只有经历过才会明白这种折磨。在这个过程中,他彻底理解了人为什么能舍生取义,因为有些生活是生不如死的,与其忍受人生漫长的折磨,不如短暂精彩的活过,然后轰轰烈烈地去死。 而石崇也正是看透了这点,才能如此在金谷园里玩弄凡人的性命。 刘羡微微闭上眼睛。尽管一再控制情绪,可他却越发为自己来到此地而感到愤怒。 这种愤怒让他突然明白了李密的苦心:只有真正体验过生活中的苦,才会对世上许多不公平的事情感到由衷的痛心,才能真正相信君子之道,拥有浩然之气,爱民之心。 他突然间下定决心,要与眼前的这些人渐行渐远。 宴席如常进行,一直持续到深夜,刘羡出来时,漫天的星斗正对他眨着眼睛,看来自己是真的是醉了。石超想劝刘羡在家里留宿过夜,却被刘羡婉拒了,他说家中老师生病,弟子还是要在身边陪护才对。 石崇按照之前自己的诺言,让仆人给刘羡迁来了千里雪,果然是一匹好马,浑身上下通体雪白不含杂色,而身躯四肢虬健如铁,刘羡很喜欢,但还是拒绝了,他说:“眼下我还没有一官半职,家中也没有足食的麦豆,有千里马也无用武之地,还是继续让世叔驯养吧,好歹不会饿了它。” 就这样,刘羡到马厩牵了自己的马,打算按来时的路回去,金谷园的侍女仆人在路上来来往往,看着他低声私语,刘羡有些哭笑不得。 正沉思之间,走到一个无人的拐角,忽然有一名侍女撞上了刘羡,借机把一个东西塞到他手里。刘羡一惊,他看那个侍女,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且急急忙忙已经离开了,不知有何用意。东西握在手上,好像是卷成一团的绢,他怕被人看见,连忙攥在手心。 等他出了金谷园,骑马走了大概五六里,见左右没人,才把攥了一手汗的绢给打开,用火把靠近了,看见上面写了数行娟秀的小字,读来竟是一首绝句: “菟丝从长风,根茎无断绝。 无情尚不离,有情安可别?” 诗词的下面,下署“绿珠”二字,又有一行文字道:“公子盛德,绿珠感怀。” 绢中还裹着一支银钗,正是绿珠头上佩戴的款式。 原来这丝绢是绿珠姑娘托人送来的。刘羡既感到意外,又感到欣慰,他明白过来,绿珠姑娘当然不是无情之人,她在堂前说的那些话,可能只是为了应付石崇,而看她诗中的意思,是希望自己能够多多帮衬家中吧。 可想到在眼前死去的阿青,还有绿珠脸上冷淡的神情,刘羡心中又生出一些阴翳。他回望远处的金谷园,黑夜中,园林的灯火恰似天上星斗,可刘羡侧耳聆听,分明听到了淅淅沥沥的细雨声,那是幽魂在风中哀泣。 求票!求订阅,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非常感谢梦想人飞行的盟主,这也是我上一本书的老盟主了。 同时感谢余生自渡的1000点打赏~ 晚上还有一更,盟主的一更先欠着吧。 第四十八章 再一次告别(4k,加更) 第二天一早,李密醒了,他醒来的时候,窗外有一只朱鹮飞过,令他一个激灵,然后就开始咳嗽,痰中开始带有血丝。他冥冥间生出一种预感,自己的时间恐怕比自己想象的要短,如果再继续待在这里,恐怕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最后的安排了。 “若我现在死掉,不知后世会怎么评价我。”在人前,李密怎么看都像个性放旷、飘逸潇洒的君子,可在这个时候,他却像变了个人似的,非常阴郁,“我是否乃一个东奔西走,毫无作为,一心只想着自己仕途的小人?” “当然不能这么说。”李密随即自答道,“后人或许会说,这个人写得一手好文章,连皇帝看了都不禁落泪。” 但这都不是我想要的评价,李密在心中想。 可一个人的命运,既要考虑个人的奋斗,有时候也要依托于历史的进程。 诸葛丞相当年如果没有遇到昭烈皇帝,既不会有三顾茅庐、举国相托的美谈,也不会有古今第一贤相的美誉。自己想要当故国的忠臣,当时却没能与大将军一起殉死,已经错过了一次机会,现在想要弥补,只能自己再创造一次机会,可时间快来不及了…… 故而当刘羡进屋来探望他的时候,李密决意不再隐瞒,对他开门见山地说道:“怀冲,麻烦你给我准备一辆牛车。” “先生要车干什么?” “我病了,当然是叶落归根,回到家乡去。” “家乡……老师说的是巴蜀吗?” “你已经猜出来了……果然是聪慧的孩子,没错,我确实是巴蜀人,乡梓在犍为郡武阳县,距离成都大概一百里。” 李密挣扎着坐起来,刘羡连忙过去搀扶,轻拍背部帮助他喘气,良久,又听李密问他:“你还猜出来什么?” 刘羡如实说:“您是祖父的旧臣,这个年纪,这样的身体,却还来找我,恐怕是和复国有关。” 李密闻言,一时愕然,随即苦笑道:“你连这都猜出来了……我还是真是自作聪明……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老师不说,我自然不知。” 李密坦然说道:“我是李密,你听说过吗?” “老师是说,那个手写《陈情表》,被皇帝夸赞说‘士之有名,不虚然哉!’的李密吗?” “哈哈哈,那都是多早的事情……咳!咳!”听说刘羡早听过自己的名声,李密不禁有些好笑,可笑了两声后又开始咳嗽,好不容易才止住口,说道,“那你怎么看这篇文章?” 刘羡想了想,评价道:“诚意沛然,浑然天成,是当世第一流的好文章。老师单靠这一篇文章,就可以留名千古了。” 可李密听说,脸上的神情却并非自豪,而是一种苦涩,他说道:“过奖了,文章不过是文章而已,后世人之所以铭记一篇文章,多半是因为睹物思人。我在文章中的感情,虽说诚恳,但也寻常,是因为有了皇帝的诏令,才显得与众不同。所以怀冲,假使这篇文章能够留名千古,靠的也不是我,而是当今的皇帝。” 他对此闭上眼睛,一时陷入了遐想与沉思,而后突然问道:“怀冲,你怎么看当今的皇帝?” 常人品评皇帝,实在是大逆不道之举,但是此时只有李密和刘羡两人,刘羡也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他径直说道:“当今天子平定四海,九州安康,当是有大功于天下。” “可他自恃功高,又极为好名,对权贵太过放纵,对百姓不闻不问。以致于郡县之间,官吏上下一心,收敛民财,贪墨横行,民不聊生,庶民几为釜底之材薪,待割之鱼肉,这绝不是长久之计!” 刘羡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脑中想的是在金谷园中的所见所闻,他至今仍为石崇的所作所为感到匪夷所思。 “你说得很好。”李密叹说道,“但皇帝难道不知?你说得这些事情,他不是不清楚,而是不想惹麻烦罢了。仅想稳住太子之位,他就要与齐王相持两年,最后弄得两败俱伤,一地鸡毛。而论权贵,现在满朝上下,哪里不是权贵?但凡皇帝处置一人,朝局之乱,就不是一两天能解决的了。” “能有多乱?” “桓灵两帝殷鉴不远,无非就是再来一次党锢之祸!啊,可现在真要党锢,那可要比桓灵时期还要酷烈十倍,非数十年不能解决。如果天子有一个好太子,或许他还会努力一番,可如今太子无能,他要整顿朝纲,根本无以为继,难道依靠辅臣吗?不可能的,所以皇帝便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党锢之祸,是指一百多年前,汉桓帝、汉灵帝为掌控朝政而兴起的两次大狱。皇帝任用宦官、贬斥士大夫,兴起私学,令大量士人禁足在家不得任用。而士人则回应以强硬地政治反攻,相互结党品评,攻击朝政,直接导致朝廷威望尽失、底层失控。最后酿成席卷中原、河朔的黄巾之乱,汉灵帝不得不解除党锢,向士人集团认输。 李密说到这里,目光扫向刘羡,问道:“你知道我是如何辞官的吗?” 除了那篇文章外,李密此后担任的多是无名小官,刘羡如何得知?他微微摇头,只说“不知。” 李密追忆道:“皇帝当年征辟我时,对我温声细语,委任我去当温县令。温县,就是大晋的祖籍龙兴之地,我当时感恩戴德,还以为仕途通畅,就在温县改革吏治,保境安民,断除诸王的往来供给,打击县里的诸多门阀权贵。你猜结果如何?” “得罪了这么多人……老师怕是不得重用吧。” “哈!当然是不得重用!”李密显然早就看开了,拍榻笑答,“不过当时的我不这么想,我以为我治理的是帝乡所在,必有天子扶持啊!只要有天子重视,得罪多少人又有什么要紧呢?就一直坚持君子之道,当了十年的温县县令。” “十年……”刘羡为之瞠目结舌,他看史书良多,自然也知道史上不少的奇闻轶事,可其中能当十年县令的人,可谓是屈指可数,甚至比这两百年来日食的次数还少,自己的这位老师,当真算得上一位奇人了。 “等熬了十年,朝中终于压不住了,就让我去当汉中太守。可我的身体也垮了,所以我就打算推辞这个官职,回乡养老。但临行前,我想最后给天子进一点忠言,也算是了结我们十几年的君臣之义。” “恰好在践行的宴席上,天子在东堂要我作一首诗。” “按理来说,这时应该讲些吉利话,但我不会,我就对他说:‘人亦有言,有因有缘。官无中人,不如归田。明明在上,斯语岂然?’” 说到这里,李密顿了顿,对刘羡笑道,“然后,我就来找你了。” 刘羡在一旁也听得不禁面露苦笑,这首诗完全是在当众讽刺皇帝,说他纵容权贵,用人不明,几乎可以套用大逆不道的罪名了。而天子能够饶他一命,说是宽宏大量倒也不错。 可讲完辞官的缘由,李密长出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总结:“政治是妥协的艺术,可身为皇帝,不能总是妥协。堂堂天子,如果一味宽仁,就会丧失威严,而一味严苛,则会丧失民心。可当今天子是上宽下苛,又后继无人,将来他身死以后,国家必然会陷入动乱。” “所以老师来找我,看有没有复国的希望?” 刘羡这话说出来,李密气息一滞,他看向这位相处半年多的小主公,发现他两眼放光,神情肃然。这让他难免生出一种欣喜:自己并没有看错人。 “我原本是这样想的,但现在我在犹豫。” “犹豫什么?犹豫我不能成事吗?” “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成事的希望都很渺茫,你已经很让我满意了。”李密笑了笑,随后严肃道,“我只是在想我的计划,它其实还并不成熟,很多事情的确定性还不够,它还需要等待。” “等待?” “对,等待。”李密点点头,脑海中想起了当年的诺言,“我活不过一年了,就算现在回去做准备,也非常草率。而当今天子还没有驾崩,即使将来发生大乱,可能席卷全国,也有可能像诸吕之乱那样,只祸及朝堂,而不涉及郡县。所以是否能够举事,该如何复国,还需要等待。” “等待多长时间?” “如果运气好,可能五六年就够了,可如果运气不佳,那就可能要十年乃至二十年的时间。”李密说起这个,慎重地注视着刘羡道:“这种事情,没有人能有把握。何况是我这种将死之人?所以我确实在犹豫。说白了,这种事情并不取决于我,而取决于你。” “我?” “你是年轻人,拥有无限的可能。而我的计划或许太过保守,太过陈旧,不合时宜,甚至会让你付出无法忍受的代价,也可能让西川父老付出无法忍受的代价,无论出现了哪一种结果,我都将是历史的罪人,你能明白吗?” 李密的这几句话语里斩钉截铁,刘羡似乎听出了金铁之声,又隐约看到一阵扑面而来的腥风血雨,令他一度感到窒息:“明白……” 李密点点头,说:“所以我现在的想法变了,我决定让你自己来判断和决定,你如果觉得复国可行,你就按你的想法去做,你觉得不可行,就当没有见过我,这也是我和承祚的约定。” 刘羡有些迟疑,他问道:“那老师原本的计划呢?” 李密道:“会有人在蜀中等你。怀冲你可以永远不见,但怀冲你要记得,不管是十年还是二十年三十年,蜀中永远有人在等你。” 说到这里,两人都有些沉默了,李密这时笑了笑,对刘羡指着床榻下的一个木箱说:“你把箱子打开。” 刘羡不敢怠慢,连忙把箱子拖出来,而后打开箱盖,只见里面放着一些换洗的衣物,而衣物下盖着一匝书卷。刘羡把这匝书抬出来,而后很快被书封的名字吸引了:《诸葛亮集》。 李密笑道:“我平日教给你的治国之学,其实就来自于这套书。这是我私下里编的,你要收好,不到时候,不要让别人知道。这可是世上最全的一套《诸葛亮集》。当年承祚给当今天子献过一版,内容大概只有这套的三分之一。” 刘羡听了也笑了,原来像陈寿这样热衷仕途的人,也会对皇帝耍这样的心眼。同时他也清楚,这套书对李密、陈寿乃至对于所有的蜀汉旧臣来说,恐怕都具有非凡的意义,李密把这套书交到他手上,足可见其期望深厚。 但眼下他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要李密亲自解答,便问道:“可老师这半年来要我亲自耕种,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一直搞不明白。莫非就是为了让我吃苦吗?” 面对这个疑问,李密又是大笑,他笑过后,颤抖的手指紧握住刘羡的手,露出欣慰的表情道:“对,就是让你吃苦!” “啊?!” “怀冲,人生的艰难远远超过你的想象,何况是要做复国这样的大事?昭烈皇帝在死尸里装过死,高祖皇帝抱病也要去平定英布之乱,这些都是需要极端的忍耐力才能实现的。我必须要确信你能吃苦,能忍常人之不能忍!勾践卧薪尝胆,才能报灭国之仇!你明白吗!” “人生最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而吃苦,不知道为什么而忍耐,用茫然的态度去度过一生,那样吃苦是没有尽头的。但想要取得非凡的成就,建立不朽的基业,你必须要有常人无可比拟的意志与胸怀,去战胜苦难,容纳苦难!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君子之道的真意!” 听到李密如此情真意切、振聋发聩地嘱托,刘羡不禁胸口一热,他回握住老师的手说:“老师的苦心,我全明白了……” 同时他又在心中想:世上愿意对当今天子如此发声的,又有几人呢? 面对这些无法偿还的期望和寄托,刘羡的胸中激扬不止,以致于差点流出泪来,但他牢记自己对母亲的誓言,赶紧侧过脸,用笑声把哭泣掩盖过去了。 三日后,李密身体稍稍好转,便佝偻着身子坐上了回乡的牛车。 刘羡护送他十里,直至到七里涧处,一路上杨柳依依,雨水霏霏,他终于与这位相识甚短的老师告别,这也是他们师徒两人生前的最后一面。 (逐日之卷完) 求票!求订阅,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迟江秋的5000点打赏,书友20210910153722486的2000点打赏,以及赛博毒药的打赏~ 第一章 元服与成婚(4k) 太康八年(公元287年)正月,年满十五岁的刘羡正式元服。 对于当时的士人来说,元服礼大概是一生中最重要的礼仪。因为这意味着一个人的成年,戴上了冠冕,从此就要独立自尊,要顶天立地、从头开始地做人。所谓华夏衣冠,衣冠不可分离,缺一不可为士。古人云,君子死,冠不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世子元服,安乐公府对这件事自然是极为重视。 刘瑶到周遭邻里都登门拜访了一通,不管是广武侯府还是归命侯府,都邀请他们来观礼,陈寿也是动用人脉,把还在京中活动的几名好友都拉了过来,再加上新上任的洛阳令满奋(满宠之孙),国子祭酒嵇绍(嵇康之子),总算让这次元服礼不至于太过寒酸。 元服的过程很传统,就是在家庙祠堂之前,立起列祖列宗的牌位。而后宾客入内,主人祭祀,然后对元服的少年进行三次加冠。 第一次加冠是加淄布冠,表示冠者自食其力,可参政知政; 第二次加冠是加皮弁,表示冠者粗通勇武,可保境安民; 第三次加冠是加爵弁,表示冠者深谙礼节,可祭祀祖先。 主持加冠的当然是陈寿,作为老师,他对这次元服礼极为重视,不仅穿上了多年不用的朱衣朝服,还在前夜对刘羡再三叮嘱:“不要怯,也不要骄,君子元服,重在中庸……” 但当刘羡拜倒在他身前,垂首等待自己加冠的时候,陈寿却发现自己的手微微颤抖,有些怯,也有些急…… 好在他很快掩饰住了,极其欣慰地为刘羡系好了冠带,然后自豪地看着弟子站起来,向来宾们展示自己的仪态。 来宾们顿时响起一阵赞叹声。 “公子仪表堂堂,一表人才,国家又添了一位栋梁啊!”尚书郎王崇笑道。 “若是世叔(阮咸)能得见今日,也不知该有多高兴。”国子祭酒嵇绍也是和声细语。 “怪不得鄄城公急着招为女婿,如果是我,也急不可耐啊!”洛阳令满奋摸着肥胖的下巴,圆润的面孔显得极为喜庆。 “……” 这些人的赞美或许只是出于礼貌,但热闹欢喜的氛围是不假的。即使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在这种热闹的氛围中,也难免会为生命茁壮成长的奇迹而感动。 而刘羡在这次元服礼中,也收获了感动。如今十五岁的他,身高七尺有余,面目沉静,双眉如刀,不含一丝稚气,确实当得起宾客们的夸赞。 而在旁人的祝福中,他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自己漫长的童年终于过去了,接下来,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人,要开始为自己的命运做主张了。 怀着这样的心情,在随后的宴席上,刘羡向来宾们一一致谢回礼,但在广武侯张华面前倒酒时,张华突然问道: “怀冲将在何时成亲?” 刘羡一愣,看着张华调笑的神情,他如实答道:“在二月初二。” “可惜,那时我有事不能参加”张华便举杯笑道,“就在这提前恭贺怀冲大喜了。” “岂敢岂敢……” 寒暄间,这句话一下敲醒了刘羡,他还没有彻底的独立。 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只有结婚成家了,才是真正的独立。 不过好在他离成婚也不远了,立马就可以思考这个问题: “曹尚柔,阿萝,到底是怎样的姑娘呢?” 在元服礼结束后,他紧接着就在想: “她好看吗?贤惠吗?知书达理吗?” 这不由得他不想,虽说姻缘已定,可从始至终,都是由鄄城公和小阮公一手操办的,他还没有和这个姑娘见上一面。但借着元服的彩头,刘羡很快就要和她成亲。而在安乐公府里,已经专门打扫出了一进院落,作为迎娶新娘的新居。 …… 在他望着天空发呆的时候,郤安便会在一旁取笑说:“呀,辟疾,你也要会有读书出神的时候啊!” 刘羡对好友笑道:“我又不是草木,怎么会没有出神的时候呢?” “在想什么呢?”张固在一旁问道。 不用刘羡回答,郤安抢答说:“当然是在想他未过门的妻子。”然后抱怨说,“等他结了婚,就会把我们两个门客置之不理,抛之脑后了。” 这是句玩笑话,但张固没有幽默感,他驳斥郤安说:“稚奴,不要乱说这种话。辟疾是要做大事的人,将来绝对会出人头地的。” 由于身为主公的刘羡还没有一官半职,这两位年轻的门客还在安乐公府无所事事,他们每天陪伴在刘羡左右,命运已将三人深刻地捆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现在刘羡的婚期临近,他们也隐约感知到,自己人生的转折点快到来了。 刘羡闻言大笑,他想起三人儿时一起到处游玩的记忆,便搂起两位同伴的肩膀,对他们立誓说:“放心,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三人玩笑了一阵后,张固说:“辟疾的婚礼只剩十天了。” “是啊。”刘羡心里起伏不定。 “据说她是建春亭最美的姑娘。”郤安小声说着不知从哪儿打听来的消息。 ………… 与此同时,在洛阳城的另一端,建春亭,鄄城公府。尚柔怎么也睡不着:“阿父,刘羡是个怎样的人呢?” “又来了。”鄄城公微笑着放下手中的书卷,转首看向她。这个相同的问题,也不知她前前后后到底问过多少次。 “是位品行优良的少年英才。”鄄城公每次所答,也就这么一句。这位以文才闻名的老人从不多言,免得那些无益的评价先入为主,反倒影响了女儿自己的判断。 曹尚柔人如其名,是位明媚阳光的女子,在后来,她以昭穆皇后的身份陪伴刘羡终老。而此刻,她还只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女。 她比刘羡小两个月,但发育得很好,皮肤白皙,身材匀称,鹅蛋脸,一双清纯的杏眼,丰满水灵的嘴唇,确实是位少见的美人。 尚柔把自己的聪颖藏在了“天真无邪”里。她自幼就明白,聪明人老是把聪明挂在自己脸上是多么让人反感。所以,她是那么招人喜爱。 与刘羡的童年不同,尚柔的童年是非常受人宠爱的,正因为如此,她也知道如何去爱别人。 婚事定下来时,母亲秦氏就拦着鄄城公说:“听说安乐公家教不好,你把阿萝嫁过去,不是害她吗?” 鄄城公曹志回答:“我看中的是刘怀冲这个人,阿萝是嫁给他,又是不是嫁给安乐公。” 父母相持不下,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好问尚柔的意见,尚柔想想就说:“他和大人比起来如何?” 曹志笑道:“他才华十倍于我。” 尚柔就点头说:“那吃再多的苦,我也不怕。” 婚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不过随着婚期的临近,鄄城公府也出现了一些意外。那就是鄄城公的身体变差了,冬日里屡屡气喘,莫名地开始畏寒,有时会甚至一睡六七个时辰不醒,这让鄄城公更加重视这次婚礼。 妻子对他抱怨说:“女儿养起来可真是伤心,养到最可爱的时候却不得不亲手送人。” 鄄城公看她烦乱的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每每听到这样的牢骚,他都忍不住“扑哧”轻笑出声。妻子还义正词严地质问“有什么好笑的”,所以就显得愈发好笑了。 “你作为他的亲生父亲,难道不感到伤感吗?” “自然是伤感寂寞的。”鄄城公说。 这点毋庸否认,作为自己最小的女儿,曹志对尚柔投注了最大的关爱,十数年如一日。这颗掌上明珠要赠予他人,此种心境谁能比他更明了呢?但人是独立的,总是要分别的,自己再过个三四年,也会离开人世,把女儿托付给真正值得的人,才是对女儿最大的关爱。 故而他看得很透,对妻子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福缘,我们自己尽了人事就可以了。” “婚礼的事——”前段时间,秦氏商量着想把婚礼办得风光一些,毕竟是从鄄城公府出嫁,可以邀来京中的很多权贵。但她费尽了口舌,鄄城公却怎么也不同意。 “不用费事。安乐公府虽说名义上与我们门当户对,但他们到底没融入这个圈子。我们把婚礼办得太风光,反而对阿萝以后不好。” 至于为什么不好,鄄城公没说透:如若太过隆重,反而会让安乐公府觉得自己是弱势的一方,不利于他们接纳新娘,也不利于夫妻之间的情感。鄄城公考虑的就是这样面面俱到。 “不过,倒可以在阿萝的嫁妆里存一笔钱。”鄄城公最后出了一个主意,“安乐公府连年被打压,家里恐怕不算富裕。以后怀冲要步入仕途,少不了要用钱的地方,我们可以先给阿萝,以后救急的时候再拿出来用。” 说是一笔钱,但鄄城公几乎把家里所有的存金都拿了出来,整整一千枚马蹄金,三座箱子,藏匿在尚柔的四车嫁妆中间,却没有写进嫁妆目录里,可以说是尚柔的私房钱。这个数额,也相当于鄄城公府五年多来的积累,在洛阳最顶尖的权贵中,也是不可小觑的一笔钱。鄄城公把这事告诉尚柔时,叮嘱道:“切记,这笔金子,要在你夫君遭遇紧要关头时才拿出来使用。” 而尚柔歪着脑袋,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 成婚当日,刘羡天没亮就醒了,他按照往常的习惯般做起了功课,可实在有些心不在焉。因为他一转首就能看见院中停放的墨车,提醒着他今日是个极为重大的日子。 等到终于做完功课后,他勉强潜心静气。而此时,府里府外的人,早都为这次婚礼忙碌开了。 女方的嫁妆已经送过来,满满有十五箱之多,陪嫁的几个婢女已经连夜收拾好了婚床与婚房,一面打扫庭院,一面不断地上下打量刘羡。该请的客人们也都到得七七八八,刘羡则被大伯母费秀拉到屋里换上婚服,是一身极为宽大的皂边绛色婚袍,再走出房门,大家都是眼前一亮,如朱浮、来福、阿春等府中的老人们纷纷向他祝贺道: “这是哪里来的佳公子?” “能看见公子大婚,我死而无憾了。” “公子新婚,一定要长长久久啊。” 在大家热闹的祝福声中,刘羡的忐忑尽数消除了,他这时候不再感觉到有重担,反而感觉到一股由内而外的力量,促使他相信自己能取得幸福,就这样,他踏上了迎亲之旅。 他是中午出发的,郤安和张固两人一左一右,稍稍落后于他,前面大概有二十名仆人在吹打撒花,后面则跟着一辆载新娘的墨车,两辆装饰华丽的从车。 他们从城东走到城西,大约走了一个多时辰,终于看见了鄄城公府。门口红艳艳的篝火已经点亮了,门檐下还高挂着八个大红灯笼,放出朦朦胧胧的光华。 “新郎驾到——”鄄城公府的小厮看见了,在门前高声叫道,那音调好似远方的狗吠。 而后,曹尚柔的手由他母亲搀着,静静地走了出来。她穿得是一身凤鸟图案的绛色婚裙,手持一只团扇,在众人前遮盖自己的容颜。但在两人相交错的一瞬间,他们都下意识地瞟向对方,眼神极短地撞上后,两人都慌忙分开了。 “好美的姑娘!”刘羡佯装目不斜视,实际上却一阵心悸,他想回头再看,又感觉自己有些失礼,好容易才硬生生忍住了。这时鄄城公走向前,对刘羡说了一些祝福和衷告,可刘羡脑中全是新娘的样貌,全然心不在焉,只是表面上连连称是。 而后他与岳丈一家拜别,骑着马带新娘回家。 周围的人都在对着刘羡一行人喧闹指点,可刘羡有些心不在焉,他感知的到,新娘的眼眸正在墨车的黑纱后注视着自己,一时间,他有些不敢放松,尽量挺直了胸膛,想保持着一个最完美的形象。 但很快,他就被自己的想法弄笑了:什么呀,这是要和自己共度终生的人,装个样子有什么用呢?真实的自己是遮掩不住的,幸福也不是靠体面得来的。 所以他又松弛下来,转首对墨车一笑,而后对着往来的过客频频挥手致意。 终于,一行人回到了安乐公府。新郎下马,新娘下车,两位新人并肩而立,到堂前一同沃盥洗手。而后坐到端坐主堂前,合牢而食,合卺而饮,也就是从此刻开始,夫妻二人正式结为一体,两人将同甘共苦,休戚与共。 接下来便是接待宾客、前辈、乡人、朋友,大家一起用餐。伙计们也都兴高采烈地找地方站着吃饭。 这之间,新娘新郎各自忙着给熟人敬酒,完全没有闲暇下来相互叙说的机会。 待到宴席结束,客人散尽,仆人们也识趣地退下后,整个堂屋里就只剩下刘羡、尚柔,以及堂中的一抹烛焰。 刘羡注视着这位曹操的曾孙女,开口说:“阿萝,今日开始,你我就是夫妻,但愿你我能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尚柔看着刘羡,鹅蛋脸上布满了红霞,也不知是喝醉了酒,还是有些害羞,她细声应道:“小女子不才,愿与夫君白头偕老,共赴来世。” 看着新婚妻子的面容,刘羡的手有些发颤,他从怀中取出母亲留下的凤纹牡丹玉簪,轻轻抚过尚柔的青丝……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晚上会有一章加更。 同时感谢书友20200103142904597、书友20200227142152299、书友160609110746918、野猪王、满船清梦压星河hzl、把名字改成空想回收、书友20230923115610678、ttuuhsjq的打赏~ 第二章 到国子学(4k,加更) 成婚之后,刘羡与妻子的生活非常和谐。 尚柔,或者说阿萝比想象中还要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每天一早,刘羡开始做功课时,阿萝便会悄悄为他准备盥洗的热水,换洗的衣裳。而当刘羡读完一些书,第二天再看,就会发现她将一切都整理得妥妥当当。 且阿萝毫无高门出生的大小姐气,或许是因为长相可爱,或许是因为人情练达,不过两三天,她便和府内上下的苍头侍女混熟了,所有人都很喜欢她,甚至包括安乐公刘恂,看到阿萝也会礼让几分。 “少夫人简直是夫人再世。” 当刘羡听到这个评价的时候,有些哭笑不得。和矜持的母亲相比,阿萝其实要活泼很多,大概是因为还年轻的缘故吧,她似乎有燃烧不尽的活力与热情,远没有张希妙在世时的疲惫感。也因为年轻,阿萝有时候甚至会很冒昧,语出惊人。 有一天,她就突然问刘羡说:“夫君的志向是什么?” 刘羡当时正在抄写《涅槃经》,心不在焉地回答说:“光大家门呗。” 阿萝跟着就问:“夫君将来是公爵,还要光大家门,是准备复国吗?” 这话说得刘羡一个激灵,差点跳起来。 然后他灵机一动,望向窗外,手指天空,悠悠说:“一震之威,乃至于此啊!” 这是当年曹刘煮酒论英雄的段子,身为魏武之后,阿萝自然是耳熟能详,她立刻笑盈盈地接道:“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夫妻二人都笑了起来. 阿萝往房内端了一壶果酒来,而后趴在桌案的一旁,看丈夫抄经,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那夫君以后到底有什么打算呢?” 刘羡知道今天不好好回答,是不能让妻子满意了,只好放下笔,转首注视阿萝,认真答说道:“我目前的打算,就是希望能在三十岁前,当上一州刺史。” “刺史?”阿萝的眼睛显露出疑惑来,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刺史当然是一个非常了不得的高官,但在现在的朝廷里,刺史的地位却非常尴尬。 在原本的汉末体制中,刺史是一州体制中的最高军政长官,既掌握人事权,也掌握领兵权,与以后的州牧相比,只有官秩上的高低,而无本质的权力区别。 但在曹魏的历次改革中,刺史的的官秩虽然得到了提拔,凌驾于郡国守相之上,但是最重要的军事权却被拆分,落到军区都督、监镇手上。加上最近国家屡次拆分大州,又在地方设置藩王属国,导致刺史管辖的疆域和权力都进一步受限。 受这种种影响,在汉朝可以说是封疆大吏的刺史之位,到如今已经变成一个单纯的行政职位了,导致许多士人宁愿去当藩王的属国官员,也不愿去当刺史。此时刘羡说自己想当刺史,毫无疑问是不符合当今士族潮流的。 刘羡对妻子解释说:“我毕竟身份敏感,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我,稍有不慎便会被他人猜忌。别的猜忌都还好,但要涉及到战争军事,难免不被人联想到谋反,所谓君子不处危墙之下,与其争那些害命的权位,不如先想着做一个单车刺史,多拉拢些人脉,以后想要继续往上爬,总会有机会的。” 阿萝想了想,觉得确实是个脚踏实地的选择,但还是有些不满:她希望丈夫能够更恢弘大气一些,像曾祖一样吞吐日月。故而低声说:“有些太小气了……” 刘羡闻言哈哈大笑,他现在有些领悟了,夫妻之间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不是你征服她,就是她征服你,总而言之绝不能被小看。 刘羡虽然碍于形势,有些话不能对妻子明言,但一些胸怀还是可以吐露的。所以他沉吟片刻,便化用当年楚庄王蛰伏的典故,吟出一首诗来: “天德悠且长,人命一何促!百年未几时,奄奄风吹烛。 嘉宾本难遇,壮志固难抒。一朝荡胸怀,奇鸟在峻阜!” 狭小的书房,清澈的声音。诗歌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震动了曹尚柔,攫住了她的心灵。 不知不觉,阿萝内心冒出了与丈夫一较高下的想法。 “他的才华十倍于我。”父亲鄄城公的话在她耳边响起,她全身紧绷。 刘羡吟完诗歌,转首看向妻子,笑说道:“现在其实说刺史也太早了,还是想想进入国子学后的事情吧。” 成婚之后,紧接着就是入仕了。 士人入仕,在当下这个年代,说白了就是两种渠道: 一个是被后人所熟知的九品中正制,通过地方中正品评后确定乡品,而后上报朝廷,授予官职; 另一个则是沿用汉朝的察举制度,通过地方行政长官举荐后进行策试,通过后授予官职,并追加乡品。 可这并非是无代价的,两种入仕也都是有门槛的: 地方中正该通过什么了解士子?州郡长官又该通过什么来举荐士子? 他们不可能一一去了解所有人,所以就需要一个平台集中士子,然后花一段时间来考察。 这个平台在州郡中或是郡学,或是长官府台,而放在全国政治中心的洛阳,毫无疑问就是太学了。 太学是自汉武帝以来就设立有的国家最高学府,专为国家储才,每年都会从中挑选才学优异者入宫为官。到了魏晋时期,这一制度仍被沿用。只是由于九品中正制的兴起,形势与以前略有不同。 在东汉时,太学仕官制度已成定制,每隔一年,天子便会令所有太学生(数量往往上万)进行一次射策,也就是考试。射策结果取前一百名,前四十名称为甲科,选为郎官,中间二十名称为乙科,选为太子舍人,最后四十名称为丙科,补文学掌故。 但到了曹魏初期,生灵涂炭,国家百废待兴,太学连人都招不满,也就顾不上什么射策不射策了。可谓是只要有人,就不缺官当。直到魏明帝晚年,这一情况才有所好转。但射策一事,也由于九品中正制的存在,变为纯粹的中正考察举荐了。 司马懿掌权后,出于制衡士族建立皇权的要求,又重新在太学恢复射策。但他也不敢太过打压士族,实行的是两种选拔并行的策略,有才能的人射策提拔,有门第的人走中正考察。 直到咸宁二年,当今天子下令,在太学之中另设国子学,算是正式在制度上确立了两种入仕途径: 官品在五品以上的士族子弟都可以入学国子学,只需元服以后,再待满一年,不需射策便能入仕; 而普通士人依旧入职太学,按照以前的规定射策,只是录取的人数大大减少,东汉能一年选中百人,而西晋仅一年三十人左右。 虽然安乐公府被京畿士族所排斥,但至少名义上是一品公爵。刘羡要入仕,自然也是进的国子学,只要在其间待满一年,便可以拿到中正的乡品,按部就班地入朝为官了。 不过按理来说,安乐公府的出身必然会成为拖累,以刘羡想来,这一切也不会如料想的这么顺利…… 成婚一月后,也就是太康八年三月戊辰,刘羡向国子学投书求学。两日后,得到了国子祭酒嵇绍的回复,给了他一枚刻有名字的玉牒,下面还刻有“育才收贤”四字,有了它,刘羡便可以正式进入国子学了。 次日一早,刘羡身穿素色儒服,骑了马,背了一套经义,招呼上郤安、张固,踏上了太学之路。 太学位于洛阳城南,开阳门外两里。对于刘羡来说,则是策马两刻钟的事情。他从安乐公府出发,沿着建春街往西走一里,向南拐,再直行十里,热闹的南市大街就出现在眼前了。 三月已是暮春时节,正是一年间天气最舒适的时候,河畔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南市的街道上到处都是闲人。 但与洛阳的西市、金市、马市等其余市场不同,南市并没有那么明显的市侩气息。因为这里多有太学生活动,所以南市不是卖的是笔墨纸砚,就是开得茶水酒肆,还有手抄的书籍经义,文坛最新流传的诗集,偶尔再有一些果农在沿街叫卖毛桃、李子、桑葚,颇有一股惬意自在。 刘羡三人下了马,到一个小摊前买了三个撒了芝麻的肉馅胡饼,一面吃一面往南走,不多时,他们便来到了南市中心:一座极为开阔的青石广场映入眼帘,百余辆马车呈数列停靠在其中,而在其正东面,一道四丈宽两丈高的四柱白石石门耸然而立,在其匾额刻写着古朴雄浑的四字篆书——“知本修身”。 在石门之下,往来的儒生们络绎不绝,大家大多年轻,而且面带微笑,因为此时此刻,他们正在整个帝国的文化中心。 “这后面就是太学了。”刘羡在广场中央立定后,打量着来回穿行的人流,一时感慨万千,转首对两位好友笑道,“还记得五六岁的时候,我们常常路过这里,结果一转快十年过去了,我们都还没亲自进去过,时间过得真快。” 郤安回笑道:“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是担忧自己前程?” “当然不是,我是感叹人生真短。”刘羡仰望着石门上的大字,道,“但还是要大步向前。” 往前走,又是一大片青石广场,上面立着一片碑林,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熹平石经。 一百年前,大汉的鸿儒们为消除经学分歧,聚集一堂,刊定六经,经汉灵帝同意后,由一代文宗蔡邕亲自执笔,写下多达二十万字的经典,最后刊刻在石碑之上,供天下学子仰读。 此后历经洛阳大火、官渡之战、高平陵之变,洛阳的主人接连变了三轮,可这些石经仍在此处,甚至还能看到石碑上烈火熏烤与刀剑砍过的痕迹。 而在石经碑林之后,就是太学庞大的校舍群了。 如今的太学占地六十亩,有一百三十间校舍,九百间内室,容纳有三千多名太学生。而国子学则在太学内的最东北角,大概只占据了二十间校舍,一百间内室。 别看国子学占地虽少,可五脏俱全。太学有博士十九人,而国子学虽只有国子祭酒一人,博士一人,但却有十五名助教,足可见天子之重视。 而值得一提的是,刘羡走进来时,发现过往的学生骤然锐减,预计校舍内只有不到百人,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五品以上的官员就这么多,而进入国子学就相当于免试,几乎所有学生都能一年得官,一年一茬人走,人自然也多不到哪去。 张固、郤安要去太学进修,而刘羡则去找国子祭酒嵇绍报道。 嵇绍的屋子就在国子学最前面,刘羡到时,房门在大开着,可见一名中年儒士正在桌案前提笔抄书,姿势端正,模样古板,正是嵇绍。 刘羡敲了敲门。 嵇绍抬头看了他一眼,手中的笔停下来,说道:“是你啊,快进来。” 刘羡上前行礼道:“见过祭酒。” 两人确实也算是熟人,此前嵇绍看在阮咸的份上,参加过刘羡的元服礼与成婚礼。 “不要这么客气,你是我世叔小阮公的弟子,按辈分来说,我应该称你为弟,你应该称我为兄。” 不同于古板的外表,嵇绍的言语非常温和,甚至有心情和刘羡玩笑。 刘羡道:“祭酒玩笑了,晚辈岂敢与今之郤缺并称?” 今之郤缺是养父山涛给嵇绍的评价,指嵇绍和春秋时晋国上卿郤缺一样德才兼备。面对这句不痛不痒的马屁,嵇绍笑了笑,没有跟刘羡继续深究,而是取出了名册,用朱笔在刘羡的名字上划了一个勾。 画完后,嵇绍把名册放回原处,再次说道:“并称不并称,本也是说不好的事情。我和世叔聊过,你的才学很好,放在这一届国子学里,肯定是名列前茅。” 听到嵇绍如此夸奖自己,刘羡自然是非常高兴,口头上还要推辞道:“祭酒过奖了。” 嵇绍笑着摆了摆手,说:“但你也不要自傲,现在的国子学,学风不振,哪怕是整个太学,值得称道的人也寥寥无几。但这并不是因为缺乏少年天才,而是他们在荒废时光,最后泯然众人,明白吗?” “明白,学生一定努力。”刘羡对国子学的学风也有所听闻,由于完全不担忧出路,所以不乏有学生报道之后,直接消失,第二年坐在家里就能拿到中正的品第。 嵇绍看他神色不似作伪,点点头道:“这里平日都是自学,没什么管教,有疑问可以去请教助教。不过以你的水平,在这国子学,其实也学不到太多东西。所以你来不来,我不做太多要求,但我和谢衡博士都有讲会,五日一小讲,十日一大讲,都在下午未时,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听听。” “是,学生记下了。” “那你就在校舍转转吧,我就不留你了。” “我差点忘了一件事。”正当刘羡准备离去的时候,忽然又被嵇绍叫住,他说,“这一届国子学,公侯子弟极多,你要当心一些。”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没啥存稿了,再放两天恢复日更四千了,阿弥陀佛。 第三章 再与勋贵子弟相聚(4k) “呦,这不是辟疾嘛!” 当刘羡踏入第三间校舍,当即便有人叫他,刘羡闻声望去,果然看见石超在向他招手。 刘羡见状,也笑着向他点点头。 在去过金谷园后,目睹了石崇非比寻常的暴行,以及石超司空见惯的冷淡后,刘羡对石超已有了一层隔膜,不能再恢复到此前亲密无间的关系。 故而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石超虽照常邀请刘羡游猎玩乐,但刘羡以准备元服、成婚为由,基本都婉拒了。 但石超性格粗犷,为人豪爽,到目前还未察觉到刘羡的疏远,仍旧如往常般对待刘羡。 他向刘羡走来,轻拍刘羡肩膀,笑道:“你最近新婚燕尔,我都不好打扰,怎样?新妇是悍妇还是佳人啊?” 石超的态度这样亲近,刘羡也不好太过冷漠,加上毕竟相交了这么多年,情谊还是在的,不禁玩笑回道:“你这话要让我夫人听到,你以后怕是进不了我家门。” “哈哈,这有何惧?大丈夫四海为家,你以前的豪气呢?” 一面说,石超拉着刘羡的胳膊,一面往室内走,而后朝自己原本的伙伴道:“来来来,看看谁来了?” 还有自己认识的?刘羡有些纳闷,跟着看过去后,他随即恍然:原来都是故人! 聚在石超原本座位旁,有五个青年,他们大多身穿儒服,峨冠博带。相较于以前,变化都很大,但面孔上都依稀留着过去的影子,刘羡很快认出了他们:从左到右依次是张韪、陈植、贾谧、荀绰、裴该。 好嘛,当年万安山游猎的少年里,可以说就差当年和自己比剑的王胄了。 先打招呼的是张韪,他满脸通红,举杯笑道:“辟疾,许久不见,一齐来饮一杯?” 刘羡脸上笑容一僵,他这才注意到,他们几人正在学舍中公然饮酒,旁边还放着几碟鱼脍、醋芹之类的下酒小菜。 作为国家最高学府,国子学本是天下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寻常学生,恐怕都是怀着朝圣的心情来看待国子学。但有一句话说的好,憧憬是距离理解最遥远的距离。对于勋贵子弟来说,国子学触手可及,自然也算不上严肃。但刘羡却也没想到,在入学的第一日,就能得见石超一行在这里饮酒作乐。 这下刘羡算是知道,嵇绍说的学风不振是什么意思了。 面对递过来的酒杯,刘羡婉拒道:“此时尚是白日,醉酒有违观瞻,还是晚上再说吧。” 其余几人听罢,多笑道:“假正经。” 甚至还有人没认出刘羡来,贾谧此时半醒半醉,眼神迷离,他打量了刘羡半天,对旁人问道:“他是谁来着?” 刘羡主动回答道:“贾兄贵人多忘事,四年前,你曾赠了我一把昭武宝剑!” 贾谧皱起眉头,女子般的姣好面容露出令人心醉的神情,可他想了片刻,还是一无所获,摇头说:“欸,我送出去的东西太多了,没有上千,也有数百,哪能一一记得?” 刘羡哑然,陈植赶紧在一旁提醒说:“就是那个曾经和王虎头比剑,打赢他的那个安乐公世子,现在已经叫刘怀冲了。” “哦!”贾谧恍然大悟,拍着桌案笑道:“我想起来了,是有这回事!”他又指着门外说,“王胄呢?王虎头不是还说,以后要跟他接着比吗?人呢?” 陈植笑道:“长渊又说笑了,王虎头去年不就拿了品状,已经去宫中当殿中宿卫了吗?” “嗨!扫兴!扫兴!”贾谧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对刘羡道:“你真不来一杯?” 刘羡还是微微摇首,本着好意劝谏道:“这里本是君子修身之地,所谓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而酒色却令人心昏,如此有违圣贤之道,还是注意些吧。” “哈,不料竟来了一位真君子!” 贾谧显然是喝醉了,起身靠过来打量刘羡,他的行为如此冒昧,以致于刘羡颇有些不知所措。 只见他贴到刘羡半尺的地方,审视刘羡的相貌,点点头说:“有副好皮囊。”回头又对同伴笑道:“可惜,却不懂得人生之乐!” 贾谧又斟满了一杯酒,饮了一口,又不知从哪里拾起一把纸扇,笑道:“如果君子之道有用,汉室哪里会亡?你应该早点懂得人生之乐。” 他慢慢地将右手放平,纸扇遮住面孔,左手置于膝上,朗朗唱起《西门行》来。 “出西门,步念之,今日不作乐,当待何时? 夫为乐,为乐当及时。” “好!好!好!”旁边的几人都喝起彩来,贾谧本就美貌,此时饮酒高歌,衣袖渐渐如蝴蝶翻飞,竟当众跳起舞来,舞蹈轻飘,与他秀丽的容貌相称,更显贾谧潇洒不羁,风流倜傥。 而贾谧此时把纸扇一扔,眼神与刘羡一撞而过,越跳舞,他的歌声就越高。 “何能坐愁怫郁,当复待来兹? 饮醇酒,炙肥牛,请呼心所欢,可用解愁忧。” 唱到这,贾谧的兴致也越来越高,他的心眼中显然已不包括刘羡,而是在校舍中央自娱自赏: “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昼短而夜长,何不秉烛游? 自非仙人王子乔,计会寿命难与期。 人寿非金石,年命安可期? 贪财爱惜费,但为后世嗤。” 美丽的舞者,放肆的歌声,引得众人一齐叫好,掌声不断。 贾谧颇为自得,他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同辈的同伴从来不敢给他任何脸色。便连众多皇子,也要看在太子妃与齐王妃的脸面上让他三分。所以不管在何处,他都肆无忌惮,直白地表示自己的心意,直到心满意足为止。 此时也是一样的,当他舞罢,又斟了一杯酒,递到刘羡面前,问道:“怀冲可有酒意?” 刘羡有些无语,他看得出来,按照对面的意思,今天是不喝不罢休了。 看样子,这位年轻的鲁郡公目空一切,自己要是得罪了他,将来的仕途恐怕寸步难行。 喝几杯就喝几杯吧,总不至于刚入国子学,就与这些勋贵子弟们关系闹僵,日后在官场的日子还长着呢。 刘羡心里这么劝慰自己:和光同尘,和光同尘,何况连嵇绍都没有管,自己实在没有理由逞强。 这么暗念着,刘羡脸色不变,接过贾谧手中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喝完后,刘羡亮起干净的酒盏,勋贵子弟们都叫起好来。 石超笑道:“辟疾,上次去过我六叔家后,酒量见涨啊!” 荀绰则说:“堂堂安乐公世子,哪有不善饮酒的道理?传闻当年老安乐公和文皇帝斗酒,不是平就是胜,就没有输过。” 裴该干脆在一旁起哄:“荀官奴说的什么话?莫非你以为长渊会输不成?” “……” 在众人的起哄下,刘羡只好又跟贾谧连干了四杯,佯装不敌,承认自己输给了贾谧。他一认输,众人都向贾谧祝贺,同时也对着刘羡嘻嘻哈哈,俨然已经把他接纳到自己的小团伙了。 走过这道程序,他们就在那儿继续相互喝酒,有一搭没一搭的开始聊起天来。内容倒是很统一,就是一致在抱怨,在国子学简直是毫无所得。 身为汉末名儒荀爽的后代,荀绰却大着舌头批判国子学教育:“都过了多少年了,这些助教还在讲什么《尚书》、《诗经》,大谈什么仁义道德,值几钱?也不嫌过时。” 陈骞的孙子陈植也深感赞同,讥讽道:“确实,要是当年我祖父念及这些,哪还有今日的富贵呢?什么三皇五帝,什么三辞三让,都是些骗人的东西。” 这话大逆不道,但却不是凭空来的,张韪身为张华之子,对最近的文坛变动颇为熟稔,顿时明白这句话的指向,他低声问说:“你说的是……《汲冢纪年》?” “对啊!”裴该击了一掌,把身子微微前倾,颇为严肃地说道:“这书写的,可都是翻天覆地的东西!” 翻天覆地?刘羡本来在一旁无所事事,但此时听他们讨论着,竟然讨论起近几年神秘又有名的《汲冢纪年》来,不禁侧耳倾听。 他听陈寿提起过,说是在五年前,也就是在太康二年,有盗贼开挖了一所大墓,里面全是成捆成捆的竹片。盗贼把这些竹片都扔了,只捡了些墓中古董。后来有农民发现,这些竹片上大多有字,赶忙上报官府,结果官员愕然发现,这些竹片其实是先秦时期的竹简!且有好几十车! 消息又传到洛阳,当今天子立刻命令中书监荀勖与中书令和峤负责此事,足足花费了两年时间,才把竹书上的文字用今文翻译出来。原来,这些竹简是魏国的史书,而且是自上古三皇五帝时期,一直记载到孟子活跃的魏襄王时期,足足有上千年历史! 要知道,自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和项羽焚毁咸阳后,除去秦朝官方的秦史和孔子编写的《春秋》外,其余战国诸雄的史书完全失传,以致于太史公司马迁要在民间收集传说,才能把《史记》的先秦部分编写下去,其中自然会有不少谬误。到后世已经证伪的就有《苏秦张仪列传》、《范雎蔡泽列传》。 相比之下,能在如今挖掘出一部完整的先秦史书,还是魏国的官史,简直是文坛的一大盛事,故而此书的名声在士人们口中广为传播。 可惜的是,据说其内容过于荒诞不经,朝廷只在中书省留了两套底本,并没有大肆传播,导致大部分人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影,就连陈寿也无缘拜见。 此次刘羡在这里听到有人提起,难免心生好奇,不禁问道:“难道你们见过真本?” “当然见过!”贾谧指着荀绰笑道:“毕竟负责此事的中书监,就是他家族长啊!” 荀绰对此显然也极为自得,他端着酒杯悠悠说道:“我还是亲自看着我阿翁一页页编出来的呢!” “竹书中到底写了什么?” “都是些上古不可外传的大事!”荀绰故作神秘道:“你知道尧舜禹禅让吧。” 刘羡点点头,这谁能不知?要说上古诸史之中,最令人神往的便是尧舜禹三帝禅让,他们不眷恋权力,为天下万民着想,相互退让帝位,这才有了渡过了席卷九州的洪灾,以及诸夏之后的团结。 不料荀绰此时斩钉截铁地道:“这些都是假的!” 假的?刘羡一怔,又听荀绰继续道:“竹书中说:‘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舜囚尧,复堰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 “这里面说得很清楚,尧舜的禅让,其实和现在没什么差别,舜帝不过是和宣皇帝和魏武帝一样,发动了一场政变,囚禁了尧帝,逼他禅位给自己而已!” 见刘羡哑然,荀绰非常得意,又跟着对其余人说:“你们知道伊尹流放太甲吧。” 这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伊尹是商朝帝师,辅佐商汤建立了商朝。而在商汤去世后,伊尹又辅佐了外丙、仲壬、太甲三代商王,可谓四朝元老,第一贤相。 按照史记记载,商王太甲继位后,不遵守祖训,任性妄为,不把伊尹放在眼里。伊尹便把太甲关在桐宫,耳提面命教导了太甲三年,直到太甲改过自新,伊尹就把他接回来,继续做商王。也算是帝相之间的一则美谈。 而此时荀绰道:“那也是假的!” “竹书中说:‘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七年,王潜出自桐,杀伊尹。’” “什么贤相良师,伊尹不过是一个篡位自立,最后又为王所杀的小人罢了!” 荀绰越说越高兴,接着又跟着说了些周朝时“共和行政”、“二王并立”的真相,无怪乎与前面的故事相同,就是把古时的种种贤政美谈,都说成是古人的权术争斗、蝇营狗苟。 最后他总结说:“孔孟之道,实在是欺世盗名,我看这《汲冢纪年》,才是真正的人间至理!以前经常有人大放厥词,说什么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简直是放屁!我们也是人,古人也是人,凭什么觉得现在人做烂事,以前人就做好事呢?无非是厚古薄今,想显得自己与众不同罢了。” 说罢,他洋洋自得,颇以为讲了一番人间至理,已然看穿了上下三千年的社会真实。 但这时候,刘羡问道:“那诸葛亮,姜维也是假的咯?” 此言一出,差点把荀绰呛住。诸葛亮、姜维就是几十年前的人物,见证过两者忠义的大有人在,就连皇帝也多加赞赏,他自然是不好否定的。 但看见同伴们投来的眼神,荀绰又觉得不能认输,干脆贬低道:“他们就是误信了孔孟之道,最后才身死国灭,大志难伸。如若真的识时务,明顺逆,莫非会缺少荣华富贵吗?大丈夫成就大事,就是要不择手段!现在谁输谁赢,莫非还不明显吗?”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高呼:“有理,有理!”又笑赞荀绰说:“官奴雄才!官奴雄才!” 刘羡没吭声,而是注视着这群觥筹交错的贵公子们,沉默着又饮了一杯酒,心中暗想道: “现在谁输谁赢,真的有了结果吗?”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晚上会有一章加更。 第四章 五石散之梦(加更) 在国子学的前三天,刘羡深刻地领悟了什么叫荒废时光,学风不振。 第一日刘羡见到贾谧、石超等人,如前文所言,他们还只是在喝酒; 等第二日刘羡再到国子学,发现一行人又带了琴瑟胡笳,数名侍女,一面喝酒,一面弹唱,《艳歌行》中,侍女在校舍中翩翩起舞,恰似小阮公当年带着刘羡郊游取乐一般; 到了第三日上午,刘羡还是来了太学,打算下午听谢衡博士讲《五行志》。这群勋贵子弟也算是消停了点,既没有带酒,也没有侍女。但令刘羡惊奇的是,他们似乎是吃了什么奇物,明明没有喝酒,一个个却面色潮红,通体发热,到最后搞得宽衣解带,不成体统。 刘羡正在一旁纳闷,石超就招手说:“来,辟疾,你也过来服散!”然后就递给他一包粉末,打开一看,里面尽是些粉末,五颜六色的,黄的、红的、青的、白的、黑的都有。 然后他又听石超说:“这是当年何平叔(何晏)研发的五石散,不仅能治病强身,还能神明通觉,飘飘欲仙。修道之人都说,吞丹食药,践行辟谷,这是能长生成仙的法门啊!” 说罢,他又告诉刘羡服食的办法,说白了就是用热水一煎,搅拌均匀,趁热饮下。 刘羡拿着这包散,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去年和李密分别前,李密还专门和他说过五石散。