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漫威当卧底》 第1章 漫威世界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M国,纽约布鲁克林。 林默裹着一件半旧的灰色呢子大衣,缩在布鲁克林区一间廉价公寓的窗户后面,手指夹着根快要烧到过滤嘴的骆驼烟。 窗户开着一条缝,冷风嗖嗖地往里灌,但他不在乎。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街对角那栋褐色砖楼——布鲁克林招待所,一个不起眼的中档旅馆。 “妈的,真他妈冷。”林默吸了口烟,把烟屁股弹出窗外,搓了搓手。 他今年二十岁,龙国沪市人,十二岁之前是个孤儿,后来被国家的人带走,训练了八年。射击、格斗、密写、电台、爆破,什么都学。 三个月前,他接到任务,用一个新的身份前往M国纽约。 任务很简单:收集情报,观察M国动向,尤其是跟战争相关的技术和人物。 但林默知道,这事儿从一开始就简单不了。 因为他看见霍华德·斯塔克了。 就在他抵达纽约的第三天,就在电视新闻屏幕上,看见那个留着精致小胡子,一脸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在接受采访,旁边是他新发明的玩意儿,一个会悬浮的汽车轮毂。 林默当时就愣在那儿,手里的热狗差点掉地上。 霍华德·斯塔克。 斯塔克工业的创始人,M国顶尖的武器发明家,也是漫威世界里,钢铁侠他爹。 “操。”林默当时就骂了一句。 他上辈子是个漫威迷,漫画、电影、同人,刷了不知道多少遍。他太清楚了,霍华德·斯塔克站在那儿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一九四三年。 意味着这个世界有超级士兵,有宇宙魔方,有九头蛇,有将来会穿着铁壳满天飞的托尼·斯塔克,有从冰窟里挖出来的M国队长,有神,有怪物,有外星人。 也意味着,他林默,一个龙国特工,带着前世全部的记忆,掉进了这个特么的全是妖魔鬼怪的大染缸里。 震惊了三天,骂了三天娘,林默很快冷静下来。 慌个屁。既然来了,就得干点啥。前世他是个普通打工仔,这辈子国家养了他八年,教了他一身本事,给了他一个明确的目标。 他没什么拯救世界的中二理想,但他知道自己该干嘛。龙国培养他,他就得为龙国做事。这世界再魔幻,道理也一样。 他开始利用特工的身份,小心翼翼地接触情报网,暗中关注那些他知道的“关键点”。 然后,他就盯上了布鲁克林招待所。 因为根据他这几个月从各种渠道,军工厂的招工信息和报纸角落的征兵新闻,甚至是从他那个在陆军后勤部当文员的情人嘴里套出来的话,综合分析出一个结论。 一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小个子,来自布鲁克林,体弱多病,征兵体检被拒了四次,但就是不死心。 而霍华德·斯塔克最近频繁进出布鲁克林区,跟军方的人秘密见面。 再往前推,亚伯拉罕·厄斯金博士,一个D国来的流亡科学家,已经加入了M国的“超级士兵”计划。 时间线对上了,“超级士兵血清”,“M国队长”,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把烟盒里最后一根烟抽出来,在手指间转了转,没点。 他盯着那栋招待所,脑子里飞快地过着电影里的画面。他记得,史蒂夫就是在布鲁克林,在这个破地方,被菲利普斯上校和卡特特工找上门,然后被带去参加那个改变他一生的试验。 试验地点应该在纽约,一个秘密实验室。注射完血清后,会发生什么? 刺杀。 一个混在观众里的九头蛇特工,会在注射完成后引爆炸弹,然后趁乱抢走最后一瓶血清。史蒂夫会追上去,一路追到河边,最后那个九头蛇特工开着潜艇逃跑,被史蒂夫抓回后血清被毁掉。 电影里是这么演的。 林默眯起眼睛,如果他能比史蒂夫更快一步,在那个码头,在那个九头蛇特工上船之前截住他…… 血清。 完整的最后一瓶超级士兵血清。 那玩意儿代表着什么?代表着人类体能的极限突破,代表着力量的倍增,代表着可以批量制造超级战士的可能。 霍华德·斯塔克后来研究了一辈子,也没能完全复制出来的东西。 如果这玩意儿落到龙国手里…… 林默的心脏跳得快了一点。他把烟放回烟盒,站起身,在狭窄的房间里走了两步。 风险极大。 他只有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史蒂夫注射血清就在这几天,可能明天,可能后天。 他只知道事件发生在纽约,但不知道具体实验室在哪。他只知道码头,但纽约有多少个码头?那个九头蛇特工会上哪一个?情报太少了。 但他不能去查。这种级别的绝密项目,M国军方的反间谍部门不是吃干饭的,他一个龙国特工稍微靠近一点,可能就是死。 唯一的办法,就是等。等那个试验成功,等那个爆炸发生,等那个追逐开始。 电影里,史蒂夫追着九头蛇特工跑了大半个纽约,动静不小。只要他听见风声,看见街上的骚乱,他就能判断方向,就能往码头赶。 这是赌博,赌他的记忆没错,赌事件会发生,赌他能跑在那个刚刚注射完血清,身体素质还没完全适应的史蒂夫·罗杰斯前面。 “玛的,这赌注够大。”林默自言自语,声音里带着点沙哑的粗粝感。 他走到床头,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巴掌大的铁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些零碎的东西:几卷不同面额的美元,一把备用钥匙,一份伪造的船厂工作证,还有一支压满了子弹的柯尔特M1911手枪。 他把枪拿出来,在手里掂了掂,退出弹夹检查了一下,又“咔哒”一声推回去。 八年训练,他杀过人。在龙国边境清理过特务,执行过秘密任务。他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是什么英雄,他就是一个干活的。 但这次不一样。 这次截的,是M国军方最核心的机密。成了,他就是龙国的功臣,哪怕一辈子隐姓埋名也值了。败了,死在这儿,没人知道他是谁,尸体可能被扔进海里喂鱼。 “干特娘的。”林默把枪塞回枕头底下,重新走到窗边,盯着那栋招待所。 街对面,布鲁克林招待所的门口,一个穿着臃肿大衣的瘦小身影匆匆走过,手里拎着一袋东西,好像是牛奶和面包。 林默的目光在那个身影上停了一瞬。 史蒂夫·罗杰斯。就是那个小个子,现在还是个谁都能揍一拳的弱鸡,过几天,就要变成那个举着盾牌打希特勒的M国队长了。 “对不住了,哥们儿。”林默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咱俩各为其主,你要当你的M国队长,我得给我的国家弄点好东西。血清给你喝一口就够了,剩下的,龙国更需要。” 他重新点上一根烟,烟雾在冷风里迅速散开。夜色越来越深,布鲁克林招待所的灯光亮了起来。 林默靠在窗边,像一块沉默的石头,一动不动。 他在等。等那场改变一切的爆炸,等那条大鱼自己游进他的网里。 第2章 截胡血清 十二月十七日,早上七点,布鲁克林。 林默裹着大衣靠在窗边,手里端着杯凉透的咖啡。三天了,他几乎没怎么睡,眼睛一闭就是血清、码头、九头蛇这些玩意儿在脑子里转。实在困了就靠着墙眯一会儿,听到点动静就醒。 今天早上七点十五分,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从街角拐过来,稳稳停在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车门打开,下来一个女人。 深色套装,红头发,面容冷峻,腰板挺得笔直。 佩姬·卡特。 林默眯起眼睛,把手里的咖啡杯放下。他认识那张脸,电影里就是这个女人,后来成了神盾局的创始人之一。 “操,来了。” 林默的呼吸快了一瞬,但马上压下去。他盯着招待所门口,果然,没过几分钟,那个瘦小的身影就从楼里出来了。 史蒂夫·罗杰斯,拎着个小包,跟在卡特后面上了车。别克发动,很快消失在街角。 林默没动。他站在窗边,又等了五分钟,确认没有尾巴,才转身开始收拾东西。 手枪,两个备用弹夹,揣进大衣内兜。证件,贴身放着。他把包背在身上,最后看了一眼房间,开门下楼。 楼下街角有个电话亭。林默走进去,投了硬币,拨出一个号码。 响了三声,对面接了。 “说。” 一个男人的声音,很沉,带着点南方口音。这是林默的搭档,代号“老刀”,比他早两年来M国,一直潜伏在纽约,负责支援和通讯。 “是我!”林默压低声音,“今天有活干,带上家伙到布鲁克林海军码头,南边那条街,找个位置等我。” “什么活?” “截东西。到时候会有人追过来,你盯着,看见一个屁股很翘的白人追过来,就开枪打他车胎。记住,只打车胎,别打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你确定?” “少废话,照做。那小子不好对付,你的抢可对付不了他,你的任务就是给我争取时间。” “行。几点?” “现在就去,我不知道具体几点,但肯定是今天。你在那蹲着,按计划行事。” 林默把话筒放回去,站在电话亭里深吸了口气。老刀这人靠得住,干活利索,从不多问。 唯一的问题是他也只知道这么多,林默没告诉他全部计划。不是不信任,是没必要。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林默走出电话亭,拦了辆出租车,“布鲁克林海军码头。” 车子开动,林默靠在座椅上,眼睛盯着窗外飞快掠过的街景。他脑子里过着电影里的画面。 史蒂夫注射血清,厄斯金博士被枪杀,那个九头蛇特工抢了最后一瓶血清跑路,史蒂夫追出去,一路追到河边码头。 那个码头,林默反复回忆过,应该就是布鲁克林海军码头。电影里那个镜头,背景能看到一些仓库和吊车,跟布鲁克林海军码头的布局很像。 林默的计划很简单他让老刀带着步枪到码头街外埋伏,等史蒂夫和九头蛇特工过来的时候狙击史蒂夫扒着的那辆车的轮胎。 延缓史蒂夫的追击,给林默截胡血清拖延时间。林默清楚记得电影里史蒂夫和九头蛇是前后脚到达码头的,他可没有自信能够同时对付两人,更何况史蒂夫还是已经完成血清改造的超级士兵。 车子开了二十分钟,在码头外围停下。林默付了钱,下车往码头里走。 码头很大,一排排仓库堆着货物,有几艘货轮停在泊位,吊车高高耸立。工人们正在装卸,人声嘈杂,没人注意他这个背着包的男人。 林默沿着仓库外围走,避开人多的地方,一点点往里摸。他记得电影里那个九头蛇特工最后跑向的地方有一个小型潜艇停靠,靠近码头最南端,比较偏僻。 他花了半小时找到那个位置,一个水泥码头突出去,旁边立着个小吊车,泊位里空空的,没船。但地上有新留下的轮胎印,还有几根电缆拖进水里。 就是这儿。 林默看了看四周。最近的仓库离这儿有五十米,堆着些空木箱。他走过去,找了个位置,然后他掏出自己的手枪,检查一遍,插回腰间。 接下来就是等。 太阳一点点升高,工人们来来往往,码头上的噪音时大时小。林默一动不动蹲在那儿,眼睛盯着码头入口,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 十二点,一点,两点。 没人。 林默啃了块随身带的干面包,就着水壶喝了两口。他不敢多喝,怕上厕所。 三点,四点。太阳开始西斜,码头上的人少了。 林默心里有点打鼓。难道猜错了?不是这个码头?还是说注射实验还没开始?或者已经完了,但他没听到动静? 不可能。卡特来接人肯定是今天,电影里就是白天注射,下午出事。 再等等。 五点。 天色开始暗下来,林默正准备换口气,突然——“砰!” 一声枪响,从码头外面传来,很远,但很清楚。林默浑身一紧,整个人绷起来。他抓起手枪,压低身体,死死盯着码头入口。 紧接着,外面街上传来乱糟糟的喊叫声,汽车喇叭响成一片,还有玻璃破碎的声音。骚乱越来越近,能听见有人在跑,有人在喊。 林默的心跳快起来。他往后退了一步,藏进木箱后面的阴影里,手枪贴着大腿,枪口朝下,保险已经打开。 来了。 码头入口,一个人影冲了进来。是个穿深色外套的男人,跑得很快,边跑边回头往后看。 林默看不清脸,但他认得那身衣服。电影里那个九头蛇特工,就穿这个。男人手里攥着个小金属箱,银白色的,不大。 血清就在那里面。 林默屏住呼吸,一动不动。男人从他藏身的位置前面跑过,直奔那个停潜艇的码头。他跑得急,根本没往旁边看。 五米,三米,一米。男人从林默面前跑过去,背对着他,还在往前冲。 林默抬手,枪口对准后脑,扣扳机。 “砰!” 枪声在码头上炸开。男人往前一栽,脑袋上溅出血,整个人扑倒在地,手里的金属箱摔出去,在地上滚了两圈,停在水泥边缘。 林默没急着动。他端着枪,站在原地,盯着地上的尸体看了三秒。 没动静。死透了。 林默这才走过去,一脚把尸体旁边的手枪踢开,弯腰捡起那个金属箱。箱子不大,但扣得很紧。他没时间打开看,直接夹在腋下。 远处街上的骚乱还在继续,能听见有人在喊“站住”,还有奔跑的脚步声。 史蒂夫快到了,林默转身就跑。他没有往码头出口跑,而是沿着码头边缘往另一个方向冲。 那里有一排仓库,仓库后面有条小路,可以绕到另一条街上。跑出去二十米,他回头看了一眼。 码头入口,一个翘臀男人冲了进来,正是史蒂夫·罗杰斯。 他冲进码头,一眼就看见了地上的尸体,整个人愣了一瞬,然后猛地抬头,往四周看。 林默没再看,埋头冲进仓库之间的夹道。 身后传来史蒂夫的喊声:“站住!” 林默不理他,玩命跑。他穿过夹道,翻过一道矮墙,跳进一条小巷,七拐八绕,最后从一个废弃的仓库后门钻出来,到了另一条街上。 街上很乱,有人在议论刚才的枪声和骚乱,但没人注意他这个气喘吁吁跑出来的人。 林默把金属箱塞进大衣里,裹紧衣服,混进人群,往街角走。 走了半条街,他看见一个电话亭。他进去,投币,拨号。 响了两声,老刀接了。 “是我。” 电话那头老刀的声音有点喘,应该也是刚回到安全屋:“刚才那小子从我这儿跑过去了,我只开了一枪打掉车胎都没有开第二枪的机会,对方就躲起来了速度太快了。” “没事,活干完了。老地方见。” 林默挂了电话,走出电话亭,顺着人群消失在夜色里。 二十分钟后,他在一个偏僻的废弃仓库里见到了老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瘦高个,脸上有道疤,手里拎着那个装步枪的帆布包。 两人对视一眼,老刀没说话,只是看着他。林默从大衣里掏出那个金属箱,放在地上。 老刀盯着箱子看了几秒,抬起头:“这什么?” “好东西。”林默点了根烟,深吸一口,烟雾从鼻子里喷出来。 老刀沉默了一下,点点头,没再多问。 林默蹲下,仔细看着那个箱子。 “操!希望别特么是空的让我白忙活一场。”他吐了口烟,低声骂了一句。 第3章 血清到手 废弃仓库里光线很暗,只有墙上一扇破窗透进来一点路灯的光。林默蹲在地上,盯着那个金属箱,手指在箱盖上敲了敲。 “没上锁,直接掀开就行。”老刀凑过来看了一眼。 林默没动。他把烟叼在嘴里,眯着眼睛想了想。 “你说这玩意儿会不会有机关?电影里那些特工都喜欢搞点花样,一打开就冒烟或者爆炸什么的。” 老刀看了他一眼:“你电影看多了。” “操,这世道,谁知道。”林默嘴上骂着,手已经伸过去,按住箱盖两边,深吸了口气,往上一掀。 箱子开了。 里面垫着一层灰色泡沫,泡沫中间挖了个凹槽,凹槽里躺着一支玻璃管。玻璃管比手指粗一点,里面装着淡蓝色的液体,在昏暗的光线里泛着微微的荧光。 林默盯着那管液体,一动不动。老刀也愣住了。两人就这么蹲着,看了足足五秒钟。 “这就是……”老刀声音有点干。 “超级士兵血清。”林默把烟头扔地上踩灭,伸手把玻璃管拿起来,对着窗户透进来的光看。 液体很清澈,没有杂质,轻轻一晃,里面的荧光也跟着晃。 就是这玩意儿。电影里,史蒂夫·罗杰斯注射的就是这个东西。一个弱鸡,就变成能打一百个的超级战士。 林默的手指有点发麻。他想起电影里那个博士说过的话,血清会放大一个人内在的一切。好人会变得更好,坏人会变得更坏。 “特么的,咱俩发了。”他把玻璃管小心放回箱子里,合上盖子。 老刀没说话,但眼神变了。他看着那个箱子,又看看林默,喉结动了动。 “这东西……给国内?” “废话。”林默站起来,把箱子夹在腋下,“不然我拼死拼活抢它干嘛。留着自个儿打针变超人?变完超人干啥,去马戏团卖艺?” 老刀咧了咧嘴,算是笑了。林默走到仓库门口,往外看了一眼。外面是一条死胡同,很安静,没人。他回头冲老刀招手: “走,先换个地方。这儿不安全。”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仓库,穿过几条巷子,最后钻进一栋废弃的居民楼。楼里没人住,地上全是垃圾和灰。 他们上到三楼,找了个角落的房间,老刀把门关上,用根木棍顶上。 林默把箱子放在地上,自己靠着墙坐下,掏出烟盒,递了根给老刀。老刀接过去,两人点上烟,谁都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老刀开口了:“刚才那个小子,是什么人?跑得跟鬼似的,我瞄了半天没机会开枪,太快了。” “史蒂夫·罗杰斯。M国军方新造的超级士兵,今天刚打的针。”林默吐了口烟, 老刀抽烟的动作停了,扭头看着他:“你早知道了?” “知道。”林默没否认,“所以我让你去打他车胎,不是打他。那玩意儿刚打完,身体还没完全适应,但也不是咱俩能对付的。一枪打不死他,咱俩就得死。” 老刀沉默了几秒,然后问:“你还知道什么?” 林默看了他一眼,没回答。他知道老刀在试探,想知道自己到底藏着多少东西,但他不能说。 不是不信任,是没法解释。难道说自己上辈子看过电影?知道这世界以后会变成什么鸟样? “知道的不多,但够用。别问了,干活吧。这玩意儿怎么送回去?”林默把烟头按灭在地上。 老刀吸了口烟,脑子开始转起来。 “常规渠道不行。这玩意儿太扎眼,M国军方丢了这东西,肯定要疯。海关、港口、机场,这几天全得查。” “偷渡呢?” “偷渡也得有人接。我在纽约认识几个蛇头,但这种货,他们不敢碰。万一被查出来,他们全家都得死。” 林默点点头。他知道老刀说得对。九头蛇的人死了,血清丢了,M国军方和九头蛇两拨人都会发疯一样找。这时候往外送,风险太大。 “先藏着,找个安全的地方,等风头过去再说。这东西不能离身,得咱俩亲自看着。”林默下了决定。 老刀想了想:“我在皇后区有个安全屋,有地下室,没人知道。可以把东西放那儿。” “行。但别放地下室,太明显。找个不起眼的地方,比如墙里或者地板下面。” 老刀点头,站起来:“现在就走?” 林默看了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街上偶尔有人走过,没什么异常。 “走。” 两人收拾东西,老刀把步枪重新拆开装进帆布包,林默把金属箱塞进大衣里,裹紧衣服。他们从后门离开废弃楼,沿着小路往皇后区方向走。 路上没敢坐车,怕被岗哨拦截搜查。两人走了快两个小时,最后进了一片老旧住宅区。老刀带着林默七拐八绕,停在一栋两层小楼前面。 “就这儿。” 老刀掏出钥匙开门,两人进去。屋里很乱,家具上落着灰,像是很久没人住。 老刀没开灯,直接带着林默穿过客厅,进了厨房。他把冰箱挪开,露出后面一块地板,撬开,下面是个地窖口。 “下去看看。” 林默跟着他爬下去。地窖不大,十几个平方,堆着些杂物和罐头。老刀走到墙角,蹲下,在墙上敲了敲,然后用力一推,一块墙板动了。后面是个更小的夹层,刚好能塞进一个箱子。 “这地方是我自己挖的,除了我没人知道。”老刀说。 林默把金属箱拿出来,塞进夹层里。老刀把墙板推回去,抹了点灰在上面,根本看不出来。 两人爬出地窖,把冰箱挪回原位。林默坐到沙发上,长出了口气。这一整天,从早上盯梢到现在,精神一直绷着,现在稍微松下来,累得浑身发酸。 老刀从厨房拿了瓶威士忌出来,倒了两个半杯,递给林默一杯。林默接过来,灌了一大口。火辣辣的液体从喉咙下去,整个人暖了一点。 “接下来怎么办?”老刀坐到对面,问他。 “等。”林默说,“这几天什么都不能做,老老实实待着。等风声过去,再想办法联系国内。” “万一他们找到这儿呢?” 林默把酒杯放在茶几上,看着老刀的眼睛:“那就拼。东西不能给他们,咱俩死了都不能给。” 老刀点点头,没再说话。