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生物见闻录》 1、第一章重见光明·诺诺 人生最倒霉的是什么?不是喝凉水塞着牙,而是失明多年,终于重见光明时,却发现自己所看到的是一个令人崩溃的诡异世界。——君羽落 铃铃...... 我一巴掌将闹铃按掉,脑袋疼,更头疼的是还得去医院。 我不喜欢医院,非常不喜欢,医院那种地方,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阴气森森的,有的时候甚至会有种有东西从我身体里穿过的感觉。但这次姑父受伤住院了,我怎么也得去看看,这年头姑父那样的人不多见,娶老婆愿意接受拖油瓶,没错,通俗说法,我就是个拖油瓶,只不过我这个跟别的有点不一样。 我爸在多年前成了失踪人口,失踪前把我托付给了爷爷奶奶,只是那两位没活过我,七年前相继驾鹤西去了,然后我又跟着小姑姑,小姑姑跟姑父结婚时带上了我。 “小落你还是在家呆着吧,医院那地方,你......还是算了吧。” 虽然看不到,但我可以想象到,小姑姑的脸上肯定一脸纠结,我反问:“太平间跟医院有什么区别?”对了,刚才忘了提,我的工作是警察局太平间的看守人员,小姑姑用关系把我弄进去的,不然相信任何一个警局都不可能用一个盲人当看守人员,有人从我面前过去我都看不到。 小姑姑哑口无言了。 “算了,你要去就去吧,对了,岚岚呢,你看到没有?” 我摇头,高岚那丫头比我还厉害,我以前上学也就是读腻了才翘学,她却是没有一天不翘课的。“大概又是和人打架去了。” 小姑姑叹了口气,彻底没话说了。 我之前就说过了自己不喜欢医院,不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一进医院我鸡皮疙瘩就起了一身,坐电梯时,我努力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然后就注意到了一个问题,我的感觉告诉我,电梯里有二十个人,医院的电梯什么时候这么能超负荷载重了? “小姑姑,要不我们走楼底吧,二十个人,电梯载不动......”我还没说完便感觉到脚下的重心一变,电梯已经动起来了,好吧,我知道多出来的那几个是什么了。 “小落?” “没事。”我摇头,医院这种地方,有那种东西很正常,但都是无害的,最多搞一些恶作剧,但它们恶作剧也有讲究。老人不整,吓出个好歹,前脚恶作剧结束,后脚就成同类了,老鬼非掐得它们再死一次不可;孕妇不整,谁也不敢保证几个月后那孕妇会不会变成自己的老妈。我听了下呼吸,电梯里有老人也有孕妇,那些东西不会做什么。 “嘻嘻,她看得见我们?” “你白痴啊,那明显是个瞎子,怎么可能看得见我们。” “可她刚才说二十个人,这里的人加上我们不正好二十个吗?” 我当没听到,我的确看不到他们,但我听得到,所谓阴阳耳就是我这个样子,但听过阴阳眼,这见鬼的阴阳耳,若非自己的情况,我真不敢相信这世上有我这么奇葩的情况。盲人眼睛看不到,听力会极出色,但再出色也没听说能出色到听见那些“人”的声音啊。 电梯到了后,浓郁得血腥味扑鼻而来,凶杀现场的血腥味都没这么浓,不用问也知道那位卫医生在这一层,为毛?概因那位卫医生身上的血腥味极重,不知道的还以为刚下手术台,不,我怀疑他下了手术台从来都不洗澡。不然这比凶杀现场还浓郁的陈年血腥味是怎么回事? “三十六、三十七......四十九,还差一个今天的任务就可以完成了。” 听着耳边传来的欢快点数声,以及旁边浓郁的阴气,我默了下,还是忍不住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诺诺回道:“也没什么,就是个妖怪闹事,死伤了不少人,也给我添了不少负担,君长青也不知道哪去了,再不回来,鹤城就得天下大乱了。” 所以这些日子失踪人口增加不是人类犯罪率增加,而是你们非人世界出的问题? 是的,诺诺不是人,她是个鬼差。 我认识诺诺是个巧合,五年前我不小心掉水里被送医院急救,诺诺当时正在医院刷日常,我旁边的一个老人是她当天的日常之一,她收了魂后,我忍不住说了一句:“他的家人会很伤心的。” 看得出,老人的儿女很关心他,每天都有一个在医院陪住,其余的也天天来医院看他,就差住医院里了,只是床位不够才算了。 收了魂就准备走人的诺诺没想到有人能“看到”她,不由惊讶的注意到了我。“你是瞎子?” “显而易见。”我将墨镜戴上。 “见过阴阳眼,这阴阳耳我还是头回见。” 我在心里补充,不止阴阳耳,还有阴阳鼻,我能闻到对方身上淡淡的花香,奇怪,鬼身上有味道不足为奇,以前我也闻到过一个鬼差身上的气味,是香水的味道,可这位的身上却是非常自然的花香,很纯粹的花香,感觉就像前面是真的花朵一样。“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很小的时候就能听见你们的声音。”记忆里,我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也是那一病,我的眼睛看不到了,耳朵与鼻子却......不提也罢,如今这能力绝谈不上什么好事。 鬼差意味不明的道:“有意思,我是鹤城新来的白无常,你可以叫我诺诺。” 我说:“我叫君羽落。”想了想,我还是问了句:“能不能放了那位老人?” “不能,每个人的寿命都是注定的,扰乱了阴阳与生死,我负不起这个责。” 我不懂。 “我举个例子好了,起死回生对于修道人而言并不是难事,但古往今来却没几个人那么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别人的寿数已经尽了,你却硬要人活过来,那么他多活的那些年所造的因果就得你来背,通俗点说就是,他杀人,你背锅。” 我:“......” “你现在还要我放过他吗?” 我还能说什么?老人死了会有很多人伤心没错,但诺诺也不欠他的,不可能为了让他活下去就替他背日后他所造的所有因果,除非诺诺是圣人,但她显然只是一个好脾气的鬼差,不是劳什子的圣人。 “你姓君,和君长青是什么关系?” 我茫然的看着诺诺的方向。“君长青?不认识。”没听说过这么个人。 “这样啊,那是我弄错了,我还以为你们是亲戚,你们长得挺像的。” “巧合吧。”我说。“我怎么可能与鬼差是亲戚。” “君长青不是鬼差,他是半神。” “那就不可能了,我是人。”哪怕是有点奇怪也跟神不沾边,不对,这里不是人间吗?虽然我的耳朵让我明白这世上有鬼的存在,既然有鬼,那么有神仙妖怪也不足为奇,但一个半神在人间溜达怎么都觉得不对劲。 或许是看出了我的表情,诺诺道:“君长青是个例外,他本来应该飞升成仙,但因为一段情缘,一直滞留人间。” “情缘?他爱上凡人了?”我好奇的问,仙凡恋啊,现实版的呢。 “不,他爱上的是个树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被打回原形了,他这些年一直在等那个树妖重新修炼成人形,再修炼成仙,我估计没个几千年他是不会离开人间的。” “仙妖恋啊,那也挺传奇的,那个树妖是因为跟仙人相恋而被打回原形的吗?仙人不得动凡心。” “你小说看多了,神仙是可以恋爱的,只要不是有职司的神仙就行,当然,有也没关系,暂时离职当一百年的凡人,君长青那个树妖是因为别的原因出事的。” 那之后我与诺诺便慢慢熟了起来,没办法不熟,我这个太平间看守就是个凑数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着小姑姑转悠,小姑姑喜欢让我去听那些受害者伸冤。而诺诺,之前就说了,她是鬼差,哪死人哪就有她,一回生两回熟,何况我跟她还不止两回见了。 不过最近几个月我倒没见着诺诺,她似乎很忙,当然,这几个月我很闲,都没怎么出门,今日也是小姑父因为追查这几个月越来越严重的人口失踪事件受了伤,我也不会跑出门来。想了想,诺诺是鹤城真正的地头蛇,鹤城所有的鬼都是她的耳目,她想要查什么,真不难。“诺诺,跟你打听个事,鹤城最近频频发生人口失踪事件,你知道吗?” “知道啊,那些人没失踪。” “没失踪,那怎么找不到?”小姑父就差把鹤城翻个底朝天了,一个都没找到,最奇的是,那些失踪人口不是孩子也不是女人,拐孩子与女人有利可图,可这几个月失踪的人,男女老少都有,完全没有共同点,甚至很多失踪人口根本没有利益可图。 “他们都被吃进肚子里了,要是找得到那才有鬼。” 我:“......你什么意思?”吃进肚子了?鹤城难道冒出来一个吃人狂魔?谁家精神病院这么不负责让病人跑出来了? “妖怪吃的。” ......小姑父能够捡回一条命真不容易,改天我劝小姑姑去多烧几炷香,妖魔鬼怪都有,想来神佛也是存在的。“呃,鹤城以前也有人口失踪事件?”不会也是妖怪吃的吧? “那些九成九都是被拐卖了,最近几个月,鹤城有点乱,失踪人口的下落才特别了一点。” “这是为什么?”我不明白,为什么这几个月就乱了?既然妖魔鬼怪是存在的,那么说鹤城以前没有妖魔鬼怪我是不信的,既然以前都有,没有道理以前不吃人,现在却开始吃了。 “还不是君长青闹的,以前他在,所有妖魔鬼怪都守着他定下的规矩,除非有仇,否则都不会吃人。但他在三个月前失踪了,雪莹山庄无主,而妖魔鬼怪,强者为尊,约束他们的强者失踪了,那些妖魔鬼怪也就......说时实话,若非君长青余威尚在,雪莹山庄说不定都群妖乱舞了。” 好吧,我明白了。“雪莹山庄?那又是什么?” “我忘了,你是这个圈子的边缘人物,很多事情你不知道也正常,雪莹山庄是君长青在百年前建立的,也是鹤城所有妖魔鬼怪的庇护者。当然,雪莹山庄的庇护是有条件的,所有妖魔鬼怪都要遵守雪莹山庄定下的规矩,人与妖互不相犯。也是因为雪莹山庄的存在,鹤城一直以来都是华夏人妖矛盾最缓和的城市,不过如今雪莹山庄无主......也不知道要乱多久。所幸我只是无常,只管收割灵魂,其余不管,不然就该头疼了。”诺诺很是庆幸的说。 你是不头疼,可我小姑父和小姑姑得头疼了,说不定命都能没了。“照你看,鹤城会乱成什么样子?” 诺诺叹道:“除非君长青回来,或是冒出一个能震慑所有妖魔鬼怪并且对人类友善的大妖怪出来,否则至少要乱个三五年,也会有更多的人口失踪。” 我头更疼了。“不是有神仙吗?神仙不管吗?” “除非妖魔鬼怪闹得太过分,以至于鹤城尸横遍野,否则神仙是不管,华夏大地,妖魔鬼怪太多了,人与妖自洪荒时便共生于这片土地上,不可能因为死了几个人就灭了其中一方。” 我想了想,说:“是不是人类跟寻常百姓一样,而妖魔鬼怪则是有能力犯罪的人,神仙是特警,寻常的案子,自有地方上自己解决,只有发生了恐怖事件才会出动特警?” 诺诺沉默了片刻,说:“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 “那人间就没有别的警察了?” “自然是有的,比如特勤处,但他们没有君长青的能力,也不像君长青那样,因为是上古大神后裔,可以游走任何一方中都不被排斥,是一个绝对的中立者。若是别的人来处理这个烂摊子,处理的人是人类的话,妖魔鬼怪不信任,是妖魔鬼怪的话,人类又不信任,最后肯定得打起来,我说你还是赶紧劝你家人离开鹤城比较好,以免遭了池鱼之殃。” 我:“......”劝小姑姑他们离开,怎么说?实话实说,以小姑父的性子肯定不会走,骗人?算了,小姑姑是刑警,专门负责调查的那种,心理学顶呱呱,在她面前说谎,我吃饱了撑的。 我摆手说:“我还是看看情况吧。”若情况实在恶化的不行,哪怕是绑也要把小姑姑一家绑走。 “要走的话就尽早,否则等特勤处的修真者集结,想走都走不了,唔,我到时可能也要离开一段时间,你会找不到我也别担心。” 我惊讶:“你一个鬼差还要躲?”这世界究竟有多危险?连鬼差都要跑路了? “这也是安全第一,我修炼几千年才修成人形,真碰上个浑妖把我给吃了,我哭都没地哭去。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还要继续收割灵魂,不跟你聊了。” 2、第一章雪莹山庄·白梅街 与诺诺分开后我找到了小姑父的病房,人不在,又去急救了,伤得太重,从进医院起就一直在昏迷,小姑姑连衣服都给收拾了,显然准备在医院长住陪小姑父了。 小姑父一直在急救,直到中午都还没出来,小姑姑什么心情都没有,莫说去买午餐,我估计她连午餐都给忘了,但我饿了,只得自己去买。虽然眼睛看不到很麻烦,但也不是很麻烦,可以问鬼,这些鬼都知道我与诺诺的关系,不敢害我,我问路都很好心的将我送到了医院门口,还指点了一家粉店的位置。 拿着手杖一路敲敲,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的找到了粉店买了两份粉,两份都加了辣,我喜欢吃辣,而小姑姑一直没什么胃口,这两天吃的东西还没我一顿吃的多,加点辣可以开胃,应该能让她多吃点。 过马路等红绿灯时,旁边的人忽然冒出一句:“想恢复光明吗?” 声音很好听,应该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可我没吭声,虽然不知道是谁在开口,但应不是跟我说,我不认识这个声音。 “君羽落,你想治好眼睛吗?” 还真是跟我说话,我错愕的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你在跟我说话?” “对。” “你是医生?”我戏谑的问,治好我的眼睛,口气真大,前些年小姑姑攒够了钱后带我去很多医院做过检查,中医西医都试过了,每个医生都说我的眼睛没问题,很正常。气得我当时砸了他们场子的心都有,若是没问题,那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到?最开始时我抱过复明的期望,而现在我什么期望都不抱了。 “不是,可我知道怎么治好你。” 哪冒出来的骗子?我说:“不好意思,我还要去医院,没空看你演戏。” “你就不奇怪吗?为什么你能够听到那些东西的声音。” 已经一只脚踏进大马路的我收回了脚:“你什么人?”单凭声音我没法判断对方是人是鬼。 “能治好你眼睛的人,怎么样?想不想治好眼睛?” 治好眼睛?我当然想,做梦都想,但这些年那些医生把我打击得够呛,连问题都找不出来,如何治好我?这个人既然知道我的秘密,或许真能治好我,常规手段治不好我不代表非人手段也不能。 我问:“有什么条件?”天上不会掉馅饼,最多砸颗流星。 “谈不上什么条件,就是我认识一个人,他突然失踪了,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根据他的遗言,他就你这么一个亲戚,让我将他的遗产交给你,治好你的眼睛是顺带。” “亲戚?我亲戚就在那座医院里,还没死呢?”我老子不知道跑哪去了,爷爷奶奶早死了,亲戚就小姑姑一家,他们还没死呢,哪来的遗产? “不是高家人。” 我又开始怀疑这是骗子了。“我还有别的亲戚?” “你姑姑姓方,你姓君。” 我愣了下。“你什么意思?” “君家的亲戚。” 我默,我老子姓方,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跟母亲姓,据小姑姑说,这是母亲那边的规矩,孩子都是随母姓。尽管我从未见过她,不,或许见过,但十年前我大病过一场,病好了后,眼睛失明了,以前的事情也都忘了,因此即便曾经见过母亲,我也想不起来了,更别提母亲方面的亲戚了。我也问过爷爷奶奶和姑姑,但他们也不知道。 我父亲是个考古学家,出过国,吃过洋墨水,因此□□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倒霉了,被批判个没完,父亲一个书生受得了这个吗?显然受不了,所以他跑了,逃进了深山里,整整十三年都没有踪影,爷爷奶奶都以为他死了,衣冠冢都给立了,但十三年后他背着重病的我回来了。将我托付过了爷爷奶奶后,他说要去找我母亲,然后......十年都没个音讯,法律上已经可以当他是死人了。 父亲走得急,也没说我母亲究竟什么个情况,爷爷奶奶和小姑姑开始还猜测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没再推测了。因而我对母亲的情况,一无所知。 我鼓起勇气问:“我问一下,你是人吗?”别是妖怪来骗我,想把我骗到角落里给吃了,为何?还不是父亲离开前说过要我小心非人生物,因为跟唐僧肉很像。在不知道妖魔鬼怪真的存在于这世上之前,我不明白这话的意思,在知道妖魔鬼怪存在后,我就明白了。 “我自然是人。” 是人就好,我一颗心刚放下,却不想对方又补了一句:“不过你不是人。” 我怒:“你怎么骂人呢?” “你多少岁了?” “二十二。” “那你照过镜子没?” 我:“......你觉得我照镜子有意义?”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 当然有,高岚就不止一次说过讽刺过我的样子。“我娃娃脸。” “娃娃脸?我倒觉得你是长得慢,人类十八岁成年,可你,二十二岁也还没成年。” “我是人。” 眼睛上有点温热,有什么在碰我的眼睛,我避了下,那人继续道:“想不想复明?复明了你就会知道你自己是什么情况。” 不管是什么情况,我都想复明。“当然想,你几时给我动手术?” “不需要动手术,你拿着这个。” 一枚冷冰冰的东西塞进了我的手里,物事是冷的,却有一股暖流流入我的体内,在我的体内冲撞,一处处於堵节点被打通,眼睛也疼了起来,刺眼的光芒射入瞳孔,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我低头看手里的东西,是一枚苍翠欲滴的碧玉佩,云雷纹的玉佩上阴刻着一个甲骨文——落,咦,我怎么知道这是甲骨文还认得出来?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这枚玉佩怎么就能让我复明?“我眼睛没病。”我笃定的说,若真是有病,哪怕是非人手段也不会这么个治法。 “你的眼睛的确没病,只是被人给封印了。” 我瞧着眼前的人,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胡子拉碴的,不修边幅得很,整个一猥琐大叔。“封印?为什么要封印我的眼睛让我变成瞎子?” 猥琐大叔反问:“我说让你变成盲人是个意外,你信吗?” “什么意思?” “我之前就说过,你不是人,你的眼睛自然也不是肉眼凡胎,君长青应该只是想让你失去看到妖魔鬼怪的能力,却忘了那是你与生俱来的本能,结果......”猥琐大叔一脸“你明白的”。 我明白个屁。“那个君长青跟我有仇?”把我活生生的变成盲人。 “怎么可能,你可是他的晚辈,他怎么可能与你有仇。” 晚辈?我忽然注意到一个问题,君长青也姓君。“你说的那个留下遗产的君家亲戚该不会就是君长青吧?” 猥琐大叔点头。“就是他,他留了一处房产给你,是一座小别墅,要不要去看看?” “君长青可是半神,我怎么可能与他是亲戚?” “仙人在修炼成仙前也是人,也有亲人,他是君族人,你也是。” “抱歉,我还有事,先走了。”我抬腿就想走,直觉告诉我,接下来不会有好事。 “提醒你个事,你的眼睛是一个封印,你复明的那一刻,你被隐藏的气息也会解封,城中的妖魔鬼怪很快就会发觉。神民可是上古大神的后裔,虽然不是神,却也流着神的血,血肉对于妖魔鬼怪而言可是十全大补药。” 我磨牙,我现在能理解君长青为什么要封印我的眼睛了,当个盲人怎么也比当唐僧肉好。 我想回医院,但没走成,死猥琐男抓着我进了一辆车。“师傅,白梅街,小妹妹,我带你看看君长青留给你的遗产。” 这不是遗产,这是催命符! 白梅街,名字挺好的,但这里的居民......我无言的望着蹦q着过去的一只小鹿与一只小牛,还有很多的“人”,动物园几时搬到白梅街来了?不对,不是动物园,应该是动物园加植物园一块搬过来了,望着走过去的一株大松树,我默默在心里纠正。 群妖乱舞!这四个字非常写实的描绘了白梅街的情况。 “这里?”我哆嗦着腿望着猥琐男。 “放心,敢住在这里的妖怪都不吃人。” 猥琐男揪着我推开了一座别墅的大门,谁家这么有创意?这白梅街看上去也就一条普通街道,怎么都不适合修建别墅。“喂,擅长民居可是犯......”最后一个法字我说不出口了,为何?无他,进了门瞎子也看得出这不是民居。 从外头看,这座别墅不大,院子里栽了几株竹子,竹子之间有一条鹅卵石小径,但进了门就会发现不对了。在门外目测的时候,大门与别墅之间的小径也就几步路,但推开门进了别墅:几株竹子变成了竹林,几步路的小径,目测有一里。 哇哦,我的眼神真好,一里外的东西都看得到。 我指着竹林语不成句:“这......” “不是,你不是神民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人。”神民是什么东西?听都没听过。 “神拥有开辟一方天地的能力,君长青虽然不是神,但他是流着上古大神之血的仙人,开辟这么一个小空间的能力还是有的。”猥琐男一脸羡慕的道。 我问:“你也想成仙?” “那个修真者不想成仙呢,可惜五百年来,人间只君长青一人成仙,偏偏他还放弃了飞升。”猥琐男一脸恨铁不成钢。 不就是成仙吗?成仙有什么好的?还不如人间好玩,至于羡慕嫉妒恨吗? 穿过了竹林小径是一座与之前在门口看到的一模一样的小别墅,也终于出现了一株别的植物,一株白梅,万竹丛中一点白,君长青的品味真独特。 我的品评在看到别墅门口的一块石碑时戛然而止,石碑上赫然刻着四个字:雪莹山庄! 我盯着石碑上的字:“雪莹山庄?” “对啊,君长青给你的遗产怎么样?” 我诚恳的道:“这不是遗产,这是催命符。”即便是遗产,那也是我的遗产,受益者与见证者都不是我的遗产。 雪莹山庄,如果没记错的话,诺诺口中如今跟风暴中心没区别的雪莹山庄,谁沾上谁倒霉。 猥琐男理直气壮的道:“可你是它唯一的继承人。” 我掉头就往外走。 猥琐男赶紧拉住:“君羽落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你不接手雪莹山庄的话,鹤城非被那帮子妖怪折腾成地狱不可。” “你觉得我是那帮妖怪的对手?” “你当然不是,但你是君长青的血亲,而君长青只要还有一口气,哪怕是爬他也一定会爬回这里。在这段时间里,你接受雪莹山庄,不论是人还是非人都不会有意见,这也是唯一能避免鹤城变成人类与妖魔战场的方法。” “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会爬回来,那君长青要是连最后一口气都没了呢?”失踪了这么久,若是能够找得到君长青,这家伙肯定不会来找我,但他来了,只能说明,君长青怎么找都找不到了。“到时候发现君长青回不来,那些妖怪会怎么对我?” 猥琐男愣住,显然是没有想到我会问这么一针见血的问题,但猥琐男的意志很强大,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据我所知,你的家人也在这座城市,鹤城变成战场,他们也会遭殃。” 我说:“大不了我明天就劝小姑姑他们搬家。” 我说完就走了。 3、第一章雪莹山庄·抉择 虽然跟猥琐男说得很干脆,但要说我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一想到鹤城接下来会变成什么模样,我就想做噩梦。但也因为如此才更要赶紧搬家,猥琐男是人,这一点我是可以肯 定的,因为我看白梅街的其他人看到的不是动物就是植物,反正没一个是人,唯有看他的时候看到了人的模样。 不是妖怪,是人类,知道鹤城这么多事以及即将到来的大战,猥琐男八成是人类修真者。连他都认为鹤城要变成战场了,一个鬼差可以说是夸张,但一个鬼差加一个人类修真者都这么说,那 鹤城的未来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了。 回到医院的时候小姑父已经急救完了,正在加护病房,我之前买的米粉早烂了,上来的时候另外买了两份,一份给自己一份给小姑姑,看她魂不守舍的,便帮她掰开了一次性筷子塞手里。“ 吃点东西,不然小姑父醒了就该心疼了。” 小姑姑食不知味的吃着米粉,吃着吃着忽然看向我。“你的眼睛?” “刚刚复明。”我也食不知味,一想到诺诺和猥琐男说的我就没什么胃口了。 小姑姑露出了惊喜之色,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几根手指?” 我一巴掌拍掉她的手。“五根,我真的好了,一个奇怪的男人替我治好的。” 三两口将一碗米粉吃干净,连汤也一块喝了,折腾了大半天都没吃的肠胃终于舒服了,将纸碗丢进垃圾桶,我跟小姑姑说:“我去找个人,一会再来陪你。” 我在急救室的附近找到了诺诺,确切说是一株花,若非她主动出声喊我,我都反应不过来那是诺诺。看第一眼的时候我以为那是哪个护士放着净化空气和观赏用的,在这苍白的医院里,一株 火红的花自然是生机勃勃的,虽然那花的模样诡异了点,花瓣是丝状的,卷曲,反卷如龙爪,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花,而且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汉服曲裾深衣。直到那株花发出诺诺的声音, 而我再看的时候发现那株花没在花盆里。 “诺诺?”我疑惑的看着走过来的花,花不认识,但花香我只在一个人,不,是一个鬼差身上闻到过。 “怎么了你,才多久没见就不认识我了?”红花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嘴角抽了抽,姑娘诶,这么一会的功夫你就从人变成花了,你让我怎么适应?“那个,诺诺,你不是鬼?” 红花理所当然道:“我当然不是鬼。” “可你不是鬼差吗?” “谁规定鬼差就一定要是鬼,当然,大部分都是鬼,我是个例外。” 我不解。 “我是忘川河边的一株彼岸花修炼而成的花妖,因着生在地府长在地府,这才成了鬼差,若是别的妖怪,自然是不可能的。” 彼岸花啊,我说这花的模样怎么这么奇怪,原来是传说中的接引之花,如此,鬼差一职倒是很适合诺诺,彼岸花是接引之花,而鬼差是接引亡灵的。 红花在我眼前晃悠了下,有些疑惑:“你的眼神?” “被一个大叔给治好了,不过我看到的东西有点奇怪。”我揉了揉眼睛,看到的还是一株彼岸花。 “怎么奇怪了?” “我看你,看到的是一株花。” “这很正常,你是神民,在神民的眼里,妖魔鬼怪跟不穿衣服的裸体没区别。” “我看到你穿了一套红色的古装。”但这更诡异了,一株花穿了的曲裾深衣。 “我这是曲裾深衣,汉朝时最流行的服饰哦,也是我最喜欢的。话说回来,你看到君长青了?” “没有啊。”我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那你的眼睛怎么可能复明。” 我:“......诺诺你有事瞒我。” 如果不是清楚我的眼睛是怎么个情况,她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彼岸花的几根花丝摸了摸自己,我估计是诺诺在摸鼻子。 “我承认,我第一次见到你不是在五年前,是在十年前,十年前我有事去找君长青,在他那里看到过你,顺便目睹了君长青是怎么想封印你能看到一切非人事物的眼睛结果让你彻底失明的。 ”诺诺哭笑不得的道。“神民的阴阳眼可不是凡人先天封闭的阴阳眼,神民的能力是刻在血脉中的本能,根本不能像封印寻常阴阳眼那样封印。” 我的心沉甸甸的。“我真的.....不是人?” 彼岸花很是用力的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的父亲是人类,但你的母亲是纯粹的神民,你说你算不算人类?” “人妖?”说完我愣了下,啊呸,我怎么就成人妖了? 诺诺也无语了下。“神民不是妖,神民是神的后裔。” “二郎神还是沉香?” 诺诺默了下,道:“我想你对神仙的认知有点偏差,神与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 我望着诺诺。“有什么区别?” “有,天地间是存在法则的,法则构成了天地间的一切,而仙人能够借助一些仙器借用少许法则的力量;神则不然,每一个神都是法则的掌控者,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言出法随。” 我在脑子里消化了下。“你的意思是,仙人跟法官一样,能够借用法律来制裁别人,而神,他们是立法者,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但神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力量越大,天道对他们的约束也越大。不过因为层次不同,仙人与神人的后裔也是不一样的,仙人与凡人的后裔有很大可能是普通人 ,而神人的后裔,肯定跟‘人’不沾边。也因此,仙人的后裔在传说中都是论个的,而神人的后裔,传说虽不多,但都是一族一族的。” “你不就是想说我跟‘人’不沾边?” “你明白就好。” 我一点都不想明白! “你现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毕竟你现在跟之前不一样了,之前有君长青的封印,你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除了生长缓慢了点,不过这也没办法,神民跟人类的时间是 不一样的,人类白发苍苍,神民才刚成年,你如果不是有一半人类血统,比别的神民生长得快,早被发现问题了。” 我想了想爷爷奶奶与小姑姑对我的很多怪异之处的反应,以及小姑姑对我的阴阳耳用得比我还顺手的架势,觉得,其实我早就被发现有问题了。“我打算搬家。” 彼岸花呆了呆,真佩服自己居然能从一朵花上看到发呆的表情。 “你跟我来,我带你去看点东西。” 诺诺拉住我往加护病房的方向跑,目标——病房的墙壁,把我吓了一跳。“大姐......”惨叫声还没发出来我便发现穿过了病房的墙壁,我这才想起这位虽然是妖怪,但她也是鬼差,从不走门 ,都是穿墙的。 “祖宗你差点把我给吓死,这里不是小姑父的加护病房吗?”这病房真眼熟,小姑姑还在门外坐着呢,不过看她的样子显然是没看到我,大概是诺诺施了什么法。 诺诺问我:“你觉得你小姑父倒不倒霉?” “当然倒霉,都进急救室几回了,也不知道命能不能保住。”如果保不住,那小姑姑就悲剧了,第一回结婚,不到三年就成寡妇了。不过应该不会有事,小姑父的生命线又亮又长,明显是长寿之人,至少活个五六十岁不是问题。 “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倒霉,他至少还有气,我这几天收的不少灵魂,它们都是被妖怪给吃了,尸骨无存,还有一些,我连灵魂都没收到,它们连肉体带灵魂都被妖怪给炼化吸收了。跟那些人 比,你小姑父简直福星改顶。不信,那我让你见见被吃了的那些人的灵魂......”诺诺说着拿出了一个袋子,手伸进去抓了一把,再拿出来的时候手里抓着好几个惨不忍睹的灵魂,也不知是被 什么猛兽跟啃的,看得我的肠胃一阵阵翻江倒海。 我赶紧抓着诺诺的花瓣将那些鬼放了回去。“够了够了。”再看下去我非吐出来不可。 “你好好考虑考虑吧。” 诺诺说完就丢下我走了,将我留在加护病房,也没接触我身上的法术,谁也看不到我,我就这么跟昏迷不醒的小姑父对视了一整天,直到我身上的法术消失,小姑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到 了加护病房,找来护士把我放了出来。 我想了又想,还是跟小姑姑说:“小姑姑,我找到了我母亲家的亲戚,他留给我一笔遗产,是一栋房产,我想搬出去住。” 雪莹山庄离小姑姑住的地方很远,相信即便我出了事也不会连累到她。 小姑姑自然是不同意我离开的,但我现在已经不是盲人了,将东西收拾了下,趁她在医院的时候跑路了。猥琐男还在雪莹山庄,正好,我问他:“先声明,我对妖魔鬼怪不太了解,如果需要 我做什么你得直说不然我弄错了可别怪我。” “没事,就是让你监督一下那些妖怪,如果出现妖怪伤人的事件,你去现场看看谁干的。” “一,我是那些妖怪的对手?” “他们忌惮君长青。” “二,我不是警察,我哪知道是哪个妖怪干的?” “妖气啊,每个妖怪的妖气都是不一样的,君长青在的时候,他给鹤城的所有非人都做了一个登记,有案子的时候他就拿着登记册比对妖气。” 怎么听着跟dna鉴定有的一拼?“登记册在哪?” 猥琐男对门口蹲着的一条土狗恳求道:“阿吉大爷帮个忙,好歹你这几个月的伙食费都是我给你出的。” 土狗没吭声,默默钻进了别墅里,我看向猥琐男。“你养的?” “我可养不起阿吉,它是君长青养的看家犬。” 土狗很快就叼了一卷竹编的书简跑了出来,我拿起一看,空白一片,问猥琐男:“你耍我?” 土狗忽然口吐人言:“登记册是君长青炼制的法器,只有主人才能让他储存的内容显示出来。” 我惊悚的看着土狗。“它、它......”这明明就是一条土狗啊。 “大惊小怪,阿吉是狗妖。”猥琐男淡定道。 我:“......”地球上到底还有没有正常人了? 猥琐男拿过登记册看了看,也是一片空白。“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得给鹤城所有的妖怪重新登记了。” 我呆了下。“什么?” “见过登记人口吗?你得麻烦一些先给所有人做一个登记。” 土狗阿吉补充了一句:“外来妖怪也要登记,不然就不准它们留在鹤城。” 狗爷爷你觉得我有本事赶走妖怪吗?“鹤城有多少妖怪?”我认命的问,不就是妖口登记吗?全当人口普查了。 猥琐男看向土狗阿吉,阿吉回忆了下。“妖怪的话大概三万多只,半妖之类的话,也有三四万吧,不过大多数都是有点特别的普通人,没什么法力的。” 我艰难的问:“敢问鹤城一共多少人口?” 土狗阿吉回道:“应该没到两百万,诶,你怎么晕了?” 妈妈,我想回火星,地球真他妈不是人类呆的地方。 4、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见鬼 喜欢美食是人的天性,却须有度,否则,真的会祸从口入。——君羽落 “......小姑姑你这是语气?什么叫我别跟人打架,你当我是高岚呢,一天不跟人打架就浑身不痛快?我脾气一向很好。” “打没打?” 我拿剥壳的煮鸡蛋孵着眼睛,铿锵有力的道:“没有。” “没打就好,不过真打了你记得跟我说,我来看看,你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太不安全了,要不你还是搬回来吧。” 是挺不安全的,不过和你们在一起的话,就更不安全了。“放心,若撑不下去了,我一定回搬回去的,我的性格你是知道的,扛不住绝不硬撑。” 电话对面的人沉吟了下,似是觉得的确如此,便道:“没事就好,你好好照顾自己,别忘了吃饭,饮食不规律对肠胃不好。” “没忘,正在吃呢。” “吃的什么?” 我瞧了眼茶几上的泡面,鸡汤味方便面,理所当然道:“自然是鸡汤,你知道我最喜欢喝鸡汤的。” 一通电话接了足足一个小时,方便面都烂了,我吃着煮烂的方便面,忍不住叹气。 马丹,好像回家。 我想喝鸡汤。 阿吉道:“我想吃排骨。” “我不是给你挑了排骨味的方便面吗?” “我想啃真正的排骨,不是只有排骨味的方便面,就是君长青也没让我吃过方便面,还一吃就是一个星期,我要去动物保护协会告你虐待小动物。”阿吉声泪俱下的控诉。 我一听,立马火了,一拍茶几。“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天天赊账啃排骨,我至于为了替你还账把钱给花光了以至于现在天天吃泡面?” 马勒戈壁,初见的时候这条狗没了主人半年还能体型丰腴,我虽然有些疑虑,但想到猥琐男以及这家伙是个妖,也就没奇怪了,结果......等我搬进来后,街上餐馆的老板就找上门了。 阿吉已在餐馆赊账吃红烧排骨半年了,欠了三万多块钱,以往的时候君长青出门回来后都会替阿吉还钱,可如今,我既然接管了君长青的财产,自然也要接管他的宠物与债务。 我拎起死狗问:“我把狗给你抵账行不?你看这狗长得多好?百年老狗,肉质最有灵气了。” 老板用一种“你逗我”的眼神瞧着我。 好吧,这条死狗的确不值三万多块钱,我只得道:“我拿房子抵债行不?” 说的时候一指雪莹山庄,老板的脸都发青了,显然,这家伙也知道这座山庄是个烫手山芋。 我肯定拿不出三万块钱,老板也不想接受雪莹山庄,最后各退一步,分期还款。 搬出来的时候小姑姑给我的两千块钱只剩了五十块,因此我啃方便面已经一个星期了。 啥? 我手里拿着鸡蛋怎么还吃方便面? 这个鸡蛋是我今天额外买的,被人揍了一顿,两只眼睛都是青的,不弄个鸡蛋孵孵,根本没法见人,不然我也舍不得花这个钱。 阿吉道:“你可以收取孝敬的。” 我讶异的看着阿吉:“什么?” “在妖族,弱者向强者请求庇护时都会献上一些孝敬做为报酬,你可以要钱。” 我的脑子消化了下这话的含义。“你这是让我收保护费?” “对啊。” 我为难。“我之前可是公务人员,你让我去收保护费,这也太......”小姑姑非给气病不可。 “没有雪莹山庄,你以为那些妖族能在这安居乐业?人族的除妖师可不是睁眼瞎,上万妖族聚集,都赶得上远古时代妖帝反攻人族的规模了,若非雪莹山庄,它们早被灭了。” 我拿鸡蛋揉了揉眼睛。“妖帝反攻人族,这是几个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啊。” “哦,那谁输谁赢?” “妖族。” 我讶异挑眉:“几万妖族打败了整个人族?你开什么玩笑?” “严格来说,也没那么多,但当时剩下的妖族无一不是大妖,随便一个放到现在都是食物链最顶端的掠食者。” 呃,上万大妖,那确实扛不住。 “那鹤城有多少大妖?”我比较关心这个,关系我接下来的工作。 “大妖?鹤城没有大妖,都是些小妖。” 我讶异:“几万妖族竟然没有大妖?” “大妖的掠食者,无肉不欢。” “鹤城没肉吃?” “大妖好吃人。” “......这食性是不太好。” “君长青也是这么觉得的,而且大妖也不怎么愿意屈居人下,谁敢管他们,他们就吃谁,所以鹤城禁止大妖入境。” “不准,它们就不来了?”大妖有那么听话。 “来一个,君长青就揍一个,来两个揍一双。” “可君长青现在......” “所以这个任务就得你接棒了。” 接棒个鬼!这是要我的命啊。 日子没法过了! 解决了早餐,我拿着户籍登记册牵着死狗出门了,登记嘛,自然是由易入难,先解决容易的,再重点解决难的。 白梅街上住的妖都是无害的,呃,相对无害,不吃人,安安分分的生活,君长青出差再频繁,这里也是他的家,没人乐意自己的邻居全是肉食重种,因此白梅街的妖都是温驯的物种。 阿吉跟白梅街的妖混得很熟,确切说,它是鹤城妖族聚居地的见证者。六十多年前,阿吉跟着君长青来到这座当时还是边远小地方的城市,一砖一瓦的建立起了属于一个位于都市的非人类聚居地。 因为这种特殊情况,阿吉认得鹤城大部分的妖族。 “话说回来,阿吉,有件事我不太明白,君长青他不是人吧?” “半人。” “人妖啊?” “他跟你一样都是人族与神民的后代,若他是人妖,那你是什么?” “自然是混血儿。”我将话题拉了回来。“不管是什么,他都跟妖没关系对吧?” “对啊。” “那他怎么会有兴趣为妖族建立起一座聚居地?” “这是意外,他隐居在鹤城,刚开始时也没想过建立妖族聚居地。是后来,华夏战火连天,很多妖和除妖师都向不曾受战火侵袭的地方迁徙,鹤城,挺偏僻的,没怎么受影响。 只是那么多不同物种的生物聚在一块,你是不知道有多乱,根本没法隐居,他一个没忍住,把所有人都给收拾了一顿,然后所有人都安分了,安分守己的生活。别的小妖看这里挺安全的,不想一个不留神就被吃掉,纷纷迁到了这里,一甲子下来就发展成了如今的模样。” 我那个便宜叔叔这么彪悍?镇得住上万妖族,更抽得了一堆非人物种。 不过,先人太彪悍,后人就悲催了,扛不住啊,亚历山大。 “子叔你好,是这样的,我叔叔他出远门,短时间内回不来,让我先代为看顾一下雪莹山庄,可我不小心把原本的户籍册给弄丢了,能不能帮个忙?我想趁他回来之前把册子给补录好,免得他回来抽我.......太谢谢你了,子叔你人真好。啊,我没喊错,你年纪肯定比我大,我才二十几岁呢,你都能化成人形了,肯定有几百岁了吧?” “祝哥你好......” “xx......” “xxx......” “xxxx......” 白梅街一共三百多户人家,其中,妖族三十几户,十分之一的比例......我去,这座城市的非人数量真真是可观啊。 庆幸的是,这些人都跟阿吉熟,登记起来也容易,一道妖气,一滴血就行了。 将最后一户妖家给登记完毕,我前者阿吉去早点铺吃午餐。“今天心情好,吃点好的打牙祭。” 白梅街有个早点铺,卖包子、馒头、豆浆与炒粉丝,明明是南方的早点铺子,却做出了北方的风格。包子的个头快赶上婴孩的脑袋了,馒头也是,一个包子或馒头就够我吃两餐了,而且物美价廉,只要五毛钱,因此有时候方便面吃腻了的时候我会买个馒头回去吃。 早点铺的生意非常好,特别是面食,做得特别筋道,口感非常好。对此,很多人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同样的配方,就这家做得最筋道? 这个我能回答,面食的口感得和面揉面这两点做好,特别揉面,力气必须大,力气越大,揉的面团越好,可人的气力是绝不可能跟牛比的。 没错,早点铺的老板姓牛,种族:牛。 牛叔原本是生活在东北那地方的,但□□的时候不是知青下乡吗?有个女知青就被送东北那冬季长达半年的地方去了,跟牛叔相识,还相爱了。再后来,文.革结束,知青也陆续返乡。牛婶也在返乡之列,毕竟她家里还有老父母,不可能一辈子都生活在异地。牛叔咬了咬牙,收拾包袱跟媳妇一块来南方了,不过......妖生活在人类社会,不是老油条的话,都会有很多不方便。偏巧,牛叔就不是老油条,他以前住的地方是山旮沓,装成猎户,也没谁觉得他有什么问题,可到了都市......丫身份证是刚建国那会儿办的,用到现在,确切说是积尘到现在,在山里面根本用不着身份证,一直放那积尘。 牛婶在意识到那一串问题后跟牛叔合计了下,两口子搬鹤城来了,非人多,出了问题也不会引起恐慌,周围同类太多。离老父母也不远,做个火车,两天就能一个来回。 到了鹤城,针对牛叔的优势,夫妻俩开了这家早点铺,客人种类丰富,从普通人到非人,再到鬼,应有尽有。 我现在还记得搬进来的第一天晚上肚子饿了,在山庄里找不到熟的食物,虽说山庄里也不是没有食材,可让我半夜三更去挖,再弄熟,太麻烦了,还不如杀了我。加上那个时候我身上的钱还没还了债,又看到牛叔的铺子还开着门,干脆去买肉包吃。 半夜三更的,生意还挺不错的,我排了好一会队才买到包子,然后......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注意到客人给牛叔的钱是冥币。 再一细巧,这些客人的脸都挺白的,一点血色都没有,感觉跟死人的似的。之前天色太暗,没仔细看也就没发现,如今发现了,再一感觉。 妈呀,店里就我和牛叔两个身上有生者的生气! 5、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生意 “牛叔,来两个咸菜包。” 高高兴兴的阿吉一听就不高兴了。“不是打牙祭吗?” “对啊,打牙祭,请你吃咸菜包。” 阿吉磨牙。“打牙祭从来都是吃肉,吃肉,肉、肉、肉......” 一连串的肉跟鬼嚎似的,哀怨入骨,别说我了,就是牛叔都忍不住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手里端着的一屉包子险些掉地上,忙不迭递了两个大肉包给阿吉。“吉哥,顶好的猪肉包,皮薄肉厚,你先拿着吃。” 给了阿吉,又问我:“小庄主喜欢吃什么馅的?” 我道:“我没钱。”我全身的家产加起来才两块三毛,肉包五毛钱一个,再点两个,晚上就甭吃了。 “没事,先赊着,以后小庄主有钱了再还就是。” 牛叔你对我真有信心,就不担心我还不上吗?不过想想之前死狗欠的三万多块排骨钱,这些“人”似乎对雪莹山庄挺有信心的。为什么说这些?自然是白梅街开餐馆的也不是人。“谢谢牛叔了,给我也来两个肉包,猪肉大葱馅的。” 啃了这么久方便面,我也饿,不用照镜子都知道我的脸色肯定蜡黄蜡黄的。 猥琐男来的时候我正和阿吉狼吞虎咽的啃包子,我是一口一口的啃,它是一个一个的吞,一屉包子没几下就完了,吃得我心都在滴血,都是钱啊。 五毛钱、一块钱、一块五、两块...... 再吃下去,只怕把我卖了都还不了。 在我犹豫要不要按住死狗不准它再吃时一沓钱拍在了桌上,我愣了下,抬头。“猥琐男......” 男人纠正:“说过了,我姓赵,你叫赵哥就行。” “好的,猥琐男,你这是干嘛?” “我帮你接了单生意。” 我愣了下。“什么生意?先声明,伤天害理的所以我不做的。”小姑姑就是警察,到时候她大义来逮我,那乐子就大了。 “雪莹山庄的生意,本来应该君长青负责的,可现在,凑合着就你吧。” 我:“......能不接吗?”雪莹山庄的生意?想也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 猥琐男伸手要把钱收了起来。“那算了,这笔钱我赚了好了,啧,五百块的订金啊。” 五百块只是订金?那总的价钱是多少? 我一把按住五张毛爷爷,斩钉截铁道:“接。” 将五张毛爷爷收了起来,确定放好了,不会掉后,我这才问猥琐男:“赵哥,你是不是该自我介绍一下你究竟什么人?我问了阿吉,它说它不认识你。” “它不认识我很正常,我来鹤城也就半个月。” “你一个人族修士来鹤城做什么?”我狐疑的问,鹤城跟妖族之城几乎能打上等号了,人族的修士基本不会踏足这,妖气冲天,满大街都是,怕一个忍不住就斩妖除魔。 猥琐男轻叹。“你当我想来啊,还不是你们叔侄闹的。” 我喝了一口豆浆将嘴里的食物咽下。“说清楚点。” “你现在已经知道这世上有妖魔鬼怪了,那你应该知道这些家伙如果搞破坏,破坏力也挺大的。” 我颌首,小妖什么的就算了,就算想害人,法力也未必够,可那些修为高深的,人族还真不是对手。 猥琐男继续说:“有狼,那就有警察。” “你是警察?” 猥琐男取出了一个黑色证件给我,我瞧了下,名字挺长,看得挺头疼,有个简称:特勤处。主要处理超自然事件及灵异事件,简言之:专跟妖魔鬼怪打交道的。 “真的假的?”我将证件拿给阿吉看。 阿吉明确道:“不认识。” “做为收保护费的老大的宠物,你就没见君长青跟他们打过交道?” “见过,君先生在刚建国那会跟他们掐过。” 不早说,我麻溜的抄出了从山庄书房里翻出的一枚玉符警惕的看着猥琐男。 猥琐男被我吓得不轻,准确说是被我手里的玉符吓得不轻,君长青的东西还挺好用的。“别冲动,你掏玉符做什么?冲动是魔鬼,都说了刚建国那会,现在都建国多少年了?早就握手言和了。” 我瞧向阿吉,阿吉点头。“对啊,不打不相识。” 我诚挚深情的对阿吉道:“阿吉,我想吃涮狗肉。” 阿吉给我的回答是毫不犹豫的一爪子,我赶紧避了下,这才堪堪没毁容。 言归正传,一个大肉包堵住阿吉的嘴,猥琐男必须搞清楚怎么回事,不然他一个人族修士呆在这妖怪都市,太让人不放心了。 虽然无语如今这群妖乱舞的环境,可我也不讨厌,最多就是无力加烦躁,谈不上想毁了鹤城聚居地让这些非人类无家可归。 “这事说起来就话长了......” “没关系,我今天很闲。” 事情真的说来话长,得从百年前说起。 百年前,华夏罹难,修士界也受到了波及,折损了大量的弟子,后来战火平息,新中国成立,特勤处这个特殊部门继续向新政权负责。几千年来,特勤处都是这样的,改朝换代一概不管,但新的朝代必须为特勤处提供资源。 建国后,改编成特勤处后继续负责华夏的非人事件,然而划分管理区域时出了点问题,华中有个君长青。 建国的时候,君长青已然在鹤城建立起了一个妖族聚居地,而华中,多山林大泽,非人生物着实丰富多彩。在跟君长青掐了一架发现君长青对人族没恶意,并且一直在约束非人生物后,果断将整个华中地区托付给了君长青,特勤处不再干涉。 一听这段开头,我就想把雪莹山庄丢了立马回家劝小姑姑搬家,一个鹤城都这么群妖乱舞了,整个华中......老天,你让我去死吧。 “我、我以后......” “华中地区你也得管,不过现在特勤处会先帮你看顾一二,等你日后接手。” “那我实在接手不了呢?”我问,我可不是君长青,就算有一半非人血统,我也没多少法力,没有君长青半神的本事,镇不住群妖。 “特勤处会接管华中地区,但他们的风格和君长青的风格不太一样。” 我问:“多不一样?” 阿吉很是感叹:“人与非人,终究不是同一物种,就算没有恶意,也会有远近亲疏之分。大部分人族,都是以人族为先。” 我道:“那很正常啊,只要是有灵智的物种,心中都会有远近亲疏之别。”没有远近亲疏之别的不是圣人就是什么都不在意的极品。 “你有一半不是人。” 哦,我秒懂,好吧,出身决定立场。 阿吉继续道:“还有,人族条条框框特别多,而妖族崇尚天性,大多肆意。” 两个民族的碰撞尚且冲突多多,何况从里到外都截然不同的物种,火星撞地球也不过如此了。 君长青你留给我的究竟是个什么烂摊子啊? 我不是你亲侄女,是你血海深仇的仇人吧。 确定了猥琐男暂时可信,我便继续吃东西了,吃饱喝足就去赚钱,天大地大,经济问题先解决。不然总不能打电话找小姑姑要钱吧,她养了我这么多年,再拖累她也不好,特别是我走的时候还拿了几千块钱,这么几天就没了,她只会立马把我接回去。 猥琐男替我接的这单生意说来挺.....反正他把事情说完了,哪怕我还没吃饱也吃不下了。 客户是一个姓钱的作家,很有几分文采,家里挺有钱的,为了解决麻烦,愿意拿出五千块钱。 真有钱,五千块钱,小姑姑一家不吃不喝都得攒好几个月。 钱先生既然是从事脑力劳动的职业,用脑自然比较厉害,以形补形,每天都要吃猪羊的脑子做的羹。或许真有点效果,钱先生的脑子一直都挺不错的,文思泉涌。直到有一日,他吃完羹后打算送孩子去上学,钱先生有三个孩子,孩子喜欢睡懒觉,他去叫孩子,却只叫起来两个,还有一个儿子怎么都找不到。 发疯的找了两天,钱先生可算是找着了儿子,却已经......遇害了,颅骨被打开,里头的脑子整个不翼而飞了。 钱先生死活说那是有妖作祟,找到了猥琐男这,最后到了我这。 我将白色的豆浆推一边,一点胃口都没了。“你怀疑他儿子的脑子是被妖给吃了?” 猥琐男点头。“妖吃人。” 阿吉插嘴道:“妖吃人不假,但吃的时候都会吃干净,不会只吃脑子;就算只吃脑子,也会把尸体处理干净,绝不会留下给人当证据,我看根本就是人做的。” 我:“......”妖吃人的讲究还真不少。 猥琐男一锤定音:“我去看过,他家有妖气残留,明显被妖族拜访过,还不止一两回,我估摸他家里早就被妖给摸熟了。” 我听了,奇道:“妖族猎食还跟家里去看看别人家里有几口人,再挑肥拣瘦的吃?” 忒讲究! 猥琐男一脸无语的瞧着我:“你接受能力挺强。” 我道:“不强,没看我都不吃东西了吗?我这是破罐子破摔。” 6、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房客 既然要对付妖魔鬼怪,那就得带上家伙。 君长青虽然死了,但山庄里还留了不少好东西,比如之前吓赵哥的玉符。我估摸赵哥的修为不高,见识也不太够,因为大吉告诉我,玉符是最高等的符篆,寻常人根本用不了。玉符需要耗费的灵力太庞大,就是把我抽干了也不够,因此我带在身上纯粹是为了吓人,没想到还真有用。 君长青留下的遗产挺多的,玉符整整一盒,不过不用考虑,我一个都用不了。 马勒戈壁,知道你厉害你土豪,但也考虑一下继承者的情况好不好?我根本用不了玉符,就是想拿去卖钱换点生活费,我还得担心玉符会不会出什么问题,然后买家就悲剧了。一盒子玉符,只能看,和拿来吓识货却见识不够高的人,若是识货又有见识,那就得我悲剧了。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 我敢当着赵哥的面拿玉符也是考虑到他是特勤处的人,在找不到替代我的人之前,就算有贪欲也不会真对我做什么。若非考虑了这一点,我也没这个胆。 我试图找找有没有纸制符篆,倒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找到了一堆,从烂石头木头到锋利绝伦的古剑都有,这都什么品味? 我问阿吉:“你说我拿铜钱剑好还是古剑好?”虽然收藏品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用的,比如各个朝代的铜钱,秦朝的半两钱、汉朝的五铢钱、隋唐的通宝......这么说吧,先秦以后的铜钱都能在这座别墅里找到。还有古剑,一楼大厅里有几个博古架,架子上就有三柄古剑,一柄是战国时的青铜剑,我看过上面的文字,不认识;一柄是唐刀,也是剑,只是唐朝的剑跟刀很相似,因此后人都称之为唐刀;最后一柄是半截剑,紫色玉石雕琢的绝世宝剑,我可不信古代有谁会拿着玉剑砍人,这应该是一种权力的象征物,就是不知道它有怎样的过往,竟然断了,并且剑身遍布裂痕,我第一眼看的时候觉得这柄剑随时都可能嗝屁,大大小小的裂痕分布在整个剑身上,没一处完好的。 是拿铜钱剑好还是古剑好,我很是纠结。 “对付鬼的话,自然是铜钱剑,对付妖怪,你还是洗洗睡吧。” 我温柔的抓起死狗,然后陡的掐着死狗的脖子问:“死狗你信不信我晚上真的吃狗肉火锅?” 死狗被我掐得直翻白眼,封印解开后,我便发现了,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不弱的灵力,若是跟那些猛妖比,自然是自寻死路,可收拾一条连人形都没修出来的死狗,只要出其不意,也不是不能。 “我推荐你用那柄玉剑。” 小命捏在别人手里,死狗很识趣的妥协。 我看向博古架上的紫色玉剑,很好看,很华丽,哪怕是剑身上的斑斑裂痕也有一种另类的美感,但......我加了一把劲。“那是一柄玉剑,还是快散架的断剑。” “那剑是神器碎片。” 我微怔,瞧向玉剑,没瞧出来哪里像是神器了。 “普通的玉石剑能成那个样子还不四分五裂?” 我一想,还真是,玉剑身上最严重的一条裂痕几乎贯穿了这剩下的半截剑身,可它就是没散架,本身就不正常。 我拿了玉剑,找了找,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别的管用且自己能用的东西。 君长青,我恨你,你死那么早干嘛?都是半神了,怎么就死了呢?不对,半神能老死? 我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阿吉:“阿吉,问你个事,半神的大限是多久?” “那得看是那种实力的半神了。” “君长青。” “十万年。” 我不由得止步。“多久?” “十万年,若是能修成上仙,或者渡得过劫数,最少翻一番。” “我不是太懂。” “我也是听君先生提起过的,仙人如果不能修炼成上神,那么每隔十万年就会有一次天劫,天人五衰你听说过吧?渡不过的话,身上就会出现那些征兆,运气好点,落入轮回重新来过。” “运气不好呢?” “灰飞烟灭。” “这也就是说修成上仙就没事了?” “怎么可能,上仙也会陨落,唯有神亘古不灭。” 唯有神亘古不灭?真的假的?假的吧,神也是会陨落的。我不觉想,却不曾注意到紫色玉剑身上流转过一抹浅淡光华。 “你有什么证据?” 我疑惑:“啊?” “你刚才说神也会陨落,为什么这么说?” 原来我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神也会陨落。” 阿吉看我的眼神极古怪,跟看怪物似的。 我轻咳了下,将话题拉回远点。“既然仙人十万年一劫,渡不过才会死,这是不是可以说,君长青那样的存在,其实是不会自然死亡的。” “对啊。” 我看着阿吉说。“君长青今年高寿?” “一百三十几岁吧。” 卧槽!年长我一百多岁,真是我叔?高祖叔伯还差不多。我无力的道:“一百多岁啊,那也就说,他的大限还有九万多年,那他是怎么死的?” “人生百年,但真能活一百岁的人类有几个?” 我秒懂,直接说君长青被人给干掉了不就得了? 才走到门口就看到有人抬手准备敲门,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我看了一眼,生命线挺长的,少说能活七十多岁,再看,双目无神,盲人。我顿时升起了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尽管我的眼睛已经好了,不过......时光重来的话,我更希望自己还是个盲人。“大姐找谁?” “请问君先生在吗?” “你找君长青?他已经过世了,你有什么找我也可以,我是他的侄女,他生前的所有事情如今是我接管。”老天保佑,千万别是债务,我已经债台高筑了,再筑下去,我真会跳楼的。 女人愣了下。“是这样的,我是前两天搬到白梅街的,租了君先生的房子,中介给了骁勇善战的弟子,说等君先生回来了自己来交房租,我今天正好有空,就来看看。” 我看向阿吉,什么情况? 阿吉想了想,道:“忘了说,这条街所有的土地都是君先生的,老房子也是。” “他真有钱。” “他买的时候,这里的土地很便宜。” 哦,忘了这茬,那家伙一百多岁了啊,一百年前来到这里,那个时候的鹤城......妥妥的边城,土地的价值可想而知。不过,对于房租如此轻率,君长青你没破产也真不容易,还有大姐你竟然真的这么在意房租,还专门来看看房东回来了没。 “房租以前都是怎么收的?”我问阿吉。 “这个我们平时都是托给中介的,然后一年收一次钱。” 我揉了揉太阳穴,道:“大姐,中介跟你说的房租是多少钱?” “一百块一年。” 原本还想着房租能不能还债的我:“......这么点房租,大姐你犯得着亲自来一趟?你家人呢?怎么不让他们来?”一个盲人有多不方便,我是知道的,出门在外,一个不留神就可能出意外。我以前每次单独出门都是小心再小心,尤其是过马路的时候,虽说我自己不方便的遵守交通规则,可就怕别人不遵守啊,到时就算肇事者进了局子,我的命也拿不回来了。 “我也是正好没事。” “算了,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这条街上稀奇古怪的物种太多,这么一个盲人,总让人放心不了。至于赵哥的事,也不急这一时半刻。 “那就太麻烦你了,正好我也没想到你在,就没带钱。” 白梅街上有很多老建筑,大半条街都是,从明清时的四合院到民国时的建筑,以及近代的筒子楼,都有,有几处地方的建筑物更是古朴,亭台楼阁,肯定不迟于明清时代。 周姐租的地方是一个筒子楼,白梅街二百三十七号,这里几乎是白梅街最偏僻的地方了,也是人口流动最多的地方,别的房子住的不是妖族就是原住民,住的房子以木屋为主。筒子楼和这些木制建筑放一块,极为不搭。阿吉说,君长青当年也不想修筒子楼,但政府大兴土木,拆迁了很多老式建筑,他不想多事,只要不是拆迁雪莹山庄,他都不管。也就随别人修建了筒子楼,还顺便投资修建了几栋,愿意是,若日后看不顺眼了,自己的产业自然想怎么拆就怎么拆。 我呵呵,想怎么拆就怎么拆?真·土豪! 二百三十七号一共十一栋筒子楼,周姐住在九栋,我瞧着老旧的筒子楼,忍不住问阿吉:“这楼什么时候修的?” “快二十年了吧。” 二十年......了,难怪租金一年只要一百。 筒子楼一共八层,连电梯都没有,爬上去的时候我都要断气了。 马丹,离开农村多年,在城里几乎不怎么运动,身体素质严重下降。 “你最好锻炼一下,不然以后被追......”阿吉做了个杀字的口型,真难为它一只狗是怎么做出人的口型的。 我把人送到了家,这家可真是......一览无余,就一张床和一个大衣橱,还有一张书桌,都是老物件,纯木料的,这样的家具不可能是她买得起的,说实话,我很怀疑那些家具的年纪她还大,应该是筒子楼里原本就有的。 周姐把房租给了我,我想了想,找了她五十。“周姐,我以前也是个盲人,就这几天才恢复的,盲人......挺不容易的。我最近也不缺钱,你先给我一半好了,剩下的等我过些日子需要了你再给我。这些钱你留着给家里的孩子买点补品,读书费脑子,不补一补,容易少白头。年纪轻轻的就白了头,以后可是很难找媳妇的。” 周姐愣了下,旋即感激不已:“谢谢房东小姐。” 我摆手道:“没事。” 7、第二章日子没法过了·报应 “你怎么知道她有孩子?” “家里没孩子谁会摆张书桌?” “那书桌是君先生以前淘汰的家具,他每次换新家具,旧家具都会放到出租的房子里。” 我道:“君长青还把六年级的书与初一的预习书往出租屋里放?” 阿吉愣了下,显然是想起那张书桌上摆了一堆的书。 “走啦,先去找赵哥,办完事再回来继续登记。” 钱先生家很有钱,住的竟然是独立的小洋楼,加上花园的面积,都快赶上雪莹山庄了。 为了让我与赵哥帮忙,钱先生也是出得起酬劳,不仅酬金喜人,更有大餐招待,只求我们找出凶手为他的孩子报仇,就是...... 我瞅着面前两个被揭了脑壳的小孩,一男一女,男孩大概八九岁,女孩四五岁,长得有些几分相似,应该是亲人,不过他们如今的尊荣.......严重影响他人胃口。比如现在,山珍海味再好也着实吃不下一口,到现在都还没吐出来我就已经很佩服自己了。 我看了眼赵哥,在吃,但明显食不知味,只是不想舍不得一桌子的山珍海味才坚持着吃,可......离吐出来也不远了。眼力不错啊,居然也看得到。 我瞧着两个小孩,忍不住轻声开口:“有事?” 男孩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又指了指钱先生正在吃的羊脑,我抹了把脸,不是什么鬼都能跟人说话的。新死之鬼是很脆弱的,晒个太阳都要命,何况吓人杀人什么的,当然,厉鬼除外,可这两位显然不是厉鬼,于是弱得连同生人说句话的能力都没有。 我疑惑,看不懂什么意思。 “呕......” 我看向赵哥,刚才吃的全都吐出来了,还倒贴了一堆黄疸水,这是抽的什么疯? 赵哥一筷子打翻了钱先生正在吃的羊脑。“别吃了,那是人脑,找找你剩下的孩子在哪。” 我愣了下,终于反应过来,呕...... 钱先生的女儿找到时,脑子也空了,尸体和小鬼长得一模一样,我看了看小鬼,取出黄纸和朱砂注入灵力画了一道符。君长青虽然没留给我什么好的法宝,但他那里的书倒是不少,其中就有符篆大全,画着他见过的各种各样的符篆,其中一种是聚阴符,可于一定时间聚集阴气。当然,这个一定时间是看个人的修为,换了君长青的话,维持个几十年都正常,换了我的话,抽干我全身的灵力也就几分钟,不过几分钟也够了。 符画好,无火自燃,屋里顿时阴风阵阵,好冷,不是降温的冷,而是一种鸡皮疙瘩都起来的冷,我问小鬼:“你记得是谁杀的你吗?” 钱先生一脸的震惊:“小俊小满,你们这是怎么了?是谁干的?” 赵哥诧异的瞧着我。“你的符厉害啊。” 我木然:“......”这符真神奇,竟能通阴阳。 在父子三人抱头痛哭中,我与赵哥俱无语,没见过这么糊涂的鬼,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俩熊孩子都是一个人的时候碰到一个挺好看的大哥哥,玩了很久,玩累了就睡着了,然后......醒来就成鬼了。 我正无语着,警察局打电话来了,钱先生的妻子遇到劫匪,被砍了十几刀,大儿子出了车祸,俩人现在都在医院里急救呢。 钱先生一听电话,两样一翻,也晕了,得,父子正好团聚。 我对赵哥说:“你送他去医院,我去办个事。” 除了钱家,我立马往白梅街跑,跑了两个多小时才跑回来,差点断气,坐街口一个劲的喘。 啥? 问我为毛不坐车?我倒是想坐,可我身上的钱都是以后的生活费,把高筑的债台解决之前,必须省着点用,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跑到周姐家的时候,周姐正在洗衣服,手洗,盲人洗衣服特麻烦,为了确保没有漏下污渍,衣服上的所有地方都要拿刷子刷一遍。 “房东小姐是忘了什么吗?” 我尽量呼吸平和的道:“没事,就是没什么事情,来找你说说话。”跑了两个多小时,马拉松也不过如此了,我都多久没靠两条腿赶过路了? 周姐挺健谈的,我将话题拉来拉去,最后拉到了她的家庭上,她的老公是文.革下乡的知青,在乡间呆了很多年,也娶了妻生了子,但文.革结束后,亲人都被平反,也相继放了出来,那家伙就丢下乡间的妻儿回城了,一去不回。 卧槽,渣男啊。 此时此刻我真心觉得自己亲爹不错,也是知青,也下了乡,尽管这位没半年就受不了的跑了,不过想想也能理解,你让一个研究考古的去当工农,他要受得了那就怪了。当然就跑了,一失踪就是十多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也是将我托付给爷爷奶奶,然后又失踪了。 虽然挺无语的,但想想,他也没对不起我,至少失踪前他把我给安置妥当了,并且留下话说会回来接我,如果没回来的话,就给他立个衣冠冢。 周姐遇到的这个,渣到底了,当年回城里时,儿子生了重病,医生说救不活了,他就毫不犹豫的丢下了还没断气的儿子和老婆。 周姐早年本就操劳损了身子,又伤心过度,眼睛因此出了问题,越来越看不清楚,到现在,完全成瞎子了。 庆幸的是,老公虽然跑了,但儿子后来却奇迹的好了,并且很乖巧懂事,小小年纪就懂事得将家里家外的事情给收拾得妥妥当当的。连这次因为成绩出色而被学校推荐到市里的重点中学读书,也因为不放心老娘,干脆将老娘给背着一块来上学了。 对于自己的儿子,周姐显然是极为骄傲自豪的,脸上都快笑出花了。 正聊着,周姐儿子回来了。 “妈,你们又在洗衣服?都说了,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做,现在这天气多冷,你也不怕冻着。” 周姐的儿子叫周宏,很普通的名字,却清秀的长相,这家伙长大了肯定是个蓝颜祸水。不过倒是孝子,一回来就抢了洗衣盆,然后就看到了我。 看到我在他家里,周宏明显有点愣。“您是庄主?” 我笑,取出了走的时候在钱先生家里拿的全家福给周宏看。“聊聊?” 周姐道:“小宏你认识房东小姐吗?” “听说过,妈你先进去休息下,房东小姐要走了,我去送送她,衣服你也别洗了,等我回来洗。” 我估摸着,在周姐的印象里,她儿子应该是一个诚实的乖孩子,所以儿子说什么,她都信,周宏这么一说,她还真回房间去休息了。 待周宏回来,我笑吟吟道:“你既然选择搬进这条街,应该知道雪莹山庄的存在,以及鹤城的规则。” 君长青为鹤城非人生物定了三条戒律:一,吃人可以,但不能杀人(这是考虑到有的妖魔必须吃人,不然容易出事,而吃人不一定等于杀人);不准在人前暴露法力与身份(容易引起恐慌);鹤城不是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果是为了躲避仇家而进了鹤城,那么就不能再离开,离开了就永远不能再回来,敢回来,杀无赦)。 我为什么跟周宏提起这一茬?自然是因为丫根本不是人,反正别人看他是什么模样我不知道,我看到的就是一只萌哒哒的猴子。刚才要不是周姐喊他小宏,我还以为是谁家动物园的猴子跑出来了呢,白梅街上的非人物种的品种我都记得,没猴类。 这双眼睛必须想个办法,不然迟早再出事? 为毛是再?当然是因为出过一次事了,今天早上的时候出门散步看到别人遛狗,顺嘴夸了一句宠物挺精神,然后......被揍成了熊猫眼。 那不是人养的宠物,是儿子,只是年纪太小,还控制不好,形态就一直在人形与狗形之间蹦q。虽然搬到了白梅街,但这条街上也不全是非人类,因此也得小心一些,就给儿子戴了个狗牌,免得儿子被人看到了,以为是野狗,或做成火锅,或抓起来卖掉。 我一看那狗牌,也没对狗崽身上的妖气多加思索,结果就悲剧了。 这回见着周宏我也是长了记性,不确定对方在别人眼里是否人形,不轻易开口。 得亏注意了下,否则还得悲剧。 “我并没有违反鹤城的规则。” 我无语:“你把人全家给杀了还没违反规则?” “他也杀了我全家,我杀回去,这不是很公平吗?” 我微怔,什么情况? 讲真的,我挺同情钱先生的,这么短时间,跟霉神光顾一样倒了大霉,一家人全出事了。妻子不治身亡,孩子死了两个,大儿子成了植物人。 可,同情归同情,我还是在人醒来后把定金退给了他。“不好意思,你这生意我不能接了。” 钱先生露出了讥讽之色:“你也找不到凶手?” 我摇头。“已经找到了,可我发现,你死全家是你活该。” 钱先生呆住,赵哥不解:“什么意思?” 我轻叹,这要怎么说呢?直说吧,这就是一盆狗血。 钱先生的父亲是知青,曾经下过乡,在原始的大山里遇到了一家人,相交甚欢,也因此发现了那家人的一个秘密,那一家子,全都不是人,是猴妖所化。 这本来也没什么,不过是一段人与妖的友情罢了,问题在于,猴妖一家子让钱老爹将此事保密,可钱老爹却将事情告诉了儿子。可是后来,钱先生写作遇到颈瓶,用脑过度,脑子越来越差。 中医有一种说法,以形补形,于是,钱先生开始吃各种动物的脑,但效果不大,就想起了猴妖一家子。猴脑很补,猴妖的脑想来更补。 钱先生花重金让道士将猴妖一家子都给抓了起来,猴妖的脑子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猴妖一家子跑出去一个却是真的,只是他当年伤得太重,不敢回来。如今伤完全好了,又见到了仇家,自然要礼尚往来了。 鹤城不准妖杀人,但事无绝对,若是双方有因果的话,可以自行了断因果,别人不会干涉。 钱先生种下了因,虽然结出的是毒死全家的毒果,可他必须认,谁让因是他自己种的。 这生意钱虽多,却是烫手山芋,我要替钱先生杀了周宏,那这笔因果得算我头上。 对于修行之人而言,寻常因果要不了命,但积少成多,死得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赵哥也不管这闲事了,把钱还了后与我一起离开了医院,身后是钱先生撕心裂肺的哭声,可那又如何呢?自己种的因,结的是甜果还是苦果,亦或是毒果,都得自己吞。 后记 我问了周宏,他不打算继续做什么,因为钱先生如今这样是最好的报复,虽然没死都就剩他一个,但比他的家人死光了更有用。 见他这么说,我立马将钱先生家的三个鬼打包送给了诺诺,这三只不是阳寿已尽,确切来说,是倒霉催的摊上钱先生,阳寿未尽而死了。可想要还阳也是不可能的,还阳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阳寿未尽(阳寿尽了是绝对不能还阳的);身体还在并且完整(没有完整的身体也还不了阳);知道的人不多(所有人都知道你死了,你却复活了,影响太大,牵扯的因果也太大,地府也愁,干脆不还阳了)。 这三只就符合第一个条件。 对于阳寿未尽的枉死之人,地府的鬼差总是不能及时赶到,他们是按生死薄来收割灵魂的,属于踩着点上工的那种,不早也不会晚。因此这样的鬼,运气好的话,碰到鬼差,鬼差会随手收了,再查查怎么回事,如果枉死的原因与地府有关,会看看能不能还阳,无关的话,等着去投胎吧;运气不好的话,可能就成孤魂野鬼了。 诺诺一看到三只鬼就头疼。“这又是谁干的?” “这属于因果循环的问题。” 诺诺松了口气。“不是乱来,那就好,地府里之前进的枉死鬼吵死了,死都不消停,上了渡船还在闹,掉进三途川好几个,烦死了。” 我:“......掉进三途川,还能捞上来吗?”地府的河流跟人间的河流应该不太一样吧。 “一般情况下不能,不过我能捞,正好当时还没走远,就顺手捞上来了,弄得我一身的臭味,洗了好几天也没洗掉。” 8、第三章讹·高岚 妖不一定是邪恶的,但十之八九跟良民不沾边——君羽落 “我还以为你会帮钱先生呢。” “他的麻烦是他自找,我才不趟这浑水呢。” 我对赵哥刮目相看,我的淡定或许是出于我的心理,哪怕没了记忆,我潜意识里也知道自己不是人,可这位,彻头彻尾的人族啊。 “很惊讶?” 我点头。 “特勤处必须摆正态度,人与妖,谁也不可能灭了谁,那么,想要两者和平共处,做为监督者的我们就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绝对公正?”我狐疑,五指尚且长短不一,何况是人心。 “稍微偏一点没关系,但不能偏得没边。” 我:“你真坦诚。” “多谢夸赞。” 我无语的换了个话题。“你能帮个忙吗?” 我让赵哥帮的忙是找个人——方学文,我老子。 啥?为什么父女俩,老子姓方,女儿却姓君?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 国家机器果然有效率,只是一天我就拿到了资料,不过这资料有等于没有。 方学文,四十九岁(如果还活着的话),生于1941年,是建国初期的大学生,很冷门的专业——考古。不过这位大学生比较倒霉,毕业没两年就赶上了文.革,虽然方学文出生的时候家里早就因为战乱而没落,爷爷奶奶那一辈都是农民,可曾祖及更之前的先祖都是地主阶层,加上他学的专业,妥妥的被下乡关牛棚了,让一个大学生遭这种罪,跟变相谋杀也没什么两样了。那段岁月,因为受不了或自杀,或崩溃的人不在少数,方学文比较好,或者说胆大,在牛棚里呆了不到一年,发现自己实在受不了了,就偷跑了。这一跑就是十三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结果他在十年前又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我,将我托付给爷爷奶奶后就走了。 这些我都是知道的,这资料里我唯一不知道的就是他在带我出现时我伤得很重,几近断气。这座雪莹山庄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来过,是他带我来的,只是我自己不记得了。特勤处也不太清楚我在雪莹山庄里发生过什么,只知道我死不了后父亲就把我送回乡下了,然后他自己又失踪了。 这资料肯定被砍掉了一部分,就算失踪了,总该有个失踪地点吧,这上面居然对父亲的失踪地点一点都没提及,说没特勤处一点都没查到,鬼信不信我不知道,但我肯定是不信。 不过不信又能怎样?我肯定是拿特勤处没辄。 算了,慢慢来,总会有水落石出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先把法力给练好。 君长青留下了很多的书,里头关于修炼方面的常识书不少,都是我需要的。通过那些修真科普书,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早就在修炼了,并且时间很长,都成惯性了,哪怕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哪怕我的修为都给封印了,我每天晚上一入睡,立马就会进入修炼状态。只是我的身体因为习惯而没什么感觉,加上炼出来的灵力立刻就被封印起来,我也就一直没发现自己的情况不对劲。 马丹,我以前究竟过的什么生活,怎么越了解自己的身体越觉得古怪?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封印没了,有了灵力,能内视自己的身体,我就给自己做了个检查。 外表,我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内部却明显不对,骨骼和内脏的密度快赶上金属了。 神民有哪些种类呢?我将书房里的山海经给翻了出来,里头记载的稀奇古怪的物种着实多了点,神民也有,但......基本是三皇五帝之后,自己难不成是三皇五帝之后? 问阿吉,阿吉表示也不知道,它跟着君长青虽然很久了,但从未听君长青提起他是什么物种。 “不过.......” “不过什么?” “十年前你被带来这里的时候,他说了一句,出来了就很难再回去了。” 我愣住,将死狗拖了过来。“我怎么把你给忘了,说,我当年为什么会被封印灵力和记忆?”那个时候我都十二三岁了,不可能什么记忆都没有,就算是大病,也不能忘得那么干净,跟白纸似的,说没猫腻,鬼都不信。 “原因我不太清楚,但好像是为了保护你。” 保护我,把我一个快成年的非人类变成盲人、普通人类,有这么个保护法的? 阿吉道:“至少之前的你,谁也找不到。” 我揉额。“那现在我恢复了灵力也是他的意思?” “那是特勤处单方面的意思,君先生失踪,若不想鹤城乱起来,雪莹山庄就不能有事。” 我磨牙,超想揍猥琐男一顿。 之前不清楚还好,如今都知道了,怎么都没法再淡定过日子,好好修炼,天天向上,随便翻翻山海经,了解一下自己接下来要打交道的物种。 鹤城的人口失踪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决定先处理外来人口,这也是赵哥和阿吉的建议:本地妖族就算吃人也不会这么胡来,这么胡来一点都不顾忌会不会被人类世界发现的,多半是路过不打算长住的妖族。打算长住的妖族为了自己日后不会麻烦缠身,就算吃人也不会随便吃,而是挑挑拣拣那些吃了不会引起人类社会太大注意的人。 比如?前些日子有个官员被查出严重贪污却是最后一刻跑了,所有人都以为那一家子是远逃海外了,实际上......贪官的家里有妖气残留,也不知是进了哪个妖的五脏庙。 越是了解就越是头疼,小姑姑,搬家多好啊。 不过,现在这情况,搬家也晚了。 我内心呕血的拿着刚画的一沓黄符去小姑姑家,自己呆在那,只会带来麻烦,神民的肉跟唐僧肉略相似,长生不死不可能,但增长修为却是绰绰有余。可不呆在那呢,又怕出事,放一沓符是最好的办法。 为毛是一沓?自然是因为我画的符有的有用,有的没用,干脆多备几张以防万一,小姑姑只要不是背到家都不会有事。 一进门就被小姑姑拽住检查了一番。“你这些天都吃的什么?” “鸡汤、鸡肉。” “那怎么还瘦成这样了?你看看你这脸,一点肉都没有。” 搁谁吃了近半个月的素都得瘦得一点肉都没有。 “我看你搬回来算了,再一个人在外头呆下去,也不知道得瘦成什么样。” “这只是暂时的,最近比较忙,过段时间就好了。” “你忙什么?太平间的工作不是辞了吗?” “找了新工作,工资挺好的,就是刚开始有点累。”还要命,一分钱都没赚到。 “什么工作?” “‘人’口普查。” “没听说国家要普查人口啊。” 小姑姑你那么追根究底是要闹哪样啊?“私下里的,只限于少部分人,你不知道也正常。” “真的假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姑姑,还是信了。“那算了,我买了只鸡,你今天在这吃,我炖鸡汤给你补补。” “好!”我的口水分泌加速,险些流出来。 小姑姑去做饭,我正好趁这个机会将符藏到隐秘的地方,让两个无神论的警务人员随手带着一沓符,我还不如指望太阳打西边出来,把符藏在屋里的各处,把屋子变成安全堡垒就够了。 “你在干嘛?” 听到有人开口,我不由扭头,是个挺漂亮的小姑娘,唇红齿白的,不过没见过,但声音很好听,也很耳熟。“高岚?” 小姑姑有个继女,今年十二岁,也是小姑丈最头痛的家伙,从幼儿园起就学会了跟人打架,打遍幼儿园无敌手。然后,年纪越大就越是劣迹斑斑。 不过或许就是这种性格,高岚没像别的小孩那样对继母太过抵触,丫认为:就算碰到个白雪公主的后妈那样的极品,她也不是白雪公主,摆的平。 小姑姑也没苛待高岚的打算,她跟小姑丈结婚是因为彼此看对了眼,又想过日子,没兴趣没事找事。而且小姑丈带着前妻的女儿,她又何尝不是带着一个我,一个是养,两个都是养,没必要没事找事,因此小姑姑对高岚也就很好。 双方都没有主动找麻烦的意思,稍加磨合,相处得也就还可以。 熟了以后这家伙跟我说过,她的理想是当警察,我果断表示:你丫要能当警察,国家肯定被恐怖分子给控制了。 实话实说的结果就是被揍了一顿,你看,这么个奇葩,她要当了警察,想也知道三天一小过,五天一大过。 我将最后一张符贴好,随口胡诌:“小姑丈这些日子不是诸事不顺吗?我就求了符,贴家里说能转运。” 高岚也是无神论,但她有个好处,她自己不信也不会去强迫别人跟她一样不信,因此没对我的这种行为表示不好的情绪。“转运需要贴这么多?” 我道:“我各家都求了一张,这家不灵,还有另一家。” 高岚:“......” 我换了个话题:“你前些日子干嘛去了?小姑丈住院了居然找不到人。” “我想看看谁这么大胆,敢袭警。” 我愣了下。“查到了?” 高岚颓丧道:“没。” 我心说,幸亏你没查到,否则我现在就该参加你的葬礼了。 妖族对于发现了自己存在的人类,除非是可以信任的亲朋好友,亦或是自己不打算继续呆下去,准备换个地方生活了,否则......妥妥的杀人灭口。 小姑丈的命是真的很好,被发现时还没死透,及时送医急救,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9、第三章讹·兔子女神 一顿晚餐,我吃得特别香,好久没吃这么好吃的食物了,连着吃了四大碗饭,不过也就我和高岚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吃的好,小姑姑和姑丈都没吃多少。 我用手肘碰了碰高岚。“这又是怎么了?” 高岚低声道:“鹤城最近有好几起诈骗案,都有人跳楼自杀了,闹得挺严重的,就是抓不住诈骗的人,你都不看新闻的吗?” 雪莹山庄压根没电视,我看哪门子的新闻?就是想看报纸,那也得花钱啊。 一顿饭吃得肚儿圆滚滚,还打包了一盒鸡汤鸡肉,拒绝了小姑姑让我留宿的话,这才踏上回山庄的路,同行的还有高岚。 “你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走在外头多不安全,岚岚送你我比较放心。” 虽非亲生母女,但小姑姑对高岚的武力绝对有信心,高岚素来拿警察局当自家后花园,没事经常去溜达,跟各路进宫人员打交道,虽然还不是警察,但很多方面不比警察差,对那些乱七八糟的手段门清。这也是我当年会怀疑她能不能成为警察的一大因素,这家伙更适合当犯罪分子,她比犯罪分子还清楚如何完美的犯罪。 三月的鹤城,夜风吹得人直哆嗦,我紧紧抱着鸡汤才觉得暖和一点。 高岚也冷。“留下来住一晚多好,不用吹这冷风。” “白天回去也冷啊。”而且山庄里还养着一条狗呢,我在外头吃好吃的,它在山庄里饿肚子,回头发现分分钟造反给我看。 高岚无语了下,没一会又道:“那美女可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 什么美女?我顺着高岚的眼神望去。“好大的兔子。” 我这辈子从未见过这么大的兔子,比车还大,全身的毛比雪还白,看着就很软很暖。 我由衷的感慨:“摸上去手感一定很好。” “哪来的兔子?” “老娘不是兔子。” 我瞅瞅兔子,又瞅瞅高岚,想想自己前些日子的悲催遭遇,顿觉伤心,我这还不如继续瞎下去呢。“这是大美女?” 高岚点头,委婉的问:“你的眼睛是不是没完全治好?” 我不理高岚,瞧向兔子红彤彤的眼睛。“美女你好。” 兔子美女看着我的眼睛,可以清楚的看到我眼睛里她的投影——一只车子大小的雪白兔子。 我没侮辱人,我所看到的真的只是兔子。而这也并非我所愿,哪个正常人高兴自己走在大街上,一眼望去,孤魂野鬼及各类动植物满街溜达?没心脏病都能吓出心脏病来,有心脏病更得送医急救。 “你是什么?”兔子挑了挑眉,好可爱,好想摸摸,不过也只是想想,真摸上去,我的爪子非让剁了不可,没眼花的话,这兔子应该是b级的妖。 特勤处将妖根据修为和危险程度划分了等级,s级最高,全国都没几个,但每一个都是地仙层次的存在;a级其次,与人族大乘期修士不相上下,也是一个巴掌数的清的存在,至少明面上如此;b级再次,相当于人族合体期的修士,这一层次的妖,虽然不寻常见,但也不少,每个大城市里都能找到一个,或者多个;c级相当于元婴期,那更多了。再往下,赵哥就给没我多少资料了,理由?太多了,资料看几个月都看不完,他也搬不完。 b级的妖在妖族里虽然只是中等实力,可......人家再中等也是活了千百年的妖,而我,就一弱鸡。 你是什么,这种问题仿佛带着蔑视含义,但她要对别的人这么说,肯定是轻蔑的意思,可对我用,我知道,她绝对没有轻蔑的意思,问非人生物是什么,是很正常的礼节,又不是人,没必要加个人字进去。 我含笑道:“你是新来的吧,明天来雪莹山庄登记一下吧,这样大家都方便。” 兔子眸子冰冷的看着我,我不甘示弱的看回去,不能怂,绝对不能怂,怂了就可能被下锅,任人红烧清蒸。 君长青能震慑这座城市里数万的非人生物是因为他拳头硬,我没他那么硬的拳头,只能扯他的虎皮行事。可虎皮终究不是猛虎,我若是示弱,让这些家伙觉得我好欺负,难保哪天不会成为失踪人口名单里的一个。 无声的较量维持了一分钟,兔子收起了冰冷的眸子,却仍一派高贵冷艳,我真服了自己现在的这双眼睛,竟然能从一只兔子的身上瞧出浓浓的装逼范来。 “我明日去山庄登记。” 我礼貌的道:“那就多谢配合了。” 兔子女神走了,确定兔子走远后我立马趴高岚身上了。 “你认识她?你怎么了?” “抽筋了。”全身肌肉紧绷过头,突然放松,妥妥的抽着了。 高岚问:“你很怕她?” 那可是会吃人的妖,我能不怕吗? “有点。”顿了顿,我问:“我走不动了,能帮个忙背我走回去吗?” 高岚:“.......” 高岚打量了我好一会,大概是确定我是真的没法走了,终于屈尊背起了我。 在路口打了车,到了白梅街街口我就让的士停车了,再里头的士不适合进去,确切说,我不知道该如何跟高岚解释雪莹山庄的异常。虽然在外头看着,雪莹山庄很正常,可真走进去了,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有问题。 肌肉恢复了正常的我果断跳下了车:“我没钱,你付钱吧,师傅麻烦把她原路送回去。高岚,拜拜!” 一进白梅街我就看到了成群结队的鬼,这条街上的餐馆不仅经营人和妖的生意,也经营鬼的,因此每天晚上,这条街都极为热闹。刚开始时,我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卧了个槽,老娘一点都不想欣赏各种死法的死状啊。 这些鬼,正常死亡的还好,但......正常死亡的都会很快就去投胎,会留在人间的,鲜有正常死亡的。自杀的、跳楼的、车祸死的...... 看着一个脑袋跟萨其马似的鬼从面前走过,我肚子里还没消化完的食物差点吐出来,哪怕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我对这条街的夜晚仍旧适应不良。不过,想想周宏,我又觉得自己好多了。他住的那栋楼曾经有个人跳楼自杀,人们觉得人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因此很多扛不住压力时会选择自杀,可真的一了百了吗? 现世的恩怨是一了百了了,但......死后的世界仍有新的问题,因着人是自杀的,这是不尊重生命的表现,这是犯罪.......直白点说就是,自杀的鬼必须每日重复自己的死亡过程,一直到投胎的那一刻到来才能解脱了。周宏住的那栋楼的那只鬼现在都还没等到投胎的时间,因此一直在重复跳楼自杀的过程。周姐是人类,看不到自然不会有感觉,但周宏,他可不是人,肯定看得见。 我很好奇,每天吃饭时看到别鬼在自己面前跳楼自杀,血淋淋的走来走去,周宏感觉如何。反正我是看过一回那满地的脑浆子后两天都吃不进东西,省了一笔开销,不过那之后我对那个地方都绕道走了。 回到山庄,我将鸡汤给阿吉。 “算你有良心,出去吃好东西还知道给我带一份回来。” 我支着下巴坐在地上瞧着阿吉吃东西,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阿吉,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的眼睛恢复正常?” 阿吉不解:“你的眼睛还有什么问题?” 我叹道:“你知道这条街上的人,我一眼看过去有多少动植物吗?我根本分不清哪些是人,哪些是妖,哪些是普通动植物。” “神民乃上古大神的后裔,你这眼力与生俱来的,跟人生下来就会喘气一样,想要人不再喘气,除非人死了。” 所以君长青封印的我的眼力,却把我给搞瞎了吗?我心里顿时忍不住呕血不已。“可这个样子,我要怎么过日子啊?”真不知道我十二岁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虽然没有那时的记忆,但那个时候我应该是没有瞎的。 “你努力修炼吧,等你到了君先生那个境界,就可以控制自己的眼睛,从而看到妖魔鬼怪所化的人形。” 君长青的境界?半神?呵呵。 “你去哪?” “洗洗睡。” 雪莹山庄很大,共两层,一共六个房间,楼下两间一间是书房,一间是杂物房,楼上四间,主卧是君长青的房间,里头全是他的东西,我懒得动,就住在了旁边的一间客房里。按理来说,这么一个小别墅应该不算很大,为什么我会说很大?概因我之前整理杂物房时发现的事。 君长青的杂物房里放的东西多而乱,但里头有不少有用的东西,比如玉符,比如铜钱旧书什么的,我之前为了寻找对自己有用的东西而进去过,结果......外头看着杂物房挺小的,可真走进去了,卧槽,篮球场也就这规模吧。 把杂物房弄成这样,君长青你让科学情何以堪啊? 第二天的时候兔子女神大清早就来登记了。 我拿来非人登记册。“名字。” “白九灵。” “九是辈分还是排行?这是我随口问的,你可以不回答。”这年头,已经很少有人取名还按字排辈了,但非人却不一定,比如我,姓君,羽字辈,名落;还有君长青,长字辈,名青。 “排行。” 真能生,我腹诽。“什么时候来的鹤城,打算住多久?” “半个月前,住多久还没想好。” “年龄。” “六百。” “整的?” “你活了几百年还能记得自己年纪的个位数是多少?” 肯定记不得。“种族。” “讹。” “哪有长得像兔子的鹅。” 兔子女神的气场明显冷了下来。“讹诈的讹。” 我咬了咬毛笔杆,讹兽?“鹤城最近的几起诈骗案同你有关系?”小姑丈头疼的案子我回来后顺手关注了下,结果跟这条街上的“人”随口一提,他们就告诉我,那是一只新来的讹做的。 兔子,错了,应该是讹女神点头。 “你知不知道你搞出人命了?” “他们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只是没钱了而已,再挣就是。”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人家辛辛苦苦赚的钱,一下就被你骗光了,能不想不开?” 女神不以为然:“不辛苦啊,我骗的那几个人都是为富不仁,钱大多不干净,沾着人血呢。” 我揉了揉额角,深以为这位应该去考警察,若有这么个警察,所有贪官都得怂。 “我提个建议,虽然雪莹山庄不要求所有妖都要从事合法的职业,但你若是打算长住的话,还是找个合法工作吧。”这么诈骗下去,很容易引起注意,到时候被人抽丝拨茧发现这是传说中的讹的话,那乐子就大了。 兔子女神高冷的道:“我会考虑。” 怎么都感觉是在糊弄我。 10、第四章生生世世爱·香炉 情人说,我爱你生生世世,可有几段爱能够一生一世?一生一世尚且艰难,何况生生世世。 奈何桥上,孟婆汤下肚,前尘尽忘,你还会爱我吗?——君羽落 一个活了一百多岁的人有多少收藏品和垃圾? 足够堆满篮球场。 我在杂物间里淘宝时发现了一个瓷器,色彩鲜明,大叶大花,感觉挺好看的,就搬到了大厅里当花瓶。白九灵登记的时候看到了花瓶就随口夸了一句元青花挺好看的,我当时就愣住了。古董什么的我可不懂,但随便一个瓷器都是元青花,那么杂物间里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是什么年代的? 专门找了资料来对比,君长青以前开过当铺吧,前朝与民国的物件一大堆,占了九成,剩下一成更是什么朝代都有,有的干脆就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 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可算是把杂物间给收拾出来了,君长青你没事收这么多东西干嘛? 阿吉问我:“你打算扔掉它们?” “......你怎么会认为我想扔掉它们?” “都是没什么用的杂物,不扔了你还要做什么?” 我默然一息,问阿吉:“阿吉你高寿?” “我记得自己最早的记忆是在乾隆年间,你帮我算算吧。” 乾隆年间? “乾隆在位六十年,他退位的时候是1795年,离现在一百九十五年,你最少两百岁了呢。” 两百岁,我悟了,这些东西对它还真是没有用的杂物,至少在当时的年代,这些东西真的不值几个钱。 真没想到死狗年纪居然这么大了,当我祖宗都绰绰有余了。 “如果是你那一部分人族血脉的话,是够了,但神民就算了。” 呀,把心里话说出口了。“怎么说?你见过我的母亲,知道她贵庚不成?” “听君先生说起过,那是他堂姐,君先生的年纪你已经知道了,他的堂姐......”死狗用眼神表示:你懂的。 我呵呵。“老爹牙口不错。”君长青的堂姐,年龄怎么也得一百多岁了,老爹你给老娘当孙子都绰绰有余。 “君先生说他四十岁才成年的,而这还是因为他有一半人族血统,生长比较快。” “......那没有人族血统的神民呢?” “君先生没说。” 好吧,是我错了,不是老爹口味重,而是我不该用人族的标准去看非人,物种都不同,衡量的标准自然不同。 东西整理得差不多后我挑拣出了一个黑陶质地的香炉,线条粗犷,看着就是古物。问了阿吉,是君长青在袁世凯下台那一年买的,应该不是很久远的古董,买卖应该不犯法。 “你要卖它?” “你这不是废话吗?不卖的话我收拾杂物间干嘛?债台高筑,不早点还清我早晚想死。” “君长青很喜欢这个香炉的。” “问题是他已经死了,现在这间房子和房子里的一切都是我的财产,我想怎么处置都可以。” “呃,据我所知,人类的法律规定,配偶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 我想了想,点头。“是有这一条,怎么了?” “君长青的配偶还没死呢。” 我愣了下。“她没死我怎么没见到她?” “你见过她的。” “在哪?我怎么没印象?”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这些见过的非人,不少,但都是这条街上的,若是君长青的伴侣,没道理住在外头不在山庄里。 “她就在山庄里啊,一直都在。” 我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你可别跟我说那是只鬼啊,不对,就算是鬼,我也不可能看不到。”凡人的阴阳眼最多看到鬼,却不可能看到妖魔怪的原形,而我,我能看到鬼,也能看到各种非人的原形,也仅限于原形,瞧不到他们的人形。 “她不是鬼,是妖。” 我大奇:“山庄里还有第二个妖?” “外头那株白梅树就是! “那株白梅树连人形都不能化,能说妖?”虽然看不到妖魔鬼怪的人形,但我又不是没长脑子,那株白梅树从头到尾就没挪过位置,若是妖,哪怕我看不到它们的人形,也能看到动植物满街走的画面,若从头到尾都没动过,要么是已经死了的动物,要么就是普通植物。 君长青口味得多重才能瞧上一株不能化成人形的树?亦或是,非人的思维逻辑究竟有多彪悍,能跟一株树谈恋爱,还是一株不能化成人形的树。 “梅姑娘是几千年的树妖,原本也是能化成人形的,只是发生了一些事,修为尽失,这才打回原形从头开始,君先生当年之所以来到鹤城也是因为这里是梅姑娘的故乡,他要在这里等梅姑娘重新化成人形。” 原来是这样啊,我之前还纳闷君长青一个半神哪呆着不好,偏偏跑到这西南来安家落户呢。“那我这位婶母叫什么名字?” “梅雪莹。” 我:“......”所以这就是雪莹山庄的由来吗?挺深情的,就是悲剧了点,梅树仍未恢复人形,男主已经去见阎王了。啊不,也不一定是去见阎王了,君长青那样的存在,别人若要杀他,为了杀彻底,多半会打得他灰飞烟灭。 我最后还是决定,卖香炉,至于婶有没有意见,有本事开口抗议啊。 我对古董这行不熟,最后还是找了高岚才解决问题,虽然高岚也不是社会人士,对这些同样不熟,但架不住她的朋友圈广......警察局的那些常客她都认识。高岚的亲妈很早就离婚了,孩子归小姑丈,小姑丈一个大男人照顾孩子的方式就是把孩子给带警察局放着了。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那些警察局常客教了高岚不少东西,都算是高岚的师父,因此高岚懂得东西很多。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小姑丈对此一直都没什么好脸色。 高岚随便找了几个人很快就给我带来了我想要的信息,鹤城有好几家地下拍卖行,我的香炉正好拿去试试。 我将资料挑挑拣拣了下,最后选择了高岚的朋友认为的最靠谱的一家,虽然对于赃物,价格压得有点狠,但不会黑吃黑。 对于高岚着重提了下赃物两个字,我颇无语:“几个意思?以为我偷东西还是怎么了?” 高岚反问:“古董很容易找?” “我的东西来路绝对正当。”我义正言辞。 高岚明显不信,要我我也不信,君长青□□十年前收的东西,那么请问一下,君长青贵庚?叔侄只差一辈,年龄却相差百余岁,这合理吗? 我拿着实物先去拍卖行问价,这是高岚的建议,货比三家的问,免得因为不识货而被人给糊弄了。 我真的就问了三家,心累。 原以为最多就是明确时代的东西,结果,鉴定的人说年代挺古老的,就是不怎么值钱,我呵呵了后去找了诺诺。 “诺诺,认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的年纪呢,你高寿啊?” “你是问我化成人形的年纪还是加上未化成人形的年纪?” “化成人形后。” “那我约莫四千岁。” 四千岁,近代一百年,明清五百年,宋元、五代十国、隋唐、南北朝、魏晋、秦汉、夏商周,嗯,差不多有四千年了。我了个去,你一朵花,竟然跟华夏文明差不多年岁。 我好奇的问:“那你化成人形用了多少年啊?” “我有意识的时间是一万年,而更早的岁月我是没有意识的,就不太清楚了。” 这也就是说你的年龄不少于一万四千年亢呛牵职 我将黑陶香炉递给诺诺。“那你帮我看看这个炉子什么朝代的可以吗?” “这个香炉的形制,应该是西周时的东西。” 我了个去,西周时的?君长青你眼光真好,买个香炉竟然是西周时的,而你还把东西给丢杂物间了,不,就算没丢杂物间的时候也是拿来焚香的......虽说这东西的功能也的确是焚香,可拿着几千年前的文物当家具用,君长青也是人才了。 本来还打算继续卖的,毕竟我比较缺钱,却听诺诺继续道:“这东西我有点印象,好像是燕国早期的王族制品。” 我愣了下。“哪个燕国?” 诺诺反问我:“这颗星球上的周代有几个燕国?” 我:“......”还是别卖了,卖个普通文物不算了,但王族之物这种东西,若是被人以为我是挖了哪个燕王族的古墓就悲剧了。不过,我有些惊讶的说:“诺诺你懂的还挺多的。” “活得久了自然懂得多,不过这燕王族的东西,主要还是那个时候出过一桩挺有意思的事,我就对那个国家特别关注了一点。” “什么有意思的事?”我好奇的问,能够让一个活了成千上万年的老妖怪说有意思的事,肯定是真的有意思。 诺诺问我:“你知道孟婆汤吗?” “知道啊,人在过奈何桥时要喝的一碗汤,据说喝了之后就会前尘尽忘,无牵无挂的走入下一生。” 诺诺点头。“可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喝孟婆汤的,人生在世,难免有些东西是死了也放不下的。每个灵魂都有时间,下一生的时间已经到了,灵魂却不愿踏进下一生,那么下一生的那个躯体就会是死胎。如此,会导致很多人的命运以及因果发生变化,反正影响挺大的。” 我问:“那怎么办?” “简单啊,识趣点自己喝了孟婆汤,不识趣的话,脑袋上打个洞灌进去。” 我:“......这也忒凶残了。” “不凶残不行,若是轮回出了乱子,影响不大的话还可以压一压,但大了的话,得倒霉一大片公务人员,甚至十殿阎罗都吃不了兜着走。而且,在我看来,那些不愿投胎喝孟婆汤的人鬼的原因都是因为生前有着遗憾,执念太深,因而不愿忘记。可在我看来,他们纯粹的遗憾与执念纯粹是自己作的,没有道理他们生前作,死后却要不相干的地府来承担后果。” “那倒也是。”人活着,或是死了,任性不打紧,但人任性是自己的事,没有道理让不相干的人买单。 11、第四章生生世世爱·美人 我很是不解:“我能理解你们硬灌别鬼孟婆汤的做法,但这与我们正在说的话题有关系吗?”跑题了吧? “没跑题,你听我继续说下去就知道了。” “那你继续。” “虽然人死后去了地府,有执念不肯投胎的都会被硬灌孟婆汤,但也有寥寥无几的例外。” “为什么啊?” “这就得从地府尚未建立起的时候说起了.......” 我了个去,这话题究竟有多古老? 诺诺花了一个小时才给我解释完,而我理了半个小时才勉强理清楚。 所有人都知道六道轮回位于地府,却没人知道,其实地府是因为六道轮回才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六道轮回的年代比地府更加久远。 亘古之初,是没有地府也没有六道轮回的,只有盘古肚脐血所化无尽血海,生灵死后,灵魂要么在天地间飘荡,直至消亡,亦或沉入血海消亡。嗯,不管是哪一种,最终的结果都是消亡,真正意义上的人死如灯灭。 后来,有一大能身化六道轮回,天地间的孤魂这才有了个去处,但......六道轮回初生,非常不完善,那些灵魂想要渡过血海去轮回也极难。因此有了奈何桥,奈何桥渡天地间的阴灵前往下一世,随便喂汤。 喂汤之人是奈何桥的主人,也是一位太古神族,据说诞生天地初开时,有这么一位坐镇奈何桥,孟婆汤真的是喝得喝,不喝也得喝,甚至闹得太烦了,神一巴掌拍得你魂飞魄散,大家都清净。不过正如有句话说的,大衍五十,遁去一,天地间的事,只要不是自作孽到没救了,那都有一线生机。孟婆汤也不例外,有那么一些人是可以不喝孟婆汤的。 执念深重也有深浅之分,有的人执念还不算太重,一碗孟婆汤下去也能解决,但有的鬼,重得没边了,灌十碗孟婆汤都无法完全消除。对于这一类鬼,地府都会看看是否有大功德,若身怀大功德,打包送去第一代孟婆,即奈何桥主/太古神族那里交由其处置。 以汝之功德换汝之圆满。 大白话点就是,拿累世的功德向奈何桥主换取消弭执念的机会,如有的鬼,放不下生前的老父母,奈何桥主会前往该鬼所在的人间,替他赡养老父母,让父母高高兴兴的渡过余生。若该鬼觉得安心了,执念自然消散,饮下孟婆汤就可以去下一辈子了。也有特殊情况的,生前犯过什么大错,想要重来一次,奈何桥主也会穿越时间回到过去替你活一次,避免错误。反正在诺诺的记忆力,那位奈何桥主几乎无所不能,不管来人的执念多么的刁钻变态它几乎都摆的平。 为什么说几乎?自然是有的鬼执念着实刁钻,超出奈何桥主的天道允可范围,亦或是当事人死心眼,实在看不开,奈何桥主也无奈,而这一类鬼都一个结果——跳入忘川河永世不得超生,自然,也有例外,有的鬼跳下了忘川河那鬼地方还没有别的厉鬼吞噬,哪怕忘掉了所有的记忆,没了神智,也爬了出来,那么奈何桥主再无奈也会替你完成你的愿望。不过那样的话,奈何桥主也得倒霉,超出天道允可范围的事,它不是不能做,只是做了之后天罚分分钟找上门。唯一庆幸的是,这种跳下忘川河还能自个爬出来的奇葩鬼,几亿年也难得碰上一个,所以奈何桥主勉强吃得消。 诺诺对周代燕国有印象的原因便是因为这个事,奈何桥主那一段时间特别倒霉,短短一千年里,忘川河里爬出来三只鬼,完成它们的执念后,奈何桥主也被天罚拜访了三次。这运气也是够背的,不过被天罚了三回都没死,大神生命力真真是顽强,若是换了我,天罚找上门一回都足够我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奈何桥主为了不耽误工作,便提了几只厉鬼代班,自然,只是让他们去人间想办法化解执念,别的什么,就算奈何桥主放心,那些鬼也没那个能力。诺诺记忆深刻的原因更是简单,那段时间她正好犯了点事被罚去煮孟婆汤,煮一千年,哪都是煮汤,就被调到奈何桥主那了,奈何桥主闭关养伤前顺手将监督那些厉鬼,免得它们在人间胡来的任务给了她。 奈何桥主闭关五千年后便出来了,诺诺便在奈何桥那里代班了五千年(ps:这里说的是地府时间,地府与人间的时间流速不同),燕国正好是那些代班任务中的一桩。 我说:“五千年的岁月,那么多任务,你记性真好。” “不多啊,你知道需要多少功德才能在死后执念难解时得到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吗?那样的功德,通常需要一个人累世行善积德,不做一件恶事才能攒起来,还要死得够惨,执念深重到寻常孟婆汤也没辄,不然也不能走到奈何桥主那里。而这样的鬼,亿万只鬼里也难出一只。” “那你岂不闲得长蘑菇?”地球古往今来全加起来的人口恐怕也没超过亿万这个数量吧。 “你莫不是以为夜晚的星空只是布景图?” “什么意思?” “世界很大,地球只是沧海一粟;盘古世界很大,此方宇宙亦只是沧海一粟。” 我秒懂,在诺诺离开时随口问了一句:“那要是执念深重得寻常孟婆汤也没法解决,又没有足以见得奈何桥主的大功德该如何?” “那就先看看身上有没有罪孽,若是有,十八层地狱里报道。若无罪孽,则看是否受不受教,若是受教不会胡作非为的话,可以考地府的公务员,鬼的执念越深,鬼力也越强,鬼差嘛,自然是实力强大才能引渡那些不愿轮回的鬼,镇压厉鬼。” “不受教又考不上公务员呢?” “不可能考不上,公务员对于那些执念深重的鬼,门槛放得很低,少有考不上的。被刷下来,便只有一个原因,心性不适合,会胡来,丢进三途川永世不得超生便是。” “......人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过不去也还有别的路,地府倒好,不成功便成仁。”真够绝的。 “也不一定啊,只有那些特别危险的鬼才会丢进三途川,不怎么危险的,就算考不上,也可以在幽都城定居,呆到灰飞烟灭,亦或是执念消解。” 答应等有钱了送诺诺一瓶美酒后才得以送走这位鬼差,送走了诺诺,我拿着香炉想了想,问阿吉:“屋里还有香吗?我说的不是驱虫的蚊香,是高级的熏香。” “君先生调的香都在书房。” 我在书房里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一只三尺长的箱子,里头全是香,量不少,但种类却少得可怜,大半是冷梅香,只有非常少的几盒是别的,并且是陈年的香木——檀木、老山香,沉香木......甚至还有一盒奇楠香。 我眼睛亮了亮,奇楠香还挺柔软的,我用手掰了点木屑下来,放在香炉里燃了起来,清香馥郁自然,虽然我不懂香,却也闻的这香味很是不错。 一把悦耳的声音自门外传来。 “千年奇楠香果真名不虚传。” “要登记是吗?稍等......”我正想找登记册,抬眸却发现自己看到的是个人。 啥?为什么这么肯定那是个人?自然是因为我看到的是个人类姿态的生物,若是非人,除非是鬼,否则我的眼睛所看到的是什么形态都正常唯独不会是人形。不过,这人怎么看上去有点不对劲啊,我又瞧了瞧,原来如此啊。 在我的眼睛里,每个人的眉心都有一根线,从线的亮度与长度,我可以看出别人余下的寿命与福泽,线越长,那人剩下的命就越长,同理,线越短,剩下的时间就越少,如果只剩下非常短的一截的话,要对付不介意的话,我会送那人八个字:抓紧时间准备后事。(阿吉一直都不赞同我这么做,看人与非人没什么,但看别人的寿命与福泽,需要耗费灵力,看了也就算了,可要是随便说出口,古往今来嘴巴把不住门先知都死得惨。) 门口站着的是个美人,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与白色女式衬衫。很年轻,也美丽,跟电视里的大明星有的一比,不过大明星的美有一半是化妆化出来,卸妆后与卸妆前完全两个人,而门口的那位美女却是素面朝天,纯天然的美人。但最令我侧目的还是她眉心的那条线,菇凉好长的寿命啊,能活一百多岁呢,还有身上那一层亮闪闪的功德之光,简直要闪瞎我的钛金狗眼。 我捂了捂眼睛,好闪,马勒戈壁,眼睛的问题必须解决,虽然身上有这样恐怖的功德的人不会多,找遍整个地球也没几个,可倒霉的碰上了,这亮度也刺目啊。“美女你是?” “我原本是来找君小姐你买香炉的,不过这里既然是雪莹山庄,那我还是先找君长青吧,你告诉他,昆仑故人来访他就知道了。” 闻言我不由放下手仔细瞅了瞅,没错,虽然功德之光闪瞎眼,但人的确是个普通人,不是修士,随口道:“可君长青已经死了。” 美女露出了惊讶之色。“一个半神怎么会死!?” 得,就算这位美人是人族也一定不是普通人。 我将香炉的盖子盖好。“哦,我也不知道,反正突然有个律师找上门找上门说他把他的所有财产给了我,以遗产的名义。”至于真死还是假死,自己慢慢猜吧。 “包括雪莹山庄?” “包括雪莹山庄。” 12、第四章生生世世爱·重生 “那我现在找你。” 可我一点都不想你留下来。 虽然万般不愿,但人来了就是客,何况人还与君长青认识,怎么也得礼貌点。我从书房里掏摸出一罐茶叶,抓了一把,准备烧个水给她冲壶茶,结果茶水才接了水,正准备放煤气灶上,美女就微微蹙眉。“你要烹茶?” “你要是口渴,我可以先给你倒杯白开水。” “我会茶道,我来吧。” 怎么都觉得这家伙在瞧不起我。 “这茶叶是一百年的普洱,不能你这样泡。” 我愣了下。“一百年?那还能喝吗?喝了不会闹肚子吧?” 美人:“......” 阿吉鄙视的看了我一眼。“普洱茶越陈越好,你不懂就别乱说。” 我这是被狗给鄙视了? 心塞。 美人烹茶很讲究,要茶具,死狗果断提出了君长青收藏的一套茶具,是君长青九十多年前从一位茶道大家那里得来的。我无奈的起身去拿茶具,看得出来茶具经常使用,虽然有灰,但灰不多,估计也就这半年的事,洗灰的时候我发现紫砂壶里竟然有着非常厚的锈,君长青你多少年没洗茶壶了? 正打算拿洗洁精和刷子来刷,便听到外头传来美人的声音。 “紫砂壶你别洗,茶锈是好东西,不能洗掉。” 我看了看正要滴进紫砂壶里的洗洁精,赶紧拿开,随便用水冲了下便拿出去了。 白梅树下,红泥小炉烧水,水沸之后加茶叶,我发现,死狗鄙视我还真不是没道理,同样是泡茶,让我来,肯定开水一泡了事,这位却是麻烦无比,但不可否认,还挺好看的,行云流水,跟欣赏艺术片似的。 红浓剔透的茶汤推到眼前时我仍有些愣神,支着下巴思索了下,忽问美人:“美人贵庚?” 虽说这年头会茶道的人不少,但要说如美人这样,跟艺术似的茶道,我估摸怎么也得是大家,若美人是个七老八十的老人,那我不会太奇怪,老人嘛,就好这些古典的东西。可美人却是个年轻人,我冒着功德之光打量了好几遍,没看花眼,美人的骨龄是十七岁,十七岁的人类正值青春期,俗称叛逆期。正是家长说往东,偏要往西的浮躁年华,静不下心来,可这位美人却不然,真正意义上的心静如水啊。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身上有一股子沉舟侧畔千帆过的味,怎么瞅着就那么诡异呢? 老成的孩子不是没见过,但美人这样子的,简直就是妖,偏偏她又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 奇! 茶汤是苦的,真不知道老一辈的人怎么就那么喜欢喝这个,哦,也不全是老一辈,至少眼前这个美人也喜欢。 美人很有古典味道的饮了茶汤,然后冒出一句:“那只黑陶香炉是我的夫君亲手所制赠予我的。” 虾米? 夫君? 这都什么年代的词汇? 这年头居然还有称呼自己的老公为夫君? 不对,亲手所制? 我了个去,香炉可是西周初期的东西。 我庆幸自己已经把茶汤给咽下去了,否则非喷了不可。 “敢问美人高寿?” “我这一世仅十七岁。” 这一世?几个意思?我抓着脑海里一闪即逝的一丝灵感问:“你难道记得前世?” 美人补充:“很多世。” 呵呵,诺诺你跟我说的什么来着?孟婆汤不肯喝就脑袋上打洞硬灌也要别鬼喝下去,那我眼前这只是什么? 美人问我:“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我点头。“想。” 孟婆汤啊,美人你是怎么躲过去的?这玩意可不像小说电视里说的那么好躲啊。聊斋里经常提到某某起死回生,我也曾问过诺诺,诺诺表示:全是放屁。 一个人能够活多少年,并不是由十殿阎罗决定的,十殿阎罗跟法院的法官似的,它能判罪犯多少年有期徒刑,或者枪毙,却没权利决定无罪的人有罪,有罪的人无罪,又是否该死。 真正决定一个人阳寿的是无数前世的留下的因果线,除非扯断所有前因,否则生死薄上写了你该多少岁死就得多少岁死,想改命?黑白无常哪怕是亲自操刀剁人也不会让你多活一秒钟。这倒不是黑白无常没人性,而是一个人的死去也是另一个人的诞生,不及时把灵魂带回去灌孟婆汤投胎的话,那么那个即将出生的新生儿将生下来就是死胎,原本属于那个孩子的人生尚未开始就被人给扼杀了。 这可不是什么小因果,人生在世,不可能不与其它人有交集,而有了交集就会有因果。比如,新生儿未来会是一个拯救很多人生命的善人,却在一开始时就死了,那么未来那些本该被它所救的人有极大可能会因为失去这一线生机而死去,无数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那因果......相当恐怖。 因果由谁来背? 地府是绝对没兴趣当圣人的,可让普通人来背,它也背不起,让一个乞丐去背亿万美金的巨额债务,只要债主脑子无恙都不可能这么傻,因此这因果十之八九会找上地府。就算十殿阎罗与鬼差都不是一般的存在,可他们也不是奈何桥主,能从天罚手下活命,而且就算是奈何桥主,扛住天罚也不是什么代价都不用支付的。 孟婆汤和阳寿其实是差不多的,一个人若是记得前世,那么前世的记忆与知识都会影响这一世的生活,同样因果牵连广泛,地府不会乐意背这锅,否则也不会对投胎抓得那么严。 所以我是真的好奇这位美人是怎么个例外的。 美人姓姜,上羊下女的那个姜。 “你知道姜尚姜子牙吗?他是我曾祖父。” 美人的开头就把我给噎着了,好一会才缓过来,其实这也很正常不是吗?西周初期啊,姜子牙不就是西周初年的人吗?据说还挺长寿的,好像活了一百多岁,单从人族的角度来看,姜爷爷是活生生的人瑞啊。 “你听说过重生吗?” “死而复生,我知道啊,不就是死了之后,被阎王判官通融,还阳了的事嘛,聊斋里经常写这种类型的短篇。不过大多是瞎掰,阎罗和判官根本没这权利,硬要越权的话,被他们允可还阳是人是高高兴兴的还阳过好日子了,那些允了他们还阳的地府公务人员却跑不掉一个渎职罪,不死也得脱七八层皮。” “我问的不是这种重生,我问的是一个人死了后发现时光倒流自己回到了少时的重生。” 我:“......”我还能说什么,我已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多年以后,当这种重生流的小说流行起来时,我与诺诺讨论了这个问题,她告诉我:那是纯yy。 时光倒流只有奈何桥主才有这能力,但它也只能在有客人的时候才能用,每一次动用都需要以大功德做为燃料,并且不能随便改变无关任务之人的命运,否则......天罚还得上门拜访。 不过事无绝对,很多的界诞生不够久,世界法则还没发展完善,就好像刚出产的计算机,肯定漏洞一大堆,但随着时间的发展,那些漏洞则会被一一补上。可在所有漏洞补上之前,出现几个死后时光倒流重生回到年少时的例子也不是没有,但奈何桥主在时光倒流后都不能为所欲为,何况普通人。 小说里那些重生之后仗着前世知识大杀四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主角不可能存在。因为它们本身就是突然出现在电脑里的病毒,而防火墙无处不在,结的是善因还好,那会有功德,功德可是个好东西。同样是年纪一大把,身体不好的老人,有大功德在身的人,哪怕老人病大把,精气神也是扛扛的,并且多半在睡梦里无声无息的死去,没有半点痛苦。而没有大功德的老人,又有一大把老人病,那么老人该遭的罪一样都跑不掉。从这个问题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功德可以压制很多东西,甚至减轻与压制因果的影响。 重生小说里那些主角,若是有足够的功德,那么防火墙就会因为功德误以为它们不是病毒,而是有用的软件,从而将它们当成计算机本身的一部分。可没有功德欺骗防火墙,又肆意妄为让防火墙注意到它们,那么,计算机里进了病毒应该如何?自然是开启杀毒软件(天罚)杀毒呗。 做为重生者,美人没被天道当成病毒给抹杀了,挺不容易的。 一朝重生,有几个人能保持平常心,好好过日子,而非肆意妄为?不可能,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人有七情六欲,而这些东西都在干涉人的理智,做出种种或错误或正确的决定。一朝重生,人只会以一种优越的心态去看周围的一切,而抱着这种心态,必然会搞事,而搞了事就别指望防火墙继续瞎下去。 美人第一世,也是第一次第一世,挺悲剧的。 虽是齐丁公的孙女,却没多少地位,其父是齐丁公的嫡子,却不是嫡长子。古代可不像现代,无论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都能继承家业,西周时期,非嫡子不可继承家业,而嫡子也必须是嫡长子继承家业。不过在周代以血缘宗法制统治国家的年代,美人的老爹就算不能成为齐侯,也是齐国挺有地位的人,比起别的人,齐乙公自然更信任自己的胞弟,因此对胞弟很重用,兄弟和睦,地位也高,毕竟齐丁公年迈后,处理齐国国政的都是还是世子的齐乙公。 美人是齐乙公胞弟的嫡女,按理,美人应该过得很不错,就算不是公主,也是权臣的千金,日子能过得不好吗?而问题就出在了这里。 美人是嫡女没错,可她娘很早的时候就死了,然后老爹就娶了后娘。 不是每个爹都跟小姑丈一样拎得清,也不是每个后娘都跟小姑母一样对于丈夫和别的女人的孩子都是:只要不是私生子,我就算不能视如己出也一定会真心以待。 美人他爹是个耳根子软的,枕边风对他的杀伤力非常大。 美人的后娘是个厌恶看到前妻留下的女儿的人,因为元妻的嫡出子女地位比继妻的子女要高。 这么一对奇葩,后娘进门的同时等于后爹一块进门。 美人少时就订了亲,是齐丁公给定的,嫁给莱国的世子,是联姻,也是两国止戈修好的决定。 姜太公始封齐国,但那里已经有一个大国了,即东夷人建立的莱国。莱国的始祖是吴回第四子莱言,而吴回是老童的儿子,老童是藜(li,第二声)的儿子,藜是伯服的儿子,而伯服是颛顼的长子。做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千百年的岁月,要么被吞并蚕食得成了大国的附庸,要么就是吞并了别国成了大国,莱国属于后者。 分封后姜太公本人是没有去封地的,周武王死得早,幼主继位,做为辅政的大臣之一,他想走也脱不开身。因此封地的事宜都是丢给长子姜常吃谟鸾u迹穑肜彻亩汲枪槌峭模筒铊评澈盍成先チ恕 莱侯与姜太公争边界就是这么来的,强龙跟地头蛇对峙的结果就是谁也拿谁没辄。姜太公灭不了在当地扎根数千年的莱国,而莱国也赶不走姜太公,旁边还有同样是周王封的诸侯的鲁国,真把姜太公逼急了,联手鲁国,再向周王借兵,莱国妥妥的要灭。 对峙多年后,齐国和莱国都觉得谁也掐不死谁,这么掐下去也不是个办法,都累,不如结两姓之好,大家一起发展好了,于是有了联姻。 美人的年龄正合适,因此成了联姻的主角之一,而她的悲剧也是自这桩联姻开始的。 美人原想着等到嫁了人,离开了奇葩亲爹和后娘,只要好好经营,日子肯定能过得好起来。结果却是,她嫁了,可她的夫君爱的不是她,这也没什么,联姻嘛,本来就没什么爱情,搭伙过日子而已。这也在美人的预料之中,夫君爱她也好,不爱她也好,日子都能过下去。 联姻是不能退货的,崩管爱不爱,日子都得过,她会学着习惯生活里多了个人,夫君也得习惯。不习惯也没关系,等她有了嫡子,夫君你尽管去纳姬妾,大家各过各的就是。(话说,美人您老的婚姻观挺开放的。) 13、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前世 美人什么心理准备都做好了,唯独没想到现实比想象更离奇,想象出于人脑,再天马行空也在人的脑力范围内,但现实,有时真的不讲道理到人的脑子都无力。 莱侯世子有一位真爱,这本没什么,哪个诸侯没真爱,收为姬妾便是,可如果莱侯世子的真爱是美人的妹子呢? 我听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插了一嘴。“据我所知,先秦时代,是媵妾制,婚姻中女方嫁出去的不是一个女儿,而是一群女儿。嫁进夫家,姐妹们是天然的盟友,怎么到你这就成情敌了?”先秦时代可不同于现代,那个时候,男人娶妻,娶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女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秦穆公嫁文嬴(也叫怀嬴)给晋文公重耳,简直是搞批发,陪嫁的媵妾足足四个宗室女。更无语的是,在先秦时代,这还是正常的礼节。 不过考虑一下当时的情况,也能理解,诸侯的后宫整个一春秋战国缩影,媵妾与主母若是不结盟抱团,肯定活不下去。姐妹为了个男人反目这种事,除非不想活了,否则都不会那么做,男人再重要也没自己的性命与子嗣的前途重要。 “陪嫁的媵妾出自同族,却不是什么人都挑的,我的媵妾是我的庶妹。” 我茫然的看着她。“不太懂。” “莱侯世子爱上的是我的嫡妹。” “你母亲不是很早就死了吗?哪来的嫡妹?” “继母所出。” 好大一盆狗血。 诚如美人所言,陪嫁的媵妾必须是庶女,让嫡女为媵妾,齐国不会那么做,这不合礼,而周朝最重礼。至于莱国,莱侯世子要敢提这么个要求,那就不是结亲,是结仇。 是,古有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可那也是两姐妹一嫡一庶,嫡女为妻,庶女为媵妾陪嫁古来有之。若两个女儿都是正妻所出,你看尧会不会把娥皇女英一块嫁给舜,就算一次批发两个,也第二个也肯定不是女英了。 莱侯世子也知道这要求在当时很过分,不过这也没难倒莱侯世子,明的不行就来暗的,与美人的后娘之女暗通款曲。妹子时常来看自己,因着两个人关系还不错,美人也就以为妹子是真心来探望自己的,哪里想得到妹子是来跟姐夫偷.情的。 事实证明,偷.情也不是完全没风险,也会出人命的。 美人的妹子有了身孕,不想未婚生子的话,要么堕胎要么赶紧嫁了。可她是嫡女,嫡女去给姐夫做妾,呵呵,齐丁公不打死她就不姓姜。 这对狗男女心也够狠,竟然趁着美人又一次生产时把美人给害了,一尸两命。 美人没化成厉鬼去索命真是个奇迹。 美人刚开始时也没想到自己被狗男女给害死的,彼时这方天地还不够完善,美人又不放心留下的长子。长子年幼,莱侯世子不可能不再娶,也不知继母会怎么对待长子。只要想想自己继母对自己的捧杀教育,美人就没法放心,也因而避开了鬼差一直滞留于人间。 发现莱侯世子再娶,娶的是自己妹子时,美人刚开始也是挺高兴的。在以血缘宗法制为人人之间最重要纽带的古代,侄子称呼父亲的兄弟为叔父,是因为叔叔也是父亲,同理,姨母也是母亲。不论是从血缘还是从政治利益考量上,与亡妻是姐妹的继妻都会好好养育亡妻留下的儿女。 美人很快就发现,自己放心得太早了,从常理来论,只要脑子正常,这样的继妻是会好好教养继子的。很遗憾,她的妹子属于脑髓有恙且无药可救的那种,也因此美人发现了自己的死因。可她已经变成了鬼,怨气再大又能如何?只能看着长子的儿子被不着痕迹的弄死,妹子的儿子成为了新的世子继承人。 鬼要能再死一次,美人非哇呀呀的气得再死不可。 或许是苍天有眼,美人突然发现自己活了,并且回到了出嫁前夕。 也因为回来了,美人更无语了,原以为狗男女是在她婚后才搞在一起的,谁知竟然在大婚前就搞在一起了。没说的,果断设计将此事给揭发了,婚事立时中止。 齐丁公给莱国去了书信问罪,同时决定处死美人的妹子,莱侯世子是别国的世子,他没资格处置,但自己家族这个丢人现眼的东西他有权利打杀。 为了救女儿,美人的亲爹继母跪在她面前求她去见齐丁公,告诉齐丁公她不愿意死也不愿嫁给莱侯世子,因而让妹子去与莱侯世子接触的。 美人去了。 我表示:“你没病吧?” “我告诉大父,联姻事涉两国,是为了停息战火让已经疲惫不堪的两国民众得以休养生息,联姻必须成。且,为一个男人与家人相仇,不智,也不值得。” 我:“......你大父没心脏病吧?” “大父身体很好,没气病。” “然后呢?他没杀了你老子?” “没有,那毕竟是他儿子,我劝他同意了婚事换人,成全那对狗男女,免得齐、莱两国交恶。那个男人毕竟是莱侯世子,若他记恨齐国而日日给莱侯进谗言,那两国好不容易开始融化的关系定然再次恶化,于国不利。” 我:“......你与齐丁公真伟大。”就是太便宜狗男女了。 “贱女人是一个人出嫁,没有任何陪嫁媵妾,嫁妆也是她父亲所出,公室没有出一厘。” 我愣了下。“那可是联姻啊,这样打脸,不会出事吗?” “他们准备婚事时,莱侯便废了嫡长子的世子之位,换了嫡次子做世子,重新娶伯父与新世子年龄仿若的嫡女为世子妇。一国世子,可以花,却不能拎不清。强敌环饲,莱侯还没心大到可以将国家交给一个拎不清的继承人。” 我竖起大拇指:“一招棋毁掉四个人,美人威武!” 齐丁公便是下不了手杀了儿子,也绝不可能再重用这么个拎不清的儿子;还有继母,齐丁公若不迁怒她就怪了,而失去了父亲宠信的男人短时间还好,时间久了也定迁怒于妻子,怨怪妻子没教好女儿连累了自己;莱侯世子也差不多,从他在第一世时,婚前就跟妻妹搞在一起,最后还是娶了美人可以看出,他也不是完全拎不清,至少为了美色而放弃江山这种事他做不来,否则第一世时就该趁着婚事还没结束提出来了,这样一个男人,时间久了,说他不会迁怒妻子,鬼都不信;还有美人的妹子,被宗族所弃,为夫君与公婆所不喜,也别想过得开心。 我道:“可我还是不明白这与你来找君长青有何关系。”故事挺精彩,也挺解气的,可这跟她来找君长青沾得上边吗?全文除了时光倒流让她复活于出嫁前夕,没有半点玄幻内容,怎么都感觉跟君长青不沾边。 “你听下去便知。” 好吧,我听,做了个请的手势。“美人继续。” 虽然儿子儿媳还有一个孙女糟心,但对于美人,齐丁公还是很怜惜的。虽然打杀美人的那个妹子是个不错的法子,但到底是丢人丢到家了,而美人大义换亲的事,到底避免了给初建的齐国留下隐患。若再与莱国掐起来,齐国也别想安静的发展了。而换了亲,丑事多少没那么丑了,莱侯也不可能因此事而与齐国交恶,一个失去了宠信又不是继承人的儿子对他的影响力还没那么大。 齐丁公也是头回意识到这个孙女不仅是个美人,还有勇有谋,大义果决,比他那些儿子孙子还出色。也因此,在去镐京朝见时将美人给带上了,想看看镐京有没有什么俊杰,想给美人找个合适的联姻对象,若是没有也没关系,全当开拓眼界了。 还没进镐京王都,在门口的时候队伍遇到了一个策马的玄衣青年,后头一堆人在跟着。美人不认识,有些惊讶,因为那人是从镐京城里直接策马出来的,相当之嚣张,一般人没这胆量与资格。 一问才知,那是召公姬]长子姬克,也是燕侯。 用后世的观念来看,燕侯克就是一工作狂,不过也能理解。尚年幼时便代父受封封地,远离亲人,在千里之外的异地建国筑城,他要不全身心投入工作中,还真不一定能成功立国。 燕国东有渤海海浸和黄河故道的滚动所造成的沼泽地带,道路不畅;平原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无险可守;南面是商人腹地,商人复国心盛,不可能帮助周人建国;西边时有山地民族饶边;北边是曾经保护商王子的商朝旧臣。这么一块封地,就是超级大麻烦,要不是召公是周武王所信任的兄弟,还真不敢就这么封出去。海浸与山地民族倒也罢了,关键是商朝旧臣与商人腹地的遗民,一个不慎,让他们联合起来,那周朝可能就得呵呵了。 在美人前世的记忆里,燕侯克不仅是个工作狂,还是个倒霉蛋,对奄国的公主一见钟情,力排众议,找了诸多理由说服了周王族得以娶了心爱的女子,结果......相当惨烈。 奄地是商朝遗民的聚居地,且早已心有所属,只是当时商朝已灭,商朝遗民分了主和派与主战派。前者觉得商朝大势已去,应接受新朝,好好过日子,争取提高商人的地位与利益;后者则不甘心,想要复国。姬克看上的那位是主和派商人贵族的女儿,正想与周王朝修好,姬克主动送上门,自然不愿错过,奄女不嫁也得嫁。 讲真的,姬克对奄女真的很深情,后宫就她一人。可惜奄女始终不喜欢他,她喜欢的是温柔多情的翩翩君子,而姬克,只能说,粗犷不凡,明显不合她的审美观。这也本来也没什么,虽然姬克不太符合喜好,但胜在他是个有情郎啊,就算是奄女的初恋也不可能对她那么好,跟她一夫一妻的过日子。假以时日,奄女接受了姬克,这段婚姻到底还是有救,但......武庚之乱爆发,奄女的心上人是武庚的心腹,非常典型的主战派,来找了奄女,一番情话哄得奄女乐开了花,杀了姬克与孩子,帮着情人对付燕国,引山地民族与北边的商旧臣之民南下。 “虎毒还不食子呢,那女人也太狠了吧,她就算不喜欢姬克,也得考虑一下孩子还有她的家族吧。出卖夫家与娘家,蛇蝎也没这心肠。而且,就算她真的一点都不考虑别人,只考虑自己,她就那么笃定初恋不会抛弃她?” “不会,不过是后院添一朵花罢了,百花齐放对于男人而言是很有吸引力的。” “名声尽毁,正常男子都不会娶她为妻吧?就算男子拎不清,他背后的宗族也不可能脑子发昏,谁知道这女人会不会出卖它们?” “若是娶妻自然不可。” 我秒懂。“姬妾?” 美人点头。 我呵呵:“好伟大的女人......姬克的眼睛真没问题?” 14、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债主 故事继续。 出乎意料,这一世姬克没再娶前世的那个妻子,他独身了,且大有将独身主义进行到底的趋势,工作狂到了让看的人都忍不住替他捏一把汗,可别过劳死了啊。 召公也怕儿子过劳死了,因此希望给儿子娶个妻,有个知冷知热的人照顾,儿子的日子也能好过点,如果儿媳妇能把儿子的注意力从政务堆里拉出来那就更好了。说实在的,要是能找到第二个苏妲己,召公肯定不介意把苏妲己送儿子床上去让儿子能够君王不再早朝。 很遗憾,苏妲己就一个,而且已经挂了。不过也不妨碍召公给儿子找媳妇,催婚三十六计齐上,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催得烦了,姬克干脆呆在封地不来镐京了。儿子在封地,召公却要在镐京辅佐幼主,隔着千里看他怎么催婚。 召公自然不可能丢下幼主去找儿子催婚,因此只能等着三年朝贺时见着一回儿子,顺便催婚,可惜效果微乎其微,姬克都二十了仍旧是我行我素的独身主义者。 美人第一次看到姬克的时候就是他被催婚催得想撞墙,实在受不了跑了出来的情况,却也没太在意,她与姬克并不相识,便是前世,也不过是听说过,她凑上去的话,姬克八成当她不怀好意。 翌日美人出门拜会世交的贵族子弟时又见到了姬克,彼时一个总角少年跟在姬克身后喋喋不休。“大兄,您都老大不小了,便是娶妻又如何?父亲都答应您让您自己做主决定妻子了,他绝不干涉,您就早点娶个女子回家让他安心吧,哪怕是应付也行啊。” 姬克眉头皱成了一团,强忍着不耐到处走,想甩掉少年,愣是甩不掉,只得转身问:“子旨你口渴不渴?” 少年愣了下,但还是道:“有点。” 姬克好心道:“赶紧去喝点水,这样才有口水继续念。” 姬旨:“......” 美人忍不住噗嗤的笑了,她怎么就没听说过姬克还是这么幽默的一个人? 她这一笑,姬克与姬旨也都看到了她,看到她的一瞬,两个人都愣了下,姬旨是惊讶于美人的美丽,姬克却不知是想到了什么。 这是两个人真正意义上的相识,美人觉得姬克是个不错的男子,却也没谈婚论嫁的心思,经过莱侯世子的事她已经对爱情与婚姻不抱希望了。然而,三日后周王赐婚于她与姬克,姬克去求的婚。 不管是周王还是召公都没意见,分分钟就答应了,前者和姬克一样都是被召公给烦到了,后者则是不管是什么牛鬼蛇神,儿子愿意娶妻就行。催婚催到这份上,召公这个当爹的也是悲催。 美人觉得很不明白,姬克估摸也是想到了,专程上门来解释了下。 “我年岁已不小,该娶妻了,而你亦然,想来你也不想随便被嫁给什么人。” “嫁给你就不随便了?” “我自问我会是个好夫君。” 美人默然,还真是。 搭伙过日子而已,双方的心态都摆得挺好,婚礼就此开始筹备。 有的时候人带着对爱情与期待的信心闯入一段婚姻,婚姻却以失败而告终;有的时候人抱着搭伙过日子的心态经营婚姻,婚姻反倒长长久久的。不得不说,人类真的是很神奇的生物。 美人与姬克属于第三种,初始时两个人都是搭伙过日子的心态,然而相濡以沫之后却发酵出了别的东西。 姬克很体贴,燕地位于苦寒的北荒,他却为美人修建了营丘风格的宫室,宫室里的摆设布置都是营丘的风格,令人仿若从未离开营丘。 燕地不平,多战事,夫妻俩聚少离多,姬克戎马征战,美人便替他处理政务,从未令他担心过后方。没有山盟海誓,也无动人的情话与信誓旦旦的保证,然而他每次出征,少则一日,多则三日都会有一封书信回来报平安,直至他死去才停止。 没错,死去。 姬克英年早逝,纵然命运已改变,可他仍旧在与前世相同的时间里溘然而逝。 美人平静的为姬克准备后事,她最大的遗憾是不曾为姬克诞下子嗣,而姬克没有别的女人,一方面是姬克懒得纳妾,另一方面是她不高兴自己的东西分给别的女人。而姬克看了她的态度,就更懒得纳妾了,因此无嗣而终。 姬克没有子嗣,爵位兄终弟及,新的燕侯乃其弟姬旨。 新君为先君扶灵,入陵墓。 封棺椁入陵墓时,服了毒的美人跳入了姬克的棺材里。 本来还同情对方倒霉,第一次嫁了给渣男,第二次嫁了个好男人,却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有够倒霉的,一听这结局我就噎着了,姑娘真真果决。 生命何其可贵,你就这样糟蹋了啊。你对得起你爹娘吗?好吧,渣爹就算了,他只怕巴不得你早点死。可你亲娘呢?你对不起她吗?人十月怀胎生下你也不容易啊,你就这么糟蹋别人为你十月怀胎受的苦? 我正想宣扬一下生命可贵的观念,却见美人继续说了下去,咦?主角都死光了还有下文? 美人死后执念太重,在人间徘徊不去,因而见到了一位玄色深衣,气质凌厉如利刃的神人,神人极美,美人从未见过那般美人,不论是三千年前,亦或三千年后的如今,那是不属于人的美。 “便是你唤我来的?观你眉目平和,为何不愿往生?” “我在等我的夫君。” “他呢?” “不知,我与他约定,谁先走便要等后来者一同往生,然我已候百年,始终不曾见到他。” 神人掐指算了算,对美人道:“你的夫君在奈何桥畔等你,随我来。” 美人没动。 神人皱起了好看的眉:“为何?” 美人反问:“您为何助我?”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若对方真能带她找到姬克,她也不介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是灵魂,但对方要是骗自己,或是别有所图,那就不太好了。 神人讥笑:“我乃太古神族,你身上有什么能值得我觊觎?” “您乃神人,我乃凡人蝼蚁,我有什么值得您相助?” 神人挑眉。“这些年,你是头一个刨根问底的。罢了,告诉你也无妨,我年少时犯下大错,虽不悔,却也令得数以亿万计生灵惨死,本应灰飞烟灭以死谢罪,然我不愿死。因为一些原因,我得到一个机会,偿还所有死于那场浩劫中死去的芸芸众生一个人情以此消债,你无数前世的某一世便是那一场浩劫中的倒霉蛋。” 神人的话太离谱,但美人想了想,悲哀的发现,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神,而自己出身虽尊贵,可在神人眼里,仍旧是蝼蚁,神人真没必要骗她。 “什么愿望都可以?” 玄衣神人冷声道:“若是太麻烦,亦或超出我的能力范围,我会让你灰飞烟灭,人死债消。” 这究竟谁是债主谁是负债者? “我想先见到我的夫君,如此我才可以知道自己接下来当如何。” 神人将美人带到了奈何桥。 “我说你要么跳进忘川河永世不得超生,要么喝孟婆汤转世投胎,就不能给个痛快吗?你这么拖着,我得不了你的功德,却又有一线希望,多纠结啊。” “我在等人。” “我也说了,这里是忘川之源,这里的这座忘川河只有大功德且生前执念深重不愿往生的灵魂才会到的,你若要在此等人,除非奇迹,否则便是等到世界毁灭也等不到。” “我不能离开这里?” 容颜绝美不似人也的确不是人的白衣神人一指奈何桥。“亡魂想要离开这里只有一条路。”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当然,你也可选择跳进忘川河,忘川河通向丰都,若你跳下去仍能保持神智,且不被厉鬼吞噬,更能打破天道设下的屏障,便可在丰都鬼城那一段河段爬上岸。不过奉劝你一句,这条路便是神人跳下去也别想囫囵着出来,何况你个凡人。” 玄衣神人陡然出现在忘川河。“还有别的路啊。” 原本悠闲的趟在躺椅上的白衣神人一蹦三尺高。“少凰你怎么还来?我承认我上回不对,不该趁机教训你,可你不也揍回来了吗?” “我素来恩怨分明,你砍我一刀,我砍回你两剑便已抵消,自不会寻你第二次麻烦。” 白衣神人警惕的瞪着少凰。“那你来我这做甚?” 此时姬克与美人都看到了对方,高兴的拥在一起喜极而泣,黑色剔透的鬼眼泪掉了一地。 少凰努了努嘴。“因果。” 白衣神人的眼神立马变成了同情,少凰的悲催它是知晓的,虽说是自作自受,但这么个惩罚......比钝刀子割肉还折磨人,自洪荒至今已亿万年,少凰仍奔波在还债的道路中,比起旁的虽是无期徒刑,但偶尔也能放个百万年的风的上神,真不好说哪个更惨。 美人的愿望是不想与姬克忘了彼此,少凰果断拍板:“这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也不是很麻烦,然只能帮你们一次,若是生生世世都不饮孟婆汤,我也吃不了兜着走。” 美人同意了,与姬克携手踏上了奈何桥。 白衣神人想阻拦,从未有鬼不喝孟婆汤就从它这座桥离开的,可惜武力值不如少凰,被少凰一拳揍翻,随后一屁股坐在了白衣神人的背上,将白衣神人给当成了肉垫。 听完整个故事,我就一感觉:原以为是重生逆袭文,结果是种田文,以为是种田文,结果是玄幻文,有够一波三折的。 “诶,不对啊,神人只帮你一次,你如何很多世记忆都保留的?” “若有大功德,且执念深重不愿就此往生者,将被接引至奈何神人座前,以大功德交换消弭执念的机会。每一世,我与夫君都行善积德,积攒功德,加起来也足够见到它了。” 我:“......神人见着你们时脸色定然精彩至极。”得亏奈何桥的神人同那位名唤少凰的玄衣神人不是一个类型,否则效仿玄衣神人人死债消风格,这两位也不知灰飞烟灭多少回了。 “它也没亏。” 那倒是,不仅省了一碗汤,还连时光倒流的燃料费都一块省了。 “可我还是不明白你来寻我做甚。” “我与夫君约定若转世于同一界,十五年后老地方重逢。” “他没赴约?” “我等了两年。” “他肯定忘了你,有新......”最后一个“人”字在美人冰冷的目光的下自动消音,我正经道:“据我所知,此方宇宙不止地球一颗星球有生命,而此方宇宙不过是盘古世界的一界,此界之外还有无数界,他若还活着,却不来赴约,那多半是......”不在地球,甚至不在此界。 “我知,因而来找君长青。” “这种事他能帮你什么?” “他能带我离开此界。”美人取出了一枚夔纹玉佩。“我曾于昆仑山帮过他,他许诺以此为信,雪莹山庄欠我一个人情,凡我缩请,皆应允。” 我愣住,果断道:“欠你人情的不是我。” “约定时还债的是雪莹山庄。” 君长青你怎么就死了呢?你活着多好啊,你活着我就可以把你剁成肉酱了。 15、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寻人 从天而降个债主怎么破? 债主赖你家不走了怎么破? 君长青你快点出来让我剁了你好不好? 我一边翻着君长青留下的卜算工具一边在心里泪流满面,怎么就这么倒霉啊?继承遗产有风险我也就认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午餐后头不仅跟着可能丧命的危险, 更跟着巨额债务?我这哪是继承遗产,分明是继承债务。 “庄主。” 我哭丧着脸道:“我正在学怎么占卜呢,话说,美人你要不还是考虑一下别的能帮你的人吧,我真不靠谱。”寻人什么的,本来也不难,前提是人在地球上。可美人你要找的,在不在地球还 真不好说,更有甚者,在不在这一界都是个问题。三千大千世界,这个三千可从来都不是具体数字,而是跟古代以九为极差不多,表示数量特别多的词,实际上却只多不少。别说我只是个凡 “人”,就算我是神仙,面对这种情况也没辄啊,大海捞针的难度跟这比起来都是小菜一碟。 美人很是温和的道:“我相信你。” 是吗?那我怎么觉得我要是找不到你会砍死我啊?这是我的错觉吗? “美人对我真有信心?”老娘自己都对自己没这信心,我要有那本事,也不至于现在都还在头疼鹤城日益严重的人口失踪事件了。 “我相信君长青不会离谱到将雪莹山庄交给一个保护不了这座山庄的人,而你有这个能力,想来不会是普通人。” “我怎么没感觉?” 美人望着屋外的白梅树道:“这座山庄是他为他的妻子所建,他的妻子在这里修炼,等到有朝一日化为人形,夫妻团聚。哪怕团聚不了了,君长青也不会让他的妻子置身于危险中。” 我愣住,这个问题我倒是没想过,我一直以为那份医嘱是赵哥弄的,以国家机器的能力,弄一份比真的还要真的遗嘱,真不是什么问题。可正如美人所言,遗嘱可以作假,但有一点却是可以 肯定的,君长青不会让他的妻子置身于危险中,他守了近百年,哪怕自己守不到了,也不可能允许别人伤害那株白梅。还有赵哥,找谁接班都比我靠谱,为什么偏偏就是我呢?仅仅是因为我 与君长青的血缘关系? 妖族可不像人族,老子的东西只能传给儿子,然后传给孙子,妖族的生存法则是弱肉强食。何谓弱肉强食?即,你给你的儿子留下了一座金山,然后有人把你儿子下锅煮着吃了,那么按着妖 族的规则,那座金山的新主人就变成了吃了你儿子的凶手,并且是最合法的主人,比你的儿子还要合法。 很无语?可妖族就是这么个逻辑。 真是细思恐极啊。 我抓了抓脑袋,直觉告诉我,这与我失去的十二年记忆有关。我可不是二郎神,二郎神什么的,是仙人与凡人的后裔,论个;而神民是上古神人与凡人的后裔,论族。我一个半神民是怎么个 沦落得十年前差点咽气,更是失去记忆,以为自己是个普通人族的? 想不通,不想了。 “虽然美人你说的挺有道理的,可我就是没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同的啊,我的灵力一般般,施个法都时灵时不灵的。” “无妨,我等你。” 我一点都不想你等我。 “吃饭了。” 我立马丢下占卜工具去餐桌那里。 美人不仅人长得美,厨艺更是没得说,五星级酒店的大厨都没她厉害。 餐桌与厨房是相邻的,都在别墅进门的右手边,只有几扇玻璃隔着餐桌与厨房,而餐桌与大厅则是完全无阻碍。我直接走到椅子上坐了下来,哇哦,小鸡炖蘑菇、不知道什么酒炖鲟鱼,还有 一盘凉拌野菜,野菜是从院子里摘的。雪莹山庄的空间挺大的,不仅是建筑物内部,外头的院子也是,我初步估计过,这座山庄的实际占地应该是十平方公里,这么大空间,也不知道君长青 是怎么住得惯的,也不怕晚上做噩梦。不过院子里的野生植物还是挺多的,其中很多植物,美人都说那是野菜,可以吃。 我想说野菜有什么好吃的,却又隐约想起,野菜似乎是很好吃的,真奇怪,我怎么会有这种观念。现代人的认知里,野菜都是不好吃的东西,又苦又涩。不过不管野菜是什么味道,在美人手 里一处理,立马就变成佳肴了。 我将鸡肉分了两半,一半我自己吃,一半归阿吉。 啥? 美人吃什么?她吃素。 “大鱼大肉吃多了容易发胖,我要保持身材。”这是美人的原话。 喵了个咪,美人说这话时我看了看她的身材,再摸了摸自己腰上的赘肉,挺想掐死她的,美人你的身材已经够好了。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我觉得美人要是生在那个年代,完全不用节食,楚王分分钟迷上她。 “美人,问你个事,你们如果生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要如何联系啊?” 美人反问我:“你相信心有灵犀吗?” 我:“......啊?” “那个世界最有名的名胜是什么,我们就会去哪里。”想了想,美人又补了一句:“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上上一世,我们也是生在一个现代世界里,夫君他就去当了大明星,海报贴满世 界,我只要不是瞎子都能找到他。” “那你男人还挺优秀的。” “夫君一直都是很出色的。” 我真好奇她男人要哪天不出色了,她还能不能生生世世的爱下去,不过我这也只是想想,谁知没多久就发现竟一想成谶。 花了两个月,占卜总算靠谱了点,拿汉代的五铢钱算了三卦,总算不一下在西一下在东了,指的都是北方。 “美人,你有钱吗?” “有,怎么了?” “我们去一趟燕国旧地吧,我的卦若是没出错,你男人应该在那。” “在来找你之前,我在燕地等了两年。” “说不定你等的时候他遇上意外没能及时赶到,而赶到的时候你又来找了我呢?” 美人犹豫了下,道:“我去买票。” 美人当天就买了票,还是机票,我一瞧时间,顿时想吐血,知道美人你思夫心切,但也不用这么心切吧?居然是当天晚上的,喵了个咪,这都下午五点了,剩下时间不足三个小时,你赶着投 胎呢? 我连衣服都来不及收拾一件就被美人给拖上了飞机。 喵了个咪,冷,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坐飞机了。 我哆哆嗦嗦的搓着胳膊,快冻成死狗了。“美人,你冷不冷啊?” 美人说:“你体质太差。” 我一口老血顿时哽在了喉间,此时正值炎炎夏日,我就穿的了一条七分裤加t恤,而这年头的飞机还没后来那么高档的空调,结果可想而知,没给冻死都是我体质好了,她居然还说我体质不够 好?那怎样才叫好?霸王龙的体质才可以叫好吗? 不过看着美人跟我差不多单薄的衣服,好吧,她的确有资格这么说我,我郁闷的继续搓手跺脚。 谢天谢地,飞机速度不错,在我彻底冻僵前终于到了,一下飞机,暖风铺面,唔,活过来了。 美人将龟壳铜钱取出来给我。“继续占卜。” 妈了个蛋,就算你是美人也不能这么过分啊。“姑奶奶啊,我到现在都还没吃东西,肌肉也快冻僵了,你让我怎么占卜啊?” 美人看了看我的状态,终究是人性未泯,找了家酒店入住。不过随便一找就是五星级酒店,美人你是多有钱? 不过有钱的是美人,不是我,我无所谓面子如何,所以美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身体还没缓过来的我直接跟前台点餐了。“麻婆豆腐,越辣越好,再来个麻辣鱼、宫保鸡丁、麻辣鸡杂。” 美人忍不住插道:“那么多辣的你不怕吃坏肚子?” 我道:“拉肚子也比冻死好,我现在最需要的是回温。”而且只是一顿,我不至于就吃这么一顿就吃坏肚子。 “亏你还是神民,也太......” “谢谢提醒,我这十年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普通人。”要不是眼睛奇迹般的好了,而且看到的东西没几个正常的,打死我我都不信自己不是人。 五星级酒店服务就是好,我洗了半个小时的热水澡,身体总算暖和了起来,一出来就看到了慢慢一桌子红彤彤的食物。 一个小时后,我蹲在厕所里深刻反省,我错了,美人是对的,饮食需有度,需考虑肠胃,不应该乱来,真的会吃坏肚子的。 乱吃东西的结果就是我在酒店里趟了一整天,亏得美人没气死,不过也只是等了一天就拉着我出门了。 我占卜的方向和她原本去的方向差不多,都是去燕山的,她与姬克第一世的陵墓就是燕山深处。也幸亏如此,否则我还真得抓瞎。燕山的范围可不小,从潮白河谷一带向东延伸约略成一个弧 形,一直到渤海之滨,是东北和华北的天然屏障。由此可见,要在这里头找个人有多难。但美人对这挺熟,直接告诉了我一个缩小了的范围,战国之前的燕山仅指大房山这一片,至于王陵, 她自己埋在哪她还是清楚的,来找我之前她就在王陵呆了两年。 在王陵里呆了两年,您老还真是胆大,也不怕撞见鬼?不对,那也不可能有鬼,那王陵就是她自己的。 喵了个咪,怎么就觉得这么诡异呢? 16、第四章生生世世爱·公交车 燕侯陵空无一人。 我卜了三次,一次不知所云,一次看不懂,还有一次指的是这里。 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美人开口,拿眼去看美人,却发现她在喂龟,那是一只黑色的小乌龟,比巴掌稍大一点,应该是海龟,奇,这大山里哪来的海龟?不对,重点不是这个。“美人......” “你的卜算不灵?” 我尴尬:“时灵时不灵。”我的占卜跟我画的符差不多,有时贼准,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不靠谱的。 “继续卜,总有准的时候。” 我又想吐血了,你当卜算是挑大白菜呢,想怎么挑就怎么挑,很费精气神的好不好? 不知道为什么,越卜越不靠谱,甚至连深海都冒出来了,姬克一个人要是在深海,那就是骨头渣了,被海里的大鱼给吃了,然后排泄于深海。 离开阴森森的古墓时,美人顺手将乌龟给带上了。 “这只乌龟,我上次来的时候它就已经在了,如今还在,倒是与我有缘。” 你就是太无聊了所以想找点乐子打发时间吧。 反正也没事,大家都不着急回鹤城,美人在酒店喂乌龟,我拿着美人的钱包去买材料。 美人真有钱,钱包里厚厚一沓粉红的毛爷爷,我买完材料回来时好奇的问了她一句:“你这一世生的家庭很好嘛?这么有钱?” “我生的农村。” 我愣了下,美人的气质是她前世带来的,可金钱什么的,前世带不来吧?“看你年纪,怎么这么有钱?” “每一世离世前,我和夫君都会在约定的地方放上一些珍宝,下一世时取用。这一世的财富是我取了陵墓里的几件陪葬品赚了第一桶金,买了材料制作了几盒香所赚,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很擅长制香。” “......猜得到。”不是喜欢制香又擅长制香,你男人不能送你个黑陶香炉,虽然黑陶在那个时代不是顶贵的东西,可胜在是他亲手所制,有心意。 凑齐了材料,美人给乌龟刷壳,我开始画符。 我画的是一种特殊的符,在君长青的符书里看到的,可以连通阴阳,就是不知道灵不灵。 画到第三张时美人还坚持的来看灵不灵,画到第八张时她回去给乌龟刷壳了,画到第十五张时美人回房补眠了,画到第二十张时电话终于打通了。 没错,这张符是电话符,电话的另一头——幽冥世界。 “诺诺你现在在哪?” “我在三途川,你怎么打通我电话的?” “君长青的电话符。” “......把这个给忘了,不过你居然能画出能用的符,不错,继续加油哦。” “不用加什么油,帮个小忙就行。” “说来我听听。” “你能不能查一查生死薄,帮我找个人?” “这个.......” “如果违反地府规章条例的话就算了。” “只是找人的话到不违反,但找起来有点难度。” “怎么说?”我有点不懂,既然能找,怎么还有难度? “你知道的,三千大千世界,你所在的世界,不过是三千大千世界的其中一界,而地球只是一界之中的一粒尘埃。” “这个我知道,怎么了?” “地球有多少生灵?” “你要是问人类的话,大概三五十亿,你要是问生灵,鬼知道。” “三千大千世界除去无灵智的生灵死后自由幽冥法则直接送进轮回,其余有灵智的都由鬼差接引。” “我还是不太懂。” “完整的生死薄掌握在丰都大帝的手里,每个鬼差手里的生死薄只是分出来的一部分,里头只有关于我们工作对象的那一部分内容。” 我秒懂。“那你先帮我看看你和你朋友手里的生死薄有没有我要找的人吧?” “行,你找哪个?” 我说:“姬克,西周时燕国的始封君,这个人你还有印象没?” “如果你要找的是这个人,那我也帮不了你。” “这又是为什么?” “他自三千年前的那一世之后就一直不归我们这一片管,只有奈何上神才知道他在哪。” “那我如果要见奈何上神,有什么法子吗?” “身怀大功德,死不瞑目,不愿往生。” “活着见到它。” “没有,你别想着我去见它,奈何上神不管闲事的。” “我看书上说,女性的心理比较柔软,求求情也不行?就当我欠你个人情。” “谁跟你说奈何上神是女性?” 我愣了下,道:“男性也没关系。” “也不是男性。” “人妖啊。” 电话里能听到诺诺深深的叹息:“......我知道你失忆了,但你也不能连常识也丢了吧?” “我说错什么了?” “上神都是无性别的。” “美人说,她曾经见到一位叫少凰的上神,那是位女神。” “少凰上神也是无性别,只是她成为上神之前是女性,因此成为上神后仍旧做女相。” 我抓住重点:“奈何上神曾经是女性还是男性?” “无性。” “你可别告诉我它生来就是上神。” “你说一滴水是公是母?” 我无语:“水哪来的性别?呃,奈何上神是水修成的神?” “差不多。” 我:“......” 煲了一个小时的电话粥后诺诺终于给我一条用得上的信息:望乡台有所有灵魂的经历记录。 阳世的人要如何去地府? 答曰:公交车。 地府也是会与时俱进的,古代人少,黑白无常辛苦点,到处跑跑也没关系,但步入近代现代,人口大爆炸,黑白无常再跑来跑去也受不了,于是冥界公交应运而生。 冥界公交大部分都是在阳间活跃,开车的司机有鬼也有妖,偶尔也有人,比如鹤城的一辆冥界公交的司机就是个人。 虽然阳间的冥界公交挺多的,但真正跑阴阳两界路线的却不多,而且只能在城隍府门口找到,专门负责带鬼去地府。 啥? 你问城隍府是什么地方? 地方法院知道不?城隍府就是,不过它只审鬼,初审之后的送审也不是送最高人民法院,而是送丰都城阎罗殿复审。在阎罗殿里,鬼如果觉得自己有冤屈,城隍审得不公的话,可以向阎罗申诉,若是冤屈属实,阎罗会还你个公道,若是不属实,纯属胡闹亦或构陷,那么阎罗会让你死得很有节奏。 说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明白了,其实那所谓的跑阴阳两界的公交车和囚车差不多。 我要想去望乡台,得蹭个囚车。 帝都的城隍府我不熟,因此决定去蹭鹤城城隍的囚车。 美人没意见,打算去买机票,我赶紧拉住她。“不介意坐阴间公交吧?”打死我也不想再做飞机了。 “怎么坐?” 我大奇:“你没见过?” “我以前也不知是什么情况,死后不知不觉就到了奈何上神那里。” “这大概跟闹钟差不多原理,时间到了,闹钟自然响,你也自然到它那。”就是不知道奈何上神看到“闹钟”心情好不好。 生者是看不到幽冥公交的,不过我是特殊情况,我不是人,神民的眼睛不仅能看到妖魔的原形,也能看到一切凡人看得到和看不到的东西,包括幽冥公交。唯一的问题是,我分不出自己看到的究竟是幽冥公交还是阳间公交,看上去差不多嘛,以前就有一次将幽冥公交当成了阳间公交,坐车坐城隍那去了。 不过现在有美人在倒是解决了我这个苦恼,我看得到,她看不到,那就肯定是幽冥公交了。 地府是不能影响人间的进程的,因此,哪怕地府能弄个宇宙飞船出来,它在地球上的交通工具也必须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接地气,这不是专门坑人吗?有阴阳眼的人一个不留神就上错车了。 更坑的是,同样是公交车,阳间的公交车,一天也就跑个百十公里,而幽冥公交,它能一天之内从北极跑南极去,真不知道这接的哪门子地气。 上了公交,我往投币箱里投了两枚古代制钱样式的鬼钱,在雪莹山庄里发现的,君长青应该跟地府很熟,有一箱子的鬼钱,从面额最小的制钱到面额最高的元宝都有。我当时翻出来那一箱子钱,是真的有吐血的心,这还不如一枚钱都没给我留呢,留一箱子鬼钱遗产给我个大活人......贼有创意。 此刻我庆幸君长青给我留了鬼钱,不然就得去飞机上受冻了。 幽冥公交很是让人满意,早上上的车,下午就回到鹤城了,除了......死状琳琅满目的一车鬼慎了点,这车坐得真的挺舒服的。 回了趟山庄,取了君长青留下的一坛一百年的女儿红,我跟美人说:“你在山庄等我,我去趟地府。” 美人问:“我不能去?” “你是生者。” “你也是。” “可我不是人,我不怕地府的阴气,而你一个普通人类,地府一游,回来就该大病一场,甚至呜呼哀哉了。虽然也可以让你灵魂出窍,但你应该不会愿意试一试我的符吧?” 美人斩钉截铁的道:“我在山庄等你。” 喵了个咪,我的符就那么不可信? 突然一点都不想跑这一趟了,可还是得去,都怪杀千刀的君长青。 17、第四章生生世世爱·三途 鹤城的城隍姓吴,叫吴真,外表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性,五官很是刚毅,这要是个活人,荷尔蒙气息肯定满满的,活脱脱的型男,走大街上回头率百分百。 只是,听阿吉说,雪莹山庄建立起来的时候这位城隍就已经在了,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老鬼了,鬼不可貌相啊。须知城隍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好吧,按着诺诺的说法,地府的鬼差基本是身怀功德却心有执念、不愿往生的鬼,然而和美人不同,美人身上的功德足以闪瞎人眼,丰厚得足够让奈何上神的大门为他们打开,满足他们的执念。这些鬼的功德不足以见到奈何上神,便干脆考了公务员,虽然执念仍旧无法消解,但可以不入轮回,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机会了却执念。 我记得自己当时顺口问了她一句:“那你的执念是什么?” “我没执念。” “那你怎么当的鬼差?” “我原是生长在忘川河边的一株彼岸花,化成人形后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当了鬼差。” “真没执念?”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我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可就是想不起来了。” 活得太久的后遗症——老年痴呆,自然,鬼差没那么严重,但活着活着就忘了自己的执念是什么,诺诺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千万年的时光洪流,足以抹杀太多的东西,说实话,这些鬼差没了记忆却仍旧放不下,执念深重,挺牛的。要是换了我,记忆没了,执念肯定跟着没了。人活着,就应该活在当下,过去了的已经过去了,何苦死抓着不放?把当下也给毁掉。 城隍的执念是什么不得而知,但他好杯中之物却鬼鬼皆知的,随便一打听就知道。 聊斋里说,城隍住在城隍庙,活人也可以担任城隍。现实告诉我,城隍庙有,但不在阳世,活人担任城隍也不是没有,但肯定活不久,天天跟鬼打交道,阳气折腾没了,妥妥的命归黄泉。而且,生者有亲戚朋友,到时候托关系走后门,轮回出点岔子,那麻烦就大了,因此地府公务员从不录用活的生灵。当然,诺诺是例外,也是唯一的特例,她的本体要不是彼岸花,且是生长在忘川河边的彼岸花,比十殿阎罗还土著,也破不了这个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鹤城的城隍庙地理位置挺有意思的,和人民法院在同一个地府,只是不在一个空间罢了。 公交直接冲进了人民法院,却没车毁人亡,更没毁坏公共财产,而是稳稳的停在了一座古色古香的庙宇前,庙宇的大门上挂着一面牌匾,上书:城隍庙。 我跳下车,无语了下,上回走错路来这,这里是黑夜,现在再来,还是黑的,阴森森的,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诶,这不是小庄主吗?又做错车了?” 我扭头,吴真正从城隍庙里走出来,穿的人五人六的,很是精神。“穿得这么帅气,你这是要出门见女朋友?” 吴真无语道:“我是鬼?” 我笑道:“听诺诺说,丰都地府有鬼妓,这是不是说明鬼也是那方面的需求?” 吴真明显噎了下。“诺诺......算了,你来做什么?” “蹭个车。”我用自己最灿烂的笑容回道。 “幽冥公交只要付鬼钱就行。” 我道:“我要去地府。” “只有亡者才能入地府。” 我将美酒送上。“我只是呆一小会,不打扰任何人,也不捣乱,更不会为任何人还阳。” “具体做什么?” “去望乡台查个人。” 吴真想了想,许是觉得事情不算大,地府的规章条例不少,可实际上只要不扰乱轮回,那什么错都不算事,而扰乱了轮回,那什么事都是大事,打入畜生道轮回个几百世都是轻的。我所求,怎么都跟扰乱轮回无关,因此吴真最后还是收下了美酒。 终于坐上通往幽冥地府的车......不对,这词用的怎么感觉那么诡异?算了,反正能下地府就好。 车子跑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时眼前一片的红,我打着呵欠仔细一瞧,那一片红还远着呢,隔着一条宽阔的黑色大河,而那一片红边是从河的另一边传来的,真够刺目的,也不知道对面的彼岸花究竟有多茂盛。 枷锁将军对我道:“三途川了,你还去不去地府?” “去。”我打着呵欠,擦着生理性的眼泪跳下了车。 望着滔滔三途川,我有点发愁,这么大的河,我该怎么过去啊?地府也真是的,都有公交车了,怎么就不能在这三途川上修座桥呢?公交车就可以直奔地府了。好吧,就算你不想修桥,好歹给条船呐。 我叹了口气,脱了外套跳下了三途川。 马丹,这什么水啊,阴冷刺骨,感觉有冰针在扎自己的骨髓。 冷! 痛! 卧槽,谁咬我?! 我抬脚一提,顿时毛骨悚然,全是寒毛直竖,卧了个槽,这河里竟然全是厉鬼,刚才被咬那一口,我身上就少了一块肉。 我在食指上咬了一口,疼! 电视上演的果然是骗人,电视上那些道士咬自己手指跟没事人似的,我这一口下去却快疼死了。 疼归疼,但该做的还得做,不做就没命了。 君长青留下的书里有提到一枚符文,可以召唤雷电,我用血将符文画在了掌心,全是灵力顿时一空,不过符文亮了起来,咦,这回居然成功了,以前可是一次都没成功过呢。 轰轰...... 数道雷电将周围的厉鬼轰得灰飞烟灭,哇塞,这符文好生厉害,不过厉害就好,希望能威慑到这些厉鬼......好吧,我错了,这些厉鬼简直疯了,根本不顾雷电的威胁往我身边扑。 我赶紧往对岸游,再不游过去,这些厉鬼就该将我生吞活剥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我感觉自己失血过多时终于摸上了岸,赶紧爬、爬、爬......怎么爬不了?我回头一瞧,一只面目狰狞扭曲却几乎凝成实体的厉鬼正抓着我的一条腿,鬼爪子深深嵌入了我的肉里面,使劲往后拽,我抓着土地也挡不住被往回拉的势头。 “有没有人啊,救命啊。” “放肆!” 厉鬼倏然消散得干干净净,连灰屑都没剩一片,一只冰凉的手伸出抓住了我的手将我拉上了岸。 我抬头,彼岸花红如火,然而花海里红衣如火的人儿却比花更红,也更娇艳。 我抱着来人的脚道:“诺诺,你真是我的救星啊。” “你怎么掉河里了?” “过河不下河要怎么过?这见鬼的三途川居然连条船都没有。” “有船,不过刚走。” 所以这意思就是我只要再等等就有船坐了? “你刚才的话,是说你是一路游过来的?” 我点头。“嗯。” “三途川厉鬼无数,是地府的第一道防线。” “看得出来。”差点就把我给吃了。 “不论是人亦或鬼,掉下去都会被厉鬼所食,或化为没有神智的厉鬼。” “我又不是人。” “神仙掉下去也一样。” 我:“......所以你想说什么?” “小庄主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怒:“你才是东西!” “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你为什么会跳下三途川还没事?” 我道:“你刚才没出现的话我这个时候就该死翘翘了。” 诺诺瞧了我好一会,奇道:“很正常的神民混血啊,为何会不受半点影响?” 我扒着诺诺站了起来。“难道从来没有人掉下去却没事吗?” “有,神人,亦或,我。” 我愣住:“你?” “我是彼岸花,忘川之水浇灌万载而化成人形,而忘川与三途川的水同源。” “我不是彼岸花。” “所以你不应该活着才对。” 我满头黑线。“你就这么我有个三长两短?” “我只是好奇。” “说不定我是神人呢,你不是说神人掉下去也没事吗?” “你是神人?” “我祖先是神人。”所谓神民,即上古大神的直系后裔。 “祖先是神人和自己是神人是两码事。” “那你如何解释我毫发无......也不是无损,但我活着上岸了。”想到自己身上的伤口,我半道改了口。 诺诺纠结了好一会,最终道:“想不通,不想了,你不是要去望乡台吗?我送你过去。” 望乡台,孤零零的一个高台,还是土的。 我瞧着诺诺:“你确定你没耍我?”这是传说中的望乡台?开什么玩笑?这就是小土台子吧? 诺诺点头。“确定以及肯定。” 我有些不知所措,好一会才找回思路。“那我要如何查?” 诺诺拉着我上了土台子,随手挥了下,一面光屏出现。“名字,世界,朝代,身份,生辰冥诞。” “还要生辰冥诞?” “对啊,不然天下间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谁知道你要找的是哪个?” “有电话吗?” 诺诺随手递给我一个大哥大。 “能打通人间的号码不?” “能啊,地府前不久才连了跟地球的wiff。” 我:“......地府真是与时俱进啊。” 电话很快打通,雪莹山庄里就一人一狗,接电话的只能是人,狗没手,接不了电话。 “美人,你男人上辈子是投胎在哪个世界的?” “我是凡人,不是神仙,无从得知此事。” “那第一世时他的生辰冥诞是什么?” 美人立马报了两个时间。 诺诺将姬克的身份与生辰冥诞输了进去,很快就跳出了姬克的遭遇,我一瞧,我了个去,这男人可真真是传奇啊。 18、第四章生生世世爱·玩笑? 姬克第一世和美人差不多,都挺惨的,不同的是,美人运气不错,得以重生,然而姬克却没这份运气,可他还是重生了,而这是付出了极大代价的。 姬克没有重生到一切发生之前的运气,却有见到奈何上神的大功德,然而当奈何上神跟他说可以满足他任意一个愿望时,姬克却跳下了忘川河,他不想再入轮回。然而跳下并不意味解脱,忘川河底,烂泥之中,厉鬼将失去神智,失去记忆,唯余日复一日增长的仇恨。 奈何上神:“鸟,生意又飞了。” 我:“......上神真接地气。” “各个世界的跑,很正常。” 我呵呵,继续看了下去。 忘川河底的一切是看不到的,反正应该过了很久,姬克本应该在忘川河底泡到死的,然而奈何上神被天罚了。干奈何上神那门生意的,一个不小心踩过线被天罚是很正常的事,但连着三次,上神也吃不消,光荣休假了,但它休假了,活还得有人做,有人给它支了个主意,从忘川河底捞了一些厉鬼代班,厉鬼完成了工作,它就给他们一个机会。 姬克正是被奈何上神随手捞出来的厉鬼之一,恢复了甚至的厉鬼为了弄清楚自己失去的记忆,也被仇恨所驱使,奔走于各个世界完成代班任务。分数足够后,奈何上神便放它们回去曾经的世界,回到西周时,姬克便想起了所有的记忆,然而仇恨却不复了。奔走于各个世界,经历了许多,姬克恢复了记忆,却也看开了,别误会,不是乐观的那种放下,而是人活了,心却是死了的那种放心,俗称:厌世。 哀莫大于心死,姬克无趣的重复着前世的命运,不想报复,因为他已经不爱,也不恨了,更不想多做任何东西,唯独对召公有亏欠,他是召公嫡长子,召公对他寄予厚望,结果......不提也罢。也是因此,被召公催婚三十六式齐上阵后,姬克决定寻个妻子让召公别蹦q了,不过他不打算再娶前世那位,恰好看到了美人,许是觉得美人合眼缘,就美人了。 大婚之前与婚后很长一段时间,这两位对于婚姻的态度出奇一致:搭伙过日子。 然而,如姬克在不知不觉中令得美人动了心一样,美人也在不知不觉中令得姬克动了心。此情细水长流,润物无声,当发现的时候,两块干涸的心田已然草木生发,生机盎然,拔都拔不干净。 之后就跟美人说的差不多了,每一世的轮回这两位都心有灵犀的找到了对方,继续做夫妻,一起攒功德,然后去奈何上神那报道。可惜望乡台关于奈何上神那里的那部分只有最开头的抱怨,之后就跟被剪过一样,半点都没有再出现,因此也不能看到奈何上神碰上这么两个奇葩客人是怎么个表情。 九十九世,这两个灵魂在各个世界转生,有时转生曾经呆过的世界,有时也转生在陌生的世界,但他们有九十六次都找到了对方,最为夸张的一次就是两个人投胎在同一界的不同星球上,然后......姬克公子当了科学家,驾着宇宙飞船去寻夫了。没写错字,是夫,那一世姬克公子投胎成了女子。三次没找到是因为他们没投胎在一个世界,姬克便在那个世界留下了无数痕迹做为记号,若是日后美人也投胎在那个世界,可以看到他为她准备的礼物。 如今是第一百世,这一回,两个灵魂投胎在了同一个世界,同一颗星球,很幸运,但...... 我问去人间上了班回来看我的诺诺:“姬克干嘛了?” 诺诺也愣了下。“这不应该啊。” “可事实就是如此。” 诺诺想了想,道:“奈何上神能一定程度上干扰轮回。” 好吧,我大概能猜到奈何上神对这两位是什么心情了,反正不会是好心情。 “你打算回去怎么说?” 我抬头望天。“我在地府呆多久了?” “两个月。” 我去,九十九世的记忆够厉害的,我都使用了快进一百倍,居然还是花了两个月。“人间两个月?” “地府两个月,人间也就过去十日。” “那不着急,我再呆几日,组织一下词句。” “对了,我能看一下自己的事吗?” “你这辈子还没死,看不到的。” “生死薄能查吗?” “你是神民,死期还远着呢,无常的生死薄找不到你的记录。” 我揉额头。“反正也没事,查我上辈子总可以了吧?” “随意。” 我将自己的生辰、身份、年龄输了进去,然后自己的上辈子、上上辈子都以文字的形式冒了出来。看电视虽然更详细,但太慢了,文字稍微快一点,看开头和结尾就行了,过程我不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如今只是想随便看点东西打发时间,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看着看着我就觉得不对劲。“诺诺,怎么我每一世都没活过二十五岁?”人的每一世,有长寿,也有短命,但我每一世都死得早就不对劲了,我每一世都是二十五岁就挂了,连死的时间都是一致的。 谁他娘的投胎,每一次都踩着同样的时间挂掉了? 诺诺伸头看了一眼。“你是不是得罪过哪一位上神?” 我挑眉:“什么意思?” “你这每一世踩着点死的情况,更像是被人动了手脚,而敢这么乱来且不怕天罚的,唯有上神。” 我反问:“我一个凡人能得罪哪尊大神?” 诺诺想了下,大概是认同了我的问题。“那就是天罚了。” 我讶异:“天罚不是被雷劈吗?” “天罚也分很多种的,雷劫是最简单粗暴的一种,你这种情况如果是天罚的话,还挺轻的。” 我无语:“这还叫轻?”几十辈子都踩着二十五岁的时间挂掉,这还叫轻? “少凰上神当年也被天罚过,堂堂神人被丢进轮回里历劫千万世,生生世世死得......你好歹是寿终正寝,她死得可比你惨多了。” 我顿时就平衡了,可想了下又觉得不对。“不是,我能干什么招来天罚的事啊?这不比得罪上神更不可思异吗?” 诺诺纳闷:“那倒是,招来天罚可比得罪上神的难度高多了。” 我干脆一世世的扒了下去,结果扒了三百多世也没到头。 “我劝你别挖了。” “姑奶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之前三百多世都活不过二十五岁,这辈子要还一样,那我不就只剩下三年的时间了。” “你等我一下。”诺诺取出了一本线装书翻了半天,倏然抬头,惊讶的看着我。 我道:“想说什么尽管说。” 诺诺将生死薄的页面对着我,我一瞧,上面赫然写着: 姓名:君羽落 种族:神民 出生:...... ...... 最后一栏是寿命:阳寿二十五岁。 我:“......” 我道:“我记得你说过,生死薄上写了阳寿多少,黑白无常就会踩着时间收魂。” 诺诺补充道:“你的名字出现在我的生死薄上,那么你就是我的任务,三年后我会来勾你的魂。若你到时不肯死,我会亲自杀了你。” 我:“......”贼老天,我诅咒你生儿子是痴呆。 诺诺继续道:“不过你也不用太难过,你身上功德不少,若是不想再轮回,可以考虑考鬼差的,我一定帮你。” “谢谢,以后再说吧。”我还是想想有没有什么法子能续命吧。 人间过去一个月后我再次见到了日光,天知道地府里我已经半年没见着阳光了,也就我不是人,若是普通人,在地府里呆了半年,原本是活人,现在也该是死人了。 回到人间我第一件事就是下了馆子,白梅街有一家面馆,老板是个普通人族,排骨面做得特别好,不过我到现在为止也就吃过一回,特别香。前些日子从美人那里赚了不少钱,正好大吃一顿,叫了十碗排骨面。不是我想撑死自己,而是实在饿疯了。 地府里也有吃的,但我记得以前看过一则希腊神话,有个女神被哈迪斯给抢到了冥府,那个女神本来是可以回到人间的,她老娘都找了人去救她了,结果......哈迪斯请她吃石榴,她就吃了,然后就妥妥的悲剧了。本来可以走的,却因为吃了冥府的食物就是冥府的人而必须年年回冥府报道。自然,地府里的食物没那么变态,诺诺不会害我,她既然请我吃,自然没什么问题。但我看了几眼,那食物的阴气特别重,鬼知道生者吃了会不会有后遗症,我可不是在地府里土生土长的诺诺,那些东西真不敢吃。 诺诺最后给我吃了一枚辟谷丹,可辟谷丹能让人不饿死,却无法阻止人的心理需求。 吃到第三碗的时候美人忽然坐在了我对面。 “想吃东西怎么不回去,我可以给你做。” 我无言,不是不想回去,美人做的饭菜真的很好吃,妥妥的女食神,可......“太饿了,不想等,吃面比较快。” 美人闻言便换了个话题:“我夫君这一世在何处,你可查到?” 我没吭声,目光飘到了美人手里把玩的海龟身上。 美人低头看了眼乌龟。“小龟怎么了?” 我咽了口口水。“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如果......” 美人笑吟吟的道:“你尽管说,就算他不在此界,我也能接受。” 我目不转睛的瞧着美人:“那如果姬克是你手里的小龟呢?” 美人的表情滞住了。“你在与我说笑?” 我认真道:“我没说笑。” 19、第五章尘寰·事态升级 豺狼豺狼,实际上,豺与狼真的是一个物种吗? no。——君羽落。 我吃饱喝足还睡了一个饱觉后惊讶的发现美人正与乌龟眼对眼的发呆。 我去厨房里翻了一圈,没早餐,只有一碟不知道什么时候剩下的绿豆糕,我闻了闻,闻不出来坏了没,不管了,反正我现在的体质也吃不死人。 我端着绿豆糕到客厅里,从博古架上抽了一本聊斋的线装书边吃边看,虽然聊斋里很多东西都是瞎扯,完全不合现实,但不可否认,这里头的短篇故事还挺有意思的,能汲取一些经验,知道自己日后都打交道的或许会有什么品种。 绿豆糕吃了一半,美人仍旧在与乌龟眼对眼,我咽下嘴里的绿豆糕,取了一块放在一人一龟的中间。“吃糕吗?” 一人一龟不约而同的看了我一眼,又继续对视。 我无语道:“我说,你们俩这么你看我,我看你,能解决问题吗?”我个人还是比较相信这两位的适应能力的,无数世的轮回里,这两位某种程度上跟那些上神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上神是从生理到心理都没有性别的概念,你不能指望一滴水、一团火理解什么是雄性什么是雌性。而这两位,心理上失去了性别的认知。这辈子是男的,下辈子是女的,下下辈子又是男的,偏偏还保留着记忆,这么翻来覆去的折腾,谁还能保留正常人的性别的认知?虽然如今的情况不是性别认知的问题,而是种族的问题,可比起性别认知紊乱的打击也不小不是吗? 美人沉默了一分钟,忽问我:“你有修妖的功法吗?” 我愣了下。“爱莫能助。”我又不是妖,哪来的妖修之法?事实上,我连自己修炼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反正我体内的灵力一直逞惯性运转着,应该是我以前修炼了什么功法,都成了本能,只是给忘了。一来我不是妖,也不知道神民的功法能不能给妖用;二来,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修炼的是什么东西,要如何修炼,我只知道它的修炼路线,但原理是什么的,呵呵......等我想起了以前的事再说。 美人思索了一息,看向叼着一个肉包回来的阿吉。“阿吉,你是如何修炼成妖的?” 阿吉将肉包放在了它的饭盆里。“我是无意中吸收了帝流浆成妖的。” 我奇道:“帝流浆?那是什么东西?” 美人解释道:“庚申年七月十五日从月亮上流下来的灵气精华,形如橄榄,吸收一夜的帝流浆,等于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苦修。” 我闻言更奇,这世上竟然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哦,那真不错啊,姬克有法子修成人形了。呃,现在是什么年?” “庚午年。”美人脸色不太好的回答。 庚午年?我在心里数了起来,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我去,还得等四十年,四十年后不说黄花菜都凉了,就是美人都可能老死了。 呃,我知道美人为什么仍旧不高兴了。 我轻咳了下。“我帮你找找妖修的功法吧。” 阿吉忽的插道:“想要妖修的功法怎么不找我?我就是妖修啊。” 我诧异看向阿吉:“你不是野生妖吗?哪来的妖修功法?”妖族修炼大多靠本能,想要功法,没问题,自己慢慢摸索吧,不过阿吉的年纪,不像是能摸索出修炼功法的大能。 “是君先生创造的,他看我之前修炼得太慢就为我发明了一套功法。” 美人高兴了。“能不能教我夫君?” 阿吉看向我,我道:“教吧,不然他们俩这样也够倒霉的,不过,它大概多久能化成人形?” 阿吉低头算了下,回答:“按照正常的速度,普通的动物要化为人形至少得三五百年,但它有高级功法相助,也就一百年吧。” 一百年?我扶额,不忍去看美人是怎么个表情,却听得美人问:“阿吉你的功法我能修炼吗?” 我不由侧目,美人想修真啊?好志向,不过修真好像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吧? “我修的是妖修的功法,妖的身体和人不太一样。” 美人秒懂,然后看向了我,我道:“我也不是人。” 美人无言,我看了她的表情实在是不忍,这姑娘实在是太倒霉了,有那么大的功德就算没有投胎做人也应该投胎为生而有灵智的物种,可姬克却......说其中没蹊跷,鬼信不信我不知道,但我肯定是不信。 我道:“我以后帮你留意一下,如果有适合人修炼的功法,我尽量帮你弄到手。” 美人闻言很是投桃报李的道:“那我以后给你当私人厨师。” 我大感满意。“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自己虽然也会做,但就是有点犯懒,而且味道一般般,吃一两顿还好,天天吃,我自己都受不了。美人却不一样,她去过无数个世界,每一世的心态都很好,别人未必会留意自己去过的地方有什么样的美食,她却会。只是她以前都只做给她自己和姬克吃,以后我能吃到,那可真是太有口福了,满汉全席算什么?美人能不重复的做出一万道菜来。 暂时解决了美人的事,新的麻烦却又找上了门,确切说不是新麻烦,是老麻烦,只是之前一直解决不了,自然,现如今也解决不了,只是事态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不管不行的地步。 人口失踪问题。 之前人口失踪事件里失踪的都是些地痞无赖,属于那种惹是生非,老是进拘留所的那种,这样的人,失踪个十天半个月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而发现真的失踪的时候考虑一下那些人平时干的事......好吧,警察调查时多半会以为是黑暗面内部的事。说白了就是黑社会内斗,这样的事,警察局就是想管,也没法管。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规则,社会的黑暗面也一样,再内斗也不会有谁吃饱了撑的去配合警察调查亦或是主动报警。久而久之,警察对这样的案子的热情大减,除非危害到了普通人,否则内斗什么的,随便糊弄几下就过去了。 综合上述,之前的人口失踪事件也就我姑丈还在认真调查,然后......前不久才办理的出院手续。之后接手的警察都没小姑丈那么拼,也就没再出现警察失踪事件,亦或是警察重伤进急诊室的事。 可是现在,我一点都不想去看报纸新闻了,就差满屏人口失踪的报道和寻人启事了。 更坑的是某日我一大早起来就看到新闻,两个疑似超能力者的家伙在公园掐架,整个公园都给毁了,虽然政府那边反应快给压了下来,但还是传了出来,只是从明面上转到了背面。 马丹,倒霉催的。 我一边咒骂着一边骑着自行车去找小姑丈要失踪人口的资料,至少要知道他们最后出现的地方在哪,去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小姑丈知道我想调查这事后有点奇怪。“落落怎么忽然关心起这个来了?” “我就是想知道什么人这么猖狂,这简直是踩咱们警察的脸啊,小姑丈你就告诉我嘛,我查出来了多少都会跟你说的。咱们分头行动,说不定还更有收获呢。” 小姑丈考虑了很久,只告诉了我那些失踪人口的身份与最后出没的地方,然后我就骑着自行车满城溜达了起来。 鹤城......君长青我也是服了你,之前知道这座城妖族多,可我所知道的也只是一个数字,可如今,亲眼目睹与听个数字绝对是两种意义。走在大街上,我都不敢跟人说话了,谁知道那人身边的动物是他的宠物还是他的朋友,亦或......亲人,这种教训我之前吃过,还被人揍出了两只熊猫眼。 真不明白人族的口味怎么就那么百无禁忌,也不怕吃了你啊?白蛇传那才应该是常理吧?白娘子她人再好,那也是蛇啊,而蛇是肉食动物。我虽然鄙视许仙的软弱,但我也能理解他的表现,不是每条鱼都有勇气去亲吻鲨鱼的,哪怕知道鲨鱼不会吃了你,可以人的天性,想要去相信鲨鱼不会吃自己,真的很难。然而在这鹤城,掠食者与被掠食者相处的还挺不错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鹤城的妖族大多是温驯的动物,不是掠食者。 狼看到羊,很难忍住口水,除非那头狼的脑子略有恙,就像,就像......像什么?怪了,我怎么会有这种古怪的想法? 是过去的记忆影响吗?我以前得是碰到过什么稀奇古怪的物种啊?居然会有这样的思维想法。 我现在是真的好奇起自己过去的事了。 20、第五章尘寰·旱魃 鹤城太大,肉食妖族真心不少,占据了妖口的大多数。 仔细想想也能理解,动物比植物修炼起来容易很多,植物的根本没有自我意识,想要修炼得先机缘巧合活到产生自我意识,然后才是正式的修炼,先天就落了动物一截,加之植物不能到处跑,一个不小心就被人给伐了,两相比较,动物化形的比例自然远胜过植物化形。不过如此一来,你让我找凶手啊?凡是肉食以及杂食的生物都可能是凶兽,植物也有可能,虽然大部分植物都是吃素的,但植物界也还有食人花呢,保不准就有食人花化形。 花了两天时间什么都没找到,我颓丧的坐在公园里喝水,这么多妖魔鬼怪,难怪君长青要弄个妖口薄,不登记一下,鬼都弄不清这座城究竟有多少非人生物,若有非人生物犯案,又是谁干的。 我郁闷的喝着水,大热的天到处跑真的很遭罪。 正喝着忽然闻到了铁锈蚀的味道,我顿觉无语,讲真的,鹤城的治安什么的真心不是很好,毕竟是边陲之地,就算没那些糟心的妖魔鬼怪,也是闹腾的。公德心也不强,垃圾随便丢,可就算游客没公德心到处丢垃圾,公园的负责人员也要讲究一下吧?闻闻这味道,也不知道是多锈的破铜烂铁。 不对,破铜烂铁也是可以卖钱的,谁这么无聊会将这些东西乱丢?而且这味,怎么感觉更像是......血腥味,空气里也弥漫着淡淡的妖气。 泥煤! 光天化日的吃人,真当老娘是死人? 闻着味找过去,是公园附近的小树林里,我边跑边抽出一沓符,看到什么情况时我的肠胃立马就翻江倒海了。 到处乱扔的肠子,只剩下一半的新鲜尸体,太平间也没这夸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变态狂魔干的呢。尸体边上还有个男的,我想也不想的扔出一沓雷符,老娘倒要看看你是何方妖魔鬼怪,非打得你现出原形不可。 “妖孽,受死!” “我不是......” 轰轰轰...... 效果不错,一沓符竟然有七张是有用的,不过这妖孽真厉害,这都没现出原形。 嗯,不对,我什么时候能看到妖魔鬼怪的人形姿态了?我默默收好手里的另一沓符。 美人送钱来的时候我正在医院被警察问问题,动静太大,血腥味太重,有人报了警,我又不可能将外焦里嫩的倒霉蛋丢下,只能把人送医急救,现在还在急救室里没出来呢。警察本事不小,这么一会的功夫就找来了。 “李哥,我都说了,真是意外,我就是闲逛的时候路过那里,看到(我指了指急诊室)里头那家伙被雷给劈得外焦里嫩的,赶紧送医急救,至于那半具被......生下的尸体我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去的时候它就已经在了。咱们认识也有些年了吧,我是什么人你是知道,我杀鸡都不敢,何况杀人,还把人给弄成那个样子,又不是变态。”虽然那是妖族很正常的进餐,跟人杀鸡差不多工序,最多就是妖族跳过了煮熟后再吃这一工序,我也的确不是人,可我也不是妖啊,我吃熟食。 好说歹说把人给送走了,美人也把医药费给交了,问:“真不是你干的?” 我反问:“你信?” “不信,整个鹤城除了你就没第二个能随便拿天雷砸人,不过,把人给劈得进了急救室,你今天拿的符质量不错啊。” 那么一沓符下去,质量能不错嘛?就是搞错对象了,那不是妖,是人。若是妖,被劈那么几下是绝对死不了的,最严重也不过是趴窝一段时间,可现实......也不知道倒霉蛋是搞什么,竟然跑去研究一具被啃的只剩下一半的尸体,活该被雷劈。 急救室的门很快打开,医生走了出来,同时摘了口罩,我愣了下。 在我发愣时,美人上前询问医生。“医生,请问病人怎么样?” “病人已经脱离危险,只是不少皮肉都焦了,需要养不少时间。” 美人一听不会死人,立马松了口气。“那不是问题。” 医生没说什么,去休息了,美人这才看向我,见我还在看医生,戏谑的问:“犯花痴了?” 我呵呵,诚然,医生很俊俏,二十四五岁的模样,比电视上的大明星还要俊,并且身上有着一股古典的气质,仿佛浸透着魏晋风流,但......谁他妈的来告诉我,这鹤城里怎么还有一头魃? 魃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很陌生,那换另一个名字好了,旱魃,这个总不陌生吧?昔年黄帝战蚩尤,蚩尤麾下有风伯雨师助阵把黄帝揍得满地找牙,最后还是黄帝的女儿摆平的风伯雨师,而那位公主殿下的名字就是女魃。女魃大概是在人间沾染的因果太重,无法再回到天上,可她留在人间也有问题,走哪哪干旱。俗话说,母不嫌子丑,但绝没父不嫌子丑的,这足以说明一个道理:父亲是很嫌弃子丑的。黄帝是男人,是父亲,面对这么恐怖的生物,他能认?能认那就怪了,因此在打败蚩尤后黄帝毫不犹豫的翻脸无情将这个女儿给放逐了,最后更是令应龙将这个女儿给杀了。 因女魃走哪哪干旱的特性,又得名旱魃,她是世间的第一头旱魃,也是最倒霉的神。君长青书房里有很多的古籍,君长青看的时候还喜欢自己注解,其中有提到女魃。君长青对女魃的第一个推测是,要么女魃本来是个人,只是不知为何融合了神魔的力量,获得了力量,却也因此从美女变成怪物。不过神魔的力量不是那么好得的,若真是个原因,那黄帝的狠心程度得翻几番,只要女魃脑子正常,她都不可能主动去融合神魔的力量。第二个推测里,黄帝也谈不上正面人物,那就是女魃本来就是个神,只是借黄帝夫妻的肚子重生。遥远的洪荒时代,神魔征战,陨落的神人数不胜数,说不定就有没死干净的,借轮回重生。不过这种情况就真不好说生出来的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骨肉了,虽然从基因学来讲,那肯定是亲生骨肉。但不管是谁,生出个里子妥妥不是人的孩子来,需要很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接受。黄帝的心理承受能力显然比李靖强,李靖直接拔剑砍妻子生下的肉球,黄帝倒没趁着女魃年幼尚且弱小时把孩子给扼杀了,但他将孩子的利用价值给榨干了。 若是后者,君长青最后还备注了一句:黄帝肯定得倒霉,至于是哪辈子就只有鬼知道了,但肯定有麻烦就是。 神人也不是那么好得罪的,大抵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黄帝后来才派应龙去干掉女魃,斩草除根。虽然应龙也是神仙,但它跟君长青推测的神有点差距,君长青推测的神是奈何、少凰那种类型的,应龙虽然把女魃给杀了,但有没有杀干净还真不好说。奈何、少凰那种类型的神人,只要有一点真灵残存都能活过来有仇报仇,至于仇家不知道在轮回里过了多少世,早就不记得曾经的事这种问题,没关系,神人认人从来都不看长相与血脉,专逮着灵魂认。你不记得曾经的事了没关系,只要你的灵魂是我的仇家是同一个就够了。 扯远了,言归正传,女魃是因为什么情况变成旱魃的不得而知,但旱魃不止她一个就是了。漫长的岁月里,有很多的僵尸诞生,虽然僵尸修炼起来比植物还惨不忍睹,但架不住僵尸多啊。量变引发质变,哪怕一千个白僵出一个黑僵,一千个黑僵出一个紫僵,一千个紫僵出一个跳僵,一千个跳僵出一个飞僵,一千个飞僵出一个旱魃,几千年下来也足够堆出一两个旱魃了。所以,这世上还有别的旱魃我表示理解,可鹤城怎么也有啊?旱魃这级别的僵尸,完全符合高危的标准好不,君长青你是多眼瞎才能没发现这么一头旱魃在眼皮底下搭窝? 不过,旱魃做医生倒是挺方便的,想吸血的话,医院血库跟自家后花园似的,想进就进,想换口味了的话,病人做手术切下来的零碎也是很新鲜的肉,当然,实在不想吃零碎也可以去外头找几个人吃,谁会怀疑行善积德的医生会是吃人的妖魔呢? 我考虑了一番,还是帮倒霉蛋办了出院手续,然后带回了山庄。 别误会,不是我脑抽了,因为一时怜悯之心而将人带回山庄这种只要不是瞎子,进了门就能发现不对的地方,而是这家伙做手术的时候衣服都给换下来了,我在他的东西看到了不少符纸,不是街面上买的骗人的东西,而是一笔一划都带有灵力的真符纸。再想想他之前研究尸体的事,很显然,这家伙和我是同行,至少在抓妖这方面我们不冲突,多个人多个帮手,我干嘛不把人带回去? 21、第五章尘寰·缺德 倒霉蛋一时半会醒不来,我跟局里认识的李哥打了个电话。“尸检显示人是被野兽咬死的?那是什么野兽知道不?”知道是什么物种就好办了,虽然鹤城的妖魔鬼怪多,但这个多是建立在千儿八百个分支上的,树妖牛妖都是妖,你能说它们是同族吗?好吧,也能,但必须加上一句妖族的不同分支。这种情况下,想查出某个特定族类里的某头妖,也不是很难。 “听说是狼咬死的,你说荒唐不荒唐?这城里面哪来的狼?” 我随口瞎咧咧。“说不定有狼从城外跑进来了呢。” 虽说几十年后野生的狼在鹤城这边几乎绝迹,但那个时候的鹤城周围还是有野生狼的,运气够好还能见到呢,就是这种票基本是单程票,看了就别想回来了。所以,我虽然是信口胡说,但也不算完全乱说,还是有点道理的。 “你家狼能穿过公路进入城里还没被发现?你当现在还是几百年前呢?不对,就算是古代,也没可能有狼进了城都没人发现。” 我一针见血的问:“那你怎么解释尸体上的狼牙印?” 李哥成功被我挤兑得没话说。 其实答案很简单的,就是犯案的其实不是人,是一头狼。不过我若真的这么说了,李哥这个无神论者肯定不会信,说不定还让我去看心理医生。警察局里的那些人都是无神论者,若是有神论者也不会做这一行,跟他们说是狼干的还不如说是变态杀人狂魔,至少这些家伙更容易相信些。 褒完电话粥,我拿出了一撮毛问美人。“你见多识广,看得出这是什么动物的毛不?” 这一撮毛是我在凶案现场发现的,倒霉蛋是人,人的身上显然不可能有这种毛发,那就是凶手留下的了。 美人瞅着我手里只有两三根的毛,一脸无语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动物学的专家比较合适。” 好吧,我知道这有点为难人,只得换了个容易点的方向问:“那你说这毛像不像狼毛?” 美人闻言看了毛发好一会,道:“感觉不太像,不过毛太少了,我也不能确定。” 我将毛发收了起来。“那算了,就先顺着这个方向找找看吧。”有线索总比没线索好,哪怕这线索可能是错的,但也可能是对的,值得一试。 鹤城有几头狼妖呢? 我将阿吉从狗窝里拽了出来,狼可是肉食动物,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之一,这样的生物修炼成妖,还在鹤城溜达,我就不信君长青会一点都不观察一下该狼会不会破坏鹤城的生态。“阿吉,你给我出来,我有话问你,鹤城有及头狼?” 阿吉不耐的道:“你不会自己去动物园数数啊?” 我一拉狗的后颈毛。“我问的是狼妖,不是普通的动物狼。” 阿吉想也不想的道:“没有,豺狼凶残,放一头狼妖在鹤城,那根本是生态破坏。” 我随手将死狗塞回狗窝,拍拍手就准备出门。 问一个地方消息最灵通的是什么人?自然是城隍。 原因?整座城的鬼都归他管,而鬼这种东西,不敢说满大街都是,但也差不多,墙壁与电子设备对它们而言完全是摆设,因此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能瞒住鬼的。 一壶酒从城隍那换来了一个消息,鹤城最近的确是进了一头狼妖。 “丫头你该不会怀疑他吧?” 我无奈:“如果只有他一头狼的话,那不想怀疑也不行。” “可这头狼不太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他不是吃人?” “这到不清楚,不过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吃人。” 我不解:“为什么?” “你会吃人吗?” “当然不吃,我又不是妖。”不论是人还是神民都是不吃人的。 “若你有肉食妖类,那你吃吗?” “能吃的肉类很多,我干嘛非要盯着人不放?” “人自诩万物之灵,这话虽然不全对,但也有几分道理。” “凡物里,人最有灵气。”我懂这个。 城隍点头。“也因此,人对于妖而言是最滋补也最常见的血食。” “你到底想说什么?” “清楚人是怎样的补品,你也不会吃?” 我无语:“大哥,我身体里可是流着一半的人血,吃人这种高难度的事,别人怕不怕我知道,但我是不想试试会不会有心理阴影的。” “所以我觉得尘寰不太可能吃人。” 我愣了下:“你说的那个叫尘寰的妖不是纯妖?” “半妖。” “他名声怎样?杀人吗?” 城隍静默片刻。“名声略......凶残。” “他是在妖类里长大的还是人群里长大的?” “妖类。” “那就还是有可能吃人?”狼孩虽然是人类,但跟着狼一起长大,很多方面的认知明显跟人有差异,比如将狼当成同类,认为自己是狼,人是异类,甚至食物。 城隍被我说得无法反驳,只得换了个话题。“不管他吃不吃人,他都很厉害,就你这几两肉,连给他塞牙缝都不够。” 我道:“事在人为,慢慢琢磨,总能想到办法。”不能甩锅,除了认命我还能怎样? 我想了想,忽问城隍:“城隍老哥你在鹤城当城隍多久了?” “□□百年了吧。” 我愣了下,老哥真牛,□□百年了,话说□□百年前鹤城这座城市建立起来了吗?“那你认识我老子不?” “方学文?” 我点头。“对。” “挺有朝气的小伙子。” 我汗。“我老子要还活着现在都快知天命之年了,你是哪年见的他?” “1959年。” “居然记得年份,你跟他很熟?”我有些诧异,不是我说这些非人生物,大概是活得久了,几十年过去在他们看来跟过了几天没什么两样,也因此,对世间非常的不敏感。 “学文是学考古的,对宋朝的历史很有造诣,我那段时间正好在阳世活动,用的身份就是精通南宋史的历史学家,他来拜访过我。真是可惜了,若他不是碰上文.革,一定会成为这个领域的宋史专家。”城隍很是感慨。 我心说他也不算最惨,至少在那段疯狂的岁月没把命给丢了,虽然失踪了十三年,但从他能带着个半人半不是人的我回老家就可以看出他在失踪的十三年颇有奇遇。就是不知道是他渣了君长青的亲戚还是君长青的亲戚渣了他,考虑到君长青的本事,我老娘的本事应该不差,他未必有本事如聊斋里的那些书生一样渣。再说聊斋里那些风流书生的结局,还不一定是真的。我个人是觉得,那些风流书生进了锅的可能性远远胜过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城隍无语看着我:“为什么我觉得你脑子此时此刻想的不是什么干净的东西?” “我只是在想他跟我老娘是谁渣了谁。” “你为什么会认为他们一定有人渣了?” 我理所当然道:“人妖殊途啊。” “人与妖有区别吗?” “三观差异悬殊难道还不是区别吗?不信,那你能找个把几十年当成几天来过的人来吗?” 城隍无言以对,仍旧挣扎道:“学文是个很认真的孩子,也是你老子,你就不能想点好的?” 我呵呵,失踪十三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丢下个孩子就再次失踪了,这都十年没消息了,你让我怎么想点好的? 确定了狼妖的身份,我回山庄准备抓妖的家伙,正好看到一个浑身缠着纱布跟木乃伊似的男子在大厅看电视,说起这台电视,我自己都没看过几回。电视索尼彩电,老贵,听说要三千多元,君长青给阿吉买的,君长青自己似乎对电视没什么兴趣,我也没什么兴趣。好吧,准确说是我没有看电视的习惯,你不能指望一个失明了至少十年的人一下子就培养起来对电视的爱好。因此遥控器一直被阿吉给把持着,奇,阿吉居然会交出遥控器?美人想看电视都还得等阿吉把惠天赐和关礼杰演的天龙八部给看完了才行,也不知道它一只修炼的狗妖怎么会喜欢看武侠电视。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应该是阿吉追剧的时间,狗呢? 我扫了一圈大厅,在角落里看到了阿吉,身上捆着一根绳子。 我毫不犹豫的丢出了一沓符。 轰轰轰...... 美人听到声音从厨房里跑出来的时候木乃伊已经跟真正的木乃伊差不多了,之前纱布雪白,一看就是赝品,如今再看,霍,哪掘出来的新鲜木乃伊? “小庄主,你怎么又拿雷劈他?” “这么点雷还劈不死他一个修士。”上回被那半具尸体干扰,反应有点慢,但这段时间我也回忆了下,这个家伙分明就是修士,他身上有着灵力波动,不是非人生物却有灵力,那就是修士庖部梢越馐臀裁纯吹奖谎泄氖逅慌芊炊粝吕垂鄄臁 “虽然劈不死,但医药费很贵的,我身上的钱可不多了。” 我想了想,掏出了一张符。“我新学了加速愈合的符,要不给他试试?” 美人无语的看着我。“你就缺德吧。” 我默默将符放回兜里,虽然符是我画的,但我自己都不敢用自己身上,原因?这还用说吗?这符可是我自己画的。 22、第五章尘寰·修士 山庄里还是有药的,三无产品,不过这三无产品是君长青亲手炼制的,想来就算三无也不会有什么质量问题,所以我很放心的给倒霉蛋用上了。 当我将可能用到的东西从书房和杂物间翻出来的时候倒霉蛋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大为惊奇:“这药也太好了吧?” 阿吉道:“君先生以前也用雷劈错过人,专门发明了这种药膏。” 我愣了下。“君长青也很擅长雷电?” 阿吉理所当然道:“君族人与生俱来拥有控雷的本事,不然你以为就你那烂得一塌糊涂的法术是怎么唤雷一唤一个准的?”说到最后的时候死狗给了我一个鄙视的眼神,好想吃涮狗肉。 我难以置信。“不是,我天生能掌控雷,神民有这么神奇?” “君族的祖先神好像是司掌雷霆的神人,因此后裔也有这本事。” “二郎神和沉香还要辛苦学艺,我居然天生就有非人的力量,也不知道他们俩什么心情。” “神裔和仙裔是两码事,你别搞混了。” “我是真没觉得这有多大区别。”都是长生不死的存在。 “区别大了,神人诞生于天地初开那段时间,天地孕育的先天生灵,现在那些流传的神话里的都是仙。” “那神怎么就销声匿迹了?” “听君先生说,神族爆发过大战,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隐居了起来,不再踏足人间,而它们隐居时,人族可能刚诞生,也可能连始祖的受精卵都没有,因此关于它们的传说基本为零,很容易就和仙搞混了。” 掐得真猛。 “君族的祖先也挂了?” “不知道,年代太久远了,君先生也不清楚。” 做为后人都不知道自己祖先挂了没,那年代是够久远的。 我正腹诽着,倒霉蛋终于醒了,我立马摆出了和善的笑容。“哈罗。” 倒霉蛋本能的往后挪了挪,我的脸立马黑了,我是恐龙吗?这么发憷? 倒霉蛋说:“我不是妖。” 我默默擦汗。“之前气息太混乱,搞错了,真是对不起,不过你一个人突然出现在那种凶案现场,是个人都会搞错的,也不能全怪我。”这真的不能全怪我,凶杀案现场,妖气弥漫,一个人在“欣赏”啃剩下的尸体,是个人都得先一道符过去,充其量就是我太过谨慎,丢了一沓过去。 倒霉蛋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问我:“你是新庄主?” 我挑眉。“我上任也没多久,更没声张,你哪位?消息还挺灵通的。”赵哥跟我说过,为了防止引起混乱,特勤处就派了他一个人到鹤城来,赵哥还没被调走,那么眼前这位就肯定不是特勤处的人了。 不过这些日子我也知道了一件事,华夏大地,你别以常理来看,神魔仙灵精妖怪魑魅魍魉,既然有妖有鬼有神,同理,神话传说里的其它东西也是存在的,比如修士,比如修真门派,比如修真世家。倒霉蛋是纯纯的人族,身上却有灵力,显然是修士,就是不知道是属于门派还是世家。 倒霉蛋说:“我叫顾昂。” 我坦诚说:“不认识。” 阿吉插道:“顾家是一个修士世家,也不是很有名气,不过修真世家都是如此。” 修士世家啊,那问题就......不严重了。 华夏的修真者是以师徒为传承的,所谓修士世家不过是一些人间的冤大头。修真者修炼需要不少修真资源,自己去收集又太麻烦了,便找一些冤大头,利用冤大头的权势与财力收罗自己需要的东西,酬劳是一些修炼的功法。不过都是残次品,炼了虽然不会死,但也别想成仙,顶破天也就是修炼到结丹期,再之后就没法寸进了。能享有人间权势者都不会是普通人,教会他们成仙之路,跟教皇帝长生不死半斤八两,因果太大,那些修真门派也不傻。不过也不是所有冤大头都只能如此,也有一些冤大头惊采绝艳,悟了,也舍得下权势,因而没有随着王朝的更迭而消亡,渐渐融入了修真界,成为了真正的修士。但比起那些远古时代就传下来的门派,这些世家的底蕴,跟暴发户没什么区别。危险程度尚可,至少比外头那些妖魔鬼怪低。 不过,你丫一个人族修士跑这非人类横行的鹤城来干嘛?我狐疑的瞧着顾昂,我还没忘记自己接手的是一座怎样见鬼的城市。 妖口三万,可妖之下还有怪,怪之下还有魑魅魍魉,我都不敢肯定的说,这座城的人口真的比非人口多。据阿吉说,上一次帝流浆落下时,君长青为了让他老婆早点化形,专门弄了个阵引帝流浆,而帝流浆这东西——简直是妖口增长的大杀器。虽然没能让君长青的老婆化形,但散逸出的帝流浆,呵呵,据赵哥说,那简直是值得鹤城妖族举族纪念的节日,一个诞生的节日。当然,这么点时间,二十年前“诞生”的那些生物离成妖还有很漫长的距离,因此赵哥就没给算进去。 这座城市群妖乱舞的程度,君长青大概也很有自知之明,因此不允许人族修士随便进入,进入鹤城地界时也得先来雪莹山庄登记一下,说清楚是来干嘛的,只要不是来害人或是降妖除魔的,随意。 我揪住顾昂的衣襟问:“你一个人族修士怎么跑我雪莹山庄的地界来了?”平时还好,可以理解为来旅游观光的,可现在这个节骨眼上,反正我是没法往善意的方向去想。 顾昂道:“族长听说鹤城最近有些乱,因此让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我狐疑的瞧着顾昂。“这么好心?修真界的活雷锋?”真的假的?咦,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些人族修士基本不怀好意呢?我以前难道吃过亏? 顾昂解释道:“君庄主对我祖父有过恩惠。” 我还是很怀疑,不过这个节骨眼上,有这么个生力军也挺不错的,不管这人能不能信,至少我们最近这段时间有共同目标,就算这人真不可信,矛盾也可以等事情解决了再处理。 我松开了顾昂的衣襟,笑容和善的道:“不好意思,误会你了,我这些日子有些精神衰弱,多多包涵。” 顾昂回以狐疑的眼神,我抬手露出了手里捏着的符,顾昂分分钟就收回了狐疑的眼神。 我问:“我要去收拾狼妖,你要一起吗?” 顾昂有点怔。“你要对付尘寰?你不是他的对手。” 我疲惫道:“不收拾不行,再这么下去,迟早引来神仙。” 妖族在人世间不过界不仅仅是因为人族修士与君长青这样的存在在中间斡旋,更因为天上的神仙,若是一个地方的妖魔祸祸得太厉害,神仙就会下凡来除妖,而神仙的法力......那不是叫收妖,那叫天灾,不论是对人还是对妖。神仙与凡人是不一样的存在,哪怕那些神仙曾经是人,但你见过那个皇帝会将庶民的生死放心上?神仙是比皇帝更高的存在,皇帝不将庶民的喜乐生死放在眼里,而神仙是庶民连同皇帝一起不放眼里。 事实上,别说神仙,就算是修士也没几个人会将自己和普通人放在同一地位,不害人也不过是惧怕因果而已。如果没有因果的监督,那些修士绝对会是最可怕的存在。人是有劣根性的,生而背负原罪,贪嗔痴,一个都不少。 我既然接手了雪莹山庄,那么不管我喜不喜欢,我得了好处就得办事,而且小姑姑一家可都在鹤城,我也不可能看着他们去死。狼妖再厉害,我也得解决掉啊,不然神仙亲自出手我就该哭了,哪怕他们的战场不是鹤城,我也会头疼。 顾昂好一会才道:“我跟你一起去吧。” 我挑眉。“哟,不怕死啊?” 顾昂一派正气的回答:“我辈修士既然理应匡扶正道,既然碰到了这种事,自然要斩妖除魔。” 挺正气的言辞,难怪君长青不待见这些人族修士,匡扶正道?白蛇传里法海也是匡扶正道,但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人是正,妖是邪。这还不如直接说是物种歧视呢,不,比物种歧视还厉害,至少歧视不会因为别人的物种就斩妖除魔。放这些种族正道感强烈的修士进鹤城,那真就跟狼入羊群没什么两样,尽管外头那些妖魔鬼怪也没几个是吃素的,但会选择在鹤城定居的妖魔鬼怪都是想过安生日子的,相对而言,用“羊”来描述也没错。吃肉的是狼,吃素的是羊。 阿吉低声道:“这哪来的老古董?都什么年代了还匡扶正道。” 我疑惑的看向阿吉,什么意思? 阿吉解释了下。“妖全是都是宝。” 我继续茫然的看着阿吉,阿吉更加直白的说:“妖丹可以炼成丹药增加修为,妖的血液是很好的画符材料,妖的肉是很滋补的补品,妖的筋骨是上品的炼器材料。” 我:“......你再加个妖鞭可以壮.阳,妖族就跟鹿没什么两样了。”真意义上的全身是宝。 阿吉歪着脑袋想了想。“差不多也有这效果。” 我抓了抓脑袋。“妖族到现在都还没绝种挺不容易的。”这年头,别的国家不好说,但华夏的野生鹿群绝对是稀有景象。 “很久以前是挺惨的。” “后来不惨了?” “没以前那么惨了,至少现在这年头,见到妖就斩妖除魔的古董修士不多了。” “脑子通透了。” “急先锋都被吃了。” 我:“......”妖族与人族的过往究竟是有多精彩? 23、第五章尘寰·豺不是狼 找人找妖什么的,君长青似乎挺有经验的,妖口薄就是个现成的工具,在妖口薄上留下了妖气与灵力的妖,只要妖口薄的主人愿意,随时都可以通过这件法器寻找到妖的踪迹——仅限于妖口薄上有记录的妖。很遗憾,尘寰在妖口薄上没有留下痕迹,不过这也难不倒君长青,有别的替代法子。君长青专门炼制了一件罗盘,将需要寻找的妖的毛发或衣物丝线放在罗盘上,罗盘便能带我找到要找的妖。 如果妖族要建立警察局,君长青不去就业真是太可惜了,简直是人才啊。 罗盘的指针在转悠了一圈后最终停止在了一个方向,我与顾昂带着一条狗打了的。“司机,按着我说的方向开。” 罗盘一下东一下西,简直无语,兜兜转转两个小时后终于找到了尘寰,在一家酒店附近,果真是新来的啊。 我取出了一沓符,问顾昂。“我去引他出来还是你去?如果我去的话就你留下来布阵,话说你会布阵吗?” 顾昂痛快的道:“我去引他出来。” 我赶紧伸手拉住顾昂。“别急,等我把准备工作做好了你再去,不然我阵还没摆好你就把妖给引出来了我不就悲剧了?” 我要布的阵是一个简单的符阵,叫九雷阵,我取出了书,照着上头的符纹在地上画了起来,用灵力画。画符阵比画符更费力,一笔一划都要灵力,并且中途必须一气呵成,一旦停顿或是画错就会前功尽弃。所有符阵里,这是以我如今的灵力唯一能画完的一个阵,灵力,若我的力量能更强大一些,鹤城如今也不至于闹得这么严重。 力量啊力量......我本能的扇了自己一耳光,魔障了啊,怎么冒出这种想法,太危险了,只有属于自己一步步修炼出来的力量才是最稳妥的,别的捷径都是歪门邪道,是作死。不对,我又没那么干过,怎么对这事这么过敏? “你在干什么?” 我茫然抬头:“啊?” 顾昂重复:“你刚才打自己干什么?” 我脸不红气不喘的回答:“有蚊子,看什么,炎炎夏日,走路上,速度太快,嘴巴没合上就可能一口蚊子,我被咬一口很稀奇?” 顾昂扭头继续去看酒店。 我也赶紧低头看符纹,还好还好,这符纹我平日里练过成千上万遍,熟得很,闭着眼睛也不会画错,虽然刚才走了一会神,但画符纹的手并没有因此而停下,这才不用重头再来,否则我真会吐血的,一半的灵力都浪费掉了。 将符纹画完的时候我体内的灵力只剩下一成了,哇哦,几个月的辛苦修炼练习没白费啊,第一次画时可是抽干了我所有的灵力才勉强画完,如今竟然还有灵力结余。 将从君长青书房里淘的毛笔收好,我取出了一沓符,九雷阵还需要九张唤雷符辅助。挑着符,我问顾昂。“还不去引妖?” 顾昂看了看我的符,有点忌惮的味道,走了。 我只等了半分钟他就把狼妖给引出来了,我瞠目结舌的看着怒发冲冠的白狼,有点愣。“这拉仇恨的能力也太牛了吧?” 阿吉道:“不是他拉仇恨能力牛,是尘寰最恨人族修士。” 我问:“有仇?” 阿吉不是很肯定的回答:“不知道,但他见到人族修士不是暴揍就是下锅炖肉吃,应该是有仇。” 我说:“那肯定是有仇,没仇没怨何至于一竿子全打死?” 顾昂忍无可忍的爆发了:“君羽落你有完没完?” “有完,给我一分钟。”我忙不迭的捏诀,老兄你来得太快,我还没好呢。 一分钟,我着实见识了一番巨狼吊打人类的好戏,真的是巨狼,狼妖的原形足有一丈高,爪子锋利得慎人,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感觉跟无机质的宝石似的。话说回来,这狼是什么品种?怎么全身的每一根毛都是白的?北极狼都没他白,自然,也没他的巨无霸体型。 顾昂倒是有两手,巨狼固然吊打他,但他也不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一柄宝剑被召出来后耍得虎虎生风,白狼身上的毛被他给削掉了不少,有一些毛更是被染成了红色,也不知是谁的血。 最后一个印诀捏完,剩下的灵力一股脑的爆发了出去。 在这里我重复一下九雷阵的一个特点,九张符就够了,不过我画的符,鬼知道哪张有用哪张没用,因此为了以防万一,我在符阵每个需要放符的节点都放了一沓符,估摸着三四十张。放的时候也没想过如果一沓符有一半都有用该怎么办,我不认为自己能中这个奖,而且我比起一沓符有一半管用,我更担心其中一沓符一张符都没用,那样的话我这符阵就白画了。 一直背运的我突然发现老天待我挺不薄的,每一沓符都七成是有用的,所以......一个个火车头一般大小的球形闪电被出现了,整个夜幕亮如白昼。坑爹的是,虽然主攻对象是狼妖,但闪电威力太大,而我、阿吉与顾昂离得太近...... 你做过全身按摩吗?不是身上每个穴道都被按摩的那种全身按摩,是全身每个细胞都被按摩的按摩,真正意义上的全身按摩。 感受着全身每一个细胞的哀嚎,我只有一个感觉:死定了,我一定会是有史以来死得最乌龙的神民。 轰隆隆...... 地火水风一片混乱,一道又一道的雷霆落下,每一道雷霆都会令一座正在发育的山脉化为齑粉。 卧槽,我召唤的雷电没那么夸张吧? 我一下子就给惊醒了,看着亮过头的夜幕,有点回不过神来。过了好一会,我才想起发生什么事,自己被雷给劈晕了,然后好像做了个噩梦,世界末日一样的噩梦,真是被雷给劈出毛病了。对了,阿吉、顾昂,我赶紧扭头去找,阿吉就在我旁边,肚子微微起伏着,险些还没死,但口吐白沫,全身的肉都散发着烤肉的焦味和香味,少说得五分熟了。再去看顾昂,倒没阿吉那么惨,他是人,比起天生惧怕雷电的妖类,抵抗力抢一点,没熟,但全身黑乎乎的,跟非洲黑人有的一拼,也看不出毁容没。不过身上还有生气,可以肯定人还没死。 对了,还有狼妖,死了没。我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狼妖,狼妖的情况也挺惨的,一身的白毛都没了,裸奔...... 咦!咦!咦! 什么情况? 裸奔狼怎么变成个翩翩少年郎了?不对,也没完全变成人,人的身上不会有狼的虚影,这家伙什么情况?还有正在跟他掐架的三条红棕色背毛,满身煞气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的大狗又是什么情况?我摸了摸口袋,取出了罗盘,质量不错诶,那么恐怖的“雷雨”都没坏掉,连里头的毛都一根都没少。 罗盘上缠着的一撮毛雪白雪白的,但里头也有几根红棕色的。我抬手将白毛都抽掉只剩下红棕色的毛发,再检查了下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灵力也恢复了一些,重新向罗盘注入灵力,指针再次动了起来,这一次却没像之前那样一下东一下西,全程都指着其中一条大狗。 貌似......找错嫌疑犯了。 这乌龙......也不知道狼妖多想杀了我和顾昂。 不过......还是先解决那三条狗吧,狼妖不吃人,就算已经结了过节,也不是不能缓和,而那三条吃人的狗,必须解决。 被雷电劈过的身体虽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但气力严重不足,废了半天劲才坐起来。在身上找了找,还剩下三张符,用了出去......好吧,老天你就是想整死我,符一个没都有用,反倒是让其中一条狗注意到了我,并且流着口水向我冲了过来。 “神民,看着挺好吃啊,大哥二哥你们解决这匹狼,我去解决那个神民。” 我抬脚就想跑,却站不起来,享受过全身按摩的人都知道刚按摩完的时候全身固然舒爽通透,但骨头也跟软了似的,没多少气力。红棕色背毛的大狗已经冲到了我面前,血盆大口像我的脑袋咬来,腥风铺面,老兄你是吃了多少人,又多久没刷牙了? 狗嘴已经离我的脑袋不足一寸的距离,就是现在! “嗷......” 我陡然将藏在背后的玉剑刺进了大狗的心脏位置,大狗的身体迅速萎靡,很快就只剩下干枯的皮,血肉精魂都没了,我惊讶的看着吸收了大狗所有血肉精魂的玉剑。 君长青你这收藏的究竟什么玩意?简直是魔剑。 “三弟!” 另外两头大狗目眦欲裂的向我冲来,体型最大的那条大狗速度最快,我还没来得及就被一爪子摁在了地上,锋利的爪子刺穿血肉,依稀能听到肋骨断裂的声音。我一只手死死抓住了大狗的爪子,另一只手反手将玉剑刺进了大狗的身体,大狗想退退不了,被活生生吸得只剩下了一层皮。 刚解决最大的,另一头又来了,我拼命拔剑,糟糕,刚才刺得太用力,卡骨头里了。 吾命休矣! 嗷! 咦,怎么还没死,我不由睁开了因为惊恐而闭上的眼,眼前是另一只狗,但肚子像豆腐一样被一只拳头给捅穿了,我瞅了瞅拳头的主人,是那个身上有雪狼虚影的少年。 少年轻蔑道:“你可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连几头豺都搞不定?” 我愣了下,不由是因为少年的轻蔑,这种态度我在别人/妖那里没少见着,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瞅了瞅大狗。“这是豺狼,我还以为是狗呢?” 少年磨牙道:“豺不是狼,我跟他们不是一个物种。” 24、第六章大宅·老家消息 你买了一栋房子,却发现那房子里就是座活生生的影视城,并且是夜夜笙歌的那种,你happy不?——君庄主。 山庄的大厅里,我头疼的瞅着面对面而坐的一人一半妖,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两位有仇呢,事实却是,这两位今天刚认识。鹤城近来的失踪人口虽然不是尘寰做的,但他的名声也谈不上友好,虽然不吃人,但杀人,还杀过不少。顾昂觉得,这样的妖孽便应该斩妖除魔以还天下太平,可真让他动手,他也不会是动手,于是只得气哼哼的坐在沙发上。 我拿瓜子丢了下顾昂让他看过来。“你抽得什么疯?”我的地盘给我的客人脸色看,皮痒痒了? 顾昂不悦道:“小庄主怎么将这么个妖孽给带回来了?” 我道:“他救了我,也变相救了你,积点口德。” 顾昂皱眉:“那可是杀人如麻的妖孽。” “人也杀人,怎么没见你去当警察收拾那些杀人犯?”我反问,不是我想找茬,实在是我不喜欢这些修士,诚然,吃人的妖不少,但你能说个个都是坏的吗?那可不一定,医院里杵着的那只旱魃就是个活例子,他吃人,可他不害人。这也是我跟阿吉了解到的,卫医生在鹤城将近百年了,虽然没少吃人,但一个人都没害过。可你要说他完全无辜,那也有问题,僵尸最初诞生时是没有神智的,只是行尸走肉,加之僵尸大多是因为死时一口怨气死不下咽以至于尸变产生的妖魔品种,使得僵尸一诞生便拥有狩猎生灵的本能,最初时是吃些小动物,时日久了,力量强大了则改成吃人,吃成高级妖魔时才会产生魔魄,拥有神智。而一个僵尸要修成旱魃,吃过的人......应该够将鹤城给埋了,反正十万八万条人命是保底数。 面对这么一头旱魃,你说是杀还是不杀?杀吧,它都几百年没吃人了,一直在医院里靠医院吃医院,顺带救了不少人,堪称鹤城医界最大的外置良心,你把他杀了,肯定会有一大票病人或以痊愈的病人上门的丢你臭鸡蛋烂菜叶;不杀吧,旱魃手上绝对满手血腥。我最终的决定是效仿君长青,这些家伙以前干过什么我管不着,但在这鹤城地界必须给我守着雪莹山庄的戒律。同理,尘寰以前干过什么,我也不会过问,只要他不在鹤城里吃人就行。 顾昂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我不会喜欢,一来这里是我的地盘,老娘的地盘老娘做主;二来,谈不上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人族的修士。 顾昂显然不够了解我的想法,因此还在继续争辩:“我是修士,不管凡人的事。” 我打了个呵欠。“那他要不是妖修,而是人族修士,杀人杀妖你也会管?唔,他杀人我相信你会管,但杀妖你肯定不会管,对吧?你会想,狗咬狗,一嘴毛,亦或是妖魔本性凶残。” 顾昂无言以对,我继续道:“鹤城的妖魔鬼怪很多,我不管顾先生你平时是怎么做的,但在这鹤城地界,你必须遵守雪莹山庄的规矩,除非他们在鹤城杀人了,否则你不能对任何非人生物出手。”尘寰不是一般非人,顾昂未必能将他如何,可鹤城里别的妖魔鬼怪却不一定,比如外头街上的非人生物,都是非常温和的物种化形,顾昂的存在在这里简直就是虎入狼群,必须警惕。自然,尘寰也不能落下,这家伙不比顾昂安全多少。 至于这两位会不会有意见,尘寰说不好,但顾昂,只要他阅历足够多,便不会给我找事。类似雪莹山庄的存在在各个城市里其实都有,唯一不同的是,那些存在都不是人,是强大的妖怪,也不像雪莹山庄管得这样多,最多约束一下妖族吃人时别吃得太过引起神仙的注意,除此之外,该群妖乱舞还是群妖乱舞,该吃人也......还是吃人。 成功让顾昂闭嘴,我看向尘寰,尘寰没回答我,而是看了我好一会。“还没问小庄主叫什么?” 对哦,说了半天都还没自我介绍呢,虽然我知道他的名字,但他......好像是知道我名字的。“你之前不是喊了我的名字吗?我是前庄主的侄女,现任庄主。”虽然我老子和君长青绝对不是兄弟,但我没姓方,而是姓君,应该是有什么原因,大家又都说君长青是我叔父,我推测,老爹当年可能做了倒插门。否则以人族的习性,没道理会让孩子跟母亲姓。 顿了顿,我又道:“话说我们认识?”感觉这家伙之前的语气,不太像对陌生人,那种语气是单靠资料,没见过本人不会有的。 尘寰语出惊人。“还真是你,你变化真大。” 我愣住,还真认识?“我们以前见过?”虽然尘寰的模样很是令人印象深刻,但我以前是个盲人,曾经见过,如今认不出来也很正常。然而盲人也有盲人的优势,听力强大,尘寰的声音挺好听的,若是听过,没道理会没有印象。 尘寰皱眉。“这才多久,你便不认得我了?” 我好奇的问:“你我相识是什么时候?” “十八年前。” 尘寰话音才落我便见到顾昂以诡异的目光打量我,理解,我的长相,怎么看都不像满十八岁的成年人。 “我十年前发生过一些事,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道,也不知道君长青究竟是对我做了什么,眼睛盲了十年不说,记忆直到现在都还没恢复。“你既然十八年前便认得我,那我当时什么情况你还记得多少?” 尘寰默然了一瞬。“你是打算?” “我想,我十八年前肯定是生活在老家,可惜我如今不记得了,你既然知道,那我正好去找找,说不定能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尘寰道:“你回去了也没用。” 我不解:“为什么?” “因为雷泽的君族人都死光了。” 我:“......” 过了足足一分钟我才找回声音,掏了掏耳朵。“我有点幻听,能不能麻烦你再说一遍,我大概是听错......” 尘寰看着我道:“君族已被灭族。” “多久的事?” “我不太清楚,只知我十五年前离开雷泽时还好好的,但我九年前再回去的时候,君族人的聚居地到处都是被猛兽啃剩下的残骸。” 我道:“......你莫不是想说,君族人是被猛兽给啃光的?”能养出君长青那么个半神,能那么容易被猛兽给啃了? 尘寰摇头:“我推测,君族人应该是先被人给杀了,尸体没有掩埋,引来了野兽......” 引来野兽之后怎样,尘寰没说,但白痴也猜得到,尸体都喂野兽了。 凭心而论,我根本不记得君族,更不知道雷泽曾经发生过什么,但心里怎么就那么不舒服?好像有一把钝刀子在捅来捅去。 让尘寰做了个妖口登记后我便送走了一人一半妖。 我问:“阿吉,君族发生过什么事,你知道吗?” “我从未去过君族,也不清楚君族是什么情况,只知道君族是神民的一支。” 我道:“神民应该不弱吧?” “曾经很强大,是大地上所有阶层里最高的统治阶层的一员。” “后来呢,怎么就没落了?” “神民的起源之一便是因为蛮荒时人族过于弱小,无法自保,因此献女于神人享用,所育之嗣即神民。神民虽是人的分支,却流着神的血液,与生俱来拥有非凡的力量,是人族早期的重要防卫力量。但后来,人族自身也强大了起来,人族炼气士取代了神民的地位,自然就没落了。”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很正常,但没被灭族也挺不容易的,虽然神民也是人,但到底流着非人的血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是人族的名言。我这么想,也这么说出了口,阿吉想了想,道:“一半是人族良心未泯,另一半是做不到。” 我挑眉:“做不到?” “神民不是吃素的,远古洪荒,大地上有很多智慧生物,人族只是万族之一,如同沧海一粟,神民能为人族保驾护航并且真的做到了保驾护航的任务,你觉得能是吃素的?” 当然不能。“这也就说,一般人灭不了君族。” “那是自然。” 我问:“人族的修士们有没有这个能力?” “你怎么会这么问?” 我道:“说不上为什么,我挺讨厌人族修士的,一种近乎本能的,好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厌恶。”我这人很难讨厌什么人,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性格不清楚,但如今的我,当了十年盲人,脾气早就磨得差不多了。顾昂都没得罪我,就因为他是人族修士,我就一直不喜欢他,这很不正常。凡事都有个因果,既然果都结出来了,没道理没有因。 “远古时的人族炼气士们说不定有这本事,但现在的人族修士界,没这本事。” “这么肯定?” “不是肯定,是必须的。” “这又是为什么?” “神民的起源分为两种,刚才说的是主流,但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 “与妖族联姻?” “与妖族联姻也是主流,与跟人联姻差不多。” “那特殊情况是什么?” “古神后裔。” “不知道你这个古字的定义是?” “跟奈何桥的那位差不多年头,也可能更早。” 我想喷,奈何桥的那位一个年头的?奈何桥的那位是什么年头的?诺诺随口提过一句,比远古更早的年代是洪荒时代,比洪荒时代更早的是大洪荒时代,奈何桥那位就是大洪荒时代的。这里需要提一下,大洪荒时代又称造神纪,天地间的第一批生灵加神灵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那是神人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诞生的神人太多,资源不够,最后掐起来了,很多神族都灭绝了。那个年代的神族被称之为太古神族,在人族的神话史连只鳞片爪都有点难找的神族,就算找得到,也一定是面目全非的版本,不是了解的人根本分辨不出来。没奈何,人族是在洪荒时代后期被创造出来的物种,大洪荒时代,造人的女娲娘娘也不知道她的受精卵有木有诞生。 人族的神话里能有太古神族的一点残片已经很不容易了,你不能指望人类对恐龙生活的年代是怎样的风貌了如指掌。人类好歹能凭着化石了解到一点恐龙的信息,但太古神族,通常没化石,就算有化石,也多半是谁碰谁倒霉。神的骨殖含有神人残留的神性与力量,而那些真神有着比小强还让人无语的不死特性,只要有一点残渣,都可能活过来。捡着个没有意识的神殖是祖上烧高香,若是捡着个正在复活的,呵呵,很有乐子看。因此,就算太古神族有化石遗留,人类也根本不可能去研究太古神族的化石。 25、第六章大宅·看到 阿吉告诉我,君族算是神民中最古老也最神秘的一支,有一条祖制,永世不得踏出族地,一步踏出,子子孙孙永世不得归宗。这也是君长青在外头折腾这么多年,最后定居鹤城的根本原因,不是不想回家,而是他回不去了。 我大奇:“每个神民都有这样的祖制?”简直变态啊。 “只有君族有,别的神民,我也见过几个,没这祖制。” “那君族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祖制?” “君先生没说。” 切,这消息说了等于没说。 不过好好一个族群究竟是怎么死光的?听阿吉的话,君族显然不是吃素的,想灭了君族全族,难。人族的修真界没这本事,总不能是神仙干的吧?也没那必要啊,神民就是神的后裔,同神仙的关系应该不会差。 想了两天也没想通,反倒是又来了一桩生意,也不知道君长青究竟给过多少人电话,哪怕我不出门,也会有人打山庄的座机电话给我送生意。君族的事怎么想不通,干脆不想了,以后看能不能有别的线索,谜底总有揭开的一日,眼下还是先解决吃饭问题。 之前杀了三只豺妖,只得了一枚妖丹,是被尘寰杀的那只,被我杀的那两只只剩下一层干枯的皮毛,因此那枚唯一的妖丹我自然没得到,尘寰自己吞了。我还是头回知道,原来半妖也可以与全妖一样靠吞食同类的内丹增长修为,不过,这样得来的修为,根基稳固吗?只怕增长了一百年修为,还得花个十几二十几年去消化、夯实根基。 我什么好处都没得到,硬要说的话,也不是没有,只是不是我的,而是那柄玉剑的,它身上一道非常细小的裂痕消失了,我也是平日里经常把玩它才能注意到,那道裂痕跟头发丝差不多粗细,眼神稍微差点,根本察觉不出来。 这好处有等于没有,我仍旧债台高筑,吃饭也是靠美人的补贴,可我不可能这么过一辈子。 新生意的酬劳非常丰厚,一百块钱,够我吃一个月了。 挂了电话后美人问我:“生意内容是什么?” 呃,我摸了摸鼻子。“没留意。”净留意那一百块钱了。 美人无语的瞅着我。“连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你也不怕解决不了?若你解决不了,雪莹山庄的招牌就得砸你手里了。” 我将玉间执在手里。“没事,我带着这柄剑,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 美人皱眉。“你这剑十之八九是魔剑,魔器用多了会不会有后遗症?” 这个,鬼知道,反正我目前是没什么不良感觉。 美人没吭声,但我知道,她对我已经彻底无语了。 新生意的地址不在市内,在郊区,我原以为这郊区应该离得不远,最多跟市区几里地,谁知......坐公交车出了城,又走了两个小时我也没看到目的地,早知如此,我就借一辆单车过来了,谁它娘的这么有雅兴,住这么远的地方。诚然,这里风景还挺不错的,山清水秀,可我都在鹤城生活十年了,山再清,水再秀我也没兴趣。华夏西南是出了名的多山,鹤城这里,更是群山起伏,绵延不绝。对山清水秀的兴致再好,看个十年也够了。 又走了半个小时,可算是见到了目的地,一眼望去......那位房地产商这么有眼光,竟然在这种地方修建楼房,牛,真牛。 我不懂风水,但这地方给我的感觉挺舒服的,唔,风水应该不差,风水好的地方灵气也多,我呆着就舒服,这是人与非人的一种本能感应。只是这种感觉类似于第六感,人族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而妖魔鬼怪之类的非人生物,因为修炼的关系,仍旧保留着。我不是妖魔鬼怪,但我也修炼,自然不例外。 可......这山的风水好是好,但也有一股子浓郁的阴气,忒不正常了。修房子修在阴气浓郁的地方,老兄你修的真是阳宅?我怎么觉着更像是阴宅? 山上只有一座孤零零的三层小别墅,这样的楼房在鹤城不多见,但也不少,很多赚了钱的人都喜欢修建这样的楼房,不过都没眼前这座气派,应该是富豪之类的人住的地方。只是,这样的别墅不都应该是有个区字吗?别墅区,自然不止一座,怎么这里就一座?在鹤城郊外修这种小别墅,造价应该不低,全是山,物资想送过来也不容易。呃,我大概明白为什么这里不同公交车却有一条宽敞的公路了。 这一次的客户是个女性,姓梁,名辰,名字起得不错,如果把梁柱的梁换成良心的良,就更好听了。很怀疑她老爹老娘是不是拿良辰这个词的谐音给女儿起的名。 这里需要介绍一下梁小姐的身份,学考古的,跟我老子一个专业,不过她比我老子幸运多了,我老子那是学成没几年,还没来得及正式探索华夏大地隐藏在岁月长河里的秘密就被下乡了,再之后是失踪,他的专业算是白学了。不,也不一定就是白学,君族的历史长度那么变态,说不定他在君族的那些年更快活呢,君族随便一件东西都是文物。 梁小姐是土生土长的鹤城人,尽管不是市里的,但鹤城博物馆就在市里,她回家找工作时自然找进了鹤城博物馆。这些都是我这一路上慢慢想起来的,我是真不明白,怎么梁小姐跟我老子一样都这么喜爱考古这么个专业,不是对着冰冷死寂的古物(我很久以后才明白,古物不一定就是冰冷死寂的,也可能很“热闹”,但博物馆里的那些肯定是死寂的。)就是跟坟茔奋斗,不闷吗? 我敲了敲门,主人很快就来开门了,看到我,明显一愣。“小妹妹你是?” 我磨着后槽牙道:“我二十二了,麻烦把小妹妹三个字去了。”成长期跟人族有别不是我的锅,但也不能谁见我都跟看初中生似的。 梁小姐愣了下。“小姑娘看着真年轻。” 我呵呵,年轻个几岁是夸赞,但说一个成年人年轻成未成年人,这能算夸赞?好吧,顾客就是上帝,看在上帝的面上,我当你是在夸我。 梁小姐大抵是真的很累,被祸害的精神都有点衰弱,因此一边将我请进门一边便迫不及待的与我说起了这些日子的经历,信不信我的能力不一定,但急需找个人倾诉倒垃圾却是真的。 梁小姐是两个月前回到鹤城的,不想住在单位的宿舍,想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住,因此到处物色环境清幽的房屋。房地产商最后给她推荐了这座小别墅,整栋别墅只需五千块就能买下来(靠,便宜成这样,说没问题,鬼都不信),须知这五千块可不是租,而是买。 这价格,太便宜了,梁小姐也觉得有问题,便专门打听了下,这才知道原因。 据说,这座别墅闹鬼。 最开始时,房地产商是打算在这修建一片别墅区的,之前就说过了,这里山清水秀,风水不错,只是......同样觉得这里风水不错的只怕不仅房地产商。第一栋别墅刚建好,工地便事故频发,虽然没死人,但机器总是出故障,工人在夜间经常看到无头的身影、执刀的古苗人、歪髻深衣的士子、执戈厮杀的将士、直缀的僧侣.......不是一般的热闹。到了最后,工人都不干了,对此,我深表理解,换了我,做为一个正常人都会受不了,这别墅简直是华夏上下五千年的一锅大杂烩派对。 问我为什么这么说?进门时我在大门口看到了一个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总角孩子,走了没几步就有一个竖着歪髻、穿着宽袍广袖的深衣、腰间系着三枚大小不同的玉璧串起来玉饰(话说这么沉的东西带身上,他就不觉得累得慌?)的中年男子.......一路走到客厅,我见到的“人”加起来至少一打。 梁小姐没我的眼睛,她看不到这些将别墅当成自家后花园的家伙,但也能有所感觉。夜间是亡魂最活跃的时间,哪怕梁小姐是个普通人,别墅里挤进了n多的鬼,她不可能没感觉,尤其是这些家伙似乎没有做为客人的自觉。 梁小姐说,打搬进来起,屋里的东西就经常莫名其妙的改变,比如客厅的电视机,她自己都不怎么看,但电视机却经常自己开启,跳台,并且一放就是一整天。她说这话的正好给我倒了一杯茶,我正打算拿,便见一个十六七岁的苗女伸手一抓,手里多了一杯茶,一口喝了。我立马收回了手。亡魂并非无法进食,只是吃味道,被她这么一喝,茶水虽然还在,但味道与精华却已经没了,我要是喝这茶,就得体验到传说中味同嚼蜡的滋味了。 一个腰间配着青铜苗刀的苗族少年皱眉道:“阿语,你别又仗着别人看不到你就整别人。” 苗女嘻嘻笑了笑。“就是她看不到才有意思啊。” 我插道:“可我看得到啊。” 26、第六章大宅·犀照 “君小姐,你看到什么了?” 我的话一出,最受惊的竟然不是这一屋子的“人”而是梁小姐这个真正的人,一副鸡皮疙瘩都竖起来的架势。 苗女大奇:“你怎么能看到我们?” 我怎么能看到你们?自然是因为老娘有一半不是人,人看不到非人世界的东西,但非人本就是非人世界的一员,自然能看到。当然,话是不能这么说的,若只有我与一堆非人物种,自然不用顾忌什么,但梁小姐,她若是一个不慎说出去,我会很麻烦。 我相信华夏专门负责灵异事件的组织不会将我怎么样,但官府不会并不代表普通人族不会。 我没回答自己为什么能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而是问梁小姐。“梁小姐想不想看看你这别墅的真面目?” 梁小姐疑惑的看着我:“真面目?” 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盒香,因为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情况,我的装备带得很足,足足二十斤,但凡我能想到的,可能派得上用场的都给塞里头了,真难为自己竟然背着这个包走了三个小时。这盒香便是出发时随手塞里头的,是我整理杂物间时发现的,黑乎乎的一大块,足有百多斤,乍看还以为是石头,也不知君长青哪弄来的。后来美人来了,我才知道那不是石头,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香兼药材,不过对我与君长青这样的人等于垃圾,因此我一直想着能不能拿它换钱,这次也只是一时兴起想着梁小姐应该很有钱才拿了一盒的。 盒里是竹叶大小的几片黑色物事,我取了一片,问梁小姐:“你抽烟吗?” 梁小姐微愣,随即摇头。“博物馆里抽烟会影响对文物的保护,我早戒了,你是想要火柴吗?” 上道。“对,打火机也行。” 梁小姐家什么都没有,厨房用的煤气,根本不需要打火机与火柴,在我琢磨要不要去用煤气点香时,那个八九岁的孩子道:“二楼左手第二间房的抽屉里有一盒火柴。” 我挑眉。“主人都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你怎么就知道?” 苗女道:“前任主人留下来的呗。” 我汗,听这意思,这别墅换了不止一任主人?瞧这别墅八成新的模样,显然那些主人都没住太久就跑了,难怪梁小姐能用那么便宜的价格买到房子。 我将火柴的位置跟梁小姐说了说,梁小姐狐疑的看了我一眼,上楼了,很快就脸色复杂的给我拿来了一盒火柴。 我取了一根火柴划燃,点燃了香片,唔,好香。因为美人靠调香赚钱的关系,我几个月也闻了不少香,但没有一种与如今这种异香对得上,不过是真的很香就是了。“梁小姐,你是学考古的,一定看过很多古籍吧?” “那是自然,很多历史只有一些古籍里才能找到线索。” “那你有没有看过温峤列传?” 梁小姐回以我茫然的表情。 我道:“温峤是东晋初期的一个名人,《晋书》里就有一片是专门记载他的,其中一段是,朝议将留辅政,峤以导先帝所任,固辞还藩。复以京邑荒残,资用不给,峤借资蓄,具器用,而后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毁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火,奇形异状,或乘马车著赤衣者。峤其夜梦人谓己曰:‘与君幽明道别,何意相照也?’意甚恶之。” 我说的是文言文,在书上看的原话,换了别人肯定听得云里雾里的,别看字不多,但信息量却着实不小。翻译一下就是,东晋的皇帝挂了,朝臣议论着把温峤留在朝中当辅政大臣,但温峤因先帝去世时已经将新皇帝托付给了王导,就没答应,打算去江州任职。 温峤走的时候看到建康城残破不堪,物资也缺乏。(这是废话,西晋时期司马皇族内斗,八王之乱打得轰轰烈烈,越掐越疯,最后为了击败同一家族的对手不惜引胡人入中原帮自己平叛。他娘的简直是一群脑残,胡人崇尚勇者,你都斗败到向他们求救了,凭什么胡人会看得起你?就因为你是皇族?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迷之自信,美人曾有一世生于草原,告诉我,胡人尚勇者,若坐在首领位置上的不是勇者,亦或曾经是勇者,如今老了,不是了,都得换人。司马皇族的迷之自信酿成了五胡乱华的浩劫,真不是夸张,美人说,五胡乱华最厉害的时候,没能离开北地的汉人几乎绝种,比如今的熊猫还稀有。司马氏毁了属于汉家的繁华,然后自己灰溜溜的南渡,建立了东晋,继续糜烂享乐,直到王朝覆灭。温峤所在时期正是衣冠南渡后没几年,皇族与士族仓皇南逃,自然不会将家产都给带上,能把命带到南边就很不错了。而且,东晋建立后没多久就发生了王敦叛乱的事件,本来就没多少物资,再被内乱一折腾,自然物资缺乏。)。温峤看得出是个热心人,看建康城少物资,便专门筹借了一批物资添置宫廷的器用,让皇帝能够继续维持奢侈的生活,这才返回武昌。 走到牛渚矶时,温峤看到水深不可测,又传说水里头多怪物,温峤就叫人点燃犀角下水照看(真有钱)。犀角点燃了没一会,就看到水中怪物前来掩火,奇形怪状,还有乘马车穿红色衣服的,将火给灭了。 这天夜里温峤又做了个梦,梦见一个人对他说:“我和你幽明有别,各不相扰,你为什么要来照我们呢?”看样子很愤怒。换我也愤怒,没招你也没惹你,没事扰乱我的生活,不火就怪了。 梁小姐古文功底不错,很快就反应过来我什么意思。“你燃的是犀角?” 我没吭声,不是没礼貌,而是没必要,这么一会的功夫,别墅里原本无法被人所看到的“人”相继现了形,至少在梁小姐的眼里是现了形,我的话,就一感觉:阴气重多了,估摸着所谓生犀不敢烧,燃之可见鬼神应该是犀角香能改变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磁场,让属于两个世界的存在出现在同一次元。 我期待的看着梁小姐,不知道这么多“人”现形的惊悚画面会不会让她吓出心脏病来。 非常遗憾,梁小姐问我:“这是影视城?” 我道:“我能理解,但这真的是你家。” 真要说起来,这些鬼的衣着打扮说华夏上下五千年是不可能的,鹤城可不是中原腹地,华夏文明的源头,没那么长的历史,但三千年还是有的,也可能更长。尽管鹤城最早的记载是春秋时期,为南方楚巫中地,是楚国版图的一部分,但楚国要吞并这片土地肯定也花了不少时间。当然,若是算是没有文明的年代,那么别说五千年,五万年都可能。 如那个执刀的苗族少年,他身上的服饰,不是我说,原始风太浓郁了,做工也太粗糙了,麻袋的做工都比他身上的衣服精细。还有别的鬼,真的是历朝历代都有啊,除了影视城,还真没几个地方就见到如此五花八门的历史“场景”。做为一个信奉无神论的考古工作者,梁小姐的第一反应,真的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 梁小姐表情甚为复杂,我也没说什么,三观崩毁重塑也是需要时间的,趁着她重塑三观时我甩出了一沓符堵住了别墅所有通路,对众鬼语笑森然的道:“现在我们来聊聊吧,梁小姐和之前的房客以及房地产商哪惹你们了,这么整他们?” 除了妖族采补血食时会找上人族,大部分时候,大部分妖魔鬼怪都是与人族进水不犯河水的,不是每个妖族都喜欢吃人,除了僵尸这一类不吃人就没法活的存在,其余非人生物,哪怕是吃人,也多是打牙祭的吃法,几十几百年难得吃一回。至于鬼,鬼若是害人,九成九是人先惹了它,毕竟,妖魔鬼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去地府,但鬼,那是没事造孽的话,分分钟现世报,六道轮回中的下三道,畜生道、饿鬼道、修罗道踊跃欢迎亲哦。 不对,就连下三道有时都是幸运的,想要投胎的话,身上业孽太重还得去十八层地狱里玩玩。至于去了还能不能出来这种问题,地府只能说:若刑满时阁下还没灰飞烟灭,一定放你去轮回,不过你要是灰飞烟灭了,那我们也无可奈何。 千万别因为这样就以为地府滥用职权,十八层地府不归地府管辖,而里头的boss,十殿阎罗见了都绕道走,你哪根葱值得十殿阎罗为你被玩死了去找地狱的boss讨公道? 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家伙才没害人,只是作弄人,但.......人吓人会吓死人的,鬼吓人,亦然,就算死不了,吓出个心脏病来,可能还不如死了干脆。 不过,恶作剧的鬼我也不是没见过,医院里就有不少,但医院里那些鬼都很注意分寸,这些家伙.......完全把这当成自己家了,真正意义上的旁若无人啊。 歪髻深衣的士子道:“无仇无怨,然此地为吾等阴宅所在。” 我:“......” 27、第六章大宅·推理 哦,原来是阳宅占了阴宅的地啊,这种事也不稀奇。 华夏大地有五千年的历史,一代人逝去,一代人诞生,生生不息......好吧,我说人话,天知道这片土地上有那块地是没埋过人的。战乱年代,战火频繁,瘟疫肆虐,一整座城,一整个村庄一夕之间人死个精光是很正常的事,后来者迁徙而来时并不知这里是否死过人,又死过多少人,也不可能闲的没事把所有土地给犁一遍,看有没有尸骨。多年后,华夏房地产热起来的时候,居住楼之下曾经是乱葬岗什么的,太正常了,还不是住得好好的? 这座宅,只能说有点背运,虽然华夏大地就没那块地是没埋过人的,但尸骨中的灵魂早就被敬职敬业的无常给勾走了,也不知投胎去了何处,亦或是永远消失在了十八层地狱里。因此阳宅修建在阴宅上头,大部分时候都没什么的,只要你不嫌阴气重,而且,很多的阴宅年代太久远,阴气早就消弭得差不多了,对生人没影响。梁小姐这别墅,运气不好,不仅盖在了阴宅上方,且阴宅的主人都还活跃在这片土地上。 搁谁在家里住得好好的,突然被一座别墅给泰山压顶了,不火才怪,没弄出人命来都算是这些家伙良善了。 不对,我瞅着满屋......且正不断从地下冒出来的鬼,卧槽,这鬼地方究竟多少鬼?之前瞧着山清水秀的,是个好地方,没多少阴气,怎么现在都这么多鬼了?是我的眼睛出问题了吗?这里曾经是修罗屠场?否则怎会有这么多的鬼? 与阿吉聊天的时候,阿吉曾经跟我说过,华夏大地上有一些特殊的村子,怎么个特殊法?里头住的不是人,而是鬼。那些鬼都是整个村子被屠杀后,怨气冲天,连无常都皱眉。鬼的力量虽然可以通过后天修炼而增强,修炼速度视天赋与执念而定,执念越深,鬼的修行就越快,就是后遗症会有点严重。而刚死的鬼的力量也是高低不一的,死的越惨,怨气越重,死后鬼力也越强,当然,化为厉鬼的可能也越大。掂量一下实力,打不过,就算打得过,这么一群怨气冲天的鬼弄回去也没法送入轮回,便当做没看到,允许这些鬼在生时的阳宅,也是阴宅住下来,形成了所谓的鬼村。 据说鹤城周围就有一个,形成于抗战时,村子比较偏僻,被路过的鬼子给屠了后,一直都没人发现,而当时的无常一看村里有三只厉鬼,二话不说就脚底抹油跑回地府搬救兵了,救兵搬来一看,怨气忒重,抓了也不能去轮回,一定要抓回去的话,也可能影响丰都的治安,就干脆暂时不管了,等怨气散点的时候再来看看。 于是这个鬼村就留存了下来,再后来,君长青随手教了鬼村里的鬼一点鬼修的功法,让他们变成了修士(鬼修也是修士的一种,只是不大众,至少在人间是如此。),地府抓鬼是不抓鬼修的,因此那个鬼村也就一直保留着。 我很确定自己没眼花,鬼村所在是不能住人的,阴气太重,活人跟他们挨着住是找死。最重要的是,也没哪个活人会喜欢阴森森的环境,然而这一座山我之前看过了,虽然不懂风水,但感觉告诉我,这里风水极好,灵气很足,不符合鬼村的风水。 问我什么是鬼村的风水? 鬼知道,反正鬼村之前不管什么风水宝地,鬼村形成之日都是风水宝地变成风水恶地的地方。当然,如果是龙脉之类的宝地自然另当别论,龙脉是地脉的精华,镇个万千厉鬼也不是大问题。但鹤城,显然没那么好的风水。 不是鬼村,但鬼比鬼村还多,还一点都不影响这里的风水,哇哦,真神奇,这些鬼里别是有异类? 我听诺诺提起过神这种存在,不是广义上的神,而是真正的神,已经在神话的长河中消失(与灭亡不是一个意思,只是年代太久远,还活着的神口屈指可数,以至于基本没人知道)的神族。 诺诺说,大地最初的统治者兼生灵都是那些太古神族,其中不乏诞生之时,盘古尚未神陨的,如美人碰到的那个玄衣的神人,她祖上就是生于那个年代的,曾与盘古把酒言欢(对此我很是怀疑,那年头,有酒这种东西吗?)。 太古神族与后世的神是不一样的,那些神都是天地间的某些现象与事物所化,更通俗点就是,人是人他妈生的,而太古神族,没爹没娘,天生天养。若将天地比作一部鸿篇巨制的法律书的话,那么每个太古神族都是法律书中一条律令具现化出的存在。因此,很多太古神族刚诞生时只是以概念的形式存在,即,有意识,有记忆,有自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直到后来盘古身化万物,万物诞生,它们才意识到自己的形态似乎有点问题,纷纷化成了道体,如今叫人形。 太古神族的存在形式与正常生灵有着天壤之别,至少正常生灵不可能被人给剁得只剩下一个细胞,甚至连一个细胞都没了,只剩下一段思绪,甚至连思绪都荡然无存,只是因为你在脑子里多想几遍它的名字就可能活过来给你看。 诺诺曾经碰到过一个案子,有个人族笃信风水,这没什么,很多人都信这个,相信阴宅阳宅会对本人的命途与子孙的命运造成影响,那人也信,是狂热的信,有多狂热?他在自己家里设了个风水局,又找了一个八字奇特的人做为阵眼,何谓阵眼,即,把那人活埋在风水局的阵眼当人柱。这死法,怨气不可能不重,可想而知,死的那个人变成了鬼,却没变成厉鬼,一直冷冷看着害自己的人前程似锦,子孙出息,宗族枝繁叶茂,然后......花了几百年岁月水滴石穿的破了风水局,风水局破之日,那人的子孙全都倒霉了,只要是跟他有血缘关系的人都被无差别扫荡,死得一干二净,真正意义上的断子绝孙了。 虽说因果轮回,种因结果是天理,至于是毒果还是甜果,端看你种的什么因,以及运气如何。风水局的那个事,种出来的果不是一般的毒,数万人一夕死绝,山河动荡,殃及无数池鱼,很不合常理。 始作俑者子孙死绝,虽然狠了点,但想想也很正常,子孙的一切都是来自于风水局,有欠有还,至于当事人乐不乐意这种还法,那不重要。真正不合常理的山河动荡,池鱼忒多,以至于引得神仙下凡,一查,当年那个人真有眼光,找的人柱竟是神人历劫。历劫时神人的所有记忆与力量都是被封印的,与普通人无异,历劫却倒霉催的碰上这种事,也是够背的。好不容易解困,哪怕想起了自己是谁,但怨气一时半会也退不去,引得刚解封的神力暴走......请自行想像一下核弹暴走是什么情况,再把范围扩大个十倍就差不多了,而这还是那位神人反应快,及时控制住了暴走的神力,否则毁天灭地都是正常。 虽然最后的结果惨烈了点,但诺诺说,其实那些人但凡长点脑子就应该一早发现不对了,风水局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拿神人做阵眼的那个,效果简直变态,子孙都建立起了王朝,什么风水局有如此效果?明显是阵眼的人柱有问题。而后期,风水局渐渐被破,王朝子孙开始出问题,显然是反噬,且不轻。 神是天地孕育的,而天地孕育的,它能是凡物?影响周遭环境是很正常的事。 既然能促使一个王朝诞生,那么让一个应该阴气森森的地方变成风水宝地,似乎不稀奇。 我扫了一圈,没觉得哪个鬼特别与众不同,或许是我想多了。听诺诺提过,太古神族虽然曾经繁盛一时,但大洪荒时代掐得太猛,大部分都死得不能再死了,只有极少数幸存。虽然后来那些幸存者努力繁衍,但.......太古神族生育能力太不靠谱,除了龙族性好淫,一公配多母,广播种,人口相对可观,别的神族十万八万年能添丁一口便称得上一句高产了。因此总体而言,太古神族在神仙界的数量,跟如今的大熊猫在地球上的数量没什么两样。 地球也不过是浩瀚三千世界中的一界,不至于有个太古神族在这溜达,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太古神族意味着两个字:麻烦。 不论人家是历劫下凡正好到了这块地,亦或大洪荒时代陨落,如今正在复活的途中,途径此地,都不是好事。原因?甭管人是因为什么而到来,本质上那都算不上人,至少不是安全的生物,那就一无知无觉的抱着一堆核弹还不知它危险性的变态,尽管核弹肯定炸不死神人这种变态生物,但毁灭几个地球还是绰绰有余的。如之前提到的那个例子,它差点就把它历劫的那个世界给毁灭。ps一下,不是历劫的星球,而是星球所在那一方世界,用我们更熟悉点的词汇就是:宇宙。 除了神人,我还有别的推测,如这里有个阵,有鬼修在这收集鬼,亦或是此地风水特殊......我想了很多,然而,没一条对得上。 28、第六章大宅·玉屑 小鬼,名叫小六,他是家里的第六个孩子,汉族。乾隆年间人,本是官宦子弟,但倒霉催的赶上了文字狱,这本来也没什么,满清时文字狱大兴,光是乾隆一朝,文字狱的次数就多达三位数。乾隆在位也就六十年,每年都要搞几次文字狱,牵连都不小。但只要够谨慎,那么不是太倒霉,还是能没事的,小六的家庭属于倒霉催的。 乾隆四十三年,已故扬州举人徐述夔所著的《一柱楼集》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认为有灭清兴明的意思,一场文字狱就此掀起。脸曾经备受乾隆宠爱,死后追封太子太师,赐谥文悫,入贤良祠祭祀的沈德潜都因生前在书中为徐写传而受株连。乾隆大怒之下,亲笔降旨追夺沈德潜阶衔、罢祠、削封、仆碑,沈氏所有荣华顷刻之间化为泡影。跟个死人都能这么较真,何况尽管什么都没做,但与徐述夔沾亲带故的小六家,尽管那得是八竿子才能打得到的沾亲带故,但这不妨碍乾隆将小六一家给收拾了。介于只是八竿子才打得着的沾亲带故,因此没被满门抄斩,也没被戮尸示众,只是全家老小流放五溪之地。 从北京跑鹤城来,还是在两百多年前的那个年代,并且是步行(坐车是官员的待遇,被流放的罪人没这种高级待遇),小六没死在半道上,而是坚持到了这里才在这里因为水土不服而挂掉,着实让我吃惊,孩子你生前身体不错啊。 小鬼死了以后,他家里人还要继续往走,只能将他草草葬在了最近的山头,也就是如今这座。死了之后不知为何没有被无常勾去投胎,而是一直徘徊在这里,直到如今。 和尚,法号常和,成化年间人,成化十六年追杀一只杀人如麻的半妖来到鹤城,没能干掉半妖反倒被半妖给干掉了,同样死后没有无常来勾魂,一直徘徊在这里。 我随口问了一句:“什么半妖这么生猛?”我感觉得出来这和尚身上佛法造诣不低,显然不是一般的和尚,生前修为估计不浅,这样的和尚,无常便是勾了魂也不会强押他去投胎,金光闪闪的,修为太高,一碗孟婆汤下去能不能忘干净还不一定呢。最重要的是,对于修士,死后是可以选择是否立刻投胎的,倒不是特殊待遇,而是地府缺乏能打的公务员,只要愿意加入,可以不去轮回,不答应......脑袋上打洞丢六道轮回里。 “那半妖名尘寰。” 我默然,这名字真耳熟。“他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 “灭一家道观一百零九口人,灭三户人家一百九十七口人。” 我:“......”早就知道尘寰的过去不怎么洁白,但这过去也忒凶残了,回头还是看紧点吧,不然真出了什么灭门惨案,我哭都没地哭去。 苗女,北宋年间生人,绍圣五年在鹤城遇到了一个俊俏的士人,上演了一出一见钟情的戏码,士人跟她说,待他科举及第就回来娶她,然后......想当然的一去不回,也可能是后来回来了,不过回来得有点迟,因为苗女在他走后的第二年就因为采药时被毒蛇咬了一口,挂了。因此不管人回没回来,反正苗女是等到死也没再见到他,直到如今也没见着人。 我注意到梁小姐的表情极为复杂,理解,这都三个年代了,这地简直就是乱葬岗,还是夸年代的。若是人死,魂也去轮回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那房子修建在乱葬岗上头,也不是不能忍,问题是,看如今这架势,我估摸着,所有死在这或埋在这的人,哪怕尸骨都烂成泥了,亡魂也没跑,一个不落的留在了此地。 继续,那几个穿着甲胄的士卒是先秦时的秦昭王时的人,周赧王三十五年,秦国从巴地的涪水南下,翻越岷山山脉、摩天岭山脉、云贵高原,出其不意地攻到楚国后方黔中之地,打得非常激烈。之前有人在这里看到的止戈作战的军队就是先秦时的秦人与楚人,这两队在这一带碰上,就掐了起来,同归于尽。但死亡并不意味着结束,发现自己死了,灵魂仍旧徘徊在战场上的双方继续掐了起来,掐了两千多年,不论是秦国还是楚国都已经亡了也没和解。 那个歪髻深衣的先秦士人据说是屈原的弟子,姓芈,屈原被流放时,他跟着走,流放到哪,他就跟到哪,如照顾父亲一样服侍师父。遗憾的是,屈原被流放后也活了很久,直到跳了汨罗江才挂,他却在半道上遇到山狼,被抓了一爪子。在那个年代,这一带可不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瘴疠横生,猛兽如云,医术又没如今这样发达,被狼抓一爪,没死的话打一针青霉素就ok了。非常遗憾的是,那个时候没有青霉素,加上处在瘴疠横生的环境里,芈先生的伤口毫无悬念的感染发炎,然后伤势恶化,也挂了。 ...... 苗族少年,死于部族仇杀,他不知道他是什么年代的人,因为他生活的时候,这里并没有年号以及天干纪年法,因此无法确定年份。但他说他生活在这里的时候,从未听说过什么楚国,倒是听人说起过北边有个商国...... 卧槽,还真是三千年影视城啊。 我揉了揉额角。“说到现在,你们就没一个说明白你们为什么会徘徊在这不去轮回呢。”就我对地府鬼差的了解,不可能放这么多非厉鬼的家伙在这晃荡,一经发现,肯定缚魂索伺候。要么就是这里有什么特殊的,地府不能到这来勾魂,要么就是地府也没发现这些家伙。 苗女叹道:“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啊,你不知道我多想离开这里去找吴郎,就是出不去。” 我心说你出不去也是好事,不管人当年回没回来,这么多年过去,你的吴郎早不知死了多少回,轮回了多少回,喝了多少回孟婆出品的孟婆汤,早把你忘干净了,就算找到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他永远答不出你的问题。 鬼回答不出我的问题,我便换了个方向。“这座山里,你们有没有什么地方是觉得特别舒服,亦或是别的感觉,就是觉得不一样的地方?” 众鬼想了想,还真回答出一个地方,这山里有个山洞,曾经有鬼想进去探索探索,然后进去了就没再出来,从古到今,进去的鬼无一例外。众鬼推测,那里头八成封印了什么大魔头,进去的鬼都是被吃了。 我摸了摸腰间的紫玉剑,犹豫了一番,还是决定去看看。 领路的是苗女,苗女说,那山洞不远。 真不远,直线距离也就几公里,但我打着伞与她一起走了足足三个小时,呵呵,这可真心是不远。 看到山洞时,我都快断气了,老娘今儿个是跟走路爬山特别有缘吗?11路都快成两截了。 “我只能送你到这,再往里,我也去不了。” 我摆了摆手,把气喘匀了。“没事,我一个人可以进去的。” 苗女欲言又止的看着我,一脸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要不要说,说的话又要怎么说。 我道:“想让我帮你找情郎?” 苗女忙不迭点头。 我问:“你知道绍圣五年距离有多少年吗?”虽然我也不知道隔着多少年,但既然是北宋时期,想也知道有□□百年。 苗女立马就给出了答案。“892年。” 记得真清楚,姑娘该不会这□□百年都是扳着指头数日子过来的吧?“对啊,892年,就算一个人能活一百年,892年,他都得轮回九回了。”我伸出了九根手指,着重道:“九回,你确定他还记得你?哪怕只是一点残片?” 苗女默然须臾。“我知道,我只是想再见他一面,这是我的执念。” 鬼的执念,那就有点麻烦了,鬼的执念若是太深是不能轮回的,就算我解决了这里的麻烦也一样。鬼的执念太深,鬼力自然不浅,去投胎什么的,太不安全了,不是鬼不安全,是它下辈子要住的那具身体不安全。阴气太重,十有八.九活不长。 我叹道:“我若是碰上,就帮你把人拖过来给你看一眼。” “多谢小庄主。” “不客气,举手之手而已,会不会碰上还不一定呢。” “找不到也没关系,这些年都是如此。” 我:“......” 休息够了后我进了山洞,这些家伙将山洞给说得危险无比,但我走了一圈,什么感觉都没有,除了野生植物旺盛了点,也不知道多少年没人来,地上全是苔藓之类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山洞墙壁上还是山地地上。 怪了,难不成这里以前真的封印了什么妖物或魔物,这么会的功夫已经跑了?不对,就算脱困了,它也不应该放过我这块肥肉。虽然不想承认,但我都得认命,老娘这副有大洪荒时代神人血统的身体跟陈先生差不多,你问那位陈先生?自然是姓陈名t,法号玄奘的那位。虽然我不像陈先生一样,吃他一口肉能长生不死,但吃我一口肉能增长功力倒是真的。前提是不能是被雷所克制的生物,否则谁吃我谁倒霉。 正琢磨着,忽然发现手里的紫玉剑在发光,有异常! 山洞不大,也就二十几平方,我警惕的执剑将山洞每一寸都扫了一遍,没问题,紫玉剑这是什么情况? 正奇怪着,忽然注意到角落里的一根草在发光,草也会发光,我走进一看,哦,发光的不是草,是草的根部有个什么东西,发光的是那个东西。我伸手摸了摸,捡起一粒比芝麻还要小的东西,得眯着眼仔细看才能看出这是什么东西,是一块紫色的玉石碎屑,也不知道是谁丢的......话说回来,这玉的材质好生眼熟,我低头瞅了瞅手里的剑,是眼熟,这两个根本是同一个材质。 正惊讶着,便见碎屑自己飞到了剑身上,我看到剑身上的一道极其细微的裂痕消失了,要不是这段时间我天天看这柄剑,未必能察觉出来。 难怪那些鬼进不来,魔剑的碎屑在这,寻常鬼物哪扛得住? 我再回到别墅想找鬼了解一下情况时看到梁小姐很着急的打算出门,我随口问:“梁小姐有急事?我还没帮你处理完你家这座影视城呢。” “我不用你处理了,不是,我是说,我不打算赶他们走了,本来就是我打扰了他们,反正他们也不会害我,这样也没关系。” “那我白干了?”我仿佛看到一蛊蛊的鸡汤飞走了。 梁小姐赶紧摇头。“不会的,我会给你酬劳,你现在先进来看看,他们都不见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伸头一看,一屋子的鬼,不仅没少,还多了,显然有别的鬼也上来看怎么回事了。“没有啊,都还在里头啊。” 梁小姐疑惑:“那我怎么看不到它们了?” 我闻了闻,犀角香已经没了。“犀角烧完了,你一个普通人类自然看不到它们了。” “这样啊,那我能跟你买些犀角吗?” “我家有不少犀角,你想要多少?” “多多益善。” “价格很贵的。” “分期付款。” 疯了吧? 后记: 我后来才知道,梁小姐没疯,她只是走火入魔了,对自己的职业敬业到走火入魔,丫要犀角就是打算向那些鬼了解各个朝代的历史、风土人情以及民间八卦,还给写成了书,被称之为最严谨的古代文史类书籍。不过我最高兴的还是她出书赚了大钱后将我那百多斤的犀角都给买下了,我也因此还清了债务。 29、第七章羽化成仙·古墓 你见过仙人吗?我没见过,但我见到了差一步就成仙的存在——君庄主。 鹤城这地,不是我说,这里远离华夏文明发源的腹地,也不曾是哪个国家的都城所在,因此是没有什么古墓之类的,因此当我从大街上一些鬼的口中得知有大量盗墓贼涌入鹤城的时候,我的惊讶可想而知。 鹤城真不是什么特别有名的风水宝地,唯一一块风水奇特的地也是之前找到玉屑的那座山,我后来问过诺诺,她说那座山里的鬼都没有无常去勾魂是因为那座山有神的气息。真神,不是神话与小说里那些说是神,实际上是仙的神仙。诺诺说,神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经打得天崩地裂,差一点就世界末日,没世界末日还是天崩地裂把虽然没有自我,但有求生欲望的天道给惊动了,然后......差点灭族的太古神族是第一等。其次是后天生灵修炼而成的上神,再次是修炼而成的普通神人。 有玉屑的那座山有着残留的神息,丰都大帝亲自去看过,说是大洪荒时代的上神所留的神息,因此,那里便成了地府的禁地。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任何地方只要沾上太古神族都不会是什么好事,原因?诺诺说,太古神族就是麻烦的代名词。大洪荒时代,那些太古神族是真的打得天崩地裂了,险些洪荒末日,也因此,九成的神口在天道算计下灰飞烟灭,自此成为濒危物种,可就算是濒危物种,它也和大熊猫这种因为被人类给祸害而濒危的物种有天壤之别,哪怕是太古神族的弱鸡,放到人间,人形核弹见过吗?太古神族差不多就是。 据诺诺说,没死的那些太古神族或长眠,或被镇压,或困于囚笼不得自由,就算有几个能到处跑的,也不知道该说究竟是没自由好还是有自由好。如奈何上神,它是能到处跑的,但它每一次离开都是因为有任务,而任务一完成就得回去,不能在人世多留片刻,因为它太危险,哪怕它对人世无恶意,可一堆核弹放你屋里,换谁都会食不下咽,枕不安寝。 山里的那道神息的主人应该是落难了,神息很微弱,但虎落平阳那也是虎,能一爪子拍死你的洪水猛兽,碰上了还是避着点好。盯着地府这块肥肉的神人不少。虽说太古神族不会对地府有兴趣,但难保不会有人可以去利用它们。自然,最重要的还是,丰都大帝察觉到那座山里的神息带有攻击性,任何越过了“人”这个范畴的生灵进入它的地盘都会被攻击。那点攻击对丰都大帝并没有什么用,但丰都大帝还是得顾忌神息真正的主人,因此特别批了那里可以不用管。 “不过现如今散发神息的东西都被你带走了,那么我就可以去那里勾魂了。” “那些鬼都成鬼修了,还能轮回。” “能啊,神仙丢进轮回里都能投胎,何况鬼修,只是修士情况稍微特殊,除非罪孽深重,要入畜生道,否则是可以不去轮回,改行去当鬼差的,唔,不当鬼差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造孽。鬼修,就算不投胎,也得登记一下。” 这样就好,我就怕那些鬼不想投胎,然后诺诺直接来硬的把鬼拽走。 依着诺诺的说法,玉屑被我取走,那么那块地的风水就恢复正常了,不可能有人再找风水宝地找那去,至于古代,那么多孤魂野鬼在那扎堆,想来,只要脑子正常,都不会有人将自己的陵墓修建在这。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鹤城并不是适合修建陵墓的地方,到处都是山,修起来也费事,还远离中原。人都是讲究落叶归根的,至于本地原住民族,应该不会有兴致修个汉族陵墓。就算真有人有这个兴致,也不至于招来这么多盗墓贼,究竟什么情况? 我给赵哥打了电话,赵哥表示他也纳闷,盗墓贼自然是来盗墓的,但鹤城这地,有值得出动这么多盗墓贼的陵墓吗? 我觉得,盗墓贼都是人,虽然盗墓犯法,但那是人家的事,而且他们也没祸害谁,古墓的墓主,天知道都死了多少回了,真正意义上的死了很多,每一世的轮回都是一次新生与死亡,自然是死了很多回。因此陵墓不论怎么个情况,墓主都不可能有感觉了,说不定墓主自己都可能是盗墓在一员,虽然很不可思异,但大千世界,谁能说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这么一想,我就把这事给丢脑后了,抓盗墓贼是警察的事,与我无关。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真的没打算再管这现实,但老天却不放过我。 高岚与小姑丈斗气去追盗墓贼,进了一座古墓,一去不回,小姑丈险些给气进急救室,虽然最后还是没进急救室,但身上的伤口给气得崩开了,仍旧进了医院,真是流年不利,这都第几次进医院了? “......小岚就是太冲动了,老高不让她插进这些事便是因为她现在还小,就算想帮忙,也得等长大了,她倒好,一言不合就自己去追查了,现在可好,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小姑姑将电话打到了我这里,彼时我正在吃美人做的芙蓉糕,听小姑姑说完整个过程后,我也吃完了最后一块芙蓉糕,来了一句:“她被盗墓贼给抓了,带进了古墓,我估摸着应该是困在了古墓里,古人为了防止被人给盗走自己的财产,什么机关都能在墓里用上。这不是我的专长,你应该去找考古或是更厉害的盗墓贼,前者对症,后者以毒攻毒,总能把人给带出来。” 小姑姑在电话里苦笑。“如果只是机关问题,我也不会来求助你了。” 我喝了一口茶。“你别告诉我,那座墓里有僵尸。” “那些盗墓贼逃出来一个,说里头有妖怪,虽然没人信,可我是知道你的情况的,这世上真有鬼神,那么也应该是真有妖怪的。” 我愣了下,墓里有妖怪?什么情况?难道妖怪也讲究墓葬?应该没这爱好吧?妖族死后,尸体要么消散,要么就是被别的妖或动物给吃掉,这点跟自然界差不多,物尽其用,只有人族会耗费人力物力修建浩大的陵墓保存遗体。“是不是它在墓里看到了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所以就当成妖怪了?你也知道,古代有很多东西到现在都失传了,很多担心,现代人要是看到了,无法理解也很正常。”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落,就当小姑姑求你了,你去看看吧。” 我皱了皱眉。“好吧,我去看看就是了,不过先声明,真有灵异的东西我尽量搞定,但如果只是机关什么的,我也没办法把人带出来。”对付妖魔鬼怪,我略有些经验,但对付古代机关术,我就只能呵呵哒了。 “没关系,政府正在找考古方面的专家,如果只是机关,到时候就让他们帮忙。” 我:“......话说,如果真有非人的生物,你们就这么放一群考古学者进去,不是送菜吗?” “上头不信这个。” 理解,如今是现代,主流观念是无神论,就跟孔子那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观念差不多,不管鬼神是否存在,都离得远远的,告诉自己,鬼神不存在。不过有时候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真出了人命,再后悔都不可能从无常的手里把灵魂给抢回来。 挂了电话,我问了阿吉一句:“阿吉,你知道鹤城有什么古墓吗?”小姑姑连地址都给我了,显然不是诓我,是真的有古墓,可鹤城这地方,真心不符合大墓埋葬的标准啊,就算有墓,也不应该是能引来那么多盗墓贼的大墓。 鹤城,古称五溪之地,这里最早的先民是五溪蛮,后来被先秦时代的楚国纳入版图,但就算如此,这里也是楚原的边缘,而非楚文化核心区,之后的数千年,也一直都是边陲之地,根本不可能有人闲来无事在这修建大墓。不过这说的是常理,现实中不讲道理的事海了去,指不定鹤城这回就不讲道理了。 正在玩球的阿珩闻言想了想,道:“没听说过。” 我说:“但刚才我小姑姑打来电话,说发现了一座大墓,有不少盗墓贼进去了,好像还有妖怪。” “妖怪对人族的陵墓没有兴趣。” “没有例外?” “也有一些妖族觉得人族的陵墓很清净,便将原主换个地方,再将陵墓收拾做了自己的窝。” “......有生之灵住在陵墓里?” 阿珩点了点脑袋。 我无语道:“就算不怕鬼也不嫌慎得慌啊?”陵墓里阴气重,活人住久了肯定有后遗症。 “妖族属阴,越是阴气重的地方,越适合妖魔修炼。” 如果是这样,那我大概能猜到怎么回事了。 姑且当鹤城真有一座大墓,但这座墓的墓主显然很早以前就换“人”了,被不知名的妖怪给鸠占鹊巢,当了窝。但盗墓贼不知道这事,以为那座墓没“人”动过,发现这里有座大墓后便兴冲冲的来扒坟,想盗取墓主的陪葬品,随后毫无悬念的与新墓主激情碰撞。 对于入室抢劫自己家宅的人应当如何处置?换做人族,自然是送警察局,但换了非人生物,那就可能是祭五脏庙了。 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高岚就凶多吉少了。 30、第七章羽化成仙·修士墓 问世间熊孩子为何物,直叫人牙根痒痒。 小姑姑说,古墓有点远,分明是诓我,哪里是有点远,分明是远到天边去了。我坐了整整两个小时的巴氏,在鹤城生活了十年,不是不知道鹤城多山,但坐了两个小时的车,一路过去除了山还是山,我也服了。在我以为就会这么出了鹤城时,警车终于到了,嗯,我噌的警车,在我准备翻着地图考虑要转几趟车时,赵哥无偿为我提供了车子。方便是方便了,却也让我更痛苦了,原本还想着,或许只是普通的盗墓事件,但赵哥如此殷勤,说没非人类的痕迹,鬼都不信啊。 警车一停我立马就跑下车吐,平时做个公交车都有点晕,今儿这警车更小也更密闭,五脏六腑吃不消了。 赵哥惊讶的看着我:“你还晕车啊?” “呕......晕车很稀奇吗?” “对于人而言,不稀奇,可非人生物,我还是头回见。” 我拿车上水壶里的水漱了漱口。“妖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可我又不是妖。” 妖吸取日月精华,淬炼打熬自身筋骨,仅看一群本体不是人的物种能把自身给折腾出人形来就可以知道变态有多严重,晕车什么的,我都怀疑它们还有没有感冒发烧的能力。我虽非人,却也不是妖,体质还不一定有妖那么变态,我如今这模样,应该就是自己真正的模样,大概......应该......最好......是这样。 恢复了精神,我这才有功夫打量周围的环境,好听点描绘是层峦叠翠,难听就是鸟不拉屎,除了山还是山。根本没有城镇人家的痕迹,连田地都没有,唯一的人类痕迹便是脚下这条坑坑洼洼的路,我问赵哥:“这里有墓?” “不是这里。” “那你停下来干嘛?”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吐一路,坚持到了低头再吐,可别告诉我,接下来还要坐车,那我真会想死的。 赵哥一指身后的群山。“在山里头,车子进不去。” 我瞅了瞅群山,鹤城是南方,因此山并不高,至少跟北方的山没法比,可架不住量太恐怖。高度赶不上,便数量赶上,南方的地脉真的很有志气,就是苦了我们这些生活在这里的人。 爬过一座山,还有一座山...... 翻过五座山后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个想法:高岚,我想把你剁吧剁吧了抄个时令菜;翻过十座山后我的眼前有雪花在闪,跟出了问题的电视机差不多,只是没电视机那么密,满屏都是,但半屏也是有了;翻过十二座山后,我一屁股坐在了一株百年古树的气根上,打死都不肯再走一步。 “再走下去,我就该断气了。” “我一个生长在城里的人都没说什么,你一个在山地地区长大的神民怎么就先受不了了?” 我鄙夷的看着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猥琐男。“有种你把毛驴让给我,我肯定不喊累。” “那可不行,我没你那么好的体力,习惯走山路,走这么久都还受得了。” 我顿觉眼前发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掏出了一道符,灵不灵看它运气。 轰! “啊哦,赵哥你运气挺好啊,一张符就中奖了。” 瞅着头发竖起来,皮肤黑如炭,跟非洲来的黑人似的猥琐男,我忍了忍,我是真的不想笑的,那太打击人了,但还是没忍住哈哈笑了出来。“赵哥,你几时改了族群,去当黑人了?” 赵哥磨牙回了我两个字:“刚刚。” 我问:“我手艺不错吧?” “我听说,君族的始祖乃雷泽雷神。” “雷公电母的雷神?” “你说的这个是仙,不是真神。” “那你说的总不会是让华胥怀孕的哪位吧。”我道,雷神在华夏神话里有不少位,按照我的理解,那些雷神应该都是仙,不是真神。比如雷公电母,居然还听玉帝的话,玉帝是仙帝,管的众仙,真神不在他的管辖范畴,至少少凰与奈何上神那个层次的,玉帝绝对没胆指手画脚。 猥琐男戏虐的问:“山海经里说,雷神人首龙身,你现在的样子真是你的本体?” 我道:“肯定不是,我老祖宗在女娲造人之前就挂了。”就算没挂,也肯定不会出现在人间让人类看到,还去踩一踩它的足迹。 “问题是,君族的历史,你觉得君族会与人类长得一模一样?” 肯定不会,君族诞生时,人族都还不知道在哪呢,谁见过跟人类长得像的恐龙?“我目前为止没觉得自己哪里有什么问题,我就是这么一副道体的模样。” 赵哥意味深长的说:“希望你能坚持这种认知。” 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你什么意思。” “我听人说,君长青有时模样会变,不知道你会不会。” 我:“......” 马丹,突然变成非人生物也就算了,怎么连模样都有可能是假的?真是心塞无比。猥琐男你厉害,把我好不容易好起来的心情给破坏干净了。 尽管心情翻来翻去的变化,但我还是不想走。 “古墓之中,机关重重,如今又有妖魔鬼怪,也不知道去晚了,还来不来得及为你妹妹收尸,你不是要休息吗?怎么又不休息了?” “我改主意了你有意见?” “小庄主说走,我肯定没意见。” 是我想走?是你太狠,是熊孩子太会找事,高岚,回头不弄死你我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我边走边取出了空白的符纸与专门画符的笔,连朱砂都带了一盒,本来是为了以防万一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我画了一张符,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正巧看到赵哥优哉游哉的骑驴而过,顺手贴驴臀上了,然后......连人带驴都没影了,比摩托还快。 哇哦,有进步啊,我还以为要画好几次才能画好这道神行符呢,没想到第一张就起了作用。 我在三个小时后,月挂中天的时候找到口吐白沫的赵哥的,啧,被“超常发挥”的驴子拖了一路,亏得他是个修士,若是个普通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不过这么着都只是口吐白沫,没受什么伤,这家伙修为很可观嘛。 “你给驴用的什么东西?” 我笑吟吟道:“神行符,据说可以让人爆发潜力,日行千里。” 赵哥瞅着累得已经瘫地上起不来的驴子,一脸无语哽咽的模样。“你刚才其实是想贴我身上的吧?” 我很是遗憾的道:“刚开始时是那么想,但抬手很容易被你挡下来,只能退而求其次了。”我刚才的确是打算贴赵哥身上的,但考虑了下这家伙不可能随便让我往他身上贴符,说不准我才抬手他也跟着伸手格挡了,贴驴子身上最稳妥,也一定能贴上。 我对一脸想死的赵哥道:“赵哥,我们继续走,我赶着去给我妹收尸呢,去得晚了,少一根骨头,回头我一定想办法抽你一根骨头。” 赵哥痛苦道:“晚点去她也不一定会有事啊。” 我摇头:“那可不行,古墓之中,机关重重,如今又有妖魔鬼怪,也不知道去晚了,还来不来及收尸。” 赵哥一脸的想死,我毫无同情心的拖着他走,我是说真的,那座古墓也不知道什么个情况,早点到早点把人带出来早点放心,别去得晚了真成了去给高岚收尸,那乐子就太大了。而且,我跟高岚怎么也一个屋檐下生活了那么多年,多少有点感情,她要真死了,我也会很难过的。不过救回来以后,熊孩子必须好好抽一顿,抽到她长记性为止,平时在学校打架闹事惹是生非也就算了,现在更好,居然去跟踪犯罪分子,最奇的是,丫居然还真的没追丢,就是跟得太紧,最后给发现了。如果就这么死了,啧,别说烈士,连鬼能不能做成都是个问题。 牵涉到妖魔鬼怪,让人死了不入轮回,直接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的手段,我虽然不会,但君长青的书房里的那些书可没少提到,总结一下能总结出几十种来。也不知道君长青怎么对这些这么有兴趣还有研究,好像很熟一样。 蟾宫升到最高处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古墓的影子,第一眼就觉得不对劲,卧槽,这地方怎么有聚灵阵?谁家陵墓会弄个聚灵阵?别说古代那些王侯将相的陵墓,他们没这么闲,也没这本事,这是修士的手段,这座陵墓九成九是修士的。 高岚,你可千万别死。 修士虽然不在乎身外之物,但也不会有谁乐意死了还被打扰,尽管死后灵魂就去地府报道,留下的只是一座皮囊,但麻烦也就在这里。修士不在乎皮囊,所以他们对待盗墓贼不会像世俗的王侯将相那样怎么要命怎么来,但比起王侯将相的手段,他们留下的布置也只会更厉害不会更差。 原因?修士的陵墓埋葬遗骸只是次要的功能,主功能是......道统,俗称,传承。 这么说吧,就是一个人学了不少本事,快死了,却又不想就这么带进坟墓里,于是在陵墓里设下重重机关,过得了的便算合了死人的眼,陵墓里留下的功法与法宝就都是你的了。 不过别以为这样就很容易过了,也不会死了,恰恰相反,这种陵墓最是要人命,谁愿意将自己的功法与法宝传给不相干的人?肯定是给自己同一宗门的传人,因此,与墓主功法同源的人在墓里会走得很安全,至少过不了也不会死,而别的人,过不了的话,妥妥的去找孟婆喝汤。 高岚你个熊孩子真能找事。 31、第七章羽化成仙·鳞片 古墓修建在山顶,不高,也就六百多米,不过这个六百多米是高度是垂直高度,真走起来......我只庆幸那座墓是在半山腰不是在山顶,否则我真会抓狂。 见我打算爬山,赵哥忍不住开口:“你打算连夜进墓?” “显而易见的事。” “走了一天的山路,你都没休息,就这么下墓也不怕折在里头?” 我反问:“你是瞎子吗?” 赵哥不悦:“我眼神好得很。” 我指了指山。“这有聚灵阵,这不是凡人王侯的陵墓,是修士的墓,极可能还是一名已经渡劫成仙亦或是渡劫失败的修士留下的陵墓。而高岚就是个普通人族,老娘现在都不敢笃定的说,这个时候进去了,还能不能给她收尸。” 不是什么修士都有兴趣给自己修炼陵墓的,会有闲情逸致给自己修建陵墓的修士都是那些已经到了渡劫期,天劫眼看就要找上门的修士。天劫那玩意,太古神人都头疼,但它们再头疼也就那样,因为死不了,顶破天也就是挨完后养个万儿八千年的伤,真不算什么,反正神人的生命永无尽头。想想那些神人是从什么时代走来的就理解了,万儿八千年,对于它们而言也就弹指间。但对于普通修士却不是,对于普通修士而言,别说是上神要挨的特制天劫了,就是普通的升仙天劫都悬乎,渡过则飞升成仙,渡不过......运气好的话还能有一道残魂去轮回里修修补补个几十世,争取看看能不能补回完整的灵魂,运气不好,自然是灰飞烟灭。修士渡天劫,失败率极高,而失败后还能留下一点残魂的,据君长青的估计,不足千分之一。 嗯,没错,就是千分之一,一千个渡天劫的人里最多一个能侥幸不死彻底。这么个几率有等于没有,根本没人敢说自己一定没事,因此渡劫期的修士非常有闲情逸致的给自己的修建陵墓,若是挂了,法宝道统不至于失传。只是......小说里,主角掉下悬崖肯定不死还有奇遇,然而没人看到悬崖下的累累白骨,不是每个人跳下悬崖都能不死的,万千人跳下去,唯一活着的那个自然就是主角了。 高岚的运气虽然不错,但......她那运气只是相对于凡人而言,在渡劫期修士留下的陵墓里,运气再好没用,得有实力与资质,只是运气好,那些不知道死了还是没死的修士是看不上眼的。 我现在也不奢求一定能把大活人带回去了,但带个全尸还是可以争取一下。 赵哥拉住了我:“古墓里不知有多少危险,就你我现在的状态,就这么下去分明是自杀。” 我用力甩掉赵哥的手。“我没要求你一起下墓,你可以在外头休息够了再下去找我,若我到时还没死,记得帮忙收尸。” 赵哥无语的看着我,许久,叹道:“怕了你了,你要是死了,鹤城分分钟就得乱起来,你到底知不知道啊?” 我说:“我的实力根本不足以胜任雪莹山庄的庄主之位。” “这我也知道,可你是神民,是君长青的亲族,你是最合法的继承人。” “在非人生物的世界,弱肉强食才是王道。” “可你能让所有觊觎鹤城的妖魔鬼怪与人都忌惮。” “我有那么厉害?” “你知道神民与仙人后裔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吗?” “仙人后裔论个,神民论族......”好吧,我明白了,我是不够强大,可那又如何,神民是族群,不是个体,干掉我,谁知道会不会引来我背后的君族的报复?只是,特勤处到底知不知道,君族已经不复存在了? 尽管只是尘寰的片面之词,但我知道,他说的十之八九是真的,原因?我十年前来到鹤城的时候是奄奄一息的,而且老爹将我安置好就走了,并且一去不回,走之前,他像安排后事一样安排了所有的事。将我交给爷爷奶奶抚养,还给爷爷奶奶留下了一枚玉璧,爷爷奶奶后来的生活以及我与小姑姑读书上学的学费都是靠卖了那枚玉璧才得以维持的。根据化验,那枚玉璧的年代约莫两万年,两万年前,人类刚从猴子进化来,但跟猴子的区别也不是很大,而那枚玉璧的做工,非常精细。因此虽然不符合常理,但化验报告是绝对没错的,因此卖了一个好价钱。 老爹在文.革时逃跑,按理,文.革结束后,他的那点问题被平反,早没事了,可他就是没回来,很多人都以为他死了。事实上,他是肯定没死的,但也不在人类社会,否则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没事了而不敢回来,后来却回来了,情形之狼狈,不像是得知自己平冤昭雪清白返乡,更像是逃命。 说君族没事,鬼都不信。 不过,这事还是先瞒着比较好,不瞒着,我就得成唐僧肉了。想到这我望了望山上的古墓,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我这次还能活着回去的话。 墓门在哪,我不知道,但很好找,真的很好找。 盗墓贼下墓一般是通过盗洞,既然人都进墓了,显然,盗洞是打通了,没有门没关系,有洞就行。 盗洞的位置,我不知道,但警察知道了,而赵哥,某种意义上,他也是警察,只是与普通警察负责的对象不一样,一个负责的对象是人,一个负责的对象不是人,除此之外真没什么区别。因此,警察知道了盗洞的位置等于他也知道了,反正他很快就把我带盗洞边上了。 我瞅着这跟下水道井盖差不多大小,可能还小一点的盗洞深深无语,这么小的通道,卡着了怎么办? 深呼吸,收紧身上的肌肉,我咬牙钻进了盗洞里。 你掉过被熊孩子偷了井盖的窨井吗?把窨井从竖直变成斜着向下,长度再长个几十度,掉下去后什么感觉,我如今就是怎么个感觉。憋得慌,感觉自个就跟只被塞进酒瓶里的耗子似的,每挪动一寸距离都得花费比平常多十倍的力气,不然脑袋会撞到盗洞的墙壁。话说回来,这盗洞可真够结实的,撞了这么多下只有我的脑袋有事,它一点事都没有,这洞打的,必须是专业的。要换了我来,最多几米,这洞准塌。不过就算别人打好了让我来钻,我也钻得痛苦,如果我是蛇,身上长着鳞片可以滑行就好了。 爬了估摸二三十米我就想死了,怎么还没到头啊?再爬下去,我的皮都要被泥土给蹭破了,到时跟据说是女娲造人原材料的泥土一接触......啧,女娲造人用的是泥土,但造出来后的人若是让伤口与泥土直接接触,伤口妥妥发炎感染。天地间的材料那么多,女娲造人有很多材料可以选?为何却偏偏选了泥土?我猜是因为泥土的成分最丰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体内有的元素,泥土里都有,咦,这么说来,女娲造人还真不是瞎掰的,很讲科学呢。 胡思乱想中,我越爬越快,都快赶上某些冷血的爬行动物了,将赵哥远远甩在了后头。然后.......砰的掉了下去,摔了个四脚朝天。 屁股肉多,耐摔,但两米高的地方掉下来也够受的,我忍不住伸手去揉屁股,怎么感觉怪怪的?我忙抬手,卧槽,手上这些浅紫色的是什么玩意?老娘身手怎么长鳞片了?正瞠目结舌着,便见手臂上的紫色鳞片缓缓消失,恢复了正常的人的皮肤。 原来......我真的不是人啊。 我去,这都什么事啊。 原本还想着没有证据,说不定自己是个正常人,充其量就是有一双阴阳眼,这下可好,证据实打实的长身上呢,尽管这会又没了,但我很确定自己刚才没眼花,自己手臂真的长鳞片了。虽说这长鳞片的不一定是鱼,但一定不会是人。 华夏神话里最早的雷神是龙身人首的形象,龙身,想来身上不会少了鳞片,好吧,我大概能猜到自己的始祖哪一位,又是何种模样了,不过仅限于本体,人形的话,应该见不到。大洪荒时代的神都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本体,一种是人形,一群天生天养的变态生物,你不能指望它们生下来就是人形。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人族,本体都是某种现象或是物体,没得参考,后期能够折腾出人形来完全是发现道体修炼起来更方便,可化形时也没个参考,谁知道会化形成什么模样。 我搓了搓手臂,没有鳞片冒出来,那么刚才是怎么冒出来的?似乎我那个时候我脑子好像想了一句,如果自己是蛇,身上有鳞片可以滑行......刚才那模样虽然跟蛇挺接近的,至少远观是如此,近观的话还是能发现我身上的鳞片是典型的水产鳞片,很像鱼鳞,只是鱼鳞不会自个消失。 正搓着手臂,忽见赵哥也跟着掉了下去,反应比我快多了,半道在空中一个跟头,扭转了掉下来的姿势,以两脚着地,平安着陆。 人比人,气死人。 32、第七章羽化成仙·傀儡 赵哥见我在搓手臂,疑惑的问:“你手怎么了?” 我回道:“感觉有点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赵哥更疑惑:“这里阴气不重啊。” 好吧,是我的错,开错了玩笑。我忘了,修士如果觉得鸡皮疙瘩冒了出来,或是汗毛直竖,绝不会是因为天冷了,只会是因为周围的场有问题。“我就是觉得皮肤不太舒服,所以搓搓,不一定就是这里的场有问题。” 我不再搓皮,若能活着回去再研究自己的身体是怎么一回事吧。“话说赵哥你了解古墓结构吗?” 赵哥给了我一个“我要是知道还要你帮忙做什么?”的眼神。 好吧,我还是靠自己吧。 我取了一枚龟甲。 赵哥无语的看着我卜卦。“你这也行?” “反正也不懂风水古墓,干脆死马当活马医医。” 赵哥闻言狐疑的看着我。“你的占卜之术有君长青的几成?” 我反问:“君长青的占卜很好?” 很好,无需赵哥再说什么,单从他的表情我就看得出来他很想揍我一顿。 我拿着龟甲示意的问:“你还有别的办法?” ko! 赵哥语塞的看着我在这古墓里搞迷信活动——占卜。 我用雷电在龟甲上劈个裂痕,瞅了瞅裂痕,看这个有点难,但说不上为什么,只是看着那些裂纹我就能明白它所表达的意思。“那边大吉。” 我指了一个方向然后向着相反的方向迈步。 赵哥一愣。“走反了。” “没反,就是这条路,我是来找人的,不是来发掘宝物的。”尽管裂纹告诉了我哪边走比较吉,但它也告诉我,高岚现在有点悲剧,尽管还没死,但貌似差不远了。 高岚既然快悲剧了,那肯定是在有危险的地方,另一个方向既然对我而言是大吉,那应该就是没有什么机关,不然我也得悲剧,然而......我朝着可以确定有问题的墓道走去,看到了一个“人”,却不是高岚。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是高岚,那我就不会在人这个字上加引号。 我看到的是个少年,一个有着雪狼虚影的少年,自然这只是我眼睛里所看到的,但凡正常人都不可能如我一般看人会有重影,而且还是一个影是人,另一个影不是人的重影。 尘寰?他怎么在这? 这重影一般的景象着实与众不同,鹤城里的半妖不少,但那些半妖,要么只是有着人族血统的妖,要么就只是有着妖族血统的普通人,种族属性这一栏只有一个,所以我能看到的也只有一个,只是仔细感觉的时候能在它们身上感觉到一些特殊的气息。尘寰却不是,他的种族属性这一栏是人,但......好吧,不是我想骂人,而是他真的就是一个妖人,当然,你也可以说是人.妖。若是我没猜错,他生下来时应该是人,随了自己属于人族那边的亲人,但他却在后来选择了修炼妖族的功法。人族能修炼妖族的功法吗?肯定不能啊,物种不同,身体结构看上去再像也只是外表,内部结构肯定有一大堆的区别,而功法这东西都是量身打造的。始创者是人,那么这功法就最适合人族修炼;同理,若是妖,那就只能妖来修炼,人若是修炼妖族的功法,亦或是妖族修炼人族的功法,君长青的札记里就有提到一个例子,是一个人族修炼妖族的功法,然后......后遗症惨不忍睹。 尘寰这么胡来都没出事,也就是他血统特殊,有着妖族血统,但我就不信他这么个玩法就没后遗症,最多就是没君长青碰上的那个那么倒霉,但不可能没有。 我一眼望过去,能看到人与狼影的情况应该就属于后遗症之一,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的眼睛需要去看眼科了呢。 我虽然没替尘寰卜卦,但此时他的情况套用上高岚的卦也不会差得太远,这丫的正在一个执剑的金甲武士追杀,金甲武士身上没有半点人气,估摸着是墓主人里下的盗洞措施之一。修士比人族王侯可牛掰多了,人族王侯最多弄个不能动的机关,修士倒好,弄个会在发现盗墓贼后出手击杀甚至追杀盗墓贼的傀儡来。 墓主真是个人才,我一边感慨一边掏出一沓符去救尘寰。这墓里头能遇到个活人,并且是个活人,不是什么粽子,挺不容易的。尤其是这个活人还是个熟人,这就更好了,这古墓也不知有多危险,结伴同行,生还率自然大大提升。 阿哦,这一回运气似乎不太好,一张管用的符都没有,而这个节骨眼上金甲武士已经砍了尘寰一刀,真的是一刀。金甲武士手里拿着一把跟小日本的武.士刀差不多,但刀身与刀锋都是笔直的钢刀,我后来才知道,那不是武.士刀,是唐刀中的横刀,年头比日本武.士刀还久,甚至武.士刀就是剽窃横刀的产物,把刀的形状弄弯了点就是新型刀了,也就是所谓的武.士刀。不过武.士刀更适合当摆设,或是切腹用,真实打实的用来搏杀,绝不会比横刀好用。至少我不认为武.士刀能跟横刀一样一刀就砍得尘寰皮开肉绽,都能看到骨头了,更绝的是那柄横刀居然只是崩出了一道非常小的裂纹,真彪悍!尘寰可是大妖啊。 人族与妖族的修炼功法最大的区别就是偏重的方向不一样,人族修炼的功法将元神的修炼看得最重,别的都不是很重,因此普通的刀......一刀砍人族修士身上,若那名修士还没修炼出护身真气的话,结果是没有半点悬念的。但要是砍在妖族身上,能不能破防还真说不准,妖族修炼大部分偏重肉身,活得越久的妖族,肉身就打熬得越好,钢筋铁骨不是夸张,而是真实。 诚然,尘寰是妖人,但他的实力不管是按着妖族的标准还是人族的定义,都够得上大妖两个字,肉身绝不会跟普通血肉之躯一般脆弱,菜刀砍他身上,悲剧的铁定是菜刀,然而如今却被一柄横刀给破防了,墓主你是有多狠?话说你又不是真埋这了,渡过了天劫,死不了自然飞升了,不会有遗体留下,若是挂了,天劫之下,肉身想来也是化为齑粉,更不可能有遗蜕在这,有必要这么狠? 我一边掏符一边对赵哥说:“赵哥,帮忙!” 赵哥看了眼金甲武士,拔出了一柄样式粗犷古拙的古剑,真的是古剑,还是一位皇帝的剑,汉昭帝的茂陵剑。剑挺有名气,锋利度也不差,一剑就砍下了金甲武士的一条胳膊,我再咬牙丢出了两沓符,一沓引火符,一沓雷符。这回运气不错,引火符跟雷符有一半都起了作用,雷劈火烧,金甲武士很快就变得残疾,原本还能看出是个面目英俊的青年武士,如今......完全看不出人样。 尘寰一爪子抓破了金甲武士的心脏位置,从里头一扯,掏出了一枚玉符捏碎,金甲武士立马变成了残骸,什么动静都没了。 我很是可惜,那枚玉符别捏碎,让我研究研究多好,改明儿看看能不能弄出个仿制品来给雪莹山庄看门,这样我也不用担心哪一天所有人都知道君长青已经挂了,然后像妖魔鬼怪抓唐僧一样来抓我,不同的是,唐僧有六丁六甲护着,妖魔鬼怪没法立刻将人一口吞食,但我的话......那些妖变回原形,刚好够一口。 在家里睡得好好的,突然就被人一口给吞了,尽管没体会过那种感觉,但想也知道不会愉快。所以我是真的很遗憾,遗憾尘寰那么着急干什么,金甲武士都废了,就不能将玉符取出来研究研究?我是这么想的,也不由自主的这么说出了口。 “你如果能再弄残一个傀儡武士,我帮你弄玉符。” 我无语:“它都毁了,我上哪再弄残一个?” 赵哥与尘寰不约而同的指向我的身后,我疑惑转头,我的身后是一条墓道,挺宽敞的,足够法拉利在这溜达了,就是长度如何不清楚,可能跑不了几步就得刹车。不过此时此刻,就算是法拉利在这,连起步都不可能完成? 原因? 墓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了一群傀儡武士,最里头太暗了,看不清楚,但能够看清楚的就不少五个。 我毫不犹豫的拔腿就跑,又不是傻了,我的确对玉符很好奇,但再好奇,它也抵不上我的命啊,一个傀儡武士就够要人命了,又来一群,除非来个神仙,否则都j不住。跟我一样反应的还有尘寰与赵哥,尘寰跑的最快,不愧是狼,一会的功夫就把我们甩后头了,再一会就不见了,没义气,我方才好歹帮了你一把,现在也不知道回头拉一把,跑的真...... 咔! 砰! 我错了,尘寰你不一定就是没义气。 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物体的动能越大,势能也就越大。因此告诉运动的人或物体想要紧急刹车,很危险,也很难。 被追杀人的,跑的会有多快,动能又会有多大,势能又如何?我不知道,没空算,但我知道,慌不择路的逃命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陷阱,很容易悲剧。 反正我是没刹住,理所当然的悲剧了。 33、第七章羽化成仙·黑蛇 科学栏目告诉我,蛇的寿命很长,理论上,只要有充足的食物,蛇能一直活下去,一直长下去,但科学也告诉我,蛇不可能永远活着,原因?当蛇的腰比大象还粗的时候,它要如何猎食?没有充足的食物,体型越长越恐怖的蛇只会活活饿死。 我现在只想说,专家们,你们说不可能是因为你们没见过妖。诚然,体型庞大到一定地步,活动会很艰难,但妖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妖最大的特点便与青蛙半类似,都是完全变态生物,青蛙完全变态,所以从小蝌蚪变成了跟年幼时截然不同的青蛙。而妖完全变态,所以能从巨兽变成人形,以人形活跃于大地星空。与青蛙略不同的是,妖在完全变态成人形后还能再完全变态回兽形,并且在两者之间自由转换。 所以,猎食困难什么的问题,在妖族里,除非是非常弱小刚出生又没长辈照顾的妖,否则都不存在饿死的情况。理论上,妖只要不被人干掉,是可以活很久很久的。 人说,人是万物之灵,是天地间最得天独厚的生物,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天道其实还挺公道的。它给了人族智慧,却没给人族力量与漫长的寿命,普通人生命不过百载,便是步上修道之路也仍有寿限,纵然修炼成仙,亦有天人五衰,一句话,人族就不管怎么做都难逃死亡的物种。然而,人族可以利用智慧来创造工具对付强敌,可以修炼以延长生命。而妖,它没有得天独厚的智慧,但天道给了妖族一个能让人族嫉妒得红眼病的东西——长寿,只要不停止修炼,妖族是可以一直活下去的,活到世界末日,甚至世界末日都不一定会死,三千世界,这一界灭了,移民去另一界就是。 言归正传,我说这么多就想说一个事,妖的体型是能很变态的,比如本体一丈高的尘寰,比如眼前这条蛇—— 我看到了一条蛇,长江流域很常见的水蛇,就是电视上所有的水蛇都不会有眼前这么恐怖,头上也不会有个凸起,整个脑袋比火车头还大,尽管看不到蛇的下半身,但已经露出水面的部分.....恐龙复活也得甘拜下风。 如果我是在电视机的纪录片里看到这样一条蛇的,我一定会感慨造化之神奇,你丫居然能创造出这么恐怖的凶兽,有够神奇,然而我看到它不是在纪录片里,而是在现实里,并且我此刻正站在大蛇的身上。非常遗憾的是,我不是蟒蛇发烧友,所以我此刻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心塞。 不过,我瞅了瞅已经封闭上的陷阱石板,将近百米的距离,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怎么不疼?虽然下头有个蛇垫子,但蛇鳞可是很坚实的,怎么就不痛啊。 下头传来一个声音。“你可以起来了吗?” 我低头一看,恍然,难怪摔着不痛,下头除了蛇垫子还有一个狼垫子呢。 我说:“我起不来。”真的起不来了,被一条比火车庞大,眼睛跟古代的大红灯笼似的大蛇给盯着,任谁都腿软,反正做为一个正常人,我是腿软了,这丫如果不是吃多了转基因食品导致基因变异就是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大妖。对着它怂了,不可耻。 尘寰正要发怒,上头又摔下来一个人,是赵哥,一直疑惑的盯着我们的巨蛇愣了下,忽然张开了血盆大口,大口的上方是正在往下掉的赵哥。 古有自投罗网,而如今赵哥创造了一个近义词——自投蛇口。就是后者的遭遇者绝不会有前者那般淡定,至少赵哥是给吓得在半空中哭爹喊娘了。 我赶紧往蛇嘴里丢了一沓符,雷声轰鸣,巨蛇用力吐出了嘴里的符,与此同时赵哥也落了下来,落在了巨蛇的眼睛下方,与巨蛇猩红色的竖瞳对视,毫不犹豫的拔剑准备刺下。却见巨蛇猛的一甩,赵哥便被甩飞了,重重的砸在了地下湖的墙壁上,咔咔咔......我听了下,至少断了七八根骨头。 不过我也来不及同情赵哥了,因为我和尘寰也飞了。 撞在墙壁上,我眼前一阵发黑,喷出了一大口带着内脏碎片的血。肋骨断了两根,其中一根如果没估摸着错的话,插进肺里了,每呼吸一口气都生不如死。更生不如死的是,这样的伤势,换了常人,早死了,但我不是常人,也不知君族的体质是怎么回事,恢复力强悍,最重要的是,灵力能够修复身体的大部分损伤,因此肺脏出了问题,灵力也开始修复,死不了。然而断骨不取出来,老娘灵力再管用也不可能痊愈。 更悲剧的是肺脏出了问题的我掉进了冰冷的水里,也不知道这里是地下多深,明明是炎炎夏日,这水比冬日的江河还冷。 没等我挣扎着浮出水面,便被人捞了出来,再之后一起被什么东西给抓住了。 我努力集中注意力一看,脸色苍白的尘寰正抱着我,而我们此时此刻正被一只爪子给握着,旁边还有一只爪子,也抓着个人,是赵哥。 我瞅了瞅爪子,只有三趾,再瞅了瞅爪子的主人——正瞪着我们的巨蛇,或者该说半蛟。虽然还没长出角,但它已经有蛟的部分特征。 神龙四爪五趾,普通龙族四爪四趾,蛟两爪三趾,这位已经有两只爪了。都修炼到这份上了,应该能沟通一下吧? “蛟大爷,我们真不是有意打扰你的......” 巨蛇开口吐出了人言:“你们是来盗墓的。” 我去,你还真能说人话啊。 我无奈而真诚的叹道:“我们是来找人的,我妹被盗墓贼给绑到这来了,我来看看能不能给她收尸。”所以我们真不是来盗墓的,蛇哥你能放过我们吗?或者稍微松松爪?我内脏都快成一团肉酱了。 巨蛇没吭声,将赵哥和我们放一只爪子里抓着,然后潜进了水里,卧槽,蛇哥你是水蛇,能在水里泡很久,我可纯陆生生物,在水里活不了啊。 在我窒息前蛇哥终于从水里出来了,另一只爪子里的两根趾头夹着一柄寒光凛冽的古剑,眼熟,我瞅向赵哥,那不就是赵哥的茂陵剑吗? “这柄剑上有凤凰真火残留的味道,你们从哪得来的?” 我瞅向赵哥,家底真好,竟然有仙器。华夏神话里说凤凰是灵兽是仙兽,说法不一,但凤凰出现不是为了圣人而来便是给仙人当坐骑,四个便足以描绘:打酱油的。 实际上呢?别看如今华夏大地龙文化至上,实际上从洪荒到先秦,凤文化才是人族的主流文化,这么一个文化所代表的东西,它能是普通的灵兽仙兽?现今认为凤凰不过尔尔,龙文化最高的情况,始于先秦时代结束,龙文化成为人族主流后,人族将自己的看法强加给了这种生物。遗憾的是,人族的看法并不能改变别的物种的属性与等级。诺诺与我说起少凰上神的时候说过一些关于凤凰的事,少凰上神的祖先是天地间第一头凤凰,那是一位大洪荒时代的神尊,现今世上的所有凤凰都是那位神尊的后裔,少凰它同族。而少凰,它是太古神族,生而为神,按着这个标准,做为少凰的物种所属,凤凰能是一般生物?嗯,这个物种它不是灵,也不是仙,是神。 凤凰真火是神火,神火所炼制的剑,只怕也是仙剑了吧? 好吧,我大抵脑补过多了,赵哥一脸的错愕明确的告诉我们所有“人”,他并不知道茂陵剑有什么特殊的。 大蛇无语了下,吐出了四个字。“暴殄天物。” 我颌首,拿着仙剑却当普通剑使用,的确暴殄天物。 大蛇的猩红竖瞳忽然凑到了我的面前,蛇信子离我的脸部皮肤只差两厘米,隐约能感觉到蛇涎。话说,蛇形本淫,这家伙该不会是条色蛇吧。 “蛇哥,我姿色普通......” 黑蛇轻蔑的瞧着我:“老子可是有家室的人,洁身自好着呢。” 我、尘寰、赵哥:“......” 卧槽,家室?几口人能称得上家?这地底下究竟几条蛇啊? 赵哥咽了口口水。“老兄你家室何在?”说的时候赵哥还瞅了瞅水里,生怕再跳出来一条史前巨兽。 黑蛇恹恹的道:“不在这座陵墓里。” 我闻言愣了下。“蛇哥你不会是被抓进来困这当镇墓兽的吧?” 古墓的防盗措施简直令人发指,除了各种机关,有能力的还会弄一只或者几只镇墓兽。 啥?你问什么是镇墓兽?顾名思义,镇守陵墓的怪兽妖兽神兽就是呗。 不过,大部分物种都不会乐意从事镇墓兽这一行,不止人喜欢生活在阳光下,怪兽......好吧,怪兽不一定,那些还没成妖,但体型恐怖的猛兽灵智未开,未必能明白有灵智的物种的渴望。但妖兽神兽都是有灵智的,尤其是后者,跟神字沾边,自然不会是普通物种,怎么可能甘心一辈子困在一座阴森的陵墓里?更悲催的是,自己还没死就住上了陵墓,除非是狐狸黄鼠狼之类喜欢住陵墓里的品种,不然都不会痛快。 综合上述,镇墓兽这一行业的从业者,九成九都是被强迫的。被生擒关进陵墓里,再用某些法子给控制住,让镇墓兽跑不掉,只能乖乖守陵。 话说回来,从刚才到现在,我好像就没看到黑蛇离开水面的身体超过十五米,而根据我刚才在水里的朦胧一瞥,这蛇,少说几百米,水里全是它的躯体。不过仔细想想,黑蛇在水下的身体,好像有点僵硬。 34、第七章羽化成仙·玄君 镇墓兽这一行业,没几个从业者是自愿的,自然,脑子有病的另当别论。很显然,黑蛇脑子没病,所以它想离开。 我很理解它,却不理解墓主,镇墓兽可不是死的,是活的,你说要拉人或拉兽殉葬也就算了,反正这是人族的恶习,有历史以来就有的恶习,恶习即人性之一。自然,最重要的是,殉葬这个词的里头有个殉字,可想而知,葬之前肯定先殉了,埋进墓里的是死物,不论生前的“自殉”是怎么回事,死人都不可能做什么。当然,实在倒霉,“自殉”的人太多,养出了僵尸,那也只能自认倒霉。但镇墓兽,除非永远都无法脱困,否则只要脱困,第一件事就该是拆了陵墓,将墓主鞭尸甚至曝尸。若非墓主多半已经烂得骨头都不剩了,我相信,镇墓兽脱困后第一件事就该是去撬了墓主的棺椁,将尸体拖出来当点心吞了。 依着常理,镇墓兽的复仇也只能限于拆墓了曝尸了,不是谁都能对着一条肉干有食欲的,但这显然不包括黑蛇,它说,它脱困后要去吃了墓主。 这是多大仇多大恨?人就算生前伤害了你,你有必要在别人都死了几百年后还要去吃了他的遗体吗? 我坐在黑蛇已经松开了的爪子里问出了自己的疑惑。“虽说墓主将你关在这挺缺德的,但你也不至于如此吧?人都死了几百年,早不知轮回去了何处,你吃了它的尸体又有什么意义?” “老子就是想出这口恶气,老子一没招他,二没惹他,他却将老子关在这,换了你,你火气能不大?” 我想也不想的道:“我会改了这古墓的风水局,让他断子绝孙。” 曾经那个利用神人的历劫之身做人柱的家伙能够因为风水局的反噬而断子绝孙,王朝崩塌,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风水局利用得恰当,是可以让人断子绝孙的。只是那已经超出了凡人的能力,便是诺诺说的那个奇葩人类,也是因为恰巧逮了个历劫的神,而神的强大不在于血统,在于灵魂。人的生命很脆弱,很容易就会死亡,但死后会有来世,而神的生命根本是变态,连小强都要跪着叫祖宗,然而神也有个无语的特质,神是难死,但真的死了,那就一定是灰飞烟灭,死得不能再死。原因?神的核心是灵魂,不灭掉神的灵魂,它根本死不了,而灭了灵魂,那就是灰飞烟灭了。 我当然没神人那稍稍让风水局反噬就生灵涂炭的能力,但风水局管用就行了,弄不死人没关系,让人穷困潦倒一生也不差。 黑蛇看了我好一会,忽问:“你觉得你自己是什么?” “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 “你觉得你是什么物种?” “半人半神民。” 黑蛇没再对这个问题发表什么意见,而是将话题拉回了最初。“可惜他没有子孙。” 我讶异:“没有子孙他修什么陵墓?”修建陵墓,一方面是为了安置遗体,另一方面便是为了荫蔽子孙。 “五百年前,我的妻子渡劫化角龙,因为某些原因,她的天劫极其强大,我替她挡了大半,受了重伤,养了数百年也不曾痊愈,于是四百年前被墓主给抓来当镇墓兽了。我不知道我的妻子在哪,但我知道,在我被抓后,墓主所有的亲人一定进了我妻子的肚子。” 我一时间愣住,想夸黑蛇是个绝版好男人,竟然敢替妻子挡天劫,须知天劫那玩意,渡不过,可不是死得惨的问题,而是灰飞烟灭的问题。又想表达无语墓主的自作自受,抓蛇当镇墓兽,结果子孙都喂了蛇,啊不,是喂了角龙,这可真是天道好轮回。子孙都死光了,陵墓的风水选的再好,墓葬修的再好,意义也失去了一半,并且有生之年还会被一条角龙给追杀,活着的意义也失去了一半。两种想法交织,一时间我就没能发出声来。 我没出声,但赵哥开口了。“五百年前渡劫化角龙?妻子?你是玄君?!” 赵哥的语气很复杂,每个字都仿佛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与尘寰都忍不住扭头,这什么语气?你俩有血海深仇? 黑蛇挑眉。“你竟然知道我。” 看得出赵哥很想拔剑杀蛇,奈何剑在蛇的另一只爪子的趾间捏着,拔不了,只得道:“我们不能放它。” 我举起一只手道:“我说,你们俩什么情况?有仇?” 玄君道:“不认识。” 我也觉得不可能认识,玄君被关这四百年了,四百年前,赵哥的爷爷的爷爷只怕连受精卵都没有,怎么结的仇?就算真有仇,什么仇什么恨能延续十几代人? 赵哥愤怒的道:“他是玄君!” 所以呢?我还是不懂,看向尘寰,发现他脸上带着丝丝明悟,便问:“你知道什么情况?”赵哥的话不能全信,就他如今的情绪,明显说不出最客观的原因来。 尘寰斟酌了下,道:“远古时代,人族与妖族曾经开战。” 我还是不懂:“所以?” 玄君插了一句:“我是妖族的先锋加主力。” 先锋加主力?不用问也知道玄君肯定杀过人,而且很多很多,难怪赵哥这么失态,做为人族在非人世界的执行者与代表,当年人与妖开战,赵哥的祖宗说不定还参战了,更可能......被玄君给吃了。 我说:“就算这样,我还是得救它。” 赵哥大怒:“君羽落你个人奸!” 我抬袖子擦了擦脸上被喷溅的口水。“一,我不算完整的人;二,人与妖开战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没等我说三,赵哥便打断了我—— “就算战争已经结束了几千年,但它杀人如麻都是事实!” 我问玄君:“你可曾虐杀过人类?” 玄君道:“杀人就得一击致命,不然让敌人多活一刻,就可能绝地反击一剑砍了你。” “所以你没虐杀过人类?” “吃人算吗?” “不算,不过你上回吃人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我是说主动捕猎人类?” “人与妖的战争都结束了,我还捕猎人类做什么?人间界又不是只有人类一种食物,但所有食物里,人类吃了最麻烦。” 这样啊,那我明白了,战争都结束了,的确没必要再持之以恒的吃人了。于是我对赵哥说出了三:“三,战争时,杀戮对方是很正常的事,你不杀死敌人,就是敌人杀死你,我不认为他曾经杀人有错。所以,我既然答应了它,我就得救它。四,也是最重要的,你觉得我们要是不救它,它能放我们离开?我知道,你不怕死,但我怕。” 我们两人一蛇(没数错,就是两个人,赵哥是一个人,我与尘寰都是半个人,加起来正好一个人)如今能坐这平和的谈话便是因为黑蛇发现茂陵剑似乎能助它离开,否则,我们这会早进了它的肚子也不知道被消化得还剩下几分。 玄君是个怎样的妖,我不了解,但既然是人与妖的两族大战的主力加先锋,想也知道这位不会是善茬,如果不是早年被天劫所伤,想来根本不会被困在这。而这样一尊大妖,我不认为这陵墓能困他一辈子,时间是把杀猪刀,不仅能让绝世的红颜变成白发苍苍,让锐气冲天的名将变成垂死的老朽,也能让坚不可摧的牢笼腐朽。 百年,千年,万年,玄君离开这座陵墓是迟早的事,只因这世间没有任何封印能够永恒。到了那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将某一日莫名其妙的迎来一尊怒火冲天、被困了千年万年急需发泄的大妖,到了那时,它会找谁发泄呢?自然是谁被它看到谁就倒霉呗。 诚然,玄君杀人吃人无数,是两族大战时人族主要憎恨的敌人之一。用现在的标准来说,他就是个战犯,但战争时,谁不杀人?种族之战,种族决定立场,它必须杀人。难能可贵的是,它杀人都很干脆,尽管那干脆与仁善无关,只是坚持死了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的逻辑,但一击给人以痛快与百般折磨的将人折磨至死的虐杀相比,它真可以算得上一头好妖了。当然,让我坚持救它的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几千年来他都没主动捕猎过人类,这说明它是可以与人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的。 啥?没主动捕猎人类并不代表就没吃过人,没见它的语气里,人类=食物吗? 的确,在它眼里,人类是食物,但鹤城里那些非人生物又有几个是将人类视作同类的?人与妖是两种生物,这一点,不管是非人还是人自己都分得很清楚。雪莹山庄可不管人与非人是否将对方视作同类,我们只管妖不主动杀人。因此玄君怎么看待人类的,那不重要,只要它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就行。至于这几千年里,以及它未来会不会吃人,蛇都不主动捕猎人类了,却还能吃到人,只能说明一件事,人自己作死去惹它,被人给惹了,反击杀了人,尸体浪费了可惜便吃了,这算不上主动捕猎人族。 35、第七章羽化成仙·凶兽 对于镇墓兽,墓主自然是防着的,能够弄到镇墓兽来给自己看守陵墓的人都不可能是有迷之自信的白痴,人在旷野里活得自由自在的,做食物链的王者,莫名其妙被抓来看守陵墓,火气不大就怪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眼前这位,发话一定要吃了墓主血恨。 鉴于此,墓主对镇墓兽防的比盗墓贼还严,世间最难防的贼不是千日惦记着你的外贼,而是内贼。镇墓兽脱困后对墓主的作践绝对远胜盗墓贼,也因此,镇墓兽都是墓主自己养的,或者下葬时是幼崽,将幼崽养在墓里,让它们以为古墓是自己的家,自然会守墓,不过这样对于陵墓是安全了,却有个问题,幼兽成长需要时间,若是那段时间里被盗墓贼找来,机关又没挡住,那墓主可以考虑“重见天日”了。 抓个已成年并且生龙活虎的妖兽,倒是生猛至极,可这样的镇墓兽是不会心甘情愿守墓的,尤其是玄君,远古时代便驰骋九州大地的妖族巨擘。也是妖帝勾陈曾经最倚重的重臣,一妖之下,万妖之上。 啥?它是妖帝重臣怎么会落到这么个境界? 我在古籍里看到过,人与妖的战争结束后,妖帝步云登仙,享有勾陈大帝之位,当一个让天庭所有人族神仙都要忌惮的摆设。诚然,对于那位妖帝,大部分人族都恨得牙根痒痒,但在不属于任何阵营的我看来,妖帝其实也没那么差,尽管最初时手段暴烈凶残了点,可搁谁被一路追杀都不可能对敌人心慈手软。我说他是个明君,不管对人还是对妖都有功的明君,不是瞎说,而是有真凭实据的。在他之前,妖族被人族压着打,几近绝种,也因此,天道倾斜,从人族那边跑妖族那边去了,妖族得以翻盘,但妖帝并未因为翻了身就将自己曾经受过的罪一股脑加到人族身上,将人族的神仙砍得七七八八后他就果断跟人族签订了和平共处的协议。 诺诺说,妖帝很聪明,妖族能翻盘是因为人族干得太过分,搅得天地阴阳五行混乱,洪荒万族除了人族就没谁还能好好活,不少智慧物种都灭绝了。天道很包容,所以有天作孽犹可活的谚语,然而这一切都基于一个前提,天道的法则要的是一个生生不息的世界,只有生生不息,天地才能长存,天地长存了,天道才能永远存在。天道没自我,但它有求生的本能,谁让它感觉到生命威胁它就收拾谁,很不幸,人族踩了天道的底线。妖族若是效仿人族来个大翻身,狠狠打压报复,甚至灭绝人族,那......天道下一个要收拾的对象就该是妖族了。 言归正传,妖帝上天时,并非所有的属下都跟着去了的,妖族的君臣观念不是很强,自由是妖族的天性,纪律严明什么的......如果能做到,妖族的第一法则也不会是弱肉强食了。妖帝情况特殊,所以愿意去天庭跟一群人族神仙慢慢耗,但别的大妖,他们宁愿抄家伙跟那些神仙决一死战,因此当时大部分的妖都留在了人间。如果没猜错的话,玄君应该是当年留在人间的妖之一。这墓主的眼光真好,也够胆肥的。 这么一个大妖,绝不可能喜欢上镇墓兽这份职业,何况它还是被从业的。 墓主大抵也是清楚这些的,所以它留下来控制玄君的手段简直变态! 首先说说这地下水潭,其实这不是水潭,而是个地下湖,人工开凿的,有几百丈深,玄君庞大的躯体就被束缚在这里,前头三分之一的身体挺自由的,但后头的三分之二......中间那一段被重重铁链束缚,铁链上还生怕困不住玄君的刻上了密密麻麻的符咒。我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眼花,这微雕技术,这密集度,不拿个放大镜来根本看不清,就算看清了,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产生类似的症状。 问最后头那三分之一在怎么了?我也不肯定,因为我看到玄君的身体是从石壁里钻出来的,它另外三分之一的身体,八成是嵌在石头里了,看接口处的情况,可能血肉已经跟石头长一块了。不过也说不准,整面石壁上都是对付妖的阵法符咒,人体器官移植尚且有排斥反应,何况玄君和石壁一个活物一个死物。 赵哥拿着茂陵剑砍得快窒息了才堪堪砍断一根铁链,墓主手笔忒大,铁链全是铁精炼制。加上越往下,难度越大,就算是修士,也不能在太深的水里自由活动,压强太大,j不住。最重要的是,石壁上的阵法符咒不止针对玄君,也针对一切下水的生物,所以,水里一条鱼都没有,亏得玄君不是普通生物,否则这么多年早给饿死了。 想要脱困,真的很难。 赵哥与尘寰轮番上阵,花了一个小时也没让玄君脱困,而我不想等了,我赶时间啊,高岚这会还没挂,过会可就不一定了。 我将玉剑抽了出来想让休息好的赵哥拿下去试试,这剑的材质虽然不是铁,但也不是真的玉石,只是看上去像玉石,实际上......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材质,但金刚石都没它结实就是了。“赵哥你要不拿它下去试试?” 赵哥狐疑的瞅着我手里的紫玉剑。“你就不怕毁了这古董啊?” 我道:“这不是普通古董,它可能是一件仙家法宝,跟你的茂陵剑一样。”我没说紫玉剑可能是神器,神器可比仙器厉害多了,轩辕剑尚且只是仙剑,比之差了一截,华夏大地,只怕唯有九州鼎能称之为神器,与紫玉剑相提并论,嗯,完整时的紫玉剑,如今的紫玉剑就不提了。 赵哥将信将疑的接过紫玉剑,然后......跳下水切豆腐一样砍断了所有铁链,放出了玄君,我们一起逃了出去,救了高岚,回了地面? 做梦! 现实是赵哥一百万伏特的电流给电得外焦里嫩了。 “君羽落你害我!” 我赶紧拿回紫玉剑。“抱歉,我不知道别人不能碰它。”以前也没这毛病啊,听阿吉说,以前君长青在的时候没少把玩这柄剑,就是它和君长青的一些朋友也摸过,都没事,怎么现在碰了就有事了? 别人不能碰,我还能怎样? 等? 省省吧,老娘赶时间,所以老娘撸袖子亲自下水了。 如我所料,虽然紫玉剑是残缺的,但收拾个铁链还是绰绰有余,不敢说削铁如泥,但也用力的一剑斩下去,铁链立马两截。 在我上“岸”换气休息时玄君说:“你这剑,我感觉有点熟悉。” 我一愣。“你大概是以前见过它吧。” 紫玉剑在君长青手里的历史不长,但它本身的历史绝对不断,至少不少于三千年,鹤城之外的碎屑都有三千年历史了,想也知道它至少是三千年前破碎的,而在破碎之前,我相信它一定有过一段辉煌的岁月。 玄君摇了摇头。“我没见过,只是我的血脉传承里似乎有它的一些痕迹。” 妖族有血脉传承,相当于将一整座图书馆给封在了血脉里,阅读的权限是血脉的浓度,这是远古洪荒时万族征战,时时刻刻都有物种灭亡,没灭亡的生灵为了保存传承而想出来的法子。只要血裔不绝,那么传承就绝不了。 我好奇的问:“龙族传承?” “凶兽传承。” 我相信如果不是脚下的“岸”是玄君的身体,我、尘寰以及赵哥这会与玄君保持一百丈的安全距离。 凶兽是什么? 杀人如麻,残害无辜,伤天害理的妖兽即为凶兽,这是人的看法。 灵智未开或者开不了,却实力强大的妖兽,这是修士与大部分非人生物的看法。 神魔共同的敌人,这是少数非人生物的看法。 赵哥与尘寰应该属于第二种,我属于第三种,为什么知道我也不清楚,但我就是知道,世人所以为的凶兽并非凶兽。 真正完整并且成熟的凶兽是有灵智的,是清醒的疯子,或者该说,灭世者,以神魔以及芸芸众生,甚至世界为食。而那样恐怖加变态的生物,三千大千世界只有九头,也是天地间真正不死不灭的存在,哪怕你把它们从肉体到真灵砍成齑粉,再用罡风吹散,让它们灰飞烟灭什么都不剩,它们仍会复活。 修士与大部分非人生物所以为的凶兽其实并非真正凶兽,但也不能说完全没关系,因为它们是凶兽的后裔。神人的后裔不一定是神,也可能是神民,而凶兽的后裔肯定不是凶兽,原因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这世间只能有九头凶兽,多一头也不能,因此不论那些凶兽怎样繁衍,永远都生不出第十头凶兽来。 不过这并不代表凶兽后裔就无害了,相反,凶兽后裔非常有害,开启灵智很困难,更无语的是,这些家伙没灵智却生而强大,跟抱着个核弹出生的猴崽子似的,更无语的是这核弹还是能无限循环使用的那种,并且猴崽子自己不会被炸死。 凶兽后裔一经发现都是人族修士的群起而攻之的存在,至于对方贵庚,以及做过什么,那不重要。 凶兽血脉的最大特性就是凶残暴虐,这是基因决定的,不由兽自身决定。 每头凶兽后裔都不是良善,如果将凶兽后裔比作人的话,那么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丫就是天生有犯罪倾向的犯罪天才! 36、第七章羽化成仙·浓度 救一头大妖和救一头凶兽后裔是两种意义上的事,所以救还是不救,重新成了我们该愁的问题,啊不,是赵哥该愁的问题,尘寰无所谓,而我......我选择继续救。 凶兽后裔跟大妖不是一回事,但凶兽后裔跟凶兽也不是一回事,玄君对人类的心态谈不上友好,但也谈不上敌视。非洲草原上的狮子看一只兔子是什么心疼,它看人类就是什么心态,而它的这种心态,我觉得挺正常的,狮子永远都不会刻意去对付兔子。一来是狮子的食谱很丰富,兔子只是食谱最末端的一栏,二来,与猎食无关的针对都没有意义。 因此,按着雪莹山庄的逻辑,我判定玄君属于无害。 啥?雪莹山庄怎么个判定妖无害?自然是看该妖会不会用超自然的力量杀人放火,不会就是无害。比如兔子,啊不,是讹,白九灵没用任何法术,单凭无害的外表以及诈骗术骗得那些为富不仁亦或背景涉黑的富商倾家荡产,就是无害。一来,她没有用法术;二来,人族的诈骗犯也不少,这些都是属于普通人的犯罪,我不管这个;三来,也是最重要,虽然有人死了,但人不是她杀的,那些死了的人要么是接受不了一夕间一无所有自己去跳了娄,要么就是之前造孽太多,被仇家找上门给收拾了,白九灵是一点血都没沾。 玄君,他不会主动攻击人类,那他就是无害。 啥?玄君骗我怎么办?它有那个必要骗我吗?与它相比,我就是一只蝼蚁,有哪个人会闲得无聊去骗一只随手就能捏死的蝼蚁?自然,这只是我相信它的一半原因,另一半则是因为它的凶兽血脉,凶兽后裔都不会是什么良善,但有一个优点,不屑于撒谎。凶兽所代表的是纯粹的毁灭,都要毁灭了,又有什么欺骗的意义? 尽管事无绝对,或许就会有个特例,但我的直觉告诉我,玄君没骗人,最后也是最重要,老娘赶时间! 我很想立刻就将玄君给放出来,紫玉剑也的确管用,一剑就能砍断一根铁链,但......水下压强太大,老娘不是鱼,就算是鱼,我也吃不消石壁上凿刻的阵法符文。 我现在也想将墓主从棺材里拖出来了,如果墓主没有渡过天劫,并且在天劫之下留了个全尸的话。 你一个修士,根本用不着陵墓,没事修这么一座陵墓搞个毛线?就算是为了保护传承,也没必要弄这么一头远古大妖在这当镇墓兽吧? 不论多么的咬牙切齿,我还是一次次跳进了水里,尘寰与赵哥用不了紫玉剑,除了亲自上阵我还能怎样? 事实证明,人与鱼有着巨大的生理差异,但非人与鱼可能会有一些共同之处,比如老娘身上的鳞片抗压能力不错,我在水里来往了几回后身上的鳞片就冒出来了,脖子以下,一寸皮肤都没有,全是冰冷的紫色鳞片。如果有镜子,我挺想看看自己如今是怎么个模样,总感觉自己目前的模样很惊悚,原因?赵哥看我的眼神很是悚然,尘寰与玄君倒是没什么感觉,但这两位一个不是人,另一个不算是人,而妖族的长相,人形姿态下还好,但本体形态时......分分钟教你重新认识世界。因此除非你的审美观和非人生物是一致的,否则永远都不要去了解非人生物关于审美的认知。 不过别说,或许模样会有些惊悚,但鳞片的抗压能力不错,鳞片长出来后,我在水里感觉就像是一尾游鱼,很是轻松,在水里就跟在陆地上无二。 所有铁链都斩断后,面对石壁,我们一人一半人一妖人全都没辄了,这石壁的面积忒大,真要一寸寸的拆的话,得到地老天荒去。紫玉剑再厉害,我也没一剑毁了一整面石壁的能力,尤其是这石壁的后面可能不是空的,而是实心的山,我可没劈山的本事。 这座陵墓的老鬼真够狠的,铁链一层又一层还不放心,最后还要用一座山来镇着玄君。 玄君说:“你们小心点,我试试看自己能不能出来。” 闻言,尘寰化为狼身死抓着玄君的一根爪子,我麻溜的抓住了尘寰的狼毛,见白狼瞪着我,我道:“借几根毛抓一会,你不至于这么小气吗?” 尘寰想说什么,但还没说出口玄君就已经在挣扎了,赵哥在此时抓住了尘寰的一条后腿,然后......我们一起飞了。 飞出去的速度太快,我眼晕加头晕,回过神来时人已经在空中,山石崩裂的轰隆隆之声源源不断的传入耳中,逼近生理承受的上限,脑子生疼。这滋味,跟做云霄飞车时旁边还有一台超高分贝的扩音器没什么两样,四个字:生不如死。 再度回过神来时,一人一半人一妖人落在了一只爪子中,我摸了摸耳朵,里头全是金属音,再看另外两位,也都在揉拍着耳朵,看来大家的遭遇是半斤八两。 玄君吐着蛇信子在说什么,我想听清楚,但不管怎么听,耳朵里都是一片金属音。 卧槽,我该不会是聋了吧?老天你可千万别这么整我啊,刚把眼睛治好没半年,换成耳朵出问题,你不如杀了我算了。 玄君用爪子在抓破了墙壁,充分表明没有门的话除了跳窗还可以自己砸出一扇门来。 玄君随便一丢就将我们一人一半人一妖人丢到了甬道里,自己也从后头慢慢爬,我瞅了瞅它那恐怖的体型,想提醒一下它是上不来甬道的,然而—— “玄君你这......” “我怎么了?” 我瞅着眼前这条婴儿手臂粗细的黑色水蛇,道:“你化成人形不是更方便?” 玄君说:“我化不了人形。” 我讶异。“怎么可能?你不是上古大妖吗?”便是阿吉,再过几十年也该化成人形了,没道理修炼时间是阿吉几十倍的玄君却不行。 “我是凶兽后裔。” “我知道。” “我的血统很浓。” “多浓?” “浓得我现在都无法化成人形。” 我忽然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 诚然,凶兽后裔和凶兽是两码事,但凶兽后裔的凶兽血统如果太浓的话,那就真的很有问题了。 凶兽后裔是永远都无法成为真正的凶兽的,这是常识,呃,对于别人而言是否常识我不确定,但对我而言,这是常识,没有理由的常识,反正我就是知道这个,并且觉得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言归正传,凶兽后裔的血统最浓也最浓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如此无限下去,那最后的小数点永远都无法抹去。一方面是凶兽血统太变态,血统提纯太难,另一方面则是天道的限制。全世界九头凶兽已经够让“人”绝望了,再多几头,盘古世界也甭存在了,全给凶兽当营养品好了。 虽然凶兽后裔永远都不可能将后裔两个字给去掉,但这并不代表凶兽血统就对它们没影响了,血统浓度没超过百分之十则属于完全没影响,最多就是戾气重点,但掠食生物化成妖气,哪个没点戾气?所以等于没影响;若是超过了百分之十,戾气会格外的重点,超过掠食生物的底线,但在可控范围内;若是超过了百分之三十,那就有点玄乎了,没有过人的意志,别想保持正常;超过了百分之五十,甭思考了,先杀了再说。 凶兽后裔的血统一旦超过了百分之五十这个度就很难保留灵智,会被血脉里杀戮的本能所控制,不论是人还是非人,对于一样东西很难地坑,那就是本能,每个人都会有本能,只是本能这种东西一般都是无害的,由当事人的本心而定。但凶兽后裔,它们的本能不是由本心来决定有害无害的,而是由体内流淌着的血来决定的。 看玄君的模样,它应该是水虺所化的妖,水虺是妖族三六九等里较后的存在,这样的跟脚,想要有大作为,很难,然而这位主不止修成了大妖,还在远古时代怼天怼地怼神仙,显然不是一般的强大。如果它不是洪荒时代的老怪物,那就是它的凶兽血统浓度不是一般的高,凶兽血统虽然影响灵智,但不影响战力,相反,凶兽后裔的战斗力都是破表的那种,血统越浓,战力越恐怖,同理,脑子也越有问题。 玄君,不知道它的血统浓度是多少,应该、大概......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吧...... 好吧,我承认,自己大概惹上大事了,这家伙的血统浓度肯定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凶兽血统越浓,修炼出灵智以及化形就越难。这也是天道对这些凶兽后裔的限制,鱼雷的杀伤力是没核弹恐怖,但数量多了的话,量变也会引起质变的。 到玄君这份上都还不能化成人形,浓度妥妥的过了百分之五十,说不定抽出它的灵魂检查,会看到一抹冰冷黑暗阴森......反正将世间所有负面形容词加上都嫌不够的可怕灵魂。 37、第八章羽化成仙·烂柯人 玄君是镇墓兽,不是墓主,所以虽然在这古墓里生活了几百年,但要问它古墓里的结构—— “我哪知道哪是哪?你想要去趟,看在你救了我的份上,我带你躺过去。” 顾不上水蛇的滑腻恐怖感,我赶紧按住了想要变回完全状态的玄君,卧槽,你要变回完全状态,这墓非塌了不可,到时我会不会有个三长两短不一定,但高岚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且多半是尸骨无存那种。 一起出手的还有尘寰,他大抵也是不想被古墓给压成雪狼酱,因此出了手,两个人合力,总算按住了玄君。 我道:“冲动是魔鬼,玄君您不知道古墓的结构也没关系,我慢慢找就是了,就不劳烦您老人家了。”把古墓拆了,你不怕被砸着,我怕啊。 玄君反问我:“那你知道路径?” 我取出一枚背面是菊花的一元人民币。“赌运气。” 玄君无言。 虽然很不靠谱,但在根本不清楚古墓道路的情况下,除了抛硬币,你还有别的法子吗?反正我是没了,所以就只能抛硬币。 一边走我一边问尘寰:“尘寰,你怎么会在这古墓里?你是修妖的,这里就算有什么传承,你也用不上吧?”之前一直忙着打架、逃命以及救蛇,都忘了问这位主怎么会在这。 尘寰惊讶的看着我:“你不知道?” 我不解:“我应该知道什么?” “近几个月,华夏非人世界一直在传这座古墓里有神器。” 我瞅向赵哥,你可没跟我说这个。 赵哥见了我看他,反问我:“你觉得这传言靠谱?” 我笑。“传言不一定靠谱,但我觉得,你肯定知道不少,说来听听,不然我考虑将你丢回地下水潭里去。” 赵哥微叹,只得跟我说了说他所知道的。 这座墓的主人很是有名,准确说,是曾经很有名。 陵墓的主人是个人族修士,生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齐,据说是北齐皇室中人,姓高名t。 高t虽是皇族,但在皇族里并不怎么受重视,他祖父是高欢的庶子,他老子又是他祖父的庶子,而他又是他老子的庶子,因此一出生跟个小透明似的。不过他的根骨不错,被路过的修士看到后就带走去了深山里修炼了。 高t此人,曾是一名非常伟大的修士,斩妖除魔无数,确切说,见着不是非人就二话不说,干脆利落的斩杀,虽然在如今,尤其是在我看来,丫有病,病得还不轻。然而很遗憾,在那个时代,高t的所作所为是合法而正当,受世人所崇敬的,因为人族是这颗星球最强大的生物。 若是按着正常的思路发展下去,高t应该会成为一名脑有恙,但德高望重的人族老前辈,兼非人界可止小儿夜啼的恶魔,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既然有这个词,高t之后的人生得出问题。 这里得提一下修道的目的,人族求仙修道,究其本质是一样的——长生不死。 成了仙便可长生不死(人族不清楚神仙也会天人五衰,虽然略有所知,但没图没证据,没图没证据便等于不是真相),长生是根植在人类血脉里的魔咒,古往今来多少王侯将相为了长生导致国家衰落,甚至灭亡? 秦皇汉武在华夏的史书里无疑是千古一帝一般的存在,却都是无常面前的懦夫,没有勇气面对无常的索命,于是前者派徐福出海寻仙山(徐福是否神棍,因着历史太过久远,没法确定,但即便不是神棍,秦始皇也不可能如愿,真得了长生药,谁会傻得让给别人吃?),后者宠幸方士,而最终的结局,秦始皇活了五十岁,汉武帝倒是命长,活到了七十古来稀,可还是死了。 高t比秦皇汉武更有希望完成人类最终的梦想,他是修士,他知道成仙之路在哪,但知道和能否走到终点可不是一回事。 高t资质很好,但仍旧不够,于是走上了一条歪路,满九州的杀妖取丹增长修为,强行将自己给堆到了大乘期甚至渡劫期。唯一的问题是,路要一步一步走才走得稳,饭要一口一口吃才不会噎着,地基要打得深,大厦才能建得高,利用外物拔苗助长,能成仙吗?当然不能。 天劫可不长眼,绝不会考虑到你是外物堆出来的渡劫期就对你客气,所以,高t毫无悬念的被天劫给劈死了。 真悲剧,千年修行,一夕毁于一旦,也不知天劫之下有没有留下一点残魂去地府报道。 原本,随着高t渡劫失败,被天劫给劈成了渣,关于他的事也就该到此为止了。尽管不少人都听说过,高t曾经得到过一件神器,但考虑到高t最后的死法,信的人不多,若真有神器,怎还会被天劫给劈死? 我心说,那可说不好,神器是很厉害,但人是用不了的。 神器,神器,顾名思义,是神的东西,自然只有神人才能使用,别的人想要用,可以,先抹去神器上属于原主的禁制,一个人若有那本事,那也不是人了,而是神。 高t得到神器,神器不论多好多厉害,他都是个人,一座宝山就在眼前,却隔着汪洋大海,只能看不能挖,怎么感觉更悲剧了? 虽然高t用不了,但神器真有的话,应该是被他放在了陵墓里。近几个月,华夏大地出现了一个传言,高t生前得到的神器与他的传承被藏他的陵墓里,而他的陵墓就在鹤城。人族的盗墓贼因为大墓而来,妖魔鬼怪因为神器而来,鹤城这段时间很是热闹。 赵哥会来也是想看看传言是否属实,若真有神器......他没说,但想也知道是抢回去。 我问尘寰。“你不会也是为了神器来的吧?” 尘寰点头。 我无语。“你就那么确定这墓里头有神器?” “若是没有,便当做古墓一日游好了。” 我说:“门票是小命的旅游景点。” “我不信这座墓能要了我的命。” “真够不要命的。” 尘寰语出惊人。“我曾经见过高t。” 我一愣,扭头问赵哥:“高t阳寿几何?” “他被天劫劈死是四百年前的事。” 四百年前,那也就是明朝?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两宋、元明......命可真够硬的。“你怎么会见过高t?” “我那时在华夏挺有名的。” “怎么个有名?” “臭名昭著。” “所以他来斩妖除魔了?” 尘寰给了我一个“你真聪明”的眼神,我回以白眼,没问他以前有什么丰功伟绩,而是问:“你吃过神器的亏?” 尘寰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我知道他是从哪得来的神器。” “哪得来的?” 尘寰说这事说来话长,也的确说来话长。 事情是四百五十多年前的事,那个时候尘寰已经在华夏大地,尤其是人族修真界闯出了偌大的名声,灭了一个修真门派满门,人修想要不记得他都难。高t不知道抽的什么疯,见着非人生物就猎杀,尘寰的强大符合他的口味,因此就来了。 一人一妖人,你追我逃了十数年,尘寰对高t简直刮目相看,见过不择手段的,没见过这么不择手段的。 神、魔、仙、灵、精、妖、怪、魑魅魍魉,是诸天万界所有生灵的等级划分,也是物种的划分,神魔是所有序列里最高等的,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虽然并列金字塔顶端,但神与魔是截然不同的生物,魔这种生物,是出了名的不择手段,漠视生灵死活。神或许也有这种心态,但绝不会似魔那般直接,面子工程还是要做的。尘寰没见过魔,但他觉得,跟高t一比,魔只怕也要甘拜下风。 事实证明也证明了尘寰的感觉无比正确。 相传,遥远的洪荒时代,诸天万界是不存在的,只有无边无际的洪荒世界。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洪荒破碎,碎片化为无数界,但并非所有的碎片都化为了界,也有一些碎片因为太小而无法化为世界,流离于无数的界里,被称之为小世界。 被追杀时,尘寰误打误撞跑进了一片小世界,高t也进去了。 小世界不好进,也更不好出,一来是里头的时间跟外界不太一样。这么说吧,听说过烂柯人吗? 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而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尽烂。既归,无复时人。 那个叫王质的倒霉蛋不一定是进了仙境,也可能是进了小世界,小世界的时间与人间不同,因此他离开后,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斧头的木柄已经完全腐烂,与他同时代的人更是死绝了。比丁令威还惨,丁令威虽说去家千岁今来归,城郭依旧人民非,但他是修道之人,修道之人对于沧海桑田的接受能力很强,修道之始便有心理准备,因此虽然难过,但丁令威还能悠哉的感慨一句何不学仙冢累累。王质,我想,他回家时绝对没有感慨任何话语的兴趣。 尘寰不知道该说比王质悲剧还是幸运,他进入的小世界,时间流速比外头快。王质在山中一日,人间已百载,尘寰却是人间一日,山中百载。也亏得进去的要么不是人,要么是修道之人,否则就算活着出来了,那么很有可能出现,走的时候老爹老娘还是年轻的小伙与少女,出来的时候,自己的年纪可以给老爹老娘当祖爷爷了。 38、第八章羽化成仙·末日 尘寰很幸运,他进入的世界并非山中一日,人间百载的那种,但他也很不幸。 洪荒大地辽阔无边,虽有亿万族群,但......天地太大,亿万族群在整个洪荒,也就跟一顷地里洒了一碗芝麻似的。所以小世界这种东西,运气好的话,可能整个世界都没什么智慧生物,运气不好的话那是什么恐怖存在都可能碰上。毕竟,洪荒时代,智慧生物是少得可怜,但没有智慧的猛兽、荒兽却是遍布整个洪荒,哪都不缺。因此,能够在那个年代里生存下来的人或物种都不会是软柿子。 尘寰与高t没碰着智慧生物,但还不如碰上智慧生物呢,虽然没有智慧生物,但那个小世界的荒兽着实不少。最坑的是,那个小世界一片狼藉,似乎是大能交战后的情况。因此第一天的时候尘寰与高t都没顾上找机会弄死对方,小世界内的情况太恐怖了,用山崩地裂来形容都是委婉的,简直毁天灭地。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第一天的时候尘寰与高t都精神高度紧张,因此都没合眼,然后在第二日太阳星升起时活见鬼了。 啥?太阳都升起了怎么还能活见鬼?这问题尘寰与高t当时也没懂,反正他们是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被毁灭的世界在一刹那变成了繁华人世,呃,也不能说人世,因为那方小世界,稀奇古怪的物种很多,唯独没有人。 活见鬼虽然毛骨悚然,但鬼也是智慧生物不是?虽然已经死了,尘寰与高t面对这惊悚局面,犹豫了下,还是决定暂时合作,先活着出去再说。 没错,鬼是不可怕,但洪荒时代的鬼还真不好说,而且,一起随着太阳复活的不止智慧生物,更有无数荒兽。尘寰与高t好不容易接受并消化活见鬼的事,并且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后,小心再小心,仍旧被一头荒兽给盯上了,至于那头荒兽有多强大? 先说说那头荒兽的外形,与现在的猛虎很像,都是猫科,不过跟动物园里没有半点锐气,直白点说就是大号猫的虎可不是一样类型,那头荒兽姑且称之为荒虎。荒虎的体型约莫十丈高下,爪牙都锋利无比,尖部透着淡淡血色,也不知有多少生灵丧生于其爪牙之下。 哦,你问那么大的个头是吃什么才能长出来,自然是吃肉,小世界里的生物都挺......生猛的,山岳一般庞大的猛兽、荒兽比比皆是,荒虎的体型在其中还是苗条的。 被这么一头荒兽攻击,而这头荒兽在这变态的世界居然还只是中等,高t与尘寰能怎么着?哪怕前头十数年这两位为了弄死对方各出奇招,什么无耻的手段都用上了,仇恨值拉得满满的,这会儿为了活下去,两个聪明“人”都毫不犹豫的联手了。荒兽的爪牙锋利得媲美仙剑,一身的皮毛更是比铠甲还结实,刀枪不入,至少尘寰手里的铁剑没用,还给磕坏了,尘寰利落的丢了铁剑变成了妖兽形态。虽然两者体型悬殊,颇有狗崽大战猛虎的即视感,体型虽赶不上,却胜在灵活。 尘寰拖住荒虎,高t时不时抽冷子往荒虎的要害来一记,但因为双方实力悬殊,哪怕扎中了要害,也很难一招就弄死荒虎。这跟谁都知道蛇是七寸是要害,但你拿跟棒子去打玄君的七寸,玄君肯定不会有事是一个道理。 一人一妖人深深被荒虎给打击到了,一个不慎尘寰就被荒虎给抽飞了,狠狠的撞在了一株古树上,真正意义上的古树,有千丈高,腰围,跟学校的操场差不多,尘寰被拍到树干上就跟蚊子嵌进了墙里似的。 没了尘寰担当火力负担压力,高t也被荒虎给抓爪子里了,虽然高t的体型对于荒虎而言连塞牙缝都很嫌弃,但高t是修道之人,修士的真元精纯无比,其血肉对于妖族是大补,同理,对荒兽也一样,因此哪怕这块肉也就塞塞牙缝,荒虎也没嫌弃,抓着高t就往嘴里送。 高t是个狠人,被送进荒虎的嘴里时,没等荒虎那跟铡刀似的牙齿落下来便毫不犹豫的引爆了自己的法宝,将荒虎的嘴巴给炸了个稀巴烂。 此时尘寰也从树干里挣扎了出来,一爪子掏碎了荒虎的眼睛,再用力往里抓,将荒虎的脑子给抓了出来,再用力绞了绞,荒虎带着满腔的不甘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一灭了荒虎,尘寰立马在荒虎身上大嚼起来,妖族修炼之途,以吸食日月精华与天地灵气为主,以血食采补为辅。尽管这鬼地方灵气浓郁的跟人间一比快成液体了,但尘寰受伤太重,仅仅吸收灵气并不够,只能打起了荒虎的主意。缓过了气,尘寰这才去看高t,虽然伤势极重,但也死不了,尘寰便放下了心。虽然不久前很想高t去死,但如今在这鬼地方,他绝对不希望高t挂掉,至少要活到离开这鬼地方为止。 若是死在了小世界那就是真的死了,并且是死不入轮回的那种,小世界一日不破,灵魂便一日出不去,一直困在这里,直至小世界被破开,亦或是灰飞烟灭。 如此环境,两个人活下去的几率总比一个人要大。 怕血腥味引来别的怪兽,尘寰拖着高t赶紧转移了阵地,并且找了条溪流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给洗干净了,高t则不用洗,这家伙醒来后一个去尘咒就把身上所有的血迹给去干净了。 洗干净了血迹,尘寰又掬了几捧干净的水喝,还没完全解渴,又碰上危险了。这一次的危险不是来自陆地,而是水里,一条三十几丈长的大鱼从水里向尘寰发起了攻击。 鱼的脑袋上有一根龙角,尘寰与高t认识这种妖兽,是龙鲤,传说有龙的血统,在外界也有,但绝没那条龙鲤会有眼前这条这般凶悍,若非外形特征一模一样,完全不能相信小世界的龙鲤与外头的龙鲤妖族是同一物种。 无它,眼前的龙鲤太彪悍了,气息跟万年老妖似的,呃,不排除这条龙鲤真的是万年老妖。 刚刚跟荒虎掐过,这两位哪还有力气跟龙鲤,虽然挣扎着拿起了武器,却都觉得活下去的机会不大,然而就在此时发生了奇迹,亦或者说灾难。 天崩地裂,世界末日,刹那降临,没“人”知道为什么,还没反应过来便已失去生命,龙鲤反应要快一点,逃之夭夭了,尘寰与高t也反应了过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看龙鲤的反应,显然不是小事,赶紧躲起来比较好,尘寰拖着高t赶紧逃命,他不知道要逃哪里去才算安全,所以选择了跟着土著跑。 很遗憾,土著们完全是没头苍蝇一般乱跑,意识到这一点后尘寰便不浪费力气了,而是四处了观察了下,发现有几头特别强大的妖兽并未随大流到处跑,而是目标明确的朝着一个方向跑,尘寰不知道他们要去哪,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跟了上去。 妖兽们都没理会跟上来的尘寰,因为没空,逃命的时候谁还有空去理会跟在身边的蚊子? 跑着跑着,尘寰便发现别的妖兽、荒兽也冷静了下来,纷纷跟了上来,这究竟是要去哪里? 没多久尘寰便知道了兽群的目标。 这方小世界的环境温暖湿润,是很明显的湿地,水泽密布,然而在这片水泽里有着一片巨大的聚落,跟城邑没什么两样的聚落。尘寰居高临下略一扫便震惊了,这座城虽然很简陋,跟农村似的,但能够容纳至少百万人的农村.......简直奇迹。 农村的外头有禁制,荒兽与妖兽们冲击了很久也没能冲开防护用的禁制,尘寰攻击了几下也想抓狂了,这农村的外墙是以不知名的石料砌成的,石料上密密麻麻的全是符号,尘寰一个都不认识。事实上,那上头的文字,他很久以后才知道,那是真纹,太古神文的衍生体,而太古神文也叫道纹。 道纹,太古神文,顾名思义,这文字是神族才能掌控的文字,也是天地间最初的文字,每一个字符都是一道强大无比的符,蕴含无穷力量。不过这种文字只有太古神族才能当成常用字字来书写,后世的神仙,运用最多的还是真纹。道纹太恐怖,力量不够学它会死人;力量够了,也得有地方学,太古神族没落后,这种文字便失传得差不多了,也只有那些太古神族后裔勉强还懂几个。 真纹诞生于大洪荒时代后期,是神民观摩祖先留下的道纹而创造的文字,说白了就是道纹的削弱版本。核弹太生猛,不是相关领域的佼佼者造不出来,但导弹就没核弹那么讲究了,只要是专业的,还是能造出来的。虽然没核弹那么生猛,胜在好用、实用。 虽然是道纹的削弱版本,但尘寰还是没辄,现世所流行的符纹是不知道削弱了多少回的弱渣版本,至少跟真纹一比是弱渣。真纹与现世符纹的对比便如同甲骨文与简体字的对比,简体字谁都会认,也会写,但换成甲骨文,只要不是研究夏商时代的专业考古学家,都得抓瞎。 甲骨文不认识也不影响什么,反正现世流通的文字是简体字,然而真纹这东西,别人不懂也无妨,但此时此刻,尘寰若是不想个办法解决抓瞎的问题,命就得没了。 39、第八章羽化成仙·靁泽 高t将一片深紫的鳞片按在了禁制上,禁制出现了一片裂缝,尘寰赶紧拖着高t冲了进去。一进入农村,尘寰便高度警惕,大泽里城邑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现,虽然不知道是谁修建的,但有本事在这荒兽横行的鬼地方修建起这样一座大城绝不可能是普通生物。 对此,我表示,的确不可能是普通生物,大洪荒时代是太古神族及其后裔的时代,洪荒更是万类霜天竞自由,简言之,不管小世界是哪个时代的产物,里头的物种都不可能一般。然而,尘寰并未见到什么变态物种,它见到的是一座空城,所有人都没了。似乎这座城的居民一早就意识到会有大灾,所以早早的就跑了。不过,禁制看上去挺结实的,尘寰不能理解怎么人就跑光了?华夏讲究故土难离,不论是人还是非人的智慧物种都有这种观念,究竟是什么事让这座城的居民丢下城邑跑了? 尘寰带着高t找了个能看上去最安全的地方,城邑最中心的庙宇,虽然不知道这座城的居民会供奉什么神,但弄清楚什么神,想来也能找出一点线索理一理这什么地方。 到了目的地,尘寰发现自己猜错了,这不是供奉神o的庙宇,这是一座宗庙,即祠堂,用来祭祀祖先的。不同的是,人族的祠堂里是一排排的灵位,而这里的宗庙,除了灵位还有一尊像,是一个长着人的脑袋,但身体却跟龙很相似的生物的玉像。 死有钱人,这是尘寰当时唯一的感觉,这尊百丈高的玉像竟然是用紫色的灵石雕琢的,并且是极品中极品灵石,且是一整块雕琢。 判断了下,没有危险,尘寰这才问高t。“你怎么知道如何进来?” “不是我知道如何进来,是它能进来。”高t抬手示意手里的鳞片。 尘寰瞅了瞅鳞片,感觉遇到像鱼类的鳞片,不过鱼类的鳞片是不会给他一种苍凉亘古的气息的。“这是?” “这是神物。”高t压抑着激动的说。 “说人话。”尘寰冷静的道。 高t无语了下,三言两语交代了这鳞片怎么回事。晋代有一个叫高隐的人年少出游的时候救了一个重伤垂死的人,东晋是一个极度看脸的时代,九品中正制品评,第一看的是家世,第二看的是容貌。高隐救的那个人长得非常俊美,即便是建康灼然子弟亦不如,这般容貌,在当时定非寻常人,就算不考虑这些,但看那张脸,也让人很难见死不救。所以说,颜值不管在哪个年代都很。 遗憾的是,虽然高隐尽力救治,但还是没能将人治好,那人最终伤重不治而亡了,临终时拖高隐帮一个忙,带一个东西去跟他的人。高隐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己救的竟然不是人类。 那人是神民,他奉命出来寻找一样始祖留下的东西,好不容易从一名大妖的手里夺了回来,却也受了重伤,没法活着回去了,觉得高隐是个好人,便请高隐帮忙。然而,这位神民显然看错了人,神物啊,有几人不动心?至少高隐是动心了,他将神物给昧了。 这宝物一直由高隐及其子孙保管着,高隐惦记着神民说的,鳞片是神民始祖所在的地方的钥匙。虽然神民没说始祖是什么,但高隐略加思索便能猜出来,神民是神裔,而神裔的始祖,想也知道是什么。 那位神民的始祖在很遥远的年代出了事,生死未卜,神民的族群一直很想回去看看,但他们祖地的一部分在那场大战里被神人从洪荒大地上生生撕掉了,再无踪迹,始祖也没了音讯。高隐推测神人已经死了,便想得到神人的遗产,不过终其一生他也没找到地方。再后来到了北齐年间,高t想要成仙成神,又得知了这个传说,便带走了鳞片,一直在寻找那被神人撕掉的洪荒碎片,一直没找到,都要放弃了,却不曾想如今竟阴差阳错寻到了。 尘寰瞅了瞅鳞片,又瞅了瞅紫玉雕像。“这鳞片莫不是......” 高t颌首。 尘寰大概知道自己如今是怎么个倒霉情况,以及外头那么多妖兽荒兽为何跟世界末日了一般。的确是世界末日了,神民的始祖定然是神,那么能够与神大战的又该是什么?自然也是神,两尊大神掐架,这可比城门失火恐怖多了。 如果那两尊神现在都还在掐着的话。 听到这里我都要同情尘寰了,跑进个小世界,只要有足够自保的能力,也不算倒霉,但里头若有两尊神在掐架,哪怕已经掐完了,只剩下余波,啧,也够他跟高t喝一壶的。 不过,尘寰到底是没跟神打过交道,先秦时代结束后,神人的踪迹几乎从人间界绝迹,来溜达的都是一些普通的仙人。在很多人与非人看来,神跟仙其实是一回事,因此见过那些普通仙人,虽然觉得神仙很厉害,但还没厉害到让人觉得恐怖的地步。高t与尘寰也是这种看法,不过我相信,小世界之行肯定刷新了这两位的三观,至少尘寰此时此刻提起小世界的事时,表情仍旧心有余悸。 这两个倒霉蛋应该不会正好赶上神人掐架吧?如果是这样,那么掐架的神人也够生猛的,从洪荒时代掐到明代,洪荒都不复存在了都还在掐,这得多大仇多大恨啊? 禁制最终还是没抗住,但那片鳞片让两个倒霉蛋勉强保住了性命,虽然只剩下一口气了。不过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倒霉的是,当金乌的第一缕阳光跳出地平线时,整个小世界的又变回了最初的模样,仿佛所有生灵都复活了。也包括这座城里的智慧生物,两个倒霉蛋不是正好赶上了一座空城,而是他们到的时候城里的人已经死干净了,不过日出那一刻,所有人又复活了。 也幸亏城里的人都复活了,不然两个倒霉蛋真有可能自生自灭。 城里的原住民不多,按照尘寰的估计,这座城应该生活了至少三五百万人口才对,啥?不科学?古代没汽车,居民从东边走到西边不得走断腿?放心,走不断腿,人族不会飞,但洪荒万族会飞的,以及跑得比猎豹还快的智慧物种从来都不少,就算没翅膀,也跑不过猎豹,不还有爬云术吗?所以几百万人口聚居的大城在洪荒时代并非没有,只是不会是人族城邑就是了。 尘寰所看到的人口没有三五百万,不过也不少,说一句人山人海也不为过,且其中不乏气息强大到恐怖的存在,尘寰头回发现,这世间竟然真的有人能够恐怖到只看你一眼便令你心肝俱碎,反正他是被那些强大存在的一眼便看得心脏险些负荷不住,最终还是对方发现尘寰不可能是敌人而收起了敌意,尘寰这才没成为卫d第二。 不过这也有尘寰自己作死的成分,他所在位置没变,仍旧是宗庙,而尘寰不是本族人。 一个外族人跑别人祠堂里撒野,人没第一时间把你给打死都是大慈大悲了。宗庙的意义等同于祖坟,跑别人宗庙里撒野,跟掘人祖坟真没多大区别。 见两个人都快死了,守卫宗庙的强者犹豫了下,把人给救活了,然后拷问怎么回事。 尘寰与高t不是什么诚实的老实人,连串供都不用,默契的给出了差不多的解释。他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之前正被一条龙鲤追杀,眼看就要葬身鱼腹了,突然就出现在这了。这解释,放在警察局,警察分分钟把人关拘留室,骗傻子呢?但在洪荒时代,这解释还真很靠谱,因为那些非人不乏有一步就跑出几万里的能力,尤其是神人,一步几十万里都是散步的速度。 守卫者夺过了高t手里的紫色鳞片。“哪来的?” 高t明智的选择了坦诚:“祖传的。”然后解释了一番自己的祖先是如何得到鳞片的,但说的时候用的是春秋笔法,一句话概括就是:他的祖先帮过一个人,那个人给了他这么一枚鳞片,然后父传子,子传孙的传到了他这。 虽然字字句句都是真的,一字虚假都没有,但在春秋笔法之下,意思却有天壤之别,尘寰默默在心里跟高t竖起了大拇指。 守卫者默然片刻,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守卫者让人将两个人带出了宗庙,一路上两个人不着痕迹的套话与观察经过的环境,将得到的信息汇总分析后发现了三个重点。 其一,这些看上去与人族差不多模样,(不算身上的一些鳞片的话,这些人的确与人族一模一样。),但实际上不是人,而是一个君族的物种。(说到这里时尘寰看了我好一会,我也愣了好一会,虽然早就知道君族历史悠久,但这也忒悠久了,自然,也够巧的就是。) 其二,这地方是y泽,很大,方圆亿万里,辽阔无边,生活着很多生灵,但主要智慧物种还是君族。对此高t与尘寰半信半疑,想信吧,地球的总面积也就5.1亿平方公里,就这还是陆地加海洋的面积。y泽只是一片大泽,只这一片大泽就有亿万里,得是多少个地球?且整个世界又得多大? 其三,不知道发生什么事,y泽的君族精神有点紧张,感觉像是可能发生什么天灾一样,但又不是很确定一定会发生,因此干脆警醒着,以防不测。 40、第八章羽化成仙·靁 君族人给高t与尘寰做了个非常详细的检查,相信如果不是没有机器,这些人很可能给他们做个dna检测看是什么品种。确定了没有危险后,便随这两位去了。 尘寰想要摸清楚自己这究竟什么情况,要如何才能逃出去,便在聚落里转了起来,嗯,是聚落,这年头还没有城邑的概念,万族都是聚族而居,他如今所在的地方是君族的三大聚居地之一。y泽太辽阔,因此君族在y泽建立起了三个主要聚居地,半数族人聚居于聚居地,另一半以家庭为单位分散于辽阔的y泽之内。 虽然聚居地里的居民都是君族人,但也会有别的智慧物种到来,洪荒时代,智慧物种也是需要通过商贸换取一些自己不容易弄到的东西,而想要安全的交易,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很重要。君族的聚居地是y泽最安全的地方,y泽内别的生物,不论是有灵智还是没灵智的都被君族跟收拾怕了,没胆来聚居地捣乱。 尘寰见识到了最原始的以物易物,只是这些家伙以物易物的都不是普通东西,尽管在这些人看来,自己交易的是很普通的东西,但放在后世,随便一样都是足够让人打得狗脑子都出来的好东西。 各种珍贵的荒兽、灵兽的肉以及灵石美玉......尘寰着实好奇洪荒时代究竟是怎样的风貌。 虽无语,但也有好处,这年头的肉食都很便宜,农耕文明还没发展起来,万族都以渔猎采集为生,尘寰用自己之前捡的一根不知名的强大荒兽的骨头换来了一头比蓝鲸还大的动物,吃饱喝足,恢复了不少体力与精力。 吃饱喝足,尘寰打算到处走走消食,顺便打听一下发生了什么事,但什么都没打听到,普通的君族人似乎并不知道有大灾将降临。 尘寰一路走,身边的长草便越来越少,最终消失,只余一片根本看不到头的大湖,正打算往回走,忽然听到了非常好听的鼓声,仿佛在高兴的歌颂着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以及美丽。 之前就说过,尘寰是半妖,也就是说他的父母有一方是人,事实上,尘寰的老娘不仅是人,还是很有钱的人族,因此尘寰幼时过得是普通的富家公子的日子,欣赏过不少堪称艺术的表演,其中也包括鼓曲,但与此时此刻的鼓曲一比,尘寰觉得,自己曾经听过的所有音乐都是噪音,也是头回发现鼓也能演奏得悦耳动人,令人随着它一起感慨歌颂大自然的美丽。 尘寰寻了过去,想看看是何方神圣,鼓乐如此登峰造极。 那是很难描述的人,倒不是难看,相反,那人特别好看,四大美人连给它提鞋都够格,那是一种超越了“人”这个范畴的美,美得一眼就能看出它不是人,因为人是无法拥有那样美的容貌的。即便整容手术能整出同样的脸来,也不可能跟人一种非常舒服,浑然天成的感觉。便如此刻,那人立于湖畔用手指在一只鼓上随心所欲的敲打着,一点音律规则都没守,跟小孩子胡乱敲打一般,仍令人闻之耳目一新。它的存在便是最合理,最舒服的,就好像一滴水在江河湖泊里一般合理,可那个人并不是水,然而它出现在任何环境里都不会给人以不合理的感觉,存在即合理,哪怕它是水,所处的环境是火山也亦然。 那人很快便玩够了,目光挪到了尘寰的身上,尘寰也因此看清了它的脸,很美,倾国倾城,英气逼人。(这里我忍不住打断了下,倾国倾城可以理解,英气逼人也可以理解,但这两个词能一起用?一个是形容男性的,另一个是形容女性的。那人究竟是男还是女啊?这么形容就不别扭吗? 尘寰表示,不别扭,因为那人非男亦非女,那人的存在是用现世的理论无法解释的存在。) 它看了尘寰好一会。“有趣,你是什么?” 你是什么,这话放在现代,谁要问别人这么个问题,妥妥的欠揍,侮辱的味道太浓了,跟骂别人不是人一样。但在洪荒时代,不,哪怕是现代的非人,这么个问题也是很正常的礼节性问题。问别人是什么,就跟人族问别人姓什么没两样。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我是半妖。” 它愈发疑惑:“半妖?妖是什么?” 尘寰无语,这究竟什么年代?怎么连妖是什么都不知道?难道没有妖族?那也不对,他在君族的聚居地里没少看到妖族。 事实上,它的问题也不是白痴问题,而是时代真的很有问题,虽然按着现代的观念,异类化形即为妖,但蛇妖兔妖都是妖,而蛇是吃兔子的,为什么世人包括妖族自身都认为食物链关系的自己与天敌是同类?原因很简单,洪荒时代,太古神族衰落,别的生灵崛起,天地间征战不休,有大能建立了妖族,异类化形即为妖,以此抱团过冬。 尘寰无语它问出的问题就跟跑进桃花源的武陵人惊讶桃花源的居民竟然不知道汉朝是什么朝代一个性质,略有不同的是桃花源是因为与世隔绝所以不知道,而它却是因为自身所处的年代太久远,妖族这个词都还没诞生呢。 虽然它不知道妖是什么,但它看得出尘寰的修炼路子有问题,一个人修炼妖族功法,亏得尘寰有妖族血统,否则天知道副作用会有多严重,不过就算如此,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副作用。 许是心情不错,又或是看尘寰顺眼,它指点了尘寰几句,尘寰错愕的发现,按着它的指点改一改自己的功法,副作用便没了。大为惊奇,这究竟是什么存在?竟这般厉害,只是看了几眼就知道他修炼的功法如何,以及如何改造。 第二日的时候尘寰打算还去看看它,想多学点东西,但君族聚居地却开始紧急撤离,所有实力不够的人都被通过一座大阵送往族地。高t与尘寰都意识到了怎么回事,高t果断跟着撤离,尘寰决定去找找它,因为撤离的时候没看到,他得确定一下它是被留下来的,还是没收到消息的人。 尘寰没找到它,因为灾难已经开始发生了,y泽的所有荒兽都疯了,留下了上万仙人实力的君族人被荒兽折腾得够呛。y泽地大物博,生灵丰富,但突然全都发疯了,不管是人还是神民都吃不消。 尘寰险些就喂了荒兽,好不容易适应了荒兽危机,更大的灾难便降临了,那些君族人纷纷飞上了天,他还没来得及分辨是发生了什么事,飞上天的所有人就都死了,被金色的火焰烧得连渣都不剩。然后日落,小世界变回了废墟,他也因此捡回了一条命,看到了同样捡回了一条命的高t。 “你不是走了吗?”尘寰很是惊讶。 “我也不知怎么回事,他们都不见了,就我还在原地。” 尘寰略加分析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如果没猜错,这里头的种种都是幻象,却又不完全是幻象,至少他身上的伤势都是真的,这也说明,若是死了的话那肯定是真的死了。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幻象里的传送阵没法将人送出小世界,所以不管里头有多少传送阵,他们俩都跑不掉。 高t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顿时就想死,他现在一点都不想要神的遗产了,太恐怖了。尘寰之前一直跟荒兽作战所以不清楚,但他亲眼看到了一副恐怖的画面,几十万里的天空大地被人从洪荒世界生生撕掉了,就跟从一张大纸上撕了一张便签似的。 神人都是变态!超级变态! 日出时,一切重来,尘寰立马去大湖便看它,果不其然,它仍旧在这里,不过这回没在敲鼓,而是在钓鱼。 尘寰听说过姜太公钓鱼讲究个愿者上钩,可再怎么愿者上钩,姜太公好歹有枚直钩,你丫连鱼钩都没有,钓鱼还能更不走心点吗?更绝的是,姜太公一条鱼都没钓到,只钓到了一个不是鱼的周文王,可您老人家连鱼钩都没有,虽然没钓到个周文王,却钓掉了大鱼,并且水里的鱼排着队咬鱼线,你咬一口,我咬一口,鱼线上和周围全是鱼。从蝌蚪大小的鱼苗到山岳一般的大鱼,应有尽有,并且品种多样,尘寰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都有,争相咬鱼线。 天理何在! 因为钓不着鱼而被老婆休了的姜太公会羞死的。 注意到尘寰的目光太过诡异,它开口说了句:“鱼线上有琼浆。” 琼浆这玩意,尘寰是知道的,对于妖族而言是大补之物,也是妖族开启灵智的补品,普通生灵若能食到琼浆,便能启出灵智,加以修炼,有朝一日便能化形为妖。对于非妖类的修士而言,琼浆也同样是好东西,琼浆是浓郁灵气凝结的东西,在后世,琼浆也被称为帝流浆,吸收一夜的帝流浆抵得上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苦修。(不过后者得吸收了很大一片区域的帝流浆,让别的生灵都吸收不到帝流浆,妥妥的拉仇恨,一般没几个人会那么做。) “琼浆您怎不自己用了?”尘寰觉得这家伙够暴殄天物的,帝流浆可是很珍贵的东西,而且他方才感觉了下,鱼线上挂着的帝流浆所蕴含的灵气,只是一团便抵得上后世成千上万的帝流浆了。 “琼浆对我没什么用,反正也是放着发霉,不如喂鱼。”说到这,它看了尘寰一眼。“你是什么?我怎从未在y泽见过你?” “我叫尘寰,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半妖。“ “妖是什么?洪荒亿万族,不曾听说有这一族。” 尘寰这会也反应过来自己大概处在非常遥远的年代了,知道这人应该是活跃于妖族诞生之前,没听说过很正常,再博学多才的人也不可能听说过还未诞生的物种。“是非常小非常小的一个种族,您不识得也是正常的,对了,还没问,请问您是?” “我叫y。” “哪个y?” “y泽的y。” “您和y泽同名啊,是根据地名起的名字吗?”古时候,用动物名或地名跟孩子起名是主流的起名法,尘寰本能的想到了这方面。 y:“......” 41、第八章羽化成仙·天灾 尘寰看到了一个人,是男是女也无从判定,因为这家伙跟他的感觉与y酷似,都是雌雄莫辩的那种,但与y不同的是,眼前这“人”眼神清澈茫然而干净,只一脸走神的姿态,跟丢了魂似的,瞧着就像一个迷路的无害天使。 尘寰有点懵,这什么情况? 他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天灾了,所有次数的时间加起来的话,大抵有七八十年了,跟做噩梦似的。坑爹的是,噩梦再恐怖也有醒来的时候,但小世界的噩梦却根本看不到头,无限的轮回着,不论是高t还是尘寰都快疯了。就算他跟高t不怕老死,这么折腾下去,也迟早玩完。因此两个人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研究,大致估摸出了最初的变化是从哪个方向哪个位置开始的,因此两个人这一次专门跑到了这里等着想看看怎么回事,以便下一次做准备。 不过眼前这个十六七岁,不知道是什么的迷路姑娘/少年,谁能来解释一下虾米情况? 疑似迷路的“人”的目光移到了尘寰身上,但尘寰有种感觉,这家伙虽然看着自己,但自己并未入它的眼。正奇怪着,便见这个浑身每个毛孔都透着无害的“人”对自己伸出了手。 诚然,这“人”跟人的感觉极度无害,但尘寰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这里是变化最开始的地方,不管是多么无害的生物出现在这里本身就不正常。当尘寰意识到可能有问题的时候,对方的爪子已经伸到眼前了,而尘寰也因此看清了那“人”的眸子,那是冰冷无机质的眸子,似绝美的极品宝石,美是美,就是没有半点温度,里头没有暴虐,也没有冷酷,只有平静。尘寰对那样的眼神不陌生,他曾经在山林里与野兽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他知道,猛虎捕杀猎物时便是这样的眼神,没有任何情绪,只是需要进食了,所以捕猎,仅此而已。 这家伙不可能真的无害,它很恐怖! 吾命休矣! 尘寰没死,他被人一脚踢飞了,踢飞他的人是y,y完全没被对方的无害外表所迷惑,浑身的力量都调动了起来,蓄势待发。 “宁渊你来我这做什么?” 来“人”答道:“我饿了。” y噎了下,好清新脱俗却又天经地义的理由,饿了就得捕猎,这是天理,如果被捕猎的对象不是y泽的话,y相信自己一定会鼓掌叫好。 “众神正在赶来,我不知你是如何从从极渊逃出的,但我相信你的力量定然不复全盛时,此时离开,还来得及。”y道。 宁渊轻笑。“我前不久碰着了一个风灵,她告诉我,你会是不错的食物。” y挑眉。“所以?” 宁渊道:“不会有上神收到你的求救,你人缘真不好。” y默然片刻,无奈道:“我让你吃了,你放过y泽可好?” 宁渊直截了当的拒绝:“不好,众神很快就会发现我自从极渊脱困,在众神大军赶到前,我必须进食恢复力量,而你,不够。” y还能说什么?指尖动了下,尘寰与高t便往回飞,宁渊没阻止,显然在她眼里,两只虫子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制服了大餐,再收拾那连餐后点心都不算的蚊子腿肉并不是什么难事。 尘寰清楚这已经不是自己能掺和的事了,因此没反抗,任由y的力量带自己回聚居地。 为何如此笃定掺和不了? 那两位都变回了本体姿态,那名唤宁渊的“人”的本体是一条体长绝对不下万里的黑色巨龙,头生双角,腹下五爪,身披金色火焰;至于y,它的本体姿态尘寰不陌生,君族宗庙最高处供奉的不就是这形象吗?龙身人首。 毫无疑问,天灾再次重演,哪怕清楚了原因,尘寰也无法阻止,因为那是神这个领域的战争,而他仍处于“人”这个范畴。 废墟之中,尘寰与高t分析和理了理得到的信息,那个叫宁渊的,物种不明,但肯定不是什么善茬,听y的意思,宁渊的存在很有点洪荒公敌的味道。它也很强大,强大到让y发现没有援军后愿意束缚任宁渊吃,不过宁渊没答应,它便悲壮的与宁渊一决生死了,而从这片废墟可以看出,宁渊最后死没死不一定,但y是妥妥的陨落了。 再一次噩梦重来,尘寰疲惫的去寻了y打听宁渊是什么人。 y似乎有点惊讶。“宁渊已被封印从极渊五十万年,你如何会知道它的名字?” 五、十、万、年!!! 尘寰挺想晕过去,究竟什么物种,这么凶残?被封印在从极渊那种鬼地方五十万年都没给冻死?“宁渊究竟是什么种族?” y更无语。“你既知它的名字,怎会不知它是什么?” 尘寰不解:“宁渊莫不是族名?” “那倒不是,不过洪荒大地,只一人名唤宁渊罢了。” “我不是很了解。” “宁渊是神,也是凶兽。” 凶兽这词,尘寰能理解,但神如何会等于凶兽? 发现尘寰是真的对这种常识一无所知,y无语的跟他科普了下。 凶兽这一物种在洪荒有九头,但其实也不是种族名,只是对那九头凶兽的一个总称,实际上,一头凶兽一个品种。如宁渊,它是太古毒龙,是太阳星上扶桑神树所化的神人所生,一个神生的。至于它一株树是怎么生出一头掠食型的凶猛动物来,y没解释,估计在洪荒时代,这又是常识类的东西。不过想想也能理解,人觉得阴阳交.合才能繁衍子孙是因为人分雌雄,而这些神却是无性的,无性的生命,你让它怎么个阴阳交.合?一个神就能生孩子,在太古神族里是常识。 不过也不是所有凶兽都是神人生的,也有例外,y跟尘寰举了个例子,有一个叫清弥的凶兽,它就不是什么神生的,而是天地间第一缕浊气与清气碰撞后孕育出来的品种。 尘寰又问了句凶兽有多强大。 y幽幽回答:“凶兽以神为食。” 尘寰:“.......”所以这是天敌关系?但尘寰还是不能理解。“凶兽大部分都是神人所生,怎会与父母是天敌关系?” y默然片刻。“凶兽真正的创造者是天道,神人所生,不过是天道借神人之手创造凶兽。” 尘寰悚然。“天道欲灭神族?” y摇头。“那倒不至于,不过也差不多。” “怎么说?” y泽反问:“你说天地间的灵气是在增加还是减少?” 尘寰想了想这方小世界里的灵气,又想了想外头的灵气,道:“减少。” y闻言摇头。“不,天地间的灵气从未减少,一直都是恒定的。” 虽然是洪荒时代的古神,不曾经历过现代社会的科学发展,但y若在现代,很有成为科学家的潜质,人类花了多少代人才摸索出能量守恒的定律,它一个神就给推出来了。 四百多年前后的尘寰自然是懂能量守恒定律的,但四百多年前的他是不懂的,因此他对y的话表示不理解。“可天地间的灵气的确是在减少啊。” “天地间的灵气从未减少,只是变成了别的东西。” 尘寰茫然。 “天地万物修行,皆需灵气。” 尘寰秒懂。“损有余而补不足?”论起灵气消耗大户,神族肯定是妥妥的第一,要损有余的话,必然是损神族。 “一半吧。” “那另一半是?” “我们有能力毁天灭地,并且多次险些毁天灭地。” 所以本就看神族不顺眼的天道更对神族有心理阴影了? 尘寰大抵明白了凶兽是为何被创造出来的了。“神族便灭不了凶兽?” y微叹。“单对单,只有神尊级别的神人有取胜之力,但麒麟、祖龙、凤凰三神尊百万年前便被九头凶兽联手伏杀。旁的神人与凶兽一对一等同于跟凶兽送菜,而凶兽便是碰上的只是幼生的凶兽,能够击败也很难诛杀。” “很难,并不是不能。” y颌首。“三神尊被诛杀后,无数神人联手将九凶兽诛杀,挫骨扬灰,连魂魄都引南明离火、太阳真火、九幽冥炎、九昧真火等火烧毁,连渣滓都不曾留下。” 尘寰疑惑,做得这么绝,论理怎么都该死透了,但要不了多久宁渊就会找上门足以说明一件事:这些凶兽没死透。 “我们很快便发现,哪怕将凶兽打得灰飞烟灭也无用,它们是天道的手里的利刃,天道不灭,它们亦不会真正毁灭,所谓的死亡于它们不过是一场长眠,长眠结束,便会复活卷土重来。要灭凶兽,须先灭天;欲灭天,需先灭世。” 凶兽简直是绝了,灭天灭世,那这世间的生灵也甭活了,可放着不管的话,y表示,那更不行。凶兽虽然主要职责是猎杀神人,以神为食,但实际上这玩意是什么都吃的,生灵、山川河流、天地甚至法则,不管是能吃还是不能吃的,它都能吃,食性百无禁忌,吃嘛嘛香,只是因为天道制约,这些凶兽就是想吃了整个洪荒世界,也因没法摆脱天道的压制而不能那么做。 最绝的是,凶兽的食性并不是随便长的,而是真的有用,这物种以战养战,吃的越多,食物质量越好,它们的力量便增长的越快,也越强大。比如宁渊,上一次它与众神大战,一开始时并不是很强大,但战斗时它一边打一边吃,于是,众神越打越疲惫,而它越战越强,越战越精神,最后还是车轮战后十几位上神自爆才得以与它同归于尽。 也因此,凶兽被众神视为天灾,无法抗拒,无法预知,无法对抗,碰上的有九成九的可能会灰飞烟灭,即天灾。 遗憾的是,尽管消灭了宁渊这一尊天灾,但没几十万年,宁渊便复活了。 这一次众神吸取了教训,没把宁渊跟灭了,而是封印在了从极渊,心想这回总没问题了吧。你不死不灭,没问题,我把你跟封印,就算不死不灭也不可能再祸害天下了。 尘寰大抵了解了怎么回事,封印这招效果不错,宁渊足足五十万年没出来祸害神,但显然不可能永远有效,因为它已经逃出来了,并且正在靠近y泽。 哪怕清楚,眼前的神其实早已陨落,自己所见到的只是它所留下的幻象,尘寰仍旧忍不住对y说:“封印不可能永远,宁渊已经逃出来了,你赶紧通知别的神人吧。” y漆黑的眸子瞅着尘寰,看不出喜怒,只是问:“你如何知道?” 我如何知道?因为这方小世界所有生灵都已毁灭,然你们不愿接受,因而永久滞留于此,日日重复曾经发生过的事。尘寰很想如此说,却怎么都说不出口,他害怕,害怕真相被揭露那一刻,眼前的“人”也会随之化为乌有。 它早已死去,死去亿万年,尘寰从未如此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 42、第八章羽化成仙·梦碎 “你是个心地不错的孩子。”y说。 尘寰满头黑线,孩子?他可是快两百岁了,哪里是孩子了?好吧,跟眼前这位比,他的确是个孩子,y泽之神,君族始祖,天地间第一道雷霆与雷霆的法则融合所化的神,就算不算它尚未拥有形体,还只是概念存在时的岁月,它的年纪也不比地球年轻几岁。 “你很想离开吧。”y又说。 尘寰惊讶的看着y。“你怎知?” “这里是一个梦,很久以前我将这部分天地撕离洪荒试图困住宁渊失败后便为宁渊所杀,然而这方天地里亿万生灵根本不知道发生来了什么事,不明白自己为何死去。尽管我说服了宁渊不吃掉它们的灵魂,可它们仍不得解脱,我只得借用烨宁的力量做了这个梦。然而,梦终归有醒来的一日。”y苦笑,它不想醒,却终不得不接受现实。 随着y的话语,尘寰看到这方天地渐渐崩塌,这一次连废墟也不曾留下,这里是一个梦,当做梦的人醒来,意识到自己在做梦时,梦自然该醒了。 小世界分解为最原始的灵气化为人间界的营养时,y也消失了。 尘寰看向高t。“你是不是早知会如此?” 高t的手里正拿着一块婴儿巴掌大的紫色玉料,那是他们在宗庙的玉像脚下发现的,不是玉像缺失的,甚至于玉像的材质截然不同,可它就那么躺在玉像的脚下,旁人都对它视而不见。也是因此高t鼓励支持他查清楚怎么回事,弄清楚怎么回事后又让他去问一问y关于宁渊的事,尘寰不怀疑,他们同时猜到了这里无限循环的噩梦是一个梦,但他只猜到了是梦,却没猜到做梦的是y。 y那般无奈悲壮,显然很清楚自己根本不是宁渊的对手,直面宁渊等于自寻死路,而宁渊也不可能放过它。然而,高t猜到了。 高t也表示惊讶,举起了手里的碎片。“我并未想到是神人,我一直以为是它。” “你为何会以为是它”尘寰不解,这么一个碎片有那么大本事? “若我没猜错,它应是y的神器,在那一战中碎裂,却并未湮灭。不要小看神器,哪怕是不完整的,它们所能发挥的力量也是巨大的。”高t道,他是真没想到小世界的做梦之人会是y。 谁能猜到那样的战争后,y竟然还没死干净。 尘寰默然,他也没想到。 正默然着,一柄利刃刺穿了尘寰的胸口。 尘寰震惊的看着高t。“为什么?” 高t冷笑。“你是妖,我是人,说为什么?” 尘寰无语,几十年的同生共死竟然不敌种族之别? 高t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你死了,这神器便完全是我的了。” 尘寰也笑。“所以这才是你真正的目的吧。” 尘寰的讲述到此为止,在场不论是人还是非人,亦或半人皆无语。 高t,有够无耻的。 之前两个人因为种族之别搏杀十数年也就罢了,勉勉强强能接受,但一起在小世界同生共死近百年,将后背完全交黑了对方,多少也该有点感情了,但他出来后第一件事便是杀妖人独占宝物,这人也是绝了。 我奇道:“那你怎么没死啊?” 尘寰瞅着我问:“你很想我死?” 我赶紧摇头。“怎么会,咱俩往日无仇,近日无冤的,我纯粹是有点好奇。” “小世界毁灭时,y虽然消失了,但那里头的灵魂被她保存得很好,因此小世界毁灭的那一瞬,地府便感觉到了,附近千里的无常都赶了过来拘魂,见我尚未咽气,便顺手将我救了。”尘寰道。 真没发现那些无常这么有人性,不是我在贬无常这一行,而是我着实没在诺诺身上看到过怜悯善良的存在,举两个例子好了。我曾经撞到过她勾魂,不止一次,其中一次她要勾的魂是一个新娘,正坐着婚车前往婚礼现场,笑得一脸幸福,然后诺诺出现,也没见她做什么,一辆疲劳驾驶的卡车驶来,然后两车相撞,婚车理所当然的飞了。再然后我就看到她淡定的把苦苦哀求不想走的新娘子的魂给勾走了,再之后新郎赶到,一个大男人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听得我都觉得不忍心了,遗憾的是,诺诺对此完全无动于衷。 再有一个例子,有个熊孩子在天热的时候跳沅水里游泳,我当时也琢磨着要不要下水凉快凉快,便见诺诺出现在水里把那熊孩子给拖进了水底......看得我和水里的另一个孩子瞠目结舌。 打那之后不管天多热我都坚决不下水了。诚然,生死薄上写着你三更死,别说五更,无常连一秒都不会给你耽误,但被水给淹死这死法,忒痛苦。 虽然也不是不能理解诺诺的这种情况,无常勾魂,见的最多就是死别,跟医生见多了血腥,对血腥完全习惯了一样,诺诺也习惯了凡人的死别,也可能是麻木了。因为她不可能改变,每个人的生老病死都是无数因果交织之后得出来的,这就好像一加一等于二,不同的是,一加一不等于二的话,最多就是考卷上口一分,而改变别人的寿命的话,不会被扣分,但因果会跑改动之人的身上来。简言之,别人杀人放火,你背锅吃枪子。 诺诺不是圣人,就算真有圣人也不可能做这么傻逼的事。 只是诺诺那完全不将死别当回事的态度着实令人无语,而她都这样了,我也想像不出,别的无常该是怎样,因为若不像诺诺那样,便没法把这份工作给做好。 怜悯与同情是地府工作人员最不能有、也不该有的东西,如同法官必须铁面无私,不论台下的犯人多么可怜,他都得依着律书来判决,不能因为同情就宣判应该死刑的人不去死。 不过,能救尘寰,或许我对无常这一行业的认识还不够,法官在台上冷酷得令人无语,但离了法院,谁知道会不会是温和慈祥的市民呢?工作与生活是两回事,不可能以一模一样的态度贯穿始终。 总的来说的话,尘寰运气不错。 此刻我是这么觉得的,但没一会我就觉得,我的运气比尘寰更好。 这见鬼的墓主也不知是得罪了多少妖族,生怕死后被非人生物跟掘墓,因此走了没多久我便发现,墓墙上满满当当的符纹,全是对付非人生物的,从对付妖到对付鬼,应有尽有。 我问赵哥:“高t是符师?” 赵哥想了想,道:“传说高t是精通很多东西。” “天赋不错,就是人品太渣。”我说。 赵哥赞同的点头。 我瞅了瞅在场唯一可能对符纹有反应的玄君,这位主挺自在的,完全没受影响,反倒是那些符光砸它身上后越来越弱,最终消失。再看妖人的尘寰,他身上的虚影已经没了,也就说,他现在的姿态是百分百的人类,那么对付妖和鬼的符自然对他没用了。 y泽之神也太牛掰了吧,只是指点了几句,就把千万年来从无人能解决妖人问题给解决了? 太古神族究竟是怎样的生物?或者该问是怎样的存在,因为那些家伙未必是有生之物,自然,也肯定不是死的。 正当我在心里感慨时,忽然听到了痛苦的叫声,这声音一听就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位的,虽然饱含痛苦,但声音很好听,比声优还好听,我们中没人有这声音。 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我看到了一只兔子。 喵了个咪,好肥的兔子,足有小山那么大.......等等,这兔子看上去好生眼熟呀。 “白九灵。” 想起来了,这不是兔子,是前些日子见过的那只讹兽,不过......我瞅向喊出白九灵名字的玄君。“你认识白九灵?” 玄君说:“讹兽肉很好吃。” 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我愣了下,理了理思绪。“你们有仇?” “我又没把它吃到嘴,不算吧。”玄君也不是很肯定的回答。 没吃到嘴,那就是说你曾经想吃了人家,只是没成功。没看出来白九灵这么有本事啊,我很是感慨。 “不是她有本事,是我老婆那时候刚生了一条崽,我本来打算将它当成储备粮养着,养肥了再喂崽的,但老婆哺乳期母性泛滥,看它也是个崽,不忍心吃,养了段时间便放了。” 你还真有一个完整的家啊,有夫有妻有子有养女,一家四口,也可能多口,齐了。 不是我多想,所以不信玄君说它有家室的话,我只是半信半疑而已,谁让它之前看我的眼神那么奇怪,任谁被那种眼神看着都会跟我一样多想,跟自恋没关系。 不过看到玄君没骗人,那就大概是我想多了。“ 尘寰奇道:“你养女要出事了你还这么淡定?” “它不是养女,只是曾经的储备粮,亲骨肉只要成年了我都懒得理会,何况它。”玄君很是悠哉,一点救兔子的意思都没有。 兔子,啊不,说错了,是讹,它也注意到了我们,尤其是甬道上悠哉的黑蛇。白九灵大抵也是知道玄君什么德行,没求玄君救人,而是道:“我跟白姐一起来救你的。” 白姐?哪位?没等我反应过来,便见黑影闪过,玄君已经没影了。 “小落!” 43、第八章羽化成仙·夺舍 高岚你还真活着呀。 虽然惊叹不已,但我还是赶紧奔过去救人,否则迟了真挂了,该哭的就是我了。 甬道里全是符咒,我赶到的时候高岚正在用人血涂抹上头的金色符咒。哦,哪来的人血?这里就高岚一个纯人类,人血哪来的还用说吗? 虽然人血的确能破坏一些符咒的效果,但高岚是一个普通人,不是血牛,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脸色白得要命。我看了眼玄君,发现那些符咒的金光在皮糙肉厚的玄君身上一点影响都没有,果断给高岚拍了张止血符。 别问我有没有止血符这玩意,我也不知道,这符是我自己琢磨的。之前不是说过吗?道纹蕴含着法则与力量,被神民给削弱成了真纹,而后来,人族崛起,又将真纹一再削弱改良,即人族符文,也就是如今流通的符纹。 文字既然是有力量的,那么我用符文写止血两个字理论上应该是有用的,我是这么想的,也写了一张,看着高岚止血的伤口,嗯,有效。 这么一会,玄君已经将甬道给剥了一层下来,符咒都完蛋了。 汗,好彪悍的破坏力,高t你是多作死才能逮这么一头镇墓兽?如果你还没灰飞烟灭的话。 “我媳妇在哪?”收拾了甬道,玄君问白九灵。 我一愣,媳妇?都分居四百年了,玄君老婆居然还没忘了它,并且在找它,感情不错啊。要知道人族,至少华夏的人族,夫妻分居两年就可以算离婚了。玄君失踪可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四百年,并且生死未卜,得多深的感情才能坚持不懈的找到现在?真真是模范夫妻。 玄君问白九灵的时候我也在问高岚怎么回事。 作死也不带这么作死的,若非小姑姑找到我头上了,小姑丈准得白发人送黑发人。虽然小姑姑和小姑丈都是警察,虽然我自己也曾算半个警察,但我还是得说,指望警察救人,不是太靠谱。无关心意与敬业与否,而是打完110,警察局再召集人手到现场,啧啧......除非警察踩的是风火轮,否则现场的人不当机立断的合力制住匪徒,警察去的时候,匪徒准跑远了。 这座陵墓更是特殊,比匪徒当街抢劫甚至杀人严重多了,普通警察根本摆不平,再转到相关部门去,相关部门再派人来调查,一样样程序走下来,高岚早死透了。 很遗憾,熊孩子最让人想吐血的优点便是死不认错,高岚是熊孩子里的佼佼者,所以她不仅不认为有错,还理直气壮。“我可是以后要当警察的人,抓贼不是很正常吗?” 咱就不说你那脾气和这些年学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混黑社会远比当警察合适,就算你真会当警察,姑奶奶您老贵庚?再过两个月才上初一,哪个初一学生会跑出来抓贼的?还跑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也不怕被人给杀人灭口加毁尸灭迹,我腹诽不已。 我抓了抓头发。“你真是想抓贼而不是因为小姑姑怀孕的事?” 高岚语塞了。 卧槽,还真猜对了,丫就是因为小姑姑怀孕的事才离家出走的,我忽然就很想把这家伙丢这自生自灭算了。 小姑姑怀孕了,六个月了,前几个月因为案子和小姑丈住院的事,状态一直不好,虽然月事没来,但小姑姑也没想到这方面。以为是因为身体和压力的关系,所以月事紊乱,直到发现肚子胖了起来才意识到。我也服了她,见过粗心的,但没见过这么粗心的孕妇。 怀孕是好事,我给小姑姑算过一卦,她命中只有一女。早生晚生都是生,不如早生,免得变成高龄产妇,容易难产。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诺诺绝对不会因为和我认识就放过小姑姑,丫肯定铁面无私的抓鬼进城隍府审判,审完就送地府。 前些年因为考虑高岚的心情,小姑姑一直没要孩子,毕竟不是亲妈,若结婚没多久就有了亲生孩子,高岚因此想多了就不好了。小姑姑的打算是,等高岚适应了她这个新妈,感情也培养起来了,她再要孩子,这样一来,孩子生下来了,高岚就算不喜欢,也不会讨厌。可惜的是,高岚到现在为止都没接受她,更没叫过她一声妈,不排斥但也不接受,这就是高岚应对小姑姑的策略。 因为这么个情况,小姑姑便一直拖着,拖到如今快奔三了才怀孕。 我是真不明白高岚哪来那么多别扭,如果说,小姑姑是当了第三者插足别人婚姻,小三上位,那么做为正室的孩子,怨气再大也正常。可问题是,我很确定小姑姑没当第三者。 小姑姑读书的时候爷爷奶奶已经去了,所以她读书时是带着我一起离开的,当了警察后在毕业的城市里工作了两年,然后因为得罪了人被调回鹤城,这才认识了小姑丈。而那个时候,高岚亲妈早跟小姑丈离婚了,小姑丈当单亲爸爸也有三年了。 除非小姑姑有奈何上神穿梭时间的本事,否则她根本没本事插足小姑丈的第一段婚姻,最重要的是,小姑丈的第一段婚姻黄了,貌似不是因为第三者。小姑姑跟他还在交往期时我专门打听了下,曾经的小姑丈一天到晚的忙案子,有时为了一桩案子,或通缉追捕哪个犯人,几天几夜都不回家,活脱脱的工作狂,根本没时间陪老婆孩子。 这样的婚姻,能不黄吗?就是小姑姑,我估摸,如果不是这两位在一个单位工作,工作时间也能见到,加上小姑丈汲取了教训,就算不回家,也会打个电话好好交代一番,小姑丈的二婚也得黄。 综合上述,我完全无法理解高岚的反应,总不至于还指着亲妈回来吧?如果她真这么想的话,我不介意把她按水里洗洗脑子,都离婚多少年了,真能复合,小姑丈当年也不会追求小姑姑,跟小姑姑结婚了。当然,结了婚也能离婚,前妻回来了,小姑丈是可以离婚的,不过他要真的“浪子回头”的话,我一定很认真的请他“欣赏”一出百鬼夜行的大戏。 我忍了忍,还是忍住了这个时候收拾高岚的冲动,这陵墓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有什么账也得等活着出去了才能算。“回头算账,你先说说你是怎么进这座古墓,又怎么跟......”我指了指白九灵。“你们这什么情况?” 高岚没我这双变态的眼睛,我看白九灵,看到的永远都是一只山一样的兔子......更正,是讹,不管看到的是什么,我都看不到她的人形。可高岚是普通人,除非白九灵故意变回原形给她看,否则她看到的只会是人形。而从她刚才拿人血污染符咒的事可以看出,她是知道白九灵不是人的。 会对这座古墓动心思的,都不会是人,因此古墓里的东西都是针对非人生物的。就算有几个倒霉蛋人类掉下来,古墓里的机关也够灭了那些人类,高岚能够活到现在,应该跟白九灵有关。 事实也的确如此。 白九灵对着玄君交待,高岚对着我交待。 这事,追根溯源的话,还是跟玄君有关。玄君他老婆一直没放弃找玄君,并且在不久前找到了这里,但这座古墓里的情况,妖族进来的压制太大了。玄君他老婆想了很久,想到了用人族来破坏古墓。便放出了鹤城有大墓,墓里有大量财宝的消息,引来了无数贪婪的人类,利用这些人类趟出了一条较为安全的道路,玄君他老婆与白九灵省了不少事,也因此遇到了险些丧命于重重机关之下的高岚。 白九灵想起曾经见过我与高岚在一起,不确定见死不救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便顺手捞了高岚一把。 玄君直奔他所在意的重点:“小白呢?” “她在主墓室遇到了麻烦,让我先离开来找你或别的人帮忙,说主墓室里有个怪物。” 玄君的妻,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一条角龙吧?得是什么玩意才能被其称之为怪物?而且高t究竟是有多奇葩才能在自己的墓室里放养什么恐怖生物。 玄君的蛇鳞都气得竖起来了。“主墓室在哪?” 白九灵指了路,玄君嗖的就跑了,我想了想,还是跟上去了。 我无法理解高t在墓室里放了什么怪物,直到真的进了墓室我才明白角龙为什么会那么说,这还真是怪物。 主墓室里没有棺椁,有条美龙,是真正的龙,不是玄君那种只有一些龙族特征的蛇。那条龙有完整的三只爪子,以及高耸的龙角,这要是拍张照,全国人民都得轰动。 世上真有龙。 尽管这龙目前的状况似乎不太好,一脸的痛苦,似乎在做着激烈的斗争。 主墓室里没有棺椁,应该摆放着棺椁的台子上放着的是一块非金非木,似是玉石的紫色东西。有光从紫色物事里发出来,笼罩着角龙。 玄君赶紧冲上去帮忙,然后......没有然后了,夫妻俩一起成了被困在琥珀里的小动物。不,被松脂困住的小动物挣扎不出来,只能无奈的看着沧海桑田,而自己化为琥珀,这两位还是能挣扎并且骂人的。 “该死,竟然敢夺舍!” 呃,我明白角龙的表情为什么那么古怪了,还真是在做斗争。 44、第八章羽化成仙·得救 我正纳闷着一块玉石怎么个夺舍时,尘寰已经冲了上去,别误会,他不是去救人的,他是奔着那块玉石去的。不过半妖显然没有角龙与玄君的强悍肉身,被至少一千万伏特的雷电给电得外焦里嫩。 狼肉闻着好像挺香的,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不过,这被雷电给电的模样好生眼熟。 “怎么感觉跟你那把剑似的。”赵哥说。 我瞅了瞅赵哥,了然为什么觉得熟了。“我去看看。” 我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尘寰刚才还没碰到玉石就被雷电给劈瘫了,玄君也没碰到,他想拉开角龙,而角龙,应该也被雷电给劈过,玉石就在它爪子前一寸的地方。 我推测,玉石应该有类似自我防护的机制,靠近一定距离就会被雷劈,我得先摸清这个安全距离才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安全距离是三尺,挺近,我意识到时雷电已经来了。 都说光速光速,说光是世界上最快的速度,我觉得,雷电的速度也不比光速差。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光速还是雷电的速度,都不是人能比的,至少我比不了,因此我刚意识到危险,危险已经落我身上了。 雷电落于身,鳞片又冒了出来,我心想,鳞片又不是避雷针,管个屁用。若是鳞片有用,鳞甲类的妖族早该满地都是,占据地球了。 一千万伏特的雷电加身什么感觉?酸爽......个鬼,全身的细胞都被电死了,不过短暂的麻痹感过去后,不知是否错觉,感觉好像挺舒服的,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 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雷电电不死我是可以肯定的了,君族的始祖是雷神,谁见过雷神被雷电给电死的?虽然我不是那位始祖,但我好歹也流着它的血。 我继续朝玉石靠近,雷电又下来了。 “小落你回来,危险!” 后头传来的高岚的声音,我没理会,在雷雨中一点一点的艰难挪动。不是错觉,是真的感觉挺舒服的,有种电器缺电很久后,插头终于被人插到插座里充电充了个饱的感觉。 爽! 我将玉石一把抓入了手里,玉石一入手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跑进了我的脑子里,想要将我挤出去。 我靠,夺舍夺你姑奶奶.头上了!姑奶奶还没死呢,就算你姑奶奶死了,尸体也轮不到你个老鬼继续使用。 我拼命的将那鬼往外挤,脑子里立时展开了拉锯战,尽管一点都不自己的躯壳给别人,但我仍旧悲伤的发现自己被一点一点的挤出了自己的身体。 这种一点一点失去对身体控制权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快赶上被人一点一点吃掉的感觉了,无力,悲哀......喵了个咪,我什么时候被人吃掉过? 我还活着呢,我也不想死,不管是被人当大餐给生吞活剥还是夺舍,都不想。 我不想死! 谁也不能让我死! 我努力的挤回去,就在此时,超过一万万伏特的雷电加身! 虽然不太喜欢身上长鳞片的模样,但这一刻我对自己的祖先是个雷神谢天谢地,甭管它是什么生物,至少它的血脉真的很管用,方才被雷电劈多了,我已经有了抗性。至于抢我身体的老鬼,它不是。 妖邪惧雷电是天性,雷电乃天之号令,也是天劫的常见形式,世间就没什么生灵是不怕它的。但我多少有点抗电能力了,而老鬼它抗不抗电我不知道,就算抗也肯定比不上我,雷电加身,它立马就被劈得濒临溃散,被我一脚踢出了身体。 虽然赶走了老鬼,但身体也步了尘寰的后尘,外焦里嫩,香喷喷的。 再醒来是在医院,面前坐着一头怪兽,啊不,是旱魃。一睁眼就见着一头模样惊悚的怪兽,这滋味太酸爽,我吓得一蹦三尺高......才怪,刚蹦起一厘米就掉下来了,身上全是绷带,比木乃伊还严实,蹦得起来就怪了。不过我这会也想慢半拍想起这旱魃是谁了,不就是医院那头吗? 反应过来眼前坐着的是哪位,我也猜到了自己这是在哪,瞅了瞅,雪白的墙壁,以及同样白的病床,确实是医院。 我怎么跑这来了?我记得自己之前不是在古墓里吗?被雷劈了个半死,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人是不是都平安出来了?应该是平安出来了吧,我这个病号都在医院里了,能把我这个没有意识的拖累给带出来,没道理带不出高岚和尘寰。 我问旱魃:“旱......卫医生好,我这是被谁给送来的?” “你堂妹和一只讹。” 高岚和白九灵?那就是真没事了,我松了口气。 在高岚买了吃的回来时我知道了之后发生的事,我被夺舍时,紫玉剑忽然出鞘与那枚玉石融合,万钧雷霆落在我身上,然后一只老鬼被逼了出来。听尘寰说那个鬼叫高t,高t快死的时候将灵魂渡入了玉石里,想要成为神器碎片的灵魂。虽然这样以后就不是人了,但神器与天同寿,他再也不用担心死亡了,将得到永恒。 不过显然没成功,哪怕是神器碎片也不是那么好夺舍的,高t被困在了里头,直到我们到来,它先是想夺角龙的躯体,没成功后又发现我对玉石的亲和力,便想夺我的,又失败了,而这一次失败他再也没有卷土重来的机会了,玄君逮住他后将他抽了个魂飞魄散。 事情解决就好,我彻底放下了心,安心住院养伤。 住院的感觉一点都不好,虽然小姑姑每日都在医院陪我说话解闷,每天都有鸡汤喝,但医院里除了人还有鬼,我这双见鬼的眼睛,不管是人还是鬼都看得到。看到病人就得让路,免得碰到这是常理不是?然而......不是所有“病人”都能被人看到,不过两日,我觉得很多人看我的眼神都跟看精神病医院出来的病人似的。 白天我干脆不溜达了,直到晚上,躺了一天,实在不舒服,这才起来走几步,也不用分辨谁是鬼谁是人了,这么晚了,人早就睡了,不可能出现在医院。 走了没几步我就听到痛苦的呻.吟声,饱含绝望与生不如死的痛苦,搞什么鬼?没听说医院里进了什么特别惨的病人啊。 我推门往里瞅了瞅,瞅到了一株熟悉的彼岸花,彼岸花正逮着一只生魂往病床上按,将人还魂了。 奇,认识这么久,我看过不少次这朵花无情勾走别人灵魂,令人遭遇死别之苦的画面,但这让人还魂,头一遭。 我推门而入。“诺诺,你这是在做什么?” 诺诺道:“这人的阳寿还有三个时辰,不能死,可他的身体已经衰败腐朽得承受不住灵魂了,我得看着点,不然一个不小心他就死了。” “无常大人,求您让我死,让我死......” 我看着哀求着想死的老人魂魄,略不忍,却也知道诺诺不会因为不忍而提前勾魂。“你什么时候这么闲了?守医院六个小时就为了让他别死?” “看着他不让他死只是顺便,我在这是为了等一位上神。” “等上神做什么?难不成有上神会光临这里?” “嗯,有位上神擅自改了一个凡人的命格,这本来也没什么,人的命并非注定,是可以改的,只要改的人不怕因果缠身就行。但改的时候不能用一丝一毫的法力,那位上神却毫无顾忌的用了,神界罚它下凡历劫一世。” “既然是顺便,你不如让他早点死了算了。” “那可不行,生死薄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他的死亡时间,还差三个时辰,一秒都不能少。” 我微叹,换了个方向。“什么是身体承受不住灵魂了?” “人是会衰老的。”诺诺说。 我点头,这是常识,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亦或微生物,甚至整个宇宙都会衰老。 “当人的躯体衰老腐朽到一定程度时,便再也承受不了灵魂的重量了。” 我道:“这我懂,可我不明白,身体承受不了灵魂了,他不就应该要死了吗?” “阳寿一日未尽,他就一日不能死。” 地府真够严苛的,别人不想死,只要阳寿到了,无常准时准点勾魂,哭爹喊娘都没用;别人想死,阳寿未至,多痛苦都不准死。 “寿命太长也不一定是好事。”我感慨说。 “那是自然。”诺诺说。“人的生理结构和这世上的生活环境,没有修炼的话,活个七八十岁,是最合适的,不会受罪。” “你所说的受罪是指现在这情况?”我指了指又被诺诺按回去的老人。 “不止。” 诺诺趁着这个机会给我上了趟课,恐怖艺术品似的课。 她说,人活得久了,身体机能各方面的指标都会下降,哪怕是个机器,都会零件老化不好用,做为比机器更精密的人,到了零件老化不能用的那个年纪......老年痴呆、老年精神病、老年耳聋、脑动脉硬化以及由此引起的脑卒中风等疾病,不是一般的多。机器好歹还能换换零件争取用得久点,但人,哪个老年人会给自己不断的换器官?人体和机器的抗压能力可不一样,一大把年纪了还去做器官移植,先不提机器没有,但人一定会有的排斥反应,就说身体承受能力,扛得住这种大手术吗?妥妥死手术台上。 然而,很遗憾,真死手术台上了,那是幸运,死不掉那才叫惨。 阎王让你三更死不能留人到五更,同理,阎王让你五更死,你就不能三更死,早一秒都不行。即便在三更死了,病床上这位被诺诺不断按回去还阳的就个活例子,他还得受六个小时的折磨才能死,才能去转世重来。 还阳不算什么,关键是那些疾病,绝逼折磨人,比如这位老人,刚才提到的老年病,他一样都没落下。 我擦了擦汗。“据我所知,地府与六道轮回并非一开始就有的。” “对啊,洪荒后期,有大能身化六道轮回,其弟子丰都大帝为保护其所化之六道轮回,也为世间亿万孤魂野鬼,于九幽血海六道轮回之上建立起地府,指引亡者轮回转世。” 我问:“既然六道轮回不是一开始就有的,那么它出现之前,人死后如何轮回?” 诺诺瞅了我一眼。“不用轮回啊。” 不用轮回就是不用死,若是以前我会以为所有人都能长生不死,但现在看了病床上的倒霉蛋,我绝不会这样认为。“不用轮回,人仍旧会死?” 诺诺点头。“当躯体无法承载轮回的重量时,自然就死了,说起来,那个时候的人族只要是寿终正寝的,都活了很久呢,普遍几百岁高龄,也不乏千岁高龄的。” 我擦了擦汗,继续问:“那他们死了之后呢?灵魂去往何方?” “自然是想去哪浪就去哪浪,浪到魂飞魄散为止,以前说过的,灵魂是很脆弱的,并非亘古长存” “那不就是孤魂野鬼吗?” “对啊。” “没人管吗?” “除了地府,谁会管那些孤魂野鬼是死是活?” 我秒懂。“那时的人间是什么模样?” “我没见过,但我听一些洪荒时代的神仙提起过,那时,满世界都是无处可去等着灰飞烟灭的孤魂野鬼,怨灵满地,人鬼共生,互相吞噬。” 我:“......那跟地狱有什么区别?” 诺诺理所当然的说:“那年头,人间就叫地狱呀。” 我突然觉得老人不可怜了。 45、第九章失忆者·新客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我是双开,另一本《夫人是个“神”精病》才是主更的文,压力太大,非人的这本更新会放缓,请读者见谅。 等夫人更完了,非人一定会日更,我在这保证!一生只爱一次,爱上即一生。 可,心爱的人啊,为何我清楚自己还爱着你,却记不起你是谁,更想不起你长什么模样了?——君庄主。 家里有房客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论理,这是好事,有房客就有租金收入,对于债台高筑的我而言,这无疑是及时雨。然而,房客不是人,并且是霸王房客呢? 我瞅着正在喂乌龟的美人,什么都没说,却无声胜有声。 美人到底还是有脸皮的,尴尬道:“他们说是你的朋友。” 我看着沙发上秀恩爱的看电视的一龙一蛇,以及地毯上逗狗的雪狼,微叹,这事其实也不能完全怪美人。雪狼、蛇以及龙,不管哪一个都不是美人能奈何得了的,这三位要住霸王屋,别说她,就算是我也没辄。 我看向雪狼,不是欺软怕硬,着实是沙发上那两位太辣眼睛。夫妻感情好,无意中秀了恩爱,很正常,可一龙一蛇亲昵的缠一块,怎么看都觉得悚然。 滑腻的冷血动物是女孩子的天敌,我虽然不是人,可我也是女孩子。 相较而言,还是据说以前认识,现在也比较熟悉的雪狼比较好说话。 不待我开口,雪狼便先开口了。“我会缴房租。” 那真是太好了,我说:“房租没什么关系的,我比较好奇,鹤城能租房住的地方多了去?你们怎么就跑我这来了?”虽说雪莹山庄有很多空房间,但这条街上出租的房屋也不是没有,独门独户的,怎么都比跟我挤一起要自在。 雪狼看了我一眼。“我们受了伤。” 我点头。“我知道。”我也受了伤,虽然已经出院了,但木乃伊造型还在呢。 雪狼继续说:“雪莹山庄坐落在一条灵脉上。” 我秒懂,灵脉是什么?这跟山脉差不多,有灵脉的地方,灵气会比较浓郁,灵气浓度高,不论是修炼还是养伤都很方便。只是雪莹山庄这条灵脉是一条小得不能再小的灵脉,因此我老是忘了。但仔细想想,华夏大地,生态破坏不轻,大的灵脉都被破坏得不轻,除非去深山大泽,否则别想找到什么灵气充裕的好地方。鹤城这条是因为君长青用阵法保护着才勉强保住,不过阵法能撑多久真不好说,毕竟,灵脉的寿命与大小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好坏上的,而现代工业是建立在环境破坏上的,阵法再管用,鹤城的生态环境gomeover了的话也是白搭。 虽然不知道灵脉还能保留多久,但短时间仍旧在,这三位想找个灵气充裕的地方养伤的,雪莹山庄还真是最近也最适合的地方。深山大泽里虽然有更好的地方,但那些地方都被人族的修真门派给占了,几个妖跑那去,不是给人送大餐吗? 玄君不好说,但雪狼身上的内丹是好东西,还有角龙,龙的全身都是宝。 打不过,就算打得过也不可能打,前些日子才一起共患难,这会就为了租屋的事就翻脸,也太无情了。一个病人是养,四个也是养,一起养还热闹点。 在我拆下全身的绷带,终于摆脱木乃伊造型时,山庄来了一位新客人。 是人族,在我眼里只要不是动植物,亦或身上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那就肯定是人族。只是这个人族有点奇怪,具体哪奇怪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有些奇怪。 顾客不是修士,是个三十多岁左右的普通人族男性,长得挺好看的,给人一种非常成熟的魅力,是个让人不讨厌,并且有些好感的人。 顾客还很有钱,身上穿的衣服虽然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料子看着就觉得很好,肯定不便宜。 顾客应该有洁癖,全身上下都干干净净的,一点灰都看不到,也没汗,汗都被他用随身的手帕给擦掉了。鹤城的夏季很炎热,热得让人恨不得在阳台铺张草席过夜。这天气,出汗是很正常的,喜爱爱洁净一点的人也就是用纸擦一擦,谁会专门带条帕子? 话说回来,帕子上绣的黑山鸡不错啊,挺活灵活现的,不过也不知道什么品位,手帕上绣什么不好,偏偏绣一只黑山鸡。 我一边腹诽着一边请人在客厅里坐下,坐下后还没等我问什么,客人便先开口了。“我叫刘元,请问您是雪莹山庄的庄主吗?” 我说:“我是,请问您来这是?”能找到这的,不是非人生物就是有个非人生物的家属,不知道这位属于哪个。 “我想请你帮一个忙,我找了很多人,但都没办法,有人向我提起了这里,说庄主法力通天,我便找来了这里。” 法力通天?说的是我?说的是君长青吧。 我微笑道:“那不知道你是有什么麻烦?尽管跟我说,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尽力。”如果是那种自己作孽惹的麻烦的话,就是我力所不能及的哦。 一个小时后我发现刘元不是自己作孽惹了什么麻烦,但我还是觉得,他不应该来找我,他应该去找心理医生。 有钱人工作繁重,很容易压力过重,心理医生也是医生,不应该讳疾忌医,不然拖严重了,很容易进精神病院的。刘元,大抵就是这种情况。 刘元很有钱,多有钱?足够买下半个鹤城了,而他年纪也不大,才三十四岁,正是一个人最鼎盛的时期。在沿海城市是出了名的黄金单身汉,帅气多金,很多女人都追求他,不过从来都没有人成功将这朵高岭之花给摘下来。 原因? 刘元先生压力太大,加之早些年受了很严重的感情打击,疑似轻度臆想症。 