说温县也曾流行过这种散石,结果是好坏参半,有服了觉得神志通明的,也有发狂害性的,像皇甫谧那样的神医,也因为服用五石散而性情大变,一度欲挥刃自杀。所以他特地嘱咐刘羡说,人贵在清醒自知,以己为重,千万不要碰这种东西。 当时李密说的时候,刘羡还以为五石散离自己很遥远,毕竟传说归传说,从小到大还从没亲眼见过。没想到成婚后不久,竟在太学里给撞见了。 石超见刘羡犹豫,还主动给他端来了一碗煮好的五石汤,也不容刘羡拒绝,就塞到他手里。 这下没得选了,看着手中这碗浑浊的药汤,刘羡眼睛一闭,仰头就灌了进去。 五石散的效果很明显,就像扑面而来的一记重拳,虎虎生风地砸进刘羡胃壁上。 该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刚入口时像热辣到极致的苦酒,入喉后便练成了一把铁砂般的钢刀,打在胃里,便是一阵蛟蛇化龙般的翻江倒海。 区区凡人哪能享得起这种福分?故而刘羡刚灌进去没多久,就弯腰“呕”的一声,连隔夜饭全吐出来了。 吐完之后,刘羡一阵天旋地转,踉踉跄跄了几下,两眼当即一黑,直接就昏倒在地上。 石超吓了一跳,当即派人把郤安、张固叫过来,把刘羡送回家去,什么下午的博士讲经,也都顾不上了。 再醒来时,刘羡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见身旁的妻子正在给他擦汗,不由疑惑道:“怎么有三个阿萝?” 曹尚柔没好气道:“你再灌一碗寒食散,就能看见你阿母了!”而后又忍不住抱怨道:“你交的都是些什么狐朋狗友,第一次喝寒食散,一口就够了,他们竟然能眼睁睁看你喝完一碗!” 刘羡此时神智迟缓,只觉得身上一阵凉一阵热,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笑说道:“他们确实都是些狐朋狗友,不过这件事,倒也怪不到他们身上。” 曹尚柔轻拍一下他的脸,气愤道:“你清醒清醒,还给他们开脱?” “阿萝,我之前虽没喝过,又不是没听说过,正是我知道……才故意一口喝完的。” “你不要命啦!” “没办法……”刘羡拧了拧眉头,一面试图恢复对自己的身体的感知,一面说道,“要是喝了第一口,就免不了有第二口,第三口……我可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 “那你就干脆一口喝完,吓他们一跳,以后也好躲过去了?”阿萝理解了刘羡的想法,一时间也消了气。可即使如此,她心中难免还是有些责怪,手里的湿巾对着刘羡的脑袋一顿乱搓,毫无大家闺秀的风范。 “也吓了我一跳。”刘羡苦笑说,“我确实也没想到,五石散劲头这么大……” “有多大?” “有四个阿萝了……” 阿萝闻言吓了一跳,手上连忙轻柔起来,擦洗一遍后,连忙又从膳房端来了一碗安神汤,问道:“是你喝还是我喂?” 刘羡看着眼前碗里的十来只麻雀,一时陷入沉思。 …… 不过实事求是的说,五石散虽令刘羡产生了大量的幻觉,但也确实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当他喝完安神汤后,再次就进入了睡眠。可在睡梦中,他却能清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在一片四野茫茫的昏暗中,自己似乎脱离了肉身的局限,意识在虚空中不断地飘忽,明明好似一点烛火,可刘羡却有种随时将要爆发,能够照亮寰宇的充实。 似乎无限的宇宙,无限的远方,只需要一个“我”。 然后,刘羡开始在混沌中飘浮,不断地向前走,没有理由地往前走。 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个白点,而后渐渐放大,化作一块斑斓的光影,其中好似是他目前简短人生中经历的所有人和事,许多人的耳语与神情一一浮现其中,极为繁复与纷乱。但刘羡的神情极为沉静,他站在光影前,静静地等这一切掠过。 而后,光影化为镜子,在镜子前,他看到了自己。 这是另一个自己,两者拥有同一个感知,同一个灵魂,只是在现在,两者在梦中面对面,相互审视。 他听见自己问: “你有什么烦恼?” 刘羡没有回答,但他立刻想起贾谧、石超等人,随后涌出一阵苦恼的情绪。 他当即听见自己回复道: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再和他们厮混,挡得过一时,挡不过一世。” “有时候人生走捷径,就如同借债,眼下活得潇洒,以后却难以偿还。” “该去找些新的朋友,一些志同道合的,可以托付性命的朋友。” …… 等刘羡再次苏醒,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外面天色朦胧,还没有大亮。 此前的错觉已经散去了,刘羡能清晰地看见,阿萝正睡在他身边,一手搂着他。她轻柔的呼吸声,就像柳枝拂过他的脖颈,痒痒的。刘羡小心翼翼地把妻子的手挪开,而后披了衣服到庭院里吹风。 人醒了之后,梦中情形,依然历历在目。他在心中回想着那几句话,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已经大亮了。 突然间,王七跑来找刘羡,气喘吁吁地说:“公子,外面有人找你。” “谁找我?”刘羡有些奇怪,虽然天亮了,但太阳尚未露头,显然还未到辰时。这个时候有人找自己,此前又没有打招呼,莫不是出了什么要紧事?是不是老师生了病,或是阮家遭了什么灾? 王七摇头道:“不认识,但是衣物极其华丽,好像是宫里来的。” “宫里来的?”刘羡一愣,也不敢怠慢,立刻就往厅里赶。 刚一进门,原本坐着的客人霍地立身而起,恭谨地施礼道:“在下始平王舍人歧盛,参见安乐公世子。” 歧盛?始平王?刘羡想了想,记起一年多前,自己曾在老师陈寿处见过。他应该叫司马玮,相比于同日来的两位皇子,他虽说口无遮拦,但也因此不拘小节,惹人亲近。不过两人应该只见过那一面,怎么会在时隔这么多年后,突然派舍人来见自己呢? 再去打量这位始平王府舍人歧盛,他比自己应该也就大个两三岁,虽说已在蓄须,但还是显得非常年轻。抿着一对刻薄的嘴唇,一双细长眼睛上下打探,有股非常精明的味道。 刘羡回礼道:“歧君客气了,我还是白衣之身,请坐。” 两人落座,刘羡就问道:“不知歧君有何事指教?” 歧盛则非常恭谨诚恳地俯首说道:“我这次来拜见世子,并非是指教什么,而是受了主上的命令来的。” “命令?” “准确地说,是天子的诏令。” 见刘羡一怔,歧盛紧跟着解释道:“世子不知,近几年来,天子非常关注诸位皇子的学业,以为一人难成学,成学重在友不在书,所以便下令太常府,每年从国子学中,挑选有真才实学的学生,到诸王府中做伴读。” “如此一来,皇子得到了好友,学生得到了门荫,可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大好事。而这些年世子先是守孝,又拜在名师门下,可以说是声名鹊起,太常府就把世子的名字报上去,选到我们始平王府上了。” 刘羡想到自己方才的梦,不由暗自遐想道:“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刚在想后面怎么摆脱贾谧他们,现在就送来了一个现成的理由。” 他沉思片刻后,点头道:“我知道了,歧君过来,是邀我一起过去的吗?” 歧盛顿时起身,笑言道:“正是,诏令是昨天下的。本来按照惯例,还要下发到国子学后再来通知您,但殿下得知消息后,非常高兴,说世子是贵客,定要我今天就带世子过去。” “这样啊。”刘羡指着自己说道,“那歧君也看到了,我现在刚起不久,既没有梳洗,也没有用早膳,请歧君稍等片刻,我整理一番后,再随歧君过去。” “这我当然等得,世子请便就是。”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明天再加更一天,就开始咸鱼。 第五章 始平王伴读(求订阅) 始平王府坐落在洛阳城的铜驼街西侧,距离皇宫阊阖门仅有不到两百步的距离。 虽然王府占地面积并不算大,也是与安乐公府相仿的四进院落,但一个是在城外,一个是在寸土寸金的洛阳城中,这两者价值就有天壤之别。 刘羡随着歧盛驾马赶到始平王府的时候,正好撞见朝中百官上朝,数百辆车驾停在阊阖门前面,一直排了近百丈,可谓蔚为壮观。 不过刘羡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一幕,虽然官僚排队的队伍很长,但是却没人敢停在始平王府门口,而是刻意空出一段来,也不知是何缘由。 他向歧盛提出疑惑后,歧盛甚是得意,他解释道:“世子不知,陛下生有多名皇子,活下来的也有九位。人一多,哪怕是手足至亲,也都有了区分。” “故而皇子分为两派,太子与南阳王年纪已长,又都是先皇后嫡子,他们自成一派,称为嫡派。而剩下的七名皇子,年纪相近,地位相仿,以后都是国家强藩,则又是一派,称为藩派。” “在藩派皇子之中,我们殿下年纪最长,威望最高,又受胞弟们亲近,自然也被陛下另眼相待,去年,殿下已经担任屯骑校尉,领三千禁军,很得人心。而大臣们在铜驼街前让路,这是在讨好殿下呢!” “是这样吗?”刘羡又问道,“那既然殿下已经出仕,又为何还需要伴读呢?” 歧盛说:“皇子又不比我们凡人,我们读书是为了仕途名利,殿下读书则为了修身治国,这是一辈子的事情。也正是如此,才可见陛下对诸位皇子的重视啊!” 刘羡闻言,一笑了之。 抵达王府后,歧盛敲开门,随后带着刘羡入内。 出乎刘羡意料,始平王府的布置比他想象中要简朴。既没有什么莺莺燕燕的宫女,也没有什么奢华侈丽的装饰,首先映入眼帘的,竟然是数十名身穿铁胄的甲士,他们挺立如松,目不斜视,可刘羡从他们眼前经过时,背后有一股凉意蹿过脊髓,如同刀锋贴着肌肤缓缓滑动。 刘羡想:“应该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而再往里走,跨过朴素的正厅后,则是一座非常凌乱的庭院,里面堆放着各种各样的刀枪弓矢,以及训练用的草包假人,看得出来,这里经常有人活动,并不是什么摆设。 在这庭院后的一座小屋,便是始平王司马玮的书房了。刘羡刚一进门,便听到有个人说:“噢,终于来了吗?” 说这话的人当然是始平王司马玮。 一年多不见,他身材越发高大威武,一眼看上去,整个人锐气十足,哪怕是身着便服,神情慵懒,其青春活力也如太阳般蓬勃四散,无法遮盖。 这一路走来,虽然还未见面,刘羡对司马玮的印象就已大有改观: 虽然不知道他具体的癖好,但至少不是一位贪图享受的皇子。此刻听始平王的语气,也能感受到他的热情,似乎发自内心地把自己当做等候已久的贵客。故而刘羡也立刻拜礼道:“见过殿下。” 司马玮也低头示意说:“还记得一年前,我在陈府上见过你,相谈时间虽不长,可却非常愉快,此后一年里,这么长时间,却再没遇到过你一般有趣的人了,真是想念啊。” 按理来说,身为皇子与藩王,司马玮并不用回礼,但在仅有一面之缘的刘羡面前,他居然也低头回礼,当真让刘羡意想不到。他不由谦让说:“殿下过奖了,上次一面后,我也常常想起殿下,殿下之英武真是让人印象深刻。” “当真?”司马玮摆了摆手,笑道,“我那天大放厥词,没说什么正经话,你不在心底嘲笑我,我就谢天谢地啦。” “所谓生也有涯,学也无涯,如此,人必有所不知。”刘羡称赞司马玮说,“圣人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就是要人明白自省、慎独的道理。如此才能恪守本分,居其位,守其职。而殿下方才所言,正符合此道,可见将来一定辅国兴政,做国之栋梁。” 听完这些话,司马玮放声大笑,指着刘羡对歧盛说:“哈哈哈哈,歧盛,你听见没?这就是会读书,也会说话的人!刘老夫子若也是这个水平,我也不至于听不进去了。” 而后又转首对刘羡道:“那从此以后,还请怀冲多多指教了。” 这就算是正式确定了刘羡伴读的关系,刘羡也笑着落座。 不过刘羡刚刚那些话,确实也不全是客套话。这位始平王不止相貌英俊,身上还具有一股冷酷沉静之气,像冰冷的刀身,风骨凛然。既不试图隐藏自己的锋芒,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秉性,自然有一种冷彻的力量感。 这样的人,一旦确定了想要做什么事情,想必是摧枯拉朽,没有人能阻拦他的。 而司马玮的感触则完全相反。 大概是由于出身安乐公府的缘故,刘羡并没有他记忆中的那么英武,这不是说刘羡相貌平平,而是说他没有那种凛然锐气。但观看刘羡的谈吐,不卑不亢,似乎在谦和的外表下隐藏着坚定的自信。这种自信想必是由智慧和意志所结合决定的。 司马玮让家中的侍女上了一杯热茶,而后就聊说些日常来。 刘羡先问道:“说起来,陛下下令让我做殿下伴读,想必应该不只我一人吧!” 司马玮笑道:“确实不只你一人,除了你以外,还有故襄阳侯王濬的孙子王粹,不过我和他早就相识了。只因今日不是读书的日子,他和刘老夫子都没过来。” “刘老夫子?” “喔,就是陛下为我挑选的王傅,他全名刘颂,广陵人,是前汉广陵王刘胥之后,也是以前朝廷的廷尉,以善断刑法闻名,所以陛下让他当我的老师。” 原来是刘颂,刘羡听李密提起过,就问道:“是子雅公啊,我听说过!不过是说前些年,他去改任河内太守了吗?” “早就不是了!”司马玮叹道,“四年前他去守母丧,守孝结束后,恰好原本教我的刘毅公病重,陛下就把他调过来了。” “你是不知道,刘老夫子个子不高,脾气却极大!他每次来都朝我发火,说我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不守礼仪,一整天一半的时间都在挨骂了,还说我学不进去。他这幅模样,我怎可能学得进去?” 刘羡在一旁听笑了,这确实是他上次认识的司马玮,什么埋怨都藏不住。 但作为刚来的伴读,他免不了要圆几句,以后也好和这些同僚相处,就说道:“子雅公作为王傅,当然不会只想殿下的学业,还要考虑到殿下的形象和将来,他这么做,也是一番苦心。” 司马玮显然听多了类似的话,完全没放到心里去,继续抱怨道:“说起来,陛下虽然给我找了伴读,但同时还让我兼着禁军的差事,每三四日就要操练一次,还有些杂七杂八的闲事,往往十天里,能够专门读书的时候也就两三日。就为了这两三日,还让你们来回奔波,实在是小题大做!” 刘羡对此又劝诫道: “陛下为殿下找伴读,并不是指望殿下能在伴读时学到多少东西,而是希望三人成众,让殿下养成一些读书的习惯。殿下眼下兼着禁军的要职,可操练又如何影响读书呢?” “当年吕蒙作为吴军前线战将,与魏军鏖战,夙兴夜寐,命在旦夕,可仍然能卷不离手,挤出时间苦读,最后终成一代名将。而殿下眼下再忙,能忙过吕蒙吗?想要成就大事,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才是。” 刘羡说罢,司马玮沉吟少许,而后微微点头道:“怀冲说得有理。”但他随后就感慨道,“可说要成就大事,以后又有什么大事可成呢?”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刘羡身为敏感人士,当即闭上了嘴,没有吭声。 而歧盛在一旁旁听良久,此时他不再沉默,笑道:“殿下说的是什么话?您是皇子,本朝又不比前朝,宗室之厚待,可追比商周,殿下就算再不济,以后也要出镇一方,带兵数万。进可讨寇平乱,退可守境清平,多少生民都要仰您鼻息,怎么能在这自怨自艾呢?” 司马玮道:“出镇一方,算得了什么?如今国家平定,海河晏清,正是百年未有的大治之世,就算有百万兵马,也没有用武之地啊!” 歧盛飞快地看了刘羡一眼,继续小声说:“出镇一方,确实算不上什么。但是世人皆知,这太子不能处置朝政,必要将国事托于他人。” “俗话说得好,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人到底有亲疏之分,如果将来朝政不交给殿下,而是其他的什么外人,然后再出了什么奸臣,那这百年难遇的太平盛世,不就岌岌可危了吗?” “殿下您身上肩负着千斤重担,就应该多加砥砺,奋勇亲士。此前安乐公世子说,殿下当做国之栋梁,方才又说,陛下对殿下有厚望,这不说明,殿下正是众望所归的周公、吕望吗?” 说罢,他转头对刘羡道:“您说是吧,世子。” 刘羡望着歧盛,良久一阵无语,他发现了: 朝中有没有奸臣不好说,但眼前确实就有一个。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晚上还有加更。 第六章 交友的困惑(4k,加更) 当很多年以后,刘羡回顾元服成婚后到入仕授官前的这段光阴,实在是有些啼笑皆非。 因为对于当时的自己来说,他并没有什么太远大的目标,说白了,就是找一些志同道合的新朋友,结果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他遭遇的人群都令人失望。 源头是对过往朋友的祛魅。 他此前对于石超等人的好印象,其实说白了,都来自于贵公子们的慷慨。 毕竟在这个士族鼎盛的年头,县侯、郡公怎会小气于花钱呢? 他们或许对于同样出身的好友会显得平等亲和,潇洒大气,但实际上,对于明显低过他们出身的凡人,贵公子们则怀有刻骨的淡漠。 他们不仅难以共情,甚至无法意识到,庶民和他们是同样一种生灵,他们的泪水不会比常人更咸,他们的鲜血不会比常人更艳,他们的骨头也不会比常人更铁。 等到大家各自拔刀,兵戎相见的那一天,他们才会幡然悔悟,欲哭无泪。 后来到了始平王府做伴读,刘羡起初也是怀有一定希望的。 司马玮确实是一个开善好施,能得人心的皇子。如若能以在王府伴读为媒介,结交一些有志于学的新人,则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但很可惜的是,第一次进入始平王府,他就感受到王府内难以遮掩的权斗气息: 在司马玮身边,已经结成了一个小派,他们以长史公孙宏与舍人歧盛为首,哪怕司马炎还没死,就已经迫不及待地为将来的权力斗争做准备了。 当然,这并没有好指责的,斗争就是这样你死我活,而有准备的人往往就是能胜过那些没准备的人。虽说刘羡起初给自己定的目标是与世无争,但既然走入仕途,身不由己才是常态。 故而刘羡在听到前文中,那番歧盛对司马玮突如其来的激励,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掺和到党争的漩涡中,且不得不表态了: “殿下天纵英明,为宗室翘楚,社稷兴亡,系于一身,若朝中真有危难,能平危定难者,舍殿下其谁?” 说完这句话,刘羡就算是正式加入始平王一党了。 可说是加入了,实际上也没什么事。 毕竟当今天子司马炎还没死,司马玮又才十七岁,他连个正经的政敌都没有,能有什么动作呢?歧盛等人虽说弄得煞有介事,但其实能用的人很少,眼下能做的,无非就是多结交士人,为以后的斗争未雨绸缪罢了。 而在另一方面,始平王这个小党派虽小,但该有的毛病倒是一个不少。刘羡刚一加入,就立刻受到了老人排挤。 原来歧盛见刘羡和司马玮相谈甚欢,又博学多才,害怕自身的地位被刘羡取代。故而在拉刘羡入伙后,只当是烧了冷灶,什么都没说给他听,也什么都没让他干,私底下的联络沟通,更是一个没有。弄得刘羡成了一个单纯的伴读,也不知道逼他表态是何苦来哉。 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刘羡和另一位伴读王粹打过照面,又和王傅刘颂熟识后,就又回到了无所事事的状态。 而在这种时候,刘羡就格外想念小阮公。 刘羡以前跟随小阮公的时候,虽然很感恩他的教导和善意,但发自内心地说,对他的言行还是有些不理解: 小阮公有这样一身好才学,为什么不愿投身官场,反而在山林中隐居自娱呢?就算在官场中难有升迁,但多少做一些利国利民的事情,也好过在竹榻上呼呼大睡吧。 但如今刘羡只是稍稍踏入仕途,就已经明白了小阮公的感受: 对于一个人来说,官场是一个大染缸,一旦踏入,就容易身不由己,别说做些什么有利于百姓的事情了,连想要洁身自好,都是难上加难。相比之下,隐居山林,寄情山水,虽然不能建立什么功业,至少也问心无愧吧。 想到这里,刘羡就给小阮公写信,谈论自己近日来的所见所闻,还有心中疑问。 他在信中主要提出了三个问题: 如果遇到不想结交的人,却不得不虚与委蛇,该如何与之相处,才能自持君子之道呢? 如果碰到草菅人命的事情,自己又没有能力阻止,该如何平衡,才能既不丧失良知,又不危害自身呢? 还有,要用什么办法,到什么地方,才能结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呢? 刘羡写完信后,专门去了一趟阮庄,托阮孚转交给小阮公。 说来也巧,刘羡如今担任始平王伴读,而小阮公就在始平郡担任太守。 始平郡就是以前关中的槐里、武功一带,与汉中、长安、陈仓相毗邻,刘羡一直想到那里看看。毕竟在读过史书后,他听过太多的相关传说:韩信暗度陈仓、冯异赤眉大战,马超奇袭曹操、诸葛亮秋风五丈原…… 这些传奇的篇章似乎与自己息息相关,可受于身份所限,自己不能离开京畿,竟一直无缘得见它们发生的土地与景色,这一直让刘羡倍感遗憾。 大概过了一个月,也就是在五月己卯,刘羡收到了小阮公的回信。 弟子来信,小阮公在信中显得很高兴。 他先是安抚了一番刘羡说,人生无所事事的阶段总是很多,就连你的曾祖刘备,也曾经感慨过髀肉复生,更别说高祖皇帝,一直到了四十多岁,还是秦朝的一个亭长。 这种阶段叫做蛰伏和积累,只要心中时刻牢记着志向,总会有发光发热的一天。 而后他话锋一转,开始谈及自己在始平当太守的生活。 即使当上太守,小阮公也一如既往,会抽出不少时间游山玩水,大览治下风光: 秦岭群山逶迤,一路壁立千仞,青松奇岩立雪,气势磅礴如鸿; 渭水汤汤茫茫,夹岸蒹葭苍苍,秋时候鸟纷飞,恰似大雪飞卷; 他还去过五丈原,当地留有古战场遗迹,登上过太白山,白云环绕山腰,俯视不见山底。 而这诸多景色中,最让小阮公印象深刻的,还是茂陵。 茂陵是汉武帝的陵寝,据说当年曾在这里看到过麒麟。但小阮公去的时候,这里不过是一座被荒草所覆盖的山丘罢了。在茂陵边陪葬的还有霍去病墓、卫青墓、李夫人墓等墓冢,一个王朝的辉煌记忆,泰半都在此处了。 小阮公亲手抚摸过霍去病墓前“马踏匈奴”的石刻,在信中感叹道:“兴亡秋草没,尤有麒麟纹。” 然后,他才回答了刘羡的三个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小阮公说,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人也是如此。 外人怎么说怎么做,是我们不能干预的,我们能决定的,只有自己做怎样的人。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和光同尘,但你的身份,已经可以让你坚守原则,在原则之上,应付一番也无伤大雅,在原则之下,便可严词拒绝。 只要能做到表里如一,虽然不能得到他人亲近,但也不会被他人忌恨。 对于第二个问题,小阮公斟酌说,这确实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即使是孟子也说过,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按理来说,如果自己穷困,救不了他人性命,本也没什么可羞耻的,但就怕时日渐长后,人渐渐麻木,把这种事情当做理所应当。 人只有时时审视自己,警惕这种现状,牢记这些惨事,以后才有改变的一日。 而说到最后一个问题,小阮公就放松了下来,他对刘羡感慨说,人生中知己难得,但朋友易得,只要敢于发声,善于发声,自然就会有朋友为你吸引,所谓“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当年他们竹林七贤之所以能够相遇,老阮公那动人心魄又出乎意料的啸声,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在信的最后,小阮公祝福刘羡新婚,并且提醒他说:遇到困难的时候,解决不了也不要气馁,要学会放开和绕路,把拦路石变成垫脚石。而如果急于一时,反而会碰得头破血流。 静待时机,借力飞跃,这便是跃龙之道。 刘羡读罢,很是感动,眼前又浮现小阮公闲淡又洒脱的卧姿了,如果自己能做到像他那样看淡世事,或许现在的很多烦恼都不复存在了吧。 他把小阮公的建议总结下来,其实就是三个词:守中持正、立命不屈、发声求友。 前两条不过是人生准则,如何去做,可以以后在为人处世中慢慢领悟,但所谓的发声求友,就比较实际了。 该到哪里发声呢?该如何发声呢?刘羡想了一会儿,就和妻子阿萝商量这件事。 阿萝读过小阮公的信后,也很赞同小阮公的话,她和刘羡说:“夫君跟随小阮公多年,不是应该认识很多名士吗?现在名士们就是根据清谈来交友的,你根据小阮公的关系,去参加几个清谈会,不就成了吗?” 刘羡摇首道:“清谈到底是清谈,就算谈出花来,也是误人误己,若不是迫不得已,我实在不想参加。” “好好好,就你是真清高,大家都是假清高。” 阿萝有些没好气,又说:“那找我阿父的关系吧,他认识许多文坛名士,讲讲经学,总是有益无害吧。” 刘羡犹豫了片刻,还是摇首说:“这个不是不行,但还是过段时间吧,我现在连乡品都没有,直接找岳丈的关系,会被人背后戳骨头的。” 阿萝想想觉得也是,就说:“那要不就去太学参会呗,本朝虽然比不得汉朝,但太学里还是有很多英才的。” 刘羡苦笑道:“如果国子学不在太学,我早就天天去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阿萝也被说得来脾气了,干脆叉着腰说:“照我看,那你就干脆效仿老阮公,到西市、马市、金市……反正找个人多的地方,然后仰天长啸,一吐你胸中英雄之气,说不得就能吸引天下英雄,来纷纷为你所用呢!” 说罢,也不管丈夫同意不同意,就把一脸愕然的刘羡推出门外,过了一会儿,张固、郤安两人也被阿萝赶了出来。三人在府前面面相觑,最后哑然失笑。 郤安拍了拍衣袖,笑道:“怎么还愣着,夫人不是说,要我们立刻上街,为公子寻觅当世豪杰吗?” 张固也笑道:“辟疾,怎么说,我们去马市比剑如何?” 刘羡叹着气:“还是找个酒肆,先点菜吧。” 点菜之语当然是玩笑话,不过相比于名士们的清谈,刘羡确实更喜欢街坊内的市井气,小人物的悲欢喜乐,虽然并不像士族们那样体面矜持,甚至有着难堪招恶的一面,但贵在直接真实,并不藏着掖着。 故而刘羡想,哪怕真的去结识几位鸡鸣狗盗,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于是他们一行人真就往马市走。 马市在安乐公府的北面,但没有直达的路,需要先往东绕道到东阳门,接着往北走到建春门,再拐而往东,走半里路,就是马市所在之地了。 马市是洛阳四市中最繁华的所在,也是人流最复杂的地方,刘羡还没有赶到建春门,往来的人流便已显得拥挤。原本可供四辆马车并排奔驰的驰道,如今仅留下一半的空白。 而明明已经是五月盛夏,可街边小贩还嫌不够热似的,叫卖声、吆喝声、砍价声,仍能够清晰地透过暑气,传到少年们的耳中。 再往前面走几步,建春门赫然在望,而延伸出来的街道上,商队、牛车、胡人、苍头、文士、奴隶,更是摩肩擦踵,川流不息。 面对着茫茫人群,郤安给自己扇着风,笑问刘羡道:“辟疾,你说在这些人里面,真的会有英雄吗?” 刘羡说:“英雄不问出身,不找找看,谁知道呢?” 正说话间,建春门传来一阵兵士的呵斥声,他们似乎在说:“让开,让开,让左仆射从这里过!” 伴随着人群的一阵骚动,在数名奴仆的护卫下,一辆装饰素雅的牛车从城门中缓步走出。 刘羡闻声望去,只见一名文士坐在车头,他身着一袭素色青裳,样貌清明俊秀,风姿安详文雅,处在闹市之中,却好似在山水间郊游,恍然如神人。就算是刘羡见惯了风流名士,此刻也不禁微微失神。 他是谁?刘羡心中刚刚生出疑问,便听到有人吆喝说:“是一世龙门!王夷甫!”然后周围的人群都跟着起哄过来,一起观摩名士风采。 原来是王衍!刘羡恍然。 如若如今文坛之中,谁风头最盛,毫无疑问就是这位出身琅琊王氏的王夷甫了,他自幼谈玄,可谓无双无对,当世没有一人能与他对辩谈玄,也是因为他提倡谈玄,谈玄才会大行其道,席卷文坛。若说石崇是洛阳首富,尚且还有一定的争议,但说王衍是文坛领袖,却是世所公认的。 只不过随小阮公学习了数年,见过了许多名士,但不知为何,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位王衍。今天头一次见到,刘羡只能在心中感叹:关于他“瑶林琼树”、“风尘外物”的评价,真是名不虚传!光看外貌,就足以令人心生好感了。 正当他下意识想往前靠近,仔细打量士族领袖时。 大概是命运的指示吧,突然间,刘羡听到了啸声。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七章 倚门长啸的胡人(4k) 这是刘羡有生以来,听到第二个人长啸。 第一个如此做的人当然是小阮公,他纵情于竹林山水之中,兴之所至,便放声长啸。他的啸声回荡在青山之上,白云之下,能令群猿随之高呼,百鸟继而杂鸣,林叶簌簌而落,山岚悠然而起,自有一股块垒横空的庄严肃穆。 而这一次刘羡听到的长啸,却与小阮公完全不同。 小阮公长啸之时,多是在寡人鲜迹的深远荆棘之地,啸声固然悠远,可听者寥寥,源头也是扎根于心头的忧愁。 可这一声长啸,却发生在熙熙攘攘的闹市之中。周围人来人往,还有朝中第一流的名士出行,这样热闹的氛围,却压不住这一声长啸。 啸声先是尖锐地破空而起,既仿佛夏竹般节节攀升,又如同快刀切过薄纸,引得身旁众人纷纷侧目。 但发啸者毫不在意,他只是继续长啸,等到声音达到极高处,他的啸声开始回旋飘荡,仿佛大鹏展翅般肆意逍遥,时而上升,时而下沉,似乎并不在意尘世,一转眼间,就已飞扬到九万里之外,只剩下白云悠悠,不能再见丝毫踪迹。 好放肆的啸声! 这是刘羡的第一感想。 而他稍微缓神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本喧嚣的建春门,此时已经是静寂一片,拥挤的人群们都被这啸声挽留住了脚步,包括在牛车上的名士王衍,都忍不住起身四顾,去寻找啸声的主人。 在他们想来,敢于如此长啸的人,恐怕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吧。 啸声的主人就在刘羡身边,更准确地说,就站在他西北边大概六尺的地方。而在看到发啸者的面孔后,所有人都为之一愣,而后哄笑着四散而走,只道看到了一场短暂的闹剧。 因为这是一位胡人,而且是一名看上去非常窘迫的胡人少年。 这少年高鼻深目,头发蓬松而微微发黄,白肤非常白皙,一看就是典型的西域羯胡。而他衣着破烂,最寻常的麻衣上满是尘垢泥土,还带有一堆开口的破洞。如果不是腰间配着一柄剑,手上还牵着一匹马,恐怕他和乞丐也没有什么区别了,也难怪大家退避三舍。 但面对大众投来的讽刺目光,这少年却似毫无感触,反而露出了笑容,似乎在回味自己方才的啸声。 而这个笑容阳光灿烂,一时令刘羡想到了儿时回忆,不禁微微失神。 在人潮已经恢复了流动之后,刘羡仍停在原地,他仔细打量着这位少年胡人,而后上前笑问道:“喂,小胡,你是鸡年出生的吗?” 这个招呼并不礼貌,听上去像是在取笑他方才的啸声似的。故而这位举止奇特的少年停下了笑容,他盯着刘羡,煞有介事地说:“如果我是鸡年出生,那公子应该就是蛇年人咯?” 郤安、张固有些茫然,刘羡则扑哧笑了。 这少年好灵敏的反应,竟这样反讽他嘴毒!看他样子,还比自己年轻。但身材却和自己差不了几寸,更重要的是,毫不露怯,气质极好。他越发觉得此人不同凡响。 “刚刚是我冒昧了,我是龙年人。但你方才的啸声,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叫出来的啊。” “的确如此。”少年人高傲地点点头,说道,“那你就应该猜我是虎年才对,世上也不是只有公鸡才叫得响亮。” “那你的意思,是比我大两岁咯?” “开玩笑!”少年人瞪大了眼睛,拍着自己身后的坐骑说:“没看到我身后的宝马吗?能够用这么一匹好马的人,一定是马年出生的吧!” 原来他比自己还小一岁,刘羡暗自好笑。但跟着看向少年人的坐骑时,他不由吃了一惊: 这确实是一匹好马!虽然已经几天没有打理过,马鬃上脏兮兮的,但只要靠近了一看,就知道这绝对是不可置疑的好马。 这匹马毛色很杂,身上有褐、赤、黄三色,偶尔交杂些许白色,看上去并不华丽。但马腿好似琵琶,有种强劲的张势;肩胛骨宽阔地张开;两条小腿宛如紧绷的麻绳,没有一丝赘肉。其站立的姿态,是俗称“鸡足”的那种轻快灵巧之态。 说实话,在刘羡见过的马中,恐怕只有石崇的黑龙驹能与其相媲美。 “好马!真是好马!小胡,这马可有名字?”刘羡流露出由衷的赞美来。 而少年则气愤道:“什么小胡!我叫阿符勒!哪有不问主人名字,先问马名的!你真没礼貌!” “抱歉,抱歉。”刘羡笑着赔礼道:“在下刘羡,今日有幸与兄台相见,不知如此骏马,可有美名啊?” 少年这才笑道:“好,看你这么有诚意,我就告诉你,这马名叫翻羽,才三岁,是我亲自养大的兄弟呢!”说到这,他微微停顿片刻,歪着头对刘羡道,“刘羡,我事先可要告诉你,别打什么歪脑筋,我这匹马是不卖的!” 刘羡看了看马,又看了看他:“我也没说要买啊!” 阿符勒道:“别想骗我,你的眼睛早就告诉我了,你一定想买!” “没有吧?” “你就是想买!”阿符勒跳脚道,“想买我的兄弟,我告诉你,得加钱!” “……” “一口价!一百金!不然我扭头就走!” “……” 旁边的郤安看不下去了,劝道:“欸欸欸,小兄弟,怎么还讹上了?我家公子看上去就这么像肥羊吗?”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阿符勒道,“看你们衣装也不便宜,总不能是来和我找消遣的吧!” 刘羡笑道:“看你年纪轻轻,一表人才行不行?” “你倒是有眼光。”阿符勒点点头,拍拍刘羡的肩膀道,“那我便宜点卖你,八十金。” “你看我身上像有八十金吗?” “这已经是朋友价了!没得再商量!”山穷水尽下,阿符勒哀叹道,“苍天呐,英雄末路,我竟然被逼至此,想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应该也就是这个情形吧。” 虽然这位羯胡少年的一举一动都非常阳光,情感充沛到无法不让人心生好感,但刘羡听到这句话,难免还是觉得有些太幽默了:“你一个胡人,也自比韩信?” “当然!”阿符勒瞪大眼睛道,“说实话,要不是我现在被人抢了劫,三天没吃饭,又看你讲话和颜悦色的。这匹马,我三百金都不卖!谁跟你在这里婆婆妈妈?” “你干脆一点,买不买?不买我就找别人去了!马市就在旁边,这么好的马,我还怕没人买吗?” “买马的钱我确实没有。”听到这句话,阿符勒当真牵马就要走,而刘羡下一句是:“但请客的钱我还掏得起。” 阿符勒立马走回来,一脸阳光道:“我早就知道一家好店,眼馋了好久了!” 说罢,他就迈步在前面开路,走两步后,回头大声道:“还等什么呢?不是说请客吗?” 好没礼貌的胡人小子!但也着实有趣。刘羡对两位同伴一笑,随后就跟了上去。 马市对面是一整街的酒肆食铺,好吃的确实不少。而阿符勒选的这家店铺名叫“酣休垆”,意思是来的客人都会一醉方休。 阿符勒一坐定,真是毫不客气,直接连珠炮似的向伙计报了十几样菜名。什么羊肉汤饼、油酥豚皮、蜜水豆粥、牢丸汤、黄芥鱼脍、蒸羊羔、炙牛肝、葱白胡炮肉、野菌鸡子炖、胡椒狗肉羹……刘羡在一旁都要听木了,阿符勒还不觉得过瘾,又要了两壶粟米酒、一碗蜜枣。 报完之后,连伙计也觉得是玩笑,看着阿符勒道:“这一桌都摆不下,客人吃得完吗?” 阿符勒大手一挥,指着刘羡道:“有贵人请客你废什么话?吃不完我不会打包吗?” 好嘛,合着是连后面几顿都算上了。 见伙计的眼光看过来,刘羡从袖中掏出一串直百五铢,说:“你但做无妨,不够我再付。” “豪爽!”阿符勒伸出大拇指,夸赞道,“我阿符勒这一趟进京,倒霉了这么多天,今天总算是时来运转,遇到一位大善人了!” “哦?”刘羡也确实有些好奇,这位敢于在洛阳城闹市仰天长啸的小羯胡,到底来自于哪儿,是什么出身,“那你说说,你是从哪儿来的,遇到了什么倒霉事?” 伙计也是看出阿符勒真饿了,就这么会的功夫,先把油酥豚皮和胡饼端了上来,阿符勒当即就开始了狼吞虎咽,然后含糊不清地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这可说来话长了……” 原来他是并州上党人,祖先是匈奴别部羌渠部落的后裔,原本在漠北游牧为生。 大概在两百多年前的时候,他的祖先跟随南匈奴单于南迁,辗转到了西河郡美稷一带。到他曾祖父的时候,曹操平定并州,把匈奴分为五部,他们家再次被迁移,这才到了上党定居,到现在也有六十多年了。 阿符勒的父亲是个匈奴小率,手下管着几百来号人,说起来,勉强算是个贵族,可近几年的日子却着实不好过。在汉地待了两百年后,这些胡人早已汉化,听汉语,着汉服,平日里男耕女织,和寻常汉人无异。但最近几年,并州连年天灾,要么是大旱无雨,要是夏日冰雹,就没有过什么好收成,部落里一度闹得要卖儿卖女,才把日子维持下去。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他父亲就纠合附近的几个部落小率,一起想了个主意,打算做起放牧养马的老本行,虽然收益不高,也至少也不会亏本。若是能再组一个商队,到洛阳或者邺城这样的大城市来高价卖出,低价买回一些中原的粟麦,那至少吃穿问题就解决了。 前年和去年,他们就这么试着到邺城行商,确实如计划所想,大赚了一笔。 族中老小极为高兴,就说,邺城虽然繁华,但还比不上洛阳,若是能到洛阳来卖马,说不得能多攒些钱,多买几亩地呢!因此就打算今年领着三百来匹马,专门来京畿看看。 恰好阿符勒快要十四,听说能见识洛阳的花花世界,就求着自己父亲,要和商队一起过来。他天生聪明伶俐,做事机警,深得其父喜爱,稍微说几句好话,自然就答应了。 说到这,轻易不悲伤的阿符勒也不禁长吁短叹,说道: “实在不该来的,我们当时过了河桥没多久,走入邙山山道,还以为京畿首善之地,治安一定良好,就放松了警惕,结果没想到,在山道上居然被山匪给劫了!” “在邙山被劫了?”刘羡大感震惊,邙山距离洛阳城也就三四十里,快马加鞭,半个时辰都用不上,在这里居然有山匪?类似的传闻,刘羡根本没听说过。 “对啊!”阿符勒喝了一口米酒,打着嗝道:“当时差不多酉时了,太阳要落山,天色一片昏黄,我们一行三十人急着赶路食宿,就闷着头往前走,结果前面的山林里突然跑下二十来人,手里拿着弩,先对着我们一顿乱射,我三叔当场就被射穿了脸,牙都蹦到我脸上了!” “我们胡人虽然经常打架,可哪里见过这么多血,当时全都吓傻了,完全不敢动弹,结果身后又来了十来人,也举着弩,说话跟嚼了针似的,让我们全都投降。” 听着阿符勒这么活灵活现的形容,刘羡不禁问道:“你投降了?” 阿符勒两眼一瞪,骂道:“傻子才投降!他杀了我三叔,眼都不眨一下,又怎么会留我们性命?无非是怕再来一轮箭,误杀了马罢了!” 喘了口气后,他又接着叙述道: “我想,翻羽是这群马里最值钱的千里马,只要我骑着马奔走,他们肯定不敢放箭,就算放箭,也不一定射得中我。所以我不等他们反应,一个人骑了翻羽就往前驾。” “哈哈,果然吓了他们一大跳!他们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我穿过去了!最后只能在后面骂和追,但他们哪里跑得过我兄弟?而且我五岁骑马,早就和马浑然一体了,溜了他们几个圈子,就逃出来啦!” 说到这,他显得有些洋洋得意,但随即神色又悲伤起来,夹了块鱼生,一面吃一面叹:“可最后就我一个人逃出来了,昨天我回去找叔伯同伴,那里除了些许血迹,连尸体都没找到。” 单论阿符勒说的话,其实非常荒诞不经,有土匪在京畿设伏杀人,简直是在说皇帝治国无方。但三人光看阿符勒的神情,听和他情感饱满的描述,就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相信。 刘羡对他非常同情,问道:“那你还在这里干什么?是准备卖了这匹马就回乡吗?可就算卖了钱,你又遇到匪寇怎么办?还是我送你点盘缠,早点回乡去吧!” 在他看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就只有这一种选择。 不料阿符勒摇摇头道:“不行。” 他用一种极为严肃的神情道:“我们部中一共有四百六十七人,如今一天之内,有三十四名族人不明不白地客死他乡,甚至没有尸骨,我怎么能心安理得的一个人回去?我该怎么面对我的父亲,我剩下的族人?难道和他们说,我当了懦夫,一个人跑掉了吗?” 这也没什么丢人的,刘羡想。 但阿符勒显然是另一个想法,他仰望着天空,一时间流下了热泪。刘羡再次吃了一惊,方才他看这少年这么洒脱,还以为他是不会流泪的。但此时他流下泪来,并不显得软弱,而是显得坚强,因为他的神情极为坚毅,他对刘羡斩钉截铁地说: “我要找回我族人的尸骨,我要为他们报仇!” “不管背后是谁,我都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是我的责任和负担!” 胡人少年的话语掷地有声,也悄然打动了刘羡,安乐公世子不禁扪心自问: 我是否也有同样的责任和负担呢?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书友202410181345651、希瓜的打赏~ 第八章 给公主的礼物(4k) 胡人少年的志气固然令人感动,但是现实的难题却不会因此消失。 不管怎么说,阿符勒还是一个还没满十四岁的少年,而对手却是能在邙山堂皇设伏的势力。而且以刘羡判断,其中恐怕少不了有官方的背景,涉事的品级恐怕也不低,能够养几十个持弩的门客,家里最少也是个县侯,放在整座洛阳城中,也只有三四十户人家而已。 双方的实力是如此悬殊,绝不是光靠意志就能解决的。 刘羡把自己的分析分享给阿符勒,然后问道:“你想要报仇,勇气固然可嘉,可光有勇气是不行的,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吗?” 其实这话非常冒昧,两人才刚刚认识不久,此前还素昧平生,阿符勒就算有计划,又为什么要说给他听呢?但阿符勒却全似没有这般烦恼,非常自然地就接过刘羡的问题,回答道:“我早就想好了计划,眼下最要紧的,是先要查清楚匪寇的背景,不然连仇家是谁都不知道,报仇也是笑话!” 说到这,阿符勒猛灌了一口豆粥,而后向三人卖起了关子:“你们猜,我为什么在这里等了三天?” “不是为了卖马筹钱吗?”一旁的张固问道。 “当然不是!我说了,翻羽就是我的兄弟,之前只是开个玩笑,你若想买,没门!” 阿符勒转过头,又对刘羡笑道:“你这么聪明,总能猜到吧?” 他这样卖弄聪明,实在是不尊重人,哪怕张固脾气再好,此时都不禁红了脸,但随即为刘羡眼神制止,他略一沉吟,大概猜到胡人少年的想法,笑道:“你想从马市入手?” “对!”阿符勒拍掌道,“劫匪既然劫马,无非是两个用途,一是自用,二是卖钱。而我们这一批运的马,一共有三百一十九匹,有好有差,劫匪不可能全部自用,那剩下的马怎么办呢?只能是到马市卖钱!所以我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郤安问道:“可马市里的马成千上万,就算他们真来了,你能认出来?” “当然!我们出发时,为了防止马儿走失,全在马腹上做了记号,只要我不是瞎子傻子,怎么也能认出来!” 说话间,他目光扫向对面的马市,忽然呆住了,此时正好有马商赶着一群马入集,看上去和寻常商人没什么区别,但这位少年胡人的脸上却有各种悲欢喜怒交集,让人不禁诧异,人居然能有如此丰富的情感。 阿符勒先是大叫一声,说道:“就是他们!”而后抄起剑就往外赶。 但赶到一半他又折返回来,拿起没吃完的蒸羊羔,拼命往嘴里塞,一边塞一边含糊地对着刘羡说话,张通和郤安都听得一头雾水。 刘羡猜出来他的话语,笑答道:“用不着道谢,你如果晚上无地居住,可以到安乐公府来,我家还是很欢迎客人的。” 阿符勒双眼一亮,双手抱拳,猛猛点头,羊羔吃完了,就又把胡炮肉端上,直接往门外一溜烟跑了,直把一旁的伙计看得目瞪口呆。片刻之后,伙计又把眼神望向刘羡,似乎受到这胡人少年的影响,刘羡看上去也像个怪人了。 刘羡对同伴耸耸肩,而后向伙计笑道:“多少钱?漆盘就算在账上吧。” 从酣休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刘羡便按着原路往家里赶。回家之后,阿萝问他有没有遇到什么朋友,他笑而不答,只是让府里清扫出一间厢房。 但当晚阿符勒并没有来。 这是可以想见的,如果阿符勒真如他所说的那样,要去报仇雪恨,那他就是在一个人追查数十名马贼,这一路必然是凶险非常,必须慎之又慎,不可能说抽身就抽身,说入睡就入睡。 而且往更坏处想,说不定他现在已经被人半道发现,那结果自然是残忍的,不仅客死他乡,甚至可能剩不下一个全尸。 但刘羡还是坚持留下了这间厢房。 这不仅仅是因为要往好处想,而是他冥冥间有一种感觉,自己和这位激情洋溢的羯胡少年之间,一定存在着无法明言的奇妙缘分,在不远的将来和极远的将来,都会产生奇妙的碰撞。 第二天一早,刘羡照例去始平王府伴读。 今日王傅刘颂讲的是《汉书·食货志》,算是刘羡比较擅长的篇章,但刘羡心中还在想阿符勒的事情,颇有些心不在焉。 这引得刘老夫子在心中长吁短叹,非常痛惜。 王府的两名伴读里,王粹文采平平,为人木讷,不太招人喜欢,而刘羡则精通经史,又不好谈玄,极对这位老廷尉的胃口。 如今见他愣愣出神,刘颂还以为,好好的一颗读书苗子,也被始平王带坏了,堂上连着点了刘羡几次,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引得司马玮和王粹都在一旁暗暗发笑。 等到了晌午,刘颂总算是讲完了课,就一人郁郁寡欢地离开了。 刘羡与王粹本打算一齐告辞,谁知始平王大手一挥,把他们都拦了下来,说道:“不要急着走,留下来用午膳吧,我有件小事,想找你们商量商量。” 小事?刘羡不敢掉以轻心,在现在的他看来,天家没有小事,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一场朝局的动荡。 而且说是小事,司马玮的态度也非常慎重,他不止是让刘羡和王粹留下来一起用膳,舍人歧盛还有长史公孙弘也都入席,一并在一旁陪坐,神情严肃地似乎要讨论什么军国机密一般。 等酒菜都上齐了,司马玮郑重说道:“再过一旬,我家小妹就要过生辰了。你们说,我该送什么礼物为好?” 搞了半天,原来是给公主送礼?刘羡顿感啼笑皆非。 司马玮口中的小妹,乃是当今天子的第九女,颍川公主司马脩华,如今年方十一。 虽然年纪尚幼,但在京中却名气极大,原因无他,她是司马炎最宠爱的小女儿。 听说这位公主从小就生得玲珑可爱,等长到七八岁,更是仿若玉人,即使与纯白的西域和田玉相比,也不分轩轾。 而且她生性娇憨烂漫,颇有异象相随。 据说有一次误入西游园中,撞上了园中豢养的猛虎,结果老虎沉睡酣然,竟不受其害,令天子颇为惊奇。加上后来天子连丧两子两女,就更加得到宠爱,即使有一次她误闯东堂朝会,竟也不受司马炎责怪。 不过对于刘羡而言,这些也只是朝臣们口口相传的传说,民间并没有人见过。 而且真要论绝色,颍川公主恐怕也比不上金谷园的绿珠姑娘,所以刘羡也就没往心里去。 只是没想到,今日在这始平王府,传说竟变得触手可及了。 一旁的王粹没有多思考,他想当然地说道:“这有何难?女子爱慕虚荣,本就是世上颠扑不破的真理,殿下就送些珍贵的珠宝首饰,公主还能不喜欢吗?” 此言一出,包括司马玮在内的众人面面相觑,顿感无语。 刘羡也不禁暗叹一口气:自己这位同僚未免太过天真了,竟还没明白送礼的性质。 果然,长史公孙宏立刻出面点破道:“弘远(王粹字)此话未免也太失礼了,公主贵为千金之躯,平日里收受的金银珠宝,何以等闲而论?就是估以千数,对公主而言,都不过寻常数字,更别说打动她了。” “如果在平时,送些珠宝也就罢了,可在这一日,诸位皇子都会赠礼。殿下身为皇子中的五兄,未来的宗室领袖,难免会与兄弟们进行比较,若不能令礼物别出心裁,眼前一亮,怎能体现出殿下的别具一格,念亲至深呢?” “若是办得差了,说不得还要影响陛下对殿下的印象,所以一定要慎重……” 王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没想到,看上去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送礼,行为背后居然隐藏着这样多的玄机。 “这份礼物,最好还能常常让大家看见,然后一下就想到殿下。礼物是什么样的形象,实际上也就变成了殿下在众人中是什么形象。弘远,我们要好好合计,一定要让这份礼物变得十全十美。” 公孙宏说得煞有介事,可刘羡听得却是心中冷笑,他早就看穿了这几位幕僚的本质,并且感到分外不齿: 说来说去,就算说出花来,实际上也就是送一件礼物罢了,于治国无用,于民生也无用。 这些人,宁愿在讨好公主身上挖空心思,也不愿老老实实做些实事,将来能成什么气候?而且如此小气惯了,以后真的到了夺权的危急关头,又哪来胆子担当呢? 所以在这群人对礼物激烈争论的时候,刘羡在一旁老神在在,一言不发,只等讨论结束了就告辞回府。 结果讨论了近半个时辰,还没有讨论出来一个统一意见。 司马玮听得久了,不免头昏脑涨,他挺身揉了揉太阳穴,眼睛下意识扫到刘羡,才想起他还没发表意见,于是干脆挥了挥手,令场上众人安静下来,再转首问道:“怀冲,你怎么不发言,对这件事又有何看法?” 还是没逃过去啊!见众人的眼神望过来,刘羡在心中暗自感慨。 虽然对歧盛等人不屑,但他对司马玮还是有好感的,既然问到他身上,他倒不介意往正道上出些主意。 刘羡淡淡道:“殿下,方才大家说了这么久,落脚无非在奇之一字上,但我方才在想,礼物真的一定要奇吗?” 司马玮问道:“哦?怀冲有何高见?” 刘羡身体微微前倾,叹道:“我以为,殿下应该在诚字上着手。” “诚字?怀冲不妨细说。” 刘羡解释道:“殿下听说过魏文帝(曹丕)与陈思王(曹植)争嗣的故事吗?” “当年河北初定,魏文世子之位不稳,就以吴质为谋主,寻求胜过曹植之法。” “一日魏武出征,魏文与陈思同时送别,陈思王出口成章,文采俨然,左右侧目,魏武大悦,魏文窘迫,而吴质耳语道:‘流涕可也’。到辞别时,魏文便哭泣而拜,满朝为之唏嘘,以为魏文帝文才或不及陈思王,但孝心诚明远胜,这才不再有易储之想。” “这次给公主送礼,诸位皇子定然是绞尽脑汁,殿下想要在奇之一字上胜出,不能说绝无可能,但也胜算极小。不妨就效仿魏文帝,从诚之一字上着手。礼物不必贵,但一定要是殿下亲手所得,最好还要辛苦一番,让大家都看得见。” “如此一来,殿下什么都不用说,公主就能感受到血缘之亲,耗费既少,又明扬殿下崇简之德,陛下和群臣看在眼里,也会赞扬殿下的辛苦用心。” 刘羡这一番话分析下来,全场鸦雀无声。 歧盛等幕僚由于出身低微,眼光还停留在为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刘羡出的主意却高屋建瓴,直接从全局的角度,点出“不争既争”。哪怕是三岁小孩也看得出来,刘羡的谋划才是真正的王道。 司马玮率先做出反应,他拊掌大笑道:“妙哉,妙哉!我得怀冲,真如鱼得水啊!” 这是当年刘备夸赞诸葛亮的话,没想到今天竟用在了自己身上,刘羡讪笑以对。 歧盛在一旁也不阴不阳地赞成道:“世子说得有理,但到底送何礼物,不妨说得更仔细些吧。”看得出来,他说这话并不情愿,对刘羡的提防反而更深了。 好在并不需要刘羡继续出风头,司马玮自己就拿定了主意,他道:“都点到这个地步,也不用多想了。这样吧,歧盛,你安排一趟,给我派十来名护卫,我明天就去万安山游猎,小妹喜欢宠物,我便亲手抓两只狐狸,再找只老虎,剥了皮做件披风,不怕她不高兴。” 这件事就这样算是定下来了,众人这才发现,讨论了半天,大家饭都没吃几口,菜也凉了。司马玮笑着让侍女再换上热酒新菜,一时宾客尽欢。 但刘羡分明感受到,此事之后,公孙宏、歧盛等人对自己更为疏远。 不过也好,刘羡想到,在王府做个孤臣,总强过掺和进什么莫名其妙的权斗。 抱着这样的心思,他也对这些人敬而远之,回到家中,反而愈发思念起有趣的阿符勒来。也不知这位消失的羯胡少年,是否已找到了自己的仇人。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九章 再遇阿符勒(4k) 此后一连过了十来日,安乐公府都无事发生,就当众人都要遗忘这件事的时候,这天傍晚,有人敲响了安乐公府的门。 说是傍晚,可实际上天色已经全黑了,月亮升上东天,距离宵禁也就剩大概两刻钟。往常的这个时候,根本无人拜访,看门的王七都已铺好铺盖,打着哈欠准备入睡。 