两人坐着喝了一会儿酒,外面偶尔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林默脑子里一直在转,想着今天的事。 那个九头蛇特工死在他枪下的时候,他没什么感觉。但后来看见史蒂夫追过来,他确实紧张了一下。 那小子跑起来的速度,确实不是正常人。如果真被他追上,林默没把握能跑掉。还好赌对了。码头、时间、位置,全对。 但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东西到手了,只是第一步。怎么送回去,才是最大的问题。M国军方和九头蛇的人不是傻子,他们会查,会找,会翻遍整个纽约。 林默又喝了一口酒,心里骂了一句。操,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老刀站起来,走到窗边,掀开窗帘一角往外看。看了几秒,他回头说:“街口有辆车停了有十分钟了,没熄火。” 林默立刻站起来,走到窗边。从窗帘缝里看出去,街口确实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看不清里面几个人,但能看见车灯亮着,没关。 “是警察?”老刀问。 林默盯着那辆车,看了一会儿。车没动,也没人下来。 “不知道,但咱俩不能待这儿了。”他说。 老刀转身就往厨房走,准备去取箱子。林默拦住他。 “别动。箱子就放那儿。咱俩先走,看看那车是不是冲咱们来的。如果不是,过两天再回来取。” 老刀想了想,点头。两人从后门出去,翻过一道矮墙,钻进隔壁的巷子。林默回头看了一眼,那辆车还停在那儿,没动。 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在一家廉价旅馆开了个房间。房间很小,只有两张床一把椅子,窗户对着隔壁楼的墙。 林默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反复过着今天的每个细节。有没有留下痕迹?有没有被人看见脸?那个电话亭有没有被盯上? 想不出结果。老刀坐在椅子上,也没睡。两人就这么熬着。窗外天快亮的时候,林默终于闭上眼睛,睡了两个小时。 醒来的时候,老刀已经把早餐买回来了,两份三明治和两杯咖啡。林默坐起来,接过三明治咬了一口,没滋没味地嚼着。 老刀打开收音机,调到新闻频道。 “……昨天下午布鲁克林区发生一起枪击案,一名不明身份男子在海军码头附近被枪杀。警方表示,死者身份正在确认中,目前没有逮捕任何嫌疑人。另外,有目击者称,事发时曾看见一名翘臀男子在附近奔跑,军方发言人拒绝就此发表评论……” 林默嚼着三明治,听着广播。老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广播继续:“……斯塔克工业创始人霍华德·斯塔克今天将出席国会听证会,就近期军方合作项目接受质询。有消息称,该项目涉及一项高度机密的军事技术,但斯塔克工业方面拒绝透露细节……” 林默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塞进嘴里,喝了口咖啡。 霍华德·斯塔克去听证会。正常流程。血清丢了,军方肯定要查,他是项目负责人之一,跑不掉。 林默把咖啡杯放下,站起来走到窗边。外面的天灰蒙蒙的,看不出几点。 “接下来咱俩就躲着?”老刀问。 “躲着。”林默说。 “但不是干躲。你去打听打听风声,看看军方那边什么动静。别直接问,就听听街上的议论,看看报纸。我去搞点吃的用的,咱俩得在这儿住一阵子。” 老刀点头,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回头问:“那个箱子,真那么重要?” 林默看着他,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老刀走了,林默回到床边坐下,从兜里掏出烟,点了一根。 他想起电影里的情节,M国队长后来拿着盾牌成了M国的精神象征。但那个血清,除了他那一份,剩下的全毁了。配方也没了。 现在,那最后一管血清,就藏在皇后区那个破房子墙里。龙国要是有了这东西,能造出多少超级士兵?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这东西落到谁手里,谁就能改变这场战争的走向。 窗外的天越来越亮。林默抽完烟,把烟头按灭在窗台上。 操,管他什么M国队长,什么九头蛇。这东西,他吃定了。 第4章 交接血清 两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林默和老刀窝在旅馆那间逼仄的房间里,除了上厕所,几乎没出过门。 窗户一直拉着帘子,门反锁着,椅子顶在门把手下。吃的全是老刀每天早上出去买的便宜三明治和咖啡,中午晚上接着啃,林默吃得想吐。 第一天下午,警察来了。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林默正躺在床上发呆,老刀坐在椅子上擦他那把从不离身的小刀。 两人对视一眼,林默冲老刀努努嘴,老刀把小刀塞进靴筒里,站起来走到门口。 “谁?” “警察,开门。” 老刀把椅子挪开,打开门。两个穿制服的纽约警察站在门口,后面还跟着一个便衣。 三个人都是白人,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在房间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林默身上。 “检查证件。”便衣说。 林默从兜里掏出证件递过去。老刀也掏出来。便衣接过来看了看,又抬头看看两人的脸,把证件递给后面的警察核对。 “你们是移民?”便衣问。 “是!从龙国来的,投奔亲戚。亲戚没找着,先在这儿住着。”林默站起来,脸上挂着点笑。 便衣没接话,走进房间,开始四处看。他把窗帘拉开,打开衣柜,掀开床单看床底下。 另外两个警察也进来,一个翻抽屉,一个把老刀放在桌上的包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检查。 林默站在旁边,看着他们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在骂娘。 操尼玛的,翻吧,反正啥也没有。 便衣走到林默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林默没躲,跟他对视。这种时候不能躲,越躲越可疑。 “这两天布鲁克林出了命案,我们在排查。你们这两天在哪儿?”便衣说。 “除了买食物就在房间里,一直没出门。”林默说。 “有人能证明吗?” “旅馆前台能证明我们登记了,但出没出门,没人能证明。” 便衣又看了他几秒,然后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回头说:“最近别乱跑,随时可能再来检查。” 门关上,林默和老刀站在原地,听着脚步声走远。过了好一会儿,林默才骂了一句:“操他姥姥的。” 房间里乱七八糟,衣服扔了一地,包被翻得底朝天,床单被拽到地上。要是以后谁还敢跟林默说M国是个讲人权的国家,林默肯定会上去给对方一个大逼兜! 林默和老刀收拾了半天才恢复原样。第二天上午,警察又来了。 这次换了两个人,还是翻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翻出来。走的时候,一个警察看了林默一眼,说: “你们这些亚洲人,最近老实点。” 林默没吭声,等他们走了,把门关上,对着门板竖了个中指。两天后的下午,老刀出去买吃的,回来的时候带了张纸条。 纸条很小,卷成卷塞在面包里。林默接过来展开,上面只有一行字:明后天有人来取货,等通知。 他把纸条烧了,灰冲进马桶。 “怎么说?”老刀问。 “上头来人了,让咱俩等着,有人来取。”林默坐到床上。 老刀点点头,想了想,又问:“那箱子呢?还放在那边?” 林默没马上回答。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掀开帘子一角往外看。街上人不多,偶尔有车经过,看不出异常。 这两天警察来过两次,但都没发现什么。安全屋那边呢?有没有被人盯上?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现在旅馆已经被查过两次了,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有人来。 反而是安全屋那边,如果当初有人跟踪他们,哪怕只是远远看见他们进了那栋楼,现在那边可能已经被监控了。 “我去取。”林默说。 老刀看着他:“现在?” “现在。你在这儿等着,万一有人来,就说我出去买东西了。天黑之前我要是没回来,你就走,别等我。” 老刀沉默了一下,然后点头:“小心点。” 林默从兜里掏出钱,数了一半递给老刀:“拿着,万一真出事儿,有路费。” 老刀没推辞,接过来塞进内兜。林默穿上大衣,开门出去。 外面天已经快黑了,街上亮起路灯。林默顺着街边走了半条街,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离安全屋三条街远的地名。 下车后他钻进一条巷子,七拐八绕,最后从一个废弃车场后面绕出来,到了安全屋所在的那条街对面。 他没急着过去,站在街角的报摊旁边,他点了根烟,假装看报纸,眼睛在街上来回扫。 一辆辆车开过去,一个个行人走过,有拎着菜的妇女,有下班回家的工人,有追跑打闹的小孩。看了半个小时,没发现异常。 他又换了个位置,到街对面的咖啡馆里要了杯咖啡,坐在窗边继续观察。天色越来越暗,路灯全亮了,街上的人渐渐少了。 又看了半个小时,还是没发现可疑的人或车。林默把咖啡喝完,付了钱,走出咖啡馆。 他穿过街,走到安全屋那栋楼前面,没进去,继续往前走,绕到楼后面,从后门进去。 楼里很安静,没亮灯。他摸黑上到二楼,走到那个房间门口,侧耳听了听,没动静。掏出钥匙开门,进去,反手把门关上。 屋里跟他和老刀离开时一样,没人动过。他走到厨房,挪开冰箱,撬开地板,爬进地窖。地窖里还是那些杂物,他把墙板推开,伸手进去一摸。 箱子还在,林默把箱子拿出来,打开看了一眼。玻璃管安安稳稳躺在泡沫里,里面的液体还是淡蓝色,泛着荧光。 他把箱子合上,塞进大衣里面,用胳膊夹紧,爬出地窖,把冰箱挪回原位。然后他开门出去,从后门离开,消失在夜色里。 回到旅馆的时候,老刀正坐在椅子上抽烟,看见他进来,长出了口气。 “拿到没?” 林默拍拍大衣,箱子硌着肋骨,有点疼。老刀点点头,没再问。这一夜两人轮流睡,箱子放在枕头底下,谁都没踏实。 第二天下午两点,有人敲门。三下,停两秒,再三下。暗号。 林默站起来,走到门口,隔着门问:“谁?” “龙国大使馆的,我们找林先生。”外面是个男人的声音,带着点口音。 林默把椅子挪开,打开门。门口站着两个男人,都是华裔面孔,三十来岁,穿着深色大衣,戴着帽子。 前面那个个子高点,脸很瘦,眼神挺利索。后面那个矮胖些,站在走廊里,眼睛往两边扫。 “林默?”高个子问。 “是我。” 高个子从内兜掏出证件,递过来。林默接过去看了一眼,是龙国大使馆的工作证,上面有照片和印章,名字叫陈永仁,职务是武官。 林默把证件还给他,侧身让开:“进来。” 陈永仁进来,矮胖子留在门口,把门带上。房间里,老刀站起来,冲陈永仁点点头。陈永仁也冲他点点头,然后看向林默。 “东西呢?” 林默从枕头底下把箱子拿出来,放在床上,打开。 陈永仁低头看着那管淡蓝色的液体,看了好几秒,然后伸手把玻璃管拿出来,对着窗户的光看了看。他的动作很轻,很小心,像捧着什么易碎的东西。 “就是它?”他问。 “就是它。”林默说,“M国军方超级士兵计划的最终产品。那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打的就是这个。” 陈永仁把玻璃管放回箱子,合上盖子,然后抬起头看着林默。 “你知道这东西意味着什么吗?” 林默点了根烟,吸了一口:“知道。意味着国内如果仿制成功的话,能造出一堆超级士兵。” 陈永仁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把箱子夹在腋下,从大衣内兜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林默。 “这是组织给你的。钱不多,但够你用一阵子。另外,你的任务还没完,继续潜伏,等下一步指示。” 林默接过信封,没打开看,直接塞进兜里。 陈永仁走到门口,拉开门,回头看了林默一眼:“保重。” 然后他出去了。矮胖子跟在他后面,门关上,脚步声走远。 房间里安静下来。林默站在那儿,抽着烟,盯着关上的门。老刀坐在椅子上,也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老刀开口了:“完事了?” “完事了。”林默吐了口烟。 老刀站起来,拿起自己的外套穿上,走到林默面前,伸出手。林默愣了一下,然后伸手跟他握了一下。 “走了。”老刀说。 “嗯。” 老刀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没说话,开门走了。房间里只剩林默一个人。 他站在那儿把烟抽完,然后从兜里掏出那个信封,打开。里面是一沓美元,数了数,五百块。不算多,但够花一阵子。 林默也没想到上级会让大使馆的人来接收血清,不过转念一想也合理。众所周知大使馆工作人员都是有外交豁免权的,让他们带着血清回国算是最优选择。 交接完血清后林默突然觉得有点累。这两天的神经一直绷着,现在突然松下来,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似的。他坐回床上,又点了一根烟。 那个箱子现在应该已经上了使馆的车,再过几天,就会登上回国的船。等它到了龙国,会有一群科学家围着它研究,想办法复制,然后造出一批超级士兵。 到时候,这场战争会变成什么样?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做的事,值了。 “玛的,累死老子了。”林默骂了一句。 然后他出门下楼,走到街上,拦了辆出租车。 “布鲁克林区,阿姆斯特丹大道。”他跟司机说。 司机是个白人老头,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那个区可不近。” “废话少说,开车。” 车子发动,往布鲁克林开。林默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闪过的街景。天快黑了,路灯亮起来,霓虹灯也开始闪。 二十分钟后,车停在一栋公寓楼前面。林默付了钱下车,走进楼里,上到三楼,敲了敲一扇门。 门开了,一个金发女人站在门口,穿着睡袍,看见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林?你怎么来了?” 林默走进去,把门关上,搂住她的腰。 “想你了,过来看看。” 女人叫艾米丽,二十四岁,在陆军后勤部当文员。三个月前林默在一家酒吧认识了她,后来就经常来往。她不知道林默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是个来M国投奔亲戚的龙国移民。 “这两天忙什么呢?也不来找我。”艾米丽问。 “忙着找工作呢!你知道的我刚到M国得找份工作养活自己。”林默敷衍得说着。 艾米丽笑着拍拍他的脸:“那今天好好休息。” 林默跟着她走进卧室,把自己扔在床上。床很软,枕头有股香味。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东西交出去了,任务完成了,接下来,该好好享受一下了。这辈子,总得对得起自己。 第5章 吃上软饭了 林默醒过来的时候,窗外还是黑的。他躺在床上愣了几秒,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 艾米丽的公寓,布鲁克林,阿姆斯特丹大道。昨晚从旅馆出来,直接奔这儿了。 身上盖着条薄毯子,旁边躺着个人,背对着他,金色的头发散在枕头上。艾米丽。 林默动了动,浑身酸疼。这两天神经绷得太紧,突然松下来,整个人像被卡车碾过一遍。他扭头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钟,六点零三分。 玛的,才五点。他躺平,盯着天花板。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一会儿闪过那个金属箱,一会儿闪过史蒂夫追过来的样子,一会儿又闪过陈永仁那张瘦脸。 想了一会儿,他懒得想了。东西交出去了,任务完成了,剩下的事不归他管。 旁边的人翻了个身,脸转过来。睡袍的领口有点松,林默侧头看了一眼。 艾米丽穿着件深蓝色的真丝睡袍,料子很滑,贴在身上。领口敞开一片,锁骨下面鼓鼓囊囊的。睡袍腰带系得松,衣襟散开一点,能看见大腿根。 林默盯着看了几秒。 操。 他本来没想那么多,就想好好睡一觉。但这会儿睡醒了,身上不累了,精神头回来了,眼睛看见点不该看见的,脑子就开始往别的地方转。 艾米丽睡得挺沉,呼吸很均匀,胸脯跟着一起一伏。林默看着那个起伏,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这娘们儿身材是真特么好。 他想起第一次在酒吧见到她的时候,穿着条紧身裙子,坐在吧台旁边喝酒,腰细得一只手能握过来,屁股把裙子撑得满满的。当时他就想,这大洋马,得骑一回。 后来骑上了,还特么不止一回。这娘们儿身材和前世耍视频中的网红一样,是那种妥妥的妥妥的细支接硕果呀! 林默舔了舔嘴唇,他知道应该让艾米丽接着睡。人家天亮还要上班,折腾醒了不好。但他躺在那儿,眼睛就是移不开。睡袍下面那条缝,若隐若现的,比擦边舞还勾人。 忍了几秒,没忍住。林默翻了个身,凑过去,手从睡袍下摆伸进去。艾米丽迷迷糊糊哼了一声,扭了扭,没醒。 林默手往上摸,摸到一团软肉,捏了捏。真特么大。 艾米丽被吵醒了,她睁开眼,看见林默的脸凑在跟前,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声音还带着睡意:“你干什么……” 林默没说话,直接压上去。 艾米丽被他压得闷哼一声,推了他一把:“快天亮了……” “天亮怎么了?天亮就不能干了?”林默嘴凑到她耳朵边上。 艾米丽笑着骂了他一句,手搂住他的脖子。接下来两个多小时,卧室里就没消停。 床嘎吱嘎吱响了半天,艾米丽的叫声压着嗓子,怕吵着邻居。林默不管那个,该使劲使劲,该出声出声。反正这楼隔音差,邻居听见就听见,关他屁事。 完事的时候,窗外天已经亮了。林默躺在那儿喘气,身上出了一层汗。艾米丽趴在他胸口,手指在他肚子上划来划去。 “你今天怎么这么精神?”她问。 “前两天憋坏了。”林默说。 艾米丽抬起头看他,眼睛弯弯的:“憋坏了?你干什么去了憋坏了?” 林默没回答,手在她屁股上拍了一下:“上班去,一会儿迟到了。” 艾米丽看了看床头柜的钟,八点五十。她“哎呀”一声,翻身下床,光着脚跑进浴室。林默躺在床上,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声,点了根烟。 二十分钟后,艾米丽从浴室出来,换了身衣服,深色的套装,头发盘起来,看着挺正经。她走到床边,弯腰在林默脸上亲了一下。 “我走了。冰箱里有吃的,你自己弄。” 林默“嗯”了一声。 艾米丽拎起包,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晚上还来吗?” “来。” 她笑了笑,开门出去了。门关上,房间里安静下来。林默躺了一会儿,把烟按灭,坐起来。 他看了看这间卧室,不大,但收拾得挺干净,衣柜、梳妆台、床头柜,都是女人的东西。 窗帘是碎花的,床单是粉色的,跟他平时住的那种破旅馆完全是两个世界。 