这里说说刘元先生的感情经历,刘元先生谈过两段恋爱,第一段恋爱是在77年,那时候高考恢复,刘元先生跟他第一任女友在文.革后期认识的,那时候动荡已经结束,两个人都想着高考通过,读个好大大学,然后找个好工作,可惜的是,女友考上了,刘元没考上。女友的家庭本来就反对俩人,一看这结果,更反对了,于是刘元高考失败,女友也掰了。 不过这事显然没打倒刘元,咬牙苦读自学,第二年时终于考上了,成绩出色,提前拿了毕业证毕业。毕业后当了老师,教书育人,很崇高的职业,不过也没干多久。 二十七岁时,刘元先生交到了第二任女友,是个高干子女。本来这样两个人是不应该有交集的,但因为一次见义勇为,刘元与那个被扒了钱包的高干女孩有了交集,处得很好,没几个月便谈婚论嫁了。婚礼之前的半个月,刘元被甩了,学校里死了人,刘元与死者关系不好,是最有嫌疑的,最要命的是,杀人的水果刀是他的。不管刘元怎么辩解,都被警察带走了,学校立马将他给开除了,未婚妻一家也没捞他一把,反而赶紧撇清关系,解除婚约,取消了婚礼,唯恐避之不及的去外头旅游了一段时间。而他们回来的时候刘元已经给放出来了,虽然刀是他的,但人不是他杀的,是别人用他的水果刀杀了人。 刘元心灰意冷远走他乡,下海经商,在沿海城市打下了属于他的商业王国。但......刘元坚决认为他有第三个女朋友,那是他要娶的,他答应了第三个女朋友,出来打拼,不论成功与否,他都会在约定的时间里回去跟她结婚。也因此,不管他有钱后,多少女人想上他的床,他都洁身自好的拒绝了。 男人出去打拼,走之前跟心爱之人立约,一定会回来。没混出个人样因而不敢回去的占了大部分,功成名就另娶她人的,也不少,陈世美、薛仁贵都是典型案例。如刘元这般,功成名就后坚持按约定要回老家娶妻的,我就没听说过了。遗憾的是,刘元这株奇葩没结出果来,因为根本没有与他立约的那个女子。 所有人都说,没有那么一个人,问他,那个人叫什么,长什么样,他也不知道。 没错,他自己也不知道与他立约的人是谁,长什么模样,可他就是坚定的认为有那么一个人。虽然他不记得是谁,也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模样了,他也只认为是自己失忆了,不是臆想症。 为了恢复记忆,刘元先生想过很多的办法,他找过催眠术催眠,不止一位,都没用。 普通人的法子不管用后,刘元先生发现了非人生物以及修士的存在,又找了修士帮忙,仍旧没用,修士表示:先生身体好得很,脑子也没受过伤害,不可能失忆。 刘元表示,是你们太无能,老子肯定是失忆了。 我揉了揉额头,催眠师与修士都给找过,科学和不科学的法子都没用,那就说明人很正常,却还这样,真的可以打精神病院的电话了。 “小庄主也觉得我是有病?”刘元深邃的眸子将我望着。 刘元先生你难道没病?我本能的就想点头赞同,然而看着刘元眸子深处的濒临绝望的脆弱之色,我只得说:“不,我相信你没病,不过是不是失忆了,你得先让我检查一下。” 46、第九章失忆者·神罚 检查了刘元的脑袋,很正常,但我眉头却仍是皱着的。 美人不解:“有什么不对的吗?” “没有,他的脑袋很正常,但我的第六感却一个劲的叫嚣着有问题。”我道。都检查三遍了,都很正常,可第六感的叫嚣就没停过,就算有问题,好歹也让我知道哪里有问题啊。 不管怎样,这家伙未必是臆想症,脑子可能真的被人动过手脚。我的第六感一向很准,从未错过,它说有问题,那就一定有问题,只是暂时没有被发现而已。 刘元抬头问:“所以我不是臆想症?” 我点头。“你的脑袋肯定被人动过手脚,手法还很高明,所以检查不出来。”我揉了揉额角。“你稍等我一会,我找个朋友帮忙。” 找朋友帮忙?找谁帮忙?自然是玄君与角龙,租房子不给钱也就算了,但这点小忙必须帮。 将大街上溜达着的一龙一蛇给拖了回来给刘元做检查,别人看到的什么画面不得而知,但我所看到的,锋锐的龙爪在刘元脑袋上扒拉,蛇信在刘元的脑袋上吐着,感觉刘元就像是案上的生鱼脍。 “他的记忆被人抹去了一部分。”角龙说。 “我闻到了神人的味道,但比起当年那些人族信仰神又有些不一样,感觉有点像陛下。” “陛下是妖。” “比喻,这道气息与陛下一样都有一种洪荒时的特征,动手的应该是一位洪荒时的古神,这个人族做什么了?竟然引来古神消除他的记忆?”玄君的蛇脸上露出了非常人性化的茫然不解之色。 我也好奇,刘元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凡人,他怎样才能招惹到古神?并且是一尊洪荒时的古神?洪荒时代的古神多为太古神族,剩下的神口不多,加上种种因素,基本不踏足人间。刘元一个普通人,便是想得罪那些古神也没机会。 “能恢复他的记忆吗?” “能倒是能,但有点麻烦。”玄君说。 “你只说我能不能做到。”我说。 “能,但你要知道,这是古神消除的记忆,你若是未经古神允可而恢复他的记忆,等同于挑衅一尊古神。” 我道:“若是古神想对付个凡人,有必要抹去别人的记忆这么麻烦?直接把人往地狱里一丢不就解决了?我相信,那尊古神没什么恶意,就算刘元真的曾经得罪过它,它也未必还记得。”从洪荒走到现在的古神,哪个不是千万岁高龄,能清楚记得曾经得罪了自己的一只蝼蚁? 刘元插道:“我想问一下,你们刚才的意思是,我忘了我的女友,是因为有一尊神将我的记忆给抹去了。” 我点头。 角龙很是好奇的问:“你做什么了?它这惩罚还挺别致的,不杀人,也不将人投入地狱,只是让你忘了最爱的人。” 刘元一脸扭曲。“它还不如将我投入地狱。” 我也觉得那尊古神很别开生面,惩罚人的方式很多种,它偏偏挑了最诛心的。感觉告诉自己,自己有一个深爱的人,但永远都想不起来,这滋味,我不得而知,但看刘元的模样就知道,绝对酸爽。 刘元是怎么古神您了?杀您全家,他肯定没这本事,太古神族的亲人肯定也是神人,刘元一个凡人没这本事。那它是抢您老婆了?呃,应该没哪个神会舍弃同为神的伴侣去跟个凡人私奔吧?生命长度完全不对等,真私奔了,就算受害者不计较,当事人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总不至于是刘元将古神您老给睡了吧?那也更不可能,古神有没有性别这问题先不提,就说说那些古神的外形,我那位老祖宗顶着人的脸,身体却类似龙,别的神,神话里的远古神人有几个是人形的?刘元得多重口才能对一个性别不明的非常态生物下手? 我百思不得其解,刘元究竟是做了什么才招来了这么诛心的神罚? 玄君说:“若是这个.......这个人类叫什么来着?” 我说:“刘元。” “刘元,他脑子里的记忆是古神动手抹去的,还留了一道气息,显然是不希望他恢复记忆。若是他恢复记忆,古神肯定会有所感觉。虽然不能第一时间察觉是刘元,但他若是将古神给得罪的比较厉害,那么古神对他的印象肯定不浅,到时心念一动,就会知道是他。”玄君说。 我皱眉:“你这意思是,刘元恢复记忆的时候古神可能找上门?” 蛇头点了点。 我沉默片刻,看向刘元。“你自己做决定吧,古神如果找上门的话,你应该不会什么事都没有。” 刘元想了想,咬牙道:“就算死,我也要知道自己弄丢的爱人是谁。” 有胆。 我赞赏的对刘元竖起大拇指。“冲你这份胆量,我也豁出去一把帮你。” 一个小时后我就觉得,玄君给的真是个馊主意。 科学上说,人的记忆是由人闹来记忆储存的,玄君说,人的记忆其实是保存在灵魂里的,只是因为时间的流逝,以及种种原因,会变淡,淡得根本想不起来,但即便是淡得想不起来了,它也仍旧在别人的记忆长廊里。因此,只要进入别人的记忆长廊,是完全可以将别人的记忆给翻个底朝天的。 仅限于此生的记忆,若是前世的记忆,那就只能找地府想办法了。刘元要弄清楚的记忆是今生的,所以不用去找诺诺帮忙。但也不容易,必须有个人去他识海里的记忆长廊溜达溜达。 跑别人识海里是个容易的事吗?不仅不容易,还很危险,若是在识海里出了个什么事,现实里的身体就得当植物人到寿终正寝了。 角龙与尘寰明确表示没探索别人记忆的爱好,玄君倒是跃跃欲试,但考虑一下他的血统,我果断否决他的请缨,这家伙进别人识海里的时候偷吃几口的话,刘元就得倒大霉了,还是终身的。 最后定下来的人是我,也只有我合适,好心塞。 灵魂出窍,要是回不来,我要么死翘翘,要么成植物人,早知如此,我答应那么爽快做什么? 不过,我盘坐在地板上不知什么草编织的蒲团上吭哧了半天,终于问玄君夫妻:“怎么个灵魂出窍?” 神民的身体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不论是乘坐冥界公交,还是去地府半年游,完全不需要将灵魂抽出来以灵魂的姿态去,肉身就能去,因此到现在我都还没研究过怎么个灵魂出窍。 玄君夫妻皆愣了下,角龙道:“做为修士,你连这不懂?你修炼的什么呀?” 我道:“严格来说,我只学了符。” 君长青留下的东西不少,但我翻了很久,发现除了符就没别的东西适合我现在的情况了。我可以肯定自己有修炼,只是记不起来修炼的是什么功法,但修炼已经成了我的本能,跟呼吸一样,不论想不想得起来,身体无时无刻不在修炼,也不知道这本事是失忆前的我怎么炼出来的。已经有功法了,自然不可能再修炼别的,那功法未必比我现在修炼的更适合自己,但若相冲的话,那我就死定了。 功法书全都没有,那就学术法方面的书,然后,我悲哀的发现,那些个排山倒海的手段我全都学不了,灵力不够,一一对比,只有符最适合我。可符能让人灵魂出窍吗?没听说过,至少我没在符书里看到。 “你先入定,然后想着离开躯体就行了。”玄君道。 我讶异:“这么简单?”这样就可以灵魂出窍,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灵魂出窍了? “你想得美,这法子只有有着一定修为的修士能用,普通人可用不了。” 入定冥想修炼,我很熟悉,画符也是需要消耗灵力的。别看我每回对付妖魔鬼怪都是一沓一沓的扔符,实际上我每日能画的符也就十来张,画完了,我全身的灵力就被抽干了,需要重新修炼恢复灵力。每次与妖魔鬼怪作战,消耗的符都是很长一段时间攒起来的存货。 每日都会入定冥想,熟门熟路,我几乎是分分钟就进入了冥想状态。 不过,都冥想了?我要怎么知道自己成功灵魂出窍了? 忽然想到了这一点,我顿时无语,这破记忆,忘了问了,倒霉。 正打算睁眼去问问玄君,却发现自己如今的情况有点不对。 视野很奇怪,我记得自己之前是坐着的,视线比沙发还要矮一点,可如今,感觉自己抬手就能碰到天花板。 我低头看了看,不出所料的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摆着不甚标准的打坐姿势,一动不动的样子,好似死了一般。 这就是灵魂出窍的模样吗?挺有意思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八仙里的铁拐李,关于他的成仙经历有很多说法,其中一种是说他原本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在一个山洞里修行道术,并且已经达到了很高造诣,甚至能够使灵魂和肉体分离。由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他是真的挺厉害的,一般修士想灵魂出窍也有点难,就算做得到也不敢像他那样乱溜达。 这位老兄有一日决定寻找高人,就命令他的徒弟看守他的尸体,然后他的灵魂就出去游玩了。对此,我很是佩服,灵魂出去溜达可是很容易出事的,一个不留神,那就成植物人了。 事实证明,身体到处溜达没什么关系,但灵魂出窍四处溜达就很有问题了。李老兄虽然没变成植物人,却也没好到哪去。 师父出门溜达了几天后,徒弟家里发生了大事,需要徒弟赶紧回家,于是徒弟只好把师傅的尸体烧掉回家。不久李铁拐的灵魂回来了,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尸体,非常惊慌。为不从生魂变成死灵,被无常找上门勾魂,好不容易在树林里找到一具因饥饿而死的尸体后也没仔细看,就这么借尸还魂了,然后.......真不知道他复活后发现自己借的身体是个瘸子,心里是什么滋味。 不过我肯定没那么倒霉,这山庄里的人都不是一般人,绝对不会像铁拐李的那个弟子一样坑。 这么想着,我放心的给双脚下了指令,去刘元的脑子里,嗖的一下就出现在了刘元的识海里,速度之快,光速也不会有这么快。 我默默低头瞅着自己的双腿,没看到双脚,也没看到双手,只看到了四只被紫色鳞甲覆盖的爪子。 47、第九章失忆者·灵魂 卧槽,什么情况!? 老娘就算不是整人,也是个半人啊,怎么就成这副模样了? 抬爪摸了摸脸,还好还好,至少还是人脸,不对,这更有问题好不好,哪有人全身跟蛇似的,就脑袋是人?也不对,除非是玄君那种快化蛟的蛇,否则没有爪子的,就算是玄君,也就两只爪子,老娘有四只爪子,爪尖瞅着挺锋锐的,感觉比特种合金的刀锋还要锋利。 脑子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什么感觉,老娘算是懂了。 从人变成半人,我也就接受了,身上会长鳞片,我也勉强接受了,现在更好,整个躯干都变成了不知名品种,泪目。 正纠结着自己如今的模样,忽然觉得周围环境有点不对,怎么一片虚无?不对,也谈不上一片虚无,虚无的世界里还有着很多颜色,那些颜色来自于一些珠子。 什么情况?什么地方? 我抬手,啊不,应该是抬爪抓了一枚珠子,凝神细看,一段记忆涌入了眸里。 我靠,辣眼睛啊。 这里头竟然是活春宫,是刘元先生和一个少女的活春宫,虽然听说过很多事业有成的男人因为自己年纪大了的关系,喜欢找年轻鲜嫩的少女,但没想到刘元先生也好这口啊,记忆里他抱的那个少女的也就十六七八吧,具体几岁不好说,但肯定在这个范畴就是了。 我正腹诽着,却隐约觉得哪不对,因为之前以为刘元先生是精神病的关系,我把他的情史给问了个底朝天,连第一次接吻的时间都给挖了出来。除非他刻意隐瞒,否则不可能不提一下他曾经有过一个年纪很小的情人。若是一夜.情,因此忘了,那也不太可能,这枚珠子的很亮的白色,握在爪子里也很温暖,感觉主人对这段记忆很深刻,并且很幸福,不可能是一夜.情。 而且,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觉得刚才看到的记忆有些诡异。 哪里诡异呢?我想了好一会,想不到,刚才只看一眼就撤了视线,看得不够全面。 深呼吸,做了个心理准备,我再次看起了珠子里的记忆,终于知道问题在哪了。 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有生理欲.望,人是动物,自然也有生理方面的需求。情.欲是诸多生理需求中最易令人沉醉的需求,在这段记忆里,刘元的眼睛里是满得都要溢出来的迷恋,但与他拥吻交.合的少女却不是,少女虽然很热情的回应着刘元,仿佛回应深爱的人,但她的眼睛却是清明的,没有一丝一毫被生理需求影响到的痕迹。 就算对刘元没感情,也不可能一点影响都没有,那双眼睛的模样,我觉得跟正常人说今天天气如何时的眼神没什么两样。 我再看了看刘元的年纪,看上去和现在没什么差别,人族的容貌在步入青年后便不怎么改变了,保养得好的话,三四十岁的人看着不到三十岁是很正常的事。而刘元,看得出来他保养得很好,虽然三十几岁了,但看上去也就二十几岁,这让我如何判断这段记忆里他是几岁了啊? 我将珠子放掉,换了一颗,每一颗珠子里都是刘元的一段记忆,看了几颗后我便总结出了经验:晶莹剔透如琉璃的白色珠子都是美好的记忆;浑浊而斑驳的黑色珠子是特别糟糕,糟糕得让当事人万念俱灰的记忆;阴霾般的灰色珠子的也是很糟糕,但还没到万念俱灰想死的记忆。 放眼望去,半数珠子是黑色与灰色的,也有半数是很温暖的白色,总的来说,后者偏多,这家伙的人生挺不错的,一半的岁月是幸福的。 我一枚枚的看了过去。 刘元生于五十年代,身世略倒霉,他老子是个地痞无赖,成日里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外头瞎混,回家打老婆打孩子。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刘元也是倒霉的,不过现在的他可完全看不出有家庭暴力的阴影。 孩子出生一年后,他老婆便忍无可忍的跑了,不过她是一个人跑的,把孩子给留下了,得亏没多久人民公社开展,虽然刘元的老子游手好闲,但因为人民公社的关系倒也没缺了刘元一口吃的,这才没把孩子给养死。 可惜好景不长,刘元出生的时代正是华夏牺牲生态环境发展工业的年代,大炼钢铁不知多少林木被砍伐。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也是非人存在暴怒前夕的岁月。 山河草木无言并不代表它们就任人欺凌了,相反,它们都有灵,有自己的想法,至少草木是有的,证据?白梅街上走来走去的花草树木就是铁证。至于山河是否有灵,我没见过,但草木都有灵,想来山河也不会是无识无觉的存在。 别以为别“人”没有嘴巴说话就可以随便欺负“人”,时人的激情最终化作了众多只能无法用生命来描绘,只能用“存在”这个词来形容的存在的怒火。 三年.自.然灾害来了。 史册之中不时有天灾人祸的年代,灾民易子而食的惨像,这一方面说明了人逼急了的时候什么都能吃的牙口,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为了活下去会有多自私冷酷。 刘元是易子而食里的子,另一个子是个女孩,那个家庭有几个孩子,但只一个女孩,因此成了易子而食里的子。 这样的事情在那样的年代不少,但刘元与那个女孩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没被吃掉。 在刘元快被那户人家宰了下锅时有个人拿着把柴刀将那一家人都给杀了,手法之利落干脆,完全不像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更像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一刀一个砍翻人不算,还生怕人没死透,在每个人的脖颈上剁了一刀,确保死得不能再死才罢手。而这期间,那个男孩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是平静的,不是疯狂,不是残忍,也不是濒临崩溃,而是如水的平静,切瓜砍菜一样的平静。 然而,他切砍的不是瓜果蔬菜,是活生生的人,虽然能理解他在救人,但这眼神,这人是变态吧。 男孩把刘元给放了下来,刘元也同时知道了这人怎么会来救自己。 刘元的老子易子回去的路上,那个女孩一直在哭,她已经能预见未来了,刘元的老子也在哭,刘元到底是他亲生儿子,虽然比不上他自己的命,可那也是亲生的儿子,要被人吃掉了,不免伤心。 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哭,然后那个女孩就想跑,没跑掉,被刘元的老子给打了个半死拖着往回走,引起了一个背着柴刀路过的男孩的注意。再一听刘元老子对女孩骂骂咧咧的话,立马就猜到了怎么回事,随手掷出了身上的柴刀,刘元老子的脑袋立时搬了家。得知还有一个要被吃掉的倒霉蛋,男孩干脆好事做到底,拿着柴刀来救人了。 救人的方式是把两个人的家人全给杀了,这方式简单粗暴的,服了。 不过不能否认,虽然简单粗暴,却是最管用的,因为就算他这一次逼迫两户人家不易子而食,但那操蛋的灾害年代,为了活下去,他们一定会再次易子。说不定下一次连易子都给省了,就那么吃掉自己的亲生骨肉,一点不忍跟自身生命比起来,自然是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只是这么做是一劳永逸了,却有个新的麻烦,不是每个孩子都跟他一样变态,至少刘元与那个叫大丫的女孩和他一般年纪,却没有在这个世界独立活下去的能力。 男孩杀完了人就打算走,不打算再理会这两个暂时死不掉的孩子,但刘元与大丫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死扒着他不放,赖上他了,一人抱一条腿,死活不让他走。 男孩最终只能带着两个人一起回家。 男孩叫杨扬,家在山里,是猎户,父母都已不在,还有一个年纪一大把、身体很不好的祖父。论理,猎户靠山吃山,怎么都饿不着,但天灾年间,人们连树皮草根观音土都吃,自然不吝于进山寻找食物,因此山里的动物都被灾民扫荡得差不多了。但男孩却将自己与祖父照顾很好,甚至在这天灾年头,别人都瘦骨嶙峋的,老人却被他养得白白胖胖的。 杨扬每隔几个月就会出门一趟,回来的时候一定会带回足够吃用好几个月的食物,有杂粮,也有刚死的山林动物,他的解释是猎了一些野味跟人换了食物。家里添了两个人,杨扬出门的频率高了很多。 刘元想帮忙,但被拒绝了,他便帮杨扬照顾老人,收拾家务,以及磨刀,磨着磨着他便发现了不对劲,柴刀上有很浓重的人血味道。杨扬每次回来,柴刀上的血腥味都很重,刘元已经闻过人血什么味了,印象深刻,因此分辨出了柴刀上的血并非动物血,是人血。 刘元很担心,便在一次杨扬出门时悄悄跟了上去,杨扬没骗人,他的确是出去打猎的,去平常人根本不会去的深山打猎,只有那样的地方还有动物,不过都是很危险的动物。杨扬翻山越岭很熟练,进得去那些地方,刘元却不能,因此在外头等着,心却是放下了,虽然是去打猎的,也有危险,但怎么都比去杀人好。 事实证明,刘元的心放得太早了。 杨扬打猎回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步行去了城里,虽然□□年间,大部分人都吃不饱,却并非所有人,总有一些人哪怕是天灾最厉害的时候都能发财的机会吃得脑满肠肥的。杨扬跳进了别人家里,留下了一屋子的尸体,带走了屋里所有的米面与珠宝,然后拿到黑市上换成粗粮,一半赠给快饿死的灾民,另一半带回家。 我心说,这孩子要不是年纪太小,诡异感太重,杀人时的眼神太过平静,感觉跟变态似的,简直就是古代的侠士。 刘元和我不一样,我连吃人的妖怪都见过了,他没有,所以心理素质不如我,被吓得不轻,更让他吓得不轻的是,什么都没有的空气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银白深衣,玉冠束发,这打扮再加上出场方式,一看就不是人。 “您怎么又杀人了?” “我没随便杀人,都是挑了之后杀的。” 少年显得很无力,指着刘元藏的方向问:“那要不要杀了他灭口?” 48、第九章失忆者·轮回? 我汗颜,这是妖吧,只有这些妖魔鬼怪会如此无法无天。 要被灭口的不是我,所以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只是汗颜,刘元却是被吓得不轻,想跑,却因为被吓得腿软而跑不动。 杨扬看了刘元一会,最后对白衣少年说:“抹去他的记忆。” 白衣少年颇为无语。“这都第几回了?您每次不能用法力,回回都让我出手,我感觉自己都要成您的保姆了。” 杨扬闻言挑眉道。“做本王的保姆难道不是你的荣幸?” 正抹去刘元记忆的白衣少年语塞,我亦惊讶,本王?华夏这地,打从民国起就没有王了,他一个猎户的孩子,是哪的王?虽然很荒谬,但我就是觉得杨扬没骗人,他真的是王,他自称本王的那一刻,虽然没有电视里演的君王的不怒自威,只有平静与理所当然,却比不怒自威更令人可信,演得再像那也是假的,而真的再落魄也是真的王,它就是王,所以理所当然,没有自豪,没有威风凛凛,唯有平静,因为理所当然,所以平静。 谁tm会在说今天天气如何时不怒自威与威风自信? 刘元最后一秒的记忆很简单,是白衣少年问杨扬:“那大王,您这回怎么转了性,多管闲事加心慈手软起来了?” 刘元只听到杨扬说了四个字。“他是弗陵。” 弗陵?这又是哪位? 刘元不知道弗陵是谁,也不可能知道了,当他醒来时人已在家里,之前的事全都忘了,醒来后看天亮了,赶紧拿了扫把抹布打扫屋子,杨扬很爱干净,不论是墙壁还是地板都要保持一尘不染,也因此,刘元与大丫每日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在打扫上。 看着习惯性开始清扫,没有一点不适的刘元,我知道,他是真的给忘干净了。 杨扬的祖父是个很博学多才的人,据说年轻时也读过书,上过学,抗过日,只是他不是红军,是国民.党的军队,也因此,战争结束后便回了老家享清福。可惜没能如愿,儿子死得早,丢下个未成年的孙子给他,只得在白发人送黑发人后再次把屎把尿的拉扯孩子,如今杨扬也能帮着做很多事了,日子这才稍微过点。 杨扬的祖父老来没什么爱好,就好下象棋,祖孙俩每日都会对弈一番,刘元在一旁观看,倒也渐渐学会了下棋,在杨扬出门的时候也能陪老人家下棋解闷。 这样的日子过了八年,八年后,老人的身体撑不住了,无常都到了病床之前。许是回光返照的关系,老人的精神很不错,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你不是杨扬。” 刘元大为不解,什么意思? 正服侍老人喝水的杨扬闻言倒没疑惑不解,只是随意的嗯了声。 “我能知道怎么回事吗?”老人问。 杨扬说:“九年前,那一场病,他就没了。我恰好欠他一桩因果,需要帮他做件事以偿因果,他说,他不想死。起死回生的因果和麻烦太大,我不想那么做,便让他换个,他便让我给你养老送终,让你开开心心的渡过晚年,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感觉,你病好之后我就觉得你不对。”老人道。“不过,还是谢谢你,这些年,我过得很开心。” 老人说完就永远的合上了眼,刘元却悚然到了极致,如果杨扬在九年前就死了,那么眼前这个是什么? 刘元仍旧没得到答案,又被抹去了记忆,这一次抹得更彻底,不仅抹了,还改了。 刘元再次醒来是在孤儿院,多年前,易子而食,他与大丫一起逃了出来,然后被好心人送到了孤儿院,没有杨扬,没有猎户爷爷,这是他们记得的内容,也是别人对他们的记忆。 白衣少年很厉害,不仅改了两个当事人的记忆,还改了周围人的,一个都没落,宛若一张网,将刘元给困在了最深处,不论朝那个方向跑,都跑不出去。 然而这一次刘元却不是完全没有感觉,他依稀觉得自己忘了什么,然而他已有的记忆太完整,哪怕那是虚假的,也没有哪个人能够想到,并且意识到这个问题。就算是最厉害的催眠师,也只能催眠别人忘掉或混淆一段记忆,绝不可能无中生有出一段完整的人生记忆塞别人脑子里,有那本事就不是催眠师,而是神仙了。 活了十三年,有八年的记忆是虚假的,我忍不住为刘元先生掬一把同情泪,倒霉孩子好可怜。 过半的记忆是虚假的,哪怕虚假的记忆因为太过完善,不论是从内还是从外都无法发现问题,却有一样东西是无法蒙蔽的——第六感。 进入文明社会,人的第六感已经退化得差不多了,但退化并不意味着消失,有的时候还是会跳出来的。倒霉孩子刘元先生就是这么个情况,所有的一切都很合理,也很正常,可他就是觉得哪里不对。 虽然觉得不对,但刘元也没多少精力去踅摸哪里不对,彼时正是文.革初期,整个国家跟着了魔一样,刘元过得挺艰难,读书没有课本,吃饭总吃不饱。孤儿院没多少钱,而他又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因此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如何吃饱这个问题上,特别是他还有个人要照顾——杨燕,就是大丫,在杨家时,老人给她起了新的名字,原来那名字太不好听了。白衣少年改了两个人所有的记忆,唯独没有修改女孩的名字。 约莫两年后,刘元遇到了一个人。 之前说了,那个时候正是文.革,虽然没有战乱,但混乱疯狂不比战乱年代差的时代。刘元认识的那个人姓李,早年留学海外,后来抗日战争结束,便回了国,做研究之余因为相亲而认识了一名较为有名的抗日将军,觉得处得来,便成了婚,刚开始的时候日子过得很好,直到文.革爆发。 李女士是海归,现在这年头,海归是时髦词,但那个时候,海归是要被打为臭老九的,而那年头被打为臭老九,绝非好事。将军虽是抗日时有名的将军,但他也是国民.党的降将。俩人的身份都有问题,毫无悬念的被□□了,将军在□□时受了伤,一直没好,在病床上养着。李女士稍微好点,但也没好太多,俩都是伤员,不过许是被□□给吓到了,并且是物极必反的那种吓,夫妻俩想起了自己不止有彼此,还有三个孩子,因此在一次□□受伤醒来后李女士便似变了个人,将将军的抢给翻了出来,再有红卫兵上门便毫不犹豫的开枪,境况这才好起来,怕死是人的天性。 刘元第一次见到李女士是李女士送孩子上学,他与李女士的长子是同学,看到李女士,刘元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丢了什么,又重新发现了。 李女士的孩子在学校没什么人缘,众人都避着,刘元反其道而行,可以与之交往。因为是好朋友,又是唯一的朋友,李女士的长子时常邀请刘元去自己家做客。 李女士的家很干净,简直就是有洁癖的人家。论理,这样的房屋,第一次上门,刘元应该很陌生且胆怯的,但他却觉得很熟悉很亲切,仿佛他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这让他很是奇怪,自己虽然有点爱干净,但不至于到这地步吧? 初见,李女士很热情的招待了刘元,然而眸子里却有一丝无语加无奈,不过太细微,只有一直留意她的刘元注意到了。 我也留意到了,虽然性别、容貌都不同,但李女士与杨扬很像,无关气质无关长相的相似,事实上,这完全是两个人,但就算是我,也诡异的觉得这两个人相似,说不上为什么的相似。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种感觉不是我的胡思乱想,而是,一个人不论经过多少轮回,容貌与性别换过多少茬,记忆又怎样面目全非,但有一点是永远都不会换掉的,便是灵魂。 李女士的家成了刘元第二个家,或者该说是唯一的家,因为他已经不记得那座山中小屋了,而孤儿院也不是他的家。 说不上为什么,他很喜欢李女士,觉得这种格外干净,干净得过分的环境很温馨。 这一次的惊变是在刘元十七岁那年,将军曾经得罪过不少,而在还是军官时,自然杀过不少人。剿灭一个土匪寨子时,有漏网之鱼,多年之后,漏网之鱼找上门来了,不过不是直接找上门,而是利用当时的环境以及舆论对付将军。 刘元与杨燕彼时靠着打零工攒了一笔小钱,打算租个屋子,带着杨燕搬出孤儿院,有自己的家比较靠谱。为了物色物美价廉的屋子,刘元满城的找房子,因此撞上了李女士夜行的一幕,这一次不是用柴刀,用的是一柄古剑,那是将军家祖传的。 李女士用剑,令人完全不知该用什么语言来描绘,天衣无缝,所以无法描绘,也不属于人间。自然,纳米技术也能做到,但千百年前的古人肯定做不到。而李女士的剑给我的感觉差不多,所有人都是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就她一个是科技时代的科学家。 杀完人,看到刘元,李女士无语了,更无语的是再次出现来收拾烂摊子的白衣少年。“怎么又杀人了?诶,怎么又是你?” “又是我?我们认识?”刘元大为不解。 白衣少年闻言无力的道:“认识,不过那不重要,反正你不记得了,也不会再记得如今的事。” 刘元愈发不解,还想说什么,白衣少年已经一巴掌拍他脑袋上了,很好,记忆又被清理了一回,真是个倒霉孩子。 49、第九章失忆者·师生 这一次没人察觉出李女士的里子已经换了一个,演技越发精湛了。 刘元没有提示,自然猜不到,而且很快也不用猜了。。 论理,被洗去了关于看到李女士夜行杀人的记忆后,刘元别的记忆是可以保住的,但是......刘元真的是个倒霉孩子。 倒霉孩子过了三年好日子,又赶上麻烦了。 不知道李女士的里子究竟什么物种,仇家貌似不少,ps:不是壳子结的仇,是里子结的仇。 “哈哈哈,n|(yuezhuo)君,你也有今天啊。” 陪着李女士上街买菜,若是有人找茬自己一个男人也能发挥点作用的刘元看着路上碰到的这个笑容猖狂的玄色绣龙袍服的怪异男子,深觉得自己是碰到神经病了,谁家精神病院这么失职,竟然让病人跑了出来,不过这神经病哪偷的衣服,做工挺细致的。 李女士与刘元不一样,她没认为对方是神经病,而是道:“你想怎的?” 容颜邪魅的青年狞笑:“你当年屠我族数十万族人,你说我想干嘛?” 李女士微叹。“那是因为你们先杀了我长姐。” 刘元大惊,李女士别是给吓出毛病来了。 “我们才杀了一个,你又杀了多少?”青年男子怒道。 李女士理所当然道:“你们杀的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杀回你们几十万,这不是很公平吗?” 哪里公平了?几欲吐血的青年男子就差在脸上写上这五个字了,我与他很有共同感觉,李女士这账算得真真是清新脱俗啊。几十万条人命,不对,还不一定是人命,但不管是什么命,都是命,几十万条命偿一人之命,商纣夏桀也没这么暴虐啊。 刘元再蠢,这个时候也该听出问题来了,这不是精神病人的对话,是两个品种不明的非人生物的对话。 “李阿姨......”刘元犹疑的看着李女士,究竟什么情况? “我不是人。”李女士随口道,同时将刘元推了出去。“你先走吧,这里会很危险。” 刘元不愿走:“要走一起走。”不管究竟怎么回事,那男子都是赤.裸.裸的来者不善,他不能将李女士一个人留下。 李女士一记手刀劈晕了刘元,同时将人丢给了赶到的白衣少年。 这一次醒来,刘元没看到李女士,所有人的记忆都被改了,因为李女士没回来,也不知是把那个男子给干掉了,还是被.干掉了。 在所有人的记忆里,李女士不是在一日出门后与人斗法而挂掉的,是病逝的,更令人深信不疑的是,李女士生病的所有病历病案都有。虽然李女士走了,但日子还是要过,加之李女士在世的那几年将家里几个孩子都给□□得......略凶残,就算她走了,这个家庭也不会出什么事,仍会以良好的心态生活下去。 人生能倒霉成刘元这样,真真是不容易。 在刘元的记忆里没有李女士的存在,他虽然与李女士的子女很熟,也上过几次门,但对李女士并未没有太多印象。哪个人与同学做朋友还会与朋友的父母成为忘年交?因此对于这样的记忆,刘元并未发现问题,却仍有丝丝怪异之感。 虽觉得怪异,奈何虚假的记忆着实完整,刘元没能找出问题来,只得放到了脑后。 之后的日子平平淡淡,成年后与杨燕一起离开了孤儿院,一边自学一边工作,认识了一位从京城来的知青,双方都感觉还行,便交往了。没多久,高考恢复,两个人约定一起高考,结果......只过了一位,于是因为女朋友要回大城市里上大学,另一个却不能去,和平分手。 刘元苦读了一年,终于考上了,平淡而紧张的大学生涯,这位真心是个人才,别人大学都是悠哉悠哉的,他倒好,紧张无比,不过效果极佳,两年就毕业了。 那时候毕业后就业很容易,刘元很容易就找了一份教师的工作,一干便是两年,但因为没有关系和背景的原因,刘元人缘虽然不错,却一直没有更进一步的机会。严格来说,不是没机会,而是......每回跟他竞争的都是有关系的人,而没有关系的他自然做得再好也没用。 看得出来,刘元先生的心态很好,屡遭打击都没愤世嫉俗,仍旧乐天知足的努力生活着。 第二年的时候,因为一个高中班级的班主任回家安胎养孩子,请了长假,班级的事物暂时由刘元代替,成了代班主任。在此时,班上来了个插班生,第一眼,刘元就觉得那少女非常熟悉。 美人看皮却更看骨,少女的容貌一般,但从骨子里透出的气度却是无与伦比。我心说,难怪刘元觉得眼熟,许是又换了个壳,还是个年轻的壳,这家伙是越来越不掩饰真面目了。 刘元很欣赏这个学生,学习认真,成绩好,除了......高岚老师看高岚时是什么表情,我大抵能想像出来了,这里就有个现成的模板。 不过少女名叫葛乐的少女却不是高岚那种以打架闹事为兴趣爱好的暴力分子,虽然我隐约觉得这少女里子的暴力程度比起高岚只高不低,但葛乐的自制力比高岚强悍多了。只是刘元没看出来这一点,因此他时常给葛乐做辅导,从学习到人生观都有再教育,刘元觉得这孩子是块好料,若是日后成了黑社会,那就太可惜了。 最开始刘元是真的出于老师的责任心,但到了后来他却发现自己的心态不太对劲,他似乎对自己的学生动了不该有的心思。为人师表,怎能祸害学生?刘元果断摁灭了心里那点小心思,后来遇到第二任女友,因为两个人相处得可以,刘元又不想自己那种心思再冒出头,加之他自己年纪也不小了,便顺理成章的和第二任女友交往了。 看得出来,刘元的自我控制力很强,虽然还没完全将葛乐给忘了,但也慢慢开始放下。照这个趋势,他虽然会觉得葛乐给自己的感觉很奇怪,却不会再有男女之事,奈何这孩子着实是个倒霉孩子。 第二任女友是高干子弟,与她交往,刘元便等于有了关系,事业开始上升,然后在婚礼前半个月卷进了杀人案里,所有嫌疑与证据都指向他,可人真不是他杀的。 现代社会办案讲究证据,刘元太有嫌疑,证据也指向他,所以不论他怎么说,都被拘留了。女友的家庭一听刘元卷进了这样的事里,立马就解除了婚事,并且带着女儿出门旅游避风头了。 让我无语的是,刘元在这时候认识的警察竟然是我认识的,赫然是小姑丈。小姑丈这人我了解,虽然家庭方面挺让人无语的,不是渣的问题,是生活重心太过偏向工作,但不得不说,有这么个人民警察,对人民是个好事。哪怕所有证据都指向刘元,但小姑丈就因为证据太过巧合,感觉跟故意的似的,明明可以结案了也不愿就此了事,而是坚持继续查,终于查出了怎么回事。 红眼病的问题,刘元交了个白富美,前程似锦,招了别人的红眼病,那人在因为一时口角杀了人后便一不做二不休的栽赃到了刘元的头上。 这要不是碰上小姑丈,刘元真的得吃一辈子牢饭了。 虽然得了清白,但工作没了,未婚妻也没了,真不好说是幸还是不幸,无妄之灾啊简直。 饶是刘元心志过人,被打击至此,也终于绷不住了,自暴自弃,终日饮酒。 在此时,葛乐来找了刘元,看着被打击得一蹶不振的刘元,葛乐颇为无语,然后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居然在这个时候跟刘元告白了,再然后.......我之前看到的活春宫就是这时候的事。 我看得瞠目结舌,姑娘啊,刘元是局中人所以看不出来,但我不是局中人,我是旁观者啊,你压根就不爱刘元。 一个暑假,葛乐都陪着刘元,暑假结束,该去学校上学了。刘元想了很久,跟葛乐说,让她回去好好上学,考大学,他也会好好找份工作,等葛乐读完大学就跟她结婚。 刘元先是在本地找份工作,但没能如愿,警察还了他清白,也让他的前未婚妻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完全明白为什么高岚说她家不是鹤城本地人,却不知道因为什么事,被降到鹤城来了,小姑丈的工作态度,太容易得罪人。 小姑丈被降到了偏远的鹤城,刘元则是找不到工作,差一点成了他老丈人的那位希望他消失,别在面前杵着,太碍眼。他的未婚妻则是想与他重修旧好,刘元拒绝了。 “我有新的女朋友了。”刘元这么跟前未婚妻说,但没说出葛乐的名字,因为葛乐现在还是个孩子,还要读书,若是别人以此事做文章,葛乐的前途会被影响。因此刘元想着,在葛乐考上大学之前不会跟任何人说他与葛乐的关系,而等葛乐上了大学,也就谈不上早恋了,可以谈恋爱,至于他年纪大了点这事,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别人管不着。考不上大学的话,那就直接结婚好了。 前未婚妻问不出是谁,便觉得刘元是还在怪她,一直恳求刘元原谅她。 父女俩夹击,刘元不是一般心累,最终与葛乐商量了下,他还是去外地打工好了。 葛乐对此表示支持,送了刘元一枚古玉玉佩,说是别人送她的,若是刘元在外头有什么急用钱的地方,可以把玉佩给卖了。 “我会保管好,不会卖。”刘元说。 刘元走了,虽然年近而立,但胜在肯吃苦,肯拼。又有一定的眼光,什么赚钱就做什么,慢慢的也积攒起了一笔钱,开了一家小公司,经营起电器,然后.......必须得说,这家伙简直是衰神附体。 虽然主要精力向电器行业转移,但之前经营的杂七杂八的生意也没有第一时间撒手,就算撒手也需要时间慢慢来,毕竟,他之前什么赚钱就做什么,虽然没明着违背法律,但也踩着法律的边缘线起舞了。 他想抽身是好事,但之前已经得罪过不少人了,其中不乏手上有着人命的黑社会。 50、第九章失忆者·玉佩 离开刘元的记忆之海,回到自己的身体花了我不少时间,等我折腾完还魂的时候,刘元都醒了,期待的看着我,等着我给他答案。 我无言的看着他。 刘元很是紧张。“你也没找出原因?” 不,我找出来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沉默了许久,终是说:“你还记不记得,你当年回老家的飞机失事?” 刘元闻言一怔,道:“记得,那一次我差一点就死了。” 我说:“把‘差一点就’这四个字给去了。” 刘元呆了下。“我还没死呢。” “我在你的记忆里看到你没有跑掉,飞机失事太突然,机长根本没有时间给乘客发降落伞。你也没有得到降落伞,从而跳伞逃过一劫,你是就死在了那场事故里,烈火吞噬了你的躯体,就算没有尸骨无存,想来也不会是完整的遗体。” 刘元低头瞅了瞅他自己的身体,又瞅瞅我,不言而喻。 我让他等我一下。 君长青似乎挺喜欢收集奇奇怪怪的东西,除了香料,更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化石,那些化石内容非常丰富,有恐龙蛋,也有一枚包裹着蛇和蝴蝶的琥珀(我拍照找人看过,根本没人认识琥珀里的蛇和蝴蝶是什么品种,喵了个咪的,蛇通体黑色,只有肚子是白色的,玄君跟我说,那是玄蛇,可寿万年的妖族,至于蝴蝶,他也不认识)。 大整理的时候很多东西都给清理了出来,发现玄君与白姐都挺见多识广的,我便将我不认识的一些东西给它们过了眼,其中一样是一枚贝壳化石。我原以为那是君长青不知道什么时候去深海里溜达的时候顺手带回来的纪念,诚然,这贝壳是大了点,只有深海才能找到,人是下不去的,可君长青是人吗?他是半神,区区深海根本阻拦不了他。 白姐告诉我,那玩意的确是深海的产物,却不是一般的贝壳,严格来说,那根本就不是贝壳。 那是蜃壳。 蜃是水族的一支,传说形似牡蛎,不过也有能修成龙的,水族的终极进化多为龙族,但能够修炼成龙的不多。蜃这一支水族走的是大众路线,因此又有蜃龙的传说,但也就是传说,真的蜃或蜃龙就没几个人见过,此物种生活在深海,而能去深海里溜达的......基本不是人。 君长青收藏的这枚蜃是枚化石,玄君说,这蜃死的时候肯定几百万岁了。 我当时就忍不住反驳:咱们且不说几百万前地球是怎么个模样,就说几百万的生物它的体型该有多大?肯定不会是一尺见方。 玄君当时就给了我一双白眼:这蜃壳被炼制过。 君长青再喜欢纪念品也不可能将一座山给搬回家,我当时就悟了,颇好奇的问:蜃壳有什么作用。 能让君长青那么费心,想来是有大用处。 玄君表示没用处,阿吉表示能泡妞。 蜃吐出的气会形成海市蜃楼,但海市蜃楼里的景象......那是真真切切存在的,至于曾经存在还是如今仍旧存在,那可就不好说了。 自这一点便可看出一件事:蜃有能力播放曾经存在过的东西与发生的事。 简直就是电影,而且比幕布上的电影更鲜明与丰富,连3d都不如。 且,电影都是编的,海市蜃楼播放的可是实实在在存在国或发生过的事物。 君长青得到蜃壳时,华夏的电影业,还是黑白的,画质之差.......反正他是因此看中了蜃壳,觉得这玩意很适合讨媳妇喜欢,不过他媳妇现在都还不能化成人形,也就一直都没机会欣赏到海市蜃楼电影。而等她能化成人形了,人族的电影现在都有彩色的了,再过个几十年说不定能让人如亲临现场一般观察,完全用不着蜃壳了。 然而以后的事谁知道呢,反正此时此刻这蜃壳是能解决一桩生意了。 我将蜃壳从杂物间搬了出来,同时向刘元伸出了手。“你身上有一枚凤鸟玉佩吧?借我用一下。” 刘元闻言自身上取出了一枚墨色的凤鸟玉佩,黑色的凤鸟身上隐约可见丝丝缕缕的殷红,仿佛泣血,仿佛神鸟被俗世所染。“这枚玉佩是我在一次拍卖里买到的,我特别喜欢,你怎么知道它的?” 可怜的孩子,你的记忆真是被改得面目全非了啊。 我将玉佩丢进了蜃壳里,然后对刘元说:“我请你看电影。” 蜃气弥漫,这枚墨玉的往昔巨细无遗的在蜃气里浮现。 这枚墨玉的历史真的很长久,严格来说,它压根就不是玉石,而是骨骼,因此电影的开篇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神魔大战。 凤凰有五色,赤者为凤,青者为青鸾,白者为鸿鹄,金者为g(yuan)r(chu),亦做g雏,玄者为n(yue)|(zhuo),蜃气里最早出现的画面便是一只玄色的n|。 我愣了下,什么情况? 刘元忽道:“它和玉佩上雕琢的凤鸟真像。” 我没吭声,不知为何,有种不怎么好的感觉,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n|的对手是一头黑龙。 华夏民族认为龙凤呈祥,并因此而理所当然的认为龙与凤的关系是极好的,龙凤是夫妻,现实真的如此吗? 自然是否。 俗话说,邪不胜正,然而电影的开头就告诉我,正不胜邪。 洪荒时代,有妖鸟作乱人间,猎杀神、妖与魔为食,黑龙奉天帝之名前去降妖,熟料,那妖鸟赫然是一头有着凶兽血脉的幼年n|。 凤有五色,其中最强大者为凤,而最好战者为n|。 凤凰乃神族,而凶兽乃洪荒所有物种的公敌,这头n|身上的凶兽气息之浓郁简直恐怖,黑龙完全想象不出是哪一位神君抽疯了将这么个怪物给生了下来。 那不是妖孽,是神孽。 “孽畜,速来受死。” 黑龙将正派人物的台词说得很是义正言辞,我觉得,这位神君莫不是白痴?哪有人会甘心低头认宰的? 反派与我的看法一致,因此n|给了黑龙一对大大的白眼。“智障。” 黑龙出身尊贵,从未受过如此屈辱,几乎被气得哇哇叫。 一番大战,终究正不胜邪,黑龙年轻气盛,又轻敌,与有着充足的猎杀神魔经验的n|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哪怕黑龙已然成年,哪怕n|尚未成年。 鏖战七七四十九日,n|重伤,但它也将黑龙给打残了,正待享用美食,黑龙以秘法提升了自己一个境界的修为,这才得以没成为n|的盘中餐。不过这样的秘法,这位主打完了,不是立马死翘翘就是今后修为再也无法进步,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虽然煮熟的泥鳅长了翅膀,但n|也没放弃,拖着黑龙耗着。 秘法不可能持久,只要拖到黑龙的极限,泥鳅仍会回到盘子里。 黑龙在意识到自己真的干不掉这头变.态的n|后,果断撒丫子跑了。 虽然n|是凤凰,而凤凰为百鸟之王,论起速度,黑龙自然不如凤凰,可这头n|是未成年鸟,丫毛还没完全长齐呢。 没追上,n|只得放弃。 黑龙想回到天庭,想告诉天帝n|是凤凰与凶兽的混血,神孽是所有神族的禁忌,而如此强大变.态的神孽,若说凤凰一族毫不知情,鬼都不信。他要向天帝状告凤凰一族,要带更多的强者将那头该死的n|挫骨扬灰,要让制造出神孽的南明神族灭族。 黑龙拼命的飞,然后.......死了。 红衣如火、容颜美得颠倒众生、甩开喜、妲己及褒姒(为毛用祸国妖姬来进行比喻?自然是这位神女极妩媚,不是皮相的妩媚,是自骨子里透出的妩媚,总感觉她以后像红颜祸水多过神女,嗯,是以后,因为她的人形看上去也就五六岁)一亿条街不止的神女在天门之外挡住了黑龙。 “本王不想杀你的,真的,奈何......你这次需要斩杀的妖孽,本王大抵是识得的。且,神孽之事揭露,我会很麻烦的。” 瞅着自称本王、红衣如火的神女,我瞠目结舌。 神女没有半点心慈手软的将黑龙给屠了。 为了不留痕迹,还顺手一把火将黑龙的尸体给烧了,凤凰真火烧得很干净,只剩下一块似是玉石的黑色物体。 墨玉在地底埋了千万年,也可能更久,直到西汉年间才得以重见天日,因其珍贵,被得到的人按着人世的规则献给了当时最强大的人——皇帝。 彼时在位的皇帝是汉武帝。 汉武帝将墨玉与和氏璧做传国玉玺后还剩下的一点玉料做为礼物准备送给儿子,先让两岁半的小儿子弗陵选择。 弗陵选择了墨玉,汉武帝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墨玉的材质虽然不错,但上头隐有血色,感觉不是特别好。加之和氏璧的历史,论珍贵,墨玉远不如和氏璧,便问弗陵为何选择墨玉。 弗陵说,和氏璧是做玉玺用的东西,是父皇的东西。 必须得说,汉武帝晚年最喜欢这个小儿子真不是没有原因的,政治很敏锐,也很谨慎。凡是跟皇权沾边的权利与东西全是汉武帝的,都跟他没关系,他不能沾。汉武帝还活着,皇位跟他没关系,汉武帝死了,那更跟他没关系,太子还活得好好的呢。虽然因为做了几十年太子都还没升职而有些心理问题,但身体很健康,肯定不会死在汉武帝前头。 汉武帝晚年多疑到神经病的境界了,弗陵一个小孩子便能如此敏锐,说没他的影响,鬼都不信,不过弗陵的表现汉武帝很是满意。 对弗陵很满意,那么对旁边眼睛一直在和氏璧上的太子自然不是那么满意了,但汉武帝也没有表露出什么就是了。 弗陵拿了墨玉不知道要做什么东西好,宫里有的是好的大匠,可他也得先决定将玉料雕琢成什么,别人才能下刀。 巫蛊之乱爆发时,汉武帝巡幸甘泉宫,还带上了最为喜爱的小儿子弗陵。 他们的背后是因为巫蛊之乱即将大乱的长安,历史学家都觉得,那个时候都对戾太子挺冤枉的。君王年轻时,美丽的姑娘都衷情于君王,很是满足了君王的虚荣心,然而随着年纪的增大,君王发现,美人们的目光都放到自己长大的儿子身上。 哼,儿子长大了一点都不可爱了。 担心与害怕儿子威胁替代自己地位的君王自然而然与日渐成长的儿子之间产生了矛盾,这是病,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什么病,奈何此疾为不治之症。 我也觉得戾太子挺倒霉的,却不是因为他摊上个有老年病的皇帝爹的事,而是......他只差一点便可以登上王位了,真的是只差一点。 刘彻与弗陵在甘泉宫命悬一线,差一点就去见阎王了,若是这两位在那个节骨眼上挂了,戾太子自然就不是华夏四大悲剧太子之一了,他会是一位皇帝。虽然不会如汉武帝那般武功卓著,但他的风格很适合做一个休养生息的守成之君。 51、第九章失忆者·鸑鷟 甘泉宫里刘彻怒气勃发,甘泉宫上空仿佛也能感觉帝王的愤怒,风雷大作......才怪。 骊山的确风雷大作,但跟帝王之怒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那是因为那上方有两尊大能在干架。 掐架归掐架,但双方都隐没了身形,凡人看不到,而结界也保护了下方的人族不受波及,自然,若是结界崩了,那别说甘泉宫里的人,便是整个黎山都得夷为平地。 干架双方一男一女,男子是个看上去弱冠的青年,女子则是一名玄衣的少女,皆是容色出众,尤其是后者,简直颠倒众生。更与之前杀了黑龙的红衣女孩酷肖。不同的是,少女穿的是玄衣,容色明艳却无半点妩媚,相反,整个人的气质宛若冰山,一座美艳的冰山。 小时候长得很好看,长大后长残了是很正常的事,可长大后与少时的气质画风差了十万八千里,神女姑娘也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 虽然气质画风朝着相反的方向长了,但神女彪悍依旧,手中长剑宛若一泓秋水,锋利无比,更惊人的是神女使出的每一剑都羚羊挂角,出神入化。不,羚羊挂角与出神入化完全不足够形容,她的剑分明已入道境,挥出的每一剑都是道。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赶紧一人一张符贴上了刘元与美人的眼睛,他的眼睛这会都在流血了,再去看雪狼与一蛇一角龙一狗,也都受了伤,但已经反应很快的封闭了感知。 道、法、术。道为至高,但世人所能接触到的都是最浅显不过的道,浅显得都不能说是道了。 如果用数学来做比喻的话,世人所接触的道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个层次的东西,而神女的剑道却已经微积分那个层次了,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让一个刚会数一二三的小孩去推演微积分,他肯定哭死给你看。可数学不会要人命,没有足够的境界却去看神女那个境界的东西,妥妥的找死,尤其是神女走的还是剑道,看一眼都觉得眼睛生疼。 神女是个变态,男子也不遑多让,俩都是变态。 男子对神女说:“少凰,何必呢,你体内流着九成九的凶兽血,神族从来都不属于你,何必为了神族压抑自己的欲望?我才是你真正的同类。” 少凰的回应是更加变态的一剑。 男子最终被少凰给劈成了两半,竟是一头生了十八对翅膀的怪兽,嗯,怪兽,因为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品种,似鹏鸟,但鹏鸟的爪子没那么利,羽毛也不会比金刚石还结实,屁股后头更有一根生满倒刺的长尾巴。 少凰将怪兽给烧成了灰,并不知道下方有个孩子目睹了天上的大战。 弗陵被吓得不轻,在宫室里窝了两天才恢复了点精神,眼睛也没那么疼了,虽然他在发现不对的时候就闭上了眼,但已经看到的还是伤到了他的眼,让他看东西有点模糊,只是小孩子恢复得快,且他也很快就把之前看到的剑给忘了,也就没事了。 见外头风和日丽,没有变.态掐架的痕迹,弗陵决定去后山走走。 汉代的环境比现在好多了,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古树,野生动物资源很丰富,有狼虫虎豹(不过不会出现在他面前,猎场跟后世的景点似的,危险都给清得差不多了)、有鹿、羊等小动物。 弗陵不是专门去狩猎的,因此没走远,只是在甘泉宫附近走走。 甘泉宫附近有一株梧桐树,年纪很大了,弗陵平常很喜欢去那里玩,走着走着便走到了梧桐树下,却发现这株树已经有了住客。树上有个鸟巢,巢里趴着只黑色的山鸡,真的挺像山鸡的,黑不拉几的,不过既然是住在鸟巢里,想来不是山鸡,是鸟类,不过如它这般,浑身羽毛都是黑色一点杂色也没有也挺稀奇的。 弗陵在树下玩了挺久,意识到一个问题:谁家鸟儿会在巢里一蹲就是半日,且从头到尾都没换过一个姿势? 别是死了吧? 弗陵赶紧爬上了树,巢里的鸟是热的,是活的,就是热得不正常,羽毛摸上去跟火炭似的,这要是在冬天抱着,什么手炉都可以省了。可如今不是冬季,就算是冬季,鸟类这体温也不正常。 弗陵赶紧将鸟儿抱了下去去寻医者,医者检查了一番,别说鸟儿有什么毛病,就是鸟儿是什么品种都没瞅出来,只能靠直觉判断:鸟儿似乎在冬眠。 弗陵听得满头黑线,冬眠你个鬼啊,谁家的鸟会冬眠?且冬眠时体温还这么厉害? 弗陵一直养着怪鸟,虽然体温一直都不正常,也一直没醒,但一直都活着。弗陵觉得,那位医者大抵没说错,这小东西真的是在冬眠,尽管如今根本不是冬季。 怪鸟昏迷了三个月后终于醒了,一醒来便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不对头,她原本是住在用鸟巢里的,如今也在鸟巢里,但这鸟巢不在梧桐树上,而是在皇宫里一个很舒服的笼子里,但再舒服也是笼子。 弗陵回来的时候怪鸟已经不在笼子了,笼子也不在了,严格来说,它还在,只是换了一种形态——变成了一滩金属。被高温烧成了金属液,然后冷却,自然就是一滩。 怪鸟换了个地方在继续睡。 弗陵顾不上笼子的变化,惊喜的将怪鸟捧在了手心。“小黑你终于醒了。” 咳,冲这起名能力,我要是小黑,我非扇他一巴掌不可。 啪! 小黑真的扇了弗陵一......翅膀。 “你可以叫我少凰。”怪鸟开口。 弗陵:“......妖......” 怪字没说出口便被怪鸟一翅膀给封住了。“眼瞎?妖鸟与n|都分不出。” 弗陵年纪虽小,但做为皇族子弟,要求很严苛,启蒙早,书也读得不少。自然知道n|是瑞鸟,可......鸟大爷,谁家瑞鸟跟您似的黑不拉几的?说是不详的鸟还差不多。 许是弗陵眼神太过直白,n|很容易就感知出来了,却没生气,而是一副你爱信不信的模样,真难为它以一副黑不拉几的鸟类嘴脸还能用表情表达出这种意思。 弗陵哭笑不得,心却是松了口气,这只怪鸟不管是什么,都应该不是妖孽。 “我叫弗陵,你叫少凰?” n|沉默片刻。“你可以叫我少凰。” 弗陵听出了其中隐含的意思。“少凰不是你的名字?” “我是家中次女,因此大家都唤我少凰。” “为何不唤你的名字?” “母亲为我起的名字是安宁。” 弗陵不懂。“这个名字不好?” “很好。”n|透着一言难尽的回答。 弗陵有了一个秘密,一个新朋友。 n|需要借助皇宫的龙脉之气养伤,加之弗陵也算是意外帮了她,她不介意当一段时间的知心姐姐陪小孩说说话,聊聊天。 弗陵也一直当n|是一个有趣的朋友,鸟类朋友,直到他八岁那年。 汉武帝身体越来越差,n|也说汉武帝快死了。 汉武帝的太子已经挂了,他得在剩下的儿子选择继承人,他的选择是弗陵。但为了防止钩弋夫人如吕雉一般揽权,亦或是如战国时的秦国宣太后一般在男人死了之后养面首给自己戴绿帽,汉武帝以主少母壮,因而立子杀母为由处死了钩弋夫人。 弗陵还是男孩,猜不到汉武帝的心路历程,但这不妨碍他察觉到父亲的态度变化。汉武帝召见赵钩弋,他偷偷躲在了宫室里偷听,在汉武帝赐死钩弋夫人时,弗陵立刻就想跳出去阻止,却被一双灼热的双手给拦住了。 一只手捂嘴巴,另一只将人按住不让弗陵跳出去求情。 “君王心中最重要的无外乎责任或权利,绝非子嗣,你信不信你此时跳出去执意阻止,你老子能连你一起杀?” 一把声音钻进了弗陵的脑子里。 被制住的弗陵只得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亲赐死自己的母亲。 当尘埃落定后,弗陵被放开了,他也因此看清了制住自己的是什么人。 玄衣华胜,容颜明媚颠倒众生,赫然是那日甘泉宫上空的神女。 弗陵愣了下,神女清泠泠的眼神他很熟悉。“......少凰?” 神女颌首。 弗陵默然片刻。“那个人说你是凶兽。” 凤凰是瑞鸟,显然与凶兽不沾边。 “我老娘是凤凰,我老子是凶兽。” “那你是神?” “自然。” “为何不救我母亲?” “我为何要救她?她阳寿已到头,又是下一代皇帝的母亲,若是救她,因果太大。我身上的因果已经够多了,不想再多。你若是不痛快,去杀了刘彻好了。”少凰宛若说今日天气不错一般的说。 弗陵默然,须臾,道:“那是我父亲。” “所以?”少凰反问。 弗陵语塞片刻,忍不住问:“少凰你与你父亲关系如何?” “我对他无所谓喜欢与讨厌,而他,应是讨厌我的。” 弗陵疑惑:“为何?”听说过孩子讨厌父母,却很少听说过父母单方面厌恶孩子的。 “我差一点就把他杀了,他怎会不讨厌我?”少凰将心比心的觉得,谁要是想杀她,她一定会厌恶那个人,哪怕那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你父亲也杀了你的母亲?” “我还没出生他就被我母亲给杀了,怎么可能杀了我母亲。” 什么叫你还没出生你爹就被你老娘给杀了?若是如此,你是哪冒出来的?弗陵很是无语,但最关心的却是另一个:“他既已被你母亲所杀,又怎会再差一点被你所杀?” “神这个层次的存在是很难死干净的,只要有一点真灵残存都能复活,而他那一次没死干净,因此我长大的时候他也复活了。” “那你是为了遮掩自己的身世才再杀他一次?”神族与凶兽的混血,不是很好听,杀人灭口也很正常。 “我才没那么无聊,只是想确定一件事,做个实验,而这件事的一个步骤是取得他的躯体,不杀了他我如何获取他的躯体?”少凰理所当然的道。 弗陵对于少凰的家庭关系已然彻底无力吐糟与深究。 52、第九章失忆者·黄鹄歌 弗陵到底是没有少凰的杀伐决断与无情,哪怕刘彻杀了钩弋夫人,他也无法狠心杀了刘彻。而且,刘彻也不需要他杀了,钩弋夫人死了没多久,刘彻也跟着挂了,无常非常干脆利落的那缚魂锁将刘彻的灵魂给拖走了。 不拖不行,刘彻不肯死,可他阳寿已经到头了,让他复活,那麻烦就大了。一个生命的诞生代表着另一个生命的离去,同理,一个生命的死亡也意味着另一个生命的诞生。刘彻不死,那另一个生命就得胎死腹中了。 勾魂的无常不愧是诺诺的同事,鬼魂配合便你好我好大家好,若不配合,老子把你捆成粽子再拖走。 不知为何,弗陵是看得见整个勾魂过程的,并且还看到无常向少凰行礼,称呼少凰为上神。 弗陵有点愣,他曾经问过少凰神仙的区别。少凰表示,若将法则比作律令,仙是公卿,遵守规则;神则是皇帝,掌控规则。但也有个特殊位阶——上神,不论是公卿还是皇帝,本身都要遵守规则,一旦越界便会失去一切,而上神是凌驾于法则之上的,因为法则是它们创造的。 每个上神都代表着一种道,它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道,然后在这条道走到了巅峰,于是成就上神之位。但那是非常难走的一条路,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想要找一条道不难,难的是,想要证道成神,你得将这条道给走到尽头,并且走出自己的画风来,不论是哪一点都极为艰难。 比如一个修神者,走的道是直道,那它就得从认定了自己的道那一刻直至死亡都得将直给刻进骨髓里,不能做出任何违背直这个字的事情,并且必须是绝对发自本心的认可直道的走直道。有一点不直,哪怕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永远别想能修炼成神了。 也因此,洪荒之后,修神者成了稀有品种,后人创造了仙道,虽然不能成神,但也能长生不死。 修神者是稀有品种,你咋个就是修神者,还是证道成功了的? 似是瞧出了弗陵的错愕,少凰道:“我生于洪荒之初。” 洪荒结束后,修神者成为稀有品种,但洪荒之初,修神才是天地间的主流。少凰生在那个时代,理所当然走的是修神路子,也没第二个路子给她选。而如此漫长的岁月,修成了神,也未必不是不可能。 只是,神女的瞅上去也就十七八岁,怎么实际年龄如此令人高山仰止? 弗陵登基为新君,少凰仍旧没离开,发现弗陵的日子还真是一点都不好过,兄长虎视眈眈、辅臣心思各异、百姓生活困苦,刘彻甩给了小儿子一口好大的锅。 弗陵这个皇帝当的,很容易让人想起后娘养的孩子。 少凰决定帮弗陵一点。 始元元年春天,珍贵稀有的黄鹄鸟降临大汉的都城长安,飞过建章宫上空,落于太液池边玩耍。 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黄鹄,然而弗陵却在别人大呼祥瑞之兆时认出了那只鸟是少凰,虽然羽毛颜色不对,但那眼神就是少凰。 在群臣上寿下,以及自己心情激动下,弗陵情不自禁的做了一首诗。 黄鹄飞兮下建章,羽肃肃兮行跄跄,金为衣兮菊为裳;唼喋荷荇,出入蒹葭;自顾菲薄,愧尔嘉祥。 前面几句不是背景就是夸赞黄鹄的美丽,唯独结尾处的“自顾菲薄,愧尔嘉祥”话锋一转,与“其乐融融”场面格格不入。 对此,后世的主流解释是:诗人心中充满了期望,想要像黄鹄翱翔天宇一般一展宏图,使得天下承平、百姓安居乐业,然而想像有多丰满,现实就有多骨感。 彼时,由于武帝时期的常年征战,海内空虚、经济衰退。新天子猝不及防接手的就是个烂摊子,新天子尚未体会到君王的荣耀便感到了深深的迷茫与孤独,不免不安、惶恐。因此当年幼的新天子陡然见到代表祥瑞的黄鹄降临长安时,肯定是十分欣喜的?毕竟那还是个讲究天人合一的时代,俗称迷信,对这些东西很是笃信,若非如此也不会有巫蛊之乱了。 自然,黄鹄与巫蛊不是一个意义,后者是诅咒,前者是祥瑞。 天降祥瑞意味着什么呢?意味君主有德、天佑大汉啊!是否预示着自己也将成为一代明君、名垂青史呢?高祖皇帝、孝文、孝景,还有父亲……可,欣喜之余,诗人忽然想到,自己又为江山社稷做过什么呢?他才八岁,他还不曾亲政……于是,渐渐的,一种失落而又羞愧的情绪涌上了诗人的心头。 自顾菲薄,愧尔嘉祥。 浩浩穹宇之下,诗人深感自己的渺小,不免心中有愧。要成为一个贤明君主,他要做的还要太多太多。 现实真的是如此吗? 自然不是。 一个八岁孩子他的多早熟才能想到那么多的东西?要知道他可是猝不及防接班的,汉武帝原本的接班人并不是他,只是巫蛊之乱与汉武帝老年得了老年病叠加在一起逼死了戾太子,以至于本来与皇位无缘的弗陵阴差阳错成了新帝。他根本没有像戾太子一样接受过完整的帝王教育,不可能一开始就上手,除非他的里子有问题,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感慨。 这首诗其实就是他的一首情诗,含着不能见人心思的情诗。 虽然是新手上路,哪怕没有接受过完整的帝王教育,但危机感还是有的,没这份危机感他也不能在汉武帝晚年老年病病入膏肓时稳稳当当的坐着最得宠的皇子。 他很清楚少凰在做什么,少凰是在为他造势。 汉尚土德,土德尚黄,黄鹄自然被视为祥瑞,且是祥瑞中的祥瑞,如此一来,有天赐祥瑞的幼主,辅臣与年长皇子多多少少会顾忌点,不会再将他当成乳臭未干的毛孩,至少面子工程会做好。 弗陵所羞愧的不是自己与明主的差距,而是自己何德何能值得一位古神竟如此待自己?自然,羞愧归羞愧,他也的确很高兴就是了。 弗陵回到宣室殿时,少凰果然已经回来了,并且地上丢着一件黄鹄羽衣。 弗陵将黄鹄羽衣捡了起来。“这是?” “别弄坏了,那是我找一只黄鹄借的,还得还呢。”少凰道。 弗陵大奇:“羽衣还能换?” 少凰理所当然道:“为什么不能换?某些爱臭美的家伙,羽衣可是堆满了整座宫殿呢。” 弗陵总觉得少凰说这话时有点磨牙的感觉。“平常没见你换。” 少凰要么就是人形,要么就是一副像黑山鸡多过凤鸟的非人形象。 少凰随口道:“这次只是顺手帮你一下,换件衣服而已,不过你也别指望这事能让你日子好过太久,也就一时,关键还是在你自己。” 弗陵叹道:“可我也不知要如何做啊。” 汉武帝死得太早,弗陵再聪明,这么点时间能学的东西也是有限。 少凰想了想,问:“你是愿意做个轻松的皇帝还是疲惫不堪的皇帝?” “何谓轻松?何谓疲惫不堪?” “轻松自如是日子过得轻松自在,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说的不是暴君,好吧,我说的的确是暴君,不过不全是。” 弗陵忍不住问:“你见过很多皇帝吗?” “算多吧,不过我都不太注意。” “也有注意到的。” “一个是我长姐,另一个想杀我,我自然会加以注意。” 弗陵一愣。“你长姐是皇帝?” “不是皇帝,是王,南明神族的王。她当了九万多年的王,在她之前,不论是我还是众神都没想到,王还能如她那般做。”少凰很是感慨。 弗陵大奇:“她是如何做王的?” “她基本不管事,事情都按照分类交给擅长的手下做,她就抓抓大方向。我就没见过比她更闲的王,闲得天天都有时间臭美与收拾我。”说到最后,少凰又忍不住磨了磨牙。 “不怕被架空吗?”弗陵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汉武帝一生换了十几任丞相,干的最长的几个丞相都是应声虫,汉武帝说什么就跟着说什么,干的最短的则是主见与能力都很过人的。 “大方向还是在她手里,又不是完全不管事了。” “还有别的类型吗?” “比如当时的天帝,一天到晚猜忌防范臣子,发现别的神族有神出色过头便想法子废了那神。如我长姐,就因为是神族百万年难得一见的出众天资,两万岁便修成了上仙,创造了太古神族修成上仙花费时间最短的最高记录,他便设计废去了我长姐的根骨,令长姐失去了所有修为法力,更绝了修成上神的路。” “那位天帝最后如何了?”弗陵隐约觉得天帝下场只怕不怎么好。 “被我杀了。”少凰轻描淡写的回答。 “可还有别的例子?” 少凰想了想,道:“你也可以学我,我什么事都没管,但我修为足够强大,所有得罪我的人都被我给杀了,哪怕我什么事都不管。只要不是我自己不想当王了,没有任何人敢将我从南明神族的王座上拉下来。” “你仇家一定很多。”弗陵说。 少凰无言以对。 53、第九章失忆者·愿为竹 弗陵要娶妻了,娶的皇后是霍光的外孙女,上官桀的孙女,时年,他十二岁,上官小妹六岁。 少凰很是感慨:“我想起了我的长姐。” 弗陵疑惑,少凰似乎只有一个亲人,至少少凰的心里只将她长姐当成亲人,亲爹却是有需要就能杀了,因此弗陵对此有些好奇。“她怎么了?” “飞禽大多专情,一生一世一双鸟,有的禽鸟在伴侣死后甚至会啄自己的翎羽,失血而亡。南明神族虽是先天生灵,却也是飞禽,虽不至于专情到弄死自己,却也是一生一世一双鸟。我的长姐,她虽是南明的王,但依着南明的祖制与禽鸟的天性,她的伴侣应只一人。” 弗陵微怔。“她有很多伴侣?” 少凰摇头:“她有一位正式的夫君以及一位八荒众神皆知的情人。” 弗陵挑眉。“她爱的是那位情人?” 少凰颌首。 “那为何不嫁给情人?” “定亲之时她还不认识那个情人,她是两万岁时定亲的,当时发生了一些事,她需要安抚天帝,而天帝想利用婚姻掌控南明,南明帝君只能有一个伴侣的祖制能让天帝做不少文章。长姐是个很称职很合格的王,信奉只有对族群有利,那么就没什么是不能付出的,包括婚姻。莫说是与天帝的儿子定亲,便是与年纪当她祖父的天帝都绰绰有余的天帝定亲,她都会欣然应允,只要利益足够。” 弗陵愣了下。“那她后来后悔了吗?” 遇到了真正爱的人,却只能感慨恨不相逢未嫁时。 少凰沉默须臾。“她脑子里根本没有后悔这个词,恨不相逢未嫁时?呵,若是会有如此感慨,她又怎会多出一位情人与私生子?我一直都很怀疑,若没有那一盏忘情,她是不是就跟天族和离了。” 弗陵奇道:“即是联姻,怎么可能轻易废弃?”如他的这一场婚姻,他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利。 “你老子借着馆陶公主之力登上王位,不还是将陈阿娇给踢了?长姐与我那位名义上的姐夫从一开始便面和心不和,打成婚之日起,长姐便着手如何和离。联姻的利益再大也不能让她赔上一生的快乐,哪怕是没有任何感情的联姻,她也要求最起码的相安无事。”少凰很是感慨,天帝让儿子娶长姐就是个错误,哪怕是他自个娶都不至于在最后闹成那般模样。长姐对天帝的意见绝对比对天帝儿子的少,而在婚姻方面,长姐更是一点意见都没有。天帝花归花,但该给正妻的尊敬与体面还是会给的,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能相处得很和睦。 夫妻之间不打起来就是和睦,这是长姐对夫妻关系的定义。 “你是在劝我着手废后?”弗陵含着一丝丝期待的问。 少凰摇头。“我长姐最后死了,忘情抹去了她的记忆,却没能抹去她的感觉。她说,真的爱一个人,那么哪怕什么都不记得了,再见的时候,心脏的感觉也是不一样的。虽然不可理喻,但她就是如此找出了她所遗失的记忆,便想给情人与子嗣应得的名分,然后就死了。” 弗陵没再继续猜,而是道:“你说这些是想告诉我什么呢?” “夫妻之间好好相处,不论是否你自己愿意娶的,既然娶了,就好好照顾着,别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定要作天作地的闹,该给的尊敬都应该给。日后便是有了真心爱的人,也别说出口,那或许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且你的妻子也可能杀了你,然后红杏出墙焕发第二春,让你哭都没地哭。自然,上官小妹与我长姐绝不是一个类型,她没我长姐那般洒脱自立,但她若愿意,也是能给你找不少麻烦的。欲成大事,这些细节问题可不能落下。” 落下了的话,她那位头顶绿油油的姐夫就是个活例子。 弗陵心中满是失望,却也记住了少凰的话。 婚礼时,弗陵看到小皇后在害怕,尽管没有男女之情,却还是安慰了她,不论如何,他都娶了她,那么就应该照顾好她。 弗陵十六岁时,少凰的伤势养得差不多了,便向弗陵告别,同时问弗陵有没有什么愿望,她尽力帮他,不过只限于不影响天下局势的事,神仙是不能掺和人间的历史变迁的。 弗陵说:“我想看一眼你口中的梧桐林绵延不绝的南明,还有独木成林的桐宫。” “你是凡人。”少凰说。 “我知。” “南明是太古神族的族地,凡人不能踏足,桐宫是王宫,不相干之人不得入。” “平民是可以踏足长安的,帝王召见,庶人也可以进入皇宫。” “长安没有一座亘古不灭的不死火山,桐宫就建在火山口。” 一个凡人跑火山口去,活腻味了吧。 弗陵深深为南明神族的建筑风格叹服,这得多无聊才能在火山口盖房子? 弗陵想了很久,表示没有愿望,确切说,他的愿望是永远无法达成的,与其说出口令人困扰,不如不说。 少凰忽的皱眉。 弗陵见了,问:“怎么了?” 少凰想了想,没说什么,伸出手指在弗陵的眉心画了一枚符便化为n|离开了。 少凰走后,弗陵不可遏制的思念它,可这思念不能与人言,除了他,没有人看到过少凰。 弗陵开始雕琢墨玉,一刀一刀的亲手雕琢,一枚n|玉佩逐渐成型,弗陵的生命却仿佛在这种宣泄中流逝,终流失殆尽。 “若有来世,我愿生生世世为一株竹。” 凤栖梧桐,但少凰没那特性,她什么树木都不挑,传说中的凤凰木对她根本没有吸引力。唯独挑的是食物,喜竹实。 你是神,我是凡人,所以你不会爱上我,但我想为你做点什么。 公元前74年,汉昭帝崩,享年二十一岁。 在弗陵离世后,少凰又回来了,瞅着玉佩颇无语。 她用道纹保护了弗陵不被饱含怨念的墨玉影响神智,这人却因相思成疾郁结于心早逝了。 弗陵的人生不该如此短暂,他会活很久,完成西汉王朝的中兴之治。然而,他遇到了一只n|,动了不该动的念头,于是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少凰执起玉佩,正欲捏碎玉佩,弗陵已死,这枚辟邪的玉佩也就没有了用处,鉴于墨玉的来源,还是早早灭了的好。却在出手的那一霎那发现玉佩里有些异样,少凰迟疑了下,终是作罢。 玉佩成了少凰的收藏品,被她带回了南明。 若是弗陵还活着,一定会发现,少凰真没骗他,但说的也不够准确,桐宫哪是修建在火山口,丫是根本就坐落在火山岩浆里。这变态环境,别说弗陵一个普通人族了,就算是大部分非人生物也扛不住,坐落于活火山山口也就罢了,关键是南明不死火山的山口里沸腾的不是一般的东西,是太古洪荒时开天辟地时的太古地心毒焰,比寻常火山岩浆生猛多了,寻常仙人掉下去都别想活着爬上来。 南明神族的居住品味真真是别具一格。 就算太古地心毒焰烤不死你,可低头就是滚滚太古地心毒焰,满目赤色,看久了也会精神疲惫吧。 呃,好吧,也不一定,一些凤凰完全将火山口当成澡堂了。 少凰回来时正有一群凤凰在地心喷涌出的毒焰里搓澡,我拿刷子刷你的羽毛,你拿刷子刷我的羽毛,刷得不亦乐乎。话说刷子什么材质,这么抗热? 少凰随手逗了逗几只毛还没完全长齐的小东西,聊了几句才回桐宫。 碧梧宫绵延万里,虽不似人间未央宫一般宫阙千层,却也是梧桐如海,大部分梧桐都独木成林,而这样的梧桐之上都被筑了宫殿,最高也最大的即桐宫。 桐宫建立在一株高达数十万丈的梧桐树上,这高度,也不知这株凤凰木是活了多少年。 少凰坐在桐宫最高的一处枝桠上许久,手里一直拿着玉佩,神情有着茫然。 “听说帝君近来精神不太好,原来是真的,谁这么有本事惹你?”曾经在刘元记忆里见到的白衣少年道。 少凰沉默片刻,忽问:“司命,你说,情为何物?” 司命愣了下。“这个,帝君的情史不是洋洋洒洒得能著书了吗?怎还问小神?” 少凰道:“我的情史再多,可我从未动心。” 毫无疑问,司命脸色的表情就一个意思:嗯,你没动心,你只是在欺耍别人感情而已。 弗陵绝逼是倒霉催的,他看上的是神女只怕在感情方面不是一般的渣,不过弗陵也是自找的,从头到尾少凰就没对他有过任何暧昧的举动,只是......少凰渣归渣,人却真的是个很有魅力的神女,相处久了,的确很容易就喜欢上(话说,少凰上神应该是女性……吧)。 少凰默然。 司命继续道:“汉昭帝的命格因您而改,这因果不小。” 少凰立时进入了纠结状态。“那是他自己作的,怎么也算我头上?” “若不曾遇到你,他应有五十余年之阳寿,且子孙延绵,完成西汉中兴。” 一个王朝的中兴半道夭折,因果真的很大,少凰一点都不想接。“遇到我,或许也是他的缘分。” “神仙不能干涉人间的命运,不论是缘是孽,不论是否有意,一旦改了,都是因果。” 这锅,你不背也得背。 54、第九章失忆者·言出法随 莫名其妙背了一口大锅,少凰呕血的心都有,却还是不得不想法子解决问题,她身上的因果已经够多了,不能再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知道不?神人也怕。 为了还这个因果,王莽篡汉之后少凰又回到了这一界,多次帮助刘秀化险为夷,最后登上帝位创建光武中兴。不过这过程,我大抵明白这位主是什么德行。 刘秀与阴丽华的爱情神话被后人传唱,但作为旁观者的少凰却是鄙夷不已,刘秀最爱的分明是皇权。成婚不到一年便休妻为妾,只因郭圣通背后的真定郭氏更能帮助他,而做上帝位,稳固了皇权,他又想起了昔日结发的阴丽华的好,以及对阴丽华的愧疚,便在削弱了真定郭氏的势力后废后,立阴丽华为后。 少凰不反对刘秀为利益休妻为妾娶郭圣通,因为有利益可图,也不反对刘秀废郭氏,重立阴丽华为正室,因为两个女人里,刘秀的确更喜欢温婉且以夫为天的阴丽华一点(少凰自己更欣赏的还是更为大气独立的郭圣通,不过欣赏度有限)。少凰所鄙夷的是刘秀的遮羞布,承认自己的自私与薄情很难吗?为什么一定要弄块遮羞布挡着?坦坦荡荡的又如何? 呃,这里大抵也能看出少凰与人类的本质区别了,人不披上一层虚伪的外衣就没法活,而少凰,她从不虚伪。不论自私还是无耻,这神都自私无耻得坦坦荡荡的,让人就算无语至极也不会觉得讨厌,反而很欣赏。 刘秀是伪君子,少凰是真小人,相处时,前者比后者舒服,但看结果的话,后者怎么都比前者可爱。 不过也能理解,刘秀是人,他也没少凰那谁反对她就杀谁的强大力量,自然只能做伪君子。谁不愿意想怎样就怎样呢?只是没有相对应的绝对力量,自然只能用不磊落的手段来达成目标,尽管,这种方式很容易在半道上就把初心给丢去了爪哇国,走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不论如何,利用光武中兴,少凰是将与汉室的因果给了结了,只剩下与弗陵的因果。可都这么多年了,弗陵也不知轮回去了哪一界,少凰没兴趣去一页一页的翻找生死薄,干脆顺其自然。 万事万物,只要有因就一定会有果,至于是甜果还是毒果就是未知了,但一定会结果就是了。少凰欠弗陵因果,那么不论双方是否愿意再见,都一定会再见。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种因结果,天经地义。 辗转两千年,少凰终是与弗陵再遇,她在漫长的岁月里偿还着洪荒时代欠下的因果,一桩桩,一笔笔,到如今都还没完,真是没看出来她居然有这么好的耐心。 少凰找债主并不是按着名单挨个去找的,事实上她自己都不知道哪些人是自己的债主,她只能通过自己身上密密麻麻的因果线来了解自己还有多少因果没还。 每次都是因果线的另一端传来剧烈的波动,少凰这才会找过去。 很早以前少凰就在自己身上的因果线上施了法,只有当因果线的另一端有着极为强大的执念(深到死不瞑目的执念)时线才会波动起来,而少凰就可以找上门去了,满足对方的心愿。达到目标后,相对应的那一根因果线便会断落,代表着少凰又还了一笔债。 建国后没多久,少凰为了满足一个债主的心愿变成了那个男孩给男孩的祖父养老送终,然后阴差阳错的遇到了这一世的弗陵,之后也多次相遇。 少凰没有与刘元发展出什么结果的想法,她只是尽力帮助刘元,让刘元的人生顺遂,只要刘元这一世顺遂平安,那么这段因果就可以了了。 至于与刘元上床、交往也只是这位主面对刘元当时的状态时想到的所有法子里最可能让刘元重新振作起来的一个办法,也就是手段。 只是,千万年的岁月,少凰一直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演技已然出神入化,奥斯卡影帝给它当徒孙都不够格,因此刘元与它在一起时完全没有察觉这些。毕竟,少凰是真的很用心,用心在演。 再之后就更清楚,也惊悚了。 飞机事故后刘元只剩下一截骨头了。 少凰瞅着焦黑的骨头很是无语,我要是它我也无语,只差一步就可以成功了,结果还是出事了。 “他阳寿已尽。”司命一脸爱莫能助。 少凰没理会司命,而是一字一顿的说:“刘元没死。” 随着少凰的言语,它绝美容颜的眼角出现了一片狰狞玄鸟纹,狰狞的凶兽仿佛欲挣脱束缚降临人世。 司命的脸色登时大变。 若少凰是个普通人,那么这话的意思应该是女孩不能接受男朋友死了的事实,拒绝承认事实,但少凰不是一般人,她压根不是人,它是神,且是真神。 人世间有个成语叫言出法随。 世人一直认为这个词的意思是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就依法处理。 事实上,这个词还有另一种含义:吾之言即法则。 圣经里记载,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其实就是言出法随的一种表现。如果上帝真的存在,又是真神的话,那么圣经未必是在吹牛,人真有这能力。 至少此时此刻,少凰证明了一件事:言出法随是真的存在。 少凰的话音落地,地上那截骨头便开始新陈代谢,恢复了完整,并且不断生长出别的骨骼,形成了一具完整的骨架,又有血肉覆于其上,一具完整健康而赤.裸的男性躯体出现在了地上。 司命的脸色不太好看。“你疯了?上神在人间是不能使用言出法随的能力的。” 少凰嗤道:“你觉得我是个遵守规则的?蝼蚁遵守规则,上神创造规则,这是洪荒最大的规则。” 司命无力。“洪荒已破碎,还是你自己动的手,你难道忘了你自个是如何沦落至此的?” “那又如何?天道不还是没办法弄死我?”少凰不以为然。 “就算天道不能对你做什么,你也莫要忘了神尊的存在。当年天道无法约束众神,神尊向天道盟誓代天约束众神。”司命提醒,对于众神而言,天道并不可怕,天道最强大,它也没有自我,跟一台计算机没什么两样,只会严苛的按着程序来办事。而计算机虽然严密,但一个木马病毒仍旧能破坏它。 自然,天道没计算机那么差劲,能让木马病毒给攻克,但这世间不存在没有任何漏洞的程序,天道也不例外,相反,天道漏洞还挺多的。若非如此,洪荒也不会破碎,可发现漏洞,天道也会想办法打补丁。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跑了第一只羊,总不能让剩下的羊也跑了。 神尊便是天道打的补丁。 在众神之中,神尊绝逼是最可怕的,可止小儿夜啼(如果神人有小儿的话)。自神尊降世,众神的日子便越过越苦逼,曾经逍遥自在,想干嘛就干嘛的好日子自此一去不回。不过众神的日子难过,蝼蚁一般的芸芸众生倒是越过越好了,没了那些举手投足便能毁天灭地的神人胡来,蝼蚁再也不用担心莫名其妙就成了池鱼挂了,还是整族整族的挂。 “它还能杀了我不成?”少凰反问。 司命无言以对。 结束了争执,少凰将刘元的记忆重新修改,随后转身离去。 “电影”看完,刘元的神情不是一般的复杂,估计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过去会如此丰富多彩。 玄君甩着尾巴道。“我想起来了,原来是她啊,人类,你遇到她也是够倒霉的。” 我瞅向玄君。“怎么,你认识少凰?” “夏朝时见过。” 白姐闻言道:“我怎么没印象?” “那个时候你还没修成妖,只是一条普通的水虺,自然不记得。”玄君回忆了下,带着些不寒而栗的感觉说:“那是个很可怕的神。” 可怕?我一愣。“她干嘛了?” “我只是感觉,因为当时见到她时,我发现她身上对我有着先天的压制,不是源自于位阶,而是血脉方面的。她给我的感觉,让我想起了血脉传承里的始祖,两者非常接近。”玄君咬着尾巴有些哆嗦的说。 “她是神孽,是凶兽与神人的后代,凶兽血脉自然比你这个不知道多少代的后裔纯正。” “她给我的感觉,离始祖只有一线之隔。” 我默然,若是如此,那还真的是很可怕。 血脉浓度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凶兽后裔,先抓后审甚至先杀后审,完全不带冤枉的。 刘元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不过相信他也能猜到,发现那头n|是神孽时,黑龙的态度以及之后红衣神女杀龙灭口的事都很能说明问题。 神孽只怕在神族也是极度的禁忌,而若非让神族都觉得恐惧,是不会列为禁忌的。 我不知道刘元这会儿到底猜没猜到,但我知道他根本不在意这些,因为他问我:“庄主有办法让我再见到她吗?” 我无语,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单恋一支食人花? 真真是孽缘。 “我名下的公司很赚钱,只要你能帮我,我全都给你。”刘元说。 我有点动心,但很快就甩掉了这点动心,我说:“我压根不会管理公司,给了我,准破产,你就给我一笔现金好了。”我伸出了一根手指。 刘元见了,说:“一千万?没问题。” 我:....... 我想说的是一百万。 55、第九章失忆者·孽缘 梧桐林海,一只人首龙身的生物对一只正在筑巢的赤色的凤凰身边说:“凤凰凤凰,和我结成道侣不好吗?我真的挺喜欢你的,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啊。”凤凰说。 “那为什么不结为道侣?” “y喜欢娲灵吗?” “喜欢啊。” “那你为何不寻她结为道侣?” “蜗灵抱着是冷冰冰的,跟我的鳞片一样,而你抱着暖融融的,很舒服。” 凤凰无语了片刻。“你这意思,我若是不暖和,你便不会在这嚷着要与我结为道侣了?” y愣了下。“不知道。” 凤凰瞅着凤凰茫然的表情,大抵明白了y是怎么个情况,说:“稍等一下。” y等了下,凤凰也真的只是让它稍等了下,只是眨眼便回来了,站定后从羽毛里抓出了一二三四,四只个头连y的一片鳞甲的大小都没有的“小鸡”,每只“小鸡”的颜色还都不一样,白、金、玄、青五色,一只一色。 “这是我的幼崽,都很暖和,你可以挑一个做伴侣。” ....... 我立马醒了,搞什么鬼?原以为是动物世界版的春.梦,结果发展到最后成了噩梦,这梦做的......一点逻辑都没有。 无语的抹了把脸,抓了抓头发,我倒头继续睡。 没有工作,也不用上学,暂时也没什么生意,我天天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不过一直都没养胖,不是我吃不胖,而是我每天都会画一个小时的符,抽干自己所有的精神力与灵力。 每天的精力都损耗得很严重,若非我现在是修士,迟早精神衰竭进医院,但想胖却是不可能了。不过这也算是好处啊,天天混吃等死都能保持身材苗条,很令人艳羡不是吗? 电话铃铃铃的响着,我瞅了眼闹钟,才五点,就算是早起,这也太早了,谁tm的这么无聊这么早骚扰别人? 痛苦的抓起电话。“哪位?” “落姐,阿姨要生了。” 我闭着眼睛说:“要生了就生呗......嗯,谁要生了?” “阿姨。” “小姑姑要生了啊,那挺好的,送医院了吗?” 我忽然觉得不对,这才八个月,生的哪门子的生? 古人说十月怀胎其实不对,孕妇真正的孕期其实也就九个月多点,真的孕足了十个月,那叫搁月。可小姑姑也就八个月吧,就算是不搁月,也还得过一个月才能生。 “早产?”我终于醒了。“什么情况?” “阿姨今天散步时被个小孩给撞了,羊水破了。” 谁家熊孩子这么欠抽?信不信回头老娘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天打雷劈? “哪家医院?”我跳下床抓起衣服一边穿一边往外走。 高岚报给了我医院地址,挺巧,是千年腊肉,啊不,是千年老僵尸在的那家医院。这一年,我们和这家医院也是够有缘的,除了高岚,每个人都进去呆过。 我赶到医院时发现尘寰和刘元也在。 我告诉了刘元,这家医院会有一位上神转世,有可能就是他要找的那位,同时送上玄君。他看不到神仙妖魔,但这位看得到,也能分辨一下,所有人里就他见过少凰,或许能认出来。 事成之后,一千万现金,对半分,这是玄君的要求。 我对此很是无语,你一条蛇你要钱干什么?拿钱去大街上买东西?当心进餐馆。 就华夏的饮食文化,看到玄君想尝尝什么味,真不是没可能。 玄君表示:我是没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但老婆要买东西啊,做为公蛇,他得为老婆准备好充足的金钱让老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不过这两位显然蹲了很久也没蹲守到神人的转世,不然也不会还在这了。 我也顾不上关心生意近况如何,小姑丈手里拿着烟在杵来杵去,显然是想吸烟,但医院禁止吸烟,便不能拿在手里解干瘾,我问他:“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有点难产。”小姑丈焦虑的说。 我皱眉:“可别告诉我他还问保大还保小了。”这段时间看了不少电视,这种保大保小的情节,大部分言情剧都有。 “那倒没有,只是可能需要剖腹产。”小姑丈说。 我松了口气,剖腹产总比保大保小好,只是肚子留道疤而已。 搞清楚死不了人,我去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顺便抠掉眼屎。跑太急,没洗脸刷牙,眼屎仍在,连鞋都还是拖鞋,头发更是乱糟糟的鸟窝。 被冷水刺激得瞌睡虫再一次跑光,不犯困了,再整理了下头发,这才出去。 一出门就看到走廊里溜达着一株彼岸花和一个美得倾国倾城,甩所有大明星一亿条街不止的大美人。 我愣了下,真眼熟。 我自然是认得出来,眼前这大美人是“电影”里少凰,但让我觉得眼熟的却不是这个。 之前是通过“电影”看,见到的与真实的自然有些不一样,比如气息,不亲眼看到是感觉不到的。然而,如今见到了,我诡异的发现,这家伙的气息与我今天凌晨做的梦里的那只在别人向其求婚却让求婚者从它的幼崽里挑一只结为道侣的家伙有点像。 不过想想,少凰的原形与梦里那只真的很像,就是颜色不太一样。 呃,怪了,我平日不是看不到这些非人生物的人形吗?怎么现在却能看到少凰的人形了? 少凰与诺诺都注意到了我,诺诺笑眯眯(别问我一株花是怎么做出笑的表情的,反正我就是感觉出来它在笑)的与我打招呼。 少凰看了我一眼,原本只是随意的一眼,跟看到陌生人,便随便看了一眼的目光差不多,但这家伙很快就又看回了第二眼,目光有些诧异。 我愣了下。“上神,我有什么问题吗?”上神的神情有些不对啊。 我的眼睛是因为我神民源自于上古的大神的血脉所导致的,这位主与我的始祖是差不多的存在,眼睛想来怎么都比我这个不知道稀释了多少回的版本高级,能看到的奇奇怪怪的东西自然比我能看到的更多。 “我似乎见过你。”少凰说。 我愣住。“我没见过你。”电影里与刘元的记忆里不算,现实里我是真没见过这位。 少凰没说什么,而是继续纠结的看着产房那边,我瞅了瞅,刘元就带着玄君在那溜达呢,这段时间这家伙都快在产房门口搭窝了。 啥?他一个不相干的人成天蹲产房门口就没人有意见?这还真没人有意见,医院被他给买下来了,这是他的私人产业,他爱干嘛就干嘛,谁能拦着他在自己的地盘溜达?而且他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是除了拉撒,其余时间都在产房门口了而已。 我道:“上神不想见他吗?” “因果已了。” 我无语:“除了因果,上神难道就没别的认知了?” 少凰漠然的看着我:“比如?” “他对你挺痴情的。” “比他对我更痴情的男子女子我都遇到过。” 男人对你动心我能理解,但女人怎么也对你动心?不过重点不是我这个,我问:“那你就没一个动心的?” “没有。” 我忍不住同情刘元。“那你为什么不愿见刘元?” “我不想杀他,可他也让我觉得困扰。”少凰很是不解。“明明消除了他的记忆,为何他还有印象并且追查出来?” 我心说,换了我我也跟你没完。“上神没进他的识海看过他的记忆吧?” “我没那么无聊。” “他的记忆一半灰暗,一半亮白,而那亮白的记忆都与你有关。” 上神你所消除的可不仅仅是刘元的记忆,更是他前半生所有的幸福美好。若刘元做梦,便只有噩梦,因为他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幸福美好的东西。 当人生所有记忆只剩下灰暗时,除非先天变态,否则是个人都会觉得不对劲。一个人的一生,灰暗或许占据了大部分,但不可能占据全部。何况刘元的生活心态,挺乐观的,这么个人,怎么都应该充满了幸福美好的记忆,现实却是他只有灰暗的记忆,稍微有点逻辑的人都会觉得不对劲,何况刘元还不是个傻的。 少凰无言以对。 过了会,少凰说:“我不爱他。” “为什么不试试?活了千万年,不谈一段恋爱不是很可惜吗?”我怂恿道。 骚年,再不谈恋爱就老了这话肯定不能套少凰头上,这位是神,神是不会老的,君不见这位生于洪荒之处,到现在也不知道蹦q了多少年,说不准地球都没她年纪大,可她仍旧顶着一张青春年少的脸(不看眼睛的话,真的很容易就信了她是个年轻女孩)。 “我无法爱上任何人。”少凰说。 我一愣,她说的不是没兴趣,而是无法,这里头的区别可就大了。“为什么?” “我没有情根。” “情根是什么?” 彼岸花轻咳了声,道:“人会恋爱便是因为先天生来有情根,爱情便是滋生于情根,不过,上神怎么会没有情根?” “被拔了呀。”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诺诺:? 我:“谁做的?” “很久以前的一任天帝,我渣了他儿子,他借机报复便拔了我的情根。” 这爱恨情仇,感觉可以脑补一百万字的长篇出来了。 诺诺看了看时间,道:“上神你的时间快到了。” 少凰瞅了瞅刘元,最后走向产房,玄君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她,整条蛇都僵硬成了一团,感觉跟见到了狼的羊一样。不,他连羊都不如,羊好歹还会跑,他整条蛇都僵了。 刘元也注意到了玄君的变化,与此同时,产房里终于传来了婴孩的哭声。 我瞅着少凰进的那间产房,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今天产房里有几个孕妇在生孩子? 一个护士走了出来对小姑丈说:“恭喜,是位千金,母女平安。” 我趁机插了句:“护士姐姐,打听一下,里头除了我姑姑还有别的孕妇吗?” “今天就高太太一个孕妇。” 我:....... 56、第十章距离·言行 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你却不知道,而是,你我爱着彼此,我却要去登记了——君庄主 刚出生的小东西长得非常好看,一点都不像别的婴孩一样皱巴巴的,面如冠玉,瞧着就令人心都软了,除了我。我只要想想这壳子里头的是个什么我就想哭,这都什么孽缘啊。 这家伙可是犯了事下凡历劫的,说一句天煞孤星都不算冤枉她,典型的走哪哪倒霉的体质,嗯,跟多年后某个走哪哪死人的日本小学生差不多。 这么一个家伙在自己家里,我着实好奇小姑姑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只要一想这些问题我就想把这孩子丢了算了,但瞅着小家伙的眼睛又下不了手,一来,我给小姑姑算过,她这辈子就这一个孩子;二来,甭管这家伙曾经是个怎样的存在,如今的她都只是一个喝奶都喝不利索的小婴儿,身上还有多种先天疾病(这两天检查出来的,丫就是个天生的病秧子),这么一个小孩,若是丢了,肯定活不成。 虽然这婴儿真夭折了,少凰自个一定会是最高兴的。然而瞅着小姑姑坐着月子给孩子喂奶的模样,充满了母性的光彩,虽然孩子身体有问题,但她是真的很高兴,若孩子丢了或夭折了,她一定会很难过,还是算了吧。 瞅着小姑姑今天的晚餐,又是炖鸡,我忍不住道:“小姑姑,你这是一天一只鸡啊。” “想吃?”小姑姑问。 我摇头,说:“我只是比较好奇,等你出了月子,你的腰围和体重得变成什么样。”一天一只鸡,体重腰围不可能不受影响,亲,我很期待瞅你出月子时的体型哦。 小姑姑语塞了,但一只手却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的腰,捏起了一坨肉。 小姑姑在医院里住了十天就出院了,坐月子不需要住院,之所以住这么久还是孩子身体太差,以防万一,所以多住了几天,确定了小孩身体稳定下来后便可以出院了。 小姑丈收拾东西,住了这么久,医院里也堆了不少东西,都需要收拾一下,而且小孩子体弱,也得多做准备避免意外。 我拿了证件去办出院手续,办手续的时候听到有人说起附近的街上不久前发生了命案,顺口问明时间地点,不由无语,就在隔壁街,离得不远,两个伤员几分钟前才送这家医院来。 我赶紧办好手续,回去的时候小姑丈果然已经不在病房了。 小姑丈,我要是你前妻我也得跟你离。 虽然小姑姑没什么怨气,她自个也是这样的人,因为办案将我丢在家里都家常便饭了,但我不是。 高岚大抵从我的脸上看出了我是什么情绪,主动道:“我开车。” 我问:“你有驾照?”我相信高岚的驾驶技术,在警察局三教九流的人混得多了,这家伙只怕连直升机怎么开都学过,就是没有机会实践所学。但车子这东西,她是真的会开,唯一的问题是,这丫才十二岁,哪个国家会允许这么小的孩子考驾照? 高岚一句话将我的问题打了回来。“你会开?” 我骑自行车还行,别的就免了,小姑姑倒是会,但她现在这情况也不适合开车。 最后的决定是高岚开车带我们回家,至少我是这么希望的,但...... 刘元先生,那不是你女儿,也不是你媳妇,你能消失吗? 高岚的年纪让她显得很不靠谱,因此最终送我们回家的是这些日子一直都遵守在医院,并且和小姑姑小姑丈都打好了关系,就差成为知己的刘元。 我终于明白这家伙为什么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只要他愿意,就没谁是他讨好不了的。 只是他的目的别老放在小家伙身上就更好了。 报应,我就不该为了钱告诉他少凰会在哪家医院投胎,还把玄君借给他。 妈哒,活生生的现世报。 回去的路上路过了那条据说不久前发生过命案的街道,警察已经采集完证据,街道重新通畅了起来,我随意的往外瞅了一眼,发现道路中央站着个很漂亮的女人。瞅着眼熟,好像是电视上的某个明星,是一颗新星,除此之外我就不清楚了,我对这些一向不怎么关心。 不过就算是明星也不带这么作死的,大晚上的站在道路中央,被车撞了,哭都没没地哭去。 我示意刘元停一下,然后摇下车窗对道路中央那个小明星说:“小姐,这大晚上的站道路中央,就算你想不开也想想你爸妈,人把你养这么大也不容易,你要是让车撞了,他们得哭死。” 说完我便发现一整车人看我的眼神都不太对。 我愣了下,瞅向小姑姑。“你没看到道路中央站着人?” 小姑姑同情的看着我,点头。 我再去瞅,之前看得不仔细,如今仔细一看发现小明星一身都是血,身上萦绕的怨气......跟厉鬼没多少距离了。正此时发现小明星有向这边移动的意思,刷的关上车窗,对刘元说:“快走。” 刘元将油门踩到最大,车子嗖一声便如脱缰野马般没影了,将小明星甩九霄云外去了。 到了家门口,我、高岚与刘元将东西都搬进屋,跟小姑姑打了个招呼我便拽着刘元出去了。 找了家路边烧烤摊,点了一堆烧烤,我一边等烧烤一边对刘元说:“刘元先生,我妹她现在就是个婴孩,什么都不记得。”所以你能不能消失,别打扰小姑姑一家人的生活? 看电视看小说的时候,觉得这种前世今生的爱恋很感人,但真的成了故事里的一个角色,且是女主她的家人,我却只有一感觉:死老天,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恨你这么整我? 小堂妹要跟小说里那样折腾一番,小姑姑非得气出心脏病来不可。 爱情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麻烦小说主角们也考虑做为家属的我们的心情啊。 小说里那些棒打鸳鸯被所有读者骂的长辈们,我以后再也不骂你们了,不是当事人是不会明白这份糟心的。 不过,较为幸运的是,就少凰那性格,她应该没小说主角那么浪漫,真有那么浪漫她也活不到现在。 我找诺诺帮忙弄了不少关于少凰的资料,虽然不多,但大抵能猜到少凰是个怎样的狠角色。 少凰跟她姐都是私生女,她们的老娘终生未嫁,死于大洪荒时代末期的一场量劫,死时留下两枚蛋。当时南明的神人捧着两枚蛋决定:两枚蛋,先孵化者为长,立长为新王。 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没人知道,反正少凰流落在外几万年,当了几万年的神孽,吃人吃妖吃仙吃神,脑洞再大的人都想不到那只神孽会是神,还是太古神族的王族成员。少凰的神孽生涯结束于被南明先君给察觉,才发现自己还有个妹子,将鸟给认领了回去。 再后来,南明先君因为与天帝的争斗而被天帝寻找了个借口处死,改立少凰为新王,估计是想让少凰当个傀儡。然而非常遗憾,少凰的性格明显不可能做傀儡,丫直接起兵造反了,将天帝的首级给砍了下来。 那一战之后太古神族便彻底没落,战火燃遍三界,神陨如雨,元气大伤,不得不交出了天帝主宰的权柄,所有辉煌成为古老的传说。 因此,虽然少凰很强大,很无敌,但在太古神族,她的身上始终盖着一个万古罪人的封戳:因一己之私导致整个种族的衰落,这罪名比起汉奸有过之而无不及。 诺诺明确表示:整个太古神族,除了南明一系,就没谁是不想干掉少凰的,就算是南明一系,也不乏想干掉她的。 这便好像是一个皇朝的皇族,皇朝因为内乱而倾覆,皇族变成了昔日自己瞧不起的庶人,自然无法适应这种落差,仇视导致这一切的源头——挑起内乱的诸侯。 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少凰修的是剑道,又是神孽,武力在太古神族里是最拔尖的那一茬,再仇恨,昔日的皇族贵族们也只能隐忍着等待机会。 从少凰从洪荒蹦q到现在都还活得好好的足以看出,别的古神都拿她没辄。而这样的一个神,她的性格与心性都不可能是十几岁的小女孩,追求浪漫,认为爱情至上这种画风绝不可能出现在她的身上。 甚至从她与弗陵的某些交谈里我觉得,少凰的本质应该是个暴君,凶残冷酷。 虽然现在投胎成了凡人,但性格是由灵魂决定的,刘元就算打什么主意也一定壮烈成仁。 刘元将一杯酒喝完,说:“我已经三十四岁了。” 我瞅着他,我自然知道他三十四岁了。 刘元道:“她现在是个婴孩,我现在不求得到什么,只想陪着她,不论多久,我只想能够看到她就好。” 我戳心窝子的道:“她会长大,以后会恋爱,会结婚,你到时候还能继续淡定?”不是我冷血,而是立场,小姑姑才是我的亲人,她命里也只会有这么一个孩子,我可不想因为孩子的糟心事情让她下半辈子不得安宁,何况这还是上辈子的事。因果轮回,有因自然要有果,但这么个果我真接受不能。 刘元沉默了很久,说:“我不会破坏她的生活,若有一日我有那样的趋势,我会在控制不了自己之前先离开。” 我挺想呵呵,话谁都会说,但说的信誓旦旦,真的能做到的又有几人?或命运弄人,或心性问题,言与行永远都无法如一。 我皱眉,妈哒,什么情况,怎么这段时间情绪老是不受控制? 57、第十章距离·亡魂 我不得不选择相信刘元,确切说我也没得选,除非我能狠心点送他去诺诺那里登记,否则我也只能相信他。 不过第二天的时候我就有点后悔了,命案有两个受害者,一个已经死了,小姑丈正到处抓杀人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因此我也没回山庄,留在了家里。 没人管的时候我都是睡到日上三竿,然而让我不知道说小姑丈什么的是,虽然他对高岚的管教等于没有,但高岚长得真的挺正的,至少换了别个孩子有高岚的经历绝对得长歪,而高岚整体却是正的。 早上五点就醒了,也把我给弄醒了,三室一厅,一间书房,放那对夫妻俩从警察局带回来的各种工作资料。另两间,小姑姑夫妻俩一间,我与高岚一间,嗯,这些年我都是跟高岚一张床。 最开始只是对她老子再婚,家里添了两个人不满意,纯属恶作剧的在起床时候也把我给弄醒,而久了之后关系逐渐融洽,但她已经很习惯起床时顺手将我拖下床了。 揉着眼睛刷牙,我瞅了眼窗户外头,妈哒,天都还没亮呢,高岚你每天起这么早是赶着投胎还是咋的? “谁买早餐?”已经洗漱好了的高岚问我。 当然是我去,就我这精神状态,烧水做饭什么的,别发生什么意外到时一家人都得倒霉。买个早餐,就算精神状态不太好也没什么,住了这么些年,我闭着眼睛也能将早餐买回来。 浑浑噩噩的买了早餐,一掏口袋,忘带钱了。 睡眠不足就是这点不好,高岚我恨你。 幸亏早餐买了几年,大家都熟,没带钱也没关系,下回补上就是了。 回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早餐白买了,高岚已经在吃早餐了,我瞅了瞅自己手里拿着的早餐,再看看高岚正在吃的面条。“家里还有面你让我去买什么早餐?” “对门邻居换人了,刚才来拜访,请我的。”高岚随口道。 什么时候换的?我正纳闷,便见高岚又道:“你认识的。” 嗯,我的确认识,瞅着在逗小婴儿的刘元,我分分钟将手里早餐砸他头上的心都有。 “我说你一个大富豪怎么跑这来了?”我无语道。 “别墅住腻了,换地方怀旧。”刘元回答。 我真挚的道:“希望你能住的久一点。”小姑丈与小姑姑前些日子清点了两人所有的积蓄,攒了不少钱,加上家里即将添丁,便打算买一套房子,最多几个月就会搬家,我看你怎么个当邻居。 小姑丈回来后我便离开了,这么长时间回去,也不知道山庄有没有让妖给拆了。 走的时候刘元给了我一张银行卡,卡里有五百万的尾款,我瞅着卡,肠子都是青的,就为了这么点钱,我给小姑姑惹了多大麻烦啊。 路过银行的时候我想了想,拿着卡进去将里头的钱全转小姑姑卡里了,希望以后得知真相的时候看在这笔钱的份上,火气别那么大。 不过,这也未必会发生什么,如刘元所说,他都三十几岁了,等妹子长大,他是否还活着都是问题。 出了银行,瞅了瞅阴沉沉的天,有点挣扎,要不要打车,瞅这情况,有可能下雨,可我身上已经没钱了,身上零钱刚才都买早餐了,整的钱在更早的时候花掉了。 没等我考虑出个结果来一个瞅着有点眼熟的美女横穿马路向我冲来,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冲我面前了,她也不绕路,看到有人仍旧直直的往前冲,视我为无物,然后—— 砰的将我撞飞了。 妈哒,眼瞎啊,没看到这里有个人吗?怎么还往这冲? 我爬起来就想骂人,却在看清美女什么情况时愣了下,难怪眼熟,这不就是昨天道路中央那个小明星吗? 真有缘。 “是你啊,你这是干嘛呢?知道你是鬼,能穿墙,但也请你考虑一下大街上的人不是每个都无法接触你们的。”我道。只要修为到了一定境界是能碰到这些家伙的,很遗憾,我符合标准,不论我愿不愿意,都能碰到这些存在。 对于这些鬼,我很是无奈,这些家伙仗着自己没有实体就横冲直撞,过马路不看红绿灯,走路不绕道,直接穿人穿墙......压根不考虑这世上有些人是能碰到他们的,我就不止一次被它们给撞过。 小明星显然没理会我的唠叨,而是在认出我后抓着我求救:“你能看到我?求求你,有人要抓我,救救我......” 我让摇得有点晕,赶紧按住她的手。“有话好说,别摇,什么情况?谁会追你一只鬼?” 鬼又不是妖,妖的身上好歹有妖丹可图,可小明星是刚死的鬼,身上可没鬼丹,而她又不是什么比较特别的灵体,谁会那么无聊的追这只鬼? 事实证明,还真有“人”,不过不是无聊,是工作职责所在。 没等小明星说出怎么回事,一株红似火的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手里拖着根锁链。 呃,我大抵明白怎么回事了。 小明星你不是飞来横祸挂了,是阳寿已尽,时间一到,不死也得死。 “小庄主,让让,别挡着我工作。” 我瞅了瞅彼岸花,又瞅了瞅我身后的女鬼,说:“那是无常,地府公务员,没恶意,她只是来带你去重新投胎做人的。”如果你生前造孽不多的话应该是能继续做人的。 女鬼坚决摇头。“不,我不去轮回,我还有事情。” 诺诺不耐道:“你都死了,不管还有什么事都是生前的事了,现在、立刻、马上跟我去登记上户,错过了上户,你就别想再投胎做人了。” 我瞅了瞅女鬼身上有些虚的魂体,不用想也知道是诺诺的手笔,暴力执法啊暴力执法。不过就算如此,也没人能将她怎样,地府是垄断性行业,垄断就是嚣张,你能将我咋的?仅从汉武帝的遭遇便可看出,千百年来地府都这么个画风,也可能更久。 生死薄上写着你几更死,你就得几更死,早一秒少一秒都不行。 不服气? 没关系,我不需要你服气,我只需要你服从,不服从,我打到你服从。 我对诺诺做了个手势示意她稍安勿躁,我能理解地府这画风,人活一世,多多少少有放不下的人与事,自然不愿去地府。但你的牵绊感天动地归感天动地,这不能成为你妨碍别人办公的理由。 一个人的阳寿说是由生死薄决定,其实不然,生死薄其实跟计算机差不多,不过生死薄是超级计算机,它会计算所有的因果,计算出的结果便是一个人的阳寿多少。而因果,它不由地府决定。 你种下一颗种子,秋天时它结出果子;你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必然会导致相对应的后果。 这便是因果。 无数的因果交织便是一个人一生的喜怒哀乐,半由天定,半由己定。 所以我不会劝诺诺放过女鬼,这是强人所难,不过就这么让诺诺暴力执法下去,不是女鬼去半条鬼命就是女鬼让她打得灰飞烟灭,对于拒不下地府的鬼,无常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令其灰飞烟灭。 这就跟警察逮犯人时,犯人拒捕似的,不过警察不能随便开枪,哪怕别人拒捕也必须尝试活捉,实在没法活捉,且对方暴力拒捕才能开枪。 无常没警察那么多约束,只要新鬼拒捕,那么是否暴力拒捕不重要,只要拒捕了,无常都有权击毙该鬼,让该鬼灰飞烟灭。 所以鬼魂若是想拒捕,必须先弄清楚本地无常性情如何,若是个脾气不好的,还是洗洗睡吧。 诺诺的脾气还不错,但这个不错只限于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时间,工作时间里,这家伙没人性的,把想跑的鬼打个半死这种事她不仅做得出来,且不是一回两回了。 诺诺瞅了瞅我,没吭声,但手里的办公用具——缚魂锁却是收了起来。 我一把揪住想跑的女鬼。“咱们也聊聊,你想还阳那是不可能的,但你的未了心愿不是太过分的话,我可以酌情帮忙。” 还阳那是真不行,这丫的心脏让人给捅了个透心凉,这若还阳,那不叫惊喜,那叫惊悚,还是活生生的那种。 死掉一段时间又活过来的人不是没有,但那些人的心脏与头颅可都是很健全的,心脏透心凉了还能活,恕我想像不能。 反正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随手帮个忙让人安心去投胎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将一鬼差一鬼带到了最近的一个公园里,这里有不少椅子,可以让我们坐下聊(本来是想带回家的,但考虑一下家里那情况,还是算了,玄君可是什么都吃的)。 “我今天领的结婚证,再过半个月就会办婚礼。” 这是女鬼坐下后的第一句话,我有点后悔了,女鬼姑娘也够倒霉的,刚领的结婚证就被人捅了个透心凉,这运气......绝了。不过虽无语女鬼倒霉,我也没忘了这家伙是因为心愿未了所以不愿去地府的,可千万别是让我帮她办个婚礼啊,那也太......强人所难了。 婚礼有两个人必不可缺,一为新娘,二为新郎。 问题就来了,新娘是鬼,新郎是人,鬼看得见人,人看得见鬼吗? 当然看不见。 看不见彼此,这婚礼要怎么个进行? 58、第十章距离·麻烦 谢天谢地,女鬼没说她想办个婚礼,而是说:“我想知道是谁害了我。” 这个......略难,不过比婚礼容易,我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解决。 “我想留下来看看是谁。” 这个......我瞅向旁边没有一片叶子的红花。“我记得,凡间有个说法叫头七还魂夜,这是不是说明,人死后并不是立刻就要去地府报道?” 红花点了点脑袋。“是有这说法,不过地球近些年都是当场死,当场逮。” 我一愣。“为什么啊?”地球,还近些年,足可捕捉到三个信息:一,只是地球这样,有别的星球不是这样;二,近些年如此,那以前必然不是这样,否则也不会有还魂夜的说法流传下来;三,暂时没想到。 “还能是为什么,人族自己作的呗。”红花颇无奈的说。 我做了个洗耳恭听的动作。 诺诺说,头七的规矩有改变,有两个因素,一小一大。 一是人口的激增,灵魂的缺口越来越大,为了补这个缺口,自然尽量让人早点去投胎补缺口比较合适。 对此我表示了异议:地球人口是挺恐怖的,但也不至于影响到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且,人类有灵魂,别的生灵也有灵魂的吧?怎么就没影响?我敢肯定的说,虽然地球人口激增,但再增也不可能比地球上的普通动植物数量多。 诺诺是红花的模样,但我还是感觉得出来,她给了我一对白眼。 “盘古世界的边缘,有无数界衍生,然而,那些界要么只有先天生灵,要么什么都没有,而唯一修造化之道的女娲娘娘很多年前就挂了,就算没挂她也不可能去蛮夷之界捏泥人玩,因此众神倒腾了不少生灵去那些世界繁衍生息。” 我懂了,本土的人口本来就是增长,边缘又有新的界诞生,这人口增长速度,没法想象。 我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问题:“每一个界不都是由洪荒碎片炼制的?怎么还有新的界诞生?” “据说和神尊有关,神尊具有创世的能力,传说中那些界都是它创造的,不过我觉得这说法不靠谱,那么界,就算是神尊也得累死。反正你只要知道,每个界的诞生都大大增加了地府的工作压力就是。” 好吧,我懂了。 另一个因素,也是影响最大的因素——环境破坏。 灵气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日月精华,另一个是地脉,神话里的灵山灵脉其实都是地脉的分支,这些地方的地气比较浓,因此形成了灵山灵脉。前者一直都没变,人类还没本事去影响日月星辰的运转,因此日月星辰千万年前是怎么个运转,如今还是怎么个运转,但地脉......人类能影响,能......破坏。 地球反正是被人类给糟蹋得挺厉害的,最直接的证据便是进入近代现代后,地球上的灵气浓度一直都在往下掉。 灵气越稀薄,修炼也越困难,飞升成仙也越难,那些灵气稀薄到极淡的地方,别说成仙了,连修士都很难找出几个来,就那寥寥无几的几个也一定是借日月精华的灵气修炼出来的,地脉灵气完全别指望。 对此我又忍不住插口:“既然有日月星辰所带来的灵气,应该不会影响修炼啊。” 看得出,诺诺连白眼都懒得给我了。“天上下了一场雨,这雨落在了一棵草都没有的沙漠里,你觉得沙漠里的居民能从这一场雨里面收集到多少水?” 我愣了下。“地脉会涵养水源,不,是涵养灵气。” 诺诺点头。“地脉是流动轮回的,生发灵气,便似土壤汲取了水源会养育草木一般,然而,沙漠另当别论。” 我懂了。“人类将地球给变成了灵气沙漠。” 诺诺点头。 “可这跟地府有什么关系?”鬼魂修炼需要灵气吗?且,鬼修最适合的生存环境是地府,谁会留在人间? “关系大了?” 很少有人知道,灵气的浓度影响的不止修真界,也有地府,做为资历过万年的鬼差,诺诺对此甚为了解。 鬼魂在“沙漠”里也是没法生存的。 生魂离体后必须在有着充足灵气的环境里才能延续,最合适的地方是地府,人间也不是不可以,但......洪荒时,人死后,亡魂得在人间折腾个几千年才会灰飞烟灭,也因此,洪荒时代,人间即地狱。但现世,灵气稀薄,除非是执念深重的怨灵,否则死后没有及时被勾魂无常带去地府,最多三五十年就该灰飞烟灭了,自然,呆个几年再走也不是不行,但也有别的问题。 一句话,环境不适合生存,不死也有后遗症。 也因此,灵气浓郁的界或星球上,人死后,地府会允许亡魂在人间再溜达几天。但灵气稀薄的地界,当天死当天拘魂,在人间溜达久了,然后消散了,那乐子就大了。 灵魂也是能量的一种,没有补充,只有消耗,消散是迟早的事。 这也是地府允许暴力执法的一个原因,反正你留着也是死,不如我一枪崩了你。 这思维逻辑有够清新脱俗的。 言归正传,地球的环境,呃,属于灵气稀薄的那种,因此头七什么的,已然名存实亡。 我抓了抓脑袋,对诺诺说:“你给我几天时间行不,我保她不出什么事,头七一过,一定让她跟你回地府。” 诺诺明显不信。“这么有自信?” 我说:“头七一过,她不肯走,我打她半死让你拖走,反正你本来不就是这么打算的吗?”反抗拘魂就暴力执法,把鬼弄个半死拖回地府,以地府那浓郁的阴气,哪怕是快灰飞烟灭的鬼丢进去,分分钟缓过气来。 诺诺轻笑了声,说:“那我等几天就是了,不过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无常的工作是有记录的,除非我把鬼给灭了,否则一个都不能少。她若是跑了,我就勾你的魂去交差。” 我瞅向女鬼,我跟你可不熟,远没到舍身为你去死的程度。 女鬼识趣的指天发誓一定不跑。 我心说,你跑也没关系,我送你一沓符让你永远都不用去地府上户。 我从口袋里拿了张空白符纸,没代笔,咬了咬牙,咬破了自己的食指画了张聚阴符,想折纸鹤,折了半晌也没折出来,最后还是诺诺看不下去,拿过符纸随手一折便是一只纸鹤。 我对女鬼说:“附这上头去吧。” 女鬼识趣的进了纸鹤,我向诺诺道了谢便准备走人,却不想诺诺忽道:“你最近小心点。” 我闻言一愣:“又有哪位要闹事?”随着君长青失踪时间的延长,鹤城的氛围也越来越怪异,仿佛随时都会炸起来的火药桶,我觉得,自己这辈子要是早死,那一定是死于鹤城的混乱。 这段时间我又收拾了一个作乱的妖族,我有预感,那不是第一个,但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不是妖。” 我松了口气,不是妖就好。 “是古神。” 我呵呵哒。“我跟古神什么仇什么恨?” “不是你。” “那古神是多闲得慌跑这来?”我挑眉。 诺诺提醒:“古神自然是为了古神而来。” 这鹤城哪来的古神?我正想如此说,却忽然反应过来,鹤城还真有一尊古神。“少凰?” “之前告诉过你,她是太古神族辉煌的终结者,仇家很多。” 我抓了抓脑袋。“这我知道,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是这个时候?”少凰蹦q了千万年还活蹦乱跳的,足以说明很多东西,她很强大,强大到哪怕别神对她恨之入骨也不敢对她下手,所以她活蹦乱跳的,活得肆意,活得潇洒。 “若她还是高高在上的上神,自然没人敢对她下手,但她现在是人,而人是很脆弱的。”诺诺道。 我明确表示:“她以前没少当人吧?” “那不一样,她以前是了结因果,法力仍在。” “这次不是?” “她这次是历劫,滥用神力改变凡人的命运,神尊罚她受一世轮回,尝人间之苦。轮回嘛,自然是从奈何桥上走过,而过桥之前,一碗孟婆汤必不可少,让她在轮回时封住所有神力的滤仙水更不会少。” 我懂了,少凰没事的时候自然没人敢招惹她,但她如今没了神力,只是一个凡人,想杀她的话,这是最好的机会。“罚她的是神尊,别人趁着这个机会杀少凰,神尊不管?” “神尊有事去了混沌虚空,归期不定。”诺诺无奈扶额。“希望神尊早点回来,不然那些古神,真不是人的能震慑的。” 我也想扶额。“少凰有没有交好的古神?”妈哒,小姑姑怎么伤心难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赶紧把那个婴孩打包送走。 诺诺想了想,说:“没听说过。” 我连呵呵哒的力气都没了。 诺诺给我支了个主意。“你可以杀了她。” 我呵呵:“那小姑姑得跟我拼命。”我跟小姑姑虽然相依为命十几年,但那个婴孩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且,我算过,她这辈子也就这一个孩子,若是杀了婴孩,等于让她绝后。最重要的是,人只是一个小婴儿,根本没惹我,我下不去手。 “当凡人的皮囊死去时,少凰会醒来,当她醒来之时,所有神力都会恢复。” 我闻言奇道:“如果这样,那些古神杀了她,不就是成全了她让她少受几年罪吗?”做人未必苦,但少凰现在那个身体,不是我说,它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受罪。 诺诺明确的给了我一对卫生眼。“你觉得那些古神杀人会只灭人的躯壳?” 当然不会,古神之间的战争是不死不休的,以彻底毁灭一方的神魂为终结。 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虽然古神貌似就是永世不得超生的,没有前世,没有来世,唯有今生。只要不被人干掉,能活到地老天荒去,但一旦被杀,也意味着彻彻底底的毁灭。 59、第十章距离·权利 警察追查凶手,一时半会肯定结不了案,但我不是警察,所以我没走寻常路。 一沓召鬼符,招来一屋子鬼,层层叠叠的,瞅得我这个始作俑者都直发毛。 不过鬼多也有鬼多的好处,小姑丈找得找累死了都没找着人,这帮鬼不过一日就有了消息。 女鬼问我:“人死后不都会被鬼差带走吗?” 我道:“不是全部,世界这么大,总会有几条漏网之鱼,年深日久的积攒下来......”我给了她一个你懂的眼神,鬼是不会老死的,而没有被鬼差带走的亡魂无一不是具有两种特征中的一个:执念深得人让人无语亦或怨气冲天,也可能两者兼有。 鬼刚诞生时的鬼力由执念与怨气所决定,鬼力强大,自然能在贫瘠的“沙漠”里存在很久。 除此之外,也有别的例子,“沙漠”里的警察不多,警察也需要灵力,因此越是贫瘠的世界,警察就越少,若是鬼执意不去登记上户,警察也愿意睁只眼闭只眼,爱咋咋的,反正不入轮回永世不得超生的不是它。 如诺诺那样较真的,不管是在人间还是地府都不多见。 鬼回来的时候我正在对着小姑姑的孩子发呆,一尊古神投胎到我家已经够倒霉了,比这更倒霉的是这还是个仇家满八荒的古神。 我对少凰抱有过一丝希望,这家伙仇家再多也不可能连她的亲人都想杀她吧?结果.......诺诺给我科普了下南明神族血腥而奇葩的王权更迭史。 南明神族的第一代王是少凰她曾祖父,也可可以说是曾祖母,那是一位神尊,南明在她手里的时期是最鼎盛的时期。她死后由其长子继位,即少凰她祖父,后来诸神征战,少凰祖父让人干掉了,南明王族也损失惨重。第三位王是少凰她老娘,那是南明神族百万年最惊采绝艳也最神秘的一任王,她干掉了当时为祸八荒六合的凶兽桓寂,最鼎盛时,天帝都要对她低头,不过这位主不知为何突然就死了。 第三任王死得神秘而突然,最无语的是她没结婚,不过留下了两枚蛋,先孵出来的被立为第四任王,也就是少凰她姐。 但你得明白一件事,君王是王族的首领,却不是唯一的成员。先王挂了,留下的子嗣还是两枚还没孵出来的蛋,旁支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可能不动点心思。虽然旁支替代直系继承皇位的例子很少,却也不少。 弗陵挂了后继位的是卫子夫的重孙刘询,跟弗陵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汉和帝挂掉后,继承皇位的是他哥哥的儿子。 虽然这都是因为先王无嗣以至于旁支上位,但少凰姐妹俩还是蛋,若这蛋孵不出来,那先王就等于无嗣。 在孵化过程中,两枚蛋都丢了,其中少凰在魔域孵化,在绝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里长大,被找到时已然是臭名昭著的神孽,吃了不少神人,为了给她摆平后患,她姐差点累死。 少凰活得艰难,但她姐比她更衰,先被找到,登上了王位,然而......她登上王位时才五千岁。 五千载光阴,对于人而言,华夏历史也就这长度了,但对于太古神族而言,那还是个吃奶的雏鸟。 不过这雏鸟的本质是掠食者,不比少凰逊色。 少凰她姐,将自己的登基大典给搞成了修罗场,血流成河,踩着累累白骨登上了白骨与鲜血铸就的王座,真正意义上的,据说当年所有参加了南明新君登基大典的神人都落下了心理阴影。 血腥的镇压只是其一,其二是流放,少凰她姐将所有王族成员都给流放了,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直到少凰出现。 诺诺说,少凰她姐虽然初时手段酷烈,但本质上还是不错的,她只在初时大开杀戒过,王位坐稳,生命也没了威胁后,少凰她姐的脾气非常温和,是太古神族中罕见的仁君(我听到这的时候着实好奇太古神族的君王都是什么德行)。 至少,对于少凰这个妹妹,南明的先王可谓仁至义尽,少凰想干掉她姐并非一日之事,但一直没成功,少凰也没因此而被杀。 少凰她姐死得早,王位原本不应该落少凰头上的,少凰是君王的妹妹,不是子嗣,因此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少凰能登上王位,主要还是因为先王的决定。 君王选择继承人都是选择自己的子嗣,若是兄弟太狠,自己的子嗣手段不够,镇不住,老王死之前都会干掉兄弟给子嗣铺路。 南明的先王也面临着差不多的局面,但她没选择给儿子铺路,她承认了私生子的身份,给了儿子名分,却也在同时也剥夺了儿子的继承权。 少凰太强大,整个南明只有她姐压得住,姨母与外甥斗起来,胜负毫无悬念可言。 干掉少凰倒是个不错的法子,古往今来的君王都是这么干的,但少凰她姐,显然没狠到那份上。另一方面,那位王子是被其父养大的,没受过南明神族的教育。 皇帝再想立自己儿子为储,若这个儿子的父亲是被邻国养大的,接受的是邻国的精神文化,这多少有点问题,不过对于人族而言,这不是问题,就算是被别人养大的,那也是自己的种。然而,对于少凰她姐而言,这问题很大。 在南明长大,虽然暴戾却对南明有着归属感的少凰理所当然的稳坐第一顺位继承权的宝座,得以在先王挂了后登上王位。 我也放弃了找少凰亲人帮忙的心思,不管是哪个私生子,在被承认身份的同时也被剥夺了继承权,都不可能没火气。 私生子努力上位为的是什么?别提劳什子的亲情,就算有亲情,也不会是大头,大头是利益,是继承权。 只给名分,不给继承权。 少凰她姐那一手够狠,也够绝,断了小王子所有的希望。 儿子继承父母的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若父母明确的剥夺了孩子的继承权,那亲子鉴定再证据确凿也不过是一张无意义的纸。 所有想杀少凰的人里,那位小王子只怕是当之无愧的no.1。 不管是做神还是做人,能活到这份上,我觉得少凰着实是个人才,所有人都想她死,包括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我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忽然很心疼这个和我梦里那只火凤凰有几分相似的家伙了。 少凰今日的境况,一半是她自己造孽作的,但不可否认,还有一半是命运弄人。 诚然,如今的少凰满手血腥,说一句罪孽滔天也不为过,她身后那冲天的煞气我又不眼瞎,尸山血海都堆不出那般浓郁如海的煞气。但最早的时候,还是一枚蛋的时候,她真的很干净,什么都没做。 可惜,有的时候你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存在。 少凰的存在妨碍到了别人,所以还是一枚蛋就被人给害,又长于弱肉强食的丛林里,要怎样才能指望她在那样的环境里长成一个文明守礼的四有人士?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下不了手将这孩子给丢了或杀了,半是昧不了良心,半是因为那个梦。 我叹了口气。“算了,虽然不知道那个梦是怎么回事,但想来,我和南明神族应该是有些缘分的,尽量帮你一把吧。” 虽然不打算对这孩子做点什么,但我也不打算将她留在小姑姑身边,尽管她是小姑姑的孩子。 我在心里措着词,打算一会跟小姑姑商量着怎么让我帮她带孩子,让我将孩子带去雪莹山庄就最好了。 雪莹山庄里现在有一头人妖、一头角龙、一头凶兽后裔,来几个仙人的话,应该能摆平,来个神人的话......我想神人应该没那么容易下界。 洪荒时代,古神掐得太生猛,以至于洪荒破碎,天道与神尊都汲取了教训,后来的每个界都有一层保护膜。 保护膜拒绝过于强大,本界无法承受的存在进入自己的世界,即便是世界内部出现了过于强大的存在,天劫也会分分钟找上门劈死该存在,劈不死就把人丢到承受能力更强的世界去。 嗯,你没理解错误,这就是神话传说中所谓的飞升,究其本质,飞升其实就是世界在驱逐你。 我想,那些古神想要进入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不付出代价。 我应该有漏洞可以钻。 必须有。 孤魂野鬼们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 给我带来了凶手的消息。 虽然我不知道凶手是什么人,但警察局有凶手的画像,两个受害者可还有一个活着呢,小姑丈早就找人向幸存者询问凶兽长什么模样了,找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幸存者在那描绘,他在那画素描,最终画出了一张有凶手七.八分外形的肖像画。 拍了照,给鬼们看过,让他们按图索骥,效率杠杠的。 警察缉捕逃犯是不能乱闯民宅的,必须先申请搜查的文书,但鬼们什么程序与文件都不需要,墙?铁门?全都拦不住它们,轻轻松松就穿过去了,还丝毫不会引起主人的主意。 话说,怎么感觉这些鬼越说越像偷窥狂啊? 我汗了一把,问清了凶手在哪,赶紧带着女鬼去找凶手。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想来,凶手应该不介意让被害者也杀他一回。 介意也没关系,法庭之上,犯人有抗议的权利,法官也有选择听没听到的权利。 所以,风太大,我什么都没听到。 60、第十章距离·意外 找着凶手的时候挺热闹的。 小姑丈虽然不似我一样有特殊“人员”帮忙,但他胜在先查,查了这么多天,我找到鬼的时候他也找到了,我赶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山村时正好赶上小姑丈在缉凶。 我对女鬼说:“看这情况,那凶手是跑不掉了,要不你就安心去登记上户吧?” 虽然对小姑丈将生活重心过多的放工作上,将老婆孩子丢医院的行为很是想揍人,但有一点我无法否认,小姑丈真的是个敬职敬业的好警察,跟诺诺差不多,在工作上非常较真。唯一不同的就是,小姑丈不会暴力执法,而诺诺,这位主喜欢将不想去上户的鬼打个半死拖地府去报道,讲道理什么的,抱歉,没空。 虽然这样,却也不代表小姑丈就是善茬,落他手里,肯定会很惨。 女鬼表示:一定要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 我无奈,继续看警察缉凶,本来是不打算出手的,警察先下的手,我再出手就是抢劫了。反正目的一致,既然警察能解决,我也乐得清闲,然而......有下文。 砰! 小姑丈出马,自然是给力的,枪法很准,我目测了下,嗯,凶手的左腿看来是玩完了。 见小姑丈抓了人,我也拎着女鬼回去了,在我准备给诺诺打电话时,女鬼问我:“我能不能多留几日?头七一过,我一定走。” 我想了想,没反对,在女鬼身上印了一枚符文就随她出去溜达了。 我照例每日去看还在月子里的小姑姑,同时跟小姑姑商量我帮她照顾孩子的事。 反正您老工作忙,虽然没小姑丈那么夸张,但也差不了多少,孩子交给你们养,多不放心啊。虽然就算出事也一定是你们,但话是肯定不能这么说的,因此我只是委婉的表示:你们夫妇俩真的适合养孩子?瞅瞅高岚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吧,每次开家长会被老师点名留下来,很光荣吗? 看得出,小姑姑在认真考虑这事,高岚那个活生生的例子摆着,想自欺欺人都难。 我也不着急,古神们应该没那么早就找上门。 巨人想要钻进矮人的屋舍里,从来都不是易事,必须先保证自己进门后房子不会塌,否则房子死都不开门。自然,进不了门还可以拆墙,把房子拆掉就是。这种事,古神们肯定有这能力,y尚且能将方圆数十万里的疆域自洪荒大地上撕裂,我就不信别的古神没这能力。 只是,房子倾塌,里头的人都活不了,普通人也就罢了,但少凰肯定死不了,摆脱凡人的躯壳,她心里只怕还是感谢的。古神们想要杀她,便不会这么成全她,必然是锁骨功让自己“娇小”起来,骗房子开门。 所以我真的不是很着急,慢慢的说,总能说服小姑姑。只是,离开的时候从小姑姑的嘴里得知一个消息,女鬼的死还有主谋,抓到的那个凶手只是个打手。 证据?没有,这只是小姑丈多年办案的直觉,凶手被逮了之后居然请得起律师,而律师也没想着帮他辩护,而是想着怎么让凶手减刑,凶手还挺配合的。小姑丈不管怎么看都觉得这里头很不对味,诚然,凶手被抓了,只能认命想办法争取减刑,因此非常配合的认罪,但他的口供......小姑丈怎么想我不知道,但高岚插了一句,看着就觉得违和。 不是口供有前后不搭的地方,相反,凶手的口供完美无缺。 然而,也正是完全无缺才让高岚觉得违和。 高岚打小在警察局长大,虽然长得有点歪,但在警察局那么多年,或许没有办案经验,但如何判断犯人说的是真还是假,她还是很有经验的,看了那么多年,多少学到了点东西。 犯人的口供不可能完美无缺,谁能记得自己好几天吃过的所有东西,回忆时最多说个大概,若要事无巨细,除非是天生的记忆天才。 很显然,犯人的记忆力是正常水平。 而且,法医验尸,凶手捅死者那一刀忒准忒狠忒稳,你丫不是说你喝多了,起了口角,所以一时失去理智杀了人吗?黄汤都得喝得神志不清了,你丫还怎么那么狠准稳的一刀捅死别人? 综合上述,哪怕犯人已经认罪了,这案子也没结,被小姑丈给压下了,疑问一日不解除,案子就不能结。 然而,有人在施压,对此我只想说,蠢。 你不施压还好,逮不着证据,无法证明自己的直觉是对的,小姑丈说不定会有怀疑自己是否想多了的时候,但你一施压可不就是赤.裸裸的告诉他,这案子另有隐情吗?他能就此结案就不是他了。 发表了意见我叮嘱了高岚帮我看了一下案情进展,然后告辞了,赶紧去找女鬼,直觉告诉我,得出事。 才到雪莹山庄就被美人告知,高岚刚才打了个电话,凶手挂了,死得挺惨,就在监牢里死的,死因.......疑似是被吓死的,肝胆都给吓得破裂了。 我把电话打回去的时候高岚啧啧感慨:“......你说他这是看着什么了?竟然把自己给活活吓死了,监牢有那么可怕吗?” “见鬼了呗。”我信口说。 高岚默然一瞬。“真的假的?” 我笑说:“你猜。” 挂了电话我赶紧准备家伙召鬼,这次不是无差别的召唤,而是针对性召唤。 人死后就应该去地府报道,杀人放火什么的,不管是人还是鬼做了,都是很重的业力,轻则畜生道大门敞开,重则......地狱之门敞开。自然,若你是少凰那样的存在自然没这顾虑,只要不是胡乱杀人,少凰都不会有报应,因为她是上神,凌驾法则之上。跟古代的王公贵族一样,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尚且是愚民的话,何况凌驾所有人之上的天子犯法,谁还能因为天子杀人就杀了天子不成? 得了吧,若天子杀人犯法,历史上那么多被天子抄家灭族的家族是怎么回事? 因为杀人的代价太微不足道,所以肆无忌惮。 呃,我大抵明白少凰为什么画风那么直接了当了。 犯错的成本太低,自然没人会真心悔改。 问题是,女鬼不是少凰,不享有少凰的特权。而且我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个,业力到底是有办法化解的,但化作厉鬼......那就真的只能呵呵哒了。 地府逮着厉鬼都是毫不犹豫的往地狱里丢的。 厉鬼不入轮回,可不管的话,也后患无穷。投入地狱去听地藏菩萨念经是最好的法子,至于什么时候放出来......地球毁灭之前别指望放出来了。不过也因此,地府很人性的对厉鬼推出了一项政策:若厉鬼是真的有冤,且冤屈还不小,那么地府可以酌情考虑批准厉鬼回阳世报仇,报完仇再去地狱听催眠曲,啊不,是梵音,听到吐都还听得继续听。 自然,能够听到吐还得继续听也是一种福气,因为那说明你还活着。 地狱的典狱官可不是善茬,诺诺顶多就是暴力执法,它却是往死里祸害自己眼皮底下的犯鬼,十八层地狱里灰飞烟灭几个鬼属于家常便饭。 啥?典狱官这么缺德,没人管? 还真没人管。 地狱是什么地方?那里可不讲人道主义,人死后去那里本就是去受苦的,若讲人道主义,那还受个毛的苦? 六道轮回现,地府建立时,天道特批,地狱的典狱官可以肆意折腾打入地狱里的任何生灵,折磨得越狠越好,至于折磨得狠了,将犯鬼给折磨死了,那也属于正常损耗。 认为那不是正常损耗的自然大有人在,但典狱官乃古神,天地未开它先生的古神,比少凰还古老。 不管是什么,活得久了都得成精,何况一个从天地未开之时活到如今的古神。 天地自诞生之日起至今便有过无数量劫,每一次量劫,生灵涂炭,连神人在量劫里也不过是强壮一些的蝼蚁,一个挺过了迄今为止所有量劫的古神。 除非她先上门找茬,否则没有任何人或神有胆子敢惹她。 质疑典狱官工作画风太过凶残什么的,呵呵,不过是不相干的犯鬼罢了,既不是我自己,又不是我的亲朋,灰飞烟灭了就灰飞烟灭了呗,干我毛事? 我跟女鬼也不熟,但我也不忍见她一个好好的姑娘掉地狱里去跟那么一个变态打交道。 我在女鬼身上放的符原本只是为了防止她跑路,现如今到成了她的一线生机。 召鬼符在灵力的作用下自燃,屋子里霎时间阴冷得快赶上地府了。 靠之,老娘这回可是针对性召鬼,只召唤一只,不是之前那种一烧就是一沓召鬼符,召来了一大波鬼,鹤城里溜达的孤魂野鬼全都跑来了,怎么两者的阴冷程度有的一拼? 姑娘啊,做人虽然有千般万般不好,却有一点顶好:希望。 只有做人才能继续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有希望。 若化身厉鬼沾染杀孽,那是真的很难从地狱里爬出来再入轮回,不入轮回,又要如何继续“活”着? 你可千万别成了厉鬼啊。 我心里一边嘀咕一边掏出两沓符,厉鬼的脑子都有问题,俗称神经病,啊不,神经病都还是好的,至少只要你理解了神经病的脑回路,还是能沟通的,厉鬼却不然,厉鬼是没理智的。 有理智的厉鬼也不是没有,但那是鬼雄,见着了.......我肯定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61、第十章距离·真凶 谢天谢地,老娘召出来的是半只厉鬼。 没错,半只。 我估摸着,自己召鬼召得迟一点,现在面对的就该是一头厉鬼了。所幸我也做了准备,一看女鬼情况不太对劲,赶紧一张定魂的符贴在了女鬼身上,正在向厉鬼“进化”的过程霎时止住。 哇哦,真符真管用,虽然耗尽了我所有的灵力才能画一张,但这效果真是杠杠的,一张就起效。 女鬼伸爪子想将符给撕下来,却死活扯不下来,我得意的笑道:“那可是真符,你撕不下来的。” 或许因为君族的历史长度关系,真符这种在人族发展起来时已经消失的差不多的符文,雪莹山庄里有不少,甚至君长青有一卷玉简是专门记载真符的。不过普通人就是拿到了玉简也没法解读,真符是天然带有力量的,同理,想要解读它,你要么有学它的天赋,要么有解读它的力量,否则解读不了,硬要解读的话,不怕脑子超负荷运作被烧熟尽管尝试。 玉简上的真符,我只看了三枚就受不了,脑子里一塌糊涂,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恢复,因此这一张符是我唯一画出来的,也是当时画的。 运气不错,正好对症。 女鬼原本翻腾着的鬼躯这么一会儿便恢复了正常,周身的戾气仿佛不见了,虽然只是仿佛,但这会子至少无害了不是? 我问:“我说你这是什么情况?”杀个仇人也就算了,是一桩因果,法院判罪还会允许犯人申诉呢,女鬼下了地府,申诉得好,也未必会去地狱报道,但化身厉鬼,地狱之门妥妥的向它敞开。 虽然鬼躯安静了下来,但情绪并未,女鬼过了好一会才冷静下来。“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我闻言好奇的问:“怎么说?” “潜规则。”女鬼回了我三个字,我回了她一张写着一个大写的懵字的脸。 女鬼许是完全冷静了下来,因此给我科普了下娱乐圈的常识。 潜规则三个字很好理解,这里就不解释了,而在娱乐圈,这玩意的滋生土壤非常肥沃。光鲜亮丽是所有人对那个圈子的共识,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一个问题,娱乐圈很多人,但能够光鲜亮丽的站在最耀眼舞台上的人却寥寥无几。 舞台太小,容不了那么多人。 娱乐圈的光辉之路不比大洪荒时代的万类霜天竞自由容易。 大洪荒时代,不成神便为蝼蚁;娱乐圈,不成功便成龙套。 总的来说,后者还算好的,龙套好歹还活着,而洪荒时代,那是一族一族的死人。一个智慧物种的王必须是神,若不是神就得寻找一个有神的智慧物种成为其附庸种族。 一个神的陨落在大部分时候意味着一个物种的毁灭。 跟大洪荒时代湮灭的那些物种想比,龙套真的是很不错的结局,但时代不同,价值观也不同。典型的例子就是少凰,她那思维逻辑,不管放哪都是妥妥的恐怖分子,但在洪荒时代,她应该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神,反而那些善良和气的是异类。 龙套,大部分圈内人都无法接受,为了走上舞台,不少人会不择手段,甚至出卖自己。 娱乐圈潜规则就是这么出现的。 我倒不是贬低这种现象,双方你情我愿,我这个不相干的人无权置否。 女鬼也不置可否,别人怎么选是别人的事,但她怎么选也是自己的事。女鬼的选择是,演技最重要,从龙套开始演,演成有台词的配角,再到主要配角,最终成为主角,有了一定名气。 这条路,女鬼从十四岁开始走,走到现在都快十年了。期间也一度气馁过,那时候有个富+官二代对他伸出了手。 这里得提一下,女鬼其实生得挺好看的,自然,这不能跟少凰、白姐那样的非人类比。前者的美是天地生成,后者......妖族化形时的容貌都是很认真的化的,绝对走心,白姐做为雌性也不例外。不过,在人族这个范畴里,女鬼妥妥的美女,虽然不惊艳,但气质很好。 有人看上女鬼,很正常,但.......女鬼已经有男朋友了。 女鬼属于早恋类型,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交了个男朋友,不过男朋友不是娱乐圈的人,感情不轰轰烈烈,却也不差,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女鬼饮水的感觉是暖的,不管是出轨还是甩了自己很满意的男朋友她都不乐意,因此拒绝了。 那位公子也没放弃,隔三差五的在女鬼面前晃一晃,表示:你既然没男朋友(明星不管有没有谈恋爱,明面上都是不能承认的,影响粉丝量),那我就有资格追求,虽然这兴趣在到手后一定会消失,但现在不是还没到手吗? 女鬼今年跟未婚夫定结婚日期一方面是自己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结婚的影响也不是那么大了,另一方面就是想让那位公子知难而退。 老娘都结婚了,你可以滚了吧? 那位公子消失了,然后......女鬼被酒鬼一刀捅死了。 我瞠目结舌。“你怎么这么确定是他做的?” 女鬼随手掏出了三团幽浮似的东西,我默然须臾,神民的眼睛就是这点不好,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能看清楚。那不是幽浮,却也半斤八两,是被啃过的三魂。“七魄呢?” 我没问人还活着没,因为不需要。人有三魂七魄,跑个一魂几魄还好,虽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到底还活着,可三魂都没了,人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了。问题是,这里只有残缺的三魂,七魄哪去了? “我吃了。”女鬼回答。 我默,也了然她之前是怎么个情况了,吞噬别鬼,这是厉鬼的能力,她方才离厉鬼真的就一线之隔了。我指了指她手里啃剩下的魂,问:“他说的?” 女鬼颌首。 我又问:“那你刚才?” “正准备去找那人。” 我想了想,说:“我陪你走一趟吧。”再让这家伙单独出门,若是半道上化了厉鬼,那我的符就白费了。 “对了,你手里的魂给我。”虽然被啃得不成样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入轮回,但到底是也是一条灵魂,回头还是给诺诺送去比较好,不然诺诺会生气的。她的地盘里,只有她有权利毁灭一个人的灵魂,越俎代庖者,来战! 别说,诺诺和少凰的画风,其实挺像的,只是因为力量的层次不同,双方造成的破坏力也不一样,所以显得也不一样,但本质......半斤八两。 我拿了张聚阴符折了个口袋,将杀人犯的三魂塞了进去,回头就给诺诺看能不能入轮回,若是不能......就丢了自生自灭吧。修补神魂这种活是高技术的活,本人无能为力,有也不想浪费这个力气。 我觉得,鬼与人最大的区别不是一个生,一个死,而是一个赶路用走的,另一个用飘的,比骑车还快,反正我将自行车踩得跟风火轮似的也没能追上女鬼,所幸,我在她身上留了符,否则真得在半道上被她甩掉。 那个二代家里很有钱,住在高档豪宅的聚居地,追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快断气了,然后哑然。 没有阴阳眼,看不到女鬼,所以女鬼光明正大的飘了进去,但我......妥妥的大活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到我,显然,门卫虽然没有阴阳眼,却也不是瞎子。 见我在小区门口晃悠,门卫看着我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我默然片刻,踩着自行车往回走,走出几百米,拐进另一条街,确定门卫看不到我了,这才取了一张空白符纸出来。 没带笔墨,我犹豫了下,咬破了食指。 记得符书里有张隐身符的,怎么画的来着? 想起来了,用沾血的食指在符纸上画了起来,画符最好的材料是朱砂墨,人血的话,大部分时候都会起反作用,然而我不是人,我也说不清什么原理,反正我的血用来画符效果还挺不错的。 画好隐身符,往身上一贴,我又向小区走去,徒步。 不是不想骑上自行车,而是......隐身符只对活物极与活物贴身的东西管用,自行车没法完全贴身,且个头也太大,一骑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了。 跳进小区,我赶紧去找女鬼,手里用来感应女鬼的符反应有点奇怪,女鬼别是见着仇人被刺激到,又开始向厉鬼进化了。我唯一画成功的一张真符啊,千万别浪费,浪费了我真的会心疼死的。 谢天谢地,二代家里真的很有钱,住的不是高楼,而是小别墅,否则让我爬楼梯爬上去,我真的会想死。然而找到门口的时候我有点愣,门是开着的,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从里头传了出来,至于血腥味是从哪来的?看屋里那一老一少两只新鲜的鬼就知道了。 下手可真狠的,地上躺着的三个人都奄奄一息,其中那个年轻的被砍了至少七八刀,这杀人的妥妥的是个生手,手法太差劲了。 啥?为什么有三个人,却只有两只新鲜的鬼?自然是其中一个还没断气,被砍了三刀都还没断气.......那伙计,你是有多没经验啊? 62、第十章距离·冥婚 我没眼花,那些人不是女鬼干的,她根本拿不到刀,如何持刀杀人?杀人的是屋子里的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并不是什么帅哥,但眉清目秀的,不难看,只是精神气质有些不太对,感觉受了很大打击,一通发疯之后的死寂。 我瞅向眸光复杂,若非鬼不会哭,这会肯定哭出来了的女鬼,大抵猜到年轻人是哪位了。“你未婚夫?” 问完才想起这符不仅瞒得人,还瞒得了鬼,却有个漏洞:只能隐形,不能隐声。 不仅女鬼听到了我的声音,年轻人也听到了,警惕的抓紧了手里的刀:“谁!?” 我默然片刻,将身上的符纸揭下。“哈罗。” 年轻人的心理素质有待加强,被我吓了一大跳。“鬼啊!” 我的脸色当即就黑了下来。“瞎了你的狗眼啊,老娘是活的,你旁边那三个才是鬼。不对,我跟你说这个干吗?你又看不见。”这年轻人是个妥妥的普通人,根本不可能看到鬼,否则之前也不会坐在尸体旁边发呆,三个死透了两个,灰白色的亡魂正在屋子里飘着呢。 我正想着这事便发现女鬼在收拾那两只鬼,赶紧开口:“诶,手下留情,都已经被你未婚夫给杀了,你就别再让人灰飞烟灭了,多造孽,回头我把他们交给诺诺,诺诺十之八九会将他们送进地狱与典狱官作伴,那可比灰飞烟灭更可怕。” 这一家人每个人是什么德行我不知道,但二代少爷我却是能猜到,得不到就要毁掉,不让别人得到,这种性格,能是良善?手里能一直都是干干净净的没造过孽?得了吧,鬼都不信,我也不信。 女鬼犹豫了下,终是将两只捏成了一团丢给了我,我赶紧装进符纸袋子里。 瞅了瞅还活着的老妇人,我想了想,掏出一张治外伤的符贴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别死那么快,女鬼见了,忽问:“为什么救她?” 我回答:“她还没死呢。” 女鬼脸色不太善的道:“可她活着,阿明会有事。” 有受害者做认证,阿明就算不吃花生米也得在监狱里把牢底坐穿。 我正腹诽着,女鬼突然伸爪子攻击起老妇人,我赶紧伸手格挡。 马勒戈壁! 痛! 鬼爪子是钢铁做的吧? 我龇牙咧嘴的瞧着手臂上深可见骨的伤口,好痛。“你别太过分啊,是我从诺诺手里救了你,给你报仇的机会,你就这么回报我?” 女鬼愣了下,嗫嚅道:“......我不是故意的。” 我心说,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瞎子都看得出来你的目标是老妇人。 我沾着手臂上流出的血液在老妇人的脑门上画了一道符,每一笔都仿佛有千钧之重,沉得让我隐约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挂掉,这不是错觉,而是真的很有危险。 老娘画的是不是普通的符纹,我在刘元的脑子里看到过少凰留下的记忆封印,如今画的便是那个封印,不过是被我缩减过的,少凰用的是天道文字,十个我也画不出来,但画个残缺版本的还是可以的。 画完了,我检查了下,顿时尴尬:“不好意思,我下手没少凰那么精准,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你不会有事的,最多就是痴呆两个月,少则一个月,多则半年一定会恢复神智。” 处理完了,我在客厅里翻出了两枚硬币准备去打个公共电话,走了一步,忽的想起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不由回头,便看到那个叫阿明的年轻人正惊疑不定的盯着我。 我问:“你还不走?” 年轻人反问:“你之前在和谁说话?” 我戏谑道:“如果我说是你的未婚妻,你信不?” “我信。”年轻人激动的说。“我也要见到她。” 我:“.......” 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做为一个血统纯正的人类,年轻人你不觉得你这对迷信事物的接受能力太强悍了点吗? 虽然腹诽不已,也同情不已,但我还是说:“很抱歉,阴阳相隔,你还是放下吧。”说到这,我瞅了瞅女鬼的神色,发现女鬼的神色虽复杂,却没有反对之色,便当她是支持我的说法,继续道:“她很快就会去轮回投胎,你这番模样,让她九泉之下如何安心去轮回?” 这话绝对半真半假,人死后去地府登记报到,却并不会立刻去投胎,得挂号排队。 虽然轮回之中灵魂很缺,但投胎的名额并不是一直恒定不变,虽然总体而言是在增长。但.......举个例子吧,东汉末年,死的人远多过新生的人口,因此,地府会鬼满为患;再比如近几十年,地球人口激增,地府又会较为空荡荡。自然,我这只是举例,实际上的,我觉得,除非好几个世界的人口同时锐减或是激增,否则很难对地府造成影响。 丰都城多大?一条主街九幽大街便有十万八千里长,容纳能力很强大。 大部分时候,鬼登记之后还等上一段时间才能投胎,生死薄会计算一番亡魂的因果,算出亡魂在那个世界的因果最大,然后那个世界又恰好有合适的投胎名额,那你就去那个世界投胎吧。 至于投胎做人还是做牲畜......阿弥陀佛,希望施主生前没造太多孽。 不过阿明肯定对这些不是那么清楚,我信口胡诌也没什么,让他死心,好好过日子就行。 我说完就拽着依依不舍的女鬼走人了,还看什么看啊,再看你也不可能留下来,我可是答应了诺诺要让你去登记挂号投胎的。 出了小区,我压着嗓子用低沉的声音用公用电话给医院打了个急救电话,让医院赶紧派救护车来救人。 我已尽人事,剩下的便看老妇人的生命力了。 拍了拍手,我对女鬼:“走,我们回雪莹山庄。” 本来还打算让女鬼在头七前随便逛逛,但方才她看阿明的眼神,那叫一个情意绵绵,我可不想出现头七时,诺诺来找我要鬼,我却教不出鬼来的尴尬情况。 爱情令人智商下降,令人疯狂,令人自私,电视里很多女性角色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某某正道大侠惩恶扬善对付魔教教主,然后被打败,但魔教教主正好有个弱点,正好有个女儿,救了大侠,再然后......简直是脑残发展。 我虽然不是魔教教主,女鬼也不是我女儿,但我绝不会给她出尔反尔捅我一刀的机会。 真那样的话,诺诺虽然不会杀了我,却也一定会揍我。 出乎我的意料,回了雪莹山庄,女鬼竟未想着逃跑,倒也省了我不少事,也让我做的不少准备都白费了,不过这样也好,,大家都省事。 只等诺诺来接鬼。 然而,头七那日,来的不止诺诺,更有阿明。 我愣愣的看着西装革履的阿明,不由一愣,这家伙怎么找这来的?“今天有什么好事吗?穿得这么好看?” 阿明将一封大红色的请帖递给了我:“今日我结婚。” 我一愣,女鬼才死了几天啊,你这就要“二婚”了? 牛掰! 我不由扭头去看女鬼,想看看女鬼是什么表情,然而女鬼没给我这个机会,她把脑袋给抬得高高的,双脚又不沾地,我只能看到她的下颌。 我道:“我今日还有些事,只怕没法去参加你的婚礼了。”就算有空,咱俩也没那么熟。 然而,阿明显然和我想法不同,他说:“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本来是想邀请您当证婚人的,不过您没空也没什么,只是能麻烦您把我的新娘交给我吗?” 我一愣,女鬼也愣愣的低下了头。 “你的新娘?”我扬眉。 阿明颌首。“我的新娘,您那日不是和她在一起吗?虽然我看不到。” 我总算反应过来,丫这是打算冥婚啊,我无语道:“你究竟清不清楚人与死者的冥婚是怎么回事?一旦冥婚缔结,你就等于在地府上了户,你以后再也不能娶别的人了。” 地府在生者与亡者的婚约条例上绝对是霸王条款,当然,对此也没谁也没意见就是了,生者与死者缔结婚约,一起生活,啧......妥妥的早死。 人活着靠的就是阳气,阳气日益被阴气侵蚀,出事是必然。 阿明道:“原本不知道,但现在托您的福,知道了。” 我道:“那你可以走了。” 阿明不解:“我为什么要走?” 我一愣。“你还真打算冥婚?” 阿明看着请帖道:“我帖子都发给你了,自然是认真的。” 我默然,见过不怕死的,没见过的这么不怕死的。 诺诺忽然走门外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现出了身形。“冥婚是不能离婚的,除非你们有一方饮下孟婆汤过奈何桥去轮回成了另一个人。” 绝对的霸王条款。 阿明表示没意见。 我瞅向女鬼。“你怎么想?” 女鬼面无表情,一双鬼眼里却满是复杂之色。“我不嫁。” 我很遗憾的对阿明道:“很遗憾,她说她不想嫁。” 阿明想了想,说:“没关系。” 没关系就好.......个屁啊,你丫把刀放下。 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变戏法的拿出一把让我觉得很眼熟的刀对准了心脏的年轻人。“老兄你干嘛?” 阿明淡然道:“活人是见不到也抓不到鬼的,若我变成了鬼呢?” 这可真是好问题,我眼角的余光很清晰的看到女鬼的眼睛都发青了。 婚礼最终还是如期举行,至于举行时间?择日不如撞日,阿明选了个非常不错的时间,就是今天,丫还能更神经点吗?头七大婚,绝了。 证婚人,鄙人。 宾客:白梅街妖魔鬼怪及其知情家属。 阿吉奇道:“一个死者,一个普通的生者,生者看不到死者,呆会怎么交换戒指?” 我默,把这茬给忘了,就算看得到,阿明先生他也不可能给新娘带上戒指啊,这里可不是地府,阴气重,天然的鬼魂居所,这里是人间,鬼可是无形的东西,鬼力不够强大的鬼什么东西都碰不到。 女鬼虽然因为死得挺惨,成为鬼后拥有一定力量,但想带上戒指,呵呵哒。 这个问题最后是白姐解决的,白姐随手一挥,一人一鬼身上的西装和婚纱就变成了一身玄底c裳的礼服,古代礼服,看得我一愣,这礼服风格看着有点眼熟啊。“这是?” 白姐道:“西式婚礼不是要交换戒指吗?华夏古婚礼不用,正好我与老公几千年前的婚服还没丢,借他们用一下。” 几千年前的婚服?难怪看上去那么旧?不过这风格够诡异的,竟然一身黑,若是将c裳给去了,这行头可以去参加葬礼了。 我想了想,递给阿明一瓶牛眼泪。“特制牛眼泪,抹眼皮上,能让你暂时看到新娘。” 婚礼时新郎若是个睁眼瞎,那这婚礼不免少了三分趣味。 “谢谢庄主。” “不客气。”我也只是顺手而为罢了。 63、第十一章朏朏·安安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果真? no——君庄主。 女鬼还是被诺诺拽去登记上户了,不过没带回地府,准许女鬼留在人间。冥婚之后,鬼是可以留在人间的,但时间不能太久,毕竟,没有躯体的话,人间并不适合亡魂生存。 送走了惊喜的小夫妻,我恢复了悠闲画符的生活,却发现自己画不出符了。 玄君三个琢磨了许久,琢磨出一个道理:道纹别瞎琢磨,更别尝试着去画,画不出来没什么,画出来了,问题就大了。 连着几个月画了两道重量级符纸,一道是真符,另一道是道纹,玄君完全不理解我是怎么模仿出道纹的。 “道纹是具有力量的,每个道纹都蕴含着庞大的力量,凡世的生灵根本画不出来,一来是没那个力量,二来是没那个权限。道纹只有进入了神之领域,或摸着那个领域的门槛的存在才能写出来。你虽是上古大神的后裔,但神民与始祖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存在......” 我忍不住捂着脑袋插话:“你是蛇,你祖宗就不是蛇了?” 玄君不客气的反问我:“人类是女娲娘娘创造的,你见过哪个人类拥有女娲娘娘的力量?” 我道:“这怎么一样,女娲娘娘是神,人类可不是,而且,你确定这两者是一个物种?”女娲娘娘人首蛇神,而人类.......瞎子都无法昧着良心说这两者是一个物种。 “老公的意思是子孙与始祖不一定是同一物种。”白姐插嘴道。 “你们不会是想跟我讨论进化论吧?”我无语道。 子孙与祖先不是一个物种,正好是进化论的核心思想,世间万物都在进化,进化着进化着就变成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物。 玄君瞅了我许久,最终闭嘴了,懒洋洋的对白姐说:“累了,要睡觉。” 你丫一个妖还会犯困?是想白日宣淫吧,也不怕肾虚。心里腹诽着,我却不会说出口,而是道:“诶,我说你好歹告诉我我这是什么情况,严不严重啊?” 尘寰道:“你休息一段时间恢复了元气便没事了。” 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我休息了半年,仍旧神经中,别误会,我不是神经病了,只是神经衰弱而已。 马勒戈壁,不过是画个符,这后遗症也太厉害了。 小姑姑最终忍无可忍的给了我一个地址让我去拜访一位心理医生,靠之,我看着很像精神病吗?姑奶奶,我是神经衰弱,不是神经病,不对,应该是我不是精神病才对。 小姑姑给我的地址赫然是一家精神病院。 弄清楚这一点的时候我看小姑姑的眼神都有点不对劲了。“话说,小姑姑啊,你这些年不会一直以为我是精神病吧?” 小姑姑给我的回答是一记爆炒栗子。“我如果真的觉得你是精神病,十年前就该把你送进精神病院了,哪还会等到现在?我让你去这家医院是因为这位心理医生恰好在这家医院任职。” 我揉了揉脑袋。“小姑姑啊,你这么粗鲁,当心教坏孩子。” 小姑姑已经辞职了,少凰,错了,是安安,小姑姑跟小姑丈讨论了很久,给孩子起的名字是安安,高安,希望孩子平平安安的。不过,正如这孩子的前世名唤安宁却从未安宁过一样,这一世的人生,虽然以安为名,同样也不会是个消停的。小家伙是早产,早产能够引起的先天疾病她身上都有,并且还有各种各样的毛病。 我这么说吧,她出生了半年,有五个半月的时间是在医院渡过的,而这五个半月又有半个月是在急救室里渡过的,我简直要服了她,命可真够硬的,急救室的手术台上了一次又一次,换个人,哪怕是个成年人都该受不了死翘翘了。安安却仍旧痛苦的活着,我也大抵能猜到她的历劫是怎么个内容了。 饱受疾病折磨,直至死亡,而我相信,安安的阳寿不会短,因为太过短暂,痛苦也会很快结束。 如果小姑姑没被连累,我真的很想跟神尊说:你不去当心理专家真是太可惜了,对如何折磨一个人简直了如指掌,不过,这么狠,话说神尊您老跟少凰有这么大仇吗?虽说少凰犯的事不少,但洪荒时代打得几乎毁天灭地、众生尽灭被天道收拾之后,少凰便一直踩着边缘线,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而那点小错,不至于让人痛恨她。真正痛恨她的都是洪荒时代遗留下来的生还者,灭族灭门之仇,不共戴天。 很遗憾,小姑姑是被牵连的人,她不知道小安安为什么要受这么多的罪,初时还曾怨过老天。那个时候还把我给吓得不轻,姑奶奶啊,始作俑者是连少凰这个凶残彪悍的上神都要低头的神尊,你这么个骂法真的很容易出事啊。 上神这个领域的存在最变态的不是强大的神力,而是你对它有恶意或是提到它的名字,哪怕隔着一万亿的光年,它也能感觉到,然后一道天雷劈死你,如果你所骂的那位上神的脾气不是很好的话,这真的很可能。 谢天谢地的是,神尊去了混沌,而混沌很远,隔着的已经不是几个界了,完全从大都市跑进喜马拉雅深山里去了,信号塔再强悍也没法把信号传到另一边去,因此小姑姑没被五雷轰顶去地府报到,也可能连去地府报到的机会都没有。 令一个凡人灰飞烟灭,对于上神而言,是一件如同人族随手碾死一只蝼蚁一般简单而容易的事情。 虽然如此,我也不知道究竟哪种命运对小姑姑更好一些。 小姑姑热爱自己的法医工作,本质上她和小姑丈是同一种人,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工作狂、工作责任感过重......高岚经常有被小姑丈一个人留在家里的经历,那倒霉孩子现在的倒霉性格,与小姑丈过于注重工作有很大关系。我没跟高岚说过,同样的经历我也有,每次有命案发生,小姑姑都可能加班很晚,空荡荡的屋子里就我一个人,让我无聊得只能去听鬼聊天。 然而,如今的小姑姑完全变了,她把工作给辞了,安安隔三差五的进急救室,她若不在身边看着,便觉得吃什么都不香,工作也老是走神,甚至耽误了工作。因此小姑姑非常干脆的将工作给辞了,没错,她现在改行当家庭主妇了,还是全职的。 我觉得自己已经能预见未来了,安安永远都不可能治好,因为那是神罚,神罚只有当事神才能消除,而神尊......已去往混沌,归期不定。就算归期有定,我琢磨着,等它回来了,小姑姑只怕连骨头都烂没了。 别的神也不是不能消除,但这世上哪里能找到第二个上神,就算能找到,又怎么确定它会帮忙而非趁机让安安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毕竟,少凰在洪荒时代的丰功伟绩,搁谁都无语。 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犹太人也没让他杀绝种就已经他妥妥的遗臭万年了,而少凰,在她手里灭绝的智慧物种列成清单的话能当餐桌布用。 少凰简直就是个奇葩,我没见过别的神族之王,但人族的王,华夏五千年历史数不胜数,却没有任何一个与少凰是同一类型。少凰的脑子里仿佛就不知道转圜这两个字怎么写,挡它者亡。 自然,也只有少凰能这么当王,她足够强大,强大到谁也杀不了她。当你有能力杀死任何人,而这世间没有任何人有能力杀死你,哪怕是天道也不能的时候,你还有什么意义去学如何做一个虚伪的人呢? 自然是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做。 只是,少凰大抵也想不到这世上有种东西报应。 凡人的报应总是来的很迟,有可能得过好几辈子才会来,因为人生短暂,一眨眼,一辈子就过去了,神却不一样,神没有前世来世,只有永无休止的今生,因此报应一定会在有生之年到来,俗称:现世报。 神尊便是众神的现世报,也是少凰的。 就算真的有奇迹,有上神跟少凰没仇,又有谁敢解开神尊的神罚呢? 那是神尊啊,是悬在所有神人头上的一柄利剑,虽然现在不在线,但它不可能一直都不在线,肯定会从混沌中回来。 啥?我为什么这么笃定?自然是因为诺诺说的。 少凰曾经在混沌里溜达过很长时间,活蹦乱跳的出去,活蹦乱跳的回来,而神尊,之前就说过了,少凰的性格就是个刺儿头,神尊约束众神,要面对的第一个障碍不是别人,正是少凰。 虽然没有任何传说留下来,但想也知道,少凰不可能因为别人一番慷慨大义的言谈就变成良家淑女,虽然她现在也一样不是,但至少不是恐怖分子了。 诺诺推测,这两位肯定掐过,而少凰.......只怕输得很惨。 混沌虽然危险,但少凰都能活着回来,没道理比她更强大的神尊就做不到了。 除非丢掉孩子,否则小姑姑的一生都会被其拖累,她已经没了工作,家里的存折也快花光了,高昂的手术费迟早让这个家负债累累,要不是之前那五百万,早彻底破产了,可就是有了那五百万,考虑到安安还要动许多手术,进行很长的治疗,那笔钱也已经被当成了安安的医药费,其它情况都不用,如此一来家里的生活品质自然下降。连高岚都看出了这一点,这几个月那叫一个安分守己,家长会的时候老师都不点名让家长留下来谈话了。别误会,这家伙绝不是转性了,而是打架斗殴的级别从校园暴力事件晋级为社会斗殴了。 “为什么?在学校打了同学,打完了得赔钱,在大街上揍那些本身就有问题的混混流氓,他们不敢报警,而不报警,那我只要不打死人就不用赔一毛钱。” 我不敢去想这个家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却又不得不去想。 少凰你丫就是投胎我肚子里我都没意见,可你怎么就投胎到小姑姑的肚子里去了呢? 小姑姑不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也没介意我的话,而是说:“安安如果能像高岚一样活蹦乱跳的,哪怕她天天打架斗殴进局子里,我也愿意天天去捞她。” 我默然,好一片慈母之心。 少凰,我更想掐死你了。 64、第十一章朏朏·蒲公英? 医院不在市区,在郊区,远的不能再远的郊区。 鹤城就在沅江流域腹地,而沅江有五大支流,合称五溪,因此鹤城古称五溪之地。精神病院的地址位置颇有意思,就在沅江边上,却是在一片山特多的地方,不过离辰水挺近的。 奈何,全是山,公交车只送我到半路便不同路了,妈哒,居然没有直通的公交车。唯一庆幸的是,虽然没有公交直通,但有宽敞的道路,这家医院肯定很有钱,建在山里,没有公交,却有专门的公路。 我溜溜达达的拿着地图走着,不拿地图不行,这荒郊野外的,碰上坏人还没什么,老娘身上有十沓符,来个流氓的话,我赏他一沓就是,至于会不会死人......反正荒郊野外的,真死了,我把尸体丢得隐蔽点,等发现了,尸体也该烂得差不多了,谁能查我头上来? 呃,怎么觉得自己心态有点不对头?自打发现自己不是人之后,我对人命的态度似乎越来越来无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自己大概真的需要看看心理医生了,不过我这情况,真找个心理医生倒垃圾的话,妥妥的长住精神病医院。 走了十几分钟也没看到医院,我也无语了。 凭心而论,山清水秀的风景很美,但再美的风景你看上十几年也该腻了,我虽然还没腻,却也没什么感觉了,奈何这一路过来,全是山。 难怪君长青会选择鹤城定居,多山林,人类足迹便比较少,也没那么容易被人发现不对。 毕竟,换了任何一个人,刚出生的时候年轻的邻居就逗着你让你喊哥哥姐姐。等自己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者,孙子和自己当年一般,邻居却仍旧是多年前的模样,抱着你的孙子让他喊人,就算是智障也会起疑。 最重要的是,鹤城这一带多山,若是不想在人类社会生活了,大可钻进山林里结庐而居.......不过在现代这有点难度,天上挂着卫星,地上也没什么地方是人类的足迹不曾踏足过的。 虽然现代是如此,但百年前这一片还没如今的开发度,君长青想结庐而居也很简单。若是三五百年前,甚至千年前,那鹤城这一带随随便便一个地方都是结庐而居的最佳地点。 不过,就算是结庐而居,这么个环境,君长青你也不闷啊? 到最后我完全是凭着一口气在坚持了,妈哒,都走了一半了,再往回走,我是多缺心眼?不管心理医生管不管用,既然来了,全当旅游观光了。 没看到医院,我先看到了一个怪人。 第一眼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但再瞅第二眼,没眼花,草丛里还真是个人,一个挺有意思的怪人。真的是怪人,怪人身上穿着一套绿油油的衣服,这本来没什么,问题是绿油油衣服的风格,怎么看都是马褂。 这是在玩角色扮演?不过服饰搞得还挺细致的,虽然我不熟悉马褂,但我熟悉鬼啊,鹤城的鬼可不少。鬼死后的形象不是临终时的模样就是它自己觉得自己一生中最好的模样。但不管是哪一种,那些老鬼身上的服饰都不是现代的衣服,看得久了,我多少也炼出了一点眼力。 不过,喜欢玩角色扮演是别人的爱好,不干我的事了。我最关心的还是,既然有人我就可以问路了。 妈哒,这见鬼的医院究竟还有多远啊,好歹让我有个目标,走路时比起尽头遥远,更可怕的是根本看不到尽头。哪怕遥远,只要知道尽头在那里,走到尽头是迟早的事,但根本看不到尽头,也不知道尽头在哪,也不清楚自己走到哪了,那绝逼是悲剧。 我凑了过去,因为该人员是双手放头上蹲在草丛里的,我也蹲了下来。“嗨,大哥,打听一下,医院离这里还有多远啊?” 大哥没理我。 我皱眉,问个路而已,至于这么冷漠?人心不古也不带这么不古的。 我推了推这位老兄。“帮个忙好不好?我只是问个路而已,又不是找你借钱。” 老兄还是不理我。 我也怒了,再推,再推,老兄终于开口了:“我在进食,你别打扰我。” 进食?我瞅了瞅周围,除了草还是草,进的哪门子食?“你是牛?”食草动物? 苍天为证,我说这话纯粹是开玩笑,但老兄却一本正经的反驳:“不,我是一株蒲公英。” 我沉默了一秒,揉了揉眼睛,没眼花,也没幻觉,我看到的就是个活生生的人,哪来的蒲公英?想了想,我问:“你的父母有一方是蒲公英修炼而成的妖?” 我看着是人形却也不一定就是人,至少不一定是完全的人,比如尘寰,丫是妖人,若他不曾修炼妖族的功法,那么我相信自己看他的时候能看到的也一定只有人形。 眼前这位,说不定就是呢,虽然植物和哺乳动物的人生崽挺稀奇的,但也不是很稀奇,原形情况下,人与植物自然没法交.配,但人与修炼出了人形的植物妖却是可以□□生崽的,就是不一定会生个人族幼崽出来,就算是人也不会是纯粹的人。 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像个傻逼。 男人说:“我爸爸妈妈就是蒲公英,我也是蒲公英。” 父母都是蒲公英,那么你就应该是纯种的妖,虽说老娘还分不太清妖人与普通人的区别,但是不是纯种妖或半妖这点眼力老娘还是有的。 “你是什么植物?”男人问无语的我。 我闻言,随口道:“我不是妖,我是神民。” “神民?那是什么?” “神民就是上古大神与凡人的后裔,不过也不全是,也有上古大神与非人智慧生物的后裔。”我一本正经的道,信不信就随这位了。不过我也没说错就是了,君族诞生的历史远在人族之前,太古神族活跃的时代,人族都还没出生,因此我可以断定,最早的神民跟人族没关系,反倒是跟妖可能有很大关系。毕竟,洪荒之初,人族的祖宗连泥人都还没出来,而妖族的祖先已经活跃于洪荒大地。 我可不信太古神族跟仙人一般忘情绝爱,若是如此,少凰哪来的?她可是她老娘十月怀胎(也可能更久,谁知道呢)生的。既然能怀孕,那就说明太古神族也需要阴阳交合,至少非第一代的太古神族需要。 需要阴阳交合便说明有欲望,而有欲望,我就不信那些太古神族就没对妖族的祖先动心思。(我严重怀疑传说中的那些神兽是否就是古神与妖族祖先人兽杂交出来的产物) 因此,神民,确切的说应该是上古大神的后裔都是神民,而非只是神与凡人的后裔。 不过让我总结的话,就一句话:上古大神的基因虽然不完整,但能够遗传的那一部分都遗传得很稳定,虽然子孙跟始祖完全不是一个当量的,甚至连物种都不同,但有个非人生物的祖宗,神民也都不是人。而仙凡恋的后代,不仅只遗传一部分基因,就这一部分的基因还是不稳定遗传,生下的说不定就是个普通人,就算有非普通人族,也无法代代遗传。 于是造成了一个非人圈子都知道的现象:宁惹仙人后裔不惹神民,原因?前者论个,后者论族。个体再强大,别人一族人一起上群殴你一个你也吃不消。 别看神民在人间很罕见,但那是因为神民的聚居地不在人间界,至少不在地球上,真跑它们的聚居地去,你就会发现,在那里,非人生物是正常存在,人类是稀有品种,比国宝熊猫还珍稀的品种。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真的,神民因为血统的关系,聚居地都是一些比较特别的地方,直白点就是:大部分都是人族活不下去的地方。 比如雷泽,雷泽的雷霆能量极为浓郁,下雨天哪怕不出门也可能被雷劈,对于君族人而言,被雷劈跟按摩没什么两样,有的君族人甚至在打雷的时候专门跑出去享受天然按摩,但让人族去享受一番这种按摩......分分钟,不,不需要分分钟,应该是秒秒钟出人命。 我忽的一愣,刚才我为什么会觉得雷泽是一个充满雷霆能量的地方? 回头查查雷泽是什么地方。 我心里想东想西的时候,男人显然也在思考,并且在思考了片刻后给了我回答:“没听说过神民,我只是一株普通的蒲公英,或许等我成熟了,分裂出种子去别的地方时就会知道了。” 我沉默了两秒,不知为何,总有种怪异的感觉。“那你还需要多久成熟?” “现在是冬季,我还得再等两个月。” 我瞅着从公路的另一头走来的几个穿白大褂和护士服的人对“蒲公英”说:“可是有人来找你了啊。” “蒲公英”立马就想跑,我道:“没有成熟的蒲公英是可以挪地方的吗?” “蒲公英”愣了下,道:“不能,那我跑不掉,怎么办啊?” “他们会伤害你吗?” “蒲公英”摇头。 “那你跑什么?” “可他们会给我喂化肥,化肥有污染的,对我的发育成长不好。” 我:“......”头回听说有人会给“蒲公英”用化肥的,话说“蒲公英”老兄你的主治医生还挺有耐心的。 65、第十一章朏朏·解忧 “蒲公英”是个妥妥的人类,至于为什么会觉得自个是株蒲公英?没听说过妄想症吗?就算没听说过妄想症,精神病总该明白吧,妄想症就是精神病的一种。 不过,能伺候这种病症,解医生你也是人才。 解医生身上的牌子上写着他的名字,很好听的名字,解忧,这名字起的真是衬。 看到医生护士找来时我是抱着胳膊在一边看热闹的,很好奇他们打算怎么将“蒲公英”带回去,这可不是能讲理的人,丫连孩子都不如,孩子你要是耐心说,未必不能说通,而精神病......能够被说通就不是精神病了。这倒不是说精神病人就真有病,事实上这就跟认知差异差不多,每个人的认知都是有差异的,如果没有差异那就是机器。 人不是机器,自然有认知差异,精神病人是其中佼佼者,别的人再有认知差异,也只是细微的差异,大体上还是一样的,而精神病人,丫的认知差异已经达到了天壤之别的境界。至少没哪个正常人会认为自己是一株蒲公英,然后在这大冷的天跑出来喝西北风,也不怕着凉啊。 我本以为这些医生会用暴力把人绑回去,就跟诺诺收拾那些执念很深,不肯去轮回的鬼差不多手段,最多就是这些医生会比诺诺顾忌一点,不弄死也不弄残,然而现实却刷新了我的认知。 只见解医生拿了一把锄头在“蒲公英”身边做着铲土地的动作。“这株蒲公英还挺好看的,挖回去种植,等夏季到了一定很好看。” 然后.......“蒲公英”就真的被“铲走了。” 我:“......” 喵了个咪,解医生你牛。 医院不远,至少在我走了这么久后的如今是真的不远了,走了两分钟,拐过一个弯就到了。 进门的时候我忍不住伸手摸了解医生一把,很软和,好想抱回家跟阿吉一起养.......算了,我还是别想太多了,先不说解医生乐不乐意改行当宠物,就说阿吉也很难容得下它。 虽然家里已经养了一头雪狼、一头角龙、一条蛇,阿吉也一直没什么意见,但那是因为三妖/妖人太强悍,且各自种族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而解医生,虽然两个种族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但所有地球人都知道两个族类不和,尽管解医生也谈不上那个族类。 老虎和猫都是猫科动物,可它们是一个物种吗? 解医生亦如此,但她看着真的很像啊,这种看了就让人想撸一把毛的感觉.......好吧,我没忍住,又撸了一把毛。 一双金色的竖瞳默默的瞅着我,我略尴尬的将还想再撸一把毛的爪子收了回来。 我对解医生说:“手感挺好哈。” 这不是骂人,这是真的夸人,我还记得梦里那只火鸡,说错了,不是火鸡,是火凤凰,火凤凰的羽毛不仅好看,撸毛时的感觉......倍儿舒服,又软又暖和,相信抱着睡觉的时候绝对是全天然无公害的热水袋,还是恒温的那种。自然,解医生还没火凤凰那么神奇,但这毛真的很软啊,而且比起颇有清冷高傲令人只敢远观不敢亵.玩,哪怕只是看你一眼也能让你把心头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给急冻的火鸟,解医生就可爱讨喜多了。 好想再撸一把毛。 我用控诉的眼神哀怨的瞅着解医生,皮毛生得这么好看却不肯让人撸一把毛,真小气。 解医生打了个哆.嗦,加快了步伐,我赶紧跟上,进了医院的大门。 医院里真的很热闹,病人很多,院子里就有不少病人。 啥?问我为什么知道那些都是病人?很简单,这家医院的医生与护士穿的都是工作服,只有病人才穿着“特色服饰”,有奶牛服装,因为该病人认为自己是奶牛,也有皇袍,正统的皇袍,不是辫子戏里的不伦不类的明黄衣服,而是玄衣c裳的玄端礼服,唐代之前盛行的那种。这服装也不知道谁做的,做得还挺细心的,不仅做了衣服,还专门做了一顶旒冕。还有其余五花八门的服装,这混搭的......让人连吐糟都无力。 这谁特么审美特异搞出来的东西?哪怕是个正常人,进来呆几个月都得不正常。 我一边吐糟腹诽一边好奇的看解医生怎么个对付医院里的病人。 我是神经衰弱,这问题说严重也不严重,说严重也有点严重,所幸我这不是基因之类导致的问题,是我自己作的,好好休息就能恢复,因此不算严重,能讲理,也能正常交流沟通。但这医院里的病人,我得说,他们真的挺无害的,至少我所看到的都是很正常的,没谁有暴力倾向,唯一令人吐槽的就是他们的“病服”,别的在我看来都很正常。可真要像跟正常人一样交流沟通的话,心累是必然。 没试过的可以找个两岁熊孩子去跟他讲道理让他听话,乖乖的,百依百顺,做个贴心小棉袄,反正讲个半小时,到时是什么感觉,那么医院的大部分医生护士面对这家医院的大部分病人时就什么感觉。 解医生真的挺有耐心的,也挺有意思的。 面对认为自己是封建专.制社会的皇.帝的病人,解医生能屈能伸的屈膝行礼,我留意了下,行礼还挺标准的,别问我怎么知道她行礼很标准,反正我就是有这种感觉。 行礼,自称女医,伺候皇帝服药。 很遗憾,这“皇帝”虽然不是真的,却与汉武帝有着同样的老人病——被害妄想症,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儿子要害自己。事实却是他儿子前两年就病死了,是他孙子把他送这家医院来的。 “朕不会吃药的,你当朕不知道吗?定是那逆子让你来加害我,他好提前登基。”皇帝义正言辞的道。 我同情解医生,这被害妄想症简直没救了。 解医生很坚.挺,这么点压力还打不倒她,只见解医生道:“臣女不敢,臣女自幼失孤,是陛下念及家父之情将臣女抚养成人,臣女背叛谁也不能背叛陛下。” 我呵呵哒,姑娘诶,若非我看不到你的人形是什么模样,只能看到你似猫一般的可爱讨喜的模样,以及明明像猫,却拖着一条猫绝对不会有的长长白色尾巴,我说不定真会信你,丫演技快赶上影后了。 我所见过的所有人里,论演技,若少凰是no.1,那么眼前这位解忧医生绝对是no.2。 皇帝陛下夸赞了一番解医女的忠诚,安心服药了。 面对“蒲公英”。 解医生表示:自己也不是人,自己是一株忘忧草,手里拿着的也不是药,是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肥料,对植物有好处,并且兴致勃勃的与“蒲公英”讨论如何保养枝叶,如何让种子传播得更远。 面对认为自己是外星人,只是幼年时宇宙飞船失事被父母留在地球上的病人...... 面对认为自己是先知的病人....... 面对认为自己是下凡历劫的神仙的(我特别留意过,少凰虽然病怏怏的,但身上有着一层能闪瞎钛金狗眼的功德之光,都快凝成实质了,更有清气萦绕,这位主身上我哪一样都没瞅到)....... 虽然对解医生佩服不已,但我也没真的跟着她走遍每一间病房看遍每个病人,医院很大的好不好,这么一圈走下来赶得上跑马拉松了。 解忧是走习惯了,我这半年却是养尊处优,吃好喝完睡好都没怎么活动了,走不了多久就喘。对此,我严重怀疑自己不止神经衰弱,身体精力也受到了影响。 出了病房,我在院子里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休息,拿着一杯刚才在解医生办公室倒的温水慢慢喝着,眼睛却一直没消停的东张西望。 别误会,我不是在踩点,不对,虽然也的确是在踩点,但我不是要行窃就是了。 刚才在门口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座医院的阴煞之气貌似挺重的,一进门我就感觉跟进了地府似的,冷,汗毛都竖了起来,只是到处都看过了,都很正常,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虽然不认识,但既然碰上了,那么找出问题,若是能解决的话就做个举手之劳的好事好了。全当修功德了,听说修士有功德护身的时候,日后渡天劫,天劫的杀伤力会小一点。虽然我不不觉得自己如今连自己修炼的是什么都不知道的状态能够修到渡劫期,但也说不准呢。 就算日后不渡天劫也没关系,功德跟钱一样都是好东西,多多益善没坏处,说起来,比起金钱,功德还更有优势:钱多了,别人会得红眼病,然后抢劫你,但功德却是无法抢走的。功德的背后是无数行善积德的因果,就算真能抢了别人的功德也会同时背负无数因果,而这因果到了非原主的身上,九成九不会有什么好事。 将温开水饮尽,我休息了会,站了起来继续溜达找问题。 鹤城是连通西南的桥头堡,在先秦时代就有楚之咽喉之称,但这也意味着另一个问题:西南多山,紧挨着西南,地理如何可想而知。 鹤城多山,多山的地区发展起来比起东部的平原要慢,也因此,人口稠密度没东部那么恐怖,这里虽然只是一家医院,但因为地理位置够偏僻,宅基地也很大,周围更没邻居,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怎么都影响不到别人。因此医院的建立者真的是可着劲的建设了,喵了个咪,医院的占地面积少说四五个篮球场。 花园、水池、小树林......简直就是疗养胜地。 我溜溜达达的走着,忽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不由回头,这医院有我的熟人? 不对啊,这声音我也不认识啊。 66、第十一章朏朏·阴影 我回头一瞅,还真的不是熟人,但也不是完全不认识的人,之前进门的时候见过,是医院里的一个护士。二十岁左右,虽然不像家里那些个非人生物那般美丽,但也眉清目秀,很是水灵,有着属于这个年纪的青葱......妈哒,一想到这个我就忍不住想起自己的模样,老娘现在都不敢照镜子了。 洗澡的时候身上很多地方一摸,一手的冰冷鳞片,这要是被人给看到了,妥妥的送中科院切片。呃,也不一定,送中科院之前,赵哥肯定会先把我捞出来,不一定是好心,更多的还是避免引起恐慌。 进入二十世纪,人类中唯物主义盛行,宣传科学,打破迷信.......虽然我一直对此都很腹诽,真讲科学的有本事去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明显不对劲的神话给破解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夏朝,华夏至今都还没找到能够确切证明它存在的遗迹,只能推测那是一个原始的奴隶制国家,小国寡民。而山庄里那条蛇却以亲身经历者、夏王朝覆灭的战争犯(如果有人能审判它的话)的身份表示:夏王朝是一个远远超出今人想像的王朝,在那个时代,神人逐渐远离,炼气士却逐渐走上舞台中央,人与妖魔争斗厮杀,并且一度占据上风,然后......被列族设计亡国了。 仇恨值拉得太高,夏王朝时代的人族堪称万族公敌。 觉得夸张?不,一点都不夸张。 听说过龙肝凤髓吗?现在普遍认为,这个词其实就是夸张的形容词,用来形容盛宴的。但事实上,这个刚创造出来那会其实是写实的词,即,字面意思。 人族是真的将龙肝和凤髓给摆上了餐桌,夏王朝灭亡,人族罹难,妖族是主要责任种族,次要责任种族是若干种族,但那些古神也有干涉。 比如少凰,虽然玄君没说,但他说过他在夏朝时见过少凰,我可不认为少凰当时是在旅游。龙肝也就算了,不关它的事,但凤髓......它不止是凤凰,还是凤凰的王。 夏王朝亡得那么彻底,什么都没留下,我琢磨着,少凰只怕不是唯一干涉的神。 超自然力量的破坏力惊人,因此人族很难找到能够证明夏王朝存在的遗迹,就算能找到,某些力量也不会允许它现于世人面前,原因?在那个神仙妖魔与人共居的年代,想也知道那些遗迹不会单纯的只有人族的痕迹,而那些无法解释,但一定不属于人族的痕迹,砖家叫兽再能圆也圆不过去,干脆捂得死死的。 不过,这种风格,也很容易出事。 哪天真有大妖现于所有人面前,而相关部门又压不住消息的话,一定很热闹。 “君小姐!” 我回过神来,瞅着小护士。“有事?” “解医生请你去她的办公室等她,等她查完房就去给你看病。” 看病,嗯,我是来看病的,而小姑姑推荐给我的心理医生......正是解忧医生。这心理医生找的真是绝了,虽然物种不是人族,但不得不说,解忧比任何生灵都适合干心理医生这一行。 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b。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ff’,养之可以已忧。——《山海经·中山经》 听不懂文言文,那我说白点,有一座叫叫霍山(霍山肯定存在,不过想找到也很难,从几千年来都没谁找到,以及玄君透露出的一些信息,我推测,霍山只怕不在地球上。说到这,就有人要问了,既然不在地球上,人类是怎么记载下霍山和霍山的特产的?自然是因为很久以前,盘古世界没有三千大千世界,只有洪荒时记下的)的山,霍山上有很多构树,还有一种形状像猫的动物,有一条长长的白色尾巴,外形非常的可爱与古灵精怪,萌哒哒的,名曰ff。 ff在洪荒时代并不是什么武力值惊人的物种,但也有其独特的本领,能够令人忘却忧愁,活生生的心理医生。不过,说它真能让人忘却忧愁那是不可能的,又不是孟婆汤,一碗汤下去,亲爹亲妈都不认识了,自然不会再记得伤心难过的事,可不就忘忧了吗? ff是活物,不是汤,所以没孟婆汤的本事,但ff也不差。ff的能力应该是影响别人的情绪,不论你多么伤心难过,它都能干扰你的情绪,让你想伤心也伤心不起来。 这天赋点的,不做心理医生简直暴殄天物。 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有时候会不稳定,比如压力太大、情绪太激动什么的,导致行为失控,而ff,它能让你的情绪保持直线,无波无澜,激动不起来,自然不会行为失控。 不过天赋点在了这方面并不代表就真要当心理医生,我依稀记得(别问我怎么知道,反正我脑子里就是有这些信息),ff的这种能力是ff一族捕猎食物的一种手段。 一个人的力量能够发挥几分,情绪是很重要的,若是情绪被对手给带着跑了,除非双方差距大到令人绝望,否则ff的餐食就有着落了。 没错,ff的这种能力就是为了捕猎专门进化出来的。 这也不稀奇不是?比如强心苷,为什么含强心苷的植物通常以叶占多数,种子和根次之,茎较少?就是因为植物不想被人给采摘,而人都是采摘植物的枝叶,所以植物针对性的进化出了强心苷。只是,想来植物也没想到,用来防止动物采摘嚼食自己身上枝叶的东西最后成了人类的一味救命药。 话说,进化论貌似真的在非人物种间存在着。 我一路腹诽着一路跟着小护士去办公室,看得出来小护士很活泼健谈,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说起了医院的趣闻,虽然也有我的引导,但小姑娘真的很上道。 这家医院的历史很悠久,据说是民国时建立的,不过那个时候这里还不是医院,而是半义庄半收容所的地方。我听到这便无语了,知道华夏很多房子都是建在坟茔上方的,但就如我曾经说过的,华夏是个人口大国,又有五千年(明面上是如此)的历史,这个国度的每一寸土地都埋过人,唯一区别是年代的不同。 对于将房子建在古坟上方的这种事,华夏人的心态很放得开,只要没清楚的确定这底下有坟茔,那怎么住都觉得安心。 可这家医院的历史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呀,医院的病人医生护士们你们就没觉得这里有点阴冷吗? 不过说到这,我大抵明白为什么这地方的感觉不太对了,曾经是义庄,而义庄......天晓得周围有没有乱葬岗,阴气能不重吗?也不知道谁这么有眼光,竟然在这种地方建医院。 若非解忧在这,我估摸着,这地方十之八.九得出事。 啥?为什么解忧在这就不会出事了?丫身上的功德之光虽然没安安和美人那样能亮瞎钛金狗眼,但也不弱,也不知她是救过多少人,行过多少善,积了多少福。 功德闪闪,又有数百年,也可能千年的法力,比去寺庙里请尊金佛回来更能镇场。 言归正传,说不清具体的年代,那个时候,这里是一座义庄,用来停放客死异乡的异乡人尸体的。鹤城在以前并不是什么繁荣发达的地方,山路艰难,死在这,尸体能不能回乡很是问题。 若是现在,肯定尸体火化快递送回家,但民国那会有快递吗?自然是没有的,就算有,那会儿人族也不兴火葬,土葬才是华夏的主流丧葬传统。 客死异乡了,亲人会想方设法将死者的尸体带回家乡安葬,即落叶归根。 然而,鹤城虽有楚之咽喉的称呼,却从来都不是什么交通发达的地方,尤其是古代,走兽毒虫横行,道路不是一般的难。等信送到死者家人手里,家属再或亲自或托人来运尸,尸体只怕烂得差不多了。 华夏对落叶归根这四个字很是执着,因此义庄、赶尸人这种特殊存在应运而生,尤其是义庄,以前的时候可以说全国都有。 医院的前身,义庄的最后一任看守者的家族有遗传性的精神病,虽然不是百分百会得,但几率超过了七成,最后一任看守者就是这么一个倒霉蛋。只是相对他的亲人而言,他还算好的,只是间歇性发作,不是一直不正常。也因此才能够成为义庄的看守者,不是谁都想看守义庄跟尸体打交道,嫌晦气。看守者找不到别的工作,就是他的情况,根本没人敢雇他干活,唯一能找到的工作便是谁都看不上的义庄守尸人。 守尸人从懵懂少年一直做到了青年,依着常理,这份工作他会一直做下去,做到死,最终在孤寂中死去,成为山间的一座无名坟茔。但这常理只有一半是对的,守尸人的确做到了死,却没有孤寂至死。 进入青年后,守尸人的精神病便好像完全好了一般,神智越来越正常,后来赶上战乱,他还收养了不少孤儿。而因为自己的经历,守尸人还开始尝试给人治病,不是感冒发烧之类的毛病,而是精神病。 好好的义庄硬生生的被他给弄出了精神病医院的雏形,而在他死后,义庄便彻底改成了精神病院。 67、第十一章朏朏·求助 我仿佛随意的提起了解忧。“解医生长得挺好看的,很少有美女有这样的耐心。”虽然以前对精神病不了解,但这一趟下来也了解了,没有非人的耐心扛不住。而解忧,按着正常的画风,她应该是扛不住的,二十几岁(看上去)的女孩,又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这样的女子,正是张扬浮躁的年纪,因为年轻,因为美丽,所以肆意挥霍,很难静下心来。 自然,解忧并不是例外,她只是不是人而已,天知道她活多少岁了,不管是什么物种,活个万儿八千年,肯定静得下来。可小护士不是不知道解忧是妖吗?在她的眼里,解忧是妥妥的人族。 小护士没有让我的八卦之心失望。“解医生是个好人,她对病人最有耐心也最体贴最有手段了,不管是多么难搞的病人,她都能让他们服服帖帖的听话吃药......” 小护士的八卦心比我还严重,巴拉巴拉了一大堆,到了办公室也没舍得走,等她说得差不多的时候解忧也回来了,发现正主回来了,小护士赶紧闪人,留下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面对刚才话题的主人公。 我抹了一把笑僵了的脸,忽问解忧:“嗨,你在这家医院多久了?” 小护士说,解忧是三年前来的,但我觉得,小护士的记忆肯定有问题。抹除别人记忆这种事不止少凰一个非人生物会做,修为超过一千年的非人生物多少会点,虽然不会有少凰与司命星君那般牛掰,将所有人记忆都给抹除并且改得面目全非又严丝合缝,让人想挑毛病都挑不出来。刘元的遭遇,也是刘元情况特殊,他的记忆有一半是快乐的,而那些快乐的记忆又都与少凰有关系,少凰一改,他想没感觉都难。换个心宽得过且过的,说不定就那么算了,偏偏刘元是个较真的,感觉不对就一定要弄清楚怎么回事。 小护士不一定是跟刘元一样被人修改了记忆,修改记忆并且改得严丝合缝这种事,那必须是仙人级别的能力,解忧跟仙人还差得远呢。但让普通人忘记一段记忆这种事,我相信解忧有这能力。 解忧在高背椅上坐了下来,同时回答了我的问题:“快一百年了。” 我愣了一瞬,快一百年,这世间可真是够久的,虽然对于妖而言,一百年也不算什么,只要不被天劫给劈死,并且不停止修炼,这些妖能活几万年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虽然我从未见过活那么久的妖,但妖的寿命的确很长就是了。 天道某些时候真的很公平,它让人族生来就有灵智,却没有永恒的生命,就算是步入修真之途,除非成神,否则哪怕成仙也有天人五衰的时候;妖族倒是有无尽的生命,但生命的最初都是浑浑噩噩的,它们的灵智与长寿都是千年万年枯燥乏味的苦修修出来的。 可,妖的生命再漫长,整整一百年都在一个地方,不挪窝,也挺稀奇的。妖就像游子,四处浪荡,寻找机缘,顺便觅食,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过久。没办法,寿命太长,哪怕是神民这种有上古大神血统的非人生物都活不过它们,若是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最后熟悉的朋友都死光了,那滋味......绝对酸爽。 一个妖若是将一个地方发展成了自己的固定据点,一呆了就是很多年,即便跑出去也终究会回来,只有一个解释:它把这地方当家了。 游子不管走得多远,最终都是要归家的。 只是我没弄错的话这里是医院,并且医院的前身是义庄,这口味得多重才能将这地方当成家? 我很怀疑那位有遗传性精神病的义庄守尸人后来慢慢好起来,神智正常跟医生有关系,算算时间,一百年前貌似正好是那位守尸人活着的时候,并且还很年轻,精神状态从时不时犯病变成越来越好也就是那个时间段。 虽然很怀疑,我却没追根究底的问,我的主要目的还是来看病的。 医生显然也记得我是来干嘛的,小姑姑专门给她打过电话。 询问我的这几个月的情况后,医生没开药,而是问我:“你这样子倒似是灵力与精神损耗过度,你做什么了?” 我说:“画了一枚变形道纹。” 医生一愣。“什么?” 看医生这表现显然是知道道纹是什么玩意的,不过想也正常,妖也分三六九等,后天修炼而成的妖虽然占据了妖族的主要妖口,但这不代表所有的妖都是后天修炼而成的。 比如玄君,比如眼前这位。 虽然都是先天妖族,但玄君与ff是两种情况,玄君是因为有个妖族的老娘,所以生来便有灵智,但也只是有灵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他如今的法力修为全是几千年苦修得来的。 然而,有一些妖是生来就有一定的灵力与天赋的,比如ff。ff全族都是妖,跟神民一样,别的生物论个,我们论族。神民论族是因为我们的起源是上古时的大神,我们的血脉使得我们已经自己形成了一个新的智慧种族。ff也一样,是智慧种族,而智慧种族往往意味着历史,一个全员都是智慧生物的种族靠后天很难做到,必然有先天的因素。神民是因为神血,而ff则是因为古妖血统。 啥叫古妖血统?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称之为古神,只是它们并未真正修炼成神,却与古神诞生于差不多的年代,拥有强大的力量,也是妖族创建者之一,因而称之为妖,加之其本身的历史长度.......特别加了个古字标签以区别。 妖族的传承不是靠书籍,是靠血脉传承,知识与祖先的记忆都刻在血脉里,只要血脉不绝,那么传承就不存在彻底丢失的可能,若是血脉绝了,那么传承是否继续延续也没什么意义了。 ff是古妖后裔,是洪荒妖族,她知道道纹是什么,貌似也挺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我自己,记忆力出了问题,很多应该是常识的东西都觉得很神奇。 “我说我画了一枚变形道纹。”我对医生重复道。 医生这一次确定了她自己没有听错,却有些不理解。“什么是变形道纹?” “我看过一个上神画的一枚道纹,但那枚道纹太强大,我仿着画的时候因为力量不够做了一点改动,所以就是变形道纹了呗。”不是我无聊想改,而是一来法力不够,二来,老妇人和刘元不是一个年龄段,刘元身强体健,少凰又厉害,肯定没后遗症,但我照样子画出完整版的,天知道老妇人变成什么样。 保险起见,将道纹给削弱了最稳妥。 至于削弱之后管不管用,我也是尽人事而已,总不能真的为了包庇女鬼她男朋友就将刚死了老公和儿子的老人给剁了吧?惹事的是她儿子,不是她自己,我还没那么凶残。 事实证明,最后还是管用的,不然我现在也不能神经衰弱。 ff用一种活见鬼的眼神瞅着我,我表示很理解,之前不懂,但我现在已经懂了,一个人,不管是人类还是神民在神的眼里都是“人”,而道纹是不属于“人”这个范畴的东西。 一个“人”画出道纹就跟卖菜大婶按着计算机算出了核弹的设计方案似的,太过玄幻,虽然这个世界本来就有玄幻的一面,但现在这情况也过于玄幻了。 然而,我自己也说不清自己这是什么情况,我曾经以为神民是神的子孙,能够涉猎一些神这个领域的东西也不是不可能,但玄君他们却明确的告诉我:始祖与子孙不是一个物种。 物种都不是一个,要如何涉猎始祖的领域? 我叹道:“你别管我是什么情况,反正我就是画出来了。” ff闻言也没对此发表什么话,而是道:“既然这样,你也就是神经衰弱,怎么来精神病院了?” 我闻言立时想抓心挠肝,老娘怎么就来精神病院了?你当老娘想来啊,还不是被小姑姑给逼的!她觉得精神状态不对,虽然也的确不太对,但你怎么就能联想到精神病上呢? ff最终给我开了个证明的条子,证明老娘只是神经衰弱,好好休息就行,不是精神病,不需要看医生,也不需要吃药。 拿了条子我就想走,却听医生道:“等一下,你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吧?” 我立时就想跑,直觉告诉我接下来不会有什么好事,但我的确是新庄主,咬了咬牙,已经站了起来,脚都向大门迈出了一步的我不得不回身。 “医生还有什么事吗?” “自然是寻求帮助,我记得这是山庄的承诺。” “不涉及生命危险?不涉及私怨?” 雪莹山庄居中调度华中地区的人与妖之间的矛盾,但并非什么狗屁倒灶的事都管,比如上回那个吃猴脑的家伙,我不管,一半是因为不想沾这因果,另一半则是因为雪莹山庄曾经给过的承诺。人与妖、妖与妖之间有私怨的话,雪莹山庄是不管的,吃猴脑那家伙的家庭是挺悲催的,但他先吃了别人全家的脑子,那么别人再吃他全家的脑子也是合情合理的(别问我怎么个合情合理,反正雪莹山庄一直以来就是这么个逻辑)。 而且,我也觉得,周宏也没把事情做绝,最后还有活口,虽然活着可能比死了还痛苦......呃,我大概明白周宏为什么没赶尽杀绝了。 若医生找我处理的是差不多的事,那我是一定不会管的,这种事就是一笔烂得不能再烂的烂账,谁管了都会跟踩着狗屎一样,怎么做都不会高兴。 68、第十一章朏朏·画风 医生找我对付一只鬼,确切说,不是对付鬼,是对付一只魔。 一听这开头我就想跑。 喵了个咪,魔是什么? 人们常说走火入魔,也骂某些恶贯满盈的是人魔头,实际上呢?那些人只是人渣,跟魔还差得远呢。 神魔,神魔,魔与神是并列的,呃,也不能这么说,并不是所有的魔都与神并列,与神并列的魔只是少数,而那些魔,与神是同类。 ps,我说的神不是神话里的那些神,是少凰那样的,或者比她更加久远。 天地初开,最早的那些生灵是没有神魔之分的,神与魔的区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想不起来,但我就是知道,最早的时候,那些诞生于天地初开甚至天地未开时的变态们不仅没有性别,更没有神魔之别,有没有灵智都还不好说。事实上,我这些日子一直觉得,古神和古魔的区别真不大,典型例子还是少凰。 少凰是不是很有个性?个性的简直令人叹为观止,肆意妄为。 是,我知道她救了刘元是在做好事,但你也考虑一下言出法随的能力有多变态啊。 她说人还活着,哪怕死透了,尸骨无存,也会活过来。 她说人要三更死,人绝对活不到五更,生死薄上所有记录都会被刹那改变。 她说天要倾塌,那么天就一定会倾塌。 她说人类要灭亡,人类一定会灭亡。 这就是言出法随,她的每一句话都是宇宙的真理。 力量越强大,越应该受到束缚,否则单就上神的言出法随之力就足够毁天灭地无数次了,哪怕她说出口的只是戏言,可只要说出了口就会有法则相随。 只看少凰如今的情况就知道言出法随的能力并非没有代价。 可,就算这样,少凰用这能力根本不考虑后果,也可能考虑了,但只要死不了那就不是问题,而少凰,冲它的丰功伟绩,能弄死天道早把它给弄死了。 这神的丰功伟绩.......想怎样就怎样,有耐心的时候她可以演得连她自己都给骗过去,没耐心的时候,杀人放火完全没有心理障碍,恐怖分子都比它遵纪守法。 我看过少凰的资料后就忍不住产生一个怀疑:如果古神都少凰这德行的话,那神与魔有什么区别吗? 再说古神那个时代的生灵,一些“人”说天地未开我先开,听着很有来头。可实际上,一朵云诞生于天地初开时,它直到洪荒时代才产生灵智化形,也是可以称之为天地未开我先开的。 不管是什么东西,活得久了尚且会成精,何况那些诞生于天地之初沾染了法则气息的生灵,甚至干脆就是法则孕育化形的生灵,活得越久就越变态。 不过它们越变态,在现在这年头对普通生灵也越安全,就好像扣扣聊天,别人把你拉进了黑名单,除非换个小号去重新勾搭,否则这辈子都别想再聊上了。同理,世界将你拉进了黑名单,你也别想再进那一界了,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进,也不能让人发现。 古神不能,那些古魔也不能,因此医生想让我帮忙对付的不会是古魔,可.......就算不是古魔我也爱莫能助啊。 神都不是善茬,不管是什么物种修炼成的神都不是善茬,神道渺渺,非千万年难以成就上神尊位。魔却不然,成魔很难,但也不难,至少比成神容易,门槛低得与地面齐平。也因此,只要不是古魔,那就都不是古神的一合之敌,毕竟,用千万年岁月磨砺出来的作品与粗制滥造的作品,肯定不是一个层次的。 问题的是,就算魔是粗制滥造的产物,那也只是相对于神,而对于没有超脱“人”这个范畴的生灵而言,不管是什么魔都是恐怖存在。 不管是什么物种出身的魔都一样。 而且,鬼魔......有那么容易产生吗? 魔的门槛低只是相对于成神的门槛,实际上,还是很高的,就算是执念深重的厉鬼,也很难化身为魔,必须满足很多苛刻的条件。因此,认真说起来,鬼若是发生异变,化为厉鬼,亦或修罗的可能性更大。 我默默的瞅着医生,无奈而哀怨的等待下文。 医生的年纪很大了,具体年龄她自个也不记得了,她最早的时候是生活在霍山的,一片到处都是构树的大山里。至于那座山在哪,自然不在人间,在一个叫山海界的地方,山海界是洪荒破碎后留下的最大的一块碎片。 时人觉得山海经是胡编乱造,其实真的很没道理,山海经真不是空穴来风,正所谓无风不起浪,既然起了浪,肯定有风。同理,既然有山海经,肯定有相对于的事物存在,人们找不到也很正常。 喜马拉雅山几亿年前是海洋,现在还是海洋吗?而且,你确定现在在那个位置上的陆地板块几亿年前也是在那地方? 山海经记载的是洪荒里的东西,而洪荒早已破碎。 山海经里记载的东西的的确确存在或存在过,只是沧海桑田,现在的人类很难找到,至少人间界的人类很难再根据书上的记载去寻找那些东西了。 医生虽然生活在霍山,但山海界真的辽阔,面积不知是地球的多少倍,根本没人能探索完整个山海界。对此我也很理解,y与宁渊掐架,随便撕了一片空间当战场就是方圆几十万里,而y泽的面积.......地球的地表面积给它当一万辈的孙子都不够。 生活在那样一个世界,哪怕主要活动区域是固定的,医生也见过不少奇“人”异士。 神人已经很难见到了,神尊降世,天道最大的补丁给打上了,神人受到的约束也越来越大,与洪荒时代神人完全靠自觉而不乱用力量的时代截然不同。 神尊的存在使得神人不管是否有遵纪守法的自觉,至少都不敢再如曾经那般仗着自己强大,有主宰别人生杀予夺的能力便依着自己的喜好利用这能力肆意掌控别人的生杀予夺。 不过这也使得神人快绝迹了,别误会,不是死光了,不管是什么物种死光了,那些神人都不可能死光,除非世界末日,所有生灵一起玩完。 医生在五百几十岁(具体多少岁不记得了)时见到了一位神人。 那位神人与医生是同族,也是医生的长辈,千万年前的那一辈的长辈。 我心说,那不是长辈,那是活化石祖宗,字面意义上的。 ff一族的那位神人年幼时生得非常可爱,但有一次太顽皮,跑远了,而千万年前那是洪荒时代,而洪荒时代的危险性.......智慧物种聚族而居,一个人离聚居地稍微远一点就别想活着回来了。 小ff的运气很好,一位神人路过,顺手救了它,而那位神人恰好是个茸毛控,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之前提到过的,ff的外形像猫,身上自然也有毛,油光水滑的,那位神人忍不住手痒的撸了一把毛,感觉不错诶。便将小家伙给收为弟子,然后带走了。 对此,我也无语了,这茸毛控有够严重的,撸了一把毛,发现感觉不错,分分钟就把“人”收为弟子带走了,你丫考虑过人孩子的爹娘什么心情吗?考虑过孩子什么心情吗? 虽然神人的画风挺令人无语的,但小ff也的确是得了好处,神人茸毛控归茸毛控,在□□弟子这方面含金量可谓杠杠的。小ff最终被它给□□成了上神,从普通的小妖一路成为上神,道阻不是一般的且长,否则上神也不会一直都是稀有品种了。 且,若没有被神人带走,小ff成不了上神,它也不可能从洪荒一直活到现在。 妖的生命很漫长,因为太过漫长所以感觉跟永恒没什么两样了,可实际上那并非真正的永恒,否则的话,太古神族的辉煌被少凰给终结后,妖族接过接力棒成为了洪荒最活跃的物种之一,为何现在能见到的妖族鲜有千万年前的? 不成神即蝼蚁,这是洪荒的真理。 言归正传,还是扯回到医生身上。 ff神人要远行,虽说时间也不是很久,归期......初步估计是百万年。(我着实好奇对这些变态生物而言,究竟多少年才是漫长。) 一百万年丫居然还说也不是很久。 在我忍不住将腹诽吐出了口时,医生无辜的道:“这是上神的原话,对于那个层次的存在,百万年的确不是很久。” 我无力的支着额角,示意她继续。 虽然亲人早就死了千万年了,但自己的血脉到底是出自ff一族,还是有感情的,因此ff神人离开前专门回来霍山一趟,看看有没有什么比较棘手的麻烦(不是灭族的麻烦都不是麻烦),有的话它就出手解决掉。 瞅了瞅,再算了算,发现没有,那就好,可以放心走了。 这个时候它看到了医生,一愣,觉得这孩子资质不错啊,可以自己要走了,不然还能收个弟子。 虽然不能收为弟子,但神人给了ff一个建议:若是想要成仙成神的话,去人间界转转,所谓出世修行,都没入世,怎么个出法? 不论是成仙还是成神都必须在红尘中打过滚,出世必须先入世,沾染因果,积攒功德,也招惹劫数。 ff神人表示:别看劫数很麻烦,渡不过可能会挂掉,但高风险也代表着高利益,只要你能渡过劫数,回报也是杠杠的。 医生想成仙,想成神,因此离开了山海界跑到了人间界这个跟大染缸一样的地方,然后.......真的把劫数给招惹过来了。 69、第十一章朏朏·劫数 修炼之路,跟走钢丝没什么两样,不仅要耐得住寂寞,还得扛得住危险。 人修如何我不太清楚,但妖修的话,我脑子里还有点记忆,比起人修,那是真的麻烦多了。人修修炼也就挨一次天劫,渡过的话就飞升为仙,当然,你要理解为放逐也可以,不过所有人都比较喜欢好听点的说法——飞升。 人族的天劫是一次,妖修是三次,化形的时候一次,快飞升的一次,飞升的再来一次。 很不公平? no,很公平。 若是有心人去统计一下妖修和人修飞升成功率,妖族起步虽然比人族晚(人只要有资质就可以修炼,并且苦修个几十年就能干掉几百年的妖,而妖修却是从启灵智开始,启完灵智是化形,化形还得挨天劫,挨完天劫才与人修站到同一起跑线),挨的天劫也比人族多两次,但人家胜在成功率大啊。妖修只要不是满手血腥或外力硬堆出来的修为,大妖成功渡过三次天劫的几率真的很大。 原因?不管是人修还是妖修,只要不是特殊情况,天劫用来招待的力量是差不多的。注意,这个差不多不是指每一次天劫的威力,而是天劫威力的总和。 妖修的天劫被分成了三次落下,人修的却是一次性落下。 是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所以一次性来个够还是分成几次落下,对于个人而言很不好说,但对于族群而言,结果是一目了然的。 并不是所有的妖都要从启灵智开始,若父母都是妖,那么生下来就有灵智,若父母只有一方是妖,而生存环境又有着浓郁的灵气,那生下来也有很大几率生而有灵智。不必人修苦修晋级时,自己还在苦哈哈的攒灵气开灵智,连最基础的修真门槛都没过去。 ff是远古妖族,有洪荒大妖的血脉,已经自成一智慧种族,因而ff生而有灵智。 不过这也未必是好事,有洪荒血脉的妖族,虽然生而有灵智,但化形也格外艰难,化形的天劫也特别厉害,有的化形天劫比别人的飞升天劫还凶残。比如玄君,他的修为真拼起来已经能够干掉仙人了,但他至今都只能顶着蛇的外形,我完全想象不能他以后要渡的化形天劫得是什么规模的,反正不会在人修的飞升天劫之下。 ff没玄君那么倒霉,她两百岁的时候化形天劫就落下来了,威力一般,很容易就扛了过去。 因而来到人间时ff是人形,这也是好事,一只能说话的野兽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妥妥的为零,因为人都跑光了。 ff不明白如何在人间寻找自己的机缘,便四处游历。 这里提一句,ff刚来那一年,正好赶上一个叫商鞅的人被车裂。 嗯,商鞅刚被车裂,我对这家伙的实际年龄叹为观止,鹤城究竟什么风水宝地啊? 鹤城多妖,我很清楚这点,妖口薄上密密麻麻的记录就是活例子,但我也留意过,鹤城的妖,很少有超过千年的。超过千年的,目前为止我打交道的,就三只:千年腊肉、玄君、白姐。 如今可以再加一个了,ff医生。 言归正传,商鞅被车裂是在战国时代,距今两千三百多年,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地球,环境绝对的原生态。 植被覆盖率奇高,毒虫走兽横行。 现代人要看老虎得去动物园,就算有,那老虎与其说是猛虎倒不如说是大号的病猫,而原生态的先秦时代,离大路远点,运气稍微好点就能看到大虫,还是威风凛凛,不辜负百兽之王名头的大虫。 ff到处跑,碰上妖的几率远远多过碰上人的几率。 人聚居在城邑里,山林大泽里却是非人生物的天下。 最初的五百年,ff主要是跟妖打交道,但后来见到在自己眼里脆弱得跟蝼蚁没什么区别的人族筚路蓝缕,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辉煌的文明,一步步成为这方天地最强大的种族。ff心有所感,觉得,自己的机缘或许就在人族。 自此,医生开始了与人族的来往。 没几百年医生便j不住了。 人族很厉害,气运简直逆天了,让妖族成为边缘种族,但......天道真挺公平的,人族生而有灵智,生而是道体,奈何......生命匆匆百年。 朋友死光了,你还活着,并且将千年万年的活下去。 医生有史以来第一次意识到了时间的无情,不怪她迟钝,着实是山海界那妖魔鬼怪种类丰富得令人无语的环境,不管是人族还是非人生物,只要是活着的,寿命都相当可观。因为周围的生物都不是短命的,一个比一个长命,因此活了千余年她也没有岁月催人老的感觉。 人族让她明白了岁月无情四个字的含义。 不用继续听下去,我看医生的眼神已经带上同情的味道了,丫一个能活千年万年的非人生物混迹于人群里,跟一个人类去跟浮游生物,还投入了感情没什么两样。 人类有句话,感情之事,认真你就输了。 我对这话不敢苟同,但用在非人生物和人族的关系上的话,我得说,这话还真的很有道理。越是认真,越是投入,那么当人族逝世时就越是伤心难过。 若是小姑姑......思及此,我想抽自己一耳光,想什么呢,小姑姑的阳寿很长,不敢说活一百岁,但活个八十岁还是没问题的。不过,百年又如何?我的寿命显然不止百年啊,君长青可是活了一百多年还活蹦乱跳的,并且一直在等他的爱人重新化为人形。虽然不知道那株白梅什么时候能化为人形,但君长青既然决定等,想来他是确定他能等到那一日的。 我终于没忍住,抽了自己一耳光,现在就想这些,以后还怎么过日子啊。 医生疑惑的看着我。 “不好意思,我刚才想到了我小姑姑。” 医生给了我一个理解的眼神。 医生的故事继续,如我方才忐忑不安一般,医生也迷惘徘徊,然后不再认真,不再投入,游戏红尘。 一百年,两百年,五百年,千年。 一场革命之后,在华夏大地延续了两千年的封建王朝体制被摧枯拉朽般的毁灭,民国时代拉开帷幕,军阀混战,不是一般的乱。战乱年代,不止人会躲避战乱,妖也会,不过不多,越是战乱,妖就越活跃,战乱会死人,死很多人,妖不用自己捕猎就有食物吃。 乱世是妖族最喜欢的年代,那是吃人的最好年代,不用杀人就能有人吃,跟人在家中坐,天上掉馅饼没什么两样。 医生虽然也曾出于好奇吃过人肉,但尝过之后觉得味道也就那样,因此没有反其道而行的往战乱地带跑,而是南下跑到了当时还没被战火给波及到的南方地区。 医生的运气挺不好的,至少那个时候很不好。 医生南下的时候碰到了老熟人,真正意义上的老熟人,南北朝时认识的一个妖,是一只肥遗。 别误会,这两位不是朋友,是敌人,医生尝过人类的肉后觉得肉质一般,因此没有再吃人,肥遗却不然,它不仅吃人,还拿人当主食吃。 这本来也没什么,不是我真冷血,而是对于医生而言,妖吃人的确不算什么事,妖族是什么情况?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你比我强,你吃掉我,我比你强大,我吃掉你,天经地义,这跟狼吃羊一样,没有对错。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y与宁渊,宁渊说因为饿了所以要吃神的时候y是什么反应?换个人类碰上这种理由,肯定得痛斥宁渊是凶残的孽畜,罪该万死,可y是什么反应?它一丁点都没觉得宁渊不讲理或凶残,反而认为宁渊的理由非常有理,饿了,所以吃人吃神吃妖,天经地义。 孱弱的人族在妖族有个别名:两脚羊。 两脚羊,意为,两条腿的羊。 医生不是人,她不懂人类的道德三观,所以它的观念和y差不离。 然而,那一次,肥遗要吃的人是医生结交的朋友,医生犹豫了下还是伸爪救人。 那个人类没被吃掉,然而医生也没能将肥遗给杀掉,ff到底不是专攻战斗领域的妖族,肥遗跑了,不过医生也没太在意,因为肥遗的内丹被她打碎了,失去了内丹,妖族会失去所有修为,而没了修为,妖族便会退化为没有灵智的野兽。因此,千年之后的民国,医生把这事给忘得差不多了。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忘了。 肥遗也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妖族,简言之,这种生物也是论族,不是论个。 医生在南下的半道上被一只肥遗给伏击了。 医生很是无语,我也很是无语,时隔千年才来报仇,这得是多迟钝?当事人都把这茬给忘了,或者该说,复仇者真够有耐心的,竟然能够等上足足一千多年才动手。 医生也是倒霉催的,伏击来得太突然,太猝不及防,虽然侥幸跳进长江捡回了一条命,却也伤得很重,连人形都维持不了,更无法爬上岸,只能随波逐流。 我心说,这也就是她是妖,换个人,在滔滔长江里随波逐流,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不过我觉得,医生可能死在长江里还幸运一点,因为我个人觉得,她的霉运还没完。 70、第十一章朏朏·阿义 医生是在沅水爬上岸的,爬上岸的时候她最后的力气也耗尽了。 伤得太重,因此倒在了河滩的草地上,我着实佩服她的胆量,那会儿,沅水流域可不是什么发达的地区,啧啧,老林子比比皆是。 年纪大了的人喜欢唠嗑,喜欢吹,尤其是农村的老人,比如我爷爷,那叫一个爱唠嗑。小姑姑对此很是头疼,将早起早睡的好习惯给养得特别好,睡得早就不用听老人家唠嗑以前的事了。可她睡得着,我却睡不着。 闹不清怎么回事,刚被送回来的两年,我的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搁谁突然间什么记忆都没了,眼睛也瞎了,虽然别人都说一直都是瞎的,但身体也是有记忆的,身体记得,自己曾经是看得到的,再加上耳朵总能听到奇奇怪怪的声音,睡得着就怪了。 晚上没人陪着,我根本睡不着,就算不睡觉,只是坐着,我也要人陪。 爷爷奶奶在世时都会陪我到很晚,尤其是爷爷,唠嗑唠得我头疼。不过也拜爷爷的唠嗑,我知道不少事,比如沅水流域以前是怎么个情况。 爷爷当过一段时间的猎户,有一回进林子看到过一条比水桶还粗的大蛇,我一直都觉得他在吹。但后来被小姑姑送去盲人学校读书,我意识到,爷爷说的大概是真的。他年轻那会,大炼钢铁都还没发生,华夏大地总体生态是相当原生态的,尤其是南方。走兽毒虫什么的,不稀奇。 医生爬上岸的时候,爷爷只怕还没出生,而爷爷年轻时,沅水就已经那样了,那爷爷出生之前的沅水。 我想呵呵哒,医生你倒在了河边,没让野兽给当猎物吃了真心是个奇迹。 医生没让野兽当点心啃了,但倒霉程度也相差不远。 她被人给救了。 被人给救了,应该是件好事,但如果救她的不是个人是个怪物呢? 医生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家义庄,睁开眼就看到密密麻麻的棺材,医生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喵了个咪,河滩哪来这么多棺材? 哦,不是在河滩,这里应该是义庄,也不知道自己是谁给救了,随便丢个地方也好过这种地方啊。阴气虽然重,但总觉得晦气,而是气味也不是很好闻。 之前就说过义庄的职能的,停尸用,跟太平间差不多,不过比起现在的太平间就差远,太平间是用低温保存尸体,尸体放个一年半载也没关系,但义庄,没有低温保存设施,所以那味不免重了点。 ff的嗅觉还挺不错的。 救医生的是义庄的守尸人,叫阿义,阿义原本是没有名字的,有家族遗传病没什么,但这遗传病是精神病,还有着非常强悍遗传,那就有问题了。反正,阿义很小的时候他老子就在发疯的时候出事死了,而老娘则在更早的时候就跑了。不是什么人都跟医生一样心理素质过人,能够成日里跟精神病人打交道还觉得有滋有味的,至少阿义他老娘没这份心理素质。 阿义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然有这种家族病史,但并不是生下来就发病,真生下来就有毛病,八成跟安安一个情况。阿义还没那么倒霉,他的家族遗传病大多是成年以后才会发作,而在发作之前,谁也不敢保证这人是不是会一直神智清醒。 阿义的父亲是在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出现征兆的,而之前的二十年,他的人生还挺正常的,虽然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发病,但既然自己还是正常的,那最要紧的事自然是把日子给过好。而且,他也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倒霉,虽然事实是他就是有那么倒霉。 在精神病发作之前,阿义的父亲性子很好,人缘也很好,堪称活雷锋,虽然最后......不提也罢。但他清醒时攒下的人脉关系在他死后救了他儿子,没有百家饭,他儿子肯定不用担心会不会发病,因为压根活不到发病的时候。 阿义在第一次发病后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命运,之前因为不确定他会不会发病,所以别人愿意接济他一口饭,但现在已经证实了他也是个精神病,本来就排挤他的村人自然更排挤他了,之前那些接济他的人也不敢再靠近他,丫跟瘟神真没区别。阿义跑来当守尸人,很大一部分愿意就是因为这个,所有人都排挤他,除了义庄这种人嫌狗缯的地方,没有任何地方欢迎他。 不管去哪里,人们都是害怕精神病人的,觉得精神病人是怪物,是不祥的妖孽(ps一下,我一直觉得,跟真正的妖孽比起来,精神病人还真不算什么,至少精神病人只是精神状态有点问题,不吃人)。 阿义不识字,唯二认识的两个字是义庄的义字和庄字,他拿义字当了自己的名字。老娘跑太早,老爹死太快,他那会只有个幼童用的小名,长大了自然不适合再用小孩子用的小名。 医生是阿义去抓鱼时看到的,守尸人虽然也有酬劳,但不多,而那个战乱年代,那点酬劳,也就半饱,因此阿义在神智清醒的时候会去山里打猎、水里捕鱼增加餐食。 看到医生的时候,阿义也没认出来那是ff,这也很正常,ff本来就和猫长得挺像的,而伪装的时候就更像了,除了尾巴略长,不是非人圈子里的根本区分不出来。 阿义本来也没想救猫,他自己都还吃不饱呢,再养只猫,那不是找虐吗? 然而,想着猫那一身油光水滑的皮毛,感觉摸起来应该很舒服,阿义犹豫再三,还是回去将猫捡了起来。 听到这我真心觉得ff一族和绒毛控挺有缘的,老祖宗遇到个绒毛控的神人,医生又遇到个绒毛控的人类。只是,老祖宗运气好,碰上的是个神人,并且被带上修神之路,更修成了上神,而医生......人比人气死人,猫比猫得扔。 医生并没有离开,而是留在了义庄,虽然这地挺差的,但不可否认,义庄的环境非常好,是极阴之地,灵气很足,很适合葬死人,也很适合妖这种阴属性的生物修炼养伤。 虽然捡回猫的时候阿义觉得自己脑子有病,但已经捡回来了,他对猫还是挺不错的,每天都会分半条鱼给猫,而他每天只有一条鱼吃。 解忧颇为侧目,半条鱼,而且是非常难吃,不知道晾了多久的鱼干,并不值什么钱,但它是阿义一半的餐食。 许是因此,解忧与阿义相处得越来越好,也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阿义一个年轻帅小伙怎么会干守尸人这种工作——精神病。 看着阿义发疯,解忧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出手相助。 阿义每次发病都会离开义庄,怕伤人,虽然义庄里没活人,但有死人。那些死人都是他的客人,以后家属来领,一看他把尸体给伤着了,不得跟他拼命? 解忧刚开始没意识到阿义什么毛病,一个正常人突然就发疯了,甭管是人还是妖都得懵圈。不同的是,人从懵圈状态回过神来,就算不跑也不敢做什么,而解忧反应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化成人形去找。 ff一族的特殊能力是用来捕猎的,令人放松警惕,平缓情绪,无法爆发最大的力量,从而被ff猎杀。解忧以前也用过这能力,但都是用来捕猎或杀敌,这还是头一回用在非杀戮方面,不过效果不错。 情绪平缓稳定下来,心情诡异的轻松了,阿义也渐渐恢复了正常,昏了过去,义庄在山里,这么一通折腾,他也累得慌。精神一放松,身体自然就吃不消了。 我心说,ff的能力的确很适合干心理医生这一行业。 我一边腹诽一边继续洗耳恭听,却不曾想,医生竟然不说了。“然后呢?” 医生微叹。“然后我骗他说我是来此寻亲的孤女,看到他昏倒在荒郊野外,便将他捡回了义庄。” 我继续:“再然后呢?” 再然后....... 医生发现自个的劫数是情劫,但她也没想着避,还是那句话,放得下的前提是先拿起来。 要渡劫的话,你都不敢面对劫数,又要如何去渡? 医生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迎难而上,自然,这也有一部分疲惫的原因。 浪荡人世千年,胜过非人世界的万年。 比起人世沧海桑田一般的千年,山海界里过个一万年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漫长无聊。 初时,医生迷恋人世繁华,然千年过后,她只想念山海界的日子,人间,太累。 不过渡劫而已,渡不过,也不过一死。 这么想的时候医生打死也想不到自己的渡劫会那么标新立异,真的是打死也没想到。 尽管,魔在山海界虽然少见,却也不是太稀罕的存在,山海界什么都有,神魔仙妖......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品种,都能找出来。包括魔这一分类,魔修、魔,山海界有不少。然而,医生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与魔为敌,而且是个鬼魔——魇。 她宁可去跟妖魔、神魔掐架也不想跟魇打交道,前两者打交道都比较痛快,而后者.......那叫折磨。 71、第十一章朏朏·吾名? 你做过噩梦吗? 相信大部分人都应该有过噩梦的经历,但肯定没我这么精彩,本来就神经衰弱,而今,我觉得自己真的可以考虑入住精神病院了。 魇是鬼魔,与也叫梦魇,小儿夜里啼哭不止,老人会说,那是被魇着了;睡觉的时候感觉鬼压床,喘不过气来,那也是被魇着了。 人还说,九魔一魇,魇比魔强大,其实不然,魇只是魔的一个分类,很稀少,却不是最强大的。最强大的魔是神魔,跟古神同一时代的产物,不管是什么东西,活得久了都会成精,同理,不管古神与古魔曾经多么弱小,能够听过无数量劫生存至今,本身就是强大的证明。 自然,这强大仅指武力值。 洪荒时代是真正意义上的万类霜天竞自由,拳头不够硬就会死,甚至族群灭绝。 魇不过是鬼所化的一种比较少见的魔,在真正强大的神魔眼里,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没有跳出“人”这个范畴的存在而言,麻烦大了。 比如我如今的情况。 人会做噩梦很正常,被魇给缠上,做噩梦那就更是正常了,然而,谁能告诉我,老娘这是做的什么噩梦?脑洞也忒大了吧。 天地初开,满目荒芜,依稀能看到手持巨斧的巨人与厮杀的神魔,瞧得我头疼...... 地火水风、雷霆......法则与秩序被强大的力量轰成一团混沌。 这不是最神奇的,最神奇的是我发现自己竟然又变成了非人类的模样,但这一次不是人首龙身,讲真的,人首龙身的形态,我觉得,真的挺美好的。 真的,至少人首龙身也是有个身体的,而老娘现在,妈哒,就是一道无形无相的雷霆。 喵了个咪的,嘛情况? 而且,这次自己不是怪物了,视线里却有一大波怪物。 瞅着荒芜世界里充斥的挑战三观的神奇生物,做个噩梦而已,这也脑洞......以前没发现自己脑洞这么大啊。 正跑神着,一道力量余波过来,自己的“形体”险些崩溃,神魂仿佛毁灭。 痛! 好痛! 我麻溜的远离了神奇生物的战场。 人常用不毛之地来形容一个地方的荒芜,我觉得,说这话的人肯定没见过真正的荒芜,若是见过,便会知道,哪怕是沙漠也是生机勃勃而稳定的。而我眼前所见到的天地却是一片荒芜且不稳定(一群能力足以令天地天崩地裂的家伙狗脑子都要掐出来了,这方天地只是不稳定而非毁灭,着实不易)。 我的脑袋也越来越痛,梦境世界也越来越混沌,哪怕隔着漫长得无以计数的时间长河,那些力量余波也影响着回望那段记忆的存在。 意识到这一点,我又跑回了战场。 不就是做噩梦吗?行,虽然不知道这脑洞是怎么回事,老娘豁出去跟你拼了,看是你先熬不住还是我熬不住。 那些神奇生物掐架时所展现的力量无一不蕴含着道的痕迹,直白得令人毛骨悚然的道,反正不是人能接触的东西。这感觉就跟太阳爆炸,变态生物能够坐在爆炸的太阳上悠闲的吃面睡大觉,而不变态的生物却必须跑得越远越好,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都不行。 别误会,我不是说我自己是变态,我只是想说,如果道纹所展示的力量是蠢蠢欲动快爆炸的太阳,那我能够画出变形的道纹就说明我对这玩意有抵抗力,而魇,它是鬼魔,不是神魔,且只有几百载的岁数,应该没这抵抗力。 我目不转睛的瞅着巨人与神魔的厮杀,瞅了一盏茶的时间,脑子感觉快烧熟了,果断扭头不再看,转而去看别的生灵掐架。掐架的生灵可以划分为两个势力,一个是一帮煞气很重的神魔,跟技能点都点到肌肉上的疯子似的,非常强大,却不知道合作,有着同样的敌人,却各自为战;另一个是跟着那个拿着斧子的巨人的神兽凶禽,巨人强大得近乎变态,一斧子下去,比核弹清场还干净,然而那些神兽凶禽却不然,力量远不如那些神魔,却悍不畏死,完全是用拼命的精神跟神魔为战,实在打不过干脆自爆,拉一个够本,拉两个是赚了。 然而遗憾的是,双方差距太大,这些神兽凶禽得一大批同时自爆才能勉强拉两个一起死。 螳臂当车,莫过于此。 这么一会,就有一大票外形放飞得令人叹服的生灵挂掉了,只是却没死得特别干净。 我注意到不论是那些被看似的神魔还是神兽凶禽死后的尸体都被荒芜的世界所吸收,然后组合出新的神兽凶禽加入这一场非“人”范畴的战争。 我的目光很快被其中几个身影所吸引,一只火红的大鸟、一条苍龙、一对麒麟、一只大乌龟....... 这几个是早期被造出来的,也是活得最久的,神兽凶禽死得速度很快,很多加入战争没一会就挂了,这几个却活到了现在,强大、狠辣、狡诈、凶残....... 我的目光一直瞅着那几只,然后.......噩梦突然就切换了频道。 我靠,这才多久,真逊,我还没撑不住你就先撑不住了。 算了,换频道就换频道了,我也快j不住了,如果现在是实体,相信自己的脑仁肯定有五成熟,还是冒着热气的那种。 这方法根本杀敌多少不知道(唯一能肯定的是管用,否则魇也不会换频道),只是自己一定自损八百(也不知道划算不)。 到了新的频道,我第一反应是感觉一下自己是怎么个情况,喵了个咪,还是雷霆,没有实体。 这梦做的,奇幻梦境漂流也不带这么奇的。 对身体死心,转而观察周围的环境,仍旧荒芜,但比起之前那会已经好很多了,至少世界是稳定的,不会突然就化作混沌。而且,这里貌似是海洋,还挺大的,海洋的生命比陆地可丰富多彩的多,生命应该都在水里面。 我溜达了起来,无语的发现,海洋方圆几千万里,这是初步估计,实际上鬼知道,反正地球总面积加起来都没这地方大。这里的生命也有一些,但不多,而且,全都是没有灵智的。 说不清为什么,我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 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对的,喵了个咪,方圆几千万里我就没找着第二个有灵智的存在,除了水与荒芜,什么都没有。 日升月落,第一个十年,我还撑得住,第一个百年,我想死,但连实体都没有,想自尽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杀死自己,第一个千年....... 我是谁?我在哪?岁月太过漫长,漫长得让我脑子里的很多记忆逐渐模糊不清。 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人说,梦境是现实的映射,可我可以发誓,我绝没去过这样荒芜的世界,就算是y泽,我虽然不记得了,但小姑姑说我当年回来时穿的衣服料子非常特别,上头更是绣了精美的夔纹,非常的美丽。服饰那么好看,裁剪出它的人肯定有着出色的文明,而一个地方能够发展出文明来,物质条件就不可能太差。毕竟,文明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的。 且,尘寰在y的梦里见过y泽的模样,生机盎然,万类霜天竞自由,和这一片荒芜截然不同。 因此,虽然记不起y泽是什么模样,但我能笃定,这里不是y泽。 那么,这里究竟是哪里? 还在地球上吗? 或者,我该怀疑,自己是否在外星球。地球上绝对找不出这种环境,撒哈拉沙漠都比这生机勃勃。 别怀疑,我是说真的,沙漠虽然荒凉,但也存在着生物链,而有完整生物链的地方,环境再荒凉也是很热闹的,而这片海洋,是真真正正、彻彻底底的荒凉,别说生物链了,我很怀疑这地方究竟有没有第二个生灵。 如果我现在算生灵的话,那我也没见过第二个和我一样的。 望着荒芜的世界,死活想不起来自己是谁的我皱着眉头,不知为何,这荒芜的世界,仿佛似曾相识,仿佛自己曾经见证它从荒芜走向万类霜天竞自由。 一只火焰一般的天方伟鸟自脑海里跳出。 “吾名凤凰,你呢?” 脑子有点乱......我想揉眉心,却想起自己已经没有实体了,不曾想,自己真的按着了眉心,不由一怔,感觉不太对啊。 低头望水,水面之上赫然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绝美女子(真的很美,让我不由想起了少凰,这虽然赶不上她,却也之差了一点点),而女子一看就不是人。 女子有着一双墨黑的眸子,眸里浮动着无数影像,那是这片大泽的情况,比监视器还管用,堪称现场直播。 女子的颈下的肌肤贴着一层紫色的东西,乍看仿佛一层紫色的衣服,实际上却是细密的鳞甲。 女子的双手与双脚也不是手掌与脚掌,而是利爪,真正意义上的利爪,我的感觉告诉我,激光也没这爪子锋利。 女子的肌肤是很白,这很正常,黄种人的皮肤偏黄,但也有白皙的,只是,别人再怎么白也不过是乳白,而水中女子的肌肤却是莹白,仿佛玉石一般的莹白。 喵了个咪的,这要是人,老娘把自己的眼珠子给抠出来。 不过,瞅着水中女子按着眉心的爪子,我有种不祥之感,试探着将手放了下来,水中女子的爪子也跟着放了下来。 我:“......” 这是我自己的倒影?可不对啊,老娘自己长什么样老娘还是清楚的,失明十几年,重见光明后,我每天按三餐照镜子,自己绝不是这么一副一看就不是人的尊容。 脑子更疼了,疼到了脑仁里。 “吾之名?吾名.......” 72、第十一章朏朏·连续梦 我是谁? 我的名字是什么? 一座如山一般的古朴的道纹在脑海里隐现,只要看清全貌,就知道了。 只要看清全貌...... 轰! 噗!我吐出了一大口血,血液里赫然泛着紫色的雷霆。不过此时此刻我也顾不上自己的血又是怎么回事了,身体本能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一爪抓向身后。 骨肉被切割的声音传来,我一瞅,面容苍白的红衣女子胸口被我开了个洞,这条件反射的.......我现在这身体以前一定身经百战,杀人如麻,不然练不出这种大脑还没反应,身体就先动手,且一击致命的狠辣反应。 只是,被抓碎心口,换成个人,那肯定是死得不能再死,而魔,不是我说,魔这玩意比神还难杀死,尤其是这位还是鬼魔,鬼魔也是鬼的一种,而鬼,没有肉身。这点伤势它应该死不了,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我抬起另一只爪子准备揪下它的脑袋双保险的时候这家伙也回了我一爪子,我的另一只爪子没能碰到它,而已经攻击了它的爪子也因为这股力道离开它的心口,跟着躯体一起坐飞机了。 砰! 地上砸出了一个深坑,跟陨石坠落的深坑有的一拼,唯一不同的是,陨石坑里躺着的是陨石,而这个坑里躺着的是我。 我痛苦的坐了起来,刚才被一爪子拍在胸口,骨头至少断了三根,瞅了瞅吐出来的血里还有脾肺的碎片。不管是我的身体条件反射还是魇,都有够狠的。 我一边吐着血一边往外爬,我知道,这个时候还往外爬对身体不好,问题是我现在不是在做梦吗?虽然是噩梦,但噩梦也是梦不是?梦里受到的伤都是假的。 就算是真的,这荒芜世界,我若真在这继续躺下去,那这个坑真得成我的墓穴了。 抬头望坑的高度,我一愣,感觉不太对啊,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砸下来的坑应该是什么样的,但陨石坑我看过照片啊,应该是像碗一样的坑,而眼前的......是竖直的坑,感觉更像是陷阱。 这更不对了,之前那世界什么情况我可是很清楚的,虽然后期已经有了不少生灵,但有灵智的存在仍旧是稀有品种,反正我呆了那么多年就没见着另一个有灵智的存在,自然,也不排除那方天地实在是太大,方圆几千万里相对于整个天地而言跟现实中的三尺之地没区别。 不过这里有土,肯定不是哪怕海洋,魇这是把我抽到哪了?都离开海洋了。 我伸出爪子想掏个洞,然后脚踩小洞一步步爬到地面上去,奈何现实骨感。 抬起爪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抬起来的不是爪子,是人手,我讶异挑眉。 人手也就算了,可我身上这衣服是什么情况? 之前化成人形的时候我身上可没有衣服,就一层鳞甲,而现在,我的身上穿着衣服,不是保暖衣外头套毛衣,毛衣外头再风衣。 咦,保暖衣还能理解,保暖的衣服,但毛衣和风衣是什么?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衣服,但应该不是我现在穿的这种,玄色的也就算了,这样式,感觉好眼熟,跟刚才那个魇穿的很像,但又不是一模一样,这件感觉更加古拙,衣服上绣着非常古朴的夔纹和云雷纹。不过总的来说,很像深衣,袖子很大,估计有一尺多。 咦,深衣又是什么? 我抓起袖子仔细瞅了瞅,没看出是什么材质,但肯定不是植物纤维,但感觉挺舒服的。 想不通,不想了,先爬上去再说。 没有爪子,手也没问题,最多就是爬得慢点。 然而,这陷阱究竟哪个混蛋挖的?居然挖了几十米高,要不是太笔直,笔直得根本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我严重怀疑自己是掉进了天坑里。 爬到一半我就没力气了,这身体怎么这么脆皮?不论是最早的普通人身体还是之前一看就不是人的躯体都没这么脆的。 咬牙死撑,我总算是爬出了陷阱,两条胳膊差不多没知觉了,然而我却也顾不上,之前是水的海洋,如今是树海,这是要闹哪样啊? 没错,我如今所处的地方是树海,全是树,随便一株目测......不出有多高,但腰围怎么也得几十个人合抱,喵了个咪,地球上有这么粗的树吗?成精了吧? 我躺在草地上,奇了怪了,这地方,怎么有点熟悉啊,我以前是不是见过? 我敲了敲脑袋,上个梦里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元会,记忆都模糊了,我现在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何况一个可能去过的地方,算了,一会到处走走看看情况吧。 正当我琢磨一会往哪个方向走可能碰到人时,忽然听到有人在喊话。 “小落.......” 这声音......家里熊孩子离家出走了吧,悔不当初的感觉也太浓了,话说,家长你是跟你家熊孩子产生了什么矛盾啊? 正当我心里站着不腰疼的腹诽时,那个声音越来越近,最后将我搂进了怀里。 “你个兔崽子怎么跑这么远,要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我愣住,忍不住道:“老兄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长得眉清目秀的,虽然不是什么大帅哥,也不能跟那些非人生物比,但放在人族里的话,也是挺有气质的帅哥。帅哥有一股儒雅的书卷气,却不会给人文弱的感觉,我正被他搂在怀里,死活睁不开,这男人肌肉肯定很结实。 这要是在人间,肯定是少妇杀手一枚。 听了我的话,男子忍不住检查了下我的脑袋。“没事啊,你怎么连阿爹都不认识了?” 我想喷,阿爹?开什么玩笑?虽然想不起自个是哪位,但老娘肯定不是人,而老兄你却是妥妥的人族啊,物种都不同你居然敢瞎扯是我爹?编瞎话也麻烦编得靠谱点。 我诚恳的提醒男人下回编瞎话请编得像样点,至少认亲这种事请找同一物种的人,别找不同物种的存在。否则真的很有羊和狼认亲,说狼是自己的孩子即视感。 男人的脸黑得可以滴墨了,一把将我提溜了起来。 话说,老娘什么时候这么矮了? 我瞅了瞅男人的身高,男人的身高很可观,目测就算没有一米八也只差个两三厘米,这身高虽然不少见,但也不多见,华夏人族的男性身高基本在一米七这条线上下徘徊,这男人的身高快赶上北方人了。不过我推测他是南方人,因为他的皮肤挺好的,没有北方人的糙,自然,涂上面霜之类的东西精细着保养的话也未必,问题是这家伙是真正的素颜,什么都没涂。 我比了比自己和男人的身高差,心塞。 老娘是成年人,怎么突然就换了个小屁孩的身体? 我一路上跟男人讲理,绑架小孩是犯法的,你这是在拐小孩,是会死得很惨的。 诚然,人族的法律,绑架小孩,拐卖小孩不是死罪。但在非人世界,你绑人幼崽,它若是逮不着你,不知道是你也就罢了,若是知道是谁做的,不杀上门屠你全家,那太阳一定是从西边出来的。 别谈人族的律法,那玩意在非人世界比一纸空文更没有意义,至少空文还能写写字,自然,就算真有用,那也管不了非人生物。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这种悬殊,人族只要身体健康,一年生一胎都行,而且一胎少则一个幼崽,多则四个,也可能有五个、六个......甚至更多,就是这种多胞胎很难养活,人的子宫多大?那么多胚胎,发育的时候肯定会受影响。 非人生物就难得多了,远的,比如少凰,我看它资料的时候,里头有提到,尽管父不详,但它跟长姐被视为南明的祥瑞,原因?太古神族不是一般的不育不孕。 多胞胎在太古神族的历史上非常罕见,倒不是怀不上,而是没神会作这个死。 越是强大的生物在孕育子嗣方面就越艰难,而孕育子嗣对母体的伤害也越大,神话里人与神相恋被禁止也并非空穴来风。孕育神胎跟孕育人胎并非一个概念,那跟将恐龙的受精卵塞进兔子的子宫里让兔子孕育没什么两样,兔子肯定活不成,而受精卵也很难发育好,因为兔子没法提供它发育所需的营养。 太古神族突破了不育不孕的限制,它们能够掌控自己是否怀孕,也有很多方法拥有子嗣,问题出在孕育子嗣上。受精卵发育成婴儿,需要从母体掠夺很多的营养,不免对母体会造成伤害,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因此那些古神大多不愿孕育子嗣,因为怀孕期间,古神的力量至少下跌一个境界,若是肚子里孕育的胚胎多几个,那就不是力量下跌了,而是要神命了。 孕育双胞胎在古神中是一件可以跟自杀划上等号的事情,也因此,一直都有人怀疑,少凰她老娘暴毙,是不是因为自己作的,怀孕也就算了,怀的还是双胞胎,不出神命就怪了。 再提个近的,玄君和白姐,这两位从夏朝活到现在,共孕育八窝子嗣,前面的三窝数量很多,加起来有几十条,只是全是没有灵智的水虺。后面的五窝则是妖,一窝一条,一共五条,平均千年一条。 从这些便不难了解,非人生物的繁衍能力跟人类完全不能比,人类丢了一个幼崽,只要走出伤心,很快就能再生一个,甚至更多,而这些非人智慧生物却大多需要数十年甚至数百年、千年才能拥有新的幼崽。 几百年才得了个幼崽,被人给绑了,杀你全家都是仁慈的。 老兄你看,我真的是为你好,虽然不知道自己这身体是怎么回事,但想也知道这不会是人的身体,原因?那个人族的幼崽身上有鳞片,之前爬出陷阱的时候袖子下滑,我分明看到自己的手臂上有这细密的紫色鳞片。 只是,为何老兄你的脸色越来越黑,黑得都可以滴墨了。 73、第十一章朏朏·君族 这是一个女子,年纪咱就不提了,白姐的年龄跟华夏文明的长度有的一拼,看上去却最多二十,足以说明这些非人生物的年龄与外貌有多不契合。 这是一个很美的女子,这也是废话,这些非人生物很少有长得难看的,除非法力不够,否则最差也是眉清目秀的,不过神民不存在法力不够所化的人形难看的忧虑。太古神族皆绝美,虽然我没见过别的太古神族,但少凰那张颠倒众生的容颜,我要是男的我一定追它——等它离开现在的躯体之后。 祖先那么美丽,子孙的容貌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去,至少俊男美女是保底。 然而,瞅着眼前的美女,我还是得说,就算是美女,也是分三六九等的。眼前这位虽不如少凰,却胜过了美人,好吧,美人是人,这位不是人,这么个比法是对美人的不公平。拿白姐来比好了,我个人觉得,单论皮相,白姐不如眼前这位,而论气质,白姐是御姐,这位就是女王。 没错,女王,眼前这位主有一种上位者的高傲威严,那是一种掌控大权多年才能浸.淫出来的气质。 虽然老婆气势过人,但男人也没因此就显得卑微渺小,而是坦然自若......好吧,还是有点心虚的,搁谁带熊孩子出去钓鱼,结果回来的时候熊孩子连亲爹亲妈都不认识了,但凡是个有良心的父亲都会心虚。 女王瞅着不知道多少年没进食,正跟饿狼一样捧着羊腿啃的我,又瞅了瞅男人,最终问我:“小落你还记得哪些?” 全都不记得了。 不过这会我却是不敢说你认错人了,说不清为什么,我觉得,眼前这位,可能还真的是我亲妈。 首先,她与我生得有几分相似,其次,她之前给我弄吃的时候袖子挽了起来,我看到她的手臂上也有紫色的鳞片。不管是不是亲妈,但物种相同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女王用灵力给我做了全身检查,身体健康,没有任何问题,她也说不上为什么,只能认为我是因为精神方面导致的。很是不解我这段时间经历了什么,钓个鱼而已,熊孩子稍微跑远了点,离被找到也没多久,不至于发生什么刺激精神导致完全失忆的事情。 就算真有什么事,我这恢复力也太强大了。 我挺想说,换了你,在一个一片荒芜的天地间呆了千年万年,精神状态出问题很正常。我现在这还是好的,只是记忆模糊,否则......就该是精神病了。 不过这话不能说,说了的话,人族会怀疑我得了精神病,而女王会怀疑她的女儿被老怪物给夺舍了。前者最多进精神病院,后者却是死得透透的,不杀得我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难消她心头之恨。 半个月了,我套出了不少消息,这地方是y泽,也不是y泽。洪荒破碎,y泽的一部分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被众神单独炼制成了一个小世界,君族最强大的一支迁徙于此,向众神立誓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镇守此地,也永世不得出。 那个人族不是y泽的土著,洪荒破碎,也不知那些众神是如何想的,将人族给散播到了各个小世界,因此人族的足迹散播得很远,但y泽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别说人族,连根人毛都没有。 小世界之间并不是毫无联系的,有门户相互连通,不过这门户......位置不固定,运气好,一辈子碰不上,运气差碰上了,说不定就被丢到哪个小世界了。 历史上很多神秘失踪事件,未必是ufo,也可能是人被带去了别的界。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穿越,但不是所有穿越都是好事,掉到一个有人族的世界那是幸运,若是掉到一个不存在人族的世界......方学文的运气不错,虽然掉到了没有人的小世界,但y泽的土著是君族,君族是神民,神民不吃智慧生物,至少君族不吃,否则方学文一开始就该被下锅了。 穿越是单程旅行,至少y泽这地方,有进无出,想走也可以,让君族把你杀了,然后你的灵魂就可以离开了。 方学文也挺看得开,也必须看得开,y泽里连三岁小孩都能把他给揍趴下,除了认命他还能咋样? 看开了,这家伙挺有本事的泡到了君族的女族长妤,这里得提一下,君族是母系氏族,即,女性当家做主,孩子也跟着母亲姓,所以我这副身体姓君。 虽然在y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人间可不是,方学文竟然接受了,这接受能力着实不错。 口味也挺重,附近有温泉,妤带我去泡过,我留意过,她身上的鳞片是从肩膀一直蔓延到手腕的,然后心口位置也有几片,感觉很结实,拿枪崩一枪也未必能打穿。 这还只是表面,我相信内部的生理结构肯定还有差异,方学文你丫多重口才能下得去口? 腹诽归腹诽,但这两口子感情还挺好的,结婚十几年了,颇有左手牵着右手的感觉。 只是,我真不是你们女儿啊。 狩猎季快到了,妤做为族长,要去看看各个部落的准备工作。 对,部落,这地方竟然还是原始部落制度,只是,人族的原始部落最多几百号人,而这里,一个部落最小也有上万人口,赶得上小型城镇了。 妤一走,方学文就找我帮忙。 “进宗庙?”我疑惑的看着方学文。“你不会自己去啊?” “虽然我是你爹,但我是人族,君族的宗庙,我不能进。”方学文很是尴尬的道。 我皱了皱眉。“你想让我帮你偷什么?”我之前就奇怪,这家伙的流落异世界,这接受能力也忒厉害,合着在这等着呢,我倒是要看看你闹什么幺蛾子。 “也不是让你偷什么,就是让你去看看那些牌位上记载的内容,然后抄下来给我,那可都是历史,是第一手的文献。” 我默然片刻,老爹你以前如果不是干考古的就一定是倒卖古董的。 不过,我也好奇这家伙想要找什么,便答应了。 宗庙重地,方学文不准进,但我可以进,一来我的名字在族谱上,二来我是族长的女儿,虽然未来的族长肯定不是我(人族不可能接受一个半人当族长或君王,同理,神民也不接受半神神民当族长),但我毕竟是现任族长的女儿,多少要给点面子。 君族的宗庙与其说是庙宇,倒不如说是一座宫殿群,而且还是玄幻版本的。 喵了个咪,一座建筑,瞅着不大,抬脚进去,内部空间抵得上几十个篮球场。 虽然空间很大,密密麻麻的全是灵位,这座宗庙也称祖庙,只有对族群有功的族人死后才能在这里享受子孙的祭祀,其余的都在别的宗庙里。 灵位是用玉石专门炼制的,每一尊灵位里都记载着其主人生前的事迹,注入灵力就可以令其显出字迹。 我一尊尊的看过去,君族的历史真的很漫长,大洪荒时代,一道雷霆于y泽机缘巧合化形而出,一路修炼成神,然而,大洪荒时代......真不是我说,说一句荒凉都是好的。 事实上,大洪荒时代也不荒凉,那个时代,天地间的灵气最为浓郁,那是神族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坑的时代。有灵智的生物比国宝还稀奇,你最近的邻居可能离你千万里之遥,而就这都还能称得上一句神口稠密。 人类历史上总有一些战争疯子,我觉得,若时光能倒流,让那些战争疯子去大洪荒时代,肯定能重新做人。 杀人如麻?在大洪荒时代,没有光的速度,那你有生之年都别想找到第二个能沟通的生物。 杀戮甚众?大洪荒所有智慧生物加起来,有没有超过百万都还是个问题,不提杀不杀得了这个问题,就算杀得了,杀完了,肯定得后悔。 生在那样的时代,y没疯掉着实不易。 人被逼到绝境,只要没死透,肯定创造奇迹,神也一样。 大道三千,你有本事尽管来,只要闯得过一条,那么上神的殿堂便有你一席之地。 创造是造化道的能力,已知的神里,只有女娲娘娘是修造化道的,造化道太难走。大道三千,条条可证道,犯不着在一条不适合自己的路上走到黑。 y修的是雷霆之道,不是造化道,别的神也差不多,但这难不倒这些神。 本上神修的不是造化道,没有创造的能力,没关系,我有精血,我用精血创造自己的后裔就是了。 这种方法,我琢磨着跟克隆差不多,然而,克隆能够克隆出一样的基因、容貌,却无法克隆出相同的知识与能力,而且,众神是那么容易克隆的? 众神用精血创造了后裔,但后裔跟始祖的差距......简直变态。 君族初生,日子并不好过,大洪荒时代,天地刚刚开辟出来,一切都还有待完善。 君族以y泽为据点筚路蓝缕创造了部落与城邑,然而......君族的运气挺不好的。 先是被众神联手封印在从极渊的太古毒龙宁渊逃出,逃至y泽,y泽之神被宁渊击杀吞噬,形神俱灭,死得透透的。 大洪荒时代后期已不复早先全世界智慧生物加起来都没超过百万的惨淡,万类霜天竞自由,失去了庇护族群的神,跟灭顶之灾没什么两样。 大部分种族在神o陨落后多会随之消亡,君族略幸运,一来是y平时不怎么管事,只是在面对众神时才会出面,其余时间y都不干涉君族,因此君族独立生存的能力很强,只要众神不干涉。 可众神怎么可能不干涉?y泽肥沃,觊觎的种族不少,打了小的,引来大的,打了大的,引来更厉害,一路扛下去,引来神是必然。 y虽死,却有道侣。 虽然道侣死了,但君族到底是道侣的后裔,虽然不是自己的后裔,但睹物思神,多少有些眷恋,因此那位神人帮助君族渡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再后来,众神混战告一段落,进入洪荒时代,只要向天帝屈膝臣服,便不会有灭族之虞。 再后来,少凰发动神战,打得天崩地裂,却也给众生带来了新的机会。 当天帝被诸侯枭首,当古神的辉煌彻底终结,君族再也不必担心不小心得罪了某个神然后就被灭族了。 覆灭一个种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那些古神有这能力,并且一个人就能办到, 大洪荒时代,不少种族就是被古神单枪匹马给灭族的。 虽然没了灭族之虞,却不代表日子就会好过,万类霜天竞自由一直都是盘古世界的主旋律。 君族可能是幸运,也可能是不幸,始祖被凶兽给干掉了,后来日子好不容易好过点了,又碰上凶兽为祸洪荒。 这运气,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74、第十一章朏朏·梦魇 医生说,一个人如果失忆了,那么可以尝试用以前的事情去刺激病人,或许能让病人想起来,不过如果是不愉快的记忆的话,刺激性的方式说不定会有后患,因为病人本身是排斥想起来的。也因此,虽然好奇自家老哥失踪十几年是干嘛去了,但小姑姑也没真的带我去找催眠师来一通催眠。 你有没有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被屠戮?如蝼蚁一般被屠戮,血流成河,满目尸骸。 你有没有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一次又一次的在眼前被屠戮? 我想起来了,我都想起来了。 我是君族的羽落,我是方学文和妤所生的混血,我是......君族的幸存者,懦弱的选择失忆,选择忘记的幸存者。 这是梦魇,永无休止的梦魇,重复着十余年前的y泽噩梦。 一夕之间,y泽化为炼狱。 一次又一次在我的眼前上演,不论我怎样崩溃,它都残酷的呈现在我的眼前,我认识的族人,不认识的族人,全都死了。 我抱着头疼不已的脑袋。 恨! 好恨! 恨卜离! 恨人类! ....... 身体仿佛要爆炸,不论是脑子还是躯体。 鳞甲自皮肤下冒出,纤细的手掌变成了锋锐的爪子,我一爪抓向这一片血流成河,所有幻境顿成虚无。 我疲惫的瘫坐在一片虚无中,仿佛与人大战三百万回合,这种精神上的争斗最是累人。 还没等我把气喘匀,便感觉到身后有危险,想躲,但精神实在是太累,爬不起来,干脆不躲了。 喵了个咪,老娘跟你拼了。 我没有躲,任对方的爪子抓碎了我的心脏,我也抓碎了她的心脏,怕她不死,还特别搅了搅,同时释放出足以毁灭一颗星球的雷霆能量。 得亏这是在梦里,若是在现实,我可发挥不出这力量。 魇难以置信的看着我:“你为何还不死?” 我扬眉:“这是梦,是我的梦,在梦里死了,现实里仍旧是活着的。” 若是在梦里认为自己死了,现实里虽然不会死,但下半辈子都得当植物人了,老娘敢这么玩自然是因为老娘想起来了。喵了个咪,我是在帮医生对付魇,是在梦里,梦里死了又不真死,我怕个毛线? 魇还是难以置信。“为什么你在梦里所呈现出来的一切都与你在现实中的一切截然不同。” 我理所当然道:“你也知道这是梦啊,梦这玩意都是瞎想出来。”简言之,脑洞有多大,那梦就能有多神奇,自然,这有个前提,就是你的梦你做主,若是被魇掌控了节奏,妥妥的悲剧。 魇还是无法理解的看着我,一脚踢开我。“你说得对,这是梦,当你意识到这一点,我便无法杀死你,但你也无法杀死我。” 这可真是死结,但我不担心。 我笑道:“美女,你觉得我会毫无准备的让你入我的梦?” 引狼入室是很愚蠢的事,那若是提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呢? 魇的脸色一变,立时就想跑,然而已经迟了。 我打了个响指。 啥? 问我为什么打响指?自然是耍帅啊。 尽管如此,这耍帅也不影响正事就是了。 足足三枚变相扭曲的道纹网与数十枚真纹轰然落下,梦境里一片金光,电闪雷鸣,晃得我眼都要瞎了,耳也要聋了。 我快瞎了、聋了,魇也不好过,一直凄厉的惨叫着。 我心念一动,一副墨镜与耳塞凭空出现。 梦境就是这点好,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 将墨镜带上,耳塞堵上,视野终于清楚了,我麻溜的捏出封印的法诀打出,同时外头也渗入无数封印法决,金光愈发的浓缩,最终浓缩成了一枚枣核大小的东西。 我将金枣核拿了起来抓在手里。 “快!” 自病床上睁开眼,我噌的坐了起来,同时大呼。 医生麻溜的丢来一具全身画满了符纹的尸体,真难为她了,这尸体都两个月了,居然还新鲜得跟刚死似的。 我将金枣核按进了尸体的眉心,金枣核不甘心的蹦q着想要蹦出来,尘寰拿起笔蘸了君长青留下的特殊墨水在尸体的眉心画了一道符,金枣核终于不蹦q了。 我虚弱的瘫回了病床上,终于搞定收工。 多管闲事果然不是好习惯。 不明白怎么回事?那我接着上回继续讲,听下去就明白了。 阿义的神智渐渐恢复正常并非他运气好病情不重,相反,他病情很严重,他之所以能够一直保持神智清明是因为魇。 这里得提一下魇的形成,魇是鬼魔,也是厉鬼的终极进化版本。 厉鬼以女子为多,而女性厉鬼中又以生前困于情所化的厉鬼为多,令人无语,然而鬼魔却跟情情爱爱的东西不沾边,哪怕那只魇所呈现出来的姿态是女性。 听说过扬州十日吗?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清军南下,建立了清王朝,然而之后数百年里盛行的文字狱将很多东西都给掩盖了,比如屠.杀,比如魇。 清军南下,一路几乎是势如破竹,明末,这片土地上的华夏人早已不复先秦与秦汉时的精气神。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扬州城防溃败后,清军出了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 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信了,走了出来,信了也就算了,但他们之后的表现...... 百姓走出来后得到的并不是所谓的赦免,而是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 一满兵提刀在前引导,一满兵横槊在后驱逐,一满兵居中在队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满兵驱赶数十人如驱如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挞,或立即杀掉。妇女们还被用长绳索系在脖子上,绳索拖挂,女人们由于小脚难行,不断跌倒,遍身泥土。街上都是被弃的婴儿,他们或遭马蹄践踏,或被人足所踩。 而最后,清兵会用长矛一阵猛刺,将俘虏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全都扎几下,确保是真的死了,不是装死。 我前些日子查这段史料的时候美人也在看,她就一评价,别误会,她没说清军暴虐,她骂的是那些俘虏。 美人觉得,人性本恶,攻城拔寨后烧杀劫掠是人性,是很正常的事,反正她以前当燕国的君夫人时,燕国与戎狄的每一次战争都是惨烈的,战后清洗也是必然。戎狄会烧杀劫掠,姬克也会将戎狄部落里所有的成年男丁杀死。 只是,三四个士兵监督五六十个俘虏,然后用长矛刺死这些俘虏,这些俘虏竟然就没有意识到机会,并且反抗的,就三四个人啊,五六十个人,一人一脚也足够把人踩成肉饼了,现实却是清兵像切瓜砍菜一样俘虏给杀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宰的不是人,是犬羊,反正美人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如犬羊一般任人宰杀。 综合上述,美人的评价就五个字:脑子没病吧? 换了先秦时代,甭管告示是真还是假的,五六十个俘虏看到监督自己的人就三四个,肯定毫不犹豫的干掉监督自己的人跑路。 屠.杀结束后,当时收尸的和尚统计,扬州十日里,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而这八十万还是至少,把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在偏僻处自缢的,还有尸骨无存的都给加上,说不定超过一百万。 自然,这近百万人不可能全是清军杀的,那么多人,就算全是犬羊挨个让清军砍,也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杀了那么多。那么多人,应该是南明兵祸和清军屠杀加起来造成的结果,但大部分是清军杀的这点可以肯定,而扬州屠杀也是切实的。 啥? 你问我要证据? 这只魇就是活生生的证据。 它就是那场大屠杀的产物。 扬州十日后,这位跟疯狗似的追着清军和南明溃兵报复,被它当点心啃了灵魂永世不得超生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杀得人太多,不免引起注意。 清廷专门请了这方面的人才去收鬼,道门、佛门、喇嘛......全都给请了,不是一般的热闹,却仍没能将魇干掉。 魇是魔的一种,魔是一种很难死透的存在,尤其是这只魔还啃了十万八万的人,这已经不是低等的魔了,放在魔族,这妥妥的算一只大魔。 凡世的力量根本摆不平这位。 双方起初打得不相上下,但总的来说,魔是越战越强,修士需要休息,它不需要,它受伤了或累了,随便抓几个人啃了就补回来了。 某个日本小学生是走哪哪死人,魇比他更上一层楼,走哪哪死一片。 最后还是道门请了仙人下凡才堪堪摆平魇,却也没能将魇给干掉,尝试了,办不到,而办得到的仙人......下不来凡世。 因此,魇最后是被仙人就地封印了,沧海桑田,数百年后,那地方成了义庄。 这世间不存在永恒的封印,沧海桑田,封印也会有损耗最终崩溃的一日,阿义不知该说运气好还是不好,他那会,魇虽然跑不出封印,却能引诱附近的人了。 它让阿义不犯病,阿义帮它害人,被困了几百年,它饿,很虚弱,需要进食,而凡世最常见的血食便是人。 阿义帮它害了不少人,十里八乡欺负他的人都被他投喂了魇,然而,阿义最后还是后悔了。 他遇到了ff,他救了一些同样有病或残疾的人在义庄,照顾他们,意识到了自己虽然有遗传病,但并不是怪物,只是病了而已。 阿义后悔了。 75、第十一章朏朏·后记 阿义很清楚魇不可能放过他,所有人都是食物,包括阿义,不同的是,阿义是个更有价值,能够带来别的食物的优质食物。 在义庄出现第一桩失踪事件后,阿义也不去想跟医生结婚的事了,他把医生跟所有人都给支走了,等医生意识到不对回来时他已经死了。 阿义有精神病,但智商很正常,相反,他智商还挺高的,从第一次跟魇打交道他就意识到了魇的可怕,并且有备无患的寻找对付魇的方法。但一直没找到,下凡的仙人都无奈,何况他一个凡人。 虽然没有灭了魇的法子,阿义去找到了加固封印的法子,以自身为祭,借冥冥中邪魔的力量加固封印。 俗称,以毒攻毒。 虽然毒了点,狠了点,但效果不错,阿义的灵魂一直都守着封印不得脱,而他不得脱,魇也不得脱。 然而,这世上不存在永恒的封印,阿义的加固也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 医生不想加固封印,因为封印若是一直存在,那么阿义就一直不能去轮回,永世不得超生。 就算是去地狱服刑,也终有解脱的一日,然而继续在封印处呆着,迟早被魇给吞了。 也因此,医生想到了我。 神是比仙更加高级的存在,虽然我不是神,但我始祖是神,说不定就有对付魔的法子,毕竟,大洪荒时代,划分神魔后,神魔杠了多少个元会?不可能一点记载都没有。 事实是,真没记载,但我也的确有个法子就是了,却不是来自君族的始祖,而是少凰。 魇为什么这么疯狂?因为它的经历,因为它是扬州十日近百万人的怨气凝聚,那是恨天恨地,憎恨一切的仇恨。某种意义上,你可以说它就是那八十万被屠杀的百姓。 除非是正经的鬼修,否则力量都是来自于仇恨与执念。 若是不存在仇恨与执念了呢?那么厉鬼还是厉鬼吗?鬼魔又还是鬼魔吗? 呃,厉鬼是不是还是厉鬼我不知道,但鬼魔肯定还是鬼魔,它不是入了魔道,它是彻彻底底的化为魔了。 魔是它的种族,不是属性,改不了。但扳正它的脑神经,说不定能行。 化解魇的仇恨与执念,我没这能力,除非将奈何上神找来令时间倒流去改变历史,否则神尊来了也没辄,因此我的法子是让它彻彻底底的忘记。 啥?魔不是血肉之躯的人族,脑子砸烂了都不可能失忆? 没关系,我也没奢望敲它脑子几下就能让它失忆,少凰给刘元用的道纹挺管用的,为防万一,我还特别写了三枚,一加一等于二,但封印的叠加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且这可不止一加一,是一加一,再加一。 保险起见,确定自己已经没法再写出第四枚道纹,我又找玄君和白姐求他们写了数十枚真纹,这两位的灵力与境界都是杠杠的,几十枚真纹写完一点后遗症都没有。 最后,再次刷新我的认知,身为妖人却会画道家符的尘寰在准备的容器上将他所知道的威力最强大的道家封印符篆给画上了。 这么个加法,我就不信你还能跑出来。 我躺在病床上瞅着尸体表面上的符篆换换渗入血肉里,自肉身到识海,它们将构成人间最强大的封印。,不是不想坐着,问题是着实坐不起来,之前一直是植物人状态,肌肉不免萎缩。尘寰拿了个水果削了皮递给我,我不客气的接过。“还是小狼你对我好,知道我一直没吃东西。” 之前魂魄一直不在线,饿死了也没感觉,但这会灵魂回来了,也在线,真的很饿。 尘寰闻言一愣。“你想起来了?” 我点头。“全都想起来了。”一个片段都没落。 尘寰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瞅了瞅我,也不知道他瞅到了什么,反正是没说什么了。 玄君也拿了个苹果,体贴的用法力将苹果皮削了再用尾巴卷着递到白姐嘴边,白姐也不伸手,低头啃了两口,不吃了,伸手拿了果子递到了玄君嘴边,玄君啊呜将苹果整个的吞了。 我瞅了两眼便不再留意这两位了,狗粮不好吃。 白姐却开口了。“将魇封印在人的躯体里会怎样?” 这我哪知道,以前又没人这么干过,我估摸着,自己只怕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这么干的人。 尘寰想了想,说:“唯一能肯定的是,它没法再作乱了。”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至少一时半会不能。” 玄君琢磨了下,道:“只要它不离开,那么这副躯体将长生不死。” 我险些噎着。“你的意思是这个尸体会活过来?” 若是死的,自然谈不上长生不死。 玄君理所当然道:“生人是有魂魄的躯体,这躯体原本的魂魄阳寿已尽,去地府了,但躯体并非老死,而是出了意外死的,若是有灵魂,它还是可以活的。” 我道:“起死回生这么简单?那岂不是什么孤魂野鬼入住无名尸体都能让起死回生?” “怎么可能,除非修改生死薄,否则躯体已经死了,要令它活过来,并且维持它的生机需要很强大的力量,孤魂野鬼没这力量。” 我懂了。“这就跟汽车一样,需要汽油做为动力,孤魂野鬼是油渣,维持不了汽车的动力,但魇是油田,它能让汽车跟永动机一样开到地老天荒去。” 玄君沉默片刻后道:“你想这么理解也行。” 我瞅向医生,医生见了,一愣。“你可没跟我说尸体会活过来。” 我无辜耸肩。“我也没想到,可不管想没想到,我都是因为你才趟这浑水的,这后你自己善。” 我说完也啃完了最后一口苹果,麻溜的跑路了,善后也不是不行,但这种善后,我着实爱莫能助。那是大活人,不是尸体,若是尸体,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是。 迫不及待的回到雪莹山庄,我立马就奔卫世间,妈哒,入梦钓魇的这些天一直是植物人状态,岂止没吃东西,连澡都没洗一个,身上的味......垃圾处理场的味道都没我身上的重。 拿了毛巾香皂,再拿了刷子(不是我找虐,着实是身上有鳞片,鳞片的缝隙,用毛巾和水冲没法清洁干净),正要关门,美人忽然喊我:“庄主,你姑母找你。” “跟她说我在洗澡,回头给她回电话。” “她都快把电话给打爆了,你还是先接电话吧。” “我不过出了一趟门,她不至于吧?”我不信,小姑姑绝没一天好几个电话的兴趣,不管是对我还是对她老公,一个电话确认了平安,ok了。 “庄主你已经走了一个月。”美人纠正。 我一愣。“一个月?” 尘寰此时也道:“你在医院躺了一个月。” 难怪刚醒那会感觉全身的骨头跟生锈了似的,难怪出来后感觉气温变化那么大。 一个月啊一个月,小姑姑得疯了! 我赶紧去接电话,同时用口型问美人之前是怎么诓人的。 美人:我说你去新晃看傩戏了。 我想哭。 难怪小姑姑快把电话打爆了,美人你这谎扯的,小姑姑一听就会起疑,我什么时候对傩戏感兴趣了?以前小姑姑带我去旅游,看过一回,她好歹醒着看完了全程,我是从头睡到尾。 “小姑姑,是我,我回来了。呃,我去看傩戏了,挺无趣的。” “无趣你还去看?” “这不是上回没怎么看,这回难得有钱又有空,就专门去补上呗。” 足足一个小时,鬼话连篇,总算将小姑姑摆平,挂了电话,我对美人说:“下回再有这种事,你别跟她说我去看傩戏了,你跟她说我去跳沅水了。” 美人道:“她不会信。” “的确不会信,但她也会觉得,还能开这种玩笑,说明我还活蹦乱跳的。”而活蹦乱跳的就是没事,没事她就不用担心了。 搓澡搓了足足三个小时,一整块香皂都用完了,换了别个,皮肯定得皱起来,我的皮肤却没皱,就是鳞片有点软化,在热水里泡了三个小时,没法不软化。 不过,一个月没洗澡,身上的意味总算是弄干净了,再用雷电将头发给捋了一遍,所有的虱子也给洗了出来,清清爽爽,舒服。 七天后,医生给我打了个电话,她找了个佛修将阿义给超度了。至于魇,被留下来在医生当临时工,培养一段时间,若是可以的话,医生打算让她当护士。 这么一个家伙,随便丢了的话,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良心实在不安,干脆放眼皮底下得了。 我对此没意见,只是有些诧异:“你舍得?”这位可是为了阿义在一个地方趴窝了近一百年。 医生沉默了许久,叹道:“不舍又如何?他已死,轮回才是他的归宿。” 我无言,医生这情况跟阿明和女鬼不同,那两位都是人,虽然一个是死的,一个是活的,但医生却不是人,她有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载的岁月,阿义陪不了她永远。 一个月后,医生来电话问我:“你是从哪弄来的尸体?” 彼时我正在磕药,闻言一愣。“啊?” “魇用的那具尸体你是从哪弄来?” “太平间偷的。”我道。 尸体也不是那么好弄的,这又不是乱世,是太平年间,加之现代严密的户口登记,每个人都有记录,真的很不好弄尸体。我又不可能去大街上找个人弄死,只能往医院和警察局想办法,医院是我不熟,那是千年老腊肉的地盘,那些都是他的食物,且不说我没有渠道,就算有,我也不可能尸口夺食,便只能往警察局想办法。这地我熟,以前工作过。 正好那个时候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群不良少年去酒吧玩,玩也就算了,还嗑.药,药磕多了,磕出了问题,跟人打了起来,最后打出了人命。尸体要做验尸,因此在警察局,我一时半会又找不到别的尸体,便顺手将尸体给偷了。反正人都死了,这副皮囊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火化场,与其说烧成灰,不如废物利用一下。 医生沉默片刻,道:“把死者家属资料给我送一份过来。” 我不解:“怎么了?” “你女儿尸体失踪了,你不找?”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所以?” “找到我这了,正闹着呢,不把人还给他们就告我绑架未成年人。”医生磨着牙齿回答。 我:“......” 76、第十二章九山王·孤岛 鬼打鬼很热闹,那老鬼斗老狐狸呢?--君庄主 “小姑姑,我们搬家吧。” 没给小姑姑继续念我怎么突然失踪一个月的机会,我在饭桌上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小姑姑一愣,随即问:“你这一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抓了抓脑袋。“你别管我发生了什么,我们搬家吧,安安的身体需要去更好的医院,去首都,去国外都行。”虽然家里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但以刘元的热情,相信他会很高兴提供钱财帮我们搬家,打从弄清楚鹤城如今是怎么个情况后他就一直希望我们搬家。 小姑姑坚持道:“你如果说不清为什么,我不会搬家。” 说清为什么,我能跟你说我期待鹤城乱起来,期待所有人死光光吗?我要真的把这实话给说出口,你还不得劈死我? 一顿饭虽然没有不欢而散,但气氛一直很僵,我要走的时候高岚主动来送我。 “鹤城如今需要你这个中间人,你之前不是做得好好的吗?现在怎么想走了?”高岚不解的问我。 我叹道:“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高岚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我不是人类,人类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为什么要帮人类?他们是死是活,跟我有个毛的关系?而且死掉的人类看着感觉更舒服。 高岚愣了愣。“喂,你不会入魔道了吧?” 我回以白眼。“我清醒得很。”前所未有的清醒。 高岚认真道:“我说你还是找个心理医生看看吧。” 我皱眉道:“我没事,我很正常,只是最近心情不好,过段时间就没事了,再见。” “我送你。”高岚不放心的跟了上来。 想送就送呗,有个人陪着一起走路也好。 每个城市都有很多的小巷子,入夜的时候,巷子就跟九幽大街似的,阴暗无比。一般人走夜路的时候都会避开这样的地方,但我与高岚不会,我是心情不好,有人来找茬的话正好试试用雷电把人整个电熟后会有什么香味;而高岚,这位打小混警察局,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也拜过师,除非别人手里有枪,或十几个打一个(ps:如果高岚手里有刀或枪的话,那来几十个人也是白搭),否则赤手空拳肯定是高岚收拾别人。 我很快就后悔让高岚跟着了,丫太烦。 “前段日子我去找你,阿吉跟我说你去收拾一只鬼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已经处理好了。” “没后遗症?” “我去对付的是魇,不是域外天魔,摆平它就够了。”虽然现在也谈不上彻底摆平,只是将它镇封在了一具尸体里,呃,自然,它进驻后那尸体就活了,并且很有长生不死的趋势,相当于为人间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但这也是没办法,我们全都没有诛杀一只魔的能力。 “那你今天怎么这么奇怪?” “我哪奇怪了?” “你以前不会不管他人死活甩手的。” “接手雪莹山庄本就不是我的意愿,我现在不想干了,不是很正常吗?”我不悦道。 “那不是你,就算接手不是出自你的意愿,但你已经选择了挑起它,你是不会甩手不干的。” 我去,你怎么这么烦啊?“高岚,你平日里跟嫌疑犯打交道打多了现在也把我当嫌疑犯在这用你那些东西?” “我只是不明白你怎么突然就改主意了。” 我改主意了关你什么事?我正想这么说,忽然闻到了血腥味,不由皱眉,不是这么晦气吧?走个夜路还能碰上乱七八糟的事。 我皱了皱眉,当没闻到,继续走。 死人就死人呗,与我何干? 走了两步,发现高岚没跟上来,不由回头,却见她往一条暗巷子里钻了进去。 高岚你个麻烦鬼。 我跺了跺脚,还是跑了回去,同时掏出了一沓符,一进暗巷就看到高岚被一只头上长角的雕鹰的爪子抓着脖子,只要稍一用力,高岚那脆弱的脖颈就得分家。 我丢出了一沓雷符。 天雷滚滚。 雕鹰变成了秃毛乌鸡,发出了婴儿的啼叫声,翅膀一扇就飞走了。 牛,翅膀都没几根毛了居然还飞得起来。 我没去追,想追也没法追,谁见过地上两条腿的人追得上插着翅膀的禽鸟? 我将被天雷波及同样没好过的高岚扶了起来。“让你多管闲事,看看,差点就让蛊雕给吃了吧?” 高岚没回应我,而是瞧着一个方向,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那里有一具年轻女子的残骸,为何说是残骸?大半的血肉都没了,骨头也缺了许多,自然可以归之为残骸。 小姑姑辞职前的解剖工作室也没这么生猛重口味,不过我也没吐,接手雪莹山庄以来,比这更重口的我都见过。而且,比起这种重口味的吃人,那些不重口味的才恐怖。 诺诺提及过,只是躯体被吃了还不是很严重,可以再次投胎,拥有新的躯体,只是这一世的爱恨都将随着孟婆汤入口而消失殆尽。但是,躯体安然,灵魂却让吃了的话,那就是真的死了,死得透透的,三千大千世界,六道轮回,彻底的消失。 虽然对诺诺的生死观很无语,但我还真不能否认,她说的挺有道理。 两种死法相比,能选择前者没人想选后者。 我问高岚:“怎么了?” “刚才她还活着。”高岚道。 我哦了声。“生命力挺顽强。” “你早来一步,或许能救下她。” 我又哦了声,这回没再发表什么。 高岚盯着我。“你不想说什么吗?” 我取了一张火符丢了过去,尸体被烧成了一堆灰烬,这尸体不能送警察局,不用验尸,单是看就能看出这死因不正常。“那只蛊雕跑太快了,连善后都忘了。” 妖鬼食人,事后都会自觉的处理干净,避免引起人类社会的注意,那只蛊雕本来也应该这么做的,但被我打跑了,这善后工作也就只能我来了。 高岚两眼发青瞪着我:“死人了。” “我还不至于连死人活人都分不出来。”何况这尸体的灵魂都跑出来了。 “那是一条人命。”高岚吼道。 我颌首。“显而易见。” 高岚活见鬼的瞪着我。“君羽落你究竟怎么了?” 我道:“我说了,我不想干了。” 高岚被我气走了,我犹豫了下,顺手收了女鬼,然后跟在高岚身后看她平安回了家才离开。 一回到雪莹山庄,正想回到我温暖舒适的床上好好睡一觉,却在拿着钥匙打开门的那一霎看到了躺沙发上看电视的彼岸花,正好,省得去找你了,我将女鬼丢给诺诺。“回来路上碰上的,给你。” 诺诺看了眼符纸袋里的女鬼。“怨气挺重,怎么死的?” “走夜路被一只蛊雕给吃了。” “芳华正茂,人生戛然而止,还是这种死法,难怪。”诺诺很是感慨。 我点头表示赞同,倒霉成这样,换了我,我也得怨气深重。“早点送去地府挂号吧,喝下孟婆汤,前尘尽忘。” “有点困难。”诺诺愁苦道。 我不解:“怎么了?” “我回不了地府了。” 正准备上楼的我不由一愣。“你被地府开除了?这么看来地府还挺有人性啊,知道你暴力执法,终于肯收拾你了。” 诺诺赏了我一对白眼。“收拾个屁,整个界被屏蔽了,谁也无法离开。” 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整个界被屏蔽?什么意思?” “这一方小世界成了孤岛,与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的联系被斩断了九成九。” “那还有百分之一呢。” “六道轮回。” 那跟百分百有什么区别?六道轮回一跳,那就不再是自己了,而是回投胎成另一个人,前尘尽忘。 我坐到了沙发上。“这种情况以前出现过吗?” “出现过啊,很久以前,有一头凶兽为祸世间,被众神联手追杀,躲在了一个小世界,众神为了毁灭它,将那方小世界封印,然后毁灭,小世界毁灭时,藏在里头出不来的凶兽也随之毁灭了。” 我无言,这哪像神与凶兽的战争?分明是不同阵营的凶兽的战争。 凶兽为觅食而毁灭世界,众神为灭凶兽而毁灭世界,都是毁灭世界。 我问:“卜离跑到这一界来了?” 诺诺茫然的看着我。“卜离是谁?” 我说:“九凶兽之一。” 诺诺摇头。“没听说过。” 我道:“你没听说过很正常,它洪荒时代就被封印了,那会六道轮回都还没出现呢。不过看你这样子,应该不是因为卜离,那这回众神是因为什么事将这一方世界给变成孤岛的?” 诺诺默然须臾,提醒:“你忘了你家那位?” 我家?谁啊? 安安?哦,对,都忘了她是少凰的转世,一尊太古神族公敌的古神。 我错愕不已。“对付凶兽这么干也就算了,不灭了凶兽,众神不知道要死多少,自己的命与蝼蚁的命,众神的选择毫无悬念。可这次为了对付同类这么干,太疯了吧?管事的神都死光了?” “神尊去了混沌,归期不定。” “没别神了?” “有,但少凰的情况太复杂。” “仇家太多,剩下的管事神镇不住?”我无语道。 诺诺点头。 少凰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能作。 “他们也不怕神尊回来收拾他们?” 诺诺道:“所以这会这方世界还没毁灭呀,我猜它们此次这么做应不是想毁灭这方世界,而是为了防止少凰逃走,堵上所有的生路,才好瓮中捉鳖。妈哒,它们这么做是方便了,地府系统却快乱套了,拘魂之后城隍初审再送地府,现在全都送不走,各地的城隍府都快被鬼挤满了。” 我对诺诺抱以深切的同情。 77、第十二章九山王·意外 我频繁往来家里与山庄,若是小姑姑没空,我就把孩子抱到山庄来,久而久之,刘元也发现了我的不对劲,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犹豫了下,告诉了他少凰的仇家已经锁定了安安的位置,要不了多久就会找来。 刘元更加积极的游说小姑姑搬家,我心说,除非搬到别的界去,否则这可不是坐几个小时火车换个地方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整整一个月我都焉焉的,除了安安的事就没什么事让我提得起精神,本来也好,正好休息,谁曾想,安安也不省心。 安安快一岁了,虽然身体有很多毛病,却诡异的很命硬,加上小姑姑照顾得好,这两个月已经好了不少。然而孩子这种生物,身体没问题了,不免——熊。 熊孩子能做到什么程度我不是很清楚,虽然我也接触过孩子,但都是有一定年纪的孩子,不是安安这种话都不会说的。但我敢说,绝没哪个熊孩子比安安更熊。 小姑姑带安安出去兜个风,熊孩子掉水里去了,捞上来的时候都没气了,急救了好半天才救回来。 放她在客厅玩,小姑姑在厨房做饭,回来的时候熊孩子就不见了,一番找,在树上挂着。嗯,挂树上了,她从阳台上掉了下去,得亏下头有棵树把人给挂住了,否则就悲剧了。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但小家伙的生命与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强悍,一个月的时间遇到了七八次这样的意外,居然一次都没死,让我不由佩服神尊,说这纯粹是小家伙自己命好我是不信的,十有八.九是神尊在小家伙身上做了什么。 最严重的一次是在外头玩的时候突然就滑公路上去了,一辆车疾驰而来....... 这回怎么活下来的? 丫被小姑姑及时拉开,这才堪堪没事,但小姑姑出事了。 问我咋知道? 高岚刚在电话里说的。 妈哒,熊孩子你够倒霉的,这人生简直就跟玩心跳似的,而你的人生这才刚开始啊,完全想象不能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鹤城的夏季热得让人想死,我都是穿的短裤和t恤,现在要出门必须换衣服。 诚然,这季节穿的比我还露的一抓一大把,专门换上长衣长裤,简直有病。但我要出门就必须换,妈哒,身上的鳞片要再想不到办法,这个夏季我都别想出门了。 看到我换衣服,美人奇道:“你要出门?” “小姑姑出车祸了,我得去看看。” “严重吗?” “也不严重,车子及时刹住了,只是将她蹭出一段距离,一点皮外伤。”我都想同情开车的司机,这要是没及时刹住车,他就得进局子里了。 “好好的怎么会出车祸?”美人奇道。 “为了救熊孩子呗。”我一边穿外套一边说了说怎么回事。 美人思索了片刻,蹙眉道:“你不觉得这太巧了吗?” 我茫然的看着美人,什么意思? “这是第九次了吧?什么人才能倒霉到一个月内出现九次生命危险?” “阳寿已尽但靠着一些邪门的法子逃过鬼差勾魂的人。”我想也不想的回答,跟非人生物处久了,我的思维逻辑严重放飞中。不过这也不是胡说八道,诺诺跟我说过,虽然阎王让人三更死,不得留人到五更,但凡人贪生怕死是天性,为了活下去,便想出了不少邪门的法术。 让别人顶替自己去死的,借别人的阳寿骗鬼差,让鬼差以为自己阳寿未尽的.......总而言之,办法不少,但全都是伤天害理的类型。 科学界有个词叫能量守恒,这话在在玄幻的世界也用得上,有得到必然有人付出。同理,你要延长寿命,而寿命是不可能无中生有的,不是抢别人的就是借来生的。前者是以命换命,用他人之命换自己的命,后者是改来世的命,不过这也有个前提,来世的寿命不能太短,不然借不到。 自然,事无绝对,还有第三种,向冥冥中的鬼神借命,但这种借法得还,且是高利贷。 对于前两者,被无常发现了,会很惨。 想想吧,法官判你死刑,结果几年后发现自己搞错了,真正的犯人让无辜者替他顶了罪,法官杀错人了。 法官要不送你一打小鞋穿就怪了,一世英名尽毁啊,如果能活着见到法官的话—— 诺诺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情况,那个鬼还想跑,诺诺不耐烦之下将那鬼给打得魂飞魄散了。事后的报告写的是犯鬼拒捕,失手。 是不是失手,心知肚明,但鬼的确跑了。 犯人跑路,警察掏枪瞄准犯人,换了人间肯定不允许,但在地府是允许的,只要不打死,打残了也没关系。 至于打死,介于鬼的确拒捕了,且就算不拒捕,去了地狱也不一定能活着出来,因此诺诺的事最终被轻轻揭过。 自然,这是诺诺这个骨子里是暴力狂的家伙的风格,不是每个无常都跟她一样简单粗暴,若是犯人还没死,那么无常是不能直接出手的,地府不管活人,得人死了才能处置对方。而不管别人阳寿是怎么来的,阳寿用尽之前都不会自然死亡。 不过,别以为这样鬼差就没辄了,单看地府允许暴力执法就知道这个司法机关不是什么迂腐君子,灵活性大着呢。 你是活人,我不能直接处置你,行,我先把你弄死了再来处置你。 鬼差会利用各种意外让那人合理的死去,阳寿用尽之前不会自然死亡,却可以意外死亡。 你运气好,一次不成,还有第二次,没完没了,直到你被弄死为止。 诺诺碰上的那个就是坐船的时候被诺诺制造风浪翻了船活活淹死的,一次成功。 别说,安安这个月的情况和诺诺提到的那些借命的人被地府发现后的遭遇挺像的。 我心里咯噔了下,安安这一个月的倒霉遭遇可别是诺诺干的。 虽然这一方世界现在是孤岛,所有生灵,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都出不去,就算是通过六道轮回也是有进无出,但无常们并未因此而放下手里的工作。相反,越是有事,他们越是兢兢业业。 这些无常对他们的丰都大帝非常有信心,相信丰都大帝一定会解决问题让他们能够离开,而到时丰都大帝降临,看到他们的工作乱七八糟的,啧......所有无常都得去十八层地狱同那位喜怒无常的古神作伴。 我曾很是惊叹,丰都大帝那么厉害? 诺诺表示:就有那么厉害。然后列出了依据: 一,丰都大帝是一位古神,从洪荒时代活到现在的古神。 二,地府的位置对于盘古世界很重要,不管是神、魔、仙、人......所有生灵转世投胎都得经过地府,也因此,想要控制地府为己所用的大能不在少数。平心娘娘一直都在沉睡,猴年马月都不一定醒的过来,因而千万年来一直都是丰都大帝在跟八荒神魔杠,千万年过去,地府始终是地府的地府,没有任何神或魔夺走地府的掌控权。 三,丰都大帝是一位上神,虽然和少凰这个上神不是一个层次的,但只要是上神,那就都不是无能者。 四,地府是所有亡者的归宿,ps:是所有亡者,不是所有人。也就是说,不止人死后会去地府报道,非人生物挂了以后也会去。齐天大圣被勾了魂还会仗着武力值改生死薄,别的大能就没这想法?然而,千万年来,生死薄虽有变动,但从未有人是仗着武力值在地府硬改的生死薄。 五,地府据说有不少古神,但除了平心娘娘与丰都大帝自个,别的古神都不是自愿镇守地府的,不是被迫就是被自愿。如十八层地狱那位,它是十八层地狱的典狱官,但很少有人知道,典狱官其实是十八层地狱最初也是永远的囚徒。说那些古神不想跑,那肯定是骗人,但目前为止还没谁真的跑路成功。 等诺诺一一列完,我便完全理解了,这位丰都大帝很牛b。 顶头上司太牛,又是个认真的,下面的人自然不敢懈怠。 丰都大帝是真做得出来将一个世界的无常丢进十八层地狱陪古神的事,不,他不是做得出来,是做过,还不止一次。 人有生老病死,世界亦然。 无常会关注世界的健康情况,以便在它要死的时候及时收割走所有的灵魂,避免那些灵魂灰飞烟灭,然而有一个世界,无常们疏忽,等意识到的时候,时间不够,只来得及收割一半的灵魂。 丰都大帝点了下数目,呃,不对啊,再一查,妈哒,所有无常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法不责众这四个字对他完全没影响,有的是人想当鬼差,只要他高兴,哪怕将所有鬼差打入十八层地狱也不怕没鬼填补空缺,因而丰都大帝那里不存在法力之外还有情理的说法。反正地府除了他自个和那些古神,就没谁是不可以更换的。 有这么个boss,诺诺这些日子一直兢兢业业的勾魂,城隍庙那一带鬼挤鬼,听人说普通人大白天经过都觉得有点冷,也不知是滞留了多少鬼。 如果安安有问题,那以诺诺这工作作风,还真的会没完没了的制造意外让安安死亡。 我犹豫了下,给诺诺打了一通电话,这家伙新换了电话,地府的wiff现在到不了人间,她原本的电话算是废了,我为了方便跟她联系送了她一台,号码还抄了一份,正好派上用场。 “安安?你是说少凰?她的阳寿足着呢,神尊特意给她安排了一百年的阳寿。啧,顶着那么个破烂身体活一百年,这两位过节肯定很深。” 我将这段时间的事跟她说了下,然后问:“既然不是阳寿问题,那你觉得这应该是什么情况?别跟我说什么运气不好,运气不好也不带这么倒霉的,一个月九次啊,而且神尊特别安排了她一百年的阳寿,显然不可能允许司命星君给她安排这种意外。” 虽然生死薄上写着每个人的阳寿,但并非每个人都能活到阳寿尽的时候,天灾人祸,保不准就因为意外提前挂了。 78、第十二章九山王·小狐狸 我到医院的时候小姑姑还在上药,伤得不重,但面积不小,处理起来很耗时。小姑丈在陪着她,没看到安安,我问小姑丈:“安安呢?” “刚才睡着了,我就把她放病房里睡觉了。” 安安在医院有专门的vip病房,独属于她的,是刘元安排的,谁让这家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医院。 我看了下小姑姑的伤势,看着挺严重,但都是皮外伤,不棘手,我便走了。 比起小姑姑的伤势,我现在迫切想要弄明白这段日子究竟是怎么回事,霉神大驾光临都没这么衰的。 到病房的时候安安不在,我去,这医院里还有拐子? 刘元你家医院的治安也不整顿整顿! 不过,哪个拐子这么没眼光?安安生得是很可爱,可那身体,根本没人会买,就算是走私器官,安安身上的器官就没一个是能移植给别人的。 找了一圈,哦,搞错了,不是被拐子拐了,是被一只小狐狸抱走了。 旁边的一间病房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住客,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奶奶,含笑看着床头坐着的小狐狸,那是一只橘红色的小狐狸,皮毛油光水滑的,很是可爱,用两只小爪子抱着安安在玩。 “你怎么不说话啊......” 我松了口气,没丢就好,抱着胳膊倚着门,我道:“她才多大啊,还不会说话呢。” 看到我,小狐狸本能的回了句:“之前就说了呀。” 说完终于意识到多了个人,不由怔住,倒是老奶奶先反应了过来。“你是?” 我指了指安安。 老奶奶狐疑的看着我:“护士说安安的妈妈三十了。” 我:“......我有那么老竟然让你以为我是她妈?我是她姐。” 老奶奶闻言,立马开启了数落模式:“你们长得可真不像,不过,闺女啊,你们也太粗心啊,居然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屋子里,差一点就出事了......巴拉巴拉......” 我耐着性子听了几分钟,心里却愈发狐疑,妈哒,一个月第十次了。 老奶奶说,之前病房里没水了,而她老伴回家拿东西了,因此她孙女自告奋勇去给她倒水,回来的时候路过安安的病房,觉得里头有点不对(老奶奶没说小狐狸为什么会觉得里头不对劲,而我看着小狐狸的模样也猜得到她是怎么知道不对劲的),因此透过门缝看了眼,差点给吓得灵魂出窍。 安安的手上扎着一根挂盐水用的针,但针屁股后头的胶管连的不是药水瓶,是空气。 空气慢慢的注入血管,安安的脸色难看起来。 小狐狸赶紧冲进去救人,救完人等了会也没人来看孩子,她就把孩子给抱回来了。 老奶奶用了足足十分钟唠叨大人的粗心大意将孩子一个人丢在病房,如果出事了该怎么办,巴拉巴拉...... 我听得脸上的笑都僵了,人是好意,不能嫌烦,不能生气...... 十四分钟后,老奶奶终于口干舌燥不说了,拿起水杯打算喝口水再战,我不想再听,便说:“你家小狐狸挺可爱的。” 老奶奶震惊的看着我。 很好,我相信她现在不会再有任何心思数落大人怎么个粗心大意了。 我撸了一把小狐狸的毛,手感真好。“小狐狸你之前说什么?安安说过话?” 小狐狸愣了下,回道:“嗯,我把她救回来的时候她说了两个字。” “什么字?”手感太好了,再撸一把。 “妈的。” “啊?”我愣住。 “她说妈的。” 不用想我也知道孩子是谁跟学的脏话,高岚你就不能在孩子面前修修口德吗?不对,就算高岚不修口德,十个月的孩子牙牙学语能说出这么两个高难度的字?而且是组合得很好的字? 我瞅着安安,之前没细看,现在细看才发现,小家伙的眼睛里大写着生无可恋四个字。 这不是婴孩该有的眼神。 我深呼吸,试探的问:“少凰?” 闻言,小家伙黑溜溜的眸子瞅向我,妈哒,老娘想找块豆腐撞死。 我跟老奶奶与小狐狸道别,同时表明自己没恶意,依据?我给她们看了看我手臂上的鳞片。 道别之后我就拎着安安离开了病房,想了想,去医院下面的花园找来了个没人的安静地方坐了下来,也将安安放了下来,小家伙努力的想坐起来,但骨头都还没发育结实,坐不起来,最终是靠着花坛才坐起来。 瞅着安安,不,应该是少凰,我想哭。 诺诺听了小姑姑家这一个月的事情后虽然不能肯定,但给了我一个猜测,可能不是倒霉,而是蓄意。 大多数神人都不喜欢人间,浊气重,还乱七八糟的,对心境不利。 曾有神人下凡历练自己,历练历练着,道心差点崩了。 因此,很多神人为了少受点罪,下凡投胎前都会跟地府打招呼,早死早归。 因着对方是神人,除非是专门下凡了结因果的,否则神人历劫就跟高官下乡巡视差不多,走个过场而已,因此地府并不介意行个方便。 不过少凰的神尊亲自开口惩罚的,就算是丰都大帝也不敢让她提前死,因此诺诺也不敢笃定少凰就是这种情况。 她还真猜对了,就是这家伙不是买通了地府,而是她根本记得自己是谁,刻意寻死的。 我无力道:“你居然还记得前世。” 少凰道:“我曾在地府兼职过很长时间,闲来无事喝过不少孟婆汤,喝出了免疫力。” 谁tm会闲来无事去喝孟婆汤? 我叹道:“那你这个月是在干嘛?” “挣脱这副凡人的躯体我就能回到自己的神躯里。” “不是,你走了是舒舒服服了,我小姑姑怎么办?她这辈子就你这么一个孩子,血浓于水啊。” “血浓于水?你确定你想知道我那些亲人的下场?” 好吧,我错了,跟这么个混蛋谈亲情真不是一般的蠢。“神尊罚你历劫一百年,你就这么跑了,不怕刑罚加重?” “它现在自顾不暇,如何管我?” 我一愣。“什么意思?” “那个贱人初登神尊之位时,立下诸多规矩约束众神,众神鲜有赞同者。” 这是废话,换谁是众神,都不会乐意,我逍遥自在,想杀人就杀人,想放火就放火,凭什么你一来我就不能随心所欲的杀人放火了?死的不过些许蝼蚁草芥,如此大动干戈,脑子有病吧? 魔肯定不代表善良,但代表正义的神也不一定是善良的。 当得知这方世界成为孤岛,以及众神曾经做过的事后我便明白了这个道理,在神的眼中,芸芸众生不过蝼蚁草芥。 若真有半分在意,又怎么会那般轻描淡写的毁灭一个世界,诚然,凶兽是挂了,但那个世界所有的生灵也跟着灰飞烟灭了。最坑的是,凶兽是不会死的,所谓的死亡对于它们只是回炉重练,跟玩游戏,这个号被灭了,没关系,再练一个号卷土重来。 这也是凶兽最令人恶心呕血地方,你弄死了它,少则几十万年,多则千万年,它一定会复活。而你对这种复活,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时间流逝,看着它卷土重来,看着它来找你报仇。 那个世界所有的生灵某种意义上,白死了。 我道:“可众神还是同意了。”不管开始如何,最终的结果是神尊成功的约束了众神。 少凰讥笑:“反对的都死了,剩下的可不就是同意的。” 我:“......”我想自己大抵知道这些古神都什么德行了。 “你居然会同意?”我更惊奇的还是这点,眼前这丫本质上就是个暴君吧,杀人放火的事虽然没干,但种族屠杀什么的,干得真不少,希特勒都要喊她祖宗。 这么一个暴君居然也会点头接受约束? “我们的道并不冲突。” 我不解。 “人若犯我,我灭人全族,人不犯我,我吃饱撑的去犯人?” 灭人全族?想想曾经看过的那些资料,这家伙还真不是说说的。 “既然不冲突,你如今是在干嘛?” “众神畏惧那个贱人,它也曾闭关或远行,时间很长,众神都很安分,然而这一次,如此大动干戈与肆无忌惮,不合常理。” 瞧着小家伙眼眸深处的深刻的担忧,我不由一怔,张口闭口的贱人,心里却全是担忧,怕神尊真有个三长两短,这什么情况? 相爱相杀? 我脑子里分分钟脑补了几十万字的言情。 少凰眸子寒凉无温的看了我一眼,瞅我的骨子里直发寒,赶紧将所有的脑洞丢去爪哇国。“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神尊真的死了,会发生什么事?” “知道娲灵为何补天吗?” “娲灵?”这名字好耳熟。 “女娲。” “她补天不是因为天塌了个洞吗?” 少凰循循善诱:“那天为何会塌了个洞?” “共工怒而触不周之山。” “共工为何触不周之山?” “神战失败,气的。” “若神尊死了,你会看到比那更盛大的景象。” 我眼角直跳。“什么意思?” “不是所有的古神都甘于交出权柄,君临盘古世界是很多古神都有过的梦想,并且一度做到过,只是后来战败又失去了,但只要种族没有毁灭,就还有翻盘的机会。大洪荒时代,一次又一次的神战,盘古几近崩溃,以三神尊之血肉神魂修复天地,这才堪堪没真的毁灭。自然,现在的那些古神,除少数几个,鲜有能与大洪荒时代的古神相提并论者,然,再差劲那也是神。” 我懂了,也更纠结了。“可你现在好像死不掉啊。” 这家伙都努力了一个月了,死活都挂不了。 别人想活活不了,唯它想死死不掉。 本来还淡定着的少凰闻言不由瞪着我,咳,气势很迫人,但它现在的形象,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转过头笑了起来。 79、第十二章九山王·麻木 赵哥来找我的时候我正躺沙发上,外形,木乃伊什么造型我就什么造型,看得怒气冲冲而来的赵哥一愣一愣的。“你这是怎么回事?” 我叹道:“别提了,都是熊孩子闹的。” 嗯,虽然里子不知道多少岁了,但我说熊孩子还真没错,少凰现在的躯体可是连一岁都没有。 当日我提醒了少凰她努力了这么久都死不掉,肯定不是巧合,八成是神尊为了防止她投机取巧逃避处罚而做了什么,让她死心寻死时,她仍旧不肯死心。 少凰还是不死心,我无语道:“沅水离这不远,要不你跳下去试试。” “好主意,带我过去。” 我当场就想呕血,妈哒,我要真带你去跳沅水,小姑姑还不得恨死我? “我不带我去,我自己去。” 你行。 我最终还是带她去了,熊孩子果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然后,我不出所料的看到了神奇的一幕,沅水里浮出了一只大乌龟。“谁砸我?” 跟老乌龟道了歉,我赶紧将它背上的少凰抱了上来。 “这回死心了吧?” “你拿刀刺我的心脏,若还不死我就放弃。” 赵哥听到这,忍不住问:“然后呢?她死了没?” 我示意了下自己的造型。“她没事,有事的是我。” 刀子才刺到她的心口前,一道天雷落在了我的头顶......没死也没残,真是个奇迹。 妈哒,虽然早知道一定会有意外出现,但这意外也忒意外了。 神尊你究竟是多了解少凰啊,方方面面都给堵死了。 我敢说,这俩位肯定掐了不止一次,经验太足了。 往事不堪回首,还是不想这些了,想想就泪目,妈哒,两个大能斗法,殃及我这条池鱼。 我看向赵哥。“对了,你来找我做什么?” 赵哥犹豫了下,还是将一份厚厚的档案递到了我面前,知道我现在没法翻档案,还体贴的翻开,并且搁一段时间就翻一页。档案里全是关于人口失踪的资料,我不解:“干嘛?我又不是负责打击人口买卖的警察。” 赵哥皱眉。“我给你看这些是在跟你说鹤城的人口贩卖吗?” 我一怔,这才反应了过来。“被吃了?还真不少。”这一沓资料,我估摸着怎么也有十几个人。 赵哥颌首。“你这些日子都在干嘛?很久没看你工作了。” 我说:“我辞职了。” 赵哥一愣。“啊。” 我重复道:“我说我不干了。” 赵哥不解:“你这又是发的神经?之前不是做得好好的吗?” “不想干了就是不想干了,你联系你上头找人接手吧,反正我不会再管闲事了。” 赵哥怒道:“这他妈的要是特勤处能解决,我们还会找你,早自己上了。” “那是你们的问题,跟我没关系。”我说。 “你有没有人性啊,这么多活生生的人被吃了,你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有感觉,但我所有的感觉在多年前就用完了,只余麻木,不就是十几个人被非人生物给吃了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说完了没?说完了的话,美人,送客。” 赵哥被我气得似乎快吐血了。 美人礼貌的将客人送走,回来后欲言又止的看着我,我不耐的道:“想说什么就说。” 美人迟疑了下,还是问:“你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说:“只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想起了自己是怎么流落到人间界来的了。” 美人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能说说吗?” 我犹豫了下,还是说出了口,全当倒垃圾了。 之前就提过,凶兽是一种很让人无力的存在,你根本无法彻底的弄死它们,哪怕大卸八块,生吞活剥,乃至灰飞烟灭,它们也一定会复活。 不合逻辑? no,这很合逻辑,天道要它们永生不灭,它们自然永生不灭,哪怕剁成了齑粉也能复活。 天道怎么会做这种无聊事? 呃,天道如果有自我,它也未必乐意这么做,但不管它是有自我还是没自我都一定会这么做。 盘古开天地,分阴阳清浊,清气上升为天,浊气下降为地,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清气都变成了天,也不是所有的浊气都变成了地,天地间仍旧充盈着清浊之气。 在最初的时候,清浊之气是很平衡的,但后来,万物诞生。生命诞生、成长、修炼都在消耗清气,而生灵内心的仇恨、嫉妒、贪婪等负面情绪又在不断的滋生浊气,非常好,清浊失衡了。 这就好像一个空间,里头的氧气与二氧化碳比例原本很适合人生存,但随着人口的增加,氧气的消耗大过了产生,二氧化碳的比例自然急速增加,而最终的结果,空间的人都会二氧化碳中毒而死。 清浊失衡比空气比例失衡更严重,空气比例失衡也不过是人类和大部分生灵灭绝,而清浊失衡,所有生灵一块完蛋。 平衡很重要,天道没法遏制浊气的产生,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那么浊气就会不断滋生,天道也没辄。因而它想了一个上到众神下到蝼蚁都是砍死它的法子——利用天地间多余的浊气制造出了九头凶兽。 每次天地间的浊气增溢到了临界值,天道就会随机放一头或多头凶兽,万物修炼生长靠的是清气,独凶兽别树一帜,需要浊气,它们会不断的吸收浊气,就跟吸尘器似的扫走浊气似的。 这法子很管用,除了“吸尘器”异乎寻常的凶残,吸走浊气之余还会把人一块吃了。然而,想想也能理解,凶兽从躯体到灵魂都是用天地间的负面能量铸造的,生来便是极恶之魂,杀人放火、伤天害理、毁天灭地于它们而言就跟人生来就会呼吸一样,都是本能,唯一的区别是,人会呼吸是生理本能,而凶兽没有生理本能,只有灵魂本能。 除非换一个灵魂,否则它们就不会干人事,可换了灵魂就不是凶兽了。 也因此,每次凶兽降世都是众生的劫难,被祸害得多了,众生也摸索出了规律,每回估摸着天地间的浊气要到临界点了就满世界锁定凶兽可能降世的地点。 凶兽要成长为怼天怼地怼众生的大魔头也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只要能在它们弱小时干掉它们,那么就能化解一次劫难。不过这么做了几次后众生便发现一个问题,因为凶兽死得太快,所以浊气没吸多少,浊气比例没下降,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另一头凶兽降世。 可若不趁其弱小就干掉它,那么等它成长完毕,众生的劫难也就来了。凶兽可是什么都能吞噬的,包括天地,成长到最后,凶兽会吃掉它们所在那个小世界,然后去别的世界继续开餐。 喵了个咪,这就是个死结。 虽是死结,但众神为了生存还是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封印。 在凶兽的力量还没超出控制之前封印它们,为什么不是杀死?概因凶兽记仇。 典型例子,宁渊每次被人干掉,复活后第一件事都是去按着心里的小本本挨个找上门食之,死了?无妨,贼不走空,食其族裔。而宁渊的这种行为在凶兽中是很正常的行为,这么干的不止她一个。 封印是最保险的,哪怕凶兽跑了神人也会察觉,自己下的封印被破了,神人很难毫无所觉。且,按时加固封印,那么凶兽永远都跑不出来。 君族因为宁渊吞噬了y的关系一直与凶□□恶,不管是谁,自己祖宗被生吞活剥了都不可能对凶手的族类保持友好,君族也不例外。也因为这一份恩怨,以及君族修炼的雷诀最是震慑诛邪守灵台清明,不容易被凶兽给诱惑。因此洪荒时代,众神制服了九凶兽中的卜离,选中了君族做为封印的看守者。 封印的时候,众神请了一位擅长卜算的神人卜一下吉凶。 第一卦卜封印能否永恒,卜出的结果是,卜离迟早跑出来。 众神不死心,卜第二卦,封印会出什么问题? 卦象内容就一个字:人。 千万年来,我族生活的那一方小世界不欢迎任何外族的闯入,尤其是人族,根源便源于此。千万年前神人预言了破封印者乃人,因而,洪荒破碎后,那片碎片被炼制成一方小世界,有很多生灵,独无人族,且每个误入y泽的人族都会被处死。 再卜第三卦,有什么弥补的办法。 卦象内容这回多了个字:逝者。 第一卦与第二卦已然应验,而第三卦,君族历代族长脑袋想破了都没想明白什么意思。 逝者?顾名思义,死去的人,死人怎么个对付凶兽?诚然,九凶兽里,卜离的战力属于垫底,但它的杀伤力绝对冠绝凶兽族类。论难缠程度,论难对付的程度,卜离排名第四,第三是修冥,第二是苍莱,第一是桓寂。 很多时候,众神宁愿面对最能打的宁渊也不想面对这四位。 卜离被封印得太久了,久得它逃出来的连人形都无法维持,但......就算维持不了人形,它也是卜离,是凶兽,能够杀戮君族。 我对美人说:“赵哥为那些被妖鬼吃了的人愤怒,觉得他们很可怜,但在我看来,他们一点不可怜,相反,他们很幸运。虽然死了,但他们还有轮回,还有来世。而我的族人,凶兽吃人可不止连皮带骨,它们连灵魂都不会放过,我的族人,再也没有来世了。而我,亲眼看着他们是如何被吃掉躯体与灵魂的。” 80、第十二章九山王·老狐 美人听完我的遭遇,似乎想劝说几句,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劝,显然,她也很清楚,我现在的状态,她就是把嗓子说破了也没用,还不如省点口水。 “你打算怎么办?” “好好修炼,来日方长。” 我理解凶兽的存在合理性,我也理解它们的所作所为,但理解和支持接受是两回事。 我跟卜离没完。 美人听懂了我的意思,默然须臾,问:“我依稀听人提起过,凶兽以神为食。” 我点头。“它们一开始便是以古神为食。” 美人瞅着我,我也瞅着她,两分钟后美人先受不了的道:“算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总感觉你后头应该还有一句“三千大千世界如此了解,你再见到卜离的机会微乎其微。” 是啊,微乎其微,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但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卜离就算不会去也一定会有卜离的消息——神界。 赵哥每天跟送日报似的更新受害者名单,且原本是鹤城一地,现在是整个华中地区了,受害者名单密密麻麻的,档案堆得老高,以至于到了最后我不得不联系专门收废品的,卖了个不错的价钱。有点遗憾,赵哥怎么不多送点废纸过来呢? 不知是磕了尘寰的丹还是我自身对天雷具有抗性,或者都有,被天雷给劈了,我不过一个星期就恢复了,决定吃火锅庆祝。 大热天的吃火锅是找虐? no,就是大热天吃火锅才有意思,汗流浃背,感觉整个身体都通透舒爽了。 白梅街不远的地方就有个大菜市场,主要客户是白梅街的生物,一个大菜市场就供给一条街,觉得很奇怪,其实想想也不奇怪。 一个普通人一顿能吃多少?一个非人生物一顿又能吃多少?尤其是肉食动物,别的不提,就提我山庄这几位。阿吉一天要吃两斤排骨,尘寰要吃三斤肉,最好是羊肉,白姐和玄君喜欢吃鱼吃兔子,一天至少十斤肉。 我留意了下,白梅街上的生物,植物化形的,如果没有成家,那么根本不进食,只靠光合作用就够了。若是成家了,家人又是人类,也不过是应应景的吃几口,吃得不多。若是肉食动物化形的,肉贩子生意会很好。 打火锅需要的食材不少,我陪着美人一起出门(主要原因还是一整个星期都闷在家里身上都快发霉了)。 到菜市场门口的时候小姑姑又打电话来了,我被雷劈了以后要不是拒绝她来山庄探望,我相信她能每天都来。 例行的问候了平安后,小姑姑犹豫了下,忽问我:“小落,你有没有觉得安安有点不对劲?” 我不解:“它能有什么不对劲?”演技简直神了,小一年的时间里都没人发现她是有记忆的,都以为她是个没有过去记忆的普通婴孩,充其量就是身体问题严重了点,现实呢?啪啪的甩了我一巴掌,那家伙的演技要是去拍戏,奥斯卡小金人一定一打一打的往回拿。 “可能是我的错觉吧,我觉得她有时候看人的眼神有点像高岚看红烧肉的眼神。” 高岚看红烧肉的眼神?这什么形容?高岚喜欢吃肉,尤其是红烧肉,看红烧肉时的那个眼神,不是我说,垂涎得仿佛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话说回来,少凰似乎是吃人的。 记得诺诺给的资料里提过,少凰的食性非常......杂,神、仙、妖、魔.......能吃的不能吃的,年轻时少凰都吃过,也包括人族。只是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她成熟了,变成了现在的模样,食欲也给戒了,以她的修为,全世界饿死了她都不可能饿死,根本不需要进食。 可,究其本质,还是一个会食人的神。 看人的眼神跟看红烧肉似的......未必不可能啊。 “那她有没有用看红烧肉的眼神看过你?” “那倒没有。” 没有就好。 我犹豫了下,还是对小姑姑说:“晚上的时候我回来看看吧。” 还是问清楚比较好,如果这家伙现在恢复了食欲,那就麻烦大了。虽说虎毒不食子,以及舐犊情深,少凰虽然里子有问题,但她的躯体的的确确是小姑姑的孩子,不至于要吃小姑姑。可也不难保证不会啊,毕竟,少凰可是有斩杀亲爹的前科。 “咦,是小姐姐。” 声音耳熟,我不由扭头望去,一只神气活现的橘红色小团子蹦入了视线里,旁边还附赠一只毛发灰白也不知道多少岁的老狐狸。 正好电话挂了,我对小狐狸笑说:“是你啊,我以前没这见过你们,刚搬来鹤城的?” 记得中介前两天说有房子卖了出去,不过我当时的情况没法出门,是美人出面处理的,估计是这对爷孙。 “不是呀,原本就在鹤城的,是这几天搬过来白梅街的。” 原本就在鹤城? 那还搬来白梅街干什么? 白梅街的环境虽然不错,但也谈不上特别好,只能说中等。硬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一个:治安特别好。(一条街有几十户非人生物,什么贼进了这条街都是找死) 可这个优点对于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能够修炼成人形,几百几千年的修为怎么也是有的,对付个把蟊贼根本不是事。狠一点的话,还可以把蟊贼下锅加餐(这事真有妖做过,有个贼进了一个肉食妖怪的家里偷东西,然后......反正他最后是进了锅里)。 不过,既然是本地妖,那食性就可以放心了。 君长青变相统治这座城近百年,掠食性的妖最多路过,不敢定居,会在这定居都是想安生的过日子,不打算吃人的“素食”生物。这一点我也是杀了不少妖后意识到的,那些吃人的要么是路过的,要么就是发现君长青出事了因此来这片处.女地打猎的,自然,能占据这座城当做自己的菜园就更好了。 不对啊,老娘都辞职了我还想忧心对方的食性干什么? 真是吃饱了撑的? 老狐不认识我,但它认识美人,一看美人就反应了过来我是谁。这大热的天,就连白姐都受不了的变回了原形天天泡水里,何况别的人与妖。满大街白花花的肉,就我一个长衣长裤,密不透风,忒好认,而雪莹山庄新庄主身上长鳞片这事在白梅街的非人生物群里不是秘密。 老狐拾掇了一堆食材塞给我。“这些都送庄主。” 我一愣,老狐狸卖的食材不少,有各种蔬菜,也有鸡、鱼、蛙以及猪肉,还挺丰富的,这一拾掇,我估摸怎么也得好几十块。 我皱眉:“你自己赚钱也不容易,给了我,你吃什么?”非人生物要是不用法术弄钱,老老实实的跟人类一样工作挣钱的话,那经济情况还真不好说。别的妖族我不敢说,但这只老狐狸绝不会多有钱,原因?他老伴之前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院,前两天才出的院。家里有个药罐子,我对病人的家属也有了更深切的了解,病人出院时,十之八.九家无余财。 如果因为我害得他做了亏本生意,然后走投无路,走歪门邪道弄钱,那就太造孽了。须知这些非人生物犯罪的话,可比人类的犯罪分子容易,也严重多了。 老狐狸憨笑道:“没事没事,只是一点,不影响什么的。雪莹山庄保护了我们这么多年,我也没回报过什么,这么一点菜哪值啊,全当心意了,庄主千万别嫌弃。” 瞅着老狐狸充满感激的眸子,我默,我能说自己刚辞职不干吗? 我这还默着,老狐狸许是怕我不肯收,又说了几句:“我与茵茵在鹤城已经快十年了,十年来一直都平平安安的,都是托了雪莹山庄的福气,这么一点菜真的不值什么......” 老狐狸拉着我罗里吧嗦了半天,中心意思就一个:收下这些菜和肉。 我想走也走不掉,这狐狸老归老,但岁数不低,修为也不低,除非硬来,否则甩不掉,只能收下了菜。 得,这下也不用去买什么菜了,老狐狸塞给我的这些,我跟美人两个人四只手都满了,沉甸甸的,直往下坠,让我的心也跟着沉甸甸的。 脑海里似乎有模糊的碎片浮现。 “你天天捏泥像,这泥像是有多好玩啊?” “你不觉得让没有形状的泥巴变成各种生灵的模样很有趣吗?” “再栩栩如生也是死的。” “所以我正在想着怎么让它们拥有灵魂与生命。” “......那得将造化之道修到登峰造极才能任意创造灵魂与生命,大道三千,就这一条路能让你满足希望。” “这样啊,那我决定了,我就修造化之道。” “你真决定了?太草率了吧?则定了道,便得一条道走下去,若不能登临上神之位,便走到死。” “这不是草率,这是我的本心,倒是你,想得怎么样了?大道三千要走哪一条?凤凰早就决定好了,我现在也决定好了,就差你了。” “我的道啊,它是......” 是什么? 我的道是什么呢? 妈哒,什么情况? 我甩了甩脑袋,脑子里都什么情况,我又不是修神者,大道三千哪有我的事? “怎么了?”美人诧异的看着我。 “脑子里刚才好像进了浆糊,这会已经没事了。”我回道。 美人打量了下我,似是觉得我还行,便没再说什么。 我说:“去买火锅底料吧,买了就回去了。” “外头买的底料味道都不好,也根本不是正宗的,还是自己做的吃着比较放心。” 我大为惊奇:“美人你还会做火锅底料?” “我以前就有一世是在蜀地,还开过一家火锅店。” 81、第十二章九山王·倒霉 美人做火锅底料的时候我在一边帮着切肉,吃火锅的时候肉必须切成薄片,越薄越好,薄得放进水里一烫就熟了最好。本来小狼自告奋勇切肉的,也的确切的很薄,但我一看他用的工具,果断让他去择菜,我自己切肉片。 别人切肉用菜刀,他倒好,切肉用的是狼爪,虽然的确挺锋利,肉片切得薄如蝉翼,可我想想他或许用那双爪子杀过人,还是算了。 古人认为猛兽的利爪有毒,其实不然,猛兽的爪子本身是没毒的,但古人也没胡说八道。爪子本身没毒,可细菌多啊,抓个伤口,伤口妥妥的感染发炎,古人可不知道什么是细菌,于是以为是中毒了。 小狼虽然是妖人,但他是有妖的形态的,那双爪子恰好属于猛兽的爪子。诚然,顶破天也就是吃坏肚子,但谁会没事找虐啊? 有这么个前车之鉴,我还让白姐回去看电视了,白姐的爪子比起小狼只会更厉害,它可是水里的生物,体型又庞大,百年清洁一次鳞爪就是不错了。且就算日日清洁,想想地球现在的水质,啧啧....... 两相比较,我还是用菜刀慢慢切肉片了。 费事总比吃坏肚子好。 家里的几只都是大胃王,我片了足足十斤的猪肉,再剁了一只鸡、二十斤羊肉、三十斤牛肉,最后还片了一条鱼,这条鱼片得我无语,这鱼是白姐知道要吃火锅后弄回来的,什么品种我不清楚,我也就认得鲤鱼和草鱼,但这条肯定不是。 这里只提一下鱼兄的体型,体长......我拿卷尺量了下,从头到尾,足足五米四。 喵了个咪,淡水鱼有这么大体型的吗? 这么点时间白姐你该不会是跑海里去浪了一圈吧? 片鱼片得我生不如死,等火锅做好了,我必须大吃特吃,手都快断了,必须补偿自己,一定要补回来。 鱼片了一半,我放下了菜刀揉手腕,手腕感觉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揉着,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大手将菜刀拿了起来片。 我瞅向尘寰。“你会用菜刀?” 尘寰反问:“为什么不会用?” 我道:“感觉菜刀是人用的,至少做脍这种料理,必须是人。”而你不是人。 在我的记忆里,生长于雷泽时,妖魔鬼怪都是生食,君族倒是不生食,但......那料理跟原始人一个水平线,烤肉与炖肉,再不就是肉脯。 脍这种精细的东西,君族少有人吃,嫌麻烦,而且脍都是生食,最多就是拌点酱,腥味不轻。 一个雷球下去,什么肉都熟了,但弄成片,技术难度太高。 用菜刀? 呃,那你先得了解一件事,雷泽是洪荒时代隔离出来的,生活方式一直保留着原始风貌。 什么时代的风貌? 换算成人类的历史的话,应该是石器时代。 阿父,我错了。 没出雷泽,我觉得你是个健全的残废,出了雷泽,我真心同情你,你一个享受惯了科技文明带来的便宜的现代人被丢到一个群魔乱舞的石器时代,没死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我不该歧视你,你不是残废,你只是天下第一号的倒霉蛋。 在我脑子里想东想西的时候,尘寰道:“我并非生而非人。” 我一愣,对啊,半妖那是生而非人,但尘寰是妖人,而妖人是有妖族血统,但本质还是人族的人修炼妖族功法后产生的一种不人不妖的存在。 既然并非生而非人,那么说明他曾经也是个人。 不过放着好好的人不当来当一个不人不妖的中间产物,也不知道尘寰是遭遇了什么事。 妖人的寿命虽然比人长,但妖人之路根本走不到头,哪怕是半妖,有朝一日也未必不能步云登仙(历史上真有),甚至成神(虽然从未听说过)。 然而妖人,理科天才兼文科白痴去报考着重培养文科生的学校,虽然痛苦,但死记硬背的话也不是不能毕业。但一个人去修妖族的功法,从一开始就走的是岔路,就算换个神人来也不可能走到终点。 人与妖的生理是一样的吗? 若是一样,那也不会有人.妖之分了。 就好比白姐,她顶着人形,什么防护都不做的在深海里生活起居,跟鱼一样悠哉。而人,普通人去深海里,妥妥被深海的压力给折腾死。即便是高阶的修士能够在水里生存,却也不能永远,高阶修士跟普通人一样都需要做防护。唯一不同的是,普通人的防护是高科技产物,而修士的防护是法力罩,高科技没电或法力罩没电了,都会死翘翘。 白姐那家伙却是真正意义上的什么防护不做,不用高科技,不用法力。 由此充分说明:人与化形的妖也就皮是一样的,里子根本细究不得。 尘寰也是运气好,妖人的寿命顶破天也就三四百年,但他遇到了y,虽然在神战中y是失败者,但它再失败也是个神,而万族最初的修炼之法都源自于那些诞生于天地初开时的神,它们是法则孕育的产物,是法则的具现化。 神即法则。 这四个字不是瞎扯的,少凰便是仗着神人的这项特权让刘元起死回生的。 尘寰的问题在“人”这个范畴的生物眼里是无解的,然而在神人眼里却是随便拨拉几下就能解决的小问题,甚至连问题都算不上,因为根本不需要费多少力气。 y的指点让尘寰能够正常的修炼了,将他从岔路上捞了回来,虽然他现在走的正道跟人走的正道绝对不是一回事,但假以时日还是能成仙的,就是.......难度格外大一点。 只是,尘寰又不是先知,他不可能知道自己走上妖人之路后会遇到一个死了千万年的神,事实上,别说现在这年头,就是千年前,神也早绝迹于人间。 会幻想见到神人有奇遇的都是喜欢痴人说梦的家伙,且就算真的发生奇迹遇到,神虽然很强大,却也只是代表强大,并不代表正义与善良。 若真的善良,又怎会绝迹于人间界? 这么一群能无限爆炸又喜怒无常的人形核弹,人间界根本j不住,惹不起,躲得起,自然被每个人间界列为天字第一号的拒绝往来户。 少凰还吃过人呢,而且吃得不少,尘寰是运气好到爆,碰上个好脾气的y。(不排除是y觉得这只蝼蚁挺奇怪的,因而有了交谈的兴趣。) 他碰上的要是那个时候的少凰,啧啧,肯定死得不能再死。 这也就能得出一个结论:尘寰是清楚自己会有什么后果,仍旧走上了这条路。 若是失忆状态下的我必然完全无法理解这家伙是发什么疯放着好好的人不当去当一个人与妖都不容的妖人,但现在,我估摸着,伤心人必有伤心事。 虽然挺好奇,挺想听听故事,但尘寰跟我不一样,我是一天不剁了卜离,这事就没完。但他的事情却是几百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说不定他自己都忘得差不多了,我何必再去让他想起来?那不是造孽吗? 虽然曾经生而为人,但尘寰的刀工我还是得说一句:真烂。 这切的是鱼脍,鱼块还差不多。 这家伙当人的时候肯定是被父母娇养不要不要的娇气包,就这刀工,高岚那个只会煮汤的家伙来都比他有水准。 不过,起始虽然差了点,但这家伙的进步倒挺快的,熟悉了菜刀的用法后很快就跟了上来,切得非常薄,速度也比我之前要快,嗯,不错,有望在天黑前吃上火锅。 我很是感慨:“小狼你要是个人,一定会是最佳男友候选人。” 尘寰诧异的反问我:“你打算找个人做伴侣?” 我道:“我没这方面的想法,只是感慨把你放到人族中会有怎样的吸引力而已。” 身高腿长,比明星还帅,还很有气质,还会做饭菜,虽然不一定熟练,但就这家伙的天赋,肯定能学成大师。 “人族女子如果看上我,那肯定是因为皮相,见了我的本体,肯定跑的比谁都快。”尘寰嗤道。 我无言,诚然,尘寰的本体挺高大威猛的,但谈男朋友和养宠物可不是一回事,宠物高大威猛,牵出去好炫耀,但男朋友那种模样......正常的人族都受不了。 闲聊间美人总算将火锅汤料给弄好了。 因为这一屋子都是能吃辣的,美人做的火锅是辣的,一眼望去,整个锅里都是红彤彤的,跟过年似的,红得耀眼灼目。 虽然吃火锅是我的主意,但大热的天吃这么重口的真不会上火? 相信别人和我很有同感,不管是人还是狗,都没动筷(爪?)。 美人将各种食材都往锅子里放了一些,鱼脍切得最薄,也最快熟,美人夹了一片蘸酱尝了尝,嘴唇立马就不点而朱,不知道古人常说不点而朱,是不是因为被夸赞的美女刚吃过火锅。 喵了个咪,这是有多辣啊? 不过,看着美人一口又一口的吃着,感觉好像很好吃啊。 我也夹了一块鱼肉,蘸酱,送进嘴里。 辣! 爽! 口感不错。 挺有嚼劲的。 再来一片。 铃铃铃...... 我一手夹着鱼肉往嘴里送一手去抓电话。“喂,哪位啊?” “小落你快来,救命......” 高岚?什么情况?我将鱼肉咽下。“什么情况?你好好说。”说的没头没尾的,谁知道怎么回事? 高岚深呼吸了一会,总算冷静了下来。“我爸被那些东西给害了。” 这才对,这不就一句话的事吗?不过丫刚才说什么? 我愣了下,终于回过味来。“死了没?” “那倒还没有,但还在急救室。” “我马上来。”我说着便挂了电话,捞了一大筷熟了的食材送进嘴里。“你们慢吃,我去趟医院。” 本来还想让他们给我留点,但想到这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而这几个除了美人全是大胃王,更是肉食动物,一顿饭吃十几斤肉,这顿火锅等我回来了估计连汤底都不剩了,便放弃了说这事。 难得有空吃顿火锅还碰上麻烦,真是倒霉。 82、第十二章九山王·踢馆? 出了门,连这条街都还没出就被人给袭击了。 靠,就算老娘出门没看黄历也不至于这么衰吧? 一边就地一滚躲过了攻击,一边掏符,躲过攻击后我不由去看是哪个王八蛋偷袭老娘,还是挑在白梅街的街口偷袭,这是踢馆还是踢馆? 雷电轰鸣乱闪,耀眼灼目,能将人的眼睛生生灼瞎,但不包括我,君族人对雷电天生有亲和力,除非是劫雷,否则这世上鲜有雷电能够将君族如何。 至于雷光,天知道君族的眼睛是什么构造,反正我直视雷电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虽然因为太亮而导致视线有点模糊,但我还是辨认出了里头那个嗷嗷叫的家伙是一只鬼。 不过这鬼也真是奇葩,鬼的身上很少会有什么味道,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一个字:冷。 这只鬼不止有股腥臭难闻的气味,还跟一下子打开了数百斤存放臭鱼烂虾的密封罐似的,简直是折磨嗅觉啊,揉了揉,奈何气味的传播不由人的意志决定,我怎么揉鼻子它还是往我鼻子里钻。 不过,这鬼的好像在哪听说过,但时间太过久远,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算了,想不起来就先不想了,先把鬼收拾了再说。 得亏之前考虑到小姑父受伤的原因不简单特别带上了一大包的符纸,此时此刻,雷符与火符一沓一沓的甩出,天雷地火,专克鬼,很快就揍得鬼嗷嗷叫。 老鬼大抵也没想到这世上会有我这么奇葩的人,随手带着一大包符纸,甩符纸跟甩废纸似的。 老鬼很快被我揍得满地找牙,一个劲的求饶。 我这瞅了瞅,好像真的没什么反抗能力了,便问:“谁让你来对付我的?” 大部分的鬼很少主动害人,除非你正好是它仇家,比如之前那位女明星,她虽然死得挺惨,但初识时一直徘徊在死亡的地方,直到见到害死自己的人时才开始害人。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养鬼,人族绝对是这世上最有想象力的种族,养鬼,把同类用残酷的方法杀害,再养鬼以帮自己谋利。这种事若是放在雷泽,肯定处以极刑,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的那种。但在人族,被发现了顶多一死,灵魂去地府报道,只要没被打入地狱,或打入地狱后运气好,仍会有轮回的机会。而被养鬼术士养了的那些鬼却在被炼制时便失去了再世为人的希望,注定永世不得超生。 君族没有律法,确切说,洪荒时代就是一个没有任何律法的存在,真要说有的话,那第一条铁律就是:血亲复仇。 你既然残害同族让同族永世不得超生,那么你凭什么有资格再入轮回?来,我让你也永世不得超生,否则多不公平? 非同族之间如此残害人的,血亲复仇的对象会扩大,得杀了凶手全家才够,更有甚者,不少种族之间发起的种族灭绝战争的最初的时候都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洪荒时代弱肉强食,不是血脉相连的同族,你把人杀了,再蘸酱料吃了,这没什么。弱肉强食,你强,它弱,那你饿了吃它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你杀之前还那么多玩法,那就犯忌讳了。 举个例子好了,曾有个人用花样百出的法子折磨死了一个种族的族人,再用那充满怨毒的灵魂炼制了一件阴毒的法宝,自此横行一方。 很久以后那个种族别的族人偶尔见识了那人如何用法宝,诡异的觉得法宝的材质瞅着有那么点奇怪? 再然后,那人连同他的种族都被杀干净了。 养鬼什么的和洪荒时代发生的那一出悲剧的源头没什么两样,不过,害人者与被害者都是人族,因此不会发生种族屠杀这种事。不过,或许就是因为犯错的成本太低,所以这种事屡禁不止。 这只鬼生猛异常,天雷地火收拾了小半个小时才跪,妥妥的是有人刻意养出来的。 “没人派我来,我是来挑战你的。” 猜错了? 我:“.......你挑战我?那我怎么没看到战书?” 一直没碰到,我都快忘了非人界还有一种特立独行的继承法——挑战。 一座山头有一个主人,某日你看上了,递上一封战书,砍翻原主人,那么你就合理合情合法的继承这座山头及其上所有产业。 别问我这是哪门子的合情合理合法,古往今来一直如此不是吗? 如魏晋时期,五胡乱花,胡人将汉族给赶跑了,所以华夏黄河流域的主人便从汉族换成了胡人。还有武王伐纣,姬发把帝辛给怼死了,因此天下共主的位置就换成了他和他的子孙。 不过,非人生物比较“文明”,武王伐纣与五胡乱华都是趁其不备,而非人界,都会先下战书。 啥?拒绝挑战? 呵呵,非人界没这规矩,战书下了,甭管你乐不乐意,高不高兴都得接,若是拒绝,会被视为投降,还是得合情合理合法的让出山头。 战书一下,挑战也立刻开始,用什么手段都开始,偷袭、下毒,只要能干掉对手就行。 嗯,提一下,必须是自己动手,不能找别人帮忙,若是找了人帮忙应对挑战那就是犯规,会被整个非人界的智慧生物唾弃。 因此,老鬼偷袭我还真是合情合理合法,只是—— 我什么时候收到战书了? “三天前下的,有个孩子送上门的。” 三天前,好像是收到过一个包裹,不过我那个时候还是木乃伊状态呢,当时高岚正好在,是她拆的,说是无聊人写的鬼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呃,好吧,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 高岚打小就惹是生非,小孩子斗气嘛,不至于要人命,但战书什么的,她也没少收到,久而久之,看到信封上有战书这俩字眼肯定当成废纸处理。 我当时那情况,也不关心这些,既然高岚说是没意义的东西,那我也就没看。 我掏出一沓雷符。“既然下了战书,那我还是灭了你吧。” 否则这种偷袭得没完没了了。 老鬼火速道:“我认输。” 我:“......”老鬼你还要不要脸啊?非人界之耻啊。 我无语了一秒,收了天雷地火准备走人,却不想老鬼扒住了我的腿,我不悦道:“我今天赶时间。”所以赶紧闪开,否则本庄主真灭了你哈。 “老朽想求庄主一件事。” “没空。” 老鬼哭唧唧道:“老朽数百年来只此一愿,今日挑战庄主也是为此,若是不能达成所愿,老朽愿死在庄主手里......” 我去,什么情况? 我踢了踢腿,没能把鬼给踢飞,只得道:“有话好好说,什么情况?” 老鬼哭唧唧的将往事一一道来,听得我无语至极。 老鬼是明末生人,啧,还真是老鬼,跟魇是一个年头的,不过他没魇生猛就是了。 魇是集百万生灵被残害的怨气所凝结的鬼魔,而老鬼,他是家破人亡后所产生的冤魂。 这事得从老鬼生时说起,老鬼活着的时候是个秀才,嗯,一辈子的秀才。但他不是穷酸秀才,相反,他家还挺有钱的,虽然自己不怎么会经营,但胜在老本够厚,足够他混吃等死的考一辈子科举了。 虽然老本丰厚,但他生的年头不对,明末,那可是有名的乱世,为了保平安,上上下下打点,老本再厚也日益薄弱了下来,生活虽然仍旧优渥,但比起早年时却是不如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老头来租他的房子住,秀才觉得很奇怪,他家境虽然还不错,但住宅并不宽敞,确切说,是能住的地方不宽敞,院子后面还有一座园子,但这些年荒废了下来,没法住。 因此秀才以家里没有多余的房子为由拒绝了老头,但老头仍旧坚持的给了他钱,表示自己就租废园子,拾掇拾掇也能生活。 秀才想了想,觉得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就收下了钱,同时将废园子拾掇了下,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杂草丛生了,至于更细致的工程就得老头自己解决了。 老头的家人很多,一大家子搬了进去,秀才与之比邻而居。 邻居热热闹闹的拾掇园子,秀才的家里却是怪事频出,先是银子变成了石头,再是养的鸡不时失踪,发展到最后都有人失踪了。 秀才觉得很奇怪,在他犹豫要不要找高人来看看的时候已经拾掇好了废园子的老头邀请他参加乔迁宴。 一走进后面的园子,秀才觉得自己可能走错门了。 房舍连成一片,非常华丽,都是新盖的。进入正房,房里陈设也很漂亮。廊下还有酒鼎,酒液被煮得沸腾,茶炉里的烟也从厨房里袅袅冒向天空。 (我心说,这盖房子的效率,现代所有建筑商都得跪。) 秀才一落坐就有人端上了酒菜,尽是山珍海味,还能看到门外有少年人来来往往,更有男女青年聒聒说话,欢声笑语不绝于耳,家人奴婢像有一百多人。 这么一家人,显然是大富之家,秀才觉得这家人的品味也够可以的,这么有钱大可以买个更好的住宅,何必费事的重修他家的废园子。 钱多了没处花,闲得慌吧。 故事到这里,应该就是秀才遇到了个人傻钱多的款爷然后傍上金大腿开始发迹的故事,但是—— 注意这个但是,这代表着,这故事肯定不安常理。 事实也的确如此,秀才不胜酒力,没喝几杯酒就趴了,迷迷糊糊的听到那些人在说话。 “......过些日子,吸干了这秀才的精气......这所有的家业就都是我们的了,我们也可以更好的隐匿在人群里了.......” 秀才喝的所有美酒都变成了冷汗从周身毛孔里直往外冒。 我也无语,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掉陷阱还差不多。 我问:“然后呢,你被它们给吸干精气死了?” 老鬼摇头。“不,我把它们都给杀了。” 我大为惊讶,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把一群非人生物给灭了?靠,是你碰上的非人生物也太逊还是我太无能,这一年才被非人生物给祸害得生不如死? 83、第十二章九山王·狐谋 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比起人族还真是差得远了,我解决妖魔鬼怪都是靠的武力,人族靠的却是智力啊。 秀才每次去赶集,都会买硫磺、芒硝,怕被妖怪察觉,每次买得都不多,但日积月累也积攒了几百斤,暗暗布满了后园。布置好了后,就骤然点燃,满园烈火冲天,浓烟滚滚,烧得臭不可闻(不知道跟老鬼身上现在的味道一比哪个更臭)。 妖怪的乱叫之声惊天动地,嘈杂一片。 烧了好一阵子,大火才烧完,园子也烧得差不多了。 秀才进园子一看,满园都是烧死的狐狸,合着这一窝子都是狐狸,狐狸这种生物看着挺可爱的,但被烧死后,啧,焦头烂额的,难看得很,而园子里的狐尸不计其数,更令人作呕。但秀才还是坚持的检看,看看狐狸们的数量对不对,免得有漏网之鱼回头来找自己报仇。 正检查,老头就满脸怨毒的从外面进来,对秀才说:“你等着,灭家之仇,我一定会报。”“ 说完,愤怒的跑了。 秀才被它的话给吓得不轻,生怕它们来报复,加强了防范,战战兢兢的等着狐狸来。 然而,左等右等,一年多的时间,都没任何动静。 大概是放弃了吧,秀才很想这么想,但真没法说服自己,只能继续警惕着。 真的放弃了吗? 怎么可能,那可是灭族之仇,本庄主都打定主意跟卜离怼到底了,三千大千世界,总有一日找到它,然后把它剁成齑粉。 老头又怎么可能放弃? 那个时候正是顺治初年,每个王朝的开端都伴随着各种叛乱,乱世武力打江山,很多人的脑子都还没转过来,觉得别人能武力打江山,自己也可以,也因此国泰安宁至少得是立国几十年后的事。 清朝还不是一般的王朝,它一个异族王朝,而异族王朝的开端,过个几十年都不可能真正安宁。不管是元朝蒙古人南下还是满人入关,都是屠杀数以百万计的汉族,杀得所有人都怕了,这才坐稳江山,但也只是坐稳。元朝没几十年就亡了,清朝虽然没亡,但愚民政策把整个华夏都给坑了。 言归正传,历经天灾人祸,彼时的华夏可谓流民处处,而流民为了活下去,或啸聚山林为盗,或起义,说实话,我个人觉得,不管是啸聚山林还是起义,本质都没什么区别,都是抢劫。 秀才赶上了好时代,山中盗贼群起,约莫聚集了一万多人,官兵也没辄。 秀才家中人多财丰,正是盗匪眼中的上品肥羊,那叫一个愁啊,愁得地中海都快冒出来了。 正在为难之际,村里来了一个算命先生,自称“南山翁”,能算人的生死命运,祸福吉凶,了然如亲见,一时间名声大振。 秀才想求个心安,也请了他来家里算卦,算命先生一进屋就肃然起敬,惊呼:“足下乃真主也!” 秀才听了大吃一惊,觉得这纯粹是瞎扯淡。 然而算命先生却郑重其事地坚持这样说,不管秀才怎么说,他都坚持。 秀才半信半疑,对算命先生说:“哪有白手起家而成了帝王的?” 算命先生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记得说这话的陈涉最后好像死得挺惨的,不过他这话也的确喊出了人对权利的渴望)?自古帝王君主有很多是出身匹夫的,有谁生下来就是天子的呢?” 秀才还是持怀疑态度,但对算命先生却尊敬起来,请他上坐。 算命先生竟以“卧龙”(这牛皮吹得真真是一流)自居,提议先准备胄甲几千套,弓箭几千副。秀才顾虑招不起人马来,他可没刘备的名声与皇室血统。 算命先生说:“没关系,臣愿为大王联合诸山人马,订立盟约,并宣扬大王为真龙天子,山中将领、士卒必然前来响应。” 秀才很高兴,觉得可以试试,便让先生去按计划行事。把家藏的银子全部拿出来,制造胄甲,购买弓箭,准备起事。 算命先生的忽悠功力果然高深莫测。隔了几天,就回来了,说:“凭借大王的福威,加上我三寸不烂之舌,各山头领没有不愿归你指挥的。” 果然,没出十天,就有数千人马来归顺。于是秀才便拜算命先生为军师,树起大旗,设置五色彩旗,占据山头,建造围墙,一时声势大振。 算命先生很快就证明了他除了忽悠还精通别的本事,比如——兵法。 县官带兵来剿,算命先生指挥着兵马将官兵打得落花流水。 县官害怕他们打进县城把自个的脑袋给砍了,忙不迭报告了兖州的知州。 知州又派兵远来讨伐,算命人又指挥人马埋伏起来,一举将兖州兵打得落花流水,伤亡惨重。 经过这么两次大战,秀才声势更大,人马竟然到了一万多,便自立为“九山王”。这个时候算命先生愁寨子里人多却没几匹马,而清兵是马上得天下的民族,虽然晚清的时候满族的八旗子弟都成了拎着鸟笼子的纨绔,但早期时八旗子弟的战斗力却是杠杠的,拿步兵去对付八旗兵那是自杀。因此算命先生又谋划着派了支兵抢劫了京城解往江南的军马,这才解决了没有骑兵的困难。 劫京城出来的东西和劫地方上的东西可不是一个概念,后者天高皇帝远,只要没让皇帝觉得有威胁,他还未必乐意理你,有那功夫还不如搂着青春少艾的妃子睡个好觉。而前者,皇帝想无视都不行,他会想,今儿能劫京城的东西,明儿是不是就能打到京城来了? 也因此,劫贡品这一类和皇帝有关系的东西都非常的赚名声,于是“九山王”威震天下,大喜之下加封算命先生为“护国大将军”。 从此,秀才在山上高枕无忧,觉得黄袍加身称王称帝的日子为期不远了。 事实上,如果这是一个王朝的晚期,他这么做,还真有可能黄袍加身,但一个王朝的早期,还没马放南山,兵力松弛,他这么做,真的很一言难尽。 东抚因为夺马一事,已经准备进剿他们,正这个时候得到了兖州兵败的报告,立马将危险等级给调高了,会集了六路兵马,精兵数千才出兵,从四面包剿了“九山王”。 人喊马叫,遍布山谷。 秀才大为震惊,呼唤算命人来商议对策,却发现人早不见人了。 秀才束手无策,他登上山顶一望,充分明白了东晋时期前秦皇帝苻坚创造出草木皆兵这个词时的心情,长叹:“我今日才知朝廷的势力之大了!” 不久,官兵攻破山寨,秀才被擒,妻子老小全家被杀。 因为死得挺惨,秀才死后化为鬼,怨气挺重,又在死后得知了一件事:算命先生就是当年的老狐狸,以杀害李公子满门来报他当年的灭族之仇的。 真是好一出血亲复仇的大戏。 见老鬼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感慨出了口,轻咳了声,尴尬道:“不好意思,我不是人,做为洪荒遗族,难免信奉血亲复仇的法则。不过这事我也帮不了你吧,血亲复仇的重要意义在于,得受害者自己或受害者的亲人为之复仇,而我既不是你的亲人也不是正义的警察。” 真心,爱莫能助。 “您能帮我,那老狐狸就藏在鹤城,您手上有所有妖族的户籍,一定知道它在哪。”老鬼激动道。 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来踢馆了。 我非常遗憾的表示,原本的非人籍册出了点问题,暂时用不了,而新的,正在重新整理中,什么时候能重新整理出来,这得去问特勤处(反正我是不打算再干这活了)。 说完就想抬脚走人,但老鬼还是不放,伤心的哭着,我无奈,道:“这样吧,我尽量帮你找找,只要它还在鹤城,我应该能帮你找出来。” 老鬼这才迫不及待的松开鬼爪,我赶紧奔医院。 小姑父已经从急救室里出来了,但人一直没醒,医生推测,要是过段时间还不醒的话,那就是.......植物人了。 小姑姑抱着安安泪奔了。 妈哒,医生你懂不懂行啊? 谁告诉你植物人就不能动了?白梅树的植物可不少,哪个不是活蹦乱跳的? 我挺想争辩一下,但瞅了瞅小姑姑,算了,还是别说风凉话给小姑姑二次伤害了。 安安忽然冲我伸出了爪子。 我一愣,对小姑姑说:“小姑姑,你抱安安这么半天了,我帮你抱一会吧,你看她也有点困了,我抱她出去走走,估计就睡着了。” 安安配合的打了个呵欠,小姑姑不想离开,便将她交给了我。 一出病房小鬼便开口了。“他少了两魂四魄。” 我:“啊?” 小鬼瞅着我:“魂魄找不回来,你家除了我这个病秧子还得添个植物人。” 我说:“你不是投胎成人所有法力都给封印了吗?怎么还能看出他的魂魄少了?” “味道变了。” “什么味道?” 小鬼以一种点评食材好坏的口吻道:“每个人灵魂闻着的味道都是不一样的,爸的灵魂,很洁白,是吃起来很香的那种。” 我毛骨悚然道:“你对这些怎么这么清楚啊?” “千万年前吃过。” 那你肯定吃过不少,不然怎么能吃出这么多经验来? “对了,爸是和一个炼气士一起出事的,你可以去问问炼气士魂魄是在哪丢的。” 84、第十二章九山王·恶鬼 我必须得承认,我完全没想到安安口中那个倒霉蛋炼气士会是顾昂。 炼气士是古代对修真之人的称呼,但与如今的修真者不同,修真者是狭义的,仅指出身人族的修真者,这年头你要听一个人修士自我介绍是修真者,那妥妥的人族。而古代更为盛行的炼气士称呼却是广义的,一个人自我介绍是炼气士,那他是人还是鬼亦或是妖,非常有待商榷。洪荒时代的生灵认为,天地万物皆有灵,只要是修炼的,不管是是什么牛鬼蛇神,肯定脱不开灵气,因而全是炼气士。 因而,安安说炼气士,我第一反应就是倒霉蛋是个妖。 小顾天师也着实是个牛人。 现代社会,捉妖捉鬼的天师职业没以前那么吃香了,甚至明转暗,反正我相信这年头没哪个炼气士会在开店的时候光明正大的写上自己是干嘛的。 虽然明转暗,但有需求自然就有生意,这世上的妖鬼可没死绝呢,人与妖鬼之间不可能没冲突。妖还好,多多少少会注意点,哪怕吃人也会做好善后工作,让人怀疑不到非人生物头上去。而鬼,鬼杀人那是真不会有空给你善后,因为曾经是人,因为死得都挺惨的,杀人的时候根本不会有所顾忌,善后?那是什么玩意? 综合上述,天师还是很有发展前途的,前提是:不在鹤城。 天师是人族修士,是人族代表,人与妖起冲突,天师肯定是冲锋在前的一茬。认真说起来,赵哥曾经表示,他最怕的不是那些妖魔鬼怪,妖魔鬼怪顶多是吃几个人,而且还懂得善后不会造成社会恐慌。 妖帝勾陈之后,已经很少有妖拿人当主食吃了。很多的妖吃人,要么是如解忧一般,没吃过,觉得挺新鲜的,所以尝尝,尝过之后觉得味道也没什么,就不再吃了;也有觉得味道可以,是所有食物里品质比较好的,还会吃,但也不会天天吃,一直吃。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几百年才吃一次。 吃人虽然挺补,也是一条捷径,但这种采补有后遗症,为了顿补品去沾染因果,太不值当了。因此很多时候妖吃人都是钓鱼执法性质,人若是不受诱惑,死活不咬钩,它们自然会放弃,若是咬钩了,自然就有大餐吃了。 不过我说的这都是古代的老黄历了,古代那会,九成的妖的目标都是修成妖仙,每日里忙着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还来不及,也没多少工夫去祸害人族。 自然,九成,不是全部,也有一部分妖对能不能成仙无所谓,活得快活就行,而这一部分里又有一部分是肆无忌惮的追求强大实力的,因而吃各种能增长法力的补品,同类,人类,都吃。 然而,认真说起来,那种妖终究是不多,而且古代的炼气士也多,真出了妖吃人的事,炼气士多少会去看一两眼,确定一下是真的还是人自个把失踪者给害了,然后栽赃到妖的头上(别不信,这种事还真不少,阿吉提过,君长青收妖时就碰上过,以为是妖作祟,结果过去一看,不是妖,是鬼,而那只鬼正是失踪者,被同类所杀,化为厉鬼报仇来了)。 因而,在古代那会,在人类的城市里碰着个妖,什么都甭说,拔剑斩妖除魔,冤枉无辜的几率只有一成,另外九成是先杀后审准不冤枉妖。 人与妖的碰撞增多是近几百年,人类不断的扩张,挤压了妖的空间,尤其是近代,很多山林被开发,原本在那些山林里生活了千百年的妖没法再呆下去,不得不进入人类的城市与人类杂居。 这种情况,再按着古时候先杀后审的程序对待出现在人类城市里的妖,本来没事都会有事,还是大事。 我曾经对赵哥表示是否太夸张,结果赵哥给我看了一份卷宗。 曾有一片原始山林将被开发,开发商什么都给准备好了就差开工了,却忘了问问山林里的土著答不答应。 原始山林里哪来的土著? 当然有啊,妖怪不就是。 土著住得好好的,突然有人跑来开发,大兴土木弄得妖呆不下去。 土著能干吗? 肯定不能啊。 工地今天是机子坏了,明天是全体吃坏肚子拉到虚脱,后天是被毒蛇咬,送医急救,一天一个花样,显然是开发商不滚,就没完。 开发商请来了一位天师,然后.......悲剧了。 不是天师不给力,相反,天师很给力,一确定有妖怪就拔剑斩妖除魔,都不问问什么情况。呃,他还是问了的,但他只取了一方的说词,压根没考虑去了解一下另一方的说词加以比对。 赵哥表示:撇去双方的种族不提,原本的性质只是拆迁办跟钉子户的问题,钉子户花样百出,但折腾了那么久都没出人命,说明那些妖还是有所顾忌的,不想闹得太过。 天师很给力,然后,事件升级了。 换了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发现有人要杀自己,而且似乎真有这个能力,会束手待宰吗? 肯定不会,一场惊天动地的人.妖大战,法力激荡,引起了泥石流,山林周围的一个村子让泥石流给埋了,两百多条人命就那么没了。 特勤处好悬没吐血,最后是以一种想杀人的心情用地震引发泥石流毁了村子才将这事给压下去的。 人与妖大战中的妖终究被绳之以法,当村子被毁去的时候它们已满手血腥,自然要偿命。至于那位人族修士的天师,被他的门派给带回去说是面壁思过了,是真是假特勤处也不清楚,因为特勤处奈何不了那些修真门派,不可能杀上门检查一下人是不是真在面壁思过,但几十年过去,特勤处也的确没再见那位修士再出现在人类城市里就是了。 鹤城的妖类数目,君长青很清楚,任何一个正派传统的人修跑这来都会本能的斩妖除魔,这妖口太密集了。也因此,很早的时候君长青就定了个规矩:人修不欢迎入内。 妖魔鬼怪大多独行侠,且信奉弱肉强食,再不听话,君长青也能收拾到它们安分守己,屡教不改的话就下锅烧汤炖补品。但人修,背后不是修真门派就是修真家族,打了小的招来大的,打了大的招来老的,没完没了,日子也不用过了,因此不如一开始就杜绝这一隐患。毕竟,在人类的地盘,君长青也不可能将那些屡教不改的人修给下锅烧汤,他要真那么干了,也甭想在人类社会生活下去了。 不过这规矩随着我接掌雪莹山庄算是名存实亡了,先是赵哥,后是顾昂,我全都没辄。 赵哥还好,他恨不得求爷爷告奶奶的祈求鹤城平平安安,千万别上演一出种族大战,妖只要不挑战戒律,他肯定不多管闲事,但顾昂却是很不好说。 我一度担心过,甚至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位要是乱来的话就想个辄灭了他。不曾想,我还没做什么他就自己踩着铁板了。 医院里的那只千年腊肉是吃人喝血的,妖可吃人不可吃人,但僵尸却是没有选择,修炼成高级僵尸,主食除了人类也没别的选择了。 腊肉的职业便是他的食物来源,手术切下的零碎、太平间无人认领不得不处理了的流浪者尸体、医院血库里的血浆,话说回来,老腊肉该不会就是冲着医院的这些方便才去当医生的吧? 言归正传,顾昂某一回正好撞见腊肉在进餐,以为腊肉刚害了一个人正在毁尸灭迹,义愤的斩妖除魔......最后被腊肉给收拾得够呛,也在弄清腊肉吃的食物是怎么来的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以及鹤城是与众不同,反正是慎重了起来。 但他再慎重,鹤城这庞大的妖口数目,以及不乏一些不害人却喜欢用法术恶作剧的妖和半妖......惹了不少麻烦就是。 我原以为这家伙已经受不了这环境走人了呢,不曾想竟然还在,真是人才。 也幸亏他没走,不然小姑姑就成单亲妈妈了。 不过,这小子看上去可真是惨啊。 虽然看着没什么,但我眼神挺不错的看到他眉心萦绕的黑气,这是撞着鬼了? 应该不是,这黑气虽然与鬼气有些相似,但与厉鬼的鬼气还是不太一样的,感觉......挺纯粹的。嗯,就是纯粹。 厉鬼身上的气息透着冷,透着癫狂,你把它们当疯子都不算歧视。但爱之深,责之切,放到厉鬼身上的话就有个近义词——爱之深,恨之切。也因此,厉鬼再疯,它们的心里仍旧会有那么一个小地方收藏着生前最深的美好,亦或说执念。 顾昂这小子身上的,我一点都没感觉到厉鬼该有的混乱,只有纯粹的恶念,漆黑冰冷恶心......宛若凶兽的极恶之魂。 咦,我怎么会觉得凶兽的极恶之魂是这种感觉? 正疑惑着便听怀里抱着的安安道:“这是被恶鬼给缠上了呀。” 我了然了。 盘古世界的承受能力是有极限的,无极限的承受能力压根不存在,不管是对生灵的容纳能力还是对凶兽的容纳能力。 九头凶兽是盘古世界的承受极限,多一头,天道就可以完美诠释一个词了:自掘坟墓。 天道也清楚这点,因此凶兽的数量被它死死的控制在九头。但凶兽的破坏力,不是我说,不管是哪一头凶兽放出笼子那都是绝世的浩劫,许是被凶兽给祸害得够呛,也可能是天地间的污浊多得必须释放大量凶兽,但大量凶兽出笼的后果.......反正古神时代终结后天地间便再也不曾出现过九头凶兽一齐降世的末日局面了,取而代之的是恶鬼。 恶鬼是恶念的衍生物,算是凶兽的削弱再削弱,反正削弱了n次后的版本,而且生而拥有令人绝望的形体的凶兽,恶鬼是没有形体的,力量也远不如凶兽。不过,这玩意的质量虽然跟凶兽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架不住量多啊。 凶兽强大,但千万年难得降世一头,扛过一波就可以消停个几百几千万年,而恶鬼......天地间无处不在,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恶鬼,简直没完没了。 不过恶鬼的数量繁多是基于整个世界而言,但盘古世界何其辽阔,恶鬼不可能充斥每一寸空间,因此恶鬼虽多,但只要运气不是那么背,亦或是身上有吸引恶鬼的味道,恶鬼是不会找上你的。 小姑丈运气真心不错。 正在心里感慨着,安安突然拉了拉我的袖子。“我要吃。” 我:“饿了,我去给你拿牛奶。” 安安:“我要吃恶鬼。” 85、第十二章九山王·弱点 我瞅着安安,虽然这家伙的身体是小姑姑和小姑丈的血脉,但这家伙的长相绝对不随小姑姑和小姑丈,完全是她原版的婴儿版,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生得非常好看,非常有灵气,也非常慎人。 妈哒,一个婴孩用严肃认真的眼神跟你说她要吃恶鬼,能不慎吗?简直活生生的惊悚片。 我异常诚恳真挚的道:“姑奶奶,我知道你以前食性横扫周天万界,但恶鬼这玩意,你也不怕吃坏肚子啊。就算你不怕吃坏肚子也麻烦你考虑一下,你现在的身体可是一点水分都没掺的人类。” 人族吃恶鬼,呃,恕我想像不能,这种奇葩事,就算我的族人都没哪个会不要命到做这种事。 恶鬼那是什么构成的?那是纯粹的恶念,啃恶鬼,那跟一个普通人生吞一大碗鹤顶红似的,死不死视个人生命力顽强程度而定,但肯定不会有好处。 安安没说什么,但她的眼睛在刹那间变成了漆黑的竖瞳,那是与顾昂身上黑气相似,但比黑气更加纯粹的存在,那是......我一个脱手将孩子丢了出去。 “凶兽!” 没有任何证据,但我的每一根神经都在叫嚣着这两个字。 小鬼死死扒住了我的衣服这才没被摔出去,瞪了我一眼。“不是。” 我狐疑的将小鬼重新抱了起来。 “我是后裔。” 我仍旧狐疑,凶兽后裔我又不是没见过,家里就有两头,一头跟普通的妖没什么两样,另一头谈不上良善,但也谈不上多坏,是一头心思很纯粹的妖。 安安刚才那一刻给我的感觉和玄君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我见过它们的后裔。”我说。 “我的浓度是百分之九十九。” 我说:“那不可能,这世上不可能有血统那么浓的后裔。”百分之九十九,离百分百就差一点了,很容易就成真正的凶兽了,天道不会允许,九头凶兽是盘古世界的承受极限,它永远都不会有第十头凶兽出来给它挖坟掘墓。 “所以我独一无二。”安安道。 我呵呵。“我记得,你是古神的子嗣。”古神生出一头凶兽这不稀奇,九头凶兽都是天地间最初诞生的那一茬古神生出来的,别问我这是怎样奇葩的基因变异,羊竟然生出一群以羊为食的狼来。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个人推测,大洪荒时代那些生出凶兽的古神应该是被天道给利用了,利用那些古神的基因与强大孕育能够猎杀古神的凶兽。 可,古神生出凶兽不稀奇,你完全能够理解为基因变异,虽然这变异程度匪夷所思,完全两个物种。可除了基因突变我也找不到别的词来描述这种现像了。只是,古神(单独生)要生都是生的纯血凶兽,不存在混血。 “谁规定神不能跟凶兽生个孩子?” 是没人规定,但神与凶兽的差别不是一点两点。 “你觉得哪个脑子正常的女王能跟一个街头恶霸生个孩子?” “母亲的脑子还是很正常的,她就是眼神有毛病,不治之症。”安安一副很赞同的表情。 我:“......那是你亲娘。”和小姑姑这个一世宿体的母亲不同,那可是安安真正的创造者,孕育了她生命,以及灵魂的母亲。 “那又如何?这是事实。言归正传,咱们现在的重点不是讨论我的身世多奇葩,我要吃恶鬼。” 我无语道:“你想修炼凶兽的功法?” 恶念是浊气的次级存在,吃恶鬼与吞噬恶念无异,而吞噬恶念也等同于吞噬浊气,这是凶兽的路子。 安安低头。 我皱眉:“你疯了吧?” “没疯。” “等你疯了就迟了。” “我以前练过一段时间,没疯。”顿了顿,这家伙又解释了句:“我只是得到一些力量离开这副躯体。” 我:“......你和神尊是道侣?” 安安:“......全世界的神死绝了我也不可能跟她当道侣。” “那你为什么这么关心它?” “这世上只有我资格剁了它。” 哦,这根本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嘛。 当我想起要问顾昂是在哪出事的事才发现顾昂一直瞠目结舌的看着我与安安交流,呃,安安刚才的表现,忒不正常,也不知道这家伙的脑子里脑补成什么样了。 我轻咳了下,顾昂终于回神,瞧了瞧我,又瞧了瞧安安。“你,她.......” 我指了指安安,又指了指上头。“犯了事被罚下来历劫的。” 顾昂果断是电视小说看多了,竟然问:“是动了凡心吗?” 这问题真是好,不过认真说起来,安安的情况,还真可以说是动了凡心,因为一个男人犯了天条,话说,天条对这家伙有约束力吗?我一直都很怀疑,若是上头没个神尊,安安这么乱用言出法随的能力,妥妥的不会有事。 我对顾昂坚定的点头。“就是这样。” 当事人默默的瞅着我造谣,我果断无视之。 看来这家伙是真的很想吃恶鬼,我问顾昂的时候她竟然没找我算造谣的账,而是认真听,不时发表一句一针见血的问题,让我着实怀疑,这家伙以前是否吃过很多恶鬼。 怎么瞧着都觉得,这家伙对这方面很熟悉,熟悉得不正常,我敢说,就算是专门收拾恶鬼的天师和鬼差都未必有她业务熟练,虽然业务的内容绝对不一样。 问清了是在哪里出的事,我抱着安安回去看小姑姑,小姑丈还是没醒,正常,魂魄都跑了,能醒就怪了。 不过我倒不是很担心,恶鬼以魂为食,但与凶兽还是不一样的,凶兽连人带魂一块生吞,至于魂是黑的还是纯洁的,都是食物。最多就是,纯白的灵魂与纯黑的灵魂更受这些家伙的欢迎,因为口感不错。 拿小姑丈来说好了,安安说他的灵魂很白,对于凶兽而言是口感很不错的食物,但对于恶鬼而言这不是什么美味,恶鬼喜欢的是纯黑的灵魂,越黑越堕落的灵魂越好,吃了大补。 虽然小姑丈的魂丢了,但他不符合恶鬼的口味,因此我不必担心他在外漂泊的魂就此灰飞烟灭,唯一的难题就是我不会招魂,不过顾昂既然是人族修士,也称天师,想来应该会一点,一会再去找他帮忙就是了。 安慰了小姑姑她老公死不掉后,我抱着安安坐在医院走廊的椅子上随口感慨:“凶兽的食性比恶鬼还真是杂多了。” “吞噬世界的凶兽,食性自然杂。” 我好奇的问:“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是凶兽不吃的吗?” “没有不吃的,最多就是有样不喜欢吃的。” 我讶异:“不喜欢吃的?什么东西?”百无禁忌,吃嘛嘛香的凶兽竟然还有不喜欢吃的东西? “至善之魂。” “你刚才还说凶兽很喜欢吃纯白的灵魂。” “纯白的灵魂和至善之魂不是一回事。” 我虚心请教:“怎么说?” “这世上根本不存在纯粹洁白的灵魂,光与影是共存的,便如太极,白中有黑,黑中有白,一个人的灵魂若是纯粹的白,只能说明它的灵魂已经堕落到无药可救了。” 我懵逼。“这什么逻辑?” “纯粹的光明即纯粹的黑暗。” “那至善之魂是什么样的?” “透明的。” “透明的?”我茫然。“这样的灵魂很可怕吗?” “对于凶兽而言,很可怕。” “怎么说?” “凶兽的灵魂是极恶之魂,想要杀死一头凶兽,要么用十倍于凶兽的力量碾压斩杀它,而这就算成功也极有可能被反噬,极恶之魂是具有污染性的,鲜有任何生灵能够直视凶兽的灵魂而不受影响。” “鲜有,那就是有特例俊 “对,就是至善之魂,至善之魂本身是透明的,它没有颜色,再妙笔生花的画家也不可能在给不存在颜色的物体涂抹上颜色,因为所有颜色都会直接穿过,不会留下痕迹。” “天道创造凶兽时竟然会留下这么大的漏洞。”我大为感慨。 安安瞅了我一眼。“你怎就知这不是天道故意留下的?凶兽究其本质是它平衡清浊的工具,太过强大的工具,总得留一手防止它不受控制。” 呃,以天道的尿性,这还真很有可能。 “若是如此,每回凶兽祸世,众神去地府查查有没有至善之魂不就结了?” 安安讥笑。“且不说至善之魂的稀少,便是它不稀少,神人也无法看出谁是至善之魂,最多看出谁不是。” 我不解:“不就是透明的灵魂吗?” “这世上不存在透明的灵魂。” 我汗。“你刚才还说.......” “眼睛所看到的灵魂都是有颜色的,就好像玻璃,它本身是透明的,但你将它放到有颜色的光线里,那看上去,它就像是有颜色的,很难区分出来。” “懂了,没法直接分辨别人的灵魂。” “嗯。” “那就没什么特征吗?” “有啊。” 我期待的问:“是什么?” 安安诧异的看着我:“你似乎很想了解凶兽的弱点?” 我道:“好奇。” “遵从本心。” “啊?” “顺从本心,本心如何抉择,便如何去行事,不论善恶,不论正邪,只问本心,即至善。” 我无语:“一个人想杀人放火,便去杀人放火,岂非也是至善?” “顺从本心与服从欲望是两回事,不过这也不怪你,自己的决定是出自本心还是出自欲望,很多人自己都分不清。” 我有点懂了,仍有疑问。“就算这样,三千大千世界,这样的灵魂也不难找吧?” “一时的至善自然是不难找,但对凶兽有抵抗力的灵魂只有那些生生世世都不会背叛本心的灵魂。” 呃,这真要找起来的话,还真是个大工程,一个灵魂,十世为善,焉知他过往第十一世时就没做过什么恶事呢? 86、第十二章九山王·凶灵 “难道这样的大杀器,众神就一个都没找到?”我不死心的问。 安安道:“当然有。” 我问:“谁?” “我母亲。” 我好悬没噎着。“谁?” “南明神族上上任王。” 我:“......天敌相恋,挺戏剧性的,结局如何?” 安安颌首。“生下我与长姐后她就把桓寂给杀了。” 所以这是古神版本的黑寡妇吗? 我腹诽不已。“我不太懂,你说她符合条件,那她就是遵从本心的神,若是遵从本心,她必然是真心喜欢桓寂才会与他生下你们姐妹的吧?”古神并不热衷于繁衍后代,除非不是自己生,每回繁衍后代,修为都会直线下跌,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很多古神就是在孕育后代时被仇家找上门干掉的。 甚至有神没有能力击败一名神时会刻意去引诱该神,使其怀孕,力量大减,然后趁着这个机会杀死该神。 一来二去,古神对繁衍后代的兴趣越来越淡(古神的没落与这有很大联系,神口只有减少没有增加,能不没落吗?),呃,自然,也有特例,比如远古龙族,龙性好淫,加之它们大多不是自己生,而是强迫别的生灵生(若母体不是神,那么孩子诞生之日就是母体死翘翘之时),因此太古神族,属龙族的神口最庞大。嗯,杂交也是龙属,说神口庞大也没错,不过,纯种的龙仍旧是稀有品种。 除非是被强迫的,否则安安她老娘就一定是真的很爱桓寂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它孕育子嗣。尽管诺诺的资料上写着,少凰姐妹俩是遗腹蛋,它们从蛋里孵出来的时候先王已经死了很多年,但我就是隐约觉得,南明的那位先王很爱这对蛋,因为她在世的时候将这对蛋保护得特别好,后来出事也是在她死去之后。 安安嗯了一声。“嗯。” 我无法理解:“既然是真心喜欢,又怎会杀死心爱的人?” “你问我?” “对啊。” “我不知道。” 我:“.......” 你个破孩子! 恶鬼不好找,神民的眼睛能够看到妖魔鬼怪的原形,但我对恶鬼没什么感觉。恶鬼,严格意义上,那就是一种自然现像,虽然这种自然现像异常凶残恐怖了点。最关键的是,恶鬼与普通的鬼不同啊,哪怕是厉鬼,若是附在人的身上,我多少也能感觉出一点不一样的东西,但恶鬼,那就是从人的身体跑出来的东西,它藏在人体里,啧,藏得够好,除非是专门的阴阳眼,否则根本发现不了。 诺诺解释的时候我忍不住道:“我这难道不是阴阳眼?” 诺诺道:“当然不是,阴阳眼是一种机缘,但究其本质,那还是人眼,而你看到的世界和人不一样是因为你不是人。就好像同一个东西,人看在眼里是一种形状,但换成另一个物种去看,又是一种模样。” 我:“懂了,我压根没有人的眼睛,因此不是我能看到那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而是从一开始我所看到的世界就和别人看到的不一样。”这群妖乱舞,本就是我的世界,我只是一时忘了,并不是得了什么机缘才能看到乱七八糟的东西。 诺诺给了我一个孺子可教也的眼神。 我道:“既然这样,我们怎么找恶鬼?总不能让我去找个天生阴阳眼的人来吧?” 阴阳眼和我这眼睛的情况可不一样,阴阳眼是鬼不打扰到拥有者的生活,拥有者是不会有感觉的,嗯,很多的人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有阴阳眼。这也正常,若是阴阳眼跟我的眼睛一样全天候能看到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是没什么,因为这是神民的世界,世世代代,这是神血赋予我们的眼睛,与生俱来。然而阴阳眼的拥有者却一定是人,一个正常人全天候看到的世界与别人的都不一样,妥妥的进精神病院。 这也就是说,除非把人带鬼面前看能不能看到,否则根本不能确定一个人有没有阴阳眼。 “你忘了我是干嘛的了?”诺诺反问。 我一怔。“你虽然是鬼差,但你又不是人。”哪来的阴阳眼? “做为鬼差,看到各种各样的鬼是最起码的能力,包括看到恶鬼。” 我道:“不早说。”我差点就琢磨起要不要去城隍那里借些鬼在鹤城玩一出百鬼夜行,看看有没有人族能够看到百鬼夜行的美景,能的话就一定有阴阳眼。 推着婴儿车,牵着鬼差,游荡鹤城。 为了防止速度太快,看不清楚,没坐车,我们是步行。确切说,就我一个步行,鬼差姑娘走路是用飘的,安安在婴儿车里舒舒服服的躺着,就我一个是靠11路。 跑了一整天,没有大奖,只一个安慰奖,还是与我本来目的风马牛不相及的安慰奖。 我知道老鬼要找的狐狸是谁了。 晚风徐徐,夏日的鹤城也就这个时候舒服点,我坐在小公园里陪老奶奶说话,橘红的小狐狸在努力的逗安安,安安目不转睛的瞅着小狐狸。别误会,她不是被小狐狸手里的玩具给吸引了,她是被小狐狸给吸引了,漆黑如墨的眸子很有灵气,很是神气活现,就好像看到了一盘叉烧。 正聊着,一只鬼突然跑了来,我对这只鬼有点印象,是诺诺近些日子收的鬼,因为鬼门关无法打开,无法送审,城隍庙鬼满为患,鬼手不足,因而城隍与诺诺商量了下,从拘的鬼里提拔了几只表现不错的做临时工。 啥? 问临时工的酬劳? 没有。 地府的鬼差的工资有两种,一种是地府自己发行的冥币,另一种则是功德,前者指不定会有通货膨胀或紧缩,只是因为地府千万年不倒,信用不错,而后者,不管地府倒不倒都是硬通货。 地府冥币跟人民币差不多,是平时用的,而功德,那是工作成绩不错时才会发的奖金,可以与地府换很多东西。比如你死了,又被选为鬼差,但你的家人还活着,而活着的家人身体很不好,那么你可以用功德换家人身体健康,亦或一世健康长乐(不过这种兑换比例非常恐怖,一个鬼差至少得不眠不休的干好几百年才能攒够可以换一个生者一生健康长乐的功德,因此大部分鬼差都将功德换了能够提升自身修为的东西)。 诺诺与城隍抓的临时工都不是正式编制,因此地府不会发冥币,更不会奖励功德。 这俩货就开了个空头支票:工作出色,有立功的,有罪的可以酌情减刑(原本要被油锅炸一千年,现在炸九百九十九年),没有罪的话,他们尽量为你争取一个幸福美满的来世。 虽是空头支票,而且兑现日期遥遥无期,但那些鬼倒是干得挺起劲的。 “诺诺姑娘说她顶不住了,庄主你赶快去看看啊。” 我去,这么没用? 这才多久就顶不住了? 婴儿车的安安终于不看叉烧了,与叉烧一起瞅了瞅鬼,又瞅了瞅我。 我对叉烧道:“小家伙帮我看一下孩子,我去去就回。” 我赶到的时候公园边的小树林活似刚被轰炸过似的,树木倒塌,到处都是坑,这法力对碰的......我现在一点都不怀疑大洪荒时代古神能够打得天崩地裂了。 老狐与手握锁魂链的诺诺跟老鬼打得正欢,不过仔细一瞧的话,诺诺与老狐以多打少竟然还不占上风,有够无语的。 我道:“这就是你的顶不住了?这不是还顶得住吗?”虽然没占上风,但也没落下风啊。 “不这么说你会来?”诺诺躲过老鬼的一击,抽空回了我一句。 还真是,不这么说,我肯定还在优哉游哉的闲扯。 罢了,来都来了,出手救救火吧。 甩手一沓雷符,呈包围之势将小圈子给圈住,然后......天雷源源不断的落下,我再丢出半沓火符。 咦,什么味,还挺香的。 正疑惑着,符阵撤去,头发跟烫过似的,满头非主流发型的诺诺提溜着一只半熟的老狐狸,拽着一只形体飘忽得仿佛要散了的老鬼出现在眼前,呃,我知道什么这么香了。 老鬼怨毒的瞪着我,估计想骂人,被揍得太厉害,又让锁魂链给捆成了粽子,想骂人很正常,不过想骂的词太多,一时半会不知道先骂哪句。 我笑道:“我从头到尾都没说帮你对付狐狸。” “你们是一伙的。”老鬼怒不可遏。 我摇头。“事实上我跟狐狸真不熟,我只是从头到尾就没信过你而已。” 老鬼不解:“我哪里出了问题?” 我道:“你哪里都没出问题,事实上,你演得简直完美,只是你演得再完美你也是只鬼,人类有句谚语,鬼话如果可以信那就不是鬼话了,所以你说得再好,我都不信。” 回头找了诺诺一问,我才得知为何这只鬼这么特立独行,就更不信他了。 人死后是亡魂,但一般的亡魂是灰白色的,大部分甚至连五官面貌都模糊不清,这样的鬼是没有法力的,基本无害(电视上那种死后容貌清清楚楚,还有法力的鬼都是骗人的)。 有法力的鬼至少得是青灰色的,那是陈年的老鬼,这样的鬼一般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转入轮回而滞留阳间,又或者偷偷从地府跑出来在阳间鬼混。因为在阳间的日子久了,沾染了不少灵气和人气,或多或少的有了一点道行,老奸巨猾这个词就是用来形容它们的。不过这些老鬼虽然会害人,但本事不够大,最多做些骗人唬人的小伎俩。 法力高强,想害人就能害人的必须是厉鬼。 厉鬼也分三六九等,最明显的区分法子就是看颜色,由红到紫颜色不等的,颜色越深,法力与怨气越大。所有的厉鬼都有害人性命的本事,其中以青紫色以上的最为厉害,这一类厉鬼多身负惨绝人寰的冤情,死得又凄惨无比,因此怨气冲天,变成厉鬼又经过上百年的修炼,即便是人类中的修行者,大多也是见了就绕道走。 这老鬼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颜色,他是黑色的厉鬼,厉鬼中的厉鬼,极品中的极品,厉鬼中的鬼雄。在地府,这样的鬼不少,三千大千世界,一个世界出一个,累积起来的量也相当恐怖。但一个小世界的话,千年难出一个。 这本来也没什么,老鬼死得挺惨的,全族被杀,怨气冲天很正常,变成厉鬼更正常,修炼成厉鬼中的鬼雄,这都几百年了,也正常。但诺诺表示:要达到这个级别,光有冲天怨气、数百年的修行可不够,还得积下至少上千条生灵的杀戮孽债才行。 这种厉鬼,在人间有一个专门的名次:凶灵。 不管它们生前如何,死得如何惨,当它们变成凶灵时,它们就已经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寻常的厉鬼若是枉死不服,地府还会酌情考虑一下允许其返回阳间报仇索债。但凶灵,管你死得冤不冤,一经发现立刻打下十八层地狱到地藏王菩萨跟前去报到(只要能活着通过典狱官的地盘)。 原因? 凶灵若放入阳世,势必涂炭无数生灵,化身成魔。 诺诺以前就碰上过一个凶灵,那凶灵生前死得很惨,怨气冲天,因而化为厉鬼,杀戮无数,最终化魔,生灵涂炭,涌入地府的怨魂几乎将三途川的渡船给压沉,黄泉路为之堵塞。 地府出动阴军死伤无数也没摆平那魔,最终惊动了阎王,两位阎王联手才得以诛魔,而那两位阎王也因此受了重伤,现在都还没好透彻。 眼前这只显然没到那位前辈的境界。 不过我帮老狐倒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老鬼骗我。 我继续道:“而且,你编的故事虽然很精彩,但里头有个违和的地方,你害那些狐狸时太轻易了,轻易得让我有种感觉,它们一点都没警惕防备你,而这一点都不合理。都要害你了,不可能不对你加以注意,防止出了什么漏子,但它们一点都没有,让我隐约觉得,它们很信任你。若是信任,又怎会加害?” 最重要的是,我向别的妖怪和阿吉打听了老狐的事,它们只知老狐很久以前被人类给害了全家,因此对人类很是猜忌,一直带着家族里仅剩的几根独苗生活在深山里不与人来往。不过老狐不想跟人打交道,不代表他的晚辈也一样,小狐狸就是他的一个晚辈跟人类生的。 老狐出来找的时候,发现晚辈跟人类已经被仇家给害了,他带着唯一幸存的小狐狸四处逃亡,怕连累山里的狐狸,没敢回去,几经辗转,最终到了鹤城。 君长青在华夏非人和修真圈子里属于最顶级的那一茬,没人敢惹,因而这里是所有想好好过日子的非人生物的庇护所。 老狐在这生活了几十年,不知是否看开了人类的事,竟然和一个人类的中年女子来了一段黄昏恋,不过人类终究是人类,寿命不如老狐,年纪一大,身体便开始出问题了。 老狐这些年的积蓄全花在了老奶奶身上了(这很难得,在鹤城有户籍的妖虽然不伤人性命,但用法术弄点不义之财花花的,大有妖在,只是那钱来路不明,失主就算失踪了也不敢报警,因此那些妖的行为也就一直没被人类社会发现),老狐本本分分的做小生意赚钱付医药费,用内丹延续老奶奶的生命(诺诺翻了老奶奶的生死薄,三年前就该死了,但她身体里有一枚妖丹,那枚妖丹将她的命给吊得死死的,硬是没鬼发现这人早就应该死了)。 那一日老狐的感激我看在眼里,他是真的很满足鹤城的安宁生活,也是真的很害怕鹤城乱起来。 这样一只狐狸,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会无缘无故去害人的狐狸。 “你与他之间的仇怨,若我没说错,应是你先杀了他全家,然后他再设计害了你全家,我说得对不对?”我问厉鬼。 厉鬼冷笑。“小瞧你了。” 还真是呀。 我不解:“他哪惹你了,你杀他全家?” 厉鬼生前不会是什么良善,这点是显而易见的事,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在听到别人说自己有真龙天子之命时绝不会去相信,不吓死就不错了,厉鬼却相信了,还很自大的造反了。 可,狐狸全家跟他有仇吗? 厉鬼咬牙切齿道:“老子是人,且是人族中有功名的秀才,却生活日渐拮据,一群卑贱的畜生凭什么奢华得跟王侯似的?” 我:“......” 诺诺道:“学到了吧,凶灵虽然可怜,但这世上可是有一句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无言,活到老学到老,这回是真的学到了。 后记: 厉鬼最终被安安给吃了,回不去地府,送城隍府,城隍死活不肯接受这种重犯,城隍庙里全是鬼,这厉鬼就跟不定时.炸弹似的,一个不留神就麻烦大了,因而得知安安对厉鬼有兴趣,诺诺大方的将鬼送给了安安。 我眼睁睁的瞅着安安跟做梅干饼似的,将厉鬼反复折叠成了一沓,然后跟吃梅干饼似的咬了一大口,在厉鬼凄厉的惨叫声中津津有味的咀嚼着,看她津津有味的样子,好像挺有嚼劲的,看得我……也有点想尝尝了。 87、第一章恶鬼·招魂 恶鬼很可怕吗?不,真正可怕的是人心,因为恶鬼源自于人心。——庄主 招魂应该怎么招? 这可真是个技术性的问题,我不懂,君长青也不懂,反正他留下的所有札记里都没有招魂的。虽然他也救过人,但他用的不是招魂的法子,他是跑地府去看阳寿尽了没,尽了的话你做一个安静的美尸体吧,没尽的话,他就把你带回人间还魂。 魂被非无常以外的东西给带走了咋办?到处找呗,找到了就还魂,找不到,你就去地府报到吧。 这真不怪君长青,神民的寿命很漫长,虽然不是不死,也不似妖族那般只要一直修炼就能一直活下去,但也很长。有多长?反正在我记忆里,族里最老的一位长辈已经活了五千多年了,现代教科书上记载的华夏文明也就这长度了。 生而长寿是古神血脉赋予的,而古神血脉赋予的还不止这一个,还有肉身与灵魂的高度融合。古神没有前生来世,唯有永无休止的今生,神民亦然,没有前世,也没有来世,只有今生,不过这今生没有古神那般长到地老天荒都没有尽头就是。 凡人的灵与肉,究其本质,不过是灵放在某个容器里,而容器是可以更换的,因而有轮回。然而古神却不是,古神的灵与容器是合并在一起的,容器完了也意味着灰飞烟灭。世人要苦修千年万年才能修炼成仙,得享长生,而神人生而长生,根本原因就在这。 事无绝对,神人若是修炼成上神,真灵便可与躯体分离,那么容器完了,它们还真不一定会死,甚至......灰飞烟灭了也未必死得透。将盘古世界所有生灵安排难杀的程度弄个排名,凶兽无疑是当之无愧的no.1,其次便是上神,只剩下一点渣渣都可能复活,这种敌人,是个人都得无力。 神民是古神用自己的精血创造的后裔,一来那个时候没别的参照物,它们以为所有生物都跟它们一样;二来,用的精血,自然继承了古神的部分基因,继承了好处,也继承了坏处,因此神民的灵与躯体也是高度融合的。 神民死后,鲜有入轮回者,大多是返本归元,灵气所化,自然也归于灵气。这归化自然的程度可比某些地方的天葬彻底多了,从躯体到灵魂,彻彻底底的归化自然。 也因着这种特性,灵魂出窍这种事,除非是主动,否则不可能发生在神民身上,话说,就算是神民自个也未必有灵魂出窍的能力。 古神遗留下的神民压根不存在被人给勾了魂的威胁,多年后公益广告上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在这里可以套个差不多的:没有需求,自然没有相对应的创造。 君长青的札记不靠谱,我便找顾昂帮忙,天师嘛,招魂这种事怎么能不会? 结果。 实在找不着恶鬼,趁着顾昂出院的时候我请他帮忙。 “招魂啊?” “嗯,这对你应该是小意思吧,帮个忙,算我欠你个人情,以后一定还你。” “我学过,但......” 我说:“学过就好。” “可我没试过,而且那是很多年前学的了......” 我:“......所以你就都还给你师父了?”我突然有点明白被誉为园丁的教师职业从业者的心情了,不管自己教得多好,多认真,一毕业,学生肯定将所有知识还给自己,呕血。 “......我可以试试。” 好想骂人,偏偏我自己也不懂招魂,只能拜托这个半吊子,想骂也不能骂,至少不能这个时候骂,不然把人惹生气了,撒手了怎么办? 招魂的地点在雪莹山庄,这里灵气足,阴气同样足,容易吸引妖鬼。话说我也是恢复记忆后才意识到这座山庄的选址多么的特立独行,神民虽然不是人,选择住址没人那么多无聊的讲究,但总的来讲还是偏爱钟灵毓秀的风水宝地,而这地方,灵气足是足,也的确是风水宝地,但更适合妖鬼长住,也是服了君长青。不过现在雪莹山庄的这种环境倒是派上了大用场,很适合招魂。 坐在台阶上瞅着顾昂在那跟神棍似的招魂,又是摇铃又是洒米的,我愣是没看到一只鬼。 “这家伙究竟行不行啊。”阿吉嘀咕道。 我说:“我也好奇。” 尘寰忽然开口:“要不我试试。” 我一怔。“你?” 哥们,我知道你是妖人,虽然走上远古炼气士的修炼路子,跟别的妖人有很大区别,但区别再大你也不是人啊。而招魂这种法术是人族创造和发扬光大的,非人生物基本用不着这玩意,大多死了就是灰飞烟灭,死得很彻底的那种,都灰飞烟灭了还招个毛的魂?一直以来,招魂术都是人族的专利。 呃,我知你曾经是个人,但曾经是个人,你走上妖修之路后也不是了啊。人族的法术,你还用得了?就算用得了,也用不上了啊,至少招魂术是用不上了。 尘寰无语道:“对我也太没信心了吧?” 我扶额。“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这根本是体系的问题,等于让一个文豪去解微积分。” “那你还指望他?”尘寰一指顾昂。 我瞅了瞅顾昂,无言的对尘寰做了个请的手势。 虽然对顾昂绝望了,但我也没对尘寰抱有希望,原因?还是那个让文豪去解微积分的例子。 尘寰没忙着去接顾昂的棒,而是问:“对了,你能不能找个被招魂者的直系亲属来?必须是直系。” 我茫然的瞧着他。 “有直系亲属在,成功率大一些。” 好像有点道理。 算了,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定文豪不是偏科天才,而是全科天才,文理都溜得很呢。 我给高岚打了个电话,让她来一趟。 高岚素来雷厉风行,做事极有效率,说揍人就一定揍人,说来也一定来,并且会在最短时间里到,就是—— “你怎么把安安抱来了?”我无语的瞅着高岚手里抱着的小家伙,虽然里子是一尊强大的古神,但人族婴孩的躯体跟她的原装躯体肯定不同,原装时,这家伙早早的哪怕身处蛮荒也活蹦乱跳的,一路吃人吃妖,最终挑战神魔,以神魔为食,某种意义上,她虽然不是纯血凶兽,但很长时间里干的是凶兽的活,神孽之名,不是吹出来的。然而现在这躯体,不管多么不想睡,她每天睡觉的时间都比醒着的时间长,生理本能,无法单凭意志克服。 此时此刻,哪怕用意志控制着自己不睡着,小家伙的眼皮也一直在打架,我默默在心里为她掬了一把同情泪。大半夜都不能睡个好觉,真是倒霉。 高岚理所当然道:“不是要直系亲属吗?” 呃,的确,虽然里子不是人,但安安这层皮还真是小姑丈的直系亲属,一点折扣都不打的直系。 “所以我打电话给你了啊,没必要把她也给带来吧,这大半夜的......小姑姑知道吗?”说到这我不由皱眉,这大半夜的,女儿丢了,小姑姑不得急死啊? “我跟她说,医院里病毒多,我带安安回家睡。” 然后就把安安带着雪莹山庄来了,我也是无语了。 “既然招魂要用到直系亲属,全都来了,一个不行,还有一个,有备无患。”高岚道。 这也行? 我瞅向尘寰。 尘寰颌首道:“这样也好,多个选择,有备无患。” 我:“......”怎么越来越觉得不靠谱了? 我戳了戳昏昏欲睡的小家伙的婴儿肥脸蛋。“你怎么看?” 小家伙瞅了眼正在画符的尘寰。“不知道。” 我鄙夷。“你不是神吗?” 小家伙反问:“古神需要招魂?” 这还真是把我给问倒了,古神需要招魂吗? 当然不需要,神民只是继承了古神的部分特性尚且没有需求,何况古神,灵魂那是只剩下一点渣渣都能自个复活的变态,根本不需要招魂。真的神魂离体,哪怕是只是灵魂,这些变态也能干翻所有麻烦自己找回去。 “就算不需要,你也活了千万年,难道就没学过一二?” “我五万岁时就砍翻我的师父出师了。”安安道。 砍翻师父出师?这是哪门子的出师画风?一般来说,拜师学艺不是学有所成才出师吗? “这跟你五万岁出师有什么关系,不过,你也够逊的,居然五万岁了才出师。”我颇为无语,华夏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也就五千岁,而这位只是拜师学艺学到出师就五万岁了。 安安也颇无语的瞅了我一眼。“古神,五万岁成年。” “不好意思,我没想到这茬,可你还是没说这跟你多少岁出师有什么关系。”我没觉得自己无知,古神都是多少个量劫之前的老黄历了?鬼才知道它们的生理构造。 “我成年时,洪荒尚未破碎,人族方诞生,茹毛饮血,未建立起任何文明。” “懂了,可你后来就没给自己充电?”我语重心长的道:“不管是人还是神,活到老学到老,一直充电才能跟上潮流和时代。” 安安:“......我干嘛要去学对自己没用的东西?我完善自己的道都来不及,哪有闲暇去管人类发明了什么。” 好吧,还真是,就算是充电,谁会去充对自己没有用的能源? 我正默然着,安安忽道:“不过,他画的符有用。” 我茫然:“你不是不充这方面的电吗?” “天地间万事万物,溯其本源,皆离不开一个道字,我没学过这些,但我近千万年涉猎三千大道,道通了,自然一窍通百窍通。” “你确定你这不是马后炮?”我问。 不是我找茬,而是这么一会的功夫,一团飘飘荡荡的东西正往这边晃来,很眼熟,那不就是小姑丈吗?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卷终于结束了,写得好痛苦,绝逼是我写小说以来写得最长的一卷,不过都这么长了,收藏才一百多,看来这回又得完结v了。 ps:重点补充一件事,这本书我的预计是九卷,分成三部,每三卷为一步,长度约为八.九十万字。第一部是赤橙黄三卷,一直写到少凰挂了为止。 88、第一章恶鬼·改变 事实证明,尘寰还是有两把刷子,虽然这两把刷子的性质委实怪异了点,但管用就行,我赶紧揪着小姑丈的魂往医院跑,在小姑姑诧异的眼神下将魂按回了他的躯体里。 诺诺忍不住道:“要不要考虑一下死后考地府公务员?” 我挑眉看着诺诺。“我?” 诺诺颌首。“我发现你挺有做无常的潜质。” 我琢磨了下诺诺所谓的“潜质”,问:“暴力执法的潜质?” 诺诺无言。 妈哒,还真猜对了呀。 做为盘古世界最重要的公务员机关,地府这么暴力真的好吗? 小姑姑终于找到机会插了进来。“小落,怎么回事,你在跟谁说话?” 呃,忘了这还有人,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我的情况小姑姑也知道,我一指诺诺的方向。“这位是我以前跟你提起过的诺诺。” 小姑姑的眼神霎时警惕了起来,挡在了病床前。“她来这做什么?” 呃,虽然我觉得诺诺是个不错的朋友,但这绝不包括别的人,没有任何人会高兴被无常上门拜访。地府的公务员没事不找上门,找上门就一定是为了勾魂。不怪小姑姑想歪,但这回真不是。 诺诺无语道:“我再怎样也是美人一枚,就这么不招人待见?” 你不提还好,一提,话说,美人你生得很好看吗?唔,至少你的本体模样的确挺好看的,绝艳得令人一见难忘(三途忘川之畔的接引之花,只要不是喝了孟婆汤都不可能忘记)。 许是我的眼神流露出了心里的想法,诺诺更无语了。“我是傻了才跟你讨论这个问题。” 虽然事实的确如此,但我也无奈啊,我的眼睛又不受我自己的控制。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不是这个,我赶紧跟小姑姑解释了怎么回事,诺诺这回上门不是为了勾魂,纯粹是来看热闹的。 确定了诺诺不是来勾魂的,小姑姑这才松了口气。“真是太感谢了,不知道诺诺小姐喜欢什么口味的香,我买来烧给你。” 诺诺:“.....我不是鬼,不吃香,不对,就算是鬼也是吃饭的。” 虽然看不出诺诺的脸色,但看彼岸花花丝的颤动程度,显然是被气着了,我赶紧拽着花走人。 小姑丈终于还魂,恶鬼的事却还没完。 他丢失的魂魄根本不清楚自己去了哪,这段时间又发生了什么,这也正常,只是丢了一魂,不是整魂,浑浑噩噩是很正常的事,可一点信息都没有,你让我上哪去找恶鬼啊? 拿着罗盘,拽着安安,再发动了山庄里所有的非人生物。 “住我的房子,总得交房租吧?我也不要你们缴什么钱,帮我办点举手之劳小事就行。” 玄君用尾巴甩给了我一沓粉红的票子。“房租。” 我去,缴房租有你这么缴的,杀人呢? 看着跟出膛炮弹似的票子,我一把抓住,手掌顿觉发麻,这条死蛇究竟多大力气? “玄君你居然还有钱?”不过我更为惊奇的还是他还有钱这一事实。 从刘元那里赚来的钱我与他对半分了,我的那一半全都给了小姑姑,这一年多为了给安安治病花掉了不少,剩下的虽然还有很多,但就安安那无底洞的情况,金山银山都不够填的,花光是迟早的事。但玄君比安安更牛,虽然他自己很健康,妻儿也很健康,他自己是蛇的模样,上街逛街那是制造恐慌,论理是没有花钱的地方的,但他有。 玄君化不了人形,但白姐能。 之前几百年一直忙着救老公,白姐都没怎么关注过人类社会的变迁,现在一关注才发现:哇,这才多久啊,变化简直天翻地覆(严重不想探究她所谓的才多久是指多久)。 白姐太过关注的结果便是爱上了逛街,吃喝玩乐都想试试,我很好奇,她若非有夫之妖,会不会去尝尝人类男子什么滋味。不是我脑子里想法太污,着实是这家伙玩得太疯。 这一年多陪着阿吉看电视看太多的后遗症:奢靡乱花钱=花天酒地=睡女人睡男人。 更为难得的是,不睡女人也不睡男人,这不到一年的时间,白姐居然就把几百万给花光了。不过也因为钱都花光了,这段时间她都不怎么出门了,一直闷在屋里修炼。 “刚赚的。”玄君回答。 “你又用不着钱。”我奇道。 “老婆用得着钱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二十四孝好老公?不,我觉得,就算是二十四孝好老公也不如玄君。哪个老公会自己不花钱,专门挣钱全都给败家老婆乱花钱,我都不想提白姐因为觉得好玩或有趣而买的东西里有多少是一点用都没有,而她自己买了后也很快失去兴致放在角落里发霉的了。换个价值观正常的人族男子,这会早跟白姐离婚了。 不过说起这家伙用不着花钱的根本原因,我狐疑的问:“你怎么挣的钱?” 非人生物挣钱,大多是以人形在人类的社会打工或经商,可玄君......谁会雇一条蛇当员工?或是与一条蛇做生意?发现蛇能开口说人话没给吓出心脏病都是好运了。 玄君随口回道:“黑吃黑呗。” 我茫然。 白姐提她男人补充道:“前些日子有抢匪抢了银行,老公看到后就把抢匪给抢了。” 这事我有听说,前些日子的抢匪还不知道从哪弄了把抢,当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一个客人可倒了大霉,被顺手开了一枪,现在还在医院昏迷不醒。也因此这事民众的关注度挺高,但警察死活破不了案,那些抢匪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思及此,我忍不住问:“.....抢匪呢?” “吃了啊。”玄君理所当然的回答。 很好,这案子警察这辈子都别想着能破案了,直接定义为悬案可以省不少精力。我犹豫着要不要提醒一下警察局的那些家伙,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干了,但怎么也是前同事,多少有点交情。 不对,话题怎么跑歪了?现在的重点可不是这个呀。 我道:“就这么点钱你就想当房租?” 玄君用冰冷的竖瞳瞅了我一眼,又丢过来一沓钱,一沓又一沓,抢匪究竟是抢了多少钱啊。 “这些钱买下雪莹山庄都够了。” 我道:“你得讲道理,雪莹山庄最值钱的可不是这栋建筑物,而是它坐落在一条灵脉上,你在别的地方买栋房子住下,能这里的充沛灵气?能让你就算身上伤势未愈也觉得舒舒服服的?” 玄君道:“所以我给了你这么多钱啊。” 我也道:“可这不够啊。” 玄君的蛇鳞肉眼可见的竖起了一定弧度,我心里不由咯噔了下,这条蛇在雪莹山庄呆了这么久都惹什么事,也没有传说中凶残恶毒的大妖该有的风范,纯粹就是妻奴一条。我都要忘了这家伙是什么样的存在了,该不会想像吞了抢匪一样把我给吞了吧? 尘寰拉了我一下。“我帮你,这些钱你就收下吧,鹤城不大,少一个人手也不影响什么。” 我正想顺坡下驴,白姐忽的抓住了玄君的七寸,同时将钱抓了回去。“那么多钱拿去缴房租多浪费,我能买不少东西呢,这些天一直闲着,你陪我去逛街。” 玄君委委屈屈的任白姐捏着七寸拎走了。 我抹了一把汗,差点就得上演神民vs凶兽后裔蛇的大战了。 尘寰疑惑的问我:“你似乎很坚持要玄君与白姐帮忙?” 我颌首。“这也是没办法,论起找恶鬼,他们比我们敏锐。” 恶鬼与凶兽的本质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凶兽是最高级的终极版本,而恶鬼是削弱再削弱的弱渣版本(ps:这个弱渣仅针对于神魔,对于普通人,哪怕是弱渣版本也够要命的。)。 凶兽后裔虽然不是凶兽,但从安安的身上我可以确定一件事,凶兽后裔自凶兽那里继承的不仅仅是血脉,还有灵魂的异变,继承了凶兽血统的后裔,灵魂也是向凶兽靠拢的。如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凶兽后裔与恶鬼某种意义上算是差不多的存在,既然是类似的存在,想来它们很容易感应到对方。 凶兽喜欢浊气,恶鬼喜欢的也是浊气,而它们本身就是浊气的一部分所化的极致衍生出来的东西,它们自身的材料便是它们最喜欢的食物。 恶鬼喜不喜欢吃凶兽不得而知,但看安安对厉鬼以及恶鬼的兴趣就知道凶兽是很喜欢吃恶鬼的。 白姐与玄君喜不喜欢不得而知,这么久了我知道这俩位吃过人,但吃没吃过恶鬼,完全没提过。但就算不吃,它们对恶鬼的感觉也一定比我们敏锐,是非常不错的雷达。 听了我的解释,尘寰完全不解:“你不是辞职不干了吗?怎还为了这座城如此冒险?若是惹怒了它们俩,真吃了你,我看你怎么办。” 我理直气壮道:“我现在又想干了。”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不恨了?” 我叹道:“本来就没恨过,只是不再喜欢了而已。” “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保护?” 这个问题要如何回答?我想了想,发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继续:“大概,是因为无法视若无睹吧。” 这座城有很多的妖,血统不纯粹的人,血统纯粹的人,虽然时有摩擦与冲突,但总体上还是相处得很和睦的,然而,这一切都如空中楼阁,摇摇欲坠。 因为支撑它的那根擎天柱已经倒塌了,我不如君长青,但这个时候我是最适合出现在这个位置上的人,若我也不管,这座楼阁将彻底成为空中楼阁,轰然倒塌。 远的不说,就是老狐一家子,若是鹤城乱起来,它们一家子肯定没法再好好过日子,而这样的家庭,鹤城还有很多。 我不喜欢人族了,但我还没厌恶到能够坐视人族和妖族真上演种族大战,虽然天上的那些神仙八成会很高兴,但我不会高兴。既如此,之前是心情不好所以赌气的说罢工放假,不然就我当时的心态,别说化解矛盾,就是抓几个人下锅清炖红烧饲养食人妖鬼都有可能,太危险了。 可现在情绪已经调节好了,至少心气勉强能平和了,自然该继续上班了。 89、第一章恶鬼·异常 恶鬼你跑哪去了啊,你快出来 找了小半个月,别说鬼了,连根鬼毛我都找着。 “阿吉,君长青在的时候都是怎么找恶鬼的?” “君先生啊,他在的时候,根本没有恶鬼敢出现在鹤城。” 原本还抱着期待的我分分钟就萎了,君长青这究竟是有多恐怖?竟然连恶鬼都不敢惹他。越看越觉得,现在的庄主——我是多么的废。 还没等我萎到底,拽着玄君去逛街的白姐给我带回了一个消息:那个人修小子有点奇怪。 我:“人修?哪个?” 鹤城的人族修士是稀有品种,但还是有几个的,这具体指的哪位? 白姐扭头问玄君:“那个小子叫什么来着?” 玄君气哼哼的别过了脑袋。 白姐将玄君的脑袋抓了起来,然后吻上了蛇嘴,法式舌吻,分叉的蛇信子快缠成一团了。 我:“.....”在一个活了二十几年都没谈过恋爱的人面前,还是大白天这么秀恩爱洒狗粮真的好吗? 长吻结束,玄君的蛇鳞仿佛都软了下来。“好像是姓顾。” 我瞠目结舌,美人乡,英雄冢,古人诚不欺我,且这话不管是在人族还是非人生物里都一样管用,真是至理名言。 不过,姓顾,鹤城的人修里有几个是姓顾的? 我在脑子里过了下名单,就一个。 “顾昂他怎么了?” “这些日子鹤城人与妖的冲突次数是不是比以前增加了很多?”白姐道。 我想了想,点头。“我前段时间没怎么管事,有所增加也很正常。” 长时间不工作,再回到岗位时工作量不免大增,反正这段时间我一直疲于奔命,这也是我一直没找到恶鬼的一个原因,时间不够。 不过,我自己是这么看的,但白姐显然不会无缘无故提起这事。“顾昂做了什么?” “我这些天看了不少戏。” “比如?” “他故意制造人与妖的冲突。” 鹤城有很多妖,有的妖甚至与人族结了婚,更多的则是街坊邻居。终究不是一个物种,加上进入近代后华夏盛行的是唯物主义思想,简言之:坚定的相信这世上没有妖魔鬼怪,所谓的妖魔鬼怪都是骗人,是古时候的人不理解一些事情就冠以妖魔的名头,实际上都是能用科学来解释的(我真不知道唯物主义者要如何用科学来解释雪莹山庄这一屋子里的存在)。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引起恐慌,妖与人相处时都是隐瞒了自己的身份的,有的妖就算和人类结婚生子了,也可能一直瞒着自己的身份(运气好的话能瞒一辈子,运气不好的话,也就几年,人与妖生下的孩子多为人族,但也可能是半妖。不管是谁,发现自己作为一个纯人类生下个非人类出来都会怀疑另一半的物种。) 顾昂这些日子也没做什么,他就是帮助不少人重新认识了一下自己的伴侣与街坊邻居,然后给了一些对付妖魔的符咒。 有的人接受了(冷静的回想了下,伴侣与街坊虽然不是人,但也没害过自己,一直相处得很愉快。),但更多的人无法接受,被震惊的不轻,活似被鬼给缠上了,好像自己一直与修罗恶鬼一起生活一般,生命朝不保夕,典型的被害妄想症,妖要吃你们,早吃了,还用得着等现在? 我这些日子一直在和赵哥处理这方面的事,修改那些人类的记忆,给妖换个身份,搬家换个地方(一座城市很大,在同一座城市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一辈子不相见实属正常,若是还觉得不够远的话也可以去别的城市)。 不过,也不是每个妖都能接受自己的身份暴露后枕边人捅自己一刀的事,精神打击太大,失手或蓄意将人给杀了也很正常,但这样也会引起更大的恐慌,因此有的时候我还得镇压甚至诛杀那些精神濒临崩溃的妖。 累得我想死。 赵哥一度开始考虑要不要叫人了,但最后还是没有,鹤城的情况太过特殊,他真叫一大群人来,鹤城隐居的那些妖指不定以为他打算开战,那乐子就更大了。 现在有人告诉我,这些事不是我罢工时间太长和那些妖在生活时太过粗心漏了馅导致的,而是有人故意设计的...... 故意的...... 很好,非常好,顾昂你他娘的找死! 不把你给剁吧了包饺子喂蛇,我跟你姓。 在我抓了一箱子符气冲冲的出门时被尘寰给拦住了。“小落你别冲动,先听白姐把话说完。” 我看向白姐,这还没说完? 白姐看我的眼神显然很无语,好一会才道:“我怀疑他被恶鬼给附身了。” 我一怔,难以置信。“他可是个修士。” 普通人族被恶鬼给控制那是很正常的事,但修士,很难。 修士都有修为,清气萦绕,本身就很辟邪,再加上各种手段,恶鬼附身谁都不会附身修士,那是没事找死。 “你怎么不说他被天魔给控制了?这好歹更合理些。”我道。 天魔劫是修士修炼之路最大的劫难,倒霉的摊上天魔劫的,一千个至少悲剧九百九十九个。 哦,问还有一个如何了?自然是壮烈了。 玄君插道:“正常情况下,修士不会被恶鬼给控制,但他之前为了救人与恶鬼大战,受伤很重。” 我秒懂,所以这是救人反把自个给搭进去了吗? 我打开了符纸箱,一张一张的往外挑符。 普通的符分金、赤、紫、黄四个等级,我这只箱子里的符以黄符为主,次为紫符,然后就没了。 发现我挑的都是紫符,尘寰诧异了下。“你这是?” 我道:“他救的是我小姑丈,给他点面子,让他一次性摆脱控制。” 尘寰瞅着越来越高的紫符,默然无语。 阿吉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怎么感觉你像要把他劈成焦炭?” 我道:“劈不劈得死人我不确定,但一定能让他分分钟清醒过来。” 死不了就一定醒。 一屋子里的人与非人无言的瞅着我,不用想也知道他们一定在心里为顾昂默哀。 滚滚红尘,痴男怨女。 那么,究竟是男更痴还是女更怨呢? 这是值得考究的问题,可惜无解。 不过,从历史上各种各样的诗词、戏曲与史料可以看出,古来多痴情女,而男子,多为多情郎。 看电视和小说的时候,时常觉得那些女子很不可理喻,恋爱失败而已,有必要要死要活的吗?婚姻失败,又怎么了?至于天塌了的模样吗?瞧瞧少凰她长姐多牛掰,丈夫不爱她,宠妾,她就去找第二春,给丈夫戴绿帽,丈夫还没当父亲,她就已经当母亲了。 好吧,你要说少凰她姐这个例子不好,最后死得太惨。那换一个,君族始祖靁,它的初恋是南明帝君,告白,被南明帝君毫无转圜余地的给拒绝了。 初恋啊,被拒绝了也就算了,还被南明帝君表示:你可以在我的子嗣里找一个当伴侣。 这要换个正常人,妥妥的会将此视为奇耻大辱,被气死或自此与南明帝君为敌都是正常,但它却很快接受了现实,然后花了几十万年的时间调整心态,不再爱南明帝君。 用几十万年的时间不再爱一个人,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可想而知,它曾经有多爱,但意识到得不到,并且自己可能因为此事而道心崩溃后它最终选择了不再爱。 为什么它能在恋爱失败后调整过来,为什么电视与小说里那些人却不能,最终变成了悲剧主角? 现在我可以肯定,电视和小说虽然有来源,但被改编得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证据?瞧瞧眼前这位。 “大师,这道符真的能对付那个妖?” “你不信我?” “我信你,但那个妖怪,我怕这道符杀不了他,到时候......” “放心,到时我会出手的,一定会杀了他。” “那就好,大师你可一定要及时出手啊。” 我忍了忍,终于不想忍了,再听下去我真会忍不住找刀子砍人了。 九张符飞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符阵将顾昂困在了中间。 正准备捏诀催动符阵,忽见顾昂抓着那个女人挡在了前面。 我顿住了捏诀的动作。 顾昂让洗礼一番最多去掉九成命,但那个女人,妥妥的死无全尸。 “顾昂”疑惑的看着我。“你是谁?” 咦,这家伙不认识我?恶鬼不是能够腐蚀人心,同时偷窥宿主所有记忆吗? 我含笑自我介绍道:“在下雪莹山庄新庄主。” “顾昂”沉默须臾,显然是猜到我怎么会在这了,很快就贱贱的道:“庄主怎么不动手了?” 妈哒,你前面拿着个肉盾你让本庄主怎么动手啊? 我道:“有本事你把肉盾踢开,咱俩单挑。” “顾昂”讥笑:“你当我傻呢?” 我无言,但肉盾终于回过神来了,惊恐道:“大师,您这是?” “顾昂”没理会肉盾,我好心道:“你眼前这位大师被恶鬼给附身了,吃人的哦。” 看得出来,肉盾小姐更惊恐了,居然冲着我道:“大仙救我。” 我很是爱莫能助的道:“很抱歉,我恐怕不能救你了,你看,他现在抓着你当肉盾,我要对付他就得先对付你。