结果门口“咚咚咚”的几声,极为用力,像是河底有水鬼凿船似的。 王七赶忙披了衣服,打了灯笼出来看,结果吓了一大跳。 门前这个人不仅蓬头丐面,而且浑身似乎在烂泥坑滚过几圈,浑身都是泥污,身上还散发出一股隐隐的血腥与腐烂味。他手里牵着一匹高大的杂色马,手上捧着一个染血的包裹,腰间配着一根铁条似的烂剑,简直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最可怕的是,这人仿佛还很自得,居然自信地咧嘴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问道:“刘羡是住这吗?” 这声音非常稚嫩,王七听出来他年龄不大,这才缓过神来,接着他又有些疑惑,问道:“请问你是……” “喔!”阿符勒说,“我是卖马的,我牵着的这匹马就是刘羡看上的,你跟他一说,他立刻就知道了。” “卖马的?”刘羡此时正在房中擦拭昭武剑,听到这句话,他不禁笑道,“这小子终于来了吗?” “说的是谁?”阿萝在一旁点香,听到此话,不禁抬首问道。 “就是我前面说的,那位非常特立独行,等了好几日的客人。” 说罢,刘羡当即封剑往外走,到门前去迎客,看到阿符勒这幅脏兮兮的模样,他哑然失笑,极为熟稔地问道:“阿符勒,你居然还活着啊!” 羯胡少年打量着刘羡的脸,“嗨,别说了,终于见到你了。”他也轻松地笑了,“你之前说的话,现在还算数吗?” “那天我说了很多话,你说的哪一句?” “当然是最后一句。”阿符勒装模作样地模仿起语气道:“我家还是很欢迎客人的。” 刘羡当时说得淡然自若,但经阿符勒一说,似乎就变得拿腔拿调的矫情一般,偏偏语气还挺像,包括王七在内,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逗笑了。 “当然还算数。”刘羡让开路,对他笑道,“我家再怎么说,一间厢房还是有的。” “那可不够。” “什么不够?” 阿符勒一本正经地说道:“你是个有名望的人,你要有涵养,要做到宾至如归。” 又讹上我了?刘羡一阵好笑,不过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样直白得如同玩笑的索求,他仍然不感到反感,而是装作听不懂地问道:“什么叫宾至如归?” 阿符勒说:“当然还要有一顿饱饭,一桶热水,一套新衣裳!还有我兄弟的一桶麦豆!”说罢,他拍了拍身边的翻羽,翻羽马也通人性般,仰头一阵嘶鸣。 “好!好!好!你是会过日子的!”刘羡大笑着把他迎进来,同时吩咐王七说,“就按他说的办!王七,你去问一下朱浮,家里还剩多少麦豆,都给这匹马喂了。” 然后刘羡又让阿春去烧水做饭,自己则从衣橱里取了一套丝绸衣裳出来,给阿符勒做换洗的衣裳。 过了两刻钟,阿符勒已经清洗完毕,他穿了刘羡的衣物出来,让人不禁眼前一亮: 虽然此前看阿符勒,就觉得他样貌不凡,可此时真正打扮清爽后,简直完全变了一个人,身材匀称,面容英武,特别是那双飞刀般的眉毛,将原本的深目衬托得锐利而有穿透性,似乎能一眼看透人心底似的。 不过他对丝绸颇有些不适,一面走一面抖肩揉腰,难受道:“你们这贵人的衣服真奇怪,穿着跟抹了鼻涕似的。” 刘羡坐在湖边,面前是已经摆好的饮食,对他笑骂说:“糟蹋东西!要不我给你换身麻的?” “不用不用!”羯胡少年连忙到桌案前坐好,正色道:“我先习惯习惯,要不了十年,我就整一百匹锦绣绸缎,眼下不过是还还在蛰伏,等待蜕变。” 说的时候,他还挺有副模样,但一开始用膳,顿时又变成饿鬼投胎,刘羡给他准备了三张胡饼,一碗鸡汤,一碗火腿蛋羹,风卷残云般便扫没了,刘羡都怀疑他有没有嚼过。 可阿符勒还是一副没吃饱的德性,舔了一遍碗,才意犹未尽地问道:“才五分饱,还有吃的吗?” “就剩馒头了,你不嫌弃倒是管够。” “管够就行!我是穷人家的孩子,又不挑食,给我来上五个!” 过了一会,馒头又端上来了,阿符勒这回吃得慢了点,刘羡这才有了机会,问他这几天的经历: “你去马市那边追踪,可有什么结果?” 阿符勒哽了一下,连忙喝了杯水缓缓,而后道:“有结果,那天我看到有人在卖我的马,就连忙追去看,结果卖马的人,并不是当时的劫匪。” “不是?” “确实不是,卖马的那批人只有十来人,为首的胖得就没个人样,一看就是大富人家出来的,连剑拿不稳,根本不可能打劫。” “那你这些天……”刘羡顿时想到他的行动,“啊,你这些天都在跟着他们摸查?” “是。”阿符勒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这些人虽然不是劫匪,但肯定和劫匪有关系,我就在他们附近蹲着,看他们和哪些人接触。” “结果前五天,这些人就是卖马,根本没有别的动作。直到第四天,有些马实在卖不出去了,他们才贱卖了走人。说起来马市的人也真是多,我差点就跟丢了,还好为首的那人好认,我才又追了上去。” “这下找到劫匪了?” “不是,但也差不多了。”阿符勒放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我看这群人一直往西北处走,还以为要撞到哪个山匪窝,没想到走了半天,结果到了一个大庄园,奢侈得可怕!” 洛阳西北处的奢侈园林?刘羡听到这,脑中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而阿符勒则继续说道:“我不知道你见过没有,但应该听说过,那片庄子的外围,种了有十几里的银杏和杨树,多得骇人,我把翻羽藏在里面,往深处走,硬是走了三刻钟才出来。” “而我往里面一看,里面又是莲花塘又是假山石头的,还有好些小楼高台,石亭阁子,跟着的人虽在里面不见了,但还能跑哪去呢?肯定就是在园子里。” 听到这,刘羡心中的石头落了地,还真是金谷园!难不成石崇就是劫匪们的后台?这可非同小可。 他一面思忖,一面继续追问阿符勒道:“你确认吗?没有证据,还是有误判的可能。要是得罪错了人,下场可是非常严重的。” “我当然知道。”阿符勒翻了个白眼,后仰上身,揉着肚子道,“所以接下来,我又盯了这片园子六七天,这片园子是真的大,我本来已经做好了打算,就是天天嚼草根,在这熬上一个月,也要搞清楚这里有没有猫腻,结果没过两天,还真让我撞上了!” “你看到劫匪了?” “没看到,但我发现了别的!”阿符勒兴奋地抱起他那块染血的包裹,架在桌案上,激动道:“我发现了他们埋尸的土坑,就在园子外围的杏林!” 他打开包裹,露出里面的事物,一股恶臭味扑面而来,赫然是一颗死不瞑目的人头!刘羡皱着眉头去辨认,依稀能辨别出头颅上的高鼻深目,显然是一名胡人。 “这是你的同伴?” 阿符勒点点头,又把头颅包好,说道:“你是没看见,那片林子简直是乱葬岗,埋在那边的人,最少也有几百人,就是上千也不稀奇。我这几天没干别的,竟在那里翻土了,最后也只找到了十来个我认识的。” “你在那边挖土,没被发现?” “那得亏他们也是乱埋的,到处都是挖了一半的坑,还有挖了没填的坑,不然我还真不好办,也不好藏。” 阿符勒遗憾般地摇摇头,又靠过来悄声说道:“说起来,今天他们还往里面埋了两个女人,真是莫名其妙,他们连女人也抢劫吗?” 刘羡的脸上不禁露出苦笑来:当然不是抢劫,不过是单纯地以虐杀女子为乐罢了。他的眼前顿时浮现侍女阿青的死状,她也埋在那里吗?他紧接着又想起绿珠姑娘,她那人偶般的顺从和月光般哀伤的美丽。 刘羡赶紧把这些杂念甩去,就方才阿符勒描述的金谷园内幕,已经足够骇人听闻了。刘羡之前在金谷园,还腹诽石崇杀人,颇有一股要杀得血流成河的气魄,没想到现实已是尸骨成山!还是在京畿杀人越货! 这也恰好解开了刘羡心中的一个疑惑:为什么石崇的财富能够达到一个难以想象的地步?原来他私下养有一群死士,专门打劫往来的商人,如此不劳而获,怎能不骤然暴富呢? 可也不怪他如此嚣张,国家的八议制度允许他这样做。石崇既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也不是唯一一个这样做的。 李密此前就跟刘羡说过,他到任温县前,温县常有司马诸王掳掠百姓为奴的习惯,石崇与之相比,突出得有限,不过是其中最有毅力、也最懂得理财的一个人罢了。 不知怎的,刘羡眼前又浮现出绿珠那清丽淡漠又没有生机的眼神,在这样一个死气弥漫的金谷园内生活,就算锦衣玉食,又真的能感到快乐吗? 阿符勒看刘羡的脸色阴晴不定,有些拿不准这位安乐公世子的想法,但此次他来找刘羡,甚至半路不断地试探,内心是打定了主意的。 他拍了拍刘羡的肩膀,道:“喂,你知道什么内情吗?脸色这么难看。” 刘羡回过神来,勉强笑笑,他说:“这户人家来头很大,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你确定还要报仇吗?” “有多大?” “你看到的那家庄园,我去过,名叫金谷园,是天下第一园林,那家园林的主人,则是前荆州刺史石崇,他的父亲是乐陵郡公石苞,也意味着,整个石氏都在背后支持他,明白吗?” 阿符勒想了一会,摇摇头说:“不明白,我一个小率之子,又不识字,他就算官再大又怎么了?对我来说,皇帝老爷和县令老爷也没有什么区别。” 好个大逆不道的小子!从中分明酝酿着无穷的勇气,令自己难掩欣赏。 刘羡笑道:“可对于报仇来说,县令和郡公,可就差别大了,你恐怕杀不了他。即使真杀了,你肯定是活不下来的。” “杀不了吗?”阿符勒点点头,似乎很信任刘羡的判断,又说道,“那就不杀,但如果我要让他日子过不顺心呢?” “这倒有一点机会,但机会依然很小。” “有机会就行!” 阿符勒爽朗地笑着,他的神情饱满到未来似乎一片坦途,再大的艰难险阻也不过是随处可见的石子。以致于刘羡忍不住想敲打他几句:“可对于现在的你来说,还是没有机会。” “没机会,为什么?” “因为你只有一个人,一个人再怎么努力,做的事情也很有限。” 阿符勒瞪大了眼睛,大惊失色地问道:“不是,我们不是一伙的吗?” “……” 刘羡一时不知该用什么表情。 阿符勒继续道:“你让我吃也吃了,住也住了,穿也穿了,还帮我养马。好兄弟,不对,你简直就是我亲老公(指父亲)!你难道真忍心看我一个人去干这件事吗?” “滚!”刘羡笑骂道,“请你吃两顿饭还讹上了,我全家都在这里,跟你干这事,将来事发了,跑都没地方跑!石家可是开国八公府,比我们家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可你不是刘备的子孙吗?”阿符勒理所应当地说道,“石氏再有权,也不过是一只狐假虎威的狐狸,你们家再落魄,不也是英雄之后吗?狐狸注定斗不过蛟龙。” “哪里来的破道理?权力就是权力,不会因为持握者是谁就发生变化。”刘羡看着阿符勒,脸上极为严肃,可内心还是被打动了。 也不是不能帮他,刘羡想。 刘羡起身徘徊少许,看了看天上的残月,脑海中又浮现出那一日在金谷园的遭遇。他很快下定决心,转身对羯胡少年说道:“这样吧,我给你一个考验,你如果通过了,我可以加入。” “考验?” “正如我所说,一个人是绝对办不成这件事的,两个人也远远不够。但你如果能暗地里拉出一百人来,我觉得,试一试也未尝不可。” “一百人?”阿符勒吃惊地站起来,他沉吟少许,隐去的笑容再次浮现,很快点头道:“好啊,一言为定!”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十章 王粹问亲(4k) 凑够一百人,对于拥有数十万人口的洛阳城来说,这不过从竹林中摘落一片叶子,但对于一个孤零零的身无分文的异乡人而言,却又无异于蚍蜉撼动大树。 但阿符勒答应得斩钉截铁,胸有成竹,第二天一早,阿符勒就来找刘羡告别。 “你就静候佳音吧!”他这么拍着胸脯说着,又重重地点了头,一副豪气干云的神情。但下一秒又立刻变了面孔,哀求道:“我把我兄弟抵在你这里,能不能先借我点钱?” “我真是乃公啊!”刘羡笑骂着,还是给他支了两百钱。 阿符勒轻松地踏上了通往集市的道路后,刘羡久久地目送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阿符勒始终没有回头。 刘羡回到府内,唇边也不禁浮现出一丝微笑:“真是个怪人!” 这个羯胡少年打算怎么做呢?他是会打入京畿的游侠圈子,混出个名堂,还是会卖弄口才,去骗一堆走投无路的亡命徒来?无论是哪个选项,都不是简单的事情,而刘羡也似乎完全没有想过,他已经被阿符勒骗了的可能。 阿萝给他端来早膳,而后坐在他身边:“那个像蜻蜓一样的小子,究竟是个什么家伙?” “他,”刘羡高兴地回答道,“我有一种预感,他不是成为我的挚友,就是成为我的宿敌。” “预感可靠不准,他不过是一个不识字的羯胡。”阿萝虽然聪慧,但到底不比刘羡,身上始终有一种贵族的矜持。 “不,英雄不问出处,当年高祖不也只是一个亭长吗?” “高祖……你才认识了他不久,竟这么看好他?!”听到这个评价,阿萝极为惊讶。 “人和人的缘分,都是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的,无论是朋友、兄弟、夫妻甚至是父子,都概莫能外。”刘羡一边说一边喝粥,“但是,如果一个人不能掌握在第一次见面时,就让对方了解自己长处的方法,他就是个无用之人。相反的,掌握了的人,就能轻易地成为领袖与首领。” 刘羡笑着,对羯胡少年下了个论断:“他是天生的领袖。” 吃完饭,刘羡照例又要去始平王府伴读。在牵马的时候,他看着马厩里那匹雄壮威猛的翻羽,一时心痒难耐,很想试试这匹千里马的劲头,但和它大眼瞪小眼看了片刻,还是放弃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以后可没有千里马骑啊。”这么安慰着自己,刘羡还是如往常一样,牵了匹青鬃马出来,慢悠悠地往始平王府赶。 说起来,颍川公主的生日已经结束了。 司马玮如此前所言,在万安山中亲自抓了两只狐狸幼崽,虽然没找到老虎,但猎到了一头熊,临时赶出来一只熊皮帽子,在当天送给了小妹,结果确实大放异彩。 其余皇子显然并不上心,俗一点的,直接送珊瑚玛瑙,雅致一点的,则送棋子花灯。 相比之下,司马玮则风尘仆仆地赶来,塞给妹妹两只小巧可爱的狐狸,又亲手掏出一只熊皮帽,“不自觉”露出脸上、手上的划伤,可谓是高下立判。惹得颍川公主泪水涟涟,天子与大臣也都对司马玮夸赞不已。 司马玮回府后也极为高兴,他再次宴邀府中幕僚,大肆欢庆。 宴席上,歧盛、公孙宏他们对司马玮大肆鼓吹,把此事的功劳全盖在主君头上,吹得司马玮飘飘然不知所以,也全然忘了有刘羡这个人了。 刘羡对此倒没什么怨言,但此时想起来,这位始平王殿下虽也有勇气与执行力,但和身为平民的阿符勒相比,却缺乏最关键的自省和主见,身边又有这么一群煽动是非的小人,将来他能走多远呢?刘羡深表怀疑。 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至少在现在,始平王府还是个清闲的好去处。 等到了始平王府,刘羡意外发现门前停了三辆车驾,再往门内看,肉眼可见侍卫的数量多了近一倍。 这可不太寻常,他下了马,和熟悉的王卫仇虎打了招呼,问道:“府上是来了什么贵客?” 仇虎笑道:“没什么大事,今日是十五殿下和颍川公主来访,正在里面找殿下玩呢!” “喔。”刘羡恍然,司马玮身为同辈兄长,按理来说,确实是应该有皇子公主拜访的,不过刘羡在王府时日尚短,亲身经历倒还是头一次。 他把坐骑系到马厩,然后往王府后院走,果然隔着墙就听到有少年的吵闹声。再踏入门内去看,可见始平王司马玮正手持弓箭站在靶场,单目瞄着百步左右的一个草人,周围幕僚们四散而立,让两个身着锦衣的少男少女站在始平王左右。 站在左边的是十五皇子司马乂【1】,他今年十三岁,尚未受封,是司马玮同父同母的胞弟,年纪虽然很轻,但体态修长,眼神极尖,刘羡刚踏入靶场,就见他眼角余光扫过来,显得极为机警。 而站在右边的正是颍川公主司马脩华,她身穿青缎广袖宫装,双手捧在胸前,确实如传说般,是个粉雕玉琢的可人姑娘。刘羡站在人群中,看见她圆润饱满的侧颜,竟生出一种惊艳之感,心想虽比不上绿珠姑娘,但确实也娇俏可爱。 而周围的歧盛等人也是心动,明明都成婚过有家室的人了,还是忍不住偷偷瞟视,其中王粹的眼神更是毫不掩饰,好似夏日里突然一场风雪,把他全身上下冻住了似的。 好在司马脩华早已习惯了这些目光,她只是好奇地抬头,露出一张天真无邪的面孔,问道:“五兄,怎么拉这么久,能射中吗?” 司马乂则笑道:“小妹,五兄不是射不中,他是想射草人的咽喉,这样才显得他的本事!” 话一出口,司马玮应声松弦。只听“簌”的一声,箭矢不偏不倚,正好钉在草人最细的脖颈处,而且看箭羽长度,箭簇透木恐一寸有余,这显示出射箭者不仅射术精准,而且气力刚强。 众人见状,都不禁齐声叫了一声好。 但司马玮却叹了一口气,玩笑道:“十五弟,你既然明白我的想法,又何必说出来?小妹看了,只会觉得我在显摆。” 司马乂则笑道:“明明是我说了这句,才显得五兄指哪射哪,箭法如神啊!” “什么如神?我岂敢不自知?”司马玮指着站岗的军卫们笑道:“我身边这些人,都是军中百里挑一出来的勇士,所谓百步穿杨,对他们来说都易如反掌,相比之下,我这手箭术,也就在你们面前用用罢了。” 公主闻言,拉着兄长的衣袖道:“可我就看到五兄厉害啊!” 这句简单的夸奖却令司马玮心花怒放,他竟然当众抱起了公主,又把她放下来,宠爱道:“哈哈,只要是小妹说的话,就算说我能射下太阳,那我也当是真的。” 听到这句话,脩华高兴地眯起眼睛,嘴角露出两颗浅浅的梨涡,玩笑道:“那五兄能射下太阳吗?” 司马玮哑然,一旁的歧盛上去解围道:“殿下,这又不比远古,天上只有这一个太阳,射下了那还了得。” 脩华闻言,却有些不依不饶:“那五兄能射下星星吗?” “那我王不是已经射下了吗?”王粹盯着公主这么久,这下终于缓过神来,极力吹捧道:“殿下您就是我大晋的星辰啊!” 这话说得非常肉麻,哪怕是听多了奉承话的司马脩华,也有些受不了了,她没有再纠缠兄长,而是羞得躲在司马玮身后。王粹这才感到自己说错了话,一时手足无措,坐立不安,众人看了都暗自发笑。 今日既然有颍川公主和长沙王在,王府的学业也自然泡了汤,但司马玮并没有放大家回去的意思,而是干脆开起了宴席,让在场的幕僚们当起了嘉宾。司马玮素来饮食节俭,平日里就是宴饮,也不过是吃些腌肉、莱菔,但今日是破了例,珍馐海味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南中送来的荔枝。 宴会的中心当然也还是颍川公主,司马玮一面请来了京中有名的乐师在一旁奏乐,一面和小妹玩藏钩、双陆、弹棋、投壶等游戏,幕僚们多在一旁作陪,但大家都是懂得人情世故的,玩乐其实就是走走过场,自然是不敢真赢。 刘羡也是如此,轮到他上去的时候,公主正在玩樗蒲,这是一种用掷五种黑白骰子,看色彩来赌大小的游戏,刘羡很痛快地输了三把,就把司马玮换上去了。然后他悠然自若地端了一杯茶,就在旁边站定了观看,心想,这就是平平无奇的贵族乐趣啊。 不料这个时候,王粹突然靠过来,对他悄声道:“怀冲,你过来一下,我有事找你。” 刘羡一愣,人还没反应过来,却已经被王粹拉着袖子扯到角落里了。 王粹先四顾左右,确认没人注意他们后,低声问刘羡道:“怀冲,你觉得颍川公主如何?” 刘羡打量他红彤彤的面孔,顿时了然心意,他说:“天生丽质,白璧无暇,性和神爽,虽然年纪还小,但所谓见微知著,公主将来必是佳配。” 王粹果然点点头,显然很是赞同刘羡的评价,又问道:“那你说说看,以我的条件,有没有机会得公主欢心?” 刘羡闻言,上下打量王粹。王粹今年十五,与刘羡同岁。但他样貌平凡,谈吐古拙,而且悟性也一般,并不是大家刻板印象中的那种风流名士。但能被选为国子学伴读,王粹当然有自己独有的优势,那就是他极有韧性,为人刻苦,在优渥的环境中,他依然能逼迫自己苦读,并因此博通诸经。 “弘远,我实话实说,你有才华,有毅力,内秀中实,我很欣赏你。”还没等王粹高兴完,刘羡接着道,“但你要讨公主欢心,显然很难。” “啊!”王粹差点叫出来,勉强压住了,又连忙问道:“为什么?” “弘远你写文章虽好,但嘴不快,反应也稍慢,又没有潘安仁那种俊美姿颜,想谈情说爱,这几点都是缺陷。” 王粹显然有自知之明,刘羡每说一句,他的脸色就黯淡一分,虽没有反驳,但失望之色溢于言表。 可他对公主的迷恋是如此简单明了,只是回看了公主一眼,他的精神竟又振作起来,继续追问道:“你说得这些我知道,可就算这样,我还是喜欢她,怀冲你不是素怀良策吗?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 你想当驸马,怎么要我想办法?刘羡暗自好笑。 但他也明白过来,自己虽然被歧盛等人排挤,但也无意间塑造了一个淡泊名利、无意争权的形象,即使被人警惕智谋,但也不难得到他人的好感与信任。 刘羡想了一会,决定看在同僚之谊上,还是帮帮王粹,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是决定做一次警告,道:“弘远,你当真要尚公主?哈,这可是终身大事,你与她若不合适,将来闹和离,闹到皇帝那里去,可不要怨我。” 年轻人当然是只想着眼前的,王粹一想到能拥抱脩华的时刻,欢喜简直要溢出胸膛,哪里还会埋怨,当即大喜道:“怀冲快说,若真能成,今日之恩,我没齿难忘!” 刘羡看了他一眼,叹气道:“其实很简单,你直接回家求大人,让他给天子上疏求婚,天子再召见你一面,这事就成了。” 王粹愣道:“有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刘羡摊手说,“你太喜欢公主,头脑都昏了吧!尚公主这事本来就是皇帝说了算!你是功臣县侯之后,家世清白高贵,又真心喜爱公主,只要说得早,天子有什么理由拒绝?” “可我家到底才兴起几十年,我祖父灭吴封万户侯,也没超过十年,到底比不过荀氏、石氏那些顶级士族啊!” “这反而是你的优势!”刘羡耐心解释道,“地位越高,就越容易陷入权斗,地位太低,就会影响生活,所以如果陛下是真心希望儿女生活平安富贵的人,你家这个位置刚刚好。” “你想想故鲁公贾充,他育有三女,大女嫁给了齐王,二女嫁了太子,最疼爱的小女儿,最后不就是嫁给了不高不低的韩寿吗?” 这番话成功说服了王粹,他极为激动,原本以为极为困难的事情,刘羡轻轻松松就解决了,一时间握着刘羡的手,不知道说什么好,而刘羡心里则还是担忧:他实在不觉得这两个人合适。 而在另一旁,司马脩华正和兄长言笑晏晏,此时此刻的她尚不知晓,接下来她漫长的数十年人生命运,就在这个瞬间,已悄无声息地为一个陌生人所决定了。 【1】司马乂年纪在晋书中有三个说法,本书采用司马乂在司马炎去世时十五岁的说法,改排行第六为第十五。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感谢革明的10000点打赏~ 感谢长颈鹿永不低头的打赏~ 第十一章 赴约(4k) 始平王府的宴席一直开到申时才结束,刘羡又骑了马返回安乐公府,不料走到府邸前的小巷时,赫然看见阿符勒在门口等候,他满脸都写着兴奋和志得意满,明眼人一看便知,肯定是遇到了什么好事,而且相信后面会有更好的好事。 “嚯!”刘羡下了马,在阿符勒面前站定,笑道,“我还以为你这一去,怎么也要十来日,怎么,一天就凑够一百人了?” “当然没有。”阿符勒挺着腰,顺理成章地说道,“但是也很接近了。” “很接近是什么意思,凑够九十人了?” “不是,”阿符勒给出了答案,“我今天见了一个人,他马上就要答应了!” 一个人?刘羡有些啼笑皆非,有时候他也确实不明白,这个羯胡少年的自信到底来自于哪儿,如果勇气能够论斤卖,阿符勒大概也能修一座金谷园吧,刘羡很欣赏这种品质,不过表面上他还是绷着脸,说道: “马上要答应,不就是还没答应?你一个人都没找到,也敢来找我?” 而阿符勒依旧笑嘻嘻的:“世上最难的就是从零到一,一有了,一百还会远吗?” “我听着这话像是,人只要建一层楼,就一定能建好一百层楼,可我到现在还没见过百层高楼。” “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我——”阿符勒拉长了音调,话锋一转道,“还是先用膳吧,用完膳后,我们细谈,有些话不适合在这里讲。” 阿符勒还是头次露出如此严肃的神情,他认真的时候,双眉微微隆起,就像老虎盘踞山冈,蕴含着能撕碎人的暴戾,这让刘羡心头一震,便也没有再开玩笑,而是微微颔首,沉默着踏入府邸。 用过晚膳后,天色已经暗了,刘羡让阿萝还有郤、张等人都早些歇息,自己则专门找了一间偏僻的厢房,点了灯,再找阿符勒一起进来。此时正值盛夏,关了门后,屋内显得极为闷热,门外的知了和麻雀又叫嚷个不停,很容易让人烦躁。 可对于屋内的两人而言,他们似无所感,神情严肃庄正,心底更是如冰雪一样清净。因为他们明白,能够排除外物的干扰,是成就大业的第一要务。 烛火摇曳下,刘羡注视着阿符勒背后的阴影,沉默良久后,问道:“你今日一行,到底有什么收获?” 阿符勒回答得很快:“我找到了一个人。” “一个人?” “我不是和你开玩笑,我确实找到了一个人。”阿符勒注视着燃烧的灯芯,悠悠道,“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只要他答应入伙,别说再找来一百个人,就是两百个,三百个,也不在话下。” “喔?”刘羡大感意外,他原本以为,石勒会去搞些坑蒙拐骗的伎俩,以他的能耐和口才,拐来一百个人,虽然难度很高,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不料此时听起来,他似乎走了另一条路,找到了一位贵人。 这可不是条好路子,士族之间互通款曲,调一百个人确实不难,可一旦找的人不对,消息泄露给了石崇,麻烦可就大了!刘羡心中激荡不已,但他没有爆发出来,而是暗自琢磨备案的同时,又问道:“你找的是谁,靠谱吗?又和他说了多少?” 阿符勒似乎看穿了他的顾虑,低声道:“放心吧,我找的这个人,是绝对可以信任的,就算他不同意加入,也绝对会替我们保守秘密。” “为什么?” “因为他不是洛阳人,他虽然权势极大,却是我的同乡,我的同族。” 洛阳还有这样的胡人?自己怎么没听说过?刘羡感到非常疑惑,他想了半天,终于不得不承认,在自己的认识里,可能确实还存在着盲区,于是就放下矜持,径直问道:“到底是谁?” “这就要看你愿不愿意见他了。”阿符勒没有直接说出名字,相反,他表现出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从桌案前起身,徘徊了片刻后,方才说道: “刘羡,我很感激你,我进京以来,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好人。按理来讲,这事与你无关,我不该拉你下水,但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是个不安分的人。现在我需要你帮忙,去劫一次金谷园,你答不答应?” “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此打住,明早就走,纯当没有来过。而你若答应,我们就要好好谋划了。” 说到这,阿符勒站定了,居高临下地直视刘羡,两眼爆发出摄人的气焰,仿佛熊熊的烈火,要将一切燃尽。但刘羡回以平静的直视,正如窗外的月亮,无论火焰如何燃烧,他仍然静静地放射光芒。 “有趣。”刘羡笑道,如果说原本他的心中是对阿符勒产生了欣赏,并且交杂有对石崇金谷园的厌恶,那么在现在,他的心里则是在涌动着好胜心。 从小到大,刘羡遇到了很多好的长辈,好的老师,但在同辈之中,还从没有哪怕一个人,能够激起他的胜负欲。可现在,面对这个不识字的羯胡少年,他却发现自己的胸口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奇妙波动: 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和这位同龄人一较高下,证明谁才是更强的一方!哪怕这胜负可能没有任何意义。 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下,刘羡几乎没有犹豫,非常流畅地就答应道:“好啊!打劫金谷园,这样的趣事,怎能少得了我?但你也要答应我,我提出的要求,你必须满足,绝不能任性而为。如果你不能满足,我就中途退出,哪怕将你出卖,你也莫怨我!” “哈哈哈,好!痛快!”阿符勒伸出拳头,对刘羡道:“那我们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就这样,两只拳头碰在一起,立下了约定。 约定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见那位能在洛阳中召集几百人的胡人。 第二日一早,刘羡起得极早,他没有和阿萝多透露什么,只说有事情去做,而后就匆匆与阿符勒离开了府门。 走在路上的时候,刘羡忽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自己正在做一个非常冒险的行为。 说到底,刘羡也就才和阿符勒见了三次面,并不知根知底,而现在,自己要去跟他去见另一个素未谋面的人,然后讨论如何去抢劫当世第一首富的家产。先不说能不能成功,要是被父亲刘恂知道,他大概会觉得,自己更可能是要被人拐卖了吧? 可有些伟大经历的开始,往往就是荒谬不经的。 刘羡走着走着,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因为方向出乎了他的预料,他不在往北面的西市走,也不在金市的路上,而在往南,等看到洛阳南墙的平昌门后,他忍不住问道:“我们是在往南市走?” 阿符勒道:“对。” “我们要找的人在南市?” 阿符勒点头道:“是在南市,更准确点说,是在太学!” 太学?刘羡的预感应验了,他随即涌出一种不可思议的荒谬感:他分明记得,阿符勒要找的是胡人!太学中有胡人?刘羡怎么不知道? 但他思虑一阵,随即失笑:说起来,三月以后,他多混迹在始平王府,并没有在太学里多做逗留,平日里也都躲着国子学走,真论起对太学的了解,他恐怕比阿符勒强不到哪去。 不过确实也不难理解,能够进入太学的人,身份地位固然不如国子学的京畿贵族,但多也是地方的寒门精英,也不缺乏商贾巨富,而在现在胡人泛滥的情况下,太学中出现几名胡帅子弟,虽然稀奇,但也没什么不合理。 不过密会肯定不能在太学中,阿符勒在两条街外找了家名叫“回甘坊”的酒家,在二楼开了间隔室,而后便让刘羡在此处稍待,他则一人去太学里寻人。 这时天朗气清,太阳才刚刚出来,街上的行人也很少,刘羡坐在木窗旁有些无聊,便先点了一碗茶汤慢慢啜饮,俯视洛阳街巷间的桑柏,表面上,刘羡是在欣赏窗外的风景,但实际上,他的内心还是在审视这件事,并且在心中不断地计划接下来可能的种种发展: 他必须做一个周全的谋划,既要成功,又要确保自己能够置身事外。 不过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又想到了石超,自己这位儿时好友。 虽然现在自己明白,他是一个很荒唐的人,但他对自己的友谊却是实打实的,自己这时与几个陌生人伙同起来,忽然要谋算他家,在道义上实在有所欠缺。 可当想到那一日的血腥宴会,阿青死去的惨状,小梅哭泣的脸,还有田野上佃农们挥汗如雨的麻木,刘羡的纷扰顿时又散去了。 他实在无法容忍那一日的所见所闻,那穿胸的一刀,又代表着多少无辜之人惨死在金谷园内。联想到阿符勒说的,金谷园护林中的数百座尸坑,他感觉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不然就是辜负了这么多年,这么多老师还有母亲对自己的教育。 至于石超,他铁着心肠想:有时候,有些人,是注定要分别的,两人的相交不过是一场误会,就像两根琴弦无意间拨弄到一起,以为纠缠是一种常态,可实际上,若不早日分开,就是断弦的前兆。及早分手,以后兵戎相见,也免得再伤感情。 可自己还是没有一次正式的告别,想到这里,刘羡还是有些哀伤。他第一次切身体会到,很多事情是不能两全的,他必须在两个不能相容的事物间,做出抛弃其中一方的选择…… 正沉思间,刘羡听到楼梯间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这让他回过神来,明白是阿符勒带人过来了。刘羡赶紧整理情绪,已经做出了决定,就没有必要再后悔了,他失去了旧的朋友,但也会遇到新的朋友。 阿符勒一脸笑意地走了进来,而在他的身后,跟着两名青年人。这两名青年人看上去十七八岁年纪,一瘦一高,一前一后,立刻就给了刘羡深刻的印象。 前面的那个瘦个子青年人身着素雅儒服,文质彬彬,皮肤白皙,面目无须,而秀丽的双眼含情脉脉,手上在摇着羽扇,一看就是多情的浪子,样貌俊美不下贾谧。 可与贾谧不同的是,他身上却没有那种阴柔之气。更具体一点形容就是,虽然都像天真的孩童,但贾谧是天真的残忍,而这位青年则有天真的躁动。 他一进来的时候,还在与阿符勒谈笑,可眼睛已经先撇过来,上下打量着刘羡。等站定的时候,他的上身微微晃动,双手不断摇扇,眼神则悄然撤了回去,在房间中不断流转。 他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化,前一秒还在笑,可不等笑的弧度勾勒完,眼角就酝酿出哀伤的泪,而泪水还未积蓄成珠,眉头又舒展为一种捉弄人的得意。 这人的聪明不仅是表现在脸上,刘羡想,他的每个毛孔都散发着对愚蠢的嘲弄。 而在最后面的高个子青年,气质与前者大相径庭。他身着武人戎服,腰带配剑,八尺有余的身高与宽阔有力的胸背相结合,显得极为雄壮威武,让刘羡立马就联想起力能扛鼎四字。 而这青年的脸庞棱角分明,神情坚毅更似顽石,虽然没说一句话,但站立之间,已隐约透露出一种难以战胜的气质,而双目中的熊熊野心火焰,也丝毫不亚于阿符勒。 可这样的一个人,举止却非常温和谦让,他的身份显然不如身前的青年,但表现得毫无怨言,行走之间,与前者都始终保持着两步距离,而面对刘羡,他也极为适时地躬身行礼,仪容仪态都极为标准。虽然从头到尾,他没有说出一句话,但刘羡已经确信,此人的儒学造诣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 这是怎么了?元服不过半年,自己竟然遇到了这样多的奇才? 刘羡表面虽不动声色,但内心却极为惊异。不管这两个人是否愿意帮忙,能够结识天下间的英雄奇才,这一行也就算物有所值了。 抱着这样的心情,刘羡起身向他们行礼,而后自我介绍道:“在下姓刘名羡,字怀冲,见过二位。” 那为首的削瘦青年闻言,微微一笑,握扇回礼道: “倒也挺巧,我虽是匈奴人,却也姓刘,在下刘聪,字玄明,你叫我玄明就好。” 他又指着身后的高个青年,介绍道: “这是我从弟,刘曜,字永明。” 这就是刘羡与石勒、刘聪、刘曜几人的第一次会面。 等许多年以后,刘羡回想起这段经历,常常会忍俊不禁。 造化对人物命运的安排是如此难以捉摸,他与他人生中最大的几个对手,竟曾经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过。而纵观几方不断对抗的人生,其实最容易扼杀对方的机会就是在此时此刻,可惜啊,这时的少年们还懵懂未知。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十二章 太原公子是匈奴人(4k) 四人相互问候后,依次落座。刘羡刚刚坐定,就听见阿符勒笑道:“怎么都这么客气呢?我可是看你们是亲戚,才相互介绍的呢!” 亲戚?刘羡有些莫名其妙,安乐公府虽说人数不少,但还没有到刘羡记不住人的地步。 他有长辈七人,族人二十四人,亲戚算上鄄城公家,也只有六家,不是在洛阳,就是在成都,哪里能跟并州的匈奴人挂上关系? “你小子乱开什么玩笑?”刘聪如同上下级,用羽扇拍了阿符勒一下,理所应当地训斥着他,而后回首对刘羡灿然一笑,悠悠道:“听这小子说,这几日他多蒙受你的照顾,真是抱歉了。” “啊……没什么。”这些只是细枝末节,刘羡现在还没弄清楚,眼前这几名青年之间的关系。 刘聪倒是很自然,先是叫来了回甘坊的伙计,点了一些刘羡很少听说的酒菜,然后又亲切地问刘羡道:“怀冲没什么忌口的吧?” 刘羡耸耸肩,笑道:“很多忌口的东西,只有吃过后才知道。” 刘聪也笑道:“但如果只吃吃过的饭菜,那这辈子就了无生趣啦。” 等伙计端上来一壶乳白的饮料,这位翩翩公子亲手斟了一杯,递给刘羡说:“这是我们并州人常喝的饮料,名叫酪浆,整个洛阳,只有这座酒肆有卖,你尝一尝。” 酪浆中传来一股牛羊的膻味,如果放在三四年前,刘羡恐怕闻着就要作呕,但在现在,他好整以暇,一饮而尽。 味道怎么说呢?确实不坏,乳汁发酵的风味和撒盐的茶汤混合在一起,颇有一股咸香,只不过相较于这让人不适的气味,还是得不偿失。 刘聪本来是怀了一丝捉弄的心思,不料刘羡泰然自若,不禁诧异问道:“这酪浆,怀冲以前饮过?” “不,还是第一次。” “怀冲受得了?” “大丈夫要横行天下,怎么会被杯中物难倒?” 刘聪闻言大笑,他抬着手指对刘曜说:“永明,听到没有,你一喝酒就喝到烂醉,这可不是大丈夫所为。” 刘曜闻言有些羞赧,低头说道:“四兄,我只是难得饮酒,所以才一醉方休。” “你呀,将来一定会在这上面吃亏。”刘聪漫不经心地将眼神转回来,又对刘羡说道,“听阿符勒这小子说,怀冲你是安乐公世子,刘备的曾孙?” 刘羡笑道:“如假包换,童叟无欺,我确实是安乐公世子。” “那怀冲知道我是谁吗?” “正要请教。” “家父是匈奴五帅之一的左部帅,姓刘讳渊,不知怀冲可听说过?” 原来是刘渊之后!刘羡恍然,难怪能教出这样卓尔不群的后辈! 若说近二十年来,洛阳士林之中,谁的文武韬略最优,大家其实一直有一个公认的答案,只是这答案很尴尬,他既不是主持灭吴的杜预,也不是号为王佐的张华,而是一个寸功未立的匈奴人。 他便是刘渊。 刘渊字元海,出身于匈奴王族挛鞮氏,只是东汉时南匈奴南迁并州,只因早年汉朝与匈奴间和亲,匈奴王族已混有许多刘氏血脉,就干脆以刘氏为姓。 后来曹操收复并州,将匈奴分为五部,刘渊之父刘豹便迁居到太原兹氏,拥众万户,是匈奴五部之核心。 故而深受曹魏猜忌,后来便定下规矩,令五部匈奴所有部帅,皆派王族进京,担任质子,刘渊就是上一代的匈奴质子。 刘渊在洛阳待了十五年,期间他进入太学,结交名士,所见之人无不为他倾倒,就连太原王氏出身的征东大将军王浑,都派自己儿子王济与刘渊结交。 司马炎亲自见过刘渊后,更是亲自赞赏说:“刘元海容仪机鉴,内酝英略,便是由余、金日磾又何以相加?” 但按理来说,这样一个世所敬仰的人,怎么会寸功未立呢?只因刘渊才学人望之高,已经到了令皇帝也心生忌惮的地步。 当年司马炎思考伐吴大略,王浑就曾推举过刘渊,后来凉州鲜卑大乱,上党人李熹也推荐刘渊为帅,结果皆被司马炎拒绝,原因也很简单:恐其一入军中,便如龙入大海,一发不可收拾了。 可即使如此,还是有人难以安坐。 齐王司马攸以仁善闻名,但偶尔在九曲之滨见过刘渊,当即大惊失色,快马加鞭赶到皇宫,请求天子为晋室社稷着想,立刻诛杀刘渊。 最后还是王浑以身家担保,天子念及自己名声,这才为刘渊免去了一场祸事。 人之有才,竟然能招惹猜忌至此,刘渊也实在算是一个旷古未有的奇人了。 但很可惜,大概在刘羡六岁的时候,刘豹去世,刘渊回并州继承左部帅一职,导致竟缘悭一面,这让刘羡深为遗憾。 不料在此日此时,自己竟然遇到了刘渊之子。恐怕他也是匈奴的新一代质子吧!刘羡打量着刘聪,心中试图从中描绘出刘渊的样貌。 也难怪阿符勒会找上刘聪,从名义上来说,羯胡从属于匈奴,刘聪这位匈奴王子,也有义务为羯族遮风挡雨。 刘羡对刘聪笑道:“这下真是如雷贯耳了,听说贵部以汉室之后自诩,不知是真是假?” 在刘羡这个正统昭烈之后面前,刘聪淡然笑道:“真也好假也好,都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心意?” “对辉煌历史的尊敬。”刘聪的神色已经转为肃然: “人活一世,最怕的就是毫无意义,故而人对辉煌的向往,就像是飞蛾对灯火的向往,宁愿化为灰烬,也不愿屈身幽暗,而我们因为这尤其不愿的一片心意,所以改姓了刘氏。” “其实不管是胡人还是汉人,是高门还是寒门,大家其实都有这一片心意,无非是或高或低罢了。你说是不是?” 面对刘聪的诘问,刘羡无法不赞同,他点头说:“这是圣贤学说,孔子删减史册而作《春秋》,其实就是想让人敬畏历史,继而修身养性。” 刘聪则接着说道:“可偏偏世上有些人,并不了解这个道理,仅仅是为了贪恋享受,就为此滥杀无辜,实在是该死!” 这是把话题扯回正题了。刘聪用一种锐利的目光看向刘羡,他说:“不过我实在想不明白,像怀冲你这样的身份,竟然愿意掺到这趟浑水里,你不怕?” 刘羡笑道:“人活一世,上敬天地,下敬鬼神,而后敬良心,剩下的就无足所惧了。” “相比之下,我反而对玄明感到好奇。”刘羡开始把握谈话的主动权,指着阿符勒反问道: “玄明应该此前和他并不相识吧?身为匈奴任子,你受到的猜忌恐怕比我还要多,如果掺和进这件事里,你的危险恐怕比我大吧?” “危险……”刘聪意味深长的笑了,神态根本不像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青年: “人生之事无不是危险,若危险就放弃,那人生就太无趣了……若要我忍受无趣的人生,恐怕和等死也没有什么差别。” 无趣便是等死,刘羡看出来了,这是一个蔑视危险的人,那他本身就将化作危险。 “不过话说回来。”刘聪回头看向阿符勒,笑道,“若是只有你小子找我,我倒确实没什么帮你报仇的兴致,我虽然讨厌无趣,但更讨厌不智。进行一场注定失败的复仇,那就和天空扔石头一样,毫无参与的意义。” 但阿符勒信心满满,好整以暇地说:“但现在不只有我。” “是,出乎我意料。”刘聪的眼神又移回到刘羡身上:“你找到了一个我无法拒绝的人,我们祖孙三代,改姓刘氏已经六十多年了。如今有一个能和汉室嫡后合作的机会,我若是放弃,岂不是显得这一片心意毫无诚意?” 他在这里顿了顿,说道:“所以你找我要一百人,没问题,我答应你了。” 他说话的语气很寻常,好像在洛阳调一百个人,不过是他喝口水的事情。 阿符勒闻言大喜,立刻就开始向刘羡挤眉弄眼,一副“尽在我掌握中”的得意神情。 “你别高兴得太早。”刘聪吹了口茶汤,悠悠道,“我借你一百人,可以,但相应的,我也有条件。” 听说有条件,阿符勒仍然笑嘻嘻的,混不吝地问道:“公子你先说,我听着呢。” 刘聪伸出三根手指道:“三个条件。” “第一,人,我可以借给你,但最多一个月。” “第二,伤残我不过问,但若致死超过五人,你就把人头留下。” “第三,此行所得,我要拿六成。” 轻描淡写间,刘聪就分别从时限、伤亡、分配三个角度,立下了三个巧妙的条件。 一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刘羡与阿符勒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尝试一次,也就一次而已。一旦失败,显然就没有再尝试的机会; 而限制伤亡,显然是不希望阿符勒带队强攻,而是要求他们的计划更偏向于智取; 最后开口要战利品,六成固然超过了半数,但也算不上苛刻,也有鼓励他们多抢一些财货出来的意思在。 这三个要求合情合理,既体现了刘聪的精明,也表现了刘聪的诚意,阿符勒没有反对的理由,他点点头,问道:“那按照四公子的意思,恐怕还得再派个监军吧。” “这是当然的,这件事牵扯的事情太大,而我的身份也很敏感,虽然不至于有人十二时辰都盯着我的一言一行,但若是我行踪突然变化,一下消失一段时间,又突然出现,未免就太招人怀疑了。所以……” 刘聪拍手叫刘曜说,“永明,这件事就交给你了!这个羯胡小子敢动什么歪脑筋,你就一剑杀了他。” 刘曜不动声色地点点头,道:“放心吧四兄,我练剑十二载,还从没放跑过一个该杀之人。” 说罢,他上前走向阿符勒,缓缓拔出腰间长剑,露出长剑的锋芒,至半而止。 可即使如此,屋中瞬间充斥着凛然杀气和耀眼寒芒。好一把宝剑!刘羡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明亮的剑身,在阳光下,其剑芒似要离剑而出,摄人魂魄! 阿符勒显然也被吓了一跳,一向洒脱的面孔上,此时笑容也有些僵硬。刘曜则凝视着他,缓缓道: “我刘永明向来剑不出鞘,出鞘即杀人。小子,今日我拔剑过半,是告诉你,你性命已有一半在我手上,此后我和你一起共事,你若耍什么心眼,剩下一半的性命,我也一并收了!” 刘曜话说到一半,眼神已从阿符勒瞟向刘羡,表达的意思不言自明:他要看管的人不只有阿符勒,还包括身份非比寻常的刘羡。 说罢,刘曜将宝剑收回剑鞘,又不动声色地退回刘聪身后。 刘羡此时再重新打量这兄弟二人,心中可谓惊异万分。虽然第一眼就知道他们不是凡人,可这一趟接触下来,发现自己对这两人还是有极大低估,只因他们太过互补了。 刘聪样貌俊美又锋芒毕露,言语变化无端,眼光独到且超俗,这样的人,作为对手非常难以应付,但相应的,作为上级,又难免有些难以捉摸,不好亲近。 可偏偏刘曜性格沉稳,处事刚毅,虽不知其才略如何,但至少不惧艰险,敢于任事。这就弥补了刘聪的缺陷,这两人若在一起共事,恐怕无有不成之事! 自己以后若是与他们在战场上相遇,到底该如何战胜他们呢? 这样一个念头突然蹦入刘羡脑海后,他随即哑然失笑,如今几人都还是洛阳的质子,连自己的自由都没有,就考虑以后战场上的厮杀,未免看得过于长远了。 眼下要做的,还是想一想眼前的计划吧。 此时的刘聪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他见已经震慑到两人,便不打算继续敲打,而是理理衣袖,催促饭菜道:“不过在今天,我还是能陪你们走一走的,来来来,用完这顿膳,让怀冲看看我并州男儿的风采。” 求票!求订阅!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十三章 第一次谋划(4k) “就是这里了。” 当一行人来到白马寺西郊三里处的一座院落前,刘聪拉缰停马,回头对刘羡、阿符勒等人呼唤。 此时已是下午了,天色很亮,街道上行人密集,虽说比不上最繁华的洛阳马市,但也别有一番特色。 胡人的商队牵着骆驼走在前面,后方是被捆成一排的胡人奴隶,郊野的广场上有天竺沙门在宣扬佛法,天空中隐隐回荡着白马寺的撞钟声,竟颇有一股异域风情。 在这样的环境里,刘羡一行人自然是不起眼的,他们眼前站定的这座院落也很不起眼。 为了能在京畿长期经营,商人们有需求在洛阳屯地造房,以便储存货物和休息。而洛阳西郊的土地地价最贱,商人们又多自西北而来,符合胡人信仰的佛教圣地白马寺也在西郊。 所以胡商们不约而同地在这里进行购地,数十年的日积月累下,就在洛阳西郊形成了最为密集的胡商聚落。 可这样也就带来了一定的麻烦,由于这里往来人员繁杂,出入货流极大,什么匈奴人、鲜卑人、羯胡人、氐人、羌人,乃至于西域的乌孙人、莎车人、龟兹人,都在这里频繁往来,可谓鱼龙混杂,导致管理成本极高。 前后几任洛阳令试图对这里加以整治,结果却都是一地狼藉,最后不得不放弃,纵容这里成为了一个三不管地带。结果是更促进了胡商聚落的繁荣,什么游侠、帮派、黑市,在这里不说遍地都是,至少也是随处可见。 而刘聪的院落,就坐落在聚落的西南角处。当然,名义上,这里是一个屠各胡商的库房。 这间院落装修并不华丽,没有刷漆,就是很简单的立起几间凑合的草房,可以供数十人进行歇息。但中间的场地却很大,有一间可容纳两百匹马的大马厩,一栏赛了五百头羊的羊圈,还有两间堆满了皮毛和山货的库房。 刘羡随刘聪进来的时候,被腥味与膻味熏得直皱眉头,但刘聪与阿符勒等人都面色不变,毕竟他们自小与羊马为伍,早就习以为常了。 而进来后,可见数十人正在其中打理、搬运货物,显然正处于一个较忙的时候,偶尔有人和刘聪打招呼,也很快就匆匆离去。看起来应该是有一批货物正要出手。 刘聪见怪不怪,只是招来一个伙计,领着他们往内院走。 刘羡打量院落中的人群,发现这里不只有匈奴人,根据打扮来看,还有羯人、汉人,不一而足。 刘聪看出刘羡的惊讶,给他介绍说:“我手下有三百来人,以匈奴人为主,但也不只是匈奴人。并州饥荒的时候,经常有汉人过不下日子,又不愿到士族里当佃农,就会逃难到我们部落中,几十年下来,林林总总也有上万人了。” “但即使如此,这些年天灾严重,并州的日子还是过不下去。所以从我大人那一辈开始,部里就商议着组建商队,来洛阳行商,再买些低价粮食回去糊口,到现在,我部在洛阳有六家这样的库房,这只是其中一家。还有大概七家胡商,跟我部关系也不错,请他们帮忙,也能再弄些人来。” 刘羡看了阿符勒一眼,因为这其实和阿符勒族中想得一模一样,看来他们的情况在并州很普遍,所以才想着依样画葫芦,搞出这么一个商队来,但可惜没有刘渊在洛阳的人脉,结果变成了邯郸学步。 不过阿符勒倒没什么感想,他只是好奇打量周遭,两眼放光。 刘羡问道:“那这么多年下来,你们往来行商,利润如何?” “其实很不理想。”刘聪叹说道,“商人本来就地位低下,在前汉时就被世宗皇帝严加提防,在现在勋贵们愈发猖狂,公然打劫商贩的事情时有发生,即使我家大人结交了许多朋友,但该打点的还是省不下来,虽然我们现在生意越做越大,可实际上连年亏损,大灾之年的时候,还是只能做些不忍之事。” “不忍之事?” “部中实在养不起的丁口,我们就会当奴隶卖到洛阳人市上,他们若是找到个好人家,就能吃饱饭,我们得了钱也能买粮回并州赈灾,也就没那么多麻烦了。” 刘聪的话只说了一半,但刘羡知道剩下的话是什么意思:若是找不到好人家,不管是饿死还是被虐杀,死也就死了吧。 这也是很寻常的事情,不只是匈奴人这么干,中原的百姓走投无路了,也只有这个办法,绿珠姑娘不也是这样卖给石崇的吗? 陈寿还跟刘羡说过,若是日子太苦,江东百姓甚至会溺死婴儿。可无论是什么时候,刘羡听到这种惨剧,心中仍无法保持平静。 这时地方到了,原来这间院落的两个大仓库之间,竟还修有一小间密室,周围被皮毛货物所掩盖,不仔细搜查,其实根本看不出来。 刘聪颇为自得的往主席落座,而后对刘羡笑道:“怀冲觉得我此地如何?” 刘羡点头道:“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玄明若藏身于此地,确是难以寻找。” 刘聪敲案道:“所以在期限之内,我可以把此地暂借于你等。” 阿符勒则瞪大了眼睛,问道:“可四公子带我们来,不是来看人吗?人呢?” “不要这么着急。”刘聪拍拍手,门口当即走来一个中年人,他样貌高大,身材魁梧,脸色被太阳晒得焦黑,一看就是个很靠得住的人。 刘聪说:“这是我手下郭猗,是这里的头领,现在这院落里的八十七人,都可以供你们调遣,剩下欠缺的十三人,明天早上我也会调过来。” “那么,”刘聪在这里刻意顿了顿,他用一个玩味的眼神打量阿符勒和刘羡,悠悠说道:“怀冲,还有你,这个爱折腾的羯胡小子,你们告诉我,打算怎么干?” “那我哪知道?”阿符勒倒是很光棍,他直接回头看刘羡说:“欸,刘羡,到你说话的时候了。” “我?”虽然早有预料,但真听到这句话,刘羡还是有些顶不住,他说,“是你要复仇,你却跑来问我?” “是啊,不然我找你干什么?你是国子学的学生,始平王的伴读,又不可能打打杀杀,我请你来,就是当谋士的。你来策划我去做,保证无往而不利!” 原来不用我打打杀杀,刘羡一时不知道是该欣慰还是该遗憾,最终笑骂道:“真是匹癞马!” 在场几人都捧腹大笑,笑过后,刘羡打起精神,说道:“让我谋划,可以,可到底要做到什么地步,还是要看你的意思。” “你是说?” “上次我和你说,你若要杀了石崇,是绝无可能做到的。但要他破财失望,还是有一定可能。可是以破财为重,还是以失望为重,需要你来拿定主意。” 以刘羡的想法,他更想把石崇的那些丑行都暴露出来,让石氏难堪。 可理智告诉他,这没什么作用,毕竟再难堪也不可能难堪过弑君的贾充,何况天下滥杀无辜的也不止他一人,无非是多几句流言蜚语罢了。 阿符勒也是这般考虑,他大剌剌说道:“老爷们都这个德性了,哪里还会讲究什么声望?要我说,就要狠狠地刮他一笔,刮得他肉痛!刮得他如丧考妣,死去活来!再说了,我们部里还缺粮呢!拿到一笔钱买粮,比什么都实在!” 明显他此前也是对刘聪这么说的,所以刘聪才会开口要六成战利品。果然,刘聪也耸肩说:“没好处的事情,我可不干。” 好嘛,这下子真成了犯罪团伙了,刘羡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这种情形他早就预料过。 他继续往下说道:“那既然都同意劫财为主,那就要先决定地点。石崇收敛财富多年,财富无非堆聚在两个地方,一个是在洛阳城东的乐陵公府,一个就是他的金谷园别馆,我的建议是,把地点定在金谷园。” 阿符勒说:“可金谷园占地上千亩,不太好抢吧。” 刘聪也点头说:“我虽没去过,但也听太学的同学说过,金谷园里亭台楼阁不下百数,还有大量的仆役、侍女、护卫,保守估计,最少也有数百人,最多可能上千。” “按照羯胡小子此前被劫杀的情况看,护卫中可能还配有军弩,这恐怕是个硬茬。