他下床,光着脚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往外看。街上有几个人在走,一辆车开过去,一切正常。 他把窗帘放下,走回床边坐下。接下来怎么办? 东西交出去了,任务暂时告一段落。上级没说让他干什么,只说等下一步指示。那就等呗。但等归等,总得有个地方待着。 回旅馆?那破地方已经被警察翻过两次了,虽说没翻出什么,但谁知道还会不会再查。而且那房间又小又脏,床硬得跟石板似的,睡一宿浑身疼。 去别的旅馆?得花钱。组织给那五百块,看着不少,真花起来撑不了多久。而且新地方不熟,万一撞上什么事儿,连跑都不知道往哪儿跑。 林默把烟盒拿出来,又点了一根。他抬头看了看这间卧室。衣柜,梳妆台,碎花窗帘,粉红床单。浴室有热水,冰箱有吃的,床躺着舒服。 最关键的是,这儿有个女人。艾米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是个从龙国来的移民。她没问过他太多,他也没主动说过。 两人就是那种关系——睡觉,吃饭,偶尔聊几句天,谁也不打听谁的底细。这种关系,挺好。 林默吸了口烟,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要不,就住这儿? 反正艾米丽也没说不让,昨晚过来她还挺高兴的。刚才走的时候,她说“晚上还来吗”,意思是欢迎他继续来。 至于住多久,到时候再说。反正最近风声太紧他是不打算在继续瞎搞了,他是打定主意留在艾米丽家吃她的住她的,每晚还能跟她打打‘友谊赛’解决身理需求。 林默把烟按灭,站起来,走到浴室冲了个澡。热水冲在身上,舒服得他想哼哼。洗完出来,他光着身子在卧室里晃了一圈,打开衣柜看了看。 衣柜里一半是艾米丽的衣服,另一半空着,能挂东西。他把自己的衣服挂进去,然后光着躺回床上。 玛的!这才叫日子。 躺了一会儿,肚子叫了。他爬起来,光着脚走进厨房。冰箱里有鸡蛋、培根、牛奶、面包。 他翻了翻,找到煎锅,开火,给自己做了顿早饭。两个煎蛋,三片培根,两片面包,一杯牛奶。 吃完他把锅碗扔进水池,没洗,又躺回床上。中午的时候他醒了一次,翻了翻艾米丽床头柜的抽屉。 里面有些女人用的东西,还有几封信。他没拆信,就看了看信封,是艾米丽家里写来的,地址是俄亥俄州一个小镇。他把信放回去,什么都没动。 下午他出门了一趟,去街角的杂货店买了包烟。店里老头认识他,知道他是艾米丽的男朋友,冲他笑了笑,没多问。林默付了钱,又买了两份报纸,带回公寓。 报纸上还有血清那件事的报道。布鲁克林码头枪击案,死者身份确认了,是个D国移民,在纽约开小商店。 警方怀疑是抢劫,但没找到凶手。后面还有一小段,说军方拒绝就此案发表评论,林默把报纸放下。 D国移民,开小商店。骗鬼呢。那个死人是九头蛇特工,身上带着M国军方最机密的实验样品。但这事儿不能说,说了也没人信。 他把报纸扔一边,躺回床上。五点半的时候,门锁响了。 艾米丽进来,手里拎着个纸袋,看见林默躺在床上,笑了:“你真没走?” “没走,不是说晚上还来吗,我就没走。”林默说。 艾米丽走过来,把纸袋放在床头柜上:“我带了吃的,三明治。” 林默坐起来,打开纸袋,拿出三明治咬了一口。牛肉的,还挺好吃。艾米丽脱了外套,挂在衣柜里,换了睡袍出来,坐到床边。 “你今天一天都在家?” “嗯。” “没出去?” “出去买了包烟。” 艾米丽点点头,没再问。她靠在床头,拿起一本杂志翻着。林默吃着三明治,眼睛往她身上瞄。 睡袍换了件,粉红色的,比早上那件薄,能看见里面没穿。他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塞进嘴里,擦了擦手,凑过去。 艾米丽从杂志后面抬眼看他:“又想?” 林默把手伸进她睡袍里,捏了一把。 艾米丽笑着骂他:“你怎么跟饿狼似的。” “饿了好几天了。”林默说。 杂志扔到一边,灯关了。第二天早上,林默醒的时候,艾米丽已经走了。床头柜上留了张纸条:冰箱里有吃的,晚上见。 林默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躺在那儿发呆,他也算是吃上软饭了。 接下来几天,日子过得挺规律。白天睡觉,偶尔出门买烟买报纸,晚上艾米丽回来,两人吃饭,然后打友谊赛,打完睡觉。 艾米丽上班的时候,他就在公寓里待着,看看报纸,听听收音机,什么都不想。 报纸上的新闻他一条条看。欧洲战场,太平洋战场,M国内部的消息。斯塔克工业的霍华德·斯塔克又上新闻了,出席什么听证会,跟军方的人吵架。 那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小子,没见报,不知道现在在干什么。林默不管那些,他现在就想老老实实猫着,等风头过去,等上级指示。外面的事,爱咋咋地。 第五天晚上,艾米丽回来的时候,拎着两瓶酒。 “发工资了?”林默问。 “嗯!庆祝一下。”艾米丽把酒放桌上。 林默拿起一瓶看了看,威士忌,还行。他开瓶倒了两杯,递给艾米丽一杯。 艾米丽接过去,喝了一口,看着他:“你就打算一直住我这儿?” 林默愣了一下:“怎么,不让住了?” “没说不让,我就是问问。”艾米丽放下杯子。 林默看着她,突然觉得这娘们儿还挺好。不问东问西,不唠叨,不嫌他白吃白住。每天上班挣钱,回来给他带吃的,晚上还陪他打比赛。 这种好事,上辈子想都不敢想。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心里感叹。操,这日子,真特么爽。 第6章 找工作 林默在艾米丽家住了整整一周,这一周他过得挺舒服。每天睡到自然醒,饿了翻冰箱,困了接着睡,无聊了就出门溜达一圈买包烟,回来躺床上看报纸听收音机。 晚上艾米丽下班回来,两人吃饭聊天,然后关灯打一场友谊赛,打完睡觉。舒服是真舒服,但林默总觉得哪不得劲。 这天晚上,友谊赛刚打完。艾米丽趴在床上喘气,林默躺旁边抽烟,眼睛盯着天花板。 “想什么呢?”艾米丽侧过脸看他。 林默吸了口烟,没马上说话。他在想这几天的事,任务完成了,东西交出去了,上级没指示,他这么闲待着也正常。 但闲待着归闲待着,老这么吃软饭,他心里有点过不去。 不是说软饭不好吃。软饭挺好吃的,不用干活,有人养着,晚上还有人陪着睡觉,这种日子上辈子做梦都想要。 但就是不得劲。 他林默是什么人?龙国特工,八年训练,枪林弹雨里趟过来的。现在窝在女人家里,白天睡觉晚上打‘友谊赛’,跟个废物似的。 再说了,老这么待着也不是事儿。上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指示,到时候他得动。万一那时候艾米丽问他去哪,干什么,他怎么回答? 得找个由头,让自己有点正当理由在外面活动。 “问你呢!想什么?”艾米丽推了他一下。 林默把烟按灭,翻身看着她:“你上次说,你在后勤部上班?” “嗯,怎么了?” “你们那儿还缺人吗?”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想上班?” “天天待着也无聊,找点活干,挣点钱,总不能一直白吃你的。”林默说。 艾米丽笑得更厉害了,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哎哟,你还知道不好意思呢?” 林默把她的手打开:“少废话,帮不帮问?” 艾米丽收了笑,认真想了想:“我也不清楚缺不缺人。明天上班我帮你问问。” “行。” 艾米丽看着他,眼睛转了转:“问是可以问,但你能干什么?你会什么?” 林默也想了想。他会开枪会杀人会搞情报会撬锁会爆破,但这些都不能说。得想个正常点的特长。 “我打杂总会吧!搬东西跑腿送文件,谁不会干。”他说。 艾米丽点点头:“那倒是。后勤部就缺这种干杂活的。” “那不就结了。” 艾米丽打了个哈欠,翻过身去:“明天帮你问。睡吧。” 林默躺在那儿,盯着天花板,心里盘算着。进后勤部打杂,不是什么好差事,挣不了几个钱。 但有个正当身份,以后在外面活动就方便多了。别人问起来,就说在后勤部上班,没人怀疑。 而且后勤部跟军方打交道多,能接触到不少信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艾米丽七点就起来了。林默还躺着,眯着眼看她换衣服。 “你今天干嘛?”艾米丽边系扣子边问。 “睡觉。”林默说。 “懒死你算了,我走了。”艾米丽对着镜子整理头发。 林默翻了个身,接着睡。艾米丽出了公寓,走到街角,拦了辆出租车。 “去布鲁克林陆军后勤部。” 车子发动,往城外开。艾米丽坐在后座,脑子里想着林默的事,她认识林默三个多月了。 这男人有点神秘,不爱说自己以前的事,但他对她是真好,不花心,那方面也厉害,她挺喜欢的。 他说想找工作,艾米丽当然愿意帮。但后勤部不是随便进的,得有人帮忙说话。 不过她有熟人,二十分钟后,出租车停在一栋灰色的大楼前面。楼门口挂着牌子:布鲁克林陆军后勤部。艾米丽付了钱,下车,走进大楼。 她在一楼大厅的打卡机上打了卡,然后上楼,直奔三楼的主任办公室。 走廊里人来人往,有穿军装的,有穿便服的,都走得匆匆忙忙。艾米丽穿过走廊,走到最里面一扇门前,门上挂着牌子:后勤部主任罗伯特。 她没敲门,直接推门进去。办公室里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军装,头发花白,正低头看文件。 听见门响,他抬起头,看见是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小艾米丽,你怎么不敲门?” 艾米丽关上门,走过去,一屁股坐到他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 “不敲门怎么了,你是我叔叔,又不是外人。” 罗伯特·科尔森,艾米丽的亲叔叔,她爸爸的弟弟。他在军队干了三十年,从小兵干到中校,现在管着布鲁克林后勤部这一摊子。艾米丽能进后勤部当文员,就是他一句话的事。 “又有什么事?”罗伯特放下手里的文件,看着她,“说吧,是不是又要请假?” “不是!叔叔,我问你个事儿。”艾米丽往前探了探身子。 “说。” “咱们部里还缺人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缺人?缺什么人?” “就是那种干杂活的,搬东西跑腿送文件什么的。” 罗伯特看着她,眼神有点奇怪:“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有朋友想找工作?” 艾米丽点点头,脸上挤出点笑:“叔叔,你帮帮忙嘛。” 罗伯特靠回椅背,手指在桌上敲了敲:“男的女的?” “男的。” “什么来路?” 艾米丽把早就想好的说辞搬出来:“龙国来的移民,有绿卡,来M国几个月了,想找个稳定的工作。” 罗伯特没说话,看着她。艾米丽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罗伯特身边,拉着他的胳膊晃了晃: “叔叔,你就帮帮忙嘛。就一个干杂活的,又不是什么要紧职位。你一句话的事。” (新书求催更、求收藏、求评论!) 第7章 面试成功 罗伯特被她晃得没办法,笑着推开她的手:“行了行了,别晃了。” 艾米丽停下来,眼睛亮亮地看着他:“你答应了?” 罗伯特叹了口气:“我问你,这个男的是你什么人?” 艾米丽眨了眨眼:“朋友啊。” “什么朋友?” “就是……普通朋友。” 罗伯特看着她,眼神里带着点笑意:“普通朋友你这么上心?还跑来跟我撒娇?” 艾米丽脸有点红,嘴硬道:“就是普通朋友嘛。他帮过我,我还他个人情。” 罗伯特笑了一声,没继续追问。他想了想,说:“后勤部最近确实要招几个临时工,干杂活的。你要是想让你那个朋友来,就让他明天过来面试一下。走个过场。” 艾米丽眼睛亮了:“真的?谢谢叔叔!” “别高兴太早。”罗伯特说,“临时工,没编制,工资不高。干得好,以后有机会转正。干不好,随时走人。” 艾米丽连连点头:“行行行,都行。他肯定好好干。” 罗伯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表格,递给她:“让他填这个,明天带过来。” 艾米丽接过表格,看了看,折好放进包里。她俯身在罗伯特脸上亲了一下:“叔叔你最好了。” 罗伯特笑着摆摆手:“行了行了,上班去。” 艾米丽高高兴兴地出了办公室,门关上。罗伯特坐在那儿,脸上的笑容慢慢收了。他拿起电话,拨了个号码。 “是我。帮我查个人……” 艾米丽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到工位上,从包里拿出那张表格看了看。申请表,姓名,年龄,住址,工作经历,挺简单的。 她把表格收好,看了看墙上的钟。九点半。林默这会儿应该还在睡觉,她笑了笑,开始处理手头的工作。 下午五点,艾米丽下班回家。推开公寓门,林默正躺在床上看报纸,听见动静,抬起头。 “回来了?” “嗯,给你。”艾米丽把包放下,走到床边坐下,从包里掏出那张表格。 林默接过来看了看:“申请表?” “我叔叔给的。”艾米丽说,“他是后勤部的主任,答应让你去面试。明天你过去一趟,走个过场,就能上班了。” 林默愣了一下:“你叔叔是后勤部主任?” “嗯。” “亲叔叔?” “亲的。” 林默看着手里的表格,又看看艾米丽,脑子里转过几个弯。特么的,这娘们儿家里还有人?还是个大官? “你怎么不早说?”他问。 “你也没问啊!我叔叔从小疼我,我求他办事,他肯定答应。”艾米丽脱了外套,挂进衣柜。 林默坐在那儿,盯着表格看了一会儿。后勤部主任的侄女。陆军后勤部的文员。 他以前就知道艾米丽在后勤部上班,但没想到她还有这层关系。 “想什么呢?”艾米丽走过来,坐到他旁边。 林默把表格放下,看着她:“你帮我找工作,你叔叔没问我是谁?” “问了!我说你是我朋友,帮过我,我还个人情。”艾米丽说。 “他信了?” 艾米丽眨眨眼:“信不信的不重要,反正他答应了。” 林默没说话。 艾米丽凑过来,看着他:“怎么了?你不想去?” “不是,就是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大本事。”林默说。 艾米丽笑了,伸手在他脸上拍了拍:“那是。以后对我好点,不然我让我叔叔解雇你。” 林默把她手打开,骂了一句:“操,吓唬谁呢。” 艾米丽笑着倒进他怀里。林默搂着她,眼睛还盯着那张表格。后勤部。军方机构。能接触到文件,能打听到消息,还有个主任的侄女当靠山。 这他妈比他自己找什么工作强多了,他把表格放到床头柜上,翻身把艾米丽压住。 “干嘛?”艾米丽笑着推他。 “奖励你。”林默说。 此处省略两万字,书友们自己脑补......... 第二天上午九点,林默准时出现在布鲁克林陆军后勤部。他穿着艾米丽给他挑的衣服,一件深色外套,白衬衫,打了条领带。不太习惯,勒得慌。 他按照艾米丽说的,上了三楼,找到主任办公室,敲了敲门。 “进来。” 林默推门进去,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花白头发的男人,穿着军装,肩章上是中校军衔。男人抬起头,打量了他一下,眼神挺利索。 “林默?” “是。” 罗伯特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 林默坐下,罗伯特拿起桌上的申请表看了看,然后放下,看着林默。 “艾米丽说你在找工作?” “是。” 罗伯特点点头,又问:“你是龙国来的?” “是。四个月前来的。” “以前在国内干什么?” 林默早就想好了答案:“上学。后来家里没人了,就出来了。” 罗伯特又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着他。 “艾米丽是我侄女,我从小看着她长大。她帮你说话,我给她面子。但你记住,后勤部不是混日子的地方。干不好,随时走人。”罗伯特敲打道。 林默说:“明白。” 罗伯特转过身,看着他:“明天开始上班。早上八点,一楼大厅找约翰逊中士,他会安排你干什么。工资一个月三十五美元,临时工,没别的待遇。” 林默站起来:“谢谢科尔森中校。” 罗伯特摆摆手:“出去吧。” 林默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听见罗伯特在背后说了一句。 “对艾米丽好点。”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罗伯特已经坐回办公桌后面,低头看文件了。 林默拉开门,出去。走廊里,艾米丽正站在不远处,看见他出来,快步走过来。 “怎么样?” “成了,明天上班。”林默说。 艾米丽笑了,拉着他的胳膊:“我就说嘛,我叔叔肯定答应。” 林默看着她高兴的样子,没说话。他心里清楚,罗伯特答应让他进来,不光是给艾米丽面子。那个老家伙肯定查国他,查他的背景,查他的来历。 但查吧!他的证件都是真的,身份是真的,绿卡是真的。龙国那边办的事,查不出来。 林默跟着艾米丽往外走,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后勤部。军方机构。这地方,来对了。 第8章 工作日常 林默在后勤部上班半个月了,每天早上七点半起床,洗漱完穿衣服,艾米丽还在床上躺着。 她上班比林默晚,能多睡一个小时。林默出门前会在她脸上亲一下,她迷迷糊糊哼一声,翻个身接着睡。 从公寓到后勤部走路二十分钟。林默每天走着去,路上在街角的小店买份报纸,边看边走。天气冷,他裹紧大衣,走得快一点。 八点整,准时到一楼大厅找约翰逊中士报到。约翰逊中士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兵,在军队干了快二十年,右腿受过伤,走路有点跛。 他管着后勤部二十多个临时工,每天分配任务。林默来的第一天,他看了林默一眼,什么也没问,直接让他去搬货。 “新来的,跟着杰克逊,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杰克逊是个黑人,三十来岁,力气大,话少。林默跟着他搬了三天货,从仓库搬到卡车,从卡车搬到仓库,来回倒腾。累倒是不累,就是无聊。 三天后,约翰逊中士把他叫过去。 “你会写字?” 林默愣了一下:“会。” “会认字?” “会。” 约翰逊点点头,递给他一张单子:“以后你跟着送文件。每天把这些送到各个办公室,别送错了。” 林默接过单子看了看,上面列着十几个部门的名字和位置。 从那以后,林默的工作就变成了跑腿。每天早上先到文书室领一堆文件,然后按照单子上的顺序,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送。 有的办公室在一楼,有的在二楼三楼,有的在旁边另一栋楼。他每天楼上楼下跑几十趟,腿都跑细了。 但比搬货强。搬货累,跑腿只是走路,而且能到处转,能看见不少人。 后勤部是个大部门,管着布鲁克林区所有陆军单位的物资供应。吃的、穿的、用的、武器弹药,什么都管。 林默每天送文件,慢慢摸清了这栋楼的格局,也认识了几个熟面孔。 文书室的玛丽是个胖胖的中年女人,戴眼镜,说话慢吞吞的,每次给林默文件都要叮嘱几句“别弄丢了”“别送错了”。 二楼军需科有个叫汤普森的少尉,年轻,爱吹牛,每次林默去送文件他都要拉着聊几句,说他认识哪个将军,见过哪个明星。 三楼人事科有几个女文员,看见林默就笑,问他从哪来的,有没有女朋友。林默说有了,她们就笑着问他介不介意再多一个女友。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林默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回到艾米丽家吃饭睡觉打友谊赛。 周末休息,两人有时出门逛逛,有时在家窝着。艾米丽问他工作累不累,林默说不累。艾米丽就笑,说那就好。 林默没告诉她,他其实挺喜欢这工作。不是喜欢干活,是喜欢能光明正大在军方机构里走动。 送文件的时候,他能看见很多不该看的东西。