若要救你就得放了他,但他现在附身的人是我的朋友,若是就此放他离开,我这朋友就完了。亲疏远近,我想能理解的。” “顾昂”道:“那你动手吧。” 肉盾都哭了。“不要啊......” “哭得真难看。”我说,却没动手,虽然看肉盾很不顺眼,但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让我劈死她,我也有心理障碍,做不到。 我纠结的捏着诀,妈哒,让我杀人我做不到,让我放了恶鬼我也做不到,别看顾昂现在还没被腐蚀,但他现在就跟生了癌似的,初期是不严重,但拖得久了,妥妥的没得救。今天是我有准备所以能找到恶鬼,但恶鬼逃脱后躲起来等顾昂没救了再出来,那我得悔死。 妈哒,人生怎么就能这么纠结?我今天出门时真应该看看黄历的。 我正纠结着便见那肉盾作死了起来,自己挣扎了起来,勇气可嘉,可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你现在面对的根本不是人啊。 我捏诀,想趁这个机会一道雷劈开俩人,但肉盾实在是太孱弱了,有勇气对付恶鬼,却被恶鬼轻轻松松一招就摆平了,恶鬼捏着她的脖子将她整个人提得离开了地面。“庄主还不让路吗?” 90、第一章恶鬼·难缠 肉盾的脸越来越难看,最终变成了紫色,再过几秒就可以去城隍庙登记了。 我咬了咬牙,狠心对肉盾道:“你放心去吧,只要你阳寿未尽,我一定让你还阳。”就算你的躯体不能用了,大不了我再给你找一个身体,三千大千世界这么大,我就不信找不到一个可以给你用的尸体。 肉盾小姐哭了,我挺想不忍的不看,但怕这么一瞬恶鬼做别的事情而我没注意到就得悲剧,因此哪怕不忍,我仍旧看着。 恶鬼估计也没想到我这么狠毒,无语的将肉盾放回了地面。“新庄主你可比君长青狠多了。” 我讶异:“你认识君长青?” “百年前有过一面之缘。”恶鬼随口道。 百年前?恶鬼您老高寿啊? 见了我的惊讶,恶鬼似乎想得意的说什么,但一阵非常难听像是一群鸭子在相互斥骂的声音响起。我靠,什么声音?这难听程度,惊天地泣鬼神! 我本能的捂耳朵,难听,好难听,然而这声音太变态了,捂耳朵都没用,魔音穿脑,生不如死! 在我死命的捂耳朵时,恶鬼却一脸惊恐的松开了抓着肉盾的手。 好机会! 顾不上捂耳朵了,忍着魔音穿脑的声音,捏诀! 轰轰轰....... 也没指望一次就轰中,因此我飞快的捏诀,覆盖性的地图炮攻击。然而恶鬼竟然没躲,傻了?白费我的地图炮了。既如此,炮火集中,轰! 天雷集中轰了足足三分钟,三分钟后我握着玉剑跳了过去,天雷过后的地面上躺着一截焦炭,还有非常微弱的呼吸。换个普通人族,就算不死也得惨,但修士的生命力,肯定死不了,说不定还有力气反击我。保险起见,我用玉剑拍了拍“焦炭”,没反应,再拍,还没反应,再再拍...... “庄主......你够了......” 听着焦炭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又重重拍了一下,这下拍的很重,相信这家伙绝对没有爬起来的能力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是因为什么才决定一起对付尘寰的?” “焦炭”奇道:“不是对付的豺吗?” 我松了口气,很好,现在这个是货真价实的顾昂,不是里子被换了的赝品。“我说你怎么回事,居然被恶鬼给控制了。” “马有失蹄。”顾昂一脸往事不堪回首。“这次真是多谢庄主你了。” 我摆手道:“不客气,你少惹点事,让打电话来口你的人少点我就很满意了。” “那是你的帮手?” 帮手?什么帮手? 我顺着顾昂的目光望去,之前被一道雷电劈开且摔倒的肉盾这会已经被人给扶了起来,扶她起来的是一只......好肥的班鸩,不对,那不是班鸩,那是灌灌。 我大抵知道之前那阵魔音穿脑的声音是谁发出的了。 “那应该是她男朋友,不是我找来的帮手,哦,这会应该是前男友了。”我说。 这么一会的功夫肉盾还在灌灌怀里后怕不已的痛哭流涕,灌灌却在她的情绪平缓下来后将她从怀里推了出来。“我们分手吧。” 顾昂疑惑的看着我,眼睛分明写着:这世界变化真够快的。 我心说,这不是变化真够快,是必然,再心宽的人都不可能再接受一个想杀自己的女人当女朋友。这可比同床异梦严重多了,同床异梦至少不会死妖,这女人却是会趁妖睡着了的时候往妖的心脏上捅一刀。 没理会那对跨物种恋人会如何,我问顾昂:“你身上有硬币吗?” 顾昂茫然的看着我,我道:“你不会觉得你现在的样子还能移动吧?我可不是专业的。” 顾昂身上有硬币,但之前被天雷给轰了那么久,完全变形了,肯定打不了电话,我正琢磨着怎么在不加重伤势的情况下把这截“焦炭”送医院去,一只肥鸟将“焦炭”给背了起来。 我一怔,肥鸟问我:“去哪家医院?” 我瞅了眼被肥鸟丢下一脸哀怨的女朋友,说:“xx医院。” 顾昂这情况委实有点严重,腊肉的医术可以说整个华夏最棒的,从事医疗工作已有一千年的工龄,找他看看比较放心。 腊肉出马,顾昂从急救室里出来的时候情况已经完全稳定了。 “身体上的伤害最多一个月就能恢复,但被.....劈得太严重,伤了灵台,需要找个灵气充沛的地方养很长时间。” 我奇道:“伤了识海?”我下手有那么重?不否认我劈了他的脑子,但我很有分寸的,不至于如此严重。 “他的识海两度受创。” 呃,懂了,恶鬼上了他的身那么久不可能没对他灵台中的灵魂动过心思,但恶鬼不认识我,显然是没得到他的记忆,也就是失败了。而要从恶鬼的手里保住自己的灵魂不被腐蚀,顾昂不可能没付出代价。 反应了过来怎么回事的我对腊肉感激道:“谢谢卫医生了。”伤这么重还能救回来,并且只是需要调理很长时间,而不是变成白痴或是落下什么后遗症足可见腊肉的医术之精湛。 顾昂暂时还不能出院,我拿着他给的号码去给他的家族打电话,他这情况,需要休息的时间很长,修真家族的老宅或门派所在都是钟灵毓秀的地方,灵气充沛,且有他的家人照顾,怎么也比我找保姆照顾他要仔细。 出了医院,我突然转身瞅了瞅,什么都没有。顿觉无语,究竟想干什么啊? 我摇了摇头,也没说什么,拿着向腊肉借的钱给顾昂的家族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人听声音应该是个八九岁的孩子,不过挺早熟的,听了我打电话的原因后居然没去喊大人,而是表示:五天后就到鹤城。 我去,五天,顾昂你家是有多远? 五天后,顾昂被他的家人带走了,来的居然就是接电话的那个小子,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叫顾钰,顾昂他弟。顾爸顾妈你们对孩子还真是放心,大儿子在外头受了伤居然不亲自来,而是让还没成年的小儿子来接,心宽得简直没边了。 送走了顾昂,没等我喘口气,小姑姑就打电话来了。 小姑丈出事了。 我着急忙慌的打车过去,进了门一看,高岚在陪安安玩,而安安在玩一柄玩具剑,玩得很欢,看上去很无害,很可爱,但......考虑到这家伙证道成神的道就是剑道,我一点都不怀疑她能拿着纸糊的剑完成万人斩的记录,只要她想。 我瞅了瞅安安,发现她的剑虽然没有有意无意的指着谁,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屋里不管发生什么意外,都不会妨碍到她,因为所有空当都让她给完美的堵上了。 这家伙.......身经百战啊,我还是头回发现这世间竟然有人能做到完美防御,呃,这家伙如果算是人的话。 不过,在自己家里你摆这么个完美防御的姿态是干嘛? 我的神经不由紧绷了起来。 小姑姑和小姑丈坐在沙发上,小姑丈看上去非常的疲惫,疲惫的好像刚与人生死搏杀三百回合似的。小姑姑,我都不想去回忆她这一年究竟过得有多倒霉了,眼睛里的担忧刚过去,新的又来了,简直衰神附体。 我在另一个沙发坐了下来。“怎么这么着急的喊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知不知道我这一路上赶过来差点断气。” 小姑姑看了眼小姑丈,道:“他这些日子很奇怪,说他脑子经常冒出一些奇奇怪怪不像他自己会有的想法,他有的时候都觉得自己要精神分裂了,分裂出一个和自我完全不同的人格。” 我懒洋洋道:“工作压力太大了吧,小姑丈不是我说你,你还是找个时间把你以前那些没用上的假期一次性用了,好好放个大假,保准精神舒畅,压力全消。” 小姑姑瞪了我一眼,我无奈坐直,示意她继续,我洗耳恭听。 “他不止是有些奇怪的想法,有的时候会做出一些他根本不会做的事。” 我问:“比如?” 小姑姑有些难以启齿,也可能是气的,脸是红的,我严重怀疑是后者。不过,小姑丈你是干嘛了?小姑姑脾气素来很好,以前除了有人拿我看不见的事羞辱我,她永远都是一副温柔知性的模样。 小姑姑不开口,我便看向小姑丈。 小姑丈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睡着了,然后被叫醒的时候我发现我拿着刀在安安的床前。” 我一怔,立时明白安安为什么一副完美防护的姿态了。“安安看上去没事啊。”虽然一副完美防御的姿态,但安安整个人看上去好像.....不对,她身上有血腥味。 小姑丈有点迟疑,小姑姑道:“你给他看看吧。” 小姑丈闻言,将衣服给脱了,我不解,但他的t恤脱下后我就瞠目结舌了。 小姑丈身上全是纱布,缠得很紧也很厚,但仍旧能看出伤口的严重,因为纱布上全是血。伤口太严重,所以哪怕用了药,也缠了纱布也仍在流血。 “这是?”我用眼角余光瞅了眼安安。 小姑丈头疼的道:“我也不知道,我醒过来的时候就这个样子了,但婴儿车上有很多劈砍的痕迹,我觉得,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应该是想杀了安安。” 我奇道。“你这也太笃定了吧?” 小姑丈道:“之前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有个声音在怂恿我杀了安安,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了。”小姑丈痛苦的抓着脑袋,显然,再这样下去他就算没精神分裂也快差不多了。 小姑姑道:“我怀疑他是被什么东西给缠上了。” 我瞅着小姑丈,身上是有点黑气,但他之前碰上过恶鬼......嗯,这都这么多天了,怎么黑气还没散? 我不着痕迹的瞅了眼安安,安安用口型表达了两个字:恶鬼。 91、第一章恶鬼·诛鬼 我果断将安安抱了起来,同时小姑姑道:“我看看安安的状态。” 进了高岚的屋子,我砰的甩上了门将想跟着进来的高岚拦在了门外,这才问安安:“小姑丈现在是原版还是换芯版?” 之前以为那一番雷电洗礼,恶鬼铁定玩完,没想到这恶鬼的道行如此深,竟然没挂,不过这也更后怕啊,不知道小姑丈...... “原版,这个身体的便宜父亲在凡人中堪称佼佼者,不,他的意志力便是与神人比也不差,那些家伙根本就是一群废物。”安安很是赞赏的道。 我不解:“什么意思?” “我本来打算杀了他的。”安安淡淡的说着对于普通人而言绝对大逆不道的事情,但我知道,她不是说说,她是真的做得出来。小姑丈拿她当亲生女儿,但她未必拿小姑丈当亲爹,且,就算是亲爹,她不也砍了她亲爹吗?再砍死个便宜爹又有什么关系吗? 我道:“可你最后没把他砍了。” “因为他在最后关头从恶鬼的手里抢回了身体的控制权。”安安道:“既然没了威胁,我还杀他做什么?” 我错愕道:“那小姑丈的确挺厉害的。”恶鬼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源自于人心,除非你真正意义上的无欲无求,否则只要你有欲望,它就能见缝就钻,然后利用你的欲望腐蚀你。 恶鬼腐蚀人心,变相证明了这世间最可怕的正是人心,有几人能够摆脱人心中的劣根,不受恶鬼的控制? 恶鬼本来就是人创造与吸引上身的,给别人下了请柬,客人上门了,可不一定会顺你的愿离开。 安安支着下巴很是怀念的道:“嗯,他与我长姐挺像的,自身的行为必须出自自己的意志,不允许旁的任何因素操控自己做出违背自身意志的事情来。” 我心里无言,你长姐?南明的先君?那可是神族挺有名的明君啊,你一个神竟然拿一个凡人去与神族的明君相提并论,真是.....出人意料。 这是在夸小姑丈还是在变相羞辱你姐?我很是怀疑。“你长姐是神,小姑丈是人,两者能放一起比较?” 安安茫然:“为什么不能放一起比较?” 我现在可以确定这家伙不是在羞辱她长姐了,也不知这家伙的性格是怎么养出来的,古神要都是她这德行,大洪荒时代何至于闹得那么生灵涂炭? 佛说众生平等,世人感慨佛之慈悲,却不去深思究竟所谓众生平等的本质:不论王侯将相亦或地上爬的蚂蚁都是一指头就能碾死的存在,自然众生平等。 或许佛不是这种看法,但在我的感觉里,神却是如此看待芸芸众生的。 少凰难怪会是神族赫赫有名的暴君,当个人的三观与整个世界都格格不入,又是一个君王,能不成暴君吗? 心思虽百转,我却没说出口,而是道:“恶鬼不是专挑那些心中有负面想法,心理又不够强大的人下手吗?小姑丈既然能从恶鬼手里抢回身体的控制权,足可见他不合恶鬼的口味,恶鬼怎么会找上他?” 恶鬼源自于人心的恶念与欲望,一个人心里很想将另一个给剁了,却不敢,只敢在心里暗搓搓的想,久而久之,恶念离开,通过吞噬别的恶念,最终化为恶鬼。刚诞生的恶鬼无形无相,也没多大力量,需要不断吞噬堕落腐蚀得透透的灵魂来变得更强。越是罪恶,欲望越强烈的灵魂,它们越喜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吞噬了足够的堕落灵魂后,恶鬼便可化为人形,向着魔道迈步,有朝一日问鼎魔神位阶。 不过魔神也不是那么好问鼎的,对于可能问鼎魔神的恶鬼,天下修士不论人修还是妖修都会联手诛杀。 为毛人与妖会合作? 因为不合作都得死啊。 曾有恶鬼得大机缘修成魔神,它所在那一方天地也在它成就魔神位阶时被它所吞噬。不过那个魔神也没什么好下场,纯粹恶念凝结的恶鬼,对于凶兽而言着实是大补,因而引来了一只凶兽闇,被闇给吞了进补。 那件事也给了闇一个创意,它开始刻意饲养恶鬼,待恶鬼化为魔神,世界毁灭之时便是它大快朵颐之时,它也用这种方法荼毒三千大千世界,不知有多少世界因此而毁灭,地府到现在都拿它没辄。 言归正传,虽然堕落的灵魂于恶鬼而言是补品,但能够让它们满意的补品却不多,必须是堕落到极致的灵魂才能对它们有增益。为了吃到更好的补品,恶鬼很聪明的学会了养成补品。 挑选那些心中有着很强烈的欲望、心理又不够强大很容易被钻空子的人附身,然后向放大镜一样无限制的放大宿主心理的欲望。当宿主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臣服于恶鬼,为恶鬼所驱使到处伤人害人时,它的灵魂也会越来越黑,当灵魂完全成熟之时便是恶鬼享受美味之时。 小姑丈这种,完全不符合恶鬼培养补品的标准,有这攻克小姑丈的功夫,它都能吃上几十顿好的了。 安安道:“爸爸不符合恶鬼的口味,我很符合呀。” 我道:“那它怎么不附你身......”话说到一半忽然想起眼前这位的里子可不是人,恶鬼附她的身无异于找死。 回过神来,明白安安什么意思,我大为惊叹:“恶鬼口味真重,你可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吃了你的灵魂也不怕吃出后遗症。” 凶兽能吃吗? 能吃就怪了,这玩意是浊气所化,从躯体到灵魂都是纯粹的浊,毒得很。 有多毒? 大洪荒时代有只叫清弥的凶兽出于好奇做了个实验,它抓了一个上神,敞开灵魂(字面意义上的敞开灵魂)与那个上神进行最深层的交流。直视凶兽灵魂尚且有后遗症,何况是最深层的交流,那个上神最终道心崩溃,疯了,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杀戮毁灭的疯子。 虽然安安不是凶兽,但它的灵魂,真把它给吞了的话,比起当年被清弥抓住做实验的倒霉蛋只有更悲剧没有最悲剧。 安安道:“恶鬼是恶念所化,与凶兽一般皆为浊气的衍生物,只是没有凶兽纯粹,吃了我,它有很大希望化为鬼魔中最高级的魔神。” 我忍不住那只恶鬼点蜡。“你把它给吃了?” “它跑了。” 我一怔。“你都把小姑丈给打成那个样子了居然还吃不了那只恶鬼?” 安安示意我瞅了瞅她的身体,我不解,短胳膊短腿,很健全.....等等,短胳膊断腿?我懂了。“那可真是遗憾,小姑丈白被你揍了。” 安安闻言道:“他身上的伤只有贴着心口的那道伤口是我做的,别的都是他自己做的。” 贴着心口?我心中一寒,安安你还真的是对他动了杀念啊。“他自己做的?我不记得他有自虐倾向啊。” “恶鬼控制他的身体要杀我,他不干,但一直抢不回身体全部的控制权,便自残了。” 我摸了摸安安的脑袋。“他很爱你。” 安安道:“我知。” 我语重心长道:“我能理解你杀他是为了自保,自卫杀人天经地义,但他也不是出自本意要杀你,若再有这种事,你能别第一反应就是把人给杀了吗?” “快刀方能斩乱麻。” “可你也把人命给斩没了。” “我会还他一个幸福美满的来世。” 我错了,这家伙就算是神族中的奇葩,本质上也是一个神。 我努力跟少凰讲道理。“对于人而言,前世不可知,来世不可期,活好今世才是最重要的。前世再好,没了今世记忆,身份容貌喜好都变了,今世所有爱恨都没了,那还是自己吗?” 安安理所当然道:“只要灵魂还是那一个,自然还是原来那个人。” 妈哒,这理没法讲了。 我很想抽自己一耳光,换了个思路。“就算那还是原来的那个人,可你确定你弥补给小姑丈的是他想要的?” 安安默然。 谢天谢地这不是传统的神,与人的区别只是认知不同,若是个传统而思维逻辑正常的神,这理就真没法讲了。传统的神可不会考虑蝼蚁的悲喜,它给,你就得受着,至于这样的弥补是否你想要的,不过无关紧要的小事,不值一提。 咦,我为什么会觉得正常的神会这样? 我到目前为止也就跟眼前这一个神打过交道吧。 过了许久,安安道:“再有下回,我不伤他性命就是了。” 总觉得不伤性命的后面应该还跟着句缺胳膊断腿不保证的潜台词,但少凰这么暴君类型的神能够这样保证已经是很给面子了,我也不好意思再追着要她保证毫发无损。 确定了怎么回事,我将安安抱了出去,解释了怎么回事,表示现在已经没事了,然后向小姑丈表示赞扬:得亏你从恶鬼手里将控制权给抢回来了,不然你这会已经是尸体一具了(不过明面上可不能这么说,我说的是,得亏你厉害,不然安安就死定了)。 解释了怎么回事,我也顾不上小姑丈这个无神论者这会三观崩毁重建的进度如何,拿出了一沓辟邪的符贴了屋子的各个角落,确保不会再有恶鬼敢造访。虽然我个人觉得,有安安这么尊大神镇宅,应该没恶鬼会再来,但也保不准。 有一定希望成就魔神之位,魔神啊,位阶等同于上神。 修炼之路的终极便是上神,呃,也不一定是上神,可能上神的上头还有个神尊,但就算不是终点,仅仅这能够视众生为蝼蚁的上神之位也足够大多数生灵为之疯狂了。 不成上神,便成蝼蚁。 这是大洪荒时代的法则,进入现代虽然没大洪荒时代那么明显了,但本质并未改变。只是众神被神尊给拘在了神界,出不来,因而世人没什么感觉。但有个什么意外而产生接触的话......现在许进不许出的此方世界就是个活例子。 抱着安安,我忽然有种抱着烫手山芋的感觉,这家伙现在不止有众神虎视眈眈,还有各路妖魔鬼怪啊。 我去,自家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居然有这种报应。 我忍不住对安安嘀咕道:“你说我小姑姑是不是得罪谁了?你投胎居然投她肚子里来了。” 苍天为证,我这纯粹是随口抱怨,垃圾话而已,不成想,安安竟然认真想了想,然后回答:“大概是因为我曾经救过她吧。” 我懵逼的瞧着安安。“啊?” 安安道:“那大概是三万年前,也可能是三十万年前,反正差不多的时候,那一次我是以乞丐的身份在街头流浪,看到几个熊孩子用水冲蚂蚁窝,便顺手收拾了那些熊孩子,帮那些蚂蚁重新筑了巢,妈是那些蚂蚁中的一只.....你什么眼神?” 我惊叹道:“帮蚂蚁筑巢,我没想到你会做这样的事,一般来说,不管是人还是神,应该都不会做这种事吧?就算真有人想这么做,也不可能知道怎么做。” 安安默然须臾。“本来也不会的,但长姐她经常做这一类的无聊事,我看多了,便懂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时下意识就那么做了。” 你长姐?想想诺诺给的资料里关于她长姐的那些记载。 汗,一个能在自己的登基大典上大开杀戒的君王居然有这么温柔的一面? 诚然,我觉得少凰与她长姐不是一个类型的王,少凰是暴君,她姐是很有帝王心术的“仁”君。但现在,我严重怀疑她姐是怎么坐稳王位的,一个会帮失去家园的蚂蚁筑巢的神,心地必然无比的仁慈,但王座之上,容不下良善。 我向小姑姑借了安安,以安安可能受了惊,带她出去兜兜风为由将小家伙给征用了,确切说是她把我给征用了。 “走快点,痕迹快消失了。”安安道。 我无语,谁能想到这家伙短胳膊短腿根本追不上恶鬼,却在恶鬼身上施了个咒,能够短时间感觉到恶鬼经过的地方。“你不是没法力了吗?” “之前吃了厉鬼,得到了一点力量。” 哦,又差点忘了凶兽这种变态特质,越吃越厉害。 “不是,就咱俩去收拾恶鬼?”我道。“不叫人吗?我身上的符用得差不多了。” 虽然有随身带着几沓符的习惯,但这些日子事情实在是太多,我的存货已经差不多了。 安安道:“你只要按住它不让它跑了就行。” 我很想扶额。“姑奶奶,那可是恶鬼,按着它,它要是上了我的身怎么办?我可不想被它控制腐蚀,最终沦为恶鬼的大餐。” “它腐蚀不了你。”安安笃定的道。 我无语道:“你对我可真有信心啊。” 安安更无语的看着我。“你知道吗?在我看来,你就像是一顿满汉全席,整个地球的灵魂加起来都没你补。” 要不是已经熟了,知道这家伙不是什么丧尽天良的神,我这会准把人丢出去。“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还有唐僧肉的潜质?” “元神所呈现的姿态是每个人最本源的姿态,人类修炼而出的元神必然是人形,妖族修炼而成的原形则一定要是本体的姿态,表姐你的元神是什么样的?” 我无言,我的元神是什么样的?自然不是人形。 可我本来就不是人呀。 安安的追踪咒还是挺有用的,一路闲聊中,终于看到了恶鬼,在一家餐馆里,里头有一对小情人在吵架,确切说是前情人。女的已经被男的单方面分手了,就在几天前。 看到那个女的,我虽觉得意外,但细想又觉得情理之中,那个女子很合恶鬼的口味。 “......我之前并不是有意的,是那个男人骗我,我现在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我们已经分手了。” “#$%....” ........ 我抱着安安在门口坐了一分钟后餐馆里面到了摔盘子的地步。 安安点评道:“女人发脾气的时候还顶嘴,这个男人也太会作死了。” 我默然须臾,忽问:“安安,我问你个事,你是什么性别?” “显而易见的事。” “我不说你现在的身体,我是说你做为神的时候。” “我是上神。” “我知道。” “上神是没有性别的。” 所以我可以理解为你混迹人间的千万年睡过男的,也睡过女的,真正意义上的男女通吃吗? 我正无语着,里头已经上演到到见血了,那女的居然拿着餐刀想杀肥鸟,我去,都知道肥鸟不是人了你还敢这么做,真是包天胆啊。 肥鸟也很意外,然后被捅了个正着。 呃,忘了,里头还有只恶鬼呢。 我赶紧抱着安安进去救鸟,谁知才冲进去就重温了之前那难听到让人想死的声音。 灌灌的声音之难听,真是名不虚传。 我忍着魔音穿脑的痛苦按住了将恶鬼和那个女的一块按着,同时将安安拽了过来。“快吃。” 安安瞅着女子,没动。 我道:“你不是要吃恶鬼吗?怎么不吃了?” 安安道:“她的灵魂已经被恶鬼给彻底腐蚀了,我若是吃掉恶鬼,它她已经被恶鬼彻底控制的灵魂也无法幸免于难。” 我一怔。“这最多一个晚上吧,恶鬼腐蚀灵魂的速度有这么快?” “恶鬼之前几天并不是一直都呆在爸爸身体里的,它不敢在我有防备的时候离我太近,毕竟,我和它并非单向的食物链。” 懂了,难怪恶鬼跑了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丫根本没跑,而是就地找了个人附身,然后藏得深深的。恶鬼附身于人,必然作恶,可它若只是隐藏,不作恶,那还真没法察觉。 “吃吧。”我说。 92、第二章水鬼·迟钝 你见过水鬼吗?死于水中,不得往生,需要寻找替死鬼的一种鬼。 你见过死活投不了胎的水鬼吗?——庄主。 洗澡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答曰:毛巾、肥皂、澡盆(也可以是浴缸)。 那么,洗澡的如果不是人呢?如果洗澡的是两头体型堪比火车的非人生物呢? 答曰:钢刷、特质肥皂(酸性很强)。 为毛用钢刷? 因为毛巾擦不掉那些污垢啊,话说,玄君几百年没洗澡我能理解,呃,严格来说,它也不是几百年没洗澡,而是几百年都泡在水里,你要说它泡了几百年的澡也行。只是,泡澡泡得越久越舒服,但泡个几百年......身上妥妥的长水藻和水生物,比如贝壳螺蛳之类的,反正藏污纳垢得很。 可是,白姐啊,你怎么也几百年没洗澡啊? “我一直都在水里啊。”白姐理直气壮的回答我的疑问。 水族就是这点不好,成天泡在水里,天天都在洗澡,洗了等于没洗。 我还是有疑义。“我记得你们每天都有洗澡的。”有时候还是洗的鸳鸯浴,完全不考虑其它住客的感受,浴室是公用的啊。 白姐反问我:“你人形的时候能清洁鳞片里的污垢?” 我秒懂,也慌了。“不是,我家的浴缸可容不下你们的本体。” 要清洁鳞片里的污垢必须现出本体,问题是这俩坨的本体......别说浴缸了,就是房子都得撑破。 “放心,我们是去沅水里洗。” 我松了口气,哪还好......好个屁,沅水倒是容得下这两坨,但这两坨出现在沅水,活生生的新闻头版头条,还是震惊全国的那种。 “我说,赵哥这段时间也挺不容易的,你们就别祸害他了。”我这绝对是摸着良心说的良心话,虽然恶鬼已经进了安安的肚子,但它造成的影响却没完,人与妖的冲突已经被催化出来了。别人放了一把火,把人给抓起来枪毙了也不能改变房子已经烧起来了这一铁的事实。 我和赵哥这些日子都累得想死,便是如今的休息时间也是因为我之前跟一只妖大战时受了伤,加上符都用完了,这才得以喘口气。可即便如此,也只是不用干架了,还是得画符为很快就会重新开始的战斗做准备工作。 越想越觉得就那么让安安吃了恶鬼太便宜它了,奈何它已经被吃了,彻底的消失了,我也没法将它揪出来满清十大酷刑伺候,如果十大酷刑对恶鬼这玩意有用的话。 表姐表示让我放心,拎着专门准备的盥洗用具走了。 我犹豫了下,还是给赵哥打了个电话让他有点心理准备。 事实证明,我多虑了。 虽然玄君对法律完全没认知,更没顾虑,但白姐还是很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的,这夫妻俩洗鸳鸯浴时还记得下了雾。虽然这个季节下雾挺稀罕的,但......不应该有雾的季节出现雾总比活生生目睹一头角龙一头蛇(如果目击者能够区分这两者的区别的话)洗鸳鸯浴好。 几百年没好好的洗洗刷刷,这俩坨天天去洗,刷了两天,钢刷的刷针都秃了,这两位居然还没清洁干净。 我去,这不是几百年没洗澡,这是几千年没洗澡吧? 思及这些妖族的习性,我忽的看向在帮我画符的尘寰,说起来这两位主的本体也挺庞大的,这么久我也没见他变回本体清洁过。 尘寰警惕的看着我:“干嘛?” 我问:“我能看看你的妖族形态吗?” 尘寰微怔。“怎么突然想看我的妖族形态?” 我坦诚道:“好奇你几百年没洗澡,身上有多少虱子。” 不知道为什么,尘寰的表情黑得堪比锅底,我有说错什么吗?妖族几百年不洗澡应该不稀奇吧? 尘寰手里的毛笔微微弯折,好一会才道:“妖族也爱干净。” 我一指刚出去洗鸳鸯浴的两坨。“几百年没洗澡。” “水族不一样,它们本身就生活在水里,除非专门用工具清洁,否则根本清洁不干净,身上乱七八糟的水生寄生物也生长的很多,自然如此。” “可我一直没看你洗澡。” “我每天都有洗,是你没看到。” 每天都有洗,我沉默片刻,想起了一件事。“所以浴室里有时莫名其妙出现的那些毛发是你的?” 浴室里有时会捡到几根白毛,不过我也没太在意,这一屋子的生物,以阿吉为例,每回换季都会掉毛,到处都是毛,久而久之,屋里捡到毛发,只要不是来找茬的人留下的我都不会在意。现在尘寰这么一提,妈哒,不会是这家伙的吧?狼毛虽然不多,但出现次数挺频繁的,扫了一回,下回还会有几根。 尘寰颌首。“下回我会收拾得更干净一些。” 我挺遗憾的叹了口气。 尘寰奇道:“你很想看虱子满屋子爬?” 我摇头。“我只是挺想看看你的原形。”毛茸茸的狼,说起来,撸毛的感觉真的很舒服啊。 当年在靁泽边的大妖巢穴里见到这家伙的时候就是因为这家伙的身上的毛撸起来特别舒服才把狼从大妖的砧板上救下来的。 我感叹道:“当年第一次见你,你身上的皮毛油光水滑的,啧,我撸过很多人的毛,就没有比你更舒服的。” 阿吉吐出了三个字:“绒毛控。” 我笑道:“人各有所好,我就是喜欢撸毛,这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啊,安安她长姐可比我严重多了。” 安安长姐,啧,不仅是绒毛控,还完美的继承了禽鸟爱美的天性,喜欢撸毛,但不漂亮的毛她不撸,但毕竟起来,她更喜欢撸走兽的毛。而我,我个人觉得,自己更喜欢撸禽鸟的毛,仿佛很久以前撸过什么禽鸟的毛,而且时间不短,撸毛的感觉特别舒服。 不过,那大抵是我的幻觉,我虽然自小就喜欢绒毛,也撸过很多禽鸟的毛,但并没有哪一只禽鸟的羽毛让我觉得特别的温暖舒服。 我喜欢撸毛,却不会伤害到别人,而安安她长姐,听说修为不够的,被她逮了撸毛撸不了几天就会变成秃子,因此想撸把毛还得考虑别人修为。 尘寰插嘴道:“当年那只金翅雕大妖也是你的撸毛对像之一?” 我颌首。“对啊。” 尘寰颇为讶异,略古怪的道:“它脾气真好。” 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什么意思,金翅雕当年可是差点就把他给做成了狼肉脍。“它在靁泽生活了好几万年,和我族很熟,我自小与他相识,他就相当于我的爷爷,与我相处时脾气自然好。”换言之,和不相干的人相处时就不一定了。 尘寰将符纸的最后一笔画好,忽然变回了原形,袖珍版的,个头也就比阿吉大一点。 我怔住。“不画符了?” “不是想撸毛了吗?” 呃,我的确是想撸一把毛,但撸普通动物的毛和亲戚长辈晚辈的毛是一回事,撸你的毛又是另一回事啊,你有灵智啊,又不是我的长辈或晚辈,而且你还是公的啊。 我迟疑的不敢下手。 尘寰问:“不想摸我就变回人形了。” 妈哒,先撸一把毛再说,我将尘寰抱了起来,摸了摸毛,许是妖族修炼更有灵气,也可能是伙食好的关系,这家伙的皮毛比起当年在靁泽更好了。 “咦,不是不摸我的羽毛了吗?怎么又改主意了?” “之前不摸是因为我不想爱你了,在调整自己的心情,去忘记曾经对你心动时的感觉,这个时候如果摸你的毛,我会前功尽弃的。” “那你现在是调整好了?” “对啊。” “不爱我了?” “你很遗憾。” “不,我为你高兴。” “高兴我不再爱你了?” “高兴你学会了调整心情,以及,知道你对我并不是爱。” “我的确爱过你啊。” “那只是你以为,但实际上,那并不是爱,你只是很喜欢我,非常浓郁的喜欢,但那并不是爱。” “说的好像你爱过一样。” “这种爱,我没有爱过,但我看过别人爱过,这种爱是带有占有欲的,且会导致嫉妒,但你从来都没有独占的欲望,更不曾嫉妒,你只有戏谑与看好戏的心情。”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这几十万都是在纯发呆?” “至少你理清了对我的感情。” “小落小落......” “啊?”我茫然的回神。 尘寰疑惑的看着我:“你刚才的样子有点奇怪。” 我本能的摸了摸自己的脸。“没长鳞片啊。” 自从身体长出鳞片后我没少检查自己的身体,衣服下有鳞片还好,但衣服没遮住的皮肤上长了鳞片,那乐子就大了。 尘寰摇头。“不是鳞片,是......” 尘寰似乎很是迷惑,不知道用该什么词汇来形容,最终还是阿吉道:“不像个人。” 我:“.....我本来就不是人吧。”这也就我不是人,换个正常人在这,阿吉你这么说,早把你吊起来狂抽了。 阿吉瞧了我一眼,无语道:“你刚才有一瞬的眼神有点像少凰。” 我不可思异:“我像婴孩?” 阿吉彻底不开口了。 尘寰道:“它不以人的身份看人时的眼神,你刚才有点像。” 安安不以人的身份看人时的眼神,那是少凰看人的眼神,也是神看人的眼神——“众生平等”的眼神。 想到众生平等在神这一层次的存在的认知,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也太毛骨悚然了。“你们别吓我。” 我诚然不是人类,但我还没到神那么变态的地步。 93、第二章水鬼·找你的 虽然钢刷刷秃了,但这难不倒白姐和玄君,钢刷备了好几把,完全可以一天一换。 我忍不住提议:“其实你们大可以找个活火山跳进去洗洗,保证身上所有寄生物都死翘翘。” 高温岩浆洗礼,钢铁尚且成液态,何况细菌。 我这话纯粹是开玩笑,我还没忘了这俩货是水产品,去活火山里洗澡,细菌是玩完了,但他们俩也会很惨,却不曾想,玄君闻言竟然大力表示支持:“好主意,这附近有活火山吗?” 我:“......你不是水族吗?”洗个澡拿命做代价,你这是多嫌弃身上的寄生物? 玄君不放弃的问:“哪里有活火山?” 白姐道:“他跟我不一样,我是正常的妖,但他,继承了凶兽的血脉,不怕火。” 不怕火的水族? 我怔了下。“它是宁渊还是墨焱的后代?”问完我就想拍自己的脑袋,虽然我知道九凶兽,但那是因为神民的历史太过悠久,也和不少凶兽打过交道,因此摸清了凶兽有几头,并且分别是哪些,但这俩位可不是。 子孙终究还是知道自己是哪位祖宗的。 玄君随口回道:“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是什么,我只知它的物种是太古毒龙。” 不知道名字很正常,凶兽的名字是天道所赐,除非它们告诉你,否则很少有人知道它们的眸子,不过——太古毒龙,它所对应的凶兽名字是哪位来着? 每头凶兽都是独一无二的,便如太古毒龙,盘古世界,亘古以来便只有一头,名字似乎是.....宁渊! 嘎? 太古毒龙? 宁渊? 我心里霎时一言难尽的紧。 没记错的话,吃了君族始祖,害死雷泽数以百万计生灵的那尊凶兽就是宁渊。 这是冤家路窄还是缘分? 我无言。 许是注意到我表情不对,白姐问:“怎么了?” 我甩了甩脑袋,罢了,吃了君族始祖的是宁渊,不是玄君,它只是血统斑驳得不能再斑驳的后裔,我跟它计较什么?“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些它祖宗的丰功伟绩。” 白姐的表情也一言难尽了起来,显然她也很清楚凶兽不可能干什么好事。“太古毒龙与君族有仇?” 我叹道:“灭祖之仇。” 白姐更无语了,眸里隐有警惕之意。 我摆手道:“没什么,都千万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就算要报仇也是找宁渊本人,找玄君根本没道理。”而且,比起找宁渊的麻烦,我更想剁了卜离。 毕竟,宁渊虽与我有灭祖之仇,但那都是大洪荒时代的事了,距今千万年不止,沧海何止桑田,天地都不知变了改换了多少回。 不能理解? 那我说个所有人都能理解的比喻:本世纪初期日军侵华,南京大屠杀、731.....各种惨无人道,死亡数千万,记忆深刻不?那么三百多年前,嘉定三屠、扬州十日又有几人记得?华夏人口刷的锐减了几千万;还有更久远的,南宋末年,蒙古大军南下,数千万汉人被屠杀;还有更久远的,五胡乱华,北地的汉族被杀得濒临绝种。 我敢发誓,除了日军侵华因为离得不是很久,其余事件,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有触目惊心的感受。因为就算死了几千万人,也不曾亲眼目睹,比起当事人,感觉自然不同。 时光最是无情,会被消磨的不仅仅是爱,更有恨。 或许有一日,我也会放下对卜离的恨,放下对人族的芥蒂,千年,万年,总会有那么一日,我不可能永远活在仇恨里。 不过,放下并不代表就能亲密无间,若是恰巧碰上宁渊又恰巧有个机会,我肯定不会跟它客气,妥妥的往死里捅它一刀。 看出了我的心态,白姐放心的继续去刷澡了,这种刷澡一般会维持一个通宵,晚上沅水起大雾,看到的人不会很大,大晚上的人,大部分人都在家睡觉,或是在庭院里纳凉,没几个人有兴趣去外头溜达。但大白天的起雾,妥妥的全城轰动,这也是它俩刷了这么久都没引起什么轰动的原因,本身避开了人群活跃的高峰期,赵哥又跟政府打了交道,那一片因为“道路施工”,不便通行,去的人就更少了。 我拿了符纸继续画符,画着画着我就忍不住犯困。 符很神奇,也能帮我很多,可谓杀人放火居家旅行必备佳品,但......一个符文你没完没了的画个几百几千遍,搁谁都想吐。我现在就是这么个状态,好想吐。 换着画,不再一直只画一张,几十张轮着画? 主意不错,但这么个轮法,很容易出错,每一枚符纹都必须准确无误,而每一枚符纹的讲究与要求都不一样,这是给自己增加难度。 轮着的符纹数量少点,几个就行? 这主意也不错,我也试过了,三枚符纹轮着来,各种组合,尽量重合,一度有效果,但几个月过去也吐了。 为什么要画这么多符?就不能一枚符纹释放出多种符的效果吗?这样我就不需要画那么多张符,只画一张就可以顶一沓了。 嗯,这个想法好像有点意思。 不知道将各种类型的符纹组合起来行不行。 十分钟后。 轰...... 一小时后,我对被惊醒的美人、尘寰、阿吉道:“要不,明天找钟点工来处理?” 阿吉叼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残骸睨了我一眼。“那你怎么跟钟点工解释这座山庄的表里不一?” 我垂头丧气的继续收拾一片狼藉的客厅。 非人生物聚居的地方就是这点不好,不能见人也意味着装修找钟点工什么都很不方便。 尘寰安慰我道:“加把劲,很快就收拾好了,你要是累了的话,可以先休息一下。” 我捅的篓子,别人忙得脚不沾地,我在一边纳凉吹风扇?算了吧,这风肯定吹得良心不安。“没关系,咱们收拾快点,早点收拾完早点上床睡觉。”顿了顿,我还是忍不住道:“你说鹤城怎么就没妖怪去开个装修公司呢?” 祸祸的太厉害,已经被毁了的家具可以当垃圾处理,但开裂和焦黑的墙壁,还有电线这些,找专门的装修人员是最合适的,不过雪莹山庄这情况,我上哪去找合适的装修人员?总不能天天给人脑子动手术抹除记忆吧?且不说我没这本事,就算我有,记忆抹除次数多了,会对别人脑子造成不小的影响,轻则记忆力下降,重则......痴呆。 那根本是造孽,因此这必须自己动手,可自己动手......打扫废墟我还行,但专业的装修工作,呵呵。 我道:“要不我去抓几个干装修的,他们一定会配合的,只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胁之以命。” 尘寰瞅着我的眼神霎时苦笑不得。“重点是最后八个字吧。” 我不以为耻:“实用就行。” 尘寰无语道:“我会装修,明天买了材料,我将屋子修补一下。” 我喜道:“那不如整个的装修一下?” 雪莹山庄别看是独栋的别墅,但这别墅是半个世纪前的建筑,这也就算了,全当怀旧好了,但君长青显然不是个对生活多讲究的。对此我能理解,他在靁泽长大,而靁泽那地方,但凡是个讲究生活质量,喜欢享受的生灵都活不下去。久而久之,自然养成了对生活环境不挑的习惯。可我不一样啊,我虽然在靁泽长大,但跟着小姑姑这么多年,小姑姑又是不管多忙都要抽出时间把住的地方给弄得舒舒服服的人。 一句话概括我现在的情况就十个字: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让我住惯了方便无比的房子,再来住装修老旧,各种不方便的屋子,着实对我是个考验。只是以前找不到合适的装修人员,自然一直忍着,但现在有现成的装修能手,必须抓住机会。 尘寰一脸对我彻底无语的表情。“我就一个人。” 我道:“我帮你。” 尘寰迟疑了片刻,但还是开口道:“我记得你只会拆房子。” 我去,都那么多年前的破事了,你记这么清楚干嘛? “算了,我找找吧,鹤城那么多妖,总有干装修的,就算没有,我找些会装修房子的动物化形的妖好了。”我忍不住为自己点赞,对啊,找不了会装修的人族,但可以找妖啊。 妖是动物进化而来,很多动物都是筑巢小能手,建筑专家。 尘寰闻言想了想。“你这么一说,我认识的妖里面好像有些可能都得修房子的。” 我大为惊喜。“电话多少?” 尘寰道:“不知道,上回见到它们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我:“......我这要不是恢复了记忆,知道非人生物的时间观念和人族大不相同,我一定以为你在耍我。” 可就算明白,仍有怨气,总感觉拿我开涮啊。 正当我怨气满格时,去沅水洗鸳鸯浴的两个“人”回来了,原形回来了,自天而降,着陆点:本庄主所在的房子。 我靠,这要是着陆个正着我也不用考虑装修房子了,全部重建就行了。 我大怒:“玄君白姐你们敢拆我房子,我就拆你们的骨头砌墙。” 角龙挪了挪角度,在屋子的旁边着陆,我正松了口气,忽然看到白姐的爪子里抓着个东西,个头挺大,有十二三岁的孩子那么大.....呃,不对,不是有,那就是。 我无语道:“白姐,他哪惹你们了?”吃抢匪也就算了,医院里那个倒霉蛋没救过来,挂了,杀人偿命,反正都是要死,吃枪子是死,让妖吃也是死,既然都是死,那怎么个死法有区别吗?且,人都已经吃了,我也不可能为了几个抢匪跟这俩坨搏命,我可掐不赢。但现在这个人却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哪里能惹着它们俩? 顶破天就是在它们刷澡时看到了不该看的,但就算如此也不必杀人灭口吧? 我正腹诽着,并琢磨如何劝这两位口下留情时,白姐用两只指头提溜着少年放在了我的面前。“找你的。” 嘎? 94、第二章水鬼·对比 找我的? 我纳闷的看着这个少年,和高岚差不多大,不过和高岚截然不同,一看就是良家妇.....咳咳,错了,是良家少年。气质很干净,也很青涩,一看就是很单纯的孩子,还没接触过社会的那种。 “庄、庄主......”小学生哆嗦着开口。 一听这声音我就可以肯定眼前这人不是我认识的,不管是我失明时还是复明后都没见过这人,不过.....我扭头问尘寰:“我很像母夜叉吗?他那什么眼神,活见鬼啊?” 尘寰也纳闷,仔细瞅了瞅小学生,旋即道:“我想他怕的不是你,是我们。” 我不解,顺着尘寰的目光望去,了然,小学生瞳孔里倒映出来的影子很有趣,我和尘寰还是人形,但阿吉却是一只小山般的大狗。 “阴阳眼?”我道,不过这阴阳眼明显不够高级,看不出半妖与人的区别。 小学生忙不迭点头。 我问:“撞鬼还是撞妖了?先声明,收鬼还好,收妖的话我收的价格很高的。” 撞鬼的话,只要不是魇那种已经化魔的存在,我都能轻轻松松的收拾,但妖,但凡是能够修成人形的,千百年的修为是保底,价格自然要特殊情况特别算。 小学生愣了下,忙解释道:“我不是来找庄主收鬼的,我是来求助的。” 求助,却不是收鬼? 有趣。 我来了兴趣,临时收拾了个能坐的地方示意客人入座,美人也很给面子的泡了一壶茶,嗯,泡的,还是受到了影响。美人平常饮茶都是严格按着茶经烹茶,拿开水一泡了事从来是我的风格,不过这会,她想烹茶也不可能,也只能学我了。 虽然是临时冲的,但美人的茶道手艺在那摆着,茶汤冲得恰到好处,茶叶的原汁原味居然没破坏多少,非常香,唇齿留香。奈何茶虽好,手艺也很好,客人却不懂欣赏,如牛饮水。不对,牛饮水至少不会烫着,他却烫着了。 美人赶紧递了一瓶冷饮过去,小学生喝了一口,在口腔里含了会,这才没事。 我饮着茶汤等着小学生说说怎么个情况。 “庄主见过水鬼吗?” 小学生开头就是这么一句,我一怔,点头,自然是见过的,不过不是在靁泽,靁泽虽多水,但那里的居民就没一个是人族,都是属于淹不死的那种。我见过水鬼是在人间界,离这不远,沅水底下就有一只。 小学生闻言,似乎打开了话匣子,将他的往事娓娓道来。 我之前搞错了,他不是小学生,是初中生,比高岚还高一个年级,就读初二。讲真的,真没看出来,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这小子长得太矮了,高岚都比他高。 小学生,啊不,是初中生,初中生姓蒲,名东。 蒲东的阴阳眼是天生的,不过阴阳眼和我这双眼睛不一样,我的眼睛,全天候看到那些非人生物,看到那些非人生物对于我而言纯属生理本能,除非失明,否则不想看见都没用。而阴阳眼,除非是专门的修士,否则阴阳眼都是不经触发就不会发挥作用的。 也因此,蒲东在八岁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有阴阳眼,原本不知道,那后来就怎么知道了?这个得提一下蒲东的家庭。 蒲东的家庭情况和高岚有点像,都是没了亲娘,略不同的是,蒲东亲娘是病死了,高岚老娘是离婚了。然后,他们的老子都给他们带回了一个继母,不过同为继母,蒲东的继母和小姑姑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小姑姑对高岚,从来都不排斥。 与小姑丈交往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小姑丈有一个前妻生的女儿了,而决定结婚的时候她也对高岚的存在做好了心理准备,在我觉得这种婚姻不容易过好,让她慎重考虑时,她用一种很阿q的方式让我闭了嘴:“你觉得,做为妻子,丈夫有个前妻生的女儿和丈夫婚后出轨生个女儿,哪个更倒霉?” 我懂了,高岚的存在虽然让人觉得有点心理障碍,但这点心理障碍究其本质是适应问题,不管是谁,一进门就当娘,都需要点适应的时间,适应时间过去了,这点心理障碍自然就没了。而丈夫出轨生个女儿,这绝逼不是适应期的问题,适应期再长那也接受不能。 因为抱着这种阿q精神,小姑姑很容易就渡过了适应期,她对高岚,不刻意讨好,也不苛待,纯放养,顺其自然。 高岚学习成绩不好,回回家长点名,去得多了,她也无语了,干脆让我有空的时候给高岚补课。高岚喜欢打架。她从来都不管,只是给高岚找了个退役的特种兵当老师,教她格斗术,确保她不管跟谁打架,就算打不赢也一定跑得掉。 总的来说,这两位相处得很不错,至少不是陌生人,更没到敌人的地步。 蒲东跟他继母是典型的白雪公主与王后的故事,虽然这个这个白雪公主是男的。 童话里,虐待白雪公主的就王后,国王跟死人一样。我觉得,童话作者深谙春秋笔法,又不是死人,老婆欺负自己的娃,能一无所觉?小姑姑和高岚之间那淡得可以忽略不计的不睦,小姑丈都有感觉,刚结婚那会他在家的时候都是小心再小心,就怕不小心踩了哪一方的雷,和稀泥和的让我叹为观止。 也是在小姑丈坚持不懈的和稀泥里,小姑姑才对高岚一忍再忍,而高岚最后也不忍心再挑刺了,这才有了现在相安无事的局面。 童话里的国王跟死了一样,不过是,后娘娶进门,后爹也同时进了门罢了。 自己过得舒服就行,别的都不重要,这是人的凉薄天性。 蒲东的爹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从来都不管家里的事,只要他回来的时候有的吃有的喝有的睡就行,别的他都不管。新妻子暗中苛待儿子,只要没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他都不会察觉。 蒲东五岁的时候他继母给他添了一个弟弟,弟弟的诞生让蒲东的地位直线下降,成了里外一把手,家务活、粗重活全包,同时还是弟弟的男保姆,你要理解为奴隶也行,只要弟弟高兴,他必须做任何事,包括下水。 八岁那年,兄弟俩在沅水边玩,弟弟踢得太用力,皮球掉水里了。 碰上这种事,如果是高岚,肯定二话不说,脱鞋脱衣服自己下水了,虽然学习成绩永远低空飞过,但高岚在别的方面却是顶呱呱,打架斗殴、游泳......全会,每年学校运动会,她能轻轻松松包了所有个人项目,并且拿第一回来。 蒲东的弟弟,显然不是高岚这种人才,而一个三岁小孩也不敢自己下水,因此他让蒲东下水去捡皮球。唯一的问题是,蒲东也不懂水性,而皮球,这么一会已经漂出了一段距离,不懂水性的人弄不回来。 蒲东有自知之明,当然不肯下水,只是找了个树枝试图把皮球给扒拉回来,但扒拉了半天,死活扒拉不回来,水流太急。蒲东有点急,他弟比他更急。 “用树枝扒不回来的,你快下河里去捡!”小孩怒道,用力的推了蒲东一把。 河滩边泥土松软,蒲东为了扒皮球,站得非常出去,半只脚都在水里了,小孩这一推猝不及防,脚底一滑,蒲东噗通就掉水里了。 彼时正是初冬,水本来就冷,而那一段的河面水流也湍急,蒲东掉下水后先是被冻了个半死,再让水一冲,离岸边也越来越远。一般来说,碰上这种情况应该冷静,趁着离岸边还不是很远,努力往回划水,但蒲东是旱鸭子,你不能指望旱鸭子在水里保持冷静,旱鸭子溺水后使劲扑腾,胡乱作死实属正常。 救护人员救溺水者时从后面拖住溺水者的脖颈往回拉,根源就在这,不这么做,很容易被溺水者死命抓着,然后两个人一块死。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一件事:溺水的旱鸭子,你不能指望他做出正确的举动。 这个时候,岸上有人的话应该用绳子或树枝之类的东西递给溺水者,然后一方拉,一方划水,从而得救。溺水者在水里的时候很慌乱,但抓到了救命的稻草,就算案上的人拉不动他们,多少也能让他们冷静下来,然后不作死。 蒲东运气好,岸上有人。 蒲东运气不好,岸上的人是他弟弟,一三岁小孩,一看惹祸了,赶紧跑了。 妈哒,破天荒的觉得高岚可以去评个十佳好学生的奖状,高岚捅篓子虽然多,但她敢作敢当啊。只这一点就让家长省了不少心,至少大部分时候她捅的篓子都能自个摆平,实在摆不平的家长也能轻易解决。 高岚惹祸归惹祸,但从来不出格,没到杀人放火的程度,最严重的一次也不过是把人胳膊给打残了。但因为被打残的是个小混混,尾随她试图对她不利,这才被她给敲断胳膊的。 虽然熟悉高岚的人都知道,高岚肯定是诚心弄断别人胳膊的,但问题在于她动手的初衷是自卫,因此.....一个防卫过当盾牌举起,法院从善如流的给事情定了性,那个小混混再恨也只能认。反倒是小混混自己,因为伤人未遂被关进了劳改所,至今都还没出来。 弄出人命,在我记忆里还没发生过,高岚下手非常有分寸,特种兵教出来的,这点分寸必须有,这家伙对人命还是很有感觉的。 再一比较蒲东的弟弟,我头回觉得小姑姑的婚姻挺好的,若是少凰没投胎到她肚子里,或者她生的是个正常的婴孩,那就更美满了。 摊上这种弟弟,蒲东绝逼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旱鸭子冷静不下来,岸上的人又跑了,蒲东小小的身体慢慢的沉进了冰冷的沅水里。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蒲东仿佛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脸色苍白,活似溺亡的水鬼的人。 救我...... 蒲东努力的伸出手,恍惚中握住了一只冰冷刺骨的手。 95、第二章水鬼·超度 蒲东没死成,被救了。 救他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一身虽然还没绝迹,但也只能电视里看到的对襟马褂,非常的令人难忘,只能在电视里看到,现实中已经绝迹的服装竟然被人穿在身上在大街上溜达,搁谁都会觉得难忘。 蒲东没意识到少年身上的衣服又多不对劲,最多就是非主流了点,那个时候电视行业还没发展起来,人们了解信息主要是通过书籍,虽然也有通过电视的,但蒲东这个年纪,他对西游记的兴趣绝对超过古装戏和民国剧。因此你让他认出马褂,以及知道马褂是那个年代的,这委实为难他。 若是我,见着这么一个少年,第一反应准是活见鬼了,蒲东却没有,他以为那是个非主流。 蒲东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人给救了后忙不迭的道谢。 少年瞅了蒲东许久,终是叹道:“我本该今天去投胎的。” 蒲东茫然,什么意思? 少年带着自暴自弃的语气道:“若我能狠心点......” 蒲东完全是云里雾里,根本听不懂,少年也没指望他听得懂,径自跳进了沅水里。 蒲东以为少年是在自尽,准备捞人,却不想少年在水里道:“白痴。” 少年说完就自水里消失了,蒲东这下再迟钝也反应过来怎么是活见鬼了。 水鬼,传说中溺死于水中的人不得往生,在水里徘徊,等待有人经过,然后拉人做替死鬼,替自己困于水中不得往生,而自己则去轮回。 这是一种非常少见的鬼,不是每个溺死的人都能变成水鬼不得往生的,大部分的人溺死后都是直接去地府报道,除了......自尽的。自杀也是杀生,因此并不会立刻被无常带走去挂号排队投胎,而是徘徊在死去的地方。吊死鬼每天都要上吊,重复吊死的过程,跳楼鬼每天都要重复跳楼而死的过程,而水鬼......天天泡水里,不得往生。 替死鬼的法子只在水鬼里流传,始作俑者是什么人已无从得知,反正是真有水鬼钻出了这么一个漏洞。 替死鬼也分种类,有的水鬼是选择等待有缘的倒霉蛋经过,意外失足,有的则比较没人性,自己拽一个符合标准能替代自己的人到水里溺死。 必须得说,蒲东运气着实不错,这要换个狠得下心的,他这会早泡沅水里眼巴巴的等替死鬼路过或是没人性的拽别人下水了。 蒲东运气好,人也很有趣。 正常人在明白过来少年是什么后都会离得远远的,蒲东却不时去找水鬼说话,因为他没有朋友。心事在心里憋得多了容易得病,必须找个树洞倾倒垃圾,一般人是找朋友和家人倾倒垃圾,但蒲东因为家庭的关系,性格极为内向,内向的堪比自闭症,因而没有朋友,至于家人,那就更不用说了,有等于没有。 只能与鬼交流,真不知是蒲东的悲剧还是水鬼的悲剧,我个人觉得应该是水鬼,水鬼是不能挪窝的。他是在沅水里淹死的,就只能呆在沅水,因此蒲东在水边跟他说话,他不想听也得听。 一来二去,不管水鬼愿不愿意,俩人都熟了,从他忍无可忍跳出水面让蒲东闭嘴,开始了第一次对话后便已注定。不过这也是蒲东运气好,碰上个无法昧着良心拽替死鬼的水鬼,换个能昧掉良心的,蒲东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不过,蒲东大抵也是清楚这一点才肆无忌惮的找水鬼倒垃圾。 水鬼成了蒲东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多年来在水鬼的帮助和科普下,蒲东也弄明白了自己的眼睛是怎么个情况,而了解了这个圈子,他也弄明白了水鬼是怎么回事,以及自己当年是有多幸运。 蒲东想帮助这唯一的朋友。 但他就算拥有千万里难出一个的先天阴阳眼,他也没有受过修士的教育与培养,没有修炼,也不知如何修炼,没有灵力,更不会法术。就算有他也没辄,水鬼这情况不是一般的棘手,除非昧着良心让他拽个替死鬼淹死,否则非专业人士解决不了。 蒲东别说专业人士,他连业余都不算,因此一直想不到办法。 这几日沅水夜里起雾,别人都信了天气预报,以为那是气候关系,但蒲东有阴阳眼,想骗自己相信天气预报都不能。 蒲东问了水鬼,水鬼随口回答:“哦,那是一头角龙和一条蛇在洗澡。” 蛇就算了,但龙这个字眼蒲东却是抓住了。 龙凤文化是华夏大地的主流文化,凤文化在先秦时代结束后便走向了没落,被华夏的人族给变成了后妃的专用代表(真不知道那些皇帝知道真正的凤凰是怎样骄傲而凶残的存在后还有没有这种胆量)。不过,再怎么没落,我敢说,安安顶着原形姿态去大街上溜达一圈准轰动全国,真正意义上的轰动全国,比多年后的什么网红都轰动。 凤凰尚且如此,何况龙,龙文化可是贯穿了华夏两千年的封建历史,华夏人族对什么妖魔鬼怪没感觉都不可能对龙这个形像没感觉。 龙是神仙,神仙应该能解决水鬼的问题,蒲东是这样想的,然后他就不怕死的去偷窥非人生物洗澡了。 洗澡的时候发现被人偷窥了应该怎么办? 人族瞎编胡诌的神话里,凡人偷窥了仙女沐浴,仙女最后都下嫁给了凡人。但这些神话是人族自个编的,完全出自人族的主观臆想,不可全信(这个时候的我也只是觉得不可全信,含金量还是略有的,但要不了多久少凰就把我对人族编写的神话所有的信任度都给抹杀了),我虽然没见过这种实例,但我认得一个神人,少凰沐浴被人偷窥了,它会如何? 妥妥的一口吞掉,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不是? 蒲东比偷窥了少凰沐浴还悲催,他碰上的是小两口在洗鸳鸯浴。 老婆沐浴被人偷窥了肿么破? 吃掉偷窥的家伙! 玄君毫不犹豫的冲蒲东张开了血盆大口。 蒲东才多大?对于完全姿态的玄君而言,也就塞塞牙缝,准确说,连塞牙缝都嫌小。不过也是他的幸运,因为塞牙缝都嫌小,他才能及时扒着玄君的牙齿得以撑到水鬼赶到。 水鬼打死也想不到蒲东会如此胆大包天,但让他从玄君的嘴里救人,他也没这本事,只是,他认识白姐。白姐能够找到玄君被困在鹤城一带,是沅水流域的绝对土著(跑都跑不掉的土著)提供的线索。 看在水鬼的面上,小俩口不是很情愿的放过了蒲东,不成想,蒲东竟然蹬鼻子上脸的求他们帮水鬼去投胎。 且不说他求的对像和求的事是多么的专业不对口,就算专业对口,你刚偷窥了小俩口沐浴,才逃过一死就蹬鼻子上脸,这作死程度.....水鬼认识他绝逼是倒霉催的。 我对白姐与玄君惊叹道:“两位脾气真好。” 玄君冷哼了一声,竖瞳冷冷瞄了蒲东一眼。 白姐摸着玄君的脑袋道:“此事一了,我与水鬼之间的因果便两清了。” 如果白蛇传里的白蛇和你俩真是同类的话,那么能够写出长虫报恩的冯梦龙之瞎扯能力必定非同凡响。 我腹诽不已,同时表达出了自己的疑惑:“那带他来找我做什么?你们专业不对口,我更不对口,我连招魂业务都一窍不通,何况送鬼投胎,你就是让我念一段超度亡魂用的经文我都还得查查什么佛经管用。”而水鬼的情况,我估摸着把所有佛经都给他念一遍都没用。 美人插口道:“诺诺姑娘应该专业很对口吧?” 哦,懂了,我是专业不对口,但我认识个专业超级对口的呀,地府无常,这世上就没人比她更了解鬼这一存在了。我道:“原来你们是冲着诺诺来的呀。” 白姐颌首。“可以吗?” 我道:“我一定跟她说,不过她会不会答应,以及能不能解决我都不能保证。” 白姐表示没关系,且看且行,不行再想办法。 因为回不去地府的关系,诺诺已然把我这当长住的旅馆了,不过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正常人是夜伏昼出,她是昼伏夜出。负责白天工作的是她的临时搭档,嗯,黑白无常黑白无常,无常自然是成对出没的。 一般来说,黑白无常的搭档组合是万年不换的,但诺诺,据我所知她已经换了三任搭档,上一任搭档走后,新搭档还没来就出了安安这档子事,因此诺诺这些日子都是单干,白天没什么大事都是城隍府出鬼去勾魂,谁有空谁去,也没出什么事。 瞅瞅时间,还早着呢,那家伙明天都是凌晨时才回来休息,有的等。 我去翻了本佛经来打发时间,之前打交道的都是妖,大部分套路我已经熟了,但这段日子先是恶鬼,再是水鬼,都是鬼,我这才发现,自己疏忽了不少东西。妈哒,我以后要打交道的可不止妖啊,妖魔鬼怪,相信一个都不会少,早做点准备比较好。 对付鬼应如何?我个人觉得,超度最方便,任你再能,我超度你去地府投胎,看你怎么个祸害我。 佛经是专门挑的,虽然不知道什么佛经是负责超度的,但我知道地藏菩萨是蹲地府菩萨就是了,许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那位,既如此,佛经上有它的名字,想来应该和超度有关。 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翻得我无语,这佛经内容,我有感觉,我要真念的话,念不了几分钟就得睡着,这玩意的内容堪比催眠曲。 看我翻佛经,尘寰忽道:“你真想学着如何超度亡魂?” 我颌首:“对啊,这是对付鬼的一个好法子不是吗?” 尘寰道:“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何古往今来学如何超度亡魂的修士少之又少,而会的,除了专门普度众生的佛修,鲜有修士为亡魂超度?” 没想过,我压根不知道这一茬,君族的情况.....讲真,根本不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我好学的问:“这里头有什么讲究吗?” 尘寰解释道:“人死后要去地府接受审判,理清生前善恶,再依据其所行之恶事受罚,受完了罚才能去投胎。” 我颌首:“懂,善恶有报嘛。”不过,我觉得那些鬼也挺苦逼的,被地府罚了可不代表什么事都没了,今生你杀了人,死后去地府服了苦刑,终于可以去轮回了。新的一世碰上了前世的那个受害者,妥妥的要还他一命,怎么个还不好说,但你的命是别人的却是可以肯定的,这是因果。 这就好比杀人犯杀了人,法官判了罪,犯人表现良好,终于出狱了。可是,出了狱,杀人犯和受害者及其家属之间就两清了吗? no,两清是杀人犯和法律,他与受害者之间却绝对没完。 种下了因,不管中间发生了什么事,结出的果子你必须吃下,吃完死不死不好说,但吃掉苦果后才是真正的两清。 尘寰听了我的理解,道:“超度的话,亡魂可以越过地府的审判,不用服刑,直接去轮回。” 我默然须臾。“超度者要付出什么代价?” 地府不是善茬,不可能允许别人挑战他们的公正性与权威,那么,必然是付出了代价才能让地府同意这种事。 “功德,超度亡魂,需以大修为为辅,再以自身功德相抵亡魂之业孽。” 我秒懂,地府虽然会审判每个鬼,但鬼的身上若是有大功德,那么只要你的罪行没有超过你的功德能够相抵的高度,那么地府绝对不会把你往十八层地狱那种妥妥有去无回的地狱里丢。有的时候更是可以准其直入轮回的。不过就算如此,苦刑是免了,因果仍旧在,该还的债还是得还,功德只能让鬼不用付利息,本金照还。 不过,冲地府那些规章条例透出的味,我估摸着,一个鬼若真有那么大的功德,它也不可能出现在了十殿阎罗那,若无执念,前脚死后脚投胎,若有执念,则去奈何上神那报道,反正不经过十殿阎罗。真有人想做什么,呃,除非是少凰那个层次的存在,否则不可能敢去奈何上神那做什么。 不过,若是如此,我很好奇一个问题,若是超度亡魂,自身功德不足呢?那是不是就会超度失败了? 对于我的疑问,尘寰表示:不会,但......如果被超度者罪孽深重,功德差得太多,那么超度者是要下地狱的。 理解,这种事情的性质明显是让法律低头,你能拿出足够的筹码,别人勉强能忍忍,但你拿不出足够的筹码,肯定拿你当杀鸡儆猴的鸡。 我大为惊奇:“既然这样,那佛修怎么还能千百年如一日的干这一行?” “超度罪孽深重者,自然有下地狱之虞,但若超度的是身上没什么罪孽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往生的灵魂,则会有功德。” “所以修士只管后者?”理解,要是我,我也只管后者,管前者的话很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还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的那种搭进去。别人杀人偿命,你去替杀人犯挨那一枚枪子,这是哪门子的助人为乐?脑残还差不多。 “也有管前者的,但不是超度,只是渡化,比如厉鬼,渡化厉鬼,令其放下执念,洗去所有戾气,去地府接受审判,洗清罪孽重新投胎,会有大功德。” 我无语,厉鬼若是放得下执念就不是厉鬼了,不过我大抵能明白这是怎么个逻辑了:厉鬼身上虽然罪孽深重,但也怨气冲天,对天地间的浊气数量很有增益,因此渡化厉鬼会有大功德。但超度厉鬼让厉鬼越过审判去投胎的话,妥妥踩地府的底线,肯定有小鞋穿。 我犹豫了下,还是继续翻佛经,同时奇道:“那地藏王立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誓言是为了借助超度地狱的鬼得到的功德成佛吗?”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若地狱真的空了,那功德之庞大,别说成佛,成就上神之位都有可能。 因为纯粹的善良而立这种誓言,地藏王你是圣父吗?(话说地藏王是男的吧,可别又跟少凰一样,是没有性别的存在) 不,若只是因为善良,那地藏王你不是圣父,圣父都没你伟大,因此我相信,地藏王入地狱有他善良的因素,但他也必然有所图。 尘寰想了想,问我:“你觉得地狱能空?” 地狱能空吗?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 天道为何创造九凶兽荼毒芸芸众生? 因为天地间浊气过多,清气与浊气失衡,为了消耗与净化浊气,因而有九凶兽。 清气与浊气为何会失衡? 因为修士修炼、芸芸众生生长繁衍都在消耗清气,而芸芸众生的各种负面情绪滋生浊气。虽然清气也会自我循环,但这跟氧气和二氧化碳是一个道理,万物生长呼吸都在消耗氧气,但植物也在生产氧气,由此形成了一个平衡的循环。然,二氧化碳的产生速度大过了氧气生产速度,那就是失衡。 一方天地,浊气浓郁,人心也会浑浊不堪,人的劣根性会非常轻易的冒出头,然后制造各种悲剧,使得浊气滋生更快,跟恶性循环似的。地狱的鬼,都是这种情况的产物,只要天地间还有浊气,那么地狱就永远都空不了。 我瞅了瞅手里的地藏王佛经,完全糊涂了。“地藏王立誓的时候会不会脑袋太热,没想到这个问题?” 立誓时热血上涌,冲动过头,立完誓,肠子悔青。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理由能够解释地藏王菩萨立下这种永远沉沦地狱的誓言。 地狱永远都不可能空呀。 地藏王菩萨,你永远都成不了佛,除非地狱毁灭,否则你将永远都在那里跟无穷无尽的鬼,以及一尊神经不正常的古神作伴。话说,跟个神经不正常的神作伴那么多年,地狱的鬼都不知灰飞烟灭了多少茬,地藏王菩萨你居然没挂。 牛b!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日后会有地狱一游,这里做个铺垫 96、第二章水鬼·寻人 天快亮的时候,诺诺终于回来了,她要再不回来我都想死了,这见鬼的地藏王经实在是太催眠了,我好几次都差点睡着。而我相反的是,蒲东看得挺有滋有味的,我估摸着,他若是修炼一下,有点灵力,完全能上阵超度亡魂了。 真·学神! 好想代表广大学渣抽你一顿。 太打击人了,弄得我想丢了经书睡觉,看你看得这么起劲都不好意思了。 诺诺一回来,我分分钟就扔掉了地藏王经上前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救星你可算回来了。 一进门就看我这热情激动劲,不由愣了下,旋即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话说的.....虽然抱她纯粹是感激她让我有了丢掉地藏王的机会,但我也的确是找她有事。 诺诺无语的瞅着我。“还真有事啊,说说吧。” 我坦诚的说了水鬼的事,不曾想,诺诺听完后竟然道:“你说的是沅水那只钉子户?” 钉子户? 这什么形容词? 不对,这种词汇能用在鬼身上吗?这是用来形容那些死活不肯拆迁的人族的吧? 我愣愣的问:“你跟水鬼很熟?” “谈不上熟,只是以前在地府的时候听说过他,他在地府可是名鬼。”诺诺很是感慨。 我瞅了眼蒲东,你认识的究竟是什么水鬼?居然在地府都有名气,真是鬼中之才。 蒲东也一脸懵的瞅着我。 我扭头用疑问的眼神瞅着诺诺。 诺诺道:“那家伙死了大概一百年了吧,差不多是这个时间,很少有水鬼像他这么久都不去投胎的,一百年,他有四次可以去投胎的机会,第一个替死鬼本应雨后赶路,意外失足跌进水里溺亡的,结果他手贱的把人给捞起来了;第二次,是一个符合条件的替死鬼,但他没把人拽下水,这次也就算了,那人幸运的家伙阳寿未尽,他真杀了的话就得背上人命,回头还要在地府接受审判;第三次,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被放在木盆里丢弃在沅水,本应喂鱼,然后成为替代他的水鬼,结果他把婴孩捡起来放到了一户命中不会有子嗣的人家门口;第四次......”诺诺瞅了眼蒲东。“就是这家伙,也没死。” 众人瞠目结舌,这水鬼的确奇葩,难怪会在地府有名。 呃,不对,我道:“你认识蒲东?” 诺诺颌首。“他掉水里的时候我出于好奇,想看看水鬼这回会怎么做。” 我无言,诺诺你真是人才。 诺诺总结道:“水鬼要去投胎,得有替死鬼,沅水水鬼,他的问题不在于碰不上替死鬼,而是他不珍惜。” 我无语道:“为了让自己解脱,就让无辜者做自己的替死鬼,正常人都干不出来好吧。”这种事严重挑战正常人的三观,以及良心,昧不了良心,干不出这种事。很显然,沅水水鬼昧不了他的良心。 诺诺不以为然:“所有水鬼都是这么做的。” 我一怔,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沅水水鬼,可能是个超级奇葩,不管是生者还是亡者中,都是。 我扶额。“既然他是地府名鬼,那么他是如何变成水鬼的,你应该有听说吧?” “知道。” “他不是自杀的。”我笃定的问,直觉告诉我,沅水水鬼那样的奇葩,不可能自杀。长达一百年的水鬼生涯,没有过人的心理素质,他早该疯了,与其它水鬼一般拽替死鬼了,然而没有,这样的人,谁自杀他都不可能自杀。 “不是,他是被他继母推进水里,然后被水鬼拽去当了替死鬼的倒霉蛋。”诺诺道。 我一怔。“原来的水鬼现在在哪?” “你不会以为杀人不用受罚吧?” “他还在服刑?” “那倒没有,他去地狱了。” “十八层地狱?”我无语,去了十八层地狱那还能活着出来吗? “怎么可能,那家伙虽然杀了人,但还没到可以去十八层地狱的程度,他去的是普通地狱。” 地府除了十八层地狱还有别的地狱,是后来建立的,十八层地狱,虽然刑满之后一定会放鬼,但能够活到刑满的鬼.....不提也罢。丰都大帝说服不了典狱官,更打不过,最终只能委屈的另外建立了八寒、八热等诸多小地狱,罪行没严重到忍无可忍的,都挪小地狱服刑,原本由十八狱天改建而来的十八层地狱,啧,完全被当成死刑法场了。 可,不管是哪个地狱,进去了,想出来都挺难的。 “还没出来?” “再过千年就该出来了。” 那还是算了,我转而问:“那他的继母呢?” 诺诺微怔:“这么多年,应该死了吧。” “应该?”这是什么答案?“有没有准确点的答案?” 一本蓝皮封面的线装书凭空出现,自动翻阅着,很快就停在了某一夜,诺诺瞅了瞅,道:“说错了,还没死,挺长寿的,还有十年的阳寿呢。” “那她现在在哪?”我问。 “不在鹤城。” “去哪了?” “我只管鹤城这一片死亡的亡魂,就水鬼他老娘,要不是生在这一带,我的生死薄上根本不会有记载。” “算了,我自己去找吧。”我无奈道。 要查一个快八十年前生活在鹤城,然后已经离开的人在哪,这工程量.....简直恐怖。 七十多年的岁月,民国、新中国,期间还夹杂着军阀混战、抗战、内战......水鬼他老娘命可真够硬的。 查了许久都没查到什么,我果断去找安安。“安安啊,我问你啊,如果你想要找一个不知道在哪里的人,你会怎么找?” “因果线。”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茫然的看着她,什么意思? 安安解释道:“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无数的因果线,一根因果线连着一个人,代表一桩因果,在因果了结之前,因果线会一直存在。” 我瞅了瞅自己的身体,很正常,没有任何线。 “你没那个境界,看不到。” 我期待的瞅着安安。“那你是看得到的吧?” 安安警惕的看着我:“你想干嘛?” 我一把抱起安安肥嘟嘟的软和身子。“表妹,姐妹一场帮个忙如何?” “本王生于洪荒之初。” “你现在的躯体几岁?” 安安无言以对。 一个小时后,沅水边,我与水鬼等了许久,安安却快睡着了,始终没说什么,我忍不住戳了戳小家伙婴儿肥的脸蛋。“喂,给点反应啊。” 安安微叹。“每个人身上的因果线多得根本数不清,想要从中找出特定的一根,这根本是痴人做梦。” 我道:“那你以前怎么找人?” “那根因果线动了我就找谁。” 呃,都忘了这家伙是盘古世界第一负债者,对于还债人而言,债主数以千万计,先还哪个没区别。 我道:“那你找非债主的人时是怎么找的?” “演算天机。” “那你算一下。”我期待道。 “我所有神力都被封印了。” 我:“.....就没别的办法了?” 安安没吭声。 水鬼安慰我道:“虽然不知道你要找谁,但如果和我有关的话,找不到也没关系啦,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也习惯了。” 我无语道:“我事都做到一半了,你让我半途而废,这很让人气馁的。” 安安忽道:“反正也无事,我尽量看看。” 看看?怎么看? 我正诧异着,便见安安对水鬼伸出了手,五个旋直颤的胖手指不断的比划着,活似鸡爪疯。 安安比划了足足三天,终于停止了鸡爪疯。“她在一座叫上海的城市。” 上海?我去,这可真够远的。 在将安安送回去后,我果断找赵哥帮忙。 “我靠,上海有多少人口你知道吗?千万人口里找一个人,你跟我开什么玩笑呢?” “特勤处不是国家公务机关吗?”我道。 “这只是挂名,国家只出钱供养我们,但我们从不理会政权的更迭,我们平静的看着一个王朝建立,再平静的看着供养我们的王朝毁灭,然后换一个新的供养者。你觉得,这样的情况,特勤处与国家的关系有多亲密?” 我无语须臾。“你们能延续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这么只拿钱不为自己办事的组织,历朝历代的皇帝是怎么忍下来的? “历朝历代的皇帝只要是人族的子孙,不想被三皇五帝找麻烦,再看我们不顺眼也得忍着。” “哦,既然如此,那么特勤处想要借户籍部门的人员和资料用一下应该是可以的吧?” 赵哥看我的眼神已经彻底无语了,我没有任何躲闪的与其对视。半晌,赵哥无语道:“我尽量帮你。” 等了两个多月,在我开始思考别的法子时赵哥终于有了回信,给了我一个地址,一份资料。 哇哦,水鬼他继母这些年过得不错啊。 继子挂掉后,华夏大地的战火也打成了一锅粥,湖南也受到了波及,这位继母跟着丈夫避难远迁。逃难了很久,丈夫与三个儿子在途中或因病或因意外而死去,只有最小的儿子还活着,直到抗战结束母子俩才在上海安定了下来。 这位继母还挺聪明的,安定下来时也将所有家财藏了起来,只留下能够维持生活的钱财,因而慢慢渡过了比较困难的岁月,改革开放后更是启出了剩下的所有财富给儿子和孙子经商,生意蒸蒸日上,目前在家含饴弄重孙,同时投身公益事业,在上海小有名气。 必须得说,这女人简直是人生赢家,笑到了最后。钱、名,全都有了,虽然是晚年才得到的,但都得到了,且儿女绕漆,美满至极。 看得我心头直冒火。“我去,一个杀死无辜孩子的杀人凶手居然成了人生赢家,这他娘的还有没有天理了?” 诺诺闻言,立马为地府证明:“我可以向你保证,她死后肯定去地狱报道。” 我恼火道:“比起死后受到惩罚,我更喜欢看到现世报。” 97、第二章水鬼·抉择 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上海这些年发展得很快,人流密集,妖口如云。买了机票跑到上海来,我忽然发现了一个事:鹤城真是天堂。 诚然,鹤城的妖口密集度别说华夏,便是盘古世界大千世界只怕也是最高。ps:不算那些妖族的聚居地,妖族聚居地多无人族,全是妖,鹤城是杂居地,不能跟那种地方比。 同样是人与非人生物共居的情况,鹤城这些日子麻烦不断,但比起上海,我真心觉得,鹤城挺好,找茬的多为外来妖口,本地已经生活了几十年甚至百年的妖族都不想生事,只想好好过日子。 上海.....我忍不住给赵哥打了个电话:“我原以为鹤城够乱的了,没想到鹤城外头没有最乱只有更乱啊。” 赵哥默然须臾,语气略尴尬的回答:“至少它们吃人会注意点,不引起骚动。” 我:“.....” 你行,你有理。 虽然上海的人口失踪频率挺高的,但还真没人往灵异方面想,显然,这些妖吃人归吃人,但收尾工作都做得非常好。 两相比较,我忽然觉得自己这一年多几乎把命给搭进去的行为简直是傻逼,人家正儿八经、血统纯正的人族都没我这么积极的管闲事。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鹤城的妖口多归多,但大妖却是不多,原本的话也就腊肉和医生,现在添了尘寰、白姐与玄君,但都不是不能讲道理的存在,因此我还管得过来,但......玄君吃人的事,我知道,可我没管,因为打不过他,也不想为了几个抢匪跟玄君打起来。 在打不过,也没法讲理的时候,除非对方做得太过分,否则不管是我还是特勤处都不可能豁出去跟这些非人生物拼了。就算拼赢也是杀敌一千,自损一万,为了几个抢匪,不值得。 繁华上海,玩的地方很多,但我什么兴趣都没有,想有也有心无力。妈哒,身上全是鳞片,长衣长裤,裹得严严实实的,在这满大街衣着清凉的人群里,我简直就是个超级异类,回头率没有百分百也有八十。这种情况,便是想玩也提不起兴致来了。 打了车直奔目的地,正好赶上丧礼,我愣了下,什么情况?我刚找来她就死了,若是如此,我真会呕血的。 谢天谢地,死的不是这家的老奶奶,而是老奶奶的重孙子。 啧,哺乳生物就是这点不好,幼崽很容易就夭折了,不像我们卵生生物,少凰还是一枚蛋被人丢到魔域,虽然最后长歪了,但它愣是没被妖魔鬼怪给吃了,而是自己孵化,然后成了臭名远扬的神孽;还有它长姐,也在外流浪数千年,然而同样活得好好的;再比如君族,我还记得自己的蛋壳硬度,拿石头砸都得砸半天才能砸碎。 听老爹说,我从蛋里钻出来的时候他觉得他本来就崩得差不多的世界观彻彻底底的崩塌了,连点略完整的残垣都没剩。 人族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出个胎儿,君族倒好,从怀孕到生产只需一个月,生的不是胎儿,是蛋。而从蛋里孵出来的婴孩也不是脆皮,身覆鳞甲、爪子锋利、精力简直无极限。 这家人的重孙子是小儿急惊风挂掉的,我还是专门找本书翻了翻才知道这是什么毛病,本以为是和安安一样的先天疾病,不曾想.....就是一普通的小毛病,真是脆皮。 我很好心的等丧礼结束了才着手绑架工作。 嗯,绑架,老奶奶的家人还没死绝呢,她还有个相依为命的孙子活着,肯定不会让我带她奶奶走。既如此,那就别打招呼了,直接动手“请”就是。 绑架个老人真的非常简单,隐身符潜入,将老人敲晕,再给她也来一张隐身符,等她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飞机上了。 问我怎么将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弄上飞机的?机场又怎会让如此可疑的我上飞机?简单啊,给赵哥打了个电话,别说,特勤处的特权有的时候真的挺好用的,国家机器各个部门只要是知道特勤处存在的,只要是和特勤处有关的事情都恨不得躲得要有多远就有多远,根本没人会拦。 我悠哉的翻着佛经,嗯,还是决定学学怎么个超度,说不定就用得着,只要我不作死的超度那些超出能力范围内的亡魂,应该不会有事。至于为何翻佛经,纯粹是好奇那个脑残的地藏王,反正都是学超度经文,既然对这个脑残菩萨有了印像,那也是缘分,就学地藏菩萨本愿经好了。 不过,佛修超度亡灵靠的是自身多年修行的念力,我又不是佛修,身上绝没佛修的念力,也不知道能不能学会。唔,可以用灵力试试,反正灵力这玩意是万金油,用在哪都没问题,虽然总觉得自己的灵力和别人的有点不一样,但再不一样,本质不也还是灵力吗? 虽然必须承认佛经有用处,但想要背下这么一整本也有点折磨人,越翻越困,严重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跟佛有仇,不然怎么看着佛经就犯困? 正打着哈欠,老奶奶醒了,张嘴想说什么,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人也动弹不了,这很正常,我往她身上贴了张定身符呢。 “别喊了,喊破喉咙也没人理你的,放心,我就带你去见个人,确定一下是不是你,如果不是的话,我一定送你回去。”虽然赵哥给的资料说是眼前这人,但那么久了,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弄错,保险起见,让水鬼认认。 老奶奶茫然的看着我,用眼神询问见谁。 我道:“是一个水鬼,七十多年前被继母推进沅水里淹死的一个孩子,叫什么来着,对了,想起来,叫袁文。死的时候,啧,也就十三,还是十四,差不多就这个年纪,真是可怜啊。” 我正说着便看到老奶奶的脸色简直活见鬼,很好,我不用去问水鬼是不是眼前人了,冲这反应,说她不是当年那个继母,鬼都不信。 我无语道:“看来真是你。” 老奶奶慌了许久,用口型问:“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我道:“你听不懂没关系,你只需要知道,袁文变成了水鬼,到现在都还不能重新投胎做人,需要有个替死鬼替代他他才能去投胎。你是个很不错的替死鬼,懂了没?还不懂也没关系,等你成了水鬼你自然就懂了。” 我低头继续翻佛经,不再理会老奶奶。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你既然杀了袁文害他变成了水鬼不得往生,那么贡献你的生命替他做水鬼,让他得以往生也是天经地义的。 下了飞机,我摘了老奶奶身上的定身符,老奶奶抬脚就想跑。 哟,年纪一大把,跑得还挺快的。 可以没我快,我三两步就追上了她。“你这样让我很为难,我还想早点回家呢。” “放了我,我有钱,我全都给你......不管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瞧着语无伦次的老奶奶,我也很是无奈的道:“你家的钱你愿意都给我,你孙子可不一定愿意,就算他愿意,我也不缺钱。我现在纯粹就是看你和水鬼的结局不爽,只要你替了他,让他去轮回,我就舒坦了。” 老奶奶扒着机场的柱子死活不肯走,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这撒泼打滚的程度,熊孩子都不如她,可惜我不是她爸妈,没兴趣看她撒泼,一道暗雷击在她的身上,成功让其失去所有知觉,剩下的就更好办了,拖着上车。 啥?路人看我的眼神跟看恶棍似的?那又如何?有本事报警,看警察会不会掺和雪莹山庄的事。 将人拖到了沅水边,一道符唤出水鬼,将老奶奶丢他面前。“对于无辜的人你下不了手,那么这个杀人凶手,你总下得了手吧?” 水鬼愣了下,仔细瞅了瞅老奶奶,七十多年,变化不是一般大,若是普通人,肯定认不出来了,但水鬼不是人,他是鬼,非人存在辨认人的方式与正常人有别,因此还是认了出来。 “阿娘。”水鬼的眸子眸色复杂的看着老奶奶估计是惊讶对方这么多年了还活着。 我也很惊讶,你俩简直是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的典型案例。 看到现形的水鬼,老奶奶惊的跪在了地上求饶。 “当年为何杀我?”水鬼问。 老奶奶惊慌失措的求饶。“我也不想的……” 我电了老奶奶一下。“既然不想,为什么还那样坐。” “老爷说你很聪明,要把大部分的家业给你继承,可我的儿子也不笨啊。。”老奶奶涕泪横流的求饶道:“我也是鬼迷了心窍,小文你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人都死了,你才再也不敢?就算你敢,鬼也不可能再死一回。 “快下手吧?”我无语的对水鬼道:“别担心地府,因为她是杀你的凶手,本就欠你一条命,你便是杀了她,日后去了地府,地府也不会因此判你有罪。” 死者将凶手给干掉为自己报了仇,地府只会将这一笔恩怨给划去,因为当事鬼已经“私了”了,基本上,只要报仇过程中没造别的孽,那么不管是城隍还是十殿阎罗都不会定罪。 水里伸出了水草,将被雷劈得不轻的老奶奶往水里拽,老奶奶惊恐的挣扎着,可惜提不上力气,只能看着自己被一点一点拽进水里。不知道七十多年前她看着水鬼沉入水里时有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她自己也会有永沉水中的一日。应该不会吧,她那个时候一定很高兴,很高兴生活中少了一个妨碍自己过好日子,妨碍自己儿子继承家业的碍事者。 老奶奶被整个拽进水里后,水鬼迟疑了很久,鬼爪摁上老奶奶的脑袋,然而,迟疑又见迟疑,忽的将老奶奶丢上了岸。 我微怔:“你不会还是下不了手吧?”如果是这样,我也服了这鬼了,难怪能成地府名鬼,含冤而死的鬼少有心平气和者,就算平时心平气和,在面对杀自己的仇人也绝不会心平气和,然而这家伙......非一般的奇葩。 水鬼苦笑不已:“她做了我的替死鬼,我是否就会去投胎做人?” “嗯。”我颌首,水鬼活着的没做什么坏事,相反,做了不少善事,做鬼后的鬼格更是正正的,我问过诺诺,诺诺说,这家伙要不是倒霉的被水鬼拽去做了替死鬼,死后肯定能顺顺当当的投一户不错的人家重新做人。 水鬼厌恶的凝视着老奶奶:“可我不想再做人了,生生世世都不想了。” 后记:鬼自己都不想投胎了,我还能勉强他?将老奶奶给送了回去,尽管更想将她送进牢里,奈何这桩案子是七十多年前的事,法律追诉期就是再延长两倍都不会定她的罪,也只能送她回家。 98、第三章同.人·中秋 说起美女间谍,你会想到谁? 貂蝉?西施?苏妲己?妺喜? 我想到了姮娥,嗯,就是传说中奔月的那个嫦娥。——庄主 水鬼的事,非一般的糟心,但到底是水鬼自己的选择,他又不是我的奴隶,我没资格替他做决定,因此只能尊重。不过这是我,蒲东却是险些被气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算你不要她做替死鬼,也应该让她偿命才对。” “我从没杀过人,下不了手。”水鬼尴尬道。 我、蒲东:“......” 诺诺笑道:“得了,他没杀那个女人也是好事。” 我斜睨没有一片叶子衬托的彼岸花。“这算哪门子的好事?” “那女人还有十年的阳寿。” “你之前说过。” “她孙子只剩下半年寿命了。” 我一怔。“她的子孙还有几个活着?” “她孙子就一个。”顿了顿,诺诺又补了一句:“还有,那一日你拿雷电他,水鬼又摔了她一下,期间一直被你俩惊吓,老年人,身体不比年轻人,中风瘫痪了。” 我奇道:“不过是中风而已,她家那么有钱居然救不回来?”那天将人丢给赵哥让他送回上海去的时候赵哥跟我说过人中风了,但我可没想到会严重到不治。中风的人不是没见过,但严重到瘫痪的,必须是反复中风才有可能,不然以现在的医术有很大机会救回来,只是会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 诺诺无语提醒:“她可是九十多岁了。” 懂。 我和蒲东的心气立时都顺了。 虽然水鬼不想做人了,但就这么丢他在沅水里做水鬼到灰飞烟灭的那一日我也不忍,因此将君族流传的鬼修功法给了他。 嗯,鬼修功法,虽然君族人死后九成九彻彻底底的化为灵气归化自然,但也不是没有例外,一些特别强大的族人在死后灵魂是不会消散的,因此转修了鬼道。 这鬼修功法就是因此而出现的,虽然神民和人族不是一个物种,但生灵死后都是鬼,想来神民鬼修的功法,水鬼也能用。 解决了若干桩冲突后,我忍无可忍的要求鹤城的与人族结合的妖族跟对像说实话,说清楚自己是什么物种。然后,婚姻如故也好,消除关于妖的记忆离婚也好,随便。 妈哒,我受够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了。 不管是谁惹的这种麻烦,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是谁对谁错,随着火气的上涨,我的应对方案只剩下了一个:把人族那一方的记忆全抹了。 记忆都没了,什么爱恨情仇都没了,再让有关部门修改一下婚姻档案,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如果没结婚,那就更好了,连特勤处的特权都不用动用了。 对于我的这种处理方法,赵哥很是无语。“你这么做,很容易拉仇恨。” 我不以为然:“反正都过不下去了不是吗?既然如此,这么做不正好顺了他们的心意?” 赵哥:“......人族未必是不想过了,只是一时间接受不了,你这么做,原本还可能想通,完全不可能通了。” 我支着下颌道:“那关我什么事,谁让他们来找我的,清官难断家务事,清官都头疼的事,何况是我。除了果断一点,用最简单粗暴最一劳永逸的方法解决争端,我还能怎样?你总不能指望我在中间当知心姐姐天天调解吧?我看着很闲?” 在我的火气表与仇恨表蹭蹭上涨中,中秋节悄然而至,妈哒,要不是小姑姑打电话叫我回去过中秋我都忘了还有这么个节了,全是被那些妖魔鬼怪给气的。 给山庄里的人准备了各种食材后任他们自己折腾中秋宴会后我就要出门,尘寰在我出门时道:“不如叫你小姑姑来山庄里过节,还热闹一些。” “然后看到你,我就得悲剧了。”我道。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显然不理解,我循循善诱道:“我是女的,你是男的,同住一屋檐下,你是家长,你能不想多?”到时七大姑八大姨都知道了,那可就真的呵呵哒了。 中秋节赏月,本应一家五口,现实却是四口,小姑丈在饭菜做好的时候因为局里有人报案,还是命案,倒霉催的被叫走了。这还是小姑姑现在辞职了,不然倒霉的还得有她。 高岚对此已然麻木,我也习惯了,安安,我估计她更不会有感觉,恶鬼的事件里她可是毫不犹豫的下杀手,差点就杀了这辈子的亲爹,又怎会在乎对方会不会陪自己过中秋? 这家伙只是不是传统的古神,然而就算不是传统的古神,她的骨子里也不是个人,在她的心里,人族永远都不会是与她平等的存在。不过,也能理解,当一个种族脆弱得你一指头就能碾死,就算不会歧视,你也不可能将对方和自己放在同一地位高度。 至于小姑姑,我相信她现在终于体会到我和高岚逢年过节被留在家里是什么感觉了。 小姑姑到底是干法医的,心理素质过人,我和高岚花了很多年才习惯的事情,她几分钟就适应了,并且招呼我和高岚吃东西,同时不忘给安安投喂。 我与高岚交换了一个只有彼此才明白的眼神:家长皆非人。 啃着月饼,高岚难得的文绉绉了一回。“不知道老婆去了月亮上,后羿啃着月饼时有多思念成灾。” 我觉得,高岚真正想说的应该是,月饼真难吃,后羿拿什么祭他老婆不好偏偏拿月饼祭,就算拿月饼祭,也不应该只用月饼一种,应该多几种祭品,就一个月饼,华夏民族几千年下来早吃得想吐了。 不等我腹诽出口,便见安安流露出了似讥似讽之色,我一愣,什么意思?高岚说的有什么问题吗 一顿饭,边吃便聊,吃了足足两个小时,吃完后小姑姑收拾碗筷去洗,我殷勤的抱过安安。“小姑姑,我抱安安下楼吹吹风。” 高岚也不知是否看到了安安之前那一瞬的神色,看我抱着她走了,跟小姑姑打了声招呼也跟着下来了。 在小姑姑面前,安安还是很会演的,但在我和高岚这两个清楚她什么情况的人面前她懒得演,打着哈欠吐字清晰的问:“干嘛?” 我道:“之前高岚吐糟时,你的神色,什么意思?” “没什么。” “没什么是几个意思?” 安安非常明显的无语了下。“你这人还真是......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与你们无关的事。” 我松了口气,高岚却插了进来,好奇心爆棚的问:“什么事?说起来,你是神,嫦娥成了仙,你应该见过她吧?她是不是真像传说中一样倾国倾城?” 安安想了想,回答:“那得看哪方面。” 这回答,我与高岚俱是一怔,倾国倾城就是倾国倾城,普通就是普通,什么叫得看哪方面? “嫦娥有几张脸?”高岚推测的问。 我无语,高岚你的脑洞真是清新脱俗。 安安默然须臾,估计也是服了高岚的脑洞。“我记得,在这方天地的人族传说里,姮娥,也就是嫦娥,真不明白你们人族哪那么多毫无意义的穷讲究,因为皇帝的名字里有个同音的恒字就单方面给姮娥改名。在人族的传说里,说姮娥窃不死药奔月后变成了月亮上的癞蛤蟆。” 我道:“这版本略有耳闻,不过太过夸张了,哪有人会变成癞蛤.蟆的......”顿了顿,我忽然想起古神言出法随的能力,一言定人生死,若是这世间有什么存在能够说别人是癞蛤.蟆,哪怕别人原本是个人也会变成癞蛤.蟆的,非这帮变态的古神莫可。“你可别告诉我姮娥是被哪个古神给言出法随了。” “那倒不是,姮娥,本就不是人。” 我呆了呆,这信息量......真劲爆,人族祭祀了几千年的月中神女竟然不是人。 长夜漫漫,闲来无事,加之安安可能正好来了兴致,便向我们娓娓道来一则洪荒时代的故事。 彼时,古神已退出天地舞台的角逐,纵横八荒六合的上神们,要么死于洪荒之初的无量量劫,要么因为反对神尊待天约束众神的成神誓言而被神尊斩杀。 天地间还活着的上神,寥寥无几,若干位被镇压于盘古世界各个绝地,如十八层地狱镇压着典狱官,太阳界旸谷镇压着扶桑树;还有的,或有职司,或长眠,如丰都大地镇守地府,如平心娘娘长眠地府,奈何上神永镇忘川奈何。再如少凰,不过她是特例,永远奔波在还债的道路上,偿还其擅自发动神战,阴差阳错拉开了无量量劫的序幕的罪孽。无量量劫中,神陨如雨,何况占据了盘古世界人口基数的普通生灵,天地几近毁灭,少凰造的孽,不是一般的重。 少凰对此估计是不怎么服气的,古神发动神战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它只是正好倒霉的赶上了无量量劫,盘古世界亿万族全跟一锅烩似的卷进了血肉的磨盘里,这运气......古往今来所有发动神战的古神找不到第二个比她更霉的了。 除了以上三种,还有一些上神则被神尊物尽其用,轮流去三十三天外值班,一值就是百万年,几百万年难得放个风,就算放风,也限于神尊专门为上神开辟的神界,不准跑凡世祸祸。 上层结构几乎一锅端,剩下的也蹦跶不了多高,因此盘古世界的主角很快换了人,即巫妖。 巫妖称霸的时代,人族已经诞生,在洪荒大地上繁衍生息,是那场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争霸中的受害者,也是见证者。因为见证了历史,加上洪荒时代人族与亿万族的关系还没如现在这般界线分明,各族之间联姻频繁,人族也不例外。 亿万族中与人族联姻最多的便是巫族,巫族的繁衍能力简直惨不忍睹,然而与人族接触后,巫族发现,巫与人结合,有一定几率生下巫人,并且有着人族血统的巫人是可以修炼元神的,双方都有需求,自然如胶似漆,频繁联姻。 人族的神话传说里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地方,让后人看了就想抓狂,但实际上,其中不少内容是别的种族,不过人族把那当成祖先的事迹也没什么问题,就洪荒时代那错综复杂的情况,那些神话传说里的主角还真是人族的祖先,反正人族里肯定有不少人流着那些存在的血液就是了。 夸父逐日,在人族的传说中古代勇士夸父身材魁梧、力大无穷,认为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于是拿着手杖就开始逐日。他口渴的时候喝干了黄河、渭水,准备往北边的大湖(或大海)去喝水,奔于大泽路途中被渴死。他的手杖化作邓林,成为桃花园,而他的身躯化作了夸父山。 少凰表示:这故事根本是傻逼改写出来的,都把夸父给改编成超级二货了。 人族的历史上的确有过一个叫夸父族的部族,那是人与巫人的后代,逐日的夸父与夸父族无关,那是夸父族的始祖,也是后羿射日、嫦娥奔月传说的根源。 99、第三章同.人·射日 一山不容二虎,天地间自然也容不下两个同样强大的种族,苏联和美帝两级那么多年,影响了整个地球几十年,直到其中一者解体,两级冷战才得以结束便是活例子。 巫族与妖族痛快多了,对彼此有意见,看彼此不顺眼,想征服彼此,从不冷战,直接上拳头,谁赢谁是老大。 只是,虽然冲突不断,但还没做好完全的准备,双方都不敢贸然开战,且,神尊管的可不仅古神这一变态群体,芸芸众生不管是哪个种族敢制造出跟那些古神一般几近毁天灭地的局面来,神尊妥妥的撸袖子抽得你全族自此对作死两个字留下子子孙孙永难忘的心理阴影。那位连少凰这么个灭绝无数种族的绝世祸害都能揍得写服字,手段想来不会与温柔二字沾边。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可最终不还是打起来了,打得洪荒都破碎了,也不知神尊气死没。” 防住了天生超级恐怖分子的古神,却没防住凡世生灵自己作死,我要是神尊,准得吐血三升。 安安抱着奶瓶吸了一口。“哦,那个是被人给算计的,神尊彼时被人给引去了混沌中,不在洪荒中,等她回来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我愣了下,揉了揉眉心。“你可别告诉我巫妖大战是被阴谋家给设计出来的。”君族也是那一场大战的池鱼,因此有第一手的文献,血流成河、血流漂杵什么的,放在那场大战里纯粹是委婉得不能再委婉的词汇,因为它们根本不足以描绘其惨烈的万分之一。 安安颌首。“不然你觉得巫族与妖族得多蠢,才能在见证了洪荒之初神尊如何一打一打的斩杀桀骜不驯跟它对着干的古神后还敢这么嚣张的挑战神尊的底线?将近三分之一的古神被抹杀,我那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跟它一比,简直小儿科。洪荒破碎,神尊搭上了大半的修为才将这篓子给补上,可就算如此,它也无力让洪荒完全恢复原样,只能将洪荒碎片炼制成一个个小世界。啧,这可比我当年干的严重多了,神尊没拎着剑去屠光巫妖两族还是看在这两族一个是父神血脉所化,身负开天功德,后土又身化六道轮回,解决了盘古世界的一桩大隐患,不好意思杀戮,另一个则是因为妖族增加人口的方式根本不靠两性交.合,杀之不绝。” 我道:“这阴谋家,真是杠杠的,盘古世界亿万族,全是棋子,连神尊都让算计了,牛气冲天啊......话说,哪位上神这么牛?”好想砍死它,不过也只是想想。 能够算计神尊,一般人没这本事,上神这存在最变态的地方在于,处在同一个世界,哪怕你在世界的这一头,它在世界的那一头,你说它一句坏话,或对它产生一丝恶念,哪怕只是念了一句它的名字,它都能感觉到,清清楚楚。想不跟不设防的wiff一样,除非你跟它同级,能屏蔽对方的接收器,亦或给自己加上重重密码。 连神尊都落入了陷阱,就算没有神尊那般强大,也不会差太远。 对于我的问题,安安沉默以对。 “不能说?那算了,继续扯姮娥奔月的事吧。”我道,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你不想说,我还不想拿命冒险呢,尽管我是真的很好奇什么人能这么牛掰。 高岚想说什么,被我瞪了一眼,所有话都给咽了回去。 言归正传,夸父逐日是那一场大战的□□,而夸父逐日的起因是妖族十位太子不知为何出了旸谷,还是一起出来的。 妖族十位太子的族属是三足金乌,是真正的三足金乌,集太阳精华于一身的三足金乌,与后世那些只继承了一些金乌精血通过后天修炼而成的三足乌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十只三足金乌出现在天上,那跟十个太阳凌空没什么两样,大地干裂,空气仿佛燃烧起来,生灵涂炭,万民哀嚎。一直以来因为轮回未立,生灵死后无处可去而充斥于天地间亡魂恶鬼更是霎时化为飞灰,连渣都不剩。 熊孩子欠抽! 夸父逐日由此始,最终的结果,人族的神话里已经记载了,夸父在与十日一番大战后被十日暴晒而死。因其巫力为纯正的木属性,尸体倒下后化为桃林,而这也成了后来夸父族的传统,死后以尸体化为林木的方式归化自然,回馈自然。 夸父与大羿交好,夸父逐日时大羿正好来看他,听他的族人说夸父去逐日了,怕夸父有事,自然就去追,不过,夸父是巨人,大羿不是。 虽然都是11路,但巨人的11路跑得比飞机还快,短腿11路虽然也跑得比跑车快,但大羿仍旧被甩在了最后面吃灰。 巨人追逐十日,跑车追飞机,啊不,是11路追巨人,可谓洪荒一大奇观。 大羿追得好悬没断气,终于追上时,入目的只有一片桃林。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山海经聊聊数语记载的实则洪荒两大族大战的□□。 好友被杀了肿么办? 自然是为其报仇雪恨。 大羿乃巫族第一神射手,也是洪荒第一的神射手,然他弓术再好,普通的箭矢也射不下三足金乌,且不说三足金乌那与太阳有的一拼的体温,便是三足金乌翎羽上覆的太阳真火,什么箭矢靠得略微近一些都会化为飞灰,夸父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跟三足金乌距离过近会有什么后果。 必须找到金乌之火的材料。 可这世上有什么材料能够扛住金乌的火焰呢? 建木、若木、寻木.....统统不行。 大羿最终瞄上了旸谷扶桑木,三足金乌栖息于扶桑木之上,扶桑木连叶子都没损一片,足可见这此树的抗火能力之变态。 然而旸谷是三足金乌的老窝,你要杀你的仇人,需要拆它老窝的一根梁柱当武器。 那么问题就来了,你要如何才能从你的仇家的巢穴里弄到它屋子的木料呢? 这真的是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大羿在旸谷之外瞅了很久,始终想不到法子,直到有一日看到旸谷中有一只蟾蜍拿着扶桑树枝在玩,顾不上去思考一只蟾蜍是如何在旸谷这种仙人都吃不消的环境里活蹦乱跳的,他的目光霎时就滞在了扶桑树枝上。 那只蟾蜍很单纯,言谈稚嫩,估计就没见过几个人,就算活了千年万年,也是只长年纪,没长脑子。因此蟾蜍不知这世上除了善还有恶,以及谎言。 大羿装成普通人,告诉蟾蜍,自己的亲人生了病,需以扶桑树枝入药。 蟾蜍居然信了,它居然信了,还将珍贵无比的扶桑树枝赠给了大羿。 得到了扶桑树枝,大羿迫不及待的扶桑树枝炼制了十只箭矢。 十日再次凌空来巫族的地盘时,大羿爬上了高山,挽弓搭箭射下了一只金乌。 众金乌终于反应过来遇着麻烦了,最大的一只金乌示意别的金乌先退开看看情况,自己则伸爪去抓掉下的那只金乌,却在抓住的那一刻发现对方已然死去。 纵然气得翎羽根根竖起,但大金乌仍旧保持着理智,一击杀死金乌,这人棘手,必须离开,否则别的兄弟也将折在这。做为兄长,他带着所有兄弟一起出来,不能全部带回去已经够失职了,绝不能再有兄弟陨落。 嗖! 虽然三足金乌长着翅膀,虽然大羿没插上翅膀,但他弓术举世无双,又一只金乌坠落。 “五弟!老子跟你拼了!” 十指连心,亲兄弟被杀,还一杀就是两个,哪只鸟能无动于衷? 一只胖乎乎的金乌气势汹汹的冲着大羿而来。 “微降回来!”最大的金乌一边对付大弈一边对金乌喝道。 迟了,大羿选了个空当又射出了一箭,但微降没死,大金乌替他挡下了这一箭。 亲兄弟接二连三的出事,现在连最敬重的老大都要死了,众金乌都疯了,纷纷冲上来找大羿拼命,大羿忍着太阳真火的高温炙烤,平稳的挽弓搭箭。 一只又一只。 只剩下两只金乌还在蹦跶了。 嗖! 射中了,也没中,那只坠落的大金乌没死透,竟然挣扎着飞回来挡下了第八箭同时给了大羿一击,不过中了两箭,它也一定死得不能再死。 “大兄!”两只金乌目眦欲裂 “走!” 大金乌用尽生命中最后的法力将仅剩的两个兄弟推得远远的,旋即不甘的坠落于大地之上,血管里的血液在离开躯体后便化为太阳真火在大地上流淌。 大羿抓紧时间又射出了一箭,他没翅膀,这些家伙真豁出去飞,他很难追上。 大羿射的是最小的那只金乌,因为它飞得比另一只叫微降的快,那只叫微降的金乌太胖了,胖得跟个球似的,影响速度是必然。先射杀了速度快的这只,剩下的那只也跑不掉。 “七兄!” 大羿计划得很好,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微降发现大羿的目标后剩下的全部法力一爪子将最小的金乌抽上了天,只剩下天边一点渺茫的金色光点,而原本射小金乌的那一箭则射进了微降的身体里。 “我的父王,我的兄弟,我的族人会为我们报仇。”微降怨毒的盯着大羿,吐出了最真切也最诚实的遗言。 这真的是最诚实也最真切的遗言。 大羿冷冷道:“我等着。” 妖族一共十位太子,一下子死了九个,还有一只失踪了,生死未卜,妖族不疯就怪了。而巫族,十金乌杀夸父在前,大羿为同族复仇更是天经地义,自然不愿交出大羿。 一个要报仇,一个不肯交出同族。 没说的,战! 原本被高层给按压着迟迟爆发不了的超级大战顷刻间如爆竹掉进了□□库一般爆发。 那场大战,天崩地裂,却没有赢家,不论是巫族还是妖族都是失败者。 少凰发动神战,因果之重,到现在都还没能得到解脱,巫妖大战造成的后果比少凰更惨烈,因果自然更大。个人根本承担不起这样的因果,因此这一次承担因果不是个人,而是整个种族,巫妖二族自此没落。 巫人四散,妖族流散。 大羿是巫族硕果仅存的元老,巫族最核心的头头们除了身化六道轮回的后土,全都挂了。就算是唯一幸存的后土,也化身平心娘娘,长眠不醒,初步估计不到世界末日醒不来。 一把手们死光了,原本的二把手们自然而然的承担起了种族延续的重担。 带着种族传承下去,当所有称霸的野心与妄想破灭后,只剩下了种族延续这第一要务。 活下去,延续传承,才有希望。 大羿带着一部巫族聚居在人族聚居地的旁边,与人族做邻居,也通婚。不是他无聊,而是有其睿智之处。 南明神族的帝君,统领万千神族的王,却不得不扮演各种各样在神的眼里与蝼蚁草芥无异的生灵,千万年如一日浸泡在红尘浊气中,这比杀死一个神更残忍。红尘浊气最是腐蚀道心,一个上神,若是道心崩了,那可就是盘古世界有史以来最空前的大乐子,足够所有生灵嘲笑千万年不止。 巫妖大战的因果,大羿也不知巫妖二族会被天道清算到什么程度,但有少凰这个被天道给压得死死的千万年不得翻身的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在那摆着,往多惨的地步想都不夸张。 通过对各族的观察,大羿已经能预见未来兴盛的种族会是什么种族。 女娲造人,没人当回事,而真的意识到人族的潜力时,为时已晚。 大羿因此专门来跟人族做邻居,将巫的血脉融进人族的血脉里,若有一日,他们这些巫死光了,巫的传承也不会因此而绝。 所有种族里,人族的未来是最安全的,不周山折,天塌地陷,一直隐居不问世事的古神女娲出现于世人面前,救下了人族,也补上了天。不看僧面看佛面,所有种族都可能灭绝,唯独人族不会。 隐居了很久,大羿无奈的见证着人族的崛起,巫人的日渐没落,但他没有机会看到最终的结局了。 巫人的寿命很长,长得几乎没边,至少到了大羿这个境界,长生不死是妥妥的,然而先是与十日大战,后是巫妖大战,大羿的身体已经出了问题,命不久矣。 巫族的出生率远不如从前,族人现在是死一个少一个,大羿这种级别的元老,培养起来更是需要无数岁月。因而为了让这个重量级的元老活下去,巫族司掌典籍的巫人翻烂了典籍,最终找到了一个办法:昆仑山神西王母处有不死药。 西王母有不死药在洪荒不是什么秘密,但.....西王母真心不是好打交道的神,脾气也就比十八层地狱的典狱官略好点。 嗯,古神,还被安安拿去跟典狱官比,不难猜到,西王母也是个古神,虽然不知道是与典狱官一般被镇压还是画地为牢,但没自由是可以肯定的,这样的神,脾气能好就怪了。 大羿踏上了前往昆仑求药的旅程,单独出发的,他是部族的最强者,若是途中有什么危险他都摆不平的话,带再多人也是送死,因此大羿拒绝了别的族人相随。 “洪荒从来都不是安稳的环境,我若是带走了太多的人手,若有强敌来犯,部族当如何?” 若是曾经的巫族,自然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洪荒大地,敢惹巫族的种族几乎不存在。但这会,虎狼平阳被犬欺的虎是纸老虎,巫族自然不是纸老虎,不可能被犬欺,但洪荒大地上想试试看能不能撕下落魄老虎一块血肉的可不止犬类,更有无数豺狼虎豹。 100、第三章同.人·八卦 昆仑山在华夏的传说里被誉为万山之祖,龙脉的源头。不过在现代,这纯粹就是传说了,根本没几个人信。但无风不起浪,这传说还真不是瞎扯,不信的人不过是没见过真正的昆仑山。 西王母,大洪荒时诞生的昆仑山神,是自然神,是巍峨昆仑山的天地灵气孕育的神,也是昆仑山的灵,不是后世人族用信仰念力硬推上去的信仰神。同时,它也是一位山神晋升而成的古神,看到古神这两个字眼,想来就能明白一个道理,虽然名字里有个母字,虽然在人族的传说里也多以女性形像出现在人族的面前,但别真以为它是女性了。 一座山能够孕育出一尊古神级别的山神,足可见其神奇,称一句万山之祖也不为过,除了盘古脊柱所化的不周山,天下间再无山能与之媲美。 山川河流的神皆为山川河流的灵化形而成,它们就是山川河流,山川河流就是它们。 人族神话里说西王母是女神,呵呵,天都不知道山川河流是什么性别。 人族的脑洞也是牛了,居然给这些一看物种就知道不可能有性别的生物按个性别。 因为人有男女之别,所以神也应该有性别之分,然后就按着自己的想像给众神加上性别.....这脑洞也是绝了,纯靠脑洞,完全不遵循道理。我估摸着被加上了性别的神们看给它们加上了固定性别的人族时,眼神必然如同看到一只正在吹嘘说冰雪是什么模样的夏虫。 言归正传,不闲扯西王母的性别了。 做为天地间少有的几个挺过了大洪荒时代与洪荒时代无数量劫的古神,西王母在众神中属于最不能惹的那一茬之一。 大羿没打算用抢的,一来太不讲理,二来,他也干不过西王母。 翻过炎火之山,渡过弱水,大羿来到了开明兽的面前,然后就过不去了。 做为守门的灵兽,开明兽是绝不可能放西王母没邀请过的人进山的。 打进去?大羿倒是打得过开明兽,但他打不过西王母啊。 若是来抢劫的,那自然不用开明兽让不让,然他有求于人。打狗尚且要看主人,何况是打守护山门的灵兽。 山门是很重要的地方,不守住,敌人打到面前来你都不知道,且镇守山门自然也有个兼职——迎宾,因此能够镇守山门负责山门安全和迎宾的灵兽必然是众神最为信赖的灵宠。打了别人的爱宠,还想要不死药,痴人说梦呢? 开明兽待客的态度绝对恶劣,呃,它也有这资格,西王母可是比少凰还古老的神。哪怕是少凰都得给三分脸面,开明兽态度虽懒洋洋的,但只要没真把神给得罪了也没什么。 瞅着懒洋洋,一脸大爷要睡觉,快滚的开明兽,大羿想抓狂。 在大羿犹豫要不要打进去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美得倾国倾城的人族女子,女子名唤姮娥。 “开明兽贪吃贪睡,你若是能寻到美味的果实赠予它,它定会为你通报。”姮娥指点了大羿。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伸手打断了下。“姮娥挺了解开明兽啊,我现在听着,总感觉这有点像一个女子想要长生不死,利用了一个英雄得到不死药的模板。” 安安凉凉的看着我:“还听不听?” 我做了个缝嘴巴的动作,示意上神继续。 故事继续,我也越听越觉得像关于一个女子如何机关算尽得到不死药的故事。 大羿寻来了灵果,嘴馋的开明兽果然答应为他去通报,但......不保证西王母肯见他,它是灵宠,不是主人,没资格决定主人是否要见什么人。 大羿见到了西王母,人形姿态的西王母。 人族觉得西王母是位雍容绝美的女神,也不算完全空穴来风,西王母化出的女性形体极美。古神本就个个都是美人,而西王母做为古神中的佼佼者,外形自然只会更好。 只是,西王母外形虽美好,气势却是凌厉威严的,这与广大直男偏好的口味完全不一样。大羿做为一个直男,瞧着这样的西王母,一点不该有的心思都没有,必须得说,他的意志力非同一般,毕竟,气质再吓人,西王母的容貌也是真的很美,哪怕是异性也想赞美。 传说汉武帝梦会西王母,被西王母的美色迷得不要不要的,大羿却能够保持平常心,呃,敬畏之心不算的话就真是平常心,但比起传说中的汉武帝,他是真的很出色了。 美玉建造的殿堂里不止西王母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看到那人时,大羿愣了下,他识得那人。 天地万物皆有灵,理论上什么都能修炼成人形,甚至成神,但修炼成人形还行,而修炼成神,这难度非同一般,而没有灵智的物体化形的生灵想要修炼成神也更加困难。 与西王母同坐的人便是没有灵智的物体所化的生灵,也是一尊神,来历很清奇的那种。 生灵骸骨产生了灵智,化形,最终成神。 后土化身六道轮回,长眠不醒,做为后土弟子,属性又恰好与地府相吻合的浮生在修成上神便成了轮回的代理神,镇压新建立的地府里那些同为上神的囚徒,维持轮回的秩序。 浮生是为了大羿来的,虽然他不是巫族,但他和巫族也有点关系。之前说了,他是白骨聚集了无数生灵死去的阴气化形的存在,白骨的组成中有巫族的成分,而他又与后土又有师徒之名。 为了给巫族保留更多的力量,浮生专门出了地府来找西王母。 地府之主出面,西王母怎么也要给点面子的,大羿得到了不死药。 听到这里我又忍不住插嘴:“地府之主不是丰都大帝吗?” “丰都是名字?。” 我无语。 故事继续—— 得了不死药,大羿并没有立刻服食,他的情况,不宜立刻服食,需将身体给调理一下,务求不死药发挥最大的药效,不仅能长生,更能让自己恢复全部的实力。 大羿带着不死药回到了部族,一起回去的还有姮娥,再之后的故事和人族的传说差不多,英雄美人,伉俪情深,然后—— 姮娥窃不死药服食,飞升去了月亮上。 不同的是,人族的传说里,大羿在人间成了望月的痴人,而安安的版本里,大羿失去了不死药,终于死去。西王母给一次不死药那是好脾气,没完没了再去要第二次那是欠抽,且,短时间里也炼制不出第二枚。 碧海青天夜夜心,嫦娥应悔偷灵药。 广寒宫的凄冷孤寂,遥不可及的人间。 悔吗? 自然是不悔的。 少凰曾经为了采月桂酿酒去过广寒宫,见过姮娥,那是一个悲伤的女子,却没有悔意。 执迷不悟? 不,她只是完成了一场复仇罢了。 嗯,这神话从头到尾就不是什么香艳神话,它的本质昭示的是历史上第一桩美人计。 计杀大羿,绝其生路! 原因? 我将安安说的加以整理,得出了一个颇无语的故事。 十金乌乃帝俊与羲和所出子嗣,帝俊是诞生于太阳星的三足金乌,羲和是诞生于太阴星的玉兔,在神话流传中还有了另一个名字:常羲。 我现在一点都不想去深究人族的神话了。 妈哒,捣药的玉兔竟然是日母加月母,这变动的,真不是一般的大。不过细想之下,也在清理之中,太阴星是什么地方?肯定不是正常生灵能够生存的地方,会在那样的地方生活自如,必然是太阴星自己孕育的生灵。 虽然是夫妻,但神人层次的夫妻与人族夫妻的夫妻生活绝对不是一个概念,人族的夫妻是朝夕相处一生,而神仙,生命太过漫长,百年、千年、万年、十万年甚至百万年的黏糊在一起,迟早审美疲劳到想吐。也因此,神人的夫妻多是分居,尤以古神为甚,古神夫妻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地盘,想对方的时候就去对方的地盘夫妻团聚双修。 如少凰她长姐,夫妻成婚多少万年就分居了多少万年,不曾踏足对方的地盘。不过,这个例子算是特例,夫妻感情有问题,还有各种内.幕,因而一个无所顾忌的宠爱小三,另一个爬墙,还搞出了孩子。事实上,正常的神人夫妻,分居时都是洁身自好的,在这段婚姻终结之前不会再与别的人交.合。 听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插嘴问了安安一句:“那你有道侣吗” 以前我是以为这位没道侣的,太蹦跶了,一直泡在人间,就算原本有道侣也早该分了,但神人的夫妻生活是这么个与人族截然不同的形态,那就不好说了。 夫妻之间千百年不见面,人族完全想像不能,但在这些神人里,真的很不好说,千年万年于它们不过弹指间。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人族对神人想像中觉得神人长生却寂寞,只这八个字便可概括。 安安无语的瞅了我一眼。“我没道侣。” 我颇为惊奇:“你那么多风流韵事竟然没一个是开花结果的?” 犹记得,诺诺给我的资料里写着这位主的一些情史,年少时有个青梅竹马,然后又在刚成年时就引诱南明先君的未婚夫,也就是它的准姐夫,但青梅竹马出于嫉妒,竟将先君的未婚夫给剁了,青梅竹马自个也被为子报仇的天帝给送上了诛神台,灰飞烟灭。 生命中最初有感情交集的两个神,却是如此结果,不是一般的惨烈。而经历过了这两位的事,少凰也并未因此而收敛什么,裙下之臣无数,而背负因果混迹人间后,扮演不同的角色,这家伙交往过的人就更多了。 “没有。” 高岚好奇心澎湃的问:“难道就没一个你特别喜欢想要成婚的?” 安安无言的沉默着。 有戏! 我与高岚的眸子登时亮得跟一万瓦的灯泡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考虑到现在看文的读者很多洁党,留意到少凰引诱她姐夫的事可能弃文,我在这里说明一下:这里是个伏笔,少凰不是人,她的三观和思维逻辑都跟正常人有别,在她自己觉得需要时与人上床,以及吃人什么的,她完全没心理障碍。但是,它对长姐绝对是真心敬爱,可以为其去死的敬爱。 101、第三章同.人·蟾蜍 我与高岚的好奇心终究是没能得到满足,安安一点与人分享自身往事的兴趣都没有。 也罢,虽然听不成少凰曾经想跟谁结为道侣,但还能继续听姮娥奔月的真相不是吗? 有的听总比没得听好。 言归正传,之前说到哪了,哦,想起来了,说到兔子了。 人族传说里,月亮上有只蟾蜍,因此月宫有个别名:蟾宫。 除了蟾蜍,更有传说,月亮上还有只捣药的玉兔,捣药的兔子的确有一只,却不是玉兔,玉兔是羲和,日月之母,谁敢让它捣药? 羲和乃太阴星上诞生的先天生灵,太阴星的精华灵气孕育了羲和,但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太阴星除了孕育了一只玉兔,还有一只三条腿的玉蟾蜍。 孕育羲和耗去了太阴星近九成的精华,残余的灵气本不可能再孕育出什么来的,但洪荒时代,它偏偏就孕育了一只玉蟾蜍。然而,因着先天不全,这只玉蟾蜍是残缺的,只有三条腿,且没有灵智,化不了人形,那纯粹就是一块比较像三腿蟾蜍的玉石。 羲和左等右等死活没等到它修出灵智来,干脆拿它当宫殿里的摆设了。 之前提过,洪荒时代的那些大能的婚姻于现世的人族是不太一样的,与走婚三分相似,夫妻时常分居两地,自然,在这一群认知里千年万年不过弹指间的变态看来,它们自个谈不上分居,也没分开多久。 羲和并不跟它的道侣住在妖族的天宫里,它住在自己的主场里——太阴星。 虽然“夫妻”俩自己是没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但对于子女而言无疑有点麻烦。 羲和孕有十日、十二月,十日自然是十金乌,做为金乌,自然是跟着老子生活,但也不能当没娘不是?因此金乌时不时就会去看羲和。 金乌年幼,而年幼的孩子,那就一个字能形容——熊。 不过是妖族的幼崽还是人族的幼崽,熊这个字在它们身上都很难跑掉。 十金乌无一不是熊孩子中的熊孩子,不过月宫是它们老娘的地盘,熊孩子在老娘的地盘作天作地,谁会有意见? 把月宫拆了都没关系,羲和就差如此表示对熊孩子们的溺爱了。 微降便是在月宫作天作地的时候看到那只三条腿的玉蟾蜍的。 蟾蜍这玩意,大家都知道不怎么好看,哪怕是玉蟾蜍也不例外,何况这还是一条三腿的残疾蟾蜍。 微降很是纳闷,羲和怎么会弄这么个东西在宫里摆着,便问了羲和,因而得知了玉蟾蜍的来历。 小金乌眼珠子咕噜转了下,对微降道:“六兄,我们打个赌如何?” 微降哦了声,道:“先说来听听。” 没一口答应,足可见年纪虽小,心眼不少,是个鸟精子。 小金乌道:“我们打赌,若它能修出灵智化形,便算你赢,下一次的桑葚,我那一份就归你。” 微降吞了口口水。“赌了。” 羲和?众金乌:“......”儿子/兄弟你迟早死在吃这个字上。 小金乌也愣了下,虽然很确定兄长一定会答应,但这答应的速度也太快了吧。“你不问问你输了要怎样吗?” 微降坚定的道:“我一定赢。”也必须赢,桑葚他要吃两份。 众“人”:“......”好想呵呵。 小金乌还是坚持的提出自己的条件,免得真做不到时微降出尔反尔。 微降一口就答应了,它不认为自己不能让这只玉蟾蜍产生灵智化形。 事实证明,微降答应了一个非常困难的事,不论是灌输灵气还是浇灌灵乳(丫把玉蟾蜍当成植物了吧)。微降将各种法子都给用上了,哪怕是块顽石这会也该化形人形了,但玉蟾蜍愣是没一丁点的反应,一点面子都没给它,好悬没将它气得吐血。 折腾了几千年,微降彻底死心了。 洪荒时代,天地间的灵气浓郁程度远远超过现在,蒙昧生物只要不是玄君这种血统有问题需要海量的厚积薄发才能更进一步的,否则哪怕是草木,修炼个几百年也能化形。玉石之类的东西,虽然因为先天的因素很费时,但微降这几千年花的心思,若这是一只普通的蟾蜍,早就成仙了。 小金乌高高兴兴的来索要自己的胜利果实,微降毫不犹豫的道:“我输了吗?我还没放弃呢。” 小金乌瞠目结舌,做鸟怎么能这么无耻?鸟中耻辱!可耻! 面对小金乌的眼神控诉,微降视若无睹,淡定得紧,脸皮堪比地层。 为了表示自己还没放弃,微降将玉蟾蜍挂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我想像了一下一只三条腿的金色乌鸦脖子上挂着一只玉蟾蜍饰品的模样,想像不能。 千年、万年、十万年、几十万年......妖族日益强大,洪荒最终形成了巫妖两族的对峙局面。 妖族管天,巫族管地,天地两极对峙。 我着实佩服微降,你还真行,居然真能将一个三腿蟾蜍挂脖子上挂几百万年。 虽然脖子上挂蟾蜍的原因是为了耍赖,但微降这么做也阴差阳错的帮了三腿蟾蜍一把。蟾蜍诞生于太阴星上,先天至阴,而微降是三足金乌,太阳的精灵,先天至阳。蟾蜍被挂在微降脖子上,便一直都在吸取它的灵力,阴阳相生也相克,蟾蜍通过这种方式不断的补足所欠缺的灵气。 微降刚开始也没察觉,但戴了几十年也回过味来了,见蟾蜍想要至阳的灵力,便随它吸,抱着一丝希望,说不定管用呢,然后......几十万年过去了,这一丝希望也没成为现实。 虽然这些非人生物的时间观有别于人族,但几十万年,不管是什么物种都不会觉得那只是弹指间,因而微降久而久之就把自己脖颈上的蟾蜍给忘得差不多了。 伴随着两极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帝俊将十个儿子关在了旸谷。 “何时能自如的控制自己的太阳真火,令太阳真火随心运转了就能出来。” 十只金乌简直要骂人祖宗,虽然最后也没骂出来,但没骂也未必是有礼貌,也不是想到了帝俊是太阳星孕育的精灵,天生天养,没祖宗,而是那是亲爹,骂帝俊的祖宗等于骂自己的祖宗,这才好悬没出粗。 让太阳真火随心所欲的运转,普天之下就仨“人”能做到,而这仨人里从来都不包括十只小金乌。 虽然不想关禁闭,但那是亲爹,又打不过,十金乌只得委委屈屈的答应了。 虽然十金乌答应了,但帝俊还是不怎么放心,瞅向最年长的金乌。十金乌是十胞胎,所谓年长也就长了几秒钟,但在古“人”看来,年长以一秒钟也是年长。 “微甲,你是长兄,好好看着弟弟们。最近不太平,我总有种不祥的感觉,你们乖乖呆在旸谷,若是有什么事便让人递话给我们,或是与扶桑商量。” 微甲上道的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看好弟弟们,然而任它说的信誓旦旦,帝俊仍旧只差把不放心三个字写脸上去了。 微甲无奈道:“您要那么不放心,不如将我们挂您翅膀上?” 帝俊拒绝,挂它身上那还不如呆在旸谷呢,它指不定会跟谁打起来,而够资格与它交手的存在,捏死这十只小鸟完全是小菜一碟。 微甲继续道:“既如此,请您相信儿子。” 因为您没得选。 帝俊莫名的读出了长子的潜台词。 不孝子! 帝俊再不放心也只能离开了。 旸谷虽然没外头那么热闹,但这里的环境是最适合金乌栖息和修炼的,因此十只金乌也没再抱怨什么,各上了各的鸟巢休息。嗯,它们在旸谷有自己的巢,就在扶桑树上,巢搭得非常舒服且大,在里头打滚都没问题。 微降舒服在巢里滚来滚去,嗯,还是旸谷的空气好,足以烤熟洪荒的大部分生灵,要的就是这温度,爽! 微降滚了没一会便呼呼大睡了起来,睡着睡着就觉得哪不对。 金乌化成人形很晚,几乎快成年时才能化成人形,而金乌的成年期,那可比古神变态多了,需渡过一个量劫,积攒海量灵力才能成年。十只金乌还没到那境界,因此始终是鸟形,肥得不能再肥的雏鸟。 大部分人见了微降第一反应都是:这真是鸟? 第二反应是:这鸟居然还能飞起来! 胖人摔倒后比起瘦人不怎么容易受伤,因为有肥肉做了缓冲,同理,睡觉的时候如果身子底下有什么东西硌着,也很难有感觉,若是那个东西佩戴了几十万年,那就更不可能有感觉了。 肥肉加上熟悉,微降一直没什么感觉,但那种阴冷的感觉一直在动,翻得羽毛乱成一团,微降想再没感觉也难了。 禽鸟最是爱惜羽毛,这可是求偶时的必杀器,羽毛越是华丽的禽鸟越是容易打动求偶对像,据说帝俊当年就是现了原形,一身金灿灿的华美翎羽险些将羲和的眼睛给闪瞎,羲和立刻就答应了帝俊的求偶。 事关鸟生最重要的终生大事,禽鸟对羽毛的爱惜可想而知,有时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如微甲,每次来旸谷,它都会将自己身上的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的,还上油,也就是洪荒时代没有抛光打蜡的观念和工具,不然微甲肯定会给自己的羽毛加个打蜡的保养流程。 微降还没到微甲那份上,但爱惜羽毛的天性却是兄弟俩共通的天性,意识到自己心爱的羽毛可能出事,微降秒秒钟就醒了。 102、第三章同.人·姮娥 微降睁开眼一瞅,好悬没吐血。 “我的毛!” 这叫声太惨了,其它巢里的金乌闻言都给吓醒了,得亏没在修炼状态,否则非岔气不可。以为微降出了什么事,赶紧来看怎么回事,一瞅,登时乐不可支。 微降肥归肥,羽毛却是十金乌里的佼佼者,仅次于天天做保养的微甲,然而论起油光水滑,微甲却是不如它。然而此时此刻,那一身油光水滑的羽毛却是一团乱,还被人给拽下了不少,有些地方都能看到肌肤了,满是肥肉的肌肤,整个一掉毛乌鸦。 微降磨着牙将羽毛脱了下来披在自己身下的女童身上,它醒来的时候脖子挂着的三腿蟾蜍已经没了,身下却多了个光着身子的小屁孩。小屁孩根本没有体温,冷冰冰的,也因此在感觉到微降的体温(能够让钢铁汽化的体温)后,女童一边好奇自己的变化一边不客气的拽微降的羽毛取暖,也因此毁了微降引以为豪的羽毛。 见过秃毛鸡吗?想像一下秃毛鸡肥得只要一动,肥肉就往八个方向乱颤的模样吧。 众金乌都让微降的体型给惊到了,以前虽然也知道这家伙肥,但因为有丰满的羽毛遮挡,但也没觉得太惊心动魄,不拿它跟别的金乌相比较。然而如今羽衣给脱了,啧,完全不用做任何比较,但凡长眼的人都会有种惊心动魄之感,做为禽鸟,丫能肥成这样真真是奇迹。 “扶桑,借几片叶子。” 几片桑叶旋转飘落,微甲抬爪接住,三两下编出了一件叶子衣服给微降。 “不要。”微降嫌弃的拒绝,太丑了,一点都不漂亮,一点视觉冲击感都没有。 微甲闻言道:“看来你是更喜欢裸奔,在雌性的面前裸奔。” 微降瞅了眼女童,鸟巢里唯一的雌性,终不得不一脸嫌弃的接过叶子衣服披在身上,一只披着树叶衣服的秃毛肥鸦就此出炉。 女童一直好奇的观察着众金乌,但一直都与微降靠得很近,它最熟悉的还是微降的气息,数十万载相伴,早已熟悉入髓。 见微降穿好了衣服,小金乌第一个冲进了巢穴,将微降扒拉到了一边,观察起女童。“它是那只蟾蜍?还真能化形啊。”被微降赖账后,它都快忘了这只蟾蜍了,如果微降没为了表示它不是赖账,只是还没死心而一直将蟾蜍挂脖子上,小金乌早几十万年就该忘了这只蟾蜍的存在。 在小金乌的打量下,女童有些怯懦往微降的身后躲。 微降一边拽着树叶衣服免得走光,一边得意的对小金乌道:“对啊,我赢了,下回的桑葚我要吃两份,你那份是我的。” 小金乌:“......” 有这么个贪吃的兄长,小金乌妥妥的鸟间悲剧。 虽然巢穴里多了个“人”,还是个雌的挺不方便的,但旸谷的环境,多个人也热闹一些,因此女童被留了下来,没给送月宫去交给羲和。 时光辗转千年,被起名姮娥的女童在旸谷一日日长大,微降也终于把羽衣给拿回来不用裸奔或穿树叶衣服有碍观瞻了,羲和让人送来了月华纺织而成的锦衣。 姮娥一直生活在微降的巢穴里,微甲有一日问微降:“你打算日后娶姮娥?” 洪荒时代没有后世那种上了床就要结婚的观念,合则聚,不合则散,在这些只要不被.干掉,能一直活下去,活到世界末日那一日的存在的脑子里,完全培养不出人族的很多观念。 生命的长度与种族的天性,三观能相同那就不是不同种族,而是同类了。 微甲会如此问也只是因为微降对姮娥太好了,或许微降自己都没发现,这千年,他对羽毛的保养程度越来越上心了,像一只真正的禽鸟。诚然,禽鸟爱惜羽毛,这跟人族男子一定要有房子一样,没有房子,娶妻会很困难。禽鸟倒是对房子没那么多重视,自己能搭建,但不能没有华丽的羽毛,羽毛不够漂亮的禽鸟很难寻觅到伴侣。 哪怕尚未成年,十金乌也是自小就下意识的保养羽毛,唯一的区别是保养程度是否变态。 微降妥妥的鸟中奇葩,它对吃喝玩乐等事的兴趣远远胜过对羽毛的保养,然而这千年,微甲诡异的发现弟弟竟然有了鸟样。 这千年有什么不同?也没什么不同,就是旸谷多了个姮娥。 微降想了想,回答:“不知道。” 微甲无语:“想娶就是想娶,不想就是不想,怎么会不知道?” 微降道:“想娶,但她没有漂亮的羽毛,又不是很想娶了。” 微甲:“......” 我忍住了没打断安安,但高岚没忍住:“姮娥长得如何?” 安安抬手施了个术法,一面水镜画出现,镜中是一个外形似十六七岁的少女,身段一等一的好,容貌......虽不如安安成年版的模样,却也不逊多少,这两位是不同类型的美人,少凰美归美,但威严、冰冷,任何人见着她时脑子里的第一反应都是两个字:王。 那种威严与尊贵,浸入骨髓里去了,跟她一比,电视里那些皇帝简直弱爆了,相信就算是历史上那些帝王的正版也不例外。 想想也能理解,人族的帝王在位能多久?也就几十年,晚年时更是因为衰老出现各种老年病,跟神经病似的。少凰却不然,它永远都是当打之年,丫压根不会衰老,已经在南明帝君的位置上当打之年了千万年。 两者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姮娥没有威严,它给人的感觉更像是楚楚可怜的佳人,弱柳扶风......前提是不看眼神,那双眸底孤寂却淡漠坚韧的眸子充分表明这位美人外形的欺骗性有多强。 无怪乎大羿栽她手里,这美人的欺骗性太厉害了。 高岚瞅着姮娥的“水镜照片”,无语道:“微降的审美真是奇葩。” 我也佩服微降的审美,你审美得多与众不同才能觉得这么美的美人不美?不过,我还是道:“他是禽鸟,禽鸟欣赏华美的羽毛。” 人与鸟的审美怎可能一样?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安安没理会这种争论,故事继续—— 鸟兄弟俩的对话恰巧回来的姮娥也听到了,低头瞅了瞅自己光滑、白皙细腻的肌肤,别说羽毛了,连绒毛都没有。玉蟾蜍身上如果能有羽毛,那就奇了。 听到心上人说自己不是他喜欢的款,正常人的反应应该是什么?或是故作坚强的笑呵呵表示没关系,你也不是我喜欢的款,亦或是伤心的黯然离去,当不曾听到此事,就此隐藏心事,将暗恋进行到底,而姮娥...... 微甲修炼醒来见到弟弟的时候发现弟弟又变成了秃毛鸡,瞅着光秃秃的肥乌鸦,不是一般的触目惊心,不由错愕的问:“你的羽毛呢?” 微降哀怨的瞅着微甲:“被姮娥拔光了。” 这回是真拔了,不是变成羽衣脱下,想穿都穿不回去。 微甲被微降瞅得羽毛之下全是鸡皮疙瘩,哆嗦了下,羽毛都掉了几片。“又不是我拔的,为何如此看着我?” 微降的眸子愈发哀怨。“之前你问我话,她都听到了。” 微甲茫然,听到了又如何? 微降继续道:“她说,既然我喜欢有羽毛的,那她就拔了我的羽毛做成羽衣,如此它便有了羽毛。” 微甲:“......以后不会你的羽毛一长好她就拔吧?” 虽然羽毛被拔得挺干净,但微降的羽毛并不是长不出来了,禽鸟有换羽的习性,羽毛被拔光什么的,只要没伤着根,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长出来。 微降摇头。“不会了。” 微甲大奇:“这么好说话?” “我与她说我再也不喜欢有羽毛的了,我喜欢没毛的,肌肤光滑如玉最好。” 无怪乎神话里找不到任何关于姮娥性情如何的只言片语,就这真实性情,真给记载了,那月中美人的吸引力分分钟打折扣。世间男子多为直男,喜欢小鸟依人和温柔的美女,姮娥这种,这也就是微降是禽鸟,羽毛拔了还能再长出来,换个人族男子,那不是拔毛,那叫剥皮,且没法再生。 如此美人,哪个诗人还会写诗传颂其美丽?若无人传颂,那如今也不会有中秋节,更不会有中秋吃月饼的传统习俗了。 真是谢谢时光对历史真相的天然遮掩,否则......想像不能。 微降的羽毛重新长出来的时候,旸谷里来了一个炼气士。 旸谷有炼气士来拜访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这里的环境恶劣归恶劣,却有着非常浓郁的灵气,以及各种天材地宝,如扶桑神木,如地上的沙石,能够在这种环境里保持原样的沙石无一不沾染了十金乌与扶桑神木的气息,皆非凡品。 十金乌对这类炼气士也没什么恶意,只要不找茬,以及打扶桑神木的主意,想拿什么就随便,早点得了想要的东西早点滚。 炼气士求的是旸谷水,嗯,很难想像,这媲美太阳核心的环境里竟然还能有水,不过也能接受,都能长着一株扶桑树了,又怎么不能有水? 炼气士得了水并没有马上离开,小金乌闲来无事与他随口聊了几句,炼气士提到了外界妖族与巫族的冲突,重点描绘了巫族如何欺压残害弱小妖族。 个人觉得,炼气士口才很好,他一番描述,十金乌除了微甲略觉得哪有些怪异,别的金乌都气得翎羽倒竖,嚷嚷着要出去教训巫族。 微甲不想出去,因为他还没想明白哪里让自己觉得怪异了,但他拦不住九只金乌。 帝俊不放心熊孩子真不是空穴来风,熊孩子搁哪都没法放心。 拦不住兄弟们,微甲只能跟着,免得有个什么意外。 微降赶着出去教训巫族,只来得及跟姮娥说了句我会带着好吃的尽早归来就飞走了。 再之后......许诺会带着礼物尽早归来的鸟儿再也没有回来。 羿射九日,除了下落不明的小金乌,别的都身死魂消于天地间。 姮娥被羲和接去了太阴星,观潮汐起伏,观沧海桑田,观巫妖没落,观大羿求不死药...... 故事终结,我无语,这故事还真是将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善恶对错这话给诠释得淋漓尽致。 大羿为友复仇,射杀九日,是对,然而这一举动最终导致的却是两个种族的衰落。 金乌为了族人离开旸谷,做为种族的太子,若不能庇佑族人,那太子不如去死,它们也没错,然而十日凌空,生灵涂炭。 姮娥欺骗大羿的感情,无疑是错的,然而她所做的一切却是为了复仇。 孰对孰错,谁能说得清? 汝之蜜糖,彼之□□。 汝之善行,彼之恶行。 我无言,高岚却没我这么多感慨,许是因为警察局混多了,见过许多犯罪者,有的是出自恶意,有的是出自善意,甚至复仇,然而都犯了法,难逃法律制裁,高岚的善恶是非绝对与常人有别。因此她一点都没去想孰对孰错这种问题,她提出了一个疑义:“帝俊会把儿子安置在旸谷,那么旸谷应该是很安全的地方,怎么会有炼气士闯入?在公共场合安置儿子,帝俊应该没那么蠢吧?” 安安闻言道:“自然没有,他在旸谷外设了禁制,事实上,那个炼气士是十金乌被帝俊关到旸谷后的第一个访客。” 103、番外雷泽缘·霉运 这世间最快速重塑一个人的世界观的方法是什么? 答曰:一夕间推翻原本的世界观,只要没疯,世界观一定彻底重塑。——庄主 方学文被关牛棚已经两个月了,特别想死。 说起来,方学文祖上也是地主老财,但到方学文这一辈的时候早就没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里还是收藏了一些东西,那是传家宝,除非饿死,否则死也不能卖。 因为自小接触古董,方学文对考古产生了兴趣,长大后也因此投身了在当时绝对是冷门中的冷门的考古行业。 踏实、好学,方学文很快成了这一领域的新晋名人,识得甲骨文、金文等诸多古文字。因为接触的多为文字类的考古工作,而能耐下性子学这些,并且务实的去翻译古文字的年轻人不多,方学文很快崭露头角。 三年前,龙山遗址一带意外发现了一座古墓,一座非常奇特的古墓。 古墓里有很多龟甲和简牍,方学文因为精通古文字的关系也参与了进去。 古墓的主人保存得非常不错,数千年过去竟然栩栩如生,宛若生人,当时的考古工作人员好悬没给吓破胆。 妈哒,古尸保存得完整的很多,但保存得跟好像刚睡着一样那就太惊悚了。直到确定那真是尸体,不是活人,工作人员才放下心来,同时发现了古尸脖颈上戴着的一枚牙齿,便摘了下来想看看是什么动物的牙齿,那牙齿的模样太过奇特,不像已知的什么动物的牙齿,然而.....牙齿被摘下,古尸也刹那干枯苍槁成了真正的千年古尸。 当场就有人给吓得心脏病发了。 方学文好悬是身体素质好,否则真可能让吓出心脏病。 那一次的考古让方学文对自己的世界观产生了怀疑,因为古墓里一枚陪葬的龟甲上记载了一个荒谬的故事,墓主是传说中的伯益。 大禹治水,因而为王,彼时人族的权利制度是禅让制,大禹晚年,大禹选皋陶为自己的继承人,然而......皋陶年纪比他大多了,大禹还没挂,皋陶就先挂了。 皋陶挂了,众部落首领又公推了皋陶之子,在治水中鞍前马后立下无数功劳的伯益为首领,大禹同意了。然而他将各种事情都交给自己的儿子夏启去做,铸九鼎、划分九州......全都交给了夏启,不给伯益任何事情做,让伯益从贤人变成了闲人。 钧台之战,夏启逐伯益。 甘之战,夏启杀伯益。 此伯益即彼伯益。 方学文看待此事一直都是以研究禅让制如何向世袭制转变的目光来看的,然而古墓之中的龟甲却讲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故事:伯益曾为虞官,驯养百兽,究其原因,是因为他养了一头万兽皆俯首的蛟。 方学文挺想说,这是瞎掰的,然而龟甲上的刻痕让他没法那么笃定,因为龟甲上的刻痕并非刀刻,而是野兽利爪所刻,且龟甲上记载的内容虽然光怪陆离,却巨细无遗,若是瞎掰的,令人忍不住佩服古人的想像力,龟甲的年头至少四千年,四千年前的古人....真有这想像力,就算有,它又得多闲才能瞎扯这么个故事?并且郑重的记载下来做为陪葬品。 对唯物主义产生怀疑,出身还不纯,当这场波及了整个国家,社会方方面面的动乱开始时,方学文毫无悬念的成为了牺牲品,还是谁都没招也谁都没惹的倒霉蛋牺牲品。 背语录、隔离审查、批.斗、体力改造......方学文可以发誓,他宁愿去古墓里陪千年古尸睡觉也不想受这种罪,至少古尸不会折磨他,而且,古尸也很有研究价值,而现在遭受的一切,他一点价值都没看出来。 当被逼着直视太阳近两个小时,一对招子差点废掉后方学文下定了决心;逃,必须逃,不逃他肯定会死。 在劳动改造时,方学文趁人不备,跑了,没走大路,专检偏僻的小路走,最终钻进了一片非常原始的山林里。 方学文的计划很简单,先回家看看,鹤城并不是繁华之地,他家又是鹤城的乡下。说不定没被这场动乱波及,不过也说不准,回去看看比较放心。家里的三口人老的老,小的小,以前自己工作时每个月都按时寄钱回去,因此也不怎么担心,但现在,他压根没钱寄回去,这些日子净是花样百出的改造了。 若是没有被波及,那正好,他就躲老家,能躲多久就躲多久,这场动乱总不至于折腾个几十年,想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消停,自己也就可以正常生活了。 若是被波及了,鹤城多山,多林,实在不行,他就带着家人去山林里隐居避世一段时间。虽然是学者,但方学文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学者,生长于农村,他也曾上山打猎,身手还是有的。 这是一场非常豪迈的归家之旅,方学文现如今所在城市离鹤城足有数千公里。 虽然如此,但以方学文的野外生存能力,以及打算到下一个城市看能不能扒火车的打算,未必没有成功的可能,但是——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方学文正巧赶上了。 洪荒破碎,盘古世界变成了无数方小世界,每个小世界之间都有一些门户连通别的界,只是找起来比较难。位置时常在变也就罢了,若不走一趟,谁也不会知道对面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是石器时代还是青铜时代?亦或封建王朝?更或是压根没有人类,妖氛魔围,一过去就被下锅炖了?都有可能,只赌你运气如何。 方学文的运气,着实一言难尽。 从水里爬出来的时候方学文忍不住将眼睛揉了又揉,什么情况?自己之前所在那片水泽有这么大吗? 不知名的长草长得比人还高,天空瓦蓝瓦蓝的,空气异乎寻常的清新,远方的森林,遮天蔽日,目测百丈的巨木比比皆是。 方学文还不知道这世上有个词叫穿越,但也能猜到自己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先弄清楚这什么地方,再想办法回去。 无语许久后,方学文终于找回了神智,这是哪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回去。 第一步,先解决饥饱问题,他一天没吃东西了,肚子早就咕咕叫了,只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给惊得忘了这茬。 拿起之前一直拿在手里的削尖了一端树枝,方学文打算继续捕鱼。 十分钟后,方学文有点犹豫要不要换根树枝。 这里的鱼个头挺大的,若非水是淡水,他都要以为自己是掉海里去了,淡水鱼居然比海鱼还牛,这片湖泽的环境是什么情况?核废料倾倒区,生物变异巨大化了? 自己不至于这么衰吧? 方学文很想换根树枝,奈何最近的树木也离得老远,只得凑合着继续用手里的工具。他也不挑剔,那些大鱼他都自动忽略,太大了,猎了也吃不了,且,就那些大鱼的体型,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哗! 一尾被扎中的鱼到手,然而就算如此它也没死透。 鱼身长两尺,方学文用尽吃奶的气力才扎穿它,不是他作死挑这么大的鱼,而是鱼群里,这尾鱼的体型属于苗条娇小型的,且,他等了许久,只这一尾鱼是落单的。 大鱼拼命的挣扎,方学文使劲的控制着鱼不掉回水里,天知道这水里有没有掠食型鱼类,若是有,受伤的鱼掉回水里引来肉食鱼类,自己这一餐岂非要插上翅膀跑了? 一番搏斗,方学文保住了晚餐,鱼没掉进水里,但他自己掉进去了,大鱼的最后挣扎是狠狠抽了他一尾巴,他所能做的便是将大鱼给丢在岸上,远远的,确保大鱼跑不回水里。 原想着,掉进水里也不是什么大事,自己身上没伤口,也没血腥味,引不来掠食鱼类,应不会有什么事。 然古人言: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也能噎死。 古人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此时此刻,方学文深以为然。 他被电击了,妈哒,谁来告诉他,这水里为什么会有电? 就算是有人在用电捕鱼,方圆二十米没别的人,谁家的电鱼器如此神奇?电流竟然能传播到几十米外,并且将他一个成年男子给电得全身麻痹?科学何在? 不幸中的万幸是,靠岸的地方水不深,他用尽全部的气力才站稳,任凭水流冲刷而过,巍然不动,可算是没让口鼻跑到水面下去,不然妥妥的悲剧。 万幸之中的不幸的是,这片水泽有肉食鱼类,还不少,虽然方学文身上没有伤口,也就没血腥.味吸引它们,但他身上有这里所有生灵都没见过的味——人味。 被人味给引来的鱼与水蛇远远的瞅着巍然不动,一派高人风范的方学文,有点发憷。 这个两条腿的家伙是什么? 从来都没见过这种生物,不知道可怕不? 和君族有点像,但他身上没有鳞片,应是不知名的物种化形的妖,看这番气度,应该是很厉害的大妖吧,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电击的麻痹感终于过去,方学文一改高“妖”风范,狼狈的爬上岸,抓起之前的那尾,没火,而且这水汽浓郁的环境,也很难生火,加之饿得快疯了,方学文也不挑食,用刀子将鱼鳞刮干净,然后将鱼肉片成一片一片的生食。 “古人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全当过了一把古人瘾好了,先秦时代,不是吃生就是顿煮,改明儿弄顿煮的食物,就真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了。”方学文自我安慰道。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古人食鱼脍,鱼脍切得薄薄的,跟蝉翼有得一拼,如此才可入口。而方学文,你不能指望一个考古学者片出薄如蝉翼的鱼脍来。 方学文片的是鱼块,一块一块的块,与古人一比,差得何止十万八千里,这简直是太阳星与太阴星的距离。然而,古人言里头的古人的王公贵族,能挑食,方学文却不能,他快饿死了,因此片得再差劲,也只得闭着眼睛当自己是没有味觉的死人般狼吞虎咽。 方学文进食的风采,看在人类的眼里,只怕会觉得这是个疯子,哪有这么吃鱼的?然而现如今,周围的围观者没一个是人,在它们看来,方学文这种吃法非常传统与节省,生吞活剥,确保了血食里所蕴含的精气能够被完全吸收。食物煮熟后再食用,虽然味道好了很多,但精气早就煮散了,没什么营养。 这一定是个大妖,一个很传统的大妖。 修炼为大妖,多少对于血食的需求不如早期,没了对血□□气的需求,自然会开始讲究起味道,大妖进食,除非是特别好的食材,怕影响口感和营养,否则大多会弄熟了再吃。 吃条鱼而已,还这般坚持生食,只有那些非常传统,认为熟食不够新鲜,且没有血腥味,闻了觉得倒胃口的大妖才会如此。 能够化成人形,身上的妖气隐藏得完美无缺,一点都感觉不到,还坚持生食,这肯定是一个遵循传统的大妖,不好惹。 被打上了不好惹标签的方学文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一次次阴差阳错的死里逃生。 一条鱼吃了大半,方学文总算不觉得饿了,舒服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 牙齿里有些鱼肉碎屑,想要清理,没有牙膏牙刷,用指甲吧,他的指甲修得很干净,简言之,太短,抠不了牙,就算能抠,用指甲抠牙齿缝,牙齿缝会越来越大,后遗症更严重。想效仿古人用杨枝净齿,然而这周围只有长草,压根没有杨枝的影子,试着弄了草根咀嚼着以清洁牙齿,草根的味道微涩,但效果可以,牙齿缝里的肉屑都被清理了出来,牙齿感觉舒服多了。 清洁完牙齿,天也快黑了,方学文犹豫了下,决定明天再研究水里为什么会有电这种问题,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最重要。天知道这种原始的环境里有什么猛兽,若不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那夜里睡熟了,再也醒不来是极有可能的事,都进了猛兽的肚子里,除非是神仙,否则根本不可能生还。 方学文趁着天还没黑,向远处的森林里狂奔而去。 森林里古木参天,方学文瞅了半晌发现自己没法爬上去,树干直径足有几十米,手臂再长也没法抱着树干借力,脚更没法缠着树干蹬着借力。 四处瞅了瞅,发现森林的古木虽然参天,但也有许多藤蔓,方学文用刀子一边试探藤蔓是否毒蛇伪装一边寻找合适的藤蔓,终于寻到一根合适的藤蔓,抓住拽了拽,在树上缠得挺紧,应该掉不下来。 拽着藤蔓,方学文飞快的往上爬,就怕爬一般,藤蔓支撑不住,然后自己从高空摔下去,一定会很惨。 快爬到最爱的树枝时,藤蔓果然开始松动,再稍加用力的拽两下,准掉下去,方学文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藤蔓,用力一跃,长臂一伸一抓,挂在了树枝上。双臂一个用力向上一撑,成功爬上了树枝,几米粗的树枝,比方学文以前见过的树干还粗的树枝。 踩着宽度跟公路有的一拼的树枝,方学文有点疑惑,自己真的还在地球吗? 104、番外雷泽缘·雷泽 自己大概真的不再地球上了。 清晨的时候方学文终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原因? 搁谁看到一群比飞机还大的水鸟在大泽里捕猎饮水都不可能再认为这还在地球上,诚然,地球很多民族的神话传说中都有一些神鸟的记载,但体型如此巨大的鸟,简直可以称之为妖,反正方学文是闻所未闻。 没等方学文欣赏水鸟的美,水里无数凶兽扑出猎食,一时间水面上不少地方都变成了红色。 方学文默默为自己的运气点了个赞,之前在浅水区所以没什么感觉,但如今一看深水区的盛况......自己的运气着实不易啊。 这肯定不是地球,方学文彻底肯定了这一点,他看到捕猎水鸟的凶兽里有一些鱼,体长数十米,额头上还长了一支大角的鲤鱼,有生以来头回发现鲤鱼原来还能长成这般非主流的模样。 方学文再也不敢去水里捕鱼了,之前是运气好,但这好运不一定会一直如此。所幸这一方大泽多水,也多植被,多植被也意味着多野果。 做为一名经常在野外跑的考古学者,判断采集的浆果有没有毒这点能力还是有的,然而方学文仍旧悲哀的发现,或许在这鬼地方,想安全的吃顿浆果也有些困难。 他亲眼看到一株繁盛的古树如何猎杀了一头比大象还大的野猪,然后将野猪给吸得只剩下一层薄皮,更为神奇的是他还听到野猪的叫唤,虽然听不懂,但他隐约觉得,那不是无意义的叫唤,挺规律的,像是......一种成形的语言。 野生模式调整为地狱模式。 方学文顿觉生不如死,这鬼地方究竟是那颗外星球啊?外星人就算抓地球人做实验也不带这么玩的,正常情况不是应该抓到手术台解剖研究吗?哪有投放到外星原始森林里的? 暮色四合的时候方学文看到了炊烟,不由一怔。 炊烟?有人? 意识到炊烟意味着人类,不管是地球人还是外星人,肯定都是人,方学文兴奋的越过食人植物、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找到了炊烟所在。 森林的一片空地上燃着一堆篝火,篝火边有一只陶鬲,鬲里不知烹煮着什么肉,肉香四溢。而篝火边守着一位姿容绝艳的少女,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眉目如画,但最吸引方学文的却是她身上的衣服。 少女身上的衣服不知以何种材料裁制,样式却很有意思,与古代的短打有七分相似,只是,华夏古代的短打是庶民的常服,以葛麻裁制而成,因此也叫短褐,颜色黯淡,更没什么花纹。少女身上的衣服却不然,是很瑰丽的紫色。紫色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少女却驾驭得很好,哪怕是短打她也穿出了尊贵奢华的味道。 最令方学文诧异的是,少女的衣服上绣着的图案,草木虫鱼,以及夔兽纹。 夔纹是华夏古代非常流行的一种装饰纹样,尤以三代为甚,商周时代,青铜器上就没几个是看不到夔纹的。但那是古代,进入现代,西洋文化入侵,古时候的很多东西都开始没落,而近些年,人民的服饰更是以蓝灰为主,鲜有色彩鲜艳者,更不会有人往衣服上绣草木虫鱼与夔纹。连旗袍都没太多人穿了,绿色的军装才是时髦,少女身上的服饰,就算是扔回三百年前的华夏都会显得格格不入。 渺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见到这么一个存在,虽然也披着人的外形,但方学文愣是不敢出去请教,怎么都觉得眼前这一幕妥妥的恐怖小说节奏啊。就是不知道接下来,少女是要把自己下锅还是吸自己的精气。 若是前者,那也太痛苦了;若是后者,做为一只连女人的手都没拉过的资深单身狗,方学文同样也不想,古人虽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他一点都不想死,宁愿单身到老也不想死。 少女往火堆里加了一把干柴,随手从行囊里翻出了一卷兽皮卷开始打发时间。 咕嘟咕嘟...... 闻着愈发浓郁的肉香,方学文口水一个劲的流着。 见肉完全煮熟了,少女伸手将陶鬲抱到了一边。 嗯嗯嗯...... 方学文眼珠子好悬没瞪出来,陶鬲在篝火边烤了那么久,肉都给煮熟了,足可见其如今的高温,然而这姑娘却徒手就将陶鬲拿了起来,你的手就不怕废了吗? 少女用手剥了一根树枝的皮,做了一双粗糙的筷子开始进食。 方学文默默扭过了头,再看下去就真得口水泛滥成灾了。 刚扭过头,便被一只冰冷的爪子抓住了脖颈,气力极大,大得让方学文有种感觉,对方能轻轻松松的拧断自己的脖颈。 方学文战战兢兢的瞅去,好悬没跪了。 抓着自己脖颈的赫然是之前还在篝火边吃炖肉的少女,这怎么也有七八米的距离吧,他不过是转了个头,姑娘你就怎么到我身边来了? 少女似乎对方学文有些好奇,伸手捏了捏方学文的脸蛋,用指甲划出了一道小伤口,沾了点血送入嘴里,瞅得方学文好悬没泪奔,姑奶奶,我的血不好吃,别吃我。 少女没理会方学文的情绪,又打开方学文的嘴巴看了看牙齿,颇为学术的下判断:“雄性人类,且是青年期的雄性人类。” 方学文完全听不懂少女在说什么,语言不通,无以交流,不过少女的语言与之前那头野猪临死时的语言是差不多,似是同一种语言,但.....怎么可能呢,动物怎么可能会说人类的语言? 瞧着方学文一脸的懵,少女似乎也意识到了语言的问题,很快就换了语言。“你是如何到雷泽来的?” 虽然因为太久没使用而显得有些生涩,但的的确确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京片子,方学文顿时眼泪汪汪。“原来老乡你是人啊,我还以为你是外星人呢。” 少女默然须臾,道:“你哪只眼睛觉得我是人类?” 呃,方学文顿时噎住。“老乡难道不是人类?”如果不是人类那是什么?怎么会和人类生得如此相似?这物种进化的路线也太巧合了吧? 少女笑看着方学文。“雷泽不欢迎人族,你最好哪来的回哪去,否则.....”少女手下用力,表达了脖颈会被拧断的意思。 少女转身欲回去继续享用美食,却听方学文哭道:“你当我想来这怪兽遍地走的鬼地方啊,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稀里糊涂就到了这里了,想回去都找不到个人问路。哪来回哪去,你说得轻松,你让我怎么回去啊......” 少女无语的转身。“你如何回去我不知,但我知,今儿你遇到若不是我,此时此刻已然沉尸水中喂鱼。但即便是我,下次再见到你,会杀了你。” 方学文抽噎了下,他看得出少女不是说笑话,她身上有杀气,她是说真的,她真的会杀了自己。 一直紧绷的神经彻底断了,方学文直接自暴自弃了。 回去?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回去,原本以为是在原始山林里,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换了地方,但到底还是在地球上,地球是圆的,只要还活着就一定能回去,但如今,压根不在地球上,怎么个回法? 少女无语的看着抢了自己的陶鬲进食的方学文,死也要做个饱死鬼,方学文也顾不上这少女的诡异了,一整天没吃什么正经食物,又一直在走动,早饿疯了。 肉一入口,方学文顿觉无语,这肉的味道,怎么说呢,不能说不好,但也不能说好。什么调料都没放,就清炖,炖熟了而已。嗯,只是炖熟了,都没炖烂,这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肉,极有嚼劲,他的咀嚼肌都快累瘫了才将肉给嚼碎。 陶鬲被人抢了,少女也没生气,而是重新取了一块鲜肉烤了起来。 方学文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对方杀了自己,不由诧异,刚才不是还说要杀了自己吗? “你是从哪里进入雷泽的,可还记得?”少女问。 方学文微怔,回道:“我也不清楚,我在水里抓鱼,氧气不够时浮出水面换气时周围的环境就完全变了。”当时还纳闷什么情况,水面下水面上俨然两个世界。 少女想了想,道:“带我去看看,或许能送你回去。” 方学文迟疑了下,那地方他早就找过,什么都没找到,原路返回什么的,太不靠谱。“若是找不到路呢?” 少女眸光清浅的瞧着方学文。“那就只能麻烦你以另一种方式回到人间界了。” 方学文奇道:“什么方式?”还有别的方式可以回去,那可真是太好了。 少女吐出了四个字:“魂归故里。” 方学文:“......咱俩有仇?” “无怨无仇。” “那你为何执着让我去死?” “你是人族。” 方学文疑惑:“恕我好奇的问一句,你难道不是人?” 少女瞅了瞅方学文,忽的挽起了袖子,方学文顿时目瞪口呆,少女的肌肤很白皙,仿佛牛乳,然而,牛乳一般白皙细腻的手背之上却不是皮肤,而是细密的紫色鳞片。 这姑娘还真不是人啊,虽然人类有时也会生得奇奇怪怪的模样,但方学文用膝盖想也知道,人类生得再稀奇古怪也不可能长出鳞片来。 方学文吞了吞口水。“这里是哪里?” 土著居民不是人类,那么这里只怕不是他原本以为的是外星球那般简单,但不是地球是完全可以笃定的事。 “雷泽。”少女回答。 方学文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在脑子里死命的扒拉,多亏他是个考古的,否则只怕还不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 泽中有雷神,龙首而人颊,鼓其腹则雷,故曰雷夏。 太昊伏羲生于雷泽。 雷泽,在神话里,大泽的名字源自于曾经居住于此的神人,神人龙首而人颊,鼓其腹则雷,故名雷泽,也叫雷夏泽。方学文能够反应的这么快也是因为他对龙山文化有点研究,知道雷泽在龙山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不过,虽在远古时代占有重要地位,进入现在,雷泽早就成了一个小地方,在菏泽境内。而现在这地方,明显和他熟悉的那个雷泽对不上。 “那个雷泽?” “人族华胥氏族发迹的雷泽。”少女如此回答,顿了顿,又问:“虽然年代挺久远的,但据我所知,华胥氏乃华夏人的始祖,你应该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知吧?” 换了别个人在这,还真不好说,但方学文,做为考古学者,这点常识,他的确不可能不知道。“虽然各种记载里对雷泽的具体位置不一,但可从来都没有文献记载,雷泽不在地球上。” 若这里是华胥氏发迹的地方,那么,蛮荒时代的人族得多牛逼才能跑到人间界之外去? “哦,你如今所见到的只是雷泽的一部分,它曾是人间界的一部分。” “这片大泽很大吧。” “方圆百万里而已。” 方学文:“......” 方圆百万里而已,你还真好意思说,地球总面积也就五亿平方公里,雷泽却是地球的n倍,你怎么就不说地球曾是雷泽的一部分呢? 105、番外雷泽缘·濒死 自称妤的少女的在方学文出现的地方仔仔细细的检查了许多遍,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方学文运气真不好,赶上了不稳定的通道,这会早不知跑哪去了。 回过神来,发现方学文竟然还没跑,妤微微一怔。“为何不趁我不注意的时候逃跑?” 方学文郁闷道:“我不认为自己在这样的地方活得下去。” 虽然来的时间还不长,但他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名曰雷泽的地方有多恐怖,水里到处都是数米甚至数十米长的鱼蛇,而随着妤回来的路上他还看到了一条体长至少一里的水蛇,而妤还与那条蛇打招呼,一“人”一蛇还聊了几句。 虽然意识到妤非人后,便明白华夏神话传说里的妖魔鬼怪大概可能.....不是瞎掰,而是写实的描述,至少无风不起浪,习性或许不同,但它们所描述的生物是真的存在的。然而,如此猝不及防的被颠覆世界观,方学文没疯掉,必须得说一句,方先生心理素质着实过人。 方学文此时此刻的感觉,俨然如一个婴孩穿越到恐龙时代,到处都是洪荒怪兽,唯独自己是脆皮得不能再脆皮的蚂蚁,洪荒怪兽不理会它的时候,它自然是安全的,但对方不允许他存活时,那他也没法继续生存。 妤为方学文的坦诚直率侧目。“以前也有人意外来到过这里,但你与他们一点都不像。” 方学文微怔。“他们呢?” “被处死了。”妤想也不想的回答。 方学文默然须臾,还是没忍住。“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处死来到这里的人类?我们并非自愿来到这里的。”倒霉的跑到一个洪荒怪兽满地走的地方已经够悲剧了,居然还要被针对,这是倒的什么霉? “自然有我们的原因,雷泽不能有人类,除非是死人。”妤道。 “滥杀无辜。” 妤颌首表示赞同。“你们的确无辜,但不杀你们,整个雷泽都有可能毁灭,两相比较,自然是杀了你们最稳妥。” 人性本恶,众生皆如此。 杀死几个非我族类的异族以保证自己族群的存续与安全,太划算了。 方学文被气乐了。“人类能够毁灭雷泽?你开什么玩笑?” 就雷泽的辽阔以及那些洪荒怪兽的存在,把地球上人类创造的能够让地球毁灭一百次不止的所有核武器投入雷泽,雷泽也不可能毁灭。 妤没有对此详加解释,而是看着方学文,明确表示:你是自杀还是我动手? 方学文顿时就想呕血。“算了,我打不过你,你要杀我,我也活不了,但你能不能让我死得明白点?至少让我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而死的。” 妤犹豫了下,百年来她处死过不止一个人类,但方学文绝对是其中最奇葩的,别人在快死不是崩溃绝望的拼命诅咒她不得好死就是拼死一搏,然而结局却是一致:被她处死。 方学文是第一个不是一味的质疑君族惨无人道,而是好奇起为什么这么做的人类。 妤沉吟片刻后还是做了决定,既然对方想死得明白点,那就让他死得明白点吧。 “你所在那一界的神话传说里可还有关于凶兽的传说?” 地球上当然还有关于凶兽的传说,但神话里那些凶兽都是作恶多端,祸祸人族的妖或神兽,方学文直觉妤问的和自己知道的不是同一种,因而有一句话概括了人类神话里关于凶兽的记载:“有,凡祸害人族者,皆为凶兽。” 妤无言片刻。“这算什么凶兽?非同族,在生存利益产生冲突时损人族利益是理所当然的事。” 方学文微怔,无言,虽然不太顺耳,但还真不能否认,妤说的是很有道理的事实,神话里人与非人的故事,究其本质,貌似也可以用人族史书里透出的四个字来概括:成王败寇。 不过,方学文好奇的问:“你说的凶兽莫不是你自己种族的敌人?” 妤摇头。“是,也不是。” 方学文懵逼,什么意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什么叫是,也不是? 妤解释道:“凶兽是众生之敌,上至神人,下至蝼蚁,有形的存在,无形的存在,皆与凶兽有生存的冲突。” 方学文彻底懵逼。“太夸张了吧?”什么样的生灵能够祸祸到这境界? 妤道:“一点都不夸张,凶兽浊气孕育的生灵,从躯体到灵魂皆浸满毁灭的毒汁,未成年的凶兽更是以其吞噬所见一切,生灵、天地为存在意义。” “那成年的凶兽呢?”方学文追问。 “成年的凶兽会改变它们猎食的手段,从毫无技术的粗暴狩猎变成动脑子狩猎。” 方学文(挣扎脸):“那也不至于上至神人下至蝼蚁都啃吧?神人那么差劲?” “凶兽就是天地间最古老的那一茬生灵孕育出的子嗣。” 方学文好悬没噎死。“我可从未听说过有这么凶残的神。” 古神的子嗣自然也是神,方学文很是理所当然的如此认为,然而......妤反问:“父母是古神,并不代表子嗣也是古神。” 方学文被好好的普及了一番凶兽的常识,然而他完全无法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凶兽这么不合常理不合逻辑的存在。无法理解,方学文只好先弄懂容易明白的问题。“这与雷泽不允许有人类有什么关系?” “雷泽封印着一头凶兽,封印它时,有一位上神卜算过,它将被人类所放出。” 因为凶兽会被人类给放出,所以就把所有踏足雷泽的人类都给杀了,好简单粗暴的应对之策。下达如此命令的人放在古代妥妥的暴君一枚,典型的宁杀错一万也不放过一个,能干出这种事的人,除了暴君,不作他想。 方学文无语道:“你们能封印它一次,难道就不能封印第二次?有必要反应这么......激烈吗?” 方学文原想说凶残变态的,但考虑眼前这位美人就是执行者,容易得罪人,便加以修饰,委婉了许多。 妤道:“它不是我们封印的,我们只是看守者,封印它的太古洪荒时已经陨落的古神。” 方学文忽然有点理解君族的行事了。 不管是谁,负责看守一座随时随地都可能自己爆炸,且是无限循环爆炸起来的□□库,都不可能放松警惕,为了避免倒霉,必然杜绝任何可能刺激到□□库让□□库爆炸起来的因素,比如杜绝所有可能燃烧起来的东西进入□□库。 若妤之前的科普不是瞎扯,那么面对凶兽,多谨慎都不为过。 “先不说我有没有这个能力,就算有我也没理由去放出一头凶兽,那是自寻死路。” 妤闻言不以为然:“那可不一定,凶兽虽是众生之敌,但它们终究起源于古神,古神拥有的一些能力,它们也有,只要它们愿意,人类能够从它们的手里得到很多东西,永生,力量,都不是问题。” 方学文闻言没有流露出贪婪或心动之色,而是理智的问:“但不管给了什么,凶兽最终都会毁灭曾经给予过礼物的生灵,我说得对不对?” 但凡了解了凶兽是什么样的存在,又能保持理智的话,就会想到一个问题:掠食者会跟你讲道德吗? 不会,掠食者的给予是为了掠夺,掠夺更多,而凶兽,它们的任何赐予那都是潘多拉的魔盒,信了的话,呵呵哒。 不得不说,方学文在无意中真相了。 遥远的大洪荒时代,凶兽都曾被封印,宁渊以硬杠的方式用数十万年的岁月,水滴石穿的将封印给拆了,从而脱困,但别的凶兽却不然。 闇在被封印前控制了一些生灵,里应外合脱困;苍莱犹如壁虎断尾,放弃了大部分的躯体得以脱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凶兽破封亦然。 不论它们是如何脱困的,它们的脱困都意味着众生的一场浩劫。 不管是谁,被封印了几十万年甚至千百万年,肯定虚弱不堪,凶兽恢复力量的方式很是简单,也很有效:猎食众生以及世界。 凶兽能够给予的东西再多,也不过是与虎谋皮。 妤对方学文的看法很支持,但这不妨碍她想杀方学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所以你就是铁了心要杀我?方学文无语腹诽。 妤有一柄剑,没法说出那是什么材质,非金非石,唯一能一眼看出的便是它的苍凉古朴以及饮血无数,剑刃上透着阴森的味道,那是无数生灵的鲜血沉淀出的一种味道。 被这么一柄剑架在脖颈上,方学文好悬没哆嗦,这剑的感觉也太悚然了,发自骨子里觉得冷,阴冷的冷。 瞧着努力保持镇定的方学文,妤眯眼略微思索了片刻,忽道:“或许,你还有一丝希望。” 方学文惊喜之下忘了脖颈上还有一柄剑,激动的扭头。“我还能回人间......” 雷泽不收留人类,人类想活下去,只有一个选择——离开雷泽,不管去哪都行,只要不留在这里,也不再回来。 忘了脖颈上还有一把剑的结果便是方学文的扭头动作差点让他自己人头落地,然而即便妤反应快,以最快的速度收剑,他的脖颈动脉也被切开了,血流如泉涌。 好锋利的剑! 捂着脖颈,方学文无语的发现自己竟然还能注意到这一点。 106、番外雷泽缘·君族 非人智慧生物的世界,不可以常理论,死人都能活过来,何况只是被割了脖颈的半死人。 方学文很是庆幸,这要是在人间,他脖颈上的伤口绝对要人命,不过在人间的话,再锋利的剑也不可能锋利到他扭了下头就切开了他的脖颈动脉。 做在草垛上,方学文摸着脖颈上已经愈合的伤口,同时观察着周围的“人”。 他醒来已有半日,生命安全未可知,妤在君族的地位未可知,但一定很高。游猎归来,妤便换下了短褐,换上了一套紫色的上衣下裳的广袖华服,华服之上的纹样之繁复,方学文看得眼睛生疼,他敢发誓,便是人间界皇帝穿的皇袍都未必有妤的这套礼服精致,根本不像是手工制作的。 这个在雷泽闲逛的女人究竟什么人? 不过,她地位那么高,自己的生命应该是有可能保住的吧。 方学文忖度着,但主要注意力还是在周围的土著居民身上,短短半日,他的认知便被这些家伙给彻底颠覆了。 看得出来,君族很尚武,也很彪悍,方学文亲眼看到几个三四岁的孩子拿着手臂粗的木棍在习武,其中一个失手砸在了另一个孩子的脑袋上,这要换了人族的孩子,这会早该头破血流送医急救了,然而被打的那个君族小孩却不然,头没破,肌肤有点红肿,随便揉了脑袋一下便继续习武了。 方学文:“.....”为毛感觉恐龙时代都比这地方安全? 不过,虽然满地变态,但貌似挺有历史的。方学文留意到这里的人用的工具挺古朴的。他看到一个人端着碗坐在一张竹溪上吃面,碗是半尺见方的陶碗,与其说是碗,倒不如说是盆。碗上有夔纹,这里的人似乎挺喜欢夔纹的,服食器皿上都有夔纹,简直是家常纹饰。只是,让方学文眼角直抽抽的是,陶碗上的夔纹花样与他曾经见过的一些出土文物相似,而那些出土文物的年头,以千年为单位。 这地方似乎还停留在金石并用的时代,观察了许久,方学文得出来了这么一个结论。不过,虽类似于金石并用的青铜时代,但战斗值绝对有别于三代。 妤在暮色四合的时候回来了,诧异的发现生命还没确定能不能保留下来,方学文竟然还有心思研究器皿,她来的时候方学文正抱着一尊青铜鼎在研究。 人族有铸鼎记载重要事情的习惯,君族也有,铸鼎之后,鼎便是烹饪或盛饭食用的工具。方学文正在研究的是一尊升鼎,专门盛放肉食的,升鼎上有不少铭文,方学文死活认不出来那是什么文字,比甲骨文还难认。 妤道:“升鼎很有趣吗?” 方学文头也不抬的回答:“有趣的不是升鼎,是这上面记载的文字,你知道人类......错了,是所有智慧物种最伟大的发明是什么吗?” 妤略好奇的问:“你莫不是想说文字?” 方学文忙不迭点头。“有了文字,知识才能代代相传,历史才能传承,再也不会有比这更伟大的创造了。不过,你们用的这什么文字?感觉像甲骨文,但我一个都不认识。” 方学文自问自己的甲骨文造诣不低,但碰上雷泽的这种金文,竟然一个都不认识。 妤低头瞧了眼升鼎上的文字,随口道:“哦,这上面说的是,曾有一支人族部族迁徙自雷泽,与神灵的残识定盟。” 方学文微怔。“人族?雷泽不是不欢迎人族吗?” “这一方天地只是雷泽的一部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自雷泽剥离而出,自成一界,上面的事情发生在雷泽的主体里。” “那就不是你们自己发生的事了,你们怎么会记载这事?” 妤身手指了指一排文字。“与神灵残魂定盟,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什么?”方学文微怔。 “我们的始祖还有希望复活,这是君族千万年来最大的盛事,自然值得君族的每一分支铭记。”妤顿了顿,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鼎你哪找出来的?” 虽然青铜鼎是食器,但记载着这种内容的青铜鼎不会随便示人,这家伙可是异族,谁会闲得慌的将这东西给一个异族人看? 方学文闻言道:“我身上有点糖,跟一个小孩借的。” 妤深以为,熊孩子欠教训。 方学文将话题拉了回来。“死者还能复活?” “一般来说,不能,但我们的始祖是古神,古神在理论上,只要还有残留,哪怕只是一点残渣,都能复活。”妤道。 神? 方学文忍不住抹汗,虽然早知道这方天地有非人类智慧生物的时候就已经想到华夏神话并非妄言,而是真的曾经发生过,只是彼时还没有文字,因而祖先口口相传将自己所见流传了下来,但真的被确切的告知有神的存在,还是惊到了。“等等,你们的始祖是神,那你们岂不是也是?” “我们不是神,我们是神民。” “上古的神与人族的后裔?”方学文想到了年少时曾看过的山海经。 “古神的后裔神民与人族无关,我们诞生的时候,人族尚未出生。” 方学文想到了鳄鱼,被誉为地球活化石的物种,然而跟这些神民一比,活化石也是毫无悬念的萌新。 “既与人族无关,怎么会与人族的部族订盟?”方学文觉得挺稀奇的。 “那是女娲大神的意思,它说,如此可以增加祖先复活的几率,虽然不理解彼时孱弱不堪,被妖魔鬼怪称之为两脚羊的人族如何能增加祖先复活的几率,但女娲大神没有欺骗我们的理由。恰好那个时候华胥氏迁徙逃难至雷泽,我们便半信半疑的尝试了。”妤道。 方学文忍不住捂住了心脏,这信息量太大了。 瞧着方学文的反应,妤奇道:“你真淡定。” 方学文淡定道:“若是注定活不了,我自然希望朝闻道再死。” 朝闻道夕死足矣的是古人,他虽无古人这份情怀,但当必死无疑的时候,他希望死前得偿所愿,闻道了而死。 瞅着方学文,妤无语道:“你也不一定会死。”原本只是给方学文一个机会,但如今瞧着这般心性的方学文,妤觉得,这个人说不定真能抓住这一线生机。 方学文不解,但几分钟后就明白了。 君族的聚居地有一片非常古朴宏大的建筑群,宛若人间界的古老庙宇,唯一不同的是,庙宇里端坐着的是神佛,而君族的庙宇里全是他们的祖先,而摆在最高的位置上的赫然是一尊人兽龙身的玉像。 方学文大抵知道君族的祖先是哪位了。 玉像的手里执着一柄剑,妤与一群穿的很正式的神民带着方学文进了宗庙,自玉像手里大剑的暗格里取出了一截断剑。 方学文在宗庙外等着,他不是君族人,人族有外姓不得跑进宗庙祠堂的规矩,君族也有异族不得入宗庙的规矩。因而当玉剑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方学文完全懵圈了。“干嘛?”他虽是考古学者,也懂得如何修复文物,但损毁至此,大半部分不翼而飞了,且是玉器,恕他着实修复不了这件玉器。 “它可以判断你是否符合条件,若是符合,你可以活下去。”妤道。 方学文一怔。“符合什么条件?” “你的灵魂是否至善之魂。” 方学文摸了摸鼻子。“我也做过一些狗屁倒灶的事。” 谁没个年少的时候?熊孩子犯二犯傻欠抽纯属正常,虽不曾杀人放火,但上房揭瓦什么的......方学文对自己着实没信心。 妤道:“试试吧。” 方学文问:“若不符合呢?” 妤毫不犹豫的回答:“我会继续原本的计划。” 方学文秒懂,原本的计划?那不就是宰了自己吗?“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妤坦然道:“我问心无愧。”她已经为他争取了机会,而非一开始就处死他,妤自觉自己很有人性了。 方学文忐忑的滴了一滴血在了断剑上。 皇天后土、玉皇大帝、佛祖、耶稣、玛利亚、三清、真主.....请一定要保佑我。 断剑上闪过一道紫色的雷霆,方学文手还没完全缩回来,而人体......众所周知,人并非绝缘体,否则下雨天跑山巅去,雷电也不会专门跑下来劈你一脸了。 方学文如今,与没有尝试,在雷雨天作死的跑山上去的人没什么两样,尽管前者并非作死,后者是真作死,但结局是一致的:被雷劈。 事实再次证明,非人生物拿出来的东西,哪怕是看着无害,哪怕看着残缺得令人不忍睹闻,那也是变态,经过差点脑袋搬家的教训还没长记性,方学文再一次悲剧了。 瞅着被雷霆电成了“焦炭”的方学文,所有人包括妤俱是一怔,这家伙也未免太脆皮了,那么点雷霆就成了这般模样,三岁小孩都比他强壮。 一名神民忍不住开口:“他不会死了吧?”活了千年,头回见着这么脆皮的家伙。 妤淡定的检查了下方学文的脉搏,回了五个字:“暂时死不了。” 107、番外雷泽缘·胡不归 方学文想回家。 “雷泽没有固定的无极之门,不过我可以开个空间裂缝送你离开。” 方学文很想高兴的说好,但还是保持理智的问了一句:“无极之门是什么?”空间裂缝,顾名思义还是能懂的,但无极之门,虾米东西?没听说过。 “不同世界的连接门户,上古时,众神大战,洪荒破碎时的产物,也是空间裂缝的一种,但这种空间裂缝比较稳定,不容易出事。分固定型和移动型,你会来到雷泽应该就是因为移动型无极之门的关系,话说回来,你运气真是不错,移动型无极之门很少出现,百年难得一见,即便见到,十万个人里也未必会被带走一个。” 所以自己这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方学文想哭。“.....那你开的空间裂缝?” “若你的运气好,你的魂魄应有一半能走出空间裂缝,不过,我不保证一定能将你送回你原来的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没有确切的坐标,谁也不敢保证穿过空间裂缝,对面是什么样的世界。” “身体呢?” “除非你是神人,否则承受不了空间裂缝中的空间风暴。” 方学文呵呵道:“我觉得雷泽挺好的,空气清新,所有东西都纯天然无污染,我很喜欢这里,我可以在这里定居吗?” 双方“和谐”的达成了一致,方学文很快拥有了一座自己的屋舍,看在他是残废(?)的份上,君族人无偿为他修建了屋舍,只用了一天。 雷泽是大泽,多水汽,因此屋舍与地面有一到两米的距离,屋舍的下面可以养些家禽,不过君族人不怎么在屋子底下养家禽,它们养的家禽都是比恐龙还凶猛的猛兽,借方学文一百个胆他也不敢养这些“可爱”的家禽,因此什么都没养。 君族人虽然为方学文修建了屋舍,但没义务养他,因此方学文还得自己解决食物问题。 君族的食物来源以狩猎为主,其次为畜牧与农耕,后者方学文呵呵,前者.....更呵呵。君族显然也清楚方学文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环境有多差,说是残废都是委婉的,因此最后给方学文安排了一份工作:种植一种藤类植物。 君族的衣服有兽皮,但也有布匹,是从一种藤类植物里提取的纤维纺线裁制的。藤类植物很好养,栽种下去就可以了,方学文的工作与其说是栽种倒不如说是看着点不让野兽踩踏了田地,将作物给糟蹋了。 这种活通常由半大的少年与已经老得不能再狩猎的老人担任,没什么危险,君族的聚居地,有灵智且智慧够高的妖兽不会来找茬,主要防的是那些没有灵智又喜欢到处溜达的,但事故并不频繁,即便真发生了,锐气的少年与经验老道的老人也大多能摆平。 方学文对这份工作没有任何异议,与老人们用手语交流,学习如何说君族的语言,学习君族的文字,听老人说君族古老相传的传说。只用了半个月他就能听懂老人的言谈了,极端的环境下,人的潜力果真是无极限的,放在从前,打死方学文也不会想到他能用半个月的时间掌握一门新的“外语”,但此时此地,整个世界,全是非人生物,不想死的话,他只能潜力大爆发,以最快速度学会外语。 盘古开天辟地。 天地最初的概念与存在化形,是为天地间最早的生灵,修炼,证道,是为最古之神,因而被称之为古神。 洪荒茫茫,智慧生物稀缺,“人”口稠密度低得令人发指,古神们因此创造了自己的后裔,洪荒大地这才开始热闹起来。 “君族是雷神所造,那人族是谁创造的?”方学文好学不倦的问。 “自然是女娲大神。” 方学文瞅了瞅老人手臂上的鳞片。“不知女娲大神的形像是?” “人首蛇身。” “大爷,我是什么物种?” “人族啊。” “我身上没有任何蛇类的特征。” “那不一样,神民是众神用自身精血所化,人族不是。” 精血所化?那不就基因克.隆?方学文本能的用现代知识去理解,不过,古神有基因可言吗?靁可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化形的存在,雷霆的基因密码是什么?或者他该问,雷电有基因这玩意吗? 深知这种知识没法解释清楚,方学文便没刨根问底,而是问:“那女娲大神是如何创造的人族?总不至于真是抟土造人吧?”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人族的诞生和神民不太一样就是了。” 得不到回答,方学文向妤请教,学会了君族的语言后他才发现,妤的地位还挺特殊的,竟然是下一任族长,而她上面有两个亲生兄长,下面有个堂弟,一个亲弟弟和一个亲妹子。 方学文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考古学者发现人族并非一开始就是父系社会,在父系社会之前,人族是母系社会。 不过这一发现挺颠覆几千年来的男权社会观念的,因此属于非主流发现,但君族却证明了这非主流发现很正常,母系社会真的存在,君族就是。 妤是下一任族长的原因就在这,她是女性,且是君族这一代灵力最强大的女性,因此她是下一任族长。 禅让制与母系氏族,全都凑齐了,完全能通过君族的情况一窥原始社会的风貌,忽略君族与人族不是一个物种,以及雷泽遍地横行的妖魔鬼怪背景的话。 虽然君族的情况有点类似部落联盟制,族长的地位跟盟主差不多,但君族的族长绝对比部落联盟的盟主更有号召力,事情也更多,责任更是重大,总的来说,方学文觉得这与周朝有点相似,族长更像是天子,而因为成为族长的都是当代最强者,君族完全不需要担心“天子”失去权威出现春秋战国的盛景。 不过,做为族长的继承人,显然不能只有武力值,还得博学,精通各个领域,而妤也做到了,长达三百年的岁月,学了这个再学那个,而她又是有资质的,三百年学下来,也没什么是学不精的了。 对于这位顶着一张少女脸庞的三百岁“老奶奶”,方学文除了汗颜还是汗颜,说驻颜有术吧,他问过了,虽然在君族,妤这年纪也谈不上小了,但也谈不上大。他前几天才认识一个活了四千多年的君族老人,天知道这些神民的寿命是多少,生长期又是多长,反正不会与人类一样就是了,生理结构一眼就可以看出不一样,寿命与生长期自然不会一样。 活得久的优势被妤发挥得很好,相当之博学。 对于方学文的问题,妤反问:“人族不是有女娲大神抟土造人的传说吗?” “泥土怎么可能变成人?” “那你如何解释,人族躯体的成分与泥土的成分相差无几?” “巧合?”方学文不是那么有底气的回答。 妤只差在脸上写上“那可真是太巧了”的字样。 方学文努力支撑着摇摇欲坠的三观。“泥土是死的。” “女娲大神修的是造化道,别说泥土,只要她愿意,她雕个石头人,石头人都能变成真正的人,空气也行。” “那不就是无中生有了?” “造化道的本质本就是从无到有。” 方学文只觉得自己的三观轰然破碎,却仍挣扎道:“那她还抟土做什么?直接无中生有不就是了?” “我推测,女娲大神的造化道彼时也就刚入门,还没到无中生有的境界。”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但不管是什么道都很难走,你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道,然后走出自己的特色,走出自己的风格,要有自己的感悟,且是将道给完全解析后得到自己的道,这也意味着一件事:每一尊上神的道都不是一样,哪怕是同样修的造化道,最终的风格也绝对有着巨大的悬殊,天差地别都实属正常,因此想要借鉴别人的修道过程,完全没用。 所有的道,造化道是最难的,在君族的记载中,女娲大神是唯一一个选择造化道的古神。 人族诞生那会,只能说,它已经迈过了门槛,但是否大成却是不得而知了。三千大道,相对于证道而言,道的尽头,几乎没有,学无止尽这四个字在修道之路上诠释得非常的形像。 方学文深深的无语,再次告诉自己,这是一个不讲科学的世界,一个玄幻的世界。 方学文放弃了用科学来解释这个不讲科学的世界,转而研究起聚居地的青铜器,青铜器上都有铭文,他将铭文拓了下来,然后研究上面记载的内容,闲着也是闲着,外语都学了,再学一门人外文字也没什么。 新的问题又来了,简化字与甲骨文都是人族的文字,但简化字这玩意,每个读过书的华夏子孙都识得,但甲骨文,非专业者不认识,哪怕两个字放在一起对照,你也很难想像那是同一个字,几千年的演化,差别太大了。 人族的文字也就演化了几千年,而君族的文字已经演化了千万年,虽然君族的寿命非常漫长,文字演化的速度比起人族要慢了,但架不住本身历史太悠久,大洪荒时代诞生的种族,这种族历史长度,令人着实连吐糟都觉得无力。 方学文继续找人请教,最终发现只有妤还精通青铜器上的古文字。“你也是考古的?” “有空,就学了。” 有空就学了,还学得如此精通。 真·学霸! 妤继续道:“而且,这些古文字学了也有好处的。” 方学文茫然,古文字学了除了能够了解历史,了解文明的过去,以及发展历程,还有什么好处? “文字是有力量的,比如这些,这是真纹,是被削弱的可以被神民所掌控的文字。”妤指着自己屋里的一件不知名材质的编钟上的文字道。 方学文瞅了瞅编钟上的文字,顿觉耳畔有洪钟大吕之声,脑仁疼。“这上面有法术?” “真纹本身就是符纹,人族炼气士画的符便是它。” 方学文揉了揉太阳穴,好奇的问:“那道纹是什么?” “道。” “啊?” “道纹严格来说并非文字,它是天地间的法则具现化的一种现像,只存于大洪荒时代初期,彼时天地初开,尚未完善,因而法则能够被众生清楚的所见,所察。” “那不还是符纹?” “你一定要如此理解也随你,但道纹与符纹还是有着很严格的区别的,道纹即法则,是天地万物的基础,是本质,而符纹是智慧生物用来表示它的一种工具。” “我可以学吗?” 妤沉默。 方学文忐忑的问:“我不能学吗?” “你没法学。” “又是内部传承?”知识是垄断的,哪怕是现代社会,一些重要的知识也是内部传承,不是什么人都会教,方学文能理解。 “不是,是你学不了。” “我在文字方面很有天赋的,不管是多么古老的文字我都能很快学会。”方学文自信道。 “道纹是只有神仙才能学的文字,它蕴含的力量极为强大,因此画的时候需要付出海量的灵力。没有任何灵力,若无灵力则需以生命力甚至来支付代价,你的话,莫说画道纹,便是画一枚真符都足以抽干你所有的生命力。” 方学文:“.....那算了。”学一门新文字而已,有必要这么夸张吗? 妤问:“有没有想过修炼?” 方学文愣了下,道:“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能修炼?” “不管是什么年纪,只要有根骨,都可以修理。”最多就是成就不会太高,修炼需趁早,趁着年少,在最好的时间里将基础打得牢牢的,错过了最好的时间,多少会有影响。 “那我的根骨怎样?”方学文充满期待的问。 “下下。” 方学文:“......我觉得,人生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我继续研究古文字去了。” 妤道:“就算不能有太高的成就,但修炼了的话,可延年益寿。” 人类的寿命最多也就一百年,自然,真能活一百岁的肯定不多,可就算是百岁老人在妤的眼里也不过是朝生暮死的蜉蝣,她觉得方学文挺有意思的,若是可以,她希望方学文能活得久一些。 方学文犹豫了一番,还是接受了修炼的基础炼气功法,是君族很久以前从人族的手里得到的,一直在角落里积灰,妤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它找出来。 没辄,君族与人族也就看着相似,里子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少人族身上没有鳞片,更不会在被雷劈了后跟享受了桑拿按摩一样觉得全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舒坦得令人想要呻.吟。 综合上述,人族的炼气功法,君族虽然因为都是人形的关系也能用,但不合适,而君族用的,人族虽然也能用,但还是那三个字:不合适。 君族有根据自身体质量身打造的功法,自然不会学人族的功法,这功法也是意外得到的,得到后就一直堆在藏的角落里积灰。嗯,积灰,不是发霉,玉石没法发霉。这功法竟然不是写在纸上或铭刻在青铜器上,而是刻在灵玉制成的一片玉简里。 拿着精致小巧的玉简,方学文颇无语,这是玄幻版的碟片磁带吗? 炼气并非易事,除了打坐冥想,对体能要求也很高,身体太差,打基础的时候,体能训练尤为重要,不断的挖掘潜力,挑战极限。 妤近来无事,时而出去感悟,顺便狩猎,然狩猎颇丰,感悟却始终没什么新收获,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帮方学文拟了一份打基础的炼气作息表,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是如何挑战生理极限的训练。 方学文差点被妤玩得呜呼哀哉,计划表完全是按着君族的体质来的,而君族的体质与人族的体质之悬殊......方学文深刻的有了体会。 尽管如此,妤却一点都没有修改计划的打算。“若你能以人的躯体完成君族人才能做到的训练,那你就合格了。” 方学文想呵呵,自己这哪是寻求长生,分明是寻求魔鬼教练,十八层地狱模式的那种教练。 自己没事找哪门子的虐啊? 方学文悔不当初。 妤没给方学文多少悔恨的时间,所有的空闲时间都排得满满的,方学文稍有走神,五雷轰顶,字面意义是的天打雷劈,只是没有五雷,只一雷,但就算是一雷,滋味之酸爽也着实过人,反正方学文若非被喂了一堆灵果,加之妤的医术不错,方学文早就让雷给劈得死透了,能不能留下一截焦炭来都说不好。 许是收拾方学文收拾得太爽,一直卡在颈瓶的妤忽然有了新的感悟,忙不迭去闭关修炼了。然这并不意味方学文就解脱了,本来他以为自己可以解脱了的话,但人真的是贱骨头,被妤成天用雷电收拾着早起晚睡的炼气、训练,如今没人在后面拿雷电督促自己了,方学文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养成了习惯。哪怕没有定时定点的雷电,他也会在时间到的时候自然醒,再也睡不着,出门溜达,看到的人不是在修炼就是在准备狩猎,就自己没事干,无奈之下继续训练自己。 方学文一直觉得自己的运气是负值,负得不能再负的那种,然而妤闭关的第二个月,他自己督促自己训练的第二个月,他发现,原来自己的运气负值还是可以被刷新的。 作者有话要说:给七夕单身狗打发时间,多更一章 108、番外雷泽缘·告白 这一界虽然只是雷泽的碎片,但面积之辽阔,方学文曾借君族人驯养的飞行妖兽外出溜达过,朝着一个方向飞了半天都没见到尽头,而那只飞行妖兽据说有鲲鹏的血统,飞得特别快,方学文事后计算了下,发现就妖兽的速度,半天的时间足够绕地球溜达好几圈了。 方学文自此对回去人间界的事彻底死心了,君族人还真没诓他,这里真的不是人间界了,太阳系的面积都未必比得上这一方天地。 说到这里,想来很容易想到了一件事,天地如此辽阔,不可能只君族这么一个物种,不管是智慧物种还是总物种都不可能只这么一支。 事实也的确如此,雷泽没有人族,君族是这方天地最大也最多的智慧物种,地位可以参详人间界的人族。不同的是,人间界的人族在科技之路狂奔,牺牲环境换取发展,而君族,千万年过去,雷泽的生态环境如故,空气清新,灵气浓郁得令人觉得窒息。方学文也是花了不少时间才适应这种高浓度灵气的环境,虽然灵气是好东西,但不是修炼之人,一下子从低灵气的地方跑到高灵气的地方,便如一个生活在低氧地区的人突然搬到了纯氧环境。诚然,氧气多,脑子会很清楚,但.....身体也会很快负荷过重,呜呼哀哉。 不过方学文现在没这个问题了,再怎么样现在也是炼气士,哪怕资质惨不忍睹,身体对于灵气的吸纳程度也是有的,不会出现身体负荷过重以至于呜呼哀哉的情况。 嗯,天地辽阔,灵气浓郁,想也知道,这样的地方生长的物种会是什么画风。 事实证明,明白是一回事,亲眼所见又是一回事。 方学文从青铜器的铭文中回过神来时发现聚居地非常热闹,与平日不一样的热闹,说实在的,聚居地的人口不少,足有五六百万,而这样的聚居地在雷泽有不少个。虽然繁衍能力与人族不一样,但经过千万年的岁月,君族的人口增长再慢,累积下来也不可能少了,须知这些神民大多十几世同堂。 方学文曾参加一个老人的葬礼,也因此发现老人的家庭之复杂,辈分最高的是死者的叔祖,辈分最矮的那个是死者的第二十五世孙。放在人间界,五世同堂已经够稀奇了,但在这,五世同堂的叫年轻人。 因着这座聚居地是君族最大也最重要的聚居地,因此平日里都是人来人往,更不乏灵精妖怪魑魅魍魉等来此做客或交易需要的东西,完全将这里当成商贸集市了,想不热闹都不行,然而这一次的热闹,方学文听着声音便觉得哪里不一样。 出于好奇,方学文暂时停下了研究青铜器,离开去看热闹。 人很多,因着方学文这些日子已经与君族人混熟了,因而稍一打听便弄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来提亲的。 提亲论理也不会如此热闹,但如果提亲的人换成一头七彩蛟,被提亲的人换成妤,那就没法不热闹了。 妤就不必提了,君族下一任族长,但七彩蛟,方学文表示懵逼,没听说过,且,蛟有七彩的吗? 还真有。 雷泽虽然没人类,但有许多的妖、灵以及神民等物种,君族是地位最高的一族,七彩蛟则是仅次于君族的一族,妖族。 七彩蛟据说有鲲鹏的血脉,非常之强大,近些年,七彩蛟几乎能与君族分庭抗礼。不过也没真的打起来,一来,雷泽的强大物种不少,怕被人捡了便宜;二来,君族奉众神之命镇守在这里千万年,它们在这的历史比七彩蛟的种族历史还长,因此七彩蛟也不敢肯定君族究竟有多少后手,因此不敢冒然宣战。 不能打,那就温水煮青蛙好了,七彩蛟的族长来提亲了,娶了妤,那么可操作的余地就大了。 这一次来提亲的是七彩蛟的族长,挺有诚意,亲自来的,带的奇珍异宝几乎堆成山。 方学文忍不住摸了下心口的位置,闷闷的。 君族六十岁成年,妤已经成年好几百年了,得亏君族是古神的后裔,成年之后除非快死了,否则容貌就不怎么改变,否则妤的年纪哪怕是换成人族,也是属于剩斗士级别的。自然,在君族也是,只是君族的族长之位不世袭,因此族长成不成婚,有没有后代都没影响,因此妤才能够将我行我素进行到底,成了剩斗士,而非如人间界古代那些还是未成年就被满朝文武逼着配种的皇帝一般悲催。 都成剩斗士了,自然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妤如今要成亲也是很正常的事。且,妤那样出色“善良”的女子,有几个男子能不动心? 很理解,很明白,仍旧觉得心里闷闷的。 方学文正郁卒着,便听旁边的君族人对自己道:“学文,你呆会回屋里呆着,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别出来。” 方学文愣了下。“啊?”嘛意思? 君族人道:“你比泥人还脆,避着点比较好。” 方学文总算听出来不对味了。“这里一会会打起来?” “八成的可能。” 方学文有点傻眼。“不是来提亲的吗?”提亲还能上演全武行?若是如此,那这君族的习俗也是够奇了。 “不是,妤不会嫁的,七彩蛟说不定会抢人。”君族一边回答一边绑着绑腿,准备一会好动手。 七彩蛟一族可不是君族,君族虽然强大,却与世无争,采集狩猎,自给自足,感悟天地而修行,因而你不招我,我也不会惹你。七彩蛟一族却不然,七彩蛟是近几万年崛起的,四个字可以描述它们强大起来后的事迹:横行霸道。 提亲被拒绝,恼羞成怒变成抢婚在七彩蛟看来是非常正常的事。事实上,若非妤是君族人,自身灵力更是卓绝,单挑的情况下没人打得过她,群殴的话倒是能打得过她,但那需要的人手不少,大老远就能注意到,打不过,她还不会跑?否则换了别个,七彩蛟跳过提亲,直接抢婚都有可能。 一般来说,面对七彩蛟这样的庞然大物,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息事宁人,牺牲一女子换取安宁,权当和亲了。比如人间界地球的西汉初期就是这么做的,虽然汉武帝以后,华夏与外族的和亲都是屈尊下嫁,但在那之前,全都是带有羞辱性质的和亲。同样性质的事,华夏五千年,二十四朝,不胜枚举,但西汉算是唯一一个王朝前期窝囊,后期奋发的例子。 君族不是西汉初期,不会接受委曲求全的和亲,息事宁人什么的,行,你既然来惹了我,等我把你揍趴下了,一定会息事宁人的。 方学文奇道:“为什么这么肯定妤不会嫁?” “七彩蛟一族曾经向她表示过这方面的意思,她拒绝了。” 说是拒绝还是委婉的,妤当时明确表示:物种不同,如何能结合? 九个字,不是一般的绝,七彩蛟再想让妤考虑一下都找不到词。 方学文还是没走,如果真打起来,他想尽一份力,而且,他个人觉得,未必打得起来,这里是君族的聚居地,得多傻才能在君族的主场与君族打起来?就算要打也得等离开了这里,召集了族中能打的族人才会打起来。 妤在闭关,修行之人在闭关的时候被打断,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没出来见客。七彩蛟一族的年轻族长(一万岁的年轻族长)见到的是君族的族长,言辞极为谦虚,但谦虚却只浮于表面,锋锐压根没掩饰住,语气神态,怎么看都不像是来求亲的,说来逼婚的都有人信。 有资格陪同族长一同会客的年轻族人只觉得拳头痒痒,妤那样的女子,族里追求的人不少,但妤不管对谁都没心思。修炼、看书、狩猎、游历,事情挺多,就是没分给感情一分。但妤再怎么没心思,也轮不到一个外族妖来指手画脚,一副老子屈就一下娶她好了的脸孔。 欠抽呢。 方学文打听消息的那个君族人没说错,这婚事真没成,一来是族长不想替妤决定她的婚事,二来是七彩蛟族长提亲的态度太欠抽。君族对于婚姻没有大部分种族那么多考量,喜欢就娶,不喜欢就不娶,这一副纡尊降贵的姿态是怎么个回事?别说妤对七彩蛟没兴趣,就算有,族长也一定毫不犹豫的棒打鸳鸯。 七彩蛟族长被轰了出去,气得不轻,但到底没在聚居地打起来,几百万君族,人手一拳,他再强悍也不是神,没有举手投足间便毁灭一座大城的能力。 方学文瞧着那个看上去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化蛟而去,怒火之冲天,几乎肉眼可见,忍不住产生了担忧之心。“他这一走,会不会带着人打回来?” 旁边的君族人微怔,道:“他敢!” 方学文很想说,从心理学方面来看,那头蛟大抵是真敢的。 理由? 一万多岁放在人族那是万年老妖怪,但放在非人的圈子里,尤其是妖与神民的圈子里,好吧,这年纪也不小了,但在七彩蛟一族,这位祖宗真的是年轻族长。 让七彩蛟强盛起来的族长并非这一位,是他爹,不过一千年前渡天劫化神龙失败,被劈成了渣。因此族长之位换了他儿子。也就说,这位主是个权二代,这一千年干得也很不错,七彩蛟一族的势力越来越大,顺风顺水,心理多少会膨胀。此次在君族的遭遇,绝对是七彩蛟族长打出生起便不曾有过的羞辱。 年轻气盛,怒火攻心之下发动战争,真不足为奇。 方学文想了想,还是提醒了族长,族长对方学文的话保留怀疑态度,但妤很快就出关了,听说了自己闭关期间发生的事,立马说服族长改了主意,各个聚居地都加强了防御,进入战备状态。 方学文这才松了口气,他真担心君族被打个猝不及防,到时被杀得血流成河。 “谢谢你信任我。”方学文对妤表示衷心的感谢。 “也不全是信任你,七彩蛟一族,近万年太过顺风顺水,容不得他人拒绝,开战是迟早的事。”妤回道。 方学文怔了下。“所以他来提亲,纯粹是想找个开战的借口?” “若是成功,他也的确是真心想娶我,若是不成功,正好开战。”怎么都不亏。 方学文完全无法理解七彩蛟族长的脑子,这是咋想的?“你们很熟?” “有过几面之缘,怎么了?” “人家对你一见钟情,你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心思。”方学文心里苦笑,虽然七彩蛟族长的提亲的态度很有问题,但考虑一下他的出身以及成长,完全能理解,但这并不能否认七彩蛟族长的出色,但妤提起那位族长的神态,襄王有意,神女无心。 “没那个感觉。”妤回答。 方学文忍不住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这个问题,妤想了想,道:“以前不知道。” “那现在呢?” “我喜欢你这种。”妤回答,君族人年纪太大静过头,年轻的又好动过头,她可以习惯一时,却习惯不了一世,反倒是方学文,这段时间相处得很不错,心情很愉快。 方学文呆了下。“这个玩笑可不好笑。” “你见过哪个君族人拿这种事开玩笑?”妤反问。 方学文想了想,还真没有,君族人在感情这方面非常的质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被拒绝了更不会生气,再接再励直到成功或心上人名花/草有主。“但我是人族。”寿命与妤绝对不是一个长度。 “你若好好修炼,还是有机会突破人族的寿命极限,以及活过即将到来的战争。” 109、第四章妖鬼集·寒衣节 你赶过集吗? 你赶过妖魔鬼怪等品种全都凑齐的集吗?——庄主 七月半,开鬼门儿,鬼门开,出鬼怪,鬼怪苦,卖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个哥哥,哥哥出来上坟,里面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面坐个姑娘,姑娘出来点灯,掉进河里回不来。 七月半,打火镰儿,火镰花儿,卖甜瓜,甜瓜苦,卖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个哥哥,哥哥出来接鬼,里面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面坐个姑娘,姑娘出来串门,掉了脑袋回不来。 七月半,送鬼魂儿,鬼魂送了,关鬼门,鬼门关,卖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个哥哥,哥哥出来收尸,里面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面坐个姑娘,姑娘出来喊魂,吊在树上回不来。 瞅着餐桌上的鸡蛋饼和豆腐脑,听着这惊悚片的配音,饶是已经见鬼多时,我还是忍不住鸡皮疙瘩只跳舞,不是这声音多难听,而是用京剧唱腔唱这种调子,听着忒不舒服。 我对死狗笑道:“我今天晚上想吃狗肉火锅。” 死狗终于不在唱了,委屈道:“今天是寒衣节,我唱个曲应应景而已。” 唱曲应景也就算了,但唱得这么毛骨悚然,无需加工就能给惊悚片当配音,你也是狗才了。 我道:“过鬼节本来就阴森森的,你再这么一唱,更阴森了。” 死狗奇道:“不是吧,你还怕鬼?” 我敲了狗头一下。“不是怕鬼,而是你唱得让人心里发毛,话说回来,京剧唱腔能被你唱得这么荒腔走板,你也厉害。” 啥? 更厉害的应该是它一只狗居然会唱京剧?这有什么稀奇的,虽然丫种族是狗,但它是狗妖,也是智慧生物,看京剧频道看个几年自然而然就会唱了,没什么稀奇的。 啃完鸡蛋饼,喝光一碗豆腐脑,我问不再唱京剧改啃红烧排骨的死狗。“妖鬼集你要不要玩?” 死狗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要,不过你有钱吗?” 我道:“人族的钱币在妖鬼集管用?” “金银宝石,亦或灵石。” 我明确道:“都没有。”顿了顿,问:“可以以物易物吗?”虽然没钱,但山庄里的好东西也不少。 死狗无语道:“山庄里的东西都是君先生的,你卖一两件古董也就算了,不会打算搬光吧?” 我道:“他已经挂了,这里的一切现在是我的财产。” 死狗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心说,死无全尸还怎么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君长青死没死,真没人知道,但凶多吉少是可以肯定的,他失踪前曾经说过,半年没回来就可以安排后事了。这也是特勤处会来找我的原因,而君长青会说这样的话,估计他也清楚自己多半回不来了。 思及此,我忍不住再次问阿吉。“君长青走之前就没说他要去哪?” 阿吉无语道:“真没说,你都问了五遍了。” 我道:“他是没说,但你就不能好好回忆一下吗?他走之前不可能一点迹像都没有,总该有点痕迹,有线索,我们才能确定他究竟去哪了,是死还是活。” 阿吉斩钉截铁道:“没有。” 妈哒,你丫说这么笃定,一听就知道有问题。 我分分钟就想将死狗抓起来满清十大酷刑伺候,奈何这家伙好歹也是修行几百年的狗妖,修为也不浅,我还真不一定逮的住他。 寒衣节是非常古老的传统节日,不过现在的人还记得的不多,说实话,就算是我,若非死狗提起妖鬼集是在寒衣节这一日举办,我也想不起华夏还有这么个鬼节。嗯,鬼节,中元节和清明节听说过吗?与寒衣节合起来就是三大鬼节,鬼的节日。 吃完早餐,我去包车,顺便接高岚,这家伙听说了有热闹凑,强烈要求去凑热闹,这家伙近来对非人世界的生物太过好奇了,正好可以去让她吃点教训。非人生物的世界,虽然瑰丽神秘,但也很危险,死无全尸都是轻的,灰飞烟灭也不稀奇,若是涉足太深,又没有规避危险的能力的话。 接了高岚,我犹豫了下,趁着小姑姑去冲奶的问正望着厨房的安安。“上神,问你个事。” 安安闻言终于看向我。“说。” “死去的古神,能够复活吗?”我问。 安安显而易见的怔了下。“理论上只要没死干净,能。” “理论上?那实际上呢?” “微乎其微。” 我疑惑:“古神的不死性,怎么会那么难复活?” “复活并不难,难的是完全复活。” 我表示茫然。 “人族起死回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尸骨完好,阳寿未尽。”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阳寿尽了也可以复活,不过没几个人会那么做。”人家阳寿未尽,那么复活后作天作地都是它们自己负责,但阳寿尽了你还要将人复活,那么别人复活后作天作地,背锅吃枪子的就是复活它们的人。 “若是尸骨已毁呢?” 我皱眉。“若是尸骨已毁,则需要寻找契合灵魂的新鲜躯体。”但这么做太缺德了,若身体是硬件,灵魂是软件虽然硬件可以更换,但原装的硬件才是最契合的,不是原装,都会存在不兼容的问题,区别是严重与否,影不影响生命与生活。因而不是亡者都能找到可以用的硬件,更可能找到合适的硬件时,硬件里的原装软件还没挂,若如此,是夺还是不夺,大部分人都是选择夺,因为寻找第二个,并且无主的硬件太难了。随便找一个容器虽然也可以,但因为灵魂与躯体不吻合,之前说过的,存在不兼容的问题,似一个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随便移植了一个和自己不匹配的器官,妥妥的起排斥反应,还得呜呼哀哉一次。 “古神死后,若是躯体完好倒也罢了,若是躯体已毁,基本不可能找到合适的躯体。” 我犹豫了下,问:“古神的灵魂不能塞进人的躯体里吗?” “古神的灵魂与普通的灵魂是不一样的,若普通灵魂是一滴水,那么古神的就是无边无际的海洋。” 我秒懂。“硬塞进去会如何?” “分分钟肉身崩溃。” “没有例外?” “除非先封印了自身大部分的灵魂能量,但就算如此,躯体也不过是多支撑一段时间。” “那什么样的躯体比较合适?”我心里动了下,问安安。 “同族,最好是至亲,血脉相连,磁场自然比较吻合。” 能理解,血脉至亲,不论是血型还是器官的匹配率是最高的。但你丫一个古神在这跟我谈磁场,也忒玄幻了吧?不过,至亲?血脉相连?我忽的想起了某些事。“你千万年前杀桓寂莫不是想复活你长姐?”算算资料上的时间,少凰杀亲爹/娘的时间貌似是在她长姐死了以后,真巧。 安安抿唇不语。 我靠,还真猜对了啊。 你牛! 古往今来的炼气士,为了复活亲人或爱人而以爱为名的去杀死无辜者夺取其躯体做为亲人或爱人复活的容器的不胜枚举,但安安绝对是最特立独行的,找不出第二个的特立独行,她没去找不相干之人的麻烦,她直接去找亲生父母的麻烦了。 我深深觉得,桓寂生了这么个子嗣还真不如生块叉烧,至少叉烧不会干出弑父(弑母?)的事。 “那你成功了吗?”我问。 安安的眸里划过一抹阴沉。“长姐是火凤凰,火凤凰的血脉之力太强大,涤净了它体内所有的凶兽血脉。” 我沉默片刻,还是没忍住。“你后悔吗?” 安安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后悔杀他吗?” 安安不解:“我为何要后悔?” 这家伙居然是说真的,她清澈见底的眼神告诉我,丫是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后悔的。 桓寂,虽然你是凶兽,虽然你恶贯满盈,虽然你灭世无数,虽然.....好吧,不管你的罪行是多么的罄竹难书,我都为你掬一把同情泪。生孩子不如生块叉烧,你简直是这话最完美的诠释者,亲身诠释。 安安将话题拉了回来。“你为何问我古神能否复活?” 我想了想,回答:“我做了个梦。” 一个非常古怪的梦。 梦里的背景应该是远古时代,我看到一支狼狈不堪的人族部落为了躲避妖魔鬼怪的祸害逃进了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泽里。然后,那些奄奄一息离死不远的人族竟然开始在大泽里修建宗庙供奉祖先的牌位。 这本来没什么,华夏民族可以说是所有民族里最重视祖先的民族,典型例子就是古时候的人以神仙的名义发誓可能是骗人,但以祖先的名义发誓就一定是真的,哪怕豁出命也一定会践诺。远古时代,不管是多么落魄的氏族部落,都会用自己最好的东西供奉祖灵。但都落魄至此居然还有心思修建宗庙,吃饱了撑的吧? 在我腹诽不已的时候梦境仿佛拉了快进条,我看到一座规模巨大的宗庙落成,然后是祭祀。 远古时代人们的祭祀可不是电视上的三牲祭品,而是人,活生生的人祭,不信的话可以去查查商周时代的典籍,尤其是商朝,人祭那叫一个频繁,简直毛骨悚然。更令人无语的是,这种陋习在华夏一直到近代才成为历史,人祭习俗之牢固之悠久,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远古时代有人祭的习俗,我并不惊奇,我惊奇的是,这些人得多无聊才能迁徙得这么远,而且祭祀如此盛大,近百人的头颅被斩下。 我正无语着,鲜血流入了大泽,唤醒了大泽中长眠的古老意志,我立时就了然这些人不是在发疯了。远古时代,人族以活人祭祀鬼神,虽然花样百出得连鬼神都无语,但不可否认,这并非纯粹的胡来,生命与灵魂是那些因为种种原因长眠的鬼神的补品之一。不过,能够将人祭给玩的花样百出就是人族自身的劣根性了,鬼神进食食的是祭品的灵魂,将灵魂吃进肚子里就行,一口吞即可,进食之前将食物弄得惨不忍睹也不怕影响食欲。 夜空之上,雷霆纵横,雷霆的无数支流冲到了人群里,却没伤害人族,而是融进了人族的躯体里,可以看得出,那些人族的身体随之发生了近乎脱胎换骨的蜕变。 “.....梦的最后,我看到那些人族将一块新的牌位安放进在了宗庙里与他们的祖先并列。” 安安道:“你说的那大概是图腾的定盟仪式。” 我愣了下。“什么?” “巫妖没落之后的洪荒,便如历史上那些强盛的王朝倾塌之后的华夏,群雄逐鹿,遍地烽火,弱小的种族几乎活不下去。人族为了求生,向天地间的各种精灵,有鬼神,也有妖魔献祭,让它们做为图腾共享人族的气运借助人族的气运更好的修炼,而鬼神则守护部族,让部族可以在一个较为安稳的环境里发展。” 我道:“图腾都是活的。”人族在远古图腾时代的事我还是略有所闻的,彼时人族供奉的图腾多为妖鬼,我做的那个梦,不管是跟哪个都对不上。 “也有死的。” “鬼啊?” “嗯。” “那么那鬼还挺强大的,人族的气运就那么厉害?” “非常厉害。” “多厉害?” 安安想了想,回答:“若能借助整个人族的气运,死去的古神可以复活,理论上。” 我:“......实际上呢?” “你觉得有谁能将整个人族的气运与自己绑在一起?”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三皇五帝。” 110、第四章妖鬼集·百鬼夜行 妖鬼集举办的地点通常不在人类的城市里,一来是一群妖魔鬼怪扎堆,周围的人类会很不安全,二来,动静闹得太大,很容易引起人类社会的注意,然后就是一片恐慌了。 完全无法理解,人类为什么能一边宣传唯物主义一边迷信,子不语怪力乱神,是不语,而非否认鬼神的存在,单这态度,我估摸着,孔夫子八成是撞见过鬼神一类的存在。别不信,我这可是有根据的,先秦时代,人间界的妖魔鬼怪之活跃可远胜如今,自然,如今也很热闹,但如今活跃的大多为普通的妖魔鬼怪,仙人层次的基本没有,少凰这样的,不管在那个地方都是拒绝往来的黑名单榜首,别说现代,就算是先秦时代也是稀有品种。 接了高岚,本来还想带少凰一起出去溜达的,但考虑了一下妖鬼集的情况,再瞅瞅她那把连脆皮都不如的身子骨,还是算了,少凰或许不在乎她这条命,但小姑姑还是在乎的。 在我离开的时候,安安忽然对我道:“如果看到一根人参,给我带十根老须子回来。” 我汗,虽然妖鬼集上什么妖魔鬼怪都可能有,但人参这一类的妖怪都是隐居的,没辄,人参修炼成精太不容易了,很多的人参往往还没到化形的时候就被人或妖给挖了吃掉或炼丹,化形的人参更是所有生灵都觊觎的上品灵物。纵然妖鬼集上禁止动物,但也出了妖鬼集就不一定了,我若是人参精,绝不会跑这种地方。 我委婉拒绝:“这里是内陆,发展较晚,说不定有不少人参,我哪知道你想吃的是哪根?” “你见到了自然会知道。”安安回答。 我见到了自然会知道?这什么见鬼的回答?怎么觉着跟神棍诓客人的话似的? 尽管无语,但我还是答应了,不过我心里压根不信自己能碰到什么人参精。 在高岚的帮助下租了一辆大巴,回到雪莹山庄,拉上山庄里所有人我本来还想多拉几个客人好回点本,白梅街这么多的妖魔鬼怪,大多会去妖鬼集凑热闹。然而,妖魔鬼怪一看车里已经坐着的一堆“人”,纷纷表示已经预约了车,谢谢庄主美意,心领了。 我:“.....”车里就四个“人”,阿吉、尘寰以及白姐夫妻俩,阿吉的品种虽然是串串,但它的性格,跟哈士奇有得一比,至少哈士奇做不出赊账啃排骨赊了三万多的事来;至于尘寰,这位以前的功绩是挺丰富的,但在鹤城一直都挺循规蹈矩的;最后的白姐与玄君夫妻,呃,我大抵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虽然出发挺早的,但举办妖鬼集的地点却不近,因此一路上是尘寰在开车,一车“人”也就他会开车,开得又快又稳,比飞机还快。 虾米?开得比飞机还快还怎么个稳法?自然是因为他用了缩地成寸的术法,因此哪怕车速堪比蜗牛,但仍旧跑得比飞机还快。 我忍不住对尘寰感慨:“你以后要是没钱了,完全可以去开出租车,一定大赚。”单用这法术跑路,压根用不着多少油,简直无本万利。 尘寰反问我:“抢劫不是更快?” 我抹汗。“一直没问,尘寰你生在什么年代?”虽然特勤处的资料里记录这家伙是明初时开始在人类社会活动,但我觉得这信息有待商榷,这家伙不是纯粹的妖,他是妖人啊。一个妖,活跃于人类社会之前必然在深山老林里修炼了千年,不然没法以人形出现在人类社会里。尘寰却没这顾虑,虽然血统不纯粹,但他的确生而为人,既生而为人,便不可能长于山林,山林养妖还挺不错的,养人.....他爹娘但凡有点常识都不可能在山林里养人类儿子。如此一推算,尘寰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时间必然更早。 “至元三十年。”尘寰随口回答。 我愣了下,无语道:“我对年号不熟。”华夏上下五千年,年号是从汉武帝时开始的,距今,两千年,两千年的时间里,各个朝代使用过的年号,不是我说,没有过人的记忆力根本背不下来。 “我出生的第二年元世祖忽必烈正好死了。” 有朝代有年号还有皇帝的名字,虽然我也背不清元朝多少位皇帝,但历朝历代的开国皇帝和比较有名的中兴之帝我还是背得出来的。这不是我个人的毛病,而是整个华夏大地大部分人的通病,五千年,那么多皇帝,不是专业的历史学者,鬼才记得住,能记住朝代名和比较有名的皇帝的名字,已经是很有才了。 不过这下我也了然了,丫还真是活生生的人瑞啊,如果丫现在还算是个人的话。 “元朝很乱吧。”我说。 “是有点,虽然没有明文确定民分四等,但各种政策上的歧视将四等人制权势得挺清晰的,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其中汉人与南人是被剥削得最厉害的。华夏民族的情况,你也知,虽然勉强能够接受异族的统治,但除非异族如鲜卑人建立的北魏一样汉化,否则统治肯定不长久。蒙古人的政策建立胡来,那些个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像奴隶一样赏赐给皇亲国戚。汉人一夜之间失去世代相传的土地从自由民变成农奴,有冤还没处诉,按着当时的律法,那是合法的,而他们的冤屈则是非法的。” 我由衷感慨道:“难怪元朝那么短命。” “各地起义与反叛此起彼伏,直至元末演变为燎原大火。” 我诚恳道:“生于乱世,我理解你的某些习惯,但也请你与时俱进一些,但现在是和平时代,不是战火连天,人命如草芥,杀人放火天经地义的乱世。” “我有什么问题?” “有几个人在缺钱时第一反应是打劫?” “劫富济贫。” “有区别?”不都是打劫? 尘寰明显被我梗住了。“我只是说说,没真打算这么做。” 我反问:“你以前没这么做过?” 尘寰无言以对。 咚咚咚! 我道:“不高兴也别乱敲,车子是租的,敲坏了我得赔的。” 尘寰:“不是我。” 不是你还能是谁? 留意到尘寰望着窗外,我默默搓了搓不知何时竖起的寒毛,再默默扭头。 太阳已落下了地平线,虽有余光,但总得来说,天色挺暗的。遗憾的是,天色虽暗,我却有夜视的能力,不论是白昼还是黑夜,君族人的视力都不受影响,因此我很清楚的看到了窗户上贴着的密密麻麻的各色鬼脸——正宗的鬼脸,几百张鬼脸挤在一起,层层叠叠,挤挤挨挨,你的鼻子在我眼睛里,我的耳朵在你嘴里..... 我默默捂住心脏。“诺诺,我跟你没仇。” 嗯,诺诺,窗外的鬼海里赫然有一株灼灼如火的彼岸花,夜色里,显得格外的妖异,真不知道地府什么品位,居然将这种花种植的到处都是,以至于整个地府除了彼岸花就看不到第二种花了。那样灼灼如火的妖异火海,也不怕夜里见了做噩梦。 彼岸花继续咚咚咚的敲窗户。“开门,不对,是开窗。” 我捂着心脏开了窗户,彼岸花哧溜一下就钻了进来,外头的鬼也想钻进来,但彼岸花稍稍动了动几片花瓣,我估计人形应该是动了动手指,然后那些鬼都安安分分的呆在车外了。我死活不再往窗外看一眼,不是怕鬼,而是那视觉效果太令人毛骨悚然了。 “什么情况?”我问诺诺。 “今日是寒衣节。” 我颌首。“我知道。”阿吉提过。 “寒衣节是鬼节。” “这我也知道。”发现自己想不起寒衣节是什么节的时候专门查过。 “鬼节时,鬼门打开,地府的鬼可以回到人间界游玩几日。” 我奇道:“鬼门现在能开了?”清明节与中元节的时候就没开,否则诺诺早跑回地府换班了,才不会留在这个随时都可能被毁灭的世界,现在能开了,是不是意味着那些觊觎着安安小命的诸神都离开了?或者是被丰都大帝摆平了? “鬼门没开,但还是有阴气泄露出来,你没发现今天一整天,阴气值一直在上涨吗?” 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你这一说我才意识到,今天一天我都觉得挺冷的,不过因为冬日将近,我一直以为是季节性的气候变化。 诺诺:“.....迟钝如你,迟早没命。” 我笑道:“那等我去了地府,争取帮我安排个不错的胎,下辈子我想当米虫,混吃等死,不想再干任何工作,尤其是雪莹山庄这种维和的工作。” “这种事需要海量的功德去换,且不说我没那么多功德,就算有,我没必要花在你身上。”诺诺道。 我一想也是,积攒功德可不容易。“那算了,我能考无常不?” 诺诺更加无语:“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我回以疑问的眼神。 “你是神民。” 我道:“望乡台不是已经证明了我有前世的吗?既然有前世,想来也会有来世,只要我没被人给灭了灵魂的话。”神民大多是没有前世与来世的,这是生而长生的代价,但我,或许是因为我不是纯血的神民,也可能是.....反正可能性多了去,鬼才知道老娘是哪个。 诺诺立时语塞。 我这才施施然的将话题拉了回来。“也去参加妖鬼集?” 诺诺回了我两个字:“废话。” 我指了指窗户外,眼睛没看,只是用手指指,不想刺激自己的心脏承受能力。“什么情况?” 诺诺似是想起了什么无语的事,嘴角微微抽搐了下。“今天阴气浓度增加,它们是最先感觉到的,找了台电脑查了查,发现今天是寒衣节,而寒衣节是鬼节,立马就跟我们讨论鬼权,要求鬼节放风一日。” 这话槽点太多,我一时不知该吐糟做为土生土长的华夏子民竟然连三大鬼节的第三个鬼节是什么日子都还要专门去查,还是吐糟一贯以“理(ps:物理的理)”服人的地府竟然还会有被讨论鬼权的一日。 诺诺无奈道:“鬼节的时候通常有很多无常活动,倒也不怕出什么事,但现在这情况,地府里的无常根本来不了,我又想去妖鬼集,便干脆将它们全都带上了,妖鬼集上,谅它们也不敢惹事。” 我:“......”的确,妖鬼集上妖魔鬼怪什么品种都有,真惹事,最后出事的也一定是这些鬼,让它们去妖鬼集一夜游还真的比放它们跑人群里祸祸的安全。 111、第四章妖鬼集·血统 妖鬼集的举办地点在桃花源,没听错,就是桃源明那篇《桃花源记》里的那个桃花源。 古语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然而武陵人去见太守,带人寻去时,桃花源却真的跑了,这世上真能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吗? 答曰:能,要么和尚不是人,要么和尚是法力精深的佛修。 武陵人碰上的是前者,桃花源据说是先秦时代一群逃难的人族难民修建的,不过,这里的人族的前头得加个曾经。桃花源的居民曾经是人,后来,人都死光了,剩下的都是非人,但你也不能说那一窝子都是妖,非人非妖,鬼才弄得请它们什么品种。 弄明白桃花源的发展历史后我一直对那群先民深表佩服,桃花源闭塞不通,先民世代通婚,通着通着,到了最后全是亲戚了,而近亲通婚,虽然科学表示几率也不是那么大,但桃花源那种情况,生下有问题的后代的几率绝对超过了警戒值。 遇到这种情况,弄明白怎么回事,正常人都应该对外通婚,但你得先了解一下华夏南部的发展史。华夏文明在最初的几千年,文明腹地都是在黄河流域,也就北方。长江流域大开发是经过多个阶段的,东汉末年难民南迁、魏晋衣冠南渡......看到这里想来很容易发现一个问题,南方每次的大幅度的发展都是北方出了大乱子,人们活不下去,不得不南迁,寻求生机。 桃花源的第一代先民是先秦人,因此出问题那会,华夏南方还是绝对的蛮荒之地,周围几百里除了野人很难找到别的有文明的城邑或村落。因此,就算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那,桃花源的人按理也没辄。然而,桃花源的先民,都是人才,在那个子不语怪力乱神与敬鬼神而远之的年代竟然跑进山里找妖怪通婚去了。 不仅跨了血缘,还跨了物种,千百年下来,桃花源便成了如今的模样——一个人族都没有了。 不过也因为这种特殊的背景,这里成了妖鬼集最合适的办理地点。 妖鬼集,顾名思义,赶集的九成九不是人,这样的集市,若是放在人类社会里,特勤处得精神紧绷到出人命,成千上万的妖鬼聚集,其中不乏大妖,不管在什么地方,分分钟就能毁灭一座城市。 放在妖族的地盘,鉴于妖族弱肉强食的法则,赶集的也很担心自己赶个集把命给赶没了。桃花源据说有一尊强大的山神,哪怕是仙人下凡,只要捣乱都能给收拾了,因此安全有保障。因此魏晋之后,桃花源便成了非人世界妖鬼集的重要举办地点之一。 开着大巴,大巴屁股后头跟着一串的鬼,很快就到了桃花源所在的山林,还真是够原始的。这地方,别说里头住的不是人,就算里头住的是人,我估计当年的武陵渔人也未必能找回去。 一路上赶集的人不少,有骑马的(这是正常画风)、有开车的(画风更正常)、有御风而行的(也正常)、有乘骑各类妖兽灵兽的(比较少见)、更有本身就有翅膀干脆变回原形自己飞的...... 有人有鬼有仙有神民有灵......妖魔鬼怪,除了魔,齐活了。 不管是妖气还是仙气,都引来了许多的低等的魑魅魍魉,魑魅魍魉,虽为非人生物,但并非所有非人生物都万寿无疆,魑魅魍魉是最低等的非人生物,甚至不能称之为妖,宛若蜉蝣,朝生暮死。本能的靠近妖气浓郁的地方,如同飞蛾扑火,但事实却是它们都没灵智,除非正好赶上有帝流浆,否则哪怕飞蛾扑火也得不到想要的灵智与躯体。 虽是朝生暮死一般的存在,但不可否认,数以万计的魑魅魍魉聚集在这没有现代照明工具,一片的山林里便如同一片银河下坠,美丽绝伦。 传说中,周幽王宠爱褒姒,但褒姒不论多么得宠,都始终不笑,与桃花夫人合称两大奇女子。不同的是,桃花夫人是累觉不想说话,而褒姒则是因为经历的关系,内心凄苦,失去了笑的能力。 周幽王为搏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美人真的笑了。以前读这段历史,我就一感觉:褒姒究竟有多美?竟能让一个见惯了各种绝色的君王如此荒唐。而现在,我大概明白褒姒为何会笑了,无数烽火燃起,远远望去,宛若银河,心里再抑郁,见了这样的美景都会心情舒畅起来。 魑魅魍魉的光海更甚地上银河。 我说:“真美。” 眼前仿佛有无数赤红的翎羽化作光屑散于天地,融入辽阔大地,美不胜收,美得令人心如刀绞,美得令人悲恸欲绝。 我不禁抓住了心口,尘寰第一时间注意到了我的不对。“怎么了?” 我许久才回过神来,茫然反问:“啊?” 尘寰用眼神示意了下我的手,我低头一看,右手正捂着心口,一副心脏病发作的模样。 “......大概癔症了吧。”我随口胡诌。 尘寰皱眉。“说人话。” 我分分钟坦诚道:“我也不知道,刚才还在看那些魑魅魍魉,不知道为什么,眼前有一瞬仿佛看到什么东西在毁灭,看得我心里难受。” 阿吉鄙夷道:“魑魅魍魉朝生暮死,看它们死亡居然能有这么大的触动,你可真够多愁善感的。” 我想说不是,我看到的并非魑魅魍魉在毁灭,是别的,然而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毁灭了,因而竟无言以对。 阿吉还是继续鄙夷,然而高岚插道:“什么魑魅魍魉?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到?” 我顺坡下驴:“你是普通人,看不到很正常。” 高岚道:“可我专门弄了牛眼泪滴眼睛里,怎么会看不到?” 我:“......牛眼泪?有这东西卖?” “没有,但城郊不是有个肉牛养殖场吗?我专程去了那里一趟请牛流泪,攒了一小瓶,不过怎么什么用都没有啊,书上难道都是骗人的。”高岚很是纳闷。 高岚同学,我相信,此时此刻,整个车里的“人”对你佩服之情都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你得多闲才能去“请”牛流眼泪收集牛眼泪?不过,话说回来,什么书会记载牛眼泪这种偏门的东西? 我随口问了出来,高岚也随口回答了我:“灵异小说。” 整个车厢所有“人”连同外头所有鬼都默了。 我对高岚伸出了手,高岚茫然的看着我,我道:“牛眼泪给我。” 高岚虽不解,但还是从善如流的将牛眼泪递给了我,我伸出右手食指想咬破食指,却下不了口,要流出血液必须咬破真皮层,而咬破真皮层是很痛滴的,而人对自己永远都是慈悲的,咬别人咬出血都不会觉得痛,甚至会看着别人的痛苦而感觉到快感。我虽然不是变态,但咬破自己的食指,着实吓不了那个口,身体会下意识的留手。 瞅了瞅车厢里的一圈“人”,竟然没有第二个合适的,我无奈的对阿吉伸出了食指。“帮个忙。” 阿吉抬爪一划。 痛! 瞅着食指上源源不断的沁出的殷红血珠子,我怒:“我只需要一滴血而已,你至于划这么大伤口吗?” 阿吉无语的瞧着我:“划破皮肤流血,便不可能只流一滴血。” 我一边往牛眼泪里滴血一边委屈道:“那你也可以下手轻点啊。” 阿吉扭头懒得再理会我。 滴了两滴血,我将食指含在嘴里咀着止血,同时将牛眼泪还给高岚。“现在试试,没必要滴眼睛里,也不怕毁眼睛。” “那怎么用?” “抹眼皮上就行。” 高岚好奇的将两滴牛眼泪抹在了眼睛上,表情霎时就精彩了起来,本庄主表示完全能理解,心理准备做得再好,骤然视野所及全是妖魔鬼怪,绝不可能不考验一下心脏的承受能力。 高岚到底是高岚,心脏承受能力杠杠的,虽仍有余悸,但大致的表情已经平复了下来,还有兴致跟我探讨牛眼泪的正常用法。“牛眼泪里要加血才能用?” 我摇头。“是得加血,但不是什么人的血都能加。” “你有什么特别的吗?” 说这话的时候高岚的表情挺有意思的,诚然,我这个不完全人类的存在在人类里挺特别的,但这一车,我属于普通生物,唯一的稀有物种是高岚她自个。 “我是神民。”我说。 高岚懵逼的看着我,我估摸着她以前只怕觉得神民和妖是同一品种。 “我的始祖是神,我的身体里流着神血,虽然与始祖身体里流的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但再弱渣,它也源自于神。”我回答。 高岚不愧是志向当警察的少女,马上就反应了过来。“牛眼泪里必须掺神或神人后裔的血?” 诺诺补充道:“也不一定要神民的血,大妖后裔的血也可以,不过必须是继承了一部分妖血,还没完全被稀释得跟普通人类一样的大妖后裔。当然,返祖现像的话,血也可以用。” 高岚默然须臾,表情有些古怪。“华夏传说中的那些捉妖师......” “华夏大地,人与妖魔自洪荒时代起便杂居共生,既然杂居共生,有可能不通婚?” 高岚呆了呆,忍不住问:“那这片土地上还有纯粹的人类吗?” 诺诺回了她一个似笑非笑的眼神,赤.裸裸的表达着三个字:你说呢? 很久以后有科学家提出一个学说:全世界的人类都是十几万年前某个女性人类的后代。 专家之言虽不可尽信,但这个学说还真不是瞎扯,很有道理。那么,远古时代,人与妖魔鬼怪杂居,千万年后的如今,还有几个人类流的血与最初的人类是完全一样的? 一滴墨水滴入水缸里,哪怕肉眼无法辨别出来,但分辨不出来并不代表水缸里的水的成分就一点都没变。 它变了,只是这种变化无声无息,因而没法看不出来。 一路闲扯中,大巴终于到了停车场,嗯,既然是赶集,那么自然有停车的地方,不然坐骑与车子放哪?带进集市里?得了吧,若是那样,集市还能有多少空间供络绎不绝的赶集人溜达?走一步都得靠挤,还不一定挤得过去。 停车场是临时开辟出来的,非常简单,就一片空地,已经停了若干辆车,有面包车、有宝马.....有马车有牛车有羊车.....猛禽也有几只,身上有妖气,显然是妖,不过还不能化成人形,也就不能进妖鬼集。一来是体型太大,它进去了,别的人就别想有空间了,二来,还不能化为人形的妖在妖界的地位不高,自然,玄君这种特殊例子另当别论。 尘寰将大巴停在了停车场,下了车便能看到一条星光大道,树上不知道挂了什么,无数魑魅魍魉聚在一起,铺出了一条充满光明的道路。这路还真挺贴心的,普通人来到这里,根本看不到这条路,只能抓瞎,然后迷路,完全杜绝了有不知情的普通人跑进去惹出什么乱子来。自然,迷路后,普通人类能够活着走出这片原始的山林,完全不保障。 112、第四章妖鬼集·桃花源 桃花源的入口在一片山谷的谷口,谷内谷外完全两个世界,真的两个世界,一过谷口我就有种不一样的感觉,仿佛换了一番天地。而且,在我的感知里,山谷的面积未免太大,比整个鹤城都大,隐约有种感觉,这片山谷的空间超过了整个潇湘大地。 我问身边的非人生物:“桃花源是小世界?” 尘寰点头。“山神开辟的小世界,神类生物都有开辟空间的能力。” 我呵呵哒。“我从未听说过哪个普通的神类生物能够开辟出一个灵气与生灵都生生不息的空间。” 开辟空间并不是什么难事,古时候强大的炼气用的须弥芥子法宝都是单独开辟了个空间当储物间,这才能够储物间随身携带,但桃花源却不然,这里不是储物空间。储物空间无法容纳活物,而且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富有生机,生机勃勃。这快赶上开辟世界了,若非这方空间的法则仍是人间界的,且法则与人间界的法则是一样的,相当于人间界的一个附着体,我都要以为这里是一方新的世界了。 开辟世界这种活,最有名的就是盘古,但很少有人知道,上神这个层次的存在也能开天辟地,不过比起盘古大神,成品质量多少会差一些,有一些瑕疵。当然,若是豁得出去,用一些天才地宝补足的话,那些问题也能解决。 重点在于,能够做到这样的事情的,都是上神那个层次的,桃花源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山神吗?诚然,山神里有个西王母上神,但这座山并非名山大川,只是普通的山脉,便是有山神也应是小神,可这能力.....该不会是哪个上神挂了之后练号重来吧? 上神死后是有可能复活的,但躯体没了,因此有一些东西需要重头再来,但再怎么练号重来,原本的经验,原本的素质都在那摆着,仍能做到一些寻常神人做不到的事。 虽不知桃花源的山神是哪路大神,是在这休息还是练号重来,有这么一尊大神坐镇,桃花源里绝对没人敢闹事,也难怪近千年的华夏妖鬼集多放在这里举办了,安全啊。 人多了容易出事,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定理,但在非人世界却不然,只要集市有一个足够强大的存在威慑着所有人,不管是仙人还是妖魔鬼怪都会非常遵纪守法。 不遵纪守法的后果就是死翘翘,能不遵纪守法吗? 非人世界可没人类社会的什么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之类的,大部分时候能弄死就一定不留一口气,如果没弄死而是封印或镇压,那只能说明一个事:犯事的人非常强大,弄死它超出了能力范围,如九凶兽,面对这种恶心得怎么都弄不死的存在,哪怕是众神也多选择封印。 妖魔鬼怪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属于能够弄死的分类里,因此在妖鬼集里都不会闹事。 步入桃花源,热闹非凡,也不知来了多少妖魔鬼怪,妖气冲天,其中更夹杂着不少股仙气。 虽说是集市,但与人族的集市沿着一条长街一直从街头摆到街尾不同,妖鬼集的集市跟摊大饼似的,满山满谷全是摊子,毫无规划可言,也没法规划,这里摆摊的可不是人,谁管得了?不闹事是基于怕死的前提,但还得寸进尺的管东管西,小妖还好,但那些大妖绝对撸袖子送你去地府报道。 虽然山神也能管,但完全没那个必要,人类的城市街道规划是为了交通方便,而这里的“人”不走寻常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地底走的,甚至水里游的,更有空间移动的,完全不存在交通问题。 妖鬼集上有很多在外头很少见的东西,千百年火候的珍贵草药、古代的器皿、远古不知名妖兽的一截骨头、古代的书画(相信考古人员会很激动,可惜他们来不了这里)、不知名的石头、新鲜的虎皮(话说虎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吧)......更有甚者在卖一头抹香鲸,也不知道它是如何弄到内陆来的,我注意到抹香鲸还是活的。 妖鬼集之琳琳满目,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这里没有的。 我捂着钱包控制着自己shopp的冲动,钱包厚度有限,必须花在刀刃上,何况这钱还不是我的呢。 非人世界的硬通货是灵石,阿吉坚决反对我卖山庄里的东西,因此我最终不得不向尘寰与玄君白姐借钱,这三位很是慷慨的借了我一大笔灵石,足有一千多块,品质还都挺不错的。 不愧是古老修行的非人生物,在这个灵石几近枯竭的时代竟然还能拿出如此多的灵石。 我完全想不出自己要如何才能还得上,不过君族的寿命那么长,这个问题应该能慢慢想,实在不行,等我以后回了雷泽再还,雷泽不同于环境被破坏得存不住灵气的地球,灵气浓郁,灵石不敢说遍地,但也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东西。 如果.....雷泽界还在的话,应该还在吧,我不是很确定的想。 卜离的进食速度应该没这么神速,被镇压了那么多年,被放出来后气虚体弱是正常现像,需要不少时间才能恢复曾经的力量以及......牙口,这会。说不定还没吃完 言归正传,一进入集市的范围玄君与白姐以及一条狗就跑没影了,诺诺不知从哪找了一面导游旗开始指挥鬼魂集市一夜游,她今儿是别想赶集了,虽然妖鬼集有规定,但这里不乏强大的大妖,若是这些脆皮鬼冲撞到了,不用别妖做什么,只需普通的妖气外放就足以毁掉这些鬼。 不是每个人死后都能跟去年碰着的那个女鬼一般与生前无二,大部分的人活着是普通人,死后也是浑浑噩噩的普通鬼,对于生前的记忆也多为残缺的,更有甚者连神智都浑浑噩噩的。自然,也有例外,但那些例外的鬼不是生前是修行者便是意志强大的人,更多的则是死得挺冤或是很惨,满腔的怨气,要么已经是厉鬼要么正在化身厉鬼的路上。 这些鬼都是普通鬼,只是因为被无常带走,又被城隍庙的阴气滋养才能够看上去与普通人差不多,但也只是看上去,本质上还是脆皮。别说那些大妖了,就是我随便戳几下都能毁灭它们。 诺诺若是不想回去的时候队伍出现减员的话就只能一直看着它们,免得出什么事。 我瞅着最后还剩下的尘寰,问:“你不去赶集?” 尘寰想了想,变回迷你版的原形跳我身上,打着哈欠道:“我没什么要买的,睡会。” 我:“......”你既然没什么要买的那你还来凑什么热闹?我想发火,然而摸着油光水滑的狼毛,火气全都不翼而飞了。 手感真好。 抱着迷你雪狼,我在妖鬼集上逛了起来,逛了没一会便生不如死,有我也有尘寰。 神民的眼睛就是这点不好,别人一眼望去,整个集市上到处都是人,而我一眼望去,整个集市简直是人间界生物百科全书,听说过的,没听说过的,有动物,也有植物,更有非动物也非植物的......眼晕。 眼晕还是其次,最严重的是购物的欲望,看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好东西在眼前摆着,明明很想买买买.....奈何,钱包不够。 心里滴血,手上不免没个轻重,不到半个小时,尘寰已经被我撸掉了好几撮毛,这不,又是一撮。 我与雪狼默默对视着,我异常诚恳的道:“我说我不是有意的,你信吗?” 虽然很诚恳,但将心比心,我觉得要是换了自己,肯定不信,这已经不是第一撮毛了啊啊啊!!! 雪狼心痛的看着我手里的狼毛,艰难的说:“我信。” 我再一次将狼毛收进了口袋里,而雪狼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掉的毛丢掉就可以了,你留着干什么?” 我说:“狼毫制作上好毛笔的材料,丢了多可惜,留着好了,正好我的毛笔坏了,换一支狼毫,看看画符的成功率能不能提高一些。” 雪狼一脸的无语。 问我怎么从全是狼毛的脸上看出无语的? 好吧,我其实也没看出来,就是感觉而已。 “钱本就是用来花的,若你不打算用,你何必问我们借钱?” “灵石不是钱。”我道。 “但在妖鬼集,它是最值钱的货币。” 我理所当然道:“所以更要将好钢用在刀刃上呀。” “.....你打算买什么?” “琼浆。” 雪狼默然须臾。“帝流浆还需等几十年。” 我颌首。“所以我来妖鬼集碰碰运气。” “你这样的古神神民,生命极为漫长,三四十年于你不过弹指须臾,等等不就可以了。” “三四十年的岁月于我不过弹指须臾(搁恢复记忆之前,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如此看待时光的流逝),问题是闲着迫切须臾琼浆的人不是我。”我道,若只是我自己,等等就是了,三四十年真的不长,但美人不是,她的里子虽然经历了百世的积累,但她的躯体仍旧是人族,会生病会老,也会死。 姬克纵然能修炼成妖,但妖族正常的修炼之道,想要修成人形,至少也需千儿八百年。为毛白蛇传里修炼了近两千年的白素贞那么容易就被才修炼了几十年的法海给收拾了?概因起点不同啊,白素贞花了千年岁月去生成灵智,去化形,法海却是从一开始就以道体一日千里(相对于妖而言)的修炼,怎能一样? 等姬克修成人形了,美人早不知轮回了多少世,美人并不是每一次都能积攒起足够的功德换取自己不饮孟婆汤便可通过奈何桥的资格的,虽然她以前每一次都做到了,但你也想想她与姬克以前投生的世界都是怎样的。 不是乱世就是灾害横行,因此这两个人仗着百世的积累或结束乱世或消除自然灾害救万民于水火,以此积攒起足够的功德。但地球,进入二十世纪的后期,虽然局部有战争,但总体很和平,没有给他们积攒功德的机会。 虽然美人这两年一直都在积极的做慈善,帮了很多人,但若是没有什么意外,美人这一世不可能积攒起足够让她见到奈何上神的功德。因此,我找安安弄到了一套可以给人族修炼的功法(大概吧,那功法我完全看不懂),不过效果微乎其微,一来是美人年纪不小了,错过了最好的修炼时间;二来,美人的根骨不是我说,跟老爹是一个档次。 就算美人最后能修炼出个结果来,但也不会太高,最多多活几百年,而妖族化形所需的时间......说不定她骨头都烂光的时候姬克还是乌龟形态,不是我夸大其词,而是这可能性真的很高。 “你对他们还真是热心。” “我感动于他们的爱情,不可以?” “这世上感天动地的爱情多了去。” “很多吗?我怎么没觉得?” “待你活个千年万年自然会觉得司空见惯。” 难怪不管是修真者还是妖修都越活越无情,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司空见惯”吧,属于人的那一部分被活生生摧残光了。 我幽幽的说:“可我现在才二十几岁,还不曾司空见惯,人性也尚未消泯干净。” 113、第四章妖鬼集·上神 我也不敢肯定的说,千年万年后的我还是如今的我,还保留着属于人性。然此时此刻,我想做我想做的事,哪怕在很多人看来,这根本不是我的事,我如此费心简直傻透了。 哪怕千年万年后的我不再是我,我也不希望因为以后的自己就违背此时此刻的本心。 琼浆在地球上属于非常重要的珍贵资源,妖魔得了,就算自己不用,也少有拿出去卖的。虽然妖的子嗣大多生下来就是妖,生而有灵智,不必像大部分的妖一样从浑浑噩噩开始修炼出灵智出来,但这也只是大多,不是全部。 比如玄君与白姐,这夫妻俩最开始生的几窝蛋全是普通的蛇,浑浑噩噩,没有灵智,那就纯粹的野兽,而在妖的价值观里,没有灵智,那就不是同类。事实上,就算是父母本身也很难将那些毫无灵智可言的野兽当做自己的子嗣,哪怕那真的是亲生骨肉。做为父母,碰上这种情况,妥妥的心碎。 琼浆便是古时候那些心碎的妖创造出来的产物,在帝流浆的夜晚收集许多的帝流浆浓缩提炼为琼浆,一团琼浆足以增加数百年的修为,而给孕妇用,可以确保生下来的孩子都是有灵智的。 是的,琼浆的本质上就是妖族的安胎药。 求偶的妖若是在求亲的时候以琼浆做为聘礼,至少增加三成的成功率。因此一些有伴侣或有心上妖的妖若是碰上庚辰夜帝流浆都会炼制琼浆,与华夏的男子结婚成家前一定要有一套房子差不多。 姬克虽然不是孕妇,也不是没有灵智的乌龟,他有灵智,奈何上神还没缺德到拿了好处却不给人办事的夺了他的灵智。他就是没什么修为,化不了人形,因此给他用上琼浆,能让他节省好几百年的时间。 综合上述,琼浆真的很稀有,本庄主找得腿都走得发麻了,愣是没发现有卖琼浆的地方。 难道要等几年后的昆仑山神庙会? 昆仑山神庙会,会去参加的不止地球上得到妖修与人修,还有别的界的修士,找到琼浆的机会自然更大一些。 在地球上,琼浆是宝贝,别的界却未必,若是那一界灵气浓郁,那么妖修的子嗣没有琼浆也会有灵智,琼浆也就不宝贵,说不定有卖的.....好吧,我知道自己这是在自欺欺人,若是一界的灵气浓郁到不需要用琼浆当安胎药,那么那一界的人根本不会去炼制琼浆这种费事还浪费时间的东西。 我口吻极为亲切和蔼的对尘寰道:“能帮个忙吗?” 雪狼全身的狼毛都抖了下。 我深呼吸,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忒不和谐了,深呼吸,冷静,口气继续亲切温和的问:“你怎么了?” 雪狼又抖了抖毛。“你还是正常语气说话吧,你这语气,太令狼毛骨悚然了。” 妈哒,我忍无可忍的想将雪狼丢出去,好悬才没忍住。“我就是想让你代步一下,我两条腿都快走断了。实在是不想走了。” 妖族并不是很喜欢别人骑它们背上,很正常,谁乐意背上有个不是必需品的负重物?加之我语气如此恶劣,我并不认为尘寰会答应,因此没抱多大希望,然而—— “行啊。” “不行也没......你说什么?” “我说行啊。” 我诧异挑眉。“这么好说话?” 雪狼变成了骏马一般的体型,道:“你要是改主意不想乘骑就算了。” 我果断道:“怎么会,我还要坐的。”不管这家伙是抽了什么疯还是因为是妖人所以与一般妖族与众不同,有代步工具,谁还乐意走路?我又不是傻子。 妖鬼集很大,面积赶得上整个鹤城的城区了,然后在雪狼的代步下,我没多久就逛完了整个妖鬼集,被活活科普了一堆妖魔鬼怪的常识,还是真“人”版的科普,就是没见着琼浆。 我垂头丧气的下了狼背慢悠悠的走着,怎么就找不着呢?来个妖卖一团琼浆啊,哪怕你要掏空我口袋里所有的灵石也可以啊。 雪狼提议:“要不算一卦?” 我无奈道:“出门前卜过了,卦像显示,我今日必有所获。” “你是怎么问的?” “今日能否有收获。” “没问琼浆在哪?” 我叹道:“占卜之术想来你也懂一些,问的问题越是复杂精细,就越难。”除非我拿每个地名挨个的不算是与否,否则根本不可能得到正确的地址,且不说这么个卜法要求我对妖鬼集的每一处地方都了如指掌,就算我真的熟悉地方,我也不可能一天占卜那么多回啊,一天卜一次已然是我的极限,再多就该影响准确度了。 “据我所知,妖鬼集上也会有仙人,你不如找仙人碰碰运气。” 我瞅着妖山妖海的妖鬼集,想呵呵。 仙人? 我也知道仙人可能有琼浆,但怎么找啊?这里全是妖,妖气弥漫在每一寸空间,就算哮天犬来了也没法从这妖山妖海里找出寥寥无几的几个仙人来。 没辄,继续走呗,碰运气好了。 事实证明,我今日的运气显然不怎么好,拂晓将至,仍一无所获。 在我几乎要放弃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卦摊,很是清新脱俗。虽然卦摊挺有古风味道的,虽然卦摊上坐着的小哥挺俊的,在我见过的所有人里,单论好看,他也就比少凰差点。但就是少凰也没这小哥看上去白嫩,峨冠博带,白衣墨发,端的一位翩翩浊世谪仙,虽然没听说谪仙会给人一种极为骄傲的感觉,但是—— 我觉得它清新脱俗不是因为白嫩小哥白嫩得令人想啃一口,而是......逛了一个晚上,我有看到卦摊吗?貌似没有,这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想想也是,这里是集市,妖鬼集的作用就是交易,摆摊算卦什么的,普通的小妖不需要,就算需要,妖族对危险的敏锐直觉已经胜过了时间大部分的卦师,因此完全没必要专门找人卜卦。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没有需求,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行业都发展不起来。 我拉着雪狼坐在了卦摊前。“我要卜卦。” 面容很是端肃的白面小哥问:“不知客人要卜什么?” 我道:“我需要琼浆,但我不知道哪里有。” “请稍等。”白面小哥温和的回答。 我琢磨着他该拿出铜钱和龟甲来卜卦了,这是现今那些卜算之人的标配(仅指真货,水货就免了),然而,白面小哥没摸出铜钱和龟甲,而是掐着手指头卜算了起来。 我:“......”这要不是你身上没有任何妖气,相反还萦绕着一股凡世不会有的清气,我真要以为你是江湖神棍了。 “往东五十里,有一羬羊,它身上有你想要的东西。” 一人一狼:“......”为毛感觉更像是碰上了神棍? 我很是肉疼的摸出一枚灵石。“可够卦金?” 换做公园里的神棍的话,几块钱就能买单,但这里不是公园,这里是妖鬼集,价格完全根据供求关系来决定,因此人间界的价格不能放在这里,我也只能肉疼的掏灵石了。 白面小哥将灵石推了回来。“你帮我带个话即可。” 我一怔。“啊?” “帮我给一个人带一句话即可。” 我道:“不知道你说的人是?” “安宁。” 我一脸的懵,不认识,也没听说过,呃,不对,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说过,略有点熟熟的,但就是想不起来,也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旧事。 雪狼提醒我:“少凰。” “哦......”想起来了,少凰嘛,我在诺诺给的资料看过她的名字,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啊,她爸妈太有才了,给一个暴君起了这么小清新的名字,搁谁都会觉得违和,加之她又有个广为人知的称呼:少凰。久而久之,我自然就忘了她本名叫什么,习惯了以安安或是少凰称呼她。 “不知上神让我带什么话?”虽然不清楚眼前这位是哪位,但与少凰相识,且听上去感觉挺熟稔的,想也知道不是人,不是仙就是神,私以为后者的可能性较高。 证据? 直觉。 且不管是不是,修行者的最高目标不就是上神位阶吗?尊称其一声上神肯定不会得罪人。 白面小哥道:“滢玉上神卜算时发现那位的一丝意识在此界出没的痕迹。” 我问:“那位?哪位?” “一个魔。” 我还想问是什么魔值得他亲自跑这一趟就为了找人带句话,那魔与少凰是什么仇什么恨?又有多厉害,这反应真大,但想了想,我还是没问,若是不小心踩了什么雷区就不好了。且与其问这个不熟悉的家伙,倒不如回去问少凰那个已经混熟了的家伙。“既然很重要,您亲自去与少凰说不更好吗?” 让我代传,若是有什么意思没表达到位,那可就乐子大了。 上神小哥随口道:“人间界有界膜,拒绝我这一层次的存在入内。” 我要是人间界我也拒绝你们这些比核武器还恐怖的家伙入内,熊孩子最多上房揭瓦,你们却会将房子整个的拆了,连渣渣都不剩,但凡脑子正常都会将你们列为拒绝往来户。 “这里不是人间界?”若人间界拒绝你们进来,那现在我眼前的是什么?鬼啊? “这里是宁渊开辟出的空间,虽在人间界,却是中立地带,可以暂时降临片刻。” 我正想问那众神怎么不从这里走,那不是很省事吗?却回过味来一个问题,对方似乎提了个挺有意思的名字。“宁渊?是我想的那个吗?” 上神肯定了我的猜测:“九凶兽之一的太古毒龙。” 我:“......真巧,它怎么在这?”若是一头凶兽在这,那就难怪众神不往这走了,过路费太高,身心俱亡,字面意义上的,须知九凶兽在大洪荒时代就是以神人为主食。 “与少凰比武输了,于此画地为牢。” 少凰,这方天地是与你什么仇什么恨?以至于你要将一头凶兽放在这祸祸我们?诚然,宁渊是九凶兽里少有的重然诺的家伙,但它再重诺,本质仍旧是毁灭一切的凶兽,我要是它,吃掉这个世界,画地为牢的承诺自然荡然无存,地都没了,还如何为牢? 114、第四章妖鬼集·琼浆 上神大人跑这一趟还真的就只是为了传信,事情一办好就收拾摊位准备走人,我赶紧道:“我出发前少凰让我带几根年份足的参须回去,上神可知何意?” 我可以拿尘寰所有的狼毛发誓,上神大人有那么一秒的时间里表情极为狰狞,一股庞大的气息轰然出现,然后所有人都汗出如浆了,哪怕是雪狼,不过顷刻,全身的狼毛都被打湿了。 前后脚的时间,另一股强大暴虐的气息与先出现的气息轰然对碰,不过刹那,对碰之处的生灵轰然化为肉泥,被余波波及的许多生灵也大口的吐血。 我也吐出了一大口血,什么情况? 源自上神身上的气息很快消失,另一道气息也随之消失。 上神表情恢复正常后,所有人也很快恢复了正常,至少不冒汗了。 雪狼拉着我退了一步,我瞅着上神,大抵明白刚才发生什么事了。 上神端肃的道歉:“抱歉,一时激动,冒犯了。” 我内心呕血,一时激动就造成如此大的影响,那你真气起来岂不是要毁天灭地了?无怪乎人间界将你们打入拒绝往来户的榜首。都没真正交手,不过是气息的冲撞便如此惨烈,那真动手厮杀起来,这人间界还能留个囫囵的残垣吗? 为何只是残垣?因为我不认为这些家伙在人间界掐起来人间界最后还能继续存在。 我忍不住想起了曾经与少凰讨论的一个话题。 “凡人与神人打交道容易吗?” “容易啊。” “神人眼里的众生平等乃尔等皆蝼蚁,我一指头就能碾死,怎还会容易打交道?” “你会在意与脚边的蝼蚁的小心机或是挑衅?” “你不是很好打交道吗?” “你觉得好打交道的是经历过千万年凡世历练的我。” 懂,现在的你好打交道,但千万年前没有经历凡世历练,还是高高在上的神族之王的你不好打交道。 细思之余,发现这话还真没法反驳。虽说古人有怒发冲冠这个词,但能够因为怒而掀起神战,导致芸芸众生遭殃的王,在已知的历史里就眼前一位。从表面上来看,少凰当年冲动发动战争,可以看出两点:一是此神极重情,若非重情,怎能冲动至此?二是此神任性而无责任心,竟因私怨抛弃了王的责任。但深扒的话还能发现第三点:此神冷血,她发动了战争,却一点都不在乎战争会害死多少人,她只要她的目的就行,芸芸众生遭殃又如何?不过蝼蚁草芥。 “那就没个例外?” “有啊。” “......这回又是什么变态特例?” “修造化道与守护道的神肯定拿凡人当人看。” “为何?” “造化之道,是创造,造物主与造物的关系如母亲与孩子,只要不是万中无一的奇葩,一个母亲再不喜欢自己的孩子,也不会觉得自己的孩子是蝼蚁,哪怕孩子真的弱小得与蝼蚁无异。” “守护之道呢?” “你会爱地上的蚂蚁吗?” “这是什么鬼问题?” “守护源自于爱,因为爱所以在意,因为在意所以想要守护。” “那修这两个道的神多吗?” “女娲大神修的造化道,至于守护道,你未免太过数典忘祖?” “......君族始祖修的守护道?” “显而易见。” 好吧,这还真是显而易见,若非白痴的修了守护道,如何会为了守护雷泽被宁渊所杀?它可是古神,打不过还不能跑吗?雷霆的速度可是很快的。但它没跑,因为它修的守护道,因为修神者可以背叛一切,唯独不能背叛自己的道。 背叛了自己的道的修神者等于否认自己的过去与自己存在的本身意义,而上神最显著的能力便是言出法随。 自然,这里不会出现鸡生蛋蛋生鸡的诡异论题,但背叛了道,上神的道心便会崩溃,而道心崩溃,轻则精神崩溃,重则灰飞烟灭,前者是芸芸众生倒霉,后者是自己倒霉。 眼前这位上神修的显然不是造化道或守护道,刚才那一瞬的气息,跟温和一点都不沾边。 在我腹诽的时候,上神忍痛揪下了一把头发,我正疑惑着便见那把头发变成了一堆人参,不对,那不是人参,是参须,只是最细的参须也有手指粗细,这哪像是参须,简直是人参。话说,上神您老贵庚啊?参须都茁壮成了这般模样。 “带去给它吧。” 我很想说,少凰就让带几根回去就行,而你这一把,至少几十根,但考虑了下刚才的惨状,这话还是忍住了,怕它再发飙,然后我再吐一回血。这可不是献血,献血虽然没好处,但那血好歹也能发挥点作用,说不定正好救了一个失血过多的病人,或是为手术中的病人吊住了生命力不出事,不算浪费,而在这因为当了池鱼而吐血,那就真的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上神随手取了一方原玉炼制出了一枚扳指,将参须放了进去,然后给了我。“告诉少凰,神尊不在,希望它尽快回神界。” 不待我说什么,上神便消失了。 这信差当的,还没开始传话我就已经深深郁闷了,总觉得不像是什么好兆头。 尘寰道:“能让神人专门通知少凰离开,人间界能发生什么好兆头?” 我微怔,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竟心里话给嘀咕出口了。“是呀,但安安它现在想走也走不了啊。” 安安早些时候可少没尝试如何自杀,自杀的经历都可以写一部论自杀一百零八式的著作了,然而始终失败,神尊果非一般的神。 我道:“而且,少凰是神尊的手下败将,若是神尊都出事了,那少凰又能起多少作用?” 对于我的疑惑,尘寰无言以对,估计他也跟我一样疑惑。 想不通就先不想了,回去问少凰这个当事神就是了,现在的首要问题是找琼浆,希望琼浆的主人命硬,没因为成了池鱼就脆皮的挂了,若是那样,我真会呕血的。 琼浆的主人是一头公羊,一头长了马尾巴的羊,话说,这羊体型还真大的,跟牛羚似的。 牛羚,啊不,是羊,羊也在找我,妖鬼集上有个人在找琼浆的事他已经听说了,因此一直在找我。 我纳闷。“我找你是因为我需要琼浆,你找我是因为什么?”我身上应该没什么东西是他需要的吧? “你帮我调查一件事,我有个哥哥,他失踪了,但我找了几十年也没找到。” 我心说,你的毅力真是不错,现代人,家人失踪个几年就可以报死亡了,你的家人失踪了几十年你居然就找了几十年,毅力着实非人。“你希望我帮你找到他?” “找到他,琼浆便给你。” “那他要是死了呢?”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无语:“若是死了几十年,尸骨早没了。” “若是找不到,琼浆便不给你了。” 我忽然很想抢劫,然而,姐是文明人,文明人只交易,不抢别人,且白拿别人东西也很容易沾染因果,我还是别找这麻烦了。 “我尽量帮你找到,但实在找不到的话.....你也知道我刚才说的是很有可能的,若是那样,我希望你到时候换个条件。” “就算他真的.....我也要知道他是如何死的。” 好吧,你是卖家,我是需求方,咱俩地位不平等,你厉害,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回去的时候诺诺的鬼魂旅行团里少了两只,在之前的气息对撞中消亡的,鬼魂远比有实体的妖魔鬼怪脆弱,也因此更容易受到涣散,甚至毁灭。诺诺这导游当得不错,只减员两只,别的鬼虽然魂体都涣散得朦朦胧胧的,仿佛清晨随时都会消散于阳光的朦胧雾气,但再朦胧也比灰飞烟灭了的好。 还有高岚,她回来的时候也是脸色苍白,初步估计,内脏只怕都有些问题了,更令人侧目的是,她之前问我拿了一些灵石去逛街,买了一堆东西,在这种状况下竟然都没丢下一样,真是会持家,就是买的那都是些什么呀,古董是很值钱,但在这地方,古董是最不值钱的,你拿珍贵的灵石去换不值钱的古董,欠抽呢。 不过看着她苍白的脸色,我也不忍再说什么。 仅仅是气息的对撞便有如此影响力,遥远的大洪荒时代与洪荒时代,神人大能还生活在人间时,人间该是怎样的模样?越是强大的存在,越难被束缚,事实上,人渴望变强便是渴望打破所有束缚,不遵守任何规则,或者该说,它们渴望:吾即法则。 上神是这四个字的显著代表,做到了实际意义上的吾即法则。 强者渴望更多新鲜自由的空气,而越强的人也的确拥有越多的自由,而当它们强到足以将这种自由凌驾于人间之上,人间会是怎样的画面?感觉那着实很美,想像不能。 我的疑惑在少凰那里得到了解答。 “不论是大洪荒时代亦或洪荒初期,不论王侯贵胄,亦或普通人,都只是缝隙里苟延残喘的蝼蚁,只有修行的强者才有资格活着,却也只是稍微活得有一点尊严,不能成神,终还是蝼蚁。” 我一脸的懵。 少凰想了想,给我举了个例子。“比如地球上现在的人族,若是丢回大洪荒时代,这几十亿人绝对活不过一天。若是丢回洪荒时代,不是很快就死光光就是像牲畜一样被圈养起来供取食,也可能是变成熊猫,因为稀有和濒危而变成喜欢收集稀有生物活体或标本的强者的收藏品。” 我更呆了。“太夸张了吧?” 少凰淡淡道:“这不是夸张,这是事实。强者吞噬弱者,弱者要么相互吞噬成为强者要么灭亡,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法则。” 我想呵呵一下轻松一点气氛,但呵不出来,只得道:“你真了解情况。” “我是古神,却并非生而强大。” 呃,我还真以为它是生而强大的,不过它若非生而强大,又在还没出生的时候被人给丢掉,又是那样纷乱的时代,它是如何活下来的?好吧,这个问题还真不用多猜,端看它最后成了神孽便可以明白很多东西。 “神尊真死了?”以前对这位古神我的感觉跟普通人说起国家主席差不多,没有感觉,因为太遥远,远得超出能力范围,如同截然不同的世界,远的跟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关系,但现在我却不得不关心这与自己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存在的死活。 “没死。” 我松了口气。 “但白彧既然专门跑这一趟让我赶紧回去,估计凶多吉少。” 我的一颗心又悬了起来。“神尊若真出事了,你回去能有什么用?” “众神之中,纯以战力论,我是最强的,便是神尊也不如我。” 我一怔。“可你是它的手下败将。” “它的战力不如我,并不代表我就比它厉害。” 我茫然,这有区别吗?掐架的时候论的不就是战力吗? “众神皆只修一道,唯有它因为特殊的经历,兼修三千大道。” 我高山仰止的道:“学神啊。”难怪能收拾得众神嗷嗷叫,但我还是不明白。“既如此,叫你回去有什么用吗?” “我打不过神尊,但我打得过别的神,且,只要我回去,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神座上便足以让它们安静。” 想想这家伙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统,我大抵能猜到为何众神会安静。“不安静会被吃掉?” “怎么会,十万岁以后我就没再吃过神了。” 这意思就是你十万岁之前没少吃神? 我想了想,道:“可是能够让神尊凶多吉少的因素应该不是众神吧?”全盛时的少凰都能摆平的众神,能让神尊凶多吉少? “神尊不会死,但它回来的时候若是虚弱得只剩下一口气,需要很长时间来修复的话,那么,真的会死。” 我一怔。“古神的生命力不是只要没死,哪怕只有一口气也能恢复过来吗?” “你重伤后只要休养几年就能恢复,我趁着你还没完全恢复一剑斩下你的首级,你还能活?” 我意味难明的开口:“.....不自由,毋宁死?” “崇尚绝对的自由是强者的天性。” “自由过了头是灾难。”我说。 “所以蝼蚁渴望相对的自由,强者渴望绝对的自由。” 若是如此,我宁可做个蝼蚁。 “那你会是斩那一剑的神吗?”认真说起来,神尊若是挂了,最大的受益者应该是眼前这位神,因为她终于可以摆脱这永无休止的惩罚了。少凰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她接受惩罚也只是因为她打不过神尊,让她低头认罚的不是公理与良知,是力量。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不会。” “为何不想要绝对的自由?” “就算是蝼蚁,也有喜怒哀乐,也应有生存的权利。” 我一怔,恍然了一件事,为什么少凰捅了那么大篓子,而神尊杀了那么多神来建立秩序,却唯独没这位给杀了,只是将它投入人间辗转流离。 这样的惩罚看似可怕,但只要守住了道心,没有道心崩溃,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涅槃?直白一点就是,回炉再造,虽然炉子不是诞生的那一个,但都是炉子。 是不是,神尊很早就考虑到了它也可能有落难的时候? 115、第五章美丽·参须 美丽啊,你无罪,因为你什么都没做。 美丽啊,你有罪,因为世人为你而疯狂。——庄主 “其实我不太明白,神尊为何会怜悯众生?它应该与你一般,流的是神族的血吧?” 古神的后裔也不全是神民,比如凤凰,比如龙族,生而为神,不过不是少凰现在这个层次的真神,而是非常接近上神的神人,也是最有可能成就上神的存在。唔,前提是没死,而活着的几率,万中无一,但活下来的就算没有成为上神也是与上神殿堂只有一线之隔的大能。 古神时代的混乱,认真深究起来就是这些个神族搞出来的,那个时代,天上地下唯一的统治者便是神族。 “对啊,它生而为神,和我可不一样,我的血统更接近凶兽,它却是血统非常纯粹的神人。” “那为何会背叛自己的族群?”神尊的行为对于苍生而言是大善,但很多时候,人的立场并不是由它们自己决定的,而是由出身来决定的。便如人族历史上每一次的大革命,虽然都让人族产生了巨大的进步,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很高兴的迎接革命的,其中反对最激烈的无疑是原本占据统治地位的阶层。他们难道不明白革命会对社会造成怎样的进步,就算很多人都不明白,但总该有一两个智者能够看到,但仍旧反对,为何?因为革命意味着权利的重新洗牌,没有统治者愿意失去手中的权利,成为庶人。 神尊,啧,感觉跟在奴隶时代大搞社会主义革命宣传人人平等的贵族一样,妥妥的作死啊,但最难得的是,它成功了。因为它的对手不是人,在那个修为主宰一切的时代里,当它强大到屠神如宰杀猪羊一般时,不管它要做的事在当时是多么的荒唐,都会被落实,自然,前提是它一直存在。建立于强权之下的和平与平等,便如同建立在流沙之上的城邑,再辉煌繁华也是脆弱的。 “但它最终站在了出身立场的对面。” 安安想了想,给了我举了一个例子。“你知道穿越吗?” “啊?”我茫然的看着安安,什么意思? “有那么一些灵魂因缘际会会穿越到另一界,我曾收拾过一个烂摊子,一男子的灵魂来自人人平等的现代,阴差阳错穿越到了古代重生,他重生后开创了一番霸业,并且后宫佳丽成群,各种类型的美人都有。” 我:“……好大一只种马,艳福不浅,也不怕精尽人亡。” “没有,他最后是被他的儿子们气死的。” “什么情况⊙_⊙?” “他很尊重女性,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因此在他眼里,妻妾的身份地位一样高。既然母亲是同等地位,那皇子们自然没有谁尊谁卑之分。” “夺嫡一定很热闹。”我说。 “所以他被气死了。” “你不会想告诉他和神尊有关系吧?” 安安看我的眼神顿时诡异无比。“你脑子很需要看脑科,神尊若是那么个东西,众神会向它俯首?那简直整个神族的自我羞辱。” “那你扯到这里来做什么?”我不解。 “你说,他一个现代出生长大接受了几十年人人平等与一夫一妻观念的现代灵魂为何去了古代就开起了后宫。”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因为他心里渴望后宫,有机会了自然要圆梦。” “你说的是主观因素,但凡人的行为是由主观和客观因素叠加起来的决定的。” “我觉得那种马纯粹是自身素质问题。” “不,还有一个原因的。” “就是你说的客观因素?” “对。” “说来听听。”我到要看看有什么客观因素。 “合群。” “听不懂。” “有一些古代,男子除了一个妻,还可以有很多的姬妾,蓄姬养妾是一种社会风气,他若是洁身自好,只一个女人,在普世价值观里他无疑会成为一个怪胎,而人活在世上,要过得好,必须合群。” “同流合污啊?” “确切说是适应。” “神也与人类一样?” “没有人生而为上神,就算生而为神也只是普通神人,与上神有着天壤之别。神人可以修炼成上神,蝼蚁也能,但很难,后者尤为艰难,但漫长的岁月里,仍有一些蝼蚁成神,蝼蚁不再是蝼蚁,而是尊贵的大神,也成为了当时规则的捍卫者。” 我懂她的意思了,但——“不管是人还是神,都得适应规则,而强权不论什么出身都会捍卫规则,既如此,神尊为何例外?生而为神人,等于生下来就享有特权,怎会颠覆让它生而尊贵的规则?” “它也曾是神孽,以人、妖、神、魔为食,后又成了神族最有前途的年轻神人,却因意外失去了所有力量,成了蝼蚁,却没死,而是再登神座。此时的生存规则,它全都体验了,加以对比后,觉得这种只有强者才有资格存活的规则太不合理。”安安很是感慨。“若我是拉开古神走向没落的帷幕的人,那么它就是给了古神这一族群最致命一刀的人,我不如它狠。” 神尊的经历还真是绝了,从低谷爬上高峰虽难,但做到的人不少,但从高峰跌入低谷再爬上去的却是稀有品种,我相信细究起来只怕可以写一部几千万字的传奇小说了。不过古往今来觉得社会规则不合理的人何其多,但真的动手去改造的……不提也罢。 我随口问:“你杀的神没它多啊?”变革肯定得死人,神尊肯定干净不了,就是不知道和眼前这位比谁更上一层楼。 “它杀的神虽没我多,但它比我狠,至少我不会拿自己的命去赌一个渺茫得根本谈不上希望的希望,尤其是没有好处的希望,而它会。” 所以它是历史人物,而你是悲剧反派。 我说:“神尊很信任你。” 不是每个蝼蚁爬上高位后会忘记过去,那样混乱的时代,或许登临神座的人大多会沉溺享受起自己得到的权利,忘记曾经的蝼蚁经历,被同化为昔日最为厌恶的祸乱源,但总会有那么几个人会记得自己的曾经——蝼蚁,不愿和光同尘。因此,我相信神尊不会是独行者,那根人参应该就是同行者。 在神尊可能有危险以及受害后,这些同行者竟然会向少凰求援,这简直不可思异。须知少凰虽非统治者,但它与神尊绝非同路人,这家伙骨子里崇尚的是弱肉强食啊。没成反派就已经很奇迹了,又怎会成为神尊的支持者? 将心比心,我觉得我要是神尊的追随者,我绝对没法信任这么个家伙。 但那些神的反应却证明了一件事:他们信任少凰。 我相信这信任绝对不是出自他们自个的看法,那就只能是因为神尊信任少凰,而他们信任神尊,所以他们愿意去尝试相信被神尊所信任的少凰。 安安嗯了声,没有解释为什么。 我的脑洞忍不住大开,这俩难不成真是相爱相杀啊? 安安眯着眼危险的瞅着我。“收起你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一怔。“你现在还能读心?” “你当我这千万年岁月活到狗身上去了?” 我明智的开始控制自己的思想,不去想这事,但人的脑子,你越不想去想什么,脑子就越忍不住去想什么,我只得想办法转移注意力,否则安安真可能剁了我。“说起来,你其实是喜欢刘元的吧。” 安安疑惑的看着我。 我道:“我问过小姑姑,一个人会因为什么原因而与另一个人上床,她跟我说,不为情便为欲。你是上神,上神是无性的存在,男欢女爱有性繁殖的生物用来繁衍后代的方法,无性繁殖的存在,应该是没有这种欲.望的吧?”反正我是没见海藻和单细胞生物有这方面的需求。 安安没吭声,我壮着胆子继续道:“既然不是为欲,那就只能是为情了。” “为何不能是我觉得无聊,所以想找个床伴?” “找床伴那是因为有这方面的生理需求,你个无性别的存在有这种生理需求?”我继续道:“若是凡人修成的上神,那还真不好说,因为曾经是人,曾经有性别,所以下意识里还有这方面的心理需求,可你......古神似乎大多生而无性别。” 生来就没有性别的生灵永远都不会有这种需求,不管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脑子里不时跳出的那只鸟,丫无性别,别“人”喜欢它,向它求偶,它的拒绝方式是多么的清新脱俗啊?还有,它居然自个生出了孩子。 人类的三观在那只鸟的身上完全套不上。 人族沉醉于男女之事,但海藻与草履虫永远都无法理解人族的这种沉醉,尽管古神并非海藻,更非草履虫,但它们有这两者的部分特性。 安安道:“我并非第一代古神,因而生而有性别。” 我好奇的问:“那你曾经是男的还是女的?”如果这家伙曾经是男的,那刘元......我为他掬一把同情泪。等等,并非第一代古神,所以生而有性别,这话反推的话是不是就是说,没有性别的神都是第一代古神? 我去,我脑子里那只鸟的身份这么牛掰? “我过去是什么性别,重要吗?”安安反问。 我想了想,发现还真不重要,甭管这位生下来时是什么性别,当它成为上神后便没有了意义。因为上神是没有性别的存在,人们所看到的那些上神的男子形态或女子形态都是变出来的,事实上只要上神愿意,今日化个男人明儿化成女人,完全没压力。 “这个问题对刘元应该是重要的吧。”我道。 安安随口道:“那你就告诉他我刚生下来那会是个男性.吧。” 我抹了把汗。“那也太伤人了,还是不说的好。” 安安看上去对我没话说了,我继续道:“其实你应该是女的把,按着古时候的习俗,少凰虽然是别人对你的称呼,但并非名字。少为季,伯仲叔季,季为幼,凤为雄,凰为雌。” 少凰之意为家中幺女。 既然是幺女,那肯定是女的。 “是啊,我是女的。”安安说。 大姐,你别这么淡然平静的口吻吗?虽然说着自己是女的,但我真没感觉到你有这方面的自觉。好吧,你丫真不愧是上神,生理变成无性的生命形态时,心理也很淡定的跟着改变了,也更可能生理还有性别时,你的心理已经没了对性别的认知感觉,为毛我总觉得这家伙是后者? 一番闲扯,我也该回去了。 琼浆还没到手,但我回山庄的时候是带着一堆参须,话说比萝卜还粗的参须还能算是参须吗? 安安年纪太小,别说单独的房间了,她连单独的床都没有,晚上是跟小姑姑小姑丈一起睡的,小姑姑在她和小姑丈的枕头之间放了个婴儿枕。枕头中间是凹陷的,枕头里头也填了对孩子有好处的中草药,然后每天晚上安安都是枕着那个枕头睡的。 我着实好奇小两口要是知道枕头中间的婴儿枕上睡的婴儿其实不是真正的婴孩,婴孩躯体里的灵魂是成年“人”后会是什么表情,估计会很精彩。 言归正传,因而这种情况,安安并没有藏私房钱或私人物品的地方,这一堆参须她自个收着,小姑姑肯定第一时间发现。虽然有芥子戒,但小姑姑很是细心,家里多了枚一看就很精致很值钱的戒指,肯定会察觉到,因而参须最终由我带走。 走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安安。“参须挺多的哈,我能用一部分吗?” “不怕吃死尽管用。” 我一怔。“什么意思?” “白彧是我长姐的弟子。” “你长姐挺牛的,竟然能教出一个上神来。”被誉为大教育家的孔夫子都没这本事。 “不是一个,是一群。” “......你长姐真是比孔夫子更伟大的教育家,不过这参须不能吃吗?”我还是很关心实际点的东西,不能吃的话你让我带回来干嘛? “白彧是长姐的首徒。” “难怪如此有为......话说你长姐最初收徒时几岁?” “不足两万岁。” 我瞅着比萝卜还粗的参须无语哽咽。 116、第五章美丽·凶残 做公车的时候碰上咸猪手了该怎么办? 高岚气呼呼回来的时候说了她的应对之法,那只咸猪手被她抓住,然后一脚踢在了那人的子孙根位置上,据说旁边坐着的人隐约听到了蛋碎的声音。 为啥这么清楚? 自然是因为那倒霉蛋被送进了医院抢救,蛋蛋没抢救回来,高岚下脚太狠,碎得不能再碎了。然后倒霉蛋的家人报了警,警察自然就找上门来询问情况了,小姑丈正一脸头疼的跟人套情况呢。 我是真同情小姑丈,大抵是中秋节自己跑去跟尸体过了夜,丢下妻女在家里心有愧疚(我严重他跟被尸检过惨不忍睹,花了大半夜才恢复正常的尸体接触太久急需点正常温馨的画面净化心灵,那天的命案是女干杀,尸体太惨了),也可能是想开了,反正案子破了,将犯人送进牢里后就请了个几天假准备陪妻女出门旅游,好好玩玩,培养培养感情。 长女这几年越来越叛逆,次女,安安就没喊过他一句爸,若安安还是不会说话也就罢了,但为了顺应年纪,安安这个时候已经做出在牙牙学语的姿态,并且能喊出有点怪腔怪调的麻麻了,爸爸却是不会喊。这对比太扎心了,因此这几日小姑丈一直逗安安喊爸,而安安,始终高冷。 这才下火车第二日就碰上这事,估计假期要泡汤了,小姑丈那个气啊。 “那小子还没死啊?真可惜,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他没死真是太好了。” 口胡,我看你分明是希望那小子死了吧。 坐在我身边看我拽着高岚念地藏菩萨本愿经静心(为啥念地藏经?消气啊,这家伙可是差点把人给弄死,在公车上要不是周围人看不对,把她给拉住,那这会检查就不是上门询问而是拒捕杀人犯了。然而这家伙的火气现在都还没下降,正好我在背佛经,一起吧,正好消消火)的安安忽然道:“真是麻烦,为什么不把那个人杀了?” 啊? 我与高岚俱是一怔。 反应过来后,我道:“这还不至于要杀人吧?” 打断胳膊或打断腿就够了,实在不行拿刀砍一条胳膊也行,但杀人的话,未免过了。 安安道:“那个人残疾了,且是这种残疾法,你觉得他不会想要报复?” 我与高岚都愣住了,好有道理,我们竟无言以对。 安安继续道:“要么忍,动手的话就应该一击致命,不留任何后患。” 高岚道:“那他的父母死了儿子,要报仇怎么办?” 安安轻松道:“那就把他所有亲朋好友都给杀了。” 婴孩的声音奶声奶气的,但这内容.....我现在完全相信,诺诺给的资料虽然有出入,但关于这家伙屠过不少种族的那些记载只怕含金量十足。 我道:“可他的亲朋好友也有亲朋好友啊,总会有人想要报仇的,你总不能灭了他整个种族吧?” “若是有那个必要的话可以考虑啊,不过蓝星的情况,没必要那么大动干戈。” 我正松了口气,便听安安继续道:“将这颗星球毁掉就足够了。” 我无语道:“难怪你到现在都还没结束惩罚。” 活脱脱的恐怖分子啊,神尊得多心宽才能放你自由让你放飞自我的浪里个浪? 小姑丈最终陪着高岚去警察局说清楚情况,做个笔录,然后看看对方的情况,看是打官司还是私了。 小姑姑以前在长沙工作过,有些关系,本来准备过两天再去看看的,但出了这事,也只能提前拿着礼物去拜访了。 他们前脚走,我后脚就收拾东西,安安笑道:“不是觉得我太残忍了吗?” 我纠正:“我没觉得你残忍,我就是觉得你太乱来了,不过你的话也的确有道理,那个碎蛋男,我得去会会,不过你别想太多,我跟你可不一样,我是不会杀人的。” 安安笑道:“拭目以待。” 我将背包背上,然后将小家伙拎了起来。“我会向你证明,除了杀人,还有很多解决问题的方式。” 虽然天地已经改变,不复洪荒之处的混乱,但人族有句话说的还真的挺有道理的,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便是童年时期,长大后的性格与很多问题都是在懵懂童年时埋下的。 少凰虽然不是人,但她的童年,参考一下五胡乱华时的中原大地,再乱个一百倍,估计能有她少时生活环境的万分之一的风采。那样的环境,根本不可能养出个三观正常的生灵来,讲真,神尊那么个特别例子我都觉得是个奇迹,但能让一个神物极必反到那种程度,也足可见那时节的混乱与残酷。 遗憾的是,少凰不是神尊,她没物极必反。 在涉及自身的安危时,这家伙凶残的.....相信魔也得甘拜下风。 我到医院的时候正好赶上碎蛋男在发脾气砸东西,我决定等他发完了脾气,冷静下来了再聊。却不曾想,等了好一会都没等到这家伙冷静下来,反倒听到他在那叫嚷着要找人强女干高岚,污言碎语听得我瞠目结舌,话说,我头回发现鹤城警察局那些犯罪分子挺有素质的。 我对安安说:“......我忽然有点理解你了,有些人,真的没法谈。” 安安道:“那就杀了它吧。” 我摇头。“那太狠了,有没有别的法子?我不信你这千万年净杀人了。”若是如此,看回炉重塑如此失败,神尊早灭了这家伙。 安安颇为惋惜的道:“有别的办法。” 你惋惜什么?很惋惜不能看到我杀人?上神,您老这是何等诡异加扭曲的心理啊? 第二日的报纸上报道了一个消息,医院有个病人偷偷的跑出医院,不知道想去干什么,但跑出医院没多久路过一个电线杆子的时候,那电线杆子因为年纪太大,突然就倒下了,不偏不倚的砸在病人身上。 初步估计,就算救回来,下半辈子也只能瘫痪在床了。 我与安安回来的时候小姑姑和小姑丈也已经回来了,正在打电话找律师。 高岚没回来,被暂时拘留了,碎蛋男的父母要求小姑姑和小姑丈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一堆费用,加起来就是个天文数字,或者让高岚自己承担责任,既然毁了他们儿子一辈子,那以后嫁给他们儿子还一辈子的债。 一听这要求,我无言,小说至少还讲逻辑,但现实却着实令人无言,大叔大婶你们当自个是什么了?竟然能理直气壮的提出这种要求?我是不是下手太轻了? 小姑丈本来还想看看能不能私了,现在一看,私了个屁,打官司就打官司,谁怕谁? 官司没打成,碎蛋男原本问题不严重,花的钱也不多,但被电线杆子砸了之后送医急救,那可真就花钱如流水了,因此家属根本没钱打官司,而且,是打一场很难胜诉的官司。 小姑丈和小姑姑不愧是司法人员,去找了公车司机,还找了当时的许多乘客,还说动了他们表示愿意作证,最后拿了一份证人证词的录音给那对父母让他们去向专业人员询问一下这官司还能不能打赢。 肯定打不赢。 别人要害你,你防卫过当把人打残甚至打死了,法律会判死刑吗? 当然不会,遇到意外的时候,当然是尽一切努力用一切手段先保护自己,至于侵害人的死活,那是次要问题,反正但凡脑子正常的受害者都不会在防卫的时候去考虑自己会不会下手太重这种问题。比如安安,我敢保证,别人最多是把人打得没有了行动能力,而她防卫的时候肯定是先把人弄死了再说。这家伙的脑子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观念,更不存在侵害人失去了意识就停手的认知,不管是谁,想要害她,她都会把人给杀掉,因为只有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不过,她的做法,放在她的圈子里还真没错,在非人的世界里,你冒犯了别人,那么,别人只要比你强大,那么把你杀了下锅那是绝对合情合理合法的,同理,你比别人强大,那你把别人杀了下锅也同样合情合理合法。 虽然不赞同安安把神族的做法带进人间界的画风,但要我说,华夏独有的防卫过当这种罪名简直有毛病。 别人没用武器,你用武器防卫了那就是防卫过当,我靠,法律的制定者,您老以为谁都是特种兵呢,赤手空拳能打好几个,哪怕是好几个围殴受害者一个,受害者也能防住。 啥? 防卫过当这种刑事罪名是专门为安安这种人打造的? 呵呵,安安是特殊环境里造就的恐怖分子,华夏要是能养出她这种恐怖分子,那我严重怀疑华夏是不是亡国加天下大乱人吃人禽兽横行了。 可以上诉? 且不说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多严苛,严苛的根本不符合现实这种问题,就一个,打官司要多少钱你知道吗? 请律师打官司那是富人的特权,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上诉官司打起来简直是扯皮,双方都有精力的话,完全能扯到地老天荒去,那需要花多少钱?反正穷人肯定没那个钱,那么,就算是正当防卫,被判成防卫过当也只能认命。 啥? 高岚这次妥妥的防卫过当? 是呀,那又如何呢? 她是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犯罪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呃,头回发现,华夏人族的法律,真是个不错的东西。 这要是在靁泽,高岚这种踩着法律边缘线的做法,皮都不知道让剥了多少层。不过,在靁泽的话,这次的情况,该被剥皮抽筋的就该是碎蛋男了。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君族人可都不是善茬,对君族动歪心思的人,要么当场被诛杀,要么事后被君族杀上门,自尽谢罪,亦或我们杀了你后再屠你全家。 安安无语道:“你还好意思说我残忍,君族比我也好不到哪去吧?” 我道:“至少君族不会为了斩草除根做出毁灭星球,弄死几十亿人族,亿万生灵的事来。” “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我问:“杀你长姐的人所属的种族,你杀干净了?” “若是杀干净了,我何至于隔三差五的被人刺杀。”安安一脸的悔不当初:“早知如此,哪怕刀剑已经卷刃,哪怕已经屠杀屠得没有力气了,我也应坚持哪怕杀到活活累死也要把所有人屠光。妈的,天族怎么就那么能生,猪啊。” 我:“.....我能问一下,与你有灭族之仇的人有多少吗?” “就天族。”安安回答。 我诧异:“你只屠过天族?” 安安摇头:“吃一堑长一智,有那么一个教训,你觉得我多蠢才能再手下留情?” 手下留情?不是你屠神屠到手软,实在屠不动了才没赶尽杀绝的吗?什么时候又变成手下留情了? 我诚恳道:“有的时候真的挺想砍你一刀。”别人惹了你,你把人给杀了也就算了,反正妖魔鬼怪的价值观里,别人惹了你,你把人杀了是很天经地义的事。但,把人全族屠了,而且还不是为仇为恨,多是为了斩草除根。 安安茫然的看着我:“为何?” “种族屠杀这种事,你就不会良心不安吗?” “我又没滥杀无辜。” “你之前说毁灭地球。”我提醒道。 “我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族而毁灭地球,人族根本威胁不了我的生命。” 怎么觉着是人类不会与蚂蚁较真这话的变形版本? “你只屠过天族?” “还有不少天族支族,那些老怪物太能躲了,我不把他们的子孙全抓起来集中屠杀,根本引不出他们,但大多数时候杀完了也引不出,心肠可真狠的。” “就为了找个人,你把人全族抓起来集中屠杀?”我瞠目结舌。 安安理所当然道:“有什么问题吗?” 瞧着理所当然的安安,我疲惫的问:“它们的子孙招你惹你了?” “没招我也没惹.....我懂你的意思了,但我必须杀掉那些老怪物,虽然它们的力量不如我,但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我可不想因为一时疏忽就把命给丢了。比起别人的命,我最爱惜的还是自己的生命呀。且,我很守诺的,只要它们不躲,肯出来与我决一死战,我自然不会再屠杀下去。”安安一脸的遗憾。“可惜它们不少人死活都不肯出来与我决一死战,我也只能杀到杀无可杀。” 不论是安安还是安安的仇家,我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多狠的心性才能把人子孙全抓起来集中屠杀?又多狠的心性才能坐看子孙被屠戮殆尽而无动于衷? 话说,这么狠心的神人,还不止一个,怎么感觉前途那么黑暗? 安安说:“你的眼神告诉我,此时此刻你想杀了我。” 我说:“我想知道,杀了你,小姑姑是不是就不会因为你而有什么危险了。” “我从精神到肉.体上都鼓励你。” 117、第五章美丽·贤愚 这是一场盛大的演唱会,一场只属于一个人的演唱会。 孙小姐,文.革结束,娱乐圈蓬勃发展后较早崭露头角的大明星,嗯,大明星,真正的大明星,无数人为之疯狂,无数人是其忠实粉丝。 最为难得的是,这美人还不是单靠脸蛋的大明星,虽然她也的确很漂亮就是了,唔,至少在人族里绝对是一等一的大美人,至于非人生物....还是算了。 大明星不仅唱歌厉害,演技更是不错,是一位影视歌三栖的大明星,演的戏都是精品。 啥? 我一个平日根本不怎么关注娱乐圈的人怎么这么清楚? 我被她圈粉了? no. 虽然平日里没少被臭狗拉着看各种肥皂剧,但我始终没有被哪个明星圈粉,电视里流露的很多观念我完全无法理解。 为什么夫妻结婚了要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媳妇要受婆婆的气? 君族的人成年就会离开父母自己生活,结婚的时候,更不可能生活在一块。君族虽然聚居,但都是独门独院的生活,一大家子,老老小小都扎堆在一块生活,恕我想像不能,而且也没那么大的房子。最重要的是,几十世同堂,你分得出你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是那个孙子的孙子的孩子吗? 反正我是分不出很多族人之间的辈分关系,因此一直是各交各的,哪怕你是我祖父母的祖父母的叔伯兄弟,你与我交友,那你我就是平辈。 另外,面没事找茬的婆婆,媳妇会忍气吞声什么的,君族没这美德,婆媳父子父女打起来是很正常的事,长辈会很高兴的,因为还能大战三百回合证明他们仍旧年轻。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婚姻观念,君族的父母理会孩子嫁谁娶谁吗? 呃,反正在我的记忆里,我没见哪对父母是管这闲事的。 真要有人管的话,就不会有我和君长青这种血统不纯的神民存在了。 只要不是和族群的敌人扯上关系,比如凶兽,比如古神,随便你爱和什么人在一起。 为何不能与古神搞在一起? 靁的陨落虽然在当时在看来是偶然,纯粹是倒霉催的,正好赶上逃出,急需进食恢复元气,看到这么一只肥羊,自然不会错过。但事后深究起来,值得推敲的地方真的挺多哈,多得......打那以后,除了靁的道侣,别的古神,君族都敬而远之。 这不是偏激,而是一种细密的分析,将所有因素都给分析后得出来的结论。 好了,不科普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言归正传,说回这位大明星。我虽然不是追星族,但高岚是,她粉的就是这位大明星。这次来长沙便是因为大明星巡回演唱会恰好有一站在长沙。当时小姑姑和小姑丈正琢磨着去哪玩,她一个劲的喊着长沙长沙。 过去那些年一直都是在鹤城境内溜达,就没出过鹤城区域,因此想了想,俩人都同意了。高岚看演唱会,小姑姑与小姑丈带着安安三人世界。我觉得他俩应该更想二人世界,奈何安安的身体,不带在身边着实不放心,因此二人世界毫无悬念的升级为三人世界。 带着个奶娃子,哪怕这个奶娃子的身体里是个活了至少千万年,比地球还要古老的活化石,但奶娃子再配合,这三人世界也浪漫不起来。也因此,在我提出能否带上我一起出游时这夫妻俩一口就答应了。 嗯,没错,现在奶娃子正陪着我看演唱会,夫妻俩二人世界去了。 我为什么要带着奶娃子来看演唱会? 不是我想来看,而是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正好高岚被罚面壁思过,不准出门(虽然小姑丈很赞同高岚收拾碎蛋男,敢占他女儿的便宜,打死他负责,但高岚这种一动手就把人给打残的行为他就有点接受不能了,尤其是那方面的残疾,女儿你真是让人目瞪狗呆,需要好好教育,必须好好教育,趁着年纪还小,这种过度暴力的歪苗还能扳回来。)。 高岚不能出门,那她攒了一整年零用钱买的票不用就可惜了,而我又正好自己卜了一卦,今日宜出行,便干脆拿了她的票来看演唱会了。我发誓,我拿着票抱着孩子出门时,高岚的眼神活似要吃人,那眼神凶悍的便是真正吃人的妖魔鬼怪都要自叹弗如,追星族真可怕。 不过,高岚虽然很多方面跟个太妹似的,但不可否认,她在粉明星这方面的品味还是可以的。这大明星的歌唱得还挺不错,就是太抒情了,我问安安:“困吗?” “太难听了,影响睡眠。” 我:“.....我觉得还是可以的。”虽然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但那是因为是我君族,生于雷泽长于雷泽,我最爱的是万物自然的声音,尤其是雷霆之声,澎湃宏大,阿母说,那是天地的精灵在以此诉说天地间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必须用心聆听,因为那是这世上最美的声音。听惯了雷泽的音乐,你不能指望我对这小夜曲还能有多少兴趣,尤其是,这抒情歌曲里根本没几分真情实意,完全就是在唱,在演。但你也不能要求人族唱一首歌时真能百分百唱出歌曲里的感情,人唱歌和天地的精灵以雷霆诉说过往的歌曲可不是一个概念。 安安说:“虽然我从未认真学过音律,但我唱得肯定比她好听。” 我诧异:“你还会唱歌啊。” 安安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屠夫,只会杀戮这种事。” 事实上,我一直以为你只会杀人吃人。不过我如今细想这也的确不可能,这家伙修的道虽然凶残,但千万年红尘历练,哪怕每天只学一分钟,千万年下来,不管什么东西,都该学精了。 我说:“你唱得出她的感情?”虽然大明星的感情不够饱满,但我也不认为安安这么个家伙能够唱出抒情曲里的饱满感情?千万年苦修,七情六欲早磨得差不多了。 安安果然默然以对。 虽然如此,但我也相信她肯定会唱的比大明星好听,凤凰本来就是能歌善舞的族类,凤凰的声音动人悦耳,令人心醉,尤其是雏凤初鸣之声,更是动人,更感动的是,雏凤初鸣之音,普通的草木虫兽听了会化出灵智,凡人听了亦可延寿数百载,不过长寿成那样,就算曾经是人,也活成精了。 据说远古的时候,曾有妖用法器记录了凤凰的歌声,然后当胎教,保准生出来的孩子一定是有灵智的妖,不是野兽,那才是真正意义上赢在起跑线上的胎教。 不过那只凤凰的脾气还真是不错,被人这么冒犯竟然没生气,真的准许别人将自己的歌声录下带走。雏凤初鸣之所以能够令闻着产生变化,究其根本是因为雏鸟太小,还不会控制自己的神力,加之凤凰是天地间真正的精灵,初鸣时灵气聚集,多种因素凑一块,因而能够令兽化妖,令人长寿。 能够令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的胎教,必然是因为歌声里有神力,录音机能够录下,但录不下声音里蕴含的神力,必然是那位凤凰神人见妖着实为孩子忧虑,看在它是个好父亲,也可能是好母亲的份上,让它录下的声音里有了那么一丝神力。 我顺嘴将想起的这个故事与安安说了。“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安安神色莫测的回答:“真的。” 我一怔。“你认识?” 凤凰虽然与神民同为神人后裔,但凤凰是生而为神,也因此,繁衍困难,下个蛋是非常愁人的事,因此南明神族的鸟口再多,做为君王,安安还真有可能认得她的每一个臣民。 安安吐出了两个字:“长姐。” 我:“.....我说,你长姐真是清新脱俗。” 苍天为证,我这真不是贬义,而是褒义,勉强算吧。 在一个弱肉强食,弱小即原罪,只有强者才有资格生存的时代,一个神,且是一方神族的王竟是个会给失去家园的蚂蚁逐巢,会耗费让担心孩子出生后没有灵智的父母得到胎教音乐避免孩子是毫无灵智的野兽的悲剧......它图什么呀? 若是在人族的时代,一个人这么做肯定会得到一个好名声,是很不错的养望之法。但在那个时代,一个神如此做只会被人视为脑残,名声虽然有了,却绝不会是好名声。而一个神王如此养名,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一块超级大肥肉,不吃就是傻子。 我说:“你长姐是个庸君还是昏君?” 啪! 噗! 伴随着余音未绝的耳光声我吐出了一口血,血里还有两颗牙齿。 我怒瞪安安,安安也冷冷看着我。 我无奈问:“我说错什么了吗?一个那样的王,通程都是这两个类型。” 安安抿了抿唇,许久,道:“若将南明比作一个最强大的诸侯,那么长姐就是幼年继位的诸侯王,孩童继承了最强大的诸侯之位,而它的上头有一位雄心万丈,希望吞并消灭所有诸侯,真正君临八荒六合的皇帝。” 安安神色复杂的道:“它当了九万年的王,天帝始终无法控制或毁灭南明。” 我愣住,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长姐还真是很厉害。 诚然,在人族的历史上,集权是很有好处的事,但在非人世界,尤其是神族中,那绝非好事。 种族不同,谁敢信对方? 打个例子好了,华夏历史上的异族王朝多不长命?概因风俗习惯与文明都不一样。但再怎么习俗不同,终究还是人族,因此还是能接受。可若是换成妖族当人族的王,人族会答应吗? 除了脑残智障和人奸,我相信没有任何人族会答应。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有些偏颇,却也有一定的道理。 每个人的第一立场是由出身决定的,生而为人,那么在思考种族利益时,必然将人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天帝与南明神族虽然都是神族,但神族并非一个种族的名字,而是对站在众生之巅的那些存在的称呼,神与神,本质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实属正常,天帝与南明神族便是这种情况。 物种不同,我可以拿你当朋友,但我不会支持你成为我种族的王,若你一定要统治我的种族,那么,我会杀了你。 也因此,那个时代,天帝与诸神族不过是一种类似宗主国的关系,诸神族向天帝称臣,同时跃跃欲试拉天帝下马取而代之,而天帝,它干涉不了诸神族的内政。 大洪荒时代,无数神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绝种的。 物种不同,根本没法做到完全的统治,既如此不如全部杀光好腾出生存空间给自己的族人繁衍更多的神口。 这么一分析,少凰她姐继位后面对的情况不是一般的险,人族的君王一步走错不过是王朝更迭,皇族死绝,但整个种族仍会延续,但南明先君一步走错,那不是王族灭绝,而是种族灭绝。 我没忍住:“你确定你姐没精神分裂症?” 118、第五章美丽·变故 人不作死就不会死。 此时此刻瞅着自己的两枚牙齿,我终于明白了这八字真理。 安安冷冷瞅着我,最终还是没跟我计较,估计是被我的嘴贱给气无语了,因此没再出手打我,我这才松了口气。掉两颗牙齿对我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长回来。而且这回也的确是我嘴贱,明知道这家伙有多敬重她长姐,居然还说她长姐是个庸君,这跟指着皇帝说他老子是个暴君昏君有什么区别?非一般的作死。 呃,只从这一点判断,少凰比人族的皇帝真是好多了,换了人族封建时代的王,我这个时候早被叉出去枭首示众了。 不过,这家伙的反应是不是太大了? 我不过是随口说了句你姐是不是庸君,你就这么大反应,怎么都觉着不正常。 “嬴政为何能够一统华夏?”安安问我。 我道:“文明碾压野蛮,自然能够一统华夏。” 诚然,秦朝时的不少制度在如今看来也是野蛮没人性,但细思就会发现,经过商鞅变法的秦国在农耕文明的发展道路上早就将别的国族给甩后头了,连灰都吃不到的后头。 秦朝一统华夏,到秦始皇时,秦朝一统华夏所欠缺的不过是一个雄主,我相信,除非是霉运冲天或是晋惠帝那样能够说出何不食肉糜的奇葩,否则任何一个有野心又有一定能力的人成为秦王都能完成那千古之业。秦国一统华夏,已是历史大势所趋,自然,秦始皇也有其过人之处,就辰国初期那情况,有野心有能力的人多会忍不了,而他能忍,忍到足以一击毙命时才出手,从而掌控大权。 安安继续问:“那么提到一统华夏,世人会想起嬴政之前的百年里励精图治为他一统华夏打下了基础的秦王吗?” 我道:“一般都不会想起,又不是专门学历史的,能够记得秦始皇一统华夏还是这位被人族称之为祖龙的千古一帝在史书上留下的痕迹格外浓墨重彩,历史最是无情,我想你懂的。” 一个人,鲜活的一生,呈现于史册之上的不过寥寥数语,因此读史书了解一个人的时候,脑补能力很重要。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理,一千个读史的,能读出一千个秦始皇。 安安神色莫测的道:“是啊,历史最是无情。” 这表情,真好奇洪荒初期古神时代终结前夕天地间究竟发生过怎样或荡气回肠、或残酷血腥、或爱恨交织的故事,一定很精彩。遗憾的是,这位抿着唇一副神游九天的状态,不知想起了什么,我想问也没法问,只得继续听演唱会。 我必须说,这位大明星真的唱得挺不错的,但不知是否我习惯了雷泽的苍凉古朴宛若天地精灵诉说过往的音乐,你让我听这种感情不够真挚的音乐,听一会还行,听久了的话......在演唱会上打瞌睡了真不能怪我。 只是,不知我的错觉,半睡半醒间,我恍惚看到舞台上的大明星有些诡异。 许是眼花了吧。 我心想,旋即酣然入睡。 临睡前唯一的想法就是:高岚要是知道我拿着她的票在欣赏演唱会时睡起了大觉,一定会活活气得吐血而亡的。 高岚难得追星呢。 那家伙对打架的兴趣远远超过追星,这个大明星是头一个,一方面是大明星敬职敬业,演技出色,从不耍大牌,且一直都从事慈善事业,高岚曾经与人打赌找出大明星的瑕疵来,结果.....死活没找出来,自此路转粉。 这路转粉的过程,全家都无语,但高岚难得对别的事情有兴趣,分散了在打架上的精力还是挺可喜可贺的,加之这位大明星的形像,真的挺完美的,堪称大江南北的梦中女神,因此小姑丈也就没反对她追星。 演唱会结束的时候我也跟着醒了,别误会,我没定闹钟,是安安把我拍醒的。 “我说,我的脸现在还肿着呢,你就不能温柔点?”我对安安说。 “我已经很温柔了。” 我呵呵的摸着红肿的脸蛋。“这要是温柔,那什么才叫不温柔?” 安安回答:“一巴掌拍得你形神俱灭。” 我无言,换别个说这话我铁定当他吹求,但安安,这家伙还真是写实描绘。 我无奈的打了个哈欠,算了,你牛,我打不过你,你厉害,你说是温柔就是温柔吧。 将安安拎着,我背上包往后台溜去。 为毛要去后台? 自然是去找大明星,要签名。 不,我不是粉丝,我要签名纯粹是为了高岚,拿了她的票,欣赏了她的女神,就这么空着手回去,她真能羡慕嫉妒恨的掐死我,粉丝这种生物完全不讲理的。 一张女神亲笔写的签名,怎么也能让她高兴起来。 后台的保安工作做的不错,但挡不住我,只需一张隐身符,所有保安工作都是摆设。 话说,我还从未发现,道术用来为非作歹的话,还真的挺方便的。得亏我只是为了一张签名,若是不怀好意,就这保安工作,挡得住普通人,挡不住非人生物和修士。 在后台溜达着,我忍不住皱眉,这后台怎么感觉有点不舒服呢。 摆设很正常,没有为了追求标新立异就跟风水对着干,看得出,这里的摆设还是找专业人士请教过的,摆得也挺不错的,但我就是觉得有些许不舒服。 溜溜达达的找到了大明星,正在卸妆。 真巧,听说女人卸妆前和卸妆后完全两张脸,就让我瞅瞅大明星你的两张脸差异大不大吧。 因着是影后级的大明星,因此为其服务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个团队,卸妆都有人代劳,这待遇,真是够好的。 妆很快就卸了下来,我不由一愣,大明星真漂亮。 诚然,大明星的美不能与少凰这种存在比,但它有个优点,美得真实,因为那是凡人的至美,因此用凡人的眸子望去,真的很美,很完美。而少凰那种颠倒众生的美,在凡人看来,美得总有些不真实,原因?太过完美,完美的没有任何瑕疵,长了脑子的,细思一下必然恐极。 大明星的美很真实,凡人的至美,比起神人的至美,怎么瞅都觉得舒服得多。自然,这是我做为一个凡人的感觉,若是换成一个神人在这,只怕就是另一种截然相反的感觉了。 只是,大明星你保养得真好,没记错的话,高岚曾经说过,您老今年三十还是四十?记不清了,但肯定超过三十岁就是了,怎么感觉最多二十岁? 好吧,要不是眼角有一丝鱼尾纹,说她十七八岁我都信。 这保养做的,真是顶呱呱。 年轻(看着)又漂亮,更有演技,无怪乎风靡大江南北成了无数人的梦中女神。 大明星卸完妆后一直在照镜子,我瞅了瞅时钟,再心算了下,平均一分钟照三次。 真没发现大明星你还是个自恋狂呀。 不过这不是重点,谁没点自恋情结?虽然大明星是自恋过头了点,但人无完人,这也没什么,我只是有点发愁怎么找她要签名。 直接现身? 那我得先祈祷大明星没有心脏病,不然被我吓得心脏病发作就不好了。同样,她的心理素质也得很好,不然本来没有心脏病也被吓出了心脏病,太造孽了。 我最终的选择是先在外头现了身,然后装作寻人时不经意的敲了敲这间房间,然后果然有人来开门。我随意往里瞅了一眼,霎时就看到了里头的大明星,顿时“惊喜万分”,花痴般的呐喊:“啊,是孙小姐!” 那是不可能的。 前半段我还能做到,但装成花痴,话说我这辈子就没花痴过,美人见得多了,已然审美疲劳,便是想花痴都花痴不起来。因此我只是礼貌的道歉,然后礼貌的表示了自己偷偷潜进后台的原因,最终恳求,大明星您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它一定会被好好保存的(高岚肯定会保存好)。 必须得说,大明星不愧是被誉为梦中女神的影后,演技一流啊,之前还是一副毫无形象的坐在座位任助理团队打理,但门被打开的时候,这家伙已然一派女神风采。劝说了我一番别再如此冒险,怕出什么事情,然后和蔼可亲的给我签了名。 这演技,真心忍不住点个赞啊。 签完名后大明星还摸了摸安安婴儿肥的小脸蛋。“小家伙长得真可爱,是你的孩子吗?” 我:“.....”大明星你眼神是不是需要去看眼科了?我像是一个孩子的妈?诚然,我这年纪,放在人族当了妈的大有人在,但放在雷泽我可还是未成年呢,而且,我的外形看上去也不是成年人啊,一半的君族血统,我心理成长得虽然挺快,但生理发育成长的速度.....全是泪。 “她是我小姑姑的孩子,叫安安,安安,打招呼,说阿姨好。”我抓着安安胖嘟嘟的手挥了挥,安安很配合的任我抓着她的手挥动,还呀呀的叫着,活脱脱一个活泼可爱的婴孩形像。 我去,这么配合,今儿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吧? 平日里只要没有相熟的不知情的人士在场,这家伙可是从来都不配合的。 大明星很是亲切的亲了安安一口,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觉得,她亲安安时的眼神,活似看到了一大碗红烧排骨的阿吉。 眼花了吧,大明星可是彻头彻尾的人族,不是妖魔鬼怪,怎么可能会想吃人,肯定是我的错觉,亦或是大明星只是被安安萌到爆的形像给萌得一塌糊涂,因而如此。 大概,应该如此吧—— 才怪。 回去的路上,安安忽然问我:“你想不想知道白彧让我小心的是什么?” 好奇过,但你不想说,我自然不会追问,而你此时此刻想说了,我却有想死的冲动。 我发自真心,异常真挚的问:“我可以继续不知道吗?” “可以,但麻烦找上门别怪我事先没跟你打过招呼。” 知道越多死得越快,古人诚不欺我。 119、第五章美丽·牢笼 魔是什么? 自然是修炼魔道的生灵,因此,严格意义来讲,我们所知道的魔并不是物种名称,而是跟炼气士差不多的词,用于描述那些魔道中人的。不过,为了区别那些已经能够同仙人甚至神人的大魔,没到那个境界的魔修只是魔修,而是完全魔化,拥有魔躯,拥有近神或与神并肩而立的能力的则被称之为魔。 直白一点就是,一个人族修了魔道,但它仍旧是个人族,但修到最后,它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复人族,成为一种被称之为魔的存在。 既然如此,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魔显然不是天生的,那么最早的魔是如何来的? 古神与古魔是同类,都诞生于天地初开,只是因为走了不同的路子,因而一个被称之为神,另一个被称之为魔。由此可见魔修的历史很是惊人,与古神是差不多时代的。 我估摸着,最初的魔修应该就是某个不走寻常路开创了魔道的神人。 安安对我的猜想表示了赞扬,然后—— “天地间第一个魔修是被诱惑而出现的。” 我瞅着它。“被谁诱惑的?” “自然是魔。” 我道:“既然是天地间第一个魔修,也就说那会还没魔族这词吧?” “是没魔族这个词,但有魔,那是最初也最早的魔,它是盘古世间诞生的第一个存在。” 我揉了揉额角,抱着最后一丝期望道:“既然历史那么悠久,跟你完全不是一个时代的,想来你俩没什么过节吧?” 安安残酷无情的道:“元魔的目标是灭世,古神时代末期它曾跳出来蹦跶,很是厉害,神尊都差点栽它手里,而千万年它一直渴望破开封印,但从未成功过。” “灭世,这世界得罪它了?”这得是遭受了什么事心理扭曲到了何种境界才能有如此中二的想法?最坑的是,这大魔王还真有这能力,没听神尊都差点栽它手里吗? “不曾。” “那它有病吧?” “吞了盘古世界,它将成为比盘古父神更强大的存在。” 很好,很.....倒霉,若只是有什么天怒人怨的经历而想灭世,那说不定还能沟通一下,但因为利益,除非你能拿出更大的利益来,否则什么话都是白费口舌。 啥? 苍生何辜? 辜又如何? 自私是智慧生物的天性,人在的时候尚且会有拽几个人一起下地狱的冲动,何况那些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说不定在它们看来,蝼蚁有资格被它们给吞噬为它们奉献还是一种荣幸呢。 我捂脸问:“你跟它过节大不?” “若将这世上它最想杀的人列个排名,神尊是第一,那我就是第二。” 很好很强大,你们怼过吧,且是你与神尊联手怼元魔一个的怼法。 我幽怨的问:“既然你们当年对付过它,为何不杀了它?” “杀不了。” 好无懈可击的回答,杀不了,怎么个杀法? 我奇道:“我没听说九凶兽有这么个存在啊。” “它与天道同级。” 我好悬没呕血,与天道同级? 九凶兽尚且是天道的下一级别的存在,元魔居然是同级,那得多恐怖的存在? “你觉得我能对付它?” “能啊。”安安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这个玩笑都不好笑。” 安安提醒:“它如今处于被封印的状态。” 哦,差点把这点给忘了,杀不了就封印正是众神的拿手把戏。“你可别告诉我它破除封印出来了。” “怎么可能,人族还没绝种呢。” 我愣住,这是什么回答。“它的封印与人族有什么关系?” “盘古世界的人族只要还有一个活着,它都无法破除封印。” 我揉了揉额角。“我比较好奇,为什么人族不绝种,它就跑不出来?” 安安诧异的看着我:“你难道没有思考过女娲大神为何创造人族?” 女娲大神为何创造人族? 华夏的神话传说告诉我,那是因为洪荒时天地太过寂寞,女娲一个人太孤单,所以创造了人族。若我是个纯血的人族,且是个普通的人族,我勉强会信这说法,但很遗憾,我是神民,是古神后裔,君族的历史始于大洪荒时代,这方天地除了大洪荒初期和中期寂寞如雪,别的时候可是热闹得紧。人族诞生那会,天地间有亿万智慧种族,更有无数与女娲同等存在的神人,哪里寂寞了? “为何?” “不论是神亦或魔,都无法杀死元魔,只能封印,但它若是破封而出,后果不堪设想,保险起见,神魔需要打造一个永恒封印。” 我心说,这世上哪来的永恒,神魔尚且会陨落,何况封印。 “然这世上不存在永恒的封印,哪怕是以天地为封印,天地也会天崩地裂之时。因此众神想到了一个特殊的法子,创造一个繁衍能力特别强大的物种,以智慧生物为囚牢,将元魔切割成无数份封印于智慧生物的血脉里。随着智慧生物繁衍生息,数量越来越多,它也会被不断的切割,越来越弱。” 我呵呵道:“真有创意,谁想到的?好聪明。” “桓寂。” 我一怔。“不是神魔动手封印的吗?” “凶兽也不想死。” 我秒懂,狼与羊无法和平共处,但若出现了一个共同的且比狼更加凶残的天敌,狼与羊还是会合作的。 九凶兽的不死不灭是建立在天道永存的前提下,但世界都末日了,天道还能存在?这问题完全不用思考,用膝盖都答得上来。 难怪大羿对人族的未来那么放心,那么笃定人族不会灭绝,他应该是知道些什么。 人族弱小被人欺凌也罢,强大去欺凌别人也罢,神魔都无所谓,然人族若是将灭绝,第一个出手搭救的肯定是那些太古洪荒走来的神魔。而当某件事与古神与古魔的意志都冲突时,没有人会作死,人族还真的是很安全。 我问:“它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于人族身上的?” “魔种,每个人族的心里都有一颗魔种,那是元魔的碎片,它的主体意识仍旧在沉睡,但它的碎片仍具有活性,只需浇灌足够的营养便可长成参天大树。” “营养?” “欲望。” 我忍不住道:“若是欲望于它而言是营养品,那将它封印在人族身上简直是在作死,你知道人族的欲望有多乱七八糟吗?” 安安叹道:“人族以前不是这样的,只是千万年元魔汲取的营养越来越多,人族不免受到影响。” 我说:“这封印打从一开始就不靠谱好不好,只要是智慧生物就一定会有欲望,将拥有灭世能力的恶徒关进充满营养品的监牢里,话说这真是坐牢?” “那你能想到更靠谱的封印?这是最合适的,人族的欲望浇灌着它,但每一个人族的降生也会让它又一次被切割削弱,只要营养没跟上被削弱的速度,它便只能永远长眠。” 我无言以对,的确,比起找个地方封印,这种活体封印还真是最靠谱的。君不见元魔被封印的念头比卜离还早,但它一直没跑出来,而卜离却跑了出来,而且千万年里九凶兽被封印了不止一次,有哪一次是真的将它们永久封印住了的? “孙小姐。” “我怀疑她是觉醒了魔种的魔修。” 我好悬没呕血。“魔种还能觉醒?” “营养跟得上自然会觉醒。” “那魔种醒了是不是也意味着......”元魔也醒了? “整个人都在长眠,只有几个细胞醒了过来,谁能完全复苏?” 我说:“至少超过一半的细胞醒过来才行,我懂你的意思了,但你确定孙小姐?” “不确定,但她身上有元魔的气息,我不会认错。” 也是,曾经掐死掐活,还差点栽了,想认错也不太可能。 将元魔最想杀的人列个名单,神尊第一,她第二,想也知道,她不仅与元魔掐过,还是以多欺少的怼,然而就是如此,她也险些吃了亏。是的,她没说她没吃没吃亏,但她不是说了神尊差点就栽了吗?她与神尊是在面对元魔时立场是相同的,彼时联手了,而神尊差点栽了,做为一伙人的她不可能毫发无损。 少凰虽非生而强大,但她能够成为臭名昭著的神孽,后更成为一方神族之王,还没被推翻。为啥被推翻?她不仅不是纯血神族,她还是一头有百分之九十九凶兽血脉的神孽啊,这就跟一个有百分之九十九非人生物血统的恶棍成了人族封建王朝的皇帝一般,妥妥内乱的节奏,但她却当得很不错。 自身实力强大,又统领神族,我相信,少凰成年后恐怕就没吃过多少亏了。也因此,若是吃了亏,且是大亏,必然印像深刻,不然这没法解释为什么千万年过去,也可能是亿万年过去了,她仍旧一眼认出元魔的气息。 虽然魔种不是元魔,只相当于元魔身上的一个小细胞,还是被分尸过n次的小细胞,这么一想我都要同情元魔了,你说被分尸已经够惨了,它还是被持续不断的分尸。都分尸成小细胞了还在继续分,更难得的是都成这样了它还“活着”,换个人,哪怕是神人,甚至古神,让这么个分尸法,多半也得死得不能再死。 不过这意味着元魔的恐怖,古神都不一定熬得住的酷刑,它不仅熬得住,还能筹谋越狱大计,为越狱事业添砖加瓦。 我忍不住道:“元魔是什么化形的?” 古神都是某些概念或存在化形,如靁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化形,凤凰是第一缕火焰化形,如九凶兽是浊气与某些存在互感而生,元魔想来也是差不多的存在,也不知什么东西如此神奇,一句变态根本不足以描绘它的强大。 安安道:“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它是什么,对于凡人而言,至少对于现在的你而言,那是一个很容易令人绝望的答案。” 我眉头忍不住跳了跳,什么存在能够令人知道就感到绝望?“开什么玩笑,再强大也不可能强大到令人绝望,会绝望的人只是心理素质太差。” 安安表示赞同。“但历史已然证明,与他为敌,需要的心理素质很高。” 我无语道:“那么厉害啊,什么存在这么牛掰?” “你真想知道?” “我不想知道。”我明智的回答,不管是什么存在,都是远远超出我所处圈子的存在,我知道再多也是爱莫能助,反而死得更快。 120、第五章美丽·膏脂 大明星的家并不在长沙,她只是演唱会有一站是在这里,因此她住的地方是全市最豪华的大酒店,保安工作本来就够严的,现在因为她的到来更严了。 还是那句话,普通人的保安工作再严密,防普通人甚至恐怖分子都能管用,但想防住修士.....好想跳槽去从事非法工作,不管做什么,一定很赚。 大明星住的是套房,就她一个人,她的助手团队和经纪人应该是在旁边的房间,我瞅了瞅,这屋子还挺干净的,非常的干净,但没什么气息。显然大明星虽然住了进来,但并没有对屋子进行改造,也是,只住几天,就这几天还一直忙工作,哪有空改造屋子?只怕是屋子干净能住人就可以了。至于别的,比如房间特别大什么的,她要能有感觉,那一定属于精力无极限的人,一整天耗神耗体力的工作下来居然还有精力留意这些。 人还没回来,我将安安放在了沙发上休息,自己在屋里溜达了起来,四处翻找着,别误会,我不是在做贼,而是,一进屋我就闻到了一股有些怪异的味,说不清是什么东西,但很奇怪就是了,感觉有点不太舒服。 一通东翻西找,我终于找到了那股味的源头,竟然是一罐护肤品。不管是什么物种,大部分的女性都很注重打扮,化妆品很多,卫生间盥洗台上瓶瓶罐罐就是证据。哪怕是小姑姑这种从事法医这种与大部分女性喜好背道而驰的工作的人,卫生间都有一堆瓶瓶罐罐,直到安安出生,家里开始拮据起来,那一堆瓶瓶罐罐才只剩下洗面奶和面霜这两种。 我自己是不用的,确切说,君族人都不用,人族的化妆品护肤品里,一闻,里头不乏对身体有害的东西,没有必要。但在小姑姑的熏陶下,我对化妆品和护肤品还是有所了解的,然而这一罐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种,也没有任何商标,想看看商标查查都不行。 拧开盖,我一怔。 罐子里是晶亮的膏状物,我知这是废话,化妆品不是液妆就是膏状,而用罐子盛放都是膏状,但我说的此膏非彼膏。 白色中带点微黄,这是自动物身上提炼出来的油膏。 人族会用动物油膏涂抹自己的脸吗?我估摸不会,因为动物油膏太油腻,而且温度一低就凝固,这里头需要考虑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我认错了? 不可能。 君族的生活方式与现代人族不同,我们以狩猎为生,辅以畜牧养殖,也因此,大部分食物都是肉类,动物的膏脂我从小吃,吃了十几年,且因为嘴刁,是换着花样吃的,绝不可能认错。 但,这是什么动物油膏?我怎么不认识? 我拿着膏脂出了大明星的房间回到客厅里,安安已经在打哈欠,看来这位是真不担心,也是,只是一个小细胞而已。但我担心啊,小细胞不可怕,但比古神还强大的存在的小细胞,哪怕是被分尸过n次的,我也不敢小觑。这些古老神祇的存在本身就最是不讲理的,谁见过有人说要有风雨雷电,风雨雷电就真的来了,说一个人是活的,哪怕人已经死成渣渣了也会立刻复活。谁来告诉我这是哪门子的道理?那种常理会讲这种东西?游戏开外挂也没这么不讲理的。因此,我还不敢笃定的说这些恐怖存在的一枚细胞不会比核武器更恐怖。 元魔什么品种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些古老生灵哪怕是一滴血也能造成巨大的影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足金乌,它们死时流出的血化成了太阳真火在大地上熊熊燃烧,巫族不知死了多少族人才将那恐怖的大火扑灭。 还有少凰,它本体若是在城市里换毛,那么等它的毛换完了,城市一定连渣都不剩了。也因此,对于元魔,我脑子里拉的警报是最高级的,半道上还山庄里所有“人”都打了电话让它们过来以策万全。 “安安,你见多识广,能不能看看这是什么膏脂?我实在认不出来。” 安安瞅了瞅膏脂,用手指沾了一点尝了尝。“味道不错,真让人怀念。” 我:“.....你吃过?” “只有羬羊的膏脂才会如此爽口。”安安边说边问:“你要用吗?” 我道:“谢谢,我没胃口。” “不是吃,是保养,羬羊的膏脂是保养皮肤的圣品,据说涂抹在脸上可以永葆青春。” 我一怔。“你肯定?” “我没试过,你知道的,我不需要这个。” 又把这茬给忘了,这家伙是古神,生而为神,因此长生不老,修成上神后更是不死不灭,它需要保养皮肤吗?丫根本不会老好不好,千万年如一日的顶着一张十七八岁的少女脸蛋。 我说:“我也不需要。”君族虽非长生不老的存在,但衰老这种现像,只有将死时才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其它时候我们永远年轻,至少看着是很年轻,里子就别深究了,不然究着究着就发现对方是你十八辈的直系祖先那可就悲剧了。 我没胡说八道,是,君族人自己是不会深究亲戚关系的,只要出了五服,哪怕是直系,也是平辈论交,除非是非常正式必须讲究辈分的场合和日子,否则我们根本想不起来,更别提深究了,但前不久不是出了一个不是神民的族人吗?老爹出于人族的思维逻辑,觉得应该弄清妻子娘家的亲戚关系,具体过程我不清楚,我只知道结局是个悲剧。 瞅着羬羊膏脂,我问安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羬羊是洪荒妖族。” 安安想了想,说:“确切的说,是大洪荒时的妖族。” 我颌首,然后问:“古妖族,似乎都是生而有灵智。” 虽然妖族超过九成都是后天产生的灵智,然后一步步化形,走得非常艰难,这也为何人族修行了不过几十年或百年的修士能与千年老妖怼的根本原因。虽然都是修士,但人修与妖修从来都不是一个起跑线,人修从起跑线出发时,妖修还在为起跑线的资格苦苦挣扎奋斗,先拥有灵智,再是化形,只有化形了才能站到起跑线去。 不过事无绝对,妖族也有生而有灵智的,且不是个体,而是族类,如朏朏,如羬羊。它们虽然还要为化形而努力,但比起那些从毫无灵智的野兽开始的野妖已经好很多了。 原因何在? 严格来说,这些妖已经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妖族了,也可以称之为神民。 大洪荒时代,所有生灵都为灵智与化形而苦苦努力,哪怕是靁,别看它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化形就觉得很威风,实际上从产生灵智到化形,它化了无数万年,再修炼成上神,更是耗费了无数元会。 众神感天地寂寞(真寂寞,你能想像你最近的邻居也跟你至少隔着亿万里距离的日子有多美吗?这不是夸张,而是大洪荒初期的真实写照,啧,罗布泊的人口稠密度跟那个时代一比,都可以称之为超级大都会了。)这生活环境,得亏那些神人跑得比光还快,不然想拜访一下邻居找点乐趣都不能。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个住得近的邻居的,亿万里外有个邻居,那是幸运儿,大部分连这亿万里外的邻居都没有。因此众神相继用自己的精血创造了自己的苗裔,创造时它们也担心过自己的苗裔会不会生而无灵智,是野兽,那就太悲剧了,自己想要的是可以交流的智慧生物,不是野兽啊,要野兽的话,洪荒大地上一抓一大把啊。 但是,众神惊喜的发现自己的后裔生而有灵智,这真是可喜可贺。 别人的孩子生而有灵智,自己的孩子生下来就是个野兽,不理智的肯定心里不平衡的成为恐怖分子,冷静的则会寻找原因,然后发现,唯一不同的因素就是,神民流着神血。 大洪荒时代后期的混战与这一发现有很大关系,众生拼命的培养自己的种族神,然后利用神血来改造族群的血脉,结果是可喜可贺的,就是大洪荒最繁荣的时期,神人多如狗。 人多了尚且有纷争,何况那些桀骜不逊,个个都是天之骄子的神人,打起来实属正常,世界没被它们给打崩了真是不可思异。咳,我绝不是诅咒盘古世界,着实是大洪荒时代那些神人真有这破坏力。 朏朏与羬羊这些便是曾经培养出了妖神的物种,虽然妖神已陨落,但血脉已经改变,因而它们生而有灵智,是智慧生物。 吃野兽和吃智慧生物是两个概念,反正在我看来是两个概念。 玄君吃人,我没拦着,是因为我不在场,没因此对他做点也是因为它已经吃了,我要做什么的话就只能是为死者报仇,但我真不想为了几个人渣拿命冒险,尤其是这种肯定活不下来的冒险行为。然它若乱吃人,且是我在地盘乱吃人,那我肯定跟它好好“沟通沟通”。值得庆幸的是,玄君虽然吃人,但不乱吃人,你不惹它,它也懒得理你,因此我的小命始终好好的。 人吃动物,我也不反对,但天生万物,那么多吃的,为什么一定要吃智慧生物?这感觉一个人将自己的同类给下锅煮了似的。 想像一下,你想吃肉,将食物丢进锅里煮,食物一边被煮一边愤怒的咒骂你、诅咒你,亦或是苦苦哀求你别吃它,这谁还能吃得下去?吃得下去的话就想像着把食物换成人形,这要还有胃口,建议去找朏朏医生办入院手续。 拿羬羊熬油.....这膏脂在我看来,已然等同于人油人膏。 你有你的传统与习俗,我管不着,我也尊重你,但我也有我的意志,你在你自己的地盘爱怎么折腾都随便你,但在我的地盘,必须守我的规矩。 121、第五章美丽·不知足 大明星忙了一整日,疲惫的回到酒店,回房间的仪态看似从容,但脚步却极快,不过一会就回到了门口,打开了门,第一时间就跑进了房间里取出“脸霜”抹脸。 将一张脸给拾掇好,反复的照镜子,直到皱纹不见了才松了口气,然而这口气才松就发现脖颈上多了一柄断剑。 瞅着大明星,我很是无言,之前狂照镜子原以为只是自恋,然如今看来,这哪是自恋,分明是在看皱纹。 我终是忍不住:“这种油脂涂抹在脸上,你就不会觉得恶心想吐吗?”再爱保养皮肤,拿人油人膏往脸上涂也惊悚啊。我知道,那膏脂不是人膏,但都是智慧生物,有区别吗? 大明星惊讶的看着凭空出现的我,估计她再被疯狂粉丝跟追踪偷窥都没碰见过我们这种能凭空冒出来的,尽管我们并非粉丝。 “你是什么人?不,你不是人。” 大明星到底是大明星,心理素质真心不错,这么一会的功夫就冷静了下来。不过这判断力,我不由问安安:“我看着那么不像人族?” 君族人除了手臂上有鳞片,外表看上去和人族是差不多的,自然,拿手术刀切开了的话,那区别就大了去了。可这差别也不过是体质的不同,大体还是不同的,硬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精钢剑与青铜剑的区别,都是剑,但材质和冶炼配比度不同,别的都一样。神民大多如此,古神创造后裔的时候并非全部都是按着自己的形像做为模板,大多选了最适合修炼的道体(即人形)做为模板。也因此,不看我身上的鳞片,单凭肉眼是很难区别出来神民与人族的区别。当然,那双眼若是神民这样继承自古神的眼,那就另当别论。 安安没回答我,回答我的是大明星。“我的脸霜是与一些‘人’买的。” 人这个字说的时候用的是重音,显然别有所指,我愈发无语。 重金之下,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出卖的,这不仅仅是人性,也是非人性,确切说,智慧生物都有这毛病。喜欢人类社会的繁华与纸醉金迷,不喜欢深山大泽的寂静苦修,因而混迹人间的非人生物和修士真心不少,而其中为了享受更好的纸醉金迷的生活,道德什么的,也就那么一回事。 阿吉与我说过,世间有不少盗猎团伙,以珍稀的妖、灵(别的种类也有,据说只要给的钱足,除了神魔就没什么是它们不敢打歪主意的。)与人族修士等为目标,卖给有需求的,以此谋取暴利。 盗猎团伙的成分非常之杂,有人有妖,甚至有魔,不同的物种想要和睦共处非常的困难,但若是一起为非作歹,却能很容易就处到一起,不得不说,这真是个奇妙的现像。 不过,哪家盗猎团伙如此胆大,君长青虽然生死未卜,估测是死了,但死不见尸,我们也没对外发表这一消息,也就说,在大众的眼里,他还是活着的,不过短时间不会回来,因此让我暂时接管雪莹山庄。这才多久?盗猎团伙都发展到这来了,真给我面子哈。 啥? 以前就没有盗猎团伙吗? 有啊,不过被君长青给发现了,然后.....君长青将抓到的盗猎分子的灵魂抽了出来,碾成了齑粉,用这种方式读取该盗猎分子所有的记忆以获取他想要的情报,不过这种读法,哪怕古神也得玩完,何况是普通的修士,读完了,那灵魂也彻底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得到了想要的情报,君长青就找上了盗猎团伙的老巢以及支持哪些盗猎团伙的势力,具体过程我不清楚,赵哥不肯说,阿吉则不是很清楚,它当年被留下看家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不管是人族的修真门派还是妖族都因此元气大伤,当年君长青远行归来时那一身的血气,杀的人绝对不会少,而这也成功的让君长青荣登大部分人修与妖修的黑名单榜首。 呃,我大概猜到现在这是怎么回事了,不就是欺负我年轻嘛。 我将一道驱魔符(啥驱魔符?雷符,不管是什么邪魔外道,都怕这雷霆。)贴在了大明星的身上,没反应,我弄错了,这家伙没被附体? 我瞅向安安,安安道:“看我干嘛,这与我有何关系?” 我好悬没吐血。“姑奶奶,元魔跑出来对你有什么好处?” “人族不死绝,它跑不出来。” “细胞也危险啊。” “已经变回原形了。”安安道。“我认得它,它也认得我。” 我:“.....”感觉自己好蠢,明明这家伙说过的,元魔最想杀的人,除了神尊就属她了。都恨到这地步了,能不刻骨铭心吗? “有什么办法灭掉吗?”我问。 安安摇头。“魔种根植于人心,无法拔除,就算拔了也会再长。” 我:“.....也就说没完没了了?” “可以这么说。” “真无敌。” “那也不是,若是人自身无欲无求,亦或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懂得知足常乐,魔种永远都不会醒,会一直无识无觉,直至随着人的死亡而消亡。” 无欲无求? 知足常乐? 说得容易,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有几人能够做到?反正这大明星一定做不到,她若是做得到,又怎会用这种膏脂来维持青春的容颜?一张脸有那么重要吗?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理,就算想逆反天理,有必要这么不择手段吗? 对于我不自觉脱口的心里话,大明星回以我冷笑。“生老病死,谁愿意老去?谁愿意死亡?谁不想长生不老?你们这些非人,拥有不老的容貌,永恒的生命,根本不懂我们的悲哀,有什么资格说这风凉话?” 呃,想想之前我与安安的反应,好吧,我确实不懂一张脸为什么能重要到这地步。但,我也知道一件事,人族羡慕非人生物的长生与容颜不老,却不知非人生物也羡慕它们,比如妖族,它们就很羡慕人族生而拥有灵智,更拥有适合修道的道体,生下来就拥有修炼的资格。而妖族,就算父母是妖,自己生下来拥有灵智,不用从野兽开始,也仍需要打熬许多年才能化形拥有道体。 谁更悲哀? 谁都不悲哀。 只是不知足而已。 妖族没有人族的先天优势,却拥有无尽的时间。 人族没有妖族的无尽时间,却拥有先天的优势。 然而,彼此都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优势,想要得到对方的优势,却不知,即便得到了也不过是另一个循环,除非鱼与熊掌兼得,可这世上真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得了吧,贪心不足蛇吞象的结果往往是鸡飞蛋打。 我说:“你知道吗?我能看见鬼,但我不讨厌也不害怕,除了一种鬼,那就是自尽的鬼。为什么要自尽呢?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我问过诺诺,诺诺跟我说,人能鼓起勇气自尽,究其根本,是为了逃避,寄希望于来世。我当时就想,人族真是好命,竟然还有来世,神民可是不入轮回的。我们的寿命很长,长得近乎长生,但是,我们死了的话,就是真的死了,不会来世,不管有什么遗憾,都将永远都是遗憾。” 大明星错愕的看着我。 我拍了拍她漂亮的脸蛋。“若是不知足,想想比你更惨的,你就会觉得你自己其实拥有得非常的多。” 就好比神民,没有来世啊,多惨啊。但跟妖族一比,我又心理平衡了,至少老娘生下来就有灵智,是人形。 许是我这番话太令人无语,大明星沉默,安安也对我刮目相看。“你与我长姐一定会很有共同语言。” 得,我现在都想像不能你长姐究竟什么德行了。 一登基就干了暴君都未必会干的暴虐之事,但平日又是个与普世价值观背道而驰的神,如今看来还是个乐天的家伙,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精神分裂了,这必须是多重人格分裂才行。 虽无语,但我还没忘了正事。大明星这情况,我也没辙了,我总不能因为她心里有颗魔种就把她给杀了,每个人族的心里都有一颗魔种,若是杀了她,那照这逻辑,我是不是还得杀了所有人族?若是那样,我不就是在帮元魔脱困吗?又不是活腻味了,因此我无语的发现,自己竟然不能杀了这家伙,哪怕她往脸上涂人膏。 行,我不能杀你,但我这火气总得找个地方出。 正好,想瞌睡就有枕头送上来。 有些人有些势力,没法讲理,只能杀。 盗猎团伙是吧,没发现你们是我这个庄主失职,但现在都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我要不处理好这个问题,雪莹山庄的整个辖区都得出问题。既然这样,那就杀吧。 君长青杀了你们一次,你们没长记性,没关系,我再杀一次,杀到你们长记性为止。 想杀人,有一点很重要,你得知道你要杀的人在哪,但大明星表示她也不知道。 我头疼,我不会刑讯啊,不由瞅向安安。 安安随口道:“你可以在她脸上画画。” 我、大明星:“.....?!” 安安解释道:“在她脸上画几刀,她一定会什么都招,刑讯雌性生物,这招最是快捷有效。” 我:“.....你听着似乎挺有经验哈。” “我那会正对人皮画有兴趣,就画了几张。” 我还是头回知道这家伙还会画画,但在人脸上作画,还是拿刀子画,你也有够凶残的。“你就不怕别人以牙还牙?” 安安无所谓的道:“有本事就来啊。” “别人成功了,你毁容了怎么办?”我道。 “那就毁了呗,又没死,一张脸而已,又不影响生活和生命。” 我现在彻底笃定了一件事,这家伙属于有性生物的性别认知早就丢了。 122、第五章美丽·魔修 法术、妖术乱飞,一派鸡飞狗跳,怎一个乱字了得。 好吧,这也很正常,任谁被一路追杀,这一路都不可能不乱。 哦,你问被追杀的是谁? 自然是不才本庄主。 “长记性了没?” 不到境界想要自己飞起来是不可能的,大部分修士想要飞起来,必须借助法宝,我没法宝,断剑虽然也算法宝,但它都什么状态了?飞得起来就有鬼了,因此我完全是靠着缩地成寸的符纸跑路的。这原本是我平日是用来偷懒和省车费的,不曾想这个节骨眼上竟然能救我一命,真是谢天谢地。就是—— “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功夫说风凉话?信不信我将你丢出去?看那女人会不会把你生啃了,你们不是仇深似海吗?” “与我仇深似海的是元魔,不是她。” “有区别吗?” “有,若只是被魔种所控制,那它肯定跟我没完,但那个女人是魔修,不是元魔,她是心甘情愿受元魔的引诱修魔的修士。” 我呵呵。“原来这世上还真有修魔者啊。” “虽然修魔为世所不容,但诸多道路里,修魔的门槛是最低的,丢掉良知,绝对自我自私即可。” 我无语道:“不知道的还以为说的是你自己,绝对自我自私。” 安安淡定的回答:“我不适合修魔。” 我心说也是,别看这家伙的丰功伟绩罄竹难书,行事作风更是暴君范十足,但只从她一个神扛下了神战所有因果就知道,这家伙也没她所表现的那么冷血,至少对于她的族人,她是一个很称职的王。 君王是不能犯错的,哪怕是错了,那也是对的。因此古往今来只有让别人为自己顶罪的王,从来都没有王自己承担骂名的,更别谈少凰这种承担所有罪名的。神战的因果之中,参考一下每次大战后那些顶级战犯的下场就知道了,少凰的罪名比起顶级战犯只重不轻,发动战争、屠杀.....罄竹难书,她没死可真是个奇迹。 不过少凰的勇于担当最大的好处就是,她倒霉了,但她的族群却没有倒霉。 我相信,往前一百万年,往后一百万年也不会再出一个如少凰这般奇葩脱俗的王。 这样一个人,修魔的话的确不怎么适合,修魔必须将自己视作最重要的,只要高兴,哪怕生灵涂炭也能兴致勃勃,自我自私到极致,少凰离那个境界还差得远。 为什么这会一直在提魔修? 自然正在追杀我的就是魔修。 妈哒,被大明星给耍了。 在毁容的威胁下,尤其是发现安安还真做得出来这种事后,大明星很识趣的竹筒倒豆子般全倒了,令我很是无语,之前还一副不知道的样子,这么一会就完全变了另一副口吻,这变化之大,真叫人啧啧称奇。 不过也托她的福,我知道了盗猎团伙的新近按照的巢穴的在哪,竟然就在长沙,着实令我想呕血,我就那么差劲吗?盗猎团伙卷土重来也就算了,居然还在我眼皮底下安营扎寨,准备长期发展,当本庄主是包子吗? 没说的,必须收拾,不然这影响太恶劣了。 我立马就打车回了酒店拿了半个行李箱的符。 出门旅个游而已,怎么会带着半个行李箱的符? 这事说来话长,小姑姑一家子是真出来旅游的,但我不是。 我不是答应了羬羊帮他找他哥吗? 人海茫茫,找只妖的难度不比找人小,且,找人还能用满大街贴寻人启事,但找妖,你让我如何写寻人启事?难道写上,您好,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我正在找一只妖,那是一只羬羊.....看到的人第一反应妥妥的是打120。 最后还是尘寰给我出了一个馊得不能再馊但又有一定靠谱些的主意:占卜。 占卜这玩意真心不是很靠谱,很多人看到这字眼,第一反应想到的不是神棍就是江湖骗子,而这还真有一定的道理。 逆天改命是可行的,但你得支付代价,泄露天机太爽,别人是改命了,但做为嘴碎的卦者一定会很惨,不是身残志坚就是天煞孤星。也因此,真材实料不掺水分的卦者都会显得很是神叨叨的,不会直说,直说就得倒霉了,最多就是提点你一下,你愿意听,自然可以避货,且因为是你自己的选择,他也不算泄露天机太过。若你不愿听,那只能说你命中合该有此一劫,是死是活,看你运气,我已尽力。 不过,这世间大部分的卦者都是真·神棍,少部分是半桶水,能够轻松卜算到别人的命运甚至前世今生的,不是下凡的仙人就是少凰这样因为种种原因流落凡尘的神人。 半桶水是修士的常态,天机不可泄露,也意味着这玩意很难算,若是谁都能算得清清楚楚,那还是天机吗? 卜算什么的,除非你是神人,卜算对像又正好是普通人,否则你算的越是详细,就越是不准,但这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规则不是吗?天道尚且遁去一,有一线生机,何况是卜算。 尘寰给我出的主意很简单,拿着全国地图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问过去。 我要的某物在不在这里? 是或否。 这种yes与no的卜算法是道门那些专门研究这个的门派研究出来的一种钻漏洞的法子,省力省心,就是费时,但比起直接窥视天机让弄个半死,这种法子最是稳妥,也不知尘寰是从哪学的这么多道门技能。 我拿着全国地图一个个的卜算了过去,算得我听到否这个字眼都想吐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是这个字眼。 嗯,是的那一卦问的地方正是长沙,正好小姑姑一家也要来长沙旅游,我就搭了个顺风车,谁知.....早知今日,好吧,我还是得来,不管怎么样,我都是雪莹山庄的庄主,不在其位还可以说不谋其政,但在其位还不谋其政,那就太缺德了。 只是,打死我都没想到这里会有个魔修,话说回来,大明星你演技和声线都那么好,娱乐圈发展得多好,怎么就想不开就去修魔了呢?诚然,修魔修魔,你要真能修成魔,倒也能长生不老,但魔修可是华夏所有修士门派的忌讳,你就算有那个资质,你也得活得到那个时候呀。魔修之路必然踏着万千白骨,也因此,虽然是所有修道之路的门槛最低,却也是公认的最难修到尽头的。 更悲催的是,魔修若是不能修炼成魔跳出三界六道轮回,就修道之路犯下的滔天杀孽,死得灰飞烟灭倒也罢了,但死后还有残魂保留,不是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与典狱官作伴就是生前杀了多少人,就投多少世的畜生胎。 这得多想不开才能修魔? 咳,说到这里其实也不难知道我怎么个沦落至此的了。 一句话概括就是大明星跟我说盗猎团伙的巢穴在长沙城外的一座古墓里,我也没怀疑,长沙这块地多古墓,不少妖族都是拿人族的墓穴当自己的巢穴的,盗猎团伙为了隐蔽,将古墓改造成自己的巢穴也不足为奇。而且,她也不算骗我,那的确是盗猎团伙的巢穴,一个精心准备的陷阱巢穴,一个..... 好吧,我承认,是我太蠢了,竟然会上这种当,连小毛孩都不如啊,你看安安如今淡定说风凉话的模样,说她没瞧出问题来,鬼都不信。 不怕神一样的敌人也不怕猪一样的队友就怕神一样却故意坑你的队友。 “安安,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恨?”我几近断气的问。虽然我很不高兴也很不喜欢这家伙投胎到小姑姑的肚子里,但这是既定事实,我再不高兴不喜欢也无法她现在用的壳子是小姑姑的骨肉,因此我扪心自问对她还是挺好的,然而这家伙回报给我的却是什么?你但凡提醒一下我现在都不在意这么惨啊!!! 安安慢悠悠的道:“你知道吗,我长姐的六弟子是个很有趣的家伙,那是一只不会飞的琅鸟。” 我心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而且不会飞的鸟?翅膀被人给剪了吧?我就见过一些宠物鸟,主人为了防止它们偷偷飞走,就把它们的翅膀给剪了,让它们再也飞不高,飞不远,如此就只能永远做笼中鸟。奈何我现在疲于奔命,实在是没有力气再说什么了,只能听着她继续嘚吧。 “它的翅膀没有受损,它只是单纯的恐高。” 我呵呵,恐高?一只鸟?这是何等奇葩的鸟啊?你长姐真会收徒弟,一根人参,一只恐高的鸟,我着实好奇别的弟子都是些什么品种,直觉告诉我,她长姐的弟子一个比一个奇葩,只有更奇葩没有最奇葩。 “一只鸟怎么能不会飞。”安安不知我心中的腹诽,仍旧在回以着从前。“恰巧那时我没什么事做,她便给了我一个任务,每天将子珝从凤凰台上丢下去。对了,你知道凤凰台有多高吗?高十万仞。” 这都没给摔死真是个奇迹,不,或许不是奇迹,而是,那年头能够活下来的生灵命究竟是有多硬啊? “长姐说,飞禽若是不会飞,那就不是飞禽了,而让飞禽最快也最容易学会飞的办法便是将它们从悬崖上推下去。” 我呵呵,说得简单,摔不死自然就学会飞了,至于这都还没学会飞会如何?都说了,摔不死自然就学会飞了,那么学不会自然就是摔死了。那只琅鸟得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才能拜了这么个师父,简直要鸟命。 安安浅笑,妈哒,虽然很讨厌,但这家伙真的生得很好看啊,哪怕还是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这一笑,太好看了。难怪人都向往冰山,冰山虽冷,可若开颜,却无疑是世间最美的风景。 “小庄主你也是呀,不摔几次,你是恢复不.....” 轰轰..... 恢复不什么,我没听清,这爆炸声里,鬼才能听清那低语。 妈哒,大明星你是疯了吧,我不过是用雷符帮你做了个整容手术,你至于连□□都拿出来了吗?话说回来,华夏不是枪械管制吗?这□□哪来的? 我用衣服包住安安,包得很严实,一点缝隙都没漏出来。这家伙可不是我,皮糙肉厚不说,身上还有一层堪比金刚石的鳞片,被□□炸个几回也挂不了。而这家伙,甭管里子多厉害,现在的这躯体都是脆皮,真让炸个正着肯定玩完。这衣服是尘寰前些日子用山庄里找到的稀有材料专门为我炼制的,据说能防核弹,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他都是好几百年的修士了,炼制的防护衣防个□□的能力应该还是有的吧。 “你想憋死我吗?” 我努力提起一口气说:“憋死你也比被□□炸成肉泥好,至少憋死了我还能给小姑姑带个全尸回去做为交待。”怎么就忘了这家伙已经不是那个横行霸道的暴君上神了呢?竟然带她来这么危险的地方,真死了的话,虽然知道她死了也不过是历劫结束,但我怎么跟小姑姑交待啊? 抱着被裹成一团的小家伙,我玩命的用着各种符,攻击的符丢身后对付魔修,逃跑的符用在自己身上加快跑路的速度。不是我没出事,而是那见鬼的魔修也不知道是怎么修炼的,竟然是金丹期。 靠,老娘打小就开始修炼,到现在都还没结丹,她居然已经结丹了,更无语的是,她的骨龄比我还大不了多少,也不知是杀了多少人。魔修就是这点好,只要肯杀人,一路杀下去,前期时修为增长得特别快,当然,后期则是卡得要死。不过这家伙离后期还远着呢,而且我现在别说修炼到后期卡壳的魔修了,便是这前期一路爽的魔修我都不是对手,就算是对手,妈哒,她现在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都盗猎团伙了,能只有一个人? 我留意过,大明星的盗猎团伙里有人修,更有妖,真是大和谐的节奏啊,如果他们不是大和谐的追杀我那就更好了。 终究还是自己太弱了呀,若我够强,何至于此。 我现在只能祈祷自己的运气足够好,或者祈祷神尊的影响力够强大,哪怕它已经去了混沌,但它用在少凰身上让少凰长命百岁的渡劫的束缚足够逆天,不管发生什么,少凰一定会被疾病折磨得满了一百年才能死。不然,今天两个人都得交待在这,我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怎么与小姑姑交待我把她女儿给玩死了这个问题了。 123、第五章美丽·核弹 你的敌人拿核弹轰你怎么办? 在线等,急! 前一秒我还正得意着,后一秒我就想死了。 大明星是魔修还是盗猎团伙的头子这事让我很是意外,但考虑盗猎团伙等同于恐怖分子,怎么小心谨慎都不为过,因此我往山庄打了个电话,将所有人都给叫了来,同时从阿吉的口里得知了一些情报。当年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蹦跶得最欢的盗猎团伙是一伙魔修,下场如何了?自然是被君长青找上门灭了满门,灭得干干净净,连点魂魄渣渣都没剩,别说投胎了,就是下十八层地狱都不可能了。 不过,君长青你个王八蛋,下手就不能更狠一点吗?没听说过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吗?现在你自己不知道是死是活,这报应找我头上来了啊啊啊! 我没想到这伙盗猎团伙与当年的魔修有关,更没想到竟然有个金丹期的魔修,但魔修也没想到我有那么多的帮手。 在我被炸得五脏六腑都不知道跑位到哪的时候,一头角龙一头蛟从天而降,蛟的爪子里还拎着只雪狼,蛟还没落地便松开了爪子,体型庞大的雪狼扑下,轻轻松松就将一头棕熊拍成了熊酱,蛟更是紧随其后,张口就是一个人族修士,生吞,连血水都没浪费一滴,角龙,它算是最文雅的了,没拍酱也没开餐,但也好不到哪去,抓起一只妖往蛟那边一丢,蛟张嘴啊呜一口就整个的吞了。 我默默捂住了安安的眼睛,安安无语道:“你莫不是真将我当成小孩了?我吃过的人可比你见过的还多。” 我道:“.....你一定要将恐怖片氛围进行到底吗?都是智慧生物,杀了就杀了,何必还吃了呢。” “躯体不过皮囊,反正都死了,自然不能浪费。” 我想说,就算如何对待死后的皮囊尊重各人的习惯,但主动猎食智慧生物就不太好了吧,然而想起刚才被一路追杀,此时此刻这话我还真说不出口。那些家伙之前可是想杀了我,将我下锅炖一锅肉羹,想尝尝古神后裔是怎么个味道,别说我不是圣母,就算真是圣母,我也只想上去亲自操刀宰了他们。遗憾的是,之前被魔修揍得太惨,又一路逃亡,着实没多少气力了,想操刀宰人也没那个力气,这才无奈的看着别人动手。 我抱着小家伙随意找了个比较平整的地方坐下看着一蛟一龙一狼怎么给我报仇。 金丹期魔修很厉害吗? 是的,很厉害,同一境界的修士,论战力,魔修仅次于皮糙肉厚的妖修,有的甚至在妖修之上,但事无绝对,有一些妖修,是魔修无论如何都超不过的。比如白姐和玄君这样的远古大妖,再比如尘寰这样的掠食性猛兽修成的妖。我没老年健忘症,还记得尘寰是妖人,而妖人的本质是人族,至少曾经是,但成为妖人后,他体内隐藏的妖族基因就被激活了,因此他如今介于妖人与人族之间,非人非妖,更不是半妖。虽然鬼都说不清他如今究竟什么品种,但他现在拥有雪狼妖的体质是可以肯定的。 魔修再牛,体质终究还是人修,面对这么三个皮糙肉厚,肉身强大的妖修,毫无悬念的被按着狂揍。 我一个劲的加油鼓掌叫好,妈哒,让你揍我,让你拿□□炸我,报应来了吧,该! 然后,我就看到了核弹。 啥? 我怎么知道那是核弹?见过? 当然没见过,我若是见过还能活着在这? 不过我虽未见过,但我认得那箱子上的核武器标记啊。 “原是为君长青准备的,如今也只能用在你们身上了。”大明星很是惋惜与遗憾。 君长青这是跟你什么仇什么恨啊,竟然连核弹都给弄来了,杀你全家了吗?呃,好像还真杀她全家了。 无力吐糟华夏这是怎么回事,枪械管制到竟然连核弹这种武器都能让人弄到手,我重新将小家伙包上,同时紧紧护在怀里。 为啥不跑?核弹已经开始倒计时了,倒计时还就三秒,老娘真没这神速跑出核弹的爆炸范围。 既然跑不掉,那还跑个屁,我取出了一枚真符,这是我这些日子写出来的真符,没有任何杀伤力,就一个作用:困。 本来是打算等少凰的仇家找上门时再用的,但现在这情况,不用的话,这一片都得玩完。 困符出,我身上所有灵力霎时被抽干,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此时此刻肯定跟人干没什么两样了,真符这玩意简直变态,灵力不够就抽生命力,幸亏我不是人族,不然就不是变成人干,而是成干尸了。 核弹爆炸时我感觉到一大堆毛发将我给闷住了,闷得我差点窒息,许久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想说什么,却因为五脏六腑彻底移了位而晕厥了过去。 小狼,你可千万别死! 这我最后也是仅剩的意识。 “.....据专家分析,这蘑菇一般的云是由于大气层中.....导致,属于非常罕见的天文现像.....” 躺在病床上瞅着电视上的新闻主持有模有样的分析着蘑菇云的形成,我想呵呵,去你妈的天文现像,什么天文现像能把我弄成如今这破破烂烂的模样? 嗯,破破烂烂的模样,五脏六腑都不在原来的位置,血肉更是丢了半数,昏迷了足足半个月才醒过来。而我这还是好的,比我更惨的是尘寰,它就剩骨架了,不过必须得说,不愧是修炼了数百年的妖人,生命力真是顽强,只用了三天就醒过来了。 问白姐和玄君怎么样了? 白姐毫发无损,玄君,鳞片都掉光了,出事的时候他化身粽叶将白姐给裹得跟粽子似的,结果粽子里的粽子肉自然没事,但粽子叶却是惨不忍睹,也就它是凶兽血脉,且是数千年的大妖,不然也该跟尘寰一个下场了。 还有一个? 安安自然没事,两层肉盾,这还能有事,那她也是够背的了。不过听说她是完全的毫发无损,我着实好奇神尊的言出法随能力究竟有多强大,我想到过她可能死不了,但绝没想到她一点事都没有,说跟神尊没关系,我是不信的。 我问来探望病人的赵哥。“你还没跟我解释为什么那个魔修手里会有核弹呢,华夏负责这方面事情的人是死光了还是怎么了?” 赵哥呐呐道:“那核弹不是华夏制造的。” 我冷冷道:“你可别告诉我那是她买的。”这家伙要真敢这么说是买的,我非剁了他不可,虽然现代人类拼命制造核弹,制造的量都足以将地球毁灭几十次了,但只要不是脑残都不会将核武器随便卖,也不怕玩脱了真把地球给弄亡了。当然,我知道,它们玩不脱,这星球上不止人类,真要玩脱,人类妥妥的犯众怒。 赵哥点头。 我挣扎着想画符收拾这睁眼说瞎话的混蛋。 许是见我表情不善,赵哥赶紧道:“苏联快解体的事你知道不?” 我一愣,略有耳闻,一个个的宣布独立,虽然还没正式解体,但想也知道离正式解体不远了。意识到赵哥什么意思,我无语道:“在苏联弄的?” 赵哥点头。 我现在可以确定一件事,苏联解体已成必然,不会再有任何意外了,核弹这种东西都能让人弄到手,若是不亡国,简直岂有此理。 好吧,我知道,自己这判断有点不讲理,魔修不是一般人,控制人的心智,甚至将别人的魂魄抽出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都是小事情,因此它们想弄核武器还真不是什么难事。但.....华夏有特勤处,我就不信苏联没有类似的组织。 不管怎么回事,我都被坑得够呛,君长青你怎么就没把人杀干净呢?“那个魔修呢?”可别再搞颗核弹来送我。 “死得透透的,灵魂被本地的无常给带走了,在城隍那呢,你要去看看吗?” 我摇头,死了就好,死了也很正常,困符将核弹所有的威力给控制在了一小片区域,虽然避免了祸害一大片,但杀伤力也因此增加了,她一个不过几十岁的修士,不死才稀奇。 “对了,你们技术不错啊,竟然能将我救回来。”我感激道。 玄君和尘寰他们没挂那很正常,都几百甚至几千年的老妖怪了,但我可不是,还没到那命比小强的境界。 我是发自真心的感激,但赵哥的脸色却极为古怪,我不解:“难道不是你们救了我?” “不是,我们本来都放弃你了,但你体内出现一股莫名的力量修复了你的内脏,这才勉强维持住了你的生命。之后就有个叫高岚的女孩送来一根参须,给你喂了一半,你才稳定下来。” 我一怔。“多少?” “一半。”赵哥回答。 “你们还真不怕把我给喂死啊。”虽然那是参须,但那是自一根活了至少千万年并且修炼成上神的人参揪下来的,能乱吃吗?补药补过头也会死人的啊啊啊! “高岚说你可以直接服用,我们想着她总不能害你,便......” “死马当活马医了。”我无语接道。 赵哥沉默以答。 我问:“另一半呢?” “炼制成丹药喂了玄君与尘寰。” 给那俩货吃是先炼制成药,给我却是直接吃,高岚如此做必然是少凰的意思,但她什么意思?就不怕吃死我?或者,我该疑惑,她为什么那么笃定我不会被补药给补死。 白姐当天将安安送回去的时候跟小姑姑说了我临时有事要去别的城市一趟,暂时不回去,因此我可以安心养伤。吃好喝好,能下地后我就回了古墓,那里原本关着大量的妖族和体质、生辰八字稀有的人族,不过特勤处效率不错,还活着的都已经放了,各自送回了家,至于已经死了的,他们也爱莫能助,说是尽量收拾好下葬,但我估计妖族的血肉骨骼他们应该不会浪费,那都是炼丹炼器的材料,舍得浪费就怪了。我怕自己去得迟了,自己要找的东西就没了,值得庆幸的是,特勤处还是给了我面子,羬羊的残骸都被保留着。 我在一堆残骸里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自己要找的那根羊角。 嗯,羊角,从一开始我就卜算的对像就不是人,而是一只羊角。直接卜算人,难度会增加,但卜算物体却会很容易。 羬羊弟弟与我说过,他哥小时候是只作天作地的熊宝宝,怎么个作法它没说,只说有一回熊孩子作得太过,从很高的地方摔了下去,角摔断了一只。羊角对于羊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跟禽鸟的翎羽一样重要,也因此,那事之后熊孩子终于不作了,进入了另一个极端,很长时间都没脸见人。 羬羊弟弟为了让哥哥开朗起来,想个主意,帮哥哥将断角弄漂亮一些,漂亮了,哥哥就肯见人了。 不过,我深以为,羬羊哥哥没把弟弟给打死着实是个奇迹。 为毛会想打死弟弟? 弟弟在断角上雕刻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嗯,威风凛凛的狼,手艺还挺不错的,栩栩如生,啧,这手艺,放到人类社会肯定是宗师级别的雕刻家,不过生为一只羊,你在你哥角上刻一只狼,这创意,绝了。我估计他哥后来不再自闭也是怕了弟弟,怕他再雕刻什么令人无语的东西,就赶紧恢复了生机。 瞅着羊角,我有点犹豫,该不该拿回去给羬羊弟弟,若是一直都找不到,多少还可以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人还活着,只是在很远的地方,可能遇到了什么麻烦事,所以回不来,但总归还是活在这世上的某个角落里。 124、第六章寻仇·借 你有仇家吗?被你灭了满门的仇家,杀戮时,你可会良心不安? 九成九不会。 生下百分之一如何? 自然是在仇家找上门时后悔怎么没赶尽杀绝。——庄主 人受了伤应该怎么办? 答曰:吃药。 问题是,君族不是人呀。 物种不同,治疗方式自然有些不同,君族人若是受了重伤,处理方法都格外简单。 雷泽界有一片荒原,那里是雷泽界的禁地,君族的圣地,不允许任何外族人踏入。好吧,脑子正常的外族人也不会跑那去。哪怕荒原,一年到头都被充沛的雷霆填满,远远望去就是一片紫色的雷霆海。 雷霆海的深处,便是抗雷能力过人的君族人都吃不消,何况外族。不过在雷霆不是那么变态的区域,君族人还是可以生存的。受了重伤后,会被送入雷霆海的外延,吸收那充沛的雷霆能量修复伤势。 地球上肯定找不到雷霆海,因此我靠的是啃人参和充电,前者还好,安安没有问我收费的意思,后者,赵哥本来应该也没这个意思,但到了后来就该主意了,电费太变态了,经费不够。 话说,我还是头回知道这些家伙也会担心经费问题。 自己地盘里有这么个这么一个势力,不查一下能安心?特勤处的立场根本不用猜,人类立场,三皇五帝也不可能建立起一个站到别的种族立场去的组织来。而我的立场,种族与种族之间,血统决定立场,我还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立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和特勤处永远都不会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哪怕如今结盟,我敢说,这些人肯定一边用我一边提防着我。 不过也没关系,他们提防我,我对他们也同样提防。 既然提防,自然要查查,不管是做暂时的盟友还是一直的盟友,亦或为敌,都需要了解彼此的情况。 特勤处,是这个组织现在的名字,过去的历史里,它们有过许多的名字,差不多一个朝代换一个名字,但要认真追溯起这个组织的历史,只怕到了三皇五帝的时代还得继续往前推。反正我从玄君那里得知,夏王朝毁灭时,妖族跟这个组织杠过,最终的结局,非常的显而易见,夏王朝的仇恨值不仅拉得高,还拉得广,比地图炮还地图炮,诸天亿万族,鲜有没被拉仇恨的。因而,那时节,连古神都出了手,这个组织太彪悍也没法跟那些完全不讲理的古神媲美,而且,双拳难敌四手,而特勤处的祖先那会面对的也不是四手,是一堆手和一堆大腿。 经过那么一折腾,特勤处的祖先元气大伤,也因此改变了原本的激进做派,从妖魔即邪恶,无需审问,见了便杀变成了看看是否危害人族,若是害了人,自然该杀,若是没害人,那就继续井水不犯河水。 话说回来,我挺好奇夏王朝毁灭时人族究竟是被群殴得有多惨,才能在对外的态度上发生如此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不过,不管非人生物的态度如何改变,特勤处从始至终都不缺经费,需要钱了,直接从国库提就是了。嗯,没弄错,国库在这些家伙看来跟自动银行没什么两样。 啥? 历朝历代的皇帝怎么会答应?当然不想答应,这些家伙的破坏力那么强大,每次战事结束后的赔款都是天文数字,但他们必须倚仗特勤处对付妖魔,这个钱不想花也得花。自然,若是皇帝们不介意皇宫哪天溜达进几只大妖自然另当别论。 没道义? 考虑一下特勤处的历史吧,华夏二十四朝,它的起源还在二十四朝之前,简言之,特勤处的见证了每一个王朝的建立、崛起、强盛、衰落以及灭亡。司空见惯之下,它还能为了经费给皇帝三分面子已经很不错了,换做少凰那样的,我敢说,非角色扮演期间,她绝对不会将皇帝当成平等的人来看,人看蚂蚁什么心态,她看皇帝就什么心态。 没精神分裂也着实是个奇迹。 言归正传,特勤处,除非华夏亡国或陷入乱世战国的时期,否则特勤处不差钱。 这么点电费,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对于我的质疑,医院给了我一份电费单子,我瞅了瞅上头有n个零蛋的数字,有点眼晕。 好吧,我错了,这里不是雷泽那个雷霆能量充沛,下个水都可能触电的地方,这里是人间界,人造电与雷泽的天然雷电不是一个档次,难怪这些日子我怎么吃都感觉不够,合着是“补品”质量太差劲了。 我果断表示,这种治疗可以终止了,我过几天就出院。 妈哒,我现在可是债台高筑,这住院费能省还是省吧,尤其是这里的东西对我的作用还不大,犯不着花这冤枉钱。 生啃人参的味道一点都不好,但不可否认,效果不错,我恢复得很快,还有玄君,它也恢复得很快,只有尘寰还半死不活的,我能拿人参当萝卜啃,玄君能啃参片,尘寰却只能磕人参炼制的药丸,虽然药性更为温和,但能够摄取的能量多少受到了影响。不过,这也是为他好,玄君是一半浓度的凶兽后裔,我,我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情况,反正对于某些东西,我们的身体接受能力很强。尘寰却不然,参须是自一根古神身上拔下来的,具有神性,“凡人”范畴的生物随便啃,百分百出事。想要吃了不死人,必须经过多重工序,费时费力还影响药力。不过,好的慢总比没命要好。 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我的血肉已经重新长了出来,大部分内脏也长了回来。而尘寰仍旧是一副木乃伊的形像,话说回来,不针对少凰这样的变态的话,核弹对我和尘寰这一层次的生物,杀伤力还真是不一般。 瞅着木乃伊造型的尘寰,我默默削着苹果,非常之无言。 不是我哑巴了,而是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对着他说什么。 有人愿意用生命保护我,我不会惊奇,因为我的父母当年就是这么做的。 可,尘寰不是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将我看得比生命更重要,那是因为血缘,但我跟尘寰肯定没血缘,物种都不是同一个,就算曾有共同的祖先,那也是不知道多少代之前的事了,等同于两个人族追溯族谱发现俩人五百年前是一家的那种亲戚关系。 不是血缘的话,我还真想不通了。 朋友之义? 呃,我虽然对这家伙有恩,但尘寰是能够舍生取义的君子吗?真没这感觉。 将一个个可能排除,那就只剩下了最不可能的那个可能了,可,是不是我太自恋了? 不确定,便唯有沉默,因为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苹果削好后一只爪子伸了过来,我一怔,尘寰见了,问我:“苹果难道不是给病人的?” 我能说我是打算自己吃的吗?您老人家这状态,咋个吃啊? 虽然腹诽不已,但我还是将苹果递给了它,不过递过去之前将苹果给剖开,果核掏走了,方便他现在吃。 尘寰拿着一瓣苹果,却没急着吃,沉吟了片刻,终是道:“我喜欢你。” 我默,还真是这个原因啊。 许久,我道:“你口味真重。” 虽说本庄主已经二十几岁了,换成人类,这个年纪,孩子都抱上了,但问题是我不是纯血人族,我是混血,最坑的是,我的另一半血统是古神神民。虽然因为人类血统,心理年龄成长得比君族纯血快,但生理年龄离成年还早着呢。 尘寰:“......我只是先跟你说一声,没指望你答应,等你生理成年了,再给我答案。” 我说:“我比较好奇,你是看上我哪点了?”虽然近些日子,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的容貌越来越出色,越来越......非人,好吧,确切说是跟记忆碎片里的那位长得越来越像,但也只是生得好看,可这种好看是建立在不真实的高度上的。我想应该没几个人会有兴趣,就好像少凰,她生的很好看,但除非也是神人,否则没人会对那张脸一见钟情,太美,美得超出了凡人的范畴,神人瞧着觉得很正常,但凡人瞧着却只会觉得诡异而不真实。而这之外的优点,嗯,我身上的优点还是相当有滴,但得是怎样的优点才能吸引这头从元朝蹦跶到现在的妖人? 尘寰道:“我也想知道。”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情不知何所起? 我腹诽不已,但我的感觉告诉我,这家伙还真没说谎,他说的言语是真实的。“我对你也挺有好感的,但还没到男女之情的程度。”而且伴侣这种事对我而言也太早了,我都还没成年呢。 君族人早婚的也是好几十岁时候的事,晚婚的话,好几百岁都有,比如我老娘,别人重孙子都抱上了,她才有了我。而我的年纪,不管是早婚还是晚婚,都还是很遥远的事。 尘寰颌首。“所以我等你成年后再给我答案。” 我道:“我成年可还要很久。” 尘寰笑道:“我等得起。” 呃,跟人族生活太久了,都忘了,人族与非人生物的时间观念是不一样的,我成年所需的时间快赶上一个人的大半辈子了,但对于非人生物而言,也就那样。 与尘寰谈了,我心里虽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却也更加迷惘了。 虽然打着生理未成年的幌子,但我的心理年龄成长速度与人族是一致的,真把我当小孩那是犯蠢。 感情之事,我没考虑过,这是头回开始考虑。 然而,也因为头回开始考虑,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尘寰是什么感觉。 跟他在一起,我觉得很轻松,有毛可以撸,心情也不错,但男女之情的话,谁能先告诉我男女之情是什么感觉? 没等我弄明白自己的心情,鹤城的家里忽然给我打来了电话。 看了是家里的号码,我原以为是高岚或小姑姑找我,高岚也就算了,但若是小姑姑,我在心里斟酌了一套瞎话准备用来糊弄她。不曾想,白斟酌了。 “我想借你的躯体一用。” “啊!?” 这冰冷刺骨的奶声真耳熟,可不就是安安吗?但你这话的意思,每个字的意思我都懂,组合起来我怎么就有点糊涂了? 125、第六章寻仇·担心 有人向你借你的躯体一用,能答应吗? 换做人类的话,肯定不能答应,答应了一定会生不如死,因为借躯体一用等同于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躯体还活着,无常是不会来勾魂的,离开了躯体的生魂自然无法去轮回,会一直飘荡,直到灰飞烟灭。 神民的话,说起来我还从未听说过有那个神民被夺舍的,至少古神后裔不存在被夺舍的可能。 原因? 虽然继承的只是古神的部分血脉,并且因为时代的关系,就连这少部分血脉都出现了退化,但古神后裔仍旧是与轮回绝缘的存在便足以说明一件事:古神后裔与大部分物种都有着的本质的区别,夺舍古神后裔,难度极高,就算成功,不兼容也足够摧毁大部分的灵魂。 综合上述,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也可能是我这一族头一回被人问能不能借躯体一用。 我说:“你是要夺舍吗?” 少凰应该不至于这么脑抽吧?古神夺舍,只能夺舍自己的后裔,不是自己的后裔,哪怕夺了躯体,后遗症绝对让神人想哭。若是靁复活了,它要夺舍,抢我的躯体,那......好吧,也不正常,我可不是纯血神民,古神夺舍,最合适的目标是纯血后裔,我这样的混血,同样有着巨大的后遗症,以及不兼容性。 严格说起来,古神哪怕是夺后裔神民的躯体也是有后遗症的,不是原装,不兼容就一定会存在,只有血脉越接近,这种不兼容才越轻微。 少凰会在她长姐死后去杀桓寂,撇去这家伙毫无道德伦理人性且迥异于常人的思维逻辑不提,仅从如何复活一个古神的角度来看,她的决定是最正确的。夺舍血脉至亲,后遗症会非常小,融合起来也会很轻松。 只是,真不知该说桓寂幸运还是少凰姐妹不幸,一家四口神,三个品种,不兼容性比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还要严重。 少凰道:“我的本体并未死亡,只是被神尊那个死贱人给封印在神界。” 把这茬给忘了,夺舍是死人才会做的事,这位主还没死呢。“那你问我借躯体做什么?” “收拾个人。” 我一怔。“这跟借我的躯体有什么联系?” “那人的修为是玄仙,我现在的躯体,没法收拾他。” 我呆了呆。“神仙不是不能跑到人间界来吗?” “每个世界的承受极限都是不一样的,只要没有超出世界的承受极限,神仙也可以随意往来。” 我忍不住问:“你也一样?” “不论是哪一界,上神永远是黑名单榜首。” 我不由松了口气,同时对三千大千世界表示理解。“那这一方天地的承受上限是?” “真仙。” 我颇为讶异:“我怎么没看出来地球的承受能力这么棒?”我一直以为这是沙漠区呢。 “我说的是整个世界。” 我秒懂。“既然最高上限是真仙,那玄仙是怎么跑这方天地来的?” “最高承受上限是真仙,并不代表更强大的存在就不能到来了,只是它们自踏足这方天地的那一霎起会被世界意志压制,若是超出上限太多,世界意志会促使整个世界灭掉入侵者。” “这莫不就是传说中的举世皆敌?” “可以这么说。” “那世界意志又是什么?”这个词汇我还是头回听说。 “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法则,法则的聚合会造就世界意志,那也是世界的本源,最后也是最强大的防御屏障。” “那不就是天道?” “是也不是,盘古世界的天道原本只有一个,世界意志是洪荒破碎后产生的次级产物,它们或许有机会进化为天道,但很难,不过成为天道的那一刻,它所在世界将自成一个主体世界,即大千世界。” “懂,雏鸟翅膀硬了,也就该独立了。” “......可以这么理解。” “我不太懂,那个按照你的说法,玄仙应该会被世界意志所压制,你们多大仇,它宁愿冒着这么大危险也要来找你麻烦?”这跟生活在海拔低的地方的人突然跑缺氧的高原没什么两样,再牛掰也跑不掉水土不服的问题,甚至可能挂在这上头,玄仙得是多执着啊? “机会难得,千万年来,如今杀我最好的时机,若是不抓住,说不定再等千万年也等不来如此机会。” “我问的是你们多大仇多大恨。” 安安沉默无言。 我也无语。“你不会把人的种族给屠了吧?” “大概。” “大概?这叫什么回答?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不知道。” “这么大仇你竟然不知道?”我大为惊叹。 “事实上,我压根想不起来他是谁。” 冲那人的反应就知道你们仇深似海,你却想不起来他是谁? 我由衷的想给这家伙写个服字,牛啊。 你仇家得多到什么程度才能被人找上门报仇的时候压根想不起来对方是谁? 呃,仇家多? “能问一下你仇家几何吗?” “盘古世界,以及盘古世界周边的世界,乃至整个混沌万千世界,想杀我的人,比这一方天地所有生灵的数目还多。” 好吧,我要是你,我也没法记住这么多的仇家,但你得干了什么才会有那么多人想要杀你?此时此刻,我着实连吐糟都无力。 想想诺诺给我的资料,我只想找那株彼岸花问一句,你给我的资料究竟是删减得有多严重? “我真他妈的好奇你做过什么才能得罪那么多人。” “你真想知道?” “想。” “我是神孽,这点你是知道的。” “你说过的,不过这和你得罪很多人有关系吗?” “有,神孽古神与凶兽结合诞下的子嗣,也是天地间最接近凶兽的存在,至少食性如出一辙。” 呃,我不由想起了神尊,神孽的食性与凶兽相同,这意思是不是说,那个改变了太古洪荒时代万物相处法则的强大神祇,其实曾是个按着如今的标准来看绝对恶贯满盈的存在? “那也不至于得罪那么多人吧?” “我挑起神战,造成无数生灵死亡,甚至物种灭绝。” 呃,这是挺严重的。“那都千万年前的事了,而且,大洪荒时代的神战比你那会更严重的都有。” 少凰好歹没把盘古世界给打崩,大洪荒时代却是真给打崩了,只是打崩了之后又给修好了而已。 “我反对神尊制定的约束众神的新法则。” “理解。”你一个丛林法则的信奉者,能遵纪守法就奇了怪了。 “有神联合我反抗神尊,我拿着一柄剑把它们全杀了。” 我大抵能明白这家伙为何仇满天下了,人活着就必然要选边站,哪怕不想非左即右,若自己恰好足够强大,也可以争取中立。少凰却是有保持中立的实力,却没中立,反对神尊,却也不与神尊的敌对派站在一起,走出了第四条路,能不仇满天下吗? 哪一边都不站,比墙头草还要可恶,因为谁都不确定她究竟会站在哪一边,说不定这会站这边,下一刻就跑另一边去了,如此一来,不管哪一边都会想干掉她。 “盘古世界周边世界的仇家又是怎么回事?” “混沌中能孕育出盘古父神,自然也会有别的能开辟世界的大能。这就跟地球上诸多国家的关系差不多,征服或控制别的国家,掠夺资源更好的发展自己。” “你不会当了叛徒吧?”我问,按常理,国族之间,世界之间,出身决定立场,但少凰,此神永远不能按常理论。 “那倒没有,就是那会我因为发动神战,屠族无数,连锁反应之下引起无量量劫,天道要跟我秋后算账。异界入侵,鉴于我是众神中最能打的,天道临时改了主意将我丢到战场上将功折罪。我也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反正那之后天道没再想着要我命了。” 对于少凰这经历,我是真不知道说什么了。 说她恶贯满盈,她也的确恶贯满盈;说她英雄,她也的确英雄,至少她后期的作为很值得歌颂。但再怎么值得歌颂也不能改变她仇满天下的事实,外敌当前,国共之间可以放下恩怨合作,但外敌一赶跑,分分钟打起内战。 弄明白怎么回事,我是真无语了。 玄仙只怕就是少凰在神孽时期或神战时期结的梁子。 我问:“你们不会把地球给打崩吧?” “收拾个玄仙而已,不至于。” “我希望得到确切的回答。” “破坏肯定有,但不会超过核弹,毕竟,世界意志的压制一直存在。” 我没当真。“我不信世界意志的压制没有办法解决。” “解析了这一方世界的法则,压制自然就不存在了。” 若是解析了法则,那么就是完全状态下的玄仙战上神? 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那破坏力比起核弹绝对只高不低。 “我现在还在养伤,等我半个月。”就我现在这身体状况,借给安安作用也不大。 “刘元进了医院。” 我:“啊?” “他已经来找过我了,刘元恰好做了池鱼。” 我秒懂,但......“不能找别人吗?”我这情况,必须费时。 “地球上就你一个古神后裔。” “别的神民不行吗?”我不信这地球上就我一个神民。 “只有古神的后裔才能容纳我的神魂。” “你现在的躯体可不是古神神民。” “所以在这具躯体里,我能够使用的力量只有一点火星,稍微用得多一点,这躯体就得崩溃。” 我说:“躯体崩溃了不就正如你所愿了?我记得你一直都很想死的。”自杀一百零八式都没死,如今有这么好的法子居然没用,稀奇。 “那是以前。” “现在不行了?” “我的躯体在神界,没有躯体,我无法发挥百分百的力量,出了这一方世界,必死无疑。” 这尴尬局面,这要不是知道神尊也没法预料它可能在混沌中重伤垂死,我简直要怀疑它是故意的了? “早点恢复,早点回来。”安安以这八个字做了告别语,电话挂了,我却拿着话筒无语哽咽,不得不借躯体给别人也就算了,还得想办法将自己养肥了再借,话说,这种借法,最后真能完好无损的归还吗?我可不是古神,没古神那比蟑螂还变态的生命力。 我想了又想,辗转难眠,最终被一只爪子拍了拍,我不由扭头,好一只木乃伊!呃,不对,是尘寰。 “大晚上的怎么不睡觉?”我坐了起来,大哥你究竟知不知道你这木乃伊造型在这大晚上的有多惊悚?这要不是我神民的身体素质异于人族,顶呱呱的,我非让你吓出心脏病来不可。 尘寰回答:“感觉你睡不着,我也睡不着,便来看看。” 我:“.....”你感觉还真是敏锐。 “发生什么事了?” 我抓了抓脑袋。“少凰,也就是安安,他想借我的躯体收拾个人。” 尘寰问:“仇家?” 这问题问的,真是犀利加一针见血,正中要害。 我颌首。“是个仙人。” 虽然仙人也分不同的等级,玄仙在天界或许也不是什么高位的仙人,但在人间界,妥妥的boss。 啥?玄仙是boss,那上神是什么?上神是超级祸害。 木乃伊狼皱眉:“她是上神,神魂若是进了你的躯体,你还能活?” “她说能。” “她骗你怎么办?” “我觉得她没骗我。”我说。 “证据?” “没证据,就是感觉。”我顿了顿,将自己这一年多那些稀奇古怪的梦境与尘寰说了说。 “你不会想说你是君族始祖的转生体吧?” 我摇头。“怎么可能,神人转生都是选择纯血血脉,我虽是神民,但我也有一半的人族血脉,不符合神人转生的躯体标准。” “那你怎会梦到那些?” “血脉遗传呗。”我叹道。 尘寰一脸的懵。 我恍然。“忘了,你原本是人,如今是妖人,不论是哪个都没有血脉遗传这种东西。这事得从洪荒时说起,那时候挺乱的,族群灭亡不过旦夕间,为了将重要的知识传承下去,那会的一些生灵想到了一个法子。将自己认为重要的知识刻在血脉里,只要后裔的血脉强化到一定程度,就能激活。如此,哪怕所有人都被杀了,只要有后裔幸存,都不用担心传承彻底断绝。君族也是有血脉传承的,我估计我梦到的那些是祖先留在血脉里的记忆,大部分应该是靁,少部分是别的祖先。”不然没法解释我怎么会看到关于雷泽华胥氏族与雷泽残识定盟的画面,那八成是那个当时正好在场的祖先的记忆。 不过,完全不理解靁是怎么想的,在血脉里留下那么多生活记忆。就算丫神力强大,能够随心所欲的在血脉里刻东西,也麻烦你从大流精简一些好不好?别人刻的都是重要的知识与关系族群命运的记忆,就你刻的全是生活气息浓郁的东西。你刻着不累,我看着也累啊。 “这与上神那用你的躯体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经过千万年的岁月,哪怕是神民,血脉也有所退化,不复大洪荒时的强大。而血脉传承,要么恰好碰上相关的东西,这方面的知识被刺激了下自然而然就会醒过来,但更多的还是得血脉进化到一定程度才能醒来,血脉进化得越强大,能够获得传承就越多。这就跟设了权限的档案室一样,没达到管理员留下的权限要求,就不能翻阅。” “你是说,你的血脉产生了进化?” “也可能是返祖。”我说,修为越强大,血脉会随之进化,但我的修为......天知道我现在是什么修为,本来按部就班的修炼的君族祖传的功法,但中途出了点岔子,我现在都弄不清自己是什么情况。“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我的血脉都很接近大洪荒时的神民就是了,而那时候的神民,与古神神魂的契合度很高。 “大洪荒时的那些古神创造后裔,有一半原因是为了弄个备胎,以便哪天挂了能有合适的躯体用,创造后裔的时候自然将各项基础参数调得与自身参数非常接近。当然,也有例外,不过那时候它们除了自己也没别的参照物。总之,甭管是因为什么,最终的结果都是血脉越是接近初代种的神民,躯体与古神就越契合。” “据我所知,少凰没死,她没理由夺舍你的躯体。” 我道:“我不担心她夺舍,我只担心她把我的身体给玩坏。” 126、第六章寻仇·道人 对于我的担心,尘寰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要打起来,不可能不出问题。 “你可以不借。” “不收拾掉那个玄仙,天知道下一个倒霉的是谁。”而且,我也不认为那个玄仙是个重视人命,懂得神仙打架不要殃及凡人这个道理的仙。想起了过去的记忆,我也随之想起了很多关于神仙的常识。 失手毁掉一座城,那些神仙永远都不会想到失去亲友的凡人会多么的悲痛欲绝。那心态跟凡人不小心踩了蚂蚁窝,造成许多蚂蚁死去差不多,倒霉倒霉,鞋子脏了。 凡人,不过蝼蚁尔。 我完全相信,需要时,那个玄仙不吝于以毁掉这颗星球的方式来对付离不开这颗星球的少凰。 这也是我没拒绝少凰的一个因素,这家伙残暴归残暴,但跟大部分三观正常的神仙相比,她真的很有人性。 尘寰想了想,说:“不如我为你炼几炉丹药,你带着,出问题时就服,尽量将损伤降到最小。” 我说:“这主意不错,等回了山庄,我拿参须给你炼丹。” 白彧上神的参须,疗伤回血的圣品啊,不用白不用,话说回来,参须都这么好,不知道参身本身功效如何,啃一口的话能不能得道成仙。呃,好吧,按着少凰的说法,补品也是不能随便吃的,真乱吃,得道是肯定的,就是成就的不是仙道,而是鬼道。 虽然打从知道少凰仇家找上门,我就一点都不想回鹤城了,但那里是我的老窝,小姑姑一家就在那。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例子我没见过,但君族的历史上记载的忒他妈的多了。 不论是大洪荒时代诸神族相互征伐还是洪荒初期少凰阴差阳错造成的被誉为古神黄昏的无量量劫,仇深似海,不死不休的是古神自个,芸芸众生却就没有一次是不倒霉的。 自然,我也知道,那个玄仙不是古神,古神不会有这么差劲的修为,生而拥有神之躯,古神大多活不过十五万岁,原因?只要不是天赋差得惨绝人寰,十几万的时间足以那些挑战常理的家伙晋升为真正的神了。就是成功的比例跟高考似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最终过去的就小猫两三只。 没过的哪去了? 自然是灰飞烟灭了。 要么成为真正的神,要么永远消失,没有第三个选择。 虽然玄仙没有古神变态,但我也最悚这点。 古神看待“凡人”的心态,压根没将凡人当成人,心态与人族看地上的蝼蚁差不多,不同的是,古神对待凡人多少还有点尊重。不过,这一份尊重不是因为你是万物之灵,因为你的品行,也不是因为你有思想,而是你是生命。因为你是一个生命,所以你没惹它们,它们会尊重你,如尊重飞蛾与蚂蚁一般的尊重你,因为飞蛾、蝼蚁、人族都是生命。 虽然古神的心态很难让正常的人族高兴得起来,谁乐意被放在与蝼蚁同等的地位上去?但不可否认,也是因为古神的这种心态,它们不会刻意去伤害凡人。 想要被平等的对待,可以,修炼成神吧,当你成了神,成了神族的一员,它们自然会平等的尊重你。若是不能,那就只能得到对生命的尊重。 比如少凰,人族要杀她,她不会条件反射的灭了整个人族,虽然有人族是囚笼的关系,但主因还是一种类似于人不屑于与蚂蚁计较的心态。而换了神类生物,她肯定斩草除根。 玄仙却不然,穷人乍富,心态大多会有点变化,比如忘了蝼蚁是自己的同类,说不定还会刻意用人的脆皮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因为自卑,所以傲慢自大。 少凰在人间界,多少会入乡随俗的遵守一些规则,大多数时候都不用神力,就算用了也会注意一下影响(不排除是因为忌惮神尊,但知道忌惮本身也是一种优点),而玄仙,在医院躺着的刘元已经证明了玄仙在人间的自制力有多高。 我敢肯定的说,玄仙找少凰报仇的时候绝不会考虑周围有没有不相干的人,以及这场超越了凡人范畴的战斗会对周围的凡人造成怎样的影响。 虽不怎么情愿,但我还是尽快出了院。 世界对那些超出承受上限的存在,尤其是外来者是有压制的,但这压制并非永远,只要解析了这一方世界的法则,玄仙自然就能如鱼得水的发挥全部的力量。虽不知它什么时候才能解析完所有法则,但要对付他的话,自然是越早越好。 下了机场还得继续坐车才能回到鹤城,上车前我买了两碗粉,一碗汤的鸭肉粉一碗是酸辣椒炒的米粉,辣的自己吃,汤的递给至今还是木乃伊状态的尘寰,伤员要忌口,不宜吃辣。 汤粉递过去却发现尘寰没什么反应,我瞅了瞅,发现这家伙竟然一直在走神,也不知在瞧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了后边隔着几排的位置上坐着的道人。 道人瞧着年纪也不是很大,顶多三十多岁,但非常的有精神,精神矍铄。 我没乱用词,精神矍铄的确是用来形容来人的,而那道人也的确是个老人。 眼花了吧? 不,我没眼花,道人身上的气息是很特别,感觉,好像闭上眼他就不存在而已。 显然,这是个修士,且是个修为很高深的修士,妈哒,我上车这么久都没发现他的存在,足以说明这家伙的强大。 我将汤粉给塞进尘寰的手里,同时问:“认识?” 尘寰回过神来。“我不认识他,只是认识他身上背着的剑。” 我瞅了瞅,道人的身上的确背着个用布包裹着的东西,看形状的确像一把剑,只是,隔着一层布,尘寰你是怎么认出来的?嗅觉惊人?剑这玩意有气味吗? “什么剑?” “碧山剑。” 我好悬没喷。“以山为剑,你可别告诉我这剑是用一座山炼制出来的。” 尘寰白了我一眼。“山怎么可能炼制成剑,只是那柄剑是在碧山派祖师爷耗费十年之功炼制而成,是碧山派的宝物,因此叫这个名字,历来只有门派里最出色的弟子才能持有这柄剑。” 我心说,山还真的能炼制成剑,只是那是不属于凡人的能力。不过,是碧山派祖师爷炼制就叫碧山派,这祖师爷起名字真是简单粗暴。 我说:“你对这门派还挺熟的。”居然这么清楚镇派宝物的来历,以及谁人执掌。 尘寰低头吃鸭血粉不再说话。 我疑惑,我问错什么问题了吗? 我琢磨了下,最终推测,自己大概踩了他的痛处。 做为一个曾经是人族的妖人,尘寰身上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做为一个妖修,他对道门的诸多法术都很清楚,这忒不合理。人族的修真门派不仅有敝扫自珍的毛病,更有歧视异类的毛病,只收人族为弟子,像尘寰这种,资质再好也不会有人族修士愿意收他为弟子。 不过,事无绝对,至少尘寰肯定和人族修道之人有过很深的瓜葛,而就他最终放弃了人的身份,选择修炼妖族功法变成了妖人这一结果可以逆推:早些年的经历绝不愉快。 尘寰不说话,我也就不火上浇油了,只是边吃边瞧着那位道人,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这里是雪莹山庄的地盘,你拜访过路都没问题,但记得守规矩。 身上的伤还没好透彻,无法发挥全部的力量,我不肯定自己是否打得过道人。非我暴力喜欢以武力服人,而是那道人身上的煞气之重,啧,双手肯定沾满了血腥,跟这么个家伙讲道理,讲入乡随俗,真能讲得通? 犹豫了许久,我还是决定去打个招呼,免得对方进了鹤城胡来给我添麻烦。 将最后一口米粉吃完,我起身准备去打招呼,但一站起来就被尘寰拉住了。“去哪?” 我指了指道人。“去打个招呼。” 尘寰神色有些复杂的道:“没用的。” 太笃定了吧? 我道:“不试试怎么知道,而且哪怕是先礼后兵也得先打个招呼呀。”最好能有用,这个节骨眼上我真不想再生出别的事来。 尘寰闻言没阻止我,叮嘱了一句:“小心。” 什么情况? 这是不是太笃定我会打招呼失败了? 不是说不认识吗?听这语气,真心不像不认识。 漫步走到道人面前,我露出亲和的笑容打招呼:“道长你好。” 一直闭目养神的道人终于睁开了眼,眼睛还挺好看的,看着就很精神,也很......暴虐,戾气过重。 我心里有点打鼓,尘寰说的可能真的很有道理,这人不好惹。 可不好惹我也得惹啊,谁让我是雪莹山庄现任庄主,占着茅坑不拉屎多不厚道,虽然我从没因为庄主的工作而拿到过什么工资。 道人疑惑的瞧着我。 我自我介绍道:“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 道人怔了下,道:“君长青呢?” “回雷泽去了。”我心口胡诌道,鬼知道君长青去了哪,死了没,但这个消息反正不能散播出去就是了。 “那真是可惜了。”道人说。 我不解,什么意思?遗憾与君长青缘悭一面还是遗憾没能再见君长青一面,怎么觉着,不管是哪一种,这人的语气都显得有些古怪。 没等我琢磨过味来,一柄飞剑便向我袭来,虽然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因着一直都有警惕,因而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向旁边一避躲过了这一剑。但我躲过了,大巴却没躲过。 飞剑的剑气堪比激光,裁纸一样将大巴给裁成了两半,更悲剧的是,大巴正在急速行使中,而这一段属于高速,没人,且这一段高速是修建在山腰上的,旁边就是幽谷。 当我意识到自己躲了这一剑造成的后果时,大巴车已经向道路旁边的幽谷翻了下去。 幽谷不深,也就一百多米,但这一路翻下去,车上的普通人是别想活了。 我简直要气疯了,这牛鼻子是发的什么疯?先不说咱俩根本不认识,就算认识,也有血海深仇,要打架也要挑挑场合好不好?大巴上都是人,能掐架吗?你不怕死,我也死不了,但车上的普通人却会死也怕死呀! “混蛋!”我气得肺都要炸了。 我从芥子戒里取出了一沓符,不好好收拾你一顿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是吧,行,我成全你。 “小狼你救人,我收拾这个混蛋。” “你若是用符,这车就不止是翻车了。”尘寰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身边。“这是我和他之间的恩怨,还是我来解决吧,你救人。” 我挑眉。“不是不认识吗?” “不认识并不代表就没有仇啊,就好比少凰,她压根别人是谁,别人却恨她入骨。” 我默了一瞬。“所以你的仇家也多得你想不起来,更分不清谁是谁?”若是如此,那我着实好奇自己的运气,这得是何等冲天的霉运才能认识这么两个极品奇葩?真真拉的一手好仇恨。 “严格意义上的仇家就眼前这一位。”尘寰以一种很是无奈的语气道。 我瞅了瞅车况,还是道:“事情结束了再听你解释。” 再不救人就真得预约殡仪馆、火葬场一条龙了。 我才转身去救人,身后便有巨大的力量碰撞产生,我回头一瞅,道人与尘寰边打边离开了大巴,在尘寰刻意的引导下一人一妖人这会已经离开好一段距离了,就是走的时候那几下交锋又给大巴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我现在不用担心翻车时普通人无法向我一样固定身形而头破血流了,这车快爆炸了,火葬场完全能省了。 妈哒,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我两只手一起上,一人抓一个往外丢,车门锁着?没关系啊,车子的后半截已经飞了,不愁没出口。虽然这种情况这么个丢法,肯定有后遗症,但时间紧急,摔个脑震荡或骨折总比去找诺诺报道的好吧。 丢了没一会车上便只剩下一个九、十岁的小男孩了,小家伙挺肥的,仗着体重死死的扒着座椅不松手,倒没磕得头破血流,我跑了过去一把抓起他就往车门跑,还有两步距离,车就已经炸了。 靠! 我奋力一丢将小男孩丢了出去,距离不清楚,但应该不会太远,小家伙很有必要减肥。 将人丢出的同时,我身上的鳞片也在往外冒,或者说,我的鳞片本来就没消失过,一直都在,只是因为过于细腻,所以看上去跟人的皮肤没什么两样,自然,只是看上去,摸上去感觉肯定不一样。 真心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情况,没被核弹炸死是好运,但全身都长满鳞片,妈哒,哪怕是最早的那一批君族祖先也没听说谁是我这种情况的,活脱脱的基因变异。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这层鳞片很坚固就是了。 大巴车爆炸,我的耳朵一片耳鸣,当我甩着脑袋清醒过来时错愕的发现自己竟然没血肉模糊,只是身上的衣服都没了,被一层瑰丽的紫色鳞片所取代。 虽然没死,但烟气呛人,只是吸了一口气就咳个不停,我赶紧往外爬,没被爆炸给弄死却被烟气给熏死了,那就真是悲剧了。 爬出正在燃烧的大巴残骸,一抬头就看到了一朵彼岸花,我不由愣了下。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这株红花,但结合如今的情况,怎么都高兴不起来,下意识脱口:“你是来勾我魂的吗?” 127、第六章寻仇·正义 诺诺不是来勾我魂的,但她也不是来闲逛的。 丫在工作,即勾魂。 大巴车上一共十六名乘客,骨折了三个,初步估计脑震荡三个,擦伤,全都有擦伤,挂了四个。一个是被我丢出来的时候运气不好,滚着滚着,脑袋磕石头上,挂了;一个是在车厢里磕得头破血流,脑袋几乎开瓢,尽管我留意了气力,奈何他原本的伤势太重,丢出来的时候与大地一亲密接触,别人是头破血流,他却是嗝屁了;还有一个不是我丢的,是大巴被劈开时,摔了出去,然后被大巴车碾过,反正我如今能看到的就是一张很新鲜的肉饼;最后一个是被我丢出的那个小男孩,虽然被我丢出了大巴没跟我一起承受爆炸,但爆炸时大巴的残骸碎片乱飞,肥崽没我身上堪比金刚石的鳞甲,后脑勺上中了一片,也挂了。 前三个也就罢了,我光顾着扔,都没仔细看,但最后这个肥崽我却是看清了,肥嘟嘟的,很是可爱,而此时此刻,在他之前被我丢出来的母亲正抱着他的尸体嚎啕大哭。 唯一让我不是那么难受的是,因为刚死,灵魂也很普通,浑浑噩噩的,被诺诺牵走的时候这四个人全都是浑浑噩噩的模样,因而就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被诺诺一拽就跟着诺诺走了。否则人鬼大合唱,我就真别想活了。 不过没有人鬼大合唱我也没觉得好受,耳鸣还没过去,本来就嗡嗡的,再混着这人们痛哭的声音就更难受了,脑子仿佛要裂开。 “你怎修了守护道。”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守护又何妨?” “但这条道很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我所知,亘古至今,只我一人修此道。”证道证道,证自己的道,没有可以模仿的对像,真模仿了,也别想走到巅峰了,因为那是别人的道,只有自己的道才是最适合自己的道。 “我只是直觉你会被你的道坑死。” “诅咒我?” “我已是神人,隐约摸到了上神的门槛,我的直觉并非妄言。” “我知,然,这是我的本心选择的,本心所选的道永远都是最适合自己的。” “你为何会选此道?” “我喜欢我的大泽,日后我要创造属于自己的后裔,看它们在大泽繁衍生息,让大泽充满生气,那一定很美。” ..... “为何不跑?” “自然是因为跑不掉呀。” “你都没试过,怎就知跑不掉?” “我若是跑了,靁泽的生灵就得成为你的餐食。” “那又如何?” “不如何。” “那你留下做甚?” “我是这里的守护者呀,谁都可以跑,唯独守护者不能跑,若是连守护者都跑了,它们会失去信心的。” “你不怕死吗?” “虽然知道可能性不大,但我还是想试试看自己能否打败你。” “蜉蝣撼树很可悲。” “你害了我那么多苗裔,若不让你付出点代价,我会觉得自己的道白修了。” 啊啊啊! 我捧着脑袋。 疼!疼!!疼!!! “小心!” 砰! 谁它妈的敲我脑袋? 我一手揉脑袋一手条件反射的反手一爪子,心里忍不住庆幸自己的脑袋不是人的脑袋,不然挨了这一下,不死也得瘫,脑袋可是绝对的要害。正恼怒着,却在扭头看清凶手是谁时愣住了。 枯草地上有块石头,棱角都没了,足可见我刚才挨的那一下有多重。然而这不是让我惊讶的地方,君族的抗打击的能力强着呢,这点打击力度并不算什么。让我惊讶的是草地上鲜血直流的少妇,为毛鲜血直流?君族人的指甲不是美观用的,是捕猎的工具之一。我一爪子下去,硬木都能抓裂,何况是人,活脱脱的九阴白骨爪。 少妇的血肉之躯显然没硬木结实,我之前那一爪抓在她的肚子上,收回来的时候还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因为脑袋太疼,我也没细看是什么,用力一缩爪子,那东西也就断了,我的爪子也收了回来,如今才发现刚才拽断的赫然是肠子。 好想吐,但比起想吐,我更多的是惊讶。 这少妇我不认识,但也不能说完全没印像,她就是方才那个小胖孩的老娘,刚才还在那嚎啕大哭呢。 我不解:“为什么?”我可以肯定,我跟她之间肯定没有深仇大恨。 少妇怨毒的看着我:“妖怪,是你害死了我的儿子。” 妖怪?我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鳞甲,呃,瞎子都看得出我不是人了。 好吧,你无知,分不清非人生物不止妖怪这一品种,我不跟你计较,但—— “我什么时候害死你儿子了?” “妖怪......”少妇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怨毒厌憎的看着我,然后.....没然后了,她死了,肚子被我剖开,肠子还给拽断了,这会才死已经很奇迹了。 我瞄了一圈,发现所有人看着我的眼神都厌憎与恐惧,为什么?我又没害你们。 诺诺拍了拍我的肩膀。“放宽心,人性就是这样的,厌憎恐惧未知之物。” 我说:“可他们还恨我。” “你一看就不是人,而他们受伤与死亡大多是因为被你丢的。” 我冷冷道:“我不丢,他们这会已经死光了,要追究应该是追究那个道人才对。”怎么就找我头上来了?怎么着,我多管闲事还有错了? “道人是人族,而你不是,做为一个正常人,目睹了刚才的一切,他们只会认为是道人在斩妖除魔。” “我是妖魔?”我冷飕飕的道。 彼岸花颌首。“道人是正义之士。” “我去你妈的妖魔,本庄主是神民,无知也不能这么乱给人改种族。” “他们对我们本就无知。” 我冷冷瞧着众人,众人连滚带爬的跑了,我犹豫了下,还是给赵哥打了个电话,简短的说了下发生什么事,最后问:“你能不能找几个会抹去普通人记忆的人来?” “抹除脑子里的记忆会对脑子造成伤害。” “只是一两回不会。” “那是精通的人,不精通的人......” 我觉得脑袋更疼了。“你的意思你找不到擅长这种法术的人?” 赵哥反问:“人族有需要用到这种法术的地方吗?” 我说:“那你就等着明天看我上新闻头版头条吧,反正我无所谓这会在这个崇尚唯物主义的时代造成怎样的恐慌,雪莹山庄的结界很结实,人族再恐慌也不能将我如何,就算结界也不顶用,三千大千世界,大不了我换一界重新开始。” 反正我也不属于人间界,走了只能说明,人间界除了不是我的起点,也不是我的终点。 “你肯定不会上新闻,我会让人跟他们谈谈。” 我对此勉强满意,抬手就要挂电话,却听赵哥道:“你之前说见到一个道人攻击你导致了车祸?” 我及时刹住手指。“对啊,你这口气,难不成认识?” “你先说一下道人什么样,我说不定认识。” “那个道人外表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背上背着一柄剑,小狼说那是碧山剑.....” “碧山剑,是青松子。” 我深呼吸:“.....如果他是特勤处的人,我不介意去特勤处的总部拜访一下。”丢头有凶兽血脉的大蛇亦或是撒个几箱的符纸,不拆了你老巢我就不姓君。 “他不是特勤处的人,确切说,他是正义的人。” 我一脸懵,正义?什么玩意?搞笑吧,虽然不知道正义是什么,但那么个没人性的东西跟正义这么个词沾边,怎么都觉得是反讽。“这是最新的反讽词句?” 电话对面的赵哥显而易见的语塞了。 我瞅向妖艳的彼岸花,以眼神表达了自己询问的意思。 彼岸花无语的解释道:“正义是人族的一个组织。” “听得出来,我比较好奇的是,这个组织是干嘛的。” “诛杀一切非人生物的联盟。” “诛杀,还是一切,这是什么仇什么恨?” “对了,它和特勤处是兄弟。” 我:“.....我不赶时间,请说清楚。” 电话里终于响起了赵哥的声音。“这事得从夏朝时说起,夏朝是如何灭亡的,你总该知道吧?” 我道:“知道啊,造孽太多,仇恨值拉得比天还高,洪荒万族全都给得罪了,自然就灭亡了。话说回来,古往今来我就没见过比人族更能拉仇恨的种族了,哪怕是古神,也没尝试过短时间得罪所有种族,人族却做到了。盘古世界若是也有吉尼斯纪录的话,人族肯定是仇恨值最高记录的创造者。” 赵哥:“......夏朝灭亡后,当时的特勤处也因此产生了内讧。” 我眉角微抽,有种不怎么好的感觉。“内讧原因?” “大部分人认为应该复仇,灭绝所有的非人生物,让它们血债血偿。” “志向很伟大,可据我所知,当年之事,参与的智慧生物可不止一两种,甚至有古神,它们莫不是还想着弑神?”说起来,少凰应该和夏朝灭亡的事有关系。 原因?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大部分人认为,这里的玄鸟指的是燕子,因为燕子是黑色的,但君族的族史告诉我,天命玄鸟的玄鸟是一只黑凤凰,即鸑鷟。 凤凰有五色,赤色与玄色最为罕见,前者全加起来就没超过两个巴掌,后者虽然不清楚具体数量,但古神时代结束后唯一还活跃于人间界的就少凰一只。 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我们,龙肝凤胆或许真的很好吃,但没有活腻了,又想拉整个族群一起下地狱的话,最好别尝试这道美味佳肴,尤其是凤胆,再好吃也别去尝试。龙不一定会灭你全族,少凰却一定会,那一长串在她的剑下成为历史的种族名字就是证据。 特勤处的前前.....n个前的前身想要复仇,志气很可嘉,但我也相信,他们杀了所有参与者也无法杀了最终boss,尤其是这大boss可能不止一个。龙肝凤胆,我可不信就凤凰有出手。 “所以特勤处的先辈认为,应该反省自身,尝试与非人生物和平相处,作恶的非人生物自然该杀,但没作恶的,亦或是人族自己作死的,也不能从人族单方面的立场来处置。” “这不是典型的鸽派与鹰派吗?” “是啊,所以当时的先辈分裂了。” 我无言,鸽派与鹰派不合是很正常的事,但能闹到分裂,这分歧究竟是有多大?以至于谁也容不下谁,最终分道扬镳,亦或是.....两手准备,各干各的,即便有一支被证明是错误的,最后死光了,人族也不至于失去守护的力量。 “正义是分裂出去的那一部分?” “嗯。” “既然如此,那也应该是人族的守护者,在大巴上出手,毫不在意普通人的死活,你确定这还是守护者,恐怖分子也就这样了,不对,就是恐怖分子没这破坏力。”认真比较起来的话,貌似恐怖分子还没这些自诩正义的家伙恐怖。 赵哥语气略尴尬的道:“以前也没这么严重的。” 我一边听电话一边瞅向诺诺,听这种资料最好货比三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或多或少会有所删减,同样的事件,在不同的人嘴里可能完全是两个意思。多套说辞对比,摘掉有悬念的,最终剩下的肯定是真的,虽然不会很多,但有了这个基础,也可以推出大致的情况了。 佛曰: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表示:放屁,我杀你全家,看你能否放下,站着说话不腰疼。 正义某种意义上算是一个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活例子。 “只有你吃人了,你的家人没吃人,那又如何?听说过连坐没有?一人犯罪,连坐全家。” “啥?你只是路过,什么都没做,那谁知道你会不会突然就想做点什么,安全第一,先杀了再说。” “你说你是素食的,不吃肉,没伤过人,那又如何,谁知道你过些日子会不会就想换换口味,杀了再说。” “你.....好吧,我也找不到什么新借口了,反正你该死就是了。” “做为人族却与妖魔来往,罪不可赦,当诛!” “啥,妖魔是你的朋友/恩人/邻居,没伤过人,那是你太单蠢被骗了,坏人的脸上可不会写着坏人两个字,它们吃人的时候你没看到而已。让开,不让?那好,你去死吧。” “啥,这个婴儿是你孩子,是人,怎么可能,它明明流着妖魔的血液,这样的杂种长大了也是祸害,必须杀了。拦我?那你这个为妖魔生下孩子的人族叛徒也去死吧。” ...... 诺诺活了很久,久得她见证了特勤处的先辈是如何分裂的,以及分裂后走向了怎样的方向,干过什么事,在她的讲述下我只觉得毛骨悚然,更悚然的是赵哥居然没反驳,显然,诺诺的客观描述是真的。 “这哪是复仇,简直是满世界拉仇恨,疯狗也没这么疯的。” 诺诺闻言,颌首表示赞同:“所以它们被报复了,在近几千年里,非人生物曾经有组织的报复过几次。封神演义你应看过,虽然里头有很多地方不符合事实,但有一点倒是没说错,商周的王朝更迭背后就是两帮拥有超自然力量的强大存在的对峙与相互屠杀。双方杀死的人越来越多,仇恨也跟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了最后,三皇五帝所建立用于守护人族的利剑已经完全面目全非了,它们忘记了曾经诞生的使命,见到非人生物就杀,更漠视人命,斩妖除魔时,人挡杀人,佛当杀佛。” 我深表佩服,非人生物只是一个统称,天知道这里头究竟有多少族类,而其中的大头是妖族,妖族素来闲散,各行其道,很多妖族族类之间甚至有不少过节,能够让诸多非人生物放弃彼此的过节,携手合作,要么就是大家都要灭亡了,只有携手才能继续延续,要么就是正义太能造孽,与正义的仇恨已经完全压过了非人生物之间的过节,因而一起合作报复共同的敌人。 我问诺诺:“他是为少凰来的?” 若正义要报复的话,少凰这个不知在夏王朝灭亡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分量肯定不轻的家伙绝对是正义的死敌,世世代代,不死不休的那种。 赵哥:“少凰是谁?” 诺诺:“不是。” 我挑眉:“总不至于是为我来的吧?” 128、第六章寻仇·找谁的 我真心不是瞎扯,鹤城地界的非人生物之多,冠盖整个华夏所有的城市。对于疯狗而言,鹤城简直是眼中钉肉中刺,我严重怀疑阿吉曾经说过的,建国初期前任庄主与人族修士之间的冲突其实就是疯狗上门踢馆,然后被前庄主给胖揍了,更可能是被杀了。 按着疯狗的标准,前庄主是该死的杂种,活着都是对空气的污染。而前庄主,我不认为他是圣人。 别人要杀你,该怎么办?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还手,灭了对方。 如地上这具尸体,虽然我无法理解她的憎恨,却理解她的丧子之痛,但我不后悔杀了她,因为她想杀我。若我的头颅与人族的一般脆弱,就她砸我时的气力,我的脑袋早变成萨琪玛了。 将心比心,我觉得君长青也不会对想杀他的人手下留情。 这梁子,真心不小,虽然没杀过正义的人,但连坐之下,我也是有罪的。就算不连坐,雪莹山庄本身的存在就是对正义最大的挑衅,哪怕我什么都没做,他们也会找上门来,毕竟,比起君长青,我绝对是颗软柿子。 不过,也不一定。 结束了与赵哥的电话,保险起见,我一边忍着头疼一边给安安打了个电话。“你与人族有什么过节?” “你问的是哪一段?” 我好悬没吐血,哪一段?合着您老与人族的恩怨还不止一段两段啊?“夏王朝那一段。” “夏王朝灭亡,我也没做什么。” “没做什么是做了什么?” “我看妖族群龙无首,想联合起来反抗人族,却因为内部因素无法整合,便无偿赠送了它们一个王。” “.....你还去当过妖族的王?” “怎么可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未必靠谱,但非我族类不可为我族之王却是每个智慧物种的原则性问题,除非绝种了,否则这种事没得商量。” 都绝种了还商量个毛线?