若是稍不留神,别说抢点什么,就怕还没找到财宝,人就已经死光了。” “但也只能是金谷园。”刘羡道,“乐陵公府虽然防卫薄弱,但其身处闹市,带人过去,不可能毫无痕迹,一旦杀人放火,闹出什么乱子来,周围的府邸全都知道,到时就不好走脱了。而且半夜还有宵禁制度,每隔一个时辰,就会有禁卫来回巡夜,我们万一撞上了,又该怎么办?到时候闹成通天的大案,就是灭九族的事情了。” “反观金谷园,石崇将其建在邙山山脚,周围人烟稀少,便于我们隐藏,也没有什么宵禁,我们只需要应对园中的护卫即可,即使出师不利,我们快马狂鞭,四散而走,只要事先探好路,至少逃命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且金谷园人数虽多,但正因为占地广大,楼台众多,就势必会分散他们的人力,只要我们抓准时机,快进快出,也未必要和他们硬碰硬。” 说到这里,刘羡吐了口气,打量室内几人:阿符勒连连点头,刘曜沉默不语,刘聪则手中把玩着一枚玉佩,抬首望着天花板。 刘曜质疑道:“话是如此说,可我们不知道金谷园的布局,也不知道其金库所在,想要着手,根本无从说起吧?” 这也是实情,古往今来,想要以少胜多,以寡敌众,无不有天时地利的帮助。像什么昆阳之战、合肥之战、襄樊之战,弱势一方都是利用在地利上的优势,才能够取得大胜。从未听说过弱势一方在没有地利的时候,还能够取得成功的。 但刘羡早已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对刘聪道:“玄明不妨借我笔墨纸砚。” 刘聪不禁皱起眉头,他不太明白刘羡此举的深意,但这也不是过分的要求,他没有理由拒绝。 他拍拍手,令郭猗取了笔纸过来,而后笑道:“我来给怀冲研墨!” 刘羡也不客气,他摊平纸张,稍等片刻的同时,微微冥思回忆,等墨水磨好,他就用笔锋蘸了墨水,开始在纸上挥毫:那天他进入金谷园的通道、荷塘,看到的果林、假山,和石超畅游过的小桥、高台,到依靠在金谷洞下的阁楼、厅堂…… 众人起初不明所以,但随着刘羡越画越多,众人也难免反应过来:这就是石崇金谷园的布局!而刘羡不仅仅是将园中百余座楼台的位置标了个大概,甚至连园中有几处溪流、几条岔路的细节都一一点出,其内容之细致,标注之精准,恐怕就连建造金谷园的石崇自己,都难以复制。 刘羡放下笔后,松了一口气,对众人笑道:“我一年前去过金谷园,当时只游了个大概,难免忘了一些东西,现在这幅图,也就金谷园的七七八八,虽不能说细节上完全准确,但大体布局上当是没大错的。” 此言说罢,众人更是惊叹,阿符勒不禁叹道:“刘羡,你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岂不是我以后发达了,你还记得我今天这幅穷酸样?” 刘羡则回道:“这有什么要紧的?臭小子,你应该怕哪天我找你讨账,现在你吃了我多少,用了我多少,别看我现在不计较,几十年后,我可要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小气!你这样拘于小节,怎能做一番大事业?” 说到这,众人皆捧腹大笑。有了这张地图,劫园的计划虽然还是困难,但至少不再是空中楼阁,大家自然也就有了几分底气。 “但也别高兴得太早。” 刘羡拾起自己画的金谷园图,微微一抖,继而分析道:“我这张图还有许多欠缺之处,至少有一点最重要的疏漏,现在我还不知道,金谷园的宝库藏在何处,如果不能弄清楚这件事,劫园就无从说起。” 他转首对刘聪道:“我们还需要人,需要能潜进金谷园的人,一来要验证,我这张图还有多少错漏,二来更要弄明白,石崇将宝库藏在何处。” 这个问题非常严峻,如果连宝库都找不到,总不能进去乱抢乱砸一统,然后凭运气搜刮财物吧?这样确实也能搞到一些东西,比如珊瑚、金饰什么的,但未免太没有效率,拿到了也不一定能够拖走。就算拖走了,顶多也就是恶心石崇一番,起不到什么报复的效果。 阿符勒问道:“你既然去过一次,就不能再去一次吗?” 刘羡苦笑道:“我说过了,上一次去金谷园,还是在一年前,这次要是突然造访,并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然后再过了几天金谷园遭到洗劫,很容易就会怀疑到我身上,到时再顺藤摸瓜,你们一个都跑不了。” “所以,”刘羡斟酌着说道,“还得找一个从来没去过金谷园、拜访又不会惹人怀疑,而且办事要有些精明的人去做。” “这么麻烦?”阿符勒想了想,打算自告奋勇,“要不我扮成商人,到金谷园卖马如何?” “你这点年纪,扮作商人,才是惹人猜疑。”刘聪否定了这个主意,而后他微微沉吟,脸上又浮出笑意来,说道:“我倒有两个人选,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什么样的人能获得刘聪的青睐?刘羡好奇道:“什么人选?” “既是文士,也是游侠,更是奇才。”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十四章 闻鸡起舞的奇士(4k) 此时天还未亮,天幕还是黑沉沉的一片,窗外的知了和青蛙已开始鸣叫,接着闹醒了学舍里的公鸡,而后公鸡引吭高鸣,发出了一阵激情洋溢又惹人厌烦的声音。引得学舍里的太学生们一阵乱哄哄地叫骂,等鸡鸣声停息下来,大家翻了个身,昏昏沉沉地就又睡去了。 这其中并不包括时年二十二岁的祖逖,他在听到鸡叫的时候,身上一个激灵,立刻挺身而起,缓过一阵神来,便披了衣服下地,把房舍的窗户支开。 清晨的微风吹进来,驱散了房屋中的闷热,天上的群星点点闪烁,令祖逖胸中疏旷。而看到学舍之中一片寂静,似只有自己一人奋起,他更是满怀狂喜,觉得自己打了一场胜仗。 祖逖到桌案上点了盏灯,烛火亮起来,刚好照亮了一旁的同榻刘琨。刘琨此时睡得正香,匀称的呼吸声随着胸膛起起伏伏,但祖逖还是果断拍醒了他,唤道:“越石、越石,醒醒,醒醒!” 刘琨揉着眼睛坐起来,俊朗的脸上写满了不适:“士稚,我还做着美梦呢!” “梦再美也是假的,浪费光阴才是真的。”祖逖这么说着,已经开始穿戴戎服绑腿,“将来天下海沸,你莫非打算靠做梦退敌?” “做梦或许不行,但或可靠我一番名士风度,一番言语,便叫他们不战而退。” “你想做烛之武,我可不是秦穆公!” 两人一并大笑,刘琨不再抱怨,也下了床榻开始着衣,也是一套红白相间的戎服。而后两人从水缸里舀了水洁面,再拿了配剑到碑林广场上舞剑。 此时宵禁已经解除了,但太学的广场上还没有一个人,抬头还能看见凄清的月光。但祖逖却极为高兴,他对刘琨说:“越石,这就是举世皆醉而我独醒了!” 祖逖来到洛阳已有半年。半年前,他还在河北的阳平郡侨居,结果因为博览书记,该涉古今,被当地的郡府举荐,说要请他做阳平郡的孝廉。走孝廉入仕,这在汉朝时是荣耀,但在如今只算寻常,所以祖逖拒绝了。但阳平郡府也不气馁,就给了他一个太学的名额,这次祖逖倒没有推辞,能够进京见见世面,也是他心中所望。 时间一转,半年已经过去了,他身在熹平石碑中舞剑,身旁是新交的好友,但他的内心却感到很落寞。这不是因为此刻一片寂静,哪怕在洛阳喧闹的闹市中,他反而更加会感觉孤独。 因为早熟的他已经看穿了,洛阳中这些虚荣的繁华都是虚诞的泡影,是注定要灭亡的,天下在未来会爆发大乱,而他身处这乱世前夕,现在就要思考该何去何从。 所以祖逖便日日唤刘琨在一起舞剑,舞到浑身冒汗,舞到精神焕发,直到黑夜散去,晨光破晓,然后聆听着学舍中断断续续的鸡叫,两人便收剑回舍,用过早膳,便开始对着白日大声读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虽然在现在还没有这首诗,但士人们其实也大多是这个看法。 可对于祖逖而言,读书其实就是舞剑,他在磨练自己的剑意,打算在大浪滔天,万众瞩目的时刻,扬眉出鞘,一鸣惊人。 但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等待,祖逖已经磨砺了数年,可磨砺得越久,胸中却越是郁郁寡欢: 因为胸中的锋芒不止对准着敌人,同时也对准着自己,所谓刚极易折,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祖逖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也有别样的发泄方式。 早上听完博士张靖的讲课后,他对刘琨说:“越石,最近缺钱否?” 刘琨和他相处半年,早已摸清了他的想法,笑嘻嘻的回道:“人如海斗,钱如滴露,何时足用?” “何如西郊一出?” “不妨西郊一出!” 说罢,两人匆匆用了午膳,提了剑就往西郊赶,在那里,他们有一个秘密的集会所在。 说是秘密集会,其实就是一个荒废的破院落,即使是在洛阳,这样荒废的院落也不在少数,但通常是野狗和乞丐在里面避风避雨,不过这间屋子却不一样,它的荒废仅仅是外表上的,体现在房屋上需要换几层茅草,门窗间有些漏风。要是有人真的进屋一看,就会大惊失色。 屋内此时正住着十来个少年,他们大多衣着华丽,虽不是用的什么上等绸缎,但显然并不便宜。而里面的装饰也大多不凡,什么锦绣屏风,金檀桌案,摇钱灯树,象牙杯盏,甚至在角落里还有一颗小巧的红珊瑚。保守估计,把这些全换钱了,最少也能卖个几十金。 而祖逖赶来的时候,少年们正在围在一锅沸腾的大釜前吃饭,釜里炖着狗肉,碗里舀着粟米饭,每人腰间还绑着一袋酒,可谓是潇洒至极。 他们看见祖逖和刘琨进来了,几乎是不约而同地,齐齐放下碗忽地站起,而后高声说:“大兄好!二兄好!” 祖逖看见他们精气神很足,也很满意地笑了,挥挥手说:“坐下,都坐下!在吃饭还装什么样!” 为首的少年名叫王长,他挺挺胸脯道:“那不行,不是祖大兄带我们出来,哪里能过上这样吃得好穿得暖的好日子?我们虽无父无母,没有家教,但也懂得什么叫感恩。” “都认识多久了,还说这样的鬼话!我来这里难道是听你们奉承的吗?先吃饭!” 少年们都极听祖逖的命令,他说一句,众人就立马跟着照做,顿时坐下来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似的就把狗肉给吃完了。 正在众人消食的时候,祖逖问王长道:“近来行情如何?上次搞来的那些银钗,都脱手出去没?” 王长点点头,说:“大兄,脱是脱手了,但价格不太好,只有往常的六成,我看是温家的那小子,好像是吃准了我们没别的门路,想故意压我们的价。” “六成?压这么低?”祖逖脸色一变,他皱着眉头说,“那还不如先留着,自古都是愿意花钱的多,卖命的少,我们干着赌命的买卖,怎么还能被这等小鬼欺负!” 刘琨则在一旁笑道:“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实在不行,大不了出一趟远门,到许昌那边的金市销赃。” 虽然麻烦,但确实也是一条路子。祖逖点点头,环顾着注视着他的少年们,一股激情油然而生,道:“那就再干几出再去!半年前我来洛阳,当时身上只有一百钱,那又如何呢?说要带大家衣食无忧,现在已经做到了!等再过半年,我们就盘一座三进的大院子,养百来个弟兄,如何?” 众少年当然是齐声交好,他们原本都是些贫穷人家的子弟,找不到活路就四处流浪乞讨,没想到遇到祖逖后,一下就时来运转,衣食无忧,现在祖逖就是让他们去死,也是奋勇争先,以后为耻。 说到这,祖逖又叫来王长,低声问道:“择日不如撞日,近来有什么踩好的点子,我打算干上一出。” 祖逖所谓的干上一出,其实就是打劫。 毕竟这年头,连石崇这样的八公老爷都主动打劫,那下面的寒门庶民过不了日子,自然也是上行下效,形成了一种民间的风尚。什么抢钱抢粮都是小意思,玩得花的抢人做奴、攻击官府的都不在少数。 不过至少明面上,老爷们还是要顾及一下颜面,授意手下们去做,而像祖逖这样的寒门,就只能自己亲自上手了。祖逖来到洛阳的第一出,就是剁了西郊的一个买卖孩童的人贩,占了他几年来的积累,同时把这些少年们招为己有,眼下这间院落,也是这么得来的。 然后接下来的几个月,祖逖算是形成了一个卓有战斗力的小团伙,专挑洛阳里那些没什么背景,但又积累了一些家财的富人动手。 一般来说,就是先送恐吓信,上面写着索要的财物数目和约定的地点,然后在外面把柴火垛点了。一开始这一套对方并不怎么吃,祖逖就会带人偷袭绑票,再送一封恐吓信。如果还不识相,祖逖就只能拷问人质,然后干一点杀人放火、耳不忍闻的事情了。 弄到现在,几乎半个西郊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伙少年劫匪了。他们也不是没想过办法,找官府看能不能解决一下。但祖逖也是个人精,早就让好友刘琨和洛阳令满奋搭上了线,约好了事后所得四六开,所以任他们在西郊搞得风生水起,也没有人找祖逖的麻烦。 当然,祖逖打劫也是要挑对象的,只要是稍有好名声的人家,他确认一番后就会放过。只不过这个恶鬼横行的末法时代,好人尤其难找,哪家哪户都有点不敢说出来的腌臜事,就连与世无争的安乐公府,又何曾免俗呢? 所以这半年来,祖逖就没有失手的时候。打家劫舍弄来的一些财物,除了自己挥霍外,剩下的就到贫民间收买人心,拉人入伙,充当外围的耳目,然后继续打听可打劫的目标。如此往复循环,团伙俨然有变成帮派的迹象了。 祖逖也就是用这种事业作为自己的爱好,消磨内心积蓄的不平之气。 这一日,祖逖也是这样想的。王长这几天已经踩好了一个点。 在三里外有一处富商,明面上是做布料生意的,暗地里则是卖私盐的贩子,沿路杀人越货也是常有的事。王长在那边买通了几个仆役,打听到近几日他们刚出了一大批私盐,赚了好几十金,这要是能劫下来,不用转黑市就能花销,可是最上等的买卖,祖逖得知后,丝毫没有犹豫,留了两位弟兄守家,雄赳赳气昂昂地就带着十四位弟兄包过去了。 过程也非常顺利,事先地形都已经摸清楚了,那伙人心里有鬼,又仗着自己有人有刀,连买的院落也都在西郊最偏僻处,两面全是杏林子,正好让祖逖一行隐藏。等到晚膳时分,听到院中一片欢声笑语,又闻到酒肉香气弥漫,顿时就知道里面在酒席。 祖逖等到天色暗了,院中声音也渐渐小了,就往天空上学三声鹧鸪叫,“吱呀”一声,买通的伙计们就来给祖逖开门。 一行人顿时蜂拥进去,抽出斫刀就往里面杀。 院里的人吃肉喝酒,寻欢作乐,浑身都瘫了,哪里料到有如此突变? 哪怕都是成年的汉子,也不乏杀人的经验,但少年们先声夺人,看见人就砍。刀锋之下,结局是不分老幼的。 霎时间,少年们就杀得院中一阵鸡飞狗跳,鬼哭狼嚎。 哪怕有人想往外逃,几个出口也早被祖逖封死了,结果当然是无一幸免。 祖逖杀完人后,浑身燥热,就把清点的工作交给手下,自己到井水边洗脸。 此时明月已经升起来了,冰凉的井水拍在脸上,令他眼前一片模糊,也让头脑一阵模糊,但至少让他胸口的杀意宣泄了不少。而等他缓过神来时,井底的水面上正映照着他隐隐约约的影子,只看得清轮廓,看不见面孔。 祖逖盯着井底的影子,忽然有些茫然:我到洛阳来,是来干什么的呢?是为了这点小事儿搞得自己面目全非吗? 这让他不禁抬起头,回首问刘琨:“越石,皇帝怎么还不死啊?” 刘琨刚找到一壶葡萄酒,正咂摸味道呢,这一句直接令他全喷了出来,在旁边咳了半天,良久才说:“再等等,再等等,他早晚都要死的。” 可想到晋宣帝司马懿的寿命,祖逖难免有些气馁,他不由想到:最令英雄难熬的不是失败,而是等待,从这个角度来说,司马懿确实是个令人敬佩的天才。 但对于祖逖来说,这种失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他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等少年们已经打点好战利品,又把尸首埋了,站在他们面前的,就又是一个活力四射的领袖。 今天他们确实收获颇丰,足足得了六十金,算是半年来这个小团伙收获最大的一次。祖逖刚刚说的在京城盘一座大院,转眼就变得触手可及了。 一行人志得意满的往来处赶,但打开门时,意外发现家里来了三名不速之客。 有一人他认识,是往常帮他们销赃的温三,但他身后的两人,衣着锦绣,面带贵气,祖逖只觉得有些熟悉,但细想之下,又不记得在哪里见过,只知道一看就不是常人,而且目的也很明显,就是冲自己来的。 祖逖心下警惕,脸上则不动声色,责问温三道:“你带人来干什么?要坏道上的规矩?还是觉得我慈眉善目,不敢杀人?” 温三面露怯色,没有搭话,而身后的刘聪则微微一笑,起身上前说道:“祖兄真是贵人多忘事,上次嵇绍博士在太学讲课,我们不是见过吗?” 太学?祖逖心中一动,他上下打量刘聪,终于在脑海中记起一点印象来:“你是……太原刘聪?” “对!”刘聪轻轻摇扇,从容回忆道:“我还记得,当时颍川荀家的一个旁支子弟,是叫荀采吧,在那打骂侍女,你听得恼火,直接三拳两脚,把那个荀家子拖打得像一条死狗,还叫他连连求饶,真是叫我印象深刻。” “随手为之罢了。”祖逖没有耐心,摆摆手道:“你不妨说得明白些,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 “想来和祖兄谈一桩生意。” 祖逖心中一动,但脸上却还是故作颜色,冷笑道:“你莫非不知道?我祖逖想要什么,从来只抢,不做生意。” “那是我说岔了。”刘聪轻轻摇扇,笑道,“我就是来请祖君帮忙,做一出大事!事成与不成,一口价,两百金。” 两百金?祖逖先是一惊,继而心生疑惑,两百金确实是一笔巨款,但他暂时还无法想象,在这样一笔巨款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由头,这让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明亮的眉眼也不禁眯缝起来。 刘聪猜到了他的想法,笑容渐渐收敛为肃然,他双手微微一抖,将折扇收起,而后抱拳问道:“祖兄,何如金谷园一出?” 听到“金谷园”三字,祖逖浑身一震,就如同被一箭穿心般,紧接着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呼吸也不免加粗。身旁的刘琨暗叫糟糕,这是祖逖兴奋的象征。 果然,祖逖饶有兴致地问道:“你到底有何打算,不妨细细说来……”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decimal的2000点打赏~ 第十五章 石崇虑远(4k) 这一日,金谷园,崇绮楼,石崇站在楼顶,眺望金谷园的湖光风景,心中思绪万千。 作为西晋首富,渤海石氏的当家人,石崇看似行为荒唐放浪,但实际上,他能够走到今天这个位置,靠的当然是自己的智慧,并拥有着对人世世故本质上的洞见。 在他刚出生的时候,他不过是乐陵郡公石苞的第六子,并非嫡出,在家中并不受重视。哪怕他幼时敏慧,兼修文武,逐渐闯出一点贤名来,可在石苞临终分配家产时,石崇仍旧一无所得。 虽然石苞说,是相信石崇自己能闯出一番名堂,可孩子哪有不希望得到父亲偏爱的呢? 故而石崇更加奋发图强,想在兄弟间证明自己:他二十岁就当上了六品千石县令,而后转散骑侍郎,城阳太守,年年考核都是最优,最后在三十岁之际,参与了灭吴之役,因功受封安阳乡侯。 作为一名不受重视的高门庶子而言,这份经历可谓是无可挑剔。 而相比之下,石崇的兄长,继承乐陵公府爵位的石统,在仕途表现上却不尽人意。不仅寸功未立,还得罪了镇守关中的扶风王司马骏,消息传到洛阳,司马炎打算严惩石统,还是石崇上表劝谏自白,这才得以逃脱罪责。 此事以后,兄弟间高下已分,石统自此退居幕后,石崇则成了渤海石氏的掌门人。这也是为什么石超等下一代石氏族人,天天围绕在石崇身边,而只口不提自己生父的缘由。 一时间,石崇风光无限,司马炎对他也是大加器重,先是升任他为散骑常侍、侍中,而后又外放为荆州刺史,南中郎将。石崇也把握住天子削弱江南士族的心思,竟在荆州横征暴敛,任侠抢劫,数年来就积聚为天下首富。可如此行为,竟然不仅不受人弹劾,还被天子升任为大司农,其为人之精明,可见一斑。 石崇还深知韬光养晦的道理,既得了巨富,若再官场得意,未免遭人嫉妒,于是就拒绝了大司农的任命,而是在洛阳赋闲养望。 他与王恺的斗富看似荒诞不经,但实际上则用意深远:一来将自己的声望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二来是借机营造自己的人脉网络。短短几年间,虽说石崇再也没有担任过要职,可在洛阳的门阀权贵,无一不与石崇交好,就连斗富的王恺本人,暗地里也与石崇关系不错。 当然,石崇这种广泛交游的代价,是建立在金谷园的累累尸骨上的。 他太过于聪明,太明白官场的本质,所以他也太明白,在当今的世道上,士族的交游才代表一切,底层庶民的生死连牛马都不如。虽然平民和士族看似都是人,可从权力的位阶上来看,在废除了两汉的二十等军功爵后,两者已恍若云泥,从事实上已经是两个物种。 若说士族是西晋朝堂的栋梁,那百姓不过是惹人厌烦的癣疥尘埃,石崇从来也没将他们放在过眼里。 在他目前的脑海里,思考的只有如何在政治上更进一步。 都说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政治其实更是如此,掌握权力都好比在怒涛中掌舵,即使全神贯注毫不松懈,也有被巨浪打翻的可能。他表面上可以放浪,可实际上却要时刻警惕。 而在他看来,眼下也确实是需要警惕的时刻。 宫中的禁卫们告诉他,今年以来,皇帝的身体每况愈下。去年他还能连日在后宫中游乐幸女,但在现在,他已经越来越不愿意活动,反而越来越嗜睡,精神也越来越差,每顿吃的饭不过二两,明明没怎么碰女人,可还是一走路就开始喘气发汗。 虽然太医天天给他开些补药的方子,说也没什么大毛病,但只要有照顾老人的经验,其实就不难明白,皇帝的症状已经很危险了。 两年,最多还有三年,皇帝就要撑不住了,很多人都能得到这个判断。而智者就要学会未雨绸缪,在权力交接之前就做好稳定自己地位的准备。 此时,石崇静静坐回栏杆下,躺在胡床上,半闭着眼睛,眼前模糊可见盘旋的飞鸟。他看上去无念无想。十九年的宦海生涯,导致他的心境早已心如止水,他在沉思。 几个家仆来到门口,看到石崇在冥想之中,立刻又悄没声地去了。 伯劳鸟的声音不断打破盛夏庭院的平静。 再次前来崇绮楼的是他的长子石绍。石绍看见父亲在沉思,本想离开,但终于坐下了。他想等在一旁,直到石崇醒来。但等待良久,石崇一动也不动。石绍静静地坐着,也望着楼外。 半晌,陪坐的绿珠动了,她起身递给石绍一碗茶汤,其风姿绰约,容颜秀丽,令石绍不敢逼视,连忙低下头称谢。而此时,石崇也开口道: “是三郎?有什么事吗?” 等绿珠退到一旁,石绍回答道:“大人,是二兄他又带人过来了。” “溪奴怎么了?” “他又带了几个新结交的太学子弟,过来到府中参观。” “哦?都有哪些人?” “有郭尚书的外甥,刘琨刘舆兄弟,平阳乡侯杜袭之孙杜育,还有一个范阳的祖逖,都不算什么高门。”说到这,石绍忍不住抱怨道,“大人,二兄还说,明天他还要带人过来,什么陈留的江统、江东的陶侃,林林总总的又有七八人。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石崇睁开眼睛,叹道:“三郎,你还是没有悟性,这有什么过分的?” “大人,这么多人来我们家里白吃白喝,每月的用度都以百金计,我们家虽然富有,但也不能这么挥霍啊?” “三郎,钱财本来就是用来挥霍的,别说溪奴是用它来结交人才,就是单纯的享受,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钱没了大不了再挣,人这一辈子可以享受的时光又有多少呢?” 石绍不是很理解,他仍然坚持道:“可我家如此豪奢,恐怕都接近皇室了,大人不怕遭到他人猜忌吗?” 石崇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好像不以为然,但也为儿子的关心而感到安慰:“三郎也长大了,知道关心家里的事业了。” “那大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你想的不是没有道理,但还是太浅了。” “太浅了?”石绍有些闷闷不乐。 “我在江南搜刮了如此横财,天下人都为之眼热,按照你的想法,大概是希望我藏富节俭,不露声色吧。” 石绍点头道:“是。” 石崇微微起身,绿珠立刻给他端了一杯茶水,供他饮用,而后才说道:“可这种事情瞒不住的,我得了巨富,在陛下和公侯们眼中,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我若是把这些钱藏而不用,他们会怎么看?是觉得我是个守财奴,还是觉得我会另有它用?” “这……” “当然是会怀疑我别有用心。” 石崇又靠了下去,望着天花板道:“我这样大肆花销,一是享受,二来也是让他们放心。你不要真以为我斗富赢了,就是我大晋的首富,大晋的首富只有皇帝!九州万方都是他的,谁能与他争?他若要整顿朝局,刷新吏治,这或许做不到,但他若想和一个人争,没有人能赢。” “原来如此……”石绍这才明白父亲的苦心,原来他如此挥霍,也有学王翦自污的想法在。 “但我还有第三层深意,不知道你看出来没有?” 石绍已经心悦诚服,低首问道:“还请大人指教。” 石崇笑道:“如果是单纯地挥霍,我这样用钱,难免会人缘败尽,孤立于群。但我之所以修建这座金谷园,鼓励溪奴,还有其余士人游玩,就是为了告诉士人,我并不是独享财富,而是与全天下的名士所共享。” “天下没有第二座金谷园,除了这里,他们还能在哪里过上如此醉生梦死的日子?到时候,他们不仅不会嫉恨我家的财富,而且还会对我们家感恩戴德:恶名我们石家背了,可他们不也过上了最奢侈的生活么?所以这些年,我哪怕在洛阳也敛财劫商,大家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反手襄助!” “你不要嫌弃来的人里有寒门,是寒门又如何呢?哪怕是安乐公世子我都亲自接见过!只要能入仕,早晚都会有用的。你只需记住,家里没有不能送的珍宝!我们招待的人越多,财富自然也就会越多!” 石崇说罢,石绍可谓是醍醐灌顶,他从来没有想过,竟然还有这样一种玩弄人心的办法,父亲可谓是把花钱两字琢磨透了!一时间连吹捧的话都不知怎么说了。 石崇此时又闭上了眼睛,他还在思考之前的问题: 在这个天子已经衰老的时节,自己该如何未雨绸缪呢?按理来说,如果要坐稳位置,至少要巴结下一任的最高掌权者。可太子纯质,不能问政,必须要靠人辅政才能成事。 难道去向已掌权的外戚三杨靠拢吗?总感觉为时已晚,而且三杨之首的杨骏是个庸才,他在将来能够坐稳辅政的位置吗?石崇对此深有疑虑。 可如果他坐不稳,将来挑战他地位的人又会是谁呢? 石崇首先想到了汝南王司马亮,如今汝南王官至侍中、抚军大将军,兼任后军将军,统领冠军、步兵、射声、长水校尉,统领大半禁军,是天子选定的三杨制衡者,肯定也是未来的辅臣。 但他真能够制衡三杨吗?观看司马亮以往的事迹,他并非是一个铁血刚断之人,性格反而过于软弱。 石崇有些拿不准双方政斗的下场。 在这种没有最佳选择、迷雾重重的情况下,一个明智的政治家,就该做一个小心谨慎的选择:即站队一个未来一定会被人拉拢,又不会被人清算的政治势力。这样收益或许不高,但至少一定不会出错。 该和其余皇子们结交了。 石崇揉了揉眉头,如此无奈地想到。 就目前来看,天子虽然有让三杨辅政的意思,但为了避免当年司马篡魏的故事发生,必然会让诸位皇子也参与政事,正如同他与齐王司马攸一齐决策一般。 想到这,石崇终于再次睁开眼睛,对眼前的儿子说道:“三郎,你觉得如今的诸位皇子如何?” 石绍小心翼翼地问道:“大人是指哪些?” “不算那些才七八岁的皇子,也不谈太子,就十五皇子以上的五名皇子,你说一说,他们性情才能如何?” 石崇说的,年龄从大到小依次是三皇子司马柬、五皇子司马玮、九皇子司马允、十三皇子司马遐、十五皇子司马乂。 石绍有些胆怯,说:“儿子平日并没怎么接触过皇子,只是听说过些许传闻……” 石崇道:“我问的就是传闻。”对于一个有野心的人来说,真实的形象并不重要,其传播的政治形象,才是能否更进一步的关键。石崇想从单纯的传闻中,判断出谁更有政治野心。 石绍这才犹犹豫豫地说道:“单从传闻来看,最杰出的皇子应该是五皇子和九皇子,两者难分轩轾。” “为什么这么看?三皇子与太子同是嫡出,受天子宠爱,又掌管禁军多年,莫非形象不好吗?” “好是好,三皇子宽能得人,深受部下拥戴,但据说……他性情木讷,不善言辞,有时候不能服众。” 政治家可以沉默,但不能不善言辞,从这一点上来说,南阳王是注定失败的,石崇点点头,又问:“那你因何看好五皇子和九皇子?” 石绍道:“我听说,五皇子平日开济好施,能得众心,又关怀亲族,齐爱兄弟。前段时间,颍川公主生辰,他竟亲自到山中狩猎,送幼狐作公主礼物,颇得天子与大臣赞美。” “九皇子呢?” “九皇子平素沉默少言,但性情刚毅,说一不二,在禁军中颇有声望,听说很得将士敬重。” 石崇摸着下巴低头沉思:从这两者来看,司马玮的形象毫无疑问要好于司马允,但是他能够打造出如此漂亮的政治形象,府中恐怕有高人,他会接纳自己的好意吗? 而司马允的形象又太危险了,他在军中有声望,以后若是爆发政变,发起者会不会就是他呢? 石崇想了一会儿,觉得实在难以决断,但须臾间,他又笑了:皇帝现在还没死,急也不急在一时,不妨从现在开始,先观察皇子们一段时间,再做出决断不迟。 故而他嘱咐道:“你从屋中挑一些礼物,分别送到诸王府,看看他们的反应吧。” 等石绍背身远去后,石崇终于起身,再次在栏杆旁边站定,他注视着在下面游玩的石超、祖逖等人,突然想到了什么,转首对绿珠一笑,道:“绿珠,方才我对三郎说,家中没有不能送的珍宝,其实这是假话。” 绿珠对此已见怪不怪了,她微微侧首,洁白的肌肤使人不禁联想到天山之雪。 他轻轻捏住绿珠柔嫩的耳垂,轻声吹气,而后拍手笑道:“你是我唯一不能割舍的奇珍啊!”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十六章 定计(4k) 就在石崇在沉思未来大计的时候,楼下的祖逖也正随石超观察金谷园的构造。 在受刘聪邀请后,他按捺不住胸中的躁动,已加入了这个胆大包天的金谷园洗劫团伙。在无所事事的他看来,若能洗劫一次西晋首富的庄园,确能给自己平淡乏味的生活带来些许趣味,若能再看见一些上位者的苦脸,就更是一种享受了。 而在加入后,他也深感这个打劫团队人才济济。 祖逖原本觉得太学虽大,但只有刘琨和自己才算得上中原英才。不料在这里,无论是洒脱自信的阿符勒,翩翩公子的刘聪,淡泊中庸的刘羡,沉稳刚毅的刘曜,都给了祖逖极深刻的印象。 也让素来自负的祖逖生出好胜之心,他暗自思忖,不仅要干成这一出,还要干得漂亮,令其余人心服口服! 所以在得知刘羡让他帮忙打探金谷园,祖逖欣然应允。当即就托刘琨的关系,一起来金谷园中探看。 虽说早知道金谷园奢华,可身处在这蜿蜿蜒蜒的小径幽林间,祖逖可谓是大开眼界,仅栏杆间的椒泥金饰、浮雕奇画,就让他眼花缭乱,更别说厅堂间的锦绣步障,玉灯珠光,让他食指大动。 而最让祖逖感慨的,还得是金谷园的厕所,他进去一看,还以为走错了内室。只因里面布置有绛纱帐大床,装饰可谓美轮美奂,而两边则各有数名穿着锦绣的婢女,见祖逖一进来就一拥而上,又是粉囊又是水盆又是香巾,甚至着手给他脱了外衣,免费换了身新衣。 祖逖全程满意微笑,表面上看享受无比,可暗地里却是杀心大起,从未觉得世上竟有如此该杀未杀之人。 再和石超闲逛时,他装作无意问道:“石公金谷园如此壮美,却不知到底哪里堪称最奢?” 石超指着背倚邙山远处的一座五层高楼,低声笑道:“当然是那崇绮楼,我六叔在里面藏有绝代佳人,平日若无大事,就在里面寻欢作乐呢!” 祖逖恍然之余又有些失望,不料那里竟不是金库所在,一时间也没了兴趣,而是继续耳听六路、眼观八方。 走到东北角的一处小院时,他突然发现这里有许多壮丁,个个人高马大,过于七尺,而且这些人腰间佩刀,神情冷酷,祖逖只是扫了一眼,立马浑身一凛:这里全都是些同行! 祖逖又指着这些人,对石超徉作惊叹道:“太仆家好多壮士!却不知从何处招来的?有何本领?” 话一出口,石超顿时神情尴尬,支支吾吾地说:“啊,这都是我六叔从荆州带来的剑客,偌大一个金谷园,总还有人护卫不是?” 看石超的表现,祖逖心领神会,心想:这里十有八九,就是金库所在了。 而后他左右观察周遭的风水地理,将此地的位置记在心里,同时还暗地打量那些死士的数量与装扮。虽然在此地只站了不到一刻钟,祖逖就已经把院落的情况摸了个大概。 很棘手啊!这是祖逖的第一印象,这院落设置的非常讲究,虽然没有入内,祖逖已看到了内外两道两丈高的院墙,三座三丈高的望台,几乎覆盖了视野上的所有死角。 而这些院落中的荆州剑士,虽然只有百余人的样子,但一看就练剑多年,恐怕不少人还上过战场,刘聪的那些手下,根本不能与其相提并论。 而且按照刘聪等人的说法,这些人恐怕还藏有一定数量的军弩,更不知道园中有没有私藏甲胄,如果正面硬攻这里,恐怕一千人都不一定能拿下来。 这还是建立在院中没有别的布置的前提下,按照料敌从宽的方法来说,里面必定还有别的伏笔,稍有不慎,恐怕便会惨败而回。 直到用过晚膳,策马离开金谷园后,祖逖都没有想到合适的办法。 离开后,刘琨对祖逖道:“士稚,今日可真是大开眼界,富贵人家如厕,塞鼻子的干枣都香甜哩。” 刘琨这一趟可谓是混了个心满意足,他似乎纯当自己是来游玩的,毫无压力可言,而祖逖也正是欣赏他这点,才对他另眼相看。 祖逖笑道:“他奢侈到这种地步,可以说古往今来能比拟的,只有桀纣这样的君主!可如今竟然出现在一个臣子身上,岂不是亡国之兆?这样的日子他还能过几年呢?即使将来中原大乱,他侥幸不死,我必拿他第一个开刀!” “哈哈哈——士稚,你也想得太远了”刘琨拍马笑道,“你这连一层皮都没刮到,就想到以后了,还是先想想眼下,到底怎么攻破他的宝库吧!” 说罢,两人齐声大笑,不约而同地快马加鞭,在夕阳与丛林间纵情奔驰,对于此时的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困难与失败,他们只想让自己也快些,周遭也快些,恨不得一切都快起来,直到他们功成名就的那一刻。 再次抵达西郊,两人也不多做逗留,直接就来到西郊刘聪的院落密室。趁着记忆还鲜明的时候,就在刘羡此前的草图上添补,如此一来,整个金谷园的布局,都已清楚地展现在图纸上。 等到酉时三刻的时候,刘羡、刘曜、阿符勒等人也都陆续赶过来了,黄昏之中,六人在密室点了烛火,一面听祖逖的介绍,一面围在一起研究金谷园的结构。 和此前刘羡预想的差不多,金谷园虽然占地广大,人数众多,可正因如此,庄园外围的防御并不严谨,西、北两面围山而建,在东、南两面都只有一道七尺高的矮墙,甚至有些地方为了美观,只不过是密植杏梨等果木,连篱笆都没有。想要找个方向冲入金谷园,还是很容易的。 但现在比较麻烦的是,石崇在监造时显然也想过这点,所以把侍卫和金库所在放在东北处,然后围绕此处修建了一座小坞,一旦有人试图从此处冲击金谷园,必然就会被坞堡所拦住,金库虽然近在咫尺,可实际上根本没有办法攻破,若围的时间长了,对方再派出援兵,想全身而退都很难了。 而如果换个方向进攻,也是同样的道理,从别的方向跳墙进来,或许可以不被人发现,但最终还是要进到这个坞堡里去才能得手,从这个角度来说,石崇的设计确实可以说刁钻了。 祖逖在参观后,就劫园的方法已经设想了一路,率先说道:“硬攻是绝无可能成功的,哪怕是我们能顺利摸到坞堡前发动奇袭,也没有多少胜算,照我看,只能想个办法智取。” 几个人都侧耳聆听,毕竟论打劫的经验,祖逖是最专业的。 祖逖道:“智取的办法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一个骗字,具体应用起来,要么是声东击西,调虎离山,要么是浑水摸鱼,瞒天过海。” 阿符勒道:“说得简单点,我听不懂呢!” 祖逖被噎了一口,不由瞪了阿符勒一眼,然后又解释说:“简单说,就是两个法子,一是我们想办法先打别处,骗得坞内人跑出坞堡,我们再动手,这个自然手到擒来。二是我们想办法撒个弥天大谎,骗里面说我们是自己人,让他们把我们放进去,大摇大摆地去取钱。” 阿符勒笑道:“这下我听懂了,你是说要么敲山赶兔子,要么熊前装竿子。” 众人听了都不禁莞尔,而刘曜没有立刻表达意见,反问而刘羡说:“怀冲,你怎么看?” 刘羡沉思少许,回答道:“祖兄说得很好,可这两个办法都不容易。” “所谓调虎离山,声东击西,一般来说,是要对方两害相权取其轻。最典型的战法就是当年孙膑围魏救赵,对魏王来说,赵国的土地和自己的性命而言,肯定是自己的性命更重要,所以他一定会让庞涓解围。” “可如今对方是守在金库,还有什么重任能够大过守金库,让里面的护卫出来呢?恐怕唯有一个法子,就是我们伺机劫杀石崇本人,可石崇身边就没有护卫吗?我们又真能劫杀石崇吗?这恐怕根本不能成行。” “而祖兄说的第二个法子,也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我们想办法蹲几天,抓个坞堡的舌头,看能不能买通他,拉他入伙,而后里应外合,直接冲进去。二是我们派个人到金谷园徉作卧底,看能不能混到金库,作为接引,可问题在于,总归免不了一场血战,而且我们也很难撤出去。” 说罢,刘曜点点头,显然是赞同刘羡的分析,而后他又看向众人问道:“诸位还有什么没想到的策略吗?” 祖逖的脸色有些难看,正如刘曜所言,他的策略要么没有可行性,要么就风险很高,可仓促间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且在祖逖心中,也不认为风险高就不可行。实在不行真杀了石崇,又如何呢? 而阿符勒却问道:“既然这么难,我们要不换个法子,我们不劫了,而是把石崇他儿子绑了,索要赎金如何?开口要个两三千金,想必也有谈妥的可能吧。” 刘曜闻言,立刻皱眉道:“蠢材!我们现在最大的优势,不就是他在明,我在暗,若是和他坐下来谈,我们就算拿了钱,也跑不了。” “谈不了?”阿符勒似乎忘了是自己要复仇似的,疑惑道,“可他在钱货之外,总有在乎的东西吧!难道就不能找来当破绽吗?” 祖逖闻言,心中一动,忽然就想起崇绮楼,说道:“我听石超说,石崇平日不出来待客时,就在一座名叫崇绮楼的楼台里荒唐,里面住着一名堪称倾城倾国的女子,你们说,能不能用她来调虎离山。” 刘羡一怔,随即明白他说的是绿珠姑娘。脑海中顿时浮现起一年前的场景,当时石崇摸着绿珠姑娘的脸颊,在自己面前夸耀说,美人难得,便是不要这金谷园,也要保住绿珠。 那神情实在不似作假,不管是出于主人对玩具的那种爱,还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爱,至少这情感应该是真实的。如果能利用这份情感,说不定还真能调虎离山。 可不知为何,刘羡刚刚浮现出这个想法,转瞬间又被自己掐灭了。 他想起绿珠姑娘那没有表情的哀伤眼神,莫名其妙地,竟会联想起母亲的眼神。她的人生是这样不幸,就像自己的母亲一样,虽然不能说愁苦于衣食,可精神上却陷入了绝望。 如果自己利用她,是否会令她在石家没有立足之地呢?毕竟石崇口中说着不眷念钱财,可实际上真不在乎什么事物,是根本提都不会提的。 这么想着,刘羡似乎能看见绿珠未来悲惨的境遇了。他完全不忍心这样做,故而他准备开口,拒绝祖逖的提议。可在开口前的这一个瞬间,刘羡突然间又生出了一个念头:自己为什么不去救她呢?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顿时像阳光消解冰雪般除去了刘羡所有杂念。 刘羡想,自己来参加这个集会,其实归根到底,就是忘不了那一天,忘不了绿珠姑娘。 之前自己说,是欣赏阿符勒才加入他的复仇,但不可否认,暗地里,自己有另一种想法,想当英雄,想把绿珠姑娘从金谷园救出来,其实就是这么一回事。只是自己一直过于矫情,不愿面对自己,所以才再三犹豫踟蹰。 可踟蹰往往会变作遗憾,后悔的理由其实就是无为。 终于,刘羡下定了决心。而旁边刘曜和祖逖的争论也到了尾声,他们一致认为,像石崇这样的人,再美丽标致的女人,恐怕也只是一个玩物,还得从别的方面下手。可该从何处下手,他们还是一头雾水。 刘羡说:“我有办法了。” 密室里安静下来,所有人把眼光投向他。 刘羡徐徐道:“石崇虽然爱富,但他身为士人,更理应爱权,不然他为何要在金谷园中接待那么多士人?” 这是句实在话,众人隐隐间似乎抓到了什么,但朦朦胧胧间还是差了点真意,刘曜问道:“怀冲不妨说得更直白一点。” 刘羡笑道:“我可以给他介绍一位贵客,不由得他不慎重对待……”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视角彡的打赏~ 第十七章 一条鲤鱼(4k) 第二日一早,刘羡草草洗漱了一番,和妻子阿萝告别一番,就匆匆离开了家门。 这日是他按例到始平王府伴读的日子,也大概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太阳早早挂上了山头,将夜幕中的万千残云刺破,只留下一片晴朗湛蓝的天空,地上也一片通明,连影子下的蚂蚁也清晰可见。 不过也正因为阳光猛烈,街上的行人不多,除去一些还在街上叫卖的商贩外,就多是一些乞丐。什么游侠、士人、学生,在酷暑的热浪下,统统都不见了踪影。就连惯例该有的大朝会,也因太热而被天子所取消了。 其实始平王府前几日也给刘羡传了信,说若是身体不适,可以不用过来,不过刘羡这次有不得不来的要务。 昨夜,他已和刘曜等人商议好了,此次到始平王府,刘羡必须要想个办法,促使司马玮去一趟金谷园。 只要司马玮能驾临金谷园,石崇接待皇子,势必要慎之又慎。原本不需要守卫的地方,皇子来了,恐怕也要抽调护卫过来,而其余的地方受到影响,防守也必然薄弱,这样一来,就有了把水搅浑,趁乱起事的条件了。 刺眼的阳光洒下来,刘羡眯缝着眼睛,心想,要劝说司马玮倒是不难,但如何将自己置身事外,又不引起疑心,才是此行的重点。 他思忖了一会儿,不觉间已经来到始平王府门口,发现门口停着两辆熟悉的马车,找门口的仇虎一问,果然是颍川公主又来拜访了。 进府后,一个奴仆前来为刘羡引路,穿过后堂,绕过东边的两处走廊,就到了王府的池塘。刘羡站在廊口时,一阵清风吹来,令他不禁眯起眼睛,再睁开眼看时,可见不远处池塘的亭榭里,司马玮正在朝他招手。 “哟,是怀冲啊!”司马玮起身从凉亭里走出,笑问道:“怎么今日还来了?我不是说可以休憩吗?” 刘羡微微躬身,玩笑道:“殿下这话说得,在下来殿下身旁,难道是什么苦差吗?” “刘老夫子可觉得是苦差。”司马玮挥挥手,取笑道,“前几天他得了暑疾,跑过来说,要请一个月病假。我准了,可他还颠颠倒倒说了一大堆,什么我要静心养气,用功读书,他听了心里安慰,也就好得快些,这话说得,搞得像我气病了他一样。” “王傅是关怀殿下,心地是好的,殿下这些话还是少说吧。” “好好好,不说了。”司马玮拉着刘羡往亭台里走,笑道,“你来得刚刚好,我们这正在吃冰镇甜瓜,凉快得很!你也来几块尝尝吧!” 在这个年头,夏天当然没有制冰的技术,说白了其实在冬天用水格制成冰块,放入冰库,夏季再取用。可由于冰库的制造费时费力,目前来说还是一种非常奢侈的东西,大概只有皇室或石崇这样的顶流才消受得起。刘羡踏入凉亭的时候,发现亭里还放着一个三尺见方的冰鉴,冷气从中幽幽探出,令亭中的温度顿时凉爽了几分。 此时歧盛、公孙宏、王粹等人都不在,只有寥寥几名侍卫,喔,还有颍川公主司马脩华。她此时正坐在冰鉴旁,捧着一块甜瓜,嘴角黏着一颗瓜子,好奇地打量着刘羡。刘羡也由此有了机会,第一次仔细地端详这位最受宠爱的公主。 实事求是地说,司马脩华确是一位美人,虽然她年纪还小,但该有的美貌她基本都有:两颗眼眸晶莹透亮,和阿萝相仿,其鼻子又小巧高挺,眉如远山含黛,唇若桃花含笑,虽不像传统的美人那般充满贵气与傲气,但给人一种没有心机的可爱亲近感。 刘羡连忙行礼道:“见过殿下。” “你是……?”而司马脩华打量着刘羡,一时露出迷茫的眼神,显然对她来说,上次来王府,根本没把刘羡放在眼里。 司马玮笑着揉揉她的头,笑道:“小妹,又不记人?上次你见过的,他是安乐公府的世子,刘羡,刘怀冲,阿父给我安排的伴读啊!” 脩华闻言有些羞赧,什么话也不说,就要往司马玮身后躲。 司马玮像拉小猫般把她给拽出来,对刘羡道:“小妹整日在皇宫里待着,有些怕生,你莫见怪。” “我哪敢和殿下见怪?”刘羡笑道,“也是在下失礼,若早知道公主在这,怎么也要给殿下带点礼物才是。” 听说要送礼物,颍川公主终于克服了尴尬,问道:“你有什么好送的?” 刘羡道:“这还要问殿下,在下才好准备。” 脩华理所当然道:“我也不知道。” 刘羡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 司马玮见状,不由得捧腹大笑,笑过一阵后方道:“怀冲你不用多心,我小妹没别的爱好,无非就是曲乐、宠物、绘画。你不是小阮公的弟子吗?若是有心,也不用送什么礼物,给她吹一首曲子便好。” 果然还是司马玮了解公主,听说刘羡擅长音律,脩华的眼睛立马就亮若萤火,问道:“你会吹笛?” 刘羡从怀中取出竹笛,对脩华道:“略通一二,若有错漏处,还望殿下不要见怪。” 说罢,他端庄正坐,笛横唇边,轻轻吹奏起《陌上桑》来。 这是一首非常出名的三段乐府歌。内容大体上讲,东南有位佳人秦罗敷,美貌艳丽绝顶,所过之处无不让人倾倒,结果连使君见了也维持不了体面,上前竟讨好罗敷,可罗敷坚贞自爱,严词拒绝了使君,夸赞自己爱人世上无双,绝不会互相辜负。是近几十年来,女子中一直非常流行的歌曲。 脩华自然是早就听过,但刘羡也自有一番心思,他将曲调升了半调,再令节拍稍稍加快,使得乐曲较平常而言更加欢快。但这也有风险,就是稍有不慎,便可能破音断奏。但对于接受了小阮公多年教导的刘羡而言,这点改动当然不足为道,他很轻松地就完成了改编。 在亭中的旁人听来,只觉得这笛声圆润自如,犹如涌泉之水,又恰似数只黄莺在耳畔徜徉轻啼。纵使时节闷热,周遭还有烦躁的蝉鸣与蛙鸣,但都被曲声所覆盖下去,心情也如春雪消融般,不知不觉就雀跃起来了。 刘羡一曲吹罢,放下竹笛,司马玮顿时鼓掌笑道:“哎呀,怀冲,我这下可算知道,孔子为何说,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真是令人如痴如醉啊。” 脩华也非常高兴,如果说之前她的眼睛像是萤火,此时就明若星辰,之前的生疏和尴尬全不存在了,兴致勃勃地低声催促道:“再吹一曲吧!再吹一曲吧!” 刘羡只好又吹了一曲《艳歌行》。这一曲吹罢,公主本来还想再听,可门外却传来一名侍卫的脚步声,他进来向司马玮报告道:“启禀殿下。石太仆派人送了礼物过来,您看,现在要看看吗?” 石太仆?不就是石崇吗?刘羡心中一动,抬头看司马玮的反应,司马玮满不在乎地问道:“有礼物,是什么?” “是一条大鲤鱼。” “鲤鱼?”司马玮有些莫名其妙,他道:“那你抬过来看看吧。” 石崇送来的鲤鱼果然不是一般的鲤鱼,当两名侍卫抬着一只大桶过来时,在场的几人都吓了一跳,真是好大一条鲤鱼!这鲤鱼不仅通身金黄,而且肚肥体长,估摸着可能足足有五十斤。鲤鱼大到这个程度,嘴唇已经比人还厚,一片鱼鳞都有拇指大小。不过当鱼大到这个地步的时候,已经很难再当做宠物来观赏,而更像是一个怪物了。 司马玮站在鲤鱼前,颇有些疑惑:“太仆这是什么意思?他是让我拿来吃,还是当宠物养呢?” 刘羡也在打量着这只鲤鱼,阳光照射下来,把鲤鱼的眼睑都映成了金黄色,闪闪发光,那黑色的瞳孔仿佛在盯着自己。 他很快明白了石崇的意思,并在心中暗喜:正愁找不到理由劝司马玮过去,谁料石崇竟自己来递台阶了!真是鬼使神差,看以后谁还能怀疑到自己头上? 刘羡装模作样地沉思了一会,恍然道:“殿下,我明白太仆的意思了。” “哦,你说说看?” “像这样难得一见的大鲤鱼,已经不是简单的鲤鱼了。” “这不是废话?怀冲,别卖关子。” “殿下莫急,这便是太仆的深意啊!”刘羡解释道,“鲤鱼若不是鲤鱼,那它应该是什么呢?” 对于其它地方的人来说,这或许是一个哑谜,但对生活在黄河两岸,熟知鱼跃龙门典故的人而言,这个问题却是一点就透:鲤鱼若不是鲤鱼,那它当然是越过了龙门的真龙啊! 石崇便是想借送礼来表达这层寓意:他手中就有这样非凡的“真龙”鲤鱼,自然也就有着一跃蜕变的龙门;而司马玮身为皇子,尚未掌权,就可以比作还未化龙的鲤鱼;如司马玮有意愿与他结交,便可以如这条鲤鱼般跃过龙门,化为真龙。 经刘羡一点,司马玮也明白过来,他围着大鲤鱼转了两圈,笑说道:“石太仆送礼,还搞得挺别致的。” “石崇公毕竟是文人,这是文人的雅事。” “什么雅事不雅事,我只觉得麻烦。”司马玮伸手入水,拍了拍鲤鱼的脑袋,又挺身说道:“怀冲,现在就你一个人在,也没别人和我出主意,你说说看,太仆这个礼物,我该怎么应付?” “太仆富甲天下,谁人不知?他送礼自然也不指望殿下回礼,无非是希望与殿下结交罢了。莫非殿下会嫌自己的钱多吗?” “我说的便是结交。”司马玮徐徐道,“他这样的人,表面放浪,内里又太无情圆滑,打起交道实在太麻烦,我不想和他扯上关系。” 刘羡闻言,不禁讶异地打量了司马玮一眼,始平王对石崇的看法竟和自己相近!可见若没有歧盛等人的误导,这位殿下还是有一定智慧的,说不定能走上正道。 刘羡犹豫了片刻,试探道:“但还是那个道理,太仆到底是世间巨富,与他结交,至少钱财上能得一大笔援助。这年头若要做成什么事,哪里不需要用钱?莫非会有人嫌自己的钱多吗?” 司马玮想了想,笑道:“也是这么回事,我莫非不想奢侈吗?无非是每月要在禁军中招揽下属,用度捉襟见肘啊!” 他说到这,不禁问刘羡道:“怀冲,你说,石崇到底有多富?” 刘羡不动声色道:“在下去过一趟金谷园,论风光秀丽,山水苍然,襄阳习家池虽誉满天下,恐也有所不如。” “哦?”司马脩华此前一直在旁听,不时逗弄水桶里的鲤鱼,听到这里,她不禁出声问道,“真的吗?比西游园如何?” 西游园是皇家园林,刘羡从未去过,他如实说:“在下实在不知,但若论私家园林,天下确无人能出其右。” 可这已足够引起公主的兴趣,她抱住司马玮的胳膊,娇声道:“五兄,带我去看看嘛!现在宫里我都呆腻了,王兄的王府也没什么看头,好无聊~~” 公主撒起娇,纤细的脖颈摇动着,头上的簪子也随着晃来晃去,发出细碎的声音。司马玮平日最疼爱她,这时又怎么可能拒绝?当下就承诺说:“好,好,你今夜先回去,我明天跟陛下说一声,六天后就带你过去,如何?” 公主顿时破涕为笑,嫣然道:“我就知道五兄最好了!”她那清纯的眸子散发出柔和的气息,白皙的笑容在阳光下灿烂如梦。 不过对于刘羡来说,他并没有什么感触,公主虽然美丽清纯,但还远没有绿珠那般恍然若神的惊艳感,刘羡心中只是想:若公主也跟着过去,这次的胜算就更高了。 司马玮笑着邀请他说:“怀冲,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过去?” 刘羡婉拒道:“殿下,太仆公好杀美人劝酒,我不胜酒力,就不要去扫兴了。” 司马玮听闻后微微皱眉,显然这个消息令他有所不适,但既然答应了公主,就没有反悔的道理,他只好耸耸肩,自嘲说:“那这么说来,我只好不醉不归,要在那边过夜了。” 等到下午黄昏,刘羡与司马玮辞别。退出王府后,他心中难掩激动,不由长长吐了一口气:事情发展到现在,兵书上所谓的三利,也就是天时、地利、人和,都站在自己一方,如果还不能取得成功,就未免太辜负上苍的一番好意了。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十八章 最后的等待(4k) 六月,庚申,天色略微阴沉,头顶的阳光虽说依旧热烈,但天空中却笼罩着厚重的云层,将光芒筛成白色。天地间没有风,热浪蒸腾,连知了和麻雀的叫声也衰弱下来,一切都开始转向沉寂。 “唉呀呀,好高的云!”阿符勒猴子般攀爬到一颗樟树上,透过叶荫往上望,他指着一道由数十块暗云堆积而成的云墙,对树下的刘羡道,“刘羡,看来今天要下雨哩!” 刘羡擦了擦额头的汗,四顾邙山上下的密林,不由赞同道:“恐怕还是场大雨!” 在他的身后,刘聪、祖逖等人也紧跟其后,在山岩间艰难跋涉,他们此行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从邙山的野径,直接绕道到金谷洞上。 这是他们事先商议好的侦查地点,这里地势高耸、恍若斧劈,离地约有十丈,可也正因如此。视野却极为开阔,可以俯瞰到整个主院的动向,而下方的人却难以仰视,可谓是一个绝佳的侦查地点。在开始行动之前,一行人就在这里潜伏。 可不料今日竟有下雨的征兆,这可不是好的征兆。 刘曜担忧说:“若是下了暴雨,很多原定的手段可都没用了。”他顿了顿,转首问刘聪道:“四兄,要不要等两天,改日再行动。” 自那日领祖逖入伙后,刘聪就如他所言般隐身太学,今日是听说计划齐备,这才再次现身,不料竟撞上了一个糟糕天气。 但刘聪是一个非常果决的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会轻易动摇,他驳斥刘曜道:“永明,今日都走到这里,就不要再说丧气话了,这次皇子与公主驾临金谷园,已经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错过,哪里还有第二次?