哪个部门在忙什么,哪个办公室来了新人,哪些文件是加急的,哪些是保密的。 他不用刻意打听,光是每天路过,就能收集不少信息。当然,他什么也没干。上级没指示,他就老老实实上班,老老实实下班,不惹事,不打听,不让人注意。 第十天的时候,他看见一个人。那天他送文件到三楼,走廊里迎面走来一个穿军装的女人。 红头发,深色套装,腰板挺直,走得很快。两人擦肩而过,林默脚步顿了一下。 佩姬·卡特。 他认得那张脸。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他亲眼看见她从车上下来,接走了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没回头,继续往前走。他把文件送到人事科,然后下楼,回到一楼大厅。 卡特来后勤部干什么?他不知道。也许是来办事,也许是来找人。但他知道一件事:这个女人不简单,以后会很重要。 他没跟任何人说,第十五天的早上,林默照常上班。 八点整,他到一楼大厅找约翰逊中士报到。约翰逊正站在门口抽烟,看见他来,招招手。 “林,过来。” 林默走过去。 约翰逊把烟头扔地上踩灭,看着他:“今天不送文件了。” 林默愣了一下:“干什么?” “跟我出趟外勤,去码头,送批物资,跟军部的人交接。你跟着去,到时候帮忙搬东西。”约翰逊说。 林默点点头:“行。” 约翰逊看了他一眼:“去准备一下,十分钟后门口上车。” 林默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停下来,回头问了一句:“中士,去哪个码头?” “布鲁克林海军码头。”约翰逊说。 林默脚步顿了一下,布鲁克林海军码头。就是半个月前他打死那个九头蛇特工的地方。 他没说话,继续往外走。 十分钟后,林默和约翰逊上了一辆军用卡车。开车的是个年轻士兵,林默没见过。约翰逊坐副驾驶,林默坐后车厢,跟货物待在一起。 车厢里装满了木箱,摞得高高的,用绳子固定住。林默找了个角落坐下,靠着箱子,掏出烟点了一根。 车子发动,驶出后勤部大院。 林默抽着烟,看着车厢里那些木箱。箱子上印着编号和标识,有的是军需品,有的是武器弹药。 他不认识那些编号,但他能猜到,这批货肯定不简单。约翰逊亲自出马,去码头交接,还是海军码头。 半个月前,他在那儿打死一个人,抢了一管血清。半个月后,他又要回去。林默吸了口烟,眼睛眯起来。 他不知道这次去会碰上什么事。也许就是普通交接,搬完东西就回来。也许会有意外,会碰上什么人,看见什么事。 但他知道一件事,那个码头,以后还会出事。车子开得很快,车厢里颠得厉害。林默靠在箱子上,把烟抽完,烟头扔出车厢外。 他看着那些木箱,脑子里转过几个念头。这批货是运给谁的?海军?还是别的什么部门?约翰逊为什么要带他去?是随便点的,还是有人安排的? 想了一会儿,他懒得想了。管他呢。去了就知道了。车子继续往前开,离码头越来越近。 (求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9章 遭遇伏击 林默正靠在木箱上胡思乱想,突然——“哒哒哒哒哒” 一阵急促的枪声从前方传来,很近,就在卡车前面不远。 林默还没反应过来,卡车猛地一个急刹,轮胎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音。巨大的惯性把他整个人甩出去,一头撞在车厢板上,然后摔了个屁墩,后背砸在几个木箱角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操特么的会不会开车!” 他骂了一句,爬起来,耳朵里嗡嗡响。枪声还在响,比刚才更密了,中间夹杂着玻璃破碎的声音和人的喊叫。 林默脑子飞快转起来,伏击。有人打伏击。卡车停了,司机呢?约翰逊呢? 他顾不上疼,扑到车厢门口往外看。驾驶室那边看不见,只看见车头歪在路边,挡风玻璃碎了。 又有几颗子弹打在卡车侧面,发出“砰砰”的闷响。林默缩回头,眼睛扫过车厢里的木箱。 有个箱子上印着枪械的标志。他扑过去,撬开箱子,里面是崭新的M1伽兰德步枪,还有一盒盒子弹。他抓起一支,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又抓了几盒子弹塞进口袋,然后跳下车。 他贴着车厢往车头摸,到驾驶室旁边探头一看。开车那个年轻士兵歪在座位上,半个脑袋没了,血溅得挡风玻璃上全是。 约翰逊趴在副驾驶那边,用手枪从破碎的车窗往外射击,一边打一边骂。林默看见约翰逊还活着,松了口气。 不是他多关心约翰逊。这老家伙死不死关他屁事。但这次出来就他俩,司机死了,如果约翰逊也死了,就他一个人活着回去,怎么解释?上面问起来,他怎么说?说遇上伏击,别人都死了就他没事? 好不容易有份安稳工作,能光明正大待在军方机构里,能有效隐藏身份,他可不想因为这种事丢掉。 “约翰逊!”他喊了一声。 约翰逊回头,看见他,眼睛瞪大:“你出来干什么!回去躲着!” 林默没理他,探头往前面看。路两边是些破旧的仓库和民房,枪声就是从左边那排房子里传出来的。他数着枪响,大概三四支步枪,位置分散,不是专业的狙击手,就是一群拿枪的货。 “几个人?”他问。 “FUCk我怎么知道!七八个吧!”约翰逊又开了一枪。 林默缩回头,把步枪端起来,他本来不想出手。暴露身手有风险,万一传出去,引起有心人注意,以后就不好混了。 但不出手不行。约翰逊的手枪打不了多远,对面步枪压着,等他们摸过来,两个人都得死。 死一个司机还能解释,死两个就说不清了。而且,那群杂碎差点害他丢掉工作,林默心里来了气。 特么的老子好不容易找份安稳工作,每天跑跑腿送送文件,晚上回去还有女人陪着睡觉,日子过得正舒服。 你们这群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杂碎,跑这儿来打伏击,差点让老子回去没法交代。这特么能忍? 林默端着枪,从卡车后面绕出去。他猫着腰,贴着路边往前摸。左边那排房子离路边大概三十米,中间隔着片空地,有几堆垃圾和几辆破车。 枪声还在响,子弹从他头顶飞过,嗖嗖的。林默跑到一堆垃圾后面蹲下,观察了一下。 左边第二栋房子,二楼窗口,有个人在开枪。左边第四栋,一楼门口,蹲着两个,也在打。再往远一点,还有个在房顶上。 他数了数,七个。林默端起枪,瞄准二楼窗口那个。 “砰。” 一枪,那人往后一倒,枪从窗口掉出来。林默拉动枪栓,退壳上膛,瞄准门口那两个。 两个人都没反应过来,还在往卡车方向打。林默连开两枪,一个胸口中弹往后倒,一个脑袋开花栽地上。 剩下四个慌了,枪声乱起来,有往卡车打的,有往他这边打的。林默缩回垃圾堆后面,子弹打在垃圾上噗噗响。 他等了几秒,探头再看。房顶上那个还在,另外三个换了位置,躲在另一栋房子后面。 林默端起枪,瞄准房顶。 “砰。” 那人从房顶上滚下来,砸在地上。 还剩三个。林默没动。他蹲在那儿,等着。那三个人沉不住气,开始往外跑,想换位置。林默抓住机会,一枪一个‘小朋友’。 最后一个跑出两步,被他从侧面打中,扑倒在地。 枪声停了,林默端着枪站起来,扫了一圈。七个,全躺地上,没一个动的。他往回走,走到卡车旁边。约翰逊还趴在副驾驶那儿,举着手枪,愣愣地看着他。 林默把步枪往车上一靠,掏出烟,点了一根。约翰逊从车上下来,腿一软,差点摔倒。他扶着车站住,眼睛瞪着林默,嘴巴张着,说不出话。 林默吸了口烟,看着他:“没事吧?” 约翰逊没理他,眼睛还在他身上来回扫,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跟看怪物似的。 林默被他看得发毛:“看什么?” 约翰逊咽了口唾沫,终于说出话来:“你……你特么怎么这么牛批?”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明白过来。刚才那几下,确实有点猛。翻滚跳跃开枪,一枪一个‘小朋友’,换谁看了都得愣。 他在决定出手时就想好说辞。 “龙国功夫,从小练的。”他说。 约翰逊眨眨眼:“龙国功夫?” “嗯!就是那种,飞檐走壁,一拳打死一个那种。”林默吸了口烟。 约翰逊一脸不信:“飞檐走壁?你刚才也没飞啊。” “那是你没看见,刚才我跳那几下,就叫轻功。”林默胡扯。 约翰逊想了想,好像也有道理。他没见过龙国功夫,但听人说过,挺厉害的。林默刚才那几下,确实不像普通人能干的。 他又看了林默一眼,眼神变了。 “开枪呢?开枪也是功夫?”他问。 林默弹了弹烟灰:“开枪不是。这年头到处打仗谁还不会开枪?会开枪不稀奇。” 约翰逊点点头。这话倒是不假,现在到处打仗,会开枪的人多了去了。林默枪法好,可能是天赋原因,反正不奇怪。 他站在那儿,看着地上那七具尸体,又看看林默,突然哆嗦了一下。 “刚才那子弹,从我头顶飞过去,嗖嗖的。我特么都看见我太奶了,以为这次死定了。”他说。 林默没接话,把烟抽完,扔地上踩灭。约翰逊走过来,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递给林默。林默接过来,约翰逊又掏出火柴,给他点上。 林默吸了一口,看着约翰逊。约翰逊把烟盒收起来,突然抓住林默的手,一脸认真。 “林,你救了我的命。” 林默被他抓得有点不自在,抽了抽手,没抽动。 “以后你就是我兄弟......亲兄弟。”约翰逊说。 林默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点点头。约翰逊激动起来,握着他的手更用力了:“咱们拜把子吧!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林默愣住了,他看着约翰逊这张四十多岁的脸,花白的头发,眼角的皱纹,还有一脸激动的表情,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同年同月同日死?你特么都四十多了,比我大二十多岁!老子好不容易救你一命,你一句话想让老子少活二十年?林默想把他的头塞进他屁眼子里去。 但这话不能说出口。他只能挤出一个笑,把手抽回来。 “拜把子就算了,咱们是同事,互相帮忙应该的。”他说。 约翰逊不依不饶:“那不行!你救了我的命,就是我的恩人!以后你有什么事,只管说!我约翰逊上刀山下火海,绝不皱一下眉头!” 林默听着他这套江湖话,脑仁疼。 他摆摆手:“行了行了,先把眼前的事处理了。” 约翰逊这才想起来,他们还在伏击现场。他转身看了看那辆卡车,驾驶室里还趴着那个年轻的士兵,半个脑袋没了。 他脸上的激动褪下去,换上一种复杂的表情。 “他叫威廉姆斯,上个月刚来的,才十九岁。”约翰逊说。 林默没说话,约翰逊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卡车旁边,拿起车上的电话摇了几下。他接通后勤部,简单说了几句,挂了电话。 “部里会派人来处理,让咱俩原地等着。”他说。 林默点点头,坐到卡车踏板上,又点了一根烟。约翰逊走过来,坐到他旁边,也点了一根烟。 两人就这么坐着,看着路上那七具尸体,还有路边那栋破房子。冬天的风吹过来,很冷。 过了好一会儿,约翰逊开口了,“林,你真的会龙国功夫?” 林默吸了口烟:“真的。” “能教我吗?” 林默扭头看了他一眼。四十多岁,腿还有点跛,教他功夫? “不能!你太老了我怕把你练死了。”他说。 约翰逊有点失望,但没追问。他抽着烟,看着远方。 “今天这事,回去怎么写报告?”他问。 林默想了想:“就说遇上伏击,司机牺牲了,你和我反击,打死了七个。” 约翰逊扭头看着他:“就这些?” “就这些。” “那你那几下……” 林默打断他:“我那几下就是开枪。谁开枪都一样。” 约翰逊愣了一下,然后明白了。他看着林默,点点头。 “行,就这么写。” 林默靠在卡车上,抽着烟,等着后勤部的人来。风还在吹,很冷。他裹紧大衣,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 今天这事,肯定会上报。到时候上面会查,会问,会有人注意到他。 但无所谓。他有说辞,有证件,有约翰逊这个证人。只要约翰逊不乱说,就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打死那七个的。 而且,救了约翰逊一条命,这老家伙以后肯定会帮他。在后勤部有个中士罩着,日子更好混。 林默把烟头扔地上,踩灭。操,今天虽然惊险,但这波不亏。 第10章 善后 林默和约翰逊在路边等了将近一个小时。风一直刮,越刮越冷。林默把大衣裹紧,蹲在卡车背风的一面,又点了一根烟。 约翰逊坐他旁边,两人谁都没说话,就看着路上那七具尸体。尸体早就凉透了,血凝成暗红色的一摊,在灰扑扑的路面上格外扎眼。 偶尔有过路的车,远远看见这边的情况,掉头就跑,没人敢靠近。林默抽完第三根烟的时候,远处传来汽车的声音。 他站起来,往那边看。一溜军车开过来,打头的是一辆吉普,后面跟着两辆卡车,车上站满了兵。 车队在离他们几十米的地方停下,吉普车上跳下来一个军官,上尉军衔,三十来岁,脸绷得很紧。 他快步走过来,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又看了看那辆被打成筛子的卡车,最后目光落在林默和约翰逊身上。 “谁是负责人?” 约翰逊往前走了一步:“我是约翰逊中士,布鲁克林后勤部人员。” 上尉点点头,掏出本子:“汇报情况。” 约翰逊把经过说了一遍:早上从后勤部出发,运送物资到海军码头,走到这儿突然遭遇伏击,司机威廉姆斯当场牺牲,他和临时工林默反击,击毙七名袭击者。 上尉一边听一边记,偶尔问两句。问完约翰逊,他转向林默。 “你是临时工?” “是。”林默说。 “你也参加了反击?” “是。” 上尉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眼神有点奇怪。林默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个临时工,跟着中士出来送货,遇上伏击,居然能打死七个,确实有点不寻常。 但他没多问。战场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枪法好的平民多了去了。 “枪法不错。”上尉说。 林默没接话。上尉合上本子,转身冲后面的兵挥手。那些兵从卡车上跳下来,开始清理现场。有的去查看尸体,有的去检查卡车,有的在周围搜索。 一个穿便服的男人从后面一辆车上下来,拎着个箱子,走到卡车旁边。他趴在地上看了半天,又钻进驾驶室,最后站起来,冲上尉摇摇头。 上尉走过来,对约翰逊说:“车上的货少了吗?” 约翰逊愣了一下,赶紧跑到车厢后面看了一眼。林默跟过去,车厢里那些木箱还在,摞得好好的,绳子也没断。 “没少。”约翰逊说。 上尉点点头,没说话。林默站在那儿,看着那些兵把尸体一具具抬上车。 七个袭击者,全是男的,穿着普通衣服,没有军装,没有任何标识。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他脑子里转过几个念头。 这些人是谁?九头蛇的,看起来也不像呀主要是太弱了。还是别的什么组织?为什么在这儿伏击后勤部的卡车?是冲着这批货来的,还是随机挑的目标? 林默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今天这事,肯定会上报,肯定会有人查。查出来查不出来,不关他的事。他只管自己别被卷进去。 一个小时后,现场清理完了。尸体被拉走,卡车被拖走,那栋被当成掩体的破房子也被搜了一遍,什么都没找到。 上尉走过来,对约翰逊说:“你们俩跟我们回去,要做笔录。” 约翰逊点头:“行。” 林默跟着他上了吉普车。车子发动,往回开。路上林默没说话,就看着窗外。约翰逊坐他旁边,也不说话,时不时看他一眼。 到了后勤部,上尉把他们带到一间办公室,让人分别做笔录。林默被一个戴眼镜的少尉问了半个多小时,问的全是细节:什么时候听见枪声,怎么下的车,怎么打的枪,打死几个,用的什么枪。 林默按之前想好的说,只说开枪反击,没说那些翻滚跳跃的事。少尉问什么他答什么,不多说一个字。 做完笔录出来,约翰逊已经在走廊里等着了。看见他,约翰逊招招手,两人一起往外走。 “完事了?”约翰逊问。 “完事了。” “问你什么了?” “就问怎么打的,照实说的。”林默说。 约翰逊点点头,没再问。两人走到一楼大厅,约翰逊停下来,看着林默。 “今天这事,我欠你一条命。以后有什么事,你说话。”他说。 林默摆摆手:“别老说这个。” 约翰逊没再说什么,拍了拍他肩膀,转身走了。 林默站在大厅里,看了看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半,离下班还有两个小时。他想了想,还是回到自己平时待的地方,接着干活。 下午五点,林默下班回家。推开公寓门,艾米丽还没回来。他脱了外套,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 今天这一天,太他妈累了。不是身体累,是心累。遇上伏击,开枪打死人,还要做笔录,还要应付那些军官的眼神。他现在就想躺着,什么都不想。 躺了半个小时,门锁响了。 艾米丽进来,看见他躺在床上,愣了一下:“今天回来这么早?” “嗯。”林默说。 艾米丽走过来,坐到他旁边,看了看他的脸:“怎么了?不舒服?” “没有,就是累了。”林默说。 艾米丽伸手摸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她俯身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我给你做饭去。” 林默点点头。艾米丽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传来切菜的声音和油锅的滋滋声。林默躺在那儿,听着那些声音,心里慢慢静下来。 晚饭吃的什么他都没注意,吃完就躺回床上。艾米丽洗完碗过来,看见他那副样子,也没多问,只是躺到他旁边,靠着他。 第二天早上,林默照常上班。八点整到一楼大厅,约翰逊已经在那儿了。看见他来,约翰逊点点头,递给他一张单子。 “今天还送文件。” 林默接过来,看了看,还是那些部门。他转身要走,约翰逊叫住他。 “等等。” 林默回头。 约翰逊压低声音:“昨天那事,上面来人了。问了些问题,我没多说。” 林默看着他:“说什么了?” “就说你开枪反击,打死几个,别的没问。”约翰逊说。 林默点点头:“行。” 他转身往外走,去文书室领文件。玛丽看见他,还是那副慢吞吞的样子,把一摞文件递给他,叮嘱别弄丢了。林默接过文件,开始挨个办公室送。 楼上楼下跑了一上午,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在食堂吃饭。食堂里人不少,都在议论昨天的事。 有人说伏击的是D国间谍,有人说只是普通劫匪,说什么的都有。林默低着头吃饭,没参与。 下午接着送文件。三楼人事科那几个女文员看见他,又笑着问他昨天是不是真的遇上枪战了。林默说嗯,她们就兴奋地追问细节。林默随便说了几句,应付过去。 下班的时候,约翰逊又来找他。 “明天还出外勤。”约翰逊说。 林默愣了一下:“还出?” “嗯,还是送物资,还是去码头。这回多派几个人,带着重火力。”约翰逊说。 林默看着他:“你还要去?” 约翰逊点点头:“上面安排的,不去不行。你要是不想去,我给你换个活。” 林默想了想。不去?昨天刚出事,今天就缩了,别人会怎么想?说他怕了?说他怂了? 再说,真不去,万一换个别的工作,以后就没机会出外勤了。不出外勤,就接触不到更多东西,就只能在楼里跑腿送文件。 “我去。”他说。 约翰逊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行。明早八点,门口集合。” 第二天早上八点,林默准时到门口。这次是三辆车。打头一辆吉普,架着机枪,后面两辆卡车,一辆装货,一辆坐人。 林默数了数,坐人的那辆卡车上至少二十个兵,都带着枪。约翰逊站在第一辆卡车旁边,看见他来,招招手。 “你跟我坐这辆。” 林默上了车,坐副驾驶。