“那你说赠送了它们一个王?” “巫妖大战时我仍旧活跃于人间,顺手救了一只被追杀的金乌。” “你真善良。”我意味不明的说,不过,若是金乌倒是可以理解为何妖族能整合起来,妖族内部的复杂,几千万字都说不清,要么强大到碾压所有妖,要么就是三足金乌,否则就算称王也无法得到整个妖族的认可。 少凰嗤之以鼻:“没碰上肯定不救,但碰上了却不救的话,神尊回来肯定收拾我,我骨头又不痒。” “若只是如此,这段恩怨也不算严重。” “那个时候我正好想收拾人族,神尊将三足金乌送到了我手里,让我放开手去做。我当时特别高兴,还另外做了一些事。” 我忽然不是很想知道少凰具体做了什么了。“神尊怎么会想对付人族?”少凰是因为龙肝凤髓凤胆的事,神尊,人族应该没机会招惹它。 “世界与食物链差不多,生态越丰富,越繁荣,就越稳固,同理,生态越丰富,文明越高级,世界也越强大,进化得也会更好。而那个时候人族一枝独秀,别的物种,不论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都在以惊人的速度消亡,人族对生态的破坏超出了生态的恢复能力。因而因为巫妖大战造成的破坏与因果而向人族倾斜的天道不再倾向人族,跑去了非人那边,而神尊在计算出破坏与恢复的失衡后也与天道的意见一致,人族需要裁人口。只是,不论是天道还是神尊都无法降临人间界,前者有意识无自我,后者太强大,严重超出容纳上限。因而负责此事的是我与三足金乌,若三足金乌是执行者,那我就是推动者,只是我推得力气有点大,人族差点绝种。” 一裁就裁得人族差点绝种,这手笔......那个道人肯定是冲你来的。 我将道人的事与她说了下,让她堤防一下,正义可不是玄仙,玄仙是单枪匹马,正义却不是。 少凰笃定的说:“不是冲我来的。” “你们仇深似海呀。”我提醒。 “我的信息是神尊屏蔽的,哪怕是古神也很难定位我的具体位置,忘了跟你说,玄仙不是第一个不速之客,他只是恰巧来到这里,还有更多的神正在宇宙中游荡寻觅我的踪迹。” 我:“......” “你看,古神都只能算到我在这一界,更具体就只能一寸寸的寻找,正义得怎样神算才能知道我在鹤城?” 我觉得自己的脑袋更疼了。“既然这样,那就是冲我来的了。” 少凰说:“你没那个价值。” “什么意思?” “正义虽然见到非人生物就杀,但大部分时候都是碰上才杀,主动寻找踪迹猎杀虽然也有,但那都是格外强大的非人生物,普通的非人生物,他们觉得不够刺激。不过,这究竟有什么刺激的,两只大蝼蚁掐架不还是蝼蚁掐架吗?” 我也没觉得这有什么刺激的,但少凰的语气我不是很喜欢。“那什么境界才不是蝼蚁掐架?” “这不是境界的问题,蝼蚁掐架也可以有意义,但正义这种不为个体变强也不为生存更不为种族利益,与疯狗一般的死掐,毫无价值,更无意义。” 我说:“少凰,你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啊?” 正常人对于正义的行为第一反应不是神经病就是疯狗,少凰却没这方面的想法,她纯粹从是否对族群有利益这方面去看待,这是上位者的思维逻辑。 因为牵系着族群的命运与未来,因而不能冲动,不能胡来,不然一步走错,整个族群都要倒霉。久而久之,再粗犷的人也会变得政治起来,只因为,没人愿意以亡国之君的身份载入史册。尤其是少凰这种,种族之王,听着很威风,但若是走错了变成亡国之君,啧,人族的皇帝最多被钉上民族的耻辱柱,不是本民族的人族是不会对其有什么感觉的。种族之王却不然,只要种族的血脉没有断绝,所有子孙都将唾弃你(断绝了的话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同的是,有的人不管不顾,推卸责任,亦或耽于安逸;有的人选择承担责任,拉开自己与亡国之君的距离。 少凰,显然是后者。 南明神族有这么个王,也是一大幸事。 我没解释自己的心理活动,个人觉得,少凰不会高兴听别人歌功颂德,我找诺诺打听过,少凰的长姐虽然也是南明神族的王,但名声,怎么说呢,若是古神也凭谥号的话,那么少凰的长姐的谥号必定是“平”字。 原因? 南明神族一共五任王,对于前三任,诺诺怎么也能说一两句,唯独第四任,诺诺却什么都说不上来。这种情况在华夏历史上也不稀奇,一个王朝会有许多皇帝,但人们能够记住的永远都是最耀眼的那几个,不耀眼,甚至平庸黯淡的,自然没人记得。 别的王是不会在意前任如何的,说不定还很高兴前任越平庸,越衬得自己伟光正,但少凰,以我的两颗牙发誓,它对此并不高兴。 心思百转间我将话题拉了回来。“不是冲着你来的,也不是冲我来的,那他袭击我做什么?” “你不是人。” 这与我不是人有什么关系?呃......好吧,我懂了,真是疯狗。 弄清了自己大概是因为什么原因倒的霉,我也哭笑不得的将电话挂上了,若是这样,那可真是喝凉水都能塞牙缝的霉运。 我挂电话的时候诺诺也将鬼魂都收进了无常令里,免得亡魂被日光浴给晒出问题来。 诺诺问:“要帮忙吗?” 我道:“我与小狼能解决,下次解决不了的时候肯定找你帮忙。” 诺诺:“.....” 我等了好一会,当脑子里爆炸一般的记忆碎片终于平静下来后,我的脑袋终于不疼了。 妈哒,这究竟什么传承,太坑了。 要不是传承的起源都已经挂了,且这玩意是刻在血脉里的,除非换个躯体,否则根本摆脱不了,我都想要求退货了。 脑袋一恢复正常,我从芥子戒里掏出了紫玉剑。 死牛鼻子,让你袭击我,我拿你喂剑。 我赶到的时候一人一狼打得正猛,剑光冷冽,爪影纵横,这俩位这会已经跟街头地痞掐架没什么两样了,纯粹是在互相伤害,你砍我一剑,我抓你一爪,看谁先撑不住。 尘寰现在是兽形,没法从它那满是狼毛的脸上看出他在想什么,但死牛鼻子却是一脸的兴奋,仿佛要将雪狼变成雪狼片,至于自身受到的伤害,他完全不在意。 我去,这已经不止是疯狗了吧,你俩是有仇吧。 肯定有仇,否则斩妖除魔也没这么疯的,爱惜生命乃人之本性,但牛鼻子,他完全不在乎自己身上的伤害,若非有仇,那我就真得刷新刷新对正义与特勤处同源的组织的疯狂的认识度了。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哪种,以及若真有仇又是怎么回事,但我还是站尘寰那边。 这个时候,想也知道是帮亲不帮理。 灵力灌注进紫玉剑,断剑的断口处陡然暴涨出三尺有余,仿佛断剑被修复且被特别加长一般,实则不是,这是我新研究出来的用法,威力非常惊人,就是过于耗能,我所有的灵力顶多支持一分钟就得没电。 这种时候用这种招挺危险的,但道人太厉害,而且我也真的很生气,方才在大巴上差点就被他一剑劈成两半了。 虽然手里拿的是剑,但我的剑法,武侠小说里眼花缭乱的剑法真心跟我不沾边,我的剑法学自雷泽界,也就是洪荒流的神民剑法,非常好学,就刺、劈、撩这几招,都是剑的基础用法。我也向少凰请教过,这位主是盘古世界历史上第一位武修者,也是唯一一位以剑证道成神的神。有这么好的前辈在这,不抓住机会岂不是傻了? 结果,相当无语,少凰表示她根本不懂什么剑法。 “最好的剑法就是剑的基础用法,你会用了,自然就登峰造极了。” 对此我很是呵呵,基础剑招谁都会,但证道成神的就您老一个。若成神这么简单,那神的殿堂里怎么会就那么几个席位?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少凰真没诳我,她就是靠着基础剑招修炼成神的。不过这也只有它能做到,它对剑的认知已经超出正常人的认知,剑是什么?是武器,这是第一重回答;第二重回答则是,剑即人;第三重回答,剑即武器。 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 在少凰的认知里,剑即工具,是追求强大的工具,没了剑可以用枪,重点是变强,而这种变强的执念也让她创下了一个记录:丫用七万年的时间将满天神魔都给胖揍了一顿,不少失败者更是被下锅了。 这么个变态,无怪乎会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以武证道的神。 虽然无法复制少凰的成神之路,但她的成神之路也足以说明一个道理:基础很重要。 我的基础很不错,君族的武技继承的洪荒时代的风格,也就是少凰的风格,简单实用,在基础剑技上辅以自身身体参数微调发展出自己的战斗风格便是最好的剑法。 虽然多年没练有点荒了,但当年在雷泽界天天勤学不缀,基础还是在的。 一剑插入战场,以偷袭的方式。 道人估计也没想到我堂堂一庄之主会如此无耻,加之雪狼缠住了他大部分的注意力,以至于我这一剑斩下了他的手掌。 这可真是个大惊喜,我执剑再接再励。 两个打一个很无耻,然而现实却很快告诉我,这一点都不无耻,因为我们两个怼他一个都未必怼得过。 因为我的关系,战斗的节奏被拉得很快,然而就是这样,这道人仍旧砍中了我两剑,若非我身上的鳞甲足够结实,这会就不是皮开肉绽而是大卸八块了。不过道人也没好过,被雪狼掏了一爪子,心脏差点掏出来,被我捅了一剑,刺中的同时我顺手加了一道雷霆,那道伤口的表面仍旧有雷霆在流淌,却始终渗不进去,仿佛里头是绝缘体似的,修为真够高的。 灵力眼见就要见底,我咬了咬牙,犹豫要不要豁出去拼了算了,却见雪狼给了我一个眼神,旋即加大了攻击力度,以伤换伤与道人死扛。顾不上无语尘寰的不要命,我赶紧盯着战局。 道人再次被狼爪抓了一爪,防御出现了薄弱点。 好机会! 我抓紧机会一剑递出,剑光再次暴涨三尺,直逼道人的心脏。 这一剑绝对我是发挥得最好的一剑,超水准发挥,不曾想,道人也不是一般人,被刺中后飞快的后退,以硬挨雪狼一爪子的代价全力摆脱了紫玉剑,旋即消失在了原地。 我好悬没吐血,这是咫尺天涯,而且感觉距离还不近。“这死牛鼻子该不会修炼成仙了吧?” 缩地成寸跑路不是什么难事,但咫尺天涯与缩地成寸却有很大区别,缩地成寸只是将距离给缩短了,而咫尺天涯,可以理解为空间移动,一步跑千里之外也不是难事,只是一般修士没这本事,就算有也移动不了那么远。 皮毛都给染成了红色的雪狼变成了人形,一边变一边说:“他是大乘期修士。” 我说:“你挺了解他的哈。” 尘寰回道:“他是来找我的。” 129、第六章寻仇·魔气 “碧山派这一代收了个好弟子。”尘寰如此说,说的很是认真,他也的确是很认真,碧山派上一代的弟子追杀了他几百年都没将他怎么着,现在这一代却差点就要了他的命。 “人间界现在的环境,就算再天资傲人也不应该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强大的修为吧。”我很疑惑,嗯,年轻,那个道人初步估计三百岁,为啥是初步估计三百岁?因为三百年前是上一代弟子与尘寰交手的时间。 三百年修成大乘期,这根本不合常理。 “传功,他应该接受了宗门长老的传功,因此有了超出年龄的修为。” 我无语:“这样会影响基础的吧。” “不这样,他没法杀我。” 我:“.....我说你们究竟什么仇什么怨,都三百年了还惦记着如何杀了你?” 尘寰轻描淡写的回答:“大约五百年前,我灭了碧山派满门。” 我没惊讶,已经猜到了,只是,我问:“碧山派哪里得罪你了?” “他们杀了我父母。” 我诚挚的说:“这样啊,那怎么那么心软?为什么不把人杀光了?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啊,你看你现在就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尘寰:“.....” 简单收拾了下自己,衣服换掉,血迹也处理掉,我便与尘寰踏上了步行回鹤城的路,值得庆幸的是,剩下的路程没超过一百公里,天黑前应该能回到城里。至于这破破烂烂的战场,我丢了一张火符放了把火,相信没普通人能看出这里发生过什么了,就算有,特勤处也会让他们所有的发现都变成笑谈的,谁让舆论掌控在国家手里呢,而特勤处是可以借用国家机器的能量的。 一路闲谈,我也弄清了尘寰与碧山派是怎么个让人无语的恩怨情仇。 尘寰是个很奇怪的妖人,这是所有人修与妖修对他的印像,妖人不是没见过,但同时精通人族与妖修法术的,就这一个。 我也觉得很不可思异,如今终于有了答案了,他老娘是人修,且是名门弟子,嗯,就是碧山派的弟子。说起来,碧山派曾经的一任主人就是他老娘。 为毛做为碧山派当代最出色的弟子最终却死在了碧山派的手里? 尘寰的存在本身很难说明情况,这家伙如今是妖人,曾经是人,有妖族血统的人。 是的,尘寰的母亲是人族的修士,父亲却是妖族,且是名声不怎么好的妖修。但真要说起来的话,他父亲和玄君是差不多类型的妖,至少在与人族的关系这方面是差不多的,玄君是别人不惹它,它也没兴趣吃人,而尘寰的父亲,食物很多,选择很多,没必要盯着人族不放,但有机会吃一顿的话还是可以打打牙祭的。 这么两个人凑成一对,可想而知会在人族修士中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毫无悬念,被人修天涯海角的追杀,一直隐姓埋名的躲着,还生了个孩子。奈何,最终还是没躲过去。 尘寰老娘的同门利用往日的交情让她放松了警惕,趁其不备时抓了尘寰威胁夫妻俩让他们投鼠忌器,设局引他们入了埋伏,一场血战,最终力竭战死,而尘寰,那些人族原也是要斩草除根的,但有与他爹认识的妖赶到,趁人修不备的时候偷偷将他偷走了,这才逃过一死。再之后,就是这个孩子在妖族长大,修炼妖族的功法,妖族不懂人族的功法,他若不想去找个人族宗派拜师的话就只能学着妖族如何修炼。而他也不可能考虑当间谍,因为他爹临死的时候将内丹塞他嘴里了,这也是妖没赶上救他爹,却赶上了救他的原因,人修在争执是留他一命还是直接杀了亦或是拿去炼丹看能不能炼出点什么来。毕竟,那是一头两千多年的狼妖的内丹。 体内有枚千年妖丹,虽然拿不出来,但要检查出来还是挺容易的,因此尘寰变成了妖人。 修炼得差不多后,尘寰带着一群妖魔攻破了碧山派,碧山派的门人弟子几近死绝,只有侥幸几个因为被掌门提前送走而得以幸存。 这活脱脱的就是少凰父母的翻版,不同的是,神族版本里是南明前前帝君杀了桓寂,而现任帝君又杀了一回,而尘寰的父母却没有背叛伤害对方。 “你母亲的品味挺特别的。”我说。 生而为人,得怎样的品味才能对一头狼产生爱情? 尘寰道:“不到爱上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会爱上什么物种。” 有理,我无言以对。 人与狼看似重口,但考虑一下少凰,这口味就一点都不重了。 终于回到鹤城,虽然还在城乡俱乐部的范围,没正式进入城区,但只一眼我便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谁能告诉我,远方鹤城城区上方萦绕的魔气是怎么个情况? 这哪来的魔啊? 天道,我是怎么得罪了你啊? 前些日子才差点被魔修给弄死,你是生怕我死不了是不是?这会竟然专门给我弄了个魔来。 我很想掉头,从此再也不回来,但脚却如同灌了万钧的铅,死活无法掉头。 记忆碎片里的那只鸟,你说的真的很对,守护道真的会坑死走这条道的修神者。突然明白为何少凰说古往今来就两个神走这条路了,这么坑的道路,哪个正常人会想走? 走此道的神拢共才两个,我真心好奇另一个走这条道且成功证道还没给坑死的是哪位上神,真牛。靁可是将它自个给活活坑死了,而这位,没听少凰说它挂了,应还高坐于神的殿堂中。 我一点都不想修这个道,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我犯不着跟祖先一样吊死在这棵歪脖子树上,然而......记忆碎片经过整理后得出来的信息若是没有问题,我如今走的根本不是仙道,是早已在此界绝迹的神道。 神道渺茫,好吧,确切说是这条道太过危险,一个不慎便万劫不复。加之天地变换,后天兴起的诸族没有太古神族的先天优势,就更难走这条道了,成功率.....太古神族尚且万不存一,何况后世的族群。 神道太危险,也很难走通,后人便另辟蹊径,开创造了仙道,先入仙道,到达仙道的巅峰时,自然打熬得差不多了,再转入神道,成功率会大很多。 这就跟高考差不多,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经过十二年的准备才去考试,成功率自然大,至少比那些不经过十二年学习就去考的人要大。 高考顶多被刷新,失败了还可以再来,神道却不然,失败就是死路一条,灰飞烟灭,亦或是堕入魔道,而神仙堕入魔道,那破坏力就相当于特种兵改行去当恐怖分子,众神大多会第一时间将其清理掉,仍旧是死路一条。 久而久之,神道黯淡,甚至失传,呃,也不能说失传,修神大部分都是靠自己领悟,拜个神人为师,它最多告诉你有什么忌讳,如何走还得靠自己。 老天,你耍我还是耍我?我怎么就莫名其妙的修了神道?而且疑似就是守护道。 我现在只希望自己在此道之上走得还不够深,还有回头的机会,否则,我很有可能如祖先一般被自己给坑死。 不过,我苦着脸瞅着远方被魔气笼罩的鹤城,似乎没到无法回头的程度,我也会坑死自己。 我是以一种极为幽怨的心态与尘寰一起回到山庄的,高岚和安安都在,在刘元出事后高岚就把安安抱这来了,真有个什么事也不至于牵连父母。虽然无语,但还真不能否认,她这么做很明智。 神仙掐架,凡人离得越远越安全。 我将自己丢在沙发里,近百公里的路我并非全部都是走的,三分之二的路程是尘寰背我的,可就算是那三分之一的路程,我脚也快断了,这辈子都没这么走过。哪怕早年在雷泽也没,雷泽虽然没有摩托、车子以及飞机,却有各种会飞的妖兽,哪怕没有妖兽也可以自己学爬云术,需要长途奔波的机会真的不多。 高岚诧异的看了眼疲惫的我与尘寰。“你们这是怎么了?跟跑了马拉松似的。” 我道:“马拉松也没几十公里,跑之前更不会跟人大打了一场。” 说着,我不由摸了摸身上的伤口,现在都还没完全愈合呢。 高岚一怔。“你们遇到那个仙人了?” 我摇头。“是另一个寻仇的,跟安安没关系。” 思及此,我顿觉泪目,都是寻仇的,但寻仇者寻找的对像都不是我,然而每一个我都注定卷入其中。我无法看着尘寰出事而视若无睹,也无法看着安安去死,后者正常死亡也就罢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劫数结束,但被杀掉,且是被神仙杀掉,那我严重怀疑它的神魂能否回到原本的躯体里。 莫名觉得自己的人生堪称一张大大的案,上头摆满了杯具。 喘够了,我从屋子里取了一根参须,拔了两根须子给尘寰。“慢慢吃,边吃边炼化,别一口吞,也别太大口,不然会噎着的。” 说完我自己拿着跟萝卜似的参须生啃了起来,咔擦一口咬掉了一大口参,随便咀嚼了两下便吞下,参须中所蕴含的灵气在腹中被飞快的炼化,利用率挺高,炼化完毕后连渣滓都没剩下。人参我不是没啃过,但利用率如此高的人参,话说,白彧上神你究竟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肉质如此纯净,一点杂质都没有。 啃了半根参须,感觉再啃下去就该虚不受补的爆炸了,我赶紧打住,看了眼尘寰,现在都还没吃完。 将参须放好,我问在一旁啃美人做的糕点的安安。“我入城的时候感觉到了魔气,你不是说只来了个玄仙吗?怎么还有魔啊?”魔是来干嘛的,我几乎想都不想的就能想到,整个鹤城除了这位主,就没谁能引来仙魔这一类存在了。 安安回道:“是只来了一个玄仙啊,只是那是个堕仙。” 我愣住。“堕仙?堕落的仙人?” 安安详加解释了句:“修仙时克服不了心魔,走火入魔以至于入了魔道的仙人。” 莫名的,我很怀疑对方为何好好的修着仙,都好不容易修成玄仙了,却走火入魔.....这跟古代的举人好不容易考上了科举,却赶上作弊事件,所有成绩都作废有什么区别?都是杯具啊,还是超级杯具。 美人好奇的插嘴问了句:“那它的心魔是什么?” “不知道。”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无语道:“那可是你仇家。” “我不认识他。” 想想这家伙的仇家数量,我也真心无语了,捂脸道:“我现在严重怀疑它的心魔压根就是你。” 安安重复道:“我说了,我不认识他。” 我道:“行了,我知道,你仇家多得根本想不起来谁是谁。” 安安默然了一瞬,耐着性子道:“不是想不起来,而是根本不认识。” 我一呆。“什么意思?” “这些日子我仔细扒拉了自己所有的记忆,发现,我与他唯一的交集是上一次北溟的乌龟家添了丁,我去庆贺,曾与他有一面之缘。除此之外,从未见过,便是他堕仙入魔我也是这次再见到才得知的。” 我:“.....既然从未见过,他为何会入魔?并不惜一切代价入人间界只为寻你?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他对你一见钟情,为你堕仙,还跑来人间寻你。”若是如此,我也只能说,少凰上神您老的魅力真是黑洞级的。 安安给了我一对白眼:“是爱还是恨,这点眼力我还是有的,他那眼神,活似我屠了他全族似的。” 想想这家伙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我心说,说不定你还真屠了人全族呢。 尘寰忽的插道:“有没有可能是上神您屠了什么人全族,然后那人的族群里有漏网之鱼?” 安安将嘴里的糕点咽下,仔细的回忆了好一会,终是道:“那也不可能,除了夏王朝时被三足金乌出卖使得神尊在最后关头将我逮了回去没能让当时的人族灭绝,别的屠族工作我都做得很干净,连世界都不存在了,何来幸存者?” 众人:“.....” 我:“合着你屠的族还不少啊,别人怎么惹你了?”下手这么狠,人是杀你配偶还是杀你全家了?估计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它全家貌似就它一个了。 “它们杀我族人了,而我是王。” 我委婉道:“打不过别人被杀,不是很正常吗?”非人世界里弱肉强食,为了这么个原因灭人全族,着实过了。 “除非死的是雏鸟,否则若只是技不如人被杀,要报仇也该是它们的亲人义务,我自是不会理会,。” 我怔愣了下,委婉询问:“龙肝凤髓?” “那是人族的做法,最粗浅也最浪费。” 高岚好奇的问:“那不浪费的做法呢?” 安安阴沉脸道:“羽毛可以炼制法衣,肉是大补,血液、筋骨俱是炼器炼药的好东西,神魂亦是制作器魂的极品材料。” 说到最后对神魂的利用时,小小的婴孩几乎是搓着光秃秃的牙床吐出来的。 咳,还真是百分百利用率,一点都不浪费,无怪乎被屠族。 130、第六章寻仇·悬殊 有个人对你恨之入骨,恨到恨不得啖你的肉,噬你的骨,你还能安睡吗? 自然不能,然而,安安能。 显然,这位主对于被仇恨这种事已经熟悉淡定到麻木了。 可它淡定熟悉到麻木了,我却不能,只要想想有个玄仙级的堕仙在暗中窥伺着雪莹山庄,随时准备出手,我愁得都要掉头发了。奈何之前被核弹炸过,头发全都没了,现在只有一层浅浅的发茬,掉不了。 我纠结了大半夜睡不着,最终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在找虐,我在这辗转难眠真能解决问题吗?不能,相反,这会影响我自己的恢复。意识到这一点后我果断选择性遗忘了此事,躺下好好休息。 休养了数日,玄仙始终没反应,估计是在忙着解析这方天地的法则,以便能够以全力诛杀少凰。这也让我着实好奇,少凰在神族究竟有多凶悍,以至于她都如今这般了,仇家蜂拥而至只会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却在临门的时候小心翼翼的很。至少现在是真的很谨慎,没有再贸贸然来找少凰的麻烦,结果少凰没事,反倒是殃及了无辜。 我去医院看了现在还没出院的刘元,一副三观崩溃要死不活的模样,我诧异不已。“虽然有人找安安报仇是挺棘手的,但你也不至于这么副模样吧?” 刘元嘴唇蠕动了下,没吭声。 我琢磨了下,忽问:“你知道了?” “她记得上辈子的事?” 好吧,真知道了,难怪这么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他为心上人投胎忘了自己,还变成了一个婴孩痛苦不已,好不容易看开了,就想好好的照顾安安,让安安开开心心的渡过这一世的劫,结果.....心上人虽然换了壳,但里子从头到尾就不曾有任何变化,记忆仍旧在,就是不想让他知道而已,这太打击人了。 我安慰道:“你别这样,她也是为你好。” 刘元瞪着我。“为我好?” 我颌首,问了他一个问题:“你觉得一千年有多久?” 刘元一怔。“这是什么鬼问题?” 我坚持的追问:“你就告诉我,你觉得一千年长不长?” “自然是漫长的,一千年的岁月,华夏大地都更迭了多少个王朝,怎可能不漫长。” 我点头表示赞同,旋即道:“但对于少凰而言,一千年一点都不长,她平时随便打个盹都是几千几万年。” 刘元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我继续道:“她肯定没跟你说过她的年纪,我是说神族年纪。她这样的神人,五万岁成年,修成上神后,生命更是永无止尽,只要不被人干掉,她完全能活到世界末日。不,说不定世界末日了她都挂不掉。”若那么容易就挂掉,也太对不起少凰那居高不下的仇恨值了,仇恨值高成那样,没有比蟑螂更变态的生命力与虎狼更凶残的力量可未必活得下来。 “很厉害。”刘元干巴巴的说。 我赞同的点头。“是很厉害,保守估计已经活了千万年了。” 所以,小朋友,美人虽美,却与你相性不合呀。 虽然华夏神话传说中里有很多仙凡之恋人神之恋的传说,但我可以笃定的说,那些传说大多是瞎扯,就算有真的,也必定是以悲剧收尾。仙人与神人的生命何其漫长,而凡人的一辈子才多久?打个盹的时间都比凡人的一生要长,谁会爱上朝生暮死的蜉蝣?真爱上了,妥妥的找虐。也因此,那些仙人与神人是拒绝与凡人相恋的。 比两情相悦却阴阳相隔更悲剧的是,你死了,我却不会死,仍会千年万年的活下去,带着对你的思念。 我曾与少凰谈过仙凡恋人神恋这种话题,做为凡人的一方自然是死后孟婆汤一碗,前尘尽忘,而做为非人的那一方,若是没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与自我排解能力,能够在心上人死后放下这段感情,就只有一个下场——堕入魔道。 少凰的情况,我估摸着比那些寻常显然神人更麻烦,她是南明神族的王,我很好奇,她的族人会同意一个外族,且是一个凡人成为王的配偶吗? 呵呵哒,少凰要真跟她的族人说她要和刘元结为夫妻,我敢拿人头担保,刘元第二天就得灰飞烟灭。 少凰是王,她的子嗣将是下一任王,哪个正常神能接受自己的下一任王有一半是凡人?话说,这种血统的孩子,真能跟南明神族比寿命?别少凰仍旧青春少艾,孩子却已是白发苍苍。 南明神族绝不会接受一个短命鬼当王,必要时,估计不会介意用一些特殊手段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综合上述,少凰千万年来都是单身贵族没关系,反正修为到她这境界,完全能活到世界末日,但她若是想要生孩子,就必须找个同等级的存在。不想找伴也没关系,古神也不是一定要阴阳交合才能孕育子嗣,这样孕育的子嗣,血统更为纯正,就是对母体的伤害也更大。 我将自己的看法与刘元说了说,最后还举了个现实例子。“少凰的前任是她姐,但她姐并非无嗣,是有子嗣的,可她姐死后,她族人所选择的新王是她。” 虽然少凰也不是纯血的凤凰,但她至少是一个完整的神。 桓寂是凶兽,但孕育凶兽的是天地间最古老最强大的那些古神,因此凶兽之血,本身也是神血,就是特性背道而驰了而已。 刘元被我的分析给弄得一愣一愣的。“你确定你说的是神人,我怎么觉得跟凡人差不多?” 我道:“神人与凡人最大的区别本就是力量的差距。” 强大的力量与漫长的生命,足以让人产生巨大的变化,别看人神差距悬殊,实际上不管是什么物种,只要修炼成神,都会产生相同的变化。 再喜欢赏花的人,花开花落看到吐以后也不会再有欣赏的心情了。 我好心道:“我言尽于此,你还是尽早放下吧。” 离开医院回到山庄的时候,尘寰的狼鼻子一下就闻出了我身上的消毒水味。“你怎么去医院了?” “探望一下刘元。”我颇为同情的道:“碰上少凰,他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希望他能放下。” 我说的时候瞧了眼正在与美人下围棋的少凰,婴孩与成年人下围棋,还下得非常精彩,这两位也是够清奇了,若是拍张照,肯定会成为日报的头版头条。 留意到了我的眼神,少凰道:“他放不下的。” 我挑眉。“时间最是无情,情浓能转情淡,注定求而不得,又怎还会苦苦抓着不放折磨自己?” 少凰面无表情的回了我一句:“我是他的执念。” 执念? 这词我能理解,所谓执念即能够放下就不是执念的执着,对于修行者而言,若是有执念,除非是魔修,否则摊上这玩意,八成得悲剧。就算是凡人,好吧,多半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只是—— “你怎么会是他的执念?” “他太蠢。” “说人话。” “与你无关。” 我靠,我好心劝慰别人,你这个根源却这么一副态度是,是不是太欠抽了? 然而,瞅着少凰脸上隐隐约约的阴沉,我果断没骨气的怂了,与我无关就与我无关吧,刘元你自求多福吧。 我是在半夜被少凰给拍醒的,脸都红了。“安安你干嘛?大半夜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半夜三更坐在床头活脱脱恐怖片主角的安安目光冰冷的瞧着我。“那个小玄仙出现了,借你的壳一用。” 我呆了呆,我去,真会挑时间,这大半夜的,简直扰人清梦啊。 “怎么借?”我问。 “放松你所有的防御,我是说灵魂里的防御,你不放开防御,我没法进你的躯体。” “夺舍还讲究这么多?”我纳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少凰所谓的借是强行进入我的躯壳抢夺控制权呢。 “硬抢也不是不行,但你灵魂里的防御禁制太多了,比世界屏障还结实,就算硬抢成功,我也得元气大伤,不划算。” 我呆了下,我可不记得自己有在自己的灵魂里做什么,灵魂是最重要的地方,躯体挂了,大不了再投胎,亦或是夺舍再弄一个就是了,可灵魂出了问题,那是真的要完。因此,除非有绝对的把握,否则没人会在自己的灵魂里动手术,太容易玩脱了。 我的灵魂里有禁制,还不止一个,这信息量也忒大忒恐怖了,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那么多禁制谁他娘的给我动的手术?玩脱了怎么办?我若是灰飞烟灭亦或是生生世世都只能投胎当傻子,谁赔我? “你能看出是谁做的吗?”我深吸了一口气,问安安。 安安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道:“我赶时间。” 喵喵的,怕了你了,回头再问。 “怎么放松防御?” “不抵抗不排斥即可。” “我尽量试试。” 活了这么多年,头回碰着这种事,配合别人夺舍,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更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谁会无聊到作死的配合别人夺舍?夺了不还怎么办?真碰上夺舍,反抗还来不及,配合?根本不可能。 我真心不知道怎么做,只能放松自己,谁知刚放松便感觉一股诡异的力量跑进了我的识海里。 本能的就驱逐了对方,驱逐完了才想起来,安安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默默睁开了眼,粉雕玉琢的婴孩正阴沉的盯着我,嘴角沁着血丝,确切说,我要没眼花的话,她身上的毛孔也在往外渗血,不过量不大,可每个毛孔都在渗,这么一会的功夫,小人儿整个人看上去就是浅红色的。 我呐呐道:“刚才那是你的元神?” “不然呢?” “你的元神给人的感觉也奇怪了吧,我差点以为见着凶兽了。”我心有余悸的道。 哪个正常生灵的灵魂会是那般黑暗,纯粹是黑暗,冰冷、黏稠、恶心.....完全能将所有负面词汇给用进去,若非还能感知一丝到不属于凶兽的炙热与光明,这活脱脱的就是凶兽之魂。 “我的凶兽血统是百分之九十九。” 我抹了把脸,这才想起这位主同玄君是不一样的,玄君是不知道多少代后的混血后裔,而这位主,她根本就是桓寂的亲生骨肉,血缘近得不能再近了。 “那你借我的躯体一用,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吧?”我问。 凶兽最可怕的不是它们强大的破坏力,而是污染力,直视它们的灵魂,亦或是与它们的灵魂亲密接触,妥妥的被污染,疯魔。 说起来九凶兽基本是单身狗,和这一因素有很大关系,同样是交.合,凡人注重的是肉.体的交.合,神人却不然,它们更多的是双修,元神交/合,据说那样比起单纯的肉/体之欢更爽,不过我两种都没试过,也就无从比较。但与凶兽在一起,前者倒也罢了,只要凶兽没有上完床就吃人的打算,自然没有危险,但后者,不管凶兽有没有伤人的意图都会令双修的另一半倒大霉。 安安的神魂,凶兽特质如此明显,跑进我的躯体里,不可能不产生影响,而我的灵魂也还在这个壳子里.....我可不想它与玄仙掐完了,我也彻底的疯了,变成恶鬼一般的存在,毫无理智与情感可言,只剩下毁灭与破坏的欲望,还是欲壑难填的那种。 安安白了我一眼。“我又不是纯血凶兽,且是上神,这点控制力还是有的。” 我闻言不由松了口气,不会有影响就好。“那我们重新来过吧,这回我注意不驱逐你。” 一回生,二回熟。 清楚了怎么回事,我这一次及时控制住了自己的本能,同时跑到了识海一角,离少凰远远的。虽然这家伙说不会有影响,但保险起见,离远点比较稳妥。而离远了,我也看清了少凰的元神是怎么个模样,真漂亮。 黑漆漆的鸟儿,论理应该很不好看,但少凰却不然,它的领域是最纯粹的黑色,却极有光泽,仿佛最深沉的夜,而那流泻而出的长长尾羽更是华美得不可方物。 不愧是天方神鸟。 我完全能理解华夏先民对凤凰图腾的崇拜了,这么漂亮的生物,换了我也想崇拜。 太美了!!! 131、第六章寻仇·玄仙 许是怕我无聊,少凰非常有神性的丢给了我一打资料,全是关于道的,看得我脑仁直抽抽,却仍旧坚持的看了下去。 修神之道,没法重复别的路,但可以适当的借鉴。 比如神尊,少凰说它兼修三千大道,我是不信的,真那样,它就该比盘古更生猛了。我个人更倾向是神尊主修了某一道,然后辅修了三千大道。这就跟大学的主修课和选修课似的,不同的是,别人能修好主修课就已经很不易了,而神尊,它将选修课也修得顶呱呱的。 因此我很坚持的看了下去,哪怕借鉴不了,有个了解,日后碰上修这种道的修神者亦或是神,也不会被打得满头懵,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力量有什么特性,威力如何,好有个防备,免得输得莫名其妙的。 少凰给的资料挺不错的,就是坑了点,全它妈的是道纹。 上神大人,我知道道纹对于你而言是通用文字,但麻烦你也考虑一下别的人是不是也看得懂以及能用这种通用文字好不好? 道纹虽然也算是文字,但一枚道纹所蕴含的信息足够撑爆普通人族和不少智慧物种的大脑,这也是道纹无法兴盛的根本原因,文字属于常用物,而能够撑爆脑子的文字,谁敢拿来当通用文字?是嫌自己命太长还是觉得自己的族群人口太多,想要锐减一下? 道纹单是解析起来就足够要人命了,唯一令人觉得高兴点的是,只要解析成功了,那么再看的话,是不用费什么力气的。可要解析,很容易将脑子给弄出毛病来。比如如今的我,不过解析了两枚道纹,便已隐约觉得自己的脑仁有五成熟了,也不知少凰在外头有没有感觉到,也可能感觉到了但没当回事。 我脑仁的这点温度与凤凰自身的体温相比,跟冰块没什么两样,冷冰冰的。 保险起见,我没再再接再励的解析,而是开始“拓印”,以神识将这些道纹给捞进自己的识海里,以便天长地久慢慢的解析,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硬要吃的话,变成胖子之前肯定先撑死了。 捞完后,我所有的精神力都耗完了,只得在识海里默默休息,同时对着自己在紫府识海里的模样出身,人首龙身,它喵喵的,这里外也差得太悬殊了吧?活脱脱的妖怪啊,虽是异类修炼而成的人形,外形可以化成人形,但本源却永远都是本体形态。因此,妖怪的元神模样与人形是不相干的,神民也会有些许差异,可.....差别至此,我现在都要以为是妖族了。 正思索着,忽然感觉到周围的温度不太对,仿佛置身火海,且是地心岩浆的那种火海。 我靠,少凰你个王八蛋,我借你躯体可没答应让你对我的躯体胡来啊! 分出一丝神识往外探了探,好悬没一口气上不来断了气去找诺诺报道。 这里也不知是哪里,一条街都变成了废墟,大街上全是人,呃,不对,这片废墟里较为的建筑物看着有些眼熟啊,这不是之前去过的医院吗? 我低头瞅了瞅,医院还完好无损,一只外形狰狞的怪兽在医院顶上撑起了一层防护,因此医院才没完全变成废墟。 我道:“少凰你不是答应过我不殃及池鱼吗?” “本王倒是想换个地方打,但那小子不肯走,我能怎么办?”少凰恼怒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无耻之尤。” 我也默了,另一方不肯换地方,而少凰也不可能为了凡人任人宰杀,上神大人与恶魔的距离远远比圣人的距离要近,而且,少凰这会已经很有人性了,至少她在挥剑时尽量避免了殃及无辜,不似那位玄仙,完全肆无忌惮,一心一意只为杀少凰,完全不考虑周围的池鱼。“我说,你们打完,鹤城应该还存在吧?” 这两位的重点攻击对像都是对方,跑到池鱼那边去的不是误伤便是余波,然而就是这样,尚且制造出了一大片废墟,等这两位越打越适应,我完全不敢相信鹤城到时会是什么样。 少凰没回答,但我也不需要她回答我,因为这根本不用回答。 过了好一会,少凰忽然道:“我的本源力量都被封印着,将你的本源力量给我,我速战速决。” 我:“啊?” “本源力量借我,我能保证这座城还能存在。” “怎么借?” “别怪我没提醒你,本源力量若有损耗,恢复起来,至少以百年为单位。” 我一怔。“你说的本源力量你确定我有?”一听这恢复速度,显然这所谓的本源力量的档次不低。 “你有。” “怎么借?” “将它放出来渡入这具躯体里即可。” 怎么放? 脑子里疑惑着,下意识里却已经释放出了一股紫色的灵力,呃,好吧,这应该不是灵力,我从未见过什么灵力所过之处,经脉寸寸粉碎成渣,一时间我真不知该庆幸如今躯体的控制权不在我手里,我感觉到的痛苦有限,不似少凰,大头全被她享受了,然而,只是一部分就让我□□了,真不知她该有多痛苦,然而这家伙的搏杀一点都没被躯体的痛苦影响到。 至少表面上没有,实际上,识海里满是这家伙冷冰冰的声音。 “你是想毁了你现在的躯体吗?一丁点就可以了,不需要这么多。” 我赶紧控制减小灵力输出,少凰也用灵力为周围的生灵加了一层防护罩,以损耗本源力量,但供仍旧大于求,躯体的崩毁还在继续中。 我减,再减,我减减减..... 当力量输出变成比头发丝还细小的程度时,躯体的崩毁仍在继续,唯一没让我绝望的是,它在破坏的同时也在建设,这种程度的输出,经脉粉碎的速度终于与修复的速度持平,我现在不必担心自己被少凰给玩死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囫囵着活下去。 暂时没了生命危险,我这才去看少凰与玄仙的搏杀,少凰用的是剑,没有招式,或者说,她的招式就是道,每一剑劈出,看着都极为慢吞吞,跟蜗牛似的,但实际上,快得不可思异,时间与空间在她面前仿佛不存在。 什么叫比思想更快,这就是! 我不由吞了口口水,大概明白为何众神如此看重这个机会了,虎落平阳尚且如此凶残,若是完全状态的她,又该是何等凶残? 然而,玄仙并未被少凰给轻松斩杀,原因?不是玄仙太强,而是他身上保命的法宝太多。 玄仙每用一件法宝攻击少凰或保命,我都能听到少凰在识海里报出一个名字,名字的后头或为上神,或为神君,或为上仙。 我的注意力都在观摩这两位的对战上了,但也仍忍不住分出了一丝心神,无它,这名字报得也太多了,虽然多为神君与上仙,但也不乏上神,初步估计,超过两位数了。 知道您老仇家多,但这也太多了吧?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些名字属于不同的物种,嗯,物种不同,也就说,这家伙的拉仇恨能力活脱脱的地图炮。 “你报这么多名字做什么?” “自然是记小本本,来日回了神界,本王自当亲自上门去拜访一二,否则怎能对得起他们的慷慨?” 唔,少凰果真凶残,大战的同时还能与人交流,且一心二用了还游刃有余。 不过,上门拜访一二?你是上门去踢馆吧? “我好奇的问一下?上神、上仙与神君都有什么区别?是如何区分的?” “上神言出法随,可重立地火水风创造世界,神君为普通神人,无言出法随之力,但有神力,上仙则是仙的最高境界,更进一步是神。” 我好奇的问:“那神尊是什么境界?” “上神与天同寿,而神尊,大道不灭,它便不会陨落,盘古世界便是毁灭了,它也能创造出第二个盘古世界来,自然,被人干掉了另当别论。” 我大为惊奇:“那么牛掰还能被人干掉?” “盘古父神不就被干掉了?” 我哑口无言,好半晌才找回来声音。“盘古是被群殴死的。” 少凰恨恨道:“所以神尊那个贱人回来的时候最好是囫囵个的,否则麻烦的就该是我了。” 我默哀的瞧着被少凰一剑斩去了一条胳膊的仙人,好惨,不过,都这样了,你咋还不跑啊? “神尊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往外跑啊?”我很不理解,混沌那么危险,人族尚且知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神尊难道不知道自己本身的意义? “盘古世界的资源很丰富,是已知的所有世界中最丰富的,加之混沌边缘众神划分阴阳,不断有新的小世界诞生,而千万小世界里总有一两个世界意志进化为天道,形成一个完善的大千世界,为盘古世界增加了更多的资源。因而盘古世界的上神是已知的世界中最多的。”顿了顿,少凰又补充了一句:“曾经是。” 我问:“为何是曾经?” “无量量劫时死了半数,剩下的又因反对神尊为神族立法而被砍了不少。” 我:“.....现在不是最多的了吗?” “一度不是,现在又是了,毕竟,无量量劫都过去千万年了,沉睡的古神相继复苏,又不断有新神晋升,神族,比洪荒时热闹多了。” “既然有那么多神,神尊为何还要亲自外出?”我还是不解,马仔那么多,还需要亲自动手做什么? “你能说出这话只能说明你对混沌一点都不了解,混沌中的混沌生物除了比较特殊的几种,大多不是什么麻烦,但混沌中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若无足够强大的实力,贸然跑出去溜达,八成回不来。” 我默默抹汗,所以说混沌中就是活脱脱的地狱模式吗? 少凰这时又道:“最重要的还是,神尊遇到颈瓶了。” 我茫然:“啊?它还有颈瓶?” “修道之路无止尽,有颈瓶很稀奇吗?” “不稀奇,所以说,它去混沌中是为了寻找更上一层楼的机缘?” “盘古世界它已经参透得差不多了,卡了几百万年也没松动的痕迹,干脆外出溜达,既可以寻找机缘,又可探索有没有未开发的处女地,一举两得。” 总觉得寻找机缘才是重点,不过,卡了几百万年?跟它一比,我忽然觉得,凡人与妖族的修炼颈瓶真心不算什么了,卡个几百万年,不管是人还是妖都得抓狂。唔,无怪乎神尊明知混沌之中凶险还老是往外跑了。 思及此,我不由一怔,以前就想过神尊让少凰还债真正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让这个家伙回炉再造,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大了。 老皇帝死前还知道立个太子免得国家生乱,神尊到底诞生于盘古世界,不可能对这个世界毫无感情,准备个继承人免得自己有个万一就天下大乱很有必要,也很有可能。自然,神尊若是有我管我死后洪水滔天的气魄与不负责任,那众生也只能自认倒霉的迎接众神回来。 不过,若少凰是神尊为以防万一而准备的后手,那么,少凰这仇恨值恨天高,无数神魔想杀她的情况就不一定是因为这人自身作死了,更有可能涉及到了这些神类生物内部的权力斗争。 老皇帝死了,储君也挂了,那么,至高无上的位置,自当能者居之。 谁是能者? 相信很多神都会回答:自然是本神。 我忍不住伸爪子揉额头,没揉到,爪子太短,除非将脑袋往后挪,否则够不着。 没够着就算了,反正够不够得着我都头疼,地球就是个小地方,诸位大神为何一定要将你们的权利斗争搬到这里来呢?好吧,若只是单纯的政治争斗也就罢了,可你们貌似不止文斗,还有武斗,世界会被你们玩坏的。 我正头疼着,便见玄仙又掉了一条胳膊,我松了口气,都这样了,战斗应该结束了吧。 事实证明,我想太多了。 玄仙的身上忽然长出了十六条胳膊,刀枪剑戟,十六般武器,应有尽有。 我靠! 砍掉你两条胳膊,你竟然长出十六条来,这么能,你咋不上天啊?呃,好吧,现在就在天上。 少凰显然也无语了下。“将躯体让那些家伙这么改,你还真是豁得出去。” 玄仙怨毒的瞪着少凰。“只要能杀掉你这个肆意妄为、毫无人性的混蛋神祇,什么都值得。” 少凰不以为然。“你说我肆意妄为,我认,但毫无人性,我生而非人,何来人性?” 我说,少凰你就别刺激人了,没见对方肺都要气炸了吗? 少凰避过对方的一剑,终于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句:“我能知道咱俩什么仇什么恨吗?我真不记得自己有对你做过什么。” 我委实觉得,那玄仙到现在都还没被气得炸肺,真是个奇迹。 我视你为恨之入骨之敌,不惜一切也要杀了你,然而你根本想不起来我是谁。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而你却不爱我,而是我恨你入骨,而你根本想不起来我哪位。 玄仙的眼珠子都给气红了,活似要脱眶而出! 132、第六章寻仇·神逻辑 玄仙虽然气得肺都要炸了,但或许是为了拖延时间,或许是为了审判、控诉少凰的罪行,玄仙还是开口了。 “你可还记得浮初界?” 少凰一脸的茫然,显然,对这世界没印像。 我愈发同情玄仙了。 玄仙好悬没吐血。“神尊罚你下凡历劫,结果你没历劫,却令那一界天下大乱,生灵涂炭,人族险些绝种,你竟忘了。” 少凰不以为然。“本王哪次历劫是循规蹈矩的历的?天下大乱很正常,不乱才不正常。若非如此,那个死贱人何至于给我灌那么多孟婆汤让我再也不至于因为历劫就失了记忆,在人间由着凶兽天性胡来。话说回来,听你这口气,那一世时,我尚未饮孟婆汤饮到吐?” 我、玄仙:“......” 妈哒,上神您老的丰功伟绩究竟是多么的罄竹难书啊? 哪个神仙历劫能做到经常留下天下大乱的乱摊子?神仙下凡历劫不都是救世吗?怎么到您老这就成了祸世? “所以你生为人族就释放妖皇,令得人族险些灭绝?”玄仙悲愤道。 少凰思索了一瞬。“哦,你说的那一世啊,那可不能怪我,你说你们没本事干掉妖皇也就罢了,杀不死就封印,我们也是如此干的。但封印差劲到隔个几十年就要献祭特殊时辰诞生的童女加固封印,这封印也忒烂了。” “人族并非你。” “的确,你们不是神,能够做到那一步也挺不容易,过往的祭品为了天下为了大义愿意舍身,但很遗憾,本王素来自私自我,只有我负天下人,而无天下人负我。”少凰非常惋惜的道:“说起来,我本来也没想释放妖皇的,奈何我是最合适的祭品,跑路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跑了我还得被追捕一辈子,如过街老鼠一般苟活,我不喜欢那种生活。既然不喜欢,那就从源头解决问题,我是祭品是因为封印需要,那么当封印不存在了,我便不是祭品了。” “所以你就劈了封印。” “废话。” 我忍不住插了句:“封印解除了,妖皇出世,人族会放过你?” 这么一会的功夫少凰一心三用,一边打一边与玄仙唠嗑,更与我唠嗑。 故事背景很简单,就是一个人与妖共存,确切说是你死我活的世界,远古时代,人族大能联手封印了妖族的王,令得妖族群龙无首,人族因而如日出升,妖族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到极致。长达数万年的岁月里,两族为了解除封印与守护封印掐得狗脑子都出来了,但因着人族势大,妖族式微,也就一直没成功。 少凰那时刚毁了一个世界,把神尊气得不轻,神尊决定让她下凡历劫,以凡人的身份渡过一世又一世,直到她知道错了为止。 那是第二世,神尊的本意是让她解决一下该世界人与妖族狗脑子都掐出来的状况,结果.....没有属于神的记忆,却因为灵魂而保留了凶手天性的少凰不乐意当祭品加固封印,利索的将妖族做梦都想破除却始终只能是做梦的封印给劈了。 “当然不会,人族认为我是种族的叛徒,人人得而诛之。” 鉴于这家伙发动神战被天道丢去战场将功赎罪的先例,我随口道:“那你是如何重新得到谅解的?肯定立了很大的功吧?” “怎么可能,为了不让它们冤枉我,我毅然决然的投靠了妖族,帮着妖族对付人族。” 我愣住,这什么逻辑?“为、为什么?” “我不喜欢被冤枉。” “所以?” “为了表示我不是被冤枉的,我自然要如他们的愿将罪名坐实,否则岂非辜负了他们的一腔美意?只有真的投靠了妖族,我才不是被冤枉的。” 这神逻辑,少凰你脑子怎么长的? 就因为表示自己不是被冤枉的,就去当人奸坐实别人栽给自己的罪名? 这厢我无语,外头少凰却是好奇的问玄仙:“虽然想起来了,但我还是不记得你。” “你那一世结束时,我尚未出生,你我缘悭一面。”玄仙恨恨道,若是见到,他早就把少凰碎尸万段,捏碎神魂令其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少凰大为疑惑。“既如此,你为何恨我?” “妖族崛起,两族大战,无数人族宗门被灭门,我的宗门亦在其中,三万零九名弟子,只我一人苟活。”玄仙怨毒的道:“我活着便是为了寻找你这个始作俑者复仇!” 我默,这仇.....真是血仇,但总觉得这逻辑与少凰的神逻辑是一个类型的。 战争时,妖修与人修是主力,双方相互灭门灭族实属正常,被灭门灭族,只能怪自己还不够强大,就算要恨也应该恨凶手,恨战争的源头恨到这地步,挺稀奇的。 少凰不以为然:“切,我还以为是我灭了你满门你来寻我复仇,竟是因此,那你可真是无聊得紧。” 我忍不住道:“少凰你就别刺激他了。”再刺激就不是炸肺,而是脑溢血了。 少凰继续道:“小子,你可知那个世界的烂摊子最后是谁收拾的,又是如何收拾的?” 玄仙疑惑的看着少凰,我也好奇的问:“莫非你又被神尊丢回去了?” “没有,我被神尊罚为草木虫鱼千世,哪有时间回去收拾烂摊子?” “那是?” “当草天天被人踩;当树木好不容易修到快化形时被人族给伐了;当虫子,被禽鸟给吃了;当鱼,碰上喜欢吃鱼脍的老饕;更有一世,我成了一块石头,风吹雨打足足一万年,终于在那个灵气稀薄的世界里修出灵智,却在第二天就被石匠捡回去给小徒弟练手,被砸得粉碎。足足千世,回回都是如此,滋味非常难忘,难忘得我回到神界后第一件事就盖了神尊麻袋,将它敲晕后投入了六道轮回,亲自为它写了十份精彩绝伦的命格。” 我:“......把你得罪得这么惨,神尊竟然没提防你?”我要是这么狠狠的得罪了一个人,肯定保持至少一万光年的安全距离。 “它素来都不防备我。” 信错人的代价,真真儿的惨烈啊。 我可不信少凰亲自操笔写的命格会是什么好命格,只怕比起她自身千世草木虫鱼的经历更悲剧。 “神尊回来后没对你做什么?”我好奇的问。 “哦,它回神界的时候我已下凡还债。” 就你这暴君范都会自觉跑路,你究竟是写了怎样精彩绝伦的十份命格啊? 识海里与我聊着,外头少凰也在与玄仙聊着。“那个烂摊子是神尊收拾的,那个世界过去了一万年后,人与妖都濒临绝种,神尊彼时历劫下凡,恰好有一世是在那一界,在你们所有人都被仇恨塞满了脑子,压根留意不到两族危机时,它却注意到了。耗费千载岁月于乱世中,建立起一方人与妖和睦共处的乐土,所有既定规则在那里被打破,无数厌倦了战争的妖与凡人纷纷前往寻求庇护,构成了第三方势力,而在她逝去的千年后,乐土的一位半妖横扫人妖两族,终结了一度令得两族几近绝种的种族之战。” 少凰对玄仙鄙夷道:“你既然能够修炼成仙,足可见资质不错,可你看到了我,自此恨上了我,为此堕仙,却从不曾回头去瞧一眼你来的那个地方。域外天魔怎么就没找上你,不然倒也能省了我这一遭的麻烦。” 少凰的话很有道理,但......哪个正常人能有如此清奇的逻辑?在两个种族连狗脑子都给打出来的时候,就算有人留意到了种族危机,鉴于全民的意志,也不敢说,就算胆大包天敢说,他们自身能否放下仇恨都是个问题。 问世间什么东西最令人癫狂,非仇恨莫可。 少凰与神尊,本质上没有什么仇恨感觉,因而能够看到危机。 加之,我若没猜错,神尊怕是与少凰差不多,对于种族之间的事情,这两位的思维都不是从个人感情角度去思考问题。 就像正义的事,我对正义的第一反应是疯狗,而少凰,它第一反应是觉得正义无聊,因为正义的行为不能为种族带来任何利益。 弄清了怎么回事,少凰也不再一心两用,开始一心一意的对付玄仙,而当她认真起来.....玄仙就绝望了。 比起被世界一直压制,连动一下都要花费更多力气的玄仙,少凰,丫完全不受影响,不仅不受影响,随着她认真起来我与玄仙才发现一个问题,这家伙竟然能借这一方天地的法则力量为自己所用,这已经超出了解析的范畴,这是掌控。我隐约有种感觉,若非躯体强度不给力,不能发挥全部的实力,少凰只怕早已彻底控制这一方天地,让这一方天地所有的力量为她所用,甚至,随心所欲的修改世界的基础......话说,我为毛会觉得这家伙与神尊是差不多层次? 看看这家伙有多凶残吧。 第一剑,玄仙一半的胳膊给斩掉了。 第二剑,玄仙的另一半胳膊也没了。 第三剑,玄仙都战略性跑路了,但还是被腰斩了,内脏哗啦啦的往下掉,呕......想吐,但没有身体,吐不出来,眼前一黑,就此失去了知觉。 最后,少凰伸手一抓,玄仙在躯体被斩杀的那一刻就跑路的元神被抓到了手里,想了想,张口吞了下去。 最后的事情是别人告诉我,我没看到。 原因? 妈哒,这家伙拿我的脆皮躯体进行神仙层次的战斗,无异于拿土炮发射洲际导弹,我最后还没死就已经是个奇迹了,完好无损就别指望了。 一睁眼就是一片雪白之色,我去,这是进太平间了? 少凰你个坑货,用完后哪怕治不好也应该将我送到医院或雪莹山庄,你把我送太平间做什么 耳边传来开门的声音,我扭头望去,是小姑姑,见此,我不由松了口气,小姑姑眉心生命线又亮又长,少说还能再活三四十年,既如此,这里就不会是死人呆的地方了。 最重要的是,我也看清了这个白色的房间的情况,这分明是医院,只是待遇不错,估摸着是为vip准备的单间,因此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想说话,但喉咙里的肌肉仿佛不受控制,或者说,控制着的感觉很生涩,一时竟发不出声音来,我去,本庄主这不会是换了个壳吧?也不对,若是换了个壳,小姑姑也不会在这了,应该是躺太久了,都有点不适应了。 见我醒了,小姑姑顿时激动了。“小落你可算醒了,我都要以为你醒不过来了。” 能别这么咒我吗? 我不就是虚弱昏迷了一段时间吗? 我努力着吐出了一个字。“饿。” 天知道我这是躺了多久,虽然手臂上挂着生理盐水,但这玩意显然无法阻止人的肠胃向大脑投递饥饿感,我现在感觉自己能吃掉几十头大象。 小姑姑显然准备着我随时都可能醒来,我一说饿,她就拿出了一堆新鲜的水果。 好吧,水果也是吃的,先凑合着吧,凑合了没两下,出去了一趟的小姑姑便带回来一大袋饭盒,一共五个饭盒,有鱼有肉有鸡汤,更有新鲜的蔬菜,最后是一盒满满的米饭。 我惊讶道:“医院的伙食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进医院也不是头回了,不是我说,医院的大锅饭跟猪食似的,吃过一回就不会想吃第二回,但这一顿,若医院的伙食是这样,那人人都想住院了。 吃了一口土豆烧猪肉,味道不错,好熟悉,我去,这不就是小姑姑的手艺吗? “你昏迷这半年,我每天都有给你做饭,想着你醒来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吃到东西。”小姑姑很是感慨。“可你.....能够醒来就好。” 我好悬没让一口米饭给噎住,半年?“我昏迷了半年?” 小姑姑怒道:“对啊,半年,我都要以为你醒不过来了,我说你助人为乐是好事,可也得掂量一下轻重,量力而为......” 小姑姑怨念极深的巴拉巴拉了半个小时,所有饭菜我都吃完了她都还没完,不过听她叨叨,我也大概知道自己昏迷后的大致情况了。 大概是不确定我什么时候醒,高岚跟小姑姑胡诌我看到有人抢劫,冲上去打击犯罪,然后.....没想到对方还有同伙,脑袋被敲了一下,成了植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来。 小姑姑坚持将我送到了医院,已经住了半年,半年如一日的照顾我,都快放弃,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醒来的时候我可算是醒来了。不过也因为医院里人来人往,而山庄里的那一帮子,除了美人,全都不是人,不是还不能化形就是有伤在身,在人群里呆久了,不小心露了尾巴就惨了,因此一直都没来看我,至少小姑姑没跟他们碰到过。反倒是高岚,这半年天天来报道,但我觉得,探望我还是其次,重点应该是我若是没醒,饭菜隔了夜,味道也不好了,确定我这一天醒不了后,小姑姑会把给我准备的所有饭菜热一热,给高岚当宵夜加餐。话说,这么个加餐法,高岚你也不怕吃成猪啊? 除此之外小姑姑还附赠了一个消息,小姑丈觉得本地的贼实在是太嚣张了,都动到警务人员家属身上去了,因此这半年加大了抓贼的力度,不少抢包贼、飞车贼都倒了霉。 一边吃一边听,终于吃饱喝足,胃里的饥饿感没了,我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小姑姑冷不丁的问:“你真的是被抢包贼给打伤的?” 我坦诚道:“不是,是被一个人修和一只鸟给弄的。” 小姑姑无语的看着我。“所以你这两年究竟是在做什么?” 我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坦诚,将雪莹山庄的存在和我莫名其妙继承了这笔遗产顺带这座山庄的责任一股脑说了出来,顺口提了句山庄里的都不是人,自然,她女儿是个变态上神这种事很明智的捂在了肚子里。 女儿的里子不是人也就算了,还是个心性变态的太古神人,妥妥的一万点暴击。 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小姑姑也无语了,忍不住问:“不能不做吗?” 我道:“我也不想做,但我要是甩手不干,鹤城的人口失踪事件肯定大幅度增加。还有半年前的事情,也不会再只是特例。” 神啊仙啊什么的,我是没办法,但普通的妖我还是能约束一二的,不然让它们和人修胡来,比如妖族,比如正义,这双方要是在鹤城掐群架,啧,鹤城肯定变废墟。 小姑姑也无语了。 “对了,安安呢,怎么没看见她?”我问,对于这个身体孱弱的孩子,小姑姑可是放在心尖尖上的,大部分时候都是亲自带,就算暂时让别人帮忙带一下也一定是托付给特别信任的人,否则人再熟也不肯给,但好一会了我都没等到那个混蛋出来让我弄明白怎么回事。 “今天周末,高岚放假,带她在下面玩呢。” 是大孩子带小孩子玩还是小孩子奴役大孩子?我很是狐疑。 133、第六章寻仇·少凰 “你是一个真正的王。” 她是一个真正的王吗? 自己是一个怎样的王? 问敌人,得到的回答必然:那是一个魔鬼,一个恶贯满盈的暴君。 问族人,得到的回答则会是:那是一个相当任性的王。 嗯,任性,相当任性,哪个王继位后第一件事不是筹备登基典礼而是迫不及待的发动战争?都没考虑一下双方实力的悬殊,胜负的几率?少凰做到了。 不就是先王被杀了吗? 这算什么? 瑶光帝姬年少时,南明神族被屠,濒临绝种,骄傲的帝姬做为硕果仅存的直系王族登上了王位,不还是选择跪在仇人身前称臣?隐忍蛰伏数万载,虽然还没来得及报复,便莫名其妙的挂了,明面上时如此。 换了她长姐,虽然先王留下的两枚蛋是因为内部的权利争斗而被窃走的,但不论是老大还是少凰都很清楚,这里头猫腻多着呢。南明神族的纯血族人拢共才多少只?就算是权利争斗,孟凰在登基之日大开杀戒,也没向自己的同族举起屠刀,真屠了的话,哪怕只是屠几只,神口也得锐减。 同样的道理,这对流着凶兽血液的姐妹都懂,何况那些脑子正常的族人。古神本就繁衍困难,南明神族在它们之前,已经千年没有新的蛋出生了,每一枚凤凰蛋的降生都是值得举族庆贺的盛事,除非想绝种,否则再权欲熏心的鸟也不会对同族举起屠刀。充其量就是希望它们俩消失一段时间,待谋逆者坐稳了王位,自然会将她们接回来。 奈何,开头如了谋逆者所愿,后续却完全放飞了。 孟凰不明白吗? 所有人都认为它不明白,毕竟,那时它还是个懵懂稚子。 少凰就想呵呵,世人多得健忘,居然会相信那只黑心鸟是个真正的懵懂稚子,懵懂稚子能在登基之日谋划一场死亡过万的屠杀?屠杀开始时,所有神都没想到,愣愣的看着它一举清理了所有麻烦,看着南明迎来一位新的王。 不是不懂,而是不能懂,哪怕懂了也得不懂。 顺心意,少凰着实好奇,如此复杂的政治环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你丫居然还能修此道修到精深,以此证道成神,怎么做到的? 顺心意,顾名思义,所言所行皆需绝对顺从本心,一旦悖逆本心,道心就得出问题。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何等神奇的本心? 千万年后,盘古世界的不少大千世界发展出物欲横流的文明,她学到了一个词,觉得很是衬自家长姐:精神分裂。 不是精神分裂,怎能背道而驰的事情做得毫无心理芥蒂,道心不仅没受到影响,反而愈发坚固? 可,精神分裂又如何?证道成神又如何?还不是被杀了? 给天族的太子戴了绿帽子,与妖君私通诞下一子? 这算什么事?不过借口罢了。 成婚即失和,天族太子广纳姬妾,左拥右抱好不快活,长姐与妖君私通又怎么了?她只找了一个,认真算起来,天族太子头上也就孤零零的一根草,而长姐的头上却是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 少凰很是遗憾,早知今日,自己怎么就没趁长姐活着的时候塞她百八十个男宠呢,至少要让天族太子头上的草同样形成辽阔的草原啊,如今这样一根草与大草原的鲜明对比,真是太不公平了。 不过,没关系,天族太子不会再往你头上种草了,他很快就会去陪你。 虽然,他只是天族想用来杀你的借口,但不管他是否自愿当的这个借口,既然当了,那就得付出代价,就拿头颅做为代价吧。 最后,长姐,你是对的。 王位不好坐。 我终于还是相信了你,不管我怎么抢,你都不给我王位,不是因为你恋栈权位,而是你爱我,不愿我早早的受这个罪,也因为我还不够成熟。 但我终究明白得太迟,迟钝如我,真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神。 怎么就不明白,若非真的深爱着我,以任何一个君王多疑猜忌的天性,早不知将我这个多次以下犯上,意图弑君夺位的乱臣贼子给灭了多少回,然而,你从未对我动过杀念。 不过,你且放心,千万里南荒,我一定会守住,我会做一个称职的、合格的王,但,请允许我任性这最后一次,就这一次,我想为你复仇,我不想忍,不想蛰伏。请别担心,你留下的筹码那么多,我若是输了,岂不是太对不起你这八万年的“言传身教”? 岁月的长河缓缓流逝,流得她自己都记不清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触犯了神律乱用言出法随而被神尊投入凡世历劫的她被一个混血神民问了一个问题。 “巫妖大战后,巫人避世,妖族离散,为何南明的因果比巫妖两族更重,却一点影响都没有?” “战争结束后,就战犯在战争时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却并非每个战犯都会受到惩罚。” “南明神族不是赢了吗?成王败寇。” “天道不站王那边也不站寇那边,它两边都审判。” “可这和战后清算有什么关系?” “你说的词很一针见血,战后清算,所谓正义的审判,不过是成王败寇后的发泄,是胜者为平息战争时受到巨大创伤的百姓的民愤而进行的一种宣泄。重点是让民众的仇恨得到宣泄,因此会被送上绞刑架都是小喽啰,大人物是可以用利益换取法官睁只眼闭只眼的。”她赞赏道。 “天道不是没自我吗?” “电脑也没自我,不还是会被病毒给攻破?” “所以你做了什么?” “有因必有果,这是大道法则,没人改得了,但我可以钻漏子。” “比如?” “当战争发起国的大boss承担了所有罪责与因果,还有几个人能厚颜继续要求小喽啰也上绞刑架?” “也就是说,你以自己一神之身换取了族群的平安?” “对啊。” “你不怕死吗?” “怕,但我的本心让我去这样做,怕也没用。”凶兽的天性与本心,只能选一个,没有中间选项,她不想当凶兽,便只能服从本心。 所以,真的是最后一次任性,任性完了天道也该将她这个无量量劫的发起者给灭了,如何有机会继续任性? “那为何,浮初界的情况与南明神族当年的情况差不多,你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 “不一样。” “不懂。” “你可知神战后我是如何活下来的?” “不是盘古世界之外的混沌魔神们入侵,因你是众神中最能打的,天道因而将你丢去战场将功赎罪吗?” “早不入侵,晚不入侵,偏偏在那个时候入侵,你不觉得,很巧吗?” 小庄主默然须臾,吞了口口水。“是你.....” “不是我。”天道改主意的时候她也纳闷着呢。 “那是?” “是我的族人。” 依稀记得,那一年,一只华美的火凤凰寻到流落在外,不知自身身世,食人、食仙、食神魔的神孽,将被众神追杀的神孽带回了南明。 “你看这千万里山河,可美?” 瞅着那绵延群山最中央那座永远岩浆沸腾的火山,神孽说:“甚美。” “那么,爱上这里。” “因为它美,我就得爱上它,这洪荒美丽的多了去,我该多么博爱才能都爱上?”神孽觉得荒缪。 “若你有那么一颗博爱之心,不论是我还是母亲都会很欣慰。”可惜那是白日做梦,这祸害不祸祸众生就不错了。 “说鸟听得懂的话。” “因为这里是你的家。” 那一年,混沌神魔入侵,她因为有了利用价值而逃过一死。 无量量劫自此演化到最血腥与激烈的程度,神陨如雨,无数物种灭亡,南明神族亦因为活跃在最危险也最激烈,堪称绞肉机的几处战场,折损大量族人,元气大伤。若非大战结束后神尊订立神律约束众神,而她武力惊人,众神被她给杀怕了,南明神族说不得就成为洪荒已灭绝或濒危物种名单上的一员。 这里是你的家。 所以我的本心会让我为了这个家去死。 所以我的族人会为我去死。 真是好笑啊,任性自私自我如我,竟也会有一日被人说是一个真正的王。 小庄主,你错了,我从来都不是称职合格的王。 134、第七章吾王·禽鸟钟情 每种生物都有其天性,你知道禽鸟的天性是什么吗——庄主 安安就在医院,见起来相当容易,与小姑姑说我想吃在鹤城另一头的白梅街的肉包子当午餐,又可怜兮兮的哀求了一番,睡了半年,一直都没吃到牛叔的肉包,真的很想。 看得出来,小姑姑很想抽我一顿。 怎么看出来的?她眼睛里就差写上“你皮痒痒了吧”六字。 我忙道:“我可是病人。”你不能虐待病人,尤其是病人还是你侄女。 小姑姑还是去买肉包了,她一走,高岚和安安也很快就知道我醒来的事了,我躺床上啃水果啃到第六个的时候,这两位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瞧着半年过去明显横向丰腴发展了不少的安安,我默,日子过得挺滋润哈。瞧着就肉嘟嘟的,还粉嫩粉嫩的,让人瞧了便忍不住想伸爪捏一把。我也不例外,但想想这粉嫩嫩的婴孩之躯下是什么,我就没什么冲动都没了。 “我睡了半年。”我说。 “嗯。”安安点头。 “你没跟我说我会长眠。” “这不是很正常的吗?你这个躯体,太脆了,没有崩毁已是不易。” 我好悬没呕血,却无可辩驳,神民虽非人族,但在广义上,仍属于“凡人”范畴,躯体和神人的自然不能比。 安安继续到:“而且,你动用了本源力量,原本应该长眠几十年的。” 长眠几十年?那我醒来的时候鹤城都该面目全非了,呃,也有可能不存在了,被人与非人的战争给殃及,变成了废墟。小姑姑,她要么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要么已经化为黄土。 好吧,我大概有点理解王质回到家时的感受了,不过我比他幸运,是差一点,而非已经。 “本源力量很难恢复吗?” “显而易见。” “那我怎么这么快就恢复了?”我奇道。 安安随口道:“哦,我把那个玄仙给吃了。” 我一怔。“吃了?” 安安评价道:“连皮带骨肉带灵魂,味道不错。” 上神真真是吃嘛嘛香,百无禁忌,牙口胃口都杠杠的。正腹诽着,忽然察觉到高岚的神色有些怪异,我略有些纳闷,问:“高岚你怎么了?” 高岚犹豫了下,还是道:“没什么,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什么意思?什么叫还是不知道比较好?既然不知道比较好,你就不应该让我有感觉,如今这样让我察觉到了,却不肯说,这不是让我心痒难耐却无法抓痒,折磨我妈? 我看向安安。“她什么意思?” “我进食时用的是你的躯体,因而摄食所得的力量分了你一部分,你才能短短半年就醒过来。” 我木然道:“.....麻烦再说一遍。” 安安从善如流道:“我分了一部分收获给你。” “前面那句。” “我进食时用的你的躯体。” 我捋了捋思绪与逻辑。“这意思就是说,你吃人的时候用的是我的嘴巴和肠胃。” 安安颔首。 我一把拔掉了手背上的针直奔洗手间,胃里翻江倒海的闹腾着,将之前吃下的所有水果与饭菜都给吐了出来。 安安很是无语的声音自外头传来。“且不说我吃玩后就立刻百分百的消化吸收了,一点残渣都没剩,便是有,你觉得半年过去,你还能吐出来什么?” 妈哒,您老人家吃人吃同类都快吃出一部美食大全来了,可我不是您老人家啊,对于吃人,我真心有心理障碍。再怎么非人,我也得承认一个事,自己的身体里有一半的人族血统。 吐得快虚脱,确定自己肯定吐不出来了,我的心理障碍终于向生理妥协,再吐下去就真得虚脱了。 努力转移注意力,我与安安聊了起来,我比较好奇,为什么同样是需要牺牲自我的选择,这个家伙却能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来。然而,当真的听了她的回答,我默了。 浮初界的人族,没法说他们做得是否正确,因为这种事,答案永远都没法统一。但在大部分人的三观里,牺牲一个人拯救千万人,很划算,但终究只是大部分,不是全部。 比如我,换了我,我肯定不会配合。 我去,我活得好好的,居然让我为了个封印去当祭品,想得美。 雷泽的封印千万年,我们可从未想过用人民去加固它,一直都是缝缝补补的加固,以便延续得更久,同时不断转移族人。嗯,转移族人,没人认为封印能永远,因此雷泽里留下的族人只要足够保护封印就行了,至于多出来的族人,君族不止雷泽界一处聚集地,洪荒破碎,雷泽界只是洪荒雷泽的一部分碎片,主体仍在,大部分族人都在那里继续繁衍生息,多出来的族人也会送到那里去。 我们也未必愿意去死,只是要维护封印,就必须有人留下来,而当封印无法持续的时候,留下的人必死无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若是在封印解除后,还能有生路,没人愿意死。 说起来,君族是无奈也是因为与凶兽这一族类的血仇,以及与众神心知肚明的交易。 君族的天赋是最适合看守凶兽的,不会被凶兽所迷惑,就算被迷惑,一亿伏特的雷霆下去,什么邪祟力量都被轰干净。 而那个时候,洪荒大地不是一般二般的乱,君族因为历史上的诸多浩劫元气大伤,不复大洪荒时代的强盛,在目睹了一个又一个智慧物种消亡后,没人敢说,君族不会灭绝。 成为凶兽封印的守卫者,虽然风险很大,但回报也丰厚啊。 我们都这么付出了,高高在上的众神啊,若有一日君族濒临灭绝,你们总不能熟视无睹吧? 没错,这就是一份保险单。 虽然同样是死,但封印解开后与凶兽奋战而死和成为祭品而死,绝对不是一种意义上的事。 前者是勇者,后者是毫无价值与意义的牺牲品。 当要求别人成为祭品变成一种理所当然的现像,这个族群还能有多少血气? 君族也曾有过屈辱的历史,匍匐于异族的脚下,但那是为了蛰伏,恢复力量后第一件事肯定是将奴役压迫自己的物种给灭了。 我们从不会因为退让了就一退再退,退到没路再退的时候才会奋战,退个几步就差不多了,休养生息,缓过气来接着干才是硬道理。 雷泽界的那个封印,别看我们一直都往外送人就以为我们什么都没干了,千万年的岁月里,我们将搜罗到的所有破坏力强大的阵法、法宝、咒术全都布置得妥妥的,密集度之恐怖,估计将雷泽界毁灭个百八十回都不是问题了,哪怕最后还是干不过,也一定让凶兽吃不了兜着走。 浮初界的人族,它们只想着封印能永远,因此一直用祭品加固封印,说白了就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心态。 再反观南明神族的作为,我不是支持它们那引外敌入侵转移注意力的行为,而是,我相信,不管是谁,处在少凰那个位置上,一定会感动得鼻涕眼泪一起掉。 呃,自然,不包括少凰。 “你的族人为你那般付出是在之后的事吧,你一力承担因果是在那之前吧?”我奇道。 少凰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道:“南明不死火山是我的家。” 她没有感动,因为在反应过来后她第一反应就三个字:应该的。 虽然很感动,但我还是忍不住感慨:“虽然如此,但你的族人摊上你这么个王,也挺有意思的。” 安安瞅着我,挑眉:“你什么意思?” “你姐给人戴了绿帽子被杀,你为此发动战争.....话说,这种事,你根本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如此,发动了战争,能有多少盟友?” “谁告诉你我没站在道德制高点上?” 我不解:“你莫不是想说你姐是有理的。” “当然,长姐只在天族太子的头上种了一根草,而天族太子在长姐的头上种了一片草原,自然是我们占理。要知道龙性本淫,有个后宫在龙族是很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南明神族虽是神,可我们的本质,是禽鸟。”少凰很是感慨的道。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什么意思?“禽鸟又怎么了?” “你们可曾听说过禽鸟钟情吗?”少凰问我与高岚。 高岚脱口问:“是有人对禽鸟一见钟情吗?” 少凰:“.....” 我:“高岚你少打架闹事,多读几本书不会死的。” 高岚反问我:“你知道?” 我轻缓而感情饱满的颂道:“天津弋人得一鸿其雄者随至其家,哀鸣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则鸿已至,飞号从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将并抓之。见其伸颈俯仰,吐出黄金半锭。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将以赎妇也。”遂释雌。两鸿徘徊,若有悲喜,遂双飞而去。弋人称金,得二两六钱强。噫!禽鸟何知,而钟情若此!悲莫悲于生别离,物亦然耶?” 我自觉念得挺有感情的,奈何听的人不是知己。 “说人话。” 我好悬没噎着,只得翻译道:“天津有个以猎鸟为职业的人某一日猎到了一只雌雁,回家时,雄雁一直尾随着他,哀鸣翱翔,暮色四合才离去。第二天早上,弋人刚打算出门,就发现雄雁已经在门口等着自己了,便叫便跟着他,最后都跑他脚边来了。” 高岚忍不住插嘴道:“那只雄雁脑子坏掉了吧,做为一只鸟居然自己送到捕鸟人的手里去。” 我:“听完再发表评论可以吗?” 高岚只得闭嘴,故事继续—— “其实你说的挺人性的,看到鸟跑到自己脚边,弋人就想着抓了凑一对卖个好价钱。雄雁却突然吐出了一块黄金,弋人这才明白它什么意思,它是来赎自己的妻子的。弋人还不算没人性,捕鸟是为了赚钱糊口,雄雁都拿了钱来赎鸟,他也就将雌雁给放了,没有即拿了钱却同时抓了雄雁再赚一笔。不过,他要真那么做了,八成会死的很惨,都懂得拿黄金来赎鸟了,这鸟显然成精了,就算修为薄弱,还斗不过人,但结下私仇后一直跟你耗着,耗到自己有能力对付人的时候再复仇并不稀奇。哪怕当事人已经化为黄土,这些认血缘的妖怪十之八.九会找上仇人的后代来个祖债子孙偿。而放了两只鸿雁后,两鸿在天上缠绵徘徊了很久,悲喜交加,而后才一起飞走。而它们走后,弋人称了下金子,足有二两六钱之多,别说买两只鸿雁了,买几百只都不成问题。” 高岚忍不住感慨:“鸿雁还挺重情的。” 少凰颇为苍凉的道:“这是大雁的禽鸟天性,一生只择一次配偶,若是有一只死了,另一只要么单着一辈子,要么会郁郁而终,更有甚者,会无意识的啄自己的羽毛自残而亡。南明神族也是禽鸟,也有这种天性,我打小的时候对这种天性也没多少感觉,顶多就是觉得族人龟毛了点,挑来挑去把自个给挑成了剩神。直到.....” 直到什么,少凰没说,但看她的神情,估计不会是什么好事。我想追问,少凰却将话题给拉回了最初。“反正,天族,也就是龙族,他们的婚姻观同我们差的太远了。” 我提醒道:“据我所知,你长姐除了一个合法的丈夫,还有个情人。”出轨这种事,出一次和出一千回有区别吗? “不,从头到尾就一个。天族太子太脏了,南明所有族人都不承认他是王的配偶。而且,因为他都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长姐虽与他政治联姻做了几万年的夫妻,却从未同房。毕竟,对着一盘沾了许多人口水又回了多次锅的山珍海味,不是谁都有勇气动筷并且在吃进嘴里后能控制不会反胃得呕吐出来,至少,长姐做不到。” 我由衷敬佩道:“你长姐真是我的偶像。” 看电视的时候看到古装剧,那些皇帝皇子后宫佳丽如云,爱他们的女子一大堆,我特么的特想吐。政治联姻也就算了,利益所驱,牺牲婚姻也在所难免,但真的爱上一个昨天睡在x妃的床上,今天睡在自己床上,后天睡在xx的床上的男人,这得何等胸怀出能爱上?不嫌脏吗? 少凰长姐太tm的棒了,不仅没爱上,还反过来嫌弃太子脏,不同房,虽然这有因为太子只是太子还不是皇帝,而她却是一族之王,掌控实权的关系,但能够做到这一步,足可见这是一位女神,真正意义上的。 我决定了,我以后就是你的骨灰级粉丝。 不过—— “既然嫌弃别人脏,干嘛要联姻?” “天族那个时候已经在走下坡路,诸神族大多都不怎么给天族面子了,天帝的威信岌岌可危,加之早些年征战四方,屠族无数,诸神族就没哪一个是跟天族没仇的,只是碍于天族势大,打不过,因而选择蛰伏,等有能力的时候再揭竿而起反屠杀回去血债血偿。天帝便想利用联姻来让诸神族忌惮一二,争取更多的时间准备更多的筹码以便镇压诸神族。正好,长姐那时有求于他,加之天帝开出的价码相当可心,长姐也就心动了。” “这种联姻违背了禽鸟天性吧?” “所以她始终无法爱上太子,更无法与之同房,因而在杀了太子的心上人后便一直努力离婚。” 高岚奇道:“既然不爱,甚至连同房都觉得恶心,为什么还要去杀太子的心上人?” 我问:“太子的真爱威胁到她的地位了?” “虽然太子一直都担心长姐伤害他的真爱,因而一直对其保护有加,更给予了她很高的地位与权利,但长姐本身就是王,又瞧不上太子,又怎会对一个太子妃的地位有所在意?” “那是为什么?”我疑惑。 “一次宴席,太子为了表示真爱的地位,让别人不因为那只是一个姬妾而轻视于她,便让人将她的席位安排在自己的身边。” 我不解:“这有什么问题吗?” “只有太子妃与太子才能平起平坐,她的位置在太子的身边,便代表着,她的地位与太子妃等同。” 我无语:“这也太作死了吧,他们当自己是汉文帝和慎夫人啊。不对,汉文帝贵为皇帝最终也不得不委屈真爱,让真爱的席位位于妻子的下方。太子还不是皇帝吧,而且,他的妻子也不是出身庶人权势依赖与丈夫和儿子的窦皇后。”少凰长姐可是统治一方的实权君王,而且于君王而言,这已经不是得罪,而是赤.裸裸的拉仇恨啊,引发战争都不足为奇。将心比心,华夏王朝时的皇帝若是在宴席时被人安排与姬妾同等地位的席位,只要那个皇帝不是包子,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所以长姐当着所有人的面让真爱魂飞魄散了。”少凰好笑道:“那女人真有意思,长姐杀完了人才发现真爱已经有了身孕,立刻就明白了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有资格与长姐平起平坐,以至于太子因年少得志将脑子喂了狗,她也跟着喂了。” “这必须得离婚。”我道,别说离婚了,我估摸着太子剁了少凰长姐的心都有。 “离不了,若是可以离,他们俩一开始就不会成婚。毕竟,男的有真爱,女的嫌脏。不过这也难不倒长姐,离不了,分居便是,反正政治联姻能捞的利益她已经捞得差不多了。” 我与高岚不由一呆,前半段还是言情剧,最后一句却残酷的揭露,这压根不是什么言情剧,这是冷血的政治。太子玩不过少凰她姐太正常了,一个会因为真爱而昏了头,另一个却是会因为利益可观而舍弃婚姻,这俩根本不是一个段数的。 我抹了把脸。“她的情人,不至于也是因为政治吧?”若是这样,我真得写个服字了,从事政治这一行业的人,多为政客,政治家,很是罕见。但再罕见,历史长河那么漫长,积累起来也不少了,可纯粹的政治家,仍旧是稀有品种。人生在世,不可能完全摒弃七情六欲,总有那么一两样喜好,不为利益,只因喜欢而喜欢。 少凰道:“她为她的情人生下了孩子。” 我秒懂,古神是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子嗣的,而因为孕育子嗣时,力量会下降一个境界,仇家多半蜂拥而至,因而古神对于传宗接代这种事大多不怎么在意。 135、第七章吾王·崇拜 得知了少凰长姐的失败婚姻,我很是不明白,政治家虽然大多不得好死,比如商鞅,让秦惠文王给车裂了;就算有没死于非命的,比如张居正,劳猝而死,勉强算正常死亡,但他死后尸骨未寒,万历皇帝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清算,抄家、削尽其宫秩、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是这位中兴了明朝的名臣差一点点就被开棺鞭尸,家属更是或饿死或流放,若非舆论压力太大,万历皇帝扛不住了,不得不中止迫害,估计还能更惨。 这两个典型例子足以说明政治家是什么样的存在,注定不得善终,但他们的功绩却会让他们在史册之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历久弥新。 少凰的长姐,骨子里显然也是个政治家,但是,它做到了政治家的不得善终,却没做到名留青史,历久弥新。否则诺诺给我的资料里也不会那么简约,仿佛那就是一个平庸无奇的王。 我大抵明白为什么去年的时候少凰会揍我了。 没有人能一帆风顺,王朝江山也一样,秦始皇能统一天下,是奋六世之余烈,汉武帝北击匈奴、开拓西域、征服朝鲜、开拓闽越与西南是因为有文景之治攒下的家底,不然他再雄才大略也只能憋着。 少凰能够发动神战还打赢了,要不是杀戮太过,又担了所有因果以至于被天罚,我相信,她会是神族史上的秦皇汉武。但就算不是,她也是一个非常辉煌的王,而那一切的辉煌,有很大因素是因为她的前几任给她留下了足够丰厚的家底让她有了能与诸神族抗衡的第一笔本钱。 文景之治虽然也攒下了家底,但这两位皇帝显然是爱惜羽毛的,除了帝王千篇一律的私生活精彩,别的都做得很好,至少瑕不掩瑜,不过也不难看出这两位人品多好。比如汉景帝,他老子背上生了疮,别人不嫌脏的给他老子吸疮,他老子看到他来了,大概是想试探他,就让他也吸,景帝虽然答应了,但面上却有不情愿之色,他老子见了就没让他吸了。这本来也没什么,疮这种东西,不是谁都有勇气去吸,他老子若不是皇帝,也不会有人豁得出去。但汉景帝却很有意思,登上皇位后便将那个吸疮的人撸了爵位,没收了所有家财,那个人最后沦为乞丐,活活饿死了。 单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出,比起养望的功力,汉景帝比他老子可差远了。 而少凰长姐,只言片语足以说明她对自己的名声多不在意。 哪个人会与人私通有了子嗣后还让子嗣光明正大的认祖归宗的?而认祖归宗的同时还剥夺了子嗣的继承权,哪个正常人做得出来? 少凰长姐的名声,只怕不怎么好,对于一个声名狼藉的王,史书工笔,要么拼命落井下石,如商纣与隋炀帝,要么春秋笔法,如对待黑历史一般能忽略就忽略。 少凰尊敬她姐,而她又是个凶残的,哪个史官敢不要命的对她姐的名声落井下石? 不能落井下石,那就只能春秋笔法了。 为情人生下子嗣只怕是这位政治家一生中在男女之事上难得的一点温情了。 话说回来,会给蚂蚁筑巢,又能眼都不眨的令一个孕妇灰飞烟灭,没有尸体却是两条命,不是出自嫉妒对方得宠,而是单纯的因为对方挑衅了自己作为君王的尊严。虽然很能理解,这就跟外交差不多,她若是丢人,亦或处理不当,丢的就是整个南明神族的脸,被踩的也是整个南明神族的尊严。换做我是她,也会用那样残酷的方式杀了宠妾,不如此,无法挽回她做为王的脸面,更保不住南明神族的尊严。令我惊叹的是,如此悬殊的表现,少凰她姐,其实你根本就是精分吧。 苍天为证,我这纯粹就是胡思乱想,但不久后却真的被证实,我除了醉醉的也没别的感觉了。 不过,就算是精分,也不妨碍我与高岚崇拜它。 恩,高岚在得知魔修做了什么后就没再粉她了,高岚追星与寻常追星族不同,她不介意偶像的私德有亏,但偶像若是连最起码的良知人性都没有,那就抱歉了,老娘不粉你了。 没有偶像可追的高岚近来很是无聊,得知了有这么一个存在,立时就粉上了,虽然偶像已经灰飞烟灭了,但这不妨碍她追星,一直缠着少凰要多了解偶像的事迹。 少凰被缠得不耐,便讲了一段,关于她姐与天族,也叫神龙族的婚约的事。 婚约刚缔结时,姐妹俩才两万岁,彼时少凰刚被找回来认祖归宗,野性难驯。活脱脱的世家多年前丢了个孩子,多年后终于在农家找回来,虽然是亲族,但受到的教养不同,人群中不免显得另类,甚至会被欺负。 孟凰从不担心少凰被人欺负,少凰野性难驯也意味着一个事:这位主很能打。 能打也没什么,谁的童年没掐过架,一群熊孩子在一起,孩子王往往是最能打的。 孟凰担心的是别的孩子,因为她发现一个事,少凰在看着那些雏鸟时,眸子里隐约流转的光泽似乎是食欲。 怕一不留神就出现同族相食的悲剧,孟凰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小妹身上。 南明神族禁止自相残杀,一旦触犯,其罪当诛,罪不可赦。 同族相食,没出现过,但出现了,犯事的只会更惨,没有最惨,死说不得都是好的,诸神族令人比灰飞烟灭更痛苦的手段多了去。 庆幸的是,南明神族雏鸟少得可怜,因而广大族人都对雏鸟充满爱心,不管是不是自己生的,反正见着雏鸟,每只鸟的第一反应都是投喂。少凰因着流落在外两万年的经历,而她之前是只神孽的事也被孟凰捂得死死的,除了姐妹俩,别的知道的人都已被灭口。因而所有鸟都觉得这孩子性格乖张是因为以前吃了太多的苦,因而对于投喂少凰这一事业更是孜孜不倦,以至于少凰都没能将同族相食这一行为实行,在天性加孟凰的引导下,少凰一日至少一百餐起步,吃的都是最好的竹实、玉髓、灵果......换个正常人被这么投喂,准得撑爆,但古神族,这么投喂最多就吃撑,却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不过,肚子天天都是撑的,少凰便是想在南明猎只鸟来尝尝味道也腾不出肚子。 除了被投喂,少凰每日还要上课,南明神族的每个族人,年满五千岁后都要进入雏宫学习更高深的法术与战斗技巧,尤其是后者,血淋淋的实战训练占了很大的比例。 少凰属于插班生,虽缺课一万五千岁,但想想她那输了就得死的神孽生涯便可知,这位插班生与那些温室里长大的雏鸟差距有多悬殊。 孟凰之所以坚持少凰到雏宫学习,也没指着她能学到更好的战斗技巧,论起身经百战,雏宫的不少先生都不如她,孟凰希望的是少凰能够在一群孩子里知道一个正常的雏鸟应该是什么样的,不指望你做到,但你好歹得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学法术学道我能理解,但学琴棋书画有什么用?” “陶冶情操啊,等你什么时候看上去跟我一般时就出事了。” 看着通身气质温润,羞涩无害的长姐,再瞅瞅一身戾气的自己,少凰想死。“琴棋书画不可能让人性情天翻地覆。” “我没要求你变性格,只要整只鸟看上去正常就行。” 这难度非一般的高,少凰不想干,但打不过孟凰,只能委屈的开始陶冶情操。 在确定了少凰不会乱来后,孟凰这才安心去冲自己的颈瓶。 洪荒时代与两晋有些相似,坐在高位上的人都不怎么办浊事,负责浊事的是浊官,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两极分化严重,洪荒时代也差不多,同样两极分化严重,掌控大权的人不负责浊事,负责浊事都是下面的人。不同的是,晋时,上品靠的是门第,而洪荒时代,虽然也靠出身,若生而为神,自然能少奋斗几十万年,但最重要的还是自身的实力,只有足够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及族群。 一族的王必须是整个族群最强大的,这是古神族的惯例,并且,必须是上神层次的存在,若是神尊层次的,那就更好了。 拥有神尊存在的族群往往是洪荒大地上族群序列中名列前茅的,遗憾的是,神尊太过遥远,古往今来只三位神人达到了那个层次,而那三位神人,在大洪荒时代就被九凶兽给干掉了。现在的那些神尊,说是神尊,实则不然,必须在前头加个伪字。 通过某些秘法,获取了神尊的部分力量,通过吸收那一部分力量成为神尊,虽然也是神尊,但与真正的神尊之间差得太远了。 南明、天族、麒麟三族各有一伪神尊,确切说,是两个,南明曾经有,但前任王死太突然,没来得及传承力量,因此孟凰是真正意义上的修为全靠自己。 虽非整个族群最强大的,但介于她的天赋,南明众神终究默许了她成为王,一来当时的局势只有她这个名正言顺的帝姬才能让所有人都没意见,不然谁登上王位,都有一堆人不放心,二来她的资质很出色。 虽非上仙,但真跟上仙进行生死搏杀,最后活下来的肯定是孟凰。这位主与少凰一样具有越阶作战的能力,并且,身经百战。 少凰是在学琴的时候察觉到晋升上仙的天劫的,愣了下,有人渡劫升上仙,不过运气似乎不是很好,天劫竟然是最高档次的九九荒火天雷,没记错的话,这种档次的天劫上一次出现还是十几二十几万年前的事了。 悲剧呀! 不过这渡劫的气息怎么觉着有点熟悉。 须臾,终于反应过来是熟悉在哪后,少凰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去看看。 祝愿天劫劈死你个黑心鸟,好让我早日解脱,不用学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九九八十一道荒火天雷,孟凰拒绝了长老们的帮助,渡劫虽然危险,但若能独立渡过,收获也是丰厚的,若是让人相助虽然安全了,最后的收获却会打折扣。毕竟,有一些法则,只能从天雷中领悟,当你让别人挡了天雷后,那一份领悟自然无法再有。 但少凰不懂这些,不过渡劫的风险她是知道的。 她刚出壳的时候便有天劫落下,差点就化为飞灰,那一次的记忆太过刻骨铭心。因此一看到众位长老只是远远的看着,立时就怒了。“你们就在这干看着?” 大长老一爪子捞住了想要去帮忙的鸑鷟。“王有令,除非她要灰飞烟灭了,否则不准相助。” 鸑鷟默,别看孟凰平时很好说话,但她的王令一旦下了,不允许任何人违背,否则得到的将是君王的雷霆大怒。因而,鸑鷟只能揪心的看着孟凰渡劫。 天劫之威猛,莫说千万里南明,便是整个洪荒都察觉到了,没辄,谁让这九九荒火天雷太过凶残,也太过罕见,想让人不多看一眼都难。 离得远的,充其量就是觉得南方的天地能量有点紊乱,但与少凰只有短短万里距离的少凰与长老们却是很明显的感觉到了紊乱度,它们身上华美的翎羽都产生了静电现像。 这是整个洪荒的雷霆法则都出动了吧? 虽然如此,孟凰却一直显得游刃有余,直到.....所有静电现像都消失了,千万里之内,所有能量仿佛被沙漠中的雨,消失得很干净。 不论是少凰还是长老们都变了脸色,它们看到劫云突然不不动弹了,但细看就会发现,原本方圆万里不止的劫云正在变小,确切说是浓缩。 这劫渡的,凶兽渡劫也就这个样子了吧。 火凤凰渡劫,天劫虽然也凶残,但也没凶残成这样的。 一位长老忍不住道:“王究竟是谁生的?” 上仙渡劫是不可能这么大动静的,既然不是因为实力境界导致的,那就只能是血统了。而王族这两根直系苗苗,所有神都知道,父不详,也可以说母不详。 神人无需阴阳交合也有的是办法繁衍子嗣,因而初时,所有神都以为蛋是先王自己一只鸟下的,但在少凰被找回来,发现这位主的血统并非纯粹的凤凰后,那么就不可能是先王一只鸟生的了。 谁能自己一只鸟生孩子却生出个混血来的?要么生的是另一个物种,比如孔雀与大鹏,这两只便是凤凰感交合之气生的新物种,要么就是与自己同一物种的纯血,不存在生出个混血儿来的情况,那不科学。 少凰倒是猜到了原因,引来这九九荒火天雷的大抵是她们流着的凶兽血统,毕竟,九九荒火天雷是九凶兽的标配,做为后裔有一定几率引来这种天雷,不过几率很小,跟买彩票差不多。 火凤凰的血脉虽然霸道绝伦,会净化掉别的血统,但孟凰还不够强大,凶兽血脉应该还没被涤干净,这运气,去买彩票肯定一买一个准。 136、第七章吾王·价码 最后一道天雷只有手指粗细,挺细,也很慢,但孟凰只是一瞬便发现自己避不开,只能硬抗,因为它死死的锁定着自己,哪怕逃到天涯海角它也会咬着自己不放。 证据? 之前的天劫都是直直的劈下来,而这一道天劫却会转弯追着她跑。 躲不掉,孟凰非常光棍的选择了硬抗,然后.....就被那一道天雷给淹没了,除了雷光与雷声,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了,众位长老大惊,赶紧飞奔过去救鸟,赶到了一看,还没死,不过.....已经有九分五熟了,原本华美的翎羽全都没了,表层是一层黑色的焦炭状东西。 少凰伸爪子揭了一片焦炭,尝了尝,是肉,不过太焦了,味道不是很好,但很有营养。 所有鸟不论是否青鸾这一支的,鸟脸都青了,同类的肉你也下得去口啊! 孟凰没有意识了,若是有,只怕会重新掂量妹子的危险度,这哪是被拨乱反正了,分明是更严重了。 伤得太重,孟凰被送入了安全的密室疗伤以及稳固自身境界,这一闭关便是千年。 在它闭关时天帝下了一道赐婚的旨意,赐婚给孟凰与天帝的长子昀息。 孟凰闭关,王又无子嗣,主事的人自然是做为王唯一妹妹的少凰,拿到赐婚的玉简时,少凰半晌没反应过来,天帝这是想干嘛?孟凰与昀息可是相差了整整十万岁。 虽然古神族,相差十万岁也算不得什么,但那仅限于两个成年神之间,若一个是成年神,另一个是未成年神,这年纪差距可就真的很有问题了。 比起关心年龄问题的少凰,众位长老倒是考虑的更多,没弄错的话,昀息是天帝的长子,若是联姻,生下的孩子归谁?归母亲的话,那么那孩子就是南明下一任王,可....一个有龙族血统的王,思及此,众位长老不由瞧了眼少凰,破天荒的觉得这个性格乖张凶残暴戾的帝姬前所未有的顺眼,比亲生骨肉还顺眼。 少凰再迟钝也从众位长老的眼神里看出了异样。“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长老们对视了下,最终还是大长老道:“王闭关前曾言,若天帝决定联姻,就答应。” 少凰的政治敏锐度不能说差,但也不能说强,纯粹看情况,她想了解的时候就强,不想了解的时候就差劲。而此时此刻,她的政治敏锐感很强,一下子就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虽然她也是先王的亲生骨肉,但一来长幼有序,二来她干不过孟凰,因此孟凰是王,她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过所有神,也包括她自己都很清楚,自己这个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王位无缘。 孟凰尚未成年,待她成年后必然会成婚,孕育自己的子嗣,那才是南明下一任王。可若是孟凰的子嗣流着的天族的血,那么下一任王必然是少凰。虽然少凰那时不会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人族还是嫡长继承制呢,又有几个皇帝的接班人真是他们的嫡长子? 弄明白了天大的一块馅饼砸在了自己的头上,少凰愣了好一会,我去,孟凰这是发得哪门子神经? 若非闭关期间被打扰容易走火入魔,少凰都想去砸了密室的门找孟凰问问搞什么鬼了。 秦始皇为何自诩始皇帝?不就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华夏人族第一个皇帝,他希望自己的江山二世三世乃至万世传承下吗? 神是比人更高级的生命,但神的本质,和人也差不了多远,七情六欲自然也是有的,若是没有,那也是活太久的后遗症。 锦绣山河在自己子孙的手里代代传承,除了北溟的老乌龟因为从开天辟地活到如今,已经活得七情六欲都给磨光了,因而无欲无求,别的王只要脑子正常都有这样的期望,孟凰却在做什么?她在断绝她子孙继承王位的希望。 少凰的疑惑在孟凰出关后得到了解答。“欲取之,必先予之。” “你想得到什么?”少凰一脸的懵,南明的势力虽不如天族,但也不是弱族,犯不着用联姻换取利益。 “天机不可泄露。”孟凰笑道。 “说人话。” “我要了一桩因果。” 少凰只想说,你有病吧,为了了却一桩因果就拿终身大事开这种玩笑。 孟凰理所当然的道:“不过婚姻罢了,做为王,我日后肯定要成婚,既然枕边一定要添个人,我为何不以此事换取最大的利益?” “龙族性淫,一根用烂了的黄瓜,你确定你克服得了羽族的天性?(庄主:那年头没黄瓜,少凰用的是另一个比喻,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便换了个现代词)” 孟凰默然须臾,她还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克服禽鸟的天性(少凰画外音:历史证明,她克服不了),沉吟片刻,转身就走。 “你去哪?” “去看看我的未婚夫是个什么货色好看人下菜。” 因为血脉的关系尚不能化成人形的少凰见了,拍了拍翅膀,准备抓住机会打击嘲笑孟凰,果断跟了上去。 诸神族的建筑各有各的特色,南明神族的建筑物离不开火山与梧桐,因而正常生灵吃不消;北溟神族生活于极北深海,奇寒无比,冷得,少凰没去过,但孟凰去过,好好一只凤凰差点给冻成冰雕;麒麟算是最正常的,生活在风水一级棒的山洞里;天族做为诸神族之一,建筑物自然也很有特色,用少凰的话来形容便是视觉冲击感与凤凰的尾羽有的一拼。 少凰觉得眼睛有点瞎,一条遮光却不影响看东西的布帛绑在了它的脑袋上。 “初上九重天,眼睛会有些许不适应,别摘下来。” 少凰忍不住道:“这是何等神奇的审美?” 金砌玉雕,敲得人眼花,一点都不符合南明神族的审美观(庄主:话说回来,天族的审美观神奇,南明神族的审美貌似也很清奇,反正我是没法说出一座活火山很美)。 孟凰倒没觉得有什么。“每一种生灵的天性都不一样,各有所好,很正常。” 孟凰对九重天似乎不陌生,前半段走得门清,后半段随便寻人问了问,很容易就找到了昀息。 怎么说呢,那是一个很俊美的男子,虽然古神就没有丑的,但昀息哪怕是在古神中也是佼佼者,但最重要的是,这个男子通身的气质,令人严重怀疑他与天帝是否亲生父子。 莲。 很多年后,对于昀息的气质,少凰在人间界找到了这么一个形容词。 人族时常形容一个男子气质如莲华般高贵,但少凰一直都觉得,那些被这样形容的人族都是渣渣,配不上这种称赞。非物种歧视,而是少凰觉得,人族赋予莲的最可贵的品质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美,不是高贵,什么是高贵?一个人若是令人觉得高贵,必然是因为双方不平等,当事人也没把别人当成与自己同等的生命,因为轻视他人,所以自身显得高贵。莲华般高贵的气质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就算有,那也是演的,充满欲望的人族永远都不可能如莲一般美丽。 然而,有一个神做到了人族赋予莲的品质。 那个神便是昀息。 未婚夫妻相见本应羞涩或尴尬,可彼此的年纪差距着实太大,那么不管是孟凰还是昀息都无法羞涩或尴尬起来。昀息若非无心男女之事,是天族出了名的性/冷/淡,因而未娶妻也不曾有姬妾,他的子嗣说不得比孟凰还要大。 看着年龄给自己当父亲/女儿绰绰有余的未婚夫/妻,这对未婚夫妻陷入了沉默中。 少凰呆在孟凰的袖子里颇为无语,未婚夫妻相见不是没见过,南明的那些未婚夫妻见面时端的是热情如火,见着见着就见床上去了都属正常,这两位却是冷场。 最终还是昀息先开口:“不知帝君来寻昀息所为何事?” “哦,来看看帝子生的美不美,若是太丑或太美,也好有个心理准备。”以便决定日后是榨干了利用价值就踹人还是认认真真的经营婚姻。 孟凰说得很正经,但昀息生为帝子,天族内部的争权夺利比南明复杂多了,怎么可能听不懂少凰的未尽之意,顿时无语,他有种预感,若他的父亲想利用这桩婚事做点什么的话,只怕没那么容易。 昀息对孟凰道:“为何太美也要做心理准备?” “美人必然桃花朵朵开,剪桃花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孟凰很是羞涩的道。 昀息嘴角微抽。“我没有桃花,但我也不爱你。” 孟凰颌首:“很正常。” 若是说爱她,那她就得怀疑这家伙是变态.恋.童癖了,必然分分钟弄死这个帝子,就算政治联姻,她也没兴趣与一个变态联姻。 瞧着粉雕玉琢努力做出一副正经模样来的孟凰,昀息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伸爪摸了摸孟凰柔软的脑袋。 孟凰抬眸望着自己脑袋上的爪子,神情说不清是喜怒,但没拔剑剁爪子就是了。昀息便当她默许了,又摸了摸,道:“我会等你成年,努力爱上你。” 离开天宫时,少凰道:“这好像不是屠杀的序幕。” 天族与南明神族曾经也有过联姻,不过结果并不美好,南明当时的王,也就是两姐妹的外祖父考虑到当时诸神族掐得太猛,都损失了太多族人,再掐下去就该绝种了,因而同意了联姻。然后,大婚之日,南明神族没做防备姻亲,天族却以十万纯血龙族精锐迎亲,南明神族险些灭绝,而那一战也奠定了天族在诸神族的霸主地位,当南明神族衰落,天族在诸神族便再无敌手。 南明神族的王族人丁凋零,到这一代,直系就这两根苗的根源便在此,前前任王子孙众多,但只有因着不知名的原因在外头溜达的幺女瑶光帝姬得以幸存。这位帝姬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它老子一百万岁生辰,却找不到鸟,她哥哥姐姐结婚,她也多是礼物到了,鸟虽然也到,但多半是走个过场就跑。 因此那场杀戮里,天族的前任王以为她不在,却没人知道,她在,本来也是准备露个脸就跑,她不想继承王位,奈何那么多子孙,前前任王就盯上它了,若是被抓着了可就想跑也跑不掉了。 在出门的时候发现了天族的迎亲队伍太过变态,虽然不想当王,但它也不可能对南明的危机视若无睹,因此又跑了回去。 前前任王知道这太猝不及防了,天族的王为了这一日准备了太久,南明不一定防得住,就让瑶光帝姬将南明所有的蛋给打包带走了,然后带领族人与天族大战。虽然输了,但天族也因为那一战无力再对瑶光进行追杀,十万纯血族人死得七七八八,而瑶光帝姬年纪虽小,实力却很强,不然前前任王也不能在那么多子孙里盯着这么一只继承王位,因而天族只能看着南明神族死灰复燃。 南明神族死灰复燃了,天族自然不会什么事都没有,数万年前天族龙头滚滚满地都是,死了无数精锐纯血族人的灾难,虽然瑶光帝姬很无辜,但诸神族中只有脑残才信她是真无辜。 天族如今的危机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虽然支系庞大,但一个种族的核心还是纯血族人,当一个等级森严的种族中高贵的纯血族人少得可怜,而低贱的混血后裔占据了大部分人口,纯血种对混血种的掌控力大不如前时,内部必然生乱。 天帝后期还坚持与南明联姻,便是因着这事,他需要时间处理内部危机。至于前期,这危机才刚开始,并不严重,轻微的除了始作俑者根本没人想得到天族日后会有这种危机,并且隐患正在发展中。因而少凰也不知天帝为何会想要与孟凰联姻,但可以推测,多半是孟凰开出了非常贴心的价码。 少凰对这段历史不陌生,自打发现没什么意外,这位主便是下一任王后,长老们对她也不再是半放养,而是揪起来补课补到吐。南明的这段历史更是被耳提面命,原本是有担心这又是老一套,但见着昀息后,不论是她还是孟凰都打消了这个猜测,这位帝子与数十万年前那个东西明显不是一路。 那么,天帝是真心打算联姻,没有乱七八糟的心思? 少凰觉得很纳闷,问孟凰:“你开的什么价?” 孟凰回道:“我会与昀息生下一个有继承权的孩子。” 少凰呆了呆。“你疯了?” 孟凰轻笑。“有继承权并不代表就能坐上那个位置,小妹要对自己有信心啊。” “什么意思?”听不懂。 “我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南明新王必须是你。”孟凰撸着少凰身上暖暖的羽毛,脸上的笑容瞧上去是那么的干净而无害。 少凰悚然的看着孟凰。 孟凰笑道:“你想太多了,我只是说说而已,不会有那么一日,我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待我修成上神,莫说儿子,便是孙子也未必活得过我。” 那修不成上神活不过他们呢?少凰很想这么问,但本能告诉她,这个问题很嘴贱,不问最好。 137、第七章吾王·顺心意 如孟凰所料,一群熊孩子凑在一起,熊孩子王必然是最能打的熊孩子,已经四万岁的熊孩子少凰是整个南明的孩子里当之无愧的孩子王,做为孩子王,有个好处,那就消息灵通。 雏宫里最初只有神族的孩子,但孟凰上任后瞧着那无论什么时候都透着一股子空荡荡味道的雏宫后便下了个命令,允许南明所有附属族群的孩子入读雏宫。雏宫可以说是洪荒时代的清华北大,以前是想进但没那个血统,现在不讲究血统了,只要有意向就能进,不论是什么族群都会将自己的孩子送过去,一来是一种变相的宣誓效忠,以自己的幼崽做为质子,二来,雏宫的教学资源与质量是洪荒时代最好的,与之齐名学府不是没有,但只收神族幼崽。 自然,就算那些学府真的收人,也没几个人敢送自己的幼崽,怕自己的幼崽进去没几日就被玩死了,毕竟,那年头,神族弄死几个非神族的幼崽,别说赔偿,连道歉都不用。道理跟人族的小孩虐杀了一只鸡差不多,谁会让小孩赔命?没有人,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允许小孩为一只鸡赔命。 洪荒时代,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即便有,也只诠释着一个亘古的真理:弱肉强食。 便是孟凰,也是它自身的性格与信誉太好,加之南明神族虽然以骄傲闻名洪荒,但也只是骄傲,从不因为别人弱小就随意践踏他人的生命,对于弱者也会给予尊重。虽然只是对生命的尊重,但在那年头,有人尊重自己的生命,便足以让任何弱者感激涕零了,至于平等什么的,那是神人之间才有的东西,普通生灵就算有人希冀,不如洗洗睡更实际。 正因为确定幼崽不会有危险,这才有人敢送自己的幼崽进雏宫。 所有族类的孩子都有,少凰只要愿意,她连xx族的族长与族长配偶是否吵架,吵了什么的消息都能收集到,没辄,一群熊孩子你就不能指望它们有多少保密意识。 虽然少凰没有发展情报组织的信息,但这并不能改变她的耳朵很灵敏。 少凰找到的孟凰的时候孟凰正在打理一片草地,少凰瞧了瞧,发现草地是很普通的草,虽然已经有了些许微末道行,却是靠本能修炼出来的,别说化形,连完整的灵智都还没修出来,能够思考几个问题都是问题,顿时疑惑。“你在做什么?” “有几株草被人踩断了,我正在治疗呢。” 少凰无语:“草被人踩断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有什么好治疗的,过些日子就会重新长出来。” “虽然失去的部分很快就会长出来,但伤口愈合前是会痛的。”孟凰回道。“我知道,它们的灵智还不完整,不会说话,也不会思考什么,但痛觉是每个生灵最基本的感知(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顺嘴问了有千世草木经历的少凰,还没修成妖的草会疼吗?少凰明确,或者说咬牙表示:会!)。” 少凰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吃饱了撑的。 孟凰修为强大,很快就将草的伤口给治好了,这才拍了拍手,走,确切说是飘,孟凰在有草木的地方走路都是足不沾地,避免踩着草木。 什么?很麻烦? 是有点麻烦,但这家伙觉得自己不过是费一点微不足道的法力,草木却能避免伤害,反正自己有这个能力,又有这个心情,予草方便又何妨?而这也是少凰觉得无聊的地方,既然生而为草,被千人踩万人踏不是很正常吗? 庆幸的是,姐妹俩的三观虽然相差悬殊,但都很珍视自己这唯一的亲人(桓寂不算,此时此刻的她们压根不知道自己老子是谁),因为珍视,姐妹俩勉强能和睦相处,且两万年过去也没因为三观差异就产生灭了对方的想法。 将少凰抱入怀里撸毛。“发生什么事了?你的心情很不好。” 心情当然不好,耳朵太灵敏,听到了一只麻雀在那纠结要不要告诉王,天族的昀息帝子似乎有情人了,还生了孩子,当时反应过来自己听到了什么劲爆内容的少凰好悬没给气得炸肺。 “你头上长草了。”少凰说。 (庄主:话说,我还以为少凰会先把昀息的头颅砍下来找个匣子盛起来再带回南明给她姐当礼物同时说清怎么回事呢。) 孟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扎着总角的头上什么都没有。 少凰气怒道:“不是这个,是昀息。” 孟凰哦了声。“这个啊,我已经知道了。” 昀息真的很努力和未婚妻培养感情,几百年就见一次面,不时送礼物,但他自己大概也没发现,最近几百年他送的礼物,见面时他的举止,完全把她当成晚辈了。 昀息遮掩得很好,奈何孟凰是个敏锐的。 少凰嘎了声。“知道了你还这么淡定?”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人应该已经抓来了。”孟凰说。 少凰茫然的看着孟凰,但很快就不茫然了。 少凰都能得到的消息,孟凰会得不到? 人族中有句话叫做百鸟朝凤,可不仅仅是形容凤凰美丽与强大的词,更透露着另一个本质:凤凰是所有飞禽的王。 发现自己脑袋上长草了,应该如何反应? 委曲求全? no,不论是禽鸟的天性还是身为王者的骄傲与自尊都不允许孟凰如此做。 找到三,让它滚蛋,然后当这事没发生过? 同样有违天性。 杀了狗男女? 昀息是天帝长子,天族的内部矛盾这会已经崭露,在这个节骨眼上杀了昀息不是给天帝一个转移内部矛盾的机会吗?孟凰可不干这种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什么都不做又无法说服自己的本心,孟凰便让人将昀息的女人与孩子给抓了起来。 只是,这世上有个东西是永远也计划不了的,那就是变化。 “越歆!”认出狗男女的女是谁后孟凰万年不变的淡定无害表情终于破功。 看清孟凰,淡定得仿佛自己不是阶下囚的女子也愣了下。“阿离?” 少凰站在孟凰肩头问:“你们认识?” 孟凰嘴角抽了抽,岂止认识。“你怎会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女子不解:“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怎可能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孟凰瞅向女子怀里正酣睡的女童。“那这是什么?” “别这种口气,这是我与一条龙生的幼崽。” 很好,几句话的功夫,三个“人”里不管哪个都是人精子的“人”霎时便心思百转理清(脑补?)了怎么回事。 一个时辰后,碧梧宫的一处偏殿里,越歆一边饮着醴泉水酿的美酒一边总结道:“所以我的那个伴侣,他不是普通的龙,是帝子。” 孟凰颌首,很想为昀息的眼光点个赞,真不愧是本王看上的男人,你究竟知不知道你招惹的情人是怎样凶残恐怖的存在?这眼光,杠杠的。 越歆问孟凰:“你原本是打算怎么做的?” 孟凰仿佛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口吻道:“过些日子我会提出提前举行婚事,看看他会是什么反应。” “顺理成章的成婚又如何?逃婚又如何?” “若是逃婚了,我正好顺理成章的要求天帝给予利益赔偿。” “若没逃呢?” “自然是揭出此事,解除婚事,找天帝要赔偿,同时将你们母女剁成肉酱制成肉饼请昀息品尝。” 越歆默,她是该庆幸自己跟孟凰认识还是先吐槽真不愧是王?不管是哪一种应对都不忘利益最大化。不管昀息是什么心思,吃了情人与亲生骨肉的肉做成的肉饼,相信他这辈子都得对肉饼落下心理阴影。“在刚才之前我还对你是阿离半信半疑,现在完全信了,你骨子里一点没变。” 孟凰不置可否,她这些年的变化是有点大。 “打个赌如何?”越欣道。 孟凰用手势表示请说。 “昀息不会成婚,但也不会逃婚。” 孟凰半信半疑的扬眉。 越歆道:“若是我说对了,你可否帮我两件事?” “先说是什么事。”孟凰谨慎道,嘴把不住门一时爽,转身肠子悔到青,当了几万年的王,孟凰已经养成了除非确定自己真的做得到,否则绝不随便应允什么事的习惯。 “第一件事帮我照顾我的幼崽。” “那是你的幼崽。”不是我的。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第二件呢?” “我有个东西,希望你在妖族中寻找合适的人传承下去。” 孟凰微怔。“你倒是信任我,就不怕我私吞了?” “不会,若此事,八荒众神还有一神能信,非你莫可。”越歆含笑道。 “我是神,私吞对神族的利益更大。” “若你是一个遵循传统的神,你就不会修顺心意。”越歆瞧着年纪不大,但修为境界却快赶上那些修炼了数十万年的古神的少女,颇为惊叹,虽然早就知道这个神思维逻辑不走寻常路,但怎么也没想到一别数万年,变化如此之大。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而顺心意可谓最前途无量的道,也是被誉为疯子才会修炼的道,坑人的程度与守护道齐名。 不同的是,守护道坑的是修神者自个,而顺心意,那是比魔道还能祸祸的道。 何谓顺心意? 自然是顺从本心,道德伦理什么的全都丢爪哇国去,绝对的服从本心。 因而提起顺心意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哲学命题: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若是本恶,那么修顺心意,必然修出绝世大魔头来。而绝世大魔头与普通恶人的区别在于,杀人如麻的恶人,终究会有杀人杀到麻木厌倦的时候,而杀完了人,会觉得空虚茫然,而绝世大魔,它杀人是出于本心,不会觉得空虚更不会茫然,因为杀人时是怀抱着热情的。 若是人性本善,那么修此道,必定造就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圣人出来。 遗憾的是,盘古世界修此道的人不是没有,但就没一个是人性本善的,反倒是人性本恶的一抓一大把,每次都是一场不小的灾难,以至于到了如今,顺心意已经成了禁忌,不允许修神者再挑战此道。 好吧,直白一点就是,古往今来修顺心意的炼气士全是变态,没一个正常的。 这本来也没什么,众神本身就没哪个是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但顺心意最坑的地方在于必须绝对的遵从本心,不能有一点违背本心的地方。然而世事艰难?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一生都顺从本心?人活着,就不可能不向现实低头。 也因为太坑,古往今来除了从不考虑现实我行我素的九凶兽,就没哪个能坚持顺心意,但九凶兽越是强大,芸芸众生就越是悲催,这例子不提也罢。 说起来,顺心意道都消失很多万年了,越歆这还是头回见到一只修顺心意的修神者,且是活的。 不过,神经病归神经病,修此道的神人,信誉度属于绝逼满分。 除了少数崇尚谎言与欺骗的奇葩,此道中人答应了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而孟凰此神,越歆还是了解的,善恶难辨,善良的时候她比圣母还善良,但不善良的时候,她比魔还恐怖,不过诚信是这个神经病为数不多的优点。 孟凰笑了。“本王答应你,可你输了呢?” “我若输了,便请你吃昀息羹。” “没创意。” “但你喜欢这种答案不是吗?” “不错,本王喜欢你的这个答案,但本王怎知你到时不会对心上人下不了手?” “我不会输,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你对他真有信心。” “我是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我爱上的男子,他值得我爱。” 若是不值得,那就不是心上人了,都不是心上人了,自然就不存在下不下得了手这个问题,孟凰秒懂。“这个赌,本王赌了。” 事后少凰问长姐。“她是谁?”少凰隐约能感觉到,孟凰对越歆有那么一点......忌惮,这太罕见了。 “她是妖圣级的大妖。” 妖族卑贱,确切说,洪荒之初,除了神族,所有物种都是卑贱的,而妖便是大部分物种的统称。虽然卑微,但诸神族对妖族也无法小觑,这一族的个体实力是不够强,但架不住人多啊,死活扑不灭,虽然只有几位妖神,但人口基数恐怖,神人以下的存在多如狗。众神自个是无惧的,蝼蚁再多也是蝼蚁,但他们还得考虑自己尚未成长起来的幼崽,妖族没能力屠神,却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后裔。 妖圣是仅次于妖神的存在,相当于神族的上仙,与上神只有咫尺之遥,但这咫尺之遥,无数妖圣终其一生都无法跨越。不过这并不代表它们就差劲,相反,妖族的特性就是活得越久就越彪悍,活得特别久的几个妖圣甚至拥有与上神掰腕子的资格。 别小看这资格,这种资格可是很多生灵求都求不到的,因为有了这种资格,众神便不会再视其为可以随手抹杀的蝼蚁,而是变成了具有一定威胁能力的大蝼蚁。 少凰想了想,什么都没想起来。“我没听说妖族有那个妖圣叫越歆。” “没听说过很正常,她成名于数十万年前,那会,母亲都尚未出生,何况你我。”孟凰撸着妹子的毛笑答。 (庄主腹诽:年纪比这对变态姐妹的老娘还大,昀息口味也忒重了吧?) “对不起,我终究没爱上你。”昀息很是抱歉的对孟凰说,孟凰不能说不好,红衣猎猎,人却比红衣更绝艳妩媚,性情温润谦和,善良纯真,这是一位无愧神族第一美人美誉的真·女神,昀息不否认自己的惊艳,却也只是惊艳,就是.....不来电。 不是每个男的看到美人而自己又有能力得到就一定要得到,至少昀息没有这种娇妻美妾的收集癖。 孟凰闻言微微扬眉,道:“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 少凰默默往嘴里塞着灵果玉英,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说得真是感人,感人的她都要相信这真是一位贤良大度的绝世佳人了。做为男子,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死人当然没有什么可求的东西了。 清楚眼前这一幕是怎么回事的少凰默默在心里为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这句名言添了一句补注。 138、第七章吾王·教育家 “我爱上了别的女子,若是心里有另一个人却还要娶你,那是对你的羞辱,也是对你和另一个女子的伤害,我不能娶你。” 昀息非常完美的用一句话将他老子给气得好悬没炸肺,禽鸟天性,天帝自然也是知道的,昀息此言一出,这桩联姻算是完了。 孟凰默然须臾,也不知是一时反应不过来还是别的,半晌,道:“本王喜欢你。” 昀息道:“我也很喜欢你。” “不一样的。”孟凰说。再给她一些时间,她相信,她一定会爱上他,奈何,时不待她。 他们之间相差了十万年,也相差了一份性情。 昀息是真正的君子,孟凰却不是,从一开始就背道而驰的性格,如何能相爱?最多是单方面的吸引,被自己所没有的特质所吸引。 两族联姻而举行的盛大婚礼最终以一种令所有人瞠目结舌的结局落幕。 婚事被取消,孟凰也没了找茬和索要赔偿的心情,这事,昀息没有对不起她,她很难开口要赔偿。诚如昀息所言,心里有另一个女子却还要娶她,那是对她的羞辱,昀息的坦诚使得一个王没有侮辱。 虽然没有了心情,但心思仍旧在,脸皮堪比北溟神族的龟壳的孟凰仍旧向天帝索要赔偿,天帝没有辜负她的期望,给她了很多赔偿,虽然每一样的价值都比她想要的那一样珍贵许多倍,但没一个是她真正想要的那件。 孟凰绝美的眉眼间露出了厌倦之色。“都这样了还不死心,老泥鳅究竟是想要什么?罢了,好东西不拿白不拿,都收起来。” 面对琳琳满目的赔偿,少凰没有孟凰的高兴,只有满心的烦闷。“为何不杀了昀息?他竟敢那般羞辱于你!” 孟凰纠正道:“他没有羞辱我。” 少凰觉得孟凰脑子有病,决定不跟孟凰谈了,自己先去斩了昀息的首级再说。 少凰没能斩下昀息的首级,因为还没离开南明就被知妹莫若姐的孟凰抓回来了,好说歹说就是听不进人话,孟凰干脆把人镇压到凤凰台下了,万里山脉压在身上,好悬没将少凰给压成一张纸。 镇压了少凰,孟凰也将越歆给放了,好吧,其实也不需要放,若非想要弄清楚是谁发现了自己的踪迹打着将计就计杀人灭口的心思,越歆也不会被抓来,事实上,她若是想跑,南明神族还真不一定能拦下她。 “你多加小心。”孟凰有些担心,越歆的踪迹原本藏得挺好的,但让她与昀息这么一搅合,真心难说了。但孟凰也不会留下越歆,这是个超级大.麻烦,而南明在几万年内不宜兴起战事。数万年前的桓寂之乱,诸神族元气大伤,做为烂摊子的接手人,孟凰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厘清自己手里的筹码,自保可以,发动战争就免谈了。 越歆笑笑。“那是自然。” 想了想,孟凰还是道:“你可以去蜗皇宫。” “若是去蜗皇宫需经过不少神族的地盘。”越歆提醒。 “那便去北溟,我与北溟神族素有往来,看在我的面上,他们应该愿收留你。” 北溟神族人丁单薄,从始祖到小一辈,总人口也不过十余头,加之北溟神族的始祖还活着,活过了无数元会,七情六欲都活没了,因而对君临八荒六合没有欲望,也是诸神族中最为中立的一支。若是越歆能够得到北溟神族的庇佑,那么她也不必再东躲西藏。 越歆微诧,说来容易,但能让北溟神族庇护她这么个麻烦源,南明帝君与北溟神族那个出了名的与列族关系冷淡的关系不错哈。“如此,多谢阿离了。” 越歆终究没能摆脱危险,落入了天帝的手里。 昀息让人将孩子送到了南明,看到那个嚎哭的孩子时,孟凰觉得脑仁疼。 “别哭了,我替你去看看他们如何了可好?” 本来的目的真的只是去看看而已,什么多余的事都没打算做,她就算要与天帝硬杠也不会选在这个时候,因此不会激怒天帝。 匹妖无罪怀璧其罪,这是越歆的罪。 若是让天帝知道他想要的东西在自己手里,分分钟掀起神战,同时以此转移天族的内部矛盾。 所以,真的只是去看戏而已。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 这真的是一出好戏,昀息趁天帝不备自镇妖塔救出了越欣,在大殿前求天帝成全,为此事定了性,天帝找越歆麻烦是因为做为长子的自己爱上了越歆导致与南明帝君的联姻黄了,天帝因而恼怒出手对付越歆。 孟凰忽然有点怀疑,昀息是否早就知道越歆是谁了。 可惜,昀息赌对了天帝不会将越歆真正的罪公诸于世,却没赌对天帝的心肠。 做为一个真正的王者,骨肉之情是很重要,但与切实的利益相比,什么玩意? 越歆被天帝打下诛仙台,既然死活撬不开越欣的嘴,那么,孤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 孟凰赞赏不已,够果决,与天帝一比,自己这个王果然还是太嫩了。 昀息跳下去救人了?! 天帝咬咬牙,心性如此软弱,本王才没生过这种儿子。 孟凰看得瞠目结舌,好一出大戏,但为什么自己也会成为戏中角色?且是最抢戏的? 回过神来时它已经将诛仙台下去了九成命的一龙一蛇给捞了上来,瑰丽的火凤凰炫了所有神人的眼,就是全身都是血,有点惊悚,火凤凰的血液可是凤凰真火,诛仙台已经烧成一片了。 神人仙娥忙不迭的逃命,孟凰晃了晃身子想变成人形,却发现自己已没法变成人形了,只得对天帝道:“昀息与越歆虽有错,却也罪不至死,既然此事中受了委屈的是本王,本王应有发言权,要本王说,就这么死了也太便宜了,不如将他们打入十八狱天加以惩戒?” 进了十八狱天,除非是盘古再生,否则谁也无法再干涉这两人的生死。 面容威严的天帝目光复杂的瞧着奄奄一息的昀息许久,终是道:“可。” 孟凰微讶,之前不还无视这个儿子的死活吗?怎么这会又换了一副心肠? 昀息与越歆是暂时没事了,孟凰却有事了。 大长老没有任何表情的听完医者战战兢兢地禀报孟凰根骨全废,修为尽失的病情的,听完后抬手就想杀鸟灭口,一族之王变成了废人,这消息传出去,南明的麻烦就大了。 孟凰赶紧道:“来人,将它关起来。” 关多久,大抵,她要是恢复不了,这医者就别想被放出来了了。 医者很快被拖了下去,大长老却没离开,抬起的手移向孟凰,孟凰赶紧闭上眼准备硬挨这一下,却不曾想,巴掌半晌没落下,悄咪咪睁开一条缝隙瞅了瞅,大长老的手指正在一根根攥起,锋利的指甲几乎嵌进肉里,没嵌进去还是因为凤凰的肉身太过强大,换了别个物种,莫说手掌,便是颅骨都该被抓穿了。 孟凰笑道:“若本王说,本王也很意外,你信吗?” 大长老恨铁不成钢的瞧着孟凰。 孟凰一脸真诚的与之对视。 大长老好悬没吐血,拂袖而去。 孟凰躺在梧桐木上吐出了一口淤血,顺心意,虽然之前的事身体反应比脑子快,但既然做了,只能说明,她的行为出自本心,违背本心的事她是做不出来的。 故事听到这里,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深深无语,说孟凰是圣母吧,冲她原本计划着把人妻女剁成肉酱做肉饼请人品尝味道的画风就知道这位的骨子里比少凰更凶残,说她不是吧,哪个人能在被未婚夫劈腿后能冒那么大危险救未婚夫与小三? 啥? 是顺心意太坑。 的确很坑,但这门道再坑也是因为,当事人心里的确是那么想的。 凡人总是能心口不一,明明心里想要往西,行动起来却是往东,虽然挺无语,但这种画风很是趋利避害。 顺心意虽然坑了孟凰,但要不是她心里那么想,顺心意也坑不了她,毕竟,顺心意只能让她忠于本心,却不能让她去做她心里并不想去做的事。 但前后反差如此之大,除了精分,我想不到别的形容词了。 “你姐与那叫越歆的妖圣关系不错哈?”我很是纳闷,孟凰的计划是在发现小三是越欣后才开始崩画风的,显然,这两位的关系很不错,否则昀息八成还是能吃到妻女的肉做的肉饼。 少凰淡淡道:“越歆给了长姐自由,长姐一直铭记在心。” 我茫然,一个王,还是一个修顺心意的王,会没有自由? “长姐继位之前曾受过数千年的牢狱之灾。” 呃,都要忘了,这对姐妹从蛋里孵化时是流落在外的,很多年后才被找回来,而那期间她们有过怎样的遭遇,没人清楚。但鉴于这两位的性格以及当时的大环境,显然不会美好。 我道:“你姐,挺适合当朋友的。”与这样的人相交不用担心后面被人捅一刀,更是个会为别人着想的。昀息悔婚是他不对,换做任何一个正常画风的王侯都应与少凰一般反应,管你是否有苦衷,是否情有可原,既然背叛了本王,那就该死。王权至高无上,掌一念生杀之权,只有别人捧着王,为王着想,哪有王为别人着想的道理? 吾是王,吾即道理;朕是皇帝,朕即天下;吾是神,吾即法则。 高岚赞同。 少凰讥笑道:“因为她只会坑她自己?” 我默,高岚则是换了话题。“听你的意思,在那个时代一个王失去了所有修为与根骨后果很严重,那不知吾王是怎么渡过去的?” “她改行了。”少凰道。 啊?我与高岚一脸懵的看着少凰,什么意思?改行?退位让贤了?不能吧,记得少凰能登上王位是因为她姐死了,她姐的孩子又是妖君之子,因此被剥夺了继承权,合法继承人只剩下少凰,因而加冕为新王。 显然,孟凰是在王位上做到了死。 “广收弟子,因材施教。”少凰说。 我想起了白彧,想起了少凰说过,白彧是首徒,并非唯一的弟子,也不是唯一的上神,孟凰果真牛逼,干一行爱一行,还都干得极好,不管是当王还是当教育家。 高岚随口问:“那偶像收了多少弟子?有弟子三千吗?” 这话问的,高岚脑子里飘过的绝逼是孔夫子。 “一代弟子五十名,二代弟子几千,三代弟子记不清。” 高岚:“......我没问徒孙。” “长姐五万岁时,门下弟子已过万,为了方便排序,她让所有人打了一架,根据修为与战斗力决定是哪一代弟子,排行第几。” 我、高岚:“.....”吾王真是特立独行。 须臾,我问:“那她的弟子有几位上神?” “上神十九名,上仙,我没记,反正过了百。” 我诧异:“顺心意不是很难修吗?怎么那么多人修成功了?” “没有啊,只有长姐是修顺心意,她的弟子都是因材施教,适合什么她就教他们修什么道。” 我:“......所以,十九名上神,修的道是不一样的?” 少凰嗯哼了一声。 我发自肺腑的道:“吾王若还活着,我必哭着求着拜师,这育材的本事太牛逼了。”如此惊采绝艳,吾王,你若不死,天理难容。 这么一尊存在,哪怕它什么修为都没有,武力值等同于渣渣,但一手教出十九尊上神,且每个弟子的道都不一样,这简直就是战略武器中的战略武器,我若是吾王的对手,必定不惜一切代价灭杀吾王。 “话说,吾王的弟子都是什么品种?”一般来说,出身统治阶级,弟子肯定也是统治阶级的成员,就好像魏晋的名士,哪个会收庶人甚至奴隶为弟子,但孟凰,真不好说,她的首徒可是一根人参,人参这物种,很难修成仙,大部分还没化形就被吃了,没被吃也是圈养起来天天割肉放血,可持续发展利用。但白彧,它是首徒,而首徒,那是宗门的接班人,是继承人。 “九成九是凡人。” 那年头有人族? “在神的眼里,没跳出凡人范畴生灵都是人,难听点的形容就是蝼蚁草芥。” 吾王,你死得不冤。 139、第八章数斯·后遗症 人性本恶还是本善?这是个千古之谜,但人是劣根性深重的生物却是毋庸置疑的——庄主 小姑姑回来前安安丢给了我一个重磅炸弹:鹤城近来挺乱。 鹤城的治安,不能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从安安嘴里吐出来的乱字,我绝不会以为是寻常的治安问题,十成是非人圈子的问题。凡人的治安乱,这家伙根本不可能看在眼里,再乱也乱不过她成长的环境,至少,人族不会因为别人弱小就把人下锅炖了吃,自然,口味比较重不喜欢清炖的,也可以烧烤。 我很是淡定的躺着,不躺着还能怎么着?老娘现在的身体状况,坐起来都要费老大的劲,就算鹤城乱成了一锅粥我又能做点什么? 下午的时候高岚推着在医院里躺了半年的我出去晒太阳,先把身体给养好才是当务之急,而吸收日月精华,呆在晒不到太阳的病房里能吸收个毛线的日月精华。 吸收日月精华是每个人必备技能与非人修士的本能,但很少有人是只靠吸收日月精华来修炼的,原因很简单,所谓吸收日月精华就是从日光与月光中采集精髓一点一点替代、抽换、强化自己身体内的细胞、血肉、骨骼、皮毛,以及凝固元神。这工程量太大了,完成一次脱胎换骨得几百年,而草木虫鱼要修成人形,那时间得以千年万年做基础单位,若要修成正果,那时间就更呵呵哒了。 因此,修炼的话,除了吸收日月精华,还要吸收地脉生发的灵气,以及采补。啥是采补?采集其它生灵甚至其它修炼者的精华补充自己,我磕人参磕丹药就是采补,妖女引诱人族男子采其精气与妖族吃人也是,人族修士杀妖取丹也是。唔,人吃妖,妖吃人,这可真是一条双向的食物链。 古往今来的炼气士、修士都是以吸收日月精华与采补相结合的方式修炼,我也是。自然,事无绝对,若是某界的灵气浓度高得惊人,那也没谁还会采补,则是改成吸收日月精华与天地灵气为主。 为何现在不啃人参? 我啃了,啃了一整根,但毛用都没有。 少凰说不是没用,是人参的精华都被用去恢复我的本源力量了,以前别人生啃人参必死无疑,我啃了却没事的原因便是因此,大头都被本源给抽走了,只剩下一点残渣,自然没超出身体的承受极限。 “我的本源力量究竟有缺啊?”我说。 “除非你的元神完全修复,否则它永远都缺。” “元神修复?话说,我什么时候修炼出元神来的?”我大为惊奇,神民可是很难修出元神来的,而修出了元神也意味着躯体死亡了也可能有复活的机会。 “你一直都有元神,话说,你从未没想过为何你生生世世都早死?” 我愣了下。“元神不全?” “大半吧。” 我:“......话说我这辈子不会还死那么早吧?”若是如此,我真会呕血的,投胎为神民,却比人族还短命。 “不会,你如今的修为不错,躯体也被强化了,承受能力有所增加,长命百岁不是问题。” 若我只是一个人族,长命百岁还真是个不错的寿数,但问题是,我不是人族啊,我有一半的古神神民血统,不出意外的话,至少能活个两三千年。 靠,亏大发了。 不过很显然,啃人参只能修补元神不能对我的躯体产生多少影响,我本来都想呕血了,却无意发现,不知是何原因,对于日月精华,本源似乎不怎么看得上,没有动。 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三两口吃完小姑姑买回来的包子就跑下楼来晒太阳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高岚找的地方很不错,正好晒得到太阳,但又不是直射,有些许树荫,不至于被阳光给刺得睁不开眼或是皮肤受不了,沐浴着阳光,吐纳、吸收日月精华,听着就是很有仙气的事,做起来.....我终于明白为何修士收徒都要精挑细选了,不精挑细选也不信,修炼真的很乏味,若是随便挑了个生性跳脱耐不住寂寞枯燥的,资质再好也是白搭,人家根本没法静下心来入定修炼。 不过,真这么修炼个几十几百年,也太摧残人的七情六欲了,摧残到最后只怕除了长生的欲望就什么欲望都没了。 虽然腹诽,但这种晒太阳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呀。 晒了没一会就感觉到旁边多了个同伴,没有危险,那就随他去吧,不妨碍到我就行。 啧,日光之中的精华真是少,好吧,也不能说少,就是......质量感觉差多了。 咦,我为什么会觉得质量差多了?雷泽界也差不多是这样啊。 正纳闷着,脑子里一堆记忆碎片浮现,我秒懂了,差多了不是指我的标准,是指靁的标准。 不过,记忆碎片里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的人蛇是什么玩意?你说你是一条蛇长着蛇的身体那很正常,但你蛇身的上半部分却是女人的外形.....话说,真漂亮,这美色,跟少凰不分伯仲,不同的是,少凰的美是美艳型的,而这蛇却是清淡型的。且俩“人”气质也各有千秋,少凰的气质,我就不说了,再美也很难令广大直男心生爱慕之心,不过女的倒是很有可能对她产生崇拜。而晒太阳的蛇妖,应该是蛇妖.....吧,气质非常的温婉可亲,令人瞧了就忍不住心生好感,别说性向正常的男子,便是性向不正常的男子见了她,我相信也有很大几率被掰直,自然,前提是不去看她的下半身,看了的话,看之前是直的,看之后就变成弯的了。 妖族化形不都是要么整个是本体姿态,要么整个是人形,哪有妖是一半人一半本体的?就算看了不会觉得惊悚,也觉得别扭啊。 话说,这蛇妖的喜好真别致。 我正吐槽着,便见草地上晒太阳的蛇突然抬眸瞧着我,那是很美的眸子,感觉像海,能够如海一般包容一切,最让我觉得坑的是,我觉得,她似乎在看我。 不是似乎,她就是在看我! 噗! 我立马就惊得岔了气。 抬手擦了擦嘴边的血迹,得亏神民的修炼功法跟人族不太一样,岔气了顶破天也就是吐口血,若是换成人族修士,这会都可能走火入魔亦或元气大伤了。 因为已经想起自己是什么,修炼的是什么,我很淡定,吐一口血算什么,夏日上火的食物吃多了流的鼻血估计都比这点血多,真心不算什么。不过我很淡定,我旁边那个死气、郁气缠绕,活脱脱快抑郁症的患者却没我这么淡定,被我吓了一跳,跳脚大叫医生护士。 我无语道:“老兄,我没事,只是有点上火。” 老兄明显不信:“上火最多是鼻子流血,哪有吐血。” 好吧,上火就吐血了,这话我也不信,那你让我怎么瞎扯? 扯不出什么能够糊弄过去的借口,我毫无悬念的被医生护士拖走检查了,谢天谢地半道上碰上了千年腊肉被救了下来,否则只怕普通检查手段检查不出我有什么问题的话,我很有可能享受一番医院全面体检套餐。 老腊肉的脸色不太好,可以理解,神仙打架,就这医院里一个出事的都没有,显然不容易。虽然老腊肉在特勤处属于s级的危险存在,但考虑到玄仙和少凰的危险度,s级还真不算什么,没挂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坐在老腊肉的单间办公室里一边喝茶一边吐槽刚才那些医生护士没眼力,本庄主一看就很健康,怎么可能需要体检。 老腊肉默默听着,忽然问我:“半年前跟你打架的那个是什么东西?”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那是人族。”虽然已经修成了仙,但种族是妥妥的人族。 “人族不可能那么强大。” 我道:“仙人也是人。” “人间界哪来的仙人?” 我能说是来寻仇的吗? 虽然山庄里的人都心知肚明,那名玄仙是来寻少凰复仇的,但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日与玄仙大战,差点拆了鹤城的是本庄主(借躯体给人用的后遗症,明明不是你做的,所有人都会算你头上)。因此若是说来寻仇的,老腊肉再问我,我是如何惹上如此仇家的,我不得将少凰给说出去。如果不知道已经有神人溜进了这一方天地,我自然会坦言,这种事多个人分担压力,就算帮不上什么忙,看别人与我一般头疼,多少能让我感觉那么一点愉悦。 然而,已经有神人溜达进来了,考虑到那些上神上仙的信号接收能力,我选择了沉默是金。 神人这种生物太不讲理了,少凰举过一个例子,曾有个仙人在自己的巢穴里骂一位上神,只是骂了一句,但隔着不知多少万光年的上神愣是接收到了信号,然后那个仙人就倒霉了,上神不过一句言出法随就足够收拾一位仙人了。 那个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若神人是wiff的话,那必须是盘古世界最牛掰的wiff,这信号接收能力简直绝了,卫星接收器与它们一比,妥妥的渣渣。 庆幸的是,只要不处在同一界里,上神的信号也没那么变态,自然,若是有人作死,帮上神弄个路由器就另当别论。 少凰为此专门叮嘱了一句:处在同一片天空下,千万别骂神仙,对于恶意,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否则神仙,尤其是上神,你这一秒骂出口,下一秒它们就会感觉到,然后,除非是少凰这种自动屏蔽了这方面信号的特殊例子(啥?少凰为毛屏蔽这方面的信号?道理很简单,全天下人都在骂你,你还能把所有人都给杀了?),怎么骂都没事,不然.....会很惨。 自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针对神族的这种变态能力,远古洪荒的弱族为了生存也开发出了不少针对性的方法,比如骂之前先弄个禁制屏蔽所有信号,然后可着劲骂都没事。不过这招,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否则只能对上神以下的位阶管用,上神若是恰好在那个时候想到了你,哪怕只是心血来潮的想了一秒,那禁制也会如同摆设一般,你骂什么,它都能听得一清二楚,不过还没谁恰好倒霉到这地步。 很遗憾,我不会这种禁制,而少凰的仇家,多为上仙上神,我这实力,学了也没用。 既然没有屏蔽信号的本事,那就只能无线电静默了。 老腊肉等了会,没等到我说什么,便问:“不方便?” 我颌首。“很不方便。” 老腊肉沉默片刻,问:“我不希望半年前的事再发生第二次,雪莹山庄是守护者,不是破坏者。” 我想说我比你更希望这种事不再有第二次,但这种事我根本保证不了,因为惹来麻烦的并不是我。 啥?为毛不把少凰给丢了,或者卖了,相信上神一定会给我非常丰厚的酬劳,讲真的,这我也不是没考虑过,但考虑到少凰此神睚眦必报的性子,以及神尊若真有个三长两短的后果.....酬劳再丰厚我也不能这么做。 神尊没能囫囵个回来,它就需要少凰保驾护航,它若是死了,那少凰就是它的接班人,虽然这个接班人也不是什么良善,但矮个子里拔高个,也没更好的选择了,除非你喜欢洪荒时代的画风。而洪荒时代的画风,现在这个时代如此美好,如此光明,如此天堂,你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就别回来了吧。 不能丢,留着又是个麻烦,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除了祈祷神尊早日回来,我也没别的法子了,只要神尊回来了,而少凰又还没被干掉,那么那些古神都会安分下来。 日子再难过,我也得坚持着,总不能不过了吧? 我最终只能道:“我尽量。” 喝完不知道什么品种的茶我便告辞了,走了没多远就看到刘元在检查,这位老兄也是伤身伤心,为毛伤心就不提了,谁爱上少凰都得伤心,伤身则是,玄仙下手可真是够狠的,一个月前才出院。 外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因为伤得是内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应该致命的内脏问题并没有最开始看上去那么多可怕,只是一点问题,不过以防万一,不确定完全好得透彻,就算出院了还得按时回来复检。 我路过的时候医生正拿着听诊器在听刘元的心肺,据说刘元刚送来那会,心脏位置看着特别惨,好像心脏都破碎了一样,不过后来仔细检查才知道没那么严重,但最严重的伤口离心脏太近,几乎是贴着心脏穿透过去的,多少有点影响,这也是重点复检的位置。 在心里感慨了下刘元的身材不错,肌肉匀称,一点都不像他的同龄同业者,从事商业的,过了而立之年,啤酒肚几乎是标配,一看就知道不好吃,肥腻不说,还没什么营养,身体都被掏空得差不多了,食之无味,而刘元却看着就是一块非常有嚼劲有营养的好肉.....咦,我为什么会这么看他? 我悚然了,自己现在看人的目光和思维逻辑真tm诡异。 140、第八章数斯·猫头鹰 我悚然的停在了走廊里,目光呆滞,活似神经病,没法神经病,因为我大抵猜到自己这是什么问题了,少凰你个混蛋你不说没影响的吗?老娘不要当疯子啊啊啊!!! 正呆着呢,眼前忽然有一片赤色,霎时就觉得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被清扫一空,不由循着之前那片赤色望去,错愕的看到刘元的心口位置上有一团黑色的胎记,不对,他身上没胎记,在他记忆里看活春宫时我记得他心口位置上没有胎记,而且这印记的形状,怎么那么像一只鸟?瞧着隐约觉得有三分眼熟。 想起少凰曾经说她是刘元的执念,我现在很怀疑,她其实漏了半句,刘元也是她的执念吧。 仅仅是与刘弗陵的交集不可能让她对刘元如此上心,而且说起来,少凰与刘弗陵之间,感觉她对刘弗陵也过于热心了,恩,过于热心了,她做的那些事,换到普通人之间没什么,但问题是少凰不是普通人,她是一个神,且是神族的王。王本身就是唯我独尊的,就算有特例,考虑一下少凰的成长过程吧,两万岁之前是神孽,过得.....我想像不能,但肯定不会美好,美好的生活养不出她的这种性格。不过两万岁到十万岁这中间的八万年却是过得真的很好,孟凰为她撑起了一片天,少凰活得那叫一个飞扬跋扈,活脱脱的熊孩子,就是这只熊孩子的武力值格外强大了些,强的爆表,连大人都不如,不过这也使得熊孩子更熊了。 话说回来,还真是令人羡慕,古神五万岁成年,少凰却熊了八万年,可以说她是一直当熊孩子当到同龄人都当了祖父母的时候才开始成熟,虽然这种大号熊孩子没几个人喜欢,但只有生活在幸福中的孩子才有一直熊的资本。就是不知道,飞扬跋扈的熊了八万年,头上的天突然倾塌了,留下千万里山河的责任给熊孩子,熊孩子的心情是怎样的,估计不会好到哪去。 啧,突然觉得,少凰这辈子最悲催的时候恐怕就是她姐死了一段时间后的岁月,为何是死了一段时间后?自然是人刚死,除非她想她姐死不瞑目,否则烂摊子就得收拾,自然没有精力与空闲伤春悲秋,而当危机过去,所有负面情绪绝对涌上心头。呃,大概理解她为何会屠杀天族了,本来就是个肆意妄为的凶残性子,又遭逢如此大变,屠杀什么的,还真的很正常。 言归正传,虽然孟凰挂了,少凰也因此一夕长大成人,但本质上的东西却是不会变的,丫跟活雷锋或知心姐姐不沾边。 虽然好奇,但我也没追问的心思,好吧,也不是没有,只是,直觉少凰不会告诉我。 最重要的是,我现在最重要的事还是赶紧想办法解决自己的变化,人会变很正常,但如我这般,突然觉得大街上的人看着很美味,很可口,用看展板上鱼肉的目光去欣赏来往的人明显不正常。 虽然没有过这种经历,但我这一支苗裔世代看守凶兽,因此对于现在什么情况我还是判断的出来的。 凶兽的灵魂是非常极致的极恶之魂,这倒不是说凶兽全都是恶魔,不过也不是什么良善,没有善恶是非观,血脉天性至上,呃,某种意义上,恐怖分子都比它们好。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凶兽最变态的不是它们强大的破坏力,而是污染力,凶兽的躯体与灵魂都是以浊气,自然,这是文雅点的说法,直白一点那就是以世间一切邪恶、污秽、执念所铸,这也是为何少凰的神魂会让我那么难受,以至于第一反应就是把她踹出去。本来浊气重的地方,好好的人住久了都有很大几率心理扭曲变态,更何况与凶兽这种档次的接触,洪荒时代,凶兽清弥用实验证明了,哪怕是神人,直视凶兽灵魂也齁不住。 不过,说起来少凰也挺神奇的,虽然神魂挺.....一言难尽,但她克服了天性,这真的很难得。凶兽能够克服天性是因为只要不死,肯定会成神,少凰是后裔,如她这般血统浓郁却仍旧神智清明不受凶兽天性控制的凶兽后裔,千万年来寥寥无几,而能够修炼成神的,只此一位。 不过,就算修炼成了神,她的凶兽特质仍旧存在,比如污染力。不过没有应付的办法,只要不是特别严重,那君族在卜离的压力下创造出来的一道真符很有效果,虽然会有别的后遗症,但再怎么样也比变成疯子好。 啥? 如果真符也没用怎么办? 那就先灭了少凰再自杀省得过段日子自己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为何要灭了少凰? 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让我被腐蚀得无药可救,足可见这位主的本质和凶兽已经没什么区别,甚至某些方面比起凶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的存在,若不及时灭了,妥妥的灭世大魔王。 呃,话说回来,这家伙灭的世貌似也不少,该不会是这种血脉在作祟吧? 应该不至于,都修成上神了,凶兽尚且会恢复理智,何况她。 刚进电梯,电梯门都快关上了就看到一个年轻人向这边冲来,真眼熟,这不就是之前那个害得我差点去享受医院体检套餐的家伙吗?虽然腹诽,但我还是按了下开门的按键,对方飞快的跑了进来,同时按关门键。 我奇道:“你这是逃命?”跑这么急,活似要断气了一般,高岚马拉松长跑后也没这么喘的,便是我自己,我现在的身体素质,估计跑个百八十公里都不会喘.....少凰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不是,避个人。”年轻人道,说话的时候也抬头看我,明显的愣了一下,很正常,我现在这张脸,虽然我自己看着觉得很熟悉,好吧,跟老娘挺像的,自然熟悉,但与老娘相似,也代表着美丽,老娘可是雷泽界最美的美人。看到美色跑神很正常,哪怕是我自己,看到少凰的真身时也失神过呢,不过这年轻人回神的速度真够快的,可见心性和意志和很不错。 我瞧了瞧年轻人,生得五官端正,不难看但也不出色,不过眉目很清正,手上刚才有看到有茧子,但整个人很干净,看得出来平时是个很爱干净,也会过日子的,不过身上的气质......这段日子过得肯定不好,也是,他要过得好也不会出现在这了。 “女朋友吧?”我随口道,若是父母,肯定不会躲,也没必要,人际关系里,除非是仇家,不然就只能是女朋友了,而若是仇家,那也不可能找医院来。 年轻人点了点头。 我奇道:“住院的时候女朋友来看你,不是很好的事吗?”女朋友这么体贴,几辈子的福气啊,这小子竟然还躲着。 年轻人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不是改主意不想说了,而是整个人突然抽搐了起来,看得我愣愣的,什么情况? 这么一会的功夫,年轻人已经从抽搐发展到口吐白沫了,我赶紧按电梯键,可电梯死活就是不开门,还在楼层之间,自然不会开门。我只得看向年轻人,之前没太细看,这年轻人估计经常做工,身上没什么肥肉,常年锻炼,这样的肉味道应该..... 啪! 我用力抽了自己一耳光,想什么呢,上回吃人是因为少凰掌控着身体,但这回身体的控制权可是在我自己的手里。少凰吃人那是因为她不是人,除了凤凰鸟,她就没什么是吃不下的,就连凤凰鸟,她也一度是想尝尝味道的,咱一个正常人不能跟这么个变态比。 回过神来我赶紧救人,弯腰一记手刀将年轻人给劈晕了过去,虽然简单粗暴了点,但很实用,至少杜绝了他咬断舌头的可能性了。我再去看电梯,可以开了,正准备按键,电梯门便自己开了,然后.....哇塞,好大一只猫头鹰! 猫头鹰冲进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地上躺着的年轻人,哟,看来认识啊。 检查完了年轻人,大抵是确定年轻人死不了了,猫头鹰这才看向旁边坐轮椅上的我,一脸警惕:“你是谁?” 我的辨识性就那么差吗? 认得出我不是人,却认不出我是雪莹山庄的庄主,亦或是,猫头鹰小姐你是新来的吧? 我道:“雪莹山庄庄主,可我不认识你,你是没去山庄登记过还是新来的?”若是后者还好,若是前者,那就说明这家伙有意思了。 随着我这两年实力提升,很多观望的妖魔鬼怪都有了自觉性,知道要上户了,但也有些没兴趣上户,至于原因,当然是干掉我取而代之。虽然鹤城的妖大多是安分的,想要好好享受生活的,但这并非全部。也有些是不安分的,一部分是因为跟道门结了梁子,因此跑鹤城来避难,另一部分就是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不过以前君长青在,太过彪悍,谁也打不过,加之君长青也不希望有太多麻烦,那些妖便被变相软禁在鹤城了,被良妖。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君长青挂了的事,加之我一直没出什么纰漏,实力也一直在增长,最重要的是我现在的情况太过复杂,让他们都看不透,因而虽有小动作,却还没过线。不过,这回我都睡了半年,将心比心,我肯定不会错过这半年的时间发展自个,尤其是安安说鹤城挺乱后,我觉得,鹤城只怕不是一般的乱。 综合上述,猫头鹰警惕我,我也警惕着她,只是我没有流于表面,而且,我也相信她不会在这里出手,这里是老腊肉的地盘,禁止一切妖魔怪包括人在这里干架,干架的妖魔鬼怪都让他吸成了干尸,因此这里成了所有妖魔怪的禁地。为毛没有鬼?人死了就会变成鬼,避不开这里,因此双方还算相安无事。 也曾有人族在医院闹事,差点弄出人命,具体过程不得而知,但最后的结果我是知道的,那个人族被活活放了三分之一的血,没死,不过下半辈子也别想健健康康的了。 那么多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在那摆着,相信没人会想尝试一下不作死就不会死是什么滋味。 “庄主不是死了吗?”猫头鹰大惊。 我:“.....看来这半年发生了不少事。”我简直半年想像不能外头得是什么情况才能传出本庄主挂了的消息来,少凰你个混蛋也不给说清楚点,就一句很乱,这tm的究竟是有多乱啊? 不过想想真这么问了,只怕那家伙会给我一对白眼。 做为挑起神战的祸头子,以及在东风西风与中立之间走出第四条路的奇葩,估计鹤城就算乱成春秋战国她也不会有多少感觉,再乱能乱过她经历过的去? 真要问她还不如问高岚这个圈外人更靠谱。 不过高岚到底是个圈外人,怎么都比不上圈内人更清楚,思及此,我很是和蔼的对猫头鹰道:“你看今天天色这么好,不如把酒言欢?” 猫头鹰抱着年轻人道:“我要送赵磊去看医生。” 我道:“他这明显是遗传性的毛病,治不了的,不过这会也死不了。”赵磊的生命线长着呢,就算不长,都晕过去了,不会自己无意咬舌自尽,而猫头鹰刚才渡的灵力也足够让他的身体状况暂时稳定下来,保住小命了。 猫头鹰挣扎道:“我先送他回病房。” 我笑眯眯道:“一会我去楼下花坛那等你,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若是那样,你会倒霉的。 141、第八章数斯·美味 虽然不知道自己会有多少麻烦,但不管要干什么,最着急的还是自己貌似走火入魔了的问题,吃过一回人已经够让我纠结了,再吃一回,我妥妥的落下心理阴影,还是终生的。 上神的名字是蕴含着力量的,若是能以道纹写出神名,可以展现出神名所属神祇的部分力量,不过这也是个很鸡肋的招。有能力用这招的人不需要用,因为有更好的办法,而用得到的人,那得拿命做代价。毕竟,使用道纹是要支付力量的,若是力量不足,那就生命力甚至灵魂能量顶上。 君族在始祖神名的基础上创造了一枚特殊的真符,画在额头上可以避免凶兽的侵扰,只要不是直视凶兽的灵魂,亦或是本身的灵魂太过不堪,很容易被吸引同化,这招都很管用。就是有个副作用,维持真符是需要力量的,这世上不存在永动机,自然也不存在永动符,而维持这道真符所需要的灵力并不小。 不过,我身上的灵力可以维持真符运转不少时间,也就不怎么担心了。 重点还是画符,画符的时候必须一气呵成,不能有一点滞涩,否则.....脑袋如果没有金属硬,最好别尝试这枚符。 我自是不怕的,怕.....貌似也没辄,除非我想变成疯子。 用灵力疏通了一番经脉,让因为躺了半年而提不上什么力气的腿恢复了知觉,这才拿了钱往外走。医院可没有画符的材料,最重要的还是,画真符的话,很多材料都是很讲究的,用粗制滥造的材料很容易引发事故,就算死不了我也不要细细体验脑袋被雷劈的滋味。 喵了个咪,我发誓,我真的只是打算出门去买点材料而已,但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一出门就跳出一群人要我的命?这要不是本庄主反应快,这会已经横尸街头了。 我瞧着眼前的三个人,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和尚,不过也只是眉目看着慈眉善目,实际上.....佛修不是靠积攒功德与念力修行的吗?为毛这只和尚身上的煞气之重,啧,尸山血海里跑出来的吧?这要是佛门中人,肯定是八部天龙的阿修罗,不然积攒不下如此重的煞气。 第二个是衣冠楚楚的西装男,瞧着就是精英人士,坐在高档写字楼里办公里的那种,然而,西装男现如今手里拿着一把大刀,杀气腾腾的,真是一点都市白领的味都没了。 第三个,这个就不必简介了,就是一个道士,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道士,恩,没错,就是青山派的那个死道士。 瞧着死道士,我也不必费尽和尚和西装男是什么人了,这根本不用思考啊,用膝盖都能猜到——正义。 真是苦也,这三位明显都不是善茬,以一打一我都没有胜利的把握,何况以一敌三,尤其是我身上一张符都没有,这可真是令人泪目的悲剧。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故作淡定道:“三位如此,真是没有礼貌。” 我没谈自己死了会造成什么影响,妈哒,我去跟少凰那种肆意妄为又不是人的家伙这个都比跟这三位谈靠谱,只冲正义的行事就知道这些家伙的物种歧视已经到了没人性的地步。我敢发誓,洪荒时代,神族统治洪荒的时候,都没正义疯。 冤冤相报没完没了,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但真能做到一笑泯恩仇的,基本不存在,伤口就算愈合了,也会有伤疤留下。正义与非人生物杠上,我完全能理解,不过,杠到这份上,那就真的只能用少凰的话来形容了:无聊透顶。 突然理解地球各国政府对着恐怖分子的心情了,不,他们的滋味肯定没我这么悲催,恐怖分子好歹也是有所求,有所求,那就还有的商量,而正义,我真不知道它们求的是什么。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这种不知道求的是什么的对手,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们会干出什么事来。 碰上这样的对手,就算死了,想来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比如千万年前的天帝,他根本猜不透孟凰想要什么,以为孟凰只求南明千万里山河安宁祥和。我原本也以为她是一位热爱自己的族群,对不相干的人或事都有点冷情的神,但当少凰说出她门下弟子过万,大部分都是“凡人”生物后我就推翻了自己原本的印像。 虽然看上去,孟凰所作所为只是好为人师,最多带点荒唐,但看看最终的结果,她哪是好为人师,她分明是将一柄利刃交给“凡人”,让“凡人”拥有了与神族抗衡的能力。 少凰能够打赢神战,想来孟凰给她留下的这一资源功不可没,我估摸着,天帝只怕到死都想不通为何南明神族鸟口单薄,却能够战胜他。毕竟,战争从来不是两尊神的事,而是两个甚至多个族群的事。 说来,我真的很佩服吾王,太大胆,太出其不意了,不过效果惊人,虽然她自己还没看到结局就被干掉了。不过,她只怕也很清楚这一点,不然少凰登基也不会那么顺利,登基之路上的所有障碍都已经被扫平了,一点隐患都没有。君王只有在自己快死的时候才会想着彻底放权,让王权能够平稳过渡,少凰继位掌权真心不是一般的顺。 不过虽然佩服,可我从未想过做天帝,碰上一个根本猜不透想干嘛的对手。 这忒烧脑了,遗憾的是,我偏偏就碰上了。 呃,大抵有点明白天帝对着吾王时的心情了。 这种对手,太让人想要抓狂了。 “对人自然要讲礼貌,但庄主你人吗?”西装男彬彬有礼的问。 这个问题问得真好,我当然不是人。 就算流着人族的血,也最初的十几年也是在雷泽界渡过的,十几年的耳濡目染,啧,本庄主的三观也就看着跟普通人差不多,但深究起来,肯定有别。 我忍不住吐槽,突然觉得少凰那个丰功伟绩罄竹难书的非典型性暴君也不是那么让人无语了。 虽然心里一个劲吐槽,但我还是道:“你不能否认我流着人族的血。”若非如此,少凰拿我的身体吃人,我何至于那么大反应? 西装男道:“人身上会长鳞片?” “娲灵还长着蛇尾呢,你怎么不去把它干掉?”我脱口。 西装男愣了下,估计是没反应过来娲灵是哪位,好吧,我也没反应过来娲灵是哪位,不过这名字给我的感觉很熟悉,熟悉到顺口就给带出来了。不过当前最重要的不是这个,趁着西装男发愣,我一招黑虎掏心直逼西装男的心口。 西装男本能的抬手格挡,然而—— 咔! 我默默瞧着手里的心脏。 西装男震惊的瞧着我手里的心脏。 心脏刚挖出来,看着还挺新鲜的,我能清楚的感觉到它的温热,以及微弱的跳动。 原来心脏离了身体,短时间还真的能继续存活啊,如此的有活力,如此的香,看着就很可口,好想咬一口偿偿味。 我一边恍然一边瞧向西装男。 西装男绝对没想到这一出,死和尚和死道士也没想到,事实上,别说他们,便是我自己也没想到。我这一招纯粹是半佯攻,能弄死西装男自然先弄死,三个敌人,能弄死一个是一个,能将危险系数拉低不少。但我也没觉得自己真能成功,这西装男身上的气息虽然是三个人里最差的,但也远远强过了我这些年在人间界遇到的大部分人修,因此我的真正计划是一击不中,撒丫子就跑。谁曾想—— 没想到西装男你是个外强中干的纸老虎啊。 虽然如此腹诽,但我知道,西装男还真不是纸老虎,他身上的气息我还是感觉得出来的,放在人族里,算得上佼佼者了,至少相对于他这个年纪而言,大部分妖魔鬼怪还真不是他对手。 既然对手不是纸老虎,那就是我的问题了。 当死和尚和死道士反应过来开始攻击我的时候我终于发现问题在哪了,是我自己的速度变快了,我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了。看来这就是少凰说的改变,我喜欢。 奈何,再喜欢也架不住对手太强,且我是以一敌二。 “二位真是不要脸,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 对,真的很不要脸。 这话太可心了,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啊,要不是我现在忙着打架,没有多余的力气开口说话,我也想这么说,也不知是谁这么知己,不过,说起来,这声音真的很耳熟啊。 我用眼角余光望了眼,难怪啊。 是尘寰,能不耳熟吗? 不过,半年不见,这家伙身上的气息,感觉更强大了呢,我当植物人这半年,也不知他是有什么奇遇,不过,来得太好了。 “牛鼻子归你,秃子归我。”我对尘寰说,真不愧是知己,我刚开口他就已经伸爪子捞死道士,我说完的时候死道士已经被他捞走了,正仇人(几百年前的旧仇)见面分外眼红。 少了两条腿,我的压力顿减,死和尚,咱们好好玩,慢慢玩哈。 速度不断提升,我想知道自己现在的极限在哪里,也想知道死和尚的承受极限在哪里。 一爪又一爪! 妈哒,死和尚金钟罩练得真不错,我的爪子能够抓碎石头,却抓不碎他的骨头,顶破天也就伤他一层皮肉,别说致命了,连重伤都做不到。 真可惜没带玉剑,不然任你躯体比钻石还坚固,我也能跟切豆腐一般将人切成一块块的。 “接着。” 正如此想着,便听到了阿吉的声音,顾不上想阿吉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既然让我接着,出于信任,我本能的接住了向我丢来的东西,东西一入手我就笑了。 “阿吉你真棒。”本庄主想瞌睡了,你立马就送来了枕头。 “回头请我吃一个月排骨。”阿吉道。 我斩钉截铁道:“做梦!” 丫敞开肚皮,一顿能吃几十斤排骨,请你吃一个月,你还不得敞开肚皮可着劲的吃?我的钱包妥妥的恢复负债状态。 阿吉咕哝道:“小气鬼喝凉水,早知道你这么没良心,我就不帮你带东西了。” 我一边揍着死和尚一边道:“最多请你吃一顿。” 阿吉琢磨了下,最终本着有得吃比没得吃要好的心理勉勉强强的道:“行。” 商谈着与阿吉的酬劳问题,我也没疏忽死和尚,金钟罩很厉害哈,可惜在玉剑之前不过新鲜出炉的嫩豆腐一块。 死和尚的金钟罩大抵是他最大的手段,没了金钟罩,终于能够被我真正伤害到了,但还是弄不死。 我紧握着玉剑,感觉自己虎口一片麻木感,那么大一杆禅杖你是怎么带在身上到处溜达的?这重量,少说几百斤,比凶器还凶器,沿途的警察们你们是眼瞎还是根据有无宗教区别对待? 若玉剑是真正的玉器,就刚才的两下对碰,还不得变成一堆齑粉? 不过玉剑的不知名材质质量过人,我的虎口却没有,虽未低头,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虎口被震裂了,正在流血,生疼生疼的。 死和尚,今儿要不把你油炸了偿偿味,我就跟你姓。 我恼火的想,完全没看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前只是身上冒鳞片,现在却是连眼睛也变成了竖瞳,还是紫色的(我也是时候才知道的,得亏当时没镜子,不然也忒惊悚了,严重怀疑自己会不会哪一天一觉醒来就彻底变成了另一种形态)。 虽然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但竖瞳比起人的眸子真要好很多,不论死和尚多快,我都能捕捉到踪迹,并且寻找他的空隙。 我劈! 我砍! 我刺! 死和尚身上不断有血肉被片下,基础剑技被我用得越来越熟练,我现在相信少凰的战绩了,学剑的确没必要学那么多花哨复杂的剑招,学会基础的用法就足够了。 一滴血溅在了我的唇边,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很是甘甜,真是人间美味。 意识到自己方才一瞬脑子的想法是什么后,我悚然的僵住了身子。 走神绝对是战斗时的大忌,我毫无悬念的为自己的跑神付出了惨烈的代价,被死和尚一禅杖砸在肩膀上,整个肩胛骨都碎了。 痛! 我终于从自己方才那一瞬想法的惊悚中回过神来,想起自己现在还在生死搏杀。 死和尚大抵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容易就中招了,不过不管怎样都不妨碍他趁胜追击,又一禅杖击来。 我躲! “啊!” 死和尚的惨叫,他怎么了?不过不管是怎么了,冲这惨叫,肯定受伤了,我毫不犹豫的拧身一刺,玉剑成功的刺进了他的身体里,不过被他躲了一下,没刺中要害。但这剑可不是一般的剑,现在的情况可比刺中要害严重多了,我一剑钉在了死和尚的肋骨剑,然后卡住了。 剑拔不出来对我自然是有影响的,但对死和尚的影响更大,因为这剑是吃人的。 死和尚在惨叫声中不断的变瘦,原本在他身后一爪子抓穿了他肩胛骨的阿吉见了,赶紧抽爪跑开,免得被玉剑敌我不分的一块吃了。 瞧着惨叫的死和尚与吃得很欢实的玉剑,看上去就很好吃啊,不然怎么吃得这么香?好想偿偿。 玉剑仿佛感觉到了我的想法,死和尚被吃得只剩下了心脏,非常的新鲜,也很完整,显然是留给我的。 玉剑的剑尖冒出一道剑气,死和尚的心脏被削下了一片,我很清楚的感觉到了玉剑传达过来的邀请之意。鬼使神差的,我伸出手抓住那片心脏送进嘴里咀嚼。 玉剑欢欣的摇着,仿佛在问好吃吗? 我说:“有点难嚼。” 人的心脏是最有营养的。 我点头表示赞同,的确很有营养,尤其是人族修士的心脏,血肉里的精气非常的足,尤其是心脏位置。 恩,人族修士!???? 原本仿佛被什么东西给蒙着的脑子霎时清明了起来,我瞅着手上的血,再瞅瞅缺了一片的心脏。 “呕......” 阿吉忽然凑了过来。“吃了口人肉而已,你至于吗?” 我说:“至于,呕......” “你又不是人。” “我可有百分之五十的人族血统啊。”我说,只要想想这百分之五十的血统,我就克制不住自己的生理反应。 “那头狼还在打架呢。” 我努力控制住自己的生理反应,抓住玉剑准备去帮忙,却不曾想,一看我靠近,死道士就脚底抹油跑没影了,看我的眼神,跟看十恶不赦的罪犯似的。 我:“......速度真快。”飞机也没他快吧。 尘寰道:“他是被你给吓的。” 明白为什么会被吓到的我:“.....”好心塞! 142、第八章数斯·打赌 受到了一万点暴击的我也顾不上问尘寰为什么会跑到这里了,简单收拾了下自己身上的血迹,再用个法术让普通人看不到自己身上的伤势就火急火燎的要去买材料,却被尘寰拉住。“你要去哪?” “买材料画真符。”我回答。 “你画符需要的材料山庄多的是。” “之前不是用完了吗?” “我又补了货。” 我闻言掉了个方向。“那就回山庄,麻烦你帮我办一下出院手续。” “你还是留在医院吧,要的东西我去帮你拿。” 我说:“这么一段路,我撑得住。” “不是这个原因,外头现在挺乱,你若是离开旱魃的地盘,刚才的事会继续发生。” 我默了一秒,终是道:“这是乱成什么样了?” “正义的人听说了之前少凰与仙人打架的事。” “那又如何?” “那两位的交谈,听到的人不少。” 我还是不懂。“所以?” “正义决定为民除害。” 我似笑非笑。“恐怖分子为民除害?”这是开的哪门子玩笑?太搞笑了吧? “猎杀一个非人族群的神仙会是非常辉煌的一笔战绩,必定名留青史。” 我佩服不已。“以前听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可从没听说人有多胆,就有多强,强到能猎杀神仙。”尤其是少凰那种非典型性神族暴君。 “不,他们以为是你?”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我是神民。” “神仙下凡历劫。” “正义的脑补能力真心强大。”我无力道,这可真是人在医院躺,锅从天降,倒霉催的。 “话说,这半年我昏迷不醒,他们怎么就没趁机杀了我?”我很是诧异,昏迷不醒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我绝对是最好杀的。 “这里是旱魃的地盘,阿吉说他很厉害,在他的地盘你会很安全。” 我默然无言,旱魃不厉害,没法解释我这半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当然,我相信把我留在小姑姑家里我也能活下来,少凰若是连个人都护不住,她也不会洪荒时代最令人抓狂的非典型性暴君了,所有人都等着看南明因为因果深重而倒霉,结果倒霉的就她一个,还是处罚可有可无的那种(我是真觉得可有可无,滚滚红尘根本污浊不了少凰的道心,而千万年于上神而言虽长,但它们不被杀掉,可是能活到世界末日的那一日)。也因此,少凰若是想保护一个人,那么她想护着的人或事物,绝对不会有事。 不过,我也庆幸这些家伙没把我托付给少凰,死不了可不代表不会生不如死。 少凰那家伙太自我,洪荒时代她一个扛所有因果,绝对没问过她族人的意见,呃,估计引外敌入侵转移注意力让天道权衡利弊饶过少凰这个顶级战犯一命的事,她族人也没问过她的意见。 少凰没有考虑过,也可能是不在乎她死后她的族人会不会难过。 反正,我要是她的族人,而她也真的死了,我是绝对会落下一辈子的心结。 保护臣民是王的义务,但这样的牺牲,总感觉过了,虽说发动战争的是少凰,但她的族人都是赞同的,前前任王死得莫名其妙,先王更是死得极为不名誉,名声算是毁成了渣渣(孟凰若是有名声可言的话),就算是包子也会变成活火山,何况南明神族还不是包子族。 不过,再怎么样,少凰对南明神族终究是极为上心的,不然南明神族八成会是浮初界的前车之鉴。然而,少凰对我,绝对没有对南明神族那份上心,因此我一点都不怀疑,若是我被托付给她,麻烦上门时她八成会借用我的躯体,然后,我会醒来,但醒来的还是不是我就不一定了。躯体是原来的,灵魂也是原装货,但是,把白纸丢进墨水里染成黑的,你还能摸着良心说那是一张白纸吗? 只是,旱魃如此厉害,又是肉食重种,君长青真是心宽,竟然敢将这么一个不管是主食还是配菜都是人族的物种留在鹤城。唔,说起来,鹤城虽然不乏人口失踪事件,但还真没哪件是旱魃做的。 招惹了旱魃的人族就没一个是被杀掉的,旱魃也就是拿抽血的工具抽其三分之一的血液做为教训。 嗯,三分之一的血液,虽然一下子被抽掉这么多血液必定元气大伤,身体大不如前,但想想那些被妖怪给整个吃干抹尽(字面意义上的吃干抹尽)的人吧,三分之一的血液真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旱魃抽人血液和偷医院血库血液为食,怎么都比他去大街上猎人吃要好。 虽然对旱魃这般强大的存在纳闷不已,但我还是接受了尘寰的建议,我在医院里等着,他回山庄去给我拿工具。 回了医院也没回病房,就在医院落下晒太阳修炼,顺便修复身上的伤势,虽然用了法术让别人看不到,但并不代表就真的不存在好不好?而且,看不到我伤势的也只是人族,非人生物...... 猫头鹰呆呆的看着我身上的伤口:“庄主这是?” 我摆了摆手表示小事。“猫头鹰还挺守信的。”我都要忘了这茬了,没想到她竟然还会来,尤其是看到我身上有伤后还敢靠近,也不怕我吃了她进补。 猫头鹰一脸恼火的纠正。“我是数斯,数学的数,斯文的斯。” “知道了,猫头鹰小姐。” 猫头鹰:“......” 我好奇八卦的问:“之前那个男的是你男朋友?” 猫头鹰点了点头。 我很是诧异。“他是人族呀,你是天生妖族。”这也太不搭了吧? 人/妖跨物种恋不是没有,但很少,尤其是数斯这一类远古妖族,生而为妖,拥有灵智与漫长的寿命,它们懂得更多。 人族自诩万物之灵,但实际上,除了我老娘和解忧那样的奇葩,不少妖族与大部分神民都视人族为低等生物。脆皮、心思复杂难懂(妖族就算凶残,本性也多是直来直去,无法理解人族为何能够满口谎言,而人族,大部分妖族与人族交往都是被卖了还傻乎乎的帮人族数钱,不过反应过来后,绝对的实力也足以碾压情商上的差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人族的寿命太短了,朝生暮死。因此,与人族谈恋爱,若只是采补或游戏人间倒也罢了,可若是动了真心,那需要很强大的心理素质。 老娘是让老爹修炼,以增长寿命,不过,老爹那资质,他再怎么修炼也活不过纯血神民的老娘,因此没有意外的话老娘最终还是要看着心爱的人死去。 至于解忧,心理医生就是心理医生,心理素质杠杠的。我估计她应该是那种人族还活着的时候就好好过日子,等人族死了则开始学着放下的类型,或许需要几百年甚至千年,但我相信,以她的心理素质,这只是时间问题。 猫头鹰,错了,是数斯小姐,她之前看赵磊的眼神告诉我,她是认真的,不是采补(一个病人也没什么采补的价值),也不是游戏人间,是动了真心。 真是无法理解,人与妖的相恋,可是鲜有善终的。 妖族的心性大多单纯,就算是恶妖,也大多直来直去,而人族心思复杂浑浊。心性与心思都决定了一个人对待一件事的态度,妖若是爱上一个人,那就真的将人放进了心里,千百年难以忘怀,而人族,别说人死了,就是没死,也结为夫妻了.....一百对人族夫妻,至少一半会在十年以内离婚/变心,而人与妖结为夫妻,别人是七年之痒,这种,能不能熬过三年都是个问题。不是每个人都有老爹那心理素质,晚上抱着个冷血动物,就算摸一把摸到的可能是冷冰冰的鳞片也能兴致不减的继续亲热下去(破天荒的觉得,老爹大抵投错了胎,他原本要投的肯定不是人胎)。 数斯这是飞蛾扑火呀。 勇气可嘉,也愚不可及,天下间的好妖那么多,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朝生暮死的人族? “赵磊他是个很好的人。”数斯红着脸说。 我呵呵。“他就算不死于羊癫疯,顶破天也就活个七八十岁,而你,只要不是中断修炼,也不被人给杀了,再活一万年都不是难事。” 数斯:“.....” 我继续道:“而且,他还不知道你是妖,以为你就是个普通人,再过个三五十年,他是垂暮老人,你仍旧是这么一副模样,你确定他能接受?” 每个男子都希望自己的妻子永远年轻漂亮,不少男子找小三,打的幌子就是受不了家里的黄脸婆,但真的是受不了黄脸婆?就算有,那也不过是一部分原因。原因?如果妻子真的永远年轻漂亮了,我以靁之名发誓,人族的男子绝不会觉得满足,他们只会觉得恐怖,觉得害怕诡异.....愉快满足什么的,省省吧。这难道不能证明,男人会找小三,妻子会变老并非主因?真不会变老了,仍旧会找,因此,主因应该是腻了,美食再好吃,吃个十年八载都会想吐,想换口味很正常。究其本质,不过是人的劣根性,天性而已。 数斯奇道:“你怎么知道他不知道我是妖?” 我理所当然道:“他若是知道,你这会就应该被他给下锅炖了,绝不可能好端端的在这跟我说话?” 数斯道:“不会的,赵磊不会那么做的。” 我笑:“哦,不如打个赌?” “赌什么?” “赌他会不会吃了你。” “他不会的。” “有自信,我喜欢,不过很多事情,不到最后一刻,你是不会知道结果的。”便如尘寰,曾经我相信他是我的朋友,愿意为我两肋插刀,但真的豁出命,我从来都没想过这种问题,因为这种问题只有死亡真的降临时才有可能知道。不过,死亡真的跑来时,他证明了他是能够做到的,尽管这给我带来了一个令人头疼的后遗症。 “庄主想要什么呢?” “赵磊看上去挺筋道的。”我脱口。 数斯茫然的看着我。 这姑娘肯定没吃过人,不过,本庄主现在这是怎么个情况?怎么瞧着个人都会掂量一下对方吃着筋道与否? 我疲惫的抹了一把脸。“我开个玩笑而已,只是闲来无聊,就与你赌一赌而已。” 143、第八章数斯·画符 我诧异的看着这个梦境,很是清奇的梦境。 我看到一条半蛇和一条半龙在旅行,为何是半蛇和半龙,因为半蛇只有下半身是蛇,上半身是人,半龙则是因为这条龙的肚子较为鼓,并且长了个人的脑袋,话说,这应该不是龙,龙没这么个模样的。不过,喵了个咪,这要是个人普通人做这种梦,妥妥的是噩梦。 至于我,我果断选择看戏。 蛇拖着焉巴巴的怪龙在蛮荒的大地上游荡着,前者兴致勃勃,后者则是焉巴巴的,跟快死了似的,让人怎么瞧怎么可怜。 瞧着怪龙小可怜般的模样,蛇终究还是火大了。“靁,你就不能打起点精神来?” 靁有气无力道:“如此好时节,正是睡觉的好时节,你却硬将我拖出来,你让我如何有精神?” 半蛇嘴角抽了抽。“我没记错的话,前不久才结束一场一万年的大觉。” 靁道:“我没记错的话,你前不久才结束长达两万年的游历。” 我笑了笑,咳,真不是幸灾乐祸这俩货交友不慎,就是觉得交友须谨慎,不然死宅与神驴当好朋友,不管是对死宅还是神驴都是一种折磨,一个想睡到地老天荒,另一个想走遍八荒六合。 这场梦很长,长到我都瞅着神驴拖着死宅游遍了东荒,过去.....怎么也应该有几十万年吧,这梦真是让我不知道该吐槽梦还能这么长亦或是吐槽神人的时间观念之差,几十万年过去,这两位都没觉得很久。且神驴仍旧兴致不减,虽然这也有洪荒太大,几十万年也没走遍的关系,但能够对着大洪荒时代凶山恶水魔狱海的环境产生欣赏并且为之踏上旅程,必须是终极骨灰级神驴,空前绝后哒! 几十万过去,大洪荒时代总算是进入了发展期,没有早期那么荒凉了,方圆几百万里内还是能够找到一两户人家的,这人口稠密度真心不错。 神驴的兴致更高了,洪荒太大,碰上个能沟通的智慧生物挺不容易的,因此每到一个地方,它都能兴致勃勃的停留个百八十年。 不担心碰上的是坏人吗?那会儿可没有什么道德观念,只有最原始也最质朴的弱肉强食真理。 还真不怕,一来是大洪荒时代诞生的先天生灵虽然吃那些不能化形,不能沟通的生灵一点都不客气,但对于能够沟通的生灵则是下不去口。就算有动了歪念头想打劫的,神驴拖着的死宅武力值不仅爆表,更突破天际,每个想打劫它们的,最终的结果都是被这两位给反打劫了,没伤人性命,我发现这个时代的生灵对于智慧生命的生命倒是挺尊重的,除非有不死不休的深仇大恨,否则绝不会伤其性命。 玩遍了东荒后,神驴拖着死宅向南荒踏上了新的征程。 死宅想死。“就不能让我回去好好睡一觉吗?” “少睡几个元会会死?” “不会,但会生不如死。” “既如此,就继续出发。” 死宅一脸的生不如死。 南荒比起东荒要荒凉得多,这里曾经爆发过一场绵延千万里的大火,火灾的痕迹至今都不曾消失,让神驴的兴致不是很高,这里的智慧生物更加少。 在神驴考虑要不要先回去,过几个元会后再来探索时,它们遇到了一只拥有赤色翎羽的天方奇鸟,那是火凤凰。 为何不是火凤亦或火凰? 一来,那只火凤凰非公非母,它没性别,凤为雄,凰为雌,那么非公非母也不是人/妖鸟,它的性别应该如何判断?对于这个问题,神驴与死宅都没去深究,它们自个都没性别,又怎会有兴趣去探索别人的性别?而这也是大洪荒时代诞生的先天生灵的正常观念,人族非公即母,因而出现个无性的,自然是要送研究所切片研究的奇葩,可若是大家都没有性别,那这种现像就会被视为理所当然,若是出现个有性别的,那才应该是要被研究的存在。 二来,彼时天地间尚无凤凰族,而那只凤凰的名字就叫凤凰。 神驴与死宅碰上火凤凰的时候它正在打劫,抢劫一根竹子。 大部分竹子一生只开一次花,花落结了竹实自然就该枯萎了,自然,事无绝对,也有的竹子,今年开了花,每年又会开,完全是常态。而火凤凰打劫的这株竹子极为特立独行,它不是一生只开一次花的竹,但也不是年年开花的竹,很多万年才开花结果一次。 每次开花后,竹都会结出很多的竹实,但它自己一口都吃不到,全都被火凤凰给打劫了。 “果然,还是苦竹你的果实最好吃。”火凤凰吃得很是满足。 苦竹一脸呵呵,相信要不是打不过,它能抄家伙将这只死鸟给切片做成串烧。 妈哒,打劫老子一次也就算了,那会儿天地初开,连石头都没得吃,你饿疯了吃老子的竹实,情有可原,老子也打不过你,忍了。但为毛现在不缺食物了你还来打劫老子? 火凤凰与明显是冷血动物的神驴死宅不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恒温动物,虽然体温堪比地心岩浆,但很稳定,姑且算它是恒温动物吧,不然我真心不知道怎么定义了。 因着彼此对彼此都没恶意,加之都是稀少的能够交流的智慧生物,神驴将自己不久前在南荒大泽里捕的一条大鱼送给了火凤凰这个地头蛇,真的是大鱼,目测大鱼体长千米。 这种鱼的肉质非常滑嫩弹牙,神驴与死宅都很喜欢,因此拿来送礼,赠送礼物不就应该送好的东西吗? 每个人对好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神驴与死宅觉得好的,别人未必会觉得好,但这种心意别人还是能够理解的,因为这个时代,所有人送礼都是这么个画风,因此就算别人送的礼物不是自己喜欢的,也不会觉得不高兴。理解心意,加之赠送的礼物正好对了胃口,火凤凰最喜欢的食物是竹实,其次便是水产,而水产里它最喜欢吃一种鱼,但这种鱼繁衍很慢,因此火凤凰都是隔很长时间才会捕猎一次,避免对生态造成破坏。 除了繁殖慢,还有一种原因,这种鱼生活在大泽深处,而它是飞禽。 自然,火凤凰不是一般的禽鸟,跑到深海里也淹不死,但淹不死并不代表就喜欢那种湿漉漉的感觉。神驴送的礼物非常好,让它可以不用亲自跑大泽深处去捕猎了。 凤凰将鱼烤熟后与苦竹、神驴、死宅分食,都吃得津津有味,凤凰的烧烤手艺一级棒,不过,瞧着吃得津津有味的苦竹,我想吐槽却发现无力吐槽,这真心不算什么,这年头的生物,甭管是动物还是植物,一半是肉食者,还有一半是杂食者,纯素食者不存在,因此竹子啃肉,真心不稀奇,恩,很正常,真的很正常.....个鬼啊! 大洪荒时代简直是地狱生存模式,走在外头,连地上的草都要防着,不然一个不留神就被草给猎食了,也就这些同时代诞生的先天生灵都不是善茬,否则.....我完全能理解少凰为何会说将地球上几十亿人族丢回那个时代活不过三天了。 凤凰是只很博学的鸟,苦竹也是,一个诞生于天地初开,参与过开天之战,另一个也是同时代诞生的灵植,可以说都见证了盘古世界千万年来的变迁,一个又一个神类生物的诞生与毁灭。 神驴与死宅也很博学,但他们的博学是因为到处跑而积攒起来的,历史悠久的东西它们就不清楚了,因此双方相谈甚欢。 凤凰将三“人”邀请到了自己的老巢,一个修建在一株在树下抬头根本看不到顶的梧桐树上的巨大鸟巢,别说,这鸟巢还挺精致的,也很是干净干燥和舒服,反正冷血动物的神驴与死宅都挺喜欢的。 谈天说地,讲道,交换彼此修道的经验.....这年头可不是已经有了系统修炼之路的洪荒时代,这年头,不论是修神还是修仙,都没有,所有生灵都在摸索道路,修神之路也是在这个时代被探索出来的。 虽然同样是修神,但这年头的修神者比起后世的却要强上十万八千亿光年。 原因? 后世修神者都是专修,因为有太多的前人经验,可以少走很多歪路,轻松找到适合自己的路,而这会的修神者,全都在摸索道路,因为不确定怎么走是正确的,哪条路是最适合自己的,只能无奈的选择穷举法,全都走一遍,总有一款是自己的真命。 这就跟同样是大学生,别人一开始就选择了主修课,专心致志的学习主修课,而这些家伙却是将所有科目都给划为主修,都学会了再加以判断哪一款适合自己。这得亏这些先天生灵都是没有寿命极限的存在,否则还真齁不住,不过也因为如此,第一代的古神全都是真·学霸·神。 后来的神人,估计只有神尊与孟凰走上了老路,涉猎三千大道,前者成就了神尊之位,后者.....只能说天妒英才。 或许很多东西用不上,但不去了解一下,怎么就不知道那一定不适合自己? 说不定哪天就用得上了。 这一场交流持续了数万年,都意犹未尽,最终中止还是因为天机的变化。 经过漫长的岁月,神类生物越来越多,大洪荒时代已经进入了中期,而神类生物强大的破坏力也逐渐显露出来。然而那一刻,所有神人都感觉到了一丝危机,却说不上危机从何而来。 四“人”算了许久,始终算不出,最后还是凤凰向北溟深处的一只老乌龟传了信得到了一丝信息。 盘古开天分阴阳清浊演化出了如今的洪荒世界,然而,生灵诞生与修炼都在消耗清气,产生浊气。 换成科学点的例子就是:生灵诞生与生长一直在消耗氧气,生产二氧化碳,空气中这两者的比例正在失衡。但突然间,浊气开始快速减少,这很不合理。老乌龟死活算不出为何。 凤凰也算不出为何。 死宅问:“会不会是浊气在孕育什么生灵?” 在场的,凤凰是火焰所化,死宅是雷霆所化,神驴是阴阳之气与地气相结合而化,而这也是那年头生灵降生的主要方式。阴阳交.合,十月怀胎什么的,虽然有,但那是非主流。若将生灵划分三六九等,非主流方式降生的物种都是低等生物,天生天养才是王道。 浊气孕育生灵,虽然没有先例,但冲着洪荒的王道降生方式,还真不是没可能。 “可若是那样,会孕育出什么样的生灵呢?”神驴好奇的问。 众人哑然,没碰上过这样的例子,这问题真心无法回答,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诞生的绝不会是温驯友善的生物就是了,这一点只需想想浊气的特性就能肯定。 闲着也是闲着,四个“人”开始研究若是被尚未诞生的那种物种缠上应如何,这种物种尚在孕育中便已让所有神类生灵感觉到了危机,想也知,它们未来的关系不会友好,既如此,早做准备准没错。 一枚被赋予了雷霆法则的道纹被创造了出来,那个字是靁的名字,它们给了那个天生就能辟邪的名字别的意义,而伴随着靁的千万年后证道成神,这个字更是成了最高等的辟邪符。 我无语哽咽的瞧着自己额头上正在成形的道纹,祖宗,我真心没兴趣写你的名字,效果好归好,但会死人的,我提供不起维持它的动力啊。 然而,符都画了一半了,除非我想试试画道纹失败的后果,否则就得继续画下去。 画削弱版的真符失败,我还是有把握活下来的,毕竟,那枚真符是君族创造的,我们考虑到了画符失败的可能,不然画符失败一次就得死一次人,人口再多也禁不起这么个消耗法。可道纹.....这种测试脑袋结实度的实验还是别做了,我不是太古的神类生物,没它们那炸成一地渣渣都死不了的变态生命力。 全身的灵力被抽取一空,我很清楚的感觉到灵力被抽取干净后自己的生命力正在被继续抽取。 天命真准,我这一辈子显然又是短命鬼。 短命鬼没什么,我几十年后胡汉三自会杀回来,但.....我努力集中精神,不去想,当生命力被抽干后,这枚道纹还会抽取什么,灵魂能量什么的.....不,我不能再想,否则画错了,半个鹤城都得上天。 144、第八章数斯·人性 我战战兢兢的画着符,生命力急速的消失,只剩下了一丝丝,在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少凰凭空出现在我的面前,粉雕玉琢的脸蛋略有点阴沉,理解,我要是它我也心情不好。 “你在干什么?” 救命!我以比见到亲爹亲妈还激动的眼神求救。 少凰瞧着我额头上的符纹,忽然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继续画了下去,霸道绝伦的玄色神力霎时将我手臂的所有筋脉毁得干干净净,然后因为我的手被她给抓着,没抖,因为画符仍旧一气呵成。 “继续画。”少凰冷冷的道。 我忍着痛苦继续画,谢天谢地的是,虽然痛苦,但因着道纹是神的文字,它的第一能源是神力,有了更好的,自然就看不上我那劣等的生命力,道纹总算不再抽取我所剩无几的生命力了。不过,抽不抽还有意义吗?就剩下的那点残渣,我严重怀疑自己能否活过今年。 最后一笔艰难的勾完,我的整条胳膊都废了,不过我这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少凰,它全身血出如浆,跟个血人似的。硬件跟不上软件,真的很麻烦,换做正常时候的它绝不会出现这种现像。 对于自身的异状,少凰显然完全不在意,但我在意,一个血人坐你面前,搁任何一个心理正常的“凡人”都得悚然,因此我用完好的左手拿了条毛巾,再用温水打湿给它擦血迹。 “你画道纹做什么?”少凰问。“活腻了” 我无奈道:“我也不清楚,我原本是想画真符的,谁知道落笔的时候一段记忆跑了出来,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在画道纹了。”真佩服自己精神一点都不在其中却没画出一点错误,这本事......我想哭,有一就有二啊,下回再来一次的话,心脏真心扛不住。 少凰愣了下,旋即看我的眼神活似看到倒霉虫,我抹了一把脸。“我知道自己很倒霉,但你也不必如此夸张吧?” “不,我不是觉得你倒霉。” 我挑眉。“不是觉得倒霉,那不至于是觉得我幸运吧?” “对啊,你很幸运。” 我默,上大人,帝君,我知你不是人,也知你思维逻辑迥异于吾等凡人,但现在已经不是迥异了吧? 见了我的模样,少凰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道:“若是不想再发生这样的事,最好将所有的记忆都给消化吸收,别拿它们当电影电视看,那不是。” 我摸了摸鼻子,摸完才想起自己用的手是给少凰擦“汗”的,垂下视角一瞅,鼻子果然染上了血迹。“那并非我的记忆。”真的很难不抱着看电影的心态去看。 “那你就继续作死吧。” 我艰难道:“我尽量。”那可是千万年的记忆,老实说,我脑子没给撑爆真心是个奇迹。虽说科学研究发现人对于大脑的开发利用只是冰山一角,哪怕是爱因斯坦那样的天才也亦然,我敢说,哪怕是百分百开发的大脑,一下子塞进至少一千万年的记忆,呵呵哒.....我应该庆幸自己不是纯人族,而靁是一位大洪荒时代的古神,那时代诞生的古神,生活记忆大多是平淡的,自身情绪也很淡然,让人看那些记忆的时候不会有太激烈的情绪,不然.....我也只能呵呵哒。 少凰安静的任我给她擦着血迹,我想了想,问:“你真没什么大碍?”虽然看上去挺虚弱的,但问题的这个躯体并非她本身,哪怕程齑粉了,对她本尊也不会有什么伤害,因此我真的没法判断这家伙方才究竟有没有事。 “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神力,全没了。”少凰一脸的惋惜。 我道:“你还缺神力?”修炼千万年,神力只怕如海。 “自是不缺神力,但都用不了,有等于没有。” 还真是这个理,于是我说:“没关系,我会保护好你的。”看在这位非典型性暴君对我这么好的份上,豁出去这条命我也会保护好她。 少凰斜睨着我。“就你?” 我指了指自己额头上的道纹。“我可是画出道纹的人。” “没我的神力,你这会已经跟整个鹤城一起上天了。” 我说:“飞机因为没有油开不起来并不代表驾驶者就没有娴熟的飞机驾驶技术,同理,我虽然没有神力,但我能够画出道纹,这本身不是证明了我的潜力吗?” 少凰诡异的沉默着,许久,道:“或许,你会是第二个。” “啊?”我茫然的看着她,什么意思? 少凰说:“你明白的,只是不信而已。” 完全听不懂,好吧,说完全听不懂也不对,事实上我还是能明白她的意思的,关于我脑子里那些详实得过分,已经超出了血脉传承范畴的记忆,我也不是没有别的猜想,但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其中bug根本补不完,因此我想说服自己相信也做不到。 “我能跟你了解一下靁吗?”我换了个话题。 “你的祖先有什么事迹你还不清楚?” “你觉得谁家族谱上会记载祖先不光彩的事情?”族谱之上记载的全是光彩的东西,因此想要真正的了解自己的祖先,不能尽信族谱。自然,也有专门的渠道记载那些不光彩的东西,毕竟,哪怕不光彩,也是历史,说不定那一日就有用,比如有漏网之鱼上门来报仇,自己能够一眼就瞧出来,而非死到临头都还不明白为什么。不过,这不是半道上出了问题吗?凶兽跑出来,人估计死光了,因此这方面的传承我并不清楚,不然何至于问少凰一个外神? “我对靁也不是很了解,毕竟,与它相识相交相知的是第一代王,而我是第五代。” 我秒懂,三年一代沟,一代人是一堆代沟,何况这还差了四代神,好几个量劫,无数元会。 “不过,我看过一些关于它的记载,挺.....智障的。” 我:“.....”上神大人,嘴下留德,再不好那也是我祖宗,且是直系的祖宗。 少凰很是感慨:“修什么道不好,居然修守护道,这不是摆明着将自己往死里坑吗?跟它一比,顺心意都显得好多了。” “因为深爱,所以守护,这有什么问题吗?”我说。“你对南明不也是如此?” “不一样,南明是我的家,所以我愿意付出,但雷泽对于靁而言却不是,它是创造者,而君族是它的造物。” “谁不爱自己的子嗣?”我说,虎毒还不食子呢,何况靁还不是虎毒。 “古神能够创造第一次自然能创造第二次,它是大洪荒时代唯一一位在这方面犯傻的古神。” “凤凰是如何死的?”我反击道。 凤凰的死算是靁留给我的记忆里情绪最为激烈的一段了,神人的寿命很长,好吧,那已经不能用很长来形容了,那年头,根本不存在寿终正寝这个概念,所有智慧生灵都是没有寿命极限的变态生物。加之凤凰自身强大,是一尊神尊,因而哪怕那时节神战狂猛,战火在整个八荒六合的每一寸土地上熊熊燃烧,无数神人陨落,靁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失去相交无数元会的好友。事实上,它一直都觉得,哪怕自己被人给干掉了,凤凰也不可能让人杀死。 奈何若希望是杨玉环,那现实就是白骨精。 凤凰死了,靁也死了。 靁是被宁渊给啃了的,凤凰.....它倒不是被人给杀死的,靁的想法还是很实际的,神尊这样的存在,根本就是超级bug一般的存在,弄死一位神尊的难度,还是洗洗睡做个白日梦更现实。然而,凤凰自己放弃了生命,以其蕴含着强大能力的神尊血肉修复满目疮痍的洪荒,拯救了无数人。 恩,那就是个救世主,非常伟大的救世主。 “这不一样,凤凰始祖会死是因为它权衡利弊,它死了,它的子孙会有一线生机。它不按着天道的意思去死,盘古世界终将毁灭,南明神族必然灭亡,而它,绝望的天道一定会拉着它一起下地狱,它还是活不了。如此情况,智商正常的生灵都知该如何选。” “它可以离开盘古世界,神尊这个位阶的存在,不可能在混沌中活不下去。” “若你是天道,你会允许别人将你祸害得快死后潇洒而去?” 努力一把未必不能有一线生机,然而看着少凰的眼神,我果断将这话给咽了回去。 少凰只怕是用它自个的那套思维逻辑去理解凤凰的。 这世上没有真正的英雄,所谓的英雄要么是阴差阳错被推上显眼位置的悲剧棋子,要么就是伪君子。 最重要的是,凭心而论,若是没有南明神族,凤凰王还会那么伟大吗? “守护源自于在意,不在意自然不会有守护之心。”我只能如此说。“很多的事情,你觉得智障,其实只是不同的事物在不同的人心里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你觉得不重要,不值得拿生命冒险,但别人觉得很重要,可以拿生命冒险。” “价值观问题。” 我颌首赞同,的确是价值观问题。 这么一会儿,少凰身上的血迹已经擦干净了,不过毛孔里还是有些残留,因此整个人看上去还是红色的,我建议道:“要不你洗个澡?话说,你自己会洗吧?” 大部分的孩子在上小学前都是大人伺候着洗澡,最开始是不会洗,后来则是大人怕孩子洗不干净,而且孩子喜欢玩水,让它自个洗,说不定洗着洗着就玩上了,到时候弄得满地水,收拾起来真心麻烦,不如自己帮着洗。不过,眼前这位小孩是个赝品,里子的年纪.....虽然这位主不是女性,没有女人的年纪是秘密这种概念,但她自己只怕也记不清自己高寿几何了。 听说过万年老妖,也见过,但千万年的活化石.....真真是就见着了这么一位,卜离不算,那家伙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回壳了。 “会。” 会就好,我将香皂毛巾都备好,最后将喷水器打开,功成身退。“有需要就叫我。” 少凰瞧着喷水器。“人族沐浴真麻烦,水洗根本洗不干净。” 我说:“好好洗肯定能洗干净,你要真不会洗,我可以帮你。” “用水洗,还是会有细菌的。” 这不是废话吗?人的身上怎么可能不长细菌?而细菌那么小的物种,又怎么可能被热水给消灭。“那你觉得怎么洗才能洗干净?”我随口问,总不至于是想洗温泉吧?这可有点难度,鹤城没听说过哪有天然温泉。 “自然是暖融融的岩浆浴。” 我怎么就把这家伙的真实物种和习性给忘了——住在活火山的神奇物种。“.....你现在这躯体,进了火山岩浆里,一秒汽化。” 少凰一脸的遗憾,遗憾洗不了岩浆浴。 我:“.....” 年纪虽小,且身体刚流了不少血,但这显然不影响少凰的生活自理能力,不仅会洗,还很快就洗好了,整个人闻着都香喷喷的,好想咬一口。 少凰警惕的望着我:“你什么眼神?” 想吃你一块肉尝尝味的眼神呗,我将一条毯子递了过去,同时拿了条毛巾给她擦头,话说,小家伙的头发真不错,柔软浓密,拍广告都绰绰有余。“没小孩子的衣服,你先将就一下,我已经给高岚打电话让她送衣服来。” 少凰接过毯子裹着自己。“最好学会控制自己,不然变成疯子可别怪我。” 我怒:“你还好意思说别怪你,你不是说没影响的吗?” “你现在仍旧保持着清明的神智。” 所以你所谓的没影响就是神智清明?我想呵呵哒。“我想炖了你。” “不怕心理阴影,你可以尝试。” 我好悬没呕血。“姑奶奶,我现在神智是清明,可我想吃人啊,我昨儿个都吃了一片人的心脏了。”想想就想吐,可惜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没胃口,什么东西都没吃,自然想吐也吐没得吐。 少凰不以为意。“你又不是人,吃了就吃了。” “咱俩三观不是一个层面的,你能别你的三观去考虑我的感受好不好?” 少凰终于认真了点,坐正了。“有道纹在,你不会迷失。” “也不会再想吃人?”我狐疑的问。 “吃人也没什么,又不是同类。你可别说,你跟人类呆久了,也学会了人类那一套人吃万物天经地义,万物吃人有罪的逻辑。” 我无奈道:“若我的体内没有百分之五十的人类血统,对于吃人,我虽会有心理障碍,却不会有心理阴影。” 少凰意味不明的道:“你也就百分之五十的皮是人族。” 那也是半个人,虽然人不会因为这一半的血统拿我当同类,好吧,我也没拿人族当同类,大家彼此彼此,但血统无法改变。我道:“姑奶奶,说正事,你以前是怎么克服这种影响的?” “我从未想着克服自己的天性,顺其自然,想吃人了就猎几个人来吃。” “我记得,你曾说过你很久没吃人了。” “活太久,没欲望了。而且,当我成神后,人族的血肉已经提供不了我什么营养了。” 我哑然,这样?虽然这家伙不吃人了对人是件好事,但这家伙不再吃人的原因真是.....令人泪目,活到这份上,真心不易。虽然总觉得她不再吃人的真正原因是后半段,没有食用价值了。 “若你放纵天性,那你怎么可能保持神智?”我抓着重点问,凶兽血脉的天性若是无法克服,少凰早该悲剧了。 “顺其自然和放纵并非一回事,你肚子饿了要进食,是放纵天性?” 我继续问:“那你如何做到的?” “顺从本心,无视本心以外所有干扰因素。” 我忽的明白这家伙的思维逻辑了,真是简单粗暴毫不做作,难怪会成为非典型性暴君。 “可我肚子饿了的时候我想吃的是人。” “肚子饿了要进食是天经地义的事。” “那就吃呗。” 这tm的是在讨论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吧? “可我不想吃人。” “那就别吃。” 我扶额,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少凰忽道:“你心里其实是很恨人族的吧?” 我茫然的看着她。 少凰继续道:“你对妖怪有食欲吗?” “那是智慧物种。”我道,君族从不因口腹之欲而猎杀智慧物种。 “也就是说,你对妖怪并未产生食欲?” 我想了想,道:“也不是没有,有过那么一瞬,但很快就被拍到爪哇国了。” “然而你没克服对人族的食欲。” 我默。 少凰一锤定音道:“你心里是想吃人的。” “想与不想,都有。”我说。 “我知,只是我对你造成的后遗症让你的想变得愈发强烈,破坏了你内心深处的平衡。” 我无言以对。“那我不至于会继续吃下去吧?” 少凰反问我:“天平出了问题,歪了,应如何?” “换个不歪的。” “换不了呢?” “自然是往另一侧加砝码.....我懂了。” 懂了是懂了,但实施起来,委实有难度。 我正瞅着,少凰忽问我:“你要不要转院?” 我一脸懵。“这家医院不好吗?” “治安不好。” “怎么可能,这家医院的治安可是整个鹤城最好的。”有旱魃坐镇,谁敢闹事? 少凰抬手一指窗外,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一个男子正扶着一个女子往医院大门去,唔,看着有点眼熟。呃,想起来了,我赶紧跳下床穿鞋。 “认识?” “两面之缘,不过我之前状态不正常,可能把人给害了。” “数斯肉可不好吃。” 姑奶奶你究竟吃过多少物种?“不是我想吃,是那个赵磊,就是那个人族想吃。” “人族想吃数斯肉。”少凰略一思索便想明白了。“他是有羊癫疯还是长了瘤?” “羊癫疯。”我道。 “那只数斯真蠢,竟然往这种病人身边凑。” “那是她男朋友。” “竟然挑医院下手,也不怕被发现,这犯罪意识太差了。” “他昨天晚上才知道那是只数斯。”一直都在医院,哪有机会挑犯罪场合? “人性啊,本恶。”少凰很是感慨。 人性本恶还是本善,这根本是个无解的哲学问题,我没问题探讨。 爬楼梯或坐电梯都太慢,我丢了毛巾,拉开窗户从六楼跳了下去,坠落的同时脱了一只拖鞋砸向赵磊的脑袋。 六楼的高度真心不矮,而我的气力真的增长了很多,现在还没能完全掌握.....动能加势能再加我本身的力气,反正我平安着落跑过去的时候赵磊正头破血流的从地上爬起来,满头满脸的血,真惨。 我将赵磊一脚踩在地上,同时拽起数斯小姐,还没醒,这是吃了多少安眠药物? 我抓着数斯好一通三百六十度大旋转,停下来的时候数斯的眼睛已经睁开了,两只眼睛里各有一盘蚊香。 我对她说:“我醒了。” 蚊香圈终于散去,数斯可算是醒了,瞅瞅我,又瞅瞅赵磊,很快就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脸色难看了起来,颇有哀莫大于心死的味道的颌首。“是的,你赢了。” 145、第九章鸩·乱像 人说友谊地久天长,那,敢不敢拿命赌?——庄主 我再见到猫头鹰,啊不,是数斯,再见到数斯小姐的时候是在雪莹山庄的门口,大清早(不是我有毛病,而是在我看来,只要是刚起床,那就是大清早,哪怕已经日上三竿也一样)起来,家门口蹲着一只老鸮子真心不是什么吉利的兆头。要不是及时反应过来猫头鹰不可能长人的脚,这是妖兽数斯,我只怕都会伸手驱赶了,不过反应过来后我则是愣住了,我去,这家伙是怎么搞的,身上妖气这么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只普通的猫头鹰呢。 “我说你这是怎么搞的?” “救了个人,损失了太多修为,现在没法维持人形了,庄主救我啊.....”老鸮,错了,是数斯伸爪抓着我的袖子哭唧唧的道。 我抖了个,数斯长得很像猫头鹰,而猫头鹰的脸很像猴子,这么一副形像哭唧唧的模样,恕我接受不能,感觉太诡异了。“有话好说,别抓衣服,等等,你说你救了个人?你救的谁?” 救人需要弄得修为大损?若是如此,谁还愿意救人?既然不是常规的救人,那就只能是被救的人和救人的方式有问题了,我用力吸了下鼻子,之前没留意,现在才发现,空气中似乎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好嘛,也不需要问了。 “古有释迦牟尼割肉喂鹰,今有数斯割肉损修为救畜生,你不投入佛门真是太可惜了。”我真诚的感慨,这家伙真真儿个是圣母玛利亚啊。 “赵磊他只是被疾病的阴影给逼得快疯了而已。” “饿得快死了就可以吃人?”我想讥笑,然而想想自己之前吃过的东西,好吧,讥笑不出来了,我骂赵磊,可我自己比他又好得到哪去? 数斯很是伤心的道:“他曾经是个很好的人。” 我道:“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本质究竟如何。” “我爱过他。” “所以原谅?”我挑眉,若是如此,那我一定会狠狠鄙视这只猫头鹰的。瞧瞧孟凰,未婚夫背叛了她,她不止骄傲的退婚,还利用此事利益最大化,多么的理智,多么的.....无情,不过这种无情是一种真正的强大,至少她不会因为男女之事受了伤就一蹶不振甚至让身边的人担心,相反,她身边的人若是心肠软一点的话可能会辜负她的人默哀。 别人伤害了你,因为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就不长记性的凑上去继续找虐,当人生是渣男贱女的言情小说呢? 人生就一次,时光不会倒流,好吧,时光也能倒流,奈何上神有这能力,少凰,大抵也有,但这些看众生如蝼蚁的上神可不会为你如此破例,这些变态神人的普世观清奇的令人无语:我尊重你,因为你是一个生灵,跟你是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素养的人没有半毛钱关系。 啥? 今生错,来生改。 就算有轮回,死了有来生,来生什么都不记得了的你还是你吗?别指望偷渡,地府那些家伙可是暴力之法的典范,只怕宁可打得你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也不会允许你带着前世记忆去投胎。 前尘尽忘,如何改?须知那时你人都不是你了。 “我刚跟他分手。” 我默,圣母的救了人,救完人立马甩掉男朋友,这思维逻辑,虽然赶不上孟凰那肉饼画风,但.....也挺有意思的,我真心好奇赵磊当时是什么表情,肯定很精彩。 “既然这样,你找我做什么?你自己割了块肉,肉还已经被吃掉了,我可没本事帮你找块新的肉缝上。”我说。 数斯沉默片刻:“你看不出来我现在是原形?” 我道:“从一开始你在我的眼睛里就是原形。” 这双眼睛,真心吐槽无力。妖怪化形,大多是捡漂亮的化形,然而,我却欣赏不到那一张张或俊美或如花般的盛世美颜,扎心啊。这也就算了,欣赏不了就欣赏不了呗,心都已经扎了,还能如何?但我不止欣赏不到盛世美颜,我还得欣赏这些妖魔鬼怪的原形。而妖魔鬼怪的原形,少凰那种本体跟人形一样美丽绝伦的属于特例,大部分妖魔鬼怪的原形.....真心挑战本庄主的认知和想像极限。 数斯无语了片刻。“你是古神神民呀?” 我回以白眼,这不是废话吗?你见过哪个人族亦或妖魔鬼怪长我这样的? “我现在维持不了人形了。” 我没惊讶,妖气都淡成这样,丫要不是先天妖族,早该打回原形了,事实上,她也的确打回原形了,只是别的妖是由普通动植物修炼而来,因此打回原形便是变成没有灵智无法开口说话的动植物,一切从头来过。而它,数斯与人族一样,都是智慧物种,因此打回原形,也还是妖。 我问:“既然这样,你怎么还不回皋涂山潜心修炼争取早日修成人形?” 皋涂山并不在人间界,而是在山海界,远是远了的,但山海界的灵气远胜于人间界,它回了皋涂山,想来要不了多久就能重新化成人形。 “我不敢。” “怕族里的长辈收拾你?”我理解的道。 非人生物族类与人族不太一样,人族的政治体制,反正挺让人眼花缭乱的,非人生物则不一样,纯粹的聚族而居,族长或王是头,还有不少长老,大部分非人生物都没有贵族与平民之分。一定要说有的话,那也是王,享有的资源会多一些。不过,不是每个族群都有王,大部分的族群都是分成若干大部,由族长统领,只有在有需要的时候才会全族大聚集。 长老长辈什么的,不是贵族,但比贵族还让人头疼,你看贵族不顺眼完全可以一剑劈过去让人永远闭嘴,但长老们长辈什么的,一群与你有血缘关系的老头子和老婆婆,说不定里头还有你的直系祖先,别说拔剑了,便是动拳头都不行。因此犯了错误后只能乖乖听他们念叨,虽然理解是好意,但有的时候,真的很烦。不过这还不是最惨的,念叨而已,忍忍就过去了,最惨的是挨揍。大部分非人生物族群都信奉斯巴达教育,反正君族是如此,孩子不听话,拎起来抽一顿,反正古神后裔生命力顽强,人也皮实,揍几顿也死不了。 若是让族里知道数斯小姐的圣母行为,估计她的长辈分分钟把鸟吊起来狠抽。 我安慰道:“你就装作认真聆听、已经知错,绝不再犯的样子,再掉几滴眼泪,长辈就算还会抽你,也会手下留情。” 经验之谈,我每次掉几滴猫尿,长辈们下手都会轻一点,不过也只是轻一点,也就九十九步与一百步的距离。 数斯小姐道:“不是这个,是我现在,可能出不了鹤城。” 我不解,旋即了然,鹤城在这半年里,真的是够乱。 正义大开杀戒,简直将这座妖城跟当初围猎场了,哪怕尘寰、阿吉和白姐夫妻俩东奔西走的扑火也没多大用处,正义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特勤处? 它们当然也有帮忙,但有一半是倒忙。 之前说过,特勤处和正义其实同源,同源,又都是人族,无间道什么的,真心不稀奇,好吧,特勤处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内部究竟有多少和正义有关系。别说,正义虽然活脱脱的恐怖分子,但这只是我的看法,实际上,人族最高这种观念,在人族并不是什么非主流,相反,这是主流,特勤处的宗旨才是非主流。而这也是在很长的岁月里,正义都比特勤处吃香的原因。这种情况直到正义与妖族相互屠杀,死人死妖太多,双方闹得濒临绝种,人族世俗权利机构也终于明白了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恶果,特勤处这才有了发展的机会,不然还是旁门左道。 啥? 正义是恐怖分子,滥杀无辜? 不,它们没有滥杀无辜,他们杀的那些无辜都是普通人。 普通人自然也是人,但古代的君王都说为君者当爱民如子,但哪个王是真的将百姓当成亲生骨肉爱惜的?又不是智障,所谓爱民如子不过是一种愚民和稳定大局让自己的统治可以更加长久的手段罢了,草民草民,足以揭穿这一本质。 那么,君王为什么会不拿人命当人命呢? 因为他们拥有巨大的权利,可以决定他人生死,因而觉得自己生而高贵,而草民则是卑贱庶民,怎可同日而语,自己的命理所当然比后者不值一钱的小命要高贵。 人修与封建王侯没什么两样,因为修行拥有了凌驾于凡人之上的生命,因而理所当然的觉得凡人卑贱,自己高贵,凡人不过蝼蚁草芥。 这真心不是我黑人修,着实是,除了少数如特勤处那种泥石流中的清流,大部分人修都是不将凡人放眼里的。 杀死几个凡人什么的,在修真界真不是什么大罪,小事而已,跟碾死只蚂蚁差不多。 修士与凡人,不是一个物种。 啧,这么一想,忽然觉得少凰这些个神人也没那么差劲了,它们虽然也很无情,但它们至少尊重凡人的生命,虽然这种尊重只是单纯的尊重生命,但考虑一下这些家伙生长的环境,这已经很奇迹了。 文明社会里出生的修士竟然还不如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里养出来的狼更懂得生命的珍贵(啥?少凰吃人,她是吃人,且不说那是千万年前的事了,便是深究,她吃人是因为肚子饿了,肚子饿了要进食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又没同类相食。且,这家伙信奉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她吃人,却不滥杀,心态跟非洲草原上的狮子看羚羊似的。我曾经挑刺的问过她一个问题,若是人族比你强大,要吃你,你会恨吗?她的回答很是清新脱俗,她说她会恨,但不是恨人族,而是恨自己不够强大,竟然不是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因此,除非人族把她吃得很干净,彻底的挂了,否则她一定会努力修炼站到食物链顶端去,然后将人族变成自己的食物链下级。),真是.....反正我看着鹤城这半年的人员妖员伤亡名单是觉得十分糟心的,名单里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和好好过日子从未作奸犯科的小妖。 少凰再凶残再百无禁忌,她好歹也知道不吃同类,不杀同类,这些人族却连个凶兽上神都不如。 特勤处,虽然理解因为历史原因,它的内部有很多问题,但,我算是明白君长青为什么会建立雪莹山庄也不让特勤处干涉鹤城了。 鹤城这半年就跟照妖镜似的,特勤处内部很多原本伪装得极好的亲正义的成员都露了馅,本来就够乱的了,它们还火上浇油,让阿吉很是气愤,气愤得想咬死他们。却没法,那些人虽然在种族观念上极端了些,但不乏本身对人族有功的,因此特勤处再气这些人和正义勾勾搭搭,却也不可能真的放任妖魔把它们给杀了或吃了,就算要惩罚,也应该自己来,不过特勤处去审判的话,死刑是别指望了。 除了特勤处,妖族也让我很糟心。 非人生物的生存法则虽然没有洪荒时代那么糟心了,但弱肉强食的遗风仍旧在,不乏妖族会猎杀弱小妖族为食。鹤城里妖魔鬼怪众多,不是没有这种心思的妖,只是以前被大山给镇着,没那个胆,还有外面的妖族,在它们眼里也是一座非常不错的猎场,到处都是人和妖,以前也同样是有贼心没贼胆。现在雪莹山庄出事了,自然就有贼胆了。 庆幸的是,少凰总算还有点良心,指点了弱小妖族抱团。 豺狼凶残,但一百只羊豁出命去死斗,死的肯定是狼。 妖族虽然大多独来独往,就算聚在一起生活也是聚族而居,不是一个物种,很难彼此信任。但如今,命都快了,是不是一个物种已经不重要了,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多方势力掐架,鹤城虽非战场,却已差不了多少,就数斯这虚弱的情况,想要活着走出鹤城,真心是个难事。 146、第九章鸩·猎杀 我将紫玉剑自一具干尸上拔出,这是第二十一个,是个人族,至于之前的二十个,有人也有妖。 鹤城很乱,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平息这种乱,最好的办法便是杀。 虽然挺凶残的,但除此之外我也想不到更好的好办法了,拖着也不是不行,这种混乱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但拖到混乱结束,普通人和无辜妖类的伤亡得翻着跟头往上跳。 尸体我也没处理,虽然特勤处现在也挺乱的,但我相信这种事他们能够处理好,不过保险起见我还是给特勤处打了电话通知一声。 当我说完后,对面的赵哥充满疲惫的问: “小庄主你究竟要干嘛?” “平乱啊。” “你那不是平乱,是屠杀。” “才杀了二十一个,算不得屠杀。”我说。 “你这么杀下去,会得罪很多势力。” “妖族弱肉强食,它们在我的地盘上捣乱,却打不过我,死在我手里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是死者的至亲也不能说我是错的。”我说。 “你杀的那些人不乏修真世家和门派的优秀弟子。” 我无语道:“我说,你们特勤处究竟是被渗透得有多深啊?” “正义与特勤处同源同宗,彻底剥离根本不可能。” 我想了想,无法否认,赵哥说的是真的,特勤处与正义的情况太过复杂,当年分道扬镳的时候不乏兄弟姐妹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但到底是亲人,道不同就完全不往来了吗?自然是不可能的,如此一来,影响不了兄弟姐妹,给兄弟姐妹的孩子埋个种子难吗?几千年下来,正义与特勤处就跟藤蔓似的,源自于同一支根,却在半道上分叉成了连根,然后相互缠绕着生长,已然分不开。“反正这情况你们也处理不了,我对你们要求不高,不添乱就行。” “我们现在在说你到处拉仇恨的事。” 我不以为意:“雪莹山庄的仇恨值从一开始就没低过吧?” 君长青不是人,他建立雪莹山庄所庇护的对像有人族,但也不乏妖族,且以非人生物为主。且,老实说,对于人族,我就不信君长青会觉得那是同类,那可是和我一样在雷泽界接受斯巴达教育和弱肉强食法则长大的家伙。 人族恐惧未知,而对于恐惧的东西,人族的选择往往是毁灭,而这也注定君长青不会以人族为同类。你都不接受我为同类,我为何要以你同类? 这种心理与少凰整得浮初界人族差点绝种的心理差不多,浮初界人族拿她当人牲养着,人牲是人吗?当然不是,既然自己不是人,那为何要为人族的利益着想? 自然,君长青没少凰那么极端,但在人与非人生物之间,君长青还是偏向于非人生物的。 出身以及态度,这些都决定了一个问题:君长青将人族大部分势力给得罪了。 妖族以强者为尊,你强,你说什么都对。但人族却不会,只会以力服人的是莽夫所为,以理服人才是硬道理。说到这里也就不难弄明白一件事,君长青哪怕将所有找茬的人族势力都给打退了,但别人也不会臣服他,相反,仇恨值是一笔一笔的往上添。 这一次的混乱虽是个意外,但何尝不是经年的积怨大爆发。 赵哥明显语塞了片刻。“那也不能破罐子破摔啊。” “本来就是个破罐子,也不怕更碎了,而且,我个人也认为,讲道理的第一步是先把人揍趴下。” 这种讲道理的法子是少凰一次闲聊时总结的一个道理,诺诺也是差不多的态度。 上神大人说她很讲理,讲理第一步,将人揍趴下,第二步问对方同不同意,若是不容易便重复第一步,仍不同意,继续重复第一步,一直到对方同意为止。 我当时听了只觉得吐槽无力,这是以理服人?你丫讲的是物理的理吧? 然而,今时今日我发现,虽然很想吐槽,但上神的“以理服人”之道真的很实在,也很管用。 啥?这才刚开始怎么就知道管用? 洪荒时代的生存法则便是以理服人,雷泽界也是。 人族遗忘过去的速度太快了,本庄主决定帮他们回忆一下。 想对付什么人,直接动手就是了,何必找那么多的借口,本质不还是以理服人吗?虽说先礼后兵,不过我真心没那个时间,就省略前一半,进入后半段模式即可。至于别人有没有意见,有意见尽管提,是否采纳就是庄主我自个的事了。 洪荒时代,一族强大,万族都不敢找事,更不敢否决其制定的规则。就算不提过去,提如今,比如神界,众神甘心淡出人间界被困在神界,被一大堆神律给约束着吗?肯定不甘心,但明着提出异议的都被神尊给杀了,剩下的不管有意见还是没意见都没意见了。 白彧他们为何担心少凰被干掉,真关心这个非典型性暴君?就算是真关心,也不会太多,更多的还是因为少凰太强大,神尊若有事,只有少凰的力量才能让众神继续安分守己。不过,也不知他们对少凰哪来的如此信心,若是少凰站到另一边,那以她的能力,神尊制定的所有约束神族的神律都将荡然无存,绝对的力量面前,律法不过一纸空文。 言归正传,不论是人还是神仙妖魔都是识趣的,我相信,人族也不会例外。 第二十二个。 第二十三个。 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 虽然有后遗症,但少凰,我还是谢谢你,身体素质大幅度提升,本庄主的武力值明显拔高了好几个层次。也幸亏如此,否则还真有可能把命给丢了。 不过,人修和妖修的血肉精魂真是补,我数了数,紫玉剑上的裂纹足足少了三条,虽然都是比头发丝还要细小的裂纹,但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把破剑到我手里这么久我还没见它自我修复过呢,一直都在吃。不过这比率,我估摸着自己有生之年是别想见到烨宁完全修复了。 恩,烨宁,我想起这柄剑了,可不就是靁的佩剑吗?也是它的伴生灵宝。 大洪荒时代的古神大多怀抱异宝而生,跟婴儿出生时的胎盘差不多,不同的是人族婴儿的胎盘顶破天也就当紫河车配药,而古神的胎盘却是个顶个的凶残。 靁抱剑化形,靁泽一夕化为雷霆炼狱。 凤凰口含南明离火而生,险些将南荒烧得连渣都不剩。 娲灵,它没有伴生灵宝,唔,也不能说没有,只是有点特别,因为它的宝物便是它自身的一部分,是用它的皮炼制成的一条鞭子,让抽上一鞭的话,滋味绝对酸爽。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而有先天的,自然也有后天的,最为奇葩的例子便是祖龙角,那是盘古的门牙所化。 不过后天的灵宝再好,也有一点不如先天灵宝,那就是先天灵宝拥有非常清晰的自我,有的神人自身智商不在线,它们的灵宝便是它们的外置脑子。不过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伴生的神人与灵宝之间,因为相伴而生,有着先天的牵绊,感情深厚,默契十足。 靁与烨宁便是非常有默契的一对,奈何运气不好,好吧,也不能说不好,那个时代,神陨如雨,死的神多了去,靁不过是其中之一。 总而言之,最终的结果是靁挂了,而烨宁也碎了。 不同的是,靁的话也不知如何了,而烨宁,山庄的这一部分挺完整的,若我能将剩下的残片给寻回来,或许有生之年能看到烨宁复苏。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它还会不会让我用它,毕竟我不是它的主人。 对于这些先天灵宝,外人想要用它们,必须先抹杀它们的灵智,否则会被排斥,不过没了灵智的先天灵宝,实力也会大打折扣,得不偿失,毕竟,这些灵宝是古神的伴生灵宝,本身就是神类。 神会臣服于凡人吗? 自然不会? 哦,你说臣服于同级别的神? 问题是,它们曾经的主人便是古神,它们见过的古神太多了,哪怕是神,它们也很难看上眼。就算看得上眼.....那就提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自我又有傲气的存在大多不愿为人奴役。而它们与伴生的古神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 古神想与伴生灵宝签订平等契约也不是不可以,但不是伴生的另一半,默契多少有影响。 我抓了抓脑袋,不管了,反正烨宁的意识还没醒,趁着这个时候我还是能多用一会它的身体就多用一会吧。 唔,怎么感觉这说法有点污? 算了,不管污不污,反正我现在得借它的力量,回头帮它找碎片做为回报好了。 一日之间连杀四人两妖,饶是有烨宁在手也有点吃不消,身上全是伤,骨头断了.....反正数不清了,恢复了又断,断了又恢复,还数个毛线? 我决定回山庄休息一下缓一口气。 拿了半支人参,一边画符一边啃,趁着元神抢走人参补充的灵力之前赶紧将其注入笔下。 这世上有哪个修士比我更惨,得跟自己的元神抢营养? 灵与肉分得真开,精神分裂都没我这么奇葩。 刚画完一枚玉符就见尘寰回来了,这些日子他都是陪着我一起猎杀人修与妖修的,只是这两日说有点别的事要办而离开了,我原以为他是离开鹤城去办什么事了,但这么快就回来了,还一身的血腥味.....总觉得自己似乎想错了什么。 赶紧将人服着在沙发上躺下,又取了参丸给他服下,虽然这人外表上看着没什么,但他背后的狼形虚影却是淡得仿佛要消散,这妥妥的重伤状态。 “你干嘛去了怎么弄成这个样子?”我问。 尘寰没吭声,但随手丢出了一把剑,我认得,是碧山剑。 我:“.....死道士?” “死了。” 我皱眉:“这种事你应该叫上我。” “这我的家族旧怨,且,你这些日子的状态也不适宜与他对上。” 我无言,好吧,伤势还没好全,对付一般的修士还行,但对付死道士那个层次的就得拼命了,然后比谁的命更硬。自然,到目前为止都是我的命够硬,古神血统可不是说说的,生命力燃尽之前,我是很难被杀死的。 我将刚画的聚灵符挂到了小狼的脖颈上,聚灵符如黑洞般聚集着周围百里的灵气到小狼的身体里,加快着他身体的愈合。 “这是你画给你自己的。” 小狼抬爪想将聚灵符摘下,我赶紧摁住。“一枚真符而已,我能画出一枚,自然能画出第二枚。”就是一时半会画不出来了,画真符也讲究状态的,没法进入状态便很难画出,而我现在的情况,想要再进入状态着实有点问题,不过问题也不大,挺过这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小狼皱着眉。 我继续道:“你看看你自己的情况,可比我严重多了,不好好养着,死了怎么办?不是说要等我成年时给你答案吗?若是你死了,我便是有了答案,我想你总不会我烧纸通知你吧。” 小狼:“.....” 无语就无语吧,爪子放下来了就行。 我转身继续画符,画不了真符也没关系,多画几张普通的符,说不定就能派上用场,有备无患。而且这种符这些日子真的帮了我不少忙,因为我的对手根本不知道下一招我想干嘛,以为我要出剑,结果迎来一张符,以为是一张符,结果是一沓符,且每张的效果都不一样,防不胜防。而这种战术让我在猎杀时节省了不少力量,毕竟,我的对手不是一个人,而是无数人,也因此,节省的每一分力量都很重要。 正画着符,忽听远方传来巨大的轰然之声,我与尘寰对视了一眼,都看懂了彼此眼里的意思:自己没耳花,真的有声音。 这个声音,这个方向..... 我的心里咯噔了下,没记错的话,这方向似乎是小姑姑住的小区的那一片所在方向。 不过也不一定就是他们,鹤城这么大,几百万人,只是一个方向的话,是有很多可能的.....屁话,好吧,我也没法骗自己,虽然一个方向是有很多地区,但在鹤城,这个方向最容易引起那些妖魔鬼怪和人的注意力的也就他们。 自然,小姑姑一家都是杠杠的人族,至少这一代是,祖上有没有非人生物.....这个问题还是别深究的好。 不过就算他们祖上都是纯人类,和我这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非人生物搅在一起,很难说别人会不会殃及无辜。而以正义的作风,真心不是没可能。 我丢下了笔,抓起所有的符,还去看看吧,虽然有少凰那个非典型性暴君以及被我给求来当一段时间爆表的彼岸花在很难出事,但不亲眼看到他们平安无事,我没法放心。 我刚起身,小狼也跟着爬了起来。“我跟你一起。” 我说:“就你这状态还是好好养着吧。” “若是有埋伏,我能帮忙。” 我摸了摸,挺想说,你就不能盼我点好的,不一定就是我小姑姑家有事,但我没法笃定就不是,若真是小姑姑家出事,那么有埋伏就是必然了,我犹豫了下,终是道:“走吧。” 虽然带着个人,虽然山庄里是有摩托的,是白姐乱花钱购物的时候买的,不过买来就没骑几天就腻味了,被丢在仓库里发霉,后来被我给重新推了出来,这些日子满鹤城跑就是骑的摩托。虽然我自己的身体素质已经愈发变态,但一整天跑下来也累,能有代步工具我自然也不会虐待自己。但我此时此刻我却没去骑它,原因?嫌它太慢。 尘寰准备去开车,我却一把抓着它飞了起来,脚底下是一片云。 小狼瞅着脚底下的云。“爬云术?” 我嗯了一声,这是我恢复记忆后想起了一门道术,很适宜赶路,不过不是最快的,非人生物中,不乏物种自身的飞行速度就比爬云术快,自然,若用爬云术的是神仙,那也可能是爬云术更快。 不过我的爬云术速度一般,比不上大部分会飞的物种,但山庄里这不是没有飞行物种吗?唯二算飞行物种的满大街的打猎,现在都不知道在哪,想叫也没法叫。但我再比不上那些长翅膀的,至少比摩托快,带着个狼也比摩托快,这就够了。虽然需要耗费不少灵力,但这个时候也不是节省力量的时候。 小狼嘴巴蠕动了下,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闭嘴了。 闭嘴得好,想也知道这家伙想说什么,劝我节省力量。问我怎么知道的?他的口型就这意思,只是又咽回去了而已。咽回去了也好,省得我还要分心。 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受灾位置,但也不难找。 原因? 用了爬云术,人自然是在高处,而高处就有个好处,居高临下,视野极为宽广? 啥? 鹤城很大,视野再宽广也没法将一城纳入眼中。 是没法将一座城整个纳入眼中,但问题是受灾位置实在是太显眼了,居高临下,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到。 不管是正义还是妖魔鬼怪,老娘跟你们不死不休!!! 147、第九章鸩·等待 高手过招,其中一个突然让人抓了另一个的家人以作威胁,这种做法.....真心聪明。 没错,很聪明,若是成功,这种法子解决问题的效率很高。就是隐患也很大,你能抓别人的家人,那么同理,别人也能抓你的家人威胁你。也因此,非人生物中很少有人这么干,太无耻了.....好吧,跟道德无关,一群没人性的家伙能有多少人性?只是没人希望下一回被抓起来用来当威胁用的工具的是自己的家人而已。 便是少凰,别看她干过把人子子孙孙全族抓起来威胁人的事,但她也只是威胁别人出来与她决一死战,人冒出来了她立马放人,绝不拿人子孙逼别人自杀或手下留情。是她有人性,有品行?呵呵,有就怪了,不过是以防万一怕别人也用这招对付自己。 人族,讲究以礼服人,却也是最无礼的物种。 强者无礼也是有礼,目光短浅。 少凰也是强者,她怎么就没干破坏规矩的事? 令得南明神族罹难的天帝也是强者,他怎么也没干破坏规矩的事?他若是对南明神族的幼崽斩草除根,何至于被报复?然而古神族之间有约定,种族征战归征战,但不准猎杀彼此的幼崽。自然,他也可以打破规矩,但世间没有永远不落的太阳,自然也不会有永远兴盛的种族,再强大的族群也终有低谷的一日。今日将事情给做绝了,来日你跌入低谷,别人也能对你将事情做绝。给别人留一线,也是给自己留一线生机,而事实他也赌对了,当天族衰落时,少凰虽然屠杀天族,但天族的幼崽,她一个都没动。 而人族,他们更看重斩草除根,然后发展成恶性循环。 典型例子就是对前朝皇族的态度。 商代夏太遥远,加之乱入的妖魔鬼怪甚至神太多,鬼都不清楚,就不举这个例了。 从周代商开始吧,周武王分封八百诸侯,大部分都是同姓诸侯,但同样被封为诸侯的也有古代帝王和商朝王族,纣王之子武庚更是被封在殷帝以延续商的宗庙,哪怕武庚叛乱了,周朝也只是换成了别的商王族,没因为一个武庚叛乱就将整个商王族给杀光。 秦灭六国,六国宗室贵族都没被杀光,秦始皇只是将六国的宗室给迁到了咸阳城放在眼皮底下,杀光一了百了什么的,没干。 曹魏代汉,汉献帝死了吗?no,他被分封到了地方,造福了一方,安享晚年,在正史上的名声非常好。 晋代魏,曹氏一族死光了吗?也没。 东晋结束后进入南北朝乱世,在那个动荡的时代,所有人性被摒弃,取代一个王朝后不再是厚待前朝王族,而是杀光光,有人开了这个先河,然后他的王朝灭亡时他的子孙也被杀光光了,有此先例,再之后的王朝亦如是,哪怕黑暗的五胡乱华时代结束,每一次新的王朝取代旧的王朝,前朝皇族都跑不掉一场屠杀。 读史的时候我佩服于人族的心狠,只是为了一个可能就把事做得这么绝,但此时此刻我有点理解了。 在意识到小姑姑家真的出事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都在琢磨要不要回头效仿一二,我就不信这些人族全都是孤家寡人。 不好的事情,一旦有人开了个头,有的是人效仿。 少凰与天帝都很害怕,他们不怕自己死在强者的手里,也不怕别的族群取代自己族群的至尊地位,但他们很怕别人效仿自己的不守规则。不论败的多么彻底,只要族群的血脉没有断绝,那就还有希望,若是族群血脉断绝,何来希望可言?正是因为害怕,所以这两位,一个是君临八荒六合的天帝,一个是神尊之下第一神,都克制住了自己把事情做绝的冲动。 这些古老的神族见证了盘古世界物种灭绝清单从无到有,从几个到密密麻麻根本数不清,看得太多,他们已经深切的意识到了对于一个族群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在意,所谓束手束脚。 人族比这两位明显能跟暴君挂钩的存在勇敢多了,无所畏惧。 很好,非常好。 我问小狼:“正义都有哪些成员?隶属于哪些门派与家族你有数不?” “比较活跃的那些我略有所知。” 我满意道:“呆会记住你看到的每个人,我要知道他们每个人出身的门派和家族。” 小狼愣了下。“你要做什么?” “来而不往非礼也。”顿了顿,我还是直白的道:“以牙还牙。” 你不知事,不守规则,行,那我免费给你们上一课,让你们明白不守规则的代价是什么。 我送你全家去地府团圆,希望你们来世能够明白一个道理:不是什么规则都是用来打破的,也有规则只是用来遵守的。 火光熊熊,隔着大老远都能看到,烧红了半边天,这也让我的心一直都悬着,这么严重也不知道诺诺扛得住不,做为一株植物,火焰可以说是她的天敌,尤其是三昧真火这种超恐怖的火。 话说回来,哪位人修这么牛掰?竟然用得了这么多三昧真火,也不怕玩脱,三昧真火可不好控制,这么一直烧下去,整个鹤城都得悲剧。 我赶到的时候一看,一直悬着的一颗心放下了。 诺诺正手执一柄缠绕着彼岸花图案的利刃与三名修士作战,不愧是地府最好的一块砖,不管搬哪个位置都能完成任务的金砖,武力值真是杠杠的。 我瞅了瞅,虽然赢不了,但一时半会也输不了,将小狼丢进了战场,我赶紧去找小姑姑一家,可别死了。 楼房正熊熊燃烧着,烧的还是三昧真火.....妈哒,够狠,不过应该没多大用处吧,少凰的里子可是凤凰,凤凰真火是比三昧真火更牛掰的火焰,做为一个血管里流着凤凰真火的神,少凰不至于连这么点三昧真火都摆不平.....好吧,我还是别抱太大希望的好,它现在的躯体可是肉/体凡胎,里子再能耐,这一层皮囊也不禁烧啊。 我咬了咬牙,正准备往里冲,忽听到了高岚的声音,有气无力的。“小落!” 我顺着声音望去,不是楼层里,是在不远处,有两具尸体与两个昏迷的人,以及两个醒着的人,昏迷的是小姑姑和小姑丈,醒着的是高岚和安安,后者正在啃食一具人族的尸体,确切说还有元神,咬一口元神,再咬一口尸体,牙口真好。就是全身是血的小人儿配上她手里挣扎哀嚎不休的元神,不用做任何特效就足以当恐怖片片场。 “呕.....” 肠胃在蠕动,好想吐,好吧,高岚已经在吐了。 “姑奶奶,你下回能不能别顶着人族的壳子吃人?”看着就很容易产生心理阴影哇。 “不吃人,没力量,这一家子早就死了。” 我果断一指正在掐架的三名修士:“还想吃的话,那边还有三个。” “这两个够我恢复了,不过那三个的元神凑合着也可以。”上神大人一脸将就的道。 我:“......”我随口说说的,这得亏小姑姑和小姑丈已经昏迷了,不然看到小女儿的这副模样,还不给吓出心脏病来?这家伙可不是说说,说的时候还在啃人肉,充分表明她不是说着玩的。 我道:“你就不能一口吞吗?”这么一口一口的啃,折磨她自己的牙口也折磨看的人。 “嘴巴不够大。” 那我的嘴巴就够大?话说她之前用我的身体吃仙人的时候究竟是怎么吃的? 思及此我是真想吐了。 我默了默,还是没忍住。“你以前也是这么吃人?” 少凰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你千万年前是如何吃人的?” 少凰回答:“张口一吸,方圆百里所有人尽入我口。” 我:“.....”所以你丫比吞象的巴蛇还能吞啊?话说,上神大人你的本体体型究竟有多恐怖,一口气就能食尽方圆百里的人。 “那你以前觅食一定很容易。”我呵呵的说。 少凰一脸的往事不堪回首。“容易个鬼,很长的时间我只能以人族为食。” 觅食很容易个鬼和以人族为食有什么联系吗?我有点懵。 原谅我,虽然靁的记忆挺长的,给我恶补了不少大洪荒时代的常识,问题是,她死的那会娲灵都还没修成上神,别说人族了,就是用来抟土造人的土都还不知道在哪旮沓呢,因此我对人族在蒙昧时代的情况还真不了解。唯一能肯定的是人族肯定过得不好就是了,少凰最活跃的时代正是神族江河日下,但镇压万族还是绰绰有余的时代,人族做为凡人物种中的底层物种,能过得好就奇了怪了。然而少凰的语气,总觉得人族比我所想的还惨。 “你不知道吗?人族在很长的岁月里是许多族群的食物,非常容易捕猎。” 我清楚的看到高岚的脸色变得极为悚然。 高岚终于控制住了呕吐的冲动。“人是智慧物种,不是野兽,这也能吃?” “只要不是同类,什么都可以吃,智慧物种也一样。”顿了顿,少凰道:“不乏强者就是以智慧物种为主食的。” 我去,大洪荒时代和洪荒时代究竟差得有多少?靁记忆里的那些古神变态归变态,但不食智慧物种几乎是共识,怎么到了洪荒时代智慧物种完全变成了餐桌上最受欢迎的食物? 而且,那会儿的人族算智慧物种? 没有任何一个族群一诞生就有文明的,哪怕是古神都是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点一点摸索出自己的文明的,人族也不会例外,刚开始那会,我估摸着人族跟山林里的野兽真心没什么区别。就算换成大洪荒时代的古神,估计也没法昧着良心说那会的人族是智慧物种。 只是,若人族在那时的地位那么低,少凰却以人为食,那么,她早期的日子究竟过得有多悲催? 古神族的帝姬活到这份上,我估计她也是独一份了。 虽然腹诽不已,但瞧着尸体上的痕迹,我还是忍不住生理性反胃。 少凰吃人,真心不足为奇,我如此告诉自己,便是人族都还有食同类的。古时有些人族修炼的功法就是将同族的躯体、精血与灵魂都给炼化得只剩下精华再吸收以增长功力,这也是一种吃人,但却没有引起太多人的反感。因此少凰这真不算什么.....个屁,少凰你就不能讲究一下吃相?但凡你吃相好一点,我也不至于有生理性呕吐的冲动,估计高岚也不至于如此悚然。 啧,所以,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吃相真的很重要,只要吃相美观,哪怕是吃人,吃同类也是可以被理解的。好吧,吃相再好看我也是没法理解,神民不食同类,不管吃相如何,不管对方是否恶贯满盈,都不能往肚子里吃。 为了避免自己最终忍不住吐出来,我决定不看上神大人进食,还是先解决战斗吧,早点解决早点回家休息。 诺诺是个牛掰的,一对三尚且没吃亏,何况如今添了个帮手,自然渐渐占了上风,我加入后,局面更是一面倒。 三名修士很快就倒下,两名修士被紫玉剑给吃得干干净净,还有一名,元神跑了出去,但被诺诺给抓住了,诺诺随手递给了少凰,少凰接过三两口就吞了下去。 为毛越来越有我们才是反派的即视感? “是很有。”高岚脸色苍白的纠正道。 我愣了下,这才反应自己将心里话给说出了口。“反派即视感就反派即视感吧,先把眼前的混乱给平息了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我很想当反派算了,但事实证明,我当不了反派,我若是当得了反派,此时此刻就不会发愁了。 修士是灭了,但火还在。 我现在深刻体会到广大人民群众对纵火者的深恶痛绝了,甭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点了个火,然后是燎原之火,想灭火都无能为力,整栋楼都烧起来了,得亏是三昧真火,什么都能烧干净,若是凡火,我估摸自己现在能闻到非常浓郁的肉类烧焦味。高岚说,之前是安安先发现的不对,跟那几个修士掐了起来,虽然她现在的状态很差,但鉴于这位主修的道,哪怕什么法力都没了,她也照样能弄死许多人。在反应过来这个披着婴儿皮的家伙实则是个怪物后那些修士就果断纵火了。然后安安弄晕了小姑姑和姑丈,再然后就拖着三个人从窗户跳了下来。货真价实的拖和跳,得亏她的里子不是真人族,否则一家四口妥妥的摔成全家酱。 不过,少凰也只带了一家三口。 据我所知,这栋楼不止他们一家人,单是我认识的就有十几户人家,住了这么多年,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同一楼层的人我都认识,上下几层楼的人家,我也认识不少,而现在,他们全都在火海里。 我问诺诺:“你就这么看着你的工作对像被火烧,不太好吧?” 诺诺回我以白眼。“我是植物,就算我不是植物,是鬼,这三昧真火我也齁不住,跳进去就得灰飞烟灭。” 我颌首。“我知道,我只是想问,你有没有什么法子把里头的鬼给捞出来。” 救人什么的,我完全不指望了,我只希望能有什么法子把灵魂给捞出来。 虽然一直都不喜欢人族那种今生错了,来生弥补的态度,但现在,我真的很希望楼里的人有来生,今生死得惨,至少还有来生,怎么都比灰飞烟灭要好。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火势在蔓延,虽然被我给控制了,但我也只能将火势控制在一个范围里,无法灭火,因而这个范围内的所有东西和生灵都注定被烧干净。这种滋味,一点都不好,最坑的是,我脑子里其实是有一大堆灭三昧真火的法子的,来自于靁的记忆,但那些法术我一个都不会,一时半会也掌握不了,更没足够的力量去学。唯一一个靠谱点的法子便是四海之水,但,鹤城在内陆啊,我上哪找四海之水去?且不说西海今何在,便是它还在,地理位置分明,等我将四海给跑遍了,回来的时候别说这栋楼,便是鹤城都该烧干净了。 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 诺诺当了那么久的鬼差,总应该有点办法吧? 诺诺瞧了我三秒钟,终是道:“抱歉。” 你不如不开口! 我正怄着,便见赵哥跑来了,还带着消防车,真想及时雨,但那是三昧真火啊啊啊!你带着消防车有个毛用,要四海之水才有用啊啊啊! 赵哥显然也意识到了那不是凡火,默了,脸色很是难看,低咒:“疯子。” 骂有个毛用,人都被吃了......呃,吃? 我瞅向还在生啃人肉的少凰,赶紧问:“少凰你有办法灭火没?”怎么说凤凰也是司火的神族,虽然鸑鷟这一分支将技能全点在武力值上了,但再偏科,司火也是本能,如人生下来就会呼吸一般。哪怕封印了所有神力,神尊也不可能封印一个人呼吸的本能,还不如直接拔剑砍成两段来的有用。 “借躯体和力量一用。” “力量借多少都没问题,但躯体不行。”我没有成为变态神经病的大志。 “那就等我吃完。” 我愣了下,恍然。“啃人参行不行?” 少凰给了我一个赞赏的眼神,然后道:“人参吃起来快,但消化吸收需要的时间足够我生啃几百个人了。” 我:“.....” 你有没有等待过? 你有没有等待过一个人吃人? 你有没有等待的看着一个人生啃人肉? 你有没有为了赶时间,主动拿刀将尸体切成小块方便食人魔进食? 你......若是都有,还没心理阴影,那你要么不是人族要么就是变态,反正我未来几年打算效仿佛修——茹素。 我不愿借躯体给少凰,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莫名其妙的变成一个连自己都害怕与陌生的变态。虽然,我自己也说不清可能下半辈子都吃下肉和变成一个自己都害怕和陌生的变态哪个严重。不过比起高岚和赵哥,我觉得自己这还好,他们俩,若是不出意外,接下来必须找心理医生进行心理治疗才行。 拿着刀切着尸体,配音是楼里亡灵的哀嚎,活脱脱的恐怖现场。 片到第二具尸体的时候我就完全受不了了。“你确定我不会变成变态?” 少凰轻描淡写的回答:“轻微的影响一定有,但只要你心性澄明就不会迷失,毕竟,你额头上的道纹也不是摆着看的。” md,一点都不觉得这回答靠谱。 “我借你。” 148、第九章鸩·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短短十四个字充分诠释着一个现像,清明时节,老天基本不作美,细雨朦胧有之,滂沱大雨有之,但天公作美什么的,真心不多。不过今儿还算好,中午之前就雨停了,不然都不好出门。 坟茔前我百无聊赖的烧着纸钱,一边烧一边折着纸鹤,折完了再烧。 问我是不是有病,烧个纸钱都这么折腾? 真心不是我有毛病,而是真的很无聊。 烧纸钱是为了干嘛?给已经魂归地府的亲人烧钱用。不过,不怕说一句实话,来到人间界之前我连纸钱是什么都不知道,非我无知,而是君族从不烧纸钱,主因是因为族人死后大多彻底的归化自然,消散于天地间了,有那功夫烧之前不如爱护环境,毕竟,亡者已经是天地的一部分。次因,有能力死后保存下灵魂的古神神民就算当了鬼那也是高阶鬼修起步,缺什么都不缺钱。因此君族虽然一年会在宗庙进行至少五十场祭祀,但祭品都是各种血气浓郁的牲畜与作孽的妖兽,烧纸什么的.....纸钱?那是什么玩意? 好吧,跑到人间界来了自然要入乡随俗,但小姑姑千不该万不该把少凰给带来。 少凰只看了一眼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人早就投胎去了,烧钱也是给地府送福利。 自然,这不是我百无聊赖的主要原因,我觉得无聊的原因是因为我认识一位鬼差,而鬼差告诉我,地府不流通这种纸钱。 考虑一下地府的客源吧,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地球所在这一方天地不过是其中一方大千世界,附带无数小世界,靁泽界便是其中一个小世界。啥?靁泽界大得恐怖?比主世界还大?若你真的这么认为就只能说明你的常识太差,主世界从来都不是一个地球,而是整个宇宙,地球只是沧海一粟。 这一方天地不止地球有人族生存,诺诺休假的时候就去别的星球上溜达过。虽然她没细说,但我不信别的星球上的智慧物种也时兴给死人烧之前。就算这一方天地流行这个,我也不信别的大千世界也流行。 综合上述,地府有钱币,但那钱币是它们自己铸造的钱币,纸钱什么的,烧过后会被兑成本土钱币,但兑率并不稳定,你烧得越多,最后货币膨胀,兑率就越高。据诺诺言,地球烧的纸钱,一大摞现在只能兑换几枚铜钱。 小姑姑带来的纸钱挺多,但还没到诺诺比划的一大摞那么多,也就是说,这些钱就算有人收到也不值几个钱,我向诺诺借的用来乘坐阴间公交车的车费都比这些纸钱更有价值。 话说回来,地府鬼差的待遇真心不错。 一个月有五万保底工资,干得好,抓的厉鬼多还有额外的奖励,有钱,也有功德,钱也就算了,功德的好处却是多多的。一个天生倒霉的人,若是身负大功德,哪怕霉神是他身上的寄生虫,他的运气也会好到爆。 虽然这段时间因为古神乱入的关系,诺诺一枚钱的工资都没再领到,但功德却始终在涨,也不知道地府是怎么给它们制作的工资卡,钱打不进来,功德倒是畅通无阻。 不过,好想当地府公务员,待遇好,福利多。 可惜地府公务员只收死人,我目前为止还没换一种存在姿态的打算。 啥? 诺诺是活的。 嗯,她是活的,但她的本体是彼岸花,生于忘川,长于忘川,毫无悬念更无悬疑的地府土著,丰都大帝都没她土著,只收死人为公务员的条例对她自然用不上。不需要借助任何法宝就能往来人间与忘川,比任何鬼差都方便。自然,如今是悲剧了点,路都被古神给堵上了,它再能耐也是白搭。 我很无聊,安安比我更无聊,某种意义上它应该比我幸运,因为它是坐在婴儿车里的,所有人都知道这种用来让婴儿学习站立和走路的婴儿车的结构,虽然婴儿是站着的,但也可以坐着,屁股底下有支撑着,不乏婴儿在婴儿车里玩着玩着就站着睡着了。安安若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孩,自然也能站着睡,问题是它不是,因此让它站着睡觉很有些问题。可想而知,它比我更无聊,刚开始的时候一直在望天发呆,魂都不知道跑哪去了,后来.....好吧,它还真站着睡着了。 清明祭祖扫坟,我倒也罢了,但安安,真心表示同情,可怜的娃。偏偏做为直系后代,她不想来也得来。 等小姑姑把野草除干净,墓前扫干净,别说已经站着睡着的安安,便是我都快要靠着墓碑昏昏欲睡了。 脑袋一痛,瞌睡虫终于跑没了影,我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发现安安也已经醒了,正拿着小孩的玩具在玩,可怜的娃,这都无聊到什么境界了,让人都快忘了这位的芯子是一尊千万岁的老怪物。 小姑姑和小姑丈正在同另一个扫墓的人说话,我分辨了下,虽然离开了挺多年,但除了有特殊情况实在脱不开身,否则清明节都会回来,因此院子里的人我都还认识,而这位的声音和脸,都不认识。不过这也不稀奇,这一块的地风水据说曾有风水先生说过特别的好,因此十里八乡中家境优渥,买得起这里的地皮的人都会在这里备一块墓地,应是别的村的。 只是,这位先生扫墓的对像真心多,老爹老娘加妻子再加一双儿女,说实话,瞅着墓碑上他父母的年龄,我很难想像这是一家人,还是直系。倒不是长得不像,而是,杨先生实在是太老了,骨龄不超过三十,应该没超过三十,他的儿女死的时候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已经死了三年,而人族结婚早,二十岁就做爹的大有人在,就算他是晚婚,也不会超过三十五岁,但实际上,这人看上去,说他五十岁都有人信。 可以理解,一家六口人,死得就剩他一个了,能不提前衰老吗? 也不知他这是倒的什么霉运,全家死得就剩他一个了,天煞孤星也就这样了吧? 只是,我瞅了瞅那一溜墓碑上的生卒年,生年自然是不同的,但卒年,同年同月同日?呃,好吧,我能理解他为何会未老先衰了。又不是发生瘟疫,就算是有瘟疫也不可能全家人同年同月同日死,死得这么集中,怎么个死法都不可能是自然死亡。 天色差不多的时候小姑姑夫妻俩终于肯回家了。 晚餐很丰盛,有鱼有肉,肉是鸡肉,清明节应该吃清淡点的,但前些日子的心理阴影太严重,高岚别说吃肉了,她看到肉就吐。虽然不明白高岚这是什么毛病,但小姑姑和小姑丈还是改了全家的食谱,嗯,他们已经陪着高岚啃了两个星期的蔬菜,一点肉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属山羊的呢。 清明节这种日子,高岚自然不会跟着来,又不是她的祖宗,不过既然有机会,小姑姑和小姑丈自然要大吃大喝,啃了两个星期的蔬菜,肚子里一点油水都没有,两个人都瘦了一圈。 问那天在场的别的倒霉蛋怎么样? 赵哥不太清楚,他又不是普通人,吃肉还是吃素都不影响健康,我也没看出他有没有哪里瘦了。 安安,这位主毫无心理障碍,吃肉糜吃得很欢实,不过高岚每回看她吃肉糜就大吐特吐,瘦了好几圈,小姑姑没辄,只好断了肉食动物的肉食,一天三顿加宵夜的喂牛奶,以及竹米,没有肉食,也就竹米粥能让这只肉食动物脸色好点。 哦,问本庄主? 本庄主胖了一圈。 怎么胖的?自然是吃肉吃的,猪肉和牛羊肉我现在是一点都吃不下了,但鸡肉鸭肉和鱼肉我还是吃得下的,这几种肉和人肉的肉质差很多,很容易区分出来,不会引起联想。而且,我每次都是让美人买的整只,然后拿回家在我眼皮底下剁碎做菜,因此胃口没有受到影响。好吧,能让我这么做,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影响了,少凰你丫害人不浅。 “你早点配合就不会有亲手撕人肉的经历了。”安安不以为然。 我想呕血,我倒是想早点配合啊,但你也不想被你附身的后遗症,变态和心理阴影,两害相权取其轻懂不懂?虽然本庄主最后两害都没跑掉,明明我不曾想要鱼和熊掌兼得,为何最终却是鸡飞蛋打?天道,我与你有仇吧? 不过说起来,我也真没想到自己会扛不住,只是,认真思考的话,是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手撕人肉什么的,我也不是不能克服,毕竟我连人肉都吃过了,手撕人肉的心理阴影再大也不能大过吃人去。 我无法克服的是在我手撕肉条的时候,不断有亡魂消失在三昧真火里。 高估了自己的抗压能力,最后两害都吃到了嘴里,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对自身情况了解不足。 吃的鱼是我在溪里抓的野生鱼,个头不大,也就比安安的巴掌大一点,但油炸了之后味道非常的香酥可口。 鸡则是院子里的人自己养的土鸡,平日在田里和山里乱跑,吃饭的点自己会跑回来,算是放养鸡。城里不少人吃肉喜欢吃这种放养的,真心不理解,地球可不是雷泽界,环境特殊,灵气浓郁,养人也养动物,野生动物的肉质都非常美味,而地球上,这种野生鸡的肉质比起专门养殖的良种鸡差远了。 牙还没长齐的某肉食动物吃了半碗肉,我有点气不顺,为什么我们都落下了心理阴影,始作俑者却一点毛病都没有?要知道我原本可是挺喜欢吃牛羊肉的。 我对小姑姑道:“小孩子肠胃弱,她一下子吃那么多肉,油腻化不开怎么办?” 正在给小家伙喂饭的小姑姑愣了下,这才注意到小家伙吃的肉有点多了,于是给小家伙的碗里夹了半碗青菜。“来,宝贝多吃点菜,营养均衡长得快....” 我满意的看着真·假小孩·老不死慢吞吞的吃着青菜,都没怎么嚼就囫囵着吞下去了。 啧,不是说鸟类是杂食动物吗?怎么这位却活似暴龙?纯肉食种。 吃饱喝足,小姑姑洗碗洗筷子,小姑丈去劈柴烧水准备晚上的洗澡水,虽说两三天不洗澡也没什么,做为成年人这点忍耐力还是有的,少凰,我估计它也有,说起来,我还真挺好奇鸟儿是怎么沐浴的,活了这么久,就没见过鸟儿怎么洗澡。或者,我该好奇,凤凰需不需要沐浴,血管里流淌的是火焰,身上的翎羽也同样可以化成火焰,这得多变态的细菌病毒才能寄生其上?啧,莫名的羡慕凤凰这一物种,天生自带清洁工具,一辈子不洗澡都不会脏。 接下来的几家小姑姑带着我和安安拜访了周围的亲戚,一个院子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血缘关系,区别是差了几辈,毫无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刚搬来的。不过这年头,人们都是从农村往城里聚集,还没谁是从城里搬到农村的,至于从农村搬到农村,那就更不可能了,都是农村,在老家呆着不是更好吗?干嘛换新地图?农村可不比城里,在城里,只要有几张证件,没人会在意你人皮之下是人是鬼是妖是魔是变态,而在农村..... 我当年被送回来的时候,当了院子里所有人两个月的热门话题,哪怕过去一年多也经常问我一些问题,母亲是谁,生活在哪,长得什么样。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答得上就怪了。我也服了这些七大姑八大姨,虽然我什么都答不上,但她们愣是脑补出了十几个版本,反正我最后从同龄人的嘴里听到这些版本的时候心情挺一言难尽的。 君族也八卦,但绝没这脑补能力。 因此如果是想换个安静的地方生活,不如在城里当个死宅。 也因此,院子里除了女婿或外来媳妇这两类,鲜有无血缘的人,而这两类无血缘的也是有亲戚关系,因此走访亲戚什么的,真心是个体力活。哪怕只拜访没出五服的亲戚也是个不小的数目,我想撞墙。人族真麻烦,只要不是直系就各论各的不行吗?哪怕是直系,我依稀记得在雷泽时和老娘的高祖还是高高祖(不是我不孝,而是不管是老娘还是那位老祖宗自己都弄不清彼此差了几辈,你让我怎么称呼?我也很绝望。)就是平辈论交的。 坐在板凳上,我剥着盐水花生,当着牙还没长齐的某假小孩的面吃着,四姑做盐水花生的手艺还是棒棒哒,吃起来倍儿香,甩超市里买的几条街不止。 正吃得香,四姑与小姑姑的话题不知怎么就歪楼到凶杀案去了。 走亲戚嘛,聊的自然是十里八乡比较有热度或曾有一定热度的事,不外乎谁家喜欢打孩子,谁家熊孩子干了什么缺德事,谁家离婚了,谁家办了喜事,谁家死了人,聊到死了人的时候最开始说的是哪些长辈怎么就去了,但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话题已经从寿终正寝进化到凶杀案了。 十里八乡虽然都是农村,但农村与农村之间也是有差距的,比如有的农村比较小,比如我和小姑姑所在这个,就比较小,只有一家小卖部,只卖一些生活必需品,不少东西都得在赶集的日子去外头买。 买东西不方便,也没什么娱乐倒是其次,最为主要的还是学校问题。 很多村子里都是没有学校的,就算有也不是正规的小学,非常简陋,甚至一个老师就把所有科目所有年级给包了。 不是有句话说的吗?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苦也不能苦教育。 因此孩子到了读书的年纪,家长会打听周围那个农村比较好,有学校,实在没有,或是太远的话就只能去镇上的学校了,也有可能嫌麻烦干脆不让小孩上学,这种待遇的遭遇着以女孩为多,若是男孩,那不管多麻烦,多费事,以及男孩自己是否喜欢读书,这些都不重要,反正是男孩,书就必须读。 凶杀案的受害者是一位从事了几十年教师职业的老师,三年前这名老师全家除了在外务工的儿子,全都死了,死状.....相当可怖,脑裂而亡。 因为死的时候是周末,全家死了好几天都没被人发现,还是老师一直没来上课,学校让人去他家里看看是不是有什么事,就算有事也应该请个假以便学校调换课程或找个代课老师,这样打得人猝不及防,快上课的时候才发现老师一直没来,课没法上,以至于一整课的时间都浪费了。 学校派去拜访的那位老师被吓得不轻,据说自此以后再也不吃任何动物的脑子了,甚至看见动物的脑子做的食物就会狂吐不止,且成为了一名比和尚还和尚的素食者。 百无聊赖的我终于打起了一丝精神,凶杀案什么的,我也不是没见过,小姑姑从事的就是警察行业,我也从事过和这个行业打交道很近的太平间守夜人工作,可凶杀案再怎么凶残也没见脑裂而亡这种死法。受害者的脑子被凶手给打开了这种情况虽然凶残,但也合理,我是碰上过这种案子。但听四姑所言,受害者全家显然是自己脑裂而亡的,那这就有问题了。 脑子能自己裂开? 得了吧,又不是跟bug一样完全不讲理的神人,别说脑裂,就是把自己分成八块都没事。 而且,神人自己分成好几块可是死不了的,而受害者却是死干净了。 怎么瞧,这都应该属于灵异案件。 我仿佛随口的插了一句:“死者的脑子该不会不翼而飞了吧?”前两年周宏杀人的时候就把死者的脑子给取走了,我一直以为是他自己吃了,但后来才知道他虽然是妖,但从不吃人。死者的脑子被他施了法术放到厨房里被当成猪脑给那位作家做菜吃了,我都不忍心告诉那位喜欢吃脑子以形补形的受害者,他吃了自己亲人的脑子 人族犯案,再怎么悬疑,尸体的脑子肯定都还在脑壳里呆着,但妖魔鬼怪犯案,能留下一根人毛都挺不容易的,何况是脑子。 “在啊,满地都是。” 那大概是我弄错了,妖魔鬼怪犯案怎么可能把人杀了后不吃尸体的?而且还任由脑子满地都是,暴殄天物。 149、第九章鸩·羽毛 碰上凶杀案,还是陈年的悬案,若是个好奇心重或是喜爱破案的人,肯定就去查探了,但我犹豫了下还是左耳进右耳出了。这案子九成九是人为,然后故意弄得那么恐怖,别问我什么凶手会这么变态,我只能告诉你,你觉得不可能只能说明你见识的还不够多。变态杀人犯什么的,你多见识几个,那么碰上再恐怖的凶杀案现场都会习以为常了。自然,我碰上的变态杀人犯不多,但也不是没碰到过,那思维逻辑,md,我竟然会在对比之下觉得安安这位神人的神逻辑一点都奇葩了。 妖魔鬼怪杀人放火什么的,我会管管,因为涉及到了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麻烦很大。但人杀人什么的,除非正好赶上,否则我没兴趣抢警察的饭碗。而且,我也不觉得人族喜欢我多管闲事,人杀人属于内部事宜,属于家丑,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却被一个外人给撞上了,而且自己没找出凶手,外人却找出来了,这不是闲得没事拉仇恨吗? 听了我的心态,安安默了片刻,道:“我长姐曾针对我见着人就想吃的毛病发明了一篇清心咒,你要不要学一下?” 我不解:“我又不是上火,学这干嘛?” 安安道:“你想想你以前碰到这种事会怎么做,再想想自己现在的心态。” 我现在的心态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我感觉很正常....不过,若是以前的自己,哪怕是半年前的自己,若是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做?自然是去看看亡魂还在不在,死这么惨,灵魂有很大的可能徘徊在死亡的地方不愿离开。说起来华夏传统里,死过人的屋子不宜再住人便是这个原因,枉死着怨气很重,很容易就成为地缚灵,就算成不了地缚灵也大多因为一口气怨气不能消散而在死的地方徘徊不走。住这样的屋子,有很大几率出现与鬼同居的情况,字面意义上的与鬼同居。 脑裂而死,这死法,将心比心,我肯定不会去投胎,不看到凶手落网,不能为自己报仇,我一定死不瞑目。 既然亡魂有很大几率还在原地,我又正好能见鬼,听鬼的声音,去看看也好,说不定能问出凶手是谁,让变态杀人犯落网,去牢里渡过下半辈子,看他怎么个继续变态。 呃,好吧,我疲惫的望着蓝天,自己这心态已经不是有点问题,而是很有问题了。 艰难的咽下花生。“我觉得自己很有可能变成变态。” “无欲则刚。”假小孩真变态淡定以答。 我呵呵,无欲则刚我当然也明白,但问题是,我放不下。 md,全族死光光,谁tm的放得下? 罢了,我揉了揉额角,走一步看一步吧。 院子里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卡车,主要负责拉货,不过卡车的年纪,我估摸着比小姑姑还大。除非是赶集的日子,不然卡车都不载人,都在外头拉货,想要去镇上就得等赶集,自然,不介意步行走个几十里的话也不是什么问题。几十里对我自然不是什么问题,小时候常走,现在身体素质更好了,好得变态,自然更不是问题,只是天色已晚,人又已经死了三年了,没必要着急忙慌的,等院子里的事情结束了再去看看也不迟。 周围都是山,山里空气清新,我每天都会去山里转转,捎带安安。 本来只是我一个的,但安安某一日突然就让我带上她,她要找点东西。 “你要找什么?”我很是不解,山里虽然有不少好东西,但做为神人,且是上神以及一方神族之王,少凰能看上人间界的东西? “找一种毒。” “对付你仇家的?”我诧异不已,人间的毒对神人管用吗?就算管用?又能产生多少效果? “算不得仇家。” 我更加疑惑了。“不是仇家你备毒做什么?” “教训它呀。”少凰理所当然的道。“几千年前它背后捅了我一刀,我很记仇的。” 我大奇。“只是教训?”天帝会死不瞑目的,天族虽然没被灭族,但.....我依稀记得传说中,无量量劫结束的时候龙族的纯血族人基本是幼崽,成年龙就没几头,这样的惊恐,我是真不知道这个族群还能有多大希望了。说实话,要不是古神族的底蕴太厚,唔,哪怕随便换个底子差点的种族,被这样打击,没落与绝种是必然。毕竟,天族统治八荒六合时真的得罪了太多的种族,哪怕少凰不打算赶尽杀绝,那些曾经被屠戮被欺压的种族也会群起报复。 不猎杀幼崽是古神族之间的约定,也只保护古神族的幼崽,因此会遵守这个规则的只有古神族,且是看人下菜,同为神族自然不会杀死幼崽,但不是神族的话,不过蝼蚁草芥,踩死了又怎样? 我就不信少凰想不到龙族在无量量劫之后会受到的报复,好吧,事实上,君族有记载,无量量劫结束后受到报复的不止龙族。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可能是和睦的吗? 百姓自称草民贱民甚至奴才,足够说明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了。 那么统治者与被打败的异族又会是什么关系? 参考一下华夏历史上汉族皇朝与四境蛮夷的关系吧。 比如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收服了蛮族的民心,很传奇,很厉害,很牛掰。但这是演义版本,实际上,异族受到的剥削比汉人平民更重,民族歧视什么的,很正常。也因此,异族都是叛了又降,降了又叛。这虽然有异族在汉人王朝衰落时会萌发野心的因素,但这也很正常啊,天下大乱,群雄逐鹿,异族又不是死人,怎么可能没有野心。但太平年间的矛盾和冲突,那就真跟野心没关系了,纯粹是受不了了。 统治者被推翻,翻身农奴可不会仅仅唱歌,对于曾经压迫自己的统治者,若不小人得志大肆报复回去,那也太对不起自己种族史上那长篇累牍的屈辱和血泪了,又不是圣母,得志之后能对过去伤害自己的人既往不咎。 南明因为有少凰这个超级大魔王还活着,自然没人敢报复,就算有,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但别的神族,比如龙族,那可就不一定了。尤其是,比起天性骄傲,虽然态度很得罪人,很让人生气,属于没朋友的那种,但实打实的仇恨还真没拉到多少,尤其是先王孟凰育的一手好材,我严重怀疑古神族的统治被推翻她功不可没。 有恩情,仇恨也不是最高的,更有超级大魔王威慑,眼瞎都不会小人得志到南明头上去。 哪怕南明人丁凋零,但少凰一个就足够让所有人胆寒。 不能找南明,那么自然会去更招人恨的,而两份报复集中起来.....我着实好奇龙族是怎么熬过来的,真心不容易。 少凰会一点都猜不到这些后续? 若她猜不到.....那她就不会是南明的王了,吾王那画风,会允许一个庸才成为自己的继承人?哪怕那是自己的至亲手足?我更倾向于她会杀了野心有余,能力却不匹配王位的继承人换个野心和能力配得上的。 这不是开玩笑,而是,当一个人为了达到目的连婚姻和子嗣都可以拿来谈条件你已经不能指望她会在这种事情上讲温情了。事实上,我隐约怀疑,若非后续发展完全跑偏,脱出了所有人的掌控,孟凰真的生下了有龙族王族血脉的孩子,而那个孩子长大后又正好对南明王位有兴趣,孟凰还会允许它活着吗? 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不过我心里还是更愿意相信孟凰能找到别的路。 她那个私生子最后不是被处理得很好吗?失去了继承权,威胁不到少凰了,少凰自然就没必要忌惮这个先王之子了。 啥?私生子可能不高兴? 能活着就不错了,知足常乐。 不过必须得说,孟凰做得挺绝,但这也是一种保护。而能够让她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也足以证明一件事:少凰很有能力,她亲儿子斗不过少凰,因此斗不过就别斗了,免得产生内耗。 综合上述,少凰所谓的手下留情肯定还有别的坑。 而天帝惹了她,她反应那么激烈那么狠绝,几千年前被人捅了一道却只想着教训一下就可以了。 神尊的人格修正技术不错哈。 许是我的神色太过丰富,少凰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长姐晚年收的最后一名弟子,是团宠,不能杀。” 不能杀,不是不想杀,所以你其实是动过杀意,只是理智及时跟上来才没下手吧? “我虽杀人屠神如麻,但没有威胁到我自身或南明的安危,我不会随便下杀手。” 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少凰貌似也没随便杀过人。“你不是说她捅了你一刀吗?” “不是字面意义上的捅,她搅黄了我的一个计划。” “什么计划?”几千年过去了还惦记着教训回去。 少凰随口回答:“灭绝人族。” 我:“.....啥?” “灭绝人族。” “人族跟你什么仇什么恨?”我去,这仇恨值得恨天高了吧? “龙肝凤髓。” 我秒懂。“夏王朝那事不是三足金乌背叛的你吗?” “背叛是建立在忠诚之上的,因而三足金乌没有背叛过我。他是妖族之主,自然要为妖族着想,灭绝人族虽然对他而言很解恨,但后遗症太多,他摆不平,最重要的是此事对妖族利大于弊。他出卖我,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有防备。” 只是你防住了三足金乌却没防住身边的人。 也谢天谢地你没防住,不然本庄主都未必有机会来到这个世上。 不过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应该回报一下?毕竟,这可是大恩。 “你打算怎么教训那只团宠?若是做得太过,只怕白彧他们不会答应吧。”我问。 “死不了。”少凰回答。 那种意义上的死不了?揍一顿的那种程度的死不了还是生不如死的死不了? “一会你就知道了。” 什么意思? 我的疑惑在见到一只紫绿色的大鸟时得到了解答。 鸩大如雕,紫绿色,长颈赤喙,食蝮蛇之头,雄名运日,雌名阴谐也。——《山海经》 我默默瞅着那只三两口就将一只颜色鲜艳的大蛇的脑袋给吃干净了的大鸟,牙口真好,蛇可不是软体动物,不仅有颅骨还挺结实的,结果在大鸟面前完全没用。 虽然已经猜到这附近有这种生物,但真的见到,还是挺稀罕的。 根据族里古老相传的传说,鸩鸟生活在有古木有蛇蝎的山林里,喜欢筑巢于高数丈的毒栗子树上,鸩鸟栖居的树丛周围的石头上都有暗黑的斑点和细微的裂痕,这是鸩鸟类的粪便落在石头上的缘故。而鸩鸟筑巢的毒栗子树下数十步内寸草不长,很正常,生活这么个毒物,草木得生命力多么顽强才能存活? 鸩的羽屑及污垢落下来足以使许多作物枯死,唯有毒栗子树大概是因为以毒攻毒的关系不怕鸩毒,而毒栗子人畜吃了要死,而鸩鸟却视为美餐。鸩鸟除了吃毒栗子,也啄食毒蛇,山林内,凡是有毒之物必然由鸩来吃。所以,有鸩的山林必有毒蛇、蝎子等有毒物种,这也是鸩鸟类生存的条件之一。也因此,古往今来进到有鸩鸟的深山找鸩鸟,对熟知鸩习性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人进入鸩鸟的领域也像其它鸟兽一样,凶多吉少,常常是有去无回。 不过这些问题对少凰而言都不是难事,在察觉到一些鸩的踪迹时我也明白了少凰找的什么,只是,这里怎么会有鸩? 虽然是盲人,但我是在雷泽界那种地方长大的,因此同样是盲人,别人只能家里蹲,我却能满山乱窜,也不担心被毒虫猛兽给吃了。虽然失忆了,但古神的血脉还在,而动物比人要敏锐,察觉到我身上的气息不对都没胆惹我。 溜达得久了,这一片山林的环境我也就熟悉了,毒虫什么的,不少,但也不是很多,不符合鸩的要求。 这里得提一下,鸩是群居性生物,是一群生活在一起的,因此这里若真的生活了一群鸩,毒虫根本不够吃,那么十里八乡早就应该频繁发生人口失踪事件了。 虽然比起毒栗子和毒蛇,人肉的味道差了几个层次,但剩下的选择里,人肉算是极有营养的食物。 嗯,以前那会君长青还在,不可能有妖敢胡来,但他若是知道这里有一群鸩他绝不会让对方留在自己的地盘。 喵了个咪,这种带毒的生物最适合生活在毒虫毒植满地的地方,大家都是毒,不怕被毒着,普通的地方,毒栗子树下数十步内寸草不长就足以说明情况了。 鸩就是一群移动生态天灾。 若是这里有鸩,我当年不可能一无所觉。 那就是这里后来迁徙来了鸩,那也不对,动物比人的出色就在于,动物知道爱护环境,环境让破坏了,那就没饭吃了。因此除了一些毒虫毒植满地走,不用担心造成生态破坏的地方,否则鸩是不会在某一地长住了,毕竟,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以鸩毒的破坏性,住久了就是吃完饭还要摔碗,摔了碗还要砸灶台,砸了灶台还要拆了厨房,妥妥的将地头蛇给得罪光,到时候不死也得死。也因此,鸩算得上是一种游牧族类,一群鸩入境,都不用我专门去了解,别妖都会主动向我汇报鸩的情况以及行踪,方便我在准备动手猎杀的时候能够尽快赶到。 大部分的鸩都是守规则的,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难保不会出现对游牧生活腻味了想在某一个地方呆个千儿八百年的鸩群。 不过,虽然剧毒无比,但鸩真的很漂亮啊。 瞧那羽毛,从紫到绿,非常的有层次,层层叠叠,也鲜艳亮丽得灼目,虽然不如少凰的本体姿态,但两者的物种和位阶范畴根本不一样,自然没有比较的意义。不过真要比较的话,我会说,少凰的羽毛虽然全是火焰,但我还是敢上手撸一把的,而鸩的羽毛,不带手套我是不敢碰的。禽鸟爱臭美,除了少数特立独行的,比如秃鹫这一类,羽毛大多往酷炫的方向进化,越漂亮越好,也越惨.....不信?你知道翠羽吗?那是翠鸟的羽毛,而翠鸟是一种非常美丽的鸟类,羽毛尤为美丽,然而正是这美丽的羽毛为它们带去灭顶之灾。人族觊觎它们的羽毛,捕猎翠鸟,用翠鸟的羽毛制作头面首饰,而为了保持翠羽的完整以及美丽,羽毛被剥下时翠鸟还是活的。 被生扒了羽毛,那感觉,应该跟人族被活活扒了皮差不多滋味。不同的是,翠鸟不是人,因此人族可以无动于衷的继续扒下去,而扒人皮,人族哪怕最后还是会扒下去,半道上也一定会有那么一点不忍。 鸩,很难说它比翠鸟幸运还是不幸。 虽然鸩的羽毛也很美,但就算脑残到脑子全都喂了狗也不会有人拿鸩的羽毛制作头面首饰,尽管鸩的羽毛是真的很美。 然而,没有人觊觎羽毛的美丽也不代表鸩就是安全的,相反,鸩用于保护自己和猎食的毒成了它们被人族盯上的缘由。 人族有个词叫做饮鸩而死。 那个鸩与鸩鸟的鸩是同一个。 人族不敢对鸩鸟的美丽起觊觎之心,却另辟蹊径对鸩毒产生了利用之心。 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至少有一半的历史里跑不掉鸩这个字眼的存在,也不知人族猎杀鸩取鸩的毒毒害同类的历史究竟有多久,又有多精彩。 150、第九章鸩·超度 “我要你的内丹。” 我若是在喝水,此时一定喷少凰一脸。 内丹是什么?那可是妖族最要紧的东西,没了内丹,多年苦修也就没了。你这么大咧咧的开口要内丹,也不怕别人叨你一块肉下来让你毒发身亡自然,我知道,古神族抗毒能力举世无双,人间界不可能有毒得了你的毒,但你是不是忘了你现在顶着的壳子不是你的本体啊,亦或是,你打算开创自杀第一百零九式?应该不至于,早就已经死心了,没道理无缘无故固态萌发。 鸩鸟呆了呆,我估计它活了虽然不知道多少年,但有生之年绝对没见过少凰这么直白的。好吧,我也没见过这么直白的,但想想这位主是谁又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飞扬跋扈了八万年,我相信一个纨绔应该有的素养和能玩的不能玩的.....呃,不能玩的就算了,我相信一个王再怎么纵容亲属也不会允许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胡来,哪怕这个继承人是自己的妹子而非女儿。何况,孟凰是真拿妹子当继承人来养的,更不可能让少凰变成了一个真的纨绔。小打小闹可以,若有过分的趋势的话妥妥的吊起来往死里抽。但怎么管教,八万年的光阴,纨绔的基本素养还是养的出来的,因此少凰这种风格,不足为奇。 就是替孟凰心累,养这么个妹子,偏偏这个妹子在将近八万年的时光里都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想丢一边自生自灭都不行。唔,孟凰那堪比圣人的好脾气不会是被少凰给磨练出来的吧?话说回来,处在同样处境的高岚这两年脾气似乎也好了很多,小姑丈没少感慨女儿终于懂事了。 我的思维正发散着,便见鸩鸟嗖的扑向少凰,这速度可以哈,目测绝对比飞机的速度快。 反应过来这什么速度后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么快,就少凰这身子骨她躲得过吗? 答案是:躲不过,不过她也没事。 躲不过怎么还没事? 自然是因为有事的是我。 丫拽了我一下,然后我就挡她前面了,然后.....我中毒了。 “少凰......”我咬牙切齿。 “这么点毒,你还死不了。” 妈哒,这是鸩毒,且是修成了妖的鸩鸟之毒,不是劳什子的砒.霜鹤顶红什么的啊。 少凰对身中剧毒的我置之不理,而是一把抓住了鸩鸟,我这才发现这家伙这么一会的时间竟然不知道从哪摸了一双手套带着,郁卒,好想死。 鸩鸟低头就要啄少凰的手,手套虽然能避免中毒,但终究是凡俗之物,质量一般,绝对扛不住鸩鸟的这么一啄,我期待这家伙中毒,奈何天不从人愿。 少凰虽然换了壳子,但对危机的感觉以及如何应对危机已经成了她的本能,哪怕换一千具一万具壳子,这些东西都丢不掉。若是丢掉了,冲她那盘古世界第一的仇恨值,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这么个变态,谁能偷袭她成功?何况鸩鸟那都不能叫偷袭了,那叫明袭! 鸩鸟的嘴巴毫无悬念的被少凰给抓住了,死活张不开,莫名的,哪怕对方刚让我中了毒,现在看着它可怜巴巴的模样,我也忍不住升起了一丝同情之心。 “少凰,你看它这么小,明显是只雏鸟,父母也不在身边,日子过得本就不好,你何必为难它呢?将心比心啊。”我很是悲悯的感慨。 上神如今虽然打遍盘古世界无敌手,但她当年能以人为食,足以说明她并非生而强大,这种强大是在岁月与生死搏杀中一点一点磨砺出来的。这只鸩鸟便如曾经的她,希望她有点同情心,不管原本打的什么歪主意,最好弃了。 放过那位搅黄了你计划的神人吧? 难得的好心神啊。 三足金乌察觉少凰的心思肯定会向神尊禀报,但三足金乌是妖皇,却不是上神,神尊又是个为了突破瓶颈隔三差五的跑没影的家伙,上报的难度可以参考西周时期诸侯给西巡的周穆王上奏的难度与心情。徐国蒸蒸日上,都反了周穆王才反应过来,足可见领导人不在核心坐镇到处乱跑的危害。 综合上述,三足金乌想要上报,必然要通过别的上神,混沌不是一般的地方,寻常人哪敢往里跳?且还要及时将神尊找回来,但凡迟一点,那别说黄花菜了,甭管什么菜都该凉了。 反正我若是三足金乌一定会广撒网,因此那位上神绝不会是三足金乌找的唯一一位上神,也可能不是唯一有所行动的上神,但它一定是最上心的上神。 这么好这么有良心的神,让它好好的不好吗?就算要教训,何必用毒这种东西?尤其是还是鸩毒,我这会已经觉得头痛欲裂,脑子仿佛要裂开。而我相信,少凰要害神,绝不会用原汁原味的,肯定会加以改良,到时候,估计让人自尽的心都有。不是我夸张,也不是我很了解少凰,而是,我相信一个因为宫廷动荡以至于还在一枚卵的时候就被人给丢到最危险的魔域里自生自灭却不仅没死,反而越活越精彩的家伙绝不可能不懂如何用毒。强者利用武力猎食,弱者利用智慧猎食,而少凰也曾是弱者。 能够在危险诡异的魔域活下来,并且成为令神族忌惮不已的神孽,我着实想像不能她的能力,但我可以肯定,她绝不是只懂武道的莽鸟。 真心为那只勇于搅黄少凰计划的团宠揪心。 团宠,顾名思义就是备受万千宠爱,而备受宠爱也意味着被保护的很好,善良、单纯、可爱、漂亮......一言以蔽之就是:傻白甜。别问我为何如此笃定团宠是只傻白甜,它要不是傻白甜它敢那么跟少凰对着干? 傻白甜vs非典型性暴君。 结果有悬念吗? 肯定没悬念啊。 我是真的很担心,至少此时此刻是很担心的,几年之后.....只能说,自己真的是太单纯太天真了,不提也罢。 正担心着,怕少凰心狠手辣生剖雏鸟取丹,虽然这种事人修没少干,杀妖取丹是人修修炼过程中非常常见的事,甚至崇尚丛林法则的妖族内部也没少同类凶残,但介于少凰是禽鸟,鸩鸟虽然是毒鸟,但毒鸟也是鸟呀,一只鸟生剖另一只鸟取丹这种事.....总感觉有种一个人族生剖了另一个人族的即视感 没等我组织出更好的词句劝少凰别太没人性,便见少凰开口了。 “我不强迫你,不管要什么东西,都应该交换,不然会结下因果,虽然于我也起不了太大的妨碍,却也麻烦。”少凰总结道:“我要你的内丹,但不白要,你可以向我提一个要求,说吧。” 鸩鸟没吭声。 我提醒道:“它嘴巴还被你攥着呢。”鸟嘴都打不开,如何说话? 少凰略怔了下,还是松开了爪子,但我有种感觉,鸩鸟若再攻击,鸟嘴还会被封上,这实力相差太悬殊了。 鸩鸟显然也意识到了,因此没再攻击,而是问:“你们是什么人?” 少凰没回答鸩鸟的问题,而是道:“我精通炼毒之术,可解鸩毒。” 原本还在伺机跑路的鸩鸟默了。 少凰松开了鸩鸟。“我还会在这边呆几日,你可以慢慢考虑。” 回去的路上我好奇的问少凰:“你似乎很笃定它会回来找你。” 少凰闻言,道:“只有一半的把握。” 我挑眉:“你这个一半的把握是怎么来的?”我怎么没看出什么依据来? “回来,或不回来,只这两种答案,至少,它走不出第三条路。” 我:“......”真tm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不是谁都能跟少凰似的,明明就那么几条路,她硬能走出一条新的路来。 关于鸩鸟的事自然无言了,但我还是想劝劝。“团宠只是搅黄了你一个计划,而你们认识......话说你们认识多久了?” “几千万年了吧。”顿了顿,少凰又道:“我说的是神界的时间。” 理解,洪荒时代洪荒大陆还没破碎呢,这一方天地都不知道有没有。 我道:“都是千万年的老友.....” “谁跟你说,我与她是朋友?” “.....就算不是朋友,你也是长辈吧,跟个小辈计较,是不是有点损脸面?”我委婉的道。 “我不喜欢她。”少凰淡淡的说。 少凰的语气真的很淡,淡的完全就是在陈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我茫然。“她招你惹你了?” 少凰抿了抿唇,道:“她得到了我想得到却始终得不到的东西。” 我回以疑惑的表情。 “属于长姐的单纯而纯粹的爱护。”少凰背着双手,眼神很是复杂。 我还是没反应过来。“这又怎么了?难不成你想说孟凰对你的爱护是假的?” “你觉得我长姐会单纯而纯粹的爱护一个人?”少凰反问我。 这个问题问的,哪怕昧着良心我也没法说会,我相信孟凰对一个人好一定是发自真心的对人好,但她的好也永远不会纯粹,这是政治家的本能决定的。说实话,若非孟凰天性善良,我很怀疑它最后会变成一个冷酷无情到极致的王,无爱无恨,无忧无惧,断情绝爱,只剩下纯粹的利益。非我夸张,而是,孟凰真的很有那种潜质。比如联姻,王族子弟打小就知道自己的婚姻不会顺着自己的心意来,但就算一开始就明白,结婚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点不爽,而孟凰,她修的是顺心意,必须绝对的服从本心,却一点心理问题都没有,简直是心理变态了。 我很是疑惑:“既如此,她为何会单纯而纯粹的爱护团宠?”那也太苏了,现实又不是小说,哪有玛丽苏,尤其是孟凰还是个政治家,就算是主角光环也不可能让一个政治家改变意志。 少凰露出了一个苦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但从她的神色分析,我个人觉得,她不止是知道原因,可能还做过什么,甚至这种结果可能就是她自己造成的,不过那也不会是这家伙的目的,而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肠子悔青都没用。“说白了,你就是嫉妒,不过你怎么不去嫉妒妖君?孟凰对他的感情难道不是纯粹的?” “妖君啊,他太倒霉了,我嫉妒不起来。” 我:“.....”爱上一个政治家,你说妖君很可怜我能理解,但你说它太倒霉?这是虾米意思?用错词了吧?爱错了人,不是更应该用可怜这个形容词吗?总不能是因为妖君的爱情很难判断是否爱错人就说它倒霉吧?真说倒霉的话,我觉得孟凰才叫倒霉好吧,三任未婚夫,两个半道夭折,不管有没有夭折,都不忘给她送上一顶醒目的绿帽子,好不容易遇上个不给她带绿帽的真爱,却是恨不相逢未嫁时.....话说回来,是否相逢未嫁时似乎没意义,因为就算相逢未嫁时也没妨碍这两位走到一起。就是想给父子俩一个名分,却把命给赔上了.....呃,好吧,妖君似乎真的挺倒霉的,眼前就能修成正果享受婚礼了,结果情人挂了.....真心好奇妖君那时的心情。 第二天的时候我去了趟那个死了全家的老师的家里,过两天就要回鹤城了,抓紧时间去看一眼,若是已经去轮回了就算了,若是没去轮回,我就问问知不知道凶兽是谁,我好给警察局提供点线索。 我将两块敲糖递给俩孩子,俩孩子捧着敲糖吸得挺津津有味的,大一点的那个女孩子还问我:“姐姐你不吃吗?” 我说:“我不饿。” 聊斋里把鬼说的多神奇多厉害,实际上.....做鬼真的很悲剧,单是进食这一项就足够愁人的了,鬼没有躯体,因此没法像人一样进食,通过进食获取营养以及饱腹感,最多吸吸味。至于与人产生接触,甚至上床什么的,那就更扯了,除非是鬼修亦或是用了特殊的道具,比如犀角香什么的,不然普通人与鬼等于两个次元的存在。真碰上个能上床的,那也不会是什么艳.遇,生人之所以为生人便是因为身体里有一股阳气,而鬼,那是极阴的东西,生者与亡灵相处太久是会损生者的健康的,若是更深度的接触,那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年,妥妥出人命,自然,若是鬼修下手狠点,当天就能死人。 言归正传,瞅着俩孩子,我颇为同情,便送出了买了没多久的敲糖,本来打算带回去和安安一起吃的,但现在.....我给安安留了一块,自己的话,我想我今天一天都不会有什么食欲了。 鬼死后的形像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它们自己认为生前最好的模样,另一种则是死的时候什么模样,死后的魂体也是什么模样,寿终正寝的人基本是后者,枉死的,也多为后者,这俩孩子,相对而言,还不错。至少不低头的话别人是看不出他们脑袋上的裂痕的,脑浆也不会往下掉,反正我蹲着的情况下是看不到的,至于站着的时候....反正我的食欲全跑了。 小孩子,尤其是吃到了糖的小孩是很好说话的,我很容易就知道了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俩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某一天他们一家吃晚饭的时候突然头痛欲裂,然后.....脑袋真的裂开了。 听到这一块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仍旧隐隐作痛的脑袋,毒现在都还没解呢,没真的裂开也只是我不是人族,抗毒能力过人,就算无法自己产生抗体把毒给解了,这么点毒也毒不死我,就是不舒服而已。 这一家五口都是人族,且是普通人族,毫无悬念的在中毒后死了,然后成了鬼。 死的过程着实痛苦,死状也着实凄厉,也因此,一家人死后徘徊不走,当然,鬼差也没专门来抓他们,我给诺诺打了个电话,诺诺表示:这一家五口阳寿未尽,枉死者若是阳寿未尽是不能马上去投胎的,必须等阳寿尽了才能去地府上户挂号等待投胎的机会,因此可以在人间多呆一段时间。 啥? 为何阳寿未尽却不让人还阳? 一来,还阳的前提是躯体完好无损,而脑子都裂开了的躯体,真还阳,那得吓死多少人?会增加地府工作量的。 二来,这世上永远都不缺阳寿还没到就先死了的倒霉蛋,尤其是乱世时,人命如草芥,这种情况就更多了。最初的时候地府还会视躯体的情况决定是否让死者还阳,但到后来,工作量太大,大部分倒霉蛋都是可以直接上户的,等时间到了就会自动被投胎挂号处接手。自然,事无绝对,比如眼前这一家子,死得太惨,怨气冲天,拒绝去上户。 我瞅着两个小鬼身上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能够看出来的怨气,忽然双掌合十念起了《地藏菩萨本愿经》 超度有风险,超度须谨慎。 诺诺曾经讲过一个笑话,有个悲天悯人的圣人乱超度亡灵,不论亡灵心性如何,是否造孽都一律给予超度,很是众生平等,然后把自个给超度进了地狱。 恶贯满盈者干干净净的去投胎了,但恶贯满盈者的罪孽却并未因此而消失,只是转移到了超度者的身上,而圣人身上的功德没能压住那么惊人的罪孽,分分钟反噬下了地狱。 这俩孩子我看了看,虽然怨气挺重,但身上并无煞气,加之死得年纪太小,生前还没来得及造什么孽,死后也因为心性的关系没有害人的心思,这样的鬼超度了是不会出现那位圣人傻瓜的情况的。就是怨气怎么这么重?拗口的经文都念了一遍了都还没走,我再念,还没走,继续,如是再三,俩鬼死活不肯走。 我无奈保证道:“我一定会帮你们找出凶手,给你们一个交代。” 终于走了,好吧,我现在该想想怎么跟小姑姑解释我可能需要多留几天了。 151、第九章鸩·判决 我回来的时候是下午,小姑姑在准备晚饭,小姑丈在洗衣服,安安.....丫抓着只紫绿色的鸟在玩,我忍不住同情那只鸟,毛都掉了好几根了。 不对,鸩的羽毛可是有毒的,安安你给我住手,鸩羽乱丢是要死人的。 好不容易等我将鸩羽收拾干净,连地上的土地都用三昧真火处理了一番,人都累瘫了,之前为了超度亡灵,我可是废了不少灵力,一回来还要收拾这种烂摊子,这日子还能不能好好过了? 没等我把一口气喘匀,安安便开口了:“鸩毒的解药我打算给绿儿。”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绿儿?” 安安指了指紫绿色的鸩鸟,瞅着鸩鸟身上的绿色羽毛,这名字起得真形像。 我道:“那我怎么办?”我也中毒了。 “我能配出一帖解药,自然能配第二帖,且,你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是死不了,但解药的材料也不容易搞啊,这回我可是通过不少途径才凑足材料,你现在却要我再去凑一帖,这期间我还得遭多少罪啊? “你若不愿也没关系,等第二帖解药的材料凑齐了我再与绿儿做交易。” 可你确定那个时候绿儿是继续与你做交易而非跟你我拼命?给了别人一线希望却在希望即将被抓住时打碎,给予他人绝望,这仇恨拉得.....少凰你仇家满天下真是太合理了。 我艰难的道:“你也说了,我一时半会也死不了,还是先给最需要的人吧。” 绿儿欢快的吐出内丹叼着解药走鸟了。 讲真的,我也见过不少内丹,但鸩鸟的内丹,真心奇特,竟然是深紫色的,是一种非常瑰丽的紫色,很美,就是有毒,若是沾上,哪怕是我也不敢保证死不了。鸩鸟修出内丹后,毒囊会与内丹融合,随着鸩鸟猎食毒虫,鸩毒会不断进化,这也是为何在传说中鸩毒的效果不一样的关系,因为每只鸩鸟的鸩毒的厉害程度都是不一样的。这也是鸩毒最令人发愁的地方,你要解毒你还得先弄清楚鸩毒来自于那只鸩鸟,每只鸩鸟的毒都不一样,用错药是会死人的。 不过,我没记错的话,鸩毒是鸩鸟保命与狩猎的唯一手段,这只鸩鸟竟然如此轻易的就交了出来.....我深感诧异。 “若是有一日需要你自废全部的修为去换妈妈的平安,你舍得吗?” “舍得,但我不会那么做。”我想也不想的回答。 安安微怔。“怎么说?” “若是出现了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小姑姑被我的仇家给抓了,而我不相信能做出这种卑劣之事的人会有什么品行节操可言,既如此,我真舍了修为,小姑姑还是会有事。因此,干脆一点,大家一起去死好了。”我回答。“我可不信别人也没有家人。” “也不必那么激烈。”安安笑道:“把威胁你的人的整个种族的人口都抓起来,一分钟砍一万个头颅,别人肯定先比你妥协。” 我从未如此既清晰的意识到一件事:原来自己竟是圣人。“你很讨厌威胁哈?” “没人喜欢被威胁,而且,想要一个人去死便应该堂堂正正的一决生死斩下对方的首级,诚然,战斗过程中可以适当的使用战术,但用别人的亲人威胁,那不叫战术,那叫无耻。我素来认为,只有卑贱无能的物种才会使用如此卑劣的手段。” 所以别人威胁你,你就屠别人全族? 我算明白这家伙为何种族屠杀能屠得毫无心理障碍了,合着丫根本觉得别人是贱种。 “你怎么那么笃定你的族人不会做同样的事?”我相信,少凰绝对不会做出那样卑劣的事,她真抓了别人的亲人也一定是为了逼人现身与她一决生死,利用威胁的手段故意羞辱或折磨别人这种事她是不屑为之的,虽然很多时候她的态度本身就已经是一种羞辱了。但人管得了自己,却不一定管得了别人,毕竟,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凤凰的天性是什么?” “臭美。”我想也不想的回答,禽鸟天性,爱美,对于华丽羽毛的追求,天天保养羽毛的三足金乌就是活例子。 “是骄傲。”少凰骄傲的道:“真正骄傲的物种是不屑卑劣手段的,那不符合我们的审美情趣。” 我无言以对。 每个族群都有许多的神话传说,有真也有假,而在君族关于凤凰的传说中,这个物种的成员或凶残、或暴戾、或荒唐、或善良、或谦和、或不着调、或可恶.....独无卑劣,几乎是每个关于凤凰的传说中,那些骄傲到变态的臭美鸟儿的品行与节操都是优良。 骄傲,变态一般的骄傲,喜欢的人会觉得可爱,不喜欢的人会觉得傲慢与厌恶,但谁也不能否认,真正骄傲的人,其节操是可以信任的,而谦卑的人,节操能不能信还得继续考察。 我画了一晚上的符,翌日一大早的时候就准备出门一趟,安安见了,忽然开口问我:“你打算如何做?” 我说:“理智上我并不觉得那一家人的死有什么问题,在雷泽界,这种罪是要夷三族的,而凶手只是杀了他们全家。但感情上,我觉得凶手还是应该向那两个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说一句抱歉。” 安安无语道:“我看你就是吃饱了撑的,道歉,若是在南明,受害者是我的族人,此罪量刑当是屠尽人族,只是灭其满门,这是圣人的慈悲。你有空让杀人者道歉,还不如教教那两个小鬼,让他们学会感激。” 听听这话,无怪乎神尊禁止神人随便往人间界跑,我原以为自己的三观与人族差得够天壤之别了,不曾想这还有更大的,这必须得是差着整个盘古世界的距离。 我道:“入乡随俗。” “若是人不愿道歉呢?” 我道:“那就押着去道歉好了,反正我也不要求她诚心诚意的道歉,只是一个交代而已。”嗯,只是交代而已,若是不满意,有本事从地府里跑出来咬我啊。 匀速步行走直线,我只用了三个小时就赶到了自己要找的村子,也很快就打听到了那个人住的地方。 还没走到,大老远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嗅觉太敏锐最大的好处、也可能是坏处,反正我一秒钟就分辨出了那是人血的味道,不是谁家正好在杀猪或宰羊。 糟糕! 我赶紧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门怎么锁了?撬锁太麻烦,我抬脚踢开了门。农村就是这点好,屋子都是木头修建,一踹就破,破门而入,得亏我以前在太平间工作过,又有两个从事专门跟犯罪分子对着干的职业的亲人,变态见过不少,凶杀现场同样见过不少,已经锻炼出来了,不然非得吐不可。不过就算现在没有吐,我相信自己接下来三天都不会有任何食欲了。 清明真不是个好日子,先是看到脑袋有裂痕可以看到脑浆的小鬼,现在是三鬼一人活揭别人的脑壳。嗬,还是个熟人啊,不就是前些日子见的那个死了全家的男人吗?也是那两个小鬼的父亲,我也是见到了两个小鬼后才发现的,真是巧了。 一拳砸在了男人的脑袋上将人砸晕了过去,我瞅向三只鬼,怨气冲天,快赶上厉鬼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呐,杀人可是要偿命的。” 唯一的男性,也是老鬼恶狠狠道:“她杀了我们全家,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我笑道:“这个,不论从理智还是感情上我都觉得她杀你们全家挺慈悲的,你们全家很幸运。”若是碰上少凰那样的,就不是死全家五口,而是死千万人不止了。 我对另外两只鬼道:“我想知道一个事,你们知不知道这老鬼恋/童,侵/犯儿童的事?” 远亲不如近邻,有时候想要打听一个人的消息,找街坊邻里是最快捷的。就算当事人刻意隐瞒,但随着人死去,很多东西也会渐渐浮出水面。 反正我在打听了一番后就发现,这一家人似乎死得不冤。 恋.童癖是人族对一种变态的形容词,比起身体发育成熟的成年人,更喜欢小孩,并且付之实践猥.琐侵.犯儿童,对儿童造成巨大的生理加心理创伤。 这种事情简直是刷新了我的认知,在雷泽活了几十年,不论是君族还是周围非人生物族群的思维观念都告诉我,阴阳交.合繁衍后代,传承血脉是神圣的,寻找另一半必须寻找身体健康、发育成熟的异性,越是强大的异性就越受欢迎,因为和强大异性孕育的后代会更健康。另外,在雷泽界就算带有恶意的抓了别人的小孩,不是为仇就是为了觅食。而性/侵小孩这种事,在我来到人间界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一个词。 很难说把小孩下锅和这种情况那个罪更重,但在雷泽界,谁把君族的幼崽给下锅了,我们肯定会找上门去夷三族,神民的繁衍能力可不比人族,一对神民夫妻,平均一百年生一胎都可以称为高产了。因此,幼崽是很珍贵的,这种情况,想来应该是同样的惩罚。至于少凰,对于繁衍能力比古神神民还惨不忍睹的古神族,敢动它们的幼崽,分分钟屠你全族。 不过,在人族的律法里,这种罪行是罪不至死的,反倒是受害者化身加害者把人全家给杀了,妥妥的一颗花生米。 不过我又不是人,人族有他们的律法,我也有我的三观,这一家人的死是很合情合理的事,也合法,合雷泽界的法。 瞧着另外两只鬼的神色,我讥笑道:“看你们这模样,应该是知情的啰,既如此,哪来这么大怨气?” 我简直无语,杀人偿命,同理,你害了别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年轻的女鬼道:“就算这样,她也不该杀了我们,我们并未伤害她,我的孩子更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颌首表示赞同,然后笑道:“这世上有个词叫做株连啊妹子。” 发现问题时若是去报了警,哪至于死全家?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古人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眼前这妹子就是个活例子,以善小而不为,结果全家火葬场。 三只鬼瞪着我:“也就是说,你一定要保她了?” 我拔出了紫玉剑。“显而易见的事。” 虽然小女孩杀了不少人,但她也没乱杀人,养了一只鸩,却只用来杀了想要害自己的人,并未利用鸩毒伤害无辜,谋财害命,我真心觉得,这妹子的道德三观还是不错的。换做我以前在警察局打交道的不少人,有只鸩在手,多半化身杀手,干起了无本万利的生意。毕竟,那只鸩可没有人命宝贵的意识,我相信,除了这个养了它的人族女孩,别的人族在它眼里等同于垃圾食品(对于鸩而言,没有毒的食物都是垃圾食品)。 一剑斩男老鬼。 再斩女性老鬼。 最后斩年轻女鬼。 然后我很清楚的感觉到了紫玉剑传给我的嫌弃情绪:食物品质太差劲。 有得吃你还挑,信不信下回不给你吃了? 玉剑收鞘,我赶紧去看小女孩,一身是血,四肢是扭曲的,目测里头的骨头多半已经断了,还有不少切割的伤口,流了不少血,颅骨更是被打开,我都不敢碰,就怕不小心一碰加重了伤势,然后她就一命呜呼了。 这根本就是虐杀,就算要报仇,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么个折磨,心理变态了吧? 我忍不住踢了男人一脚,然后就听到了咔擦的骨折声,真是脆皮。 我伸手将小女孩的颅骨小心翼翼的恢复原状,却听小女孩嘴巴一直在动,不过失血过多,这说话声也就比蚊子声大一点,听不清,估计是求救。 思及此,我说:“你放心,我立马送你去医院,你一定会没事的。”老腊肉医术那么好,这种情况,他应该能治。 小女孩更急了。“救.....绿儿.....我、没、事......” 我心说,是姑娘你的自我感觉有问题还是我眼瞎,你这叫没事?“绿儿?它怎么了?”话说回来,绿儿鸟呢?饲主都快死了,鸟去哪了? 小女孩努力言简意赅的表达:“绿儿被天师抓了。” 小女孩说的时候瞅着男人,用充满憎恶的眼神表示了天师是从哪来的,难怪,我之前还纳闷他是怎么摆平绿儿的呢。 我将小女孩抱了起来。“好,我知道了,先送你去医院,然后就去找绿儿。” 小女孩用骨折的手抓着旁边的凳子不放。“救.....救绿......儿......” 我头疼。“再不送医院你会死的。” “绿儿......” 小鬼你真愁人。 我抬脚踢在了男人的身上,这回没断骨头,但人很快就痛醒了,趁他还没反应过来,我道:“我昨儿去过你家,你女儿和儿子的灵魂在我手里,若是不想它们灰飞烟灭,就乖乖听我的话。当然,你不听话也没关系,我会将你的儿子女儿拿去喂恶鬼,再把你做成红烧肉,话说回来,我有一段时间没吃人肉了,真有点想。”吐,不过面上肯定不能这么表达,必须用面部表情表达出怀念回味的神情,不然唬不住人。可惜没有镜子,就算有我现在也没法揽镜自照,也就不知道自己的演技如何,不过瞅男人惊悚得肝都要吓裂的神情,显然我的演技还是很合格的。 “你你是妖怪。” 我无语道:“这世上除了妖怪也有别的非人物种的,算了,你爱怎么以为就怎么以为吧,我看到了外头的摩托,是你的吧,我给你两个小时,把她平安送去xx医院,若是她死在路上,亦或是没救回来,你懂的。半道留下她跑路的话,也可以,后果,别忘了你儿子和女儿,还有你爹妈你媳妇都在我手里哟。” 找天师对我不难,确切说,是找绿儿不难,它叼着解药走的时候我在它身上留下了一种追踪用的香,因此追踪下去很快就找到了绿儿。 我不认识天师,但天师显然是认识我的。“庄主你你怎么来了?” 看这活见鬼的表情,我是修罗还是恶鬼,如此可怕?以至于天师的小腿肚子都在打哆嗦? 我拿走了天师手里的鸟笼子,天师忙道:“这只鸩鸟杀了一家五口,我没犯规。” 我颌首表示赞同,然后问:“那你就没问一下它干嘛要杀别人一家五口?” 天师脱口:“妖怪害人还需要理由?” 我默然一秒,手掌有点痒痒的,很想杀人,天师大抵也察觉到了,不着痕迹的退了两步,离我远远的。 我深呼吸,终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杀意。“过几日你去法院听审吧,还有,下回抓妖仙弄清楚妖有没有杀过人,以及为何杀人,就算最后出于种族立场还是要收妖,也应该是在清楚人与妖双方对彼此做过什么后再收。”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有的时候从道德来看,加害者是对的,但人的行为不仅仅由道德来决定,还有种族与自身性格等诸多因素,而人与妖之间,种族出身这一个因素占据的分量很大。我并不认为这有错,但就算因为种族出身要违背道德,也应该给别人一个控诉的机会,等人控诉完了再告诉别人为何如此,不至于让人死得糊里糊涂的,同时徇完私后也要做好日后被报复的心理准备。自然,也可以以防万一,彻底将良心喂狗来个赶尽杀绝,把人或妖的全家杀光光。 152、第十章端午·收徒 承诺是什么?千年时光流转,诺言还能当回事吗?——庄主 我越来越好奇孟凰是个怎样的神了,疑似人格分裂,还是多重的,学识与智商方面却是学神中的学神,静心宁神的咒语虽然我一个字都不明白,甚至就连音节(这咒语绝对不是为灵长类生物发明的,单凭人族的喉咙根本无法发出正确音节)都是死记硬背下来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效果还不错。感觉自己这些日子越来越向变态发展的心理正在慢慢平静下来,至少在念了一晚上的清心咒后我也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种种想法偏激过头了。 恢复了正常,我仍旧报了警,那名死了全家的男子被送进了牢里,上了报纸头版头条,虐杀孩童,虽然未遂,但鸩鸟的主人的惨状......判他个十年八年显然不是问题。诚然,我明白,他情有可原,毕竟是别人先杀了他全家,但我还是得说那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不信他对他老爹的情况一无所觉,但他没有阻止,这本身就已经埋下了隐患。 受害者不是包子,被人打了一巴掌尚且知道打回去,何况这种折磨,但凡正常人都会想要报复回去好不好? 既然没有阻止自己老子加害别人,也没有对赶尽杀绝的弄死受害者,那么今日被受害者报复不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吗?至于死了全家只能说他倒霉,碰上的报复者是个特别狠的。 杀人全家也是要赔命的。 男子自然也反击了,奈何鸩鸟的事特勤处不会允许他公之于众,而鸩鸟的主人,那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连最起码的负起刑事责任的年纪都没到,而且,他也没证据,鸩毒的投毒时间太过久远,而且小女孩当年下手挺谨慎也挺仔细的,没有证据,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是她做的又有什么用? 什么? 验毒? 且不说尸体已经火化,就算没火化,这天下的鸩鸟可不止那一只,脑裂而亡这样的特征,大部分鸩鸟的鸩毒都具备。 回到鹤城后安安问我:“那个男人会被判死刑吗?” “不会。”我说。 安安颇为感慨。“人族的幼崽为何如此不值钱?” 我茫然,什么意思? “虐杀幼崽,放在南明,不论是否未遂都是死罪。” 我道:“君族也一样。”虽然君族崇尚斯巴达教育,孩子不听话吊起来抽一顿是常态,但虐杀这种事,仇再大也做不出来。可惜人族与我们都不一样,有人会虐杀同类的幼崽,并且被抓着了也不会判死刑。也因此,我估摸着这一段恩怨并不会因为法院的判决而告终,等男子出狱后必然会继续上演,就是不知道下一回是谁弄死谁了。 “等他出狱,他们之间会是谁弄死谁?” 我道:“当然是小女孩弄死那个男人,吃一堑长一智,我相信,下一次她不会再留下漏网之鱼了。”不过这也得怪律法,虐杀幼崽若是判死刑,多年后小女孩也就不必头疼怎么继续杀人了。 “为何不是男人弄死小女孩?” 我笑道:“因为她会是我的第一个弟子。” 安安疑惑的看着我。“虽然我很欣赏她的心狠手辣,但我不认为你也会欣赏。” “我的确不欣赏,但我也觉得勿以善小而不为。” “她有什么特别的?” “那个女孩是极阴之体。” “人族的极阴之体最易吸引乱七八糟的东西,拥有此种体质的人大多在幼崽时期就会因种种意外而夭折。” “她捡到了一只从盗猎者手里逃出来的母鸩,母鸩伤得很重,产下卵后便死了,她救了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幼鸩,而幼鸩成长后也保护了她不被乱七八糟的东西侵扰。”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人还是应该多做好事的,善恶终究有报。 “极阴之体修炼起来的确事半功倍。”安安说。 我说:“嗯,不过我想收她为徒还是觉得她的心性不错。”虽然对那个男人的全家她挺残忍的,但对于绿儿,她却是非常的温情,而且,她养了鸩鸟那么多年,死于鸩毒的只有那个男人全家,足可见她养鸟养得很上心。这让我觉得,这孩子还不算没救,既如此,帮她一把又如何? 安安也赞同。“她的心性是不错。” 我的计划是等人出院了再找小女孩谈收徒之事的,不过计划没赶上变化,老腊肉给我打了个电话,小女孩想出院,在发现自己因为年龄无法自己办理出院手续后她就带着鸟跑了,只留了一笔毛票当医药费,就是那一沓毛票连医药费的零头都不够。 安安安静的听完电话,问我:“鸩鸟身上的香应该散了吧?” 我点头。 熊孩子真愁人,你跑什么跑?医院又没妖怪要吃你。 不过你可以跑,我也能找,诺诺那里可是一堆的鬼,等入夜了,找她发动闲着也是闲着的鬼群找人,只要熊孩子还在鹤城,就一定找得出来。这是我的计划,就是计划没赶上变化。 下午的时候和安安在白梅街的兔子面馆吃面的时候忽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太对,抬头一看,脸顿时就黑了。 这里得说一下兔子面馆的情况,门面是两间,一间是厨房,专门做面和米粉,汤的炒的都有,另一间是给客人吃饭的地方,上面还吊了个大风扇,不过大热的天,又是室内,还不止一个人,就算有吊扇也还是大汗淋漓,因此更多的客人还是喜欢坐在外头。开面馆的兔子用塑料布在门口搭了个遮阳的棚子,下面又摆了两张桌子,八面来风,相对舒服些。 室内没几个人,外头的两张桌子倒是做得挺满的,一共九个人,就两个是人族,因为前些日子的混乱,做为唯二剩下的净土中唯一能够大规模容纳难民的白梅街涌入了大量的非人生物,以前是一眼望去,妖魔鬼怪很是醒目,而今.....一眼望去,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其中可怜的几个人族,在一堆妖魔鬼怪里实在是太不显眼了。 我抬头的时候,不管是坐着吃面吃米粉的还是外头大街上走着的妖魔鬼怪都露出了垂涎之色,不少新来的更是在擦口水。 我敲了敲桌子,刷的一下,所有“人”该吃面的吃面,吃米粉的吃米粉,要外出的继续外出,没一个人再多看一眼。 “威信不错。”安安将嘴里的米粉咽下,如此感慨。 的确不错,我现在在大部分妖魔鬼怪和人修中的名声也就比少凰在神族中的名声好点,能没威信吗?发自内心的畏惧。前段时间杀人杀妖杀太多的后遗症,我现在没事都不敢随便离开鹤城境内,就怕出去了就回不来了。 想想就泪目,在雷泽界的时候我可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乖宝宝的榜样(问我君族的幼崽都是什么样的,三个字可以形容:熊熊熊。所以我真的是乖宝宝,别人是熊熊熊,而我只是熊。),怎么到人间界来了就成这个样子了? 肩膀上站着只鸟的小女孩在看到我与安安后愣了下,旋即看向鸩鸟。 鸩鸟有气无力得活似刚失恋又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死了死爹死娘般的点头。 小女孩立马拄着拐杖挪了过来。 我赶紧过去扶她,人族的体质可没我和安安这两个比小强还变态的生物那么夸张,被打断几根骨头完全不影响活动,话说这家伙是怎么顶着这么一副身残志坚的模样找到白梅街来的? “小丫头怎么找到这里了?”我很是好奇的问,就是她看不出来,她肩上的鸩鸟也应该看得出来,这条街上,人族是稀有物种。就算鸩鸟眼瞎了看不出来,我就不信这位高智商杀人犯会看不出来别人看她的眼神是什么意思。 嗯,高智商杀人犯。 既然动了收徒的心思,我又怎会不把准徒弟查个底朝天,否则日后教出个祸害来岂不是害人? 这一查我才发现,准徒弟的经历真是有够狗血的。 生在一个贫困家庭,这也没什么,生于贫困,也可以通过努力改善自身的生活,但问题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合理的去改善生活,反倒是去纠结一下挺无聊的事情。准徒弟的父母就是这种奇葩,一定要生一个儿子,并且完美诠释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这八个字。连生三个,全是女儿,还要生,不过生之前终于知道考虑一下家庭情况,养不起了。因此为了继续生,两个女儿被卖掉了,成功减压后终于生了一个儿子,但这还没完。 说实话,明明流着人类的血,我却觉得自己与人类是两个物种真的不是我无情和冷血,而是我与人族的思维,很多时候真的相差太悬殊了。 在君族,没人会卖掉自己的孩子,每对父母都会认认真真的养大孩子,确保孩子在成年的时候拥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过程凶残了点,斯巴达教育什么的,只能说物种不同,习俗不同),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孩子成年后,父母不会再管孩子,而孩子也不需要赡养父母,因为有可能孩子的孩子都死了,父母还活蹦乱跳的,这不是夸张,这种情况在君族并非稀罕事。会和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让孩子赡养自己的父母通常是那些身有残疾失去了捕猎能力的族人,因为无力再独立生存,自然需要人照顾,但这种照顾,大部分族人都不愿接受,宁愿在族里找一些不需要外出的工作换取微薄的酬劳也不愿被人当成残疾人(已成年却没有独立生存能力=残疾)。 人族与君族截然不同,人族认为养儿防老,因此一定要有儿子,然后生了一个儿子还不保险,还要生两个以防万一。不过,讲真的,我所看到的,很多的人族在孩子长大后仍旧不能休息,因为他们还要为孩子买房娶妻,等孩子的孩子出生了还要照顾孩子的孩子.....一直到死。 准徒弟的父母生了一个儿子后还想着再生一个,但又生了两个,都是女儿,最后一个便是准徒弟,有多失望可想而知。 后来大概是死了再生一个儿子的心,加之膝下只有一个儿子,父母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的身上,三个女儿根本不管。 儿子读书上进,父母可高兴了,积极攒钱为儿子存学费。 女儿读书读得好,读了也没用,一个小学没毕业就没读了,另一个倒是小学毕业了,然后被拉回来务农了。 儿子考上了大学,学费不够,没事,将两个女儿嫁出去,彩礼钱凑学费。 大女儿被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鳏夫有酗酒打人的毛病,前妻就是被他给打得实在受不了自尽的。 二女儿嫁的倒是个年轻人,家境也不错,但男方是个弱智。 唯一的共同点是彩礼钱相当不错,以及,两个女儿嫁人时,大女儿满了十八岁,小的还是上初中的年纪。 有了彩礼钱,儿子的学费得以解决,在学校读书读得很好,呼朋唤友,还和校花谈恋爱,日子过得相当滋润。遗憾的是,这位学习成绩好,在学校挺出风头的学生放假回家的时候与朋友喝酒,走夜路回家的时候掉水里溺死了。 唯一的儿子没了,这打击太大了,夫妻俩都很受伤,而妻子因为年纪太大,以及频繁生育伤了身体,不可能再生了,因此没几个月,丈夫就拿着家里全部的钱跑了,但他的尸体在一年前在山沟里被发现,根据尸检,这位的死亡时间和他当年离家的时间是吻合的。 儿子死了,男人跑了,妻子遭受打击太大,精神恍惚,很快就疯了,经常往外跑,说儿子没死,要找儿子,而准徒弟每一次都很认真的去把人给找回来,然后,女人又一次离家后再也没有找回来。 以上还能说是巧合,不一定是人为,但配上另一些就很让人怀疑了。 大女儿嫁的那个鳏夫在走夜路的时候被野兽给叼走了,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被野兽给啃得差不多了。 二女儿的婚姻也没有坚持下去,倒不是她的婆家知道人性了,而是准徒弟上了一次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是直白一点吧:她将彩礼钱退了回去,然后威胁自己姐姐未满十八岁,婚姻是不作数的,她完全可以起诉他们,起诉不赢也没关系,弄死个傻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乱七八糟的事情结束后,准徒弟的两个姐姐各自拿着妹妹给的一大笔钱离开了山村。 以上都是警察查出来的,但查出来了,也知道准徒弟有非常明显的杀人嫌疑也没用,因为她做得太干净了,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就连那些钱,她也说是母亲的私房钱,父亲并不知道,因此就没有卷走。 我不知道警察当时的心情,但挫败感肯定是有的,明知道别人是杀人犯,就是没证据,因此只能将人无罪释放,心情肯定很复杂。 我现在都还记得赵哥将资料给我的时候对准徒弟的评价:“这人简直就是天生的罪犯。” 我不否认准徒弟挺有犯罪天赋的,但天生罪犯,这评价就过了。 少凰是凶兽后裔,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脉,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大恶,很多血脉浓度不如她的凶兽后裔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做为最接近凶兽的她却能够完美的控制自己的理智,不会被血脉天性所操控,足以证明:没有人天生就该是罪犯,真成了罪犯那也是先天加后天的综合因素所致。 至于准徒弟的这些过往,她也没杀害无辜。 养着一只鸩却没去从事无本万利的生意,而是靠着从山里捕猎和采药维持生活,这孩子真是不错。若换了我或少凰处在她那个位置,我会夷人三族,她会进行物种灭绝,虽然在我们自己的三观里,这是应该的,但对于人族而言,我是变态杀人狂,少凰会是恐怖大魔王。且,从实际上来看,我会很成功,而少凰,众神不会放任她随便搞物种灭绝,最起码会留几个种。 准徒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安,大概不太确定谁是主事的,但最后还是看向了安安。“绿儿说它的内丹换给了你们,我希望换回来。它这么小,若是没有灵力和鸩毒,很难长大。” 安安道:“内丹可以再修炼回来。” 我佩服不已,说得真轻松,重修内丹可不是一般的难。 许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安安道:“五万岁那年,我被长姐废去全部修为,破而后立,我后来又修炼回来了。” 我一怔。“孟凰不是很疼爱你吗?”废去一个神人所有修为,这惩罚,真心不是一般的重。顿了顿,我又问:“该不会就是为了让你破而后立吧?” “不,因为我犯上作乱,弑君杀姐,没成功,自然要被秋后算账。” 弑君,孟凰怎么没把你给杀了? 专制独/裁的时代里,弑君之罪,哪怕是亲生儿子,也照杀不误。 唐玄宗为何一日杀三子?不就是因为太子兄弟三个带兵入宫,唐玄宗以为他们是要杀自己吗? 孟凰真心是圣人,做为一个王,摊上这种事居然都没杀了少凰。 还有,少凰你不是挺在意你长姐的吗?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少凰没有回答我的疑惑,而是看着准徒弟。 准徒弟有点愣,显然有点反应不过来,但很快就不纠结自己听不懂的内容了,道:“鸩很值钱吧?” 我与安安:“?” 准徒弟继续道:“我捡到绿儿的时候,它母亲刚从盗猎者手里逃出来。” 安安瞅向我,我道:“鸩的确挺值钱的。”鸩毒可不仅能杀普通人,厉害的鸩毒连修士都能杀。 “绿儿说,鸩要六十岁成年,而我只是普通人,活不到那个时候,就算能活到那个时候,我也不认为自己能保护它到成年。现在知道绿儿存在的人与妖肯定不少,我们就算继续躲在乡下也没有用了。”准徒弟很是失落。 呃,我明白准徒弟为毛不搬家了,但我还是提醒道:“绿儿是用内丹换的解药,解药应该已经用了吧?” 养鸩有风险,不管多么小心,相处久了,沾染上鸩毒是必然,但准徒弟的身体现在挺不错的,至少身上里没有什么毒素。 准徒弟咬牙道:“.....我可以用别的换,只要我有,没有我也想办法去弄来给你们。” “可我们没什么想要的。”我说。 准徒弟快抓狂了,我估摸着,要不是打不过,她这会都可能在考虑当街抢劫了。 逗够了,我笑说:“不过我缺个徒弟。” 153、第十章端午·授徒 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赶,因此我一口气收了两个弟子——小鸩加小东。 小东是与水鬼做朋友的那个人族少年,小鸩则是刚认识的高智商杀人犯,嗯,小鸩,这名字真别致,她自己取的。她爹妈给她的起的名字是五丫,别说我了,便是她自己都想吐槽,因此果断换了个名字,正好那个时候捡到了鸩鸟,觉得鸩这个字不错,就拿来当自己的名字了。 对于我收徒的事,诺诺很是惊奇:“你的修炼功法和知识常识全是古神神民体系的,却收人族为弟子,真不会误人子弟?” 这个.....不还有少凰和尘寰吗?有疑惑多请教这两位,想来应该.....大概.....不会出现误人子弟的情况。 尘寰表示请教他没问题,但他也是半桶水,至于少凰,她无所谓,不过,她有没有所谓,我都觉得....不安心。少凰的思维逻辑乃至三观都已经成形,轮回与忘川能够令一个灵魂面目全非,或许千年前功绩彪炳但人品都很值得玩味的伟大王侯将相,今日只是庸碌无为的普通人。 人无法抗拒环境的同化,为了活得更好,人会下意识的与环境同化,但少凰,她若是能够被环境给同化,神尊也不至于让她拥有免疫孟婆汤的能力,不就是怕她什么都不记得了,真以为自己是个普通人,然后由着天性乱来吗?凶兽的天性铭刻于血脉中,铭刻于灵魂中的,子子孙孙,生生世世,永不消失。 话说,就这属性,无怪乎凶兽后裔是所有物种都厌恶的生物,不是每个凶兽后裔都能与少凰玄君一般保持清明。而且,就我所知道的这两个例子,玄君是因为生性单纯,难听点就是单细胞,他的脑子是白姐,而白姐没有继承凶兽血脉,因此凶兽血脉对它的影响不大。但少凰,冲她会炼毒,还炼得不错,以及驾驭得了王位的事都足以说明这位绝不会是单细胞,而凶兽血脉对于心性越复杂的人影响越大。 诚然,少凰很厉害,驾驭得了天性,还精通很多领域的东西,而且同样拥有凶兽血脉的孟凰在为人师长这方面就很不错,育的一手好才,可这姐妹俩人品节操的差距,总觉得少凰虽然不会误人子弟,却会是毁人不倦。 我的纠结太过明显了,尘寰道:“我觉得你还是自己做好功课比较靠谱。” 我纠结的点头。 真要教人,我也不是不行。 君族的修炼功法是肯定不能教的,一来是这是君族人内部相传的东西,二来,两个徒弟是人族,物种不同,路子自然不同。不过君族倒是有一些供人族修炼的功法,早年为了让华胥氏族别灭族,耽误始祖复活,因此君族研究过一段时间人族的体质,发明了不少功法,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早不知被丢哪个犄角旮沓里发霉了。若非老爹,我估计都没人能想起那些功法,不过.....这个倒是体质对得上,但时代有问题啊。 远古时代,人间界灵气浓郁,因此君族研究和人族自己研发的修炼功法用现在的眼光去看,挺霸道的,鲸吞一般吸收,不,确切说,应该是掠夺。但事实上,这还真谈不上掠夺,因为远古时代的灵气浓度比现在高,怎么敞开吸都没关系。而现在....修炼这种功法简直是生态杀手,灵气被掠夺一空,环境也会受到破坏,山神土地全都会撸袖子跟你拼命。因此不想惹上一群怎么都弄不死的神人,哪怕那只是末等神族,但末等神人也是真神,而真神那令人想要吐血的不死性....前面提过,就不重复科普了,反正惹谁都没惹真神这一纲目内的生物就对了。 除了君族的修炼功法,我脑子里还有不少修炼功法,源自于靁传承给我的记忆,这位修行之路的始祖为了探索神道,涉猎极广,知识极为广博,功法也很多,不拘物种,但那都是修神的功法。这年头,除了我们这些古神神民以及一些老古董物种,还有几种生物会直接修神?神道之渺茫,脑子正常的人都会望而却步。 尘寰修炼的功法被靁的残片给指点过,虽然解决了半妖血脉带来的诸多隐患,但他的修炼之路,比起这个时代的主流修士注定艰难险阻,因为他已经半步踏进了直接修神的道路。 我很纠结,我是该教徒弟远古人族修炼功法修仙还是教他们修神。 本着人家比我多活了千万年,怎么也能提出点好建议,我去请教少凰了。 “为何不弄现在的修炼功法?” 我叹道:“我不是不明白现在的功法最适合环境,但,真心看不上。”不是不好,只是那些功法,想要修炼成仙甚至成神,还是洗洗睡比较靠谱。 少凰想了想,说:“神人极少下凡,你可知为何?” 我道:“红尘浊气重,怕被污染。” 少凰露出了讥讽之色。“你说的是仙,我问的是神。” 我茫然。“有区别吗?” 少凰抓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神尊曾经折腾她千世,千世草木虫鱼,还每一世都死得怨气冲天,换做寻常灵魂,肯定化魔了,但她没有,最后神尊看玩不出新花样了,就绕过了她。而少凰回到神界后,她曾经提过的,我也还记得,丫给神尊盖了麻袋。 仅仅是盖麻袋揍一顿是不可能解气的,少凰还将神尊投入了轮回里,打算变换着花样玩个千世万世玩死神尊。 比起神尊对少凰,少凰玩得更有趣,神尊让她当草木虫鱼,她让神尊生生世世都是智慧生命,但每一世都死得非常的.....反正换个正常人,那样的结局足够它们化身修罗厉鬼了。 神尊永远都是淡然的,不论是怎样悲惨的结局,它都能含笑接受,因为它活得很清醒很透彻。 世间多痴男怨女,究其本质不过看不穿,脑子不清楚,被蒙了眼,脑子喂了狗,最后清醒时却已经迟了,因而不能接受自己的结局。而神尊,哪怕最后跌入万丈深渊,它也一定是在清醒的状态下走向深渊,最终跳进深渊。因为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局,因此死得再惨,它都能接受。 其中有一世,神尊投胎为一个国家的公主,但那是王朝末路之时,几百年下来各种积弊,王朝已然如一个病入膏肓的绝症病人,无药可救。叛乱四起,游牧民族蠢蠢欲动等待着冲入中原的机会,但不论是皇帝还是皇子们都意识不到,都忙着夺权。神尊初时也没意识到,悠哉的混吃等死而已,但神尊与凡人的区别终究太大,她第一次出宫溜达,仅是一圈就意识到了一堆问题,重点便是王朝末路。 小公主试图劝皇帝改革,但改革这种事.....必然触动统治阶层的利益,皇帝真那么干,分分钟被拉下王位。小公主想找皇子配合,但皇子们也没有愿意的,古往今来,变革者有哪一个是有好下场的? 没多久那个病入膏肓的王朝便换了主人,小公主将皇帝连同所有皇子都给杀了,自立为女帝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 听到这我庆幸自己没在喝水,否则非得喷水不可。“封/建时代,弑父杀兄杀弟,还女子为帝,谁会服她?” “大家都服,至少王朝还能控制的地方都服她。”少凰说。 我难以置信。“怎么可能,士大夫的迂腐呢?都被狗吃了?” 少凰闻言道:“哦,跟士大夫一起去地府报道了。” 我噎了下,想起了神尊立下神律时的丰功伟绩。“杀了很多人吗?” “原本的统治阶层被屠杀过半。” 我抹了一把汗。“若是这样,她的王位根本不可能坐得稳。”杀人杀成这样,哪怕她杀的都是该杀的人,但笔杆子是掌握在知识分子手里的,而古代那会,知识分子,特别是有名气的名士本身就是统治阶层的一员,名士嘴皮子一动,足够让天下人认为那是个女暴君了,毕竟愚民是最好糊弄的,谁有名气的,他们就信谁的。就算嘴皮子不行,也还有笔杆子,足够让女暴君之名遗臭万年。 “王朝末路,大势已去,救不回来的。” 我不解:“那她还这么折腾?” “蒙古南下灭汉人王朝,被屠杀的汉人超过千万,满人入关,同样屠杀无数,尸横遍野。”少凰道。“王朝积重难返,就算保住了,一棵已经被蛀空的树,根子都烂了,救了也是苟延残喘,犯不着浪费那个精力。但偏偏她觉得做为皇族,享受民脂民膏的供养,怎么也不能看着游牧民族入中原,若是那样,人口必然锐减到可怕的地步。你说无聊不无聊,不过,若没有这种思想,她当年也不可能拼尽一切稳定神尊之位以震慑诸神。” 不无聊,这么一个人,不管是做神还是做帝王,都会是一个很好的神与帝王。做朋友的话也会很放心,一个在从别人身上得到了什么后会想着回报的人,怎么也比那些因为自己出身高贵或地位尊贵就理所当然的向别人索取的神仙与王公贵族要令人安心。 “必须得说,神尊那个贱人虽然节操没有下限,心狠手辣起来的时候更是尸山血海都不会有半点动容,但她若是想要做成什么事,往往会成功。那个王朝最终还是灭亡了,但外族并未入侵,加之它刻意创造的诸多因素,王朝更迭中对百姓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小的。” 我表示佩服。“可我还是不明白,这与神与仙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因为那一世她虽然最后还是死了,却没按着我的安排来,我很纳闷。”少凰继续道:“后来,我趁着几个仙人与上神下凡历劫让它们经历同样的命运,惊讶的发现,仙人都败给了悲惨的命运,而那几个上神,命运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 为了好奇心就这么折腾别人,你的仇恨值怎么能不高? 虽然腹诽不已,但我仍旧茫然:“为何?” “因为仙人的本质是拥有了强大力量的凡人,就好像一个婴孩是人,一个拿着歼星炮的人就不是人了吗?他们仍旧是人,有人的七情六欲,也有人的劣根性。” “上神难道就没有吗?” “我们自然也有这些问题,但我们的灵魂与凡人有着本质的差别,凡人的灵魂会在轮回中面目全非,昔日的英雄,今日可能就是个狗熊,性格更是天翻地覆。而神魂,不论经过多少世的轮回,容貌改变,力量也没了,但我们的本我仍旧在,世事变迁,沧海桑田,都无法改变我们的本我。” 我还是有点懵。“你这意思是不是说,仙人投胎后,性格可能变得截然不同,而神人,原本是什么性格,还是什么性格?” 少凰沉吟片刻,终是颌首。“你要这么想,也可以。” “所以神人是不怕红尘浊气的?”我问。 “能够被红尘浊气所污的,从一开始就不可能问鼎神位,修神之路艰难险阻,对心性的鞭挞更是严苛,那些个上神,可没一个跟天真无邪沾得上边。” 懂,本身就是一张彩纸,自然不怕红尘浊气继续上色,再上色也还是那个样。 “那神人为何不喜欢跑人间界?”我觉得人间界挺舒适的。 “神界的灵气不论是品质还是浓度都远胜人间界,是盘古世界最适合修炼的地方,而人间界.....应该不用我提醒吧。” 我悟了。“高氧环境的生物跑到低氧环境来,水土不服。” 少凰颌首。 “可他们最终还是会来。”我哀怨的瞅着小家伙,这家伙的仇恨值恨天高啊,哪怕水土不服别人也顾不上了。 “为了让自己降临时的水土不服能够轻一点,也为了到时候能够发挥更多的力量,未来一段时间,人间界的灵气浓度必然会大幅度增长。” 牛掰,从来都是人适应环境,到了神人这里却是水土不服就改造环境。不过,这样的话,徒弟就可以修炼远古炼气士的功法了,别说,只要不去思考这种好处是怎么来的,心情还是挺不错的。就算想起来了,我还能拒绝不成?众神是不会因为我不欢迎就改主意不降临的。 算了,还是别想那么久远的事了,先把眼前的事办好比较实在。 教徒弟远古炼气士的修炼之道的话,我还是能指点一二的,毕竟,人族的远古修炼之道,君族有掺和,因此与君族的修炼功法不少相似的地方,基本的注意事项也差不多。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两个弟子将功法和经脉都给背熟了后我就放养了,有疑问就问,没疑问就自己修炼着。 小鸩觉得挺稀奇。“这样就可以了吗?我还以为修炼的功法有很多讲究呢,也很.....厉害。” 我说:“你小说看多了吧,修炼的功法,除非物种实在差距太大,否则基础的东西是差不多的。”小说里动不动日天日地的功法,仅少凰靠着基础剑技就修炼成神这一现实就足以说明那些小说之言有多不靠谱,所谓天地玄黄等级的功法,啧,不存在,只有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这也是我之前会头疼君族的功法教不了徒弟的原因,君族的功法完全是根据君族自身的体质打造出来的,人族也不是不能炼,但效果肯定不会好。 不过,思及此我就更佩服孟凰了,帝君是怎么做到的?一个弟子一个物种,偏偏她还将每个弟子都教得很好,更有十余位问鼎神位。 154、第十章端午·橘树 橘树来登记的时候,阿吉正在看电视,看的是屈原,真是应景,过两日就是端午节了。 橘树进门的时候我还没意识到这是有人来登记,正忙着看刘元与安安下棋呢。 必须得说,刘元对安安绝逼是真爱。 心上人从人变成了非人,还是个神人,这家伙没死心。 神人投胎成了婴孩,这家伙.....我不知该说他死心没,但他一直都没消失就是了。 现如今哪怕知道了安安其实还记得过去,之前一直在耍他,缓过神来后他再次缠了上来,安安看他的眼神.....挺复杂的,无奈什么的倒是都没有,但别的却不少,但太过复杂,我也说不清那是什么,不过这也让我确定了一个事:这两位的纠葛绝不止刘弗陵那一世。 少凰可不是什么讲理的人,非典型性暴君也是暴君呀。 不过,少凰还真不排斥刘元的靠近,就是有时候眼神会很复杂就是了。 看这两位下棋也挺有意思的,在我个人的看法里,觉得少凰应该是不擅长琴棋书画这些东西的,太文雅了,跟她的气质不搭,但现实却是她与刘元下围棋下得挺嗨的。我这才想起,孟凰为了让妹子陶冶情操曾押着妹子学习琴棋书画,效果如何也不太清楚,我没见过不同时期的少凰,无从比对。只是,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想来应该是有点效果的。不过这事也让我的思维有点发散,孟凰似乎很笃定学这些能够陶冶情操,尤其是让一个骨子里暴戾凶残的人看上去显得正常,那么问题就来了,她为什么会如此笃定? 联想到南明帝君那活似精神分裂的情况,我果断打住了自己不断发散的思绪,琴棋书画再陶冶情操也不可能有这么神奇的效果,想多了,一定是我想多了。 看棋看棋,不能再想了。 橘树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正好有点口干,我顺手就摘了几个橘子,还分别递了一个给刘元和安安,其中安安的还在半道上就被刘元给拿了,殷勤的剥了皮才还给安安。 橘子剥了皮,送了一瓣进嘴里,唔,这橘子的味道真心不错,甘甜可口,却不腻,好吃,再来一瓣。 刘元这时也剥了他自己的橘子,吃了一瓣后颇为惊奇。“这是什么橘子?这么甜,新培育的品种?” 旁边有人说:“江陵橘。” 刘元诧异不已:“先生对橘子真了解。” “在下祖籍江陵。” 刘元一脸的懵。 我:“.....橘子就是从他身上摘的。” 刘元还是懵,似乎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过安安已经吃完了橘子,伸手在橘树身上又摘了一个橘子让刘元剥,很好,现在不懵了,这超现实的一幕,虽然我不清楚刘元的眼睛里看到的什么样的,但我相信足够让他了解情况了。 终于反应过来这是有人来登记,我赶紧拿出了登记册。“名字,年龄。” “在下楚南,年龄,不太清楚。” 我挑眉。“具体不清楚,大概几千岁还是应该知道的吧?” 妖怪也分三六九等,植物妖怪,想要修炼成妖,化为人形,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比起动物要更长,千年是保底,而就算这样,都还是那些颇具灵性的植物。若是普通的植物,比如外头那株白梅,我的婶婶,她第一次修炼成人形,花了近两千年的时间。 “尚未修成人形应修炼了千年,具体就不清楚了。” “哦,那你是何时化为人形的?” 橘树挠了挠头,枝桠在挠,这应该是挠头吧。“也记不太清了,但我记得那个时候有个天子南征,死在了路上。” 那个天子是死在路上的? 秦始皇貌似就是路上的,但他不是死在征途上,而是巡视路上。 我懵了。 路过的美人忽然插了一句:“你们说的莫不是昭天子?” 我瞅着美人,美人继续道:“周朝时,南方楚蛮作乱,昭天子因而南征,却在渡汉水时因桥梁坍塌而崩逝。” 想起来,昭王南征嘛。 死于桥梁坍塌,这运气.....不去买彩票真是可惜了。 不过,没记错的话,昭王是周朝第四代君王,距今.....我去,差不多三千年了,难怪这橘子这么好吃,三四千年的老橘树上长的橘子,能不好吃吗?不好吃都对不起他几千年的修为和灵气。 三千年的树妖,啧,还是挺稀罕的,鹤城的大妖真是越来越多了,所幸老腊肉几个都不是胡来的,而植物妖怪也多性情温和,至少这株橘树看上去挺干净的,应该不是个喜欢吃人的。 “你怎么会想要搬到鹤城来?”我补充道:“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好奇心,你可以选择不回答。” 橘树还是选择了回答。“我有事不解,因而来寻庄主求解。” 我做了个请说的动作。“若我知道,一定回答。” “我在地府中有一好友,与他有约,每年端午去拜访他,但......” 我秒懂,地府与人间界的通道全都关了,许出不许进,他自然去不了地府。 我委婉的表明了怎么回事,但其中关于神人的部分稍作剪裁,只表明与神族有关,但具体就不太清楚了。正义已经够疯了,我可不想这麻烦还添上妖族,虽然少凰说她跟妖族没什么大恩怨,妖族也不敢找她麻烦。她侄子是妖神,她姐夫是前前....不知道多少个前的前妖君,现任妖帝——那只三足金乌因为夏王朝时的事怕被她秋后算账每回见到她都是绕道走,上位者的态度往往影响下位者的行事。 只是,考虑一下少凰拉仇恨的本事,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冒险比较好。 橘树对于神族之间的恩怨并不关心,太遥远了,也没那个能力干涉。这种态度就跟小老百姓听到中央一级首长们的爱恨情仇一般,当乐子听听就行了,最多再评价几句,除此之外什么都不会有。因此比起天地间的异变,他更关心怎么进地府,他想去地府,端午节快到了,他不想今年还爽约。 去地府,这可不是一般的高难度,反正我是没辄,众神可不是摆着看的。 嗯,那些玄幻言情小说里,什么神什么仙仿佛挺窝囊的,终日情情爱爱,无法摆脱各种约束。但实际上,仙人如何我不清楚,但神人,不管是少凰还是因为少凰而得知的那些,一个比一个挑战凡人的认知。 孟凰的未婚夫是天帝长子,对方出轨了,孟凰就没有息事宁人或找对方质问的打算,在她的认知里,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做没做,既然坐了,那么是否无辜,是否有苦衷都不重要,因此孟凰上手就准备给天帝长子一个终生心理阴影。根据少凰事后的科普:若昀息真吃了特制肉饼落下心理阴影,那么他这辈子都别想晋阶上神了,内心有心理阴影,无法看不穿便无法渡劫,渡不过劫数,轻则永生止步不前,重则灰飞烟灭。 这也是少凰后来冷静下来,并且成了王,思维开始转变后才回过味来的,比起自己直接砍人脑袋的作风,孟凰可狠多了。 所以说,昀息运气真的挺好,不过他的两个同样给孟凰戴了绿帽子的弟弟就没这个运气了,孟凰会为越歆而在私事上放过别人,但越歆只有一个。 男女情爱在这些上神生命中所占的比重,很难说,有的神很看重,有的神无所谓,但不论是看重还是不看重,求而不得因而生不如死,甚至堕入魔道这种事基本不会发生在那些上神的身上,能够成为上神,心理素质都是超级变态级别的。 强大的心理素质与自信通常建立在自身的实力之上,而众神的心理素质与自信足以说明他们的实力。 能够支撑这些神人那变态自信心与心理素质的实力,我真心不知道该如何描述,因为无法描述。 靁留给我的记忆里有不少神人之间战斗的片段,啧,那不叫战斗,那叫战争,哪怕只有两个“人”。 原因? 喵了个咪,两个“人”的战争比地球上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核/弹乱丢的破坏力还要恐怖,核/战最多毁了地球,但神战,法则都会被影响,整片空间重归混沌都不足为奇。 自然,众神也不是只会破坏,太古洪荒天地间一片荒芜,后来能够繁华起来就是那些神人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智慧生命,天地间这才热闹起来,虽然最后热闹过了头。 这么一群学神+学霸联手制作了一张网,谁跑的出去?能跑的话,少凰早就跑了,不过这也不排除她掂量了下,确定自己现在的状态无法完成这种一挑多的丰功伟绩,就不作死了。 能够修炼成神,必然精于某一道,纯粹的破坏分子成不了神,太古众神那血淋淋的教训对于凡人而言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对于天道,那事还没过去很久,就算过去很久也是刻骨铭心,因此纯粹的破坏分子问鼎神位,天道第一反应都是想尽一切办法把人弄死,坚决不允许对方真的成神。 我向橘树说明了这一点。 橘树肉眼可见的有些枯萎。 我很是诧异。“你那位朋友是什么人?对你如此重要?”都为此千里迢迢的找到刚结束一场大乱的鹤城来了。 “灵均是我最好的老友,且君子有诺,自当遵守。”橘子树说。 灵均? 为毛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我默默瞅向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正好赶上有个配角唤男主角:灵均。 我指了指电视剧,再以疑惑的眼神瞅着橘子树。 橘子树颌首点头。 我:“.....” 这不足为奇,真心不稀奇,毕竟这株橘子树都活了三四千年了,认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人真心不足为奇。君族人不还认识华胥氏族的人啊?双方更曾有过通婚,所以橘子树这情况真不算什么。 调节了心理,我还是没忍住好奇心。“你与屈原是如何认识的?我只是有些好奇,没恶意。” 橘树想了想,大概是觉得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便回忆了起来。 橘树今年三四千岁了,生长于江陵,江陵是什么地方?有什么历史? 江陵的古名郢都,听到这个名字想来就不难明白这座城的历史了,春秋战国的楚国王都,也是当时的南方大都会。 虽然江陵历史悠久,并且两千多年来发展得不错,但有一点得提一下,楚国都于郢是楚文王时的事,楚武王建城于纪山之南,以为都城,楚文王继位后正式迁都,而因为在纪山之南的关系,郢都又有纪南和纪郢之称。 嗯,楚文王,没记错的话,这位楚王继位于公元前689年,那会儿,周昭王死了都快三百年。 我相信,能够被楚王选中建都的地方,风水自然不会差,资源同样很丰富,风水好,资源丰富,自然就会有人居住,只是最初的时候人不会很多,说不定只有野人。这真心不是我胡扯,而是华夏的政治经济中心在最初的几千年都在北方,人口自然也密集于北方,南方的人口远逊于北方,历史上南北都建有王朝,最终获胜的总是北方王朝,这种情况占据一定因素。 楚武王与楚武王父子俩在位那会,华夏正是春秋时代,离秦始皇都还差了五百多年,有多古老,真心难言。但那样的时代,南方有多地广人稀也是可想而知的。古代那会,南方的气候可比现在炎热多了,瘴疠横行,大部分人族都没法在这种环境生存,因此人口主要聚居在气候相对适宜的北方。 楚王父子俩迁都,纪南之地成为大国都城,这才开始飞速发展成为南方的经济政治中心,但在这之前,尤其是迁都的三百年前,甚至千年前,别说纪山那一片,便是整个南方也多是野人。 纪山那一片,茹毛饮血的猴子算人吗? 反正橘树没法认为那是人,不过那会儿他连什么是人都还不清楚。 从有灵智到化成人形这一段时间,好几百年吧,橘树迁徙的候鸟口中得知过人族这一物种,但他没见过,嗯,活了几百年都没见过一个人族,这在那个时代真心不是稀奇事,谁让那个时候人族是稀有品种呢。 橘树第一次见到人还是化成人形后跑到了附近的人族聚落里溜达,因为人族聚落那里挺热闹的,没见过,因此跑了过去凑热闹。不过他也很庆幸,那会正义与非人物种相互厮杀得虽然厉害,但因为蛮荒之地没什么资源,正义很少踏足,不然他这种随便往人族聚落里跑,而且都没做太多遮掩的举动,很容易葬送掉小命。 纪郢可以说是在橘树的眼皮底下建立起来的,刚建立起来的时候他是很高兴的。 动物修炼成妖后可以到处跑,但橘树却不成。 人挪活,树挪死。 你见过一株树到处跑的吗? 诚然,那会儿,那片山林也不止他一个妖,但古时候,妖怪们都忙着采集日月精华,吸收天地灵气修炼,修成妖仙是每个妖族的期望,大把的时间用在修炼上都还不够,哪还有时间天天呼朋唤友? 我算是明白志怪小说里为什么妖总是被人族骗了,学霸有几个是精通人情世故的? 妖怪虽然不是学霸,但在修炼这方面的精神与学霸无异,自然心性单纯,碰上心思复杂,比染缸还多彩的人族,被骗实属正常。 喜欢热闹,喜欢红尘的橘树毫无悬念是一个妖傻易骗速来的典型例子。 纪郢建立,人口密集,橘树混迹人群,却不懂得完美的掩饰自己非人的身份,就算能够掩饰,他的心性也注定他玩不过心思复杂的人族,被骗了n次。 155、第十章端午·橘颂 后皇嘉树,橘徕服兮。 受命不迁,生南国兮。 深固难徙,更壹志兮。 绿叶素荣,纷其可喜兮。 曾枝剡棘,圆果抟兮。 青黄杂糅,文章烂兮。 精色内白,类任道兮。 纷缊宜修,姱而不丑兮。 嗟尔幼志,有以异兮。 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 深固难徙,廓其无求兮。 苏世独立,横而不流兮。 闭心自慎,不终失过兮。 秉德无私,参天地兮。 原岁并谢,与长友兮。 淑离不淫,梗其有理兮。 年岁虽少,可师长兮。 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 这首长诗感觉如何? 我唯一能听懂的就是这是咏橘的,更多的就抓瞎了。 我怎么会对古赋感兴趣? 别误会,我不是对歌赋感兴趣,就算感兴趣也不可能对香草美人流派的楚赋有兴趣,三年一代沟,而香草美人的楚赋跟我差了至少两千三百年,这得跨越多少代沟才能对它有兴趣? 做为炼气士,我的脑域开发还是很不错的,过目不忘是修炼到一定境界的修士的基本能力,就算原本没这能力,修为上去了,这种能力自然而然会得到。只要不是那些带有力量的文字或语言,我都能一眼记全,因此背古诗词古辞赋对于我而言并不是难事,橘树不过是念了一遍我就将整片赋给记下来了,只是,记得住和有兴趣是两回事。 橘树,这株植物真心不知道他怎么长的,他对先秦的诗歌辞赋很有兴趣。 多有兴趣,有兴趣到几百年里被人给骗了n次,但一听屈原兴之所至为自己所写的辞赋,立马就将几百年的教训给丢爪哇国去了,现身交友。 求屈大爱国诗人的心理阴影面积。 少年郎不负春光,出门游猎,碰上一株长势非常好看,年纪也挺大的橘树,不免感怀。 江陵千树橘,千年老橘树也不是没有。 真心不是瞎扯,现在这年头,年轮超过一百的树木属于稀有品种,但在远古时代,千年古树到处都是,春秋那会,黄河流域是热带雨林沼泽气候,加之那个时候人族的稀少,森林的覆盖率可想而知,千年古树什么的,真心不稀奇。 虽然年纪不出挑,但楚南的外形长得好啊,橘树结得更是又大又甜,在当地小有名气。 少年屈原吃了一只橘子后就即兴做了一首诗歌,然后.....招来一只妖。 聊斋里,少年才子招来的狐鬼花妖都是女性,真实版本与合理性咱们就暂时忽略吧,只说聊斋里说的,少年郎才华横溢,狐鬼花妖多情妩媚,两者相遇便如干柴烈火,一段浪漫旖旎的人/妖恋就此展开,但到了屈原这里....若是屈原有心脏病,我相信华夏的文坛一定会失去一笔浓墨重彩,历史以及华夏民族的精神文化都会有巨大的缺失。 真可惜屈原小哥没心脏病,啊不,是幸亏他没心脏病,不然就是悲剧了。 不过屈原小哥虽然本身身体倍儿棒没有心脏病,但树妖的现身.....差点就让吓出心脏病了。 屈原小哥必须庆幸他生的那个时代妖魔鬼怪出没率远胜现在,因此妖魔鬼怪对于人族而言并不是太稀罕的东西,因此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后他也就粗神经的平复了呼吸,就是心脏跳得还有点快,md,一株树大变活人,忒他妈的玩心跳了。 总的来说,知己初识,屈原小哥表现得不错,须知那可是他第一次见到妖怪,好吧,以前也可能见到过,但会往城邑里跑的妖魔鬼怪伪装得还是挺不错的,很难分辨出来。树妖这种是稀有品种,不能当做参考。 屈原小哥不是傻白甜,屈是氏,并非姓,在先秦时代,有姓有氏就意味着是贵族出身。屈氏的姓是芈姓,和楚王同姓,嗯,没错,屈原用封/建时代的话来说就是皇族子弟,自然,在先秦不叫这个,叫公族,不过屈原这一支太远了,远得几乎没边了。屈氏的始祖是楚武王之子公子瑕,因为被楚武王封在屈地,因而以屈为氏。 楚武王,纪郢的创建者之一,到屈原这会,三百多年了。 刘备跟汉献帝什么亲戚关系,屈原跟楚王就什么关系,不同的是,刘备的中山靖王之后有待商榷,而屈原的谱系却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楚国公族枝繁叶茂,氏族林立,春秋时代,若敖氏与薳(wei)氏是楚国公族最强盛的,相当于后世的权臣的进化版本——权臣只能把持一代的朝政,一代之后要么取而代之要么被新君给族诛。但楚国的情况特殊,权臣本身就是公族,也没有篡位的打算,就算有也不可能族诛,楚王自己及亲属都在族诛范围里。也因此,楚国的公族权臣把持朝政往往是好几代。 进入战国时代后,楚国公族以昭、屈、景三氏最为强盛,也就是说,这三族是楚国的权臣。 屈原的屈就是三族中的那个屈。 不过,屈原的生得不太好,生晚了,他出生的时候屈氏这个贵族世家已经走入了下坡路。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屈原的生活水平还是很高的,但也因为家族正在下坡路上狂奔,屈原的压力可想而知。 出生成长在这样的环境,屈原自然做不了傻白甜,难得的是,虽然成长于一个充满精神压力的环境,但屈原本人并没有变得压抑偏激,亦或是不择手段,相反,这株小苗长得还挺正的。 在意识到树妖没恶意后屈原小哥便放下了心,而了解到树妖喜欢文学,是被自己的诗歌给引出来的后屈原小哥的一颗心彻底放回了原位,喜欢文学,文艺“青年”想来是不吃人的,不吃人就好,不吃人就好。 树妖的文学天赋,我不懂,我也没这文艺细胞,因此这家伙扯的文学听得我脑仁疼,一个劲的让他快进。不过我会脑仁疼不代表屈原小哥也脑仁疼,相反,这两位一见如故,如故到屈原小哥回家很久后才慢半拍的想起自己交的朋友不是人,比起这种思绪在脑子过了不到一秒就被丢爪哇国去了。 不是人又怎么了? 就当忘年交呗,虽然这个忘年交过于忘了点,年龄相差几千岁,但年龄并不是问题,交朋友看的不就是能不能谈得来吗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屈原小哥算是将树妖的心性给彻底摸透了,也因此,在心情好又有时间的时候会邀请树妖到自己家里做客。 俩文艺青年凑一块,很风雅,奈何本庄主不是风雅人,所以这一段被我打断了,橘树很是委屈的跳跃讲述,但还是没忘记将这一首橘颂安利给我。 橘颂是屈原专门为文艺树写的。 这个时候的屈原小哥已经不能称之为小哥,应该称呼为屈原大哥哥或者屈原大叔,十多年过去,小鲜肉愈发成熟,更难能可贵的是,少年长大变成大人,本心往往不知道丢哪去了,灵魂染上了各种颜色,甚至令人作呕,然而屈原却没有,他始终是他,本心一如最初,不曾变。也因此,他是橘树第一个真正的人族朋友。 橘树虽然因为生长环境和经历傻了点,但人族有一句谚语:孩子对于善恶是最敏锐的。 橘树不是孩子,但他的心性也使得他有类似的敏锐感。也因此,他以前交往的人族朋友,往往没多久就会友尽,被人骗了一次,谁还会凑上去继续当那人是朋友?又不是圣母,以妖族的画风,把骗自己的人族下锅炖了实属合情合理,没炖则是慈悲心肠,继续被骗,那是智障。 屈原的不变让他得以一直没与橘树友尽,但这份赤子之心也恰恰是他苦难的根源。 屈原的才能是毫无悬念的,做为屈氏一族振兴的希望之一,屈氏在他身上投注了大量的资源,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时政、民生他都没落下,凡是日后可能用上的,他全都加以学习。只是,无知是福这话虽然不能说百分百的准确,但对于屈原而言,无知是不是福不知道,可懂得太多,真的不是福。 周显王四十八年,秦军犯境,屈原组织乐平里的青年奋力抗击,巧妙运用了各种战术,更难能可贵的是,他除了战术还无师自通了精神作战,给青年们做思想教育以提升精神与士气,给予了敌人沉重打击。那一年,屈原刚加冠,古人二十加冠,也就说他那会也就二十岁左右,话说,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干嘛?还是不比较了。 周慎靓王元年,也是第二年,因为去年屈原的表现让楚怀王听说了,因此征召屈原出山为官。 屈原的仕途自此正式开始,没多久就升任左徒,还出使了一趟齐国,这首《橘颂》便是屈原在这个时候写的。因为与人说起了橘树,他就想起了阿南,也就是树妖,落笔写下了这一首千古名诗。 阿南被夸得脸都红了,很是害羞(话说,树也会脸红?)。 出使齐国的任务完成的漂亮,随后五国伐秦,屈原同样表现得可圈可点,仕途一片顺坦,然后.....他就开始作死了。 屈原虽然也是贵族,但他这个贵族和别的贵族有点区别,家族在下坡路上狂奔,因此屈原并非那些高居庙堂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贵族,相反,他对民生很了解。为了得到重用,他的功课做得很足,足到将楚国的弊端都给挖掘了出来。 强楚,成为媲美伊尹傅说一般的千古名臣。 培养出了一个千古名臣,屈氏必然重新崛起。 了解了弊端,屈原花了很多心思琢磨新法。 嗯,新法,他要变法,要革旧鼎新。 文艺青年很有志向。 因为跟着屈原被发现着实小白而被压着背熟了华夏历史书的树妖忍不住提醒:“商鞅变法,被车裂了;申不害,他倒是自然死亡的,但人死法亡。” 很难说商鞅和申不害哪个更圆满,不过让当事人来选的话,肯定是商鞅更圆满。 商鞅会死,有两个因素,一是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声音,他与秦王只能留一个。但秦惠文王会对他那么绝,不肯留他一丝生路,我不信商鞅没对秦惠文王做点什么。毕竟,秦惠文王当太子时是反对新法的,还因此被秦孝公流放,但只是流放,没废,也就说,他还是秦国的继承人。我要是商鞅,肯定会担心秦孝公挂了以后秦惠文王继位会不会第一件事就是废除新法。而以商鞅的风格,为了以防万一,肯定不会什么都不做。而做了什么的话,他不可能想不到后果,那是储君,回头跟他算账,他肯定死得很惨,事实也的确如此,车裂.....想想都疼。 值得一提的是,秦惠文王继位后虽然杀了商鞅,但死拖着不废新法,最后还跟旧贵族闹翻了,坚定的捍卫了新法。商鞅九泉之下有知,想来是高兴的,他最担心的事没发生。 申不害,虽然新法持续时间短暂,但比起死得相当惨烈的商鞅,能够安享晚年寿终正寝无疑是一件幸事。可变法失败,只怕九泉之下,申不害能活活气得再死一次。 一句话总结就是:变法必然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而好下场。 最重要的是,变法本来就没什么好下场,而在楚国变法,屈原只会更惨。 楚国的氏族们对变法有非常严重的心理阴影,比秦国老贵族对商鞅的心理阴影还要严重的心理阴影。 数十年前,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楚国因而中兴强盛,开疆拓土,诸国畏惧。但.....吴起是个人死法亡的典型案例,楚悼王前脚死,楚国贵族后脚就发动兵变攻打吴起。 不过吴起也是个人才,一般来说,一个人被杀了,只能指望亲朋好友为自己报仇,成功率还不保证,但吴起,他自个给自个报了仇。 贵族们用箭射伤吴起,吴起拔出箭逃到楚悼王停尸的地方,将箭插在楚悼王的尸体上,然后大喊:“群臣叛乱,谋害我王。”同时拿楚悼王的尸体当挡箭牌,贵族们在射杀吴起的同时也射中了楚悼王的尸体。 楚悼王也是倒霉催的,死了都还不得安宁,不过他悲催,兵变的贵族们更悲催。 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国家,伤害君王的遗体都是重罪,楚国自然也不例外,法律明确规定伤害君王的尸体属于重罪,当诛灭三族。 楚肃王继位后,命令尹把射杀吴起同时射中楚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受牵连被灭族的有七十多家,整个郢都都被血腥味笼罩。至于包天胆的拿君王的遗体当挡箭牌的吴起,不可避免的步了君王的后尘,死了也不得安宁,尸体被车裂肢解,而他死后,变法也宣告失败。 尽管如此,那一次的变法还是给楚国的贵族落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七十多家贵族世家被灭族,人头都能堆成山了。 对于好友的劝谏,屈原道:“我知道这很难,可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若不变法图强,楚国的末日不远矣。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愚者。”少凰评价。 我皱眉道:“你这话把你的克星也骂进去了。” “我从未说那个贱人不是愚者,不过它再怎样也比屈原好,至少知道怎么抓人软肋逼别人按着它的意志去走。虽然无耻,但效果显著。” 我犹豫了下,没忍住。“你俩的仇恨值谁更高?” “你说呢?”少凰反问。 当然是神尊,少凰再怎么做也都是个人恩怨,只是因为她活得比较久,仇恨值一笔笔积累,这才居高不下。但神尊,它就如变法者,而变法这种事情,一拉就是整个统治阶级的仇恨。 神尊的幸运在于它有着足够强大的实力,是盘古世界少数连天道都弄不死的存在,何况众神,因此它仍旧能够顶着古神族居高不下的仇恨值优哉游哉。而屈原,这位愚者没有神尊的实力,楚国能弄死他的人太多了。 156、第十章端午·坑人 吴起死得挺惨,楚悼王也很倒霉,死了都不得安宁。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这对君臣很给力,贵族们为何等楚悼王死了才敢兵变杀吴起?因为他们很清楚,楚悼王活着一日,吴起就立于不败之地,不论他的变法多么的得罪人,楚悼王都会为他扛住所有压力。 楚怀王是楚悼王的后裔,但他还真不如楚悼王。 屈原变法改革,民心沸腾;楚之形势大变,旧贵族面临着覆灭的命运,楚王所承受的压力愈发的大了。 屈原相信楚王,相信楚王能够扛住压力一直支持自己。奈何,楚怀王不是楚悼王,他没有楚悼王近乎孤注一掷的决心。最重要的是,楚怀王本身就是最大的贵族世家的领头羊,变法的压力也远远超过他最初的预估。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先秦时代可没这思想,所有人的思维逻辑都是:君王让我不满意了,剁了君王换一个满意的。 春秋战国时代加起来将近两位数的弑君事件就是活例子,而那诸多记录里,楚国是最为辉煌的,战国四大流氓的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楚武王杀了侄子上位,晚年死在征途上;楚成王杀兄继位,晚年被自己儿子给杀了;楚灵王用冠帽的长缨勒死了侄子郏敖上位,十几年后走投无路用腰带自挂东南枝.....话说,楚国有没有哪个王是安享晚年的? 弑君篡位这种事,历朝历代都没少过,但楚国的成功率可谓最高。别的朝代,几百年下来,能有一例成功的就不错了,楚国却是一大把。这与楚国的国情有很大关系,楚国是分封制,氏族林立,都有兵。有的贵族跟楚王谈不来,打起来都不稀奇,许多任楚王就碰着过这种倒霉事,其中就有那位三年不鸣,一鸣惊人的楚庄王,还不止一次。 楚庄王第一次是有惊无险的渡过了,后来则是跟封臣大战,打赢了,稳固了自己的王权。楚怀王,从他最后贬谪屈原便可知他和他的祖先有多大区别。 牺牲国族的利益保住自己的权利,这是人性,与历史上很多外敌都打到家门口了,家里还在内斗一样,这是人的劣根性。 屈原太天真,注定败得一败涂地。 周赧王元年,屈原因上官大夫之谗而见疏,被罢黜左徒之官,任三闾大夫之职。次年,第一次被流放汉北地区(今河南西峡、淅川、内乡一带)。同年,秦国张仪破楚齐联盟,楚怀王气秦国无信,两次兴师伐秦,结果都被秦打败,还丢了汉中郡,史称“丹阳之战”。 周赧王三年,楚国又发兵反击秦国,蓝田大败。楚怀王终于长记性了,重新启用屈原,让他出使齐国,目的是让齐楚两国缔结新的联盟。 王令传来时,橘树想吐血。 被流放后屈原一直心情郁郁,为了让屈原心情好起来,橘树带着他见了很多的山中精灵甚至山神,与这些不知活了多少年,有着赤子之心又知识渊博的存在往来,屈原的心情这才慢慢好起来,才思泉涌(话说我大概知道屈原是怎么开创出的香草美人流派了,见鬼的浪漫主义,这分明是写实主义)。 橘树一点都不希望屈原回去,他的直觉告诉自己,屈原回去郢都,不过是撞南墙,撞死了也过不去。 “就算要出仕,要成为一代名臣,你也不一定要在楚国,华夏有很多国族,你可以去别的国族,总有能发挥你才干的地方。” “可它们都不是楚国啊。” 春秋战国时代,士子往来列国,屈原在楚国不得志,去别的国族也没什么问题,但.....他为这个国家付出了太多,也花了太多的心思。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听说的话了,人族说,一个人如果长久的关注另一个异性,哪怕最初的时候无关男女之情,到了后来也一定会变成男女之情。 楚国不是人,屈原对楚国自然没有男女之情,但他为了振兴楚国所做的一切功课与心思太多太多,多到他已经深爱上了自己的母国。 屈原干得很出色,奈何猪队友太给力。 周赧王四年,秦惠文王攻取楚召陵,愿分汉中之半给楚,与楚结盟。 与秦国结盟了,自然就不能再与齐国结盟,秦惠文王真不愧是一代枭雄,真真个豁得出去。 只是,比起汉中的土地,楚怀王更想获得屡次欺骗自己的张仪,把张仪给大卸八块。 这生意挺值,于是张仪来到了楚国,但他来的同时重金贿赂了靳尚,并得到楚怀王宠姬郑袖进言,再花言巧语,最终得到释放回到秦国。 屈原回来楚国的时候张仪已经离开,劝谏怀王说:“为什么不杀张仪?”怀王后悔,派人追张仪没有追到。 屈原没内伤到吐血也挺不容易的,折腾来折腾去,盟友丢了,土地也没捞到,连解气泄恨的张仪都跑了,两头都没落着好,楚王你究竟图个什么啊? 更内伤的是,屈原的利用价值已经没了,楚怀王又不打算继续变法,屈原还没从楚王放了张仪这事里缓过来就再次被楚王疏远了。 周赧王六年,齐宣王欲为纵长,恶楚之与秦合,遣使遗楚王书,怀王犹豫不决。 这个时候因为被疏远而无法参与朝政却仍旧没死心的屈原在私底下努力游说,终是说服了昭睢等大臣。昭睢力谏,楚怀王遂不合秦而合齐以善韩。 周赧王七年,闲得长霉的屈原在郢都设坛教学,橘树再次劝说他走了算了,去山林里逍遥自在亦或是游说列国多好啊,何必耗在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郢都长霉?屈原仍是拒绝。 周赧王十一年,屈原终于不在郢都长霉了,秦楚复合,与屈原这些年谋划的连齐相反,再一次被流放汉水。 这一次劝屈原放弃的人不止橘树一个了,楚怀王这个猪队友实在是太给力了。 不管是合纵还是连横,二选一,甭管对错,既然选了就应该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哪有人今天合纵明天连横的?这不是把两边都给得罪了,最后还有谁会与之结盟?墙头草也没这么乱来的,亦或是他当自己是少凰,二选一能走出第三条路来? 屈原还是不死心,在秦楚关系再次破裂后被楚王征召时义无反顾的回了郢都。 橘树真心吐血了。 “你迟早还得回来。” 周赧王十六年,秦昭襄王邀楚王去武关会盟,鉴于秦国信用破产,屈原力谏楚王别去,但因为楚国这些年被作得实力大减,楚王怕秦国以此为借口开战,也考虑到秦昭襄王娶了自己的女儿,再怎么信用破产也不至于将自己扣住,还是去了。然后.....一入武关就被秦军扣留,劫往咸阳,要胁他割让巫郡和黔中郡。这位猪队友总算没让人无语到底,打死都不肯割让土地,并且赖在秦国不走了(少凰评价:猪队友终于活明白了)。他赖着不走,尴尬的就成秦王了,继续扣着楚王,扣一时还行,但一直扣着叫什么事啊,没好处不说还会因为此事而被列国置喙,放了,这位不肯走。 三年后楚怀王客死异乡,秦王终于不尴尬了,但列国认为秦国不义,秦楚绝交,列国伐秦。不过这一切都与屈原无关了,屈原想要迎回楚怀王,这倒不是他对楚怀王多么的有感情,而是一个国君被这么扣在别国,丢人还是其次,关键是楚怀王在秦国手里,齐国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束手束脚。因此屈原主战,光明正大的逼秦国放人,以此挽回楚国丢掉的国体。 岳飞怎么死的? 他想直捣黄龙迎回徽钦二帝,所以死了。 徽钦二帝回来了,现任的皇帝赵构怎么办? 你说岳飞能不死吗? 楚顷襄王比赵构略有点人性,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屈原手里没有兵权,而岳飞手握重兵,战斗力不在一个档次,因此楚顷襄王只是流放屈原,没给他按个莫须有的罪名处死。 周赧王三十七年,“人屠”白起攻下郢都,楚顷襄王与执政的贵族们狼狈不堪地逃难。楚国国力大减,彻底失去了称霸与吞并列国的希望。 橘树收到消息后很是担心屈原,屈原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变法强楚,使楚国灭列国统一华夏,哪怕不能在他这一代人做到,也一定要留下足够的资本给下一代。然白起的人屠称号不是吹出来的,这位名将以消灭六国有生力量最大限度削弱六国国力出名,楚国,完了。 橘树紧赶慢赶,赶到汨罗江畔的草屋时错愕的发现屈原还活着,确切说,屈原不仅还活着,看上去还挺.....淡然的,仿佛回到了四十多年初相识的时候,不,还是不一样的,哪怕是初相识的时候,虽然没有背负着国族未来的压力,却仍旧背负着家族的压力,但现在的屈原,感觉整个人都被释放了,什么压力都没有。 论理,屈原终于放下了压力,这应该是好事,但橘树始终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 屈原究竟有多犟橘树是见识过的,在他因被放逐而游荡到沅江时橘树还没放弃劝说他的打算,但又清楚自己开口屈原是不会听的,听多了,屈原已经学会了自动过滤他的劝言。因此橘树请了水神沅桑帮忙,举手之劳,沅桑应了,然后化成渔人去点化屈原,结果.....被打败了。 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与?何故至于斯?” 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渔父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哺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 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 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遂去,不复与言。 这是屈原自己的记载,实际上也差不多,只不过漏了后续。 沅桑委婉的劝橘树:“君子若是学会了和光同尘便不是君子了。” 在屈原被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流放却始终不改其志后,橘树终于无奈的承认了沅桑的话。因此不是很明白屈原如今的变化,但看屈原又是真的很平静,他最终将其归咎于这头倔驴终于想开了。 老友来访,屈原取了自己酿的美酒和祭祀完了的筒粽招待橘树。 筒粽,就是我们现在吃的粽子,不过不是三角的,而是筒状的,这玩意也不是为了纪念屈原而发明的东西,而是古早的时候就有的东西,是用来祭祀天地鬼神和祖先的祭品。楚国学习中原,筒粽这一祭品也学了过来,到屈原的时候这种习俗已经在楚国蔓延开来。 祭品嘛,祭祀完了为了不浪费粮食,都会吃掉。 屈原很喜欢吃筒粽,而且他做筒粽的手艺也很不错,橘树也很喜欢。 一口粽一口美酒,橘树吃得很欢实,看屈原也很开心,便忽略了心头的不安,一颗心悄咪咪的放下了一半,看来是真的看开了.... 才怪! 彻夜的对饮,橘树打的嗝全是酒气,体内流的树汁全都变成了酒液,割一刀,妥妥的跟橡胶树一样流汁,就是橡胶树流的是橡胶,而橘树流的是谷酒。 喝成这样,得亏他不是人,不然非得酒精中毒不可,不过就算没酒精中毒,也睡了足足一天一夜,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屈原已经变成了尸体。 橘树瞪着汨罗江里的魑魅魍魉,大有撸袖子收魑魅魍魉的架势,魑魅魍魉们赶紧交代,真不是它们干的,是屈原自己跳的,他跳的时候还抱了块石头,绝对是自尽,没有任何非人力量干涉。 听到这里我问:“真是自尽的?” 橘树颌首。“我追去了地府找他,的确是自尽的。” 牛掰,别人面对亲朋好友自尽除了悲伤还是悲伤,橘树却是追到地府去了,我好奇的问:“好好的他怎么就想不开呢?” 刘元忽然插道:“所有希望都没了,想不开不是很正常吗?” 我道:“可人的眼睛长在前面是为了让人向前看,不是为了让人死拽着过去当殉葬品。” 少凰道:“会因为没有希望而绝望自尽的人,本身心理素质太差。” 我不置可否,虽然不赞同屈原抱石自尽的举动,但我也没法反驳少凰,因为这家伙还真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她老姐就是个不服输的典型案例。天赋出众,修为强大,一夕尽废,连修炼都不能,成了彻头彻尾的废鸟,换别人,肯定一蹶不振,她呢?吾王分分钟改行当园丁,育材无数。眼看就要看到终点了,命没了,吾王只怕更想吐血,但她临死前还摆了所有人一道,她留下了一个超级凶残的继承人,以及足够继承人挥霍的家底与人脉。 有这么个活榜样在,少凰只怕看谁都觉得心理素质差劲。 刘元叹道:“少凰你从未有过绝望的感觉吧。” “有啊。”少凰随口道:“五万岁和十万岁时各有一次。” 平均五万年绝望一次,真平均。 刘元怔了下。“你是如何走出来的?” 少凰理所当然道:“别人让我一分不痛快,我定让他十分不痛快。谁让我绝望,我要他命,屠他全族。找到了事情做,自然走出来了。” 虽然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少凰的话.....貌似真的很有道理,人会伤春悲秋,不就是闲的吗?有了事情做,绝望什么的自然会丢爪哇国去。 我挺好奇少凰那两个时间段发生了什么才能让这位非典型性暴君产生绝望之感的,但考虑到一个人能够感到绝望,那么其所遭遇的绝不会是什么好事。而她十万岁时的事我大抵猜得到,那会儿正是孟凰灰飞烟灭,她挑起神战复仇掀开无量量劫序幕,生灵涂炭的时候。但她五万岁时的事,十万岁时都那么惨烈了,五万岁时想来不会多好,我还是别戳人心窝子了。 不过不去好奇少凰,便不免对上橘树妖期待的眼神。 屈原当年以为人一死便是一了百了,不曾想到这世上有个地方叫地府,有个东西叫六道轮回。 屈原在世的时候活得太累,因此真心不想再投胎了,加之其本身功德深厚,以及那个时候地府的投胎名额不宽裕,允许部分鬼民滞留,等想开了再自主报名去投胎。屈原便赖了下来,但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在地府呆了几百年才重新打起精神来。不过我更怀疑他是因为地府的政策变了,非鬼修又没巨大的冤屈怨气冲天还是得去投胎,这位伟大诗人赶紧去考了个地府文书摆脱了轮回的危机。 朋友死了,变成了鬼,对于橘树而言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还是可以继续往来的。 屈原在地府当公务员当得还是挺不错的,既然考上了,自然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屈原干得兢兢业业,慢慢从楚国的悲催中走了出来,日子过得也不错,就是有一点不好。地府里吃不着人间的食物,自然,地府也是有食物的,不过鬼自己弄的食物,也就它们能吃,味道什么的,完全不保证,反正跟人间的食物差距很大,他喜欢吃的粽子更是只能在梦里吃到,如果鬼会做梦的话。 对于好友的苦闷,橘树拍着胸脯保证,每年端午会带着粽子和人间界的吃食下地府看老友。 过去的两千多年,橘树从未失约,但这两年..... 我委婉表示,本庄主爱莫能助。 少凰忽然插道:“我倒是有个想法。” 我诧异看向少凰:“你有办法竟然不跑?” “渔网里跑出一尾指甲盖大的鱼苗没人会在意,但跑出去一头蓝鲸,瞎子都会有感觉。”少凰道,顿了顿,又道:“而且,我也没试过。” 所以你就是想拿橘树做实验呀。 橘树道:“我愿意一试。” 我无语,问少凰:“会有危险吗?” “若是失败,会死。”少凰回道。 我立马对橘树劝道:“你要不再考虑,众神的封堵不可能永远,你迟早有机会再去践约的。” 橘树闻言,反问我:“庄主可曾听过尾生抱柱至死方休?” 我很想说生命可贵,然而我说不出口,只能沉默。 少凰拍了拍我的肩。 诚信重要吗? 这个问题放在人族,答案多半是只要利益足够,诚信是可以舍弃的。 而在非人生物的世界,诚信很重要,答应了的事若是做不到,便是因果,沾染上因果,你得还。 对于从太古洪荒走来的非人智慧物种而言,诚信就更重要了,我们的族群能够挺过一次次量劫,延续至今,诚信的作用极大。太古诸族之间有着不少的约定,比如古神族之间不允许猎杀别的古神族幼崽的约定,爽约的不是没有,但那些爽约者,无一例外,都绝种了。 世间没有不落的太阳。 今日你可以仗着自身的强大出尔反尔,他日你衰落,别人强盛时也会效仿你昔日的出尔反尔对待你。 直白点就是,你做了初一,就别怪别人做十五。 或许过于守信会吃亏,但吃一时之亏换更长远的东西,终究是划算的。 橘树这种冒险行为很蠢,但也是应该的,因为他许诺了。 少凰的想法很简单。 众神对这个世界做的其实就跟电脑的防火墙似的,不同的是,电脑防火墙是防外头的,而众神弄的这个主要防内部,有进无出。 众神出品,必然精品,防火墙质量相当可观。不过少凰也不是吃素的,她与众神是同一位阶(大概吧,正常状态下能一个打一群的同等位阶),若将众神比作电脑高手,那她也是,而电脑高手不一定是黑客,但黑客一定是电脑高手。 听到这里想来不难猜了,少凰的想法真的很简单,就是弄个“木马病毒”看看能不能给“防火墙”戳个洞。 这有点风险,若是被众神发现了,甚至于落众神手里,我不认为众神无法从橘树的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知道的信息。简单粗暴一点,将橘树的魂魄一点一点的碾碎,筛查所有记忆,有什么信息是得不到的? 思及此我不是很赞同少凰的举动。“若是橘树落众神手里将众神给引来了怎么办?” 少凰理所当然道:“我本来就是想引他们来。” 我:“.....你想干嘛?” “日子太无聊,玩玩。” 我抱住了上神大人的大腿。“平淡是福,别造了,世界会被你们玩坏的。” 上神大人一脚将我踢开。“就算我不引它们来,你觉得这方天地就能不受影响?” 我无言以对。 上神大人不愧是神族第二人。 “木马病毒”凿洞很成功,橘树被送走了,而我,虽然被少凰给抽了不少神力,但在橘树被送走的那一瞬,仍旧敏锐的感觉到至少几十道目光的注视,身体本能的发生了变化,全身鳞甲暴涨,爪子獠牙甚至龙角都漏出来了,身体各处异化严重。 我去,这究竟多变态啊,不过是世界之外的注视而已,我的身体就本能的拉响警报升级到最高防御姿态了。 只是,我并不知道,在我吐槽时,某个遥远的世界正在发生一些事。 神界是洪荒之初的无量量劫结束后由神尊开辟出来的一方天地,众神的破坏力太强大,让恐龙和哺乳类做邻居,画面想想都很美,而众神可比恐龙恐怖多了,因此神界应运而生,不将这些恐怖生物隔离出来,普通的智慧物种根本没法好好发展文明。 神界是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中最为辽阔的一界,也是灵气最浓郁的一界,灵气都浓得快成液体了。 然而,这般资源丰富的世界,人员极为稀少,智慧物种的稠密度堪比大洪荒时代初期的盘古世界。一来是这方天地太大,二来,寻常生物与上神做邻居太考验心脏,因此必须极为强大才会飞升到这一界。 虽然地广神稀,看上去跟蛮荒似的,但自九天之上往下看却会发现辽阔的世界中屹立着一座座辉煌的神宫,各有特色,有修建在云端的,有修建在深海的,有修建在高山上的,也有修建在活火山甚至地底深处的.....更有一座神宫是无根的,仿若蒲公英般随风飘荡。 这座宛若蒲公英的神宫的大殿里或立或坐或躺着十数位姿容绝艳的神人,一位坐在蒲团上快睡着的神人忽的睁开了眼冲到了大殿中央的一口白玉池前。“来了。” 别的神人也察觉到了白玉池中的变化,结界出现了缝隙。 一位秀气可爱一脸无害的神人看向某个偷偷摸摸的向门口移动的神人,慢条斯理的轻起檀口。“小幺。” 某位神人悲愤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神人闻言,不以为然。“咱俩是一个种族?” 小幺神人:“.....” 旁的神人也开口道:“小幺你别拖拖拉拉的,赶紧。” 小幺神人被或推或拉的弄到了白玉池边,神情愈发悲苦:“.....会死的。” “不会。”白彧保证道,最多生不如死。 小幺神人:“.....啊!” 秀气可爱的神人放下了一球进栏的脚。“真磨叽。” 众神:“.....”你美你能打你说什么都对。 可爱的神人转身准备离开,机会已经等到也抓住了,自然没必要一直守在这里了,然而一转身就感觉到腰间一紧,旋即天旋地转,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神宫的承尘与白玉池的池壁。 “华胥莯.....” 众神:“.....”有杀气。 157、第十一章本心·奇迹 当记忆不复,当你不再是你,你还是你吗?——庄主。 端午节吃粽子,农村都是自己亲手包,然后蒸熟了吃,但在城市里,九成九的人都是在外头买。 我很佩服小姑姑,包粽子需要的糯米、咸肉这些也就算了,买得到,但你上哪找的新鲜粽叶? 包了一个下午的粽子,终于吃上粽子的时候我都感动的想哭了,天知道我多少年没亲手包粽子了,唔,上回包粽子好像还是爷爷奶奶没去世的时候。他们去世以后不管是生理还是法律上都没成年的我被还在读书的小姑姑给带走了,话说,我现在都还觉得不可思议,她是怎么做到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还一边养大一个明显不正常的孩子的。这不是自贬,而是,一个能够听到妖魔鬼怪说话声音的孩子,足以让大部分正常人望而却步,哪怕彼此有血缘关系,而我的情况可比单纯的通灵孩子复杂多了。 阿吉喜欢追剧,什么剧都喜欢,前些日子追的一部苦情剧里有这么一个情节,男主角脑子撞伤,失忆了。 阿吉在那感慨女主角倒霉的时候安安也在,听了,然后.....我对阿吉深表同情,看个电视而已,碰上安安也是他倒霉。 安安明确表示,编剧太他娘的胡扯了,失忆和脑残是两回事。 她认识一个奇葩,也失忆了,将爱人给忘得干干净净,还被洗脑灌输了另一个人的身份和经历。 在那个奇葩的认知里,她是个万年单身女神(字面上意义上的万年),但它很快就发现察觉到了自身的怪异。她看活春宫的时候发现自己对于男女之事应该如何做并不陌生,也不害羞,跟看戏似的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觉得男女之事还能有更多的玩法(庄主:什么人会有兴趣去看别人的活春宫?奇葩吧。)通过这些例子以及自己下意识撩人时的老练,奇葩对自己的过去产生了怀疑,怎么着都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单纯的黄花闺女。 最让安安无语的是,与旧情人再见,奇葩因为记忆被抹掉了,完全想不起来对方是谁,但撩人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体对帅哥.....似乎有点熟悉,然而它被洗脑后的身份与旧情人是没有关系的,那这就有趣了,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一个陌生人很熟悉?为了确定自己的猜想,奇葩果断将帅哥拉上了床.....反正它最后的结论是自己跟帅哥以前有超出正常男女的关系,否则没法解释他们为何对彼此的身体那么熟悉。 因此安安总结:真正的失忆者绝不可能对自己的妻子一点感觉都没有,就算想不起来,在别人给自己硬塞假身份的时候也应该会觉得不对劲,记忆可以造假,但身体的下意识反应不可能和假身份完全对得上,只要不是心大得没边的人都不可能对这些异样视而不见,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另娶他人。 阿吉当时的表情,则,妥妥的吐槽无力。或许他没见过失忆者,但少凰举的那个例子真的太过于奇葩,一个人怎样才能轻松的对自己的过去产生怀疑?只有一个可能,多疑成性。人是会变的,十年前的自己和十年后的自己说不定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哪个正常人会在觉得自己现在的情况和过去对不上时会怀疑起自己的过去是假的? “睡完就恢复记忆了旧情复燃大团圆?” “怎么可能,睡完她便确定自己陷在一个阴谋里,她的爱情早就随着记忆随风而逝了,拔吊无情,忙着搞清楚究竟怎么回事还来不及呢。” “旧情人能善罢甘休?”我很是好奇。 “没人规定男女之间上了床就一定要成婚,就算要结婚,也不是什么人都会无所谓的嫁给一个不爱的人。” 理是这个理,但我怎么就那么想同情旧情人?丫比苦情剧女主还悲催,苦情女主是倒霉的,而旧情人.....遇人不淑。 虽然如此,但我也得承认,少凰举的例子,排除奇葩本身的画风还是很有科学道理的。 记忆可以消失,但身体的下意识反应以及三观却不会因为记忆消失了就跟着消失。 比如我那十年,虽然忘记了雷泽界的经历,但我很早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身手不凡,并且,比起别人在打架斗殴时点到即止,我一旦动手都习惯置人于死地亦或是令人彻底失去战斗能力。以及,我对尸体并没有害怕的感觉,也不惧怕妖魔鬼怪。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对于事物的价值观,我与正常人族在不少方面都有着细微的差别。 现代人族的很多国家都废除了肉/刑,因为太残忍,我却觉得废除肉刑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因为他们受到了伤害,可能是肉/体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甚至是双重的,而加害者就算被抓了也不会被同样的对待。 遗弃婴孩应该处死死刑,自己养不起孩子,送给没有孩子的同族养就是了,乱丢的话喂了野兽怎么办? 孤儿院太坑爹,一点都不专业,对于失去父母的孩子应该交给德高望重的祭司巫祝抚养,因为他们会是很好的榜样,而且他们本身知识渊博,跟着他们,孤儿也能学到很多东西,更不会物资匮乏,因为部族会提供需要的物资。我曾经诧异过自己的这种观念,祭司巫祝,早就消失几千年了。直到恢复记忆我才明白怎么回事,人族没有祭司巫祝,但君族有祭司也有巫祝。 在那样的环境里生长了十几年,虽然年纪还小,但人族的血脉让我的心理成长得远比生理快,我的三观早就修建完整了,迥异于现代人族,越想越觉得小姑姑伟大,居然坚持了下来。 虽然坚持了下来,但这些年的情况,像年少时在农村那样在过节的时候自己做节庆食品却是不曾有了。早些年是因为经济问题,没钱买材料,也没钱挥霍,再后来就是工作问题,自然,就算小姑姑有时间做粽子我也未必吃得下,只要想想她的手在前不久解剖过死人,碰过死人的脑子内脏等物.....心再大也会对她包的粽子失去食欲。 小姑姑身上现在已经没了尸体和福尔马林的味道,因此这顿粽子我和高岚都吃得很欢实。 安安也拿着粽子吃得津津有味,速度很快,却不似我与高岚一般显得粗鲁,这家伙进食的时候不管速度如何,给人的感觉都是优雅的,不是装的那种,非常的自然,纯粹是打小耳濡目染养出来的。只是,想想这家伙最初的经历,我曾经冒出过的猜想又冒出了头,孟凰对妹子的形像塑造真的太过成功了,甭管里子如何,单从外表上看,安安虽然谈不上让人一眼就觉得无害,但也很难让人联想到她有凶兽血统。 骄傲肆意乃至于任性霸气,唯独没有凶戾。 “有事?”安安问我。 我想了想,道:“我在想,你前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感觉挺厉害的,能让曾经的神孽变得.....看上去挺正常的。” 安安不以为然:“这有什么难的,她自己也是神孽,对于如何伪装成一个正常人,早就研究透了。” 我去,这信息量也太大了。 诺诺给我的资料里可一点都没提到这个。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安安。 安安反问:“凶手出于古神族之间的约定不能直接动手弄死我与长姐,因此将我丢到了混乱的魔域,在那里,活下来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我都是如此待遇,你凭什么觉得长姐会被投到什么正常的环境?” 我忽然想起一个事,孟凰虽然是王,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与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她并不是先王死后立刻就被立为新王的,而是在一万多岁的时候才登基的。我原本以为这只是因为她那个时候年纪太小,怕它容易夭折,因此登基推迟了一万年。但现在想想,华夏古代的时候,皇帝死了,皇子还是个婴孩就被立为新皇的例子比比皆是,就是那些孺子帝大多没什么好结局,其中不乏夭折的,比如汉和帝的幼子在襁褓中继位,没几个月就挂了。但古神族可不是人族,那些变态物种的幼崽,生命力之强悍,不存在夭折的可能,真夭折了也只有一个解释:人为。 南明神族不可能因为孟凰还在襁褓中就推迟立新王,国不可一日无君虽然夸张点,但也变相说明了王权国家中新君及时继位对人心稳定的作用。如此一来就只有一个解释,两个合法继承人都不知道在哪,别的对王位有觊觎之心的人又没有合法继承权,且还不止一个人,各方制衡,最终导致了王位的空悬。 那么新问题就来了,少凰当时还在魔域吃人吃妖吃仙,那么,孟凰在哪? 神孽的特性和罪行都太过明显,每一次有神孽降世,诸族都会有记载,因此不可能一点痕迹都留不下来。 少凰的底最后都能被翻出来,没道理孟凰的就翻不出来,除非知情人都死绝了,亦或是根本没人会将孟凰与神孽联系到一块。我个人比较偏向后者,若这对姐妹是罪犯的话,少凰是毫无悬念的武力犯罪者,而孟凰,妥妥的高智商犯罪者。而且,一个神孽,将如何伪装成正常人这门课题给研究得透透的,好端端的她研究这种课题干嘛?想当心理学家还是哲学家? 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的表情很无语。 少凰道:“听说过返璞归真吗?” 我点头表示听说过。 “神人中不乏外表看上去和真实性格截然不同的,敛息对于我们而言并不是难事。” 我呵呵。“你可别告诉我还有更变态的。” “三十六看上去非常的秀气,就好像小鹿,干净无害,看了就让人忍不住心软.” “实际上呢?” “它喜欢虐杀人族,也曾因迁怒毁灭一方天地,不管什么事,沾上人族,她就算不会完全失去理智也一定会趁机折腾人族几下。” 我愣了下。“它与人族什么仇什么恨?” 少凰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问了我一个问题:“看到一只长得毛茸茸的,长得非常可爱的小动物,你会做什么?” “撸毛。”我想也不想的回答。 “可有些人族不会这么做。” 我瞧着少凰,总觉得对方接下来不会说什么美妙的事情。 “有些人族看到可爱的小动物,喜欢将小动物抓起来,一撮一撮的拔光小动物所有的毛,往小动物身上扎钉子、活剥皮、硬拔爪子、活挖眼、浇开水、用钢刷刷肉丝......” 我赶紧示意打住。“你说的那是变态,不用再说了,我还要吃东西呢。” 少凰闻言没再继续探讨变态是如何虐待小动物这个话题的。“变态?不,应该是畸形有病,无冤无仇,居然会有人享受别人的痛苦。” 我赞同,可人族就是有些人如此,偏偏,虐/杀动物不犯法,只是,我个人觉得,喜欢虐/杀动物的人都应该抓起来,心理都畸形了,难保不会有一天虐小动物觉得不够刺激了去抓个人来虐/杀。这不是夸张,而是心理扭曲畸形的变态,干出什么都不足为奇。毕竟,那可是真正的变态,而非少凰这一类因为物种有别而三观有差异的伪变态。“你口中的三十六很厌恶这种变态?” “遇到长姐之前它一直是普通的动物,它的父母也是很普通的动物,在它还是幼崽的时候被猛兽给猎杀了,它因此四处流浪。动物的幼崽大多生得很可爱,而三十六的幼崽形态,就算是我也忍不住另眼相看,真的很可爱。大抵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它流浪了没多久就碰上变态。变态虐完它以后随手将之丢弃,那时候长姐正好路过,虽然它全身的毛都被拔光了,皮肤被滚水烫熟,身上的肉被刮掉了许多。但长姐,做为一个资深绒毛控,她一眼就判断出,小家伙养好了伤,毛长出来,手感会非常好。因而将只剩下一口气的它捡了回去。”少凰很是无语的道:“有灵智的动物大多不喜欢被撸毛的,对于它们而言,这种行为与人族被别人抚摸没什么两样,不是特别亲近的人不给摸。因此长姐看上的每只毛团都会被收入门墙,长辈摸晚辈的毛,意味着慈爱,合情合理。三十六养好伤后,皮毛很好,也被收入了门墙。” 我沉默,这信息量太大,槽点太多,想吐槽都不知道从哪开始。 是该吐槽人族自己作死,将一尊神人给得罪了,还是往死里得罪的? 亦或是吐槽少凰她姐的绒毛控究竟有多严重?人毛都被揪光了你居然还能一眼看出那原本是一只非常可爱的毛团,手感甚佳?以及,为了撸毛你也是拼了,看上一只就收入门墙,记得少凰曾提过这位资深绒毛控五万岁的时候的弟子已经达到了数万,几万只毛团.....真心想像不能。 虽然这种行为挺温柔的,如果动物的毛不能随便摸的话,她仗着自己强大随便撸毛等于猥/琐别人,就算打不过你无法反抗,也绝对恨上你。而冠上了师徒的名分,师徒如父子,你爹妈亲你几口,摸几把你的脑袋能是猥/琐你?肯定不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帝君并不是只担了师父的名头,听诺诺提过一嘴,孟凰的弟子中出了很多上神与上仙,就算没有特别大的成就,人品也过得去,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自然,三十六这种是特殊情况,差点被活活虐杀,心理扭曲变态实属正常,而且听少凰的意思,她似乎只针对人族,不沾上人族时这位的精神状态显然还是很正常的。啧,虽然这种针对性的扭曲变态挺.....无语的,但只是针对性扭曲变态而非整个兽的心性都扭曲变态,足可见孟凰帝君的教学能力。精神变态,能掰正一半总比什么都掰不回来要好。 只是,别说几万名弟子帝君你要怎么教得过来,便是单纯的撸毛,一天撸一个,一圈下来也得撸好几百年呐,帝君,您手没撸断? “那么多弟子,居然没教出个别不肖弟子出来,真牛。”我发自肺腑的说。 “人品真的没救的垃圾,皮毛再好她也不喜欢,就算有后天经历惨了点导致心理扭曲变态,我这个终极变态都能扳回来,何况小boss。” 你是终极boss很光荣吗? “既然有能力把扭曲变态给掰回来,为何还会挑剔?”不是终极骨灰级绒毛控吗? 少凰给了我一对白眼。“有能力将垃圾调/教成良材,并不代表就要为这一事业添砖加瓦,之所以愿意将三十六给掰正常也不过是因为三十六恰好合了她的眼缘成了她的弟子,师徒如父子母女,自然要负起教养的责任。不相干的人,长姐一直认为,一个人会黑化失去本心,究其本质只有一个理由——心理素质太差劲。” 呃,这倒很符合帝君的人设,虽然鸟品节操因为疑似精神分裂的情况一言难尽,但责任感的话,帝君妥妥的是有史以来最责任感爆棚的王。不过,心理素质太差劲,这理由,感觉太.....那个了,不是谁都有上神那样万毒不侵的心理素质。不过,考虑说这话的是孟凰,我还真不敢笃定,少凰成长为武力至上的非典型性暴君是因为她在弱肉强食、武力至上的魔域中长大,而想想孟凰的类型,若是童年环境真的决定一个人长大后的画风,那孟凰无人知晓的一万年里会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渡过的? 孟凰追求强大的武力,但在根骨被废后她没多久就重新站了起来,虽然没有玩弄人心的毛病,但她工于心计的属性是可以确定的,以及这位帝君的阳谋玩得很溜,阴谋就不太清楚了,不过阳谋阴谋都是谋,没道理偏科。演技是影神级别的,根本没神将她与神孽这种凶残变态的生物联系到一起,事实却是她就是神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收拾扭曲变态很熟练,只要她愿意,似乎没有她掰不回来的变态,至少已知的记录里没有。 靠之,什么环境会养出这种奇葩?总不至于洪荒时代有变态集中营吧? “我好奇的问一句,你姐,她认祖归宗之前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 少凰将嘴里的粽子肉咽下,随口回答:“疯子加变态的集中营。” 我:“.....那些疯子和变态的武力值如何?” “镇魔塔里住客的九成九都是杀人如麻,屠戮无数的恶徒,古神族不是实在弄不死,就是实在恨之入骨,要永世折磨它们才将它们打入镇魔塔里,你说他们武力值如何?” 我呵呵哒,帝君只是疑似精神分裂而不是扭曲变态,真是个奇迹。 一个古神族的幼崽落进被古神族镇压折磨的变态疯子集中营,帝君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158、第十一章本心·法律 对于我的惊讶,少凰嗤道:“你觉得做不到只是因为你平日里打交道都是糊涂蛋。” 我茫然的看着她。 少凰道:“顺心意。” 我秒懂,忘了这茬,能够修炼顺心意并且修炼大成本身就足以说明孟凰是一个清楚自己本心是什么并且从不违背本心的人,而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不是什么人都有勇气跳下诛仙台救人弄得自己修为尽废还不后悔。一个绝对顺从本心的人,只要不是人性本恶这一道理的诠释者,很难长歪。 我说:“难怪她收拾扭曲变态那么擅长。”可不是经验丰富吗?这样的人若是开一家疯人院或精神病院,我相信绝对没有她掰不正常的病人,可惜已经死了,就算没死,她对这一事业也未必有兴趣。童年时那是没办法,但长大了能自由选择打交道的人了,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想要换换口味,跟正常人打交道虽然也有危险,但至少脑电波在同一频道,不会心累。 这么有趣的神怎么就死了呢。 她若是没死,少凰也不至于成为赫赫有名的暴君,比起孟凰,少凰的风格真心不适合做王,哪有人做王能将仇恨值拉得这么恨天高的?也不怕没朋友?而且,上头有个长姐,少凰的日子.....算了,就她那性格,日子能过的消停就不是她了。 思及此,我问少凰。“你这么一直在外头蹦跶,南明的事情怎么办?”说起来,这位一直被逼着还债,能有多少时间坐在王位上处理事情? “王之下设有五君分管各个支族,反正都是管,我便让五君共同执政了。”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严重怀疑少凰当了这么多年的王究竟有没有正正经经的管过事,总感觉少凰这个王吉祥物的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不过,这种情况估计也是最适合这位的。少凰可不是孟凰,孟凰的为王风格虽然冷酷了点,但也是最让民众放心的,不用担心她胡来,而少凰,作天作地什么的,太正常了,就算她认真,别人也未必放心。 “五个分支,南明的人口真是......祝你的族人人丁兴旺。”见着少凰的脸色不太好我果断改口。 少凰的脸色这才好点,我奇道:“话说,这都过去多少年了,凤凰族不至于.....”还是小鸟两三只的情况吧?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多达几十亿。”少凰说。 我颌首,人族嘛,最大的优点便是能生,几千年的岁月于君族最多也就是一辈子,然而人族已经繁衍了几十亿人口,想想就心塞。呃,懂了,古神神民的君族瞅着人族的繁衍能力都能心塞,何况凤凰族了。“你干嘛跟人族比,想想比别的古神族啊。”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但对比得好,更没有伤害。 少凰显然更心塞了。“你让我与谁比?北溟的乌龟?它们倒是不如凤凰族,但跟一窝懒虫比,我不好意思。麒麟?它比凤凰多。龙族?龙性本淫,当年我杀得它们几乎绝种,一条公龙配一座后宫,神口早就恢复并超越诸神族了,可惜纯血龙族少得可怜。” 被你杀太多,后宫再庞大,也没那么大的纯血族人,子嗣只怕多为混血。“纯血混血很重要吗?” 我对这个感觉不是很大,毕竟,凤凰族连着两任王都不是纯血统。 “一个种族的王只能是纯血统。” “你们姐妹俩是纯血?” “长姐是火凤凰,火凤凰血脉霸道,会自动净化别的血脉,就算原本不是纯血,它第一次涅槃后血脉也会净化为纯血。” “你有百分之九十九不是凤凰。” “在所有选择里我是最好的,而且,凤凰族对这一点虽然在意,但还没重视到超过种族的延续。不过,就算如此,若我有后,后裔的另一半血统不是来自同族,便没有王位继承权。”少凰满不在乎的说。 我瞧着一点都不在意下一代王位继承权的少凰,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她会是最好的选择了,因为她不在意下一任王是不是自己的后代。若是换做人族,自己做了王,王位却不能传给自己的子嗣,必然不甘至极,从而引起一系列宫闱朝堂倾轧。偏偏,我不认为凤凰族会接受血统更不纯粹的王族为王,少凰那是特殊情况,但凡孟凰留下了一个纯血子嗣,王位都轮不到她。君王不甘,臣民不愿,双方闹腾起来,内乱就在眼前。 毕竟,接受少凰更多的还是因为少凰是在南明长大,教养她的人都是同族,因为了解,自然信任,而孟凰的私生子,一个在妖族长大,还有一个妖君父亲的王子,谁敢信? 种族决定先天立场,后天教育决定后天立场。 少凰的先天立场是没有立场,后天教育决定的立场是南明。 妖君之子,先天立场有,还不止一个,后天立场也有,且还是不同的立场,谁能保证他对待自己的两个立场都公允?得了吧,这世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公允,有人得利必然有人利益受损,没人能完全平衡双方势力,更没人能让每一方都满意。 新鲜热乎的粽子吃了个肚儿圆,走的时候还拎着四大把,小姑姑大抵是想将过去那些年没机会包粽子的损失给补回来,糯米买了一百多斤,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吃完。 回到山庄里我将粽子分给了众人,看到尘寰以狼形窝沙发上,本能的就想伸爪子撸一把毛,不期然的想到少凰的话,爪子只得不舍的收了回来。本人虽然也喜欢毛茸茸的动物,但还没到孟凰那境界。 尘寰看了我一下,颇为稀奇。“中邪了你?” 我怒:“你才中邪了。” “没中邪了你竟然改了性子。” 我将孟凰为了名正言顺的撸毛收了几万名弟子的事提了下。“我以前没意识到自己是在非礼你也就罢了,现在都知道了还这么做就过了。”以前是无知,现在都清楚了自然不能再胡来。 “你我又不是陌生人。” “可我不好意思啊。”我说,顿了顿,我又说:“要不你也当我弟子算了?” 尘寰默了一秒。“你想效仿南明帝君弟子数万?” 我忙不迭摇头。“怎么可能,那也太惊悚了,几万只毛团,哪管得了过来?”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收了弟子是要负责任的,一个两个还好,弟子数万,哪也就是孟凰精力过人,收拾扭曲变态身经百战,心理学更是至少达到了博士级别,否则她也未必做得到,本庄主,自愧不如。 “你什么时候才能成年啊?”尘寰很是感慨的道。 我也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成年,自己的身体已经好些年没有变化了,已经开始有人奇怪我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了,小姑姑以前跟朋友聚餐或一起出去旅游都会带着我,但这两年都不叫我了,估计也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我比你更想知道答案。”我很诚实的说。 原本一半古神神民的血统就够让人无语了,而现在,血脉无限接近初代种,甚至可能就是初代种,我隐约有种预感,我可能要盯着现在这副外形千百年不止。 尘寰大抵也是想到了我现在什么情况,彻底无语了。 许是我之前杀人杀妖太多,鹤城近来治安大好,唔,仅限于非人生物,人族犯罪不归我管。 看治安好,事情不多,我专门买了一整套的华夏法律书回来研究。 尘寰见了大为惊奇。“你要考法官吗?” 我怔了下。“怎么可能,我看着这些法律书就头疼,还去当法官,那不是害人吗?” “那你这是在干嘛?” “我想制定法律。”我说。“人与妖之间,谁强谁决定生死这种做法,最终的判决完全看动手之人的心情与喜好,未免有失公允,若是有个章程,情况应该能好一些。至少,甭管是人还是妖,只要知道胡来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应该没人会在鹤城继续胡来。” 尘寰无语道:“法律源自于约定俗成,君族没有类似的东西?” “有啊,族规很严的。”我说。 “那你抄下来不就行了?”顿了顿,尘寰问我:“你连自己的族规都背不出来?” “背得出来。” “那怎么不借鉴?” “我前两日抄了,还给小姑姑看了看,她说,真按君族族规来,非人生物会如何她不知道,但人族肯定民怨沸腾。” 尘寰不解:“怎么会?” “君族保留了肉/刑,挖膝盖、砍胳膊或大腿的规矩都有,有的时候还会族诛。就比如强/女干幼童这种罪行,在人族不一定会判死刑,甚至有生之年是可以放出来的,而在君族,这种罪行,夷三族是保底。”我叹道。 尘寰噎了下。“这区别有点大。” 我心说岂止有点大,我刚说的只是一部分,事实上与族诛划等号的罪行多了去,而在人族的观念里,一人犯罪就判别人满门甚至三族死刑妥妥的泯灭人性,野蛮血腥,残忍落后,引起公愤是必然。 我继续道:“我想着,少凰的凤凰族的地盘妖魔鬼怪人神杂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南明总应该有合适的律法。” 尘寰瞅了瞅我的神色,问:“结果呢?” “小姑姑说里头种族歧视的味道太浓了,更容易引起公愤。”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 我举了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人与神同罪不同罚,神无故杀人需受罚,面壁思过一万年起步,而人杀神,不论什么缘由,都必须赔命,甚至族诛。” 尘寰闻言道:“这不是应该的吗?古代的皇帝一生中会杀多少人,但在人族的观念里可从无皇帝给臣民赔命的道理,神虽非皇帝,却是凌驾于皇帝之上比皇帝更尊贵的存在,同理,别说杀人,便是弄死皇帝也没道理赔命。” 我道:“可鹤城是人族的地盘,人族不会认可这个,至少现代人族明面上不会承认。”虽然事实上的确没人敢找神赔命,三十六虐杀人族,更曾毁灭一方天地,前者根本没人管它,后者倒是管了,但少凰说它的惩罚是被神尊找了个地方流放了几百万年,赔命什么的,绝不可能。 同罪不同罚,在地球上根本没哪个国族敢明目张胆的写进法律里,小姑姑明确表示我真按南明神族的那一套来,必然犯众怒。 可.....我给众多非人生物看了,一个两个的都觉得没问题,非常的合理,就算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是觉得,若人间界有神人,神人真会如法律中所透露的那般仁慈宽厚? 我的思维逻辑偏向非人生物,若是不认识少凰,我也会觉得不可能,但认识了少凰,我觉得这还是靠谱的,反正我没看少凰随心所欲的决定过凡人的生死。虽然对凡人也没多少爱护之心(可以理解,凡人又不是她的臣民,她对凡人没有爱护的义务),虽然她也杀过人,但哪一次杀人不是因为别人让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神与人,人族修士与普通人族,人与妖,从来都不平等。 普通人族在人族修士眼里是蝼蚁草芥。 弱小修士在大妖眼里是上好的血食,弱小妖族在人族大能修士眼里是会移动的宝贝,全身都是宝。 人与妖,在神的眼里同样是蝼蚁草芥。 佛曰:众生平等。 译曰:众生皆蝼蚁草芥,哪里不平等? 讲实话,我觉得孟凰制定的律法真的很不错了,至少这里头的核心思想很务实: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守护弱者,双方对彼此都有责任与义务。 研究孟凰制定的律法时我对她的死也有了更深切的了解,这家伙根本就是一个变法者,不同的是,商鞅吴起挑战的是一国的权贵,而她挑战的是整个世界的规则。