半途而废,才让人感到可耻。” 祖逖则在一旁说:“真要说起来,下雨了反而更好,虽说不能按计划放火,可金库里也势必放松警惕,我们乘夜摸上去,说不定他们都不知道呢!” 两人一位是幕后主使,一位是打劫行家,三言两语间成功打消了众人的犹豫。 众人继续往前走,这一路确实是非常不适,作为许久没有人到过的荒山,到处都是荆棘与灌木,还有很多已成熟的苍耳子,硬刺挂在裤脚袖领处,发出刺拉拉的声音,其间还有不少正嗡嗡乱飞的蚊子,时而被他们用手驱散,但又尾随在其后叮咬。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路走来,确实如计划般无人发现,众人抵达山顶的时候,虽然有些疲倦,但也都感到兴奋。毕竟匍匐在草丛间往下望,就是西晋首富之所在了。想象着可能获取的财富,大部分人都感到非常兴奋 他们是从半夜开始出发的,抵达到金谷洞上方时,时间尚早,大概也就是辰时一刻。 刘羡找了块比较平坦的土地,小心翼翼地往石崖外探出头,可见底下的庭院平地上,正有许多侍女往来,庭院外的道路上,百余名侍卫正在道路两旁排开,并且可以看到,有几名管家似的中年人,正在人群之中来回穿梭,大声呼喝。 他们显然在做迎接司马玮的准备。 刘羡把目光从中掠过,又去打量园中的建筑,这些他大多已见过了,非常熟悉。而对刘羡而言,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位于金谷园西南角的崇绮楼。 这座崇绮楼,刘羡还未进去过,但此时光看着崇绮楼的外表,就难免让人发出赞叹: 这是一座非常精巧的木楼,平面呈方形,五层六重檐,除了第一二层是用石砌的以外,上面三层是纯粹的木楼,每一层都披有青瓦,翼角上立着造型各异的武士。檐下密集排列着三百多组斗拱,错综复杂。每个挑檐,每组斗拱,每扇漏窗,外表都刷上了一层白漆,根据形状,仿佛是数之不尽的白鸽飞叠在一起。而楼外高挂的锦绣绸缎,青罗彩灯,更为其增添了几分梦幻。 刘羡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到崇绮楼的道路。 正思考的时候,一只手伸到刘羡面前,在他眼前晃了晃,刘羡回过头来,发现是阿符勒,他手里拿着几张胡饼,笑道:“怎么,走了半夜,不饿么?” 原来是到了用膳的时候,刘羡往后爬了几步,再起身往后看,发现大部分人都在就着水壶吃饼,小部分人已经趴在地上,眯着眼睛歇息,显然都在为今日的行动养精蓄锐。 刘羡接过阿符勒手中的胡饼,咬了一口,对羯胡少年笑道:“怎么?你不歇息?” “不是很累。”阿符勒拍着大腿,对刘羡低低笑着,“你忘了,我家乡在上党,那里到处都是山,我每次出去放牧,一跑就是三四座,早就习惯啦!” 刘羡笑道:“我还没离开过洛阳,你的家乡,也就是上党,那里风景很好吗?” “谁的家乡风景不好呢?不过上党确实有些别地没有的奇景。我家附近有处峡谷,峡石长得像指头一样细长,泉水就在指缝里窜来窜去;再就是十八盘的阶梯山,足足有两千级台阶,要登上山顶可以穿云;还有舜坪的天然石墙,有各种各样的石头,什么猴子笑天石,青龟出山石……” 羯胡少年在一旁说,刘羡就在一旁听,等刘羡将胡饼吃完,阿符勒还在叙述着家乡的奇景,一直说到他喉咙冒烟,这才停下来喝水。 “看来上党真的很好。”刘羡说,“可惜,我却没机会看看。” 阿符勒则笑道:“再好的风光,看久了也会腻,所以我这次才想到洛阳看看。” “到洛阳看看就足够了?” “当然不够。”阿符勒抬头仰望天空,喉咙中发出渴求的声音,“天下这么大,不是只有洛阳,我还想去看漠北的高风、想去看陇右的河谷、想去看辽东的雪山,想去看江南的春潮、想去看岷越的大象,把天下所有的风景都看遍。” 说到这,他又低下头,对刘羡露出一个灿烂有若珍珠的笑容,嘴角和牙齿咧开得毫不体面,却又让人被一种由衷的快乐所击中,他道:“人生短短几十年,若只是困于一地,那多没意思。” 是啊,刘羡当年读史书,也是这么想的。他也想用自己的双腿来丈量九州土地,面对这样广袤的世界,为何自己要局限在一小块土地,而不是去征服它呢?但自己受限于安乐公世子的身份,到今天为止,却还没有离开过洛阳。 刘羡突然明白过来,自己为何喜欢阿符勒了,他身上有一股苍凉又野蛮的气息,能让他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的心意,他像是一只天生的苍鹰,可以随意在天空中翱翔,没有任何人能够成为他的阻绊。 自己虽然在地位上尊贵,但远远不如他自由。 刘羡忍不住问道:“阿符勒,此事之后,你打算去干什么?” “没想好。”阿符勒遥望下面的金谷园,脸上露出憧憬的神色,“也没有必要想好,很多事都是上苍注定,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这次来洛阳,我失去了很多亲人,但我也认识了你们,见过了我没见过的风景。只要抱着享受的心态,其实人生每天都有乐趣。” 阿符勒说到这,回头看刘羡道:“刘羡,我真羡慕你。” “什么?”刘羡先是一愣,随后失笑道:“你不会是羡慕我比你有钱吧。” “哈哈哈,你等着,早晚有一天,我一定比你有钱得多。”阿符勒笑过之后,脸色又变得严肃,“我是羡慕你,身为安乐公世子,天下瞩目的人质,居然还有一颗不甘躁动的心。你真是有趣!我都不敢想,你以后的人生会多么精彩!” 我?精彩?刘羡哑然失笑,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多是寂寞与安静的,不料第一次有人会这么评价他。但他却无法不为之所动,因为这确实是他的追求,他的内心仍有火焰,渴望突破樊笼。 “今日之后,我就要离开洛阳了。”阿符勒对他说,“我有一种预感,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刘羡心中一动,他也说道:“好,那希望下次看你,已经飞黄腾达了。” 两人就这样哈哈大笑,正玩笑间,一旁的祖逖忽然说道:“安静!始平王他们来了!” 几人立刻屏气凝神,趴下来往院落中望去。果然,从上往下望,可见三辆马车缓缓驶入主院,豆粒大小的人从中走出,而刘羡看得分明,其中正是司马玮与司马脩华,石崇亲自率族中子弟上前,将两人簇拥着进行寒暄。虽然看不清表情,但他们的衣着都雍容华贵,给众人非常深刻的印象。 未久,石崇与司马玮等人走入院内,管家们则招呼侍卫,令他们守护在主院周遭,成环形将院落围住。刘羡心里暗数一下,大概有一百一十七人,确实比上次他参观的时候要多上不少。 但他还要再找祖逖确认一下:“士稚,你估计金库还有多少人?” 祖逖眯着眼睛审视良久,回答道:“应该不超过三十人。” 这么说着,刘琨已经有些坐不住了,他问道:“人已经到齐了,我们什么时候动手?” “不慌。”刘聪已经退下崖边,挺身徘徊道:“现在天色还早,他们还不够疲惫。等他们用了晚膳,入了夜,没了灯火,自然也就放松了警惕,那时我们就按计划行事动手。” 他的语气和表情非常平淡,可越是平淡,众人就越能感受到他背后的信心,而想到他们即将要洗劫天下的首富,心中则更是汹涌澎湃。 刘曜也颔首道:“虽然做事还早,但也确实到了各就各位的时候了。”他环顾为首的几人,说道:“分头之前,我们最后再对一遍计划。” 几人都点点头,开始做最后的准备。 阿符勒先说道:“等夜色一晚,时机成熟,我带着十人夜缒下去,直奔马厩。在马厩纵火,把里面的马全放出来,扰得园内鸡犬不宁。” 祖逖说:“我带九十人,埋伏在东北林间,只等火光一起,金库的人冲出来,我就趁势夺门,杀入金库。” 刘曜说:“我带两辆马车,如果你们得手,就用鸣镝为号,我便驱车入库,你们把金子搬上马车,然后我们再烧掉金库,作为撤退的信号。” 刘聪最后说:“到这个时候,我们就全部撤退,直接到预定的河阴津处会合,我已经备好了两艘船,事情一结束,分完钱,我的人直接回并州,大家就当从没见过。” 刘羡等他们说完,补充道:“如果今日下暴雨,倒也不用这么麻烦了,我们趁大雨狂乱,直接雨中劫金,必然成功!” 刘琨则在一边叹道:“可惜,可惜,这件事若传出去,石太仆在洛阳丢了金银,又抓不到犯人,定然是颜面扫地。可是谁在他眼皮底下劫了金谷园呢?恐怕京中会议论纷纷,最终化为一桩悬案了。” 说罢,众人都大笑,回望山下的金谷园,只觉得天下名士不过如此,一切都尽在少年意气之中。 至此,除了阿符勒还有十人在山顶后,其余人都按计划分开。 此时刘羡跟祖逖、刘琨一路,他们穿过密林,走了大概有小半个时辰,赶到了预先隐藏的位置,刘聪的武士已经在这里全副武装地等待着,他们背长弓佩斫刀,着黑色戎衣,牵着一匹骏马,看上去久熟弓马,短小精悍。 祖逖点了下人数,确认无误后,就和刘羡、刘琨找了一处视野较好的大石高处,在这里等待信号。 这时祖逖突然问刘羡道:“怀冲,我若猜得不差,你不是与我们一起去抢金库的吧?” 刘羡犹豫片刻,几日下来,他对祖逖的印象还好,决定还是给他交一个底,点头道:“你们做事的时候,我要趁乱去救一个人。” 祖逖咳嗽了一下,摸着刀柄问:“救人?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刘羡笑道:“你若是能成功杀入金库,我就十拿九稳了。” “咳,真有你的。”祖逖笑道,“合着我们抢宝库也是你的幌子。” 刘羡笑了笑,心中则有些忐忑,这取决于石崇到底是看重金库,还是更看重绿珠,刘羡心中其实是没有答案的。 沉闷的阴云依然在头顶聚集,水汽似乎已经凝聚成一道道浪潮,在无声地摧打着地上的人们,刘羡则在心中祈祷,希望大雨晚一些来到,只要能够撑到自己冲入崇绮楼,自然就万事大吉。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野猪王、地球防卫军TDF、2501tm的打赏~ 第十九章 马厩大火(4k) 此时此刻,金谷洞中发出怪异的响声,大概是因为莲湖上吹来凉风的缘故。主院的厨房内,准备了各种各样的山珍海味,好加入到主人与皇子公主的宾宴之中。 侍女们在厨下进进出出,为了这次的皇子宴席,石崇可谓是慎之又慎,他将园中大部分的人力都调动起来,想着不仅不能出差错,还一定要给司马玮一个极好的印象。 故而他对侍女们下令说,谁要是敢犯下差错,露出欢喜以外的神色,一旦引起始平王的半分不豫,就直接到乱葬岗里与死人作伴。 侍女们对此早就习惯了,对石崇更无半分不满。因为她们知道,从来到金谷园的那一刻,她们的性命就不再属于自己,平日的生活固然是锦衣玉食,但代价则是内心的麻木,谁也不能再有自己的情绪和真心,只能做石崇彰显权力与意志的玩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华丽的衣裙同时也是她们的丧服。她们在冷漠地等待着自己的死亡,或者说肉体温度的冷却。 但表现在脸上,这些美丽的少女们仍然是笑盈盈的,看上去没有半分烦恼,十分美丽。甚至像是为皇子公主的驾临而感到由衷的喜悦。 “熊掌还要蒸多久?” “大概还要半个时辰。” “豹胎已经炖好了,先端上去吧!” “河豚处理得怎样了?” 侍女们相互议论着,在厅院中来回穿梭,诱人的香气化作白袅袅的炊烟,笼罩在整个院落上空,在灰蒙蒙的天气里,显得像是一只腾飞的大鸟。而侍卫们严肃地站立在厅堂之间,他们虽不着甲,但无一不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列成一道魁梧的人墙后,又为院落增添了几分阳刚之气。 此时,石崇正在与司马玮谈笑,而他们谈话的内容却刚好是关于这些侍卫的。 司马玮已担任禁军屯骑校尉多年,军人的习惯已经深入骨髓,明明是来玩乐的,但是看到石崇金谷园的侍卫后,却难免见猎心奇,对他好奇问道:“季伦公,这些都是哪里来的壮士?甚是英武啊!” 石崇笑道:“让殿下见笑了,都是臣在荆州为官时,为了整治荆南的匪患,从荆北招募的一些勇士。” 司马玮“哦”了一声,问道:“我素来听说过荆楚武士的勇名,却不知其弓马如何?” 石崇微微摇首,解释道:“殿下,既然是地处大江南北,自然不是以弓马为傲,我这些勇士,一是擅长水性,二是擅长剑术。” “擅长剑术?”司马玮一愣,随即失笑说,“那恐怕无有大用吧?” “喔?殿下为何这般说?” “我在军中也有几年了,虽不说精于军务,但对于战场上基本的一些道理,也还说得上了解。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在战场上,长枪长戟才是真正的王道。只因长兵器既可以先发制人,又可以后发先置。故而假若一人持剑,一人持枪,练了相同的时间,两者比试,素来都是持枪者获胜,是不是这个道理?” 石崇闻言,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露出一阵高深莫测的笑容,他挥手找来一名身高八尺的壮士,立在司马玮身前。司马玮不禁眼前一亮,他打量着这人坚实的臂膀,宽阔的胸膛,顿时流露出欣赏的神情,对石崇笑问道:“他是……?” 石崇介绍道:“他叫赵黑,我这些荆楚剑客中,他剑术第一,在剿灭武陵蛮的时候,他以一敌十,连杀三人,令蛮人丧胆,我们私下里都说,以他的剑术,就算不如汉高祖手下的曲成侯,恐怕也相差不远了。” 曲成侯是指西汉初年将领虫达,就因为一手剑术高超如神,所以被汉高祖委任将领。 司马玮闻言,不禁肃然起敬,对赵黑敬酒道:“原来是此等豪杰,看来是我失礼了。” 赵黑也不推辞,当即一饮而尽。 石崇接着对赵黑问道:“赵黑,殿下说,枪术比剑术易见成效,更易杀人,你同意不同意?” 赵黑面无表情,耿直回答道:“只要是真练过武的武人,当然都同意这个道理。” 石崇又问:“那既然如此,为何你不练枪,反而练剑呢?” 赵黑答道:“若以枪胜剑,不过是寻常技末,何以足夸,若能以剑破枪,方才显英雄本色!” “好,你退下吧!”等赵黑拱手而退后,石崇回首问司马玮,笑道:“不知现在殿下可否看出,我为何招募这些剑客?” 司马玮此时似懂非懂,他犹豫道:“太仆的意思是,这些人剑术已练至绝顶,不惧长枪了?” “哈哈哈,刀剑生死之间,谁能说必胜呢?”石崇抚须长笑道:“殿下误会了,他们固然剑术高超,但却不是重点,我之所以招揽这些楚人,是因为他们还有一颗剑心!” “剑心?” “是啊,一颗明知剑术难成,但仍然弃易从难的剑心!有这颗剑心,就说明他们不惧生死,视尊严高于一切,无论是在比试上,还是在战场上,有一颗剑心的人,都是足以让敌人畏惧的。” 司马玮恍然,他明白过来,无论是两人对决还是两军对阵,武艺和军学固然是举足轻重的,但却不是唯一的。人不是死物,他们还有一颗心在。有一颗坚毅的心,哪怕手无寸铁,也会让人感到畏惧,若只有一颗软弱的心,就是手持神兵,也只会遭人凌辱。但他还是有些不明白:“可为什么一定要弃易从难呢?” 石崇挥挥手,又让赵黑来回答,赵黑说:“无非是剑术英武,枪法朴拙罢了。” 言下之意,其实就是舞剑要比持枪更帅气好看,为了这个好看,他们宁愿冒生死的风险。 司马玮一愣,随即捧腹大笑,他对石崇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太仆,我明白你的话了!原来这就是剑心!”稍稍一顿后,他由衷赞叹道:“三言两语间,说得我都想去练剑了。” “殿下千金之躯,舞的是诸侯之剑,又何必与这些凡夫计较?” 两人又是一阵大笑,随即举杯共饮,可谓是宾主尽欢。 但一旁听了许久的司马脩华却甚是不喜,她身为公主,一来和刀剑这些话题无关,二来也不是想来宴饮的,故而鼓着小脸,滴溜溜的眼珠瞪圆了,对司马玮抱怨说:“五兄,五兄!” 司马玮如梦初醒,顿时明白她的意思,连连自责道:“小妹莫怪,小妹莫怪。”而后又问石崇道:“都说太仆这金谷园风光绝好,不知能否带我小妹一观啊!” 石崇也乐得公主离开,当即把石超喊过来道:“溪奴,你带公主去外面散散心,四处走走。”又嘱咐说:“看样子等会有雨,不妨早点回来。” 石超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这是要他拖时间的意思,微微点头说:“六叔的意思我晓得。”当即就邀请脩华到千鲤湖边参观。 脩华早就坐闷了,这时得到自由,哪有停留之意,小鸟似的就跑了出去,毫没有公主的风范。 如此一来,厅中除去石崇的侍女和护卫外,就只剩下了石崇和司马玮两人。 两人又宴饮谈乐,烘托了半天的气氛,等到天色渐渐昏黑,石崇自觉已与始平王聊得热络,也该进入正题了,就不动声色地问道:“说回来,最近天气如此闷热,不知陛下身体可好?” 司马玮这两日刚去宫中见了一趟父亲,他摇头说:“最近身子越来越差了,春天的时候是失眠,可到了这个天气,常人都热得睡不着,陛下却反而嗜睡了。” “怎么说?” “我前天顶着太阳看望他,可谓汗流浃背,结果进了宫,陛下连冰鉴都不用,就在榻上昏睡,我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陛下方才醒转。后来我问服侍的黄门,说陛下如今一日不过能醒四个时辰,真是老了!” “五十春秋的人,体寒嗜睡,本就如此。”石崇劝慰道,但他的重心显然不在于此,而是继续转移话题道,“不过听说最近内朝都是临晋侯在处理,禁内也是临晋侯在服侍,也不知到底做得如何。”石崇口中的临晋侯,指的就是三杨之首的杨骏。 司马玮饮了一杯酒,纳闷道:“不过不失吧,有杨珧在,朝政还是没什么问题,但要说好在何处,恐怕也好不到哪去!” 石崇听他露出不满之意,心下顿时有了几分判断,但脸上还是故作糊涂,继续道:“殿下指的是……” 司马玮洒然笑道:“太仆何必装糊涂呢?今年年初的时候,天上出现了日蚀,紧接着京都地震,震塌了太庙,四月初,天上下起了冰雹,前几天鲁国又来了消息,说天降妖风,将树木民舍大肆摧拔!这些都是不吉利的征兆啊!” “都说天人感应,天人感应,国家接连出现这种大事,天意已经很明显了,朝中出有妖孽啊!太仆不这么觉得吗?” 好直接的回应!石崇心下吃了一惊,也不好继续藏着自己的立场,略一沉吟后,颔首道:“车骑虽说理政上不过不失,但在用人上,确实有些闭门营私,排挤贤才的迹象。” “何止是排挤贤才?!”司马玮举杯抿了一口酒,继而冷笑道,“现在在禁中,我要面见陛下,还要先向他通报呢!国家这么多宗室藩王,哪个不比他更有贤望?无非是沾了皇后的福,所以才如此猖狂!太仆,我说句不该说的话,他若是继续这样下去,恐怕后汉十常侍之乱,今日就要再现了!” 饶是石崇已经做好了准备,听到这句话还是难免一惊: 司马玮对杨骏的反感竟然到了这个地步!这是他一个人的看法,还是大部分皇子的看法?看来自己预想的没错,至少以杨骏现在的威望,恐怕是当不好大晋这个家! 可若杨骏不行,谁才行呢?汝南王吗?眼前的这位五皇子吗? 自己当初听闻消息,还以为这位殿下学会了韬光养晦,现在看来,恐怕只是身边高人出的主意,但以他如此果锐的个性,恐怕也必然会闹出一番风波吧! 石崇一时间念头千回百转,开始权衡自己和这位始平王殿下的关系,到底该保持在什么距离合适。 他试探道:“那不知殿下以为,想要澄清宇内,整治朝堂,该从何着手呢?” 司马玮断然道:“所谓治病当治本,擒贼先擒王,我虽不才,却愿效仿宣帝。只要杨骏敢露出半分不臣之意,我就算舍去这身性命,也要除去他那个祸根!” 好重的杀气!石崇又是一惊,但同时心中也对司马玮存了几分轻视:这位殿下太没有城府了,两人交谈未久,他竟然就这样托底?!若是府中有谁打入的内间,他必然发现不了。而且以这样个性,这位殿下或许可以杀人,却绝对镇不住大局。 心里这么想,石崇表面上却是大喜过望,他拜说道:“这正是我找殿下的深意,只要殿下愿意举起大旗,我石崇虽然无德,却也愿意尽几分绵薄之力!” 司马玮亦是大喜,他笑道:“像太仆这样的忠臣,才是我大晋立国的忠良啊!” 两人又是一阵觥筹交错,肆意欢笑。此时天色已经很暗了,明明还没到晚上,但是天上的积云已经厚重如山,将天上的阳光压得一点不剩,院落间还刮起了凉风,这是要下大雨的征兆。 石崇见状,不由起身说:“真是个怪天气,恐怕殿下你今日要在寒舍下榻了。” 司马玮则放松地说道:“早就听说过太仆家内室豪奢,正要体验一番呢!” 说话间,突然一道白光闪过,是闪电划破长空,雷声震撼大地。 狂风突然卷起,将园中的灯火尽数刮灭,好像已经提前入夜了。而呼啸之间,雷声如千军万马隆隆而来。 在这种巨响之下,一时间天地变得安静了,人们只能听见自己微弱的心跳声。 等到这雷声轰然离去时,石崇再打量厅外,天地一片黑暗寂静,这是暴风雨前最后的宁静。 可这个时候,远方隐隐间传来一些吵闹声,起初仿佛蚊鸣,而后渐渐如热水沸腾,清晰可闻。 是骚乱与响动的声音,石崇往来源处望去,只见西南处不再是一片黑暗,而是有些发红发白的微光,他盯着看了片刻,突然反应过来,那是火光! 火势在黑夜中如火舌席卷,很快肆虐到整个马厩,那些石崇从天南地北收罗的数百匹千里马们,在火光中惊慌失措,大声嘶鸣。 其中最为雄壮的黑龙驹,正焦躁地打着响鼻,忽然为一只手挽过背脊。 一位年轻的羯胡少年脚踩马镫,敏捷地翻身骑上马背,他左右环顾着,熟练地用缰绳驯服着胯下这匹躁动不安的巨兽,非常自得,笑言道:“好马儿!好马儿!不过跟我兄弟比,你的脾气可差远了!” 黑龙驹闻言暴怒,随即四啼飞扬,如疾电般飞驰出火光之外,天地间顿时响起阿符勒畅快的长啸声。这啸声是如此激烈,连远在一里之外的石崇都有所耳闻。 “有刺客!有刺客!”司马玮带来的侍卫们是如此说的。 石崇也当众下令说:“快带人来保卫殿下!还有,快找公主!”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额头冒出冷汗,显然是完全猜不出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无法不担忧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 可在人群的喧闹声中,石崇一时间闪过无数个念头,可随即都如雪水般消融而去,只剩下一个疑问: 自己在绿珠身旁没留任何侍卫! 这个想法令石崇悚然而惊,立刻招来赵黑,厉声道:“你快去崇绮楼,莫让绿珠出了意外!”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二十章 再会绿珠(4k) 当马厩的大火熊熊燃起的时候,不只是石崇见到,刘羡与祖逖等人当然也见到了,在狂风之下,他们豁然起立,不约而同地说道:“他动手了!” 祖逖立刻放眼往金库处望去,只见里面灯火摇曳,人影重重,显然也是受远处的大火所震撼,犹豫着不知所措。 很快,远处有一人一马飞驰而来,他手持火把,照亮了脸上惊惶的神情,高声道:“开门!开门!” 金库的大门打开了,可见大概有三十几人涌出门外,向来人询问着详情。只是片刻之后,这些黑暗中蚂蚁大小的人影,就随着来者匆匆离去,显然是得到了十万火急的命令,不允许他们多做等待。 而这就是祖逖等待已久的良机。 他当即跳下小丘,翻身上马,用锐利的目光看向身后的人群。这些并州人已经基本换上了黑衣黑裤,脸遮黑纱,只露出一双眼睛,仿佛阴影的化身,正静静等待他的命令。 祖逖立刻将队伍分为两股。刘琨带六十人在远处射箭照应,自己则亲率最精锐的三十人,打算直接杀入院内。 部署完毕后,祖逖立于众人前,高声道:“尔等跟着我往前,不须害怕,奋力便是!有我在,就断无不成的道理!” 见众人神色木然,祖逖又转首对刘琨道:“越石,大庭广众下,你为我作证!我若后退违誓,尔等可当即射死我!” 众人尽皆动容。至此,祖逖已收拢众心,他大喝一声,道:“出发!” 话音一落,他与坐骑就如离弦之箭,飞驰而去。 队伍向金库发起了奇袭,一时间箭矢如雨,喊杀如雷。 祖逖果然如他所言般,第一个杀到金库前,院门在他眼前宛如豆腐,一刀劈开,随即踏马飞入,宛如神兵天降。 院中留守的仅有七八人,几乎是一眨眼就被他剁倒两人,身后的武士们紧跟着把守住大门,防止有人逃走报信。 喊杀声在新鲜的血水中不期而至。 而在同一时刻,刘羡也同样换上了黑衣黑纱,乘马在黑暗与狂风中悄然潜行。他不用去看祖逖等人厮杀的结果,但也知道,计划的实施非常顺利,这就意味着,留给自己的时间并不多,他必须在大家撤走之前,将绿珠迅速带出来。 这其实是一个并不算严谨的计划,对于刘羡来说,不仅风险很大,而且拥有很多变数。 他的目标只有崇绮楼,但仔细想来,他既没有亲身进去做过侦查,也没有内间传递消息,这就导致他此时的行动有很多瑕疵。 刘羡一不知道绿珠在不在崇绮楼内,二不知道绿珠身边有没有护卫,三不知道绿珠愿不愿意跟自己离去,甚至不知道在一年之后,绿珠还记不记得自己,毕竟两人只有一面之缘。 刘羡之所以敢去崇绮楼,其实就是笃定了一件事:以石崇对绿珠的重视,绝不会让她在司马玮面前露面。 失败的可能性太高了。 刘羡其实在狂风中策马时,也在暗嘲自己的鲁莽,可同时他又清醒地认识到,再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了。如果这一次错过,自己恐怕会再没有这样当英雄的机会。所以他愿意去冒险,热爱去冒险。 但奇怪的是,他并不感到焦躁,反而生出一种兴奋,漫天的风浪吹打在脸上,他胸中的烈火越烧越旺。他平日里太过沉静,旁人常常会以为他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甚至刘羡自己也自以为如此。 实际上,刘羡拥有一颗剑心,他厌倦平庸的选择与平坦的道路,胸中只怀有高山与大海。在他看来,若不能够一鸣惊人,做一些有挑战的事情,还不如什么都不做。而如果有机会踏上英雄的道路,哪怕只是模仿,他也愿意把性命压入筹码。 儿时的游侠梦,王富生前的刀光,此刻都在激励着他。 刘羡的身体里确实流动着刘邦与刘备的血液。 崇绮楼在整座金谷园的西北角,刘羡就这样在黑暗中策马疾行的时候,需要绕一段路,避开主院的人群。 好在如他所料,马厩的火光成功吸引到了大部分人的注意,数百匹马在金谷园撒蹄狂奔,横冲直撞,飞奔的同时带起了一地烟尘,到处都是响动和骚乱,刘羡得以隐藏其中,避开了那些高举着火把的人。 他从杏林中穿了过去,杏叶的馨香和尘埃搅和在一起,天上又是一阵耀眼的白光,隆隆滚过的雷声,将刘羡原本隐约黯淡的前路照得通明,这使得他有如神助,清晰地从密林中找出了一条道路,极快地奔走到崇绮楼楼下。 作为金谷园中最高的建筑,刘羡此前在山顶已经看到,但此时下了马,他在楼底往上打量,还是难免为崇绮楼的华丽所震撼。白日里看它时,这些密密麻麻的拱斗如同向上腾飞的鸽群,但在黑暗的乱风中,则仿佛展翅俯视的数百只饥鹰,随时会扑扬而下。 大风之下,整栋楼的灯笼都已经被吹灭了,下面几层楼也是黑魆魆的,非常黯淡。刘羡往上仰视,见最高层上还有亮光,这让他内心稍安,这说明楼中人很少而且其中一人地位很高,绿珠在楼中的可能性很高。 接下来就是上楼了。 一楼的门全都紧闭着,但二楼还有窗户开着。这让刘羡顿时有了主意,他把马系在树林里,而后找了一颗就近的桃树往上攀爬,大概爬了有一丈有余,他往屋檐纵身一跃,伴随着瓦片的脆响,刘羡成功跳上了二楼的屋檐,他环顾周遭,见大风掩盖了自己的声音,心中稍稍放下,转身翻入楼内。 一进入楼中,刘羡先是闻到一股浓烈的椒香味,而后是一阵细微到几乎不可闻的声音。 刘羡仔细聆听,终于辨认出来,是绿珠的歌声。 空旷的高楼中,如今并无他人。 他不再犹豫,立刻根据楼上灯光的余晖,沿着楼梯快步向上,每在楼梯上迈出一步,绿珠优柔的歌声也越来越清晰。 这是一首非常出名的诗歌,是汉武帝刘彻作的《秋风辞》,与刘彻雄才大略的暴君形象不同,他作词却异常温婉细腻,敏感惆怅,似乎有一颗少女般的纤细内心,其文曰: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 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 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这首诗歌是在叹息岁月,追忆青春,也是人们对衰老的恐惧。诗文如湖中微波,绿珠的歌声也如浮萍般在水流荡漾,其中似有倾述不尽的哀思与烦恼。 这哀伤让刘羡一阵恍惚,总觉得似曾相识,感同身受,他好像在梦中听到过这样的歌曲,并且立下誓言,说要再不允许有人落泪。 可刘羡刚一踏上楼顶,绿珠的歌声便停了。 顶楼的窗户是开着的,狂风在窗外呼啸,烛光也随之摇曳,使绿珠窈窕的身影一会儿明亮,一会儿昏暗,好似会在须臾间随风吹走。 “你是谁?不怕惹怒我的主人?”绿珠背对着楼梯,跪坐在一张桌案前,声音带有一丝凉意。 “你不看我一眼,怎么就知道不是你的主人?”刘羡笑道。 绿珠并没有认出刘羡的声音,她微微侧身,露出优雅的脖颈与洁白纯净的容颜,说道:“我主人的脚步不会这么轻,而旁人没有他的允许,根本不敢入内。” 时隔一年不见,绿珠姑娘仍然美得这么惊心动魄,她的身体纤柔如柳,眼眸绽若桃红,而清冷光滑的下颌,黑缎似的秀发,更增添了几分摄人般的魔力。 她转过身来,打量着刘羡脸上蒙着的黑纱,总结说:“所以你是来劫持我的,是也不是?” 刘羡道:“我是来带你走的。” 他话音刚落,不料绿珠霍得起身,迅速往窗边退去,皓腕翻转间竟抽了一把匕首,直接横压在自己白玉般的脖颈上,对刘羡朗声道:“我劝你死了这条心!我就算是死,跳下楼去,也不会跟你走!” 刘羡一时愕然,他上来前,想到过和绿珠见面时的各种场景,可能是脱离樊笼的高兴,也可能是逃出生天的侥幸,或是如获新生的流泪,却万万没想到,竟会是眼前这样一种发展。 虽然自己一身黑衣蒙面,确实不像好人,但至于如此招到她的反感吗?刘羡转念一想,莫非她对石崇还有几分情愫在? 但仔细想来,这也不是没有痕迹,上次来金谷园,石崇确实非常宠爱绿珠。虽说以自己所见,他爱的不过是绿珠的美色,可绿珠姑娘能明白吗?或者她对这种生活甘之如饴呢? 如果真是这样,自己这一趟就未免有些自作多情了。 刘羡沉默少许,问她道:“姑娘年纪尚轻,就这样放弃生命,值得吗?” 绿珠冷笑道:“什么值得不值得?” “我听说,石崇贪鄙冷血,劫杀商旅,凌虐家仆,手下的尸骨足够筑成京观,服侍这样的人,你不害怕吗?” 这话令绿珠露出五味杂陈的神情,但随即又恢复了冷漠,森然道:“这个世道不就是如此吗?为父的买卖儿女,为夫的狂乱杀妻,为臣的谋权篡位,为君的荒淫乱政,什么仁义道德,纲常伦理,不都是假的吗?” “石崇再冷血,但至少待我还算深情,就算把我当玩物,可也合情合理,他没辜负过我。难道你和他有什么不一样嘛?想要劫持我,不就是把我当做玩物吗?” 刘羡明白过来了,他暗自松了口气,原来绿珠姑娘既不是市侩,也不是爱上了石崇,而是经历了人生太多的打击后,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 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作为人,被父亲亲手卖出的滋味并不好受。而身处石崇这个牢笼中太久,她也已经忘记真正快乐的滋味。 可人不可能不怀有希望,只是需要一点温暖与真诚来鼓励。 往后退了两步后,刘羡扯下面上的黑纱,露出自己年轻的面孔,道:“不,并非如此。” 这回轮到绿珠愕然了。 刘羡道:“绿珠姑娘,或许你说这些事情,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但我今日来救你的心情,也确实是认真的。” “我今日冒着风险来这里,或许无法给你更好的人生。但你离开这里,就还有改变的可能,你若留在这里,恐怕就没有任何机会了。” 她看清刘羡的面孔后,先是讶异于他的年轻,而后才后知后觉地辨认出刘羡的身份,安乐公世子出现在这里,这个事实令她张开朱唇,一时无所适从,手中的匕首不觉间放下来,梦呓道:“公子……” 刘羡见她这个反应,也不过多寒暄,径直上前抓住绿珠的手,低声道:“姑娘,时间紧迫,我的同伴还在外面等我,要走就要趁现在!” “如果实在拿不定主意,就当帮我完成一个梦想吧!” 刘羡的行为非常冒昧,绿珠本能地想要推辞,可刘羡也不容她多说,拽着就往外走。 他的手很热,还带有汗水,男子的温度通过皓腕传递过来,绿珠顿时软了身子,拒绝的话也就说不出口了,只能踉踉跄跄地跟上,同时低声问道:“公子要带我到哪里去?” “先带你藏一阵子,风头过去了,就带你回家。”刘羡理所当然地答道。 这个回答令绿珠一阵茫然:家,这个字似乎离自己很遥远,但却又有莫大的魔力,使她无法将之抛出脑海。 可这么说着,刘羡似乎意识到了一丝不妥,他随即纠正说:“如果你不想回家,想去哪里,我也会帮忙安排的。” 脚步踩踏上了楼梯,咚咚咚的响声中,顶楼的灯火渐渐消失了,楼下潮水般的黑暗将两人淹没。这让绿珠觉得自己在做梦,虽然她已很久没有做过梦了。可在一个黑暗的狂风之夜,一个少年公子如风般倏忽而至,说要带她离开樊笼,放她自由,这不是梦又是什么呢? 楼外的狂风与大火,喧闹与呼啸,似乎都是自己在做梦的明证!可手上传来的温度,却又分明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这位安乐公世子,是为了什么来救自己呢?他说让自己帮忙完成一个梦想,又是什么意思呢?绿珠在黑暗中凝视着刘羡的棱角,一时千肠百转。 他没有和自己私下相处过,甚至只有一面之缘,却闹出了这么大的阵仗。莫非是贪恋自己的美貌吗?可这不值得他冒这么大的风险,安乐公府和博陵公府的差距,不只是绿珠,整个京畿都是心知肚明的。何况弄出这么大的阵仗,稍有不慎,说是谋反的大罪也不过分。 绿珠一时得不出答案,可她分明能感受到少年真挚的豪情,这豪情如体温般感染了她,让她为刚刚自己的言论,莫名感到一阵羞耻与好笑,而后轻快的情感涌入心间,开始冲刷她这些年积累的沉疴。 可这股清泉没有涌入多久,当两人踏入一楼的时候,一阵大风席卷而入,在昏暗的视野中,衣袖翻飞不断。 很快,风声小了,风中掺杂着雨丝,在极短的雨丝铺垫下,一场倾盆大雨轰然而至。在此之前的一瞬间,天地一片寂静,而在此之后,世间唯有雨水冲刷的声音,似乎洪水爆发,要将世间的一切淹没。 天色稍稍明亮了。 刘羡停下脚步,两眼盯着大开的楼门,眉毛微微挑起,他没有回头,低声说道:“你就站在这里,等我片刻。” 说罢,他松开了握住绿珠的右手,从腰间徐徐抽出昭武剑,在楼梯前站定,对着门前的人影道:“动手吧。” 赵黑也抽出腰间长剑,两道寒芒在黑暗中闪烁着,仿佛两条吐信的银蛇,他徐徐道:“还请赐教。”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二十一章 剑心(4k) 昏暗的天光中,大雨铺天盖地,什么火光、喧闹、轰雷,此刻都消失了。只有茫茫不尽的狂流水帘之声,似乎崇绮楼外已为世界所隔离,自成一方天地。 刘羡眯起眼睛,打量着对面持剑的剑客,仅看了第一眼,刘羡就已经知道,此人是一个剑术好手。 赵黑的姿势看似随意,但实际上脚成虚步,剑成中段,腰腹肩胛自然而然形成一条直线,在剑锋的顶端便是他闲散的眼神。若是寻常剑客,要做出这种姿势,难免会肌肉紧绷,身体僵硬。而他之所以能够表现得轻松写意,原因无他,只是单纯地因为练剑日久,已经人剑合一,习惯成自然罢了。 最让刘羡警惕的,是这名剑客眼神中虽没有杀气,但却自有一股漠然的神色,身处狂风暴雨之前,却没有半分动摇。 这气质给了刘羡极大的压力,一时似乎觉得这剑客并不存在,一时又觉得这剑客宽阔如山。这说明这位敌手不仅剑术高超,而且心性的造诣也堪称圆满,恐怕达到了佛语所言的八风不动的境界。 从这个角度来说,眼前此人的剑术,可能还要高过小阮公。 刘羡握紧了昭武剑,在心中思虑克敌制胜的策略。 与此同时,赵黑也在观察刘羡,不同于表面的淡然,他的胸中正激扬着火一样的热情。 赵黑在赶来崇绮楼的路上,其实满怀不满。在他看来,作为一名剑客,遇到乱事,本该迎难而上,可不料竟被主公令派它处,专门来保护一名女人,这实在是一种耻辱。 再美的女人,说到底也不过是女人,现在固然可能美若天仙,但在时间面前不值一提,二十年后就会人老珠黄,四十年后就会爬满蛆虫,化为白骨,不堪入目。 相比之下,一把好剑,却能陪伴剑客从生入死,这才是他身为剑客的自豪。 可没有料到,今夜竟真撞见了一名对手,虽然身着黑纱,看不清容貌,但仅观摩他的剑姿,就知是千锤百炼的剑术高手,这怎能不令赵黑心喜呢? 与赵黑的剑姿不同,刘羡做前弓步,双手满握剑柄,头胸腰腹,也是与剑锋列成一条直线,但他的身子微微前倾,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猛虎,时刻准备展露自己的峥嵘。 时间紧急,眼前虽然只有一个人,但身后随时可能会冒出更多的人,刘羡必须速战速决,主动抢攻。 毕竟他已是七尺男儿,和年幼时的那次比剑不同,现在他在体力上已经不输下风。 刘羡大踏步地朝着赵黑走去,他面对赵黑的第一招,选择的是一招朴实无华的突刺。 它看似平平无奇,但在两人三步左右的时候,刘羡脚步陡然变奏,他先是右脚猛然发力,剑尖顿如飞星闪过,在黑暗中划过一道银色的弧光,直冲赵黑的左肩而去。 在对峙的短短几个刹那,刘羡就已经权衡完利弊。虽然时间紧急,但以这名剑客的水平,自己若心急贪快,与他正面拼剑,恐怕反而难分上下。不若先佯作正攻,实则从边角处着手,先刺伤他的肩胛关节,打破平衡,再伺机决胜,这才是一个更理智的选择。 这一刺刘羡刺得极快,但赵黑反应得也快,他的双眼时刻盯着刘羡的剑势,刘羡虽然鼓作变奏,但他已见惯了这样的挑斗,他下身之所以踩虚步,就是为了提防变招,时刻换位。只见他虚步自然往左侧踩实,剑锋微微一倾,竟正好迎上了昭武剑,两柄剑即将贴在一起,却没有任何声响,就如同两柄拂尘一般。 刘羡自知这一击已经落空了,他左脚往前一踩,右脚紧跟着做侧弓步,在两剑相交之前,就已经抽出了剑锋,仅仅是刹那间,他已将侧弓步转身为正弓步,人与剑锋瞬时而出,向赵黑的右肩处突刺! 这一招使出来,赵黑顿时暗叫精彩,他之前用剑刃去接刘羡的左突刺,身体还未恢复平衡,可刘羡竟然变招如此之快,令他趁势反攻的想法完全落空了,只能选择大步后退。而自己若是后退,他必定还有后手,主动权就全然落到对方手中了! 面对这种情形,赵黑决定走险招,脚步虽然已经开始后退,可剑势却从下至上翻转,化正手剑为反手剑。 刘羡的第二刺未中,果然选择了故技重施,再次收步,转身,向赵黑的中线打出了第三次突刺! “锵”的一声,两柄剑终于撞击到一起,而后伴随着剑锋间的火光,发出了极为刺耳的刺啦声。两人都是使剑的好手,出手既快又狠,此时这剑锋交击之声,竟穿透了楼外沉重的雨声,令一旁观看的绿珠也不禁捂起了耳朵。 这一击之后,两人都没占得便宜,在力量将竭之时,都不约而同地撤步后退,长吁一口气,同时心中又对对方产生极高的警惕。 方才刘羡使出的三段刺,乃是他根据小阮公教导的剑理,自己结合起落剑与出手剑,独创出来的剑法,自命为弓虚剑,以为快若箭矢,奇诡难测。 平日与阮玄、张固等人对练时,刘羡利用这剑法,步步紧逼,气势迫人,可谓是无往而不利,就连小阮公看了也赞不绝口。不料在此时,不仅徒劳无功,甚至没能碰到对方的衣襟! 而赵黑心下也赞叹不已,在遇到石崇之前,他与不下百余名剑士比剑,可谓是博通天下剑法,却还没有见过如此刁钻的剑法,第一剑看似是试探,可后面接连两剑,却化试探为杀机,稍有不慎,自己便会被开膛破肚。 若这剑术是眼前此人所创,那他的造诣恐怕已经到了一个极高的地步。 黑暗中,两人默默盯着对方,脚步在厅堂间盘旋,为下一轮的出剑做准备。 楼中的气氛愈发凝重,而绿珠忧心忡忡地看着,她不懂剑术,却也知道赵黑是石崇请来的高手,刘羡能与他打得平手都已非常难得,何况要战胜呢?但她对于这种局面完全无能为力,不知道自己该如何作为。 正犹豫间,赵黑动了,这一次他先发动了抢攻,由于知道刘羡的水平,他没有选择冒险的劈刺,而是在脚步靠近的同时,他手腕翻转,长剑剑锋顿如迅雷闪电般横扫而出,狠狠击向刘羡手中的长剑,务求一剑压开刘羡的剑锋,再回剑去削他的脖颈。 刘羡见状,原本对刺的长剑扑簌簌一闪,剑锋前后数变,先让开了赵黑反臂横扫过来的剑势,而后剑尖冒险往对方剑身上一点,也不用力,稍稍阻碍赵黑的剑势后,他的脚步连连后退,同时也依样画葫芦,反手一个扫剑,试图去逼退赵黑。 可赵黑占得了先机,哪里会这么轻易放弃?眼前的横扫他视若无睹,脚步继续向前,长剑则由横扫变为上挑,剑尖直指刘羡的下颌。若是双方同时中剑,无非是一人断肠,一人穿头。 刘羡只能放弃扫剑,持剑手手心不断横摆,改用格剑来打乱赵黑的剑势。 赵黑先挑后点,再搅又压,刘羡则分别对以崩、截、提、抽。 短短的几个呼吸间,两人的剑身不断交击,身位来回转换,恰如两只飞鸟在狂风中相互追逐,双方本来都是快剑手,此时拼抢起来,可谓是快中之快,一时间眼花缭乱,根本分不清双方的剑法谁高谁低。 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一轮缠斗下来,刘羡大体采取守势,一连和赵黑对了有十三剑。 可和此前刘羡使出的弓虚剑一样,赵黑虽然抢住了先机,但始终无法把先机转化为胜机,两人的水平实在是过于接近,而在速度和力量上,也没有明显的差别,导致双方虽没有默契,却离奇地达成了平衡,一时间竟谁也奈何不了谁。 等到赵黑这一轮气力将近,他抽剑回撤,刘羡若要取胜,此时就该化守为攻,趁势反击。但刘羡也没有多余的气力了,只能与赵黑同步后退,拉开两者间的距离,而后不约而同地开始调整气息。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刘羡想到。 根据这两轮的对剑,他对赵黑和自己的实力都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认知,两人要是继续这么斗下去,没有两刻钟,根本不可能分出胜负,更别说分出生死了。 现在时间是如此紧迫,自己根本不可能在这里耗上两刻钟。按照原本的计划,不管成与不成,在三刻钟左右,刘聪他们就会尽数离去,到时候,园中只剩自己,还怎么带绿珠脱身呢? 要是楼中再有两三人进来阻拦,自己别说带绿珠走了,就是自己想成功脱身,也是难上加难。 怎么办呢?莫非要放下绿珠姑娘,自己先去逃命吗? 刘羡回头去看了一眼绿珠,见黑幕中她清亮的星眸正凝视着自己,眼角似乎蕴含有晶莹的泪珠,这顿让刘羡联想到负担二字。他记起了母亲的话,又想,既然来到了这里,就不应该半途而废。 必须打破这个僵局!哪怕没有办法,也必须在短时间内取胜。 何况,在他对绿珠露面以后,自己其实就没有别的退路了。 故而沉吟几个念头后,刘羡决定再冒一次险。 在这个难缠的对手面前,刘羡还剑入鞘,第一次开口说道:“不要再拖拉了,要么让开!要么下一剑,一招决生死!” 赵黑一愣,显然是讶异于刘羡的年轻,但他略微思考,便明白了刘羡的用意,笑道:“生死?你要搏命?” 此言一出,绿珠也明白了场上的局面,她极为担忧,向前趋走两步,对刘羡低声说:“公子何必如此?若不能取胜,就早些走吧。” 刘羡恍若未闻,他横手压了压绿珠,示意她不要多话,而后对赵黑坦然道:“搏命又如何?我来到这里,就已经不在意性命了!” “你这样的剑客,应该也一样吧!若不能于剑锋上决生死,就是一生的耻辱,不然,如何对得起这一颗剑心?” “剑心?” 赵黑有些恍然,他想起之前自己在司马玮面前的豪言壮语,不料转眼间就被眼前的剑士反言相激。 身为一位名副其实的百人斩,自己从五岁时开始练剑,到现在已经有二十余载,多少次挥汗如雨,多少次生死擦肩,却从未有一日有所懈怠。为什么?不就是因为儿时起,就向往一剑决死的传说吗? 对于一个人来说,无论渡过怎样理智的一生,但胸中总是不缺少激情和梦想。而对于一名真正的剑客来说,分出剑心间的高低,则是无法拒绝的请求。 因为一剑定生死,就是这样一种激情,这意味着对自己剑术的一种绝对自信。 而且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若要强走,自己其实也留不住,想要分出胜负,确实也只能用这种法子了。 考虑到这,赵黑同意了,他也收剑入鞘,对刘羡颔首道:“好,我给你这个机会!” 说罢,两人同时迈步,在五步左右的距离站定。这是一个致命的距离,躲无可躲,且只够两人出一剑,谁的剑更快,谁的剑更加有力,谁就能活着笑到最后。但至于是不是健全的活着,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两人之前看似对了几十剑,实际上只过去了半刻钟,但在这半刻钟后,雨势便明显小了。 风声又呼啸起来,裹挟着那些较为微小的雨丝,吹拂入厅堂间,两人衣袖纷飞,猎猎如旗帜。 两人都摆开弓步,微微屈膝,将右手搭放在剑柄上。显然,他们要用一次干脆利落的拔剑术,来结束这场剑斗。 绿珠在一旁看着两人的身姿,心中紧张无比,一面不断地为刘羡祈祷,希望他能获得胜利,可担忧又难免使她生出恐惧,害怕出现出她不忍见到的悲惨画面。 时间很急,但刘羡的内心很静。他正把心中所有的杂念逐一排除,渐渐进入无念无想的状态。 不觉间,他忘却了手中的剑,忘却了自己的躯体,甚至忘记了呼吸和心跳。 他的眼中,只有赵黑的剑。 风声似乎也变小了,但有什么声音正在放大,原本隐约朦胧,可此刻却清晰可闻,像是鼓槌敲打鼓膜,一下挨着一下,连绵不绝。 这是赵黑的呼吸声。 突然间,刘羡听到鼓声一顿,他的念头还未产生,握剑的手已率先挥动。 “哗”的一声,雪亮的剑锋如蛟龙出渊,从暗到明,破风而过,线路分明地射向赵黑。 几乎是同时,赵黑也拔剑出鞘,一道青光一闪而过,与迎面而来的白练交织在一起。 绿珠只听到“噔”的一声,一抹金红色的火花爆闪而过,随即在黑暗中湮灭。 两名剑客已经交错分开,而胜负也就此分明。 赵黑不及捂住脖子,一飙血喷射而出,瞬间染红了面前的帘布,他整个人也如同被抽空一般,绵倒在了地上。 又是“叮”的一声,赵黑手中长剑稍稍支在地上,当即断为两截。 刘羡一抖手,将昭武剑徐徐收回鞘中,脸色虽然苍白,却不染半分血迹。 他回头看了倒在地上的赵黑一眼,心中默默致歉:“可惜,我俩的剑术不分高低,可配剑却有好坏啊!” 刘羡牵起绿珠的手,终于踏出了崇绮楼的大门。 雨水滴滴答答的拍在脸上,门前仍是空无一人,这让刘羡松了一口气,看来时间还不算太晚。 刘羡便让绿珠在门口等待,自己则去杏林间解开马缰,牵了马出来,后扶绿珠上马。 等绿珠的纤手环抱住腰肢,刘羡就打算原路返回,不料就在这时候,左侧方突然传来一声熟悉的暴喝,道:“你是何人?要带她去哪?!” 刘羡一震,回首一看,黑纱下的嘴角不由泛起苦笑。 最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石超一手撑伞,一手持剑,怒发冲冠地盯着自己。 而在他身后,颍川公主司马脩华抓着衣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把名字改成空想回收的打赏~ 第二十二章 飞奔(4k) 虽不知石超为何会在此,可背后的影响毫无疑问是糟糕的,这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往这边赶。 时间紧急,刘羡必须马上逃跑。 他低声对绿珠道:“抱紧我!” 绿珠轻声“嗯”了一声,滚烫的上身整个贴上刘羡的背部,再无半分缝隙。 至此,刘羡不再犹豫,他拉动马缰,一言不发地从石超面前越过,于雨水中奔上了大道。 在已经暴露的情况下,再要隐藏身份潜伏暗行,完全是不切实际的。不如立刻赶时间,走最快的捷径逃出金谷园,这才是正道。 可这也带来一个新的问题,若是真要奔逃,他是不可能直接去与刘聪、祖逖等人会合的。会合后固然人多,百来个人要杀出重围,希望也很大。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多也就代表着目标多,石崇是绝不会跟丢的。 虽然短时间内,可能拿刘羡等人没有办法,但只要被趁势抓住几个舌头,拷打出主谋几人的身份,刘羡就完了。 刘聪、祖逖、阿符勒他们可以跑,但刘羡全家都在洛阳,是绝对跑不掉的。 现在唯一理智的做法,就是刘羡自己先想办法摆脱追兵,安全后再去河阳汇合了。 果然,在雨中疯狂策马不超过数十步,背后就响起了石超的怒喝声,然后紧接着就有人陆陆续续靠过来,在雨中提着灯笼与刀剑,如同一朵朵骨磷上的鬼火,在黑暗中倏忽间点起,而后四面八方地,向刘羡缓慢又广泛地包围过来。 密集的雨声中,刘羡不断擦拭眼前的雨水,不断地估算着四方靠近过来的人数,以及最可能逃脱的路线。 最初靠过来的是两名骑士,他们一面对着刘羡怒喝,一面试图从左右两方进行夹击,想以此把刘羡逼停下来。 刘羡见状,并没有急着快马加鞭,而是略微夹紧马腹,等着两人逐渐拉近距离,在左右靠到七八尺距离的时候。刘羡突然变速,向左猛地急靠,左手忽然拔出昭武剑,一个迅疾无比的下撩斩,只听见一声闷哼,中剑的骑士已经开膛破肚。 而右边的骑士还没反应过来,刘羡已调转方向,左手剑抛接到右手中,又如毒蛇出洞,直接将他一剑穿喉。 第一个人喷出的血溅了刘羡半身,嘴里嗬嗬有声但叫不出来,而绿珠脸上也觉得星星点点的一片温暖。她讶然看着这一幕,却见刘羡从第二个人脖子抽出长剑,回手就砍在左边人的后颈上,彻底结束了他的痛苦。 刘羡甩了一下昭武剑上的血,又继续观察四周的动静,接着在黑暗中把剑锋在腿上擦拭了一下,这才继续策马加速。 而身边两匹失去了主人的马匹则慢慢停了下来,后面新的骑士追赶上,他们看到马匹上两个仍然端坐的断头尸体,无不心中胆寒:好快的剑!好高明的剑术! 这种想法令他们不敢贸然向前,而仅仅是在身后不远处尾随,做出一副从长计议的模样。 但刘羡并没有放松,反而精神更加紧绷。眼下虽没有了威胁,但这样的追逐就好比熬鹰,只要自己稍稍显出疲态,他们就会一拥而上。 必须要甩开他们!刘羡下定决心,又对绿珠说:“把头低下,身体放平,痛也不要出声!” 说罢,他环顾左右,确认了一下方向后,立刻纵马入林。他这一下完全是没有办法的下策,冲入林间后,他几乎毫无减速,原本纤细脆弱的枝杈树叶扫过来,仿佛飞扬而至的藤鞭,一下下抽在刘羡身上,生疼无比,甚至撕破了衣物。 刘羡唯一能缓解的办法,就是抽出昭武剑,不断地在面前左右劈砍,尽可能削去面前铁风般的枝条。这样确实对窘境有所缓解,可即使如此,他的身上仍多了不少血痕。 但与此同时,他的策略起到了作用,狂风仍在耳边呼啸,但身后的马蹄声渐渐消失了,似乎在丛林中纵马的只有自己一人,那些追兵们无法在林间保持原有的速度,已经逐渐被刘羡甩开。 成功逃脱了吗?刘羡一面辨别方向,左右闪躲,一面扪心自问。虽然情感上他想要松懈,但理智正不断地抚摸着他的脖颈,告诉他前方仍然有几道险关。 就刚刚的两次追逐里,自己虽说成功摆脱了追兵,但金谷园太大了,自己本打算走最快的捷径,可实际上还是被逼得放慢了速度。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刻钟,消息恐怕已经传到石崇耳里了。若是他临时反应过来,全力追捕自己,恐怕人马已经在包过来的路上了。 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想要出园,除了正门外,无非就是东南与东北两个方向,算算时间,刘聪祖逖那边应该还没走,自己没得选择,只能往东南的密林走。 可没有选择,往往也就意味着,对方的办法比自己更多。 终于,在花费大约一刻钟后,刘羡再一次穿过了杏林,淅淅沥沥的雨水再次打在身上,身后的绿珠正在微微发抖。刘羡这才想起来,身后还有一名佳人。他回头一看,绿珠脸色苍白,双唇紧抿,连双眼也如雌兔般紧闭着,而环在刘羡腰间的玉臂,也擦有一道道红痕,显然这一路穿过来,她既害怕又疼痛,但也确实如他吩咐那般,强忍住了没有发声。 刘羡拍了拍她的手,安慰说:“别怕,还有最后一程,冲过去就好了。” 听到这句话,绿珠睁开双眸,深深地看了刘羡一眼:此时的刘羡浑身是血,血腥味浓重得难以想象,而且黑夜里,他的眼睛闪着黑光,形象简直如阿修罗般可怖,但神奇的是,绿珠全只感到可靠和放心,纵使在雨中依然发冷,身体的颤抖却离奇般消失了。 绿珠蚊呐般嗯了一声,低声说:“我相信公子。” 刘羡笑了笑,而后回过头,长吐一口气,继续鞭马向前。 天上的雨水愈发小了,若说开始是铺天盖地,刚刚是连绵不绝,眼下就只是滴滴答答,继而有变为淅淅沥沥的趋势。头上的乌云也不知何时淡薄了,隐隐间能看见天上月亮的轮廓,黑夜也不再像之前那般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而是依稀可以望见百步外的距离了。 可这样一阵短暂的暴雨,依旧给道路带了极大的影响,除去少部分石路外,大部分的土路都已经变得湿软泥泞,刘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下来。 而奇怪的是,在这种道路下,刘羡的行程竟非常顺利,并没有遇到石崇的追兵。 但刘羡不敢放松警惕,如果是真的误判了他的位置那自然好,但若是另一种情况,想要突破重围就算是要命了。 很快,他看到了石崇的布置,且恰恰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那种: 在距离银杏林还有百余丈时,刘羡远远望见了星散罗布的灯火。 