约翰逊坐驾驶位,发动车子。车队出发,往码头方向开。 路过昨天那个地方,林默往外看了一眼。路边的血迹还在,暗红色的一片,没人清理。那栋破房子还是老样子,窗户上多了几个弹孔。 车队减速,但没停。几个兵从卡车上跳下来,端着枪在周围搜索了一圈,然后挥手示意继续前进。林默收回目光,看着前面的路。 约翰逊开着车,突然开口:“昨天上面来的人,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林默扭头看他:“什么问题?” “问我,那个临时工是什么来路,怎么枪法那么好。” 林默心里一动:“你怎么说的?” “照实说的,龙国来的移民,会龙国功夫。枪法好不稀奇,这年头谁还不会开枪。”约翰逊说。 林默点点头,没说话。 约翰逊接着说:“那人又问,你以前是不是当过兵。我说不知道,反正资料上没有。他又问,你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我说没有,就是普通移民,干活挺老实。” 林默看着他:“那人是谁?” “不知道,没见过,不是后勤部的。可能是军部的,也可能是别的部门。”约翰逊说。 林默没再问。车子继续往前开,离码头越来越近。远远能看见那些仓库和吊车,还有海面上停着的船。 林默看着窗外,脑子里想着约翰逊说的那些话。有人开始查他了。 不是查他是不是间谍,只是查他的背景,查他的枪法为什么那么好。这很正常,昨天那事太扎眼,一个临时工打死七个,上面肯定会问。 但问归问,查归查,只要他的证件没问题,就查不出什么。他现在最担心的,是以后怎么办。 上级一直没有指示,他就得一直这么待着。待着就得干活,干活就可能再遇上这种事。再遇上,他还得出手。出手就得暴露更多,就会引来更多注意。 这是个死循环。但没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车队开进码头,在一排仓库前面停下。约翰逊跳下车,开始指挥那些兵卸货。林默也下来,跟着一起搬。 搬了一个多小时,货全卸完了。交接的人签了单子,约翰逊收了,挥手让大伙上车。林默上了车,坐回副驾驶。约翰逊发动车子,往外开。 出了码头,约翰逊突然说:“晚上去喝一杯?” 林默愣了一下:“什么?” “喝一杯,我知道个好地方,酒不错妞也漂亮。”约翰逊猥琐的说道。 林默想了想,点点头:“行。”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往布鲁克林区深处开。 第11章 组织消息 林默和约翰逊下班后,两人直接去了酒吧。 酒吧在布鲁克林一条僻静的街上,门脸不大,外面挂着个破旧的霓虹招牌,写着“蓝调之家”。约翰逊推门进去,林默跟在后面。 一进门,热气混着烟酒味扑面而来。里面人不算多,稀稀拉拉坐着十来桌,台上有个白人弹着钢琴,调子慢悠悠的。 最惹眼的是吧台旁边站着七八个姑娘,穿着各式各样的裙子,有金发的,有棕发的,长得都不错。 林默扫了一眼,眼睛亮了。 “操,你早说有这好地方啊。”他拍了约翰逊一下。 约翰逊笑了笑,带他走到吧台前,要了两杯威士忌。林默端着杯子,眼睛还在那些姑娘身上转。有个蓝眼睛的金发姑娘冲他笑了笑,林默也冲她笑了笑。 几杯酒下肚,林默放松下来。白天那些破事,什么伏击,什么调查,什么以后怎么办,全他妈扔脑后了。 他现在就想喝酒,想跳舞,想跟这些蓝眼睛大姑娘待一会儿。约翰逊已经下场了,拉着一个棕发姑娘在舞池里扭。 他腿有点跛,但扭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林默喝完杯中酒,也站起来,走到那个冲他笑的金发姑娘面前。 “跳舞吗?” 姑娘笑着点点头,把手伸给他。林默拉着她下了舞池。音乐慢悠悠的,两人就慢慢晃。 姑娘身上有股香水味,挺好闻的。林默手放在她腰上,能感觉到衣服下面软软的。 “你叫什么?”姑娘问。 “林。你呢?” “露西。” 林默点点头,继续晃。他的手从腰上往下滑了一点,摸到屁股边上。姑娘没躲,反而往他身边靠了靠。林默心里颤了一下,但马上想起艾米丽。 操,不行。 这姑娘再漂亮,也就是一夜的事。艾米丽那边,可是长期饭票。有工作,有地方住,有人陪着睡觉,还帮他解决了身份问题。 这种好事,上辈子想都不敢想。要是今天跟这姑娘“搽枪走火”,万一传出去,传到艾米丽耳朵里,那就完犊子了。 林默把手收回来,放回腰上。姑娘看了他一眼,有点奇怪,但没说什么。 跳完一曲,林默拉着她回到吧台,给她要了杯酒。两人坐着聊了一会儿,姑娘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说在后勤部上班。 姑娘问他是哪来的,他说龙国。姑娘眼睛亮了,说没见过龙国人,问他龙国什么样。林默随便扯了几句,说龙国挺大的,人挺多,别的就不知道了。 聊了半个小时,林默又请她跳了两曲。手还是放腰上,没再往下摸。十一点的时候,林默看了看表,站起来。 “该走了。” 露西有点失望:“这么早? “明天还要上班,下次再来。”林默说。 露西点点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林默擦了擦脸上的口红印,冲她笑了笑,转身往外走。 约翰逊还在舞池里扭,看见他走,冲他挥挥手。林默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 “我先走了。” “行,路上小心。”约翰逊说。 林默出了酒吧,冷风一吹,酒醒了一半。他把大衣裹紧,点了根烟,往街口走。 走了大概五分钟,拐进一条巷子。巷子里很黑,只有尽头有一点路灯的光。林默走着走着,突然感觉不对。 他停下来,手摸向腰间。那里有把小手枪,今天出门时带的。自从那天遇袭,他就养成了随身带枪的习惯。 “别紧张。是我!”一个声音从巷子暗处传来。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看见一个人从阴影里走出来。 老刀。 林默松了口气,把手放下。他看着老刀走近,在昏暗的光线里打量了他一下。 “你特么怎么在这儿?” 老刀走到他跟前,压低声音:“找你有事。” 林默看看四周,巷子里没人,远处偶尔有车开过。他冲老刀努努嘴,两人往巷子深处走了几步,躲进一个凹进去的门洞里。 “什么事?”林默问。 老刀看着他说,“上级传来消息。” 林默心里一动:“什么消息?” 老刀压低声音:“血清的事,有进展了。”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心跳快了一拍。他盯着老刀,等他往下说。 “国内那边,有个科学家,专门研究这个的。拿到血清后,他就带着团队开始破解。折腾了快一个月,昨天传来消息,有眉目了。”老刀说。 林默吸了口烟,没说话。 老刀接着说:“那科学家说,血清的成分很复杂,有些东西他们没见过。但他们已经分析出基本的配方框架,正在做动物实验。如果顺利,有很大机率能复制成功。” 林默把烟头扔地上踩灭,声音有点干:“然后呢?” 老刀看着他,慢慢说:“然后,如果真成了,咱们俩都有机会。” 林默愣住了,“什么机会?” “注射的机会,上级说了,这东西是咱俩拼死抢回来的,第一批名额,咱俩优先。等复制成功,第一批注射的就是咱们。”老刀说。 林默站在那儿,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注射血清? 变成超级士兵? 像史蒂夫·罗杰斯那样? 他想起电影里那个小个子,打完血清之后,从弱鸡变成能打一百个的猛男。那个身材,那个力气,那个速度,那个怎么打都打不死的体质。 还有那个翘臀。 林默低头看了看自己。一米七出头,不胖不瘦,有点力气,赤手空拳也就能打几个普通人。跟史蒂夫那种比起来,差远了。 如果能注射血清,变成一米九的大肌霸,加上那个翘臀……操! 林默心里突然涌上一股热流,整个人都激动起来。但他压着,没表现出来。 “真的?”他问。 老刀点点头:“真的。我亲自接的消息,错不了。” 林默站在那儿,脑子里已经开始有画面了。一米九的身高,宽肩膀,八块腹肌,跑起来比马还快,跳起来能摸到房顶,一拳能把人打飞。 到时候那些姑娘,还不疯了似的往他身上扑?什么艾米丽,什么露西,到时候他想要多少有多少。 他想着想着,突然笑了一下。老刀看着他,眼神有点奇怪。 “你笑什么?” 林默收了笑,摇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这趟没白干。” 老刀点点头,没多问。两人在门洞里站了一会儿,外面偶尔有车开过,巷子里很安静。 “什么时候能成?”林默问。 老刀摇摇头:“不知道。那科学家说,快的话几个月,慢的话一年半载。这东西不好弄,他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林默点点头,他知道这种事急不来。电影里厄斯金博士研究了一辈子,才弄出那两管。国内那边拿到样品才一个月,能分析出框架已经是神速了。 “那这段时间,咱俩干什么?” 老刀看着他:“接着等。你继续在后勤部待着,该干嘛干嘛。我继续在暗处,有事联系你。” 林默点点头。老刀往巷子外看了一眼,然后回过头来。 “还有件事。” “说。” “上次伏击那事,上面也知道了。他们让我转告你,小心点。你这次太扎眼了,可能会有人注意到你。”老刀说。 林默没说话,他知道老刀说得对。一个临时工,遇上伏击打死七个,确实太扎眼。 那天做笔录的时候,那个上尉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后来约翰逊说有人问他来历,也证明有人在查他。 但当时不出手不行。不出手,约翰逊死了,他回去没法解释。出手了,就得承担后果。 “知道了。”他说。 老刀看了他一眼,没再多说。他转身往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 “对了,那个姑娘不错。别玩过火,耽误事。”他头也不回地说,然后他消失在巷子尽头。 林默站在那儿,愣了一下,然后骂了一句:“操,你特么跟踪我?” 没人回答。 林默站在门洞里,把烟盒掏出来,又点了一根。风吹过来,有点冷。他裹紧大衣,慢慢往巷子外走。 脑子里还在转着老刀说的话。血清快成了。第一批注射的,有他。 一米九的身高,大肌霸,翘臀。特么的,想想就激动。 他走出巷子,上了大街。街上没什么人,偶尔有辆车开过。他顺着街边往艾米丽家走,走得不快,一边走一边想。 如果真能变成超级士兵,以后干什么?继续当特工?肯定的。变强了,能干的活就更多了。以前干不了的,以后能干。以前不敢接的,以后敢接,说不定还能干点别的。 走到艾米丽公寓楼下,他抬头看了看。三楼的窗户亮着灯,艾米丽还没睡。他上楼,掏出钥匙开门。艾米丽正躺在床上看书,看见他进来,抬起头。 “回来了?玩得开心吗?” 林默脱了外套,挂进衣柜,走到床边坐下。 “还行。喝了点酒,跳了跳舞。” 艾米丽看着他,眼睛眨了眨:“跟姑娘跳的?” 林默点点头:“跟好几个姑娘跳的。” 艾米丽笑了,伸手在他脸上拍了一下:“不要脸。” 林默抓住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脸有点红。她把手抽回去,瞪了他一眼:“喝多了?” “没有,就是高兴。”林默说。 艾米丽看着他,眼神有点奇怪:“高兴什么?” 林默没回答。他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嘴角还挂着点笑。艾米丽凑过来,趴在他胸口,看着他。 “到底高兴什么?” 林默低头看着她。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白白净净的脸,睡袍领口敞着,能看见里面鼓鼓囊囊的。他伸手搂住她,把她往怀里带了带。 “高兴能遇见你。”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脸更红了。她把脸埋在他胸口,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林默没听清。 林默搂着她,眼睛还盯着天花板。操,这日子,真好。等变成超级士兵,会更好。 第12章 转正了 第二天早上,林默起床洗漱完穿衣服准备上班,艾米丽还在床上躺着。他出门前照例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她迷迷糊糊哼了一声,翻个身接着睡。 林默在街角小店买了份报纸。天气还是冷,他把大衣裹紧,边走边看报纸头条。欧洲战场又打了几场仗,死了多少人,他扫了一眼就翻过去。 他到一楼大厅后,约翰逊已经在那儿等着了,看见他来,招招手,脸上带着笑。 “走,跟我去个地方。” 林默愣了一下:“去哪?” “主任办公室,罗伯特中校找你。”约翰逊说。 林默心里一动。罗伯特找他?什么事?他跟着约翰逊上楼,走到三楼最里面那扇门前。约翰逊敲了敲门。 “进来。” 两人推门进去。罗伯特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看文件,看见他们进来,放下手里的东西。 “来了,坐。”罗伯特说。 林默和约翰逊在椅子上坐下。林默看着罗伯特,等他说话。罗伯特靠在椅背上,看着林默,脸上没什么表情。 “林,你在后勤部干了多久了?” 林默算了算:“快一个月了。” 罗伯特点点头:“这一个月,干得怎么样?” 林默不知道他什么意思,照实说:“还行。跑腿送文件,搬东西,都干。” 罗伯特转向约翰逊:“约翰逊中士,你给他评价一下。” 约翰逊清了清嗓子,一脸认真地说:“报告长官,林干活踏实,不偷懒,不惹事。上次遇袭那事,他表现很好,救了我的命。我觉得他是个好兵。” 罗伯特点点头,又看向林默。 “上次遇袭的事,我看了报告。你一个人打死七个,枪法不错。”罗伯特说。 林默没说话。罗伯特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着他们。 “林,你知道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吗?” 林默说:“知道。临时工没编制,工资低,随时可能走人。正式工有编制,待遇好,稳定。” 罗伯特转过身,看着他,“从今天起,你是正式工了。” 林默愣了一下,“什么?” 罗伯特走回办公桌后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他。 “转正通知。从今天开始,你是布鲁克林后勤部的正式雇员,陆军文职,有编制,工资涨到六十五美元一个月。” 林默接过那张纸,低头看了看。上面确实写着他的名字,还有职务和工资,盖着后勤部的章。 他抬起头,看着罗伯特。 “这……” 罗伯特摆摆手:“不用谢我。你干活踏实,表现好,上次遇袭的事也证明你有能力。后勤部需要这样的人。” 林默站在那儿,手里拿着那张纸,脑子里转得飞快。 转正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的身份通过了审查,那些调查他的人没查出问题。不然军方不可能给一个有问题的人转正,让他成为正式雇员。 这很正常。他现在的身份是组织办的,一个强大的组织办的身份,怎么可能轻易被查出问题? 证件是真的,经历是真的,绿卡是真的,查来查去也就是个龙国移民,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可疑背景。 至于上次遇袭那事,枪法好怎么了?这年头会开枪的人多了,一个亚裔没事打打枪练练准头,不稀奇。 约翰逊也帮他说话,说他是个好兵,救了自己的命。有中士作保,上面更不会怀疑什么。 林默心里松了一口大气。但他也知道,自己能转正,不光是这些原因。 他看了罗伯特一眼。这老登,是艾米丽的亲叔叔。艾米丽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她找的男人,他能不照顾? 上次找工作,罗伯特二话不说就给了机会。这次转正,肯定也是他出的力。 不然一个干了不到一个月的临时工,凭什么转正?凭枪法好?凭救了约翰逊?那些都是虚的,真正的原因是他林默是艾米丽的男人。 林默心里骂了一句。操,这软饭,吃得值。他把转正通知折好,塞进口袋,看着罗伯特。 “谢谢罗伯特中校。” 罗伯特点点头,坐回椅子上。他看着林默,眼神有点复杂。 “林,我对你没别的要求,就一条。”罗伯特说。 林默等他往下说。 “对艾米丽好点。”罗伯特说,“她爸妈死得早,从小是我带大的。她喜欢你,我就认你。你要是对她不好,我不管你救过谁,立过什么功,我饶不了你。” 林默看着他,认真地点点头。 “明白。” 罗伯特摆摆手:“行了,出去吧。” 林默和约翰逊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罗伯特已经低头看文件了,没抬头。两人出了办公室,门关上。 约翰逊拍了他一下,笑着说:“小子,你走运了。转正了,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林默看着他:“这事你知道?” 约翰逊点点头:“知道。昨天罗伯特中校找我,问了你的情况。” 林默听完后气的咬牙说,“那你特么的昨晚怎么不说?” 约翰逊见林默发飙,连忙说道:“兄弟别激动,我虽然瞒着你但我昨晚不也请你喝酒了吗?还带你认识了路西美妞。” “那也不能解释你隐瞒我的理由,这事没有两顿烤肉不算完。今天还送文件?”林默发完飙后问道。 约翰逊想了想:“送!反正也没别的事。” 约翰逊走后,林默站在大厅里,把那张转正通知又拿出来看了一眼。上面写着他的名字,职务是“后勤助理”,工资六十五美元一个月。 他把通知折好,放回口袋,去文书室领文件。玛丽看见他,还是那副慢吞吞的样子,把一摞文件递给他。林默接过文件,开始挨个办公室送。 楼上楼下跑了一上午,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在食堂吃饭。今天食堂的人看他的眼神有点不一样,有几个认识他的冲他点头,有两个还跟他打招呼。 林默知道,转正的消息传出去了。以后他就是正式雇员,不是临时工了。 下午接着送文件。三楼人事科那几个女文员看见他,笑着问他是不是转正了。林默说是。她们就恭喜他,说要让林默请客。林默应付过去,继续送文件。 下午五点,林默下班回家。推开公寓门,艾米丽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做饭。听见动静,她探出头来。 “回来了?” “嗯。” 林默脱了外套,挂进衣柜,走到厨房门口。艾米丽围着围裙,正在切菜,锅里煮着什么东西,冒着热气。 林默站在那儿,看着她。 艾米丽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林默从口袋里掏出那张转正通知,递给她。艾米丽接过去看了一眼,愣了一下,然后眼睛亮了。 “你转正了?” “嗯。” 艾米丽把通知放下,扑过来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太好了!” 林默被她搂着,闻着她身上的味道,手放在她腰上。 艾米丽松开他,眼睛亮亮地看着他:“我叔叔帮的忙吧?” 林默点点头:“应该是。” 艾米丽笑了,又亲了他一下:“我就知道,我叔叔最疼我了。” 林默看着她高兴的样子,心里突然有点复杂。这娘们儿是真心对他好。给他地方住,给他饭吃,给他找工作,还让他白睡。现在他转正了,她比他还高兴。 他想起罗伯特说的话:“她喜欢你,我就认你。” 操,这老登,还挺疼他这个侄女。林默伸手把艾米丽搂过来,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脸有点红,推了他一把:“干什么,做饭呢。” 林默松开她,看着她继续切菜。 “晚上吃什么?” “炖牛肉,庆祝你转正。”艾米丽说。 林默点点头,走出厨房,躺到床上。他盯着天花板,脑子里转着今天的事。 转正了,以后就是军方正式雇员了。有编制,有工资,有身份,有罗伯特这个靠山。