值得庆幸的是,她是商鞅那一类的,人死了,但理念并未随着创始者的死亡而消失。 可惜,这一套不能在这颗人族占据上风的星球上明文实施。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也只能根据现实情况再适当借鉴三套律法了,这工作量.....得亏我不是人,否则有生之年还真不一定完的成。 尘寰看着我的眼神透出了同情。 我有点不舒服,凭什么我这么累,他却优哉游哉的在沙发上享受风扇冰棒? 思及此,我果断将一摞法律书放到了他的怀里。“帅哥,不是要追我吗?拿出点诚意来呗。” 尘寰:“.....” 159、第十一章本心·心思 历朝历代法律的编纂者前辈们,我佩服你们,甭管法律的性质与核心思想如何,单就能够修订出方方面面都有涉及的法律,牛,我只是看都已经脑仁直抽抽了,真不知道前辈们是怎么修订出来的。 在我的脑仁抽抽的时候小鸩忽然问我能不能放几日假。 我不解:“有什么事吗?”我不否认自己这些日子给俩孩子安排的功课有点重,但这也是因为他们一点基础都没有,等基础打好了自然会轻松起来,而且,我这也不算太重,本庄主当年在雷泽界可是教育从娃娃抓起,若非考虑到地球的环境比雷泽界安宁而且没有什么生命危险,我都想重复自己当年的训练在俩孩子身上。小鸩应该不至于觉得受不了吧,这孩子的心性坚韧着呢。 “我二姐出了车祸,我想去看看。”小鸩说。 我微讶。“你跟你姐姐还有联系?我打听的时候听人说,她们离开后就没再回来过,就以为你们没联系了呢。” “她们虽然没回来过,但有时候会给我寄钱。”小鸩道。 我闻言,了然,翻了一张银/行卡给小鸩。“住院需要花不少钱,如果不够的话再给我打电话。” 小鸩愣了下。“师父,这......” 我道:“一日为师终生为母,你我之间无需计较这些。” 小鸩想了想,说:“我一定给您养老送终。” 我:“.....你咒我呢?” 小鸩茫然。 我说:“本庄主现在的情况,再活一万年都不是难事,咱俩谁死谁前头可不一定。” 这是真心话,本来我的寿命已经到了,诺诺也是准备踩着时间点收割我的灵魂的,但.....地府回不去,她打不过我,就算打得过我,她也没把握镇着我的灵魂直到重新与地府联系上,再加上现在的局势,诺诺最终识趣的放弃了收割我的灵魂,但丢给了我一句话。 “一个生命的诞生代表着另一个生命的逝去,你不死,那么就会有一个母亲诞下死婴。” 我冷酷的说:“只要她身体没问题,迟早能怀上第二个。当然,作孽太多,身体没问题也生不出就是她自己的问题。”为了满足别人有一个孩子的愿望就让自己去死,本庄主没那么伟大。 诺诺无语片刻,对我说:“骗你的,一直拘不到你的灵魂,名额会给别的鬼,不会有死婴诞生的。” 我闻言顿时松了口气。 解决了地府勾魂的问题,再加上现在的身体体质,我对活上一万年挺有信心的。 养老送终,只有我给徒弟送终没有徒弟给我送终的。 小鸩若有所思。“师父你不是人吧?” 我惊奇道:“你不会现在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吧?”虽然披着人皮,但我的思维逻辑,跟人族差得真心不是一点两点。 小鸩:“.....” 小鸩无语的买了火车票走了。 虽然徒弟的体质在这个时代跟唐僧肉似的,但我也不是很担心。 君族有个习俗,每个族人诞生的时候都会制作一枚本命玉牌放在宗庙里,玉牌里祭了婴孩的第一滴脐带血,因此能够感应到对应之人的生死,族人活着的时候玉牌会很完好,族人死了,玉牌会破碎。 这种玉牌制作技术源自于古神族,因此在古神神民中也不是什么特殊技术,我学过,也曾为族中的新生婴孩炼制过几枚,因为他们觉得我制作的玉佩很好看,便让我做。 收徒以后我给两个徒弟都制作了一枚,没有脐带血?没事,抽一滴精血就是了。 为了保险起见,我还给了小鸩一张子母符,若是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危险,而我恰好不在就撕碎母符,母符被毁,子符会立刻自燃,等于玄幻版报警器,报警器的报警对像也不是警察,而是我。 子母符自燃的时候正好是周末我正在小姑姑家陪小姑姑看电视,看的是历史剧,演的是建文帝时期的电视剧,永乐帝朱棣怎么推翻侄子上位的,自然,电视剧里肯定不能演永乐帝狼子野心,因此电视剧里的永乐帝十分的伟光正,而建文帝则是懦弱无能的代表。 小姑姑看得挺有兴趣的,高岚在玩,我忙着看法律书,安安昏昏欲睡。 历史剧我真没兴趣,电视剧演得太不符实了,我宁愿看一个野心勃勃的枭雄也不想一个伟光正得一看就很假的主角,至于安安,探讨历史的时候这位明确表示过:这个星球上的华夏历史,她喜欢汉唐盛世的风采,但她不喜欢汉唐的皇帝,觉得那是一群怂包,怂包到要靠和亲与资敌去维持短暂的和平,需要牺牲臣民以及王朝尊荣向敌人让步以换取和平的王不配为王。我无从反驳,一来这位已经用历史证明了你敢惹她,她能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屠个天翻地覆,二来,少凰的性格,看不起需要靠和亲换取安稳的皇帝真的很正常。而且,她对汉唐盛世好歹也有点褒意,不像汉唐之后的时代,她明确表示,汉唐之后的人族就是一盘自个把自个给洗干净了等待享用的菜。 少凰看不起汉唐时的和亲政策,但她不否认汉唐盛世,因为那个时代的人民的精气神还可以,女子把持朝政不乏干得比男人还出色的(比如吕雉,比如邓绥,比如武则天),几个弱女子联手能干掉几百斤的胖和尚(薛怀义之死),而明朝时,十几个女子弄不死一个男的,而且那个男的还是嗑药的。高岚看历史书看这一段时很是感慨嘉靖的命硬,还有清代裹小脚,以至于许多女子连路都走不了,高岚极是气愤,而少凰,这位更加感慨,神尊如果没有设下界膜就好了,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然的猎场。那么多的肉食,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捕猎的时候更是不用费什么劲,肥肉就差自己洗干净跳进餐盘里了。若是没有界膜阻隔,明清时代的人族简直就是最好的养殖兽:武力值是渣中之渣,养起来很轻松,而且繁殖速度惊人(最后一点我觉得少凰纯粹是羡慕嫉妒恨)。 遗憾的是,神尊当年为了保护凡人种族而设下的界膜是专门防众神的,虽然众神后来是不干涉凡界的事了,但别的强大物种也没法轻易侵略别的世界,过不了界膜。更遗憾的是,人族是智慧物种,虽然这种智慧物种在明清时代怎么看怎么都是一盘肥肉,可就因为是智慧物种,界膜的保护性就存在,否则,界膜是会变得薄弱的。维持三千大千世界的界膜也需要耗费很多力量,更需要定时充电,一方世界若是没有智慧物种,神尊会为了节省力量会少充点电,若是该界文明已经到了及格线,那就更好了,一点电都不会再充。没有足够的能量,界膜自然会薄弱,入侵起来也会容易很多。 少凰当时的感慨,我没什么感觉,因为看到十几个女子联手还弄不死一个嗑药的历史后我也觉得明清时代的人族就是一盘香喷喷的肥肉。十几个人加起来还干不掉一个嗑药的,娇弱至此,若是在雷泽界,在婴孩时就该夭折了,就算父母能够保护它们长大,成年后也会很快成为一锅香喷喷的炖肉,可不就是一盘香喷喷的肥肉吗? 生在人间界,算是那些女子的幸运,却也是不幸。幸运的是,她们面临的生命危险没我年少时那么大,长大成人的难度很低,不幸的是,那样的环境中长大,人根本养废了。很难说雷泽界与明清时代哪个更好,但论应对末日危机的能力的话,我顶雷泽界。 唯有高岚,我觉得她当时的表情,估计她这辈子都不会想再看明清的历史了。原因?她反驳不了少凰,十几个人加起来弄不死一个嗑药的,她也觉得挺无语的。再加之少凰还是幼崽时的食物种类,就更没法反驳了,嘉靖若是对上少凰,哪怕只是幼崽时的少凰也一定会是被吃的命运,一只爪子就能将嘉靖给料理成一锅香喷喷的肉汤,再想想那十几个宫人的战绩.....心塞。 打那以后,高岚对明清时的电视剧统统失去了兴趣,宁愿玩飞镖甚至陪我一起看律法书也不想看明清电视剧,并且从那以后高岚锻炼得更勤了,时不时的让少凰点评一下....活脱脱的找虐。除非以武入道,否则她的武力值在少凰眼里永远都是一盘菜,还是垃圾食品档次的菜。 子符自然是高岚注意到的,飞镖全中,拔了飞镖回来的时候看到我身上有火赶紧提醒我,我低头一看,md,徒弟出事了。 跟小姑姑说了一句再见我就跑了,跳窗走的,用最近掌握的爬云术跑的,没从楼上直接跳地上去,那不得分分钟上头条? 高空比地面冷,近来已经能够控制身上鳞甲的出现与否,因此炎炎夏日我没再长衣长裤全副武装,穿的是清凉的短裤t恤,这一上天,差点冻成狗,还是鳞甲及时冒出来才没继续冻下去。唔,别说,有一层鳞甲还是挺有好处的,比羽绒服还保暖。 高空之上信号不错,我正准备给赵哥电话,他就先打电话过来了。 “哈罗,我正想给你打电话呢。” “给我打电话,你又出什么事了?” “你真是我的知己,好了解我。”我感动的说。 “屁,你什么时候在没事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 呃,好像也是。“既然你很清楚,那我就不客气了,你有xx城特勤处的联系电话吗?我徒弟失踪了。” “你徒弟?你什么时候收的徒弟?” “就这两个月,还有,我那个徒弟是极阴之体。”日光之下无永恒的秘密,徒弟那唐僧肉体质反正也瞒不了一辈子,干脆别瞒了。 赵哥那边沉默了片刻。“你没事给自己找这么大个麻烦干嘛?” “极阴之体是修炼的好苗子。” “也是唐僧肉,你知道多少修士听到这种体质会后想要占有她成为炉鼎吗?” “我知道。”我说。“可惜,他们永远不会如愿,更不会修炼成仙。” “你还真笃定。” “少凰说的,修炼之路靠歪门邪道,很难走到头,就算走到头,神尊也对走歪门邪道飞升的神仙厌恶至极。上有所好,下有所从,你觉得,谁敢顶着神尊的厌倦提拔走这种路子飞升的神仙?”神尊是明君这一款,但明君与仁君显然是两回事,三十六毁灭世界虽然凶残,但事出有因,只是太过愤怒,这才迁怒了整个世界,超过半数的神人都觉得三十六没错,凡人不过蝼蚁草芥,那般冒犯一位神人,灭世也是应该的。结果呢?三十六被流放了几百万年,众神的求情全都打了水漂,还是连个响都没有的那种。这样一位神尊,谁敢去接触它所厌恶的东西呢? “少凰与你说来了很多仙界的事情吗?” 我想了想,说:“她说的更多的还是神界。” “神界?那不就是仙界吗?” “不是啊,三千大千世界的姐姐是神界,仙界只是过渡区。大概是因为仙界数量少,而且大多数修士都止步于仙,无法登神,这才搞混了吧。” “你徒弟我会帮你找的。” “我回头多帮你打听一些仙界和神界的常识以及势力分布,就算你自己用不上,我相信也不会浪费。” “能加上众神的性情喜好吗?” “可以啊,不过不保证准确性,你知道的,少凰的仇恨值.....多少会有点影响。”完全公正的去评判一个人是不可能的,而一旦带上的主观情绪,那么准确性多少会有些影响。 “没关系,有一些事迹也是可以的。” 嗬,这是打算自己找心理学家分析哪些神人的性格?未必是,你们也碰不上啊,那些神人被禁止往人间界跑。 “它们以前不会下凡,但现在,你确定还会遵守神尊制定的规矩?” 我无言以对,界膜之外正在努力挥动铲子挖墙呢。“我提醒你一下,别与虎谋皮,就算你们能从外头那些神的身上获得某些利益,但少凰有个三长两短,后遗症你们承担不起。” “.....我们还没想好怎么着呢。” “那你现在就和你的同僚们想想是更喜欢现在人神分离的生活还是太古洪荒神战不休,万物皆棋子,种族朝不保夕,天天有智慧物种灭绝的日子。”最关键的是,少凰与人族的井水不犯河水是建立在人族不会对她的生命造成危害的前提下,若是造成了危害,灭绝人族计划分分钟重启。人族不是古神族,不屠杀幼崽的约定是古神族签订的,人族不在其中。以少凰的性格,既然不是约定的签订者,自然无需顾忌,屠杀一旦开始,自然要斩尽杀绝。反正神尊现在生死未卜,谁也拦不住她,若是神尊死了,那就更好了,她连事后被审判清算都不用担心了,整个神族也就神尊约束得了她,别的神全是她的手下败将,不管是单身pk还是群殴都是,因此别指望世界毁灭后她会如三十六一般被流放个几百万年,指不定这家伙连根毛都不会掉。 “.....我听说少凰与神尊关系不太好.....” 我呵呵,少凰与神尊关系不太好?关系真不好的话少凰就应该摆开车马的反对神尊,但实际上呢?纯粹是为反对而反对,说她反对神尊的理念还不如她看神尊不爽,偏偏她这种因为不爽而兴起的反对态度挺....暧昧的,张口闭嘴的贱人,可别人真要对神尊做什么,她第一反应是拔剑砍下别人的头颅,口嫌体正直,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与神尊有奸.情呢。 虽然动的心思有点多,但特勤处的效率极好,我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把嫌疑犯给圈出来了,就是没证据,不过这效率,真心不错。 “你们是早就知道吧?” 160、第十一章本心·鲤鱼 电话的另一边沉默了半秒。“没骗你,我是刚知道的。” “整个特勤处也一样?以少凰的名义发誓我就信你。” 对方终于没话说了,以真神之名起誓,而且还是与真神处于同一片天空下以真神之名起誓,若是属实倒也罢了,若是不属实.....真神听到的所有誓言与诺言不论诚意如何都会被天道记录在册,若是不属实便等同于耍天道,欺耍天道是需要很顽强的生命力的,没有神人的生命力不建议这么玩。有也不建议,天道弄不死少凰,但少凰的日子就好过吗? “嫌疑犯是谁?”我问。 赵哥麻溜的报了一个名字,不认识,我便问:“哪个门派亦或是家族的?” 赵哥报了一个修真家族,这个我认识,前不久鹤城之乱去害小姑姑的修士里有它一份,我之前还想着什么时候有空去算算账呢,在我回忆时赵哥最后叮嘱了下。“我们也没证据,你如果要动手的话还是先弄到证据比较好,不然容易引起公愤。” 我不置可否的挂了电话。 取了一个罗盘,君长青特制的寻人罗盘,不过范围仅限于百里之内,百里之外的话.....将徒弟的头发丝拴上去,我迟疑了下,还是往罗盘里注入了一丝神力。保险一点比较好,不然弄错了目标,等我回过头来,徒弟的命还在不在可真是个问题,不过.....神力,亏大发了,本庄主这哪是收徒,这分明是收了个讨债的,在人间界,神力损耗想要修回来可不容易。 罗盘的指引与赵哥的嫌疑犯的家族所在的位置很吻合,很好,非常好。 虽然是隐世修真家族,但人口不少,地盘也挺大,这隐藏在深山里的古建筑,怎么说也有十进,挨个找过去的话太麻烦了,本庄主英明神武的选择了最简单粗暴而快捷的法子——杀过去。 遍地尸骸我就不信他们没人出来看看,把人都杀光了,自然就可以慢慢找了。 虽然是修真家族,但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修炼,并且修炼有成,末法时代,能够结丹都是天纵奇才了,大环境灵气稀薄,再天纵奇才也不过如此了。因而大部分人都是炼气和筑基,结丹以上的修士也不是没有,但绝对不是近代现代的人,十成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老不死。 紫玉剑发出了欢快的龙吟,每一次的刺入、拔出都是一个生命的凋零,血肉精华被抽干,只剩下一张枯槁的人皮与脆弱得一碰就碎的骨架,俨然地狱降临人世。 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这难度..... 我莫名的想起了靁的战斗经历,虽然大多是单挑,就算是群殴,总人数也莫名超过个位数,但不论是pk还是群架,我的感觉只有一个:战争。 是的,战争,两三个人就能打出战争的气势与破坏力来,这就是古神,也是盘古世界无数岁月里古神族哪怕已经没落,但做为古神族创造者的古神仍旧是食物链顶端存在的根本原因。 王者之所以为王是因为他们掌控别人的生杀予夺,万人追随,而古神,王者拼尽一生才能击败的人,古神随手一指头就能碾死。古神的强大源自于自身,与外物无关,子孙的兴衰对它们的影响基本没有,认真说起来,大洪荒时代神陨如雨,其实真正陨落的古神不多,便是陨落的那些个也多是如靁与凤凰一般放不下自己的子孙,然后把给自己给作死了。更多的古神虽然在意子孙,但.....能创造第一茬,自然也能创造第二茬,因此比起子孙的延续,自然是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冷漠而强大,这就是古神,每一次的战争都是轰轰烈烈,刺激无比,哪怕只是通过靁的记忆观摩也足以令人热血沸腾,而现在,我觉得自己是个屠夫,这简直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在我忍不住怀疑自己会不会因为这种单方面的屠杀留下心理阴影的时候,终于有不是水货的人出场了,虽然都是炼气和筑基期的,但聊胜于无嘛,而且,金丹期也是有两个的。 “阁下是雪莹山庄庄主?”一个老头疑惑的打量我片刻后悲愤的问。 我颌首。“是啊。” 老头愈发气愤。“你为何要杀我族人。” “还能是因为什么,自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雪莹山庄从来都不是人族。”另一个老头怨毒的道,这眼神,我杀你儿子还是孙子了?呃,想想满地的尸骸,里头大概真有他的子孙。 我笑说:“对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本庄主跟你们又不是同类,我干嘛要跟你们一条心?杀你们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我可算理解少凰出卖浮初界人族的心情了,既然你们给我按了罪名,那我也不能白担啊,不然也太冤枉了。解释什么的,太累也太麻烦,将罪名坐实,让自己不再是冤枉的,这样不是更容易吗?反正这么做也不会更坏,而且,看别人痛苦总比看自己痛苦要舒服。 三言两语间又斩了两名修士,两个老头气得血管都要爆了,冲上来打我,然而这毛用都没有,我果断异化。异化的状态下,我的速度可以发挥得更快,正常人姿态的时候自然也很快,但人形只适合修炼,不太适合生猛掐架,人形太脆,承受能力有限,将速度提到最高,非得让空气摩擦力给撕成碎片不可。自然,事无绝对,若是少凰这一位阶的生物就没这顾忌了,变态的人形也是变态的。可惜我不是变态,做为一个正常的神民,我若是想发挥更快的速度就必须异化。 本庄主拭目以待自己有朝一日从半人半怪物异化成人首龙身的一日,妈哒,老娘现在的状态越来越向人首龙身的形态靠拢了。 言归正传,本庄主从记事起就开始炼气与训练,虽然年头比不上对面那俩老头,但架不住君族的身体素质高,速度快,而我的速度.....更快。 紫玉剑在手,利剑刺入敌人的身体里完全不用担心没刺中要害需不需要再补一剑,因为这柄剑会抓住一切机会吸干敌人.....越来越感觉自己像是反派大boss了,用的武器都是魔剑。 在两个老头气绝后我麻溜的挖出了他们丹田处的金丹,真可惜不是元婴期的,若是元婴期的,就有元婴了,元婴可比金丹更补。 正想着忽然觉得背后刺痛,这种感觉我不陌生,是危机感,背后有危险。 来不及转身,我举剑返撩。 一柄利剑刺进了我的背后,但紫玉剑也将什么东西给劈成了两半,具体是什么就得回头了。 我一回头,哇喔,刚才还想有个元婴期修士就好了这就送来一个,若是不考虑贴着自己丹田穿透了身体的利剑,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随手拔出了身体里的剑,没上药,伤口附近的肌肉自己就蠕动了起来,虽然没完全愈合,但已经绷紧堵住了伤口血管,血液自己止住了。别说科学家了,便是我自己有事瞧着自己现在的体质都很有拿手术刀解剖一番研究的冲动。谁受伤后伤口的肌肉会跟有自己的思维一样绷紧抓住伤口另一半的同类以堵塞伤口的方式止血? 伤口既然会自己止血,我也就没管,一把攥住了从修士体内跑出来就要溜之大吉的元婴,张口吞下,唔,味道不错,挺补的,伤口愈合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灭了敌人的底牌,剩下的小虾米就好办多了。 一个字,杀! 求饶?抱歉,我不接受这个。 你是无辜的?听说过株连没有?头一回我觉得正义的思维逻辑还是有那么一点靠谱的,至少做为人族他们保留了株连的惩罚。 确定整座府邸都没第三个能喘气的了,我这才去找徒弟,找到徒弟的时候徒弟正被装在一个大陶罐里,陶罐的盖子还是盖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武则天发明的温和版人彘(将美人削去四肢放进酒瓮里,啥?这还是温和版?嗯,这的确是温和版,吕雉可是将想要抢她儿子皇位的戚姬削成人彘后丢进了厕所里,酒味怎么也比厕所里的味好闻一点)呢。我闻了闻,陶罐里的药液都是用以拓宽经脉的,不过这种药液是用来炼制炉鼎的,也就是说,最终的服务目的是利用炉鼎练功的人而非炉鼎本身。至于炉鼎本身,不仅没好处,还有隐患,开拓经脉是好事,但这种刺激性的开拓过于简单粗暴,留下隐患是很正常的事。 “怎么把你塞陶罐里了?”我一边问一边将一枚金丹塞进了徒弟的嘴里。“吸收金丹的力量,再吸收药液中的药力看看能不能修复经脉。” “我用鸩毒弄死了几个人。”徒弟说。 懂了,我赞赏道:“不愧是我徒弟,干得好,回头我找少凰看能不能配点生/化武器,再遇上这种事你把所有人都给毒死。” 徒弟沉默了一秒,说:“好。” 我将徒弟从酒罐里捞了出来,表示你慢慢消化内丹,我去给你找衣服。 徒弟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将金丹的力量给吸收,经脉这才修得七七八八,剩下的问题比较细致,只能慢慢养。 没事了就行,我问她,接下来是要回山庄还是杭州,我个人偏向回山庄,在鹤城她是绝对安全的。 鹤城的妖族大多是植食性生物、光合作用生物,吃肉本身就很考验它们的肠胃,吃了一辈子的草,突然吃肉,还是重口的吃/人肉,就算是妖怪,肠胃也吃不消。肉食生物也不是没有,但经过考核,大多是不吃人的,就算有漏网之鱼,也不敢在我的地盘动我的徒弟。就算我一时半会也没顾上,山庄里也不止我一个恐怖生物啊。 徒弟想了想,表示还是要回上海去看看,我也没惊讶,她姐的情况据说确实不是很好,不过徒弟再只身出门,着实不放心,我毫不犹豫的陪探病。 回来的时候她姐已经从加护病房里出来了,估计是死不了了,小鸩坐了下来陪聊,我留了一沓符出门买吃的了,打从出门就还没吃东西呢,饿了。 吃饭的时候顺便给徒弟和病人打包了一份,路过西湖的时候看到一个老人在望着西湖,这没什么,西湖很美.....人族说很美,而我,完全没看出来这污染严重的西湖有什么美的,雷泽那才叫美好不好,千年万年的古树与无尽的湖泊组成了无边无际的大泽湿地,动植物资源丰富,在森林里打转就算迷路了也不用担心饿死,麋鹿、鱼虾鳖、猪羊牛马、龙鲤、江豚.....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像地球上,我以前吃的东西,大部分不是已灭绝就是濒临灭绝,吃了属于犯法。 这西湖有什么? 大鱼都没几条,唔,还是有一条的,我的目光紧随着湖底游动的鲤鱼,好大一条鲤鱼,从头到尾的体长必须超过了一米,这么大的鱼在雷泽很常见,但在这一方人间界,挺稀奇的。 “这么大的鲤鱼,炖汤的应该很滋补。”我嘀咕道,徒弟经过这一次的绑架也受了不小的惊吓,她姐刚保住小命,身体也挺虚的,都需要补补,饭馆子里买的饭菜可跟滋补不沾边,也就挡挡饿。 “什么大鲤鱼?”坐在自带的老人椅上的老人听了我的话忽问。 我形容道:“一条挺大的鲤鱼,令牌挺亮的,肚子上有个地方还缺了一片鳞片,湖里生存不易啊,不过现在应该没这问题了,好家伙,个头必须超过一米,不知道能炖多大一锅汤。” “你说什么?” 我疑惑的看着异常激动的老人,重复道:“不知道能炖多大一锅汤。” 161、第十一章本心·国耻 虽然说着想将鲤鱼给炖汤,但我并没有动。 鲤鱼被吓得不轻,估计要不是鱼生于水,就算流泪也看不到,我相信自己一定能看到鲤鱼痛哭流涕的画面。 很显然,虽然还没化形,但这条鱼已经有了灵智。 这年头,灵气稀薄,别鱼能修炼出灵智也挺不容易的,我何必造这个孽呢?须知这鱼生的虽然不怎么可爱,但它是真真切切的有了灵智,已经是智慧生物了。 不过,说到鱼汤,我琢磨着一会要不要去买条鲤鱼炖汤,有段时间没吃鱼了,还真有点想了。 如此想着,我向鲤鱼摆了摆手告别准备去买条鱼,却不曾想被老人给拉住了,神情激动的问:“你方才说底下有条大鲤鱼?” 我皱了皱眉。“老爷爷你要吃鲤鱼的话,可以去市场买。” 老人显然听不进人话。“我看不到她,她是妖对不对?” 我怔了下,这接受能力和想像力,真实在。“老饕也不带你这样的,连妖都想吃啊?” 老人闻言哭笑不得,道:“我不是为了吃,我找她是有事想告诉她,已经找了九十多年,再找不到,我也不知自己还能找多久。” 我瞅了瞅老人的模样,啧,头发严重地中海,剩下的一圈也全是白的,别说黑色了,连一点灰色都没有,胡子也一样,同样的雪白,再加上那满脸的褶子,这得有一百岁了吧?真心人瑞啊,可惜再怎么人瑞也有结束的一日,瞧他眉心的生命亮度,相信勾魂无常上门也就这几日的事了。 “我怎么知道你所谓的有事不是诓我?”我说。 “她是我爱的人。”老爷爷说。 我的直觉告诉我,老头没撒谎,但.....我瞅了瞅鲤鱼,然后发自肺腑的对老头说:“您老口味真重。”人/妖的跨物种之恋在这片人与妖魔鬼怪共居的土地上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否则没法解释为何人族繁衍至今已经不存在真正的纯血人族了,可再怎么跨物种,一个人形,另一个鱼形,审美能相同?老头你是审美扭曲变异到离谱了吧?你是人族,不是生活在大洪荒初期一个生命一个品种,基本找不到品种相同的同类以至于审美迥异于后世子孙的大神们。 咳,好吧,我想多了,老爷子还是挺正常的。 鲤鱼现在只是一条还没化形的鱼,连妖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一只怪,但它曾经是妖,一尾修炼了千年的鱼妖,生于西湖,长于西湖。 老爷子姓路,杭州人。 华夏从上个世纪中叶到本世纪中叶,长达百年的岁月,有百年国耻之称,这一切的国耻以抗战胜利而告终。高岚被少凰给弄得对明清的历史彻底失去了兴趣,转而看起了近代史课外史,但仍旧被少凰给打击得够呛。 少凰表示不理解为何抗战胜利不追杀日本将日本灭族,自然她这么说的时候的语气自然没这么委婉,丫就差赤/裸裸的说出无能两个字了。 我沉默看戏,高岚差点气得揍少凰,嗯,差点,她被少凰一招放倒了,因此差一点。 我估计她以后再也不会在少凰面前看历史书,更不会想着让少凰改观了,至少别再觉得人族是一盘香喷喷的肥肉。 人与神的三观差得太大,除非人族用实力将她揍一顿,否则我相信少凰看待人族的目光永远都是蝼蚁草芥亦或劣质肥肉。 虽然是百年国耻,但不管是哪一个民族亦或种族都不可能所有人都甘心与沉沦其中,反抗者永远都是有的。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慈禧与光绪出逃,将华夏的耻辱推到了一个新高度。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哪怕是古神族那些视万物为蝼蚁的家伙都懂这个道理,南明神族王族缘何人丁凋零?因为少凰母亲幼时的亡国之战中,当时的王让他选择的继承人带着所有的凤凰蛋和幼崽跑了,但他自个没跑,带着所有成年王族留了下来,战至最后,死光了。而这也是孟凰能够年少继位的原因,虽然她年少,虽然她疑似精神分裂,虽然她彼时没有任何势力,修为也是所有王位角逐者中最差的,年纪更是最小的——一万岁的未成年,但她是王族直系,仅这一点便足以击败所有觊觎王位者。 还有龙族,王族纯血直系几乎绝种于少凰之手,原因?大厦将倾,都没跑,选择跟少凰拼了,自然,没打赢,留下来的都死光了。少凰虽然对龙族极为厌恶,尤其是弄死了她前面三任王的龙族王族深恶痛绝,但对于那些战死的龙族王族,她从未流露出一丁点的鄙夷轻视,非常难得的给予了尊重,真的很难得。 只有活下来的人才能翻盘,比如少凰的母亲,她若是也死在了亡国之战中,南明不会重建,凤凰族说不定早就消失了,更不会有复国的一日。但,亡国之难,需要有人活下去,也同样需要有人死去,以死亡捍卫国之尊严,让生者能够保有尊严,就算亡国,也不会因为亡国奴的身份被踩进泥里。 瑶光帝姬就是个活例子,南明灭亡,她自己更是年少,但没人敢轻视她,在她重建南明时也有的是人愿意为她提供一点助力。一半是因为她的实力与资质,但也有一半原因是因为那一场亡国之战,南明亡了国,却保住了尊严,虽败犹荣,反倒是胜者颜面尽失。 慈禧与光绪出逃,感情上能理解,贪生怕死乃人之本性,但理智上,我鄙视他们。 纣王还知道自焚谢罪呢,丫连纣王都不如。 年轻气盛的陆二少显然不能理解,不管是感情还是理智上都不能理解慈禧与光绪这种丢下京城仓皇出逃,并且在随后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 后来我与少凰说起这事时,少凰表示,战败了,那么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也是应该的,但那不应该慈禧与光绪来签订,以对一个国族最大利益的角度来看,他们两个可以战死可以殉国,唯独不能签订这种条约。国破时,在位的君王殉国,新任君王上位接手烂摊子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揽下所有骂名,将先王推上神坛。先王的形像越是光辉,国人就越是愤怒,也越是仇视征服者,只要引导控制得好,在仇恨的火焰达到姐姐之前做好准备,那么,烈火燎原之时亦是征服者彻底灭亡之时。 自然,若是还败了,那么新王也会彻底跌入深渊,再无洗白之时。因此这是一场豪赌,选择新王接盘侠时必须慎重,心理素质必须过硬,手段心性,尤其是心性更是必须超越常人。 对此,我就想呵呵哒,理论上,少凰说的这套路的确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哪个正常人做得到? 便是南明神族,为了翻盘,耗费十几万载,中途还死了两个王,中间变故之多.....啧,说起来南明最后能够翻盘真心是个奇迹,更难得的是,这过程中,南明三任王竟无一人因为巨大的压力与仇恨而心理扭曲变态(说起来我严重怀疑它们有没有仇恨过,弱肉强食,怨恨别人击败了自己不如怪自己为何不够强,犹未站到食物链顶端,少凰这思维逻辑我太刻骨铭心了),至少孟凰与少凰没有,至于与凶兽结合生下两个神孽的瑶光,不熟。 慈禧与光绪走了最下下策的路子。 路二少虽无少凰那做为王的冷酷理智思维,但耻辱达到新高度他还是有感觉的。 路二少的耻辱感也挺难得的。 杭州位于江南,江南素来富庶,而路二少更是出生优渥,打小锦衣玉食,论理应不是几多愁,国仇家恨什么的更与他无关,他应与杭州许多人一般,在富贵乡里醉生梦死。事实却不,路二少能够觉得八国联军打入京城,烧杀劫掠,圆明园化为祸害是奇耻大辱足以说明他的不同。 然并卵,觉得是奇耻大辱和做点什么是两回事。 路二少的情况与少凰早年类似,都是家中老二,家里当家的都是老大,因此不愁吃穿,也没什么压力。但与熊破天际,但武力值也同样爆表,想干嘛就干嘛,大部分时候孟凰也拿她没辄的少凰不同,路二少与路大少有分歧,二少永远都会被大少镇压。 路家人丁单薄,几代单传,这一代更是就兄弟俩,路大少能放着路二少出去作死就怪了。对此,细想也能理解,少凰能作是因为大部分情况下她再怎么作,别人也弄不死她,反倒是她把别人给下锅炖汤的可能高达九成九,既然如此,孟凰自然不怎么担心她有什么三长两短。但路二少,妥妥的小白兔一只,放到社会上只会被人下锅炖汤,很难说路大少与孟凰谁更幸运。 这些东西,外人能够看出来,但当事人却是很难察觉的,原因?被宠坏了,习惯了家人对自己的百依百顺,因而终于有一次是被拒绝的了,自然会愤怒至极。若是隔三差五的被拒绝,那再被拒绝的时候反倒不会生气,脸皮厚一点的话说不定会嬉皮笑脸的继续磨,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直到胜利为止。 路二少才十五岁,十五岁的少年,年轻气盛,被宠坏了,被拒绝,并且是愤怒的拒绝,心情可想而知。但,完全能理解,他对路大少说华夏需要革命,你说这不是作死吗? 华夏五千年的历史早已证明了前赴后继的变革者的结局,路大少就这么一个弟弟,能批准弟弟掺和这些就怪了,清王朝再怎么王朝末路这会都还没亡呢。 路二少一气之下趁人不备,离家出走了。 十指不沾阳春水被宠坏了小少爷离家出走....出事是必然。 小少爷虽然太年轻,但也不是完全没脑子,至少离家出走的准备挺足的,带了很多钱免得出门没几步就走不下去了。但也正是带足了钱为他带来了杀身之祸,穿得太好,出手又大方,只要不是瞎子都会盯上他。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就算是离家出走,作天作地,你也得先确定自己是少凰还是路二少,若是前者,可着劲作也无妨,反正作不死,若是后者,作死需慎重。 杀人抢劫,尸体得处理,旁边就是西湖,太好了,丢进西湖里喂鱼,就算没被鱼啃了,泡个几日也该面目全非了,亲爹亲妈都认不出来,多方便? 西湖是个好地方,环境优美,至少那会儿很优美,水质清澈,水族丰富,许多的水族就是在这里修炼的,浠便是西湖水底修炼的一尾鱼。 路二少被沉尸的地方正是浠的洞穴上方,肚子饿了出门觅食的浠看上了一条肥嘟嘟的草鱼,张嘴咬去,肥鱼没咬到,反倒是脑袋被砸了个七荤八素,宵夜也飞了。 “谁这么没公德乱丢垃圾?”浠怒了,这都第几次了,人族什么时候能有点公德心?西湖不是垃圾场,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往湖里丢?也不想想砸到湖里的土著怎么办。 浠甩尾准备将垃圾丢上岸,人族制造的垃圾凭什么让他们水族承担? 尾巴甩到一半便错愕的发现丢下来的“垃圾”是个人,有没有搞错,连人都往湖里丢,没听说西子湖畔的人族兴水葬啊。生于西湖,长于西湖,浠可以说是看着西湖发展起来的,因此西子湖畔的人族的习俗她大多是知道的,虽然是水族,但水族也是爱热闹的,至少浠挺喜欢的,时不时会上岸去买几壶美酒。也因此,浠很确定西湖这里没有水葬的习俗,不是水葬,那就是毁尸灭迹啰。 浠无语了片刻,转身准备走鱼,人族腐烂很快的,在这水底要不了多久就会被鱼虾吃干净,因此倒不需要担心破坏环境。 啥,湖里有具尸体容易导致水质出问题,人喝了要生病,是会这样,历史上的一些瘟疫就是这样引起的,但妖族又不会沾染瘟疫,既如此,关她毛事? 甩了甩尾巴,浠这一次盯上了一条江豚,必须得说,这鲤鱼绝对是肉食种,吃个宵夜不是盯上草鱼就是盯上江豚,完全不考虑吃素。 去追江豚时浠无意间看到了路二少的脸,不由愣住。 162、第十一章本心·酒鬼鱼 路二少醒来的时候还有点回不过神来,自己不是死了吗? 没等他回过神来就看到了一个少女,十七八岁的模样,肌肤白皙如玉,五官立体精致,端的是个倾城美人。 路二少终于有点反应过来了。“姑娘救了我?” 少女点头,冷冷道:“乱扔尸体,没公德心。” 路二少噎了下。“我不是尸体。” 少女没吭声,跳进了西湖里,路二少愣住。“姑娘你别想不.....”最后一个开字没能吐出口,搁谁看到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变成了一条鲤鱼都不可能再有气力将别想不开这四个字给说全。 路二少的心脏着实坚挺,如此诡异的一幕竟然没吓出心脏病来。 路二少再见到浠是在三个月后,被路大少抓了回去关了三个月的禁闭,好不容易能放风,虽然身后跟着个人路二少也不是很介意,在大街上溜达着,活了十几年从未如此深切的感觉到过自由的空气如此美好。 心情很好的路二少就是这个时候看到了从酒馆里喝酒的少女,霎时就愣住了。 有妖怪啊! 路二少本能的就想这么喊,却也很快想起了自己被沉尸西湖后是谁把自己捞起来的,因此理智很快跟上了到了嘴边的惊呼将其摁了回去,取而代之的是心里的高兴,救命恩鱼再见也挺不容易的。 “嗨,鱼姑娘。”路二少往酒馆里跑去。 浠没反应过来是别人是在喊自己,她不姓鱼,确切说,她没有姓,妖族都没姓,因此直到路二少在她面前坐下她才反应过来所谓的鱼姑娘是自己。 路二少笑得一脸阳光灿烂的道:“鱼姑娘.....” “我不姓鱼。”浠道。 “我姓路,路昇,大路的路,日加一个上升的升。”路二少自我介绍道。 浠迟疑了下,还是回道:“浠,三点水加希望的浠。” 就一个浠?你丫全名呢?路二少有点懵。“不记得百家姓里有浠这个姓啊?” “我没有浠,浠是我的名字。” 想起对方的物种,路二少悟了,百家姓是人族用来区别婚姻的,但妖族,植物要么不讲究这个要么就是雌雄同株不需要这个,至于动物,动物界谁知道是什么样的,但八成与人族不一样。 浠喜欢饮酒,尤其是美酒。 路二少不好杯中之物,但一次又一次的被路大少镇压理想,本来不好后来也喝上了,越喝越多,但他喝得再多也比不上浠喝得多,浠最喜欢的哪家酒馆她都喝了一百多年了,从酒馆掌柜的高祖时就是常客,到现在也是常客,也因此浠很是感慨,酒馆现在的老板的手艺比起他高祖父真是差了很多。 路二少没喝过老板高祖父酿的酒,但听着浠的感慨他也无言以对,鲤鱼姑娘您老贵庚啊?“既然觉得酒馆的酒不够好,为何不自己酿?” 浠很是愁苦的道:“没材料,也不会酿。” 西湖底下也没法酿啊,必须得说,水真是这世上最有容乃大的存在,多好的美酒泡在水里终将被水同化。 路二少大方道:“我借钱给你好了。” 有钱,任性! 浠一怔:“赔了怎么办?” “这么点钱可买不起我的命,而你救了我的命。”路二少说。 路二少自问不是葛朗台,万贯家财再好,若是命没了,便是有亿万家财也是白搭。 路二少说风就是雨,回家的时候就跟掌管财政大权的路大少说了这事,路大少本来不想答应的,钱多也不是这么败的,但得知那是弟弟的救命恩人后便改了主意。 金钱诚可贵,但买不起弟弟的命,既然是救命恩人,就当这钱当水漂了吧。 浠得到了一家酿酒作坊,因为经营不善已经决定关门大吉而被路大少给买了下来转赠给浠。 路二少原本还有点浠会不会经营,以及怎么经营,却不曾想,第二日的时候浠就赠了他一枚珍珠,珍珠足有龙眼那么大,色泽圆润,品相更是上乘,若是拿去拍卖,足够买下杭州城好几条街了。 “你有钱啊。”路二少挺无语的。 浠瞅了瞅珍珠:“你说这个?这是老蚌身上的病疮,我帮它挖了,不过人族似乎挺喜欢的,我就送你了。” 路二少:“.....”疮?没记错的话,这个字眼可不是用来形容美好事物的词。 合着人族视若珍宝的珍珠在这些水族的眼里就是疮,一种不值钱的东西,还是生病后身上长出来的,怎么感觉那么像手术后切下来的肿瘤? 虽然挺无语的,但路二少还是收下了珍珠,不过,他想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任何珍珠了。 珍珠被卖了,赚得钱路二少拿了一小半,大头都还给了浠。 “别忙着拒绝,你买材料,雇人,酿酒都是需要钱的,大哥只给了你酿酒作坊,别的什么都没给,没有钱,你怎么酿酒?”尤其是见过浠的酒量后路二少不认为浠的作坊能赚钱,酿得酒再好再多也禁不住她自己喝。 浠想了想,还是收下了钱。 这世上最会做菜的人是最会吃的人,这一真理也可以应用到酿酒领域去。 浠虽然没学过酿酒,但她可以学,做为一个资深酒鬼(千年酒鬼),酿出来的酒能差?不能让她自己觉得满意的酒全都倒进了西湖里,一时间西湖里尽是醉鱼醉虾醉鳖。 路二少颇为咋舌,见过有钱任性的,没见过这么任性的。 不过几个月酿酒作坊就成了负资产经营。 路二少忍不住跟人打赌浠能够经营多久,虽然西湖里多宝,但浠这么个经营法,破产很正常。 路二少的这种想法只维持了一年,倒不是因为浠折腾了一年都还没破产,而是他在浠那里终于品尝到了琼浆玉液。其实浠以前酿的许多酒也不能说差,随便拎出去都是美酒,奈何浠自己嘴刁,她自己不满意,品酒的人再满意也是白搭。 言归正传,路二少失恋了。 鉴于路二少之前离家出走的事,路大少觉得这纯粹是因为路二少太无聊了,干脆送他去学堂里读书。然后,路二少读书惨不忍睹,反倒是看上了新来的女先生,女先生是海归,从海外留学归来,长得漂亮,也很有才华,端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佳人。 女先生与路二少差了三四岁,思想和眼见高出路二少不止一截两截,路二少想追她,怎么瞅怎么都悬,但路二少很有韧劲,为了追求美人,破天荒的抱着学堂的教材以及女先生感兴趣的课外书啃了起来。 浠看得都忍不住同情路二少,那位女先生的文学功底很深厚,但这还不是最坑的,背熟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诗,怎么也能搭上话,但女先生是学数学的,在国外读的大学,成绩优越,是真正的大学生,含金量杠杠的,本来准备在国外继续攻读再拿数学的博士学位。不过夭折了,她家人不同意,觉得女子最重要的还是嫁得好,当初答应她出过留学也不过是为了让她镀个金,因为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有权势的人都喜欢娶或纳个有学历的女人,即所谓的赶时髦。 家人想得很好,奈何女先生不配合,她出了国就跟哈士奇一样,撒手没了。不过虽然跟哈士奇似的撒手没,但这姑娘真真是个学霸,在十五岁抓着机会出了国,学会了英语,考上了哈佛,几年之内就拿到了硕士学位,还开始涉猎别的领域。 这么个学霸,想跟她搭上话,路二少完全可以节哀顺变了。 唔,既然在哈佛读得好好的,怎么就回来了? 她想继续读下去,嫁人生子什么的,学霸表示:民族存亡,嫁人生子一点意义都没有,她要学更多的东西看能不能为这个民族尽自己的一份力。 家里断了学霸的生活费和学费,学霸很牛逼的靠自己的学识解决了经济问题,虽然拮据了很多,但她也不要求生活质量,只要可以做研究就可以,玩乐没问题,吃喝则是只要吃不死人维持生理需求即可。 学霸最后还是回来了,父亲病重,可能是最后一面,学霸赶紧回来,然后就发现被骗了,父亲别说病的快死,身体好得再活几十年都不是问题,叫她回来是为了联姻。 妈哒,博士学位还没到手呢,嫁个毛线的人,学霸麻溜的跑了。比起失败得彻底的路二少,学霸小姐姐跑得很成功,跑到了杭州不说,虽然开溜时只带了几个大洋,但很快就凭着自己的学识找到了一份工作暂时解决了生活问题。 这对比之惨烈,路二少简直衰成了渣渣。 路二少的发奋让路大少很是惊讶,一度怀疑弟弟中邪了,你个纨绔几时这么好学了? 路二少虽然是纨绔,但智商还是挺高的,夜以继日的发奋,终于跟上了学霸感兴趣的话题,正琢磨着怎么告白呢就看到别人对学霸告白,学霸拒绝得那叫一个直白那叫一个不留情面,真是一点希望都没给人留。路二少的一颗小心脏惊得不轻,蹦得比亡命的兔子还快。 路二少的一颗告白心暂时萎了,试探的探询了下,得知学霸姐姐在拿到哈佛博士学位之前不打算考虑这方面的事。 路二少泪奔了,要拿哈佛博士学位肯定得出国,再把学位拿到手,那得多少年后的事了? 路二少来找浠饮酒了,饮的是浠终于觉得满意的酒,不容易,折腾了一年终于满意了。 路二少想喝个烂醉如泥,遗憾的是,饮了才一壶就被浠给揍了。 “你这不是饮酒,这是牛饮,简直是糟蹋了我的酒。”浠怒道。 喝个酒都不能如愿,路二少终于没忍住哭了,人生怎么就这么糟心啊?想出走从军不成,喜欢上了一个女子,一点希望都看不到。 浠揉了揉耳朵,好吵。 忍、忍、忍.....忍无可忍,不忍了。 浠怒道:“我若是她我也不会喜欢你。” 路二少打了个哭嗝,终于不哭了,却更悲伤了。“我就那么差劲?” 浠掏着耳朵道:“先生志在救国,她的心思都给了民族,而你呢,你与她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路二少更伤心了。“我也想救这个国家,但我什么都做不了。” “你什么都没做怎么就知道做不了?” 路二少愣了下,终是道:“那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怎么知道,浠心说,想了想,还是道:“不如你学学先生,先找个方向。” 数学能不能救国先生也不知道,但她知道数学的用处很大,因此学霸选择了学数学,虽然不知道数学对国家民族能有什么用处,但肯定能派上用场。真以为她对数学充满热爱啊,不过是因为所有科目里数学的应用范围最大罢了。并且为了有杀错没放过,学霸小姐姐本来还打算拿了博士学位后再拿别的学位,多拿几个,一个用不上,别的总用得上。(庄主:此等学霸真是跟大洪荒初期的古神有的一拼,不知道那条路能证道成神干脆把所有的路都涉猎了,总有一条路能走上神座。) 路二少终于振作了起来。 浠也继续经营着酿酒作坊,不过一直都是不赔不赚,不是生意不好,说实在的,生意极为火爆。浠酿的酒非常好,赚不了的根本原因在于,酿出来的酒有九成是被她自己喝了的,这要能赚钱,那太阳得从西边出来。 路二少说过浠不止一次,再怎么纨绔路二少也知道生意不是这么做的,不过浠从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最后路二少想到这位不是人,也不可能缺钱,开酿酒作坊本来也不是为了赚钱,便作罢了。 在浠不咸不淡的经营着酿酒作坊时,路二少终于找到了方向,花了两年。 学医。 本来是想从军的,八国联军侵华时路二少一直认为国家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军事太差,这才想离家出走从军的,不过先是被路大少镇压,后是被浠揍了不止一顿,终于认清了自己这个战五渣不是从军的这块料,这才改成了学医。 虽然纨绔二少眼界不够,但女先生的眼界足够,帮他提供了无数方向让他斟酌考虑,二少难以下决定,浠建议他干脆每个方向所代表的职业都试一下看自己是不是那块料,花了两年,最后选择了学医。 当不了军人没关系,当军医也不错。 不论是浠还是女先生都颇为无语,二少你是跟军队杠上了是吧? 路大少没反对,比起军人,军医什么的,还能接受,军医不用上战场,大概,应该是不用的吧.....路大少不是很确定的想,但看着弟弟那高兴的模样,路大少终是不忍摇头,弟弟难得靠谱了点,他就别扯后腿了。 路二少发奋了没多久,学霸小姐姐终于攒够了钱,也找到了回美国继续学业的船。 路二少懵了,没等他反应过来,路大少,路大少表示弟弟你既然要学医,那就去更好的医学院学吧。 当时的医学生出国留学,大多是去日本,离得近,而且日本的医学院建设的也的确很好,但路大少不喜欢日本,觉得那些矮个子太羞辱人了。张口闭口的支那支那,专门买了字典翻,弄明白支那是什么意思后路大少气得暴跳如雷,支那你个大头鬼,你全家都是支那,你全民族都是猪猡。也因着这一事,在送弟弟出国时路大少从一开始就没考虑日本,而是决定将弟弟送去美国学医。 最重要的是,华夏时下的情况,路大少怎么看都觉得山雨欲来,这个时候还是躲远点比较安全。若不是路家家大业大,且所有家业都在杭州,不能挪,路大少自己都想出国避着。 路二少更懵了,然后第三波攻击又来了。 学霸小姐姐病了,绝症。 路二少找了最好的医生也表示无能为力,因此最后求到了浠的头上。 浠去看了下,黑白无常都在周围转悠了,这明显是阳寿将尽,就等着勾魂了,救个毛线啊,节哀顺变准备后事吧。 学霸小姐姐简直要抑郁,她的学业,她所有的努力,全完了。 绝症终于击败了这个不管落到什么境地都没放弃希望的学霸。 路二少抓着脑袋问浠:“你不是妖怪吗?妖怪也没办法吗?” 浠迟疑了下。 路二少一见就知道有门。“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我求求你,救救先生好不好.....” 浠眸色复杂的瞧了路二少很久,瞧得路二少都懵逼了,终是说:“好,我救她。” 163、第十一章本心·一日 路二少与学霸一起出了国,努力学习,各自拿了学位,学霸终于开始考虑男女之事了,然而等了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日的路二少却并未利用这些年的交情加以进攻。相反,他看着学霸与另一个志同道合的留学生谈恋爱,结婚,婚礼时路二少发现,自己竟然的内心竟然一如既往的平静。 为什么会这样呢? 路二少很是不解,并且将此事写进了给浠的信里,这些年他经常写信,路大少给他的生活费大部分都花在了这方面,写给浠的,有生活琐事,也有自己的研究,但从无回信。 这一封信寄出,仍旧没有回音,但路二少的疑惑却得到了解答,学霸小姐姐一次留学生的学术交流时对路二少说:“小路,你年纪也不小了,什么时候回去娶浠啊?再不回去娶她,当心她不等你了。” 路二少一愣。“浠不是我的爱人。” 学霸小姐姐也是一愣。“你喜欢她那么多年都没追到手?没道理啊,我看她挺喜欢你的。” 路二少抹汗,这哪都跟哪啊,浠没少揍他,怎么可能喜欢她?这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学霸小姐姐无语了下,明确表示自己没开玩笑。“你俩当年成天腻歪在一起,她那么冷清的性子都没将你甩开,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她可是看得很清楚,浠对谁都是冷冷淡淡的,唯独与路二少在一块的时候会有点烟火气。 浠喜欢自己吗? 这个问题路二少觉得很心虚。 那自己喜欢浠吗? 路二少想回答自己不喜欢,却发现无法如此回答。 昧不了这个良心。 他喜欢上一个女子,那是一条鱼,一条鲤鱼,一个妖怪。 人与妖怎么能在一起呢? 路二少发现自己竟是如此的懦弱,不敢承认这种事,更不敢去深究那些年心中的异样。 路二少以优秀的成绩提前毕业,还拿了学位,飞快的回了国,一回到杭州就直奔酿酒作坊。 那一尾千年鲤鱼早已不知所踪,酿酒作坊被她送给了作坊里一个干活勤快人也老实的伙计,路二少一回来,伙计便将契书给了路二少,这是浠离开之前的意思。 路二少打听了许久也没人知道浠去了哪里,反倒是他这些年寄回来的信为何没有回音的原因知道了,足足两大箱的书信一直堆在储物间里。 路二少又找去了西湖,浠还是没露面。 路二少等了一日又一日,等了足足半年,人都瘦了一圈,始终没看到那尾鲤鱼,反倒是一只老蚌不忍的冒出头来告诉他,浠失去了龙鳞与内丹,已打回原形,连灵智都没了,如今只是西湖水底一条普通的鲤鱼,不再记得他,就算日后重新修炼成人也不会再想起曾经的事情,让他别等了。 路二少懵了。“龙鳞?内丹?被谁抢了我帮她找回来。” 老蚌很是不高兴的回答:“龙鳞被你服了,不然你以为你自己明明已经死了,如何起死回生的?至于内丹,拿去救你那个情人了。” 路二少更懵了。“我何德何能?” 老蚌点头。“是啊,你何德何能,就算一千年前你从渔夫的手里放生了它,它用龙鳞救了你也还上了因果,她怎么就连你的情人都要管。” 路二少无言以对。 老蚌叹道:“罢了,事情都已发生,你和你的情人好好过日子吧,她最后的心愿便是希望你一世喜乐。” 可是我从未想过自己的一世喜乐里会没有你的存在。 鱼缸里没了鱼,哪里还能一世喜乐? 老蚌走了,路二少也被忍无可忍的路大少派人拖了回去,提醒弟弟,你当初为何学医?你的志向呢?就是为了对着西湖发呆? 路二少闻言终于清醒了过来,在杭州的一所医院里找了工作,担任主治医生。军医什么的,他已经丢九霄云外去了,而且华夏现如今的情况,路二少对于军医这一职业只想呵呵哒,军阀林立,当军医能做什么?还不如在医院当主治医生好歹还能救几个人。 上下班,有时加班,难得有空的时候路二少就去西湖边上坐着。 路大少看弟弟年纪大了,天天催婚,路二少秉着拖字诀,拖拖拖,一直拖到了民国建立,拖到了军阀混战。路家家财万贯却没有足够的武力,毫无悬念的被军阀盯上了,路大少对此也早有准备,乱世之中所有秩序都是虚的,因此他老早就开始转移资产,军阀动手时他带着全家准备出国。 路二少没反对,但在上船后从船上跳了下来,自己游回了岸边,至于路大少会不会气死,路二少觉得不太可能,路大少的身体很健康,气不死,而且他这回可不是不告而别,走之前在船上留了书信。 路二少早年的军医志向还是实现了,军阀混战打了几十年,最终日本全面侵华,神州陆沉,到了这个时候再怎么心大的军阀都没法继续掐下去了,就算想掐,全国人民也不答应,自然,无所谓这些,不怕遗臭万年的不受此约束。 路二少成了一名军医,因为龙鳞而复活的身体素质远胜寻常人,也因此八年抗战苦不堪言,路二少还是活到了战争结束。 战争一结束他就辞职离开了军队跑回了杭州开了个小诊所,上半天班,看半天西湖美景,风吹雨打,刮风下雪,这种作息坚不可摧。唯一一次被打破是在文.革时期,路二少的出身以及出国留学的经历让他毫无悬念的被打成了臭老九,不过从事医生这个职业最大的好处就是人脉广,救了那么多人,总有几个人会念你的好。 有首长想将路二少弄到比较封闭的农村里,较为封闭的环境里与外面接触不多,对臭老九什么的自然不是很清楚,而路二少的医生技艺也足够他过得好点,活到风波结束。 首长好意被拒绝了,路二少虽然用了自己的人脉,却不是弄个好点的环境,而是坚持留在了杭州,就算一度被下放到牛棚,他也很快自己跑了回来。 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不少人以为这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过去,差不多的运动以前也有过,但最多一年半载就会过去,但谁也没想到这一次的风波不是一年半载,而是整整十年,千万人死去。 路二少比较幸运,虽然麻烦不断,但以前救的人多,当了那么多医生,门生弟子也不少,因此濒临绝境时总有人会接济他一下,最终熬了过来。 虽然熬了过来,但身体被摧残得够呛,需要好好养着,但孤身一人,无妻无子,虽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一个人也是要吃饭的。去医院工作不现实,虽然他的医术是国手级的,但他的身体已经负担不起医生这一高负荷的职业,因此最后是在医学院里找了个工作糊口。 再后来,下海经商潮出现,经商不再像以前一样是臭老九,路二少便辞了医学院的工作,重开酿酒作坊,浠的酒方并未瞒着他,因此他也能酿酒,酿的酒不少,但很多都被他每日倒酒西湖给倒西湖里了,不过酒的质量真的很好,赚的钱很多,足够让路二少败家和养生了。 必须得说,老爷子养生养得真心养得不错,战场军医、十年浩劫,居然没死,没死也就算了,他竟然还挺健康的,不管是战场军医还是文/革浩劫中被打为臭老九,都不是能轻松熬过去的,伤身又伤神,对于身体与精神的摧残很是厉害。因此两样中的任何一样,活下来的人,身体多半会元气大伤,要么很快就会病逝,要么缠绵病榻苟延残喘,但老爷子真心很健康,精神很好的活到了一百多岁。 最难得的是不是老爷子的人瑞,而是他身上的功德之光,活了这么久,除了美人,我是头回在一个人(我说的是人,少凰那个标准非人生物不在此列)身上看到如此深厚的功德,虽不及美人,但美人那是特殊案例,不能拿来做对比,正常情况下,一个人族有生之年能够积攒这般功德,堪称奇迹。 估计这深厚的功德就是同龄人只能躺在病床上靠机器维持生命,而老爷子还能活蹦乱跳的来西湖倒酒的主因,功德虽然常人难见,但真的是个好东西。话说回来,天天往西湖里倒酒,老爷子也真是舍得。 我说:“你等了这么多年是想要做什么呢?它已经不记得你了。” 失去所有修为,打回原形——一条普通的鲤鱼,它早就忘了自己曾经爱过的翩翩少年,而要等它重新修炼成妖化成人形,那老爷子得等到白骨成灰去。而要等鲤鱼想起老爷子,除非她修炼成上仙亦或上神,这两个位阶的存在是可以看到自己所有的前尘往事的,不过那个时候就算想起来也没有任何意义了。若是无数轮回中前世的自己曾经欠下别人因果,神会找个机会还了,却也只是还了,感情会随着记忆的消失而泯灭,就算找回了千千万万前世的记忆,感情也不存在了,心态更是天翻地覆。 修炼成神仙,改变的不仅仅是躯体,更是心态,那是一场从里到外的蜕变,神仙,就算曾经是人,修成神仙之时也不再是了。心态没变的,多半会因为无法适应长生而走火入魔。毕竟,仙人什么的我不太了解,但靁那个死宅随便打个盹,娲灵随便出门走走都是几千几万年,足以说明神仙的长寿,以及它们的时间观念与人族有多悬殊,为了适应如此永生,蜕变是必然。 就算鲤鱼能修炼成神仙想起老爷子,我相信,那个时候她对于老爷子最多一声叹息,叹息老爷子的执迷。 “她最后留下的心愿是你一世喜乐,老爷子应该好好过日子才对。”我很是无语的道。 人生百载,谁能真的活个一百岁,老爷子倒是活到了一百岁,但孤独一人的一百岁,对于人族而言应该是很失败的吧?人族可不是古神,家庭观念淡得根本没有,就算想要孩子,也有一千种自己无/性繁殖后代的法子,人族讲究夫妻恩爱,子孙满堂,如此方的圆满,老爷子哪一条都对不上。 明明不是天煞孤星的命,硬生生的被他活出了天煞孤星的结局。 “没有她,我不幸福,既如此,我不愿委屈自己去凑合。”老爷子回答。 我无言,任性得真是可以啊,但也挺难得的,爱恨终将败给时间,其实哪里是败给了时间,不过是败给了世俗的压力,谁能坚持一辈子不婚?只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是自己想找的哪个?呃,我相信许多非人生物都能做到,比如少凰,千万年的单身汪,剩斗士跟她一比,弱爆了。不过,同样的事情人族很难做到,七大姑八大姨的齐上阵逼婚,世俗舆论或利益,骨头再硬也终会弯折。 “你当年怎么就不跟她说呢?”我很是惋惜,虽然鲤鱼没挂,但现在的情况跟人死了对着墓碑告白真没什么两样。 老爷子垂下了脑袋。“少年轻狂,最迷糊的就是自己的本心。” 我犹豫了下,还是道:“鱼已经走了,明天你再来这里,我有个办法让它提前化为人形,但你须得考虑清楚,我这个法子若是用了,你最多活到明日日落。” 老爷子豁达道:“我已经一百多岁了,活够了。” 你没活够也没关系的,过些日子黑白无常也该上门了,现在不过是提前几日罢了。 夜里的时候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高岚接的电话,我说:“安安呢?” “刘先生病了,昏倒在家里,被安安发现送医院了,现在都没回来。” 我抓了抓脑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还想找安安请教点事呢。“那算了。”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准备,第二日的时候我在西湖边又见到了老爷子。 等了许久也没等到鲤鱼冒出来透气,老爷子好奇的问我:“我能知道你的办法是什么吗?” 我答道:“龙鳞加功德。” 鲤鱼跃龙门会化龙,这是华夏的神话传说,看似荒谬,但这里头还真的有那么一点真实信息。 水族修炼有成是可以化龙的,不过成功率微乎其微,大部分的水族都倒在了半道上。 关于这一点,刘元曾经好奇过,觉得这不科学,还就科学性与少凰探讨了下。虽然我能理解他想跟心上人说话的心思,但如此扯话题,我当时是真的很无语,少凰的存在本身就很不科学好不好,你还跟她谈科学。 最扯的是,刘元跟少凰探讨科学,少凰竟然还真用科学给出了解释:基因。 不是所有水族都能化龙,也不是只有水族能化龙,但能够化龙的生灵并不是因为它们修炼多么的刻苦,虽然这也是重要因素,却不是决定性因素,决定性因素是那些化龙的生灵本身就有龙族的基因。虽然那基因少得微不足道,但再微不足道它本身也是存在的,修炼本身是一种寻求进化的手段,因此龙族的基因会被激发苏醒,越修炼越向龙族靠近,到了最后足以化龙,只是因为不是纯血,以及基因不完善,化龙的成功率很低,也无法化为神龙,只能化为杂种龙。 人族的神话里有说到一些人化龙而去,都是差不多的原因,要么本身就是龙化成的人,要么就是原本是从人族变成了龙,换了物种,不过是杂种龙还是神龙,那就不清楚了,不过若是从人族变成的龙族,那就是杂种龙。 刘元对此表示了更大的疑惑:在神话传说里能够化龙的物种太多了,龙族的基因分布也太广了吧? 少凰表示这很合理,龙性本淫,且不提杂种龙,便是那些纯血龙族,即神龙,她所认识的,除了少数特例,大部分神龙都有一座超过两位数的后宫,超过三位数甚至四位数的也不是没有。而龙族口味之杂,反正她早年认祖归宗出任鸑鷟君时跟龙族打了不少交道一直都有种乡巴佬进城的感觉,城里人真会玩哈。 龙生九子,九子不同,不是基因变异,而是因为每个龙子的老娘都不一样,因此品种不同实在是合情合理。 大洪荒时代,龙族鼎盛之时,这个种族很成功的将自己的基因撒遍了盘古世界,尤以水族被祸害得最呛,就没哪个水族中是没有龙族基因的。 虽然很无语,但少凰的科学讲解也算是证明了水族能够化龙的原因。 只是,有龙族的基因只是有了化龙的资格,有资格和能够化龙是两回事。 鲤鱼能够修炼出龙鳞,证明她有龙族基因之余也诠释了她的修炼有多勤奋,龙鳞可不是那么容易修炼出来的,虽然只有一片龙鳞,但我相信,给她足够的时间,有朝一日她未必不能化身为龙,须知很多的蛟身上可是一片龙鳞都没有,比如玄君。 不过鲤鱼也是够舍得的,千年苦修才得了这么一片龙鳞,竟然如此大方的给了别人。 心里腹诽不已,我顺便将功德的重要性与老爷子说了说,龙鳞这些年延续他生命的同时也与他积攒的功德搅在了一起,抽出龙鳞,他不仅会死,身上的功德也会被损失大半。 “有着深厚的功德,你就算死了,去了地府也下辈子可以投个好胎,别说王侯贵胄,便是皇帝胎也是很有可能的。”我说。 “比起来生,我只想抓住今生。” “你的今生只剩下一日了。” “一日亦是一生。” 老爷子你还修了哲学学位吧? 我与老爷子一老一少在西湖边上吹了半天风,鲤鱼一直没影,在我想要打道回府的时候老爷子将带来的美酒倒进了西湖里。“本来想到时候与她共饮的,不过,现在也只能试试了。” 我嘴角抽搐的看着酒液入水还没一秒钟就嗖的出现的鲤鱼,瞬间移动也不过如此了,鱼啊鱼啊,你上辈子是醉死的酒鬼吧。 鲤鱼一出现我就立刻收了网,鲤鱼被打捞了上来,然后麻利的从老爷子身上剥离出了因为功德浸润而金灿灿的龙鳞按回了鲤鱼肚子上那个缺了一片鳞片的地方,物归原主,接下来便是大变活鱼,错了,是鱼变活人。 啧,鲤鱼姑娘真是个美人,去拍电视的话肯定能大红大紫,唔,如果她别一副婴儿看世界的眼神就更好了。 好奇的看着周围,咦咦咦个不停,疑惑自己怎么长出了手脚,疑惑周围的一切,还真的彻底的新生了,我都不忍去看老爷子是什么表情了。等了一辈子,等来的却是一个完全忘却过往,也不再爱自己的心上人,这简直比大婚之日新娘跟别的男人跑了更悲催。 好吧,事实证明鲤鱼姑娘也不是完全没常识,至少非人生物的常识她还是有的。“多谢两位前辈助小妖化形。” 我指着老爷子说:“你不用谢我,谢他吧。” 鲤鱼疑惑的看向老爷子,显然她也看得出来老爷子是个普通人,且是个行将就木的普通人。 老爷子笑问:“能陪我走走吗?” 鲤鱼想也不想的回答:“好啊。”答完后有一瞬的怔愣,估计是刚才回答的时候完全过脑,这会脑子终于追上来了,不过就算如此它也没有反悔的余地。 后记:我离开杭州的时候鲤鱼来送了我,告诉我,她陪着老爷子逛了一整天的杭州城,老爷子教了她很多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常识,也给了她一整套的身份文件,酒厂和他所有的资产都立了遗嘱留给她。最后在她化形的第二日拉着她去看日出,日出时安然离世。 “我不明白,为何他死的时候我的心那么难受,下意识的就哭了。”鲤鱼盯着我要一个答案。 我说:“逝者已矣.....” “我不想听口水话。” 我无奈的说:“你曾经爱过他,别问我怎么回事,因为就算我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也想不起来,于你而言,只会和听别人的故事一般。除非你自己想起来了,否则不管别人怎么说,于你而言都不过是别人的故事。” 164、第一章贵圈真乱·违和 曾经渣过的前前男友百折不挠终于杀上门该肿么破?哦,对了,前男友也在场。——庄主。 我拎着果篮去探望刘元的时候还没进门就听到里头传来的朗朗读书声,给病人读书还真是个不错的消遣,但少凰你得什么创意和品味才能给病人读《黄庭经》?我很是怀疑,这不是消遣,是在催眠吧? 诚然,黄庭经是修炼必读的基础书籍,但它晦涩得,资质好的人读起来很轻松,然后修炼起来飞快,麻溜的飞升了;资质不够的人读得生不如死还得读。而普通人,谁听谁瞌睡。 敲了敲门,里头传来了刘元的声音。“请进。” 唔,还没瞌睡啊,不错不错,抵抗催眠的能力挺好的哈,没记错的话,少凰正在读的这一段是《黄庭经》中间的,也就是说,刘元已经听了一半的道经。牛,虽然少凰的声线听好听的,但声音再好听,念的也是黄庭经啊。 推门而入,愈发无语,刘元的精神不错,显然没打瞌睡的意思。 听说过情人眼里出西施,但现在我觉得其实还可以添一个近义词——情人耳中出天籁。 看到我进来了,少凰终于不念黄庭经了,问我:“高岚之前说你找我有事。” “哦,是有事,不过已经解决了。”我将西湖鲤鱼与路二少的事说了说,最后很是感慨:“鲤鱼已经不是原本的鲤鱼了。”不论浠的记忆还是感情,现在的鲤鱼都没有。 刘元闻言道:“他走得时候开心吗?” “应该是开心的吧,鲤鱼说他走的时候是带着笑容的。”我说。“真是真爱。” 少凰道:“不是别人是真爱,是你的认知被凡人给限制了。”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嘛意思? “记忆不再,感情消失了,鲤鱼还是鲤鱼。”少凰道。 我默然须臾。“你是靠什么判断的?” “灵魂。”少凰回答。 我沉吟了一瞬。“对你而言,刘元与刘弗陵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少凰反问我:“你换了一件衣服,换了个发型就不是你了?” “当然是.....我懂你的意思了,但照你这逻辑,每个人岂不是都有一堆的身份和关系?轮回亘古不休,每个人都有无数的前世。”我说。 “重要的人换了衣服和发型,你会不让他进门吗?” “当然不会,可我们现在聊的不是这个好吗?” “有过几面之缘的人换了衣服和发型,多年后再见,你会放他进门吗?” 我无语了。“合着你的灵魂不变,人还是原来那个也讲究对像的。” “若是不重要的人,我为何要在意它是否改变,又改变了多少?” “可老爷子是人族啊,人族跟我们不一样的。”我说。 躯体如衣裳,可以更换,唯有灵魂永恒,人族可不这么认为,当然,这也和人族生命短暂,但今生结束后还有来生,而我们长生却无来生有关。不同的环境孕育不同的文明,不同的种族自然孕育不同的三观。 “你一定没有爱过一个人。”少凰说。 我反驳道:“说的好像你爱过一样。” 少凰随口道:“我的确爱过。” 我与刘元俱是一愣。 刘元:“谁?” 我:“你这个千万年单身汪也会爱人?” 少凰无语的瞅着我:“单身跟会不会爱人有关系吗?” 好像是没关系,我更奇:“那怎么没在一起?对了,是什么人啊?你甩了他还是他甩了你?” 少凰回道:“他死了。” 刘元沉默了,我.....怎么就有种违和感呢。 唔,对了,少凰你说起已故恋人时表情淡然也就罢了,最多就是你情绪藏得深,但你的眼神也是淡然的,更诡异的是,跟少凰相处了这么久,我知道,少凰不是个心思复杂的人,至少她不喜欢什么心思都憋在心里,喜怒形于色,想哭就揍人,想笑就笑。因此,她的现在的神情所流露出的情绪都是真实的,谁tm的想起旧爱时会是这么个情绪? 我瞅了眼刘元,看他狐疑的模样,显然也是看出了这种违和。 刘元开口道:“少凰你真的爱过那个人吗?” 少凰理所当然的道:“废话。” 刘元一时哑然。 我道:“你的神情,一点都不像在提起自己曾经爱过的人,倒像是在提起一个陌生人。” 是吗? 少凰的脸上露出了疑惑之色,摸了摸脸,须臾,也露出了疑惑之色。“我怎么想不起来当时的感觉了。” 啊? 我与刘元懵逼脸。 少凰皱起了眉头。“不对,不应该这样,三万年,我没道理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有点明白了,少凰的脑子大抵被人动过手脚,不过谁这么牛掰?这可是仅次于神尊的强大神祇,谁能对她的脑子动手术?唔,仅次于神尊,莫不是神尊? 我有点想捂脸,可千万别是神尊啊,否则以少凰的性子.....有一定的可能上演神族内乱。 莫名其妙被人动了手术,还是脑子这种关键部位,少凰不疯才怪。 少凰脸上的神情从疑惑转为愤怒,从愤怒变回恍然大悟,又从恍然大悟变成了然,显然,这是猜到怎么回事了。 我八卦的问:“谁做的啊?” 少凰闻言,吐出了两个字:“长姐。” 我脑子里分分钟脑补出了小年轻谈恋爱,家长因门当户对或家族世仇的因素不同意棒打鸳鸯的剧情,不下十万字。 少凰冷冷的看着我。“长姐需要的是一个冷静理智的继承人。” 所以你当年是有多不冷静不理智才能让你长姐抽了你对那个人的感情? 以及,孟凰够狠的,这棒打鸳鸯的手段,古往今来所有家长都得甘拜下风。 我记得我爱过你,但我不记得爱你的感觉了,这绝对比失忆梗牛,瞧少凰千万年过去都没意识到问题就知道了。 我道:“她剥离了你的感情,你不恨她啊?”熊孩子面对家长的棒打鸳鸯,不是应该愤恨的吗? 少凰默然须臾,终是道:“长姐教过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没资格指责别人。” 我茫然。 少凰很是感慨的说:“历史已经证明,同样的处境,我会做出与她一样的事情。” 我只想说,你姐真是最伟大的真·教育家·熊孩子天敌。 瞅着刘元黯然的模样,虽然知道不应该也不可能,我还是没忍住:“你千万年来只爱过他吗?” 神的一生那么漫长,注定会遇到无数的人,有卑劣的,自然也不乏出色的,难道没一个动心的吗? 少凰不假思索的点头。 我都不忍去看刘元什么表情了,总感觉不会是什么让人高兴的神情。 我想呵呵的说少凰你真痴情也真够长情的,却说不出口,这个人早就忘了曾经爱人时的感觉,找个合适的形容方式的话就是:少凰曾经谈过一段恋爱,多年过去,她已经忘了当时的感觉,这也很正常,谁会在与前男友分手多年后还记得当年相爱时的感觉?以人的忘性,一年半载就把人给忘光了实属正常,若是换个勤于更换男女朋友的,那只怕多年后压根想不起来自己曾经交往过谁了。少凰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千万年过去她还记得自己的前男友是谁。可要说痴情长情,那就谈不上了,虽然那并不是她自己选的,但千万年来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也足以说明不少东西了。 她只是忘了曾经的爱恋,但也没有投入新一段恋爱而已。 人族在结束一段恋爱后常常会马不停蹄的投入下一段,但这些神人,至少古神族,在靁的记忆里没这种习性。失恋了,必须自己走出来,若是这么点小事都要别人当拐杖支撑着才能走出来,只能说明心性不足,注定与上神之位无缘。修神之路,艰难险阻,对心性的要求极高。 综合上述,因此少凰的这种表现也不能说明说明什么,能成神就已经充分说明了少凰的心性毅力。只是,我还是很同情她曾经爱过的那个男子,少凰是个很有魅力的神,她不爱一个人,别人尚且会对她动心,何况她若是爱一个人,我相信没几个人能不动心。心爱的女子记得自己却忘了爱自己的感觉,等同于放下了,虽然对于生者而言放下是好事,但少凰放得也太干净了,九泉之下有知,想来也是会伤心难过的。 真不知道少凰的不知道第几任的前男友与刘元谁更悲催。 少凰本身,好吧,我也不知道该说她悲催与否,虽然在被不经自己允许的前提被消除了爱过的感觉,但她如今的态度与对孟凰的理解.....那个曾经因为爱情而不理智不冷静的神族帝姬早已消失在时光的长河里,她如今所认可所赞同的正是曾经抹杀了她爱情的那个人的理念,孟凰调/教出了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一个合格的王,而王,永远都不是合格的恋人。 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怀疑一件事,孟凰说她很喜欢昀息,却离爱一直都差了那么一点,真的是因为性情不一样以及时间不够吗?我觉得,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孟凰的骨子里是一个王,权衡利弊与王者的责任早就刻进了她的骨髓,她无法纯粹的去爱一个人,而她的爱也永远抵不过一个利字。偏偏,禽鸟,尤其是鸟中王者的凤凰族在爱情方面是出了名的龟毛党,宁缺毋滥。顺心意更是让孟凰成了龟毛党中的佼佼者,当所有爱情都注定是将就,这问题若是出在别人身上还能想办法解决,但问题出在自己身上,若是能改,顺心意早就让她改了,既然改不了,她干脆就不爱了,宁愿注孤生也不愿将就。 孟凰让自己的私生子认祖归宗,却同时褫夺了那个孩子的继承权,足以说明就算是最后一段时间为了孩子做出了诸多昏头的事,但做为王的冷静理智(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冷酷)她就一直没丢。 李隆基多宠爱杨玉环,做为君王,竟然荒唐的抢儿子的妻子,还放下身段陪杨玉环一起研究舞蹈与跳舞,隆宠二十年,但在马嵬坡时该舍美人还是舍了。 孟凰没李隆基那么无语,但这两位还是有共同点的:不涉及利益,怎么宠你都行,一旦涉及利益,绝对至狠至绝。 好吧,孟凰的话也可能是我想多了。但少凰,我相信她人性未泯,至少还知道尊重人命,可,我没见过她捍卫王权与族群时的模样,因此我不敢说自己完全了解她。不过,我相信她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嗯,只是很好的朋友,别的什么,比如爱人.....我只能说,我相信,少凰曾经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恋人。 看气氛有点不太好,我赶紧将注意力从发散性思维方面揪了回来,同时转移注意力的道:“对了,之前提到鲤鱼,问一下,鲤鱼跃龙门是真的吗?” 这话题转移得.....好吧,够生硬的,我自己也知道,不过这也是时间太急,而我又不擅长这些,情急之下.....凑合吧,有台阶总比没台阶好。 少凰瞅了我一眼,道:“真的。” 我懵了,这台阶我是随口找的,怎么还是真的?“我一直以为这是传说。” “确有龙门存在。” 我茫然。“龙门不是天然出现的吧?”龙门这种专门为龙族增加人口的东西,以我自己对天道的理解,再加上靁对天道的了解,天道不会干这种偏心一个种族偏到没边的事。就算有偏心也是暂时的,是为了更长久的平衡。比如夏朝时偏向妖族就是为了平衡人族,人族势大,压迫得别的种族活不下去,天道因而偏向妖族以遏止人族的破坏性发展。而龙门的存在,这影响可不是一时的。 不过,龙门这么不合理的东西是怎么人工制造出来的,谁又有如此本事? 少凰点头。“人工的。” “谁这么牛居然造的出这种,简直是bug一样的东西?” 少凰道:“必须的,宰了一千条龙族王族纯血,再加上神族最顶级的炼器宗师的炼制。” 我默了下。“你干的?” 屠杀龙族王族纯血,在我的印像里,只有眼前这位。不过,屠杀可以理解,但铸造龙门,少凰会对龙族这么好? 少凰道:“不是我,是无悔做的。” 我不解:“无悔是?” “昀息之女,龙族第六任王。” 我懵了下。“不是说古神族只能纯血族人继承王位吗?”凤凰那是特殊情况,但就算如此,也仅限于少凰姐妹俩,不包括它们的下一代,若它们还继续混血,子孙便不能继承王位。龙族,单从杂种龙和神龙的称呼区别就知道它的内部是比凤凰族好还是更严重了。 少凰理所当然的道:“所以无悔是杀了第六任王,再屠了没被我杀干净的王族纯血后上位的。” 我瞠目结舌的看着少凰。 少凰继续道:“龙族是诸族中等级最森严的,以血统划分等级,这种做法统治起来虽然最容易也最轻松稳固的,但这世上不存在江山永固,旧秩序被推翻,新秩序建立之时,前朝统治者被赶尽杀绝是理所当然的事。尤其是,龙族内部可没有不能杀戮同族幼崽的规矩。龙门是杂种龙政变翻身做主人后看着昔日主人的尸骸,觉得浪费了可惜,加之无量量劫中,龙族人口损失太多,正好废物利用。” 以血统划分等级? 我噎了下。“血统划分等级,这种统治居然能是最容易也最轻松稳固的?”开毛线玩笑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胜吴广一句话奠定了华夏文明的核心之一,统治者干得不好,我抡拳头干翻你。这种情况下,统治者最重要的并不是血统,而是能否让天下人活得下去。若是空有血统而无能力,泱泱华夏五千年,被/干翻的亡国之君还少了吗?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建立在族群内部个体差异不大的前提下,且,我记得欧洲的血统论贵贱可是延续了几千年,至今仍存,在很长的时间里,平民根本没有出头的机会,就算有侥幸的,也会赶紧给自己认个贵族祖宗,表示自己血统高贵。还有印度,种姓制度现在都还没废,统治者换了一个又一个,平民永远都是平民。”少凰很是感慨。“个体差异不大的人族尚且如此,你为何会认为血统赐予的天赋使得幼崽一生下来就比亿万族群妖强大的古神族会有平等?” “差得有多大?”我问。 “血统不纯,体质会比纯血差很多,在南明,我们认为那样的幼崽是残疾的,也因此,凤凰族寻找伴侣都是在族内,五支族里不管是哪一支都不与外族通婚。” 虽然有靁的记忆,也知道大洪荒时代中期萌芽了等级制度,后期只会更严重,但我还是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明白这一点。“四肢健全的幼崽一降生就判为残疾,你们可真够狠的。” “现实条件摆在那里。” “长歪了怎么办?”我问,这种成长过程,哪只幼崽能不长歪? “天赋决定下限,毅力决定上限。南明的混血种属于稀有品种,而且,不管是混血还是纯血的幼崽都少得可怜,不管是毅力还是时间我们都很多,多到可以发霉,资源也因为鸟口太少,不缺,而先天再差,后天有很多办法追上,狠得下心就行。” 我发誓,我真心一点都不好奇南明神族的混血种在幼崽时过得什么日子。“我记得你也是混血。”我挣扎的说,这差距应该没到令人绝望的程度吧? “我是神孽。” 好吧,我秒懂,神孽,那可是神族公敌,能够成为公敌,能是残疾吗? “龙族内部又是什么样的?”我问。 “杂种龙是我们这些古神族根据它们的血统而创造的写实名词,而在龙族内部,它们的名字是贱种。”少凰道。 我:“.....”我觉得自己完全能理解无悔屠尽自己叔伯兄弟子侄的行为了,我要是她我也那么干。 “既然差距那么大,杂种龙又怎么能成功政变?”我无法理解。 “先天差距虽大,但也并非不能跨越,只是几率微乎其微。无悔能够成功是因为它自己是那微乎其微的例外,而这样的例外,基于杂种龙庞大的基数,也不止她一个,再加上杂种龙庞大的基数,一万头杂种龙换一头纯血也不会亏。” “但这种胜利无法长久。”先天的差距在那摆着呢。 少凰点头。“所以她最后同样被推翻了。” 我:“.....”心疼那位王。 “别这样一副表情,虽然被推翻了,但她也如愿了。”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很是佩服的说:“我必须得说,她不愧是神族有史以来最狠的王,将无数杂种龙丢到混沌战场,几万条杂种龙都难以能活下来一条,但能够活到最后的,无一不是强者。纵然纯血最后推翻了她的王位,却再也无法撼动杂种龙获得的权利与地位。” 我也佩服。 165、第一章贵圈真乱·三观 无意中听了一脑袋的龙族秘闻,也可能不是秘闻,至少对于少凰这种老古董而言那只是历史,恰好见证过,但我相信,在龙族内部,这些历史绝对是秘闻。 虽然挺精彩的,好吧,是超级精彩。不过听完了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少凰你丫给我灌了这么一耳朵的秘闻是嫌我活得太长吗?知道越多死得越快啊。 不过,吐槽归吐槽,我还是没忍住问了少凰,龙族那个颠覆了森严的血统等级制度的龙族之王下场如何。亡国之君都没什么好下场,何况它的情况比亡国之君更严重,它是属于内部政变被推翻的王。若是新朝太/祖是个爱惜名声的,那么前朝亡国之君未必不能有一线生机,但内部政变被推翻的废帝,在我的记忆里,至少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里,废帝九成九都难逃被杀的厄运,就算明面上记载的是正常死亡,但算算他们死亡的时间和退位的距离,鬼才信是自然死亡。 可,那么一个有个性的王,若是死了,总觉得挺可惜的。 尤其是,它大概还不是死一个那么简单,政变被废的废帝的子嗣也会被一起杀死的,华夏史书里记载着很多例子,例外的.....反正我没看到过几笔相关记载。 “她很聪明,坐上王位的时候就猜到了自己的会有怎样的结局,因此并未留下子嗣,因此你不必担心她如前任一般被诛杀满门。” “那她还活着吗?”我问。 少凰问:“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我想了想,说:“因为她是越歆的孩子。” 这种内部政变,废帝的下场根本不用猜,但.....无悔情况略微特殊,她的母亲是越歆,若非太倒霉被人给围殴了,天帝都未必逮的住她的大妖。而考虑到孟凰的童年,以及她说过她能够摆脱牢狱之灾是因为越歆,我不认为越歆会专门去救一个不相干的神族幼崽,但她又确实放了孟凰,那就只能是一个解释:越歆将镇魔塔的大门给拆了,因此万千妖魔越狱,孟凰因此重见天日。 还有昀息,虽然情商高得感人,爱美人不爱江山,但在他因为感情作死之前天帝显然很看重他,让他与孟凰联姻只怕也是立储的铺垫,只是昀息自己没配合而已。我不认为天帝那样心性的王会选择一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废物点心为储君,他儿子多着呢,没道理凑合。 只要这两位还活着就不可能看着自己孩子去死。 就算他们已经死了,越歆与南明的关系显然是不错的,至少与孟凰的关系不错,否则小俩口出事的时候也不会第一反应就是将孩子托付给孟凰。昀息可是有父母,也有兄弟姐妹的。 孟凰虽死,但少凰还活着呢,看在孟凰的面上,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想来还是愿意出手救一下人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个人觉得,无悔王戮尽王族纯血的事与少凰有关系。 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当年因为龙肝凤髓的事报复人族,虽然在神族的观念与律法里,少凰的报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只要不把人族弄得绝种,那么在这个前提下,人族折损个九成九,都不算什么。虽然最后的结果是人族折损人口超过九成,实力大减,但少凰最初的目标可不是这个,人族灭绝计划,短短六个字足以说明她一开始的打算是什么。 是残忍嗜杀吗? 不,她纯粹是想要斩草除根而已。 古神族虽有约定,但律法经过那么多年的补充都还能挑出一堆的漏洞来,何况古神族那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约定。 少凰笑看着我,道:“在神族史书的记载上,无悔死在了政变里。” 史书记载?我秒懂。 不管怎么说,这事都让我心情好了不少,不至于因为听了一个故事就搞得最后郁闷而归。 九月的时候我出了趟差,之前杀了几百个人,总得给个交代,好吧,其实这事我是给忘了的。 非我心大,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担心过一下子杀了这么多人会不会引起巨大反弹,因此那段时间一直在画符,就想着回头别人打上来的时候有能力把来犯者全都斩于剑下。 总感觉自己越来越暴戾了,动不动就想杀人,说不清是因为之前被少凰上过身的原因还是受靁的影响,随着靁的记忆恢复得越来越多,我发现自己在被招惹的时候应对的法子真是越来越简单粗暴了。喵了个咪,对于靁而言,别人冒犯了它,甭管谁对谁错,它把别人给杀了,真心合情合法合理,谁让它是上神,不成神即蝼蚁,既然是蝼蚁,碾死了又如何?何况靁也不是随便杀人,它只在别人惹它的时候才杀人,大部分时候靁的脾气都很好,尊重生命,享受生活。 可是,甭管我跟靁是什么关系,但此时此刻的我都没有靁的力量,不适宜走靁的路线,这种潜意识的心态必须改正。 言归正传,这种心态再怎么有问题,我最担心的还是会有人打上门的事,结果少凰笃定的告诉我:不会有人打上门。 喵了个咪,我可是屠了一整个家族,足足七百五十一口人,这种事态的严重性绝对胜过侵/犯孩童、贪污、肇事等事件。 我表示了疑惑,然后少凰就给我分析了:亏你在人族生活了这么多年,思维逻辑还是没跟上人族的。 首先,那个家族已经被我斩草除根了,一个幸存者都没有(杀红眼了,老弱妇孺都没放过,可不就死干净了),就算有幸存者,也是普通人,失去了背后的靠山,自然无法再踏入这个圈子,因此不会有幸存者来寻仇。 其次,有族人被杀,必须查清楚,然后惩罚凶手,不管事件多么的恶劣,只要不会造成族群生存危机都不能瞒着,越是性质恶劣越不能瞒,不恶劣还不够格拿来给孩子当反面教材呢。这是古神族与古神神民的习惯,经历得太多,大洪荒时代整个种族都可能灭亡的阴影造成的后遗症太严重,哪怕现在安全了,种族延续第一,其余全部靠后永远是族规第一条,违者斩立决。而危机必须从小事开始注意,等积攒得不能再攒的时候就不是处理的时候而是危机爆发,末日丧钟敲响之时,这是古神族与古神神民看了太多物种的灭亡经历后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 等到末日时再悔恨,咋不去死?这是少凰的逻辑,有问题就应该立刻解决,拖到没救了再来解决,不如一开始就自灭全族,自己灭绝自己的种族好歹能让人死得舒服点,也不会死之前还受到什么侮辱。 因此,我这次做的事情若是发生了古神神民或古神族这两个纲目的物种里,我早死了,哪怕要付很大的代价,他们也会让我偿命。至于自己理亏在先,我们可以道歉,甚至犯事的人还活着我们会自己动用族规处置,而侵/犯幼崽这种罪,由我们自己来处罚绝对比人族来处罚更狠,毕竟,人族最多关几年,而我们,处死是保底,连坐全家是必然,连坐三族,看情况,但几率很高。 少凰便处理过类似的事件,有个族人在外头胡来,被人给杀了,少凰派人将凶手三族给杀了(只是灭三族而非种族灭绝?人族被区别对待了,还真没有,人族是把鸟给端上了餐桌,而这事里的凶手却是为了报仇,并没有干出烹食的事来,性质不一样)。 解决了被越俎代庖的问题后少凰核实了一下死者的罪行,很好,已经越过了族规线,便下令将已经被杀的族人的全家给流放了,子孙永世都不得回南明,唔,到现在都还没被赦免,更狠的是被流放的时候人丧事都还没办完呢。不过少凰不管,明确表示,本来按着族规应该处以极刑,等死的时候肯定留不下尸体,但现在都自作孽不可活的被杀了,她也没虐尸的爱好,也就算了,爱埋哪就埋哪吧,但种族公墓是别想了。(很难说凶手究竟是帮了那只鸟还是处罚了那只鸟) 既然这样,图什么?不都是要杀吗? 图的是主权。 我们的族人犯了事,该打该杀必须我们自己来,别人没有任何资格,敢越俎代庖,那就拿命来吧。 很多时候,你退一步,别人不会觉得你是个好人,只会觉得你好欺负,下回只会得寸进尺。 因此,除非对方的实力绝对碾压自己,而坚持的后果是种族灭绝,否则这种主权问题便是血流漂杵也不退让。 人族不会如此,它们更擅于粉饰太平。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是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杀一人者犯罪,杀万人者为雄。 我虽然没杀万人,但灭了一个修真世家也足以称雄了。 综合上述,我杀得很好,杀得越多,别人越尊敬我。 我得庆幸,我不是靁,若是换做生长于智慧生灵稀少的大洪荒的靁在这听了少凰那一番理论,非得懵圈不可。 智慧生命几时如此不值钱了? 靠杀戮来证明自己强大的强者真的是强者吗? 好吧,这种思维我也有,也提问了。 “自然不是,真正的强者不需要用别人的弱小来衬托自己的强大,又不是纸老虎。”少凰想了想,大抵是意识到了自己这有点前后不一,又道:“只是,若是在古神族,靠杀戮来证明自身的强大,早被杀了,毕竟神族繁衍不易,这么个证明法,还不得灭绝?但在人族,这招挺管用。” 好吧,我懂了。 人族就吃这一套。 不过,妈哒,在人族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感觉自己对人族的了解有时候还不如这个大部分时候思维逻辑都在刷新别人认知和三观的神逻辑? 说起来,其实也不过是不同种族孕育不同的三观罢了。 繁衍能力差劲是古神族先天毛病,资源是有限的,食物链顶端的生物维持生活和修炼需要的资源远胜底端的生物,这就好比几平方的草地就足够养活一只兔子,但要养活一头猛虎那就得一座大山了,一山不容二虎这个成语就是这么来的。不是因为猛虎同类相斥,而是资源有限,只能养活一只猛虎。同理,若是古神族拥有与人族一样的繁衍能力,那盘古世界早就因为资源枯竭而灭亡了。天道估计也是因此,在古神族诞生的时候将古神族的繁衍能力给弄得.....也就比绝育好点,纯血的古神族之稀少,虽然少凰没说,但她言谈间的一些小细节足以说明她对自己族群的总鸟口有多心塞了。(虽然这更多的因为少凰不比较就会死,还非跟繁殖能力强大的比,如人族;走偏门的,如龙族的,自然越比较越心塞。) 古神神民,我老娘和她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年龄差最短差着三五百岁,最长差着两三千岁足以说明古神神民的繁衍能力了。值得一提的是,姥姥和姥爷当年可是专门被表扬过的,表扬什么?自然是表扬孩子生得多。 人族,身体没问题的话,能一年一胎,一辈子能生几十个孩子,而一个男性配多个老婆的,那能生的就更多了,前提是不会宫斗宅斗起来,否则一堆女人却一个孩子都生不出来或是无法成活都属于正常,但这已经足够说明人族的繁殖能力了。古神族我不清楚,但君族,一对夫妻,活个六七千年的话,一生能够获得的孩子一般不超过十个。不少了?看清楚,是“六七千年”才这么几个,而人族,十年八年就能生这么多,甚至更多。这么一比较,人族自然没有我们那么多顾忌。 怎么越想越觉得自己也心塞起来了?嘤嘤嘤,少凰我理解你的心情了。不过,再心塞我也是更喜欢君族的,相信少凰也一样,不仅仅是那是我们血脉的源头之一,也因为,君族与凤凰族都是卵生,真跟人族一样怀胎十月,过程有个什么意外孩子没了,母体也可能跟着没了,就算没什么意外,那十个月也够折腾人的。卵生就不一样的,蛋在肚子里的时间不长,诚然,孵蛋的时间比胎生长多了,比如古神族,一枚蛋得孵个千年万年,但孵蛋怎么都比揣崽十个月舒服,也安全,孵蛋的时候只要保证给它足够的营养就行了,除非有人故意打破蛋壳,否则幼崽必然平安降生,不会有丁点意外,真有那也是人为的意外。 言归正传,三观不同,真心正常。 md,我还有得适应呢,希望能够适应得了。 好想哭,但想想少凰,我又心理平衡了。 少凰生为古神族,还是神族帝姬,后来更是继位为王,属于神族的思维逻辑早就刻进她的神魂,根本改不了,自然与人族三观不合。这可比单纯的皇帝与庶人的思维区别更大,皇帝再怎么睥睨天下,自诩上天之子,他们的本质仍旧是人,若是失去皇位,他们肯定会如庶人一般。但少凰,她已经用切实的事迹证明了那是不可能的。 少凰心里是不屑于厌恶人族的,哪怕如今披了一张人皮她对人族也没有认可的感觉,但凡她有一点认可,就不会干出生啃人肉的事来,且啃得毫无心理障碍,理直气壮的评价那是垃圾食品,要不是没有条件,她一点都不想啃这种垃圾食品。 嗯,不想啃不是因为意识到了自己如今顶着一张人皮,而是食物品质太差劲。 吃人这种事在少凰的认知里与人吃鸡鸭没什么两样,一定要说有区别的话,少凰跟非洲草原上的狮子差不多,狮子看羚羊的态度很简单:我吃你们,但不滥杀,更不虐杀。 杀戮是为了生存,而人族,很多时候纯粹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不管是对动物还是对同类,喜欢虐杀的变态也不少。 人会去了解鸡鸭的思维逻辑吗? 不会,但少凰会,虽然被逼的,但最令人无语的是,了解了,便不免被影响,至少我相信没几个妖怪能够在彻底的了解了人族后还能毫无芥蒂的吃人,毕竟,了解的前提是沟通。 然并卵,少凰愿意与人族沟通,愿意去了解人族,也真的了解了,但她的思维逻辑的核心自始至终都是神。 我心疼她,人神分离不仅是因为神的影响太大,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也有彼此三观根本不在一个世界的因素。 少凰却被迫长期呆在一个三观与自己差着十万八千里的族群里,心疼她。 会面的地方在首都,虽然之前来过一次,但主要目的是找乌龟,都没怎么逛过,加之少凰的分析让我放下了心,只要我够硬气,并且给出一些好处,这事就不会有任何问题,既然如此,我也就很放心的在首都逛了起来。 反正手头宽裕不缺钱,买买买..... 吃喝玩乐,买买买,简直嗨翻天,到了最后我都忘了自己来首都是干什么的了,然后就乐极生悲了。 166、第一章贵圈真乱·乐师 路过一处地下通道的时候我听到了琴音,夜深人静的,若是寻常人只怕要以为自己撞见鬼了,但我第一反应是有趣,见过唱歌的,还没见过弹琴的。第二反应,这该不会是哪个家伙闲得无聊来地下通道找乐子体验生活了吧? 虽然我这些年没怎么学过音乐,华夏的教育体制不重视这个,但架不住我当年在雷泽界打的底子好,君族就没哪个孩子是不懂音乐的,再差劲的孩子,鼓乐和乐舞这两个都是满分。别的还可以应付,但这两项,不管是祭祀还是庆祝时都需要用到这两项技能,而君族的祭祀和庆祝,虽然不像商朝那样每隔十日祭祀一次,但也不少,若是这两项技能不能修满分,那得丢全家的脸。唔,丢脸还是其次,若是被认为不敬祖神,竹笋炒肉是跑不掉的,当着全族人的面被扒了裤子吃竹笋炒肉..... 虽然君族的音乐与人族的音乐绝逼是两个次元的风格,但基础还是一样的。我知道,琴和股以及乐舞是不一样的,难度更高,可是我有靁的记忆啊。靁可是大洪荒时代的骨灰级死宅。 诚然,人族也不乏死宅,但你考虑一下大洪荒时代是什么情况,现代又是什么情况,现代人只要给他水电网络,宅个三年五载都不是问题。而靁,雷泽不缺水,自身能发电,然而,没网。可就算这样,它也能在巢穴里蹲几万年不挪地,几万年里自然不可能一直都是睡觉,真那么干它也修不成上神。事实上,宅着的时间,靁大半时间是在修炼,剩下的则是在研究音乐,它好这个。而有它的记忆,它在音乐上的造诣我也有了。 这琴音,别说人族现在的那些艺术家,便是传说中的高山流水也要黯然失色。 意识到这一点,我好奇的去看是什么妖怪在抚琴,这琴音,功力很深厚,不是短短时日能够练出来的,而人族的艺术家,虽然我一个都不认识,但我知道,这世上没人能抚出这样的琴声。它太过清灵,与现代的音乐一点都不搭。 听着琴音,我仿佛看到远古时代人族筚路蓝缕,团结合作、捕猎采集、刀耕火种、观察星空、以脚步丈量大地.....于懵懂中摸索世界,建立文明,虽艰难险阻,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也仍不放弃的场景。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已经不可能弹出这样的曲子了,物质生活的丰富早已改变了它们的精神,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远古先民的艰难,早已被忘却,更无法想像。 找到目标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这不是琴音。 中国传统的琴多为七弦与五弦,然而此乐师奏的乐器,我可从未没听说有琴是五十弦的。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李商隐告诉了所有需要背古诗的小学生,瑟在最初的时候是有五十根弦的。据说是因为五十弦的瑟为帝王所不喜,估计是有密集恐惧症,五十根弦啊,看着都觉得眼花,因此将古瑟竖劈成了两半,自此瑟就只剩下了二十五根弦。 演奏瑟的乐师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我瞅了瞅,嘴角忍不住一抽。 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人族,姿色很出色,至少在人族里是很出色,可以说是纯天然美人一枚,自然,和非人生物就别比了。让我嘴角抽抽的倒不是这是个美人兼音乐家,而是音乐家那一身的功德,我差点没忍住伸手捂眼,虽然最后还是没伸手捂眼,但还是闭了闭眼,我的钛金狗眼啊,差点就被晃瞎了。 如果说,美人身上的功德与少凰一比是烛火与皓月争辉的话,那么少凰与眼前的女子一比,好吧,难说谁多谁少。少凰的功德是很多,但她也很会造孽,不过我也佩服她,干了那么多挑战三观和神性下限的事身上的功德居然还能那么足,咋就没被扣光呢?而眼前这位,它的功德之光给人的感觉很纯净,显然不是少凰那种凶残画风。 问我为什么这么笃定这人不是少凰那种画风? 气质啊,女子给我的感觉很干净很澄澈,就像最纯净的水晶,再加上那一身虽然柔美却不是那种柔弱的小百花风格,而是一种文且静的柔美,整个人的气质堪称风华无双。自然,这不是说少凰不好,少凰挺好的,但画风显然两个方向啊,少凰同样风华无双,但她那是女王加非典型性暴君的风采,吾等凡人只能仰望。 只是,这样的功德不是一世百世能积攒起来的,若眼前的是个普通人族的话,那么她生生世世都得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圣贤,否则攒不起这么多功德。而我不认为有人能够在轮回里生生世世都行善积德一点孽都不造,更别说生生世世都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圣贤了,玛丽苏苏破天际也不可能做到。 那么,这女子是与美人一样的情况吗?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原因了。 啥? 少凰难道不是一种可能? 是有可能,但这人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族啊,从里到外都是。 哪怕是少凰,虽然她顶着一张人皮,但我还是能清晰的感觉到她不是人,至少里子不是。这女子却不然,我没有对着少凰时的那种感觉,既如此,便可以淘汰音乐家是哪位上神下凡的可能了。 牛啊,重生回到过去者与带着记忆穿越的重生者,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因为重生而觉得自己是得天独厚的,是上天所钟爱的,是主角,是玛丽苏.....直白点就是一个字:作。鲜有人会去考虑如何造福苍生,惠利千秋万世的,便是美人,若非与奈何上神打交道需要海量的功德,没人知道她能否坚持生生世世造福世人。 眼前这女子,我个人的感觉觉得她若是造福世人,必然是因为真心想要那么做,没有任何企图,只是希望世人好。 一曲终,我往乐师面前摆着的碗里放了一沓红彤彤的毛爷爷。 乐师一怔,说:“太多了。” 声音也挺好听的,有歌唱家的潜质。 我说:“你的音乐是无价的。” 或许在远古时代,这样干净的瑟音不罕见,但在现代,这比熊猫还稀有。 乐师显然懂了我的意思,便没再拒绝,估计她自己也是认同这点的。 我问:“你刚才抚的是什么曲子?我从未听过。”家里有个顶着古典灵魂的美人在,兴致来的时候也会抚琴一曲,因此我听过的现代乐曲和古曲真心不少。 “这我自己创的曲子,名唤执念。” 我:“.....挺别致的。”这种曲子你哪怕是随便起个《怀古》也比执念这种名字合理啊,再不行叫先民也可以,执念,哪里执念了?我可一点执念的味道都没听出来。 乐师笑了笑,说:“你是头一个这么评价的人。” 我好奇:“别人怎么说的?” “不是无语就是骂我有病。” 我无言,这都什么思维逻辑?人创了个乐曲,名字是起得随便怪了点,但再怎么怪,也是别人自己的喜好,每个人的喜好都不一样,起个画风别致的名字又怎么了?碍着你什么事了?而且,执念这名字再怎么样也比后来崛起的龙傲天之类的好太多了。 “不管怎样,都谢谢你的钱,我接下来要去南极,盘缠已用尽,你这些钱可以让我再走很长时间,我赠你一曲吧。”琴师说。 去北极? 我愣了下。“你是南极科考人员?” 不至于吧,这也太年轻了,不过科考人员的话,能有这样的琴艺?人可是一心扑专业上了。 “不是,我是去找人的。” 该不会是男朋友还是心上人是南极观察站的科考人员吧?若是这样,那乐师也是够真爱了,别人是千里追爱,她是万里追爱,都追到南极去了。不过,瞅着乐师的眼神,我麻溜的拍飞了脑补的言情戏码,乐师的眼神很清澈,也很无语,唯独没有爱意。 “你朋友还挺能跑的,不过去南极的话需要做大船,船票价值不菲,这些钱只怕不够。”一路走到沿海再找船买船票,过程极为麻烦,费时费力还是其次,关键是金钱不够的话,就算找到了船也没用,总不能偷渡吧?就算有足够的金钱,门路也是个问题,会往南极跑的大多是抱着科研目的,科研船自然不会随便带人。 乐师自信的说:“也不难,我查过了,南极在地球的最南端,我准备骑单车一直南行,等到了亚洲最南边,没有陆地的时候我再游过去。” 我现在可以肯定,自己的眼睛需要去眼科挂号了。 md,骑单车南行去亚洲最南端虽然难度很高,但也不是做不到,也不是没人这么做过,自驾游穷游的人多了去,尤其是十几年后,自驾游绕地球一圈的大有人在。但是,注意这个但是,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疯狂到打算游到南极洲去。 话说,亚洲大陆最南端是哪?新加坡还是哪?不确定,但不管是哪,离南极洲都有着万里之遥,游过去,你当自个是鱼啊?而且,南极南极,既然有极字,那么顾名思义,那是极地,而极地有多冷,不是土著,比如企鹅这种高脂肪高保暖的生物,去了都是冰尸一具,等着千年后被考古学者发掘出来,成为一个千古之谜。 然而,瞧着乐师,确切说是她身上的功德金光,我觉得,她会这么说,必然是真能做到。 然而,我的眼睛看到的是一个人族,人族有这本事? 好吧,人族也不是全都没这本事,孤身一人不用任何工具跑南极去,人族的修士也是做得到的,但哪个修士会这么无聊?最重要的是,除了那一身闪瞎人眼的功德金光,我的眼睛告诉我,这是一个普通人族,既不是修士,甚至连习武之人都不是,白t恤露出来的两条胳膊很白,一点肌肉都没有,估计这姑娘以前最大的训练就是学校八百米长跑。这么个脆皮身子骨,你去折腾那么危险的事,作死吧?游到南极去,就算是修士也没这本事啊,他们只会飞过去,游?那会死人的。 本庄主的钛金眼一定是被那功德金光给晃出毛病了。 这肯定不是人,我一定是看花眼了。 正考虑找哪家医院挂号时,乐师的音乐再一次响起,不过这一次她没演奏瑟,而是掏摸出了一只石埙,不过这只石埙很特别,它不是六孔,而是三孔。 比起之前的开荒曲,这一次的曲子同样大气磅礴,但之前是先民筚路蓝缕的大气,这一次却是天地自然的大气,耳边仿佛响起了天之号令雷霆的轰鸣声,带来光明,撕裂黑暗,震耳欲聋。又看到了大地辽阔,蛇舞其间。 直到曲终我也没立刻回过神来,好不容易回过神来,顿觉佩服。“这支曲子更适合用鼓来演奏,姑娘好才艺。”写得出这样的曲子,还能用三孔石埙来演奏出真正的味道,这必须是大家。 “此曲非我所创。” “那是?”我好奇。 “是一位前辈为友人所创,可惜尚未完成便去世了,我的师父发现未完的曲谱后便将剩下得也编了出来。” 都是人才。 “我能再听一遍吗?”我说。 “可以。” 这曲子真的很好,就是听得我莫名的想要流泪。 我这是抽得什么疯? 好吧,自己抽得什么疯不得而知,但有人不懂艺术却是可以肯定的。 我正听得入神,忽然就感觉到了危险。 脑子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先躲避了,躲避了之后才想起一个事,我身前就是乐师,我这么一躲,攻击就冲乐师去了。乐师虽然给我的感觉很不一般,但她那身子骨真的是肉眼可见的脆皮,若是与普通人干架被打几下倒也没什么,普通人族都是超级脆皮,脆皮之间再怎么掐也就那样。但会跑来暗杀我,显然不会是普通人,脆皮齁得住? 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我赶紧伸爪子去挡剑,然后.....我就看到乐师从瑟中抽出了三尺清锋剑,再然后,我就看着她眼都不眨一下的将利剑刺进了杀手的心脏,下手那叫一个快准狠,再加上那宛若闲庭漫步的神态,我默了,这份淡定绝不是心性二字可以解释的,绝逼是杀人如麻才能练出来的。 不过,乐师再怎么奇怪,她现在都是在帮我,而来的杀手也不止这一个。 杀手暗杀的本事很厉害,刚才那一剑,我都是拼着爪子挨一剑去接的,若非乐师出人意料,我的爪子这会都在滴血了。 不过杀手也就暗杀厉害了,一旦被发现无法再进行偷袭等,那么战斗力就直线下降。别说我了,就是乐师都能摆平一两个,虽然乐师的身体素质很脆皮,但架不住她杀人经验足啊,知道怎么一击毙命,就算不能一击毙命也一定最大限度的杀伤敌人,弄不死就弄残。你攻击她,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弱点从而避过,而她攻击你,就没有不中的。 等我弄死了三个杀手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乐师已经宰了一个,弄残了一个。 “我挺喜欢你的,需要我帮你审问吗?”乐师很是认真的问我。 我想呵呵,姑娘你究竟是什么怪物?为什么我会有种死在你剑下的人没有一千万也有八百万的感觉? 不是我夸张,而是,这姑娘杀人的时候一点杀气都没有。 没有人杀人的时候是没有杀气的,不管是多么会隐藏的人,在真正动手的那一瞬也是会产生杀气的。 自然,事无绝对,比如少凰,她杀人的时候只要她不想流露出杀气,那么哪怕她杀红眼也不会有杀气溢出。 我曾问过她是如何做到的,得到了让我深深无语,让大部分人都会想要做噩梦的答案。 少凰的答案很简单,就一个字:杀。 一个人在一开始的时候是不会有杀气这种东西的,只有真正的沾了血后才会有。然后就没法退去,但继续杀下去,杀人杀得多了,杀出了技巧,那么自然而然就会学会控制杀气,让自己在平常的时候看上去无害,但一旦动手,秒秒钟暴露。可若是一直杀下去,杀到尸山血海,杀到杀的人最终无以计数,杀气会物极必反的慢慢减少,最终消失。而要做到如少凰那般自如控制,那需要杀的人就更多了。 少凰当时表示,如果看到一个人能够杀人时完全没有杀气,最好敬而远之,因为那要么就是个精神变态,要么就是个杀人无以计数的屠夫。 我当时没忍住问了她一句,若是与你一样呢? 少凰毫不犹豫的回了我一个字,跑。 跑不掉怎么办?跑不掉那也不能作死的去惹别人,不相干最好。 只是,我真的挺喜欢这个乐师的,她用石埙吹的曲子真的很好,若是不相干,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我说:“不用审问也猜得到会是什么人想要我的命。” 我说完就一脚踩碎了杀手的心口,肋骨插入心脏,一击毙命,瞅了瞅乐师姑娘,眉毛都没动一下。 167、第一章贵圈真乱·阿莯 我决定请乐师吃饭,觉得投缘。 乐师欣然答应了。 “我叫小落,落雨的落。”我说。 “我叫阿莯,莯草的莯。” “阿牧?这个字不太像女孩的名字。” “草字头加沐浴的沐,不是放牧的牧。” 莯,看字形这应该是跟草有关的东西,华夏民族的造字很有特色,只要是跟植物有关的,不是草字头就是木字旁,再不就是两者兼而有之,但,我怎么没听说过莯草这种草? 既然是请合眼缘的朋友吃饭,肯定要吃最好吃的,我拉阿莯去了最近的一家大饭店。 “尸体不处理吗?”阿莯问。 “不用,会有人来处理的。”我说。 阿莯闻言很识趣的没追问谁会来处理,将古瑟放进盒子里背在背上跟着我走了。 我发誓,我真的很诚心,在问了阿莯喜欢吃什么后,阿莯想了想,问,有竹米粥吗? 竹米粥? 这口味,你是少凰那只死鸟的同类吗?喜竹实喜醴泉水。 “我也没什么喜欢吃的食物,只是小时候师父经常做竹米粥,有些怀念。”阿莯说。 竹米粥,别说这只是一家四星级饭店,就算是五星级大饭店也不可能有竹米粥这道菜,阿莯看我的神情大抵也猜到了,因此无奈道:“那你点吧,只要能填饱肚子,我什么都吃的。” 我拿着菜单点了几个饭店最拿手的招牌菜。 价钱贵得要命,但味道也对得起那昂贵的价钱,然而.....阿莯吃得很是生不如死,几乎是硬逼着自己在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重度厌食症患者在被人逼着进食呢。 我重新拿了一份菜单递了过去说:“饭菜要是不合口味的话就换一桌吧。” 阿莯摇头。“不是饭菜的问题,是我自己的问题。” 我怔了下。“你难不成还真有厌食症啊?” 阿莯茫然的看着我:“厌食症是什么?” 我解释道:“女孩子爱美节食减肥,长期不进食,最后肠胃排斥进食了便是厌食症。” 阿莯一脸无语。“有病吧,有的吃,能吃饱是多好的事,怎么会有人在有食物的时候专门将自己饿出病来?” 我也觉得很神奇,但考虑一下种族三观,还是算了,说不定别人还觉得我很神奇呢。 “若你不是厌食症,那你这是?” “换了个地方,水土不服。” 我恍然。“你不是北京人啊?” “不是,所以这里的食物和水,我都吃得很不习惯。” 如果是这样,那我也没辙了,总不能跑去她老家给她找个厨子,买一堆食材回来做菜吧?且不说那是不是有病,就是没病,等弄回来了,人早就饿死了。 “你的水土不服真严重。”我很是同情的说。 阿莯也一脸的无奈。“没事,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 瞅着活似重度厌食症患者的阿莯,我总觉得她可能这辈子都无法适应。 令我佩服的是,明明堪比重度厌食症,但她最后还是强迫自己吃了个八分饱,只是因为生理需要,不进食,人会饿,饿得久了,会死,这自制力简直恐怖。普通之下的厌食症患者若有这自制力,医院的生意非缩水不可,家长们更不会为了厌食症的子女心如刀绞。 我本来想给阿莯留个电话,但阿莯说不用,她没电话,也没固定地址,四海为家,留什么联系方式都是白搭。 阿莯很是洒脱的说:“若是有缘,自会再见。” 我也笑说:“有缘再见。” 第二日的时候我都已经忘了自己来北京是干什么的了,不过别人给我打了个电话,我也就立刻想起来了。好吧,其实我也不是现在才想起来,其实昨天的时候就想起来了,也想好了怎么办,而做好了准备后我就该干嘛就干嘛,丢脑后去了,这会全都想起来了。 约好的地点在一家高档会所,这里是北京最有名的会所,至少在高层的圈子里很有名,不过普通人族只能在最底下的三层玩,更往上的地方就不行了。 通知我的地点是五楼的一个包厢,不过我连大门都进不去。 来这玩的最多的就是那些顶级豪门的子弟,来的时候都是开的豪车,哪个跟我一样是骑着租的自行车来的?毫无悬念,我要是门童我也不会放人。 我也没生气,这种地方本就不是我圈子里应该出现的,要不是这回情况特殊,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踏足这样的地方。而门童,他只要没咽下都能看出来我与这样的地方是两个世界的存在,不放人真的很正常,也是对工作岗位的尽责。 不过,再怎么理解,我也是要进去的呀,无语了下,我问门童:“能借个电话吗?我给朋友打个电话。” 门童看了看我,迟疑了下,还是借了电话给我,我立马给本地特勤处的负责人,也是之前给我打电话的人打了电话。“哈罗,找个人出来接一下呗,你们定的这地方太好了,一看就不是我这种平民应该来的地方,话说你们决定的时候就没考虑过我到时候怎么进门吗?我给你们一分钟,一分钟内没人来接我,我立刻打道回府。” 特勤处这种地头蛇很有效率,我瞅了瞅时间,没三十秒就有人来接我了,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普通人一枚,没有修为,估计会所的经理之类。恭迎我的同时顺便将门童给臭骂了一顿,我皱了皱眉,道:“他也是尽自己的职责,你们也没告诉他会有我这么一个格格不入的人来这里,拦我实在正常。” “是我的疏忽,下次一定不会再犯。”男子擦着冷汗说。 我无语了,究竟那些修士给他的印像有多恐怖?怎么感觉好像我会活吃了他一样? 无语的让男子带路,会所不小,我不认识路。 进了包厢,里头有不少人,有的是修真世家派出的代表,也有门派的,修真世家世代联姻,多少有关系,而世家与门派之间的关系也不少,会有这么多人也不足为奇,唯一算是没关系的人就是负责主持的特勤处工作人员,是个外表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眼底是不耐,不过不是针对我的,而是针对那些代表们的,也不知道我来之前是发生什么。 除了这些还有个普通人,看面容,应该是被灭门的家族的幸存者。 我懒得多说什么,取了一枚洗髓丹,满意的看着所有人的目光流露出的贪婪。“这枚洗髓丹是我给那个被灭门的家族幸存者的赔偿,可以让一个废材变成修真天才,够不够?” 幸存者没说什么,但他的眼神是赤/裸裸的贪婪,我将丹药推到了他的面前。“看你的样子显然是没意见了,那就到此为止。”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很好奇你能不能守住丹药。 说完,我又掏出了一根小指粗细的参须。“我昨天遇到暗杀,谁能查出凶手并将它全家的首级给我送来,这根参须就是他的。”这话说完我就看到那个普通人和他旁边的两个修士的脸色刹那苍白如雪,跟死人似的。 特勤处那位工作人员愣了下,终于回过神来了。“咳,小庄主你这是不是过了?” 我冷冷道:“我差点就死了,怎么就过了?” 工作人员哑口无言。 问题解决,很好,我打算走人,但别人不放我走。 “鹤城死了那么多人,也没赔偿?”一个不知道是哪个世家还是门派的人忽然开口。 我挑眉反问:“那些人在我的地盘里杀人放火,我没找上门灭其满门已经是大慈大悲,还要我赔偿,你当我是圣母还是冤大头?” 嗯,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此时此刻一定很有少凰的风采。不过,这也是废话,我现在就是在学她,对付这种场合,我自己的风格和少凰的风格,虽然很是无语,但显然是后者更管用。 人性啊,就是欺善怕恶。 你若软弱可欺,人必然得寸进尺,因为成本太低,远远低于能够获得的利润。 你若如少凰一般,人必然畏惧你,因为欺你的成本太高,百倍千倍于利润。 我忽然觉得有些疲倦,说完这么一句话便推门离开了。 还没出电梯的时候我就听到了外头的骚乱声,估计是哪个富家子弟玩得太嗨造成的,不想理会这种破事,因此一出电梯就往外走,眼角余光却看到个熟人。 阿莯!? 她怎么在这? 我身上的服务生衣服,再瞅瞅她脚边穿着名牌的男子,二十几岁的年纪,身体底子.....年纪已经奔四,且不止一次住院的小姑丈都比他好。 为什么人会为了玩乐而将自己的身体给戕害得跟筛子似的? 虽然无语,但这情况,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 男子显然是不知道磕了什么,反正精神挺兴奋的,至少之前是这样,而现在,我相信冲他那条自小臂中间一百六十度弯折的手臂,他这会绝对兴奋不起来,臂骨断成了两截,骨折至此,孙思邈重生都治不了。 挺可怜的,不过我不同情,这种地方,这种事,而以他的身份,若是碰上的不是阿莯,肯定会有女孩子悲剧,并且男子不会有任何事情。 “阿莯你怎么在这?”我走过去问阿莯。 阿莯看到我有一瞬的怔愣,但还是回道:“我缺钱,这里招临时工,工资很高,我就来了。” 我瞅了瞅地上躺着的男子,男子嘴里一直在骂人。“小贱人,你给老子等着,我爸可是xxx.....” 阿莯完全没理会男子的威胁,而是道:“他想与我交合,不过我不愿,他就想来强的,我只好替他的父母教一下孩子。” 阿莯语气与神情都很认真,她是真的发自真心的在替人父母管教一下孩子。 我莫名的语塞了,很是好奇阿莯究竟什么思维逻辑,她怎么会觉得她有资格替别人管教孩子?尤其是这男子的父母,刚才那名字我不认识,但看周围人的反应,显然不是普通人。 我问了旁边的人:“他爸是干嘛的?” 许是看我是从专用电梯里走下来的,旁人很给面子的回答了,是xx部门的人,属于高官,很有权利。 我看向阿莯,发现阿莯一脸懵懂。 我道:“他爹很有权势,若是想报复你的话,你会很麻烦。” 阿莯很是不可思异。“报复我?为什么?” 我指了指男子。“你把人儿子弄残了。” 阿莯很是无语:“他们自己没教好儿子,我替他们管教一下居然还想报复我,这是哪门子道理。” 我也很是无语,阿莯你又是哪门子的道理? 我说:“算了,你先走吧,这事我替你摆平。” 虽然政府高官是有点麻烦,但看那些修士的模样,显然是不将他们放在眼里的,而这种底气也不是盲目的自大,而是真有那个能力,既然如此,付出点东西,应该可以摆平麻烦。 阿莯沉默了,一脸若有所思的沉默了许久,这才问我:“此事很麻烦?” 我想点头,想了想,还是说:“也不是很麻烦。” 阿莯信不信不得而知,但她低头问男子。“此事到此为止,你不找我的麻烦可以吗?” 男子犹豫了下,一脸狰狞的说:“可以啊,你让我玩几天,我玩乐和.....”玩乐和了如何男子没能说完,也永远都不可能说完了,因为阿莯随手捡了个之前争执中摔得只剩下一半的高脚酒杯,然后....酒杯扎穿了男子的脑袋,从面部扎入,只剩下手柄还在外头,别的都已深入,有红红白白的东西从伤口里流出来,白色的东西,没看错的话应该是脑浆。 “这下他就不能报复我了。”阿莯很是轻松的说,眉目淡然,眼神干净澄澈。 我想说他还有父母呢,但想了想,还是闭嘴了,直觉告诉我,这位主与少凰的思维逻辑差不多。 有父母?没关系,找上门一起杀了,斩草除根,一了百了。 “你先走,尸体我来处理。” 阿莯皱了皱眉。“放把火不就解决了?现在不是很流行火葬的吗?” 姐姐你是从三不管的黑色地带跑出来的吧?哪怕是刚来人间界那会的我都没你这么目无法纪啊,不,阿莯这已经不是目无法纪了,总感觉她是压根没有法律概念。 我扶额。“美女,你先走好不好,我回头跟你解释。” 阿莯看我一脸无奈,还是走了,我无奈的看了眼尸体,让一名服务生上去包厢叫特勤处的工作人员来一下。 “虽然这事是他不对在先,但杀人偿命。”工作人员来了后无语的看了眼尸体,如此说。 我回以白眼:“阿莯就不是个普通人。” “那也得偿命。” 我笑道:“好啊,我支持你,不过提醒你一下,她身上功德之盛,气运之强,打个赌,我赌你前脚将她绳之以法,后脚华夏就会因天谴而亡国绝种?” 这真心不是危言耸听,若是特勤处把阿莯给弄死了,天谴分分钟找上门是不可能的,但一定会找上门,区别是迟还是早。绝种不一定,但亡国与生灵涂炭却是一定的。 工作人员悚然的看着我。“她究竟是什么?” 我坦诚道:“我也不知道。” 我的眼睛告诉我,她是人,但她的思维逻辑.....精神变态也没她那种思维逻辑。精神变态本身还是知道自己是错的,世俗所不容,而阿莯,她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的思维逻辑健康而正常。这种情况我也不陌生,那些从深山老林里钻出来的老妖怪,亦或是别的界跑来的妖魔鬼怪,都是如此。时代与世界的距离带来的思维逻辑的差异有时真的很惊人,可阿莯....回去以后我还是去找老腊肉挂个号检查一下眼睛比较好。 不过,那样的功德,阿莯不会是神吧? 不,应该不可能,若是神,没事是不会跑人间界来遭罪的,而且还是这个时候跑来的,会在这个时候跑到人间界来的神只能是一个目标:少凰。 找少凰的话,阿莯怎么会往南极跑?那种极地像是会有聚居的地方吗?总不至于阿莯觉得少凰投胎成了一只企鹅因此跑南极去挨个检查那只企鹅是少凰吧?那也太扯了。 我找到阿莯的时候她正在一家小卖部门口一边喝水一边与老板一起看电视,八点档言情剧。 我无语了下。“这种电视剧你看着不无聊啊?” 阿莯回道:“无聊啊,要是我,有那爱得要死要活的劲,早就称王称霸了。” 我:“.....阿莯你是从哪跑这地界来的?” 称王称霸? 法制社会,谁会有这种本能的思维? 阿莯抿了一口水,忽问我:“若我说,我是从一处白骨堆积成山的战场上跑来的你信不信?” 我说:“我信。”若非经历过白骨成山的战场,没法解释你身上杀人无以计数的特征。 “你是将军吗?” “算是吧。” “既然是将军,怎么跑这太平地方来了?” 阿莯闻言一脸的苦逼。 我说:“不方便说的话就算了。” “也不是不方便说,就是得罪了人而已。”阿莯很是哀叹。“这都多少年了还记着。” 我刚想说那你是够倒霉的,得罪了爱记仇的小人,却不曾想阿莯下一秒就眉飞色舞的道:“不过那家伙也没好到哪去,她挖坑害我,我掉坑的时候也把她一起拽坑里了。” 我:“.....”看来我是不需要安慰她了。 168、第一章贵圈真乱·长恒 刘元是恋恋不舍的出院的,在医院多好啊,少凰每天都会来陪他,每天都给他念道经,陪他说话,天天给他带好吃的,他巴不得住一辈子的一员,反正他有钱,住一辈子医院也不会破产。 如此冤大头,院长其实也是很想配合的,刘元住的是最好的病房,很花钱的诶。再每日开些补身体的药,金钱大把的来啊。 奈何,少凰本身医术不错,到底是曾经被当成储君来培养的神,尤其是她还是个全能学神型的长姐,打小耳濡目染,耳提面命,还不是一两年,而是八万年,自然不会差。刘元好没好,她是看得出来的,只是因为刘元的身体也的确有些问题,早些年为了赚钱刘元可谓是不要命了,化身超级工作狂,没过劳死都是他身体底子好,但不可能对身体没影响。再后来发现自己的记忆有问题刘元倒是不工作狂了,可也没好好保养自己,而是天南海北到处的折腾,想找回记忆,各种偏方都有试,有的对身体没什么害处,有的却是有的。虽然还没到爆发的时候,却也只是因为他年轻,等年纪再大点,沉疴爆发,有的是罪受。 老腊肉,准确说是卫医生没配合,在刘元好得差不多后就明确表示:可以出院了,不过以后要好好保养身体,不能再仗着年轻可着劲的作,否则以后有的是罪受。 刘元不想出院,而少凰在发现医院给刘元吃的全是补药后干脆利落的拿了他的身份证去办了出院手续。 刘元是垂头丧气的回了自己家的,然后就发现少凰并未因为自己出院了就与自己疏远,每日大部分时间都来自己这里玩,他把工作带回家的时候她就在一旁玩小木剑,偶尔给他添杯茶,在她忙得太晚还不睡觉的时候会催他上床睡觉。高太太看得不严的时候也会跟他一起去买菜,一起做菜。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考虑一下你现在的躯体,它禁不起你这么折腾。你要实在不放心的话,我帮你看完好了。” “你还会做生意?” “不熟,但我会管理。” 呃,他这才想起这人虽然顶着一张稚童的人皮,里子却是一个非人生物族群的王,并且照小庄主的说法,这是一位非典型性暴君。 做暴君也是需要能力的,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都是暴君,却不是什么人处在那个位置上都能如他们一般出色的,专业实力要求很高,不然就不是暴君,而是昏君庸君。 只是做王与做生意可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掌控千万人生杀予夺,居高临下,后者是和气生财,双方平等。 少凰做得来? 事实证明,少凰还真的做得来,处理文件写字的时候一点都没将暴君风采给带进去,仿佛真的是一个精明的商人,语气用词都很正常。 “你懂的真多。”刘元很是感慨。 少凰嘴角抽了抽。“换你像我一样被各种奇葩折腾个千万年,也会样样通样样精。” 刘元道:“很难想像你那个时候的样子。” 少凰怔了下,道:“我也觉得很不可思异。” 刘元茫然的看着少凰,少凰笑道:“曾经的我就是个大号的熊孩子,从来都不懂得体贴别人,为别人考虑,任性自私自我,伤害着每个爱自己的人。欠人因果,然后亲自去还债,这跟我太遥远了,不管我捅了多大篓子,欠了多大因果,长姐都能摆平,根本烦不到我身上。不管别人怎么劝,我看谁都是看食物的目光与心态,想吃.....戒掉这个习惯真的挺难的。” 刘元没吭声,安静的听着,少凰的过去没有他的存在,如今能多了解也是好的,听着听着却莫名的心疼,熊孩子作天作地是因为有人宠爱,所以肆无忌惮,而现在的少凰已然成熟,熊孩子这个标签早已摘去,那么她当年是经历了怎样的痛苦煎熬?最后看少凰越说越落寞,刘元便换了个话题,问:“你的字写得挺好看的,也是你长姐教的?” 少凰在文件上写的字并不是她平日写给高太太看的那些狗爬字,而是她真实的笔迹,铁画银钩,风骨卓然,便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的书法都要黯然。 “不是啊,长姐的字迹十万年如一日的狗爬,能见人就行,怎么可能教我这么好的书法。”少凰随口道,比起自己,那家伙其实更适合做个武功卓著的王,只有尚武的人才会觉得书法浪费时间还一无是处,虽然那家伙那样认为是觉得有那功夫不如多花时间在研究大道上,每个字都认识,每个字也会写,但就是不练字,写得字永远都是狗爬,与尚武者真的很有异曲同工之处。 那是谁教你写这么好的书法的? 刘元很想问,却在心里知道了答案,虽然不清楚少凰的过去,但少凰方才的寥寥数语足以勾勒出一个作天作地将万物视为食物的凶残熊孩子形像了,在那个时候,除了她的长姐,还能有几个人能影响到她?只能是那个唯一爱过的人。 只有真心爱一个人才愿意为它改变。 刘元怂了。 上午去公司上班,下午将工作给带回家,与少凰一起出门买菜,回来做饭菜,少凰有时会帮忙,不过她只会煮粥,尤其是肉粥,煮的非常好。 “肉粥的话,用龙肉煮的最好吃了,可惜鹤城没有龙。” 刘元:“.....你很喜欢吃龙肉?” 少凰点头。“龙肉的味道特别好,尤其是纯血龙族中的王族,肉质棒极了。” 刘元想起了华夏流传的一个成语:龙凤呈祥。 少凰的话若不是夸张,那么里头透出的信息量就真的很有意思了,龙凤呈祥?成仇还差不多。 刘元很快就深刻意识到了龙凤成仇的意义以及原因。 高太太带着少凰去游乐园了,因此这一次买菜是刘元一个人,菜市场的菜比较新鲜,但刘元还是挑挑拣拣的,蔬菜必须特别新鲜,肉类这个大头更得新鲜,少凰是肉食生物。 菜市场买完了还要去拿订购的竹米,少凰喜爱肉食,但最喜欢的却是竹米,这估计也是她唯一不嫌弃的一样非肉食的食物了。 刘元是在拿了竹米回来的路上看到那个男人的,就站在路边,很是引人注目。 没法不引人注目,一个眉目俊朗得甩开了所有大明星至少十万八千里的美男子,且是个气质高贵、穿着广袖袍服的美男子,宛若古言小说里走出的男主角,怎能不引人注目? 美男子拿着一张画在打听着什么,刘元也没在意,美男子虽俊美无俦,但跟他有什么关系?他一不是花痴,二不是gay,要是少凰跑到男人的皮囊里去了,他会努力一把让自己变成gay,但那不是少凰,既如此他还是赶紧回去煲粥吧,有竹米,少凰能多吃好几碗饭。 然后,刘元看到了那幅画,画里的是一个穿着玄衣绾着古人发髻的玄衣少女,眉目如诗如画,美得颠倒众生,美得令人忍不住质疑,这世上怎可能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事实上也的确没有,那压根就不是人。 刘元停了车,美男见有陌生人,赶紧上来问:“先生你有没有.....是你,你竟还活着?” 这话说的..... 我难道不应该活着吗? 刘元不期然的想起了自己的死而复生,若无少凰搅局,他现在的确应该是个死人了。 “你不是人。”刘元笃定的说,普通人族,哪怕是修士也看不出自己应该是个死人的事,既然能看出,那就只能不是人了。就算这个理论不成立,这男子身上的气质,一看就是长久的处于上位,掌控万人生杀予夺养出来的,那是高贵,也是倨傲。刘元方才有注意到,虽然这人还算有礼貌,但一些微神态流露出的却是蔑视不屑的,他看不起人族,在他的心里,人族就是一群可以随手碾死的蝼蚁。 这态度,太让人想揍人了,少凰都比他好啊,同样认为人族是蝼蚁,但最起码的尊重少凰还是会给的,唔,前提是别人没惹她。 美男颌首:“我叫长恒,你身上有安宁的气息。” 安宁是谁?好一会,刘元才反应过来安宁就是少凰,只是他习惯了叫她安安,别人要么也是安安,要么就是少凰,安宁这名字,和少凰真心不是一般的不搭,因此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刘元低头看了看自己,很正常,没什么气息啊。 那是用来警告你周围所有非人生物,你受她保护,擅动者死的东西。 长恒心说,却没说出口,他不希望这个下贱的蝼蚁知道太多,蝼蚁就是蝼蚁,根本没资格得到神人的如斯庇护。如此想着,长恒抚去了刘元身上属于少凰的气息。 “生为蝼蚁不是你的错,但应该认清自己的身份,本分一点,不去觊觎不属于你的东西。”长恒神态倨傲的对刘元说。 刘元默了一瞬。“有病吧你。” “嗨,龙先生,到我的地盘不应该先去登记吗?” 从北京回来后拎着大包小包来看小姑姑的我虽然不知道刘元车前那条龙是怎么回事,但这对话越听越不对,赶紧上前道。 “龙?”刘元愣了下。 我点头,嗯,那就是一条龙,虽然是黑色的,虽然魔气腾腾的,非常典型的魔龙,但魔龙也是龙,若我没看错,这大概、可能是一条神龙化魔后的大魔。为什么是大概和可能?因为这条龙给我的感觉不对。 我没见过龙,别说是神龙,便是普通龙族我也没见过,但靁见过,还不少。 我拥有靁的记忆,拥有她的情感,拥有.....好吧,某种意义上,你要说我就是她也没错。 我也是近来才意识到的,自己的情况以及不是血脉传承那么简单了,谁家血脉传承能把记忆和感情一块传承下来的?也不怕子孙神经错乱?一个人的脑子塞进另一个人所有的记忆与情感,传说中的人格分裂也就这样了吧。但我.....本庄主接收良好,一点不适都没有。 我去找朏朏心理医生看过,对方反问我:你见过失忆的人恢复记忆后会出现人格分裂的情况吗? 虽然不合理,但我这情况,也只有这一种解释了,那些记忆那些情感本来就是我的,只有如此才能解释我为何接收良好一点副作用都没有。 虽然这让我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但不可否认,这些东西还是给了我不少帮助,至少我的能力增长了很多。或许,有一日我会想起靁所有的记忆与感情,不再是片段,而是完完整整的全部,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不是我。 言归正传,与靁的这种关系还是很有好处的,至少此时此刻我就看出了眼前这条龙不对劲。 说它是龙吧,它的确是龙,也的确有神龙的味道,可.....翻出记忆里的神龙印像,莫名的有种违和感。 不过,虽然不清楚这家伙与神龙是怎么回事,但它是一头大魔却是可以肯定的。少凰你可没说你连魔族的仇恨都有拉,活到你这份上居然没被人砍死扑街,真心奇迹。 长恒打量的看着我,秀挺的眉毛皱了起来:“你是什么?” 你是什么? 这问题问的,我要不是的确不是人,我真要以为你是在骂本庄主。 我笑吟吟的说:“你猜啊。” “你有点像龙,可你不是龙。” 我当然不是龙,我是神民,就算是靁,它也不是龙,只是形似龙而已。 呃.....我狐疑的瞧着长恒:“你究竟是什么?” 说我像龙,却不是龙,这还是头一个,也只有一个解释,他在我的身上看到了靁留下的痕迹。君族神民都是人形,最多就是身上长些鳞片,以及在水中呼吸生存的能力,但和龙这种水生生物还差得远呢,眼瞎了都不可能觉得像。 能够看出这点,那么长恒的身份就很值得商榷了,普通的大魔有这眼力? 可不是只靠修为境界就能补上的东西,还得阅历和眼界跟上。 比如阿莯,和她分开的时候我还是不知道她是哪个地界来的,唯一确定的就是她来的地界应该很乱。可若是换了少凰,指不定连阿莯是人族哪个分支都给看出来了。嗯,分支,人族的源头是一样的——娲灵,但这么多年过去,不可能每一部分都还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我叫长恒,是魔。”长恒自我介绍道。 我当然知道你是魔,我想知道的是别的,不过,长恒这个名字,略耳熟呀。 “你找她有什么事?”我无奈的指着画像问,画得真像,一看就是非常用心画出来的,不仅有其形,更有其神。“这画是谁画的,画的真不错。” 长恒闻言道:“我也觉得这是我画的所有画像里最像她的。” 我瞅了眼刘元,发现刘元很淡定,至少表面上挺淡定的,什么表情也没有。“画得如此好,你俩仇多大啊?”多大仇才能将一个人记忆得如此刻骨铭心?画个画都能画得这么像。 长恒道:“你误会了,我与安宁无仇。” 我挑眉:“那你找她是?” “我只是想问她,她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我、刘元:“.....” 这迷惘深情的小眼神,绝逼不是装出来的,但少凰也说过,她只爱过一个人,而那个人已经死了。那么眼前这位.....是单相思还是被渣过?总感觉是后者,若只是单相思,这眼眸深处不会还有那么一丝不甘与哀怨。 不过,我终于想起来长恒这个名字在哪听过了,确切说不是听过,而是看到过。 诺诺给我的资料里有提到过,孟凰的第二任未婚夫,跟小姨子搞在一起给孟凰戴了绿帽子最后把命给丢了的那位。 唔,孟凰的未婚夫的小姨子?若孟凰没有别的姐妹的话,那就是少凰啰。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想明白少凰怎么会去勾搭自己姐姐的未婚夫,你丫的魅力可不像是会缺男人的人啊? 总不至于少凰的真爱就是孟凰的未婚夫吧? 那也太扯了,禽鸟钟情啊,她多无聊才会有兴趣去抢一个二手货? 不过,若是少凰的真爱是孟凰的未婚夫,那还真的能理解孟凰为什么会抹去她对真爱的所有感觉了。 我没忍住。“我以前听过你的名字,你似乎是孟凰,也就是长乐的未婚夫。” 长恒闻言怔了下,旋即点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她后来嫁给了我的弟弟与妖君。” 我:“.....”我心疼孟凰,三顶绿帽子啊,这得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啊?霉神蹲头上也没这么霉的。一连碰着三个渣男,还是兄弟,话说龙族专出渣男吧?好不容易跳出了这个圈子,终于遇到了一个对的人,却是在错误的时间里。这可比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更悲剧,遇到错的人,还是能放下的,既然是错的人,那么一开始就证明那不是值得倾心的人,只要不是犯贱,放下是必然的结局。但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就算最终能够放下,那也是切切实实的剜心之痛,而九成九的人都是无法放下,孟凰....她也谈不上能否放下对的人了,因为她最后死了。 嘤嘤嘤,吾王你真坚强,居然不是给气死的。 169、第一章贵圈真乱·双渣 回来的时候刘元是披着一身沉冷的气息回来的,弄清楚长恒是谁后他就一直这样,这也让我省了怎么开口,因为少凰一眼就看出了刘元身上的不对。“你们遇到谁了?” 刘元抿了抿唇,说:“你前男友。” 少凰诧异:“我前男友不就是你。” 我道:“再加个前,是前前男友,也可能是更多的前。” 少凰蹙眉。“这么大的范围,我猜不到。” 我无语,您老人家究竟多少个前男友啊? 我直白的道:“长恒,你姐前未婚夫。” “他早死.....哦,你是说那个执念所化的魔吧?” 我与刘元俱是茫然,什么意思?听少凰这语气,长恒早就死了,那不是长恒? “真正的长恒在千万年前就死了,死得透透的,你们所见到的应该是他的执念。话说那道执念的运气不错,在无量量劫的时候吸收了诸多陨落神族的血肉拥有了肉/身与魂魄,而执念修魔是最有天赋的,我记得上次三十六提起他的时候好像说他干翻某位魔君取而代之了,这会应该在魔界,你们怎么见到他的?” 这信息量真大,我道:“他对你究竟是什么执念?”好好一个魔君竟然专门跑人间界来了,这执念也够深的。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令人作呕的爱。” 刘元的脸色明显好了很多,我却是诧异不已:“你与他真是前男女友关系?”就算分手了也不至于说别人的爱是令人作呕的爱吧?若是孟凰也就罢了,她有这资格。但少凰,甭管当年是谁先勾引的谁,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责任。而且,得是怎样深爱一个人才能留下一道能够修成大魔的执念?古往今来有多少人留下了执念,但又有哪个执念成了魔君?反正在我的认知里只长恒一个。 少凰皱着眉回答:“算是。” 我说:“他想与你单独见一面。”见少凰面露不虞,我道:“我看得出来他没恶意,至少现在没有,我想你也不想这个节骨眼多个敌人吧?还是个魔君级别的敌人?你自己不怕死,也考虑一下鹤城,你们俩要是掐起来,别说鹤城,就是整个华夏都得陆沉。”、 这可不是普通的仙人掐架,而是更高层次的神人掐架啊,我的身体若是借少凰,就算最后还能还给我一具活的躯体,我也严重怀疑自己还是不是自己。 长恒虽然对我还算有礼貌,但我又不是瞎子聋子,怎会看不出他话语里潜藏的威胁之意,少凰若是不见他,他就跑少凰的对立阵营去。 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啊! 我不希望这句话成为我人生最无奈的写照。 刘元也道:“你们没分手吧?若是分手讲清楚了,他也不会来找你了。” 少凰道:“我当年亲手了砍下他的头颅,这应该比什么分手理由都够清楚明白。” what 少凰最后还是决定去见长恒一面,谢天谢地,这家伙神性未泯。 虽然长恒要求单独会面,但我是真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而刘元则是不放心。少凰本来就不在意长恒的感受,因此满不在乎的带上了我俩。 定的地点在沅江边,有点偏,没什么人,这是我定的,若是这对传说中“狗男女”一言不合打起来,也有个缓冲的时间。 必须得说,长恒挺会享受的,明明是城郊偏僻地方,他却弄出了全套的配件,八角凉亭,凉亭里有案几与蒲团。 少凰与刘元盘腿坐了下来,我习惯性跪坐下来后一看她的模样顿时就想哭。 跪坐的滋味可不怎么舒服,若是坐久了,腿会麻,但我在雷泽界都是这么坐的,因此看到蒲团,正常人是盘腿坐下,我已经下意识跪坐着了。 习惯真害人。 我瞅着同样是跪坐的长恒,默了下,想安慰自己有个难友,但考虑对方压根不是“凡人”,别说跪坐个几个小时,估计就是几年他都没什么感觉。 长恒没骗人,他的目的还真的就只是问少凰一个问题。 你有没有爱过我?哪怕一丝一毫。 少凰脸上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的无语。“你不是长恒,算了,你既然如此执着,我就当你是好了,我没爱过长恒,哪怕一丝一毫都没有。” 长恒不信。“那你当年为何勾引我?” 少凰愈发无语。“我想你应该我的血统。” 长恒颌首。 少凰继续道:“凶兽对于灵魂的纯净度有着非常敏锐的感觉。” 长恒眉心跳了跳。“那与我何干?” “关系大了,你不知道我当年初见长恒时的感觉,如此浑浊污秽的神魂,比凶兽的灵魂还要恶心丑陋,只是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啊,山珍海味全都要黯然失色。”少凰说着说着没忍住怀念的砸吧了下嘴。 长恒不可思异:“你想吃我,直接动手便是,何必勾引?” “你是我姐未婚夫啊。”少凰一脸的我也很无奈啊:“长姐是真心疼爱我,你让我怎么忍心将她的未婚夫下锅?” 长恒抽了抽嘴角。“可你最后还是把我给煮了。” “因为你接受了我的勾引啊。”少凰理所当然道。“话说你没想过我为何会来勾引你?你可是我的准姐夫?我再没品再没下限也不至于饥不择食到想上自己的准姐夫。” 话说,我头回知道少凰竟然还是有品有下限有节操的鸟。 长恒深呼吸:“为何?” “因为是联姻,最为重要的是利益,别的都是可以退步的。加之长姐当年答应的是与昀息生下继承人,昀息悔婚后这约定也就作废了,就算与你联姻,也可以不生孩子,而不需要生孩子,她也就从一开始就只打算与你有名无实。凤凰鸟的洁癖我想你是听说过的,长姐在这方面,洁癖得变态。她可以接受你当朋友,当敌人,唯独接受不了跟你上床,回了n次的锅的回锅肉,看着也就算了,真要吃进肚子里,糟心不说,还会戕害肠胃。因此她不在乎你的花心,你爱找多少女人她都不关心,但只要你身上贴着她的标签,她就不可能放任我将你下锅。”少凰说到这,笑了起来。“但她对你纯粹是不想招惹上什么麻烦的心理,并不是真的在意你,可她是真的爱我,她绝不会允许一个贴着她的标签的男人对我动心思。虽然在龙族亦或是人族,娥皇女英,飞燕合德姐妹同嫁一夫是佳话,但在南明,那是比吃.屎更恶心的事。” “当你不再是她的未婚夫时,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够阻止我将你下锅。”少凰为自己年少时的“初恋”一锤定音的总结道。 少凰的眸子里流转的光芒是赤/裸裸的鄙夷,她也觉得曾经的长恒恶心,以及现在的这位长恒很蠢。 人族会对餐桌上的春卷发情吗? 当然不会,春卷是食物,又不是变态,谁会食物发情? 少凰自然也不会,而长恒在她的定义里从一开始就是食物。 长恒沉默许久。“他的灵魂的确很肮脏丑陋恶心,但你是他心中唯一的纯净。” 少凰嗤道:“我看着很像三岁小孩?” 我莫名的想说,你现在看着不像三岁小孩,但你现在就是两岁团子一枚。 好吧,我不是莫名的想说,我是已经说出口了。 少凰瞅了瞅我。“庄主你不会说话就闭嘴。” 我道:“这是实话啊。” 就是实话才更伤人啊。 少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脸上就差如此写着。 刘元噗嗤的笑了。 长恒轻咳了下,我与少凰、刘元不约而同的看向他,少凰不耐的道:“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长恒挣扎的问:“若当年并非他与孟凰联姻,你还会那样吗?” 少凰毫不犹豫的回答:“会。” 长恒一脸不解委屈的看着少凰。“为何?” “我曾经想过,若他禁受住了诱惑,我可以不吃他,因为那说明他对长姐还有那么一点尊重,看在这点的份上,我不是不可以忍忍,毕竟,吃了他,给长姐带来的麻烦不会小。”少凰顿了顿。“但,当他说,我与长姐的身世被颠倒了,我才应该是王时,我便有了决定,他必须死。” 长恒愣住,我与刘元也愣住。 我去,什么情况? 长恒显然是清楚什么情况的,但不清楚内里。“那是事实,当年凤凰五支族约定立长为王,你年长于孟凰,王位本就是你的。” 噗,这信息量也太大了,这究竟是狗血伦理还是宫廷阴谋走向啊? 少凰点头。“可我那个时候不知道啊,所以我第一反应就是他想挑拨离间,让我与长姐自相残杀,让南明内耗,龙族坐收渔人之利。你也不能否认,他的确是抱着这样的心思不是吗?” 长恒沉默以对。 我忍了又忍,没忍住:“我能打听一下所谓身世颠倒是什么意思吗?” 长恒没理我,少凰则是道:“母亲死时我与长姐还是蛋,性别与分支皆不祥,因此长老们与支族的族长约定,那枚蛋先孵出来就立谁为王。但还没孵出来我们就丢了,后来他们先找回了长姐,便立了长姐为王。再后来找回了我,发现我其实比长姐先出壳,但不论是长姐还是大长老都与我说,我是妹妹。我那时只信任他们两个,他们这么说,我自然深信不疑。长恒,编得很合情合理,确切说,他查得挺仔细的,但他是什么人,他的鬼话能信?” 我说:“那你后来又怎么信了?” 少凰一脸的无语:“这事记载在王族秘事录里,当我登上王位后,族群所有的秘密自然对我全部敞开.....” 长恒大概是有史以来最失败的挑拨离间者,没有之一,别人压根不信他,第一反应就是他不怀好意,诚然,他的确不怀好意,但他也的确没骗人呀。 不过,我还是只心疼孟凰。 五根手指尚且长短不一,对待子女偏心也是人之常情。这些年混迹人间,我看过不少例子,父母对于孩子,总是让大的让着小的,理由永远都只有一个:你比他大。 有的时候真的让人很是无语,年长者让着点年少的也不是什么问题,但这有个前提啊,都是幼崽,亦或是年长者已成年,而另一个还是幼崽也就罢了,若两个都已成年。这逻辑就真的很让人无语了,但这还不是最坑的。 我不止一次看到过子女中,有的人靠着自己的能力混得很好,有的混得一塌糊涂,父母就会偏心后者,将前者当成地主,劫富济贫。接济一两次也就罢了,但没完没了的接济,完全让一个养着另一个,而另一个还是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 杀富济贫的过程中,父母不会有丝毫觉得有问题,你年长,混的这么好,照顾点小的又怎么了? 当偏心成为习惯的时候就会变成理所当然,若是年长者拒绝继续下去,父母就会觉得这个孩子冷血无情,怒斥我没你这个儿子。 这不是瞎编,高岚的小叔叔就是这么个奇葩,一大把年纪了,一事无成,一直靠父母和小姑丈照顾,前者照顾他的生活,后者是他的提款机。说起来,小姑丈和前妻离婚,固然有他是个工作狂经常不着家的关系,但考虑到他的工作,以及他从不在外头鬼混的情况,再加上有高岚这个孩子,日子也不是完全过不下去。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高家的破事,小姑丈工作不错,薪水也很好,养家糊口绰绰有余,但还要加上无所事事的兄弟的话,压力倍增。 离婚后小姑丈工作和养孩子都要兼顾,压力更大,但吸血鬼并未因此懂事,兄弟仍旧靠着父母理所当然的压榨着他。小姑丈勒令兄弟必须出去找工作,哪怕是餐馆端盘子都可以,找不到工作就别回来了,家里一分钱也不会再给他,但最终的结果是小姑丈和父母吵了起来。累人的工作看不上,而待遇好的工作,也看不上一个一无是处,工作经验为零的大龄无业青年,找了没一天就哭唧唧的回来了,小姑丈无情的关门不准人进门,找不到工作不准回家.....最后爆发家庭大战实属正常。 你滚,你不是我儿子,我没你这么没有手足情的儿子..... 行,我不是你儿子。 高岚熊,只要没过线,小姑丈能忍,因为那是他女儿,但兄弟一不是他儿子,二已经过线了。小姑丈果断抱着女儿申请了换岗位,还换了座城市,再见,再也不见。 孟凰与少凰这对姐妹,上头没有偏心的父母,但我觉得,孟凰绝逼比小姑丈更心累。 别人家都是姐姐照顾妹妹,到了她们这里却是妹妹照顾姐姐。 虽然是为了内部稳定以及血统问题才将错就错(谁也没想到会孵出一个披着鸟皮的凶兽来,若非实在没得选,少凰根本坐不上王位。),虽然俩鸟是双生子,其实也没差多少,但考虑一下少凰的情况吧。 少凰若是个一无是处的纨绔,那很好养,王族不缺钱,好吃好玩好喝的供着让她混吃等死一辈子就是了。 少凰若是个野心勃勃的竞争者,那也不是难事,一决高下,成王败寇就是。 但少凰都不是,她就是个熊孩子,一个武力值爆表且好战的熊孩子,说别的熊孩子捅破天那纯粹是夸张的玩笑话,但放到少凰身上,那是写实的描述她是真有那能力。八荒六合,几神能与之一战?养这么一个熊孩子,想想都心累。 用这样的代价保住王位的合法与正统性,真的划算吗? 我很好奇,吾王给少凰收拾烂摊子的时候有没有偷偷在被子里咬着被子嘤嘤嘤的哭。 不过,少凰再怎么样也比小姑丈的兄弟好,这家伙早年熊归熊,但并不认为孟凰理所应当要照顾她,她懂得感激,铭记于心,懂得回报,不辜负那份亲情。至少,觉得姐姐的未婚夫很好吃,很想下锅煮了,却没有马上动手,而是想着拆了婚约再下锅.....没开玩笑,就少凰那画风,她能考虑到孟凰的感受已经很有手足情了。 少凰继续理所当然的补充:“不过不管是真还是假,敢对长姐图谋不轨,不将他做成龙脍,怎对得起他的一番信息?” 龙脍? 脍是切得薄薄的肉片,而制做脍的材料通常是水产。 龙脍的意思,若是从字面意思去理解的话.....少凰,你把长恒给切片了? 啧,这已经不是最失败了,分明是最悲惨,失了心,还被心上人给切片食用了..... 话说,不知道龙脍的味道如何,看少凰的模样,一定很鲜美,龙族可是水产之王。 长恒显然还没死心,还要挣扎。“天帝有命,他也是没办法。” 少凰嗤笑:“我不想做的事,长姐的命令对我没用;我想做的事,长姐的命令也从来都拦不住我。” 长恒很是无语。“不是每个王族都如你一般幸运,能够遇到孟凰那样的王。” 少凰闻言,非常赞同的点头:“是啊,我是最幸运的帝姬,有史以来最幸运的帝姬。” 咦,前半段还挺欢快的,后半段怎么就觉得咬牙切齿的? 长恒还想说什么,少凰不耐烦的打断道:“我爱桓寂。” 长恒一脸懵逼的看着少凰。 少凰继续道:“我曾经杀过桓寂,但我也爱他。” 刘元与我也懵了。 少凰没停:“我会为了复活长姐而去杀他,夺他的躯体做实验复活长姐,但我心里是爱他的,只是不够爱,至少,比不上我对长姐。可,再怎么不够爱,他若是死在别人的手里,我一定会为他报仇。” 长恒更加懵,一脸这与我们说的事有什么关系。 少凰笑容森然的道:“我的母亲是天帝杀的。” 长恒立刻反驳:“不可能,瑶光帝姬是死于生育,她一口气生了两个孩子,对身体的损耗是致命的,在神族的历史上从未有哪个神人生下双生子后还能存活的。” 少凰点头,然后道:“可我不是她生的呀。” 我、刘元、长恒:“.....” 长恒回神得最快,神族这种情况也不是没出现过,用交合之气,甭管公的还是母的还是没性别的都能生孩子,可......“你与孟凰不是双生子?” 若非一母还同一胎是不能称之为双生子的,而孟凰与少凰是双生子,都不是一个肚子里出来的,还是哪门子的双生子? 少凰理直气壮的反问:“我与长姐是双生子与我不是母亲生的有什么冲突吗?” 我举手道:“问个事,孟凰也不是瑶光帝君生的?” “她当然是母亲生的。” 那做为双生子之一你怎么就不是你妈生的了? 170、第一章贵圈真乱·不够爱 提问,有一对双胞胎,姐姐是母亲生的,但妹妹不是,这是什么情况? 答:不知道。 神族的繁衍方式不止两性交/合,这是我从靁的记忆里得知的,男男女女,不男不女都能生,有.性繁殖,无.性繁殖……那些千奇百怪的繁衍方式,真心刷新三观。反正我看到电视里演女主角生不出孩子,父母就逼着男主角纳妾或离婚的时候我就忍不住下意识的吐槽:那么想要孙子干嘛不让你儿子去生? 可今天,我发现自己的认知也挺落后的,或者说,无知,因为我想不出有什么繁衍方式能解释少凰姐妹这种情况。 长恒的表情很是复杂,显然,他一点都不信这种话,但他也清楚,少凰不屑撒谎。那么,原因虽不明,但她不是南明前前任王生的是可以笃定的了。但这样的话,就变相验证了另一个事:古神族生育子嗣是很伤身的,因此一次最多生一个,生双子等于自杀。若瑶光王不是因为产下双生子而亡,那么她是怎么死的? 少凰已经给出了答案。 再算算她死的时间,还可以进一步得出一个结论:天帝趁着瑶光王刚生完孩子,正处于虚弱期的时候趁机杀死了她。估计要不是古神族约定不能猎杀幼崽,天帝应该更想连瑶光留下的幼崽一起杀了。考虑到这姐妹俩的童年,我个人觉得,天帝应该不止是想,而是出了手,只是没成功。 长恒嗫嚅道:“瑶光帝姬先杀了天帝的父亲的。” 少凰懒洋洋道:“我记得我的祖父是天帝的父亲杀的,还有,天帝的祖父是我的祖父杀的,还有.....算了,我也懒得数了,反正我和长恒的直系谱系上有大半是被对方的直系祖先干掉的。” 刘元吐槽道:“这简直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背景。” 我点头。“就是朱丽叶不爱罗密欧,还把罗密欧给下锅煮了。” 少凰无语:“我很像有一颗恋爱脑的智障?” 你不是,但你的人生比智障的生死恋更精彩与跌宕起伏,以及.....反套路。 嗯,反套路。 痴情女遇上渣男,红颜薄命,少凰却反过来了,她得到了渣男的心,然后将渣男给下锅了。 不想当王的帝子不是好帝子,但她呢?一没装作纨绔暗中发展势力,二没发起内/战武力夺位,而是作天作地的折腾。 长恒终于死心不再问你爱没爱过我,或是若xx你会不会爱我这种言情问题了,而是道:“你爱的是他吧?” 说这话的时候长恒的手指指着的是刘元。 刘元:“....” 少凰默了一瞬:“当年杀你的代价是我最爱的雄鸟,失去它之后,长姐抽离了我所有爱过的感觉,现在的我,大抵是因为忘了爱是什么感觉,我谁都无法爱上了。” 长恒嘴角一抽:“孟凰还真是简单粗暴。” 少凰默然以对。 我在心里赞同,确实简单粗暴。 长恒仿佛放下了所有的包袱,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看着也终于正常了。 少凰挑眉。“不错啊,放下了,恭喜魔君颈瓶松动,祝你早日摆脱长恒对你的影响,成就上神之位。” 长恒道:“借你吉言,我欠你一个人情,日后你可让人寻我。” 少凰自信的道:“我不认为我有那么一日。” 长恒没反对,显然是清楚少凰的本事,要么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如果需要了,只可能是她又作死的惹了神尊,而惹了神尊,谁也救不了她,否则少凰的晚辈那么多,何至于在人间界浪荡至今,早被捞出去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行,我记着了。” 回到家后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抓住少凰问:“你跟你姐究竟是怎么生的双生子?” 各种可能都想了,死活想不出有什么方法能这么繁衍。 少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知道同卵双胞胎吗?” 我点头表示知道。 母体的子宫里本来只有一个受精卵,受精卵分裂形成胚胎,最终发育成婴孩,但无意中,受精卵分裂的时候分成了两部分,这么一来就发育成了两个胚胎,即同卵双胞胎。 “你可别跟我说你们是同卵双胞胎。” 少凰点头。 我笑说:“瞎扯,古神族的胚胎是不会分裂的。” 人族的魂魄是在胚胎发育到一定时间时才一个一个入驻的,因此刚开始的时候,母体腹中的胎儿就是一团混沌的血肉,没有灵魂,算不得生命。但古神族的不是,从受精的那一刻起,细胞分裂形成胚胎,同时也孕育神魂,分娩之时便是神魂发育完整之时。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出现一分为二的情况,胚胎的神魂可不会自我分裂,那是作死。 “自然分裂自然是不会的。” 我懂了。“人为?” 少凰颌首,给了我一个孺子可教也的眼神。 “神胎分裂,神魂也会分裂,即便诞下活的幼崽,也是神魂不全的残疾,可你与孟凰.....”都很正常,尤其是后者,那是学神啊。 魂魄不全,体质会很差,容易夭折,心智更是惨不忍睹,那是真正的弱智,不乏连吃饭穿衣都不会,无法生活自理的例子。而这样的幼崽,在人族,大部分是丢荒郊野外喂野兽,少部分被幸运捡去专门收留残疾孤儿的孤儿院,但在神族,这样的幼崽生下来就会被父母亲手杀死。 很难说哪个更残忍,但在神族的价值观里,神族的做法应该是最仁慈的,让幼崽死在父母的怀里,不用受任何的罪。 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幼崽根本养不活,就算养得活,父母也不可能照顾它们到永远,那可是神陨如雨的时代,神尊都会陨落,何况普通的神人。失去了父母,没有任何自保能力也无法学会自保能力的幼崽绝逼只有更惨没有最惨,既如此,不如一开始就结束它们的生命。 我们带你来到这世上,由我们亲手送你离开,也算得上圆满。 这对姐妹,怎么看都很健全,自然,神经病什么的另当别论。 “神魂先天残缺的问题并非无药可救。”少凰道。 我在脑子里翻了翻,好吧,缺失有的救,但救的方法.....相当凶残。 补魂阵,抓十几二十几个神人当祭品,抽它们的神魂修补残魂。 说白了,就是杀一堆人治一个人。 这办法是一个生下残疾幼崽的神人想出来的,超级犯众怒,虽然成功了,但她与她那治好了病的幼崽最后也被众神给打成了渣渣,不,是连渣渣都没留下。 神族诸多禁术中,补魂阵名列前茅,谁用谁死全家。 桓寂,它绝对做得出来这种事,别说杀几个神人,它吃掉的神人都超过两位数,古神族超过.....太多,无以计数。 只是,若是补魂阵,我没记错的话,这有副作用的。 因为神魂不是自己的,虽然经过了补魂阵,神魂已经只剩下了精纯的魂力,但仍有一些影响,神魂会变得不纯粹,身上可能出现别的种族的特性。就算没出现,自身血统也会有些影响,比如父母是同一个族群的,生下的孩子也应该是这个族群的,血统浓度百分百,但补魂阵.....血统浓度肯定达不到百分百。 孟凰继承的是凤凰五支族中最变态的火凤凰血脉,而火凤凰血脉,通常只有纯血的凤凰夫妻才能生下。 少凰,这家伙虽然披着凤凰皮,实际上凶兽浓度百分之九十九,剩下那百分之一是凤凰血脉,因为她老娘是凤凰。 “桓寂对你绝对是真爱。”我发自肺腑的说。 少凰同样发自肺腑的说:“我对他也是真爱。” 你们对彼此都是真爱,虽然不够爱。 番外长恒 长恒是执念化形,吞噬了无量量劫中陨落的大量龙族的血肉化形,而当它有意识的脑子里第一个想起来的东西是一个名字:安宁。 后来化形了才慢慢想起更多,但都与一个人,确切说是一只鸟有关。那是一段旁人的爱恋,与它无关,也与它有关,因为它是那条龙唯一的残留——一缕执念。 凶兽进食是很干净的,少凰虽非纯血凶兽,但她进食也很干净,长恒从血肉到神魂都没浪费,每一份食材都被烹饪,食用,真正意义上的一丝一毫的浪费都没有。除了执念,这不是食物,少凰也到底不是纯血凶兽,对于这些是没法一起吃进肚子里,因此得以幸存。 原长恒记得少凰的很多事,而尤为深刻的是初见时仿佛修罗般的稚童,确切说也不是修罗般,而是真的从修罗场里走出来的女童。 那是一次围猎,一次不请自来的围猎。 围猎是古神族的老传统了,不过和后世人所以为的围猎不同,古神族的围猎可不只是围猎灵智未开的猛兽。 围猎圈起猎场时,猎场所有生灵都是猎物,尤其是智慧生命。 唔,说白了,古神族的围猎主要猎物就是妖怪。 妖族在古神族的眼里可不是同等的人,所有没超出“凡人”范畴的生命在古神族的眼里都与虫子无异,能够让他们玩的开心,并且达到磨练后辈的目的,死者应该觉得很荣幸。 没有见过血的战士不是合格的战士,二战时期有倭人拿活人给士兵练枪法,古神族的围猎也是差不多性质的存在。 有时也是可以围猎同为古神族的存在的,不过不能被抓着证据。 猎场之中,生死自有天命,只要没被逮着证据的犯罪不是犯罪。 也因此,不乏趁着围猎猎杀同类的。 这一次的围猎的猎场在南荒,而南荒是凤凰族的统治区域.....自孟凰继位后便废除了围猎。 嗯,这次的围猎不是凤凰族的神人发起的,是龙族。 长恒以为孟凰会很生气,然后忍下来,毕竟,自从两族联姻后,孟凰在很多事情都是一反常态的容忍,若非如此,此次天帝也不会想试探一下她的容忍底线。 孟凰收到消息赶来时努力了一把,围猎的屏障是早年时诸神族合力创造的,时间未到死活打不开。 长恒打量了一番孟凰,这是他头回见到自己这个准长嫂。 孟凰与昀息订婚已有千年,但长恒并未见过他,订婚时他在外头猎艳,不想回去看昀息意气风发,太糟心,与南明联姻,昀息的储君之位算是跑不掉了。 长恒知道孟凰继位之时发生的事,一直都觉得,这应该是一位强势迫人的女王,至少看起来应该很有气势。 该说孟凰与少凰不愧是姐妹,都是反套路之王。 做为王,还是一个虽然少数时候杀人之凶更在少凰之上的王,孟凰看上去.....更像个隐士。 妈哒,哪家的王身上会给人一种淡泊感? 但这也不是伪装出来的,野心与权欲是王的天性,但孟凰,她只有一半。孟凰的野心之大,若当时有精神病院,绝逼是分分钟被人送精神病院的病情,但她没有权欲。 杀人杀到极致,物极必反,杀气会消失。 孟凰大抵也是这种情况,野心大到极致,整个人看上去淡泊,一点都不像个王。 明明红衣猎猎应是最耀眼灼目的,但孟凰愣是让人有一种淡雅如菊的味道,温和宁静,仿佛醇酒。 也只是看着而已。 长恒很快就被重新教做人了。 孟凰告诉他,少凰也在猎场里,虽然不知道过程是怎么回事,但少凰在里头是可以肯定的。 长恒心里咯噔了下,弄死几个卑贱的蝼蚁甚至普通神人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弄死了少凰这个王族成员兼王位第一顺位继承人,那麻烦就会很大。 孟凰很是心平气和的问长恒:“你觉得你自己价值几何?” 长恒茫然,什么意思?然后就发现.....孟凰看自己的目光,那不是看一个人的目光,更像是在看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本殿下不懂帝君的意思。” 孟凰闻言,浅笑道:“我想知道你的价码,如此我才好与天帝做生意,我想,价码合适的话,他应该不会拒绝。” 长恒刹那便懂了孟凰的意思,没有人在面对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军队时还能不明白被孟凰的意思。 若是少凰有个三长两短,孟凰会让长恒做祭品。 不懂什么是祭品,那听过人殉吗? 春秋战国的时候贵族死后,会用贵族的姬妾与奴隶做祭品,将祭品杀死殉葬。便是春秋战国结束后,这种习俗也仍旧延续着,大户人家有人去世,会买童男女做殉。 孟凰准备让长恒做少凰的殉葬品。 至于长恒是天帝的儿子,只要先斩后奏,然后给予天帝足够的利益,天帝是不会为此发起战争的。比起儿子,天帝更重视利益,儿子可以再生,利益却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长恒太清楚自己的老子是什么样的龙了,自己死了,指望他在没有足够的前提下为自己复仇不如指望杀死自己的人喝水时被呛死,那样可靠谱多了。 明白归明白,长恒还是很屈辱。 孟凰根本没将他当做人,而是商品,是货物,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 这是赤/裸裸的羞辱,有什么比你是个人,别人却拿你当货物,并且真的打算买下你更羞辱人? 别说长恒,便是陆续赶来的神人都颇为侧目,王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尤其是近来几千年因为少凰的关系脾气好得直逼圣人,脾气不好不行,很容易被少凰气出高血压。 好脾气的人也不能随便惹啊,真发火了,比谁都凶残。 长恒很屈辱,屈辱的记下了周围所有的目击证人。然而除了屈辱,他心中也有丝丝缕缕如同毒蛇般的嫉妒,他嫉妒那个叫安宁的幼崽。 嫉妒的毒蛇在少凰平安出来时愈发变强。 少凰是头顶琅鸟,脚踏累累尸骸出来的,所有围猎的龙族都死了,死状.....相当可怖,是被活生生虐杀的。 少凰先注意到的是长恒,直勾勾的看着长恒,眼珠子就差粘他身上去了。 花痴。 长恒心中鄙夷。 孟凰轻咳了下。 “长姐。”终于发现孟凰也在,少凰一怔,旋即瞅了瞅自己身后那些被虐杀的痕迹一目了然,只要不是瞎子都分辨的出来的尸骸,略心虚,麻溜的掏出了一碗肉粥,讨好的献上。“喝粥吗?我亲手为你做的,加了很多材料,特别的滋补。” 孟凰扬了扬眉,喝了一口肉粥,然后.....所有人都看到孟凰眉目淡然的脸有一瞬的龟裂,然吾王的调节能力太强,不过一瞬就恢复了素日眉目淡然的模样。“味道不错,不过我不饿,你自己用了吧。” 算盘有误,长姐不爱喝粥,但也不能浪费,少凰将肉粥倒进了嘴里,看得孟凰眉心跳了跳。妹子你味觉没问题吧? “挺补的呀。”少凰说,不明白长姐怎么就不喜欢。 孟凰默,很补,不是很好吃,却还吃得那么干净,妹子的味觉究竟有问题还是没问题? “咱们聊聊你怎么会一个人在里面。”孟凰说,她可不信龙族会疏忽的将少凰困在里面,爱作死的熊孩子必须好好收拾。碰上这种事居然一只鸟就跑进去了,就不能找人阻拦或帮忙吗?附近又不是没别的神人。 少凰缩了缩脖子,灵机一动将头上的琅鸟抓了下来塞孟凰手里。“这是我在里面发现的,很好玩的。” 没有鸟权的琅鸟默默装死,将自己缩成了一团, 正打算收拾妹子的孟凰习惯性撸了一把,眼睛亮了亮,噫,手感真好。“回去写一份检讨。” “啊?”少凰美丽的容颜霎时比黄连精还苦。 “那写十份不准有重的。”孟凰“体贴”道。 “不,一份很好,我一定认真写,认真检讨,认真反醒。” 因为少凰平安无事,孟凰也就没有弄个龙殉出来,但这不代表她就什么都不计较。 南荒是凤凰族的地盘,轮不到龙族来作威作福。 长恒带来的所有龙族,杂种龙被少凰烹杀,纯血龙被活挖了丹田,废了根骨,便是长恒,被少凰下令剁成了龙彘。不懂什么是龙彘?那听说过人彘吗?人彘也没听说过,那去查查汉高祖的宠姬戚夫人最后的下场。 丹田被挖,根骨被废,整条龙都算是废了,就算血统尊贵,龙族也不会再有它们的地位。 古神族重视血统,也重视力量。 空有血统而无力量是不会得到与血统对等的地位的。 至于长恒,龙彘的问题不大,古神们可是只要没死透,只剩下渣渣都可能复活的变态,做为后裔的古神族又怎么可能差了?不过是四肢而已,迟早长回来。真正让长恒愤怒的是,孟凰让人废了他所有修为。 只是修为,不是根骨和丹田,到底是帝子,少凰又没什么事,若是因为死在围猎中的“凡人”彻底废了一个帝子,别说天帝要急,便是诸神族都会觉得孟凰脑子有病。 贵贱有别啊帝君,不过是贱民而已,死了就死了,如此大动干戈,帝君你是没吃药吧? 某种意义上,王莽和孟凰应该很有共同语言,前者在封建时代搞变革,变革的方法.....简直像是穿越者。出发点没错,但时代不对。孟凰的问题比王莽更大,她看人会以强弱去区别人,却不会以贵贱去区别人。 在封建时代宣扬人人平等,会怎样? 会死得很惨,特权阶层才是人,百姓不是。 古代的时候有个官职名叫州牧,用的是牧,州牧之意即放牧百姓。 在统治者的心里,百姓是牛羊,因此需要放牧。 孟凰所处不是人族的封建时代,但处境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她没王莽那么异想天开,会搞什么变法。她的计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得而知的,但最终的结局充分表明了她的计划内容:不变法,推翻统治者在一片废墟之上从头开始制定新规则。 统治者都死光了,制定新规则的时候自然不会再有反对力量,除非诈尸。 孟凰可以因为少凰差点出事以及自己的权威受到挑衅而报复,却不能因为自己的子民被杀戮而报复,因为只有同族才是人,别的智慧生灵是贱民。可只打出那两个幌子的话,她就不能做得太过,而且天帝的安抚来得很及时,这么一衬托,她的做法已经很过分了。 凤凰族连根毛都没损失,龙族却已经废了数位纯血族人。 够了。 孟凰很想说没够,她想连长恒一起废了。 但她不能。 少凰说她爱桓寂,是真话,只是不够爱。 孟凰也爱自己的江山,爱这片土地上生活的生灵,不论是同族还是“凡人”,但两相比较,她更爱同族,因此她不会因为一时意气为自己的同族带来大麻烦。 换了别人,只怕就只能咽下这口气了,但孟凰,她修的是顺心意,指望她忍气吞声是不可能的。 她所有的忍让只是因为不在意,而在意的东西,她是不会忍气吞声的。 趁着最后一点时间,孟凰给了长恒非常刻骨的教训。 修为尽废,虽然可以重新修炼,但考虑一下长恒的年纪吧,他已经成年了,却回到了刚出生的幼崽时的起跑线..... 171、第一章贵圈真乱·嫉妒 嫉妒如毒蛇,令人疯狂。 因为长恒损失太大,天帝给了这个儿子不少的补偿,然后也就这样了。 补偿已经给你了,你该知足了。 补偿很好,但换不回长恒的修为,可他还是得知足的谢恩。 他想表示自己的委屈自己的愤怒,但他不能,那是无理取闹。而天帝的儿子超过三位数,他虽是纯血,却非嫡非长,惹了天帝的厌倦,他的前途必然大受影响。 因为修为被废,一切从头来过,长恒不得不低调起来,连平日里猎艳的兴致都没了,一门心思的修炼。然而就算大部分时间闭门不出,他也能听到许多关于少凰的消息,这位太闹腾了,八荒六合茶余饭后最大的谈资就是她了。 少凰就是一只熊孩子,一直武力值爆表的熊孩子,一直武力值爆表还好战的熊孩子。 作天作地,熊孩子会干的,做得到的和做不到的她都做了,然后.....隔三差五的被孟凰收拾。 然而,熊孩子之所以被誉为熊孩子就在于屡教不改。 不论孟凰怎么收拾,熊孩子仍旧熊熊熊..... 所有人都很同情孟凰,孟凰本来就是好脾气的神,再碰上这么个熊孩子,简直是碰上克星了。 长恒不置可否,但心里却有嫉妒与不甘在充斥着。 都是帝子,为何少凰能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做错了事,也不过是被收拾一顿,然后继续作,他却要小心翼翼的看人脸色,揣摩父王的心思?为了一点宠爱与资源斗得狗脑子都要出来了? 发现昀息的私情是意外,但长恒打算将此事利益最大化,昀息是天帝的嫡长子,血统纯正,资质出众,是所有帝子里最出类拔萃的,天帝早有立储之意,只是因为自己精力还很旺盛,不想出现两个权利中心才没上赶着立储。事实上,神族在立储方面都不着急,神人的生命太过漫长,待机时间长的变态,早早的立了储,说不定自己还活蹦乱跳的时候储君就已经撑不住了。因此,立储都是在觉得自己太大,打算禅位或是有大劫的时候才会正式立储。 不过,虽然不正式立储,但储君的人选还是会先挑选好的。 天帝选择的是昀息。 不想当天帝的帝子不是好帝子,而且,长恒也是真的看不上昀息的心性,倒不是说昀息的心性卑劣,相反,昀息的心性高洁,脾气也好,堪称君子。昀息的这种心性与时代太不相称,这个时代不需要他这种心性的人,长恒很怀疑,若昀息不是帝子,就这心性,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也不对,若非帝子,昀息也不可能有悲天悯人的时间。长恒觉得,昀息就是日子过得太好,闲得。 这样的人若是成为天帝,自己给他当臣子,得了吧.....自己比昀息更有能力成为储君,天帝交代的事情,自己无一不是办得妥协,做到了最好。反观昀息,优柔寡断,太多的人对他不满,若无天帝的宠爱,早死了。 如此好的机会,若不抓住以扳倒昀息,长恒觉得天理难容。 最重要的是,他很好奇,熊孩子能够作天作地是因为背后的靠山,若是靠山出了事,心情不好,熊孩子还能继续作吗? 计划没赶上变化,天帝竟然想要处理掉昀息的情人与那个贱种,以此瞒下这事。 人的心怎么就能偏心成这样? 都是他的儿子,凭什么昀息能够得到如此多的照顾? 值得庆幸的是,他很早就将消息传去了南明,天帝的清理速度慢了一步。可婚礼还是得以提前举行,他恨得咬牙切齿,婚礼一完昀息就将被封为太子! 天帝很宠嫡长子,但架不住昀息太会作死,竟然自己解除了婚约。 长恒庆幸不已,真是个傻子,这么个傻子怎么就能那么令父王另眼相看呢?明明自己才是最出色的帝子,血统纯正,天资出众。 事后的发展完全超出他的预料,谁也没想到孟凰会救昀息,虽然没能弄死昀息以绝后患很是可惜,但经此一事,昀息算是绝了与大位的缘分,他还是很高兴的,唯一让他不顺心的是少凰。 事实证明,即便靠山出了事,熊孩子也不会受影响。 熊孩子的熊一如既往,骄傲肆意,为所欲为。 并且,熊孩子天天跟人打架闹事,慢慢的,众神也发现了一件非常诡异的事:熊孩子从未败过。 一生未曾一败并非难事,只要不跟与自己强的人交手就行。然而少凰却不是,她看不上弱者,除非捕猎,否则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弱者,因此每次揍的都是强者。 熊孩子其实也不是完全没败过,少数时候她也是有输的,但第二次的时候她一定会赢。 曾有一名被挑战过的上仙表示:少凰的修为境界虽然赶不上它们这些活了十几二十几万年的老神,但若是生死相搏,最后活下来的一定是少凰。 熊孩子在八荒六合间的名声越来越诡异,武力值为所有人推崇,但.....臭名昭著。 找人打架还不至于如此,关键在于,熊孩子出手太狠,不管是生死相搏还是切磋她都太认真,早期的时候没少发生刹不住手把对手给打死了的事,直到后来被孟凰给好好的收拾调/教了一番,熊孩子这才慢慢的学会控制,虽然把人打残是家常便饭,但至少没再随随便便就打死人了。而对于神人而言,只要没死,只是打残了的话,好好养着,养好是迟早的事。 每每听到熊孩子的消息长恒都想咬牙切齿,凭什么? 都是帝子,在江山的面前,自己会被舍弃,昀息那个白痴也会被舍弃,但熊孩子却一直都肆意猖狂? 没人知道天帝是如何做到的,在与昀息的婚约作废后,孟凰竟然同意了继续联姻。 天帝的子嗣众多,但纯血子嗣却不多,九子六女,他排行第四。 老大是昀息,爱美人不爱江山,在十八狱天呆着。 老二在四万年前的镇魔塔倒塌,万千妖魔逃出时奉命追捕妖魔落在了一名神孽手里,被做成了一锅龙肉羹,天帝气得吐血。八荒六合就差掘地三尺找出了该神孽,多名神将与神孽同归于尽,终于还天下海晏河清。 老三资质平庸,天帝最不喜的便是这个儿子。 老五已娶妻。 老六、老七、老八老九都尚未成年。 唯一成年且未婚的是他。 “儿愿与南明帝君联姻。”他主动请缨。 天帝皱眉,如果说他最看不顺眼的是资质平庸的三子,那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四子,这个儿子与自己太像,看着这个儿子往往会有种照镜子的感觉。因此,他更倾向在未成年的儿子里挑一个,反正神人几万岁跟差个几日也没多大区别,长恒并不在考虑之中。就算不提对长恒的好恶,只客观的说,长恒也不合适,不是不好,他的才干是剩下的诸子中最出色的,样貌也是最好的,就是风流了点,红颜知己遍天下。这也没什么,龙性本淫,风流是天性,喜欢睡女人很正常,不喜欢才不正常,比如昀息那个奇葩。 可是联姻对像是凤凰族的话,天帝很是头疼,他怎么就只养出了昀息那样的一只奇葩呢?应该养出两只才对,如此,现在也不用头疼了。 长恒没担心,而是提醒,若是换了别的帝子,他们与孟凰长久的相处,能够把持得住吗?以及,这次的联姻的目的是什么? 孟凰是个很有魅力的神,与它相处久了,都是年轻人,还有婚约,动心实在是太容易了。 天帝当年选择昀息联姻也是考虑到了双方的性格,就算有好感,昀息也绝不会爱上孟凰。 联姻的目的是什么? 自然不是为了结两姓之好,这只是一个用来粉饰太平的信号罢了。 两族迟早有一战,但如今,双方都还没准备好,也没找到合适的借口,因此不宜开战。通过联姻换取暂时的和平,处理好内部问题后发起神战击败甚至灭绝对方。 不论是天帝还是孟凰对此都心知肚明,因此联姻很重要,也不重要。事实上,长恒一直想不明白孟凰为何还会同意联姻,怎么看,这事对于南明都是弊大于利。南明内部的问题,这几万年早就被解决了,因此早已不需要联姻。 长恒所想,天帝不会回答,但他最后选择了长恒联姻。 长恒不会爱上孟凰,这一点天帝非常笃定。 原因? 孟凰看似淡然,实则心思城府深不可测,长恒的红颜知己里不是没有这一款的,但长恒从来都只有征服的欲望,到手后就没兴趣了。但对于孟凰,长恒一没征服的欲望,二也没有好感。 不管是谁,身为尊贵的帝子,却被当一个人当成货物,待价而沽,都不会再对那个人有任何好感,恨不得处之而后快还差不多。但长恒很清楚,自己做不到,至少现在做不到。 待他君临八荒六合之时,孟凰曾经给予他的屈辱他一定会还给孟凰,但如今,他需得与这个女人好好相处。 纯血古神族五万岁成年,成年时会有成人礼。 大部分古神族的成人礼有围猎的程序,让已经不再是幼崽的年轻族人用猎物的鲜血与生命来证明自己已是强者。 凤凰族的成人礼最为简单,也最为华美。 没有围猎,但步入成年的族人会在成人礼上跳舞。 凤凰能歌善舞,而凤凰族有两支舞蹈最美,一为成鸟舞,代表自己已成年,另一个则是求偶舞——凤求凰。前者是在成人礼上专门跳的,后者则是求偶时跳的。 凤凰族王族唯二的嫡系成年,虽然孟凰并没有大办的意思,但八荒六合的神人都会派人去参加。别人不想太折腾,并不代表你就真的可以无礼了。 长恒是单独出门的,但半道上遇到了无悔。 “连陌伯伯,你说帝君与少凰会喜欢无悔的礼物吗?”小小的稚童有些发愁的抱着自己亲手准备的礼物问旁边的成年男子。 男子想了想,回答:“她们很喜欢你,只要是你准备的,她们都会喜欢的。” 送礼送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送礼的人是谁,男子是真觉得那两位不会嫌弃稚童的礼物。 长恒本来没打算理会这两人。 连陌也是天帝的帝子,不过长恒不喜欢也不讨厌他,只是有些瞧不起他,原因很简单,连陌是贱种。 认真算起来,连陌还是天帝的第一个儿子,也就比昀息大几个时辰。然而,同一日出生并不代表就同命,连陌的生母是普通的水族,只是生得貌美而得到了天帝的临幸,生下了连陌。这也是大多数古神族不与外族联姻的重要因素,孕育古神族的幼崽的损耗非常大,龙生九子,九子不同,乃因九子不同母,它们的母亲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因为身体损耗一空而死了。 天帝的儿子,只要不是纯血,都是生下来就失去母亲,连陌也不例外。 某种意义上,连陌与昀息是非常鲜明的对比,一个光风霁月,另一个阴郁孤僻;一个生而尊贵,另一个生而卑贱。许是身世与地位的对比太过残酷,连陌与昀息一直都不和,整个龙族无龙不知无龙不晓,然而当无悔被接回天宫后却是连陌将这个因为不受天帝喜爱与血统不纯而地位卑贱备受欺负的贱种抱回了自己的宫室抚养照顾。 长恒对此事并未关注,不过两个贱种罢了,还能翻得了天不成? 诚然,连陌很出色,出色得很多时候天帝都忍不住遗憾这个儿子为什么不是纯血,若是连陌的生母更高贵一些,简直就是最合适的继承人。然并卵,连陌是贱种,没有继承权。 王族中这样的贱种太多了,但到底是天帝的后代,哪怕另一半血统卑贱如泥,他们体内的天帝血脉也会让他们得到一条江河做为封地。不过,这也仅限于王族的近支,血缘已经远了的贱种是没有这份荣幸的。 只是,听那个小孩的话,她与南明那对姐妹很熟。 虽然订了亲,但长恒与孟凰真心不亲近,至少跟孟凰与昀息不能比。 不是长恒不想弄好关系,能够做到红颜知己满天下,自身的魅力与征服女性的手段自然不会差。 问题在于,孟凰能算个正常女性吗? 论理,修的顺心意,心思应该很好猜,心思太复杂的人没法修顺心意,顾虑太多,如何能绝对顺从本心。而孟凰,她的心思说复杂也是真复杂,说简单的话也是真简单,但她的思维太过跳跃,属于那种今天还在苍梧山抓兔子,明天就可能心血来潮跑去极北丛极渊看雪花的类型。不是夸张,而是她真做过这样的事。 这个问题也不大,如此思维逻辑必然无法被人理解,是个正常人都无法理解,而不被人理解,不免觉得孤单寂寞冷,想要把到这样的妹子,大可以走知心路线。然而,孟凰一点都不觉得寂寞空虚冷,她并不在意世人的眼光。 “别人的眼光是能让我吃饱还是玩得开心?既然都不能,我为何要在意这种毫无意义的东西?伪装是用来捕猎的手段,不是取悦别人的,就算要取悦,也应该是取悦自己,脑子有病才会折腾自己以取悦别人。” 以上一段话足以充分说明孟凰是个什么样的人,知心路线?除非你跟得上她的思维逻辑与三观,否则只会惹得她的厌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长恒每次与孟凰相处都会有一种被看透的感觉,那双淡然的眸子仿佛早已看出他人心中的龌龊与丑陋,令人很有一种被剥光衣服打量的感觉。 这种相处,长恒与孟凰的感情培养进度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孟凰对他很礼貌,也很贴心,但.....做为花丛老手,女人对自己上没上心长恒还是看得出来的。孟凰对他的礼貌与好都是建立在未婚夫这个身份上的,不管是谁处在这个身份上,孟凰都会做到尽善尽美,而没了这个身份,孟凰绝对记不住他是谁。 这样的女子应该会让人很有征服的欲望,雄性的天性如此,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然而,对孟凰,长恒没有这种欲望。确切说,他对孟凰根本升不起任何的欲望。 若你在一个人的面前一直都有一种仿佛被扒光衣服看得透透的感觉,那么你绝对提不起任何欲望,有的只会是无尽的危机感。 这可不好。 略微思索,长恒还是喊住了连陌与无悔。 两个人见到长恒俱是一怔,旋即低头行礼。“见过四殿下。” 长恒想与一个人处好的时候,没什么人能够抵抗他的魅力。(孟凰与少凰这对姐妹是特殊例子,这姐妹俩的脑子简直是凶兽脑子,至少少凰是如此,用人的思维去揣度她们根本是作死。) 三个人是一同抵达不死火山的碧梧宫的。 凤凰齐舞,百鸟朝拜,又酷又炫,华美得令神惊叹。 双生子的凤凰舞更是美丽绝伦。 一模一样的容颜,红与玄交织,所有与会的神人都不曾见过比这更美的舞蹈,美得目眩神迷。 舞蹈结束后,由长辈为少女簪花,簪的是开得最美的凤凰花。 孟凰很有兴趣的完成着礼仪,少凰则是在舞蹈结束后就注意到了长恒,直勾勾的盯着长恒,绝世花痴的眼神都不会比她的眼神更直白热烈。 孟凰嘴角抽了抽,很是无奈的用只有少凰听得到的声音低语:“今天是成人礼,大好的日子我真不想揍你。” 少凰艰难的将目光收了回来。 一直留意着这一切的长恒心中一动。 长恒通过无悔对了解了很多关于少凰的喜好。 郎有“情”,妾有“意”,这俩货很快就勾搭在了一起。 与少凰相处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至少长恒是这么感觉的,少凰虽然是个熊孩子,但熊孩子的心思也很简单,容易猜更容易哄,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就行。 长恒很有耐心,没多久就自觉将少凰掌握住了。 少凰对他很听话,不管有什么好吃的都会记得他分他一份,而与孟凰虽然也认真但本质出于礼貌不同,少凰的赠礼都是很认真的,不是礼貌,只是想那么做就那么做了。 长恒意识到自己真的爱上了少凰是在神族与魔族的大战中。 长恒运气太不好,碰上了魔君手下的大将,被伏击了,是少凰救了他。 少凰为此受了不轻的伤。“谢天谢地你没死,不然.....”我不就亏大了,养了这么久才养肥的呀。 受了伤的少凰,杀起来很容易。 这是最好的机会。 天帝在战争爆发时给了长恒一个任务:找机会让少凰“战死”。 孟凰虽然没有立少凰为储君,但她打的什么主意也不难猜。 天帝希望自己的孙子成为下一任凤凰王,少凰的存在无疑是最大的绊脚石。 有这么个继承人在,别说让天孙继承王位了,事实上孟凰连孩子都没打算生,反正她已经有继承人可以交差了,那么生不生孩子有区别吗?反正她是觉得没区别,既然没区别,自己干嘛还要生孩子?(讲真的,要不是利益需要,必须联姻,她连结婚的计划都没有,三次婚约都黄的那么轻松,跟这也有很大关系,她不是冷眼看戏不挽救就是推波助澜,活脱脱的洪荒古神族版独身主义者) 天帝也是无语了,在这个每个人都努力传宗接代繁衍血脉的时代,孟凰已经不是特立独行了,根本是有病。可也不能不承认,这种神经病比起任何正常人都难对付,因为你根本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想不明白天帝干脆不想了。 既然你是因为有了可以交差的继承人而推掉繁衍子孙的使命的,那就让你没有继承人好了,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对于这个任务,长恒一直都在犹豫,对于少凰,他下不了手,而现在,更下不了手了。 他明白,自己这是沦陷了。 浪迹花丛却从不为某一株花而停留的自己遇到了命中的克星,但长恒并不后悔,因为这个人是少凰。 他爱上了她,很早的时候就爱上了,这一份爱源于嫉妒,他嫉妒她太久。嫉妒她拥有的一切,那都是他渴望却得不到的,却没察觉,自己在这个人身上投注了太多不必要的注意力,多得已经不能仅仅是嫉妒了。他所嫉妒的,他会毁掉,因为碍眼,然而,他从未想过毁掉少凰。 意识到了自己的心,长恒彻底放弃了天帝的命令,因而对于天帝的命令,他很快就想到了解决的方法。 比起熊孩子,其实天帝更想弄死孟凰,让南明换个容易对付的王,遗憾的是.....从未成功过。孟凰的修为与根骨虽然尽废,变成了废人,但这人的保命技能和忽悠技能点的冠绝八荒六合。 联姻是不会因为换了一个人而取消的,最典型的证据就是昀息去了十八狱天,自己顶上了。 孟凰这个纯粹打酱油的吃瓜众运气很不好的掉进了洪荒大地的禁地虞渊,一起掉下去的还有妖君——从来都没人掉下去还能活着爬出来,上神也不能。 少凰成了代王(代通假,意为代理某某),暂代南明事物,但所有人都知道,少凰的代王很快就会去掉代这个字,只剩下一个字——王。 没人认为已经是废物的孟凰能够活着回来,做为唯一的王族嫡系,少凰的继位是大势所趋。 长恒很高兴,王位本就是少凰的,如今,他帮她拿回来了,而他们会是最恩爱的夫妻。 有的时候,不能高兴太早了。 联姻被取消,孟凰虽失踪了,但她留了后手,全洪荒都知道了长恒不满意未婚妻因而弄死未婚妻的事,少凰立马单方面取消了婚约,天帝大怒,重惩了长恒,同时允诺南明将南荒江河湖泊里所有龙族撤出,南荒水族不再受天族制约,还有诸多天材地宝,只要南明答应平息此事。 南明没吱声,努力的寻找孟凰,显然,人找的回来还有的谈,找不回来,少凰明确表示:龙殉。 长恒难以置信,那个人抢了你的王位,令你流落在外两万年,欺压你三万年,为什么? 长恒想与少凰解释,想平息她的怒火,但少凰不见他。 没人知道妖君与孟凰是如何活着出来的,反正妖君将重伤的孟凰送了回来。 重伤并不是死了,既如此,先王的先字可以去掉了,那么少凰自然也理所当然的退了下去。 长恒恨得咬牙切齿,孟凰你怎么那么命硬? 又很担心,不知少凰如何了,孟凰归来看到自己差点被人取代,怎么可能不忌惮少凰? 将心比心,如此威胁,自然是越早除了越好。 不过,孟凰没死,少凰应该不会那么气了吧?只要自己好好哄一哄,一定会消气。在这方面,他很有信心,因为从未在这方面失败过。 少凰终于答应见他,他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肯见自己就好,肯见就说明少凰还舍不得自己。这很好,因为他也舍不得她,害怕失去她。 长恒去了,然后……被下锅了,至死都不明白为什么。 执念长恒回忆完毕,不想理会这种破事,但继承了原长恒执念的他无法克服自己不去关注那个杀了原长恒的家伙。 少凰与神尊不和,一直在作死,因而长恒与她始终缘悭一面。 然而,查得越多,关注的越多,长恒的心态渐渐变化。 凡人说,你看一个异性看得太久,很容易爱上它。 爱上一个人其实不难,尤其是那还是一个出色的人,且还是你的执念所向。 我分不清自己是谁,是长恒还是执念所化的魔,但不论是哪一个,我都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有人奇怪孟凰那么厉害怎会差点死长恒手里,我这里说一下,孟凰的对手是天帝,比起帝子们,天帝的段位和心性手段都是最高最绝的,也因此,孟凰对帝子们的手段就看不上眼,她觉得不如天帝的帝子们是小孩子手段,难免大意,加上她没想到长恒会违背一贯的画风突然为情冲动……差点阴沟里翻船,但她习惯性有备无患,长恒,只能说姜还是老的辣,而少凰,完全不走寻常路 172、第二章养尸·丹青 爱一个人没有错,但这不能成为你伤害无辜的理由。——庄主。 一楼的大客厅里挂上了丹青,一幅不管是谁见了都会露出一言难尽之色的画。 全是一帮不懂欣赏的家伙。 我哼了一声,如此评价。 众人更加一言难尽了。 好吧,我自己也知道,这幅画丹青有些一言难尽,但这幅画是我专门弄来的,我怎么好跟这些家伙一样?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就算是跪着我也得夸赞这幅画的无双,虽然它也的确很无双。 问这怎么回事? 这得从长恒的事说起。 帝子长恒虽然很渣,但也很可悲。 同样是帝子,虽然一个是天帝的帝子,另一个是诸侯的帝子(帝姬仅指神族族王之女,帝子则儿子女儿皆可用),论身份自然是长恒更尊贵,但人生显然不可能只看明面上的尊荣。 长恒父母健在,亲爹是天帝,八荒六合间最尊贵的神,亲娘是天帝的妃嫔之一。 生下来是就是皇子,含着金汤匙出生、长大,却不被天帝所喜,而不得宠爱的帝子显然不可能过得多好。想要王位得自己去争取,用尽一切手段,龌龊、肮脏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目的。但天帝还是不喜欢他,哪怕最后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而选了他,也还是不喜欢他。 至于他的母亲,天帝妃嫔那么多,我相信她就算爱孩子,也不可能在宫斗之余抽得出太多精力放在儿子身上。后宫中的女人,荣辱兴衰都系在帝王的身上,而这从一开始就注定她们必须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帝王身上。 啧,不怪这娃长歪,爹不疼娘不爱,还有超过三位数的兄弟争夺资源,没长歪才有问题。 再看看少凰,亲爹是桓寂,而桓寂是凶兽,凶兽的臭名昭著我就不重复了。亲娘也是王,但她还没出生就被杀了。这节奏堪比天煞孤星,还没生下来就死爹死娘了。这也就罢了,她还被人丢到了魔域,不知道多少次生死悬于一线,最后能够活下来并且一路成长为闻名(臭名昭著?)八荒六合的神孽,中间吃过多少苦估计她自己都记不清。 这么一比,长恒就像是在温室里长大的,也难怪他最后死在少凰手里。 温室里养大的狗与荒野里长大的孤狼只能活一个的话,答案根本不用猜。 可比起幸福的话,毫无悬念也是少凰稳赢。 少凰还没出生就没了父母,但她有孟凰。 父母应该给孩子的,桓寂与瑶光无法给予,孟凰全都给了。 都有家暴的情况怎么还说幸福?简单,少凰可是熊孩子,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熊家长,就算不是熊家长也是溺爱孩子的家长。这世上最会察言观色的生物就是孩子了,若非心里明白不管自己捅了多大的篓子大人都会替自己背锅,有几个孩子会不往熊孩子的方向发展? 所以,这里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九成的熊孩子的背后都有着非常宠爱纵容他们的父母。 孟凰对少凰,绝对比熊家长还宠爱。 少凰未必是孟凰心中最爱的人或事,但我相信这世上很难有人比孟凰更爱少凰。 孟凰在王位传承和婚姻子嗣方面的很多表现,清新脱俗的简直有病,然而在了解了姐妹俩的身世以及长恒走之前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在我问了,居然真的坦诚说了的故事后,我恍然了,孟凰不是有病,她只是想保护妹子。 虽然妹子比她年长,但鉴于熊孩子的心理年龄,估计她也没法将熊孩子当成姐姐。 在长恒的描述里,那就是一个独身主义者。 利益至上,没有结婚的欲望,但需要的时候会毫无心理障碍的拿婚姻换取利益。 子嗣方面,单她那套拿少凰交差的理论和态度足以说明很多事情。 可是,有的时候一个人嘴里说的未必是真的,哪怕那个人修的是顺心意。 孟凰喜不喜欢幼崽还不得而知,但她绝不是丁克,也不是独身主义者,她死的时候可是有嗣的,而且她对那个孩子也很喜爱。除了王位继承权,别的方面,孟凰对那只幼崽可谓有求必应,便是褫夺王位继承权,也未必不是好意。不是每只幼崽都能如孟凰一般,能够继承王位的同时收拾好随之而来的烂摊子。 我推测,早先的时候看似独身,一半是因为自己太龟毛以及遇到的人都太不靠谱,三顶绿油油的绿帽,也就她脾气好,换别个早气死了。 至于幼崽,一半原因是她不可能跟龙族生个幼崽,不然她死的时候就得考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要不要让自己的孩子给自己殉葬? 然而,这两个方面的另一半原因都与少凰有关。 想一想吧,孟凰不婚不育,最大的受益者是谁? 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统,且还是造成了神族浩劫的桓寂之女,早期的性格还一言难尽,连凤凰的肉都想尝尝是什么味,南明就算能看在瑶光的血脉上接纳少凰,对她的接受度也未免太高了,都高到不介意她成为王。而少凰,绝对丛林法则的环境中长大的她居然真的能够融入南明,太稀奇了。我不知道少凰最开始时是什么样,但参考一下丛林里的猛兽吧,多疑、狡诈、凶残.....这是最起码的基本素质。 综上所述,孟凰对少凰或许因为自身君王的责任而有过不少的算计与利用,但她对少凰也是真的很好。 无怪乎少凰将她姐放在心里第一位,连桓寂都要让位。 只是,再怎么有亲疏,最后能够对桓寂.....真不知道该说桓寂是造孽太多遭到了报应还是无语少凰的无情。 长恒想要王位,得用尽一切阴谋阳谋、舍弃良心、连亲兄弟都要害.....才能得到一个机会。而少凰,她什么都不用做,孟凰将一切都捧到了她的面前。 话说,孟凰你究竟养的妹子还是养女儿呢? 不过,如此也不难理解少凰千万年都无法放下了。 你调/教改造好了一个人,被改造的人用你带来的改变去对另一个人好,并且让那个人取代你的地位。 这种事,很多人都做得来,因为人得向前看,只有如此才能让自己活得更舒服,在这个前提下对别人不公平一些也是人性。然而,她是做不到的。 少凰放不下,也无法允许孟凰在自己心中被人取代,论理应是纠结于过去走不出来的人,但少凰,她这方面的心性不错,她放不下,但也不会沉溺于过去中。 唔,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少凰能够过得好好的,长恒却会死了。 性格决定命运,少凰不会为已经发生无法改变的事一蹶不振(谁让她不痛快她屠人全族),更不会为不值得的事浪费自己的精力。她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哪怕她最爱的两个人都已离开了她,但我知道,在她的认知里,那两个人都还活在她的心里,从未离开。因而,千万年不管遭遇了什么,这位非典型性暴君都活蹦乱跳的。 而长恒,他执着于天帝的父爱,执着于王位,还异想天开,不死才怪。 这么一比较,长恒简直是个大写的悲剧,但——我不同情也不可怜他。 原因? 我拿他跟孟凰比了下。 孟凰生长的环境活脱脱的精神病院与顶级监狱的集合体,但她没长歪。 而我之前一直以为她人生的苦难从她得到自由并被凤凰族寻回后就结束了,但我发现自己想得太美了。 一万岁的古神族,相当于人族八九岁的孩子,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坐上了王位,还坐稳了,稳得让天帝都想弄死她给南明换个王,日子怎么可能轻松? 保命技能点得冠绝八荒六合,哪个正常人会将这种技能给点得那么高?她又是上哪学的技能? 学?我看她根本是在一次次的生命危险中练出来的。 若早知如此,吾王你会后悔那年跳下诛仙台救人以至于自己万年修为毁于一旦,且再也无法修炼吗? 你成全了别人,代价却是你自己的生命永远处于危险之中。 长恒再可悲,他的生命有时时刻刻都处于危险之中吗?更悲剧的是,面对危险,连拔剑与敌一战以解决危险的能力都没有。 长恒永远都不会懂孟凰的感觉,天帝再不喜欢这个儿子也不可能放任他被人给杀了,因此长恒就算遇到危险,那也是有限度的危险,生命安全始终有保障。 他很可怜,但比他更可怜的人多得是,绝没有人有他作死。本来怎么也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一直活到渡劫飞升上神,与天同寿,亦或渡劫失败灰飞烟灭,他却把自己给作死了。 别说有这么个比较,就算没这么个比较,在了解了长恒的故事里流露出的关于吾王的那些信息所代表的内容后我也彻底成了吾王的铁杆粉丝。 粉丝都有哪些行为? 花钱买所有和偶像有关的周边产品,买电影或演唱会的票,追剧.... 吾王不是大明星,所以这些都可以免了,我也没这个兴趣,感觉太幼稚。 不过,在墙上挂偶像的照片我还是有兴趣的,看少凰那张脸美得那么颠倒众生,做为她同卵双生子的少凰没可能差了。 遗憾的是,洪荒时代那会,没照片这玩意。 当然,我也可以让少凰露出本体的模样去照张相,反正这两姐妹生得一模一样。 可是,脸长得一样,鸟不一样啊。 反正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谁说这对姐妹的性格气质有一丁点相似。 就算是同一张脸,用不同的气质去撑,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 少凰的那张脸毫无疑问是妩媚艳丽型的,立体精致,若无足够强大的气质,那就是艳俗了,少凰撑得起来,并且女王气场十足,足得很少有人去想她的美貌。老实说,我没法想像少凰那张霸道总攻脸放到一个气质淡泊的人身上会是什么样的,那张脸怎么看都应该与淡泊等词不沾边。 综上所述,当我弄不到偶像的照片而照少凰画丹青的时候我没让少凰画她姐的人形,而是让她画的本体形态。 讲真,少凰的丹青,我个人觉得,也就中上水平,但放在这个时代的话,妥妥的国家级高手。 少凰的丹青画得非常的写实逼真,看着就好像那只神气活现的立在梧桐枝上的凰鸟随时会从画中飞出,如果.....它还飞得起来的话。 嗯,我很怀疑它能不能飞得起来。 摸着良心说,乍看第一眼的时候我压根没认出那是一只凰鸟,活了二十几年,好吧,算上靁的记忆,那就是千万年,也可能是亿万年,鬼知道是多少年,但我这还是头回知道世上竟然有鸟类能长这样,吾王你也是鸟中之才了。 “你长姐长得真是珠圆玉润。”拿到画的时候我很是委婉的与少凰说,很想问你是不是乱画的,哪有鸟能长这样? 少凰给了我会心一击:“直说她是死肥鸟就是了。” 我捂心。“所以它的本体真长这样?” 少凰理所当然的点头。 太阳真好,月光真美,这世界真玄幻。 好吧,我还是醒醒,现实点。 我的偶像很美,哪怕是鸟形也一样,如火焰般燃烧的赤色翎羽比天边的烟霞还要美轮美奂,神气活现的,萌萌哒,好想撸毛,但.....你是王啊,你是变革者啊,为什么你的本体比球还要圆? 我很想问,能不能换人形的丹青?但瞅了瞅丹青上神气活现的凰鸟,还是算了,我怕自己剩下那一半幻想也跟着幻灭。 带着丹青走人的时候,我犹豫再三,还是没忍住嘴贱。“少凰你的本体也是只球吗?”少凰的人形我是见过的,很苗条,但也不会给人弱柳扶风的感觉,相反,一看就知道很强健,千万年如一日的打熬,整个地球的核/武器估计都破不开她的防。可这世上看着衣冠楚楚,实则斯文败类的人那么多,谁规定这些神就不能效仿一二,顶着苗条的人形却有着球状的本体? 少凰的眼神飘了飘。“.....我是凤凰族最矫健的鸟儿。” 矫健的禽鸟应该很苗条.....呃,话说好像也没什么能证明一只球不能矫健。 虽然偶像是只球,但,一个真正的粉丝怎么能因为偶像的一点无关紧要的缺点就粉转路,甚至粉转黑呢? 况且,偶像虽然是只球,也是一只萌萌哒的球啊,萌破天际,好想撸毛,可惜已经死了,就算没死.....估计我也是撸不到的。 怀抱着这种矛盾的心情,我将这幅丹青挂到了山庄大客厅的墙上,谁见了都忍不住夸一句:好萌的火鸡。 而我瞅了瞅丹青上不知道什么文字写的符号,想了想,还是拿笔在上头写上了楷书字体的翻译:凤栖梧。 173、第二章养尸·烦恼 我近来有点头疼,我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有人格分裂的前兆。 尘寰觉得我想多了。“你看上去很正常啊。” 我想了想,还是问了句:“你觉得伴侣出轨和伴侣有个孩子,但孩子不是自己的,哪个更严重?” 尘寰明显有点懵,就差在脸上写上这有区别吗?“按照时下的观念,应该是后者更严重,孩子会分财产的。” 我捂脸。“可我昨天被阿吉拉着看电视吐槽的时候发现我竟然觉得后者根本不算什么事,前者才不可饶恕。” 尘寰惊讶的看着我。“真没看出来你是个能接受私生子的圣母。” 我更想捂脸了。“不是我,是靁,她的记忆与感情都在与我融合,也可以理解为恢复。” 本来这事我也没太在意,种种特征已经变相说明了很多的东西,虽然我至今还没搞明白它当年怎么没死透,并且真的复活了。虽然它那样的古神,理论只要还剩下一点渣渣都能活过来,但那是理论啊,实际难度却比蝼蚁登天更难,蝼蚁真想登天的话,爬上飞机就可以了,古神复活却不是。 反正没出现人格分裂,只是前世今生的记忆与感情融合而已,老实说我怀疑自己一开始就没忘,它们一直都在我的脑子里,否则没法解释我这几十年经常有的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以及打小的一些习惯。 为了以防万一,我还专门向少凰请教了下。 “你终于想明白了。” 我:“.....”ok,我算明白她为什么从一开始就对我的态度不太对,不像对大部分人那样了。 “那我这情况.....” “不管是靁还是小庄主都是你,你受人族的影响太深了,人族每一世都是一个人,而神,不论是靁还是君羽落都是只是一个称呼,就算没了这两个名字,你也还是你。”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会不会出现人格分裂。” “你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人格,哪个失忆症患者恢复记忆时会出现精神分裂?要不要我默几本神族的启蒙书给你,你现在,常识也太差劲了。” 我松了口气,然后就把这事给放下了,然后....貌似有点问题。 最开始的时候对电视剧里婆媳问题时婆婆埋怨媳妇生不出孩子,下意识的吐槽干嘛不让你儿子生,因为变化不大,加之这是潜意识里的变化,我也就没注意到。 现在.....再这么发展下去,我可以笃定的说,我的三观迟早成为这个时代的精神病。 靁那庞大的记忆与感情在与现在的记忆与感情融合得很好,我没有人格分裂的情况,但大洪荒时代的价值体系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 哪个现代人,不,就算是现代的非人生物也不会在吐槽婆媳问题时第一反应是干嘛不让丈夫怀孕生子? 本庄主会。 关于私生子与伴侣出轨的这种截然不同的认知,也是靁所带来的。 人族普遍认为,男人在外头玩没什么,会浪子回头或是不搞出人命就行,前者是不死心觉得还有的救,后者大多是已经对爱情不抱期望,只要不影响自己的地位就行,就算还有期望,经过私生子的事也足够抹杀这些期望了。 靁认为,道侣有别的孩子,但孩子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这一点问题都没有。 别误会,这不是它圣母,而是大洪荒时代那会,结为道侣之前与之后都不会考虑孩子是不是自己的种的。真考虑这种东西的话,那古神的圈子绝对是贵圈真乱的典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 凤凰生孔雀与大鹏,两个孩子,不仅与自己物种不同,彼此之间也是不同物种。凤凰还生凤凰了,但凤凰有五色,除了火凤凰,另外四色凤凰也就外形与它相似,但也不是全似,某种意义上要归为不同物种也不是不可以的。 一个人,有七个孩子(凤凰生的五色凤凰不止五只,这里打比喻就姑且当她只生了五只),但每个孩子的物种都不相同,做为一个人族,第一反应肯定是这人真厉害:至少嫁过七次,亦或是至少娶过七次,再不就是有过至少七个情人。 然而,现实与我的记忆都告诉我,凤凰是只超级龟毛,别以为因为未婚夫有过红颜知己就觉得未婚夫很脏是孟凰的专利,那是整个凤凰族的专利,是先天遗传问题,而这种遗传的源头就是凤凰。做为一只龟毛的神,凤凰别说道侣,它连情人都没有,到死都还是处男/处女(选哪个看你心情,也可以都不选,凤凰没有性别,非公亦非母,最早的那些神,十只至少有九只没有性别),这么一只神,你要用人的思维去理解,那么根本无法理解它是如何生下那么多还物种都不同的孩子的。 还有我与娲灵,我生了君族的初代种,同样是我一个人生的。 娲灵生了人族,人族说自己是她与伏羲的后代,而娲灵与伏羲是兄妹,但我的记忆告诉我,娲灵和我、凤凰是一样的。 兄妹,顾名思义,妹子是母的,可娲灵跟单细胞生物一样无性别啊,还有,娲灵有兄长我怎么不知道? 娲灵要是有个兄长也不至于一个人被欺负得那么惨了,我认识它的时候她被欺负得不行。 大洪荒前期与中期的智慧生命虽然因为智慧生命的稀少而不会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杀死智慧生命,却不代表不会欺凌,抢更好的洞天福地抢更好的材料与法宝,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在那个时代注定混在最底层。 娲灵如是,事实上,我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它就在被抢劫,好不容易得到的一株灵草眼看就要守不住。最后守住还是因为它被抢的地方是我的领地,嗯,以雷泽为中心的方圆几亿里全是我的地盘,我自己划的,没人有意见,有意见也没关系,揍到没意见就是了。 我不喜欢抢劫这种行为,资源很多,够用,没必要抢,而且显得乱糟糟的,就不能坐下来好好谈,交流修炼心得可比打劫更有益身心健康,以及修神。一群人集思广益,怎么都比一个人更容易找出正确的证道之途。 因为不喜欢,又是在我的地盘,我帮了娲灵一把,然后就发现.....这条蛇真是太太太博学多才了。 这不是我夸张,我承认,做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修炼的死宅,我对于自己地盘外的世界了解确实有点稀少,但娲灵不一样啊,这家伙可是超级驴友,这固然有她抢不到好的洞天福地修炼的原因,但主因还是她喜欢旅游。认识我后,她更是变本加厉的拽着我一起旅游,死宅变驴友,那滋味,太难忘了。 要不是不时能遇到个人交流修道经验,以及认识了凤凰,那简直是噩梦。 说起来,我认识娲灵,到我死,怎么也有几百几千个元会,也可能更多,不可能更少,那会儿我的时间观念,过去几千几万年我根本没多少感觉,但能够让我觉得很长,那就只可能只多不少。 但那么漫长的岁月,我从未听娲灵提起过她有亲人,我也没问过,我们那一批的神全都是天生天养,根本没有亲人,就算有也是子孙血裔。 人族说伏羲是娲灵的丈夫兼兄长,我这个死党居然一点都不知道,这合理吗? 你们说的和我认识的真的是同一只娲? 我一度以为自己的记忆错乱了,还专门去翻了书,发现这事居然有许多的书籍记载,顿时就觉得自己的情况更严重了,后来去找解忧咨询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死朏朏表示:贵脑有疾,想太多。 我的疑惑最后是美人化解的,她告诉我,历史上的确有伏羲这个人,但在周朝的时候,伏羲并非神灵,而是古时的有名人物,最后上升为神,且与娲灵一同创造人类的说法则是秦汉时代出现的。 她这么一说我就立刻明白了,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为了表示自己的正统,必然说谎篡改历史,说从一开始就是如此,男人天生是统治者,女人从一开始就是被统治者。不如此,没法理所当然的压迫女性,豢养女性,并且让女性理所当然的认为那是应该的,《女训》《女则》什么的就是证据。 只是,谎言说到最后连自己都信了,我也挺佩服人族的男性的。 不过这跟我无关,我一不是人,二君族是母系氏族,指望我认同人族的见鬼理论根本不可能,因此这方面的东西,我从知道的那一刻起就选择了说拜拜。 我压根无法理解这种见鬼的理论,最后还是少凰对这种理论表示了理解。 如果你以为少凰是支持人族的这种事情与理论的话,那就是你想太多了,她只是觉得这很合情合理而已。 不支持,又怎么会觉得合情合理? 简单,少凰的理论就四个字:弱肉强食。 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时代是因为铜铁工具的出现,男性能够创造的价值胜过了女性,因而男性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统治者。既然男性更有价值,自然应该比女性有地位。反之,若是女性能够比男性创造更多的价值,那么女性就是统治者,甚至女性将男性当猪羊来豢养都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女性强大,男性孱弱。 彼时听着少凰的语气,我总有种她原本想说的应该是女性将男性当成食物都是可以的感觉,弱肉强食嘛,强者以弱者为时,天经地义。不过,她最后说的不是这个,大抵是我想多了。 人族过多的依赖于工具,当工具对使用者有要求的时候必然改变社会的地位分层,直到进入现代,工具已经进化到男女都可以擅长,甚至女性能做得比男性更好,男尊女卑的情况这才开始好转。而君族与凤凰族,修神可不拘男女,万类霜天竞自由。君族一直稳定在母系氏族社会便是因此,蒙昧之时就是母系氏族,而后来虽然族群发展了起来,但两性的力量并未因此而变得悬殊起来,自然没有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机会。 至于凤凰族,古神族更不拘这个,一个族群有三种性别,想搞性别歧视也很难,因为歧视了一种,还有另一种你是歧视还是不歧视?若是歧视,打不过,而弱者是没资格歧视强者的,真敢歧视,那是对强者的侮辱,按照洪荒时代的规则,这是罪,罪当诛全家的罪(如果碰上的是个脾气特别差,报复心特别强的,那罪及族群都很正常)。且,就算介意这个,孟凰后来的情况不好说,但少凰,她会也有能力杀了所有反对者,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异议都是放屁。 我算是明白了,虽然孟凰改变了这个神很多,但本质上她还是那只神孽,弱肉强食,弱小即原罪,强大即法则。 在我的思维发散性乱跑还跑没影的时候,尘寰说:“如果大洪荒时代是那样的情况,而你恢复了那个时代的记忆,会有这些认知也很正常啊,毕竟,那个时代,你不可能去计较道侣的孩子不是你的血脉这种问题,得气死。” 我的思维终于被拉了回来,并且点头,我的确不会在乎伴侣的孩子不是我的血脉这种问题,在大洪荒时代计较这个迟早把自己给气死,无/性繁殖在那个时代可是主流,会计较这种事纯粹是闲得蛋疼。 尘寰继续说:“这些认知虽然会让你显得与人族不同,但你本来就不是人,只要不在人族面前发表那些认知就可以了。” 见我赞同,尘寰愈发不解:“那你这几日忧心忡忡的做什么?” 我说:“靁生而无性。” 尘寰愣了下,旋即看我的眼神就有点古怪了,显然是明白了我想表达的意思。“就算这样,你生理也还是女性,这不影响什么,又不是顶着女子的皮觉得自己是男子。” 我苦笑:“若我顶着这副壳子爱上了男性亦或是无性的生灵都没什么,若是女性.....”特喵喵的,总不能让我搅姬,亦或是做变/性手术吧? 尘寰默然了须臾,说:“我可以变成女子。” 我果断拿起沙发上的抱枕怼在了尘寰的脸上。“我咨询错人了。”虽然爱你为你变/性什么的听上去挺感人的,但细思的话总觉得别扭。 尘寰艰难的从枕头下继续开口:“我是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就是认真的我才更想闷死你啊,我本来就够头疼了,你现在让我更头疼了。 一直旁观的美人终于开口道:“就算真到了那个时候,小庄主的性别认知都已经改变了,应该不会再觉得这是件头疼的事了吧?” 我:“....美人我晚上若是做噩梦的话,明天一定找你算账。” 美人应该庆幸,我晚上没做噩梦,一夜无梦,压根没睡。 还没等我调节好心理入睡,小姑父一通电话来求助了,好不容易有的一点瞌睡虫跑了。 “小姑丈啊,这么晚了你不在家享受你的二人世界给我打电话干嘛?”你不睡我还要睡啊。 “我现在还在局里。” 我:“.....小姑丈你可真是.....尽职尽业。”怎么感觉小姑姑快赶上寡妇了?嫁个男人,男人却嫁给了工作。 “小落你就别讽刺了,我真找你有事,我们这里碰到了僵尸。” 我彻底醒了,估计今晚也不可能有睡意了。“僵尸?你确定你没眼花?” 鹤城里的妖魔鬼怪这两年我已经全都上了户,僵尸这一分类就一只:老腊肉。小姑丈该不会是看到老腊肉了吧?老腊肉也太不小心了,居然让人看到原形。 “我都让咬掉了一块肉,你说我是不是眼花?” 老腊肉什么时候换口味了? 不对,老腊肉不吃人的。 想喝血,医院有血库,想吃人肉,手术切下的废料和妇产科人流的胚胎都是人肉,犯不着攻击活人。 174、第二章养尸·尸毒 踩着拖鞋赶到警察局的时候我冷汗都冒了一身了,虽然说我对这个小姑丈真的不是很满意,但我也没想他死啊。 诚然,人还没死,真死了电话也不可能半夜三更的给我打电话了,问题是他被僵尸给咬了啊。 划重点——被、僵、尸、给、咬、了! 我靠,被僵尸给咬了这是小事吗? 事大了。 被妖怪给咬了一口,只要不是带毒的妖,那只要没被咬死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咬掉了一块肉而已,至少命还在,养几个月还是会长回来的,但被僵尸给咬了,不好意思,僵尸正好是带毒的妖,还是带毒的妖里头最坑的一种。 被别的带毒妖给咬了,最严重也不过一死,而被僵尸给咬了,死都不能死得消停。 觉得老腊肉怎么样?长生不死,有着一份体面且积德的工作,什么都不缺,羡慕吧? 那我告诉你,他曾经吃人无数呢? 并非每只僵尸诞生的时候都是有灵智的,从棺材里一爬出来就有灵智的僵尸属于十万里无一的特例,而这一类僵尸不是生前死得极惨因而怨气冲天,便是执念深重,因而勉强能够保留一点灵智。但实际上,就算能够保有灵智,它们也无法控制自己嗜血的欲望。 僵尸的进化是通过猎杀别的物种吞噬其血肉精华,有点像凶兽,但又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吃嘛嘛香,不过也幸亏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否则芸芸众生也不用活了。 每一只从低级爬到高级的僵尸都必然吃过数之不尽的人,踩着累累尸骸成就大妖。 老腊肉虽然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但这也只是他。 僵尸在进化和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时候会产生魔魄,拥有清晰的灵智,但就算如此,嗜血仍旧是本能,而谁能控制自己的本能呢?就算能控制,又为何要控制它?最典型也最近的例子还是少凰,若是没有被孟凰给找回去,少凰的结局几乎是注定的:成为神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神孽,最后被神族联手灭杀,亦或堕入魔道成为一方大魔,为祸世界。至于尊重生灵的生命什么的,想都别想,在魔的观念里,蝼蚁是不需要尊重的,不论是生命还是思想都不值得尊重。 当然,你要说神和魔很像,好像也没什么区别,那么我告诉你,区别大了。 神好歹会披一层名为虚伪的皮,虽然你可以说神这是道貌岸然,但伪善也是善,要让别人承认那是善,至少得先付出了,让别人受益了才能做到。不求回报的付出,那是圣人,不是神。因为披着这样一层皮,神族的本质还是秩序的,虽然这秩序跟人族的三观差得不是一点两点,但差得再大那也是秩序。而魔,弱肉强食是唯一法则,如果这可以称之为秩序的话,那么魔是有秩序的。 君族记载着很多的史料,其中就有不少关于魔的,若是杀戮千万人能让自己得到好处,魔会毫不犹豫的动手;别人都没招它惹它,只是因为觉得别人不顺眼就毁灭了一整个世界,这也是魔才能做得出的事。 随心所欲,没有道德更没有法律观念,这就是魔,而少凰,本该成为那样的存在,虽然她现在貌似也没好太多,但九十九步和一百步终究还是有区别的不是吗?(ps: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觉得现在的少凰很无语,但她是真的很好了,妥妥的遵纪守法良民一枚,十佳良民啊) 放纵远比克制容易,因为克制需要用一生的力气,而放纵,完全不需要,只要跟着欲望与本能走就是了。 低级僵尸修炼成高级僵尸后有了灵智是不会考虑吃素的,它们仍旧会吃人,只是从原本的靠本能狩猎更进一步,从小boss升级为大boss,但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还是boss。因而,老腊肉已经不是僵尸界的一股清流,他根本就是一股泥石流。 值得一提的是,僵尸有毒,被僵尸咬一口,死了的话会尸变,没死的话会死,然后再尸变。 尸变之后变的可不是老腊肉这种高级僵尸,而是毫无灵智只有嗜血本能的行尸走肉,必须进食无数的生灵且不在半道上被人干掉才会生出魔魄产生灵智。 到时候小姑丈尸变,你说我带具行尸走肉回去见小姑姑还是抓个几十万人族给小姑丈当食物,吃出灵智吃出人形后再带回去见小姑姑?若是前者,小姑姑得哭死,若是后者,那我得担心僵尸小姑丈会不会把小姑姑给下锅了,僵尸可不会控制自己的嗜血本能。 反应过来被僵尸咬了一口的后果后我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穿上衣服,拖鞋都没换就跑出了门,连被尘寰看到追问发生了什么事都顾不上回答。 小姑丈你可千万别尸变,你若是变成了僵尸,小姑姑怎么办?好吧,小姑姑就算了,她会难过,但最后一定会坚强的走下去;安安怎么办?算了,这位比小姑姑还不需要让人担心;高岚怎么办?嗯,高岚怎么办?她可是货真价实的小孩子,亲妈离婚后很快就二婚,高岚已经够悲催了,老爹再死了,那还不得悲伤逆流成河? 谢天谢地,我赶到警察局的时候小姑丈被咬了一口的胳膊,伤口附近已经失去了知觉,被咬掉了一大块肉,若不打止痛药,疼个好几天是必然,然而....小姑丈一点都不疼,我随手找了个木签扎伤口他也不疼。 有一句话我特别想说:mmp! 小姑丈这会再心大,看着那黑色的伤口也该知道不对了。“这、这.....” 我掏出一张符贴在了伤口上:“尸毒,你快尸变了。” 小姑丈道:“还真是僵尸啊。” 所以你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其实根本不确定是不是僵尸? 我想打死他,半夜三更扰人清梦也不觉得不道德吗? “电视上不是说被僵尸咬了应该用糯米吗?”一个年轻的警察道。 我说:“对啊,应该用糯米,但这半夜三更你去给我找袋糯米来啊,等你把糯米找来了他也该尸变了。”而且,我这符也不差。尸毒说白了就是毒,既然是毒,逼出来就是了。这枚符纹就是我为了逼毒给创造出来的,虽然画起来非常费力,但效果却是值得的,只要不是特别厉害的妖毒都能逼出来,尸毒什么的,不在无法逼出的序列里,至少咬小姑丈的僵尸的尸毒弱得一逼。 解决了小姑丈尸变的问题,我说:“僵尸呢?你们烧了没?” “没烧,在太平间呢。” 已经打算走人的我默了。“你们可真是艺高人胆大。” 碰上僵尸没给烧了也就算了,居然还弄到太平间停尸。 不过这样的话,就还得去一趟太平间看看怎么回事了。 僵尸不是正常的躺在某个台子上的,四肢都给折了,再绑成了粽子,最后冻成了冰块。 我瞅了瞅尘寰,尘寰抬手就消融了粽子身上的冰块,然后粽子就要跳起来,可惜跳不起来,他身上的绳子可是警察们特别找出来的,质量贼好,挣不脱。 我拿手套戴上,检查了下粽子的身体情况,身上有部分的肉没了,去哪了就不必说了,我指着那些仿佛猛兽咬的伤口对脸色苍白的小姑丈说:“看到没,你差点就跟他一样了,麻烦你下回珍惜一下你的小命,别忘了你家里还有妻子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呢。”虽然少凰没有你也能活得好好的。 “我是警察。”小姑丈嗫嚅道。 我觉得拳头有点痒。 小姑丈又道:“这次也是不小心,以后我会尽量注意安全的。” 这保证的可信度.....跟母猪上树的可信度没什么两样,真的需要豁出命的时候,我相信小姑丈绝不会跑,而他不跑就还是重蹈覆辙。不过,我也无法开口让他跑,如他所言,他是一名警察,这是他的工作。 不论是在大洪荒时代自己摸索着建立的三观还是君族给我养成的三观都不允许这种临阵脱逃的事,若非如此,靁也不至于死在宁渊的剑下,而雷泽界,不想这个,想想就觉得心头戾气暴增。 我略疲惫的抹了把脸,比对了下靁与君羽落的三观,忽然意识到了为何神族会有换了一个躯体等于换了一件衣服,亲人还是亲人的观念。虽然从神变成了凡人,虽然很多的东西都改变了,但最本质的东西却是从未改变。不过,也幸亏如此,否则我现在就得发愁人格分裂了该怎么办。 “累了?”尘寰问我。 我说:“我有点愁。” 尘寰以为我愁的是小姑丈,便说:“你让他身上多带几张符,应该不会出事。” “不是他,是我自己,上辈子留下的烂账。你还记得吗?少凰说过的,换了一个躯体如同换了一件衣服,亲人仍旧是亲人,不可能因为亲人换了一件衣服就不认它了。” 尘寰怔了下。“你有很多仇人吗?” 我有很多仇人吗? 这个问题问的真好,我竟无言以对。 大洪荒时代诞生的古神,哪个是没跟人有过过节的,但因为那个时代的特殊性,就算有过节,只要不是不死不休的过节,都不会多么放心上。而能够不死不休的过节,不外乎夺妻之恨、杀父母之仇什么的,前者的话,我爱的是凤凰,而凤凰单身到死,从未接受过我的告白,可以略过,杀父母之仇什么的,我那一代的古神有哪个是有父母的?全是天生天养的。因此问我哪些神与我有过节,那我能报出一长串的名单来,当年与娲灵游历洪荒,干过的架太多,揍过的神数不胜数。 会想要我的命的,我还真想不出几个,毕竟,我再怎么得罪人也从未将人往死里得罪,最多就是别神想揍我一顿。 但是,我清楚的记得,宁渊提起过,它是被人故意引到雷泽去的。 当时因为要死了,因此这事我也就没问,问清楚了也没用。而且,我与凶兽之间也是有过节的,因此全当自己的死是倒霉催了,但现在复活了,那我就不得不自己当年的死不是真的倒霉这个事了。 按着神族的观念,不论我顶着什么皮,我都是靁,而我是靁,当年害我的人发现我没死,肯定不会罢手。 生死之仇,必须以一方灰飞烟灭,一点渣渣都不剩,彻底死亡再也无法复活告终。 md,我什么时候跟人结了这么大仇? 尘寰想了想,问:“那你有没有亲人,亦或是朋友,如少凰说的那种,你换了件衣服,它们仍会让你进门的那种。” 亲人就免了,我没兄弟姐妹也没父母,子嗣倒是有,但这无数元会过去,君族多次濒临绝种,我的孩子们虽然理论上是不朽的长生者,但种族有难也不可能袖手旁观,这么多年,早就死得差不多了。特别好的朋友也就两个,凤凰已经死了,娲灵,具体情况不清楚,但人族的神话里告诉我,她已经因为补天而亡。而君族的记载里也有娲灵补天的记载,补天意味着什么.....我可没忘记当年三大神尊为何而死,单是这些已经足以我推测出娲灵的结局。 三个挚友,两个成了天道修补天地的材料,唯一一个没成砖石的我却.....不提也罢。 “两个已经死了,还有一个,我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 那么多的量劫与无量量劫,能够从开始活到如今的神祇少得可怜,那个人,我还真不确定它是否活着。就算活着,真见面的话,那我还得头疼,不过,真活着的话,头疼也得把问题给解决了。 尘寰瞅着我,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没说来。 我将僵尸给烧了,然后就跟警察们告别了,小姑丈在我走之前问我:“能不能再给我们几张符?” 我将身上可以用来逼毒的符全都掏了出来,别的符就没给,并不是什么符普通人都可以用的,很多具有攻击性的符必须有灵力才能使用,给了他们也是浪费。 离开太平间后尘寰终于将之前欲言又止的问题给问了出来:“你之前的表情有点奇怪,是那个不知道还活着的神有什么问题吗?” 我说:“也没什么问题,只是它是我的道侣。” 尘寰:“.....” 对着一个想要追你的人说自己有道侣,虽然是上辈子的,我估计这世上不会有第二个人有我这种经历了。但因为那是上辈子的事就觉得这辈子不用再负责了,那就想得太美了。 凡人或许可以以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早就过去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过着自己的新生,再次嫁娶,但在神族,别说我已经想起来了,就算没想起来,也别想再次嫁娶。除非我灰飞烟灭,死得透透的,亦或是对方已经与别的人结为道侣,否则这婚事就还是作数的。 当然,我也可以不管不顾的开始新的感情与婚姻,但那不是我的性格。而且,神人结为道侣是要天道作证的,要取消也必须双方都在场,不通知另一方就单方面取消,天道会认为你在耍它玩。 不管是否要开始新的感情,这事都必须解决,我得确定它是不是还在守着,若还在,那就得解除道侣婚约,若是不在,那就不必了。 尘寰很是一言难尽的看着我:“都那么久了,你怎么就确定它没有与别的人在一起?” 我说:“不知道啊,所以才要弄清楚它死了没,有没有找别的人。不管怎么样,都结为了道侣,总得有始有终。” 尘寰没再说什么了。 175、第二章养尸·源头 “之前那具僵尸不是自然形成的。”尘寰忽然说。 这话题跳跃度太大,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能听尘寰继续分析:“咬它的僵尸也不是自然形成的,应该是有人专门养出来的。” 专门、养的? 我问:“你怎么确定的?” “自然形成的僵尸和人为制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自然,这是我见多了之后有的,你可能没感觉。但僵尸进食也不同,若是自然形成的僵尸,不会浪费食物,会把人吃干净,除非是高级僵尸,不然尸毒一般很弱,因为尸毒于它们而言如同毒蛇的蛇毒,主要作用是为了杀死猎物以便进食,因此够用就行。只有人工僵尸的尸毒会特别的烈性,跟传染病似的,高警官身上的尸毒蔓延得太快了。” 重点是尸毒的毒性不同,我懂了。“人族真tm无聊。” 吃饱了撑的去人工制造僵尸,也不怕玩脱,好吧,现在已经玩脱了。 不过,若是人工僵尸,本庄主咋个找啊? 自然形成的僵尸是有迹可循的,生物有着自己的习性,僵尸虽然不知道算不算生物,但也是有其习性的,就好像老腊肉在医院工作,那地方经常死人,阴气重,而老腊肉自己买的用来住的房子更是个中翘楚,阴气之重,换个活人住那,保准不出一个月就得去地府报道。可那是自然僵尸,非自然的僵尸.....很好,我脑子里的常识可以丢去爪哇国喂狗了。 我给朏朏打了电话。 既然要对付的是人,那么自然是找心理医生比较好。 虽然不知道炼僵尸的是什么人,但妖族不会干这么无聊的事,逮着个人或尸体,第一反应都是打牙祭,第二反应还是打牙祭,炼制成僵尸,太暴殄天物,僵尸很不好吃的。只有食腐动物修炼而成的妖才会对僵尸肉有兴趣,但也没有折腾那么久的兴趣,太麻烦了,还不如直接啃尸体。而人族,我个人认为,会干出这种事的人族本身就有病,既然有病,自然要找专业的。 朏朏的声音听上去挺无语的。“这种问题你问我?我又不是人,跟人族的三观在一条线上吗?” “至少你的三观跟人的距离比我近。”我已经不想吐槽自己日新月异的三观了,在调节好古神的三观与神民的三观之前我不打算用自己的三观去揣度任何人,尤其是人族,因为那肯定会是个悲剧。 靁是个好神,至少按着大洪荒时代的标准,靁是个善神,但放在人族,且是以现在的地球人族的标准来看,靁妥妥的超级boss标准。尽管靁没有中二灭世的想法,也对人族没有恶意,但它也没有善意。 我尊重你,因为你是一个生命,而生命是很珍贵的,不论是人族的还是蚂蚁的,但你的思想你的道德.....那是什么玩意? 显而易见的,人族=蚂蚁。 靁的三观真的是非常标准的古神三观。 心情不坏的话,它会指点别人如何修炼,让别人少走弯路,或者免于走火入魔之难,反正不过举手之劳,但它永远都不会将凡人视作平等的存在。 人权?人人平等?嘛玩意? 这种三观在人族社会真的是太容易出事了,不,不是我会出事,而是人族会出事。 喵喵的,我虽然也谈不上多喜欢人族,但我也没弄死一大片人的想法。神尊重生命本身,但不一定爱惜啊,让它们觉得受到了冒犯,哪怕没什么实质损失,只是冒犯,杀你全家你都该感激它们的慈悲。 时代不同了,就算时代还在,在人间界也不能这么个思维逻辑,入乡随俗啊亲。 很多年以后,电视剧什么题材都拍,其中就有拍封建时代的皇帝穿到现代或神仙下凡的,我看得一直吐槽,但也不可否认,皇帝的破坏力比我小多了。皇帝虽然也没有人权和人人平等的观念,但失去皇位,皇帝就是个普通人,就算不适应现代,也不过是毁灭自己。而神仙下凡,这就是让我最吐槽的了,神仙会那么尊重人?好吧,你拍的是仙人,仙人大抵是不一样的,但神人,这个题材要是拍了那就只能拍成灾难片。 山不来就我,我来就山,这是人的哲学。 山不来就我,我夷平那山,这是古神的哲学。 md,越来越感觉自己活似精神分裂了。 “小庄主,我是妖。” “从事心理医生职业这么多年,我就不信你还对人族的思维一无所觉,单纯的拿看两脚羊的态度看人族。”喵咪,啊不,是朏朏可是爱上过人族呢,若真的只是拿人族当食物,谁会对食物发春? 朏朏毫无悬念的被我一击ko了。 “这种事情,受害者应该不止一个,你查查疑似受害者,再拿地图画个辐射圈。” “就这个?” “不然?” “我还以为你能更多点提示呢。” “我觉得幕后的不是为了做什么事情。” “啊?” “以前一直没听到什么消息,若是团伙,不会这么点动静,应该是个人。” ok,我了解了。 查所有类似的案子,看地图。 失踪人口不少,今年特别多,原因.....就不提了,想要从里头区分出因为僵尸还是别的真有点困难。 没等我火眼金睛的完成巨大的工作量,又出事了。 又是一具行尸走肉,这会警察小哥哥和大叔们长记性了,没谁被弄伤。 瞅着那具行尸走肉,也就二十几岁,还挺年轻的,可惜生命戛然而止。 我随手一道符再次将行尸走肉给烧了,这种状态,送太平间显然不适合,一个不留神溜出去咬几个人,再扩散的咬下去,僵尸围城一点都不好玩。 将疑似的几个失踪人口的失踪范围给标一标,再将行尸走肉出现的地点标一下,最后画出了一个圈。 不是团体作案,而是个体作案,那么原因呢? 炼制僵尸是为了谋财害命还是别的? 本庄主个人倾向前者,人性本恶,尤其是人心之中生来就种着魔种,人性本善什么的,还是省省吧。 但不管是哪一种,炼制僵尸都得找个隐蔽的地,若是不够隐蔽,被人给发现了,那这会早被请去警察局喝茶了。 可这个地方也不能太偏僻,阴气重特别适合非人生物活动的地尤其不能选,鹤城的妖魔鬼怪数量为华夏所有城市之最,在这些地方很容易被发现,而妖魔鬼怪可都在我这里上了户口,跟我说一声发现了不好的东西,无疑是与我结了个善缘,保不准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就算用不上,但凡打算在鹤城长住也不会希望鹤城出事。 我将圈子里的各个地方一一淘汰,只剩下几个有可能的地方,然后与尘寰分头行事。 地方虽然不多,但间隔不近,避免再有受害人出现,还是尽早确定为好,如此的话,分头行事更有效率。至于警察们,这种事还是别让他们掺和了,对付个行尸走肉尚且如此艰难,更别说对上会炼制僵尸的妖人了。 凡人的躯体就是太不好,做什么都不方便,世界意志还一直压制,没法彻底觉醒力量,硬来虽然也可以,但考虑一下后果.....我跟这世界没仇。 若是曾经的状态,神识一念之间都可以扫描到银河系外去了。 我揉了揉额角,头好疼。 这磨合期究竟要多久啊? 就算古神与神民的人格是同一个,这思维惯性的差异我也吃不消啊,简直分分钟精分的前兆。 一边吐槽自己的精分一边溜达着。 第一个,不是,划掉。 第二个,还不是,划掉。 第三个,也不.....稍等,什么味? 我吸了吸鼻子,空气中隐约有着药味,但这药味,感觉怪怪的。 做为神民,我还是未成年,不论是学习还是训练都还没完全完成,但靁不一样啊。 做为神道的探索者,最初的那些古神一个个的都点亮了学霸模式。 后人是大道三千条条可证道,有着先人留下的丰富经验,因而可以选择最合适自己的。古神一点经验都没有,因而走的大多是大道三千全都修了的路子,总有一款能成神。不过这条路也非常难走,博必然不精,因此走到后期,古神都会放弃别的路,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都那么多年了,什么路最适合自己也该弄清楚了。 自然,事无绝对,也有古神没有做选择而是继续,三大神尊便是其中之三,也是那个时候唯三成功的,而这条路上,遍地尸骸。 靁的记忆里对中医什么的真心不熟,那会都是炼丹,治伤提升修为,治病什么的,古神会生病吗?反正我的记忆里是没有听说那个古神自然生病过,真趴窝了也一定是受伤或中毒,感冒发烧着凉什么的,没那功能。 不过,就算弄不懂这药味是干什么,但敏锐的嗅觉还是通过气味将药的成分给分析出来的(蜕变之后的身体素质真是棒棒哒,鼻子就比狗鼻子还灵)。 然并卵,就算分析出了什么成分,我也不知道它是干嘛的。 让我炼丹我还能试试,中医什么的,真心不懂。 不过就算不懂,我的感觉也告诉了我,这药不是治病救人的药,因为它渗入我的皮肤时,身体内部的排毒机制就自动启动了将所有气味给清干净了。 得了,我也不需要懂中医了,就自己身体这本能反应已经足以说明这气味对人体有害了。不过普通人可没我这么强大的排毒机制,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久了,等着大病一场吧,身体底子太差的,那就更好了,可以去见诺诺了,据说诺诺是个大美人,虽然死了,但能见着倾国倾城的绝色,想来还是会觉得被安慰到的,就算没被安慰到也无妨,人都到无常手里了,还阳是做梦。 虽然是来查僵尸的,但赶上有人研究生/化武器,还是瞅瞅吧,我可是鹤城的居民,真闹出什么篓子来,我肯定跑不掉。 这一片全是居民区,不过住的人比较鱼龙混杂,有外来的务工人员,也有无业游民,人很多,也很乱,我才转了没一会就感觉到自己被人给尾随了。 弄死。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平静而理所当然。 我也是这么做的,但爪子都把别人的脖颈给弄折了一半忽然觉得哪不对,靠靠靠,这不是大洪荒时代,我现在也不是雷泽之神,这么草菅人命好吗?虽然这人的确是冒犯到了我,是按老规矩还是按人族的律法?若是按后者,最多拘留几日,不,虽然我能够感觉出他们之前满心的恶意,但他们此时此刻还没把我怎么着呢,反倒是我已经把他们怎么着了,真上警察局,该刑事拘留的是我。毕竟,有恶意但还没来得及动手和没有恶意但已经伤了人是两回事,一个不犯罪,另一个已经犯罪了。 还是弄死算了。 不,这里是人族的地盘,在别人的地盘上还是尊重一下主人的感受吧。 我艰难的将自己的思维给扳了回来,然后....抬脚踩断了尾随我的两个青年的胳膊,下脚很有分寸,死不了,但骨骼是碎裂了,用正常的手段根本治不好,这俩人算是终身残疾了。 小惩大诫,可以了。 我拍了拍手,继续去找那药味的源头。 拍着手,我仍旧觉得哪不太对,但一时半会真说不上来哪不对,只得暂时先放下。 药味是从一栋筒子楼里传出来的,这栋筒子楼的年纪,感觉比我还大,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建筑物。气味也很杂乱,不过药味太过独树一帜,找起来也不难。 一路爬楼梯爬到传出药味的单元房外头,还没敲门就已经感觉到了里头的尸气。 我想我大概知道这药是用来干嘛的了。 已经抬起来准备敲门的手放下,抬脚将大门踹飞,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具泡在药液里的尸体,旁边还有个年轻的女子,生得,按着人族的标准,挺漂亮的,不过不认识。 “我想我们需要谈谈。”我微笑的说。 我可以摸着良心说,我没恶意,真的是想谈谈,最多就是谈完后会把她送公安局,但小美女显然没有和我谈谈的意思,我话音未落她就控制僵尸来攻击我。 僵尸炼制得不错,力气很大,一拳下去就算是钢板也得完蛋,更别说普通人了。 不巧,我不是人,更不巧的是,我的力气也很大。 咔擦咔擦..... 不过是一具低级僵尸而已,连灵智都还没有,我怕你个毛线,三两下便折断了僵尸的四肢,骨骼粉碎性骨骼,碎成粉末了,确保它完全失去活动能力,这玩意可是带毒的,必须谨慎。 “我想我们现在可以谈谈了。” “你放了石哥。” 石哥? 我瞅了瞅被踩在脚下死活挣扎就是跑不掉的僵尸。“你是说他?你们认识啊?这也够丧心病狂了啊?对认识的人都下得去手炼成僵尸。” 陌生人也就罢了,人性如此,害陌生人和害熟悉的人,肯定是加害前者的心理负担比较小,但这位石哥,听语气,显然和女子很熟。 事实证明,我现在不稳定的思维逻辑将人想得太坏,也想得不够坏。 这对男女又是一对罗密欧与朱丽叶,但与少凰那个完全不走剧本最后还将罗密欧给下锅了的朱丽叶不同,这对要正常很多。 这两位是西南少数民族的人,但不是普通的少数民族,是懂得蛊和不少巫术的少数民族,我推测这应该是巫族的后裔。巫人四散,许多的东西都被人族继承,而两族曾联姻,就人族那完全对得起海纳百川这四个字的血统,说实话,哪天返祖生出一只巫我都不会觉得稀奇。 虽然都是巫之后裔,但这对男女的家族有仇,虽然没到见面就掐的地步,但也差不多。仇恨的源头据说是很多年前,一家娶了另一家的大美人,但娶回家后却不好好珍惜,酗酒搞家暴,失手把人给打死了。霍,嫁出去的闺女也是闺女啊,必须报仇啊,于是那个家暴男被丢进火里活活烤熟了。 虽然自己不占理,但再怎么样那也是亲儿子,儿子被人给做成了人肉烧烤,搁谁都恨。 两个家族毫无悬念的结下了仇,数百年来充分诠释了何谓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精神。 这对少年男女在这种环境下意外相识,相恋。 只是,两个家族自当年的事后便有了一条不与xx家族通婚的族规。 在宗族势力大的地方,宗法族规绝对比法律管用。 两个小年轻就想着私奔,私奔到族规管不到的地方。 讲真的,想法不错,就是计划没赶上变化,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命运无常。 前些日子鹤城大乱,石哥为了救人被人族的修士给杀了,他修的是巫族的功法,跟传统修士走的根本不是一个路子,加上他本身是有巫族血统的,修士一看他就不是同路人,既然挡道了,那就杀了呗。 修士杀人一时爽,失去了情人的少女却是哭断肠,为了留住情人,不惜用了秘药.....然后把石哥的尸体给折腾成这样。 之前的失踪者和受害者是意外,吃人是僵尸的本能,少女已经很小心的看着了,但还是会被石哥溜出去,大部分尸体都被她给处理了,但也有部分是没来得及处理就尸变了.....已经被我给烧了。 本来一直漫不经心的听着的我听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没法漫不经心了,而听完后更是彻底无言。 前些日子的鹤城之乱,认真说起来,是我的责任,若非我这个新庄主无能,何至于闹成那样。 只是,我瞅着脚下的僵尸。“这只是一具皮囊,你的情郎早就不在了。” “不,他还在,我会复活他的。” 我揉了揉太阳穴,姑娘诶,你理智行不行?起死回生是那么容易的事吗?看小姑娘情绪极为激动大有拼命的架势,我赶紧道:“我可以带你去见他,真正的他,我认识无常。” 与地府的通道仍旧是单向通道,因此这人死后,灵魂要是没被修士给收走炼器炼个什么,那么就应该还在城隍庙。虽然鹤城之乱时是挺乱的,但应该没被修士秉着榨干利用价值的心给收走灵魂。倒不是我信任修士的人品,而是我信任诺诺的能力,修士们杀人放火她不会管,但收走鬼魂去炼制什么法宝或丹药什么的,妥妥的踩地府底线,没说的,弄死你! 小姑娘愣住了,趁着她发愣,我一道符将脚下的尸体给烧成了灰烬。 “不.....” 我一记手刀劈晕了小姑娘。 尘寰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坐在城隍庙门口吃冰棒,见他来了,也递了他一根。 “找到了?” 我点头,旋即将怎么回事跟他说了说。 “你当时做得已经很好了,若不是你,鹤城只会更乱,并且没完没了。”尘寰安慰道。 我点头。“我明白,但还是会有点难过,给我点时间,我会收拾好心情的。”我当时已尽力,就算还有悲剧,我又能如何? 尘寰瞅了瞅我,大抵是确定我不是在诓他安心,也就安心了。“你打算如何处置那个少女?” “送公安局依法处理。”我说。 尘寰道:“她也是.....” 我道:“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她都做错了。” “没看出来你如此有正义感。” “这不是正义感,是觉得她蠢,这种办法根本救不活人,就算救得活,害死很多人去救心上人,听上去很浪漫。实际上因果深重,心上人就算活了也只会更惨。累累的因果与业孽可不是白记的,欠了债,要还的。真爱?我看真恨还差不多。”我嗤道。“就算是真爱,这也不能成为她害死那么多人的借口,又不是有仇,她与那些受害者根本不认识,过往更无瓜葛,连过节都谈不上。” “那我现在打110。”尘寰说。 “不用打110了。” 身后忽然传来诺诺的声音,我愣了下,扭头:“你要救她?” 诺诺摇头。“她刚自杀。” 我:“.....” 176、外篇琅鸟·初见 我心中最爱的人啊,我爱你胜过一切,所以,请你别再爱我。——庄主。 安顿下来后,子珝和表哥被姨父叫了过去。 小表哥虽然是凤凰与琅鸟的混血,但就算是混血种也是凤凰的血脉,到了年纪得入雏宫学习与修炼,但子珝不是,子珝是一只普通的琅鸟,自然不能入雏宫,姨父想知道子珝日后有什么打算。 问子珝有什么打算,他也不知道。 以前最大的打算也不过是活下去而已。 此次凤凰王废除了凤凰族不与外族通婚的族规,虽然也没表示支持,并且凤凰五族内部还是排斥的,但对于已经在外头与外族通婚却因为族规而不敢回来的凤凰而言,这是个好机会,麻溜的将伴侣给带了回来认亲戚,表示自己现在是已婚鸟了。 就是鸟流量不小,别说凤凰族的长老们了,便是王,估计脸色都不是很好。 然而脸色再不好也没辄,禽鸟是一夫一妻制,不是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配偶,过段时间腻了,可以离婚再娶或再嫁,禽鸟,尤其是猛禽的婚姻更是属于霸王条款中的霸王条款:终生一夫一妻。 通俗点说就是,一生只一只配偶。 任何敢于染指自己配偶的人,都将被撕成碎片,不拘公母雌雄。 综合上述,找配偶,尤其是跟猛禽结婚需慎重,你得确定你这辈子都不会再换配偶,否则结了婚却在事后反悔了,只一个下场:被撕成碎片。 碍于此种情况,长老们再呕血这些小辈,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总不能拆了姻缘让小辈孤独终老吧。这一辈的后辈已经这样了,但下一辈的幼崽们的思想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耳提面命,通婚必须找同族,绝不能再找外族,那样的婚姻生下的全tm是残疾,结婚必须考虑优生优育,配偶要找好,不能选个会生下残疾的,懂不懂? 子珝对这些不太清楚,他的父母早已死去,因此跟着姨母生活,姨母跟着丈夫来到了南明,但他还是感受得到姨父的压力的。 表哥在外头的时候,所有幼崽里就他最强壮,然而在这里,他是残疾。 “长远的打算我还没想好,但我想到处走走,了解一下南明的情况。”子珝说,姨父姨母已经很不容易了,自己若是能不给他们添麻烦就还是不要添麻烦的好。 南明的直属疆域其实不大,至少相对于整个南荒而言不大,但琅鸟想走完也不容易,嗯,走完,他不会飞,一方面是太小,翅膀还没长硬,另一方面则是他恐高,天生的,因此就算翅膀长硬了,于他而言也不过是装饰品。 虽然如此,但琅鸟也有自己的办法。 洪荒的飞禽大多在南荒,而王畿地域是最热闹的,尤其是到了如今这位王继位以后就更热闹了,南荒多山,王畿更是一座不死火山,不过活火山区域只在群山深处,外围的地方还是很安全的。王开放了王畿一部分山脉,允许别的物种在其上生活,就是要缴纳租金,租金还贵得要死。但就算如此,也仍有无数的物种捧着大把的灵石来租地生活,原因?王爱论道,还不设禁音,因此只要不是离得太远,都听得到的。 妖族与灵兽大多修炼艰难,若是能听王讲道,毫无疑问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花多少灵石都值。 人多了,先王时期建立的集市也随之兴盛了起来,各种各样的服务兴起,其中就有代步的。 会飞的物种愿意给别的物种做代步工具,但得支付灵石。 子珝溜溜达达了两年左右定下了目标,他想开商铺。 集市并非时时都有,两三年一次,但有的时候要买什么东西,实在买不到就只能自己去找。虽然以前所有人都是如此的,有一片领地,然后自给自足,然而先王设立的集市已经打破了这种状态,他也看得出,新王想彻底打破旧有的规则。人会越来越多,集市会越来越兴盛,这个时候开一家商铺是最赚钱的。 修炼需要很多资源,而他本身也没有领地,但这种方式可以让他获得很多需要的资源,加上他有个凤凰族的亲戚,相信没有人敢找他的麻烦,开店也会很顺利。 对于子珝的想法,姨父姨母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开店铺也是需要商品的,借了姨父姨母一大笔灵石在集市上买了许多常用的东西,但还是不够吸引客人的目光,须得有镇店的东西,不过那种级别的东西往往贵得惨无人道,买的话太亏,子珝决定自己找。 但找什么东西,又上哪去找呢? 这是个问题。 青鸾君给了子珝提示。 凤凰有五个支族,每个支族都有一位君,地位仅次于王。 青鸾君,顾名思义是青鸾一脉的君。 现任青鸾君与姨父是发小,差点就凑成了一对的发小,嗯,差点。 青鸾君少时活泼可爱,确切说,熊得一比,因为熊,跑出了领地,遇到了一只捕猎时喜欢折磨猎物,以至于猎物即使侥幸活下来也往往落下心理阴影的臭名昭著的妖。虽然奋力反抗,但自己还是太小,幸亏同样熊的一比的姨父经过,两只幼崽合力将那只妖给灭了。 因着这事,俩熊孩子特有共同语言,玩得特别好,长辈们都想给他们定娃娃亲了。但也只是想想,按着凤凰族的规矩,婚姻之事长辈可以提意见,但最终拍板决定权在当事人自己手里,而且婚事也都必须等幼崽成年后才能考虑。 不能替幼崽做决定,却可以逼婚,自打成年起俩鸟就一直被逼婚。 青鸾君对长辈说,你看,我这么小,见识也太少,结婚实在是太早了,不如让我先出门游历一番增长见识吧。 长辈一想也是,幼崽一直都被拘在南明,见识的确不够,想要出门游历见识也是好事,就批准了。 然后青鸾君就出门游历了,然后就死活不肯回来了。 姨父则在青鸾君跑了一万年都未归后也对长辈说,我去找她吧。 长辈们也愁青鸾君不肯回来的事,见他如此上道,麻溜的批准了,然后.....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现在回来了,姨父已经有了姨母,而青鸾君,仍旧单身,浪得飞起。 青鸾君正与姨父饮酒,抱怨着长辈们的逼婚,她连巢穴都不敢回了,就怕被堵上。 “你都十一万岁了,换做龙族的神,在你这个年纪,连孙子都有了。”姨父道,面对这么一只剩鸟,搁谁是她长辈都想呕血。 青鸾君理直气壮道:“别拿我跟那些成天配种的龙族做比较,太恶心了。十一万岁怎么了?王可是单身了十七万年。”她才十一万岁而已,单身多好啊,放飞自我,想怎么浪就怎么浪,为毛一定要结婚呢? 姨父嘴角抽了抽,青鸾君口中的王自然不是王座上现在坐着的那位,但.....你还真好意思去跟凤凰族近百万年来最大的龟毛比。“先王再怎么样,也留下了两个子嗣。” 青鸾君嘴角也抽了。“你不提还好,一提,你说王是怎么生下这么两个怪胎的?一个比一个.....”青鸾君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了,这年头还没有基因变异这种说法,但碧梧宫那两位已经身体力行的诠释了何谓变异,除了一张脸,身上就找不到一点与先王相似的地方。 虽然回来不久,但碧梧宫那两位的性格与丰功伟绩,姨父这些日子已经从族人的耳朵里听了不少,对于青鸾君的话倒是颇有同感,生了两个,一个比一个难搞,先王真是太会生了。 “说起来,也不知她们俩的父亲是谁。”青鸾君颇为好奇的咕哝。 “先王那个时候也没与谁在一起,应是她独自生的。”姨父推测道。 女子有了孩子,正常人都会揣度一下孩子他爹是谁,但碧梧宫那两位,压根没人去考虑这个问题。 古神族的特立独行就在于,单独孕育子嗣,一个人兼任父母的角色并不困难。想当年,始祖不就是一只鸟繁衍出了凤凰族?因此算了下日子,发现先王怀上孩子的时候并没有与任何雄性或雌性有什么超出正常友谊的接触后便将孩子他爹是谁这个问题给丢归墟去了。 啥?你问那只和先王爱恨纠缠了几万年,强占了先王将先王的神生搅得一团乱,逼得先王一度想死的凶兽?从某种意义上说,桓寂也挺有才的,先王的神经堪比天柱,哪怕是亡国之难都没把她逼到想发疯,桓寂却做到了。 就算不提他把先王给祸害得有多惨,就说它的死,它可是先王亲手杀死的,先王得多脑抽才会一边想着怎么杀死一只凶兽一边与其孕育子嗣? 只是,说起孩子没爹这种问题.....听说王近来正在研究交/合之气,想试试能不能自己生产,显然是打算走无/性繁殖族群的路子。而根源,姨父瞅了眼青鸾君这只浪得最欢的单身鸟,能够将一族之王给逼到这份上,这些单身鸟也挺有本事的。不过新王也的确很有创意,面对这群浪得飞起的龟毛鸟,先王也很头疼,很想撸袖子拔光这些骚浪贱鸟的毛,但最终还是气到没辄,也没立场,她自己就是浪得最飞起的那个。就算要逼婚,身为王也应以身作则,作不了则,也就只能默默内伤。新王却是清新脱俗不走寻常路,你爱骚浪贱就骚浪贱吧,我不会管你们怎么浪,但你们必须给我生个孩子,简直神逻辑。 姨父拿这事安慰了青鸾君,有了孩子,逼婚应该不会再那么频繁了,至少长辈们不会再逼婚逼得她连巢穴都不敢回了。 青鸾君:“.....虽然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但我怎么就觉得那么别扭呢?” “不然你想结婚生子?” “我还是自己生吧,不过,王也不知道靠不靠谱。”青鸾君有点愁。“罢了,她若是不靠谱,我到时出门找找哪里有交合之气。” 姨父:“.....”所以你是打定主意要浪到天荒地老吗?幸亏我不是你的长辈,不然迟早被你气出心脏病来。 这两只鸟的对话让子珝有了个想法:做交/合之气的生意似乎也挺不错的。 交/合之气,听名字像是催情用的东西,但还真不是,它是助孕的,哪怕你没有与任何人上床,它都能让你有孕。凤凰当年便是感交/合之气而生的孔雀与大鹏,助孕的成功率高达百分百。 子珝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交/合之气是天地初开时阴阳之气交/合时产生的东西,数量稀少,至少现在很稀少,大洪荒的时候,那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否则最初的古神也无法繁衍出后来万类霜天竞自由、诸神族征战不休的情况来。只是,这种东西的产生不易,大洪荒时代被消耗太过,到了如今,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在子珝查阅资料时,伙食一个劲的上升,若只是如此也就罢了,查阅资料也挺费神的,吃好点补补也是应该的,但姨母还天天给他保养梳理羽毛。 “我的羽毛怎么了?”子珝很是不解。 羽毛对于禽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成年后求偶,羽毛越漂亮的禽鸟在求偶时成功率越大,毕竟——禽鸟求偶第一标准就是羽毛必须好看,颜控属性与生俱来,无药可救。也因此,快成年和已成年的鸟儿对于羽毛的爱惜可谓是变态级别的,关乎鸟生大事,照三餐的保养羽毛都不过分,但他才三十几岁,毛都还没长齐,离成年还远着呢。 面对子珝的疑惑,姨母坦言道:“王很喜欢毛绒绒的、摸起来很舒服的小动物,我和你姨父商量了下,将你的羽毛保养好,到时候带你去见王,看能否让她收你为弟子。” 王的绒毛控属性与“移情别恋”的速度是整个凤凰族人尽皆知的事情,为了满足自己撸毛的欲/望,王也是拼了,小小年纪就学着别人收徒,然后使劲撸徒弟。但不管是多么好的毛,她的兴趣往往很难长久,到手之后就会被别的毛绒绒给吸引目光。 姨母对此也很是无语,但她也敏锐的意识到了里头的机会。 王的“移情别恋”速度虽然很快,但她也不会因为有了新欢就把旧爱丢到角落里自生自灭,既然收了徒弟,做为师父的责任她还是会承担起来的。而王的弟子们,姨母打听了下,发现都教得很好,若是子珝能够成为王的弟子,想来也能受到更好的教育与培养,有更好的前途。 子珝也无语了,王可真是.....有个性。 “若是如此,那我更得找到交/合之气了。”子珝心想。 王在研究交/合之气,而研究是需要素材的,拜师的话是要交束修的,自然,王不介意这个,她只要有毛绒绒撸就行了,但如果拜师的话,子珝还是希望能给师父留个更好的印像。 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子珝最终找到了一个可能的地方,与姨父姨母打了招呼便出发了。 王畿及周围的治安很好,安全有保障,就算没保障,子珝的身上也带着姨父的一根羽毛,别人看了也就知道他和凤凰族关系匪浅,不会对他做什么,因此成鸟都对孩子独自出门很放心。 一路溜溜达达,子珝碰上了不少不错的药材与矿石,年份足够的药材都采了下来,矿石则是捡几块喜欢的。 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子珝松了口气,可算是到了,这一路为了搭乘交通工具,他花费的灵石可不少,再不到,回程就该成问题了。 下了鸟后子珝又走了两日,拿着地图比比对对,觉得应该就是这附近,找了一圈,交/合之气没见着,反倒是美鸟见着一只。 很美很美的鸟,通身的羽毛都是非常纯粹的黑色,宛若最深的夜,倾泻而下,取其精华制成。 黑色的禽鸟,子珝也不是没见过,但黑色的翎羽并不是什么鸟都能驾驭的,以前见过的禽鸟那一身黑,不是像黑炭就是像乌鸦,怎么看都不美。然而,这只华美的大鸟却完全驾驭了黑色这种颜色。 桀骜、华美、高贵..... 子珝将自己脑子里所有赞美词都给挖了出来仍旧觉得不够,小心脏砰砰砰的跳着,跳比逃命的兔子还快。 太美了。 子珝很想上去认识一下那只美鸟,如此美丽的鸟,就算自己和对方都还没到求偶期,也可以先留个印像,不然等以后对方成年了,自己不知道要排多么长的队,对方又对自己一点印像都没有,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然而,子珝还没来得及将心动变成行动,便见那只鸟看了自己一眼。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 璀璨夺目,仿佛绝美的宝石。 然而,宝石虽美,却是冰冷的无机质。 这双眼睛里自然不是无机质的,却也是冰冷的,子珝在那一瞬有一种自己是一只兔子,而对面是一只狮子的感觉,肚子不是特别饿的狮子挑剔的看了眼兔子,好瘦,根本没几两肉,算了。 然后,狮子,啊不,是美鸟头也不回的走了。 177、外篇琅鸟·猎杀 子珝的一颗春心啪的碎了一地,还没等捡起来收拾好就再次碰到了美鸟。 这个地方是始祖凤凰感交/合之气孕育孔雀与大鹏的地方,虽然当初的交/合之气已经被用光了,但子珝通过蛛丝马迹推断,这里应该还有交/合之气,不是剩下的,而是天地法则重新孕育的。 原因? 每个地方出现的交/合之气不是因缘际会飘过去的就是恰好在那个地方孕育的,这个地方出现过的交/合之气明显不是别的地方跑过来的,这方圆千万里就没别的地方有交/合之气了,若是别的地方跑来的,那得多能跑才能跑到这?太扯了,不可能。可若不是别的地方跑来的,那就只能是本地产物了。 不过那会众神对交/合之气的还不是很熟,始祖凤凰更是没见过,用爪子碰了几下确定无害后就没在意了,然后.....就做了处鸟妈妈/爸爸。 子珝的猜测是对的,并且也找到了新孕育的交/合之气,用专门准备的容器给收了起来,避免碰上。他可不是始祖凤凰,拥有强大的神力,因此单独孕育子嗣没有压力,还不想死呢,且是死于生产这种死法,他可是雄鸟啊。 宝物到手自然就该打道回府了,但子珝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多转一会儿,他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再见到那只黑色的美鸟。 很难说子珝的运气是好还是坏,美鸟没找到,反而等到了围猎。 他对围猎不陌生。 这是神族幼崽成年后的一种游戏,用以锻炼幼崽的能力,见过血的兵和没见过血的兵是不一样的。而且,安逸得太久,人会废,因此围猎应运而生。 圈一块地,设立结界让幼崽们狩猎,而猎物便是结界内的所有智慧物种。 是的,智慧物种,没有灵智的猛兽杀起来一点意思都没有,也不会让幼崽有直观的刺激感。 找类比的话,这种围猎就等同于后世人族贵族的田猎,一年到头都有,但因为洪荒太大,也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倒霉的碰上,但碰上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这是子珝第二次碰上围猎,上一次他活了下来,但他的父母死了,这一次,子珝略微苦笑,他不认为自己有能力从神族的猎杀中活下来。 不过,就算如此,子珝还是想拼一拼,不是求活,而是求死。 杀一个神人吧,够本,不然就是死了也会死不瞑目的。 至于杀了神人后,回头神族点人头发现有族人死了会屠了猎场中以下犯上的猎物,管它呢,就是有点可惜,再也见不到美鸟了。 子珝瞅准了神族中最年轻的一位,趁着它落单的时候偷袭。 蝼蚁与神的距离真的很大,大到令人绝望。 不论他怎样拼尽全力,都无法伤害神人。 自己真是没用.... “啊!” 以为自己死定了的子珝错愕的看着被挖出了心脏的神人,一个七八岁模样稚童瞅了瞅挖出来的心脏,咬了一大口,眼睛顿时亮了亮,好久没吃到这么新鲜这么美味的血食了,真是想得紧。 三两口嚼玩了心脏,稚童又抓着还没死透的神人躯体,一爪撕开了颅骨掏出新鲜热乎的脑髓品尝。 好吃,太好吃了。 子珝瞠目结舌的看着稚童一口又一口的将龙族神人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没放过,一根不剩的吞了下去。 稚童将爪子上的脑浆和血迹舔干净,准备走人,这个猎场里还有很多美味的猎物等着她去品尝呢。 怔愣着的子珝终于回过神来,赶紧跟了上去。 发现有鸟跟着自己,稚童转过了身,属于掠食者的冰冷眸子瞅着子珝。 “美鸟.....大人您是否想吃了猎场所有龙族?”子珝问,虽然对方现在是人形,但他还是认得出来,这个稚童就是他不久前遇到的那只华美的美鸟,那属于掠食者的眼神辨识度太高了。 美鸟理所当然道:“美味在前,不吃要被天打雷劈的。你的肉太少也太粗劣,不过你若是再跟着,我也不介意忆苦思甜一回。”反正猎场里不论发生什么,外头都不会知道,同理,她吃了一只开了灵智的飞禽,王也不会知道,而不被发现的犯错从来都不是犯错。 兔子被狮子给盯着是什么感觉?子珝现在就是,但不论对方的眼神多么的恐怖,他都必须扛住。“大人您很强大,但猎场的龙族并不少,就算您能独自猎杀落单的龙族,它们却不一定会分开。” 美鸟很强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子珝也不认为她能强大到以一人之力抗衡整个猎场的猎人,虽然现在已经很难说谁是猎人谁是猎物了。 美鸟没吭声,子珝也无法看出她在想什么,它在她眼里就是一块劣质的肉,谁看一块劣质肉时会有什么情绪?因此看神态看眼神读别人在想什么这招在美鸟身上完全用不上。 “我可以帮您,给您当诱饵,我可以引出您的猎物。” 掠食者冰冷的眸子总算有了些许变化,从看一块嫌弃的劣质肉变成了一块有点意思的劣质肉,还是劣质肉。 子珝的武力就是个渣,至少在掠食者眼中是如此,但他脑子很好,活脱脱的狗头军师料子。 一掠食者一劣质肉配合得极好,一头又一头的龙被单独引出,落单,然后被猎杀。 因着子珝出谋划策的好,掠食者每次进食时都会非常大方的分给它一块肉。 子珝很想说,我对龙肉兴趣不大,我主要就是想报仇,但掠食者不考虑这些,一块肉直接怼进了他嘴里。 其实龙肉也挺补的,差点被噎死的子珝如此安慰自己,不过就是很补他才没兴趣,他又不是瞎子,虽然合作良久,但掠食者的本质终究是掠食者,她看他的眼神一直都是劣质肉,他不敢肯定,若是自己吃得太好,不再是劣质肉,掠食者会不会食欲上来的时候就把他给洗洗干净然后生吞活剥了? 生吞活剥,这年头除了神族,万族进食都是生吞活剥,弄熟了再吃,大部分物种都没这概念,然而这位疑似神族的掠食者却不然,她应是知道弄熟了再吃,但她更喜欢生吞活剥。 被猎杀的龙都是被她用爪子掏出心脏和脑髓吃掉了才死透透的,根本没考虑弄熟,就那么生吃的,吃得满嘴的血和脑髓,也就是说她吃的时候猎物大多还没死透,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吃。 子珝刚开始还有点不适,有个神族的姨父,他进食还是偏好熟食的,但见多了之后他已经能面不改色的帮掠食者处理食材让她吃得方便些了,别再每次进食都吃得一塌糊涂,最后舔爪子。 当子珝已经适应的时候,龙族不配合了。 被猎杀了那么多族人,再蠢也知道有问题了。 若非猎场的结界属于时间不到是打不开的那种,相信这些龙早就跑光了。现在虽然跑不掉,但他们也不要成绩了,全都聚在了一起,坚决不落单。 子珝很无奈,猎物死活不咬钩他也没辄啊。 掠食者很气愤,这么拖下去,等结界开了,长姐肯定在外头蹲了许久,这些美味就飞了。 “长姐?你还有姐姐啊?”子珝微讶。 掠食者斜睨子珝:“我有姐姐很奇怪吗?” “不奇怪,只是,我一直都觉得,你就算有亲人也是会被你吃掉的那种。”子珝硬着头皮回答,这不是瞎说,而是这些日子掠食者给他的感觉就是这种,这家伙不管看什么没有灵智的野兽还是有灵智的妖魔鬼怪神仙都是看一块肉的眼神,唯一的区别就是肉的品质不同,但品质再不同,那还不是肉吗? “打不过。”掠食者舔着爪子意味不明的回答。 子珝噎着了,你还真对自己的亲人下得去口啊? 等等,掠食者脾气,还有个想吃却打不过的长姐.....“您是二帝姬?” 他没少听青鸾君吐槽王前些日子找回来的妹妹,一点都不像神,更像是一头野兽,还是满脑子食欲的野兽,连同族都想吃。 掠食者微微挑眉。“你认识我?” 还真是你啊。 黑色的华美鸟儿,早该想到的,除了凤凰中的鸑鷟(yue,zhuo),还有什么鸟能够如此完美的驾驭黑色这种颜色? 子珝觉得很无力,他这辈子别说见了,便是听都没听过有如此奇葩的凤凰,这基因变异究竟有多严重?但更无力的在后头。 “我要吃光他们,你若没用,我就先吃了你。”鸑鷟面无表情的对子珝说,虽然面无表情,但认识了有一段时间的子珝知道,她是认真的。这家伙简直是翻脸无情的典范,你有利用价值,可以暂时不吃你,但你没利用价值了,她又正好肚子饿了,吃你不带半点犹豫的。 狐假虎威也是很需要勇气的,因为狐狸不知道猛虎什么时候就会吃了自己。 “你们有仇吗?”子珝很是诧异,自己想咬死那些神人是因为仇恨,这只鸑鷟又是为什么? “这里是南明的地盘。”鸑鷟回答。 子珝茫然,这里是南明的地盘,谁都知道,但忽然提起这事是什么意思? 鸑鷟回答:“谁的地盘就只有谁有资格狩猎,他们过界了,按着规则,不是他们杀了我,便是我杀了他们。” 这是什么规则? 子珝好半晌才反应过来鸑鷟谈的是什么规则。 这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可一点都符合神族的审美品味啊,至少明面上的审美是不一致的,神族重礼,自然,这礼也只跟神讲,蝼蚁不在需要以礼相待的对像范围里。可,你做为一只鸑鷟,且还是神族帝姬,是如何理直气壮加理所当然的奉行这套法则的? 算了,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现在的重点是赶紧给这只肚子饿了的鸑鷟弄到更好的食物,不然她就要吃自己了。 狗头军师死命的转到脑筋,于是残余龙族倒霉了。 这已经不是猎杀了,而是精神虐杀。 不肯分开,那好,通过制造恐怖氛围施加各种精神压力,逼疯他们,疯了的话就很难再保持理智,无法保持理智自然就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到时猎杀起来也容易多了。 每只龙都是以为自己获救的时候被猎杀的,陡然从希望掉进绝望之渊,那些龙死之时的神情.....足够任何心性还不够的人做一辈子噩梦。虽然主意是自己出的,但效果如此之好还真的是出乎狗头军师的预料。不知为何,鸑鷟似乎天然拥有让人发自内心恐惧的能力,很多龙族本身也不是什么心智软弱的人,但与鸑鷟对上后,心性的坚定程度下降了一大截,这才会中计,然后被无情猎杀。 最后的三头龙被玩得太过,精神崩溃,疯了,鸑鷟轻轻松松的就拿下了,却没急着杀,而是拔剑准备做脍。 子珝知道脍,凤凰五族的口味其实各有各的偏好,竹实是都喜欢的,但除此之外也有次一些的喜好,比如鸑鷟就很喜欢吃鱼,鱼脍是鸑鷟最喜欢的一道美食。将鱼片得薄薄的,品尝的时候一点腥味都没有,入口即化。但龙脍.....这个有鸟做过吗?蛟脍应该有,猛禽的食谱挺杂的,凤凰族更是其中之最,什么都吃,吃过蛟脍很正常,但用纯种龙做的脍,应该没人做过,这太得罪人了。 鸑鷟才不管那些,反正她吃的不是幼崽,没违反诸神族之间的约定。 剑光凛冽,如雪花一般,当雪花消融之后,子珝看到的是三道龙脍,值得一提的是,鸑鷟没伤着三条龙的内脏,因此三条龙都还活着。 “回头被检查出来,龙族会很生气的。”子珝提醒。 鸑鷟理所当然道:“就是要他们检查出来才好啊。” 子珝懵逼的看着鸑鷟。 鸑鷟心情不错的解释了句:“知道如何让猛兽自此畏你如虎吗?” 子珝问:“如何?” “比它们更恐怖。”鸑鷟回答。 子珝皱眉,说不清为什么,但他就是觉得鸑鷟这逻辑有问题。 事实上也的确有问题,也因着这个问题,很多年后王一度考虑过要不要杀了这个继承人。 妈哒,这种思维逻辑若是为王,必然是不世的暴君。 王可以是世间最光明磊落的君子,也可以是最卑鄙无耻的小人。 说白了,王是君子,也是小人;王是善人,也是恶人。 只有一种特质的王,带给国族绝不会是强盛,不是衰落就是灭亡,而少凰,这家伙跟秦始皇属于同一款,经典暴君脑回路。 鸑鷟随手用树枝做了两双筷子,同时还弄了个石鼎一边生吃龙肉脍一边煮肉粥。 子珝一边吃着龙肉脍一边问:“你终于想起这世上还有一种吃法叫熟食了?” “这龙的血统很纯正,味道特别好,得给长姐留点。” 你对你长姐真好,子珝是打算这么感慨的,有好吃的会想到你长姐,就连这次跑到这地方来也是为了寻找交/合之气给王提供研究素材,但他没说。倒不是悚鸑鷟不敢说,而是,他看到了鸑鷟又往石鼎里加了许多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各种珍贵的灵植以及从龙族身上搜刮的妖丹、龙珠.....这肉粥真不会吃死鸟?那些宝物里什么属性都有,不乏药性相克不能放一起的。 事实证明,吃不死。 结界打开后,王尝了一口肉粥,没死,只是表示肚子不饿,你自己吃吧。 鸑鷟果然没有浪费的将剩下的肉粥给吃完了,同时为了讨好绒毛控属性的王希望她饶过自己这一次的错误而将没有鸟权的它送给了王,它有留意到王与鸑鷟相似的绝美容颜上划过的一抹诧异,显然是好奇妹子是怎么没吃出问题来。 178、外篇琅鸟·学渣 外人面前,再想收拾熊孩子也得给熊孩子留点面子,因此只是说了写检讨书,但回宫以后肯定没完。鸑鷟也清楚这点,因此一回宫就献宝的取出了交/合之气。 王怔了下。“你跑那去就是为了找交/合之气?” 鸑鷟点头。“我听一个混血种说起那个地方可能有交/合之气,你手头的正好消耗完了,便去寻的。” 摄人心魄的眸子清澈如水,仿佛一眼就能看到底,但实际上看到底也什么都看不到,自然喜怒难辨。此时此刻这双美丽眸子的主人正看着心里直打鼓的鸑鷟,虽然昳丽的容颜绽着了一抹如冬日暖阳般的浅笑,但那双眸子始终是亘古不变、一眼见底的清澈,半晌,道:“有进步。”说完便收下了瓶子,没提还要罚什么。 鸑鷟不由得松了口气。 子珝在心里自我安慰,不管怎样,这拜师礼最终还是没浪费不是吗?虽然不是自己送上去的。 是的,拜师礼,他现在是王的弟子了。 绒毛控能控到什么地步,他算是在王的身上见识到了。 洗毛、喂食、撸毛.....一手包办,温柔细致耐心,就是不够长情。 王对同一只毛绒绒的兴趣从不超过三个月,见异思迁的速度比龙族换床伴的速度还快,渣属性满满。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她的这种渣属性,她的弟子之间倒是相处得极好,不论哪只正得宠,别的都不会嫉妒,反倒是经常有人打赌这一次王的兴趣能够维持多少天,反正不超过三个月是可以肯定的。例外自然也是有的,但没人想成为例外。 唯一的例外是少凰,王的亲妹子,虽然很宠,但考虑一下少凰凶残和喜好作死的性格以及她平日被收拾的频率,还是算了。妹子是变态,但王自己也不是一般人,换做别的人被王那么收拾,不是早黑化就是早死了。必须得说,少凰的生命力顽强的惊人,这大概也是后来五万年里她跟孟凰怼了五万年,孟凰一直没杀了她的一半原因,妹子生命力太顽强。 正式拜了师,子珝也与王之前渣过的师兄师姐们认识了,五百多只毛绒绒,放眼望去除了毛绒绒还是毛绒绒,每次出远门回来的时候王都会被团埋,挨个撸毛,往往撸上一整天才能喘口气。最令人佩服的是,就算这样了,王的毛绒绒军团也仍旧在持续扩张中。 本以为少凰这只思维逻辑凶残的妹子是王一生中最大的变态,但王的弟子团却证明:强中更有强中手,变态更有大变态。 提到王的弟子团就不得不提一下她收徒的起因。 最初的时候王也没想过收徒,刚被南明神族找回来那会,王的情况比少凰还严重,少凰的凶残暴虐是体现在明面上的,那是一种堂皇大气的暴虐凶残,崇尚弱肉强食,多少有点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自然,少凰脑子不差,绝对在水平线以上,但她偏爱简单粗暴的风格,因此收拾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你比她强大就行。但王,不论是精神状态还是心理状态都.....跳出了正常人的范畴,闭着眼睛给她盖个精神病晚期的戳绝对不会误诊。 南明神族与王的师父花了很长的时间与心思才让王看上去正常,也只是看上去,实际上.....精神病还是精神病。 最后,有鸟提出,王不如多与正常人相处试试看能不能好点。 然后.....王开始从外头捡徒弟回来,收徒自然要收合眼缘的,而能让一个精神病觉得合眼缘的人,想也知道不会是多么伟光正的人,基本是病友无误。 一口气捡了一百多只变态,王自己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比起跟正常人打交道,她还是更习惯与变态、疯子之类的打交道。反正专治变态一万年,从未失败,一般的变态根本不是王的一合之敌。但别的鸟和神都不适应,天天抗议投诉,王这才不再捡变态回来,然后开始捡毛茸茸。 合自己眼缘的捡回去肯定被投诉,那就不捡合眼缘的,按自己另一种喜好捡好了,碧梧宫的毛茸茸军团就是这么来的。 做为禽鸟,看到毛茸茸食欲不免很不错,禽鸟的食谱很杂,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带毛的。但王的弟子,还是算了,天涯何处无肉吃,何必得罪王。至于食物天天在眼皮底下蹦跶不能吃的感觉.....不能吃的毛茸茸总比变态扎堆好。 虽然捡徒弟的标准换成了毛茸茸,但以前捡回来的变态们也没丢,放在一起养着教着。 子珝瞅了瞅,王的弟子全是异族,没有一个神族。这也很正常,虽然王的弟子这个身份能够带来不少好处,但鉴于王如今的年纪,根本不会有神心宽的将自己的孩子交给她,雏宫里有着南明神族最好的资源,孩子放在那里才会让父母安心,交给王,哪个正常神能放心?也就那些卑微的蝼蚁需要如此,王再不靠谱,能提供的资源与教育也比下层蝼蚁要高出一大截。 王自己对此很是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教谁不是教? 因着弟子太多,王也不打算一对一的教,那太麻烦,而且她的精力再好也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弟子,因此王是花了千年的时间整理出了一套炼气教科书,并且内容还在不断增加中,弟子太多,还个个都不同物种,基本上每收一个弟子王就得重新创造一套炼气功法。 子珝是禽鸟,这方面的功法倒是不缺,做为飞禽中的王族,凤凰族最不缺的就是禽鸟的修炼功法了。不过功法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除了炼气,还要学习大量的东西,天文地理、历史、阵法、物种图鉴、格斗.....每日的功课繁重得让人想死。 少凰不是王的弟子,但她也要跟着王学习,王个人是比较倾向少凰去雏宫学习的,王自己的修炼之路完全是野路子,一路感悟与生死搏杀中走到如今的,未必适合神族。但少凰走的也不是正常神族的路子,加之少凰的性格和某些原因,王也不放心她进入雏宫,不担心少凰有事,担心少凰把别人给怎样,因此找回来后一直都亲手带着。 上课是件很考验心理素质的事。 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适应,功课繁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王与少凰。 同卵双生子生得一模一样,但长大后却是会因为环境或种种因素而变得不一样,从一模一样变成非常像,但终究不再一模一样。但这个定理不能放在这两只身上,她们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双生子,她们曾是同一个胚胎,同一个神魂。 外界因素能够造成的不同的是两只幼崽的性格,不同的环境造就不同的性格,但是容貌这一类客观的东西却没法改变,特殊的灵魂关系使得这俩姐妹的容貌在不专门去整容的前提下是一模一样的,一模一样到连毛孔的数量都是一致的。 不过,虽如此,却没人会认错鸟。 这两只也就容貌相似而已。 少凰喜着玄衣,耐脏。 王喜着红衣,灼目。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那就是她们的毛色,这两位的袍服都是用自己的羽毛炼制的,凤凰族都是如此,用自己的羽毛炼制衣裳,好看还实用,刀枪不入。 自然,有这样喜欢毛色的,也会有例外,比如先王,瑶光帝君做为一只火凤凰最喜欢穿的却是白色。据青鸾君所说,先王一袭白衣如水,尊贵大气,清逸脱俗.....(省略一万字的赞美,子珝严重怀疑青鸾君是先王的迷妹,迷到永生不想结婚的那种)。 同样昳丽的容颜,穿着不同的衣着,一个气质桀骜暴戾,看人永远都是看食物的眼神;另一个和煦淡泊,脸上经常挂着冬日暖阳一般的笑容,哪怕是瞎子都能清楚区分出这两只来。考验人心理素质的也正是如此清晰的对比,同一张脸,怎么给人的感觉就能差这么大呢?简直是水与火,更痛苦的是,你得同时对着这两只。 而这还只是子珝这种正常人的感受,变态弟子们的感受更痛苦,少凰那掠食者的心态与眼神是挺悚人的,但更悚人的是王啊,没有原因,纯粹是小动物对于危险的第六感,第六感告诉它们:王比少凰更恐怖。 刚拜师的时候总有种王随时都会捅自己一刀的感觉,并且捅人的时候王一定发自真心的对你笑得很甜美。这是一只本体是蜘蛛的弟子多年后回忆往昔时用的词句,无人反驳,十万年对于神而言并不是特别长,但那是王的一生,波澜壮阔,也扭曲变态,她还真是一个能够一边发自真心的对你笑容甜美一边一刀刺进你心脏的奇葩,对此,少凰最有体会(所以有的时候真的不能怪熊孩子对家长苦大仇深,家长本身也有很大责任)。 少凰再不正常,但她绝对做不到一边发自真心的对一个人笑一边眼都不眨的掏出别人的心脏(庄主:很好奇吾王精神病究竟多严重,可惜洪荒时代没有心理医生,就算有也没人敢给王诊断这种病)。 这太干扰学习了。 不知道该庆幸还是高兴的是少凰暂时变不了人形了。 熊孩子偷溜出去玩的时候被人给敲了闷棍,子珝是池鱼。 王禁止熊孩子在自家领地里狩猎,熊孩子动手狩猎,那绝对是修罗场,若是别人的地盘她还能无视一下,但自己的地盘,熊孩子还是乖点比较好。不过她也没让熊孩子饿着,一天几十顿,刚被找回来时还是标准身材的熊孩子如今胖了不止一圈。 只是,熊孩子还是更喜欢亲手狩猎得到的猎物,杀戮时的感觉太美了,令人心醉。 熊孩子是如此想的,也是如此说的。 她要只说了前一半,王或许还有可能考虑一下批准她外出狩猎全当活动筋骨,但听了后面的,心里刚冒出来的一点答应的苗头立马被掐死了。 王不答应,熊孩子也有自己的对策:大路朝天,做为一只飞禽,想走的话哪里走不了? 碧梧宫内戒备森严,原本只是对外,现在也对内,专防少凰。少凰若是想离开不死火山,必须有王的批准或三位以上的君和大长老的点头。上一次她是趁王泡在了实验室里一直不出来,用寻找交/合之气的借口说服众人的,结果....就不用说了,反正看了那些龙族被虐杀后的痕迹,王修改了命令:没有她的批准,哪怕五君和所有族老都点头也不能放少凰乱跑。 只是,再戒备的森严也不可能完美无缺,好吧,准确说,是防不住子珝。 做为盘古世界第一位教育家,王虽然是个扭曲变态,但她能够教出那么多的上神也足以说明她在教育方面的能力。 因材施教,王教弟子的除了基础东西和她所认为的常识是相同的,别的其实并不一样,具体教什么还得看个人的喜好和擅长。 子珝在阵法一道资质不错,王教给他的东西自然偏向阵法。 洪荒时代的安保有九成是靠阵法,护山大阵一开,别说人了,便是蚊子都跑不出一只。 少凰虽然因为交/合之气而记住了子珝这只鸟,但也没放心上,子珝是送了她交/合之气,但她也给了回报,让他成了王的弟子,有了更好的前程与光明的未来,足够了。 让少凰彻底记住子珝的是子珝在阵法上的资质。 少凰自己对阵法并不擅长,这也不稀奇,只从她最后以剑证道成神便可知她擅长什么领域,阵法这种烧脑的东西不擅长也很正常。 不死火山的护山大阵是少凰的老娘瑶光帝君留下的,经过几十万年的加固.....在已知的历史里它只被打破过一次,桓寂干的,但少凰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她很强,但还没强到桓寂那份上。 被少凰注意到并彻底记住是好还是坏,每个人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子珝的感觉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但少凰的确让他瞠目结舌以及刷新三观了就是。 少凰虽然不是王的弟子,但既然一起上课,那么每日的功课与每月的考试自然不能落下。值得一提的是,少凰的功课是别人的几倍。她不用练功,但别的功课却是成倍的增加,不管是课量还是课的种类。 虽然接受的是精英教育,但少凰始终不曾辜负学渣这两个字。 与少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子珝,虽然入门比较晚,但天资好,加之勤奋刻苦,所有弟子里他是最勤奋刻苦的,看着他勤奋刻苦的程度,很多弟子都被带动了起来,总觉得当着这么一位勤奋刻苦的小师弟的面偷懒很不好意思。 学霸永远都是别人家的孩子,虽然一个是妹子一个是弟子,但王有的时候实在忍不住说少凰的学渣成绩时还是会拿子珝来当正面教材,反面教材又是谁?少凰本身就是碧梧宫最大的反面教材。 面对别人家的孩子,熊孩子学渣再咬牙切齿也只能咬牙切齿,并不能做什么。但少凰她是一般的熊孩子学渣吗?不是,所以子珝倒霉了。 王并不禁止弟子打架斗殴,相反,她还挺鼓励的。 只要打的时候记得分寸,没忘了那是同门手足不是敌人,不能下死手这一底线,弟子便是按三餐的打架斗殴她都没意见,若是正好碰上,她还会拿出一堆水果边吃便看,兴致高的时候还会参与一下貂弟子开的赌局。 少凰下手有分寸,因此王虽然纳闷少凰什么时候找起了自己弟子的麻烦,但也不会阻拦。 被揍了,就自己揍回去。这是王在一开始就对弟子们明确表示过的,除非你把人揍了以后,别人搬了老的出来以大欺小,否则别指望她会出手。 既然明白王是什么态度,子珝自然不好意思也不会傻得去告状,王喜欢的是具有反叛与独立自主精神的生灵,只能依附于它人或物而存活的生灵,王素来兴致缺缺。 告状没用,揍回去,这更不靠谱。 少凰的桀骜暴戾以及她看人的眼神与态度,不是一般的拉仇恨,刚被找回来就被群殴过,结果.....她一只就把一千多只崽给揍了,要不是王看着看着发现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而将少凰给带走了,说不定还会更惨。 就算不提刚来的丰功伟绩,便是一百年前少凰猎杀成年龙族的事也足以证明这只鸑鷟(yue,zhuo)的武力值。 子珝想揍回去,下辈子做白日梦更靠谱点。 子珝自然不会痴人做梦的想着怎么揍回去,用阴谋诡计也没用,少凰的画风虽然简单粗暴,但她所信奉的理念也没错:绝对的力量面前,所有阴谋诡计都不过尔尔。 幼崽状态的少凰还没有如后来那般成为神尊之下第一神,打遍周天万界无敌手,哪怕是神尊,也没有绝对胜过少凰的把握。但对于同样是幼崽的子珝而言,少凰已然强大到他连仰望都无法望到的地步。 揍不回去,讲理也不现实,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弄清楚少凰为何看自己不顺眼,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众人也好奇,便帮着分析,各种天马行空的原因都给找了出来,全都不靠谱。 “我觉得,她揍你只是因为你太出色了。”人面蛛说。 子珝茫然的看着眼前美丽而狰狞的大蜘蛛,是的,大蜘蛛,蜘蛛的背部是一张倾国倾城的美女脸。“出色?你们也很出色啊。”没见少凰揍这几位。 “我们很出色,但我们不是别人家的孩子。”人面蛛为子珝分析了起来。 王收徒的时候对资质不是很看重,她更看重眼缘以及手感,尤其是后者,手感很重要,资质什么的,鬼才知道排第几。 虽然不看重资质,但收了这么多弟子,量变引发质变,尤其是王的教育能力真的很好。 子珝在众多弟子里并不是最出色的,各个领域里比他更出挑的大有人在。然而,人面蛛有留意到,和大部分偏科天才不同,子珝虽然擅长阵法,却也不是只擅长阵法,他在别的领域也都有学得不错,只是没有阵法那么出挑,因此便被人给忽视了。但王显然没有,因此她教子珝以阵法为主,辅修一大堆。 子珝很均衡,若是论综合,他是最均衡的,给他足够的时间,未必不能成为第二个王。 而少凰,王的情况所有人都知道,少凰是她目前唯一的继承人,也可能一直都是,哪怕王日后与昀息有了子嗣,少凰的继承人地位也不会被取代。 培养继承人和养弟子是两回事,标准和要求自然也不一样,而少凰的成绩.....王的心情肯定不会是高兴满足的,除了武力值,其它全是满江红。 这个时候子珝出现了,王不免拿他给少凰做榜样。 当学渣熊孩子是少凰的时候,子·别人家的孩子·珝被揍根本是板上钉钉的事。 她在用这种方式向王证明:你所看好的家伙就是只弱鸡,我一根手指就可以碾死。 遗憾的是,王并未领会到少凰想表达的东西,弟子们就没几个脾气好的,一堆刺头凑一块,天天掐架,她都看麻木了,指望她细思其中深意.....呵呵哒。 人面蛛分析得所有人都无语了:少凰有那么幼稚? 人面蛛道:“她看所有人都是看食物,唯独看师尊不是。”虽然很隐晦,但少凰看王的眼睛里有着孺慕与信赖,稚童看父母差不多就是那样了。 子珝懂了,自己就是倒霉的做了这对姐妹之间的炮灰。 鸟生真真是个大写的悲剧。 子珝试图帮少凰补课,如果少凰的成绩跟上了,王高兴了,少凰想来就不会揍自己了。 子珝的思路没错,他唯一的错就是忘了少凰的思维逻辑不能以常理论之。 少凰以前没看过子珝的功课内容,最多就是知道他阵法学的不错,但如今他主动送上门让她了解了他的功课,很好,以后本帝姬的功课都是你的了,小琅鸟,我看好你哟,加油。 179、外篇琅鸟·作死 姑奶奶你饶了我吧。 子珝想找块豆腐撞死,王最恶弄虚作假,而他现在也不会再如一开始那样认为王是温和无害的好神了。一个真正温和无害的好神是不会面带笑容的下令灭了别人全族的,几十年前,某只凤凰被杀,按着古神族的老规矩,要灭凶手全族,王下令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她下令时那张昳丽的容颜上挂着的是始终如冬日暖阳般的笑容。 凡是见了那一幕的弟子霎时就明白了多年来那些变态师兄师姐们的第六感了:嘤,师尊真的好恐怖。 “二帝姬,咱俩的字迹根本不一样。” 王与少凰不愧是亲姐妹,写的字是如出一辙的....狗爬。不同的是,王的字再怎么狗爬,只要是识字的人都能认出那是什么字,而少凰的字,千万年后的人族有一句形容草书的的话很衬她的字:草字出了头,也就自己还认识。哦,对了,王例外,大抵是神魂同源的关系,王一直都认得少凰写的狗爬字是什么内容。 少凰道:“你模仿我的字迹。” 子珝更想撞墙了,讲真,将字写得好看不难,勤学苦练,再怎么样也能将字给练好,但刻意将字给写成狗爬,这绝对比写好更难。 强拳之下,所有异议都不是问题,子珝努力的将自己的字给写成狗爬,但.....少凰抓起一片缣帛瞅着上头的字。“你觉得这像是我的笔迹?” 少凰的字虽然潦草难看无比,但也是很有特色的,笔力入木三分,苍劲有力的按照后世人族的评价就是:完全看不出这是女孩写的字,那个女孩的腕力会如此变态?男人都不如。 不仅人族的男人不如,子珝的鸟爪子也不如,两相比较,子珝的字迹软绵绵的就跟苍蝇沾了墨爬出来的痕迹似的,还是一只快断气的苍蝇。别说王了,便是瞎子都能瞅出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写的。 少凰很是无奈的自己动手将功课的答案抄了一遍,没全抄,只抄了非常少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是自己天马行空的乱写。 子珝不解:“怎么只抄这么一点?” “你觉得,我突然全都会答了,长姐第一反应是欣慰我终于开窍了还是把我抓起来问从哪抄的?”少凰反问。 自然是抓起来问抄了谁的答案。 学渣勤奋刻并非不能成为学霸,但那是多年积累,厚积薄发,一夜之间就从学渣变成了学霸什么的,要么就是被夺舍,里子换了个人,要么就是作弊。若是不能给王一个合理的解释,王绝对做得出来把人抓起来检查神魂是不是还是原装货的事。 虽然有答案可抄,但少凰也没打算一直这样,她根本不想每日做繁重的功课,她就想打架,能杀人最好,这世上最美妙的感觉就是杀戮的感觉,看着鲜活的生灵在自己的手里一点一点凋零,感觉特别的美妙。 然而,王禁止少凰修炼,想打架的话,王只要在碧梧宫里一定奉陪,全天无休的那种,不把少凰揍成秃毛鸡她就不是王。 虽然如此,仍旧挡不住少凰一颗追求强大力量的心,她近来开始苦练剑技。 洪荒时代,剑更多的是做为法宝,通常用于飞剑杀人、持剑做法什么的,真正的用剑做为格斗武器,少凰应是第一个。 王不许她修炼,她打不过王,听了。可,不能修炼,就不能研究别的作战方式吗? 少凰的剑没有任何神力,但杀伤力十足,尤其是近战格斗方面,即便是王,若是不够谨慎,被伤到也是必然。 少凰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更没心思做功课了。 子珝被迫在爪子上挂上了负重训练用的法宝。 “这样训练个百八十年你的笔迹就应该有我的几分笔力了,我再注意一下,到时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二帝姬,你不去从事咨询作弊这一行当真是可惜了。 少凰看自己的心态和目标别再是看劣质肉,不对,是不再是看一块肉的,不管是劣质肉还是好肉的眼神都不是,只是看一个人的心态和眼神,这是子珝最大的期望,不过这么多年他也清楚那很渺茫。 少凰已经习惯了简单粗暴的将遇到的生灵分为两种: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而能吃与不能吃的标准则是打不打得过,打得过那就是肉,打不过就不是肉。 很遗憾,子珝是少凰一爪子就能拍死的存在,因此是一块肉。不过也正因为是一块肉他才有机会与少凰好好相处,于少凰而言,除了她很确定不会吃她的王,别的生灵,只要是她打不过的,那就都是需要警惕的敌人。弱肉强食,她弱小,那她就是食物,但她不想被人吃,那么超越掠食者在食物链中的序列之前她都需要对掠食者抱以十二分的警惕。 子珝心里对此也是很无奈与心疼的,少凰这三观究竟是怎么养出来的,怎么感觉少凰以前的生活比他早些年还精彩? 如今,自己那渺茫的几乎不可能视线的期望终于实现了,少凰终于不再把自己当成一块肉了,子珝却哭笑不得:帮着作弊就不用被当成肉了,少凰的好感真是好刷。 更无语的还在后头。 少凰想溜出去玩,但护山大阵对内的所有防御都是针对她的,只是,上头有政策,下头也往往有对策。 “你去跟长姐说你想学护山大阵。” “王不准你离开不死火山的。”子珝提醒。 “我知道。” “那你还?” “了不起就是被抓回来打一顿而已,她还能杀了我不成?” 熊孩子最大特色:察言观色,蹬鼻子上脸。 正因为清楚家长哪怕气吐血了也不可能真的伤害自己,熊孩子往往有恃无恐,即恃爱逞凶。更内伤的是,家长未必不清楚这一点,但,清楚也无奈,熊孩子可怜巴巴的瞅着你,你还能下狠手收拾熊孩子?真把熊孩子揍出问题来,熊孩子固然疼得嗷嗷叫,但家长更心疼。 不得不说,少凰进入熊孩子角色很速度,这么快就摸清了王对自己的宠爱与容忍度,不管她干了什么,哪怕将天给捅了,王也会帮她补天,而她,最多就是被揍一顿,还是死不了人的那种。既然死不了人,少凰自然不会当回事,被王找回来之前她过的日子可精彩了,王揍她一顿的伤害还不如她以前与人搏杀后的伤势呢,完全不痛不痒。 面对这么一只熊孩子,子珝哪怕是家长都觉得头疼,王再怎么样也能在武力上压制少凰,但他与少凰之间却是少凰稳稳武力压制了他。 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子珝如今就是这么个心情。 王自然没有想到少凰还会来这一招,少凰这几千年一直都是一副武力爆表,智商始终不再线的表现,因此王也就疏忽了光有武力可成不了臭名昭著,被神族视为公敌的神孽。 护山大阵太过复杂,真要学起来的话,就算是天纵奇才,没个几万年也别想掌握,因此王只是先教子珝如何在这样的大阵中寻找生路。 子珝一掌握如何寻找生路就成了熊孩子的导航鸟,更正,如今的子珝已经能够化为人形,因此应该说人形导航仪才对。 少凰的仇恨值有多高在这一次出游中被诠释了出来,浪了没两日就被伏击了,还不是一个,而是一群成年龙。 子珝的实力根本不是神族的对手,少凰,她再厉害也双拳难敌四手。 子珝不过一照面就受了重伤,同样没好到哪里去的少凰很是无语:“不是让你跑吗?” 子珝反问:“你觉得我跑得掉?” 这群龙明显在南明边境蹲守了不止一日,绝不可能放过少凰,而他这个可能带来援军的池鱼就更不可能放过了。 少凰一想也是。“那不好意思啊,连累你了。” “我很高兴。”子珝回答。 他心里是真的很高兴,虽然很快就要死了,但他知道,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说明少凰对他的心态彻底与食物不沾边了。 他所求的很简单的,也很卑微,只希望自己所爱的那只鸟在心里给自己一点位置,哪怕只是一点点。 少凰完全无法理解,但她并不想死。 世界如此美好,那么多的美食等着她去猎杀,若是死了,就什么都享受不到了。 “我捏碎了长姐给我的求救玉符,但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到。”少凰对子珝说。 子珝不假思索的道:“你先走,我替你挡一会,尽量拖延时间。”虽然他的武力不如这些神族,但这么多年的阵法也不是白学的,用来拖延时间的话还是能拖延一些时间的。 少凰愣住,她真心不是这个意思。 虽然不是什么良善,但少凰的心性也没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否则王也不敢将她带回来当继承人培养。 “我刚才想说,你要不要跟我赌一把。”少凰心情颇为复杂的道。 王愿意为她豁出命,她不会惊奇,因为她很清楚王很爱自己,若非如此熊孩子这些年也不敢可着劲的作天作地。 不论是熊孩子还是成年人,所有的作都不过是自恃宠爱而有恃无恐的表现罢了。 但,王是因为爱自己对自己下不了死手,子珝这又是为什么? 怕两个人一起出来,结果她死了,他却活着,回头王找他麻烦? 不至于,王的心性还没那么差,以王的性格,只会对着少凰的尸体冷嘲热讽几句,然后用凶兽三族的头颅给她当陪葬品。对于徒弟,该是怎样还是怎样,熊孩子自己作死,不怪熊孩子却迁怒受害者这种事,王做不来。 综合考虑,子珝完全没必要如此。 少凰无法理解,虽然是学渣,但这些年跟着王,成人世界的权衡利弊,她终究还是明白了,也正因为学会了才不理解。子珝是琅鸟,不是凤凰,没有义务也没必要如此为她。 少凰的心情子珝并不知道,这会他正忙着从芥子袋里往外掏东西,顾不上看少凰的神情。“赌什么?” “我有办法保护我们到长姐赶来,但有风险。”少凰顿了顿,说:“只对你有风险。” “什么风险?”子珝随口问。 “你可能会发疯。” 子珝:“.....” 清楚少凰不会也不屑撒谎,因此虽然不清楚少凰所谓的办法是什么,但还是道:“那你自己用吧,我用阵法挡挡。” 少凰闻言也没再说什么,化回原形与众龙厮杀给子珝布阵争取时间。 子珝不时关注一下看少凰情况如何,还能支撑多久,却意外发现,少凰受伤后不仅掉毛,还掉鳞片。 鸑鷟黑色的翎羽之下是一层若隐若现的黑色鳞片。 鸟类的翎羽之下会长鳞片吗? 会长鳞片的只有水族和爬行类,禽鸟从不在此列。 虽然不解,但情况危急也没时间去思考这些,当自己眼花了好了,子珝赶紧布阵,阵法一布好就招呼少凰躲进去。 子珝的阵法非常的与众不同,别人布阵都是死阵,只能在固定的地方布置,并且布置好了以后就不能再挪动位置了。子珝却不然,碧梧宫打架斗殴情况严重,他总不能一年到头都趴窝不动,死宅什么的,真心没兴趣。 需求推动发展,子珝在这样的情况下硬是发明了如何布置可移动的阵法。 子珝的身上有许多的玉器,每件玉器可单独成一个小阵,也可以相互组合成一座阵法,这是他从不死火山护山大阵中得到的灵感。不死火山的护山大阵实际上是由若干座大阵组合形成的超级大阵,变化无穷。 自然,子珝还没本事复制出一座不死火山护山大阵出来,但弄个残次再残次的残次品还是可以的。 子珝忙着操控阵法的变化,少凰则在一边收拾自己掉落的鳞片与羽毛,子珝之前没看花眼,少凰的身上还真的有鳞片,只是大部分时候都是不隐性的,只有受到攻击时才会出现。 “加进你的阵法里。”少凰将自己的羽毛与鳞片塞给子珝。 鸑鷟的羽毛如同凤凰的羽毛一般是温暖乃至炙热的,然而那些黑色的古怪鳞片却不是,虽然也很炙热,但更让子珝觉得心中生寒,仿佛有无尽的恐惧与恶念在蠢蠢欲动,好悬没忍住将鳞片给丢了。 “这是什么?”子珝颇为悚然的看着黑色鳞片,或者他应该问,少凰你究竟什么凶残品种? 少凰不悦:“你管那么多干什么?” 子珝识趣的不再好奇这个问题,将鳞片与羽毛加进了自己的阵法里。 凤凰的翎羽化作了凤凰真火,而那些鳞片,子珝只看到它们化作黑烟消失了。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 这是人族说的一句话,但人族这么说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在这世上除了天,还有一种生物生而拥有令人疯狂的能力。 子珝没再问,却并不代表他就猜不到。 做为一个学霸,子珝学得东西很多,其中就有关于神族历史的部分。 凤凰族的先王瑶光帝君裙下之臣无数,只是这位王生性较为特别,七情六欲都很淡。八荒六合间曾有传言,瑶光帝君其实就是几百万年前以身填补了千疮百孔的洪荒大地的凤凰神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若是这个美人还有着尊贵的身份与过人的性格魅力,那么爱上她并不是难事。可若这个美人还有着媲美初代古神的七情六欲,那就是修罗场了。 最初的古神活得太久,久得七情六欲都消磨得差不多了。 霸道xx爱上我什么虐恋情深的在瑶光帝君的身上更是不可能发生,瑶光帝君与少凰绝对是至亲骨肉,不带半点水分,这两位同样的武力值爆表。 瑶光帝君不愿意,谁也强迫不了她,这也是少凰与王弄清自己的血统后第一反应是先王你脑子被魔兽蹄子踩了吧,而非桓寂你牛居然能强迫瑶光帝君给你生孩子的重要原因。 子珝知道的并不多,但也容易猜啊,当年追求瑶光帝君的神虽然很多,但其中最坚持也最犟的就一个:魔君桓寂。 桓寂与瑶光帝君的爱恨情仇流传甚广,凶兽惦记怎么把神给烹了而是惦记着怎么弄上床,这简直是盘古世界有史以来最大的稀罕事。 王的弟子里有一名是知了,曾好奇过这段爱恨情仇,不明白同样强大的两个存在,为何最终走到那一步,桓寂对瑶光帝君的爱无可置疑,而瑶光帝君,知了觉得她对桓寂并非全然的无情。 王当时恰好经过,随口丢了一句:无它,瑶光帝君不够爱。 众人一想也挺合理的,毕竟,瑶光帝君是神,神不可能像凶兽那样肆无忌惮,无所顾忌,不够爱也很正常。 然而此时此刻,子珝瞅着身边的鸑鷟鸟,只想说,见鬼的不够爱,都心甘情愿的孕育了子嗣,这还是不够爱,那怎样才是爱得够深? 魔君桓寂,最凶残的能力不是属于凶兽的超级武力值,而是其扭曲现实的能力。 放大人心的恐惧与恶念,这是桓寂与生俱来的天赋,也是最令人觉得恐怖的地方。 人生在世,谁人能没有不产生丁点恶念?谁人不会恐惧? 桓寂便如魔鬼,轻易的将人心深处见不得人的东西挖掘出来,一步步发酵,终令其疯狂。 180、外篇琅鸟·传统 少凰终究不是桓寂,没桓寂那令得至亲至爱都能自相残杀起来的本事,不过也得亏她没有,否则早几万年前就该被诸神族联手灭杀了。桓寂那扭曲现实与心灵的天赋简直就是浩劫,至亲至爱都能自相残杀起来,炼狱莫如是。 少凰只能放大别人心中的恐惧与恶念,这还是有限度的,若是别人心理素质极其强大,她的这点天赋也就没辄了。若是更倒霉,碰上个心理素质强大到变态,又偏偏原本就扭曲变态的奇葩,比如王,初见时她曾用这招对付王,结果....那就是一张巨大的茶几,上头摆满了杯具。 这一次遇到的龙不是上一次那些刚成年,刚从温室里走出来根本没真正意义上见过血的年轻龙,这一次的龙全是经历过事的成熟龙。这样的龙少凰以前也吃过,但她真没一次性对付过这么多成年龙。 子珝的阵法最终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轰然破碎,反噬的力量几乎震碎了子珝的元神。 少凰瞅了瞅子珝,无奈道:“我很想丢下你不管。” 子珝表示要走就快点。 “可那样的话,长姐会杀了我。”少凰道。 子珝无语,熊孩子原来你还知道怕家长啊。 少凰继续道:“而且那样,我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 子珝无奈的看着少凰。“你留下来是死两个。” 少凰点头,然后说:“我若丢下你跑了那就是怕了,强者永远不会向害怕低头,那是蝼蚁的行径。” 少凰追求的道究其本质,不过是强大,虽然她的道还在懵懂,但凶兽的血脉让她敏锐的察觉得到人性的弱点,但也因此,她是不屑而骄傲的,却也因此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道。 丢下同伴跑了,那么这事必将成为她心中永远的心魔,强者不会向害怕低头,会低头的是弱者。 子珝无奈的看着少凰再次冲了上去,这一次不是龙凤肉搏,黑色的鸑鷟化作了一片黑色的混沌,混沌中,所有规则都被扭曲,只剩下一片混沌。 子珝更默了,这要不是桓寂的子嗣,鬼都不信啊。 就这么大咧咧的暴露自己的血统,少凰你还真是不嫌事大。 混沌姿态下的少凰的武力值以鲲鹏展翅的速度飙升着,混沌之中是没有可以补充的灵气的,一切都是混沌,混沌无处不在,众龙的实力立时直打折扣。 少凰以这样的姿态拖到了一块金砖到来。 金砖的出现简单粗暴! 从天而降将一条龙给活生生砸成了一滩龙肉酱! 容颜昳丽,再过个几万年完全长开必然完美诠释颠倒众生这个词汇的女童拎着一块金砖很是无奈的道:“你们还真没完了啊,本王不做什么只是不想浪费精力,为何你们一定要如此呢?” 一头龙忌惮的看着女童。“杀人偿命。” 女童嗤道:“哪个神的手里没有无数的人命?真要杀人偿命的话,你我岂不是得万死难赎罪?”便是她自己,手里都一堆无辜的生命,只是她也问心无愧就是了。反倒是这些龙,绝无问心无愧的,因为他们根本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所杀的是与自己等的人,人宰杀鸡鸭牛羊是不会有感觉的。 杀人偿命的前提是公平,但这世上有公平吗? 虽然很无奈,但王必须得承认,少凰有句话还真没错:弱肉强食乃世间唯一真理。 生命的价值是不同的,因而杀人有时需要偿命,有时又不用。 女童撸起袖子,很是诚恳的道;“就让本王来为你们上神生最后一课吧,不应该看的东西就不能看。” 什么是不应该看的东西,完全不必提醒,正在变回鸑鷟姿态的少凰就在旁边呢。 比起少凰,王的武力值显然更为变态,金砖砖砖见肉,每一砖下去都能听到骨裂声,更值得一提的是,王出手的次数不多,但每一击都是击在龙的脑袋上..... 少凰都忍不住同情那些龙了,王的那块金砖可是特别炼制的。 拔了一座绵延千万里富含金矿的山脉,再加入了无数的稀有材料以及镇妖塔妖魔吃剩下的骨骼,之后不管捡到什么好材料,只要合适,王都会加入金砖里重新炼制,以至于.....反正少凰曾经试图掂量金砖的分量,用尽吃奶的劲才勉强拿起来,没一会就拿不动了,一个没拿稳摔在了地上然后整个不死火山山脉发生了一场十八级地震。 意识到王的武力,龙族也不会傻到继续拼命,便想跑。 少凰的所表现出来的血脉,足以让南明倒大霉,甚至天帝以此为由发动战争都绰绰有余。 没有一条龙跑掉,王其实早就来了,只是发现少凰露出了元神形态后才没立马现身,反正妹子你一时半会死不了就继续撑着吧。这段时间王也没浪费,收拾完没跑掉的龙族后王伸手一招,一把巨大的折扇法宝慢慢缩小回到了王的手里,扇面绘着山川草木的水墨画,原本没有任何动物的水墨画上赫然出现了三条龙。 王收起折扇,笑容浅浅的看向熊孩子。“今儿我很闲,你们俩有很多的时间编一个合理的借口糊弄我,若能将我糊弄过去,我放过你们,糊弄不了,你们可以猜猜会如何。” 少凰、子珝:“.....”我们一点都不想猜,你还是直说会如何吧,至少能死得痛快些。 面对一个折磨起人来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她做不出的扭曲变态,猜她的心思那是找虐。 正常人若是能猜到神经病的心思那就不是正常人了。 不知该说幸运还是不幸的是,碍于两个人这会就剩一口气了,王再想收拾熊孩子也不可能这个时候动手,不然就不是教训而是杀人了。因此俩熊崽子拎回去后一时半会不会受到什么惩罚,但越是这样才越恐怖,因为根本不知道会回头伤养好了,王会想出什么新花样来折磨人。 比死亡更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俩熊孩子如今就是这种心情,至少子珝是如此。 少凰? 做为一只滚刀鸟,王花样百出的折磨对她已经没多大作用了,熊孩子被收拾多了,产生抗性是必然。 子珝没有少凰那滚刀肉的抗性,很是忐忑,养伤都不能养得安心,不是他怂,而是王收拾起熊孩子的手段,并非单纯的摧残生理,而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摧残,怎么折腾人怎么来。 同是一个病房的病友,子珝这样少凰根本没法好好休息,干脆拿了一卷道经。“不如我给你念念道经。” 子珝懵圈的看着少凰,念道经干嘛? “静心宁神。”少凰回答。 道经念得好的话,将那股韵律给念出来,真的很能平心静气。至少少凰是如此,虽然觉得道经很枯燥,但真的念个几遍的话,感觉暴戾的心能平静不少。 少凰念道经念得很有韵律(被王压着念道经念多了,熟能生巧),子珝听着听着就真的平心静气了,感觉也没那么慌乱了。 王原本是抱着让死刑犯好好享受等待死亡的过程才没立刻宣布怎么惩罚的,但也很快就意识到了此路不通,少凰是滚刀鸟,子珝,明显被少凰给带沟里去了。既如此,也就没必要继续沉默让这两位忘了自己如今是待罚中。 子珝的惩罚是功课增加了十倍不止,众多师兄弟姐妹们一看子珝那功课量甭管是毛茸茸还是变态都忍不住抱成一团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少凰的惩罚比子珝的更恐怖,王将其禁足,让她将神族的史册、洪荒物种图鉴(已灭绝的,没灭绝的,只要是洪荒曾经出现过的物种,甭管正史还是野史,一册都没落下)、山川地理、天才地宝......林林总总,王开出了一张长达一丈的书单,全部抄一千遍,亲手一笔一划的抄,抄完了就可以出来了。只是,那书单,目测就是不眠不休的抄,没个三五千年也抄不完,所有弟子这回不是瑟瑟发抖而是唯恐避之不及了,生怕被少凰逮着代笔。 子珝是唯一还敢在这个时候靠近少凰的弟子,少凰也没逮他代笔,倒不是终于有神性有良心了,而是子珝的功课量导致子珝根本没多少空闲时间,就是逮着子珝也没用。 只是,瞅着一笔一划的抄着典籍的少凰,子珝默了默,为毛总觉得这不是在抄书,而是在杀人呢? 少凰抄书时绝对将手里的简牍给当成了王,一笔一划,入木十分,每一笔都透着十足的戾气。 子珝拿最开始和近来的简牍笔迹对比了下,经过这么多年的压迫剥削,他已经能够辨识少凰的狗爬字了,也就更看得出来,少凰抄书越抄越暴戾,再抄下去就该到临界点了。 自然,少凰到时候就是真到临界点爆发了王也是不会发愁的,镇压下去就是了。面对熊孩子,光是萝卜是没用的,还得加大棒,尤其是少凰这种信奉强者为尊、弱肉强食的熊孩子。 家有熊孩子还是少凰这种熊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担心揍出问题,皮实耐揍,心理更不会落下阴影,她被揍了绝不会哭,只会想着下回怎么揍回去,甚至....将揍自己的人下锅。 眼泪?害怕? 那是什么? 少凰表示不知道。 子珝默然须臾之后在少凰的身边坐了下来拿了支笔陪着一起抄,他曾向一点都不想自己写功课的少凰提议练字,不然两个人的字迹相差太大,功课交上去一准露馅。少凰听了,跟着他练了这么多年的字,笔迹好看了很多,也与他的非常的像,他再注意一点,几乎如出一辙。 正抄书抄得杀气四溢的少凰怔了下。“你干嘛?” “陪你抄书。”子珝回答。 少凰挑眉:“不怕长姐收拾你?” 怕,但我更怕你到时候控制不住自己被镇压,有些事就算这些年一直不懂,但明白了少凰的血统后他已经明白了为何这么多年王一直禁止少凰修炼。就算是神族,胡吃海喝也是会吃出问题的。 王对少凰很宠爱,也很在意,但那爱与在意,在王的心中并非第一位,这也意味着,她对少凰的包容是有极限的,只是少凰以前没踩到极限而已,但若少凰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王待她还会一如既往吗? 子珝不知道,他也不想赌。 “我更怕你揍我。”子珝说。 少凰:“.....我以后不揍你了。” 有人帮忙,少凰的进度大幅提升。 子珝估摸着,或许要不了两千年少凰就可以出来了。 “小妹的剑意精进了很多。”某一日王忽然对子珝来了这么一句。 子珝懵圈,是精进了很多,近来抄的书戾气大减,反倒是剑意愈发精进成熟,越抄越精神,以至于他看少凰抄书感觉就跟看绝世高手练剑一般。 “你的字没有剑意。”王说。 子珝啪的跪了下来,五体投地。 难怪抄书的时候总觉得忘了什么,原来是忘了这茬,当今世上只有少凰是真正的用剑做武器,他可不会,剑于他是法宝,让他如少凰一般练出剑意根本不可能,他们对剑的定义根本不同。对剑道这一正在萌芽中的道根本不了解的人自然看不出两者的字迹,但王是谁与少凰打了那么多场,可以说她是这世上除少凰之外最了解剑道的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王道:“我没有罚你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你,你做得很好。” 子珝霎时就懂了王的意思。 抄书这一招虽然对少凰而言极为痛苦,但少凰如今的情况,若是能够熬过去,心境毫无悬念会提高一大截。毕竟,能痛苦的抄那么多的书还不爆发,说明少凰终于知道忍字怎么写了,好事。不管是谁,一生都不可能只伸而不屈,宁折不弯什么的,死路一条,何况少凰那还不是伟光正的宁折不弯,她是痴迷与享受杀戮的那种宁折不弯。那一身的戾气若不能磨掉,少凰迟早自己作死自己。 便是真没忍住爆发了,那也没关系,让她发泄一通,然后再揍一顿,也能消停很长一段时间。 子珝让王看到了第三种结果,一种她原本以为不可能出现的结果:少凰在下意识的控制自己。 彻底懂了王让少凰抄书的目的,子珝第二天就找了一堆的师弟师妹帮忙抄书。 王已经看到了她想看到的结果,还是最好的,既如此,自然不会再强求让少凰亲手抄完一千遍。 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少凰已经手过了不止一遍,而是一百多遍,所有内容都倒背如流了,再抄下去也没有意义。既如此,找人代笔也是可以的,反正没有影响。 典籍抄完终于从屋里出来,少凰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王大战了十天十夜,竖着去的,躺着被抬回来的,回来的时候完全就是一只木乃伊鸟。但木乃伊鸟心情不错,郁气都发泄完了,浑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都是通畅的。 这么多年了,这是她第一次将王也给揍得满地找牙,虽然她自己是一颗牙都没了,连人形都维持不了,比起王要凄惨十二分不止,但她不在意这个,她在意的是王惨不惨,王够惨,她就爽了。 看着只剩下鸟喙还能动的鸑鷟鸟,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投以敬佩的眼神还是无语的眼神。 你对王究竟多大怨气啊? 时光如流水,琅鸟五百岁成年,子珝终于成年了。 昔年连人形都还不能化的琅鸟变成了翩翩少年郎,而对于小表哥与少凰,五百年于它们跟过了几天没什么区别,俩鸟一点变化都没有。王还好,她与少凰是双生子,少凰长得慢,她自己也是一样的。只有子珝的姨母略担心,怕自己白发苍苍,甚至老死了都不能看到孩子成年。对此,不论是子珝还是姨父父子俩都无言安慰,这还真不是不可能,而且也有先例可循。 “比红颜已老,夫君仍旧年轻英俊更揪心的是,自己都老死了,孩子还是幼崽。 配偶过不下去了,换一个就是,也可以自己过日子,还更自在,但幼崽,显然不能换,也不可能放下。”少凰很是感慨。 人面蛛道:“换之前还可以用现任伴侣加餐,浪费可耻。” 少凰道:“长姐说了同类不能相食的。” “那是你们,我们蜘蛛是有吃掉配偶的传统的。”人面蛛道。 子珝扶额。“我说,蜘蛛师姐,你就别教坏少凰了,还有,少凰,你是禽鸟,你这逻辑是谁教你的?” 禽鸟,尤其是猛禽都是终生一夫一妻制,就算是教养孩子,也是顺着这种天性来教,少凰这逻辑肯定不是跟着哪只鸟学的。 “长姐说的。”少凰回答。 子珝:“王怎么会说这种话” 少凰回道:“她没说,但我觉得她就是这个意思。” “你肯定是理解错误。”子珝斩钉截铁的说,旋即没多久就委婉的向王表示了下此事。虽然你俩是双生子,年纪一样,但少凰的心理年龄,也就比刚出生的幼崽好点,这些年一直跟着王学,王若是不注意真的很容易把幼崽带沟里去。 王:“.....”小妹你可真是我的知己,我都没说你就知道我在想什么,打什么主意了。 181、外篇琅鸟·尊重 禽鸟在成年后就等于进入求偶期,可以寻找配偶了。 子珝体会了一把青鸾君的心情,被催婚的心情,不对,他是被催婚,青鸾君是被逼婚,毕竟,他才刚成年,而青鸾君,她年轻时要是勤奋点,这会连重孙都该呱呱坠地了。因此,长辈给予的力度也就不同。 子珝是王的弟子,自身资质有很好,虽然还不是大能,但以他如今的年纪就已达到的修为足以证明一件事:只要不挂掉,这位日后便是不能修炼成上神,修成上仙也是有很大的把握的。 更为难得的是,虽然出类拔萃,但子珝并不恃才傲物,相反,他的脾气很好,谦卑有礼。 如此年轻又好脾气的才俊,不知是多少美鸟的春闺梦里人。 子珝一成年,就对他和姨父姨母表示了结亲意向的禽鸟非禽鸟多如过江之鲫,子珝全都推了。 王并不禁弟子在修炼大成之前就婚配,只要不是胡来坏了不死火山的风气就行,子珝若要成婚,自然是没什么的,但他自己不想。这让碧梧宫里的弟子团或喜或忧,紫貂开了盘口赌子珝会与什么物种当道侣,结果....只有寥寥几个压他谁都不会选,别的,一片修罗场。 少凰大赚了一笔,她是少数的压子珝不会找道侣的人。 子珝心中窃喜,不动声色的问:“你为何如此笃定我不会找道侣?”因为你会不高兴?你不高兴别人就不能如愿,一定是这样.....吧。 “直觉。”少凰回答。 子珝无言凝噎,他高看了少凰了,虽然长了自己两万岁,但凤凰族的成长速度.....心塞。而少凰的心性,判断事情靠直觉多过靠脑子,令人惊叹的是,这位的直觉还真就没失灵过。 少凰是在好不容易偷溜出不死火山放风的时候突然赶上天劫的。 虽然有王两万岁渡过天劫修成上仙的先例,但没人认为少凰也会如此,神族普遍七八万岁飞升上仙,自然,这是过得去,过不去的,都死在天劫之下了。反正纯血的古神族都要挨上这么一劫,甭管乐不乐意,十万岁之前天劫一定来,渡得过就是上仙,渡不过就是劫灰。而非纯血古神族的修士,往往终其一生都看不到自己的天劫,虽然看到了可能就死定了。 古神族的天才们大多是四五万岁飞升上仙,比如昀息与长恒,都是三四万岁的时候渡的天劫。虽然不能与两万岁渡劫的王相比,但王是特殊例子,不能拿来作比较。 少凰的资质很好,但因为她被王禁止修炼,加之近来沉迷剑道,所有人也就认为她短时间内不会渡劫,因为天劫一点降临的前兆都没有。但这回所有人都明白了,不是天劫不降临,而是少凰一直呆在不死火山,天劫找不到她,她这回一溜出去,天劫分分钟找着了她,然后就下来了。 被少凰拽着一起偷溜出来放风的子珝与几个师兄弟吓得肝胆俱裂,这雷云庞大的根本看不到边,能渡过吗? 虽然说渡劫的时候是可以找人帮忙的,但若是寻了人帮忙,最后渡过天劫得到的收获会打折扣,水分很大,因此古神族是不支持渡劫的时候找人挡劫的。但少凰这天劫,估计就是找人帮忙也没用,来几个死几个。 所有人都懵了,这是渡劫?这是天要杀她吧? 人面蛛忍不住吐出了所有人的心里话。 子珝思及少凰的血统,挺想点头,天道大概是真的想杀少凰。 凶兽不是没有孕育子嗣的,在大洪荒时代,古神们在子嗣这方面乱的一逼,凶兽自然也有繁衍后代,但不论怎样,它们都繁衍不出纯血凶兽,少凰自然也不是纯血凶兽,子珝也无从判断她的凶兽血统浓度,但反应过来王这些年的所作所为是为了什么后也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少凰的血统很浓,浓得让王都不得不隐瞒,并且灭口知情者,而能够让王都如此头疼,想也知道有多棘手。 问题是,天道想弄死少凰,子珝却不想少凰死。 明白自己这点修为什么都做不了,子珝赶紧往回跑去找人救命。 王去昆仑斯远上神那了,跑去昆仑找她再回来,黄花菜都凉了,所幸不死火山是凤凰族的大本营,老怪物还是能找出几只的。然而就算是老怪物们一看那天劫也忍不住皱眉,搞什么,王渡劫的时候是九九荒火天雷,怎么少凰渡劫也是?而且比王渡劫的时候还生猛?先王留下的这两个子嗣是跟天道有仇吧?不然怎么被这么针对? 虽然心内吐槽不断,但没有哪只老怪物上前,少凰这会还生龙活虎的紧,用不着帮忙。 荒火天雷落下的时候少凰也意识到了怎么回事,长姐你下回在我身上做什么的时候就不能跟我商量一下吗? 第一道天雷少凰轻轻松松就解决了,虽然被禁止修炼几千年,但这不代表她就是弱渣,相反,正是因为她太强了王才不准她继续修炼。 单论法力,少凰基本碾压八荒六合间九成的神,但不同的是,别人的法力是日复一日的修炼出来,而她纯粹是吃出来的,人、妖、仙、神、魔.....少凰以前的食谱之丰富,王一度惊叹不已,妹子你要不是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统,就你这吃法,早吃死了。 自己炼出来的法力和吃出来的法力显然是不同的,前者是有着配套的修为境界,因此用起来很纯属,根基打得很牢,后者.....少凰得庆幸她的血统,否则早就死于体内斑驳的力量的冲突了,但她到底不是纯血凶兽,没有纯血凶兽那将所有东西都转化最本源力量的天赋,因此根基不稳,力量斑驳,花了几千年都没理顺。而这还不是最让王头疼的,最头疼的是,少凰修炼之道走的路子根本就是凶兽的路子,再这么走下去,少凰不是不可能成为天地间的第十头凶兽,真正的凶兽,不是后裔。 少凰对后半部分不是很了解,自然也就无从了解天道想要她死的决心。 九头凶兽正好是洪荒的承受上限,再多一头真的很容易崩盘。 天雷一道比一道生猛,少凰终于摆不出闲庭漫步一般的轻松姿态了,长剑出鞘,将一道又一道的天雷劈碎....犹豫了下,少凰抽了个空将被劈碎的天雷收集了起来,王挺喜欢研究各种各样的东西,天雷也是其中之一,但荒火天雷这种天劫中的极品,王便是想研究也找不到材料。 子珝、众人:“.....” 天道:“....” 九九八十一道天雷,扛到第六十五道的时候少凰已然连人形都无法维持了,从华美的黑色大鸟变成了黑乌鸦,正在向黑炭进发。 天雷一道比一道凶猛,老怪物都忍不住出手了,然后.....个个重伤,然后被少凰踢了出来。 “不需要你们,这么点劫难我若过不去,还谈何问鼎神座?超越天道!”少凰桀骜的盯着劫云深处的阴阳眼,去tm的天劫,这根本就是天罚,专门针对她的。只是,想让她死,做梦! 瞧着天雷中桀骜的黑色大鸟,子珝默然,那只鸟注定是他永远都只能仰望的,他自问不如,或者该说,八荒六合除了少凰就没任何人敢如此桀骜了,根本是在挑衅天道。 最后一击天雷尘埃落定时少凰还活着,但.....只剩下巴掌大的一小片混沌空间了,除了子珝,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没人会想到少凰还有这种形态。 子珝松了口气,不管怎样,没死就好,趁着没人注意到,伸手将那一片混沌捞进了袖子里,至于回头如何解释,回头再说。 异变正是在此时发生的,劫云散去,却不是青天白云,而是一只阴阳鱼眼。 弟子们没认出来,但古神族出身的老怪物们却认了出来,那是天罚之眼,它出来了,接下来就该是天罚了。 一道蕴含着毁灭力量的黑色雷电向着子珝落下,子珝惊恐的变回了原形团成球,那一小片混沌被小心翼翼的藏在了球的中心。 一块金砖飞来挡在了天罚的前面,金砖层层剥离,却奇异的露出了各种幻象,毁灭的幻象,仿佛正在层层崩毁的不是一块金砖,而是一方世界。 最后一角金砖崩毁后天罚也被抵消了,不知何时出现的红衣王者直视着天罚之眼,平淡的道:“够了。” 天罚之眼没反应。 红衣的王皱了皱眉,从袖中取出了一团混沌的灵气,弹指间,混沌便分出了阴阳清浊:“我觉得,我们会很有默契,你所担心的,不会发生。” 天罚之眼顿了顿,终于消失。 做为两万四千岁的年轻上仙,少凰成名了,不过当事鸟一无所知,天罚之眼一消失她就被王丢进凤凰天墓里闭关了,五百年后才出来,一出来就被王给镇压了。 原因? 渡劫时少凰这个疯子将大地上所有生灵都给吞噬进补了,虽然凶残了点,但王也不是不能理解,死亡面前,人性都是自私的,况且少凰那会....早就没了灵智,只剩下凶兽的本能,没换地方继续吞噬已经不错了,要求太高那是折磨它也折磨自己。让王生气的是少凰的态度,她根本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不过蝼蚁罢了,大惊小怪。 凭心而论,蝼蚁命如草芥,死了也就死了,这是这个时代的标准三观。 少凰的三观与古神族自然是有所差异的,她没有血统等级的观念,纯粹的弱肉强食,你弱,那你就是食物,仅此而已。 少凰的观念,在这个时代不能说有什么问题,但显然与王的三观有差异。 “芸芸众生皆有灵,有其喜怒哀乐,他们是与我们相同的存在,只是力量不如我们。可实力的强弱不同并不能成为我们屠戮他们的理由,这世上也不存在正义或合理的屠戮,你若想不明白这一点,便不用出凤凰台了。” “你手上的血腥不比我少。” “可我从不因杀戮而杀戮,而你纯粹是为了杀戮而杀戮。” 杀人放火什么的,王自己都没少干,自然不会接受不良。便是教导弟子,她的理念也是:为了生存所做的一切杀戮是天理,但为了杀戮而杀戮,那是造孽。 少凰这个觉得杀戮美妙并且享受杀戮的家伙是重点教育对像,不过效果显然不佳,至少这一次她的态度就把王给惹恼了。 子珝去凤凰台看少凰,少凰身上被重重禁制加身,根本用不了法术,不过这显然难不倒她,闲来无事,剑气纵横,石室的墙壁上全是剑意,整个空间都给扩大了好几倍。 看着一点都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被镇压的少凰,子珝心情很是复杂,不是不明白少凰的思维逻辑,也不是不明白这是一个怎样的世道,但还是会伤心。 百无聊赖的少凰敏锐的察觉到了子珝的变化。“怎么了?有人欺负你还是怎么了?我帮你揍他。” 子珝道:“少凰你很喜欢杀戮吗?” 少凰闻言理所当然的想要回答喜欢,然而想了想,发现自己的内心也挺迷惘的,只得回答:“不讨厌。” 是的,喜不喜欢不知道,但的确不讨厌。 子珝继续道:“我,以及碧梧宫的师兄弟姐妹都是你口中的蝼蚁。” 少凰皱眉:“这不一样。” 王调/教了几千年也不是完全没有成果,至少少凰现在不是看谁都是看食物的心态了,知道不死火山的生灵都是不一样的。 “但按着你的标准,没什么不一样。”子珝说完放下竹米离开了。 王消了气意识到自己跟熊孩子置气纯粹是找虐,决定再接再励,总有一天能将歪脖子树给板正,因而来看到的便是少凰对着竹米发呆的模样。 “想什么呢?” 少凰看了眼王,也没惊讶,几千年来姐妹俩就是这么相处的,每回起争执都是王生气,然后王自己消气。“我好像把子珝给惹毛了。” “子珝?他的脾气那么好居然能被你惹毛,你做什么了?”王大为惊奇,跟少凰相处了几千年,爆竹也会变成了圣人,子珝原本虽然不是爆竹,却也被活生生的逼出了圣人的好脾气,居然还会被惹毛?真是难得,太难得了。 少凰将不久前的事说了说。 瞅着一脸迷惘的少凰,王真不知道该心疼徒弟还是心疼妹子。“我相信在你心里他们不是食物,但他们不会信。” 还没来得及为王的前半句高兴的少凰立马为后半句萎了下来。“为什么?” 王问:“你最初的时候看他们是什么心疼?” 不同品质的肉。 少凰默然。 “生命是很宝贵的,当你觉得弱者都是食物时,也注定比你弱的人无法相信你,因为你的认知实在超出了他们的容忍接受范围。”王道。 少凰一脸的懵圈,无法理解。 王想扶额,养个妹子咋就这么难呢?那么多徒弟加起来都没这个妹子难搞。“若是我认为你是食物,你还会相信我,还会有恃无恐的作吗?” 当然不会,若是王拿自己当食物,她早就离王离得远远的,有多远跑多远,谁让她打不过王。 少凰终于悟了。 王忍不住欣慰的摸了摸妹子的脑袋,讲真,她个人觉得,少凰其实也不坏,她只是被后天的生长环境与凶兽血脉给干扰成了一株歪脖子树而已。 每个人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最后会长成什么样,周围环境的影响真的很大,尤其是少凰这种血统。 认为一个人生于黑暗就应该出淤泥而不染的养出一颗仁善之心,那是傻逼。 便是王自己,她也不敢说,若自己不是个喜欢跟环境对着干,没有事就要搞事出来的天性,她会不会比少凰更严重。 镇魔塔的妖魔们灌输给她的思想,怎么凶残怎么来,完全是把幼崽往报社的方向养。只是,妖魔们大抵也没想到自己不怀好意的养着的幼崽是多么奇葩与特立独行,于是,妖魔们最后成了幼崽的盘中餐,扭曲变态到极致的表现是正常,至少看着正常。 王对自己的情况也是清楚的,自己的认知和三观早已成形,没救了,但少凰还有挽救的余地。 只要控制住天性,摆脱凶兽天性的影响,王相信,自己的妹子,前途无量。 “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让他们完全相信我?”少凰清楚自己脑子不够聪明,果断向聪明人寻求答案。 王无语了下,还是道:“尊重生命。” 不要求你尊重蝼蚁的思想,三观不同不互相攻讦就不错了,但生命必须尊重,不管是做人还是做神,这都是最起码的底线。 182、外篇琅鸟·心累 王用一把火掩盖了所有少凰在大地上造成的痕迹,为此去十八狱天呆了五千年,倒不是众神多在乎这事,而是死的生灵里不乏有神族血统的,这才是重点,旁的生灵,弄死了又如何? 不过回来的时候王心情不错,在十八狱天交了个不错的朋友。对于王的新朋友,所有人都忍不住嘴角抽搐,业火红莲,那可是凶名赫赫,也就比凶兽好一点。 王回来了,少凰也终于被放了出来,得知王之前五千年干嘛去了,沉默许久,问王:“我现在可以出门了吗?” “可以,不过你想出门的话得答应我一件事。” “说。” “除非别人想杀你,否则不能杀人。” 少凰想了想,觉得可以,便答应了,然后所有人就看到刚被放出来的少凰跑到课堂里绑架了一只弟子。 子珝是目击证人。“少凰你做什么?” “我要找一些天才地宝。” 子珝瞅了瞅少凰抓着的弟子,是一百年前被王带回来的,一只皮毛油光水滑的耗子——寻宝鼠。这是一种资质很普通的妖兽,最大的特点便是对宝物有着很敏锐的感觉,是秘境遗迹中寻宝的活导航仪。“你需要什么跟我说,我帮你想办法。” 让少凰带着只寻宝鼠出门,子珝一点都不怀疑一件事:少凰一定会成为八荒六合间最臭名昭著的强盗,为强盗行业添砖加瓦。 少凰取出了一张长长的清单,子珝看了一眼就觉得脑仁疼,还真是天才地宝,不是先天灵宝就是至宝,最次也是后天至宝,还都是非常稀少的材料。“你要这些做什么?” 少凰的修炼路子已经完全跟这个时代的主流脱轨了,法宝什么的,对她根本没有意义,这些东西就是到了她手里也没什么用处。 “长姐的金砖毁了,我想试试看能不能恢复。” 子珝瞅了瞅清单,又瞅了瞅少凰。“修复金砖需要这些?”怎么看怎么都不搭啊,造人造物用这些材料还差不多。 “你那日没看出来吗?金砖是一方世界。” 若非一方世界,如何挡得住那凶猛的天罚,上神在那都得栽,但王却挡住了,不是她强大,而是她有创意。她的武器是一方世界,用一个世界去打人或是防御,如何能不无敌?然而,再无敌也终究是一个小世界,无法自主产生生命,也无法生生不息,不完善,最终毁于天罚。 子珝想起了那一日天罚之下出现的幻景,原来那根本不是什么幻景,而是真的有一方世界毁灭了。“我帮你想办法凑材料。” 少凰花了一千年的时间才凑齐材料,值得一提的是清单上的材料,三分之一是少凰找上门去抢的,三分之一是强买强卖,最后三分之一是子珝说服了别人公平交易的。 强买强卖的三分之一,子珝花了无数心血才把梁子摆平,化解恩怨。至于被抢的,子珝再有本事也只化解了一小部分,敢于拒绝少凰的,自然不会什么背景都没有。只是,背景这东西在碰上一个同样有背景并且武力值碾压你的存在时,作用真不大,至少在被抢的时候没用,而被抢之后,东西都被抢走了,想拿回来根本不可能,就算得到更好的赔偿也绝对不是自己丢的那一样。 少凰本来是想自己将金砖修好再给王的,结果....学神的世界非学渣所能理解,还是别为难自己了。 金砖的原理和炼制别说少凰这个学渣了,便是子珝都研究得七荤八素的,更别说少凰了,少凰只研究了半日就忍不住两眼蚊香圈的睡过去了。 同样七荤八素但因为不像少凰那样一直盯着中间不带休息,看一会休息很长一段时间,因而还没晕的子珝赶紧撒手,再不撒手他也该受不了昏睡了。 瞧着昏睡的少凰,子珝忍不住瞧了起来,熟睡时的少凰绝对是看上去和实际上差距最大的时候,所有戾气都消失了,只余下宁静,但子珝知道,睁开眼时这绝对是两个人。所谓闭眼天使,睁眼恶魔莫过于此。 然而,就算睁眼恶魔,少凰的魅力也越来越大。她已经三万岁了,仍旧未成年,但比起刚认识那会的萌娃,如今的她已经谈不上萌娃了,人形与十一二岁的人族差不多,但那昳丽的容颜一看就不是凡人。熊孩子在长大,并且越长越出色,强大、美丽、温柔(?)....子珝完全想像不出她成年时会有多少神族趋之若鹜,或许会比十几万年前瑶光帝君成年时更轰动。 子珝不由自主的低头亲了下少凰的脸颊。 抬头的时候察觉到门口有人,子珝不由望去,发现自己的小表哥正在门口,脸色不是很好。 少凰最后是很干脆的将所有材料和金砖残骸一块给了王让王自己修复的。 王收到材料和金砖残骸时心情颇为复杂。“我能理解你自己修不好,但你怎么就一点尝试的精神都没有呢?” “比起修复,我更擅长怎么破坏。”少凰回道,材料收集不容易,就别糟蹋了,顿了顿,又道:“话说回来,你这究竟怎么想出来的?” “彼时举世皆敌,连过街老鼠都不如,就很想知道,如果用整个世界来打人的话会是什么滋味。” 所以你就研究出了一块看着是一块金砖,实际上是一方世界的金砖来打人?真有创意。 “你是怎么做到的?” “世界是由诸多法则构成的,一一解析,然后加进去,最后便成了这样。”王很是无奈的看着妹子。“你难道就没奇怪过为何这些年我逮着什么都会弄到手研究一番?” 再有求知精神也没她这么有求知精神的,有人性的、没人性的、死的、活的.....王就没有什么是没研究过的(放在后世就是活脱脱的科学狂人,还是灭绝人性的那种)。 “这样啊,那加进凶兽骨会如何?” “不知道,我没有凶兽骨。” 凶兽的降世根本没法猜,每次出现还都是死无全尸,根本弄不到遗骸,没有材料她也就无法实验。 少凰抽了一根自己的骨头给王,跃跃欲试:“试试。” 王默然的瞅着那根凶兽骨,心情更复杂了。 王给因为避风头近来都不溜出去晃悠的少凰找了个事:给雏宫搬迁。 雏宫,顾名思义是育崽之处,每只凤凰都是在雏宫长大的,在这里跟随年长的长辈学习各种知识和生存技能。自然,事无绝对,比如少凰,王不放心,因此她就没入雏宫,再比如王,她拜了斯远上神为师,前些日子才毕业的(所以完全能理解为何同族不肯让幼崽拜她为师了,自己都还没出师就学人收徒,怎么看都不靠谱)。 王想开放雏宫,录取凤凰族的属族的幼崽入雏宫学习。 毫无悬念,反对声一片。 神族与非神族的地位之悬殊比起魏晋时期的士庶之别更大,魏晋时代,顶破天也就是士族享有一些特权,命比庶族金贵,士庶不同席不通婚不同案而食.....反正士庶不能混一块就是了,若是混一起,那么那名士人就是自甘下贱,若是通婚,等同于猪狗交/媾。神族与非神族之间比之更甚,后者在前者眼中连人都不是,更悲哀的是,庶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成为士人,而洪荒之初,血统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一切,那是天堑。 王不意外自己所遭受的反对,因此退了一步:我的弟子有点多,有点顾不来,他们入雏宫总没问题吧,那可是我的亲传弟子。 虽然对所谓弟子嘴角抽搐,但王都已经退了一步,做为臣属,总不能咄咄逼人,一点余地都不给王留。可就这么答应了,又很不甘心,蝼蚁怎配与神族的幼崽同室学习? 反对者提出了一个异议:因着凤凰族鸟丁单薄的关系,雏宫虽然是洪荒最好的学府,但地方不大,容纳全族的幼崽刚好,若再加上王的弟子团,别说现在的规模,就是再扩大一倍也不够,实在挤不下啊。 王表示:挤不下?没关系,搬迁扩建就是了。 搬迁是个大工程,也很重要,在别的事上王绝对相信臣子的能力,这事,她也相信臣子的能力,相信他们把这事给搞砸的能力。思来想去,最终抓了少凰的壮丁。 少凰觉得很惊奇,自己的不靠谱和性格,根本没人敢让她真的上手处理什么事,王这是脑子被魔兽踩了吗?没记错的话,王曾经说过的,打算等自己快成年的时候给自己一块封地打理练手,成年后再封君,这之前就跟着王多看多学以及磨戾气(划重点——磨、戾、气!)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子珝也觉得不靠谱,但他也猜到了原因,只是少凰那全然猜不到的状态.....王你确定你不是在坑她? 本来就是得罪人的事,怕少凰到时候手段过于激烈把事情弄得更严重,子珝赶紧给少凰上了一堂政治课。“....现在是只有你适合做这事。” “为什么?” 子珝想呕血,合着说了半天你根本没听进去啊?“我再解释一遍好了。” “不,我不明白的不是这个,我所不解的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是指为什么要开放雏宫。”少凰说。 子珝也不明白。 王的行为跟奴隶时代的一个大奴隶主宣扬人人平等,魏晋时期一个士人提倡科举制没什么两样,不管是哪一个,在那个时代都是毫无悬念的疯子。 少凰继续说:“我大概能猜到她想做什么,但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知姐莫若妹,少凰想猜王的心思还是很容易的,尤其是当子珝将所有政治因素给她掰开了揉碎了的说到她明白为止后她也就猜到了王更深的心思,只是她猜得到目的却猜不到原因。 子珝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解释道:“守着传统,有利于统治的稳定,她现在这么做,一个不慎,别说王位,便是她的命都可能不保。” 少凰特殊的神生经历使得她比凡人与神人更清楚的了解到这个时代血统论高低贵贱的根深蒂固,也因此,她有六成的把握王这么干下去会万死她自己,剩下四成是考虑王的强大,想要弄死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子珝对这些了解,却也不够了解,他的出身使得他能够看到“凡人”的卑贱,但上看下是怎样的,他没有少凰那么清晰,只是看,是不如亲身感受那般清楚的。 少凰在子珝这里得不到答案干脆去找王要答案。 “为什么啊?因为我想这么干。” 少凰忍住抓狂的冲动问:“那你为什么想这么干?” “我不喜欢这个世道。” 你不喜欢这个世道你就要掀翻这个世道,tm的中二病晚期没救了!若是千万年后的少凰在此,必然想这么破口大骂,然而年少的少凰却是想骂都不知道怎么骂,王这样的奇葩,太tm的罕见了。少凰三万年的神生见过的奇葩与变态不知凡几,单是碧梧宫里就有一百多只,但王这样的,未必绝后,却是空前,没有先例可循,因而不知道做什么反应好。 “你干嘛要修顺心意?”少凰憋了半天只憋出了这么一句。 若非修的顺心意,哪个脑子正常的王能干出这样的事来万古江山,掌亿万族生杀予夺,如此轻易的做赌,谁做的出来? 汉景帝为何杀晁错? 不就是因为晁错的政策触动了统治阶层的利益,七国之乱爆发,汉景帝怕自己的皇位不保才杀的晁错吗? 王亲自推起改革,日后诸神族意识到她做什么了,众怒难平?她要如何交代,汉景帝好歹还能杀个晁错平众怒,她连只替罪羊都找不到,到时候要走上祭坛献祭必然是她自己。 王拉着少凰在王座前的白玉地板上坐了下来。“坐,我给你讲个故事。” “我现在没心情听故事。” “可我有心情讲。” 少凰磨了磨牙,终是坐了下来。 “有一片草原,草原上有一群鹿和一群狼,狼群追逐着鹿群,以鹿为食。” 少凰理所当然道:“狼比鹿强大,以鹿为食不是很正常吗?” “听下去好不好?” 少凰做了个你继续的手势。 “后来有一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狼群被赶走了,鹿群没有了天敌,在草原上安宁的生活着。” “就算没有狼群也会有狮子猛虎,那么多肉在那,掠食者才舍不得呢。” 给少凰讲故事真的很需要耐心,所幸,王很有耐心,至少是被少凰给练出来了。“没有了狼,鹿群在走向灭亡。” 少凰愣住。“为何?”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呗。” “听不懂。” “狼群的狼每日会告诉自己,你必须跑得比最慢的鹿要快,否则你会死;鹿群的鹿会告诉自己,你必须跑得比最快的狼要快,否则你会被吃。因此,鹿群与狼群会跑得越来越快。” 少凰懵圈的看着王。 王叹了口气,放弃说谜了。“洪荒现在就像一滩死水,僵滞得太久了,久得天道很不满意,无量量劫很快就会到来。自己去改变,至少主动权在我们手里,等天道来逼我们改变,主动权就在它的手里,你相信它会对我们手下留情吗?” 天道无自我无七情六欲,这样一个存在能知道什么是手下留情? 那还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出来,不,太阳从西边出来根本不是难事,只要扶桑树愿意,太阳随时都可以换个方向升起。 少凰还是很懵。 王佩服瑶光帝君,你怎么就能生出少凰这么个奇葩呢?“若你为王,你对议事殿的臣属有什么要求?”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杀弱留强。” 见王无语的看着自己,少凰想了想,改口道:“逐弱留强。” 王:“.....小妹若为王,定是暴君。” 不管是杀还是逐,少凰都注定将仇恨值拉得恨天高。 君王用人是能只凭能力就用的吗? 能力自然也是很重要的,但平衡各方关系也同样重要,甚至很多时候,前者要向后者低头。(典型例子如科举制,科举制诞生于隋唐时期,但那个时候占据朝堂高层的始终是门阀世族,科举制的次数并不多,开科的时间也不稳定。) 少凰的思维逻辑,完全没考虑平衡各方关系,所有惯例和传统在少凰的认知里都不存在,等于同一时间将所有原本的既得利益者都给得罪了。这样的王,通常活不了多久。但考虑到少凰的个人武力值,王觉得,少凰没那么容易被干掉,而真的让少凰坐稳了王位,这种风格,还真的能开创出一个空前强盛的盛世,昙花一现的盛世。 王想扶额,继承人很出色是好事,但如果继承人是个只适合创业的暴君,那就真的很有问题了,她需要的是守业的守成之君啊。毕竟,她的计划若是不出什么大的岔子,少凰继位之时,乱局也将尘埃落定。 王正心累着,思路被带到沟里去的少凰终于回神了,不对,自己是听来故事的吗?显然不是。“你会把你自己给玩死的。” 王闻言摸着少凰的青丝浓密柔软的脑袋道:“若是那样,我相信你能给我报仇的。” 不论是神态还是语气都满满的透着一股“小妹,长姐看好你哟”的气息。 少凰咬牙:“.....鬼才会给你这个作死的混蛋报仇!” 作者有话要说:口嫌体正直的妹子超凶,不过也正是少凰这种凶残画风后来才接得住烂摊子 183、外篇琅鸟·卑微 雏宫的搬迁完成得非常有效率,王很惊讶,但她并不惊讶于效率,少凰的性格缺点虽然很明显,但她的性格优点也同样清楚,一个能够能够不假思索的说出朝堂之上杀弱留强这种理论的人,办事绝不可能没有效率。能力不够的人在她身边根本混不下去,能够留下的,别的不好说,但办事能力肯定杠杠的。 王早就做好了妹子会拉一大票仇恨的心理准备,连怎么收拾烂摊子的工作准备都做好了,结果——什、么、烂、摊、子、都、没、有。 妹子你终于学会转圜了?知道这世上还有个词叫虚以委蛇了? 答案自然是否。 不是妹子学会如何做人了,而是琅鸟操碎了一颗心跑前跑后的替妹子处理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然以少凰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风格,仇恨值早就突破天际,虽然现在也不低,但总归是没有到连天都要仰望的地步。 雏宫落成的时候琅鸟都瘦了好几圈,直到雏宫完全落成才敢安心休息,少凰也是。 累得不轻的两个人毫不犹豫的回了自己的鸟窝大睡。 琅鸟呼呼大睡了一整日起来就看到了姨父姨母,又是来催婚的,刚成年那会用一心向道摆脱了催婚,却不想近来又死灰复燃了,头疼。 琅鸟本来是左耳进右耳出的昏昏欲睡的听着,但听到后来发现这两位在不着痕迹的提醒神族不与外族通婚,虽然王已经废除了这规矩,但凤凰族骨子里与别的神族一样,仍旧是反对这种事的。须知,王当年能够说服众多长老和老怪物是靠着凤凰族的特殊婚俗:终生一夫一妻制。若是凤凰族如龙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甚至哪怕只是一夫一妻制,没有终生这两个字,王绝对没法摆平那些长老和老怪物。配偶是蝼蚁,弄死了换一个血统高贵纯正的就是了,然而,凤凰族是终生一夫一妻,弄死了原配也没法换一个,不过是让还活着的变成寡妇和鳏夫,还是终生的。否则,姨母早就如别的神族对付这种情况一般被悄无声息的处死了,不过保险起见,姨父当年在外头成了婚还是不敢回来。 王废除了明文不许通婚的规定,但反对的声音也并未消失,已经发生的是没办法了但对下一代的教育却是耳提面命,并且一旦发现一点苗头就会扼杀,不给小辈与外族进一步发展感情的机会。 王没有子嗣,就算子嗣,凤凰族也不会接受一个有龙族血统的储君,因此少凰的继承人位置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了。 王的继承人必须血统纯正,哪怕不是纯血凤凰,一定要退一步的话,纯血神族是退让的底线。 子珝悟了。“你们大可以放心,我知道自己的身份。” 他爱少凰,但他也更清楚自己与少凰之间是不可能的,凤凰族不会允许少凰与外族通婚,虽然少凰也不是纯血,但她再怎样也是纯血神族,可若与外族通婚,那么她的后代就是混血种,凤凰族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姨母松了口气,继续拉红线。 子珝头疼的落荒而逃,没完了啊。 正好王的弟子团被踢出碧梧宫到雏宫报到,子珝干脆住雏宫算了。 师兄弟姐妹们有些奇怪,会住在雏宫的都是家比较远或是父母都死了本鸟是孤儿的幼崽,以及负责教幼崽的族老们,子珝有家,也不远怎么就寄宿了? “一个人比较方便。”子珝回答。 寻宝鼠道:“师兄你是跟青鸾君一样躲逼婚的吧,听说你姨母正忙着给你做媒呢。” 百无聊赖的逮着一只白虎正在撸毛的少凰闻言,撸毛的爪子顿了顿,心里有点闷闷的。 子珝用一种说今天天气如何的语气道:“我决定追随青鸾君,单身自由不羁,终生不婚。” 既然注定娶不到自己想娶的鸟,那么就不娶好了。不是不知道世上有个词叫将就,但他不愿。 弟子团:“.....Σ(⊙▽⊙\"a” 青鸾君你带的好榜样,不对,青鸾君带的榜样已经很让族老抓狂了,师兄/师弟你再这么作,青鸾君固然会很高兴有了同伴,但族老们绝对会想掐死你个败坏风气的混蛋的。 雏宫的学习比起碧梧宫更加繁重,王是因材施教,教的时候考虑到了弟子的承受能力,雏宫却不是,不知是否故意,雏宫的先生完全是按着凤凰族幼崽的标准来训练弟子团的,新进的学生,除了少凰,别的都苦不堪言。 先天的距离不是那么容易跨过去的,所有人一天被揍许多顿,然而知道雏宫的机会来之不易,每个人都选择咬牙坚持。但再咬牙坚持,看到少凰时仍旧想咬死她。 王怕少凰在雏宫出事,不是少凰被怎样,而是怕少凰将别人怎么着,因此少凰的伙食是雏宫中最好的:一天一百顿起步。 每回弟子团被揍得满地找牙,少凰都在一边悠哉的大吃大喝,进雏宫第一日少凰就将所有教习给按在地上摩擦,最后还是一位不知道是爷爷辈还是更老辈分的老怪物才将少凰给按在地上摩擦让少凰收敛点。但也因此,少凰的战斗课不用上了,每个月去跟老怪物打一架就行,让她跟普通弟子或教习切磋,太欺负人了。也因此,别人苦不堪言,少凰优哉游哉得令人咬牙切齿。 子珝没有切齿,但咬牙了,少凰的优哉游哉与自己的痛苦无一不是在提醒着自己与少凰的差距,必须努力再努力.....若是连雏宫这一关卡都过不去,日后少凰就封或继位,自己便是想以臣子的身份辅佐她都不可能,少凰可不会要没用的臣子。 万载光阴飞逝,子珝终于从雏宫出师了,按着凤凰族标准出师的,简直要上天。 初期折腾够了后那些老怪物也放缓了训练,总不能真把人给弄死,然而子珝却没放缓对自己的要求,于是创造了雏宫的新记录,并在出师后成为了雏宫的教习。 王终究是王,同族里扯了一万年的皮条后终于让雏宫对所有异族开放了,好吧,就算凤凰族不点头也没用。当他们在一万年前退了第一步时就注定一败涂地,王的弟子团在这一万年里扩张之迅速.....反正子珝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估计神人们也是被王的无耻和无下限给打败了。 得知昀息婚变的消息时事情都已经结束了,子珝第一反应就是心里咯噔了下,赶紧去找少凰,不出所料,少凰正准备出门去取昀息的首级,她对天帝的判决一点都不满意。 子珝抱着少凰不让她走,天帝的判决都下来了,你再去杀了昀息,这不是赤/裸裸的打天帝的脸吗?少凰很强大,但她还没强大到能与天帝抗衡。 想想后果啊亲。 世界如此美好,汝却如此暴戾,不好不好.... 就算要打击报复也不能这么冲动啊,小不忍则乱大谋..... 巴拉巴拉.... 然并卵,好说歹说,少凰就是铁了心要收拾昀息。 “我长姐哪不好,他竟如此眼瞎还羞辱长姐,我咽不下这口气。” 少凰最后还是没去成,被王给关凤凰台下去了,虽然被关凤凰台也不是头回了,熊孩子隔三差五的作,关禁闭都是家常便饭了,凤凰台都快成熊孩子第二个窝了,但这一次绝对是熊孩子被关的火气最大的一次。 子珝绞尽脑汁的哄了一整年才让熊孩子的火气和戾气值降下去。 虽然头疼少凰的暴怒,但子珝的心里也不禁有点活泛。 王与龙族的联姻算是黄了,那么她日后必然会与同族通婚,到时候会有她自己的纯血后代,少凰也就不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自己那个时候是不是就有希望了? 少凰已经很强大了,日后问鼎上神之位是可以预见的,那么只要他足够强大,那么很多阻力也就不再是问题。 子珝很快就受到了一万点的残忍暴击。 王与天族的联姻没黄,未婚夫换了一个。 子珝真的确定了一件事:少凰当年说她关于配偶的理解是从王的身上感觉出来的,现在看来,她的感觉没错,王大抵真的是一个没将配偶给当回事的渣鸟。 子珝忍不住抱着被子嘤嘤嘤,王你好歹也是一只禽鸟,还是猛禽,就不能传统一点,做一只忠贞专一的猛禽吗?你这样反传统很没节操的。 比起子珝,少凰对王已经习惯了,王的渣她也不是不知道,喜欢撸毛,但每回到手后就会很快见异思迁,由微知著,说不渣,谁信啊?但连婚姻都可以如此随便,少凰也很是佩服,虽然她自己对禽鸟的传统也很淡漠,但自问没渣到王这份上。 王的婚姻少凰从来都不过问,王真成婚了,最后悲剧了,悲剧的也肯定不会是王,既如此,少凰觉得自己完全没有担心的必要,她应该担心的是别的事。 少凰很忙,跟人打架的频率显著增加。 子珝是第一个发现不对的人,而在少凰的食盒里发现一道由不久前对王态度轻慢的属族首领制成的烧烤后他就彻底了然少凰在干嘛了。 王失去修为,还不能再修炼了,诸族对她的态度不免有所变化。只是王自己对此完全不在意,不能修炼了她就潜心教弟子,旁人如何看她,随便,她又不会为此少块肉。 显然,少凰不那么想。 虽然少凰无所谓自己的名声,但对于别人轻慢王她却是很有所谓,加之昀息婚变的那口气还没完全消失,积攒的结果就是爆发。 少凰以前每次戾气太重凶性大增要爆发的时候王都会与她一战揍她个半死让她平静下来,而现在.....王被废后少凰曾向王挑战要将过去几万年挨的揍全都还回去,她想这暴揍王已经想了几万年,日也想,夜也想,做梦都想。王不知怎么想的,点头了,毫无悬念的被暴揍。少凰也只揍了那么一顿,揍到一半就揍不下去了,倒不是心软了,而是这样弱小的王,揍起来一点滋味都没有。少凰最后是恨恨的丢下废物两个字离开的,走的时候戾气值非常明显的比开打之前更高了。 子珝深切的觉得:必须给少凰找点事转移注意力,不然少凰很可能一直杀下去。 “与不敬王的人搏斗,很有趣吧?” “无趣得很。”少凰狠狠咬了一口手下败将做成的烧烤。“弱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动手。” 咳....你原来还知道不好意思啊,虽然只是说说,真动起来手来肯定还是狮子搏兔全力以赴,但能够听到少凰这么说本身就挺不容易的。“你想帮王,但这样做,效果也不大。” 少凰盯着子珝。“你有什么主意?” 子珝的主意很简单:反正都是打架,打弱的有什么意思,将强者揍趴下才更有威慑力啊。 王是废了,但少凰还好好的呢,并且这位帝姬比起王更强大,至少武力值方面比王更强大,有她的辅佐与效忠,王的王位仍将稳若泰山。只要少凰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南荒浮动的人心也会镇定下来,诸神族与亿万族更会收起小心思,不再没完没了的试探。 少凰喜欢这个主意,然后.....一万年的时间,八荒六合间,无数种族的强者或被杀或被鸑鷟的爪子踩在脚下。 子珝瞠目结舌,少凰的战斗天赋实在是太强大了,越战越强,哪怕第一次败了,第二次时总结经验也会赢,就算第二次不行也还有第三次,第四次则没有,还没有哪位神人是少凰连着败了两次后还打不赢的。哦,王例外,不过那也不是少凰不给力,着实是王太变态,每次与少凰打,画风都不一样,面对王那千变万化没完没了的画风,少凰的思维完全跟不上,自然赢不了。 在少凰考虑要不要去挑战那些含金量十足不掺水分的古老上神时,成人礼要到了。 瞅着少凰一脸懵逼的模样,子珝忍不住嘴角抽搐。“别告诉我,你已经忘了自己多少岁了。” 少凰眼神飘了飘:“还有半年就五万岁了嘛,我知道。”虽然是刚知道的。 子珝:“....” 成人礼前夜少凰摸进了王的寝殿钻进了王的被窝,凤凰族习惯睡觉时变回原形,而这两位的体型.....被窝一下子鼓起两个圆滚滚的包。 “长姐,如果我想找一只琅鸟做配偶,你会反对吗?” 王想也不想的回答:“不反对不支持。” 这回答....少凰原本打好的所有草稿都废了,嘤,长姐你怎么不按套路走啊? 王继续道:“我的不反对仅指我个人,不包括族里。” 族里的态度是毫无悬念的——反对!坚决反对!!死也不同意!!! “你与龙族联姻都没人管你,怎么到我身上就反对了,太没立场了。”少凰控诉道。 “我有你啊。”王道。 少凰一脸的懵,关她什么事? 王问:“你说婚姻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少凰想了想,回答:“相濡以沫?”总觉得正常人的思路面对王是错误的。 “错!”王不出所料的道。 少凰果断放弃探究王的思维逻辑。“那是为了什么?” “繁衍后代。” 少凰:“.....”好想反驳,但又觉得好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王进入了下一个提问环节:“繁衍又是为了什么,你知道吗?” “传承。”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这回总不至于还思维逻辑有别于常人吧? 王欣慰的颌首。“王繁衍后代是为了有个出色的继承人传承王位,而我已有你,你很出色。”虽然是暴君材质,但暴君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 少凰秒懂,王有她了,王位传承已非问题,这么一来,王一意孤行要与天族联姻,族里实在拦不住也不会抵死反对。反正,就算联姻,还有了孩子,王位也轮不到那个龙族杂种,王爱作就作吧。 “我要交/合之气。”少凰说。 王的交/合之气研究已经完成,人工制造交/合之气已经实现,就是成本略高,产量也低,想申请的话难度很高,但很受欢迎。如青鸾君那一类独身主义者是最欢迎最高兴的,一度弹冠相庆,有子嗣可以交差,总算不用被逼婚了。 王怔住。“你来真的?” 少凰黑线。“说了半天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王皱眉:“用交/合之气,孕育子嗣的负担就得你一个人承担,你可知那对身体的损耗有多严重?” “我又不瞎。”青鸾君下降了一整个境界,焉吧了两万年才缓过来,她看着呢。 “我不明白你怎会对子珝.....”王觉得很不可思异,最初时少凰可是完全拿子珝当食物看的啊,这变化也忒大了。 少凰茫然:“喜欢不就是喜欢,需要理由吗?” 王无语道:“这些年你身边那么多人,怎么就没见你对别的鸟产生一生的念头?他哪里让你如此喜欢了?” 少凰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她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子珝的都不知道,反正意识到的时候她就已经喜欢上了,并且很喜欢很喜欢。不过瞅着王很认真的等着自己答案的模样,少凰只得绞尽脑汁的想了起来,想要交/合之气可是得王批准,若是不能让王满意,她小气的不予批准,自己岂不是悲剧? “我喜欢他在我生气的时候会逗我开心,我爱吃的东西他都会留给我,还有....还有有一回我想吃深海里的一种非常难抓的鱼,他当天就跑深海里给我弄回来好几条加餐,还有.....”少凰使劲的想着。“我喜欢他偷偷看我会脸红,喜欢他把我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喜欢他被我欺负压榨的样子,太可爱了。” 王:“....”瞧着妹子晶亮的眸子,为毛她特别想同情子珝呢? 少凰期待的看着王:“够不够?” “够,但在你修成上神之前我不会给你交/合之气。”妹子仇恨值太高,保险一点比较好。 少凰:“.....”等她修成上神那得多少万年? 王忽问:“对了,子珝怎么想的你知道吗?”王自然是看得出子珝对少凰的心思的,子珝隐藏得很好,但无人留意时他偷偷看少凰的眼神,情意满满,满得王估摸着就是让子珝为少凰去死,子珝都甘之如饴。不过,少凰这个战斗狂能察觉出子珝那藏得深深的情意吗? 少凰默然须臾,一字一顿的说:“我心悦他,他也得心悦我。” 王嘴角微抽。“小妹,感情不是你爱了,别就一定要爱你的。不然这些年追你的鸟也不是没有,为何你都不回应?” “那是别人的事,我只管我自己的心意。” 好吧,王大概理解了,得亏子珝对少凰也有意,否则,这两个人要么耗到子珝也爱上少凰,亦或少凰觉得累了的时候,当爱成为包袱令自己觉得疲惫不堪时,以少凰的性格自然会放手。神活着,为的不就是快乐吗?若是爱无法带来快乐,那还要它干嘛? “你打算什么时候向子珝求偶?”王问。 “这种事不都是雄鸟先向雌鸟展示羽毛求偶吗?”难道自己记错了? “.....抱歉,我忘了你是雌鸟。” 少凰好悬没忍住掐死王,反复深呼吸,终于冷静下来。 王又道:“若是他一直不向你求偶呢?”这可不是没有可能。 少凰闻言皱眉苦思,终是道:“待我修成上神得到交/合之气时,他不求偶,我求偶便是。” 王撸了一把妹子被保养得手感上佳的羽毛:“.....加油。”妹子你如此彪悍,让我怎能记得你是只雌鸟? 少凰抱着王道:“说起来,你真要和长恒成婚?他那么脏,你下得去口?”光是想想与长恒上床就会想吐,到时候真到床上了,真吐了,那就好玩了。 “我没自虐的嗜好,只是挂个名。” “那你什么时候认认真真的找个配偶?话说,你不会打算一直拿婚姻胡来吧?” “怎么可能,与天族的联姻是没办法,得事情结束后,我就和离做一只自由不羁的鸟。” “不成婚了?” “不成婚了。” “那王位怎么办?” “不还有你吗?” 少凰好悬没出粗。“我不是权宜之计吗?”她可从未想过真的继承王位啊。 王伸出翅膀摸了摸妹子圆滚滚的脑袋。“谁跟你说过那是权宜之计?” 你这么年轻,身体也健健康康的,但凡正常人都会认为那是权宜之计好吧?谁会想到大王你是这样一只狂放不羁爱自由的独身主义鸟? 少凰心中泪奔,一定要选择的话,她更愿意做驰骋八荒六合,征战天下的将军。做王,那么一生都将被锁在王座之上。 “结婚多好啊,有个人给你欺负,一辈子都不会无聊的。” 王愈发同情子珝了。“你可知为何母亲与桓寂明明相爱最终却走向决裂吗?” 少凰诧异:“他们相爱吗?我还以为那就是凶兽抢美人,错了,是凶兽抢美鸟女王呢。” 王不由伸翅捂脸,妹子你是不是忘了咱们老娘的武力值了?不过,桓寂当年干的事也的确挺无语的就是了。“他们的确相爱。” 少凰不信。“既然相爱,为何母亲会杀了桓寂?” “我就不信你看不出你身上的凶兽血统是怎么个情况。” “这并不能代表什么,别的人我不好说,但长姐你的话,绝对做得出来一边为孩子掏心掏肺一边把孩子爹是谁给忘了的事。” 王无言反驳,孩子是血脉的延续,但孩子他爹,跟本王有毛关系吗?不过不至于把孩子他爹给忘了,到底是孩子的爹,看在孩子的面上,这点尊重还是要给的。这个话题没法接,王将话题拉了回去。“他们的确相爱,原因我暂时不会告诉你,但你要记住,他们的确相爱的就是了。” 少凰看着王,编,你继续编。 王叹道:“爱情不是那么简单的,它需要全心全意,但母亲做不到,一日为王,她便一日爱江山胜过爱美男;爱也需要信任,桓寂做到了全心全意,却没做到信任,他太多疑了。”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完美的继承了他们的缺点,多疑成性,更做不到全心全意。”王很是感慨。“别人爱我,若是没有全心全意,或不够信我,我看不上,可若是做到了,我又觉得不公平,因为我无法回应同等的爱与信任,那比不爱更伤人。” 你就是闲得,少凰很想这么说,却说不出口,原因无它,王这是一只猛禽的传统爱情婚姻观。 这只一直几万年来给人的感觉始终是渣属性满满的猛禽,骨子里比谁都尊重爱。 184、外篇琅鸟·求偶 盛大的成人礼,子珝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少凰,虽然姐妹俩太过相似加上成人礼时的少凰一点戾气都没有以至于不少人都有些眼花分不清谁是谁,但子珝始终认得出哪个是少凰。 凤凰族喜歌舞,也擅歌舞,但子珝以前从未见少凰唱歌跳舞过,别人更没见过,太过热爱战斗的一个结果便是少凰唱歌还行,凤凰族天生的好嗓子,唱歌难听不起来,但跳舞的话,少凰的凤凰舞都是这半年临时抱佛脚学会的。天知道子珝在得知这家伙根本不会跳舞时的心情有多无语,做鸟做到这地步,少凰也挺不容易的。 虽是临时抱佛脚学的,但少凰的确跳得很好,子珝看得目眩神迷,真美! 舞蹈结束了子珝都还没回过神来,一回过神来就看到少凰的眼睛就差黏到王的未婚夫身上去了,虽然知道少凰的眼神是看到极品美食的眼神,但见她如此执着的盯着一个人看,子珝心里仍旧有些不舒服。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那是王的未婚夫,少凰你准姐夫,不能端上餐桌的! 子珝的冷汗刷的就冒出来了,若是在成人礼时传出小姨子把准姐夫给烹了的惨剧,那这场成人礼一定以及肯定会名留青史,在神族的史册之上留下异常浓墨重彩的一笔。 谢天谢地的是,少凰最后还是收敛了,但她收敛了,长恒却开始作死了。 子珝忍着心中的不舒服劝少凰别作死:“长恒到底是王的未婚夫,少凰你还是收敛点吧。” “玩玩而已。”少凰满不在意的回答。 子珝想抓狂,少凰你是猛禽,不是龙啊。 继子珝的谈话之后是王找少凰谈话,但王的关注点较为清奇。“放弃子珝打算游戏人间了?” “没有啊,我只是想刺激一下他。” 王不解:“你不是不着急的?” “前些日子有只雌鸟跟他求偶。” 王用笃定的语气说:“被拒绝了?” “嗯。”少凰点头。 “那你担心什么?” “一道美味佳肴摆在面前,一堆鸟觊觎着,是继续放着,还是抓紧时间吃干净好?” “自然是尽快吃进肚子里.....我懂了,但你向他告白不是更快?” “你不教导我应该矜持吗?” “我没让你在这种事上矜持,而且所谓矜持是演给别人看的,让别人以为你很优雅,不是让你当真的。” “如果被拒绝了怎么办?”少凰揉着袖子红着脸道:“到时候岂不是连好朋友都做不成了?” 如果凤凰族不是卵生而是胎生的话,王觉得,自己养大的大抵是瑶光帝君生下的胎盘。“你慢慢矜持,等肉被别人叼走了我看你怎么矜持。” 少凰眉眼闪过一抹凶戾。“虎口夺食要付出生命的。” 王:“.....”随便你吧,反正她这个吃瓜众看着也挺有意思的。 “你的感情生活我不会插手,但给你个忠告,如果不喜欢别人,就不要给别人错误的暗示,那是玩弄别人的感情,当心玩火自焚。” “你确定我玩弄得了长恒的感情?那个花花公子红颜知己遍天下,他对我也不过是玩玩而已,最多就是还掺杂了五分算计和两分利用,根本没有真心。”少凰虽然没有政客们的心计城府,但凶兽血脉赋予了她无与伦比的敏锐感,别人对自己是否抱有歹意,都不用看,只要在一定距离里都能感觉到。长恒待她,根本没有所谓的真情,只是猎艳和算计罢了,那个污浊的灵魂里涌动着各种负面的东西,真的很美味。 “我知,但我还是不赞同你这种行为。” “知道啦。”少凰将话题挪到自己关心的方向。“你还打算继续和他联姻吗?” “我与天帝帝子的联姻除非天帝喊停,否则死不会取消的。” “他连我的主意都打,这么恶心的东西你还能忍?”少凰惊叹不已。 王反问:“天帝只有他一位帝子?” 当然不止....少凰秒懂,这样就好,等把长恒养肥了,下锅了,王应该不会关自己禁闭。 少凰的算盘打得很响,子珝后来也回过味来了,但仍旧劝着少凰,不仅仅是因为不喜欢少凰这么做,也因为他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然而少凰不听。 预感成真。 神魔大战,天帝令诸神族出兵,南明自然不能例外,不过诸神族都是出工不出力,为它人的江山舍生忘死,又不是智障。拼尽全力,折损大量族人,说不得还会濒临绝种,只为它人王朝的稳固,诸神族是死都不会干的。因此,真正出力的还是龙族自己,低等的杂种龙与妖族则是炮灰,除非局势彻底失控,龙族精锐死光实在挡不住了,否则诸神族是打算吃瓜到底。 少凰中途救了一把差点死于魔君伏杀的长恒,还将魔君给打成了重残,一只眼睛一条胳膊没了,永久性的没了。 虽然清楚原因,但子珝仍旧气得呕血,长恒究竟有多美味少凰你竟如此执着?那可是魔君,知道你武力强大,但那是古魔,不是寻常的魔,你就不怕死吗? 骂是没用的,少凰根本不在乎这个,因此子珝很是遗憾的说:“他若是死了,王会很高兴的。”天帝会主动换人选,总不可能让死人跟王联姻。帝姬你冒死做的,王知道了会气死的,到时候你又得关禁闭了,别指望我再去陪你。 “可他死不了啊,就算我没去,他最多去掉九成命。做为帝子,享受最好最多的资源,只要没死透,都能救回来。”少凰也很遗憾,若是长恒一定会死,她肯定不去救。 少凰不提醒还好,一提醒子珝也遗憾了,这么一只渣怎么就那么命硬呢?死不了也就算了,他们居然连个没有人的时候补刀的机会都没找着,话说天帝给他儿子安排的护卫真心不错,他们也想来一打。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收获,长姐一直都想研究古魔,但一直弄不到材料,这次把魔君胳膊给她带回去,她肯定会很高兴。”少凰高兴道。“还有这只眼睛,你不是想炼制一件镜子法宝吗?这个材料正好合适。” 子珝:“.....”虽然还是很生气少凰的冒险,但现在好像没刚才那么生气了。 虽然遗憾,但战事还是得继续,龙族的援军赶到后反攻开始,神族大军长驱直入,大获全胜,就差摆宴庆祝了,然后少凰得到消息:王掉下了虞渊,而出手救王的妖君看王掉下去了,跟着跳下去了。 一下子两个王掉虞渊里了,若非其中一个是自己亲姐姐,少凰是很想吐槽的,一雌一雄,一个掉下去了另一个跟着跳,肯定有女干情。然而,里头有个是亲姐姐,少凰第一反应是查怎么回事,谣传吧? 王不是正忙着怎么暗搓搓的鼓动让天帝换一个联姻人选吗?什么时候跑这来了? 事实证明,不是谣传,王还真的跑这边来了,也真的掉下虞渊了,长恒做的,而他为什么突然抽了画风这么做,虽然不可思异,但少凰的确脱不了关系。 大长老气得拔剑差点砍死少凰,没真砍死不是心软,而是被青鸾君和白鹄君给抱住了。 少凰被关进了凤凰台下,南明的老怪物出动了大半去虞渊捞人,子珝和弟子团也去了,然而虞渊深不见底,什么都没捞到。弟子团不少人都哭了,子珝没哭,一次一次下去,然而一直都探不到底,甚至到了某个深度后他的神智都开始迷糊,若非腰上系着长绳得以及时示警被拉了上去,他或许会失去所有灵智。可若是捞不到王,还不如失去灵智,至少不用眼睁睁的看着少凰被处死。 是的,处死。 虽然少凰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诸神族中,若是能下克上干掉王,自当取而代之,但南明不允许这种事。同类相残是大忌,虽然没有证据,但少凰在这事里的痕迹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故意这么布局的,利用长恒干掉王,自己好登上王位。 若是王死了,那么少凰这个第一嫌疑人与第一顺位继承人将被剥夺王位继承权,一只会为了权利残害亲族的鸟不配继承王位。听说族老和四君已经在商议从旁支残血里挑拣新的继承人,子珝不敢想像新的继承人被选出来时少凰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以及少凰的心情。少凰对王位没兴趣,但被剥夺继承权和她自己放弃并将王位让给外甥是两回事。 子珝最终在虞渊这边死心了,转而回去说服族老与四君。 王若真的找不回来了,那么报复长恒以其首级祭王是必然,但天帝会允许南明这么杀了他儿子吗? 呃,好吧,天帝舍弃这个儿子的可能性很大。 诸神族都看着呢,这次的事情太大,他们完全不能理解长恒怎么就干出这样的事来。龙族想杀了王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确切说,诸神族的王,龙族都想弄死,一个个的太精了,滑不溜秋的,无法掌控,太让龙没有安全感。只是能够活到现在的神族之王都是人精子,龙族始终找不着机会,但也没死心。因此龙族弄死了南明的王,诸神族不惊讶长恒会做出这样的事,他们惊讶的是长恒怎么做得这么蠢,居然被查出来了。这真是天帝的儿子?瑶光帝君和诸神族中另外几个神族的王死得猫腻十足,但天帝可是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多厉害,而长恒.....基因突变得真严重,亦或是,天帝的头上长着一片草原? 天知道长恒快冤枉死了,他本来计划得挺好,只要少凰配合,那么他可以换个联姻对像同时得到天帝的赞赏,而少凰得到王位,如此一来,孟凰遭遇魔族失足坠入虞渊可谓板上钉钉了,结果.....一切都很完美,唯一不完美的是少凰不配合,不仅不配合还第一时间就彻查,查出和自己在这件事里虽然没掺和却也没法摘干净后她居然毫不顾忌的将查出来的东西给揭了出来,一点都不考虑对自己的影响。 没有被逮着,那么就不是犯事,但被逮着了,天帝就必须给个交待,否则诸神族会很紧张,他们也有个王啊。甚至一些神族的王与孟凰是差不多情况,先王死得突然,幼主继位,非常艰难的收拾好烂摊子,若是这个王再挂了,重演旧事.....不是每次都能幸运的碰上一个靠谱的收拾得了烂摊子的王的,而不够幸运的,看那些彻底成了龙族附庸的神族就知道了。 以天帝的性格,斩长恒以安抚诸神族的可能性高达九成。 只是,被逼着杀了一个亲生儿子,天帝会不恨?回头的打击报复绝对不会少,临时推一个新王,扛得住吗?少凰再怎么样也是接受了几万年的帝王教育,最起码的能力还是有的。 若是天帝突然跟他儿子一样脑抽了,选择了保儿子,那么一场大战不可避免,到时候诸神族也不会置身事外,让一个萌新跟一群老奸巨猾的家伙打交道,靠谱? 至于少凰蓄意谋害王,那绝不可能。 少凰虽然暴戾凶残,但她害谁都不可能害王,而且还自己揭发出来,这得多么的闲得蛋疼? 殿堂之上滔滔不绝,子珝头回发现自己原来还有雄辩家的才华,至少那些打算换个继承人的长老被说得摇摆了起来。再加把劲,子珝告诉自己。 最后一把劲是少凰自己加的。 “我不登基,暂代王位,长姐若能回来,王位还是她的,若不能回来,弄死长恒后我会禅让。” 殿堂之上,玄衣少女冷静自若,眉目间不见丝毫暴戾,只余平静,只一双美丽的眸子亮的仿佛燃烧的凤凰真火,让子珝骨子里发毛,不是害怕少女本身,而是害怕有很不好的事发生。 废储之事终于停息,不管怎样,子珝都小小的松了口气,至少不用担心少凰会死了,然后就听到少凰说:“我想为你跳支舞。” 骨子里毛毛的感觉更厉害了。 少凰对王的感情子珝很清楚,那是少凰最重要的亲人,虽然和少凰有关系的亲族不止王一个,但子珝知道,少凰只把王当亲人。王才刚死,少凰怎么可能有心情跳舞?别是被夺舍了。 少凰没被夺舍,但很难说哪个更好。 她跳的是凤凰族的求偶舞,少凰学成人礼的舞的时候子珝就想过,少凰若是跳求偶舞一定会更美,他想的是对的,少凰的求偶舞更美。那是猛禽一生中最美的舞,用以迷惑心上鸟,将鸟迷得七荤八素后使其答应婚事,等回头清醒过来便是想后悔都晚了。 少凰跳得非常好,美丽、优雅、高贵、妩媚.....充满了诱惑,子珝不过瞬间就沦陷得彻底,被迷得七荤八素的。 唯一的问题是,凤凰族的求偶舞名曰凤求凰,顾名思义,这是雄鸟先向雌鸟求偶,雌鸟若是答应婚事就会与之共舞的舞。 为毛到这里就变成少凰向自己跳,然后自己与之共舞? 终于回过神来的子珝无语凝噎,时光倒转重新来过可以吗? 顺序错了啊。 185、外篇琅鸟·永诀别 不久前还温存缠绵的情人突如其来的背叛令自己遭受牢狱之灾,子珝觉得,少凰第一反应是懵逼而非拔剑砍了自己,足可见她对自己真的很深情,换了别个,这会早就死得透透的了,真灵更是连渣渣都没得剩。 懵逼的不止少凰一只,所有鸟和不鸟的直到少凰被押下去都没反应过来。 王自己也反应不过来,不过做为王,端着的样子,鬼都看不出她是在端着而非同样懵逼。不过她的反应速度最快就是了,没死在虞渊的时候她就已经有所担心,子珝算是变相证实了她没杞人忧天,因此反应很快。 圆滚滚状态的王扇了扇一只翅膀示意所有人都退下,妈哒,现在这状态实在不适合跟公卿百官见面,别说威严了,至今还没人上来戳自己一下或撸一把已经是很有忍耐力了,反正她每次对着少凰圆滚滚的原形都忍不住撸几把。 众人也明白无法化成人形的王.....一点威严都没有,的确不适合朝见,少凰的事,还是等王恢复了人形再劝吧,代王这个位置的确尴尬了点,但一回来就把代王给下狱了,王这也太不像王,若非那气息那气势那眼神做不得假,他们都要以为王是赝品了。 “小六留下。” 正要一同离开的子珝直到白彧扯了自己一下才反应过来小六是指自己,这不怪他,王的思维逻辑太特立独行,吾等凡人跟不上。 成人礼之后王便着手收拾弟子团,妈哒,之前为了跟族老、老怪物、五君对着干,刷新了无耻与无下限记录,却也带来了大量的弟子,越来越不方便管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整理一下。然后.....王摆了个擂台,按境界决定是一代还是二代弟子,亦或三代,排行也不按入门时间,而是按武力高低,最终的胜利者便是首徒,然后依次往后排。 一代弟子拢共二十九名,都是仙君境界,但论武力高低的话.....虽然没比过,但心里多少都有个数,不过这种时候,超水平发挥也是有的,而且斗法的话除非是少凰那样已经在纯武力方面走到了道的境界,否则纯武力并非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如子珝,论纯武力,他是垫底的,但这不代表他就弱。王的纯武力也不如少凰,但她修为被废之前可是回回稳赢少凰的。做为最有希望继承王衣钵的子珝,斗法时是最令人头疼的,子珝的画风变化和境界都没王那么丧心病狂,相差甚远,但子珝不是王,别的弟子也不是少凰,因此还真的很头疼,一个不慎就被按在地上摩擦了,可若一直精神高度紧张,那也累得慌。 “你若是尾巴,回头我陪你一日两餐的练。” 少凰发话,子珝超水平发挥得了第六名,因此成了六弟子。 不过超水平发挥了的子珝吸睛程度并非第一,第一的是心肠比蛇蝎还毒的变态人面蛛,弟子团里人面蛛是最厉害的,然而.....垫底了。 “愚蠢的家伙啊,师尊什么德行居然还没摸清楚。” 众人当时没明白,但很快就明白了,王给了一代弟子一个任务:教导后辈,其中,首徒责任最重。 令人吐槽腹诽的还不止这个,对于一代弟子,王都不叫名字了,虽然她还记得几个人的名字都不好说,她记得每个弟子的手感和物种以及修炼功法、境界等,但名字....这个跟手感关系不大,因此记的时候自然不是特别用心。排了序后王就叫一代弟子的排行了,只是,她叫得顺口,弟子们很多时候都反应不过来。 师尊你什么时候能靠谱点啊? 怨念满满。 不过此时子珝也想不起被叫小六的怨念了,他比较关心王方才那么痛快的就把少凰给关押了究竟是猜到了什么还是动了君王的猜忌之心。若是后者还没什么,若是前者,少凰会很麻烦。 圆滚滚的火凤凰坐在王座上瞧着子珝,赤色的鸟眸里是一如人形时的清澈,清澈得什么都没有。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话绝对应验不到王的身上,王的心思根本没法猜。 “小妹做什么了?”王问。 子珝松了口气,会这么问,应该是猜到了什么。“师尊怎知?” “且不说你是我的弟子,师徒如母子,对你的这点了解我还是有的。且,她在这世上只爱你与我,我相信,她的眼光差到爱上一只会践踏利用她心意的鸟。”王笃定而自信的道,有对自己的,也有对少凰的。少凰虽然各种无语,但在识人之明这方面少凰绝对比任何明君都要厉害,闻别人灵魂味道如何就能知道别人品行如何,虽然少凰闻的目标是判断别人下锅后的美味与否。 子珝倒是不知道自己在少凰的心中竟如此重要,竟与王比肩,他还一直以为自己在少凰心中的地位不如王呢。莫名的,心里暖融融的,自己所爱的,也深爱着自己,鸟生最幸运莫过于此了。 子珝将一沓计划给了王,王茫然的抬爪,看了没一会解决露出了古怪之色。 子珝道:“这是她被关在凤凰台时琢磨的。” 王发自肺腑的道:“我一直以为她只是武道强大,不曾想,她竟还有如此军事才华。” 这计划赫然是如何与天族开战取胜的计划,巨细无遗,胜利的把握.....约莫四成。南明与天族的实力相差太过悬殊,这是再高的军事才华也无法弥补的。可这也正是王所无语的,能琢磨出这么一份靠谱的一份计划来,少凰显然是清楚南明与天庭的差距的,清楚差距你还想着开战,妹子你到底知不知道三思而后行这五个字怎么写? 子珝为少凰辩解道:“她也是想为你报仇。” “她的不管不顾若真能为报仇,我会很高兴,可她不能,我也不要求她有十成的把握,但她连五成的把握都没有.....”王越说越想呕血。“盲目不顾后果的复仇,毫无意义,我宁愿她忍下仇恨,笑迎仇人以争取时间积攒力量,哪怕让我多等几万年几十万年我也会瞑目。”可少凰.....幸亏她活着回来了,否则就真得死不瞑目了,妹子活脱脱的赌徒。 子珝也很庆幸,幸亏王是火凤凰,可以通过涅槃活命,否则.....王被妖君送回来的时候是一枚涅槃的蛋,她现在无法化成人形也是因为涅槃所致,火凤凰只有在重伤将死时才会选择涅槃重生。他无法想像王究竟遭遇了什么样的危险,差一点点就回不回来了。 用谋逆的罪名将少凰给关着这事算是定下了,什么时候放,等少凰什么时候恢复正常冷静下来了再说。 子珝搬到了凤凰台下陪少凰。 少凰到底是聪明的,这会已经冷静下来也想到了子珝为何会给自己按个谋逆的罪名了,但明白和原谅是两回事,看到子珝来了,哼了一声,用冷漠的背影对着子珝。 子珝也不伤心,这会没拔剑砍死自己就应该满足了,和颜悦色什么的,别做白日梦了。 将床铺铺好,子珝又取出了食材,问少凰:“今天想吃什么?” “我想烹了你行不行?”少凰冷冷反问。 子珝闻言,笑道:“若你下得了手,请便,我绝不反抗。” 少凰:“我不饿。” “你不说那我就自己决定了,吃海鱼。”子珝自顾自的说。 少凰:“.....”你压根没想要我的回答对不对? 美食摆在面前,自己不吃看着别人吃,少凰觉得那也太虐待自己了,为了置气折腾自己,那是跟自己有仇,她跟自己没仇,因此海鱼烹饪好后就不客气的开吃了。 子珝欣然笑了笑。 吃饱喝足,少凰继续用背影对着子珝,不想跟子珝说话,她还没忘了自己正在生气呢。 子珝收拾好碗筷,在少凰身边学着少凰的模样坐着,少凰不说话,他就自己说:“我知道你在害怕。” 少凰冷哼。“我有什么好怕的,明明是所有人害怕我。”除了旁边这个,胆特肥。 子珝很想说,你其实没那么可怕,掌握好技巧顺毛捋,你比谁都可爱,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把可爱这个词用在少凰身上会被揍的。“王出事后你怕我也出事,王回来后你怕她再有什么三长两短。” 少凰默了。 子珝难过道:“对不起。” “与你无关。” “若非我太弱,你如何会怕?” “长姐比你强大。” 这回答太无懈可击,子珝一时间竟无法反驳,他若大成也不过是达到王之前的境界,但王那样的境界不也还是出事了吗?“天帝与诸神族的王想要弄死彼此已非一日之事,我以为你应该清楚。” 天帝与诸王都怼了几万年了,天帝与诸王都换了一茬,已经逝去的,无一善终,瑶光帝君被杀的事也不过其中一例,王这一次更不是唯一,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以前我知道,但我没有直面。”没有亲身经历,不会有最清晰的认知。 “大局势如此,无论凡人还是神,都无可奈何。”子珝很是无奈的道。 少凰默然以对。 子珝以为少凰会慢慢想通,大局势如此,开战什么的,真的太冲动了。 现实狠狠的打了子珝的脸。 他去取新鲜食材的时候少凰不知怎么就跑了出去把长恒给杀了,他找到少凰的时候少凰正在吃龙肉脍,最先被吃掉的是龙的脑子,然后是心脏,然后是龙肉片,最后是龙骨,一点渣都没剩下,少凰深谙浪费食物可耻的天理。 子珝先将痕迹给收拾干净,然后无奈的蹲了下来。“王正在与天帝谈,你这么做,她没法谈下去了。” 少凰反问:“我看着很傻吗?” 子珝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冷冷道:“长姐若是死了,天帝一定会杀了长恒以安抚诸神族,但长姐没死,长恒顶破天也不过关个几万年。” 子珝无法反驳,王与天帝在谈,谈的也不过是关长恒多少万年,杀长恒.....杀神未遂和杀神已遂的罪行是不一样的,若非长恒害的是王,只是一个普通神人,那长恒真是连根毛都不会掉,天帝帝子,杀人放火的特权还是有的。可就算王同样是特权阶层,被天帝帝子谋害未遂,没逮着,那就只能自认倒霉,逮个正着,又没真死了,怎能无理取闹的让天帝帝子以死谢罪?值得讽刺的是,若是受害者与谋害未遂者的身份地位倒过来,那以死谢罪必然是板上钉钉的事。 子珝忍不住想,他大抵知道为何那么的王想要取代天帝了,这特权太好用了。 “你如何与王交代?”子珝看着脸色异常苍白的少凰问。 少凰正想说我有理,忽然就头疼欲裂,整个元神都仿佛要散了。 子珝一看少凰这情况赶紧取了药给少凰服下,揉她的额角。“怎么样?” “没事。”少凰艰难道。 子珝皱眉。“你最近发作的时间越来越短了,到底是什么病,怎么一直都查不出来。” 少凰这几千年莫名其妙的染上了头疼的毛病,经常痛得昏过去,且每次发作元神都会受到影响,找医者检查又什么都检查不出来,最后还是王定时炼制药给少凰服用才好起来。 少凰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情况,不过她会看王的神情,应该不严重,若是严重王也不可能那么淡定。 吃完了龙肉脍,少凰不出所料的被逮回去见王了,然而熊孩子面对王同样理直气壮。“犯错的成本太低,人是不会长记性的。” 王闻言挑眉。“你说的是你自己吗?”熊孩子屡教不改,究其原因不过是自己下不了狠手。 少凰无语:“长姐你能别老拿我当反面教材吗” “你难道不是?” 少凰诡异的无法反驳。“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这个。” “那你继续说,为何杀长恒?” “他要杀你。” “我知道。” “若是他不死,那么就等于告诉所有人,杀你是不用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成本很低,欢迎来杀。”少凰目光坚定的道:“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管是发生你的身上还是子珝的身上,我都要所有人记住,伤害你们,代价高昂,高得没有任何人付得起。只有这样,别人才会长记性,才不会再有人敢效仿长恒。” 王与子珝皆默。 半晌,王问:“你想过后果吗?” 少凰满不在意的道:“最不济也不过是南明二帝姬消失,神孽复出。” 王道:“我在想,你是否在故意利用此事摆脱王位继承权。” 少凰眼神飘了飘:“你想多了。” 王:“.....”你个辣鸡表现,我要是觉得你没这种心思才真是想多了。 子珝沉默,骗人之前就不能改改小习惯吗?不过,做神孽,总比赔命要好,大不了,以后他陪着少凰浪迹天涯,当然,直白一点也可以理解为四处流亡。 虽然想揍熊孩子,但熊孩子一番心意,王还是很感动的,当然,就算不感动她也得收拾烂摊子,自己宠出来的妹子,跪着也得继续宠下去。 这回换王跟天帝扯皮,天帝想跳脚了,王没死,天帝却是真的死了儿子,快气吐血了。王无赖的表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想说和南明有关,你拿出证据来。 天帝真吐血了,他要是有证据现在就不是在这陪王扯皮而是大军压境屠了凤凰族了。 比起天帝,王很是优哉游哉,我爱扯皮,我爱拖拉,咱们慢慢扯皮慢慢拖,拖到天荒地老..... 王的好心情止步于天帝的一封密信,一秒钟阴云密布、狂风暴雨,整个寝殿被暴怒的王给砸成了废墟。 不论是熊孩子亦或弟子团甚至当年将王找回来看着她长大的大长老都没见王如此暴怒过,确切说,几万年来王的表现.....一直都是跟正常人有别,她越生气就越笑,笑得特别阳光灿烂,然后就是无尽的血腥。如今这般怒得失控,头一遭。 少凰担心王,被赶了出来,谁去都被赶了出来,王表示让本王静静,别问本王静静是谁,本王tm的现在不想见到任何人,否则被本王失手杀了别怨本王无情。 少凰不信邪,还要去。 子珝道:“师尊现在的情况,显然不想见任何人,你去了她会揍你的。” 少凰道:“我就是去揍她的。” 子珝:“啊?” “揍到她冷静下来跟我说发生了什么事,我是她妹,她有事就不能跟我说吗?为何一定要一个人承担?”少凰怒气满满。 子珝很想说,且不说美鸟你大部分时候都不靠谱,就你们俩都是极度自我的性子,真一起掌权,还不得自相残杀起来? 少凰没去成,突然犯病了,不过少凰不管,坚持要揍王。子珝很是无奈,道:“你先把药吃了,不然打到一半你就疼得受不了,到时候是你揍师尊还是师尊揍你?” “最后一丸药不是用完了吗?” “还有一丸,你这记性.....”子珝一脸无奈加无语的取了一枚丸药给少凰。 少凰毫无防备的接过丸药服下,然后就昏了过去。 子珝愈发无奈:“药早就吃完了啊,笨蛋。” 子珝将少凰抱回床上,低头吻了吻少凰的薄唇,道了声晚安,这才离去。 子珝没回雏宫,去了王寝殿的废墟,鸟形的王正坐在废墟中出神,见子珝来了,目露不悦之色。“本王要静静。” 子珝没理会王的不悦,而是道:“弟子听闻当年先王暴毙,王与安宁尚未孵化,混乱中两枚蛋都失踪了。据说是前任鹓鶵君为夺位将你们藏了起来,很久以后才肯吐露下落将您与安宁寻回继位。” 王面无表情的看着子珝。 子珝继续道:“弟子原本也是信这种说法的,但后来与少凰相识相知便不信了。鹓鶵君只是想夺位,不会害你们性命,更不会将少凰给养成那般的认知。安宁后来证实了我的说法,她对魔域特别的了解,她说她在魔域生活了很久。不知,师尊您又是在何处长大的?” “镇魔塔。”王回了三个字。 子珝默了一瞬,镇魔塔?那里头关的不是疯子就是变态,还都是实力强大的疯子和变态,王怎么活下来的?“是天帝从鹓鶵君手里偷走了蛋?” 王没吭声,子珝当她默认。“若是如此,天帝会只是给你们找一个很难存活的环境吗?事无绝对,若是你们活下来了,他岂不是会很麻烦?若我是他,定然留有后手。” 王继续沉默。 子珝发出最终的一问:“王您忍受屈辱与天帝联姻所图为何?” 王挑眉。“为何不是怀疑我?” 子珝跪了下来郑重的行了跪礼:“请师尊恕罪,弟子是怀疑过您的,但后来觉得,您做不出这样卑鄙的事,且您是真的很爱她。” 王忽然觉得自己真是没白疼少凰,那个家伙也不笨,子珝与自己是师徒,师徒关系等于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尚且起疑,她呢?不可能一点都没怀疑过,而怀疑了,早就跟自己干起来了,没干起来只能是她信了自己的鬼话真以为她是病。“望神丹。” 子珝愣住。“天帝好毒的手段。”望神丹,永远仰望神座,修为越高,离神座越近就越痛苦,而与神座只有一线之隔时便是陨命之时。 王不以为然:“很保险,不愧是真正的王。”她若是能有天帝的这份心性也不至于弄得这般艰难。 子珝沉默许久,艰涩的开口。“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一个人彻底忘了另一个人吗?” “若是爱人,可用忘忧。” 少凰睡了很久,久得她醒过来的时候天帝已经召告八荒六合为长恒报了仇,王交出了杀长恒的凶手。天帝也是狠毒了凶手,明明只是个仙君,他为了确保凶手死得干干净净竟动用了诸神台让凶手彻底灰飞烟灭,死得透透的,连渣渣都没剩,这事终于平息。少凰很疑惑,凶手是自己,可自己不是好好的吗?那么王交出去的是哪只替罪羊? 逮了只鸟问怎么回事却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对劲,感觉沉重了很多,仔细一感觉,妈哒,自己上仙离上神只有上神只有一步之遥的修为都被废了!谁干的!!! 倒霉鸟战战兢兢的说出了替罪羊的名字:琅鸟子珝。 少凰一怔,脑子里划过了无数的回忆,都是关于子珝的,只是不知为何,感觉似乎少了什么,所有画面都很清晰,但在脑子里排着队走过,却什么感觉都没有,仿佛在看的不是自己的记忆,是别人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脸上有点湿湿的,伸手一摸,自己怎么哭了?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子珝怎么就成了杀害长恒的凶手?明明是自己杀的。 少凰觉得自己脑子很乱,然后还有更乱的。 自己与王被下了望神丹,只有天帝有解药,王拿子珝换了解药,但解药只有一丸。 少凰:“.....”这么在她眼皮底下说这么隐秘的事,是当她是白痴还是智障? 然而,这是阳谋,所谓阳谋就是,你明知那是个坑,你还是得跳,但少凰想挣扎一下,她觉得,王虽然渣属性满满,但她不渣徒弟,也对自己不渣,她很爱自己,这一定是天帝的阴谋,挑拨离间,不能上当。 “子珝是本王交出去的,天帝表示愿意换解药给本王,可把你交出去,本王又做不到,毕竟你是本王亲妹妹。不过子珝就不一样了,他只是徒弟,在本王心里你比他重要。”在少凰来询问怎么回事的时候王如此回答。 看着云淡风轻的王,少凰很想说你在骗人,你不可能做出这么无情的事,那可是你徒弟,但她更知道,王修的是顺心意,这也就意味着,王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发自本心。 “解药呢?”少凰问。 王想也不想的回答:“本王爱自己胜过爱你。” 很好,少凰不需要继续问了。“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鸟,我看错你了,在你的心中,究竟有没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 王想了想,很认真的回答:“必要时没什么是不能舍弃的。” 少凰好悬没呕血。 翌日,少凰自请就封。 王在碧梧宫的最高处目送自己唯一的亲人远去。 青鸾君道:“你何苦如此误导她?”少凰都快气炸了,她可以拿自己的祖先之名起誓,少凰现在绝对是想着怎么推翻王。 “这是天帝想看到的,如他所愿能让本王省很多精力,毕竟,跟小妹打交道比跟天帝打交道轻松。”王平静回道。 “可以演,暗中.....” “小妹是第一继承人,不是唯一的继承人。她若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哪怕她是本王血缘最亲的亲人,这王位也轮不到她来坐,本王给她一个向本王证明能力的机会,若是一直如此无脑,本王也来得及换一个继承人。” 青鸾君:“.....你就不怕玩脱了,到时少凰真把你推翻了?”少凰虽然大部分时候不靠谱,但她靠谱的时候也特别的靠谱啊。 王笑道:“以吾首级铸其王座,虽死无憾。” 你是无憾了,少凰却得落一辈子心理阴影,这得什么仇什么恨?真是亲姐姐?青鸾君腹诽不已,然而瞅着一如既往眉目淡然的王,她知道,王的决定是不会更改的。 望着红衣乌发的王,青鸾君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那个孤独的坐在王座上的白衣乌发的神女,清冷悦耳的声音犹在耳边萦绕。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目送少凰的队伍消失在天际,王也转身回宫。 寝殿已经修复,王随手打开了寝殿床下的暗门,暗门之下是一座地宫,地宫的中心是两盏幽幽燃烧着仿佛随时都会熄灭却死活熄灭不了的玉灯。 王从袖中取出了一团纯白无瑕的东西塞进了其中一盏玉灯的烛火里。“虽然你让为师给她饮忘忧彻底忘了你,然为师想了想,这太不靠谱,你在她的记忆里占据了太多的篇幅,若是都挖掉,她的记忆必然出现大片的空白,只要不蠢都能猜到自己的脑子被人动了手脚。最重要的是,为师不希望她忘了你,虽然你为她做的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但若是让她忘了你,那对你太不公平了。不过,她对你的爱真的很干净,也很饱满香甜,吃起来一定.....抱歉,口误,我不是小妹,没有什么都想吃的毛病。这份极品的爱属于你,交给你自己保管最合适,虽然你现在.....但比放在我这安全。” 望着幽幽灯火,王沉默许久,终是道:“如今这般,终究是为师对不住你。” 186、第三章步摇·难搞 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妖诺也一样——庄主 你知道童话故事吗? 每个人在孩提时一定听长辈讲过童话故事,比如白雪故事、灰姑娘什么的.....啥,你问我听过没?我当然没听过知道这些还是发现小姑姑在给安安讲才知道的。睡前故事什么的,我也听过,但老爹给我讲的是古文字,老娘给我讲的,全是古代神话,有神有妖魔鬼怪,我不认为那算童话,童话都是美好的,而老娘给我讲的,太写实了,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历史故事。 综合上述,看到小姑姑买童话书要给安安讲故事,我是很好奇的,然后就想起了一个问题。 童话都是骗人的,除非跟我老娘一样拿真实发生过的历史故事当睡前故事,不然小孩少时听的睡前故事,就没几句是真的,可若效仿我老娘,她给我讲的故事里可不乏吃人(字面意思上的吃,不是吓唬)、杀人什么的,非人圈子里也就罢了,但在人类社会,应该没有哪个母亲会给孩子讲这种写实故事(恐怖故事?)。 总结的话就一句,童话里都是骗人,但小毛孩不懂啊,大人怎么说他们就怎么信,可安安是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孩吗?稚童的皮囊之下可是一个从洪荒初期蹦跶到现在的古神,丫比鳄鱼还活化石,鳄鱼是一代代传下来成活化石,她却是本身即活化石。给她讲童话故事,总感觉很别扭。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很对,不过还不够,那不是别扭,而是修罗场,小姑姑的修罗场。 灰姑娘。 面无表情的听完后,安安在小姑姑问有什么感想的时候如此回答:“灰姑娘一定会死得很惨。” 说灰姑娘幸运的,说灰姑娘有好报的孩子都有,但说灰姑娘会死得很惨的,安安未必绝后,却一定空前。 小姑姑懵逼:“为什么这么说?” “把一只鸟带到水里生活,除非它进化出鳃,否则不是应该淹死吗?王子和灰姑娘所生活的生态环境肯定不一样吧。” 理是这个理,但你为什么这么笃定灰姑娘一定会死?小姑姑觉得灰姑娘也不一定会挂掉。 “因为灰姑娘很懦弱,继母让她不要参加宴会,她明明不愿意,却也没有反抗,只会哭唧唧的等着别人的怜悯。这样的性格,她进化不出鳃来适应新的生态环境,那不就只能淹死了?” “可王子很爱她,应该会保护好她的。” “跳过一场难忘的舞,都决定结婚了,他居然认不出来脸,只能靠鞋子找人,分明是恋足癖。只要将灰姑娘的双足砍下来用防腐的东西处理好送给他,他绝对不会在乎灰姑娘的死活,毕竟,他爱的是灰姑娘的脚而不是灰姑娘这个人。” 无懈可击,小姑姑愣是反驳不了,算了,换个故事。 白雪公主。 “王子肯定是个恋尸癖,证据?一见钟情虽然有,但对新鲜尸体一见钟情,不是恋尸癖是什么?还有,苹果卡喉咙里那么久都没腐烂,这苹果真神奇,魔法苹果?太扯了,我看根本就是王子给公主下了毒,只有他有解药,为什么?因为娶了公主就能得到一个王国,多划算啊?不过,能那么随便的就吃了别人给的苹果,这白雪公主真够傻的,也是,她要是不傻能被逼到那份上,我要是她肯定就杀了继母和亲爹自己当女王了。” 小姑姑着实忧心,女儿的三观貌似很危险,剁了继母和亲爹这种话居然说的那么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跟说今天天气如何一样。(理解,她不是那么觉得,她是真那么干过,可怜的桓寂) 下一个故事:海的女儿。 “小美人鱼为什么要跟女巫做交易?” “因为她想要一双腿去岸上见王子,她又没有腿。” “不能自己修炼吗?等化形了,就可以变成人形了啊。” 你是跟小落相处太久了的后遗症吧?小姑姑好耐心的道:“人鱼不是鲛人,没法修炼长出腿来,只能跟女巫做交易。” “这样啊,那把女巫抓住让她在给药和下锅之前做一个选择不是更好吗?” 小姑姑:“....” “还有王子,她不想杀王子我能理解,但她为什么不跟王子说出心意呢?自己都死了,心上人都不知道自己曾经爱过他,她不会觉得不甘吗?” “可如果说了,王子会很苦恼的,他快要结婚了。” “人鱼还要死了呢,也不怕死不瞑目。王子活下去了,就算会苦恼也是暂时的,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迟早放下,小人鱼八成是个智障。” “可如果王子放不下呢?” “人鱼已经死了,王子放不下,人鱼也不会知道的,反正它已经无憾了。” 小姑姑深以为,安安这脾气,就算长得很好看,以后想嫁人也会很难,没有圣人的好脾气,不管是谁和安安谈恋爱最后都得受不了。 再下一个故事:长发公主。 “一颗莴苣就把女儿给卖了,还没人判他们死刑,这故事背景好黑暗。” 才说了个开头的小姑姑敏锐的觉得哪不对劲,问:“判什么死刑?” “幼崽是一个族群延续的根本,贩卖伤害幼崽等于损害族群延续的根本,这么十恶不赦,最起码也应该判个腰斩吧?” 腰斩? 小姑姑在脑子里过了下腰斩是什么刑罚,想起来了,历史上有名的酷刑,把人拔光衣服拦腰铡成两段,因为没伤着要害,被铡成两段后人并不会立刻死去,据说曾有个犯人受了腰斩之刑后连着写了七个惨字才断气。如斯酷刑也不知道是那个心理变态发明的,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然而女儿却理所当然的觉得谁谁应该腰斩。 “腰斩是什么你知道吗?” “把人拔光衣服,用铡刀从腰的位置铡成两半嘛,人也不会立刻死去,还活一段时间。” 小姑姑默默捂心口。“安安知道的真多,是从哪学的?” 哪学的?这还用学?她亲手砍成两截的人多了去,砍多了自然就知道了。不过看着小姑姑捂着心口的模样,安安说:“表姐说的故事里提到的。” 第二天的时候我就见到了小姑姑,被训得狗血淋头。 弄明白怎么回事后我也无语了,本庄主真是比窦娥还冤,你女儿哪是被我给带歪的,她本来就歪得不能再歪好吧?不对,少凰也不能说是歪的,她只是不是人而已,她的思维逻辑放在古神之中还真的是个正常神,反倒是人族的三观放到神界才是精神病。 只是,这里到底是人间,少凰若是这么我行我素下去,还真有可能造出个恐怖分子史的奇迹出来。 然并卵,知道又如何?我还能拦得住她? 在我保证以后不给安安讲恐怖故事后小姑姑才不再训我,继续为女儿发愁。 高岚虽然有点不良少女的画风,但高岚的三观还是很正常的,每次打架也不是闲得慌,这些从她打架的对像都是那些真正的不良少年少女可以看出。本质上,高岚还是很好的,至少她有法律概念,知道不能杀人。而少凰,少凰的法律概念是吾即法则(没毛病,上神都是如此,不然怎么有言出法随的能力?),至于人命,少凰尊重生命,但需要时她杀人放火也不带眨眼的。 虽然小姑姑不清楚这些,她只是觉得自己的小女儿很聪明,是个天才,就是三观略歪。可,就算不考虑少凰的芯子,仅她现在所表现出来的就已经很能说明她的难搞了。 好想跟小姑姑说明真相,你就别愁了,你那女儿的芯子本来就是个没救的老怪物。然而,想到孩子出生前小姑姑的期待与种种养孩子计划,我无言了,若是将真相告诉小姑姑,她接受得了吗?她的女儿并非真正的孩子,里头的芯子是个非典型性暴君,跟秦始皇同一款。 我猛的摇头甩掉自己脑子里的想法,那也太惊悚了。 别说小姑姑了,便是我,我能接受自己生出个非人生物,孩子生而知之也没什么,大洪荒时代古神诞下的子嗣都是生而知之,物种不同更没什么,扶桑一株树还生了一只凶兽呢(话说我一直都很佩服扶桑,你说你一棵植物怎么就生出了一只动物呢?基因变异得好厉害。),还有凤凰,生了一只大鹏一只孔雀.....孩子有前世的记忆也没什么,反正血脉是自己的没错,可若是孩子的芯子是少凰这样的....一般人吃不消,反正我自问吃不消。 跟少凰当朋友还行,但母女,那是折磨她也是折磨我自己。 不明真相的小姑姑努力扳正女儿的思维逻辑,讲童话故事什么的已经被放弃了,被那么打击过,再迟钝也知道继续给安安讲童话故事会有什么结果,没事就别找虐了。 小姑姑尝试了很多方面,女儿太聪明,记忆力太好,她决定给女儿培养兴趣,正常的兴趣,杀人放火这一类的....必须远离远离再远离。在把安安给尝试得想吐,连家都不想回了的时候小姑姑终于定下了方向:历史。 安安的逻辑性太强,正常小孩的兴趣爱好什么的,她不是没兴趣就是已经有了自己的认知,而她的认知....要么反人类要么反三观。某种意义上我也挺佩服安安的,女王大人你可不是那种修成上神后就一直呆在神界的神,你在人间界溜达了千万年居然还能保持传统的神族三观,你的三观,不,应该说,你的自我认知真是坚不可摧。 不过想想也正常,若是那么容易就因为时间而被凡人给干扰了自我认知,变成凡人,那她也就不是少凰了,更不可能成为神族中武力值最高,真打起来实力仅次于神尊的强大存在。 修炼本就是枯燥的事,千年万年,还不一定有回报,因为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道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苦修数百万年,结果被天道告知,不好意思啊,你的道是错的,你不能证道成神。 精神崩溃发疯实属正常,而这样的例子,我见过很多,庆幸的是,我不是其中之一,苦修几百万年,终是证道成神,就是最后被宁渊给下锅了。特喵哟,宁渊你个混蛋连点骨头渣都没给我剩下,现代人要是有你那不浪费食物的精神,能多养活千万人。 好吧,伤心事就别提了,继续说修炼的困难,修炼之道第一个要克服的就是时间,战胜了时间,可能被天道告知修错了道,但若是无法与时间为敌,无法忍耐那种枯寂,连被宣判修错道的机会都没有。但,不管是修对了道还是修错了道,能够走到那一步的无一不是强者。 强者都是自我的,意志力很难被干扰,反正我认识的那些古神,在自我意志力这方面,个顶个的变态。 少凰的成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洪荒时代的古神,时光于她,毫无意义,因此仍旧保持着神的三观实属必然。 小姑姑不清楚这些,但她敏锐的找到了最合适给安安当兴趣爱好来培养的东西——历史。 历史何其沉重,就算是神也要尊重。 华夏五千年文明,虽然还不够上少凰自身年纪的一个零头,但考虑到人族的寿命,华夏文明绵延五千年不曾断绝,冲这一点,甭管少凰多么的腹诽吐槽近千年的人族多么的不可理喻,她都不会对华夏历史本身说出什么拉仇恨的话来,虽然现在也未必会好听,但怎么也是可以入耳的人话。这很不容易,毕竟你得考虑到少凰她并非单纯的神,她还是个王,参考一下封/建时代的皇帝吧,臣民写了首诗都能被杀被流放,还株连一大群,少凰真心好多了,至少她不会弄出文字狱什么的,只要不涉及利益,虚名什么的她都不在意(话说我一直挺好奇她这么个画风在神族诸王离还有没有名声可言)。 小姑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跟我倾诉心理垃圾,显然这个兴趣爱好还是有用的,至少安安很配合。小姑姑很高兴,觉得女儿以后可以做个考古学者,做考古学者,怎么也不可能跟恐怖分子沾边,可以松口气了。 为了奖励女儿的认真学习,小姑姑带安安去了博物馆看收藏品,要成为考古学者光看史书是不够的,具有历史沉淀下来的气息的文物也得接触。对此我很是无语,历史文物,你女儿的实际年龄比博物馆所有藏品的年纪加起来都还要大,她自己就是全地球最老的文物。 心里吐槽归吐槽,电话里我还是表示祝你们玩得愉快。 虽然物老成精,博物馆里的古董,保不准就有成精的,但考虑到安安的芯子....就算要担心我也应该担心那些成精的文物才对。 事实证明,我脑子里一闪即过的想法还是很靠谱的。 小姑姑带着安安去了博物馆,然后博物馆就发生了文物失窃事件。 187、第三章步摇·债主 虽然听说了博物馆失窃的消息,但我也没当回事,这种事是警察的工作,我跟警察没仇,为毛要去抢他们饭碗?然而,命运最大的魅力就是,不到真正发生的时候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即将发生什么。 博物馆失窃的翌日,安安来找我了,还带了一支步摇,看着挺眼熟。 想起来了,博物馆我也去过,这件藏品我见过。据说是西域的胡杨木雕成的,作者是谁无从得知,肯定不是名家,手艺不能说惨不忍睹,但也不能说特别好,只能说中等,这种水平....反正我一直觉得,它要不是东汉时的古物,肯定摆不进博物馆,这手艺,跟那些古代名家作品比起来,着实辣眼睛。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玩意应该在博物馆! 安安用六个字解了我的疑惑:“它是我的债主。” 我愣了下,然后就想起了这位神族之王的现实情况。 说实话,在恢复大洪荒时的记忆前,我最初是觉得少凰挺悲催的,被这么折腾,无量量劫死了多少人?这么个还债法,我觉得就算地球都化作了宇宙中的尘埃她也还不完,债务太庞大了,神尊是跟她有仇故意折腾她的吧?但后来了解到少凰的处境,以及她与神尊口嫌体正直的关系,我又觉得,神尊大抵是为了磨砺她。而在恢复大洪荒时的记忆后我却是叹为观止,少凰你咋没化为飞灰? 无量量劫,因果之重,就算神尊这个层次的存在也得挂。 大洪荒时代,凤凰它们会挂,和它们背负着无量量劫的因果大头有很大关系。 凤凰它们都挂了,少凰呢?她至今还活蹦乱跳的,好像一点影响都没有,不,还是有影响的。我有种感觉,少凰的实力并不仅仅是上神。 神尊是一个特殊的位阶,是由上神延伸出来的,最初的时候也是只尊称它们上神的,但后来众神发现上神中有那么少数修着修着越修越变态,甩开了别的上神一大截,因此创造了神尊这个称呼以称呼那些变态。到后来就发展成了一个位阶,没辄,谁让神尊与上神的差距过大,这样最合适。 神尊虽是一个位阶,但同样处于这个位阶里的神并非完全一样,神尊的强大上不封顶,唔,反正我的记忆里神尊这个位阶似乎一直没人能摸到封顶。因此有的时候同样是神尊,两个神尊之间的实力很有可能悬殊得令神绝望。 少凰呢? 神界现在那位神尊已经卡颈瓶几百万年了,显然它已经摸到了这个位阶的极限,否则也不会跑到混沌中去求机缘,因为盘古世界已经不能带给它帮助了。可是少凰只是一个上神,一个能跟神尊掐架,要不是神尊精通三千大道,综合实力变态,仅靠单纯的武力值的话还未必打得过的上神。 喵喵的,这合理吗? 靁的记忆、三观以及常识都告诉我,这一点都不合理。 神尊那个位阶的存在就只有同级别的存在才能成为对手。 少凰它根本不是上神,它应该是神尊才对,还是这个位阶中已经跑得很远的那种,但现实呢?她是一只上神。 盘古世界的量劫可不止一两次,每次量劫的主角,那些背负了巨大因果的人,至少九成会挂,还有一成是死缓,缓到下一个量劫挂。因果太过庞大,负担不起,那就只能去死了,有句话不是叫人死债消嘛。然而少凰它挑起的是最严重的无量量劫,因果更大,但她没死,也是所有无量量劫里唯一没挂的罪魁祸首。 