根据数量判断,人数大概有二十人左右,这些相隔数丈散开,都配有马匹。这就好比一张罗网,看似散漫疏忽,但实际上随时可以集结起来,一旦发现刘羡,就可以将他团团包围。 刘羡吐了一口气,看来一场血战是无法避免了。 他稍稍停顿,用衣袖再次擦拭手中的昭武剑。说起来,今夜刘羡其实是人生中第一次杀人,而且是在短短两刻钟内,他接连杀死了三人,其中一名是闻名荆楚的剑宗,另外两人显然也是好手。 刘羡的心中并不是没有波澜,但奇异的是,他的头脑却非常清醒,似乎与情绪抽离开了,在为死人的惨状感慨默哀的同时,他同时又在思考另一件事情:在接连饮血后,昭武剑的剑锋是否依旧锋利?若继续战斗,它又能坚持砍断多少根骨头? 这些答案不太乐观。 但好运的是,大概是得了不许误伤绿珠的命令,他们这些侍卫都没有用抢劫时备用的弓弩,不然围着远射,刘羡肯定是立时毙命。眼下既然还能肉搏,就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刘羡开始再次策马,而这时,那些骑士也发现他了。 “停下!停下!”这群人也开始策马,向着刘羡一面大喊,一面向他迂回包抄,逐渐在草地上形成一道圆弧,显然是要利用人数的优势,逐步形成一个包围网,将他的活动范围紧逼压缩。 如果他们成功,刘羡当然就会束手无策,但刘羡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勇者才能获得一线生机。 他毫不犹豫地先朝着正中间一人相冲对撞,几乎是处在一条直线上。如果双方撞了个结实,结果只有立毙当场。 对面的骑士吃了一惊,他本是做好了马上拼剑的准备,不料对方竟然选择的是同归于尽的做法,顿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下意识地想驱马变向,结果就是向刘羡露出了破绽。 刘羡一剑砍去,但出乎刘羡意料的是,昭武剑切入敌人身上,入手的触感竟然是坚硬的钝感,显然剑锋并没有入肉,而是砍到了一层防御上。 根据触感和剑下叮铃铃的响声,刘羡心中暗叫糟糕:这人应该穿着西域锁子甲! 与明光铠、两当铠等重铠不同,锁子甲轻便透气,极为小巧,不易发现,虽然防御力远远比不上寻常重铠,但在这生死时刻也足以救命了。 在锁子甲的防护下,这必杀的一剑变成了一记重槌,将敌人推翻马下,随后溅起一地水花,并伴随有微末的呻吟,显然摔得不轻。 但这不是刘羡想要的效果,本来在以一敌多的情况下,只有快速的杀伤才能打击敌方的士气和力量。可若是这些人都穿了锁子甲,那刘羡想要以杀立威,令其余人胆寒的想法就变得无法实行了。 果然,那些包围过来的骑士们愣了愣,但见受伤者并无大碍,顿时信心倍增,加速向刘羡包抄而来。 而刘羡想要抵抗,此时也只有两个办法,要么砍去敌方握剑的手,要么直接剑剑穿喉。但敌人只需要防御自己的头部,而自己还必须掩护身后的绿珠,这根本就不是一场公平的较量,再高明的剑士,恐怕也难以在这种情形下取得胜利。 此时又有两名骑士靠拢过来,他们得意洋洋,仗着自己身穿锁子甲,并不做过多的防护,直接就朝刘羡挥剑而来。 刘羡见状,也是发了狠,先是用力一斩,将右边的剑刃格退;而面对左边的剑锋,他展现出惊人的眼疾手快,身体微微摇晃躲开攻势,竟一拳击打到对方的剑格处,用力一拉,同时右手中的长剑虚晃一下。对方在宝剑的寒光中将身子一闪,手中的长剑就被刘羡夺走了。 刘羡挥手飞掷,夺来的剑刃顿如电光疾驰,在锁子甲前爆出一抹火光,硬生生透甲而入,自胸膛穿了过去! 中剑的骑士看着胸口,满脸不可置信,但身体已经由不得他控制,径直栽倒在地上,鲜血如泉水般汨汨流出。 其余的骑士们顿时胆寒,纠结着是否要继续上前。 这时有人说:“不要怕,他剑术再高,也不过是一个人!是人就会气短力竭,我们纠缠他一阵,不怕他不倒!” 这句话正中要害,事实上,经过这段时间高强度的搏斗后,刘羡确实已露出疲态,使出刚刚那一掷后,左臂都有些发软了。 不能再缠斗下去了,必须立刻走! 刘羡也不等他们反应,趁着自己打出了一个短小的缺口,就立马往银杏林冲去。他策马数十步后,剩余的骑士才如梦初醒,紧跟着追上去。 可这一次,刘羡无法再像之前那样摆脱他们了。不仅是因为这些骑士身穿锁子甲,在林间也可以横行无忌,而且他们坐下的都是价值数金的好马,与刘羡胯下这匹青鬃马马力等同。双方根本拉不开距离,如果这样追逐下去,等待马匹都精疲力尽,刘羡根本没有任何逃脱的希望。 还能冲出去吗?在这种悲观的局面下,刘羡又开始思考,但沉思少许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已经被逼到了绝境。 不过这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他事前的计划并不周详,有疏漏自然就会犯错。 可对他来说,犯错的代价有些太大了。 刘羡没有放弃,他总觉得事情还有转机,虽然这种想法可能是盲目的,但放弃了就一定没有转机。 雨丝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停了,月光也洒下来,在银杏林间制造出了光明与阴影的分界。在这清辉中,刘羡努力地往前看,寻找着未知的生路与前途。 就在将要走出林间的时候,一匹漆黑的快马在右侧的平野上奔驰而来,简直就像是一阵黑风,毫不费力地就抹平了两骑间的百余步距离,与刘羡并驾齐驱,并引起了绿珠的一声惊呼。 “哟?哪儿来的小娘子?这么标致!” 是谁?刘羡回头看,只见一匹雄壮若龙的黑龙驹身上,正坐着一个矮他半头的羯胡小子。 阿符勒对刘羡说:“喂,要试试这匹快马吗?” 他咧开嘴,露出一个非常得意的笑容。 石崇的一众骑士穿过银杏林,皎洁的月光下,他们立刻在平野上搜索黑衣人的身影,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原本与他们相距不远的刘羡,就在这出林的短短几个呼吸间,突然就换骑到了另一匹马上。 那匹龙马在奔跑,但马蹄之快,更似腾飞,在泥泞的土地上,它竟丝毫不受影响,就连踏过的月光都来不及印下它的蹄印。那些骑士们试图在后方追赶,很快就绝望的发现,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刘羡等人的身影化为墨痕,迅速湮灭在雨后的月夜里。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二十三章 少年赠礼(4k) 一阵狂风暴雨后,随着乌云的消散,闷热的暑气也化开了,凉爽的山岚刮过林间,落下滴滴答答的水珠,在积水间绽开一朵朵银白的花朵。头上的夜空也因此而变得清澈,不仅能看到一轮明月,还能看到漫天繁星,甚至可以看见一条深紫色的星河划破天际,绵延直到不可见处。 在这种情景下,人的心情也会变得格外纯净。 阿符勒虽然轻松甩开了追兵,但仍不放心,又在邙山间绕了几个圈子,浪费了大概一个多时辰的时间,这才悠悠往事先约定的地点集合。 一路上都是这样绮丽安静的风光,骑坐在黑龙驹的少男少女也变得放松了,似乎不久前在金谷园的纷争只是一场幻梦。他们似乎是生来就在湖水中的徜徉的游鱼,在短暂地冒出水面后,又回到广袤无限的自然里,拥有着可无穷无极的逍遥。 在经过邙山山径的时候,阿符勒低低哼起了一首歌,即使他的声音仍然非常稚嫩,但仍然哼出了这首曲子的低沉与隽永,如同在茫茫的草原上,一个旅人在天风中蹒跚的脚步。 后来阿符勒告诉刘羡这首歌的名字,名叫《望乡歌》,是羯胡们离开西域后,唱来怀念家乡的,到现在定居并州后,则变成了羯胡出门在外,思念亲人的思乡曲。他正要以这首歌,来告慰惨死在邙山中的乡人们。 歌是用不知名的胡语唱的,歌词大意是: “七十个青白的雪山之下, 是沙漠中美丽茂盛的河谷。 河中的水清凉似不尽的珍珠, 湖中倒映出茫茫无尽的天穹, 苍风白云便笼盖了我的家乡。 漫步在蓝色山坡上的, 那是长鬃毛的骏马。 伏在丰美草地间的, 那是娇小的白羊。 劲风吹拂的马鞍上的, 那是父兄挺拔的身姿。 天野间能长生平安的, 那是不离马背和长剑的天之骄子。” 阿符勒在哼这首歌谣的时候,神情严肃,眼中继而流下了透明的泪水,但等他回头看到刘羡与绿珠时,转眼又笑了,他笑得非常干净,即使现在他仍然只有十四岁,可这如同婴儿般的笑容依然是极为难得的。 刘羡再一次被感染了,自从第一次见到这位羯胡少年,他就发现,阿符勒有一种奇异的能让人亲近的能力。起初,他以为这亲近来自于自己的悲悯与欣赏,可现在看来,恐怕是因为阿符勒有一颗无垢之心。纵然汲汲俗世,依然能够做到纤尘不染,直面本心。 他问阿符勒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和你一起去马厩的人呢?” “当然是看事情不妙,都已快马走了啊。” “那你为什么没走?” 阿符勒颇为得意地挑挑眉毛,笑道:“我一看就知道你另有所图,当然是来替你殿后啊!” 刘羡讶异道:“我表现得这么明显?” “当然明显,你这家伙,平日大家商议,就你话最少,偏偏计谋最多,若不是另有所图,那肯定就是准备散伙!” 说罢,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阿符勒咂摸着嘴,又转头审视着靠在刘羡背上的绿珠,玩笑道:“我就说你怎么张口闭口都不谈钱,还这么热心地帮我。原来是拿我做幌子,搞了半天,原来是看中了这么一位美人,这不会是石崇最珍贵的秘宝吧!” 刘羡拍拍绿珠的手,对阿符勒摇头说:“人只能是自己的秘宝,不属于任何其他人。” “哈哈哈,随你怎么说,我已经忍不住要看另外几位的表情了!” 随着月亮升到正中,他们终于穿过了邙山山道,视野陡然开阔,为芦苇丛所环绕的大河展露在少年面前。银白的月辉下,看不清黄河的浊色,只能看见河面上无尽的涟漪与波光。 再沿着河水同流而走,过了两刻钟,他们依稀看见了远方正在收拾战利品的同伴们。 此时没有风,但因为人们来回奔走的缘故,芦苇依然在左右摇摆。而再略微靠近,甚至能望见马车上珍宝的异光。 这时,两个望风的匈奴人跑过来,确认过身份后,都松了一口气,立刻往马车旁引路,到这时候,刘羡就又看到刘聪、祖逖他们了。 刘聪这时正躺在芦苇丛中,嘴边叼了根狗尾巴草,见刘羡过来后,他动也不动,吐掉草根笑道:“唉呀呀,你们若再不来,我就准备先过河了。” 而后又盯着绿珠讶异道:“哪里来的美人?” 与刘羡的狼狈逃生不同,刘聪一行的洗劫可以说是非常成功,除去在刚闯进金库的时候,遇到了一些小的反抗,但后面顺利得简直不像话,刘聪把马车开进金库后,根本没有人来拦截,跑路的时候又下起了大雨,导致踪迹车辙被暴雨掩盖了,也没有人来追踪,结果就是,除了有两个人受了点皮外伤外,根本没有什么大碍。 等抵达黄河边的时候,大部分只是淋了些雨,刘聪更是仿佛郊游般,悠悠然自得其乐。 不用多说,刘羡本打算拿他们当幌子,结果最后自己成了幌子,对这次洗劫金谷园的行动,他可说是鞠躬尽瘁,居功至伟了。 不过这也怪不得别人,起码他确实把绿珠救出来了。 刘聪方才那句话,引得一众人把目光投过来,经过林间追逐后,又淋了雨,此时的绿珠云鬓散乱,衣裙褴褛,不复刘羡登楼时的端庄清冷,但这却给她增添了几分妩媚韵味,一众并州人哪里见过此等绝色?一时都看得呆了。 还是刘羡不动声色地把绿珠拉到身后,又给她找来了一顶纱笠,遮住了绿珠的容貌,众人这才移开眼神,然后此起彼伏的叹息,显然是心中羡煞,但又不好表露出来。就连刘琨都在一旁打了个手势,仰天长叹道:“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个时候,刘羡唯有装傻充愣,对刘聪问道:“今天收获如何?” “大丰收!”回答的却是祖逖,他此时正坐在马车上,脸上也露着闲适的笑意,看来是他刚刚清点了一遍。 对刘羡掰着手指算道:“两百对合浦珍珠,三座红珊瑚,六十块蓝田璞玉,十三根百年辽参,两卷曹不兴的《青豀侧坐赤龙盘龙图》,三十匹西域火浣布,五件金缕衣,十五坛葡萄酒,你猜还有什么……” “是什么?” 祖逖从马车里略微翻检,掏出一个做工极尽精美的小檀木盒,打开,取出一颗晶莹七彩的珠子,在月色下仍显得流光溢彩,一看就不是凡品。 祖逖神秘兮兮地说:“这是四十年前,天竺高僧康僧会到江东时,献给吴主孙权的真佛骨舍利!价值万金呐!” 佛骨舍利!?刘羡靠过来一阵观摩,也没看出有什么奇异,就问道:“士稚是怎么认出来的?” “白马寺就供着另一颗佛骨舍利,跟这颗一模一样!整个中国就这两颗,我还能看错吗?我就说怎么吴主内库里没有,敢情是进了石崇的腰包!” 这又是从哪里听的消息?还跑到白马寺看佛骨舍利,怎么比我这个洛阳人更懂洛阳?刘羡用怪异的眼神打量祖逖,再联想到他的兼职,他恍然大悟,选择相信祖逖的判断。 可收获如此之大,祖逖仍不满足,他嗟叹道:“可惜你没进过石崇的宝库,当真是琳琅满目,取之不尽!我们只是赶时间拿了些值钱的,还不到他珍藏的十分之一!两辆马车还是太少了!” 刘羡笑道:“贪心不足,小心以后吃大亏!有了这些,也足以让石崇心中滴血了。” 祖逖这才收敛神色,但口中犹自感叹道:“真不知这些奇珍,他是如何得来的?” 其实话说到这,大家都隐隐约约猜到石崇暴富的手段了。看来灭吴一战,不仅结束了南北割据的局面,也肥了征吴将领的腰包啊。以石崇的手段,在荆州当了几年刺史,怕不是草皮都被刮过两遍。 刘羡回头问刘聪:“可奇珍再值钱,多半都不能出手,没有问题么?” 刘聪起身笑道:“有什么问题,两辆马车,一辆装奇珍异宝,一辆装真金白银,我不缺真金白银,刚刚说的这些东西,我全拿了运回老家。剩下的金银你们分了,也省得麻烦,如何?” 按照之前的约定,无论劫获多少,刘聪声称要拿六成,而眼下这个分法,他显然是占了大便宜。刚刚提到的那些物件,便宜一点的如葡萄酒,在市面上就价值数十金,贵一些的如火浣布,完全是有价无市,更别说还有真佛骨舍利,笼统算下来,价值恐怕数万金,抵得上一州数年的赋税。 而反观另一辆马车上的财货,大约有三千枚金饼,算得上一笔巨款,但显然和刘聪所获相差甚远。 不过刘羡、祖逖、阿符勒等人都没有反对。虽然计划中刘聪出力最少,但本质上,他才是真正的组织者,可以说没有刘聪,这次行动便无从说起。 而且真金白银有真金白银的好处,正如刘羡此前疑问,珍宝固然珍奇,但是很难出手,一旦流通到市面上,极容易被石崇发觉,那就大事不妙了。相比之下,金银则可以随手花出去,在洛阳这个公侯扎堆的销金窟,三千金虽然也很多了,但到底不会引人瞩目,这种自在逍遥的感觉才是年轻人喜欢的。 阿符勒沉思少许,先说道:“我先拿吧,我要六百金。” 刘羡讶然道:“你只拿这么点?” 阿符勒答道:“老实说,这一次来洛阳,我非常痛快,这笔金子,按道理来说,我该分文不取。可是族中灾荒,还等着我买粮回去,这次死了一些族人,又有一些鳏寡孤独需要赡养。我算了算,六百金,足够了。” 他的话语斩钉截铁,不容人拒绝,其中的气度也极令人欣赏。 接下来祖逖和刘琨看过来,祖逖笑说道:“本来说好的是两百金佣金,现在看来,我怕是要大赚一笔了。” 他确实是要大赚一笔了,刘羡其实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想好了决定,他先问道:“士稚,我听说你在西郊同少孤为伍,济贫救难,广结侠士,是也不是?” “嗨,何必替我美言?扣这么大一个帽子,不过一群恶少年混在一起,找个出路罢了。” “本就是一回事。”刘羡微微点头,向祖逖笑道:“那这样吧,这笔钱我暂时用不上,不如就寄放在你这里,专门做些好事,若是事后我有急用,再找你不迟。” 言下之意,就是这笔钱送给祖逖,供他在洛阳拉帮立派,壮大事业。 “正合我意!”祖逖也没有推辞,直接躺靠在金子堆成的小山上,毫不掩饰地表达自己的满足之情:“怀冲,将来若是再有什么大事业,我一定拉上你!” “还有下一次?” “一定会有的!” 为首的几人都笑起来,他们现在还年轻。在旁人看来,这一次洗劫石崇金谷园,可谓是胆大包天的妄行,但在他们本人眼中,实际上不过是青春一支无足轻重的插曲罢了。他们都坚信,自己在未来一定有更伟大的使命,更恢弘的命运。什么留名千古,威震九州,似乎都是一些触手可及的事情。 是夜,在平静的大河面前,他们挥手告别。一部分人乘船驶向河北,一部分人留在洛阳。 有些人下一次再见,就将刀剑相向。但至少在此时此刻,他们还算是朋友。 阿符勒牵着黑龙驹上了船,在水面起起伏伏,他回头看刘羡,发现刘羡也在看他,两人眼中都流露出羡慕对方的情绪。阿符勒羡慕刘羡的责任,刘羡则羡慕他的自由。 突然间,阿符勒突然想到了什么,挥手对刘羡高声道:“喂!刘辟疾!我那兄弟就送给你了!你要记得,它只吃麦豆!” 一旁的刘曜听了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兄弟,还能送人的? 而岸边的刘羡听见了,知道他说的是翻羽马,也朗声笑应道:“你先顿顿吃上麦豆吧!” “英雄不问出处!下一次见面,我一定会飞黄腾达的!” 说罢,如同两人第一次见面那般,阿符勒仰天长啸,若鲲鹏般在空中扶摇直上,升腾九天。 这一次,刘羡也不再隐藏,他同样回以发自肺腑的啸声,正如崇山破云,明日升空,普照万物。 等一切都回到平静后,河川与邙山已成为他们的见证。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二十四章 余波(4k) 又是数日过去,转眼进入了七月。在经过那场暴雨后,今年的秋老虎似乎格外无力,本该在三伏最后肆虐的时候,冷气却来得极快。几日前,洛阳的人们还穿着轻薄的素色纱衣,而在现在,则不得不加上几件内衬了。 不过天气一凉后,便到了秋游的好时节。恰逢桂花飘香、荷花未谢,蜻蜓遍舞,雁鸟盘旋,正是一年中最惬意美丽的时光,原本高卧家中避暑的士人们,此时纷纷走出家门,呼朋引伴,骑马交游,或行酒饮宴于伊、洛之滨,或放鹰射猎于北邙之林,表现出一种非常愉快的气氛。 而与前些年不同的是,此时的洛阳多了一件让人津津乐道的谈资,那就是石崇金谷园被劫一事。 此时的石崇再次坐在崇绮楼顶楼上,令人打开所有的窗户,而后躺在床榻上,手中不断把玩着一面铜鉴。虽然闭着眼睛,但任谁都能看出他心中的怒气,平日喜怒不形于色的他,委屈溢于言表,时而眉头紧蹙,时而双手击榻,时而以头抢地,简直就像是一个弄丢了心爱玩具的孩子。石超和石绍都站在他左右,等待着家长发话。 “三郎。” “在。” “河南府还没来消息吗?” 石崇口中的河南府,指的是河南尹傅祗处,他负责管理京畿首府的治安,在遇到劫案的当晚,石崇就派人到府上通报,表示愿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抓住背后的主谋。 对于石崇来说,这样的表态是非常罕见的。自从他元服入仕以来,从来都是别人求他,还没有他求别人,在十几年间积蓄了难以想象的政治能量,如今一朝动用,半个洛阳都调动起来了。 在皇帝的支持下,什么司隶校尉、河南尹、洛阳令、城门校尉、河桥守军,几乎是挨家挨户地进行搜查,誓要把劫匪们捉拿归案。 就连什么金市、马市、西市、西郊,乃至于太学、白马寺这样繁杂麻烦的地方,都派人追查了一遍,可以说自西晋建国以来,洛阳官吏们还从未这么用心过。 但很遗憾,如此大动干戈的查案,除了把金谷园被劫一事弄得人尽皆知外,暂时没有任何的进展。 今日也是如此。石绍硬着头皮答道:“大人,傅使君让你再等等,他说还在搜罗线索,有消息立马就向你通报。” “通报……”石崇睁开眼睛,怒气几乎要喷涌而出,骂道,“在堂堂京畿,百来个人,堂而皇之地在我的金谷园中放火劫掠,卷走了上万金的财宝,还带着一个容颜绝美的女人,很难查吗?可过了七天了,别说抓人,连线索的引子都没见到!饭桶!简直是一群眼睛长到屁股里的饭桶!” 这一阵劈头盖脸的痛骂,令石超石绍两个晚辈抬不起头,只能低着头听石崇继续数落: “我看也别装模作样了,我又不是第一天入仕,别人被他糊弄也就罢了,我会搞不明白?不就是什么都没查到,所以想拖几日,就让事情过去嘛!也没什么不行,我只当以前的钱都喂了狗,以后也就看对人了!” 傅祗只是第一个挨骂的,后面石崇又接着数落洛阳令满奋、司隶校尉王戎等人,一连怒斥了近小半个时辰,才勉强歇息了一会,但脸还是板着的。 他此时再看向旁听的两位子侄,见两人低着头,似乎神情都麻木了,便责问道:“你们不要不说话,有什么想法,都赶紧说来听听。” 他下意识地先看向自己儿子石绍,问道:“三郎,你怎么看?” 石绍只想早点退下,哪里有什么话要说,唯唯诺诺地道:“一切但听大人做主。” 石崇有些失望,但他也知道自己儿子禀赋平庸,没有太过苛求,转而问石超道:“溪奴,你有没有想法?” 石超一直在左侧旁听,脸上摆着一个不以为然的神情,此时为石崇追问后,他也很爽快,直接答说道:“六叔,我也不和你绕弯子,这案子还有查下去的必要吗?” “什么必要不必要?” “六叔自己不刚刚说了,继续查,大概什么都查不到,那为什么还要继续查呢?继续让全洛阳看我们家的笑话?又或是搞得天怒人怨,把多年经营化作流水?” 石崇闻言一惊,随即明白了侄子的意思,眼下查不出来,就大概是真查不出来了。再抱怨也只会得罪同僚,实在有悖于自己多年来的处事原则。与其去想追回那些难以追回的财物,还不如及时止损,保住开国公爵的体面。 这确实是为官的正道,石崇看了石超一眼,流露出些许欣赏,相较于自己不争气的儿子,石超才是更有悟性的那个。 可为人处世归为人处世,有些损失真到了自己身上,那是万难忍受的,尤其是想到绿珠,石崇的愤怒顿如海波翻涌,令他难以坐立,他不甘心,也不可能就此罢休,反问石超道:“你的意思是,闹了这么大的笑话,我们忍气吞声?” “不是忍气吞声,是不了了之。”石超理所当然地说道,“大人,莫非让你来查案,这案子就能查出来吗?” 这话说得非常不客气,一旁的石绍脸色都变了,而石崇紧紧盯着他,目不转睛道:“你继续说。” “说实话,我很佩服这群来作案的人。”石超得了允许,说话更是肆无忌惮,“六叔,按理来说,我们金谷园虽然地处荒郊,但防御也算不上薄弱,光护卫和剑士就不下百来人,加上苍头,侍女,小一千人总是有的。” “而作案的这些人呢?至多也就一百人出头,虽然人数不少,但远远不如六叔您啊!” “可他们敢来作案!不仅做了,还做得非常漂亮!” “六叔说傅使君无能,查不出线索,可六叔您自己,不也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溜了进来吗?一伙人烧了马厩,一伙人抢了金库,还有一个人,堂而皇之地连杀四人,将绿珠姑娘抢了出去。别说一个活口了,连一个尸首都没留下,要让人怎么查呢?” 石崇恼怒道:“总不至于没有任何线索!” 石超笑道:“是有线索,但跟没有也没什么两样嘛。” “傅使君那边是真的想办法了。他们先是去查那伙人用的箭矢,都是西郊黑市里流通的箭矢,这样的东西,洛阳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不可能查出买家的。” “然后他又根据您给的货单去黑市搜查,人家很聪明,现在在躲风头,根本没拿出来卖,这也就跟着断了。” “现在他跟着去查人,看哪些人行踪异常。但是您也知道,西郊嘛,平常就全是乱子,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时候抓出来可疑的团伙就不下八九个,跟着挖出来十来起杀人案,可还是没有消息,再查下去,六叔您可就要把人得罪狠了。” “得罪?” “六叔您平日犯的案子就不下数十起,您觉得犯事的开国八公,只有您一人吗?在西郊肯定也有他们的人。” “虽然大家平日心知肚明,可这种事只在台面下,大家就井水不犯河水,两不相干。但再查下去,怕就遮不住,要端到台面上来了。” “我们士子别的可以不要,但体面不能不要,可您这么折腾,恐怕皇帝的体面也保不住了吧!” 确实是这个道理,石崇的神色一时变幻莫测,他虽然愤怒,但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与损害家族的政治前途相比,自己眼下的损失确实不值一提。可一想到失去了绿珠,石崇不禁身体后仰,以手抚面,哀恸不已。 而石超还在一旁继续叙述:“现在傅使君又去查了河桥,还有什么东西南北的那些关卡,可这几天,他们压根没见过您的那些东西,这说明,人家要么没过河桥,要么另有出路。” “要是没过河桥还好说,要是另有出路,就说明这伙人不简单呐。” 听到这句话,石崇头上如同挨了一鞭,令他豁得起身,注视石超问道:“怎么说?” 石超道:“六叔,在洛阳召集一百来人,虽然人数不算多,但其实也不算少。” “而能够把计划做得如此漂亮,不仅做得干净利落,而且善后也天衣无缝,就说明里面有高人设计。” “加上这些人里,还有一个马术高手,能够轻松驾驭黑龙驹;又有一个剑术高手,连赵黑都能取胜,这可能是一般的蟊贼吗?一定大有来头!” “你是说……” 这也确实是石崇疑惑的地方。 黑龙驹性情暴躁,常人根本难以靠近,即便是善骑马者,也非需要数日来熟悉习性不可,可竟然能被人当场驯服,简直不可思议。 而更匪夷所思的是,赵黑剑术超群,在沔汉一代,莫说战胜赵黑,平日就连能和他打个平手的都寥寥无几,可这次竟被人一剑穿喉,且斩断配剑,那人该有多么高的剑术! 加上背后谋划运营的人,这伙人可说是人才济济了。他们干什么事成不了,怎么会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不惜得罪博陵公府,也要劫取绿珠与财货呢?完全不合乎常理。 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这些人并不是单纯的劫匪,他们背后还有别的任务。 果然,石超也和石崇得到了相同的结论,他低声道:“六叔,你说,他们可不可能是三杨的人?” “不得胡说!”石崇喝道,但露出的却并不是训斥的表情,“你有什么证据?这话传出去,要是让别人知道了,岂不是说我构陷大臣!” “车骑将军现在权倾天下,要什么有什么,哪里看得上我这点小财!” “你现在给我闭嘴,出去继续找傅使君,看看到底有什么消息!如果明天还查不到线索,我拿你们是问!” 说罢,石崇也不等石超反驳,就大喝着喊仆人过来,将儿子和侄子都轰出去。 等整个崇绮楼中只剩下石崇一人时,他的神色变了,手中的铜鉴举到眼前时,石崇原本的愤怒已悄然消散,脸上残留的是耐人寻味的沉思。 作为一名久经宦海的士人,石崇的政治造诣是深厚的。他之所以此前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其实是过于相信自己的经营,相信十几年下来,博陵公府在洛阳只有朋友,没有敌人,所以此案不可能有他人指使。但当石超指出一个可能存在的敌人后,他立刻就能放下怒火,拿出十二分的斗志进行审视。 三杨,杨骏,确实有这个可能。 这样一个团伙,能够在准备和善后上做得如此漂亮,此前不可能毫无动静。而如果背后有人指使,又有人帮忙善后,那以三杨的势力和能量,确实是做得出来的。但是要紧的是,他们为何要如此做,有没有合适的动机,想要达成什么目的。 这个答案很好找,因为就在当天,石崇第一次宴请了始平王司马玮。 按照石崇自己的想法,这还只是对始平王的一次试探,以后要不要投桃报李,还要再三斟酌。 但对于三杨来说,这可能被视为是一个极为危险的讯号,代表着博陵公府对后党的不满。所以即使要兵行险着,也要让石崇在司马玮面前丢一次大脸,起到敲山震虎、断绝联系的作用。 石崇越想越觉得有理,毕竟自己的政治投机不过关系到家族的前途,实在不行,还有改换门面的可能。但三杨已经垄断朝纲,退无可退,要么连旺数朝,要么九族诛灭,并不存在回旋的可能。 但想到这里,石崇竟没有产生报复的心态,反而是生出一些怀疑与恐惧来。 他想,再这样下去,政斗要达到你死我活的境地了。 这不是一个好的征兆,几十年来稳定的朝政,莫非就要随着当今天子的驾崩而烟消云散吗?他虽然久处官场,但还没有做好这种准备,他相信,大部分人也没有做好这种准备。 这位三十九岁的巨富仍然眷念温柔,十数年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冰冷又柔软,他躺回榻上,试图寻找绿珠残留的些许体温,但心中的一片虚无令他无比寂寞。 可即使如此,他必须做一个选择。 或许,想要在这种斗争中维护平衡,必须要有一个足够残酷的掌权者……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2501tm的打赏~ 第二十五章 太康九年(4k) 太康九年(公元288年)春,安乐公府处处洋溢着久违了的桃花与梨花的芬芳。 在经历了金谷园一案后,转眼已经过去了八个月。 当时风波闹得很大,整座洛阳城都因此而遭到严管,但随着时间流逝,司隶各府都没查到什么线索,又没有发生什么新的大劫案,这件事最终也就不了了之,成为了一桩悬案,洛阳城又回到了往常,只不过是洛阳百姓在茶余饭后多了一些谈资。 对于安乐公府其实也是如此,在去年经历了世子大婚后,他们在今年又要准备世子入仕,可谓是喜气洋洋,笑逐颜开,根本没空打理这些事情。 在太康八年的下半年,他们就忙着一件事情,就是重新修缮安乐公府。 在张希妙去世后,安乐公府的收支就由大夫人费秀管理,她将积攒了多年的赋税都拿出来,将安乐公府的外墙都洗刷一新,涂上了亮眼的朱红色,门楣也重新修理了一遭,显得气派了不少。而后又把安乐公刘恂的书房征用了,大肆整改了一通,说以后专门给刘羡办公。 府中其余的亲戚也没有不赞同的,虽然叔伯们平时经常为了一些蝇头小事争吵,但在对待刘羡这件事情上,长辈们的观点都非常一致: 他们都对他报以极高的期望,相信他能带领家族走出窘境。平日像堂兄弟刘玄、刘恪、刘镇等人,都常常来找刘羡走动。 高兴的他们都不知道,去年那桩震惊京师的金谷园劫案,就是刘羡主使的,他们差点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就连刘羡本人也差一点难以逃生。 而对于这件事情,刘羡对家人一直守口如瓶,他坚信这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就连妻子阿萝都不曾告知,只道他是在外面多交了一些朋友。 也正是这样,根本没人怀疑过安乐公府,洛阳令满奋搜查到府上的时候,仅仅是随意问了两句,就算是打发了。 至于绿珠,刘羡也没有把他送回东坞,而是借住在陈寿府中躲避风头,陈寿府邸偏僻又冷清,也没有人怀疑,绿珠化名作为陈寿的侍女,很轻松地就躲过了搜查。 只是自那以后,陈寿看刘羡的眼神有些奇妙,还旁敲侧击地询问刘羡的夫妻情感,以为家里出现了什么不睦。 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这大半年下来,刘羡已恢复了原本的规划,或是到司马玮王府上伴读,或是去国子学听课,或是找祖逖等人谈经论剑。 他明面的生活毫无波折,可以说是走上了坦途,只等着为期一年的国子学之旅结束,他就可以获得一个人生中的第一个正式官职了。 这一天刘羡醒来,和妻子阿萝一起用完早膳后,坐在走廊里欣赏桃花,今年的天气比往年要冷一些,导致桃花晚开了一月,但也因此较常年更艳一些,阳光洒下来时,桃花红艳如烧。 不过这个时候,鄄城公府突然有人过来,说是有事情要见刘羡。 “出了什么事情?是岳丈的病恶化了?”刘羡看了眼阿萝,转头问通报的来福。 去年嫁女以后,鄄城公的身体就一直不好,时不时便会咳血和打摆子,公府里请了医生,但始终不见成效,所以阿萝很是担心,常常回府探望。如今鄄城公府派人过来,很难不往这方面去想。 好在来福摇摇头,说:“好像和鄄城公无关,来的是曹二公子,说是要谈您入仕的事。” “这样么?”刘羡吃了一惊,连忙起身到正堂去迎接。 所谓曹二公子,便是鄄城公世子曹广,年长刘羡七岁,如今正在朝中担任议郎。 在成婚后,刘羡和曹广平日交往不多,也就平日重大节日的时候相互送礼问候,情感并不算熟络,显然这位内兄对妹妹的婚事并不满意。 即使此时曹广过来,脸色也非常冷淡,但他是受了父亲的指令,还是尽量和颜悦色地说道:“听说再过十来日,国子学就要品第了,我家大人要我来问你,你有没有把握?” “把握?什么把握?”刘羡有些茫然,按照国子学的一贯流程,又不需要像太学那样进行射策,只要等国子学祭酒把名单报到太常府里,和博士还有中正们一起商议,就直接能得到品第。 他只需要等就可以了,哪里会有什么把握呢? 曹广笑了笑,解释说:“就是得高品的把握,虽然入国子学后,得品第简单,但是也有高下之分。” “有的人能得两品,有的人能得三品,这出仕时的一品之隔,就好似天壤之别,你觉得这次品第,你能得几品?” 这些刘羡当然是知道的。自从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以来,一个人的乡品就决定了他在官场中的地位风评,而乡品的品评则由中正来确定。名义上来说,中正会根据受评人的家世和行状进行综合评价,将人才分为九等。 可实际上,中正不可能真的一个个去了解一个人的才能与品德,多半是看了眼家世,就草草做了判断。正如一品是皇族宗室专享,二品以下才是士人参与的品级。 而走国子学入仕的学生,基本都是世家子弟,所得的品状不是三品就是两品。 只是近几十年来,贵族门阀的地位愈发巩固,二、三品都有超发的迹象,所以三品也变得不入流了,只有二品才是真正的高品。 曹广问话的意思,就是在问刘羡有没有信心拿二品。 这还真让刘羡有些为难。 如果说论才学,刘羡自信同届中说一不二,论品德,他也是货真价实地守孝三年,毫无作伪的。 但论及家世,安乐公府名为公爵,政治影响力还不如一般的乡侯,能够顺利从国子学入仕,都还是托鄄城公的福分。 从这个角度来说,能否一定得到二品的评价,倒确实是一件说不好的事情,也就五六成,但这也很好了,总不能再腼颜请病重的鄄城公活动吧。 本来刘羡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拿二品固然很好,但三品也没什么所谓,只要顺利出仕即可,但鄄城公显然考虑得更多。 他这时候派曹广过来,给刘羡出了一个主意:“你如今不是在始平王府担任伴读吗?” “大人的意思是,你可以去找始平王的关系,让他推荐你去秀才策试,只要你真有本事,五策全中,必然能够获得二品,以后出仕,自然也是一片坦途。” 刘羡恍然,也为鄄城公的苦心感到感动。 鄄城公既关心自己的前途,又害怕损伤了自己的自尊心,所以才给自己推荐了一个靠自己来正名的方式。如果不是非常看重自己,是做不到这个地步的。 不过妻子阿萝却不喜欢这个主意,在曹广走后,她对刘羡说:“大人也真是的,秀才策试有多难,他心里没数吗?多打点人脉就能办成的事,何必弄这么麻烦?” 刘羡则说:“虽然麻烦,但道路光明,也不招人嫉恨,没什么不好的。” 之前说过,如今中正制度虽然大行其道,无论如何,身为一个普世帝国,皇帝不可能让士族完全垄断官僚,地方上也需要大量的基层官僚去管理,所以察举制度并未就此退出历史舞台,而是与九品中正制度相互结合,形成了有西晋特色的察举制度,不断为皇帝提供寒门人才。 汉代的察举,是由地方长官根据皇帝要求,分为不同的科目,举荐人才到中央,通过朝廷考核后就获取官职。而到了现在,虽然科目有所变化,但是具体的流程没有太大改变,主要是增加了一个流程,就是通过策试后可根据成绩来获得乡品。 比如一年一度的太学试经射策,通过后,根据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第,分别可得四品、五品、六品。汉朝传统的秀才、孝廉两科也是如此,通过射策后,根据成绩则可得二品、三品、四品。 虽然察举在选取考试人选时,仍不免受到门第家世的影响,但相较于直接走中正品第,门槛还是要低得多,才学的考量也更重得多,也算是备留给寒门为数不多的上升通道吧。 而西晋现存的逐项察举考试中,其中以贤良、秀才两科对策最难。 贤良有年龄要求,且要皇帝亲自考核,此处暂且不表。而秀才策试则要连对五策,分别由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与博士祭酒、中正五人各自出题,一策不中便名落孙山,五策全优者才能被评为二品。 刘羡此前并非不知道秀才察举,但一来他没有察举的门路,二来他对高品也没有太大的执念。不过既然鄄城公点出来有这么一条路,他也觉得挺好,所谓求人不如求己。能够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总好过单纯地以门第取人。 所以次日,他就去始平王府上求见司马玮。 司马玮此时正在走廊里读书,事实证明,天子给他安排伴读还是卓有成效的,在过去一年,他进步得很快,至少已经不反感书卷,也能用上一些典故了。他见刘羡过来,就很自然地喊仆人上了一碗茶汤,让刘羡在身侧坐下。 刘羡很直白地向司马玮表明了来意,请问能不能推荐自己去参加秀才策试。 “喔?怀冲想去秀才策试?这倒简单,但策试听说很难啊!” 一年相处下来,即使刘羡仍没挤进王府的圈子里,但和司马玮的关系还算亲近。 司马玮如今已把他当成好友,似乎完全没想过,在去年的金谷园劫案中,刘羡和他分别扮演了什么角色。不过这也难怪,那天司马玮毫无危险,只道是看了场博陵公府的笑话。 眼下他听说刘羡想去试策秀才,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缘由,大咧咧笑道:“莫非怀冲是不认识中正,怕拿不到高品?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我去说一声便可。” 刘羡很感谢他这份好意,但想了想,还是婉拒了:“殿下,倒不是说我不在乎高品,只是有些东西,还是要靠自己得来才更有滋味。” “这么说,你是志在上第咯?”司马玮也不纠结,他笑道:“这也是好事,你是始平王府的人,若能出一个上第秀才,也是我的一件美谈。行!我答应了!” “多谢殿下。” “谢什么?丑话说在前面,你若表现不好,丢了我的脸,我可就要拿你是问了!” 说到这,两人都笑了起来。 平心而论,虽然始平王府里可谓是群魔乱舞,但刘羡确实是很欣赏司马玮的,他为人坦荡,心性刚决,也不太在乎物质享受,放在皇子之中,确实是非常难得的。 如果手下没有歧盛这群好乱乐祸的小人,大抵他真的可以成为国家柱石。 不过刘羡也没有什么太多可指责歧盛的,歧盛他们好乱乐祸,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世道如此,人们心中不相信忠,孝道上又表现得浮夸,已经毫无信义可言了,那结果必然就会奔向阿鼻地狱。正如小阮公所言,这时候也只能先做好自己。 辞别司马玮后,他又去拜见老师陈寿,说了自己准备策试的近况,询问老师有什么建议,顺便看看绿珠。 绿珠此时已换了素颜,依然楚楚动人,她见刘羡过来,极为高兴,但又保持着矜持,给刘羡端了一碗茶汤后,就退到角落里,悄悄地注视着。 而距离仕途遇挫已有两年,陈寿的心态也好转不少,听说刘羡准备走秀才策试,他敲着桌案笑说:“对你来说,对策本也不是什么难事,无非就是说些冠冕堂皇的废话罢了。” “你听我的,只要从经义出发,以近些年的国事为先,大谈些师古之道,就没有不过的道理。如果还有多余的心力,能再对陛下多些歌功颂德,拿个二品,简直是手到擒来。” 陈寿说得这么轻松,连刘羡都跟着笑了,师生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 只是谈到最后,陈寿突然低下声音来,从怀中掏出一封信件,递给刘羡说:“怀冲,这是武阳来的信件,你自己看看吧。” 武阳?刘羡心中一震,他知道那是李密的家乡,他连忙拆开信封展开观看,发现并没有意想中的长篇大论,先是一首很简单的五言诗,其辞曰: “高田种小麦,终久不成穗。男儿在他乡,焉得不憔悴?” 信上的字迹已经很凌乱,还有很多泪迹般的墨滴,可见书写者书写时,手指止不住地发颤,是用尽全力才写了这首诗。在诗尾下又见一段小字,写道: “蜀中诸事已毕,望主公放眼长远,静心忍耐,择机而归。若能恢复鸿基,再明社稷,臣处幽冥之下,亦不胜宽怀,感念掩泣。” 最后是四个字:“李密绝笔”。 读罢,刘羡起身徘徊,继而仰天长叹,久久不能言语。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2501tm的打赏~ 第二十六章 秀才策试(5k) 太康九年二月己未,是刘羡正式到太学参加秀才策试的日子。 这天天将亮未亮,安乐公府就已经安排起来。先是令刘羡起来热水沐浴,换了一身非常青底荷纹连裳儒服,头戴玄色儒冠,脚穿步履紫丝布履,这些衣物都熏了一夜,刘羡穿到身上时,一时颇为不适。 而后是早膳,妻子阿萝亲自下厨,在阿春的指导下做了一碗鲤鱼汤饼,端给刘羡,寓意是希望他今日鱼跃龙门,好运连连。刘羡尝了一口,发现盐似乎下重了,但抬头看见妻子殷切的眼神,他不好令她失望便,展颜露出一个笑容,就饼连汤,喝了个精光。 用过早膳,刘羡便准备出门了。朱浮给他牵了翻羽出来,经过一年的驯养,这匹上党来的千里马变得非常温顺,但也保留着神骏雄伟的外表,十六岁的刘羡骑上去,顿时显得英武不凡,引得阖府上下一片赞赏之声,二伯刘瑶更是当众感慨说:“真像大兄年轻时候。” 甚至就连安乐公刘恂,此时也罕见地出来,冷着脸鼓励刘羡说:“好好考,不要辜负了祖先名声”,然后就匆匆逃走了。 看得出来,大家都对刘羡入仕寄予厚望。原本刘羡非常轻松,此时倒被弄得有些不自在了。但他知道,这就是母亲说的是负担,所以他选择回馈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昂首挺胸地和家人们告别,与张固、郤安踏上了太学之路。 这一年来,这条路刘羡已经走熟了。大概两刻钟,他穿过开阳门进入南市,再从南市经过熹平石林进入太学,沿路的行人不禁对他屡屡侧目:今日也是太学生进行试经射策的日子,很多人都穿得非常正式,可即使如此,刘羡还是显得鹤立鸡群,贵不可攀,继而不禁有人窃窃私语,猜这是哪个世家的贵公子。 此时太学的杏花开了,粉粉嫩嫩,既好似粉云氤氲,又好似下了一场红雪。很多人在其中徘徊绕行,基本都是准备策试的太学生,他们大多神色忐忑,口中念念有词,显然在为接下来的射策打腹稿。 刘羡下了马,将翻羽寄放在太学的马厩,走出来时,突然听到旁边一声呼唤,侧头看,发现竟是刘聪。太原公子还是像以前一样,脸上带着似笑非笑,似醉非醉的神情,负手而立,对他问道:“听说你今日要去秀才策试?有把握吗?” 刘羡笑道:“没什么把握,听天由命吧。” “行,能说这话,一般都是十拿九稳了。” “那你呢?今日太学射策,你准备得如何?” “我?”刘聪一手指着自己,失笑道,“我一个来当质子的匈奴人,怎么可能参加射策?无非是混日子罢了。什么时候轮到我继承部族了,我就回并州去,然后再派一个新的质子来洛阳,以此循环往复。人生啊,就是这样了无生趣。” 刘聪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虽然是玩笑,但也不难听出其中的落寞,以及几分言不由衷,显然对于射策中第这件事情,他还是非常向往的。 两人也不再多说,刘聪拍了拍刘羡的胸口,鼓励了句“祝你成功”,然后转身离去了。 刘羡在原地伫立片刻,感慨一番,也和张固、郤安分别,往太学考场走去。 今日太学射策,太学中央的二十间大学舍都被征用了,而刘羡的考场不在这边,他被安排在国子学旁边两百步的一间小学舍,占地虽然不大,但装饰却非常华丽。 不仅墙壁是用赤石脂刷的朱漆,舍前的走廊上还绘有几张孔子画像,对着考生们露出憨态可掬的慈祥笑容,很难联想到孔子那充满困惑挫折的一生。 刘羡抵达的时候,这里大约站了二十来个考生,都不约而同地往刘羡处望过来。这也难怪,这些人多不年轻,年纪大的恐怕有四十来岁,年纪小的也有二十来岁。站在他们中间,刘羡甚至显得有些稚嫩。 刘羡倒没有什么自傲,能在这里策试的,基本都是地方郡国的英才,无非是没有足够的人脉,所以不得不蹉跎岁月,熬打资历,这才能在今天到太学对策。自己虽然常常自以为苦命,但和他们相比起来,还是非常好运的。 还没到策试的时间,刘羡直接到队伍的最后坐下,拿着文牒等待呼名。 在他前面的是一位年近三十的中年人,身材宽阔,满手老茧,站姿挺拔,一看就是习武之人。这人非常客气,看见刘羡就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说:“在下鄱阳陶侃,字士衡,今岁来京考孝廉科,敢问阁下是……?” 他是江东人,吴地口音很重,说了两遍刘羡才反应过来,刘羡连忙回应道:“在下刘羡,字怀冲,今日是来秀才对策的。与陶兄相会,甚是荣幸。” 他一说是来考秀才科,众人的眼光顿时不同了。 在这里的人多是以孝廉科居多,孝廉一科虽然也要射策,但到底有孝行在先,不需要那么麻烦,只需要写一篇长论即可,而秀才对策则是要连答五策,没有捷径可走,非博古通今者不能为之。对于敢于考这一科的人,不管再年轻,大家都还是很尊敬的。 陶侃也是如此,他很吃惊地看着刘羡,一时拿不准该用什么态度,良久才说:“那就预先祝刘君中第了。” 过了一会儿,学舍的钟声被敲响了,国子祭酒嵇绍走出学舍,将众人按照科目分好,依次等待呼名对策。 秀才这一科只有三人,除了刘羡外,另外两个都是年过四十的老人。他们神色忐忑,看向刘羡的眼神也有几分惊疑不定,可能是由于刘羡的年纪而产生了自我怀疑,也可能是想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屡试不中,连带着刘羡也有些紧张了。 好在这种氛围没持续多久,很快,学舍中的嵇绍就呼唤刘羡进去,他是今日第一个进行秀才对策的。 一进门,刘羡看见屋中坐了五个中年人,他们虽然相貌各异,但都自有一股文宗风范,显然就是这次对策的考官了。 刘羡只认识为首的国子祭酒嵇绍,行过礼后,嵇绍也对他展颜微笑,非常轻松地说道:“怀冲不必拘谨,就当是我们随便聊点经义吧。”而后又为他一一介绍,在他身边的这四人,从左到右,依次是尚书郎潘岳,中书郎左思,侍中乐广,黄门郎山简。 这四人听说考生是安乐公世子,也都露出玩味的神情来,只不过由于是策试时间,他们不好展开,还是很快进入了正题。也就是考官拿出早就拟定的策问,而考生在策问下进行对策。 第一道策问是嵇绍写的,他拿出题纸,当众问道:“昔三代明王,启建洪业,文质殊制,而令名一致,人散久矣。三代之损益,百姓之变迁,其故可得而闻邪?今将反古以救其弊,明风以荡其秽,三代之制将何所从?太古之化有何异道?” 这道策问就是很标准的师古题,问如何从夏商周三代的制度变迁中学得教训,用以改变当下的制度弊病。一是考察对策者对经史的了解,二是考察对当下制度的观察。 这简直是刘羡的拿手好戏,他当即挥笔答道:“臣闻有国有家者,皆欲迈化隆政,以康庶绩,垂歌亿载,永传于后。然而俗变事弊,得不随时,虽经圣哲,无以易也。” 开头就是点题,国家想要达到大治,所谓的制度和政务,其实就是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没有什么颠扑不破的成法。 “夏人尚忠,忠之弊也朴,救朴莫若敬。殷人革而修焉,敬之弊也鬼,救鬼莫若文。周人矫而变焉,文之弊也薄,救薄则又反之于忠。所谓忠弊质野,敬失多仪。周鉴二王之弊,崇文以辩等差,而流遁者归薄而无款诚,款诚之薄,则又反之于忠。三代相循,如水济火,所谓随时之义,救弊之术也。羲皇简朴,无为而化;后圣因承,所务或异。非贤圣之不同,世变使之然耳。” 接下来这段话,刘羡就是根据题眼,通过古史来进行阐述。 夏代的立国基础是尚忠,但忠诚难以经历长久的利益考验,所以最后就亡国了。 而商代就进行了修正主义,改用威权和信仰治国,只是这样的手段难以捉摸,并不稳固,最后被以崇尚确切制度和成文法的周人灭亡。 但周代的问题就是制度太过僵化,难以长期执行,最后还是要通过孔子提倡忠孝来续命。 可以说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变迁,其实就是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情,与其想什么千秋万代后的大问题,不如多想想当下吃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政治智慧。 “今大晋阐元,圣功日隮,承天顺时,九有一贯,荒服之君,莫不来同。然而大道既往,人变由久,谓当今之政宜去文存朴,以反其本,则兆庶渐化,太和可致也。” 最后是讨论对今日的时政感悟。刘羡先是对皇帝歌功颂德了一番,然后非常隐晦地说道,现在国家的问题,就是社会从上到下都称不上忠诚,只要从这个方面着手教化,让大家都忠诚起来,可能太平盛世就有了。 第一策答完,刘羡把对策交了上去。 第二道策问是一道实务题,是尚书郎潘岳出的,其辞曰: “今四海一统,万里同风,天下有道,莫斯之盛。然北有未羁之虏,西有丑施之氐,故谋夫未得高枕,边人未获晏然,将何以长弭斯患,混清六合?” 简单来说,就是问刘羡,虽然国家统一了,但西北还有边患,该怎么处理。 刘羡牢记陈寿的教诲,把握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中心思想,继续挥笔开始写车轱辘话: “臣闻圣人之临天下也,祖乾纲以流化,顺谷风以兴仁,兼三才以御物,开四聪以招贤。故劳谦日昃,务在择才,宣明岩穴,垂光隐滞。俊乂龙跃,帝道以光;清德风翔,王化克举。是以皋陶见举,不仁者远;陆贾重汉,远夷折节。今圣朝德音发于帷幄,清风翔乎无外,戎旗南指,江、汉席卷;干戈西征,羌蛮慕化,诚阐四门之秋,兴礼教之日也。” “故髦俊闻声而响赴,殊才望险而云集。虚高馆以俟贤,设重爵以待士,急善过于饥渴,用人疾于影响,杜佞谄之门,废郑声之乐,混清六合,实由乎此。虽西北有未羁之寇,殊漠有不朝之虏,征之则劳师,得之则无益,故班固云:'有其地不可耕而食,得其人不可臣而畜,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盖安边之术也。” 简单来说,就是答非所问,装聋作哑。 策问是问怎么解决边患,刘羡对策就是讲应该先治理内政,翻来覆去地举一些典故,论证只要大晋内政搞得好,边患自然而然就消除了,至于你问为什么?我想懂的都懂。 但有没有道理呢?那也确实挺有道理的。 在刘羡看来,有识之士也都应该看得出来,这大晋的心腹之患有点太多了,先治理内患显然比治理边患靠谱。 刘羡把第二道对策交了上去。 中书郎左思出的也是一道实务题,但又与师古相结合,辞曰: “庶明亮采,故时雍穆唐;有命既集,而多士隆周。故《书》称明良之歌,《易》贵金兰之美。此长世所以废兴,有邦所以崇替。夫成功之君勤于求才,立名之士急于招世,理无世不对,而事千载恆背。古之兴王何道而如彼?后之衰世何阙而如此?” 这题大抵是问,国家兴亡,在于招揽人才,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可为什么有的王朝能因收揽人才而兴盛,有的王朝却丧失人才而衰亡呢? 对这一题,刘羡稍微认真了些,这时候不能再说车轱辘话和歌功颂德了,要从经义上去解读: “兴隆之政务在得贤,清平之化急于拔才,故二八登庸,则百揆序;有乱十人,而天下泰。武丁擢傅岩之徒,周文携渭滨之士,居之上司,委之国政,故能龙奋天衢,垂勋百代。先王身下白屋,搜扬仄陋,使山无扶苏之才,野无《伐檀》之咏。” “是以化厚物感,神祇来应,翔凤飘飖,甘露丰坠,醴泉吐液,硃草自生,万物滋茂,日月重光,和气四塞,大道以成;序君臣之义,敦父子之亲,明夫妇之道,别长幼之宜,自九州,被八荒,海外移心,重译入贡,颂声穆穆,南面垂拱也。” 刘羡先是沿着题目的思路,肯定招揽人才的重要性,再沿用商周的典故,加以天人感应的话术,阐述说,不能盲目取士,而要按照儒学经义取士,来着重梳理忠孝之道,国家就一定能安宁。这算是儒学的政治正确了,不可不提。 但这还不够,他又紧跟着写道: “今贡贤之途已闿,而教学之务未广,是以进竞之志恒锐,而务学之心不修。若辟四门以延造士,宣五教以明令德,考绩殿最,审其优劣,厝之百僚,置之群司,使调物度宜,节宣国典,必协济康哉,符契往代,明良来应,金兰复存也。” 这算是刘羡对取士的一点自我见解。 他觉得察举贡士确实是很不错的善政,但在当下,和九品中正制度结合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弊病,因为察举制度面向过于狭隘,很多门阀不怎么修学就能进入仕途,这实在不利于官场的生态。 应该废除中正制度,扩大察举的面向,同时将考试考绩制度发扬光大,推广到所有的官僚群体中,那朝廷政治就会清平许多了。 答完后,刘羡擦了擦额头的汗,又把试卷交了上去。 这题算是五策中最难的,后面的两道就简单多了。 第四道是问刘羡,法令和礼乐是否冲突?这是问刘羡对皇帝早年修缮的《泰始律》有何看法。 刘羡又是一阵车轱辘话,中心思想就是法令礼乐不可偏废。 第五道是问刘羡,今天下太平,是否应该削减武备?这是讨论灭吴后的休武偃兵政策。 