在后勤部,他能接触到更多东西,能收集更多信息。 林默心里踏实了,等国内那边血清复制成功,他就能注射,变成超级士兵。到时候,他更强,能干更多事。 第13章 注射血清 一转眼半年时间过去,林默在后勤部待了一百八十多天,每天干差不多的活。 早上送文件,下午有时候送文件,有时候跟约翰逊出外勤,去码头或者仓库搬货。周末休息,跟艾米丽在家待着,偶尔出去逛逛。 日子过得挺规律。转正之后,他的工资涨到六十五美元一个月。他每个月给艾米丽交二十美元伙食费,剩下的自己攒着。 半年下来,攒了快两百块,藏在艾米丽家衣柜后面的墙缝里。这半年里,他经常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 史蒂夫·罗杰斯。 不在是那个在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瘦小的身影,照片上的男人,身高一米九,肩膀宽得像门板,下巴能当开瓶器,穿着那身红白蓝的紧身衣,举着个圆盾牌,冲着镜头笑。 M国队长。 报纸上隔三差五就有他的消息。今天在纽约,明天在芝加哥,后天在洛杉矶。每到一处,都是人山人海,姑娘们尖叫着往台上扔花,小孩们举着小盾牌跟着跑。 林默每次看见这些新闻,都觉得挺有意思。 一个超级士兵,人类顶尖的身体素质,跑得比马快,跳得比房高,力气能掀翻汽车。这种人不放到战场上去战斗,天天在台上扭屁股,给老百姓表演怎么用盾牌挡假子弹。 林默搞不懂M国高层的脑回路。但他也懒得多想。反正不关他的事。史蒂夫爱扭屁股扭去,他在后勤部送他的文件,各干各的,两不相干。 有时候他也会想,等自己注射了血清,变成超级士兵,会不会也这样?天天上台表演,被一群姑娘围着尖叫? 操,想想就带劲。 但这半年里,国内那边一直没有消息。老刀偶尔出现,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让他继续潜伏,继续等。林默等得有点烦,但也只能等。 这天下午,林默下班回家。天快黑了,街上人不多。他走着走着,拐进一条巷子不是回家的路,是他和老刀约定的地方。 老刀果然在。他靠在巷子深处的墙上,抽着烟,看见林默来,把烟掐了。林默走过去,两人站在阴影里。 “有消息了吗?”林默问。 老刀看着他,眼神有点不一样。林默注意到他嘴角带着点笑,那种憋着好事儿的笑。 “有消息了。”老刀说。 林默心里一跳:“说。” 老刀压低声音:“血清成了。” 林默愣了一下。 “什么?” “血清。”老刀说,“国内那边,科学家的团队,复制成功了。动物实验全过了,效果跟原版一样。上个月,他们开始做人实验,找了几个志愿者,打了之后,全成了超级士兵。” 林默站在那儿,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成了? 真的成了? 老刀接着说:“上面说了,这东西是咱俩拼死抢回来的,第一批名额,咱俩优先。这次就是带了两支过来,给咱俩注射。” 林默看着他,声音有点干:“带了两支?现在?” 老刀点点头,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衣服:“在身上。等你安排好时间,找个安全的地方,咱俩一块儿打。” 林默站在那儿,心脏跳得飞快。 大半年了,他终于等到了。史蒂夫·罗杰斯有的,他现在也有了。一米九的身高,大肌霸,翘臀,还有能打一百个的力气和速度。 操! 林默突然想笑,但他忍住了。他看着老刀,问:“什么时候?” 老刀说:“尽快。这东西放我身上,我不放心。找个你能脱身的时间,咱俩找个地方,一天就能完事。注射很快,但身体改造需要时间,得在那儿待着等。” 林默想了想。他现在有工作,有艾米丽,有正常的生活。突然消失一天,得有个说法。 但这不是问题。请个假就行。就说身体不舒服,休息一天。约翰逊不会多问,艾米丽更不会。 “明天!明天我请假,咱俩找个地方。”他说。 老刀点点头:“行。地方我找好了,皇后区那边有个废弃仓库,没人去。明天上午九点,你到那儿找我。” 他报了个地址,林默记在心里。 老刀看了他一眼,突然笑了:“你小子,激动坏了吧?” 林默没说话,但嘴角确实往上翘了翘。 老刀拍拍他肩膀:“行了,回去吧。明天见。” 他转身消失在巷子深处。林默站在那儿,点了根烟,深吸了一口。烟雾在冷风里散开,他抬头看着巷子上面那一小片天,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玛的,终于轮到老子了。他抽完烟,走出巷子,往艾米丽家走。 一路上,他脑子里全是画面。一米九的身高,大宽肩膀,八块腹肌,还有那个翘臀。到时候站在镜子前面,得照多久才舍得走? 还有那些姑娘。以后再去酒吧,还用得着偷偷摸摸占便宜?往那儿一站,她们自己就扑上来了。 林默想着想着,差点笑出声。走到艾米丽公寓楼下,他收了收表情,上楼。推开门,艾米丽正在沙发上坐着看书,看见他进来,抬起头。 “回来了?” “嗯。” 林默脱了外套,挂进衣柜,走到沙发上坐下。艾米丽往他身边靠了靠,把头靠在他肩膀上。 “今天怎么这么晚?” “路上遇见个朋友,聊了几句。”林默说。 艾米丽没多问,继续看书。 林默坐了一会儿,开口说:“明天我想请个假。” 艾米丽抬起头,看着他:“请假?怎么了?” “没什么大事,就是有点累,想休息一天。最近出外勤多,腿都跑细了。”林默说。 艾米丽点点头:“那就在家歇着吧。我明天上班,你自己弄吃的。” 林默“嗯”了一声。晚上吃完饭,两人早早就睡了。林默躺在那儿,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明天的事。 他翻来覆去,艾米丽被吵醒了两次,嘟囔着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让她接着睡。 第二天早上七点,艾米丽起床。林默也醒了,但没起,躺在那儿装睡。艾米丽洗漱完,换好衣服,走到床边,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我走了。你好好歇着。” 林默“嗯”了一声,眼睛没睁,继续躺了几分钟,然后坐起来。他下床,洗漱,穿衣服。 今天穿了件宽松的外套,方便活动。他把藏在衣柜后面的钱拿出来数了数,留了一半,另一半带在身上。 八点,他出门。坐了两站公交车,又走了二十分钟,到了老刀说的那个地方。皇后区一片废弃的厂房,很久没人用了,墙上全是涂鸦,地上长着杂草。 他找到那栋楼,进去,上到三楼。老刀已经在里面了,站在窗边,看见他来,招招手。 林默走过去。地上放着两个金属箱子,跟上次那个差不多大,但样式不一样。老刀蹲下,打开一个,里面躺着两支玻璃管,管里是淡蓝色的液体,跟他抢到的那管一模一样。 老刀拿起一支,对着窗户的光看了看。 “就是这个,一人一支,打完就变超人。”老刀激动的说。 林默接过那支玻璃管,在手里掂了掂。凉的,有点分量。 “怎么打?”他问。 老刀从箱子里拿出两个注射器,还有一小瓶酒精和棉球。 “跟打针一样。扎进去,推到底。”老刀讲解道。 “专家说注射的时候会疼,很疼,但忍过去就好了。改造过程大概几个小时,这期间人会发烧,浑身疼,想睡觉。睡醒就完事了。” 林默点点头,把玻璃管递给老刀。老刀打开,把液体吸进注射器,递给他。林默接过注射器,看着那管淡蓝色的液体,深吸了口气。 特么的,拼了。他挽起袖子,用棉球擦了擦胳膊,然后拿着注射器,对着血管扎下去。 针头刺破皮肤,有点疼。他慢慢把液体推进去,感觉到一股凉意顺着血管往上走,很快蔓延到全身。推完,他把注射器拔出来,扔在地上。 老刀看着他说:“感觉怎么样?” 林默刚想说话,突然一股剧痛从身体深处涌上来。像有人拿刀在他骨头里刮,又像被火烧,又像被电击。他整个人抽搐了一下,腿一软,跪在地上。 “操!”他骂了一句,声音都变了。 老刀赶紧扶住他,把他拖到墙边靠着。林默蜷缩在那儿,全身都在抖,汗哗哗往下流。疼,太特么疼了,比挨枪子还疼。 老刀蹲在他旁边,看着他,没说话。林默咬着牙,忍着那股疼,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忍过去。忍过去就是超级士兵。忍不过去,就他妈白干了。 疼持续了很久。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林默感觉那股疼慢慢退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热流,在身体里涌动。他浑身发烫,像发了高烧,眼皮沉得抬不起来。 (新书求催更和五星好评,感谢大家!) 第14章 林默红温了 林默醒来的时候,窗外天已经暗了。他躺在地上,浑身酸疼,像被人拿棍子从头到脚敲了一遍。 他睁开眼睛,盯着头顶破旧的房梁愣了几秒,然后想起来自己干了什么。 血清。 他打血清了。 林默一骨碌坐起来,低头检查自己的身体。他掀开衣服看了一眼肚子——操,八块腹肌真有了。 不是原来那种有点轮廓的腹肌,是真真切切一块一块的,硬邦邦的,跟搓衣板似的。他伸手摸了摸,确实是自己身上的肉。 林默心里一喜,连忙站起来,想看看别的地方。他走到窗边,借着外面透进来的光,从头到脚把自己看了一遍。 腿还是那条腿,胳膊还是那条胳膊,肩膀宽了一点,但没宽太多。他低头看了看屁股,扭头看了半天,看不出来。 他又摸了摸身高。 不对! 他走到墙边,背靠着墙,用手在头顶比了一下。墙上有个裂缝,他记得那个裂缝的位置。来的时候他靠过这面墙,头顶刚好在裂缝下面一点。 现在头顶还在裂缝下面一点。 没变。 林默愣在那儿,又比了一下。还是没变。 操尼玛的! 他转身对着窗户,借着玻璃上的反光,仔细看自己的脸。脸还是那张脸,没变长,没变宽,下巴还是那个下巴。 他又低头看屁股。这回看清了,屁股还是原来那个屁股,没翘起来,也没变大。林默站在那儿,脑子里轰的一下。 一米九呢? 大肌霸呢? 翘臀呢? 他转身看向老刀躺着的地方。老刀还躺在地上,没醒。林默走过去,低头一看,愣住了。 老刀变了,脸还是那张脸,但整个人大了一圈。躺在那儿,肩膀宽得像门板,把衣服撑得满满的。腿也长了,脚伸出去,比原来长了一大截。 林默盯着他看了几秒,又低头看自己,然后他张嘴就骂。 “操尼玛的看人下菜碟是吧?” 声音在废弃厂房里回荡,把屋顶的灰都震下来几粒。 “凭什么?凭什么他长个了老子没长?凭什么他有翘臀老子没有?操!这特么什么破血清,还挑人?” 老刀被他吵醒了。他睁开眼睛,看见林默站在旁边,脸红脖子粗地骂着。老刀坐起来,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林默,愣了一下。 然后他站起来。 林默看着老刀站起来,心里更气了。老刀原来比他矮一点,现在站在他面前,比他高出一截。 一米九。 绝对一米九。 而且老刀的屁股,从后面看,翘得能放个盘子。跟史蒂夫那张宣传海报上一模一样。林默的血压蹭蹭往上涨,脑袋像烧热的开水壶,快冒烟了。 “凭什么?”他指着老刀,“你说凭什么?咱俩打的一样东西,凭什么你长个了老子没长?凭什么你有翘臀老子没有?” 老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他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动了动胳膊腿,摸了摸肚子上的腹肌,又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屁股。 然后他脸上露出一点满意的表情。林默看见那点表情,更炸了。 “你还笑?你特么还笑?” 老刀没理他,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然后他找了块干净点的地儿坐下,靠着墙,看着林默在那发飙。 老刀知道自己要是去劝林默,他会更来劲儿骂的更凶,急眼了梆梆给他两拳都有可能。林默这家伙绝对干的出这事,所以老刀不想惹火上身就坐着抽烟看林默发飙。 林默在厂房里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骂。 “操特么的,这血清是不是有毛病?凭什么看人下菜碟?老子哪点不如你?你比我帅?你比我能干?老子拼死拼活抢血清的时候,你在哪儿?现在好了,你长个了,你有翘臀了,老子还是原来这德行!” 老刀抽着烟,不说话。 林默走到他面前,指着他的脸:“你说,你是不是认识那个专家?他是不是偷偷给你加了料?” 老刀吐了口烟:“没加。” “那凭什么?” 老刀想了想:“可能跟体质有关。” “体质?什么体质?你体质比我好?”林默瞪着他。 老刀摇摇头:“不知道。周科学家说过,血清会放大一个人内在的东西。史蒂夫·罗杰斯原来是个好人,打完变得更好。可能……” 他看了林默一眼,没说下去。 林默愣了一下:“可能什么?” 老刀没说话。林默盯着他,等了几秒,然后明白了。 “操尼玛的,你是说老子内在不行?” 老刀抽了口烟,没承认也没否认。林默气得又想骂,但张了张嘴,没骂出来。他站在那儿,喘着粗气,脑子里乱糟糟的。 老刀说得有道理。电影里厄斯金博士说过,血清会放大一个人内在的一切。好人会变得更好,坏人会变得更坏。 史蒂夫原来就是个好人,打完血清,成了M国队长。 那他林默呢?他原来是什么人?特工,杀人,算计,滚刀肉。这些算好还是算坏? 操,当然不算好。所以血清给他加了八块腹肌,但没加身高和翘臀?林默越想越气,但又不知道气谁。气血清?气老刀?气自己? 他走到另一面墙边,靠着墙蹲下,掏出烟点了一根。老刀坐在那儿,抽着烟,看他。 厂房里安静下来,只有风吹过破窗户的声音。林默抽完一根烟,又点了一根。 老刀开口了:“身体感觉怎么样?” 林默没理他。 老刀接着说:“力气,速度,恢复力,这些应该都加了。你自己试试。”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他走到一根水泥柱子前面,深吸了口气,一拳打上去。 “砰”的一声闷响,柱子表面裂开几道缝,他的拳头陷进去一小块。 林默看着那个坑,又看看自己的手。手没事,不疼,连皮都没破。 他又试了试速度。从这头跑到那头,十几米的距离,他感觉就是一眨眼的工夫。跑到墙边差点撞上,赶紧刹住,脚在地上划出一道印子。 力气确实大了,速度确实快了,身体也确实结实了。林默站在那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这些都有了。 就是没长个,没翘臀。 操。 老刀站起来,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根烟。林默接过来,点上。 “别想了,就这样吧!至少变强了,比原来强多了。”老刀说。 林默吸了口烟,没说话。 老刀接着说:“而且你这身材,也有好处。不显眼,不容易被人注意。我这样,走哪儿都扎眼,以后干活麻烦。” 林默扭头看了他一眼。一米九的大高个,宽肩膀,翘臀,确实扎眼。走大街上,十个有九个得回头看他。 而他林默,还是原来那副样子,扔人堆里找不着。老刀说得对,不显眼,对特工来说,是好事。但林默心里还是不平衡。 “那翘臀呢?老子凭什么没有翘臀?”林默酸酸的说。 老刀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林默瞪着他:“你笑什么?” 老刀收了笑,摇摇头:“没什么。” 林默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骂了一句:“操,你特么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老刀没反驳。两人站在那儿,抽着烟,看着窗外越来越暗的天。过了好一会儿,林默开口了。 “我试试别的。” 他把烟扔地上踩灭,走到厂房中间,找了块空地。然后他开始做动作——跳跃,翻滚,出拳,踢腿。 速度快得惊人,跳起来能摸到三米多高的房梁,落地轻得没声音。一拳打出,带起一阵风。一脚踢出,踢断了一根手臂粗的木棍。 林默停下来,喘了口气。 确实强了。 比以前强太多了。现在,他觉得能打二三十个之前的自己。他走到墙边,看着玻璃上映出的自己。 脸还是那张脸,身材还是那个身材,只是肚子上的肉变成了八块腹肌。林默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不显眼,不招摇,继续在后勤部送文件,继续跟艾米丽过日子。没人会注意到他,没人会怀疑他。 等需要动手的时候,再让人看看,什么叫真正的超级士兵。他转过身,看着老刀。 “行了,就这样吧。” 老刀点点头,把烟头扔地上踩灭。 “接下来怎么办?”林默问。 老刀说:“你接着回去上班,该干嘛干嘛。我换个地方待着,这身材太扎眼,得躲一阵子。” 林默点点头。两人收拾了一下,把注射器和玻璃管装进箱子里。老刀拎着箱子,走到门口,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保重。” 林默点点头,老刀走了。林默站在厂房里,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刚才打柱子的地方,手还是好好的,一点伤没有。 他握了握拳,感觉浑身都是力气。 操,没长个就没长个吧。 翘臀也没有就没有吧。 至少变强了。 他走出厂房,往艾米丽家走。天已经黑了,街上亮起路灯。他走着走着,突然跳起来,伸手够了一下头顶的树枝。够着了,以前够不着。 他又跑了几步,快得像一阵风,把路边一个遛狗的老头吓了一跳。 林默停下来,慢慢走。行了,就这样吧。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第15章 释放憋屈 林默走在回艾米丽家的路上,天已经黑透了,街上路灯亮着,偶尔有几辆车开过。他走得不快,一边走一边还在想刚才的事。 一米九没了,翘臀没了,就剩八块腹肌和一身力气。 操!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还是那副样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扔人堆里找不着。要不是衣服底下多了几块硬邦邦的腹肌,就跟早上出门时一模一样。 林默越想越憋屈,但他也没办法。东西已经打了,都已经改造完了,还能怎么办?总不能把老刀那个翘臀割下来安自己身上。 他叹了口气,加快脚步往家走。 走了二十分钟,到公寓楼下。他抬头看了看,三楼的窗户亮着灯,艾米丽已经回来了。林默上楼,掏出钥匙开门。 门一开,一股油烟味扑面而来。厨房里传来滋滋啦啦的炒菜声,艾米丽围着围裙,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锅铲,正在翻锅里的东西。 听见门响,她回过头来。 “回来了?” 林默“嗯”了一声,脱了外套,挂进衣柜。 艾米丽看了他一眼,愣了一下。 “你怎么了?” 林默没说话,往屋里走。艾米丽把火关小,走过来,站在他面前,上下打量他。 “脸色这么差?不舒服?不是在家歇了一天吗,怎么看着更累了?”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林默低头看着她。艾米丽穿着那件旧睡袍,外面套着围裙,头发有点乱,脸上还沾着一点油渍。她站在那儿,仰着头看他,眼睛里有担心。 然后她转身,胸前那一对车灯跟着晃了一下。林默眼睛盯着那对晃动的车灯,脑子里的憋屈突然找到了出口。 他一步上前,弯腰,扛起艾米丽就往卧室走。艾米丽整个人腾空,手里的锅铲差点飞出去。她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 “你干嘛!我做饭呢!” 林默不理她,扛着她进了卧室,把她扔床上。 艾米丽在床上弹了一下,爬起来,瞪着他:“林默!你发什么疯?” 林默开始解衣服扣子。艾米丽看着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今天的林默跟平时不太一样,眼神不对,动作也不对。 