将所有情报加以分析,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神尊对少凰真不错,虽然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到的,但它为少凰争取到了一个摆脱天道黑名单的机会。 当所有因果都了结之后,少凰将无债一身轻,并且不再受到天道的压制,天道也再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再左右她。 啥? 债务太庞大,还到地老天荒也还不完?还不如当老赖呢,只要足够强大,天道也不能将她如何。如果这么想,那可就真是呵呵了,想太美也是一种病。 当了老赖并不代表债务就不存在了,只要债务存在,欠债者就一直在天道的黑名单上,天道会永远盯着你,只要有一点机会都会想尽办法弄死你。这也意味着,老赖得无时无刻不高度防备着天道,这种日子,吃饭吃不香,睡觉也睡不好,有意思吗? 还债是挺累,费时费力,但考虑一下少凰是上神,寿命无极限,只要不被杀死,世界末日天道都会挂她也未必会挂,她肯定能在有生之年把债务还完。 所以,我真的觉得少凰很幸运,但再觉得她幸运也不妨碍我同情她。 还因果,要怎么还? 一般来说是欠什么还什么,欠别人一条命,那就还一条命,让别人杀你一次,亦或是你救别人性命一次。若是欠的是情,那就还对方一段情,不过结局不保证,因此大多有点虐。 少凰的情况特殊,她不是还别人一条命或情就那么简单的债务。 无量量劫,生灵涂炭,因果深重,也有另一个含义:造孽。 少凰选择的还法是神人的普遍还法,我欠你一桩因果,便许你一个心愿,你许愿,我帮你实现,实现你的愿望之后我们便两不相欠了。当然,让世界毁灭什么的蛋疼心愿就免了(莫名的我觉得少凰应该会很喜欢这种愿望,简单粗暴,做起来也省时省事,不累,不过神尊不会允许就是了)。 一个人会许什么愿望呢? 一千个读者能读出一千个哈姆雷特,同理,一千个人也能许出一千个截然不同的愿望来。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许愿者多了也是什么奇葩愿望都许得出来。 举几个奇葩的例子好了,这都是刘元问少凰以前都做些什么时少凰说出来的,令她印像比较深刻的,不然也不能在她千万年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而非两不相欠后就丢脑后忘得干干净净。 许愿者一号是一个奴隶,他许愿人人平等,没有贵贱之分。 少凰当时的心情,估计是很想掐死一号。 看到奴隶这个身份就应该猜得到那是什么样的时代,带入华夏历史时期的话,唔,那是夏商时代,正是奴隶制王朝时代。社会形态从来都不是由个人的意志来决定的,背离了实际情况的社会制度都注定毁灭,比如王莽变法。奴隶时代虽然野蛮落后血腥,但那样的制度却是最适合那个时代的,准确说,是奴隶制最适合当时低下的生产力状况。 少凰最后还是完成了那个奴隶的愿望,这位神族第一战斗狂神改行当了一百多年的科学家,致力于提高社会生产力,让奴隶制不再适合现实状况,于是生产力提高,文明越来越发达,变成了社会生产力发展障碍的奴隶王朝自然被烧成了废墟。 一百多年的时间从奴隶跑进现代人权社会,少凰表示:我这辈子从未那般刻苦过,也是头回发现,自己也能如此博学多才。 这话我信,不仅是因为少凰那苦大深仇的神情,也因为从华夏文明跑到现在花了四千多年的时间,那一方世界里少凰却用了不到两百年的时间就做到了,这已经不是快跑,而是光速跑。 许愿者二号是一个类似于明清时代的女子,那个时代,女子被束缚的....少凰表示,没觉得那是人,感觉更像是牲畜,会说人话的牲畜,比羔羊还要温驯,一点自我意识都没有,一看就是适宜养殖的家畜。这话是少凰的肺腑之言,许愿的是个觉醒了自我意识的女子,她问少凰觉得这个时代的女子如何,少凰就顺从本心的发表了这么一番家畜养殖言论,然后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二号许愿改变这个时代,她要女子不再是家畜。 少凰彼时绝对是抓狂的。 最后怎么做到的?又花了一百多年改进社会生产力? 如果这样想,只能说明你太高估少凰的人性,也太小瞧少凰与人族三观的悬殊了。 少凰颠覆了那个王朝,让天下大乱,烽火狼烟燃遍了每一寸土地,世人皆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谁都可能死,谁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活着见到第二日的太阳。 在那样的环境,所有传统道德都被砸得粉碎,生存面前,三从四德什么的,嘛玩意,能让人活下去吗?不能。反抗会被男性镇压,少凰做得最狠的可不是颠覆王朝,她还刻意引导战火,人口锐减,死的大部分是男性,百不存一。因此面对不再温驯的女性,男性便是想镇压都无力镇压,实力相差太悬殊。 少凰轻轻松松的将二号推上了皇帝的宝座,建立起一个女尊男卑的王朝,将原本的《女戒》《女则》什么的都给改了改,改成给男性看的,然后让人从男子一出生就给他们洗脑。 许愿者三号是个怨灵,死得相当惨,恨天恨地,愿望很简单:报仇。 然而,那是一个修仙世界,许愿者三号的仇家是修仙门派,还不止一个,而是一大堆,那些修士因为正魔之争毁灭了一座城,三号便是城中的倒霉蛋。 少凰替他干掉了所有仇家? 少凰才没那么勤奋,自己的仇家应该自己去解决,因此少凰将怨灵给养成了魇,那座城有六十多万人,再加上周围乡镇,被屠戮的普通人超过百万,养只魇出来很容易,比如我之前碰到过的那只就是差不多情况下诞生的。唯一的问题是,自然产生的魇与少凰养出来的是一个层次的吗?不是,自然产生的是小魔,少凰养出来的却是绝世大魔,所以那一方天地最后毁灭了。 玩太嗨,玩脱了,大魔与少凰一起被神尊给抓走了,前者怎么着了少凰没说,但她自己.....历劫千世当草木虫鱼,深刻体会一把蝼蚁的各种悲催感受,怨念之大,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盖了神尊麻袋敲了神尊闷棍将神尊也给踢下凡世历劫,少凰亲自操笔为被历劫的神尊设计命格。 来啊,互相伤害。 少凰与神尊用实际行动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的字面含义。 许愿者四号:我爱上了一个人,但他不爱我。 没人规定你爱别人,别人就得爱你。且,四号是男的,他所爱慕的也是个男的,还是笔直笔直的直男。 少凰将直男的灵魂挪到了一个死了的女子躯体里,ps:女子是个老妪。 四号你不是说你是真爱吗?那么想必即便心上人的性别变了,容颜也已枯槁,你的爱也是一如既往。 听了四号的遭遇时我很是无语,求四号的心理阴影,求四号心上人的精神状态,没疯吧? 通过以上四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件事,虽然许愿者多了什么奇葩都有,但少凰显然挺有其长姐之风,专治奇葩变态。可对付得了并不代表就喜欢,心累。 我估计要不是债主实在太多,玩人死债消这一招影响太恶劣会被神尊收拾,天道的天罚也该分分钟下来,少凰准会选择灭了所有债主,至少早期的她肯定很有这种冲动。 言归正传,我问少凰:“他的愿望是什么?” 他,不是它。 这是一支胡杨木的步摇,上头还缀了和田玉打磨的小珠子,挺漂亮的,但更让人侧目的不是上头缀着的和田玉石,而是一只羊。通体的被毛都非常丰厚细密,呈淡黄褐色,略染一些粉红色,腹部、四肢内侧为白色,面部和四肢的前缘为黑色或黑褐色。 仅看那丰厚细密的羊就知道这羊的族属应该是生活在高寒地带,说到高寒地带的羊,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黄羊,不过我吃过黄羊,黄羊不是长这个样子的,至少没这么大的体型,眼前这只绝对超过一百斤,说两百斤虽然夸张,但差得真心不是很远。 再瞅瞅大羊头顶那对近乎笔直且细长如鞭长角,真的是长角,足有七八十厘米,这特征太有标志性了。虽然没见过,但小姑姑给安安买过不少图画书,里头就有这个物种——藏羚羊。 显然这不是一只普通的藏羚羊,它的目光告诉我,它有灵智,这是一只妖魂,也就是说虽然已经死了,但它生前是一只妖,现在的话应该定义为怪了。 我了个去,一只藏羚羊的怪怎么跑鹤城来了? 鹤城地处西南不是地处西北,跟藏羚羊的栖息环境完全不沾边好不好? 我知道,它寄宿在步摇里,是跟着步摇来到鹤城的,但怎么看,这玩意都跟鹤城不搭好不好? 华夏的地域,绝对对得起它世界面积第二大国的排序,第一当时俄罗斯,不过俄罗斯的情况,大部分地方都是没人的地,而华夏....每个地区都有人,并且每个地区都有着自己的文化,更为难得的是,这么多地方文化凑在一起居然还没炸锅,而是煮成了一锅味道非常不错的大杂烩。 鹤城属于潇湘,而潇湘是楚文化,农耕文明的一支,而藏羚羊生活的地方,那是游牧文明的区域,在古时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称呼:西域。若是西域听不懂的话,那我说丝绸之路总该听懂了吧,这要还不知道,那可以塞回娘胎回炉重塑了。 在我心里狂吐槽的时候少凰回答了我一句:“他想完成步摇主人的心愿。” “步摇主人的心愿是?”我随口问。 “将步摇交给心上人。” 我:“.....这是汉代的步摇?”这一点我想自己应该没弄错吧,不过我更希望自己弄错了,奈何现实骨感残忍,少凰颌首点头表示我说对了。 少凰说:“我现在年纪太小,需要你帮忙。” 呵呵,汉代步摇,送到它主人的心上人手里,这玩意就算你年纪够大也没辄好不好? 汉代啊,上神,女王,你是希望我去刨坟掘墓然后开棺将步摇送给那位心上人吗?且不说心上人被埋在哪了,就算知道它埋在哪,已经过去一千九百多年,心上人的骨头都烂没了,我就是开了棺也没用啊。 “希望她的尸骨还没烂没。”我有气无力的说。 “不是尸骨,是送到活着的心上人手里。” 我说:“我不是奈何。” 188、第三章步摇·一诺 “我跟你说,少凰可是上神,你知道上神是什么吗?那是世间最强大的神仙,是真神.....所以你得明白她欠你的这个因果有多么的重要,不论你许什么愿望都能实现的,你想想你有没有别的愿望。你想不想复活?起死回生,重新做妖,她能让你如愿。就算不想起死回生,你想成仙,她也能做到(找个大神教着,哪怕是白痴,教个几百万年也能成仙,吃一丸仙丹就立地成仙什么的,那太不科学,纯属yy)....你不会是想当妖神吧?这个难度有点大,估计她做不到....” “我只想将步摇送到那个女子的手里。” 我:“.....”我去,合着我说了半天你一句都没听进去啊,真tm的死心眼。 “起死回生不好吗?成仙不好吗?你为何一定要吊死在这棵树上?一点好处都没有啊。”我哀叹不已。 藏羚羊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狗血感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的年代在东汉,就是华夏历史称之为光武中兴建立的那个汉代,不过这个故事发生的时间不是在光武时代,而是在光武帝刘秀的儿子汉明帝刘庄的时候。 在讲这个故事之前还得提一下东汉门户的情况,虽然都以汉为国号,但实质情况差得很多。贵贱之别是不管哪个时代都有的,两汉也不例外,但在西汉的时候有歌女出身的皇后卫子夫、有马奴和奴婢私生子的名将卫青与霍去病....这些个例子足以说明一个事,在西汉时,下层往上爬虽然难,但还是有机会,也有成功可能的。而在东汉,卫子夫那一大家子的出身,根本不可能有出头的机会,就算有机会出头也没法做到那样的成就。 原因? 刘邦建立西汉,他麾下许多人也布衣卿相,虽然有几个曾是贵族的出身,但更多是平民百姓,其中连杀狗的都有。也因此,西汉时的豪族问题并不严重,至少没东汉那么严重。 刘秀建立东汉却不像刘邦那样,他依赖的根基是自己宗室之后的正统身份以及豪强大族,尤其是后者。刘邦与百姓约法三章,甭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他能够做出这么一个姿态就足以证明他并不依赖豪强大族,因此建立的西汉王朝皇权极为强盛。而刘秀,他的军队侵扰百姓的情况时有之,但他对此是不管的。而对于豪强大族,数数他的云台二十八将,里头有几个是平民出身?这样建立的王朝从一开始就已经埋下了巨大隐患。 依靠豪强势力建立的东汉王朝,自然而然会代表豪强地主的利益(出身决定立场,如孟凰那样的完全跳出这种圈子,无所谓自己生死荣辱的例子属于稀有品种)。豪族大姓往往世代高官,有众多的门生故吏和私家武装,实际上控制着中央和地方的政权。也因此,东汉王朝,更多的像众多豪强大族联合的政权,皇权与西汉时根本不能比。 森严的等级确立是毫无悬念的事,东汉那么多皇帝,皇后与后宫高位的妃嫔哪个不是世家大族出身,汉武帝、汉宣帝那样的情况根本不会出现。 说起来东汉后期皇帝个个傀儡就有这方面的因素,豪强大族轮流把持朝政,皇帝干翻了这个还有那个,简直没完没了。尤其是同样是外戚,东汉的外戚豪族可不是西汉时的外戚,西汉时那些让皇帝忌惮的外戚根基都很薄弱,他们能够让皇帝忌惮更多的是因为自身的能力以及功劳,说白了就是功高震主,皇帝要削权要打压要掌控,不过是对付那么几个人罢了,难度偏低。而东汉时,皇帝的对手可不是一个或几个人,而是一片枝繁叶茂、根深蒂固的原始森林,这难度.....光是想想就忍不住为东汉的皇帝们掬一把同情泪。 介绍完了背景,咱们就说正文。 汉明帝时这方面的问题虽然已经显现,但还没到后来那么严重。自然,所谓的没那么严重是对皇权而言,对于故事的主人公而言却是很严重了。 长安的一个少年游侠与一个少女相恋了,但少年是寒门子弟,而少女却是东汉豪族的女儿。这地位之悬殊,梁山伯与祝英台都要甘拜下风,想也不用想都知道这两位没机会。 两个当事人未必不清楚这些,但他们俩比梁山伯与祝英台要出息多了,不管怎样,不努力一把,无论如何都不甘心,因此两个人决定拼一把。 别误会,这两位不是要私奔,古代一个女子私奔,得带累整个宗族女子的名声,而且真跑了,豪族要抓两个小年轻还不是易如反掌,那姑娘还没这么自私和不长脑子。 豪族虽然是东汉王朝灭亡的隐患,但你不能否认一个事,那就是,豪门多纨绔,但也多英才。打小接受最好的教育,只要不是实在不成器,见识与眼光都是不错的。 少女让少年去从军。 王莽的时候西域分割为55国(话说西域多大,居然能划分出五十五个国家,牛。),其中北道诸国重新被匈奴给控制了,而王莽的时候西汉因为那过于超前的变革弄得挺乱,暂时顾不上西域,因此罢免了都护之职(在这里我忍不住拿少凰比了下,发现虽然人族会做出最符合利益的事,但如果是少凰这个非人类,思维肯定不是一个方向,内部再有问题,外敌打过来,少凰第一反应肯定是丢下内部问题逼着所有人去解决外敌,不肯她就掀桌子,让权力游戏中的所有人都玩不成)。 更始元年的时候,王莽被杀,这回是真的天下大乱了,西域与内地也因此失去了联系,匈奴趁虚而入。但马上能打天下却不可能治天下,元朝就是一个活例子,而在元朝之前的例子是匈奴。匈奴将西域给治理得怨声载道,西域诸国纷纷要求新建立的东汉恢复都护管辖,并且表示愿意送上质子。 不过那个时候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新的问题正的冒头,刘秀便以天下初定、匈奴未服为由未允诺。而没有足够震慑西域全局的力量,西域就大乱了,鄯善、车师、龟兹复附匈奴,莎车、于阗互相争雄,兵事不息,非一般的乱。 直到永平十六年的时候汉明帝才命令命窦固北征匈奴,打算重新控制西域。 少年的出身注定他想出头,难度不亚于登天。 虽然出兵是在永平十六年,但战争实际上从开始做准备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少女虽然不是朝堂的官员,但她是豪族的女郎,消息灵通,通过一些细节得出了汉明帝打算征匈奴的结论,立刻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正常途径无法出头,从军立下军功却是一个不错的出路,反正除此之外也没别的路了。 “我只等你五年。” “听说西域生长着一种叫胡杨的树木,我从未见过,你回来的时候能不能给我带一支胡杨木的步摇?” 少年带着五年内一定回来以及回来的时候一定带着一支胡杨木步摇的承诺出发了。 窦固领兵出征,取伊吾卢(今新疆哈密东)地,汉朝置宜禾都尉,于阗诸国再次派人到洛阳,第二年的时候设置都护,与内地断绝了五十年的西域复通。 少年在战事中表现出色,立下了军功得到提升,而都护府刚刚复设,西域还不是很稳定,不稳定便意味着有战事,而有战事便有仗打,有仗打就意味着有军功可以捞。(不怪乎少女让他参军,这根本就是经典的武将脑回路) 少年靠着军功一路上升,不过两三年便有了不错的成绩,带着这样的成绩再加上他的年纪,年轻意味着还有很大的上升余裕,若是去提亲,少女的家族是不会拒绝的。 少年将自己这几年所得的所有战利品与赏赐都给整理了出来,先托人送回了长安给少女,让少女置办合她长辈的礼物,他真心不了解她的长辈喜欢什么,剩下的则是聘礼。另附书函一封,西域局势不是很稳定,他要回去提亲成亲的话肯定还得等个一年半载,让少女多点耐心,再等等,他一定回去。 情书写得很是信誓旦旦,但flag这种东西,真的不能立。 汉明帝挂了,汉章帝刘炟即位,趁着别人国丧时出兵也算是军事上的一个老传统了,从春秋时就有了,东汉时仍有,不过被使用的对像是东汉王朝。 三月的时候匈奴单于派左鹿蠡王(蠡音离)带领二万军队与汉帝国争夺西域,匈奴军队势如破竹,攻破了归附汉帝国的车师后国,招降了西域北部焉耆等小国,汉帝国刚上任的西域都护陈睦战死,驻扎柳中城的关宠部、驻扎金蒲城的耿恭部被合围,这两支不过数百人的小部队一旦被消灭,匈奴军队将长驱直入山南。 因为距离的关系,汉章帝只知道战事糜烂,但有多烂却不是很清楚,但从已经掌握的情报可以知道一个事:西域多半已经完全落入匈奴的手里。 对于是否继续经营西域,刘炟举棋不定,大臣们也有争论。由于确实存在人力和物力上的困难,刘炟最终还是放弃了西域,诏令滞留西域的汉朝人员回国。 不过,还在安全地带的人还好说,撤回来很容易,但一些比较倒霉的,比如柳中城和金蒲城就难了。 多数大臣都认为没必要救援,西域的失去已不可避免,那些战士们也已注定为国牺牲了,救援什么的,没必要也没意义。尤其是这几处的情况,赶过去的时候人多半已经死光了,去了也是白去。 但也有人认为不亲眼确定那些战士死光了,就不能放弃,若是他们没死光呢?比如司徒鲍显,他力主马上增援,奈何支持者甚少,跟不支持的一比,对比鲜明。 两种意见争了半天,刘炟犹豫许久,最终采纳了鲍显的意见。 唯一的问题是,朝堂上扯皮半天,再调兵,点齐了兵马.....我很好奇这得多久,反正肯定不会几个小时就解决了的事。 史书记载,汉帝国的援军是在第二年的正月抵达柳中城的,到的时候关宠部已经如不支持救援的大臣所判断的那样——死光了。而那样严寒的天气,救援军认为比柳中城更艰难的耿恭部更不可能存在了,于是统兵的秦彭、王蒙、皇甫援等将领都决定返回,毕竟他们不能冒险把全军置于危险之地。 少年在都护府重新设置后就调到了金蒲城,就是耿恭部,这运气着实令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总算还没霉到家,他的上司是个靠谱的,没有束手待毙,耿恭率部趁着大雨向敌人发起突击,成功逃出重围。 然而,逃出重围和摆脱困局是两回事,西域那地方是什么环境,很多人都知道,沙漠、绿洲....水源很重要,冬季的时候问题还不严重,实在渴了可以吞雪,但天气热起来以后就真的很有问题了。 五月的时候,耿恭因为水源问题不得不引兵转移到疏勒城,疏勒城有涧水流过,可以保证夏季的饮水;同时,疏勒城正当山南山北之间的要道,可以防止匈奴攻略山南各西域小国。 匈奴人也不傻,很快发现了耿恭部的意图,再次将耿恭部合围在疏勒城。 匈奴人将涧水的上游壅塞住之后,涧水断流,少年庆幸不已,幸亏之前有水的已经积蓄了足够几年的用水,否则匈奴人这一招非得让他们所有人渴死不可,毕竟,人可以数日不食,却不能数日不饮水,超过三天不喝水就可以见阎王了。 虽然庆幸,但少年的庆幸也没维持多久,靠着城墙坐了下,取出了随身的胡杨木步摇,这几年他一直在雕,手艺进步也很大,这是他雕得最好的一支,但跟专门的匠人还是不能比,若是带回去,她一定会嫌弃吧。不过,附近的国家都已经投降匈奴,形势十分险恶,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去见心上人了,可能被她想嫌弃这支步摇手艺差都没有机会了。 若是自己死了,她应该会嫁给别的人吧。 可是,自己真的很不甘心啊。 时间仿佛度日如年般的艰难爬过,同伴不断的战死、病死、饿死,最后一种死法最恐怖,然而这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你眼睁睁的看着同伴活活饿死的同时也清楚的知道,不久之后,自己也会变成那个样子。 粮食早就吃完了,就连身上的皮制铠甲也被放进锅里煮软然后切开分食,现在正在拆弩,制弩的时候有用到皮条,也可以煮食,还有之作弓弦的兽筋都是可以食用的东西,做为仅有的几个伤势轻微的人之一,少年是拆弩的人。护具与武器是他们的第二生命,护具已经被煮食,武器也将被煮食,他们接下来要怎么抵御匈奴? 少年的脑子里不由得冒出一个想法:要不投降吧,投降了就可以活下去了。 这个想法如同魔鬼的低吟,充满了诱惑力,然而,少年瞅了瞅旁边同样在拆弩的耿恭将军,果断将魔鬼的低吟给摁死了。弹尽粮绝,不是每个人都能无望的坚守,尤其是他们都很清楚,都这么久了,朝廷不可能派人来救援他们的。 怎能不摇摆?然而第一个提议投降的人被耿恭将军给杀了。 “吾等堂堂大汉儿郎,若投匈奴,日后成为匈奴对付大汉的冰刃,如何对得起远方的家人?他们还有何颜面见人?” 弩具上的皮条与弓弦很快被分食殆尽,可这根本不够。 这时匈奴单于亲临城下,这些匈奴人虽然凶残,却也心肠直,敬重英雄,便招降耿恭,并答应封他为王。对此,耿恭无动于衷,然而少年清楚的看到人心在浮动,沉默半日后少年走到了休息中的耿恭将军面前。“将军,卑职有话想对您说.....” 黎明的时候耿恭答应投降,匈奴人惊讶不已,但能够得到这样一位英雄还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的,单于派了使者进城于耿恭讨论降后的待遇问题。 匈奴使者骑着马进了城,然后....被耿恭亲手击杀。 “将尸体搬到城上。”耿恭对少年说。 少年不解,但还是将尸体给抬了上去,然后就看到了耿恭的神展开——对着匈奴的大军,耿恭从尸体身上割肉边烤边吃! 少年沉默的看着耿恭,他提议耿恭用这也的方式绝了所有人的心思,但耿恭这一补充.....很好,相信不会再有任何人再有投降的心思了,人心可用,非常可用。 少年正无语着,正吃着的耿恭也招呼起了他。“一起吃,补充体力,接下来还有得仗要打呢。” 肉闻着挺香的,但那是人肉啊.....少年瞅了瞅城外的匈奴大军,最终还是与耿恭一起拿刀割肉来吃。 (庄主:对于此事,后世还有人专门做了诗,就是岳飞同志,作诗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活了二十几年,现在才知道岳飞同志还是个写实派的诗人) 再次打退匈奴后,少年疲惫的坐倒在地上,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他不认得这个少年,每个同伴,不管是活着的还是已经死了的他都认得,没有这位。而且这个孩子就不是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衣着整齐干净,而他们这些残兵,都不知道多少个月没洗澡换衣服了,不过身上倒是没有虱子,一来是天冷,二来是有虱子也被抓起来吃了。 自己这是看到鬼了吗? 少年觉得自己大抵是饿得出现幻觉了。 “嗨,你别睡,我是来带你离开的。”孩子拍了拍少年的脸。 痛! 不是幻觉?! 意识到这一点,少年睁开了眼怔怔的看着孩子,若是平常,他一定会被吓到,大晚上的活见鬼啊。然而现在,他很快就要死了,就算活见鬼了又如何?很快就是同类了,因此少年是挺想提前打好关系的,奈何接下来肯定还有战事,而说话也是耗费体力的,他现在除非必须战斗,否则别说说话了,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最终只能无奈的看着孩子。 孩子道:“你有没有什么要带走的东西?收拾一下,我带你离开。” 少年努力的分析了下孩子话里的意思,虽然不知道这孩子为何会来找自己,但他能出现在这里本身就很诡异,说不定真有办法带自己离开,于是开口,然而一开口就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这声音太过喑哑,真的是自己的声音吗?的确是。 “我没什么要带走的东西。”少年艰难的道。 孩子一听,立时就将少年抓了起来往背上放,而少年一看他这举动也明白了一个事。 “你只带我走?” 孩子理所当然的回答:“对啊。” “能不能带我的同伴一起走?” “不行,我法力不够,外头是匈奴大军,带你一个已经是极限,多带的话就谁都不要走了。” “那我也不走了。”少年说。 孩子皱眉。“你别闹了好不好,我真的没有能力带走你们所有人。” 少年笑道:“我真不是在威胁你,我是大汉军人,我可以战死,但不能降不能逃。”他若是当了逃兵,就算日后能娶到心上人,也是让心上人因自己而蒙羞,她是那么骄傲的人,怎么可能忍受得了。 孩子想揍人。 少年继续道:“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为什么来救我,但可不可以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少年将耿恭找了来,耿恭很快将所有人集中了起来——写遗书。 “麻烦将它交给她,告诉她,不用再等我了,另外找个好人家嫁了,嫁人的时候别告诉我。若婚后安好就忘了我,若不好便记得,我爱你。” 孩子最后是带着一大包遗书和一堆遗物离开的,为此离开了生于斯长于斯的西域,远赴中原。 189、第三章步摇·穿越 这故事真是让我无话可说,以为它是狗血爱情悲剧,结果一波三折得....反正无话可说了。 “你和那个少年根本不认识吧?”我说,少年都问他是谁了,若是相识,显然不会问出这么一句来。 “不认识。”藏羚羊回答。 我:“不认识你竟为此背井离乡远赴中原?” 藏羚羊问我:“你知道藏羚羊的皮多值钱吗?” 这我哪知道,皮毛什么的,取暖而已,甭管狼皮还是羊皮兔皮,都一个作用,价值有差异吗?做雷泽之主的时候我根本不需要皮毛,一身神袍穿了千万年,这一辈子,雷泽那地方,以及我的体质....也就刚出生那会被皮草包裹过,后来大了一点就不用了。因此要问我藏羚羊的皮毛多值钱,还真的是问错人了。 “多值钱?”我将问题踢了回去。 藏羚羊答曰:“很值钱。” 我:“.....”你这跟没答有区别吗? “汉代的时候就已经很值钱了,在中原,一张藏羚羊的皮毛抵得上好几张狼皮,说起来,我们这一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差点被人族给灭绝的。”藏羚羊很是叹息。 看来你死了千年,消息也不闭塞嘛,知道藏羚羊是濒危物种。 不过,取暖的话,什么动物的皮毛不可以?竟然盯着一个物种猎杀得它差点绝种,这已经不是捕猎了,根本是滥杀,人族真有才。在雷泽界的时候从我第一次拿起弓箭学习捕猎起,母亲和身边的长者就告诉,捕猎是为了果腹与取暖,若是食物充足了,皮毛也足够取暖了就不能再捕猎,更不能专门盯着一种猎物捕猎,捕猎的猎物数量必须控制在一个度内,不能影响到该物种的生存繁衍。 连这么基本的常识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刚诞生的新物种,连幼稚园都没上去,什么常识都没有,更缺乏对自然的敬畏之心。难怪远古的时候少凰会想灭了人族,并且那种近乎种族灭绝的计划还被众神给通过了。如果不是她最后做得太过真的打算让人族彻底绝种,手段太激烈,动静太大,也没处理好与妖族的关系,以至于在最后关头被神界发现,人族说不得就跟很多被他们给灭绝的物种一样成为已绝种物种名单上的一员。 杀人者人恒杀之,灭绝物种者终将自取灭亡。 “你不是化成了人形吗?” 藏羚羊羞愧道:“修为不够,并不能一直保持人形。” ok,我懂了。“可这和那个少年有什么关系?” “他在猎人捕猎我祖母的时候看猎人的猎物已经很多,足够吃用了,便拦住了猎人的箭矢。” “然后你祖母让你替她报恩?”我说。 “不曾。” 我:“....那你这是什么情况?” “祖母原是想自己报恩的,但疏勒城之事发生的时候她已经去世了,但她生前的时候经常念叨此事。那时我在疏勒城不远的草场,想起此事,便去看了看,想着他若是在,正好可以替祖母报恩.....” 结果,人没救出来,反倒是带出了一堆的遗书遗物,而为了送这些遗书遗物还把命给丢了,皮被人剥了,肉估计也被炖汤吃了,妖魂只能寄宿在步摇里。 这咩咩的羊生tm的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悲剧。 安安再来找我的时候我很是看着这张和凤凰酷似,只是小了好几号的脸,内心的悲伤数以吨计。 “你可以拒绝我,没人规定长辈必须答应晚辈的每个要求。” “你这个长辈我可担不起。”就算是恢复到全盛的时期,我也干不过这只黑鸟。 “母亲是始祖的转世。”少凰一脸平淡的说。 我x。“凤凰死得透透的,我亲眼所见。”那是我漫长生命里最痛苦的时候,哪怕是后来被宁渊给活吃了也没那么痛苦,刻苦铭心。 “距离?” “啊?” “离着多远的亲眼所见。” “百万里吧。”我不是很确定的说,当时感觉到凤凰有危险,我和娲灵疯了一样往不死火山跑,可还是迟了一步,还没到不死火山就看到了那璀璨的“火焰烟雨”,那是一尊神尊的陨落。因此,真不确定具体距离。 “她没死干净。” 我道:“我与娲灵不死心的掘地三尺,一丁点残渣都没找到。” 少凰道:“我的父亲是桓寂。” 我愣了下,说起来,当年逼死凤凰的凶兽里就有桓寂。“你别告诉我是桓寂救了凤凰。” 少凰点头。 我瞠目结舌。“它脑抽了?”凤凰的死虽然有诸多因素,但凶兽始终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一见钟情。” “它在逼死一个神的时候对那个神一见钟情.....”怎么感觉这还不如说它脑抽了更可信? 少凰一脸与我同感的表情:“事实的确如此。” 神性直觉一直没反应,显然,她这些话都是真的,而这也变相的解了我另一个疑惑,她和凤凰太像了。 我很是感叹:“为了还债你还真是.....” “我说了,你可以拒绝。” 我无语:“你都说到这份上了,做为长辈我好意思拒绝你?”顿了顿,我又问:“如果我拒绝,你打算怎么办?” 少凰说:“人死债消。”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开玩笑的,我不会再这么干的,神尊找麻烦很头疼的。” 再? 也就是说你真这么做过? 我说:“你与凤凰让我想起了一个词。” “什么词?” “遗传变异。”咩咩的,这两只虽然有着酷似的外表,但里子....天壤之别,好吧,孟凰和凤凰也不像,当然,这也可能是我没见过她的关系,但那些资料里透出来的....凤凰给我的感觉是平和,哪怕只是与她相处,什么都不说,都会觉得发自内心的平和宁静,而孟凰,总觉得可以送精神病院。只是,诚然跟“凡人”玩人死债消的神一抓一大把,但凤凰的子孙也这么做,还是在我眼皮底下这么做的话,那会让我有遭受一百万点暴击的感觉。 言归正传,藏羚羊的要求坑的一比,换个普通人或是寻常神仙在这,肯定就只能让它换个要求或是玩人死债消这一招了,但少凰不是寻常神仙,她是上神,是最接近神尊的神人,普通神人做不到的事并不代表她也做不到。 “我查过了,历史记载,耿恭部最后是有十三个人活着回到关内的。”我挣扎的问藏羚羊。 藏羚羊说:“他不在。” 我问:“你看过?” 藏羚羊点头。“知道有人幸存,我往回走去了玉门关等他们想看看他在不在。” 我好悬没泪奔。“那你为什么不把遗物遗书给他们?让他们负责送?” 藏羚羊看我的眼神有点怪异。 我懵圈,少凰问我:“疏勒城最后活下来的有几个人?” “二十六个。”我回答。 数百将士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二十六,且对手是数万匈奴大军,前后杀伤敌军数以千百计,战况之惨烈,难以想像。 耿恭部自己都没想到真的会有人去救援他们。 援军的将领们坚持要打道回府时有个叫范羌的将领泣血要求一定要去去疏勒城看看,不看看无法死心,虽然大家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但还是分给他两千部队让他去看看。 范羌领兵冒雪前进,沿山北而行,历尽艰辛终于到达城下。他到的时候城里汉军已经所剩无几,还活着的都没有什么战斗能力了,半夜察觉有军队开来,还以为是匈奴军又趁雪来打,大惊绝望。还是范羌远远喊道:“我是范羌啊!不是敌人,是汉朝派兵来迎接耿校尉,救你们回国!”这才让他们绷紧的神经和绝望的心暖了起来。 范羌接他们离开的时候城内只有二十六人,而由于将士忍饥挨饿,身体孱弱(没吃也没药,还要打仗,没死真的是个奇迹),之前全靠一口气撑着,如今看到援军,不免松懈下来,那口气也就散了,然后.....一路上,多有死者,到玉门关时,二十六个人死得仅剩十三人,衣服洞破褴褛,形容憔悴枯槁。 呃,好吧,我懂了。 就剩下那十三个人的精神与身体状况,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根本养不回来,说不定更严重,根本养不好,已经落下了终身战争心理创伤什么的,那年头可没心理医生这职业,落下了精神病那就是一辈子的事,遗书遗物什么的,指望他们确实不靠谱。就算要等他们好起来,天知道要多少年,还不如藏羚羊继续践诺呢。 尘寰看着少凰教我画的符阵,忍了又忍,没忍住。“这东西真的能穿越时间回到两千年前?” 少凰没理他,我只好道:“应该能,这个符阵,我感觉挺靠谱的,没骗你,我涉猎过时间之道,虽然是上辈子,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我,这方面的知识一直存在我的神魂里。” 穿梭时间这种事我没做过,倒不是完全不会,事实上,还是雷泽之主的时候我若是想要将一个人丢到另一个时空去,这点能力还是有的,自然,这一切都有个前提:丢过去的必须是个普通人。 实力越是强大的人引起的时空震荡就越大,去了未来还没什么,反正未来是未知的,但若是去了过去,随便杀了个人,那么现在可能就会有无数的人消失。 神类生物穿越时间更是天道严厉打击的对像,基本不会成功,自然,事无绝对,也会有成功的,但那绝非好事。 已经发生的历史是不允许改变的,原因就是我之前举的那个例子,你在过去随便杀了个人,现代会有无数人因此消失,若是悲剧一点,杀的那个人正好是自己的祖先,那乐子就大了。自然,我这种情况不需要担心这个,我的起源是天地间第一道雷霆,因此除非有人跑到盘古开天之前劝说盘古不开天,还成功了,否则时间线再怎么改变我都不会因此消失。 如果有人真的回到了过去,除非它是奈何那样的特殊存在,能够牵引出一个平行世界,否则有八成的可能是:那个人回到过去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因此才能够成功回到过去,从而将历史给补完,成就他所知道的历史。 少凰让我画的这个的确与时间法则有关,而且我比较了一下,比起我当年所知道的,她这个更完善.....“为什么我会觉得这阵有奈何的感觉?” 奈何上神,算是忘川河边的第一个孟婆,也是最悲催的,别的孟婆不想干了可以甩手辞职,而奈何,它没有辞职不干的权利。 我对奈何的了解不多,只知道奈何是天地初开时诞生的先天生灵里最神秘的,它是时间的法则孕育出来的,若我没猜错,她所守护的那座奈何桥,大抵就是它的本体,否则没法解释它为何能在时间长河里自由来去蹦跶。 “我曾好奇时间的法则。” “所以”我有种不是很好的感觉。 “拆过奈何桥。” 好奇时间的法则,所以就拆奈何桥瞅瞅,这思维逻辑真tm的简单粗暴。“奈何没打死你?”那可是它的本体。 “我有跟它交换的。” “除了功德,它会对什么有兴趣?”我挺好奇的。“你不会就是用功德换的吧?” “它不缺我这点功德,我是用别的世界的道纹道韵跟她换的,她想试试看能不能有朝一日换个工作。” “没成功。”我随口说。 “成功了,但可以自己做选择的它选择了放弃。” 我讶异不已。“它莫不是爱上了那条遍布厉鬼的冥河?” “它说,若是它走了,芸芸众生便彻底失去了重新来过的机会。” 我:“....真伟大。”也很写实,奈何的存在便是改变,给予芸芸众生重新来过的一线生机,若是它跑了,这一线生机也就没了。 将符阵画好后我感觉自己跟一口气绕地球跑了八百圈似的。“你让谁去玩一把穿越?” 少凰看着我。 我愣了下,旋即回看着她。“你可别说让我去。” 少凰点头。 我哭笑不得。“小姑奶奶,我虽然披着人皮,但里子和你是一样的,都在禁止玩时空穿梭的黑名单上,搞不好我的排名还在你前头。” “只要你不改变历史就没事。” 我讶异:“这么笃定?天道转性了?” “神尊觉得原来的法则太不人道了,因而重新设计了下这方面的法则。” “改成什么样了?” “我曾经见过一个自称二十一世纪来的人族。” “他怎么了?” “他最先是因为某些缘故回到了民国的时间,便想改变历史,但他才起了个头就被天道丢到了明朝,你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吗?” “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怎么了?” “若是女的,肯定是跟当世名人谈恋爱,可既然是男的,那肯定是想利用自己先进的知识封侯拜将,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你怎知?” 我说:“基本的人性。” 人族的女性想得大多是嫁个高富帅,然后富贵荣华过一辈子,可能是因为三观差异的关系,对于这些我完全无法理解。做为神民,生活在母系氏族环境里,人族大部分女性的想法....绝对是奇葩;做为神类生物,甭管是有性别还是无性别,都是弱肉强食,详情参考动物世界的猛兽们是如何相处的,弱的吃掉,强的井水不犯河水。 我问:“他最后被送到那个时间了?” 少凰道:“夏桀时期。” 我愣了下,一时真不知道该吐槽神尊真tm会玩还是吐槽那个人够坚持的,竟然将自己给作到那么久远的时代了,再远一点他就可以去跟山顶洞人作伴了。 少凰继续道:“时间长河并非毫无危险。” 我说:“我去。” 既然天道不会找麻烦,那么最合适的还真就我了,时间长河里并非毫无危险,若是运气碰上了,在场的除了我和少凰,全都会化为灰灰。天道当年为了防止众神乱改历史也是拼了,有能力活着扛过危险的在黑名单上,无法进行时间旅行,能进行时间旅行的又扛不住时间长河中的风浪,哪怕只是一个浪花。 “华夏历史上,东汉是个挺不错的时代的。”少凰安慰我说。 我挑眉。“难得看你不贬低哪个王朝。” “汉朝是个强盛的王朝。” “唐朝也是个强盛的王朝,与汉朝一起被誉为汉唐盛世,你上回看电视却一点褒意都没有。” “你知道怎样给一个王朝盖棺定论吗?” 我道:“自然是王朝灭亡的时候。” “是一个王朝灭亡之后。” 我疑惑的看着她。 “汉朝灭亡之后天下三分,可有一分是异族的?“ 我说:“全是华夏族。”不管是孙权还是曹操刘备都是华夏族。 “唐亡之后,五代十国,有多少国是异族人建立的?” 我道:“这不一样,汉朝灭亡更多的是因为皇帝不给力而已,不过东汉那情况,除非出个你或孟凰那样能够跳出屁股决定脑子这个怪圈不走寻常路,更不在乎自身后果的奇葩,否则皇帝再给力也没法破局。虽然如此,但汉朝本身还是很强大的,这才能够天下三分仍能将边境异族按在地上摩擦。而唐末,它是真弱,后期的几十年很多地方都已经是半独立的情况,又是农民起义又是内乱的折腾,自然扛不住异族南下。” 少凰道:“宁以强亡,不以弱存。” 好吧,我忘了你是个非典型性暴君,自然不能接受以弱者的身份活着,若无这份思维逻辑与强者意志,这家伙也不能走到如今的境界。 不过,这思维逻辑也的确没错,我扪心自问,我能接受自己一时是现在的状态,但我能接受自己永远都是现在的状态吗?代入了下,好吧,若是那样,我宁愿在当初被宁渊吞食的时候死得干干净净。 190、第三章步摇·信义 很认真的说,我对汉朝有好感,但我对两汉的皇帝却是很无语,尤其是开国皇帝。西汉开国皇帝刘邦是个真小人,东汉则是个伪君子。 刘邦的事迹很多:逃跑的时候把一双儿女给踢下马车给马车减负;发达之后惦记着怎么废了发妻和嫡子;狡兔死走狗烹,追随他的功臣基本被杀光。 渣中战斗机莫过于此。 刘秀,我不能否认他是个明君,但他也的确是个渣。 他与郭圣通还有阴丽华三个人之间的事,很多人或许觉得刘秀很重情,对阴丽华有始有终,但我想说,这里头究竟有多少真情,真是值得呵呵的问题。 娶南阳豪强大族的阴氏女阴丽华,刘秀得到了南阳当地豪强大族的支持。 休妻为妾,再娶河北豪强大族中的真定郭氏女郭圣通,刘秀得到了河北豪强大族的支持。 南阳豪族与河北豪族是刘秀建立东汉王朝时最大的依靠与支持力,可以说,没有这两方势力,刘秀根本当不了皇帝。 立郭圣通为后时,两方势力里河北豪族对刘秀用处更大,因此郭圣通成了皇后。废郭圣通也不是郭圣通犯了什么不能再当皇后的错误,而是天下已定,刘秀已经掌控了局势,河北豪族被削弱得差不多了,影响不到他了,而他想换个皇后换个太子,于是郭圣通被废。没多久郭圣通的长子刘疆自请废太子,刘秀准了,换了阴丽华的长子刘庄当太子。 值得一提的是,刘秀死后,刘庄继位,是为汉明帝,明帝继位没多久刘疆这个废太子就挂了。 贵易交,富易妻。这是刘秀想让臣子踢了原配娶自己寡居的姐姐时说的话,那位臣子不干,而臣子是豪族出身,东汉的皇权不如西汉,因此臣子不干,刘秀也不能硬来。不过臣子没做到,他自己倒是做到了这六个字。 不过这么算起来的话,刘秀对阴丽华还真是真爱,但他还是一只渣。 虽说十个皇帝九个渣,还有一个超级渣,不要求你是情痴,但就算渣也麻烦渣得有品一点,比如孟凰。孟凰那种,我觉得她就算渣也是渣得很有格调的那种。 对于我的吐槽,少凰道:“郭圣通离开洛阳的时候心里早就没了刘秀,她对洛阳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刘疆的安危;至于阴丽华,她也曾爱过刘秀,但你想想她在史书上的评价,贤惠大度,若是真的爱一个人,能做到大度与别人共享?独占欲是爱的同胞。” 曾经爱过?那就是后来不爱了? “刘秀知道吗?” “阴丽华演技很好。” “他可是皇帝,这点敏锐都没有?” “有些事情,不揭破还可以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模样。” “自欺欺人。”我说:“我更欣赏你姐了,她肯定不会自欺欺人。” 少凰不以为然:“若是长姐,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鱼与熊掌,她从来都是都要。不过,若是长姐,正常人都不会爱上,而爱上了,那么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很难对她心冷。” 我不解。“人心若是伤得很了,会冷不是很正常吗?” “每个爱上长姐的人都很清楚,长姐若是爱,她会将你放在她生命的前面。” “那不是很不错吗?” “生命之前,江山之后,这是长姐的爱。” 我说:“你姐倒是个重情义的,不愧是凤凰之后。” 没瞎扯,孟凰这样才正常,也真实。 小说里那些为了爱情可以不要江山的帝王,现实里可能出现吗? 反正我是不信的,享受着世间最极致的荣华富贵,怎么可能愿意失去,若是能接受,为何古往今来的帝王都热衷于磕丹追求长生不老?有多少皇帝就是为了追求长生而磕丹磕死的? 皇帝心中最爱的是江山,是自己的生命,爱情....李隆基还独宠杨玉环二十年呢,最后不还是赐死了杨玉环?只要江山还在,只要自己的生命还在,什么样的美人得不到? 孟凰很真实,鱼和熊掌都想要,自然是贪心,是痴心妄想,可那是于庸人而言,庸人注定向现实向命运低头,在二选一里艰难的抉择。然孟凰不是,她是真正的强者,二选一的选择题里她只会选第三种,用历史证明了鱼与熊掌还真能兼得。 不负如来不负卿,无论是对族群还是对爱人她都做到了无愧于心,就是最后的时候她的江山没事,她的爱人亲人也没事,唯独她自己香消玉殒了(话说,好像能理解少凰对她长姐的抓狂心情了)。 两相比较,我是真的瞧不上刘秀的品行。 少凰颌首:“长姐跟刘秀当然不一样,长姐是神,而刘秀是人,是人,他自然摆脱不了人的劣根性,赶紧走,别拖拉了。” 我站在符阵中有点瑟缩。“你确定神类生物现在真的可以穿梭时间?”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时间之道,我研究过,也曾试图穿梭时间,结果,相当....天罚之眼追着我劈了半个月。 “确定以及肯定。” 我犹豫着启动了符阵,然后就听到了少凰的未尽之语—— “就是只能传送神类的元神” 妈哒,少凰你个辣鸡,本庄主不要裸/奔啊!!! 这是哪? 我是谁? 哦,想起来了,我是君羽落,是靁。 反应过来后我瞅了瞅周围原生态的环境,ok,现在肯定穿梭了,鹤城周围虽然多山林,但这么原生态的山林可没有,这样的原生态,必须是那些原始山林里才会有。 啥叫原生态? 草木葳蕤,千虫齐奏,万兽合唱,生机勃勃。 在现代,这样的原生态也就边境几个省的原始森林里还能见到。 看到一群肥肥的野猪我立刻就想挥爪捕猎,说起来自打来了地球我就没再吃过正宗的野味了,真是想得紧,在雷泽的时候我可是顿顿野味的。 动了动爪子,我顿时无语凝噎。 妈哒,忘了自己现在是裸/奔状态了。 啥叫裸/奔状态? 简单,就是不穿衣服啊。 啥是衣服? 答曰:臭皮囊。 细想的话,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我现在的情况,我的灵魂是标准的神类灵魂,扛得住时间长河的风浪,但我的躯体并非我在大洪荒时代经过千万年打熬出来的那一具神之躯,扛不住很正常。且,若真的扛住了,那我就要怀疑天道脑子秀逗了,如果它有脑子的话,一个穿衣服的神类生物和一个不穿衣服的神类能对历史造成的破坏力可是大不相同。 先找具衣服穿。 找活人借? 算了,还是别造这个孽了,不配套的衣服,我的灵魂为了穿着舒服会下意识进行改造,到时候就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了。 我最后找了一具尸体,是路人的,被剪径的强人所害,曝尸荒野,尸体还没烂,可以用用,我欢喜的钻了进去,然后....tmd,光顾着找衣服却忘了衣服的质量以及兼容问题了。 兼容问题好大,几乎我一钻进去它就崩毁了,路人君真不好意思,我不是害你尸骨无存的。 我最后是自己用神力制造了一次性的“衣服”,按着自己的属性打造的自然不存在不兼容的问题,最多就是容量不够,容易撑爆,不过这个问题也不大,我对自己的神魂封印再封印,ok,容量问题也解决了。 不过,我瞅着自己现在用的躯体,虽然是按着属性制造的,但品质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也凑合着能用个半年,只是,品质再差这也是标准的非人类属性,而我在未来的那具.... 忽然有点想不通,人族与我的躯体存在严重的不兼容,这我是知道的,毕竟,我跟人族没有血缘关系。神类生物夺舍或复活都是挑的血裔的躯体,血统越纯正越好,实在没得选才会考虑混血,连混血都没得选才会破罐子破摔的荤素不忌。 君族的情况我是知道的,雷泽界有数百万族人,但那只是一部分,那只是洪荒破碎后的一处碎片形成的小世界,实际上雷泽主体不在那,在另一处,被称为君族祖源之地,而除了祖源之地和雷泽界,三千世界雷泽还另外控制着几处世界繁衍生息,整个族群的人口数以十亿计。质变引发量变,如此庞大的基数,别说接近初代种的血脉了,只怕连返祖的初代种都能找到几只,为什么我的复活却是以混血种的生命形态重生的?还没引起任何的不兼容,这诚然有我的神魂为了自我保护而进行了重重封印的关系,但躯体与神魂之间没有不兼容问题才是主因。 这不合理。 想不通,先办正事吧。 走到最近的城邑走了大半天,这让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虽然现在的躯体品质差了点,但匀速每小时三四十公里还是没问题,放到现代,我这速度,一个小时里就算碰不上大城也能碰上中小城镇,然而在这....眼前就是。 瞅了瞅城门上面的字,无语凝噎,不过两千年的时间而已,我咋就成文盲了? 更无语凝噎的还在后头,向行人打听了之后得知:此地乃黔中郡。 虽然不识字,但我的常识和历史知识还是在的,黔中郡是鹤城一带的古称,沿用时间,从战国一直沿用到魏晋,东汉就在这条时间带里,虽然地点不是洛阳,但时间应该没问题。不过,话说回来,黔中郡离洛阳距离几何? 黔中郡是鹤城,鹤城在湖南,洞庭之南,洛阳则是陕西那一片的,黄河文明的发源地。距离.....不知道,但都跨省了,肯定不近。 咩咩的,古代可没火车没飞机,本庄主可怎么去啊?爬云术飞过去?好主意,话说东汉时期的灵气浓度比现代高多了,灵力用完了,补充起来也比现代的时候快。想想也是,人活着,就算不修炼也不可能一口灵气不消耗,你吸几口,我吸几口,必然影响生长环境的灵气浓度,人多的地方,灵气自然就稀薄。想想东汉时地球的人口,再想想现代时地球的总人口,啧,神民繁殖慢也有繁殖慢的好处,至少我们控制的那几个界的灵气浓度都挺高的。 不过,思绪又跑题了,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去东汉,爬云术是个好主意,却不是我的好主意,我现在的躯体可是一次性用品,用法术必然增加它的损耗,损耗过快,它也可以提前报废了。就算是一次性“衣服”,我制造起来也耗费了不少力量,都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恢复,还是别挥霍了,勤俭是一种美德。 我使劲的开动脑子,最后想到了一个办法:买马车。 办法很靠谱,然并卵,我没钱。 买马车,问了下价,算了,还是租吧,然而租的价钱....这不还是抢吗?放现代,这物价我去买宝马都行了。 伙计颇为不可思异:“女郎没钱,莫不是开玩笑?” 我反问:“我看着很有钱?”身无分文,字面意思上的。 伙计瞅了瞅我的衣服,一副不言而喻的意思,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衣服,很正常的衣服,好吧,式样肯定有点奇怪,我又不知道东汉时的人流行什么衣服,每个朝代的服饰都是不一样的。别信电视上那些除非是辫子戏,否则不管哪个朝代都千篇一律的古装,真穿古代了,电视上那些,大部分常识都有问题。就好像头发,电视上的古人大多头发一半束成髻,另一半披在后面,有的干脆全披着,那样的打扮真放古代,铁定让人给批个半死,这什么鬼样子?这么一副鬼样子见自己,是轻视自己还是羞辱自己? 鉴于此,不清楚东汉服饰流行,我干脆照搬了自己在大洪荒时代的衣服,大致的式样与曲裾深衣有点像,细节上,别深究了,我相信不管是哪个时代都不会有人往衣服上修草木虫鱼、山川日月、各种法阵、道纹....咩咩的,神袍在某种意义上都不算衣服了,本质根本就是顶级的防御法宝,穿着神袍,哪怕地球爆炸了也伤不到一根毫毛。 当然,我的神袍没那么花哨,也就衣襟、袖口以及袍摆绣了一些东西,法阵和道纹什么的,以我现在的状态根本弄不出来,便没弄,只是弄了个辟尘、坚固、不腐....怎么着千年不腐不朽,不染尘埃了。 思及此,我瞅了瞅自己干净得一尘不染的衣服,再瞅了瞅周围人粗糙且陈旧的衣服,懂了。 我转头去找周围的山君水君土地神了。 干嘛? 借钱。 把身上的衣服给卖了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我摸过那个路人君的衣服,这年头,丝绸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穿,因此平民穿的是粗布衣服,路人甲也不例外,那质感.....我要真穿身上,皮肤肯定受不了,太粗糙了,感觉比装沙子化肥的麻袋还粗糙。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就地召神,希望是土地神,我也就认识它,两千多年后,水君和山君都长眠了,我想认识也没地认识去。然而,来的是个穿着浅蓝色曲裾深衣的大美人,真的很美,不跟古神这一特殊科目的物种比的话,这位美眉妥妥的举世无双。 然并卵,我不认识,山君水君土地神什么的都是自然神,没有性别,土地神平日里的男性外形.....我在大洪荒时代还顶着女性的外形呢,可我那时候是女的吗?我高兴的话,今儿是女子外形,明儿是男子外形毫无阻碍,端看我乐不乐意。 性别完全不能成为特征,外表,变化之术在神类生物里就连三岁小孩都会。 气息,这个倒不会骗人,靠谱,美眉身上一点土地的气息都没有,反倒是水的气息十足,气息之纯正,水族都没这么纯正,仿佛眼前的就是一团水,不管是上善若水的气质还是柔美的外形都很像,看着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水君?”我试探的问,对于水君,我只知道它长眠了,按着人族的说法就是死了,不同的是,自然神也是神类生物,虽然没有古神族这一科目力量强大,但它们的不死性绝对在古神族之上,因此,死了未必不能复活。只是,自然神的孕育非常艰难,但长眠也更难,也不知道它后来是发生了什么事才长眠的。 美眉瞅了瞅我。“古神神民?” 我礼貌的拱手行礼。“在下君族羽落。” “雷神后裔。” 我能说我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雷神吗?“对。” 美眉的眼睛里显然仍有疑虑,但也没多问,而是说:“长江水君沅桑。” 我瞧了瞧旁边的河流,比起我所熟悉的那条沅江要水量充足多了,跟它一比,两千多年后的那条沅江就是一条小水沟,还是被污染的小水沟。可不管多么的不同,它都是沅江,不是长江。 “沅江是我诞生的地方。”美眉解释道。 我愣了下,旋即道:“恭喜,祝水君早日修成水神。”修成水神你就可以离开地球去神界蹦跶了。 好话没人不喜欢听,美眉显然也是。“借女郎吉言。” 上善若水,水君这一科目的神类生物可以说是神类这一纲目下所有科目中脾气最好的,我坦诚的说了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况,然后羞愧的表示囊中羞涩,能不能借点钱?有机会一定还。(回去就查查你是不是死透了,没死透的话我就找你还,死透了,那我也没办法,总不能给你烧纸钱吧?自然神死了可不会入地府,烧了也白烧,我就捐给保护环境的公益组织好了) 水君挺痛快的答应借钱,并且表示不用还了,然后问我:“你是要金银还是珍珠?” 我不解:“矿藏不是山君土地管辖范围内的吗?” “江河湖泊里有时会有风浪,几千年下来,也有不少沉船。” 我秒懂。“金银。”这是硬通货,珍珠的话我还得找门路处理,而我一个连户籍都没有的人,哪来的门路?须知之前进黔中郡城还是靠的幻术,随便捡了片树叶让守城门的大爷以为那是路引户籍才过关的。 “子隰,拿一包金银过来。” 看着水君的一句话自己长腿找人去了,我默默吐槽,其实古代也挺好的,没有手机也不妨碍千里之外联络,没有飞机也不妨碍一日往来万里....前提是你不是人,是一只神类。 一包很快就送到,这只名唤子隰的吞真是一只实诚的吞,说一包还真是一包,包个大活人都绰绰有余。 水君也无语了下,旋即向我表示全给你。 我:“....”水君你真大方,我就是想借一小笔而已,不过考虑到都不知道黔中郡与洛阳的具体距离,我终究没拒绝,谁知道这一路上要花多少钱,还是带着吧。 虽然这么一大包金银带着肯定不是很安全,但真有强盗,我也不怕,正好赚点外快。 水君给的金银还真全是沉船上的东西,先说金子吧,我看到了周代的金器、战国时楚国的郢爰、汉代的马蹄金....种类真丰富,分量足,做工精致,根本找不开,我用的时候不得不将金子给掰碎再捏成金豆,也不知后世的考古学者们会不会想掐死。 再说银器,这个比较少,这会的金属银冶炼不易,比金子还难得,不过那些器皿倒是挺精致的,暂时还没掰捏。 用一包金豆子买了马车,坐了没两日我就后悔了。 秦始皇为什么死在巡游的路上,我懂了,秦始皇你根本不是赵高和胡亥害死的,你是颠簸死的吧?嗯,一个千古之谜解开了。 古代的路况,还有这没有橡胶轮胎的木轮....槽多无口。 坐了没几日马车我就近找了个城邑把马车给处理了,没了马车怎么走?简单,11路呗,我算过了,我自己走着都比这见鬼的马车要快,还舒服,至少步行的话屁/股不会开花,而且还有很多风景看,顺路也可以搜罗一些野生的药材,纯天然无污染,不管是药效还是药性都比后世的好,年头也不乏非常好的。 一路北上,这里逛逛,那里看看,还结识了几只妖,终于到了洛阳。 哇哦,不愧是华夏族的帝都,虽然比不得后世的现代化都市,但在这个时代,不,确切说是当世地球上,这座都城绝对当得上no.1,举世无双。 人流如织,热闹不凡,平民百姓的精神面貌也比我路上经过的不少地方好很多,路上经过的一些地方,那些为生计疲于奔命的人,他们根本就是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到了地头,任务算是完成了一半,剩下一半.....我还是先想办法能走到那位豪族女郎住的小区再说。 现代有富豪聚居的高档小区,古代的时候自然也有。 古时有东贵西贱之说就是一种佐证,权贵居于东城,贱民居于西城,东城的人可以随便往西城跑,自然,东城的贵人不会这么做,西城太过鱼龙混杂,而西城的人是渴望进东城成为贵人却不能随便往东城跑。 用法术,想过,但我的“衣服”快到期了,这个时候再用法术,最多几分钟我就得裸/奔。自然,这不是主因,主因是,特勤处这玩意是三皇五帝时建立的,东汉在三皇五帝之后,也就是说,特勤处在这个年头也是存在的,洛阳做为华夏族的王朝帝都,特勤处不可能不派专人驻扎,不然皇帝被妖魔给控制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我要真豁出去裸/奔的后果用法术往权贵聚居的地方跑,估计特勤处的祖先分分钟找上门。 真它咩的麻烦。 我最后决定,人要衣装,佛要金装,锦衣开路。 将衣服好好拾掇了下,弄得光鲜些,再将妖怪送的一枚玉佩佩戴在腰间,再回想一下千万年前当雷泽之主时在人前的时候端着的模样,临水自照,嗯,可以了。 豪族女郎并非嫡系,只是旁支,我拜访的时候她的父母不在,而下人显然被我端着的模样给唬住了,收下了我瞎编的雷泽君氏的名帖说去禀报一下女郎有故人来访。 一个虽然没听说过,但浑身气度比名士权贵还名士权贵的人,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是什么人白龙鱼服,亦或是别的情况,除非确定是骗子,否则保险起见,见一面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 见了面,这姑娘没让我失望。 知道这个东汉版梁祝时,我最感兴趣的竟然不是结局,而是那个豪族女郎.....她比祝英台有意思多了。 名门世家,一代代的基因优化,外形自然不差,但这姑娘最令人侧目的是那气度,沉稳大气得....莫名的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不同的是,她的身上没有母亲身上那掌握大权多年的上位者威仪,不过她身上的书墨气息也比母亲更重,也有着母亲没有的忧郁与担心。 西域那边已经失去联系很久了,十三人幸存的消息已经送到洛阳,但除了耿恭是高官会提到名字,另外十二位,奏报里肯定不会提到名字,这姑娘自然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游侠少年是生是死,能不忧郁能不担心吗? 捏着怀里的步摇,我有点不忍。 少女的骨龄是十九岁,放到现代那就是个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孩子,但放到古代,这个年纪的女子,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然而她仍旧绾着少女的发髻,显然还未成亲。 古代比现代坑的地方多了去,不止交通,更有一条:提倡早婚早育,到了年纪不嫁人不娶妻要交罚款。 以少女的家境而言,罚款倒不是什么问题,但这么大年纪都还没嫁出去,舆论压力和七大姑八大姨方面.....详情参考剩斗士们的压力,不,考虑后世女性独立的情况,如果女性真想浪一辈子,父母也不能替她做主结婚。而在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逼急了,父母还真能替女儿做主,也不知她是如何坚持到如今的。 少女疑惑的看着我。“女郎怎么了?” 我想了想,还是将步摇取了出来,然后少女的脸色一下就白了。 我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去过疏勒城,这是一个少年托他带给你的,还有一句遗言,不过我那位朋友在途中因故已离世,因而又拜托了我。”虽然是两千年后,但也算是途中不是? 少女颤抖着手接过了步摇,仍旧算平静的问:“什么遗言?” “他让你不用再等他了,另外找个好人家嫁了,嫁人的时候别告诉他。若婚后安好就忘了我,若不好便记得,我爱你。”后半句我以第一人称复述了出来。 少女还是很平静,只是表示了送客,她需要静静。 我识趣的告辞,这个时候搁谁都想静静。 出了门在门口站了会,我又敲了门。“不好意思,我有东西落在里头了。” 少女住哪我不知道,但我记得她的气息,沿着气息找过去就是了,不过....横剑自刎,自杀也不带这么狠的啊,脖颈上割一剑,多疼啊。 弹指一道灵力打飞长剑。“我说你不至于这么看不开吧?沙场之上,刀剑无眼,死人很正常啊。” 少女看到我,愣了下,又看了看被我打飞的剑,最终还是没选择深究,未必是因为没有好奇心,个人感觉她是哀莫大于心死,没兴趣。 “是我害死他的。”少女哀戚痛悔的道:“若非我,他不会去从军,更不会去西域,更不会....” 看着少女的模样我有点头疼,本庄主来东汉不是为了看一出殉情的,梁祝传唱千年已经够了,没必要再添一笔。可少女这模样,估计我就是和她说,虽然是你的提议,但游侠少年本身也有拒绝的权利,但他没有,既然如此,死了,也是他自己的责任,与你无关。不过,算了,这姑娘聪明着呢,安慰聪明人是这世上最无力的事,因为你想说什么她全都知道。 我说:“不知女郎可曾想过修仙长生?”这话你再聪明也不至于想得到吧。 少女的确想不到,所以呆了。 我继续安利:“轮回永在,他死了去了地府,饮了孟婆汤,重新投了胎。你想再见他,若是同样去了地府,也只能同样饮下孟婆汤,你什么都不会再记得,你会永远的忘了他。可若修得长生,你可以一直记得这份爱,并且,若你们有缘,或许有朝一日你会再见到他。”不过三千世界....那必须是非常非常有缘。 后记: 少凰:“所以你就给她醍醐灌顶,灌了她一脑子的修炼功法,然后就回来了?” “醍醐灌顶完了我就二次裸/奔了,天道也注意到我了,我还怎么呆下去?” “你也不怕她那种状态修炼走火入魔?” “不会的。” “何以如此笃定?” “那姑娘身上的某些气质,跟现在那些真正搞学问的学者很像,我估计,要没这回事,她肯定会成为一个做学问的人。而那些真正的学者,你知道的,比谁都静得下心。她的资质我也看过了,年纪虽然大了点,体内杂质堆得不少,但资质很好,也能弥补一二,再加上静得下心,很难走火入魔。” “原来你也知道她年纪太大,体内杂质多,很难修成正果?” “我当时就是想给她找点事做,让她别想着殉情什么的,殉了也是白殉,话赶话就.....”我略不好意思的回答。 少凰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无语。 191、第四章姑获鸟·辜爰 人们看到了妖魔脚下的累累白骨,传唱着妖魔的残忍,孰不知,真正残忍的是自己——庄主 给某保护环境的公益组织捐款后我感觉了下周围的温度,冬季很快就要结束,虽然我就没觉得冷过,不管是修炼还是自身的鳞片都有很好的保暖作用,不过,很多人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换了衣服,我琢磨着要不要也换一下衣服,反正现在鳞片已经能控制自如,不需要再跟之前一样一年四季都是长衣长裤了。 不过,瞅了瞅满大街追求风度的人族,还是觉得现代比较顺眼,古代那会,真的是除了看那些大户人家,普通人家身上的精气神,大部分人都在温饱线上徘徊,若没见过现代,倒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反而会觉得,那是一个不错的时代,人们都还活得下去,这要求可真是低的可以。遗憾的是,我先是在母系氏族的雷泽界生活了十几年,又在现代人族社会生活了十几年,不管是哪一个都甩开东汉几十条街。 没瞎扯,现代就不用说了,雷泽界虽然没有东汉时的很多东西,但我的族人并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温饱并不是问题,我们追求强大,追求长生,追求证道成神,精神方面很充实。而人族,偏科偏得不是一般严重,着实好奇一千年后的人族是什么样。 漫无边际的发散着思维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妖气,很淡,扭头一看,不远的地方辜小哥正跟一个穿着打扮无一不透着我很有钱的妇人说什么,确切说是妇人单方面拉着辜小哥说什么,辜小哥自己一脸的不耐烦。 “....我真是你母亲,你跟我回家好不好....” 噗!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真能看到电视上演的天上掉下个有钱爸妈的戏码,不过这事发生在辜小哥身上,想也不用想都知道肯定不会按电视上的狗血套路来走。 为毛? 介绍一下辜小哥其人。 还是个小婴孩的时候就被丢在荒郊野外,被辜奶奶捡到。 这个开头感觉还不错,接下来应该就是一老一少过着贫穷而幸福的日子,虽然事实也差不多,但不是一老一少,是一老几十少。 辜奶奶是专业捡人户,人族乱丢小孩,辜奶奶看到了就往自己家里捡,因此辜奶奶家不止辜小哥一个孩子,还有十九个,不过这是一年前的数据,现在的话,我也不确定有没有增加,反正从我认识辜小哥起,他家的人口就一直在增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孤儿院呢。 本来养几十个孩子的压力就很大,而辜奶奶养的孩子....考虑一下人族在什么情况下回遗弃孩子,以及遗弃的都是什么孩子吧。 若人族只是因为重男轻女而遗弃孩子,那对辜家而言压力可能还没那么大,因为重男轻女而被遗弃的女婴都是健康的,只要被捡到的不是太晚,身体没给折腾出问题,那么养起来也容易很多(捡到晚了怎么办?那当然是死了呗,就地挖个坑埋就是)。但,辜奶奶捡回来的孩子除了女婴,也还有不少的病婴,或痴傻或残疾,辜小哥是后者,他是因为有心脏病而被遗弃的。 不过经过多年的治疗,辜小哥现在看上去还是很正常的,除了心率比普通人要弱一点,我没觉得他有什么问题,甚至,我觉得,他比很多人都要健康。大抵是清楚自己的情况,而辜小哥又是个不认命的性子,打小就坚持锻炼,风吹雨打从不中断,十几年坚持下来,不看心脏的话,他的健康指数非常高。 问我怎么对辜小哥的家庭情况这么了解? 一来他是名人,二来高岚的老师要见家长大多是我去参加的,因为孩子打架斗殴而被老师请到学校这种事,高岚不敢找小姑丈,都是找的我,而辜小哥有个叫小鲸的弟弟和高岚是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同样是个经常打架斗殴的,也同样不敢找大家长。 说起来,这位还真的是学校名人,很有名的那种,超级学霸加穷鬼加财迷。 全校都知道辜小哥很穷,为了省钱,这家伙读书的时候根本没上幼儿园,也没读一年级,是从二年级开始读的,一年级的课程他是靠别人丢掉不要的教材自学完成,按着他本来的意思,整个小学都这么自学更好,省钱。初中等小学自学完了再看情况,如果也能自学完成的话就继续自学,又能省三年的学费。 不过辜小哥的计划显然没得到家长的赞同,二年级的时候被家长押着去学校读书了。不过这也让辜小哥看到了新的方向,赚钱方向。 刚开始的时候是给同学代写作业赚钱,高岚那个时候就是他的长期客户之一,说实话,要不是高岚自己交代,大人们根本想不到这事,为了生意能够长久,不被发现,辜小哥写的每份作业都是不一样的,一道题如果有十种解法,他能研究出十一种来,因此一直都没被发现。 那一段时间是高岚最幸福的时间,每天都不用做作业,可惜辜小哥很快就跳级了。 不能在家自学省钱,辜小哥就想到了别的省钱之道,跳级,用足够出色的成绩让学校免了自己的学费,但学杂费却不能免,六年小学,学杂费可不少,辜小哥用三年的时间将六年小学给读完了,省了一半学杂费,现在正在读高中。 瞅瞅辜小哥,再瞅瞅只比辜小哥小一岁的高岚,这真是个令人心塞的对比。 说起来,辜小哥真的很难和他在大部分人口中的名声对得上。 虽然辜小哥家境不好,但他从不因此自卑或做出自负的姿态,也不曾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甚至他都不羡慕别人,当然,他也的确没有羡慕的必要。 虽然穿的衣服都是别人不要了的旧衣服,但辜小哥很爱干净,确切说是他全家都很爱干净,每个孩子,不管是几岁的,身上都干干净净的,连还拖着鼻涕的孩子都一样,从不往衣服上擦鼻涕,都很爱干净,而干净的孩子,总是令人瞧着就觉得舒服的。再其次是补丁,辜奶奶的刺绣手艺举世无双,我敢说,整个地球上就找不到比她更好的绣娘了。衣服破了,没钱买新的,她都是自己动手给孩子们缝补,但又不会补得跟豆腐块堆叠似的,而是用不同的绣法绣上古朴的花纹,看上去就很漂亮,比时髦的名牌更有一种古典美。 就好像辜小哥现在穿的衬衫,上面绣着非常精致好看的云雷纹,这手艺,比我在东汉见到的那些绣娘还要好。 最后也是最让人刮目相看的,这家伙虽然是个财迷,只要给钱,什么都没做,但这一切都基于一个前提:不偷不抢不骗。 哪怕是我有的时候觉得他更适合混黑,肯定来钱更快,但他还是坚持辛辛苦苦的抓通缉犯跟警察局要奖金,跟受害人或其家属索要酬劳。不过,考虑到能有奖金拿的通缉犯都是重犯,他到现在都还没被人给打击报复死也挺厉害的。 一边好奇着一边走近,看得出来,辜小哥已经烦得想抬手打人了,没打还是他被教得太好,不随便打人。 我赶紧将妇人拉开,再这么缠下去,辜小哥真忍无可忍了,那么辜家家训他不是不可能破一回。“嗨,阿姨,大街上平白认儿子,你也太随便了吧?” “你是谁?”妇人疑惑的看着我。 “我是他朋友。”我指了指辜小哥。 妇人闻言立马对我笑得非常亲切的说:“小姑娘长得真俊.....” 我抬手让她打住。“不用跟我打好关系,我不管你们的破事的,只是再不拉一拉,他就得当街打人了。” 我正说着,辜小哥忽然给我打了个眼色,然后自己就背着包走了,妇人立马想追,我一把抓住。 “你拉我干嘛?” “阿姨,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点都不想见你,觉得你很烦吗?”我说。 “我是他亲妈。”妇人说。 我哦了声,然后说:“据我所知,他说他爹妈早死了。” 孤儿没父母,因此每次别人问辜小哥关于父母的事,辜小哥的回答都很一致:死了很多年了。 “我还活着呢。”妇人不悦。 “是啊,你还活着,那他怎么会在荒郊野外被人给捡到,据说捡到的时候可就只剩下一口气了。”我讥笑,辜小哥运气但凡稍微再差那么一点,他十几年前就该死了。 妇人哑然了。 看辜小哥跑没影了,我也松开了妇人。“拜拜。” 半分钟后我知道,拜不了,辜小哥跑没影了,妇人就赖上我了。 “我不管,我要找我儿子,你不带我去找我儿子,我就一直跟着你。” 我后悔了,我刚才就不该多管闲事,我刚才就应该让辜小哥上演一出当街推大妈的戏码。 本来还想逛街的,这下好,逛个屁,什么心情都没了,我径自回了山庄,居然还跟着。好吧,你爱跟就跟着吧,我将门一锁看你能等多久。 客厅里安安和刘元正在玩电脑,刘元对安安绝对大方得没边了,安安不过闲来无事的时候提了句想玩电脑,他都不问一下安安是从哪知道电脑这种东西的,花重金从国外买了一台超好的电脑,科技含量杠杠的,现在被安安拿来打游戏了。 一大一小正玩得嗨,看我一脸不爽的进门,安安低头继续玩,刘元则是有点人性的问了一句:“又有妖还是修士斗殴?” “没有,就是碰上一出认亲的戏码。”我将辜小哥的事说了说。“你们说做父母的怎么能那么狠心呢?辜小哥被捡到的时候听说都快冻死了。” 刘元想了想,说:“他的父母若是很有钱,那么可能不是遗弃。” “是遗弃。”我说:“她身上穿的虽然都是名牌,但她脸上的痕迹,还有手上的茧子,发迹应该是最近这些年的事,辜小哥出生那会,家境肯定不是很好。” 辜小哥的情况,普通家庭肯定负担不起,遗弃几乎是必然。 刘元也没话说了。 安安倒是抬头道:“挺现实的,养不起的时候丢了,养得起了又回来找。” “是挺现实的,不过辜小哥肯定不可能如他们的愿。”我说。 “天上掉下一对有钱父母,认亲是必然的事吧,血浓于水是个很合理的理由。”安安道。 我问:“那你怎么没认桓寂?” “我干嘛要认它?”安安反问。“知道它和我的关系的时候我都十万岁了,若我年轻时候若是从大流,那个年纪的时候孙辈都该有了,父母是谁,对我已经没意义了。最重要的是,我日子过得好好的,吃饱了撑的给自己找个爹来管着自己?” 总觉得后半句才是真理。 “那你怎么就认为辜小哥会认亲呢?”虽然人族和古神族的三观不同,但将心比心啊亲。 “你都说了,他的亲生父母很有钱,人族的思维.....我都看了千万年了,在能够给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时候,认亲肯定会成功。” 我笃定的说:“肯定不会成功。” 摆脱了烦人的疯女人,辜爰直奔集市买了十斤猪肉和两只处理好了的鸡提着回家。 辜家住的地方很远,都快到郊外了,因此来往城内很麻烦,虽然背包里有一半的空间放着的是钱,但已经习惯了节俭的辜爰还是选择了走路回家,反正这一路没人敢抢自己。 辜家住的地方是自己建的,是四合院一样的建筑,房舍很多,也因此才能住得下二十三口人,其中多孩子,确切说,除了一个老人就全是孩子了,因此一进门就听到了孩子的哭闹声。 “小星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跟大哥说,大哥帮你出气。”辜爰人还没进门声音就先进门了。 进门就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非常的空旷,种着几十株果树,有橘树、枣树、柿子、杏树、梨树.....各个时节的树都有,这种品味不管在哪都挺稀奇的。但辜奶奶觉得这很合理,去买水果的话,价格很贵,而且还不知道是否新鲜,以及有没有农药残留,反正就是觉得不干净,自家种的吃着最安心,肯定没农药残留。 也因为这几十株不同时节的果树,辜爰一年到头都能吃到新鲜的水果,每次都吃得肚子圆滚滚的,不过吃得圆鼓鼓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家里孩子越来越多,而自己是老大,辜爰觉得怎么都不能跟弟弟妹妹们抢零食吃,便不怎么吃了。 进了门看到小星坐在枣树下哭,旁边有两个大孩子在哄,但怎么哄都哄不好。 辜爰赶紧将手里的食材递给旁边的孩子再过去安慰。“小星怎么了?” “糖...糖....”两三岁的孩子话都说不利索,但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奶奶买了糖,吃的时候被玩闹的孩子给碰了下,没拿稳,掉地上了。 辜爰低头看了看,眼力不错的看到了地上的糖葫芦,被灰给裹得,不低头细看还真注意不到。不过看到了他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奶奶坚持孩子必须吃得好才能壮实得道理,因此虽然家里不富裕,但还是坚持家里每天都有一餐能见到肉,每个孩子都能尝到肉味,就算没有肉,也会把饭菜做的好吃又有营养。不过仅限于主食,零食什么的,挺难见到的,每个月也就买一两回,就这还是家里情况好的时候,情况不好的话,那可能好几个月都吃不到糖。 糖葫芦掉地上了就不能吃了,准确说,是食物只要掉地上了就不能再捡起来吃,这是奶奶教给每个孩子的。小孩子肠胃弱,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很容易出问题,也因此,糖葫芦掉地上了,小星不会想到要捡起来,最多就是呆会哭够了,不哭了后会把糖葫芦当垃圾扫掉。 辜爰从兜里掏出了一包奶糖取了一颗剥开糖纸塞进小孩嘴里。“大哥没有糖葫芦,不过买了奶糖,小星尝尝甜不甜。” “甜。”小姑娘立刻就不哭了,眼睛都笑成了一弯月牙。 “甜就好,慢点吃,大哥这里还有。” 哄好了小姑娘,辜爰将奶糖交给所有孩子里年纪第二大的孩子。“小鲸把糖给大家分分,奶奶呢?” “小龙突然发起了烧,奶奶送他去医院了。”小鲸有点担心,小龙的身体算是所有人里最差的,他还真有点怕。“已经一天了。” 都送医院了,辜爰愣了下,奶奶懂一些中医,平日里孩子们生病都是她自己抓药煎了给孩子吃,效果不错,每次都会很快好起来,因此家里的孩子虽然没几个健康的,但也很少需要上医院。不过若真的要去医院了,那问题就不可能轻。 “那你们吃饭了吗?”辜爰问。 “吃了,厨房里有很多食材,我们自己会做饭。大哥你要不去看看吧,我们不会有事的,奶奶走的时候拜托过街坊了。”小鲸道。 辜爰想了想,说:“行。” 犹豫了下,还是将包背上了,里头的钱也没取出来,家里每次有人进医院,要花的钱肯定不会少,辜爰对此太清楚了,还是全带上吧,有备无患。 192、第四章姑获鸟·几个头 辜爰赶到医院的时候小龙已经脱离了危险期,辜奶奶正在和一个姓卫的医生说话,看到他来了,卫医生没再说什么,而是走人了。辜爰也不奇怪,辜奶奶平日不喜欢上医院,但一定要上医院的话一定会选择这家,而卫医生是她最信任的医生。辜爰也很信任卫医生,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过卫医生束手无策的情况,不过卫医生的脾气,他实在不好说什么,只是觉得,这样的性格,若是卫医生的医术实在过硬,肯定混不下去。 不过,这也侧面证明了卫医生的能力不是吗?不管脾气多么的让人不喜,都没人觉得他医术不济,反正让病人选最信任的医生的话,肯定是选卫医生。生命只有一次,自然要找最靠谱的医生。 “奶奶,小龙怎么样了?”辜爰担心的问。 “卫医生说他已经脱离危险了,接下来只要好好养着就可以了。”辜奶奶用庆幸的语气说。 “没事了就好。”辜爰也松了口气。 人虽然没事了,但医药费却不便宜,而小龙现在的情况显然不能立刻出院,必然还要花钱,辜奶奶打算去银行取钱,她之前绣了一副两米长一米高的日出江山图,前些日子钱已经打到卡上了,非常大的一笔钱,应该够用。 辜奶奶被辜爰给拦住了,从背包里一沓一沓的往外拿钱,每一沓都很厚实,整整齐齐的一百张,一沓就是一万。“用这些钱。” 辜奶奶愣了下。“你不是说你跟同学去玩了吗?”她还给同学家打过电话确认呢,可谁家孩子跟同学出门玩会带回这么多钱?目测不少于十万。 “抓了个通缉犯,这些警察局还有受害者家属给的酬劳。”辜爰轻描淡写的说。 辜奶奶无语,说的真是轻描淡写,但能够让警察局和受害者家属给出如此酬劳,显然不可能是普通的案犯。“小爰,如果你要当警察的话,奶奶会支持你,但不是现在,你现在还是一个孩子。” 辜爰晃了晃手里红彤彤的毛爷爷们。“我是老大,我能赚钱。” “家里的钱还够用,用不着你这样,奶奶只希望你好好读书,以后找个好工作。”姑奶奶语重心长道,孩子才十五岁就做这么危险的事,她真的很不放心。 “奶奶,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但我也不想看您没日没夜的做绣活,迟早会熬坏身子的。”辜爰道。 近些年传统的东西开始复兴,好的刺绣也的确很赚钱,辜奶奶的刺绣手艺也的确很好,但考虑一下奶奶的年纪,辜爰只恨自己未成年。家里那么多孩子,且至少有一半不是有疾病就是残疾,负担太重了,为此奶奶白天的空闲时间和晚上所有时间都在做绣活。就算奶奶的身体很好,但这么个熬法,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我会很小心,不会有事,这些钱您拿着用,至少让我和弟弟妹妹们都能安心些。”辜爰道。 奶奶有点想抓狂,她是真不缺钱,她若是想要钱,多得是法子,只是为了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才一直靠刺绣赚钱,因为这是她所能想到的所有来钱的法子里唯一合法的一个。至于熬坏身子,谁都可能因为日夜刺绣而伤身,但她绝对不会,可这些她并不能与辜爰解释,她还没忘记最早的时候抚养的那些孩子看自己的目光,她不想再看到那样的目光。可如果不解释清楚,以辜爰的性子,这种来钱合法又特别快的途径他也绝对不会放弃的。 破天荒的,奶奶觉得自己干嘛要将孩子教得这么正直这么成功,以辜爰的智商,他若是不走合法途径,肯定能想到很多更隐蔽也更安全的来钱办法。 奶奶内心很是抓狂的接过了辜爰的钱。“小爰.....”其实你真没必要担心我的身体。 辜爰不理会奶奶内心的抓狂与脸上的纠结,继续道:“反正都来医院了,也给您做个体检,别担心钱,这些钱应该够用。” 人上了年纪,各种毛病都会冒出头,若是不及时发现,而是等它完全冒出头的时候才发现,那什么都晚了。而考虑到奶奶这些年的作息,辜爰觉得这次讨厌医院的奶奶自己送到医院来了着实是个好机会,必须做个全身体检,有什么老人病也好趁早发现趁早治疗,别等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才处理。 奶奶当然不肯干,做体检也是要花钱的,全身体检更是花钱,钱多也不带这么浪费的。 然并卵,没用,辜爰亲自押着她将一项项检查给做完了。 医生给的结论是:很健康,八十岁的年纪了,身体健康的跟五十岁的人似的。 辜爰怀疑这医生是个水货,就自己奶奶这十几年的作息,就算健康也不可能一点隐患都没有,庸医吧?他的怀疑也没遮掩,就差拿笔写在脸上了。医生分分钟就想掀桌,老子从医都三十多年了,出什么错也不可能在本职工作上出错。 最后还是奶奶将快用眼神将医生给气炸的辜爰给拉走了才避免发生惨剧。 “我就说了,不用检查不用检查,你看花了多少冤枉钱。”奶奶肉疼不已。 虽然惊奇奶奶的身体底子这么好,苦了十几年居然都没什么隐患,但辜爰还是道:“不冤枉,至少我现在安心了。”不用担心哪天在考试或读书的时候突然被告知,辜爰你奶奶前两日积劳成疾去世了,若是碰上那种情况,他才真的会呕血。 奶奶都这么大了,自己也不小了,还是多担着点吧。 “好吧,小爰安心就好。”奶奶无奈的说。“不过下回别这样了,太浪费钱了。” 正计划着以后每年给奶奶做一次体检的辜爰:“....” “你这次出去这么久,没碰上什么麻烦吧?”奶奶虽然不反对孩子们以后从事任何职业,只要不犯法就行,警察这个职业不犯法,虽然危险,但孩子们希望的话,她是会支持的。可辜爰现在的年纪,奶奶无法放心,看来还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以至于小爰这么小的年纪就感觉到了沉重的生活压力。 辜爰想到了之前的妇人,抓通缉犯拿酬劳这种事自然不可能一点危险都没有,但他自小跟着奶奶习武,因此普通的凶犯还是难不倒他的,就算有波折也是小麻烦。除了这次冒出来的亲生父母,他不过是途中碰到了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小学生被绑架而已,顺手就给救了,救下来后发现小家伙一身名牌。 有钱人诶。 本来打算把小孩送警察局门口自己就走人的辜爰一看清小家伙身上衣服的牌子就改了主意,知道他是独子后就更高兴了。 我救了你们家独苗,怎么也得给个万儿八千做酬劳吧? 啥?施恩不望报是人类的美德,的确是,但现实也是人的美德,遗憾的是他没第一项美德却有第二项,比起单纯的言语感激,他更喜欢实在的东西。 自然,这是辜爰刚开始的想法,而后来,他觉得自己应该向雷锋同志学习,施恩不望报、做好事不留名才对。老天果然看他多年施恩图报的行径不顺眼,这不,报应来了。 虽然对方表示不信的话可以去做亲子鉴定,但辜爰真肯去做鉴定就怪了。 他跟那个小孩长得太像了,没弄清楚他家情况之前辜爰是单纯觉得自己和这只小肥羊有缘,大千世界,长得像的人多得去了,何况他们只是很像,并非一模一样,而这世上可是连一模一样却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都有。因此他也没多想,只是觉得世界这么大,两个长得很像的人能够碰上也是一种缘分。 事实证明这的确是缘分。 孽缘! 辜爰还没忘了自己的年纪呢,十五岁,未成年,需要监护人。 这夫妻俩这么有钱,到时候做个亲子鉴定找上门去跟奶奶要孩子怎么办? 奶奶虽然没说,但辜爰是知道的,如果父母找上门,也能够好好对待孩子,她肯定会将孩子还回去让别人一家团聚。 辜爰也看得出来那对夫妻很愧疚,肯定会好好弥补自己,但,他们愧疚他们的,关自己毛事? 他是辜爰,有一个奶奶和九个未成年与十一个同样未成年还有病的弟弟妹妹,唯独没有父母。 就算他最后能说服奶奶不犯糊涂,那对夫妻若是没完没了要打官司,考虑一下自家的情况,辜爰很难认为自家能打赢。虽然现在身上有很多钱,但这些钱最多几个月就会花完,只要手里有钱,奶奶就会联系大医院给还能治好的弟弟妹妹做手术治病,因此家里一直都没有积蓄。到时候真打起官司,对方请得起最好的律师,而自家,连去法院的车费都未必凑得出来。 回到病房的时候刚经历了大手术的小龙还在睡,辜爰便坐了下来一边跟奶奶说这些天在外头的事(亲生父母的事被砍掉了,相信君小姐不会出卖自己)一边写作业,寒假都快结束了,老师让他做的功课他全都没碰,这些日子净跟那个凶犯较劲都忘了还有做作业这回事了。还有去年的知识也需要复习一下,不然过几天去学校上课很可能抓瞎。 听辜爰说得虽然有点小危险,但也不大,加上孩子身上的确没什么伤,奶奶也就姑且信了他。 看了看天色,也该用晚饭了,但医院的伙食奶奶是真的看不上,味道不好,还没什么营养,自己凑合着的话还可以吃一吃,但给孩子吃的话,奶奶舍不得。 “小爰你做作业,我去买些食材,回来借一下医院的厨房做个晚饭。”奶奶道。 “我去吧,买外卖就好了,这么晚了,厨房也未必肯借你。”辜爰放下了笔就要站起来,奶奶见了赶紧将他按着坐下。 “外卖没有营养,也没自己做的干净。”奶奶坚持。 清楚奶奶对伙食卫生和营养的坚持,辜爰不再反对,除了自家厨房,奶奶对任何食堂都挑剔的觉得不卫生不够营养,为此,他们到了上学的年纪去学校上课,奶奶宁愿大清早起来给每个要上学的孩子做便当带去学校也不肯让他们在学校食堂吃。不过她做的便当也的确比学校食堂的好吃和有营养,辜爰拿便当跟同学换,每次都能赚不少钱。 “我陪你去。” “小龙一会醒了怎么办?得留个人守着,我去去就回,你守着小龙。” 辜爰看了看小龙,再看看奶奶,最后同意了,这么大年纪的人,身体也没什么问题,出门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才怪! 不知不觉的,作业都写完了,小龙也醒了,麻醉已经过去,疼得脸都是白的,却不喊疼,一个劲的笑着说没事,但辜爰信他就怪了。别看辜爰现在很健康,但小时候也没少进医院,手术台也上过,术后的痛苦他比谁都清楚,也更清楚,小龙和以前的自己一样都是在装。 虽然清楚,但辜爰也没揭穿,一直陪着小龙说话转移小龙的注意力,因此直到小龙说饿了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一个问题:现在天都完全黑了,买个菜而已,需要这么久? 本庄主是在画符的时候感觉到法力波动的,妈了个鸡,这几年我杀的人和妖应该不少了吧,别的地方也就算了,离得远,我多少有点鞭长莫及,但鹤城可是在我的眼皮底下,竟然还有人敢在城里斗殴,活腻味了吧? 情绪一激动,一整张符都废了,所幸现在皮糙肉厚,符也没画完,没什么伤,随手丢掉画废了的符正打算出门杀人(也可能是妖),忽然感觉到了尘寰的法力波动,得,不用去了,相信尘寰能够解决,我在家等结果就好了。 想了想,画了一张传音符。 “留个活口,我想知道谁胆这么肥。” 尘寰没有辜负我的所托,没多久就带回来....一只鸟。 我怔愣的看着地上趴着的鸟,一二三四五.....不得不少,正好七个头,得亏我没有密集恐惧症,否则还真受不了,七个脑袋挤一块,你能想像那是什么样的画面吗? 不过,九个脑袋的鸟见过和听说过不少,但七个脑袋的鸟还真没听说过,新品种? 我低头细瞧了瞧,哦,不是七个头,是九个头才对,有一个头没了,只剩下根部,一个是陈年的旧伤,不过已经重新长出了一截,天长日久的,估计还能长回来,另一个.....伤口挺新鲜的,应该就是这几分钟的事。 你做的?我用眼神询问尘寰,爪子又利了啊,伤口非常齐整,明显是一击造成的,而这鸟的防御明显不弱,再加上它身上的妖气,估摸着也有千年了,想要一击造成这样的伤害,武器必须非常锋利才行。 尘寰摇头。“不是我。” “跑了?”我问。 尘寰歉意的点头。 我说:“没事,只要人还在鹤城就跑不了。” 193、第四章姑获鸟·眼见 真不是我吹,而是鹤城最近几个月变化挺大。 东汉一游我也不是光顾着任务了,大半年的时间,我怎么可能就只做了那么一件事。一路上搜罗的药材我最后都带回来了,然后拉着安安一起炼了两个月的丹药。 丹药炼好后我就在山庄的门口贴上了招聘启事,内容非常的直白,因为人手不足的关系,现雪莹山庄特决定招募妖手,待遇如下:房子一栋,自选,本庄主付钱;低级丹药两枚(具体什么丹药看需求,不过需求太高级的话,数量会减少),自备材料的话,五枚;月薪十万.....一系列待遇非常之好,至少相对人族而言,而相对妖族,也就丹药两枚有点吸引力。 要求如下:每个月必须处理两件案子,不过多处理了的话,有额外的报酬。 不出所料,这招聘启事乏人问津,看得上报酬的妖,修为不够高,怕死,不怕死的,我也看不上那修为;修为够高的妖,大多看不上这报酬。丹药的确有吸引力,但低级丹药的吸引力对他们并未大到让他们愿意放弃自由不羁的生活跑来当片警。 我后来又改了下,改成了能够提供线索也有酬劳,这回总算有妖应,而我也看得上了,提供线索而已,不要求实力,什么妖都可以,因此这几个月我不管是做什么都方便了很多。 那只跑了的家伙,相信很快就会有线索送来,现在我比较关心的还是这只九头鸟,话说这是什么品种? 九头的鸟类还真不少。 传说中和凤凰是近亲的九凤。 传说中和轩辕坟三妖之一的九头雉鸡精,没瞎扯,鸡也是禽鸟,虽然它现在是不会飞了,且还是人族餐桌上的主要肉食,但它的祖先可不是家禽,是禽鸟,是会飞的,还是猛禽。 九头的物种,我真的是能说上一堆,有听说的,也有大洪荒时见过的,大洪荒时代的神类虽然都有着完美无瑕的人形,但它们的本体....完全放飞自我。 远的就不提了,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人首龙身,可我不是龙,不仅仅是我长了一张人脸,并且肚子特别的鼓,而是从基因上我和龙就不是一个物种,只是恰好有一部分长得像而已。 我的本体形像,正常人能想像得出来?好吧,我自己也想像不出来,本体长得如何并不是我自己决定的,我一化形就是那个模样了。不过,那模样,我不否认自己是很满意的,觉得很好,爪牙锋利得可以撕碎一切、鳞片坚韧还保暖、肚子可以玩音乐.....有点太多了,但按着人族的标准来说的话,那就是放飞自我了。 不过我是真觉得自己的长相很好,要论起放飞自我,那些九头的可放飞多了,密集恐惧症患者绝对受不了,还有百头的....真有长了一百个脑袋的神类,想当年,我是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 我抓起七头鸟仔细瞅了瞅,没认出来,唯一能肯定的不是九凤,倒不是这家伙长得太丑,一点都没有凤凰族的漂亮,凤凰族再怎么基因变异也不可能生出这么难看的后代。而是因为凤凰的关系我对凤凰族很熟悉,这家伙是不是凤凰的后裔我还是能分辩出来的,只得问尘寰:“这什么物种?” “姑获鸟。” 我仍旧茫然,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尘寰见了,恍然道:“我忘了你不是在人间界长大的,对鬼这一类不熟。” “她是鬼?”如果是鬼类,那我还真不可能熟悉,君族死后就没几个是能变成鬼的,不过这家伙有实体的呀,而且能喘气有生机,这是活物啊。 尘寰给我做了一段科普,全是人族对姑获鸟的记载。 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一名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钩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今时小儿之衣不欲夜露者,为此物爱以血点其衣为志,即取小儿也。故世人名为鬼鸟,荆州为多。昔豫章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鸟,匍匐往,先得其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各去就毛衣,衣之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后使女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以衣迎三女,三女儿得衣亦飞去。今谓之鬼车。 这是晋代郭璞的《玄中记》记载的。 我想也不想的说:“前半段还算靠谱,妖族中奇葩的也不是没有,但后半段,哪个人族真敢对一个修炼有成能够化形的妖做这种事,他的下场只有一个——下锅。这种丢了衣服就没什么力量的,太扯了。” 哪怕是我,烨宁是我最重要的武器,有它在手,我的力量能翻倍,哪怕是如今它碎裂无数,残缺不齐,但有它在手,我能够发挥得力量仍旧会大增,但这并不代表没了烨宁我就杀不了人了,相反,哪怕没有它,我也照样能杀人如切瓜砍菜。 “我觉得后半段很扯,所以重点在前半段,你听后有什么感觉?” “姑获鸟是哪个天帝生的这基因变异得可真是神奇。”我说。 尘寰默然须臾。“姑获鸟不是天帝生的,说他是天帝少女的是人族乱改神话将它和扇动楚风的神鸟九凤混一块了。” 我叹道:“你想说什么还是直说吧。” “姑获鸟并非益兽。” 我不以为然:“对于人族而言,只要不是对他们有帮助的都不是益兽。” 鬼车,俗称九头鸟。……世传此鸟,昔有一首,为犬噬其一,至今血滴人家为灾咎。故闻之者,必叱犬灭灯,以逮其过泽国。……身园如箕,十脰环簇,其九有头,其一独无而鲜血点滴,如世所传。每脰各生两翅。当飞时十八翼,霍霍竞进,不相为用,至有争拗折伤者。 这是宋代《齐东野语》里的记载。 又云,夜行游女,一曰天帝女,,一名钓星,夜飞昼隐,如鬼神。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妇人,无子,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饴小儿,不可露。小儿衣亦不可露晒,毛落衣中,当为鸟祟,或以血点其衣为志,或言产死者所化。 这是唐代《酉阳杂俎·羽篇》的记载。 尘寰问我:“这下明白了没?” “明白了,按着人族的意思,它的出身是怎么回事不清楚,但它对人族有害,专门祸害人族的小孩。”我说。“是这样吧?” 尘寰点头。 我说:“那在妖族里姑获鸟是什么形像?”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蛇精病形像。” 我:“啊?” 被我抓着的姑获鸟:“你才是蛇精病,你全家都是蛇精病。” 我问:“为什么是蛇精病?” “它会捡被遗弃的幼崽抚养,不拘人还是妖,只要是幼崽都捡。” 我不解:“那不是好事吗?被遗弃的幼崽若是没有被人收养,可就死路一条了。” “问题是它也吃幼崽。”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姑获鸟,笑问:“你吃幼崽啊?” 吃人什么的,我能理解,妖吃人就跟人吃鸡鸭一样,只要到了鹤城以后守我制定的规矩,以前吃了多少人我是不会管的,但吃幼崽什么的....我只想说,呵呵。 姑获鸟道:“我又不伤害幼崽,那么可爱的小东西,谁舍得伤害,我疼爱他们还来不及。” 我瞅着姑获鸟的十四只眼睛,非常的真挚,神类纲古神科堪称测谎仪的直觉也告诉我,这家伙还真不是演的,它是真这么想的,发自内心的如此想的,而这样想着的人,我知道它不是人,可不管是否人族,有这种想法,我都不相信它会吃幼崽,八成是传言,就跟人族的志怪小说里记载的那些差不多,两个字——瞎扯。 既然决定信了这家伙,我也就将它放回了地上。“这次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就算有私仇要了结也必须离开鹤城再动手吗?而在市区动手,你和跑了的那家伙是活腻味了吧?” 妖怪和修士掐架肯定造不成神类动手掐架能殃及整个世界,打完了多半也世界末日了的情况,但在市区打,真的是非常容易出事。而若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掐架,那么新闻联播可以报道某某年某某日某某地发生了恐怖分子事件,造成多少死亡,多少人受伤了。 “庄主见谅,我并非有意在市区动手,而是那名修士要杀我,我无奈之下只好还手。”姑获鸟也很是无奈的道。 我坐回沙发上,好奇的问:“无缘无故的,他干嘛要杀你?” “他以为我杀了他的幼崽。” 瞅着姑获鸟委屈的小模样,我愣了下。“若不是你做的,你解释清楚不就是了?” “他亲眼看到我吃了他的孩子的。” 我、尘寰闻言俱是一愣,我无语道:“你不是说你不害幼崽的吗?” “我的确不害幼崽啊,但如果幼崽夭折了的话,埋了多浪费,我就.....”姑获鸟没继续说,但也不需要继续说了。 浪费可耻,所以你就把婴孩的尸体给吃了,好强大好有理的回答,我竟无从反驳。不过,这样的话,我算明白为什么姑获鸟这一族类的名声那么差劲了,以至于人族就差将它们打上凶兽封戳了。人族可不知道也不会管孩子被姑获鸟捡到的时候是死还是活,他们看到了姑获鸟在吃婴孩,而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尘寰无语道:“养了那么多年,你竟也下得去口?” 姑获鸟闻言解释道:“被我吃掉的都不是我抚养的,我抚养的孩子,就算后来夭折了我也不会吃的。” 我大为疑惑:“若是如此,你吃得应该不多,怎么名声能搞得?”那么臭。 姑获鸟十四只眼睛里流露出了愤愤之色。“并不是每个被遗弃的幼崽都能被及时发现,而被发现时还活着的孩子也不是全都能救回来,它们很多被我发现的时候不是冻死了就是饿死了,少部分发现的时候还活着的也多半因为露宿街头又冷又饿,而幼崽抵抗力又差,我捡到的时候多多少少都生了病,为此我还专门学了医术,可就算这样,还是有很多孩子我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他们病死。” 我:“.....你要是实在心情不好,就离了鹤城去吃几个成年人族吧,消消火。”不然郁结于心,虽说妖族不会抑郁而亡,但一直抑郁下去也容易走火入魔。 姑获鸟:“.....” 尘寰提醒道:“小落你是雪莹山庄的庄主。” 我说:“我记得,所以我让她不要在鹤城吃人发泄郁气啊。” 这回尘寰也沉默了。 虽然弄明白了这回的事是怎么回事,惩罚肯定是要罚的,至少要把那个修士给抓回来赔偿损失,但这之前还得给他解释怎么回事,让他冷静下来不再一见姑获鸟就杀。这个有点难度,事实上,修士和姑获鸟之间的恩怨,已经五百多年了,五百多年来修士一直都在追杀这只姑获鸟,而半道上要是碰上其它姑获鸟更不会手软,一定会顺手给灭了。 这只姑获鸟能够挺到现在都还没挂掉,本身也挺有能耐的,它也的确很有能耐。 因为我很好奇它挺能耐,被追杀了几百年还没挂掉,姑获鸟干脆给我说了一下姑获鸟的由来。 人族有一种说法,说姑获鸟是人族那些失去孩子的产妇死后所化,但事实上不是,若是人死后所化那就是鬼,而我很确定自己眼前的是一只妖,虽然有那么一点鬼族的味道,但它确实是妖不是鬼。 姑获鸟表示,它们这一族也的确不是人死后鬼魂所化,要真是失去孩子的产妇死后所化,考虑一个产妇死了孩子,然后自己也死了,怨气值得多高吧,而那种状态所化的妖鬼,它能是这么和善的物种?不到处害人吃人就不错了。不过,姑获鸟一族也的确和人族有些关系就是了。 失去孩子的女子会很悲伤,也会很思念自己的孩子,有的女子会很快走出来,也有的女子需要很久才能走出来,也有的,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而走不出来的那一段时间里她们的悲伤与思念可谓浓得几近实质化。 人心的恶念攒多了都能化成厉鬼,何况失去孩子的悲伤与思念,姑获鸟便是那些女子对孩子的思念汇聚再加上汲取了足够的灵气所化的物种。 眼前这一只姑获鸟,在地球姑获鸟这一脉里属于老人了,有多老?她诞生于商代,商王武丁时期,三千多岁,放在地球上,还真是高龄了。 提起商王武丁时期,你会想起谁? 估计大部分人对于商朝唯一能想起的就是商纣王那一时期的,商王武丁时期,估计有没有人知道这个人都是问题。但我知道,而提起那个时代,我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位女将军妇好。 这只姑获鸟的诞生与妇好有很大关系。 194、第四章姑获鸟·优越感 有人一定会疑惑,妇好这两个字,谁这么有才,给孩子起这种名字,怎么都感觉怪怪的。事实上你觉得感觉怪怪的就对了,因为这还真不是一个人名,只是一种尊称。 妇代表她是商王族成员的妻子,好则是因为她是子姓,而那个时候的人们习惯称呼女子时是妇某,这个某不是名,是女子的姓再添个女字旁,也有不添的。古代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因此若是按着现代的目光去看古人的名字,你得抓狂。 举个例子的话就好像先秦楚国的楚武王,史书记载楚武王妻乃邓曼,邓曼,这个名字好听吧,那么我告诉你,她压根不叫邓曼,邓是因为她是邓国的公族之女,曼则是邓国的姓,也就是说,邓曼这个名字根本就是她的姓氏组合起来了,谁会给孩子这么起名字? 觉得奇怪,商朝王族的姓不也是子姓吗?的确,商王族的姓是子姓,而妇好也是子姓,古代不是同姓不婚的吗?这么一来不就是乱/伦了?晋献公娶北方狄戎的骊姬可是被骂死了,就因为俩人是同姓。怎么商王族就不守这规矩了?商王族还真不守这规矩。 同姓不婚是周代时候立的规矩,而商周,这两个王朝的很多东西你得倒过来看,比如商朝崇尚鬼神,周朝就没有商朝那种从上弥漫到下的尚鬼神风气,还有很多东西,反正为了标示自己的正统与合法性,以及前朝的坏处,每个新王朝都会在很多方面和前朝做出相反的表现,周朝也不例外。且就算不提新旧王朝更迭的事,单就是商朝是松散的商业文明,而周朝是集权的农耕文明也知道这两个王朝绝不可能有多少共同点。 至于同姓不婚等于近亲繁殖,后果是现代人都知道,但劳烦考虑一下商朝所处的时代吧,比起商朝更早的时候可是杂婚甚至群婚,那才叫乱呢,总的来说,商朝的族内婚还真的是很大的进步了。而且它也不全是族内婚,也与族外通婚,就好像后期,纣王的妻子可全是族外婚。 不过在早期的时候,商王的继承人只能是族内婚的产物,这也是商朝前期和中期王权更迭得令后人抓狂的原因,别的王朝都是父死子继,就商朝这里,真是鬼都摸不清它是按什么标准来传承王位的,说父死子继,兄终弟及都可以,又都不对。哪个王朝能脑残到制定两套继承规则?两套继承制也多半意味着复数的合法继承人。也不怕把狗脑子给打出来。 因此,对此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说,历史是在进步,若硬要以现代的标准去要求古代,只能是脑子有坑,坑还不小。而且,我觉得商王族再怎么着也比古埃及好,那可是真兄妹通婚啊。商王族却不是,而是一个姓有着不同的氏,每个氏都是一个分支,同姓不同氏之间构成了族内婚的基础。 扯这么多我就是想说明一件事:妇好出身不凡,本就是商王族的成员,而这也是她后来能够取得那么多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世上可没有生而知之的天才,真有的话要么是被夺舍了,要么就是过奈何桥的时候将孟婆汤给倒了,反正正常人身上不会有这种情况。哪怕是非人物种的血脉传承,留给子孙的也是诸多的知识,具体的经验,仍旧得自己慢慢摸索。 一个正常人是天才,必然意味着她受过很好的教育,就算没有,她也必然在相应的环境里自学过。 妇好的王族身份是她接受到各方面教育的原因,良好的教育,再加上她自身的努力与资质,最终造就了传奇的将军王后,至少相对于人族而言,她很传奇了。咱不能拿她跟神类比,换做神类,尤其是古神,自身拥有强大的实力是绝对忍受不了自己与配偶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的,早就把有六十几个妻子的武丁给干掉取而代之了,那更传奇也更有意思,遗憾的是,妇好没这么干,历史顿时就无趣了三分。 言归正传,妇好与武丁的婚姻是政治联姻,要说她有多爱武丁那肯定是假的,问我为什么这么笃定? 一半是猜的,古往今来的皇帝与王后有几个是真心相爱的?且不说王权面前无真爱,便是有,也不可能发生在妇好和武丁之间,武丁可是有六十几个妻妾,而妇好对此根本不在意,她要是在意,那得气死,而一个耽于情爱的女子也做不出那样的功绩。个人觉得,她对国之大事的热情只怕是远远超过了对武丁的,而且她也不是如武丁别的妻妾一样一直在武丁的左右,她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的封地,嗯,她有自己的封地。因此,与其说她是武丁的妻子,我倒觉得,她更像是武丁的政治盟友,一个诸侯。 另一半听的,听少凰说的,她对妇好的赞赏度很高,口吻里隐隐带着三分自豪。我没去深究她为什么这么笃定,反正五成是妇好是她的某一任债主,另外五成则是她与妇好打过交道。 少凰唯一惋惜的是。“她对武丁无男女之情却有君臣之谊,可武丁对她,感情自然是有的,后宫几十个妻妾,他最喜欢的就是妇好,但再喜欢,君王该有的猜忌也是一点都没少,后宫争斗中也没少因为大局偏袒别的美人,以至于给她找了不少麻烦。我让她干掉武丁取而代之算了,反正商代那会母系氏族的遗风还在,只要有足够的能力,女子为王,绝对不会如武则天那样反弹巨大,死后还被各种泼脏水抹黑,可她认为武丁到底是一个明君,不能那么做。迂腐,王位本就是能者居之,管他是不是明君,只要比他强,就更有资格坐在王座上。” 我当时就想问,少凰你在华夏五千年的岁月里究竟扮演了多少角色。 夏商周西汉,你已经在四个朝代里出现过了。 不过,抛开迂腐这一点,少凰对妇好的评价还是很不错的,而能够让少凰这个评价人族基本不说人话的家伙给予这么高的评价,我出于好奇专门跑图书馆查了查妇好,然后就发现,这人族女子确实很有意思,并且功德无量。 三千多年气候变迁,地球进入了一次小冰期,靠采集与狩猎为生的古印欧人南迁,上演了一出欧亚大陆的远古版野蛮入侵。 古印欧人中,讲希腊语的部落穿过巴尔干半岛,迈锡尼文明,使希腊进入了一个西方学者所谓的黑暗时期,直到大约400年后的公元前8、9世纪文化才开始恢复。 向两河流域迁徙的亚述人将美索布达尼亚的数千年的文化一扫而空,两河文明同样悲剧了。 还有一只向东迁徙的印欧人在中亚附近分开,一支向南进入印度后将创造出灿烂文明的印度原住民征服后,制定了种姓制度:入侵者在剽窃了原住民的文化后进行了改革创造了种姓制度,将自己列为最高的种姓,而文化的真正创造者,印度的原住民却被列为最低种姓,被禁止识字和学习文化,印度文明自此断绝。另一支跑到了中国境内,那是妇好一生无数次的征战中打得非常激烈的一场战争,最终打赢了,也幸亏她打赢了。不然,华夏族的结局,要么参考印度的首陀罗阶层,要么参考曾经遍布美洲现在是濒危物种的印第安土著,自然没有五千年的文明,没有二十四朝,今人对着祖先留下的遗迹一脸懵,这是什么?这是谁创造的? 继续说正题,男子多半是因为喜欢一个女子才会爱屋及乌的去喜欢女子为自己生的孩子,原因嘛,自然是因为成本太低,他们只需要付出一个精子就可以得到一个孩子。女子却不然,十月怀胎,吃了多少苦头,自然会对得到的倍加重视。这就好像买东西,你花一块钱就买到的东西你会当宝贝珍惜吗?不会,可如果你是花一亿元买到的,你会随随便便的对待吗?肯定不会,一亿元,花了这么多钱买来的宝贝肯定要好好珍惜。 鉴于此,虽然是政治联姻,但生下了孩子,男子可能不会太在意(如果非常讨厌联姻对像,又有真爱,那么对嫡子深恶痛绝,看嫡子如同看仇人都属于正常),女子却不一样。 不知道该说古人身体好还是生活在纯天然无污染的环境里,身体也没被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毒害自然也跟着纯天然无污染,反正妇好怀孕挺容易的,不过古代那会的条件,生得多和活得多是两回事。人族的婴孩可不是神类幼崽,生命力变态,除非被杀,否则就不存在夭折的可能,人族的婴孩却是脆弱的,尤其是古代那会,随便一点小问题都能要命。 妇好的身体很好,武丁也不差,论理生的孩子是很健康的,事实也的确是,问题是,宫闱里的孩子,生下来的健康程度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古往今来身体健康却莫名其妙死了的王子还少了吗?反倒是那些身体不好的更容易活下来,因为身体不好,威胁度也就低了。若非运气特别好,身体健康的都死了,那么体弱的倒是可能捡个漏。 王位也可以捡漏? 当然可以啊,举个例子比如李从嘉,也就是南唐后主李煜,他就是个捡漏的典型。本来是第六子,前头哥哥好几个,还都是不差的,李煜不能说是混吃等死,但他早期也是真没把心思放那方面去,诗词歌赋,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然后.....几个哥哥夺嫡,最终只剩下最终胜利者活着,而这个最后的胜利者也没高兴几年就得病了,而古代的医疗,风寒都能要人命,何况李煜他哥还不是小毛病,毫无悬念的挂了。 妇好的第一个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了,夭折的原因未知,但姑获鸟通过从妇好那里继承来的一些感觉判断,那应该不是纯粹的意外。 那年头孩子夭折的多了去,武丁对于这个嫡子夭折了的事虽然有些难过,但也就一两天的事,该吃吃该喝喝,根本不影响什么。虽然感情上觉得武丁凉薄了些,但考虑武丁的儿子有几十个,在此之前也不是没夭折过孩子,他这回能够难过一两日足以说明他对这个孩子还是在意的,不过,也就这样了。孩子没了,再生就是了。 妇好却是没有武丁那良好的恢复能力,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这么没了,她要是能一两天就走出来,那我一定给她写一万个服字。后来妇好不怎么回王宫,长住自己的封地和这事有很大关系,王宫不适合养孩子。 妇好失去孩子的悲恸与对孩子的思念形成了姑获鸟的雏形,但这远远不够,便如恶鬼,一个人的恶念是无法诞生恶鬼的,每只恶鬼都是无数恶念相互吞噬壮大后形成的,姑获鸟也一样,每只姑获鸟都是无数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对孩子的爱化成的。 妇好给了这只姑获鸟诞生的第一缕力量,接下来还需要无数缕,等到化形,那至少也得几千年后再谈了。然而,妇好不是一般人,她和另一个圈子绝对关系匪浅,因为她看到了还是雏形的姑获鸟。 妇好将一枚鸟类蛋壳与姑获鸟融合了,姑获鸟的法力修为突飞猛进,很快就化形了。 后来姑获鸟问过妇好那是什么,妇好说那是玄鸟的蛋壳。 商人的神话里,始祖是契,是帝喾的庶子,次妃简狄吞食了一枚玄鸟卵所生,这也就是传说中的玄鸟生商。这个神话有多少内容是靠谱的咱就不提了,但蛋壳能让姑获鸟化形,显然,简狄吃了一枚玄鸟卵就生了个孩子这种事,不是没可能。不过,这样的话,这孩子能算是帝喾的亲生骨肉吗? 思及此,我的思维再一次发散了起来。 话说回来,我记得帝喾膝下有五子,长子是挚,庶出,是次妃常仪所出,也是帝喾最喜欢的儿子,死后都把江山交给了他,可惜这个儿子不够出色,镇不住天下诸侯,斗不过兄弟,九年后不得不禅让给尧。 次子是弃,也叫后稷,是帝喾元妃,也就是正妻的有邰氏女姜嫄所出,是帝喾的嫡长子,不过帝喾显然不喜欢这个嫡子。不过也能理解,史书记载,这个孩子是姜嫄去野外玩的时候踩了巨人的足迹后生的,生下来以为不详,几度被抛弃。不过这孩子生命力顽强得非人,丢在街上,牛马看到了纷纷绕道生怕不小心踩着他;后来又丢弃到山林里,野兽不吃他,并且山林会渐渐热闹起来;再丢到渠中冰上,飞鸟跑过来用自己的羽毛温暖他不让他受冻。一而再,再而三,愣是弄不死这孩子,姜嫄觉得这孩子是神人,便将孩子带回去养着了。 (不过,我严重怀疑究竟一而再再而三想弄死弃的人是谁,生母多恨自己的孩子才能如此坚持不懈?而姜嫄后来能以孩子是神人的理由把孩子给带回去养,显然她不是那种对亲生骨肉恨之入骨的极品生母。也因此我个人比较倾向,这么坚持不懈的想要弄死孩子的,只怕不是孩子的母亲,而是孩子名义上的父亲帝喾) 第三子是契,玄鸟生商,就不重复了。 第四子是尧,庶子,生母是帝喾次妃,陈丰氏女庆都所出。 史书记载庆都成婚以后仍留住娘家,某年春正月末,天气不错,父母带着庆都坐上小船去三河之上游览,就跟现代的父母带着孩子春游一样,玩得很开心,然后就出现了一条飞舞的赤龙。第二天继续春游的时候又看到了形体小些的赤龙,晚上,估计是白天玩得太开心,庆都睡不着,闭上眼睛不是在想白天的游览就是想明天继续玩什么,朦胧中,阴风四合,赤龙扑上她身,醒来时身上还留下腥臭的涎水沫子,身旁留下一张沾满涎水沫的画儿,上面画着一个红色的人像,脸形上锐下丰满,八采眉,长头发,画上写着:亦受天佑。 再之后,庆都就怀孕了。别人怀胎十月,她怀了十四个月,生下一个儿子,竟生得和图上画的人一模一样。而这个时候,帝喾的母亲去世了,帝喾为母亲的去世悲恸不已,之后为母亲一连服孝三年,完全顾不上庆都和儿子的事。庆都带着儿子住在娘家,直把儿子抚养到十岁,才让他回到父亲的身边。(帝喾的记性真是不错,至少我是没听说过还有哪个男子能因为母亲去世了就忘了把老婆孩子接回来,并且一忘就是十年,再迟几年都不用接了,孩子都能成年自己过了。) 第五子是台玺,也是庶子,生母卑微,连次妃都不是。因此没有记载,便是台玺自己,史书对他唯一的记载也不过是周史中的寥寥数笔,就这寥寥数笔也不是讲他做了什么功绩,而是说弃非常疼爱这个弟弟,疼爱到自己立下诸多功劳,得以裂土建国封王,将自己的封地治理好了,却没将王位传给亲生儿子不窋,而把王位传给了台玺这个弟弟,而台玺又传位给自己的儿子叔均,叔均最后把王位传给了弃的儿子不窋,而不窋又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子孙,得以世代传继王位。 虽然史书上只记载了他喜欢挚而将王位传给了挚,没说他对台玺如何,但我觉得,要没他的支持,台玺一个没有任何功绩的庶子能继承弃的王位?姬旨能继承姬克的王位那是因为姬克没有子嗣,而他和姬旨的关系是最好的,一母同胞,可台玺与弃并非同母兄弟,且弃是有儿子的。就算弃真的清新脱俗到舍子而择弟,他儿子能答应,后续发展显然证明他儿子并不愿意,但王位最后还是由台玺继承了。 讲真,我完全能理解帝喾为什么最喜欢挚和台玺,不管是哪个男人如帝喾一般头顶绿油油一片的草原都会厌弃嫡子和另外两个庶子。 为什么帝喾不弄死那三个儿子? 他试过了呀,然并卵,一而再,再而三,可弃就是不死。 为什么不继续试了?三个儿子,他居然只对弃一个下手? 我估摸着一方面是弃是嫡子,是最合法的继承人,论继承权,元妃所出的弃在次妃所出的挚之前;另一方面则是弃也是第一个,因为是第一个,所以帝喾可以装作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以不详的理由抛弃这个孩子,不知者不罪嘛。但剩下两个,他要再那么做,那就不知者不罪,而是蓄意谋杀了。 不扯这些了,再扯下去我非得脑补出至少一百万字的家庭伦理、宫闱倾轧、人神争斗的长篇出来。 我默默将如脱缰的哈士奇一般的思维给拽了回来。“若是如此,你倒也是幸运。”不管是蛋壳还是后来弃的种种功绩都表明了玄鸟的品种不一般,而蛋壳是用来保护尚未孵化的幼崽的东西,也是给幼崽准备第一顿食物,有如此功能倒也不足为奇。 姑获鸟点头表示赞同。 为了止住脑子里关于帝喾和他五个儿子的脑补,我对姑获鸟说:“你再说说那个修士是怎么回事吧,他幼崽死了怎么就落你手里然后被你给吃了?” “这事我原本也挺纳闷的,既然这么在意那个孩子,为什么要遗弃,若非如此,我也不会吃掉它的尸体。”姑获鸟七个脑袋上满是郁闷。“后来我托朋友查了查,那就是一出狗血家庭伦理剧。” 我茫然,什么意思? “那个修士原本是一个普通江南富户的孩子,只是资质出众,因而被修士给带走修炼,修炼得略有小成的时候他父母年迈,时日无多,因此下山去陪他们最后一段时间。他的父母就希望他和打小就定了亲,因此这些年一直在等他的表妹成婚,圆了他们最后的心愿。” 我忍不住插了句:“他那个时候上山修炼多少年了?” “快二十年了吧。” 我惊叹不已。“快二十年了他未婚妻居然还没退婚?这要是我,未婚夫一去二十年,我早踹了他找第二个了。” 姑获鸟解释道:“以前的时候华夏认为女子应该从一而终,因此男女订了亲后是不能无故退婚的,若是退了婚,不管是谁先退的,都会对女子的名声造成很大伤害,想要再嫁就会变得很难,就算再嫁也很难嫁一个好的选择。” 我嘴角抽搐了下。“人族这观念.....脑子有病吧?” 合则聚,不合则散。这是君族的标准婚姻三观,一对男女,相互喜欢,那就住一起去,生了几个娃,过了几百年或者几千年,没感觉了,就好聚好散,各自去找第二春。孩子如果成年了也就算了,君族人的寿命,二十代以后的子孙都有了,祖宗还没挂属于司空见惯的现像,养儿防老自然没有意义,孩子一成年就会被踹出家门自己过。若是没成年,一般是跟着母亲,不过也可以轮流跟父母生活,这十年跟着父亲,之后的十年跟着母亲。 从一而终的非人物种也不是没有,比如猛禽,比如凤凰族,但我不认为人族的从一而终和凤凰族那绝对属于霸王条款中的霸王条款版从一而终是一回事,同样是从一而终,人族与凤凰族对这四个字的认知之悬殊=大洪荒时传统古神的三观和一个德智体美的人族三观的悬殊。 姑获鸟点头。“病的不轻,不过这些年好多了,可惜了那个女子,她生得时代不好,被一个男人给毁了。” 快死的父母临终恳求你一件事,你能不答应? 华夏文明中孝是核心之一,因此那个修士答应了。 再后来,他父母死了,他把父母下葬后就回山继续去修炼了,所谓妻子早就给忘光了,直到好几年后他妻子找上门来他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孩子。不过在山下的时候遇到了大风,母子俩给吹散了,她怎么找也找不到,因此让他帮忙找。 修士去找了,结果....之前提过了。 我心说,忽然觉得帝喾也不是那么健忘了,他再怎么着也没两个亲生的给忘了,而这个人族修士.....槽多无口。“那究竟是谁做的?” 母子俩被大风给吹散了,那得多大风?八级台风都未必有这本事,毕竟人不是死物,会站那让风吹走,肯定会抓住什么东西固定自己。就算台风真有这本事,母子俩当时可是在山里,哪座山这么神奇居然刮台风? “是他女朋友。” 我不解:“不是已经成婚了吗?” “另一个,是他师门的一个师妹,当时正在处对像,他那个师妹特别爱慕他,下山的时候看到了那对母子,发现是师兄在凡间的妻女后便刮风弄没了孩子。” 我感慨:“家里已经有了妻子,居然还处对像....渣男啊。” “他妻子是普通人,和他不是一个圈子,而且,那个小师妹挺漂亮的。”姑获鸟说。 “你怎么知道她很漂亮?” “知道怎么回事后我找到她把她给吃了。” “干得好。”我不由竖起大拇指,被男人给骗了,不想着怎么把那个渣男给弄死,反而去找渣男原配母子俩的麻烦,脑有恙,得治,下锅这个治法不错。 “不过,说起来她为什么没有做得更干净点,连母亲也弄死?如此,不就更神不知鬼不觉了吗?”我有点奇怪。 “修士对于普通人有一种优越感,就好像庄主您,您是古神神民,您觉得人族是和自己平等的存在吗?” “是啊。” “为何?” “我们都是智慧物种。” “您的族人也这样想?” “一部分而已。” “另一部分部分呢?” “低等生物。” “大部分人族修士看普通人的本质心态如您的另一部分族人看人族心态,那个修士正是如此。” 我懂了,那个修士对于自己的妻子,如同高等生物看低等生物,但自己的亲生骨肉,再怎么样也是平等的,若自己的亲生骨肉是低等生物,那么他这个父亲又是什么? 不过,我看向尘寰,她说的真的假的? 尘寰颌首。“他们俩掐架的那条街有许多餐馆,还开着门,有不少客人,这只姑获鸟打得束手束脚,那个修士,无所顾忌。” 我不由对姑获鸟侧目。“你真善良。” 姑获鸟道:“那条街上有孩子。” 这意思就是那条街上要是没孩子你也会无所顾忌的出手? 算了,我还是不深究这个问题了,现在的问题在那个修士身上,还没抓着他呢。而此修士,经本医生诊断:脑有恙,得治,下锅这个治法甚好。 195、第四章姑获鸟·了结 我将姑获鸟丢进了我平日里闭关打坐的静室里,静室里有聚灵阵,在里头修炼或者治伤都能事半功倍。 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我也没心思休息了,干脆继续画符,对付一个修炼了几百年的人修可比千年老妖要棘手多了。原因?人族在修炼之道上的起点比妖族要高一大截,若非如此,历史上也不会经常出现修炼不足百年的道士和尚将修炼数百年的妖怪给收拾了的例子,究其原因,不过是人族的起点比妖族,妖族要用十倍的时间才能达到的境界,人族往往只用一倍的时间就够了。 感觉对妖族很不公平? 我倒不这样认为,妖族的起点是不如人族,但妖族也有个不错的优势,人族就算是修炼,寿数也是有尽头的,最多就是因为很长,所以看似长生不死,而妖族....不被天雷劈死,不被人砍死,不被量劫整死,妥妥的永生。而且,盘古世界亿万族,心魔与域外天魔的头号目标就是人族,人族修士中有大把被心魔与天魔给祸祸了的,而妖族,鲜有妖摊上这两类有修士克星之称的存在。不乏妖族一直修着修着,被天雷给劈了两回,然后就成仙了,别的磨难什么都没有,反倒是人族的修炼之路,真可谓多姿多彩。 两相比较就是,人修的起点比妖族高,但妖修比人修更容易修炼有成。原因?不算被人砍死这一类死法,不管是哪一种死法,人修的数量都远远超过妖族。 然而,不管人修与妖修最终的结果如何,大部分情况下,除非过了某条线,否则人修都比妖修难对付。而一个毫无顾忌的人修,它比妖修更让人头疼。 妖修虽然没有人族的三观,但妖修的心思也简单,跟妖斗,基本上只要够强大就行,而跟人修斗,你还得斗智,不然阴沟里翻船不是没有可能。最好的例子就是昨晚那一战,我不认为那个修士是无意选了失去做战场的,我隐约觉得,他可能是故意的,故意选那条街做战场,因为姑获鸟会因此而束手束脚,不敢全力发挥。若是没有尘寰的横插一杠,那么他昨晚有很大可能将姑获鸟的八个脑袋全砍了,当然,附带后果就是新闻联播会紧急插播一条消息:鹤城地震,死亡xx人,伤xx人,失踪xx人.... 我原以为姑获鸟怎么着也得在静室里呆十天半个月,谁曾想她第二日就出来了,伤口已经止了血,但脑袋没长回来,目测接下来的千百年她都得当一只七头鸟了。 “庄主我能借你家电话用一下吗?” 我一指座机。“请便。” 七头鸟走过去打电话了,我好奇的看着,这家伙伤势不轻,现在根本恢复不了人形,而打电话是要拿话筒和按电话键的,可她现在....没手。 七头鸟跳到了摆着座机的案几上,先是伸出一只头将话筒叼了起来,旋即将一只爪子缩得只剩下一根趾,小心翼翼的按着电话键。 还有这操作,莫名的羡慕她脑袋多。 我买了早餐和报纸回来的时候七头鸟还在打电话。 “....奶奶真没事,只是忽然遇到了老朋友,他家出了点事,我得帮着看一下,一时半会可能回不来,小爰你多看着点弟弟妹妹....小龙暂时别出院,多观察两日,确定完全没事了再出院,钱不是问题,如果不够的话你就从我的卡里取,卡号是....” 听着那一把老太太嗓音,再想想昨晚听的悦耳的妙龄女音.... 七头鸟,我佩服你,扮演人类的角色没什么,妖族混迹人类社会时都是伪装成人类,但它们的伪装也不过是不露馅而已。而为了掩饰自己不会衰老的事情,妖族从来都不在人类社会的某个地方呆得太久,也就只有姑获鸟这一特殊品种会一点一点的变化自己的容貌和嗓音在一个地方一呆就是几十年还不被发现。不过,真正的人形是妙龄少女,硬生生的变化成老人....你对自己的脸也真的是下得去手。 电话一直在打,我拿着自己的那份早餐吃了起来,味道不错,但跟美人比起来还是差了些,可惜美人前些日子突然跑去拍戏了,似乎有往娱乐圈发展的意思,我的早餐也因此不得不自力更生了。 一边哀悼着自己一去不回的早餐一边打开报纸看了起来,头版头条就是血案,什么情况?仔细一看,不是鹤城地界发生的,是在更南的海南发生的。 某日大街上发现了一堆活死人,震惊一大片,死的是十几个混混。据警察调查,出事的那天晚上,这十几个混混在一起喝酒,回去的路上碰上了个漂亮的大学生,精虫上脑,兽性大发想做些什么的时候,有个非常漂亮的少女路过,然后.....大学生毫发无损都没有,但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的辅导。 那个漂亮少女将十几个混混的脑袋给打开取出了脑髓,再切片,从身上取出一些调料拌着吃了。 值得一提的是,她没把混混们的脑子全部取出来,只取出来了一部分,因此那些混混们现在:从医学意义上他们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脑子里用来思考和记忆的那一部分脑髓已经没了,它们连植物人都不如,植物人好歹还有醒过来的希望,而这些混混,他们只剩下了最基本的生理反应,除非再给他们移植一个脑袋,否则他们这辈子都将是无知无觉的活死人。 医界为此震惊不已,这手术简直鬼斧神工,不管是哪个国家都做不到将一个人的脑子给取走了大部分,却不影响人的生命。更惊叹的是,动这个手术的人动这个完美的手术时用的工具只是几柄小刀和一包银针,她连麻醉剂都没给人用。 在得知这一场十几个人的手术只用了不足半个小时后,所有医界的佼佼者都忍不住拜服:天才!奇迹! 当然,再天才再奇迹也不能改变一个本质:那家伙是个变态。 不管是英雄救美还是美人救美都没有将流氓混混的脑子取出来吃掉的做法。 与医界褒贬不一的声音不同,社会上却是炸了锅。 美人救美没什么,虽然碰上这种事大部分人别说英雄救美或美人救美,而多半是避开,惹不起混混,保全自己最重要。最多就是事后同情受害者几句话,等热度过了也就忘了。但现在,吃脑髓,还是人的脑髓,相信只要是人都会不由自主的胆寒害怕。 报纸上还有一张监控器拍到的照片,只有侧脸,但看得出来,那是一张非常精致完美的侧脸,估计不算少凰这些个神类纲目的生物,整个地球上就找不到比那更精致完美的脸,哪怕那只是一张侧脸。不过正是这一张侧脸,很多人都表示,这照片是电脑合成的吧?吃人脑髓的变态怎么可能长这样? 胆寒害怕的人们没一个愿意相信那张侧脸是凶手的,一方面是那张脸太完美了,完美得....跟少凰的那张脸一样,一看就觉得不是人,人不可能有那样完美无瑕的容貌;另一方面,虽然只是半张脸,但那半张脸真的是太美了,再加上透出的气质,活脱脱风中娇弱小百花,别说男人了,女人见了也我见犹怜,男女通杀。这样这张脸若是真有其人,怎么看都不可能是变态。 正常人都不会相信,自然,本庄主例外,别误会,我虽然不是人,但我很正常,可这不影响我相信这事。 原因? 大抵是那张脸太过完美,以及吃人脑髓的事太过夺人眼球,都没几个人注意到一件事:照片那姑娘穿的衣服充满了古色古香的味道。 乍一看,那身衣服仿佛是汉时贵族所穿的直裾深衣,虽然细节上有些不同,但谁规定不能自己设计服饰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且现在的人怀念华夏衣冠自己裁制汉服穿身上玩cosplay,实际上已经和汉时的不一样了,细节上肯定加以改变融入现代元素,变得更符合现代的审美,因此,就算有人留意到了这一点,也最多以为这位发烧友的服装设计挺厉害的,可.... 我低头细看,我去,这哪是cosplay,这分明是一件神袍。 要没眼花的话我至少在神袍上看到了好几十枚道纹,没看到的估计更多,这样一件衣服穿在身上,估计就是核/弹在眼前爆炸都不会损伤一根毫毛。不过,这衣服的防御虽然吊炸天,却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凡人若是穿身上,分分钟灰飞烟灭。维持道纹的运转所需的力量可不小,凡人根本提供不了那么高级的动力,因此神袍会自动抽取凡人的血肉精华、生命以及灵魂做为燃料给自己提供动力。 普天之下敢穿这种衣服的,只有上神这一位阶的存在。 可是,上神不是不能跑人间来吗? 这家伙是怎么回事? 不过,若那是一件神袍,那倒是能解释它为什么会做出吃人脑髓的事来了,估计它吃的时候那心态,人类生吃猴脑时是什么心态它生吃人脑时就什么心态。 我继续看了下去,虽然有监控,但警察根本找不到那个少女,找不到就对了。 上神不想被人看到,那么哪怕它站你面前你都看不到。就算不是上神,它能把那么一件衣服穿身上,这点能力绝对是有的。 只是,什么情况下上神能够跑到人间界来? 我下意识的代入了下,若是我在外头,我要如何跑到人间界来? 首先,我得封了自己所有的神力,不然天道第一时间就会发现我的存在,然后.....要么被驱逐,要么与整个世界大战。其次,我得分离自己的神之躯,神之躯太打眼了,不过不分离也不是不可以,但同样需要封印,可若那样,只怕到了人间界就连人形都难以维持。若是分离,那么就是裸/奔状态了,不安全也对神魂无益,必须尽快找到可以长期使用的衣服,但,谁敢笃定自己跑人间界后一定能找到合身的衣服?神魂对衣服的要求很高的,最好是自己的后裔,哪怕不是,也至少得是同族,破罐破摔也可以,但对神魂有害。 唔,应该没那个上神会这么蠢吧,封了所有神力还本体跑人间界来,天道的确不会排斥你,但这种状态下,也是最好的机会,一个别人杀神的机会。 盘古父神在上,千万别是这种情况。 若真是,那少凰你究竟是拉了这位上神多高的仇恨值才能让它这么豁出去。 百思不得其解,算了,回头问问少凰认不认识报纸上的家伙。 回过神来,姑获鸟的电话终于打完了。 “庄主....”姑获鸟有点迟疑。 我道:“有话就直说。” “我可以在您这借住一段时间吗?我现在....不太方便回家。”七头鸟为难的看着自己现在的形态。 我愣了下,旋即笑了。“我这里是要收房租的。” “多少钱?我回头一起给你。” 我说:“我不收钱。” “那您收?” “你稍等一下。” 半分钟后我从书房里取来一份合同。“把这个签了,我不要你钱,我送你一套房子,并且每个月给你十万保底工资。” 七头鸟怔愣的看着案上墨水都还没干的合同,合同上我特别加了一丝神力,签了就不能反悔,反悔要被天雷劈。 “你这根本就是卖身契!”七头鸟气愤道。 我撇了撇嘴。“若是卖身契那就不是让你签五十年而是让你签到下个量劫了。” 七头鸟气愤道:“趁火打劫。” 我点头:“对啊对啊。” 七头鸟气结。 我笑道:“你其实可以往好点的方向想,就你家那情况....应该无时无刻不在缺钱吧?我知道你那一手刺绣的手艺简直绝了,估计整个华夏族的人族就没一个人的刺绣是及得上你的,但问题是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刺绣,早就没以前那么珍贵了。现在的人根本没几个是真的爱这个的,你靠这手艺赚钱,根本不稳定。签了我这合同你可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了,你多办几个案子,月进百万也不是没可能哦。想想看,妖的一生何其漫长,只要不被天雷劈死,唔,冲你身上那功德,天劫估计舍不得劈你太狠,你就算哪天挂了也不大可能这么个死法。不过不管怎样,只要你不挂掉,你的生命就是无止尽的,五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而弹指间的时间,你的孩子会有多少人能够得救?” 七头鸟诧异的看着我:“你怎知我家的情况?” 我说:“我认识辜小哥,他身上有你的妖气。”若非如此我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将自己的静室借鸟。 七头鸟还是有点犹豫。 我加了一把火。“看到门口那个女人了吗?”话说我真佩服外头那个女人,这都一晚上了居然还没走。 七头鸟愣了下。“看到了,怎么了?” “那是辜小哥的亲妈,现在找来了,要跟你抢儿子,不对,是要抢你孙子。你到时候要捍卫自己的家庭团圆,八成得跟她打官司,打官司请律师可是很要钱的。” “打官司?”七头鸟的七个脑袋全都皱起了眉。 我点头。“对啊,你不给,她自然会动手抢。” “我昨晚上就看到她了,她在那多久了?” 我说:“从昨天下午就在那了,除了吃东西,一直没离开过。” “能够做到这般,她应该是很想弥补小爰的。”七头鸟说。 我默了一秒,终于明白辜小哥昨天为毛一定要要甩掉那个女人不想被她知道自己住哪了,就七头鸟这思维,真让那女人跟到了家门口,那辜小哥就有的头疼了。“你如果想做圣母让孙的话最好跟你孙子说说看他会不会打死你。” 七头鸟茫然的看着我。 我说:“不管他的亲生父母如今多么的后悔都无法改变一件事:他们当年遗弃了他,他差点就冻死在野地里,若非遇到你,他十几年前就该去地府挂号排队等着喝汤了。换做别的人,或许会看在血浓于水或是亲生父母现如今的优越家境上认亲,但辜小哥,他昨天甩那个女人的时候,我有种感觉,如果我没过去蹚浑水,他八成会做出在大街上揍亲妈一顿让她不敢再跟着自己的事来。” 大街上揍亲妈很过分? 我觉得不过分,觉得过分的想想少凰对桓寂做过什么。 我继续说:“我知道你是希望孩子好,但你不能仅从你的方面去为孩子考虑,你也得问问你那样想,孩子乐不乐意。” 七头鸟陷入了深思当中。 我将合同放在它面前。“你慢慢想,想好了再决定要不要签,我不逼你。” 下午的时候我就看到了那个修士,不是我抓的,是朏朏抓的。 这修士也受了伤,自然要找个灵气浓郁,并且安静的地方疗伤,鹤城周围最合适的地方毫无悬念是雪莹山庄这里,但他昨天做的事.....跑雪莹山庄来是自投罗网,自然就去找次一点的地方了,然后就找到了精神病院周围的山头。 朏朏可是上古妖族,并且修炼了几千年,老腊肉都未必有她厉害,修士一跑到附近她就察觉了,而我正好在悬赏这家伙的消息。朏朏干脆好事做到底,将修士给捆了给我送了来。 “一枚洗髓丹。”朏朏说。 我大惊:“你这也太狮子大口了吧?” “如果没有我,你还得跟他打一架,确定不会伤及无辜?到时候损失会低于一枚洗髓丹?”朏朏反问我。 我无言反驳,就这家伙昨天能跟七头鸟在市区打起来,我若是与他动手,他极有可能故技重施。 “你要洗髓丹也没什么用啊。”洗髓丹是给没修炼的人准备的,你都已经修炼了几千年了。 朏朏补充:“我要的是妖族用的,给幼崽用的。” 我下意识看了眼她的腹部,没有生命反应。 “前两年我一个姐姐来了封信说她生了一只幼崽,我还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现在准备了你也送不出去。” “这一方世界又不会永远与世隔绝。” “可我炼制的洗髓丹都是给人用的。” “你会炼吗?” “当然会。”做为一个懵懂摸索如何证道的初代古神,靁可是什么领域都涉猎过。 “以后给我便是。” 我很想吐槽,你确定等我凑足了材料炼制出来的时候你姐姐的幼崽还需要这玩意?不过想想她不是野生的妖,背后是一整个智慧种族,估计也不可能就一个姐姐,这个送不成,还有另一个。 酬劳问题解决,接下来是修士,啧.....好惨,都没人形了。 “你跟他有仇啊?”我问,下手这么狠。 “看他不顺眼而已。” 我微怔。“你们认识?” 朏朏回答:“帮婴查过他,渣男。” 婴? 哪位? 我正纳闷着便听七头鸟惊奇的道:“解忧你还记得啊?” 我大概知道婴是谁了,这名字起得,一点都不现代。不过我也有些惊奇,朏朏一直以来给我的感觉,还以为事不关己,她就从来都不理会,更懒得去记呢。 修士逮着了,我翻出自己制定的鹤城新律,因为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只是财务损失和人员受伤,只需要赔偿和小惩大诫即可。 我将判决给修士念了念,然后问:“服不服?” 说这话的时候我伸手将烨宁,也就是紫玉剑抓在了手里,若是不服,正好打杀了。 一直恨恨的看着姑获鸟的修士赶紧回神:“服,我服,我服。” 我:“....你就不能有骨气一点吗?” 修士:“....” 修士给了我一张卡,卡里有几百万,我算了算,足够赔偿那些倒霉蛋的损失了,很满意。 修士问我:“既如此,我可以走了吗?” “稍等一下,我想给你讲个故事。”我说完也不管对方想不想听,一股脑的将他孩子的真正死因告诉了他,最终表示:“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已经告诉你怎么回事了,你和姑获鸟之间的恩怨到此为止。” 修士呆呆的模样,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196、第五章狌狌·三十六 这世上最神奇的能力不是能够预知未来,而是,除了未来,我无所不知——庄主 我打了个电话让少凰来认人,而碍于少凰现在肉/体的年纪,她来的时候自然是买一送一,附带一个高岚,她主动请缨带安安来我这玩,不过我觉得她更多的还是想知道那个修士怎么样了。 “小惩大诫之后就放了。”我回答。 “放了?这么简单就放了,他下次再犯怎么办?”高岚皱眉。 安安忽然插了一句:“怎么小惩的?” 我随口回答:“我废了他的修为和丹田。” 安安扭头对高岚道:“很显然,他没有再犯的能力了。” 高岚:“....” “他几百年,你一下就全给他废了,且连丹田都毁了,倒也够狠。”少凰很是感慨。 “就是够狠才能让人长记性啊。”我说。 “若是想让人长记性,你应该让他灰飞烟灭,保管所有人都记进心里去。”少凰说。 我默了默。“我当了太多年的凡人,已然如同凡人。” 古神处置人,随随便便就让人灰飞烟灭,一方面是视众生为蝼蚁,另一方面也有自己实力实在太过强大,哪怕只是无意中的轻拂也足以要了凡人的命。神尊令人神分离并非随便做的决定,当两个纲目的物种力量已经悬殊到了这种程度,真的不适合呆在一起。若是千万年前的我,肯定想也不想的就将那个修士给打杀令其灰飞烟灭了,然而如今的我,已经没有了那样的心态,千万年在轮回中辗转流离,我早已面目全非。 少凰不置可否,我也没继续这个话题,将今日的报纸翻了出来。“认识不?多大仇?” 安安人小个矮,因此先看到的是高岚,一看照片就忍不住惊叹了一句。“好美,真是我见犹怜。” 闻言,我赞同的说:“若是千年前的李夫人也是这般姿容气质,我完全能理解南康公主为何会对李夫人我见犹怜,并且后来对李夫人特别好了。” 高岚道:“你是说华夏历史上第一对百合?” 我懵逼。“啊?” 高岚说:“本来是拎着刀去砍人的,结果一看到人就惊得丢了刀抱着人说宝贝,我见且犹怜,何况老奴乎。之后更是对李夫人特别好,还没恶意,可不就是一见钟情了吗?” 我挺想说南康公主和李夫人可都是雌的,然而想想大洪荒时代的情况,好吧,同性别一见钟情还真不算什么,我们刚开始那会全是无性别的,那些个道侣里大部分都是双方都无性别。 正翻着报纸的安安忽然道:“不是。” “什么?”高岚不解。 “不是一见钟情。”安安非常确定以及笃定的语气说。 高岚愣了下,终于反应过来安安这说的是什么事,疑惑不已。“你怎么知道不是?” “司马兴男是我。”安安说。 高岚一脸懵。“?” 我提醒道:“南康是司马兴男的封号。” 高岚:“.....安安你怎么会是南康公主?” “两晋时士庶天壤之别,我要还一笔债,若是庶民身份,会有很多不方便,便弄了个嫡公主的身份。”安安随口道。 夏商周两汉,现在再加上东晋,啧,我有种感觉,华夏五千年,二十四朝,估计每朝每代都有少凰的身影。 “李夫人美吗?”高岚八卦的凑过去问。 安安想了想。“你问的是从人的角度还是从神的角度?” 高岚看了看安安精致的五官,犹豫了下,还是说:“都问。” “若是从神的角度,中等。” 高岚瞅了瞅安安,又瞅了瞅我,没反驳什么,继续问:“人的角度呢?” “刘元好看吗?”安安反问。 高岚愣了下,旋即如实回道:“虽然年纪大了点,但刘先生挺英俊的,就算是现在的年纪也仍旧甩开电视上的大明星们十条街。” 安安道:“将刘元的容貌女性化。” 高岚不解。“我问的是李夫人,你跟我说刘元干嘛?他又不是李夫人。” 我轻咳了下。“高岚你相信轮回吗?” 高岚自然是信的,就算原本不信,见过诺诺后也相信了,脸色顿时就古怪了起来。“李夫人是刘元的上辈子?” 安安颌首。 高岚:“....刘先生知道吗?” “他没问。”安安回答。 高岚劝道:“若是他问起,安安你最好不要告诉他这些。” 安安嗤之以鼻,我对此表示理解,虽然安安刚出壳那会是雌性,但当她证道成神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了“它”,上神是没有性别的。少凰当了十万年的雌性,很长,但她当上神的时间更长,都千万年了,因此对于性别方面的认知,别说是人类了,就是大部分的非人类都和她不同。 为何如此笃定?因为我也曾是这样的呀,大洪荒时的我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女性形像,但兴致来了,亦或是女性形像腻了的时候我也会变成男性形像,外形转换时没有半点心理障碍。 比起刘元要是知道他曾是我见犹怜这个典故的主角之一会是什么心情,我更好奇另一个问题。“你与刘元遇到过多少次啊?”光是我知道的就已经有三次了,不知道的,看情况肯定还有。 安安摇头。 我不解:“什么意思?”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我不记得神类有老年痴呆症啊。 “次数太多,记不清了。” 次数太多,所以记不清了,我默了一瞬,你俩真有缘。 鬼使神差的,我问了一个问题:“每次相遇,他都会爱上你吗?” 安安没回答,但她那带着疑惑与无法理解的复杂眼神....不言而喻。 我很是遗憾道:“可惜不清楚他没有遇到你的转世里是否谁都无法爱上。” 安安闻言,问:“是有如何?” 我说:“那说明他爱你已经成了灵魂的本能,而人无法克服自己的本能。就好像呼吸,除非是死人,否则每个人生下来就会呼吸。” 看言情剧的时候看到男女主角深情的说我爱你生生世世,虽然不说什么,但实际上我是非常嗤之以鼻的,我相信一个人能爱另一个人一生一世,但我不相信生生世世,孟婆汤一饮,前尘尽忘,从此相逢是路人。说不定,你走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这个人就是自己上辈子的挚爱。 瞅着安安愈发复杂难掩的神色,我的心情也很是惊讶,难不成真有人能证明生生世世并非妄言? 不等我与高岚继续八卦,安安的小短手拍在了报纸上将已经如一群二哈般撒欢跑没影的话题给拉了回来。“三十六。” 我说:“转移话题也不能随便用数字来搪塞.....” “它是三十六。” 我愣了下,旋即想起孟凰那奇葩的弟子分代制。“孟凰的第三十六个弟子?” 安安点头,旋即疑惑道:“她怎么会出现在人间界。” 我说:“八成是来找你的。” 安安摇头:“不,她现在应该还在面壁思过。” 我愣了下。“她干嘛了?” “夏朝时毁灭人族,我是主犯,她是从犯,没有她无偿为我提供的几十种瘟疫,我也不能那么成功,虽然最后还是差了一步。” 瘟疫?还几十种?人族没绝种还真是个奇迹,我默了一瞬。“它跟人族多大仇?” 安安道:“你忘了我跟你说过它的身世?” 三十六的身世?我在脑子里翻了翻,翻出来了,三十六原本是一只普通的小动物,生得似乎软萌可爱,然后就被人族的变态给逮了,再然后.....正常人看到美丽的东西是想着保护这份美丽,但人性复杂,有想要保护美丽的人,自然也有以毁灭美丽为乐的人。虐待软萌可爱的小动物,拿钉子扎、活生生的拔掉指甲、拔掉皮毛、用开水烫.....人族在虐待小动物方面可以说是玩得花样百出。用少凰的话来说就是,那就是一群弱者,强者挑战更强者,只有弱者才会从更弱者的身上找寻自尊与快/感。遗憾的是,对于这些弱者垃圾,法律不判他们有罪,因为他们虐待的不是人,不犯法。 只是,人族不认为垃圾有罪,受害者显然不会这么认为,只是,被那么花样百出的虐一轮下来,就算是小强也活不了,何况那些软萌可爱的小动物,因此就算受害者恨人族恨得要死,也只能含恨断气。 三十六是特例,它原本也应该带着滔天的恨意断气,去地府报道,重新投胎。不对,三十六那会儿别说地府了,便是六道轮回都还没建立,因此它带着恨意断气后并不会重新投胎,而是孤魂飘荡于天地间,无所归依,直至灰飞烟灭。但它很幸运,它幸运的遇到了孟凰,孟凰将它捡了回去,凡人无法治好被变态给虐完了的小动物,但神人能,因此它幸运的活了下来。 很显然,三十六的幸运是人族的大不幸,它对当年虐它的那个人族变态的恨已然蔓延到了整个人族头上。 估计不管是喜欢虐小动物的变态还是没有这个兴趣的正常人都不会想到虐小动物这种小事居然能有这样恐怖的后续,几十种瘟疫,人族当年得是死了多少人啊。 我不支持她,但我也不认为她有错,因为我不是它,我没体验过它曾经体验的痛苦绝望。想要骂它,除非经历过和它同样的事并且没有变成它那个样子,否则谁也没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就它因为恨人族而做出的事情而骂它,哪怕是从加害者变成了受害者的人族自己也没资格。 只是,盘古世界的上神不多,就我所知道的,人族已经成功得罪了两位,这拉仇恨的能力都快赶上少凰了,只是少凰敢拉一群上神的仇恨是因为她打得过那些上神,那些上神也弄不死她,可人族,很自信上神们弄不死自己吗? 思及此,我发自肺腑的说:“如果人族灭亡了,那么一定是自己作的。” 少凰闻言颌首点头表示赞同。 高岚忍不住道:“诶诶,你们是不是忘了这里还有个人族啊?” 我说:“我只是就事论事。” 高岚问:“这个三十六和人族是什么情况?” 哦,忘了,这家伙不知道三十六的经历。 我对少凰说:“你跟她说一下吧。” “为什么不你说?” “你比我更清楚。” 少凰无法反驳,便讲了。 她第一次见三十六的时候三十六还不是孟凰的正式弟子,只是一只被孟凰给捡回来的东西,嗯,东西,没用错形容词,因为第一眼的时候少凰真没认出来那是什么品种,血肉模糊的一团,皮毛全没了,有的是被开水给烫没的,有的是被活活撕扯掉的,鬼才认得出来它原本是什么样的。 孟凰也认不出来,她捡到小东西的时候小动物的身上还插着许多削尖的木刺和石片,活似刺猬,以至于她第一眼还以为这是一只刺猬。而将小东西身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拔干净后,收获血肉模糊的一团,奄奄一息。 因为太过奄奄一息,孟凰都不敢用灵力治愈它,md,小东西身上的经脉不是被活活抽了出来就是被挑断了,反正身上就没一个好的地方,孟凰怕自己用灵力的话,小东西撑不住,本来还有一丝丝的气,秒秒钟断气。只得吊着它一口气先别死,带回了南明用温和的药物慢慢治理。 少凰彼时正好来找孟凰,看到了药池子里泡着的血肉模糊的一团,虽然那一团的整个眼球已经被剜掉了,而通过整齐的切口可以判断,下手的人很熟练,身经百战。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哪怕那一团没有眼睛,少凰都能清楚感觉到血团子身上的滔天恨意。 少凰愣了下,惨的生灵不是没见过,但这么惨的,头回见,倒不是说外表,外表比这更惨的少凰也见过,势均力敌的生死搏杀中,拼到最后的时候,都会相当凄惨,但再凄惨也不会有如此浓郁的恨意。生死的厮杀中,输得再惨也不会有谁怨恨,谁让自己技不如人呢。小东西这样的,少凰是真的没见过,以至于她一时间都忘了自己来找孟凰是干什么的,问:“它这是怎么弄的?” “遇到一个人族的变态,被折磨的。” “折磨它做什么?”少凰疑惑不已。“弄成这个样子,人族还有食欲?”反正食物被弄成这样,换了她,她是一点食欲都不会再有了,不由腹诽人族的口味真够变态的。 一见少凰的神情孟凰便知道妹子是想歪了,道:“人族将它弄成这样不是为了吃。” 少凰更不解:“那是为了什么?” “因为喜欢。” 少凰愈发茫然。 孟凰想了想,给少凰举了一个例子。“你看到一株很美很美的花,你会想做什么?”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长得好看,不知味道如何。” 孟凰默了一瞬,补充道:“在你不饿的时候看到它。” “如果特别好看的话就看两眼。” “然后呢?” “自然是该干嘛就干嘛去。” “为何不摘下来?” “我为何要摘下来?” “摘下来慢慢把玩啊。” “花摘下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枯萎,除非用灵力维持它的生命力,可我又不是闲得慌,如此浪费灵力。而且,我不爱花朵本身,我只爱花朵做成的糕饼。” “人族会摘下来。” “花做的糕饼味道挺好的。”少凰有点怀念,昨天吃的花糕挺不错的,晚上得让子珝再做一鼎。 “人族会欣赏美丽的话被摘下来枯萎时的模样。”孟凰看向药池子里的小东西。“它很可爱,有些人族见着了,心里便痒痒的,想摧折这份可爱,从小家伙的痛苦中获得愉悦感。” 少凰:“....有病。” 高岚赞同的说:“确实有病,但那只是一部分人,它怎么能牵连整个人族?” “换了你,你被折磨成那个样子,你还能保持理智?”少凰反问。 高岚沉吟了片刻,回答:“不知道,但多半不能。” 少凰道:“既如此,那你没资格说三十六。” 高岚还是觉得不可理喻。“一个心中满是仇恨的人也能修炼成神?” “当然不能。” 高岚愣了下。“它不是神仙?” “是啊。” “你刚才还说一个心中满是仇恨的人修不成神。” “三十六它最终用百万年的时间走出了当年的心理阴影,放下了对人族的仇恨,这才得以证道成神。”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用几十种瘟疫对付人族,它还叫放下了仇恨?”人族差点绝种。 少凰反问我:“有人折磨过你,你最后为了放过自己,让自己过的更好,走出了阴影,放下了仇恨,但你再见到仇人,又正好碰上一个可以落井下石让仇人更倒霉的机会,你会什么都不做吗?”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肯定狠狠落井下石。” 好吧,我懂了。 不过如此神补刀般的落井下石.....我莫名的问了一句:“不知这位上神证的是什么道?” “医道。” “医道?也就是说,她是个医神?”若是这样,我倒是能理解为什么它能用那么简陋的工具做那样神速且完美的手术了,医神诶,这点本事都没有,还配称之为医神? “嗯。”少凰点头。 “医者仁心。”我无语的道。“几十种瘟疫,感觉它真正证的道更像杀伐之道。”以杀证道,这世上有什么比瘟疫收割生命更快更多? 少凰辩解道:“证杀伐之道的是小幺,三十六证的的确是医道。而且,只要不是涉及人族的事,它都很正常,很有医者仁心的。” 我接道:“涉及到人族就是变态了。” 少凰没吭声。 我道:“能够将一个软萌可爱的小动物弄成这样,并且过了千万年了还放不下芥蒂,当年那个垃圾也挺本事的。不过,虽然不知道三十六是怎么从面壁思过的地方跑到人间界的,它应该不会还搞瘟疫流毒吧?” 感慨归感慨,同情归感慨,我还没忘了这个受害者已经进化为霸王龙级别的加害者。 少凰想了想,委婉的说:“它从不在没有人族或人族少的地方胡来。”见我脸色不太好,少凰又补了一句:“一般情况下,除非像远古时一样人族将仇恨拉得太大,天道倾斜,授意遏制人族,否则她不会逆天而为在人族不该倒霉的时候放瘟疫。” “那她现在最严重的话会如何?” “也就拿人族当主食吃,不过人族现在的肉质,杂质多得要命,吃了没营养,吃多了还伤身,三十六只是对人族有芥蒂,并非早些年的恨之入骨,最多尝个味道,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我、高岚:“.....” 197、第五章狌狌·无感 “你们俩当年那么干?三十六受到的惩罚是面壁思过,你呢?”鬼使神差的,我问了这么一个问题,我是真好奇,神尊折腾人的手段,貌似挺清奇的。 “我没事。” “没事?”我不可思异。“怎么会?三十六都受到了惩罚,为何你却没事?” “我本来就是奉命下凡削减人族的人口遏制人族灾害性扩张趋势的,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我暗地里打的什么主意,但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我计划毁灭人族。” “可你差一点就会么了人族啊。” “现实却是没有,我非常出色的做到了天道想要看到的平衡,虽然众神发现得再迟一点就不是出色完成任务,而是灭绝,但因为神尊突然赶到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也就没达到目的。只要我咬死了我没有灭绝人族,只是在执行任务,神律便无法判我有罪。”少凰道。 我吐槽不已:“若是有证据治你的罪,那么人族早就灭绝了。” “是啊,就差一点。”少凰意味不明的感慨。 不想去深究少凰所谓的就差一点就指就差一点就被治罪还是就差一点就可以灭绝人族,我:“.....那为什么你没事,三十六却有事?” “它给我的瘟疫都是它特别研制的,虽然都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病毒,但有一个非常出色的优点,便是与时俱进。而会进化,并且进化速度特别快的瘟疫病毒落在人族中,神尊也收不回去,它们已经在进化中深深扎根在了人族的身上。时至今日都不曾消失,伺机等待着下一轮的爆发。” “这公报私仇的企图也太明显了吧?”我无语。 “是挺明显的,所以她被罚面壁思过五万年。” 我:“.....五万年对现在的上神而言很漫长吗?”是我脱节太久,不清楚现在的时间观念了吗? “三十六是个宅,它的最高记录是宅在实验室整整十万年没出门一步。” 我惊叹不已:“这也叫惩罚?” “三十六与人族有因果,它要报复人族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一次的事情,正好将它与人族之间的因果给抵消了。事实上,若非它弄的瘟疫太过惊人,它本该与我一般什么事都没有。至于只是面壁思过五万年,它是医神,众神就没有谁不曾欠她人情,就算现在没有,谁也不敢笃定的说以后不会有。” 我发自肺腑的说:“我当年若是证的医道,肯定不会死那么惨。”证医道而成神,三十六完美诠释了这么做会有怎样的好处,同样是犯事,少凰犯事肯定有一堆神等着落井下石,奈何少凰自身太彪悍,从自己爬出了深井不说,还将石头踢了回去。而三十六,不仅没人落井下石,反倒多的是神提供绳子拉它上来。 啥? 人族太悲惨了,不过是虐了只小动物,却要在千万年后瘟疫缠身,且是永久性的,世世代代永远活在瘟疫的阴影下,好惨.....个屁。 大洪荒时代后期仅仅是因为冒犯了神人就被屠族的族群虽然不能列个一米清单,但肯定不会少,如我、凤凰、娲灵这般只要不是对我们有恶念,旁的什么都不会介意虽然是初代古神的广泛现像,但不管是什么族群都有特例。而后来洪荒大地喧嚣起来后证道的那些神,没有如初代古神一般经历过天地初开时深入骨髓的荒凉,自然对生命缺乏爱惜之心,经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为了自己的威严就灭杀一族什么的。 综合上述,别说三十六没把人族给灭绝了,就算真灭绝了,上神们也不会有几个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弱肉强食,三十六当年弱小,因此被人族虐待是活该倒霉,同理,如今三十六是神,人族是蝼蚁,它要碾死,蝼蚁自然是合该倒霉,且三十六与人族之间还是人族先招的三十六,真算起来,人族就算灭绝了也不过是报应罢了。现如今三十六只是让人族倒霉而非灭绝,真不愧是证医道的神,端的一副慈悲心肠。 我没夸张,神是不会在意蝼蚁的喜怒哀乐与生死的,无视是比居高临下更高境界的睥睨。 人会将地上的蚂蚁当回事吗?不会,只有虫子咬到自己时人才会随手碾死虫子,否则都是视而不见的。 若是没有神尊,我估计三十六别说这种无伤大雅的面壁思过几万年了,根本不会有任何的惩罚,至少,若是在大洪荒时代,它这种行为不会有任何惩罚,连指责都不会有。ps:我说的是来自同级别存在的指责,蝼蚁的愤恨,神“听不见”,真“听见”了,那就是蝼蚁的末日。 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族与三十六之间的因果真是完美诠释了这七字真理。 少凰闻言反问:“凶兽需要看病?” 这话问得真好,凶兽需要看病?答曰,不需要,凶兽不管受了什么伤,用两种法子就能解决:吃凡人吃神,以及吸收天地间的浊气。正常生灵受伤和生病时的方子对凶兽而言根本没用,按着这个思路下去,就算我当年证的是医道,宁渊吃我时也不会有半点犹豫,这真是个令人悲伤的事实。 “当我没说。”我扶额道。 少凰不置可否,换了个话题。“我想了想,来的可能不止三十六。” 我、高岚:“.....”一个绝对有种/族歧视(专注千万年歧视人族)的上神还不够吗? 少凰看着我问:“你觉得我那个时代的上神,能随便跑到人间界来?” “当然不能,那会很难受的。”我说。“人间界太小了,你们想下来,便如龙伯人想要钻进靖人的屋舍,得先学会缩骨术,但能够四肢舒展,谁愿意用缩骨术折腾自己?” 君不见眼前这位,浪荡人间界千万年,哪一次是用自己的本体的?鸑鷟本体根本不能跑到人间界来,每次都是先制作一件临时的“衣服”,神魂再钻进去。可,一次性的“衣服”能有真正量身打造的高档本体舒服?肯定没有,有的话我就不会在人间辗转流离千万世,每一世都英年早逝,还不是里子和壳子不配套闹的。 想起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顿了顿,我补充了一句:“如果一点都不在意这方天地中所有生灵的死活,在这方天地肆意舒展肢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那样的话,房子也该塌了,话说,三十六没那么恨人族吧?” “它不恨人族。” “但它对人族有芥蒂。” “那不是很正常的吗?” “我还不想死,这座城市里的人们,我也不希望他们在生死薄上的寿数到头前就因为一个神的肆无忌惮而全死光光。”我说。 “人族只是这一方天地中无数物种的一个,沧海一粟罢了,而三十六对人族以外的族群,甭管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它都怀抱着医者的仁心。” 我松了口气。 少凰继续道:“只是,据我对三十六的了解,除非历劫需要,否则它不会跑人间界找罪受。而且,神界的人族不多,大部分时候都碰不上,就算有可能碰上,人族也会避着它走,可人间界,到处都是人族,它的心情会很不好。” 高岚忍不住道:“既然这样,它干嘛跑人间界来?它受罪,我们也遭罪。” 我道:“总不至于是被人给踢下来的吧?就算要找你,难道就找不出更合适的吗?” “众神之中,若论在人间界的往来自由度,非小幺莫可。”少凰皱眉。“若是小幺,我想不通它为何会与三十六组队。” 我问:“它俩不是同门?”虽然杀伐之道和医道的宗旨是水与火的差距,但一个是三十六,一个是小幺,都是数字,显然,都是孟凰的弟子,同门之间关系再不好也不至于多差吧?连组队公费旅游都不行?多大仇? “三十六想剁了小幺已非一日之事,只是它被罚在神宫面壁思过,而小幺更是跑去了混沌中的永恒战场,一直没回来,也就没机会。” “同门相残,白彧都不管的吗?” “上神被剁成七八块,会死?” “不会。” “既如此,为何要管?” 孟凰你门下的画风究竟有多凶残? “那照你这意思,三十六应该是一个人下凡的吧。” “若如此,不合理,小幺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三十六是最不合适的,那帮小子便是脑子让混沌凶兽给踩扁了也不至于如此糊涂。”少凰一脸的不解。 我说:“说不定小幺有事,来不了呢。” “只要它没死透,哪怕是被砍成了肉泥,众神也会将它从肉泥里捞出来复活。” 高岚道:“那说不定它就死透了呢。” 少凰默然须臾,一字一顿的道:“若是那样,神界必然已大乱,要不了多久,新的量劫,甚至可能是无量量劫将爆发,三千世界都将被卷入神战的战火中。” 高岚:“....我这张嘴从来都没灵过,肯定是那个叫小幺的神人一时半会脱不开身,也可能是它和三十六一起下凡了呢。” 少凰没吭声。 我扶额道:“我想个办法找到三十六问问怎么回事。” 这也是我心里已经有的决定,在想起三十六曾经的悲惨经历时我就明白了一件事:这么一个神绝不能放在外头胡乱溜达,否则地球上很可能出现一个比开膛手杰克还变态的连环杀人犯。哪怕它不拿人族当主食,只是不时吃一顿打牙祭,就它一顿吃掉了十几个人的脑子的胃口,天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失去脑子而变成活死人。 三十六显然不会考虑自己吃了别人的脑子会对一个家庭造成怎样的打击,就算想到了也不会放心上。一个对人族没有怜悯之心,还有着针对性歧视的神独自且长期混迹人群里,想想就觉得那画面....美得无话可说。 少凰表示随便。 我说:“你就不关心神界发生了什么事吗?” 少凰自信的道:“根据那个死贱人的设定,当我死亡时,我便可重新链接上自己的本体,到那时,不管神界乱成了什么样,我都能摆平。” 我:“.....你强大到足以单挑一群上神?”就算是切瓜砍菜也是能累死人的,盘古父神就是个活例子。 少凰白了我一眼。“我是神,也是王。” 呃,我还真忘了,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谁家的王会千万年不在王座上而是四处蹦跶? 确定了食脑案的凶手不是少凰的仇家,却有了新的问题,我打算出一趟门去找个人,不过那人不在鹤城,因此我还得先去买张明天的火车票,今晚上跟大家说说,明天出发,争取看看后天或大后天就回来。 少凰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剩下一枚洗髓丹给我。” 我下意识就道:“你不会也想送亲戚家的幼崽吧?” 少凰反问:“凤凰幼崽需要洗髓丹?” 脑子终于上线的我:“不需要。” 人生而有一口先天之气,因而婴儿是这世上最纯净的存在,至少在人族中是如此,但随着年纪增长,那口气会慢慢散掉,加之人吃五谷杂粮,杂质堆积,经脉於堵,很难再修炼。也因此,人族修仙都是打小就上山修炼,年纪幼小的时候体内杂质堆积得还没那么严重,想要排干净也不难。 凤凰族生而有先天之气,还不止一口,而是一大片,至于杂质,考虑一下凤凰的体温吧,什么杂质能顽强的在它们体内堆积起来?这群猛禽的血管流的根本不是血,而是凤凰真火。 “你是想送人?”我问。 “刘元说他想修炼。”少凰回答。 我默了一瞬。“你没告诉他洗髓丹的副作用?” “说了,他坚持。” “真乃勇士也。”我诚恳的赞叹。 诚然,洗髓丹这玩意能够一次性将人体内所有杂质清干净,同时梳理於堵的经脉,将经脉给梳理得跟高速公路一样畅通,修炼起来自然事半功倍。但,为什么总有人会认为这么好的东西是一点副作用都没有的呢? 小说里经常写着某某主角吃了洗髓丹或什么类似洗髓丹作用的东西,然后美美的睡一觉,醒来的时候身上全是污垢,都是身体里的杂质,一下就被清干净了,自此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对此,我只想说,前半段还靠谱,但后半段,怎么一点都不靠谱? 人体内的杂质可是和血肉混在一起的,想要将杂质清干净,那过程就相当于将所有血肉都用细细的筛子将所有血肉给筛一遍,筛掉所有杂质,梳理经脉亦然,而这个过程....你会觉得每个细胞都痛苦的想自尽,发自灵魂的想要去死。并且,年纪越大,杂质越多,这种副作用就越大。因此不是没有过服了洗髓丹,结果杂质亲赶紧了,人也活活疼死了的例子。 不疼的办法自然也是有的,破坏中枢神经和灵魂的部分感知,只是,洗髓丹的副作用是一时的,而这种止疼操作,副作用是终生。 刘元的年纪,体内杂质绝不可能少,这么大年纪还服食洗髓丹,闻所未闻,他确定自己齁得住? 我没忍住问:“他要齁不住怎么办?” 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那就下辈子再教他修炼,从他一出生就开始教,彼时先天之气尚在,体内亦无杂质,正是适合修炼的时候。” 高岚:“....若是那样,下辈子的他还是他吗?” 少凰反问:“你换件衣服就不是你了?” 高岚一脸懵,我拍了拍高岚的肩膀。“对于神类而言,皮囊不过是一件衣服。” 高岚一脸无语。 “别拿你看的电视剧和小说来看待非人生物,那些都是人写的,人写的,套入的自然是人的三观,但物种不同,三观绝不可能相同。”我说。 高岚无语道:“我现在深刻明白了,可这样的话,安安你认识刘元也不止一时和一辈子了,以前怎么不教他修炼?若是以前就修炼了,你们也不至于现在.....” 高岚没说完,但没说出口的半句不外乎:一老一少的鲜美对比。 “他这辈子可以修炼了,也说想要修炼。”少凰回答。 “他说想要修炼,你就给他弄洗髓丹....”高岚顿了顿,仿佛看到了什么颇为可怕的画面,悚然的道:“安安你不会是对他?诶,我可告诉你,就算你们有宿世的缘分你也不能顶着现在的身体和他发展出什么男女关系来啊,阿姨会被你活活气死的!” 闻言,原本还八卦着的我也愣住了,话说少凰这家伙在我面前一直都是真实状态,以至于我都要忘了这只活了千万年的鸑鷟现在顶着的是一个稚童的壳,并且这个躯体还是小姑姑生出来的。 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闺女跟一个年纪比自己还大的老男人跑了,如果只是我的话,我不会有什么感觉,我这辈子的老娘可比老爹大了好几百岁,还有大洪荒时代的古神之间,年龄差个几十几百万岁跟差个几岁没多大区别。三十几岁的年龄差距,真心不算什么,但人族不是非人,三十几岁的年龄差距.....小姑姑会不会气死不知道,但气出心脏病是可以肯定的。 八卦的火焰霎时如暴雨下的露天篝火,只余下丝丝烟气,就连那丝丝烟气也很快消失在滂沱大雨中。 我说:“安安啊,如果你要和刘元谈恋爱的话,能不能等你离开了现在的躯体再谈?我怕小姑姑心脏受不了。反正刘元现在都准备修炼了,几十年也不算什么的,一晃眼就过去了。” 少凰无语的看着脑补的高岚与我。“我对他没有任何感觉。” “没有任何感觉,他一句话你就做这么多?”高岚明显不信。 少凰很认真的重复:“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对他没有任何感觉。” 198、第五章狌狌·知往 我不可思异。“虽说别人爱你,你没有义务要因此而爱别人,但刘元待你如此情深,你就算不爱他也不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吧?”知道您老活得久,但活到这份上,你的七情六欲究竟是淡到了什么境界?凤凰当年也没你这么变态啊。 少凰耸肩。“我的确没有任何感觉。” 我不信。“若没感觉,你为何他这么好?” 少凰反问:“我对他没感觉妨碍我对他好?” 这个问题,我想了想,不妨碍。“可,如果没感觉,你为何要对他好?” 少凰无语的问:“且不说我的本质是无性别的,便是有性别,为何人总是觉得男女之间对另一个人好就是有情?” 我无语:“你莫不是想说你对他是知己之情?” 少凰摇头。“我闹不清自己对他是什么心情,反正不管是男女之情的感觉还是知己的感觉,我全没有。” 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你都单了多少万年了?”感觉,如果是刘元的话,少凰应该是能接受的。 “没兴趣。” “不是没感觉?” 少凰想了想,说:“都有。” 我无语:“你莫不是还惦记着你的初恋?” 少凰更无语:“怎么可能,我对他的爱早已被剥离,你也别太小瞧我长姐在这些乱七八糟的方向的造诣。” 我道:“可我怎么觉得,你不像是被她剥离对了初恋的爱,更像是被拔了情根。” 少凰回以白眼。“我是上神。” 我知道你是上神,寻常的人甚至仙人被拔了情根可能一无所觉,但生命形态已经跟变态bug没什么两样的上神,绝不可能身上少了零件还一无所觉。而且,上神身上不管少了什么零件,都会自己重新生长回来,情根也一样,不过情根这玩意,甭管是神人是还是仙人,情根长了等于没长。活得太久,七情六欲难免会变淡,淡着淡着就可能淡没了。 我换了个话题。“说起来,你后来都修成神了,事情也过去了几万年,她为何不将你的爱还给你?”对一个人的爱是可以剥离的,以此类推,剥离之后并不意味着它就不存在了,事实上它仍旧存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保存。 “没有。” “啊?” “她说她没有。”少凰道:“我估摸是枯萎了。” 枯萎了,这倒是有可能。 爱被剥离并不代表它就不存在了,但爱并非不能消失,它是会枯萎的。至于如何让爱枯萎?简单,十年前你爱一个人,可十年后你不爱了或者爱上了别的人,曾经的爱自然就枯萎了。少凰自然不是移情别恋的问题,她都单了千万年了,她只是单纯的不再爱了而已,天长日久的,真正的不爱了,放下了,于是原本的那份爱也就枯萎不存在了,孟凰拿不出来也很正常。 若是这样,那少凰千万年单身汪就纯粹是她自己的问题了,为刘元掬一把同情泪,你爱上谁不好偏偏爱上这么个家伙,你还不如投胎当她手中的利剑呢,至少她对自己手里的剑肯定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说到一点感觉都没有.....莫名的觉得哪里有些怪异,可一时半会想也不到哪里怪异。 晚上的时候我与大家说了说自己要临时出趟门的事,我不在的时候鹤城就由阿吉看着,有修士或非人生物捣乱,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记下是谁,等我回来收拾它。 “那别的地方怎么办?”阿吉问。 雪莹山庄的辐射范围并非鹤城一地,而是整个华中,虽然这两年特勤处有意渗入和接管,想将华中收回去,对此我也是表示欢迎的,华中太大,以前君长青是半神,他想去哪就去哪,不过一念之间的事,可对于我而言....我得到处跑。特勤处想要接管,我是真的不反对。 然并卵,特勤处并未全盘接收,一方面是怕引起反弹,鹤城的妖魔鬼怪多,华中也不少啊,属于非人生物密集区,若是引起反弹,那问题就大条了;另一方面,特勤处人手不够,吃不下这么大的地盘。 认真说起来,华夏的妖口和修士真的不少,但妖族喜欢自由,修士....修士在人族属于特/权阶层,谁会愿意接受特勤处的各种规章条例管制当个基层片警?综合上述,特勤处对华中真的是有心无力,若非如此,当年他们也不至于来找我。 这一年的时间我已经逐步恢复了雪莹山庄原本的辐射网,各地的警察局若是碰上灵异案子要么给我打电话要么给特勤处打电话,或者,两个都打。到时候电话打过来,我人却不在..... “那你就再给我打电话呗。”我无奈的说。“我到时候再赶过去就是了。” 缺人缺妖,然并卵,姑获鸟现在都还没考虑好,数斯小姐倒是被我按着在合同上画了押,也是唯一一个签成了的合同,但她现在的状态,也就凑个数让我有个安慰奖不至于绝望的作用。 正在吃饭的尘寰将嘴里的食物咽下,问我:“你出门是要做什么?” “找人。”我将三十六的情况说了说。 这么一个神,哪怕它现在因为封印而束手束脚,无法施展神力,但不找到放眼皮底下看着,着实不能安心。 比杀人如麻的屠夫更可怕的从来都不是更冷血的屠夫,而是科学家。 原因?屠夫再怎么杀人如麻,一刀或一枪一枪的去杀,一辈子能杀多少人? 就算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屠白起,他一生所杀的人也不过百万。百万这个数字挺可怕的,科学家能创造这样的记录?自然是不能的,九成九的科学家都是终其一生不曾杀过人,但他们的造物在杀人。 核/武器是科学家的造物,而地球上现在的核/武器,加起来都足够毁灭地球几十遍了。还有各种各样的热武器,全是科学家的发明,而近代死于热武器的人何其之多,反正人屠白起的记录是根本不算什么了。 三十六可以说是最恐怖的科学家,它研究瘟疫病/毒,貌似还挺成功的,连神尊都拿它的造物没辄。 施展不了神力,影响科学家搞研究吗? 不能,若是到时候它心情不好,研究出一种专门针对人族的瘟疫....请自行想像。 我说的时候语气已经尽量平淡了,遗憾的是,在我说完自己的担忧后,所有人都显而易见的没什么胃口了。我见了,赶紧拿筷子吃了起来,美人今天难得下厨,必须多吃点。 美人不可思异道:“这样危险的神人应该是不能随便下凡的吧?” “是不能,所以它如今是处于封印状态。”我说。 “不,我的意思是,它从一开始就应该不被准许进入人间界的吧,若我是神界的领导者,我肯定会专门针对它设禁令。”美人分析道。 “我听少凰说,三十六除非历劫,否则它都不踏足人间界的。” “那这次为何会下凡?就算是找少凰,它应该是最不合适的吧?”美人蹙眉道。 我说:“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很想知道,所以才更要找到它啊。”不找到当事人,鬼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现在只希望不是最坏的那种。 “那你如何找?满大街贴寻人启事?”顿了顿,阿吉继续道。“就算是贴寻人启事,你知道它叫什么吗?三十六这个数字应该不是名字吧?” 我:“....忘问了。” 闻言,阿吉一脸被打败了的衰狗样。“你还能更不靠谱点吗?” 我自信道:“我觉得自己挺靠谱的,说真的,就算真要贴寻人启事,写三十六这个名字说不定当事人还更容易反应过来是在找它呢。行三十六行了千万年,而从少凰张口闭口都是三十六这个称呼,估计所有人,至少大部分人都是称呼它的排行,我严重怀疑三十六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不。到时候我贴个寻人启事,当事人都反应不过来那是在找她,那多悲剧?” 阿吉彻底语塞。 尘寰无语道:“所以你还真打算贴寻人启事?” 我说:“有这个打算,不过就算要贴,也得先弄清楚它的大致方位,我记得你跟我提起过你认识一只狌狌。” 我将火车票取了出来。“我买了两张,请你公费旅游,还不谢我?” 尘寰:“.....” 狌狌这个物种其实我也认识一只,不过不是这辈子,是上辈子的事,娲灵那只骨灰中骨灰级驴友介绍认识的。 娲灵介绍的,显然不可能还活着。 原因? 我都死了多少年了,无量量劫百万年一遭,普通量劫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一遭....这一次死不了还有下一次,简直没完没了,估计我当年识得的人也没谁还是活着的了....话说,我完全能理解为什么有神人会想着将盘古世界拖进混沌战局了。 不过,我死后到神尊上位隔着几百万年,无数的量劫与无量量劫....不提也罢。 山海经里有提到狌狌这种生物,外表似猿猴,白耳,知往不知未来,吃了它的肉能脚步轻健起来。话说回来,前一个能力我是知道的,但后一个,闻所未闻。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没吃过狌狌的肉,而山海经的作者,能这么写,八成是吃过,不过那么多妖兽异兽,也不知山海经的作者究竟什么人,简直吃遍天下。 不过,这也不算是我无知,一来狌狌是智慧物种,不吃智慧物种是大洪荒时代初期和中期诞生的古神共有的特征,不管是谁,在那样荒凉孤寂的世界里生活了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智慧生物的邻居离着自己不知道多少光年,都会对智慧生物产生圣人般的包容与珍惜之心;二来,我那会,天地间就那么一只狌狌,吃了就绝种了,多可惜啊。 知过往是狌狌的道,或者是,狌狌的道是史,狌狌的所谓知过往,若我没猜错,应是血脉传承。每一只狌狌的知识都会通过血脉代代传承,于是,狌狌一族就知道的越来越多,对于过去可以说是无所不知,而对于未来,两眼抓瞎。 不过,知道得多也有知道多的好处,参谋最擅长的是什么?不就是根据已掌握的情报分析出整个大局吗?狌狌知道超多的结果便是它不仅能推演出更多的情报,并且与天道产生了某种链接,可以通过天道知道很多已经发生的事。我认识的那只狌狌有多厉害?它厉害到哪怕有上神故意遮掩了天机让所有人都算不出来发生了什么事,它仍旧能看到。自然,事无绝对,比如三族始祖被凶兽或杀或逼死时它就一无所知,因为那是天道的意志。 虽然如此,但狌狌还是很厉害的,只是,后裔和始祖并非一回事,但,多少会有点用处吧。 尘寰认识的那只狌狌住在陕西的西安,千年古城,真是个好地方。不过,这两位认识是在三十年前了,这么久了,真的还在原地吗?虽说妖族几十年几百年不挪窝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比如娲灵,别看那只骨灰级驴友喜欢到处蹦跶,但她并非现代人走马观花一样的蹦跶,它是每到一个地方就住个几年几十年,若是觉得风景特别好,特别喜欢,干脆住个几百年再挪地方。也因此,后世人族为了争哪里是它的故里都快掐出狗脑子了,哪哪都有它的足迹,也因此,每个争的人都特别的理直气壮,别人也很难反驳,因为那些足迹都是真的。 碰上个驴友祖宗,子孙后代考古时绝对得纠结死,也不知那些研究娲灵的人族考古学者会不会偶有报社的想法。 妖族自然没娲灵那么特立独行,热爱旅游热爱到了令人想要报社的地步,妖族大多是有聚居地的,就算出门旅游,也不会太久,而且最后都会落叶归根。娲灵,它有两个勉强算根的地方,一个是我的雷泽,另一个是南明不死火山,并且,它旅游都不是几十年的事,最少也有蹦跶个一两万年才回来。 不过,生活在人族中的妖族大多居无定所,人族的寿命太短暂了,很快就老了,死了,而妖,千年万年后还是那副年轻的尊容,好吧,也不用千年万年后了。就你小时候别人拿糕点逗着你喊哥哥姐姐,结果多年后你白发苍苍,而别人仍旧是当年的模样,照样拿着糕点逗你的小孙子,你能不多想?到时候肯定得拉一支又一支除妖队伍,直到那个不会老的邻居被消灭为止。 也因此妖族在人族社会里生活的时候,少则三五年,多则一二十年就会换地方,很少在一个地方常驻。自然,也有特例,比如路二少等了一辈子的那条鱼,它就在西湖边上定居了千年,却一直没引起人的怀疑。为毛?不是下一次出现的时候扮成自己的女儿就是将所有人的记忆给改了,明明别人认识她都十几年了,但她改了一下就变成了认识了有一年半载了,然后继续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混个几十年,几十年后再改一次记忆。 也不知狌狌是哪一种,我有点担心。 “放心吧,他肯定还在西安。”尘寰笃定的安慰我。 我纳闷:“为何这般笃定?”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说他在等一个人,已经在西安等了一千多年了。” “那么久?那应该还在。”我说,不过,等了一千多年了,狌狌您老贵庚?以及,千年老妖在人间界原来这么寻常可见啊。不是说人间界没有大妖,千年老妖基本没有吗?我这都碰上几只了,朏朏、老腊肉、西湖酒鬼鱼、姑获鸟..... 199、第五章狌狌·移植 西安古称长安、镐京,前一个相信华夏人都不陌生,汉唐盛世,巍巍长安,万邦来朝。至于后一个,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周武王灭商,定都镐京,开启周朝八百年基业。 华夏历史上有十三个王朝在这里加建都,话说,华夏历史上称王的虽多,但真正被认可的朝代却是不多的,至少相对于整个的历史长度而言,真的不多。就好像西楚霸王项羽,后人认可他是王,但承认他建立的王朝吗?因此有十三个经过历史认证的王朝在西安建都,啧,真不愧是帝王都。 始皇陵、大雁塔、小雁塔、大明宫遗址.....可惜我不是来旅游的,就算在火车上的时候想过如果雪莹山庄没什么事的话可以在这座帝王都玩两天,现在也没心思了。 原因? 我们没找到狌狌,原本以为他搬家了,但这座城里也不止他一个妖,妖是不会修改删除妖的记忆的,因此找人族打听不到狌狌又换成了什么身份,但找妖族还是能够打听到的,但也正是打听到了我们才显得头疼,狌狌没搬家,他这几十年来一直都在西安,但这几日似乎一直没出现。 循着他现在用的身份去他租的房子那里找,没人,再去他工作的地方找,还是没人,并且公园里的人都说那个盲眼神棍好几日没出现了。 “盲眼神棍?”我瞅向尘寰,神棍我能理解,狌狌一族虽不知未来,但知过往,因此想要骗人的话还是很容易的,可盲眼?嘛情况? 尘寰解释道:“瞎子算命更像算命的。” ok,我明白了。 “那么他这是干嘛去了?总不至于是等到他想等的人了吧?”我说。 “有可能,要不,你卜一卦试试。”尘寰建议。 这个主意....可以一试,就算我的卜算水平在神族里是吊车尾,但在凡世,我觉得自己还是可以的。 本来只是想卜一卦算算狌狌往哪个方向跑了,结果..... “大凶之像。”尘寰略惊讶。 我也惊讶。“他一只只知道过去,无法预知未来的狌狌能有什么可图的?又不是不知过去只知未来的白泽,莫不是寻仇的?”出来混的,有几个是没结仇的,尤其是妖族和人族的风气可不一样,妖族崇尚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种氛围,结仇就更是无法避免的事,除非每次都把事情做绝,灭了别人全族。但那也太造孽了,因果太重,不是什么人都吃得消的。 尘寰想了想,说:“还真有可能是有利可图。” 我茫然的看着他。 “狌狌肉,食之善走。” “瞎扯,我认识狌狌的始祖,虽然没吃它的肉,但也相处过,对狌狌也有一些认知,狌狌肉没这能力。”我说。 “狌狌肉的确不能食之善走,但这笔记载也并非空穴来风。”尘寰道。 我仔细回忆了下有没有哪个神人对狌狌肉进行过开发,最终得到的结论是没有,那是智慧生物,而与我同期的古神,基本不会主动去伤害别的智慧生命。打劫资源不算,只要不伤及性命那就不算伤害,这是我那一时段的古神的标准观念。因此,狌狌可能被打劫,但被下锅,前期的时候没神会这么干,后期的时候,狌狌已经很强大了,有能力将它下锅的也不会那么做,会那么做的又没那个能力。 “你还是介绍清楚点吧,我猜不出来。”我说。 “器官移植。”尘寰直白的回答。 我愣了下。“妖族没了器官,应该也是可以重新长出来的吧?”最多就是麻烦点,需要的时间长一点,最近的例子就有姑获鸟,她最早被砍掉的那只脑袋都长出了好一截了,可惜前不久又掉了一个,也不知两个都重新长回来要到多少个猴年马月去。 “人族没这功能。”尘寰说。 我无语道:“物种不同,器官这么随便移植也不怕引起排斥反应整死自己?” 同为人类科的成员移植器官都要反复配对,越匹配越好,不匹配就不给做手术,做了也是死路一条,更好看人与狌狌,虽然都是灵长类,但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吗?就算人和猴子的器官能相互移植,人和狌狌差的也不止所属的物种科目不同,人与妖走的是两种进化之路,人通过对工具的改进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虽然整体实力很强大,但个体实力.....全是脆皮渣。而妖族是通过对自身的完善来获得更圆满的状态与强大的力量,同一个种族之间,个体实力可能天差地别。 简单来说吧,人族若是要克/隆自己,很容易,但要克/隆妖族,成绩绝对惨不忍睹,非人生物走的进化路线使得自身的细胞活性极其强大,同样是被砍了一刀,人族就算不死翘翘也得休息一年半载,而妖,少则一天,多则几日就能好利落。而这种变态活性以神人为最,那简直是bug一样的能力,而这也是神人在没了原装的容器后很难找到合适“衣服”的原因,灵魂影响躯体,而人的细胞能承受神躯所蕴含的活性吗?能的话,神人还至于那么头疼裸奔问题?随便找个人夺舍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跨物种还跨了进化路线,真这么搞器官移植,理论上非移一个死一个不可。 “狌狌的可以,人族将狌狌的双腿砍下来接自己身上,不管原本怎样不良于行都将获得健康行走的能力,还不会有任何排斥反应。”尘寰说。 还是觉得很扯,但看着尘寰的神情,显然,这个在我看来很扯的理由并不真的是胡扯,而是真实的。 “就算这样的器官移植是靠谱的,可,为了自己的腿能够好起来就砍了别人的腿让别人一辈子残疾.....”我皱眉。“这也太荒谬了。” 就算是大洪荒时代那些和我同期,有三观等于没有,道德观什么的更是闻所未闻(天地尚且初开,道德观什么自然也还没建立起来)的古神也没这么乱来的。虽然从不搞这种器官移植肯定有物种不同,随便移植器官会出事,以及神人缺胳膊少条腿是能够自己长出来的原因,但我还是觉得,我那些同期的同类不会这么干。虽然很难说是因为见到一只智慧生物太不容易,弄死弄残什么的,总感觉不是很好,还是因为自身恢复能力变态,根本不需要。但不管怎么说,我那个时代没谁这么做过。 尘寰道:“人性本就是自私的,不是吗?” 我:“.....”莫名的理解了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 行了,现在我完全没有游玩千年帝王都的心情和心思了。 找狌狌是个挺为难的事,我总不能再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占卜吧,若是那样,等我卜完了,估计狌狌已经完了。上回这么干是因为我要找的那只臧羊都失踪那么久,显然凶多吉少,慢点也关系不大,但狌狌,这么几天的时间应该还有救。 怎么找? 我有点头疼。 这要是在华中地区,我可以利用雪莹山庄的人脉妖脉关系,但在华中以外的地区,前任庄主得罪的人很多,而我....我不认为在我杀了那么多的人和妖之后我还能跟当地地头蛇套近乎,就算我想,别人也不敢。虽不是王,更非暴君,但我非常成功的做到了暴君一般的鬼见愁。 尘寰露出了犹豫之色。 我见了,心头一喜,这反应,肯定是想到了什么。“你有办法?” 尘寰闻言,沉默须臾,问我:“必须要找到狌狌吗?” 我反问:“你觉得三十六那样的神放在外头晃悠,我能放心?” 神可不是人,人族的律法根本约束不了它们,不过希望自己被灭族的话倒是鼓励去找神试试让它们接受人之律的制裁。神只受神之律的约束,而法律是统治阶层用以维护统治的手段,就算神尊特立独行,它所制定的神之律也不会专门针对神,真那么做,它早被众神给掀翻了。虽然,它现在貌似也在被掀翻的边缘了。 不过,以上不妨碍我理解一个问题,神灭凡人是不用偿命的,一来是凡人不配让神偿命,就如凡人杀鸡宰羊,灭绝无数物种却不会受到人族律法的任何制裁一样,神之律虽然会对无故伤害凡人的神做出惩罚,但都不致命,尤其是三十六那个五万年面壁思过.....虽然细细分析后还是发现很合理,但从人族的角度不认为去看,真的是槽多无口。二来,神尊挥霍大量的神力给每一方世界设置界膜,并且这界膜还是主要针对外来者,越是强大的外来者越是不给入的那种功能,我不认为它是吃饱了撑的才这么做,这分明是继神之律后的第二重保险。 可现在的情况,神尊生死未卜,神界就差天翻地覆了,三十六若要胡来,谁会管它?反正少凰是不可能指望的,它对人族的观感虽然不像三十六一样带着种族歧视,但它和人族可不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反正往日肯定有过节,她亲口承认。因此三十六若胡来,估计她会在一旁鼓掌加油。 明白我什么意思的尘寰说:“我们可以去踢馆。” 每个地方都有地头蛇,虽然妖的妖口远不如人族.....这也正常,人族生而有灵智,而妖族,比如狐狸,若是没有特殊的机缘,十万只野生狐狸里也不过一两只是能修炼出灵智成妖的,而要修炼到能够化形需要的时间更是漫长,这期间要是被人族给猎杀了,得,苦修一辈子,全完了。 别看鹤城的妖口很多,但那几万妖族的年龄.....从先秦到如今,各个朝代的都有,简直是活生生的历史博物馆。 也因着这种差异,妖族在人族社会里生活的时候都隐藏得很深,而几万年下来,也渐渐形成了诸多的规则。 明白了尘寰什么意思后我开始了找地头蛇麻烦的大业,画了一沓符,再折成纸鹤,专找本地的强大妖族,然后一个个找上门踢馆,将人揍趴下后再让妖提供近来在本地活动过的盗猎团伙名单,我再按着名单一个个杀上门。 烨宁近来吃得特别饱,特别满足,仿佛苏醒了一丝意识,居然在吃完后知道回馈我一点力量了。不过,能不饱能不满足吗?短短三日,我杀的人和妖都超过两位数了。 黑暗的世界,你真是不亲自去溜溜还真不知道究竟能有多刷新三观。 虽然在鹤城的时候一直都很愁人族与妖族的关系,种族决定立场那是在战争时期以及种族因为生存空间、资源产生巨大冲突的时候的事,前者如夏朝时的两族之战,后者如洪荒时代诸神族之间的征伐。然而,人族与妖族现在,反正我是没看出两族有什么大到不能共存的冲突,真要冲突大到那份上,华夏大地也也不会是如今人与非人共居的局面与文化了,这样的情况没个三五万年可发展不出来。奈何,可能是我的三观和人族不太一样的关系,我觉得人与妖的种族冲突毫无意义,别人却无法这么想。 对此,尘寰给我的解释是:“所谓世仇,不管一开始的冲突是否因为利益需要,但发展到后来,不管是否利益需要,相互杀戮仇视的步伐都已经无法停下了。” 我秒懂,双方掐了近万年,血债跟滚雪球一样滚得越来越大,理智什么的,早喂狗了。 所以说,我最喜欢孟凰那样的王了,虽然不管是做朋友还是做亲人都得有在利益需要时被算计利用的心理准备,但那样的首领绝不会允许族群做毫无利益可言的事,哪怕是杀戮,也必须是能够带来足够好处的杀戮。就好像非洲草原上的狮子与羚羊,狮子对羚羊说,我吃你们,但不滥杀你们。狮子做到了,它只在需要进食时才会去狩猎羚羊,不需要进食时,羚羊便是打它眼前走过它也不会理会。当然,也没哪只羚羊会如此勇敢就是了。 只是—— “睦邻友好很难,一起犯罪倒是挺嗨的。” 这些盗猎团伙的成分挺有意思,有人有妖,而它们残害的对像也同样有人族也有妖族。 一起做坏事的交情果然比一起做好事的交情要深厚,其中一个盗猎团伙被我杀上门的时候有几个人族魔修和妖族正在祸害货物,一片糜乱之景,而它们残害的是一群妖族与人族少女,后者是真少女,前者至少看上去是少女。不过大概也是因为里子不同,在我将盗猎团伙最强大的几只给干掉后,那几个妖族少女就扑了上去将那些人族和妖族给分而食之了,修为越高的妖族和人族的血肉越有营养,是上佳的血食,而血食各个部位里,内丹与心脏是最好的,但她们没碰,虽然看着很馋,很想吃,但还是理智的留了下来献给我。 我瞅瞅这几个恢复挺快,还知道怎么找回损失的妖族,再看看那几个无论是表情还是眼神都只有麻木的人族受害者,差别真大。也可能是三观不同的关系,妖族一直都崇尚弱肉强食,再加上寿命漫长,苦头肯定没少吃。因此被当成了炉鼎会一直伺机脱困,有希望了后又会第一反应就是找回损失,将那些拿自己当炉鼎的人族与妖族给活吃了,多少能将损失给补回来,若是将心脏与内丹也给吃了,说不定不仅能补回损失,修为或许还能增加一点。 而人族,跟这几只会吃人的妖相比,真是温室里的花朵。 我将内丹和心脏收下,内丹留着回头炼丹,至于心脏,我递给尘寰:“吃吗?” 尘寰:“....谢谢,我不吃人。” 闻言我将心脏收进了介子戒指里。“那带回去给少凰吃。”那家伙近来一直都很想吃人,但又挑剔普通人杂质太多,估计这几颗心脏她不会挑剔。 “你们可以去鹤城,还有,走的时候顺便报个警。”我对几个妖说。 鹤城的盗猎团伙根本不存在,君长青禁止这种组织的出现,反正他是半神,神识强大,可以感应很远,盗猎团伙一出现他就杀,而我....相信更加声名远扬了。 这个盗猎据点并非老巢,只是一个分部据点,将西安的土著妖给揍光、盗猎团伙杀得差不多后我们终于得到了一丝丝线索,狌狌是被一个非常庞大的势力给抓走的。 至于这个势力是干什么的,具体涉猎哪些行业我不得而知,但盗猎这种行为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这个势力从事行业的性质吗? 不过那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我将西安据点给掀了个底朝天,连根狌狌毛都没找着。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有杀戮自然是有买卖。 我来迟一步,狌狌是被人给预定的货物,有个大客户预定了一对狌狌腿,出手相当阔绰。遗憾的是,狌狌这一品种,不管是在远古还是现在都是稀有物种。 有人买,但没货怎么办? 先付一成的钱做为订金,然后慢慢找,找到了一手交货一手交全款,不过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找到,估计尘寰认识的这只狌狌是这颗星球上唯一的一只狌狌。 狌狌虽然藏得挺不错的,但还是被找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加了个通宵,今天状态一直不在线,受不了了,剩下的慢慢改――31号留 200、第五章狌狌·等待 一路杀人,查资料,实在查不出什么也没关系,人被杀光了也没关系,活人的话我还不信呢,死人的话就可靠多了,或者该说,灵魂的记忆比嘴巴真实多了。只是相对真实,至少我的脑子里有几十种修改别人灵魂记忆的法子。 少凰曾说起的那个被洗脑以为是另一个身份的神人应该是被其中一种法子给改了记忆,不然没法解释一个神人怎么会被洗脑,神人的记忆不全是靠脑子,更多的是靠神魂。神魂里的记忆被人给改了,它才会以为自己是另一个人,只是,这种洗脑显然也不成功,它最后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然后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自我怀疑并非虚妄。 话说,哪个神画风这么清奇,简直无敌。 不过,修改别人灵魂里的记忆这种事是实力强大的真神的能力,凡人甚至仙人都没这能力,因此我在解剖这些东西的灵魂时一点都不担心谁灵魂里的记忆是有问题的,哪个神会这么闲得慌跑来修改几个“凡人”灵魂里的记忆? 解剖完了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将倒霉的随手丢掉自生自灭。 尘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支离破碎的灵魂,欲言又止。 我说:“有事?” “你刚才的状态.....感觉一点人气都没有。”尘寰想了想,说:“感觉有点相信你曾是一个神。” 我愣了下,不由揉了揉额角,他不说还好,一说我才意识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冷酷了? 就算这些家伙有罪,但被这么解剖一番,永世不得超生是必然,解剖灵魂查看灵魂的记忆对灵魂的伤害是极大的,轻则生生世世都是先天白痴,重则灰飞烟灭。而我决定解剖它们时一点迟疑都没有,仿佛今天天气如何,自己想吃什么的心态。 这种心态,我不陌生,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大洪荒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对于非神类的生灵,都是这般的心态。没有恶意,但也没有善意,需要时选择最省事的选择,至于凡人的想法与意愿,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需要与否。 背脊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 千万世的轮回,神魂的特质保留了我的本质,我仍旧是我,不论是靁还是君羽落都是我,只是我不同时期的身份罢了。这就好像十年前的你与十年后的你肯定不一样一般,但隔着十年的自己再怎么变,终究已经变了,变不回从前了。可从未有人告诉我,若是十年前自己的三观太过坚挺,正在同化十年后的自己该怎么办? 十年的距离,没人知道自己是会变得更好还是更坏,而我,我也说不清千万年的距离,自己的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变化是好事,我现在有人性多了,若是从神的角度来看,我现在....很危险很容易招来心魔。 人与神最大的差距不是力量,而是心境,凡人欲望太多,杂念太多,很容易为心魔所扰,不,准确说,心魔最喜爱的莫过于人族,太容易控制了。而神,几百万年苦修得以证道,心境早就淬炼得百毒不侵,不过若是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被心魔给入侵了,后果也远比凡人被心魔控制更恐怖。凡人顶破天也就祸害几个人,而神.....我觉得少凰与三十六联手差点灭绝人族足以说明很多事。 正常情况下,能够修炼成神,想要入魔也很难。 还是拿三十六举例子,它恨人族吗?肯定是恨的,恨之入骨,不管是谁被那么虐待,差点就死了,死因:虐杀。估计它在被虐待的时候就一个想法:你们人族怎么就不去死呢? 怀抱着如此的恨意,它若成神,那么它成神之日必然是人族灭绝之日。 但天道不会允许一个满心仇恨的人登上神座,心魔更是最爱这种有着心理问题却离神座只有一步之遥的修士。因此,等待三十六就两个选择:放下对人族的仇恨,登临神座,永恒不灭;继续恨下去,走火入魔,被心魔控制。 很多时候,人不是不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是最好的,但知道和做得到是两回事,而原因?不过三个字:放不下。 三十六放下了,所以它成了神,而这样的理智与心性是一个上神最基本的素质。不过,三十六放下仇恨并非出自对人族的原谅玉宽容,这对人族而言也是最危险的。 当一个神它不恨你也不怪你,只是单纯的看你不顺眼,发自内心的觉得你不顺眼,你想化解都无从下手,因为它对你没有恨也没有怨,所谓解铃人还需系铃人的前提是有个铃。最悚然的是神与人的一个区别就是,人会因为道德而约束自己,神却不会,看你不顺眼就让你消失,神做这样的事毫无心理障碍,甚至理所当然。 不过,天道不在乎这个,众神也不在意,反正三十六看不顺眼的又不是它们的族裔,因此人族只能眼泪往肚子里吞。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说了也没人在乎。 三十六能够放下那样刻骨的仇恨,心魔什么的自然是它的手下败将。 而我,老实说,我没经过心魔,我活跃的那个时候心魔还不知道在哪旮沓呢。我只是厚积薄发,终于悟了,然后就证道成神了。不过,我被九凶兽轮番洗礼过,这个比心魔坑多了,认真说起来,我和娲灵只怕是这天地间唯二对凶兽的污染能力产生了抗性的存在,药吃多了会有堕药性,毒/药吃多了也同样会产生抗体。 心魔什么的,真找上我,谁更倒霉还真说不准,如果被凶兽给祸害出来的抗性对心魔也有用的话,我自然不用担心什么。但若是没用,那悲剧的就该是我了。 一个没有渡过心魔劫的神魂,再加上我如今的状态....莫名的觉得自己好像一大盘香喷喷的叉烧肉。 尘寰的疑惑看着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就是我可能被心魔找上了。” 尘寰愣住。“什么!?” 我掏了掏耳朵。“不用这么大声,我听得清。” “你怎么会被心魔.....神还会被心魔给找上?” “神不会被心魔给找上是因为证道成神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心魔给斩了,但我那会证道成神还没有成神前需先斩心魔的程序呢。” 尘寰也冒冷汗了。“那怎么办?” “凉拌。”见尘寰眼睛里冒火,我忙道:“心魔这东西我虽然不了解,但根据特性也能猜出一些,这种东西,你越怕,它就越厉害,可你要不怕,对它百无禁忌,它也奈何不了你。” 心魔也是魔,若是物理攻击,就我现在的状态还真不好说,但只是心理攻击的话,我还真不怕,面对心理攻击,只要你自己足够坚定足够清醒便不会有事——经验之谈,被九凶兽给活活逼出来的经验。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你真淡定。” 我说:“心魔再厉害也不可能比九凶兽的心灵污染更坑。”比起心魔,我更担心自己会不会变成恐怖分子,而且还是那种全世界觉得我有病,我自己却觉得很正常的类型。好吧,那也不算有病,只是恢复很多年前的思维逻辑而已,可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挺好的,若是恢复了以前的价值观,那我就不适合再在人间界呆下去了。 尘寰疑惑:“九凶兽?你与凶兽打过很多交道吗?” 能不多吗?凤凰死后我跟疯狗一样追着九凶兽百万年,能杀的我都杀过,自己杀不了的我也设计过,比如宁渊,论武力值我不如它,但那没关系,一个神打不过,我设局让众神群殴它,硬是将它给弄死了一次,死得相当惨,被众神活活打得连齑粉都不剩。 话说回来,这么一回想,我最后死在凶兽的手里真的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这世间除了我还有谁会如此作死的与真正不死不灭的凶兽结下深仇大恨,并且一结就是九头,整个凶兽一族总人口也不过九头,被凶兽吞噬而亡的结局,早在我决心报复凶兽时便已注定。 我随口说了一些。 尘寰默了两秒。“你对凤凰可真是真爱。” 我不置可否:“大洪荒时代,神人满地走,但我最在意的就是它与娲灵,它被活活逼死,我自然要为它报仇。” 经过那么多年,我也想明白了,凤凰说得对,也不对。我爱它,但那并非爱情,不过也不差啊。 谁规定人活着就只能有爱情了?但就算对凤凰不是爱情,也不代表我能对它的死无动于衷。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的人,但能够成为真心朋友的不多。而神类,凡人梦寐以求的长生不死是我们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真的就不会死,我们也会死,只是不存在寿终正寝而已,要么死于天劫,要么死于神战。求道之路何其漫长艰难,而这条路上的危险与人心莫测,不管会遇到多少人,你都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够相信谁,又可以相信谁。 我很幸运,这世上谁都可能不可信任,但有两个神是我永远都可以信任的。 何其有幸,很多的神活了千万年可是连一个可以完全放心的托付后背的人都没有。 尘寰说:“我记得你最后是被凶兽给吃了的。” “对啊,被吞吃的,宁渊吃东西真是不讲究。”我吐槽道。“不过我也倒霉,我的本体庞大无比,它一口根本吞不下,最后是切段吞的。” “被吃的时候你已经完全断气了吗?” 我默了一秒。“气是完全断了,但神类的生命形态,躯体断气并不代表就死透了。” 尘寰显而易见的呆了下。“对不起。” “没事,不过是被吃而已,躯体断气后我就没了肉痛的感觉,而它吞噬我神魂的时候我也很快就失去了感觉,也没吃多少苦头。”我安慰的说,也不知是在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 “后悔吗?” 我不解:“后悔什么?” “跟凶兽借那么大的梁子。”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后悔?” 凤凰死了,我给它报仇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尘寰看了看我,最后换了个话题。“若是有一日我死了,你会像为凤凰报仇一样为我报仇吗?” 我说:“你不会死。” 尘寰哭笑不得。“谁都会死的,神都不例外,何况我。” “只要你不被天劫给劈死,我就不允许你死。”顿了顿,我补充道:“不过你要实在倒霉被天劫给劈死了,那我也没办法,反正我不可能灭了天道为你报仇。” 天道是天地间所有法则的集合,与其说它是存在,不如说它只是一种概念,勉强可以说是概念存在,有点像科幻片里的智脑,而天道这个智脑存世的任务就两个:计算因果与守护盘古世界。 天道若是有生命,那么它的生命比起凶兽只会更令人想呕血,都是那种可以无限刷新复活的变态。想要灭了天道就只有一个法子,毁灭它存在的意义,没有存在的意义,天道也就不存在了,而要毁灭天道存在的意义—— 毁灭盘古世界就可以了。 只是,说来简单,但且不说谁干得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便是神界的那群三观跟人族有别的神类也不可能答应。 再怎么三观有别,有一点都是共同的,盘古世界是我们的家,敢拆老子家,老子灭了你(凡人)/屠你全族(神类)。 尘寰笑说:“你会这样说,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已经有点喜欢我了?” 我愣住,这个问题.....没想过。 不过想想的话,我讨厌尘寰吗? 当然不讨厌,认真说起来,我对他还挺有好感的。 最初相识的时候是因为他那一身皮毛太好了,让我忍不住救下了他带回家养着,再后来,这么多年过去,在我以为自己的过去再也找不到相关的联系时与他重逢了,当我想起雷泽界的记忆时说我对他的存在没有什么感觉那是谎话。我很高兴,很高兴还有这么一个故人活着,很高兴再见到他。 我不讨厌他,但也挺喜欢他的,真的,可是—— “喜欢不是爱。”我说。 尘寰笑道:“聚少成多,我等它质变的一日。” 这回答.....我果断选择转移话题。“我已经找到有用的信息了,我们去下一站吧。” 尘寰笑得更开心了,但也没追问什么。“下一站是哪里?” “香港。”我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读者看到了这张短小的催稿君,必然是因为我又在加班,还是通宵的,凑合一下,明天放假会补上字数,这张和前一章肯定字数破五千,同时后天也就是31号双更 ps:有兴趣的可以猜猜少凰为什么说数字弟子团中的小幺是最适合跑人间界的,这个原因很重要,它承上启下,承的是前面的很多篇幅涉及的内容,启的是人间界即将到来的灾难。 它被三十六坑到人间界时没有任何人帮它说一句话,而它又为什么故意将三十六拽下人间,是不知道三十六对人族戴着有色眼镜还是别的,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同一个 再ps:小幺对人族没恶意 201、第五章狌狌·世父 犯罪团伙的大本营往往是最危险的地方,危险系数远胜小据点,也因此我没第一时间就冲进去大杀特杀。天知道这么庞大的一个组织背后的boss是什么物种,反正我个人觉得应该不太可能是人,至少不会是普通人甚至普通修士,这一路踢馆过来看着那些根基深厚的据点,要不是我不按常理,而是走正规的法律途径去对付它们,那我这辈子都别想达到目的。这已经不是犯罪团伙了,这分明就是一个黑暗帝国。 没等我与尘寰想到办法,就遇到了那只狌狌。 失去了双腿的狌狌在街头行乞,若非妖族可以辟谷,估计他还能狼狈落魄到去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的地步。 尘寰认了好一会才认出来那是自己认识的那只狌狌,原因?以前的狌狌很爱干净,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而现在的狌狌....可以参考大街上流浪乞讨为生,且至少十天半个月都没洗澡的流浪汉。 不过带回酒店沐浴更衣后,还挺俊的,就是空荡荡的裤管着实令人惋惜。 我颇为好奇的问:“他们砍了你的腿竟然没杀了你?”奇,这一路踢馆过来,我也算了解到了这个黑暗帝国的画风,狌狌这种情况,取了腿就应该第一时间弄死,免得回头狌狌来报复。别看地球上貌似就这一只狌狌,但狌狌本身就是一个族群,地球上只有一只,只能说明狌狌一族在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这颗星球,三千世界,此处不适宜居住了,还有别的地方,故土难离,但比起更适合资源也更丰富的地方,故土再难离也得离。若是这只狌狌回去找它的族群....等着被狌狌全族群殴吧。 人族数量庞大,因此只要不是和自己有关系的,那么死个把人,人族最多感慨几句,然后就没下文了,但聚族而居且族群意识浓厚的非人生物,尤其是那些繁衍艰难的非人生物,你弄死它一个族人,它不弄死你全家绝不会罢休。典型例子就是夏王朝的悲剧,人族端了一道凤髓上桌,少凰没发火,理智冷静的策划起人族灭绝大计。 当然,不是谁都像少凰那样凶残,动不动就计划着灭人种族,但弄死全家或夷三族也不稀罕,而这种波及范围不大,没上升到种族灭绝的复仇,神之律不管。参照古代的话就好像,杀了一个平民百姓,不过是一命偿一命,但若杀的是一个王,那就是以全族之命偿一人之命。典型例子就是春秋时期圉人荦杀死鲁庄公之子、鲁国新君姬般,他自己刺杀成功也当场被杀,然后他全族也被株连处死。 圉人荦与姬般最大的区别在哪?鲁国重视姬般,所以他的命很珍贵很值钱,而圉人荦,没人重视他,于是他的命很卑贱,质量比不上,自然要从数量上补。 还有周文王被囚于羑里,周方用献上宝物与多名美女给帝辛希望他放了周文王,多名美女与周文王不都是人族吗?为什么要用许多名人族去换一个人族的平安?根源也同样是价值不同。 人族繁衍容易,除非发生几千年前三十六与少凰联手的事,否则基本没什么灾难能够毁灭人族,人族的数量就算一下锐减,也会很快恢复得恒河沙数一般。也因此,除非是极有价值的个体,否则死个把人对于整体的损失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就好比两宋时,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不断犯边,掳掠人口,边境百姓苦不堪言,两宋朝堂上百官的态度是什么?大半人觉得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只是损失了个把人而已,这点损失对整体根本没影响,而一旦开战却是必然征兵增税,损失更大。就好比檀渊之盟,知道的是北宋打赢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北宋打输了,喵喵的,战争的胜利者向失败者年年缴纳岁币花钱买平安,着实刷新我的三观。 虽然每年花的岁币还不到国家所有收入的千分之五,更远远低于每年因为两国的战事而造成的巨大军费,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但就性质而言,我只看到了两个字:作死。 秦始皇暴政,但有人说他软弱无能吗?没有,华夏族再怎么说他暴君,都会尊称他一声祖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华夏第一个皇帝,也因为他所建立的王朝很强大,只有他把别人按在地上摩擦,别人向称臣纳贡的份,没有他给别人交保护费的道理。就算是文化融合也是他以强大的姿态主动去同化别的民族而非别的民族以强大的姿态踩着自己脑袋让自己不得不与之融合。 言归正传,若是人族的繁衍能力足以与古神族比肩,那么我相信不管因为什么事而损失了任何一个族人,人族都会为之炸毛,会将每个族人的生命看做无价的珍宝,就如少凰珍惜她每个族人的生命一样珍惜。遗憾的是,人族的繁衍能力强大,个把人的生命价值不值一提,而狌狌,这一族因为知过往的天赋而繁衍艰难,每个族人都很宝贵。 说起来,狌狌一族的战力是不够高,但这一族的关系网庞大啊,那特殊的能力,很多人都可能需要求助于它们,从而欠下人情。因而若狌狌一族愿意,那么随时都能拉起一支复仇大军来。 我要是砍狌狌双腿的人,砍完了双腿我肯定再往狌狌脖子上补一刀将他的脑袋砍下来。狌狌可不是姑获鸟,长了九个脑袋,砍一两个脑袋根本死不了,狌狌就一个脑袋,砍完了准死得透透的,不留任何后患。 狌狌很是庆幸的说:“被砍下双腿的时候我故意反抗让他们打成重伤,然后撞死,然后在被送到厨房的时候趁人不备得以逃出。” 运气不错,或者我更应该说,装死的本事真不错。 我问狌狌:“那你想找回双腿吗?” 狌狌毫不犹豫的回答:“想,只要你能为我取回双腿,我可以与你签合同,不过我没事的时候我希望留在西安,但你有需要时我可以随时出发。” 真真是配合,我都还没想到让他签合同呢,只是想让他帮忙找神而已。不过他都自己提起了,我自然不会拒绝。“好啊,不过你知道你的腿现在在谁身上吗?” 说起腿在谁身上,香港这么大,要找起来还真不是很难。原因?需要狌狌腿的不是老得不能再走的老人就是本身双腿有问题的人,但换了腿之后现在肯定是活蹦乱跳了,而能跟黑势力做交易,必然很有钱,毕竟黑势力不做慈善,就这几个标准去找,倒也不难找。但考虑到狌狌的天赋,我觉得他这么久应该弄清楚自己的腿在谁身上了。 “知道。”狌狌说。 崇尚强者是每个物种的天性,自然,南北朝晋时风流另当别论,那个时代看人看的是脸,将种什么的属于非主流。但总的来说,人族对于强者的定义与大部分物种是一样的,身体健康强壮,以及脑子聪明,前者是自远古流传至今的标准。 足球场上,两队人马正挥汗如雨的角逐着,这些身强体健且长腿的年轻人正奋力的奔跑,一脚将足球踢进球门,其中最出色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健步如飞,每一次出脚都是一脚进门。 精彩,很精彩。 我一个劲的鼓着掌。 尘寰不解:“他们比起你的族人差远了吧。” 我说:“是差远了,但物种不同,标准自然也不同。” 人族的文明偏向物质文化,因此越是发展,身体就越是孱弱,而君族....单从我们到如今,使用的生活工具还是以石器、铜器为主就知道我们走的是什么路子。若用君族的标准去看人族,那么人族的身体素质毫无悬念的被判为一级残废,连孩子都不如的残废。但这也不表示人族就真的很孱弱了,至少工具在手时人族还是很强的,工具不在手的话....那真的是毛还没长齐的君族小孩都能碾压一群成年人族。 看人族的活动,绝对不能用看同族的眼光去看,否则自己得从头睡到尾,而从人族的角度去看,这场球赛真的很精彩。也很安全,君族也有球赛,叫蹴鞠,也很精彩,精彩到....命不够硬的人都不敢凑近了看,怕一个不小心被蹴鞠给砸中,到时候断几根骨头都是很有可能的,妈哒,那哪是蹴鞠,简直是干架。有的时候玩着玩着,各种法术乱飚.... 反正,我很喜欢人族的比赛氛围,没有那些致力于如何不犯规的干翻对手以取胜完全不考虑观众心情与安危的混球,这里全是认认真真比赛的运动员,这才是真正的运动啊,雷泽界那名为运动赛实为掐架的还是省省吧。 尘寰也是见过君族的蹴鞠赛的,因此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道:“我觉得雷泽界蹴鞠赛比较有意思,很有力,不像人族的,软绵绵的。” 是有点软绵绵的,好吧,是挺软绵绵的,但我还是很喜欢。“如果你每看一次蹴鞠赛就当一次池鱼,相信我,你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人族这种友谊第一的球赛的。” 尘寰怔了下。“你被波及过很多次?” 我怨念满满道:“次数也不算很多,但每次都被殃及池鱼,一次例外都没有。” 得亏君族神民体质强悍,再加上那些混蛋也没真的想要弄死人的打算,因此虽然蹴鞠过程中各种犯规跑题,但出手都还算有分寸,死不了了,却也只是死不了人。 尘寰显而易见的无语了。“我还以为神类的运气都很好呢。” 我说:“神类最大的优势是命硬,运气什么的,那根本不可捉摸。否则,若是神类可以控制自己的运气,那么也不会有那么多神人陨落了。” “可就算是命硬,最后也还是陨落了。” “那是因为命还不够硬。”我向往的道:“若是像少凰一般,那就真的无敌了。” 天道都弄不死少凰,这位可不就是想怎么蹦跶就怎么蹦跶吗? 问我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因为天道在少凰的事情上妥协了,而天道可不是人,它没有自我,跟电脑似的,只会计算,妥协什么的,根本没这脑回路(如果天道有脑回路这东西的话)。因此少凰的事情,应该是多方面的因素,第一因素是天道实在弄不死少凰,第二因素是神尊出面做了什么,给天道加了一条脑回路,这才结束天道与少凰之间的互怼,达成如今的“和谐”局面。 尘寰闻言,道:“那我们一起加油。” 我疑惑的看着他。 尘寰理所当然道:“既然向往少凰强大的生命力,那我们不是应该去追赶,让自己也达到她那样的境界吗?” 我说:“你知道那需要多久吗?” 少凰的成功路线是没法复制的,她一来是纯血古神族,起点比任何种族都高;二来自身天赋资质就算是在古神族也是佼佼者;三来,她命硬。 古往今来天资出众者海了去,但有几人达到少凰的境界?只她自己。 究其本质,不是少凰天赋过人,而是她命硬,一次次的生死搏杀,游走在生死边缘,潜力被一次次的深掘,最终做到了极致。这种成功途径,咋个复制?中途随便一次失利的代价都是毫无悬念的死亡,而死了,自然就不可能成功了。就算有足够的人去重复少凰的路,也没人能做到少凰的一往无前,这家伙对强大的追求根本没有杂念,不论是初恋还是她唯一的亲人都不曾干扰到她。 强者总是会有很多顾忌,因此经常能看到历史上很多的英雄,年轻时锐气十足,锋芒无比,但年长之后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原因?虽然有因为年纪大了,精力不足,没有了年轻时那份冲劲的关系,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已经安定了下来,享受美酒美人与亲情,耽于安逸,被腐蚀了心中的锐气。在这方面,君王尤甚,登基之前什么苦都吃得起,登基之后却一点一点的变了。少凰却不是,她始终保持着对强大的追求之心,毕竟,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她无法将神尊抓起来吊打(话说,就少凰这理想,神尊怎么就没收拾它?),而过了千万年,少凰也始终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不知气馁为何物。 不论是我还是尘寰都做不到少凰那样。 尘寰说:“不知道,但不管要走多久,我们只要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不就行了?” 我笑说:“你很不错。” 尘寰继续道:“你其实不会永远留在人间界的吧?” 我点头。“我的神魂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论理觉醒的时候就该被天道给踢出人间界了,但我也不知为何,我与人族之间有着巨大的因果,在了结这段因果之前我走不了。不过,不管是多大的因果,都迟早有了结的时候。” “有朝一日希望你我在神界也能再见。”尘寰说。 我看着眼前眉目清朗但眼神中却是无言的透着势在必得的少年,我默了,这家伙这心性,给他几十万年的时间,我信他真能登神。“若有那一日,那我会去神界的入口为你接风。” 闲谈中足球赛终于结束,那个表现的每脚都进球的年轻人的队伍是胜利者,兴高采烈的领了奖牌,高兴的约着去哪个ktv庆祝。 在一群年轻人讨论着去哪庆祝,以及下一次怎么配合以便拿更好的成绩时,我敲了敲休息室的门,对今天最为瞩目的足球新星,唔,也不能说是新星。这个年轻人年纪虽然不大,但在足球界并非新星,十几岁的时候就参加足球比赛,当时是足球界的一颗新星,锋锐得紧,遗憾的是,他几乎是刚冒出头就出了车祸,自此与轮椅长相作伴。前不久才重新站起来,然后第一件事就是继续参加足球训练与比赛,对足球绝对是真爱。 我用英语对这位重新站起来的足球真爱道:“帅哥,我们聊聊你腿的后遗症问题如何?” 帅哥愣了下。“什么后遗症?” 我说:“这里不太方便,不如换个地方谈?” 帅哥跟同伴说了下,让他们先走,旋即就跟着我换了个地方谈。事实上也没得谈,一换了个地方尘寰就把他抓了起来,我拔剑砍下了他的双腿,然后止血,同时打急救电话。 尘寰被我的麻利给弄得瞠目结舌。“我以为你会跟他说一番道理呢。” 我说:“他是真的很爱足球,跟他说道理的话我怕自己会不忍。” 尘寰笃定的说:“可就算不忍你还是会砍了他的腿。” 我点头。“那是自然,这双腿并不是他的,但他的话肯定会让我不好受,既如此,我为何要让他有机会辩说?” 找回了腿,狌狌重新站了起来,我便与他说了我希望他做的第一件事:找神。 狌狌显而易见的想反悔,我说:“合同上有神之力,我想你应该不想被天劫找上门。” “不知小庄主要找的是哪位尊神?” “它叫三十六,从神界来。” 原本还在思索三十六是哪位神的狌狌:“从神界来?神界的神人怎么会下凡?而且,三十六,你要找的莫不是医神韶光那个疯子?” 韶光? 我问尘寰:“安安有说三十六叫什么吗?” 貌似,少凰一直都是三十六三十六的称呼,以至于....我都忘了问三十六的本名叫什么。 尘寰想了想,回答:“好像没有。” 我继续问:“那有说它是个疯子吗?” 尘寰说:“除了在人族的问题上,好像都挺正常的。” 我看下狌狌,如果只是因为三十六对人族的态度,应该谈不上疯子吧?它要是对人族非常博爱,那才有问题。 “韶光上神,根据我族传承的记忆,它是个科学狂人。”狌狌下意识的吞了一口口水。 我莫名的有种不是很好的感觉:“.....有多狂?” “为了完成自己的研究,它可以不择手段,不论是神性还是人性都可以抛弃。” 我:“....”它喵喵的,这等变态究竟是怎么被弄到人间界的? “若是小庄主想找的是它,那么我帮不了小庄主。”狌狌很是歉疚的道。 我挑眉。 “我的能力并不强,感应不了上神这个位阶的存在。” 我说:“那你能探知有哪些人族被吃了脑子吗?” “这个能。” 能就行,然后.....我错了,三十六吃人脑,并不代表这世上就她一个会吃人的脑子,跑了两个月,爱吃人脑的家伙逮着不少,但没一个是三十六。我无奈的送狌狌回西安,不管怎么样,签了一只千年老妖都是一件好事,人手一下就增加了三分之一。 其实我更偏向狌狌去鹤城住,虽然之前抓他的那个黑势力已经被我给收拾了,我之前攒的所有破坏性的真符都送给了那座老巢....一整座岛屿被沉进了海底深处跟熔岩层作伴去了。但这种黑暗世界绝不可能就这么一伙犯罪团伙,肯定还有别的,难保不会再打他的主意,但他坚持要留在西安。 飞机上,我很是不解:“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西安?那又不是你老家,你要讲究个落叶归根。” “我在等人啊。”狌狌说。 我将已经带上的眼罩给取了下来。“长路漫漫,不如说说怎么回事?”让你执念这种大,都等了千年了还坚持等下去。 狌狌想了想,说:“好啊。” 故事发生在西周后期与东周初期,跨度很大。 狌狌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给砍了腿了,事实上他现在用的这两条腿就不是他自己原本的那对。 上一次被人族给砍了腿是在西周宣王的时候,而那个时候狌狌刚刚成年,根本没多少力量,也就没有办法拿回自己的腿。砍他腿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人族修士,那名人族修士喜欢的一个子孙不良于行,因此找到了狌狌,狌狌能够保住性命已是不易,想要拿回腿,估计黄花菜凉了他都未必能如愿。 失去了双腿,狌狌也没脸回家,一直在华夏大地上四处流浪,不知不觉中就流浪到了当时的西垂小国秦国。(真的是边陲小国,秦国的真正强盛还在百年之后,一统华夏更是在数百年后,而这个时候的秦国.....刚位列诸侯,真的很弱小,别说争霸统一,连生存问题都还没解决。) 狌狌到秦国的时候秦国正是秦文公在位,秦国位列诸侯后的第一任国君秦襄公赢开刚挂,继位的是他的嫡子秦文公,不过新君年少,因此真正主事的是世父,秦襄公的同母长兄、秦庄公的嫡长子。 为何世父是秦庄公的嫡长子,最终继位的却是秦襄公这一脉? 原因很简单啊,秦庄公并不是自然死亡的,好吧,秦国早期的王貌似就没几个是死于床榻之间的。别误会,秦国的国君这种悲剧情况并非下克上造成的,而是当时的局势造成的。 先说秦国的来历,秦国的始封君是秦非子,是犬丘大骆的庶子,庶子不能继承爵位与封地,因此秦非子如果不想什么都没有的话,就得自己为自己打算。但这位小伙子挺有志气的,没去想着怎么弄死自己所有的嫡出兄弟,而是去了镐京为周王室养马,在当时马是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而秦非子养的马是最好的。也因为养马有功,他得到了周孝王的赏赐,被封为最低等的附庸,封地在秦地。此后秦非子及其子孙便以地名为氏,世代为周王室养马与戍边。 秦非子在位时间极长,足有五十多年,死后由其曾孙秦仲继位,很难说究竟是秦非子活得太久将他的儿子和孙子都给熬死了还是他的儿子和孙子全都战死了。考虑到秦国当时的情况,我个人比较倾向后者,秦非子的儿子和孙子至少大部分是战死的。 秦国世代戍边,单戍边这两个字就该知道秦国当时的地理位置是个什么情况。后边是周王畿,别的方向却是戎狄。华夏族跟别的民族做邻居,美人的国族姜国和莱国的相处足以说明会怎样,但秦人与戎狄的情况又有些不一样。 莱国虽是夷族,但东夷是少昊后裔,而少昊集团与黄帝集团在几千年前就在掐,掐得相当生猛,最后实在掐不下去了,双方都需要缓缓,便开始和睦共处。而就算是和睦共处的时候,双方也不是完全没有争端,为了共主之位,两大集团怼来怼去,各有胜负,不过总的来说,双方还是在融合。到了美人的那个时候,华夏族与东夷族的文化差得不大,至少双方都没法将对方当成异类,只是利益所趋才一直掐,但不掐的时候也是能好好相处的。秦人与戎狄却不是,一个是中原农耕文明,另一个是游牧文明,差异之悬殊,双方都视彼此为异类,再加上利益的冲突,就差掐出狗脑子来了。 而那个时候周王室正在走向衰落,戍边的秦国压力自然更重,这种情况下,秦非子的子孙想要寿终正寝,还不如做白日梦更来得实际。 秦仲即位三年,周厉王无道,不少诸侯背叛了他。西戎族也趁此机会活跃起来,灭了犬丘大骆的全族,西垂当时的情况,绝对乱的一比,这种情况直到宣王中兴才有所好转。 周宣王封秦仲为大夫,命其伐西戎。 公元前822年,秦仲即位为大夫二十三年,这位跟西戎死磕了一辈子的戍边附庸君死在了与西戎的战役里。 秦仲有五个儿子,他挂了之后继位的是其长子太子,是为秦庄公,而秦庄公也同样与西戎死磕了一辈子,虽然没如他老子一样死在战场上,但他是在下了战场没几日死在床榻上的,显然,他虽然不是直接死于与西戎的战争,但也差不了多少。 秦庄公有三子,其中长子世父,次子开。 秦庄公死后,王位更迭,西戎不可能不动心这个机会,春秋战国时,国丧可是发动战争的好时机,很多的战争就是挑这种时候发动的。 世父自忖自己虽年长于赢开,但论为君的话,自己不如公子开,干脆让公子开继位,自己以为祖父报仇的名义带着大军开拔前线去了。 赢开最终证明了世父的让贤是正确的,他的确是个明君,就是命不够长。 周幽王自负作死,废了申后与太子宜臼,得罪申侯,申侯与姬宜臼于是联合缯国、犬戎进攻周朝都城镐京,在骊山下杀死周幽王,西周灭亡。不过,申侯和姬宜臼成功弄死了周幽王,但他们引犬戎入境跟东晋八王之乱时司马氏因为内斗而引胡人南下没什么区别,请神容易送神难,反正犬戎已经不在意申侯和姬宜臼的命令了,在镐京烧杀劫掠,开启一场血肉盛宴,于是乎,这两位自身都难保了。 自己挖的坑自己埋,申侯邀请诸侯勤王,秦襄公抓住了这个机会,率兵援救周朝,作战得力,立有大功。 诸侯共立姬宜臼为王,即周平王,当时丰镐周围主要有四种力量:一是周幽王和姬伯服的势力,他们死后由王子余臣(周携王)继承;二是周平王的势力;三是戎族的势力;四是秦的势力。 在周幽王被杀之后,秦襄公面临的抉择是或者追随周携王,或者拥戴周平王。秦襄公利用周王室的传统威信,而并不拘于秦国与周幽王、姬伯服的旧有关系,特别是周幽王死后,他更没有必要与王室的正统代表周平王相敌对。 好吧,抛开这些正史记载的东西,讲的更深入一点就是,比起周携王,周平王很上道啊,主动送出大片的国土和利益收买列国,而周携王....大部分诸侯们掂量了下,还是算了,这位主自己根本控制糊弄不了,权衡利弊,自然是选择周平王更有利。于是在周平王为逃避犬戎祸难,都城东迁洛邑时,秦襄公派兵护送周平王。 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赐给他岐山以西的土地。并说:“犬戎凶恶无道,掠夺我们岐、丰的土地,只要秦国能攻打并赶走西戎,就可以占有那些土地。”周平王与秦襄公盟誓,封给他爵位。秦襄公这才得以建立诸侯国,享有与齐、晋、郑等国一样的地位,得与山东各诸侯国互通使节,彼此访问,可以说这是巨大的飞跃。 (听这段历史时我脑子一个劲的在蹦着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这段历史,感情,人族作死还是重复的,根本不汲取前人的教训。姬宜臼与申侯引犬戎杀周幽王=八王之乱引胡人南下,周平王东迁=衣冠南渡,这两段历史唯一的不同就是:周平王跑了,但秦国留了下来;而司马氏跑了,北地被放弃了,没有了任何希望,五胡乱华,北方汉族沦为两脚羊,被屠杀殆尽。) 周平王开的就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对于一直以来连诸侯都不是秦襄公而言,他还是很满意的。 啥?周平王给自己的封地根本不在自己手里,而是在戎狄手里,那就抢回来呗,反正秦国的土地,除了最初周孝王给的那一小块封地,别的都是他们自己从戎狄手里抢来的。秦襄公想要的就是一个名分,一个正统的身份,好让自己能与列国平等对话的资格,以及合理扩张的名头。 不过,就算是有了一个名分,真的做起来难度仍旧高于登天。岐丰之地在周平王跑了之后实际上已然是戎、狄部落的天下,秦国别说开疆拓土了,便是活下去都是个难题。最初几年的斗争,均以秦国的失败而告终。秦襄公与世父眼看着封赐给自己的土地却得不到手,很不甘心,于是连年向戎、狄发动进攻。好不容易有一次率兵终于攻到了岐山,却未能立足,世父没郁闷死也挺不容易的。 为何不是秦襄公郁闷死?因为他已经死了呀,这位国君就是死在讨伐西戎的途中,都打到了岐山,伤口却感染了,那会儿可没青霉素,因此伤口感染是死路一条,秦襄公怀抱着无尽的不甘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秦襄公死后是世父压着满腔的憋屈郁闷稳定的大局,辅佐秦文公继位,看着年幼的秦文公,世父无限的怀念自己的弟弟,弟弟你怎么就死的这么早,再迟几年死,秦国必然迎来更大的飞跃。而秦文公.....世父只能希望这孩子长大后虎父无犬子,不然世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气死。 满腔郁闷无处纾解,世父更加郁闷了,之前的局势危急,一个处理不好秦国就得悲剧了,因此他顾不上想自己这段时间究竟是多么的倒霉,而现在局势已经稳定,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涌上心头,郁闷值顿时蹭蹭蹭的往上涨。 世父郁闷的出宫回府,再对着秦文公这张和秦襄公酷似的脸他会更郁闷的。 雪花纷纷扬扬的落着,世父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反而越来越烦闷,干脆拉开了帘子让冷风吹进来好让自己能舒服点。然而,心头的烦闷你显然是冬日的风雪治不了的,但越过风雪他看到了街角因为寒冷而瑟缩成一团的白耳“猿猴”,那是一只没有腿的猴子。 师父愣了下,旋即惊喜的跳下了车。 狌狌注意到有人来,狌狌不由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张完全谈不上英俊,但非常有特色的脸,他就没见过谁生得如此锋锐。 世父看着狌狌,露出了失望之色,但还是语气和蔼的对狌狌道:“你这只狌狌可真小,多大点就跑出来游历了,可愿随我回家?我会照顾你一段时间。” 狌狌:“....” 202、第五章狌狌·人性 狌狌还是跟着世父走了,太冷了,而且他现在已经没了腿,世父看上去也很健康,脚步沉稳,身体棒棒哒,他想不出世父有什么要害自己的原因。而且,他也很敏锐的察觉到世父对自己没恶意,他是真的很想照顾自己,让自己过得好点。 世父说到做到,他说会好好照顾狌狌就真的好好照顾他了,让他变成人形,然后将他跟自己的儿子们一起养,完全将他当成儿子来养了。而因为他没说狌狌究竟是什么,世父的子女也就以为他是世父在外头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这种事放到现代,绝对引起家庭大战,但在古代,女子是男子的附庸,所有人不论是男子还是女子自己都认为贤惠大度是女子的美德,因此碰上这种事,不管心里怎么想,都得大度的接纳。至于是否真心,以及会不会暗地里做点什么,那就鬼知道了。 世父的妻子在几年前就难产死了,身边只剩下两个媵,两个媵一个是世父妻子的族妹,另一个是庶妹,都没资格置喙什么,再加上这个时候周礼的威信还在,嫡长子承爵是正道,因此倒也没引起什么麻烦。 世父的子女看新来的弟弟是个残疾,也都挺同情他的,再加上古时候宗族观念,人们对血亲的重视远胜于现在的人,便是从兄弟都看得很重,何况这还是亲兄弟,就算不是同母,那也是亲兄弟,因此对他很好。便是世父自己,虽然一门心思扑在如何强大秦国以及向西戎复仇,但百忙之中也不忘关心狌狌的生活,怕他不适应。那段日子真的很好,好得狌狌一度都要以为自己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族,是这个名叫世父的庶子,秦国的公族子弟了。 狌狌与世父终究是不一样的,世父是人,他会老,但狌狌不会。 十几年过去,世父已然两鬓斑白,他别的儿子都已成年娶妻生子,让世父升级做了祖父,但狌狌仍旧是刚来时的模样,容颜依旧(大概,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对自己的脸下那个手,就算有,也不一定有那个技术,整容整得不好,那可就是真毁容了,就算妖族的整容只是用法术变,并非真脸,原本的脸还在,但看着被整歪了的脸,心理阴影得一辈子)。 多年征战,终于击退西戎,终于将周平王的空头支票给兑现了,开疆拓土,了却了毕生最大的遗憾之一,再加上秦文公也完全长成了,世父终于空闲了下来,不再像过去那般好似上了发条一般,陆续开始放权准备养老。 “叔澹可曾想过重新站起来?”某一日,父子俩一同用膳时世父忽然问了狌狌这么一个问题。 正拿着匕匙跟铜鼎里被切成小块的炖肉奋斗的狌狌闻言愣了下。“我的腿已经没了。”想治都没法治。 “为父自有法子为你解决这个问题。”世父说。 想不想站起来? 这个问题让狌狌恍惚了。 以前虽然痛苦没有腿,但感触也不是很深,他并非人族,没了腿他照旧能够生存,只是不会过得很好就是了。但在秦国生活了十几年,跟着世父的子女一同接受秦国宗室子弟的教育,不知不觉中狌狌已经被同化了。 秦人民风淳朴且彪悍尚武,在这样一个国度里,勇士是最受人尊敬的。每每看着长兄征战归来,周围人崇拜与敬佩、羡慕的神情,狌狌也并非无动于衷,他同样的产生了羡慕之情,与周围的少年们一样渴望成为那样的人。但少年们能够通过勤习武艺去追赶,他却不能,因为他没有腿。 怎么会不想?他做梦都想有一双腿,可以跟着兄弟们一同上战场,一起为国立功。 但那怎么可能呢?并不是什么物种都有壁虎那种断尾重生的能力,至少,狌狌没有。 事实证明,那是有可能的。 狌狌有了一双腿,而世父没了腿。 狌狌看着自己新接上并且没有任何排斥反应的腿,都不需要问就知道自己这双腿最早的主人应该是什么物种。 世父的腿不是他自己的。 他早年征战时双腿曾受重伤,医者不得不为他做了截肢手术,但对于一个矢志复仇与开疆拓土的将军而言,截他的腿比要他的脑袋更让他痛苦。 世父是幸运的,秦襄公刚继位那两年,秦国与戎人战事频繁,秦国生存艰难,他戍边时一度因为弹尽粮绝与兵力寡薄而被俘虏。俘虏的日子不好过,哪怕世父是公子,秦人和戎人厮杀了百年,可谓仇深似海,能善待他就怪了。也因此,世父做俘虏时候的日子,真的是连猴子都不如。 连猴子都不如不是夸张,而是写实。 戎人部族的王养了一只白耳猿猴,很有灵性,表演得非常出色,因此待遇非常好。但世父没眼花的话,他看到那只大部分时候被关在笼子里的白耳猿猴眼眸里不时闪过的是刻骨的屈辱。 虽然好奇,但生存环境让世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深思这只白耳猿猴为毛如此有灵性,除了不会说话,它的智商似乎与人族没什么两样。 第一次真正的接触是在世父两天没进食之后。 两脚羊这个名词虽然是五胡乱华时的史料上出现的,但实际上,更古老的时候这个词也是存在的。 生存资源不够,戎人自己吃用都还舍不得,又如何会给俘虏奴隶吃饱?不仅不给吃饱,有时物资缺乏,连吃的都不给,最过分的时候,吃人也不是不可能。缺粮时吃人这种事,历史上发生的太多,先秦时期没有记载并不代表这种事就不存在。 世父几乎饿死,是那只白耳猿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丢了一块肉给他。 戎人以牛羊为食,而白耳猿猴是肉食动物,因此丢给世父的食物是一块炖牛肉,汤汁淋淋的,丢在地上不免沾了些脏东西。世父也不嫌弃,抓起牛肉就咬了一大口咀嚼起来,同时好奇是谁给自己的牛肉,抬头就看到不远处笼子里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温驯的进食的猴子,而猴子食盆里少了一块肉。 意识到自己的食物是从哪来的后世父就吃得更快了,曾有奴隶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偷吃了猴子的食物,被发现了,然后....被活活打死了。 狌狌问:“那只猴子是我的同类?” 世父点头。“先君派人以厚礼去戎族赎我回来时我偷偷将他偷走将其放走,但在取掉他身上的锁链时他变成了人形,说自己是一种名为狌狌的妖。” 狌狌瞅了瞅自己的腿。“这双腿是他的?” 世父道:“他说他要报答我,便给了我一双腿让我能够继续驰骋疆场。可是,我与他之间本来就不是他欠我,是我先欠的他,没有他,他活不到先君来赎,我救他亦不过是为了报恩,早已两清,何来的他要向我偿恩。可是我很卑鄙,我想继续驰骋疆场,我舍不得这双腿.....” 说到最后,世父满脸的惭愧。 狌狌不解:“那阿父如今为何又?”不要了? “我之夙愿已偿,未来的日子,没有腿也能过下去,你比我更需要它。”世父说。 狌狌理不清世父这什么逻辑,因而一脸的懵。 世父见此,便继续解释道:“我多次去丰水找他,他都不在,那里的渔夫告诉我,他早已搬走。如今想还也找不到他,你是他的族人,我记得他说过,他这一族人丁稀少,而你与他长得很像,我想你与他应是血亲,这双腿给你也是可以的。” 听完这一段故事,我着实不知道该吐槽什么,吐槽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心性高洁之人?还是吐槽世父真是会算账,找不到债主就找债主的亲戚还债?天下欠债的若有世父半分,人间何至于出现欠债的才是大爷的画风,黄世仁与杨白劳的位置都倒过来了。 “你这些年一直在西安?”我问。 狌狌点头。“阿父活着的时候我当了秦国的武将,后来他死了,我也一直没老,再呆下去别人就该怀疑了,我就辞了官去为阿父守陵,守了两年就诈死换了个身份。这两千多年一直都在岐丰之地一边为阿父守陵一边看着秦国崛起,就是可惜胡亥那小子胡来,先人打下的大好基业就那么毁了。” 看着一脸痛心的狌狌,我默,这家伙只怕是先秦秦国的活历史见证者,这世上不会再有人比他更了解秦国。而做为秦国的宗室公孙,对于秦朝的灭亡,他只会比如今所有感慨遗憾秦朝如昙花般命运的人更痛心。别人再怎么感慨也不过是不相干的旁观者,狌狌却不是,他对自己的定义是秦之遗民。 我拍了拍狌狌表示安慰。 到底是已经过去了两千年,狌狌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见此,我问:“你一直在等的人不会是公子世父吧?” “不是,是我那个族人。”狌狌回答。“阿父虽然没说,但我知道,他其实最想将腿还给他的恩人,但我回过族里,也查到了那个族人是谁,但他一直没回去,我也不知他在哪,便只能一直在岐丰之地守株待兔。” 我说:“说不定他已经死了,所以你回族里找不到人。”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狌狌微叹。 “想过你还等?”我无语,这孩子也太死心眼了吧。 狌狌说:“我在阿父的陵前许诺,等一万年,一万年后他若是一直没回来,我也就不等了,随缘。” 一万年? 我与尘寰俱是呆了呆。 诚然,一万年并不长,反正我是觉得不长,曾经我可是拿元会当时间单位过日子的。可对于普通妖族而言,一万年,真的很漫长,而且,我严重怀疑现在的地球禁不禁得起人族再破坏个一万年,说不定不出一百年人族就把这颗星球给毁了,到时候如何等? 将狌狌送回了西安,我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不如游玩一番。 从大明宫遗址里出来的时候尘寰忽然问我:“黎山有座女娲宫你要不要去看看?” 女娲宫? 我愣了下,旋即说:“好啊。” “那我去打车和买点零食,到时候一边爬山一边吃,你在这等我。” 我没意见,真没意见,虽然这没意见只几分钟就被我给忘了。 不是我故意要忘的,而是我等的时候看到了一只毛团,圆滚滚的,第一眼我还以为那是一只玩偶,不然怎么能这么圆滚滚的?第二眼的时候我觉得疑惑,自己什么时候跑蜀地来了? 油光水滑一看就保养得特别好的皮毛有黑白两色,圆圆的脸颊,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体,标志性的内八字的行走方式....咩咩的,这不是国宝吗? 小家伙背着一只比自己小一点的熊猫背包(话说谁这么恶趣味给国宝背这么个背包?不过真的好可爱),两只爪子抱着一根比成人手臂还粗的竹笋慢条斯理的啃着。 忍,我忍,再忍.....忍无可忍,老娘不忍了! 冲过去将在草地上走来走去的小东西给抱进了怀里,正啃着竹笋的小东西愣了下,旋即心满意足的享受起了我为它的顺毛工作。 做为一只绒毛控,如何撸毛撸得让主子觉得舒服可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技能,小家伙被我给伺候的哼哼唧唧的,好可爱..... 尘寰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原地,顶着一张麻花脸。 尘寰盯着的脸看了又看,没忍住。“你这是....猫抓的?” “熊猫抓的。”我郁卒的说。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别看熊猫此物种长得萌哒哒的,但它们并非吃草的兔子,爪子比解剖刀还锋利。 尘寰愣了下。“熊猫的爪子就算解剖还锋利,也不应将你.....” 我说:“想笑尽管笑。” 尘寰忍了忍,终究没忍住,哈哈笑了起来。“你这样子活似被跟女子打架时被挠了几爪子的男人。” 我说:“我都成了这个样子,你觉得若是个普通人被挠一爪子会如何?”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颅骨四分五裂....你遇到的究竟是什么?熊猫不可能有这样锋利的爪子。” 我捂着脸回答:“我没感觉到妖气,应该是某种灵兽,身上的功德简直闪瞎太紧眼。”不过,什么灵兽跟熊猫生的那么像?以至于我第一时间都认错了。还有身上那功德之光,啧,铺开来的话估计隔着几万里都能看到,整个华夏都得被功德给笼罩,感觉少凰都未必比得上它。 “灵兽,它挠你干嘛?”尘寰不解。 我心虚的望天。 为毛挠我? 当然是我给圆滚滚撸毛挠毛时摸着那油光水滑的皮毛,一个把持不住,想试试脸感,就把脸埋它肚子上了,然后.....看我无影爪! 尘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 我转移话题:“不是要去女娲宫吗?咱们走吧。” 骊山也不高,爬到女娲宫的时候发现人还挺多的,这才意识到今儿个是周末,出门玩的人很多。很多游客都是全家出游,在女娲宫门口的时候我还肯定一个爸爸在给孩子讲伏羲女娲成婚繁衍出人族的故事.....妈哒,本来因为毛团而轻松愉快的心情刹那消失得干干净净。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的变化。“怎么了?” 我问:“你说我现在丢几百几千个球形闪电这里会死多少人?” 尘寰:“.....这是哪个人惹你了?” “哪个都惹了。”我不爽的说。 好心情全没了,打道回府,不玩了,再玩下去到时候把持不住丢几千个球形闪电,那可就有意思了。 被我抛在背后的女娲宫里,看着人来人往,一只圆滚滚的小熊猫一边剔着爪子里一边很是感慨的道:“人啊,果真卑劣而无耻。” 旁边正在点香的少女闻言道:“哪又招你惹你了?” “没招也没惹我,只是感慨而已,三千世界智慧物种无数,唯有人族是会百般羞辱自己创造者的,难道不卑劣无耻吗?” “时代不同,神话自然会有所改变。” “什么时代不同,不过是为了利益而已,父系社会里,怎能容忍一个女性神人坐在至高神的位置上,自然要百般羞辱抹黑以贬低其地位,令其成为男性的附庸,捍卫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权。”熊猫嗤道。 “你几时如此关心这些了?”少女问。 “我佩服娲灵大神的好脾气,也佩服人族的智障。”熊猫道,见过作死的没见过这么作死的种族。 少女也很佩服,在香点燃后非常真诚的跪在蒲团上三磕头,再上香。 熊猫道:“你上了香它也不会看到,更不会用。” “用不用是它的事,上香与否却是我的心意。”少女不以为意。 上了香,少女将熊猫抓了起来放到自己肩头准备离开。“你指甲里的皮肉是怎么回事?又吃人了?” “我肚子还不饿。” “那是?” “被一个神民给非礼了。” “.....那个神民死了吗?” “快了。” 203、第六章神魔·辱神 地球七大洲,南极洲是最特别的,它位于极南之地,南到了南极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然而,这片白色的冰封大陆上仍旧有着丰富的物种,海豹、企鹅.... 不过,极地的气候也注定这里的智慧生物不多,尤其是人族,会来到这里的不是科考的船队就是捕猎船。一艘捕鱼船满载而归时,大副拿着一瓶酒在甲板上饮着,总算可以回家了,这一趟能够能赚很多钱。 正想着自己会有多少奖金,大副忽然看到了远方正在不断移动靠近的一点,感觉不太像鱼,隐约还能听到非常好听的声音。 的确不是鱼,确切说,不全是鱼。 四五条鲨鱼像牛马一样拖着一个酷似欧亚大陆北方民族使用的一种名为爬犁的东西,爬犁之上铺着厚厚的动物皮毛,一个十七八九岁的少女跪坐其上,抱着一个盛满美酒的缶,正一边饮酒御寒一边击缶。 鲨鱼游得飞快,大副才看了几眼就看不到了,不由揉眼,什么都没有,再看看已经空了大半的酒瓶,唔,自己应该是喝多出现幻觉了,肯定是喝多了。 但那真是幻觉吗? 当然不是。 爬犁在南极大陆的一个可以泊岸的地方停了下来,阿莯将所有美酒饮尽,然后跳下了爬犁与鲨鱼道谢与告别,不过后者似乎很有活雷锋风采,阿莯一下爬犁它们就丢下爬犁逃之夭夭了,真的是逃,落荒而逃,妈妈,这只两脚生物好可怕。 被冰雪覆盖的大陆自然是极美的,但也是危险的,谁也不知道厚厚的积雪之下是实心的还是空洞,若是后者,那就等着被活埋吧。然而阿莯却毫无这方面的顾虑,她的脚压根没踩实,走过雪层后留下的脚印浅得风一吹便消失了。 美酒起到的御寒作用很快就耗尽了,阿莯从包里取出了一本书。“丛极渊那种鬼地方尚且有活物,这里应该也有吧。” 血食虽然比不上美酒,但多少也有点用处。 “企鹅、海豹.....” 阿莯的目标最终是海豹,原因?她先看到的海豹。 啥?海豹是保护动物,禁猎,阿莯完全无视之,肚子饿了,捕食猎物天经地义。 看到海豹的同时阿莯也闻到了血腥味,血腥味之重.....阿莯皱了皱眉,如此浓重的血腥味,南极也有屠宰场吗? 阿莯闻着血腥味寻去,没看到屠宰场,却看到一只熊猫在活剥人皮。 熊猫的爪子本就解剖刀还要锋利,若再加上熟练的技术,剥下一张完美的人皮并非难事。反正阿莯现在看到的这只熊猫的技术非常好,它将整张人皮给剥了下来,人还没死,并且开始往外渗血,足可见熊猫的技术之好,以及速度之快。 阿莯瞅了瞅被剥了人皮的活人,又瞅了瞅旁边地上同样被剥了皮却还活着的海豹,有成年母海豹也有海豹幼崽,不少都还活着,显然都是被活活剥了皮的,而被剥玩皮后并未立刻死去,只是被南极的冷风给吹了吹,再加上失血过多,这才咽气。同样是剥皮,但海豹身上的痕迹....下手的肯定不是熊猫,技术太烂了。 见熊猫还在给倒霉蛋止血,阿莯将一块垫子铺在了地上,然后将还没断气的海豹都给拍了下,下手极有分寸,海豹在感觉到痛苦之前就已经死了。处理好了善后问题,阿莯自己捡了一只海豹用刀子一边割肉片一边吃,南极这环境,想生个火做个熟食都做不到。 熊猫给猎杀者止了血确定他死不了后这才看向阿莯。“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啊?” 阿莯闻言,反问:“你会杀了我?” 熊猫一脸的憋屈与满腔的郁闷:“不会。” 阿莯理所当然的道:“那我为何不敢出现在你的面前?” 熊猫气结,你不就是仗着我不敢杀你才这么肆无忌惮吗?偏偏,自己还真不敢杀她。 熊猫问:“为什么?” “坑底只我一个太孤单,反正是你踢我入坑的,我便拉你一同坐坑底。”阿莯回答。 “你就不怕我大开杀戒?” 阿莯道:“我相信你不会胡乱杀人,只要不是乱杀人,你便是屠尽此星上所有人族我也不会做任何干涉。” 熊猫怔了下。“你变了挺多的。”以前的阿莯可不会如此轻描淡写的说这几十亿人族你杀光也无妨。 阿莯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变化是有点大,说:“你不是常说人最是善变吗?” “善变可解释不了你的这种变化。” “这些年杀得太疯,有点战争综合后遗症,对生命有点麻木,等过段时间就好了。”阿莯道。 熊猫懂了,微微皱眉,这样的阿莯感觉有点危险,容易想不开,到时迷障来了可就悲剧了。 吃饱喝足,阿莯对熊猫说:“走啦。” “天这么冷,冬眠一段时间等暖和了再走吧。”熊猫道。 阿莯:“.....师姐你是黑白熊不是狗熊。” “冷。” “这里是南极。” “名字真怪。” 阿莯将南极科普书塞进熊猫刚剥了人皮的爪子里,然后翻到了介绍南极气候的一页。 熊猫:“.....”好吧,它总算明白为什么自己都冬眠这么久始终等不到春暖花开。 “我肚子饿了。”熊猫说。 刚结束一次小冬眠,真的饿,不然也不会从雪屋里爬出来。 阿莯看向地上被剥了皮的海豹。 “海豹早就吃腻了。”熊猫嫌弃道,都吃了小一年了,再吃就该吐了。 阿莯迟疑了下,瞅向被剥了皮,但又不知道被熊猫给涂了什么药,现在都还没断气的捕猎者。 熊猫拒绝:“他喜欢活剥海豹皮,我就这么吃了他,他的痛苦很快就会结束,太便宜它了。” 阿莯拿起科普书翻了起来。“我记得这里有提到南极有一些科考站,那里应该有食物。” “人多吗?”熊猫问。 “你怎么就一直惦记吃人?” 熊猫理所当然的道:“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品尝当地风物特产不是应该的吗?人间界的风物特产不就是人族?” “你若再乱吃人,回头我向大师兄告状。” 熊猫露出了鄙夷之色。“告状的都是小人。” “同你相比,我的确是小人。”差了好几万岁,能不小吗? 阿莯很快就翻到了关于科考站的一些内容,上头有大概的位置,拎起熊猫就要去找科考站,希望那里有好吃的,不然这只熊猫饿急了的话真会吃人。 “等等,把那个人也带上,不然过会就得断气了。” 阿莯皱眉,对于这种热爱活剥动物皮的捕猎者她是一点都不喜欢的。肚子饿了,捕猎进食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肚子不饿还捕猎,并且做出活剥动物皮的事来,简直有病,放在这自生自灭不是很好吗? “你不觉得让他顶着现在这副尊容一辈子很好玩吗?”熊猫道。 好玩?是惊悚吧。阿莯腹诽不已,但还是将人给带上了。 半年后,鹤城。 “少凰你喜欢桓寂吗?” “不喜欢。” “那你很讨厌他啊?” “谁告诉你不喜欢就是讨厌了?” “不喜欢也不讨厌,那你对它是什么感觉?” “没感觉。” “那可是你亲生父、母。” “我跟他不熟。” “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啊。” “我差点杀了他。” 呃,好吧,不管是那个父母,差点被孩子给杀了,再心宽也不可能孩子虐我千百遍我待孩子如初恋。 我说:“你说它若是被别的人杀了你会为它报仇,我还以为你对它有些感情呢。” “它生了我,就算没有感情,也不是毫无关系的人,为它报仇是为人子女的义务。” “那么你会羞辱贬低它吗?” “我看着很智障?” “此话何解?” “当我辱骂自己父母是混蛋贱人时,那么我自己是什么?” “贱种。”我想不想的回答。“我懂你意思了,不管怎么技巧性的羞辱与贬低,父母固然会被侮辱了,但自己也同时会被侮辱。” “实在觉得父母不顺眼,任何羞辱贬低他们的行为都是智障行为,抄家伙揍一顿最实在,还不会将自己一块侮辱了。” 莫名的好奇少凰揍过桓寂几次。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说人族怎么就不懂呢?”我很是感慨的道。“母系氏族向父系社会变迁,人族爱贬低轻贱同类是他们自己的事,可为什么要殃及娲灵?娲灵创造了他们,难道就是为了让他们侮辱的?” “你是指人族用伏羲神话来分娲灵大神创造万物的功劳,并强行给娲灵大神按上伏羲之妻,是伏羲附属品的身份还是一些人族给娲灵大神按上凶神恶煞、灾祸之源的邪神身份,还是它明明是三皇,却因为它当年是以女性身份在人族活动,进入父系社会后人族因为它的性别而将它踢出了三皇之列?还是指人族拿它当牝鸡司晨的反面教材,就差指着它鼻子骂贱妇大逆不道的事?” 我怒:“谁敢指着娲灵那么骂?”老娘屠他祖宗一万代。 “宋代的理学家,虽然没有指着娲灵大神的鼻子那么骂,但他们的著作里是这么记载的,而他们生前也是如此评价娲灵大神的。” “那么那些这么说的理学家现在在哪?” “你要干嘛?” 我冷冷道:“当然是将他们打入无间炼狱永世不得超生,顺便查查他们有没有子孙后代,让他们的子孙后代世世代代,男子生而为奴,女子生而为娼。” “在十八层地狱。” 我愣了下。“娲灵的意志?”老好人转性了?不错不错。 “红莲欠娲灵人情,知道这些后跟地府说了一声让他们将那些侮辱娲灵的人都送去十八层交给它。” “地府把人都交给它了?” “都给了,几个凡人而已,地府还不至于为了几个渎神者与红莲为敌。” 闻言,我的心情立时就好了起来,但很快又无语了。“为了利益,这么侮辱自己的创造者,娲灵还真能忍,天塌了还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补天。” “它补天后未死。” 我愣了下,真的没死透啊?没死透就好,没死就好。“若是补天后未死,为何你当年计划着灭人族,它什么反应都没有?” “众神投票决定是否损人族时,它选择了弃权,不闻也不看。”见我诧异,少凰道:“母亲再爱孩子,看到孩子为了利益刻意侮辱自己,心是会冷的。且,娲灵的造物可不止人族一支,人族不孝不敬自己的创造者,有的是孩子愿意尊敬自己的创造者。” 我拊掌。“放下了就好。” 纵君虐我千百遍,我待君如初恋什么的,虽然浪漫动听,但自己认识的人真这么极品,尤其是娲灵那样,我会呕血的,然后就会灭了人族。君都挂了,自然虐不了人了。 “能够登上神位,自然不会是脑残,人族喜欢将自己放到贱种的位置上,神却不会喜欢被当做贱人。不过人族弄成如今的模样,娲灵自己也有责任。”少凰道。 我不悦:“这跟娲灵有什么关系?” “养不教,父母之过。若是人族刚出现这种苗头时它能够痛下决心屠杀人族,给人族一个教训,人族还敢如此侮辱它?” “少凰你肯定没生过孩子。”但凡生过孩子,当过母亲都不可能说出这种屠杀自己子孙的话来。 “我有一只幼崽。” 我震惊:“你不是单身汪吗?” “交/合之气。” “那你幼崽做错事,你不会跟她动刀子吧”我很是狐疑的问。 “我没那么凶残。” “你刚才说娲灵应该屠杀人族难道不凶残吗?” “这可不一样,人族繁衍快,死不完,不管死多少都会很快恢复数量,我的雏鸟却只一只,死了就没了。因此我只教雏鸟做神做事的道理与本事,但她不听话做错了事,捅了什么篓子,我从来都不会为她收拾烂摊子,只要死不了鸟我永远都是观众,哪怕她为此缺胳膊断腿甚至修为尽废我也不会为她收拾烂摊子。事实上,她成年以后我就没再管过她了。不过,我自问已尽了责任,它若如人族侮辱娲灵一般侮辱我,那我一定会杀了它。” 我:“....”说得容易,但几个母亲真能对自己的孩子如此理智?若是能,娲灵也不会被人族这般侮辱了。少凰,很难说有个崇尚弱肉强食的母亲对于雏鸟而言是好事还坏事,总归少凰还没冷酷到孩子一出生就不管了,而是按着大部分物种的传统等雏鸟成年以后才不管。 我正无语着,少凰忽然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的是各种药材,这似乎是一张药方。“你生病了?”熊孩子看着挺健康的呀。 “你中毒了。” 204、第六章神魔·天魔 问:比喜当爹喜当妈更惊吓的是什么? 答曰:你中毒了。 喵了个咪,本庄主什么时候中毒的?我怎么没感觉? “你对三十六做过什么?”少凰问我。 我懵逼。“我没找到它。” “你身上的毒是它下的,想想你这段时间惹了哪些人。” 我无语道:“拜托,我前段日子杀的人和非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哪知道哪个跟三十六有关联。” 少凰也沉默了。 我瞅了瞅药方,脑袋头疼无比。若是没恢复记忆,那么我会问这上头的都什么玩意,至少一半是人间界没有的,而恢复了记忆.....“你耍我吧?这里头有好几味药早在人间界灭绝了。”人族破坏生态环境,很多的动植物都灭绝了,还没报应到他们自己头上倒是先把我这条池鱼给殃及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所以你最好尽快找到三十六,解铃还须系铃人。” 我泪奔:“我哪知道它现在在哪?” 唔,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见过它的.....下意识摸了摸不久前还是麻花的脸,不,也许我真的见过三十六。 “少凰,三十六是什么物种?” “黑白熊。” 我:“?” “国宝,熊猫。” ok,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谁下的毒了,我就说嘛,那么雄厚的功德之光,也不知道是怎么得来的。 “那么可爱的动物,千万年前的那个人族怎么狠得下心折磨它?”我不可思异。 熊猫,尤其是熊猫崽崽,可以说是可爱到爆,而三十六,那外形萌得我都没把持住,那么萌那么可爱的小动物,千万年前那个人族的心究竟是有多狠啊?恕我无法想像何等扭曲的心灵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变态之所以为变态,便在于它们不能以常理论之。”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好奇的问一句,那个变态最后怎么样了?”三十六如斯记仇,修炼有成后没道理会放过仇家。 “彼时六道轮回尚未现,地府也未建立,他死后化作孤魂飘荡于天地间,时日久了后便自己灰飞烟灭了。若非如此,三十六也不会迁怒整个人族。” 呃,忘了,修炼无岁月,千年弹指过,一般来说,修士修炼有成了,不管是仇家还是亲人都差不多死绝了。 不过,仇家已经灰飞烟灭了,就算是神,想报仇都找不到人,干脆迁怒仇家整个种族,这可真是.....合情合理,没瞎扯,这真的很符合神人的三观。 人族很可怜很无辜? 可怜个鬼,无辜个屁。 谁让你们养出变态来的,而且这个变态花式虐待折磨了一轮的小动物有一个没死,还修成了上神,可不就得回来报复吗?有仇不报是肥肉懂不懂?而三十六显然不是任人宰割的肥肉。 报应! 我皱了皱眉。“我无法想像那个时候的天地间是什么模样。” 不可否认,我生活的那个时候天地间也是没有轮回的,但那会儿,凡有灵智的都在努力修炼,很少有谁是寿终正寝而亡,不是死于天劫就是死于斗殴,不管是哪一种,多半是死得连渣渣都不剩。再加上洪荒大地那会儿地广人稀的程度.....不提也罢,反正天地间挺清净的,不管是智慧生物还是鬼都是稀有物种。 祖先留下来的记载可以让人略窥一二,但无法窥得全部。 “地狱什么样,洪荒那会差不多什么样,自然,那个时候没有鬼差天天上大刑。” “这样的话也挺惨的。”我说。 少凰点头。“但三十六不满意,它想要亲手报复,将自己遭受过的痛苦绝望万倍还给那个人族。” “可那是不可能的,人都已经灰飞烟灭了。”我说。 少凰理所当然道:“所以它迁怒整个人族了。” 很好很强大。 虽然从神的角度,我真的很理解三十六。 但,从人的角度,总感觉中二度满满的终极boss味道浓浓的。 貌似,不管是什么小说还是什么电视剧,意图毁灭人类的大boss最终都会被英雄给斩杀,成为英雄声望的踏脚石。不过,想像很丰满,现实注定骨感,三十六这个对人类恶意满满的大boss至今还蹦跶得很欢快,而伟大的英雄们.....估计都成了它的小白鼠。还有眼前这位,这位可是真·灭世·大boss,人族在灭绝的边缘走了一遭,而她连根毛都没掉。 话说,电视和小说里英雄最终击败魔王的结局该不会就是因为英雄都败给了魔王,被魔王给下锅吃了或是抓起来当小白鼠养着做实验了,实在不适合宣传,这才改了一个英雄凯旋的结局吧?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奇异,少凰挑眉问:“你在想什么?” 我犹豫了下,将自己脑子里刚才闪过的那些想法说了说。 少凰闻言竟然颌首赞同:“的确啊。” 我疑惑的看着她。 “神人每隔一段时间都要下凡投胎历劫一次,免得越活越危险,最终活得变态了,三十六有一回投胎为人在一个小世界浪得飞起。” “怎么个浪得飞起?” “具体过程不清楚,我那个时候也在受罚呢,不过我听说它被拎回去的时候那个世界的人族只剩下了它一个。” 我眉头跳了跳。“别的人族呢?” “死光光了。” “它做的?” 少凰给了我一个废话的白眼。 我吸了一口冷气。“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只剩下它,它难道不会觉得无聊?” 人是群居动物啊,当全世界只剩下一个人族,那个人族不是自尽就是发疯。 “三十六不觉得无聊,相反,它挺开心的,很高兴的跟我们说没有人族的世界是最美的乐土。” 我彻底无言,这物种歧视简直....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跟三十六对人族的歧视一比简直是萤火与皓月的区别。“那方天地的人族对它做了什么?” 再怎么歧视,以神人对人族如同人族看待地上蚂蚁的心态,再怎么看不起,也应该是以漠视为主,不会无缘无故的去屠戮蚂蚁,自然,熊孩子例外,熊孩子拿水冲蚂蚁窝淹死无数蚂蚁的行径根本无法用理性逻辑去看待。但能够修炼成上神,三十六就不可能是个熊孩子。 少凰道:“不知道,但以我对它的了解,应该是人族又踩了它什么忌讳,它一个没忍住.....反正是玩脱了,只是这个玩脱的后果人族很绝望,而它喜闻乐见。” 所以又是人族作死精神可嘉? 人族这是多跟三十六八字不合?拉一次仇恨嫌不够,还拉第二次,真心吐槽无力。三十六到现在都还没灭了人族可真是个奇迹,话说回来,这也侧面说明了熊猫上神的心胸比太平洋还宽。 长得又萌又可爱,心地更是善良(以神类的标准而言)。 好吧,扯不下去了,还是赶紧找熊要紧,不然我该悲剧的就是我自己了。 咩咩的,这哪是医神,毒神还差不多,我居然都没发现自己什么时候中的毒。好吧,也可能是熊猫的皮毛真的很软和,撸着撸着就放松了警惕,嘤,孟凰你眼光好好,它的皮毛手感确实顶呱呱。 论起找人,谁比得上国家机器? 我毫不犹豫的给赵哥打了电话让他帮忙找人,附赠画像三幅,少凰画的。 第一幅和报纸上的很像,确切说,那就是一个人,都是三十六,不过报纸上只有半张脸,而因为夜色,那画质....不提也罢,反正要不是三十六的少凰画的颜值着实惊天,别说认出那是个美人了,能不能看清脸都是个问题。不过报纸上那张脸显然不适合找人,因此铅笔画上画的是三十六的全身像,而因为少凰没见过三十六穿现代装的模样,因此她画的是三十六的古装模样。只看表面的话,那就是一个穿着古汉服的少女,最多就是漂亮了点,美得已经超出了凡人的范畴,气质自信高贵,却不凌人,仿佛童话里走出的公主,真善美的代表。 第二幅画是一只小熊猫,一股机灵可爱的气质仿佛透纸而出,软萌可爱,好想上手撸毛。 第三幅画是一个人,一个少女,眉清目秀,也挺漂亮的,但并未超出凡人这个范畴,不过谈不上凡人的倾国倾城,只能说中上。气质很矛盾,整个人给人的感觉范畴的干净无害,但我莫名的就是觉得怪怪的,感觉哪里不太对头。我最后将此归咎在了少女的衣着上,少女身上玄衣赤裳的袍服赫然是神袍,证的杀伐之道,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此无害,这伪装能力逆天了。另,这袍服的样式,莫名的感觉有点眼熟。 铅笔画画好后美人来了这么一句:“她这身衣裳与王袍倒是有几分相似。” 我知道哪里觉得眼熟了,电视剧里经常演的,那些个皇帝穿的皇袍如果不是明黄,那就是这种玄衣赤裳的样式。 “人族最早的王袍就是模仿小幺的神袍,相似很正常。” 美人愣了下。“她是人族神话里的哪一尊神?” “哪尊神都不是。” 我诧异:“人族的王都模仿它的穿着了,神话里怎么会没有它的一席之地?” “人族神话传说里有关于小幺的内容,但关于小幺的那一部分,时间太过久远,到如今还剩下的那一点只鳞片爪都谈不上,就那一点残渣也被人族给篡改得.....”少凰一脸的不忍睹闻。“若非在它尚未成神时便已认识它,我完全无法相信它和人族传说里的是同一个。” 能理解,姮娥计杀大羿都能改成浪漫的奔月传说,还有蚩尤的妖魔化.....人族的神话传说只能用一句话来描述:天下神话皆同人,当真你就是傻了。 三张铅笔画写实又传神的铅笔画最后交给了赵哥,让别人帮忙找人至少也得让人知道要找的人长什么模样。 “这两个人生得挺有对比性的。”赵哥看着两张美人图说。 理解,小幺不是不美,但和三十六一比,只能说,如果顶着那张脸的不是小幺,肯定会被三十六给衬得一点存在感都没了。 “小幺也是个美人。” 赵哥没说什么,而是拿起了另一张画。“怎么还有只熊猫?” “三十六的种族就是熊猫。” 赵哥愣了下。“熊猫妖可不多见。” 是不多见,都让折腾成濒危物种了,还能多见就怪了。不过,三十六可不是熊猫妖,妖字的后头还得加个神,那是妖神。不过,这话肯定不能说,说了的话,我很怀疑赵哥还会不会帮忙找熊猫,就算还愿意找,又会不会打什么主意。毕竟,那是神,每个神就算用不了神力,本身也是一座大宝库,道无止尽,能够成神,无一不是在某一道或许多领域达到了极致。只那颗脑子就已无价,比如少凰,别看这家伙似乎只会杀人放火了,但实际上呢?这家伙可是有花了一百多年让一个小世界的人族从奴隶社会快跑进现代民主社会的记录,她要真是个只会杀人放火的神,能做到?那样的快跑是纯武力做不到的,还得有知识。 神,它不仅仅代表力量,更代表着知识。不是谁都有本事将千万年的时间都活到狗身上去的,至少能成神的没那本事,有那本事也修不成神。 赵哥他们要真想打什么主意,我也能理解,因为换了我,除非碰上那种嗜血好杀的神,否则我也会抓住这个机会,只要不是带着恶意与邪念,多少能有收获。 问题是,那是三十六。 一个会认为没有人族的世界是最美乐土的神,能好好沟通交流请教吗?而且,我也不认为所有人族都能保证自己脑子里不会对三十六产生任何不好的念头。神有着非常敏锐的感知能力,你对它有一丁点恶意,哪怕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它都能敏锐察觉(自然,若是同等级的存在,可以自我屏蔽,但凡人无法屏蔽神的感知)。到那时,别指望神类,尤其是三十六这种本身就对人族恶意满满的神会讲什么人道主义与人赃并获,神杀人不需要证据。 思忖了下,我还是觉得三十六与小幺的真实身份暂时不要让人族知道的好,尤其是三十六以前的丰功伟绩。话说,也不知道特勤处的先辈有没有留下关于三十六的一些记载,若是有,那么我说了三十六是谁,那乐子可就太大了。 熊猫妖就熊猫妖吧。 赵哥拿着小幺的画像问:“那这个又是什么妖?” 我非常诚挚的回答:“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想知道。” 我真不知道小幺是什么品种,少凰不肯说,表示让我自己猜。而我,倒也不是没怀疑对像,但总感觉有点扯.....不是说有什么物种不能修炼成神,而是,若是真的是我怀疑的那个品种的话,那么将小幺的身份往神话里代入比对一下....太tm的毁三观了。 人生多艰,三观重塑不易,还是别再弄崩了。 赵哥显然很无语,但还是表示可以帮我找人。 我说:“最好快点,越快越好,否则....可能会死很多人。”这也不算胡扯,变态哪里都有,千万年前有,千万年后仍旧有,若是三十六再碰上一个....当年碰上变态倒霉的是她,而现在,血淋淋的历史告诉我们,三十六碰到变态,倒霉的只会是全人类。 赵哥随口问:“死多少?” “全人类。”我随口答。 赵哥:“....!?” 我指了指三十六的画像。“这家伙会制作瘟疫。” 赵哥:“....没听说熊猫有这天赋。” 我说:“别的熊猫自然是没有的,但它有。” 赵哥半信半疑的走了,虽然如此,但我相信,他肯定会很用心的找,真的出动国家机器也不是不可能,有些事,换位思考的话,我肯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虽然很快就确定了赵哥真的很用心的在找人,我居然看到了关于三十六和小幺的悬赏。尽管如此,我也没将希望全放在特勤处身上,自己也打算出门找的,但行李箱刚收拾好就发现自己似乎走不了了。 鹤城这段时间杀人放火的案件频率有点高,但我也没在意,这是人族警察的工作,我没兴趣也没空去抢警察的饭碗;精神病院进病人的频率也有点高,现代社会压力大,实在齁不住而精神崩溃疯了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只能说当事人心理素质着实太差。 然后,我发现小鸩有点不对劲,这两日精神很差,且眉心发黑,一看就是要倒霉的迹象,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隐约觉得徒弟身上略有点怪异,但一时半会又说不上哪里怪异,不管这一世还是以前都没这方面的感知,因此只能判断出有害与危险,但原理就一无所知了。直到徒弟自己来跟我说:师父,我好像赶上心魔劫了。 徒弟你别逗了,就你现在炼气刚入门,连筑基都还没到的修为,你跟我说你遇上心魔劫了,那也太瞎扯了。心魔劫不找普通修士的,找的都是修为高,快修炼成仙或者已经成仙的修士,不找凡人。就算是给魔种灌溉大量的营养,但没有修为的凡人个体能够提供的营养也是有限的,魔种最多干扰凡人的理智,让凡人变得越来越有病,但那谈不上心魔劫,真正的心魔劫可是很要命的。 没等我吐槽,尘寰就随口插了一句:“心魔劫不找凡人的,域外天魔还差不多。” 闻言,我的眼珠子不由直勾勾的盯着徒弟。 205、第六章神魔·域外天魔 其实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搞不清元魔和域外天魔的区别,感觉上,好像差不多啊,都是心魔。而恢复了记忆之后我就更迷糊了,花了很长时间才理清思路,若非知道元魔如今的状况,我都要以为这两者其实是同一种了。 我没跟元魔打过交道,但通过诸神对它的态度也不难猜到,元魔应是盘古父神的心魔。盘古父神斩了心魔证道,然后开天创世,然后被堆死了,但心魔很幸运的没死透,成为了众神最为头疼的存在。某种意义上,盘古父神心魔所化的元魔等于盘古,能不难对付吗?这样的存在,弄得死就怪了。 盘古父神身化万物,而元魔也因此渗入了这个世界,它无处不在。盘古世界不灭,众神就没有干掉它的可能,而毁灭盘古世界,为了对付一个混蛋把自己家给炸了,脑子被驴踩了也做不来这种事。而且,世界末日也是元魔所期盼的,吞噬盘古世界,它才能更上一层楼。 丫比凶兽还要恶心,至少世界末日了凶兽可能陪葬,就算不陪葬也会因此而受到重伤,元魔却不会,它只会更强。九凶兽,我以为再也不说你们是盘古世界最令人恶心的变态了,这里还有个比你们更恶心更变态的。 域外天魔,我原本以为它是元魔的另一种形式,但元魔已经被切成细胞渣封印在人族心中了,要祸害也只能祸害人族,就算要祸害别的物种也只能借人族的手,而域外天魔却是无差别的主动攻击。 除此之外还有个更本质的区别:元魔扭曲人的心灵是为了汲取营养让自己恢复,本质上,它是无法主动控制人的,只能一点一点的干扰与扭曲,当然,汲取了足够的营养品能够化形或是脱离人族躯体的话就另当别论。而域外天魔,它的前半段和元魔是一样的画风,后半段却是两个画风,域外天魔的终极目标是吃掉人的灵魂,然后取而代之,直说就是,心魔劫时若是不能干掉天魔,那么你的躯体就是天魔的了,它会顶着你的皮囊浪得飞起,然后你遗臭万年。不过,那个时候都灰飞烟灭了,想来也不会知道这些,自然不会被气得再死一次。 一言以蔽之,天魔与元魔都是心魔,虽然源头本质截然不同,但谁赶上谁倒霉。 我唯一想不通的是,元魔是盘古的心魔所化,那么天魔又是什么所化? 对于这个问题,给我答案的是少凰。 天魔并非什么所化,它们本身就是一个物种,一种非常特殊的物种。 盘古世界之外是混沌,而混沌之中可不止盘古世界,还有许多的世界,许多的物种。 天魔源自于何处,如何诞生的已无从得知,反正就它们那连蝗虫都要甘拜下风的习性,想来它们起源的地方应该和无数岁月来它们经过的每个世界一样都被它们给毁灭了。 混沌蝗虫莫过于此,不对,蝗虫所过之处好歹还会剩下土壤,来年还是会长东西的,而天魔所过世界,除了盘古世界,别的世界都已经毁灭了,也因此,天魔是混沌世界最恐怖的流浪智慧物种,走哪灭哪,直到它们发现盘古世界,这个世界比它们从前发现的任何一个世界都要完善与庞大,若能吞噬....然后它们就来了,然后被堵门外头了。 虽然被堵门外头了,但豺狼们也没死心,不是留了下来撬门就是留了眼线等待门变薄的一日。 之后的事少凰很早的时候就提过,她的族人为了救她将本来还能撑个几百万年的大门从内部打开了,于是无量量劫的战场还没结束,门外的豺狼蜂拥而入。于是,比无量量劫更残酷的战争拉开你了帷幕,而天魔正是豺狼之一,还是最强大的那一茬豺狼之一。 战争胶着时,神尊与天魔一族定了个盟约,天魔一族消停些,不再插手战争,并且交出它们从别的世界得到的道纹道韵,它会为天魔一族提供一个居住处,并为天魔提供充足的食物。 我犹记得自己当时的反应:这条约也太丧权辱国了吧? 《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跟这个比起来简直是光荣条约。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当时我们的敌人还不止四手,那是千手百手,能减少点压力总归是好的。而且,谁告诉你那是丧权辱国的条约?”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这世上有那么一些奇葩,哪怕是丧权辱国的条约,它也会下意识的埋下一大堆的陷阱,而神尊,恰恰是这种类型。 神尊与天魔一族的条约的确丧权辱国,那是一份充满了陷阱的丧权辱国条约,换做别人,说不定到时候就真的只能认了,要么自己背,要么找人背起那无尽的屈辱罪名,但神尊,它利用那些陷阱将天魔一族给狠狠坑了。 为天魔一族提供居住地,神魔专门为天魔一族开辟了一方天地供它们居住,只是有个小问题,天魔一族住进去后便无法自由出入。当然,这不是坐死牢,想要离开还是可以的,有食物的时候就可以离开了。 说到食物,真的很充足,但神尊不保证天魔一定吃得到嘴里。 盘古世界有三千世界,虽然不是所有世界都适合修炼,但大部分还是适合的,而且修炼也不止传统炼气之途,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总得算起来,整个盘古世界的修士可以说是恒河沙数的n次方。而这恒河沙数n此方的修士便是天魔的食物,每当有一个修士产生心魔时,便可有一个天魔可以离开天魔界去用餐,干趴下那个走火入魔的修士,它的灵魂就是你的食物,它的躯体是你行走人间的通行证,你可以尽情的吃,然后被修士们群殴,通行证没了的时候会被自动遣返回天魔界,如果那个时候你还没死透的话。 这丧权辱国的条约还真是签出新高度了。 利用天魔磨练修士,能够渡过天魔的修士,心境必然更上一层楼,渡不过的自然就成了天魔的腹中餐。最重要的是,这种淘汰机制虽然残酷,但它保证了神界的新血不会是恐怖分子。 就好像三十六,它必须放下仇恨,否则就渡不过劫,无法成神,而放下了仇恨,它成了神,对人类虽不顺眼,却从未专门对付人类过,它所做的不过是顺手为之的落井下石。可若没有心魔劫,我相信它就算对人族充满仇恨,最终也是能够修成神的,唯一的问题便是,它成神第一件事必然是灭绝人族。 心性不足或扭曲的人若是成仙成神,后果不堪设想。 天魔一族能答应这种兑现方式? 这根本是被人当成磨刀石了,换做泥人也会上火的拒绝吧? 的确,天魔一族是不干的,但之前的对手是一群豺狼,神尊再强大也有步盘古父神后尘之虞——蚁多咬死象,可现在,对手就天魔一个....那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吊打。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点,照着神尊的标准,低阶修士是无法引来天魔的,不然神尊所做的一切也就没意义了,天魔一族的数量比起盘古世界的修士,天知道差了多少倍。门槛太低,还不如不设。 高阶修士倒是能引来天魔,但并非每个修士都能产生心魔,而修士没有心魔,天魔也来不了。 小鸩的经历,说她没心魔我是不信的,但她正在放下,仇人都已经弄死了,心理阴影什么的,百年千年,总能淡化。而且,等找到三十六我想试试让她跟三十六取经,三十六当年比她可惨多了,但心魔显然败给了三十六。 待她修炼有成,相信也放下了,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心吗?若是过去会让自己过得不舒心,放下不是应该的吗?而当她放下了,天魔自然找不上她。 好吧,就算徒弟放不下最后被天魔给吃了,那我也无可奈何,心魔劫是只能修士自己面对的战斗。不过,就算她放不下,心魔劫也不可能现在就找上她。 我没跟天魔打过交道,这里也没人有这种经验,因此无从判断,但有个人肯定有经验。 少凰被找来后看都没看小鸩一眼就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是。” 我愣了下。“为何我觉得你的反应仿佛早就知道?” 少凰点头。 我没忍住掐上了少凰的脖子。“你早知道你不早说,这么要命的事你居然不说!?” “这是心魔,只能自己挺过去,难不成你能替代她?”少凰反问我。 不能,我立时语塞了。 少凰将我的手扒拉掉。“说起来,她现在就碰上这样的事也是好事。” 我嘴角抽了抽。“她现在根本就不是天魔的对手。” “爬得越高,跌的也会越重,也就越难重新站起来。”少凰道。 道理我也不是不懂,斩心魔自然是越早越好,因为心魔这玩意如果不能早早放下的话,那么它只会越拖越严重,最终成为死劫。但小鸩现在这修为,我也不认为她能斗得过天魔。 普通人即便没有心魔,也无法抵御天魔,这也是天魔与元魔的根本区别,天魔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食和夺舍,食物有没有心魔是无妨的。之所以会被誉为心魔也是因为神尊的神来之笔使得天魔的主要食物为高阶修士,而高阶修士就没哪个是弱者,不论是自身的力量还是意志力都很强大,因此天魔想要将煮熟的鸭子给吃到嘴里也不是容易的事,借助心魔可以轻松攻破高阶修士的心理防线,然后就是大快朵颐的时候。 综上所述,想要抵御天魔,必须自身没有心魔,并且自身意志力强大,不会被天魔给干扰,以及自身实力强大,否则天魔也是可以轻松ko你的,仍旧是个悲剧。 小鸩....有心魔,实力差,意志力倒是不错,但考虑她本身有心魔,这一加分项被活活拖成了负分。 可是,高风险自然也有高利润。 若能早早斩了心魔,那么只要以后这个徒弟不作死,她日后步云登仙并非难事。这也是我会收她为徒的一个重要因素,小鸩的心性很好,但她的资质更好,不比小东差。 唯一的前提是,她渡得过去! 妈哒,更悲剧的是,这种事我还没法帮忙,心魔什么的,取决于她自己。 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的是,就算失败,她现在失败比起日后修炼有成了再跌倒,伤害要小很多,破坏力也小很多。至少我能保住她的灵魂不被天魔给吃了,不过也仅如此了。 我使劲的回忆自己以前研究的抵御凶兽心灵污染的清心咒。 虽然不是一个物种,但既然都是心理攻击,那么对付凶兽影响的法子也应该有点用。 画枚符不是更方便吗?我额头上现在就还画着一枚呢,全天候的清理着少凰上我身时留下的负面影响,让我不至于看到人族就下意识的考量对方的肥瘦营养与吃起来的口味。 可维持那枚符所需的力量太过庞大,就算我可以提供力量,凡人的躯体也无法承受这种高强度的负荷。 打扫小房间的卫生,一个吸尘器就可以搞定了,硬要弄个十八级飓风来也不是不可以,但垃圾清理干净的同时,房子也该完了。 清心咒是个不错的选择,讲真,要不是我不懂佛,我肯定考虑让小鸩学一点佛学。 小鸩念了一百多遍的清心咒才有所好转,念咒期间一直都很挣扎,时而彷徨时而暴戾时而怨毒.....头回发现徒弟的面部表情还能如此丰富。虽然不清楚她脑子里究竟怎么个变幻莫测,但第二天的时候她整个人给我的感觉虽然很疲惫,仿佛刚刚跟人进行了一场一万回合的生死搏杀似的,但总体而言,很正常。保险起见我还是看向少凰,我觉得正常可不一定正常,毕竟我对天魔根本不了解,更没经验,得她说正常才行。 “恭喜,她没事了。” 这意思是她放下心结了?我用眼神问。 “心魔已斩。”少凰回了我四个字。 我松了口气,然后就听少凰道:“但她身上的天魔痕迹并未没有完全消失。” 我茫然的看着她:“不是斩了心魔,天魔就完了吗?” “她的天魔并非她自己引来的,而是有天魔故意整她,想控制她而塞她身上的。那并非天魔,只是它随手招来的小弟。” 我问:“人为?” “人控制不了天魔。” “神仙也不能?” “哪个神仙能这么无聊?” 我愣了下,沉思起来。“小弟?这意思是不是说,那只天魔在离开了天魔界后可以召唤自己的小弟?” “理论上可以。” “实际上?” “一般天魔没这本事,至少也得天魔族的高层。” “神仙没那么无聊,天魔的高层也应该不会无聊到找小鸩的麻烦吧?” 206、第六章神魔·猎魔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无数的节点,每个节点都连接着不同的岔路,每条岔路都通向不同的结局,但没到那个地方节点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结局,而走过了那个节点,多少人会后悔早先的抉择或曾经的错过? 浩荡大泽,绵延数万里的凶兽带着重伤离去,留下同样重伤垂危的古老神祇。 命运自此向另一个方向奔驰而去。 与凶兽的神战并非小打小闹,尤其是那头凶兽是宁渊,宁渊的武力值是九凶兽中最强的,尽管它并非最强的凶兽。每头凶兽都的技能都点的很离谱,而宁渊,它大抵将所有技能都点在了纯粹的武力上。也因此,虽非破坏力最强大的凶兽,但不算清弥那只超级神经病奇葩,众神最不想面对的凶兽莫过于宁渊,除了少数同样肉身强大的物种,鲜有“人”能与之一战,至少,没法与成年后恢复神智的宁渊一战。而能与之一战的,能战和能打赢是两回事。 一个武力值突破天际且生命力变态,更身经百战,甚至大卸八块都死不了的对手....宁渊能让你深刻品尝绝望的滋味。 每个跟步入上神位阶的宁渊对上的神都不求杀敌但求保命,自然,若是群殴就另当别论。一群上神还砍不死一只凶兽,那就真的可以去死了。不过只是个体,甚至几个神碰上宁渊,自然是保命第一,活下来就是赚了。 脸部鳞甲的纹路酷似人脸的神祇愣了下,所以自己这次是赚了吗? 保住了性命,但伤势仍旧是个问题,一条命去了九成九,若非古神的生命力同样很变态,这会早已咽气。 这一次的闭关是足足三万年,不算长,至少相对于古神而言,这个时间不长。而对于普通生灵而言,反正靁出关的时候它的子孙已经又繁衍了至少一百代人,不过这年头,修炼得长生是很普遍的事。确切说,在这个只要是有灵智的都会修炼,没有灵智也会本能的进行修炼的时代,生老病死虽然也有,但最后那个死字同寿终正寝完全不沾边,不是死于掐架就是死于天劫。也因此,靁闭关三万年出来没出现沧海桑田,子孙完全不知道它是哪位甚至将关于它的事迹给改得惨不忍睹,连当事人本身都认不出那是自己的事迹的情况。 娲灵与风君子已经在靁泽做客三万年,得亏双方时间观念都与众不同,不然这跟长住也没什么两样了。 靁一出关就被一阵风给卷到了天上,然后被人给抓着目光扫描,确定它没什么大碍,甚至气息比以往更莫测了后才松了口气。 “我没事,这一战,我收获不小。”靁说。 战斗是最好的考验与进步之途,尤其是与比自己更强的存在战斗,自然,这一切基于一个前提:没死在战斗中。也因此,一直以来只有凶兽会在战斗的道路上撒蹄子狂奔不回头,它们命够硬,玩得起,而别的神没那份变态生命力。 与宁渊的搏杀虽是意料之外的事,但活下来了的话,进步也会很大。 凶兽存在得太久了,古往今来的神祇,它们多半都交过手,甚至不少干脆就是它们的盘中餐,也因此,论起博学以及对天地规则的各种应用,鲜有人比得上凶兽。能够无限刷新重来积攒经验与技巧,能不强到变态吗? 而敌人越强,只要没有悬殊到令人高山仰止的地步,那么这样的战斗好处多多。 靁也说不清自己这次的收获有多大,可以肯定的是,很多,非常多。 娲灵也看了看靁,确定没死也没后遗症便告辞了,它可是在游玩的半道上收到消息赶过来的,为此都放弃了继续等待已经等了三千年就为了等看花开的霜昙。 “不坐坐吗?” “等我将醉梦酿好了再来寻你论道。”娲灵摆手。 靁略有些失神,醉梦是凤凰酿的一种美酒,因为其中要用到一万年才开一次花的霜昙花,因而稀少,而稀少也意味着珍贵。虽然娲灵与靁自己是觉得这玩意也就喝着感觉味道不错,除此之外也没别的了,不理解世人对醉梦的追捧。 凤凰喜欢酿酒,但它自己却不怎么饮酒,酿的酒多半是喂了娲灵与靁,饮多了,两只的舌头也给养刁了,非美酒不饮。本来凤凰尚在时倒也无妨,反正凤凰的酒窖跟两只的后花园没什么两样,然而凤凰没了,它留下的酒越饮越少。靁对酒并不热爱,舌头被养刁了,它不饮酒了便是,但娲灵却不是,它开始尝试自己动手酿酒,不过成果.....靁不想做任何评价。 风君子留下来做客了,事实上它也算不得整个的客人,最多是半个,另外半个是主人,因为它是靁的道侣。 古神结为道侣有的会搬到一起居住,但更多的还是生活在各自的道场,然后隔一段时间去道侣那里相聚,学名:异地婚。 生命太过漫长,若是朝夕相处,只怕要不了几万年就该腻味了。不过就算腻味了也没关系,好聚好散就是了,古神从不在感情方面强求,时日久了,感情冷却了,然后消失了自然就该分了,死抓着不放非常的没意义,没有滋味的婚姻不好聚好散难道还要留着过冬? 风君子与靁便是如此,有各自的地盘,一百年里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各自的地盘,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另一方的地盘,最后三分之一的时间则是把臂同游。 靁必须得说,它与风君子相处得很融洽,但就是不来电,确切说,是它单方面对风君子不来电。 感情自然是有的,但那不是爱情。 靁最终向风君子提出了离婚,错了,大洪荒时代没有离婚这个词,应该是分手,解除道侣关系。 风君子沉默许久,问:“那分了以后我还可以追你吗?” 靁皱了皱眉,说:“我不爱你就是不爱你。” “我放不下。” “你以后会放下。”靁说。 时间会冲淡很多的东西,求不得的确能加深颜色,但风君子并非求不得,它已经求得了,它们做了十万年的道侣,它们如道侣一般相处了十万年,这十万年的时间里,风君子的感情也在变化,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风君子对它的爱在慢慢减少。 人族有七年之痒,古神也有,自然,不是七年,而是很多万年,不过性质是一样的。 风君子已经没有刚开始那样爱它了,靁相信,不发生意外的话,给风君子几十万年的时间,风君子迟早会放下自己,然后去追寻下一段爱情。 风君子说:“我放不下。” “你只是不甘心。”靁道。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双方不欢而散了,不过不管怎样靁都成功解除了道侣关系。 或许是与宁渊的一战打通了任督二脉,靁以飞快的速度进步着,终于成就神尊之位。娲灵送来了它酿的美酒做贺,靁神尊一看那美酒就想跑,娲灵上神你就不是这块料,能别折腾了吗? 没跑掉,娲灵按着靁的肩膀将它按回了神座。“尝完了我跟你说正事。” 尝? 合着你自己还没尝味就过来找我当第一个吃螃蟹的? 接过斟得满满的玉樽,靁闭着眼睛吞尽酒液,然后....咦,这回好像不难喝,细细一回味,味道不错啊,上品的佳酿啊。“不错不错,是佳酿,不过比起.....”言至此,靁的话语戛然而止,凤凰的死不管是于它还是于娲灵都是一道伤疤,它们对当年之事那么的无能为力,那么的弱小。 娲灵这次倒是没找别的话题将这个事给盖过去,而是接了下去。“凤凰它应未死透。” 靁震惊的看着娲灵。“这个玩笑不好笑。” 娲灵反问:“我几时会拿这样重要的事与你开玩笑?” 娲灵是个驴友,骨灰中的骨灰级驴友,洪荒大地,八荒六合,估计除了天道就没谁比它更清楚每一寸山河的风光,也不会有人比它拥有更多的朋友,虽然大部分都是酒肉朋友,泛泛之交,平日里闲扯几句,喝一顿酒没什么,但真要托付生死,那就是做梦了。但泛泛之交也有泛泛之交的好处,在不妨碍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给予娲灵一些帮助还是可以的,便是没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仅仅是闲扯,也足以让娲灵知道很多的消息,哪个地方又诞生了新的神人,谁家怎么了....若非彼时没有八卦传媒的概念,娲灵完全能分分钟办起传媒事业来,并且办得很红火。 娲灵在闲扯中听到了一个八卦,凶兽桓寂似乎养了一只神魂。 娲灵与说的人都觉得这是胡扯,就桓寂那特性,不管是完整的神还是只有神魂的神在它的体内呆久了,要么被它吃掉,要么扭曲成混沌无序的状态。 让娲灵隐约觉得不是胡扯的是桓寂有时会收集竹实与醴泉水,这两样都是凤凰最喜欢的东西,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也都是凤凰喜欢的。 娲灵不得不生疑,生疑了自然要去查探,然而就发现了那个传闻还真不是瞎扯,并且,那只神魂是凤凰。 不过,自己打不过桓寂,娲灵也挺头疼的,靁的突破让娲灵看到了希望。 靁不负所望的从桓寂的手中夺回了凤凰的神魂,然后娲灵以造化道为凤凰量身打造了合适的躯体让它得以重生。 时光缓缓流逝,千年万年乃至千万年亿万年,发生了很多的事,量劫、无量量劫.....靁缓缓走过。 君族因为祖神的庇护而日渐壮大,靁淡淡的看着,看着自己的血裔发展壮大,看到一个人族考古学者无意中闯入君族某个分支的地盘...... 这里是意识的世界,光怪陆离,我这一生,千万世,以及最初在大洪荒的时光,所有不好的画面在轮番上演,但是,很多的地方却与我记忆中不同了。那些我遗憾的事情都在这一帧帧的漫长画廊中挂着的画里得到了弥补,遗憾被弥补,失去的被挽回,无数的完美人生任我选择,只要我选择了,那么我就能改变.... 看着这长长的画廊,我笑了。“很完美。” 真的很完美,然而这漫长的画廊却自远而近的溃散着。 画中无数的人钻了出来。 “为什么不选择?为什么不改变我们的命运,我们明明能有更好的命运....” 群架我不是没打过,千万世的轮回中,我投胎当过各种动物,也当过各种智慧物种,但更多的还是投胎做人族,有男有女,有肥有瘦,有富有贵有贫有贱,有好几世恰好赶上乱世,还从了军,当上了将军,还有一次连皇帝都当上了,群架什么的,真不陌生。 啥? 你问我当了将军当了皇帝的后续,自然是挂了。 神魂与肉体的不兼容,我就没有一世是活过二十五岁的。 言归正传,打群架我不怂,但这回....这tm的也太多了吧,层层叠叠,我都要看出密集恐惧症了。 我捏了捏拳头,来就来,怕你啊.....旋即掉头就跑,这种情况,我傻了才硬刚。 两条腿跑起来只恨爹娘少生了自己两条腿,这是人族逃命时的心情,我没这心情,不就是少了两条腿吗?本庄主有四只爪子,本庄主能飞。 化回原形,我飞我飞,看你们追不追得上。 背脊陡然一痛,至少少了几百斤血肉,隐隐有烤肉的香味,这要换个普通人在这,这一爪子挨个正着,找根木签穿一下就是香气四溢的烤串了。 我扭头一看,身后追着的是一只火红的凤凰,不过那怨气冲天的,我拒绝承认它是我认识的那只,这差得也太大了,凤凰从来都不可能如此,那家伙的心态简直变态,不过也能理解,活到它那把年纪,还有什么是看不淡的?它连自己的生命都能看淡,何况这点事。 还有别的,好吧,别的就不能保证了,不是谁都有凤凰的那“清新脱俗”的性格,以及活了千万年然后就给活成了那般模样。 忍了忍,我终是没忍住:“够了。” 所有幻影霎时如阳光下的泡沫般破碎。 幕后黑手终于忍不住了。“你为何无动于衷?” 瞧着面前俊美的男子,算了,天魔压根没皮相,所有皮相都是被它们给吃了倒霉蛋的,不是真面目,想通过外表观察这个物种的特性基本不可能。 我说:“其实你挺聪明的,没想着给我制造噩梦,而是给我制造美梦,希望我沉溺其中。” 若是噩梦,早八百年我就跟他掐起来的,梦魇的噩梦制作本事也挺不错的,但还不是拿我无可奈何。那只梦魇可是真的将我无数岁月中最恐惧的记忆给挖了出来,孤寂,那种天地间只有自己的孤寂。那也是我后来会用自己的精血创造君族的原因,众神亦是如此,大洪荒时代初期智慧物种的稀少程度真的是不管是人还是神都受不了,既然受不了,那就自己动手改变。 可是,当我选择创造君族而非继续忍耐那种孤寂时,我就已经战胜了它,我多退化才能连曾经的手下败将都无法战胜?别的倒霉事也不是没有,但与大洪荒时代初期的经历比,真不算什么。 噩梦没用,这位也是猜到了,因此换了个思路,讲真的,这个思路不错,如果要对付的不是我的话。 被九凶兽的心灵污染给活活折腾出了抗性,我的神魂对心理类的幻觉攻击抗性法术可以说是满格。 当法术加持没用,剩下的就是纯粹的心理攻击后,问题就简单了,至少对于我而言是简单了。 想来不少的人都做过如果能够回到过去我一定如何如何的梦,人的一生总有些遗憾,想要回去弥补,亦或是现世混得不好,希望回到过去利用自己对未来事件的了解改变人生,比如买彩票之类的.... 可是,谁的人生是毫无遗憾的呢? 没有人的人生是毫无遗憾的,当下都活不好,就算再给一次机会,也一样活不好。毕竟,不管是穿越还是重生都不长智商,最大的证人就是少凰,她的不少债主原本过的好好的,结果碰上自己的世界出现了穿越者与重生者,倒霉催三个字根本不足以描绘他们的经历与心情。而因为债主要债,少凰自然要卷进去,而卷进去后,她充分体验到了重生者、穿越者等的破坏力。 不论是穿越还是重生,多的只是记忆,不长智商,做出的很多事,当时看着还不错,但时间久了,破坏力惊人,少凰收拾烂摊子收拾得极为烦躁,多次想要毁了那方天地算了,世界末日了自然不用收拾烂摊子了。 重生者与穿越者能干出怎样的奇葩事? 皇族夺嫡,失败者重生了,带着九十九分的经验值轻松击败刚从新手村出来的政敌,然后坐上王位,皆大欢喜?想的太美了,人性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太过轻易得到的东西,很容易被亲手破坏。权利与富贵腐蚀人心,再加上原本就因为重生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心态,愈发独断专行,最后听不进人话,啧啧,千古暴君出炉了。 还有穿越者,少凰有个烂摊子就是一个种马穿越者捅出来的,凭心而论,那个穿越者应该是好心,但它不切实际,现代思想与记忆让它始终无法真正的脚踏实地。丫在一个类似春秋时代的小世界里搞集权制,废除分封,划分郡县。 划分郡县,集权中央这不是很好吗?避免了诸侯割据混战。 少凰表示,很好,好个屁。 社会制度从来都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真正决定社会制度的是现实土壤。就好像那个许愿天下无奴隶的奴隶所处的世界一样,少凰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当王,然后废除奴隶制,因为那不可能。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超越时代一步....火刑架已备好,请。少凰当然不可能被烧死,但它的不死无法改变现状。 哪怕是封建时代,帝都一道圣旨,传遍全国尚且少则数月,多则一年半载,甚至很多地方连改朝换代了都不知道,还沿用着前朝的历法。 分封制的确有分封制的弊端,但在那样的时代,它是最符合实际的制度。天子根本管不了,不管他是明君还是昏君,面对自己一道圣旨要一年半载才能到千里之外的地方这种情况,他管得了就不是人了。那种情况,除了分封制根本没别的选择,因此那个穿越者集权后等待他的不是一个强盛的帝国,而是王朝的分崩离析。 而原本的历史里,那个世界原本还能维持数百年的和平,直到科技进步,社会生产力随之进步,分封制不再适合现实情况,诸侯争战,最终角出了一个集权王朝。 本来和平的时代变成了烽火乱世,数以十万计的人死去,其中一个是少凰的债主,它的愿望是让少凰结束这个乱世。结束乱世不难,问题在于,原本所有人都没有集权王朝的意识,社会还没发展到那份上,自然不会有相应的意识产生,但那个穿越者让这种意识提前出现了,令得诸侯的野心拔苗助长,超越了时代。少凰可以结束乱世,但除非她天天盯着,否则分分钟天下大乱。我都想同情少凰了,这些个愿望,真的是一个比一个难缠。 因为同情少凰,我也因此对这些记忆深刻。 已经发生的历史随便一个节点被改变被打乱,谁也不知道会引发怎样的结局,但多米诺骨牌现象是必然。 因此浮沉于那些完美的人生时,我下意识的就想起了少凰说过的话,然后,醒了。 “可惜于你无用。”男子很是遗憾的说。 我点头,的确没用。 喂喂,我头还没点完你怎么就动手了?好歹打个招呼啊,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好不好? 打就打,谁怕谁! 好吧,是谁也不怕谁。 大战几万回合后我与天魔相互盯着对方,颇为无奈。 受限于世界意志的限制,我的大部分力量都是封印状态,能够动用的力量不多,虽然在意识海里能用的多一些,但仍旧只是一部分。而对方,方才交上手我也发现了,它也不是完整姿态,跟我一样是卡着世界意志允许的警戒线的封印姿态。如此一来,大家的力量在同一水平线,因而唯一能比的就是应用技巧。这一点我不悚谁,古神哪个不是身经百战,然并卵,对方也同样身经百战,我敢说,它跟神人搏杀的经验不比我少。 这就是个死死的僵局,我无法将它如何,它也无法将我如何。 天魔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要不休战?我以后不打你主意了。” 我冷笑:“去打我身边亲朋好友的主意?” 天魔信誓旦旦的保证绝对不会,可惜我一个字都不信,鬼话可以信就不是鬼话了,而天魔的保证,我信它还不如去信鬼话。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忽然问了男子一个问题:“你钓过鱼吗?” 天魔愣了下,然后就露出了仿佛耗子见到猫的惊悚表情。 207、第六章神魔·天灾 你钓过鱼吗? 只要鱼饵够香,那么没有鱼是不会咬钩的。 真正的聪明人自然是有的,认为天上不会掉馅饼,真掉馅饼了,后头肯定跟着陷阱。这话也没错,馅饼有九成九伴随着一个陷阱,剩下百分之一则是你前世有大功德并且对天地有功,因而天道弥补你(这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弥补的越多,往往意味着你上辈子越惨,并且,不保证上辈子的麻烦会不会跟到这辈子来)。可为何古往今来聪明人多了去,铤而走险的却大多是聪明人,为何?不过是因为就算有陷阱,那馅饼的肥美足以令人忘却陷阱。 保持理智的虽少,却也不是没有,可再清楚有陷阱,考虑鱼饵若肥美到只要吞进肚子里,什么损失都能补回来,那么谁还能狠心放弃咬钩?不就是个坑吗?跳下去再爬上来就是了。 一个诞生于开天时的古神的神魂,这样的鱼饵,谁能不咬钩? 当我提出这个钓“鱼”计划时,所有人看我的眼神跟看疯子似的,除了尘寰和少凰,前者是你脑洞真大的无奈,后者则是.....太过复杂,我也说不清楚,感觉那一瞬她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另一个同样疯狂且敢想的人。 虽然很疯,但这个法子也的确很靠谱好吧。 做为一个古神,虽然不是全盛状态,但想要将我的神魂给吞了可不是容易的事,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现在不就赶上了这个万一,这只天魔同样是违规的存在,根本不是什么小魔,论理它就不可能出现在凡世,而现在它出现了,而我将它钓到了我的意识海里,这真是个悲催且心塞的结果。 可,你以为我就不会考虑有个什么万一吗? 磅礴的剑气落下。 不愧是神界唯一敢跟神尊正面刚且还拉了超过半数神人仇恨值的超级boss,就是666! 天魔挨了一剑,啧,感觉都要溃散了。 趁你病要你命,我将手中酝酿了半天的混沌神雷送了出去。 阿米豆腐,施主一路走好,如果你能下地狱或者还能回天魔界的话。 好吧,收回前言,施主你命真硬。 不过命硬也不可能一打二,尤其是新加入的凤凰是一只超级能打的鸟。 睁开眼的时候人还在客厅里,众人正紧张的看着我,手里都拿着武器,不过这不是重点,我瞅了瞅头上的蓝天白玉,以及前面的白梅树,左边的葡萄架,右边的竹子和桃树。“我的墙呢?我的天花板呢?” 闻言,尘寰稍微松了半口气,问我:“你怎么证明你是小落而不是天魔?” 这是个问题,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是自己,那么分分钟被群殴,很想郁卒,然而想想天魔是干什么的,好吧,不郁卒了,这就是我自己安排的,没看我身上都还帮着符文绳索吗?我只得想办法证明自己是自己:“你的皮毛手感很好,做狼毫笔写的时候特别流畅,尤其是脖颈那部分的毛。” 尘寰闻言脸顿时就黑了。“我说我脖子上的毛怎么掉的那么快,合着是被你偷偷拔了。” 我轻咳了下。“几根而已。” 尘寰怒道:“几根!?我脖子上都秃了一块了!” 我无奈的现出脖颈上的鳞片。“要不我也让你拔几片?” 尘寰被活活气得眼睛都要冒火了。 都让你拔回去了,你怎么还不满意啊?真是的。 “我现在相信还是你了。”美人一脸哭笑不得的伸手给我解绳索。 解了绳索,我松快了下筋骨血脉,还好还好,时间不是很久,没被捆出问题来。不过,我问:“屋子这是怎么回事?还有它是怎么回事?” 我指着的东西是角落里一团彩色的光晕,很是美丽,很是绚丽,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很害怕的样子,一直都在努力的缩小自己,减少存在感。 “天魔本体。”少凰回答。“刚才你还是亲手逮的它呢?这么快就忘了。” 我瞅了瞅快怂出一片天来的天魔,再想想之前那个跟我大战几万回合的家伙。“不是,这差别也太大了吧?” 没有人形也就算了,比这更放飞更美丽的生命形态我都见过,但这怂得不能再怂的存在感是怎么回事?我逮了只假天魔吧?观察了一会我确定了一件事,不是我逮了只假天魔,而是这只天魔对着少凰怂到灵魂里去了。 “你对它做了什么?”我问。 “刚才一起揍它的,我做了什么你不是都看在眼里吗?” 是啊,一顿揍而已,很平常的揍,最多就是下手的是少凰而显得格外的凶残。但本质上还是一顿揍,而当时揍它的也不止少凰,还有我,混合双打,甚至我下手比她更狠,要怂也是怂我才对。 “那你们以前认识?”我推测。 “不认识。”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对少凰的记忆力不抱希望,不是说她记性差,而是作为一个怼天怼地怼神尊怼众神,还活了千万年的神,少凰不可能记得自己见过的每个人,她连自己的仇家有多少都不清楚,但能肯定的是,一张清明上河图肯定画不完她的仇家。 不过,少凰不一定记得清,别人却一定记得清。 结果.....好吧,我猜错了,这回真不是仇家,也谈不上认识。 为何会如此? 这里得提一下天魔一族的特殊性,这个物种的繁衍方式不是两/性/繁殖,而是分裂,至于是有丝分裂还是无丝分裂,那得问它们自己。天魔一族也有类似血脉传承的东西,为什么说类似?一个根本没有实体纯粹能量生命的物种,哪来的血脉传承?不过的类似的东西倒是有的,就是不经触发,或者没有足够的实力的话,无法触发,这就跟个历史博物馆似的,虽然不像血脉传承那样必须自己去翻找才能找到对应的,但它需要权限,以及对应的刺激,比如某个东西,你得看到了实物才能得到相关的可能达到一个g的信息。 这只天魔拥有权限,而少凰的信息绝不止一个g。 审问天魔是件很容易的事,当我威胁将它做成挂件送给少凰把玩的时候,天魔就什么都招了,还附赠了长达若干g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战争史诗。 少凰的确有让天魔怂出半边天的资本,我也没想到这世上能有“人”活得如此肆意妄为。 看电视的时候,很多电视都将那些古代知名帝王给演得就好像身不由己、伟光正的悲情英雄似的,好像所有的事都是别人逼的,他是无可奈何。但撇开那些主观因素,从客观层面上去看,身不由己是真的,但里头水分很足,不是被迫,而是权衡利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若必须选择,自然会有身不由己之感。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有的是因为责任,有的是因为利益,也有因为大义,总之处在那个位置上的人会面对很多的选择,而为了这些,他们会做出很多让自己痛苦的选择,很难说对错,只能说,不同的东西在心里的分量不一样,舍轻取重是人之常情。所有的舍弃与痛苦都是为了更重要的东西,也因此,所有的忏悔鱼悲情都是虚伪假像,是当事人用以自我安慰的假像。 进入近代后,人族出于人道主义订立了很多的约定,其中有不能屠杀,不能杀俘,不过真遵守的不多。上个世纪初,这片大地上生灵涂炭,多少无辜者被屠杀,然而,战争结束后,曾经拿着屠刀的刽子手做为俘虏被遣送归国,甚至那些战争的发动者都只是没什么诚意的推出了几个替死鬼。 做为一个生长于非人生物世界的非人生物,我看这段历史的时候,初期是很刮目相看的,觉得当时的领导人脑子都锈逗了。这要是在非人社会,甚至是远古时代的人族,那些俘虏都只有一个结局:捆到宗庙前血祭,做为献给祖先的上等祭品。 后期了解得更多,慢慢明白,领导人未尝不想来一出血祭屠杀,就算不祭祀祖先,用来祭祀那场浩劫中死去的千万同胞也不错,至少大部分人心里肯定是很想的,但当时的局势.....战争已经结束了,人心思安,而那么做了,战争便得继续,并且这一次是不会再有国际支援的战争,而是与世为敌,而华夏经不起再一次的超级战争。 有读者觉得奇怪,我为什么提这么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自然是因为,天魔附赠的战争史诗与这两个话题有关。 少凰是一个非常任性肆意的王,这一点我是很早就知道了的,但我低估了她的肆意程度。 混沌之中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还有很多的世界,但盘古世界是已知的最大也最完善的世界,这里孕育出了十倍甚至百倍于其它任何一个世界的上神级存在。不论是资源还是底蕴,没有任何豺狼能够不流口水,于是有了一场侵略战争,如今的盘古世界土著物种既没灭绝也不是奴隶种族,神界的那群挑战三观的存在也都是盘古世界的土著物种修炼而成,战争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我不惊讶战争的结果,我和众人所瞠目结舌的是后续。 凯旋之后论理是和谈,谈俘虏问题谈赔偿之类的,然后就是相互交流,友好发展,至少按着地球的思维逻辑是如此。 当年也是这个思路,战争到了尾声的时候豺狼们来求和,败局已定,没必要继续打下去消耗力量了,但—— 少凰开出的条件,恐龙大开口都没她牛,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答应。面对这种恐龙大开口,自然要坐地还钱,然后.....少凰只问了一句同不同意,得到一句咱们再谈谈的回答后便将所有俘虏给血祭了,好一场盛大血祭,数以亿计的俘虏被屠宰,流出的血都能将地球给淹成海洋星了。 众神都默了。 杀都已经杀了,显然不可能复活,唔,众神是有这能力,但自己人都死了那么多,有那份力量,不复活自己的袍泽而去复活敌人的俘虏,又不是脑子锈逗了。 少凰这作风非常成功的将和谈给弄砸了,于是,继续打呗,反正也费不了多少事。 入侵者或被杀或跑了,战争该结束了吧? 不。 漫长的战争结束后少凰向众神提出了一个问题:别人跑你家里打砸抢烧一番,你把它赶走就完了?招惹你的代价就这么低?。 众神什么表情不得而知,但最终的结果是盘古世界无数物种的年轻精锐涌到少凰的神宫前组成了一支联军,然后,混沌世界数以十计的世界被毁灭,更有无数世界无数智慧物种灭绝。 这里就不得不让人佩服少凰了,丫居然做了笔记,战争时它将每个参与了入侵的种族全都给记了下来,超厚的一本笔记本,战争结束后她便是翻着这本超厚笔记本挨个找上门去屠杀的。 混沌天灾。 这是盘古世界周边无数世界给少凰的外号。 什么叫天灾?根本无法反抗只能绝望,谁碰上谁倒霉的自然灾害就是天灾。 混沌天灾的含义,不言而喻。 值得一提的是灾害性比少凰次一点的是韶光与华胥莯,后者闻名盘古世界之外的世界,至于前者,不论是盘古世界还是盘古世界之外的世界都视其为灾害,除了这两个特别突出的,还有很多,其中不乏孟凰的弟子团成员,必须得说,孟凰真是育得一手好才。 不过,瞧着每日不是吃就是睡,再不就是玩或给刘元念道经,活动量不大,以至于如今外形活脱脱一只糯米团子的小家伙,便是这会都还在吃的家伙,再想想丫过往历史,再看看现在一脸的馋嘴相....莫名觉得伤眼。 幸亏我不是她的粉丝,不然见到它这么一幅尊容,偶像破灭,心理素质差点说不定寻死的心都有。 少凰凉凉的看着我。“你什么眼神?” 我说:“同情你fass的眼神。” 少凰显然明白了我的意思,嗤道:“我又不是明星,它们心情如何关我何事?” “就你这事迹,粉你的生灵肯定少不了,说不定比这方天地所有智慧生灵还要多。那么多人那么热诚的粉你,你就算不是明星也不能一点回应都不给吧。”我说。 少凰给面子的给了回应:“挨我一剑不死,我准它有资格粉我。” 我好奇的问:“你现在状态下的一剑还是完整状态下的一剑?” “自然是完整状态下的我。” 我无语,就你那完整状态下的一剑,神类以下谁扛得住?而神类,神类的自我认知及其强大,强大到了扭曲的地步,而这样的存在,根本不可能如真正的粉丝一样粉谁,神类的信仰根本就是它们自身。 少凰继续道:“说实话,我不认为那样做,有什么好粉的。” 这个问题,我想了想,从人的思维去看,当然值得粉,但从神的思维,我无法反驳。 美人道:“你驱逐了侵略者,还为战死者报了仇,是英雄,难道不应该粉你?” 少凰反问:“强盗跑你家里打砸抢烧,你不杀了强盗难道要引颈受戮?” 美人道:“自然要杀了强盗。” “杀完了强盗你不应该找上他家十倍找回损失吗?” 美人想了想,回答:“应该。” “你找回了损失,别人却损失大了,必然怀恨在心,而别的强盗看你如此软弱,也必然对你家虎视眈眈,你难道不应该将强盗全家杀了以杀鸡儆猴?” 美人估计是想说应该的,但太过纠结,便无法说出口。“灭人满门,总觉得过了些。” 尘寰也道:“而且你那也不是杀鸡儆猴,你根本是连鸡带猴一块杀了。” 少凰道:“我没杀猴。” 明白少凰什么逻辑的我替她解释道:“全是鸡。” 所有人都无言以对。 “我永远都无法理解你们为何要崇拜理所当然的事情。”少凰说完将手里吃完了的糕点盘子递给美人。“还要。” 美人呆呆的接过盘子,瞅了瞅某只肉呼呼的团子,终是诚恳的道:“或许别人崇拜的不是你的事迹,而是你的理所当然。” 208、第六章神魔·脑回路 少凰的凶残脑回路妥妥的经典掠食者脑回路。 很久以前的某一世我是一个谋士,面对战国乱世谋伐征战,我的脑子里产生过一个一闪即逝的比喻:若天下是一片草原,那么王就是狮子,百姓是羊群。 爱民如子什么的,见鬼去吧,智障才信这话。不过要说爱的话那肯定是有的,掠食者怎么可能不爱自己的食物? 狮子以领地里的羊为食,但不会吃完,吃完了的话就没的吃了,因此狮子每日都猎取自己生存所需,吃饱喝足就会巡视领地。若是有别的猛兽想来此地狩猎就得先把它打趴下,胜者留下接收羊群,败者离开。 王朝更迭,不就是如此吗? 乱世战国也不过是一群猛兽在争夺唯一掠食者的位置,一山不容二虎不仅仅是因为性别不同,主因还是一座山的资源只能供养一只老虎。 智慧生物与猛兽自然是有区别的,但不管有多少区别,本质都是一样的,王与百姓乃掠食者与食物的关系,既然是掠食者,自然更偏向自己的利益。若是能用部分羊群换取安宁或利益,王是不吝于如此的,反正剩下的羊群还很多,够吃,古代那些王朝割地赔款的事情中,王的思维应是如此。 少凰毫无疑问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忠实信奉者,但比起别的掠食者,她的脑回路,更纯粹。 因为是智慧生物,因此别的王会考虑权衡利弊,而少凰纯粹的掠食者脑回路却让她跳过权衡利弊这一点了: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不管后果如何,任何敢跑到本王的领地来撒野的人,谈权衡利弊?本王先把你弄死了再慢慢谈。 但少凰又不是纯粹的掠食者,它只是在领地意识方面如此,别的方面它又很特别,是真的很爱自己的国族,虽然同样是跳过权衡利弊的思维逻辑,但考虑到她的实力,她就是不权衡利弊貌似也没谁能将她如何。 能够动手解决的为什么要动脑?尤其是当事人的实力已经强大到天道都弄不死她的时候,自然是怎么放飞自我就怎么蹦跶。 挺神奇的,不过,这样的王无可复制,她是特殊的出生、成长经历以及孟凰因材施教(很怀疑孟凰是不是对妹子的权谋智商绝望了才故意加深妹子自身的拳头硬才是硬道理的逻辑)种种因素糅合而成的产物。 不好说这样的王无法复制好事还是坏事,丛林法则铸就她在领地意识和保护子民方面的理所当然,不是责任,不是大义,是理所当然,但丛林法则也永远都无法造就出一个仁君。但总的来说应该是好事,一个两个还行,若是全都是这样的,那就真是人间即炼狱了。 少凰,她比所有暴君最大的优势只怕就是:暴君是真正的至高无上,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人能束缚他们,而少凰,从古至今,她都是亿年老二。 好吧,想太多了,还是将发散性的思维给拉回来吧。 不管少凰有着怎样的凶残历史,那都离我的世界太遥远了,我所认识的是这个被神尊逼得辗转十亿凡世还债已经还得没脾气了的少凰,并非千万年前屠戮无数世界的神王。 她对我没恶意,我喜欢这个朋友,这就够了。 唔,我觉得自己现在还是关心一下现实问题比较好。 这只大天魔是怎么跑凡世来的,我能出现在人世是因为我与人族之间的因果纠缠,而人族主要栖息在人间界,那我自然就只能在人间界溜溜达达了,这只大天魔显然跟我不是一个情况。我得先弄明白,它的出现是偶然性无法复制的事件还是能够复制的事件,前者倒也罢了,若是后者,那就真的大条了。 天魔与心魔什么的,绝对是魔这一物种纲目下属所有科目里最难缠也最让人头痛的。面对其它科目的魔,你还能一剑砍死它们以解决麻烦,当然,这两种也能如此处置,但想要做到,你的剑技就算不能和少凰比也不能差太多。 少凰这个威胁挺管用的,然后.....我更无语了。 这只大天魔的降临说是可复制的是可以的,但你要说那是不可复制的也可以。 为毛? 还记得之前提过的天魔离开天魔界的条件吗?有修士产生了心魔,就有一只天魔可以离开,一个萝卜一个坑,大萝卜不能占小坑,因此一直以来凡世最多出几只小魔,大天魔却是很罕见,而眼前这只的等级就更是罕见了。 天魔也有等级之分,最高的是一级以圣为尊号,次一级以尊为尊号,再次一级以主为尊号,再往下也有等级划分,但那主要是中低级天魔,不是还没生成自我意识就是自我意识还不够强,只有食欲,不提也罢。 天魔族的圣级强者都是千万年前的幸存者,每个的手里都毁灭过无数的世界,尊不如前者,但手里至少有毁灭一个世界的丰功伟绩(话说神尊也是够自信的,将这么一个物种拿来当磨刀石也不怕玩脱了)。 主级别的天魔有的毁灭过世界,有的没有。眼前这只是新生代,被神尊给坑了以后天魔族就没再毁灭过世界了,未必不想,只是刚不过神尊,只能乖乖听话,因此这只天魔吃过很多的仙人,甚至神类都吃过,但并无毁灭世界的前科,这让我稍微松了口气,若是一只千万年前那场无量量劫的幸存者,那就真的很麻烦,老油条很难对付的。 言归正传,继续说它是如何出现在凡世的。 有个渡劫期的修士太过害怕天劫,以至于产生了心魔,嗯,他的心魔就是天劫,然后....被大天魔给发现了,悄咪咪的埋了个种子在修士的心里,后来等修士渡劫将飞升....被它啊呜一口给吃了。 莫名好奇那位修士彼时的心情——仙界大门在望,却再也没有机会了,他死透了,而天魔以他为桥梁来到了凡世。 天魔自己也不确定自己在这方天地浪了多久,反正他是觉得不久,但考虑天魔那与神类没多大差异的时间观念,它这个没多久必须很值得商榷。 有了躯体,天魔在这样天地浪的挺欢,被它引诱堕落的英雄.....啧,反正他报出来的名单让我充分理解了这一族的破坏力,别人的破坏力是从外到内,它们却是心理战的高手,并且以引人堕落为乐。也不一定就是为乐,也可能是为了食物的口感,天魔不像凶兽一样生冷不忌且喜好极端,不是至善就是至恶,对于天魔而言,越是堕落的灵魂就越容易吃到嘴里,口感也越好。 这次会找上小鸩的原因很简单,想对付我,但我的意志力,心理攻势对我的作用显然不会很大,因此需要做更多的铺垫,他是打算将我身边的人都给弄疯了让我的心理出现裂缝好发动总攻的,结果.....高家有少凰,高家人的身上都有少凰的气息,虽然没认出来,但本能告诉它那很可怕,它也就听从本能换了目标,于是乎就打注意到了小鸩的身上,打算挨个收拾我的弟子和朋友,再来收拾我。 为什么要收拾我? 那个被我给轰沉了的犯罪基地跟它有关系呗,人族通过犯罪基地获取财富与资源,而它从通过犯罪基地获取更美味的食物,这一切都被我给毁了,自然要来找我麻烦,只是最终的结果—— “你真是个疯子,就不怕赌输了真被我给吃了?”天魔很是无语的道。 我说:“你也说了你在对付我的弟子,若是不将你收拾了,你让我如何安睡?”我的徒弟是你一只天魔能欺负的吗?只有我能欺负能压榨懂不懂?你如此越俎代庖,不收拾你天理难容。 不过,抓是抓了,接下来该怎么处置? 我对天魔一族不熟,怎么料理这个物种并不太清楚。 “少凰,你们抓到天魔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吃。” “我不是问你自己的做法,我是问别人的做法。”天魔可以说是魔念的集合,身上全是魔念,真往肚子里吃,妥妥的走火入魔。 啥? 少凰吃了怎么就没事? 想想它的血统,想想它的神魂。 一滴墨滴在白纸上自然醒目无比,但若滴入一缸黑水里,谁污染谁还不一定呢。 “炼丹以增长精神力。” ok,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炼丹。 将君长青的炼丹炉搬了出来,将天魔丢进去再升起三昧真火,一点一点的去干净魔念,只留下最精华最纯粹的能量。这个过程有点长,至少半年,必须将魔念去干净,否则没有少凰那横扫元素周期表、百无禁忌吃嘛嘛香的消化系统还是讲究些比较好,乱吃东西的后果真的会很严重。 等待天魔丹成的时候姑获鸟来找我了。 “这么快就改主意了?”我挑眉。 虽然发现那个女人没在守在门外的时候我就知道姑获鸟回家后迟早回来,但这么快就回来了,她回家才几天?那对夫妻的战斗力果然强悍。 “我要马上拿到钱。”姑获鸟说。 我随手取了茶几下头的袋子,打开,里头是一沓沓粉红的现金。 姑获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现金,一脸的无语,最后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名。 看着她签名,我觉得这只鸟其实还挺不错的,尤其是在有少凰做对比的情况下。 姑获鸟走的时候少凰支了个一劳永逸的招:杀了那对夫妻。 对于少凰的思维逻辑我能理解,人族重孝,养儿防老,几千年的熏陶,子女不管因为什么杀了父母都是大逆不道,而父母杀了子女却可能是大义,但在非人的世界却不太一样。尤其是少凰这一类,养儿防老,它压根不会老,若是她的子嗣说要为她养老送终,她第一反应绝不会为欣慰,多半是杀了这个子嗣,原因?自然是那个子嗣想要杀她。 少凰在父母与子嗣的关系方面的认知很传统,父母有责任抚养幼崽至成年,幼崽成年后双方就各过各的,谁对谁都没有责任,更没义务。考虑到人族的情况和神类不太一样,少凰的也不过是认为责任相互,父母抚养幼崽成年,等父母年迈才是幼崽反哺之时。 辜小哥的亲生父母压根就没养过他,他自然就对这对夫妻没有责任,按着少凰的思维逻辑,他们是陌生人,既然是陌生人,那么在自己的领地被侵犯时动手杀人是理所应当的,因此支了这么一招。 很凶残的招,但也的确一劳永逸,庆幸的是,姑获鸟的三观没跟少凰同步,她选择按人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未必是她知法,而是辜小哥和他的亲生父母都是人族,若其中有一方不是人族,以及我颁布的法典,我敢说,姑获鸟肯定想也不想的采纳少凰的建议。 姑获鸟麻利的签了合同。 我想了想,忽问:“你为何不办一家孤儿院?孤儿院可以向社会求助募捐,筹钱可比你刺绣快多了。”若只是养了几个孩子,姑获鸟这种收养模式倒也没什么问题,但她收养的不是几个,而是几十个,并且其中大多有先天疾病,如此一来,经济压力真的很大。别看她隔三差五的给那些孩子吃肉,但很少买零食,辜小哥从不吃零食的习惯我不认为是先天的,还有衣服,孩子穿的多是别人不要了的旧衣服,辜小哥的衣服,上面精美的刺绣挺多的,而每一处刺绣实际上都是一处补丁。这得亏是姑获鸟刺绣手艺一绝,否则我都无法想象辜小哥穿的衣服得补丁摞补丁成什么样。 “若是改成孤儿院的话,孩子们的心理会有敏感,觉得自己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姑获鸟道。 我道:“他们现在就不是孤儿吗?” “自然不是,虽然没有父母,他们认为我是奶奶,认为自己有个家。但这世上没有父母只有祖母的家庭并非没有,这样的环境,他们要很久才会意识到自己是个孤儿的事,比如小爰,他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和我没有血缘关系。” 有够迟钝的,但能够把孩子给养得十几年没起疑,姑获鸟也挺有本事的。 姑获鸟继续道:“孤儿大多会有自卑感,这是生长环境带给他们的,但在一个家里,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是孤儿,等意识到的时候人早已长大懂事,更不会有什么心理问题。” 我懂了。“虽只是名头的区别,但有的时候正是名头两个字才让人心生敏感。” 孤儿院与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少会进那里的孩子都是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并且知道自己日后可能被领养,也可能被送回去。但家却不一样,那是港湾,不管走多远,只要回头就能看到。 辜小哥从未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有什么自卑敏感的心理,好吧,这也确实没什么好自卑的,他只怕一直都以为是自己死了爹妈与爱捡人的奶奶相依为命的孩子。虽然很多的孩子都是父母双全,但也不是没有倒霉蛋尚未长成就死了父亲或母亲的,谁没个倒霉的时候?有什么好自卑敏感的?不得不说,这和姑获鸟养孩子的方式有很大关系,她从未让孩子过早的意识到他们真正的身世。 姑获鸟点头。 我瞅着姑获鸟,忽问:“你有身份证吗?” 这些妖魔鬼怪的“身份证”,我是真心吐槽无力,向包子牛一样,身份证是建国那会办的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了,有的家伙,那身份证,随便一张纸上写个姓名就是身份证了。 啥? 别人又不是瞎的,怎么可能看不出那根本不是身份证? 自然不是瞎的,但也的确看不出来,一个障眼法就能搞定。 而且,随便一张纸应付一下还是很有诚意的,有的妖魔鬼怪....捡片树叶,拿串糖葫芦之类什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拿不出来的“身份证”。 姑获鸟虽然混迹人类社会挺久了,但我不认为她有那份闲心,每隔几年就要换一次身份证,多麻烦啊。 不出所料,姑获鸟露出了些许尴尬之色。“你招聘还要看身份证?” 所以你还真没身份证? 我说:“我前些日子与特勤处还有政府谈了谈,给你们专门办个身份证,有了身份证,不管在哪,只要没犯法,都没人有权打杀你们,便是犯了法也得先抓起来审理。” 姑获鸟不可思异。“特勤处内部那情况能答应?” “政府答应啊。”我说。“他们也不想隔三差五的有妖魔鬼怪与修士掐架,若是在没人的地掐也就罢了,若是在城市里掐起来,天知道要造成多大损失。”鹤城这几年的情况就是活例子,市政府知道真相的人不是想办法调离本地便是恨不得悬根绳子勒死自己一了百了。 办个特殊身份证以区别人与妖,也方便管理。 自然,碍于现实,这创意目前只准备在雪莹山庄的辐射范围里实行。 创意是我提出来的,我自然不会拆自己的台,但别的地方,政府显然对那些地方的妖魔鬼怪与修士都没信心。 妖身份证会有别的档案用以记录,身份证上的年龄和实际年龄对不上了,随时可以拿着身份证去专门的部门换新的。 “你有空就去办个身份证吧,这样就算日后出了鹤城旅游被人给杀了,我也能将凶手给抓起来依法惩处。” 既然是有身份证的妖,自然也要享受法律的保护。 姑获鸟很是疑惑。“小庄主你和君先生不太一样。” 我嗯了一声,是不一样,君长青在这里是为了等媳妇重新修成人形,而我,半为因果半为自己的道。 送走了姑获鸟,我去看了看丹炉的火,火候正好,继续等吧,总能吃上补丹的。 下午的时候有人送来请柬,确切说是求助的信,来送信的是个管家样的人。 有只鬼已经用及其凶残的手段残害了很多人,下一个目标是他家的少爷,希望我前去除鬼。酬劳相当丰富,半副家产,相当于千万资金,若是算上清单上的不动产之类的,更多。 看着清单我想流口水,这些日子买了很多东西,刚才给姑获鸟的那一笔钱已经我身上所有的钱了。 “抱歉,这生意我不接。”我很是艰难的对管家道。 209、第六章神魔·告白 生意我是真不接,不过热闹我是打算去凑的,因此第二日就找尘寰借了一笔钱买机票准备出门一趟,不过钱是借到了,车票机票也全都买到了,不过不是一份,是两份。 “你在天魔的幻境里看到了什么?” 坐飞机的时候尘寰忽然问了这么个问题让我愣了下,但还是将自己看到的那些幻境说了说,然后深深感慨:“无怪乎天魔成为无数修士的心魔,这心理攻击的手段太高明了,哪怕是那只魇都不如它。” “幻境那么好,你是如何看破的?”尘寰很是佩服的问我。 我略心虚。“我没看破。” 尘寰愣了下。“你没看破?那你是如何走出来的?” “从一开始我就没迷失。”虽然那的确很好。 尘寰茫然。 我问:“你知道舍得吗?” “有舍方有得。” 我说:“是啊,有舍方有得。不管是人还是神类,都会有很多的遗憾,也跌过很多的跟头,而正是这些经历所赋予的收获造就了如今的自己。若是回到过去,便意味着,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失去。” 穿越、重生,听上去是很不错,但就算那样,能将日子过好吗? 真正能将日子过好的人不管有没有穿越重生,不管在什么环境都能将自己的日子给过好,而过不好的人,让它穿越重生个一百遍也没法将日子给过好。 究其根本,不珍惜。 人是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 穿越重生也意味着,如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将失去,如何舍得? 啥?没有任何亲朋好友?那做人也有够失败的。 我自问自己做人不失败,我有亲人也有朋友,虽然我也很清楚,我终将失去。小姑姑一家终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我人类的朋友也一样,妖族的朋友就不太好说了。但就算这些在千年万年之后我都会失去,我也不会为了过去而舍弃如今拥有、但以后注定失去的这些东西。 如今的我正是千万年来的种种造就的,若是源头改变,那么我还是我吗? 且不说神类不可能重生,就算能重生,心情也不是曾经的自己了,那太悲剧了。 现在我回忆过往,能想起很多的美好,但若带着如今的心情重来一遍,那些美好的心情不仅不会再有,甚至,原本美好的记忆都可能被毁干净。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扪心自问,自己的生生世世不管结局是好还是坏我都不觉得后悔的关系,所有的选择是我自己做的,最后的结局也是我的选择所导致的,没什么好后悔的。而不后悔,那么自然没有回到过去重新来过的渴望。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而且..... 尘寰说:“心态真好。” 我点头。“保持好心态才能走得远啊。” “我记得你说过你曾经爱过凤凰吗?若是真的,不会觉得遗憾吗?” “对于凤凰的死,我虽痛恨自己的弱小,但遗憾,还真没有。”顿了顿,我纠正道:“我对凤凰并非爱情。” “你爱的是你的道侣。”尘寰有点闷闷的说。 我再次纠正:“不是,我爱的是你。” 尘寰错愕的看着我。 我想了想,继续说:“我觉得自己有点爱你,虽然不多,但我分得出自己的心情。” 尘寰震惊的看着我。“你.....” 我道:“我也是在天魔幻境里发现的,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是跨越了时间长河,而时间长河将我所拥有的都阻隔了另一端,我突然觉得很不舍,但我最不舍的竟然不是小姑姑,而是你。” 舍不得这只手感超好,还提供了我许多支狼毫原材料的雪狼,那种心情,不是对朋友的心情,是对心上人的。 “.....再也摸不到你的毛,只想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想哭。” 尘寰:“....你爱的不是我本人,是我的毛吧?” 我纠正:“是本狼。” 尘寰:“.....” 我笑说:“待我与道侣解除了道侣关系,若你对我的心情依旧,不如双修?” 尘寰默然片刻,在我以为他会说不行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姑娘家就不能矜持些吗?” 我回以白眼。“别告诉我你在妖族生活了那么多年还不清楚大部分非人生物在男女关系上的三观。”至于说姑娘家,考虑这位几百年都是boy,我还是别说自己最初的那一世生而无/性别,以及千万年的轮回,投胎也不全是女性....总结一下就是,我的生理是女性,我的心理,无/性别。但不管是女性还是无/性别,我和他都是异性。 矜持什么的,人族要这东西,是因为人族男女交往是奔着结婚生子去的,尤其是后者,七出里有一条可就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非人生物,尤其是神仙中人的,表白都是很直白的,我这已经是很矜持了。 双修这个说法不好,那什么说法没问题?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之前拿少凰举的例子还记得不?子嗣说愿意为她养老,她第一反应是杀了那个子嗣,理由是子嗣想要杀她。 修仙的基本上是非正常死亡,死于心魔劫,死于天雷,死于战斗,更牛一点的是赶上量劫陨落了,老死什么的,抱歉,没这操作。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白首这个操作倒是有,但不是自然白首,神仙是能够控制自己头发什么颜色的,确切说,我们想高兴,想变成什么模样就变什么模样。娲灵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变来变去,一天变七八十个形像,简直是超级整容达人。得亏那是变的,还能变回去,并且没有风险更没副作用,不然娲灵那么折腾,它那张脸非让它自己给作得人神共愤不可。 当白头发、黑头发、绿头发可以自由控制的时候,在告白的时候说这个,这不是跟对方说,我只有在白头发的时候才会跟你相守,头发不白的时候要么跟你分手要么脚踏几只船和别的人在一起?真这么告白,现在的神界中人我不太清楚,但搁大洪荒时代那会,脾气好的话甩你一巴掌,脾气不好的话拔剑砍死你也不足为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呵呵哒,修仙可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典型例子,没个几百几千年修不出个结果来,而几百几千年后,不管飞升还是没飞升,凡世的亲朋好友自然是能死都死光了。 亲朋好友都死光了,自然就没有家族可言了,家族都没了,还有必要考虑绵延后嗣? 人族结婚的目的九成九是奔着生子,再不就是我娶你是为了帮我伺候我妈,然后传宗接代生个儿子,一直到生出儿子来,儿子越多越好。儿子多,孙子才多,再下一代更多,家族才兴盛。 神仙没妈要伺候,至于子嗣传承血脉,神仙自己就能活到天荒地老去,因此结婚生子什么的,真没需求。 哦,少凰有需要,她被逼婚过。 是啊,但她最后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丫用交/合之气人工造了个子嗣,也不知道她当年是被逼婚成什么样了,交/合之气能令人怀孕生子,其本质根本就是取当事人大半的精血合成一个新生命,类似于克/隆。凤凰当年被交/合之气给弄得繁衍后代,精血亏损极大,花了很多万年才恢复,也因此它后来创造凤凰族时是取自己的心血化凤凰而非用交/合之气。 她有了子嗣之后就摆脱了逼婚问题,显然,她要不是有个王位需要人继承,而她自己也太不靠谱,她是显然不会有这波经历的。同样的还有孟凰,但孟凰拿少凰交的差。 若非王位,没法解释为何投生为瑶光的凤凰浪了几十万年都没人逼婚,而少凰与孟凰却一个比一个悲催。 很显然,就算是古神族,虽有繁衍的需求,但生崽和结婚是两码事。 孩子和配偶没有血缘关系在神族的观念里中是合情合理的。 当这些需求都褪干净,在修仙界,找道侣的目的可不就只剩下我喜欢你,我想和你睡觉了吗? 我说不如双修难道不够矜持吗? 难不成让我说我想和你上床睡觉? 这么说也不是不行,但我这会还没将风君子的事给处理干净呢,在处理好前任的问题之前,我没任何心思跟任何人往床上发展,哪怕我是真喜欢这人,那样做了,总觉得不太好,不管是对尘寰还是对风君子。 不过看他这反应,我说:“你若是不愿也没关系的。” 没人就应该等另一个人,尤其是我这情况,天知道他得等多少年。 尘寰摇头。“我愿意与你双修。” “我可能需要很多年后才能彻底处理好前任的事。”我提醒。 办理离婚手续什么的,几分钟的事,问题的难度在于....我不知道上哪去找到人跟我去办理离婚手续。 “没关系啊,修仙者又不会生老病死,我等得起。” “那可不一定,有时间和有心情是两回事。”我说。 尘寰看了看我,忽问:“如果我没心情了,你会怎么做?” “若你那时还名草无主,我就倒追你。若你名草有主了,我等你恢复单身再追。” 尘寰不解:“你为什么会认为我若是名草有主后会恢复单身?” 我说:“人族有七年之痒,而神族,哪怕是道侣之间,几万年几十万年相对也是会腻的,腻了自然就该离婚了。” “我觉得自己不会腻了你。” “这个我无法保证。”我说,与风君子在一起时,刚开始的时候我虽然不爱他,但也没觉得腻,但时间久了,不管是我还是风君子都开始觉得腻了,事实上,若非我被宁渊给吃了,早千万年前就跟风君子了结干净了。不过,若是没倒霉的碰上宁渊,我也不会有如今,更不可能认识尘寰。只能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未来有时很短,但有时又漫长无止境,我可以保证自己此刻的真心,但我保证不了千年万年后我仍旧如此。 尘寰无语:“这么直白,很容易被拒绝的。” 我问:“你这话的意思是改主意了要拒绝我?” “不,我还是会等你。”尘寰道。 我顿时觉得心里好像被倒了一大鼎热鸡汤,又好像撸到了这世上最柔软的毛,非常的满,满得快溢出来了,我对尘寰说:“我无法保证自己千年万年后仍旧爱你,但我保证,我会尽我所能的将爱你的心情延续下去。” 尘寰愣了下,旋即抱住我。“谢谢。” 声音有点哽咽,至于吗? 我茫然的伸手拍着他的背。 飞机到站,下了飞机后我就打车直奔目的地,希望那个富二代现在还没事。 尘寰不是很明白。“你不是不接这单生意吗?而且此事也并非发生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你没有义务管。” 我说:“本来没打算管的,妖魔鬼怪吃人都是大街上扫描目标,不会专门的找谁,会不会被吃,纯粹看谁更倒霉。但那个富二代,虽然管家说得语焉不详的,但再语焉不详也无法掩盖一点,那只妖魔鬼怪是专门冲着他家少爷去的,妖魔鬼怪吃人什么时候会专门冲着谁去了?” “有仇的时候。” “对,所以这事我估摸着根本就是一出寻仇事件,而听他那意思,估计这还是一出怨灵寻仇的戏码。” 妖寻仇的话我还可能考虑一下要不要弄清楚了再管,但怨灵寻仇,怨灵曾经是人,只有极度悲愤且充满仇恨,再以非常痛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才有可能化为怨灵,而要把一个人逼到这份上,那个富二代肯定不会是干净的。既然不是干净的,让害了就害了呗。 至于怨灵报了仇后会不会继续害人,那是肯定的,尝到了吃人的甜头,谁还控制得住?鬼道可不是妖怪,不走捷径的话,修炼起来比起活着的生灵修炼更加高难度,这也是很多的鬼一旦开了害人的头就很难停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短视与自私是人的劣根性,而鬼是人变的。 听管家的意思,显然他们请的目标不止我一个,就算别的也同样请不到,保险起见我给特勤处打个电话就是了。不过我觉得不会,这是我在管家走了后查出来的,受害者已经产生了,一个都没死,但没死也不一定是好事。已经产生了的受害者有两个人,虽然没死,可.....两个人都被阉了,并且一个被剁了双手,另一个被剁了双足。除此之外,一对眼招子也没了,根据伤口推测,应该是被人用吃饭用的勺子剜掉的,手法非常的利落。 这个报仇的怨灵还挺有个性的,或者也可以说,它很理智。 若是不能确定自己能不能忍住尝了甜头后不走捷径,那么从一开始就不去尝那个甜头。报仇嘛,方法很多,不一定要杀人。 尘寰明白了。“所以你就改主意了?” 我点头。“如此有个性的怨灵,可以考虑签约呀。” “那只怨灵若真是寻仇的,那么它的气候绝不会久,那点修为,收拾普通人可以,但鹤城需要的不是能收拾普通人的修士。” “我教它修炼就是了,日积月累,总能好起来的。” 尘寰看我的眼神有些无语:“日积月累?” “我正在考虑是跟它签个一千年的合同还是两千年的,三千年也不错。” 尘寰一脸被我打败了的表情。“你的时间观念,挺与众不同的。” 我说:“你以后也会这样的。” 尘寰沉默了。 我的计划和想法都很不错,奈何,变化是个小妖精,而正如良家妇女比不上小妖精有吸引力一样,计划这个一听就中规中矩的东西永远都赶不上变化这个小妖精。 富二代家很有钱,住的是豪宅别墅,特别大,圈了一大片地,门卫有好几个,还有监控器,我敲了门后等了好一会才来人让门卫,并且接我进去。 很热情,让我都不好意思说我与尘寰其实不是来帮忙,就算帮忙也多半不是帮富二代,极有可能是出手帮那只怨灵。思及此,我觉得还是不要太直白比较好,那太伤人了。 有钱就是不一样,请来的不止我一个,还有三位,一个和尚一个道士,还有一个看着就不是很靠谱的年轻天师,但我知道,这三个人唯一靠谱的还就那个年轻天师,三个人里也就他身上是有灵力波动的,而他的体质,我扫了扫,又一个先天阴阳眼。 阴阳眼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不是十万里难出一个的吗? 我忍不住吐槽。 “以前是挺少见的,但现在的人口密度....”尘寰给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是懂,就算十万里难出一个,单华夏就有十几亿人口,加减乘除一番,啧,千把个还是有的。而且,古代说是十万里难出一个,但事实上更多的有这种眼睛的人到死都没被发现,自然没机会走上修炼之路。 人口基数大了,阴阳眼自然也多了,而疆域并未变大,被发现的可能性虽然同样变小了,但修士碰上这种资质的人族的几率却是增大了。 天师显然也看出了这里只有我与尘寰是真材实料,就算看不出我是什么,但尘寰身上的妖气很好辨别,但也因为妖气很好辨认,他一直盯着我们,目光里带着警惕。 我与尘寰没理他,人多口杂,不好聊天,干脆找了副象棋边玩边等。 第一天,怨灵没来,但我们都没走,富二代对自己的生命很是珍惜,哪怕没等到怨灵也一天给一千的工费。 这期间我也见了富二代一面,年纪不小了,将近而立,但并非纨绔,商业精英成熟青年的范很足,而周围的人对他的观赏和评价也很不错,不太懂他是怎么招惹上怨灵的。 第二天还是没来。 第三天的时候我听到了吭哧吭哧的声音,感觉有点像在进行马拉松长跑,但声音非常细微,肯定不是人发出的,更像是什么小动物,个子不大的那种。 我开窗顺着声音望去,入目的是一只正在吭哧吭哧的攀爬墙壁的.....熊猫。 210、第六章神魔·名字 酒逢知己千杯少,狭路相逢是冤家。 我不知道自己和三十六是哪种,但肯定不会是知己,我身上现在都还有她给我下的毒呢。 给了尘寰一个眼神,尘寰也注意到了那只萌萌哒的熊猫,跳出去将正吭哧吭哧着的熊猫给捞了上来,我眼神挺好的看到熊猫爪子带出来的石屑。没错,石屑,这座别墅是完全仿西方的,建筑材料以石料为主,爪子够锋利的啊,都在石头上掏洞了。 熊猫被带上来,那个年轻天师的眼睛立马就发光了。“滚滚。” 我瞅向熊猫,熊猫正在收拾爪子上的碎屑,显然没意识到对方口中的滚滚是对它这个物种的亲昵称呼,也得亏没意识到,不然我都不好说天师这会会不会已经横尸当场了。 人族热爱熊猫这种濒危物种,因为它们很可爱,却忘了问一句熊猫是不是也觉得人类可爱。别的熊猫不好说,但三十六,不会有任何悬念,不仅仅是因为千万年前的恩怨,也因为让熊猫变成濒危物种的侩子手不是别人,就是人类自己。 把人的子孙弄得濒危,然后因为觉得别人可爱又改行当粉丝,还要求别人同样爱自己,智障都不会如此异想天开。 不过,说来也有意思,明明千万年前与千万年后的如今都是人类与熊猫,为何千万年前能狠心虐待熊猫幼崽,如今却又萌熊猫幼崽。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而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人类放下了曾经的罪行,受害者也放下了,但它的放下和正常人理解的放下显然不是一个三观体系的放下。 我没顾上天师原来是只熊猫粉这事,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三十六怎么会在这?说起来,之前的受害者被人给弄那么惨,却没死,是一件很值得好奇的事。 诚然,现代医学发达,剁腿剜眼,只要伤口处理得及时,是不会死的,但死亡率也是很高的。也因此,看到三十六后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不是没可能零死亡率,那就是动手的人是个神医,手术技能与经验都是完美。 不过,瞅了瞅高冷的熊猫,显然不会理我。 我说:“我认识少凰,她让我帮忙找三十六。” 熊猫终于不再拿我当空气。 我问:“咱们可以聊聊你是来这干嘛的吗?” 熊猫没回答我的问题,但它让我看了一出刑罚课。 我们几个被请来的帮手在下头聊天喝茶玩游戏的时候上头的房间已经变成了类似审讯室的地方,那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已经被人拿锯子锯掉了一条腿,我们上来的时候凶手正在锯第二条,富二代疼得哭爹喊娘的,各种脏话往外飙,但在开门之前我们没一个人听到声音。 凶手.....我的眼睛告诉我,那是个挺漂亮的人族少女,但那张脸告诉我,她是它,是小幺,以及,这人看上去怎么有些眼熟?不是容貌眼熟,而是气质,非常的干净无害,这要不是她手里正在锯别人的腿,我八成得被她这一身干净的气质给骗过去。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天师和和尚道士一见着人间惨剧,两个跑了,另一个则是想救人,但被尘寰给制服了。 “你们干什么?”天师不可思异的看着我们。 我无视之,目光一直看着正忙着锯人腿的小幺。 “君小姐好久不见。” 我愣了下,有些茫然,咱俩认识? “北京。”小幺提醒。 想起来了。“阿莯!?你那会.....”不是这张脸,这才多久你就换壳了? “没换壳,之前那不是我的脸,是这具身体原本主人的,不过我入住后就慢慢调节成了我自己的脸。” 哦,对,神魂是会自动改造躯体以便更契合自己,也住得更舒服些的。这种改造可比棒子国的整容手术牛多了,几乎是从基因层面开始改,纯天然无污染更无副作用。 只是,躯体能够容纳神魂,上神你和这具躯体的契合度究竟有多高?或者,我该问,你俩的基因相似度有多高? “这么说你来这也不久?”我问。 “挺短的。” “那你跟他应该不会有什么过节吧?”我瞅了瞅已经被锯腿,正要被剜眼的富二代。 小幺指了指自己。“这身体不是我的。” “我知道啊。”我点头。 “我用了别人的遗体便是欠了因果,得还。” “原主的要求?”我问。 阿莯点头。“她要求让几个人生不如死。” “什么仇这么大的恨?”我侧目。 深仇大恨。 阿莯抬手活剜了富二代的眼珠子,顺便告诉了我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 心理学家说了,压力太大若不能调节,很容易变态。 几个年轻有为的富二代便有这种压力,虽然别人看他们是成功人士,他们也的确是,但这种成功伴随的是非常巨大的压力,压力太大超出了人体的自我调节能力,很容易出问题,也因此,心理医生这个职业应运而出。但时人的观念,或者说东方的观念,在找心理医生方面有些忌医讳疾,非常忌讳看心理医生,不少人死不肯去看,就算去看,也是遮遮掩掩的,好似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天知道只是单纯的看个病而已,完全无法理解一些人的看法。 一直憋着的结果便是变态,真变态,不是三十六和少凰这种因为物种不同时代不同三观不同所导致的差异性(伪)变态,这几个富二代是真变态。 为了解压,很多人都会找一些事情增加自我调节能力,比如暴力一些的人喜欢打拳、马拉松什么的,累到虚脱大汗淋漓也酣畅淋漓,更过分一点的有飙车酗酒女色等,若文雅一点的也有放空自己或看书玩音乐什么的,更高难度一点的,比如三十六,据少凰说,这位主若是觉得压力大时都是做实验,比如将大活人零敲碎剐成细胞再一个个拼回去(好奇受害者的心理阴影面积)。 阿莯这具身体的原主是这个富二代和他几个朋友造成的受害者,虽然同样走的血腥派路线,但他们显然和三十六不同,三十六把人一厘一厘的解剖了她是能够拼回去的,并且拼回去后保证比被解剖前更健康更强壮,还没副作用,最神奇的一次是一只被她给解剖的兔子仙人被拼回去后变成了一只身体素质堪比古神族的兔子仙人。 富二代们没三十六的本事,原主差点被他们给折磨死,没死倒不是她幸运,事实上受害者不止原主一个,她是唯一一个逃掉的,活着逃掉的,但没用。没有任何证据,好不容易找到证人,证人为了自保做了伪证,最终的结果是官司打输了,而为了打这一场官司,原主家欠下了巨债,逼债天天上门要债,活活逼死她的父母,她自己一怒之下跳楼了。 原本这姑娘是应该变成怨灵的,但小幺正好那个时候跑人间界来了,神魂下来的,本体没带下来,正处于裸奔状态。 这姑娘的躯体虽然摔成了肉饼,但小幺看了看,和自己的契合度超过百分之七十,能用。虽然是一张肉饼,但所有选择里这个的契合度是最高的,至于惨不忍睹什么的,修补一下就是了。 于是,正在向怨灵转变的原主被小幺给强行按回了正常状态,然后秉着不能白拿别人东西的厚道思想问原主有没有什么未了心愿,我用了你的身体也不白用,就帮你了结未了心愿好了。 原主分不清妖魔鬼怪与神人的区别,但小幺的强大与非人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那么惨不忍睹的躯体,她三两下就给修补好了,并且重新恢复了生机,原本可是死得透透的了。 原主明智的选择了让小幺帮她报仇,让凶手生不如死。 因为凶手并不是聚集在一座城市,原主也是在首都上大学的时候遇害的,而当时凶手是在首都出差,对人间界一片陌生的小幺弄不清楚具体情况因而是一边找人一边替原主报仇。 满世界找熊猫和鸟的同时将凶手所在城市划入自己的路线里,路过的时候将凶手给收拾了,附赠从霉神那里弄来的倒霉符一张,保证凶手哪怕亿万家财也会很快败得底朝天,并且一霉至少三代人。 自己残了,而子孙三代也不会有任何出息,就算有出息,那惊人的霉运也足以让他们再有能力也一生都抓不住机遇,穷困潦倒,相信凶手一定能深刻体会到生不如死四个字的真谛。 这绝对是超额完成任务,我觉得原主这会一定很高兴,若是需要为服务态度打分的话,我相信原主一定给小幺打六个星。 就算是原主也最多是想让凶手自己付出代价,如小幺这般株连的,她绝对不会有。倒也不是说小幺凶残与原主比小幺善良,而是,双方的生长环境不一样,现代早就废除了株连这种惩罚,对于株连,只能在史书与古装剧里看到,非常的模糊,根本无法深刻的体会到株连这两个字的含义,自然没这个意识。而小幺,她的思维里绝对没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认知,一人做事全家当甚至全族当的认知她肯定有。也因此,株连别人子孙这种事,她做得理所当然,也更让思维被现代人道主义氛围给限制了的原主满意。 我不同情富二代的下场,自己种的苦果,再苦也得自己吞。我比较担心的是,小幺的法律意识貌似挺....说淡薄都是委婉的,她根本就是没有。我知道,少凰也没有法律意识,但千万年的还债生涯已经逼得她不得不学会了入乡随俗,因此在人间界她再怎么浪再怎么放飞都有一个度,而小幺与三十六,莫名的,我觉得它们根本没有度,或者就算有度那也不是凡世的度。 说实话,这种问题我也有,现代环境长大的人,除非是真变态,否则杀了人,不管杀的是什么人,心理都会不好受,值得一提的是,这种不好受往往是一时的,迈过了这个坎,不少人都会对生命失去敬畏,彻底跳出这个世界的法律体系与道德准则。而我,老实说,杀了那么多人,我压根没有过任何心理压力,恢复曾经的记忆之后倒也罢了,靁的神生,它珍惜生命,但珍惜和不杀生是两回事。但恢复记忆之前我也是如此,生于雷泽界,长于雷泽界,某些东西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法律意识,道德标准,我都有,可我的法律意识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不能残害同类,我的道德标准是不因无关利益的事情与别的智慧物种结仇。 这也是我能毫无心理障碍的杀人的主因:人族不是君族,非我族类,而我每次杀人也都与利益有关系。 自然,我这充其量就是有点超纲,但三十六和小幺,总觉得不会只是有点超纲。 然而,两位大神都下凡了,我还能怎么着? 塞回神界去? 我压根没这能力。 目睹了一出现场的极刑,再将天师给放了,旋即离开了别墅,心里安慰着,虽然没能签到一份千年长约,但能够找到给自己下毒的熊猫解决自己体内的毒素也是一件好事。 别墅的不远处停着一辆超酷的越野车,各方面都做过改造,虽然不是很好看,但西部或西南自由行的话,这种车是最实在的。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这辆车的是主人是小幺。 这么一辆车,没个几万根本买不到,而小幺,别说有没有钱了,我严重怀疑它跟熊猫连身份证都没有,既如此,哪来的车? 坐上车后我撸着熊猫的毛问了关于车是哪买的这个问题。 “不是买的。”熊猫回道。 我下意识问:“抢的?” 为毛不是偷的?到底也是神人,我不认为它们俩会做小偷小摸的事,虽然很难说抢和偷哪个性质更恶劣,但抢是光明正大的,明着伤人甚至杀人,这两位应该更青睐这个。 “捡的。” 我不信。“这么好的车谁会给丢了?”再败家也没这么败家的。 熊猫给了我一个你爱信不信的眼神。 我换了个思路方向问熊猫:“那原本的主人呢?” 熊猫不假思索的回答:“不知道,但应该死了。” “什么叫应该死了?” “就是我也不确定他死没死。” “为什么这么说?” “那就是个普通人,被剥得只剩下一层衣服再捆了丢荒郊野外,而那里又是高原地形,少有人经过.....”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得的眼神,真难为这家伙能用熊猫的脸做出如此高难度的表情。 “这不还是谋财害命吗?”我无语,人族身上可没鳞片,高原之上没有御寒衣物,就现代人的脆皮体质,一个晚上就足够要人命了。 “孤男寡女一只熊,他若是不生出歹意,小幺也不会那么对他。”熊猫理直气壮道。 也是,他要不作死,也不会真的死了。 但,能那么轻描淡写的就把人给搁高原的荒野里给活活冻死,你还不如一剑劈了他脑袋呢。而且这法律意识真是比我还差,我顶多收别人一条或两条胳膊。 “你们打算呆多久啊?”我问,如此毫无法律意识又有能力毁灭世界的存在还是哪来的回哪去吧,人神分居真是盘古世界开天辟地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正在开车的阿莯闻言,道:“暂时回不去,正好看看凡世这么多年变化如何,说起来,很多年没回来了,看什么都觉得陌生。” 我想呵呵,你也不考虑一下你自己高寿,现在这个时代日新月异,几十年就足以让时代将一个人完全变成陌生人,何况你都不止几十年。“这样啊,那你们有身份证吗?现代社会如果没有身份证会有很多地方都不方便的。”所以,能不停留的话你们还是走吧。 熊猫一脸的懵,显然不明白身份证是什么玩意,自然,不明白很正常,它一个上神只有别人认它没有它用什么东西来证明自己身份的,在神界,没有人会冒充自己是上神,而考虑到上神这一位阶存在的强大,应该没谁会在认出一个人是上神后还敢盘问不休的。 还有阿莯? 阿莯的反应很简单:“我这段时间一直都没身份证,也没什么影响。” 我问:“那你就没用幻术糊弄人?” 打工什么的,都是要拿身份证的,否则正当的行业谁敢雇来历不明的人?有个身份证好歹知道你是谁,籍贯何处,以及你的身份是否真实,而确定了这些,一颗心也就可以放下一半了。阿莯显然是知道如何赚钱并且赚得到钱的,我就不信这期间她一直没向人出示过“身份证”。 阿莯以沉默做为给我的回答。 我没问她是拿什么糊弄人的。“我给你俩办一张,就算你俩不怕麻烦,但也会觉得烦不是吗?” 阿莯颌首表示同意。 我说:“办身份证的话,你俩填什么名字?” “韶光,白首韶华的韶,光芒的光。”这是熊猫。 “煦色韶光明媚,轻霭低笼芳树,这名字起得还挺有诗意的。”我夸道。 熊猫道:“师尊捡到我的时候正是一个天气极好的春日。” 我:“.....那还挺写实的,话说它捡到你的时候若正是冬日,莫不是会为你起名凛冬?” “八叫暮雪。”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下雪的傍晚?” 熊猫道:“师尊若是见了你,必定引以为知己。” 捡到支白玉参就叫白彧,天气很好的春日捡到只熊猫就叫韶光,下雪的傍晚捡到个弟子就叫暮雪,虽说每个名字都挺好听的,但想想这些名字所代表的含义,怎么就那么的槽多无口呢? 我瞅向阿莯。“阿莯你被捡到的时候不会是在莯草丛里吧?” 阿莯回答:“莯草的草根可以食用。” 我茫然了下。“你当时在啃莯草?”都饿到啃草根了,真可怜。 “它当时嘴里正好叼着根莯草。” 这回是真槽多无口了。 我说:“身份证上不仅要填名,还要姓氏,话说你俩想姓什么吗。” 没问姓什么而是想姓什么,不是我傻了,而是上古那会,姓氏有没有出现都还不一定呢,反正我死那会都还没有姓氏这东西。 “熊。”熊猫非常写实而实诚的给出答案。 “华胥莯。”这是阿莯。 我说:“华这个姓挺少见的。” 阿莯闻言愣了下,旋即纠正道:“我姓风。” 华胥莯,姓风。 我仿佛看到了摇摇欲坠的三观..... 211、第六章神魔·思路 回鹤城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虽然知道这两位是神人,这世上不存在能将神人给骗过去的谎言,这些个神人,尤其是上神,自身就是一部超级测谎仪,当它们的面扯谎,除非你的演技已经高明到足以欺骗天道,否则它们就能敏锐的感觉出你所言是真还是假。自然,若是你能字字句句都是真实的,偏偏组合起来的意思是虚假的,自然可以将它们骗过,但没有影帝级的演技以及不确定对方是不是足够蠢不建议这么做。 能活过无数量劫还证道成神,智商肯定差不了。就算有些上神比较单纯,但那也是科学家式的单纯,人家再单纯,智商也是杠杠的。 也因此,跟这两位说什么,只要它们俩感觉不是谎言,那么就没什么问题了,然并卵,大家是同类,至少神魂方面我们是同类,如此一来,同级别的屏蔽功能一开,所言是真是假还真就不好说了。 一般来说,上神是不屑于撒谎的,也不会欺骗同一生物科目的存在,前者是出于强者的尊严与骄傲,后者则是因为欺骗个陌生人也就罢了,骗完这一票就跑,再也不见,但上神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骗完了,回头神反应过来了,抄家伙上门揍你一顿或剁了你都是有可能的。忍气吞声什么的,神类基本没这操作,神类信奉的是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论理它们是应该相信我的,可我现在混迹人间,而人类,只要活着就一定披着一层甚至好几层虚假的皮,谁也不敢笃定的说我没沾染上什么臭毛病。 我给少凰打了个电话,然后让它们通话。 显然,虽然彼此都换了壳子,但这三位是真的相当的熟,哪怕隔着千里之遥,哪怕隔着电话,都一听就认出了对方。 “还真是你们俩啊。” 熊猫道:“是啊,惊讶吧,我也惊讶。”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小幺的心挺狠的。” “芸芸众生如蝼蚁,这不是很正常的神类态度吗?诶,少凰你现在似乎没什么反抗能力了吧。” 旁边的我:“....”这话说的,还有这语气,你俩有仇? “....我现在的躯体是凡人的躯体,你便是将我拆了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熊猫闻言愣了下,旋即萎了。“白期待了。” “你都拆了十九个上神了还不够?” “二十一个。”熊猫纠正。 “....谁还敢跟你结为道侣?都瞎了,没看到前面的十九个倒霉蛋?” “你也说了,只要不瞎都不可能看不到前面的十九个,不过,不就是拆了他们几回吗?还说多爱我呢,这爱真是廉价,这么点忙都不肯帮。”熊猫讥讽道。 另一头的少凰显而易见的无言以对了,别说她了,便是我与尘寰都被信息量给冲击得无言以对了。 “就你那拆法,就算是真爱也受不了。”小幺插道。 尘寰说:“上神中有很多男性上神吗?”熊猫简直万人迷啊。 闻言,不管是电话里还是电话外的都愣了下,最后还是我说:“上神是没有性别的,皮相所显示出来的性别都是变的。”不是真的。 尘寰问:“生而无/性别?” 我是生而无/性别,但别人....我瞅向一人一熊猫。 熊猫道:“它们曾经的话,有男有女。” 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不管曾经有无/性别,做上神百万年甚至千万年后在这方面的认知都会开始改变,就好比少凰做司马兴男时与李夫人的事,我觉得,若非她对李夫人没有爱,她是真能毫无芥蒂的把李夫人给睡了的。我最多惊叹一下熊猫的魅力,居然与十九位上神结为道侣过,倒不是说它结过十九次婚有什么问题,古代王侯们妻妾成群都没人说什么呢,别说什么时代不同了,就算是如今,这种情况也有,只是不再摆明面上而已。究其本质,不过是,那些享受美人簇拥的人拥有可以肆意的权势,然后利用这权势满足自己的欲望,这世间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不曾羡慕过那样的生活呢?只是现实不允许而已。 三十六在这方面的态度还是相当不错的,它是每次都只和一个人在一起,离婚后才找的下一个受害者,不是同时找了一群受害者,尤其是它就是想那么做也不会有谁说什么,只要找的人不是与它同等地位或地位高于的它的存在,它便是想后宫三万,只要透露出这个意思,保准有无数俊男美女前赴后继愿意做它后宫的一员,将它的后宫扩充到三十万三百万都在所不惜。 唯一的问题是,这家伙并不是真的喜欢美色,它是想利用道侣关系避过神律,合法的研究同类。就是令人无语的是,有了第一个受害者后居然还能再有受害者,且还是十八个受害者,难道没看到前车之鉴吗?虽然最后都毫无例外的和离了,但能产生十九个受害者,魅力无限呀。 只是,尘寰显然没我这方面的认知,那表情,三个字可以形容:神会玩。 电话那头还在聊,少凰问:“既然不是道侣,那就是你强迫别人了?我记得神律有一条不能残害神类的规定就是专门为你订立的,你还没吃够苦头?” 熊猫宛若窦娥一般的喊冤。“冤枉啊,它们在混沌中受了重伤来寻我医治,我是为了更深切的了解病人的伤势才不得已拆了它们的,这可不是残害,医者治病之前给病人做检查了解病情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若你不曾想拆了我,我真会信你。” “我想拆的也不止你,也没见它也有你这般龌龊的有色目光。” 熊猫不说还好,一说,另一头的少凰显然也火大了。“至少别人没有像我一般被人从背后捅刀子就是为了拆我做研究的经历,若非我足够强大,足够敏锐,池刃那个倒霉蛋就是我的写照....话说回来,池刃当年战死,真没你的手笔?” “至少我帮他重塑了脾气,你看他现在脾气多好。” 少凰回以呵呵。 熊猫打着哈哈将这个话题给跳了过去。 “....那个家伙,究竟怎么了?”迟疑加纠结过后,少凰终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不知。”熊猫回答。 “不知?如此不是很正常吗?混沌辽阔,不知具体情况也正常。” “神殿的灯火很黯淡,后来我们查了查,它离开后不久就碰到了混沌风暴,那玩意的威力你是知道的。” “我都死不了何况它。” 熊猫反问:“你当年倒霉了以后若非它及时捞你回去,你确定你不会被混沌凶兽与仇家堆死?” “不管多惨我都不会死透。”对于此问题少凰很是自豪的回答,旋即也反应过来对方这么说的含义。“哪个世界?不,是哪几个世界参与了?” “不清楚,但想它死的生灵,真的很多,比起想你死的,只多不少,也更深。毕竟,想你死的更多是因为仇恨过节,而想它死的,多是因为利益。” 小幺也插了一句。“还有一件事,前些年我们扩大了探索的范围,发现了几个新的世界。” “混沌辽阔无边,有无数世界,这种发现很正常。” “发现是很正常,但那些世界都是被控制的,我出发之前有弟子将已经得到的信息汇总,觉得,未知的地方应该有一个不比盘古世界小多少的世界。但那个世界显然没有我们温和,它们会殖民探索发现的众多世界,不管那个世界是否已经有了智慧物种。”小幺道。 “那也不过是战争,谁怕谁.....它遇到混沌风暴的地方在哪?” “边界。” 少凰没吭声,但我估摸着此时此刻它的心情....肯定很复杂。“它的运气还真是一如既往。” 一人一熊猫无言以对。 神尊这运气,的确是绝了,但听着意思看这反应,神尊运气不好似乎不是一日两日的事? “你们能提前结束对我的惩罚?” 一人一熊猫尴尬以对。 少凰顿时死心。“让靁带你们来找我。” 山庄里多了两口“人”,但这没用,我不可能跟这么两只签约,就算它们肯我也不敢放两只毫无法律意识,杀人比杀鸡还要轻松的家伙出去当片警,那不是叫维护治安,那叫空降恐怖分子。 那就养着呗,反正也不缺这点米粮,而且这两人还是挺厚道的。 小幺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帮我训练起了徒弟,小东和小鸩让她给揍得跟狗似的,而她都没出多少力,那气度,跟吃饭喝水没什么两样,我都不好意思跟她说你下手悠着点,她已经很悠着了。自然,最重要的是,我也发现了,小东和小鸩的武力值在上升,有个战神喂招帮忙训练,这要不上升,那我非扒了这两只的皮不可。 熊猫更是一回来就配了解药给我解毒,真上道。 我是真觉得,这两位很厚道,虽然当不了片警,但貌似当顾问也不错呀,在我这么想的时候,现实给我惨烈的一击。 警察局接二连三的接到虐杀案,别误会,被虐杀的不是小动物,是人。 死状之惨烈,警察局都成立专案组了。 我本来也没想到熊猫身上,是熊猫自己毫不注意,警察通过监控查到事故发生时都有一个人曾经出现过,还截了图,我瞅了瞅,可不就是熊猫的人形吗? 熊猫是本体下凡的,因此一下凡就被重重封印回了原形,还是拟态的原形,但这不代表它就一直如此了。它是不想破坏这方天地而甘愿被封印,而世界意志,看它似乎没恶意,也不想把事做绝,免得熊猫本来没恶意也会因为觉得被冒犯而产生恶意,因此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这家伙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可以恢复人形的。 不过丫每回恢复人形的时候都是深更半夜,我也就一直没察觉,直到看到警局的截图。 小姑丈都找到我头上来了。 我瞅着截图,然后问小姑丈:“你有证据证明她是凶手吗?” 家里有司法人员就是这点好,知道什么情况下才能给人定罪。 证据不足,哪怕清楚别人有罪,不干净你也没辙。 小姑丈显然也懂了我的意思。“小落你也是个懂法的人,这些年我和你姑难道就没让你明白什么叫法律意识吗?” 我心说,法律意识我有,但和你们的不是同一种,而你现在想查的,更没有法律意识。骗婚拆道侣,故意从背后捅袍泽刀子就为了做实验搞研究,这么个没人性更没神性,小姑丈你要真纠缠下去,最后倒霉的肯定是你自己。 我想抓狂,这些真没法跟小姑丈解释,好吧,就算我告诉他,三十六不是人,也不是普通熊猫,那是一只妖神,他就算能信也没法接受,那还不得郁闷死? 能制裁上神的就只有上神,而考虑到每个上神背后都代表着一个甚至若干个智慧物种,一个或多个世界,因此制裁一个上神,那不是法律层面上的问题,是政治层面的问题。而政治层面中,不管是参与的“警察”还是“法官”都不会太关心正义这玩意,他们更关心利益,一切从利益出发,一切向利益看齐,正义、良心,嘛玩意。而且,就算不谈政治,对于神人而言,熊猫干的事也涉及不到良心,弄死了几只蝼蚁而已,熊孩子恶作剧拿水冲蚂蚁窝还会活活淹死一大片蚂蚁呢,犯罪了呢?违背道德了吗? 啥? 人类和蚂蚁怎么能一概而论? 这话跟我说没用,你跟神族说去,看它们理不理你。 想要让神族认为三十六杀人的行为有罪,那你先将神族的三观给砸碎,再洗脑成和凡人一样。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神类的三观是建立在强大实力与以会元为单位的芳龄上的,除非让它们失去力量,否则洗脑得再好,回头还是会恢复成老样子。事实上,很多的凡人不管曾经多么的有人性,在成神之后认知都会被慢慢同化,典型例子就是,凡人在得到强大得能够统治世界的力量后有几个是不想统治世界的?但从这方面做比较,神类就好多了,它们有强大的力量,但本身却是会约束自己,至少不会因为自己比别人强大就理所当然的统治别人,它们对统治世界根本没兴趣,它们唯一不是问题的问题就是时代不同物种不同年纪不同,以至于三观与凡人差异悬殊。 因此,此时此刻我是真头疼。 我太过明显的包庇以及不肯给个交代的态度成功将小姑丈给气走了。 我没追,追了也没用,我不可能解释清楚,有这功夫还不如回家找熊猫问清怎么回事。 将截图和受害者拍熊猫面前的时候熊猫瞅了一眼,然后一脸茫然无辜的问:“怎么了?” “你做的?”我问。 “不是。” 承认就好....咩咩的,刚才说啥? 不是? “不是你做的,你怎么每回都在现场出没?”这回换我茫然了。 “这几个人虐待小动物。” 我恍然。“变态啊。”若是这样,倒也死不足惜。 “我正好恢复了一些气力,便让被他们害死的小动物将自己曾经体验过的套餐挨个回礼给他了,毕竟,来而不往非礼也。” 我瞅了瞅受害者扭曲狰狞加绝望的面孔与眼神。“超级套餐结束之前他们是死的还是活的?” “自然是活的,死人对套餐没什么感觉的,为了保证他们充分享受到套餐的乐趣,我特别将他们的痛觉给放大了一百倍,再维持了他们的生命,连环套餐没结束,他们不会死。” 放大一百倍痛苦,并且想死都死不了,有够生猛的。 不过,干得好。 反正没犯法,至少没犯我定的法,小动物是受害者,受害者报复加害者是天经地义的事。只是小动物都是普通的动物,一般情况下除了仇恨也做不了什么,它们没有报复的能力,遇到三十六也是机缘,三十六给了它们报复的机会与能力。 不过,干得再好也不能支持,真让它这么干下去,鹤城就该人心惶惶了。诚然,鹤城的治安谈不上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那都是小打小闹,离恐怖事件或变态杀人案什么的还差得远呢,三十六却是一下子就将犯罪事件的等级给拉高了好几个档次。 最少,你也应该收好尾巴呀,放把火把尸体烧了,或是下锅炖了吃了,怎么都行,怎么都不应该将尸体丢在大街上供人围观。 我委婉的表示了下。 熊猫诧异的看着我。“若是不丢在大街上,如何起到警示的作用?” 我愣了下。“你是故意将尸体丢大街上的?” 熊猫嗯哼以答。 我扶额。“小祖宗,那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警示作用能不能起到不一定,但恐慌却是已经造成了。” “那又如何?”熊猫反问我。 那又如何,问题大了,社会性的恐慌,连锁反应之下说不定会造成社会大混乱,然而,这些跟熊猫说了显然没用,它根本不在意这个。我只能从另一方面来劝说,这么做,就算起到了警示作用,也只是暂时的,人们更多的是恐惧它,而它显然不可能一直留在这一方凡世,那么到时候它走了,不还是会固态萌发?不如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人自觉性的收拾变态,不需要别“人”见义勇为。 熊猫没吭声,但它的神情告诉我,它已经被我说服了。 说服了就好,我放下了心。 好个屁。 三天后我就后悔了。 神类的思路能有多宽阔,你能想像吗? 反正我想像不出,各种放飞的奇葩见多了,已然想像无能,但再想像无能,我也得说,熊猫真的是相当有创意。 212、第七章鹿蜀·找工作 “交什么钱” “你吃我的,住我的,难道不应该缴食宿费?” 报纸上报导了一个新闻,不过这回不是有人横尸街头也不是虐待小动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被虐待至死,手法可以参照花式虐待小动物的手法,尸体.....我看了一眼就不忍再看第二眼了,比这更惨的也不是没见过,众神掐架,掐到最后掐的躯体支离破碎的都有,但掐架掐的和被单方面虐的是两回事。 我刚开始只是惊叹于人族的心狠手辣,那可是同类啊。打小就接受君族那这世间最大的罪不是不孝顺父母也不是忘恩负义,而是残害同类的教育,很多时候我是真的没法理解人族的思维逻辑。 在君族,除非该族人背叛种族,否则没有人能以任何名义对其处以残酷的极刑,便是死刑,君族的族规里也出现的很少,除非踩了底线,否则是不能判死刑的。就算判了死刑,也只有专门负责处刑的人才有资格砍下有罪族人的头颅。 不管是为情还是为利,戕害同类都是重罪。然而在人族,为这两种原因杀死同类却是非常合理的。 虽然也不是不明白这种差异的原因,人族根本就是所有智慧物种里的“蝗虫”,繁衍速度让所有智慧物种都瞠目结舌。而因为繁衍速度变态,死个把人,死成千上万人,十几二十年就能十倍的繁衍回来,而死掉千万人,也不过是一两百年的事。人族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种恐怖的繁衍速度,而习惯之后,便不会再有觉得种族人口不够,繁衍太慢,遇上大灾难容易灭绝的危机感,而没了这种危机感,自然不会再特别的珍惜同类的生命。 只是明白差异的原因与接受甚至理解是两回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杀人放火金腰带。 瞧瞧这发明的箴言,若是君族有谁信奉这些,妥妥的送精神病院。 不管是做为君族的三观还是做为靁的三观,我都表示正常人类的三观吃不消,前者是因为打小的教育与记事起周围人的耳濡目染,后者则是因为对生命的珍惜,大洪荒时代那会太荒凉了,尤其是智慧物种,如今在濒危品种数量在那会都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大族。 虐待小动物上升到虐待同类,还是幼崽,合着变态还是会升级的。 我看着报纸吐槽。 再之后,我发现丹炉里的天魔不见了。 眉心突突跳了两下,我莫名的想到了之前的新闻。 熊猫坦然承认了。 我深呼吸,说:“那个幼崽哪得罪你了?” “它没得罪我,老实说,我根本不认识它。” 我怒:“那你这么害它?你自己也尝过被变态折磨的痛苦,为何还要将它加诸在无辜者的身上?” 熊猫愣了下。“我想,你应该是误会了什么。” “难道跟你没关系。” “有,但你把我想得太过分了,我不是变态。” 我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示意它解释它在这其中都做了什么,究竟有没有变态。 好吧,丫还真没变态,某种程度上,它还挺无辜的,别误会,只是某种程度上无辜,并非纯然的无辜,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问熊猫干了什么? 它也没干什么,只是借用了那只已经被炼了一半的天魔。 天魔是干什么的?挖掘人心的欲望,钻漏洞吃掉你的灵魂,占据你的躯壳。 熊猫不愧是医学家,成功将天魔给改造了,然后做成了阵眼。 什么阵的阵眼? 变态阵的阵眼。 虐待小动物的人为什么喜欢虐待小动物? 我的答案是那些人生而变态,遗传变异向渣滓靠拢了。但最标准也最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少凰的,因为那些变态是彻头彻尾的弱者,只能依靠凌/虐弱者破坏美丽来获取快/感,这是人的劣根性。小动物大多萌哒哒的,符合漂亮这一标准,而且它们也很弱小,没有反抗能力,最是合乎变态们的喜好了。但美人看久了尚且会觉得审美疲劳,何况虐待小动物,虐得产生类似审美疲劳的东西后,只是虐待小动物很难再给变态们带来快/感了。 小动物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痛苦绝望与仇恨(三十六例外,它已经修成神了,不过如今的它,也不可能再有人虐它,没有那个能力,就算有,又不是跟自己种族有深仇大恨,因而去犯这种会株连整个种族的不赦之罪。),而同类是智慧生物,智慧生物的反应比小动物更加丰富,也更能让变态们感觉到快/感。不管是什么物种,幼崽时期的模样都是极可爱的,人族的幼崽也不例外,而且,比起成年的同类,自然是同类的幼崽更容易捕获。 综合上述,每个虐待小动物的变态都有虐待同类幼崽的可能。 熊猫的阵起的是一个加速和放大的作用,原本一个变态可能要十年八年才能发展到戕害同类幼崽的地步,现在只需要三五年,甚至一两年。而原本只有一半几率会发展到虐待同类幼崽,另一半则是虽然会虐小动物但到底无法跨过人族的道德标准线对同类下手,虐待同类和虐待异类到底不一样,而现在是只要给变态们足够的时间,变态迟早会进化到向同类下手。 “只要变态的心理没有这方面的渴望,这个阵自然对他们无效。” 我明知故问:“若是有呢?” 熊猫示意了下新闻。“进化的最终结果,我想,这个应该更能警示人吧。” 我问:“那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幼崽做错了什么?” 熊猫反问我:“那些小动物做错了什么?” “都没做错什么,错的是变态。”我回答。 “但根据人族的律法,变态除非虐待到同类身上,否则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熊猫以一种“我很入乡随俗吧?”的神态对我说:“我这招绝对能让变态受到法律制裁。” 我说:“那些幼崽本不必惨死。” “那些小动物也本不必惨死。”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我放弃与熊猫沟通此事,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反驳它,都无法反驳,又要如何说服? 这是个死结,解铃还须系铃人,而我不是系铃人,还是让人族自己头疼去吧。 虽然如此,但我还决定给熊猫找点事情做,倒不是看不顺眼它做的事,从神类的角度去看的话,它做的事并没有什么错。熊猫唯一的问题就是手段有点偏激,我比较担心的是,它这种画风却要长期留在人间界,会不会最后它离开的时候地球上已经变成“乐土”(“乐土”=人族死光光的世界)。 给它找点事情做,它也就没那么多精力盯着人族不放了。 于是乎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你这房子....”熊猫瞅了眼因为我与天魔互怼而被波及以至于如今还在维修中的房子。“罢了,你这有条灵脉,高昂的房租就当是因为它好了。可伙食费.....我才吃了你几顿肉?” 我说:“你来得时间不长,也没吃几顿肉,但你吃的都是野生动物的肉。” 说到这里就都不吐槽一句,人族在电视上介绍熊猫是吃素的,主食是竹子,结果.....眼前这只倒是啃竹子,但那只是零嘴,主食是肉类。 好吧,美人跟我说,三千年前的黑白熊就是吃肉的,既如此,现在的熊猫吃素,但它们的祖先是吃肉的杂食动物也不足为奇。 只是,你是杂食性物种也就罢了,居然还挑剔。 不吃家养的牲畜,嫌弃里头有激素和乱七八糟的东西,杂质太多。要求野生的,好吧,野生的就是野生的,放养的家畜也不是没有,就是贵点而已。这也是凡世和雷泽界的一个不同之处,在雷泽界,捕猎的猛兽吃各种动物,杂质多,远比不上家养的,家养的牲畜喂的都是灵草,肉质很干净,杂质特别少,就是量不多,不能供全族吃,更多的食物还得靠捕猎。而人族,家养牲畜肉类里的杂质,真是挺令人一言难尽的,若非华夏族的美食真的太好吃,加上杂质还没多到我处理不了的程度,我是打算辟谷的。 三十六这只熊猫挑剔家养牲畜也很正常,但我换了野生的它仍旧挑剔。 好吧,我还是能理解,做为上神,享受的自然是最好的,平日里吃的肉都是最干净的一点杂质都没有的灵兽甚至神兽肉,喝的也是灵水,啃的是灵米灵果,睡的是....这个就算了,七情六欲都磨得差不多了的上神普遍单身俱乐部骨干,还是说吃的吧。不管是哪个都没有丝毫的杂质,现在让它啃凡世这些杂质丰富的食材,确实挺折磨的。但,既然都是杂质丰富的垃圾食品,你还挑什么?好不容易找来了你居然还吃得一脸厌食症。 妈哒,要不是本庄主知道上神平日里的吃穿是什么样,明白你这是不适应,妥妥的揍你。 但,野生牲畜的肉真的很贵。 自然,再贵也不会贵得离谱,攒出我填的这个数额来,但不这么填没法为接下来铺路,因此良心什么的,还是先喂狗吧。 “野生的兽肉很贵?”熊猫愣了下。 我严肃的回答:“超贵。”虽然我投喂熊猫的也谈不上真正的野生动物,现在的野生动物多是濒危物种,捕猎犯法,尽管熊猫完全不在意这个,又不是它让那些野生动物濒危的,就算真灭绝了,天道要算因果也算不到它头上,心很宽,可我不想造那个孽。 不懂物价的熊猫哦了一声,然后就冲我伸出了一只爪子。“喏。” 我懵逼,干嘛? “剁一只爪子当食宿费。”熊猫说。 我心说,要不是知道上神就算被大卸八块也死不了,剁你只爪子要不了多久就能重新长出来,瞅着你这委屈的小模样,我都要以为自己是黄世仁了。 “若你是一只狗熊,我会很有胃口,毕竟狗熊掏蜂蜜的那只爪子烹煮了后味道甚美,但你的爪子,我不想试试自己会不会死。”黑白熊的爪子我没啃过,想来是没毒的,但这只医神熊的爪子,鬼知道它有没有对自己的身体做过什么实验,到时候吃出后遗症来,我哭都没地哭去。 熊猫明确表示:要钱没有,要熊一只,各个部位任君挑选。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治好一个,免你两个月房租。” 熊猫无言的瞅着辜家大半都有健康问题,且多是先天疾病的孩童。 姑获鸟忐忑的看着熊猫,虽然不知道熊猫是什么,但它敏锐的感觉得到,这只熊猫很危险。只是因为这只熊猫是我抱过来的医生,它才没将熊给拒之门外。 看熊猫无言,我道:“你不是自诩医道领域全能与无所不能吗?可别告诉我,这些孩子你治不好。” “没治过。”熊猫道。 我诧异。“你活了那么多年,没碰过这几种病?” “我很少为人族治病,我对人族身体的大部分数据都来自于小幺,但它....”熊猫给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的确懂的,虽然阿莯是人族,但如今的它跟自己的种族也就只剩下外表和基因层面上的一些相似了,别的方面....说是两个物种也不为过,至少凡人没法活千万年。而且,就算不提进化方面的高度,仅是血统方面也有很多问题,现在的人族不知混入了多少非人生物的血,这片大地上根本不存在纯粹的人族血统,而阿莯,它所处的那个时代....它拥有的是最纯正也最原始的人族血统,因此仅靠阿莯身上得出来的数据给普通人族治病的确不靠谱。 我说:“慢慢来,我不着急。” 熊猫无言。 晚上的时候熊猫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 之前的时候熊猫有吃完晚饭后去遛个弯的习惯,不过,它是以人形外出遛弯的,大晚上的,一个大美人孤身走夜路,碰上麻烦的几率相当之高,只是熊猫从未提过,显然,不管有没有碰到麻烦,麻烦事件的另一半已经被它给摆平了,死活未知。不过,看它有时候出门遛弯时还是半饱,但回来的时候打饱嗝.....估计那些在大半夜找它麻烦的人下场不是很好,但我也没管,熊猫没主动攻击人族,属于正当防卫。毕竟,所谓钓鱼,若你没那个心思,又怎么会被钓?甚至换位思考一下,若是大半夜孤身独行的不是熊猫,而是一个真有急事不得不半夜出门的普通女子会如何?这么一想,我就更不想管了,反正引不起恐慌。而如今,我看了看屋里的情况,觉得这大抵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 关上门重新打开,没变,一只熊猫正在解剖一个二三十岁的人族男人,而看男人身上的衣着与身上的纹身,主要从事什么职业也不必说了。此男被固定在手术台上,头发被剔得非常干净,脑袋上还画着线,显然我再来得迟点,看到就未必还是一个完整的人了。 “你平素钓鱼吃人也就罢了,如今怎么还把人给带回来了?”我问,听到我的话,被固定在手术台上的男人明显惊恐至极,奈何被捆得太结实,死活挣不脱,嘴巴还被封住,只能绝望的用眼神向我求救。 “治病总得先收集病人的身体信息。”熊猫理所当然的道。 我道:“你解剖人跟你要治病救人有什么关系?” “我对人族了解太少,正在收集足够的信息。” 我无语的看着倒霉男,你这了解和收集信息的方法还真是别开生面。 似是看出了我在腹诽什么,熊猫道:“这个办法最快捷。” “那为什么选他?”我问。 “我钓鱼,他咬钩了。”熊猫一脸你明知故问。 我遗憾的说:“抱歉,我不能让你这么做。” 闻言,倒霉男露出了感激涕零之色。 熊猫不可思异。“我之前钓鱼吃人你都没管,怎么如今不过解剖个人你却要管?” “你之前钓鱼吃人是因为我可以理解为别人先对你下手,你这才反击,下手过重以至于将人弄死了,看尸体丢大街上浪费,这才吃进腹中毁尸灭迹,也不浪费,属于正当防卫,不犯法。可你现在已经制服了他,没在第一时间将人给弄死反而带回来解剖弄死,这是板上钉钉的蓄意杀人,没有一点缓和的解释,明显的犯法。话说,你到底有没有看过我编写的条例?”我问。 “你可真是跟师尊有的一拼。”熊猫无语的看着我。 “谢谢夸奖。”我笑答。 “....我不是在夸你。” 我说:“我当你是在夸我。” “他先对我出手,冒犯了我,我向他索取一些赔偿你觉得如何?” “拿命做赔偿?”我无语。 “我保证,我拆完后他还活着,并且生理比被我拆之前更健康。”熊猫信誓旦旦的保证。 生理比之前更健康,心理不保证。 只用膝盖我都get到了熊猫的潜台词,不过这样的话.....我仍旧有点犹豫。 熊猫继续道:“你不想那只姑获鸟收养的病幼崽早点好起来?” 我果断道:“你继续,不打扰了。” 说完我无视倒霉男绝望的眼神重新关上了门。 213、第七章鹿蜀·繁衍 阿莯忽然给了我一个厚厚的信封,我拆开一看,里头是厚厚的毛爷爷,什么意思? “食宿费。”阿莯说。 我愣了下,这才想起之前为了让熊猫乖乖治病救人时用的借口,我只收了熊猫的食宿费,并未收阿莯的,因为没必要,阿莯比熊猫好多了,没熊猫那些习性,我还是很放心的(相对而言),自然没必要。而且,找个病人收高昂的食宿费,我的良心会痛的。 嗯,病人,阿莯来到山庄的第一日少凰亲自为她斟酒接风洗尘,须得补充的是,少凰斟的那一樽美酒是她花了一年多时间酿制的鸩酒。阿莯的表情,没有惊讶,只有果然如此的淡定,淡定的将鸩酒一饮而尽,然后天天不定时头疼。 一直头痛的话,人会很快麻木,因此少凰酿制的鸩酒较为特殊,它是痛一段时间就不痛了,然后等你缓过气来觉得没事了的时候又会痛起来。 刚开始那两日阿莯痛得恨不得拿刀砍自己的脑袋,好吧,它不是恨不得,它是已经动手了,只是不是用的刀,是用的香炉,美人有一只铜香炉,它拿铜香炉砸自己的脑袋,最后将铜香炉给敲变形了。 看得我都觉得脑袋略有点不太舒服,好惨。 但再觉得不太舒服我也没奈何,一来我解不了鸩酒,二来,少凰有言,阿莯就这么个状态呆到回神界,阿莯当年从背后捅她刀子差点害得她被治罪的恩怨便算了结了。 你说它都这样了,我怎么还能忍心跟它收食宿费? 几顿饭一张床而已,能花几个钱? 只是,我忘了这事,它自己却记着,还主动来缴食宿费了,想想因为心情不爽这些天一直在钓鱼的某熊,都是神,这熊比人怎么就差这么多呢?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 我瞅着信奉里厚厚的钱,许是出自人族的关系,阿莯比熊猫更懂人情世故,也因此,熊猫肚子饿了会毫不犹豫的用钓鱼的方式捕猎人族,而阿莯却是用自己的劳力换取酬劳,再用酬劳向人族换取食物。但,阿莯对现代人类的社会了解多少? 虽然都是人族,但人族和人族也是有区别的。 前些日子高岚来玩,抱怨自己老子怎么怎么的,阿莯在场,她的神情,怎么说呢。少凰对于父母的态度是,你们对我好,我自然会对你们好,你们对我不好或是无所谓,我对你们也无所谓。甚至,在权衡轻重时,少凰会本能的选择对自己最重要的,就如那道孟凰与桓寂的选择题。但阿莯给我的感觉,她与少凰是不一样的,可她又和高岚是不一样的。 事后我问了下才知道她压根不知道自己亲爹是谁,她生下来就只知道自己老娘是谁,父亲是谁,不知道,也从未想过去追查。瞅瞅她那反应,再想想电视和报纸上那些寻找亲生父母的报导,以及电视剧里的主角们找到亲生父母时的激动,我有种感觉,亲爹站阿莯面前,她不会有任何感觉。 我完全无法理解同是人族,阿莯那反应....哪个正常人类对于亲爹是这种神态?她可不是少凰那个因为经历导致扭曲变态的神奇生物。总不至于是跟孟凰拿刷新三观的弟子团呆久了,被变态给感染了吧? 我的疑惑在熊猫那里得到了解答。 人族的文明并非一夕之间建立起来的,而人族文明中人族建立起婚姻制度的历史撑死也就几万年,在几万前是不存在婚姻制度的。而阿莯生活的时代,比几万年前更久远,不仅尚未建立起婚姻,且每个人族出生的时候都是知母不知父的。 阿莯知道母亲所代表的含义,但父亲,她的认知里根本没这个词,那个时代父亲这个词还没被发明出来呢。抚养她的是母亲,帮着母亲抚养她的是舅舅。也因此,在阿莯的认知里,现代人对父亲的理解在她的认知里不是没有,但那不是对父亲的,是对舅舅的。 舅舅和父亲所扮演的角色在阿莯的认知里是对调的。 阿莯的认知和现代人有差异的地方显然不止这一点两点,不论是做凡人的时候还是做神的时候,她的生长环境都与现代人有别,也因此,我不认为她能在短时间内找到高薪酬的工作,面试官一旦跟她认真交谈....八成会有打精神病院电话的冲动。 找不到高薪酬的工作,却在这么短时间里弄到了这么多钱,我不是怀疑阿莯的品行,我只是不信任她做为一个神的思路狭窄度,熊猫给我的教训太惨烈了。 “这钱....”我在心里斟酌着用词。 阿莯很贴心的回答:“打工的酬劳,放心,我没杀人放火,用法治时代的话来说就是,这些钱来路很清白。” 我说:“这么丰富的酬劳,什么正经工作酬劳如此丰富?你又不是跟我签合同,唔,你莫不是为谁处理灵异事件了?” “我演了戏,挺有意思的。”阿莯说。 我懵圈。 阿莯继续说了下去,我这才知道她前些日子一直在大街小巷里转悠,闲着也是闲着,不是看看本地的名胜古迹,看看人族如今发展出了怎样的文明,风景与千万年前截然不同,看着还挺有意思的。 在闲逛的时候她也去美人的片场看过,然后....所有人黯然失色。 阿莯并非无与伦比的美人,事实上她的容貌别说和先天的神类比了,便是与美人比都略有不如,但她胜在两点:纯天然;气质无与伦比。 小家碧玉,英姿飒爽,她都没有,但她有着一种干净却又利落的风采,以及言情小说里最常用的一个气质形容词:高贵。 能不高贵吗? 高坐神座之上,一念可决亿万人生死,居移体养移气这六个字还是很有道理的。你看少凰多不靠谱,但她认真起来的时候身上会缺王者风采吗?哪来的?还不是跟着孟凰久了,耳濡目染加之执掌王权多年养出来的。 都不用看脸,只看气质,阿莯碾压全场,尽管她什么根本就是平常心,没有凌人的意思。 在意识到片场不少雌性看自己的目光不太友好的时候阿莯便没再去了,继续逛风景名胜,但后来有一次,女主不舒服,请假了,有几段戏比较赶,导演让美人找阿莯救一下场,单看气质的话,他导演觉得阿莯比女主更适合角色,角色人设是女王,但女主演得一派贤妻良母.....别说导演了,便是美人都吐槽不已。 美人是知道阿莯是什么人的,不敢替阿莯做主,只是打电话问了问,阿莯便是,只要有酬劳她就演。 群演自然是有酬劳的,因此阿莯接了。 我再次瞅了瞅信封。“什么时候群演的酬劳这么丰富了?”当我不懂行啊,在警察局混日子的时候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这酬劳,给二线明星都够了。 “导演说他还要拍一部戏,里头有个角色很适合我,我答应了,但要先拿到钱。” 都还没开始拍呢,你丫就先要上酬劳了,导演居然还没拍死你,导演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将信封塞回了阿莯的手里。“这是你自己赚的钱,还是你自己拿着花吧。至于食宿费,我想你也猜得出来我为什么找那只死熊猫收食宿费。” “我明白啊,可我总不能白吃白喝吧。”阿莯道。 我想了想,说:“你有空的时候帮我处理几件案子当食宿费好了。” “可以。”阿莯将钱收了回去。 我说:“那你什么时候将钱还给导演?” 阿莯不解。“我为何要将钱还给他?” 我愣住。“你还真要演下去?” “演戏,感觉挺好玩的。”阿莯道。 你现在觉得挺好玩的是因为你不知道娱乐圈的贵圈真乱程度,那些潜规则若是找上阿莯,我不担心阿莯被人给潜了,我只担心那些想潜阿莯的人。比起熊猫,阿莯的确很让人省心,但我并未忘记她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无所顾忌杀人的事。杀人于阿莯而言,毫无心理负担,那种心态,是真跟长辈教训晚辈似的,虽然也没几个长辈会在教训晚辈的时候弄出人命来。但也可以理解,做为神,阿莯只怕千万年都没被人给冒犯过了,唔,众神不算。 我敢发誓,到时候若有人想对阿莯做些什么,阿莯第一反应一定是抬手拧断别人脖子。 娱乐圈若是出了人命,新闻之大肯定压都压不下去。 “我不会有事。”阿莯说。 我无奈的说:“我不担心你,我担心别人。” “人不作死,自然不会死。” 我想扶额。“麻烦以后若是有人作死,你成全别人之后记得处理干净,别留下任何痕迹可以吗?尤其是像熊猫那样将尸体往大街上就一丢了事的做法,千万别再来,特勤处控制舆论真的挺不容易的。” 特勤处要压舆论肯定是找政府,莫名的心疼一把政府,这是背锅睁眼说瞎话一肩担呀。 “我没三十六那么胡来。”阿莯道。 你比它更胡来,至少熊猫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它每回都是深夜钓鱼。 莫名的觉得悲哀,貌似,这两只本质上半斤八两好不好? 阿莯要拍戏就去拍吧,反正它不可能出事。 的确不会出事,但三观的冲击还是有的。 阿莯是个很认真的人,虽然初衷是因为觉得好玩,但既然决定做了,那就得拿出十二分的用心来。 这点让我挺刮目相看的,现在这年头,如此认真的人可不多。尤其是,它并非出于喜爱,纯粹是觉得好玩。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不应该只说是人,应该是所有智慧生物都有类似的毛病,出于或因利益或为生存或为玩乐做了一些决定,回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便会以自己当初是被逼的或被年少无知为由反悔。十二分的用心,真的很罕见。 对于我的感慨,拿了一堆相关书籍在研究的阿莯理所当然道:“这是师尊说的,不管做什么事,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做的决定,既然做出了决定,那么就要拿出十二分的用心,尽我所能做到我能做到的最好。” 看着阿莯的眼神,我知道,它绝对是孟凰的fans,还是骨灰级的,拿孟凰的教导当金科玉律,不过,若非如此,它又如何能修成上神?百万年修行,非大毅力坚持不下来。 阿莯忽然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后世的人族为何那么执着生一个儿子?” 我愣了一下,旋即看了眼它手里的剧本,里头的女主因为父母想要生个儿子一直生不出来而刻意像男孩一样打扮,长大。“这个问题,你得先明白凡人为何要结婚。” 阿莯想也不想的回答:“自是繁衍后代。” 我还以为它会说是为了爱情呢,不过如此耿直的回答,也挺符合孟凰的三观的。“既然是为了繁衍,那么是否子孙越多越好?” 阿莯颌首。“自然,生得多,不管存活率多低,最后存活的数量都不会少。” 闻言我不由怔了下,莫名的好奇起这家伙生活的时代人族究竟怎么个处境。“那么,你觉得生个女儿和生个儿子,哪个对传递自己的基因更有效率?” “从人的角度,我觉得两个的效率是一样的,从神类的角度,我觉得繁衍后代与性别无关,神民的初代种有几个是两/性交媾生出来的?” 一个都没有,见证了大洪荒时代众神怎么放飞的我想也不想的在心里回答。“神类的角度咱们就不提了,现在话题聊的是人族。事实上,效率还是不一样的,就好像一个人族女子,一年只能生一个,而一个人族男子,它能生成百上千个。后者比前者更有效率,而繁衍多多的后代,更多更广的传递基因是动物活着的第一本能,人族喜欢儿子也很正常,毕竟,凡人的一生短暂,可以没有爱情,但不能没有后代。”我说。 又不是神民,生育能力是男女双方都惨不忍睹,并且修士的修为越高,繁衍越极难。比如阿莯,估计它若想非人工合成的生个孩子,难度不亚于少凰跟我说它要当个大慈大悲的活菩萨。 “若是没有女性,男人能够传递基因?”阿莯反问我。 我说:“所以人族繁衍传递基因,女性是短板,决定繁衍速度的短板。不过这个短板还是有望克服的,科学在进步,克/隆、人工受孕....我觉得,制造出人造子宫是迟早的事,到了那个时候估计人族会跟大部分神类一样,想要后代的时候随时都能制造一堆出来。话说回来,不知道这个技术研究出来后神民能不能用。” 神民的繁衍速度,老实说,我们本来是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的,比我们更惨不忍睹的都有,最惨不忍睹的就是古神族,两相比较,所有神民都对自己种族的繁衍速度很满足。但人族出现后,那活似蝗虫的繁衍速度狠狠的敲碎了所有神民的三观,真心羡慕嫉妒恨。 阿莯懂了。“你是想说一切都是传递基因的本能?” 我说:“难不成你见过没有这项本能的凡人?” “我。” “你丫已经永恒不灭了,只要你还活着,人族的基因就不可能消失,有无后代对你并无意义。” 阿莯无言。 我继续道:“而且,你敢说你没有后代?” 我是不信阿莯没有后代的,若我没说错,她不仅有后代,并且地球上几十亿华人,就没几个的身体里是没有阿莯的基因的。 神魂降临时选择躯壳,虽然直系后代最佳,但也不是每个直系后代都适合,那几率,百万里挑一是最保守的保底,但阿莯,虽然她没说,但从她透露出的现在这个躯体是她当时找到的最合适的就可以知道,她的选项相当可观。 果然,阿莯对于我的问题无言以对,好一会才道:“我的后代机缘巧合产生的,人工。” 我说:“人工的也是后裔,凡人没有神类的能力,但本能仍在,很多下意识的行为,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传递自己的基因。” “若只是如此,女子是人族繁衍速度上的短板,却是效率上的长板。”阿莯道:“毕竟,男子不一定能够留下后代,而女子,只要她们愿意,是一定能留下子嗣,并且将基因呈几何暴增的方式传递扩散至整个族群。十几万年的时间,一个女性的基因便足以传递至整个人族。” 我说:“....你活了千万年,普通人可活不了那么久,看不到十几万年后的事。”观察一段基因在十几万年岁月里的扩散速度,知道你活了很久,但能活到这么无聊的境界,阿莯你也挺厉害的。 阿莯表示懂了,我完全不明白她是懂了什么。 想了想,我忍不住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生活的那个年代,人族的处境很不好吗?”若非处境极为恶劣,应该没有什么人会有它那样奇异的认知,谁tm的看待繁衍子孙的问题会从整个种族传承的角度去看?国家元首都没这思维角度。 阿莯闻言愣了下,默然了须臾,回了我三个字:“两脚羊。” 我愣住,这个词我知道,是妖魔给人族起的名字,意为两条腿的羊。不过这个词也不止妖魔用,人族自己也用,比如五胡乱华的时候,五胡对华夏族的称呼也是两脚羊,那会儿,人吃人一度是常态。 “我是在祭坛上被师尊捡走的。”阿莯道:“部族每年都要进献二十名童男女给一个大妖换取保护,抽签决定谁去做祭品,我运气不好,抽中了,是师尊从祭坛上救下了我。师尊的弟子很多,种类更是丰富,但里头没有人族,因此她想收个人族弟子,正好我合了她的眼缘。” 我顺着正常的思路接道:“然后孟凰除了那只大妖,还了你部族一个太平。” 闻言,阿莯看我的眼神如同看白痴。 我问:“我说的不对吗?” “我的部族在那个时代是过得最好的部族之一,而这一切是因为那名大妖的存在。”阿莯平淡的道:“它享用祭品,然后庇护部族。杀了它,我的部族用不了几个月就会灭绝。