刘羡则论述说,所谓的天下太平,是讲国内的事,边疆什么时候太平过?所谓“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和平时期也必须要锻炼武备,才能长期的维持和平。 五策答完,刘羡写了差不多两千字,手都麻了。回头看窗外,可见日上三竿,距离他进来时,差不多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几位考官在整理试卷,倒也没有过多的言语。 国子祭酒嵇绍则对刘羡笑道:“怀冲,这后边还有两人等着策试,你先回去等消息吧。大概要等个十天,我们就会把品状和上喻一起送过来,到时你,也就有个官身了。” 言下之意,是刘羡这次对策答得很不错,基本是通过了。 刘羡顿时吃了一颗定心丸,他对诸位考官再次行礼,躬身退出门外。 一出门,两道目光就聚焦过来,刘羡对等待的两人笑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远远地看见张固和郤安在杏林中等待,周遭鸟语花香,蝶飞蜂落,他迈开步子,昂首挺胸地走了过去……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二十七章 灼然二品(4k) 三日后,柔和的春风微微吹拂过庭院,幽香艳丽的樱花如同在溪流中上下起伏。洁白的浓云飘过,显得中午的太阳更加耀眼,而太常府的内庭,也因此打开房门,将光亮和花香都放进来,不过随即又被屋内的墨香冲散了。 屋内两侧的席案上,此时堆满了此次太学射策的试卷手稿,太常属吏们还在对这些纸张进行分类。他们根据学生的门第,初步将数千张试卷分成不同的别类,准备在稍后给太学博士们审阅,许多人的岁月与青春,就在这些人的手指间微微沉浮。 正在这个时候,庭院外传来了脚步声,随着一个人漫步走进内庭,属吏们不禁向门口望去,而后纷纷行礼,口中皆道:“见过君侯!” 来的不是他人,正是广武县侯张华。他扫视了一眼属吏们,淡然地挥挥手,说:“不必多礼,你们各自忙吧。” 属吏们又低下头,只有一人上前来带路,对张华道:“诸公就在侧厢,君侯请随我来。” 张华信步随他上前,没几步,小吏拉开一扇门,门内笑谈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哦?这不是茂先吗?”侍中乐广抚须笑道,“快些进来吧,没有你这位大中正,我们该如何品第啊?” 张华挽起衣袖,慢步找了一位空席坐下,也笑谈道:“彦辅公说得哪里话?如果说慧眼独到,天下哪有比得上您的呢?只要是您说的意见,我跟着照做便是。” 在座的诸位都涌起一阵和善的笑声。此时除去张华外,在房内落座的已有八人,分别是国子祭酒嵇绍,太常成粲,博士祭酒刘寔,尚书郎潘岳,秘书郎左思,侍中乐广,黄门郎山简,还有散骑常侍王济。 这八人,在政治官品上都不如张华,但论及在文坛中的地位,却都犹有胜之。 而加上张华,这九人也就是负责这次察举品第的主考官了。地位的不同,决定了心态的不同,此时他们能轻而易举地决定上千人的政治命运,但却还在闲适地饮茶谈笑。但对于等待的大多数考生们来说,这段时间是煎熬难耐的,他们拼命祈祷,希望能在这些高士的只言片语中能留下自己的名字。 但显然张华他们并不着急,而是先寒暄起来,谈了一些最近的趣事。 刘寔先是取笑道:“武子看上去似是胖了啊,是王员外的牛心养人吗?”武子说的是王济,王员外指的是员外散骑常侍王恺。 原来前些时日,王济到王恺府上比射打赌。王济说是贪慕牛心,要用一千万钱,来赌王恺那头八百里驳的牛心,王恺自恃箭术比王济更高,就应允了,不料王济一箭而中,王恺无奈,只能杀了自己的宝牛,取出牛心送给王济享用。 王济哈哈笑道:“子真公取笑了,我那是戏弄王员外,牛心我就吃了一口,怎么养人?” “哈哈哈,你呀你呀,杀而不食,岂不是暴殄天物?” “我也不想啊!那是王员外厨子不行。”王济晃着头道,“也不知那厨子往牛心放了多少胡椒,我尝了一口,差点没交代过来。可能这就是没有口福吧!” 堂中哄然大笑,都不禁为王济的冷嘲倾倒,张华笑道:“你这两年啊,尽抢王公的风头,王公肯给你杀牛,就够宽容大度了,你还指望他怎样?要是我啊,就该在牛心里下毒了。” 王济则无辜道:“茂先何出此言?我要抢风头也是石季伦的风头,几时想过要压王公?” 众人又是一番笑,原来,在这两年,出身太原王氏的王济也加入了洛阳斗富的风潮里。 他先是在洛阳太学之南盘下一家大马场,然后用金钱铺地板,据说耗钱两万万,被人称之为“金埒”。而后他又在马厩里放养了上千匹马,据说光千里马就不下五十匹,故而这马场又被称作“伯乐原”。 到最近,他又大肆邀请洛阳宾客到家中饮宴,可谓是极尽奢华,珍馐如米。其中更有一道蒸鹅肫味道甚美,连天子司马炎吃了都拍案叫绝,原来这鹅肫竟是用人乳蒸的,消息传开后,洛阳百姓都说,王石斗富的这个“王”,已经是太原王氏的“王”了。 不过在现在,大家提起石崇,显然不会想起斗富,还是那件大劫案。 成粲果然道:“自从石季伦经历了那次劫案,整日深居简出,阖门闭户,也不像以往天天唤人到金谷园了,哪还有什么风头可抢?” 他顺着这个话题问张华道:“茂先,那个案子有线索没有?还是悬案?” 张华苦笑道:“当然是悬案,也不知哪里冒出来这么一伙胆大包天的劫匪,干出这么一件事,事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了。他没有继续犯案,朝廷哪里能有线索?” 堂内一时安静下来。 没有线索的案子,往往可能是受他人的指使,大家其实都是这么想的,但至于是谁指使,就各有各不能明言的猜测了。 “还是说回正题吧。”国子祭酒嵇绍从桌案上拿几张名单,徐徐道:“今日我们最好早点把国子学的学生,还有察举人员的品状定下来,这是国家大事,不要怠慢了。” 其余几人都颔首应是,张华是司州大中正,他拿出状纸和中正印玺,又提了笔蘸墨后,对嵇绍道:“国子学里,延祖先捡要紧的报吧!” 嵇绍点点头,先报名道: “贾谧,咸宁八年四月辛亥生人。” 然后是家世: “出身平阳贾氏。” “其祖,鲁武公贾充,历任车骑将军、散骑常侍、尚书仆射、司空、太尉。因有建业之功,灭吴之绩,封邑万户。” “其父,南阳韩寿,历任司空掾、散骑常侍、河南尹,爵至乡侯。” 张华在后面写道:“王佐之家。” 再然后是行状,就是写一些受评人相关的风评,张华稍稍斟酌,写道: “广博经史,兼通内纬,天材英博。” 最后是定品,张华也不用多想,直接写道: “宜定二品。” 再用自己的印玺点点朱泥,在品状后先盖上“大中正印”,而后是表明张华身份的“广武侯印”。 就这样,一篇二品品状就完成了。 接下来是石超,流程与上述等同,张华对其行状评价道:“慷慨立志,奇武不凡。” 之后是陈植、裴该、荀绰等公爵之后,张华要么写“亮拔不群”、“德优能少”,要么写“峻秀绝伦”、“深怀明器”,总之都是一些非常经典的套话,放在谁身上都看不出区别。 实际上确实也没有区别,毕竟都给了二品品第。 然后到了次一等的门阀子弟,三品的品第也陆续出现在品状上。但张华隐约感到不对,忽然间,他将笔搁置在墨台上,问嵇绍道:“说起来,这一届不是有安乐公世子在吗?怎么没有听到他的名字?” “喔?”嵇绍放下名单,慢条斯理地喝了一杯水,而后笑问道,“茂先公还关注怀冲?” “怎么说也是我的邻居,哪里敢不知道呢?” “那您可关注错了。”嵇绍从桌案上抽出五张试卷,对着张华道:“始平王推举他考了今年的秀才策试,所以他的名单不在国子学里。” “秀才策试?”张华吃了一惊,他接过嵇绍手中的试卷,连忙看向卷名,确实是刘羡没错,这让他顿感挫败。 作为西晋帝国的几个决策者,自从那次试儿会后,张华其实一直时不时地留心安乐公世子。 起初,那只是一种下意识地关注,毕竟两人是邻居,刘羡又曾带有异象。 但随着刘羡年龄增长,张华渐渐产生了一种隐忧。因为刘羡并没有如他料想般地沉沦,而是成功地元服、成婚、出仕,就如同岩石下的种子,竟成功将枝条探入阳光中。 张华想,这恐怕不利于帝国的稳定。 可帝国的内患是如此之多,一位没什么背景的安乐公世子,在帝国内部根本无足轻重,张华没有理由去打压刘羡。但如果能在刘羡的道路上设下些不为人知的绊子,他也乐得去做。 没想到,自己稍稍一个疏忽,竟连设绊子的机会都错过了。 张华开始扫视刘羡回答的五道策问。 老实说,刨去文章的辞藻,里面的观点稍显激进和阴阳怪气,但在这个年头其实并不稀奇。 后人往往以为在西晋时士族一手遮天,所以不允许人讨论忠孝道德的沦丧,九品中正制度的得失,但在大搞言论管控、直接以言论罪的曹魏都做不到,在西晋就更不可能做到了。 士人也会长远考虑,士人也有道德良知,知道治国必须也要给寒门希望,所以不少人主张废除九品中正制度,如刚去世不久的前司隶校尉刘毅,也有主张士族都应先到基层历练的王戎。 刘羡的主张在这些人中非常普遍,并不算最突出的那一批。可在张华看来,这已经构成一个危险的讯号了。 读罢后,他隐藏情绪,抬头问屋中的几位同僚道:“已经通过了吗?” 左思捋着胡须道:“这位安乐公世子,文才艳艳,辞藻华丽,临时对策,神思迅敏,下笔若电。前后五策,旁人多要两个时辰才能答完,他却不过用了一个半时辰,可谓是奇才了,我觉得评个上第,并不过分。” 左思是寒门出身,为了挤进洛阳,他蹉跎了不少岁月,所以非常看重才学和文章。而在这方面,毫无疑问,刘羡极对他的胃口,所以非常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刘羡的支持。 潘岳则说:“这里面的文字固然好,但我觉得难得的是,这孩子年纪轻轻,却能博通经史,这不是天赋异禀能做到的,想必平日也是刻苦用功吧。” 潘岳年少得志,以文章锦绣,美容红唇而被人闻名,很早就踏入官场,后世说“才如潘江”、“貌比潘安”指的都是潘岳,但在年长之后,他却踟蹰官场,久不得升迁,脸上如今已有悒悒之气。他口中说的是刘羡,可看他脸上的表情,分明是在说自己。 已经有两个人表明支持刘羡得二品,张华心下失望,脸上仍是笑意盈盈,他转首又问嵇绍、山简道:“二位是什么看法?” 嵇绍又拿起名单,表态说:“这位安乐公世子,是阮世叔的弟子。阮世叔临走前,给我和季伦(山简)都叮嘱过,能提携一下,还是要尽量提携一下。我们几家都是世交,怎么好违背长辈的意思呢?” 山简亦在一旁抚须道:“正是如此。” 嵇绍和山简分别是竹林七贤嵇康和山涛的后代,嵇绍的养父又是山涛,足可见竹林七贤关系深厚。若是阮咸提前打了招呼,两人确实没有推脱的道理,何况刘羡的对策确实上佳,他们只不过先拿世交为幌子,堵住别人攻讦的嘴罢了。 张华确实无话可说,他只能把眼光放到乐广头上,虽然希望不大,但他还是问说道:“彦辅公怎么看?” 乐广也是寒门出身,他自幼丧父,贫苦读书,但性情冲和,和士人们清谈品评,几乎无人不被他折服。 在没有门第帮助的情况下,乐广只凭一口道理,就先后折服裴楷、王戎、卫瓘、贾充等朝堂重臣。后来外出做官,所过之处,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功绩,但官民就没有不赞赏和怀念他的。士人将其称为“水镜”,与王衍并列为清谈领袖。 而王衍又自嘲说,论谈吐道理,自己与乐广相比,还是太过啰嗦。 可以说,乐广是当下西晋公认的第一名士,他对刘羡的意见,足可以决定整个士林对刘羡的态度。 乐广沉吟少许,手指微微敲击桌案,而后道:“见文如见人,此人胆大志远,利如神锥,虽处锦绣纨绔之中,锐不可藏也。” 他在这里顿了顿,道:“当为灼然。” 此言说罢,众人不禁哗然。 在如今的九品中正制度下,士族的乡品到顶了也不过是二品。但是随着近些年,二品乡品的超发,士林内部也形成了一股舆论,就是那些靠门第出身才得来的二品,本也没什么了不起,有什么才学与孝行可言呢?只有极少数德才兼备的真杰士,才是不可置疑的灼然二品。 这种舆论反馈到九品中正制度上,就是多了一个新品第。 即在二品之上,一品之下,新设了一个灼然二品,轻易不得授予,往往三四年间,才有一人能得到这个评价。 而今看乐广的意思,竟然是支持给刘羡灼然二品。张华不禁脱口问道:“彦辅公不觉太过吗?” 乐广看了张华一眼,悠悠然闭上眼睛,显然是说过意见后,不准备再改变主意了。 左思则笑道:“确实,我听说这个刘羡不只才学出众,孝行也感人,说一句德才兼备并不为过。难得彦辅公有提携之心,我又怎好扫兴?我也同意灼然。” “可。” “同意。” “同意。” 其余几名负责秀才策试的考官也都尽数表态。 在这种情况下,张华即使身为大中正,也不好拂了众意。 他拿出一张品状,写下刘羡的生辰家世后,在行状上写下“刚睿英断,德深明远”八个字。 此时,他心中五味杂陈,说不好到底是什么感受,但很快掩饰过去了。继而在定品一栏上匆匆写下“灼然二品”四字,并盖下了自己的两面印章。 尘埃落定。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二十八章 庆祝(4k) 三月辛未巳时,耀眼的阳光爬满了走廊和庭院,墙头爬满了木犀的树叶与金华,再加上布谷鸟时近时远的叫声,一切都显得非常惬意。 刘羡今日穿得依旧特别齐整,端坐在书房,在桌案上一板一眼地临摹着蔡邕的《王子乔碑文》,神情认真而细致。 妻子曹尚柔则跪坐在一旁,卷袖为丈夫磨墨,她仔细地看着夫君的落笔,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 自从对策结束后,刘羡就一直在家中等待结果,对待这场事关人生命运的策试,他表现得非常平静,每日不是在家中练剑,就是读书练字,似乎只不过是去太学郊游了一趟。 但安乐公府上下却难免忐忑,他们不好去找刘羡反复确认,就一遍遍地派人去太学打听消息。好像放榜是什么群策群力的苦力活似的,只要大家多辛苦几遍,就能带回来好消息。 “来福又去太学了?”刘羡问。 阿萝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呵呵笑了。 “阿萝,笑什么?” “阿萝在想,夫郎真的像表面上这么平静吗?” “嗯?我老师小阮公说过,为人当有大智慧,所谓一身望绝壁之淡定,四面临巨涛之从容,如此,才能令人生如履平地。我很喜欢这句话,莫非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没什么不对。”阿萝展颜道,“可夫郎若是这样的人,那为什么这个雲字写得锋芒毕露呢?” 刘羡一愣,停下手中的笔,细细去打量刚刚写的“飞神形,翔云霄”六字,可并未发现什么不对,回头再看妻子促狭的神情,他才恍然自己受了戏弄,也不生气,无奈笑道: “阿萝,正是因为心不静,所以才愈要使自己心静,这便是读书习字的要义啊!” “嘻,夫郎也会心不静吗?” “我若真心静了,大概就已悟道了吧,不去冯虚御风,遨游六天,哪还会在这里和你斗嘴呢?” 阿萝捂住嘴偷偷笑了,她笑起来正如春日的木樨,俏皮中洋溢着活力,可爱又不失妩媚。 她说:“那我有一个办法,能让夫郎心静。” “什么办法?” “你闭上眼睛。” 刘羡闭上眼睛,脸庞立刻就感受到一股细细的热流扑打在脸上,鼻子紧跟着嗅到一股熟悉的香味,那是阿萝惯用的白芷香粉。 他知道,是阿萝贴了上来,一个倏忽,妻子湿润的嘴唇像是两条刚上岸的鱼,在他的脖颈处轻轻游动。刘羡的身体不由得紧绷起来,双手下意识地环抱过去。 但手掌刚刚抱住阿萝的背,刘羡就笑了起来,因为妻子不再亲吻,而是像小猫吐舌般舔舐着他的锁骨,湿漉漉的,痒痒的,令他忍俊不禁。 阿萝趁机缩到刘羡怀里,笑问道:“辟疾,现在你心静吗?” 与早熟的刘羡相比,阿萝表现得就像是一个未长大的孩子,令刘羡没有任何脾气,他笑道:“好,好,多亏了阿萝了。” 很奇妙,成婚已经一年多,可对刘羡来说,妻子阿萝还是一个谜。她似乎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魔力,这么一番笑闹后,她确实轻松打消了自己心中的踟蹰,让温柔和快乐驱赶了其余所有情绪,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心。 如果是无心,她是需要自己呵护的娇柔花朵,如果是有心,那她便是善解人意的港湾与屏风。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能让刘羡对她充满柔情蜜意。也正是从妻子身上,刘羡切实感受到了,柔软也是一种极为强大的力量。 刘羡笑着拍拍妻子的背:“好了,别闹了,还是白天呢!” 阿萝也就很乖巧地退回原位,继续慢悠悠地磨墨,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刘羡则继续提笔,他此时已心无旁骛。 而有时候造化就是这样,当你对事情毫不担忧的时候,喜讯也就自然而然到了。 正当刘羡临摹完碑帖,正收笔审视的时候。府外传来了喧哗声,就像是大河解冻时的凌汛,起初只有一丁点的响声,随后就有万千奔流驰过,席卷碎冰飞泻向海。 很快,他就看见来福一瘸一拐地赶过来,路中就向房内高喊说:“公子,喜讯,喜讯呐!” 刘羡心中顿时大定,他笑着站起,迎上前搀扶住来福,说道:“您慢点说。” “是国子学的嵇公来啦!” “喔?”刘羡吃了一惊,他连忙整顿衣冠,往堂内走去。 而等他步入正厅的时候,几乎府中所有还在的下人都环绕在大厅内外,低声打听着消息。 而在厅堂内,嵇绍已经端坐入席,由二伯刘瑶照顾着,桌案上给他端来了茶汤、樱桃、枇杷,甚是丰盛。 嵇绍显然没想到会弄出这么大阵仗,一时颇有些不适,直到看见刘羡过来,这才松了口气,起身笑道:“怀冲,恭喜啊!”继而从怀里掏出一张薄薄的黄帛和一份名牒,递交到刘羡手里说:“从今日起,你就是朝廷的著作郎了。” 此言一出,府内上下顿时喜笑颜开。 著作郎这个职位,安乐公府很熟悉,毕竟刘瑶此前就担任了多年的著作郎。 这是朝廷的六品官位,隶属于中书省,主要职责是整理典籍、公文,顺带修史。虽然权职不大,算是一个清官,是许多老人所不喜的位置。但对于一个刚刚开始入仕的青少年而言,每个人都要从无事的散官做起,能做著作郎,可谓是一个很高的起点了。 这也出乎了刘羡的预料,在他想来,自己得个七品散官就已不容易了,六品更是从没想过。 一时间喜悦和疑惑涌上心头,刘羡手脚有些虚浮,他接过黄帛和名牒,仔细对照了两遍后,这才收入怀里,然后问道:“祭酒,我这是得了几品?” 见刘羡并没有失态,嵇绍心中也颇为欣慰,他对刘羡笑道:“这是托彦辅公的福,是他执意提拔你,最后定了灼然二品,你事后可要去登门感谢才是。” 听说是灼然二品,刘羡更是吃惊,他知道这四个字的份量,西晋的二品虽多,实际上也不过是数百人,而能得到灼然二品评价的,恐怕不超过二十人,其中无一不是王佐之才。比如家住在安乐公府隔壁的广武县侯张华,品状就是灼然二品。 “是否太显眼了?会不会得罪人”刘羡脑中第一时间闪过这些想法,随即又有些失笑,自己刚刚还在为得不到高品而忧心,此时却又恐惧品状太高了,简直是鳃鳃过虑。 眼下正是高兴的时刻,高兴的时刻就应该尽情高兴啊。 刘羡当即请嵇绍暂留家中做客,又派人去请了老师陈寿,祖逖、刘琨、刘聪、王粹等好友,还有阮氏和曹氏的一些青年子弟,如阮玄、阮孚、曹广、曹苗,当然,也礼节性地邀请了石超、张韪、贾谧等勋贵子弟。自己则去始平王府,去邀请了举荐的主君始平王司马玮。 此时虽是春忙时节,却正是少年们最清闲的时候,除去勋贵子弟多不在府中外,其余能受到邀请的客人们,下午陆陆续续都到了。 家中早就为宴席准备好了食材,客人们一多,府内立马就忙碌了起来。 阿春等侍女在厨内来来去去,不断地往送出一些佳肴,朱浮、来福则在门口,给贵宾们迎来送往,就连安乐公刘恂的侍妾们,此刻也具有荣焉,不须他人交代,就换上了华丽的衣裙,主动为宴会伴舞鼓乐。 自从刘羡降生以来,安乐公府还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这么多的青年才俊,这么多的欢声笑语,还有这么多张没吃过苦的面容,其中带有对未来的向往,连带着将府内上下,过去二十年多的悲凄一举抹平了。 许多自蜀中来的家仆,都跟着高兴得抹眼泪,甚至失声痛哭,朱浮对来福说:“能活到今天,上天保佑!” “好酒!”王七稍稍得空,喝了一口酒,面容不禁抽搐起来,“这不是泪,是酒。我……”他猛饮一口,方才放下酒杯,嚎啕大哭。他向来是不哭的,直到今天,大家才知道他的哭声是这样高亢。 “别哭,会让公子丢人的。” “我不是哭,我是在笑。”老苍头一边说一边大笑,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忽然又唱起歌来,那是一首来自蜀中的老歌,歌词什么的已经全听不清了,但曲调非常的苍老曲折,像是山中的野狼在对月长啸。 国子祭酒嵇绍在旁边听了,忍不住举起酒杯,对旁边的刘羡道:“怀冲,看起来,公府上下,都以你为傲啊!” 刘羡一时也感慨万千,他也举杯说:“我一直很感激他们。”但在心里,他有些酸楚,他知道,众人其实是相信他,相信他能够给公府带来命运的转折。 可在这些人群中,刘羡却再看不见张希妙,这令他忍不住微微低头,调整自己的表情。 自己已经答应阿母了,必须一刻也不放松地发奋图强,成为支持我的人的支柱! 这么想着,刘羡才轻笑着又把头抬起来。 嵇绍并不知道刘羡的心理变化,仍旧刚才的话题继续说:“不过怀冲,他们可以骄傲,你可别因此自傲,你还很年轻,要走的路还有很长,有一个好的开始固然很好,但也要有稳住心态,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 “在官场仕途上,永远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品第虽然重要,却也不过是一份路引罢了,得失心不要太重。” “多谢祭酒教诲。” 正说话间,始平王司马玮端着酒杯慢步过来,一面环顾四周,一面向刘羡笑说道:“怀冲,恭喜你啊,我都没想到,你居然能得了灼然二品!我记得上一位得到这个品状的,还是裴頠吧!” 嵇绍颔首说:“确实如此。” 司马玮拍着刘羡肩膀道:“那你可是前途无量了,裴頠升迁之快,连我都瞠目结舌呢!” “我记得他当年十六岁一入仕,就当上了五品太子中庶子,一年之后,便升迁为散骑常侍,我记得陛下说,再过半年,他就又要升职了,也不知是个什么官。” “已经定下来了。”嵇绍淡然道,“半年后,我就要改任徐州刺史,而太常府接了上谕,说是由钜鹿郡公接任国子祭酒。” “哈哈哈!二十岁的国子祭酒!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国子祭酒了吧!怀冲,你以后也会如此!” 刘羡则失笑道:“殿下何必玩笑?我哪里配和钜鹿郡公相比?不过是彦辅公等人抬爱罢了,论真才实学,我还不入流呢!” 司马玮大笑道:“言不由衷!口是心非!” 他们几人的讨论声又吸引了更多的年轻人,大家既为刘羡得到了灼然二品高兴,同时也忍不住想了解,这西晋立国的三十年里,还有哪些灼然二品。 场中最了解此事的当然是陈寿,他既为弟子高兴,也为众人介绍着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张华、刘毅、王衍、乐广、王戎、杨珧……这些名字大多是已功成名就,威震一方。 祖逖听着有些气闷,他今年没有参加太学射策,只因觉得即使通过,得到的品第还是太低,所以还在等待机会。而听到刘羡通过的消息后,他不免为自己焦虑,就说道: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些老人了,国家要走向何方,还得看我们这些后进。” 陈寿也没有反驳,他的眼睛打量过祖逖、刘聪、刘琨、司马玮等人,抚须笑道:“是啊,未来都是你们年轻人的,我看在座的很多人,都不比那些古时所谓的名臣逊色。” 借着这个话题,刘聪忍不住延伸道:“那以承祚公来看,后辈中最出色的是谁呢?” 大家都笑了,觉得这个话题毫无悬念。毕竟刘羡刚得了灼然二品,作为老师,陈寿不偏心自己弟子,难道还会去夸赞别人不成? 果然,陈寿笑道:“在中原这么多年,我最得意的就是收了这么一位弟子。” 不料他竟在这里顿了一顿,又转而说道:“不过,我在江东南访时,遇到有两名奇才,他们都不逊色于怀冲,如果进京的话,也可被评为灼然二品吧!” 这答案可谓是大出众人所料,在座的都是中原人士,还真没人了解过江东的情形。说来也是,吴国立国数十载,在三国中最后一个灭亡的国家,还取得过与北方对抗的不少胜利。国中当然该有奇士,但是什么样的奇士,江南才子尚未入京,中原士林自然也无从知晓。 可此时陈寿居然说,吴地有两个灼然二品,这就不得不让人好奇了,嵇绍问道:“不知是哪两人?” 陈寿答道:“吴郡陆机,吴兴周玘。” 陆机,是陆逊之孙,周玘,是周处之子。这都是将令天下人永不忘怀的名字。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二十九章 无所事事的中书省(4k) 不过对于刘羡来说,天下有哪些英才,暂时还与他无关紧要。他现在要做的,是先去中书省报到。 五日后的一早,刘羡换了一身很朴素的青色儒服,头戴儒巾,脚穿黑色步履,骑翻羽马经东阳门入洛阳城。而后一路向西,走过两里后,青白的宫墙渐渐印入眼帘,如同一座大山横亘在心头,令他顿生巍峨之感。 他以往经常能看见这座宫城,但那时他只是路人,眼下他要亲身进入,作为其中的一份子。 这个念头闪过刘羡脑海中时,令他产生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视角,再打量洛阳宫墙时,似乎这上面的每一处拱檐、每一块砖石、每一根杂草,都跟他的命运挂上了联系,在一同呼吸,一同跳动。 刘羡想,这里便是洛阳的中心,便是整个帝国的心脏。 在这种心态下,他在司马门前立定,没有立刻进去,而是上下审视了片刻。 今日没有朝会,宫墙前的官员很少,可以看到宫门前开阔的广场,行人们在街道上来来往往,但却少人敢踏入其中。 这给宫墙带来了庄严与肃穆,而两队高大的宫卫立在一道两丈有余的大门前,斧钺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更给旁人一种凛然不可靠近的威压感。 刘羡感到很感慨,他忍不住开始幻想,若是自己能策马飞奔进去,该多是一件快事。 不过眼下显然是不行了,他还是得老老实实地下马,走到门前,向一名为首的宫卫问道:“请问到中书省怎么走?” 这宫卫身高八尺,着两铛铠甲,头戴铁兜鍪,手持一根长槊,看上去非常雄壮,但为人倒非常和蔼,他打量了一下刘羡的装扮,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和声问道:“你是找人,还是有事?” 刘羡掏出自己的名牒道:“我是新到任的著作郎刘羡。” 宫卫吃了一惊,接过名牒,神色变得更加和缓,他当即问道:“第一次来?”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他便拉着刘羡跨过司马门,正式进入宫道内,而后指着西面说:“你一直往西走,走到尽头,看到西掖门,再往北走,走到千秋门,左手第一个院子便是中书省。” 他又嘱咐说:“拿到印绶后,记得好好保管,宫中认人不靠名牒,主要靠印绶。” 刘羡一阵感谢,就又踏上了宫道,这宫道出乎意料地宽阔,恐怕能容纳两辆六驾马车并排而行。而在入宫后,宫道两侧的墙院也低矮不少,可以从中轻易眺望周围的建筑园林。 经过四代人近七十年的修缮,魏晋洛阳宫虽还比不上两汉洛阳宫,但也算得上华丽壮美。 刘羡一路走来,两边各种有珍树奇卉,每隔数百步,便能看见精心雕琢的小湖石山,它们仿照中国各地的名山大川,或为泰山,或为华山,或为嵩山,又在其间筑台建阁,放养奇鸟,下见鸳鸯游于碧波之中,上望云雀矫首绿丝之内。似乎宫墙外的庄严只是洛阳宫的伪装,雅致才是它真正的内在。 如果多在其间环游几圈,恐怕只觉得天下一片太平,若能在里面醉生梦死,恐怕没有人不会愿意吧? 但联想到自己在东坞躬耕时的辛苦,刘羡心中却生出一股由衷的不适。 他不可避免地联想到金谷园,金谷园的豪奢与宫城里旗鼓相当,可金谷园的恶行却是那样直接的血腥残酷,让人难以忘怀。这座宫城也看似平静,可平静的背后,却是庶民们民不聊生的困苦生活,它又能比金谷园好到哪里去呢? 这么想着,刘羡突然有些发冷,连带着对自己产生了几分厌恶。 好在这种胡思乱想很快就结束了。刘羡忽然发现《中书省》三个字从眼前一晃而过,赶紧站定了往回看,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中书省的庭院已出现在自己背后了。 他找门前的宿卫再次通报姓名,宿卫上下打量了一番,立马就把他往院中带。中书省不大,只有九间房舍,前面八间分左右依次排开,而最后一间设在正北面,那便是中书监华廙与中书令何劭所在的办公处。 这时中书令何劭不在院内,只有中书监华廙在席案间展卷阅读。 华廙出身平原华氏,是故曹魏重臣华歆的曾孙,如今已经七十一了,两鬓斑白,头发稀疏,束发定簪都显得有些勉强。 但他精神却很好,听说刘羡是新晋的著作郎,才十六岁,他便笑眯眯地站起来,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道:“我们省里多了位少年英杰,好啊,很好啊!”刘羡连忙向他行礼,他则佝偻着背把刘羡扶起来,说:“以后同朝为官,倒也不用这么客气,只要用心做事便可。” 说到这,一个人影从门前路过,华廙眼前一亮,连声呼唤说:“伯仁啊!伯仁!你进来!有事找你。” 刘羡定睛一看,发现来者竟然也是一名青年。他身着常服,看上去年纪比刘羡稍大,但也就在两三岁左右。这青年小步慢趋,入房内先行礼,而后不急不缓地问道:“华公,何事找我?” 华廙指着刘羡,对这名青年笑道:“伯仁,这位是朝廷新任命的著作郎,刘羡刘怀冲,也是安乐公世子,鄄城公佳婿,更是今年的灼然二品。” 而后又指着那青年,转头对刘羡道:“怀冲,这位是去年到任的秘书郎,周顗周伯仁,成武侯公子,我们中书省年轻人不多,你们要好好亲近。” 原来是名将之后,刘羡恍然,他听说过成武侯周浚的事迹,在灭吴之后,是周浚坐镇秣陵,削平了扬州的剩余叛军。 两位年轻人相互认识后,华廙又对周顗道:“伯仁,你那个屋里不还空个位置吗?就让怀冲和你作伴!他初来乍到,你也帮他多熟络一下。”言下之意,是让周顗来做向导。 华廙的言语中带有调笑,但这青年却面色沉静,非常有礼节地问道:“华公,我资历尚浅,还有诸事不通,是不是让左公来较好?” “太冲又不得闲!你也就是多走一趟,先带着怀冲去少府那里把印绶和常服领了,再交代一些杂项,要不了多少时间。来,这是我的令牌。” 话说到这个地步,周顗也不好拒绝了,他再次躬身,算是答应了这件事。 华廙摆摆手,两个年轻人就退出来了。 刘羡本打算先和周顗寒暄几句,不料他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刘羡还没有开口,他就风风火火地说:“少府不远,我们快去快回。”说罢,他头也不回地大步向前,刘羡只好跟了上去。 所谓少府,乃是朝廷九卿之一,专门管理皇室财政和宫禁人事,自秦汉时就是极重要的政治机构。 只是自东汉以来,皇帝重内朝而轻外朝,不断从少府中拆分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等机构,到现在少府权威已远不如往昔,但府省之间仍有联系,诸如三省之间的寻常用度,基本都是由少府调拨的。 也是在这里,刘羡领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印绶。 著作郎是六品官,佩戴的印绶也就是普通的铜印黑绶。刘羡拿到手中的时候,来回翻转打量,只见铜印微微发青,上铸有龟纽,下刻有“著作侍郎”四个篆体,然后再纽扣上系有一尺来长的纯黑丝绶。 “朝廷不发鞶囊,你自己有带吗?” 鞶囊,就是装印绶的腰包,这是二伯刘瑶早就嘱咐过的,刘羡当然带在身上。周顗提醒后,刘羡立刻从袖袋里取出来,挂在腰上,然后把铜印放进去,露出铜印外的黑绶,从这一刻开始,自己也算是有了官员的象征了。 不过这还不够,周顗随即又带他领了两顶一梁缁布进贤冠,青、朱、黄、白、黑五色绢布各一匹,嘱咐说:“这些布,你带回去,根据自己身材,让下人制成五时朝服,这是朝中每人必备的。” “但除去大型朝会外,平日用不上,往来出入,哪怕是皇帝召见,我们只穿绛衣玄冠即可。” 虽说风风火火,但周顗的讲解是非常细致的。他带刘羡领了东西后,随即又返回到中书省内,领他进到右手第二间的房舍内。 这里的房舍不小,可空间不大,里面密密麻麻摆满了书架,只在前面留下两张可容人写作的桌案。 其中一张摆满了纸张,显然是周顗自己的桌案,而另一张席案是空置的。 周顗坐到自己的坐席上,对刘羡讲解道: “以后你就在这里办公。不过在眼下,你人地两生,还不用着急。” “你看看还有什么缺的,笔墨纸砚的话,都可以直接去少府取,不需要自备,但若是休憩的一些枕席,你就要自己带了。” “枕席?” “按照惯例,我们这些内朝官员,平日应该是卯时三刻入宫,申时一刻出宫,并不用守夜。但除去中书令和中书监外,中书省需要有两人一直值守,而我们省内有十八人,所以省中每九天轮值守夜一次。守夜的当天,你可以到右手最后一间房内休憩,但是铺卷自备。” “喔,那用膳呢?” “自己备食盒,每天少府在巳时三刻有一顿堂食,三省的官员都在那里就食。如果你守夜的话,晚膳要提前报备,但不管早膳,只能自己出宫,去铜驼街买点胡饼吧。” “领俸禄也是在少府,每月一发,等华公通知就行,前些年是发绢,不过这些年绢价低,谷价高,改发谷了,你记得备一辆拉谷子的牛车。” 其实这些刘羡多已知道,但他还是再三确认:“平日里休沐是怎么算的呢?” “和地方上一样,都是五天一休沐。除此之外,还有田假、授衣假、私祭假、婚假、拜墓假,平时清明、中秋、重阳的假期也不会少。” “不过我说实话,中书省的职责虽然重要,但事情却不多,基本就是陛下有旨意下来,我们跟着撰写几份诏书,平日再抄写几份存档,在省里的五个时辰,有四个时辰是闲的。” “你若家里有什么急事,只要在三四天内,和华公、何公说一声,也不用走什么程序。” 周顗说了这么久,难免也和刘羡有些熟络了,他忍不住身子前倾,低声说道:“这几年陛下身体日消,朝会也不怎么开了。大权全都落到三杨手里,大家可以说愈发清闲了。” “听说少府那边还有人请了病假,已经六个月没来宫里了,可实际上呢?据说刚娶了两门小妾呢!” “哦,对。”刘羡听妻子说过这件事,是当做趣谈来讲的,他笑道,“你说的是平准令枣全吧?” “我记得朝廷允许请病假,但超过八个月就要撤去官籍,所以他每年要请七个月假,第八个月来宫里报到两天,然后接着请病假。然后俸禄照拿,事情不用做一件,偏偏朝廷还没有办法。” 周顗听了却忍不住长叹,对刘羡道:“确实没有办法,但你可不要学他。” “我说句好为人师的话,我们平日在朝廷做事,说要当大公无私的圣人,那是强人所难。” “但既然领了这份俸禄,总要做点实事,也不是说无愧于心吧,若是人人都不做事,就是在毁坏江山社稷,到时候再来一次汉末大乱,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呢?无论于公于私,都还是该做些实事。” 这番话说罢,刘羡对周顗刮目相看,他端正身子,很郑重地回复说:“伯仁说的是君子正道,我牢记在心。” 到了这里,周顗的交代已经到了尾声,他和刘羡说到最后的注意事项: “按照惯例,你现在虽说是著作郎,可这一年下来,也只能先熟悉内朝诸曹和国家政务,真正要做什么,还要看明年的安排,所以尚不会给你什么重任,你现在要做的,是先结交人脉。” “你虽是中书省的人,但要明白,我们内朝宫禁实为一体,无论是尚书省还是门下省,都要打理好关系,还有宫禁宿卫,其实我们都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但对于有些人有些事,你最好是多看,多听,少说,不属于自己分内的事情不要做。” “现在陛下身体不好,无论是外朝还是内朝,很多人都蠢蠢欲动,不好说会不会出乱子,你我还年轻,不要为了升官,急于一时,做出什么错事。要学会明哲保身。” 明哲保身?刘羡笑着点点头,心中则有些感慨,宫中的斗争,到底到了什么地步呢?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书友20180702165239333和2501tm的打赏~ 第三十章 司马玮在禁军(4k) 周顗的建议确实是很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刘羡确实想在中书省当个透明人。 在西晋朝堂,什么样的日子最舒坦?答案就是刚入仕的散官生活。 由于刚刚入仕,朝廷并没有什么重任,无非是每天抄抄书,写写字,在各个司曹来回串门,认识点新朋友。 累了可以闲游宫中,欣赏皇室美景,困了也可以直接在内舍倒头就睡,没有上司指责。 等熬过一年资历后,自然而然就会给你升官迁任。 可以说是神仙般的潇洒生活,错过就不会再有了。 但很可惜,在踏入皇宫以前,刘羡已经错过了。 在刘羡第二日从司马门入宫,正欣赏九章观前移栽的广州芭蕉时,忽然就在背后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远处对他高声道:“呀,这不是怀冲嘛!” 这声音刘羡再熟悉不过了,他转过头一看,果然是始平王司马玮。 与在王府里看见的常服始平王不同,平日的司马玮虽然身材雄壮,但由于性格偏平易近人,所以气质上更似仁厚。而入宫后的司马玮身穿耀眼的鱼鳞铁甲,腰佩三尺长剑,头戴虎纹铁胄,身后还跟着几名侍卫,行走在宫道上,甲胄发出波涛般的铁片撞击声,一眼望去,只觉得森然威严,不可逼视。 刘羡眯着眼打量了一会儿,等司马玮走到身前,他拜礼道:“见过殿下。” “在中书省待得如何?顺心否?” “在下昨日才来,人生地不熟,哪能有什么烦心事?” “哈哈,也是。”司马玮拍着刘羡的肩膀,指着东北方说,“你是我的人,若有什么事不顺,可以直接来千秋门找我,我替你出头!” 司马玮这话说得很轻巧,但周围路过的官员们却听得分明,要不了两天,刘羡还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干,几乎宫中所有人都知道,五皇子已经把手伸到了中书省。弄得省中同僚,多对刘羡眼带异样。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倒也不算冤枉了刘羡。毕竟自己确实是司马玮伴读,之前也是走司马玮的路子,举秀才入仕。说他是司马玮的党羽,刘羡自己也是承认的。 但刘羡没有想到的是,入了宫后,这个所谓的“始平王党”存在感有些过于高了。 有一次刘羡帮中书监华公跑腿,去门下省取一份被驳回的刑狱文书。路上经过了千秋门、神虎门、西中华门三道门,结果每过一道门,就有宿卫对刘羡招呼,而刘羡根本不认得他们,只好尴尬回礼的同时,又记下他们的面孔,回头去问周顗。 周顗听了很吃惊,问道:“那不都是五殿下的亲信吗?你怎么会不认得?” 刘羡心想我这才进宫多久,怎么可能认得?但他脸上还是不动声色,淡淡问道:“怎么?我平日只是陪五殿下读书,还真不了解这些,他在宫中势力很大吗?” 周顗叹道:“何止是大?在朝臣里已经颇有微词了!这位五殿下不安心当个富贵王爷,天天和禁军将士混在一起,动不动就出手阔绰。” “平日聚会宴饮也就罢了,还给这家看病,那户添衣,宿卫们大半都受他恩惠,这是什么?这是吴起收买人心的作风啊!长此以往下去,他打算干什么?” 刘羡原本就知道司马玮在禁军中威望极高,但此刻听了周顗的话语,心中还是难免吃惊。 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刘羡自己原以为的这个“高威望”,不过就是在禁军中笼络了一批死党,可如今亲眼所见,才发现自己还是错估了歧盛等人的努力。 原来他们在禁军中久施恩德,不只是止步于死党而已,而且还几乎影响到了整个禁军,这是难以想象的。 可这并不对劲,他沉思片刻后,很快就察觉到了疑虑之处,他问周顗道:“可既然连伯仁都知道此事,想必也瞒不过陛下,车骑将军(杨骏),还有诸位皇子的眼睛吧!他们难道都对此默不作声吗?” “怎么会做声?!”周顗显然对此也有过思考,他分析说,“五殿下不仅在禁军中声望很高,他在皇子中声望很高,诸如九殿下、十三殿下、十五殿下,都支持五殿下,愿以他为首领;而陛下和汝南王也很欣赏五殿下,说他仁孝,默许他在禁军中收买人心。” “只有车骑将军不满,又能拿五殿下怎么办呢?” 原来是这样!刘羡反应过来了,如今朝政悉数归三杨所掌控,为了制衡三杨的权力不过分扩张,天子则必须把禁军军权握在宗室手里。 如今明面上的宗室领袖是汝南王司马亮,但他到底和皇帝隔了一层,不好说愿不愿意为皇权拼命。 司马炎便暗地里再扶植儿子始平王司马玮,收买禁军人心,如此一明一暗,就和三杨形成了政治平衡,确实算是比较高明的平衡手段了。 只是如此一来,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干,就身处到政治党争中去了,这让刘羡颇有些哭笑不得。 周顗还劝说刘羡道:“我也不怕你和五殿下说,社稷若要稳固,最重要的是各安其分,他虽然是贤王,但国家不需要越俎代庖的贤王。” “若是每个皇子都如此,置太子于何处呢?有这份心思,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治理封国,这才是正道。” 刘羡当然很认可周顗的建议,但是他肯定不会这么去做。 自己虽算是司马玮的人,但论亲近,还远远比不过公孙宏和歧盛。 他们经营了数年时间,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番光景,只等太子继位,得道就在眼前,哪里会甘心放弃?现在哪怕是司马玮自己不想争,也是不可能的了。 周顗见他不做肯定的回复,一时颇为失望,便转而自己翻阅书卷去了。 而刘羡也陷入了沉思,他现在倒不是在深思以后的出路,毕竟眼下的党争并不激烈,甚至可以说非常平静,还有充足的时间观望后续局势发展。 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刘羡现在的心中则很好奇,他还真想知道,以司马玮在禁军中的影响力,现在手下都有些什么人物,无论是龙是虎,他都想涨涨见识。 这个机会也不用他刻意去找,到了四月,司马玮就不请自来了。 中书省除了省中的官员外,每天还有四名宫卫轮值,宫中也有宿卫巡查。这天巡查的队伍路过中书省的时候,始平王司马玮就趁势闯到中书省内寻觅刘羡。 刘羡此时正在书阁里翻文档,中书省保存了魏晋以来的所有官方文档,其中包含有不少建安七子,乃至三曹的真迹。刘羡想找找看,有没有当年曹操亲手写的《龟虽寿》原本。 这时候,突然就听到门外有人唤他,回头一看,就见司马玮信步闯了进来,笑道:“怀冲,你在这里!” 而后非常理所当然道:“我这边有个宴会,你跟我来一趟。” 刘羡出门一看滴漏,现在不是才刚巳时吗?离午时还有整整一个时辰,宴会是不是太早了? 还有,今天貌似也不是什么节日啊?怎么突然就有宴席了? 刘羡一时非常疑惑,问司马玮道:“殿下,非去不可吗?” 司马玮则道:“有什么打紧?莫非你有什么要紧事不成?” 这倒也是实话,刘羡身为著作郎,虽在中书省,但并不负责撰写诏书,事情今天做明天做,倒也没有什么两样。但刘羡本来还想推辞一下,结果司马玮直接就拉着刘羡,去给华廙打了招呼,华廙竟也答应了。 刘羡就这样被司马玮拉到了云龙门。 云龙门位于洛阳宫西北处,是由魏明帝曹叡营建的。门如其名,云龙门的城楼处立有两道石坊,石坊的正面与背面皆雕有青龙穿云图。 据说这是五十五年前曹叡执政时,郏之摩陂的水井中有青龙出现,曹叡亲自带百官去观看,竟真的看见了青龙,一时间喜不自禁。先是令文臣吟诗作对,又令工匠画图雕刻,最后在洛阳宫中营建了这么一座云龙门。 而除去云龙石坊外,云龙门的城楼也较其余城楼更加高大。 两丈城门之上,四层飞檐高架,似乎一位巨人屹立大地之上,俯瞰渺小的人群。整座洛阳城,也只有金墉城旁的百尺楼与之等高。在云龙门前的朱墙与梁柱上,还贴着当年曹魏重臣们贺见青龙的诗词歌赋。 而宫中宿卫的军舍,也设置在云龙门的西北处。 可以说,云龙门是如今洛阳宫的防御中枢。 刘羡随司马玮赶到的时候,禁卫们已经在公孙宏的招待下,在云龙门北侧的小湖畔摆起了露天宴席。 宴席算不上特别丰盛,准确来说,没有像熊掌豹胎那样非常珍馐的美味。但肉食还是管够了,看上去也很壮观,乌泱泱大约三百来人聚在一起,各自坐着胡床,围着篝火烤鹿肉。鹿肉旁放着盐、胡椒、醋、豆豉、茱萸酱、芥末等佐料,还有一盘盘裹肉用的大薄饼,周围还摆上了一些熟透了的甜瓜。 刘羡靠近的时候,发现其间还有两只大雕,羽翼非常丰满,站起来有半个人那么高。 有些甲士正围在大雕旁边,割下几块没有烤的鹿肉,扔在空地上喂他们食用。 那两只雕张开翅膀扑扇着,扑过去抢食,它们腿上都挂着沉重的坠铁,只能飞到九尺高。两只雕一边扑腾,一边争食,扇起的风就像旋风一样,地上的枯草、尘土和碎石都随风飞舞起来。 司马玮很自然地拉着刘羡进入宴席,直到宴会最中间的篝火间,对众人哈哈笑说:“诸位,这位便是我府上的伴读,刘羡刘怀冲,中书省的著作郎,还是最新的一位灼然二品!公认的王佐才!” 一眼望过去,这些人大多年过三十,看样子都是禁军中的军官。 他们听到司马玮的言语后,神情虽然微微一动,目光不约而同地聚集向刘羡,但并没有露出什么明显的欣赏或者嫉妒的表情。显然,想要赢得他们的认可,单凭借“灼然二品”四个字是绝对不够的。 刘羡对此倒也没什么不适,如果这里都是一些谄媚的小人,他反而没有交往的兴趣,于是非常平淡地谦虚道:“殿下过奖了,彦辅公抬爱而已。” 他正准备听一听司马玮对麾下的介绍,不料一众大汉之中,突然蹦出一个娇嫩的少女声音: “想令彦辅公抬爱可不容易。” 刘羡先是一愣,随后定睛一看,发现一个标致少女正立在司马玮身旁,她衣着鹅黄色百褶流仙裙,手持一柄牡丹团扇,大部遮住自己的脸,对刘羡眨眨眼睛,而后对兄长笑盈盈地说道:“五兄,我都等好久了,什么时候开宴啊!” 正是颍川公主司马脩华。 这让刘羡很是吃惊,虽然早就听说过,当今天子宠爱公主,曾允许她在宫中随意走动,但如此不顾男女大防,公然在禁军前行走,还是出乎刘羡想象。 但这显然是一种常态,周遭禁军将士们都目不斜视,恍若未闻,显然是习以为常了。 司马玮宠溺地笑笑,拉着她的手问道:“我不是让你去喊九弟、十一弟他们了吗?都来了没有?” 司马脩华嘟起嘴,眼神往他身后瞟。 司马玮顿时反应过来,往后看,果然,他的几位弟弟,天子的其余几位皇子,司马允、司马遐、司马乂都站在入席处,都对他笑颜以对。 九皇子司马允卷卷袖子,笑嘻嘻地问道:“嗬,五兄,今天是什么日子,搞这么大场面?” 他话音刚落,头就被司马乂打了一下,不禁回头抱怨道:“干嘛?今天莫非真是什么大日子?我确实不知道啊?!” 司马乂露出一副“你倒霉定了”的神情,往后退了两步,不再做任何表示。 等司马允回头再看,只见司马脩华涨红了脸,在众人前毫不矜持地叉着腰,怒冲冲地盯着他。 刘羡在一旁也很好奇,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和公主又有什么关系? 他拍拍脑袋,回想起这几年四月的行程,突然想起来,去年四月的时候,他好像在司马玮府上商议过如何给公主送礼物。 喔!今天是颍川公主的生日!刘羡恍然大悟。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三十一章 云龙门之射 在后世的人看来,庆祝生日可能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但在西晋时,还不算一个比较普遍的习俗。 毕竟在古时,人的死亡过于频繁,英年早逝的英杰不计其数,但长寿的凡人却屈指可数,所以人们并不为生命的降临而感到珍贵,只会为长者的长寿而感到稀奇。 所以在两汉乃至更早以前,人们都习惯于老者祝寿,而忽视了为孩童庆生。 但随着士族崛起,周岁试儿会逐渐兴盛,士人们这才逐渐重视起子女的生日。而为了纪念试儿会,有些溺爱孩子的家庭又于每年同样的时日大摆宴席,直到南北朝晚期,这才逐渐形成了人人过生日的传统。 而在此时的西晋,过生日仍然是一个比较小众的,父母对儿女表现溺爱的一种方式。 颍川公主去年的生日大抵如此,天子司马炎在宫中大举开宴,提前通知诸皇子,令其准备礼物,已经算得上非常隆重了。 但这样的盛会,也不是年年都有的,至少在今年,皇帝身体不好,卧病在床,就没有做什么准备。 于是去年中大放异彩的五皇子司马玮,就担起了这个责任来,在皇宫中为妹妹又办了一场宴会。 在颍川公主追着九皇子满地乱跑的时候,司马玮给刘羡解释了这场宴会的原委。 刘羡一时啼笑皆非,他不禁问道:“可公主生日,不应该在后宫举办吗?殿下在云龙门办生日宴也就罢了,怎么还招来这么多将士?” 司马玮也露出苦笑来,他叹着气说:“那也由不得我啊!这是小妹想看的!” “啊?!公主想看什么?”刘羡有些摸不着头脑,上次见公主的时候,她不是喜欢曲乐吗?在一群甲士里能看什么? “想看比剑!”司马玮解释道,“这可就说来话长了……” 原来,去年公主和司马玮一起去金谷园的时候,正好撞上了金谷园大劫案。当时天降暴雨,把石超和公主都隔绝在外庭。等到雨水稍小的时候,石超带公主到崇绮楼躲雨,不料正巧撞见一名黑衣人劫走绿珠。 当时天色虽然昏暗,但绿珠的容颜却顿时让公主印象深刻,而她看那黑衣人,背负绿珠,策马狂奔,飞剑如电,在雨水与重围中左冲右突,竟在包夹下连杀两人,而后义无反顾地飞驰入杏林里。 后来的事情公主虽没有亲眼目睹,但也了解了个大概:石崇又加派了人手去捉拿,可仍然堵他不住,在众目睽睽之下逃出了金谷园。 鲜血,黑暗,骏马,快剑,美人,这些要素起初令公主感到恐惧,回来后做了几天噩梦。 但回过神来后,她又开始念念不忘,再去听以往的曲乐时,心中竟觉得有些许乏味,反而认为剑术更有美感。 所以这半年下来,脩华没事就爱缠着司马玮看剑,到后来别出心裁,竟想在生日这一天看禁卫们比剑,司马玮拗不过她,又发自内心地疼爱这个妹妹,最终就同意了。 司马玮对刘羡叹道:“也算是一段孽缘,如果当时太仆不顾惜美人,直接对那人放箭,哪还有这么多事?” 他面前的罪魁祸首有些尴尬,揉了揉脖子,心想,还有这等事? 口中则说:“公主或许也只是一时兴致,等过一段时间,兴致过去了,也就恢复以往了。”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这时公主终于放过了司马允,脸色红扑扑得仿佛朝霞,跑过来问司马玮道:“五兄,比剑好了吗?” “好了,好了。”司马玮笑着点头,又从麾下将士中点名,一连点了八九人,让他们到人群中间的一个木台上来,依次进行比剑。 而后司马玮转头问刘羡说:“我听说你会些剑术,今日机会难得,要不要也在这里露一手?” 刘羡哪里敢答应?万一自己被公主认出来,那可就出了大事了。故而他连连摆手说:“我只是粗通一些剑术,就不在殿下眼前献丑了。” 司马玮本也是随口一提,他并不知道刘羡剑术到底是什么水平,自己对剑术也并不怎么感兴趣。 他至今还记得,在金谷园的时候,石崇把他最得意的剑客叫到面前,跟自己说些什么剑心啊,弃易从难啊之类的大道理,当时自己还被唬住了。结果呢?一转眼,那个剑客就被人一剑穿喉,默默无闻地死在了阴影中。 可见做什么事,还是要以实用为上。 很快,比剑已经开始了。 刘羡端坐在篝火前,还是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 平心而论,台上的这两人剑术都还不错。左边的那位拿了两把长剑,要打双手剑,顾应法,右边的这位则是拿了把不寻常的四尺剑,打起落法。两人脚步一个灵动,一个厚重,打作一团时,刀光剑影,叮叮作响,还挺好看的。不过这两人很明显没有上心,根本没有使出真本事,明显更偏向以表演的形式。 而且看久了后,还是有些乏味,这两人分分合合,比了二十来个回合,一时间还没看出结束的样子。 公主这种还没入行的,看得是津津有味,但台下的一众懂行的宿卫们,则开始埋头用膳了。 在这种无聊的时候,有人起身说:“如此盛会,有比剑,怎么能没有比射呢?军中这么多神射好手,谁愿与我一较高下?” 与比剑比起来,比射干脆利落,输赢一目了然,也有更多人参与,宿卫中当然是群起响应。不一会儿,就有三十来个拿了弓和箭的宿卫,在一旁的小树林里立起靶子,围成一圈比试起来。 相较于比剑,司马玮也更喜欢比射,他坐了一会后,听比射的宿卫们连连叫好,一时心痒难耐,就过去观看,刘羡也跟着走过去。 他见林间立得不是寻常靶子,而是玩了很多花样。大的靶子有熊头,竹竿,小的靶子有草籽袋,甚至还有人不知从哪弄来了几只兔子,说要射活靶。 而射靶的确实也多是好手,基本是十有九中,其中最出挑的莫过于比射草籽袋的。 那草籽袋大不过两寸,比一个拳头还小,人站在百步外,看草籽袋就好似一只蚂蚁,这样的靶子,对眼力和腕力的要求都极高,即使是百里挑一的神射手都不见得能做到。 