她还没想明白,林默已经压上来了。接下来三个小时,卧室里没消停。 床嘎吱嘎吱响了半天,艾米丽的叫声从大到小,从小到大,来来回回好几轮。中间她骂了好几次“牲口”“疯了”“不要脸”,但骂完接着叫。 林默像不知道累似的,一遍一遍折腾。他感觉浑身都是力气,使不完的劲。以前跟艾米丽打友谊赛,三四十分钟就差不多了。今天三个小时,他还觉得没过瘾。 但艾米丽不行了。最后一次完事,她瘫在床上,浑身软得像一摊泥,连手指头都不想动。她趴在那儿,喘着气,眼睛半闭着,嘴里嘟囔着什么,听不清。 林默躺在她旁边,点了根烟,吸了一口。他看着天花板,心里的憋屈总算消下去一点。 刚才那三个小时,他把所有的不爽都发泄出来了。一米九没了,翘臀没了,但他有艾米丽,有这间屋,有这张床。这些东西没变,还是他的。 而且,他变强了。 艾米丽刚才的反应骗不了人。以前他只能让她叫半小时,今天叫了三个小时。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确实不一样了。 林默吐了口烟,嘴角翘了翘。操,虽然没有翘臀,但别的地方好使也行。 艾米丽缓了快半个小时,才慢慢恢复过来。她翻了个身,侧躺着,看着林默。 林默还在抽烟,眼睛盯着天花板,嘴角带着点笑,跟傻了一样。艾米丽伸手在他胸口拍了一下。 “笑什么?” 林默回过神来,低头看她。艾米丽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汗,但眼睛亮亮的,看着他。 “你今天怎么回事?”她问。 林默吸了口烟:“什么怎么回事?” “跟疯了似的。折腾我三个小时,你想累死我?”艾米丽说。 林默没说话,只是笑了一下。 艾米丽瞪着他,又拍了他一下:“还笑?我问你,你今天是不是哪儿不舒服?早上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晚上回来就这副德行。” 林默想了想,说:“没什么,就是有点累。” “累?累你还这么折腾?”艾米丽愣了一下。 林默说:“累是累,但该干的事还得干。” 艾米丽被他气笑了,骂了一句:“牲口。” 她坐起来,被子滑下去,露出身上那些痕迹。她低头看了看,又瞪了林默一眼,然后下床,光着脚走出卧室。 林默躺在那儿,听着厨房里传来声音。锅铲碰到锅底,煤气灶打开,油下锅,滋滋啦啦响起来。 他抽完烟,把烟头按灭在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里,也下床,光着身子走到厨房门口。 艾米丽已经重新系上围裙,站在灶台前炒菜。锅里是刚才没做完的东西,已经糊了一点,她正拿锅铲翻着。 听见动静,她回头看了一眼,看见林默光着站在那儿,脸一红,又转回去。 “穿上衣服!不要脸!”她喊。 林默没动,就靠在门框上看她。 艾米丽不理他,继续炒菜。过了几分钟,菜出锅,她盛到盘子里,端着往餐桌走。路过林默身边,她停了一下,上下扫了他一眼。 林默以为她要说什么,但她只是抿了抿嘴,然后端着盘子走了。林默回卧室穿上裤子,套了件背心,出来坐到餐桌前。 艾米丽已经把饭菜摆好了。一盘炒糊了的菜,几个面包,还有一碟咸菜。林默拿起筷子,夹了口菜,嚼了嚼。糊了,但还能吃。 艾米丽坐到他旁边,也拿起筷子。她吃了一口,皱了皱眉,然后把那盘菜往林默那边推了推。 “你多吃点。” 林默看了她一眼:“你怎么不吃?” 艾米丽说:“我不饿。” 林默没说话,继续吃。艾米丽看着他吃,看了一会儿,突然开口。 “林默,我问你个事。” 林默嘴里塞着饭,含糊地“嗯”了一声。 艾米丽犹豫了一下,说:“你今天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 林默嚼着饭,没说话。 艾米丽接着说:“你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对。后来……也不对。跟平时不一样。” 林默把饭咽下去,放下筷子,看着她。艾米丽也看着他,眼睛里有点担心。 林默想了想,说:“没什么大事。就是今天想通了一些事。” “什么事?” “以前老想着变成别人那样,今天突然想通了,变成别人那样没意思,还是当自己好。”林默说。 艾米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能这么想就好,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不用变。”她说。 林默看着她,没说话。艾米丽站起来,收拾碗筷。她端着盘子进厨房,放水洗碗。林默坐在餐桌前,看着她的背影。 洗着洗着,艾米丽突然回头,看着他说:“对了,你今天确实跟平时不一样。” 林默等着她往下说。 艾米丽脸有点红,但还是说了:“比以前猛多了。” 林默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艾米丽瞪了他一眼,转回去继续洗碗。林默站起来,走到她身后,从后面搂住她的腰。 艾米丽手湿着,甩了甩,没挣开。 “干嘛?” 林默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闻着她头发上的味道。 “不干嘛!就是谢谢你。”林默不要脸的说。 艾米丽愣了一下:“谢我什么?” 林默没回答。 谢什么?谢她没问东问西,谢她不管他干什么都接着,谢她做了饭等着他回来吃,谢她刚才在床上陪了他三个小时。 但这些话他说不出口。他就那么搂着她,站着。艾米丽也不动,让他搂着。过了好一会儿,林默松开手,转身回卧室。 艾米丽站在那儿,愣了一会儿,然后继续洗碗。洗着洗着,她突然笑了一下。这男人,今天真奇怪,但她喜欢。 艾米丽其实还满享受的,也对林默那方面的能力很是满意,想着明天要做点什么给林默好好补补,不能杀鸡取卵要好好‘保养保养’。 第16章 谋划 接下来的几天,林默日子过得挺规律。白天上班,送文件,出外勤,跟约翰逊喝酒。晚上回家,吃饭,折腾艾米丽,睡觉。 当然,折腾归折腾,该做的措施一样没少。林默可不想现在搞出个“小林默”来。 这年头,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他一个潜伏在M国的特工,带着个孩子算怎么回事?再说了,以后的事还说不准,有个拖累什么事都干不成。 艾米丽也同意。她虽然喜欢孩子,但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两人商量好了,等战争结束,稳定下来,再考虑这事。 所以每次折腾完,林默都老老实实收拾干净。艾米丽有时候笑他,说比她还小心。林默就骂一句,少废话,睡觉。 一周后,林默心里那点憋屈彻底消了,但他开始想别的事了。 这天下午,他在后勤部送完文件,坐在楼梯间里抽烟。外面走廊里人来人往,脚步声和说话声混成一片。他没管那些,就盯着墙上的裂缝,脑子里想着事。 血清打了,变强了,然后呢?继续在后勤部送文件?一年,两年,十年?等战争结束,跟艾米丽结婚生孩子,过普通日子? 操,那是人过的日子吗?他林默是什么人?龙国特工,八年训练,拼死拼活抢血清,不是为了在后勤部送一辈子文件的。 再说了,血清只能让他变强,不能让他长寿,电影里那些事他都记得。 史蒂夫·罗杰斯,打完血清,活了快一百岁还是那副样子。但那是因为他被冰封了七十年,实际活的时间没那么长。 如果没被冰封呢?血清能让人活多久?电影没说,但林默知道,肯定不能长生不老。顶多比普通人健康一点,多活几十年。但几十年后呢?照样得死。 而这个世界,后面会发生什么,他全知道。 阿斯加德那些自称神族的家伙,会来地球。雷神,洛基,还有那个拿着彩虹桥的守门人。他们能活几千年,甚至上万年。 还有灭霸。那个紫薯精,打个响指就能灭掉一半生命。他林默,一个普通超级士兵,拿什么跟那些家伙拼? 只有一条路。 冰封。 像史蒂夫那样,在那场意外里掉进冰里,冻起来。等几十年后,漫威剧情开始,被神盾局捞出来。 那时候,他就能接触到更多东西,什么钢铁侠的战甲,宇宙魔方,振金,还有那些神族带来的玩意儿。 到时候,把这些东西统统搬回国内。林默把烟头按灭在墙上,站起来。这事得谋划。首先,他得接近史蒂夫。 现在史蒂夫在干什么?到处表演,宣传征兵,当他的宣传大使。林默每天看报纸,都能看见他的消息。 今天在芝加哥,明天在底特律,后天又去了哪儿。他那个咆哮突击队还没成立,现在还是单人表演。 但林默知道,快了。电影里,史蒂夫会带着咆哮突击队去欧洲战场,打九头蛇,抓红骷髅。那才是他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 林默要做的,就是在那个时候加入他们。 怎么加入?他有办法。他现在是后勤部正式雇员,有军方身份,有工作经历,有约翰逊和罗伯特作保。 上次遇袭的事,让他有了点小名气,上面有人知道他枪法好,能打。如果他想上前线,申请调动,不是没可能。 但得找个好理由。林默一边想,一边往楼下走。走到一楼大厅,约翰逊正好从外面进来,看见他,招招手。 “林,明天出外勤。” 林默点点头:“行。” 约翰逊走过来,压低声音说:“去布鲁克林海军码头,送批货。这回带的人多,你放心。” 林默愣了一下。又是海军码头。他想起上次在那儿的伏击,想起那个被他打死的九头蛇特工,想起那管血清。那个码头,好像跟他特别有缘。 “几点?”他问。 “早上八点,门口集合。这回是跟军部的人交接,别迟到。”约翰逊说。 林默点点头。约翰逊拍拍他肩膀,走了。林默站在大厅里,看着约翰逊的背影,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海军码头,军部交接。会不会碰上什么人?史蒂夫会不会也在那儿?他不知道。但这念头一冒出来,就压不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林默准时到门口。 这次是三辆车,跟上次一样,打头一辆吉普架着机枪,后面两辆卡车。但坐人的那辆车上,足足坐了二十多个兵,全副武装。 林默上了第一辆卡车,坐副驾驶。约翰逊开车,冲他点点头。车队出发,往码头开。 一路上林默没说话,就看着窗外。路过上次遇袭的地方,血迹已经没了,但那栋破房子还在,窗户上的弹孔还在。 车队减速,几个兵跳下来搜索了一圈,然后挥手示意继续前进。林默收回目光,靠在座椅上。 二十分钟后,车队开进海军码头。 码头上人不少,有穿军装的,有穿便服的,有搬货的,有站岗的。约翰逊把车停在一排仓库前面,跳下车,开始指挥卸货。 林默也下来,帮着搬。搬了半个小时,货卸完了。交接的人签了单子,约翰逊收了,正准备招呼大伙上车。 林默站在那儿,眼睛扫过码头。突然,他看见一个人。 远处,靠海的那边,站着一群人。有穿军装的军官,有穿西装的文职,还有一个红白蓝的紧身衣,圆盾牌背在背上,金发,宽肩膀,翘臀。 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心跳快了一拍,但脸上没动。他站在那儿,看着史蒂夫跟那群人说话。 隔得太远,听不清说什么,但看动作,好像在商量什么事。史蒂夫旁边站着一个女人,红头发,深色套装——佩姬·卡特。 还有一个人,林默也认出来了。霍华德·斯塔克,穿着笔挺的西装,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在跟史蒂夫比划。 林默盯着那边看了几秒,然后收回目光。约翰逊走过来,顺着他的视线看了一眼。 “看什么呢?” 林默摇摇头:“没什么。” 约翰逊没多问,拍拍他肩膀:“走了,回去。” 林默上了车,坐在副驾驶。车子发动,往外开。他透过后视镜,看着那群人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视线里。 史蒂夫·罗杰斯,佩姬·卡特,霍华德·斯塔克。 全在这儿。这意味着什么? 林默脑子飞快转着。电影里,史蒂夫成立咆哮突击队之前,确实在纽约待过一阵子。那时候他忙着表演,忙着宣传,但也经常跟军方的人见面,商量下一步计划。 今天这个场合,可能就是商量去欧洲战场的事。 林默握了握拳。 快了。 他得抓紧时间。回去的路上,林默一直在想。怎么才能接近史蒂夫?怎么才能加入咆哮突击队? 申请调动是最直接的。他现在是后勤部正式雇员,可以申请转岗,调到作战部门。但他明面上没有作战经验,没有战功,凭什么让人家要他? 得有东西证明自己。比如,再立个功。 上次伏击的事,让他出了点小名。如果再有一次类似的事,表现再好一点,上面就会注意到他。到时候申请转岗,就容易多了。 林默想着想着,嘴角翘了翘。操,这办法行。 晚上回到家,艾米丽已经回来了,正在做饭。看见他进来,照例问了一句“回来了”,然后继续忙。 林默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艾米丽做完饭,端到桌上,叫他起来吃。林默坐起来,走到餐桌前,坐下吃饭。 艾米丽看着他,突然说:“你今天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林默嚼着饭,没说话。艾米丽也没追问,就默默吃着。吃完饭,林默洗碗。洗着洗着,艾米丽从后面搂住他的腰。 “林默,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林默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 艾米丽把脸贴在他背上,说:“你最近不对劲。以前回来就躺床上,现在回来就想事。吃饭也想,睡觉也想。到底怎么了?” 林默没说话。他想了想,转过身,看着她。艾米丽仰着头,眼睛里有点担心。 林默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没什么大事。就是工作上的事,在想要不要换个岗位。” 艾米丽愣了一下:“换岗位?换什么岗位?” 林默说:“可能上前线。” 艾米丽愣住了。她看着林默,眼睛里的担心变成别的什么。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 “你想上前线?” 林默点点头。 “为什么?现在这工作不是挺好的?稳定,安全,钱也不少。干嘛要去前线?”艾米丽问。 林默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不能说他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不能说他想被冰封,不能说他想等几十年后偷那些东西。这些说出来,艾米丽只会当他疯了。 他只能说:“我想要建立军功,到时候才好向罗伯特提亲和你结婚。” 艾米丽看着他,眼睛红了。林默伸手把她搂进怀里。艾米丽没说话,就靠在他胸口,肩膀一抖一抖的。 第17章 申请转岗 那天晚上,艾米丽没再说话。林默搂着她站了一会儿,她挣开,去收拾碗筷。洗完碗,她去浴室洗澡,洗完出来直接上床,背对着他躺下。 林默躺在她旁边,看着她的后背,没动。他知道艾米丽心里不好受。哪个女人愿意自己的男人上前线? 这年头,上前线意味着什么,谁都清楚。天天有阵亡名单送回来,那些名字家属看了哭,别人看了叹气。艾米丽在后勤部上班,那些名单她见得多了。 但林默没改口。有些事,必须做。 第二天早上,林默起床的时候,艾米丽已经走了。床头柜上留着张纸条:冰箱里有吃的。 林默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洗漱完出门。 八点整,他到后勤部。今天没外勤,还是送文件。他领了文件,楼上楼下跑了一上午。 中午在食堂吃饭,约翰逊坐过来,跟他聊了几句闲话,他没多说。 下午三点,文件送完了。林默没回一楼大厅,直接上了三楼,走到最里面那扇门前。 主任办公室,他敲了敲门。 “进来。” 林默推门进去。罗伯特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看文件,看见他进来,抬起头。 “有事?” 林默走过去,站在办公桌前。 “罗伯特中校,我想申请调岗。” 罗伯特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文件。 “调岗?调什么岗?” 林默说:“我想上前线。” 罗伯特看着他,没说话。过了几秒,他靠回椅背,手指在桌上敲了敲。 “为什么?” 林默早想好了说辞:“我想到前线去积累战功,将来好向艾米丽求婚。” 罗伯特盯着他,眼神有点复杂。 “你知道上前线意味着什么吗?” 林默说:“知道。可能会死。” 罗伯特点点头:“知道就行。还有别的理由吗?” 林默想了想,说:“我想干点正经事。” 罗伯特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着他。 “艾米丽知道吗?” 林默说:“知道。我跟她说了。” “她什么反应?” 林默没回答,罗伯特转过身,看着他。 “她不同意,对吧?” 林默没说话。罗伯特叹了口气,走回办公桌后面坐下。 “林,你是我招进来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林默说:“知道。因为艾米丽。” 罗伯特点点头:“艾米丽是我侄女,她爸妈死得早,从小是我带大的。她喜欢你,你现在跟我说要上前线,你让我怎么跟她说?” 林默站在那儿,没接话。 罗伯特看着他,说:“你枪法好,能打,我知道。但前线不是打枪那么简单。那边天天死人,有的是比你厉害的。你去了,不一定能回来。” 林默说:“我知道。” 罗伯特愣了一下:“知道还去?” 林默点点头。罗伯特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行吧。我帮你问问。” 林默心里一动:“谢谢中校。” 罗伯特摆摆手:“别谢太早。上前线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得有编制,有调令,有接收单位。我帮你问,但不一定能成。” 林默点点头。罗伯特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码。 “喂,我是罗伯特。帮我接作战署……” 林默站在那儿,听着罗伯特打电话。电话那头说什么他听不清,只听见罗伯特这边“嗯”“啊”“行”地应着。 过了几分钟,罗伯特挂了电话。 他看着林默,说:“作战署那边说,最近在组建一支新部队,专门去欧洲执行特殊任务的。叫什么……咆哮突击队。他们正在招人,要枪法好的,能打的。” 林默心跳快了一拍,咆哮突击队,就是那个。 罗伯特接着说:“我跟那边说了你的身手和枪法,他们有点兴趣。让你明天去一趟,面试一下。” 林默点点头:“行。” 罗伯特看着他,说:“林,我再问你一次,你真想好了?” 林默说:“想好了。” 罗伯特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他拿起桌上的文件,低头看起来,摆摆手示意林默可以走了。 林默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听见罗伯特在背后说了一句。 “对艾米丽好点。”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罗伯特没抬头,还在看文件。他拉开门,出去。 走廊里,林默站了几秒,然后下楼。晚上回到家,艾米丽已经在做饭了。 林默开门进去,脱了外套,走到厨房门口。艾米丽正背对着他炒菜,听见动静,没回头。 林默站在那儿,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艾米丽开口了。 “你今天去找我叔叔了?” 林默说:“找了。” “说什么了?” “申请调岗。” 艾米丽炒菜的动作停了一下,然后继续。 “他怎么说?” “让我明天去面试,咆哮突击队。”林默说。 艾米丽没说话。林默走过去,从后面搂住她的腰。艾米丽没挣开,也没回头。她就站在那儿,手握着锅铲,一动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你真要去?” 