留着它,虽然它会吃人,但那是一只很聪明的大妖,它知道,吃得多了会影响我们的数量增长,因此与部族约定的祭品数量非常少,不会对部族的繁衍造成太严重的影响。” 我说:“....我怎么听着像是在圈养家畜?” 阿莯说:“人族的部族在那个时代能够成为家畜是福,更多的部族想当家畜都当不了,徘徊在濒危线上。若非人族繁衍速度惊人,早已灭绝。” 阿莯的声音一直都很平静,仿佛在说不相干的事,莫名的觉得有点毛毛的。“你接受能力挺强的。” 阿莯颌首:“黑暗的时代,没有足够的实力,却想要生存,自然要付出代价。” 作者有话要说:某种程度上,阿莯会证杀伐之道挺正常的,它想要力量,想要改变自己种族境遇的力量,纯暴力类型的道是最合适的。反正那个年头,它不用担心战争破坏文明,因为根本没有文明可供破坏。 214、第七章鹿蜀·失踪案 君族也有落魄的时候,最艰难的时候我们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只能依附于别的种族,附庸种族、甚至奴隶....此一类的历史在君族的史册里篇幅并不少。但被当做牲畜豢养,还真没有。 种族兴衰乃常事,有鼎盛自然就有没落,掉谷底了也没关系,重新爬起来,下回注意别再摔那么惨就是了。然而,再惨也没人族惨,自然,翻身后也没人族凶残,简直报社,弄得别的种族不管是智慧物种还是非智慧物种都活不下去,仇恨值拉得老高,事情能做绝都给做绝了,到现在都还没将自己给作死,我严重怀疑是因为阿莯这个挂的存在。 你看,少凰都曾想灭了人族,还真的动手了,若是没阿莯背后捅了她一刀,少凰当年的人族灭绝计划会失败吗? 好吧,现在的话题不是人族多造孽,而是人族曾经多惨。 生长于那样的环境,难怪阿莯的气质明明看着很干净,但证的道却是那么的凶残。 想要生存必须要拥有力量,但过于追求力量也极易走上极端。 而杀伐之道,以杀伐证道,走上极端的几率更是出了名的广,具体例子可以参考魔族,杀伐之道古来都是魔道的专属,而证道成功的几率....貌似我迄今为止只知道眼前这一个是成功例子,别的都走火入魔沉溺于杀戮不可自拔了。 阿莯不仅成功了,还保持住了自己这种干净平和以及理智的心态,简直奇迹。 而能够创造出如此的奇迹,阿莯的实力境界绝不可能低,修道最重要的是心性,其次是时间,阿莯两者兼而有之。估计它虽然是孟凰弟子团一代弟子里的老幺,但论实力的话,只怕能杀进前十去。 人族有这样的祖先,却将它给忘了..... 想想失去了始祖神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君族过的日子,我莫名的想说mmp,拥有的人不懂得珍惜,想珍惜的人却没有。 对于人族为何生孩子的原因我与阿莯的讨论到此为止了,但没想到没几日就有了一个和繁衍有关的案子。 来报案的是一只身上长着斑纹的马,但它不是斑马,谁家斑马脑袋是一点杂色都没有的白色,屁股后面的尾巴还是红色的,开口的声音更是好听,很像太古洪荒时代筚路蓝缕的智慧物种懵懂的探索与开发周遭时唱歌谣给自己增加勇气的声音,非常的动听。 我在脑子里挖了好一会都没想起这是什么物种,大洪荒时代没这物种,而在雷泽界时,也没见过此物种,最后还是尘寰提醒的我:鹿蜀。 想起来了,跟着族里的巫学习各种知识时巫有提起过很多的物种。 人族写的一部书还是巫专门使用的教材,名字就叫《山海经》,里头记载了很多的地方和动植物。不过我个人觉得,那部书更应该叫《山海食谱》,活了这么多年,头回发现这世上还有书能这么遍,简直吃遍天下。我严重怀疑那本书的原作者根本不是人族,动物可以吃,植物可以吃,连矿物都要舔一舔,这牙口真是非同一般的百无禁忌、吃嘛嘛香,换人类那么个吃法,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但《山海经》的作者却还能淡定的记下那些食材的味道如何。 这横扫元气周期表的食性,总觉得作者就算不是凶兽也多半是凶兽后裔,除此之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物种能拥有如此强大的牙齿和肠胃,吃嘛嘛香。 话说回来,《山海经》里貌似也没记载鹿蜀的肉滋味如何,不过依着《山海经》从头贯彻到尾的画风,估计鹿蜀的肉肯定尝过,只是没什么出挑的地方,这才没专门记载。 我脑子里正杂七杂八的发散着,便见面前的鹿蜀下意识的哆嗦着,我诧异:“这个季节应该不冷吧?” 盛夏时节,谁还会冻得哆嗦? 尘寰扶额道:“你方才在想什么?” 我老实回答:“在想山海经的作者吃没吃过鹿蜀。” “....鹿蜀生性胆小如鼠,对于危险与恶意尤为敏锐。” 我秒懂。“我没想着吃你。” 吃一个能够与自己进行沟通交流的智慧生物,那也太暴殄天物了,须知每个智慧物种都来之不易。不过,生得跟马一般高大,胆子却比耗子还小,怎么长的啊?就算是野马,碰上了狼群都能抬起蹄子将狼给踢个残疾,而鹿蜀....我严重怀疑这只鹿蜀碰上狼群的时候有没有抬起蹄子踢狼的勇气。 鹿蜀好一会才控制住自己下意识的害怕动作说正事。 鹿蜀原本是生活在山林里的,但前段日子,听新闻说人族要开发自己的那片山林。然后,整片山林都炸了锅。 马勒戈壁,老子的家老子住得好好的,你是哪根葱竟然跑来拆老子的家,老子灭你全家。 仅是这个开头便让我忍不住愣住。 人族的文明发展起来后似乎就一直在和环境做对,像大自然掠夺索取,还是没有回报的那种。 刀耕火种时代是放火烧林,铁犁牛耕时代是砍伐森林造田、围湖造田,啧,八百里洞庭湖都被活活变成了小鱼塘,进入近代现代后,破坏自然的步伐更是想坐上了火车,一路狂奔。 还记得,刚来地球的时候我是很不适应的。 雷泽界的森林覆盖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剩下百分之二十又有大半是水域。 这是君族人刻意保持的,生于雷泽,长于雷泽,我们自然喜欢生活在多森林多水的环境里,而且,森林系统里,食物的种类最丰富,数量更是可观。也因此,哪怕一片荒漠的世界落到我们手里,给我们足够的时间我们都会将其改造成满是原始森林与水域的环境,若是森林落到我们手里,那么它的风貌会一直保持下去。 虽说盘古世界三千大世界,十亿凡世,榨干一个世界后还可以寻找下一个世界,但你怎么就知道别的世界是无主的?若是有主,你是放弃找下一个还是不放弃?若是不放弃,那么一场种族战争就势在必行。而赢了,也不过是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若是输了,那更好,原本的世界被榨干了,新的地盘又没到手,种族可以考虑灭绝了。 君族在大洪荒时代后期和洪荒初期的经历,挺惨的,也因此,我们对于自己手里的每一分地盘都很珍惜。 保持地盘内最好的生态环境,创造最多也最持之以恒的资源,这样,就算我们很长时间里探索不到新的世界,或是与别的种族战争输了,也不至于没有后路。 背水一战固然勇敢,但种族能这么胡来吗? 个体的背水一战,输了也不过死自己,但种族的背水一战,输了的后果可就是种族灭绝。 啥? 森林能创造多少资源?根本养不活太多的人。 算起来的话,的确如此,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若都变成森林,还真养不活十几亿的人口。可种族延续是靠人多吗?诚然,种族的延续与文明的发展的确需要很大的人口基数,但也不能盲目的扩充,一旦有生态链崩盘,我等着看人族的好戏。 雷泽那样的环境虽然不能像农耕一般养活更多的人口,但那也有好处,那样的环境,灵气浓郁,灵植生长更是容易,族里就培养了很多的灵植,其中不乏会结果子的,我小时候可是没少啃各种灵果。得到的资源多,修道自然容易。就好像是同样修道,人族还得服一颗洗髓丹受一遭罪,若是年纪实在太大,连受罪的资格都没有。而雷泽界里,因着打小就啃各种灵果,体内的杂质几乎没有,每个孩子都是可以修炼的,而修炼的基数大了,晋升的基数自然增加,量变引发质变,别看君族没有上神,但君族的普通神人以及上仙、仙人的数量相当可观,若非如此,我们也不能占据多个世界。 当一个种族全民皆兵,虽无战略级战力,却在高端与中层战力上碾压你,这仗你要如何打?总不能将上神当常规武器用吧?就算你拉的下脸,上神也不会答应,一巴掌拍死你个不肖子孙极有可能。 就算有上神奇葩,神尊又不是死的,为何令人神分离?不就是因为上神的破坏力太强大,举手投足间就能毁灭世界吗?一旦有一个上神破了例,若不将其诛杀以儆效尤,那么别的上神必然会无视神律而效仿,届时人间界就真得天翻地覆了。 人族的很多做法在我看来,真的很不智,他们只想到了自己会得到什么,却压根没考虑结局时要如何收场。 我现在都还记得十几年前刚到人间界时,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是哪哪都不顺心。 喝个水,嫌弃水有异味,吃个饭,嫌弃饭食里杂质太多,不好吃,而且怎么吃都吃不饱(吃到的一点能量全都花在如何剔除杂质上了),越吃越饿,反倒是后来吃得越来越少才没那么严重,也是打那以后,我进食都是尝味为主,也让别人不发现我的异常,哪有人不进食还能活蹦乱跳的? 甚至,我连呼吸空气都觉得肺脏很不舒服。 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适应人间界的环境,完全无法理解人族自己是怎么受得了这种环境并且子子孙孙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反正我要是人族,我宁可绝嗣。自己已经够受罪了,犯不着让子孙跟着受这种罪。 人族显然是听不到也听不懂我的腹诽的,因此在这条路上始终不回头。 只是,人族不明白我的腹诽,却一定明白山林妖族的愤怒。 华夏历史悠久,山林也同样历史悠久,而古早的时候,人与妖有约定,平原中靠近大河适宜耕种的地方是人族的地盘,森林、深山大泽与海洋是妖族的地盘,以此类推,越是古老的山林,妖怪也就越多。 这也是为何古代的志怪小说,鬼类多是在人类聚居的地方,而草木动物修炼的妖却多是在荒山野岭或是离山林比较近的人族聚居地才能看到的原因。双方的接触越来越多则是在人族不断扩张之后,森林被砍伐,山林被开发,接触能不多起来吗? 而这一类的接触,往往血腥无比。 一方人口增加,需要更多的生存空间,另一方不愿放弃自己的家园。 没说的,干。 胜者占据这片地盘,败者葬身于此当肥料,残存者变成流浪者。 人族庞大的数量在冲突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哪怕是一百个人族换一个妖族,人族也稳赢。 大量失去家园的妖族涌入了纸醉金迷的人类社会,仿佛进城的农民工,但妖族比任劳任怨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凶残多了。农民工吃的是米饭,而妖族一边望着面目全非的家园一边以人为食,与人族一同进化着。 鹿蜀的老家显然是这种情况的一个缩影,只不过是正在进行中的缩影,至于最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比如流血事件,那就得看双方怎么谈了。 大部分妖族倾向于杀了浩浩荡荡的开着机器来铲平山林的工程队,人数挺可观的,正好做一顿满汉全席,不同的是,满汉全席是各种食材,而妖族的满汉全席就只有一种食材了——两脚羊。 应该够每只妖分到一碗肉。 不过,不是每只妖族都主张一开始就动武,把特勤处引过去就不好了,因此一部分妖族觉得,可以先谈谈,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平衡点。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因此谈判自然要挑个合适的人选,否则挑错人选,本来还有的谈也得变成没得谈。 我无语的看着眼前的鹿蜀。“你可别告诉我,他们让你来谈。” 若是如此,那我佩服那群妖族,脑洞何等清奇才能异想天开至此?让一只胆小如鼠的鹿蜀来谈判,丫还不如随便抓只开了灵智的狐狸来当谈判大使。 鹿蜀忙不迭摇头。“大家的意思是让我的父亲来谈,我父亲很多年前就混迹人类社会,更熟悉人类一些。” 虽然还是鹿蜀,但一只混迹人类社会多年的鹿蜀的话,多少靠谱点,可—— “既如此,你找你爹去就是了,为何来找我?”我可以确定,山庄没有鹿蜀这个物种,而鹤城里,倒是有一只鹿蜀,也不知是不是这只的父亲。 显然不是。 因为这只鹿蜀说他老子已经失踪了,而且初步估计失踪有二十几年了。 我说:“你确定他是失踪了而不是跑哪玩疯了忘了时间?” 人类社会里,一个人失踪二十几年,家属完全可以向政府申请此人已死亡,请允以销户。 但,非人社会里,别说二十几年,百八十年找不着人都非常正常,毕竟,追求长生,修炼路上,闭个关可能就得几十年,甚至几百几千年。 “我也这么想过,因此找了很长时间,但他消失的非常突然,连周围的妖族邻居都没打招呼。我最后找到了一位土地,它为我卜了一卦,说阿父凶多吉少。” 土地卜卦,多少还是有些靠谱的。 虽是小神,但小神也是神,有一些神性。 因此鹿蜀就来找我了,因为根据他的调查,他爹失踪的地方正好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内。 二十几年前的失踪案,那个时候我出生了吗? 我很是怀疑。 但不管那个时候我是否已出生,这个时候我都已接手了雪莹山庄,那么雪莹山庄过去的遗留问题也同样都是我的责任了。 215、第七章鹿蜀·人性 高岚曾问过我一个问题,君族是什么样的。 显然,在跟一大堆非人生物打过交道后她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世界很大。 不过这个问题让我怎么回答? 高岚问我:“不方便说?” 我摇头。“我不确定你能否理解,毕竟,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高岚表示还是想知道,我组织了很久的词,尽量用她能理解的字词给她举了几个例子。 君族与人族一样,建立过大一统的王朝,也曾分裂,多次的分分合合。 而如今的君族,对外是一个种族王朝,但说是大一统王朝,倒不如说是联盟,因为是同一个种族而组成的联盟,有点像现在的联合国。但联合国的威慑力,也就那样,反正人类现在是还有内战的,而在君族,内战者族诛。 原本是没这规矩的,或者说,也管得不严。真正管得严起来是几百万年前又一次分裂的时候,一盘散沙的君族被打败,下场很惨,大部分族人沦为奴隶。也因此,后来获得自由,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后,内战者族诛这句话便被刻在了族规的首页。 现在的话,君族有九个王,若是算上我来的那个地方的部落联盟制的话,那么还有得分。 没错,君族不止有君王政体,还有部落联盟体制。 我说到这的时候高岚明显一脸的“这tm也行”? 理解,君王政体与部落联盟制貌似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怎么能凑一块呢?但这种情况在那些占据着多个世界的种族中还真是正常现像,这有点像少凰曾经提起过的那个脑洞清奇的在夏商时代搞中央集权制的穿越种马男的情况,不同的是,种马男脑洞清奇不合实际,而土著没那么超前的目光,因此始终踩着现实的土壤。 地盘那么大,真搞中央集权,分分钟崩盘。 而地方上的高度自治也有很大问题,容易造成内战,让族人的注意力不自觉的集中在改朝换代上。多番尝试,各种失败,幸运的没把自己给折腾得绝种的种族不约而同的得出结论:这种分成不同地区各自建立适宜当地情况的政体是最合适的。 自然,这种方法也有风险,容易造成种族内部分散,严重点可能连散沙都不如。但对此,各个种族也有自己的应对方式。 君族的应对方式就是开放各个世界各个政体间的关口,允许族人自由往来。曾有一个氏族,子孙出色,才能过人,非常神奇的在好几个政权中担任了高层。更有兄长是此国的王,弟弟却是另一国的公卿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曾有一些在人族看来应该很不可理喻的事情。 有个君主制的王一直生不出孩子来,死的时候干脆将王位传给了另一个君主制政权的王子,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王子坑了这个王不止一次,双方的关系不是很好,这个王一度想弄死那个王子,只是没成功。 关系不好为什么还将自己的王位传给那个王子? 因为那个王子聪明啊。 君王要考虑的可不仅是如何将王位传承下去,优先要考虑的是国的延续与利益,那个王子很出色,反正王自问自己不如那个王子,既如此,还不足以让对方继承自己的王位吗? 这样的王,就如孟凰一般,做朋友做情人做亲人都必然让人遍体鳞伤,但只是做为臣民与族人的话,倒是会觉得很安心。 这种例子并非单例。 君族的王位并非纯然的世袭,有更出色的,就不屈从次一等的。 君族和人族是不一样的,人族输了,还有阿莯,只要阿莯存在一日,人族不管输得多么倾家荡产,都不会走投无路。君族却不然,因此血缘继承制在王位传承上并不稳定,谁也不能保证明君的父母生出的也是明君,秦始皇还是千古一帝,不也生了个超级败家子的胡亥?同样,政权的政体也不稳定,可能今天适合部落联盟便是联盟制,明天发现君主制更方便,那分分钟换成君主制。 不过这种情况也让我很放心,出事之前,能送走的族人都打包送走了,至于送到哪去了还没定,最后会落到哪里也不知道。事发突然,我们只来得及送走族人,连行李都没收拾,很多人都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家长从被窝里拖出来的,被推进传送阵的时候人都还没完全清醒过来。估计谁也不会想到,那会是与亲人的永别。 但不论怎样突然,我都知道,传送阵的另一头是君族建立的国家,在那些国家,那些被送走的族人会得到很好的安置。那些王与联盟会为它们准备住的地方,衣食,然后安排它们工作或是进学,它们会过得很好。 这已经是千百万年来的惯例了。 一个地方若是出了事,那么能够送走的族人全部送走,由别的同族建立的国家安置。 但这样的情况放在人族里,只会得到一个脑有恙的评价。 舍弃自己的直系后代,江山拱手他人,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政权的政体变换无常,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当疑似有鹿蜀他爹踪迹的消息传来时我的脑子里不期然的想起了此事。 “阿莯,繁衍传递基因是动物的第一本能,可为了这份本能,人能舍弃多少?”我问阿莯。 彼时正坐在地毯上啃演艺书籍的阿莯闻言茫然抬头看着我。 我将手里的资料递给她。 阿莯接过看了看,问我:“属实?” 我说:“还不确定,正要去确认。” “那就确定了再说。”阿莯说。 我微微挑眉,虽然这家伙说得轻描淡写的,但我看得出来,它的平静之下是茫然。 为何是茫然? 我莫名的想到了这消息到手后熊猫的反应。 恩,阿莯不是第二个看这份消息的人,第二个是那只死熊猫,丫钓鱼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这份消息到我手里,百无聊赖的看了一眼,建议我让阿莯知道此事,然后就拖着“鱼”上楼了。 为何要让阿莯知道此事? 若是属实,不过是收拾几个人族而已,杀鸡焉用牛刀。阿莯这种战略级的存在,非神战就用它,那不就跟街头斗殴,然后一方扛出了核/武器吗?很容易出事的。 只是如今看着阿莯的反应,又想想初见时阿莯的执念,好吧,我大抵能明白怎么回事了。 当我与鹿蜀坐着飞机跑到另一座城市的时候,消息被确认无误。 消息的主人公是个成功人士,出身高干,改革开放以后辞了公务员的饭碗下海,家财万贯,若说他这一生有什么遗憾,那就一个:无后。 家里红旗一面,外头彩旗飘飘,愣是一粒收获都没有。 家财万贯,建立的商业帝国令人向往崇拜,却无人继承,不得不说,这挺幽默的。 不过,他没后代,他的父亲叔伯却有,还不少,为了过继谁的后代给他一度闹得挺凶,不过当事人一直都不点头,也就没人成功。 自然,这是多年前的事,不是如今的,如今这位成功人士膝下有四子五女,两个嫡出,七个庶出,唔,用现代人族的话来说就是私生子,真可谓子孙满堂。 不过这总数,真能生,他不到五十岁吧。 好吧,君族也不是没有生了七八个,甚至十几个孩子的族人,但那是几千年甚至几万年的综合,不到五十年就九个孩子,莫名的发现,贫瘠原来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在我吐槽不已的时候,鹿蜀告诉我,那位成功人士的肩上披的是他爹的皮。 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佩之宜子孙——《山海经》 我不会吐槽一个吃货怎么就能挖掘出鹿蜀皮的这种功能,活得太久闲得蛋疼不算什么,闲得更有境界的大有人在。觉得闲的蛋疼的人很奇葩的人那是没见过大洪荒时代那些放飞自我的神,我可以一睡几十万年,有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我身上都被人筑巢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尘埃堆积成土壤,土壤里生长出植物,植物长成参天大树,最后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很适宜居住....还有娲灵,见过好动的,谁见过它那么好动的,溜达个百万年都不闲累,真真个是精力无极限。 说不定那个吃货就是闲出境界来了,专门弄了几张鹿蜀皮找人做的实验,没什么好吐槽的。 真正让我想吐槽的是,多狠的心才能用别人的皮来增加自己留下子嗣的几率? 那个远古洪荒的吃货也就算了,那年头,弱肉强食,毫无道德可言,强者以弱者为食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个吃货就算做实验,多半也是吃完了肉,还没杂食到连皮毛都能吃,看皮没用,这才废物利用拿去做的实验。 而现在的人,一边宣传着仁义道德,一边干着凶残狠毒的事,典型的立着牌坊做着婊/子。撕了那张假面,光明磊落的杀人放火,好歹我还能赞赏一句呢。自然,赞赏完了要抓人也方便,一眼就知道要抓谁。 肚子饿了,宰杀动物吃肉和肚子不饿,只是觉得别人皮毛漂亮就把人杀了,性质截然不同。 我对鹿蜀说:“你有权报复。” 鹿蜀虽然不是受害者,但他是受害者的血亲,依据我制定的条例,他有权利杀了那位成功人士。 君问这是哪门子的奇葩条例?真有创意。 我可以说,这奇葩条例还真不是我的创意。 这条例是我从血亲复仇中挖掘出来的,事实上,这大概也是盘古世界最经久不衰的规则。然后就被我拿来用了,毕竟,我要打交道的大半是非人生物,而跟非人生物讲人族的道德伦理和法律,你得了吧,每个种族的道德伦理捍卫的是统治阶层的利益,而法律保护也是自身的利益,我拿人族的律法去跟非人生物讲道理,别人肯定以为我脑子锈逗了,我自己也会那么认为。 血亲复仇在我看来是处理两族关系里最合适也最公正的一个思路。 鹿蜀的父亲被杀了,他要报仇,天经地义,就是不知道这只胆子比耗子都不如的人有没有这个胆子。 显然,鹿蜀是有的,毕竟是杀父之仇,几人能咽下? 那位成功人士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刹车失灵,油门不用踩都跑出高速公路上才能跑出来的速度,车祸是必然。 事情解决了我也就回山庄了,顺便与熊猫说了下过程,熊猫表示很惊讶:“就只杀了一个?” 我问:“不然?” “至少也应该株连三族啊,换了我,父亲就算了,猫科动物的雄性不抚养幼崽,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老子是谁,但我的母亲,谁杀了她,只要我当时有报仇的能力,我肯定株连三族。”熊猫说。 我心说,得亏鹿蜀没你这思维逻辑,否则这事真的会很难处理。 熊猫感慨着还不忘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看阿莯什么反应,只是,大家都是上神,敏锐的紧,尤其是熊猫眼睛里的幸灾乐祸实在是太明显了,阿莯就算瞎了也不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阿莯道:“若你想说人性的卑劣,我比你更清楚,毕竟,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我还不至于天真的认为自己的种族是良善物种。” 真有自知之明,不过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是怎么回事?莫名的好奇在历史中人族作死过多少回,听这意思,总觉得不会只夏王朝那一次。 熊猫撇了撇嘴。“既然清楚,你还那么执念?” 阿莯默了默。“我与你的情况不一样。” 熊猫闻言深有感触的颌首:“上神虽会顾念自己与种族之间的血脉联系,但绝不会成为执念,你我的确不一样,尤其是你还很清楚现在的人族都是些什么货色。” 阿莯静默不语。 瞅着阿莯,我也觉得挺稀奇的,我当年将命给搭上了,一部分是因为血脉联系,但那不是主因,主因是我所修的道,事实上,若我修的不守护之道,那我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将自己给作死。在那个时候我就是个奇葩,一个超级大傻逼,血裔什么的,能够创造一次,难道就创造不了第二次?自己的命与后裔,自然是自己的命最重要,这才是那时的神人的普世价值观。这就跟第一个孩子没了,没什么,再生就是了,又不是生不出来了差不多道理。唔,这么一说的话,神人与人类其实也是很像的。 阿莯的不同大抵就在于,我们那一代是创造者,我们的血裔都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因此种族归属感别说淡了,那是根本没有,她却不是,她生而为人,机缘巧合踏上了登神之路,成就神位,但她始终忘不了自己曾是一个人。但能够达到执念的地步,阿莯也挺清奇的。 再然后....没几日特勤处就找上门来了,为那位成功人士全家死光光的事。 我很是惊讶,不是只死了一个吗?怎么就成死全家了?什么情况? 216、第七章鹿蜀·魅力 特勤处给了我一份堪称现代版宫斗夺嫡的精彩剧本,错了,不是剧本,是真实资料,不过这资料内容,真不是我吐槽,这与古代宫斗夺嫡唯一的区别也就是夺嫡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发展,而这资料里,它的影响,貌似也不小。 之前就说过了,那位成功人士有个大家族,不仅他自己子女多,他的兄弟与叔伯同样不少,林林总总下来,反正这些日子,斗得很是厉害。先是他的一堆嫡出子女车祸挂了,然后庶出子女争夺家产,却一个接一个发生意外,最后死光了,然后就轮到大家族的旁支上位了,但旁支太多,八仙过海各出奇招,只是,八仙终究过了海,而成功人士的商业帝国却是被折腾得快破产了。 一家小公司倒台,也就几十个员工失业的事,但一个触角遍及多个城市的商业帝国崩塌,波及的可就远不止几十个人了。 不过,这关我什么事?虽然死了不少人,但制造了那些意外事故的人可不是我,而是死者的亲戚。奈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螳螂弄死了蝉却被黄雀给吞了,而黄雀吞了螳螂,却被群鹫给分食了,真是有够热闹的。 赵哥说:“动手的人虽是人族,但操控那一切的却不是。” 我继续翻了下去,好吧,还真不是人。 虽然没查到证据,但特勤处还是很强大的查出了鹿蜀在那段时间非常活跃,活跃在那个大家族的成员身边,说它什么都没干,鬼都不信。只是,再往前瞅瞅资料,再看看后头的,鹿蜀的技能点其实全都点脑子上了去吧,包括原本应该点到胆子上的大量点数。 我摆出义正言辞的表情问赵哥:“有证据吗?没证据可别冤枉人,哪怕它不是人你也不能因为妖没有人权就把妖抓起来严刑拷打,妖也是有妖权的。” 赵哥很是无语的看着我:“那么多条人命,你可真是淡然。” “种因得果,我能怎样?”我心说,若是你知道熊猫说的诛三族,那你就知道鹿蜀这真不算什么了,它只是弄死了成功人士和他利用鹿蜀皮生出来的子女罢了。既然是建立在鹿蜀之死上的诞生,那么如今因鹿蜀而死,不正好构成了一个循环吗? 我继续说:“我想你今儿来找我,应该不止是因为这件事吧?” 若真是想处置鹿蜀,那么派人去抓那只鹿蜀就是了,何必来我这,显然另有所图,至于图什么,在看了资料后我也能猜到了,鹿蜀主导那么多意外事件可不仅仅是为了报杀父之仇。真要报杀父之仇让仇人最痛苦,我要是他,一刀让成功人士变太监不是最有意思吗?相信鹿蜀皮还没神效到能让太监生子。 “是有别的事,就是鹿蜀家乡的事,我们也是查案的时候才发现的。这事,上头商量过了,若是能和平解决的话,还是和平解决吧。” 我问:“给我多少酬劳?” 赵哥:“....你变了。” 我理直气壮道:“人生在世,两脚踩在土地上,自然要务实。” 酬劳到账的时候我便出发了,与尘寰还有熊猫一起走的,前者是我邀请的,后者则是自己跑来的,研究人已经研究腻了,想看看风景休息一下。 这次要去的地方虽然不是原始森林,但也差不了多少,属于山沟沟的地方,草木葳蕤,古木参天,一看就跟都市是两个世界。事实上也的确是两个世界,而这样的地方,找尘寰这个在妖族中混着长大的半妖最合适,可以避免不小心踩了别人忌讳还一无所觉,而且,一起旅游的感觉也不错呀。 不过,一看到熊猫,我的愉快心情不免打点折扣。 熊猫真的就如它保证的一般做到了不管将人给零敲碎剐的多严重,等它玩够的时候都能拼回去,不仅保证人还是活的,身体里原本有的隐患也全都没了,只要以后不作天作地的糟/蹋自己的身体,肯定长命百岁。唯一的问题是,它没保证心理健康,所以那些人被放走的时候都已经疯了。 熊猫很无辜,它也的确很无辜,它没有对那些“鱼”的心理做任何伤害,它最多就是没给人用麻醉药。这也的确不算什么事,对于神类而言,只要死不了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对于普通人而言,显然不是。 特勤处不知道是熊猫做的,他们只知道人是进了雪莹山庄,然后离开的时候就疯了。 赵哥委婉的表示:你这样很容易仇恨拉太高,然后被人类社会排挤的。 我很想说,你们难道没排挤我?我之前还没进入状态,还没恢复力量时在鹤城趁机作乱的那些难道不是人族?且事后我的调查没出问题的话,里头貌似还有特勤处人员的参与。奈何政治游戏里,很多事情,你心里再清楚,但不能说出口。 至于那些疯了的“鱼”,真不是我干的,但我不可能招出熊猫让特勤处找熊猫的麻烦,倒不是担心熊猫出什么事,我担心的是特勤处出事,熊猫对研究普通人素材已经快腻了,很想换口味。 尽管,虽不是我干的,但我也的确是知情人员。 可这也不伤天害理啊,是,熊猫是钓鱼了,但若鱼不咬钩,它能钓着鱼? 丫判断鱼咬钩没的标准可是有没有恶念,在它没有伤害别人更没有用任何法术诱导别人做什么的前提下别人对它产生了恶念。讲真,它没把人给杀了已经很慈悲了,神类,尤其是上神,对于恶念是极为敏锐的,而察觉到了恶念,而恶念的来源还是一只蝼蚁,随便一指头碾死实属正常。好吧,很难说熊猫拿人当实验素材和直截了当的杀了别人那个更悲催。但你不深夜看到孤身走夜路的美人就产生恶念,能落那么个下场? 啥? 美人是故意钓鱼,那根本不是弱女子,是暴龙。 那又如何? 鱼饵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咬钩了没,咬钩了的话,那么落得什么下场都是活该。 所以,我是真没觉得熊猫做得过分。 遗憾的是,我这套价值观和人类显然有别,人类不接受钓鱼执法,也不接受活体实验,尤其是这种把人给活活弄疯了的活体实验。 我最终只能任别人将罪名扣在了我的头上,被委婉警告:你现在有点危险。 危险的不是我,是熊猫,然——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下了飞机转了车,原以为还要步行,毕竟这地方是真偏。非人生物往来自然不会有什么感觉,但人类往来的话,相当困难,也因此,我原以为这地方应该是不会有直达的公交车和路的。 结果,直达的公交车的确没有,但路倒是有,开发商为了方便而修建的。 开发商原本是准备伐了在这里种植橡胶树的,自进入近代以后,橡胶绝对是硬通货,哪怕过去了百年仍旧很值钱。 而种植橡胶,工人往来,割胶,都需要人,而人要往来,自然要有路。不过这条路算是白建了,开发商全家死光光,旁支正忙着争夺家产呢,这片地短时间内显然不会被人想起来。 而在知道这里要被开发成橡胶林的时候我完全能理解鹿蜀为什么要灭人满门了。 种植橡胶林肯定得先将原本的林木给砍光,但这只是开始,橡胶林一旦种植下去,对于水土造成的危害简直遗祸无穷。水土流失严重之后,旱时一滴雨都不下,雨季时洪涝遍地.....真心觉得鹿蜀只是灭人满门而非灭人全族很慈悲了。若是有人计划这么对待雷泽,别说灭人满门了,我灭人整个种族的心都会有。 不是你的家,你不住这,不喝这的水,不吃这的米,不怕污染,不怕赢在生化起跑线上,因而破坏殆尽后你不心疼,自然开发得肆无忌惮,怎么赚钱怎么来。我们却不是,家园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用来守护的,若是自己还没死,家园便已被别人给祸祸的面目全非,那得是何等的怯夫? 坐在山林里,喝着山溪的水,烤着山溪里抓的鱼时我觉得自己没白来一趟,沅江水我现在根本不敢往嘴里送,还有去过的一些大城市也一样,那些地表水,别说喝了,我连看都嫌伤眼。而在雷泽时,渴了就随便找个地表水源,植物结出的果子也啃得毫无顾忌,不用担心任何农药残留,饿了就随便捕猎野生动物炖汤或烧烤,那日子多美。 这里虽非雷泽,却也不错,至少这水我喝着挺甜的,鱼闻着也很鲜,看上去也没什么污染,不会吃出后遗症来。 吃好喝好,熊猫还在半道上下车玩去了,现在看不到,滋味别提多好了。 自然,只是我和尘寰两个嗨,旁边那只“斑马”鹿蜀就不然了。 “小庄主,我并非....有意.....” 我道:“不是有意,那就是故意?” “不不不,我也是动手的时候发现他就是开发商的,那个时候我就想着,若他全家都死了,那么山林就可以保住了,然后.....”鹿蜀嗫嚅的道。 然后你就一不做二不休在那挑拨离间、火上浇油,主导出了一出堪比古代宫斗夺嫡的大戏?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鹿蜀不可看胆。 “你只是言语挑拨离间?”我问。 “还用了一点法术让他们看到了一些幻象。” “什么内容?” “对方想霸占所有家产,一毛钱都不给自己。” 所以就动手杀人了? 啧,金钱的魅力果然无敌。 “还有呢?” “再提供了上中下的意外事故的策划方案供他们选择。” “还有呢?” 鹿蜀懵了下,道:“没了。” 我感觉了下,还真没撒谎,不过想想那些让人逮不着一点证据的意外事故,这鹿蜀的技能点点得也挺无敌的。 “你觉得将开发商全家给弄死了这种做法就能解决问题?”我问。 “工人已经走了。” “那是因为雇佣他们的商业王国现在一团乱,没人给他们发工钱了,自然就先回去等着看上面怎么说,免得自己做白工。但这片山林的价值仍旧在,今天可以有张开发商,明天自然就会有李开发商,他们迟早还回来,你莫不是每次都要弄死别人全家?”我说完见鹿蜀没吭声,顿时无语,这意思,你别不是真这么考虑过吧? 我很是无奈的道:“杀人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以为你真的聪明,现在看来也就那样。” 尘寰插道:“妖族没人族那么多弯弯绕,行事素来喜欢直来直去。” 但这也太直了。 我无语的将一沓产权书拿了出来。“这是这一片山林的产权书,七十年的,七十年内,没有这个,谁开发这里就是犯法,你想自己杀了下锅还是想送人族的法院依法处理都可以。七十年后,你再找那个时候的政府续权,唔,若是那个时候这颗星球上的人族还没死绝的话,若是死绝了,想来也不必担心什么了。” 鹿蜀瞠目结舌的看着产权书。“您这是.....” 我将一张单子取了出来。“这里环境保存得挺不错的,应该有很多野生的珍贵药材吧?让这片山林里的妖族帮我找找,能找到几样是几样。” 活雷锋,助人为乐,施恩不望报什么的,抱歉,我没这心胸,付出了那么多,自然要得到一些回报。而且我也不认为这些占据着一整片山林的妖族会缺什么药材,原始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山货了,而这些妖族又不是人族,崇尚竭泽而渔,因此妖族密集的山林里,山货也往往是最丰富的。 这就好比挖参,妖族挖参的时候会将参草的种子全都种好,等过个几百几千年再来继续挖、继续埋。而人族,参要挖,人参的种子也值钱,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一起带走。留下要等人参重新长出来,天知道要多久,就算长出来了,也是便宜别人,既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带走,自己好歹还能多赚点。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而不同的三观造成了两个物种不同的画风与思维逻辑。 只是,在山林里吃喝玩乐小半个月,见识了各种妖族,颇有种回到雷泽的时候,但在珍贵药材送来时我就醒了,这里不是雷泽,是地球。 妖族的山林物产真的很丰富,竟然凑齐了四分之三的药材,但比起雷泽终究差远了,若是在雷泽,早就全部凑齐了。 217、第八章尴尬·请柬 走的时候鹿蜀说他想跟我走,想多了解人类社会的规则,这样一来,日后再有什么人想要伤害那片山林,他可以有更多也更好的法子去解决。 我想了想,觉得小伙子这想法不错,解决问题也不一定要杀人,虽然杀人的确是个很便捷的法子,但这种法子只适合少凰来做,因为它的武力已经近乎无敌,少数能够与她一战的,也未必有能力干掉它。但鹿蜀没少凰的无敌,他胆子还小,那么活用规则便是最合适他的路子了。 我果断与鹿蜀签了约,然后赶紧去找熊猫。 妈哒,将熊猫放外头这么久,也不知道有多少受害者产生了。 至于为什么明知道放熊猫出来会产生受害者还要放它出来?莫不是学人族马后炮,没有真的出事那就是没事,而没什么事就是没有危险。后悔什么的,那是留到真的出事,真的危险以后与救援、支援以及祷告时伴生的情绪,没真的出事是不会有后悔的。不过,我还真不是马后炮,而是,我管不了熊猫,也不想管,它是钓鱼,每个被它给祸祸的受害者都是鱼,而鱼不无辜,让我为受不住鱼饵肥美而心生恶念咬钩的鱼与一尊上神闹翻,我看着很智伤? 只是,我发现熊猫还真的是,挺能刷新别人三观的。 我找到熊猫的时候熊猫正在用餐,人形,讲真,不看它正在吃的东西,只看她现在的形像,典雅大方的深衣着身,长发以一支玉簪挽起,用餐的举止优雅,好一位风采逼人的神人,而看了它吃的东西—— 朋友,你吃过,或是听说过猴脑吗? 以形补形,吃脑能补脑什么的,我是不信的,吃出个仇家倒是有可能,周小猴子就是个活例子,把别人子女的脑子给挖了做成“猪脑腐”给别人吃,真不是一般的恨。 做为一个美食大国,大中华素来秉持着无所不吃的风采,美食都名传全球了。 吃猴脑,自然也不止一种吃法,有一种吃法最是有趣。 在桌子上掏个小洞,将活生生的猴子的脑袋固定在桌子下,脑壳部分则通过小洞露在桌面。吃的时候食客用工具将猴子的脑壳取掉,取掉脑壳后再浇一勺滚烫的沸油,再用勺子挖着吃,因为猴子还活着,因此虽被浇了沸油,但猴脑本身仍旧保留了生食的鲜美,据说滋味非常好。 别误会,我提起生滚猴脑这道名菜不是因为熊猫正在吃这道名菜,虽然也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它吃的时候将猴子给换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没错,七八岁的小男孩,熊猫此时此刻正在吃生滚人脑,那小孩还没死透呢,嘴巴微微的蠕动着,却嘶哑得发不出声音来,表情之痛苦扭曲绝望,真的很容易让人产生心理阴影。 我问:“你钓鱼还钓小孩身上了?” 人性本善什么的,我不信。 我对孩子的看法是: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没有善也没有恶,它们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善还是恶,都是在模仿周围的大人,也因此,若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故,稚子日后成长成什么样,有九成九得看大人在那张白纸上涂抹了什么颜色。 熊猫钓鱼,鱼苗咬钩不足为奇。 我惊奇的是,熊猫什么时候换口味对幼崽也下手了?还有,这个幼崽得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熊猫你才能对他的脑子感兴趣? “没钓鱼,只是看到别人(说到这里的时候熊猫示意了一下角落里同样绝望痛骂,声音嘶哑的胖子)吃生滚猴脑,正好我也饿了,就想尝尝,不过猴脑也就那么点,根本吃不饱,我便将他的幼崽抓来加餐,看能不能吃饱。”熊猫回答。 我瞅了瞅胖子嘴角的猴脑残留与一旁的脑壳没了的死猴子,好吧,我大抵能脑补出怎么回事了。 “就因为别人吃生滚猴脑,你就把他的幼崽抓来加餐?”我无语道。 “对啊。”熊猫理所当然道。“我相信,他此时一定深刻明白了那只猴子的痛苦。” 岂止明白,我觉得他现在比那只已经死了的猴子痛苦十倍不止。 我问熊猫:“你是医神,医术那么厉害,这幼崽的脑子现在这个样子,你能将它治好吗?” “你可以藐视我的品行,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医术。” “那也就是能?”我追问。 “自然能。” 能就好。 我将小孩取了出来,用灵力维持住他的生命,在将胖子抓了过来,三两下剃掉头发,脑袋塞进桌洞里,再用指甲划了一圈,胖子的脑壳与部分脑皮顿时就没了,露出了白色的脑浆,再取来一勺热油浇在脑子上.....立时香气四溢加哀嚎惨叫。 熊猫愣愣的看着我。 我说:“这样他才能百分百的体会到那只猴子的痛苦,赶紧吃,吃完了把这幼崽给我治好。” “我看着很像吃饱了撑的?” “吃猴脑的是他老子,跟他没关系,你便是想株连,一爪子杀了他便是,如此折磨,你心理没病吗?”我很是狐疑的看着熊猫,这张可爱的人皮的之下究竟是怎样扭曲变态的心灵? 熊猫道:“我是神。” “我知道。”我说。 “他是人。” 熊猫理直气壮的道:“人类比猴高等,所以人类吃猴脑;我比人类高等,所以我吃人类。你是不是当人当久了,脑子坏掉了?” 这话真有道理,我差点无法反驳,神类的确比凡人高等,但——“高等并不能成为你虐杀低等生物的理由。” “我又不是人类这种低等生物,才没虐杀的嗜好。” 我挑眉。“那你现在在干嘛?” 熊猫指了指那只死了的猴子。“我心情好想完成它的临终遗愿。” 我瞅了瞅那只死亡表情比起小孩有过而无不及的猴子。“它的临终遗愿是?” “让那只两脚胖子比他痛苦百倍。” 我说:“完成别人愿望这种事也是要讲究技巧的,少凰当许愿机千万年,你可曾见她让许愿者百分百的称心?”如果投诉电话能够打到神界,那么用膝盖想都知道神界的电话一定会被投诉电话打爆。 熊猫道:“每个神都不一样,我就喜欢百分百的完成许愿者的愿望。” 我挖了一勺胖子的脑子送到熊猫的嘴边,熊猫张嘴吃下,细细品尝了下,评价:“太油了,有点腻,不如刚才那只。” 我道:“你不是为了完成猴子愿望才这么做的吗?怎么现在,感觉更像是你想吃人脑?” “吃饭完成愿望两不误。” mb,好想骂人,神界究竟怎么想的,竟然将这么一只没法讲理的祸害给送到人间界来,这是跟人间界有仇吧? “这么做的你,和你所看不起的人类有什么两样?别说什么神比人高等,神比人高等的原因与品行无关,更多的在于力量,便如人类比禽兽高等,但人类的品行却不一定比得上禽兽,你也一样。物种序列上比别的物种高等不能成为你滥杀别人的理由,人类灭绝无数物种,业孽深重,而你....貌似也好不到哪去。”我提醒。 “所以我会定期接受红莲业火的洗涤。”熊猫道。 我闻言不由刮目相看,红莲业火可不是闹着玩的,虽说它能烧掉别人身上的业力,但它的杀伤力是无差别的。以业力为燃料,焚烧灵魂,业力燃尽,灵魂若还没被烧完,自然获得新生,若是灵魂烧完了,那新生与否也不重要了,都灰飞烟灭了,还有哪门子的新生?只是,据我所知,远古时代被红莲业火给焚尽神魂的神人可不少,自然,活下来的也有,也不是每个神的业力都严重到了可以焚尽神魂的程度,可那过程中神魂被焚烧的痛苦,足以令神人想要发疯。而且,被业力焚尽的神魂也是真的没了,想要修复,那得耗费以元会为单位的时间。 一时间我是真不知道该吐槽熊猫这么作,业力居然不多,还是吐槽熊猫闲得慌,神魂这么个折腾法,你也不怕将自己给折腾死了? 在我被熊猫给打败时,熊猫又挖了极少被沸油给烫熟的脑子吃,不过这胖子实在是太过脑满肠肥,熊猫吃了几口就腻了,然后取出了一堆材料填充进了小孩的脑子里。“这些能够代替脑子让它继续拥有思考的能力与对身体的控制权。” 我讶异不已。 熊猫对我道:“你说得对,这么做的话,我就真的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了,是我魔障了,谢谢你。” 我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当人当的太久了,我竟然反应不过来熊猫究竟什么脑回路。 咩咩的,人族有个说法,叫三年一代沟,人与人之间最深的代沟莫过于马里亚纳海沟,但我觉得,我与熊猫之间的代沟,绝不止马里亚纳,必须得是归墟。 不过,不管代沟是马里亚纳还是归墟,小孩得救了就好,我抹去了他关于这一段噩梦的记忆,然后就带着熊猫走了,心里同时做了个决定,在熊猫离开人间界之前还是不要让熊猫离开鹤城离开我的眼皮底下了,这家伙太能刷新我的三观了。 回到鹤城的时候阿吉给我一张华丽的请柬与一个制作精美的小册子,请柬上的字用了金粉,镶了碎钻,这是哪家暴发户?品味真是让人槽多无口,伤眼。 小册子非常精美,内容也很丰富,一帧帧照片里是一些古物与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个化石蛋。 我说:“这是蛋?看这化石的程度,别是恐龙蛋,不过恐龙蛋也没这么小的吧,说是鸡蛋还差不多,不过化石形成的年代有鸡吗?”虽然看书看得过,说鸡的始祖是鸟类,最早的鸟类祖先自然是鸡的祖先,可,鸡的祖先能算是鸡吗? 阿吉说:“少凰说那是凤凰蛋。” 我愣了下,旋即低头细看,必须得说,照片拍得很漂亮,但还不够细致,我拿了放大镜才勉强看出化石的蛋壳上隐约有些纹路,但还是不够清楚,不能确定。只是,我见过的凤凰多是已经孵化了的,凤凰蛋什么的,我就没见过几回,还那么多年了,让我辨认这个还真有点困难。可少凰都说是凤凰蛋了,那就肯定是凤凰蛋,做为一族之王,若是连自己族人的蛋都认不出来,那少凰真的可以被推翻了。 我问:“什么情况?”凤凰蛋的孵化时间较长,但只要有足够的营养,短则几十年,多则百年,迟早孵化。孵化期再长也不至于长到变成了化石,而会变成化石,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这枚蛋保持这个形像已经很久了,久到足以让它从一枚新鲜的蛋变成一枚活化石。嗯,活化石,活的化石。很早的时候就说过了,神类,尤其是古神族这个科目的物种,生命力变态。 换做人类的胚胎,几天没有来自母体的营养就该胎死腹中了,但古神科的物种.....这枚活的化石蛋就是个例子,它们不会胎死腹中,它们只会长眠,停止孵化,将自己的消耗降到最低,撑个千万年都不是问题,唔,也不是完全没问题,蛋壳变成了化石,到时候想出来,难度更高了。 天道还真的挺公平,给了人类让万族羡慕嫉妒恨的繁衍能力,却没有给予人类个体的强悍生命力。而给了古神族强悍到变态的生命力,却没给古神族强大的繁衍能力。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凤凰蛋变成了一场拍卖会的卖品,少凰还不得疯啊?虽然不是它生的,但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才下一枚蛋被送上了拍卖会,话说,少凰居然没大开杀戒?稀奇。 我问阿莯:“少凰怎么想的?” “参加拍卖会。”阿莯回答,顿了顿,颇为无奈的道:“还好,这次是完整的,不是菜肴。” 我深表赞同,幸亏是完整的,是活的,不是死的或是菜肴,否则少凰肯定得发泄,而它要发泄,这颗星球上的人类可未必能继续延续。别提人道什么的,它要是讲人道主义,远古时候就不会计划灭绝人类了。 不过,将凤凰蛋做成菜肴,这食性,服了。 我问阿吉。“这拍卖会是什么情况?”完全没听说过,而且上头的地址,在国外,欧洲那一片,在北极圈附近,这什么品味?北极圈天寒地冻的,将地址定在那,这不是找虐吗? “那就是国外的非人生物和黑暗势力办的,因为拍卖品都很珍贵,只有最有钱的一茬世界级富豪才知道。” 我指了指自己。“我是世界级富豪?”我现在身上虽然也有钱,但国家级富豪都算不上。 “你是非人生物,你很强大,你是雪莹山庄的庄主。” “前两者能理解,后者,什么意思?” “本世纪初期,西方列强入侵华夏,西方的非人生物也有参与。” 我秒懂,君长青可不是吃素的,你敢来找茬,他铁定让人有来无回,大概就是这样,在西方挂上了号。 “这个拍卖会三年举办一次,每次都会有很多好东西,因此有的时候君先生也会去看看。” “三年一次?我三年前可没收到这个。”我说,如此槽多无口的请柬我可以确定自己是第一次见到。 “三年前你还没坐稳庄主位置。” 我仍旧秒懂,今儿是庄主,明儿说不定就是沅江的一具浮尸了,自然不值得送这么珍贵的请柬。 不过,我大概也能理解这个拍卖会的性质了,于是问阿莯:“少凰是打算抢还是买?” 自家的东西被人抢走了,花钱买回来是常态,但少凰它的脑回路和凡人物种是一个世界的吗?因此它会怎么做还真不好说。 阿莯笑答:“抢。” ok,我秒懂,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准备了。 218、第八章尴尬·北极圈 在我办护照买机票准备飞北极圈的时候赵哥来找我了。 难得难得,特勤处其实也挺缺人的,尤其缺能打的,因此赵哥平日里也有自己的任务,虽然也来雪莹山庄,但每次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也不例外,比较让我侧目的是,这次不是公事,是私事。 就算是修真世家也不是谁都适合修炼的,门派例外,门派收人看资质,没资质的根本不能入门,因此全员都能修炼。不过赵哥是一个修真家族的成员,早先的祖先只是普通人家,因为有修炼的资质,根骨上佳而被特勤处给收入门墙,然后世代为特勤处办事,到赵哥这里已经是第三代了。不过也因为只三代人,所以人丁不多,不是每个修士都会谈恋爱结婚的,只要不是无望成仙只想享受人间富贵的,九成都会远离情爱,而神仙那就更是断绝男女情爱了。 与电视小说里说的天规无关,天庭也不背这口大锅。 天庭根本没有神仙不能谈情说爱的天条,是神仙自觉这么做的。 原因? 珍惜生命,远离情爱。 谈恋爱的时候时有心情起伏,且起伏还很大,而大喜大悲,心境很容易出现缝隙。 刚跟恋人吵了一架,正想找闺蜜喝顿酒抱怨一下,天·心魔劫·魔来了.....后果参照之前被我逮了的那只天魔是怎么来到人间界浪的吧。 虽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有几个人真能将爱情凌驾于生命之上? 生命凌驾于爱情之上才是常态,那些恋爱史丰富的人只能说明它们恋爱的成本低,成本低自然可以多谈几次,但神仙,谈一次就足以要人命了。 修士在这方面的风险还没神仙那么高,天魔跑人间界一趟不容易,小鱼小虾什么的,根本捞不够本。可没有天魔并不代表就安全了,元魔可是碎尸碎成了细胞屑分布在每个人族的心头呢。 综合上述,真正修炼大成的修士九成是独身主义者。 啥?古神科的物种不是? 古神科和人修不一样的好吧,古神本身就拥有超级漫长的生命,而这一切的代价就是大部分古神科死于天劫。 生而为神,永寿无涯,不会老死是吧?那就天劫劈死你,天劫劈不死你也还有量劫,量劫不行也还有无量量劫。 厘清了自己究竟怎么个长寿法后,古神科物种反倒没那么多顾忌了,若是真心喜欢,那就谈呗,至于风险?修神本就充满了危险,心魔什么的,不过是无数磨难中的一个,连其中之一都过不去,何谈全部击败?须知对畏之如虎本身就是心魔的一种,一旦选择了畏惧,那从一开始就落了下风。 修真世家普遍人丁单薄,真人多的话,那么里头水分很大,几百口人就两三个能修炼,自称世家,脸皮厚度必然可观。 赵哥的家族这一代就三个成员,只两个能修炼,还有一个是普通人,读书的时候是历史系的高材生,毕业后进入了某博物馆工作,致力于修复文物与寻回百年国耻期间失落海外的文物。 我说:“虽然山庄里有很多文物,但你知道的,我不可能捐的。” 一来山庄里的古物都是君长青的收藏,尤其是其中大部分他曾经用过的生活用品,只有少部分是他在本世纪初期从西方人手里抢的,要捐也应该他自己来决定要不要捐;二来,我个人觉得保存在山庄里比在博物馆更安全,反正我不信哪座博物馆能存在一千年以上,但这座山庄,别说一千年,一万年都不是问题。 不过说到本世纪初期的乱像,我再次想起了熊猫,确切说是想起了山庄地窖里养着的两个人。前些日子警察发通缉令通缉两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熊猫看到了,然后.....君长青用来放东西的一个地窖被腾了出来,那两个家伙被熊猫当小白鼠一样养在地窖里,需要的时候提出来做实验,显然,这两只实验品,熊猫是不打算放了,而不放的理由更是理直气壮:落警察手里也是吃花生米的事,不如落它手里发挥余热,造福全人类,就算到时候玩腻了,也可以煮一锅香肉,一点不浪费。 我当时就腹诽不已,你老安生点就是对全人类最大的造福。 不过,说起来,我倒是觉得,熊猫这货,其实最适合生活在本世纪初期,尤其是抗战年代,满地小鬼子,想抓多少小白鼠就有多少小白鼠,玩死了也不用浪费力气救活以便重复利用,再抓就是了。别提日内瓦公约,那玩意根本就是废纸,毫无意义,它若是有意义,那南京大屠/杀就是杜撰的了。 诸神啊,你们咋就不把这货给送抗战年间去呢?那年代最适合它生存了。 遗憾的是,有界膜在,神族诸神感觉不到我的信号,而且,它们已经将熊猫给送到这总体和平的时代来了。 不知道我脑子里跟上了高速公路一般的赵哥无语道:“修士与非人手里的文物是怎么回事我比你更清楚,没让你捐,是想请你帮忙照看一下他。” 我茫然。 “拍卖会上不乏本世纪初期流落海外的国宝。”赵哥说。“只是这拍卖会上不乏非人生物和有特殊能力的人,前者还不是最可怕的,最麻烦的那些有了非人力量的人族,最是危险。小弟只是个普通人,安全方面,我有点不放心。” 我懂了,心说赵小弟真温柔,居然能想到去花钱将国宝给买回来,不过这也是另一种无奈。 国宝被强盗给抢了,却要自己花钱去买回来,这简直是侮辱。 但,有的时候这种侮辱,你还不得不接受,不得不忍,只因实力不够。若有少凰的力量,谁愿意忍受如此侮辱,抄家伙找上门抢就是了,不给就去死。 “这是小事,本来答应你也无妨,只是,也不怕跟你说句实话,我这次去拍卖会,目的不是很纯....”我委婉的表示,你还是别让你家小弟去趟这浑水了,少凰到现在为止都表现的很平静,但用膝盖思考都知道这平静之下是一座蓄势待发的超级火山。 赵哥显然领会了我的意思。“我回去劝劝。” 两天后赵哥来电话,死书呆子劝不通,只能请我在有余力的时候帮忙看顾一二,他自己要出国的话需要办手续,跟飞机另一头的国家打交道,等办完了手续,拍卖会早结束了。 家有熊孩子,真是一件让家长头疼的事。 最终出国踢馆的队伍里添了一个人,变成了五人行,我、少凰、高岚(带少凰出远门,小姑姑不放心,打的幌子是带俩小孩一起去旅游)、阿莯(怕少凰控制不住自己,将事情给弄得一发不可收拾)。 熊猫不带,虽然这的确是个战略级武器,但一来少凰出门的时候找了熊猫。 “有什么毒吗?” “你还要毒?”熊猫诧异不已。 少凰示意了下自己的三寸丁形像。“你莫不是认为顶着如此脆皮壳我仍旧无敌?” 熊猫显然是有这种认知的,不过现在也认清了。“要什么毒?” “随便什么,能弄死人就行。” 熊猫说稍等一下,然后就上楼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支试管,试管里是物色透明的液体,看着跟清水似的,但考虑这玩意是熊猫拿出来的,就算是清水也是污染严重会要人命的清水。 “这是我这几日研发出来的,你用了以后收集一下实验数据,回头我看看有没有需要继续改善的地方。” 少凰有一瞬的无语。“你这种临阵收集实验数据的习性什么时候能改改?” “反正又不会影响到你们的安全,也可以让你们更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武器。”熊猫道。 少凰收下了试管。“有空就帮你收集数据。” 潜台词即:没空就算了。 鉴于拍卖会的大部分拍卖物来路不怎么正当,以及不少拍卖品是高危物品,因此拍卖会的地点真的是挑的很用心,做飞机,转飞机,最后还用了爬云术才到的北极圈。 快冻成dog我的呵出一口气化作冷雾,居然还有点实感,啧,这是空气都要结冰的节奏吗? “这选址究竟谁选的?真有创意。”我很是感慨,我身上若是没有鳞片御寒的话,相信此时此刻我已经变成一坨了,且是非常结实的一坨冰雕。不过现在的形像也好不到哪去,身上裹得跟球似的,而厚厚的羽绒服之下是细密的紫色鳞片。 阿莯闻言看了我一眼。“雷泽没有冰雪吗?” “有啊,雷泽四季分明,冬季的时候也是会下雪的,但隆冬大雪漫天和这里连吐口口水都能摔两半的环境可不一样。”而且,雷泽的整体气候偏暖,虽然下雪,但也不是很冷,穿件皮草就够了,而此地,我都裹成了球,鳞片也冒出来了将每一寸皮肤给护住仍旧冻成了dog。 说到这里,我看了看阿莯。“你抗冻能力不错哈。”连北方人的高岚在下飞机的那一霎都冻得比我还惨,这位却一点事都没有。 “神界有雪山的,我的神宫离雪山很近。”阿莯回答。 我诧异:“你还喜欢雪山啊?”阿莯的功法与种族都不挑居住环境,她却挑雪山周围筑巢,只有可能是她自己喜欢。 “嗯,很早的时候我的部族就是生活在寒冷的高原上,我喜欢那样的环境。”阿莯回答。 你的部族? 那得是多少万年前的事了? 真是有够怀旧的,不过话说回来她若非不够怀旧又怎么会成执念? 高岚插道:“我、就、想、问、一、句.....你们、赏够、风雪、了、吗?” 呃,忘了这还有个普通人快给冻死了,我再冻成dog都不可能冻死,高岚可不是。 我说:“早叫你不要下来了,跟赵小弟一起做飞机多好。” “没见过这么大的雪,想看看,你不也一样?”高岚反问我。 很好,我被ko了,带头下飞机的可不就是我吗?真的是没见过这么大的雪,至少此世没有,而千万年前,游过一次丛极渊,北极圈与丛极渊一比根本不算什么,丛极渊那鬼地方可是连仙人都有冻死的可能,而北极圈却不可能冻死仙人。一看到这漫天风雪与这雪白的世界,很好,我想起了丛极渊,便提议下来看看,赵小弟一个南方人有自知之明不凑这热闹,阿莯也想吹吹风,同时将少凰给抱了下来,然后....就现在这样了。 只是,我忘了,北极圈虽然比不上丛极渊,但我现在的壳子也比不上千万年前的神之躯,那可是我打磨了无数个元会的成果,岂是现在的躯体能比的,毫无悬念的被冻成了dog,真是个悲剧。更悲剧的是阿莯的衬托,这家伙将神袍给带了下来,意识到现在的身体扛不住这寒冷后果断将神袍取了出来穿上,别说,玄衣赤裳,端的是巍峨九天之上,神座之上的神女,相信她将那张脸扳起来一定很是威严肃穆。不过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她所呈现出来的感觉。 这样一个形像别说立在这北极圈附近了,便是在城市的大街上也应是瞩目突兀的,但阿莯却不然,她给人的感觉极为合理,仿佛山,仿佛水,仿佛风,仿佛雪,似乎它就是环境的一部分,如山水风雪的存在一般合理。 顶着个新壳只是泄露了九牛一毛都不到的力量都能有这样的感觉,境界挺高啊。 更加重点的是,阿莯有神袍,少凰麻溜的钻她怀里保暖,都不冷,我与高岚却是真的冷,冷得快喊救命了。 所幸,这里离拍卖会也不远了,走了没多久便到了那片风雪中的针叶林,非常醒目的针叶林,在我怀疑高岚会不会倒下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针叶林,确切说是针叶林旁边的机场。 也不知是用了什么法术,这一片没有任何的风雪,因此飞机停泊非常的安全,不时能看到专门去接人的飞机落下,想来那些飞机里敢于像我们这般半道上跳机就为欣赏北极圈周围的风雪的奇葩应该不多,因此机场还是能看到不少同样裹得跟熊似的人。略有不同的是,我与高岚裹的是小姑姑织的毛衣和背心,以及商店里买的羽绒服,而那些人身上穿的,一水的珍贵皮草,不乏濒危动物的皮草,反正我是看到了藏羚羊的皮。 说起来,我也想穿皮草,在雷泽的时候天一冷我都是穿皮草的,用的是一种大虫的皮,特别的保暖,可惜,在这颗星球上,别说雷泽那种大虫的皮了,就是寻常老虎的皮我都穿不上,真去找只老虎剥皮,回头警察就得上门查水表。 通过机场旁边的通道走进一条有暖气的贵宾通道时我顿时就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将厚厚的羽绒服脱了下来在手上拿着暖气打得太高,这么一冷一热,汗就出来了。 找到在半道上等我们的赵小弟时他正跟一个同样是黄皮肤的亚裔聊得挺欢,为什么是亚裔不是华裔?一来那个亚裔长得太矮了,二来,那口汉语,正宗的华裔绝对说不出来,听得我都愣了下,这都多少年了,居然还能在抗战电视剧以外的地方听到这种口音。 看到我们过来了,赵小弟赶紧向我们招手。 我走了过去,随口问了句:“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我们在聊历史。”赵小弟说:“我的研究课题就是徐福东渡与日本的关系,可巧了,山本先生也对这个课题感兴趣。” 徐福东渡与日本的关系? 这个我略有所知,国中有一种非常奇葩的学术观点:认为日本的祖先就是徐福东渡时带去的三千童男女,以及日本的神武天皇就是徐福,依据就是日本人与华夏族之间的dna有百分之几的相似。 这个论题真是.....反正我觉得研究这个的人真的是挺闲的,便是大洪荒时代放飞自我的古神们都没闲到这境界。 日本的起源如何重要吗? 不管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还是地里冒出来的都不可能改变彼此之间的宿怨与国族之间没有友谊只有利益的关系。 且,徐福东渡,也就三千人,繁衍出一个民族来,那也太扯了。 别误会,我不是小瞧人族的生育能力,敞开了生,两千年的时间足够三千人繁衍出一百亿人族来了,我只是理智的看待了三千人能够建立的文明。 从无到有的建立文明与国度的难度,我没经历过,但君族的历史上,几度失去所有领地不得不躲入蛮荒之地从头开始。因此我知道一片待开发的蛮荒之地开发起来的难度有多高,根本没法想像,便是君族是非人生物,不好拿来做人族的参照,那我找个人族自己的例子好了。比如汉武帝时造成的汉朝国力空虚,真的只是因为汉武帝多次硬刚匈奴造成的?no,真正消耗了汉朝国力的不是伐匈奴,是开发河西之地。 开发一个河西之地都将汉朝给折腾成那个样子,我不认为三千人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将日本列岛给开发出来,真的是开发蛮荒之地的话,那三千人根本不够塞牙缝的,尤其是那三千人还不是专业受过训练的,碰上豺狼虎豹,妥妥的喂豺狼虎豹。 综合上述,我觉得,就算徐福真的去了日本,日本那个时候也不是没人,必然已经有土著,只是还在原始社会挣扎,最多就是徐福东渡带去了许多的先进技术让土著的文明从蜗牛散步进入了兔子狂奔状态,几百年就走完了几千年的历史进程。 也就是,最大的可能就是徐福与三千人落土著手里了,成了奴隶,不得不用技术保命。 也因此,研究这种课题真的有意义吗? 被人揍了一顿不想着怎么揍回去,反而想着怎么证明别人是自己的孙子,这是闲的蛋疼吧? 唔,也不是完全没意义的,至少我与少凰闲谈时,这家伙表示这个课题还是很有意义的,对日本而言很有意义。 219、第八章尴尬·拍卖会 日本是岛国,而岛国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自然是怕岛屿沉没,历史上沉没的岛屿可真不少,日本列岛虽然挺大的,却也难保,毕竟,比它更大的,是一整片大陆的亚特兰蒂斯都沉了(话说真有亚特兰蒂斯?不过少凰既然说有,那应该是有吧)。 进入近代后,气候越来越温暖(问我哪得出来的依据?从妖族得来的依据,那些个活了成百上千年的妖族都说现在的冬季比起千百年前越来越暖和了),而气候变暖也意味着冰川融化,融化到一定程度,岛国还能不能存在,真的是个挺大的问题。 针对此,少凰说,认个祖宗换一块地盘,真的很划算,然后在我不信任的目光下举出了一二三四五....共十五策如何做到在岛屿出没时迁徙到冤大头家,再逐步控制这片土地,将原住民给贬为二等民族,就如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将原住民变成低等种姓,禁止原住民学习文化与识字一般。摧毁文明是非常简单的事,只要屠掉一代人,或是两三代人禁止识字,保证再智慧的人族分支都能变成牲畜,愚昧无知与牲畜的距离往往一线之隔。毕竟,读过书识字的人绝不会因为迷信愚昧而理直气壮的把自己的同类给沉江嫁河伯,为了利益还差不多。而且,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廉耻,但大部分读书人还是知道廉耻这两个字怎么写的。 而考虑到两个民族之间的人口差距,到时候为了便于统治,土著肯定得屠掉一部分,就像蒙古人与清朝曾经做过的一般,将土著的数量锐减控制到可控的范围。不同的是,蒙古人做得太激进,失败了,被赶了出去,而清朝做得比较稳健,顺治与康熙都是稳健屠杀的,而且康熙血腥杀戮的时候还控制住了当时的文人,而控制住了文人就等于控制住了笔杆子,控制住了笔杆子,那么干什么都可以是被合理化的,就算合理化不了,也可以春秋笔法掉。这点很重要,舆论在你这边,那么你杀人越多就越是英雄,越是被后世传颂追捧,如康熙,如成吉思汗,如项羽。 少凰还计算了下,因为日本人口比较多,都过了亿,没有蒙古族与满人那样人口悬殊到令人无语的地步,因此需要杀掉的的比例不会那么大,杀个三五亿华夏族就够了。如果想要过得更好一点,那么杀的还得多一点,毕竟,一片土地上能养活的人口是有限的,人越多,每个人能够分到的资源就越少,而人越少,人均资源越多,自然生活得好。 这也是为什么一个王朝生活水平最高的时候都是立朝后的一段时间,两三代人后就会走下坡路,王朝也开始走向灭亡,人太多,土地面积却不变,养不活那么多人,而王朝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自然就只能灭亡了。让战争摧毁一切,让一切从头再来。 对于少凰关于王朝因何灭亡的理论,我佩服。 对于少凰关于元朝与清朝时的杀戮的理论,我也赞同。 综上两条,我最佩服的就是她一针见血的旁观者分析,无怪乎孟凰传位给她,虽然是个暴君,但政治智商并不差。 只是,对于少凰关于认个祖宗换一块地盘的理论,我不是很赞同,虽然少凰列的十五策挺靠谱的,真的实施起来,有八成的可能做到她所说的岛国人占据华夏的局面。但那也太无耻太不要脸了,不是抢地盘不要脸,国与国抢地盘很正常,只要有利可图,不抢才不正常。只是,饭可以乱吃,祖宗能乱认? 便是君族,不论多么落魄,多么难熬的时期,宗庙里供奉的每尊牌位都是与自己有血缘的人,而宗庙最重要的建筑里供奉的也一定是我,如果有一日君族为了生存将我的牌位给撤了,换成别人的。我会有多糟心,不真的发生我不会知道,但君族普通族人会有多糟心我可以预料,哪个族王敢那么做,等待它的结局只有一个:被自己的臣民推翻。 “死亡面前,没什么是不可能放弃的;而族群延续的问题面前,更是没什么是不可能放弃的。”少凰说。 我反问:“你会为了让族群延续下去而承认另一个族群是自己族群的祖宗吗?” “若是真有一日要做那样的选择,我选第三条路,让想当我祖宗的那个族群灭绝。”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黑线。“没有第三条路,就两条。” “只有庸人才只能在两个答案的选择题中二选一。” 是,你不是庸人,你是奇葩,别人二选一,你却是三选一,四选一,五选一....乃至于n选一。好吧,这也不算什么,哪个古神是循规蹈矩的?我记忆里的那些比她更扯更不讲逻辑更胡来的都有,少凰再怎么样,她好歹还有点逻辑可循,你知道她想做什么,而有的奇葩,那是真的天道都不知道它们想干嘛,或者该说,纯粹是为了好玩,没有利益也没关系。 不过现在的话题不是关于思路开阔性的。 我说:“只能二选一,你不能保证你一定能走出第三条路来。” 少凰显然从未考虑过如果选择题中所有答案都不是自己满意的,而自己又走不出第三条路来该怎么选这种问题,没考虑过很正常,她根本没遇到过也不可能遇到这种情况,因此花了一秒钟的时间加以思考,然后回答我:“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需要地盘只会带着军队光明正大的打过去,将别人的地盘变成凤凰族的版图之一。” 不愧是王,这画风就是直白。 我说:“是啊,你只会抢,绝不会卑躬屈膝。但这不正说明了你做不到吗?那样违背你三观的选择从一开始就不在你的考虑之中,也因此你永远都不会想到它。而自己都做不到,甚至想都不屑去想的事,你如何揣度别人与你不一样?” 少凰挑眉。“你确定那座岛上的人能与我相提并论?” 当然不能。 拿地上爬的蚂蚁去跟搏击长空的华丽猛禽比,那得是多么扯淡的比较?这根本就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物种。 “你虽有一半的人族血统,但你生于君族,古神神民与古神的骄傲与三观深埋你的骨髓与灵魂里,你的脑回路与人族永远都不在一个世界。”这是少凰当时的总结。 现如今,我觉得,少凰大抵是有理的。 我无法想像君族会对这种不着调的认祖课题感兴趣。 君族的起源是清楚明白的,靁泽之神证道后以自身心血创造了初代种,而初代种一代代繁衍生息,于千万年后形成了如今的君族。若是去认别的、更强大的神为祖,那就等于推翻宗庙里千万年的历史沉淀。 不用低头去看阿莯怀里我都知道少凰此时看我的眼神很是揶揄。 我拉开了一个闲的蛋疼、一个政治目光长远的两个人。“走啦。” 拽着赵小弟一边走我一边问少凰:“日本岛上可有你的债主?” “目前没有。” 那就是以后可能有? 而若是少凰的债主日后有个正好投胎到日本跟她许这么个愿的话,那华夏族与日本就得悲剧了,少凰虽然各种无语,但她那十五策还真的挺靠谱的,可行性极高。 为毛是两个一起悲剧?可行性高不是应该只悲剧华夏族一个吗? 想想少凰那辉煌的前科吧,她什么时候让债主百分百的满意过?别人刷的是五星,她刷的也是五星——不过不是好感度,是恶感值。据熊猫说,在少凰手里悲剧的债主多如过江之鲫,论恶感值的高度和面积,它这只疯狂科学家的熊猫都要甘拜下风。 如此惨烈的事实告诉我们,不要相信许愿机,就算真能许愿也别异想天开或得寸进尺的乱许什么难搞的愿望,因为你动动嘴皮子的事,别人却要耗费无数心力,而许愿机有一分的不痛快,你就会有一分的悲剧,许愿机有十分的不痛快,那你的悲剧就是十分。(也因此,少凰早期的债主就没几个是不想砍死这家伙的,那会儿为了小命不得不开始漫漫还债路,丫一肚子火气,没法冲神尊发就全发债主身上去了,话说,这到底谁是债主谁是欠债的?) “你别这么个表情,这是华夏族自己的问题。”少凰道。“真被用这种招术给骗了地盘和继承权,只能说华夏族自己蠢。” 理是这个理,论理也不应该有这种傻缺,但.....我瞅了瞅赵小弟,莫名的想呵呵,现实告诉我们,哪怕是信息大爆炸,每个人几十年接触的信息赶得上大洪荒千万年的如今,也不是什么人都有政治家的目光与脑子,还不如大洪荒时代那些除了力量也就比婴儿好点的家伙呢,好歹对于别人是否有恶意,是否别有企图,我们的感知比野兽的本能更加敏锐。 你以为这是我今天最无语的事了吗? 现实告诉你,也告诉我,no。 走过长廊有单独的休息室供休息,可以吃饭喝茶甚至睡觉直到拍卖会开始。 被冻得够呛的我点了热腾腾的红茶,红茶很快就上来了...我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奶茶,我要的是清茶,不是奶茶,加这么多奶,这还是茶汤吗?知道这是你们的文明特色,但也请考虑一下,鄙人就算不是百分百的人类也是百分百的纯东方生物啊,喝茶从来都是茶壶里煮,最多加点参片之类的东西,加奶....我果断抢了少凰的清水,同时将奶茶推了过去。“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喝奶。” 少凰看了看我手里的清水,又看了看奶茶,问:“你还能更无耻点吗?” 我想了想,说:“你是晚辈,我是长辈,这壶热水就当你孝敬长辈的好了。” 少凰显而易见的被我打败了。 吃饱喝足,在我考虑要不要睡一觉的时候拍卖会终于开始了。 因为考虑到来的不乏非人生物,以及,拍卖会的幕后主人似乎就是一只非人生物,因此拍卖开始的时候所有人一起去拍卖厅,包厢什么的,没有。不亲眼看看怎么知道那是不是赝品?啥?你说离那么远谁能看出赝品与否?别的我不敢保证,但我们这一行里的非人,个顶个的眼力好,媲美显微镜。 拍卖会刚开始,拍卖的自然只是一些普通的东西,相对而言,用来暖气场挺不错的。 常规拍卖品以古董为主,有古埃及法老的黄金权杖,话说,这黄金制品的工艺挺不错的,说起来,古埃及与唐朝似乎是历史上最有名的黄金王朝,前者是从头到尾的崇尚黄金,后者则是走出了自己的风采,将金器技术大步提升。除此之外还有古罗马奥古斯都的剑、希腊时的宝石项链.....干货很足,古今中外诸多王朝的传世之物这里都能找到,包括华夏的青铜器甚至秦汉玉器,后两者我真不想吐槽它们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反正赵小弟的目标是其中的一件玉器。 看电视的时候很容易以为古代的皇帝就一枚玉玺,就是传国玉玺,其实不是。古代的时候有天子六玺,没错,六玺,至少六枚。为什么是至少?因为到了近古的时候,拜那些爱炫富的皇帝的画风所赐,有的皇帝的印玺之丰富,真的挺让人无语的。所以看电视的时候以为一枚玉玺在皇权传递中能起到重要作用什么的,呵呵哒。除非是传国玉玺,否则没了,别人再铸就是了,而传国玉玺,那也不是特别大的问题,私底下找回来同时将你灭口就是,花个十年八年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没有传国玉玺也不耽误用别的玉玺盖章,传国玉玺更多的还是象征意义,并非行政玺印,大权在握,有没有传国玉玺都不影响什么。 虽然近古的时候皇帝的玺印,但华夏早期的时候普遍是天子六玺。 赵小弟的目标是一枚玉玺,也是先秦的一位周天子的玺印。 完全不想吐槽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能落异族手里。 不过也因为印玺最初的身份地位,价格自然也相当之可观,赵小弟的博物馆筹集了很久的资金.....感觉还是有点悬。 事实上也的确很悬,那枚玉玺最终飞了,得主是一只吸血鬼。 在赵小弟泪流满面不能将国宝带回去的时候我默默将少凰活似饿狼看到肥羊的脸扳了过来。“这是拍卖会不是猎场,我可不想被人一路追杀回去。” 少凰很是遗憾的说:“吸血鬼身上的血气很足,吃一个,顶百八十个普通人。” 我说:“那也不行,你别忘了咱们是来干嘛的,正事要紧,你就别想着打牙祭了。” “我知,只想看两眼解馋而已。” 看两眼解馋? 看你那眼神我完全能理解长恒一号为何会误会丫对他有意思了,丫这炙热的眼神,若是不了解她的脑回路,真的很容易误会,热恋中的少女眼神都没她炙热。 不过,长恒一号的悲剧还是他自己的锅,误会了少凰的眼神没什么,关键是明知别人是你小姨子,误会了后不保持距离也就罢了,居然还主动去勾搭,那就是真的渣了,死了也不可惜。 也因着少凰的眼神,我接下来的注意力主要在少凰身上,怕她一个忍不住开始狩猎,这拍卖会的非人生物真的挺多,吸血鬼也不止那一只,若是全都猎了,真的是一顿大餐,说正确能量的少凰一点都不动心,鬼都不信。 然并卵,我光顾着少凰,却忘了这里还有一个与少凰来自同一个三观世界的存在。也不能说忘,只能说,某人这些时日真的是太悠然了,没有熊猫的丧心病狂,也没有少凰百无禁忌的食性,完全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最多就是看到不平时别人都是绕道或围观,而她是回回都路见不平。但考虑到这人的武力值,虽然她已经控制了又控制.....我去警察局领她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但这也不能怪她,现代的人族,不是我说,真的是脆皮到让我吐槽无力,手无缚鸡之力都是好的,丫连只鸡都打不过,至少大洪荒时代的鸡随便拎一只来,百分百碾压这些现代新人类。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有的人看着老实安分,也的确老实安分,但论起生事,她比熊猫和少凰这样的刺头更强悍。 我按着少凰,回过神来拍卖已经开始向高/潮迈步,拍卖品越来越稀有,有一些甚至是非人生物才感兴趣的。而阿莯此时此刻正在跟人竞争一只青铜鼎,拿的是我的号牌。 我去,什么情况? 青铜器是挺罕见的,但老实说起来,其实也不是特别罕见,只是因为它们的年代实在太过久远,属于无价的国宝,只要私自拎出国就要吃花生米的罪,加之私人收藏的话,明面上肯定没有。也因此,想看青铜器,只能去博物馆。握在私人手里的,不多。 普通人或许会对青铜器感兴趣,因为从未亲手触碰过。但阿莯,丫生活的时代就是金石时代,青铜器在那会肯定不会多,但她肯定不会觉得稀罕,以秦朝为分水岭,那之后,鼎纯粹是象征意义,那之前,鼎就是生活工具,用来做饭的,至少在阿莯出生那个时代,青铜鼎肯定跟现代人的铁锅一个功能和意义。 丫会稀罕一件青铜器? 怎么可能? 还有,你竞拍就竞拍,拿我号牌干嘛?谁的号牌就谁付钱你懂不懂? 见我懵逼,赵小弟道:“那只青铜鼎据说是清末时它们从华夏偷的。” 我说:“你这不是废话吗?”华夏族流落海外的国宝有几件不是因为或被偷或被抢或被骗的原因而落异族手里的? “根据化验结果,那件青铜鼎的历史超过一百万年。”赵小弟说着皱了皱眉。“而且,他们做过实验,青铜鼎比现有的任何金属都要坚固,它应该并非真正的青铜鼎,这太瞎扯了,那怎么可能不是青铜器。” 超过一百万年?一百万年前这方天地是什么模样?谁会造这么一口大鼎,而且那上面的铭文,虽然我不是考古的,但做为一个在华夏大地生活了近二十年,还有个土生土长的华夏考古学者爹的我再眼瞎也认得出来那铭文是华夏的画风,就是不知道那都什么意思,得找古文字专家才行。但不管认不认得出来那是什么字,都可以确定那是华夏青铜器,无怪乎赵小弟说别人瞎扯,那怎么可能不是青铜器? “四千万。” “五千万。”阿莯继续举牌。 “五千五百万。”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我赶紧按住还要继续举牌的阿莯。“姑奶奶你干嘛?” “竞拍。”阿莯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说:“你有那么多钱?” 阿莯用一种只能意会的眼神看着我,显然,她不打算付钱。 我说:“你把我卖了我也没五千万,而且还是美金。” 我现在连五千万人民币都没有,何况五千万美金。 阿莯闻言一愣,估计没想到这种情况,忽然将目光移到了赵小弟身上。“加上他的也不够。” 那倒是够了,说起来赵小弟身上的钱也挺足的,如果他的目标不是那件玉玺的话,真不是不可能成功。但那又不是你的钱,就算你是人祖宗,你也没权力挪用别人的钱。而且,看现在这情况,那件不知名的青铜鼎引起的兴趣不小,五千万根本不够,丫再喊一轮,钱仍旧是不够。 同样意识到阿莯什么意思的赵小弟忙道:“我这钱是公款,不能借你的。” 阿莯显然没将赵小弟的无奈给听进耳朵里,心态完全可以参考华夏大家族中长辈对待不听话晚辈时的心态。 我无奈道:“就算你抢了他,钱全加起来,只要还有人竞价,你就不可能拍下来。” 我们都是土鳖,别人都真亿万富豪,拼不起啊。 阿莯闻言,随手扔了号牌。 拍卖会上,身上钱不够,拍不下自己想要的东西怎么办? 普遍而正常的表现应该是遗憾可惜,夸张一点也不过是如赵小弟一般遗憾到哭出来,国宝不能回家啊。阿莯,虽然她是个人,一个血统纯正的纯人类,但.....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 我眼睁睁的看着阿莯站了起来向拍卖台走去,不明白她这是想干什么,不过也没猜多久,因为阿莯用行动表达了自己想要做什么。 220、第八章尴尬·化石蛋 “这只鼎是我的。”阿莯对同样一脸懵的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果然很好,一瞬间就回过了神。“女士,你并未拍下它。” 阿莯说:“它是我亲手所铸,上头还有我的名字。” “咳咳....” 正在吃点心的高岚噎着了,而赵小弟却是一脸的茫然,显然不明白那只鼎怎么跟阿莯扯上关系了。不明白最好,明白了就该羞愧自尽了。 工作人员,他也不明白,但再也不明白,也知道阿莯此时此刻的目的不怎么善,麻溜的按响了警报。 阿莯继续道:“我原是想和气的解决问题的,不过想了想,东西本来就是我的,我为何还要花钱买回去?” 你是根本没钱买吧?我吐槽不已。 少凰此时也道:“这尊鼎,我想起来了,它不是应该在人族的祖庙里吗?” 祖庙,不是宗庙,两者的区别很大。 虽然祖庙也是宗庙,但宗庙也有不同类别的,祖庙是最特殊的,也最独一无二的,宗庙可以修建很多座,有多少个氏族和家族就可以有多少宗庙,但祖庙却是每个种族都只有一座,真正意义上的独一无二。 且,宗庙祭祀的是家族或师祖的先人,而祖庙,那里头祭祀的是始祖以及为种族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存在,最让人想吐槽的是那些牌位所代表的存在大多可能还活蹦乱跳着。比如人族的祖庙,娲灵、燧人、华胥、神农、轩辕等肯定在里头有一席之地,而这些,据我所知还没挂呢。 而看看这些在祖庙有一席之地的都是什么人,想来也不难知道祖庙的地位与意义。 将祖庙里的东西丢了,而且还流落到了异族手里。 知道百年国耻期间华夏大地很惨,丢了很多东西,但这种东西也能丢,我连吐槽的心都没了。 得亏这是人道主义的现代,搁远古,华夏大地上这一支人分支所有族人都将沦为最低等的奴隶,若不能将东西找回去将功折罪,那就世世代代子子孙孙永世为奴。 一个人一生最大的幸运,应该就是生对了时代,生在现代,生在一个已经废除了奴隶制和人殉的时代。否则,我觉得自己能看到一场非常盛大的血祭。 不过,也说不好,我瞅了瞅还在和工作人员表示归属权的阿莯,又瞅了瞅青铜鼎,忽问少凰:“她会不会想按族规办事?” 遗失祖庙重宝,不管在哪个种族里都是不赦的重罪,整个分支贬为奴隶,甚至于血祭,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的是,那合的情合的理合的法,现代人不认可,也不可能认可,按着现代人的三观,这种族规完全是反人类的陋习。然,阿莯会坐下来讲人道吗?她若是不讲人道,人类又能如何?熊猫不反人类吗?你看我将她如何了吗?一半是不想管,另一半是管不了。 少凰道:“阿莯又不是掌刑的,人族内部事务不管的。” 闻言,我松了口气,我就怕这位上神收拾完了拍卖会还要收拾丢了重宝的华夏族,那么我是拦还是不拦?不拦的话,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终是会不忍;拦的话,我又心虚,毕竟,这种事,我若出手即不义,最关键的是,我也打不过啊。 阿莯不管的话,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见我松了口气,少凰没吭声,只是露出了一抹怪异的笑,转瞬即逝,不过我也顾不上深究了。 青铜鼎足有一米高,分量相当沉,之前是好几个人一起抬上来的,而现在,阿莯一只手就拿了起来,然后,那只巨大的鼎消失在了她的手中,我现在信那只鼎是她亲手铸造的了,因为那只鼎压根不是收进了芥子空间,而是进了她的身体。 不过,拍卖品被抢了咋办? 揍它丫的。 正常思维是这么个做法。 只是,想想那只鼎的年纪,再瞅瞅阿莯的气势,再想想她说的话,那只鼎是她铸造的,也就是说,这位看上去青春年少的小姑娘实际上....年龄至少七位数,七位数,不是两位数,更不是三位数,吉尼斯记录都没这么变态的记录,不管是人类还是乌龟的记录都不会有。聪明的人都会识趣的息事宁人,拍卖品再值钱也没命值钱,能和气解决还是和气解决的好。但问题也正出在这,至少七位数的年龄,你相信会有那么古老的存在吗? 地球上的人族修士就没哪个是超过三千岁的(超过的都飞升了),妖修倒是不乏超过三千年的,比如姑获鸟,比如玄君,甚至几万岁的都有,只是不知道窝在哪个地方睡成了化石而已。但几十万岁,几百万岁的,不存在,要么飞升要么被天劫劈死,世界意志还没缺心眼到容许那么超标准的高危品种在自己的身体里蹦跶。 而在西方,最古老的吸血鬼,貌似也就一万岁左右,也就是五位数。 综合上述,当有个人说她的年龄达到了七位数,你信不信? 我是肯定会信的,因为我最早的那具躯体就活了n个元会,别说七位数了,八位数都有。可,别人不是我,他们没有换过无数躯体,并且最开始的那具原装壳子活了八位数的高寿,最后挂了还是被人给吃了,而非寿终正寝。也因此,没人信,他们以为阿莯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修士,以及华胥鼎的确是一件宝物,因此阿莯能够将其收起来,但不信阿莯说的鼎是她亲手铸造的。 这些是我后来知道的,特勤处被我拽进坑里填坑时说的,对此,我们不约而同的表示了mmp,蠢货,甭管阿莯是不是真的有七位数的高龄,只看她能如臂使指的将华胥鼎给收起来就足以证明,她若不是鼎的铸造者就一定是鼎的主人,不管是哪一种,脑子正常的人都应该知道息事宁人。这tm的是常识啊常识啊,奈何,歪果仁不懂华夏的非人与修士文化,于是....毫无悬念的泪奔。 之后的发展有些混乱,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 工作人员很生气但也冷静,显然,因为拍卖会没少邀请非人生物,甚至主要顾客就是非人生物,拍卖会肯定有对付非人生物的法子,因此他还真没必要惊慌失措,而是非常礼貌、矜持、骄傲的劝谏:你丫一黄皮猴子缺钱也不能这么明抢好不好?还有没有节操了? 然后.....那只鼎又出现了。 别误会,阿莯不是想放回去,而是.....工作人员的脑袋被鼎给砸了一下,肉酱与脑浆四溅,相当可怖,伴随着无头尸体的倒下,整个拍卖台一片血腥,唯一纤尘不染的就是阿莯。 虽然近在咫尺,虽然把人脑袋给砸扁了,但阿莯身上愣是一滴血都没沾上但这也更显得她的恐怖。 再然后,拍卖会的打手都出来了,我将少凰按到高岚怀里。“保护好他们两个。” 没错,我让一个三岁小孩保护一个成年男人和一个半大少女,原因自然不是我抽疯了,而是这个孩子是少凰,有少凰在手,这两位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对于保护两只累赘少凰并无意见,但有条件:“抓个头头,我要问话。” 我比了个小意思的手势:“没问题。” “多抓几只吸血鬼。” 我:“....你还惦记着吃呢?” “反正已经翻脸了,也不怕仇恨值更高。” 好像是这个理,我瞅了瞅正指挥着鼎将一个又一个找茬的砸成肉酱的阿莯,确实,这仇恨值已经很高了,再高几分都没区别了。 我无语的说:“好吧。” 收拾拍卖会的人,甚至抓人给少凰刑讯逼供我毫无心理障碍。 这家拍卖会本身就不怎么干净,出国前我就特别查了,结果特无语,这家拍卖会背后分明就是大号流氓。虽然普通流氓小瘪三干的事没这个组织做的动静大,但本身还是拿钱办事、恃强凌弱。 拍卖会背后的组织是一个吸血鬼家族,在商业方面涉及极广,非常有钱。就是那画风让人略吐槽,打压对手很正常,挖别人的人才也很正常,都是正常的竞争手段,但恐吓、骚扰、绑架威胁等手段把别人给折腾得精疲力竭,然后达到目的,真的让人觉得没有格调。附注,没有格调是少凰的评价,丫觉得想要什么要么光明正大的开出筹码让别人动心,要么光明正大的抢。而这也让当时的我更无语,别人是流氓瘪三,你也未必好的到哪去吧,不过,要论接受能力的话,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少凰,跟那个吸血鬼家族一比,少凰真的很有节操,至少她做不出将别人小儿子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感情特别好的狗狗虐杀后脑袋钉小孩床边,吓得小孩看了好几个月的心理医生,便是缓过来了,自此也不再养狗了,明明原本是一只忠实的犬控。 只看下面人办事风格便足以看出组织本身是什么货色,收拾起来自然没有心理障碍。 打手是一群吸血鬼,我轻轻松松的就抓两只送少凰,原以为少凰会先吃了再说,却不曾想少凰却搞起了刑讯,伸出爪子剖开吸血鬼的胸腔,然后握住了里头的心脏。“那枚化石蛋在哪?” 面对美食居然还能记得别的事,这个非典型暴君还是挺有责任感的嘛。 一般来说,面对刑讯,自然是生命比较重要,但第一只吸血鬼明显很生气,仿佛自己被侮辱了。“你是什么东西,竟然敢惹.....” 吸血鬼的话没能说完,因为食欲而没什么耐心的少凰一爪子掏出它的心脏啃了起来,同时问另一只吸血鬼。“你知道在哪吗?” 事实证明,少凰是无敌的。 吸血鬼不是修士,修士苦修百年千年,对心境的要求很高,而吸血鬼的成本....不是我说,真的很低,只需要一个初拥的仪式就可以了,而这样制造出来的生物,哪怕拥有了长生,你也不能它们拥有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平日里看着再高贵矜持礼貌,也不过是因为面对的是普通人,而面对少凰这样的,妥妥的要萎。 不过,吸血鬼萎了也没多大用处,他知道的也不多,这是家族拿出的拍卖品,不是他拿出的,不了解详情。少凰让我去抓个知道多一点的,我想了想,问出了拍卖会的主事者,然后将其从混乱的人群里抓了出来,是个金毛,还是个人类。 金毛萎得比吸血鬼还快,招的也特别干脆,跟竹筒倒豆子似的。 他倒得很干脆,少凰与赵小弟却很是生气,前者是气得想杀人,并且准备付诸实施,后者,再怒也不会杀人,只是怒。 原因? 知道敦煌吗? 知道敦煌就应该华夏西部地区曾经经历过的浩劫,大量文物被盗走,那枚化石蛋就是所谓的西方探险家在西部地区盗走的东西之一。根据当地的传说,是很多年前有人意外在一座雪山下发现了一个恢宏的洞窟,被妖魔给追着掉雪山的洞窟里,听着好像是龙傲天崛起的题材,实际上却不是。那个掉下去的倒霉蛋摔断了一条腿,但也保住了一条命,那座洞窟太过宏伟,也太过神奇(危险?),那只妖魔被烈火烧成了灰烬。但问题也来了,倒霉蛋摔断了腿,又在雪山里,想爬出去难度太高,而雪山地区的寒冷,在他爬出去之前也足以将他冻死了。 便是在那个时候倒霉蛋发现了两枚化石蛋,触手温暖,便抱怀里取暖,然后一点一点的爬了出去。 出去以后那两枚蛋被倒霉蛋带去见了一位上师,同时说了自己的经历,以及那座洞窟里的情况,他在洞窟里看到了很多壁画,壁画上画着的是一种非常华美的猛禽。 倒霉蛋不识那是什么品种,只是依稀感觉有些像传说中的金翅大鹏鸟(这推论某种意义上还是有点靠谱的,两者之间还有点血缘关系)。 上师比倒霉蛋识货多了,说那是凤凰的蛋,然后两枚蛋就一直被供奉在一座庙宇里,具体是多少年前的事没人知道,但年代肯定很久远,因为那座被西方探险家给洗劫了的庙宇的建筑风格与危房程度,说它超过一千年都有人信。不过那座庙宇也的确是座宝库,原因?丫洗劫了庙宇后得到了足足两大卡车的珍贵文物,谁也没想到那座普普通通的庙宇底下竟是一座地宫,收获相当丰富。 而那枚蛋毫无悬念是最珍贵的,不过刚开始也没被发现,只是因为这种蛋形化石过于罕见,这才被带走,觉得很稀罕,应该能卖不少钱。然后,事实证明,现代科学还是挺不错的,一枚化石,生命反应低到微乎其微,居然能检查出来蛋里头有一只休眠中的幼崽。 那太神奇了。 人生不过百年,就算是植物人的休眠,也会百岁而终,但这枚,它都休眠成化石了居然还活着,并且,还可能还是能孵化的。 这得是什么物种才能生命力如此变态? 很多人对此加以研究,结果....凤凰族的蛋壳是那么容易能弄碎的吗?若是蛋壳能轻易弄碎?少凰与孟凰这对姐妹也不会有活着回到南明君临南荒的时候。这两只能活下来一般是因为两只本身的心性与学习能力,但在孵化之前,谁都拿蛋没辄也是一个原因。那年代不可能没有吃蛋的物种,只是那蛋壳,真心无奈,只能放弃。 不管什么钻头都钻不开蛋壳,那就孵吧。 既然是蛋,既然还活着,那么理论上是可以孵化的,等孵化出来后好好研究一番,说不定能解开永生的奥秘,毕竟,这枚蛋可是货真价实的永生了。 只是,那是凤凰蛋,不可能随便找只抱窝的生物,比如鸡就能将它给孵出来。花了很久的时间,死活都摆不平,到后来,所有人都放弃了。除了坚不可摧,这枚实在挖不出别的优点的蛋最终被送上了拍卖会,就是想看看有没有识货的,或者别的人有办法。毕竟,永生的奥秘太吸引人了,最老的吸血鬼据说也就一万岁左右,而这枚蛋,甩开那只古老吸血鬼一万条街不止。 这算是一种另类的钓鱼,也真的钓到了大鱼,只是,不是鲨鱼也不是鲸鱼,而是鲲鱼级别的大鱼。 小歌对两大卡车的文物与钓鱼都不感兴趣,她只想知道一件事:“既然是两枚蛋,怎么册子上写的是一个?” “我们只得到这一枚,另一枚据说在西藏很久以前的战乱中就遗失了,可能已毁.....”管事说着自动消音了,倒不是因为少凰的冷漠表情,而是化石蛋的蛋壳硬度.....显然不可能因为战乱中的磕着碰着就悲剧掉。 “蛋在哪?”小歌问。 主事知情识趣的带小歌去找蛋,我正要招呼阿莯,少凰就先开口了。“小幺,抓活的加餐。” 我/阿莯:“.....” 蛋和别的拍卖品都在专门的地方放着,琳琳满目,只是,瞅着那些青铜器与玉器,我有一瞬的无语。 自身就是超级活化石的少凰对各种古物毫无兴趣,直奔化石蛋,然后就彻底怒了。 一般人来看的话,这枚化石蛋很正常,一如既往的活化石形像,但我与少凰不是这样看的,我看着凤凰族被创造出来,看着最初的凤凰长大,对这个物种很熟悉,而少凰,谁会不了解自己的物种?也因此,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枚蛋挺虚弱的。却不是因为休眠带来的虚弱,事实上,若我没说错,它原本应该很健康,甚至还一度得到了营养补充,只是近百年才开始急速虚弱。而原因也不难猜到,一群疯子对它各种研究,我估计要不是核/武器的杀伤范围太大,那些疯子说不定连核/武器都会给它试试。 而要保命,自然不能吝啬能量,否则那蛋壳也未必禁得起近百年的折腾。 少凰呵呵了下,忽然伸手掏出了熊猫给的药水给主事的灌了下去,我没拦着。 熊猫给的东西就是质量高,不到半分钟金毛就痛苦的停止了呼吸。 221、第八章尴尬·丧心病狂 毒死了金毛,少凰有点愣,我正将化石蛋从恒温柜里取了出来,见此,问少凰:“怎么了?” 少凰道:“我原以为三十六给的会是什么瘟疫病毒呢。” 结果纯粹是见血封喉之类的毒药,你就很是失望?那么你原本是希望爆发瘟疫?这火气有够大的。 我将化石蛋收了起来。“我说你收敛一下脾气吧,这蛋还没事呢,还有的救,真想杀人的话,阿莯那边还在打,你可以去帮忙。” 少凰向我示意了下她连万年一米二的萝莉身材都没有的身材。 莫名的想笑,神尊这手真的挺神来之笔的,挺好玩的。 拿了蛋我便想带着众人回去招呼阿莯走人,东西已经到手了,而且还买一赠一得了个华胥鼎,不虚此行。但被高岚给拉住了,我不解:“有事?” “反正都是拿,都拿了吧。”高岚指了指那些纹饰华美的青铜器与工艺精细的玉器。“本来就是我们的,物归原主。” 我委婉的提醒,理是这个理,但你不是少凰,很容易引起国际纷争呀。 少凰敢这么直截了当的拿走化石蛋是因为她有能力让人不敢找她的麻烦,或者说,她有能力干掉所有想找她要公道的人,又不会永远留在人间界,自然可以不遵守地球人类之间的规则。 赵小弟也表示:若是能武力抢回去,特勤处早自己动手或是请几只大妖出手抢回去了,这不是怕引起国际纷争吗?不然还用得着他筹资来买? “又不是我一个人拿的。”高岚说。“表姐,你不会不帮这个忙吧?” 我秒懂,但....这个时候怎么就想起咱俩没有半毛钱血缘关系的表亲关系了?虽如此,但我还是答应了。 反正都是拿,全拿了吧,不止华夏的,别的不是华夏的,甭管认不认识,全拿了,没道理他们能抢我们,我们却不能抢回去。用少凰的思维逻辑来说就是,被人给抢了,必须抢回去,不然多不公平。而且西方可是抢了华夏百年,我现在却只抢了这么一次,总的来说还是西方占便宜。 高岚与赵小弟瞠目结舌的看着我,估计这辈子就没见过我这么干脆的强盗,不对,我哪是强盗,再怎么样我也有一半的华夏人族血统,拿回这些东西是天经地义的事。 还没收拾完便感觉到怪异的声音,同时感觉到了空气中的气流波动,有什么东西要攻击高岚。 为何如此笃定是攻击,因为丫速度太快了,哪怕是撞上都够高岚喝一壶的,也因此,我脑袋都还没扭过去就已经伸手拽开了高岚,然后手臂被划拉开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我很是惊讶,什么东西这么牛掰?我的鳞甲可是比金刚石还坚不可摧的。 正惊讶也看清了那是什么东西,赫然是刚才那个主事,只是,此时此刻的主事,已经不能说是人了,不仅是因为我刚才很确定他已经断气了,现在也是断气状态,也因为他现在的外貌,灰白的皮肤,白色的眼睛,这不就是熊猫前段时间陪阿吉一起追剧时看过的丧尸片里的丧尸吗? 什么情况? 好好的尸体怎么变丧尸了? 可别告诉我这拍卖会里有人研究丧尸病毒然后完脱了。 还有,丧尸不都行动极为迟缓的吗?怎么这只的速度足有普通人的三倍,奥运会冠军给他当徒孙都不够格。 事实证明,这只丧尸还能更变态。 丧尸速度很快,但我更快,我一爪子将他的脑子抓破,按着丧尸片里的定律,丧尸应该死定了,然并卵,它仍旧活蹦乱跳的,脑浆都沾了我一手,毫无影响。别误会,是对他毫无影响,对我却是很有影响,我都要恶心吐了。 尽管想吐,但这个节骨眼上显然不能吐,这里还有两个普通人呢,不收拾掉这只丧尸,高岚和赵小弟的安全就很值得商榷。 再抓一爪心脏,仍旧活蹦乱跳的。 md,这什么变态啊。 我抬爪搓出个球形闪电来,本庄主就不信了把你劈成炭还弄不死你。 显然,球形闪电还是有点用的,丧尸扭头就跑了,留下正在搓大球的我无限凄凉。 我无语的将球形闪电散掉,正想问这是怎么回事,在一旁瑟瑟发抖的赵小弟的鼓起勇气问少凰:“你刚才给他喝的该不会是丧尸病毒吧?” 这个问题问的....少凰显然无法回答,她压根不知道熊猫给的是什么毒,最多就是有所猜测,比如瘟疫或具有挥发性的毒之类的,不过现在这情况,虽然不是瘟疫,但也差不了多少。 只是,别人看丧尸片是被吓的瑟瑟发抖、晚上做梦被丧尸追,然后惊醒,熊猫却是玩出了新境界:丫在现实中制造丧尸去追别人,没什么比做梦梦到被丧尸追,结果醒来真的有丧尸更悲剧的了。 混蛋啊。 这么牛的丧尸你也不怕真的搞成全球生化危机? 不对,若是真的搞出生化危机来,熊猫只怕高兴还来不及。 高岚看着我手上的伤口问:“若是丧尸病毒,小落....” 我说:“不至于,那应该不是丧尸,谁家丧尸比猎豹还迅捷的?”不过说到传染性,也是有可能的,熊猫那家伙的医德虽令人不敢苟同,但她的医道你还真不能否认,否则它也就不是医神了。 保险起见,我说:“我还是追上去处理掉比较好,你们就呆在这,少凰你保护好他们两个。” 少凰点头,想了想,还是说:“我觉得你最好也关心一下自己的身体。” 我说:“我现在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方才的真是丧尸病毒,那么你很可能感染。” 我不可思异。“我现在这躯体,怎么可能。”普通人会感染丧尸病毒是因为自身的抗毒能力不高,但我这媲美初代种的身体素质,拿毒当饭吃都死不了。 “我怀疑三十六的病毒专门针对人类基因。” 呃,我再厉害,但我的身体里也的确有人类基因,可....“病毒不都是无差别杀伤的吗?”什么还能针对某一物种了? “它当年给我的病毒全是只对人族有用,没有人族基因的智慧物种哪怕天天泡在病毒里也不会染上。” 很好,我对熊猫已经彻底无话可说了,丫的医德与医道都无敌了,不同的是,一个是下限无敌,另一个是上限无敌。不过话说回来,这都千万年了,死熊猫你对人类怎么还是厌恶得如此深沉? 无话可说的我赶紧去追那只丧尸,若是丧尸病毒真能感染别的人类,那就真的大条了,分分钟上演全球生化危机。 事实证明,这玩意还真能感染,沿途我碰上了好几只丧尸,不是来参加拍卖的客户就是工作人员,身上都有伤,或被抓,或被啃的,这毒发速度够快的。 值得庆幸的是,二次传染的丧尸病毒没有最初的那只生猛,速度比猎豹还差了点,不过还是比普通人要强,若是普通人,只怕还真拿它们没辄,但我的身体素质也不慢,倒不怕这点。就是这些家伙也顽强了,都被我拔剑大卸八块了,八块肢体仍旧能活动,具有攻击性。 瞧瞧这发明,我深以为,若是有一日世界末日了,那么一定是科学家的杰作,一个小小发明,破坏力比任何的暴君都要强大。 我让烨宁将丧尸的血肉都给吃了,就不信这样还能继续活动。 血肉灵魂都没了,自然就不能活动了,但烨宁只啃了一只就不肯再吃了,嫌弃难吃。 我无语,你都什么状态了,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嘴? 我想跟烨宁讲理,但丫现在神魂不全,无法跟我吵架,也无法理解太过复杂的交流,我无奈放弃这个法子。 我搓搓搓,搓出个足球大的球形闪电怼丧尸身上,丧尸霎时就化成了一堆齑粉,终于安生了。 见真的管用,我将紫玉剑收回,一边搓闪电一边找丧尸,搓好一个就放身后,让球形闪电跟着我一起找丧尸,找到就抓一只球球怼出去,一球解千愁。 找到拍卖大厅的时候这里已经一团乱了,到处都是丧尸,阿莯正跟那只最凶猛的丧尸干架,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也不知是吃了什么东西,丧尸已经进化成了三米的巨人,身手却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并且四肢都进化出了锋利的爪子,但再生猛也被阿莯拎着华胥鼎压着打,都快砸成肉饼了也没死透,贪婪的攻击着阿莯。 理解,这里最补的人类就是阿莯,若能啃了阿莯,我相信这只丧尸一定会进化出自己的灵智来,并且实力更上一层楼。 怼过去一个球球,没用,靠之,这也太生猛了吧。 见我赶来,阿莯道:“对它没用,你赶紧救人,把没事的人都带出去,我有别的办法解决。” 放大招啊? 我问:“你不怕被雷劈?” 三十六与小幺如今能在这方天地活蹦乱跳绝不是世界意志多么好说话,而是世界意志奈何不了这两位,加之这两位进行了自我封印,不影响到这一方天地的稳定,双方这才能相安无事。 “顾不上了。” 上神真伟大,不过你既然有办法,那我也就不用头疼怎么避免生化危机了。 一边怼丧尸一边护送着普通人从安全通道离开,护送第一批人离开地下建筑跑到外头的时候我无语的发现这外头已经有人了,不是普通人类,而是一群非人生物,有吸血鬼也有狼人,跑的真够快的,尤其是吸血鬼,林子里的吸血鬼足有百来只。原本应该更多,但之前就说过了,吸血鬼并非天生的非人类,而是普通人被吸血鬼初拥后变的,也因此,这些吸血鬼的本质仍旧是人类,只是发生了一些便已,但就算变异了你就不是人类了吗?熊猫的丧尸病毒表示:还是。 地下建筑里闹得最生猛的丧尸除了那只被少凰给灌了一整瓶病毒的倒霉蛋就是那些吸血鬼变的丧尸了。 可惜的是,这些吸血鬼显然不这么想,至少它们不认为自己与人类是同类,发现病毒对自己也有用后麻溜的跑了,还不如它们口中的食物呢,我方才救人的时候看到了几个魔法师在配合阿莯打丧尸。 不断往来,一趟又一趟,没被感染的人都被我给带了出爱,但不保证还有没有漏网之鱼。于是我又跑回去找阿莯,问阿莯有没有办法。 阿莯闭眼感应了下,说:“有,但那些人身上多少都有丧尸造成的伤害,不用管。” 拿神念当雷达,阿莯你也是够灵活的。 不过剩下的人都被感染了的话,我只得爱莫能助的招呼配合阿莯打丧尸的人撤退。 那些被感染的人是不可能救了,我又没解毒剂,而解毒剂就算有也远在死熊猫的手里,隔着一整个欧亚大陆和小半个太平洋,就算坐飞机也来不及。 才跑出地下建筑就发现外头一团乱,什么情况?这冰天雪地的居然还有力气打群架?不由问之前被送上来的高岚与赵小弟:“什么情况?” 赵小弟心有余悸的道:“刚才有只吸血鬼突然发狂,伤了好几只吸血鬼和不少人,不过已经被打死了,但剩下那些已经被伤了的人,大家想先杀了他们,免得一会出事....” 人性自私,比起别人,自然是自己的安危更重要。 我无语,更无语的还在后头。 走在最后的阿莯上来了,而她一上来我就知道不好,不是因为她身上的气势节节攀升,若是有个能量探测仪在这,妥妥的会烧坏,而是,天上雷云聚集,若我没说错,过会儿天雷就该下来了。 姑奶奶,我们都还没走完呢你就把天雷给招下来了,我是不怕天雷,但这里可不止我一个人呀。 看看阿莯,再看看正忙着打成一团的众人/非人,我哭的心都有了,这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越急越想不出什么能在一瞬间带走所有人的法术,干脆问少凰,才开口却发现这位挺悠闲的,都这个时候了还拿了个小本子和铅笔在写着什么。 “少凰……你写遗书啊?” “不是,是三十六让我写的实验数据。” 它不提那只死熊猫还好,一提我就忍不住上火。“写这干嘛?还那只祸害闹腾的不够大?” “它让我帮忙写实验数据,说明它的研究还需要改进。” 我说:“再改进地球人类就该灭绝了。” “你找个镜子照照吧。” 我摸了摸脸,没毁容呀。 少凰继续道:“研究不完善意味着它还没研究出解药。” 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高岚小声提醒:“小落你的脸色不太好。” 哪不好了? 我瞅着高岚的眼睛,华夏族黑色的眼睛里赫然是一个脸色灰白的人形生物! 222、第八章尴尬·无奈 没等我反应过来自己这是什么情况,天雷便落了下来,伴随着一阵地动山摇,然后就是天旋地转,再睁开眼的时候已在几百里外的冰原上,以及远方天际轰隆轰隆的雷声,仿佛北欧神话中的雷神托尔正在发怒。 自然,以上是普通人的视角,从非人,尤其是我与少凰的视角便是阿莯解开了部分封印着手收拾地下建筑里的丧尸,同时将所有幸存者给丢到了几百里外免得被殃及,但世界意志也怒了,于是天雷滚滚。 高岚望着远方的天劫,很是疑惑:“那是天雷?” “嗯。”我颌首。 “天道为何要劈阿莯,阿莯不是在做好事吗?” 这个要怎么解释呢? 虽然丧尸很危险,一个不留神地球人都得灭绝,但地球只是这方天地中的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而阿莯,那是上神,一尊证道成神的上神,它的存在就是一种道。也就是说,别人是存在即合理,它却是存在即道,只要存在就会干扰到这方天地的法则。只是阿莯以前是封印状态,因此没什么影响,世界意志也就能接受,但现在,阿莯解开封印便意味着可能食言,世界意志能不怒吗?至于地球的存亡?在生命的面前,损失几个细胞算事吗? 必须得说,洪荒破碎有好也有坏处,人神固然分离了,让凡人物种不用再遭受神类的祸害,但凡世的承受能力也差远了。这要是洪荒时代,别说只是一个上神的存在,便是一群上神掐起来天道都表示齁得住。 “阿莯并非此世之人,天道不欢迎她。”我只能如此回答,心里莫名的想起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阿莯没诗里描述的那么老,归乡时都两鬓斑白了,上神是不会老的,不老不死,更难灭,也没有儿童笑问客从何处来,但这也更凄凉。 上神音容笑貌依旧,但她的族人早已忘了她名字,连她亲手铸造的鼎都给弄丢了,更甚至,这方天地也排斥着她,跟防病毒一样防着她。虽然这防备并没有问题,但想到阿莯最初是一个普通的人族,与许许多多的人族一同生活在大河之畔,采集狩猎、祭祀.... 相识的族人早已死绝,时代也变了,她不仅是个陌生人,她的存在更是仿佛病毒。 或许,阿莯很多年都没回过人间界,便是因此,不是每个人都能没心没肺到一个神奇的境界的。 忙着记实验数据的少凰道:“别在那感怀了,那些感染者快跑光了,让他们跑了,到时候你就真能看一出全球生化的好戏了。” 我瞅了眼,阿莯送人的时候顺手已经丧尸化的感染者给灭干净了,因此剩下的感染者都是还有神智,还没变丧尸的,但也正因为没变,一落地就忙不迭的跑路。可真要让他们跑光了,麻烦才大条了。 顾不上感怀了,我拔剑去围追堵截,不接受回来呆着的一律砍死,省得在我看不到的时候变了丧尸,若是已经丧尸化了,那就更简单,一剑灭了就是。 这里是格陵兰,是冰原,好处是不用担心丧尸围城,至少暂时不用,坏处是冰天雪地的,想要藏起来也很容易。 普通人可能只能等死,但非人生物,向下挖几百米一藏,咋个找? 我最后快找断了气还差三只,而我自己现在的情况,再拖下去可以考虑换个躯体了。 我问少凰:“你是不是记错数字了?” 少凰皱眉:“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 我说:“那就让阿莯负责找人吧。” 少凰无语:“你好意思让个裸/奔的去抓人?” 嗯,裸/奔的。 天雷是劈不死上神的,但阿莯现在用的躯体也不是原装的神躯,天雷一劈....一秒钟就成了齑粉,不过成齑粉之前阿莯也成功的将那座地下建筑连同里头所有的丧尸都给沉进了地心。熊猫的发明应该还没丧心病狂到让尸体拥有凤凰的体质,几万度的高温里跟洗桑拿一样舒服。 不过,裸/奔状态被雷劈,阿莯到底也是受了伤,现在正虚着呢,但我不心虚。 “这不是她应该做的吗?毕竟,麻烦可就是她带下来的。” 一人一裸/奔神不约而同的看着我。 我继续说:“熊猫那德行,我想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让她往人间界跑,就算有事找少凰,有阿莯你一个也就够了,犯不着拖上它。我思来想去,就只有一个解释,它是你带下来的。” 至于死熊猫自己跑人间界来的?那不可能,熊猫不喜欢人族,有人族活动的地方,除非必须,否则她是不会主动前往的。就好比阿莯的神宫,除非孟凰那种好为人师并且喜欢集邮的,不然每个神的神宫里聚集的多是自己的同族。人生地不熟,跟着同族的长辈怎么都会觉得安心一些。也因此,阿莯的神宫是人族神仙的一大聚居地。我问过熊猫,阿莯的神宫打从建立之日起,熊猫就没踏足过,原因就是那的人类太多,她怕自己呆着呆着,然后阿莯的神宫就得出现大规模的人口失踪事件(被熊猫扛回去做实验品了)。 阿莯沉默的看着我。 我问:“为何带它下来?你难道不知它对人族的厌恶?带它下来的危险性....”我指了指远处因为地心被打了个洞而导致岩浆喷发的景观。 “留它在神界,更危险。”阿莯道。“在人间界,它再危险也只能祸害这一地的人族。” 反应过来阿莯什么意思的我:“这颗星球上的人族招你惹你了?” “牺牲少数人保全更多的人罢了。”阿莯说。 牺牲少数人保全更多的人,这是人族文明发展中的一个核心思想,这样的选择在历史上有过太多太多的例子,而每个人的选择最终都是大义凛然的:牺牲少数保全多数。无数的人因此而被牺牲,被杀身成仁,但我估计再心狠手辣的枭雄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同样的选择出现时,被摆在祭坛上的牺牲会不再是几个或是一部分人,而是整个地球人族,包括别人,也包括自己。 对此,我表示理解,但不能接受,更不支持。 但我也更确定了一件事,阿莯真的是一个人族。 别看我平日里没少腹诽这家伙是一个血统纯正的原始人族,但其实我心里是没将她与人族挂钩的,双方的三观代沟远超马里亚纳,堪比归墟,真的很难让人将之放在一个生物纲目里。但此时此刻,我无比深刻的意识到,其实阿莯的骨子里是一个真正的人族,哪怕隔着千万载的代沟,但某些事情的思维逻辑上,她与人族如出一辙。 地球上的是几十亿人族,不是几十亿头猪,这家伙的取舍可真做得干脆利落,没有愧疚,没有纠结,只有平静,某种意义上她比所谓的英雄坦诚多了,至少英雄还会假惺惺的掉几滴泪,并怀念一二。而阿莯,我敢笃定,若地球人族真灭绝了,最多几年她就能将这事给忘干净。 格陵兰最后剩下的三只感染者最终由阿莯接手,我找华夏驻丹麦的大使弄了一艘飞机,然后将剑架驾驶员脖子上让驾驶员将飞机开出了破吉尼斯记录的速度。 回到国内继续借了一把特勤处的关系换了飞机继续飞,总算在毒发攻心前回到了鹤城将熊猫从血肉横飞的手术台边拖了出来,至于手术台上那血肉模糊,但隐约能看出点人形的不明生物,我拒绝深究。 “解药给我。” 熊猫诧异的看着我。“你怎么也中毒了?” 我说:“听你这意思,我原本应该不会中毒?” “这病毒只对人族基因有用,而且,感染后,短则几分钟,长则十二个时辰就会毒发。” 我怒:“老娘一半人族血统呢。” 熊猫闻言眼睛噌的就亮了。“忘了。” 我揪着熊猫脖子上的毛说:“解药。” “还没配出来。” 少凰还真说准了,丫的研究还没完成。 我将少凰记的实验数据丢给死熊猫。“你要的实验数据,什么时候能有解药?” “没有活体?”熊猫有些失望。 “离着半个地球,你让我怎么给你带个活体回来,我自己能神智清醒全须全尾的回来已经很不错了。” “给我点时间,数据有点少,解药有点难度,但可以控制一下你的恶化。” 熊猫这话说的非常的诚恳真挚,我想了想,信了,然后—— 不到三天我就后悔了,找了口锅将熊猫洗洗后就放了进去,放油加盐加胡椒....厨房里各种调料我都放了一些进去,尘寰拦都拦不住。 “小落你冷静。” 我怒:“冷静冷静我冷静个屁,你知不知道这混蛋拿我做了三天的活体实验?” 老娘等着她给我研究解药,她倒好,沉迷完善病毒不可自拔,拿我当小白鼠。 “可你把它煮了,你还怎么解毒?”尘寰死命的拽着我。“咱们可以用别的方法。” “严刑拷打,伤口撒盐对它都没用。”我很确定的说,能够修成上神,不管是天劫还是心魔劫都遭受过,而能够挺过这两关,十大酷刑都不可能再让它有什么感觉。 尘寰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挠痒痒,我以前看人族用这招折磨过同类让人活活笑死了。” 我问:“你确定熊猫有痒痒肉?” 尘寰瞅了眼熊猫的腰围,语塞了。“挠脚底板?” 我抓起熊猫的爪子示意那肉呼呼的爪垫,捏了捏,手感真好,长得萌、毛还好、爪垫更长得这么好....好像有点明白华夏族为什么那么迷死熊猫的同类了。嗯,同类,不是这只,我不认为这只死熊猫全身上下有哪是能吸粉的,丫就一变态熊。 尘寰继续出主意。“割伤口抹糖引蚂蚁?” 我说:“这主意听着耳熟。”好像在哪见过。 “天龙八部里看的,有个叫康敏的角色就是这么死的。” 想起来了,超惨,好像是被吓死的。 不过这法子听上去挺不错的,不知道对熊猫管不管用。 我将被捆成粽子的熊猫捞了出来做实验,割了伤口也抹了糖,但事实证明,不仅是因为熊猫不是康敏,而是....丫伤口恢复得特快,伤口恢复的速度肉眼可见。最后我是专门去找了几只蚂蚁放旁边确保蚂蚁可以及时爬伤口里去,然后奸笑着对熊猫说:“你好好研究解药,我就放过你。” 熊猫给我的回答是充满挑衅的笑容,然后....蚂蚁被毒死了。 我还能说什么?面对这么一只连自己的都能拿来做实验给弄得血液带毒的家伙,神也无可奈何了。 至此我完全明白了少凰在我走的时候讲的两件事什么意思。 “你认识池刃吗?”这是少凰的开头。 不认识,对于神族,我所认识全是大洪荒时代的,天知道是死是活,池刃,那年头没这号神。不过也不是完全没印像,刚找到熊猫和阿莯的时候给少凰打电话证明我没恶意时,这两位的电话里有提到过,似乎被熊猫给整得很惨。 少凰给我说了池刃的悲催遭遇。 不是很惨,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 池刃在战场上受了重伤,而那个时候熊猫正在做个研究,就差个实验体了,而由于它之前十九段婚姻,再勇敢无畏的人在见了十九位前辈的悲惨后,只要脑子正常都不会再被熊猫的外表所迷惑。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有几个人是真愿意死在牡丹花下的?尤其是清楚那朵牡丹花还是一株食人花。 也因此,虽然万般准备都齐全了,但就是没法继续。 池刃很倒霉,真的很倒霉。 它本来是不必死的,但熊猫需要实验体,所以它就死了。 神躯挂了,也不是不能解决,去轮回就是了,既可以历劫又可以重新获得躯体,也可以从自己的后裔里找个合适的躯体,再或者找娲灵大神制造,前两者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去磨合,最后一种的磨合期较短,但娲灵大神一向深居简出,找它的话委实难了点。也因此,当熊猫说有办法为池刃提供一具没有任何后遗症、且百分百契合的躯体时,池刃非常高兴的说愿意配合熊猫。 熊猫的办法说来也很简单,用培养皿人工培育躯体,不过一来等躯体完全培育出来了,那就是夺舍了,有伤天和,而且,也无法百分百的契合,因此熊猫是从胚细胞起就把池刃塞了进去,让胚细胞与神魂相互磨合同时进行改造,如此,等分娩时得到的必然是百分百契合的躯体。 虽然用的胚细胞是用池刃生前的细胞组织培养出来的,但胚细胞的脆弱....反正第一次塞进去的时候池刃不到零点零零零一秒就又挂了一次。神魂的活性太强,改造后胚细胞的活性也同样变态,然后不到一秒钟就崩溃了。 熊猫毫不气馁,再接再励,胚细胞的存活时间越来越长,挂第一千万亿零五百四十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一次的时候池刃已经活成了胚胎。 胚胎。 人类十月怀胎,胚细胞发展成胚胎至少一个月的时间。 池刃不是人类,它的物种的孕育时间比人类更长.....所以挂了一千万亿零五百四十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一次不是结束,只是开始,真正的开始。 值得庆幸的是,池刃最终得到了一具与自己完美契合并且比之前那具更好的躯体。 啥? 问他成功复活时的精神状态?这种问题……人生难得糊涂,何苦刨根究底呢? 第二个故事是熊猫的第八段婚姻。 那是熊猫唯一一段不是纯粹钓鱼的婚姻,虽然开头还是钓鱼,但过程发展出了别的内容。 咬钩的是一条科学鱼,与熊猫同样热爱科学热爱研究,对于做实验的时候拿自己拿别人当小白鼠毫无心理障碍,这两只的节操与下限可以说是一个等级的,相性非常的合。 当时大部分的神都很看好这一对,结果....这两只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从蜜月期发展成了世界大战。 按着人类的思维逻辑,如果夫妻关系破裂,闹得不可开交,那百分之九十九是有人出轨了,找了第三者,因此想将第二者踢出去以便给第三者腾位置。但熊猫夫妻并非人类,用人类的思维逻辑自然是不行的。 当众神将这两只给制服的时候,神界已经让毁了十分之一,众神一边修复神界一边觉得不可理喻审问两只是什么情况,就算是审美疲劳也不至于这么快吧,而且众神之间就算是审美疲劳要解除道侣关系也是和平分手,哪有发展成世界大战的? 原因自然是与审美疲劳无关,但丫还不如是审美疲劳或第三者插足呢。 223、第八章尴尬·无敌 古人有云,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但古人肯定没想过,若搭配干活的男女是同行会发展成什么情况。 男女热恋的时候总是会做一些可能有趣也可能无趣,可能好笑也可能不好笑的事,而这种行为有个统一的学术名称:浪漫。 普通情侣的浪漫大概就是说几句好听的话,或是用蜡烛弄个心,弹个吉他什么的,有钱人就可能规模弄得更大一些,甚至跑到传说中一些爱情圣地去玩。而熊猫跟第八任的浪漫则是秀爱情的结晶,别误会,不是秀幼崽,古神想要怀孕,难度不亚于肥猪上天,它们秀的结晶是共同创造的发明。 这种行为,仍旧是浪漫,只是罕见一点,是属于科学家的浪漫。 嗯,科学家,严格意义上,熊猫和第八任都可以归入科学家这个行列。咱不能因为科学家的iq爆表,eq惨不忍睹就觉得人不懂浪漫,那是赤/裸裸的歧视,是无知。科学家也是有浪漫的,你觉得没有只是因为你没见过,或者,你不是那个人。 只是,就算是科学家,内部也有不同分类的。 研究生物的、研究化学的、研究天文的.....都是科学家。 熊猫在分类上应该属于生物学科学家,而第八任则属于机械学科学家,分类不同,在一起研究爱情结晶的时候自然也有所侧重,熊猫偏重生物,第八任偏重机械,然后....毫无悬念的产生了分歧,刚开始只是拌几句嘴,很快发展成吵架,贬低对方的学说,抬高自己的学说,然后....反正最终的结局就是创造了盘古世界有史以来最凶残的夫妻吵架,整个神界都给毁了十分之一,网上讨论世界末日的时候真的很有必要将科学家导致世界末日这个可能性最大的题材给加进去。 一般来说,夫妻之间,只要不是有一方出轨了这种问题,那么最终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熊猫与第八任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意见不合,都退让一些就是了。 可,这对夫妻是科学家,而科学家可以说是周天万界最虔诚的信徒了。 啥? 科学家是信徒? 太扯了吧,科学家应该跟信徒怎么都不沾边才对。 事实上还真的很沾边,不同的是,凡人信仰的是神明,是英雄,这样的信仰其实并不纯粹。毕竟凡人的信仰充满了功利性,神明得庇护他们,英雄得带给他们可以继续活下去的生活,若是自己的信仰没有回报,凡人会生气,会痛骂,更甚至于,神明的庙宇会被焚毁,神像会被亵/渎。科学家却不然,至少真正的科学家不是,真正的科学家没有任何功利性,它们纯粹因为热爱而信仰,痴迷于知识以及探索奥秘。 举个例子好了。 如果有一项研究,需要你自己躺上实验台,正常人肯定是死也不干,不是报警就是跑路。 而真正的科学家,它们会跟同行研究怎么保留自己的脑子,让自己活着看到结果,哪怕看到的时候自己只剩下大脑还活着。 为了自己的信仰,研究自己、根据研究需要调整节操与下限.....真正的科学家,可以说是相当欠揍和刷新你三观的存在。 不巧,熊猫与第八任都是科学家,且是非常虔诚的科学家。 虔诚的信徒怎么可能让别人的研究压自己一头?必须以自己的研究为主。 谁都不让的最终结果便是从相互贬低对方的研究抬高自己的研究升级到人身攻击,神界拆了十分之一,爱情结晶没搞出来,婚姻却划上了句号。 熊猫的十九任道侣里,它和第八任是分手最快的,从成婚到离婚不超过两个月,真正意义上的闪婚闪离。神人漫长的生命造就了神人特殊的时间观念,就算是审美疲劳,怎么也要几百几千年,也因此,在这两位之前,离婚最快的神人道侣也维持了至少两千年的道侣关系。这两位一下就刷新了记录,并且至今无神能超越。 对此,除了槽多无口我没有任何感觉,但是—— 我不该问少凰,熊猫的另外十八任道侣是怎么离婚的,多久才离的?不会也是理念不合吧?若是这样,那科学家与科学家之间还真的不适合结婚,结果—— “另外十八个?研究价值没了,自然就离婚了。至于多久才离的,短则几千年,唔,我记得有一个是超过十万年的,最后离婚的时候,活了快一百万年的神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哭成了狗,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可你好像很高兴别人离婚了?” “三十六每次成婚,整个神界都会打赌这段婚姻能坚持多久,那一次我下注五万年内不会离婚,一赔两百。” 我:“....” 咱就不吐槽神界的神究竟多么的没节操没下限了,只提一个事,熊猫的婚姻史与池刃的遭遇充分说明了一个事:若将科学家比作信徒,那么熊猫妥妥的狂信徒。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不怕变态一样的对手,更不怕神逻辑的变态,就怕狂信徒。 神一样的对手可以想办法,变态也可以去猜测,神逻辑的变态也不是完全没有逻辑可循。而狂信徒,它们的逻辑真的很简单,简单的一目了然,但也正是一目了然才更无敌。 我更不该问,做为一座神宫的主人,死熊猫这么胡来,真的好吗?不怕名声扫地,威严尽失吗?不怕徒子徒孙没脸见人吗?每个证道的上神都有自己的道统,徒子徒孙无数,就算自己无所谓也请稍微考虑一下徒子徒孙的感受好不好?不怕人都跑光了,没人继承道统吗? 少凰呵呵哒的给我科普了韶光神宫的发展史。 别看死熊猫节操各种欠费,但丫在自己的专业方面还是很尽职尽责的,对徒子徒孙的毕业标准定得很高。每个毕业的徒子徒孙至少有背医书一百年、跟药材打交道一百年、活体实验一百年的经历。就好比针灸,一个只在学校里学了几年理论的医学生和一个已经用活人练手练了一百年的医学生,做为病人,你会选谁为自己针灸? 只要不是想不开,用膝盖想都知道选哪个,也因此,韶光神宫的医修虽然臭名昭著,但就职并不是问题,供不应求,个顶个的有钱。 只是,背医书一百年与研究药材一百年问题不大,耐得住性子就行,耐不住怎么办?自然是滚蛋。能够进入韶光神宫学医的,自然是耐得住性子与寂寞的,但活体实验一百年就有点问题了。 针灸什么的,还可以相互扎个几十年练手,但别的,比如试药、比如解剖....虽然死了也能救回来,但那个过程,真的很痛苦,能让别人受罪还是不要自己受罪了。就算狠得下心对自己下手,素材也不够,想要毕业,就要做更多的实验,而考虑到神界的庞大的智慧物种种类,显然,只研究自己是不够的。 韶光神宫的发展初期,这些医修解决实验素材的法子是出钱:灵石、各个品级的丹药(品级越高,服务时长就越长)。 重金之下必有勇士,踊跃报名者很多,但过程太痛苦,很多人都是还没到期就跑了,连酬劳都不要了。而跑得人越多,实验品就越好,医修们就担心自己的药没人试,或没人练手,狼多肉少,不抓紧时间,连汤渣都喝不到了。因此做实验就更频繁了,实验品也就更痛苦了....恶性循环之下,到了后来,哪怕韶光神宫开出上品的丹药,除非想不开,否则再眼馋丹药都没人报名。 招不到实验品,徒子徒孙们只能去战场上抓俘虏,太清楚众神及其徒子徒孙都什么德行,神尊明确规定:除非是俘虏或有仇,否则做实验必须当事人自愿,并且实验结果都对当事人有益。但战场上需要的再缺医修,也吃不下整个神宫的医修,为了去战场的名额,韶光神宫进行了惨烈的内讧,少数踩着大多数的“尸体”兴高采烈的去了要多少实验品就有多少实验品的战场,而剩下的人....一片愁云惨雾。 这个时候死熊猫不知道为什么对研究上神产生了兴趣,但对付等级比自己低的,她可以用各种方法让人自愿,但同级的存在,那就真没辄了....呃,至少短时间没辄。 道侣之间相互帮助做点小研究是不犯法的,于是乎,死熊猫拉开了骗婚的帷幕。而它的徒子徒孙,瞅着祖师爷骗婚的事迹,思路完全被打开了。 原来还可以这样啊。 祖师真聪明.... ..... 无数白痴被韶光神宫里或美丽或温柔或英俊或知性或妩媚或.....反正你想得到的任何款,韶光神宫的医修们都能给你演出来,包你满意,只要肯去相关部门登记结婚就行。 只是,帅哥美人再好,天天拿自己做实验,哪怕是色中饿鬼,最终也会进化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红粉皆骷髅的佛。往往要不了多久就会哭爹喊娘的要离婚,遗憾的是,结婚容易,离婚的话,在另一半毕业之前是别想了。 人性未泯的医修们普遍一手毕业证一手离婚证,人性已泯灭殆尽的,通常只有毕业证,除非道侣疯了,或者研究价值被榨干净了,否则别指望能离婚。 为了让我更明白一点,少凰还给我举了两个例子。 一个是一只风流种马,该种马极为好色,飞升后很快就混开了,并且吸引了十五位红颜知己,而十五位红颜知己对其爱入骨髓,愿意共侍一夫,并且相处得极为和睦,从不争风吃醋。十六个人很快就决定去领证,办事人员瞅着这十六位的队伍,一颗冷漠无情的心都禁不住抖了抖,委婉的劝该种马,娶这么多真的会死人的,婚姻并非儿戏,应慎之又慎。 该种马觉得办事人员是羡慕嫉妒自己左拥右抱,没听,让办事人员快点。 办事人员无奈,为十六人登记了户籍。 那只种马的婚后生活多滋润少凰不太清楚,少凰只知道那十五位红颜知己出师后是离了婚的,并且每个都给了那只种马一大笔离婚费,不过那只种马没要。少凰见过一次种马,畏雌如虎,甭管是女神还是女人,甚至雌蚂蚁都能让他如同耗子见了猫一般瑟瑟发抖。 还有一个例子,有只小玄武成年后去神界拜访一位长辈的时候与一个韶光神宫的医修相识了,在发现这只小玄武是第一次来神界,人生地不熟后,医修热情的为小玄武提供了很多帮助,两只很快相知再相恋,最后结了婚。 少凰对此事印像极为深刻,因为那只玄武是少凰一个老友的晚辈,玄武鼻涕眼泪直流的来找这位族中准备求救帮自己离婚解救于自己水深火热之中时,少凰就在旁边。 那位玄武上神被气得不轻,结婚你不挑挑人啊,韶光神宫的医修是能结婚的对像吗? 气归气,但小龟还是要救的,而上神出马,医修没坚持太久就答应了离婚。它怀孕了,肚子里有一只玄武正在孕育,孩子它爹没了也无妨,等孩子生下来了研究还是可以继续的。 少凰介绍完后,我也就剩俩字了:呵呵。 人族中的很多人都觉得自己身边的异性接近自己爱慕自己追求自己都是图自己的钱财,因而觉得空虚,然后使劲的作,我觉得,那些人都是没碰到对的人,若是碰到韶光神宫的医修,一定会满意,不再空虚。那些医修不会图你半毛钱,就图你这个人。 言归正传,终于回过味来少凰为什么要给我讲那些的我最终没有听少凰的劝谏。 我也不是不明白,面对死熊猫这种无敌的家伙,忍耐是最好的办法,但面对这种神经病,谁tm的能忍?反正本庄主忍无可忍! 我最终将熊猫放回了锅里,这回尘寰没拦着,他也想不出有什么能收拾熊猫的法子了。 加半锅水,打火,加盐加葱加干辣椒加花椒撒胡椒..... 熊猫虽然很萌很可爱,但仍旧是熊,皮糙肉厚,想要炖熟,需要很久,因此我搬了个凳子再取了一卷佛经慢悠悠的念着,平心静气,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戾,不好不好。 “只是研究一下而已,我保证你不会死,你折腾我这么久,也该消气了吧。”水沸腾时锅里的熊猫道。 我心说,折腾你半天,我更上火了。 十大酷刑,没一个是对这只死熊猫管用的,丫还真就无敌了。 我不愿妥协,熊猫不肯放弃,这锅熊猫汤炖了三天,整个屋子里都肉香四溢,然而这毫无意义,熊猫就算五分熟了仍旧是淡然的,也的确该淡然,就算十分熟它也死不了,为何不淡然? 我绝望了。 我的绝望最终是阿莯拯救的。 尘寰得知还有三只感染者后跟格陵兰那边联络了下,因此阿莯与少凰回来的时候是带着两只丧尸和一只感染者的,有了别的研究材料,熊猫对我的兴趣立时大减,好吧,也不是大减,只是减了一分而已,它还是想继续研究我的,神民与人族混血的感染者,只我一例。 我无言的将烨宁搁在了自己的脖颈上,问死熊猫:“你信不信我砍下这颗头颅,这副皮囊可不是神之躯,脑袋掉了,还是被烨宁给割下的,肯定活不了。” 熊猫:“....冲动是魔鬼。” 224、第九章血脉·华胥 人性的下限,你永远都想不到――庄主 赵哥来的时候我正在看尘寰杀羊。 大清早的杀什么羊?改行当屠夫? 还真不是,只是准备早餐而已。 回来后我就发现自已对熟食的兴趣越来越少,相反,身体对生肉的渴求却越来越强烈,回来第三天我吃了一口熟食,然后就吐了,目光下意识的扫了眼外头,大街上有不少人,想吃生肉。 尘寰对此很是担心,怕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上街上抓人吃,回头肠子毁青,赶紧去给我买生肉。只是,他还没回釆熊猫就递了我一块生肉,脑子反应过来之前我的身体就己接过生肉啃了起来,而脑子也旋即跟了上来,肉的滋味,怎么说呢?虽然没吃过生的猪肉或羊肉,但这生肉的感觉真的不太像这两者中的任何个,可又确实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哪吃过。 边啃边想,然后,想起来了,前段时间被少凰借了身体的后遗症时期我啃过人肉,貌似,就是这个味儿。 我当时就呸的吐出了嘴里的肉,跑去地窖一看,小白鼠果然少了一只。 我问:“人呢?” 熊猫答曰:“昨晚上想吃宵夜,冰箱里没食材了。” 所以我将熊猫给炖了三天炖了个八分熟真不能怪我凶残或是变态,实是这只熊猫太能拉仇恨了,跟它一比,少凰简直乖乖鸟。 不过,经过死熊猫那么一折腾,我现在就是想啃生肉也拒绝别人提供的了,必须是在我眼前被宰杀取肉的生肉我才啃。啃生肉我是没有芥蒂的,大洪荒时代啃了千万年的生肉,而千万世的轮回里也不是没有过需要吃生肉的时候,甚至在雷泽的时候我都没少吃生肉,一些特殊的肉类只有生食才能最大限度的吸收其中蕴含的能量,因此对于吃生肉一事我的接受良好,但再好也没好到吃人肉的地步,相反,我对此很排斥,我可是还记得自己的身体里有着一半的人族血统呢。 赵哥看看生羊肉,再看看脸色灰白已经半丧尸化的我,原本诚惶诚恐、激动、好奇等多种情绪混合的神情变成了惊讶。“小庄主你怎么还没好?” 我怎么还没好,这话你问我我问谁去?问那只死熊猫什么时候玩够吧。我这几个月睡觉要么一直睁着一只眼,要么让尘寰给我守夜,就怕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死熊猫的实验台上,另外三只一天三场实验,数月无休,精神都快崩溃了。结果少凰与阿莯告诉我,这已经很有人性了,韶光神宫的无节操无耻无下限.....那三只还没真正体会到。 我当时就忍不住问了句:“那怎样才是真正体会到?” 两只告诉我,韶光神宫素来狼多肉少,因此除了道侣,别的“小白鼠”,大多是共享的,全宫共享。曾有个仙人得罪了阿莯,阿莯将其丢给了自己的徒子徒孙,后来仙人的同门找来,阿莯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因此表示,带走吧。然后,仙人的同门挨家挨户的敲了三百多户实验室才将自己同门的零碎给收齐全。 我说:“这么丧心病狂,就没人管吗?” “又不会死。”这是两只给我的回答,一击将我ko。 死不了就不是大事,这是古神科的普遍思维逻辑,但这世上还有个词叫生不如死呢。 不过,这也让我更警惕死熊猫了,这几个月都没怎么休息好,要不是现在这副尊容实在不适合出门,容易引起恐慌,我是真想搬出去的,不过,既怕别人恐慌,也怕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伤人,也只能继续忍着与熊猫共居一座屋檐下。 只是这些是不会与赵哥说的,不管是谁,得知自己生活的天地有熊猫这种恐怖分子,能安心? 赵哥这几个月的生活,不比我好多少,确切说,很多人的日子都挺累的。 阿莯将一大片人给沉进地心岩浆层是干脆果断了,但考虑到那些人的身份,有俗世的富豪,也有各种非人生物,这就是个超级烂摊子。而赵小弟的身份,以及我们几个典型的东方人长相,不难猜到我们的国籍,然后纷纷找华夏麻烦,施加压力。 高层心理什么感受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没人敢因为压力将我们给卖了,一来是他们做不了我几个非人生物的主,二来,他们不敢卖阿莯,但凡历史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听完赵小弟的经历都不难猜到阿莯的身份。 不过,这几个月,国际上台面台下都挺热闹的。 玩政治的就得厚脸皮甚至不要脸,这几个月,国际上就是这么个情况,扯皮条扯得很热闹。 别的国家指责华夏,华夏也不客气,阿莯是弄死了很多人,但那拍卖会本身就不干净吧。 打个比喻,早上的时候卢浮宫丢了一件珍宝,那么晚上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在拍卖会上见到,而从这个很多人都知道的比喻也可以知道那个拍卖会拍卖的东西都是什么来历。 扯皮扯得热闹,但真敢动武的却没有,阿莯轻而易举将人丢进地心的手笔吓着了不少人。 我问:“有事?” 因着熊猫的事,我一直没想起国家的态度,光应付熊猫已经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而且,做决定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也就暂时将这事给放后头了,也因此,我现在才想起赵哥还是这几个月第一次有官方的人来拜访,显然,这是有决定了。不过这是单方面的,阿莯未必配合。 赵哥问:“我能否见一见风前辈?” 我琢磨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所谓风前辈是哪位,这不怪我,现在这年代,姓氏是合一的,但在阿莯那年代,姓是用来区别婚姻的,同姓不婚,怕生出畸形来,也就是说,姓这个东西,只有在跟婚姻有关的时候才用得上,也因此,阿莯习惯自称华胥莯,又不是打算相亲,犯不着专门提自己姓什么。 阿莯那样的习惯,我都要忘了华胥是她的氏不是姓,而按着现代的习惯,她的名字应该是风莯。 我说:“稍等一下。” 说完向在给白梅树浇水的小鸩打了个手势,小鸩立刻跑进了屋里,很快拿了一本砖头书出来,真的是砖头书,比砖头还厚,拿来砸人的话绝对比砖头更有杀伤力。 砖头上有两个非常有名的字:《圣经》 赵哥的头上是显而易见的黑线,理解,刚看到这本砖头的时候我也同样满头黑线。 我将圣经塞进赵哥手里。“阿莯让我转告你,人族要么像这里头记载的一样当宠物,要么当丛林法则的生存者,没有第三个选择。” 阿莯还不愧是证杀伐之道的,崇尚丛林法则。 做为神,她对待自己种族的态度还真挺实在的,人族作大死的时候她会抽人族几巴掌,让你醒醒,人族捅了大篓子的时候,比如远古时惹了少凰这种大麻烦的时候,她打不过少凰,却也会尽其所能保留人族的血脉不绝。除此之外就什么都不管了,是吃饱喝足还是摔了跟头她都只看不管,因此若让她像人族普遍的爹妈一样负责孩子一辈子的负责人族一生,估计她宁可去死。 丛林法则之下,活下来的就是好人族,阿莯的思维逻辑估摸就是这个。但你还不能否认,她这样养种族的逻辑是最合适的,要真跟圣经里记载的上帝一样养人,用阿莯的话来说就是:这是养人还是养猫狗? 嗯,养猫狗。 这是阿莯在国外买了本圣经打发时间,结果越看越无语,最后看完了的无语评价。 当宠物,吃喝不愁,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愁,亚当与夏娃早先在伊甸园过的不就是这样的生活吗?活似动物园里养着的动物。阿莯绝不可能容许自己过那样的日子,不然她当年也不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一个来路不明并且有食人习性的家伙跑了,嗯,食人习性,孔雀大鹏好食人,而与孔雀大鹏有血缘关系的食性如何从少凰的身上也能找到线索,丫同样吃人啊,我不认为孟凰的食谱里会没有人族这一物种。 这丫头,当年为了力量也是豁出去了,大抵也是她运气好,碰上的是孟凰那个好集邮的奇葩,若是少凰或别个,那她的下场就两个——汤镬之鼎或烧烤架。反正我不认为这家伙会不知跟着一个来路不明的非人生物走的可能下场,能证道的再蠢也蠢不到哪去,但她还是那么干脆的跟着走了,走的时候必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场豪赌罢了。 而从阿莯的自身经历也不难猜到这家伙的心性,宠物什么的,不适合她,而以孟凰的性子,她既然能教少凰做神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理由教徒弟另外一套。而按着孟凰的逻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便没资格要求别人,既如此,阿莯想来不会愿意将自己的族人当宠物一样养着,至少,我觉得能将少凰这株歪脖子树给扳正的孟凰教不出耶和华那样的奇葩。(好吧,按着世俗的标准,少凰也谈不上三观正,至少三观正的人即便心里每个亲人有轻重之分,但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能够不假思索的做出弑父救姐的事情,尤其是她那实验根本不靠谱,甚至她自己心里也清楚那法子多不靠谱,只是不死心罢了,而因为不死心,她轻轻松松的就压上了她老子的命。但你也不能否认,跟别的神类比起来,少凰的三观已经很良善了,不信的可以看看死熊猫) 赵哥不清楚阿莯早年的事迹,毕竟,他们已经亲手抹去了阿莯的事迹。但不懂也没关系,圣经看得懂就行,懂丛林法则的含义就行。 “我懂了。”赵哥说。 懂了就行。 我表示你可以滚蛋了,再在这晃悠,我怕自己忍不住烹了他。 赵哥问:“我可以见见她吗?” 裸/奔有什么好见的? 我说:“远祖就跟明星一样,只可远观,不可近瞧。”瞧了的话很容易失望,距离产生美,懂不懂? 阿莯故意将三七这么一只祸害给带到人间界来的做法,她最终用一句话ko了我:华胥鼎。 华夏族本身就是不干净的,丢了华胥鼎,那可是重罪,阿莯拿它们冒险,本就无可厚非。就好像一个良民和死刑犯,两者只能保一个时,除非死刑犯是自己的亲人,否则人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是毫无疑问的。何况,阿莯做的还不是必死的选择,只是将死熊猫放在神界没个人看着,又是这个节骨眼上,没法放心而已,因而被踢到人间界时,阿莯顺道将死熊猫也给带上了。 然,这样的理由说服得了我,说服得了众神,说服不了人族。 赵哥最终被打发走了,我问玄衣赤裳俨然神女也的确是神女的阿莯。“你有没有后悔?” 阿莯茫然的看着我。 “死熊猫放在人间界,真的很不安全。”我说。 “放在神界更不安全,只要碰着对忍住落井下石的机会,它不会错过,而我不能保证这个节骨眼上它会不会碰上干一票大的机会。”阿莯说。 好吧,对于熊猫这种,几个月前的我肯定无法理解阿莯,但现在,做为亲身体验者,我只能说,确实挺无奈的。 面对一个三观不在一个世界无法说服,更弄不死的家伙,除了无奈你还能怎样?本庄主将死熊猫炖了个八分熟,熊猫当了两个月的熊猫木乃伊,愣是没咽气,相反,她的恢复速度挺不错的,这会已经恢复了健康,连皮毛都一如既往的油光水滑。而考虑到少凰说的,这家伙曾拿池刃上神研究胚胎重生法,我估摸着,自己便是用神力将这家伙给弄死,它也迟早复活给我看。 人族招惹了死熊猫,我已经无法用倒霉或作死来描绘此事了。 莫名的,我同情的看着阿莯,真不知这事究竟是人族倒霉还是她更倒霉,为了族人捅的麻烦,她只怕千万年来都没对熊猫放心过。 阿莯道:“它平日里也不这样,只是在可能有机会的时候才会想顺手做点什么。” 我嘴角抽了抽,想呵呵。“罢了,不提这事了,你的躯体怎么办?要不要找政府帮帮忙?” 神人没了躯体,想要找合适的躯体有多麻烦就不重复了,不过对于阿莯而言,想要找一个可以用的躯体不是难事,地球上十几二十几亿基数,量变引发质变嘛,真正难的是找一个特别好的躯体,没道理委屈不是自己不是?哪怕只是临时用的。 若是找政府帮忙,想来效率会很高。 阿莯道:“我只用死人的躯体,你觉得人在欲/望的驱使与投上所好之下不会故意弄死别人,再将躯体送来给我?” 这个,还真不能高看人性。 既如此,那就只能自己慢慢找了。“华夏人口最多的城市莫过于北京上海,要不我们去北京上海的大街上蹲几天?” “我只用死人的,用活人的伤天害理。”阿莯提醒。 我说:“总能碰上阳寿将近的,不过,你还真够有原则的。” “师尊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真到了死亡的时候,谁还能控制得住自己?守得住自己的底线?”真正的死亡面前,圣人也可能化为卑劣小人,要不怎么有盖棺定论这个词呢? 阿莯反问我:“你以为三十六为何弄死池刃研究胚胎重生法?” 弄个神人来研究怎么重生,可以理解,为了活下去,不管是人还是神类节操下限都是可以放得很低的,但,我现在才意识到,死熊猫原来还是很有节操的,至少它没去研究怎么个夺舍百分百成功法或如何跨物种夺舍无后遗症。 作者有话要说:卡文,缓缓 225、第九章血脉·有龙 在我考虑要不要用神力弄死死熊猫的时候,死熊猫终于玩够了,给了我一枚丸药。 死熊猫给的东西,哪怕说是解药,反正我是没胆吃。之前信了它,吃了它给的东西后的下场我还没忘呢。 我说:“要不你自己先尝一丸?反正你炼的,也不止这一丸。” 熊猫反问我:“是你快变丧尸还是我快变丧尸了?” 当然是我快变丧尸了,可我也实在信不过你这只死熊猫啊。 瞅瞅解药,再瞅瞅信用破产的死熊猫,我有点犹豫,要不,换个躯体算了,现在这个躯体烧了就是,肯定没后患。 “你就没想过为何你会复活成一个混血种?”死熊猫问我。 我说:“我欠人族大因果。”长眠醒来发现自己欠了巨债是什么感觉?我只有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什么时候欠人族大因果了?我死那会人族都还没被造出来呢。 “若是舍了这个躯体,你打算去寻什么样的躯体?” “自然是寻个纯血种的。”我说。 虽然现在的躯体用着也挺好的,但真正适合也最适合我的还是纯血君族的壳子。 “你既然能投生到这具躯体里,又怎么那么笃定你摆脱得了人族的血统呢?”熊猫反问我。 我皱眉。“你知道什么?” “你猜。”熊猫说。 我问已经抱了几个月的蛋现在还在抱着的少凰:“我一直拿你当朋友。” 少凰头也不抬的反问:“不是当晚辈的吗?” 我麻溜的改口:“我一直拿你当晚辈的。” 少凰看了我一眼,一脸被恶心到的模样,道:“当年娲灵大神创造人族镇压元魔,做为酬劳,盘古世界万族皆分了自己的气运予人族,而有万族的气运加身,人族才得以拥有盘古世界最变态的繁衍能力,生生不息。” 理解。 一个种族的气运越强,新生儿的出生率自然越高,反之亦然。既然要用人族镇压元魔,自然要保证人族不会随随便便就绝种了,而太古洪荒那恶劣的环境,刚出生的种族想要延续的确是个难事。既如此,分予气运是个很实在的法子,不过,一个种族的气运何其重要,要命都比要这个容易,也不知元魔带给太古诸族的心理阴影究竟多大。 可,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那会早挂了,还在读条中呢。 看着我茫然的模样,少凰道:“长姐曾予我言,八荒六合最亘古的爱情是契与少绾,但最挚诚的友情却是娲灵、凤凰以及你。” 我愣了下。“娲灵做了什么?” 若要说我对大洪荒时代最放不下的是谁,那么非娲灵莫属。 风君子的性子我是了解的,那是个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活得好的家伙,那个家伙就像它的名字,像风一样,无忧无虑,既多情又无情,也因此,我根本不担心他,他最多伤心难过,却不会放不下。我真正放心不下的是娲灵,别看那只骨灰级驴友仿佛没心没肺,走遍八荒六合,遇到无数人,也经历无数的离别,但它从未因为离别而难过过。但,那只是因为它从未失去过心中在意的,它享受风景,享受交友,但前者享受的是风景本身,后者享受的是过程,但要说它跟它那些朋友多么的深交却是不然,泛泛之交罢了。 我与凤凰可以说是八荒六合间它最在意的两个人,凤凰死的时候它已经很痛苦了,我死的时候.....我是真怕最在意的人都失去了的娲灵做什么傻事,不过后来想想,她能做得最傻的事也不过是找凶兽的麻烦。而找凶兽的麻烦,我们已经找过了,很有经验,只要不是硬刚,想来它是不会有事的,也就放心了一半。 嗯,只是一半,这种心理就跟大人第一次送年龄到了的孩子去幼儿园似的,哪怕清楚幼儿园里不会有什么危险,但仍旧会忍不住担心这担心那,坐立难安。 可,如今看来,我似乎小瞧了娲灵。 “我的母亲,它亦在人族轮回借人族气运加速修复神魂。”少凰道:“其实,我挺佩服它的,这世间,最敢想最敢做的,除去长姐便是它,而它们还都做到了。” 我想呵呵,恕我想像不能娲灵究竟费了多少心血,又算计了多少神人,也不怕把自己的命给玩没了? 我接过了解药。 熊猫挑眉问:“现在不怀疑我了?” 我说:“我仍旧怀疑你,但我寻不到比如今更好的躯体更换。”轮回千百世,现在这具躯体真的是最好的了,以前的可是没有一具活过二十五岁的,大多数不到二十五岁就崩溃了。 神人复活并非易事,至少我死的时候是没想到自己还能复活的,哪怕宁渊口下留情留了我一丝丝的真灵,可要以一点微不足道的真灵复活.....从未有过先例,神人若那么容易复活,那神人还愁什么量劫?啥?你说池刃,它又不是灰飞烟灭,熊猫再没神性也不可能没神性到在毁了池刃的神之躯后连它的真灵都灭了。 我不知娲灵是如何做到的,但我不想糟蹋它的心意,这只死熊猫,想来解药里再掺料也不会弄死我,一来是我觉得它还不至于那么无法无天,二来,我现在再弱渣,仍旧是古神科目的一员,而这世间不存在能够毒死古神科生物的毒。 出乎意料,解药是真的,也没掺东西,一觉醒来看着自己在隐去了鳞甲后的白皙肌肤,我几乎喜极而泣,顶着灰白的死人脸几个月,可算是恢复正常了。 一起恢复正常的还有一只吸血鬼,被逮回来的时候丫虽然感染了,还没完全变丧尸,有救,自然就被救下了。不过,很难说他是运气好还是不好。熊猫检查了,他是百分百的人族基因,虽然和华夏族不是一个分支的,但人类这一物种科目是毋庸置疑的。论理,感染了丧尸病毒后丫应该要不了就变丧尸才对,结果不完全是人类基因的都变丧尸了,唯独他还保留了部分正常。熊猫的兴趣很是浓郁,而在发现这家伙还不怕太阳后,熊猫就更感兴趣了。 吸血鬼大部分都是见光死的生物,为什么是大部分?自然是因为若是强到一定境界是可以在太阳下生存一段时间的。可落熊猫手里这只,纯粹是完全不怕太阳,晒太阳就跟日光浴似的,貌似还挺享受,因为吸血鬼本身是冰冷的,晒太阳会有暖和的感觉。 熊猫现在对那只吸血鬼的热情,啧,老爷爷看四代单传的曾孙的目光都没这么热情,只是,这种热情,一般人消受不起,估计那位倒霉催的挂了神之躯的池刃上神会和他很有共同语言。 不过,不是祸害我就成。 我果断对熊猫的非人道实验视而不见,有这功夫我还不如跟少凰一起研究一下怎么孵蛋。 孵蛋什么的,我还真没孵过,虽然君族是卵生的,可,我现在的躯体都还没完全成年呢,因此我只有被孵蛋的经历。 问千万年前,那倒是有,但那都是千万年前的事了,我记忆力还没好到那份上。不过,就算记不清我也可以推测出大致的情况,君族的蛋挺好孵的。在母体子宫里呆一个月,生出来后孵一年左右,不磕着碰着,别丢冰里,再提供足够的灵力做为营养,一年后准能孵化。 凤凰族的蛋,想来孵起来的流程也差不多,问题在于,这是一枚饱受磨难的蛋,它原本储存的灵力已经在漫长的休眠与近百年的折磨中损耗得差不多了,原本它所在那座洞窟,若我没说错,应该有专门的设置保障它的营养,不让它营养不良,现如今.....说它营养不良都是委婉的。 原本的话只要提供足够的灵力就可以让它恢复营养,乃至于孵化,但如今,随便渡灵力无法解决营养不良的问题。想要让它完全恢复,只能提供同源的灵力,并且是非常纯正的同源力量,数量还不能少。对于少凰而言,这不是什么难题,千万年的积累,别说孵个蛋的灵力,便是烧一整个元会的法力都不是什么大事。难的地方在于,少凰现如今顶着人的壳子,它的力量都被封印着,在脱离现在的皮囊之前,她明显不符合孵蛋标准。 这枚蛋现在还能等多久,是个问题。 少凰这些日子,脸色一直不大好,估计这阴沉的脸色会一直维持下去,直到蛋的问题得以解决。 我对少凰建议:“要不我们去雪域高原上找找那座遗迹。”遗迹里应该有相应的设施。 “找多久?”少凰反问我。 这是个问题,雪域高原可不是东部,人口密集到就没什么地方是没有人类活动的,只要耐得住性子抽丝剥茧,还是能够找到目的地的,但雪域高原,靠,那里可是有大片的无人区的。 我说:“除此之外你还有别的法子?” 别的法子自然也是有的,比如,找一只纯种的凤凰来孵蛋,可这里是凡世啊,你要一个有凤凰族基因的人族不是难事,华夏曾经人神杂居,远的不说,就小姑姑一家子肯定有一个有,也可能是两个。反正,小姑姑和小姑丈两个人里肯定有一个有凤凰族的基因,不然少凰投胎投不到小姑姑的肚子里,毕竟,古神科神人投胎也不是随便投的,若少凰现在用的身体里没有凤凰族的基因,那么小姑姑生下来的就应该是个死胎。不过,找凤凰族的基因很容易,但找只活生生的纯种凤凰就很有难度了。有一只活的凤凰已经很奇迹了,哪还有第二只?那还不如到雪域高原上找遗迹呢。 我以为少凰会无言以对,不曾想,这家伙竟然说:“或许,我真能找一只纯血族人。” 我愣住,逗我呢。 凤凰族血脉进化可比龙族难多了,一个挨雷劈,一个玩自焚,前者死亡率虽然同样很高,但就算失败了也并非十死无生,而玩自焚,那是真的不成功便成仁。也因此,凤凰族的纯血族人基本是先天的,后天的极为罕见,通常情况下,几十万年难得一见。而生而纯血的凤凰,应该没哪只会与少凰一般“热爱”凡世,千万年如一日的在凡世打转。 过个路的情况居多。 华夏远古的时候就有不少见到凤凰的传说,最为出名的当属三千年前的事,先秦时代,华夏族的主流图腾是鸟纹,而鸟中之王为凤凰,凤凰的名气在那会是胜过龙的,也因此,路过岐山的那只凤凰就被姬周给拿来做宣传了,做为天命在周的象征。 可是,那是远古,而今,反正是没听谁再提起见到过凤凰了,反倒是见龙的不少。毕竟,龙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没有凤凰那么苛刻,渴饮醴泉水(无任何赢在生化起跑线上的成分),饥食竹实(必须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整个地球上估计就找不来几处符合标准的,哪只凤凰能这么折腾自己让自己住在不喜欢的环境里?反观龙,不管是哪一支,只要有水,并且水质在及格线以上就行。 少凰显然是来真的,拉着所有人一起钻进了浩如烟海的史料里,不钻不行,史料太多,她一个人忙不过来,需要人帮忙,而不帮忙,会被揍。 唯一一个例外的是熊猫,此熊沉迷实验不可自拔,而少凰,显然没兴趣被它给记住,日后成为丫实验台的小白鼠,因此没去打扰熊猫,最后是熊猫自己来帮忙的。 不管是我还是少凰都异常的惊讶,之前还如痴如狂,疯魔了一般,怎么现在就正常了?神经熊秒变神熊,这也忒奇迹了吧? 少凰难得好奇的问了句:“他什么情况?” “你可还记得央错?”熊猫问。 少凰想了想,不是很确定的问:“祈渊那个被长姐救下的庶子?” 我问:“祈渊哪位?” 熊猫回答:“师尊的第三任未婚夫,第一任丈夫。” 我不可思异。“孟凰被人戴了绿帽居然还会救祈渊的庶子?”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见死不救,反正不过一个庶子,本如同微尘,尤其是他还是嫡嗣尚没影的时候有的庶子,最想弄死他的是天帝,龙族的私生活不管多乱,在纯血的嫡长出生前是不允许有纯血庶子降生的。尤其是,联姻之下,第一个子嗣必须是出自正妻的嫡长。长姐都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看戏就能欣赏到一出好戏。但那次,情况有些特殊。央错的母亲祈渊的初恋,就是那个妄想与长姐平起平坐羞辱长姐,结果被长姐随手砍了的蠢货。砍完之后才发现那是个孕妇,而长姐,她素来有原则,不杀幼崽,便将还没死透的胚胎给救活了。”少凰解释道,语气中带着讥讽。“那女人,有点小聪明,可惜没放对地方,她想利用孩子让长姐沾上麻烦,理亏,从而更进一步,却不曾想到,长姐的思维逻辑与她不是一个世界。按着那时的观念,那种情况,要么一尸两命要么杀母留子,天经地义,她选了后者,哪怕是天帝都得称赞她仁慈,自然,背地里肯定说她是个妇人之仁的蠢货。” 想起来了,的确妇人之仁啊,我说:“杀了老娘,再救了孩子,她也不怕孩子长大了找她寻仇?”没看出来孟凰还有玛丽苏的潜质,能接受别人害死了自己的亲人,能接受丈夫跟别人生的子嗣,杀母之仇,谁能不报?妇人之仁的简直愚蠢。 少凰说:“所以长姐的打算是等孩子成年后再杀。” 好吧,我错了,孟凰你不是玛丽苏,你是奇葩变态。 既然决定等孩子成年后再杀,你还不如一开始就杀了,那不是更一了百了吗? 值得一提的,孟凰的计划最后肯定泡汤了,算时间的话,孟凰死的时候,那条龙应该还没成年。不过,这也不代表那条龙就活了下来,事实上,他最后还是死了,不过不是孟凰做的,更不是少凰做的,是他的子嗣做的。 嗯,没错,就是弑父。 熊猫随口给我介绍了龙族那段时间里的血腥争斗。 少凰砍了天帝之后,祈渊继承了王位,而在之后的无量量劫里,无悔趁机发展,势力越来越大,无量量劫结束后,无悔毫无悬念的率领杂种龙发动了血腥政变,龙族内部杀得血流成河。 央错的几个子嗣便是无悔手下的得力干将之一,而央错则是祈渊的继承龙之一,立场不同。 这种情况在当时也不稀奇。 纯血与混血是两个阶层,一贵一贱。 除非进行一场彻底的血腥变革,否则这种局面根本不可能改变。 祈渊后期也意识到了龙族的内部问题,但,这世上可能有背叛阶级的个人,却不会有背叛阶级的阶级。做为既得利益者,谁愿意让出自己手中的利益?而且,且不说纯血古神科骄傲跋扈不拿混血种当同类的毛病,便是纯血与混血之间明摆着的先天差距,想要暂时解决内部隐患,一场杀戮在所难免。祈渊与央错都做不到这一点,他们俩生而纯血,是天然的统治阶级,若是叛变,不仅会众叛亲离,更是会失去最重要的基础——他们继承王位的合法性便是源自于龙族当时的贵贱之别。不然,王位还真轮不到祈渊来做,天帝的儿子不乏比祈渊更出色的,但那些帝子,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还活着却因为血统不纯而没有继承权。 君王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阶级,但被统治者渴望成为统治者,这属于不可调节的矛盾。 父子相杀,实属正常,先天已经决定了彼此的立场。 无悔最终还是被推翻了,一方面是她太过激烈,另一方面则是纯血种千万年的积累全翻出来,推翻一个王并非不能,事实上,若非无量量劫中纯血种损失太大,无悔连政变成功的机会都未必有。不过,变革没能完成,至少留下了种子。 虽然推翻了无悔,但纯血种也没法再将混血种给打回原来的地位,只能不甘心的让出了部分利益,双方也拉开了长达千万年的拉锯战。 总的来说,纯血种略占上风,千万年来龙族的王,平均十个里有七个是纯血。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了一句:“龙族的王死得很勤吗?” 南明千万年来都没换过王,一直都是少凰这只非典型性暴君,怎么龙族,感觉换得不是一般的勤啊? “龙族古王族的纯血在千万年前被少凰杀了一半,剩下一半又被无悔杀了,死得精光。而剩下不是王族的纯血分支又都想当王,再加上混血种横插一杠,最终达成协议,王位不世袭,每隔一百万年一换。”熊猫说。 噗,这还真是皇帝轮流坐,今天你家坐,明天我家坐的真实写照。 不过,这跟那只吸血鬼有什么关系?对此我仍旧不解,同样不解的还有少凰,那只吸血鬼没有龙族基因,这点是板上钉钉的事。 “他遇到过龙。”熊猫说。 226、第九章血脉·寻觅 那只吸血鬼叫艾伦。 艾伦生于中世纪,约莫六百多年前。 流浪少年在替人给乡下的亲戚送东西时看到了一颗流星从天而降,出于好奇,少年决定去瞅瞅,而这一瞅改变了他的一生。 巨大的陨石坑里不是陨石,是一头奇异的怪物,五爪,头顶生着角,更详细的,少年的眼神还没好到能看出一坨炭原本该是什么物种,唯一能笃定的就是这不是自己认识的任何物种,哪个物种能长到百米长的?并且,这怪物的体型还在不断的缩水。 若是个专业的在这,肯定能看出那是一条龙,并且这条龙正在被世界意志与法则压制。正常,恐怖分子入境,不想死最好做点防护。不过艾伦不懂,他觉得自己活见鬼了,更活见鬼的是那头怪物最后变成了一个人,至少看着是人形。 艾伦有点怂,这太古怪了,自己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但.....真的很奇怪,怪物怎么会变成人?是恶魔吗?恶魔不就是长角的吗?不过,没听说什么恶魔是长条的呀?说不定是什么比较稀有的恶魔。 想到恶魔这个可能,原本已经怂得要走人的艾伦毅然决然的走下了“陨石坑”。 坑底是一个人形的少女,白衣乌发,虽然不是西方人,但就算是西方人去看那张东方特征的容颜也仍旧觉得很美,仿佛天地钟灵毓秀的造物(古神科标志,就没长得差的)。 一坨炭大变活人也就罢了,居然还变成了一个异族少女,真不是一般的大开眼界。 “您是恶魔吗?”艾伦问少女。 少女默默的看着他,吐出了一句话,很遗憾,语言不通。 一条命去了九成九,现如今又被世界意志给压制,少女如今这个状态想要利用非正常途径解决语言问题,真心有难度。 艾伦不懂少女的情况,但语言不通是可以确定的,有点无语,也不知传说中的恶魔术士与少女是怎么个沟通的,莫不是比手语互猜? 少女的手语很好猜,原因?因为太过直白了。 少女从宽大的袖子里掏出了一颗成人拳头大小,色泽明亮且饱满圆润的珍珠递给艾伦。 用膝盖都能想到少女什么意思,提供食宿,酬劳是一枚珍珠,一枚买下一座城都绰绰有余的珍珠。 艾伦不怕死的将一个不明物种给带回了家,一间非常小的阁楼,还是租的,这让他很是羞愧,哪怕他不知道少女是什么物种,也看得出少女身上的衣服料子是上等的丝绸,应该是丝绸吧,虽然从未见过那么好的丝绸。白衣之上绣着精致繁复的怪兽纹(艾伦后来研究东方神话和历史的时候才知道那是龙纹,而在东方,只有皇族才能在衣服上绣龙,而五爪龙则是皇帝的专利),虽然不懂东方非人生物古神科的纹饰等级,但在古代,会穿这么好的衣服的,都是贵族,虽然少女肯定不是人族的贵族,但不管是什么地方的贵族都不可能住过这么差的地方。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差的地方少女不是没呆过,毕竟,虽是龙族的王族直系后裔,但之前就已经说过了,纯血种早被杀光了,如今还活着的都是混血种。而龙族内部等级之森严,对血统之吹毛求疵,混血种的标签直接抹杀了王族血裔这一身份可能带来的尊荣。甚至,王族血裔的身份只会带来警惕,按着远古的传统,混血种不能继承王位,但随着纯血种王族的灭绝,无悔的上位,这一铁律便被打破了。也因此,若是有足够的力量,那么混血种王族也是可以登上王位的,不过机会不大,因为所有纯血种都防着它们。毕竟,现在的王族血裔,比远古时有价值多了。虽然无悔最终还是被推翻了,但终究是一个活例子,还是一个相当凶残的活例子,没有任何一个纯血种愿意看到第二个无悔。 少女很小的时候就清楚自己与自己家族的处境,因着纯血种的打压,这一支王族血裔早已落魄,除了所谓的血统,它们什么都没有,而那血统也因为并非纯血种而显得没有意义。 谁甘于永远沉沦尘埃之中?反正,少女不甘。 十几万年的岁月里,因着这一份不甘,少女吃过太多的苦,居住环境差真不算什么,再差能差过战场?她可是在战场上生活了几万年,吃住之时,视野里有着永恒不变的风景——尸山血海。 只是,如此狭窄的阁楼,真没呆过。 王族血裔再落魄也不可能落魄到连足够舒展自己肢体的居住环境都没有。 不过,特殊情况,少女也就不讲究了。而且艾伦也没让她住太久的阁楼,第二天的时候艾伦就找了路子将珍珠给处理掉了,换了一栋大房子。 住宿问题解决,吃的问题却很有问题。 我对西方的用餐最大的印像就是刀叉,但事实上,刀叉并不是一开始就盛行的,实际上,更早的时候西方的用餐更多的还是上手。自然,艾伦不至于让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的少女跟平民一样手抓用餐,换了房子的同时艾伦也重新准备了餐具,银制的刀叉。遗憾的是,少女似乎不是那么领情,刀叉只用了三秒钟就忍无可忍的给丢了,换上了自制的箸,这是之前没有餐具不得不用手进食后她找了一株木质比较结实的树木折了一截树枝制的。 餐具问题解决,剩下的便是伙食问题。 龙女再怎么着也是东方的神话生物,而东方,虽然某些方面挺无语的,但大吃货国四个字也非空穴来风。连个最简单的豆腐都能做出豆腐脑、豆腐干、豆腐皮、腐乳....等做法,再去吃西方料理,尤其是中世纪的西餐,黑暗料理也不过如此了。所幸,龙是肉食生物,素食做得太难吃,那就不吃了,三餐食肉,特别要求必须做熟,五分七分熟还带着血丝的那种就免了。 食宿问题勉强解决,龙女抱着不想当聋子哑巴的想法学起了当地语言,而龙女的语言能力极强,只用了数日便能听了,说一些简单的词汇也可以做到。 艾伦问起了一开始就好奇的问题。“你是什么恶魔?” 龙女的回答是一巴掌将人给拍飞了,真正意义上的拍飞,墙都被砸出了一个人形的洞,艾伦的骨头至少断了七八根。还没爬起来就看到了一双绣着龙纹的鞋,很奇怪的鞋,反正艾伦头回知道,鞋尖可以是方的,并且有一片竖起的东西,也不知是否用来防撞的。 抬头,精致华美的曲裾深衣,再往上是一张淡漠绝美的容颜。“我是古神族。” 古神族? 那是什么物种? 没听说过。 艾伦一脸的茫然,而龙女也没有详加解释的打算。 比起古神族是什么,艾伦更在意另一个问题:恶魔邪神都是会给予追随者力量的,若是他追随龙女,龙女能不能给他力量。 龙女明确表示,别人给的力量不是力量,自己修炼得到的力量才是实实在在的力量。而且,你确定你口中所言的恶魔与邪神是真的给了追随者力量而非榨取了追随者的生命力让追随者获取的力量?反正,龙女是知道不少榨取生命力换取力量的方法的。 艾伦不在意那些,他只想要力量,遗憾的是,龙女表示,我不当邪神,也不需要你这么弱渣的追随者,你根本无法为我做什么重要的事。 艾伦很失望,不过没死心,慢慢磨就是了。 龙女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些东西,教了他一套凡人的武功,让他可以更加强健,以一打十不是问题的那种,前提是练好了,练不好的话,那么一打一都是被ko的命。本来想随便教点修炼功法的,但看了看艾伦的资质,还是算了,除非喂洗髓丹,否则这家伙就不适合修道,而给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吃洗髓丹,报恩还是报仇啊? 艾伦对此挺满意的。 而龙女,她在一年后就知道了艾伦为何如此执着于力量。 艾伦刺杀一位红衣主教失败,差点死在乱刀之下,回来的时候一身都是血,龙女挺疑惑的,将已经只剩下一口气眼看就要去地狱报道的艾伦给治好后龙女得到了答案。 寻仇。 提到欧洲中世纪就不得不提到中世纪一大特色——烧女巫。 艾伦曾是贵族子弟,锦衣玉食,父母皆在,无忧无虑,但这一切止步于他十岁那年。 先是父亲在外出时遇到盗匪遇害,然后是家里被搜出黑猫,母亲被当地的主教给判为女巫,送上火刑架活活烧死。而艾伦,做为女巫的孩子,自然也要倒霉,被家族驱逐,家产皆被其叔父继承。 龙女说:“你没有巫的血统。” 活了十几万年,龙女自然是见过巫这个物种的,她可以很确定的说,艾伦身上没有任何巫的血统。要么他老娘是被冤枉的,要么他不是他妈的亲生骨肉。 显而易见,艾伦的母亲是被冤枉的,这就是一桩谋财害命的家族内斗。 龙女说,我可以替你杀了主教和你的叔父。 艾伦很是诧异,虽然不知道古神族是什么,但跟神字沾边,应该是光明的生物吧? 龙女并不在意艾伦的惊奇,她只是挺满意这个人族的服侍,因此愿意为他做点什么罢了。 龙女显然是个雷厉风行的,艾伦的叔父与那名已经成为红衣主教的主教纷纷成了烧烤。 太过肥腻,没什么嚼劲,这是龙女享用了大餐后的评价。 艾伦觉得,自己大概是弄错了什么,古神族与恶魔的距离绝对比离天使的距离要近。 美人说:“若是后来他们相恋了,那就太狗血了。” 少凰说:“怎么可能,那是人族,龙虽然看着没我族那般骄傲,但实际上比我族更傲,哪怕是混血种,也不屑于与非神类的生物通婚,更别说相爱了。而且,那只龙女可是楉,混血种王族血裔中百万年来最出色的龙,也是下一任王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这样的龙绝不可能爱上凡人,将凡人给下锅了倒还有可能。算算时间,楉渡天劫化神龙的天劫应该会在近两三千年落下,不过,以她的实力,应不至于渡个劫都那么惨吧?” 熊猫道:“渡个劫自然不至于那么惨,但渡劫期间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 众人秒懂。 王位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既然是之一,自然不止她一个,肯定还有别的。若是能趁机弄死楉,那无疑是离王位近了一大步。 我很是无语的说:“有资格角逐王位,想来也是种族内部的天才人物,下这么狠,未免过了。” 想也知道,楉的潜力必然很大,否则也不可能以混血种的身份成为王位的候选人。这样的一条龙,若是活着,必然能够给种族创造更大的价值。说弄死就弄死,离王位是近了一大步,但对种族的发展必然造成伤害。 “近在眼前的个人利益与族群未来的利益,脑子正常的人都是选择前者。”阿莯理所当然的说。 我说:“你这是拐着弯骂人?” “没有。”阿莯道:“一个脑子正常的人若是在两者之间选择后者,多半是因为它是金字塔顶端的存在,便如师尊,她会将族群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更多的还是因为她是王,南明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家,更是她所爱。” 我说:“屁股决定脑子。” 阿莯颌首。 君王自然以国族利益为先,但在坐上那个位置之前却是不一定,但这种做法,真的很蠢。 保住了眼前的一时之利,可种族利益受损,你又能得到多少好处呢? 古人云,宁为盛世犬,不为乱世人。 为何? 不就是因为盛世时,犬过得比乱世人还好吗? 同理,族群强盛,那么哪怕自己只是一个臣子都绝对比一个衰落族群的王要神气。而且,角逐王位,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不掉。就好比少凰,这丫多不靠谱,但她被推翻了吗?没有,因为都打不过她。绝对的实力面前,少凰再不靠谱,她的族人也会自觉的将这家伙给当成定海神针。 继续艾伦的事。 艾伦在大仇得报后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中,很正常,以复仇为一生目标的人在完成了目标后自然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艾伦遇到了一个贵族小姐,贵族小姐似乎对他挺有兴趣的,一来二去,俩人开始了交往,地下交往,只是玩玩。西方血统论很是根深蒂固,贵族不与平民通婚。 因为迷惘而被美色所惑的艾伦没注意到龙女似笑非笑的眼神,不过他也很快就明白了。 那个贵族小姐是一只吸血鬼,在艾伦上了餐桌时是龙女赶到救了他,而那个贵族小姐,确切说,是贵族小姐的一家子代替艾伦上了餐桌。 “没人教过你,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危险的道理吗?”龙女享用着大餐,同时教导了艾伦一个道理:美丽即危险。 没人教过,但现在有了,相信经过这么一遭,艾伦对这话时刻铭记于心。 因为这些惊悚的经历,艾伦对龙女的物种属性愈发好奇,这究竟什么物种? 艾伦的好奇在另一条龙找上门的时候得到了满足,代价是生命。 艾伦与龙女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身上不免沾染了些龙的味道,也因此,找不到龙女的龙找到了他。 艾伦对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自己死也不肯说出龙女在哪,然后就真的死了。再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活了,深衣乌发的龙女就在旁边百无聊赖的翻着一卷圣经。 “有人要杀你。”艾伦赶紧说。 “已经被轰走了。”龙女说。“多谢你拖延了时间让我做了充足的准备,不然我还真没把握能成功。” 艾伦莫名的心寒,这话的意思是说,其实这家伙很清楚自己被人给抓了刑讯,但她当没看见,因为需要时间。 艾伦很想生气,却不知道如何生气,因为自己根本没资格对这个只是披着人皮,实际上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不明生物生气。 龙女也不在意艾伦生气与否,她只是坦诚而已,不屑于欺骗一个凡人。 再后来,龙女也离开了,这次能有一只找上门来,再呆下去肯定有下一只,她需要换个安全的地方,对自己好,也对这座城邑好。 龙女走了,但她留下的麻烦却仍在,丫吃了一家子的吸血鬼,但别人不知道,只以为是艾伦做的。 根据熊猫的检查,艾伦原本应该是死了的,只是楉用自己的力量将他给救活了,并且维持着他的生命,让他看上去和活人差不多,但实际上,他和活人还是有区别的。而被吸血鬼给咬了后,楉留在他体内的力量为了救他对他进行更彻底的改造,于是造就了一只喜欢日光浴的吸血鬼。 这根本不是熊猫原本以为的是进化或基因变异的原因,毫无研究价值,熊猫的失落之情可想而知。 好吧,它要是不用遗憾后悔的眼神看我,我会同情它的,而现在,我更想砍死它。 227、第九章血脉·荆山 你有没有看过书?连着看一个月,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二十个小时在对着史料。 我从未如此深切的体会到一个道理:华夏五千年还真不是说说的,md,翻遍地球所有国家,绝对不会有哪个国家的史料之丰厚比华夏更变态的。 单是正史就有二十四史,而野史逸闻以及地方志....上下五千年,我恨你。 反正终于不用翻阅史料的时候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并且哪怕是正坐在去盗墓的飞机上我也没有任何意见,淡定的紧。 嗯,盗墓,不过别人盗墓是为了财宝,而我,我也不知自己为了什么,少凰说要去掘一座古代陵墓,找我帮忙,我能拒绝吗? 显然不能,因为少凰是为了她怀里那枚蛋。 但,混蛋啊,让我盗墓你好歹也得给个目标啊。 盗什么墓,墓穴的具体位置什么的,总得给一个吧。 然而,那只黑鸟什么都没给我,哦,不,还是给了的,给了墓穴的大概范围,也就方圆百里左右,至于墓穴,那一片土地之下的所有陵墓都是我的目标。不确定具体那座陵墓,干脆将所有陵墓都给挖开瞅几眼。少凰这画风真是简单粗暴的令人佩服,前提是她支使的人不是我的话。 我很想多拉几个人下水的,但一起查了一个月的史料,我能够想到拉下水的对像也都差不多猜到了少凰在找什么,最后除了尘寰这只主动送上门的狼,别的,我一只都没能拉下水。 我看了看坐在旁边带着眼罩睡觉的尘寰,吐出了两个字:傻瓜。 没看少凰自己都是在家等消息同时换西藏的相关资料继续查吗?(这也是我没坚持不懈的拉人下水的原因,不来帮我刨坟掘墓并不代表就可以解脱)显然,少凰也清楚,这不是刨一两个月的地就能够有结果的事,并且有结果也不一定是她想要的结果,因此做两手准备。 荆山是湖北省名山,位于武当山东南,汉江西岸,呈北西——南东走向,北始房县青峰镇大断层,南止荆门当阳一线。 没有错,少凰让我掘墓的地方就是这片长约一百五十公里,宽约二三十公里,面积超过三千平方公里的地方。我得庆幸这一个月的工作有那么一点成效,否则....我一点都不怀疑少凰能丧心病狂的让我将整座荆山都给犁一遍。不过,犁三分之一和犁全部有区别吗?貌似,没区别,少凰你个丧心病狂的。 第一天,一寸寸“犁”得我觉得,自己还不如留在山庄里面对上下五千年呢,我怕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不管是我还是尘寰都得对黄土地,错了,荆山不是黄土地,但不管是什么颜色的土地,我们日后都可能想吐。 古墓也不是没找到,但揣破墓门,进去一看,陪葬挺丰富的,但显然不是少凰让我找的。得,给特勤处打了个电话,墓门都被打开了,若是不加以维护,里头的古物很快就会因为千年的时光而腐朽。顺便,这陵墓里有些不方便普通人看的东西,特勤处还是先行处理了危险物品再让普通考古学者来比较合适。 第二天,古墓没找到,反倒是挖到了原玉。 我去,这里竟然还有玉? 尘寰说:“据史书记载,和氏璧就是从荆山开采出来的,这里有原玉也不稀奇。” 我说:“就是这样我才惊讶,和氏璧是从这里开采的,这都两千五六百年了,这座山的玉居然还没被挖干净。” 尘寰也觉得我们运气不错。 这里能够开采出和氏璧那样的美玉,多半是有条玉矿,而人们在看了和氏璧后不可能不回来找和氏璧的兄弟姐妹,而两千五六百年过去,多大的玉矿也该枯竭了。事实上,也没听说这里有什么玉矿,估计是几千年前就挖得差不多了。 然并卵,我是来找鸟的,不是来找玉的。 第三天的时候尘寰问我:“这里有山君吗?” 对啊,山有山君,地有土地,水有水君,我怎么忘了这些自然神类。 荆山是肯定没山君的,确切说,山君应该在长眠中,环境破坏严重的时候自然神会陷入长眠,等待环境恢复的一日再醒来。虽然我觉得人族肯定不希望那一天到来,为何?因为那个时候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多半已经绝种。 一方天地,一颗星球的繁盛,不能看星球上种族的文明发展度,还得看自然神类的生存状况,自然神类越繁盛,就说明这地方就越好,自然越少,甚至快绝种了,那么就说明那方天地或星球的文明离灭绝不远了。 原理? 万物皆有灵,我们脚底下踩着的星球也是有意志的,只是那意志与天道差不多,没有自我,是法则的集合,但也正因为如此,才更无敌。没见大洪荒时代天道弄死了多少上神? 大洪荒时代众神折腾得天崩地裂,天道便创造九凶兽斩杀众神以众神的神魂血肉做材料修补天地。那么,当人类将地球给祸祸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地球的意志会不灭了人族吗?反正,我想不到地球意志不那么做的理由,毕竟,我要是它,我肯定灭绝人族。 宇宙浩瀚无边,地球不能呆了,移民别的星球不就是了? 好主意,但我无意中从死熊猫那里知道了一件事。 大洪荒时代,天道对众神磨刀霍霍,为何从未有神想过灭了天道?仅仅是因为天道被灭,世界亦将不存,自己会活不下去?混沌无边无际,不止盘古世界一个世界,而且,一部分上神是有能力重立地火水风的,至少,当年的三神尊肯定有这个能力。白话一点就是,世界末日了,它们能再造一个世界。可是,天道磨刀霍霍,却始终没神那么做过,大部分人都是没那个能力,而有那个能力的为何不做? 不知道自己会死吗? 自然是知道的。 那为何不那么做? 因为怜悯众生,不忍为一己私欲导致众生遭殃? 这个理由若有人信,那脑子里长的多半是草。 除非修的是守护这一类坑自己的道,否则众生与自己的生命之间,众神的选择是毫无悬念的,反正,我那个时代的神类肯定会舍弃众生保全自己。 这个问题,我想过,但不得其解。 死熊猫给了我答案。 丫解剖了二十四位上神。 疑惑不是只有二十三个受害者,怎么现在变成二十四个了?记错了吧? 没记错,是二十四个,死熊猫自己也是一尊上神呢。 天知道我当时心中的佩服之情如长江大河一般滔滔不绝,解剖别人这种事,疼的不是自己,在必要的时候,很多人都能做到。但解剖自己,我就一感觉、四个字:丧心病狂。 熊猫也是在研究上神的时候意外发现的,众神的神魂里都有一个印记,而那个印记,有天道的气息。熊猫也是因此才变本加厉的钓鱼,收集更多的数据比对,后来更是为此去了别的世界抓了别的世界的上神拆开加以研究,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每个世界的上神的神魂里都有差不多的印记。 当你拥有灭世的力量时,世界会不提防你哪天中二送它下地狱吗? 自然是会的。 当上神意图灭世时,那个印记会摧毁上神的一切,包括生命、包括神魂,彻彻底底永永远远的消失。 只是,古往今来还没哪个神中二到想要灭世(灭亡几个物种,比如人族在天道的概念里不不属于灭世,只有当盘古世界的一切,无论有形之生灵还是无形无识的一切都可能灭亡才是灭世。), 熊猫没去研究人类身上有没有什么类似的后手,但这种问题根本不用想,反正将心比心,谁要是将我给祸害得快死了,然后打着自己跑路的主意,我只能说,想的太美也是一种病。 自然神类终有复苏的一日,但它们复苏之前,文明的末日必然已降临。 不过那跟我关系不大,种族之间的矛盾我还能调解一下,但这种问题,谁插手谁沾因果,而这是大因果,做为一个身心健康智商也在线的神类,真到了那一日的话,我会做好一个安静的吃瓜众。 言归正传,我现在提起自然神倒不是想说人类末日快来了,而是,我记得,自然神类之间是有联系的。 虽然不能离开自己的领域,但自然神类之间自带内部无线网。 山川土地皆为地火水风的延伸,而自然神类,本质上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神类。某种角度看的话,山川土地的自然神类,实质上都是地脉与水脉,即地灵与水灵的分/身,但地脉与水脉这一类存在,它们有存在的概念,却没有自我。 分/身受主体控制,除非是斩三尸,否则是没有自我意志的,便是三尸,也不能说有完全的自我意志。但,估计没人设想过,当一个主体拥有无数分/身,并能通过某种神魂网络控制分/身会是什么情况,而那个主体若只是概念存在,没有自我意识的话又会是什么情况。 自然神类用自身说法告诉众神会是什么情况。 主体没有自我意识,分/身便拥有了完整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利用自己族群的神魂网络聊天,自然,距离不能太远,太远了的话,信号会有问题。 荆山,这地方都能养出和氏璧来,我不认为它会没有自然神,并且那只自然神还是一只能力差,信号差只能当死宅的自然神。 在荆山周围转了一圈,很快逮了一只土地。 不过,瞅着被我从一片果林里揪出来的老爷爷,我有点怀疑。“自然神,这也太老了吧?” 别看人族的土地庙宇里,自然神什么的都是老奶奶老爷爷,但,神类和人类完全是两个概念的存在。少凰活了千万年尚且顶着一张最多十七八的容颜,这些自然神的年纪肯定比不上她,没道理同为神类,少凰风采一如千万年前,而土地却老成了这个样子。 神类会老吗? 这真是个好问题,但我回答不上来,但我从未见过老死的神就是了。 一般来说,若是见到那只自然神是老人家,那么你见到的多半不是真面目,是别人变的。可我这双曾让我自己无数遍吐槽的眼睛,我只能看到它的真正模样,幻术什么的,没用。这也就意味着,这真的是个老人家,但这不合理。 尘寰说:“会不会是因为这片地区环境破坏的关系?” “若是那样,它就应该如同荆山的山君一样正在长眠中,不过话说回来,他现在这状态,离长眠也不远了。”连维持自己正常的容貌都做不到了,这得虚弱到了什么地步? “两位是什么人?”土地疑惑的问我们。 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君族人,他是尘寰,我的朋友。” 土地赶紧了一下,估计是没感觉出我们有恶意,因此引我们去它家做客。 我正想说我对土地庙的兴趣不大,连个门都没有,更日日烟熏火燎的,味道也挺重的,便听土地说他就住在果林旁边的房子里,这片果林是他的产业。 我瞅了瞅满园的果树,再看了看老人家,虽说,山川土地的灵第一次凝结实体时什么形态都有可能,比如尘寰曾与我提过,他几百年前在清江一带呆过两年,便见到了一只本体是蜉蝣的水君。相比起朝生暮死的蜉蝣,山川土地之灵更多的还是凝结成各种植物,不过,多是一些灵植,反正,我是没听说哪位山君水君的本体是梨树,这地方在很久以前该不会是一片梨树林吧?山川土地化灵时都是参照自己地盘里有的东西化的,可能现在仍有,也可能曾经有过如今已消失,大自然的记忆是永恒的,它记得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而那些记忆,山川土地化灵时可以拿来参照,而这里不曾有过的东西,土地是化不了的。 不过,这些梨树倒也真是不错,等结了果,必然个大且甜美。看来,这地方自古就是梨树生长的好地方。 土地待客挺热情的,估计是因为很少见到非人生物,这也正常,这一片的工业污染,真心不想吐槽,别说非人生物了,便是人族自己都未必乐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 热茶、鲜果,都是最好的,让空手上门的我很是不好意思。但再不好意思我也得问问题,我可不想真将三分之一的荆山给犁一遍,会死人的。 我问的问题不难,但土地表示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他是一只很年轻的土地,化形才三四百年,听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打断了下,化形三四百年,您老这模样,说是化形三四万年还差不多。化形三四百年的自然神,别说成年体了,基本是幼年体,毛都没长齐的形像,而眼前这只土地....超违背常理。 土地吭哧吭哧的表示,真的是三四百年,至于他现在的模样,还不是环境污染闹的。人类将环境破坏了之后可以搬到别的地方去住,但他显然不可能搬家。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人类的污染还没超出他和吞的净化能力范围,但进入近代以后,尤其是最近几十年,先是大炼钢铁将树木给砍得差不多了,后来又是各种污染严重的化工业....净化能力完全被甩在了污染速度的后头,连灰都吃不着,土地不得已,只能不断消耗自己的灵力保护自己的主场,然后,他就成如今的模样了。 我秒懂,丫这根本就是损耗过度伤了元气所致。 我建议:“其实你可以用地震将这里所有的人族和工厂都送到地底深处去的。” 土地悚然的看着我,显然是被我的凶残吓到了。好吧,别说他了,便是尘寰都对我刮目相看了。 我啃着鲜果道:“你不可能一直这么损耗下去,再这般,你就该跟荆山那边那位一样长眠了,不,你会比它更惨,它的情况估计是活得太久,累了,想休息了,因此自主长眠,而你是被动长眠。” 土地无言。 我喝了两杯热茶后土地都没想好要不要走凶残路线,但还是继续回答了我的问题。荆山的山君在他化形之前就长眠了,而他这样山川土地孕育的自然神又无法离开自己的主场,荆山有几座先秦古墓,他一无所知。不过,他也给我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消息,荆山中隐居着一位神人,那位神人有时也会离开山中溜达一二,因此土地见过一两次。 找了三天古墓,结果被告知要找的对像压根不在不知道在几十米之下的地底古墓长眠,而是在深山里结庐而居,这心情....怎一个郁卒了得。 228、第九章血脉·龙凤 深山结庐而居,听着挺浪漫的,但这只是针对非人而言。毕竟,深山多野兽,非人生物碰上野兽不过是下一顿可以加餐了,而普通人族碰上野兽,那多半是野兽的下一顿有着落了。 我如今找到的这位深山结庐而居、与猛兽为邻的隐士自不是人,却也不是凤凰,丫是一条龙。 瞅着眼前披着美人皮的银龙,我默默无语,我找的是凤凰,不是凤凰的死敌。 这位深山结庐而居的美人,看外形的话,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姿容绝艳,高冷似仙....好吧,严格来说,高冷似仙是贬低了她,她本就是神。不过,就算不考虑她的身份,她那张脸也称得上神女了,很美,美得跟少凰那张脸一样,一看就知道不是人族。那是超越了凡人的美丽,不过这对我没影响,她再美能美过凤凰去?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美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没人能超越,最难得可贵的是,它很美,却不是花瓶摆设,它拥有着与容貌媲美的力量,大洪荒时代众神巅峰的三神尊之一,更有着仁慈的心性(仁慈不等于好人,但做为神,凤凰真的很仁慈),空前绝后。 让我默默取剑的是美人的气质,她的气质很容易让人跳过它的美貌,反正我看到她的时候最先注意到她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那威严的气度。这样的气度,我不陌生,千万世的轮回里,会有这般气度的,不是明君便是日后会成为明君的人。 一个神,还有这样的王者风采,我若非神,我真想去庙里烧香去晦气。 出发的时候我考虑过有没有可能跟神人干起来,毕竟,一个神人在人间界混迹几千年,而且还是因为那样的原因,谁也不敢保证它的精神状态还正常。 在我以此为由拒绝出门的时候少凰从阿莯的手里弄来了一柄剑,一柄完整的神器,虽然比不上与我伴生的烨宁,但也是一流的神器了,最关键的是,它是完整的,而烨宁现在是碎片状。 我对少凰说:“每个神的神器都是独一无二的,你给我,我也发挥不出华胥剑全部的力量。” 嗯,华胥剑,阿莯也是绝了,铸鼎是华胥剑,铸剑还是华胥,你对华胥这两个字真是爱得深沉。 虽然对剑的名字吐槽不已,但我对这柄剑却是没有兴趣的,尽管它是一流的神器。这倒未必是我心性好,而是,抢了也没用。 凡人的小说里,主角无意中得了神器,然后收服器灵,大杀四方,所向披靡。虽然夸张了点,但也有一部分靠谱,那就是神器的确很强大,但凡人无法控制神器,神人倒是能控制,但不会有神人有那个兴趣。 每一柄神器都是量身打造的,铸造时会先收集使用者全部的信息,然后量身打造,最终铸造出来的神器,使用的时候会感觉跟使用自己的手臂似的。也因此,对于神人而言,抢了别人的神器也没用,因为不论自己多么的强大,都无法发挥神器全部的力量,也不能用得如臂指使,因此有那闲工夫抢别人的神器还不如自己收集材料为自己量身打造一件。 烨宁虽然残破,但它是这世间最适合我的神器,伴生神器是比量身打造的神器更加趁手的神器,也因此,我对华胥剑没有半点兴趣。 少凰示意我拔剑。 我不解,但还是拔了下,然后死活拔不出来,不由拿起剑鞘剑柄仔细检查了起来,没问题,不是假的,既如此,为何拔不出来? “这柄剑是长姐为阿莯量身打造的,心中无杀意,拔不出来。” 这剑还挺有个性的,但不可否认,这种剑很适合阿莯,证杀伐之道很容易走火入魔,迷失在杀戮中,而有着这样一柄个性神器,阿莯也就不能随便杀人了,而若是能够随便拔剑,那阿莯也会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该找心理医生了,如果神界有心理医生的话。 “若是起冲突,你用此剑。” “你怕我杀了它?”我问。 “烨宁如今逮谁都想吞噬,如此最为保险。” “那我死了怎么办?” “你不动杀意,它不会杀你。” 你对你的族人可真是有信心,但你肯定没想到我没找着凤凰,倒是见着了一条龙。 我拿着华胥剑颇为头疼,这把个性的剑只适合阿莯,不适合我啊,至少此时此刻不是很适合。 银龙也注意到了我手里的剑,微微扬眉。“华胥剑,华胥上神是你什么人?” 呃认识? 好像也正常,盘古世界再繁盛,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但上神的数量肯定不超过三位数,做为一个神人,想来,除了大洪荒时代那些千万年没出来蹦跶,没人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的,别的上神想来是每个神人都会知道的。不然一个不留神就把神给得罪了,那麻烦就大了。 阿莯是新生代的上神,不认识谁也不可能不认识她。 我说:“它借我的。”虽然是被少凰给半逼半抢的,但这个节骨眼上我显然不可能说是少凰给的,谁知道这条龙是不是少凰的敌人。好吧,这个节骨眼上出现在人间界的神人,九成九对少凰不怀好意。 我问银龙:“据我所知,这里应该是一只凤凰的隐居之地。” 银龙闻言挑眉。“你也是来找水光的?” 水光?谁啊?不认识。 我问:“你也是来找那只鹓鶵的?” 虽然不知道水光哪位,但根据少凰的判断,这里的凤凰应该是一只鹓鶵。 银龙闻言颌首。“水光在王陵里,你想见她有点困难。” 呃,还真不是冲着少凰来的啊? 我诧异,隐约有了个猜测:“不知你是?” “你可以叫我楉。”银龙回答。 楉? 这不就是艾伦遇上的那条龙吗? 我有点犹豫要不要将华胥剑收好。 听熊猫几个人的对话,它们与楉的关系似乎不差,但也不好说,少凰与龙族的关系....委实过于复杂,但总的来,少凰妥妥的龙族黑名单榜首。也因此,谁知道是不是平日里看着关系不错,真到关键的时候会不会却是拔剑相向的关系,这种交情在历史上海了去。就算不提关系,只提利益,少凰若是死了,貌似对龙族也没多少坏处,反倒是好处可能不少。 我问楉:“据我所知,龙与凤凰的关系似乎....”不太好,你是来踢场的吗? 楉诧异的看着我。“你知道的倒是不少。” 的确不少,世人普遍认为龙凤呈祥,龙与凤凰的关系必然是不差的,实际上....离天敌也没多少距离。凤凰喜竹食,喜醴泉水,但也不是只食这两种,猛禽类食物的食性之杂,遍布海陆空。 “你既然说得出龙与凤的关系不太好,那也应知龙族内部的混血种与纯血种之分。”楉道。 我点头,自然知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神话版本。前些日子才被科普了一大通,颇为刮目相看,无悔挂了后,环绕着王位,混血种与纯血种在千万年里可谓是狗脑子都给掐出来了。 纯血种有先天优势,混血种有数量优势,而且,虽然先天不如龙,但后者中的极少一部分是可以后天努力超越混血种的,比如无悔,那就是一只先天不如龙的混血种,但最后是被几十条龙群殴击败的混血种。 也因此,纯血种虽然稍占上风,但总的来说,谁也奈何不了谁,都挺无奈的。但再无奈也得继续掐,千万年下来,血债与仇恨一笔笔的累积,同源的两个分支活似不共戴天的天敌。 楉说:“我是混血种。” 我知道啊,我还知道龙族中因为无悔的关系,混血种与凤凰族的关系较为缓和。 越欣与孟凰的关系,后者不可能不照顾无悔,也因此,无悔为王时,龙凤的关系最为和睦,而她死后便是时掐时和了。但无悔与孟凰姐妹俩关系好并不代表后人也一样,权力中心的人与人是否交好并不由个人意志决定。 楉显然看懂了我的意思,却也没有多加解释的意思,而是说:“若要见水光便随我来吧。” 尘寰用眼神问我:楉会不会几百年都没离开过此方天地? 这个可能性很大,但若真是如此,我想为这方天地掬一把同情泪,这都第几个超标恐怖分子了?迄今为止都没灭亡,着实不易。 楉与她口中的水光显然挺熟,没少串门子。 轻车熟路的带着我们找到了王陵的入口,通过长长的墓道便是墓室,我还在想那间是主墓室,她便已推开了其中一间墓室的门。 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了墓室里的棺椁,摆在正中央,个头还那般大,想不注意到都难。 靠之,别告诉我,我好不容易找到这里,结果那只鹓鶵已经挂了,若是那样,我会想死的。 我问楉:“棺椁里的是?” “一个巫族。”楉随口回答。 巫族? 我愣了下,这才想起,这里是先秦时的古楚王陵,而古楚,那个巫风浓郁的先秦南方大国与巫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可以说是巫族在这方凡世的绝唱。在古楚早期的王陵里挖出个巫族棺椁,也不稀奇。 墓室的墙壁上绘满了壁画,也不知用的什么材料,虽然色彩黯淡,但保存得很完整,内容也相当之丰富。 壁画的主人公是古楚早期的一位公子,修炼、学习,改变是在其成年后的游历,似乎他并非嫡非长,因此在成年后可以想去哪就去哪,很是自在。他也就出门游历了,经历了很多,遇到了很多的人和事,最后遇到了一只鹓鶵。再然后,他兄长挂了。 嫡长继承制虽然保障了权利的平稳过渡,但它不保证每个嫡长子都有着与权力相媲美的能力,至少,壁画主人公的兄长没有,因此遇到大问题的时候别说解决麻烦了,便是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性命都没保住。也因此,诸公子里最出色的主人公被找了回去,成为了新的楚君。 楚君的位置显然是个坑,且是天坑。 巫妖没落,人族崛起,不管是哪一方势力登台,登台后对于曾经的统治者必然是打压的,就怕别人咸鱼翻身。 早期的古楚,国人基本是巫人,也因此,当时在天庭占据统治地位的人族神仙看古楚的存在多么的碍眼可想而知。 本身就已经觉得很碍眼了,更别提这位新任楚君还与一只鹓鶵结婚了.....具体过程壁画上没画,但最终的结果是楚君身死,而鹓鶵,它隐居王陵,幸存的巫人也自此以其凤鸟为图腾。 我说:“这真是个令人惋惜的故事。” 惋惜,本来一只鹓鶵一只巫人是可以好好过日子的,甚至,做永远的夫妻也不是不可能。普通的巫尚且长命百岁,若是修成大巫,甚至巫神,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了。不过,人生于世间怎可能完全无牵无挂,又不是天煞孤星或苦大仇深的终极大boss,一个可以弃族群于不顾的人,鹓鶵也不可能看得上眼,俨然矛与盾的死结。 我瞧了瞧壁画中每一根翎羽都华美不凡的猛禽。“嗨,少凰让我来我找你孵蛋。” 一句话,十余字,信息量杠杠的。 壁画里装死的猛禽终于装不下去了,一道金光闪过,壁画上唯一色彩鲜艳的一副猛禽黯淡了下来,而墓室里多出了一只凤凰,而看着凤凰的容貌,我不由愣了下。 神人都生得姿容绝艳,但这只鹓鶵的容貌,眼熟。 尘寰道:“她好像与少凰有几分相似。” 我恍然,对,就是相似,这只鹓鶵与少凰有几分相似,因此我看着才眼熟。 思及少凰曾提过,她曾用交/合之气孕育过一个子嗣,再瞅瞅鹓鶵的容貌,我嘴角微微抽了下。“你莫不是少凰的后裔?” 后裔,不是子嗣。 想也知道少凰生不出一只鹓鶵来。 少凰又不是和一只鹓鶵生的孩子,利用交/合之气生下的子嗣,只可能是鸑鷟,若不是鸑鷟,也可能是火凤凰,但绝不可能是这两种以外的可能。 水光闻言微微挑眉。“看来,你们真的见过王。” 我问:“所以你真的是少凰的后代?” “不,我是王族。” 王族,有血缘关系,但不一定是后代。 我说:“孟凰的后代?” 依稀记得,孟凰虽然挂了,但她与妖君有一子,被她亲手剥夺了继承权的神族与妖族共同的王子。 “也不是,我是旁支,非常远的旁支。”许是怕我不理解,水光补充道:“南明第二代王是我的祖先。” 第二代王,那只生了自己祖先的凤凰? 我对它有印像。 凤凰死后,继承王位的并非它的儿女,活了几百万年,对王位都没兴趣,相互推诿之下,最终是凤凰的一个重孙子被按在了王位上。而这只凤凰在位百万年,子孙盈满,仅是儿子女儿加起来有十几只,孙辈就更多了,就是其中九成九都死在了亡国之战中。至少,他所有儿女里只有瑶光幸存。 不过,既然也是第二代王的后裔,为何在孟凰姐妹俩失踪的时候水光的祖先没当上王?虽然是旁支,但当时的情况,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不是痴傻,且有一定的能力,应是可以继位的。 229、第九章血脉·骑墙 水光很好说话,知道少凰找她孵蛋后便同意了跟我走,还附带了一条龙。 我看看楉,又看看水光,欲言又止,你确定这位可信?好吧,其实我连水光都不是很信,她的祖上也是王族,且是近支,那么,为何瑶光死了,孟凰与少凰的蛋不知所踪,水光的祖先却没登上王位,并且,在后来孟凰与天族联姻,其后代被变相放弃,南明神族第一反应是培养少凰当王位继承人。 不管是历史还是智慧生物的劣根性都告诉我,若是有这种情况,那么这里头必然隐藏着超大的信息量。 “楉可信,便是不可信,我也能对付。” 她这么一说我更不放心了,就算你能对付,龙凤大战后,鹤城也将成为历史。 庆幸的是,楉貌似真的可信,虽然看到少凰如今的模样后不管是水光还是楉都不约而同的揉肚子憋笑,但我没有感觉到恶意。 “笑啊,憋着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就笑出来。”三寸丁的少凰对着两只冷冷的说。 水光努力的揉了揉脸,终于收拾好面部肌肉。“我先孵蛋吧。” 少凰将蛋递了过去。 水光抱着蛋进了少凰专门准备的屋子,室温高达两百度的房间,大活人进去几秒钟就能熟了的房间,但水光挺惬意的。 走了水光,少凰看向坐沙发上收拾面部肌肉的楉。 楉一本正经道:“我可以先知道什么情况吗?虽然你没少被神尊收拾,但我不记得以前有出现有人陪着的情况。” “神尊失踪了。” 楉淡定道:“又出门寻找突破的机缘了?” 少凰补充道:“生死未卜。” 楉终于不淡定了,瞅了瞅少凰,又瞅了瞅阿飘状态的阿莯,再瞅了瞅死熊猫。“不知神界现在如何了?” “你说呢?”少凰反问。 楉沉默须臾,说:“我帮你。” 闻言,死熊猫提醒道:“据我所知,纯血种压的不是这边。” “所以我才压你们。”楉理所当然道:“下注可不能只下一边,孤注一掷,若是败了,便是一败涂地,整个种族都要完。而两边下注,不论混血种与纯血种哪一方输了,龙族都不会输。” 闻言我不由对楉刮目相看,诚然,楉的这种做法很正常,历史上多的是这种例子。比如三国时期,世家派出子弟投靠各方势力,都是一个子弟一方势力,就好比荀彧,他在曹营,他的同族荀湛则在袁绍手下,还有诸葛氏,诸葛亮在刘备麾下,他哥诸葛瑾却在东吴,在当时,这是常态,在无数的历史中,这种多方下注的做法都是常态。 可,再怎么常态,都不会有人如楉这般理直气壮且理所当然的表示自己双方下注。 我说:“如此理所当然的承认自己两边下注,你也不怕被猜忌?” 楉道:“两边下注并不代表不尽心,至少,我可以保证,混血种会倾尽全力站在了少凰这边。” 很好,很强大,却不可承认,这样的骑墙派,你很难讨厌得起来,相反,我觉得自己挺欣赏楉这种骑墙派的。 楉主动提供了一块敲门砖。 看到阿飘状的阿莯时,楉表示自己曾经见过一个心中怀有大恨的人族,躯体应该和阿莯很契合。若是楉以为其复仇为条件,那个人应该会答应将自己的躯体给阿莯用。 我问:“那么你知道那个人现在在哪吗?” 楉明确表示不知道,她又不关心的人族之间的爱恨情仇,便是那个人,若非看出那个人的躯体与阿莯有几分相似,楉表示她根本不会记住那个人。毕竟,人族在它的眼睛里,不拘男女老幼都长得差不多,鬼才分得清谁是谁。 这理由,真是无懈可击,也无法反驳。 考虑一下龙与人族的三观以及外形差异,楉这样很正常。 虽然不记得那是谁了,但因为古神科强大的记忆力,楉仍旧记得那姑娘长得什么样,因此我让她执笔画了起来。 “这模样的人族,大街上随便一找就能找出一堆,你确定有用?”楉疑惑的说。 我问:“你与人族打交道不多吧?” 人认人是靠别人的容貌,而神人,外貌并不是主要因素,哪个神仙不会个把变化之术?真靠外貌来认人的话,很容易被骗。因此神人认人主要靠气息,乃至于灵魂,好比少凰。千万世的轮回里,刘元换了多少张脸,又换了多少次性别甚至种族,但少凰会认不出来它吗?不会,因为少凰永远都是跳过躯体看灵魂,而每个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自然不会认不出来。 只是,纯粹靠气息或灵魂去认人,在神族中倒没什么,但在凡世,很容易呈现脸盲症,看每个人族都觉得长得差不多,哪怕,她手里画的这个明显是个纯天然的大美人,然而,在楉的眼里,画里的美女和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的行人长得没什么两样。 楉答道:“我是龙。” 懂,你是龙,你遨游九天之上,与地上两只脚走路的人族从来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自然不会低头去注意尘世的凡人。 思及此,我莫名的想起了少凰,少凰完全违背了古神科物种的正常思维,某种意义上,神尊对它的回炉再造教育真的挺成功的,不然,我见到的就不是一只讨喜的黑心黑毛鸟,而是一只睥睨众生根本不会尊重凡人的神人。 虽然楉觉得有画像跟没画像没什么区别,但对于相关部门而言,这不是难事,尤其是,楉依稀记得,那个人族并非普通人,它有灵力。 特勤处虽然在某些时候很坑,但更多的时候还是挺靠谱的,我也没等多久就等到了回信,一个超厚的牛皮信封,我目测了下信封的厚度,塞半本新华字典大抵就这厚度了。 半个月后。 沿海某城。 我用一根铁丝轻轻松松的撬开了门,屋里是一间非常齐全的厨房,唯一与众不同的是,屋里唯一的食材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看模样,也就二十四五岁,很是年轻,也很是苍白,全身骨头被打断了七八根,能不苍白吗? “食材”的旁边有个人,一个阴郁诡异的年轻男子,正在烹煮着一锅一看就很诡异的东西。 我敲了敲门。“嗨,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男子一愣,抬手就想掐决,但迟了一步,我随手将烨宁击出正中其心口,青年刹那化为白骨,便是白骨,也不过弹指间便化作了齑粉,烨宁的胃口越来越强大了。 我将“食材”身上的绳子解开,问:“没事吧?” “食材”诧异的看着我。“你是?” “雪莹山庄的人。”我问:“有没有兴趣签个约?我很看好你哦。” 虽然被邪术师和人渣给抓了炼药,但我查了下这姑娘的记录,着实不易,且人品达标,很适合签约。 “食材”一脸的懵逼。 我将她身上的骨头接好,然后扶着她去找阿莯。 虽然原本的目的是找这姑娘,取得她的躯体,但这姑娘的阳寿,还远着呢,阿莯拒绝用活人的躯体,所幸,她说发现了个更次的次品,但凑合着也不是不能用,我赶着去看看怎么样了。 再见到阿莯的时候她已经不是阿飘了,但让我瞠目结舌的是,她如今....顶着的皮是个青年男性的,若非认出了躯壳里的灵魂还是那只阿飘,我真不敢认。 “你这是什么情况?”我精神略恍惚的问。 大洪荒时的古神与上神都没有性别,可男亦可女,就好比娲灵,一日七十变,整容达人给它当徒孙都不够格。可阿莯与娲灵还是有区别的吧,娲灵生而无性别,也因此,活了千万年它也没有性别方面的认知。但阿莯,她并非生而无性别,它最初之时就是个女性,只是后来修成上神,神魂与躯体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因而变成了无性别的存在,而做了千万年的上神,我相信,阿莯的性别认知肯定跟正常人有别,但再怎么有别,你这适应力,莫名的有种生冷不忌的感觉。 “这个躯体是最合适的。”阿莯说。 我说:“那是男性躯体。” “皮囊而已。”阿莯不以为意。 我:“.....”阿莯你与人族之间的区别已经不是时代的代沟了,源于人族,但你的骨子里已经不是人族了。 我问:“那个混蛋呢?” 主要目的是为了给阿莯找躯壳,但也有别的任务,赵哥得知了我的目标后委托了我一件事,收拾一个混蛋。 两千年多年前,秦始皇为了长生,又是炼丹又是派人出海寻访仙山的,不是一般的折腾。虽然那是个极端例子,但秦始皇充分证明了人族对长生的渴望,以及为了长生会有多么的折腾,而折腾的程度视那些折腾的人所掌控的势力而定。秦皇、汉武、唐宗,哪个不是明君,哪个没折腾过?哪个没磕过药? 长生,不止帝王有这个渴望,普通人也有。 有了财富,有了权势,自然会滋生更大的野心——长生。 那姑娘的父亲原是特勤处的一位外勤,查婴儿失踪案的时候跟着失踪了,虽然没见到尸体,但特勤处有别的法子已经确定那位外勤是挂了的。但死活查不出来谁做的,特勤处最终将此视作了悬案,也因此,这姑娘自己调查了起来,一查便是四年,最终锁定了嫌疑犯,然后挨个找上门进行审视,然后....反正最终结果是她进了厨房,相信我若是来得迟点,那我看到的多半会是一锅肉羹。 我委托特勤处的时候特勤处也发现了小姑娘的调查,以及调查结果,便又委托了我。 不过,看阿莯这情况,显然是处理完了。 阿莯也的确是处理完了。 那些失踪的婴儿都是被配了药,邪术中有一个方子是用婴儿的血肉炼制延续寿命的药,过程....相当之泯灭人性,但也有效果。至少,这个法子让一个普通人族活到了一百三十岁都还没死。不过,这法子只能延续寿命,身体仍旧会衰老,而活了一百三十岁的老人有多老,脸上的褶子比陈年的橘子皮还夸张,并且靠管子维持生命不会死于器官的衰竭。 这种长生,堪称折磨,生不如死的折磨,但能够活着,那个人渣还是坚持着。直到特勤处的那位外勤调查过来,被他给抓了,因为外勤将那一次他要用来配药的婴儿给救走了,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婴儿配药的人渣一怒之下将外勤给配了药,效果惊人。原本每个月都要配一次药,现在却是好几年都不需要配新药,并且身体机能恢复了不少活力,年轻了十岁不止,不过一百三十岁和一百二十岁,貌似也没区别。 虽然如此,但这也让人渣拓宽了思路,这些年一直在寻找人族中的异人,抓起来配药。 对此,我不解:“吃人很补吗?” 非人生物吃人是为了采补,但若是为了采补,我觉得,吃妖怪不是更滋补吗? 阿莯说:“他吃的都是神民。” 我说:“你逗我呢,我现在就是神民,神民是什么样的我还不清楚。” “和你这种不同,他吃的那些都是祖上有神人,但到如今,血统稀薄只继承了极少的一丝力量的普通人。至于为何不吃妖族,你觉得他一个普通人的肠胃消化得了妖族?” 懂了。 我问:“你现在的躯体,可别说是那个人渣的?” “不是,是他重孙的。”阿莯回答。“他找到了换个年轻躯体的法子,这个重孙和他年轻时几乎一模一样。” 我再次秒懂。“你可以用这个躯体,岂不是说....”这个躯体也是阿莯的后代,那么,那个人渣.... 阿莯面无表情道:“谁规定后裔一定肖祖先?” 230、第十章锁龙井·传说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有理?无理?——庄主 高岚失踪了。 我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已经失踪两天了。 这时间,好吧,我还是不吐槽了,这也不能全怪小姑姑和小姑丈粗心大意,而是,高岚下学期就要上高中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值青春叛逆期,自然,高岚从来都是熊孩子,因此也不需要父母适应不良。不过,孩子年纪到底大了,若再将她当小孩子一样管教,啧,高岚能熊上天,也因此都放宽了一些,反正,高岚熊归熊,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还是清楚的。 这事得从几天前说起,高岚说跟同学约好了一起出去野营,小姑姑打了电话确定是真的和同学约的后便批准了。荒郊野外的虽然可能遇到危险,但高岚的身手,就算出事也是别人出事,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高岚正好赶上了这个万一。 这着实让我吐槽高岚的运气,野营而已居然还能失踪,出门没看黄历吧? 稳住了小姑姑后我便买了车票,高岚这两年跟非人生物混得久了,再被我顺手调/教了一番,身手大涨,我相信,就算真碰上狼虫虎豹她也不会出事。而这样的前提下还能失踪,容不得我不多想,这几年我陆陆续续签了不少妖,雪莹山庄的影响范围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只在鹤城一地,我不认为会没人为此不高兴。 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来,又为利而去。 楉理所当然的骑墙画风算是给我上了最深刻的一课,也更让我发愁。 两头押注这种情况只有在双方都有很大几率获胜时才这么做,若是一方各方面因素加起来的胜算高得超过了九成,那么也没必要两头下注了。楉的纯血种压了另一边所以她要压少凰的作风充分说明了一件事:神界现在的两大阵营不分伯仲。 人间有麻烦,神界也乱,我都不敢想像未来会是怎么个光景了。 尽管如此,但这些事情也完美诠释了利益的重要性。 雪莹山庄这几年的风格,因此而利益受损的人还真不少。 这次出门并非一个人,还有少凰。虽然这家伙的里子是一只标准非人类,但皮不是,少凰如今用的躯壳与高岚是至亲,关键时刻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始终没回过神,少凰这家伙近来不是沉迷西部历史与神话不可自拔吗? 两枚蛋,一枚已经解决了危机,水光将蛋给带走了,在鹤城孵蛋的话到时候众神找上门掐架,蛋很容易被波及,因此水光又回王陵去了。但还有一枚下落不明呢,若是不知道倒也罢了,如今既然已经知道了,不管是做为王还是做为同族,少凰都不可能坐视同族幼崽流落在外。成年的崽随便往家门外踢都没关系,反正死不了,但蛋这种东西,丢什么都不能丢这个。 那一枚蛋失踪的年代太过久远,而华夏五千年,虽然让人想发疯,但五千年的史料主要集中在中原地区,还多是记载王侯将相的。西部的雪域高原,我就知道一个吐蕃王朝,而这个吐蕃王朝我也还是因为华夏族当冤大头,文成公主入藏而知道的。 文成公主入藏,带着大量的中原特产与技术,尤其是后者,没有文成公主带过去的技术,吐蕃王朝后来也不能跟唐朝硬怼。而松赞干布当时是同时娶了两个公主,一个是文成公主,另一个是尼泊尔的尺尊公主,两相比较,文成公主带着丰厚的嫁妆,这肯定是唐人怕了我们,所以才给这么多好东西,如此人傻钱多的软蛋,太好了,就让它们的公主当小妾吧,想来唐人也不敢吭声。 以上是我在书上看到文成公主入藏时脑子里的同步理解翻译内容,这可真心不是我胡诌,而是松赞干布与唐朝的联姻,忽略那些光鲜亮丽的辞藻,深入本质的话,可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唐朝人傻钱多,松赞干布是高级凤凰男,轻轻松松就得到了一妻(尺尊公主)一妾(文成公主)与大量的财富。 我对西部那片雪域高原的最初印像就是这个。 近来因为少凰的关系倒是了解的更多了些,知道在吐蕃王朝之前还有过象雄王朝,以及阿里王朝等,历史挺丰富的,然并卵,没史料,若非雪域高原上发现了许多的遗迹,那些王朝只怕都是不存在的。 西部在著书,尤其是修史这方面远不如中原,以至于一个王朝曾经存在过,但能够找到的资料真的....反正被中原五千年丰富的史料想抓狂的我瞅瞅中原的史山,再瞅瞅西部的,不提也罢。 资料还是其次,更坑的是那些资料多散落在中原许多文献记载里的,跟添头似的,就没几个人是专门记载西部的,找起来就更痛苦了。 少凰这些日子几乎就是靠一口仙气在支撑着现在的躯体,完全是跟那些资料怼上了。也因此,出于保险考虑找她的时候我没抱太大希望,高岚不过是她漫长岁月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而那枚蛋关系的却是与她神魂血脉相连的同类。 少凰问我:“你是好奇我怎么会答应?” 我点头,是很好奇,不管是直觉还是相识以来的了解都告诉我,少凰不是什么圣人,她尊重凡人的生命,但尊重和珍惜重视是两回事。 “这具躯体与高岚是姐妹。”少凰说。 我说:“我不认为你会像对待孟凰一样对待她。” “那是自然,但做一世的姐妹也是一种缘,缘尽之前,我自是要做好该做的,尊重这一份缘.....你什么眼神?” 我诚恳的说:“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总觉得有些别扭。”怎么听怎么都觉得不搭。 “.....这话不是我说的。” 不是你就对了。“那是?” “长姐。” 孟凰你的自我教养真好,嗯,自我教养,我不认为镇魔塔里的妖魔会教孟凰什么伟光正的思想,那么,孟凰就只能是自己基因变异了。不过比自己基因变异更神奇的是,孟凰你居然还能将少凰给教成这样。 下了车再转车,转车再转车,最后连拖拉机都坐了一程,我很是佩服高岚,你这野营地点选得真好,想来就算不是原始森林也差不了太远。知道你不怕狼虫虎豹,但这样的地方,我不认为会没有妖魔鬼怪,就高岚那点身手若是落在妖魔鬼怪手里,那可就是....一锅香肉与两锅香肉的区别。 拖拉机也没能将我们给送到目的地,最后还是走了一个小时才看到目的地,一个位于山里的村庄。虽是村庄,却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靠山吃山,山里有许多的野生药材和野鱼(话说,完全不理解山里怎么有那么多野鱼),因此也不贫困。只是地理位置太偏,这才不太好通车。高岚的一个同学就是这里的人,也是因此才会选的这里野营,然后,据说碰上了雨灾,人丢了。 坐在村里的小卖部里喝水休息时,我打量了下村里的建筑。 在来之前我对于村里给的说法嗤之以鼻,这是山里,不是长江黄河之畔也不是沿海,闹个毛的水灾?找借口也麻烦找得走心点,然而,现在,我觉得,人可能没瞎扯。 之前还没进村我就感觉到了,这地方的水汽极为浓郁。 背着少凰走路的时候是早上,大雾弥漫,我到村里的时候它都还没消退,而消退了后我也看清了村里的建筑画风。这画风,若是出现在群山起伏的西南倒也罢了,那地方就没几个平的地方,因此建筑主要是高脚楼,但这里也是。 山村位于山谷地,但谷地中央却没什么建筑物,建筑都建得比较高,地理位置高,自身也很高,那脚比西南的高脚竹楼还要高,而且,门窗特别多,全部打开的话可谓八面来风。 我说:“这地方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 人都很正常,但这不正常的浓郁水汽,还是那句话,这里是山村,不是水寨。 少凰颌首表示赞同,打从进村开始她就焉巴巴的,不喜欢这种潮湿的环境,最适合这家伙的环境毫无悬念是火山,且是活火山。别的环境她也不是不能生存,但终究不是最喜欢的。 我问:“要不要给你烧个炉子” 少凰无语的瞅着我:“二八月的天你烧炉子?” “反正热不死你。”我说。 “我现在的躯体并非本体。” 忘了这茬了,现在这个脆皮躯体,给少凰烧炉子还真有可能弄死它,让它提前换个躯体。 喝饱了水,休息够了,我这才去找村长,野营的一共五只熊孩子,仍旧一个都没找回来,但村里还在找,不过,都失踪这么久了,还能不能找回来,或者说找到的时候是不是活的,村长委婉表示:需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失踪时间都快超过七十二小时了,做心理准备也正常,但我为高岚卜过一卦,有惊无险。显然,熊孩子肯定有事,但死不了。只是为了保险我才将少凰给拉了过来,因为谁也不能保证,我或少凰会不会是高岚有惊无险中的一环。 我很是冷静的跟村长表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不管是人还是尸都没见着,做心理准备也未免太快了些。 得到了最新消息,我又找村长要了张周围的地形图以便找人。 村长没拒绝,但地形图什么的,谁会给一个小村子画地形图?村里的人都土生土长了几十年,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因此地图什么的,没有。 我说那给我找个向导可以吗? 这个自然是可以的,因此我很快就有了一个向导,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据说是村里的猎手,不管是采药还是捕猎的技艺都很是厉害,山路自然很清楚。 少年很是对得起自己的年纪,十七八岁,正是精力旺盛的年代,活脱脱一只哈士奇。不过,不管他的精力多么的二哈,最终都萎了,我是没二哈的兴致,但我有着九牛二虎都没有的精力,谁耗垮谁可不一定。 虽如此,但有只哈士奇当向导,一天的时间我就将周围给摸得差不多了。 这里的地形,不是我说,诚然,水源是充沛的,但比起空气中的水汽,总觉得不吻合。 “那座山是什么山?”回去的时候,我指着远处的一座山问。 少年闻言望了望。“哦,那座山啊,和周围的山是一样的,没有单独的名字,不过那一片的山没有人烟,环境很原始,我们就把那一片的所有山都叫做西山。” 在村里西边,所以就起名西山,这名字起的真是一目了然。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那座山好像有妖气,不过想想这里的原生态环境,有妖很正常,没有妖才稀奇。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我只能说:“想去看看。” 少年看了看天色,说:“明天吧,今天的话太晚了。” 我说好,然后问起了村里有没有什么传说,因为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所以很喜欢收集一些民俗传说素材。 乡野间多传说,而这些传说又多以狐妖野鬼为主,前者是因为动物里狐狸最有灵性,也最容易修炼成妖,后者则是因为人自身的关系,鬼生于人性。但我没想到少年张口就给我说了个不一样的民俗传说,传说中的主人公不是野狐,更不是野鬼,而是一头恶蛟。 传说发生在三四百多年前,明末清初的崇祯年间。 既然是王朝末年,那么就不得不提到华夏的一个特殊情况。 小冰期轮回。 华夏的王朝普遍两三百年就over了,因素很多,有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缘故,也有两三百年下来,社会各个阶层僵化矛盾层层积攒已经无法再攒急需突破口的因素....但一个主要因素还是气候变迁。 华夏每个几百年就会有一次小冰期,气候变冷,粮食欠收,资源不够养活那么多的人口,而各个阶层也渴望打破已经僵化的社会状态....导火索一点燃,火/药桶立马就爆了。而火药桶一爆那就跟滚雪球一样发展了,发生起义,那就得镇压不是?而要镇压起义自然需要钱粮,而需要钱粮自然就需要增加税赋,而增加了税赋,本来就活得艰难的百姓更活不下去了,最终只能走投无路的揭竿而起,然后继续镇压继续增加税赋....整个一恶性循环。 明末清初便是那样的一个时候。 天灾、苛捐杂税....王朝末路,什么倒霉事都能赶在一起。 不过,王朝更迭与小山村的关系不大,真正跟小山村有关系的是当时的气候变化。 连着三年发生旱灾,别说人了,连妖都受不了的要搬家。 但妖寿命漫长,换个地方住的心理障碍不大,人却不是,一来故土难离,二来那个时代,离了故土说不定死得更快,毕竟,外头到处都是打仗,朝廷跟农民起义军打,鞑子跟汉人割据势力打....活脱脱的一锅杂烩粥。 后来来了一个道人,当地人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的连旱三年。 原因竟是恶蛟作祟。 是恶蛟让此地连旱三年。 道人将恶蛟给镇压了,此地才重新恢复了宁静安详。 据说那头恶蛟现在还被镇压着,就在村里的一口井里,因为镇压着一头蛟,蛟乃龙属,虽非真龙,但也是龙属,因此那口井又叫锁龙井。不过,村里的很多孩子都在井边玩过,没看到井里有什么蛟,而村里很多人也是从井里打水喝。 而关于那口井,村里也有别的传说,据说后来也发生过旱灾,所有的井都干枯了,唯独那口井始终没有枯竭过,救了一整个村子的人。 这传说,第二个稍微有点靠谱,而第一个,不论是我还是少凰皆无语。 一头恶蛟让一个地方连旱三年,还敢不敢更不靠谱些? 蛟龙出没,不是泽国就是汪洋,什么时候跟旱灾扯上边了?你还不如说是旱魃作祟,至少合理。 231、第十章锁龙井·大水 晚饭是在借宿的村人家里吃的,有鸡有鸭,都是家养的土鸡,焖熟了,用大盘子盛,吃起来倒也别有一番滋味。让我想起了雷泽界,虽然不是大盘,但鼎的容量也很大不是?一鼎肉一鼎蔬菜或水果就是一餐。 我忍不住问少凰:“你在南明的时候都是怎么吃的?” “生食。”少凰回答。 我:“....当我没问好了。” 很长的岁月里,万族都是生食,真的很正常。洪荒那会,灵气浓郁,不管是什么动物,生长在那样的环境里,肉质都极为甘美,无需烹饪便是美食,加之生食能够摄取到食物里更多的能量,而将肉类煮熟了,血肉所蕴含的精气神也都散得差不多了,没什么营养,因而九成九的物种都是生食。 啥? 生食对肠胃不好,也不够干净,容易引发疾病 前一个问题,非人生物的消化系统是很强大的,后一个问题,你觉得什么细菌能让洪荒时那些强悍生物生病?反正,我曾经千万年都是生食,却从未生过病。 饱餐一顿,晚上的时候有点睡不着,农村普遍十点不到就上床睡觉了,而城里,十二点以后睡觉是普遍情况。我倒不是那种每天嗨到十二点才睡觉的人,不过我也没怎么睡就是了,画符画到十二点,或打坐修炼到第二天,说起来,我都想不起自己多久没有真正的睡觉了。打坐一两个小时,精神一整天,自然就忘了睡觉。 少凰估计也不想睡,奈何生理需求在那摆着,她也不虐待自己现在的躯体,哪怕只是用一时而非用永远。 只剩下我一个人对着乌云与大雨发呆。 睡不着,又不想画符,不是在自己的地盘里,修炼或是画符被人给打扰了的话,一个最多是让符弄得狼狈不堪,另一个,轻则吐血,重则走火入魔。 突然想起之前那只哈士奇提到的锁龙井,反正也睡不着,我穿上了衣服往外走,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探探。 锁龙井什么的,在华夏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有远有近的,远的就有禹王治水时留下的,近的也有清代的,广泛分布于华夏各地。不过,说是锁龙井,但实际上却多少蛟类,有的可能连蛟都谈不上,只是快化蛟的大蛇。 也不知这里的究竟是蛇还是蛟,我估计是蛇的可能性更大,原因?虽然人间界现在的蛟因为环境的变化比起远古时代差了很多,但远古时代,蛇化蛟无一不是千里泽国,而蛟化龙,至少也是万里汪洋,我还记得,大洪荒时代曾见一回龙族渡劫化为最高等的神龙,百万里汪洋,所有生灵都在水里扑腾,然后.....那条龙被群殴了。大洪荒时代的生灵就没善茬,就算是兔子那也是吃肉还能喷火的兔子,虽然百万里汪洋也没淹死几个人,但人没死,窝却是没了,哪个不上火? 就算蛟种现在有退化,也不至于只能影响这么一小片地方,多半是条有望化蛟的蛇。 找到了少年说的那口锁龙井,我往里瞅了瞅,确实有妖气,不过很弱,但再弱它也是存在的。无怪乎旱灾的时候别的江河与井都干涸了,唯独这口井不曾枯竭,若是里头有一头蛟,能枯竭就怪了。 阿吉与我提起过一个封印地,那里有一只画地为牢的蛟,它什么都没做,只是住在那里,那里就已经天天下雨了。直到后来人们往那里又封印了一只旱魃中和了下,当地的气候才变得正常起来,变得稍微多雨。 同理,井里住着一只蛟,甭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自愿的,那口井都会永世不枯竭。 我目测了下,这口井,完全看不到底,丢了块石头下去,有回声,但没听到到底的声音。 这井莫不是自然形成的吧?人工掘井,也就掘个三四米,这个深度若是掘不出水来普遍会换地方重新掘。不过,看着青石铺就的井壁,说不是人工的也不太像。 我将手放在井沿上,做了个倒树葱的姿势,然后撒手,人立刻呈直线往下掉,还是头下脚上的掉。噗通一声就入了水,这水位真够高的。 入了水,鳞片冒出,我如水生动物般灵活的向水底深处游去,然而游了几十米都没看到低,这井究竟多深?若非我不是人族,算半个水生动物,这会都该受不了水压打道回府了。 继续往下游,被拦住了,是道术,而且这道术的味道,有点熟,好像....在鹤城之乱时见过类似的,不过那会儿杀人太多,让我想起是哪家修士的话也想不起来。 我研究了下这里的封印,以手代笔,以灵力为墨,改出了一个小洞,旋即钻了进去。 越是往下,空间越大,都能看到许多盲眼的肥美鱼虾了,若非看到封印,我真要以为这里是连通了地下暗河,纯天然的。不过几百年便来,也的确跟纯天然的没区别了,这些鱼虾的个头,挺大,显然,这底下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态圈。 一直下沉,下沉到我都想拿出个水果来啃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底,确切说,是看到了一条蛟。 这是一条青色的蛟,线条流畅,充满了力量感,不过跟玄君比就差远了,活脱脱一条小泥鳅。不过考虑到玄君的年纪,这个对比还是算了,不是每条蛟都有凶兽血统,也不是每条蛟都能从史前时代蹦跶至今。不跟玄君比的话,这个时代,这样一条蛟也挺稀罕的,就是运气不够好,犯特勤处手里了,听村里的传说,估计他栽这也有几百年了。 我拿出非常热情非常灿烂的笑容说:“有没有兴趣签个约?签了我可以放你出去。” 青蛟冲我咆哮。 我掏了掏耳朵。“被关了几百年忘记人话怎么说了?” 妖族普遍精通多种语言,几十种是保底,几百种是常态,原因?活太久了,去过的地方太多,入乡随俗自然学会了当地的语言,久而久之,个个都是语言专家。不过,再专家,几百年不跟人说话,忘了怎么说人话也不足为奇。 青蛟冲我冷笑。“没你我也能出去。” 什么意思? 我愣了下,旋即抬头望了望水域上方,黑暗无光,真不知这种环境青蛟是怎么个熬过来的。一觉睡个几百年没什么,但问题是,它明显不是一觉睡个几百年的情况,甚至它都不是自愿的,纯粹是被人给关这的,这样的情况,我想没有任何人能酣然入睡,不发疯都不错了。但这条蛟,心理貌似挺健康的,至少他还没疯,没疯就是健康,一点小问题什么的,纯属正常。 不过,我现在所留意的也不是水域的黑暗无光,而是水域之外传来的声音,似乎....不太对劲。 我问青蛟:“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青蛟说:“你猜?” 我猜? 我为何要猜? 我拔剑架在了青蛟的脖颈上。“烨宁斩过不少神龙,今日斩你倒是有些跌份,不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青蛟瞅着紫玉剑,果断道:“我不知道。” 这回答....嘴这么硬? 我有点迟疑,这么好的打手若是杀了,真的挺可惜的。 算了,回头再来料理这条蛟吧。 我收剑往上游,才游出一步背后便传来了水流被劈开的声音,我想也不想的奋力回斩一剑。 “嗷....” 我瞅了瞅掉了爪子少了一根指头的青蛟,笑道:“背后偷袭可不是君子所为。” 青蛟理直气壮。“我又不是人。” 我无言以对,青蛟亦无言,不过他似乎很想将我留下,哪怕掉了一根指头都还要继续找死,我还能怎样? 既然你如此诚心诚意的求揍,我怎能拒绝? 呦呵,还挺能打的嘛。 不对,我又没杀你全家,你至于一上来就是生死相搏吗?封印你的可不是我,我只是想跟你签个约而已,也不是什么霸王条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条款,这反应未免过激了吧? 一个钟头后我将青蛟给揍成了重度骨折,顺手还放了它几百斤血,蛟血在炼丹炼药甚至画符方面都不如龙血,但楉的血,我也弄不到不是?真敢放楉的血,她分分钟跟我大战三万回合,等打完了,鹤城也该玩完了。既然弄不到最好的神龙血,那么次点也凑合了。 骨折加失血过多,青蛟彻底萎了,想来也没有兴风作浪的能力了,我赶紧离开锁龙井去看外头发生什么事了。 看到井沿了,就快离开了。 冲出井沿,靠之,什么情况?怎么井沿外头还是水? 继续往上冲,终于冲出水面,暴雨倾盆,道路田地都看不到了,全是水,溪流,整个山谷都已经成了溪流的一部分。 我才离开多久,这雨势怎么就发展到这种超度了? 圣经里记载的上帝降下大洪水清洗人间的雨势估计也就这样了。 我赶紧去找少凰,短胳膊短腿的,也不知淹死没?若是淹死了,虽然知道不会真死,但一只猛禽有这种经历也不是一般的糟心。 屋里空空如也,别说人了,便是根人毛都没有。 人呢? 被鬼吃了? 不对,冷静,冷静,冷静的想想怎么回事。 记得,高岚似乎提起过,据说她同学老家隔三差五的闹水灾,不过这话我一直都当是无稽之谈,这里是山村,而且水汽虽重却也只是因为蛟的关系,可青蛟被封印着呢,它又不是阿吉曾经提起过的那条画地为牢的超级大蛟,没有什么都不做,只是存在就能够影响周围气候的能力。不过,不管合不合理,现在正在上演的水漫金山已经足以证明那个同学不是胡诌,她家乡还真有水灾。 既然是闹水灾的地方,还是隔三差五的闹水灾,当地居民不可能没有应对的办法,不然也不能之前下雨下了半夜,已经有水灾的征兆了,但那些居民却淡定的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样。 躲避水灾应该去什么地方? 记得尧舜禹时代的人族多是居住在高山等海拔高的地方的,因为那些地方不容易被水淹。 思及此,我瞅了瞅周围的群山,啧,这么大范围,我哪知道人都躲哪去了? 没辄,挨个找吧,顺便找找看这雨灾怎么回事。 这地理位置闹水灾,太扯了。 若是当地居民破坏环境也就罢了,不过大自然的报复而已。 但当地居民靠药材和贩鱼维生,若是破坏环境,药材也会生得不好,鱼类会减少,因此周围的环境保护得很好,大自然得多眼瞎才能报复到这里来? 倾盆大雨滂沱,根本不好视物,我只能通过感知生命反应来判断哪里有人。 个把人的生命反应不好判断,山林里多野生动物,容易搞混,但这个时候,肯定不会弄错,躲雨的地方不会太多,人都扎堆了,普通动物可不会有那样的密集度。 不过居高临下也是有好处的,至少我觉得这地方的生灵,挺坚韧的。 水灾时你最大的印象是什么? 浑浊的水流,水流里的人畜尸体以及被连根拔起的树木.....然而这里,水流不浑浊,人畜尸体也没有,估计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很习惯这种“自然气候”了,早就跑躲雨的地方去了,跑不及时的早就在几百年的时光里被大水给带走了。至于树木,一般来说,水量充沛的地方,树木的根系都比较浅,也正因如此,若有大水或大风,那些树木轻轻松松的就被连根拔起了。但这片地区的树木却不然,虽然水量充沛,但隔三差五的发大水,为了生存,树木为了生存自然进行了适者生存的进化,根系深深的扎入了大地之中,估计泥土之下的根系分布面积比地面上的面积更多,多到恐怖,而正因为那庞大的根系,许多的树木在大水中都是一派巍然不动的大将风采。 比起或销声匿迹或巍然不动的陆地生物与植物,水族却是相当的活跃,熟门熟路的顺着大水四处蔓延,翻开泥土寻找新鲜的食物。 完全不想吐槽这地方的气候了,这得多少年多少折腾才能让当地的动植物进化出如此神奇的状态来? 找到人的时候是在一个山洞里,海拔不错,但大雨也不小,估计还是有可能淹进来的,因此山洞里有专门的措施。 进了山洞没走多远就是一个大水池,说是水池,但体积,跟水库也差不远,而水池的四周还有别的通道,估计是别的水池,还挺四通八达的。 水池之上有木桥,也有木筏,后者系在石上,前者满是脚印,显然之前有人来过,还不少,我顺着脚印寻去,最终在山洞深处见到了村民,山洞里有不少屋舍,村人正在生火烹煮热汤取暖。 虽是夏日,但被大雨一淋,若是不尽快处理还是可能生病的,因此煮着的热汤里有着浓浓的姜味,也不知放了多少姜。 找到少凰的时候她正被一个老奶奶抱着喂姜汤,不过这东西显然不对少凰的胃口,一个劲的扭头不喝,看到我来了赶紧往我身上跳。 我说:“姜汤喝点也没什么。” “你怎么不喝?”少凰反问。 我说:“我有鳞片。”衣服是湿了,但根本不会造成体温流失,而少凰,就算是猛禽,让暴雨给淋一淋,滋味也是相当酸爽的。 少凰问我:“你见过被雨给淋病的凤凰?” 我问:“你现在这躯体是凤凰神躯?” 少凰无言反驳。 我成功给小家伙喂了一大碗姜汤,同时被老奶奶批了一顿,大半夜的乱跑,还把小妹妹给落在屋里,若非她去看了下,少凰这会都该喂鱼了。虽然我很想说,少凰绝不可能喂鱼,凤凰喜食竹实,但也喜欢别的,比如鸑鷟,居住的地方多有江河湖泊,加之竹实难得,因此鸑鷟的主食是鱼虾,我估摸着便是鲲鱼看到少凰也会绕道走,绝不可能有胆子将少凰吃进肚子里。但,别人不清楚这些,且是一番好意,我也不好吓唬老人家的心脏,只能耸拉着脑袋听着。 老人家批了我好一会,最终实在是口干舌燥了才停下,半道上来找我,但因为老人家在说话只能在旁等着的村长这才有机会开口告诉我:有高岚的消息了。 232、第十章锁龙井·半蛟 高岚有消息了? 太好了....好吧,事实证明,我高兴太早了。 有消息了和找到人了是两码事。 村人在来此地避难的时候碰上了三个人,正是出游的三个同学,五个只找到了三个,问还有两个哪去了?一个摔死了,还有一个被大水给冲走了。 事情得从数日前说起,五个熊孩子是挑的安全期野营的,就算高岚几个不信这里的大水,但当地那个同学是清楚的,因此专门挑的安全期。但大水什么的,所谓安全期也不是百分百安全的,不过机会不大,这几个熊孩子的运气,不是很好,正好赶上了。所幸五个人里有个本地人,一看大水来了赶紧带着人去专门的地方避水,但山峦起伏,道路....纯粹是人走多了就有了路。 高岚打小就是个破坏力强大的熊孩子,后来碰上我,再认识了山庄里的那些非人生物,身体素质噌噌的往上涨,举个例子的话就是让丫跟一只哈士奇比精力,最先累瘫的肯定的是哈士奇。走山路什么的自然难不倒她,但别的孩子,本地那个孩子,生活在这种环境,自然也不会被难倒,但另外三个,标准的城里孩子:四肢不勤,平时跑个八百米都能要半条命,何况这还是跟大水竞速跑山路。 我半晌才接受五个熊孩子中的一个在赶路时有一个竟然摔倒一路沿着山路滚了下去,高岚看到往回去找的时候,那个倒霉蛋滚了十几米就卡住了,但这不是好事。在山坡上摔倒下滚,一路滚到底其实还是件好事,因为能够滚到底就说明人碰上什么东西,就算受伤也只是普通的皮肉伤,而在半道上就不滚了,那多半是悲剧,因为那意味着撞上了硬物,因而卡住了。 问我为何这么清楚?自然是因为我年幼时也熊过,也摔过滚过,从一千多米高的地方一路滚下来。不过,那个倒霉蛋比我差远了,我滚了一千多米,连皮都没破,只是身上青青紫紫的,用药酒按揉化开淤血便没事了,而那个倒霉蛋,丫把命给滚没了。 对此,我只能说:超级脆皮。 人族传说里那么多妖魔鬼怪害人的内容,我觉得,有可能,至少,有那么一部分妖魔鬼怪可能真的没有害人之意,最后变成悲剧妥妥的是人族自己的锅,随便磕着碰着都能挂,脆皮至此,怎能全怪别人? 言归正传,说到这里,被大水给充走的那个,想来也不难猜了,没错,就是高岚。 摔死了一个人后,剩下四个继续逃命,但双方的速度...真的没得比,没奈何,几个人只能就近找活路,最终的结果便是几个人还是被冲走了,但一直抓着对方也就没散,或者说,在被冲散之前几个人抓住了落脚的地方,一个个固定了下来,这才得以活命。只是,几个熊孩子落脚的地方是悬崖上的一株古树和一片凸起的岩石,也因此,就算水退了,四个熊孩子仍旧上不去下不来。这也是为何村人死活找不到熊孩子的原因,谁会去悬崖上找人?又不是找活腻味了要寻短见的混蛋。 在悬崖上挂了两日,包里的食物也没了,再不想办法就得考虑饿死在悬崖上了,因而几个熊孩子目测了下往上爬和往下爬的距离后选择了就近爬,一点一点的爬到了悬崖底下,还没休息够就赶上了新的大水..... 还没完全恢复过来的倒霉蛋们只能继续逃命,高岚也是在这个时候被水冲走的。虽然高岚的身体素质是四个人里最好的,但之前的时间里一直是高岚在照顾另外三个,也因此,最后的时候高岚恢复得是所有人里最差的。 听完,我果断将少凰放下托付给村人,靠之,都让水冲走了,再不找到人鬼才知道那家伙被找到的时候是死的还是活的。 正想走却被拉住了手臂,我扭头,是少凰。 有事? 少凰没吭声,而是一口咬破了食指。 嘶! 虽说一口咬破食指这种事看着很帅,但十指连心,真这么做的话....那绝对比咬破别人的食指更痛苦,若非如此,我也不至于有些时候需要用到一些特殊的血宁愿打阿莯熊猫和尘寰它们的主意也不愿打自己的,便是用自己的,也宁愿用抽血的针来抽血也拒绝咬破食指这种看着帅气的事。 少凰,你果真非常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狠。 少凰挤了一滴血给我。“用你的罗盘试试。” 我说:“罗盘是找鬼的。” 我是有个罗盘,但那个罗盘是君长青从一个天师那里抢来的,主要功能是找鬼,而高岚,此时此刻应该还没死.....吧,反正我看高岚不像是短命的,不过也不能保证,命运并非一成不变。比如一个人注定早逝,但一直行善积德,功德深厚,那么生死薄上的寿数是可以适量增加的。嗯,适量,最多让你活个七八十岁,甚至长命百岁,活个几百年就别想了,除非是修士,否则普通人活个几百年,那是活成精了。改完寿数,若是功德还有富裕,会留着,跟银行存款似的,这辈子没提完,下辈子需要的时候还可以提款。同理,一个人若是原本有很长的寿数,却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那么要么寿命大减,要么寿命大增。(啥?无恶不作还能增加寿命?还有没有天理了?自然是有的。想想少凰吧,她早期的债主已经充分诠释了,满足一个人愿望的同时也让人生不如死实属易事。而少凰那还是不带恶意的,纯粹是心情不好想找点事发泄一二,而她纾解心情的方式恰好是将自己的愉快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若是带真正的恶意,呵呵....) 我将少凰的血滴在了罗盘上,有反应。 我的第一反应:靠,高岚别是真死了。 我的第二反应:不知道诺诺在不在附近? 我的第三反应:不知道诺诺现在的武力值如何? 我的第四反应:冲动是魔鬼,我应该想想给高岚烧多少纸钱,或者,怎么建议高岚修鬼修。 许是见我的神色太过复杂,少凰道:“还没死。” 我瞅了瞅少凰,又瞅了瞅罗盘,意思不言而喻。 “经过上次的事,我觉得保险一点比较好,到底尚未缘尽,而他们也对我挺好的。”少凰回道。 我抱起少凰在其婴儿肥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被啪的甩了一巴掌。 少凰道:“虽然我若是寻找道侣,男人女人非男非女皆可,但我对你没兴趣。” 哦,又忘了,这家伙虽然顶着豆丁外形,实则是成年猛禽。 我说:“我这只是长辈的亲吻,我就不信你姐没亲过你。” 少凰想了想,说:“没有。” 我愣了下。“怎么会?”虽然没见过孟凰,但已经知道的信息足以让我推测出一个事:少凰在孟凰心里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但一定是仅次于最重要的重要存在,怎么会不亲亲抱抱?不管当爹的还是当妈的,养崽的时候都不可避免的亲亲抱抱。 啊,宝贝好可爱!亲一口。 啊,宝贝太可爱了!!再亲一口。 就算不被萌到,亲人之间相处,亲亲抱抱这类亲密的接触也是培养感情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会亲自己抱自己的父母怎么都比不会亲自己抱自己的更让幼崽觉得有安心感。 少凰说:“她最喜欢撸毛。” 我:“.....”很好,孟凰你很强大。 你觉得一个雌性同时跟三个雄性交往是什么性质的事? 正常人:哇靠,脚踏三只船,水性杨花。 本庄主+高岚:天经地义。 别误会,这不是我与高岚三观有问题,虽然我的三观也的确和人族的三观有区别,但这种观念倒真不是我们的,而是有一次闲来无事调侃死熊猫那不管是人类还是神类都要瞠目结舌的婚姻史时刚好侃到了恋爱这个话题时楉说的,她谈过恋爱,并且是三个,却不是分了之后再谈的,而是谈了一个后还没分手又谈了两个。 尽管如此,但楉一点都没觉得自己有三个丈夫有什么问题。 那条龙不是有着一座后宫的? 事无绝对? 的确,例外自然是有的,但那都是道侣双方的实力地位相差无几,否则,都是一夫多妻,亦或是一妻多夫,情人的数量更是不会少。你说昀息和越欣?唔,这两个是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这两只属于千万年难得一见的奇葩,而且,就越欣那思维逻辑,她遇上的要不是昀息,妥妥的还是渣。简言之,除非是稀世的奇葩,并且遇上了对的人,否则除非双方实力地位平等,否则两个人的婚姻.....呵呵哒。 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观念在龙族不存在。 审美疲劳,彼此又没什么利益需要联姻继续维持的话,离婚是理所当然的事。就算需要也没关系,等利益不需要的时候再和离就是了。 楉只有三个丈夫已经是很精简了,与她同为王位候选人的那些龙的后宫可比她丰盈多了,最少的也有三位数。 少凰等人也表示:的确很精简了,但这只是暂时的,楉若是做了王,那么不管她愿不愿意,高不高兴,她的后宫怎么也得从个位数增加到两位数,甚至三位数。 综合上述,楉的理论着实让人无法反驳,唯一令人吐槽的大概就是:我们在谈的话题是爱情,不是政治。 虽然跑题跑得令人吐槽,但你也不能否认,楉的理论,挺有道理的。 古代的帝王三宫六院不也是政治联姻吗?后宫即朝堂缩影。 说起来,楉还比华夏古代的帝王们更高尚的多呢,虽然她没说,但我们看得出来,楉很真诚,真诚的认可政治联姻的理念,一边说爱你、自己是不得已的一边算计利用你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她算计利用任何人都只会是一个原因:你有利用价值,不能浪费。 同理,她若是真的爱你,那么也很难伤害你,不是怕糊弄不了爱人,而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无关良心,而是楉的自我,神仙下凡,混迹人间,都会换上人间的服饰,入乡随俗,但楉....她的服饰就没换过,着深衣行走于大街上,我行我素,无视行人异样的目光。这样的人,为自己做过的事良心不安什么的,洗洗睡吧,她只有可能过不去自己这一关,而过不了自己这一关的事,为了道心,神人是不会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的。而且,真爱这种事估计也不会发生在楉的身上,这么一个心口如一的政治生物,让她真心爱慕一人,难度委实太高,一百株高岭之花都比她好摘。 问我为什么提起这个事? 因为高岚正在跟人科普龙族的婚姻观,并且为了取信于人,正在用楉当时的理论给别人洗脑,成果....被洗脑的那位显然已经懵圈了。 咳,楉的理论,对于一个非政治生物且三观正常的现代人而言,确实挺能令脑子发懵的,思维不够强悍的,到了后来说不定脑子都能混乱。 我甩出五枚玉符,以符阵将那只脑子被高岚给弄懵了的家伙给困住,这才施施然的现身。 “有水吗?喝的水。”高岚惊喜的问我。 我身上当然没带水,不过看了看高岚口干舌燥的模样,伸手用术法从浊水里提取了一团清水给高岚,高岚接过就咕咚咕咚的啃了起来。 我问高岚:“你这是什么情况?”不是被大水给冲走了吗?怎么却在这山洞里给人讲故事? 饮够了水,高岚这才道:“看过一千零一夜吗?” 我愣了下,旋即看了看一直在冲撞符阵,原本还有个人形,这会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不是人,至少不是百分百人类的生物,又看了看高岚,道:“一千零一夜的国王是个闲的蛋疼的弱智暴君,而这只,明显不是小孩子。” “他比一千零一夜的那个暴君还无聊。”高岚顿了顿,又道:“不过还算人性未泯。” 我想起了外头的大水,这叫人性未泯? 高岚对符阵里的家伙道:“我说你消停会,小落不会杀你的,我保证。” 符阵里的家伙愤怒的瞪着高岚:“人类不可信。” 高岚不置可否,指了指我:“她不是人。” 符阵里的家伙半信半疑的看看高岚,又看看我,估计是在比对我们之间气息的相似度,却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我有人的气息,但我也有非人的气息,说我是人或不是人都没问题。 看它一时间安静了下来,我坐了下来对高岚说:“说说吧,怎么回事。” 高岚喝了口水,问我:“你来的时候听说了锁龙井的传说没?” “听了。”我将自己之前听到的民间版本说了说。 高岚问我:“那你信吗?” 我说:“我信里头有东西,但不是龙,是蛟,至于大旱,那不可能跟它有关系。”又不是有旱魔之称的旱魃,制造大水还差不多,哪来的连旱三年的本事? 高岚瞠目结舌的看着我,愣了下,似是想到了什么。“你该不会听了传说就去跳井了吧?” 我颌首。“若真有龙,那可是个不错的打手。” 高岚:“....” 符阵里的家伙:“你把它怎么了!?” 我瞅了发疯的某家伙,再瞅瞅高岚,咋回事 高岚道:“若我没猜错,他,应该是锁龙井里的蛟的子嗣。” 我瞅了瞅符阵里的某只,再想了想锁龙井里的某只。“恶蛟与人族孕育子嗣....”咳,现实还真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 蛟虽非血统纯正的龙族,但继承了龙族部分血脉的蛟也同样继承了龙族的傲慢,人族在蛟的眼里,绝对不是平等的生物,都没将人当成与自己平等的存在....还是有可能有子嗣的,不过过程的性质跟西方童话里的恶龙抢公主没多大区别,不同的是,西方童话里,恶龙总是被勇士给砍了,而东方神话里,大部分情况都是恶龙将勇士给生吃了。而“公主”被强迫生下的子嗣,多半是刚出生就被送上火刑架烧死,小半是出生后一段时间才被烧死,就算有幸存的,也一定是无父无母的长大。 只是,看这只半人半蛟的家伙知道自己亲爹是谁的情况,显然,他的父母不是那种恶龙抢公主的恶劣性质,但就是这样才奇啊。而且,高岚你是怎么知道的? 高岚说:“我好歹也是要做刑警的人,这点本事还是有的,一整天的故事也不是白说的,若是没点收获,我日后还如何做刑警?” 有道理。 不过,刑侦一只不明生物,你也不怕玩脱了,到时候我要去别人的肚子里翻你的遗骸? 233、第十章锁龙井·六娘 采药的话,若是想采那些年份久远的珍贵药材,只能去深山,原因很简单。珍贵的药材生长的地方不够险峻的话,很容易就被人给采了,尤其是近几百年,人族人口以蝗虫的速度扩张,珍贵的野生药材的分布就更少了,然而,就算是深山老林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想要找的珍贵药材的。 六娘找了半个多月才找到自己要找的火候足够的紫芝,然后,发生自己想要将紫芝给摘下来很有点难度,那株紫芝离地面有一百多米,就在悬崖上,而那悬崖,虽非笔直光滑如镜,却也差得不远。 早就知道自己没那么容易采到药的六娘取下了长绳,将长绳固定好的时候天色已经从艳阳高照变成了乌云密布,却没见半滴雨下来,反倒是不时能听到雷声,好不容易下雨的时候六娘刚将准备工作做好,看着细雨,顿觉无语,老天这是在故意整自己还是在故意整自己? 准备工作都做好了,若是放弃,她也不甘心,都寻了这么久了,眼看就能到手了,如何能放弃? 咬了咬牙,下崖。 五米、三米、两米、一米....就快够着了,好,够着了。 轰隆轰隆.... 六娘不由抬头,顿时就了然为何天气变化如此无常了,概因这根本不是正常的天气变化,这是有山精妖怪在渡劫呢。 然而,采药赶上妖怪渡劫最悲剧的不是被雨淋,而是渡劫的妖怪在看到你后就向你冲来,然后....天雷显然没有刹车这个功能,六娘手里的灵芝霎时就化作了齑粉,六娘自己倒是出乎意料的没化作齑粉,却也狼狈不堪。 长绳断裂,六娘不得不硬着头皮跳到了正在渡劫的不明生物的身上避免自己摔下悬崖粉身碎骨,尽管跳到渡劫妖怪的身上根本就是个从狼窝跳进虎穴的选择,但这个节骨眼上也只能先顾眼前。 天雷轰隆。 六娘再又一次被波及后摔了下去,所幸,底下是森林,因而没摔成肉饼,只是被树枝给划出了无数伤口。 古时的老林子远没有现代的森林安全,毒虫猛兽横行,鲜血很容易吸引来猛兽,然而六娘从昏迷到醒来至少一日的时间竟不曾有任何猛兽靠近它享用大餐,连只蚂蚁也没有。 从昏迷中醒来,六娘愣了下,旋即庆幸不已,身上有血,在森林里躺了一日竟还未被猛兽给吃了,真是个奇迹。 尚未庆幸完便觉腹中火烧火燎的,躺了一日她也有一日未进食了,然而,食物都在背篓里,而背篓还在悬崖上....六娘只得就近寻找了野果充饥,完全不管饱。 还是寻点肉食吧。 大型野兽六娘不指望,她没那本事,因此考虑的是兔子山雉之类的小型野味。 许是上天垂怜,奔着兔子山雉去的六娘在半个时辰后发现了一大坨肉,虽然焦了点,但在饥火中烧的六娘闻来却是焦香焦香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就是,这坨肉的形状....瞧着怎么有些奇怪? 六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挂在千年古树上的肉给推了下去,砸得地面发出了砰的声音。 坐在树枝上往下看,六娘深深的沉默了。之前从下往上看得不分明,但如今....这分明是长了一只角的蛇啊。 问:蛇长了角是什么? 答案一:基因变异或基因工厂的产物。 答案二:蛟。 六娘觉得,自己大抵知道害自己如此倒霉的是谁了,缘分真神奇。 拿着山林里防身用的短刀瞄着蛟身上的肉,六娘瞄了又瞄,终是叹息着放下了短刀。 青蛟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一身的怪味,仔细一瞅,身上敷了一层草药,旁边一堆篝火,火堆上正烤着一只肥兔子,而执着烤架的是一双白皙且骨节修长的手,很漂亮,青蛟不由看得入神了。 被一对比自己巴掌还大的竖瞳瞪着手,且不说六娘不是没心没肺的,就算是,她也无法无动于衷。“很好看?” “看着挺好吃的。”青蛟实话实说。 六娘:“....”你真实诚。 看着青蛟垂涎欲滴的眼神,六娘道:“发现你的时候我很饿,而你很香。” 青蛟闻言奇道:“那你为何不吃我?” 六娘叹道:“你会说话,会思考,虽然很清楚你不是人,但吃你的肉,我还是会有种食人的感觉。” 吃智慧生物时的吃人即视感太浓烈,容易落下心理阴影,六娘犹豫再三最终决定还是别考验自己的心理素质了。 青蛟沉默了,活了一千多年,头回见着脑子这般清奇的人族。 虽说六娘看着的确挺好吃,但之前借对方避雷,如今又被救了一次,青蛟再狼心狗肺也对六娘下不去口,便只能遗憾的望着大餐擦口水。 六娘很想抠了青蛟的眼睛,然鉴于对方只是那么看而已,并没有做什么也不准备做什么,因而她也就忍住了。 在青蛟的指点下换了对蛟有用的草药,六娘继续寻找灵芝,她还没忘了自己进山是为了什么呢。 “你在找什么?”暂时性瘫痪的青蛟问六娘。 “找灵芝啊,之前那株被你给害得没了....”六娘幽怨的瞧着青蛟,她好不容易找到的紫芝就那么没了没了 想起之前毁于天雷的紫芝,青蛟不由尴尬,道:“你要灵芝?找我啊。” 六娘瞅着青蛟:“你又不是灵芝。” 青蛟闻言,好奇的问了句:“我若是灵芝你欲如何?” 六娘反问:“若你是灵芝,斩你一根手指影响可大?” 很好,姑娘很强大,青蛟默然。 别说青蛟不是灵芝,就算是,他也不知自己是否舍得自残,但生长于山林里,他对山林的情况很熟悉,比如六娘想要的灵芝都在哪里有。 缓过气后青蛟抓来了一个童子送给六娘做为报答。 六娘:“....我并非人牙子。” “它是灵芝。” 六娘闻言不由瞧着胖嘟嘟的小屁孩,真的很可爱,也很让人心疼,被青蛟抓手里,小童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着旋,却不敢哭出来,因为畏惧青蛟。 六娘连青蛟都下不去口,何况这么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童,因而她最后是将小童脑袋上的总角给剔了,总角发髻在离开小童身体的那一刻便化作了原形——芝草残片。虽是残片,但六娘检查了下,残片里所蕴含的药力比起完整的百年芝草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知这个看着也不过四五岁的胖童子究竟高寿几何。 六娘得了芝草回家去救治老父,而青蛟则是继续过着继续游历、修行的生活,同认识各种各样的妖魔,也同各种各样的妖魔掐架,偶尔的时候也会想起渡劫时遇到的那个看着就很好吃的人族女子,却也不是很惦记。渡劫时拉六娘下水虽然缺德,但也不是没有原因,他看到了六娘身上的功德,那必须得是累世的善人才能积攒起来的,而一个功德如此深厚的人,想来命运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青蛟想要再见六娘是在气候变迁,华夏大旱,烽烟四起的时候,不管是功德多么深厚的人,赶上乱世,会有怎么样的经历,真的不好说。反正青蛟是没少在乱世里见到功德深厚仍旧惨死的人,在五胡乱华的时候它吃过的人里就有一个功德挺多的两脚羊。 五胡乱华时吃两脚羊青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就觉得挺好吃的,而如今想到六娘可能也有那样的结局,青蛟下意识的觉得不舒服。 大部分的妖都比人要真诚,心动=行动,既然想到了,青蛟虽不知自己为何会有如此感觉,但还是想也不想的去看看六娘还活着没。 六娘自然是还活着的,但离死也着实不远了。 连年天灾,人食人什么的,真不是稀奇事。青蛟一路走来,不少地方都看到了人吃人的现像,不由得让他想起了五胡乱华,说起来,五胡乱华是他经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人族乱世,人族别的混乱时期他正好不在此方天地,因而没碰上,但就是一个五胡乱华也足够让他印像深刻了。那年头,人不叫人,叫两脚羊,尽管两脚羊这个学名的最初创造者是妖魔,但青蛟还是头回发现人族自己竟是如此发自肺腑的认可这个学名。青蛟就曾见过一支鲜卑军队,掳掠了数万少女用以发泄欲/望,以及充当军粮,那支鲜卑队伍烧杀劫掠够了往回走快到自己地盘的时候那数万少女已经被吃得只剩下几千个。而在鲜卑人快到自己地盘,觉得那些少女没什么用的时候,数千华夏少女被沉了江,江水为之断流。 青蛟为何如此清楚这件事? 因为鲜卑人将数千华夏少女沉江的那条江是他曾经的栖息地,虽说青蛟也爱吃人,但再爱吃人,自己住的地方被沉了几千人,青蛟再心宽也住不下去了,他便是吃破肚皮也无法吃光那么多尸体,而尸体泡个几日.....更令蛟不舒服的是女子们被沉江的表情,没有丁点的绝望,唯有麻木。 反正青蛟最终很是无奈的搬了家,却因为找不到合心意的地方而在中原地区游荡了几百年,在那个吃人最方便也最省事的时代吃人吃到吐,真的吃到吐,五胡乱华结束后好几百年他看到人就想吐。 明末清初的时候虽然人吃人不是稀奇事,但还没有五胡乱华时代那么理所当然,但青蛟也不确定,若是华夏的局势继续恶劣下去,会不会重演五胡乱华时人吃人理所当然的现像。 以前看到人吃人青蛟只想分一杯羹或截胡,而今,看一次他就想起六娘,而想起一次心就悬高一分。 青蛟找到六娘的时候六娘正在配药。 若非青蛟不是靠人的外表来认人的,而是靠气息来认人,青蛟真的会觉得自己认错了人。 一别五年,六娘已经从十三四岁变成了十八九岁的少女,但.....只看外形的话,青蛟真心觉得这不是一个人,如今的少女与五年前的黄毛丫头唯一一样的一点只怕就是头上为了方便干活而一直不变的超简洁的少女发髻。至于其它的,人都脱了形,真心惨不忍睹。 看到青蛟,六娘愣了下。“大蛇。” 青蛟纠正道:“我是蛟。” 反正长得差不多,无所谓啦。 六娘笑道:“谢谢你回来看我,希望来世有缘再见。” 青蛟疑惑。“你阳寿将尽?” “差不多吧。”六娘示意了下手里正在配的药粉。“我在准备服毒自尽。” 青蛟一脸的懵,虽说如今的世道是差了点,但好死不如赖活着,怎这般想不开? 六娘表示,不是想不开,她是经过很认真的深思熟虑做的这个决定。 六娘上头有五个姐姐,皆已嫁人,家里原本只剩下了她与老父,不过老父在五年前生了场大病,虽然救了回来,却终究伤了元气,再加上这几年的天灾.....老父终究在两年前病逝了,如今就她一个人。 六娘已经尽力去熬了,但.....前些日子村子里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像,有人将前天死了埋地里的尸体给掘了出来充饥。六娘虽不知具体是谁做的,但第二日看到那被掘开的坟茔时顿觉一股凉意自脊椎末端一直蹿到百会穴。 底线是个看似不重要,却又无比重要的东西,说它不重要是因为很多时候人的底线是会调节的,说它重要则是,一旦底线一旦下降,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生死面前,掘坟茔吃尸体这种事,人类呈两种意见,一种是赞同,认为不是吃的活人,而且那也是特殊情况,否则谁愿意吃死人尸体?另一种坚决反对,理由很简单,同类相食太残忍了。六娘是后一种,但它反对的理由不是残忍,而是....开了这个头,潜意识里便会产生一种原来人也是食物的认知,当没有死人吃的时候,很难不将主意打到活人身上,易子而食、换父母而食、烹煮妻妾....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越过了那条线,罪恶都将变成理所当然,一如五胡乱华时人族视同类为两脚羊的现像。 更悲哀的是,六娘发现自己对这种情况完全无能为力,她是医者,治病还行,别的....但凡她有点能力,青蛟也不至于见到一个脱了形的她。 六娘唯一的努力是去山林里寻了妖怪,因着五年前的事她识得了灵芝童子,后又经灵芝童子结识了一些旁的妖怪,都是友善好相处的,其中多草木成妖,自顾不暇,根本帮不了她,而非草木的也表示没那个能力,且都在忙着搬家,准备搬去海上呆到天下太平再考虑要不要回来。 天灾还没结束,饥荒还在继续,尸体吃完了,求生欲回促使人类将主意打到活着的同类身上,而她没有阻止的能力,只要不想饿死,所有人都会不可避免的走向同类相食的路。最让六娘担忧的是,六娘不确定,饿到极致的时候自己会不会也变成禽兽不如的一员。 这个念头一产生六娘便懵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无法肯定的告诉自己,自己绝不会那么做。 太可怕了。 经过认真且深思熟虑的思考后,六娘做了一个决定:给自己配一包可以让自己安乐死的药。 中药多为汤药,但连年干旱,水井早已干涸,六娘想煎药也找不到水,只得拿着药碾子碾药,给自己配剧毒的药散,如此,既不用担心自己吃人,也不用担心自己死后被人吃,只要不是饿得想死,没有人会吃一具死于剧毒的尸体。 青蛟若迟来一刻正好给六娘收尸。 234、第十章锁龙井·镇压 青蛟可以肯定的说,别说活了一千多年,便是再活个三五千年,自己也很难见到六娘这般神奇的人类,何等神奇的脑回路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来?然而,不管多么的腹诽吐槽,对于六娘,青蛟都是佩服的。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你可能喜欢也可能不喜欢,但不管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你都得佩服。 显而易见的,六娘就是这样的人。 她的行为与决定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的很多人看来毫无疑问是很傻,但我相信,皮囊之下定是一个非常干净的灵魂。 生存面前人性的下限……不提也罢,但能够在生存面前仍旧守住本心的,真的很稀有。 青蛟破天荒的对一直视为两脚羊的人伸出了援手,蛟因为喜欢兴风作浪而被人族视为恶妖,撇开人族于自己有益即为善,于自己有害即为恶的极端种族主义观念,只分析客观内容的话不难得出结论:蛟拥有兴云布雨,甚至将周围环境改造成更适合自己生活的水泽的天赋(不过一般的蛟没这么大的能力,但跟旱魃在一起的那头,我估计将其放逐撒哈拉沙漠去它都能将撒哈拉沙漠给改造成大草原甚至万里汪洋)。 青蛟没有将沙漠变成沧海的能力,但下场雨的能力还是有的。 六娘愣愣的看着从天而降的滂沱大雨。“下雨了?” 青蛟颌首。“下雨了。” 六娘沉默了半晌,还是不太确定自己这是不是餐食不济太久饿出了幻觉,对青蛟伸出了胳膊。“咬一口。” 青蛟瞅着六娘一点肉都没有的胳膊,嫌弃道:“我不喜欢啃骨头。” “谁让你吃我了?我就是想知道自己是否在做梦。” 自然不是做梦的,意识到这一点后六娘想哭,但没眼泪,身体严重缺乏水分,分泌不出来眼泪这玩意。 只是一场雨自然是不足以渡过旱灾的,但又不能一次下完,否则就不是甘霖而且洪涝了,因此青蛟以六娘远房亲戚的身份住了下来。 有了适量的雨水,自然可以播种了,原本的庄稼已经死得差不多了,但冬季还早,来得及再种一茬生长期短的农作物。只是,之前灾民连树皮草根都啃光了,别说粮食种子了,便是粮食生长时的口粮都没着落。 六娘将所有积蓄翻了出来,又寻了村人,最后凑出了一大笔钱拿到青蛟面前,青蛟估计村里所有人的积蓄都在这了,但给自己干嘛?龙属虽然喜欢财宝,但村人这点财宝他还真看不上。 “不是给你的,你会飞,所以我想请你拿着钱去别的地方买粮,华夏这么大总有地方是有粮的。” 那倒是,的确有地方没闹饥荒,比如京城,青蛟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何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景象。 “何时走?” “你一人去,速去速回,我在家等你。” “出个门而已,全当散心,要不了多久。” “若都走了,村人会不安。”六娘淡淡的说。 青蛟有点茫然,什么意思?出个门而已,有什么好不安的? 青蛟去的快,回得也快,只一日就回来了,带回来的粮食明显超过了那些积蓄的价值。 “你如何买到的?”六娘大奇,这个时候粮商若不涨价太阳必须是从西边出来的,也因此,她一开始就做好了买回的粮只够做种子,却不曾想,青蛟如此能干。 青蛟将一大袋银钱还给六娘,六娘愣愣的结果看了看,分文未少。“……你如何买的粮?” “你给我的钱连一石粮都买不起,我不想空手而归便吃了粮商,搬空了他家粮仓。”青蛟回答。 六娘沉默,不知该吐槽青蛟有强盗潜质还是无语粮商的黑心,寻常年间,这么一袋钱便是买几百石粮都绰绰有余,如今竟连一石粮都买不起。 再无语,人都吃了,粮也抢了,无语也没用,还是想想怎么合理的将粮分给灾民吧。 有了粮,虽然不多(六娘没将粮都拿出来,没法解释那么点钱怎么就能买回那么多粮,灾民不蠢,因此拿出来的粮只是一部分,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但粮种播下去后到底是有了希望,所有人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田地里,那一株株幼苗如今可是命根子。 为了不找麻烦,六娘仍旧每日与村人一般吃稀粥,面黄肌瘦,看得青蛟很是不解。“那么多粮,你多吃点又如何?” 六娘叹道:“吃饱不难,难得是怎么解释粮的来源,以及,发现有那么多粮,不会饿死后灾民会不会好逸恶劳。” 青蛟觉得人类真是复杂,但六娘那副瘦得脱形的模样着实碍眼。 六娘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兔子,青蛟猎的。 “找了几十里就这么一只兔子,蝗虫过境都没这么荒芜。”青蛟很是无语。 六娘很是赞同,蝗虫之前不吃土,而人,饥荒的时候连土都吃。 青蛟无奈的扩大了搜索范围,而有了青蛟的入伙,六娘每日都能吃上一口肉食,慢慢的长出了肉,丰腴起来后总算没有之前那般看着触目惊心了。 与此同时地里的作物终于有了收获,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只是暂时,受灾的地域太广,灾民太多,有粮食必然引来无数流民,甚至强盗。 六娘将流民收留了下来,用之前青蛟抢的粮救人。 某日,六娘委婉的向青蛟表示,旱灾范围挺广的,她听流民说有的地方都快疯了,给河伯娶妻,淹死了一个又一个姑娘,河伯不下雨,就一直给河伯娶妻,简直疯了。 青蛟道:“河伯?他早失踪了,河龙倒是有,但真正的龙族从来不屑娶蝼蚁一般的人族为妻,给龙娶人族妻子,谁这么勇敢,竟如此羞辱龙族。”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哪怕不知道这句话,六娘也深切明白了这八个字的真谛。 不过,若为河伯龙王娶妻是羞辱的话,她想她明白为何历史上为河伯龙王娶妻从来都没管用过了。 三观差异着实让六娘觉得心累,干脆开门见山。“我是想说,如果不为难的话,你能不能帮灾区施云布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青蛟说:“我不修佛。”它以人为食。 六娘继续努力。 青蛟道:“我没法影响那么大的范围。” “有一点是一点。”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旱灾终于过去,虽然兵祸还未熄,因此苛捐杂税有增无减,但总的来说还是有了一点盼头。土地还在,就还能出产,一时半会还走不上绝路。 六娘重新干起了医者的事业,青蛟也没走,觉得暂时停留一段时间也不错,这一停留他就看到有媒婆上门给六娘说媒。被六娘拒绝后媒婆打起了感情牌,姑娘家若是不嫁人,老无所依该多可怜啊?且不说远的就说近的,律令规定男女到了年纪还不成婚的多交算赋,年纪越大,交得越重,六娘平日里又没少赠医施药,哪还攒得起钱?等年纪更大些,算赋更重,想单身都没钱,但嫁人的话,那么大年纪能找到什么好的? 凭心而论,媒婆这番话在情在理,就是找错人了,青蛟从来都不在意人族的法律与观念。十九岁没嫁娶怎么了?他快两千岁了都还没娶妻呢。 气走了媒婆,日子还得继续过,但与人相处久了,青蛟后知后觉的也意识到了一个事,别的女子在六娘这个年纪好像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只有六娘一直孑然一身。 青蛟有些疑惑六娘为何与众不同,六娘这么好,若是生而为蛟,必须得有百十条蛟为了争夺与她交配的权力打得日月无光。 六娘:“……”虽然明白这是在夸自己好,但怎么听着就那么别扭呢。 “蛟是如何成婚的?”六娘觉得自己还是弄清楚这一点再来理解青蛟的话中意比较好。 “看上了,打一架,赢了就可以抱得美蛟归。” “……那也太野蛮了吧?” “怎么会?能够打赢就说明身体强壮,孕育的后代也一定很强壮,更容易成活。” 非常耿直的优胜劣汰理论,令人无法反驳,至少无法反驳青蛟,因为丫发自内心的认可此理论。 六娘还能说什么?物种不同,三观不同,说个毛线说。 “我喜欢做医者。”六娘说。 青蛟不解,做医者和不嫁人有关系吗? 六娘表示:有,且关系很大。 女子出嫁从夫,嫁人后就得以丈夫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可丈夫的意志与自己的意志冲突了怎么办?这年头崇尚女子无才是德,做医者的话,不免东奔西跑,抛头露面,而这还是其次,平民百姓为了生计还没士大夫阶层那么讲究,成日里将妻妾子女关在后院里。但只要是个正常的人族男子都无法接受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性有过多的接触,而她行医的话不可能因为病人的性别而不管病人,救的话,不免有肢体与肌肤的接触。就好比诊脉,她可没有悬丝诊脉的本事,自然要把脉,而一把脉,得,肌肤之亲了。除此之外,检查一些病症时不免要脱了病人的衣服,一个已婚妇人若如此做,妥妥的浸猪笼。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她自然择其一。 青蛟有点懵,人族有病吧,这么折腾自己。 青蛟的三观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好几天才缓过来,并得出结论:人族全族都是神经病。 父母死的早,五个姐姐又管不了这个主意大的小妹,六娘最终我行我素的到了二十二岁时还是单着的,同龄的姑娘这会孩子普遍能打酱油了。 虽然放在明末六娘的年纪绝对属于大龄剩斗士,但有些人的魅力是从来都不因年纪的增长而减少,相反,如醇酒,越是年长,越有魅力,六娘便是如此。年纪已然剩斗士,仍有求婚的,并且求婚者的品质越来越好,奈何鱼与熊掌六娘早已做出选择,媒婆便是说得天花乱坠也是白搭。 青蛟是叹为观止的看着六娘在这方面的进步的,从最初被媒婆弄得只能沉默以对到如今三言两语就能送走媒婆,真乃奇迹,他一盏茶都还没喝完呢。 送走媒婆,见青蛟一直看着自己,六娘问:“怎么了?”她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青蛟实诚的回答:“我惊讶于你的进步。” “……熟能生巧。”六娘只能如此回答。 青蛟在六娘二十三岁的时候向六娘求婚了,求婚台词如下: 我想跟你交配生崽,你愿意吗?你看我如此强大,鳞片如此光华灿然,线条如此流畅,你跟我生崽崽一定漂亮又壮壮哒。 若说这话的不是青蛟,六娘一定会教训臭流氓一顿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但说这话的是青蛟……六娘知道,青蛟不是在耍流氓,他是非常非常认真的在表白求婚――按着妖族的画风求婚。 六娘默然以对。 青蛟心中忐忑,补充道:“我不接受拒绝,除非你按着妖族的不成文规矩拒绝我。” 按着妖族的画风拒绝即打败他,可一个普通人如何能打败一头蛟? 六娘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青蛟道:“我知你是人族。”他还不至于连别人的物种都分不出来。 “我会老,会死。几十年后我会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妪,最终化为黄土,而你风采依旧,且将一直活下去,你能忍受得到再失去后漫长岁月吗?”六娘认真的问。 青蛟表示这不是问题。“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你变老了,我陪你一起变,你死了,每个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记住了你灵魂的模样,就算你转世了我也认得出你。” 六娘愣住,心中仿佛温暖洋流流经的汪洋。 “可下一世的我不认得你,也不爱你。”六娘提醒,一碗孟婆汤,前尘尽忘。 “我对自己的魅力有信心。”青蛟自信道。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六娘还能说什么?她无法再找理由,也不想找,因为她喜欢这头耿直单纯的蛟。 一般来说,人族婚后一两年就该抱孩子了,夫妻婚后三年都没孩子,可以考虑休妻或者买通房(通房和妾是两回事,平民不能纳妾,官员可以纳,但有数量限制。)了,六娘婚后一直没孩子,六娘有点怀疑自己身体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了,但不管有没有问题她都不会考虑给自己男人买通房,且青蛟在这方面完全没感觉,直到六娘怀疑她自己身体是不是有问题时青蛟才意识到这事,但―― “我们在一起才几年,没有崽很正常。” 六娘隐隐意识到了什么,问:“那你觉得一般多久有崽算正常?” “少则百八十年,多则千儿八百年。”青蛟理所当然的回答。 六娘自此对子嗣的事死心了。 命运这个小妖精的奇妙在于,很多时候你强求的话,死活强求不来,你放下了,它不期而至。 三十岁的时候六娘发现自己怀孕了,属于高龄产妇,同龄人里不乏当祖母的,就自己才看到当妈的希望。 青蛟更是相当惊奇,龙性本淫,它与六娘的房事相当频繁,完全是卡着六娘的身体承受上限,但它对自己与六娘孕育子嗣之事从不抱希望,自己的生育能力在那摆着呢。 因着怀孕的关系,六娘的伙食被青蛟一手包了。 六娘很快发现自己的伙食越来越夸张,刚开始还只是吃各种补品,到后来,吃的补品她得翻半天古书才知道那是什么,甚至翻书也翻不出来,但看着就很古怪就是了。 “都是补品,大补的,我花了不少心思才得到的,味道如何?” 味道如何? 味道还真不错……不对,重点是这个吗? 补品再好,拿来当饭吃,没问题也得吃出问题来。 “不会的,你腹中怀的并非凡胎,生长发育需要更多的营养,而你是普通人,若不大补,我怕你会被它吸干乃至一尸两命。”青蛟压力真的很大,龙裔就是这点不好,跨物种结合容易一尸两命,若非如此,缘何会有龙生九子之说?固然有龙性好/淫的原因,但主因还是龙族的血脉问题,母体被胎儿吸干了,呜呼哀哉了,自然龙生九子,九子不同,都不是一个母亲生的,如何相同?之前没想过会有孩子,准备不足,这会也只能拼命补胎了。 六娘:“……” 她还能说什么?补呗,不过是十个月而已,很快就过去了……才怪! 十个月又十个月再十个月,,李靖他老婆怀哪吒时什么滋味六娘算是明白了,终于生产时六娘疼得想咬死青蛟,遗憾的是青蛟的鳞甲太结实,六娘牙都快咬崩了都没咬破点皮,骂人的心都有了。 因为生的肯定不是人,因而没请稳婆而且夫妻俩自己接生而一直守在床边的青蛟问:“要不我将鳞片拔了你再咬?” 六娘:“……” 生产虽疼,却也顺利,生的就不是个又胳膊有腿的人,是一枚滑溜溜的蛋,哧溜就沿着宫口滑出来了,自然顺利。 六娘看着蛋,心情很是复杂,她相信,就算接下来孵出一条蛟自己也能淡定的拿刷子给幼崽刷鳞片。 不知是否老天为了让六娘缓缓,蛋里孵出来的是个正常的婴孩,暂时是,为何暂时是?因为养儿几日后六娘便看到儿子在玩的时候玩着玩着就突然变成了一条半尺长的冷血动物。 六娘默默对自己说,儿子懂事前还是别见人了,不然……画画太美,想象不能。 六娘的生命结束于三十六那年,非寿终正寝。 之前就提过,六娘曾拒绝过很多人的提亲,其中有个是青梅竹马,六娘对竹马还是有几分喜欢的,但只是喜欢,不是爱,便是喜欢也不是最重要的喜欢,因此不管当时还活着的亲爹如何劝说,六娘死活不答应,威胁若是老爹替她做主的话她就离家出走当铃医让老爹自己嫁去。 后来,天灾来了,竹马家人都遭灾挂了,竹马便离开了家乡,走前邀请六娘一起走,再次遭婉拒。 竹马这些年活的还挺不错的,以军功发迹,做了明朝官员,后来明朝灭亡,崇祯吊死在煤山上,又降了清做了清朝的官,多年后终于衣锦还乡。 多年后青梅竹马再相逢,竹马很是怀念与惊艳,女子过了三十五岁多是黄脸婆一枚,六娘大抵是一直以来都过得充实而遂心的关系,不仅不是黄脸婆,倒像是陈年的女儿红,令人仿佛找到了少年时怦然心动的感觉,可惜青梅已嫁为人妇,心再动也没用。 六娘则是想笑。 清初的男子发型可不是清宫电视剧里阿哥军团的半月头,清朝早期的发型都是金钱鼠尾。 金钱鼠尾,顾名思义,脑袋上那根辫子细得跟耗子尾巴似的,能从孔方兄的孔里面穿过。不管是多俊的美男子,顶着这么个发型,什么形像都毁了,可谓世界级美男杀手。 不论各自心情如何,故友离别二十年后的重逢都是值得高兴的事,如果竹马没见到青蛟的话。 古代女子是否婚嫁很好辨认,看发型,未婚女子与已婚妇人的发型有着非常清楚的区分。虽然早就从六娘的发型看出她已成婚,但发型可看不出别人配偶的物种。 问题还是出在发型上。 蛟有头发吗? 自然是没有的,谁见冷血动物长毛的?又不是发霉了。 那青蛟化为人形时的头发是什么? 答曰:一种用来感知周围环境的器官,非常敏锐。 多尔衮剃发易服的命令,后一个还好,换身衣服而已,虽然怪了点,难看了点,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前一个的话就有点问题了,美观与否且不提,青蛟的头发,六娘揪重点他尚且喊疼,若是剃了……太恐怖了,因此青蛟拒绝剃头。 青蛟也不想给六娘惹来麻烦,因此用了障眼法,除了六娘,不管谁看他的脑袋都是金钱鼠尾头。 竹马乍一看以为青蛟是个逆民,心怀前朝因而留发表示自己不忘前朝的情怀,但,为什么只有自己看到的是他没剃头的模样? 竹马很是惊讶,却不动声色。 在外二十年,见过的人与事多了,竹马也知道这世上不止人族,而做了大官,他也知遇到妖怪该找的相关部门是谁,以及相关部门在哪。 青蛟在特勤处的黑名单有一席之地,虽然近些年因为六娘的关系他已经不吃人了,但遇到六娘之前却是吃人的,吃得还不少,就差拿人当主食吃了。 不过话说回来,古时候有几个妖怪是不吃人的?虽然都是智慧生物,但又不是同类,而智慧生物的食谱,比如人类,连同类都吃,吃异类就更理所当然了,因此区别大概就是吃得多或少。 特勤处来得很快,蛟是龙裔,属于古神后裔,而古神后裔,大多全身是宝,皮、鳞、肉、骨、血、筋、内丹、魂……移动金山莫过于此。 可以说,猎杀一头蛟比挖一座金矿更赚。 不过,能上特勤处黑名单,且挂了千年都还不死的,有哪个是好对付的?反正,据本庄主所知,特勤处黑名单名次前五百的都挂了千年不止,不乏从先秦挂到现代都还挂着的。 和煦的春风里,竹马拎了一坛醇酒拜访故人。 对比,青蛟很想闭门谢客,他不喜欢妻子的这个竹马,总有种对方对妻子心怀不轨的感觉,但六娘始终觉得青蛟纯粹是想多了,自己都是祖母辈的年纪了,竹马也同样升级做了祖父。知道夫君你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也请现实点,为妻不是西施更不是毛嫱。且,就算是西施毛嫱,到了做祖母的年纪,也不可能如年轻时一般倾国倾城。 无法反驳,青蛟干脆全程陪同,不给俩人半点单独相处的机会。六娘虽觉得好笑,但也由着他,夫君高兴就好。 醇酒入腹,再吃了点下酒菜,腹痛如刀绞。 六娘被吓了一跳。“你们妖也会生病吗?” 生活了这么久她可从未见青蛟生过病,一直都是活蹦乱跳的,如今疼的脸上都起鳞了。 一看青蛟要变,竹马赶紧去拽六娘。“他是妖怪,快走。” 六娘甩开竹马,看了看美酒,又看了看竹马,眼神霎时冷如刀。“酒里有下了什么毒?” 竹马急道:“他不是人是妖怪,会吃了你的。” 六娘冷冷道:“用不着你提醒,我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他是妖怪。”她不瞎。 竹马愣住了,他愣住了,青蛟却没有,敢给自己下毒,找死,一道法术就打了过去,竹马却没横尸血泊中,一群修士救了竹马。 “妖孽还不速速受死!” 受你祖宗的死! 青蛟将六娘小心的推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化回了蛟的原形。“既然你们想找死,我成全你们。” 蛟很强大,但他中了毒,而修士又准备得很足,阵法训练有素,法宝齐全,蛟竟不能占上风,一直拖下去的话,修士们说不得真能让黑名单更新一下。 我问:“但它没死。”只是被封印在了锁龙井里。 “六娘趁人不备时袭杀了一名修士。”高岚说。“然后她也死了,青蛟大怒,和修士拼了个两败俱伤,最终被镇压。” 死于普通人之手,那修士够逊的。不过,能够庇护蛟渡过天劫,六娘显然是有大功德的人,把这样的一个人给杀了,因果可不轻。 只是,不管怎样,六娘都不可能复活了。 我说:“这可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青蛟吃人千年,什么事都没有,反倒是难得做了回造福人族的事,分分钟就悲剧了。(没毛病,二十年于青蛟这样的千年老妖真的很短暂,随便打个盹都可能不少于二十年) 235、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上 勇气源自于什么?源自于野心。――庄主 历史告诉我们,行善需要送佛送到西,作恶更需要斩草除根。眼前这不就是个活例子,几百年前,特勤处的人将青蛟料理了,却没力气再料理已经跑了的半蛟,然后……在深山里躲了几年,确定修士们都走了,不会回来了,它就回来了,竹马全家被生吞活剥,此地,年年大水,月月大水,直至今日。 这里必须佩服一下,锁龙井的工程质量不错啊,这么折腾了几百年都没报废,青蛟父子俩始终只能隔着铁窗相望,真是一把辛酸泪。 话说回来,当年的人究竟多么害怕青蛟?干活的时候竟如此踏实用心,这质量着实不错哈。 一边腹诽一边拎着半蛟下了井,人质这招果然不错,青蛟明明气得七窍都要喷火了,愣是忍住了,恨恨的在合同上按了爪印。 我说:“至于一副被逼良为娼的模样吗?我又不是一点好处都不给你,放你出去不说,还高薪酬,买房买车,你上哪找这么好的事去?” 青蛟咬牙道:“我不缺钱。” 我当然知道你不缺钱,活了两千多年,身边随便什么收藏都是国宝级文物,天价。而考虑到龙属的爱好,青蛟肯定有不少宝库,福布斯榜上的富豪都未必有他壕。但我需要你缺钱,你就是壕破天际也得给我穷着。 于是我说:“对了,我差点忘了龙裔的习性,把你的宝库位置给我,不然我让你再蹲一千年。” 终于七窍喷火的青蛟:“……” 签了合同,再劫富济贫一番,钱包鼓鼓,我满意的将青蛟放了出来,不过为了以防这两位对当年仇家的后人再做点什么,我将两条蛟按成了蚯蚓粗细,再打了个中国结。 事情到此为止终于解决。 五个人出来,四个人活着回家,算不错的结果,至于少了的那个,尸体我给找了回来,她不是第一个,却是最后一个死于大水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为自己的跑这种地方野营买单时用生命买单的人,另外四个,我相信他们以后不会再作死的挑这种地方玩了,生命可贵,谁也不知下一次买单时需要支付的是不是自己的生命。 回家后我发现高岚一下就沉静了下来,也不知是因为这番遭遇还是因为被死者的家属给骂的狗血淋头的事,凭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们却什么事都没有。 对此指责,高岚愧疚得无言以对,反倒是安安很是不以为然。 “你孩子就是只弱鸡,遇到危险保不住性命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必须得说一句,安安那张嘴,绝对一万年没刷牙了,诚然,理是这个理,但能对一对刚失去孩子的父母说吗? 很难说是谁诠释了作死这两个字,安安的话让大人想掐死她,但她是安安,也是少凰,因此若非高岚及时将人赶走了,那么那对想对安安动手的夫妻说不得就得去跟自己的孩子合家欢了。 我得知此事的时候对安安很是无语。 “这么看着我,难道我说得没有道理?”安安问我。 我说:“有道理啊。” 力量的确很重要,好比美女深夜独行遇到歹人,熊猫每回都能拖回新的实验材料补充已经快枯竭的实验材料(我知道熊猫是无性别的存在,但它平时尤其是钓鱼时都是披着一张雌性的皮);阿莯的话,第二日警察局肯定能接到路人发现街头尸体的电话;若是楉,那我一准能在翌日的餐桌上看到一锅香喷喷的人肉。而普通女子遇到这种事,妥妥的悲剧,可是―― “他们都是普通人,你用非人生物的观念去看他们,还是在这个时候,未免扎心。” 安安不以为然:“扎心的又不是我。” 我想了想,一时没忍住嘴贱的问了句:“你长姐去了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被这么扎心过?” 安安似笑非笑。“敢让我扎心的都死了。” 我勒个去,你以前的戾气也太重了吧,砍几条胳膊腿不就够了,至于把人弄死吗?而且,眼前的家伙,看起来也不像那么暴戾,大概……也许是说笑吧…… 安安没在我这坐多久,好吧,她也不是坐着,只是翻书翻累了在休息闲聊而已,跟熊猫闲聊怎么烹饪能将人肉给烹得更加美味,我深以为这俩只都是闲的慌,听了没一会就去整理档案了。 青蛟父子俩被我丢华中的另一片地区去当片警了,还挺有效率的,才两天就把三座城内所有妖魔鬼怪的户籍给登记好了。我加了两天的班都还没整理完,着实不想吐槽华中地区的妖魔鬼怪密集度。 很奇怪,青蛟不是被我给洗劫成了贫困户吗?为何会如此积极工作,居然没消极怠工? 事实上,正是被我洗劫了才如此积极,一肚子火气总得找人发泄不是?人类是脆皮,一指头就能戳死,妖魔鬼怪是个好选择,皮糙肉厚,命硬,禁揍。 整理到最后的时候我都想吐了,所有能抓的壮丁都给抓了,高岚、尘寰、徒弟……还是不够,我犹豫着要不要招几个普通人,非人生物要么不擅长这个要么我指使不动。而且,雪莹山庄的情况,就我们这小猫两三只,人手完全不够用。 “普通人卷进这样的世界里,不会很危险吗?”高岚一脸的不赞同。 我说:“那难道继续缺人手?” 高岚想了想,问:“不能从妖怪里招人手吗?” 我说:“你觉得妖怪缺钱?” “不管是人还是妖都需要生活,需要生活,自然需要钱。”高岚理所当然道。 我想呵呵。 为了让高岚更深刻的明白物种间的三观差异,我问尘寰。“你在人类社会花的钱都是怎么来的?” 尘寰想也不想的回答:“有些是抢的,但更多的还是卖古董的钱。” 我又问:“你哪来的古董?” “我从元朝活到现在,我曾经用过的东西看过的书,只要没丢,如今都是古董。而且阿娘喜欢把玩瓷器,她当年收藏了很多瓷器。” 瓷器?还当年? 我记得中国历朝历代的瓷器,最稀罕的好像就是元青花,不知道尘寰的藏品里有没有元青花。 然后我又问楉:“你花的钱也是卖古董来的?” 楉道:“我对人类的古董没兴趣。” “那你哪来的钱?” “海里的蚌身上经常生疮,但自己够不着,没法挖。我去海里觅食时有时会帮它们挖疮,那东西在海里跟石头一样,但人类挺喜欢的,我便用挖出来的疮与人类换钱财。” 蚌生疮? 是珍珠吧,不过对于蚌而言,那东西的确是身体病变的产物,跟人类身上生了肿瘤一个意义。 高岚明白了我的意思。“那也不至于所有妖都有古董傍身吧?而妖里面也有陆生的吧?” 我说:“有啊,但你不会认为妖的法术弄不到钱吧?就算是遵纪守法的,自己做生意,或是找份工作就是了,实在不行也可以去学校当历史老师,再或者考古。” “你缺人,别妖找工作,不正好吗?” “问题是,会遵纪守法的找份工作,像普通人一样朝九晚五工作的都是小妖小怪,招它们还不如招普通人,至少省成本。毕竟,人类不清楚工作的危险性,看报酬那么高,很容易脑袋一热就签了合同,只要签了合同就任我烹制了,而妖,小妖除非特别缺钱,又不想用非法手段获得钱财,否则不会做这份随时都可能丢命的工作,就算愿意,也一定会跟我讨论报酬问题,至于老妖,基本不缺钱,就算缺钱也有的是办法。”想让那些肆意妄为惯了老妖听话本身也是个问题,就好比青蛟,他会对我低头,因为我救了他,也因为他没把握打赢我,但别的人,哪怕是同事,也别指望他听话。 想到就做,我让高岚给我设计张招聘启示,再贴出去,要求:年纪在三十岁以下(超过三十岁,身体机能下降,影响存活率),身体健康至少能跑五公里(可能经常需要加班,亦或是逃命需要,身体当然不能差,跑得也得快),识字(我招的文职,别的不懂可以学,但不识字的话就真无奈了),心脏强大(同事不是人,甚至可能在心里琢磨怎么烹饪你会味道最好),脾气好(与同事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很多地方需要磨合,同事生气了可能吃人)…… 待遇:月薪一万(没干满一个月就跑了的没钱),养老金(虽然不太可能用得上),人寿保险(用上的机会很大,因此会买一大笔),干满两年后有福利(自己去随便一家房地产公司选一栋房子,不管是平房还是别墅,账单都由山庄负责,自然,前提是两年内没辞职不干也没挂掉,挂掉了也没关系,我认识鬼差,尽量为你争取一个不错的胎),最后,保证工作内容合法,不违背法律。 高岚表示:我要是妖或知道括号内容的人,我绝不打你这份工。 我说:“所以我才让你用春秋笔法写招聘启示呀。” 高岚:“你这是欺诈。” 我说:“高利润必然意味着高风险,长了脑子的一看就知道这份工有风险,到时候来得要么是没脑子的,要么就是做好了工作有风险心理准备的人。” “再有心理准备则不可能想到这份工作的内容可能会死人,而且还是被吃掉死无全尸的死法。” 我理直气壮的表示:“若非高风险我干嘛开高薪酬?” 合计好招聘启示,再让高岚拿去专门的打印店打印,同时给了她一大笔钱让她购置办公室需要的所有用品。 “我还在读书呢,哪知道需要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 高岚:“……” 我继续说:“你可以慢慢准备,有一个月的时间,对了,再帮我找个好的写字楼,以你的人脉,这个应该不难吧?” 高岚因着生长环境的关系,三教九流都认识,堪称地头蛇中的地头蛇,虽然现在还是个学生,但她的将来,想也知道会很精彩,就算当警察也一定是警察中的刺头。 高岚最终无语走人了。 她一走,大厅里剩下的人便翻历史的翻历史,整理档案的继续整理档案。 眼花,脑仁疼。 长期做同一件枯燥乏味的事,真的很折磨人。 为了更好的休息下与转移注意力,解决飘飞的满脑子的户籍档案,免得走火入魔。我问安安。“最近怎么没看到刘元?死心了?” 说起来,我也挺佩服刘元的,前世缘浅,今生再续前缘,听着挺浪漫的,但这有个前提,爱人的今生是个成年人,不是三头身。他没崩溃掉,心理素质必须杠杠的。 安安闻言,从史书中抬头。“有突破,闭关修炼了。” 我愣了下。“他那么大年纪了,竟还有如此天赋?” 安安说:“他曾有一世修成仙君,三十六将他曾经所有的笔记与感悟都还给了他,虽然轮回了很多世,但他的变化不大,因而当年的东西,如今仍能吸收。” 我微讶,听这意思,安安你跟刘元的缘分真的很久远啊,估计刘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曾是仙界中人。当然,我也没看出来,由此可见,他已经轮回了很多世,多到他灵魂中的仙灵之气已经被轮回给消磨干净了。不然仙人投胎,刚开始的一两世还是会有点仙灵之气残留的味道的。 我没忍住好奇的问:“他既然曾是仙君,如何会变成凡人?”仙与神的区别是很大的,神不管经过多少世的轮回,神魂都是老样子,所有轮回只是为了借助轮回修补自己的神魂,等补完了就会醒来,就像是做了一场漫长的梦,这也是我这个层次的存在最让人吐血的地方,就算把人砍成了渣渣,你也不能保证对方死干净了没。 安安闻言怔了下,回道:“权利的博弈中总会有一些棋子因为分量不够重而被舍弃。” 我秒懂,只要是棋子,那么棋局未结束,谁也不能保证不会自己会不会变成弃子。 我说:“可他还活着。”神人间的博弈什么时候对棋子如此仁慈了? “他已轮回千万年。” 咳,那是够惨的,这么久才养好,他当年别是灰飞烟灭了吧。 人族有句话叫做说曹操曹操就到,闲嗑了刘元没一会他就来了,看到安安,眼睛一亮就把崽给抱了起来,顺手给它整理有些乱糟糟的头发。不知是否错觉,看他给安安理头发,我就种他仿佛下一秒就会掏出一把刷子刷毛的即视感。 安安很是享受这种服务,就算披着人皮,她骨子里也还是一只猛禽,而人类的头发和禽鸟的羽毛是一个意义上的东西,而跟禽鸟,尤其是猛禽打交道,你把它的羽毛伺候好了,那多半脾气超好――前提是你刷毛前没被它给吃了。 显然,安安不会吃刘元,而刘元手艺极好,安安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自然,也不排除看书看太久的后遗症) 看安安的模样,我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只躺平了享受的小黑鸡。 即视感实在是太强了,强得我都忍不住手痒,当着一只绒毛控的面如此撸鸟真的好吗? 算了,你有鸟,我也有狼,撸狼也很不错,皮毛油光水滑,真是极致的感官享受。 等我撸够了狼毛,准备继续整理档案的时候安安也睡着了,可以我只有鳞甲没有翎羽,不然真想试试刘元的手艺,都能舒服得睡着,手艺可想而知。 将安安在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当着,刘元这才问我:“安安多久没好好睡了?都有黑眼圈了。” 黑眼圈? 我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安安眼睛下面的一圈青黑是黑眼圈。 这可真不是我粗心大意,着实是,神类的精力与人类区别很大,一睡千年万年,亦或是几万乃至几十几百万年不睡觉也没关系。而安安,这家伙不演戏装小孩的时候,你很难意识到她是个人类幼崽,习惯性拿神类标准去看她,然后…… 话说这家伙多久没好好睡了? 一屋子非人加三个半人面面相觑,安安这家伙自己都没有普通人躯体的自觉,就更别提我们了,能留意到这个就奇了怪了。 刘元显然读懂了我们的神情,一脸无语。“庄主你没把你的徒弟给养死也挺不容易的。” 我庆幸的说:“是挺不容易的,得亏俩都是大孩子。”还早熟,我可不是姑获鸟,养各个物种的幼崽都有经验,若是只有安安这么点,那被我养死真不是不可能。 刘元显而易见的语塞了。“高太太怎么会由着她这样糟蹋身体?” “哦,孩子大了,又有我和高岚换着照顾,小姑姑打算重新找工作,全职家庭煮妇,让她为了孩子做一两年还行,但一辈子都围着厨房转就免了。”虽然孩子特别小的时候可以找保姆,但保姆到底不是亲人,小姑姑觉得保姆再尽心也不会如亲人一样尽心,而婴幼儿是最脆弱的,怎么小心都不为过,不然她当年最多休个产假。而现在安安也不小了,平日里也可以放我这里玩,不会有什么事,自然可以出去工作了。 刘元彻底无言了。 我说:“谁规定家庭中必须女方牺牲自己的一生?”谁要那么规定,不是自私自利的人渣,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混蛋。 刘元说:“我只是惊讶于她居然对你这里放心。” 这话说的,好像我这里是龙潭虎穴似的……咳,好吧,我承认,我这貌似也好不了多少。 说实话,我也很惊讶,都这么久了,我不信小姑姑还不清楚雪莹山庄的性质与危险。 不过她确实挺心宽的就是了。 但话肯定不能这么说,那到底是我小姑姑,因此我说:“那是小姑姑信任我。” 刘元闻言也找不到别的理由了,最后只能递了张名片给我。 我接过看了看名片,不认识。 “这是以前认识的一个生意上的伙伴,他家里近来好像遇到了一些事,请了不少人都没看出什么来,阿燕跟我提起的时候我拿了张名片,酬劳很丰富。” 阿燕? 想起来了,当年一起被刘元救下来的小女孩,与刘元一起在孤儿院长大。虽然不记得了,但还是能感觉出来这人挺熟,因此从孤儿院出来后就收养了她。而刘元这两年心思都在修炼和安安身上,公司的事物慢慢转交给了她,连赠送所有的文件都写好了,显然是打算在这条路上走到黑,不留后路。 管是管,但我是收费的啊。 “你怎么会帮我拉生意?”我有些奇怪。 “吴总那么大把年纪了,只一个儿子,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刘元颇为同情的模样。“正好你不是缺钱吗?” “你怎知我缺钱?” “高家没钱了。” 我突然很想问一句,你对小姑姑家的财政真了解啊,这两年动了不少手术,高家已经不是没钱,而是几乎家徒四壁了,因此我平日赚的不少钱也都是打给小姑姑的。就算是欠钱,小姑姑也不想随便欠人钱,怕有什么后遗症,都是找的知根知底的人借。 不过,有钱不赚是傻瓜,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236、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下 肥羊在招手,岂能耽搁?反正招工的事不急于一时,以及,我实在不想再对着档案了,因此第二天就出发了。 客户姓吴,家庭据说很不错,是首都某家族的分支,专门负责经营家族的生意,属于高干家庭,相当肥,肥得蹄子都流油。 吴老先生的妻子早逝,死因是悲伤过度,原本还有个儿子的,但五岁的熊孩子乱跑,跑山里去了,然后……证明了一个事,父母有时也不全是骗孩子,至少不听话就会被狼叼走这话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反正吴老先生的长子是一个非常写实的案例。 熊孩子把自己给作死了一了百了,但活着的人却不是,吴老先生的妻子便是如此,更不知该说幸运还是倒霉的是,老夫人没多久查出有了身子,但她之前的时候因为丧子之痛根本没好好保养自己,于是乎,生产的时候难产挂了。 对于刘元给的资料我很是惊奇。“妻子死了他居然没再娶?”出身好,又有钱,典型的人类官二代加富一代,想再娶的话,愿意嫁的雌性人类应该多如过江之鲫吧。 “娶了啊,不过,他的情况,身边的女人就没哪个真心的,都是奔着钱来的。” “被打击到了然后终身不娶了?”我说。 “不,他拿婚姻当过家家,一年换一个。” 我:“……”虽然非人生物的婚姻观在人类看来挺乱的,但人类那么想的时候肯定没反省一下自己,最贵圈真乱的分明是人类自己,朝生暮死却生命不息,作也不止。 虽然无语,但考虑到这的确是只肥羊,这些了私德问题又与我无关,因而我心情很好的上门了。 大慨是真的很担心,这位分分钟据说上万的肥羊居然在我到的第一天就来见我了,我原本还想着先玩玩,散个心再见面呢。 吴老先生一看到我本人就露出了狐疑之色,理解,我的外形,不仅跟仙风道骨不沾边,说是未成年都有人信。 对于客户的怀疑,我明确表示若是不信我,我不做这单生意便是。 反正,我最多少赚点,他却不是。 吴老先生显然也清楚如今真正着急的是他不是我,因此赶紧表示怎么会,他只是惊讶于我的年纪而已,然后随口问我在读哪个学校。 我无语的将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按着人类的年龄,四舍五入一下我如今这躯体都奔三了好不好。 暂时打消了吴老先生的怀疑,我向吴老先生了解起了怎么回事,主要是确定这事是谁理亏,如果是吴老先生理亏,那我就只能无奈的表示,鄙人非人,不站种族立场,只占理,既然你理亏,那么,鄙人爱莫能助,你还是认命好了。 吴老先生闻言坚定的表示他没招惹乱七八糟的东西,是那妖魔鬼怪无缘无故的缠上他的。 他第一次看到那只妖怪是在三十年前,他长子挂了的时候,但他没有辨别人与非人的眼睛,加上当时丧子之痛,对别的都不怎么在意,因此就没放心上。 只是,吴老先生的记忆还不错,多少留了点印象,而之后的经年,又看到了那人三次次,都是在自己次子身边,但奇怪的是,别人都看不到他,只有自己才看得到他,而在被自己看到后都会给自己一个特别慎人的笑,吴老先生再迟钝也意识到问题了。 这辈子就俩儿子,已经死了一个了,这个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吴老先生死的心都能有,因此找了不少天师什么的,甚至连特勤处都找过,但特勤处看过后表示,你眼花了吧,你家干净的很。 但在吴老先生指天发誓自己没眼花后,特勤处推测:如果不是眼花,那就是那只妖纯粹就是只在吴老先生儿子身边溜达一圈,却从未做什么,看看就走,隔个几年再来。这种情况的话,很难找到妖,就算找到也不能抓,因为别妖什么都没做,甚至连偷窥都算不上,哪有人偷窥是好几年才来看一次的? 特勤处缺人缺的令人发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五天在加班,吴老先生又不是国家主席,因此特勤处自然不可能挤出人手来给他做保镖,还是无限期的那种。 听到这里我算明白他为什么对我接受这么轻松了,根本就是病急乱投医加死马当活马医。 我说:“这都三十年了,你家都没事,你确定那只妖对你们有恶意?”三十年啊,得有多少机会,人愣是没下手,怎么看都不像是有恶意,反倒是像是在观察什么。 吴老先生笃定的说:“我确定。” 我愣了下,旋即则笃定的说:“你还有东西瞒我。” 人三十年没动手,就是偶尔来看两眼,思维逻辑正常的人族怎么都不该觉得对方是有恶意,要动手要动手,光看却不动手是几个意思?与其怀疑对方有恶意倒不如怀疑自己家里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以至于别人孜孜不倦的来拜访。 以前就出过差不多情况,有家人被妖怪给祸祸得不轻,后来我去看了,妈哒,别人在睡觉,抢了它的地把房子盖它头上不说,还天天轰趴,简直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受害者在搞清楚情况后那一脸的懵,我都不忍直视,但凡正常人,思路都不可能开阔到想到自己家的下面还有别的住户,而且是几百年的老住户。 至于加害者,它表示自己也很无辜,几百年前时候那里别说人了,人毛都没一根,它这才选的这筑巢,怎么一睁眼一闭眼的功夫自己的地方就被人给占了? 公有理,婆也有理,尤其是公与婆还都口才不错的辩才,引经据典,唇枪舌战,我当时听得脑仁都疼。 因此我一开始是以为吴家也是类似情况,可看吴老先生这模样,显然另有隐情。 吴老先生犹豫再三,还是说:“他看我时的眼神,似乎很想吃了我。” 闻言我不由挑眉,吴老先生你又不是珍惜体质,经脉淤堵就是一块没有什么营养的肉不说,就你这精气神都快耗尽的身体,哪个妖能看上你这么一块酸肉? “只是直觉?”我问。 吴老先生点头表示就是直觉。 我想呵呵,但看在高酬劳的份上,决定还是姑且信之,至于信多久就不保证了。 谈完了,看实在挖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我让吴老先生好好休息,我在周围看看,或许能有所发现。 溜达了两个小时,我错愕的发现,周围不止有妖气残留,还不少,估计,至少近期,那只妖就差常住于此了,可我找了一圈,连根毛都没找着。 我决定还是明天去看看吴老先生儿子,还没什么线索的话干脆守株待兔好了。回去的路上顺手买了个俩肉夹馍当今天的晚餐了,走了这么久,早饿了。 边走边吃回到门口,还没进门就看到一辆豪车回来,本来也没在意,但豪车经过我身边时……这妖气,说没跟妖近距离接触过,鬼都不信。 我看着豪车,豪车里的男人也在看我手拿肉夹馍边吃边看它的模样,不由皱眉,仿佛看到一锅粥里跳进来一颗老鼠屎。 本庄主这是被鄙视了? 靠之,在豪门云集的高档住宅区吃肉夹馍是有点违和,可我高兴,我乐意,你看不惯可以不看,鄙视个毛线? 素质啊! 我将肉夹馍继续啃完,有点犹豫要不要继续管这事,但想到到底是生命,还是打消了这种念头。 进屋洗了手,我问吴老先生他儿子手上戴但手套哪买的,挺好看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手套?”吴老先生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那个啊,是我年轻时猎回来的野生动物皮毛,原本是做成背心的,不过孩子大了就不能穿了,他又是个念旧的,舍不得扔,便改成了手套继续戴着。” 我皮笑肉不笑的说:“没想到小吴先生不仅事业有成还如此有情有义……” 我忍着鸡皮疙瘩将小吴先生一顿好夸,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很是让吴老先生开怀,虽然一直再说没什么,但那张老脸上的每根皱纹都舒展开来了,显然心里得瑟着呢。 一番闲侃,吴老先生将他儿子以前的事给倒了个七七八八,估计以前没人愿意听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虽然瓜也的确很好,但别人家的孩子最扎心啊,不止扎自己的,也扎自己孩子的。因此如今逮着个机会,吴老先生自然要好好炫耀一番。 哇,没想到小吴先生小时候还是个胆小鬼,经常被校园霸凌,软的跟个糯米团子似的,索性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改变,越来越man,都成万人迷了,很多人都说这个男人最佳结婚对象。 不过小吴先生自己对结婚似乎没什么兴趣,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吴老先生愣是一个都没见到过,每回知道的时候不是已经分了就是快分了。 我心说这俩还真不愧是父子,如出一辙啊。 我在最后提起明天能不能去小吴先生的公司看看,住宅找不到,说不定公司会有点线索,毕竟,这父子俩呆的最多的就是家里和公司。 吴老先生想了想,同意了,同时希望我多担待点,他儿子脾气不是很好。 脾气不好?你确定?他那根本就是看不起人。若非还记得老吴是小吴的爹,我是很想如此反问的,当我眼瞎呢。 第二天小吴先生不是情愿的让我上了他的车,我瞅着他手上的手套,以为会一路无话到公司,不曾想,小吴先生忽然就有了聊天的兴趣。不过他的话……他还不如不开口呢。 “君小姐如此年轻漂亮,当个神棍不觉得可惜吗?你应该享受更好的才对。” 这话信息量有点大,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 二十秒后我给吴老先生打了个电话,委婉表示你儿子出车祸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已经让司机另外找车送他去医院了,肯定死不了,所以我就先去公司了,麻烦给公司打个电话免得我一会进不了门。 说完也不管老吴怎么想就挂了电话,反正我个人是觉得自己很仁慈了,觉得我不仁慈的想想楉、阿莯、死熊猫与少凰几个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反应。 这世间的好与坏,仁慈与残酷其实都是对比出来的,有更坏的对比,没那么坏的自然就是好了。 自然,我也不在乎吴老先生能否理解与接受此逻辑,先撩者贱,不服就来揍我啊。 小吴先生的公司还挺大的,办公的地方包了一整栋楼,靠走廊的墙壁也用的是玻璃,倒是方便了我找人,只是,这人来人往的,就算有妖气也该冲散得差不多了,也不知能否有收获。 正想着就看到了一只在台式电脑前噼噼啪啪的羊,一双翠绿的眼睛与我默默对视着。 谁家羊的眼睛长背上的? 不过,真方便,别人从背后看你,你不会一无所觉。 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那个失去孩子的父亲也一样,他想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但人类的法律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 我纠正道:“你儿子不是他杀的,是你儿子太熊,他最多见死不救,出事时将血腥味和惨叫声给屏蔽了,让周围的人无法发现。不过你放心,他也够得上犯罪了,等你们的恩怨了结后我会制裁他。” 吴老先生道:“他现在想害我第二个儿子。” 我提醒:“你先杀了他女儿的。”所以他要杀你儿子让你感同身受不是很正常吗? 吴老先生咬牙道:“就算如此,杀他女儿的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杀要剐他应该冲着我来。” 我耸肩道:“这个我不是受害者,没有发言权,你自己找他谈吧。” “那好吧,我想见他,你可以帮忙吗?” 我想了想,还是提醒道:“你儿子带的手套是他女儿的皮做的,那玩意会源源不断的滋生人的野心,你儿子一改少时懦弱的性子大抵也是这个原因。” 野心使人富有魅力,光芒四射,但不管是什么都得有度,而源源不断的野心,我只能说,节哀。 吴老先生显然懂了我的意思。“那是我儿子。” 我无奈带他去见那只羊,约在一家咖啡厅。 当天晚上吴老先生就服用大量安眠药过世了。 第二日那只羊就来找我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我拿出合同。“不杀你,签个五百年的约就行,以后好好工作多积点德。” 后记 小吴先生一出院就被警察带走了,涉嫌大量犯罪事件,从杀人、诈骗乃至于贩毒、贩卖人口……应有尽有。 赵哥来找我的时候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忍不住说:“那只猼訑挺会玩文字游戏的,吴先生当年并非有意,他也不知那不是普通动物,猼訑也太……” 我说:“是我报的警,见义勇为,不用夸我。” 赵哥:“……” 我又问:“至于他做的是不是过了,你觉得过了?” 赵哥点头。 我笑说:“你是人。” 赵哥道:“我当然是人。” 我道:“你是人,你的立场是人,可我不是,人族的立场与我无关,我是真正的旁观者,反正我是觉得他不过分。” 还有这屋子的人也不觉得过分,不乏觉得应该灭门的,死的可是一只幼崽,还是亲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种族决定思维潜意识的立场,庄主不是人,接受的教育也不是人族的,跟人族有代沟。 237、第十二章罂粟·嗑药史 罂粟如斯美丽,却因何而罪恶?――庄主 高岚放学来山庄接安安的时候带来一些宣传毒品危害的册子,我随手捡起看了看,照片里的人也太惨了吧,这哪是人,妖怪吧,不对,应该是连妖怪都不如才对。妖怪只是生的比较放飞,各自审美观不一样,但不管从哪种审美观去看,妖怪都是相当健康有活力的,不少妖怪脑袋砍了都死不了,而照片上的人,昧着良心都没法说那是健健康康。 我很是感慨:“毒/品都传入华夏一百多年了,却始终没消失,有够不长记性的。” 安安随口纠正:“华夏毒/品的历史超过一千五百年。”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有那么久吗? 安安道:“魏晋风流,五石散,嗑药磕的,两相比较,照片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当年建康城那些……好听点是行为艺术,直白点就是一群神经病,只是神经病有权有势,没人能管,也没有精神病院可以接管,不然,多半人满为患。而且,如今这年头,就你手里的宣传册就可以知道嗑药属于非主流,只有少数人如此,而魏晋时代,嗑药是时髦,是潮流,只要磕得起就少有不沾的。” 我突然觉得对外怂对内折腾武将和女性仿佛被害妄想症的宋朝也没那么逊了,至少宋朝没有嗑药的社会风气。 我道:“看来你真的很不喜欢魏晋。” “不管是谁,被迫在一个热爱无病呻吟的时代呆很久,都不会喜欢。” 我心想,我也不喜欢,尽管魏晋风流有很多美人,但仔细看就会发现所谓名士风度……不是不能理解刚开始迫于政治上的高压导致的压抑,但后来,那就真的是畸形了。五胡乱华后的东晋士族,那叫一个放飞自我,醉生梦死,一边享受着民脂民膏的供养一边推崇清谈与五石散。 无怪乎安安不喜欢,洪荒时代的规则一直都是,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庇护弱者。就好比大战时记小黑本,战后找上门报仇屠杀一般,出发点绝对不是爱民如子,如此的她能喜欢魏晋就怪了。 宣传册很快被丢一边了,这屋里的都不可能有兴趣去吸/毒,那点致幻的药性对我们的神经根本没影响,因此没必要看册子上触目惊心的照片伤眼。 但我没想到,我很快就见到了一个现成的吸/毒者。 安安曾经救下的易子而食的一对孩子里,一个是刘元,见少凰误终生,算是掉死在这棵树上了,另一个倒是正常人,很早就结婚了,现有俩孩子,其中长子和高岚差不多年纪,但我觉得,以前没有对比还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对比,我只想感慨,高岚真是一只乖崽。 这哪是人,分明是人干,我发自肺腑的说:“若非他身上没有妖气,我真要以为他是被妖怪给采补过度快挂了。” 高岚则很惊奇的看着眼前被绑成粽子了仍旧竭斯底里仿佛疯子的少年。“吸毒了吧?” 现代人吸毒的虽然相对整个华夏的人口比例不多,但要说实在的,真不少。诚然,占的比例很小,但架不住华夏族的人口基数庞大啊。 做为一个经常在警察局里呆,有时候连禁闭室都进过的熊孩子,高岚见过的乱七八糟的人和事还真不少,警察局简直是观摩人生百态的最佳地点。而看的多了,高岚的眼力还是不错的,她说是吸毒了,那多半是吸了。 安安对刘元说:“现代社会里瘾君子应该有专门教他们重新做人的地方。” “送过戒毒所了,但没什么用。”刘元也挺无语的。“我看了下,他的情况有点奇怪,好像不是单纯的吸毒,但我又说不上来问题在哪,想着你们可能能检查出来,便把人带来了试试。” 众人闻言不由看向死熊猫,这里医术最精湛的也就她了。 死熊猫闻言不由瞅了瞅少年,咧嘴笑道:“没问题。” 你有见过萌哒哒的小熊猫冲你笑吗?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我只知道我想为少年默哀三分钟。 死熊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检查出了少年的身体里有些致幻性药物的存在,应是罂粟。 尘寰表示很惊奇,他是经历过清末民初鸦片盛行的时代的,罂粟提炼的毒/品什么时候如此厉害了? 刘元之前可是说了,少年被他妈送去了最严厉的戒毒所,命都去了半条也没把毒瘾给戒了,并且不惜以死相逼。 尘寰表示,百年前大烟馆的那些瘾君子再疯也是怕死的,自然,抽大烟这种慢性自杀另当别论。 熊猫先是禁了少年的语言能力,然后伸爪子在少年的脖颈上划了一下,殷红的血液流出却一滴都没浪费,全被熊猫用美人饮茶的茶杯接住了,少年……脸色白的,白雪公主都没他白,还有表情,那表情我都不忍看了,活似去亚马逊考察结果落食人族手里的倒霉蛋,不,碰上食人族还不一定有熊猫可怕呢,食人族好歹是人形,而熊猫,这是国宝级萌物。 接的几杯血后原本还折腾得厉害的少年完全焉巴巴的,也是,他到底是个普通人,且是一个因为吸/毒而导致身体素质很差的少年人,一下子被放了至少800cc的血,没死已经很是不易了,继续活蹦乱跳是绝不可能了,那张脸活似用了漂白剂一般。 熊猫放完了血,递给我们一人一杯让我们品尝,我瞅了眼美人,估计美人回头就得扔了这些茶杯重新买一套。 我说:“我不吃人。” “血里面有东西。”熊猫说。 我伸舌头舔了一滴血,血液里的成分一样样在脑子里浮起,是有东西。 吃人也不是一回两回,现代人的人血人肉里都有什么成分我很清楚,绝没如此重的致幻性成分,感觉有点飘飘欲仙。 我这个非人类尚且有此感觉,普通人的话……这款毒/品销售一定很好。 再看别人,美人与安安没碰,前者是珍爱生命,不碰熊猫经手的东西,后者是身体因素,尘寰与我差不多反应,至于阿莯与楉,显然,毒/品什么的对她俩完全没影响,估计这会正在脑子里分析成分呢。 我说:“他的血液里怎么会有药?”吸/毒能吸成这样?那得吸了多少的量才能将整个人给吸成毒/品?太扯了。 阿莯道:“是罂粟。” 罂粟? 罂粟是这成分? 阿莯解释道:“我还是凡人的时候曾用罂粟当过止疼药。” 祖先拿来当药,后人拿来当毒/品,不得不说这真是人族有史以来最大的讽刺。 尘寰道:“我见过抽大烟抽的病入膏肓的人,虽然身上大烟味很重,但血液绝没这么诡异。” 熊猫有点可惜道:“很显然,他用得是特殊品种,可惜没样品,不然倒是可以研究一二。” 刘元问:“能戒除吗?” 熊猫道:“你给我找几斤样品来,我保证还你一个永不复发的好孩子。”顿了顿,熊猫还是补了句:“不过毒/品对身体的伤害已经造成了,他四十岁以后会成为医院的常客。” 刘元皱眉。“不能治吗?” 熊猫反问:“你介意他活不过二十五岁吗?” 刘元沉默无言。 我忍不住一笑,这可真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活例子,要么以后百病缠身,要么早死,没有中间选择。 自然,我是知道的,若是熊猫愿意的话,她有很多办法解决,最不济也可以用言出法随令少年脱胎换骨,但它显然不想浪费这份法力。好吧,我要是它我也不干,别人要作死,自然要自己吞苦果,旁人怎好越俎代庖? 我忍不住问了句:“他是怎么会吸上这个的?”不知道吸/毒有害健康吗? 刘元表情略复杂。“找不到什么觉得刺激的事。” 众人顿觉无语,所以这就是闲的? 安安一语问出了众人的心声:“他的精神世界是有多贫瘠?” 精神世界充实而美丽的人是绝不会干这种事的,因为不想浪费自己的生命、时间、金钱在这种无意义的事上,生命中有意义的事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作死? 少年的精神世界只怕连还是魔域凶兽时的安安都不如,好歹那会她还知道生命可贵,虽然只是自己的生命。 刘元去想办法给熊猫找样品了,少年被留了下来,但不是以客人的身份,熊猫把人关进了专门用来关实验品的笼子里。刘元看的时候欲言又止了会,终是对少年的求救不予理会。 “你不会把他吃了吧?”刘元问熊猫。 熊猫拿实验品下锅的事他是略有耳闻的。 “我虽吃人,却也不是什么人都吃。”熊猫嫌弃的看着少年。“他连垃圾食品都不如。” 行吧,不管是是什么食品,至少不用担心来接人的时候只剩下几根带牙印的骨头了。 毒/品是人族内部的问题,只要没祸害到我身边人的身上,我没兴趣插手。瘾君子又不是被逼着吸的,九成九是自己作死。 别人要作死,应成全,这是礼貌。 重金之下,新的办公地点已经装修好,高岚让我去看成果。 骑自行车去。 “我记得姜姐买了车。” “对啊,一辆很漂亮的法拉利。”我说。 “她今天休息。” “对啊。”刚拍完一部戏,自然需要缓缓,不然入戏太深容易精分。 “我们试试法拉利吧。”高岚跃跃欲试。 我笑道:“可以,不过法拉利半个小时前已经被阿莯开走了。” 高岚:“……” 我很快就明白高岚会提议开车了,买个房而已,你丫买哪去了?都骑了半个钟头了也没到目的地,再走下去就该是郊外了。 “我说你该不会把房子买在郊外了吧?” “你不是说要安静点吗?”高岚理所当然的回答我。 我是要求地方安静点,但没让你跑郊外来买房,而且,这路线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 “荒郊野外哪来的写字楼?” “我买的是别墅,你都不关心房价吗?”高岚很是惊奇。 我问:“你觉得甩得了雪莹山庄这个摊子?” “甩不开。” “既然甩不开,那我对住房自然没有需求,没有需求我去了解的价格它干嘛?” 高岚提醒:“你现在有需求了。” 我反问:“你会坑我?” “……本来不想,现在想了。” “我倒是不介意你坑我,但我跟你说,房子必须好。” “肯定好。” “这都已经郊外了。” “没坑你。” 终于到目的地的时候我都想呵呵了,的确没坑我,忽略周遭的氛围,以及这地方我来过啊。 刚开张那会处理过一件闹鬼的生意,还意外找到了烨宁的一枚碎片的地方可不就是这里吗? 处理了之后,想投胎的鬼都被诺诺带走了,鬼口锐减,没以前那么鬼气森森了,也不知哪个冤大头接手了这里,将烂尾工程给做完了,因此出现了一片别墅区,可惜,之前的事阴影未消,房子显然砸手里了。 我瞅着一溜秦兵晃过,还冲我打了个招呼。我也依着古礼回礼,聊了两句,知道他们最近和楚兵掐的次数少多了,梁小姐给他们恶补了秦国和楚国的历史,尤其是结局,都是亡国之鬼,亡国鬼何苦为难亡国鬼,祖宗们消停点吧,否则真没法住人了。 目送秦兵离去,然后就发现高岚寒毛直立的看着我。“你刚才在跟谁说话?” 我问:“你买房子的时候都没查查这里是不是闹鬼?” 高岚理直气壮:“山庄可一屋子sss妖魔鬼怪。” 我说:“我自然是不怕妖魔鬼怪的。”真有妖魔鬼怪捣乱的话,正好抓起来送熊猫,那家伙一直想打我的主意,找点事转移一下它的注意力。 高岚赞同。“就算要怕也是妖魔鬼怪怕你,那我为什么还要考虑这方面的东西?。”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反驳。 “我招的是普通人。”和山庄那一屋子神仙妖怪区别很大,容易吓死啊。 “迟早要打交道,正好提前练胆。” 我想了想,发现,这地方选的还真的很合适,这些鬼又不伤人,简直是最好的练胆之地。 虽然砸手里了,但冤大头在修的时候显然也是下了本钱的,工程质量极好,而装修,这方面是阿莯闲来无事时设计的,没看出来这位杀伐之神如此博学多才,精通各种传统乐器不说,连装修设计都懂,就是设计风格……真古朴,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地方住的必须是那种七老八十的华夏传统文化老艺术家住的地方,特别的有内涵。 自然,那是错觉,我身上虽有古代的气质,但和华夏传统的古典气质区别相当大,而接下来会在这里做事的人,也不会有谁对得起这份设计。 面试是下午开始,约了十四个人,高薪酬的魅力真是杠杠的。 然并卵,我不过是让高岚化了个女鬼妆容,再拿了一件楉的衣服给她换上,再聚点阴气……一个两个都给吓跑了,现在的人啊,胆子真小。这些人和远古时代将龙肝凤髓端上餐桌先民、写出山海经这样的精彩食谱的作者真是同类,差别也太大了吧?怎么进化的?胆子越进化越小? 难得的三个没被吓跑的,一个是流氓,问了下,小学都没读完。 我也不要求高学历,但你小学都没读完……我很怀疑他会不会整理户籍档案,一问,的确不会,这都不会你来干嘛?我忍不住扶额问他。 “老大让我来收钱,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小青年目光垂涎的看着我。 行吧,都不用我说什么了,高岚直接就请他出门了,真的是请,一路踢球一样踢出去的。 还有两个,一个吓尿了,另一个倒是没吓尿,但那是熟人前同事,,警察局的便衣,以为我们是传/销或是什么犯罪组织,不然什么正经工作会有那么高的薪酬? 说得真有道理,但我这还真是正经工作,虽然的确没有营业执照,但那也得有地方办啊,有办的地方我肯定入乡随俗去办了,何至于如今被当做犯罪分子? 238、第十二章罂粟·形象 如果遇到了不好的事,永远不要认为这已经是最坏,因此再坏也不可能更坏了,属于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但现实却是,你还真能更愁。 破罐子拾掇拾掇还是能用的,比如当盆栽用花盆,种点葱蒜,高雅点也可以种花,但养花需要很多心思,天天浇水,不如葱蒜,几天忘了浇水也不会死。而你把它摔了,那就什么用都没了。 我不认识霉神,但也听熊猫提过一嘴,那是个势利眼,你越霉它就越喜欢你,而被霉神喜欢的后果……我只能说相当精彩。 忙了半天,一个人都没招到,我只得暂时死心,收拾东西回家休息。 “你要求别那么高就不会收不到人了。”得知我的成绩后,熊猫如此表示。 我说:“降低要求,那就没有自保能力了。” 熊猫道:“你招的不是文职吗?” “对啊。”我点头。 “文职类工作,你要求那么高做什么?现代人族可不是非人生物,身体脆皮,文职类人员更是脆皮中脆皮,你如何能找到合标准的脆皮?” “办公地点日后往来的妖魔鬼怪少不了,没点自保能力,死人了怎么办?”我回道,虽然招聘启示里全是陷阱,但我还真没想过弄出人命来。 “放在山庄里不就没危险了?” 我心说,放山庄里更危险,国宝你是不是忘了你的“小白鼠”?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也可能是熊猫太厉害,反正它应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我保证不会伤害你的员工。” 不会伤害并不代表不抓来做实验,只要实验结果是能带来好处的,不管过程如何,都不算伤害。 文字游戏当我不会吗? 想多了? 呵呵,别忘了这家伙那辉煌的前科,以及韶光神宫的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以此反推也可以看出上梁什么德行。 不过,如果熊猫不打什么不好的主意的话,这个主意其实挺不错的。 只是熊猫的信誉,我思索了片刻,人和神还是有区别的,人可以乱说话,只要有足够的眼力,不惹到不该惹的人,什么话都可以说得,胡说八道将别人逼死了也无妨,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并未犯罪。指天发誓,然后将誓言当厕纸亦然,人的言论自由,不受任何约束,神却不然,言出法随四个字诠释的是神类言语的力量,但这也是有代价的,当言语具有了改变现实的能力,也会失去胡说八道的资格,一句话说错,便是因果。也因此,神类,尤其是上神位阶的神类,一旦保证了什么,必然做到。自然,这种诚信如魔鬼的契约,签的时候没将里头所有陷阱找出来就冒然签了,那么被坑成什么样都只能怪自己眼瞎没看出里头的陷阱。 熊猫说不会伤害,那就真的是不会伤害,也仅限于不伤害。 我不否认,自己在动摇。 没等我摇摆出个结果,电话就响了,思路被打断,我无奈的去接电话,号码好眼熟,想起来了,这不是警察局的电话吗?小姑丈有事找我?没听说近来有什么妖魔鬼怪不安分啊? 无关妖魔鬼怪,是人,也可以说不是人。 阿莯出事了,不对,也不是她出事了,出事的是别人,不过她现在的情况也的确麻烦就是了,丫开车撞人了! 阿莯撞人?怎么可能?那家伙虽然是无照驾驶,虽然开车也就这几日的事,但丫脑域是百分百开发,一窍通百窍,上手没多久就开得跟几十年的老司机一样娴熟了,说别人肇事把她撞了然后被反作用力给弄死了还差不多。 电话里也说不清楚,小姑丈让我去警察局一趟,同时对我的交友能力表示怀疑,瞧这交得都什么朋友? 我只得一边头疼的在电话里解释阿莯不是坏人一边换衣服出门去警察局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肇事这种事不管是怎么回事,被警察带回去的时候都不必着急乱解释,如果是真有责任的话那就更不能说了,必须等律师或是懂的人来了,将发言权交出去,专业的应付这种事总比外行厉害。然而,阿莯此类人,相信便是喊来一百律师团队都没用。 我来的时候丫已经亲口承认了自己蓄意撞人的事。 说起来,这就是一起碰瓷事件。 阿莯在人间的时候也不全是教人习武,这个证的杀伐之道的上神非常有艺术涵养,简直是艺术家,还是国宝级的那种。精通各种传统乐器不说,还对历史很有兴趣,经常去博物馆看文物,后来发现了卖古玩的地方也成了常客,虽然一直都是只看不买,但也没人赶它。 千万年不得归人间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已经彻底没了人性只剩下新生的神器。 人族神话里,姮娥奔月后还遥望人间,碧海青天夜夜心呢。虽然少凰已经证实这则同人神话自己同得可以说是新创了。但它新编的内容里无疑诠释了人对故乡的怀念,就算长生不死,就算远离人间再也回不去,心里也永远都有那么一个地方是留给故乡的。 所有古玩,阿莯永远都能轻松辨别真伪,其中典故也信手捏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从远古一直活到现在呢,虽然……貌似也差不多。 与人间千万年的离别仿佛不曾存在。 细想的话,觉得这也很正常,它若是完全与人间断了联系,当年也不能那么及时的从背后捅了少凰一刀保存人族的血脉。 因着这份鉴赏能力,阿莯交了不少君子之交,也赚了不少钱,免于买了赝品破财的人为了表示感激或是送它钱或是送它茶叶,这大抵就是沓会被盯上的原因。没钱可玩不起文玩,虽然它也不玩,但那份眼力,按着正常思路,自然只有豪门中的豪门才培养得出来。从母系氏族时代活到现代,正常人可没那开拓性的思维,真有也是精神病院的顾客。 碰瓷的人演技极好,挑的时机也很精准,换作普通人只怕也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撞了人,这一自我怀疑,再被恐吓威胁几句,为了自己光洁干净但履历不留下污点,往往破财免灾。 可是,那是阿莯。 人与神,有力量差异的悬殊,也有思维逻辑差异的悬殊。 所以,面对碰瓷,阿莯一眼就看出那个吐血倒车前的人健康的很,再活几十年都不成问题。 所以,本来已经停车的阿莯一脚踩油门上了,再之后……她在警察局。 看了笔录,我无语凝噎。 阿莯你被人碰瓷,杀也就杀了,冒犯神祗本就是死罪。可你这么实诚干嘛?怎么这么淡定的就回答了别人怎么回事? 我表达的很委婉,但再委婉,警察局里这些人精子又怎么可能听不出来,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这点脑子都没有很容易被人坑死。 小姑丈轻咳了下。“小落你说什么胡话呢。” 反应过来现在在什么地方的我:“……”为毛有种自己是反派的即视感? “人没死。”阿莯道。 我扭头看她。 “我没那么狠,小惩大诫,废他一双腿罢了。” 废一双腿? 那不就是终身残疾了? 你还不如送别人开始新一世但轮回呢。 小姑丈道:“别人碰瓷是不对,你报警不就是了?何必如此狠戾?” 阿莯一点凶残的自觉都没有,好吧,她也的确算不上凶残,跟别的神比的话。 虽然没有监控视频,但有原告与被告除了细节方面基本一致的口供,也算是罪证确凿了,我找再好的律师都没用,可我也不可能让阿莯坐牢,倒不是因为我们认识,而是阿莯不认为自己有错(话说回来,我也不觉得它有错,不过这大抵是因为我不是人的关系吧,不能当人类社会的常理),而它不认为自己有错便不会束手就擒,而它不束手就擒,警察局这些人的战斗力于它而言跟一盘菜没什么两样。 我很是无奈的给赵哥打了个电话,说了怎么回事后表示谁的祖宗谁善后。 赵哥那边沉默了片刻。“她不是人族吗?怎么也存在物种不同三观不同的问题?” 我回答:“一千年前的人认为娶了一个妻子,还有别的女人是理所当然的事,而除妻子以外的女人都是物件,想玩的时候玩玩,不想玩的时候可以送人或交换什么东西。妻子若为个物件生气计较纯属无理取闹,有病。两千年前,有姓氏的人生而高贵,没有姓氏的人生而卑贱。三千年前,人要是死了,让自己的妻妾与臣子奴隶殉葬是给予妻妾臣子奴隶的荣幸,人殉合法且光荣。更古早的母系氏族年代,男人对自己的子嗣没有任何的责任与义务,潇洒一辈子。你要不要我想个办法让这些时代的人跟你谈谈三观,教教你什么叫物种相同三观不同?” “不必,我懂了……我马上找人处理。” 不到一个小时赵哥的人就来了,西装革履衣冠楚楚拿着个公文包做律师打扮。 必须得说,专业的就是专业的,律师先生先将阿莯给保释了,然后表示法院传票到的时候阿莯一定会出席……才怪。 碰瓷的自己推翻口供撤诉了。 我一问才知道律师先生很专业的将碰瓷以前的工作“履历”给挖了出来。 朋友,想一起去监狱吗?亦或是得一笔钱安享晚年? 我很是好奇的问了句:“如果原告不配合怎么办?” “有很多办法。”律师先生很是自信的回答。 我说:“律师先生你跟特勤处合作多久了?” 律师表示,不是合作多久了,而是他就是特勤处一名资深的内勤工作人员。 很好,我大抵知道他为何如此自信了,与它,熟能生巧尔。 特勤处分内勤与外勤,其中外勤属于战斗工作人员,经常出差,内勤则属于后勤人员,不用出差,负责各类文职类工作,以普通人为主。 就我对特勤处的了解,政府各个部门但凡知道它存在且打过交道的没几个是不想投诉外勤那些比拆迁办还生猛的家伙的。 事情解决,我与阿莯表示,咱俩得谈谈,你杀人或把人打残了我不反对,但你能不能考虑下善后问题?比如抹去路人的记忆,破坏周围电子设备,以及警察局做笔录时别那么实诚,竟然实话实说了,就差说自己是神,是你们祖宗了,然后被扭送精神病院了。不屑说谎也没关系,可以保持沉默,反正现代执法不能严刑逼供,你不说话别人也不能拿鞭子抽你。 破天荒的觉得熊猫也没那么麻烦了,好歹人熊猫知道毁尸灭迹。 阿莯沉默须臾,真诚道歉:“抱歉,给你惹麻烦了。” 我道:“也不麻烦,问题都是特勤处解决的。”我只是全程陪同。 阿莯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也是,那是子孙,想让它如对我一般平等客观的看待人族基本不可能,这是一个生于氏族时代的人,长幼尊卑的观念与新时代人类肯定不一样。 我想了想,还是有点不放心。“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陪我去面试,你是神,看人肯定比我敏锐。”也顺便学学现代的风貌,不要求你完全融入,至少要伪装好,当然,不屑伪装也无妨,可不能再出这种弄残了人,然后在警察局供认不讳的情况。 阿莯想了想,大概是想不到自己暂时有什么事做,便答好啊。 有阿莯陪同,面试时我稍微放开了些,就算透露太多,让阿莯对面试者的记忆做点小改动便不怕了。然而即便如此,废了两天也不过招到两个工。显然是不够的,我不仅给自己招文职,也给别的城市招,等调/教得差不多时便可以调任了。 第三个怕你我觉得可以考虑的人终究出现了,加上已经签了工作合同的两个,现如今便是凑卓麻将则绰绰有余。只是,不论是我还是面试者都很意外。 原因? 面试者是辜小哥,我很想问一句,姑获鸟知道你来应聘的事吗?以及……你又身份证吗?我记得你丫还没成年吧? 大抵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同样惊讶我也出现在这里的辜小哥道:“我的技能不比成年人差。” 那倒也是,反正我这也不是黑煤矿,用未成年人又怎么了? 而且辜小哥,搁谁都没法拿他当未成年人看,且我不认为这份工作比辜小哥原本赚钱的活计更危险。 姑获鸟肯定不同意自家崽从事如此危险的工作? 是不会,但辜小哥又不是三岁小儿,有自主权。 一番思量,我拿了份工作合同给辜小哥,辜小哥看了看上头的待遇,没忍住。“你真不会做贩毒或传销什么的?” 闻言,我道:“当然不是。” “那待遇怎么这么好?”辜小哥仍旧存疑。 我道:“犯不犯法你过几日就知道了,觉得犯法你到时候大可举报我……话说你来这该不会就是看看是不是需要举报你好赚一笔的吧?” 辜小哥顾左右而言,眼神很飘。 我无语,我看着就那么像搞犯罪组织的? 阿莯道:“你开的薪酬丰厚得不合常理,又没说清楚具体的工作内容,的确很容易让人误会。”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招聘启示上说清楚的话,别人看了要么以为是开玩笑要么就以为是神经病。” 辜小哥道:“所以你真不是犯罪组织招人。” 我指了指座机。“电话在那,你随时可以报警。” 辜小哥没报警,爽快的在合同上签了名字。 思及之前两个连蒙带骗才签名的,这个爽快的让我有点怀疑人生。 我问:“你不问问具体工作内容吗?” “犯法吗?” “不犯法。” “薪酬高吗?” “高啊。”估计这年头就找不到几种待遇比我这更好的合法工作了,自然,风险也是一样的。 “那不就够了。”辜小哥道:“我猜你这份工作肯定有危险,不然也不会待遇这么好,不过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富贵险中求吗?我很缺钱。” 好实诚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就是回头还得找姑获鸟好好解释一番。 现实表示,计划赶不上变化,我很快发现,自己还是先别忙着想如何与姑获鸟解释,还是思考如何救刘元比较着急。 239、第十二章罂粟·毒源 刘元失踪了。 虽然没超过二十四小时,但他与安安说了中午会给安安带竹米糕回来就一定会准时回来,这些年对安安他从未失约过,因此发现他这回没准时,因为是三头身而无法离家的安安就给我打了电话。 我戏谑的说:“要不是你对他没感觉,我真的要以为你被他感动了。” 前科累累,哪怕是还债都还得令人叹为观止,要不是实力太过强大又是一族之王早不知死多少的非典型性暴君竟如此关心一个人,奇迹。 “我还不至于爱不爱一个人都分不清。” 我一想也是,这家伙又不是没谈过恋爱,那可不是游戏人间玩玩,连怎么摆平族里长老都想好了。 禽鸟的婚姻,尤其是猛禽中的猛禽凤凰对于婚姻的认知与人族对比,完全不是一个价值体系内的产物。凤凰族若是向与一个人结婚必然是经过认真思考的,绝非一时荷尔蒙分泌过多的三分钟热度,细想也能理解。人族中,出轨什么的,顶破天也就是离婚,甚至很多时候出轨者什么事都没有,只是换个配偶而已,与原配老死不相往来,而凤凰族,出轨的后果很严重,把出轨者和三一起撕成碎片――合情!合理!合法! 尤其是最后的合法,亲人因为出轨而被撕成碎片,血缘亲族若是杀了凶手为死者复仇是犯法的,且是不赦的死罪――这很难得,古神族与古神神民多是血亲复仇观念的忠实信徒,凤凰族更是其中佼佼者,为亲人复仇是血亲的与生俱来的义务与责任。若非如此,我估计当年天帝也不至于那么祸害姐妹俩,严防死堵那叫一个叹为观止。也因此,在族规里明文规定此事上血亲复仇不合法,也挺让人惊奇的。 就算不提天性,只为了生命着想,也得慎重。 少凰当年……显然是认真的不能再认真,可惜……但不论如何,她都是爱过的,不可能分不清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因为只有这一个可能,我找人查刘元出什么事的时候让人注意了一下他最近在调查的毒/品问题。 想弄到熊猫需要的素材有很多办法,花钱买是最安全也最省事的,但保不准刘元心血来潮想为人民为社会服务一次呢。而调查这种事,出个什么事实属正常,贩毒可不是个人的事,而且一整个利益团体,三教九流都可能涉及其中,原因?还不是一个钱字。 虽说刘元如今虽然还在辛苦的练气为筑基做准备,但就算这样,身体素质也超过了许多人,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但还是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贩毒集团缺什么都不可能缺两样东西,一是毒/品,二是钱。 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还真和贩毒集团有关,刘元在调查它们,被发现了,不过没有情报显示刘元的失踪和它们有关。 我问安安:“要不你留在家里,我去查看一下?” 安安摇头。“一起。” 听出这家伙话里笃定能找到刘元的味道,我不解。“为何这般笃定?”我都没这般笃定。 “刘元最近只得罪了它们。” 就因为别人有嫌疑你就直接判刑了?安安你要是法官,肯定一审死一片人。 好吧,安安本身也不是法官,它是王,君王这种生物,神族的我打交道不多,但凡人的君王有三成的怀疑都足够它们杀人了,何况如今这情况。 我很快发现自己小觑了安安的凶残,丫出门时把熊猫捞上了。瞧着萌娃怀里圆滚滚的熊猫,莫名的觉得天道恶趣味浓浓,这两只可不是一般的凶残,然这外表……手痒,想撸熊猫。 “你带上熊猫做什么?”我一边问一边抱过熊猫撸了一把毛,手感好好,再撸一把,再撸…… “刑讯方面它是专家。”安安回答。 我茫然的撸着熊猫,几个意思? 一个意思。 找贩毒的人不难,给小姑丈打个电话一问就问出来了,虽然丫不是缉毒警察,但周围比较有名的贩毒团伙还是知道一些的。再抓几个贩毒的揍一顿,问话,补充名单。 ok,可以开工了。 怎么开工? 锁定了嫌疑犯的范围,自然是报警?no,是……上门拜访。 不不不,不是查水表,查水表是要敲门的,我们没敲门。 合金的防盗门我一脚就踢飞了。 问警报怎么办? 凉拌。 报警电话打完,警察再赶来,我们早绑了人走了。 不到两个小时我就把嫌疑名单上的人给找齐全了,并且全部请到了一处藏毒的地方。 我带着最后一个嫌疑犯回来时发现熊猫已经将毒/品从箱子里取出,分门别类的摆在了地上。 “干嘛呢你?”我无语的瞧着满地的塑料包。 “就地取材。”熊猫回答。 这些东西还能用来刑讯逼供?我大为惊奇。 确实能。 熊猫又一次向我证明了只要思路开阔,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先是一些软性毒/品,再是厉害一些的,最后是她最近在研究的那种,一包一包的往人肚子里灌,看得我都要心生不忍了。 安安看了我一眼,忽道:“他们贩毒可是让更多的人吸食这些呢。” 我点头。“我懂,所以我没拦着你们。” 吸/毒显然是个由浅至深,由少至多的精细过程,我看过一些宣传用的资料,据说刚开始是用鼻子吸,量很少,慢慢的发展到用注射器,从一针到好几针。 我觉得,肯定没人试过第一次就吞不下三斤的毒/品。 原因? 死人了。 我请来的一共六个人,不到半天就死了两个,剩下四个没死倒不是命硬,而且他们身上扎着的若干银针。而这也更让人毛骨悚然了,死了的那两个身上也有银针。 玩够了,熊猫终于想起自己还有正事要办,给安安腾出了位置。“火候差不多了,你问吧。” 我静静的看着安安掏出从刘元家拿的照片,静静的看着安安问四个人有没有见过,然后四个人鼻涕眼泪直流的招供,竹筒倒豆子都没这么痛快!!! 刘元的失踪的确和这些家伙有关,他查的很有效率,而古语有云:知道越多死的越快。 先是买凶杀人,发现刘元武力值强的不像人后就告诉了它们合作的对象,也是贩毒集团最核心的一环,再然后刘元就如他们所愿的消失了。 问他们幕后是什么人却不清楚,他们负责的是贩卖环节,整个集团的核心没人知道都有哪些人,全是代号,性别年龄皆不详。 在我吐槽犯罪分子也挺聪明的,搞这么神秘,警察别说抓人了,连查谁家水表都不知道。 然后,我看到熊猫将每个人的灵魂抽了出来检查灵魂里的记忆,一个人的一生,不管是大脑记得的还是不记得的,全都清清楚楚。 真的不是一般的方便,但也有后遗症,凡人的灵魂禁不起这么折腾,折腾完了,不是灰飞烟灭就是灵魂残缺,不入轮回,最终的结局还是灰飞烟灭,只是从立即死变成了死缓。 我瞧着熊猫的神情,冰冷无机质,仿佛手里的不是一个人,而且一只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专注而认真,撇开它手里正哀嚎不断的灵魂,这个时候的熊猫看上去太有反差萌了,好想抱抱,撸一把。 认真的熊猫翻遍了这些人的记忆也无功而返,而那些灵魂,现在就算塞回躯体里也活不了,不可能继续问了。 “这一片最大的妖怪情报势力是哪?”安安忽问我。 啊?我茫然的看着小家伙,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你怀疑是修士还是妖怪?” 能收拾如今的刘元的自然不会是普通人,只是不确定是哪一种。 “他跟妖怪接触过,还是一只海鱼。”安安指了指其中一具尸体。“应该是每个月给他送新毒/品的那个人残留的。” 熊猫诧异了下。“那是四天前的事吧,你顶着个凡人的壳子嗅觉居然还这么厉害?” 我也很诧异,就算小姑姑祖上有什么非人生物,到如今都是普通人了,哪来的比狗还灵的嗅觉? “凶兽是掠食者。” 我秒懂,掠食者为了捕猎,五感都特别灵敏,不然别说吃上肉了,便是发现猎物都是个难事。 鹤城是内陆,海鱼这个特征太明显了,做为地头蛇,我只用了两个小时就知道了它的位置,居然还没离开! 不过这样也好,方便了我抓人。 抓住了送熊猫,在我吃上晚饭之前就听到了熊猫的后续。 刘元是被抓了,但还没死,制毒也是需要技术的,也有研究人员,正在研究能不能对修士和非人生物也有上瘾性的药物,需要大量实验素材。因此刘元被抓了,已经送走了。 海鱼没走的原因也很简单,这里有很多非人生物,且大多弱小。 靠之,当老娘是死的啊,我就在鹤城呢,居然在我眼皮底下拐卖妖口。 “它总部在哪,老娘要去拜访一下。”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问。 “南海。” 我去,这么远,这贩毒集团的“业务”究竟多宽广?该不会遍布全国了吧!? 不管它业务多广,我都收拾定了,先是通知了城里失踪妖口的亲友,让它们留意一下周围还有没有拐子,有的话全抓起来送山庄给熊猫,打不过就通知我。我不在家的话就找阿莯或楉,这俩只已经被说服会帮我看一段时间。 准备工作做好我就和尘寰带着安安出发了,本来是想两个人就可以了,奈何安安坚持,也就带上了,省得我们一走它就去扒飞机,呃,也可能是抢飞机。 一下飞机我就打了个喷嚏,空气潮湿还没什么,雷泽的空气也很湿润,我喜欢这种空气,但有够热的,简直热风扑面啊。雷泽空气湿润归湿润,可不热啊,相反,因为植被茂盛的关系,雷泽一直都很凉快,属于那种大夏天穿着严严实实的古装都不会觉得热的情况。 我很快发现,还有比我更不喜欢这里环境的,有雪狼妖血统的尘寰没一会就大汗淋漓了,好惨。 我和尘寰被炎热给打击得够呛,安安却很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精神奕奕,完全不受炎热影响……好吧,想想凤凰族发源的地方是活火山,这一物种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岩浆浴,搞不好她还觉得冷呢。 热浪袭人,我与尘寰对视一眼,早完成任务早回。 不清楚当地情况? 没关系,走的时候我拔了楉的一片龙鳞,可以用来铺床的鳞片,话说楉的完整姿态究竟多庞大?随便拔的鳞片都这么大。 楉是龙,龙是水族,没毛病,虽然人家海陆空三栖,但本质上还是水产。喜欢有水的环境,丢活火山里妥妥的变泥鳅干。至于可以上岸可以飞天,不兴别人进化得好吗? 少凰是猛禽不同样海陆空三栖?就是下了水武力值会直线下降……话说安安你也是想不开,跟着跑来南海做什么,这里可是海洋。 用真龙的一片龙鳞做为报酬,我一顿饭还没吃完水族就把我需要的情报给送来了。 我:“……这效率,神了。” 安安不以为然。“有真龙且还是真龙中的神龙王族,虽然是混血种,但仍旧是龙类金字塔最顶端的存在,它鳞片中所蕴含的信息可以增加寻常水族化龙的几率。” 尘寰道:“这算是走捷径吧。” 安安点头。“所以被天劫劈死的几率也更大,毕竟,水货和真金还是有差距的。” 我道:“龙族对纯血种和混血种都有分歧,这样的水货在龙族地位想来也不会很高吧。” “它们比混血种更不如的低级炮灰。” 我:“……它们应该不清楚这些。”不然应该不会如此上心。 尘寰道:“就算知道也一样。” 我茫然。 尘寰解释道:“你是古神神民,难免不清楚底层妖族的艰辛,虽然龙族的低级炮灰地位很差,但至少得道了,不用担心什么时候就被除妖师灭了或被天劫劈死。。” 我无言,一个是生存压力,一个是心理压力,很难说哪个更严重。 华夏的疆域极为辽阔,不止陆地辽阔,海域也一样。南海之上有众多岛屿,很多岛屿根本不大,只能说是礁石,别说人了,连根类人生物的毛都没有,因此要藏起来制毒的话,南海海域还真是个好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大抵是华夏的海军还算给力,水族给我的地点不在华夏海图里,但也不算完全没关系,我拿着海图对比了半天,最终发现这地方竟然是属海的交界处,属于敏感地带,俗称三不管。 我很是惊诧:“他们竟然一直没被人发现?” 对于这样的地方,不管是哪个国族都应该天天全地图扫描吗?便是一只苍蝇都能被找出来。 听了我的思维逻辑,尘寰很是无语的看着我:“这里是人间界。” 我说:“我知道啊。” 盘古世界有三千大千世界,而三千大千世界又有十亿凡世(泛指,实际上肯定更多,据阿莯闲暇时提过的话可知,创造小世界于神人而言属于神神都会的手工课,自然,手工课谁都会,但成绩如何那就不一定了,有的可能很成功,能像自然世界一般演化,最终自然毁灭,不过也不乏造出来这样那样的问题的,而且还是多数,有问题的不用管,存在不了多久。没有问题的那些或封存起来做储备世界,或丢一边任其自然演化看能不能进化出什么智慧物种来。特别好的,比如上神的作品,每个上神的神宫内部都是一个世界,比如死熊猫的韶光神宫,徒子徒孙全加起来少说几十亿。除此之外,混沌门扉那里划分阴阳清浊,无时无刻不在诞生着新的小世界。),凡世虽多,但与人族观念里的凡世即人间界,即以人族为主的世界不同,不管是以什么物种为主,都是凡世。只有以人族为主的世界才能称之为人间界,而诸多凡世里,人间界是最多的,原因无它,此物种繁衍最快。 我的启蒙教育可是满分的。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连太阳系都尚未走出,世界大战离它们很遥远,全天候扫描世界的边境更是没必要。”安安说。 我:“哦,忘了这茬。” 这不能怪我,我接受的是古神神民的启蒙教育,不是人族的。 尘寰道:“若非去过雷泽界,我会怀疑你是否打过世界大战。” 我说:“我没打过,但我祖先打过啊,有一大堆资料都是这方面的,族里还有不少老人就是退伍的,你是不知道我小时候被抓着听他们互相吹牛时的痛苦。” 不过也拜那些老家伙所赐,虽然没离开过雷泽界,但对于雷泽界之外的情况我也不陌生,仅限于三千大千世界或者之外这俩高度的,普通人间界的情况,老家伙们都没去过,我这方面的知识都是来自老爹。而老爹就是个脆皮,自然不能指望我多听得进去他的常识介绍。打死我也不可能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跑人间界来,我那时对自己未来最大的畅想也不过是日后飞升,然后加入远征军,看看盘古世界之外是什么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我抱着少凰问:“你说盘古世界之外是什么样的呢?” 还是靁的时候我、娲灵与凤凰是联手探索过盘古世界之外的,毕竟,认识一个超级死驴友的朋友,很难不被拖着涨见识。结果....无边无际的混沌,除了混沌还是混沌。 倒不是我们无能,而是那个时候我们再厉害,也终究受限于时代。人类向着海洋的彼端迈出第一步时肯定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样的准备才是充足的,我们也一样,那年头我们对混沌并不了解,呃,也不能说完全不了解。天地初开时除了我们这一类先天神灵,还有一些更古早的存在,那是盘古父神开天辟地时趁机进入盘古世界却或自愿或悲剧的被盘古世界的法则给同化了的入侵者。虽然早先时动机不明,但被同化成为盘古世界的一部分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安分了下来,比如旸谷的扶桑等,世界很大,智慧生物就那么一小撮,就算交情不深也一定认识。 带着那些问来的信息我们出发,然后铩羽....太远了。 人类第一次向大海彼端迈步时最重要的不是食水,而是不限量的武器装备,我们当年也差不多。至少,修成上神之前,与人结伴同游最安全,还不能只几个人,必须是可以组成军队的同伴数量。且就算是上神,也不是绝对安全,风险同样大。 修成上神之前没那个实力,修成上神之后,忙着找凶兽麻烦,后来又被凶兽给干掉....莫名的觉得自己最初那一世真是个悲剧。 盘古世界之外,真心没见过。 安安随口回答:“跟盘古世界差不多,有许多智慧物种,它们发展出了或发达或原始的文明。” 我说:“什么样的文明?” “没留意。” 我茫然的看着她。“你很少远游?” “我每次远游都是因为战争,不管是什么文明,我脑子里考虑的都是怎么用最短与最省力的方式摧毁它。” 很好,我可以笃定的说,少凰永远都不会是一个合格的驴友,哪家驴友会满脑子思索如何摧毁一个文明的?少凰你丫就是个超级恐怖分子。 不过,不管这家伙是个怎样的超级恐怖分子,你都无法否认,这家伙的军事与战争天赋是完全点满了。 找个人而已,她居然做出了打仗一般的构思布局。 走的时候我找三十六要了一盒微型炸/弹。 作弊? 谁规定玄幻的画风里不能有炸/弹? 三十六之前还弄出了丧尸呢。 自然,我也不指望炸/弹能弄死岛上的非人生物,我主要目的就毁了岛上的毒源与人族,至于会上天会入海的非人生物,我不还带了烨宁吗?正好给它加餐。 按着安安的意思,先将炸弹安置在岛屿在海面下的不同位置。 我将安安画出来的位置算了算,行吧,不愧是无数文明的终结者,真是有够简单粗暴的,这些位置全是岛屿重要结构点,毁掉三分之一就足够让岛屿沉没了,而安安让我布置的....我很怀疑,只怕是妖魔鬼怪的生命力也未必能活下来。 “刘元怎么办?”我很是好奇的问。 岛屿沉没,刘元绝对活不了。 安安理所当然的问我:“你不打算上岛找人?” 我当然要上岛找人,至少我想弄清楚这究竟有多少人牵扯其中。 “你那么确定他在岛上?”我问。 刘元只是一个捣乱的人,对于这样的人,犯罪集团会允许他活着? “若是要杀,一开始便杀了,既然没杀,便只能说明刘元有利用价值。”安安说。 我不解:“刘元能有什么利用价值?” 诚然,刘元很有钱,但他全部的身家加起来只怕连犯罪集团的零头都及不上,我查过了,犯罪集团的基地位于此并非巧合,而是这是个很适合的地方,适合多国发展。没错,这就是个跨国的犯罪集团,而能够发展成这样,财富会是怎样的可观是无法想象的。 “总不至于是你有关吧?”我说。 刘元身上最值钱的不是财富,而是他与安安之间的因果联系,若是利用得好从安安身上得到什么许诺,那可比什么都值钱。自然,以安安的性格,敢威胁她,最后的下场多半是去十八层地狱与红莲上神作伴。 “知道我身份的人有普通人?”安安反问。 我一想也是,若是能够知道安安与神界的关系,以及她在神界的地位,自然不可能是寻常人,根本用不着做这种事。君不见死熊猫那家伙想要实验素材都是上街随便抓吗?什么时候考虑过建立过犯罪集团? “那是为何?”我纳闷了。 尘寰插道:“会不会与三十六一样?” 与三十六一样? 我愣了下,三十六抓人是为了干嘛?为了做实验,便是吃也是做完了实验,不想浪费才做一锅炖肉资源利用最大化。“最好不是那样。”若是那样,那刘元这时候是个完整的人还是已经上了餐桌都不好说。 瞧了瞧安安阴沉的脸色,我希望那些人不要那么作死。 阿门! 乘着云跑到岛屿上空时我们便遇到了一个问题。 靠之,岛屿上竟然有修士的防御阵法。 我:“....修真界居然如此无节操,难怪能够飞升的人都绝迹了。” 修炼成仙,首要前提就是斩断与尘世的诸多因果,免得因果太多,到时候让天劫给劈死。这和地球上有能力的国族虽然不会反对国民移民,但绝对不允许犯了罪的国民在服刑结束之前移民差不多道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修行路上,本心是最重要的,因果纠缠,你还能守住自己的本心吗?须知不论是天魔还是心魔可是时时刻刻不在窥伺着呢。很多人被侵蚀,里子都给换了的时候都还一无所觉。 诚然,修炼之途需要花费的资源不少,但吃相如此难看,我服了。 虽然如此,但仍旧拦不住我们,确切说是拦不住我。 若用电脑打比喻的话,符纹是代码字符,而阵法则是完整的代码,由符纹构成,自然,一般人不会这么快就是了。便是我,若非经历过大洪荒时代跟道韵道纹死磕的岁月,知道万事万物皆由道演化而来,我也会抓瞎。 这个防御法阵也不强,至少比不上那些远古门派留下来的山门大阵牛,我很容易就在其上凿出了一扇门。 岛屿之上满满的罂粟花,乍一看还以为看到了三途河畔的彼岸花海,但仔细一看就知道不是,彼岸花的红色是一种非常纯正的红色,罂粟花与之相比还要淡一些。 我挑了挑眉。“这么多罂粟花,肯定费了不少心血。” 尘寰道:“感觉跟看血海似的。” 我说:“九幽血海可没这么风景迷人。” “我是说这一岛罂粟花的背后不知是多少的家破人亡。” 太感性了吧?我说:“吸/毒一般都是自愿的吧?” 尘寰沉默了一秒钟。“好像是这样。” 我继续说:“九成九都是这样。”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不过也未必那么多都是自愿,也有可能是无知或好奇,比如家里那位。”纯粹因为好奇,然后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都还是熊猫的实验品,估计刘元不回去领他的话他很有可能被熊猫折磨到老死或熊猫离开人间的时候。 尘寰皱了皱眉,道:“明知道火焰伤人还往火焰里伸手的不是少凰这样能在岩浆里泡澡的变态物种便是作死者。” 有理,我竟无法反驳,认真说起来,这里头最无辜的应该就是这一岛摇曳的罂粟花了,它们什么都没做,是人类将它们提炼成了毒,拿去祸害同类,但最终背负了大部分污名的却是它们。便如同彼岸花,明明是黄泉之畔的接引之花,引渡亡灵,使得亡灵能够前往彼岸轮回,却莫名其妙的得了不详的名声。 一路闲谈中我们越过了彼岸花海来到了岛屿中心的建筑群。 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个非常安宁的桃花源,除了落英缤纷的桃花全都被换成了罂粟花,整体看上去真的很像——如果没感觉到岛屿上空笼罩着的阴气我真的会怀疑自己是否来到了桃花源。可惜,我知道桃花源在哪里,是什么地方,以及,真正的桃花源绝对不会有这么严重的阴气,天知道死过多少人,也可能是妖。 找人是件很简单的事。 随便抓个喽啰,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肉精魂被烨宁一点一点的蚕食,没什么是不会招的。 刘元在不在不确定,但岛上的确有实验基地。 近来也的确抓了一些修士,这个基地想研究可以用来控制修士的毒/品,但修士的精神力比寻常人强大太多,因此需要大量的实验素材。 很好,刘元要是没死,如今肯定是实验素材的一员。 问明白了实验素材的关押地点,尘寰化回了雪狼的形态,我跳到了他的背上径自向关押地点冲过去。 不是冲动拉仇恨,而是一来我相信那些修士不会坐以待毙,发现基地生乱肯定会找机会跑;二来便是赶时间,安安可是说了,最多半个小时她就会引爆炸/弹,若是我们没及时跑出去被炸死了,熊猫的起死回生研究很成功,肯定能还我们一个比原装属性更好的躯体。 对此我自然是相信的,不论是安安的人品还是熊猫的研究都很相信,但我也更相信熊猫给我的躯体有别的问题。 若是熊猫研究的躯体可以用,阿莯干嘛还费力的去找合适的躯体? 我当时提过一嘴,阿莯的回答是:三十六用培养皿培养出来的躯体的属性肯定很出色且无副作用,但不一定喜欢。 怎么个不喜欢阿莯没提,但她一言难尽的表情足以表明很多信息。 拆出了一条道路,踩着n多尸体赶到关押地点的时候正好赶上里头暴动,几十号人正从里头跑出来,其中领头的是个人形极为靡丽的男妖,男生女相也不带这么靡丽的吧。 我默默吐槽。 尘寰将逃难队伍里的刘元抓了起来丢到背上,对剩下的人道:“这座岛就快爆炸了,赶紧离开。” 众人/妖皆是一愣,显然没反应过来。 我取出了一枚风的玉符捏碎,不管反应过来还是没反应过来的人与妖立时被飓风给带走了。 “他们被送哪去了?”尘寰愣愣的问。 我答:“我也不知。” “你施的法术。” “越远越好,具体多远,我哪知道。”顿了顿,我说:“从这里吹南北极去了也不是不可能。” 尘寰哭笑不得。“你也不怕弄死人?” “若是普通人还真会死,但刚才那些不是修士就是妖,生命力强大着呢。”我不以为意。“行了,咱们赶紧走,不然真得留下陪葬了。” 尘寰闻言立刻撒开四蹄向岛外跑,刚跑到海滩上就听到了爆炸声,顿时就跑得更快了,飞一般的向上飞,越飞越高,有望飞上平流层。 “那是什么?”尘寰忽的惊道。 什么? 我将被爆炸的冲击力给弄得差点掉下去的刘元抓牢,顺着尘寰的目光望去,看到了一朵朵冉冉升起的....蘑菇云!!! 我呐呐的道:“核/弹不是有辐射的吗?” 之前被炸过一回,要不是我们都不是人,用灵力将辐射给逼了出来,天知道如今会是什么鬼样子。但眼前那蘑菇林,老实说,我一点辐射都没感觉到。 “大概是三十六比现如今的科学家更厉害。”尘寰推测。 很合理,可.....“熊猫不是研究生物方面的吗?”而且,随手就给我这么一盒超大当量的核/弹,熊猫你真是人才,我要的只是普通的火药炸/弹啊。 尘寰也无法推测了。 答案是留在海南的安安给的,谁规定神仙不能研究科学?千万年的岁月,只要肯学,什么全才成就达不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财富,而且是最宝贵的财富。 忘了这茬了,不是每个人都会将自己的长生过得只剩下寂寞,如同人类编造的那些神话里思凡的神仙,真正的神仙,旁的我不清楚,但太古洪荒时代的先天神灵真的很充实,用百万年千万年的岁月去追求大道。 熊猫不过是变种,却也不算完全的变种,千万年的岁月她没用来发呆与无聊的望人间,而是用在了各种研究中。证的是医道,但她如今....三千大道只怕通了不止一门,假以时日很有希望做到三千大道兼修。 就是—— “她的良心都修没了吧?”我看着电视上关于海啸的新闻说。 寻常炸弹将一座小岛屿给炸没了并非大事,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不大。可十几朵蘑菇云....新闻上正报导着呢,亚洲东南海域发生了海啸。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海啸发生的区域远离大陆,只有在那个时候路过那片海域的船只倒了霉。若是在陆地,我不敢想象会造成多大的伤亡。 安安反问:“你几时看它在意过人族的生命了?” 从未看到过。 我说:“那你呢?有猜到吗?” “我以为她最多在炸/弹里兑点流感。” 结果她制造了十几枚个头微缩但当量却一点都微缩的核/弹。 见我狐疑的看着她,安安很是无奈的表示:“神界从未有过核/弹。” 我一想也是,神人抬手间就能制造出十倍核/弹的成果,没有需求,自然不会有发展。 “可熊猫会。” “大概是最近学的,正好有这么个机会,便想试试手艺如何。” 最近学的? 我:“....”莫名的觉得地球上为了核研究而皓首穷经的科学家在吐血。 行吧,事已至此,还能怎样,我又杀不了熊猫,真杀了,只怕她也能分分钟复活给你看。 我看向安安手里的罂粟花,那是我们回到海南的时候尘寰在自己的腿上发现的,死死的扒着他的狼毛,还是落下来了才发现。 值得一提的是这株罂粟花有妖气,显然不是寻常的花,更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模样我不陌生,在岛上见到的那个靡丽的男子的原形便是这株花。 我挺想与它谈谈,然而这家伙死活变不了人形了,一体检,也不知怎么搞的,元气大伤,没死已是不易,但想恢复人形,三五百年后再说,难怪它会扒着尘寰不放,就它这状态,若是让飓风吹走了还真活不下来。 据刘元所说,这株罂粟是所有特种毒/品的来源,天天被人抽血,阿不,是被人抽汁炼毒,然后就成了这番模样。 这株罂粟的年龄应有几千岁,难怪提炼出来的药物那么厉害。 只是,它的汁液害了无数的人,我却无法怪它。 我问安安:“若我将它带回去种在山庄里,三十六会不会对它做点什么?”几千年的罂粟,药用价值也不比人参差多少。 “不会。”安安笃定的说。 我诧异:“这么笃定?” “韶光神宫里有个弟子也是罂粟,十万年的。” 我放心了。 240、第一章寻崽·说故事 你见过沧海桑田吗?荒野一点点变成繁华的大城。——庄主。 你去过西域吗?知道它的历史吗? 注明一下,我说的不是狭义上的西域,而是广义上的西域。 如果你知道,那么我想你一定能理解我对安安这只黑乌鸦那如浊水(黄河)大江(长江)般滔滔不绝的佩服之情了。 华夏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在如今这颗星球上历史最悠久的古国,虽然是衰落的文明古国,但四大文明古国,就剩华夏了,总体来说,只是衰落而非断绝,也挺给力的。 早些时候因为安安的关系我已经深刻见识了上下五千年的分量,让人想杀人,史料浩如烟海,单是正史垒起来的高度就让人迫切的想撞墙,反正,我翻了不到两部就深刻的想死。我又不是专业研究历史的,对于历史,我对自己的要求素来是知道历史长度,以及有过几个王朝,有过什么大事就够了,更细致的,那是专业人员的工作。 坐在前往甘肃的火车上,我百无聊赖的刻着玉符,炼制玉符其实并不适合在有人的地方,除非有把握不会出问题,就算出问题也能够控制。毕竟,这玩意比普通的符纸危险多了,一个不留神,炼制失败的后果相当严重。但比起符纸,其实我更习惯玉符,不仅仅是因为炼符的话玉比纸更适合,也因为,我习惯玉符。大洪荒时代可没有纤维制作的纸,众神为了记载道纹道韵试了很多材料,最终发现玉是最合适的载体。就是炼制出问题的话,后果也更严重,因此没完全恢复以前的手感我都尽量炼制符纸,如今觉得手感恢复得可以了,灵力也充足才如此。 这回要去的地方,不是我说,多囤点玉符肯定没问题。 华夏地域辽阔,东南西北不同方向发展出来的文化,我只能说,这也就是华夏的文化包容性是地球上所有文明里最强大的,否则....这片九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的人们非得掐出狗脑子来不可。不过,说不定就是这种现实情况造就了华夏特立独行、充满包容性的文化核心。同类之间有着不同的文化习俗,更有非人生物活跃,除了包容也没别的可供选择,自然,掐出狗脑子另当别论。 只是,广义上的西域,虽然是华夏疆土的一部分,但与别的方向的疆土不同,其它方向的疆土,被融进华夏版图大多超过两千年,秦皇汉武虽然穷兵黩武给后人留下了不少问题,但也正因为它们的穷兵黩武,后来的朝代建立王朝的时候都下意识的维护秦汉时留下来的版图,不论怎样分裂,都积极大一统。完全没考虑过版图缩水也可以凑合,哦,除了重文抑武、不杀士大夫但热衷赐死或逼死武将的两宋,除此之外的朝代的潜意识行为完全是华夏几千年文明烙下的印子。 说起来,四方疆域,西域的大部分区域被纳入华夏版图都有点晚,再加上当地的环境与中原的差别,西域的文化与中原江南的文化,从中原跑西域去,那感觉几乎赶上出国了,与真正出国也就差个海关安检。 有别于华夏以炎黄及蚩尤为核心,以华胥(甭管阿莯的心性被千万年岁月给变成了什么样,她与人族的关系都是无法抹杀的,尽管,她所刻骨铭心无法忘怀的更多的是华胥这两个字所承载的。她不是第一个人族,但她之前,人族没有文明,或者说,没有建立文明的资格,当族群延续都无法保证的时候,何谈建立文明?因此说华胥是华夏文明的起点没毛病)为起点的文化,西域的文化造就的不仅仅是人族不同分支的差异,连非人都有区别。 可你要说那合华夏族真是两种存在也不行,就是,两者之间的联系跟甲骨文与简化字的联系似的,虽然所有人都知道现代的简化字是甲骨文一代代演化而来,但你真让现代人去认甲骨文,估计大部分人都会死给你看。 问,祖先与子孙是几个物种? 答曰:肯定不会只一个。 我莫名的想到了这么个不知道在哪听过的问答。 比让现代人去认甲骨文更坑的是,我如今要在这片虽然是华夏文明源头但跟华夏文明绝非一个物种的辽阔疆域寻找一枚可能已经成化石的蛋....好吧,我也想死了。然而,我也很清楚,我就是死给安安看,她也是无动于衷的。 鹤城离西部真的是太远了,坐火车能做到你怀疑人生,我还好,满脑子都是化石蛋,高岚却不行,安安最后提议:“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打发时间?” 高岚瞅了瞅安安的三头身,显而易见的无语了须臾,大抵是又想起了这家伙的里子非但不是三头身,还是超级老怪物,终是点头。 “我前些日子看了一部外国电影,是说机器人的,机器人天网控制了世界,然后与人类为敌,将人类变成了濒危物种。我以前还债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差不多的星球,也是人类与机器人产生了冲突,人类创造了智脑,机器人有了自我,进化飞快,最后接管了人类社会,然后人类就不干了。机器人想要从人类身上学习,获得更加完善得进化,因而不愿交出权利,权力意味着它们进化的平台,而交出去不仅会失去平台,更会被人类销毁。而人类想要夺回权力销毁机器人,还给人类一个属于人类的世界.....”安安淡淡然的说着曾经发生过的故事。 机器人与人类的进化冲突是近些年的科幻影片题材,也是未来极有可能发生的现实题材。 关于两个物种的争端最终会有什么结局,电影里提供了许多种可能,大部分都是人类最终取得胜利,亦或是人类与机器人一笑泯恩仇,共同发展。 安安,不,应该说少凰,能够让她记住的故事,我不认为会按着正常思路发展下去,正常思路发展下去的故事她基本记不住,嫌浪费脑容量,事实也的确如此。 安安曾经还债过的那个世界,人类与机器人的结局是同归于尽。 嗯,同归于尽。 人类中创造了最早的智脑,被誉为机器人之父的科学家留下了一个据说能够销毁所有机器人的指令,当人类与机器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一个想夺权,另一个不放权,双方都没有信任,掐出狗脑子来是必然——如果机器人有狗脑子的话。 人类最终启动了那个指令,然后—— 转折就在这,少凰表示,千万年岁月里,思维逻辑清新脱俗的人它不是没见过,甚至它自己一家子都是思维开阔的神。而思维开阔的科学家,它见过的同样不少,孟凰因为好奇用一整个世界打人的感觉,一步步走上了创世的路子,估计这也是她的主要死因,她在道的路上走得太远也太高,天帝只怕夜夜不得安眠,自然要趁早将威胁扼杀在摇篮里。通女干什么的,在认识楉弄明白龙族内部的贵圈真乱后我就一点都不信了,要杀人好歹也找个走心点的借口啊。 除了孟凰,还有个现场的例子——死熊猫。 熊猫的思维之开阔,祸害的凡人与神人之多,它后台要不够硬,命要不够硬,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然而,少凰表示,不管是孟凰这种有道德的还是熊猫毫无道德的科学家,再坑人再没人性也不会坑自己的种族,而那个世界的人类——专注坑同类一百年。 那个指令不是销毁机器人的,是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之后,是灾难,却不是机器人的,是人类的。 那个指令不是命令机器人自我毁灭的,是命令机器人毁灭人类的。 机器人原本掌控权力的目的是保住一个向人类学习进化的稳定平台,因此虽然与人类有矛盾,但那矛盾....反正在少凰看来,不算大矛盾,没到不死不休的程度,双方忍住脾气,给予彼此安全感,然后只待时间即可化解。然而,双方都没给对方安全感,人类对机器人的威胁是实打实的,而人类,人性的自卑与懦弱使得人类天性容不下未知与比自己强大的存在,除非是强到人类坐飞机都赶不上的程度,否则,人类的天性使得人类很难容得下别的智慧物种。 人类恐惧机器人,因为恐惧,所以容不下。 当战争全面爆发,人类霎时就成了濒危物种,某种意义上,人类恐惧机器人也没毛病,它们创造的这个新智慧物种着实强大。 人类最终动用了终极战略武器——核武,这下可好,机器人完了,但人类也将自己的文明给毁干净了,核武之下,洗地图洗得相当干净,但如此洗地,人类自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死精神可嘉。”我只能如此评价,越是害怕一个人,就越是要战胜它,而毁灭是做不到的。不怕别的种族比你强大,就怕你作死,世间无永恒之王朝,亦无永恒的强大,别人比你强,那你就努力,比别人更努力,如此,自有赶上的一日。或许漫长,但靠谱且稳妥。 高岚默了须臾。“你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安安道:“我带着所剩无几的机器人去了另一个没有智慧生物的星球,让它们在没有人类的安稳环境中发展自己的文明。” 高岚挑眉。“你的债主是机器人?” “是人类。” 这下我也侧目了。“不是掐出狗脑子来了吗?”怎么还会将如此珍贵的许愿用在机器人的身上? “大战时并非每个机器人都服从了命令,大部分机器人选择了毁灭自己以避免伤害到自己曾经的主人。”安安颇为感慨的道:“债主便是因此永远失去了她的机器人,她的临终遗愿便是希望机器人好好的。” “那你为什么不阻止那场大战?”高岚问。 “我到的时候已经打得白热化了,而且,那样很费事的。”安安理所当然道。 高岚一脸的败犬模样,估计是被安安的理由给打败了。 “换个故事吧。”高岚说。 安安想了想,又说了一个,我静静的听着,很想对高岚说,其实你想打发时间的话可以随便找份报纸或是本杂志看看,听安安说故事绝对是一件很蠢的事,除非你跟我一样不是人族,并且打小接受古神民的教育,三观和少凰在一个体系内。 这回不是同归于尽,但,很难说跟同归于尽比那个更惨。 有个小世界,有个国家,皇帝有很多个儿子,安安这回的债主是个皇子,他的愿望是当皇帝,一统天下。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皇子是重生的,上辈子争夺皇位失败被赐死了,得了重生的机缘,仍旧奔着皇位去。 这也没什么,皇子是离皇位最近的人,神尚且会为了王位不择手段,何况人呢,两者可都是智慧生物,对权力的欲望是智慧生物的共性。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大概就是神只要不死,那么最后都会放下权力,活着活着七情六欲都给活没了。千万年的岁月,活到最后,反正我记得北溟那对乌龟加水的cp,在我死的时候,它们俩活得,用人族的话来描述就是,不食人间烟火,无欲无求。 少凰如皇子所愿,扶持他当了皇帝,一统天下,然后.....不到一年,刚刚大一统的王朝就断气了重返春秋战国,比秦朝还短命。 高岚愣住。“怎么会那么短命?” “哦,大一统那年皇帝的寿命就到头了,他没立太子,皇子们掐出了狗脑子。而王朝又是一个才由十几个国家合并形成的,还没完整整合,亡国的王公贵族都不消停....”少凰给了我们一个“你们懂得”越深。 高岚无言。 我道:“他没问过你他能活多少岁?” “问过啊。” “你是怎么回答的?” “他能活五十多岁。” 我皱了皱眉,问:“那他死的时候多少岁?”若是五十多岁死的,绝不可能不立太子。我过去无数的轮回里也有当皇帝的经历,别说五十多岁了,我记得自己那时候是前脚登基后脚就立了储君。这个皇帝都五十多岁了,居然还不忙着立太子,不合理。 “不到三十。” 好吧,我明白了,我沉默了。 高岚没明白。“你骗了他?” “他说他想要长生不老,说他是我的债主,我必须完成他的心愿。” 高岚默然了一秒。“所以?” 少凰回答:“他想要长生不老,我便送他长生不老,亡魂的容貌定格在了死亡的那一瞬,如他所愿,长生不老。” 高岚:“.....再换个故事吧,不要你讨债的故事。” 少凰纠正:“是还债。” 高岚反问:“有区别?” 少凰理所当然道:“区别很大。” 高岚没吭声,但我觉得,她心里肯定在诽腹有个屁的区别,为什么这么笃定?因为我就是这么腹诽的。 安安从善如流的换了个非讨债的故事,但——神尊对少凰绝逼是真爱。 故事的开头是穿越题材。 有个小世界,有过一个非常出名的王朝,大抵如同这颗星球上的华夏族历史上的汉唐盛世。王朝中期的时候发生了内部大动荡,由盛转衰。一个后世的人穿越回到了那个转折点的二十年前,也是盛世中兴尚未开始的时候。 太子与另一个皇子夺嫡,历史上的胜利者是太子,也是一个早明君晚昏君的典型案例,前二十年是明君,后头,历史已经证明了。 也因着这一点,穿越者选择了辅佐太子的弟弟。 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穿越故事,那么我会表示:呵呵哒。 故事的主角是太子的嫡女,也是太子府唯二活下来的皇族。 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李建成的时候还杀了李建成的子女,其中不少都是还是未成年的孩子。这个同样杀兄上位的皇子自然也没手软,血洗太子府。 都血洗了又怎么会幸存者? 因为那日太子嫡女带着弟弟在外头遇到了一个奇人,玩得太嗨,回家太晚,然后还没到家门口就远远看到了家门口的情况,果断拉着弟弟掉头就跑。 跑掉了之后花了点时间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太子嫡女对弟弟表示:弟弟你看你生得如此俊俏,若是剃光头发,一定会是一个非常俊俏的小沙弥。 弟弟那时候的心情估计是大写的纳尼二字,然而再纳尼也没用,他被太子嫡女给拉到曾有皇族出家的皇家寺庙当了和尚,立誓皈依佛门,用一生侍奉佛祖。 问那小女孩自己呢?她抓着头发看了看,还是没舍得,便去道观出家当了道姑。 如果你以为这会是一个复仇争皇位的题材,那我还是呵呵哒。 太子嫡女是女主角,按着正常思路,应该还有个男主角。 少凰的故事虽然不走寻常路,但这回的故事却是难得的走了回寻常路,有男主。 咱们来猜猜男主是什么身份。 权贵公子? 敌国的王子/王? 重口一些,比如新帝的太子? 统统不是。 男主比女主小两千多岁。 小两千多岁? 女主不是人族吗?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年龄差? 简单,穿越呗。 但这次不同于之前那个穿越者,这回这个是科学家的研究导致的。 穿越时光是个很有趣的课题,科学家对其有兴趣的很多,男主便是这样一个实验的小白鼠,也是唯一成功的小白鼠。 高岚听到这里的时候就忍不住插了一句:“唯一?为什么只有他成功了?” “因为我在里头推了一把呀。”安安理所当然道。“穿越时光,要么是天道还不够完善所导致的,因而给了后世人一份机缘。但若不是天道不全所致,便是神的做为。”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他是神尊的道侣,我敲了神尊的闷棍,他来找,我便一不做二不休....”一不做二不休什么了,不言而喻。 听到这里,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可以笃定的说,故事的后续发展必然超虐。 241、第一章寻崽·敦煌 事实也的确超虐,虐得惨不忍睹。 小白鼠并不能一直留在古代,因为他不属于那个时代,那个时代对他这个外来者有排斥,每次都只能呆很小一段时间。这本来也没什么,他只是回去采集一些数据给科学家而已,少则数日多则一两个月就可以完工。然而,他认识了女主,他把心丢在两千年前。 女主也就是神尊,思维清奇开阔,不论是什么样的身份,不管是什么时代,它的思维与品行都注定它的与众不同。 你要么注意不到它,若是注意到,便很难讨厌它,相反,还很容易产生好感。 男主早先只是觉得自己与女主很有缘,第一次见到的三头身,自己再一次回来时都已经过了很多年,竟然还能碰上。他并不知道这份缘其实是某个神祇的刻意安排,但不管知不知道,他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爱上了自己忘却了的道侣,然后便是不出所料的虐恋情深。 他们之间隔着的不仅仅是两千年的时光,还有很多的东西。 被改变的历史里,王朝同样中兴盛世了一段时间,然后是更大的崩溃。 一个王朝如果灭亡了,君王昏聩只是次因,主因是社会矛盾已经累积到了不得不爆发的时候。 穿越者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当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着手改革的时候又因为太超前,严重损害了占据统治阶层的世家的利益,于是成了王莽第二,王朝爆发了更大危机,大动荡造成的内乱使得王朝元气大伤,然后北方游牧民族南下,进入了历史上一个非常黑暗的大分裂时代。男主便是来自被改变历史的后世,他知道女主之后所处的是怎样黑暗的时代,也知道女主会有怎样艰难的遭遇,女主在青史之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名声,只能说毁誉参半。 那个时代特别乱,有点类似华夏族历史上的五胡乱华,贵族们衣冠南渡,普通人留在了北方被胡人蹂/躏。 女主跑了一趟南方,发现南方朝堂醉生梦死,只想着偏安一隅,努力了一番,但如同辛弃疾一般,没人听,被排挤。不同的是,辛弃疾因为不得重用,无法抗金,最终郁郁而终,女主却是回了北方,在诸胡中挑挑拣拣了一个看着顺眼的,找上了门自荐谋士:你想一统天下吗? 说到这里也就不难猜出女主想干嘛了,无怪乎她最后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声会是那么的一言难尽,直到历史发展到现代掀起翻案风,以及女权意识苏醒,很多历史让人物都被翻案,她又是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的女性——虽然是千古骂名,但就如我曾经说过的,暴君也是需要能力的,而如女主一般在历史上留下那般浓墨重彩的一笔,很多帝王将相都不如她,这更需要能力。也因此被黑了一千多年的女主这才得以翻案,从遗臭万年变成毁誉参半。 男主是一步步看着女主走上这条路的,讲真,有悖三观。 然而,生长于和平时代的男主原本的三观也被那个黑暗的时代给砸得差不多了,在那个见鬼的时代,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当禽兽,亦或当食物。 一个和平时代生长的现代人跑那种环境去,很能保住自己在和平安逸得人让人都想作死的现代建立起来的三观。 男主一点一点适应了那个时代,但那个时代排斥他,最终他不得不面对一个选择:留下来死去还是回到未来活着(少凰没说它在这里头做了什么,但我不认为它什么都没做)。 女主表示,我希望你活着,然后送走了男主。 女主的结局是积劳成疾而亡,男主则是在现代研究了一辈子那个黑暗时代的历史,孤独终老。 我发自肺腑的问:“他们后来怎么没杀了你?” 这命运编排的,不管是谁,归位后第一件事都得是拎着四十米的砍刀砍死这只黑乌鸦。 “他们归位的时候我早跑了。”安安回道。 原来你也知道自己多缺德啊,稀罕。 高岚问:“你与神尊什么仇什么怨?” “无仇,有怨。”安安回答。 高岚不解。“仇和怨不是相生相伴的双生子吗?” “我又不恨它,只是因为一些缘故对它有怨罢了,它自己对我也心虚。”安安道。 一句话就解释了神尊为什么没追杀这家伙,合着是原本就心虚啊。也不知两神之间有什么过去,竟然能让神尊因为心虚为安安做那么多事。 高岚道:“你和神尊真不是相爱相杀?” 问得好,我也想这么问的,能够相互折磨那么多万年,这两位也是神才了。 “谈不上相杀。” 闻言,我与高岚交换了一个眼神:谈不上相杀?那就是相爱啰? 安安显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问高岚。“还想听什么?” 高岚这会估摸着也反应过来安安能讲的故事都是什么类型了,抓了抓脑袋,最终道:“随便吧。” 她说随便,然后安安就真的随便了,随便讲了个世界末日时人生百态的故事。 人有生老病死,世界亦然。 有一方小世界,世界即将灭亡,为了生存,强大的修士纷纷掠夺榨取天地元气以便让自己有能力离开此方世界,而这么做的结果便是,他们能不能跑掉不得而知,但本来就奄奄一息的世界加快了步入死亡的速度。 那会儿的众神还没现在这么悠闲,烂摊子太大,人手太少,收拾了很多年也没能收拾齐整,因此大部分神人都被神尊抓过壮丁。 每一方世界即将灭亡时,便会有神仙奉命去转移那方世界的生灵,将它们移民到别的世界里生存。 那一次的事情便是少凰负责的,一到就看到了这么一出精彩绝伦的好戏。 面对如此好戏,换做正常人,肯定是赶紧拉架,这都世界末日了居然还有心思掐架,都是人才。 然而,少凰非一般人,准确说,是非一般神,一看这出戏,立马拿出了瓜子吃瓜,等人在绝望下互掐,也死得差不多了,再不干活就不用干活时才出手将所有人族一袖子捞走了。 真的是一袖子就给捞走了,它只带走了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带,然后找了个世界,找了片没有智慧生物的蛮荒之地,袖子一抖,所有人都给丢了下去。 出于好奇,它也没立刻走人,而是留下来又看了一会。 醒来后的人们完全不能想象发生什么事,但能活着没人想死,因此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利用自己的双手在陌生的土地上重建家园,然而....家园还没建好,人们就又掐起来了,这一次是为了权力。 安安走的时候,原本只有一个国家的人们已经分裂出了十七八个割据势力。 末日与新生时,人生百态,安安都说得很详实,详实得令得我与高岚皆有种背脊发冷的感觉,为人性发冷。 我叹道:“看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你竟不曾像熊猫一样产生物种歧视,真难得。” 熊猫虽是因为早年的经历而歧视人族,但要说它对凡人物种有多尊重也不尽然,它最多就是尊重一下生命,不论是人类还是蚂蚁都是生命,因此给予同等的尊重。 少凰却是有区别的,在对生命的尊重之上,它对凡人并不像正常的神一样纯然的视众生为蝼蚁般的同等尊重,虽然没有恶意,但也没有善意,并且带着居高临下的轻视。少凰的话,你不能说它没恶意,但它的恶意和狮子看羚羊的心态没什么两样,可这是因为物种食物链导致的,狼吃羊,你能说它有错吗?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头狮子对凡人没有轻视,它是认认真真的拿你当个人,没有居高临下。 安安默然了须臾。“凡人有能力逼疯神类,自然值得尊重。” 我与高岚茫然的看着安安。 安安继续讲了个故事,这回不是凡人作死的故事,却也同样是一个关于世界末日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洪荒时代,盘古世界扛过了混沌的洗礼,但战争并不是你说结束了就结束了,后续收尾天知道要多少年。且盘古世界实在是太肥沃了,肥沃到哪怕无法占据,只是捞一把,也是可能大赚的。 利益足够的话,那么不管是多么高的风险,都是能够无视的,这是智慧生物的特性。 那段时间,漫天神佛,除了那些古老的实在是神尊都惹不起的,就没一个是得闲的,全都似灭火队员一般,如陀螺般到处灭火。 灭火队员的工作干了很多年,后来看差不多了,众神才得以各家各家各找各妈。 可是,并非所有侵入者都被灭了,只是藏得特别深或隐藏得手段足够好,令得众神很难察觉,而众神又实在不想再找下去,这份工作真的很烦,因此只要没被发现,就随便了。至于这期间会有多少物种多少文明毁灭,熊孩子用水让蚂蚁辛辛苦苦修建的蚁穴上演大洪水,蚁穴被毁,蚂蚁溺死无数,哪个正常人会觉得悲伤? 少凰也是同样的心态,甚至它跑得比别人还快,老早就因为嫌烦不干了。同样不干的还有不少古神,都是或古老或强大的神,最终留下的都是萌新神,萌新们也嫌烦,也不想干,但它们没胆量如少凰它们一般与神尊叫板,且就算是少凰它们也不是直接叫板,而是非常走心的找了个勉强合理的借口让神尊有个台阶下——真掐起来,它们也没把握掐赢神尊,自然,神尊就算赢了也不会好过就是。 遇到那方世界是意外。 那是一个毁灭了n次的世界。 世界怎可能毁灭n次?生命只有一次,死了就是真挂了,怎么会再死一次? 正常情况下自然是如此,但刘元之前挂了不还被少凰用言出法随给救回来了吗?神力是可以扭曲现实的。 那方世界的人们只是凡人,自然没有可以改变现实的神力,灾难降临的时候它们刚刚发展到那方天地的顶端,那一片天地,也可以说宇宙的文明恰好发展到巅峰。再给它们一段时间,相信便会走出诞生的宇宙,与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世界打交道。然而,灭顶之灾来了。 文明如海滩上的沙子城堡一般化为了废墟,乃至于虚无混沌。 但它们并未彻底灭亡,毁灭面前,人的思维能够开阔到什么程度,便是神也无法想像。唯一能确定的是,它们创造了奇迹。 宇宙在毁灭的最后一瞬重生,然后在与混沌魔物的战争中再次毁灭,再次重生,再次毁灭.....这韧性,绝对比热血动漫里的打不死的主角还恶心。 一个世界若是毁灭了,那么时间线便会封闭,再也没有因素能够改变它毁灭的结局。自然,事无绝对,少凰这个层次的神类,时间就算封闭了,只要它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照样能将时间线给砸开。 那个文明未必明白这一点,但求生的本能促使它们做出了最为残酷也最理智的举动,它们也不知道在遥远的未来会有一尊上神到来,因为神类的干扰,时间线受到了干扰。但它们抓住了这一丝干扰,将时间线给锁死了,让它无法彻底封闭。 整个宇宙变成了类似游戏的存在,而混沌魔物便是玩家,原本的文明则是化作了游戏中的boss们,每当玩家打到最后一关车翻所有boss,眼看就要通关时,游戏便会立时重启,请从新手村出发从新来过。 这是一种折磨,折磨的不仅仅是混沌魔物,也折磨着那个文明。 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死不了,而比死不了更可怕的是活了再死,死了再活,最终麻木。而比麻木更可怕的是,就算这样,也没能阻止世界走向毁灭的深渊。 无数的灵魂在这场漫长的相互折磨中湮灭,游戏每一次重启boss都越来越少,到了最后,那些压箱的大boss要么湮灭了,要么已经失去了最初的记忆,残存的记忆也是支离破碎的,只能在本能在驱使下与玩家麻木的重复着漫长的战争。 少凰到的时候游戏机制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再重启个两三次混沌魔物就可以达到目的了。但很难说到了那一日,它是赚了还是亏了。长达百万年的相互折磨,不管是boss还是玩家的精神都濒临崩溃。 看着那个已经是神类位阶的混沌魔物的精神状态,少凰都忍不住对那个文明刮目相看。 弑神不可怕,比弑神更可怕的是做为凡人却将一个强大神类给逼疯了。 将心比心,少凰觉得,就算是自己,摊上这种事也得让逼疯,也是打那以后它便改了了对凡人物种的态度,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不能小觑。 我深深无言,凡人物种潜力大爆发时可以创造神也要自愧弗如的奇迹,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但将强大神类给逼疯.....很好很强大,很牛逼,请收下我的膝盖。 “那个神类干嘛不跑?”我问,骨头太硬啃不下,换个目标不就是了?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能收割的目标海了去。 “刚开始时是投进去了不少力量,怎么也得捞回本,后来则是胜利虽然很遥远,但已经在向自己招手。” 我秒懂,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还不一定死呢。 高岚想了想,问安安:“我可以修行吗?” 安安不解的看着高岚。“为何有这个想法?” 高岚道:“世界很大。” 安安静静的看着高岚,我自然知道世界很大。 高岚继续道:“既然知道了世界如此大,我自然想要看一看更多的风景。” 安安直言道:“你的资质太普通。” 高岚不以为然:“我的目标并非成仙成神,只是想要一张门票进去看风景,资质如何,应该没区别的吧?” 没有。 安安道:“若是如此,你只适合跟着她修炼。” 安安的手指指的是我,我点头表示赞同。 安安的修道路子不管是不是正常人都不适合,流着凶兽的血脉,甚至若非天道压制,不允许出现第十头凶兽,它就是第十头凶兽,它走的路完全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创的。 阿莯证的是杀伐之道,现代社会肯定不可能让高岚为了修道杀戮无数,真那么干,特勤处第一个收拾她。 熊猫的话,我都觉得三观吃不消,何况高岚。 楉,它是龙,是古神族,除了少凰这种特例,古神族的族人修炼的都是种族功法。而让一个人族去修龙族的功法,走火入魔都是轻的。 扒拉一番,我还真是最合适的,虽然我也不是人,我修炼的也不是人族的功法,但我是探索者,当年修道时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我们那一代的生灵为了证道,无一不是涉猎极广,不知道那条路能证道,那就一条条试过去,总有一款适合自己。虽然很浪费时间,以至于,少凰那会儿,古神族一般十几二十几万年就能证道,不能的要么是不可能证了要么就是挂了,但我们那一代,想要证道,百万年岁月是保底。究其本质,在于少凰它们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可以在最短时间里找到觉得适合自己的道路,然后坚定的走下去,虽然能不能证道不保证,但比起前人,到底是省了时间。 虽然花费了十倍以上的时间,但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若将证道比作学位中的博士学位的话,三千大道,除了证道的博士学位,别的我虽未拿到博士学位,但硕士与学士学位却是堆积成山。虽非巅峰,但带几个人入门还是没问题的。 我道:“你的年纪太大,资质也普通,这么些年,经脉早就堵得差不多,若要修炼,得服洗髓丹。” 让一块堵塞的肉块变成可以修炼的材质,洗髓丹必不可少,但洗髓丹的副作用....我也不知高岚能不能接受。 高岚果然迟疑了。“我考虑考虑。” 一路闲谈中,火车终于到了敦煌,一下火车高岚便忍不住咳了下。“这空气也太干燥了吧?” 我表示赞同。 雷泽,我想你。 空气湿润,每一次呼吸都觉得沁人心脾,不像这里,这空气里是有细沙吧? 从芥子戒里取出喷雾递给三头身与高岚,我还好,空气再干燥,到底有着一层鳞片阻隔,这两位却不是。 “你还带了这个?”高岚颇为惊奇。 “出门旅行你不查资料看看需要准备什么以防万一吗?”我反问。 啥? 我以前就没带? 我以前同行的可都不是人,环境适应能力不比我差,带足钱到了地头可以买东西吃就够了,怎么能一样? 242、第一章寻崽·飞天 敦煌,识设于西汉,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有着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遗迹众多。 以上是我的认知,但安安显然不是这么个认知,原因? 别忘了夏王朝灭亡时她扮演的角色,敦煌在远古的时候就是三苗族裔繁衍生息的地方,我觉得它对这片土地应该有不一样的心情。反正我与高岚是受不了这干燥的空气了,它却是带着怀念的神情,以前肯定来过。估计还发生过不少事,毕竟,华夏族远古那漫长得只存在于神话中的历史,真的挺热闹的。 “那枚蛋都这么久了,你们说会不会已经孵化了?”敦煌街头,高岚忽然提出了这么个疑问。 我说:“哪那么容易,你当是蛇蛋呢,温度足够就能孵化。古神族的蛋,必须汲取庞大的能量才能孵化。”孵一枚蛋就足够新手父母累个半死了。 顿了顿,我忽的想起一事。“说起来,安安你与孟凰当年是如何孵化的?” 按着这思路,这对姐妹应该无法自己孵化的,必须有人孵蛋,提供它们足够的营养才行。可是,谁会这么做? “我们继承了部分凶兽特质。”安安回答。 凶兽特质? 凶手特质多着呢,每头凶兽的特质还都不一样。 “吞噬?”我问,吞噬应是凶兽的共同特质。 安安点头。 还真是啊,啧,这对姐妹的孵化过程想想...都觉得凶残。 高岚道:“蛋那么脆弱,不怕弄坏吗?” 我说:“不会啊,纯血古神族的蛋壳在孵化前防御堪比先天至宝,想要破防,要么等蛋快孵化的时候,要么拿先天至宝当锤子砸个十天半个月,可谁会那么闲啊。”这大概是天道的补偿吧,为了平衡食物链限制了古神族的生育能力,但又给了古神族幼崽十分强大的生存能力,哪怕是蛋,那也是变态蛋中的变态蛋。 高岚显然也服了。“古神族的婴儿成活率一定很高。” “那是自然。”孵过不少蛋的我理所当然的道。 高岚看了看我,忽问:“古神族的蛋若是孵化了,父母却不在旁边,身边另有其人,会不会....”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不会。” 高岚诧异的看着我。 我问安安。“你当年孵化的时候身边有人吗?” “有。” “它们如何了?” “被我吃了。”安安回答。 高岚更加诧异。“你怎么分辨出他们不是你父母的?” 安安道:“我没分辨,他们若不是亲人,那就是食物,若是亲人,吞噬亲族提高自身血脉纯度也是凶兽后裔与生俱来的天性。” 简言之,不管是不是父母,都会吃。不过如此的话,我大抵能理解安安为何桓寂那般淡漠了,亲人=十全大补丸,亲情能不淡漠吗?没真把桓寂给吃了已经是很孝顺了。 我说:“你姐该不会也与你一般吧?”说起来,这几位好像提过,镇魔塔里的妖魔鬼怪,被孟凰吃了小半。 “它倒没有如此天性,但古神族有血脉传承,心智虽是婴儿,常识还是有的,绝不会眼瞎到认一个与自己非同类的生物为母。” 血脉传承,大抵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而知之了,都生而知之了,显然不存在将第一眼见到的人当做母亲的可能,一旦发现那不是同类,而肚子又正好饿了,扑上去捕猎是必然。 我看向高岚,懂了吗? 高岚显然是懂了。“古神族,真是无敌。” 确实无敌,当年创造后裔的时候我们也是认认真真的考虑了如何增加后裔的存活率的,不然创造出来了,结果没多久就灭绝了,那也太悲剧了。而如此精心的作品,能不无敌吗? 然后高岚又冒出了一句:“既然是天性,你怎么没吃了你的子嗣?” “我都是上神了,这点自制力还是有的。”安安道。“而且那家伙也挺乖的,从不挑战我的忍耐度。” 挑战了就可能被吃掉,谁敢挑战你的忍耐度? 我与高岚对视了一眼。 这样的父母,简直是熊孩子克星。 熊孩子作天作地不就是很清楚父母不敢真的伤害自己吗?若是有被父母吃掉的后果,再熊的孩子也会乖得不能再乖。只是,有着这样的父母,求少凰那只幼崽童年心理阴影面积。 找了个旅馆睡了一整天,将火车上没休息好的无精打采给消弭,在高岚与安安这两只正常人类躯体的家伙醒来时我提议去吃烤全羊。“我打听过了,那家烤羊点很有名气,咱们去试试吧?”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来的,既然都来了,自然不能错过本地的吃喝玩乐。反正那枚蛋又不可能有事,都埋了几千年了,多埋一会也不打紧。至于有没有落入不怀好意的人手里,比如之前在欧洲时的事,这个,我觉得应该没丧心病狂的科学家会效仿,至少华夏族的科学家,我相信他们就是再没下限也不会那么做。照个片,看看里头胚胎的形状与情况,我不信他们会不联想到什么,再翻翻老祖宗留下的古籍,我相信他们只会想尽各种办法将蛋给孵出来看看传说中的凤凰神鸟是什么模样。 在自己的神话主场上就是这点好,再怎么惊悚,本地人都是能够接受的。 典型例子如阿莯,若是放在西方,鬼才理会它是谁,抓起来切片研究如何长生倒是很有可能,而在华夏,我相信不管多么变态的人都做不来将它抓起来切片研究的行为,固然有抓不住的因素,但心理障碍也是个大问题。 安安显然也明白这些,因此没拒绝我的提议。 路上我向茫然的高岚解释了下。 高岚想了想,问:“如果那枚蛋真在华夏族科研机构做研究会怎样?” 我说:“特勤处又不是瞎子,若是那枚蛋真在落在了与政府或它们有关的人手里,最终一定会让修士看看,就算认不出是凤凰蛋,只要不瞎都能认出那不是普通生物的蛋。” “古神族的蛋有特征?” 我颌首。“蛋壳上有天道符纹。”若非如此,蛋壳也不会坚硬到变态,外面的人想破坏蛋壳让蛋无法孵化很艰难,里头的幼崽想出壳也同样难得要死。 “所以那枚蛋不可能在科研机构。”我总结道。 高岚哦了声,表示理解。“不是还有墨菲效应吗?也说不好啊,凤凰蛋那么珍贵的东西....我虽然没接触过人族科学家,但三十六....说不定就昧下了。” 这个,还真不好说。 死熊猫那家伙已经完美的诠释了科学家的下限不仅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更能丢弃。 我想了想,最终只能说:“若真是那样,我会为他们默哀。” 别的事都好说,但幼崽的问题上,古神族个顶个的犟,只是杀你全家,灭你三族都可以称赞一声大慈大悲加圣人胸怀了。 一只幼崽的死亡不仅意味着失去了一个族人,更意味着这只幼崽未来成长后会有的后裔也一同失去了,光是想想,哪怕是泥人心性的古神族也会怒发冲冠。若非如此,古神族之间也不会定下不得伤害彼此幼崽的约定,并且还每个立约者都很认真的执行着。天帝从未想过弄死两枚蛋,他爹也没想过在南明亡国时将瑶光带走的蛋与幼崽斩草除根,尽管他们有那个能力,而后来少凰杀戮龙族,也同样没动幼崽。龙族纯血王族的绝种纯粹是混血种与纯血种的内斗,前者容不下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的旧日统治者,后者想更进一步,能不绝种吗?——楉这个王族后裔都完全没将这当成一回事,我估计她心里怕还是很庆幸纯血王族的绝种,不然她再出色也不会出龙头地,更不会有资格角逐王位。 我完全相信,她要是生在那个时代,肯定会是屠灭纯血王族的凶手之一,为自己也为自己子孙的前途,杀人放火灭门绝户在智慧物种的潜意识里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就算是法律也阻止不了。更别说法律还不管这事呢,王权争斗,胜者加冕为王,败者身死族灭,不存在善恶对错,唯有立场与利益。 好吧,某种意义上,外族的利刃并非最冷的,最冷的是同类的心。 每个智慧物种都有自己的行事法度,如我与安安看现代人族的法律如同看圣人法典,只觉得没有一颗圣母玛丽苏之心制定不出如此慈悲为怀的法典;如现代人类看古神族的法律,只觉得血腥毫无人道且不平等,株连灭族毫无心理障碍,更同罪不同罚,就差赤/裸裸的写上种族歧视四个字了。 