刘羡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一个壮士在试射,他应当三十岁左右,身高七尺,满面须髯,是个标准的国字脸,但他神色极为沉静,手持弓矢却眉眼放松,不见有半分杀气。 他很自然地双腿岔开站好,勾弦,拉箭,瞄准目标,飕的一箭射去,一发而终,箭头穿袋而过,里面的草籽哗哗地掉出来。 围观的旁人见了无不拍手叫好。司马玮命人去摘了破袋子,重新换上新的布袋,装了草籽,挂了上去。又给刘羡介绍说:“这是殿中中郎孟观,渤海人,别看他品第只有四品,但射术确实是一等一的。” 这时射箭的又换了一个人,他看上去和孟观差不多年纪,满手老茧,一看就是名箭术老手。不过与前者不同的是,他的双眼锐利似鹰,勾弦搭箭,瞄准目标时,明明箭还没有出手,大家就觉得已经射中了。此人也不迟疑,沉肩吸气片刻,瞬间抬指放箭,飕的一声,也命中目标。 大家都再次鼓噪叫好,两名手下都射中目标,也令司马玮脸上生光,他很得意地对刘羡说:“这也是我的手下,殿中中郎李肇,颍川人,怎么样?不比孟观差吧!” 刘羡由衷赞美说:“确实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不过比射还没有结束,孟观和李肇平日旗鼓相当,此时在这里相较,就是要比出个高低来。 他们见射草籽袋不能分出胜负,就别出心裁地设计了一个新靶子,不是别的,是一块通体碧绿的虎纹圆形玉璧,这玉璧约有四寸大,中间的孔洞仅有三指宽。他们比的就是谁能射中小孔,若是误伤了玉璧,则以十金相赔偿。 这确实是非常高难度的比试,当年吕布辕门射戟威震三军,所展现出来的射术也不过如此了。 此次是李肇先射,他如此前一般立身搭箭,眯起眼睛瞄准目标。 但瞄准的时间比方才要长,良久都没有出手,额头的青筋隐隐跳动,显然有些紧张,众人见状,都不禁替他捏了把汗。 压力还是太大了,李肇这一箭没有什么把握,但又不好不射,便干脆调整气息和目标,微微侧身,放开弓弦。 箭矢在空中飞快划过一道轨迹,咚的一声,人们只见柏树簌簌作响,掉落不少落叶,原来箭矢射到了一支树干上,距离玉璧偏出好几尺。 这不是神射手会出现的失误,众人尽皆叹息。 显然李肇对于射中璧心没有把握,又不想伤了玉璧,这才故意射偏。 李肇也不满地摇摇头,叹息一声后,给孟观让出位置。 孟观也不为对手的失败而感到兴奋,反而是露出为之可惜的神情。他拍拍李肇的肩膀,冲他竖起左手拇指。 刘羡这时才注意道,孟观拇指上套着一个白绿相间的玉玦,玉玦上一道淡淡淡淡勾痕环绕,正是长期勾弦留下的痕迹。他拿起自己漆成红色的三石强弓,上面用灰黄色的绳子缠绕,绳上依稀可见淡淡的血痕。 孟观右手持弓,左手拇指用玉玦勾弦,也不怎么用力,稍微把弓拉开一点。右手往上一抬,根本没有停顿和瞄准,左手就迅速放弦,利箭悄然无声地飞出,正中玉璧中心射进去。箭杆射中树干后,与玉璧微微碰撞,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观众们看到孟观射中后,一时还没缓过神来,默然良久后,才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如此巧妙的射术,令这些爱武如痴的壮士们脸色通红,如饮美酒甘酿。 刘羡也忍不住为孟观鼓掌,对一旁的司马玮赞叹道:“我看古时以射术闻名的养由基,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相比于李肇的箭术,孟观的箭术不仅准,而且还射得淡然自若,全程并没有任何紧张与滞停之处,这说明孟观不仅是单纯的箭术造诣高超,而且心性的修养也远超常人。 这样热闹的场景,令带着颍川公主还有其余几名皇子也吸引过来了,他们听说孟观有如此神奇的射术,就嚷着要再看一遍。 孟观拗不过他们,只好再表演了一次。 此次他对准玉璧,轻描淡写地再射一箭,众人本以为他此前的射术已是极致,不料孟观此箭更为夸张,目光追随而去,只听一声极为轻微的断裂声后,大家看到,孟观的箭矢竟破开上一枝箭矢的箭杆,不偏不倚,正好抵中此前的箭头。 众人一时窒息,连赞美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在这宛如神迹的射术面前,说什么都是苍白的。 第一次命中还可以说是侥幸、运气好,而两次都命中,就说明孟观的射术是指哪打哪,若是在战场相遇,简直是一场噩梦。 司马玮最先反应过来,他极为高兴,挥手把孟观叫到身前来,感叹道:“我以前就知道你射术上佳,却还不知道到了这等境界!” “是我看漏了人才啊!今日你比射,可谓是夺得头筹,有什么想要的吗?只要在我职权之内,皆可应允!” 听说始平王要赏赐孟观,宿卫们颇为艳羡,都不禁侧耳倾听,想看看这位神射手想提出什么请求。 不料孟观低首行礼而拜,从容说:“孟观虽练得这一身粗浅武艺,平日却全无用武之地。如今能为朝廷效劳,为殿下前驱,便已是莫大的恩赐,又有何可求呢?” 这是给司马玮卖忠心了。 司马玮闻言大笑,亲手搀起孟观说:“国家有孟君这等勇士,什么边寇、夷丑,皆不足为虑!我怎能薄待勇士呢?”说罢,当即令公孙宏取二十枚马蹄金来,赏赐给孟观。 刘羡在一旁观看这一幕,心中微微一动,回头往云龙门望去。 目光越过龙纹石坊,正好撞见门前的一队老人,腰佩金印紫绶,他们身边站着数十名侍卫,显然是位高权重的高官。 虽然隔得很远,刘羡也能感觉得到,为首的老人面色严肃,眼中发冷。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三十二章 佳人入蜀(4k) 时间来到了七月份,距离上一次金谷园大劫案已经差不多过了一年。刘羡估摸着,查案的风头已经过去了很久,就趁着休沐的时候,打算再见一趟绿珠。 天一早,他就跟阿萝告别,说自己准备去拜访老师。 阿萝没有什么怀疑,叫阿春取来了两件新裁制的绸衣,让刘羡作为礼物带给陈寿。 刘羡一时有些心虚,但还是尽量保持着微笑的神色,和妻子告别后,他骑了马迅速离府,这种尴尬的感觉才有所减轻。 走在街上,刘羡一时也感到有些好笑:这一年下来,自己和绿珠姑娘什么都没有发生,不过是为了躲避追查,这才对枕边人隐藏了消息,有什么可感到心虚的呢? 他的脑中浮现出绿珠姑娘的容颜,忍不住苦笑着摇摇头。 刘羡自认算是个正人君子,虽然不能保证说,能做到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但确实算不上热衷女色。 与阿萝成婚之前,刘羡并无侍妾,与阿萝成婚以后,也可以说非常专一。 放在如今洛阳的世人圈里,说一句洁身自好,绝对算不上誉美。而在石超祖逖等旁人看来,用古板迂腐来形容刘羡,才更加合适。 可即使是他这样的一个人,站在绿珠姑娘面前,仍难免会感到一阵心悸。 到底是自己假正经,还是绿珠姑娘的魅力太过动人? 等到刘羡赶到陈寿府上,远远看见绿珠身影的时候,刘羡大概确信了,她毫无疑问就是当世第一美人。 离开金谷园后,绿珠一直是素颜打扮,脸上既不敷粉,也不涂红,身着的也是非常朴素的缁布长裙,就是一个普通侍女的打扮。可即使如此,也难以遮掩她身上的自然风韵。 在金谷园里,石崇给她精心装扮,发髻戴金银玉饰,细腰缠绫罗绸缎,珠光宝气下,这常常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绿珠身上那种艳压群芳,璀璨夺目的气质,并非全来自她自己,也可能是有珠光宝气的缘故。 而在现在,离开了那些珠饰的绿珠,反而没有了俗气,就像那句后世烂俗的老话一样,似出水芙蓉,天然去雕饰。她细长如柳的眼眸,红润如梅的嘴唇,白皙如雪的肌肤…… 每一份单拿出来给常人,就已经足够美丽,可眼下偏偏却全部聚集到一起,塑造了一位光彩夺目的绝代佳人,不禁让人感慨造化之不公。 此时绿珠正背着刘羡清扫庭院,她似乎正在出神,没有听到刘羡下马的动静。以致于刘羡靠近后,她还在默默挥动手中的草帚。 刘羡唤了她的名字,她浑身一怔,紧接着转过身来,这一转身,更加显得动人。 绿珠皮肤白皙,脸上的汗珠仿佛青草丛中的露水,不,像是饱含着阳光的朝露。她闪烁的眼神似在欣慰,似要寻求依赖,却又有些默然,带着倔强的神情…… 她大概想要掩饰内心深处的寂寞,为刘羡的到来而表示喜悦。自然与意志的交错,使她看上去异常美丽。 刘羡此时保持着礼节,问道:“绿珠姑娘,最近还好吗?” “都还好,公子来了,我很高兴。” 刘羡突然狼狈起来。“你……哦,对了,老师在哪里?”他不知所措地说着,脸颊烫热。说实话,他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绿珠,只好移开视线,看着远方,假装很淡然地和绿珠说话。 这样的场景似乎发生很多次了,每次刘羡来到陈寿府上,和绿珠说话的时候,都不好意思和她多加交流,明明自己是金谷园大劫案的主谋,连皇子都利用做棋子,士林公认的灼然二品,可却仍难以在一个平民女子前保持平静。 刘羡自己也不是没有反思过。他想,大概是自己愧对绿珠吧。 当时他在崇绮楼带走绿珠的时候,曾给绿珠承诺,说是要还给她自由。 可实际上,这一年下来,自己却是让绿珠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隐藏不出,还不能给她安稳幸福的生活,这实在是不像样子。 而且他当时说的坦坦荡荡,搞得好像自己和石崇完全不同,似乎不存在一丝一毫的杂念。 可实际上呢?面对这样一个佳人,而且是满足了自己从小就有的侠客梦的佳人,刘羡怎么可能说,没有对绿珠产生那么一丁点的倾慕呢? 这让他每次在面对绿珠的时候,总像是坐在刀笼子里,感觉连呼吸都有一种羞耻感,羞耻于自己是一个误人一生的伪君子。 不过这次来,他是下定了决心的。 哪怕再尴尬,他也要和绿珠说清楚,敲定对她以后的安排。 进门和陈寿寒暄了一阵后,刘羡把妻子的礼物送给老师,然后又敲响了绿珠的房门。 绿珠正在房中煮茶,她打开房门后,赶忙让刘羡入席,同时端了一碗茶汤给刘羡。 两人双手触碰的时候,绿珠的鬓发垂下来,她连忙撩起,露出白玉似的耳垂,刘羡眼光瞟过去,又赶紧收回来。 两人的脸色都微微发红。 刘羡有些笨拙地问道:“绿珠姑娘,最近还好吗?” 绿珠噗嗤一声,捂住嘴笑道:“这句话,公子刚来时已经问过了。” “是吗?”刘羡摸摸后脑勺,也轻笑地自嘲了一声,但还是郑重其事地说道,“那大概是因为我问得草率,姑娘答得也不诚恳吧。” “不诚恳?” “姑娘最近真的还好吗?有没有什么不满?” “不满?” 刘羡说:“我让绿珠姑娘在这里躲了一年,深居简出,既不能锦衣玉食,也不能言行无忌,身边更没有什么熟人陪伴。” “这样的生活,即使是我自己,也会觉得枯燥乏味,绿珠姑娘不觉得委屈吗?” 见刘羡露出想促膝长谈的神情,绿珠也端正了姿势,但脸上的神情却依旧是似笑非笑的,她一本正经地说道:“多谢公子关心,妾身还以为,公子早就想过这些……” 她不等刘羡道歉,随即又笑道:“但其实和公子想得不同,我很喜欢这里。” 刘羡吃了一惊,他疑问道:“当真?” “当真!”绿珠微微颔首,柔声说:“妾身本是农家出身,早年卖到石家做奴,莫非公子以为,是一入府就得到石崇宠爱的吗?” “刚入府的时候,妾身也不过是寻常侍女,每日巧色娱人,忍气吞声。既挨过辱骂,也受到鞭打。公子到金谷园时,看我深得石崇宠爱,却不知妾身这一路走来,是多么如履薄冰。” “如今在陈公府中,虽然比不上金谷园用度豪奢,但也衣食无忧,又不要服侍别人,我又有什么好苛求的呢?” “况且,虽不能出门,但闲下来时,陈公还有许多书卷可读,我其实很自在,公子不用担心。” 绿珠这么说,刘羡不禁吐了一口气,这些其实就是他去劫绿珠的理由,他很怕变成自己的一厢情愿,点头说:“那就好,那就好。” 但这并不是对话的结束,接下来要讨论的,才是最重要的话题。 刘羡继续问道:“那姑娘有想过以后吗?” “以后?”绿珠眼眉低垂,试图掩盖眼神中的慌张与茫然,作为一名女子,她怎么可能没有想过? 只是她也拿不准,眼前这位安乐公世子到底是如何看待自己的,所以她一直在等待和观察,希望刘羡能够先透出一些口风:“公子是怎么想的?” 刘羡徐徐说:“虽然现在你还没有被发现,但总不可能藏一辈子,所以你不能待在京畿。” 绿珠微微瞪大眼眸。 “我打算先带你回东坞,见一见你的亲人,然后把你们一家送到巴蜀。” “那边有我的老师,你可以去那边重新开始生活,无论是嫁人还是有别的打算,我都可以给你安排……” 说到这的时候,刘羡其实很有些尴尬,自己在金谷园劫案中的表现完全称得上是脑子一热: 因为太过于热衷逞英雄,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也很敏感,其实也不能给绿珠安排一个很好的退路,拿得出手的东西,与金谷园一比,也就那样。 她这样的女子,哪怕说受了再多苦,在石崇府中也是金枝玉叶,十年下来,也学会了读书识字,舞乐诗歌,她的笛乐造诣,比自己还要高,寻常世家的千金恐怕还远远比不上她。 自己救她出来,总不是让她放下诗书竹笛,去专门浣衣端茶的吧? 但绿珠注视少许后,那些忧愁和茫然都消散了,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 正如她此前所言,尝过这世界的大富大贵后,她确实已不在乎物质。 而在经历过那暴雨中的一夜后,她又在这段独处的时间里思考了很久,她已经想得很明白,人生中最不值钱的或许就是真心,但对她来说,最难得的也就是真心。 过去的冷暖常常让她明白柔软的可贵,所以此刻她听着刘羡的话,打量着他的神情。 不难发现,这位安乐公世子明明是一个胆大包天,视生死如等闲的人,可在自己面前,却笨拙得有些可爱。思虑其原因,无非是他真的愿意为他人的人生负责。 负责是一个极其奢侈的词汇,这不仅仅意味着付出,也意味着不在乎回报。 安乐公世子对自己抱有什么样的情感呢?到现在她已能猜得出来:大概就是想通过她实现自己的游侠梦,很任性,但也很率真。 在童年结束以后,绿珠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样的人,所以她并没有什么被薄待的感想,反而是非常珍惜。 她在金谷园的时候,曾经觉得世界毁灭也无所谓,但在现在,她似乎重新找回了一些爱人的感觉:因为世上有个人存在,就希望他能够活得越来越好,越来越自在,哪怕自己一无所有,也是快乐的。 所以她没有让刘羡为难,而是颔首道:“那我听公子的。” 绿珠的顺从令刘羡长舒了一口气,不料绿珠下一句说:“公子,我冒昧有一个问题。” “姑娘请说。” “公子冒生死来救我,喜欢过妾身吗?” 面对绿珠突然的质问,刘羡一愣,但纠结一阵后,还是回答说:“确实是有些喜欢的,但我和我妻子感情很好,我不想因为你惹她伤心。” 绿珠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说道:“那公子听我一句劝,以后哪怕遇到什么苦命的女人,也不要用性命去拯救她。因为哪怕你救了她,实际上也是害了她。” 刘羡不明白她为何忽出此语:“为什么?” 绿珠缓缓靠近刘羡,注视着他的眼睛道:“因为在这个世界,女人是没有自由可言的。” “女子活着的意义只有一件,那就是相夫教子,更简单的说,就是爱情。” “公子用性命来拯救女子,女子也只能回报以爱情,可公子却不打算接纳这份爱,那女子的存在就变得毫无意义,公子明白吗?” “啊?!”这句话几乎是表白了,而面对这样沉重的表白,刘羡全然不知该如何应对。 看着刘羡因自己一句话,而惊愕到手足无措的神情,绿珠不禁捂嘴轻笑。 刘羡好容易才缓过神来,对绿珠沉声道:“姑娘这么说,是我害了姑娘?” 绿珠收敛笑意,微微摇首,继续道:“我说这些话,并非是抱怨什么,而是这半年来,我诵读佛经,又明白了一个新的道理。” “爱也是一种苦难,人生总是不完美的,爱也是不完美的,或许一无所有的解脱,才是人真正的自由吧。” “去入蜀也没什么,我也想看看沿路的万里风光,只是希望公子记得,我还是一名女子。” 说到这,她回身从橱柜里取出一把琵琶,悠然坐下,注视着窗外的道路,一面弹奏一面悠悠歌唱,她唱的是一首新近流行的《拟行行重行行》,其文曰: “悠悠行迈远,戚戚忧思深。此思亦何思,思君徽与音。 音徽日夜离,缅邈若飞沈。王鲔怀河岫,晨风思北林。 游子眇天末,还期不可寻。惊飙褰反信,归云难寄音。 伫立想万里,沈忧萃我心。揽衣有余带,循形不盈衿。 去去遗情累,安处抚清琴。” 一曲弹罢,绿珠终于吐露出心中的不舍,再问刘羡道:“公子,入蜀以后,有朝一日,我还能再看见你吗?” 刘羡踟蹰良久,回答道:“一定会再见的。” 听到这句话,绿珠也不再停留,她笑笑道:“时间不早了,我该给陈公烧饭了。” 等绿珠走远后,刘羡呆呆坐在案席前,身体仍为绿珠的话语感到颤抖。自己是救了绿珠,还是害了绿珠呢?他想不明白。或许在关于女人的事情上,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吧。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同时感谢2501tm的打赏~ 第三十三章 星落如雨(5k) 那一日之后,按照原定计划,刘羡打算带着绿珠回东坞,先见一见小梅一家。 于是又轮到休沐的时候,刘羡便找中书监华廙,多请了一天假,而后就令朱浮驾牛车,到陈寿府上接人。 刘羡给绿珠蒙上面纱,接到车上时,是有些如坐针毡的。因为在车上的并不只有他与绿珠,连阿萝也在。 既然已经说好要送走绿珠,刘羡再三思量,终于觉得自己有些坦荡了,回到府中后,就和阿萝摊牌了这件事。 在内室里,他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给阿萝听,但说着说着,他自己都为自己的任性而感到尴尬,然后低下头,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等待妻子判决。 他已经做好了被责骂的准备,毕竟当年张希妙听说这种事情的时候,就经常会和刘恂争吵。不料这种事情并没有出现,阿萝还是像往常一样,瞪大了平静又懵懂的眼眸,疑问道:“为什么早不和我说呢?” “是为了保密,躲过搜查,我也没想过会变成这样……”虽然觉得言语苍白,但刘羡还是为自己的行为解释。 不料阿萝忽然道:“不管事情再怎么危险,我也可以给夫君帮忙啊?” “啊?”这话全然出乎刘羡预料,以致于他的辩白全然停住了。此时他又听阿萝说:“自从嫁给夫君后,我们不是说,什么幸福困难都要一起渡过吗?阿萝是做错了什么吗?这样大的事情,夫君为什么不和我商量呢?” “当然不是……” “那就不要再说了。”阿萝轻轻握住刘羡的手,注视着他道,“过去的事情就已经过去了。” “可夫君这一生,阿萝想用这双眼睛见证,不想再错过。” 于是就有了当下这一幕。 当绿珠入车后,她取下面纱,直视这位世子夫人的眼睛,仅仅是第一面,她很快就为阿萝的纯洁所打动。 阿萝的脸上并非没有警惕的神色,但并不明显。她的底色依旧是一种被精心呵护的白色,并未有太多的杂色:坚强中带着宽容,克制中又带有亲近,绿珠一眼就看出来,和被尘世浸染的自己不同,这是一位仍然诚心相信善良和爱的少女。 这让绿珠有些自卑,她想到了还是十岁时的自己,但那段岁月却永远回不去了。 绿珠主动拜礼说:“给您添麻烦了。” 阿萝则是单纯地被绿珠的美丽所震慑。 人无疑是爱美的生物,无论男女。虽然早就听刘羡描述过,但真亲眼见到,阿萝还是不禁双手捂唇,心中惊艳,什么小心思都抛之脑后,还没来得及细想,自己就已握住绿珠的手说:“阿姊这么漂亮,一定吃了不少苦头吧!” 然后他又对刘羡担忧说:“阿姊这样的人,真的藏得住吗?” “总会有办法的。”刘羡只能这么答。 然后阿萝就真像妹妹一般,对绿珠问东问西,从她的童年,到她金谷园的往事,还有对刘羡的看法。 这里面有相当多问题是尖锐刺耳的,简直是在揭绿珠的伤疤。但绿珠也不感到被冒犯,很多话题,她都轻描淡写地略过了,只是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这场景出乎刘羡意料,也令他大大松了一口气,他担忧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这是两名聪明的女子,虽然出身不同,但都知道如何维持体面与矜持。 他可以暂时想些别的事情了。 此时牛车已驶上荒郊,刘羡伸手撩起车帘,往车外看去,田野间一片衰败。 广袤无垠的平原上,可以依稀看到几个青葱的山头,但眼下的土地却是枯黄的,表露出一种缺乏生机的贫瘠,干硬的裂痕遍布其中,透露出一种类似血味的土腥气,不远处的水渠也是干涸的,阡陌间三三两两地堆置着秸秆,上面爬满了正追索米粒的秋蝗。偶尔能看到一些野菊花,但也没有芬芳和香气。 今年又是一年大旱。 虽然在后世看来,太康年间已是这数百年中难得的太平年,但其实自刘羡懂事起,他的童年就一直与灾异绑定。 除去太康三年还算平静外,其余的年份中,要么是大旱不雨,渴得人寸步难行,要么是铺天冰雹,在背上打出一个个血孔。几乎没有一年收到过丰收的消息。 而到了太康九年这一年,灾情达到了历年之最。 刘羡今年在中书省中抄写各地郡国报上来的文表,何止是触目惊心?光赈灾请示就不下三十道: 先是年初时,扬州东阳、建安、临海、会稽四郡地震; 四月时,荆州武陵、天门、衡阳、南平、宜都、襄阳、江夏、长沙八郡地震; 到现在七月,又遭遇百年大旱,淮河以北多地不雨,旱情影响之大,已经波及到司州、兖州、并州、幽州、雍州、秦州、梁州共七州三十三郡国,种麦的农家几乎尽数绝收,只能以野菜草根果腹。 更要命的是,虽然还未到深秋,但各地均已出现蝗虫踪迹,数量远远多于往年,受灾州的刺史全都预言说,今年的蝗灾要胜过以往,望朝廷早做赈灾打算。 对此严重灾情,天子也不得不强作精神,罕见地召集车骑将军杨骏、尚书令杨珧、征北将军杨济,以及中书令何劭、侍中乐广、王济等人商议赈灾事宜,。 商议发现,国家储粮不超过两百万斛,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军粮,难以征调。 在这种情况下,最终皇帝下诏,免去今年受灾各郡的田赋,允许各地郡县开山禁,让百姓到山林间自行觅食。而赈灾一事,最终只调出了五十万斛作为赈济,可谓是杯水车薪。 可即使各地受灾如此严重,依旧不影响京师繁华,洛阳城中,热闹一如往昔: 秋收以后,红男绿女遍身罗绮,四处踏青,或在龙门、邙山等地射猎,或在伊水、洛水踏青。流觞曲水,笙歌达旦,甚至还有兴致在洛阳城南召开黄花会,品鉴各家栽种的菊花。 而随着粮价的上升,往来洛阳的商队不减反增,货物反而越来越多样了,什么江南的越女,关中的胡女,并州的马奴……人市的奴价可谓是一落千丈,以致于士族之家,每门每户都添了奴隶。 因为这场大灾,洛阳城反而变得愈发热闹了,如果人们不刻意打听,可能还以为到了另一个盛世,忍不住要为朝廷唱起赞歌了。 可刘羡此时在车窗外所看到的,却是一片触目惊心:说饿殍遍地肯定是夸大之词,但沿路所见农人,无不面带饥色,脚步虚浮,而所过山林,翻挖的土坑和丢弃的草根皆不可计数。 好在暂时还没出现吃土和人食人的传闻,可即使如此,刘羡依然不免生出一个疑问:今年会冻死多少人? 眼下还在初秋,这么艰难度日还是能挺过去的,但是等到了冬日呢?遇到大寒天气,难道还让平民们自己到山野中觅食吗?百姓们不得饱食,也没钱添置衣物,这样下去,年关之难熬,恐怕超出想象。 在路上,刘羡听着绿珠和阿萝的闲谈,自己则陷入了沉思。 终于到了东坞,东坞的情形比别的地方情况稍好。周围的人家还没有到处挖蕨菜,但看上去也忧心忡忡的。刘羡一下牛车,就有人靠过来问说:“公子是来催租的吗?” 刘羡认出他是自己家的佃农,名叫张尼的,今年四十有五,家里有三男一女。因为之前刘羡随李密务农,与他也算熟识了,所以他才上前问这个敏感话题。 刘羡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今年你们收成如何?” 张尼答道:“别提了,今年知道是大旱,所以就没种麦子,种的是抗旱的粟米,收成少些就少些,至少能过得去。但是今年老天爷不给面子,毛都不下一根,种粟也能歉收,几乎一亩地要少收五十斤。” “去年年中的时候,我安排人挖了道小渠,又挖了口井,没用吗?” “多亏还有公子这口井,今年浇水方便了些。但种田就是这样,你糊弄地,地糊弄你,有什么办法呢?” 说到这,张尼忍不住诉苦道:“今年的租子,公子给我拖一拖吧,实在交不上来,我家七口人,都指望这点收成吃饭呢!” “可你紧着点吃,也不够吧?” “那就只能再去借贷了。” 刘羡沉吟片刻,说:“这样吧,我回家和家长们商量商量,回头给你一个准信。” 张尼得了些希望,脸上也就有了点笑容,这便千恩万谢地去了。 此时已经是傍晚了,刘羡与阿萝、绿珠入了阁,如今阁楼里灯光昏暗,只有三名家仆在看家,他们迎上来问候,刘羡应付了几句,便让他们去叫何成一家过来,说有事情与他们商议。实际上是不方便让绿珠公开露面,只能私底下相见。 几乎十年没见过家人,绿珠很忐忑,她在阁楼里点灯的时候,突然盯着火苗开始发呆,原本清丽的面孔也略显苍白,眼神的火光反复摇曳,显然正在脑中思量与家人见面的场景。 但没有等她想很久,伴随着门外的几声乌鸦叫唤,何成一家就到了。 一共来了三人,分别是何成,他妻子胡氏,还有幼女小梅。 何成夫妻二人进门时,神色是惴惴不安的。因为这次刘羡来得毫无预兆,他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思来想去,也和张尼一般,以为刘羡是来催租的。故而刘羡还没怎么说话,他们便先开口诉了一阵子苦。而小梅则躲在父母后面,悄悄打量着。 刘羡则是宽慰他们说:“没什么事,只是让你们见个人。” “见人?”这一句顿时令何成夫妻哑然了,只有小梅想到了什么,眼神中顿时有了光彩。 “你们见了就知道了。” 刘羡将一行人带上阁楼,何成一家自是不明所以,但也无法拒绝,便小心翼翼地跟上去。 作为河南本地的农人,何成已经生活了四十多个年头,但说登上士人的阁楼,还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他踩在楼梯上,既心生好奇,又蹑手蹑脚,好像自己闯入了什么金子做的地方。然后他跟着 何成一行人不明所以,但等上了阁楼后,推开阁门,看见绿珠的身影时,都不免怔住了。 小梅是第一个认出来阿姊身份的,她欢呼一声,就像孩子一样扑到绿珠怀里。 而胡氏则是手足无措地站着,她绞着手,两眼盯着女儿,既欣喜若狂,又不可置信,脚步纠结的时候,眼泪就流下来了。 但刘羡却注意到,何成仅仅是愣了片刻,脸色便已经变了,但他没有说任何话语,仅仅是深深看了绿珠两眼,便沉默着退出门外,悄无声息间下了楼。 绿珠也看到了这一幕,玉容苍白如雪。 刘羡连忙追下去,发现厅堂里没有人,再往后院走,一片黑魆魆的月夜里,才发现老农正蹲坐在马厩的护栏上,一言不发地低头望着脚下。 刘羡喘了一口气,本想说些什么,但为这位父亲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却发现不知从何说起,一时也沉默了。卖女儿本是这年头司空见惯的事情,可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一辈子无法忘却的伤痛,哪怕是佃农之家,也一样会感到羞耻和惭愧。 何成见刘羡上前,慌忙起身行礼道:“公子。” 刘羡也很客气,唤他道:“何老伯。” 微微停顿后,刘羡沉默少许,还是问道:“何老伯,不去看看阿青吗?” 何成摇首苦笑道:“还是不要了,我在那反而惹她生气。” “可您到底是她的父亲,你也不是迫不得已……” “正因为是父亲,才不可原谅……” 这句话何成说得很用力,而刘羡也无法反驳,其实他自己也是这么看待安乐公刘恂的: 父亲对孩童来说,永远是顶天立地的支柱,一旦崩塌后,脆弱的父亲就不再是父亲。 何成试图摆脱这种情绪,对刘羡笑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她长得更漂亮了。” 刘羡也由衷赞美道:“是啊,我没见过比她更标致的女子。” 何成叹气道:“可她不应该生在我家。” 刘羡一怔,又听他说道:“就今年这个年景,如果她还在家里,也没有多余的口粮供她了。” 这是无法反驳的实话,刘羡不无悲哀地想:世尊在菩提树下时突然悟道,认为整个世界都是一片苦海,活着就要受难。但对于靠天吃饭的农人来说,这是刚出生就已经领悟的真理。 何成又问:“公子,金谷园的劫案是您做的吧?” 绿珠既然出现,这就是很容易猜出来的真相,刘羡点头道:“是,所以为了保密,三天后,我打算送您一家去西川。” “多谢公子好意,但俗话说落叶归根,我怎么能离开这呢?你就把她们都送走吧……” 他竟然真的一眼都没有看女儿,默默无言地潜入了黑夜里。秋风轻轻刮过树梢,楼上还有绿珠和小梅的哭声。 刘羡没有立刻上去,而是盯着树上的秋叶看了一会,他在思考,世道到底为什么是这个鬼样子,就像为什么秋天就会有落叶,冬天就会有积雪。莫非人类这个诸神宠爱的生灵,降生下来就是为了去灭亡吗? 这时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对他轻声呼唤道:“辟疾!” 刘羡闻言一惊,还以为是母亲张希妙,他蓦然回首,却发现是妻子阿萝在灯火之下,这令他有些遗憾,又松了一口气。 阿萝手里捧着一件袍子,披到他背上,然后问道:“夫君,在想什么?” 刘羡沉默片刻,道:“阿萝,今年冬天,送走绿珠后,你就待在别院吧。” “什么?”阿萝对于刘羡意外的话很是吃惊,她停下对绿珠的对话,问道,“夫君是什么意思?” “今年年景你也看到了,大家都缺口粮,又衣不蔽体,我看冬天要冻死不少人,你就留在这边,帮我照看一下他们吧。” “可怎么照看?家里也没多少余粮吧?”阿萝虽然才嫁入一年多,可已经在帮大夫人费秀管账了,今年地价贱,费秀趁机买了三百亩地,府中确实已没有多少闲钱了。 刘羡心中已有了主意,他道:“你给坞里的人说,让他们把今年的收成都交上来,然后我们管饭;我再让阿田过来,领坞里的青壮去邙山狩猎,多弄些野物,女人就趁现在,再挖些野菜;还有不够的部分,我在外也有门路,总能弄到一些粮食。” “不管怎么说,先把今年熬过去,不要搞得坞里再卖儿卖女了,也卖不到几个钱。” 说到这,他又想起在宫中还在持续酝酿的党争风波,不禁喟然长叹,心想道:黑暗呐!黑暗呐!生在这个时代,就如同降生于暗室,伸手不见五指,人们何时才能看见光明呢? 正暗叹间,阿萝突然指着天上说:“辟疾!快看,好多流星!” 刘羡愕然抬首,只见在夜幕中静静流淌的星河中,忽然有流星坠落,而且还不止一颗! 一条条纤细的星线在夜空中快速滑落,单看一颗,几乎难以辨认,可天上的流星何止百颗千颗!无数条不可计数的流星如雨丝般相互交织,在夜空中形成了一道无法忽视的白幕,连带着原本隐匿于黑暗中的山头,也在流星溢彩中展露出巍峨的轮廓! 这一壮美的奇景吸引了天下间无数双明亮的眼睛,他们或在江南,或在山北,或是胡人,或是汉人,或是隐修,或是名士,但此刻无不抬头仰望,将这一幕千古难遇的奇景牢牢铭记。 是未来的预兆?是上苍的警告?还是传奇的揭幕? 星雨结束后,夜幕复归平静,有人安然入眠,有人心乱舞剑,有人踌躇满志,有人冷笑一声。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三十四章 司马炎老矣(4k) 司马炎觉察到自己已垂垂老矣,是在太康九年的腊月。 经过了多灾多难的太康九年,司马炎一度精神十足,“车骑,你替我下诏,明春的时候,再查一遍各郡国的占田,凡是有大族违背占田制度的,所过田地一律退还,分给无地的佃农,并罚俸三年。” “同时令天下郡国举贤,如今接连遭灾,百姓度日艰难,地方上需要一些贤能的守令之才,名额不必限死,只要合适即可上报,我来亲自考核。” “还有,通报天下豪门富商,若能捐米输粮于受灾郡国的,可视作军功,根据捐献多寡赐予爵位,诏书要写得好看些。” 多年的执政经验,使得司马炎对于赈灾有着丰富的经验。 年轻时的他,还会因为一次地震而胆战心惊,连夜去中书省翻看汉魏时赈灾的档案,并询问各大臣的意见,但在现在,他什么也不用看,也谁也不用问,弹指间就能说出七八道处理旱灾的方法。原定要召开两个时辰的内朝朝会,结果不到半个时辰就结束了。 参与小朝会的侍中与尚书郎们一度心里犯了嘀咕:与前几年卧病在床,放手后党的模样截然不同,灾情激起了天子前所未有的斗志。 这位战胜了无数对手的大一统皇帝,虽然无数次都像要在反对和挫折中退让,但却每一次都笑到了最后,似乎连岁月和病魔都不能摧垮他。 这一次似乎也一样,明明在病榻上躺了两年,可现在天子似乎又振奋起来了,将要再一次实现雄心壮志,就像当年灭吴平凉一般,再次还天下一个太平。 司马炎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 在一次小朝会结束后,时候还早,他便想在西游园再度划船观赏夕阳。 两位辅政大臣,杨骏和司马亮本意是不赞同的,说什么天子病体初愈,划船吹风的话,小心染上寒疾。 可话音刚落,立刻就遭到了司马炎的反驳:“二位的意思,是我连风都吹不住了吗?” 杨骏说:“陛下误会了。臣的意思,是现在已经是深秋了,湖面有什么好看的呢?等明年开春之后,天气转暖,小荷露角后,不才有风趣吗?” “可我就想看看夕阳而已!”司马炎一反常态,厉声驳斥道,“时间不等人啊,择日不如撞日。春天时我可以再去嘛。把太子、脩华,还有沙门带来,你们不想来就算了。” “不敢。陛下既然执意要去,那臣立马让人通知太子作准备。” 就这样,司马炎久违地出现在西游园中,天渊池旁。阳光下,池水澹澹微波,并不受干旱所影响,而正如杨骏所言,池中多是枯荷败叶,周遭叶草木摇落,万物萧瑟,配上池中的些许石山,可谓是一片衰败悲哀景象。 但司马炎却很有兴致,在病榻上躺了太久,他觉得活动和疲劳才是最大的放松,于是很自得地找来了一艘小船,自己亲自在池水中摇桨,摇桨的时候还让宫中的吴女在一旁唱歌,唱的是吴越极为有名的《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一曲唱罢,司马炎连连叫好,他打算就这样从池南划到池北,再从池北划到池南,以此来表现他精力依旧旺盛。 可惜,人的大脑常常会错估自己的精力,即使是皇帝也一样。 当太子一家姗姗来迟的时候,五十三岁的天子正在天渊池中央打转,他出了一身冷汗,没有力气再摇动船橹,只能让随船的三名宫女来接替,他则毫无仪态地躺倒在船头,闭着眼睛,轻嗅着湖面的风。 靠岸后,司马炎想站起来,可双腿却有些无力,杨骏眼神较好,立马上前去搀扶。 身为皇后之父,杨骏其实也就比天子稍大四岁,可身体却好得多,他一人搀起司马炎,上了最近的亭榭,然后让宫人端上来一碗茶汤,一个眼色使给皇后,令其一勺一勺亲手喂给天子。 司马炎精神又好了些,他对杨骏说:“车骑,太子他们到了没有?” 原来他刚刚疲累极了,根本没有注意到太子。 太子司马衷听到自己的名字,连忙上前磕头说:“阿父,小子在这。” 司马炎这才反应过来,他前倾着身子盯着太子观看,良久才自嘲说:“老了,连眼睛都不好使了。” 司马亮在一旁安慰道:“陛下只是累了,歇息一会儿就好了。” “也是。”司马炎点点头,又转过头问太子:“正度,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过来吗?” 司马衷有些茫然,他偷偷回头打量太子妃,太子妃贾南风则悄悄指了指衣袖,他恍然,连忙低头打量衣袖上的字迹,照着念说: “应该是国家今年有困难,阿父教我如何赈灾理民。” 若是在往常,司马炎听到这个回答,或许会有些高兴,但眼下摇摇头,说道:“不是,正度,我叫你来,就是想看看你。” 看着不知所措的儿子,司马炎心中有些感慨,他是真心很喜爱这个儿子。 哪怕司马衷痴愚弱智,三十多岁了还不能独立生活,遇到事情只会依靠他人,但司马炎还是真心喜欢他。因为他在自己面前,永远是一个仰慕父亲的孩子,这就足够了,能令身经无数次政斗的自己感到安慰和快乐。 司马炎说笑道:“今日有没有做功课?” 司马衷答道:“太傅教我读了些《汉书》,但我听不太懂。” “听不懂也关系,但要学会多问,把不懂的问题都问出来。”司马炎握住儿子的手,对他嘱咐说,“我知道你不是当皇帝的料,但皇帝本也不需要什么都懂,重要的是不要不懂装懂,一意孤行。” 司马衷其实听不太懂,但他看父亲殷殷教诲的神情,知道父亲是在关爱自己,就说:“我都听阿父的。” 这句话果然打动了司马炎,他大笑着,又拍打着儿子的手道:“傻小子,你能多来看看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说罢,他又转首问道:“沙门呢?沙门!来,让阿翁看看!” 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从人群中蹦出来,小跑到司马炎面前,应声道:“陛下,我在这!” 正是司马衷的唯一嫡子司马遹。 司马炎打量着这位嫡孙,和颜悦色地问道:“沙门,你今日有做功课吗?” 司马遹点头说:“回禀陛下,今日太傅教《汉书》的时候,我也在一旁旁听。” “哦?教了些什么?” “教的是《平帝本纪》,太傅细说了汉平帝宠爱赵飞燕姊妹,导致朝政昏乱一事。” “那你有没有收获呢?” “太傅应该是想以汉史为鉴,告诫我,为人当克制欲望,专心朝政,不要反为欲望所制,否则害人害己。” “那你能做到吗?” “陛下,克己如逆水行舟,一日不可松懈,我只能说今日之事,怎敢妄言以后呢?” “好!好!”司马炎大为感怀,笑叹道,“沙门!你小小年纪,却能如此明事,看来我家之兴,当在尔身啊!” 转首又对司马衷道:“正度,你也要学会关怀你的儿子,说不得将来遇到难事,你反得靠他呢!” 见儿子仍然是懵懵懂懂的,司马炎继续教育道:“我们家之所以能够兴旺发达,靠的就是当年文皇帝和景皇帝团结一心。一个人的才能总是有限的,天下那么多事情,也不可能靠皇帝一人去完成。” “但你毕竟不是一个人,你还有很多叔伯,很多兄弟,很多忠心于你的臣子,当然,还有你儿子在,只要你学会亲近这些人,依靠这些人,把他们团结在一起,多问问题,有什么难关,总是能渡过去的。” 司马炎说得动情,司马衷听得也动情,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父亲的爱,就反复揉捏父亲的手掌,试图把自己的温暖传递过去。 而司马遹则非常敏感,他从中察觉出些许不对,疑问道:“陛下是身体不适吗?需要传殿中医疗吗?” “不用了。”司马炎摆摆手,叹说道:“刚刚是我到湖中划船,看暮秋萧瑟,一时感怀而已。一个老了的人,总是容易感怀的。” “陛下方才五十有三,怎么能说老呢?正是春秋鼎盛的时候,只要调养一番,活到耄耋之年也不算什么。” “不!”司马炎摸了摸司马遹的头,笑道:“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当然清楚。宣皇帝活了七十岁,是他调养有道,平日戒色健体。我前些年放纵太过,已掏空了底蕴,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上苍保佑了。” “我今天叫你们过来,就是要你们多陪陪我,我的时间不多了,看一天少一天啦!除了是大晋的皇帝以外,我还是你们的父亲,家长,朋友。哪一天我死了,你们就要去太庙的牌位上去看我啦!” 说到这,司马炎不禁转头问杨骏道:“说起来,让石崇去修太庙,他修得怎么样了?” 自从太康八年太庙地陷之后,国家就一直在营修太庙,此事由太仆石崇负责,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 杨骏回答说:“前殿已经营修完成,但后殿的梁柱还在运来的路上,估计要到年底才能到,预计明年三月左右,就营修完成了。” “好,你再催一催,只要他造得好,我定有赏赐。” 说完,他又回过头看自己的儿孙,含笑道:“真想再和你们多待一段时间,正度啊你太痴,沙门啊你又太小,真怕我死了以后啊,你们就不记得我了。” 司马衷和司马遹闻言,无不含泪以对。而杨骏背上却突然寒气森森。 司马炎这是在公然宣告,他已经在和死亡做搏斗了,他之前说的什么政策,还有几个能推行下去呢?老迈的身体,已让他顾不上虚荣和固执了。 杨骏悄悄一低头,恰好就对上了两个人的目光,一个是太子太傅司马亮,一个是太子妃贾南风,三个人相互打量了片刻,都不约而同地收回了敌意。 而在这个时候,司马炎又问杨骏道:“对了,车骑,上次我和你说,要把脩华的婚事定下来,现在有几个人选了?” 杨骏顿时惊醒,连忙回答说:“陛下,有三个人选,一个襄阳县侯王畅之子王粹,一个是石乔之子石超,还有一个是夏侯骏之子夏侯恒。” “夏侯骏凑什么热闹?他儿子都二十好几了,丧过妻的人,还想让脩华过门,不算不算!” “那便剩下石超和王粹两人了。” “车骑,你觉得这两个孩子谁好?” 杨骏道:“这两个孩子我都看过,王粹的门第低一些,无论是相貌还是才华,都不如石超。而石超自幼习武,有志仕途,近来公主也对武人有兴趣,想来和石超也更合得来。故臣以为,公主当嫁石超。” “嗯,你说的有道理……” 司马炎沉吟片刻后,回答道:“但照我看,还是让脩华嫁给王粹吧。” “啊?” 这个回答大大出乎众人预料之外,他们听了杨骏的议论,无不以为石超更好,不料司马炎竟然选择了王粹。 司马炎笑道:“脩华贵为公主,夫家要那么高权势干什么?还嫌王室不够乱吗?前些年王济甄德让我几位妹妹来哭闹干政,真是闹苦了我。还是王粹这样,不高不低的好。” “更何况,我记得是王畅主动上表,说王粹见公主心喜,所以才要尚公主的吧!与女人亲爱男人相比,还是男人疼爱女人更重要。” 说到这,司马炎已经有些累了,他的脸上写满了倦意,似乎一下子又回到了前两年卧榻不起的状态,杨骏说了一声“是”后,他摆摆手,然后就转头靠在栏杆上。 此时夕阳西下,满天黄昏与红霞的色彩,配合着周遭的飘飘落叶,产生了一种缠绵的美感。司马炎一动不动,大家还以为他是看呆了。 但过了一会儿,司马遹走下亭榭,小声对杨骏说:“车骑,去取寒衾来。” “嗯?”杨骏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司马遹只好继续道:“陛下太累,已经睡着了。” 众人看向在栏杆处司马炎的身影,他的胸膛微微起伏,正吞吐着暮秋的尘息。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第三十五章 二陆进京(4k) 时间来到太康十年(公元289年)的春天,经过太康九年的大旱之后,这一年的年景似乎好了一些。 冬天先是下了好大几场冬雪。一开始的时候,人们如往常般,将门前檐上的雪茸扫落堆积,可还未等雪块融化,很快又是一场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根本看不见停止的迹象,天上地下一片白色,连人烟都掩盖了。 这样的大雪一直到正月丁丑,之后是一连十来日的艳阳高照,但积雪仍未彻底消融,人们走在路上,没过一会就被雪气冻得发抖。洛阳的闹市也因此消停了些,即使高门大户也不时有被大雪压塌的屋顶,城郊的小民小姓就更不用说了。人们在清扫积雪的时候,经常能发现冻毙街头的尸体。 这些死去的人浑身僵硬,似乎人用力一碰就会碎掉。但他们脸上却还挂着奇异的笑容,似乎在临死前做着什么不可思议的温暖的梦。活着的人难以理解,却也不得不处理起来,为了防止春天出现瘟疫,洛阳令满奋从武库中借调了数十辆板车,把这些尸体都装起来,又在洛阳北郊挖了几个大坑,把这些全部掩埋进去。 连洛阳都出现了这样大规模的冻毙景象,其余郡县就更不用多说,光偃师县上报的冻死人数就不下两百人,根据尚书省度支曹预估,今年冬雪损失的人口可能要上万。 不过上万人的损失也就是一个数字,死了也就死了,有人死,也有人生,生者把死者埋了,也就算尽了心力了。 而这个冬天,刘羡过得也很忙碌。 作为著作郎,刘羡的职责除去管理一些档案,抄写一些诏书存档外,还有一份职责,就是为国家著史。按照曹魏惯例,每一位著作郎在任期内,至少要为国家的一位已逝人物著史。 不过这倒难不住刘羡,出于对战史的兴趣,他选的是羊祜和王濬。由于此前随陈寿读书时,他就已经接触过两人的资料,又有陈寿指导写史,可谓是得心应手。差不多一个月内就交了差。 他真正忙碌的缘由,主要是来源于另一件事,那就是暗地里和祖逖来回倒腾粮食。 在预估到太康九年的民生困境后,刘羡找到了祖逖,打算动用此前在金谷园劫的金子,去运粮食来赈灾。 此时的祖逖今非昔比,虽然没有去参加太学射策,但他的名声却已在洛阳打响了。利用金谷园的钱,他先是在西郊盘了一座大院,然后广施恩泽,招兵买马,从原本十来人的小团伙,一跃成为有上百人相随,盘踞西郊一条街的游侠势力。 而且祖逖做事公道,处事圆滑,又乐善好施,上能和洛阳令满奋等人打点好关系,下又能约束部众不欺善扬恶。刘琨、刘羡等人再为他鼓吹宣传一番,就连司马玮也知道了,西郊有一位范阳来的豪侠,文武双全,有情有义。 这次刘羡来找祖逖商议赈灾,祖逖也是欣然应允,大灾之中,他原本就有趁灾情再扩充人手的打算,只不过眼下他的势力已经到了瓶颈,想在洛阳赈灾,还要不引人入目,就必须上下打点,找托关系,最好还要披一层官方的皮。 所以这段时间,刘羡便借着职务来回活动,看能不能给祖逖和刘琨搞个一官半职。 恰逢新任司隶校尉石鉴上任,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么形容州郡政治也不为错。石鉴大笔一挥,打算将司隶府的八成旧吏都换成新人。而恰好石鉴自己是河北厌次人,刘羡和刘琨祖逖一合计,觉得祖逖刘琨都是河北人,按照乡党的路数,说不定可以走他的门路,结果果然成功,竟给两人混了一个司隶主簿的职位。 祖逖可谓是春风得意,一面私下里招纳自雄,一面频频参加各路文会,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原本显得有些郁郁不得志的脸,近来都显得有些和善了。 这次刘羡来找祖逖的时候,他手下刚从邺城运了三十车粮过来,一干人等正在院中卸粮,祖逖则坐在火盆旁,正对着两卷文章细研,刘羡过去一看,差点没笑出声,他问道:“士稚怎么还看起张载的《叙行赋》来了?平日你不是最看不起这等操笔弄文之辈吗?” 祖逖抬首看了刘羡一眼,收起书卷笑道:“此一时彼一时,大丈夫能屈能伸嘛!既然走了这条路,我如果还像以前那样说,那不是没来由地得罪人嘛!” “好哇,那你从中看出来什么了?” 祖逖瞪着眼睛,弹纸道:“我正要问你呐!” 说罢,两人皆捧腹大笑。 刘羡终于扯回正题,问祖逖道:“今天到了多少粮食?花了多少钱?” 祖逖从怀中掏出清单,念道:“花了五十金,买了五百石麦谷,两百石粟米,还有一百石稻米。” “没引人注意吧?” “都是打着石公的旗号买的,查不到我们头上。”祖逖收回清单,问刘羡道,“这次你要多少粮?” “我现在家里多了五十来口人,要熬到今年四月,你给我调五十石粟米,五十石稻米吧。” “成!”祖逖喊来一个手下,吩咐了几句后,又回过头来说道,“要的比我想的要少,这个冬天下来,我这边都三百来人了,按照朝廷的法制,都可以成立一个部了。再这么折腾三四遭,我估计就能拉出差不多一个师出来!” “一个师,就是两千五百人,先不说你能不能招募到两千五百人,就算招募到了,两千五百人就能打天下了?” “事在人为,孙策南下江东的时候,不也才五百人嘛!” 刘羡再次大笑,论狂傲,祖逖可以说是自己结识的人中,最骄狂的一人了。私底下相处的时候,他毫不掩饰对当今朝廷的蔑视,继而表露出自己欲趁乱而起、逐鹿中原的志向。但刘羡也不得不承认,论才智,论品行,论志向,祖逖无一不是上上之选,他注定是要名垂青史的人。 拉了两车粮食,刘羡正准备和祖逖告别,此刻他取出张载的《叙行赋》来,一面读一面问道:“怀冲你听说过没有?” “听说什么?” “你老师说的那位江东奇才,陆机,已经进京了。” “喔?”刘羡挑了挑眉毛,问道,“他有什么事迹吗?” 祖逖看着文章,头也不抬地笑道:“那我哪知道?我只是才收到消息,顺便和你说一声。” 这是刘羡今年第一次听到陆机的名字,他虽然早就听老师提起过陆机,但其实压根没把他放在心里。 这也难怪,毕竟吴郡陆氏的崛起,就是仰仗着当年陆逊在夷陵大败曾祖刘备,这才闻名天下。这一战可谓是打断了蜀汉的脊梁,并且导致刘备一病不起,驾崩白帝。即使是在七十年后的今天,刘羡也难免耿耿于怀。而陆机身为陆逊之孙,陆抗之子,刘羡想,自己有什么必要,去关注一个世仇之家的子孙呢? 但偏偏事与愿违,过了没两天,刘羡就再次听到了陆机的名字。 这一天,刘羡正在翻看中书省保存的原本《汲冢纪年》,忽然听旁边的周顗在读诗,他念道: “天道夷且简,人道险而难。休咎相乘蹑,翻覆若波澜。 去疾苦不远,疑似实生患。近火固宜热,履冰岂恶寒。 掇蜂灭天道,拾尘惑孔颜。逐臣尚何有,弃友焉足叹。 福钟恒有兆,祸集非无端。天损未易辞,人益犹可欢。 朗鉴岂远假,取之在倾冠。近情苦自信,君子防未然。” 刘羡起初并不在意,但下意识地旁听了一会,便觉得是好诗。 这首诗显然是仿照得当年郦炎的《言志诗》,不过相比于郦炎极言自己的志向之高,这首诗更注重讲述世事之艰难,稍有不慎,人就可能误入歧途,对此引经据典,一咏三叹,辞义高深,可以说不下于曹植。 等周顗念罢后,刘羡问道:“伯仁,这是你写的诗?写得很好啊!” 周顗闻言却摇首微笑,对刘羡道:“怀冲也觉得好?我哪里写得出这样的诗,这是陆士衡写的《君子行》!” “陆士衡?” “就是陆机!这是他前日与其弟陆云到茂先公府上,请其鉴赏的。茂先公大加赞赏,称其为‘伐吴之役,利获二俊’,还有人说:‘二陆进京,三张减价’呢!” 三张就是张载、张协、张亢兄弟三人,这两年来,他们三人在洛阳文坛声名鹊起,被称为新一辈的后进领袖,没想到还没坐稳位置,竟然就被新人所取代了。 刘羡没想到会在这里听到陆机的名字,面色一僵,强颜笑道:“确实是好诗,不过这样贬低三张,恐怕并不合适吧?” 周顗倒没有听出刘羡言语中对陆机的贬低之意,只是信手翻看陆机的下一卷诗,说道:“谁知道呢?他毕竟是陆逊、陆抗的子孙,就是文盖九州,也不足为奇。” 刘羡明面没有多说什么,心中则对此嗤之以鼻:文盖九州?便是真的,又有什么用呢?这种用来扬名的文章,莫非能媲美他父祖的赫赫武功吗? 但这回,他心中起了兴趣,刘羡倒确实想看一看,这位陆逊之孙,到底能在洛阳闹出多大的动静。 然而即使刘羡做足了准备,陆机的影响力仍然大大出乎他的想象。 陆机是在太康十年的正月进的京,到了二月之初,只不过过了短短一月,似乎京师的整个文坛都在谈论陆机了。 一开始众人谈论的是陆机的诗,以为他的乐府简约意爽,无艳歌之婉娈,怨诗之诀绝,有天地之正响,可与子建(曹植)比肩; 而后众人谈论的是陆机的赋,以为他的赋文伟长博通,时逢壮采,上策勋于鸿规,下底绩于流制,景纯绮巧,缛理有馀,还要胜过成公绥; 再后来,众人则关注起陆机自创的文体,陆机仿造扬雄的连珠体,自行推演了五十首《演连珠》。其文体辞丽而言约,不以实指而论事,而是以简短的假喻来表达主旨,非精通文学典故者不能达意; 谈到最后,陆机的书法、绘画、文史,皆可谓是世上佳品,几乎可谓是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整个洛阳城都已经公认,在曹子建之后,西晋文坛终于迎来了一名当之无愧的文宗领袖,必将留名青史,万代敬仰。 刘羡也从原本的不打探消息就不能得知,到现在几乎什么都不需要做,陆机的各种消息就纷至杳来了: 什么陆机身高七尺,声如洪钟;什么陆机养了一条能识路的名叫黄耳的神犬;什么陆机渡长江时遭遇劫匪,三言两语就感化了劫匪…… 到了这一天,刘羡在家里誊写自己著作的《王濬传》时,阿萝突然在旁边说:“夫君,你有没有听说过,周处除三害的故事?” 周处是近年来国家罕见重用的江东贤臣,刘羡当然知道,他说:“我怎会不知?周处年轻时为祸乡里,被乡人与虎、蛟并列为三害。后来周处听人建议,先杀虎后杀蛟,而后改过自新,因此被乡人改誉为英雄。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周处能够改过自新,为民造福,这是非常值得人钦佩的啊!” “可我最近听说,周处之所以改过自新,都是陆机兄弟的规劝呢!” 又是陆机!刘羡差点把笔扔出去! 刘羡是第一次如此厌烦一个名字,这个人明明还没有与自己见过,却偏偏似乎赢得了所有人的喜爱。 刘羡感到非常恼火,他承认陆机是有才华的,可如此众望所归的誉美,自己都没有得到过,陆机又何德何能能做到呢?表面看上去,刘羡是个宽宏大量的君子,但在内心里,他其实比祖逖还要狂傲和自负。 这段日子里,刘羡一直在心里憋了一口气,而到此刻,这口气终于酝酿出一个想法,驱使着刘羡行动起来,让他和这位陆逊的嫡孙见上一面,两人堂堂正正地比较高下,就像当年两人的祖辈一样。 机会很快就来了,这一天刘羡在刚从宫中回府,就收到了金谷园文会的邀请。 求票!求订阅!请大家多多支持!大家的支持就是我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