林默说:“是的。” 艾米丽转过身,看着他。眼睛红了,但没哭。 “为什么?” 林默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想了想,说:“有些事,必须做。” 艾米丽看着他,说:“那我呢?” 林默没说话。艾米丽低下头,把手里的锅铲放下。她转身关了火,然后走出厨房,进了卧室,关上门。 林默站在厨房里,听着卧室里没有声音。他点了根烟,靠在灶台边上,慢慢抽着。抽完烟,他去卧室门口,敲了敲门。 没回应,他又敲了敲,还是没回应。林默站在门口,想了想,没再敲。他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盯着天花板。 过了很久,卧室门开了。艾米丽走出来,眼睛还是红的,但脸上已经没什么表情。她走到厨房,重新开火,继续做饭。 林默坐在沙发上,没动。二十分钟后,艾米丽端着饭菜出来,放在餐桌上。她摆好碗筷,坐下,拿起筷子。 林默走过去,坐下,也拿起筷子。两人默默吃饭,谁都没说话。吃完饭,艾米丽收拾碗筷。林默去洗碗,她在旁边站着。 洗完碗,林默擦干手,看着她。艾米丽也看着他。两人站了一会儿,艾米丽突然走过来,搂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胸口。 林默搂着她,没说话。过了很久,艾米丽抬起头,看着他。 “活着回来。” 林默点点头,那天晚上,两人没怎么睡。艾米丽一直缩在他怀里,不说话,也不动。林默搂着她,盯着天花板,脑子里想着明天的事。 第二天早上七点,林默起床。艾米丽也起来了,给他做了早饭。吃完饭,她帮他整理衣服,把领子翻好,把扣子扣好。 林默看着她做这些,没说话。弄完了,艾米丽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他一下。 “行了。” 林默点点头,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回头看了一眼。艾米丽站在那儿,看着他,没动。 林默拉开门,走出家。他站在走廊里,点了根烟,慢慢抽完。然后下楼,往作战署的方向走。 走了二十分钟,到一栋灰色的大楼前面。门口挂着牌子:陆军作战署。 林默进去,按照罗伯特给的地址,上到三楼,找到一间办公室。门开着,里面坐着一个少校,正在看文件。 林默敲了敲门。少校抬起头,看着他。 “林默?” “是。” 少校点点头,指了指椅子:“坐。” 林默坐下。 少校看着他,问:“就是你,上次遇袭打死七个?” 林默说:“是。” 少校点点头,拿起桌上的文件看了看,又放下。 “枪法不错?” 林默说:“还行。” 少校笑了一下,站起来,从柜子里拿出一把步枪,放在桌上。 “打两枪看看。” 林默站起来,拿起枪。M1903春田,他用过。他检查了一下枪膛,然后端着枪,对着窗外远处一个目标,瞄准,扣扳机。 “砰。” 远处的铁罐被打飞。少校点点头,又指了指远处另一个目标。林默瞄准,再扣扳机。 “砰。” 又打飞。少校走过来,接过枪,放回柜子里。他坐回椅子上,看着林默。 “咆哮突击队,知道是什么地方吗?” 林默说:“知道。去欧洲,执行特殊任务。” 少校点点头:“那地方危险,九死一生。你确定要去?” 林默说:“确定。” 少校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他。 “填了。明天来报到。” 林默接过那张纸,低头看了看。是一份调令,上面有他的名字,还有咆哮突击队的番号。 他把纸折好,放进口袋,“谢谢长官。” 少校摆摆手:“出去吧。” 林默站起来,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少校在背后说了一句:“好好干,别丢脸。”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点点头,心里想着老子又不是震要为你们打仗,好好干个屁活着等和史蒂夫一起冰封才是我的目的。 咆哮突击队,史蒂夫·罗杰斯。冰封,七十年,漫威剧情。 操,真成了。他把调令放回口袋,大步往外走。 第18章 咆哮突击队 林默加入咆哮突击队三个月了。 报到那天,他拿着调令找到驻地,一进门就看见了史蒂夫·罗杰斯。真人比报纸上的照片还高还壮,穿着那身作战服,盾牌背在背上,正跟几个士兵说话。看见林默进来,他停下话头,走过来。 “新来的?” 林默点点头:“林默,后勤部转过来的。” 史蒂夫伸出手:“史蒂夫·罗杰斯。欢迎加入。” 林默握了一下。手很大,很有力,但没使劲,就是正常握手。 后来他才知道,史蒂夫对谁都这样。不摆架子,不耍大牌,跟普通士兵一样吃饭睡觉训练。 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打完仗回来帮着抬担架。队伍里的人都服他,不是因为他是什么M国队长,就因为他这人实在。 林默在队伍里很低调,他枪法好,但没到让人怀疑的地步。平时训练,成绩中上,不出风头。打仗的时候,该冲冲,该躲躲,绝不做多余的事。 林默心里有数。他注射过血清的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尤其不能让史蒂夫知道。史蒂夫自己是超级士兵,他对这东西敏感。 万一哪天被他察觉出不对,问起来,林默没法解释。所以他一直压着,能跑多快,能跳多高,能打多狠,他都控制在“精锐士兵”的水平。比普通人强,但没强到离谱。 这三个月,他跟咆哮突击队去了好几个地方。每次都是坐飞机去,跳伞下去,打一仗,然后撤。九头蛇的据点一个接一个被端掉,红骷髅的名字在情报里出现得越来越多。 林默对这些不关心。他就盯着史蒂夫,等那个时刻到来。 电影里,史蒂夫最后是在一架飞机上跟红骷髅打,然后飞机坠毁,他被冰封在北极。那个时刻什么时候来,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定会来。 他要做的,就是在那时候跟着史蒂夫一起。当然,这事不能告诉任何人。老刀不能说,上级不能说,谁都不能说。 除了等那个时刻,林默还干了另一件事,收集九头蛇的武器。 九头蛇科技比盟军强一大截,那些能量枪,那些载具,那些通讯设备,全是好东西。第一次出任务,林默就盯上了。 那是在F国一个九头蛇基地,打完仗,满地都是尸体和装备。林默趁别人不注意,捡了一把能量枪,塞进背包里。后来找机会,把位置告诉老刀,让他去取。 老刀怎么取的,他不知道。但过了两周,老刀传来消息,东西到手了,已经送回国。 从那以后,每次出任务,林默都留个心眼。看见没见过的装备,能拿就拿,拿不了就记位置。打完仗,把位置告诉老刀,让他去处理。 三个月下来,他给了老刀五个位置。能量枪、通讯器、小型载具零件,什么都有。老刀每次都说收到了,送回去了,让他继续。 组织上对他进入咆哮突击队的事很支持。老刀传话说,上级让他好好干,多收集情报,多弄装备,别暴露自己。 这天打完一仗,回到驻地,林默躺在行军床上,盯着帐篷顶发呆。 这次打的是九头蛇一个军工厂,炸了不少东西,也死了几个兄弟。林默没死,连伤都没受。他压着实力打,该躲就躲,该跑就跑,子弹擦着耳朵飞过去好几回,都躲开了。 史蒂夫这回又冲在最前面,一个人端了九头蛇一个火力点。回来的时候身上全是灰,但没受伤。他就是这样,怎么打都打不死。 林默翻了个身,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数了数,三千两百美元。 这是咆哮突击队的津贴和奖金。三个月,出了七次任务,每次都有额外奖励。林默没怎么花钱,都攒着。 他看着那沓钱,想起艾米丽。临走那天,艾米丽站在门口看着他,眼睛红红的,但没哭。 她帮他整理衣服,把领子翻好,把扣子扣好,然后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他一下,说“一定要活着回来”。 林默当时没多想,就转身走了。现在想想,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他知道自己的计划。跟史蒂夫一起冰封,等几十年后解封。那时候艾米丽还在不在,他不知道。 七十多年,正常人的寿命,肯定不在了。也就是说,这次分开,就是永别。 林默躺在那儿,盯着帐篷顶,心里冒出一股说不清的感觉。不是后悔,就是有点堵。 操,这娘们儿对他挺好的。 但他不能改。改了,他就活不了那么久,就等不到那些东西,就白来这个世界一趟。 林默坐起来,把钱数了一遍,留下两百美元够花,剩下的三千塞进一个信封里。 第二天,他找到军邮处,把信封寄出去。地址是艾米丽的公寓,布鲁克林,阿姆斯特丹大道。 寄完信,他站在军邮处门口,点了根烟。信里没写什么,就是钱,加一张纸条。纸条上就几个字:留着花,别省。 林默抽完烟,把烟头扔地上踩灭,转身往回走。回到驻地,史蒂夫正在集合队伍。 “林,过来开会。” 林默走过去,跟大家一起围成一圈。史蒂夫拿出一张地图,指着上面一个点。 “下一站,D国巴伐利亚。九头蛇最后一个主要基地,红骷髅在那儿。” 众人看着地图,没人说话。 史蒂夫接着说:“这次可能是最后一次大仗。打完这个,九头蛇就完了。” 林默盯着地图上那个点,心里跳了一下。 巴伐利亚。电影里,史蒂夫最后就是在那追红骷髅,上了那架飞机。然后飞机坠毁在北极,他被冰封了七十年。 就是这次,林默深吸了口气,脸上没什么表情。 史蒂夫分配完任务,让大家去准备。林默站起来,往自己帐篷走。走了几步,他回头看了一眼。 史蒂夫正蹲在地上,跟几个士兵说话,脸上带着笑,跟平时一样。 林默转过头,继续走。回到帐篷,他收拾东西。枪,子弹,匕首,干粮,水壶。东西不多,都塞进背包里。 收拾完,他坐在行军床上,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翻到最后空白页,写了几个字。 “老刀:这次任务结束前,别联系。等我消息。” 他把那一页撕下来,折好,塞进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铁盒里。然后他走出帐篷,找到平时联系老刀的那个暗点,把铁盒塞进去。 弄完这些,他回到帐篷,躺下。外面天快黑了,营地亮起灯,有人在说话,有人在笑。林默听着那些声音,盯着帐篷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 第二天一早,队伍出发。飞机把他们送到D国边境,然后跳伞下去。落地后集合,清点人数,然后往目标地点摸。 巴伐利亚山区,冬天,雪很厚。林默踩着雪,跟着队伍往前走,呼出的气在面前结成白雾。 走了大半天,天黑的时候,他们到了目标地点附近。一个山谷里,有建筑,有灯光,有岗哨。 九头蛇最后一个基地。 史蒂夫让大家隐蔽,然后开始布置任务。林默蹲在雪地里,听着史蒂夫说话,眼睛盯着远处那些建筑。灯光照在雪上,有点刺眼。 任务布置完,大家开始行动。林默跟着队伍往前摸,枪端在手里,保险开着。 前面传来枪声,有人喊叫,有人倒下。林默开枪,打死两个,继续往前。枪声越来越密,爆炸声也响起来。 林默看见史蒂夫冲在最前面,盾牌挡着子弹,一路往前冲。 他也跟着冲。 操,就这次了。 (求催更和书架,感谢大家!) 第19章 冰封 枪声在夜色里炸开,林默端着步枪往前推进。九头蛇的基地比想象中大,建筑一座连着一座,到处都是掩体和火力点。 子弹从四面八方飞过来,打在墙上噗噗响,打在雪里溅起一团团白雾。 林默猫着腰,从一个掩体跑到另一个掩体,开枪,换弹,再跑。他压着实力,只比身边的队友快一点,准一点,不敢太出格。 但他眼睛一直盯着前面那个身影,史蒂夫·罗杰斯。 那个红白蓝的身影冲在最前面,盾牌挡着子弹,一路往前推进。九头蛇的士兵朝他开枪,子弹打在盾牌上叮叮当当响,他连停都不带停的。 林默加快脚步,跟上去。穿过一片空地,前面是一排机库。巨大的铁门敞开着,里面亮着灯,能看见飞机的轮廓。史蒂夫冲到门口,停了一下,然后冲进去。 林默心里一跳,就是这儿。他几步冲过去,跟着进了机库。 机库里停着一架大型飞机,机身上印着九头蛇的标志。飞机旁边站着几个人,穿着九头蛇的制服,端着枪,正朝门口射击。 史蒂夫已经跟那些人打在一起。盾牌砸倒两个,拳头撂倒三个,几秒钟的事。林默没管那些,眼睛扫过机库,然后他看见了。 飞机另一侧,站着一个人。穿着墨绿色的制服,戴着帽子,脸很瘦,眼神阴鸷。 红骷髅,约翰·施密特。 他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看着史蒂夫。史蒂夫也看见了他。他把盾牌端起来,朝红骷髅走过去。 “施密特。” 红骷髅笑了一下,把手里东西放下。林默看清了,那是一个金属箱子,箱盖开着,里面有个东西在发光。 宇宙魔方! 蓝色的光芒从箱子里透出来,照亮了周围一小片地方,红骷髅和史蒂夫打起来了。 两个超级士兵,身体素质都达到人类巅峰,拳头对拳头,谁也不让谁。红骷髅身手狠辣,招招往要害打。史蒂夫稳扎稳打,盾牌挡一下,还一拳。 林默站在旁边,端着枪,没动。他在等机会,两人打了快一分钟,还是分不出胜负。 红骷髅抓住一个空档,一拳打在史蒂夫脸上,史蒂夫退了一步,盾牌歪了一下。 林默扣扳机。 “砰。” 子弹打中红骷髅的右臂,他身体一晃,血从袖子里流出来。他转头看向林默,眼神阴得能滴出水。 史蒂夫趁这个机会冲上去,一拳把他打倒在地。红骷髅躺在地上,喘着气,看着史蒂夫,又看了看林默。 他突然笑了,爬起来,踉跄着跑到那个箱子旁边。他抓起箱子,从里面取出宇宙魔方。 魔方在他手里发着蓝光,照亮了他的脸。他把魔方往旁边一台机器上一塞,机器立刻启动,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蓝光炸开,林默亲眼看见红骷髅消失在原地。就那么一下,一个大活人没了,只剩那台机器还在嗡嗡响。 他愣了一秒。 操! 他知道漫威世界很魔幻,知道有神有外星人有无限宝石。但亲眼看见一个人就这样消失,还是让他脑子空白了一下。 史蒂夫也愣住了。他看着红骷髅消失的地方,半天没动。 然后飞机开始启动,巨大的轰鸣声从机身里传出来,螺旋桨开始转动。林默回过神,看向那架飞机。 里面有人?不对,没人。但飞机确实启动了。史蒂夫脸色变了。他冲到飞机旁边,往里面看了一眼,然后回头冲林默喊。 “炸弹!飞机上全是炸弹!自动驾驶启动了,坐标是M国本土!” 林默心里一动,就是这次。史蒂夫二话不说,抓着宇宙魔方就往飞机上跑。他跳上舷梯,几步冲进机舱。 林默跟上,他跑到舷梯旁边,也往上跳。史蒂夫听见动静,回头看见他,愣了一下,然后喊。 “林!下去!这是命令!” 林默不理他,继续往上跑。史蒂夫站在舱门口,挡住他。 “下去!这飞机没法安全降落,上去就是死!” 林默看着他,说:“我知道。” 史蒂夫愣住了,林默从他身边挤过去,进了机舱。飞机里全是炸弹,一排一排码着,上面连着引信,仪表盘上的红灯一闪一闪。 他回头看着史蒂夫。 “M国有我未婚妻,她叫艾米丽,在布鲁克林等我。我不会让这玩意儿在M国爆炸。”他说。 史蒂夫站在舱门口,看着他,眼神变了。几秒后,他走过来,拍了拍林默的肩膀。 “那就一起。” 舱门关上,飞机开始滑行。林默和史蒂夫冲到驾驶舱,史蒂夫坐到驾驶位上,开始操作那些复杂的仪表盘。林默站在他旁边,看着窗外。 机库的门打开,飞机冲出去,升上夜空。下面,九头蛇的基地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黑暗中。 飞机在云层上面飞,月亮很亮,照得云海一片银白。林默看着窗外,脑子里转着念头。 坐标是M国本土,这飞机不能在那儿降落,否则炸弹会把半个城市炸飞。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坠毁在没人的地方。 北极!电影里就是北极。 史蒂夫在驾驶座上,手握着操纵杆,盯着仪表盘。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林默能看见他手上的青筋。 “能改坐标吗?”林默问。 史蒂夫摇摇头:“自动驾驶锁死了,改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坠毁。” “坠哪儿?” 史蒂夫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北极。那儿没人。” 林默点点头,跟电影一样。 飞机继续飞,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窗外的云海变成冰原,下面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温度越来越低,驾驶舱的窗户上开始结霜。 史蒂夫回头看了他一眼。 “林,你怕吗?” 林默想了想,说:“怕有用吗?” 史蒂夫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没用。” 林默点点头:“那还怕个鸟啊!” 史蒂夫转回去,继续盯着前方。又过了一个小时,飞机开始下降。冰原越来越近,白得刺眼。史蒂夫握着操纵杆,眼睛盯着窗外,额头上渗出汗。 “要迫降了,抓稳。”史蒂夫提醒道。 林默抓住旁边的扶手,身体绷紧。飞机冲进冰原,剧烈的震动从脚下传来。 林默被甩来甩去,头撞在仪表盘上,疼得他骂了一句。玻璃碎了,冷风灌进来,刀割一样。 然后一切都停了。 林默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堆碎片里。身上疼,但没断骨头。他爬起来,看向驾驶座。 史蒂夫歪在那儿,头上流着血,但还有呼吸。 林默走过去,推了推他。 “史蒂夫。” 史蒂夫动了一下,睁开眼睛。 “林……你没事?” 林默点点头。 史蒂夫想站起来,但腿被卡住了。林默帮他搬开那些碎片,把他扶起来。两人站在破碎的驾驶舱里,看着窗外。 外面是冰原,一望无际的白。飞机埋冰水里,两人已经被困住。史蒂夫看着那些冰,沉默了一会儿。 “这地方……没人能找到。” 林默没说话,他知道,七十多年后才会有人找到。史蒂夫转过头,看着他。 “林,对不起。是我把你带进来的。” 林默摇摇头:“我自己上来的,跟你没关系。” 史蒂夫看着他,突然问:“你为什么上来?” 林默想了想,说:“我说过我未婚妻在M国。我不想她醒过来的时候,听见纽约被炸了的消息。” 史蒂夫看着他,点了点头。 “你是个好人,林。” 林默没接话。好人?算不上,但他确实不想艾米丽被炸死。 两人站了一会儿,温度越来越低。林默的眉毛上结了霜,手指冻得发僵。他看了看飞机外面,雪还在下,风刮得呼呼响。 史蒂夫走到一个箱子旁边,打开,从里面拿出两件厚衣服。递给林默一件。 “穿上。” 林默接过来,穿上。衣服很厚,但在这地方,也就是多撑一会儿的事。史蒂夫也穿上另一件,然后坐到一个角落里,靠着墙。 林默坐到他旁边,两人都没说话,就听着外面的风声。过了很久,史蒂夫开口了。 “林,你说以后的人,会记得咱们吗?” 林默想了想,说:“会吧!” 史蒂夫点点头,没再说话。林默靠在墙上,闭上眼睛。 他想起艾米丽。想起她穿着睡袍在厨房做饭的样子,想起她红着脸骂他牲口的样子,想起他走的那天她站在门口帮他整理衣服的样子。 操,这娘们儿。 他睁开眼睛,看着机舱顶上的冰。等以后解封,她早就不在了。但没办法,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得走下去。 史蒂夫在旁边动了一下,说:“林,如果还有下辈子,咱们还做战友。” 林默扭头看了他一眼。这个金发大个子,M国队长,超级士兵,就坐在他旁边,脸上带着笑,跟个傻子似的。 林默说:“行。” 史蒂夫笑了一下,然后闭上眼睛,林默也闭上眼睛。冷,越来越冷。他能感觉到体温在流失,意识在模糊。但他没动。 就这么睡吧,睡醒了,就是七十年后了。外面,风雪越来越大,把飞机埋进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