若真的有科研机构干了与西方一样的事,那乐子可就大了。丫上回可是刻意弄出了一场生化危机,诚然,毒是我带过去的,但我不认为她会不清楚用了的后果。 希望华夏族的人没那么作死。 都招惹过这家伙一次了,再来第二次,别说少凰了,只怕就是阿莯都要无语,她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拽住屠刀的。 吃饱喝足,高岚提议去看看莫高窟和月牙泉,都来了丝绸之路,不去看看这些岂非白来这一趟? 我很是赞同,安安没反对,于是提议通过。 坐车去月牙泉的路上我问安安:“说起来,你和地球这么有缘,有没有看过莫高窟的修建啊?” “我只看过月牙泉。”安安回道:“莫高窟的修建是南北朝时期,那个时候我只来过一次。” 我秒懂,虽然在南北朝时来过人间界一次,但丫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当时的南朝,还创造了一个流传千古的成语:我见犹怜。 西北的景象太过单调,看不了多久就会眼睛疲劳,因此我们很快就打起了瞌睡,醒来的时候旅游车已经到了月牙泉,高岚第一个蹦下了车。 “什么嘛,这不就是一个大点的水潭呢,还不如洞庭湖呢。” 我心说你这比喻也太有意思了吧,洞庭湖是大江流经的地方,虽非潮湿的沿海,却也有着充沛的降水量,而月牙泉,它与沙漠毗邻,只此一点就足以说明这一片的气候。 安安揉了揉眼睛。“变化真大。” 我诧异的看了眼安安。“你上次来这是什么时候?” 安安想了想,回答:“记不清具体时间了,我只记得自己那时候来一个叫幼泽的地方还债。” 幼泽? 我在脑子里使劲的扒拉了好一会终于想起来幼泽是哪,那不就是罗布泊最初的名字吗?而罗布泊,不是我说,那地方现如今是华夏西部的沙漠区域。 麻姑说自己曾三次见东海化为桑田时听众的心情我可算是明白了。 东海到底是海,就算干涸了,地势也注定它最后还是会回归海洋,而幼泽,初步估计除非地球天翻地覆,高原变回了千万年前时的地形,否则....有望看到亚洲西部区域的沙漠连成一片,变成一片比撒哈拉更辽阔的大漠。 只是,我看了看淡然的安安,到底是不一样的。至少麻姑与安安不一样,麻姑对人间界有感情,因此有深切的感慨,而这位,估计就是这片天地末日了它也最多一声轻叹,叹完了就没了。 月牙泉的确没意思,至少对于看过它几千年模样的安安与生长于雷泽的我而言很没意思,至于高岚,我估计她很怀念洞庭湖,再也不会嫌弃洞庭湖上有垃圾了,有垃圾总好过这一汪看着就奄奄一息的泉水。 勉强打起精神拍了两张照高岚便嚷嚷着去看莫高窟,看古代的艺术杰作。 这提议很好,莫高窟是艺术领域的佼佼者,面积不影响它的美,不过我很怀疑高岚能不能看的进去那些壁画。 事实证明我的怀疑很正常,高岚的确看不进去,或者说,她看了没几个洞窟就看不下去了。 “感觉都差不多嘛。”高岚无聊的道。 我说:“没有,画得很漂亮呢。”也很有感觉,哪怕已过千年,仍旧能感觉到壁画中所包含的心血与时光加注的沧桑。 安安点头。 高岚道:“现在的画比这漂亮多了。” 我说:“可现在的画作很少会有这样的情怀。” 安安神补充道:“意义也不一样,原始人在岩壁上用炭笔画下的第一幅岩画一点都不好看,但它所代表的意义却是独一无二的。” 我:“....” 高岚:“....你这比喻,太打击人了吧?虽说我不会欣赏,可它们毕竟是集那个时代最好的手艺画成的。” “站的角度不同而已,这些壁画虽美,但几万年后再来看,你也会觉得是原始人画的。”安安说。“但不管隔着多少时代,它都包含着无与伦比的美。” 高岚显而易见的无语了。 安安说得虽然好听,但实际上她显然看不了太久,虽然它明白壁画的美,但不合胃口,因此只比高岚多坚持了一会儿。只是不像高岚百无聊赖干脆到处拍照去了,安安则是趴我背上睡起了觉。 不知过了多久,在我欣赏一副飞天的时候高岚突然跑了过来。“安安你真没参与过莫高窟的建立?” 安安皱着眉头睁开眼。“没有。” “我看到一个飞天,跟你长得好像,简直就像是大号的你。” 跟安安长得很像?还是大号的? 多像? 出于好奇我背着安安跟着高岚去看她口中的飞天了。 必须得说,莫高窟的洞窟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也不知高岚是如何记得路线的,七弯八拐的,最终来到了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洞窟里,我估摸了下位置,这洞窟的深度不一定是整个莫高窟洞窟里最深的,但一定是深度方面的佼佼者。 我也看到了高岚所言的飞天。 高岚没见过少凰成年版的模样,因此看这飞天自然觉得它简直是安安的成年版,但我是见过的,自然不会如此认为。不过,能够像让高岚产生那是安安成年版的感觉,足可见壁画上的飞天与少凰有多像,以及多美。 凤凰族素来盛产美人,我没见过孟凰,但她当年能被评为盘古世界第一美人足可见那是个绝世的美人。对此我从不怀疑,因为她与少凰是同源的双生子,不知道孟凰生得什么模样,看看少凰就是了。 大洪荒初期诞生的神人无一不是钟灵毓秀的美人,人形个顶个的完美出色。 综上所述,我见过的美人真的很多,但仍旧没有能够及得上少凰的。 别提凤凰,丫是少凰的直系祖先,生得一模一样,若非性格气质完全不同,我都得认错人。 壁画上的飞天与成年版的少凰酷似,又如何能不美? “南明王族不是只剩下你和你的子孙了吗?”我诧异的问安安,若非如此,孟凰也不至于以稚子之龄成为新王,哪怕是瑶光,当年登上王位时也已将近成年。 “不是啊,还有两支旁支。”安安随口回答。 我更加诧异。“既如此,瑶光死后,你们姐妹失踪,怎会不推举出新王?” “有王族血统并不代表就有王位继承权。” “事急从权,当直系出了问题无法承嗣时,从旁支过继不是常事吗?”我说。 神族自然没有过继的说法,但直系后继无人,旁支的确会顶上就是了。 “两支旁支,一支是被天帝利用导致我与长姐生死未卜数万年的棋子,也就是水光的祖先。一来那家伙太蠢了,居然能被天帝给利用了,不堪为王;二来,被查出我们失踪与他有关后他没法拿出证据证明我们还活着,他只是想将我们藏一段时间,并不是想害我们的性命。谋害同族,又罪证确凿,虽然没处死他,但他和他子孙的继承权都被撸掉了。毕竟,若是任他或他的子孙登上王位便等于认可他为了王位残害同族的行径,始作俑者且成功者不免成为后人的楷模,虽说在许多智慧物种的族群里,王族弑父弑母杀兄杀弟杀子乃传统,但大家一点都不希望这种传统出现在南明。” 理是这个理,但古往今来能够在苗头一出现时就来个狠的,扼杀此风的国族还真没几个。九成九的国族最终都是向现实低头,默认了王族自相残杀的传统。 “那另一支呢?”我看着飞天问,这个飞天的原形应该就是另一支南明王族了。 “另一支啊,是南明曾与龙族联姻的产物,因为战火燃了太多年,大家都受不了了。因此在一位南明帝姬与龙族帝子相恋后,大家决定联姻以换取和平,确切说换取几十万年休养生息的时间,不过,那位帝姬不是长姐,帝子也非昀息.....” 想起孟凰与她三个未婚夫的事,我说:“也黄了?什么原因?” 若那位帝姬也是孟凰那样的性格,那黄了很正常。 孟凰的婚约,不是我说,她只怕也就在对着昀息时上了点心,可惜只是上了点心,她喜欢昀息,却无法爱上,昀息对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都是不来电。 之后的两任,少凰想吃长恒,孟凰没拦着,第三任有别的女人,甚至孩子都有了,她在意的也只是那个女人与自己并列而坐让她做为君王的权威与尊严受到了侮辱,因此将人给杀了,却没杀了孩子。这很稀奇,古往今来,哪个女人在丈夫出轨还搞出了人命后的反应会是弄死女人却留下孩子的?弄掉孩子赶走女人才是常规做法。 但那位帝姬显然不是孟凰这种只要利益足够她完全不在意结婚对像是何方牛鬼蛇神说不定还会顺手弄死的类型。 “迎亲之日龙族突袭南明,成年王族与大半族人战死。” “骗婚啊。”高岚忿忿道。“真卑鄙。” 安安不以为然。“也谈不上卑鄙,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只要能得到胜利,不论怎样的手段都是合理的。一定要怪的话,只能怪那位帝姬太蠢,若是长姐,最终被屠杀的必定是天族。” 这话我信,孟凰那样的,绝不可能被人骗婚。 但只怪那位帝姬太蠢,未免偏颇。 许是看出了我的想法,安安道:“做为一族的帝姬,爱上敌族的帝子也就罢了,却还付诸信任,不是蠢是什么?” 高岚道:“信任自己爱的人不是很正常的吗?只能怪那个男人太卑鄙。” 安安道:“长姐爱我却不信我,她深爱妖君也同样不信任妖君。” 我说:“咱能不提孟凰这个例子吗?孟凰是王,疑心病是王的职业病。而且,话说起来,以前听你和熊猫它们的描述,我一直以为孟凰是个不管对朋友还是亲人都很坦诚的人。”修顺心意的神必须顺从本心,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很难做出骗婚骗心的事来。 “一个谎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她嫌麻烦。” 因为嫌麻烦所以对谁都很坦诚,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 “那个帝姬最后如何了?”我问。 捅了这么大篓子,下场应该会很惨,灰飞烟灭只怕都是轻的。 “自尽谢罪了。” 我指了指飞天。“她的后代?” “嗯。” “怎么会在南明?莫不是娘死了父亲也死了?” “母亲寻了个机会将那个帝子给废了,废人没有王位继承权,也不能继续保留帝子的尊荣。” 我秒懂。 亲爹若还是有权势的帝子,那么孩子多半会成为他后院中的一个小可怜,但他成了什么地位都没有的废人,那么他的子嗣,且还是一个血统不纯的子嗣,龙族中谁还能想得起来呢? 不能让xx的血脉流落在外这种观念是建立在xx的身份地位高的前提下,这就好像皇帝在外头有了个孩子,不管喜不喜欢都得接回来,哪怕接回来后只是丢在后宫里自生自灭。可如果这个皇帝被废了,什么都没有了,而孩子却是另一个国族中有身份地位的王族,他还敢理直气壮的说他的血脉必须接回来吗? “你们竟然没弄死那个孩子。”我很是感慨,那孩子的爹可是大仇人啊,虽然婴孩无辜,但那样的深仇大恨,将孩子给弄死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母亲觉得,它到底是自己血亲,便将它留在了南明当做一个普通族人一般抚养。” 我与高岚都懂了,虽然没弄死,并且能够看在了同族血脉的份上将孩子养大,但想当王的话....做梦。 作者有话要说:ps:少凰对长辈和渣男的态度非偏激,她只是被孟凰的君王教育给故意养成这样的。高岚是从一个普通人看渣男欺骗感情的角度去看那场欺诈,而少凰是从君王的角度去看,她看到的是两个种族之间的利益争斗,而战争只有利益没有对错也没有道德,能赢就行,至于欺诈,那是君王的基础技能之一 243、第一章寻崽·道心 讨论了半日,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既然能在莫高窟里留下这样的痕迹,想来也代表它已孵化,一头....话说它是纯血还是混血?”诚然,那家伙有龙族血统,但天知道是多少代以前的事,谁知道在一代代凤凰族内通婚之后还保留了多少龙族的特征。 安安回答:“纯血。” “既然是纯血,应该很好认吧,这方天地出现了纯血凤凰,竟然没人往上报?” 诚然,纯血凤凰不是凶兽,但南明神族生而为神,拥有的力量极为强大,没道理没造成任何的影响。不是泛指破坏类的影响,而是存在即影响,一个龙伯族人挤进一个普通人的屋舍里,哪怕房子没给挤得散架,谁也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安安蹙着眉头不语,直觉告诉我,这家伙的脑子里只怕在蹦跶着各种阴谋论。 安安很快就舒展了眉头。“找到她就知道原因了。” 我挑眉。“还以为你会在阴谋论里绕下去呢。” 安安道:“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不过尔尔。” 古往今来被阴谋诡计给弄死的强者多了去了,我心说。 似是看出了我的想法,也可能是我的表情太过明显,安安道:“会被阴谋诡计给弄死的强者只能说明它还不够强,蝼蚁的阴谋诡计再出色又如何?它能与巨兽抗衡?” 很强大很实在的观念,难怪你会是暴君。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传统古神有这样的观念也很正常,孟凰那种才是不正常。 事实证明,找个人形的非人生物比找一枚蛋要容易得多。 尽管那是千年前的人形生物,但存在过便会留下痕迹,而这颗星球上的长生生物真不少。 令人惋惜的是,敦煌这一片的妖魔鬼怪真不多,又不是古时候丝路繁盛,商队往来如织的时候,妖魔鬼怪若是苦修都是找的没人地,若是贪恋人类社会纸醉金迷或是觅食则是追着人多的地方。找了一整日,都是些年轻的小妖。 打听了很久,总算打听到一个可能知情的妖。 一株葡萄。 你吃过葡萄吗? 一截葡萄藤插地里,要不了几个月就会枝枝蔓蔓的爬满整个葡萄架,山庄里就有一片,夏季时我们都很喜欢在葡萄架的阴影下玩。 不管是见过葡萄架的还是栽种过葡萄架的,我相信,你肯定没见过活了千年的葡萄。 西域这里就有一株千年老葡萄藤。 真的是千年老葡萄藤,据说是前秦时期的葡萄藤。 高岚很是诧异。“不是说植物修炼成人形比动物更难吗?尤其是人族会吃的作物。” 我点头,的确,植物修炼比动物更难,人族食谱上的植物就更难了,就好比大白菜,理论上可以修炼成人形,但修炼出个人形来需几千年,而大白菜在人族的食谱上是一年一季甚至两季的作物之一,寿命也就几个月,怎么个修炼?葡萄藤虽好些,却也没多好,种植葡萄几年,觉得别的更赚而砍了葡萄藤改种旁的作物也是常事。 若是葡萄藤生长于深山老林倒也罢了,没有人族的打扰,还是有很大几率清静的修炼成妖的。但,再清静,一株普通的葡萄藤想修成妖,化出人形来,两三千年的苦修是保底。就好像我那位被打回了原形的婶娘,君长青的心上妖,便是在一个灵气充裕的环境里修炼了近两千年加之人族的香火才得以在两千年内修炼出人形来的。 话说,前秦离如今多远? 秦国我知道,秦始皇嬴政,可前秦,是指嬴政一统华夏建立大秦帝国之前的秦国时代吗? “秦始皇之前的秦国有称王和未称王的两个时期,大概是指其中一个时段吧。”高岚说。 安安:“幸亏我不是真的人族。” 我俩茫然的看着她。 安安道:“若我是人族,必然忍不住掐死你们俩。” 呃,显而易见的,我与高岚的思路有问题。 我请教的问:“华夏历史上还有第二个秦朝?” “没有第二个秦朝,却有第二个秦国,五胡十六国中的十六国之一。” 五胡十六国? 哦,想起来了,别误会,我不是想起前秦是哪位了,而是想起了青蛟。 青蛟的故事里有提起过,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数千汉家女被活活沉江、易水为之断流的事情之后离开当时的东北区域的。 五胡十六国我知道,却不清楚具体哪十六国,事实上我依稀记得不知道谁提起过五胡十六国其实不止十六国,实际上只多不少,因此只是捡了比较有名的十六个做为时代的称号。而那个时候的国家究竟多无语呢?我听过一个关于那个时代的幽默笑话,某某占了个山头自立为王,称帝,实际控制的疆域不过两个山头,军民全加起来也不过几万,但称帝之后的百官编制倒是挺满的。这位某某最后的结果是不用想的,被当时的北魏给灭了,死的时候皇后怨怼的责怪皇帝,皇帝说,皇后啊,至少我做过了皇帝,你做了一回皇后,此生足矣。 这么一个小故事足矣说明那年头的乱劲,今日高坐明堂称帝明日城门悬首,每个当皇帝的人都先过把皇帝瘾再说,过了瘾后是死是活听天由命。这种心态也是那年头每个国家国祚不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今朝有酒今朝醉,就没哪个皇帝想到给自己的继承人进行储君的正规教育,自然,就算有,也没哪个资源。也因此,不管十六国的开国之君如何,就没几个国家是过了三代的,大多二世而亡,撑死三四代,连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古语都没做到,便是有哪个国族皇帝的数量丰富也绝不是国祚绵长,九成九是与北齐差不多的情况——二十八年的国祚就换了六个皇帝,还有北周更牛,刚开始那三年,一年死一个皇帝,那位有屠龙手之称的权臣的宇文护三年的时间宰了三个皇帝。 值得一提的是,北齐与北周已经是动荡了很久开始沉淀的时期,比起五胡乱华时期安定了很多,安定了很多尚且如此,那么五胡乱华时期该是何等的乱? 反正,我是记不住五胡乱华时那比大戏的戏台还热闹的政权更迭。 别人唱戏好歹也是你方唱罢我才登场,五胡乱华南北朝时期却是真正意义上的你未唱罢我已登场来抢戏。 看我与高岚都一脸的懵逼,安安很是无语的给我们恶补了一通历史常识。 前秦这个国家共三任皇帝,在五胡十六国的乱世中相当有名气,尤其是最后一任皇帝苻坚更是一度统一了北方,差点就一统华夏。大抵是因着这一点,哪怕苻坚是氐人,后世汉人著史也对他很是推崇,尊其为大帝,更有甚者拿他跟秦皇汉武相媲美,千百年下来都将他给推上神坛了。 安安还特别提了两个关于苻坚的典故,一个是投鞭断流,苻坚将北方的割据势力灭得差不多后决定出征东晋遭到大臣反对,便表示自己坐拥百万大军,一声令下让所有士兵将他们的鞭投入区区长江足可让长江断流,长江天险有什么好怕的? 一听这个典故,不用去翻书我都可以笃定的说,苻坚肯定输了这一仗。 仗都还没开始打就已经如此骄傲了,不知道骄兵必败吗? 另一个典故是草木皆兵。 淝水之战时望见东晋队伍严整,士气高昂,再北望八公山,觉得山上一草一木都像是晋人,顿时后悔自己的轻敌。可惜这种后悔连临时抱佛脚都算不上,能够临时抱佛脚说明还有时间,而苻坚那会,双方大军都已经对上了,后悔也是白搭。 高岚说:“感觉安安你好像瞧不起苻坚。” 安安点头。“的确瞧不起,他并非一个合格的王。不过这也不是他的错,他压根没接受过系统的帝王教育,做为一个正常人,他能够走到那一步已是不错的成绩。” “那你还瞧不起?”高岚不解。 “我用衡量一个王的标准去衡量的他。” 用衡量普通人的标准,苻坚勉强过得去的,嗯,是勉强,不是出色。而只是我当时的感觉,不一定准确,事实证明也的确不准确,后来我恶补了五胡乱华时的知识,深深觉得,在少凰的三观里,苻坚只怕就是个人性劣根性诠释者。得亏少凰被深度改造过,不然以传统神类的思维习惯很容易以少部分凡人生物的行为定义其整个种族的属性。 而苻坚,有龙阳之好不算什么,性取向是天生的,但强迫未成年少年的话,放现代社会妥妥的进监牢。为什么这么笃定是强迫?慕容冲后来的表现活脱脱的一个病入膏肓的精神病人,虽说精神病也有先天的,但慕容冲的经历,总觉得他的精神病有九成是后天因素。 话说回来,能将好好的一个人给弄成那样,苻坚也挺有本事的。 用衡量君王的标准,少凰活了千万年,见过无数的君王,她衡量君王的标准绝不会像凡人一样止步于功绩而不问君王的品性。 我说:“能力方面他其实还是可以的吧,五胡乱华那么乱,他可是一度统一了北方。” “你搭建了一座非常高的大楼,结果高楼没几天就倒塌了,这是出色?”安安反问。 我无言。 安安继续道:“还记得火车上我提过的神尊被我弄到人间历劫时的事吗?她面对的是与五胡乱华差不多的局面,但她就做到了民族大融合,将那方世界北方的诸多民族给熔铸成了一个民族。” 我不可思异。“她怎么做到的?” 五胡乱华南北朝,长达四百多年的乱世才完成民族融合,神尊彼时已是凡人,没有神力,也没有做为神的记忆与学识,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她是如何做到的? 安安不答反问:“你可知五胡乱华与南北朝为何能够分裂那么久?” 我配合的问:“为何?” “因为利益,刚开始时是因为民族矛盾牵扯的利益,乱世能够维持那么久就不仅仅是民族矛盾了,更多的是当时占据了统治阶层的门阀世家导致的,家国天下,家在前,国在后,当国的利益与家的利益相冲突时舍国之利益而保家之利益。典型例子便是西晋的八王之乱,看似是皇族内部争斗,实质上却是不同地方的门阀世家之争。虽然最后葬送了中原之地,但门阀世家最终还是达到了目的,渡江后的东晋皇室如同摆设,权力尽掌于世家之手,而为了手头的权力,南朝的门阀世家内斗不止。” 我说:“略有所知,这种情况应该是被科举制终结的。” 隋唐时代数百年也没完全消弭,君不见唐代的宰相就那么几个姓,而那几个姓有几个不是当时门阀世家的姓? 思及此,我问:“神尊推行了科举制?” “时代限制了它的想象力,她并未想到科举制,只是想到了通过办学馆自己培养能够办实事的人手,算是科举的雏形。” “这样的话,也没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吧?”那可不止门阀世家的问题,还有民族矛盾。 “所以它掌控了权力后第一件事便是大开杀戒杀得江山万里一片红,不论是汉人还是异族都被杀得人头滚滚,拉足了所有人的仇恨,民族矛盾自然没了。” 我:“....”很好很强大,我与高岚皆哑口无言。 不过,你别说,神尊这招还真的挺有用,让两个有仇的团体一致对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出现一个与它们所有团体都有更大仇的目标。 “神尊最后一定死得很惨。”我发自肺腑的说,外带遗臭万年。两个民族争斗,最背骂名的从来都不是墙头草,而是那边都不战自成一派的奇葩。 “它的目的达到了。”安安说。“同样是死,它死得可比苻坚欢快多了,什么遗憾都没有。” 听到这我终于回过味来了。“它莫不是修的顺心意?” 安安点头。 “那它做凡人时顺心意还在起作用吗?” 神尊的做法,哪个正常人做得出来? 人生于世,需要顾忌的东西太多了,尤其是能够史书上留名的枭雄,哪个不爱惜自己的名声?不想善终?便是古代那些死谏君王的忠臣,看似舍生取义,一腔热血,什么都不求,高尚无比,实际上呢?真无所求那就不是人了,他们不是无所求,而是所求甚大,求的是青史留名。动动嘴皮子,一次完美的死谏就可以得到,比那些兢兢业业治理地方一辈子却连在史册上留下个名字都不能的地方官可轻松多了。 人性注定正常情况下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做得出那样拉所有人仇恨,无所谓自己最后的下场与死后之名的事来。 神尊彼时虽是凡人,但它修的是顺心意啊。 它会背叛任何的人与事,唯独不会背叛自己的本心。 那么,当它的本心告诉它想要结束乱世时,它自然会用奔着那个目标去,目光死死的锁着终点,过程如何,付出多少都是值得。 安安肯定了我的推测。“那是自然,主修的道与神魂是绑死的,不论它是人还是神,一旦背叛,道心便会出问题。若非如此,你何至于兢兢业业的守着雪莹山庄?” 我无言。 守护守护,到了如今,我已分不清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是否仍是远古时的那份心情,亦或是为了自己的道心。 道心若是出问题,那我这千万年的罪可就白受了,还得回轮回里继续遭罪,并且.....这世间再也不会有靁了,即便轮回中再次踏上修行,那也完全不是我了,失去了神性与道心的神魂注定被轮回彻底同化。 弄明白了前秦的时间,我与高岚都纳闷了,前秦离如今也就一千六百多年,这么点时间足够动物修炼成人形了,但草木的话....除非它爹或它妈是妖,因此它生而为妖,生而能化形。可那些小妖都说了,葡萄藤是自己修炼成的妖,没爹妈。 安安将最后一口冰棒吃完。“去看看吧,看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那株葡萄藤住哪?” “在库车遗址不远的地方。”离这里绝逼很远。 敦煌在中原与西域的分界区域,而库车遗址是古国龟兹的遗址,位于西域腹地.... 我提议:“不如飞过去吧?”真不想坐车了,这一路过来骨子都快散架了。 高岚闻言也赞同道:“好啊好啊,我还没坐过云呢。” 安安反问我们:“西域大部分区域是沙漠,沙漠上空....我反正晒不死。” 高岚没明白,我却是明白了。“咱们还是继续坐车吧。” 让安安去沙漠上空晒一晒那叫日光浴,让我去的话,最终准能收获一条风干龙.....虽然和龙不是一个物种,但你不能否认我的本体很容易被误认为龙。 244、第一章寻崽·葡萄藤 葡萄藤拥有一座庄园,酿得一手好葡萄酒,千年的品牌,不论在哪个朝代都是百金难求的佳酿。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这座庄园的地址离库车遗址真近,因此我们是跟着一个旅游团一起跑到库车的。 一下车就听到导游小姐姐提起龟兹的名人:鸠摩罗什。 这一路上我与高岚已经恶补了不少相关知识,自然不会再对着这个名字抓瞎,尤其是鸠摩罗什的事迹....挺有意思的,根据史书上的记载,那无疑是一个高智商且高大帅气的和尚,翻译了大量佛经。 佛家有句很经典的话就是他翻译出来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虽然我算是道家体系的,跟佛家体系不沾边,但还是想说,这话挺有哲理的。 不过大抵是智慧物种八卦的天性,我与高岚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和尚娶妻生子的事,佛家走的是断绝情爱的寂灭之道,佛家弟子自然不能娶妻生子,这也是历史上佛家多次被当权者灭佛的根本因素。人都去当和尚了,地没人耕,苛捐杂税没人缴,国库收入减少,兵源不足没法打仗....这是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必须灭佛。 鸠摩罗什,又是娶妻又是生子,不看他的记载还好,一看....很难不印象深刻,长得好看不一定是好事,如妺喜妲己褒姒,那个不是美人,又哪个不够惨?被男人强抢已经很倒霉了,结果这还不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是男人耽于享乐,误了国政,亡了国,最后承担主要责任的却是她们这些倒霉蛋,遗臭万年,被当成祸国的反面教材。 用少凰的逻辑来评价就是:根本就是不敢承担承认的懦夫,亡国是君王的责任,惧怕王权便将怨怼加注在没法反抗的人身上,如此软弱,亡国很正常,不亡国才不正常。 鸠摩罗什,他没被强抢民男,但....丫因为生得好看而被人强逼着娶妻,那感觉,就好像人看到一只生得好看的动物,闲得无聊便给他找了只母兽配种一样。更无语的是,那还不止一次,还有第二次,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第一次是侮辱,第二次则是别人很崇敬他,觉得这么好看这么聪明的大师若是无后就真的太可惜了。但不管是哪种,对于一个和尚而言都是有够倒霉的。 对于我的感慨,安安很是不以为然。“他太弱小了。” 我说:“若是你,你能跳出那个时代?以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凡人的身份。” 安安道:“我不是人。” “可别告诉我你没下凡历过劫。” “历过,但只一两次所有神全票通过我不用再历劫了。” 我:“....为何?” “躯体可以换成凡人的,我的神魂却仍是盘古世界最接近凶兽的神孽,而凡人的力量无法控制凶兽的天性,每次历劫不管投胎成了什么人,我都有食人的习性,而食人只是诸多天性里最温和的一项。” 我:“....”行吧,你牛。 沿着克孜尔千佛洞一路溜溜达达着,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虽然古神族的血脉传承确保它不会将人族当成自己的父母,可它显然是在人族的环境里破壳与成长的,必然深受凡人物种的影响,又几千岁了,还能适应古神族的生活吗?” 不是我说,凡人物种与古神族的思维习惯乃至三观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 安安想了想,说:“问题不大,丢雏宫里教育个万儿八千年,拥有了足够的实力后若还不习惯古神族的生活,可以申请去当片警。” “片警?”我与高岚都懵了。 毛意思?应该不是我们所知道的那种吧? “就是你们想的那种。” 高岚:“....神界也有就业问题啊。” 安安:“.....” 安安最终给我与高岚灌输了一大通神界常识。 事情还是得从洪荒时说起,前面就提起过那个时候众神掐得很欢实,脑浆四溅,却因为混沌中其它世界的入侵而暂时止战,攘了外再来内斗。不过攘了外之后并未打起来,伤亡太重,都没有能力继续内耗了,也不想内耗。混沌辽阔无边,有无数世界,有那功夫内耗不如想想怎么去侵略别的世界,节流哪有开源更有效率?(侵略不好?呵呵哒,洪荒生灵可没有五讲四美三热爱,拳头大是老大,强者入侵弱者的地盘是天理。) 虽然战争结束了,但战争的后续问题仍旧很多。 那些没被抓住的入侵者,以及看中盘古世界的丰饶想捞一把而丢了个分身甚至本体亲自上阵的强大存在.....反正那段时间除了远征混沌报仇去了的少凰,留守的神人都很忙。 神类是很特殊的存在,言语都有力量,何况行动。像少凰这样的,若是完全体降临凡界,便如同一个盛水的杯子里硬塞进去一吨岩浆,除非那个杯子是用能耐地心高温的超级合金制作的,否则分分钟崩溃。 神人与入侵者一场架打完,世界若是没末日也多半可以追赶垃圾场了,很难说哪个破坏力更强大。也因此,那时候的低级仙人全都练就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帮种族搬家技能。 这种情况直到比较厉害的麻烦都被解决后才得以消失,一来是不少强大神类开始消极怠工,它们背后所守护的并非自己的种族,没法拿出十分的热情与细致来;二来神尊算了下,发现造成的破坏已经开始超过保存下来的;三来,盘古天道当时对那些被少凰远征军给屠得绝户了的世界很有胃口,神尊杠不过天道,便想了个办法将百来个世界拖了过来投喂了盘古世界,然后吃撑了的盘古世界蹭蹭的暴涨,人口密度达到史上最低,远超大洪荒时代,因而神尊制定了一大串保护智慧物种文明多样性的法律法规。 综合上述,强大的神人们普遍得以下岗,换上了责任心过关的寻常神仙,使命很简单,保护该世界不受混沌之外的生物的侵扰,以及盘古世界文明多样性与平衡性。即,在凡人作死的时候左右开弓抽他百八十个耳刮子,不过这个作死的标准线很高,因此大部分时候凡人怎么作死,哪怕作死作得文明推翻重来,只要没绝种,神仙都不会干预。 因为这种基层片警的大部分工作内容都和凡人物种有关,因此很适合那些不习惯神界生活的神仙担任。 我问:“一个神仙管多大地?” “少则一个世界,多个几个世界。” 高岚不可思异:“就这还是片警?” 安安理所当然道:“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不,也可能百亿,谁知道呢,反正只多不少就是了。便是一个神仙驻守几个世界人手仍旧不够。而且我们控制的也不知盘古世界,还有盘古世界周边的世界群也在漫长的时间里被我们占据,人手就没充足过。” 高岚道:“理解了,但一个神仙管好几个世界不会忙死吗?” 安安理所当然道:“所以允许从凡人物种里招几个小弟帮忙啊,这份工作可以说是和凡人交集最多的,她日后可以选择从事这项工作。反正纯血古神当片警的例子虽然少,却也不是没有,只要她自己愿意就行。” 不论是我还是高岚皆默了。 虽早知世界辽阔,却不曾想到如此辽阔。 反正,搁大洪荒时的我肯定想不到有朝一日世界会发展至此,一片陌生。 不过,能够想到这些,足可见安安节操虽然有些问题,但做为君王的责任心还是过关的。 高岚感慨的说:“你都不认识她,就已经为她想到了这么多。” “我是王。” “她的直系祖先差点坑死你全族。” 安安点头。“可正如母亲所言,不论那条长虫做了什么,因那次欺诈的联姻所造就的孩子都流着一半的南明神族血液,是我们的族人。哪怕是母亲,她从未承认那个孩子是她的亲人,但她对那个孩子却尽到了一个王的责任与关心。而且,这么代下来,那点长虫血早被冲没了,这一支的后裔如今都是纯血凤凰,我后来就恢复了他们的王位继承资格。虽然这个资格也没什么用,就算我死了,我也还有子嗣呢。” 家庭教育真不错,有点理解南明神族为何在两枚蛋失踪后宁可让群龙无首的无王局面维持了几万年也不愿让涉嫌害两枚蛋的嫌疑犯及其子孙登上王位了,并且还能重新接纳姐妹俩,初期时这两位可是一个扭送精神病院都不嫌过分另一个更是神孽,大部分族群摊上这种情况,躲都来不及。 有些东西,并不是你有那个血统,并且只剩下你一个选择就能让你如愿的。 当选择题只剩下一个选项时,看似无可选择,实际上别人还有另一个选项:不选了。 当年那个导致了姐妹俩失踪的凤凰估计对此深有体会,不过,南明这种氛围,也不难理解少凰为何笃定的说那个倒霉蛋纯粹是蠢的,并无害人之心。想想也是,真想害人的话,一开始就毁了两枚蛋不就一了百了了吗?毁尸灭迹,什么证据都不会留下,更不会在几万年后眼睁睁的看着姐妹俩轮流坐王位,而自己与子孙都失去了王位的继承权。 不论是孟凰还是少凰在发现自己的身世后都不可能不做调查,只看少凰对水光的信任,显然那个倒霉蛋并未因此而被杀,我不认为这两只凤凰会是因为宽容大量而不杀水光的祖先,只可能是真的确定以及肯定倒霉蛋只是希望她们暂时消失一段时间,并非想过伤害她们。 对此,看多了人族的历史,我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许人族为了权力弑父弑母杀兄杀弟杀子,就不兴别的种族哪怕是争权夺利也保留着不杀同类的底线? 葡萄园还真就在库车遗址旁边,说旁边都是委婉的,这距离,说它是库车遗址的一部分也不算过分。只是用了法术,因此普通人倒也发现不了这里。 满园葡萄藤,绿色的叶子间垂下无数青涩的葡萄串,我略微感应了下,这满园葡萄并非无数株葡萄,而是一整株葡萄藤,这覆盖面积....我曾见过覆盖面积达方圆数里的葛藤,却从未见过如此庞大的葡萄藤,简直成精了,不对,本来就成精了。 虽然活成精了,但这株葡萄藤的人形却挺年轻的,看着最多十一二岁,让高岚很是失望。“还以为能看到老爷爷呢。” 我抬手轻戳了这家伙的脑袋一下。“你脑子被电视剧给荼毒得太深了,妖魔鬼怪能够修炼自身,只要不是快死了就能一直维持自己的年轻美貌。除非喜欢变成老人的模样或练功出了问题,不然妖魔鬼怪就没几个是老的。没看你旁边那个比地球还老,本体却一直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女。” 高岚道:“可它这样也太年轻了。” 我心说你是没见过白彧上神,那支人参更年轻,只比少凰小一两万岁,看着却和大学生似的。 葡萄藤脾气显然挺不错的,笑呵呵的取了葡萄美酒来招待我们,准确说是少凰。“这是一千年的陈酿,小丫头尝尝。” 我与高岚:“....”虽然知道安安的里子不是人,但现在这个壳子却是实打实的人族,给一个人族孩子喝一千年的陈酿真的没毛病? 安安抬起羊脂白玉的酒杯就想喝,酒杯还没到嘴边就被我拿走了。“姑奶奶,麻烦你考虑一下你现在的壳子什么年纪,人族垂髫稚子。” 若是凤凰姿态,喝十万年的陈酿都没问题,但这么一个牙都没长齐的小毛丫头形态喝千年陈酿....酒精中毒了怎么办?医院离这可不近。 葡萄藤很是惊讶:“你是人族啊?” 这话问的,此时此刻的少凰便是送中科院切片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必定是人族,最多就是生命力强大一些的人类。做为一个修炼千年的妖,连分辨人还是非人的眼力都没有,这家伙该不会是骨灰级家里蹲吧? 安安道:“我现在是人。” 现在是,以前不是,未来也不是,语言当真是一门艺术。 葡萄藤流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失落之色。“你给我的感觉和神女有些像,我还以为你可能是她的同类呢,她这些年一直想弄明白自己是什么,有没有族人,我还以为....” 我咬着葡萄疑惑不已,找错人了吧? 诚然,血脉传承能提供一大堆知识,但并不能保证让每个刚出生的幼崽都对自己的种族有清楚的认知,反正据少凰曾提过得到,她两万岁之前就没弄明白过自己是什么物种,也没兴趣去弄明白,两万岁后孟凰用拳头让她记住了自己的物种。但,这里是地球,不是少凰最初生活的魔域,她早先生活的那片魔域,种族是毫无意义的事,在那里只有弱者与强者,弱者是食物,强者以弱者为食。弱肉强食是少凰破壳后学会的第一条法则,也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法则。 魔域那一片没有凤凰出没,也没有关于凤凰的传说,因此少凰无从得知自己是什么,可地球上的凤凰传说少过吗?先秦之前,华夏的图腾主流便是凤图腾,周代时更是有凤鸣岐山的祥瑞,葡萄藤口中的神女和我们找的是同一只,她随便打听一二就该猜到自己是什么物种。 安安显然和我想一块去了,因此和葡萄藤一起露出了失望之色。 高岚显然是个好奇宝宝,至少到目前为止她还保留着对非人生物世界的好奇心,尤其是对神话生物,尽管这两年已经被山庄里那几只正儿八经的真正神祇给毁三观得够呛,显然还没毁彻底,也可能是想听听别的故事消消火车上时安安讲故事的阴影。 葡萄藤大概是一个人家里蹲得太久了,再加上安安这个和他口中的神女略相似的人,因此对我们没太大戒心,很随意的就讲起了故事。 故事开始的时间约莫一千六七百年前。 有一人一神自西来,人是凡人,不是华夏族人,是个和尚,负像翻越葱岭,为传道而来;神是不知名物种,因为迷惘而来,想看看别的地方是什么样子。 凡人和尚名鸠摩罗炎,他在翻越葱岭后经过当时被称之为羊同的疆域时遇到神女的,他引起了神女的好奇心,对雪域之外世界的好奇心。而这位神女,挺有行动力,想到就做,想看看外面的世界自然马上就跟着人走了。 这种行为放在普通人身上简直是找死,因为她完全不了解这个路人是什么人,心性如何?若是人贩子怎么办?须知几年后穷游兴起时可是失踪了不少闲得作死的人。 只是,那位神女是什么物种虽不得而知,但她显然拥有法力,不可能被人贩子给摆平,至少凡人奈何不了她,因此走得很是洒脱放心,多年后葡萄藤也曾问过她过为何那么相信鸠摩罗炎不是坏人。 神女表示,鸠摩罗炎的眼神挺干净的,不是坏人,就算真是坏人,她正好可以吃上一锅热腾腾的人肉。 显然,神女和安安一样,未必以人为主食和喜欢吃人,但食谱里妥妥的有人这一栏。 鸠摩罗炎想去中原传道,神女无所谓去哪,加上那个时候正好对佛教产生了兴趣,这么一个现成的大师正好请教,等对佛教的兴趣淡了便是分道扬镳之时,这是神女的打算,但世事最无常。你永远都想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除非它不再是未来,而是已发生。 一人与一神最终没能走到中原。 路过龟兹的时候鸠摩罗炎收到了龟兹王的热情款待,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龟兹王女耆婆,一见钟情。 神女对此很是吐槽,这世上原来还真有一见钟情这玩意啊。 不过,你丫一和尚能娶妻吗? 和尚自然不能娶妻,因此鸠摩罗炎还俗了。 神女:“....” 245、第一章寻崽·神女 虽然吐槽不已,但神女最终还是没有惊讶鸠摩罗炎的决定。 因为从一开始她就看出来了,鸠摩罗炎虽然在佛学上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怎么说呢。佛学某种意义上跟哲学还挺像的,很容易吸引高智商者,这一点历史上有不少例子,那思考哲学特厉害的高智商不乏自创派别的,说起来佛教能够那么兴盛,有无数派别也与此有关。 鸠摩罗炎正是一个高智商者,被佛学吸引实属正常,但要说他多么的热爱佛倒也不尽然。 神女后来见识了很多的东西,了解了更多,大抵能够猜到鸠摩罗炎什么情况了。 鸠摩罗炎出生印度,而印度最出名的是什么?反正我觉得,印度最有名的不是出了个佛教,而是种姓制度。 鸠摩罗炎出身婆罗门,属于统治阶层,按着正常情况发展下去,他日后应该继承相位,但他跑去出家当和尚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鸠摩罗炎的行为看上去都挺....有毛病的,搁现代的话,妥妥的神经病。 大好人生不要去当个和尚,不是有病是什么? 还真不是有病。 印度种姓制度多没人性? 华夏古代的时候等级也森严,但向上的途径一直都有,哪怕是奴隶,只要够聪明,找到机会学得知识也未必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如伊尹,如傅说。 而印度种姓制度,它直接规定了不同种姓的人只能从事什么职业,以及下等种姓没资格学习文字,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一生在它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无可改变,不论如何努力。 诚然,统治阶层是肯定不会在乎下等人的生死荣辱的,就好像于奴隶主而言,奴隶是创造财富的工具,而非人,谁会在意工具想什么?工具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天职就是服侍主人,为主人创造财富。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得允许有人与众不同,比如如果奴隶主阶级有人意识到,奴隶并不是不值钱的牲口,而是和自己一样的人,他会是什么心情? 不是每个人都有神尊那份行动力,神尊的行动力是因为它是神,一位修顺心意的神,顺从本心,若是本心不顺那就想办法让它顺,为此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凡人我没有勇气与整个阶级抗衡的,那么逃避是必然。 鸠摩罗炎想出家的话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婆罗门教,二是加入佛教。而他显然不可能加入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就是种姓制度金字塔的顶层,是受益者也是制度的捍卫者。 这样的缘由,他最终为爱舍了如来不足为奇,丫就不是个真正的向佛者。 但神女也在鸠摩罗炎还俗的时候就预见了未来,他不会幸福。 虽非真正的和尚,但鸠摩罗炎仍旧是一位高僧大德,佛学造诣在那摆着呢。 在那个宗教可以控制一切的时代,高僧还俗娶妻,啧啧...口水能淹死人。 自然,人们不会怪高僧,如同不会怪君王贪图享受却怪宠妃祸水一般,他们只会怪耆婆,怪耆婆引诱了高僧了。 生得太美,是一种罪过。 自然,不是于所有女人都如此,但至少于耆婆而言是如此,若是换了安安这样的,她可比耆婆更美,但谁敢说她祸水?还有瑶光,生下一对父不详的双生子,后来更是被发现双生子有凶兽血统,可有人说她自甘下贱与凶兽交/媾?呃,好吧,也可能有,但我可以笃定的说,有胆量如此说的人肯定已经死了,多半还是先看着自己的种族被灭绝后才死的死法。 与高僧结婚这种事,我估计就是安安跑西天诱惑如来还俗,还成功了,别人都只会竖起大拇指:上神魅力无边。 不过这也和心理抗压能力有关,不论是瑶光还是少凰既然能够坐上王位,并且干好这份工作,抗压能力就不可能差的,抗压能力差的王根本活不长。我不认识瑶光,但我觉得一个能够与凶兽结婚生子的人,心理素质就不可能差,孟凰早期为何杀神灭口也要捂住少凰的凶兽血统?不就是那个时候还不够强大,怕被人联想到桓寂?显然,她很笃定若是被人知道姐妹俩有凶兽血统别神第一反应就是桓寂,由此也可判断,瑶光与桓寂只怕不是地下情,就算不是光明正大的秀恩爱,多半也是一点与凶兽谈恋爱就见不得人的自觉,至少瑶光没有,桓寂,冲两个人最后掰了他还被瑶光给杀了就可以知道肯定没有守住平常心。 少凰,这个就更不用提了。 耆婆不是安安,也不是瑶光,不同的环境养不一样的人。 鸠摩罗炎不走了,神女却还是要走的,婚礼结束后她便离开了,回来得也很快,中原彼时正处于五胡乱华时期,妇孺孤身走在外头被人抓了下锅近乎常态,而那样的肉被称之为两脚羊。 神女自然不可能被人给当两脚羊下锅炖了,每次都是她将想炖了自己的人给炖了打牙祭,可一而再再而三,她对中原的兴趣完全没了,没多久,至少在她看来是没多久就往回走了,准备回羊同。虽然她也吃人,但那是因为她很确定自己与人类并非同类,既然不是同类,而自己又是个肉食动物,那么偶尔吃几回人也算不得什么,但看人吃人这种事她终究是有心理障碍的。 再回来的时候神女错愕的发现鸠摩罗炎与耆婆已经离婚了,并且耆婆出家了,还带着长子一起出家的。 神女:“....”你们一家人真它喵的有性格,男人还俗娶妻,女人带着孩子出家。 稍微一打听,耆婆出家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在郊外见荒坟枯冢,白骨于野,希望能够超脱,往生极乐而出家。 神女:“....”这大概是自己这辈子听过的最荒诞的出家理由,那位美丽的龟兹王女是脑子坏掉了吧? 虽然很是怀疑对方脑有恙,不过神女也没心思了解别人为什么出家。 只是,她去寺庙里参观佛像——没毛病,参观佛像不是拜佛,神女从不拜任何佛像神像,半是天性觉得自己不应向任何人跪拜,半是没有神佛敢受她的跪拜,下意识的觉得此女不一般,非凡人,反正凡人身上不可能有神性,都有神性了,显然是神人,谁它喵的敢受神人的跪拜?——参观佛像翻阅佛经的时候神女与耆婆又见面了,耆婆正准备搬家。 见到神女,因着知道神女非凡人,凡人不可能这么多年过去音容半点不改,耆婆问了神女一个问题:“这世上真的有因果吗?” 神女愣了下,因果? 这个问题,老实说,她也很迷茫。 “我也不知。”神女回答。 只这个回答便可看出那是个萌新,超新的萌新。 若是换少凰,她只怕会表示,因果是存在的,也是可以解决的,比如人死债消。当然,弄不死,虽然这世上没有她弄不死的人,但有拦得住她的人,因此还一下也是可以的。虽然的确问心无愧,但她这辈子害死的凡人物种与神类的确不少,都不能用个来形容了,很多时候的用族来做计量单位。 若是我,我会表示,所谓因果,有欠有还,只要保持良好心态,手段合理,因果完全能是你的掌中玩物。 从这也可以看出,不管是我还是少凰对于因果都严重缺乏敬畏之心。 神女虽对因果茫然,却也好奇耆婆怎么会问这么个问题。“为何有此问?” 耆婆没说什么,但神情....神女表示,凡人真复杂。 “我希望我的一对孩子能够平安,所有罪孽都由我来承担。”耆婆低语。 神女更懵,罪孽?什么罪孽? 虽说跟耆婆不熟,但神女又不瞎,耆婆的眼神很干净,她身上也没有任何的血腥,显然,这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子。 现代有句话叫结婚等于踏入坟墓,某种意义上,耆婆算是应了这话,婚前婚后生活的变化,真跟踏进坟墓没什么两样。 耆婆准备远行,鸠摩罗炎来送她,神女也因此从旁人的口中得知,耆婆出家后鸠摩罗炎天天来看她,送亲手做的饭食,为她浆洗衣物....不过,只看耆婆现在准备远行就知道他的挽留效果如何了。 神女也是在这个时候见到了这对奇葩夫妻的一对儿子,鸠摩罗什与弗沙提婆,非常漂亮可爱的一对混血儿。 只是场合不太对,鸠摩罗什一脸对父亲的不舍,弗沙提婆的话,虽然一直没吭声,但都快气成河豚了。 神女是与耆婆一起走的,它们有一半的路程是相同的。 耆婆是个很安静很有气质的人,神女与她相处很愉快,而鸠摩罗什,神女只能说,这孩子做为一个凡人真的很聪明,每日翻阅大量的佛经居然还都能理解。 又一个高智商,并且很适合当和尚。 这是神女对鸠摩罗什的定义,她自问也是高智商,至少在修炼之途上她的资质与悟性都无人能及。可佛经,反正她是没本事每日阅读几万字的佛经还要理解它的意思。这么能理解佛经,说不是当和尚的料,谁信啊? 对于神女的逻辑,罗什深深无语。“我只是想见母亲,与母亲在一起。” 瞧着忧郁的小帅哥,神女支着下巴不解:“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吗?” “母亲在寺庙里。” 你母亲在寺庙里,所以你就去出家了? 饶是自己是神类,神女也得表示,神的逻辑也没这么奇葩的。只是,看着还对出家当和尚所代表的意义只理解为可以与母亲在一起的小帅哥,神女大抵能脑补出怎么回事了,西域崇佛,至少在龟兹,总人口也就几十万,僧侣便有数万,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儿子出家,因此当儿子表示想出家时,父母都会表示支持,与中原的父母反应截然相反。并且耆婆准备远行也是为了这个儿子,罗什很聪明,再加上他的出身,可以说是众人赞誉,耆婆便是怕这个儿子被身边之人的赞誉给宠坏了,然后变成五胡乱华时期西域版的伤仲永,因此才要去一个谁都不认识罗什的地方,在那里,不会有任何人因为罗什的身份而对他过分赞誉,他只是一个普通沙弥。至于寺庙里的僧人,在发现这孩子在佛学方面的悟性后就不可能放过这么好的一个苗子。 神女顿时莫名的有些同情这孩子,你都不明白出家意味着什么就出家了? 罗什看着神女。“你的眼神很奇怪。” 同情你而已。 神女腹诽。“觉得你好可爱,真讨人喜欢。” 说着,神女捏住罗什婴儿肥的脸扯了扯,咦,手感不错啊,再捏捏。 罗什:“....” 神女在雪域的一座雪山下与这对母子分了手,她有记忆的时候就在这座雪山,不论走得多么远,她最终都会习惯性的回到第一次睁开眼的地方休息。 只是,这里真的是自己出生的地方吗? 神女有些疑惑,这座雪山方圆千里所有的生物她都观察过,和自己都不是一个物种,地球上的环境若是能够自然进化出她这样的物种,达尔文也不用活了。神女唯一的推测大抵就是自己与人类有关,虽然自己的所有感觉都告诉自己与人类绝非同类,但她对人类总有种莫名的感觉,仿佛有什么因果,这也是她会与雪域上的人族关系好被雪域高原上的人尊为雪山神女的原因——虽然丫有食人的习性,但她也的确庇护了雪域上大部分的人民不受妖魔鬼怪侵扰,两相比较她食人的还真不算什么,上帝还发洪水灭世呢,君不见基督教是如何的兴盛?——尽管除了一张皮她就和人族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且就算是皮,也不可能有人族生得她那样好看。 再见又是经年,山下有人拜访。 神女本无所谓的摆手,示意注意点,别让山里的妖魔鬼怪将人给吃了。 虽然神女自个是吃人的,但她也只在人类想对付她而她正好肚子饿了的时候才吃人,雪山下路过的只要不是杀人如麻的盗匪她都会约束好雪山上的妖魔鬼怪。 只是,小妖禀报,那只人类自称罗什,是神女认识的人。 罗什? 神女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翻出这个名字所对应的人,的确是认识的,这才多久就要归国了? 闲着也是闲着,神女跑下了山,差点没认出来。“你变化真大,这么一会儿就这么大一只了。” 罗什愣了下。 这么大一只? 这什么形容词? 还有一会儿? 你什么时间观念?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罗什说。 神女说:“是吗?我感觉才过了一会儿。” 永远都不要去跟神类讨论时间这个话题,几万年都是一会儿的物种,做为一个凡人你要如何跟得上神类的三观? 罗什哪怕不了解神类也在此时此刻深刻懂了这个道理。 虽然时间观念上三观不合,但神女对罗什还是很喜欢的,手感超好! 可惜如今捏不了了,小孩子已经长成偏偏少年,婴儿肥全消干净了,看着就没手感。 “要归国了吗?”神女问。 罗什点头。 “不如在我这休息几日?”神女提出了邀请了,雪山里已经很久没有客人了,而且葱岭与一路上的雪山可不好爬,若不好好休息也挺累的,而这一路的环境,还真没几个地方是可以好好休息的,不是有盗匪就是有妖魔鬼怪,再不就是气候环境不适合。 雪山里是个很适合休息的地方,雪域上的人族帮她修建了宫室,再加上她千年的经营,她的宫室可以说是整个雪域最舒适的地方。 罗什也不想太早离开,因此点头。 神女的宫室的确是整个雪域最舒适的地方,也是典籍最多的,什么典籍都有,缣帛与龟甲都有,简直包罗万象,也不知她是如何收罗起来的。 罗什看到了不少佛经,又看看旁的典籍。“神女很喜欢读书啊?” “不是,我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和自己有关的东西。”神女随口回答。 罗什不解。 神女见了,问:“罗什你是什么物种?” “我自然是人。” 神女又指了指自己。“那我呢?” 罗什愣了下。“你不是神女吗?” “神女是称呼并非物种,且,就算是神,也有很多分类的。”神女很是忧郁的感慨。 有着人皮又有神性的生物真的是太多了,多到她完全无法分辨出自己是那一类。 罗什想了想,问:“那你父母是什么?” 他的父母是人,所以他是人,神女总不至于和父母不一样吗?(特殊情况当然有,但那显然超出罗什的想象力) 神女更忧郁了。“我也很好奇这个问题。” 罗什茫然,什么意思? 神女解释了句:“我第一次睁开眼便是在这片雪山,身边没有任何人,更离奇的是,明明什么记忆都没有,我却对一些东西,脑子里会冒出一些知识,但这种情况很少。”也是因此她才笃定自己和她见过任何一个物种都不是同类,能够激发她脑子自己冒知识的东西都太过....罕见,就没哪个是人间会有的。 每个生灵都知道自己是什么,唯独她不知道。 不查还好,越查就越脑仁疼,自己究竟是什么啊? 神女换了个话题。“不说我了,你是怎么回事,我感觉你很迷惑。” 多年前的孩子虽然也有些迷惑,但那是任何一个正常人在前往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时的正常迷惑,但如今....归国不像远行,归心似箭才正常吧? 246、第一章寻崽·高僧 罗什的确很迷惘。 “神女您可知佛教大乘与小乘?”罗什问。 “略有所知,一个渡人,一个渡己。”神女随口回答,她虽不信佛,但佛经普遍翻过,象雄文字、中原汉字、梵文,她全都学过,因此翻阅佛经都是翻阅的原文,原汁原味。 罗什没有惊讶神女的回答,这满满一个宫殿的典籍足以说明很多。“那你如何看待它们的优劣?” 如何看待小乘与大乘的优劣? 神女想了想,回答:“我的看法就是没有优劣。” 罗什愣住。“此话怎讲?” 神女表示,羊同区域地理位置很特别,是中原、西域以及身毒、大食等地文化、商贸交流的中转站,而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千年,因此可以算是变相见证了这些地方的文化发展,虽然到她面前的时候都已经有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滞后性,但架不住她活得长啊。 佛教的发展她自然也看了千年,看久了的结果便是她自此对所有宗教都失去了信仰一把的兴趣,近来产生兴趣也不是想信仰,而是无聊加上与鸠摩罗炎的接触发现佛学在某些方面还挺有哲理性的,这才有了些许兴趣,但总的观感仍旧不变—— 所谓宗教怎么感觉就那么像变色龙呢? 无论是什么宗教,若有人看过它初期的模样,再去看看它几千年后的模样都会有一种疑惑:这真特么的是同一个宗教? 事实上不止宗教如此,中原也有这种情况,典型例子就是中原的儒家,让孔仲尼去见见董仲舒的儒家,他九成九会表示:你别打我的幌子吗?我还要名声呢。 让孔仲尼再去看看程朱理学时的儒家,不被气死也得吐血,孔老夫子可是能够说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话的人,值得一提的是孔仲尼不仅说,他还写进了《礼记》里,流传百代,自然,后人要刻意忽略扭曲事实他估计也很无奈。 神女所见到的佛教虽然还没如同儒家堪称精神分裂一般的变化,但很多东西都在改变,都很有变色龙的风采,因此让她评说优劣她还真没法说,都是变色龙,都不长久,有什么优劣好说的? 只是面对求知的少年,神女支着下巴思索了片刻,还是认认真真的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吧,没有优劣之分,只有合不合适之分。” 少年疑惑的看着神女。 “中原有句话叫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神女道。“若是只有顾得上自己的能力,那么自然小乘更适合,若是有顾得上自己也顾得上别人的能力,则适合大乘。毕竟,你不能要求自顾不暇的人去渡别人,因此关键是适合,哪个适合哪个就是好的。” 少年若有所思,他想到了什么神女不得而知,她又没读心术。 太久没客人,神女盛情招待了少年一顿美食。 “话说,你吃肉吗?”神女问,看得佛经虽多,但对佛教的传统她并不是很了解,但与鸠摩罗炎曾同行的经历还是有点印象的,鸠摩罗炎不吃肉,每次她大啖烤肉时鸠摩罗炎不是啃野果就是啃干粮。 “你不必忙活了,佛家弟子只食三净肉。”少年回答。 “三净肉?”神女不解。 少年回答:“不自杀,不教他杀,不闻杀所获之肉即为三净肉。” 神女默了一瞬,她还一直以为这些佛教徒只吃素呢,不过这样的话,完全能理解为何鸠摩罗炎宁愿看着她大啖烤肉也不愿一起吃了,赶路的时候她吃的肉都是就地狩猎所获,完全不符合三净肉的标准。 虽如此,神女却也没觉得佛家三净肉的存在有自欺欺人的意思。 且不提只吃素对身体的影响,便是出家人乞食化缘为生,本来就应该别人给什么就吃什么,难不成你还专门提要求说我只吃素,请施主施舍我素食?真这么提要求,得到的绝不会是素食,而是关门。 古时候物资匮乏,除非是能够衣食无忧且终日饱食的贵族,否则不论是什么阶层的人都不会浪费粮食。现代熊孩子挑食不吃饭将饭菜洒地上,最多被家长说两句,若是熊孩子大哭大闹,那么家长多半会妥协给他做他想吃的饭菜,而在古代,寻常人家的熊孩子再熊也不敢那么做,皮痒痒了欠抽的另当别论。 对待亲生的挑食的熊孩子尚且能够抓起来脱了裤子一顿胖揍,对待挑食的不相干之人又哪来的容忍度?愿意施舍食物本就是善心,善心还被挑剔,搁谁都得是可孰不可忍。 因时制宜的变色是每一种生物都有的天性,也包括智慧物种所创建的宗教。 神女自己喜欢吃新鲜的食物,不新鲜的食物她都不吃,因此厨房每日都要清理一次,将昨日没吃完的食物送给山里的妖魔鬼怪或是送给路人与远处的牧人,自己没吃完的肉类也算是三净肉了吧? 神女做烤肉的方式非常的别具一格,将肉切成一片一片的,刷上调料,再张口一团火焰,肉片瞬间八分熟。 罗什可算知道为何神女那么笃定她不是人类了,哪个人类是能喷火的? 罗什觉得很稀奇,既然神女如此法力高强,为何雪域高原之上只有附近的人知道她? “我也算不得法力高强。”神女对此也很无奈,喷火是她与生俱来的本能,跟呼吸一样,不需要学,而法力....她压根不会修炼,完全是靠本能吸收周围的灵气,效率低得要命,也不是没想过弄个功法来练练,但后果....只能说,她跟人族真心不是同类,功法不合适,给弄得岔气了,养了好几年才养好。而且,不知为何,她总有种躯体怪怪的感觉,感觉它仿佛会崩溃一般,尽管这具躯体已经活了千年也没真的崩溃,但就是偶尔会有那种感觉。 罗什回到了归国的队伍里,继续回龟兹。 神女在雪山呆得无聊了,又会下山到处跑,也去西域,没再去中原,之前那一趟的印象太过糟心,真心不想再来一回。 有时也会在龟兹呆一一会儿,而神女的时间观念与凡人有很大区别,因此她的一会儿往往是几年。 第一次暂住的时候神女住了一年,找了个地方种植了葡萄,酿制葡萄酒维持生活,虽然她也不进食也没什么,但习惯了一日两餐,不太能改。虽可如雪山时一般去狩猎,反正没什么猛兽打得过她,但生活在人群里,神女还是想试试凡人的生活。 如此的往来中,神女可以说是见证了罗什的变化,在小乘佛教扎根的地方宣讲大乘佛法,刚开始的时候难度....神女很多次都以为他会放弃,但他每次都坚持了下来。 神女在龟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久。 耆婆再次远行,这一次没再回来,客死异乡了,死讯传回来的时候已是几年之后,不过对于出家人而言,只怕对于这点也未必那么在意。鸠摩罗炎肯定会在意,神女知道他的身体这几年已经快撑不住了却一直没死就是想再见耆婆一面,如今....大抵能去冥界团聚了,若耆婆还没投胎的话大抵还有机会。 神女第一次看到罗什那么的悲伤,想感同身受一下,然后措辞安慰,却无奈的发现,自己压根没父母,真的无法理解这种感情,自然也就无从安慰。 抓了抓脑袋,神女问罗什:“你若舍不得,我去冥界将耆婆的亡魂带回来让你养着如何?自然,若她已经重新转世为人了就另当别论,你也不想为了见耆婆就将她转生的那个人给杀了吧?” 这大抵是开天辟地以来最清新脱俗最实诚的安慰话了,罗什呆住了。 罗什好一会才找回声音。“不,不用,就是,我能否知道母亲来世是否安好?” 这个不是难题。 神女起了一卦,这是她在中原的时候向一个道士学的,不过别人便是卜算今生都要费很大功夫,她却似有特权一般,不仅能看别人今生,更能看前生来世,就是很少那么做。当年那个道士发现她学得特别好觉得她大抵不是一般人,因此特别告诫,算归算,千万别张嘴乱说,泄露天机是有报应的,而神女物种虽不明,但她的天赋足以说明她的物种不一般,而与天道越近的物种受天道监督越严重。 神女对此显然听进了耳朵里却没听进心里。 “耆婆来世会转生中原,虽有磨难,但会遇到贵人,一生总的来说很平安。”神女觉得这还不错,想想现在什么时代吧,整个地球不是尚处于蒙昧之中便是如中原一般热闹喧嚣,有谁的一生会一直安然无恙?平安两个字大抵是这个时代最难的东西。 罗什得到了安慰,神女却很快悲剧了,她转头就被天劫找上门了。 神类的变态生命力得到了诠释,躯体都破破烂烂了,直逼现代医学院实验室的骨头架子她仍没挂,就是很长时间里都得披着斗篷了,把人吓坏了还是小事,吓死了可就大条了。 神女好悬没抑郁,凡人作恶多端都没见着报应,怎么自己不过泄露了一句天机就被天劫给找上门了?天道你还讲不讲公平? 不论如何抑郁,神女都只能决定回雪山好好养着,就她如今的战况,呆在人类的城邑里实属祸害别人。她自己并不在意自身是红粉骷髅中的哪一样,但凡人显然是在意的,容易吓死人。 神女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鸠摩罗炎派了仆人来请她,神女犹豫了下,想着人之将死,还是去见见吧。 随手抓了件斗篷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神女出门了,很快就后悔了。 “神女,你说人有来世吗?” “自然是有的。”虽然她没去过冥界,但鬼差见得却是不少,不过鬼差也表示不知道她是什么,生死薄上根本没她的名字。 “那我会再见到耆婆吗?”鸠摩罗炎充满期待的问。 神女默了一瞬,你还真是深情啊。“我不是很明白,你们都还对彼此有感情,为何....”能走到这一步? 鸠摩罗炎露出了深切的悲伤之色。“是我害了她。” 神女做出聆听的姿态。 正如她早先所料,这段婚姻受到的非议很大。 鸠摩罗炎也是在婚礼当夜的时候发现的,新娘并没有那么开心。 非议并不会轻易消失,古时候不比现代,现代信息大爆炸,什么话题都维持不了多久就会被别的话题取代,人们永远都不会觉得无聊。而古时候,人们真的很无聊,无聊到一个话题能够经年的谈论与非议。虽然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但无聊啊,说几句又怎么了?费点口水罢了,就算对别人造成了伤害,疼得也不是自己,而自己也没做什么,只是动了动嘴皮子而已,那条法律规定说话也犯罪?而且就算真的逼死了人,引诱高僧大德还俗,死了也是报应。 说白了就是一群刁民,面对这样一群刁民,要么当他们是死人,不过眼不过心;要么让他们变成死人,欺软怕硬是人之天性,当意识到长舌会死人的时候刁民绝对会识趣的闭上嘴。自然,不能杀得太过,杀得过了就可能起反作用。 耆婆是信佛者,面对世人的非议,她自然不可能与我或少凰一般理智冷静的处理,要死人要受伤害也是让别人受伤或去死。 耆婆的心理压力在次子弗沙提婆三岁得重病时达到了极限,不少无聊刁民都觉得这是报应。 耆婆听进去了,她爱自己的孩子,因此向佛祈愿,只要小儿子能好起来她便出家赎罪。 小儿子最后还是救了回来,然后她就真的出家了。 神女:“....”她觉得自己永远都无法理解耆婆的思维逻辑,若弗沙提婆的重病真的和神佛有关,自己只会想办法宰了神佛,绝不会成为一名虔诚的佛家弟子。 虽然同情加无法理解,但才被天劫给找过麻烦的神女不打算再卜卦,因此很是高深莫测的回答鸠摩罗炎。“轮回永在,终会再遇。” 虽然灵魂终有消弭的一日,但轮回永在,灵魂的寿命很长,足以轮回千千万万世,如此漫长的轮回,再无缘的两个灵魂也不可能一次都碰不上,何况鸠摩罗炎与耆婆可算不上无缘。 鸠摩罗炎安详的合上了眼。 不过这次神女不打算安慰刚失去母亲又跟着失去父亲的兄弟俩,她如今的模样,很容易吓死人的。 罗什想留神女多呆几日,神女坚决不答应,已经与她熟了的弗沙提婆看不惯她遮遮掩掩的模样,伸手拽了她的斗篷帽兜..... 如果说极品身材与恐龙脸的搭配让人闪瞎男人眼的话,那么神女如今的模样....妥妥的止小儿夜啼,吓死人不偿命。 弗沙提婆给吓得大喊妖怪晕了过去。 神女很是无奈。“说了别碰我斗篷的。” 不听老人言,悲剧在眼前。 罗什的表现比弗沙提婆好点,到底是清楚神女不是人,如今这模样....也不是完全不能看,至少他没晕过去,而是很担忧的看着神女。“你这是?” “一点意外,过些日子就该好了。”神女回答。“等我好了再来找你玩。” 罗什默了须臾。“多久?” “不久。” 不久? 你的时间观念从来都没靠谱过,估计罗什很想这么说,但他终究还是没这么说,而是说:“那我等你回来。” 247、第一章寻崽·三观 神类与凡人的时间观念....永远都不能等同而论。 神女再回到龟兹的时候是十年后,她觉得只过去了一会儿,感觉也就是一睁眼一闭眼的事,可不过一睁眼一闭眼的时间,龟兹的变化咋就这么大呢? 西域三十六国乃是丝绸之路的重要中转站,因此西域比较繁华的城邦国堪比世博会,不同的是,世博会展览的是文化产物,而西域城邦国展览的是人种。 不论是白种人还是黄种人都能在这里看到,汉人、匈奴人、氐人、羌人、身毒人、大食人、波斯人.....人种展览会莫过于此。 虽然人种丰富,但总的来说,最多的还是当地的土著,旁的人种不是很多,汉人就更少了,五胡乱华,南方因为偏安一隅的关系不太清楚,但北方的汉人几近绝种,后来汉人多起来还是胡人从南北边境掳掠了诸多汉人,这才没再继续濒危下去。 神女一入城就看到了许多的汉人,走在大街上,没几步就能看到三五成群的汉人,这频率....太不正常了。 稍微一打听神女就弄明白了怎么回事。 人族的君王对于土地的渴望与野心是无止尽的,不论是乱世亦或盛世,不论明君亦或昏君、暴君、庸君。 综上所述,苻坚派了吕光来攻打龟兹了,龟兹刚被攻破。 神女很是佩服,西域离秦国的疆域腹地有多远啊,刚吃下北方又来吃西域,苻坚你也不怕撑死? 腹诽间神女去找罗什,没找到。 人不在寺院里,再去找弗沙提婆,这个倒是找到了,但罗什也没跟他在家。 神女不解,不在家也不在寺庙,这是跑哪去了?神女倒不会觉得罗什在城破的时候跑了,一来是相信罗什的性格,二来是没那个必要,罗什是僧侣,不管哪个年代,统治者都不会跟宗教过不去。 你说三武一宗导演的灭佛?那是因为大量的人口在佛门,而宗教不用缴税,皇帝的收入减少了,不然你看皇帝会不会跟宗教过不去。而且三武一宗那也是极端情况,都需要人手去打仗,而大量百姓为了逃避兵役出家,皇帝没有足够的兵源,自然要灭佛。正常情况下就算过不去也是如李唐那般,先利用佛门的力量坐稳江山,江山坐稳以后扶持道门打压佛门,给予道士各种特权,让两派相争,自己获渔人之利,直白的抄刀子那是最下下策的做法。 神女对宗教的力量有着有深刻的认知,羊同那里苯教的影响力简直做到了方方面面,她想没有深刻认知也难,因此觉得秦军不至于找罗什的麻烦。 问题是,秦军还真就找了。 罗什就是被吕光找人“清”去的, 什么情况? 什么情况还真不好说,弗沙提婆也不太清楚,只知吕光似乎想让罗什做什么,但罗什不配合,然后就..... 神女捋了捋思路,一个是远征的将军,另一个是方外的和尚,能有什么交集? 或者,她该想,罗什能做什么。 罗什是西域名僧,二十年的岁月,他已让大乘佛教在西域开出绚烂的莲花,龟兹也因为他可以说是西域的中心了.....呃,神女觉得她大概知道吕光想干什么了。 西域的地理情况注定这里很难建立起一个如同中原王朝一般中央集权的王朝,想要影响整个西域只能靠宗教,这也是佛教在西域盛行的原因,西域三十六国都大力支持,能不兴盛吗? 吕光若是对西域有什么图谋,他必须得到宗教的配合,而西域佛教如今最有影响力的莫过罗什,只要罗什向他低头,愿意帮他,那么他不管在西域有什么图谋都会事半功倍。 只是....这都快四十年了,中原该不会还如当年那么乱吧?一个将军只是远征而已,才打下地盘就起了异心,这已经不是乱的问题了,这是整个汉人文明体系都崩盘了吧? 神女琢磨着自己是否想太多了,人心也未必如此....好吧,这话,她自己都没信心,太多年也见了太多的人心,她对人心真心不抱太大期望。 罗什大概会死吧。 神女知道罗什绝对不会配合吕光的。 一来时西域的环境让罗什压根没有宗教就应该向强权低头的意识;二来,吕光的人品稍微花点心思就打听出来了,若是他割据西域成为西域之主,神女觉得西域子民今后的日子十之八/九能向中原百姓看齐。 五胡乱华与南北朝的大分裂是华夏历史上有名的动荡时期,却不是唯一的动荡时期,可它是最疯癫的动荡岁月。后来的岁月里,再怎么分裂格局,文明体系本身的架构还是在的,加上曾经的分裂与融合,有远见的人都能看出乱世终会结束。而五胡乱华与南北朝乱世,那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大分裂。 春秋战国再闹腾,本身也是诸华的内部融合,东汉末年虽然也很激烈,汉人一度死得成了少数民族,但再少数民族,汉代留下的家底都够厚,哪怕三分天下也仍将非汉族的民族按在地上摩擦。 五胡乱华与南北朝数百年的乱世打折的是汉家的脊梁与精气神。 失去了脊梁与精气神的文明体系还能维持吗? 历史证明,不能。 失去了文明的人还能称之为人吗? 不能,只有野兽才没有文明。 整个中原大地上行走的两条腿的生物,不是人,是一头头的野兽。 生于那样一个文明体系崩盘的动荡年月,每个人生下来不用教就知道不安与害怕该怎么写,就算原本是正常人,放到那样的时代,要不了多久也得变成精神病。 少凰提过的神尊历劫的那个类似背景的时代神尊身为正统皇族女最终却走上那么一条路估计有很大一部分是这方面的因素,她看着原本的百姓与生于现代而有着不同精神风貌的两种人在那样时代中的相同变化——向精神病看齐,不免产生一个疑惑,这样的时代如果维持个百八十年,这片大地上还会剩下几个精神正常的人? 遗憾的是,那个小世界因为少凰与神尊的相互折磨意外获救,但这个世界,乱世一路拉杂的延续了四百多年。 不管是谁,与一群精神病人一起长大都不可能正常。 你说孟凰不就是个特例? 呵呵,你确定它一直都是个特例而不是后期被人给硬生生的扳直了?以及,它真没精神分裂症? 吕光是个正常人,所以生在那个时代,注定他是个精神病,而且是个病的不轻的精神病,包括他的儿子们都是。 神女只是远远在府外溜达了一圈就对这一家子神经病佩服不已,那一身的暴虐血腥气息,得是残杀了多少无辜者才能攒出来? 罗什真的会死的。 神女确定了这件事。 她见过很多人的死亡,对此早已没了感觉,但想到那个有着干净眼神的少年(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少年而是中年了,但不能指望神女意识到这一点,她看人族的长相都觉得差不多)可能会死,心脏莫名的不太舒服。 神女没去想自己为什么觉得不舒服,既然不希望罗什死,那就不让他死呗。 只要吕光死了,问题就应该能迎刃而解了吧? 神女如此想着。 某种意义上,这还真是个简单粗暴却又很有效的法子。 可惜,没成功。 吕光身上有枚护身符,专门防邪祟的,本来就没完全好只是勉强能见人的神女才靠近就被伤得够呛,落荒而逃。 逃出来后神女望着自己手臂上的灼烧若有所思,这痕迹分明是正统修道留下的力量对邪祟才能造成的伤害,那么,她是邪祟吗?可,哪只邪祟能如她一般在任何宗教的正殿到处溜达的? 想不通,回头慢慢想就是了。 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罗什,别真给弄死了。 罗什到底还是没死,但也不远了。 被吕光关了起来,死活不从,估计吕光父子没耐心的时候就是他殒命的时候。 神女已经差不多弄明白吕光在对罗什做什么了,想给罗什娶妻。 史书上记载吕光见罗什长得帅气且精神,不合实际年龄,因此给他灌了酒让他和女人发生关系,出于戏弄之情。然是现实证明,吕光还没那么无聊,他就是想通过这种手段控制罗什而已,破戒与僧侣而言可是大忌,有这么个把柄在手里还怕罗什不从? 神女颇为无语,讲真,要不是吕光不怀好意,她都想劝罗什答应算了,美酒美人可是世间最难拒绝的事情。 神女的思维逻辑让弗沙提婆很是无奈,再难拒绝,罗什也是个高僧,高僧怎能与女人发生关系 “可他再不从就得人头落地了。”神女耸肩道,她觉得,生命比那破规矩重要多了,规矩是死的,人可是活的,稍微变通一下又如何? 弗沙提婆很想说,就算人头落地罗什只怕也不会从,但那到底是自己亲哥,那样的结果是他一点都不想看到的。 瞧着歪在藤床上的神女,弗沙提婆问:“您也没辄了吗?” 神女道:“我目前没那个能力,而且,我就算将他带出来了,也仍解决不了吕光啊。” 干不掉吕光,将人救出来也是白搭,罗什又不可能舍了龟兹城。就吕光那性子,若罗什真跑了,保不准一怒之下大开杀戒。 “你啊,还是想想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妥协一下吧。”神女道。 “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弗沙提婆默了片刻,忽问神女:“不知神人的民风如何?” 西域民风自然是开放的,但神女就不是人,弗沙提婆也就无从得知了。 神女随口道:“什么民风?”她见过的神类虽然也有别的,但都是山川土地的自然神,思维逻辑和凡人就不在一条线上,民风,有这东西吗? “男女关系。”弗沙提婆更清晰的道。 神女想了想,道:“兴之所至即可。” 三贞九烈的那是人族,且是宋代程朱理学后兴起的华夏女子,但永远都不包括妖魔鬼怪,当你的寿命长到了数以千年计,一生一世什么的,就已经很不靠谱了。神人的婚姻能维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够长吧?但那么长的岁月,很多道侣都会审美疲劳,然后和离。 非人生物,尤其是寿命简直永生的非人生物虽不如西方人族那般开放的令人无语,但遇到看得上的人,又正好有兴致,那么发生点什么也是很正常的事,一如先秦时的华夏族,诗经里就有不少诗歌可以略窥一二当时的民风。 弗沙提婆不清楚这些,但他看出了神女对这些不是很在意,因此问神女能不能去见罗什。 神女往嘴里丢了一枚竹实。“我不否认我很美,但罗什都要修成菩萨了,能有用?” 神女很美,但她的美从骨子里透着超脱凡人范畴的味道,反正她若是不做修饰,不管是谁看了她都会怀疑她是不是人。非难看,而是,太美,正常情况下,凡人是不可能那么美的。就算是修士在修炼有成后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整容后的脸再好看与自身原本的气质也得搭得上才叫好,搭不上还不如不整。神女却没这种烦恼,她是容貌是天生的,因而浑然天成,不会有整容脸给人的不协调感,但正因为浑然天成,神类的味道也就越浓郁。 一个正常男人,对着神女,想要有欲望也有一定难度,毕竟,人与神的差距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与法则上的。 罗什那种高僧,神女个人感觉就更不可能了,人都快修得无欲无求了。吕光找的美人都没用,何况她乎? 事实证明,还真有用。 吕光都给罗什灌了加料的酒,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扒光在他面前他都在那坚持着念佛经,然而在看到神女的时候他的佛经就念不下去了。 故事听到这里,高岚忍不住道:“凤凰不是很忠贞的神鸟吗?” “婚后忠贞可不代表婚前就守身如玉。”我说。 凤凰族对待婚姻是认真而忠贞的,也因此,虽然谈恋爱九成九是奔着结婚去的——不是十成是因为南明出过孟凰那种拿婚姻当利益筹码的另类——但恋爱不一定就能走入婚姻殿堂,失恋后总不能就不再恋爱了吧?只是,我道:“其实,我也觉得神女有些....” 若是谈恋爱或是喜欢罗什倒也罢了,可神女,她确定她对罗什有任何男女方面的感觉吗? 安安道:“她不一定就是我要找的人,就算是,那也算不得什么,她又没成婚。” 我说:“既然算不得什么,你脸色怎么有些不好看。” “我只是在想,若神女是我要找的人,那么她当时该有多少岁。” 纯血古神五万岁成年,五万岁后想怎么风流都行,但未满五万岁....看少凰这模样,估计鸠摩罗什就是腐朽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少凰都有可能从轮回里将他的三魂七魄找出来挨个碾碎。 再后来的事历史上有记载,罗什没屈从吕光,因此与神女成了婚,名声被吕光搞臭了,但难得的是,虽然知道神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还是一力承担起了所有非议,直到吕光因秦国方面的原因不得不东归,吕光将他也带上了,也开始了他倒霉而漫长的后半生。 神女有时会回雪域,有时也会去凉州看罗什。 不论多少年过去,遭遇了多少,罗什虽在一些方面圆滑了不少,但他的本质仍旧没变。宣扬佛法,济世救人,可惜,他生在华夏历史上最混乱的时代,客居凉州的多年,天灾人祸轮番上演,小小的凉州宛若那个时代的缩影。 很多人的心态都在那样操/蛋的时代中被同化,扭曲,罗什却始终如故,哪怕千疮百孔。 神女不是很明白,她见过很多眼神干净的人,但那些人多是稚童与少年,而随着年岁的增长,接触得越来越多,人也就变了,他们的眼睛与心都不再澄澈,神女也就失去了观察的兴致。 然而,她观察了罗什几十年,从总角稚童到知命,这个人始终没变,坚持着他的初衷,却又不会因为这种坚持而扭曲心性。 当姚兴想给他女人留种的时候,罗什让彼时正好来中原的神女帮个忙找个孕妇。 神女愣了下。“你是想骗人啊。” “我总不能真的再破戒吧。”罗什也很无奈。 神女闻言立时同情起罗什来了,很快就找来了一名孕妇,但她没告诉他的是那是耆婆的转世,这已经是两个人,耆婆已经不记得自己上辈子的儿子,知道了也是徒增伤感。 正好这个孕妇遇到麻烦,借罗什的名头正好能解决一下,算是互惠互利。 不论是神女还是罗什都低估了姚兴的节操,丫一下赠了罗什十名宫女。 神女问罗什:“你哪里惹他了?” 这么大动作,分明是想损害罗什的名誉。 罗什也不是很明白。 神女将事情从头到尾的捋了捋,忽道:“你在凉州名气如何?” 罗什懂了。“我乃出家人。” “这个混乱的时代,世间九成九九的人都有病,而掌权者更是其中佼佼者。”疑心病加神经质都没救了。 罗什的确是出家人,奈何他是个正常人,而一个讲究慈悲为怀的出家人与一群神经病,能不出问题吗?比如那个叫赫连勃勃的,他就和罗什互相看不顺眼,罗什觉得赫连勃勃太过暴戾残虐,赫连勃勃觉得和尚碍自己的前途。诸如此类的例子不止这一个,终究会出问题,这一次便是。 “你以后还是低调些吧。”神女说。 248、第一章寻崽·缘分 罗什生活在中原的后半生里神女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中原,最长的一次过了十年都没回来,回来的时候在葡萄园里站了很久,葡萄藤感觉到了有什么湿润而炎热的东西落在了自己的枝叶上,然后它就发现自己的枝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白生生的胳膊腿。 葡萄藤咦了又咦,不明白自己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葡萄藤,神女终于笑了。“小葡萄藤和我很有缘分呀。” 有缘分,但这缘分也谈不上多深,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 罗什死后神女只在龟兹留了三年,教会了葡萄藤基本的常识与修炼后便回了雪域,再也没来过龟兹。 葡萄藤每年托人递她的葡萄酒一直都有人收,也时常有回礼,葡萄藤估摸着她应该在雪域过得还可以。 安安看着我,我自觉道:“我去买票,不过雪域可是几百万平方公里,咱们上哪找去?” 高岚奇道:“确定是要找的人了?” 我说:“不确定,但一滴眼泪就能让一根葡萄藤化形,就算不是凤凰也必定是古神纲的生物。” 安安闻言诧异道:“古神纲?” 我道:“你难道不觉得古神在生物分类上完全能自称一纲吗?” “你也是古神。” “现在不是。”我说。 轮回还是很强大的,不管是神还是仙,挂了堕入轮回,都会变成凡人物种,如同普通人。 啥? 既然是凡人物种了怎么还有本源神力? 自然是因为我只是挂了,却没死透,且道心仍存,自然与旁的人略有不同,且那本源神力是我神魂的能量,并非寻常力量。当然,若是当年死透了就不是轮回而是回归世界本源了,那更惨。不像如今,只要神魂修补完成就可以恢复记忆,却也只是恢复记忆,我曾经的神之躯曾经的力量曾经的神位全都没了。 打个比喻的话就像是玩游戏,我练到了最高的级别,但账号让删了,账号和账号里所有的东西都没了,只能从头再来,但曾经练级的经验还在,因此只要不出什么岔子,我有很大几率重新练回去——若换了旁的古神残魂绝不会如此,旁的古神就算死也一定留了许多后路确保自己只要没死透迟早会练回去,事实上我也有留后手,但干掉我的是凶兽,什么后手都白搭,但也不算最惨,古神类若是陨落基本是灰飞烟灭,就算有后手也派不上用场。而旁的神仙则是删号的同时本人练级的经验也在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中给刷掉了,摸着键盘鼠标都没感觉,完全给洗成了空白。 我也差点就成了后者。 综上所述,古神纲其实已经不适合我了,千万年的轮回虽然没将我给洗成空白,但也差不多了,古神类的特性我都已经没了。 安安挑了挑眉。“你倒是坦然。” 我说:“事已至此,抓着过去不放也没意义啊,那只会成为我的心魔。” 我可是还想着重登神座呢。 买票买的还是旅行票,原因很简单,葡萄藤每次递东西都是递羊同,也就是如今的阿里地区,虽然区域大了点,但总好过刚从鹤城出发时安安的预估:搜索范围为整个雪域。 抱着两坛葡萄酒离开的时候高岚提出了一个疑问。“话说回来安安你一早就知道她在雪域吗?” “不知。” “那你怎么定的终点站是雪域?” “只是这个范围最有可能。” 我诧异问:“为何?”原以为这家伙是翻那浩如烟海的史料翻出了一些踪迹,但听这意思显然不是。 “我只是怀疑雪域有一座薪火殿。” 薪火殿? 我愣了下。“凤凰的薪火殿怎么会在地球上?” 高岚奇道:“薪火殿是什么?” “文明火种。”我回答。“这是太古时代大部分智慧物种都有的一种传统,将部分子孙的卵存放在特殊的地方,伴着种族的文明。若是种族一个不测绝了种,有薪火殿的卵在,种族仍会有复兴的机会。” 君族现在都还有这种传统,洪荒初期的时候这种传统一度起了大作用,因为薪火殿,族群当时才不至于灭绝。也因此,这种传统就被一直保留了下来,理由是:虽然如今的时代比起曾经好了很多,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高岚震惊道:“不是说古神是最强大的物种吗?居然也会担心种族灭绝?” 安安道:“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最强大的物种,所谓强大只是我们暂时进化得比较高,日后未必不会被超越。” 高岚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但为什么薪火殿的位置你还得翻人族的史料才能判断大概范围,连个具体位置都不清楚?” 安安默了两秒,吐出了四个字:“保险措施。” 高岚也无语。“保险到自己都打不开保险箱甚至连保险箱都找不到了?” 安安也无语了一瞬。 我也道:“高岚不说还好,她一说我也想起来了,虽然薪火殿是许多种族都有的,但南明这也的确保险过头了些。” 保险箱打不开还找不到位置了,这确定是坑别人不是坑自己? 还真不是坑自己。 安安很是无奈的解释了怎么回事。 南明的薪火殿原本也不是如此的,会出现这种坑别人也坑自己的情况是因着当年与混沌中别的世界展开大战时的临时措施。 当时的情况,老实说,谁都没十足的把握能够笑到最后。 若是败了,做为被入侵世界的反抗军领军的古神类必然是会被打压最严重甚至干脆灭族的那一茬,那些如蝗虫般侵略餐食其它世界的异界种族以往多是如此做的,对于反抗最厉害的要么屠族,要么镇压后抹杀其文明,将其洗脑成自己最忠心的奴族。 少凰不懂什么叫日内瓦公约精神,更不会跟自己的敌人讲人道主义精神,这是一个你杀她族人她能屠你全族的暴君,显然死都不可能做出将俘虏养得白白胖胖的,再等战争结束后遣送回去的事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对于抓到的俘虏不是宰了加餐就是送给熊猫当实验素材,战事结束时剩下的俘虏她都一个没放过。 言归正传,熊猫也是做实验的时候从异族的灵魂里发现了异族麾下一支被博学压榨最厉害,什么文明都没有,如同野兽的一支奴族的来历,它们曾遍布自己诞生的世界,它们有着非常发达的文明,甚至发展到了能够离开自己诞生的世界,探索世界之外的混沌,也因此与异族碰上了,然后....被入侵了。 没人会在被家园被入侵的时候任人宰杀,因此那支奴族的祖先毫无悬念的反抗了,带给了异族极为惨烈的伤亡,差一点就赢了,可惜最后还是功亏一篑。战败后它们的文明被摧毁,所有识字与记得自己历史的族人被屠杀,只剩下被洗脑严重,愚昧无知如同野兽的子孙。 熊猫被惊呆了,诚然,众神族征战不休,杀戮无数,但也没哪个是这么搞的。 惊呆之余熊猫将自己的发现呈给了众神族的王,同样惊呆了一大票王。 神族本就骄傲,光是想想自己的族群有可能变成那般模样就毛骨悚然,那样的下场还不如一开始就被屠族呢,至少绝种也绝得体面点。嗯,绝种,众王不认为一个所有族人都被洗脑成愚昧无知的野兽还能算智慧物种,既然不算智慧物种了,那就等同于绝种。 虽然都对自己有信心,可到底没有十足的信心,保险起见,薪火殿这项传统被进行了临时的变更。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钥匙”的保管人也不能只一个,确保即便“钥匙”被俘也不会被人找到任何一处薪火殿——不是不相信自己族人的忠诚,但光是众王自己随便想想就能想到至少几十种不需要别人开口就能得到自己想要情报的手段——俘虏对自己的种族忠诚与否毫无意义,熊猫就是个活例子,丫闲来无事将实验素材的祖宗十八代及其祖先是如何进化的大概过程都给挖了出来——盘古世界大部分将领与神人在被俘后第一反应都是自灭神魂灰飞烟灭,确保自己死得透透的。 真的相当保险,保险到若是真的出现了最坏的情况,兵败如山倒,所有人都挂了,他们的族群也仍留有希望。 自然,战争最后还是赢了的,后续也处理得相当漂亮,没有任何的议和,少凰带着远征军挨个找上门进行屠族,永绝后患。 胜利是需要代价的。 华夏族结束百年国耻最后的抗战打了八年,仅是死亡人数多达数千万。 当年的那场大战,盘古世界的智慧物种人口锐减了六成——完全能理解为何后来盘古世界扩大后为何智慧物种的人口密度能刷新史上最低了。 众神族,也够呛,少凰表示,战后她站在不死火山的山头往下看,愣是没看到几只和自己同一辈的熟鸟,曾经遮天蔽日的凤凰鸟群也看不到了,不管是哪里都空荡荡的。 保险太好,人又死得太多,其中就不乏保管“钥匙”的。 于是,一个尴尬的局面就出现了—— 我将整个种族最珍贵的东西存在了最保险的保险柜里,现在我找不到那个保险柜的位置和“钥匙”了肿么办? 后来盘古世界被切割为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大海捞针都比找薪火殿容易。 肿么办? 凉拌。 反正薪火殿的布置只要不是世界末日——也有一些物种造的薪火殿也有可能世界末日了都能保存下来——就不会有事,薪火殿里的卵只要不打开或符合当初草拟的复兴机制就不会孵化,放到地老天荒也没问题。 除了随缘,众神族也没别的能说了。 不过这些年神尊让神仙负责一个或若干个世界的安危,同时批准从凡人物种里雇小弟帮忙,虽然只是捎带找薪火殿,但哪怕只是顺便,探索范围也变大,探索工作也细致了许多,已有许多薪火殿被发现,报到神界后让各个种族自己去看是不是自己族的,是的话就去领蛋,若不是,或是种族已灭绝,那么那些蛋就留在神界孵化成长。 高岚很是无语的道:“你们心可真够大的。” “反正蛋不会有事。”安安道。 “之前找到的那枚....”高岚提醒。 安安婴儿肥的脸蛋立马就冷了下来,我想抽高岚,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这可不是圣母,你伤了她族人她还能表示没事的,她想不起来不是最好吗?你提醒她干嘛? 再次坐上长途火车,安安和我还好,都是能够一闭关一打坐一修炼千年万年不带说话的,但高岚却是受不了。 高岚提议道:“要不还讲讲故事?” 安安不知道在想什么,估计没心情,就算她有心情,估计高岚也不想再听讨债故事,于是我道:“想听什么类型的?” “随便,但不要安安之前讲的讨债类型。” 我想了想,说:“我给你讲我曾经轮回过的一个世界发生的故事吧。” 本来是想讲大洪荒时代的故事的,但考虑了下还是算了,虽然我觉得大洪荒初期时的经历很值得怀念,但高岚应该不会喜欢。大洪荒初期天地间的智慧物种属于稀有品种,因此没什么尔虞我诈,更没有什么战争,总体安宁祥和,年轻人不会多喜欢的。 高岚点头。“好啊。” 我问:“夜晚你抬头能看到的是什么?” “夜空。” “夜空之中是什么?” “星星。” “那个世界看不到星星。”我说。 高岚愣了下。“怎么会?” 我瞅向安安。“正常情况当然不会。” 安安静静的看着我。 我说:“你良心呢?” 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喂狗了。” 高岚不解:“你以前轮回的那个世界没有星星和安安有什么关系?” 我说:“有关系啊,丫跟人打架将几个银河系那么大的星系给打崩了。” 这也是我最近想起来的一部分记忆,契机是楉闲聊时提起少凰曾与一个来自混沌的魔物干架,打崩了几个银河系,打完了还不好好善后,留下支离破碎的星系形成了一片扭曲而光怪陆离的空间。而因着那方世界属于偏远地带,用现代一点的词汇就是比乡下还乡下,以至于这家伙打完架没收拾好尾巴的事直到几百万年后才被发现,就这还是有个仙人路过,不然可能再过几百万年也没人发现。 盘古世界太大了,又无时无刻不在诞生着或人工或天然的小世界,神界能给所有世界登个记录就已经很不错了,更细致的管理.....只神界的管理单位为一个乃至多个世界,正式工作人员还只一个就足以看出神界对凡人世界管理的多么的“细致”。 只是,虽然在那个世界转世过,但我还真没想到那一世生活的地方那么诡异居然和少凰这丫的有关。 “你丫跟魔物打架打完了居然也不知道收尾,就那么留个烂摊子。”我很是福气的对安安说。 “我收尾了,不然那片空间不是变成你后来看到的诡异而是一开始就不存在。”安安淡淡道。 我笑:“就你那也叫善后?” “至少人没死光。” 这话说的....真特么的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混沌魔物入侵,要没那一架,就不是几个星系崩成碎片,而是整个小世界的末日了。 “为什么不完全修复?”我问。 “那个时候不擅长修复。” 不擅长修复,那就是擅长破坏? 我说:“你不会一直都这样吧?” 安安道:“自然不会,后来学成了。” “但你没回去。” “忘了那地方。” 我x,真心槽多无口。 高岚不解:“虽然没完全善后,但那后来的那片空间应该是可以生存的吧?” “可以。”我说。 高岚更加疑惑。“那怎么感觉你好像很有怨气?” 我咬牙道:“当然有怨气,我那一世是个科学家,你能明白一个科学家皓首穷经研究了一辈子死活弄不明白自己的世界和自己按着公式计算出来的对不上是什么心情吗?我在古老的化石里找到了星光辐射的痕迹,但我看不到星空,我探索世界的种种基础定理,然后计算世界的尺寸.....那一世是我千万年的轮回里过得最特么纠结的一世,没有之一。” 对于一个科学家,且是一个有强迫症的科学家,那个因为神类的战争而扭曲的世界真的是太不友好了。 夜晚看不到星星,但古老化石里却有星光辐射的痕迹。 脚下生活的大陆是一块碎片,绕着一颗气态巨行星翻转般的自转。 明明是同一片大陆,我检查岩石层却无语的发现好几种属性完全不同,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一块的岩石层,寻找生物进化的化石时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诸如此类的问题不止一两个,只是有历史记载以来一直如此,所有人都习以为常,就好像看到太阳从东边升起,一代又一代,所有人都将太阳从东边升起当成了真理,却不曾想过,其实太阳其实也是可能从西边甚至南边、北边升起的。偏偏我是个科学家,而科学家的工作就是想探索真理,探索世界上那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的。 我被活活逼出了强迫症。 高岚同情道:“所以你那一世该不会是抑郁而终的吧?” 我说:“没有,我死于太空辐射。” 高岚愣住。“不是没有星空吗?哪来的辐射?” “我计算扭曲世界的边缘,推测世界边缘之外是真正的宇宙,就去探险,但出口附近那几个破碎空间,不是真空的太空就是恐怖的恒星、气态巨行星.....我离出口只有几步之遥的时候赶上了一场恒星风暴。” 很难说这种死法和抑郁而终哪个更惨,只差一点我就可以看到真正的世界,看到星空。 大抵也是那一世死得太郁闷,新的一世我对星空有很深的执念,干脆从事了天文方面的工作,专门跟星空打交道,对夜空的星星百看不厌。 249、第一章寻崽·真爱 在我讲完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那致郁的人生大略经历后高岚看安安的眼神很是古怪。“安安,你这么个活法居然能一直活到现在,真是.....” 安安道:“必然。” 高岚一脸懵逼。 安安懒得解释。 我解释道:“这家伙虽然造孽,但她身上的气运和功德都很庞大,估计整个盘古世界罕有人及。” 气运与功德并不能当免死金牌用,但可以缓刑,并且给你机会弥补,而非一开始就砍了你的首级。 就好像少凰早年害死太多人,被神尊逼着她还债,等还完了债她的业孽也就消了,什么事都不会有了。 少凰的情况,我估计她只要不是莫名其妙想要毁灭盘古世界,并且还债及时,那么她最严重的报应也不过是霉神光环缠身,死不了。 “话说回来,你身上怎会有如此恐怖的气运与功德。”我觉得挺不可思议的,熊猫证的医道,不论是自己还是徒子徒孙都救人无数,却仍及不上少凰的功德,而少凰的日常....只能用造孽来形容。而且功德还好说,就当她活得比熊猫长,虽然造孽多,但行善也更多好了,但气运是怎么个情况? “我当年远征一半是因为咽不下那口气,另一半是天道的意思。”安安回道:“混沌中有无数世界,但世界的开辟者不同,每个世界的法则也不尽然相似,有的世界的法则可能是盘古世界所没有的,盘古天道若是想继续进化、完善就得获得更多的法则。” 懂了。 一个世界的法则越完善越丰富,只要不没有造成内部冲突,那么它就越完善,但这个问题盘古天道显然是解决了的。 对于帮了自己如此大的一个忙的功臣,天道自然不会吝啬于酬劳,估计也有它拿少凰同样没辄的因素,能够横扫周天世界足以说明少凰的实力相当恐怖。 力量不代表正义,但当你足够强大,很多的东西都将约束不了你,少凰显然是这样一个例子,道德律令于她,估计她自己都记不住,唯一能管得住她的神尊也是因为打得过才管得住,不然多半是将少凰当祖宗供起来。 思及此,我忽问安安:“神界的神大概分几个位阶?”时代不同,位阶的称呼与标准或许会有所变化,先确定一下。 安安随口回道:“普通神人,神君,上神,神尊,道主。” 我愣了下,上神我明白,我自己就曾是上神,神尊我也明白,因为我当年已经隐约摸到了它的门槛,奈何还没来得及翻过去就被杀了,但道主....那是什么?“道主?” “天道之主,一个真正的宇宙世界的创造者,盘古父神就是那个等级的,不过一方宇宙一般只能有一个道主,因此每个道主诞生的时候都是其彻底脱离出身的宇宙去混沌中另外开辟一个完整宇宙之时。” 懂了,真正的创世者,不是盘古世界那些随手就能捏一堆有问题或没问题的小世界的神,我好奇的问:“那盘古世界这么多年有新的道主产生吗?” “有啊,那个贱人。” 我无语,神尊这是哪得罪你了?怨念这么重“你刚才还说一方宇宙一般只能有一个道主。” “一般,也就是说偶尔会有特例。” “比如。” “盘古世界是块超级大肥肉,天道不希望盘古父神醒来的时候这方宇宙已经完蛋或是被旁的家伙给占据甚至吞噬,那家伙在还是神尊的时候就被天道给摁住了。” “神尊为何会答应?”我很是不解,神尊都能因为遇到颈瓶而跑出去找机缘,显然是心甘情愿的,不然跑出去了怎么可能还往回跑? “一半是因为彼时刚晋级为神尊,杠不过天道,又与天道目标一致,至少在当时与之后的几百万年里它们俩目标很一致;另一半则是,我的关系。”安安最后一小句说得很是嗫嚅,音量也很小,堪称低语。 我愣住。“你?” 安安很是复杂的道:“我造孽那么多,天道凭什么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我并非一开始就为它创造了让它心动的利益。” 神尊跟你绝对是真爱。 我心中腹诽不已。“这样啊,那你现在是什么位阶?” “上神。” 我无奈道:“你若只是上神,神尊可能出事,想趁机做点什么的众神会第一反应是干掉你?” 众神的反应足以说明少凰在他们的眼中具有相当大的威胁,估计仅次于神尊。 “除非脱离盘古世界,否则我永远只能是上神。”安安道。 这意思就是,脱离了就不是了? “那你为何不脱离?”我不解。 “我并非道主,且,因果尚未算清楚。” 我一时无言,因果尚未算清楚,上神大人你都还了多少年了居然还没还清,你当年究竟害了多少人? “你当年....” “盘古世界至少三分之二的种族被牵扯进了我挑起的战争。” 我:“....”知道你牛,但没想到你这么牛。 高岚忽道:“那你为什么要挑起战争啊?三分之二的种族,应该会死很多很多的人吧。” 这问题问的,我都想捂脸。 古往今来的战争交战双方都知道打下去会死人,但你见哪个会因为战争会死很多人就止戈的? 安安也很无语的瞧了眼高岚,道:“我长姐被杀了。” “为姐报仇。”高岚露出了理解之情。 安安继续道:“不过那不是主因,那只是个导火索,就算没那事,战争也迟早会发生。” “为什么?”高岚不解。 安安显然不想说什么了。 我叹道:“傻孩子,因为利益啊。寻常人会因为爱恨情仇而怒发冲冠,但君王不会,会因爱恨情仇而怒发冲冠的人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坐上王位,至少在那个时代是不可能的,就算坐上了,估计你一部电视剧还没看完就能看到它人头落地了。” 自然,我相信少凰会发动战争是真心想报仇,但我更相信,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倒不是说她就不复仇了,而是会以别的方式复仇。瑶光不就是个例子,同样是复仇,她是王,而南明彼时的情况注定她不可能发动战争,她便另辟蹊径的完成了复仇,那个骗了她亲人的龙族帝子最后的结局虽然不清楚,但一个失去力量的帝子,妥妥的生不如死,就龙族那情况,说不得他后来的地位连混血种都不如。 火车呼啸中来到了雪域高原,下了火车又坐了一辆越野车才一路跑到阿里地区。 昔日繁华的穹隆银城已被风化得完全看不出这里曾是亚欧地区文化、经济交流的重要中转站。 看不出来也正常,穹隆银城繁荣昌盛的时候,恒河流域以及亚欧交界的大片区域还是蛮荒之地,不是正在开发就是待开发,穹隆银城的地理位置与象雄人的游牧机动性正好符合当时的需求。但后来恒河流域等地都发展了起来,雅垄地区慢慢占了地利,吐蕃取代象雄后穹隆银城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千年之后,我只能看到一堆风化得惨不忍睹的石头。 “时光最是无情。”高岚很是文艺的感慨。 我挺想说不一定就是时光最是无情,也可能是当时的文明不够发达,反正据我所知,我出来的那个小世界的君族分支有个宗庙,宗庙建筑的历史和族群在那个世界生活的时间一样长久,这也是远古种族的传统,不管去哪都会将祖宗的牌位给带着,丢了什么都不能丢了这个。并且,不管是繁华的大族还是落魄的小部族都会以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祀祖灵。 那座宗庙是君族用了最好的材料最好的工艺最好的工匠造的,平均三五万年一翻新,至今都还好好的。 不过考虑了下,还是算了。 安安问我们俩:“要细致参观吗?” 我有点兴致,虽然更喜欢还在发展的文明,但缅怀一下文明的坟茔也可以。 高岚坚决摇头。“到处都是石头,看几分钟还行,看一天那就得吐了。” 安安看向我,我说:“我无所谓。”虽然有点兴致,但这点性质还没到非去不可的程度。 意见达成一致,越野车没坐停留,继续奔着雪山而去。 雪域多雪山,真是对得起雪域这个称呼里的雪字,雪山绵延起伏,一座又一座,若是没有现代的导航工具,哪怕知道要找的是哪座雪山恐怕我们也很难,看雪山看到吐还是其次,关键是方向,四面八方感觉都一个样,若是只靠眼睛,一个不留神可能就走错路了。 到达雪山脚下的时候我发自肺腑的感慨:“我现在对古代时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表示十二分的佩服。”他们怎么分辨方向的? 山里有座非常气派的建筑,宛若庙宇,可惜是空的,别说人了,便是鬼都没有一只。 高岚很是惊奇:“这里这么干净怎么可能没人?” 人气是种很奇怪的东西,若是有人居住,那么一座屋舍不管年纪多大,都会看着很有生气,但没人住,最多一年半载就足够它到处都是灰尘和蛛网了,若是三年五载,可以考虑重新买房或修建房屋了。然而这里,冷清得显然不是一时半会没人了,却真的很干净,别说蛛网了,便是灰尘都没有,无怪乎高岚惊奇。 我道:“是除尘的法阵,整座庙宇都有法阵。” 这种法阵在洪荒时不罕见,每个炼气士的洞府都有类似的东西,自然,就喜欢搞非主流的另当别论。不过,如今这个时代,这颗星球,倒真的是很罕见的东西。倒不是失传了,而是维持这样的法阵需要不少能量,洪荒时灵气浓得都快成液体了,灵石矿到处都有,随便连一条灵石矿就可以用到地老天荒去,而今,没人会这么败家。 “不过,这里好像用的不是灵石做能量。”我说。 安安到处看了看。“它应是将法阵和法术结合了,用自身的灵力做为能量的。” 我挑眉。“它拿自己当永动机呢?不对,她人都不在这,永动机还能隔空连线?” “一次充足能量就够了。”安安道。 能将除尘的法阵给改成这样,不是一般的折腾,我现在有点信那是少凰的族人了,除了凤凰,哪个物种能洁癖到这地步? 凤凰也是神才了,造物也就罢了,造物还完整的继承了她的脾性。 傲娇(我是这么觉得的,别人的话就不保证了)、洁癖....着实好奇南明如今是什么模样,凤凰在的时候凤凰族虽然是大族,但那个时候的情况,所谓的神族大族,总人口大多连如今的一个县都不如。因此虽然占据了南明千万里的土地,但实际生活区域也就那么一小块。如今这么多年,大洪荒时代进入洪荒时代,洪荒时代进入现代,多少岁月?足够繁衍出足够的人口了,整个南明....也不知该有多干净。 若非天性,谁特么的能闲到这么折腾一个除尘的方子? 确定这里没人,而且不是一时半会没人,至少十来年都没人住后我问安安:“接下来去哪?” 虽说雪域的人口是华夏最少的区域,但这不代表这里找人就很方便,讲真,它还不如那些人多的地区呢。几百万平方公里,就那么一点人口,人口密度之低....在这里找一个人,不对,是找一只鸟真的是一件很考验人的耐性的事。 莫名的觉得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前那充满强迫症与抑郁症的科学家经历也没那么抑郁了,至少我现在看到害我当年抑郁了一辈子的家伙也抑郁了。我当年就想过,如果真的有神,世界又是神造的,那么我诅咒那个手潮的神得抑郁症,手艺不好你就练好了再创世啊,搞出这么一个世界来是专门用了报复芸芸众生的吧?芸芸众生哪招你惹你了? 安安只用了三秒钟就摆脱了抑郁症状态。“去喜马拉雅山脉。” 喜、马、拉、雅..... 我脑子里不断的回荡着这四个字,有印象,世界第一高峰就是那座山脉,教科书就有提到过,我能没印像吗? 只是,我当年看教科书的时候就很好奇喜马拉雅山究竟多高才能被誉为世界第一高峰? 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我那时候还是保留了一些潜意识的东西,因此翻了之后大失所望,什么世界第一高峰,不过是个小山坡嘛。也因着此事我还记得,那片山脉最高峰的高度,还有它的长度以及整个山区范围。 我说:“那么大一片山区找只鸟....要不咱们回去找特勤处商量一下,他们能够调动的人资源肯定比咱们多,再或者多找几只本地妖。” 安安道:“不是找鸟。” “那是?”不找鸟你找什么?那片大雪山,不是我说,除了热爱挑战极限生存的作死凡人与苦修的修士就没谁乐意去那受冻。 “薪火殿。” “薪火殿在喜马拉雅山里?” “还不确定,但可能性很大。” “不,那么大一片,要不咱们还是先找鸟吧,它若是从那里头出来,多少会知道点什么。”我说。 “一定范围内我对薪火殿会有些许感应。”安安说。 我这才想起这位是南明的王,也是南明的最强者,就算战争激烈,谁都会死,她的死亡几率也一定是最低的,而一个王若是也挂了,那么那种情况,种族离灭绝也不远了。 保险措施虽然保险得简直坑爹,但当年那些人还不算没救,至少胆子没被吓破,什么都想不到。想到这保险多坑的后果了,多留一两个后路也并非不可能。 只是—— “你的感应范围多大?” “方圆五百里。” 我问当年与自己一同翻书的高岚:“喜马拉雅山脉的范围是多大来着?” 250、第一章寻崽·薪火殿 雪域高原,地球第一高峰,足足两个月,我相信自己很长时间都不会想再看到雪和山了。 不过,我还不算最惨的,高岚才是最惨的,她是人族,体质跟我不能比,我只要克服温度太低想冬眠的冲动就没事,她却是费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地球第一山脉的海拔与含氧量,我劝了好几次让她先下山找个城市呆着,这种地方,她一个普通的女孩子真的够遭罪的,然而这位表示一定要见识一下古神族的薪火殿,都这么多年了,什么材料这么坚实?居然还能用。 行,你好奇心够强的,虽然有点作死的味道,但好奇心本就是智慧物种进步的动力之一,再加上有我和安安,肯定死不了,忍得住就继续呆着呗。 薪火殿与我们的直线距离约为一百里。 当安安说出这么一句话的时候我和高岚高兴的眼泪鼻涕都快下来了,地球的雪线太低了,好冷。只是,高兴完了我忽的就反应过来一个现实问题,为了捕猎——我知道吃野生动物犯法,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不吃野生动物你让我吃什么?——方圆千里我都熟,可没看到类似薪火殿的东西。 “你说的直线距离是哪个方向?”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安安往下一指。 我诚恳的说:“我能掐死你吗?” 这里可是喜马拉雅山,脚下的不是泥土,而是千万年积压的雪层与厚厚的岩层,土壤什么的,我已经好多天没看到这玩意了,我拒绝承认那些比石头还结实的东西是土壤。 安安很是通情达理,一点都不打算勉强我。“我给三十六打个电话。” 我道:“熊猫的爪子虽利,但它不可能专门跑这么远来给你挖石头。” “不是,我想让她制作一个能够将整个喜马拉雅山炸飞的炸/弹,山都成碎块了,薪火殿自然也就露出来了。” 高岚:“.....” 我:“....我挖。” 世界第一高峰,若是炸飞了会造成的影响,恕我无法想象,我也不想去想像,因为那肯定不会是好事。 以人形挖雪山太慢,我将自己的躯体整个的化作了类龙的模样。 高岚被吓了一跳。“小落你是龙啊。” 我瞪着高岚道:“不识货你就别乱猜,不是长得像龙就是龙。” 高岚想了想,道:“好像也是,没听说什么龙种有你这么肥的肚子。” “不会说人话的话可以闭嘴,做不到的话我不介意帮你的。”我很是和蔼的说。 见鬼的肥,老娘苗条得紧,浑身都是肌肉。 小肚子? 那不叫肥肉,老娘天生腹部鼓出那么一些我能怎么样? 原形的姿态果然方便很多,不管是雪层还是岩层都给注水量十足的豆腐做的似的,轻轻一爪子就是一个大洞,不到半日就掏出了一条百里通道来,就是恢复人形的时候整个人感觉都快断气了,不是生理上的,是精神与灵魂上的,果然,在现实中化作完全体的原形的压力还是很大。 “这个洞。”安安看着笔直通向地底的洞皱起了眉头。 我说:“直通薪火殿大门,我对你贴心吧?帮你将路建到正门口去了。”虽然我也很想先瞅两眼,奈何薪火殿只能从正门入,而我没有开门的权限,那玩意的开门权限虽然不高,但审核却特别的严苛。 第一个检查基因,不是自己的血脉族人不予信任,这跟托孤差不多,谁会心大到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异族人?而且还是完全不认识的异族人?也不怕孩子被人给下锅了?因此第一道的基因检测血脉浓度必须达到百分之九十,纯血最好。 第二个是检查灵魂,不同物种的灵魂是有差异的,古神族的神魂更是一个种族一个特色,搁一块一眼就能看出不同。之所有这道检查便是因着这世上可是有夺舍、历劫、借尸还魂这些事情的,谁也不敢保证人皮之下就真的是人,就好比安安,她的躯体是标准的人族,可她的灵魂妥妥的非人。也因此第一道检查如果没过,第二道检查却过了的话,还是能开门的,就是单一的检查灵魂条件更苛刻,并非每个族人的灵魂都管用,必须是符合标准的族人灵魂才有用,还不一定能得到薪火殿的全部权限,少凰的话,她都是王了,只检查灵魂也肯定能掌握所有权限。 不论是哪一个,我都不可能通过,这又不是君族的薪火殿,因此也只能在找到大门的位置后回来了,不过话肯定是不能说得如此直白的。 “这洞根本没法走。”高岚也皱眉道。 我说:“大姐,这是我用爪子挖的,不是用专业的工具弄出来的,能通人就不错了。” 安安道:“滑下去就好了。” 我点头,不亏是上神,就是识趣又聪明务实—— 才怪! 丫拿我当垫子啊。 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死熊孩子抓着一起摔进了洞穴里,虽然穿得很厚,但百里长途滑下来,我背部的衣料全都磨没了,若非我身上还有层鳞片,落地的时候就该血肉模糊了。 一落地我便将怀里窝着的安安丢了出去。“你个混蛋。” “你又没事。”安安不以为然的道。 “那是因为我不是人,我身上有鳞片。”我怒道。 鳞片都有点发烫,可想而知若是血肉之躯这么一路滑下来会死得多惨。 “所以我抓的是你不是高岚。”安安仍旧不以为然。 我:“....”我有鳞片我身体结实就被你当肉盾?我去,老娘这倒的什么霉? 想气,却无奈的发现,如果换位思考,我也会做出和这家伙一样的事情来,而且,她抓的是我而非高岚也的确是有人性了。虽然处得来,但我就没认为过这家伙是个好人,也不能说她就是个坏人,这家伙虽不似传统神族一般不拿凡人物种当人看只当低等动物看,但尊重生命并不代表就爱惜生命,尤其是别人的生命。 少凰本身就不是良善,再加上君王的思维逻辑,为自身方便或利益而害人在她的三观里绝对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有点怀疑,如果这次我不在这里,她会不会随便用个普通人当肉盾。 察觉到自己的思绪有点远了,赶紧刹车,我跑上去将被落在上头的高岚带了下来,一回是滑,两回也是滑,滑习惯了就好。 从包里取出一件完好的大衣穿身上,这才瞅向大门。“怎么开门?” 每个种族的薪火殿都不一样,各自的喜好、文化都不一样,说不定这个种族喜好左,另一个种族就喜好右,因此除非是自己种族的薪火殿否则就不能按着自己所了解的常识来处理。 安安看了看面前十丈高的合金大门,将脸凑到了一个位置上。 高岚惊奇道:“这门也太高级了吧,居然可以刷脸。” 我道:“不是刷脸,是刷灵魂。” 安安的“刷脸”相当给力,大门刷的就打开了,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同时一道红光刺入了安安的眉心,应该是薪火殿的所有资料,丫是最高权限,得到的资料想来也是最完善的。 大门打开,看到的却不是充满金属的空间,而是一片山清水秀的世界,就是山上郁郁葱葱的不是松柏,而是各种灵植,其中以梧桐树为主,地上的草也是灵植,有的明明是草本灵植,也不知长了多少年,草都快长成树了。 高岚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确定是冰冷的岩层,再往前看。“这、这....” 我解释了下:“这是秘境,也可以说是小世界。”就是特别小了点,也没有完整的法则,无法自行演化生灵。 “拿一个秘境当保险箱,手笔真够大的。话说,这地方多大?”高岚有些疑惑的看着远方,目之所及,完全看不到尽头。 安安随口道:“大概有十个湘地那么大。” 闻言我与高岚俱是止步,十个湘地那么大?话说湘地的面积是多大来着?想不起来了,但不管十个湘地的空间是多大,有一点都是可以肯定的,若是靠11路走到安安要去的地方,多半是望山跑死马的另类演绎。 我叹道:“具体什么方向,我带你们飞过去。” “这里用不了爬云术。”安安道。 我试了下,半朵云都没下来。“你们搞这个干嘛?” “不管多么保险的保险箱都是有可能被突破的,总得多留几个后手,若是同族绝不会被不能施展爬云术给难着。” 当然不会被难着,谁见过禽鸟用不了爬云术就飞不起来的? 呃,这里好像真有一只。 我目光古怪的看着安安,至少这只目前是飞不起来了。 安安平淡的道:“这是个巧合。” 我说:“罢了,我变原形带你们飞。” “没有翅膀飞起来会被攻击,你的外形近似龙族,有九成的几率引起整个秘境最凶狠的攻击。” 我:“....”还让不让人活了? 高岚也无语道:“薪火殿不是主要防来自混沌中的敌人吗?怎么感觉你们更防龙啊?多大仇?” “都防。”顿了顿,安安继续道:“至于多大仇,很大仇。” 我想起了长恒的事情时听到的内容,互相干掉了对方族谱上一半的直系亲属,心说,确实很大仇。 高岚问:“那接下来还有什么防御?” “有一些,但不会启动,我有最高权限。”安安道。 “那能不能解除禁空?” “这个是基础设施,非防御系统。” 言下之意很明显,都不是防御体系,有权限也没法关。 高岚也无语了。 我瞧着周围的灵植,觉得,设计这薪火殿的人也挺有意思的,这里的灵植随便一株丢外头都能轻轻松松引起大战,但在这里却跟路边野草似的。 若是薪火殿真的出现了意外情况,被人闯了进来会怎样? 看到这一整个秘境的宝物,妥妥的看花眼,哪还会去想这座秘境里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毕竟,在禁空的情况下,不是谁都能控制住自己从宝山中走过而不忍住驻足的。 我问安安:“照这布置,怎么会有两枚蛋流落到外头?” “正在查记录。” 我瞧了眼安安,可以看到这家伙眼睛里有着无数的符文像刷屏一样刷过,我去,这家伙的身体究竟被改造成什么样了,这么折腾脑子居然没烧起来。 过了一会,安安道:“找到了。” 我竖起耳朵想听听这是什么情况,却被告之,实属意外。 薪火殿的位置并不固定,至少古神族弄的薪火殿不固定,一直在若干世界中跳动,增加被人发现的难度。这座薪火殿当年在若干世界间跳跃的时候遇上了与我几乎抑郁而终的某一世类似的意外,不同的是我遭遇的是恒星风暴,它遭遇的是一场在计算之外的空间风暴(推测是有神人在穿越空间时掐架引发的空间问题),因此受损严重,一度开了门,引来了不少妖魔鬼怪,那两枚蛋就是那个时候丢的,不过也谈不上完全丢,因为发现了蛋的妖怪才离开秘境还没多远就被秘境用远程打击的武器给灭了,只留下两枚蛋。 遗憾的是,秘境虽然灭了那个妖怪,却没法长出胳膊将蛋给捡回来,最后只能看着它被一个误入其中的原始人给带走了。 高岚奇道:“居然没将原始人一块给灭了?” 安安解释道:“攻击秘境外的武器威力很大,但在没有主人控制的时候冷却时间也很长。” 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倒霉,所幸,一枚蛋已经找了回来,还有一枚也有了大略的消息。 望山跑死马,虽然没跑死人,但高岚的脚底都给磨出了茧子。我再一次庆幸自己不止人族一个形态,四只爪子走路绝对比两条腿走路舒服,只是这俩无耻的货见了竟然都爬我背上来了。 卧槽,本庄主成代步工具了? 秘境里一共四个窝点,每个窝里都有一到三枚蛋,每个窝之间的距离都隔得老远,远得让我佩服当年设计这座秘境的人,丫要不是神才就是变态,真是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鸟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一个秘境里你都还能这么折腾,脑回路究竟是怎么发育的? 除去已经被人给偷窃过的,另外三个窝里的休眠装置都完好,里头的蛋也保存得仿佛刚放进去,千万载的时光仿佛不曾发生过。 一共七枚蛋,凤凰共五个支族,除了火凤凰,另外四支都有。 每一枚蛋上都有着精美的火焰图案,宛若用不同颜色的极品玉石雕琢而成的极品玉器,但与玉器又不同的是蛋壳摸上去并非玉石的冰凉,而是一种仿佛体温一般的温暖——不是人的体温,是鸟的体温,所以高岚的手被烫红了。 我递给高岚一管膏药。“下回想摸什么东西先搞清楚能不能摸。” “怎么这么烫?”高岚不解。“里头该不会是熟的吧?” 我说:“怎么可能,凤凰的体内温度可是媲美地心熔岩,蛋壳这点温度根本算不得什么。”的确不算什么,但普通人也绝对不能什么防护都不做的抱太久,不然手就真得熟了。 估摸着少凰当年在魔域没被人给吞了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她的蛋只会比这些普通族人的蛋更变态,毕竟,她可不止凤凰血脉,还有来自桓寂和宁渊的血脉,她当年的蛋,绝逼谁吞谁悲剧。 我摸着光滑如玉的蛋壳,莫名的怀念起了凤凰。 南明最开始的那些蛋我大多摸过,有几枚还当球拿来玩过抛球游戏,反正结实,砸石头上碎的也是石头,自然玩得很心宽。 昔日故人,一个已逝,还有一个.... 安安忽道:“你死后娲灵大神的确隐居了几百万年,但后来长姐找过它,我不清楚它们谈了什么,但它的确慢慢走了出来,有时也会去混沌之外旅行。约几百万年前我因故去探望过它,它的心情挺好的。” 还能去旅行啊,那应该是真的走出来了,走出来了就好。 安安忽的露出了一个诡笑。“而且,她还为你报仇了。” 我一怔。“它将宁渊怎么了?” 没怀疑娲灵会将宁渊给彻底弄死,它没那能力,而且凶兽的特性,盘古世界之内丫就是死得渣渣都不剩也能复活给你看,比热血动漫里打不死的主角更让人糟心。那么,娲灵能做什么?不会是弄死了一次吧?别啊,没看到我的结局吗?虽然我不后悔,但我也不希望娲灵跟我一样。 “你不知宁渊如今如何了?”安安问我。 我摇头。“我又不关心凶兽。” 当年关心过也不过是想弄死它们解气,可惜就是弄死也没法彻底弄死,丫死了都还能活过来,弄到最后我自己都心塞塞了。 “宁渊如今就在你的地盘里画地为牢。” 画地为牢? 我愣住。 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很大,被封印的妖魔鬼怪也不少,我压根记不清,也没多少兴趣去记,各个朝代都有,根本没法记。但画地为牢的,这个太稀奇了,我印象很深刻。 世间不缺傻子,但没这么傻的。 打一架打输了就真的画地为牢,而且一画就是几千年,连个锁铐都没有,它愣是没跑。我敢发誓,你就是将人族历史上那些出了名的信义之士加起来都做不来这么傻缺的事。尤其是,那头蛟可不是义士,而是完全没有人族所谓美德的蛟,人族在它的认知里等于两脚羊。 坏人做好事绝对比好人做好事稀奇,前者杀人放火那才叫正常。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抵就是这个道理,丫崩人设了。 不同的是,坏事传千里的人崩的是好人的人设,而蛟崩的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妖设。 “我感觉到了凶兽的味道,但那并非纯血凶兽。” 都设计整死过那么多凶兽,对于凶兽纯血还是后裔我还是分得清的。 “娲灵大神趁它复活的时候将它的胚胎融进了它后裔的腹中。” 凶兽胚胎融进凡胎肉体里? 扯淡呢? 凶兽的天性注定它们无法以正常的方式降生,不然还没出生就得将母体给吃了,而母体挂了,胚胎也活不了。 “娲灵大神修的是造化道。” 懂了。 造化万千,死的它都能给你整活,而娲灵亲自出手,我忍不住为宁渊点了一排蜡。 251、第一章寻崽·蛋教 拉萨。 高岚一大早就拽着我和安安去参观和礼佛,然而,一个给面子的都没有。 安安明确表示:打她出生起,只有神佛跪她,没有她跪神佛。 很好很强大很无懈可击的理由,反正高岚是没法反驳了。 这家伙现如今再虎落平阳它仍是三大神族之一的王。 搞不定安安,高岚又来拉我,我道:“大姐,我对藏传佛教没好感的。” 高岚不解:“藏传佛教哪惹你了?” “它没惹我。”是我不待见。 本来我对藏传佛教也不了解,只单纯的以为这是佛教的一个分支,然后就没了。但这几个月被安安拉着看了太多了的史料,其中就有关于藏传佛教的,本来因为佛教慈悲为怀的宗旨我算是一个路人粉,但看了那些史料,分分钟路转黑。 靠之,拿人皮制鼓,人骨制法器,你用着也不觉得慎得慌? 尤其是那些史料中还有一张照片的复印件,也不知是解放的那个藏地老爷写的,大意为要办一场法事急需人皮两张,让某某速找两个人剥皮,记得皮要剥得完整,不能有瑕疵。 看得我差点吐出来。 你说你剥寻常动物甚至妖怪的皮我还能理解,因为不是同类,心理上多少有所区分,就好比安安,它会顶着人皮吃人,但不管顶着什么皮它都不会吃凤凰。这也算是智慧物种的通病了,就算是智慧物种,也不是每个智慧物种都能做到将不同物种的智慧物种视为与自己的平等甚至同类的存在。 可剥人皮,我也不是没看过熊猫活剥人皮,我还看过她活活将一个大活人拿手术刀给零敲碎剐了然后复活然后再零敲碎剐再复活只为了更细致的观察药效,但看的时候最多觉得不忍与无奈,却没觉得恶心。只是,若是将熊猫换成人族,不用分分钟,秒秒钟我就能恶心的吐出来。 中原佛教虽然也有问题,但那都是佛家弟子品性的问题,本身的宗旨却是没毛病的。 若是将中原佛教与藏传佛教给我的感觉比作房子的话,那么中原佛教历史上那些问题属于房子年代太老,用的木料都朽坏了的情况,将坏的木料拆了换上新的就ok了,历史上中原佛教也一直如此,每次灭佛也往往是一次涅槃重生。但藏传佛教,它不止木料朽坏,它是根基本身就是歪的,若非如此怎么能理所当然的剥人皮做鼓?而人皮鼓还是诸多问题里较为温和的,比这更恶心的还有很多。 “可现代不搞这个了。”高岚道。 我说:“问题是我已经翻过了那些史料,在脑子里记着呢,回头参观的时候跳出来,那绝对影响参观景观的心情。” 高岚最终只能自己一个去参观寺庙了。 我一觉睡到了中午,安安还在那里给鸡蛋,啊不,不是鸡蛋,鸡蛋比拳头还小,这些蛋可是比鹅蛋还大一号。不管是什么蛋,她如今都很有兴致的在做蛋教。 蛋教怎么做的? 很简单的,拿着一部世界战争史念着分析着就行了,这些蛋虽然还没孵化,但古神族的幼崽还在腹中时就已经有了模糊的意识,到蛋里的时候父母若是静心感觉,是可以与蛋里的幼崽进行一些非常简单的交流的,比如让蛋记住自己的气息,知道有自己的存在。这也是古神族的幼崽不会认错父母的原因,蛋里的时候虽然没见过父母,但父母是什么气息都还是知道的。 安安现如今的情况,细致的交流是肯定没法做的,但讲故事蛋教还是可以的。 只是,蛋教讲世界战争史,你丫这蛋教真是别出心裁。 我说:“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什么的才是童话故事啊。”你丫手里那就是成年人都不一定听得进去。 安安嗤道:“智障故事有什么好听的,听了带坏孩子怎么办?” 童话故事带坏孩子? 我着实好奇这家伙的脑回路。 犹豫了下,我问:“你童年时孟凰给你讲过床头故事吗?” “讲过啊。” “讲的都是什么故事?”我很是好奇,安安这样的脑回路绝逼不是一时半会能养起来的,孟凰只怕功不可没。 “哦,历史故事,给我分析历史上死掉的神为什么会死,成功的神又为什么能成功。” 我:“.....”这跟蛋教讲世界战争史有区别吗?你姐妹俩都是神才。 “我出去找吃的,你去吗?”我换上出门的衣服问。 “给我带一份。” “那你想吃什么?” “竹米。” “那是不是还想要澧泉水?”我问。 “有的话也带一份。” 你还真敢说啊。“拜托,这里是拉萨,是雪域,不是中原。而且竹实也就罢了,但澧泉水,你觉得地球现在这环境还能有这玩意?” 野外没有净化过滤过的水喝了就算不送医急救,多半也会闹肚子。 小家伙无奈道:“随便你带什么。” 突然有点同情这家伙了怎么办?想吃顿好的都难,有钱都做不到的那种难。 所以说,挑食不可取,虽然这家伙实际上也算不得挑食,她喜食竹实喜醴泉水,但别的也吃,什么都吃。 我拿着钱包也没专门打听哪里有吃饭的地方,我又不懂藏语,翻译虽然请了一个,但已经带着高岚去参观了,这会估计不知道在哪座寺庙里拜佛呢,我也叫不回来,干脆随便走走,看到哪就是哪。 这是一家挺干净的酒馆,不过让我驻留的倒不是这个,而是我闻到了一丝似曾相识的酒味,不是这么巧吧,心里想曹操,曹操就出现了。 于是我走了进去。 酒馆不大,客人也不多,明明开在闹市,这间酒馆却有种诡异的遗世独立之感,仅从外面看就已经很有格调了,进了门,更有格调了。 酒馆里古色古香的,乍一看还以为时光倒转回到了千百年前,不是那座故意做出来的一看就很假的古色,而是一种真真正正被时光沉淀下来的古韵,无需刻意去说,只看只感受便能感受到。 不管是多么浮躁的心灵,只要踏入了这家酒馆想来都会沉静下来。 氛围不错啊,应该是家老字号。 我在吧台前坐了下来,瞅了瞅吧台,别人的吧台是金属是剥离,这地方用的却是千年的紫檀。紫檀木料结实,不止吧台如此,旁的桌椅也是相当结实的名贵木料,这是多怕有人打起来打坏桌椅?都是结实木料,估计真打起来也是客人倒霉。 我看了看趴吧台上睡觉的老板娘,敲了敲吧台。“嗨,醒醒。” 老板娘哦了声,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大抵是看清了我的模样,觉得我不太可能是本地人,因此用汉语问:“客人要什么?” 我怔愣的看着老板娘。 老板娘挑了挑眉。“客人要什么?” 听出老板娘话语里隐含的不耐,我回过神来。“有吃的吗?” 老板娘:“....这里是酒馆。” 我点头。“我知,我也是走着走着就走到这了,说明咱们挺有缘的。” “所以?” “有吃的没?”我问。 老板娘沉默须臾。“稍等。” 一分钟后我看到了一盆酒,真的是盆,非常精致的陶盆,放在古代,这样的陶盆都是用来盛汤的,用来盛酒也无妨,关键是,这酒也挺有特色的。 陶盆里的是米酒。 现代人喝米酒都是清澈透明没有任何杂质的高度酒,但事实上古代的时候喝的酒都是浊酒,酒液里都是有东西的,比如米酒,很长时间里米酒里都是有发酵过的米酒糟的,也因此没过滤的米酒既可以当酒喝,也可以当充饥的东西,我以前在雷泽的时候也吃过这种米酒。 “谢谢啊。”我说。 老板娘道:“不客气。” 我听了就真不客气了,拿起勺子就吃了起来,一觉睡到现在是真饿,而且,这段时间一直东奔西跑吃的都是干粮,这米酒虽然也不是惹的,但也比我之前啃的干粮好。 “老板娘在这开酒馆很久了吧?”我说。“这酒馆真有古韵。” 老板娘想了想,有些回忆的说:“挺久了。” 我点头:“得有三五百年了吧?” 老板娘沉默的看着我。 我看着老板娘,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瞳孔里的老板娘是什么模样的,美得超出凡人的范畴的美人,并且美人周围还有一层非常特殊的清气环绕,非神即仙。 吃着米酒,我与老板娘闲谈着,当她提起她从吐蕃在这里还是荒原沼泽的时候修建起拉萨就在这里开酒馆的时候我表示很是惊奇,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看着一座城诞生、成长、没落、毁灭...呃最后一点还没到,但以这姑娘的寿命也不是不能看到。 “你在这呆了这么久,那肯定见过那位情圣活佛仓央嘉措,他生得如何?”我问。“情圣一般都生得挺好看的。” “不如你。” “我的躯体是女的,他是男的,性别不同,物种更不同,如何比?我问的是他在凡人里生得如何。” “非常的俊秀。” “那你见过那位情圣活佛的心上人吗?那应该也是美人吧?”喜欢美色是智慧物种的天性,最多就是物种不同,审美不同,比如少凰她就觉得羽毛越是油光水滑就越是美丽,如果没毛的话,那就是超级丑八怪是畸形——完全能理解她为何混迹凡世那么多年都没找到第二春,审美观就不在一个世界。 仓央嘉措是人族,且是男人,按着人性,喜好的女子必定也是个美丽的姑娘。 思及此,我望着老板娘美丽的容颜,真的很美,却又不像少凰一样气质独特,注意到她美丽之前就先感受到了她身上掠食者的危险性,这姑娘却很温和,估计就没几个正常的凡人男子能够抵抗这样的美。“呃,他喜欢的那个卖酒姑娘该不会是你吧?”如果是这样,那我真要佩服这姑娘了,泡完鸠摩罗什泡仓央嘉措,你是对光头多么的情有独钟? “不是我,不过确实很美。”老板娘说。“他们,挺可惜的。” 我说:“做为一个佛家弟子,且还是活佛,爱上女子,能不可惜吗?他就不适合当佛教徒,对佛一点都不虔诚。” 老板娘道:“怎会,他是我见过的这世上最虔诚的佛家弟子。” 我默了一瞬。“你不知佛家的戒律?”不至于吧?不是看着拉萨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吗?想来也同时见证了佛教的传入与变化,乃至扭曲,不可能不清楚佛家的戒律。 “他心里爱的是佛。” 我愣住,脑子里一瞬间就脑补出了几十万字的狗血戏码。 许是我脑子里的狗血脑补影响到了表情,老板娘很是无语的道:“只是一见钟情而已。” 那也还是狗血啊。 佛家弟子对佛一见钟情。 确实虔诚,也够悲剧的。 就是爱上眼前这位,甚至爱上少凰那个蛋教时给蛋讲世界战争史的非典型性暴君都比爱上一尊佛来得好,这得是多想不开啊。 爱上佛,注定你永远都只能望着它,纵是情深入骨,对方估计也只会表示:痴儿,你太过执迷了,易入魔。 话说,仓央嘉措最后入魔了没? 将最后一口米酒吃完,我问老板娘:“你现在还想知道自己是什么吗?” 懒懒散散的老板娘终于不懒懒散散了,眸色深沉的看着我。 我说:“我可能认识一只你的同类,要不要去见见?” 老板娘想了想,估计是觉得她身上没什么值得图的,也可能是觉得我就是有所图她最后也能将我宰了下锅,因此关了酒馆跟我走了,如今可是中午,说关门就关门了,这酒馆开的也够任性的,得亏她不是人族,且活了千百年,身边随便一件东西就能卖出天价,不愁生计,不然很怀疑这酒馆根本开不了千年之久。 我回酒馆的时候安安正在吃糍粑和酥油茶,高岚给她带的,我想了想,将手里的羊肉递了过去。“要不要来点?” 安安果断弃了糍粑接过羊肉,高岚皱眉:“你早上就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吃这么油腻真的好吗?” 安安道:“没事,我肠胃已经和人族的有区别了。” 和人族有区别了? 那和什么没区别了? 我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凶兽,无怪乎这家伙什么都敢吃。 我说:“对了,我还给你带回来个人,我出去找吃的时遇到的,你应该会很喜欢。” 安安咬着羊肉看着我。 我将门外似乎是有些近乡情怯的老板娘拉了进来。 “咳咳咳....” 高岚赶紧拍安安的背将她喉咙里卡着的肉给拍了出来,肉吐出来的末端已经有一部分被消化了,看得我与高岚俱是一寒,这家伙岂止肠胃非人,这是连食道都非人了吧?羊肉进喉咙才多久就被消化成这样了,估计就是吞块金子下去,金子也是分分钟被消化的事。 老板娘坐了下来,狐疑的看着安安。“她说你可能是我的同类?” 安安咽了一口酥油茶,这才道:“把可能两个字去了。” 老板娘侧目,仍有疑虑。“有什么证据?” 有什么证据? 这是个问题,安安现在的皮是标准人族,她也就里子还是鸑鷟,但老板娘不是薪火殿,显然没有识别灵魂编码的能力。而安安如今也不可能神魂离体给她看看自己真正的模样,神尊的言出法随相当给力,这家伙当年可是花式自杀愣是没能让自己的神魂离开这具凡人的躯体,如今亦做不到。 安安最终只能选择给水光打了个电话,为了方便联络,她让那只热爱睡古墓的鹓鶵买了一只手机,也幸亏买了手机,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联络上。 “过会儿会有只鹓鶵来这,你看了她就知道你自己是什么了。”安安说。 老板娘仍有疑虑,却也没走,大概也是想看个结局。 等水光来这也是需要时间的,鹓鶵从华中飞到雪域也用不了多长时间,绝对比飞机快,前提是不迷路,且睡了那么久,也需要醒盹,估计半个小时内到不了。我的八卦之魂正燃烧着呢,不过不待我开口说什么高岚就先就老板娘与鸠摩罗什的事情表示了好奇心,都是八卦之魂,谁先问也不重要,重要的当年的八卦。 老板娘说:“也就那样。” 高岚道:“也就那样是什么样?你到底是爱还是不爱他啊?” “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老板娘说。 高岚闻言随口问:“想了多久啊?” “一千多年吧。” 高岚:“.....” 我看向安安:“我以前没发现你们一族如此迟钝啊。” 安安道:“你这是以偏概全。” 我问:“那你当年花了多少年理清你对初恋的感情,并且决定跟他结婚的?” 安安无言以对。 我去,我随口一问的,冲这反应,只怕她当年琢磨这个问题用的时间比老板娘思考她对鸠摩罗什爱不爱的时间更漫长。 行吧,不管花了多久,这家伙到底是理清楚了,而老板娘,我问:“他活着的时候你就没思考过对他的感情吗?”少凰再不靠谱好歹她也是在别人活着的时候就抓紧时间弄清楚了自己的感情的,眼前这位,我真心不想去算鸠摩罗什作古多少年了。 “他是凡人,我为何要去思考这个问题?”老板娘反问我。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这姑娘打个盹的时间都够鸠摩罗什轮回好几次了,思考这种问题,好像,真的没太多意义。 高岚道:“可你后来又去思考这个问题了呀。” “那是因为他临终时的样子。”老板娘抿了抿唇。“他在世的时候对我都很平淡,可他临终时的眼神,让我觉得疑惑,还有不太舒服。” 我问:“什么眼神?”居然能引得老板娘思考那么多年。 “他爱我。”老板娘说。“他那时看我的眼神与后来仓央嘉措看他心上人的眼神是一样的。” 我真好奇鸠摩罗什当年究竟暗恋到什么地步了,也很怀疑如果不是他临终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外露,这姑娘会不会转身就将鸠摩罗什给忘了个精光? 忽的,我看了眼面无表情的安安,问神女。“您贵庚?” 神女愣了下,还是回答道:“约莫三千岁。” 我瞅了眼安安,觉得,可以为鸠摩罗什哀悼了。 252、第二章人贩子·棘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么,道德值多少钱?——庄主 对于老板娘爱不爱鸠摩罗什这个问题我与高岚都识趣的没继续追问,若是她没想明白,那就一直都不明白下去吧,若是明白了,那就别戳人心肺子了。 水光只用了十一分钟就到了,相当神速,以原形到的。 哇哦,真美。 金色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就好像同样是黑色,寻常人穿着总感觉别扭老气,而少凰穿着却给人一种超合适的感觉,尽显尊贵大气,你一眼就能想到帝王这两个字。金色亦然,很容易穿出暴发户的味道,但鹓鶵身上的翎羽却不是,非常的有层次感,耀眼却不刺目,一个字美,三个字,还是美。 每一根翎羽都仿佛造物主最完美的作品,于是有了这只巴掌大的金色鸟儿。 高岚疑惑道:“怎么感觉有点眼熟?” 巴掌大的水光诧异。“你还见过别的鹓鶵?” 高岚想了想,摇头。“不是鹓鶵,是我以前去过成都,看过古蜀文物的博物馆,有点像太阳神鸟。” 我说:“太阳神鸟应是金乌,两者很像吗?”最后的疑问我问的安安,我见过太阳星上的扶桑神木,也见过扶桑神木孕育出来的太古毒龙宁渊(就是丫吃的我),但金乌的话,没见过。 “都是金色的。”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人看鸟就跟鸟看人一样,都有脸盲症。” 高岚:“.....你知不知道我长什么样?” “我记得你的味道。” 高岚深呼吸。“你要不是顶着我妹这个身份我一定弄死你。” 我觉得高岚没必要这么大火气的,安安肯定记得她长什么样,只是在安安的审美里,身上没有任何羽毛的高岚必然是奇丑无比的,丑得她不想用容貌来认人,怕伤眼。 水光也懒得变成人形,估计是更喜欢鸟形,尽管是缩小了n倍的模样。 金色的鸟眸瞧着老板娘,老板娘也在看着它,脸上满是震惊。 高岚伸手碰了碰我的手肘。“什么情况?” “它感应到了水光身上的血脉。” 人族有个说法叫心电感应,母子、双生子这类血缘极近的亲人之间偶尔会有这种感应,一方遇到危险时另一方会有感应。 类似的东西古神族也有,并且不像人族那般只有特别近的亲人之间才有,只要是血亲都会有一种感应,能够感觉出对方和自己的血缘。水光与老板娘虽非近亲,再不是近亲,都是南明王族,拥有强化版的感应,因此遇到时普遍能靠感觉判断出对方是自己的亲人,若是感觉不够强烈,还可以取滴血用法术检验一下。 不过这两位这反应,显然不用取血了,便是取了估计也没什么用,老板娘这具躯体是人族的。 水光的眼神很冷,却又几欲喷火。“它是死灵,谁干的?” 老板娘愣了下,旋即露出了恍然之色,估计是反应过来了什么。 高岚不明白。“死灵是什么意思?” 我答曰:“亡灵,死人,随便你喜欢哪个解释。” 高岚不可思异的看了看老板娘。“她是活的,脸色红润,有呼吸,这是死人?” “这具躯体并非它的本体,而是它为了不消散而随便找的壳,但这样乱找躯体对神魂的损伤很大,而且为了维持这具早已死去的躯体能够像生者一样存活,并且长生不死,它需要耗费大量的力量。”我微叹。“这么折腾,它还能活到如今也是不容易,难怪会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以后想养回来也有的头疼。 神魂的伤害可不比躯体的伤害,后者吃点好的就能养好,前者....当年我的神魂只剩下一点残渣虽因古神以及上神的特性没死透,却也用了千万世的轮回来修复神魂。所幸,这姑娘没我当年那么惨,它的神魂若是只剩下渣渣便不会是一个活蹦乱跳且长生的活人了,而是一个白痴才对。投胎为智慧物种之前先做了几千世的草木虫鱼,后来做了智慧物种又是白痴,再然后倒是不是白痴了,却各种身体残缺,反正,到我能够投胎成一个健全的智慧物种时都不知道过去了几万世,且就算能够投胎为健全的智慧物种,我也没一次是长寿的。 不管是谁干的,查不出来还好,若是查得出来,妥妥的死全族的节奏,没见水光和安安的眼神多凶残?尤其是后者,眼睛都变成猩红色的了。 不过,为毛觉得那双猩红色的眼睛有点....眼熟? 老板娘道:“所以我真的是邪祟,难怪。” 安安想也不想的道:“邪祟你个头,你是神。” 安安扭头问水光:“有没有什么办法找到它原本的躯体?” 水光道:“你比我活得更久都不知道有什么办法,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安安看向我,我想了想,道:“我倒是有个办法,不过不保证行不行。” 娲灵那个家伙热爱旅游热爱冒险,有回弄得魂体分离,逼得我和凤凰不得不发明了一大堆的找魂方法。 老板娘虽然是挂了,但挂了也同样是魂体分离,再考虑神之躯哪怕死也还能保存到地球的末日,将当年用的法子逆转一下,从找魂变成找躯体也不是不可行,大概吧。 安安听了我的意见后,道:“那就试试吧。” 我听出来了,死马当活马医嘛? 不过能够这么想,你对我也真是有信心。 以上是我当时的想法,我可以发誓,我当时是真的很认真也很真心的要帮这几只小鸟找仇人的,找到具体目标才好报复,避免少凰这家伙到时候找不到具体凶手一怒之下来个全球连坐,我信她做得出来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她当年率领远征军挨个找上门灭门报复的行为在本质是就是连坐,当年能够连坐盘古世界之外的侵略者文明,如今为何不能连坐全球? 少凰再怎么被回炉重塑,它的骨子里都是非典型性暴君啊,而非典型性暴君也是暴君啊。 找的路上我忍不住问安安:“找到凶手你打算杀多少人?” 安安挑眉。“你怕什么?” “我怕你株连全球。”我说,非夸张,而是我记忆里的后期古神族的思维逻辑,株连全球几十亿生灵真不是什么大事。 安安叹道:“神律有规定不能毁灭文明,地球也是文明。” 我哦了声,然后继续问:“那你打算杀多少人?”我知道地球是个文明,但不灭文明仍可杀人,毕竟,只要人没锐减到一定程度,文明就不会灭绝,而我相信,对于这个度,少凰一定很有经验。 安安无语的看着我。“你很烦。” 我说:“我也知道自己很烦,但问题是,你上次拿丧尸病毒想毁了这颗星球啊。” 安安反问:“地球毁灭了吗?” 我说:“地球没毁于丧尸病毒并非你改了主意,而是阿莯。” “她现在也还在。” 我当然知道阿莯还在,但这次是真的死神了,我不确定阿莯还会不会出手。 阿莯和少凰是不一样的,少凰是王,她的三观成形与塑造源自于孟凰对她的帝王教育,因此她对自己的子民有责任有热爱,所以她是王。但阿莯,她是人,她所念所爱的都是上古时代的华胥氏族,而今诸天万界的人族是她的同族,却非亲人。她最为重视的是人族血脉绵延不息,并非某一分支的延续,地球这支亡了并不影响整个人族的延续。 阿莯会在丧尸病毒时出手,是因为那一次那枚蛋还活着,安安的怒火并不是很重,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她可以在事后从她的神宫里翻出一堆的天才地宝给那枚蛋进补,确保它孵化出来后的先天不足能够得到解决,届时这段恩怨自然也就过了。可这次,老板娘都成鬼了。 安安未必喜欢老板娘(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它忘了,而少凰表示每一枚蛋被放进薪火殿的时候就已经由父母起好了名字,因此她和水光不会再给她起名字,既然想不起来那就先放着,看回头还能不能恢复,若是能够恢复,应该能够想起来。),可不管喜不喜欢,她都不会乐意自己的族人被人给弄死了,尤其是这个族人还是一枚蛋。 换成人族的观念就是,一个刚出生,啊不,是还没出生的孩子被人给杀了。 呃,好像在人族扼杀尚未出生的幼崽并不算犯罪,那还是换成已经出生的婴孩吧。 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被人给扼杀了,变成了一只鬼。 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事?妥妥的上新闻头版头条。 想想这事会造成的轰动,以及受害者家属的悲恸吧。 话说,老板娘的父母还活着没? 思及此,我忽问安安:“老板娘的父母还在吗?” 老板娘闻言也看了过来,耳朵竖得直直的。 “当年那一战时战死了。” 老板娘的脑袋一下子就耸拉了下去。 水光开口安慰道:“你还有一个哥哥活着,是前前前....”顿了顿,问安安:“哪一任鸿鹄君来着?” 安安显然也是不记得的,但她有别的回答:“现长老。” 水光点头。“对了,现在升职当长老了。” 老板娘想了想,问:“我一共有几个哥哥姐姐的?” 水光再次看向安安,安安回答:“四个。” 老板娘愣了下。“神不是长生不死的吗?” “也是战死的。”安安道。 我:“....”莫名的觉得让安安株连全球其实也没什么是怎么回事? 安安忽的对我道:“其实,就算我答应你,我只株连主犯和从犯的九族,这颗星球也很难保住。” 我说:“她哥?” 安安点头。 我想了想,问:“我等他。” 安安笑了。“他在一百万年前被我派到混沌中一个没有智慧生命的自然世界去拓荒了,事情结束后我会将这只幼崽送去他身边。而他知道自己妹妹,也可能是弟弟,我也不确定它生前的性别,但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它身上发生的事都足以让一个失去了父母和所有兄弟姐妹的兄长发疯。我记得他,当年他失去父母和所有兄弟姐妹时,不是一般的悲恸,后来作战的时候特别的凶残,凡他领军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我沉默。 安安继续道:“他会来,但短时间来不了,因为离得太远,而且他也得先解决幼崽快彻底消散的问题,但他一定会来。你能在此界停留多久?一千年?一万年?还是十万年?最后一个估计不太可能,你若是能活到那个时候,这方天地的世界意志早就将你赶去更上一层的界了。” 我沉默了一秒钟,问:“所以你只打算株连九族?” 安安点头。 我松了口气:“那就好。” 安安诧异挑眉。 高岚也惊讶。“喂,现在的重点不是安安了吧?” 我说:“没听她说吗,没个几万年来不了,而我不可能留到几万年后。” 高岚皱眉。“那怎么办?” 我答:“凉拌。” 高岚怒瞪我。 我说:“几万年后你若没作古便是已飞升,几万年后的麻烦,还得几万年后的人族自己解决。” 高岚很是怀疑:“人能与那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前鸿鹄君抗衡?” 我想了想,说:“应该不能。” 前鸿鹄君现长老这两个身份所代表的可不止身份,还有势力。 单个的神人并非完全不能对付,但一整支神人组成的军团....呵呵哒。 高岚几乎被气成了河豚。 我拍了拍高岚。“给你个建议,争取修炼成神,你成了神,才有与神平等谈条件的资格。当然,谈条件的前提是这只幼崽的问题能够解决,不然,我估摸着,就算你是神尊,人也不会跟你谈条件只会想干掉你。” 高岚无力道:“成神?怎么可能?” 我说:“那就让地球人族去死吧。” 高岚问:“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我叹道:“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 高岚想了想,道:“不能杀了贼吗?” 幸亏不是我在开车,不然非得出车祸不可。 我不可思异道:“弄死了别人亲妹妹,现在还要弄死受害者家属,你的良心喂狗了?” 真特么的刮目相看,认识这么多年我还是头回发现高岚竟然还有如此凶狠的一面。 高岚很是无奈的道:“现在是他受害者家属要灭地球。” 我停顿了片刻,还是老实道:“你要听实话吗?” 高岚不解的看着我。 我说:“你如果将诸天万族的代表全拉起来搞个投票的话就会发现,至少九成的代表会支持受害者灭地球。” 神界有很多神,虽然神的婚姻很少有坚持到死的,但婚姻中只要身体没问题,又有那个缘分,必然会有子嗣,然后有流着神血的后代。神的后代可不像神一样强大,至少并非生而强大,都有弱小的时候,而蛋时期和幼崽期是最容易被扼杀的时期,而神类那惨不忍睹的繁衍能力....早期的神族也就是因此才订立了不管彼此的种族战争打得多么激烈,哪怕狗脑子都打出来了也不能扼杀对方的蛋和幼崽的盟约,触犯此规者即诸神族公敌。 你哪怕是杀了一打成年神类都没杀个神蛋或神类幼崽麻烦。 老板娘这个受害者既有家属,又是个幼崽,也不知道是谁这么作死,怎么能死就怎么作。 高岚抓了抓脑袋。“如果是君族,你会怎么处置?”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如果是君族那这事就容易办多了。” 高岚:“what?” 我说:“一来,我当年跟凤凰有交情,可以拿这份交情做敲门砖让南明神族愿意坐下来听听我想说什么;二来,君族的镇族之宝里有一件可以用来修复神魂的,可以送给南明;三来,送上主犯及从犯的首级,还有我当年与娲灵一同去混沌中玩的时候曾得到一株混沌灵芝,可用于重塑躯体,如果没用掉的话就加上一堆天才地宝一起送南明。就算那位前鸿鹄君不想作罢,他的长辈也会让他作罢。” 看高岚目瞪口呆,我继续道:“别指望我,虽说我是始祖,但那都是镇族之宝,若是为了君族计,只要利益或人情足够,各分支的首领不介意打开宝库将宝物给我,但为了别的种族,又没有足够的利益或人情,如果是你,你会因为开口的是自己的祖先就将镇族的宝物拱手相送?”我要开这个口,各分支的首领就算不将我的神像从祖庙里取下来砸了也会觉得我脑子锈逗了,以后拿我当神经病供着。 高岚彻底沉默了。 剩下来的一路无话,但找到幼崽的躯体大概范围时,望着车外的兵哥哥,我悔得肠子都要青了。 卧了个大槽,这里居然是军事基地 253、第二章人贩子·死蛋 我好说歹说总算说通了兵哥哥让我打个电话,好吧,也不是说通,而是水光将人给控制了,原本老板娘想出手的,但被水光给阻止了,这姑娘的情况已经够差了,还乱用力量死得更快。 赵哥接电话的时候明显有点起床气,理解,不管是谁,凌晨两三点的时候被人打电话弄醒都会有起床气,但我也不比他好的到哪去,凌晨两三点了我压根就没休息,现在更是被枪顶着。 安保真有够严实的,才这么一会没回应就有一队人荷枪实弹的冒了出来,枪口精准的对着我们。不过来得还是有点迟,我已经让赵哥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找到了一只古神幼崽的亡灵,它的尸体正在某个军事基地里,以及,它的王正在我旁边。” 赵哥反应很快。“不可能。” “我也觉得不太可能,所以想麻烦你给弄个通行证,对了,要快点。”不然我怕旁边几位没耐心,而他们没耐心了,悲剧的肯定不会是我。 “不弄的话会怎样?” “你不是很笃定没有吗?” “....我只能保证自己不会作死,但别的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你还真有自知之明。“通行证,也不一定就有。” “我还是想知道如果有会怎样?又是丧尸?” 不是丧尸,如果有,那么遥远的未来很有可能从天而降一支神族军队。 想了想,我委婉的说:“肯定不会有丧尸,那也太丧心病狂了。”那些古神只会比那更丧心病狂。 “真不会有丧尸?” 我很是无奈的说:“真不会有,你要实在不放心大可调几支军队过来,反正这地方方圆几百里没有人烟,只要反应快,就是真有丧尸也解决得了。” 赵哥想了想,最后还是帮我打了电话,不排除他一点都不想打,但怕我们直接搭进去将军事基地拆成废墟后再于废墟里寻找神骸。 “我还是想说,如果真的发现了神骸,特勤处不可能一无所知,普通人利用不了那玩意,甚至稍微靠近点都会出事。” 我点头,确实,神即法则,哪怕是死了的神,神骸也是无价的宝物,虽然是大部分生灵沾之即死的宝物,比如少凰,它的本体若是挂了,不管掉哪都是灾难,凤凰一族诞生于火焰之中,是火焰的灵,每次换毛都是火灾频繁,若是挂了,它们的躯体有很大可能引起足以焚毁天地的火灾。 虽然危险,但利益也极高,只要有能力克服神骸的危险性并且懂得利用,那么神骸可以炼制出许多的宝物。甚至,许多古神本身也是会利用自己本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我会用自己身上脱落的鳞片炼制盾牌或利刃,凤凰会用脱落的翎羽编织衣裳,娲灵偶尔也会利用一下它身上脱落的蛇蜕。还有血劫,那柄曾将我斩杀的神器,它就是太古毒龙的脊椎所化。以及不周山,它虽非法宝,却比法宝更恐怖,丫是盘古父神的脊椎所化。 骨、血、皮、肉、毛....神类,尤其是古神,全身都是宝。当然,想要利用也得有个前提,古神族是论族不是论个,你挖别人族人的尸体,九成九会招来一整个种族的报复。 我自然相信,若是有神骸,特勤处绝不可能一无所知,甚至历史上也不可能没有记载,一尊古神陨落的动静....若是没人及时收拾,足以拉上整个地球殉葬。 可这次的不是神骸,而是一枚成没成形都不好说的蛋,连幼崽都不是,也正因此才有可能被凡人给害了,蛋是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就算想抬爪抽你一巴掌,爪子都可能还没发育出来。 再加上蛋死后,蛋壳只要没碎,蛋里面的东西是不会流出的,如果流出.....等着看全球大火吧。 特勤处果然给力,挂了电话没一会就放行了。 被施加了法术的老板娘继续带路,一路找到了一间灰尘厚的可以呛死人的杂物间。 我现在相信这些人真没干什么了,真有神蛋绝不可能放在这种地方,估计是我的法术真的不靠谱。 我正想说要不换个法子时便见鸟形状的水光突然张口吐出了一口凤凰真火。 我立马拎上高岚一路后退,同时招呼跟着我们来的士兵一起离开这间屋子,这玩意若是沾上可就死定了,连渣都别想剩。 凤凰真火比起寻常三昧真火更加给力,不过几秒钟那间杂物间就连渣渣都不剩了,值得庆幸的是火势并未蔓延出去,只烧了这间房间,烧出了一个整整齐齐的四方形的空间,连墙壁都给烧掉了,却有一样东西保留了下来。 我定睛一看,保留下来的那玩意赫然是一枚圆滚滚的化石,反正看样子挺像化石的,拳头大小,显然是某种生物的蛋,只是,没有任何生命反应,如同一块石头,它已经死了。 老板娘走了过去将蛋捡了起来,表情甚为怪异。“这就是我的遗骸?” 我很理解她的表情,估计这世上就没几个人有幸在莫名其妙的挂了之后还能亲手捧起自己的遗骸的,这跟胎儿在医院里被打掉了,结果回头又“活”了过来捧起自己的遗骸看有什么区别?大抵唯一让人觉得能够接受点的就是,虽然都是胎死腹中,但她的遗骸不是已成形或未成形的胚胎,而是一枚蛋,看着没那么毛骨悚然,至少眼睛看着没那么毛骨悚然。 水光伸爪子将蛋抓了起来检查了下。“没有任何生命反应。” 我说:“咱们检查不一定靠谱,不如去找熊猫试试?” 虽然死熊猫的熊品惨不忍睹,但你不能否认它的能力,挂了的上神它都能给克/隆出一个合适的躯体以复活,这枚蛋说不定就还有得救呢,只要能救回来,那就什么都还能商量....大概吧。 安安道:“这个不急。” 高岚不解:“这都不急,那当务之急是什么?” 安安笑道:“我更想知道它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 它是怎么从一枚活蛋变成死蛋的,这个答案无解,至少此时此刻无解。 这个军事基地的人虽然拥有它,却完全不知道这是神类的蛋,更不知道它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通过电话了解到怎么个情况后赵哥让人翻了半天故纸堆翻出了相关的资料,然后指天发誓不是他们干的。这枚蛋是解放西藏的时候解放军从一个被抄了家的西藏土司家里发现的,以为是什么珍奇的物种化石就拿来研究了下,结果发现这玩意是死蛋也就罢了,它还坚实,拿金刚石钻头去钻都钻不动,给修士也看过,但因为已经死透了,所以也就没看出这是神蛋。 什么都看不出来,又没什么研究价值,自然就丢角落里发霉了,如果不是我们今儿这一出,估计这个军事基地里的人自己都想不起来基地里还有这么一枚蛋。 安安与水光不置可否,我却很信,相信军事基地与特勤处是真的一无所知,不然也不会将神蛋丢在杂物间里发霉,但对于这枚蛋变成这样与人族无关我持保留意见,这颗星球上的主要智慧物种就是人族,数量多,分布广,嫌疑自然也就最大。 只是,如今这情况显然不能在这继续追查下去,根本没有线索可查,因此只能先回去将蛋给熊猫看看能不能复活。 因着赶时间,便没坐火车或飞机,而是乘坐得鹓鶵回去的,水光体型暴涨了几百倍准备载人,然而看着她的翎羽,不论是我还是高岚都没动。 原因? 凤凰乃火之精灵,丫的翎羽的本质是火焰,还是凤凰真火。 我怕烫伤,高岚怕死。 鹓鶵瞅了瞅我们,大抵反应了过来,翎羽上的火焰刹那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摸了一把鹓鶵的羽毛,至少几千度的高温,而这还是不完全状态,若是完全体状态,就该是几万度的体温了。“我倒没什么,但高岚会熟的。” 鹓鶵将高岚捞进了爪子,再用了一个清凉的法术,避免了高岚变成烧烤的悲剧。 只是避免了高岚的悲剧,没避免我的。 鹓鶵虽然飞得很快,但落下来的时候我的不少鳞片仍旧被烫红了。 虽然鳞片很可怜,我却顾不上找地方处理酥软的鳞片,而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白梅街的情况,我出门才多久,这什么情况? 全副武装的军队正在这条街上,环绕的中心正是我的雪莹山庄。 鹓鶵落地的时候也看到了那些军队,因此没落在街上,而是落在了山庄的门口。 推门而入,只见辜小哥正在葡萄架下吃葡萄,葡萄藤挂果的时候我也喜欢坐在葡萄架下的阴凉处吃葡萄,但我绝对吃得很优哉游哉,而辜小哥,活似饿死鬼投胎。 我拍了拍连皮都不剥,籽也不吐的吃葡萄的辜小哥。“你多久没吃饭了?”怎么就饿成这样了?姑获鸟可不像是会虐待孩子的妖呀。 被我一拍辜小哥险些噎着,用力一咽才将葡萄给咽了下去,激动的哭道:“庄主你可算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就再也看不到我了。” 我伸手示意打住。“慢慢说,我不缺时间,说清楚怎么回事,还有外头怎么有军队?你们谁去招惹军队了?” “是那只滚滚。” 滚滚? 我愣了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所谓滚滚是哪位——熊猫。 国宝嘛,普遍圆滚滚的,死熊猫的人形虽然高挑迁徙,但原形....活脱脱的一只球。 很多人都喜欢称呼国宝的昵称:滚滚。 这家伙不清楚此熊猫虽然也是熊猫,但和四川那些国宝有着本质区别,因此以为那就是一只熊猫妖因而称呼其为滚滚也不足为奇,可....我知道那是什么呀。一尊上神,一尊在还是“凡人”时被热爱虐待小动物的变态人族给虐过的上神(话说我一直想不明白死熊猫的原形那么萌那么可爱,当年那个变态怎么就下得了手?)。 滚滚。 辜小哥你这么称呼它,它居然没宰了你? 女性不都是很在意身材问题的吗? “三十六是女性?”水光疑惑道。 我愣了下,这才反应过来又把心理话给说出来了。“不,上神是没有性别的。”做为曾经的上神,对于上神这一位阶的生命体什么情况我还是清楚的。 呃,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何熊猫不在乎身材问题了。 纵然它曾是雌性,但当了无数万年的无性别的上神,它认知里的自我性别意识早已被身体所同化,不然它曾经的配偶(受害者)里也不会有好几个是女神。 水光继续道:“你对三十六上神似乎有偏见,它是一位很仁慈的神。” 很仁慈的神? 我不可思异的看着水光,却发现这家伙的眼神很真诚,不由扭头看向安安。 安安回答:“她是三十六的迷妹。” 秒懂,粉丝眼里的偶像和旁人眼里的绝非同一个,滤镜太严重。 见我不信,水光皱眉道:“我说的是真的,盘古世界亿万族群,三十六上神最厌恶的便是人族,但它却有数万亿发自内心信仰它的人族信徒,真正真诚的信仰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 what? 熊猫有信徒我不会觉得稀奇,很少有神是没有信徒的,哪怕是我,整个君族既是我的子孙也是我的信徒。可熊猫有人族信徒,话说我一直都以为熊猫和人族之间属于看彼此都不顺眼,逮着机会就捅一刀的关系,至少这几年她的所作所为都是如此。 我用疑问的目光看向安安。 安安点头表示是真的。 我顿觉不可思异。“那些人族脑子锈逗了?” “那倒不曾,是感恩。”安安摇头。 我大为惊奇。“它做什么了?” “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无以计数的文明生死明灭,文明的死因很丰富,若是你去神界的文明展览馆中已灭绝文明的展区去溜达一天,至少能看到一万种文明毁灭方式。粗略一分的话可以分为三大类,作死类、技不如人类以及倒霉类,那个文明,它一度差点登上第三类。” 我奇道:“倒霉类?怎么个倒霉法?” “世界也是有寿命极限的,我说的是自然寿命。” 我点头,这我知道,只是一个世界的自然寿命往往漫长得....一个神类挂了n次它可能都还健健康康的,因此很少有人会关注这点,至少大洪荒时没神关心这个,所有神类死光了,盘古世界的自然寿命都不可能到头。 “那个文明诞生于所处世界的末日之时,它们才飞出自己所在那个星系便绝望的发现世界正在坍塌。” 我顿时沉默,这样的话,那的确是有够倒霉的,对于一个文明而言,绝逼没有比这更倒霉的事情了,哪怕是在行星上内耗到资源匮乏,想离开的时候却找不到足以制造飞船的资源而不得不与母星一同走向死亡的倒霉都比不上。后者纯粹是自己作的,前者,它们能够飞出星系便足以它们不作,至少没作到能作死自己的地步,然而,不作也是死。 “在意识到自己文明已注定的结局后所有人都疯了,它们停止了所有发展,将所有资源用在制造飞船上,然后疯狂的向世界的边缘发射飞船,以至于整个文明的人口在短短一百年内锐减了五成。” 我:“.....”老实说,我不是很能体会,君族掌握着在世界之间穿梭的技术,我曾听过一个君族冷笑话,某个族人倒霉的碰上了什么麻烦,流落到了一个偏远世界,跟家乡完全联系不上,也回不去,那个倒霉蛋干脆在那个偏远世界收集资源,然后自己造出了一扇跳跃到其它世界的传送阵,每到一个世界就收集资源进行跳跃,不知道跳跃了多少个世界后终于找到了认识的文明,得以搭顺风车回到了家乡。 我虽然没学过搭建世界之门的技术(那玩意必须学个几万年才能出师,而想要以个体完全掌握更得是天才中的天才再加上至少几十万年的头悬梁锥刺股,很少有人能撑下来),虽然没学过,但因为有这方面的技术,我自然就没想过生在世界末日时的绝望,世界末日了,搬家就是了。 我说:“这和熊猫有什么关系?” “它们虽然不曾掌握跨越世界的技术,但发射的飞船数量实在是,太过庞大,其中一些穿过了世界边缘跑到了世界之外的虚空,而那些飞船中的一个不偏不倚的将彼时路过的三十六头上砸了个包。” 我无言,熊猫这是多倒霉?“熊猫一定很生气。” 安安点头。“所以它去找茬了。” 我愣了下。“可你刚才说那个文明因为感恩而信仰它。”如果熊猫是去找茬的,那么那个文明幸存下来后恨熊猫一亿年才正常。 “它本来准备放一把瘟疫的,却发现了那个世界及那个文明的现状,它若再火上浇油,那个文明就真得完了,便只得放弃找茬的打算,顺手帮它们搬了个家。”说到这,安安很是感慨。“熊猫厌恶人族,因此搬家时根本没给它们准备时间,甚至只带走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没带走,然后将所有人丢到了另一个偏远的荒凉世界。虽然那个世界有着丰富的资源,但那个文明除了人,什么都没有,而熊猫将人丢下后就走了,我估计它自己都忘了这回事。但那个文明却很顽强的在新的世界存活了下来,靠着双手和脑子在最短时间里恢复到太空文明的程度,并且信仰起了三十六,信仰的得....很虔诚。” 水光也笑道:“后来那个文明发展出了跨越世界的技术,走入了文明圈时与别的跨世界文明交流时你是不知诸文明的表情,超精彩的。” 可以想像,估计跟我之前的表情差不多。 特喵哟,熊猫那家伙居然也有人族信徒,那些人族是脑子锈逗了吧? 辜小哥忽然插道:“可你口中仁慈的神为什么会研究怎么毁灭地球的丧尸病毒?” 丧尸病毒? 我想自己大概能猜到外头的武装部队是怎么回事了。“它还在研究丧尸病毒?” 辜小哥点头。“前几日一个没留意,跑出去一头。” 我揉了揉额角。“造成了多大伤亡?” 辜小哥很是庆幸的道:“伤亡倒没有,这条街上的居民挺....厉害的。” 差点忘了,这条街上的居民有好几百户是非人生物,丧尸跑了出去,谁倒霉可真不好说。 我看了看外头的部队。“有人报警了?” 辜小哥点头。“还引起了恐慌,不过很快就被控制了下来,但那些人一直都没撤走,要求进来搜查。” 搜查? 开什么玩笑? 山庄里不能见人的东西太多了。 古董文物什么的倒还是其次,关键是熊猫做的那些实验,它的实验室....随便拍几张照流出去都是震惊国际的大案。 “没让人进来吧?”我问。 辜小哥摇头。“龙小姐不知道做了什么,谁也进不来。” 没人进来就好,我松了口气,没人进来这事就还能简单处理。 254、第二章人贩子·节操 事情解决起来很容易,给特勤处打电话就行了,就是赵哥几乎被气疯。 “你们居然还在研究丧尸病毒!而且还是人口密集的城市里?!” 我将话筒拿开离耳朵远远的,等对方咆哮的差不多了才将话筒拿回来。“这次是意外,平日的时候那家伙挺小心的。”虽然实验各种丧心病狂,但除了这次就没让实验品跑出去过。 “小庄主,积点德没坏处。” 我表示我也很无奈很绝望啊,三十六根本不听我话我能怎么办? 打,打不过;骂,我不蠢,丫再心狠手辣也是个真神,辱骂真神分分钟天打雷劈;说,它根本不听。 找到死熊猫的时候丫正在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是它用一间客卧改造的,原本也就几十平方的面积,如今,几万平方的面积都有,我是完全看不出来这还是原来那间客卧了,一点曾经的痕迹都没留下来。 实验室里一个区域里有若干笼子,每个笼子里都关着东西,有的是活生生的人,有的是被改造过后的“人”,其中就有两头丧尸,看那爪子,看那身形敏捷度,这绝不是人族科幻片里行动迟缓的行尸走肉,而是真正的怪物。 再一次庆幸白梅街的居民情况特殊,否则这样的怪物随便跑出去一头都是浩劫。 我瞅了瞅丧尸,又瞅了瞅正在休息的熊猫。“你还在研究这玩意啊。” 熊猫道:“我的研究已经完成,呆会就会销毁,不会给你造成麻烦的。” 我说:“你之前就差点造成了毁灭全球的灾难。” “小幺还在呢,出不了大事。” 我:“....”所以你就仗着她在就可着劲的折腾?不过话说回来,这还真的挺....有道理的,阿莯不可能看着人族在自己眼皮底下被灭了族。 熊猫继续道:“还有,你招的员工素质太差了。” 我不解。 “擅自打开实验室的门,还导致了一头丧尸的逃脱,若非外头那条街上妖怪一抓一大把,就该上演丧尸围城的好戏了。” 闻言我不由看向笼子里关着的丧尸,真特么眼熟,可不就是我走之前招的两个员工吗?“兔子不啃窝边草。” “不是我做的,他们被丧尸给抓伤,我发现的时候已经这样了,这个情况自然不能放回去,便关着了。” 行吧,事实已然证明,我在招聘启示上许的丰厚抚恤金还是很有意义的,真的会派上用场。 我揉了揉额角。“你以后能别在我家,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做这些危险实验吗?”那些笼子里关着的可不止丧尸,随便一种跑出去都是灾难。 熊猫理直气壮的反问:“我做的实验哪里危险了?” 我问:“哪里不危险了?” “你去问问小幺或少凰,看它们俩会怎么说。” 我沉默须臾,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前些日子乱丢核/弹以至于引起小规模海啸的事我还没忘,当时安安提起过神界没有核/武器。 现代的人类觉得核武这玩意超危险,人类目前制造出来的核武足够毁灭地球几十次了,因此很多人都希望创造一个无核世界,这个希望多么的扯淡就不提了。但那时安安的话让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一个世界没有核武,那么原因绝非该世界和平宁静,而是因为有更强大的武器。如神界,那些神人随随便便就能制造出千百倍于核武的破坏,因此神界无核。 根据无核世界的理论,熊猫此时此刻可能、大概真的不是在狡辩,而是,她真的觉得它做的这些实验一点都不危险。 凭心而论,它做实验的那些副产物如果放在神界,算了,也不用放神界,仅仅是白梅街这个妖怪扎堆的地方都算不上高危,那些妖怪本身就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存在,前两日那头被摁在地上摩擦最后死得干干净净的丧尸就是个活例子。 若我真的去问小幺或安安,答案....多半也是显而易见的。 世界不同,三观不同。 得,我明白了。 我还能说什么?说这里是凡世?不是神界,这家伙会在乎吗?我很怀疑这一点。 “凡世和神界的高危标准不太一样。”我道。 “我又不是凡人。” “可你此时此刻身处凡世。” “阿莯不也在吗?” “合着你拿阿莯当保姆了啊?”我哭笑不得。 “我在神界呆的好好的,若非它硬拽着我不放,我如何会跑凡世来。”熊猫圆滚滚的脸蛋上满是郁闷。 我:“....安安有事找你。” 熊猫拿了蛋后泡在了实验室足足一个小时,再回来的时候丢给我们几张类似x光片的东西,我瞅了瞅,蛋形的轮廓中心有着小小的一团浓郁阴影,阴影的轮廓模样仿佛一只将自己蜷缩成球的禽鸟,自然禽鸟绝没本事将自己团成球,骨骼决定它们没这本事,除非吃过头将自己肥成了球。光片里的模样,应该是因为这只禽鸟尚未完全发育成形,只是一只刚刚发育出大概轮廓的胚胎,跟人族孕妇肚子里两三个月的胎儿似的,有着能够让人辨识出人形的轮廓,但离完整的人形还有一段距离。但和人族未成形的胚胎不同的是,人族孕妇肚子里的未成形的胚胎完全是一团混沌的血肉,在三魂七魄完全入驻之前按着正常智慧物种的认知是很难将这种只是一团肉的胚胎视为智慧生命的,而这枚蛋里的胚胎,它已经是智慧生命,并且有神魂,并且在胎死蛋中时神魂跑了出来借尸还魂。 安安只看了一眼就没再看,问熊猫:“还有救没?” 熊猫摇头。“死透了,就是想提炼一点精血重新制造躯体以达到复活都做不到。” 老板娘流露出了失落之色。 安安想了想,又问:“那用亲人的精血可以吗?同父同母的手足。” 熊猫反问:“什么性别?什么修为?” “是一只雄鸟,修为是上仙。” 熊猫看了看老板娘,诚恳道:“还有别的手足吗?” 安安道:“它是襄仲的妹妹。” 熊猫估计也清楚那位襄仲上仙什么情况,没再追问有没有别的手足这种问题,而是耸肩道:“爱莫能助,性别不同,修为差得还这么大,襄仲的躯体又经过千万载的打熬,跟刚出生那会说两个物种都不足为奇。搞不定,至少,我如今还没突破这些,你再给我几十万几百万年,说不定就破解这一关卡。” 几十万几百万年后老板娘早就灰飞烟灭了。 阿莯好笑道:“你怎么不说襄仲的变化有你一份功劳?” 熊猫耸肩道:“我可没强迫他给我做实验,是他自己为了强大的力量主动找上我的。” 三言两语信息量太大,消化了之后我深以为,再给熊猫几千万年它估计都搞不定这个问题,从它实验里离开,天知道那位名唤襄仲的上仙如今是怎么个情况,说不定和一只正常的凤凰放在显微镜下,准以为是两个物种。 老板娘忽的开口问:“什么实验?” 熊猫愣了下,还是回答:“追求力量的实验。” 老板娘问:“有危险吗?” “实验哪有百分百安全的。”熊猫理直气壮道。 “具体多危险?” 熊猫回道:“他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在他之前和他之后死了很多实验品。” 老板娘默然须臾。“既然那么危险,为什么他还要找上你?” “他在一次大战中受到了重创,没个几万年的休养好不了,少凰下令让他退出前线战场,他不干,但身体又的确不允许他继续留在前线,他就来找我了。”顿了顿,熊猫感慨道:“其实你活着,对他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就是不要得而复失,不然只怕会疯,我心说。 老板娘愣了愣。“我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从哪里来,后来遇到了别的智慧生物,了解了更多的常识,我又想产生了新的问题,我是什么,我是否也和别人一样有亲人,但我没想过.....” 没想过终于明白自己是什么,并且自己的确有亲人时自己却时日无多?而自己那个亲人的精神状态,貌似不是很好。 众人俱是沉默。 安安皱了皱眉,道:“会有办法的。” 老板娘笑了笑,也没说什么。 安安看向熊猫,问:“它是怎么死的?神类的生命之顽强,很难死,尤其是死透。” 我也好奇的看向熊猫想知道尸检报告,另一枚蛋被人族各种折腾都只是营养不良,离死仍旧遥远,这枚却死了,还死得透透的,难度之高不亚于凡人毁灭地球。 熊猫又用隔空移物的法术拿报告,厚厚的一沓,安安一看就摁住了熊猫的爪子。“你直接说结论,我不想听细节。” “哦,它是寿终正寝的。” 寿终正寝? 这四个字我都听得懂,但组合起来的意思,我咋就不是很明白呢? 我道:“古神族也会寿终正寝?” 我这辈子见过的古神族很多,挂了的古神也不少,但寿终正寝的,抱歉,迄今为止别说碰到过,我听都没听说过。且,就算古神类的寿命真的有尽头,那也跟世界的自然寿命有多长一样是一件闲得蛋疼的人才会去研究的问题。不过如今的重点也不是这种闲得蛋疼的问题,而是,这可是一枚蛋,它都还没发育成形,还没破壳,寿哪门子的终?哪门子的正寝? “不成上神,始终有寿尽的一日,自然,过程很漫长,与永生无异。”熊猫道。“再加上各种原因,寿终正寝的古神类的确很稀奇。” 我道:“就算再稀奇也不可能有一枚蛋寿终正寝。” “它的确是寿终正寝的,那些刚发育出来的骨骼已经衰老得不能再衰老,纯粹是老死的。” 我笃定的道:“那不合理。” 说一枚蛋寿终正寝,这跟指着一个孕妇的肚子说她肚子里的胎儿已经老死了有什么区别?天方夜谭也没这么扯的。 熊猫点头。“的确不合理,所以....”熊猫看向老板娘。“你对自己的死因就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板娘显然也没想到自己的死因如此离奇,拧着眉头使劲的回想了下,终是摇头。“我第一次睁开眼时便是在雪山里,从这具躯体里醒来。”顿了顿,老板娘又道:“不,那不应该是记忆之初,我记得,自己刚醒来的时候这具躯体上有一些不明显的痕迹,只是我醒来后它就慢慢消失了,我也就没放心上,刚才想了下,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应该尸斑。借尸还魂也得有个过程,以及,按着你们的说法,这具躯体并不适合我,但我最终却在这具躯体里醒来,只能说明我在那之前必然还有一段经历。” 对于这家伙在一具不合适的躯体里醒来我觉得不稀奇,做为一个古神类,它不可能在凡世找到一具可以兼容的躯体,既如此,实在找不到可以兼容的容器,神魂又在不断衰竭,也就只能咬着牙接受一具不兼容的容器。至于记不起来了,那更简单,想要在一具不兼容的躯体里活下来可不容易,尤其是那还是一具已经死了的躯体,首先得让它活过来,然后是改造成不要求完全兼容但至少不会有太大排斥的壳子,这个过程需要的力量着实不少,只怕老板娘神魂里的本源力量损耗得极为严重,而神魂受损,一点失忆已经是很幸运了,倒霉点可能就一辈子弱智甚至白痴了。 老板娘被熊猫补了常识课。 安安摸着下颌道:“能够让你出于本能那般将就,必然是神魂已经虚弱到一定程度了,若只是游荡,至少得游荡个几万年,而这么漫长的岁月,黑白无常不可能什么都没发现,你游荡的时间应该不长。” 游荡的时间不长,神魂却虚弱到饥不择食。 我瞅了眼老板娘,如果没猜错,老板娘的死因不仅离奇,可能....还很痛苦。 我看了眼安安的眸子,宛若一块美丽的宝石,很美丽,却也冰冷,以及无机质,仿佛在看很多很多的死人。 显然,这位和我想一块去了。 老板娘九成九是被用做了什么邪术的祭品,因而被活生生的抽干了生命力,一瞬间从胚胎走到了寿终正寝,这死法绝对比凌迟、腰斩、烹刑、梳洗什么的更恐怖也更痛苦,呃,考虑到受害者是一枚蛋,可能它死的时候并不懂自己遭受的是什么,因为它是一枚蛋,一枚蛋是不明白什么是痛苦的,哪怕它正在遭受那种待遇与感觉。 死因暂时弄不明白,人暂时也没办法复活,但熊猫在最后表示:有办法延续老板娘的存在时间,让它坚持得更久一些。 安安对此很有兴趣。“又是不成熟的实验灵感待实验品检验。” 熊猫道:“我在你眼里就那么没有节操?” 安安很是惊奇:“你什么时候有过节操?” 熊猫:“....这回是认真的,真不是找实验品。” “先说来听听。” 熊猫看向了歪在沙发上撸着狗子的我。 我怔了下。“干嘛?” 熊猫掏出了一把锋锐的手术刀。“放你点血。” 我无语。“你当我是人参啊,不对,就算是人参,放血也没用。” 老板娘不是躯体上的问题,它是神魂上的问题,喂血根本没用。 “别人的血肯定没用,但你的血多少还是有点用的。” 我道:“不可能,君族的血没这功能....你对我做了什么?” 君族的血甚至我最初那具神之躯的血都没这功能,但现在这个躯体可保不准,同处一屋檐下,熊猫拿普通人族做实验做腻了,保不准就将魔爪伸到我手上了,而它拿我做实验的话,只要不是特别变态,会造成巨大变化的实验,那么我还真不一定能发现,至少在副作用出现之前我不会发现。 思及此我不由仔仔细细的用神识扫描了自己的躯体,没有问题,再扫描了一遍神魂,恢复得不错,也没问题,都没问题,那是我想多了?不,如果是我想多了,这家伙不会有让我放血的提议。 熊猫眼神有些飘。“没有坏处的,你没发现你的神魂修复的更快了吗?” 呃,之前没留意,比对一下的话,好像还真是。 当年让宁渊给啃了,我的神魂也就剩下点渣渣,若是古神类上神的特殊性,我早就灰飞烟灭,死得透透的。但就算如此,也仍到如今才勉勉强强修复,还不是完全修补好,而是大体修补好了,想要完全修补好至少得十万八万年。而现在,进度的确快了不少,照这趋势,我觉得自己可能再过几千年就能完全恢复。 “既然是好事,你怎么不与我说清楚?”我有些疑惑。 神魂的修复问题一直都是我最大的隐患,所幸神魂足够强悍,不至于让我出现投个胎却生而白痴或残疾的情况,至少如今是没这情况了。但不能完全修复,我就不能重新问鼎神位,若是说清楚,我肯定会很感激熊猫。 安安道:“因为它不保证能成功,更不确定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正处于理论阶段,尚需实验素材进行实践。” 我看向熊猫,熊猫没吭声,但乌溜溜的眼神不是一般的飘。 很好,我明白了。 我掐死你个混蛋!!! 255、第二章人贩子·代价 我被放了足足一脸盆的血。 死熊猫将它根据自己的理论制造出来的药物全都用在了我的身上,目前没多余的药给老板娘,就算有,它也没胆用在老板娘身上,谁知道会有什么副作用。老板娘可不是神魂已经修复得七七八八的我,就算有副作用也禁得起折腾。但如今就不一样了,药物浸入了我的神魂与血液之中,因此我的血液里也是具有药性的,虽然比不上成品药,但胜在安全,经过了我的过滤,血液里的药性可以肯定没有副作用,就算有,影响也微乎其微,相当安全,安全的让我想将死熊猫拔成秃鹫。 做熊猫能做到这份上,死熊猫你也是绝了,人神共愤都不足以描绘你的三分恶劣。 呜呜呜.... 更绝的是我自己,皮毛好好,无怪乎孟凰会对它一摸钟情,我自己也下不了手拔毛啊,这算是我见犹怜的绒毛控版本吗 我恨自己! 我郁卒的任人放血,一脸盆的血,放完血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的脸色多么的像鬼,再放点完全可以去跟鬼当同类了。 我掐着死熊猫的脖子问:“有补血的东西吗?” “阿胶、枸杞....”死熊猫报出一长串补血的药名。“你想吃什么我让少凰给你买。” 我默了一秒钟。“我不是说那些。” “你损失的是精血,如果你一定要的话。”死熊猫犹豫了下,掏出了一枚丹药。“可以试试。” 我无语的接过丹药,我发誓,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实诚的丹药,啊不,也不是完全没见过,很多年前娲灵初学炼丹时炼的丹药普遍如此实诚,一颗丹药愣是有拳头大。可眼前这位不是当年初学炼丹的娲灵,它是证医道成神的上神,一尊医道上神会出现初学者的那种错误? “这丹药?”我迟疑的看着这颗比我的拳头还要大的实诚丹药,这么实诚你让我怎么敢往嘴里送啊?我还没忘记娲灵最开始炼的丹药磕了之后的下场呢。 “超补血的。”熊猫圆滚滚的脸蛋上一脸的真诚。 我将丹药劈成两半。“咱俩一人一半。” 熊猫坚决拒绝。“有病吧你,我又不贫血,吃这东西会补出问题的。” 我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凡药带三分毒,没病吃药的确有问题。“既如此,不如我也放你一脸盆血。” 熊猫:“....你还是拔我毛吧。” 我悲切的控诉道:“让一个绒毛控拔你的毛,你怎么能这么残忍?” 熊猫骂道:“难道你要放我一脸盆血就不残忍了?” 我摸着良心回答:“不残忍。” 放别人一脸盆血我肯定觉得残忍,但死熊猫,只要不损它的皮毛,便是将它大卸八块我都觉得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丹药我最后还是一口一口的啃了,虽然一点都不相信这颗丹药没有问题,但我也了解熊猫,这家伙虽然没节操,但还不是完全没底线,我和它实验室里关着的倒霉蛋还是有区别的,真正有大危险的实验它不会放我身上做。就算是修补神魂的实验,或许有副作用,但于我而言也多半是利大于弊,亦或是弊大于利但它有能力收拾后遗症,否则不会往我身上用,这枚丹药想来也如此。 然,这枚丹药竟真的没问题。 呃,也不能说完全没问题,但这回的问题倒真的和熊猫的节操无关。 这枚丹药的用料很实诚,这实诚不仅仅体现在它的个头上,更体现在它的药效上,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本庄主鼻血长流,一检查,血气过盛,鼻腔毛细血管脆弱,以至于被过于旺盛的血气一冲就破裂了。 我:“.....” ¥%#.... 死熊猫你拿出来的东西什么时候能没有任何问题? 更让我郁卒的是本人血气超旺盛,不论我怎样提炼精血,浓缩血液,仍很快从流鼻血发展到了更严重的地步,皮下血管也开始往外冒血,呆过的地方活似凶杀现场,还是刚肢解了好几个大活人的那种凶杀现场。 我不得不将熊猫从实验室里掐了出来。“流鼻血也就算了,天气热,全当上火了,但全身的皮下血管都在冒血,你让我怎么出门见人?” 熊猫看着宛若血人般的我,脸上是显而易见的错愕。 我勒个去,你丫给我磕丹的时候该不会根本不清楚这药效有多实诚吧? 意识到这一点,我活吃了熊猫的心都有了。 许是看出了我眼睛里的凶光,熊猫忙道:“可以放血,控制一下血气。” 昨天才放了一脸盆血,今天还放血? 我有点迟疑,这么个放血法,本庄主精血再多也会出事。 精血不同于寻常血液,寻常人身上能提炼出一两滴就不错了,便是修士,精血也是有限的,最多一个茶蛊。 君族是古神神民,精血自然要更多,但一脸盆血也要了我半条命。我现在到底是凡人,不是曾经的雷泽之主,雷泽之主活了千万年,便是放一条河流般的精血都不会有什么影响。再放精血,很容易死人的。 “不需要精血,普通血液也可以。”熊猫忙道。 普通血液? 这还可以。 见我点头,熊猫飞快的拖出来一只民国时代的浴桶。 我:“....” 放了血,精神果然好了很多,我第一件事便是将死熊猫抓了起来捆成粽子,想了想,去寻鹓鶵。找到鸟的时候丫正和安安在竹林凉亭里讨论着什么,桌上还放着一块玉版,不时的记着什么。 我瞧了一眼,全是神文,记的还都是关于如何复活的方案,已经划掉了一大片。 其实真要复活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至少我就知道一个曾有人用过的法子,不过那法子太有伤天和。 神类的子嗣也是可能胎死腹中的,若是父母造孽忒多,多到天道都看不过去了,因果重重,很可能导致胎儿胎死腹中。只是,凡人胎死腹中,不过是将一块失去生命力的血肉取出来的事,而神胎死腹中,不论是神女还是曾经是一个灵魂却在母胎时因故被一分为二的少凰姐妹俩都足以表明一个事实:古神族的胎儿很早就拥有了神魂与意识,纵是胎死腹中,神魂仍存。 曾有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想到了一个法子,寻找合适的上神的躯体,灭杀其神魂,再趁着躯体还没死透时渡入自己孩子的神魂,从而达到复活的目的。 不过,少凰估计还做不出来这种事,就算她做得出来,她也不可能对自己的族人下手,能与神女的神魂兼容的躯体自然得是同类的躯体,而南明神族最忌同类相残。 这一法子从一开始就没出现在这两只鸟的脑子里,于是乎头疼至今。 鹓鶵都快绝望了。 我对少凰道:“你真执着。”完全没看出来有什么气馁之色。 少凰闻言,道:“还记得我在火车上讲过的故事吗?” 我说:“你在火车上讲的故事太多了,我哪知你指的是哪个?” “世界末日,将世界改造成宛若游戏般的情况。” 想起来了,活活逼疯了一个强大神类,印象太深刻了。 “记得,它们怎么了?” “它们不止让我纠正了对凡人的态度,也让我意识到了一句话的道理。”少凰道:“在我还是帝姬的时候长姐便与我说过,如果有一日我对一件事感到了绝望,必然是因为你的思路不够开阔。” 我懵逼的看着少凰,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 少凰继续道:“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明白她这话是什么意思,绝望不就是竭尽全力却仍无能为力的意思吗?直到看到那个文明,我才恍然大悟。那个凡人文明很弱小,唔,相对于神人而言是如此,它们无法阻止末日的到来,更无法终结末日,于是它们想到了让末日永不结束,只要末日不结束,世界便始终是个开放系统,而末日不为定局,世界便还有一线希望。也是基于这种思路,它们将世界改造成了一个无限刷新的游戏,让末日永远无法结束。” 这我略有所知。 若是将世界比作一个系统的话,那么一个仍在延续的世界便是开放的系统,就好像一个人,它还活着,不管是怎么个活着,只要还活着,它的未来就说不准,怎么都有可能。而闭合系统,那还是人,却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因为已经死了,所以盖棺定论,它的一生已经注定,且没有任何其它的可能。 世界末日结束后,世界会由开放系统转为闭合系统,不管内部的时间线、空间线如何混乱,它的毁灭都是注定且无法改变的事实——没有真神插手的前提。 那个文明的举动,就等同于一个人即将死去,它们愣是将那人的命给吊着,让它死不咽气。只是,这种死不咽气的活法,相当之痛苦。 少凰笑道:“它们的思路很开阔,遇到世界末日的文明很多,但从未有哪个文明如它们一般在意识到自己无法阻止末日更无法终结末日时干脆让末日永不结束。” 我说:“别的文明不一定是想不到,也可能是宁愿死个痛快也不想死不咽气。” 末日永不结束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身处其中的人将遭受的痛苦根本无法想象,若那是噩梦,那么那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噩梦。生不如死的在末日中沉沦,寻找、等待那或许永远都不会有的一线生机与干脆利落的毁灭速死,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 少凰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不论别的文明如何,那个文明的思路都很开阔,不是吗?” 我点头,的确很开阔。 既然无法阻止末日降临,更无法终结末日,那么就让末日永不结束吧。但凡思维逻辑正常的人都不会有如此神奇的脑回路,不过这也足以说明那个文明究竟绝望到了什么地步,若非如此怎会有如此清奇的脑回路? 少凰说:“它们最后得救了,末日被拯救,噩梦结束了。” 我说:“那是因为你找了过去。” 如果没有少凰,那个文明会得救吗? 答案是不会,永远沉沦末日对于精神乃至灵魂的伤害是巨大且不可逆的,很难说最后还活着的人有多少,以及,幸存者里有没有精神状况正常的人,神都能活活逼疯,何况凡人。 少凰点头。“就算我没找过去,它们也给自己报了仇。”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道:“你莫不是认为一个被活活逼疯失去了理智的神类还能有什么前途?” 神类失去了理智那叫怪物,连凶兽都不如,好歹凶兽到了一定境界是会恢复理智的。 怪物能有什么鬼前途? 少凰笑道:“所以,不论做人还是做神,思路都得开阔,哪怕无法达到最初的预期,也多少会有所获。我现在是拿幼崽的情况没办法,但我不认为就真的没有办法,所谓没办法只是我思路不够开阔,因而暂时没办法,若是她在....” 我无言以对,只想感慨,孟凰如果真的死了,那就真的是太可惜了。 问鹓鶵借了一把火,我又拎着熊猫走了。 直到被放进一口炼丹的鼎里熊猫才真的意识到我这回是真要煮了它。 “我没逼你,是你自愿放血的。”熊猫蹦跶着道。 我捂着流血的鼻子点头。“的确是我自愿的,所以你放我血我没生气。” “不生气你现在是在干什么?” “你什么时候拿我做实验的?”被人做实验给改造了,我竟然都没发现,丫给人下药的本事也是够高的,或者该说,真有经验。 熊猫语塞。“我发誓,下次一定与你打招呼。” “你还惦记着下次呢。”我怒,抓起盖子就要盖上。 熊猫使劲的一蹦,用脑袋一顶,将盖子撞飞。“我可以补偿你。” 我思考了下,虽然凤凰真火能伤这家伙,但能不能煮个十分熟却是很不好说,就算真得煮的熟,这家伙也不可能真的就这么挂了,它能给别人弄躯体,没道理没给自己多弄几个当后手。权衡利弊的话,拿这家伙的补偿是最划算的。 我趴在鼎沿上道:“我曾于混沌中得到过一株混沌灵芝。” “你说那个,我知道,被我用掉了。”顿了顿,熊猫惊悚的看着我。“你莫不是想让我还?我可告诉你,我当年是用了别的东西与君族交换的,两厢情愿,没有还的道理。” 行吧,我现在知道为何少凰没来找我谈混沌灵芝的事了。 “那么珍贵的东西你用光了?”我问。 “做实验需要,回过神来的时候它已经被用完了。”熊猫一脸的我也很无奈很绝望很后悔。 我:“....盘古世界还有谁有混沌灵芝?” 熊猫很是惋惜的道:“就那一株,我曾让人去混沌中找过,不过那东西太罕见了,一直都没找到,不然我的研究也不会做到一半就没法继续了。” 你特喵的能别三句话不离本行吗? 我想了想,道:“你给我点关键时候能救命的东西,不掺佐料的那种。” 熊猫忙不迭点头答应。 我继续道:“还有,帮我做个手术。” 熊猫一脸懵逼的看着我。“中邪了你居然敢让我做手术!?” 我磨了磨牙。“虽然我不是凶兽,但你若敢在手术过程中做什么多余的事,我不介意吃了你。” 熊猫:“....你得相信我的节操。” 节操? 你有那玩意? 熊猫有没有节操不得而知,不过手术过程一切顺利,我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都不用照镜子我都能肯定自己的脸色肯定不是很好,没见我鼻孔都不流血了,一场手术,血气过旺的问题都给解决了。 熊猫犹豫了下还是道:“虽然我和南明关系好,但我还是想说,你这么做,君族会很伤心的,整个盘古世界就这么一件,这么珍贵的东西它们给你是因为你是始祖,希望能够让你恢复,不是让你拿来为不相干的种族做善事的。” 我将灰色的养魂玉放入袋子里。“我知道啊,所以我不打算做善事。” 熊猫不解:“不打算做善事你将它取出来做什么?” 我笑问:“你说阿莯能为这一方人族的延续付出多大的代价?” 熊猫想了想,说:“不会很大,毕竟,人族分支很多,缺了这一支也不会绝种,而它已经被人族给弄得快麻木了。” 我不解。“麻木?” 熊猫随口道:“还不是人族隔三差五就会闹出点篓子来,作死精神非常可嘉。” 能够让上神都觉得麻烦的篓子。 我想了想。“不是只惹过少凰一次吗?”算上这次也不过第二次。 “是只惹过少凰一次,但盘古世界又不止少凰一位尊神。” 我秒懂,若如此,作死精神的确可嘉。 我对阿莯愿意付出多少有些忐忑,若是她开出的价码太低,这枚养魂玉我自然还是要拿出来的,只是彼时是拿出来为人族要人情还是为君族要人情? 若是后者自然无妨,若是前者,正如熊猫所言,这枚养魂玉很珍贵,君族为了得到它付出了很多,虽然给了我,但我并没有拿它随便给别人做人情的资格。硬要那么做,我会寒了整个君族的心。 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并不意味孩子就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就可以肆意作践孩子的心意了。 因着彼此都算得上是熟人了,加之阿莯的节操比熊猫有保障多了,因此我开门见山的问:“你能付出多少?” 阿莯一脸懵的看着我。“啊?” 我说:“养魂玉。” 阿莯怔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我什么意思,道:“人族祖庙的宝库里虽有几样可与养魂玉的价值媲美的宝物,但祖庙宝库里最重要的那些东西,我不能私自挪用,需征得诸分支首领的同意。” 我的心霎时沉入了从极渊。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是个背景板,连配角都谈不上,但孟凰在我的设定里,反正我回头看的时候她好像已经被我给写成了一个超复杂矛盾的人,顺心意的同时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教徒弟也是因材施教,画风截然不同。 256、第二章人贩子·人心 阿莯道:“不过我的神宫里的私人宝库可以自己决定。” 祖宗,说话大喘气很吓人的好不好? 我问:“那你有什么?” “你想要什么?” “我没什么特别需要的,所以想看看你有什么合适的东西没,我总不能让君族吃亏。”我说。 阿莯报出了一长串的名字,真特喵的富有,然而悲催的是全都比不上这枚养魂玉的价值,便是我想凑合一下,她开出的筹码里最为出色的几样又偏偏是君族拿了也没什么用的,我要真做这么个交易,能将君族各个分支的首领给气死。 我最后只能道:“要不,你欠个人情算了。” 阿莯显然很有自知之明。“我的人情这么有价值?” 一个上神的人情自然是极有价值的,但跟养魂玉一比的话,完全没法比,这可是盘古世界甚至整个周边世界群唯一一枚能够帮助修复神魂的宝物,因此我说:“养魂玉只是借你,要还的。” 阿莯点头:“行。” 阿莯与少凰如何谈的我不得而知,反正我最后得知的结果是少凰接受了养魂玉,但她不打算既往不咎,她唯一能保证的就是,她不会亲自出手,并且只会做一次局,若是人族能够破局,她自会既往不咎,另,襄仲她也不能保证,毕竟,襄仲的情况,不让他做点什么发泄,只会出更大的事,不过她保证会按住襄仲,让襄仲只有一次出手复仇的机会,不论成功与否,事后都不得不死不休的继续打击报复。 这生意谈的,我很是感慨。 阿莯道:“养魂玉虽珍贵,但不论怎样的珍宝都大不过少凰的荣耀与美德。” 我茫然。“她有这两样东西?” “王的荣耀与美德是子民的利益。” 我秒懂。 若是因着养魂玉而对犯罪者轻拿轻放,那么等于向犯罪者妥协,表示以后不论做了什么,只要事后有人愿意替其拿出补偿,一切都可以既往不咎。若是如此,同样的事情必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这是人性所注定的,不论事后怎么补偿,本身都是赚的,而古神类的寿命不管拿什么换都不亏,同理,对于失去生命的古神类而言,拿什么来换都是亏。 想要制止一种犯罪无休无止的重复上演,最好的办法便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的事时便施以雷霆手段,怎么血腥残忍就怎么来,越残忍越好,人道主义,那是用来说的,不是用来做的,就算用来也不是用来跟罪人做。 想来,当年少凰在夏王朝施时公报私仇的计划灭绝人族也是此种想法,不把人打残打死了,没法杀鸡儆猴,哪怕最后被人搅了局不能打死,她也坚持砍掉那只鸡的四肢,把它做成鸡彘。 我说:“不曾想她竟如此有身为君王的自觉与责任。” 真正的王者是什么样的? 痴情、俊美、聪明,亦或重情重义、爱民如子? 答案是否。 古往今来的明君有几个是真的痴情的?痴情的明君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而现实里,会痴情的那都是脑残的昏君,明君所谓的痴情,不过是因为宠爱的那个人正好没有威胁自己的能力,很安全,所以放心的宠,但宠和爱是一回事吗?重情重义亦如此。 俊美什么的,历史上那些君王有多少是真的俊美如天人的? 爱民如子,得了吧,圣父都没那么博大的胸怀。 聪明这一点倒是必备的,不够聪明的人坐不稳王座。 除此之外,欺诈、权衡以及利用这些都是君王的基本技能。 讲真,我一直都觉得,君王是这世间最极端的存在,视情况需要,他们可以是最伟大的君子,也可以是最无耻的小人。 对于君王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我很不好说,因为那么多王,每个人都不一样,但美德与荣耀,君王是政客,政客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两样东西。 如今,我发现少凰这个非典型性暴君的思维逻辑赫然最合理的,美德与荣耀恰恰是君王最需要的素质,只是,和旁人的美德与荣耀不同,君王的美德与荣耀不是个人品行,而是子民的利益。 阿莯闻言哭笑不得。“她那不是自觉,是师尊洗脑太成功。” 喜马拉雅山的秘境被安安掏空了所有能量用在了蛋上,因此寻出来的蛋这几日都孵了出来,一窝毛绒绒,超可爱超萌,也超危险。 吐火是凤凰与生俱来的本能,如同呼吸一般,不同的是,呼吸这种本能是无害的,吐火这种本能,对凤凰自身而言也是无害的,凤凰什么死法都有可能,唯独不存在被烧死的可能,谁见过火焰会被烧死的?凤凰也是这个道理,只是,凤凰不会被烧死并不代表旁人就不会。 我不过撸了两把毛就被小家伙不小心喷出来的火星子烧了好几回,鳞片都有点发红了。不过,你别说,毛绒绒真的好软和,软软的绒毛撸起来比熊猫还舒服。 虽如此,我最终还是不得不告别了这一窝五颜六色的毛绒绒。 一只青鸾毛绒绒趁人不注意溜出了山庄玩,没出事,确切说,只有它没事,有事的是别人,差点引起整个街道的大火。 无怪乎幼崽学会控制火焰之前南明神族都不会放孩子出门,就这情况,放毛绒绒出门玩那不叫玩,叫祸害。若非亲眼所见,根本无法相信如此可爱又萌萌哒的毛绒绒竟有如此破坏力。 鹤城可是有几百万人口,这一窝毛绒绒若是不小心....我只得忍痛赞同少凰的提议——少凰觉得鹤城迟早沦为战场,一窝幼崽搁这太不安全了,加之神女如今的神魂也稳定了下来,便让她与水光一起走,帮着照顾毛绒绒们。 在城市里不好乱飞,容易被人看到,尤其是今儿正好是艳阳高照,这种天气飞着其实也不是很舒服,太晒。自然,后者只是我个人的感觉,这些火焰所孕育的凤凰绝不会觉得晒的,但也不想引起什么麻烦,因此是出城后再飞。 安安去送了,然后小姑姑傍晚时来接孩子她都还没回来。 不怪我这么久都没注意到她不在,旁的孩子找不到人可能出事了,但安安....谁出事她都不可能出事,加之的血气过盛问题又复发了,正头疼着呢,哪有空管她什么时候回来。 小姑姑自是不理解我的心情,我也没法,或者说不知道该如何跟她解释她家孩子的里子不是人,是一只非典型性古神类暴君的事,这太让人接受无能了。 小姑姑被我迟钝且毫无担忧之情的态度给气得不轻,当即就打了110,然后就要去找孩子。 我挺想说,犯不着去找,不管安安因为什么原因而没回来,反正我是没感觉到别的上位神灵的气息,她没按时回来肯定不是因为和别的神类干起来了这种事,既如此,她肯定连根毛都不会少,有什么好找的,等她玩够了自然就回来了。 这些没法告诉小姑姑,因为这不免得提到少凰是怎么回事,我最终不得不陪着小姑姑一起出门找人。 我错了。 我不该忽略了少凰的血统,更不该忽略了这家伙近来心情不是很好,好吧,也不是不好,而是非常不好。 与阿莯的交易虽然谈不上太吃亏,但本质上就是一种妥协,寻常人自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高兴还来不及,因为神女的神魂暂时是保住了。可对于少凰而言,犯了事就得重惩,如今却不得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固然能说服自己的本心,却也终究不爽。 以上我是在感觉到那磅礴的属于凶兽的负能量场时出现在脑海里的东西。 少凰不爽,会有很多人倒霉。 凶兽的这种负能量场我不陌生,曾经报复凶兽那么多年,我被这种负能量场洗礼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事了,每回都会落下心魔,到了后期的时候我跟心魔pk都快成习惯了。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凶兽是怎么回事。 人生活久了尚且会制造出无数的垃圾,而世界运行久了,智慧生命越来越多,积攒的怨气、恶念、晦气等等也会越来越多。这些垃圾总得处理,于是有了凶兽,凶兽便是以这些负能量为食粮的怪物,自然,就如人以五谷杂粮为主食却不止吃五谷杂粮一样,凶兽除了那些负能量,别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也都吃,牙口相当好,百无禁忌,吃嘛嘛香。 我曾经研究过,凶兽从躯体到神魂都是由那些负能量构成的,这大抵也是凶兽在成年前都无法保持理智,神智方面连野兽都不如的原因。 这种特殊的构造所造成的影响不仅仅是成年前没有理智这一点,还有别的,比如不能直视凶兽的神魂,那是由天地间最黑暗的东西构成的,直视凶兽的神魂等于直视天地间所有的罪恶,清弥那个凶兽渣渣就做过这种实验,哪怕是上神直视凶兽的神魂也会落下严重的后遗症。 我上次被少凰附身,只是与她的神魂有了些许接触就足足半年的时间都不正常,看到大街上走过的人群,总忍不住想尝尝什么味也是个例子,但这些都不是最令人头疼的。 众所周知,凶兽最令人恶心的是不死的特性,但凶兽最令人乃至神都想找块豆腐撞死的却是它们对心灵的影响。 凶兽能够利用自身特性制造出一个负能量场,在这个范围里的所有智慧生灵,只要心中有恶念都会被成倍的放大,堪比天魔,唯一不同的大抵就是天魔更具有攻击性,你就是没恶念天魔也会日日夜夜的给你催眠出一个来,而凶兽能量场则是你没恶念,那它也拿你没辄,问题在于,这世间谁的心里会一点恶念都没有? 太古时众神猎杀凶兽最棘手的从来都不是凶兽的强大,而是搏杀时不免进入它的磁场范围,让洗礼一番,多多少少都会落下心魔,心性足够强大,回头自然能将心魔给化解,不够强大的....通常要不了多久就能打gg。 人形自走恶念放大器莫过于此。 对于这种令人想死的能力,众神称之为凶兽场。 我感觉到了一个笼罩了方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凶兽场。 九凶兽的凶兽场我都相当熟悉,一秒钟不到便判断出这不是任何一头凶兽的凶兽场。 令人诧异的是,这里头有桓寂与宁渊的味道。 我勒个去,这两位难不成共同孕育了一头凶兽后代?且不提这两位的物种差异有多大,便是这两位真的口味重,天道也不会允许有第十头纯血凶兽诞生,又不是活腻了。 也顾不上陪小姑姑找孩子了,我操起爬云术就往感觉到的地方跑去。 凶兽场的核心是一栋废弃的烂尾楼,我却感觉了许多的生命反应,这里头有人,很多人。 什么情况? 血腥味这么重。 我微微掩住鼻子,同时抬腿破门而入。 “呕.....” 谢天谢地,今天还没吃东西,便是想吐也吐出来,不然这会真得吐得天昏地暗了。 抬爪招来几乎成液体的雷霆将屋里正在虐杀稚童的禽兽劈个半死,不待我拔出烨宁杀人进补便见那些方才还虐杀孩子虐得相当兴奋的大人们忽然抱着血泊中或支离破碎或不成人形的孩子嚎啕大哭,悲恸无比。 我愣了下,皱了皱眉,抬脚就去找人,忽的踩到了什么,感觉有点怪异,不由低头,移开脚,地上赫然是一只被踩扁了血淋淋的眼珠子,看眼珠子的尺寸,应是七八岁孩子的。 深呼吸,控制住自己的怒火。 忍,忍,忍,忍无可忍,忍个屁啊忍。 我寻到目标所在大门,一脚踢开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的看到了里头正在打坐的安安。 果然啊,虽然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会有宁渊与桓寂的味道,但这颗星球上有可能有这种能力的只有这只血统无限接近凶兽的家伙,它的神魂冰冷黑暗得如同凶兽之魂,旁的凶兽后裔的灵魂可没这种特性,而神魂有此特性,那有这种能力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可是,你有这个能力,但你到底不是凶兽啊,怎么能如此胡来。 被我掐着脖子拎起来的安安才反应过来并睁开眼。“咳....干嘛....” 我冷冷的道“这话应该是我问你。” 安安茫然的看着我。 我将人拎出了门,指着那些支离破碎活脱脱人彘的稚童说:“他们哪惹你了?” 安安努力想将脖子从我的爪子里拯救出来,闻言头也不抬的回答:“没惹我。” 我怒:“没惹你你害他们做什么?便是株连,杀人亦不过头点地....” 安安不悦道:“这不是我的意思,你既然能找到这里,想来对凶兽场了解得很透彻,若那几个人族心中无恶念,我的凶兽场根本影响不了他们什么,是他们想要这么做的,最多就是他们原本只是想挖了那几只幼崽的眼睛,或者砍掉双手或双脚,以便乞讨时能引起路人的恻隐之心讨得更多的钱。而因为我的凶兽场的关系,他们进化了,没能控制住自己,将幼崽给做成了人彘。我从头到尾什么都没指使,一切都是出自他们自己的本我意志。” 区别大了。 许是看出了我的怒火,安安道:“刀是用来杀人的,铸刀人却是无辜的。”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不对,差点让你带沟里去了。 我说:“再禽兽不如的人也不可能狠得下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给做成人彘。”我又不聋不瞎,一看那些人的表现与相貌便猜到了他们和那些已成人彘的孩子的关系。 “这个倒是我做的,我施了个法,将那些卖不掉的孩子换成了他们的亲生骨肉,不过他们一直以为那是被拐来的孩子,你刚才电他们了?障眼法被破了呀。”安安略有些惋惜的说。 我:“....” 虽然很想说那些孩子挺可怜的,但考虑到要不是这位捣乱,受害的就是那些更倒霉更无辜的孩子,莫名的无法指责安安了。 我松开了爪子,但那些大人却显然听清了我们的对话知道了怎么回事,愤怒的拿着还带着他们亲生骨肉的血的刀子向我们冲了过来。 “我杀了你....” 我随手一团雷霆丢了过去将人劈晕。“凶兽场又是怎么回事?” “与生俱来的天赋。” 我重复道:“我是问,为什么放出凶兽场?” “凶兽场是每只凶兽自带的,若不刻意收敛,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周围,如同呼吸一般自然。” 这我倒真没想到,我一直以为这是凶兽拿来对付人的手段,不曾想,这竟是它们生来就如同呼吸一般存在着的东西。“凶兽竟然也会刻意收敛自己的影响避免祸害别人?”我大为惊奇。 安安抽了抽嘴角。“若是不收敛起来很容易被众神察觉。” 也是,古神类最初寻找凶兽时靠的就是扫描凶兽场,也是凶兽死得次数多了以后凶兽场才慢慢变得少见起来。 “既然平日里都收敛着,如今怎么又不收敛了?” 安安叹道:“心情不好,不想收敛了。” 我说:“你这样是正在行使你与阿莯约定的那一次报复机会吗?” “不,只是心情不好。” 你心情不好的影响力可真是够大的。 我忍着火气道:“这里是鹤城,是我的地盘。” “我知道,所以我只是放出了凶兽场,而非用自己的神魂污染这一片。” “这意思是我还要谢谢你没把事情做绝” “你要这么想也行。” 我日你祖....口胡,我现在对凤凰没兴趣,认识熊孩子祖宗就是这点不好。 深呼吸,吸气,吐气.....冷静下来了。 我道:“你被神尊收拾得还不够啊?” “它现在是死是活可说不准,就算没死,能不能活着回来更不好说,盘古世界想要它死的神可不少。” 我愣了下。“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也是其中之一?”如果是这样,那阿莯与白彧可真是瞎了眼,别提熊猫,就熊猫那节操只怕本质上根本不在乎谁当权,以及谁的理念能够实行。 安安摇头。 不是就好,我松了口气。“既如此,你就不怕它回来收拾你?” “我会注意分寸,只要没过界,它便不会杀我。” “你已经快过界了。” “我正在冷静,控制脾气也需要时间。” “那你快点。” “我心情不好,你越催我越上火,凶兽场便越扩大。” 我:“....”我特喵的杀了你算了。 257、第二章人贩子·疫苗 安安冷静下来将凶兽场收敛起来的时候我也将这地方给弄清楚了,人贩子窝点,且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窝点,类似于中转站,因此生命反应才密集,有大人也有孩子,大人都是女性,都是要卖去山里的,孩子的话,优先选择卖掉,卖不掉的话则弄成残废去乞讨,同样不浪费资源。 上头有关系,加之人口贩卖太影响政府的门面,因此政府绝不会大咧咧的公告天下自己的辖区有贩卖人口的犯罪集团,因而这些家伙平日里倒也挺猖狂的,若非这回踢到了安安这块心情正不好的铁板,估计还能一直猖狂下去。 已经冷静下来的安安说:“这集团的大老板肯定是个非常优秀的人。” 我不解的看着安安。 安安道:“产销一条龙,一点资源都没浪费,每一份资源都做到了资源利用最大化,这分明是非常认真的将人口贩卖当成了终生事业来经营,看这里的规模,显然做得很大,难道不算优秀?” 我说:“优秀个屁,渣滓罢了。还有,这些是人,不是资源。” 安安无语道:“我是非人,你与我说这个有意义?” 我无奈道:“是你先胡说八道的。” 安安道:“长姐有个弟子就是专门搞人口贩卖的。” “啊?”我茫然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丫什么意思。“孟凰这是教出了渣滓?” 安安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东光的人口贩卖是在无数的世界中寻找那些资质出色的智慧生物幼崽,没父母的直接带走,有父母的征询一下,同意也带走。收集到的幼崽全都送回神界,卖给懒得出门却又需要徒弟来继承道统的死宅神仙为徒。双方都是你情我愿,互惠互利。” 我不由抽了抽嘴角,必须得说,孟凰真心会教徒弟,一个徒弟一种画风,孔门弟子三千的孔夫子都没这本事。 安安总结道:“虽然不知道这个人口贩卖集团的主人是谁,但,太差劲了,东光那家伙可是做到了所有人都感激他。”顿了顿,安安补充了一句:“少部分被卖掉的人例外。” 我不解:“为什么?不都是你情我愿的吗?”怎么还会不高兴? “东光贩卖人口都是以拍卖的形式,根据根骨资质划分不同等级,再让人拍卖,谁出的钱多谁就能带走商品。” “这有什么问题吗?”能够让神人看得上眼的根骨资质必然不会差,既然是好资质,拍卖也很正常。 “师父买徒弟时花了多少资源,弟子出师后就得还多少给师父。” 我怔了下。“那也就说,拜师之时弟子便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越是资质出众的弟子,债务越重。” 我深以为,那个叫东光的神人太有创意了,跟它一比,人族的这些贩卖人口的简直弱爆了。 我好奇的问:“那如果卖不掉呢?” “那就留下来培养一下当仆人,神界那么大,神宫也有不少座,不管是洒扫还是照顾花木都需要人手,心气高不想当仆人的也可以去韶光神宫当实验品,韶光神宫的酬劳很丰厚,从丹药到上品的功法应有尽有。” 东光神人,你牛。 我这辈子就没佩服的人很少,现在你是其中之一了,名列前茅的那种。 不论我多么的佩服东光,人族的人贩子都不是它,现在这仍旧是个麻烦,得处理。 将所有人贩子抓起来送给了熊猫让她问名单,问出来多少人我就抓多少人回来给她做实验,熊猫喜得立时向我保证一个人都不会漏下。 处理完了人贩子,我这才报警。 啥? 人贩子都失踪了我会被调查? 那就调查吧,我不认为特勤处会允许普通人去熊猫的实验室找证据,随便带出来点东西都可能是浩劫,而没有证据,你能拿我咋的? 虽然报了警,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得救。 那些大人还好,各回各家就是了,但那些孩子,来源太广泛了,年纪大点的还好,多少还记得自己家在哪,但小点的,完全不能指望他们能告诉你家在哪,只能在孤儿院先呆着,直到家人找过来,可能很快,也很快很多年都找不来。认真说起来,这几类倒也算不上多麻烦,最让人觉得头疼的是最后一类:本身就是被家人卖掉的,多为女孩,家庭重男轻女,养不活太多孩子或为了生个男孩又不想因为超生而罚款,就算查到她们的家在哪,送回去也不过是让她们再被卖一次。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对孤儿院其实不是那么放心。 我相信警察局会找好的孤儿院收养这些孩子,但,人太多了,必然会被分到不同的孤儿院,而警察局也不能保证每个孤儿院都是干干净净的,不会虐待幼崽,以及孤儿院里的工作人员都没什么问题。毕竟,孤儿院的情况注定了,若是幼崽受到欺负,他们要么不敢说,要么说了也没用,除非孤儿院的龌龊闹得特别大,大到根本捂不住,否则受害者只能永远沉默,而就算最后捂不住了,受害者也不过再让社会舆论再伤害一次,欺软怕硬是人之本性,受害者本就是弱势群体,属于社会舆论最喜欢的类型,揭开伤疤供人展览以满足八卦之心。 安安对此很是无语。“这是当权政府的问题,真出了事也是它们无能失职,你根本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我想了想,问安安:“南明会有那些情况吗?” 安安果断摇头。 我挑眉。“未免太笃定了吧?” “骄傲是南明神族的天性,我们或许会践踏其它种族的骄傲,却永远不会践踏自己种族的骄傲。” 想想南明神族的骄傲天性,倒也是,人类和南明神族在这方面区别太大了。 我说:“南明不止神人。” “它们不敢。” “为何?” 安安回以三个字:“诛九族。” 行,你无敌了。 我道:“没有碰上倒也罢了,既然碰上了,我便没法什么都不做,而且,既有办法确保万无一失,我何乐而不为?” 安安诧异道:“你打算收养他们?” “怎么可能,雪莹山庄已经够我头疼了,而且雪莹山庄的情况,也不适合收养正常的孩子。”之前招的员工除了辜小哥可都在熊猫的实验室里呆着呢,不,也不是呆着,这个时候估计已经被销毁了。 “那你如何确保万无一失?” 我笑道:“姑获鸟。” 安安默了一秒钟。“你要将一群人族幼崽交到妖怪手里?” “姑获鸟是最靠谱的。”我说。 “人族不会同意的。” “我相信姑获鸟胜过相信人族。”我道:“除非想和雪莹山庄开战,否则我的意见他们就必须重视。” 事实证明,特勤处不想跟雪莹山庄开战,而且他们本身,估计也是相信姑获鸟胜过相信自己的同类,至少赵哥的态度,我觉得他在收养孤儿这方面更相信姑获鸟。 我问了姑获鸟没意见后便没管了,剩下的自有人处理,也很有效率,相关部门只用了一天就将所有程序给走完了。 赵哥表示,鹤城的孤儿院,姑获鸟可以随便挑一所接手。 姑获鸟要求将她的大宅扩建一下就行了,之前收养的孩子们已经住习惯了那里,突然换个地方,很容易让孩子们不安。 所有没找到父母的孩子都送了过去,找到父母的孩子也有一部分也送了过去,虽然都查到家在哪了还将孩子送孤儿院挺不合法的,不过如果父母突然死光了的话,那也就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了。 本来我和姑获鸟还在头疼如何不将这些孩子送回去,能够卖一次孩子就能卖第二次,送回去也是让孩子受伤,不如不送,至于法律,想想办法,总能找到漏洞钻。就是需要钻漏洞的孩子有点多,使得事情变得更加棘手。 姑获鸟抓了抓脑袋,最后问我:“要不把那些人都吃了算了。” 我说:“我以为你只吃死掉的幼崽尸体。” “只有极度饥饿的时候我才会吃已经死的幼崽尸体,平时吃人的话都是吃成年人族。”姑获鸟道。 我:“....”所以除了活着的幼崽,你什么都吃的吧? 真不愧是母爱所孕育出来的妖灵,除了对幼崽有爱,对谁都没爱。 好一会,我道:“雪莹山庄辖区内不许吃人。” 姑获鸟无奈的回去种蘑菇。 我不想杀人,姑获鸟还想在华中呆下去,自然不会跟我对着干,但那些父母还是死了。 原因? 死熊猫立了一句神言。 少凰立了一句神言,属于真神言出法随的能力愣是让已经尸骨无存的刘元复活了,死熊猫虽然实力不如与少凰,但她也是真神,一尊货真价实的上神,所以她一句神言,我头疼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人都死光了,幼崽自然就是货真价实的孤儿了。 死熊猫欢喜的问我:“你看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是不是应该回报一二?” 我心中呵呵,面上却没有表情的问:“如何回报?” “让我研究一二。” 我挑眉。“这么久了我不信你没研究过我。” “没研究过你的神魂。” 所以你丫是没完了吧? 我问:“你觉得咱俩的关系好到能让你研究我神魂的程度了吗?” 神魂是命门,随便动点什么手脚,后果都是惨烈的,甚至不需要动什么手脚,在你放开防御的时候来一记狠的,就算是神人也得死得透透的,也因此,神人对于自己的神魂是所有东西里保护得最严实的。凶兽另当别论,丫的神魂谁沾上谁悲剧。 熊猫叹道:“自然没到那个境界,要不,咱们结个同生同死的道侣誓约,如此你就不用担心我害你了。” 闻言,我不由一怔,忽然有点明白为何这家伙会有两位数的道侣了。 有了第一个受害者,又有了第二个。 一而再,再而三,神界的神人究竟多么蠢才能让这家伙手里的受害者神数达到那样惊人的程度?脑子都喂狗了不成? 如今看来,不是神人们的脑子喂了狗,也未必是色令智昏。 同生同死的道侣誓约是盘古世界最罕见的一种神人誓约。 此时此刻我是爱你的,爱得愿意与你同生共死,但十万年百万年后我不能保证我对你的心情一如今日。 神人太过漫长的生命促使很少有神人的道侣真的能够走到天荒地老的,因此神人结为道侣都是普通的誓约,只要不是极品,最终都是好聚好散。 自然,如人族有大量的人撑不住七年之痒,却也有少部分能够保持着深爱彼此的心情一直到金婚钻石婚一样,神人中自然也有金婚钻石婚。 no.1的道侣是北溟神族的始祖少绾与契,我算是这段婚姻的见证人之一。 少绾是盘古开天辟地时演化世界的四灵之一的水灵,虽然四灵演化世界,但彼时刚出生的四灵,性情都很不稳定,见过熊孩子吗?彼时的四灵就是熊孩子中的熊孩子,不仅很是不配合,还故意捣乱,只是熊孩子的破坏力不过拆家,四灵的破坏力……史称四灵做乱,而这场作乱的结局自然以四灵被盘古父神镇压而告终。火灵被封印,水灵一条命丢了九成,直到很多年后才得以恢复人形与神智,风灵与地灵,都挂了,但不是挂得彻底的那种。 地灵的一部分落在了北溟,与北溟的水之灵气融合孕育出了天地间第一头玄武,栖息于北溟,也是很长岁月里北溟唯一的智慧生灵,丫比我还惨,北溟的范围可比我的雷泽辽阔无数倍。也不对,应该是我比它惨才对,它最后发现了少绾,后来还结为了道侣,我还记得我们当年旅游到北溟时遇到它们俩的情况,真是恩爱的一对道侣。 只是后来我死了,也就不清楚这两位最终有没有审美疲劳以至于好聚好散,为我补了后续的是少凰,那两位时至今日仍旧是一对恩爱夫妻,并且繁衍出了整个北溟神族。 其次的是神尊与它的道侣,据少凰所言,很多神在一开始都不看好这两位,神尊此神,什么都好,就是感情上渣得连神都不忍直视,也因此当年很多神都打赌这两位什么时候分,结果,一万年过去、十万年过去、一百万年过去、千万年过去,这两位虽然在时光的流逝里改变了很多,但唯独对对彼此的心情一直未改。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不少,但同生共死的誓约,哪怕是神人钻石婚的道侣中也罕有人立,半是不喜欢自己的生命不由自己掌控的感觉,半是觉得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有个人活着还可以为另一个人报仇,若是都死了,仇家却活蹦乱跳的,就算已经死了多半也会被气得再死一次。 但在死熊猫那里,这个誓约倒是能够让人放心,就算知道这家伙节操欠费,但想着它都愿意立这样的誓约,想来也是真的爱自己,至少不会伤害自己,然后....那长长的受害者名单足以说明结局。 只是,跟我立同生共死的道侣誓约? 我说:“且不说我还有个没分手的道侣,便是不谈风君子,我如今心悦的也是尘寰,吃饱了撑的与你结道侣。” 尤其是清楚这家伙手下的受害者何其丰富,何其悲剧,我便是脑子让门挤了也不可能去跳这个坑,本庄主又不是抖m。 熊猫道:“我帮了你忙呢。” 丫不提这事还好,一提我就想揍熊猫。 “他们与你有何仇怨?”有必要杀人吗?全送进监狱里不就行了?啥?没那么多罪名?没听说过栽赃嫁祸吗? 熊猫想也不想的回答:“无怨无仇。” “你一句话死了几十条人命。”我说。 “哦,那又如何?” 看着满不在乎的熊猫,我诧异不已。“你这样是如何证的道?”若是如阿莯一般证的杀伐之道倒也罢了,杀伐之道本来就是要杀人,但问题是这位证的是济世行善的医道。 熊猫瞥了我一眼。“我这并非道的问题,而是种族歧视,证道并不影响我对人族种族歧视。” 我叹道:“你其实并未彻底摆脱人族对你的阴影。” “我已走出来了。” “那你这种族歧视是什么情况?” “你被人虐待了,就算最后经过心理治疗走出来了,会因此原谅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并且善待它们?” 我回道:“除非不善待会有不好的后果,否则我只会杀了曾经伤害过我的人。”留着干嘛?没事让自己回忆过去的痛苦? 熊猫点头。“所以我歧视人族。” 我捋了捋自己有点乱的脑子。“这不一样,虐待过你的是一个人族,并非整个人族。” 熊猫叹道:“我知道啊,问题是那个人都不知道投胎多少回了,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人,我便是让它灰飞烟灭也不会有报仇的心情,便只能迁怒整个人族看整个人族不爽了。” 好有道理,我差点就让死熊猫带进沟里了。 “迁怒株连也不是你这样的,你看看少凰,她的迁怒株会是什么样?” “若是少凰,人族早已大难临头。” 我点头。“所以它比你聪明,发泄一次,能灭绝人族最好,便是不能灭绝,让人族一度濒临灭绝也足以出了气,就此恩怨消弭,桥归桥,路归路。” 虽然少凰的怒火会让人族倒大霉,但不可否认,她这种神生态度是最健康的,心理不痛快,那就发泄出来,免得积压久了导致心理扭曲变态,而一个心理有问题的神能够造成的破坏是相当持久且绵长的,眼前这就是个活例子。少凰通常祸害一次,死个千儿八百万人就ok了,而熊猫,她火上浇油造成的伤亡决定十倍于少凰。 “你既然对人族有种族歧视,为何还当人族的救世主?”我好奇的问。 熊猫一脸懵逼的看着我,妈耶,好萌,好想上手揉几把。 我忍了又忍,没忍住,将熊猫捞过来揉了起来,同时将之前听到的故事说了说。 熊猫回想了好一会,最终道:“想起来了,这不一样,那一次我若是不管,那么一个文明就会灭绝。” 我不是很明白。 熊猫想了想,给我举了个例子:“同样是杀人如麻,但杀了很多和专门杀一个族群杀得绝种的罪名不同的,前者是杀人罪,后者是种族灭绝罪。” 这例子举得....我深表佩服,你还不如不举例子呢。 熊猫道:“我是神,我可以因为不喜欢人族而出手杀死个把看得不顺眼的人族,因为我没法说服自己如同喜欢旁的智慧物种一样喜欢人族,顺手而为也是人之常情,但我永远都不能看着一个人族文明灭绝,那是做为神的基本素质。” 我揉着熊猫的圆滚滚的脑袋若有所思,不止该同情这家伙还是同情人族,都是受害者,也都是加害者,一笔烂账。 我问:“你卡颈瓶卡多少年了?” 熊猫不解的看着我。“你怎知我卡颈瓶了?” 我说:“直觉。” “你是前辈,这是有指教?” 我说:“看开对人族所有的心理问题,不然你永远都无法突破颈瓶。” 人族已经成了这家伙心中最深的魔障,要么它灭了人族,要么它彻彻底底的看开。前者的话,冲它之前那番神的基本素质的言论就知道它最多让人族倒霉,却做不到灭绝,那就只能后者了。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至少不能因为别人的罪行而影响自己的未来,那太不划算了。”我说。 熊猫呆住了,然后入定了。 上神的顿悟影响是很大的,我惊讶的发现少凰之前心情不好放出凶兽场所造成的后遗症消失了。 凶兽场对智慧物种心灵造成的影响是永久的,自然,少凰不是真正的凶兽,它的凶兽场自然没那么厉害,能够一辈子放大别人恶念,但维持个一年半载还是可以的,我都做好了未来一年半载方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犯罪事件会翻着跟头往上涨的心理准备,不曾想,如今竟意外解决了。 熊猫一入定便是一年。 阿莯似是惊讶又似意料之中的说:“悟了呀。” 我诧异:“你似乎有所预料。” 阿莯苦笑道:“它的歧视太明显了,放下不等于看开,它也算是绝了。此次,固然是怕它趁我不在对人族做点什么,便是不会导致人族绝种,却也必定伤亡惨重变成濒危物种,也有试着以毒攻毒的想法。” 我道:“这一次它应是真的看开了。”虽然还是为了应付颈瓶,但就算是应付,放下与看开也都是真的。 阿莯点头,犹豫了下,又道:“待它醒了,你小心些。” 我茫然,什么意思? 阿莯道:“它想研究你的神魂。” 我无语。“它自己就是个神魂,想研究神魂的话研究它自己不是更方便?”何必死抓着我不放。 阿莯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你难道一点都没意识到?” 我不解。“什么?” “你对凶兽的特殊影响具有免疫力,灵魂被凶兽给影响了,除非是至善之魂,否则很少有人能不受影响,而能够在短时间恢复正常的更是从未有过。”顿了顿,阿莯补了一句。“除了你,尤其是这一次,你与散发着凶兽场的少凰近距离接触竟一点影响都没有。” 我愣住。“我并非至善之魂。”这一点我很确定。 我与凶兽打过很多次交道,就没有不受影响的时候,只是不知是否久入芝兰之室不闻其香,久入鲍鱼之肆不闻其臭。最初的时候我每次都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收拾自己的神魂免得打gg,但后来,好像影响越来越微弱,每次都能很快恢复过来。 阿莯吐出了两个字:“疫苗。” 我汗,别说,我这情况还真有点像病人生病后体内的防御系统慢慢产生了抗体一样。“我不信神界就没别的例子。” 阿莯道:“我看过三十六的笔记,它觉得你应该是被凶兽的负面影响多次洗礼后产生的抗体。” 我没吭声,的确被洗礼了很多次,好吧,被洗礼了那么多次,不产生抗体才怪。 阿莯继续道:“凶兽的这种污染如同疫疾,虽然得了一次后就能产生抗体不再染上同样的疫疾,但凶兽这种疫疾却特殊一些,普遍一次就能死人,而要产生抗体,只怕需反复染上。” 行吧,我懂了。 普天之下除了我与娲灵,就没谁会孜孜不倦的找凶兽的麻烦以至于被洗礼了一次又一次,又好运的一次次的活了下来,最后产生了抗体。 比起驴友天性很难找得到人本身又是大神还不知道有没有抗体的娲灵,如今是凡人并且确定有抗体的我可就好欺负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非典型性暴君也是暴君,不论乱世还是盛世都是重典。 少凰的基础思维逻辑在她被孟凰找到之前就已成形,最多就是,她对自己的族群会很好,但别的族群,除非是世代生活在南明境内已经是她的帝国的一部分的人,不然死活就跟她没关系 还有,看少凰就能知道孟凰教出来的人一个特质:谁让我不痛快,我就让它千倍万倍的不痛快,这也是熊猫跟人族没完没了的原因,她因为当年之事只要看到人族就不痛快。 阿莯没想过杀了熊猫除了同门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她认可熊猫的思维逻辑,奈何让熊猫不痛快的是自己的种族,她也只能看着点熊猫以及想办法治疗熊猫的病 ps:东光之意为天亮了 258、第三章狸力·有妖 知己难逢,若逢,乃大幸——庄主 车站永远都是最为繁忙的地方,人流如织。 背着旅行袋的悠闲老人,忙碌而疲惫的中年人,或迷惘或忙碌的青年.....活生生的浮世绘,老人的生命力已经所剩无几,却很开心,后两者,中年人的生命力还有,身体底子却被掏空了,最后一个,迟早的事。 我挑了挑眉,忽然觉得,有时候静下心来看看浮世绘也是一件不错的事,至少,挺有感悟的,也能让我暂时忘了有只正在入定的熊猫等着拿我做研究。 早知如此,都有点后悔指点它了,忒糟心。 “车子玩点了,我应该自己早点回来才对。” 头上传来的声音让我不由抬头,几个月没见,尘寰的修为又有进步了,不错不错。“我没有不高兴。” “可你刚才的脸色....”尘寰有些迟疑的看着我。 我摆手道:“让死熊猫给气的。” “它又做什么了?” “还能做什么,不外乎做实验。”我很是无奈的捂着鼻子。 尘寰掏出了纸巾。“你在流鼻血。” 我接过纸巾继续捂鼻子:“补血的药吃多了。” 虽然只吃了一枚,但架不住那一枚用料太实诚,鼻子就一直在流血,所幸,我如今的修为还可以,并且可以借着一些技巧将体内的血液转为精血,再将精血提炼为心血,从而减少了体内的血液,如此才控制住没继续跟喷泉似的全身喷血。 将快超标的血液提炼为精血,鼻子的流血量顿时下降了不少,我对尘寰道:“真没事。” 尘寰不是很相信的拿起的手诊脉,立时露出了古怪的神情。“你吃了多少补血的东西?” “就一枚丹药。”我无奈的回答。 尘寰不可思异。“一枚丹药怎会有如此惊人的药效。” “一般丹药自然没有,但死熊猫,它炼的药有。”我如今就是个活例子。 尘寰一脸的无语。 不想提那只糟心的熊猫,我换了个话题。“工作完成得怎么样?是什么妖怪?” 我跟着安安满西部的找神女时,尘寰被留在了雪莹山庄里镇场子,诚然,阿莯与楉乃至熊猫都比他更有威慑力,但这三位都不是会久留凡世的存在,都是过客,而且世界意志也不会高兴这几位在自己的世界里走来走去,太危险了。因此对于这几位的力量我都是能不借用就不借用,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这是我在大洪荒时代时就领悟的道理。 因着有小鸩、小东、狌狌、姑获鸟以及青蛟父子俩,尽管最后两条都不怎么心甘情愿,但它们的力量注定它们能帮很大忙,因此留下来镇场的工作倒也轻松。 只是,轻松不代表空闲。 我不是君长青,君长青将境内所有妖魔鬼怪都给揍了一遍,他在的时候自然海晏河清,而我....我正走在将所有妖魔鬼怪揍一顿的路上,在走到重终点前估计会很忙。 最开始时管的只是鹤城境内的妖魔鬼怪,虽然多,但大多都是食草动物甚至干脆就是植物,虽有问题,却也不多,但走出了鹤城....鹤城真是个天堂。 君长青的雪莹山庄虽然负责的是整个华中地区,但实际上他真正认认真真管辖的是鹤城,旁的城市,只要动静不是很大,并且收尾收的好,他是不会特意跑过去处理的,不像我,打算给华中所有妖魔鬼怪都上个户。 本来只是定个大致的规矩,大部分妖魔鬼怪还是能够服从的,看在强拳的面子上。然而所有妖魔鬼怪都上户,并且遵从律法,至少得做到不杀人放火和利用法术诓骗钱财这些,那些妖魔鬼怪就很有意见了,我也因此才了解了君长青为何不深入管理,妖魔鬼怪的天性就是自由不羁,遵纪守法什么的,忒天方夜谭了点。 反正,给妖魔鬼怪上户的事我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搞定,莫说整个华中,便是湘地这一处的进度条都还没完成。 尘寰虽然留下来坐镇,但实际上呆在山庄里的时间并不多,上户,镇压不服,不管哪一个都挺麻烦的,尤其是后者,肇事者撞人之后都还知道逃,何况妖魔鬼怪犯事后,那可比肇事者更能跑,也更难找。 不过最近的一次出差倒是有点不一样,不是纯粹的妖魔鬼怪吃人,至少没证据显示是吃人。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找到了雪莹山庄,说是家人被妖怪给缠上了,因此希望高人能去除妖。 尘寰当时觉得挺稀奇的,现在可不是古时候,人口密度低得要命,而且丢了个人或多了个人,十里八乡能讨论几个月,进入现代,只要有证件,那么不管人皮之下是什么都不会有人在意,至于失踪个把人,那更是最多三天就会做旧然后被遗忘的新闻。因而如今的妖怪吃人,多是大街上找个地方猎个人扛走找个安静地开餐。而这户人家的情况,显然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要吃人的话早就吃了。 只是那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堂姐被妖怪给害了,加之他之前找过别的天师,可惜实力不济被收拾了,这才推荐了雪莹山庄与特勤处,那位孙先生这才找到了雪莹山庄,尘寰估摸着应该是真的有妖怪,便出了趟差。 “是一只狸力,不过她不是害人,是救人,被误会了。”尘寰回道。 “救人?什么情况?”我颇为讶异。 走着回去也是需要时间的,尘寰干脆给我讲起了故事。 这个除妖故事的人族主角是一位姓孙的小姐,职业是珠宝设计师,虽然只是小有名气,但考虑她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所谓小有名气自然意味着前途光明,年轻意味着还有很长的未来,有发展的潜力。 自然,那是正常的思路,实际上,江郎才尽不分年龄,哪怕孙小姐不是江郎而是江娘,但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她似乎遇到了江郎的窘境。 孙小姐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心情愈发的烦躁,而创作这种事,心情愈浮躁,就越不可能创作出好的作品来。 孙小姐最终被朋友提议出去散散心,现在这么个状态,怎么看都不像能恢复才华的模样。 孙小姐勉强冷静下来思量了一番,最终背着旅行袋出门了。 旅行使人心情愉悦,加之她去的地方又都是风景优美的地方,只要注意到了风景的美丽,就很难不受到洗涤,从而冷静下来。 旅行的时候孙小姐最终遇到了心理医生,确切说,也不是心理医生,是个建筑师小姐姐,但建筑师解决了她江郎才尽的问题,因此称之为孙小姐的心理医生也没毛病。 孙小姐在一个风景很好的地方旅行时那里也有人在修建别墅,既然风景独好,那修个别墅,得空的时候就来住两日,这是富人的享受,虽然更有可能别墅建起来后主人一辈子在那呆着的时间就不超过一个月,甚至就没空去一趟。 建筑师这个职业,出差频率略高,这个圈子里的佼佼者那就更可能到处跑了,因为生意对像很广,至少孙小姐意外结识的这位是如此。 村子周围有片山林,孙小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跑去爬山了。 这年头,除非是极为靠近城市的山林,不然很容易碰上野兽的,不过孙小姐出身优渥,习过跆拳道等防身术,再加上又向村人打听过,山里的确有猛兽,但不多,而是都在深山里,只要她不作死的跑进深山里就不会有事,因此爬山爬的得很放心。 山里有座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古代道观,道观就是孙小姐的目标。 村里周围有座道观,村人就算不信道也多少会有所往来,尤其是道观里的道士还是个懂中医的医者,那就更有往来了。穷人没钱去医院,找道士就便宜多了,道士治病都不怎么收钱,用的药也是就地取材山里就能找到的草药,不费钱。因而村里与道观之间有小路连接,比不上水泥路,却也平整,便于行走,平日里找道士都是看病,寻常小毛病还好,若是严重的毛病,时间就是生命,因而对于这条路村人自然很是照顾。 孙小姐一路走得顺畅,除了不习惯走山路特别累,一切都好,更没如愿碰到一头猛兽开开眼界。 在孙小姐的感觉里,能够在这样的深山道观呆得住的道士必然是须发皆白的老道士,这世间有几个年轻人能受得住深山的寂寞? 然而,道观里的道士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最多二十来岁,容颜清隽,青衣乌发,乌发在头上绾了个道髻,一派古韵,孙小姐险些以为自己穿越了千年的时空。 道观里不止道士一个人,还有一个时尚的女子,与道士应是好友,孙小姐来的时候俩人正在吃烧烤,确切说是女子一个人在吃,宗教之地,她在我行我素的在道观的院子里烧烤,道士全当看不见,也可能是拿此人没办法,干脆当看不到了。 有香客来访,做为道观里唯一的道士,道士自然来招待孙小姐。 只一件,到底不是专门开发出来的旅行道观,道士对待孙小姐的态度很是随意,一点热络都没有,冷冷淡淡的。 吃着烧烤的女子觉得挺稀奇的。“这家伙懒得招待香客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事,除非生了病,很少会有人来找他,竟还有香客,难得。” 孙小姐奇道:“这样的态度,他吃什么?” 女子闻言露出了一丝古怪之色。“反正不指着香客。” 孙小姐看了看女子,好奇的问:“你不也是香客吗?” 女子看了看院子里的烧烤,一丝不言而喻,谁家香客会在庙宇里烧烤? 孙小姐也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你难道是道姑?”没听人说道观里还有道姑呀。 女子:“我是道士的敌人。” 孙小姐以为她是在开玩笑,道士的敌人怎么还能在道观里烧烤? 美男美女皆赏心悦目,孙小姐一直呆到天色不早了才离开,一起走的还有那名在道观里烧烤名唤李少儿的女子。 对于李少儿的名字孙小姐很是吐槽不已,你咋不干脆叫少女呢,不是更贴切吗? 下山的路不短,两个人不免要说话打发一下时间也转移一下注意力,不然一直盯着道路,心理会很累,从而加剧生理上的疲惫。 聊着聊着便不免提到了道士,孙小姐对道士很是佩服,年纪轻轻的竟然跟个老头子一样独守深山。出身优渥,孙小姐见过的人不可谓不少,其中不乏老干部,但与道士一比,全都被甩得远远的。 李少儿闻言,笑说,道士不是热爱道观或道教,他就是喜欢的人是个道姑,也就是道观曾经的主人,不过已经死了很多年,她死后道士不知怎么想的就当了道士,成了道观新的主人。 孙小姐问:“那他在这里多久了?”虽是为爱痴狂,却也挺能坚持的,有情可不能饮水饱,世间九成的真爱最终都是败给了生活。 “很多年了。”李少儿回答。 孙小姐顿觉佩服,虽然她一直都觉得所谓为爱不顾一切是天真幼稚的人的幼稚行为,但真的有人能将幼稚进行到底的话,那也是一种本事。“你喜欢道士吧?”孙小姐说,如果不是喜欢道士,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往这深山里跑? 李少儿叹了口气。“我以前追过他。” 孙小姐不解:“后来铩羽了?” “是铩羽了,却不是铩羽给了他,而是铩羽给了另一个人。”李少儿神情略微复杂。 孙小姐茫然的看着李少儿,思及之前的话语。“那个道姑?” 李少儿点头。 这大抵是孙小姐这辈子见过的最奇葩的追爱铩羽原因。 不是败了心上人的不爱,而是败给了情敌,并且败得相当心服口服....反正,孙小姐是没看出李少儿有半点不甘或怨愤之色,只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平淡,这人究竟怎么输给情敌的? 回到了村子里,孙小姐没两日又在闲逛的时候见到了李少儿,在工地里,这次却不是靓丽的时尚女郎,吃土吃得孙小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了好一会才勉强判断这是李少儿。 周围同龄人虽有,但能够聊得来的异性不多,因此两个人一来二去便熟了。 孙小姐认认真真的交了这么一个朋友。 李少儿虽是建筑师,却对矿石也很有研究,不管是什么矿石,只要是地下出产的东西她都了如指掌,而宝石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都是从地底下掘出来的。 孙小姐活到这么大,家境的关系让她身边的同龄女子里对宝石有了解得不少,但那种了解都仅限于某某宝石的历史,以及价格,戴出去够不够引人羡慕,而宝石的质地、光泽、产地以及如何切割最合适等,就没一个了解的。 李少儿不仅有所了解,还相当的博学,孙小姐与她打开了关于宝石的话匣子后很快就发现自己的知识原来如此的匮乏。 李少儿在得知孙小姐是珠宝设计师后对孙小姐的态度也热情了三分。 “我最初的时候也是想设计珠宝的。”李少儿很是感慨的说。 孙小姐闻言奇道:“那后来怎么当建筑师了?” 李少儿神情很是难言的道:“创作需要天赋。”而她没天赋,哪怕对各类宝石的各种参数了如指掌,她也设计不出来令人惊艳的珠宝来,反倒是经常被人感慨糟蹋宝石。她不死心的继续糟蹋,却在最终不得不承认,设计珠宝什么的,真的是靠天赏饭吃的职业,而老天没给她这碗饭。 李少儿对孙小姐道:“所以我挺羡慕你的。” 说着羡慕,但语气....太淡了,有种历经沧桑,或者说折腾到认命的淡然。 孙小姐很是惭愧,她虽然是珠宝设计师,但也只是小有名气,并且近来有江郎才尽的问题,以后能不能设计出更好的珠宝也不可知。 李少儿在熟识后看过孙小姐以前的设计图,很有灵气,看得出来,这人按着原本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必定成为这一行业的佼佼者。“我觉得吧,你以前既然能设计出那么好的珠宝,天分肯定是不差的,如今江郎才尽,不如想想自身。” 天分是老天给的,给了之后除非死了转世,否则是不会收回去的。 江郎才尽真的是天分被收了回去以至于才尽? 李少儿觉得不然,她见过江郎才尽的主人公,案牍劳形,哪还有精力去充实自己的文学知识?更为庶务所扰,更静不下心来,久而久之,自然就退步,于是江郎才尽。 总结的话,江郎才尽根本就是诗与远方同生活的冲突。 历史上那些有名的诗人,有几个是不闲的?能够在繁忙的工作还能写出一篇又一篇好诗的寥寥无几,并且全是牛逼的天才,而那样的天才属于稀有品种,千百年难得一见。 孙小姐生活优渥,存款足得很,自然没有这种冲突。 既非外因,那就是孙小姐自己的问题了。 孙小姐不解,她自己能有什么问题? 李少儿叹道:“你说你在珠宝界小有名气时神情带着自豪,但实际上你与我这个半桶水聊珠宝知识时时有词穷之时。” 孙小姐霎时如遭雷击。 259、第三章狸力·知己 孙小姐很喜欢李少儿这个朋友。 李少儿待人真诚,至少她交朋友很真心,若是与人交朋友,必然是看上了这个人,想和这个人交朋友,家世、帮助什么的她并不稀罕,最多就是对孙小姐有点看职业的因素,因为年少时曾想当珠宝设计师,而最终的结果....一头撞南墙上,脑浆四溅。 浮躁是每个年轻人都会有的东西,区别在于浮躁期的时间长与短,当然,你要说有人就没有也没毛病,事无绝对嘛,比如孟凰,丫一出生就跟各种变态斗智斗勇,稍大一些又当了王,一个不留神不仅自己会鸟头落地,族人也会倒大霉,说不得重演她前前任的结局,环境注定她没有浮躁的时间与空间,因为她没有浮躁的本钱。可那纯粹是环境逼出来的,这世间不存在天生就一生不曾有过半丝浮躁的人。 孙小姐自己也没意识到,她是浮躁的,年纪轻轻便有了那样的成就,如何能不浮躁? 李少儿振聋发聩的话让孙小姐霎时间悟了,长达半年四处溜达的心终于彻底的静了下来,涤净了浮躁。 李少儿是个建筑师,且是个呆不住的建筑师,除了因为曾经追过道士却被情敌给打击得心服口服自此对道士没了那份心思(还是想说,李少儿的情敌真心无敌),却在时光的流逝里与道士成了好友,因而少则十年八年,多则几十年会去拜访道士一次,旁的地方便是再好,她也不会久留,呆一段时间就走,下次回来的时候说不定就是几百年后了。 孙小姐没李少儿那么蹦跶,因此两个人分开后更多的是网络联系。 李少儿当建筑师浪得飞起,孙小姐则涤去浮躁之后更上一层楼,声名鹊起,然而不论名声如何崛起,她都没了曾经的浮躁,只是安安静静的做着自己喜欢的设计,偶尔出去旅行,或是看看李少儿。 经年的时光流过,孙小姐再次碰上了江郎才尽的窘境。 这一次与上一次不同,上一次是静不下心,这一次却是不论怎样静下心来,灵感都仿佛枯竭了一般。 孙小姐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江郎才尽了。 没等孙小姐想明白自己是否江郎才尽这个事,便在一次苦思灵感时晕了过去,被送到医院后一检查,癌症,且是晚期。 孙小姐顿觉不可思异。 别看李少儿浪得飞起,但实际上这人的生活作息很是健康,饮食亦然。 虽然很少见面,但天天在网络上聊天,孙小姐不免了解李少儿的生活饮食方式,久而久之不免受到影响。 自己的饮食与生活作息都那么的健康怎么还会得癌症? 对于孙小姐的疑惑,医生很是委婉的表示,大抵....可能....你比较倒霉。 健康的饮食与生活的确有益健康,但百分百不得癌症了的话,也不可能,只是如孙小姐这般,除了比较倒霉,也找不到旁的理由了。 癌症虽然可以治疗,但晚期癌症....老实说,大部分都是活受罪。 孙小姐不想活受罪,但又实在舍不得死,自己连三十岁都还没有就要死了,这也太悲剧了,如今可是物资丰富的现代,不是物资匮乏不管是哪个朝代平均寿命就没超过三十岁的封建王朝时代,怎么也要活到六十岁以后再死才对得起自己降生的这个时代。 孙小姐咬了咬牙,最后还是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虽然是晚期,但还不是那种已经可以确定没救了的晚期,努力一把说不定还是可以治好的。 孙小姐想试试,她就不信自己运气能那么差。 虽然不服气,但孙小姐仍旧做了以防万一的准备。 因着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孙小姐给自己的财产做了个非常简单粗暴的处理,所有的财产大半都捐了,唯独留下了一手创立的工作室,却没留给亲戚,而是找了律师亲手写了遗嘱赠给李少儿,李少儿若是愿意接手的话就继续做下去,虽然李少儿不是那块料,但工作室里还是有两个好苗子的,可以栽培一二。自己做不了珠宝设计师,可以栽培个出来,图个乐呵也不错。若是不想接手的话,那也没关系,捐了就是。 此遗嘱一出分分钟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小姐的父母已经在前两年去世,自己又是独女,更没丈夫子女,因此她死了的话,她父母留给她的财产与她自己这些年赚的财产按着继承顺序会落到她的叔伯与堂兄弟姐妹手里,前提是她没留下这么特立独行的一份遗嘱。当事人都专门留了这样的遗嘱,她的亲戚别说肉了,便是汤都喝不到。 诚然,孙家的家境,孙小姐的亲戚其实也不缺钱花,至少生活是没有问题的。孙小姐就算捐了她所有的财产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但这世上谁都不会嫌钱多,尤其是一份本来有机会落到自己手里的庞大财产如煮熟的鸭子般飞了,亲戚们的心情相当之激动,甚至愤怒。 病床上的孙小姐觉得莫名其妙,明确表示,我的财产我做主,诸位还是洗洗睡比较好。 当事人吃了秤砣铁了心,有心人也只能洗洗睡了....才怪。 财帛动人心,若是不动人心,那就是财帛不够丰厚,很遗憾,孙小姐的财产相当动人心。 李少儿被查了个底朝天。 若是普通人,自然禁得起查,只要操作得当,有的是办法让她放弃这笔遗产,嗯,遗产,虽然孙小姐还没死,但亲戚们已经在计划着如何划分遗产了。 李少儿不是普通人,她也禁不起细查。 若是寻常人,查李少儿也不过查到点皮毛,因为这人实在是太能蹦跶了,但孙家有钱啊,相当有钱,而有钱能使鬼推磨,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孙家的人震惊的查到了一大堆诡异的东西。 妖怪混迹人类社会,一般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就算久留,那也是隔一段时间就换一张脸或身份,比如西湖那条鲤鱼,她是从祖宗扮演到了十八代孙女。 李少儿的蹦跶劲自然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重归故地时说不定都是几十年后的事了,因此在这方面的遮掩很是随意。进入现代之前,因着古时候交通不便,人口流动性差的关系,自然不怕碰上认识的人,而进入现代,认的不是人,是各种证件,那就更方便了。 太过随意的结果便是孙家一细查意识到了此女非人,再然后就是请人降妖除魔,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的。 一路兜兜转转,最终找到了雪莹山庄。 尘寰刚开始弄明白孙家如今的情况后第一反应是这些人是不是故意想找个法子弄死李少儿,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继承孙小姐的财产,不怪他如此想,着实是孙小姐的财产太过庞大。 孙家本身就很有钱,孙小姐的父母留给她的财产本身就很庞大,而她自己成年后没变纨绔也没变成一整天只知道购物美容的娇小姐,而是自己打下了一番事业,财产就更加增殖了。除此那些动产不动产之外,孙小姐手里还有不少宝石,其中有一枚是比鸽子蛋还要大一号的红宝石,殷红如血,林林总总的宝石加起来都快赶得上她旁的财产了。 财帛动人心。 只是后来见过了孙小姐尘寰又改变了看法,孙小姐身上有妖气,肯定与妖接触过,而且还是不久前的事,而不久前李少儿正好来探访过她。 尘寰并不确定李少儿对孙小姐什么目的,因而与孙小姐聊了聊,而后者,相当排斥尘寰,好吧,已经不能说是排斥了,根本就是厌恶,直言就算贪图她的财产也不能这么污蔑别人,以及吐槽尘寰这个不知道从哪找来的捉妖师,就算要演戏,好歹也在选角的工作上认真点,哪怕不能找个仙风道骨的老人,至少也该剃个光头穿身僧衣,亦或是穿身天师衣服。 尘寰:“.....”他一个半妖当和尚道士,那得多闲啊? 聊完了尘寰可以确定了一件事,孙小姐虽然不知李少儿的身份,但对李少儿的确很信任,没有一点防备与猜疑,却不是现代的那种闺蜜情,给他的感觉,更像是高山流水的伯牙与子期,也就是知己情。也因此,莫说孙小姐不知道李少儿的身份,就算知道了,只怕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事实上,她应该也有些许怀疑了,她与李少儿认识的时间将近十年,她的眼角都爬上了一丝皱纹,而李少儿就一点变化都没有,曾经没联想到非人生物,自然以为李少儿保养得好,虽然她也很怀疑李少儿究竟有没有做过保养,这家伙比驴友还能蹦跶,根本不可能有多少精力去做美容。 孙家人查到的东西她也不是没看到过,再怎么相信李少儿不会害自己,多少也会对李少儿的物种心里泛起嘀咕。 我颇为讶异。“这个人族倒是有点意思。” 一般来说,一个人族得知身边的人不是人,那么不管曾经是怎样的关系,多么的信任与要好,都会产生恐惧心理,活似对方会吃了自己一般。这未必是真的恐惧对方,更像是一种....心理问题,反正我是觉得,那些人真正恐惧的不是非人生物本身,而是未知。因为不了解对方的物种,而对方又恰好有着超越普通人的力量,第一反应自然就是恐惧。若是对方是能够任自己随意控制的物种,想来人族绝不会有此心理,但若是那样,那就叫天下大乱,人族若是能够控制拥有法术的非人,九成九会心生贪念。 孙小姐的反应不可谓不稀罕。 尘寰点头。“是挺有意思的,她只是一个普通人,若是李少儿真的要吃她,她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但她潜意识里却觉得李少儿根本都不会伤害她。” 我说:“事实也的确如此不是吗?” 虽然还不知道后续,但看尘寰的反应其实也不难猜出一些,至少李少儿肯定没害过孙小姐,反倒是她家的亲戚更有可能对孙小姐做点什么。 尘寰颌首。“伯牙子期,虽然她们俩都不会弹古琴。” 虽然如今觉得孙小姐有意思,但彼时的尘寰可没觉得孙小姐有意思。 山庄里有神类有神民有妖怪有凡人甚至有鬼....各个位阶的生物都有,尘寰不可避免受到影响,至少眼界和知识都增长了很多。 还有熊猫,我都神不知鬼不觉的被她随手做了实验,何况其他人。 反正我是意识到这家伙的节操赊账到了何等地步后第一反应就是给山庄里所有非神类都做了个检查,我勒个去,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除了临时招的员工辜小哥还没来得及下手,其余人有一个算一个,连阿吉那条狗都没漏下。只是变化不是不大就是不怎么起眼,因此大家都没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了一些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看了众人的体检,楉赶紧也给自己做了体检,然后....我再见到熊猫的时候丫胖了足足一圈,身上多处掉毛,跟斑秃了似的,看得我心疼得....如同刀割,那么好的皮毛,楉你还真下得去手啊。 尘寰因为不在,自然不清楚熊猫的节操究竟如何了,但他至少发现自己的五感比以前更敏锐了,因此探病时第一眼就觉得孙小姐怪怪的,之后自然不免细细查看,唯一的发现也不过是孙小姐印堂黑得跟炭似的,若非没看到霉神,尘寰都要以为她是霉神罩顶了。 印堂发黑其实也算不得什么,人生在世,谁没个倒霉的时候?又有谁倒霉的时候印堂会不发黑的?尤其是孙小姐如今已经倒霉到癌症晚期的程度。 若是没有一直都有种古怪的感觉,尘寰多半会以为孙小姐纯粹是倒霉的,但直觉一直在提醒,尘寰自然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 思来想去,孙小姐身上唯一与旁人不同的也就印堂特别黑,即特别倒霉。 在找不到旁的问题时尘寰便将这一点当成了问题来想。 如果孙小姐的倒霉不是天意那会是什么情况? 既非天意,自是人为。 若是人为,孙小姐这么倒霉,谁会是受益者?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第一嫌疑人是孙小姐的亲戚,若无孙小姐遗嘱上的神来一笔,那么当孙小姐有个三长两短时,那些亲戚便是第一继承人。 查了每个亲戚,每个都有嫌疑,但也每个都没那个能耐,之前找天师对付李少儿找的都是江湖神棍,如何能找到真正有能力的人办到这样的事? 排除了亲戚,最不可能的也就是最可能的了——李少儿。 妖怪吃人没这么麻烦,一记手刀击晕扛走,洗干净下锅炖熟,自然,不讲究的也可以随便找个隐蔽的地方开餐,这种让人倒霉的手段,除非有仇,否则没哪个妖怪能这么闲的。 李少儿和孙小姐会不会有仇? 这两位认识虽然也有些年了,但看孙小姐的模样,显然关系很不错,没道理结仇。 只是,李少儿到底不是人,天知道她已经活了多久,以及孙小姐与她是否真的初见。 上辈子结了仇,追到这辈子来在非人圈子里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白素贞能在一千七百多年后去找许仙报恩,就不许别妖在几百几千年后去找人.报仇吗?区别对待可不好。 尘寰抓着脑袋的想了许久,觉得,孙小姐有没有可能是李少儿的那位情敌? 不过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若真是昔日的恋人,道士也是见过孙小姐的,但从孙小姐的描述里,道士对她纯粹是陌生人的态度。 想不通,尘寰决定不为难自己了,狼毛都掉了一把,再琢磨下去容易斑秃。 尘寰查了李少儿,发现李少儿也在查着什么。 李少儿查,尘寰也结合着自己对孙小姐的推测跟着查,最终排除了李少儿的嫌疑,孙小姐生病之前设计的东西都很有灵气,风格也很....奇幻,必然是受到了李少儿的影响,交情都到这个地步了,就算不是知己也应该不会害人。排除了李少儿,便只剩下一个方向了,而一半妖一妖很快查到一块去了。 孙小姐是知名珠宝设计师,而一个圈子显然不可能只她一个,她的知名是建立在无数不知名与不那么知名的珠宝设计师的对比上的。 一个圈子里的佼佼者就那么几个,一颗恒星退场,自然有别的新星顶上。 顶上孙小姐腾出的位置的却不是新星,而是老星。 一个比孙小姐还要大几岁,但一直都只是小有名气,远不能与孙小姐比的珠宝设计师。 不知为何,这位一直都设计不出令人特别惊艳的作品的设计师近来接二连三的设计出令人惊艳的作品。 尘寰相信一个人在洗涤了浮躁之后能有所蜕变,但他不相信一个人的浮躁能够维持十几年。 孙小姐会一度有浮躁是因为她当年还年轻,年少成名,很难避免这些,但这位在孙小姐江郎才尽后大放光彩的却不是年轻人,他年纪比孙小姐还大,就算有浮躁,这么多年的时间也足以磨干净了。 沉寂了十几年,一直都没什么变化,然后一瞬间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尘寰第一时间就找上了门,想深入了解一下,却发现自己迟了一步,已经有人先来了,并且带走了那名设计师。 对方虽然先来一步,但带着个人多少影响了速度,尘寰觉得能追上,便追了上去,追上的时候那名设计师已经奄奄一息了,被李少儿从高空随手一丢,骨头也不知断了多少根。 尘寰没去看设计师的死活,他的目光被李少儿与她正在交手的一名穿着唐装衣冠楚楚的老人吸引了。 一个年龄至少三位数甚至四位数却看着年轻,一个是年龄没满三位数却是真老的老人,打起来很是激烈,尤其是李少儿,出手招招都是怎么致命怎么来,火气极重。 尘寰想了想,冲了上去帮李少儿。 两只千年老妖斗一个年龄两位数的人族修士,这已经不是欺负人了,分明是超级欺负人,都没二十秒老头就被揍趴下了,被李少儿一点敬老之意都没有的敲断了三根骨头,再被尘寰一掌拍进地里,离咽气也不远了。 听到这我大概也能猜到什么情况了,问:“李少儿挺厉害的呀,气运都能玩的溜。” 江郎才尽不一定是因为当事人的心态或精力方面的问题没法再创作出好的作品,也有可能是自身的气运被人窃取了。 这是人族一些心术不正的修士想出来的一种邪门歪道,气运这东西很玄乎,可能天生就高,也可能后来居上,但若是有大气运,往往很容易成功,运气会好一些,就算有危险也容易逢凶化吉。而修士若是有大气运,修炼起来往往事半功倍,晋升很快,当然,也有后遗症,根基不稳,心境容易让心魔钻了空子,因此在古神类及古神类的后裔中,若是族里哪个子弟修炼速度特别快,周围的人第一反应绝对不是欢喜鼓舞而是检查这名族人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而古神类范畴的生物如此也足以说明一点,气运虽是好东西,但它也不完全就没坏处,说不准就给你埋了什么隐患,气运强盛的时候自然无事,但气运一旦衰老,那隐患就会一个接一个的爆发。 也因着这些,古神类与古神神民对于气运虽然有一点兴趣,但那兴趣如同对鸡肋一般。因此对于如何获得别人的气运我们的研究不多,反倒是因为说不定要和气运强盛的生物为敌的关系,我们对如何破坏别人的气运门清,若是专门著书介绍的话,相信能著个砖头出来。 古神类如此,凡人却不然,凡人对于气运几乎是依赖性的,若非如此,民间也不会有许多人迷信,甚至愚信。 只是,一般人最多试图通过风水来改运。 自然,有不越线的,自然就有越线的。 自己气运不足,那就掠夺别人的气运为自己所用好了。 孙小姐的成就与才华,气运放在人族自然是出色的,很容易成为这一类人的目标。 只是,这种邪术不是一般的拉仇恨,有几个人会愿意自己的气运为人所夺?从而影响自己的未来?就算最后能恢复,也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原本的程度。 太招人厌的结果便是这种邪术知道的人少,会的人那就更少了。加上,破坏比建设容易,掠夺气运可比恢复气运难多了。 李少儿竟然懂这些,不是与那个邪术师是同类人就是超级老妖,年龄可能达到五位数,活得太久,所以很多东西都有涉猎。 “她委托了我找人恢复孙小姐的气运。”尘寰取出了一块成人拳头大小的上品碧玺。“这是酬劳。” 我惊讶的看着碧玺,狸力是一种生活在地下的妖族,而从它们的习性便可看出,这种生物很擅长建筑学,不然在地底搭窝很容易塌方。而因着地底是座大宝库,狸力世代栖息地下,地下的各类矿藏于它们而言自然是信手便可得到的东西,但这枚碧玺的个头、成色,以及那充沛的灵气,估计就算是在狸力聚居的地方也是很难得的东西。 只是,我惊讶的却不是碧玺,而是别的。 我自尘寰的手里接过碧玺用力一掰,碧玺霎时被掰成了两半,露出了内部的一枚紫色碎玉。 “这不是烨宁的碎片吗?”尘寰也愣住了。 我高兴道:“你这次可是帮了我大忙。” 加上这枚碎玉,烨宁应该能恢复一半,而据我所知,还有一半在雷泽界,日后寻个机会找回来,应能让烨宁醒过来。 260、第四章修罗·卖身 修罗可怖,然而修罗乃人的作品,究竟谁更可怕?——庄主 孙小姐的问题如果换做凡人的话,很难解决,但山庄里就没几只凡人,这里连神类都有,那点小问题自然不是问题,当我向阿莯请教了之后她随手从死熊猫那丰富的瓶瓶罐罐里取了一瓶不明物体给我。 我:“....我是要救人。”不是害人。 诚然,死熊猫拿人做实验并不是为了害人,而是为了将自己的灵感化为现实,但药物可以临床广泛应用之前必然是经过重重考核的,至少先是用小白鼠做了实验,确定没问题了,然后又找人族志愿者做实验,也没问题了,这才能临床应用。而还在改进中不能临床广泛应用的药物,哪怕知道那是用来救人的药,谁敢用? 死熊猫拿人做实验,就是为了确定没什么问题,可以临床应用了,如果不能临床应用,那就继续改进,继续实验。 换做别的医者,我会相信他们的节操,能够找人来做实验,必然是因为已经用动物试过了,就算志愿者吃了以后出了问题,也不会是太大的问题,可死熊猫....丫从来都不用小白鼠,在它眼里,活人就是小白鼠。也因此,她的实验,要么不出问题,出问题的话,有得受的。 “这是成熟的东西,没什么大的问题。” 没什么大的问题,那就是有点小问题?我秒懂。 不过,没大问题就行。 将药和一枚用从熊猫身上拔的毛炼成的玉佩给孙小姐打包邮递了过去,后来果然收到了回信,效果喜人,至少孙小姐的灵感已经恢复了,癌症也被判断出是误诊,不过她的头发已经掉光了。 看到误诊的信息,我觉得有些奇怪,只是窃取气运的话,能让人得癌症吗? “单纯的窃取气运自然不会,那位孙小姐应该是被换了命。”安安如此表示。 换命? 我愣住。 安安道:“换命就是将你的命格换给另一个命不好的人,然后他蒸蒸日上,你一日比一日倒霉。我以前就有个债主就是被换了命的倒霉蛋,本来是结束乱世的紫薇帝王命,被换了命之后却一日不如一日,最后连乞丐都不如。” 够毒的。 我好奇的问:“那你最后是怎么帮他的?” “自然是让天下再乱一回,从而拨乱反正。” 我无语道:“天下大乱得死多少人啊。”无怪乎这家伙以前总是被神尊削,不怪神尊心狠手辣,着实是这家伙欠削。 安安不以为然:“听说过因势利导吗?” “知道啊,利用事情的发展趋势获取利益。”我道。 “熊猫对人族做过的事,桩桩件件都造成了无数的伤亡,但她从未因此而受到过惩罚。”安安道。 我怔了下,知道熊猫对人族有种族歧视,但我一直以为,她也就对人族做过一两件事,如今听安安这语气,显然不止一两件。完全能理解阿莯为什么明知这家伙可能给地球带来大危险的情况还要拖着它一起下凡了,这心理问题真不是一般的严重,不看紧点真的很容易出大问题。“为何?” 安安回了我四个字:“因势利导。” 我想了想,问:“像夏王朝时一样?” 同样是灭绝人族,但熊猫并未亲自动手,而是赠了少凰许多瘟疫,而那些病毒有不少时至今日还在人族的血管里流淌着,与人族一同进化。但不论是她还是少凰都没因此受到惩罚,唔,不能说少凰没事,就她的经历,我觉得她应该是当时没事,后来就不好说了,但熊猫,估计是真没事。因为按着逻辑,她也没做什么,收拾人族是天道的意志,要平衡一下生态,再不平衡就得出大问题了,为了一个族群让所有族群去死这种事天道是不会做的。立场决定脑子,天道虽然跟计算机一样没有自我,但它有自己的使命,盘古世界生生不息,亘古长存是它存在的意义。为此,它当年能收拾古神类,自然也能收拾人族。 熊猫做为上神,她支持天道的意志,为此献出了自己的发明,并且她也没像少凰一样从一开始就奔着踩过线去的。 按着这个思维逻辑,熊猫出手对付人族的时候,只要时机得当,并且没踩过线,那么造成几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伤亡,都不会有事。有点像同样是杀人,随便杀人是犯法,但跑去当侩子手,专门从事杀人的工作却不犯法。 总结一下的话就是少凰是挑战法律,但又因为这家伙还有底线,犯的都不是重罪,因此每次都是受折磨却死不了,而熊猫则是没犯法,但它挑战道德线,属于道德问题,至少你找不到她越线的证据,那就是道德问题。 莫名的觉得自己更像在描述两个高智商犯罪者肿么办? 安安并不知我脑子里奔腾的思绪,因此接了话题。“是啊。” 我道:“天下初定时百姓都是思定的。” 天下大乱只会出现在王朝建立几代人之后,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普遍在传五代左右出问题。别提秦朝,也别提魏晋南北朝,那是特殊时期,不能以常理论。 安安点头。“你觉得一个靠着窃取别人的命格坐上皇位的人有与皇位匹配的能力与心性?” 我道:“一个人的命格并非一成不变,同样是命格就算给了另一个人,他也未必能达到原本那个人能够做到的成就。” 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走在岔路口时的选择决定了未来,就算有同样的命格,若是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最终的走向也是不一样的。而不管紫薇命格是怎么来的,他最终能做到那一步足以说明他是有那个能力的,至少后期是练出来了。 “他的能力勉强过关,但心性有很大问题,夺天下时因为危机而没暴露出来,但坐上皇位后....”安安没继续说下去,但不言而喻。 世间大部分人在寒微时与富贵后的表现都是不同,更有甚者简直分裂得如同两个人,很显然,那位皇帝就是这么个极端例子。 天下初定,再怎么思定,若是皇帝太作,那不乱也得乱。除非他死得早,以便新君继位,只是,有少凰,估计那位很作的皇帝一定会活得很久,久到天下大乱。 思及此,我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安安不以为然:“那是因为百姓是弱者。” 我默了一秒钟。“你口中的弱者推翻了一个又一个王朝。” 安安挑眉。“是啊,但那是因为王朝末期他们被逼得活不下去了,在没饿死的时候他们就是一群软绵绵的羊。” 我皱眉问:“你是如何看待你和你族人之间的关系的?” “王的美德与荣誉即子民之利益。”顿了顿,安安道:“相信我,人族的王只要不是脑残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你与你的族人也是王与臣民的关系,最多就是你和别的王不一样。”被洗脑严重,思维逻辑异于同行。 安安想了想,说:“不止我不一样,如果我命令我的族人去死,却又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能为族群带来利益的理由,他们第一反应绝对是我脑子坏掉了,绝对拒绝执行。而在人族,君王对臣民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不论杀人的缘由是否合理,甚至有的理由干脆就是莫须有,臣民多俯首认宰。” 我严重怀疑孟凰究竟洗脑了多少鸟。 不过,做为那样一个族群的王,也难怪它对人族有偏见。 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小姑姑给这家伙讲童话故事却被diss的想死的事情。 其中有个故事就是公主被恶龙抢走,然后等王子来救,丫第一反应就是公主为什么不自己干掉恶龙吃烧烤?龙肉味道很好的。 人族是第一反应等王子来救,除非王子不来,不然不会想到自救,少凰却是倒了过来,她会先自救,除非绞尽脑汁也无法自救,真的要断气了她才可能想起祈求一下自己的运气,能不能有个人来救自己。 这三观差异已然悬殊到天与地,我果断放弃了这个闲来无事不知道怎么扯出来的话题。 我想了想,换了个话题。“你有什么打算吗?” 安安不解的看着我。 我说:“我不认为你的性格会乖乖在这副躯壳里呆到百岁而亡。” 平日的时候因为怕神尊还可能真的受一百年的疾病之苦,但如今这个情况,我不认为这位在听公主与恶龙的故事时第一反应不是王子什么时候去救公主,第二反应也不是公主和恶龙会不会相爱,只有公主为什么不杀了恶龙吃肉或是恶龙有拖延症吗?公主都到手那么久了居然还没吃掉这种思维逻辑的家伙还会继续循规蹈矩。 安安看着我,道:“先恢复一些力量,等恢复得力量足够我弄死如今这个躯体同时拿回本体时就离开。” 真心佩服神尊,一句神言真够凶残的,让人年纪不到,想死都死不了。 我想了想,问:“恕我好奇的问一句,你被神尊摁着历劫时本体都去哪了?” 神类投胎大部分情况都不考虑本体的,都是像我一样,会投胎都是因为挂了,既然都挂了,原本的躯体自然报废了。而历劫的话,仙人下凡历劫要么是有任务,要么是受罚,九成九是后者,灵魂跑人间去了,躯体都是保存在专门供神仙历劫的地方,亦或是带着一起下凡。 少凰这情况,显然没带着一起下凡,她的神之躯若是带着一起下凡,世界意志第一个反对。而保存在专门供神仙历劫的地方的话,那外头那些神人也没必要急着来找她,先毁了她的躯体至少能折了她五成的武力值,又不是鬼修,失去了躯体受到的影响会很大。 “在一个特别制造的空间里。”安安随口道。“只有我和神尊能打开,不过我只能在历劫结束后打开。” 我秒懂,设置这么个限制必然是怕少凰历劫到一半取回本体跑路了,只是,神尊大抵也没想到会发生如今这样的情况。 我问:“那你还需要多久?” “多吃几只恶鬼的话,也就几百年吧。”安安回答。 几百年? 几百年后你这具躯体早挂了。 还有吃恶鬼,我说诺诺这段时间怎么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说是抓恶鬼快抓到吐了,但偶尔经过城隍庙时又没看到恶鬼,合着全给你当口粮了。 我说:“你这计划是不是太有问题了?” 安安点头。“所以我在考虑要不要....” 安安的目光看向因为入定仿佛变成了雕像一般而被我当成摆件放在博物架上的熊猫。 我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喂喂喂,那可是你长姐的弟子,你吃了它也不怕你长姐死了都不能瞑目?” 安安无语。“谁说我要吃它?” 不是要吃熊猫啊? 我尴尬:“这不能怪我,谁让你的食性....”太丰富。 “不过,不吃的话,你是要做什么?” “在考虑要不要豁出去。”安安道:“襄仲当年的实验,效果很不错,应该能提供我一具高度兼容的躯体。” 我道:“不是说襄仲当年的实验只他一个成功的吗?”别的都死了,也不知襄仲当年什么心态,总觉得那已经不是豁得出去,而是不要命了,精神状态堪忧。却也能理解,全家死光光,换谁都得疯,但少凰你还没到那份上吧?虽然死了孟凰,但你后来被逼婚逼得想死的时候不是生了只幼崽吗? 安安点头。 我说:“你没到他那份上。” “我不希望神尊那个贱人有事。” 我道:“不是说生死未卜吗?”可能已经死在外头了,也可能只是受了重伤,现如今不知道在哪个地方养伤。 安安很是无奈的道:“我得保证,如果它没死在外头的话,那么它回来的时候面对的不是已经改朝换代想要干掉它的新朝,亦或是乱得一逼的乱局。” 我想了想,问:“那如果它死了呢?” 安安笃定道:“死不了。” 我说:“天有不测风云,你怎么这么笃定?” 安安坚定的道:“我跟它的账还没算完,它怎么能死?” 怨念这么重,得是多么的相爱相杀? 安安忽的狐疑的看着我:“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在想你和神尊怎么个相爱相杀才这么重的怨念,都脑补了几百万字的狗血剧情了,各种性向的都有,不过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是不能说的,真实话实说的话明年的今日就该是我的一周年忌日了。 “我只是在想,混沌风暴能不能人为制造。”我一本正经的说。 我去混沌中溜达过,但因为自身实力的关系,老实说,跑的不远,因此真要说起来,对于混沌的了解我还不如眼前这位不知道晚了多少年出生的晚辈。 “能啊,若是足够强大的存在在混沌中大战,引起的波动也会带起风暴,但那样的风暴,大部分神类都能躲过去。” 连神尊都躲不过去的,显然是自然天灾。 我懂了。“那看来神尊不是被人害的。” 安安愣了下。“你怀疑它遇到混沌风暴并非意外?” 权力迷人心,为此,弑父杀兄杀弟杀子,历史上屡见不鲜,神类为此弄死神尊就更不足为奇了。 我点头。“不过现在看来不是。” 安安拧着眉头沉思了片刻。“不一定,风暴也是可以预测的,若是利用得当....” 我:“.....”我服了。 更让我服了的还在后头。 将雪莹山庄已经收集的户口与未来的章程都给敲定后我再次贴出了招人告示,趁着这段时间没什么事情,我签了好几个妖怪。勉强算能打,至少收拾寻常小妖还是可以的,不过妖怪的薪酬太高,而有一些事情也不是非妖怪不可,为了节省成本我打算重新招募人族。 啥? 普通人参与这种事很容易出事?有变相害人的嫌疑? 那又如何? 我付了高薪,还有天价的抚恤金,若没危险我干嘛开出这么好的条件? 觉得危险可以不干,我不强求。 没等我招到新员工,辜小哥便拿着新的合同来找我表示想要重新签个合同。 我以为他是想辞职不干,不曾想看了合同....我抬头问:“姑获....辜奶奶苛待你了?” 这哪是新合同,这分明是卖身契。 合同一旦签了,那么辜小哥就生是雪莹山庄的人,死是雪莹山庄的鬼,不管什么事情,随叫随到,而且别人受不了可以辞职不干,他却不能。自然,他开出这么好的条件自然不是脑子让门挤了,后头跟着的酬劳相当之丰厚,并且每年都得给他涨薪水,因为通货会膨胀,同样数额的钱,如今可以花销几个月,过个几年可能连一个月的花销都不够。 诚然,酬劳真的很丰富,但这份工作的特殊性,酬劳再丰富也是亏,只有缺钱缺到要发疯的人才可能签这种比黄世仁还黄世仁的卖身契。 辜小哥愣了下,道:“没有。” 我示意了下便合同,没被苛待你这是发什么神经?居然主动为老板帮自己拟这么一份卖身契? 辜小哥微微叹息。“你知道孤儿院有多花钱吗?” 我说:“我不知道,但想得到。”那么多孩子,哪怕只是提供最基础的衣食住行也足够要命了。 辜小哥继续道:“孤儿院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募捐,但,不是我说,这个真的很不靠谱,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募捐,什么时候会没有,总不能没有募捐的时候就饿死吧?” 有道理。 我说:“我相信辜奶奶有应对的法子。” “她的办法就是教孩子们做一些手工艺品,但那根本赚不了什么钱,主要而且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她的刺绣,我已经连着三个晚上看到她在大家睡着后起来刺绣了。”辜小哥很是无奈的道。 所以你就跑来找我卖身? “没看出来你这么圣人。”我说。 是真的没看出来,辜小哥这人,你不能说他是坏人,但你也不能说他是个善良的人。以前如果不是姑获鸟教育的问题,他能想到的赚钱之道恐怕就不是抓通缉犯拿奖金,而是去从事一本万利的犯罪行业了。 “我就是不想奶奶那么累,她都那么大年纪了。”辜小哥无奈道。 你奶奶就不是人,是妖,谁累死她都不可能累死,但考虑到辜小哥一直以来对姑获鸟的认知,我还是别揭穿这事了,容易导致三观颠覆。 我提议道:“实在缺钱的话为什么不去继承你亲生父母的家产?”亲生父母不是很有钱吗? 辜小哥一脸的后悔。“我也想啊,可他们之前太烦了。” 我不明白。 辜小哥继续道:“我觉得他们就是生活压力太轻,闲的。便问了阿莯,有没有什么能让人倒霉到破产的法宝,她便给了我一张符。” 我秒懂,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推向他。“你可考虑好,一旦签了你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辜小哥完全没考虑,拿起笔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261、第四章修罗·逃犯 按着我的意思,人类员工的工作地点放在已经装修好了的办公室里就成,离雪莹山庄远点也安全。对此辜小哥提出了抗议,如果妖魔鬼怪或邪修要报复,却啃不动雪莹山庄,那到时候倒霉的就是不在雪莹山庄的人类工作人员了,他们可没有自保的能力。 我说:“那你觉得山庄里就安全?” 辜小哥明确表示,当然也不安全,但这不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吗? 当事人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不好再反对,总不能因为别人真签了卖身契就不把人当人而是当不值钱的牲口看了吧?他不是奴隶,我也不是奴隶主。 若是原本的雪莹山庄,肯定会空间不够,但这几年接二连三的出事,被蛟拆、被熊猫炸....各种破坏之后我重新修建的雪莹山庄是加强版的,并且重修的时候阿莯与楉都有参与,于是乎完全重修好的时候这座小别墅已经变成了一座内部空间赶得上几个篮球场的小别墅(不算熊猫自己改建的实验室的话)。 随便选了间空间比较大的屋子给辜小哥当办公室,剩下的他自己收拾,需要买什么回头找我报销。 因着招工的关系,我每日回来的时间都有点晚,不过妖魔鬼怪多是夜行生物,三只神类一只在入定,还有两只根本不需要睡眠,反正楉是根本不睡觉的,不是在修炼就是出门溜达,阿莯倒是有着非常良好的生活作息,还是凡人时留下的习惯。也因此,每次回来的时候我都会看到没睡觉的妖或神,但一进门就看到一株焉了吧唧的彼岸花还是挺惊悚的。 认识诺诺这么些年,恢复视力也有不少年了,但每次看到这株彼岸花,不管是最开始时开花的时候还是后来花落了长叶子的时候她给我的感觉都是精神奕奕的,哪怕是因为众神之间的争斗而使得工作变得一团乱,她也很快就收拾好了心累,如今这样,着实是头回见到。 彼岸花大抵是无数灵植里最与众不同的了,别的开花灵植都是红花绿叶相称,哪怕不是红花也一定有绿叶相称,喜欢舒服的环境,唯有彼岸花,要么不开花,一旦开花,那就是开一千年,鲜有花的花期能与之相媲美。并且开花的时候彼岸花是看不到一片叶子的,想要看到彼岸花的叶子还得等到花落的时候,花一落,叶子就会生出来的,我亲眼所见,这家伙前一天掉光了最后的花瓣,第二天就长出了翠绿的叶子。 最后,这家伙是冥府唯一的花,我倒没像凡人文青那般觉得这是彼岸花仁慈或痴情的感觉,我的感觉只一个:冥府那种环境都能扎根,彼岸花的生命力莫不是盘古世界植物界第一? 活人进了冥府都得死翘翘,一株植物不仅活了下来还繁衍得三途忘川之畔到处都是,花开的时候宛若红色的火海,远远望去仿佛燎原之火。 也因为彼岸花的这份生命力,我一直都有种虽然鬼差工作高危,但谁死了这家伙都不会死的感觉,而现在,这株植物真的有可能死翘翘,原本有十片叶子的,现在只剩下两片了,而且焉的....宛若刚被狂风暴雨给蹂/躏过。 “你怎么搞的?”我一边惊讶的问一边掏出了死熊猫曾经给我的丹药塞进诺诺嘴里。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副作用,但死熊猫这次倒是没整我,给我的药的确很有用,诺诺剩下的那两片叶子不过转瞬便恢复了一些精神的绿色,旋即开始调息修复损伤。 在大厅里疗伤可不是个好主意。 死熊猫是因为它是神类,自带防御系统,因此将它随便的搁在博物架上也无妨。但诺诺可不是它,能够在打坐入定时完全不受外界干扰的影响,只是这会儿花已经在打坐调息了,我也没辙,只能拖来一个垫子坐着等它醒,同时避免她被人打扰。 诺诺调息到第二日正午的时候才醒,我也一直守到正午,避免她被人打扰到。 她一醒我便问:“你这是怎么搞的?” 诺诺的本事我是知道的,武力值相当可人,也是,就冥府那暴力执法的画风,想也知冥府出品的鬼差会是什么武力值,武力值不高也配不上冥府的画风呀。 比诺诺强大的妖魔鬼怪自然也是有的,但诺诺的工作是接引亡魂,也就是踩着生死薄上的时间点去勾魂,而勾魂,老实说,这真的是很没技术含量的工作,大部分刚死的亡魂都迷迷瞪瞪的,随手一抓就跟着走了。便是有少部分,比如死得太怨气冲天,以至于死后化为厉鬼的,鬼差的武力值便派上用场了,不服不肯走?没关系,揍到你服你肯走为止。 旁的鬼差还有可能被厉鬼给反过来按在地上摩擦,但诺诺,丫可是近万年的大妖(植物大妖的武力值要打点折扣,但万年的修为在那摆着,怎么也不可能被厉鬼给收拾了)。 不是被厉鬼揍的,那多半是被别的妖怪或神类给按地上摩擦了。 人/妖恋人/神恋什么的虽然不受支持,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而深爱的恋人怎么舍得分离,即便是因为死亡。 这个时候不肯交出恋人的灵魂而跟鬼差打起来实属正常。 对此行为,我也不知如何说比较好,就算拦住了鬼差,也并不意味着那个人就不会死,仍旧是会死的。 洪荒时没有地府,也没有六道轮回,彼时人族真心长寿啊,每个人族只要不发生什么意外都能活几百年甚至千年,但那真的是好事吗? 为什么传说中的一些凡人成仙后有一部分会受不了漫长孤寂的寿命而思凡?而古神类却从没这方面的心理问题? 短寿种贸然长生绝对不是好事,不算是对别人还是他们自己,若是真的要赋予一个凡人物种属于神类的永生不死,那么在赋予躯体长生之前必然先得给那个凡人的灵魂进行一系列复杂的改造,让它能够在躯体拥有长生后灵魂也能承受得起这份长生。 洪荒时的人族,的确长寿,但代价是他们死的时候灵魂创伤极为严重,大部分亡魂都会很快化为灰灰。 拒绝鬼差就等于拒绝轮回,而拒绝轮回等于灰飞烟灭。 当然,你也可以想办法让凡人获得长生,但让凡人长生的办法不少,可让凡人受得了这份长生的灵魂改造技术却是古神类的知识,至少在我那个时代,只有古神类研究了这方面的知识,凡人就是想研究也没那个素材。 若没有掌控那种灵魂改造的技术,我是不支持让一个凡人走捷径贸然获得长生的,那对灵魂的伤害太大了。按部就班的修行,过程虽然艰难,还不一定成功,但若成功绝对安全无副作用,灵魂早就在漫长的苦修中发生了变化,产生了对时光的抵抗力。 可惜,我是如此想,热恋中的妖魔鬼怪却不会如此想,也等不起,更不想赌,诺诺以前就跟抱怨过,虽然地府执法风格不太温柔,但也是真的没恶意,有必要防火防盗防地府一样防着吗?他们又没恶意,还阻止了别人作死呢? 出乎意料,诺诺的回答并不是被妖魔鬼怪给按在地上摩擦了,不对,也是妖魔鬼怪,但和情情爱爱无关。 “是一只修罗。”诺诺很是无奈的回答。 修罗? 我怔了下。“天生的还是凡人转化的?” 六道轮回里就有修罗道,因此修罗也分两类,一类是正儿八经的通过投胎到九幽血海成为修罗,这种虽然性格方面有缺陷,但哪个智慧物种没有性格缺陷?因此若是这一类,还是能够沟通的——只要你有让他们正视你的实力,没有的话就是食物;另一类是鬼的进化版,人死的太惨,怨气冲天会化为厉鬼,而厉鬼层层进化是凶灵,但很少有人知道,凶灵之上其中还有一层,便是修罗。 对于厉鬼最终进化为修罗之事知道的人很少倒不是此事是什么机密,而是厉鬼化为修罗太罕见了,诺诺当鬼差近万年了就没碰上过厉鬼进化的修罗。当然,她若是去地狱的话肯定也能看到,对于后天进化的修罗,地府从来都是见着一个逮一个,逮一个就丢十八层地狱。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积攒下来的修罗还是不少的。 厉鬼化为凶灵尚且要害成千上万的人命,而要化为修罗....那已经不是罪孽深重,而是罪孽滔天了。 当然,和熊猫、少凰杀的人肯定没法比,但这两位是高智商犯罪者,一个不挑战要命的神律,另一个专门踩道德底线,自然不似修罗那么作死。 当然,最重要的是,少凰和熊猫有底线啊,前者虽然杀戮无数,但她对此问心无愧,真正导致她受罚更多的是因果太重。直白点说就是,少凰如果大肆杀人,那只可能两个原因,要么就是你把她惹毛了,要么就是族群利益所趋。要我说的话,谈不上滥杀,她唯一算得上滥杀的劣迹也不过是千万年前屠杀数以亿计的战俘之事,不过,战争嘛,从来就没有仁义,会讲仁义的都是傻缺,活不到最后。 熊猫的话,还是那句话,她纯粹是心理问题,但本质上却是个好神,至少她那番关于神的基本素质的言论让我印象很是深刻。 进化版的修罗是不一样的,它们曾是受害者,但漫长的时光里,早已从兔子进化为霸王龙,迷失了自我,沉溺杀戮的霸王龙。受害者要报仇没毛病,但迷失本心沉溺杀戮就很有毛病了,哪怕是熊猫它也只是顺手而为的落井下石,对于杀戮本身却是不喜的,热爱杀戮的人绝对证不了医道。修罗的这种风格本身就很拉仇恨,若是它有前两者的实力的话说不定还能谈谈,可惜它没有,以及,厉鬼所化的修罗不同于九幽血海的修罗食性丰富,厉鬼修罗只以灵魂为食,且是主食,毫无悬念,跟地府从一开始就是死对头。 诺诺道:“是一只厉鬼进化的修罗。” 我:“....还真是最棘手的这种啊,不对,地球上诞生了修罗我怎么没感应?” 修罗不同于寻常物种,而厉鬼化为修罗时的动静,老实说,不比修士飞升成仙的天劫小多少,若是地球上近期有修罗诞生,我肯定会有所感应。 “不是近期的,是从地府逃出来的,有些年头了,只是一直都找不到,没想到它竟然一直躲在这里。若非此次地府与此界的通道出了问题,它也不会因为轻忽而暴露。” 我一时无言了,一只修罗潜伏在地球上....这颗星球真tm的热闹啊。 一只修罗、一条神龙、一只鹓鶵、一只鸿鹄残魂、一群凤凰幼崽、一只熊猫、一尊人神、一条毒龙....全是违禁品,地球到现在都还没毁灭真心是个奇迹。 我道:“我突然很好奇这颗星球上究竟还隐藏着多少变态生物。” 安安想了想,道:“应该还有不少。” 我懵圈的看着安安:“....” 安安道:“你死得太早,有些东西可能不太清楚,但这颗星球上有不周山的残骸。” 行了,我懂了。 不周山乃盘古父神的脊椎所化,在大洪荒时代就是圣地,当然,彼时的众神还没发展出什么文化来,数量太稀少,在繁衍出可以称之为族群的数量之前很难建立成体系的文明,所谓圣地是后来的说法。但就算如此,不周山在那个时候也是特殊的,丫是整个盘古世界灵气最浓郁的地方,灵气浓郁的几近液化,天才地宝到处是,灵石矿藏更是遍地,还都是富矿。 听着就像是天堂? 是啊,的确是天堂,要命的天堂。 人类离不开氧气,充沛的氧气能够让人族精神好,但将人放到纯氧或非常接近纯氧的环境里呢?你看人类是更加精神还是死得快。 灵气浓郁的环境无疑是洞天福地,但不周山那时的环境,敢在那里定居至少也得是上神级别的,上神以下的齁不住那浓郁过头的灵气。 后来盘古世界的智慧物种兴盛起来,对灵气消耗大了,不周山的灵气浓度因此受到了影响,慢慢的变成了宜居环境。 再后来,我没看到,但在君族的史料上看到了不周山的结局,那天柱一般的不周山最终是折了的。 就算是折了,那也是盘古父神的脊椎骨所化,一个地方若是有它的一点残骸,无疑会演化出非常宜居的生态来,呃....我明白为什么这颗星球上人族与非人生物都那么丰富了。 我想了想,问:“昆仑山脉?” 诺诺点头。 我忽然一点都不想知道这颗星球上多少变态了,在进入现代工业化,生态遭到破坏之前,这颗星球的宜居程度....太适合非人生物栖息了,就算最后都会因为生态圈一步步被破坏而离开,那也是需要时间的,至少这百余年的时间不够。 我道:“咱们继续谈修罗吧,能将你伤得这么重,想来是很厉害?” 诺诺道:“我是没有准备,突然就碰上它,若是有准备....” 我问:“你能逮住它?” 诺诺顿时语塞。 我继续道:“你们以前都是怎么处理的?” 修罗这样的存在,虽然我没碰见过,但根据已知的那些资料,显然不是好对付的,地府的鬼差若是想单打独斗肯定拿修罗没辄。 诺诺顿时更加焉巴了,宛若霜打的茄子,不对,茄子是果实,而它如今只有叶子,还是一目了然的两片叶子。“按着惯例发现了修罗是要上报地府,然后地府派出阴军来对付的。” 都要派军队来对付了,那还真的很难对付。“既然知道难对付你还跟它打起来?” 诺诺哭道:“你当我想啊,问题是我发现它的时候它也发现我了,每只被地府逮住关地狱的修罗都很恨地府的。” 若是如此,那这家伙的运气也是可以。 修罗既然是从地府里逃出来的,那跟地府的关系如何可想而知,看鬼差必定超级不顺眼,再加上要隐藏自己的踪迹,更得杀妖灭口。 不对,从地府里逃出来的? 我忽的意识到一个不对劲的地方。“从地狱里逃出,地狱的安防什么时候那么差了?” 十八层地狱里可还是蹲着一尊上神呢,还是一尊据说在洪荒时代时凶名赫赫的上神。 “十八层地狱的安防一直都很好的,那只发生过一次大规模越狱事件。” 我无语道:“越狱事件,还是大规模的,哪怕只有一次本身也很有问题好吧?” 监狱要的就是万无一失的安全,保证里头蹲着的全都跑不掉,越狱,哪怕只有一次意味着监狱的失败,以及不安全。 “哪位大能这么厉害,被关进了红莲的地狱里还能跑出来。”我很是佩服,红莲的能力可不是一般的让人无解加头疼。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好像是魔界一位大能做的,它与红莲上神大战,十八层地狱毁了大半,那些厉鬼修罗便是彼时趁着红莲上神无瑕分心时逃走的。”诺诺很是气愤道。 我道:“不管是谁,被关进十八层地狱都会想越狱的吧?” 我觉得这纯粹就是立场问题,有必要这么气愤吗?犯人跑了,有那闲工夫生气不如想想怎么将犯人抓回来。 诺诺愤愤道:“可它不是被关进地狱里的囚犯,它据说是恋人被关进了地狱,因此去地狱劫狱的。” 不知何时来的高岚惊叹道:“劫狱?那可真是痴情种。” 诺诺气得快冒烟了。 我讥笑道:“痴情不等于会干/人事,十八层地狱关着的,随便跑出来一个都是灾难,何况一大群。而且神界也不是摆设,我就不信事后神界不会派人去逮它,你可以去问问少凰或楉、阿莯任何一个它最后的下场如何。” 冲着少凰受过的精神折磨,以及神尊的画风,我敢肯定的说那位为爱劫狱的痴情种最后必定生不如死。 你情深如海没毛病,但你情深是你的事,并不能成为你祸害无辜的借口。 作者有话要说:少凰杀人如麻,但不乱杀人,因此对于杀的每个人她都问心无愧。 36不亲手杀人,但她热衷于火上浇油,扩大对人族的伤害。 修罗,属于乱杀人加没理智沉迷杀人的类型。 庄主三观非人,她能接受前两者,也能接受受害者复仇时搞株连,但很难接受修罗那样的乱杀人 262、第四章修罗·大餐 联系不上地府,没法让地府派出阴军,但诺诺也无法坐视那只修罗继续逃窜在外。 修罗以灵魂为主食,它多在外头逃窜一日,就会有一个甚至多个人失去灵魂,灰飞烟灭。 不过这也是诺诺对那只修罗最为刮目相看的地方。 同样是十八层地狱大越狱时跑出去的,但地府对于逃出去的修罗的通缉力度是最强的。 诚然,十八层地狱里关着的都是变态,每个身上都罪孽深重,其中不乏毁灭了世界的——不是夸张,是真有其事。 还记得少凰曾经讲过的那个创造了机器人,最后在机器人的核心里留了个灭绝人类的终极指令,然后骗人类那其事是个销毁所有机器人的指令的奇葩科学家吗?丫就是十八层地狱的一员。 同样是罪孽深重的变态,但变态与变态的危害程度是不一样的,按着地府的标准,那些最多害死人,却不会害得人死后灵魂不存属于可以慢慢通缉的要犯,而修罗这种以灵魂为主食的则是必须快,越快追捕回去越好的高危要犯。 此种情况下,逃出去的修罗是最先被抓回去的类型,自然,最先并不代表就全抓回去了。而能够在那样的追捕之下还逃窜在外的,无一不是狡诈至极的存在,比泥鳅还滑不留手。 若是行动不够快,说不准就又跑没影了,到时候想再找到就难了。就算最后还能找到,天知道这中间又有多少灵魂受害,再不得入轮回。 对此我表示理解。 别看诺诺是暴力之法的典范,但本质上她也是爱岗敬业的,她无所谓死人不死人是因为知道人死了灵魂还得去地府报道,只要不是灵魂也灰飞烟灭了,那么在她的眼里就谈不上死亡,所以想指责她冷血的话得先理一理鬼差和人族的三观差异悬殊度。若是会导致灵魂也被毁灭,这家伙绝对化身热血警察。 诺诺恢复了元气后(话说熊猫这次还真没坑我,药效也太神奇了)第一件事就是给鬼差们发求援信,地球上那么多人,几只黑白无常牛头马面自然忙不过来,因此地球上的鬼差数量还挺可观的,至少比雷泽界客观,雷泽界的鬼差,不是我说,那是真稀有,当然,这也和雷泽界的智慧物种一个比一个长寿,每年的死亡率低得令人发指,以及智慧物种数量没人族这么恐怖有关。 我顺便见识到了诺诺和旁的鬼差怎么个通讯。 这里得提一下地府的特殊情况,盘古世界有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其中不止凡世有无数,仙界、魔界什么的也不止一个,但有两个界是独一无二的,即神界与地府。 神界的独一无二是因为那是最终的去处,再往上就是混沌之外了。 地府则是因为它诞生的时候盘古世界还没变成如今这般模样,因此地府从一开始也是只有一个总部的,后来盘古世界剧变,它才因时制宜的设立了n多的分部。 为了不引起什么麻烦,每个地府分部用的工具都必须是符合所处世界的文明,除了顶级的高层,分部的大部分鬼差并不知地府总部的存在,除非世界末日,所有灵魂都要转移去别的世界,不然这也会是永远的秘密。 自然,这方世界是一个大千世界,因此直接链接的是地府总部,地府总部不需要避讳什么,这也是我能够跑去地府查出自己过去世世死得早的原因,分部可没那么多档案。自然,我好奇过,地府总部与每个大千世界直接链接,该有多忙啊,盘古世界的大千世界经过无数元会的发展虽然没真的达到三千,但也不少,而每个大千世界的空间,也不比我第一世的洪荒大地差多少。 言归正传,不论地府是如何的,鬼差在人间时所使用的工具都不能超出辖区的文明程度。 所以,当华夏是先秦时,诺诺拿的生死薄是竹简,用的工具是刻刀,想跟同事联系要么飞要么回地府找机会。 当华夏进入秦汉后,生死薄还是竹简,但刻刀换成了毛笔。 进入魏晋及之后的时代,竹简换成了线装书。 进入现代,生死薄换成了电脑。 平日里的时候自然可以用电脑联络同事,但,丫用的电脑靠的wiff不是人间的,而是地府的,与地府的联系被斩断后电脑也跟着断网了,没法再像以前一上网就能跟地府鬼差水上一整天。 诚然,人族现在也有电脑也有wiff,但鬼差平日里习惯了用自己地府的电脑联系同事,不习惯人族的,而且换人族的电脑的话,完全没法登陆自己原本的地府鬼差编号账号。 这一次被诺诺补了常识,我好奇的问了句:“你们还有编号啊?那你编号多少?” “009号大千世界黑无常167284919320。” 我懵圈的看着诺诺。“你不是地府的元老级鬼差吗?”编号怎么也该是前头几个零的那种吧?这随口就报出一串手机号是什么情况? “我才万年,而地府已存在无数元会。”诺诺理所当然的解释。 好像也是这个理。 我好奇道:“地球上应该用不了这么多鬼差吧?” 编号前头有个黑无常,显然,这个编号是按着黑无常的数量排出来的,别的鬼差职务编号没给算进去。而黑无常前头还有个大千世界,且是009号,显然,这个黑无常编号还是本世界的编号。 诺诺道:“地球上用不了这么多,不过夜晚的星空也不是贴画啊。” 我秒懂,如此看来,地球上的人类还真不孤单。 “地球上鬼差有多少?”如果人数不够的话,未必斗得过一只修罗。 诺诺道:“也不多,就五百多位。” 这么少?不对,也不算少了,地球上的人虽多,但每日死得人却是也就那么些,五百多位鬼差一分摊,好吧,我明白诺诺以前每天都有大把空闲的时光了。 我说:“....这么点鬼就要去收拾一只修罗?” 诺诺道:“别看我们人少,但这地方的妖魔鬼怪太多,每个派到这里来的鬼差全都很能打的。” 我问:“有鬼仙吗?” 诺诺语塞。 我顿时就想笑,不是我说,这几年光是我所知道的妖魔鬼怪,寻常小妖小怪倒也罢了,但那些大妖,没有鬼仙的实力,还真的很难对付。而有一些就算是鬼仙也无能为力,比如说宁渊那条毒龙,别说鬼仙了,就是来个鬼神都有很大几率是变成盘中餐。 我最后问:“你有几成把握?” 诺诺道:“七成。” 这把握还是挺大的。 我问:“那要不要我帮忙?” 屋里那几个神类不能抱太大希望,楉是不管是人族的事的,除非牵扯到了她自己,至于阿莯,只要没超出凡人的能力范畴她都是看着的,而修罗,是挺麻烦的,但看她的表现就知道准没超出凡人的能力范畴。但也不能因为她的反应就觉得没危险,人与神的标准绝对不一样,阿莯所谓的凡人能力范围之内很广泛,从不会伤亡一人到死伤无数的摆平都在这个范围里。 不过,你也没法说阿莯的态度有问题,她又不是保姆。而且,一个文明如果想要发展得好,走的够远,那么将神灵当成吉祥物是最合适的,对神灵太过依赖的文明都走不长久。 别看君族很希望我复活,但那是因为他们摆的平凡人族群带来的所有问题,却对神类层次的麻烦很是无奈,因此半是想瞅瞅我这个始祖什么样,半是希望我能处理来自无良神类的麻烦。 从大洪荒时起,它们就已经很习惯拿我当吉祥物了。 而历史已经证明它们当年拿我当吉祥物的做法很正确,同样是失去了始祖神,那些没拿始祖神当吉祥物对其有依赖的族群大多灭绝,唯有君族,不论经历多少苦难,都延续至今,纵使跌落谷底,最终也能重新爬上来。 阿莯显然没兴趣让自己的族群成为那些离了神祇庇佑就活不下去的族类,死个把人,甚至成千上万人都是属于可以接受的事。 一个事不关己,另一个是丛林法则,都不能指望。 唔,安安的话,她可未必会没兴趣呀。 在诺诺联系同事时我寻了个机会问安安:“你吃修罗吗?” 凶兽的食性横扫元素周期表,百无禁忌,吃嘛嘛香,应该不挑食吧?虽然这位并非凶兽,但差得也不远。 安安瞧了我一眼。“想让我帮忙收拾修罗?” 我笑了笑。“这不是,不太放心诺诺吗?”这么多年的朋友,也挺谈得来的,她又帮了我那么多忙,朋友之间就应该有来有往,这些年都是她帮我,我却一直没为她做过点什么。 我继续说:“这只修罗是厉鬼所化,于你而言是补品,一举两得啊。” 安安道:“除非我修成道主,否则这种补品吃太多也有后遗症。” 我愣了下。“什么后遗症?”凶兽就是以天地间的黑暗为食,也没见它们有什么后遗症啊。 安安道:“我虽无限接近凶兽,却终究不是真正的凶兽。” 我懂了。 当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望着你。 凶兽能以黑暗为食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黑暗,不存在被污染的可能。 但普通人,甚至神仙,浊气吸收过多尚且有问题,安安,它有凶兽的食性,但它没有凶兽的消化系统,至少,它的消化系统不可能跟真正的凶兽相媲美。 我说:“那你还?”百无禁忌的吃嘛嘛香,不怕吃出问题啊? 安安耸肩道:“这是最快的增长力量的法子。” “也是隐患最厉害的。”我说。 安安道:“那只修罗,虽是补品,但若是付出与收益不成对比我不会出手。” 我点头,你不出手也好。 犹豫了下,我说:“你想要力量,咱们可以想想别的办法,没必要这么冒险。”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安安不以为然。 我道:“如果神尊能够回来,却看到你失去了理智,它会不会难过?” 虽然不清楚这两位究竟什么情况,但能够相互折磨千万年却又在需要时愿意为彼此如此付出,妥妥的真爱。神尊若是没死在混沌中,并且能够回来,大抵也不想看到这位出了事。 安安沉默,显然,我说中了。 “我有分寸。”安安终是道。 我皱眉。 安安道:“被长姐找回家之前我就是什么都吃,也没疯。真正的强者不论是什么力量都能够驾驭,只有弱者才会被力量所驾驭。” 我顿时就想起了多年前因为刘元的事情里看到的远古画面,很想说,那时的你虽然不是疯子,却也是理智的猛兽。 虽然如此,但如今的少凰与早期的少凰还是区别很大的,至少,在那古老画面里的幼年少凰,真的是一目了然的暴虐与危险,如今的少凰,那就真是个正常神。做为一个正常的神,再怎么思路开阔也应该不会作死吧?而且,就它的血统问题,若是无法驾驭这份力量,它也没法看上去这么正常。 我说:“你有分寸就好,不过这样的事情,怎么突然就告诉我了?” 这人不是会跟人抱怨自己委屈与不容易的人,她觉得委屈或不容易只会提剑去砍了让她不痛快的人,简单粗暴,但强大到她这个地步的存在,也的确没必要跟人玩什么阴谋诡计,至于委屈的向人抱怨什么的....反正我是没见过她身上有这些。 安安笑道:“我好像发现了一道大餐。” 我:“....有一只修罗已经够倒霉了,还有什么?唔,你不是想吃了宁渊吧?我跟你说,别的人吃了宁渊也就罢了,也不过是作死,但你要吃了宁渊,就你的情况,很有可能取代它在凶兽中的位置,成为真正的凶兽。” 虽然不清楚怎么回事,但安安的身上的确有宁渊的味道,它不仅仅是桓寂与瑶光的后裔,也是宁渊的。一个孩子,有三个亲父母,这种事也就古神类中可能出现,但就算是古神类中也是相当罕见的事。只有一个父母的很常见,有两个父母的也有,但三个父母的,虽然理论上也可以出现,但实际上我就见过眼前这位。 安安无语道:“我没那么作死,好日子不过去当垃圾桶。” 不是宁渊就好。 我松了口气,宁渊的死活我不关心,但我怕少凰的种族一栏变成太古毒龙,那就是真的悲剧了。 “既然不是宁渊,那是什么?”我好奇的问,这世间还有什么能让少凰觉得是大餐的吗?至少得是个神类,更多的,就不是很好猜了。 安安道:“等我确定了会寻你帮忙。” 我道:“没问题。” 对付一只修罗,自然要谋定而后动。 好吧,就是敌人太强大,为了确保一定能赢,必须多做准备。 诺诺一边聚集鬼差们,一边想再让人去探探,被我给拦住了,鬼差太好认了,除了诺诺全是鬼,而诺诺这唯一一只非鬼的鬼差也被修罗给见过了,修罗真的很容易发现自己被人观察了,然后就该悲剧了。 “反正我也没事,我先去探探吧。”我说。 诺诺惊讶的看着我,终是道:“那你小心点。” 我点头,一只修罗而已,就算现在的状态打不过我也有能力跑掉。 那只修罗藏身的地方位于帝都。 真心不想吐槽什么,帝都藏着一只修罗特勤处居然一点都没察觉。 嗯,一点都没察觉。 修罗出没这么重要的事怎能地府鬼差们一肩扛,我不客气的打电话通知了特勤处让他们跟着一起头疼,然后让我无语的是,知道帝都有修罗的时候他们比我还惊讶。 真心吐槽无力啊。 你们搞得什么安保啊。 雷泽界跑进去个人族,我们最多十天就能将人找出来然后杀掉。 你说老爹? 他那是个特例,谁知道老娘怎么想的居然没杀了他,后来还嫁给了他,呃,也不一定是嫁。君族的婚姻制与人族,至少与现在的人族有别,一个是母系氏族,一个是父系氏族,差别太大了。 不过就我对老娘的了解,她和老爹结婚必定是因为喜欢老爹,想跟他结婚,所以就结婚了。按着人族的思维逻辑,那就是非常任性随性,婚姻大事太随便了,但考虑到她的种族,还真不是随便,君族的婚姻本身就是合则聚不合则散,离婚在我们而言并不是大事,而在人族,没感情了要离婚却是天塌了一般的大事。 结婚是因为喜欢,不杀老爹就不一定了。 屁股决定脑子,同理,所处的高度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事。 老娘是君族的高层,换成人族的说法就是王侯,是管理者,一个管理者莫名其妙的做出了不合理的事,只要不是脑子抽了,那十成十是有利可图。 言归正传,就老爹当年的遭遇很能说明雷泽界的安保,而特勤处,还是那句话,帝都都有只修罗藏身,看样子还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这安保工作真是做的可以哈。 对于我的吐槽,阿莯难得开口道:“雷泽界有专门扫描人族的东西,华夏帝都可没有。” 我道:“我知道啊,但修罗以人的灵魂为主食,我就不信他们一定都没察觉。” 263、第四章修罗·孟植 你当过园丁吗?也就是老师。 我正在当老师,对此,我就想说,熊孩子真的很欠抽,尤其是人族的熊孩子。 若是君族的熊孩子,熊得让大人受不了的话揍一顿就ok了,君族的幼崽在少时就没几个是没被揍过的,但人族的熊孩子,妈哒,真揍了得出人命,人族熊孩子太脆皮了。 当老师真心不容易啊,尤其是学生是个熊孩子的时候。 第一天上课我就想撸袖子揍人了。 我发誓,我以后一定对每一位敬业的园丁先生/女士保持尊敬,能从事这个职业还没让气死并且一直保持爱岗敬业的基本节操的都是人才。 现代人族可不是非人生物,学生不听话可以揍一顿,乃至于罚跪之类的。 我敢说,就算是孟凰,她教导自己的弟子时也不可能全程都是温和有礼,尤其是她的弟子里一堆变态。少凰这个亲妹子都没少被揍,何况弟子们,估计不管是肉/体还是精神上都没少遭受摧残,更有甚者干脆就是被孟凰给摧残得三观整个崩溃然后重建(对待从根子上就已经歪的不能再歪的变态,实在没法沟通干脆从头建起)。 悲催的是人族的学校显然不能这样,我要真拿出戒尺抽熊孩子掌心,就算我背后是特勤处,也迟早被辞,甚至被告上法庭。 下课的时候与尘寰一起吃饭,我很是感慨的说:“你说我怎么就没一开始就在人间界生活呢?”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你不是一直都很挑剔人间界的灵气和空气质量吗?” 我伸出了自己的爪子。“小时候上课不认真,敢在课堂上捣乱,爪子没少被抽,有时候还会被罚跪。”本来还有个打扫聚落公共场合的惩罚的,但有个前辈非常别出心裁,让他打扫,嫌扫帚太慢,干脆召来飓风打扫....最终的结局如何不得而知,但想也知道飓风过境后他会很惨。也因着这事,打扫聚落公共场合的惩罚方式就被取消。 尘寰道:“生活环境不一样,如今的人间界很安逸,就算幼崽不认真学习,也不过是未来过的不好,却不会死,而雷泽的环境,你若是学得不够好,一定会死。” 那倒也是,雷泽界多荒兽蛮兽,妖魔鬼怪更是丰富,若是没有足够的实力,确实很难生存。当然,一辈子躲在聚落里不出门也不是不行,但君族人的寿命何其漫长,真的宅一生,最终准发疯,而且族里也不允许哪个族人因为畏惧就宅一辈子,太窝囊了。 我说:“不过,我还是更喜欢雷泽界。” 不管是此世还是最初那一世,我都生在那,长在那,感情终究不一样。 而且,比起人族社会的安逸,君族的生活也更适合我,若真的喜欢安逸,我也不会与娲灵成为好友了。 “你呢?有没有被气疯?”我问。 “我是体育老师,熊孩子惹我的话,罚跑操场十圈便是。”尘寰理所当然道。 我:“....”所以说我为什么要想不开的不选择当体育老师而要当个语文老师呢?本庄主我的语文也就文言文满分,白话文的课文,我自己能看懂什么意思,但要教别人的话就得做大量的功课,而且功课做了还不一定就有用,真正听课的人就没几个,而不听课的我又不能掏戒尺来抽爪子。 学校食堂的饭菜根本没法吃,被美人和阿莯的手艺给养刁了舌头,食堂的饭菜我吃着只一个感觉:味同嚼蜡。 为了不虐待自己,我和尘寰干脆出去吃了。 尘寰问我:“它为什么没吃掉那个孩子?”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的看着尘寰。 尘寰继续道:“我打听了下,那个孩子原本有自闭症,但近两年好了很多,虽然还是很不合群,但周围的人都说他比刚开始时好多了。” 我道:“我也不知道,但他对它而言肯定不只是一个用来遮挡身份的幌子,一个遮挡用的幌子犯不着这么上心。”至于是善意还是恶意,那就不好说了。 虽然目前看来是善意,但将毒/药包裹在糖衣之下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君不见当年天族与南明神族多大仇,干掉了彼此半数的户口本,但不知情的人能够看出它们关系不好吗? 瑶光与天帝据说是好朋友,但这对好朋友....天帝父亲之死与瑶光有关,而瑶光之死又是天帝所为。 孟凰与天帝联姻,结两姓之好,但真的好吗? 所谓两姓之好,所谓和睦共处不过是时机尚未成熟罢了。 对你好,藉此控制你,然后从你身上获取想要的,虽然挺无耻的,却也是智慧物种的一种行为。 神女的祖先不就是成功的活例子吗? 自然,也可能真的只是善意,只是考虑到那是一只修罗,而且是一只厉鬼所化的修罗....这个猜想还是算了吧。 厉鬼本身就是扭曲的失去了理智没法讲理的存在,而厉鬼的进化版本,我曾出于好奇的问过诺诺,有没有能够保持理智的,诺诺的反应用看无知者的眼神瞅着我。 我继续道:“反正诺诺和特勤处还在准备,咱们趁着这点时间多了解一些,看看那个孩子身上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一观察接触就是两日。 我可以笃定的说,这就是个普通的孩子,最多就是家庭问题导致有点心理问题。 亲爹是个抓住了改革开放的机遇而发迹的暴发户,发迹之后觉得自己以前真的是吃了太多的苦,因此决定要对自己好点,怎么个好法?特勤处给我的资料显示丫小三小四小五一路排下去能组个加强班,而这还是比较固定的,若是算上那些露水情缘,那得更多,不过特勤处也没那么闲,没那个兴趣去查暴发户究竟睡过多少人。 这种人真的挺让人无语的。 发迹后想对自己好点没毛病,有钱有势想放纵自己的欲/望也没毛病,这是人与生俱来的劣根性。但你要彩旗飘飘的话好歹先离婚恢复单身啊,财产对半分,一半给妻子,一半给孩子,再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商量好以后怎么对待孩子,确保不给孩子造成伤害,好聚好散,然后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满足自己的欲/望没毛病,但为此伤害别人就真的很渣了。 那孩子的亲娘也挺让人无语的,男人都变成这样了,还留着过年吗?离婚分财产抢孩子抚养权才是正经事,她却孜孜不倦的与渣男吵架,据曾经的邻居说,几乎是天天吵,有时候还拿孩子出气,邻居有一次就看到过孟植肚子饿了要吃的,他妈买了个零食给他先垫肚子,结果孟植吃了一口就嫌难吃吐了出来,然后……被他心情证不好的妈一脚踩倒在了地上,打那之后孟植就再也不挑食了,不管好吃还是不好吃,喜欢还是不喜欢的东西,只要给他吃他都会安安静静的吃干净。 问他爹?不想回家吵架后天天顺加班,十天半个月难得鬼一次家,每回回家都呆不了多久就走人,根本没发现,也可能是不关心,反正他又不止孟植一个孩子,因此没发现。 最终的结局是成为孤儿的时候所有人才发现这个才四岁的男孩得了很严重的自闭症。 悲剧般的生活结束于两场车祸,这对令人无语的父母相继车祸离世,然后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小三小四小五等的私生子女纷纷跳了出来抢夺他们留下的家产,可惜谁也没能如愿,别说肉了,汤都没喝到,导致不少私生子被送到了孤儿院,遗产一分都没抢到,养个孩子负担太重,也影响找下家。 经此一事,那个叫孟植的孩子的生活才开始正常起来。 从他如今已经能和外界进行简单的交流,并且能够正常的上学可以看出,他父母死后,他的小日子过得挺不错的,他父母挂掉之前,这孩子根本没法与人正常的交流,更别说送学校上学交同龄人的朋友了。 老实说,这个孩子大概是整个班级里最让人省心的,至少我觉得他挺省心的,省心的让人心疼,跟那些刺头比是如此,当然,刺头已经被我给收拾妥帖了。虽然这个老师的工作是代班,呆不了多久,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既然接了这个工作,就得敬业。不就是一群熊孩子吗,我又不是没带过,当年创造君族时,那些初代种可不是生而知之的成年人,全是懵懂幼崽,且是相当具有破坏力的幼崽。两相比较,这些人族熊孩子好歹有生活自理能力。 不能明着收拾,暗着来就是了,用熊猫的话来解释就是:逮不着证据的犯罪就不是犯罪,何况我也谈不上犯罪,对待脆皮有对待脆皮的办法。 话说,能够有这样的经验之谈,熊猫你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蹦跶得究竟多欢实? 言归正传,比起那些闹腾过头的熊孩子,孟植属于安静过头的,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但一点动静都没有,我要是不时观察他,很容易忘了教室里还有这么个人。 下课的时候别的孩子蜂拥着出了教室,而孟植,若是没人拉他出去玩的话,他就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玩自己带来的玩具,亦或是发呆,你不跟他说话他就不会说话,就算说话也多是你问一句他答一句。 据别的老师说孟植如今的情况比刚来那会好多了,刚来那会儿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主动和他打交道,他也不理会。当然,如今这样的状态正常情况也应该不会有人找他玩,太闷了。但他有个好家长,不时请孟植的老师和同班同学去家里吃饭,手艺一级棒,成功收买了所有人,这才让孟植这样的孩子没遭到校园霸凌的事情。 与孟植接触,这孩子让我觉得心疼。 观察孟植的家长的话,若非我的眼睛可以看穿一切虚幻,我是真的要以为诺诺认错鬼了。 不是我说,这家长的生活作息真是规律得相当可以啊,规律得完全不像个现代女郎,活脱脱的七老八十的老干部。 每天早上比孟植早起一个小时,出门买最新鲜的食材回来准备早餐和孟植的午餐,学校的饭菜味道太差,孟植的午餐都是家里做好了带过去。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时喊醒孟植洗漱,再吃饭,因为家离学校不远,不远处有公交车直达,因此不会将孟植一路送去学校,而是送上公交车就回来了。 收拾完所有家务也差不多九点了,也不出门,而是在家设计电脑程序,直到学校下课才去接孩子,晚饭用完之后则是带着孟植出门消食散步,到处走走逛逛,七八点时才回家陪孩子做作业,再洗完澡九点准时睡觉。 除了周末时会固定带着孟植去公园游乐园玩或是去参加一些运动类的活动,其余五天的作息简直雷打不动,就差精确到秒了。 坐在一家高楼的天台上,我问尘寰:“觉不觉得咱俩现在就像变态偷窥狂?” 尘寰道:“我们又没拿望远镜或是相机。” 我无语。“就咱俩还需要望远镜?” 没有遮挡物时不管是我还是尘寰都能清楚看到好几公里外的蚊子长什么样,如果是阿莯它们,那不管有没有遮挡物,只要它们愿意,随时都能“看”清一整座城市里发生的事,望远镜跟我们这些非人的视力一比,弱爆了。就是最擅长抓偷窥狂的警察估计都很难怀疑我们,什么偷窥狂会什么工具都不带? 尘寰道:“警察监视嫌疑犯叫偷窥?” 我霎时就不别扭了。 尘寰迟疑了下,问我:“你觉得她真是修罗?” 我点头。“确定以及肯定。” 尘寰道:“诺诺说那只修罗关在十八层地狱近万年,而它出身的那个世界是一个修真界,但她电脑玩得比安安还溜。” 安安年纪虽小,电脑技术却是我们所有人里最高的,她找凤凰蛋的下落时有一次我就看到她黑进了国家的不少机密部门,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我说:“原本不会可以学啊。”我敢说安安最初也不会电脑,但还债时各种环境各种奇葩经得多了,这家伙只怕已然全能。 “十八层地狱里逃出来的都被地府全年无休的通缉,哪来的时间学这些东西?吃人进补还来不及呢。”尘寰道。 “不一定就是逃出来后学的,也可能是逃出来前学的。” 尘寰疑惑的看着我。 我解释道:“我听诺诺提起过,十八层地狱很特殊,盘古世界三千大千十亿凡世,那些罪大恶极到极致的人死后都是往十八层地狱里送的。”自然,事无绝对,也不一定每个被关进十八层地狱的都是罪大恶极到极致,但肯定没哪个关进去的人手上是干净得一点血都没有的。 尘寰怔了下。“十八层地狱里来自什么世界的罪犯都有?” 我点头。“包括科学文明的罪犯。” 那位利用机器人坑惨了自己出身的人类文明的科学家就在十八层地狱里。 不同世界不同文明不同物种的罪犯全关一块,也亏得红莲给力,竟然镇得住,那样的一座地狱,光是想想就觉得群魔乱舞得让人抓狂,而红莲自始至终都镇得住场,唯一一次出篓子还是外界的因素。 最让我佩服的是,镇得住场是一回事,它居然真的能从洪荒之初一直守到如今都还没跑路,成天跟无数穷凶极恶的罪犯打交道,就算没有变态,也多少会觉得累。尤其是,十八层再热闹,从洪荒之初呆到如今都没挪地方,知道的人明白它是典狱官,不知道的还以为它也是十八层地狱的囚犯呢,这么多元会,居然没疯,真心不易。 这只修罗若是真如我所想的那般是在十八层地狱里学的科学技术,那我就更佩服红莲了。 什么囚犯会在监狱里好学不倦? 十八层地狱那地方,不是我说,虽说也有刑满释放的一日,但刑期长得.....至少也得地球自然毁灭了才可能等到刑满释放的一日。刑期短的罪行都不重,地府另有监狱进行劳改,会关十八层地狱里的就算不是无期徒刑也区别不大。 普通人被关进牢里了,哪怕是无期徒刑,也会认了,好好坐牢,争取能不能减刑。可十八层地狱里的,十八层地狱门槛很高的,有资格拿到门票的要么本身就是身负惊天动地的奇冤以至于扭曲变态最终造就滔天罪孽的,要么就是与神界对着干,被众神给收拾的,再不就是天生扭曲变态铸造了滔天罪孽的。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可能是会乖乖蹲监狱好好表现争取让自己那跟无期徒刑没什么两样的刑期减几年的人,既如此,为什么好学不倦?当然是暗搓搓的琢磨着怎么个越狱。 神类很强大,古神类尤其是佼佼者,能够从大洪荒时代活到现在的古神类更是强到变态,但这世间没有真正的无敌。 不管是神类还是凡人物种都有弱点,所谓无敌只是还没找到它的弱点而已。 将心比心,我若是被关进十八层地狱肯定会如此对自己说,然后慢慢的寻找红莲的弱点,反正无期徒刑,不管花多少亿年的时间才能逃出去,只要越狱成功那就是赚了。 思及此,我无法想像红莲上神的日常究竟多么的精彩,这样的日子过了那么多个元会,咋就没疯呢? 尘寰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些。“十八层地狱的典狱官,很牛。” 我赞同的点头。 尘寰继续道:“也很伟大。” 我:“....” 伟大? 虽然不知道红莲为什么会成为十八层地狱的典狱官,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并非自愿,古神类什么德行我还是懂的,除了个别另类至极的奇葩,就没哪个会伟大至此的,若真的自愿,也有九成九是“被”(划重点)自愿。 为什么这么笃定红莲不是另类? 简单啊,家里有三只来自神界的神类,不时的交流,足以让我意识到,我那个时代的古神类都已沉寂。 新的时代崛起,旧时代的神自然该退场了。 尘寰看着我。“你在想什么?” “在想时代的变迁。”我说。“最初的古神被新神取代,新神又被凡人物种占据舞台,自己隐居幕后,时代的变化真神奇,处在旧时代时,你永远都无法想像未来的变化。” 至少,曾经的我是永远都想不到太古的古神类会沉寂至此。 尘寰想了想,忽问。“时代变化的阵痛会有很多人死去,你.....” 知道他想说什么,我道:“我也不是很确定,它和我同时代,阿莯和少凰它们开始活跃的时候离我死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百万年。我能通过还没中断的联系判断另一方还没死,但也只是没死,它的状态,可能跟我差不多。” 尘寰惊讶道:“死了入轮回了?” 我说:“除了轮回,也可能长眠了。” “那你要如何去找它?” “有个地方应该会有答案。” “如果没有呢?” 我说:“那就强行解除呗。” 尘寰惊讶。“道侣誓约不是必须双方同意才能解除吗?” 我道:“我的特殊了点。” 尘寰想了想。“其实你是完全没想过永远的吧?” 我点头,心情很是复杂。“约定了十万年,十万年一到就离的,但还没到时间就被宁渊给吃了。”被吃掉的那段记忆我已经完全想起来了,真是....相当,想炖了宁渊。 尘寰无语道:“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未见过如此奇葩的道侣。” 我想说那是你对古神类还不了解,等你日后去了神界就知道我那根本不算什么了,正想开口便见一抹影子自孟家的窗子飞了出来。 264、第四章修罗·稚童 一只老虎,没有耳朵,一只老虎,没有尾巴。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 尘寰无语道:“那是修罗。” 我哦了声,果断将老虎换成了修罗。 尘寰:“....” 我道:“看你的样子,难道不觉得它跑得很快?” 尘寰诧异的看着我。“你不担心吗?” 我反问:“你不是在它身上放了追踪器吗?” 尘寰挑眉。“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我说:“你一点都不着急。” 说起来这家伙比我好多了,虽然因着这几日的情况一直怀疑是不是弄错了,但该做的准备工作仍旧做了,比如追踪器。 尘寰闻言一笑。 我好奇的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追踪符我也想过,但一直没找到机会。 尘寰笑答:“昨天看到孟植在外头买了一串佛珠,顺手加了点东西。” 我说:“佛珠?” 尘寰笑点头。“她还戴上了。” 一只修罗戴佛珠,那画面想想都觉得太美,可她还真戴上了,得亏那佛珠是普通佛珠,什么佛光都没有,不然有她受的。可就算没有佛光,你丫一只修罗难道就不会觉得心理别扭吗? 思及此,我忽问尘寰:“佛珠你也掉包了?” 尘寰摇头。“时间太急,来不及,怎么了?” 我说:“我在想,如果佛珠换成了开过光的,它还会戴吗?” 尘寰道:“应该不会吧,谁会那么找死?” 我想了想,好像也是,谁会那么找死啊?就算真有特立独行的,也不应该会是那只从十八层地狱里逃出来的修罗。 跟着追踪器一路追到了一条相当热闹的街,修罗正坐在一辆车子的顶上望着过往行人。 看她不动,我和尘寰也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顺便看着这条热闹得有点....奇怪的地方。 我问尘寰:“这什么地方?” 老实说,以前虽然被美人拉着跑过帝都,后来也因为特勤处的关系来过一次,但我对这里真不熟。 尘寰瞧了瞧四周。“我也没来过,不过,大概能猜到。” 猜到? 我说:“什么地方?” “猎场。”尘寰回答。 我想了又想,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所谓的猎场是什么意思。 倒不是我记性不好,而是,神民不吃人,至少君族不以智慧生物为食,而且我体内也流着一半的人族血液,吃人的话,克服不了心理问题。别提被少凰附身影响后的那段鬼迷心窍时间,我吃完后连黄疸水都吐出来了。 说到这里猎场的意思应该明白了。 丫就是吃人的妖魔鬼怪狩猎区,虽然不是所有妖魔鬼怪都在这里狩猎,但大部分妖魔鬼怪都是在这种地方狩猎的。 为什么是这里不是别的地方? 因为乱啊。 光与影共存,越是繁华的地方,它的阴影之地就越乱,也越适合捕猎。人族自身滋生的罪恶在这里展示,因此若是有人在这里失踪的话,需要很久才会被发现,也可能永远都不会被发现,反正,很适合捕猎,即是人族自身的罪恶猎场,也是妖魔鬼怪进食的猎场。 自然,也有妖魔鬼怪觉得这里太过热闹,猎场的猎人若是太多,猎物消失得会很快,容易引起人类社会的注意,因此也有妖魔鬼怪不是来这里捕猎,而是在夜晚的城市里四处溜达着觅食。 虽然鹤城的妖怪都不吃人,会吃人的都已经被我给收拾得差不多了,但那么多妖魔鬼怪,加上山庄里还只吃人的熊猫,这些常识我多少也有些了解,但记得不深,熊猫管不了,别人不会那么做,自然记忆不深,若非此次机会,我还真见识不到所谓的猎场。 我四处看着,确实热闹,至少十几只妖魔鬼怪。 尘寰有些担心的看着我,我道:“这里不是鹤城,也不是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我明白的。” 尘寰看我的眼神带着不信任。 理解,我也确实不值得信任。 原因? 我话说完还没五秒钟人就已经冲了出去。 这个也不能怪我,我本来是打算只盯着修罗的,但话刚说完就看到一只狼妖将一个过路的高中少年拖进了一条巷子里,身体比脑子快的结果就是我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跑出去了。 回过神来的时候狼妖已经被我按在地上揍了,我想了想,又揍了两拳,尘寰递来一副特制手铐,真贴心,我不客气的接过给狼妖拷上。拷完了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当年被自己的道坑死,现在有望继续被坑死,不是自己的地盘我都这么我行我素,也不知会不会出什么事。 看了眼被吓得半死的男子,我心说,管它呢,我想管,就管了,怎么的?“坏人已经被我收拾了,你走吧。” 少年愣愣的,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惊魂未定的道谢。“谢谢.....” 我正想说不客气便见尘寰神色一变。 “修罗跑了。” 差点忘了正事。 “哪里?” 尘寰看了下跟踪器显示器走了出去,我拖上狼妖疾步跟上。 修罗已经走了,留下三具失去了灵魂的醉鬼躯体。 尘寰说:“它吃得一定很饱。” 一口气吃了三个灵魂,想不饱估计也难。 我将狼妖丢给尘寰,蹲了下来检查这个阴暗角落里唯一的幸存者,一个年轻的时尚女郎,人是昏着的,看脖子上的痕迹,应该是被掐晕的,再久掐一点就可以找黑白无常喝茶了。 衣衫有点乱,好吧,也不止乱了,有的地方都被撕碎了,不过显然被人重新整理了下,因此看着不是很狼狈。 看看这个幸存者,再看看那三个一身酒气的醉鬼尸体,不难看出这里之前是怎么回事。 人是种很奇特的生物。 寒微与发迹后能呈现精神分裂般的表现,很难想像那是一个人的不同时期,说是两个人都有人信。 少凰说那是智慧物种,尤其是凡人物种的天性,寒微时与发迹后的表现并非精神分裂,而是天性。因为没有那个能力,因此在弱小时做出孱弱的姿态,就好比没有杀人的能力时,凡人不会杀人,怕反被杀,但有了杀人的能力后,她就没见过哪个有杀死别人的能力的凡人是不会杀人的。 从头到尾都没有变,只是以前没哪个机会或能力而已。 我觉得少凰的这种思维逻辑可以应用到这里。 平日里小心压抑自己,不敢做犯法的事,喝了几两猫尿壮了胆,内心的罪恶就大大方方的放了出来。估计醒了也不过是自我解释喝多了,并非有意。 就是运气不太好,灵魂都让修罗吃了,再不入轮回,算是灰飞烟灭了。 我说:“如果它的猎食标准一直都是这样,那我要对它刮目相看了。” 尘寰闻言看着我道:“你不会是想做点什么吧?” 我说:“先确定它的猎食标准再说。” 尘寰颇为头疼的看着我。“就猜到你会这样,特勤处和鬼差很快就要来了。” 我说:“拖一下就是了,我想看到它下一次觅食。” 尘寰道:“修罗能够造成的影响太大,他们不会太拖的。” 我问:“那你有什么办法吗” 尘寰反问我:“修罗在什么情况下会提前觅食?” 我说:“正常情况下,修罗不在觅食就是在觅食的路上。” 我们现在碰上的这只显然不走寻常路,没法按常理推测。 尘寰显而易见的无语了,碰上一只不走寻常路的修罗有时候也挺无奈的。 拖时间不难,我和诺诺太熟,一个电话就搞定了,但诺诺表示:“你这是想研究修罗怎么进食?” 我脸不红气不喘的回答:“对啊,修罗这么稀罕,难得见到一只,怎能不研究一二?” 诺诺:“说人话。” “我想确定一些事,需要点时间。” “你得保证它在这期间不会造成太大的伤亡。” “没问题。” 至于特勤处,那就更简单了,鬼差都临时变更了计划,想来特勤处也不会热血到单枪匹马自己上,毕竟那是修罗不是寻常亡魂,看情况决定接下来怎么行动是必然,而这显然是需要时间的。 只是,怎么让修罗尽快开始下一次捕猎呢? 尘寰对我说:“你现在琢磨的事情活脱脱的反派画风。” 我道:“是吗?那就反派呗。” 正派与反派的区别在于哪里?对错?no,是立场与理念。 反正我对正派还是反派的感触不深,不论是大洪荒时的经历还是君族时所受的教育都告诉我,正派不一定是对的,反派也不一定是错的。 拿少凰举个例子,你不觉得它很反派吗?挑起战争,造成无数死伤,身为诸侯干掉了皇帝。但你能说它是错的吗?不想当皇帝的诸侯不是好诸侯,她虽然不想当天帝,但不待见天帝在自己头上指手画脚却是肯定的,凤凰一族本就是骄傲,怎么可能容许别人站它们脑袋上?再加上两族之间的利益纠葛,足够它掀起战争了,至于战争会给芸芸众生带来的伤害,谁在乎? 古往今来可从未有脑子正常的人会因为战争会导致死很多人而停止战争的,人已经死了很多,死得所有人都觉得受不了才停止战争才是常态。 放在正常的画风里,少凰妥妥的反派boss,野心家加阴谋家。但放在现实里,你却没法说它是错的,做为王,为自己种族的利益谋划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若是觉得这个例子格局太大时代太遥远,那就举个普通点的,十八层地狱越狱事件的起始是一位情圣为了救自己的爱人冒大不韪闯地狱,感动吧? 高岚事后去问过阿莯它们,得到的答案是那位情圣的爱人之所以会被关进十八层地狱里是因为救人。 管理三界的天帝(没毛病,现在还有天帝,只是不再像太古洪荒那般至高无上,除了神界众神什么都管,并且是十万年一换,当然,现实里没哪个是真的干满十万年的,通常都是做不了几千年就麻溜的找替罪羊接班,然后替罪羊再找替罪羊)有次有次与一位作乱的魔君作战,俘虏了不少魔物,天帝想都没想的下令全部处死,那丫将俘虏给救了,值得一提的是那位恋人是个仙人。 事实告诉我们,就算觉得杀俘残忍,你也得看看对像再决定要不要救。 被放走的俘虏长有一个带着重要的军情回到了魔族,天帝大败,自己都差点没命,后来还是神界出手帮天帝平定的乱局。 那位天帝将帝位甩给替罪羊之前的最后一个命令便是将那位仙人打入十八层地狱。 天帝与红莲上神像不像冷血无情的反派?阻止一对有情人相守。 还有一个例子,是熊猫曾经见过的一个文明,一个掐到自取灭亡的文明。文明之初时,人们探索自然,了解周围的世界,然后建立自己的文明,那个文明的环境很不错,既适合发展科技文明又适合发展魔法文明(没毛病,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不管是科技还是修真、魔法都是道),然后....科魔大战掐到了地老天荒,掐得文明毁灭。 谁是反派boss? 没有反派,不管是科技侧还是神秘侧,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文明更好,奈何对于未来如何发展的理念有分歧,再呛着呛着呛上了火,最终酿成了文明的末日。 充足的事例告诉我们,琢磨正派反派毫无意义,因为丫要么是理念问题,要么是立场问题,而这两种问题的对错,谁特么的会去思考这个? 研究修罗捕猎,啊不,是怂恿修罗捕猎很反派? 我就是想了解它的狩猎标准而已,看是不是跟死熊猫一样坏心肠办好事——鉴于深夜失踪的不良人士太多,不良人士要么金盆洗手要么不敢在夜晚出没,犯罪率都下降了到令人觉得不可思异的程度。 如果是,那我觉得对于这只修罗的处置可以不那么残忍。 嗯,不那么残忍,还是要处置的。 我曾在地府的那段时间为了松缓一下精神曾去看过地府怎么个审鬼,相当有意思。 一生功过皆通过生死薄查出来,不论大小皆有记载,然后被单拎出来一个一个的判,然后累加。 当时有只被审的鬼很有意思,它作恶多端的同时又救过很多的人,造福一方,属于那种早年害人太多晚年良心发现怕下地狱开始行善积德的类型。 城隍先是将它的功劳都单拎了出来,一个一个的赏,最后累积,那只鬼下辈子会投到富贵人家,并且一生顺遂,长命百岁,子孙孝顺。 那只鬼当时应该是很开心的,当时,不是一直。 审完了善自然就该审恶了,一项项的累积叠加,得下油锅百多次,刀山里滚几十遭,最后还要服苦役不眠不休的在地府劳作三千年。 他的下辈子会很好,但那得他先刀山油锅走完,再不眠不休的三千年苦役后才能得到,刑满之前地府不会批准他的投胎,而地府不批准,他就只能一直当鬼了。 当时那只鬼咆哮着它做了那么多好事怎么也应该减刑却没鬼听,还被鬼差活活给按进油锅里炸了个香脆时我就觉得,地府这画风太特么有意思了。 修罗也是鬼,若是修罗真的有着和熊猫类似的捕猎标准,我觉得地府对它应该公允一些。 尘寰听了我的想法,道:“修罗以魂为主食,如何能公允?” 我老实道:“我还在想。” 老实说,虽然都是厉鬼,但修罗是逮着一只,审都不审就送十八层地狱也并非妄为,修罗的食性注定这样的存在留在人间一日就是灾难。 生命没了,可以投胎。 灵魂没了,那就真死了。 我继续道:“肯定有办法的,现在想不到只是思路不够开阔而已。” “修罗食魂。” “凶兽也食魂,更以小世界为食,比修罗更凶残,不也好好的吗?”我说。 好吧,凶兽也谈不上好好的,死了一次又一次,而且每次还都挂得相当惨烈....将心比心,我要是它们,只怕不是死得麻木了就是死得精神病了。 没什么感觉比将死却未死的感受更可怕了,寻常人虽然也会死,但每次轮回就会洗去所有记忆,因此倒也没什么心理问题,可凶兽却是清楚的记得自己每一次复活后的事,以及死法,以及死时的感觉。 和一只准凶兽上神(少凰跟凶兽差得真不远),诸多神类打过交道,尘寰对凶兽自然有着正常的了解。“凶兽有杀人执照,修罗可没有。” 我道:“那就想办法让它有。” 尘寰无语道:“这世上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合法吃掉别人灵魂的?” 想不到,至少暂时想不到,不过既然有凶兽珠玉在前,我就不信想不到办法,只要那只修罗是真的对我的胃口。 没等我想到什么合法杀人的法子,便发现,孟植近来似乎对神神鬼鬼的很感兴趣,并且有时会跟人打听哪家的寺庙比较灵验,虽不知他是否是发现了修罗的真面目所以想找人降妖除魔,我还是指点了他一家据说很灵验的寺庙,想看看他想做什么。 周末时熊孩子提议不去游乐园去佛寺玩,修罗不愿便撒泼打滚的要去,完全看不出曾经自闭。 看到修罗真的因为受不了熊孩子的撒泼打滚而妥协的陪孟植去佛寺时我和尘寰的下巴好悬没跌地上。 修罗姑娘,你缘何如此找虐啊? 同样是亡灵,神女敢往庙宇里溜达是因为她是神类亡灵,具有神性,再加上附在人的身体里,庙宇自带的辟邪安保很难察觉到她其实是邪祟,久而久之,她自然就没有自己不能入庙宇的认知。可你不一样啊,莫说佛光没瞎眼,就算真瞎了眼也照样能判断出你是邪祟。 修罗自己显然也清楚这点,因此出门时大热的天全副武装,裹得严严实实的,并且打了把伞,哪怕是室内也不收起来。 孟植在正殿烧香拜佛时修罗以太阳太晒为名在廊下休息。 我站在一个月洞门边望着修罗,又看了看大雄宝殿里的孟植,忍不住想着,如果修罗是对孟植不怀好意的话,那它真的很下得去本钱,佛光这么一照,它之前的进食算是白进了,回头必须得加倍的进补才能恢复。 修罗不想动,也可能是没那个精力,应付佛光已经很吃力了,哪还有精力到处逛?因此便放孟植自己一个人到处溜达着玩了,而孟植....丫一出修罗的视线就去找寺庙里据说很灵验的和尚去了。 我没动,继续盯着修罗,虽然这里是佛门之地,论理它应该不会胆大到在这里吃人,但应付佛光很吃力,保不准它就忍不住在这里吃几个人进补,还是盯着点比较放心。 我不动,尘寰便主动去跟着孟植了,去得很快,回来得也很快。 “孟植找那个和尚是想抓鬼。” 265、第四章修罗·缘由 孟植要抓鬼? 我第一反应是他发现修罗的真面目了,因此如同人族诸多神话传说里得到妖魔鬼怪恩惠(虽然不一定全是出自善意)一般,不需要弄清楚怎么回事就已经被修罗的种族给吓着了。 尘寰很了解我,一看我的脸色就知道我在想什么,赶紧道:“不是修罗,他觉得自己周围有别的鬼,但也没什么证据,只是一种感觉。” 我说:“他家不就修罗一只鬼吗?” 修罗出没之处,方圆几十里见不着第二只鬼——全都被吓跑了。自然,事无绝对,但敢在修罗的活动范围内出没的鬼,要么就是另一只修罗,要么就是拥有与修罗一战的实力,因而不怕被修罗给吃了进补。 尘寰道:“他能冲着修罗撒泼打滚,必然是不怕修罗的。” 我秒懂,不论知不知道修罗的真面目,既然能够拿出小孩子的杀手锏撒泼打滚来对付修罗,显然是信赖修罗的。算是一种变相的恃宠而骄,而人为什么敢于恃宠而骄?因为知道对方在意自己。毕竟,没有宠爱,可没法恃宠而骄。 都敢恃宠而骄了,又怎会害怕修罗?而不怕....谁会无聊到找人对付自己不害怕的东西 可,孟家有别的鬼吗? 没看到啊。 虽然有些疑惑这什么情况,但既然已经知道孟植想要做什么,剩下的就好办了。 修罗周围几十里没有鬼,没关系,找鬼差借只就是了,然后在孟植的面前演一出校园捉鬼,剩下的它自己就能送上门来。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发现我能够捉鬼后孟植便自己送上门了。 话说回来我也是服了他了,给修罗送佛珠还不够,他竟然还听了寺庙里那些推销的和尚的鬼话买了个佛像回家供着,虽然是没真的开过光,什么用都不顶的佛修,但我还是很佩服修罗,下回再弄个三清像回去,它家就是地球有史以来最稀奇的修罗地盘了。 虽然最初我是以为他是想找人对付修罗,但我因为他对修罗的信赖又让我对此半信半疑,诚然,演技出色的人也不是没有,比如少凰,丫在小姑姑面前扮演孩子真是扮演得天衣无缝,我要不是知道它真面目,我肯定会信了她所表现出来的。 可是,少凰能够演得完美是因为它活了从洪荒之初蹦跶到现在,又为了还债扮演过各种角色,就算最初一点演技都没有,千万年的磨砺(折磨?)下来,没演技也晋级奥斯卡了。 孟植可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七岁小孩,他如何能够有那般完美的演技,骗过了我和尘寰,也骗过了修罗? 答案是他并非演戏,所以天衣无缝,我的猜测也有问题,他的确想找人收鬼,却不是收修罗。 面对我一个在他面前表演了如何捉鬼的含金量很足的大师,小家伙说了实话,他在家看到过鬼影。 老实说,说这话的要不是孟植我真的会以为对方在诳我。 原因? 跟小家伙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可是修罗,一只存在了没有一万年也有八千年的修罗,哪只鬼这么胆大敢在它眼皮底下吓唬孩子?之前那只被找来演戏的鬼一听这附近有只修罗就死活拉不动了,最后还是鬼差威逼利诱才得以将鬼给拽来演戏。 然而,为了抓鬼,为了表示诚意,这家伙将自己所有零花钱都给掏了出来,从十元的整票到角分的硬币应有尽有,看得出来攒这些钱他也挺不容易的,然而,如今全都拿出来了。 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无疑是他全部的财富,当一个人愿意用自己全部的财富来请求你一件事时往往代表着,他是认真的不能再认真了。幼崽攒钱很不容易,往往家长给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因此能够具有自制力认认真真的存钱并且存出成绩的幼崽挺不容易的,这些钱承载的必然是他的某个重要的愿望,交出这些便意味着不管他有什么愿望,为了那个愿望少吃了多少棒冰少买了多少玩具,如今都如煮熟的鸭子般长着翅膀飞了。 我说:“好啊,明日我去你家看看。” 孟植露出了欲言又止之色。 我道:“想说什么就说啊,我又不凶。” 孟植道:“您能以家访或做客的名义去我家吗?” 我不解的看着他,抓鬼而已,为什么要以家访或做客的名义去你家? 孟植解释道:“小姨胆子挺小的,若是让她知道家里有鬼,会吓着的。” 我:“....”没记错的话修罗用的身份便是小家伙的小姨,也就是,小家伙口中胆小怕鬼的小姨其实就是修罗,而一只修罗,它怕鬼?谁tm的会害怕自己的食物?这要不是小家伙在逗我就是修罗在小家伙面前演技太好。 虽无语,但我还是保证了过两日考完试后以家访的名义去他家拜访一下。 孟植高兴的点了点头,然后问我:“可这两日的话我怕出什么事,您能给我张符吗?” 说的时候孟植的眼睛是看着我手里的符的,我却坚定的摇头,小家伙你就放过你家那只可怜的修罗吧,佛寺一游已经够呛了,你这要是带张真正的符回去,不管她原本是什么想法,都有九成的可能气得将你这只熊孩子给生吞活剥了进补。 自然,话肯定不能这么说,小家伙都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姨其实不是人,而且冲他对修罗的信赖,我若是实话实说,他肯定不会信,说不定还会以为我是一只神经病。因此我对小家伙的解释是容易打草惊蛇,到时候鬼跑了还是其次,若是狗急跳墙怎么办就算不狗急跳墙,而是跑掉,我也不可能一直都在他家守着,鬼既然盯上了他家,那迟早还会回来的。 孟植一想也是,礼貌的感谢了我的提醒。 好有礼貌,好有教养,好可爱,很难相信他的监护人会是一只修罗。 孟植犹豫了下,忽道:“老师,能问您个问题吗?” 我心情很好的说:“问吧。” “你为什么一直都在鼻子上塞棉花?不会觉得呼吸不舒服吗?” 当然不舒服,虽然到我这个程度,不用鼻子和嘴巴也能呼吸,但到底不太习惯,可不塞着棉花一会就该鼻血长流了,不习惯也得习惯。 我:“....会啊,但天气太热,上火导致毛细血管破裂,我也很无奈呀。” 被佛光给照了,修罗的滋味,我不清楚,但一定很酸爽,酸爽得她忍了没两日便出来捕猎了。 这一次没在上次的猎场,一来是那只狼妖被我快递回雪莹山庄关熊猫的实验室了,等熊猫醒了以后正好给她当小白鼠,省得她隔三差五的在大街上夜游钓“鱼”,警察局里人口失踪案件的卷宗都堆得老高了。妖怪生命力远胜于人族,应该够它做很久的实验。而一只狼妖在猎场失踪,妖怪圈里多少会有点消息,近来在那里捕猎的妖魔鬼怪都少了不少;二来,妖魔鬼怪捕猎时是不会在同一个猎场内短时间连环作案的,太容易引起注意了。 一个地方失踪了一个人,那还可以解释为巧合,但短时间内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更多人失踪,作案手法还相同,只要不是傻缺都会意识到有问题。 修罗专门往寂静少人经过的地方溜达。 它是鬼,走路靠飘,不会累,我却是用两条肉脚在追,它不累我却累。所幸,下半夜的时候丫终于找到符合心意的猎物了,我也就不用再一边隐匿气息一边靠11路去追一只走路用飘的鬼了。 这次的目标是个肇事者。 一个喝多了的司机晃晃悠悠的开着一辆豪车,而前方是一个看灯亮了就拄着拐杖开始过马路的老太太。 知道交通规则的人都知道,行人走的时候车辆是要停车等红灯过去的才能再开的,然而,那个醉鬼,我不确定他是否看到了指示灯是什么颜色,但我看到了他根本没有刹车的意思,离老太太越来越近。 眼看两者不足一米的距离了,我抬脚就要冲过去救人,才冲出两步便见修罗更先一步飘了过去,老太太被随手从路中间推到了另一边,见此,我松了口气,再一看,修罗已经钻进车子里冲车里的醉鬼张开了一张有着尖锐利齿的嘴。 我抬头望着被乌云遮住的月亮,今晚的夜色真不错。 一个灵魂显然不够恢复佛光造成的损失,因此修罗又溜达了一个多小时又啃了一个人才因着黎明将至而遗憾的往回飘。 我坐在一个公园的椅子上捶着腿,觉得等熊猫醒了,我可以找它商量一下有没有什么强化躯体的药物,追一只修罗而已,虽然别人是用票的,我用跑的,但别人精神抖擞的回家,我却肌肉酸疼,这对比也太残酷了。 回到临时的住处时之前说有事要找鬼差的尘寰在,一看我的状态不由无语了下。“你不会用跑的去追一只修罗吧?” 我无力的点头。 尘寰不解:“你的爬云术呢?” 我说:“爬云术很容易被发现的,下次你跟我一起去。”做为雪狼,一种高级掠食动物,尘寰在隐匿气息方面简直有着天然的优势,只要离得不是太近就很难发现他,而就算离得远了,雪狼以速度见长,也追得上。 尘寰晃了晃手里的资料。“我觉得我们不需要再跟踪那只修罗了。” “生死薄竟然能查到孟家周围有什么鬼?”我很是诧异,生死薄什么时候这么能耐了? 尘寰道:“能啊,至少现在我可以肯定孟植怀疑自己家有鬼的鬼是谁了。” 我与尘寰去了孟家,以家访的名义。 孟植显然有些惊讶,不明白我们为何提前了时间,但早点来,早点抓了鬼也是好事,因此很是高兴的迎了我们进门。 比起孟植,修罗显然有眼力见,一眼就判断出了我们非人。 为何如此笃定? 因为她看到我们时微表情有一瞬的变化,显然没想到孟植学校新来的老师会是两只非人生物。 虽如此,却也能看出修罗很有礼貌,演技也是稳拿奥斯卡小金人级的。 礼貌的邀请了我们进门,还专门泡了茶给我们,话说这煮茶的手艺真不错,一尝就知道这家伙非人。现代人可没这样的手艺,倒也不全是现代人比不上古人,而是现代人煮不出古人那种感觉。那是一种很难用言语表达出来的感觉,反正我以前喝美人煮的茶和喝别人煮的茶完全是两种感觉。 煮好了茶,修罗让孟植上楼去作作业,她想和老师说说话。 孟植不答应。“老师难得来咱们家,我想带老师转转,给他们看看我的玩具。” 修罗皱眉。 我对尘寰道:“不如你陪他玩会,我和孟植小姨聊聊。” “好啊。”尘寰笑说。 我们一起看向修罗,修罗犹豫了下,同意了。 孟植一离开视野,方才还邻家少女般的“小姨”便变了一副模样,一身仿佛血染的红色衣裙,一脸的煞气,周围弥漫着黑气,惊悚,也美艳,不愧是修罗。 据说这一族的女子天生就美艳得不可方物,闲侃时诺诺就提起过修罗一族在很久以前出过一位极品的美人,美得让她身为无性的植物(没毛病,彼岸花无性别,当然,你要用人类的话去分析它的话,那就是雌雄同株)都忍不住目眩神迷,那位美人将一位离成佛不远的高僧给引诱得动了凡心,可见魅力相当惊人。自然,最后也很悲剧就是了,引诱一位高僧,还是一位即将成佛的高僧,佛门能放过她就怪了。 我有点庆幸自己是茸毛控不是颜控,并且平日里被家里的几只神类的美貌,以及记忆里太初古神类的美颜给洗得审美超出了凡人的范畴,不然我很可能为眼前这只修罗惊艳不已。 我开口道:“你这模样,看着倒像有几分厉鬼的风采。”就是厉鬼的唇不会那么红,红仿佛刚吃过人,貌似她几个小时的确吃了人,而且还是两个。 修罗冷着脸问:“你究竟是什么?” 看不出来我是什么? 呃,也是,古神神民的不少本身就是人形,和人族挺相近的,若是对古神神民不够了解,的确很难分辨出是哪一支。 我说:“我是君族,神民的一支,不吃人的。” 修罗闻言顿时放松了三分,显然,她也清楚神民中的不少支都不吃智慧物种,而古神神民大部分都不吃智慧物种。 我挑眉。“看来你是真的很关心孟植。” 修罗理所当然道:“我是他的监护人。” 闻言,我从一个用符做的纸袋里放出了两只鬼。“是吗?可它们自称是孟植的父母,我觉得你们一定很有话聊。” 的确有话聊。 凶手和被害者能没话聊吗? 话说,我是真没想到这俩鬼会是修□□掉的,毕竟报告说的是车祸,意外,虽然夫妻俩都是车祸也挺巧的,但这世上巧合的事多了去,只能说这对奇葩夫妻缘分不浅就是了。 为什么没怀疑修罗? 因为她对孟植是真的好,我下意识的也就忽略了她对孟植好和她杀孟植的父母不冲突这事了....话说回来,哪个正常人会有这种真心对一个人的同时却又杀人父母的奇葩操作?设个局送监狱里关个一二十年或者丢非洲自生自灭不行吗?何必杀人脏了手。 那为什么后来又想到了? 给山庄打电话的时候被少凰给随口提醒了。 我当时的心情,差点就问出少凰是不是干过类似的事,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着实是少凰已经用事实与历史向我证明了她的三观以及认知与凡人相比多么的与众不同,就算搁古神类里也是妥妥的奇葩(正常的古神类没她那么善良。)。 虽如此,却也没法查,都死了好几年了,谁知道孟植的父母投胎去哪里了。 不曾想,这两位竟然没投胎。 鬼差勾魂一般是踩着阳寿的时间点上门的,这两位阳寿未尽就挂了,若不主动跟鬼差联系,鬼差一时半会也不会发现他们已经死了。 阳寿未尽就挂了这种情况,若是及时联系上了鬼差还是有一定几率还阳的,但死得时间久了的话,那就不行了。自然,这两位也算巧了,他们的躯体因为车祸,不是脑袋已经跟萨琪玛似的,就是躯体整个扭曲变形了,反正是没法再用了,若是被鬼差发现,妥妥的送地府投胎,他们没联系鬼差,倒是阴差阳错的留到了如今。 阳寿未尽就挂了,还死得挺惨的,能没怨气吗?不过这两位并非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的死因有问题的。而刚挂的亡灵,只要不是怨气深重,刚开始一段时间都是浑浑噩噩的,这两位也不例外,直到他们看到和孟植在一起玩的修罗,然后就想起,自己什么时候有个小妹/小姨子?以及死前好像见过这只修罗。 都这样了,智商在线都能想明白怎么回事。 再之后自然就怨气冲天的跟着修罗,奈何修罗也是鬼,还是比厉鬼中的鬼雄凶灵还要更上一层楼的修罗,他们也不敢靠的太近,只能在周围打转,或是趁着修罗不在家时想提醒一下儿子,没有小姨,所谓小姨其实是妖魔。但自身魂力不够强大,又没有外力相助,根本没法与孟植对话,也就只能制造出一点不仔细看都留意不到的动静。 成果....还算可以,虽然孟植在意识到家里有些不干净后第一反应是找人抓鬼,完全没想过修罗可能有什么问题。 面对两位受害者的指控,修罗相当的淡定,张嘴就要吃了这两位的受害者,要不是我反应快,孟植的父母就该进她的肚子里了。 我无语道:“我去,当着我的面就要吃人,你也太不把我放眼里了吧?” 修罗盯着我,讥讽道。“你是要为他们讨公道吗?” 这个....我想了想,发自肺腑的回答:“我一点都觉得这有什么公道好讨的。” 养只幼崽能生生养得幼崽自闭,这俩货都是人才,死了,还是一件好事。 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 也是,换任何一个正常人族都不可能这种回答,赶巧我并非人族,她以人族的思维逻辑来揣度我,能不错愕吗? 我说:“我只是有些好奇而已,既然他俩是你杀的,你为何要那么做?” 这明显不是出于捕猎,可一只修罗它不捕猎,而是单纯的杀人,那可就稀罕了。诺诺明确表示过,修罗杀人就是单纯的为了捕猎,显然,这只修罗破了例,我不免好奇。 修罗道:“我更好奇你是什么,为何来寻我。” 我想了想,老实道:“我认识一只鬼差....啊喂,有话好说啊,怎么就动起手来了?精神太紧张了吧你?” 我可以发誓自己没恶意,至少目前没有,然而修罗死活不信,最终无奈的掐了起来。 动静略大,楼上都听到了,尘寰和孟植都从屋里跑了出来,一看楼下的情况尘寰立刻就跳了下来帮忙一起对付修罗。 二打一,仍旧处于下风,不得不说,这只修罗简直要上天,难怪诺诺那么紧张。 意识到这一点,我也豁出去了,化为原形。 虽然人形打架也很方便,但原形更方便,本体姿态时我能爆发出人形时双倍甚至更强的力量。 然而,修罗仍旧没落下风。 我去,这只修罗究竟存在了多少岁月?这实力也太超标了吧? 我能看出来修罗的实力极其强大,尘寰也能,但那两只鬼不能,孟植也不能。 这世间最深的仇恨是什么? 不是杀父之仇,是杀己之仇,杀父之仇,说到底,死的是别人,而杀己之仇死的是自己,对于智慧物种而言,自己的生命素来都是最宝贵的。 而杀己之仇加上夺子之恨,那就更苦大仇深了。 说到这里也不难猜到我想表达什么了。 没错,看我们打得激烈忘我时那两只鬼竟然从后偷袭修罗。 若是寻常人说不定还真会被偷袭成功,但那是修罗,而那俩货只是普通的鬼,充其量就是死得惨了点,冤了点,怨气重了点,但离厉鬼还有距离呢。 修罗完全没将那两只鬼放眼里,我们也没有当回事,然而....听到女鬼凄厉的叫声时我们不由用眼角余光望了眼,孟植正缓缓倒向地面,面色苍白,看那模样,显然命不久矣。 瞧着一修罗俩鬼,以及孟植倒下时的站位,我瞬间便猜到了怎么回事。 孟植可不知道那俩鬼不是修罗的对手,看他们想偷袭修罗,噔噔的就跑了过去挡在修罗背后,而修罗正好顺手挥出一爪子想灭了那两只想偷袭自己的鬼,却阴差阳错的打在了孟植的背上。 正面被两只鬼全力一击,背面被修罗随手一爪子,没立毙当场已然是命硬,但再命硬也会很快享受到黑白无常的服务。 到底是亲生儿子,女鬼发出了凄厉痛苦的叫声,男鬼懵了一瞬后看修罗因为孟植的重伤而心神失守导致被我与尘寰击中而吐出了一大口血,抓住了机会扑了过去,然后,没有然后了。 修罗就算受了伤那也是修罗,随手一爪子就拍的男鬼灰飞烟灭了,而见儿子要死了,男人也灰飞烟灭了,女鬼顿时就疯了,竟在一瞬间化为了厉鬼向修罗扑去,结局仍旧不自量力。 这一连串的突发事故不过转瞬,我与尘寰瞧得瞠目结舌,拢共才几秒钟孟家就死绝了,这变化也太神了吧? 我与尘寰对视了一眼:还要不要继续出手?貌似修罗抱着孟植那悲恸的模样,感觉我们就是攻击它,它只怕也不会还手,不过瞧那两只鬼的下场,也说不准。 修罗已经将孟植抱在了怀里想护住他的心脉,但她是修罗,厉鬼中的厉鬼,杀人还行,救人什么的,谁见过阴气入体能救人的? 我轻咳了下提醒。“修罗的力量没法救人,至少没法救活着的人族,不如你让我试试?” 我还挺喜欢这只幼崽的,若是死了,未免可惜。 修罗闻言迟疑了下,还是将怀里抱着的孟植递给了我。 我渡入灵力护住了孟植的心脉,但伤得太重,虽然修罗和两只鬼的攻击都不强(相对而言),但孟植是只脆皮的人族幼崽,纵使护住心脉也不过是保他不死,但想好起来重新活蹦乱跳的,难度有点大。 我犹豫了下,向修罗推荐了一名绝对能活死人肉白骨的医者。“我觉得你需要一只熊猫,别这么看着我,我没吃错药,不,我今天没吃药也没病。” 没错! 我推荐的就是熊猫。 我当然知道它的节操和下限都严重赊欠,但它的医道是真的牛掰啊,用阿莯与少凰的话来说就是,不算神尊的话,熊猫的医道是盘古世界及周边世界第一人,便是算上神尊,神尊也不过在少数医道分支领域胜过熊猫。 咳,最重要的是,这只修罗太强大了,若是能够引到雪莹山庄去。我就不信四只神类能够看着一只修罗在眼皮底下大啖智慧物种拆自己的住处,哦,熊猫不好说,但另外三只,节操与下限应是在线的,至少阿莯的肯定在线。 唯一的就是不知道修罗会不会上当。 只要智商在线,就不可能猜不到我推荐她去的任何地方都可能有别的目的——比如不怀好意。 当我将修罗带回山庄时,所有人的表情都相当的“惊喜”加“意外”,也不能说所有人都如此,几只神类只是露出了些许无语之色,估计是活太久了,各种奇葩见得多了。 不对,貌似将自己比成奇葩了,我可是正常人。 修罗一看雪莹山庄里的这些生物,大抵也猜到了我的目的,却没跑,而是问:“它们能救小植?” 我看了眼博物架上入定的熊猫,怎么还没醒。 阿莯道:“短时间内醒不来的。” 我想了想,对阿莯道:“你们是同门,而且这么多年,我不信她没整过你。” 阿莯闻言面无表情的瞅着我。“所以?” 我说:“你应该知道它的那些药里哪个是可以救人的吧?” 阿莯瞅向尘寰抱着的孟植(修罗身上阴气太重,若是一直抱着孟植,本来还有救也可能没救了)。 我说:“你瞧着这是多么可爱的幼崽,而且人可好了。” 我三言两语将孟植的事迹与阿莯说了说,阿莯颇为侧目。“这孩子倒是挺特别的。” 我点头赞同。“所以死了就太可惜了是不?” 阿莯让我稍等,去了趟楼上很快就拿了一枚丹药下来,将丹药掰成两半,其中一半融了水给我,我转手递给修罗让他喂被尘寰放沙发上躺着的孟植。 “半枚药也可以?”修罗有些怀疑。 我捂着鼻子道:“可以。”死熊猫的药,吃少了不一定有事,吃多了却有九成九有副作用。 修罗闻言也只能信我,将水喂了孟植,孟植原本苍白的跟死人似的脸色顿时红润了起来,看上去有活人的味了。 见孟植没事,修罗的一颗心顿时就放了下来,露出了松了口气的神色。 我有些好奇的问:“孟植与你究竟什么关系?” 没吃也就罢了,居然还如此上心的照顾,真是奇迹。 修罗想了想,看向焉了吧唧,唯二的两片叶子要掉不掉但仍精神很足的防备她的诺诺。“你可知我是缘何会化为修罗?” 诺诺想也不想的回答:“人族女子化为修罗,至少九成九是被男人伤害,以至于情伤入骨。” 楉闻言不可思异:“感情失败就化为修罗?天涯何处无芳草,只要站得足够高,天天换男人都有大把的男人等着让你挑,化为修罗....” 化为修罗如何,楉没说,但她的表情足以说明她对此类人的鄙夷。 能理解,神类的婚姻观本就与人族有别,审美疲劳了都能和离,感情失败什么的就更没必要死抓着不放了。尤其是楉的身份,婚姻于她而言是用来换取利益的工具,不一定就是爱情婚姻两论,但也差不离,自然无法理解人族因为感情失败就各种要死要活的行径。 我也觉得那很有毛病,人生于世,最重要的不就是自己?让自己活的幸福愉悦才是最重要的,为了别人,而且还是不值得的人将自己给折腾得狼狈不堪,抖m吧? 诺诺:“物种不同三观不同,而且人族父系社会,女子被洗脑快智障了,哪怕是进入了现代,这种影响仍在延续,如何能与完全没受过任何性别差异教育的你比?” 安安也难得的道:“那种影响的确挺可怕的,我曾经的一个任务,哪怕让天下的男子死得只剩下一成不到,扶持了女子为帝,也仍用了百余年的岁月才靠着自身所占据的居高临下的地位通过种种措施才将父系社会时对女性的洗脑影响彻底抹去。不论智障与否,当一个人被洗脑和豢养得觉得整个世界都只有主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那么当被主人舍弃时,如同被整个世界抛弃,再加上人类社会的性别歧视,生活压力,很难不发疯。” 我心说,这些年龄以万年为单位的非人生物其实挺适合去当社会学家的,一个两个的都见证了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变迁,自然完全不会被父系社会所影响,而跳出了那个父系社会的影响,看这种社会变迁不可谓不理智。 少凰为了最快的完成任务能够一针见血的让一个小世界的男性死得只剩下一成一到以便改朝换代,足以看出她对这种社会变迁的态度以及了解,若非在圈子外头,她绝不会想到如此一针见血却又最有效的办法。 看我们话题跑偏了的修罗无语的道:“我看着像是为了男人要死要活的智障?” 看着不像,我是如此想,自然也就如此说,明明都是无期徒刑了,在地狱里仍不忘好学不倦,绝不可能是会为了因为感情失败要死要活的智障,但也保不准她如今的模样是在地狱里被红莲给折磨得够呛,以至于发生了蜕变。 诺诺很是赞同:“红莲上神折磨厉鬼很厉害的,有很多厉鬼被她给折磨出了斯德哥尔摩症,性情大变的更不在少数。” 我:“....”我只是随口一猜而已,结果你告诉我红莲真有这么凶残..... 修罗愈发无语。“我是有过男人,但我生前生活的那个世界民风开放,我怀孕时我都不知道自己孩子父亲是谁,更懒得去想这个问题。” 我还能说什么? 我想了想,问:“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是谁?算算时间不就知道了?”人族没有神类那靠感应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有没有血缘的本事,但算时间还是没问题的。 “那段时间遇到的符合我审美的男子有点多,便都尝了尝。”修罗随口回答。 我说:“既然你的人生心态如此潇洒,又怎会化为厉鬼修罗?” 人生心态潇洒自在如风的人,不是我说,这类人化为厉鬼的可能性是最低的,死的时候基本没怨气,哪怕是死于非命,也多半能够看开。 修罗道:“我生活的那个时候有些特殊。” 我洗耳恭听。 的确特殊。 那是一个谈不上很危险,但也谈不上多安全的世界。 虽有妖魔鬼怪,但数量不多,而且居住在深山大泽里,和人族往来不多。 真正让修罗说特殊的是那个时代,文明不够发达,人族信仰崇拜各种各样的神灵,有真的存在的(将妖魔鬼怪当神灵了,也有少数的确货真价实的神灵),但更多的是人族自己幻想出来的神灵。 为了取悦神灵,人族各个部族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举行盛大的祭祀,向神灵献上最好的祭品,而人族觉得最好的祭品是人,活生生的人。 这种祭祀,老实说,很多文明在蒙昧时期都有,尤以人族为甚,因此别说我们这些非人了,就是阿莯这个真正的人族加前祭品的人都无动于衷,但很快便是阿莯也没法继续维持淡然了。 拿活人祭祀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神灵也就罢了,很多人族在献祭时还喜欢先将祭品花式折腾一番,觉得祭品越痛苦就越能取悦神灵。 (阿莯露出了阴沉之色,楉低语了句妖魔吃人都是一口吞,祭品感觉到痛苦之前就已经死了,而让人族先花式料理一番后血肉模糊的恶心样只要不是饿急了,什么胃口都该没了,明明洗干净就可以了的事,人族偏偏就热爱各种画蛇添足,听得我当时就很想问一句你是不是享用过类似的祭祀。) 修罗并非被自己的同一部落的人给献祭的,是另一个部落,它们舍不得献祭自己的亲人,便以别的部落的活人来献祭,同时杀光了别的部落的人后得到的土地可以养活更多自己的族人。 修罗的部落就是败了那样一个部落,大着肚子的她连同在战争中活下来被俘虏的族人一起成为了祭品,并且享受了一番祭祀“仪式”后才断气。 仁慈是女子的天性,除了个别奇葩或极品,每个女子对于自己的骨肉都是深爱的,十月怀胎何等辛苦(我没试过人族的十月怀胎,但我创造过君族,为了创造它们,我抽了自己一半的精血,人族女子怀胎损耗的也是精血,而考虑到我是直接创造,没十月怀胎,算起来,还算轻松的),用自己的精血孕育出一个新的生命,每天感受着它的存在,心底便充满着期待。可以说,男人是在幼崽出生后才慢慢的给予幼崽爱,也可能不给予——付出太少,得到太容易,很难让人珍惜得起来——那么女人就是在幼崽尚未出生时便给予了最深的爱,生孩子如同半只脚进鬼门关,而这世上愿意为你冒生命危险的人可不多。(虽然能不能维持到最后另当别论,孟植母亲必然是爱孩子的,但对孩子的爱不妨碍一个母亲在婚姻失败,心情抑郁时拿孩子发泄,以前在警察局工作时见过不少因为母亲婚姻失败或生活压力过大,心情不好,拿孩子发泄,甚至在孩子不懂事时一时情绪失控杀了自己孩子的案例并不少。) 修罗对自己幼崽的所有期待都毁在了那场献祭中。 一尸两命本身就怨气冲天,再加上死时遭受的折磨....妥妥的化为厉鬼。 化为了厉鬼后,厉鬼用了几百年的时间强大自己,一点一点的将那个部落给吃得绝了种。 人族的繁衍能力是所有智慧物种中出了名的,几百年的时间一对夫妻能繁衍出的子孙至少以万做单位,因此当厉鬼将那个部落给吃得彻底绝种时它自己也成功晋级为修罗了。 修罗降世,动静极大,引来了鬼差的注意,逃了几百年还是没能跑掉,被抓进了十八层地狱。 266、外篇雪狼·赤焰 人说,乱世妖魔鬼怪丛生,其实不然,太平盛世里妖魔鬼怪照样丛生,只是没有乱世那么活跃而已。毕竟,乱世真的是个好时代,至少对妖魔鬼怪而言是个好时代,到处都是尸体,不用费心捕猎就有的吃,有的时候人族病急乱投医,什么都拜,包括妖魔鬼怪,也能让一些妖魔鬼怪得到香火。 赤焰没得过人族香火,但每逢乱世他都能吃人吃个肚儿滚圆,只有乱世,寻常时候他很少能吃人吃到肚儿滚圆。 这不,又一次战事结束,赤焰估摸着这会儿下山还能吃到新鲜热乎的血食便下了山。 这一片是宋金边境,自二十多年前宋金联合伐辽,金灭辽后一鼓作气灭了北宋后就一直没个消停,每逢金人过境,不拘是宋军还是宋国的寻常百姓都得倒霉,村庄尽皆被屠戮。 赤焰迈着蹄子走进村子里的时候村子里的时候已经死光了,村口处就能看到一具被剖腹的孕妇,肚子被剖开,旁边就是一个刚刚成型的胎儿。 赤焰咬了一口胚胎的胳膊,口感非常鲜嫩。 一路走村口吃到村里,赤焰吃得很是满足,这才是神仙般的日子啊。 一口气吃了五个人,赤焰打了个饱嗝,看了看剩下的尸体,就这么放着的话要不了多久就该坏了,一个法术,所有尸体都被冰冻了起来,相当保鲜。 硕大的狼脑袋左右看了看,看到一口水缸,溜溜达达过去瞧了瞧,水缸里没有水,只有血与一个五六岁孩子的尸体,半熟的,估计是躲在这里头的时候被发现了,然后乱军丢了几支火把进来,生生做了烤全人。 只是,不会烤就别乱烤好不好?烤了四分熟没有八分熟有味道,也没有生肉的鲜,糟蹋食物要被天打雷劈的。 水缸里没水,雪狼又向水井移步,水桶被丢在井沿边,应是有人想看看水井里有没有人藏着,因此将水桶给拉了上来,结果没人,于是扫兴的将水桶随便丢在了地上。 雪狼也懒得去捡水桶,趴到井沿上张开血盆大嘴对着井口用力一吸,井水立时汇成一股如面条般被吸入狼口。 “咳....” 自己今儿出门没看黄历吧,喝口水都能呛着。 不对,水不是液体吗?那自己嘴里的是什么东西? 雪狼将嘴里的东西用舌头舔了舔,温热的,好像是什么动物。 动物? 活的? 雪狼哇的将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除了井水赫然还有一个三岁多点,也可能要大一两岁,因为这孩子看着太营养不良了,天知道实际年龄多少。 稚童显然被吓得不轻,然而尽管差点被狼给活吞了,稚童仍旧死死的捂着嘴巴不发出任何声音。 除了肚子,天要下雨,肚子饿了要叫谁也没辙。 雪狼伸出一根爪子戳戳稚童,这是他第一次与人族的幼童如此近距离的接触,死的不算,粉嫩嫩的一团,看着挺有意思的。 雪狼的爪子极为锋利,锋利到哪怕他再轻也仍在稚童的脸上留下了一个伤口,雪狼吓的赶紧将爪子缩了回来。 又饿又痛,稚童终于忍不住哇的哭了出来。 魔音穿脑。 雪狼深刻体会到了创造这个成语的人的心情。 幼崽哇哇大哭该怎么办? 雪狼抓心挠肝的想着,想不到,方圆千里就他一只雪狼灵兽,他根本找不到配偶,自然更没幼崽,对待活的幼崽他完全没经验。 别人是怎么养幼崽的? 雪狼回忆了下,然后将稚童抓起来抛了抛,抛得很高,足有几十米高,因此落下来的时候稚童成功安静了下来,被吓晕了。 雪狼走的时候将稚童与自己的储备粮一起带回了山洞里。 稚童从噩梦中醒来的时候雪狼正在啃野果,这是一只杂食的狼,不拘荤素,什么都吃。 肚子饿的咕咕叫的稚童目不转睛的盯着雪狼爪子里的野果,雪狼见了,从里头挑出了熟透了的几个果子递给稚童。“吃。” 稚童捧着果子愣住。“你会说话啊?” 雪狼理所当然道:“老子是灵兽,当然会说话。” “灵兽是什么呀?”稚童大着胆子问。 “神魔仙灵精妖怪魑魅魍魉,灵兽就是灵的一种,是仅次于神魔与仙人的族类。”雪狼随口解释。 稚童看着雪狼,脸上大写的懵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完全听不懂。 雪狼闲着也是闲着,与稚童解释了许久终于让她明白了灵的意思,以及雪狼虽然也是狼,却是一种灵兽,一种来自一个叫云州的地方灵兽,而云州,它不在人间,而是漂浮在人间界与山海界之间的一个特殊的地方。算起来的话,远古时也是人间的一部分,但因着人间界的灵气日渐稀薄而离开了人间靠向山海界,若是不出意外的话,在很久以后会融入山海界。 稚童不是很明白,但至少明白了一个事,那就是雪狼的家乡很遥远。“那你为什么离开家乡呀?” 为什么离开家乡? 雪狼默然,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它根本就不是在云州出生的。 人族的修士喜欢驯养一些坐骑,有为脚力的,也有纯粹为了炫耀的,雪狼这种灵兽不论是代步还是炫耀都是一级棒的坐骑。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既然需求,那就有捕猎者。 雪狼的母亲便是被人族捕猎离开云州的,但来到人间界后雪狼的母亲寻了个机会咬死了看守自己的人得以逃脱,但逃跑过程中伤得太重,因此生下了小狼崽后便身故了。 狼是自由的,只有犬才会为人所驱使。 这是母亲留给刚出生的狼崽唯一的遗言,也因着此事,小狼一直都远离人群,虽然彼时出生还没多久,但它记得那些强大的人修的气息,很危险,若是被发现的话,想来要么死要么沦为脚力,再不得自由。 人很可怕,给人族打上了如此标签的小狼一直都在深山里修炼,远离人群,早期时因着太过弱小,好生生的肉食物种竟是靠着山林里的野果野菜过活,偶尔的打牙祭也是发现了已经死了的动物尸体,有冻饿而死的动物,也有在山里摔死的人族,最后一个是小狼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去确定对方真的死了加上自己实在是太饿了才敢开餐。 吃了第一次人他才意识到,其实人也不是每个都那么可怕的,这个人居然都能因为走路不稳当从山坡上跌下来跌死了,足可见其脆弱。 随着年岁的增长,慢慢的意识到当年追自己与母亲的是人族的修士,而平日里见到的这些普通人,非常脆弱,他这才不再见着人就躲,偶尔还会下山打扫一下人族的战场或猎几个人。 所有食物里,人族的营养仅次于有修为的妖怪,但捕猎妖怪难度太大,而且捕猎得多了会引起周围妖怪的恐慌,然后被围殴,被迫搬了三回家的雪狼这才收敛了许多。 将锋锐的爪子缩起后才戳了戳稚童的脸蛋,挺软和的,吃了的话好像有点可惜,不如先养着吧,等回头缺粮的时候再吃掉。 并不知道自己逃过了一劫的稚童忽然问雪狼。“你见过我阿爹阿娘吗?” 雪狼茫然的看着稚童,那么多尸体它哪知道谁是谁,又哪个是小毛孩的父母? 稚童以为雪狼不明白,因而解释了下。“就是我阿爹阿娘,他们把囡囡放到了井里,让我等他们喊我才能上来,不然谁来都不准上去的,那些蒙古人来的时候我送了绳子,还担心怎么上来呢。多亏有大狗你,不过你把囡囡带到了你家,阿爹阿娘会找不到囡囡的。” 大狗? 雪狼汗了下。“都说了,我是狼,不是狗。” “好的,大狗。” “....随便你吧。” “囡囡要回家等阿爹阿娘。” “你阿爹阿娘已经死了。”雪狼说,它可以确定,那个村子里就眼前这一只活口,别的人都死透了。 囡囡拒绝相信雪狼的话,哭着嚷着要回家。 雪狼带它去看了自己带回来的储备粮,囡囡在里头看到了自己的父母,死得透透的,嚎啕大哭。 雪狼悔不当初,即为囡囡的伤心欲绝,也为怎么哄都没用,最后还是哭得累晕过去的小毛孩醒来后说要埋了父母和乡亲,她记得祖父死的时候父母是挖坑将他埋进了土里的,现在她也应该将他们埋了。 雪狼的脸都绿了,这可是他未来一整年的口粮。 囡囡虽不明白雪狼的脸色为何发绿,却也感觉得出来的雪狼的不愿意,怯怯的问:“不可以吗如果你觉得累的话,囡囡可以自己掘坑的。” 不,小孩,这不是掘坑累不累的问题,这是你要毁了我一年口粮的问题。 雪狼看着虽然畏怯却还是坚持的看着自己的小孩,忽的想起了多年前的自己。 他的母亲,最终是被那些人族烤了吃进了肚子里的,灵兽的肉没有杂质,味道甚美,又于修士有益,若是弃于荒野,未免可惜。 他躲在暗处看着他们大快朵颐着自己生身之母的肉,连骨头都没浪费被收了起来回头可以用来炼器,后来等人修离开许久之后,他从暗处走了出来,望着残留的灰烬给自己起了个赤焰的名字。 原来自己是那么的懦弱。 看着稚童,雪狼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这个稚童很聪明,他不认为当她看到它储存这些尸体后会不明白怎么回事,但她仍旧开口了。 雪狼最终点头同意了,但明确表示,它不会帮忙,掘坑的事得稚童自己搞定。 稚童见雪狼好说话,立时蹬鼻子上脸的询问:能给把铁锹吗? 什么是铁锹? 雪狼如此表示。 稚童:“....囡囡想回家一趟。” 稚童家里有一把铁锹,比她人还高,营养不良的稚童愣是没拿动,最后还是雪狼化为人形帮她拿回去的。 第一次看到雪狼的人形,稚童愣了好一会,倒不是因为雪狼的人形皮相俊美至极,宛若天人,而是,一头大狗突然就变成了人,惊的,太不可思异了。 虽然有了铁锹,囡囡却没法用,拿不动。 不能指望雪狼,囡囡只得自力更生。 铁锹拿不动,没关系,借雪狼的爪子削了简陋的木制耒耜,然后跟蚂蚁搬家般的掘坑。 囡囡得庆幸雪狼的保鲜法术挺不错的,不然照她几天一个坑的速度,尸体该烂得只剩下骨头了。 一室的食物却不能吃,雪狼别提多糟心了,为了不更糟心,干脆另开了个石室当粮仓,眼不见心不烦。 人与狼的矛盾在这种相处中突显了出来,雪狼进食都是鲜肉,虽然也啃水果,但全是生的。也因此投喂稚童时也是投喂的生肉,最多就是体贴稚童的乳牙不够有力,投喂之前会将鲜肉撕得碎碎的便于稚童咀嚼吞咽。 若是换个人,肯定会出问题,但稚童,它并没有意识到人的食物应该是熟食这一点,更没意识到人和狼是不一样的,在三观尚未成型的稚童眼里,这只雪狼除了有个狼的模样,与人没什么两样——都会说话。 因为懵懂,雪狼吃什么,稚童也就理所当然的跟着吃什么(除了人肉,雪狼每次打扫战场带回来的储备粮都被稚童给掘坑埋了),也不知是否她体质好,被这般投喂竟一直没出问题。 雪狼没有点灯的习惯,稚童原本也没有,但不管是谁,被塞在黑暗冰冷的井底那么久,听着外头不断传来的惨叫,都会落下心理阴影。 稚童有了心理问题,雪狼却不是心理医生,而且那年头也没有心理医生。 人若是有了心理问题,基本听天由命。 雪狼不懂这些,但稚童夜夜从噩梦中惊醒它却是看在眼里,它也曾有过类似的问题,最后是靠自己克服的,让他去治别人的话,那就只能束手无策了,它唯一能想到的便是将稚童放在自己的身下,用爪子圈着她给她安全感。 抓着雪狼锋锐的爪子入睡,稚童的睡眠质量总算是好了些许。 “我想点灯。”稚童提出了一个要求。 雪狼茫然的看着稚童。 稚童说:“山洞里入夜后太暗了,就像是井底。” 雪狼默了一瞬,第二日的时候用爪子削了一盏石制的灯,倒上一整碗的动物油脂,再将稚童用树皮搓的绳子放进去当灯绳。 有光有温暖,稚童的睡眠终于正常,这回换雪狼不习惯了。 狼是有夜视能力的动物,雪狼也不例外,只这一点便可知狼喜欢什么样的环境,大晚上点个灯,虽然没有什么危险,可就是不习惯。 稚童刚开始也没发现,还是有一次口渴睁开眼想找水喝时发现雪狼没睡觉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个问题。 “不然,我们将灯灭了?”稚童说。 雪狼问:“你不怕了?” 稚童抱着雪狼的爪子道:“不是还有你吗?” 雪狼想了想,道:“那就我在的时候不点灯,如果我有事不在,你就可以点灯了。” 稚童点头赞同。 跟着雪狼吃,还跟着雪狼一起玩,原本脆皮的稚童在一日日的锻炼中越来越强健,到最后不仅挥得动铁锹,还能不断喘气的掘一个时辰的土。(话说新闻上的狼孩远胜正常人的身体素质就是这么来的吧) 如此,稚童终得以在半年内将所有尸体下葬,让雪狼很是惋惜,几百具尸体,够吃一年呀。 人与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不是妖只要不是被干掉或被天劫劈死就能活到地老天荒去,而人只有短短百年的时光,朝生暮死,而是,妖不会得自然疾病,而人会。 稚童生病了,活了几千年就没生过病的雪狼一脸的懵,卧槽,幼崽病了该怎么办? 修炼有成的妖怪不会生病,灵兽,反正雪狼这辈子难得的几次生病都是吃错了东西吃出来的问题,因此对于稚童身上的情况很是不能理解。 稚童脑门越来越烫,烫如火烧,雪狼束手无策之下不得不带着她下山去找人族求助。 稚童是人,自己不知道怎么办,做为她同类的人族肯定知道该怎么办。 人族的确知道稚童这情况该怎么办,让化为人形的雪狼赶紧去找大夫,再拖下去这孩子就该呜呼哀哉了。 大夫控制住了稚童的病情,这才有空问雪狼孩子这是怎么弄的。 雪狼也懵着,因此无法回答。 大夫想了想,问雪狼:“她平日里吃的都是什么?” 雪狼想了想,报了一串动物的名字。 大夫道:“烤的还是炖的?小孩子....”脾胃弱,若是吃肉食,最好煮得烂一点便于消化。 雪狼说:“鲜肉,撕碎了生吃的。” 大夫:“.....”这孩子没让你给养死真是个奇迹。 要不是雪狼抱着孩子找来时的焦虑担忧神情不似作伪,大夫都要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个混蛋,平日里故意虐待孩子所以给孩子吃生肉了。 大夫的神情太过明显,雪狼本身就不笨,因而一眼就看了出来。“有什么问题吗?” 大夫说:“问题很大。” 拎着几贴药离开医馆时雪狼满脑子都是被灌输的养孩须知。 看看药材,再看看稚童,雪狼终于深刻的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是妖,怀里抱着的这只是人,他们之间区别很大。 雪狼吃错东西中毒了,用灵力排了毒,要不了几日就能活蹦乱跳,而稚童却吃了足足两个月的苦药汤子,唯一算是好事的是,雪狼总算没再投喂鲜肉了,而是尝试着将鲜肉炖成了烂烂的肉糜再投喂,虽然味道一般,但至少不会吃出问题来。 稚童的病好后雪狼带着她离开了山林去了一处官道,将稚童放在了官道边让她在那等自己,自己有点事需要单独去办。 稚童哦了声,然后问:“那你不会不回来了吧?阿爹阿娘当年也是这么说的。”然后谁也没回来,最后还是一只狼将她从井里捞上来的。 雪狼说:“你阿爹阿娘是被蒙古人给杀了,你看我像是能被人给杀了的妖吗?” 稚童见过雪狼和别的妖相处时的模样,妖见妖怕,就算不怕的也对其很是尊敬,这样的妖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杀,便摆了摆手:“那你快走吧。” 瞧着稚童赶人的模样雪狼有点心塞。 走了两步后雪狼不舍的回头看了稚童两眼,稚童继续摆手,快点走,早去早回。 267、外篇雪狼·青叶 赤焰特别想问候青叶,尤其是她全家,老子跟你多大仇啊?这么追着我不放? 被追杀至西域大漠时赤焰都没缓过气来,千年老妖被追杀得狼狈至此,真心罕见,却算不得丢人,背后追杀他的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而且是人族各个修真门派的精英,除非是万年老妖,不然都得跑。 缘何被这么多人追杀? 这就说来话长了。 人与妖的关系素来不睦,虽然有特勤处的前身在中间和稀泥,但特勤处前身是人族,种族决定了就算和稀泥那也是拉偏帮,最多就是偏的不那么明显。而古时候的特勤处前身,老实说还不如现在的特勤处呢。 进入现代信息大爆炸,特勤处自然不免受到影响,至少在信息大爆炸的环境长成的新苗都没前辈们激进的风格。而古时候的前身,受激进派影响很深,就算受激进派影响不深的,对待妖族也是对人族有害就是妖孽,当诛,对人族有益就是善,当留,算是变相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而特勤处前身这样的态度在人修中可以说是温和派,大部分人修见着妖都是先杀了再说,妖丹可是好东西,再或者,喲,看着挺拉风的,抓回去当坐骑,平等相处什么的,做白日梦呢。 人修如此,妖修,那也不是真的温和无害的软萌兔子。 吃人可以增长修为,不少妖是吃人,不吃人的妖里也不乏采阴补阳或采阳补阴的。自然,不吃人也不采补的妖仍旧占据了大多数,栖息于深山大泽中忙着采集日月精华修炼好早日飞升,没空害人,但这不代表它们就和人族关系很好,不过也谈不上恶劣,它们大多看人族的态度与人族看蜉蝣的态度类似:朝生暮死。 妖修比人修长寿,人修由寿命极限,而妖修,还是那句话,没被杀掉,也没被天劫劈死,又不停止修炼,妥妥的活到地老天荒去。 寿命长,记性好,对于人族而言几代人之前陈芝麻烂谷子的恩怨于妖修而言却是前不久的事,就算当事人已经死了也没关系,人族不是有句话叫做父债子还吗?同理,祖债孙还也没毛病。 人族看妖修这种寻仇风格只一感觉:不可理喻,妖就是妖,凶性难驯。 矛盾一层层的累积,最终的结果便是一场惊天动地的人妖大战。 怎么个开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双方都死了很多人/妖,都流了很多很多的血。 人族是最终的胜利者,惨胜,非常惨烈的胜利。 虽然大战中有无数杰出的人才崛起,但每个崛起的英雄背后都是无数的尸骨。 为什么英雄主角都仿佛打不死的小强? 因为命不够硬的都已经死在了路途中,最后还活着的自然就是英雄,给人宛若打不死的小强的感觉。 综上所述,人修各个门派与家族都折损了大量的弟子,虽有精英中的精英被锻炼了出来,但这期间没成为精英的基本都死了,普遍出现了严重的人手问题。 仇恨似海莫过于此。 小妖小怪什么都跑得没影了,也不好找,只能随缘,但大战时表现最为出色的几个大妖人族却是一个都不想放过。 不巧,赤焰正是其中之一,并且表现很出挑的其中之一,丫在大战初期将一手炮制了对一个人族大派的屠杀,除了因为不在宗门而逃过一劫的几个弟子,其余人,鸡犬不留,也让战争的烈度如做火箭般的直奔白热化。 虽然赤焰后期表现得越来越黯淡,没再清地图般的屠杀,出手也越来越少,但他每次出手都会带走不少人命,再加上初期时的那场惨烈屠杀,人修的黑名单上赤焰之名始终名列榜首。 战后清算赤焰毫无悬念是人修重点照顾的存在,一整个精英团追着他从中原追杀到南海,又从南海追杀到西域,堪称不死不休,而其中最为执着的便是那个名为青叶的女修。 赤焰抓着脑袋想了又想,最后还是想不起来自己和青叶哪来那么大仇。 诚然,他杀了很多人修,但算起来的话,里头应该没有青叶的同门。 青叶所属的门派并非什么大门派,只是一座在人修中略有点名气的道观,弟子加掌门拢共也就七八个人,与那些动辄成百甚至上千弟子的大门大派根本没法比。战时表现得也并不是很积极,要不是这个门派出了青叶这个资质卓绝的弟子,年纪轻轻便修为精湛,又在大战时表现出色,赤焰莫说是记着青叶这个人了,怕是连她所属的门派都记不住。而这个唯一表现积极的,赤焰也没有合适的时机和足够多的动机杀她,加之他意外发现青叶的一些利用价值,便没杀青叶,可青叶却不然,一直都很针对他,从头针对到尾,让赤焰一直都很怀疑自己是否和她有仇。 大沙漠里一战,赤焰的伤势加重,再看了看那一整个精英团,觉得自己这次多半是死定了,不过也无妨,大仇已报,便是死了他也没遗憾了。 不过,就是死了,也得拖几个垫背的,不然黄泉路上岂不孤单? 然而,正准备拼死一搏却发现对方的阵型出现了一丝裂缝,赤焰虽诧异但还是本能的抓住了这一丝机会跑了出去。 精英团简直要气死,差一点就能成功斩杀这头可恶的狼妖了。 青叶很是平静的道:“他伤得那么重,这里又是沙漠,他活不了多久的,不如想想如何找到他的尸体。” 暂时摆脱了追杀并不意味着平安。 伤势愈发严重,而赤焰又是一只雪狼,西域沙漠这种地方简直是他的克星,这也是为何精英团会将他一路往西逼的原因,利用环境削弱他的力量。 思及此,精英团的精英弟子们这才稍微冷静了些,的确,这里是沙漠,赤焰是雪狼,又伤得那么重,已经不可能存活,他们接下来要做的是找尸体罢了。 沙漠的范围其实不大,但因着沙漠的气候,白天的时候根本没人敢上天,怕变成人干,夜里的时候又冻得要死,虽然能克服一下飞起来,却也飞不了多久,沙漠上空的干冷太折磨人了。 因此即便是修士要通过这片沙漠,也得花费不少时间,而要从中找出一头狼,难度不亚于海底捞针,若是雪狼已死,那就更难了。 沙漠的沙子并非一成不变,它一直都在移动,人死了,尸体要不了多久就会被风沙掩埋,重见天日可能是数日后也可能是数百年后,完全看运气。 精英团足足寻了两个月,几乎将沙漠给翻过来,就差将每一粒沙子都筛一遍,一无所获,最后只能判断雪狼已经死了。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们一开始就封锁了这片沙漠,雪狼不可能逃得出去,而没跑出去,也找不到,就只能是死了,然后被风沙或是被沙漠里的野兽给吃了。 自然,就算还活着,始终找不到的话他们也不可能一直找下去,毕竟他们来自不同的门派或家族,而经此大劫,有太多的空白地盘需要瓜分或抢占,对于修士而言,资源是很重要的东西。 做为精英弟子他们不可能在宗门或家族最需要人手去发展的时候一直耗在外面。 一无所获后众人便饮了一顿离别酒告别了。 赤焰醒来的时候人在一个帐篷里,帐外是生活在葱岭的人族土著。 赤焰愣神,自己不是因为重伤而混了过去等着被晒成狼干或喂野兽吗? 弄不明白怎么回事,赤焰便坐了起来,帐篷里没别的人,艰难的起身出了帐篷,可以看到正在放牧的柯尔克孜族人,以及正在烤肉的某“仙子”.... 看到拿着剑当烤叉烤羊肉的青叶,赤焰觉得自己需要静静,别问他静静是谁。 青叶没有读心术,却也想得到赤焰的心情,因此笑问:“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喜没有,惊倒是成吨。 赤焰静静的看着青叶。 青叶抖了抖剑,烤熟的肥羊被分成了两半。“要不要?” 赤焰看了看青叶手里应该是法宝的剑,莫名的同情它。“你有什么目的?” 赤焰从不认为一个人族会出于善意而救自己,尤其是,这次的大战,他杀的人可真的不少,还屠了一个大派。 赤焰并未掩饰自己的警惕与猜疑,莫说青叶本就不是情商低的人,便是真低情商也不难看得出来赤焰的眼神。 青叶没说自己的确有恶意,却也没否认,而是眼神颇为复杂的道:“看情况。” 青叶说完将肥羊分给了雪狼一半。“吃罢。” 赤焰看了看青叶,又看了看肥羊,最终还是接过啃了起来,他的确有点饿了。 赤焰的伤并不轻,离死就差一步了,因此想要完全养好需要的时间自然不短。 葱岭的环境认真说起来挺适合赤焰养伤的,虽然不是最合适的,但却是最近的,因此青叶将他带了过来。 赤焰在发现附近的柯尔克孜族都以为自己与青叶是夫妻,且青叶准备了不少东西显然打算长住的时候便明白了青叶不打算挪地方,至少暂时没这个打算。 既来之则安之。 好吧,反正伤势未愈之前绝对打不过,那还犟什么? 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要做什么也得等伤好了再说。 赤焰相当识时务的与青叶扮演着一对来自中原宋国的汉人夫妻在葱岭安顿了下来。 赤焰对这种能够疗伤的安静环境还是挺满意的,唯独不满意的就是青叶,麻烦事多不说,还爱找自己的茬。 用第二顿餐时赤焰看看自己面前的陶盆里的生肉,再看看青叶陶盆里的炖羊肉,顿觉区别对待。“为什么你的是熟肉我的却是生肉?” 青叶理所当然道:“狼不是吃生肉的吗?” 狼的确是吃生肉的,但不包括所有的狼妖,而赤焰,他已经很久没吃生食了。 赤焰道:“我吃熟的。” 青叶想也不想的回答:“只有生的。” 赤焰道:“算了,我不吃了。” 想起来出去转转却被青叶一把按了回去。“浪费食物要被雷劈的。” 赤焰想起来,动了动,没能起来,状态太差,杠不过这个人族臭女人,无奈而憋屈的低头啃着生肉。 青叶瞧了瞧赤焰的模样,唇角下意识的翘起了一丝弧度。 只有一个帐篷,两个人是睡一块的。 青叶以男女授受不亲为由让赤焰在晚上变成狼的形状,赤焰无语道:“就你这一点毛都没有的光秃秃丑样,我便是饥不择食也不可能不挑食到你这种丑八怪身上。” 赤焰说的是真心话,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鸟儿看没有翎羽的人族就算不是看残疾也多半是脸盲症,而赤焰,做为一头审美正常的狼,赤焰表示没有油光水滑的皮毛的人族全是丑八怪。 话是真心话,说的对像却不对。 若是听的是个男人,不过一笑置之,但听的是个女子,并且是个修为高深的女子,更是一个听出了他是真心话的女子.... 青叶并非倾国倾城的美人,但修士到了元婴期后就很少有长得差的,元婴期时修士是可以调整自己的外形的。 青叶没调整过自己的外形,她对自己清丽的容貌还挺满意的,不是大美人,却也是个很养眼的美人。虽对此不是特别在意,但少时被香客称赞生得好时也是会开心的,没有女性不喜欢被称赞美貌,就算心思都在修炼上,对容貌不注重,青叶也深知自己的美貌,而如今,有个家伙说她是丑八怪,丑到就算饥不择食也不可能对她有兴趣的丑八怪。 里头的荤段子成分不明显,就算明显它也被丑八怪这几个字给盖过去了。 赤焰被摁地上揍了一天一夜,嗷呜嗷呜的凄惨狼叫声几乎传遍了整个高原。 赤焰在自己心里的小黑本本上记了重重的一笔,然后又多记了好几笔。 到了青叶这个境界的修士其实已经不需要睡眠了,睡眠时间全都用在了打坐上,元婴虽然很长寿,但并非长生,想要长生得成仙,有那睡眠的功夫不如好好打坐修炼争取早日突破,早日渡劫飞升。 青叶是个另类,她会修炼,却不会将修炼视做唯一,虽然不需要睡眠了,却还是会按着以前的习惯在晚上睡觉。 这没什么,修士里也不是没有不走寻常路、我行我素的奇葩,青叶又不出格,济公那个和尚才叫真出格。 只是,睡眠就睡眠,为什么还要踢它? 同样通过睡觉时间来修炼的赤焰被踹了一次又一次,却又苦于打不过女魔头,简直要气疯。 赤焰心中的小黑本如果能实体化的,必然已厚如砖头且每页都满满当当的,满到赤焰忍不住怀疑自己与青叶是否有什么深仇大恨,否则为何如此折磨自己? 是的。 折磨。 虽然青叶救了自己,但赤焰始终觉得,对方救了自己是为了折磨自己,若非如此为何一直折腾自己? 赤焰恢复得很慢,能够活动的时候他开始在葱岭周围寻找一些药材或妖魔进补,青叶对此表示支持,只一个:不能随便伤害有灵智的物种,除非它们先对他不怀好意。 赤焰很是惊奇。“你是人修啊。” 青叶点头,她还不至于连自己的种族都不清楚。 赤焰顿时露出了不解之色:“那些是妖魔。” 一个如此人修对待妖魔如此有原则,这真是人修而非那个人修被妖魔给占了壳子?不对,要么也没这么圣人的,中邪了吧? 赤焰是如此想的,自然也如此说了,然后再一次体会到祸从口出的滋味。 揍完了赤焰,青叶道:“不论是人还是妖魔都是智慧生物。” 赤焰控制住自己出粗的冲动。“你之前还在大战是时杀了那么多妖。” 大战时死的妖可不仅仅是害过人族的妖,更多的还是与人族什么仇都没有的妖,生长于山林或混迹市井,会做些小恶作剧,却也不曾害过人,只因为是妖便被统统杀光了,而青叶正是执行此类任务的热衷者。 青叶闻言一时沉默。 赤焰嘚瑟道:“人啊,就是虚伪。” 青叶再次揍了赤焰一顿。 虽非自己所熟悉的中原,但赤焰在这几年里也摸清了情况,因此捕猎或采药都做得很小心,没得罪什么不该得罪的生物,伤势没好之前他不想再拉个强大的敌人追着自己杀。 赤焰没得罪,青叶却在一次无意中得罪了。 古时有个传统,若是一个地方长久不下雨,就会以美丽纯洁的少女做为祭品献祭祈雨。 这种形式在华夏的表现形式是河伯娶妻(从来都没起过作用,不仅仅是因为河伯被封印了,就算没被封印,那更不可能有作用,河伯有妻子的,虽然最后掰了,但那是理念问题,掰之前感情还是很好的,河伯娶妻,妥妥的得罪河伯的正妻,枕边风一吹....凡人作死的即视感真浓),在西部地区则多是焚烧。 将美丽纯洁的少女绑柴堆上活活烧死。 青叶救了一个即将被献祭的少女,得罪了当地的“地头蛇”。 雪域的许多神灵并非真正的神灵,而是妖魔,但人们可分不清这些,只知道对方很强大,所以就给祭品。 比虎口拔牙更拉仇恨的是虎口夺食。 268、外篇雪狼·曾相识 强龙不压地头蛇不仅仅是强龙不久留,而地头蛇一直都在,更是因为地头蛇在地头上有着非常庞大的关系网,你杀了一个那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 青叶在杀了因为被自己虎口夺食而来讨公道的妖魔后便捅了马蜂窝。 西部地区远离中原,自然对中原修士的忌惮并不深,且就算忌惮,青叶也不过一个元婴期修士,并非无敌,只要做得干净,中原又怎么会知道?而且和青叶在一起的赤焰可是妖,一个正道修士与妖混在了一起,稍微一想就知道有问题,中原可不同于西部,人修与妖修之间的矛盾很深。 不管是觊觎青叶的美貌的还是觊觎她那一身修为想采补的全都有了找茬的借口。 青叶在将那个祭品送得远远的安置好后便回来时的遭遇中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西部与中原的不同,却没掉头回中原,而是去寻还在葱岭的赤焰。 赤焰比青叶更清楚妖魔界,因此在事情刚发生时便意识到不好,青叶去安置祭品时他便借故躲进了深山里。这么做也是想着利用次机会摆脱这个天天折腾自己的臭女人,没有人会在这种满目皆敌的情况下还来找他,至于他,虽然会受到殃及,但妖魔的世界本来就是充满杀戮的,跑得掉并且能够吃到足够的“妖魔”进补是能耐,跑不掉也不过是技不如人。 赤焰从头到尾就没想过青叶还会回来找自己。 然而,在他艰难的穿越葱岭雪山时青叶回来了。 见赤焰没事,青叶顿时松了口气,拉上赤焰就往西跑。 赤焰惊奇道:“你怎么回来了?” 闻言,青叶冷冷道:“你当我是你啊?我说了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赤焰一脸懵圈。 翻越葱岭便是花剌子模,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妖魔圈(也可能是土著神),而享有凡人香火祭祀的“神”随便越界是很忌讳的事,因此一过葱岭一人一狼便拜托了麻烦。 青叶想了想,干脆拖着雪狼去了花剌子模的首都撒马尔罕生活。 这一次不是游牧式的离群索居,而是定居。 出于出世就得像个凡人的想法,青叶开了一家卖丝织品的商铺。 赤焰忍了又忍,终于没忍住问青叶。“咱们以前认识?我是说大战之前。” 离开葱岭时青叶的话着实不像陌生人之间会说的,而彼时的眼神也带着极为复杂的神情,有愤怒、也有怨.... 赤焰可以发誓自己过去的几千年一直都刻苦修炼,完全没心思招三惹四,绝对不会有被辜负的女性找上门这种戏码出现在自己身上,可青叶的情绪也不似作伪。而且,就算真有,妖魔界的男女关系素来都是合则聚,不合则分,一生一世什么的,智商在线都知道那多好笑,妖魔只要不被干掉就能活到地老天荒的生命足以让不管多么鲜艳的美好记忆都褪色。 此时此刻,我爱你入骨,但一万年十万年后你于我不过一个完全想不起来的陌生人,没有任何感觉(少凰属于其中典范)。 综上所述,妖魔们分手后只要不是有什么另外的恩怨,普遍能做到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见赤焰问起这个问题,青叶瞧了瞧赤焰,道:“你猜啊。” 赤焰耿直道:“猜不到。” 赤焰被青叶倒吊在了院子里足足三天三夜,最后被放下来倒不是青叶良心发作,而是赤焰为了被放下来不得不将自己记忆里所有打过交道的人族女子全都给挖了出来。 赤焰认识的人族女子不多,并且多为人族修士。 一个是妖,一个是人修,双方什么关系想也知。 那些修士有的是被赤焰给吃了,有的是从他的爪牙下逃出生天得以活命。 数目不多,但极为零散的分布在赤焰长达两三千年的狼生里,要想起来着实有点困难。 一个个的排除下去,一个两个三个都不是,青叶的脸色黑得完全可以滴墨了。 青叶为了避免自己不被气死最终不得不给赤焰一个提醒。“为什么你报的都是修士?” 赤焰不解的反问:“你不是修士吗?” 青叶:“....” 我如今是修士并不代表我生来就是修士。 赤焰见了青叶的反应,虽不解,但还是顺着这个思路想了下去,很快就想到了,不是修士的人族女性,那就一个。 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那唯一的可能是什么后赤焰不由惊讶的看着青叶,目光一寸寸的打量着青叶的眉眼、轮廓....“你是囡囡?” 总算还有救。 青叶抬手将人放了下来。 赤焰啪叽摔在了地上,坐起来后第一件事便是问:“我记得你当年是被一户富户给收养了,怎么....”成了道修? 当年将囡囡丢在官道上,看着她被路过的商贾给捡走后他是尾随了很长时间的,确定那个商贾收养了囡囡后对囡囡很好,这才暗中出手帮着那个商贾坐大了生意后才离开。 按着当时的情况发展下去,囡囡会在商贾家长大,然后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平安顺遂的渡过一生。如今都七八十年过去了,就算长埋黄土之下腐朽成泥,也该是白发苍苍的老妪了,而如今的青叶,眉目清冽,宛若双十年华,不过外表对于修士也算不得什么,修士本就老得比普通人慢,修为足够高的话,永葆青春也不是问题,而对于元婴期修士而言,永葆青春是基本能力。 这差别之大,恕他无法想象期间发生了什么。 青叶顿觉无语,所以她当年总有种被人偷窥的感觉不是错觉,只不过偷窥的不是人,是狼。 弄明白了这点,青叶心中的那口气终于消散,平淡的道:“养父母在我十岁时去世了。” 赤焰奇道:“那么短命?” 当年捡人的时候那个商贾看上去最多而立之年吧? 青叶回道:“因为不想官商勾结设局逼良为贱……你不懂什么是逼良为贱?就是官府与地方上的大族勾结,设个局让良民欠下无法偿还的债务,再通过官府出面将还不起钱的良民拥有的地抵债给大族,人则依法发为奴婢。父亲觉得这太损阴德,有伤天和,容易报应子孙,便不愿做。” 赤焰闻言懂了,顿觉好笑,但考虑到死的是青叶的养父,便忍住了,道:“做了有损阴德怕报应子孙,他不做就自己死了?” 青叶摇头。“家中失火,所有人都死了,唯有我,不知为何,同样困于火海,却未化为焦骨。” 赤焰知道为何,他送过青叶一颗乳牙,雪狼的乳牙虽然不能辟火,但保青叶于火海一次不死还是可以的。而青叶的养父一家是普通人,也没有这样的东西,自然不可避免的化作了焦骨。 失去了养父母,又于火海中得以生还的青叶被所有人视为妖孽,人人畏惧,也人人都想杀了她斩妖除魔。 青叶不蠢,一看自己被当做了妖魔就麻溜的跑了,乞讨了一年多,四处流浪,在路过一个据雪狼曾偶然提起出过仙人的道观时被观主看出根骨上乘,实乃修炼的好苗子因而被道观收留成了一个小道士,也打开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赤焰很想说青叶的养父够蠢的,官商勾结又如何?害人又如何?你配合的话不一定有报应,不配合的结果却是立马全家死光光。不过,若那商贾不是这样的人,他当年也不会那么放心的将囡囡交给他。 想了想,赤焰问:“害死他的人如何了?”若是没有报仇,看在对方养了囡囡几年的份上他也不介意□□。 青叶道:“不需要你为他报仇,五十年前我便回去杀了当年所有参与了的人员。” 已经死了的,她就杀了那人的所有子孙,没死的,连同子孙一起杀,前后加起来杀了几千人,震惊一时,不论是南宋朝廷还是修真界都被震惊。 奈何再震惊也没用,她是修士,而那些人虽然有地方上的乡绅地主,也有士大夫及不少官员,情节极为恶劣,可那又如何呢?那些乡绅地主、士大夫与官员皆为普通人,而她不仅是修士,更是当代最出类拔萃的年轻修士之一。 特勤处(这年头不叫特勤处,但为了方便就这么称呼了)便是想将她抓起来绳之以法也得考虑整个修真界的反应,普通人杀了修士要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修士杀人要杀人偿命那叫荒谬,尤其是那个修士是人族年轻一代修士中的佼佼者。 特勤处今日能藉此处死一个修真门派最有天赋的弟子,焉知明日不会对另一个门派出手,毕竟,修士素来自诩高人一等,他们可以因为顺手保护蝼蚁一般的凡人,但那从来都不代表凡人与他们平等。而且,凡人的法律,真心没哪个修真门派是放心上的。 有些例,不能破。 不论修真界多么惊讶青叶的大开杀戒,都不会允许特勤处以执法的名义让她杀人偿命。 当然,杀了那么多人,怎么也不能什么惩罚都没有。 青叶因此被罚面壁思过,若非抓住了此次人/妖大战的机会,她现在都还在后山苦修(太无聊,除了修炼也没别的事能做了)。 只是,在人/妖大战时遇到赤焰就真是巧合了,她在大战时本来只是打酱油和顺手救下没沾过人命的妖,对于赤焰,想过可能碰上,但仔细思考后又觉得不可能,因为赤焰素来不理会这种争斗,因此当见到赤焰时,她几乎以为自己认错人。 赤焰按着人族的标准妥妥的恶妖,丫吃人。 青叶因着幼时的经历对妖怪自有一套自己的区别方式,反正在她眼里妖怪吃人不一定就是坏妖。 赤焰吃人,怎么就没吃了她?而且她每次将他打扫战场带回来的储备粮给埋了时赤焰虽然气得要死却从未伤害过她,最后被气到忍无可忍也不过再也不去打扫战场了。 而在大战时赤焰的表现,她去看过那个被屠了满门的门派,偌大的门派已然化为废墟,一个能喘气的都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鸡犬不留。 原以为是赤焰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变了,后来跟踪观察了一番好像又不是。 虽然一手炮制了一场大屠杀,但赤焰在战争中并不积极,他会杀人修,但人修要是没去找他的话,他也不会主动来找人修。只是,人的名,树的影,屠戮了一整个大派的“声望”太高,明明最先挑起妖族与人族开战野心勃勃的想要一统天下的大妖不是他,人修也都拿他当大boss刷,被赤焰杀了不少人,也让那个真正挑事的大妖压力很轻,得以做了很多事,得人修回过神来时不得不以惨烈的代价才阻止了他。 青叶敏锐的留意到,当那个大妖脑子进水想要通过控制魔来横扫人修时赤焰还捣了乱,给人修制造了机会。 自然,注意到的人不多,就算注意到也不会说出口。 那个最开始挑起战争的大妖被诛杀后第二个被人修疯狂照顾的就是赤焰。 屠了一个人族修士大派的恶行太过惊世骇俗,也注定了赤焰与人族修真界的不死不休。 知道了青叶是囡囡,赤焰心里的小黑本霎时间自燃成了灰,在被问及为什么要屠那个人修门派时想也不想的回答:“他们吃了我母亲。” 虽然当年吃的人已经因为两三千年的岁月而陨落得差不多了,但没关系,还活着的一个都不放过,已经死了的,父债子还,同理,祖债孙还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青叶霎时就想起了自己曾无意中提起赤焰母亲时赤焰那时的神情,金色的狼眸里仿佛有火在烧。 青叶握住了赤焰的手,难得温柔和气的道:“你已经报了仇,都过去了。” 赤焰没说什么,是过去了,但过去后他却一直都是迷惘的。 报仇。 为了这个目标他努力了两千多年,两千多年来,如何报仇都是他心中第一位的事,而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达成了,他一下子就不知道该干嘛了。 成仙? 他是灵兽,只要一直修炼下去,又没被人给杀了,成仙是必然。 成神? 这个目标倒是很长远,足够他未来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都不会找不到事做,但也正因为需要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反而对如今的他没什么引导作用,太过遥远是一方面不知道如何去做也是一个因素。最终的是,他对成神也没有什么执念,不管成不成神,他的生命都很漫长。 相处了也有几年了,加之赤焰也不是什么城府深沉的妖(他的实力注定他不需要阴谋也能对付任何人),青叶很容易看出他的迷惘,却也不知如何去开导。 仇恨如火,不仅燃烧着仇人,也燃烧着自己。 在将仇人给烧了之后,若自己还没燃烧殆尽,那么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了,很空洞。 这种感觉赤焰在几年前就应该有,奈何先是被人满世界追杀,然后是被青叶各种欺负,每天都过得很充实,自然没心思想那么多,如今一下子闲了下来,不免袭来。 青叶想了又想,最后决定给赤焰找事情做。 于是,赤焰发现自己被压榨欺负得更多了。 赤焰很是愤愤。“以前我没认出你来你气我折腾我也就罢了,怎么如今我都认出你来了你还如此待我?” 青叶反问:“咱们重逢至今多久了?” 赤焰闻言立马灰溜溜的去干活了。 撒马尔罕是花剌子模的都城,而一个帝国的都城最不缺的便是有钱有权的人,而有钱有权的人都喜欢享受好东西。 什么是好东西,自然是珍贵且稀少的东西。 来自中原的丝绸在西域很珍贵,在葱岭以西的价格更是翻倍,概因稀罕。 尽管青叶将丝织品的价格开价开得中原不管多么黑心的商人见了都要大呼黑心,然而,撒马尔罕不缺有钱人,便是用同等体积的黄金去换青叶的丝织品都有的是人愿意买。 客似云来的结果便是青叶本来只是因为出世而随手开的店铺非常忙碌。 店铺里的丝绸除了丝绸用的丝线是飞回南宋买来的,丝绸是青叶自己织的,丝绸上的精美刺绣也是青叶自己做的(面壁思过时不找点事休息一下放松放松很容易发疯)。 纺织刺绣的只有一个人,购买的人却络绎不绝,供不应求是必然。 提价虽是个好主意,但不适合在撒马尔罕这种地方,权贵太多,商斗不过官,平等是基于双方是同一阶层时才有的东西,不然谁的阶层高谁就是合理,这一点青叶在自己十来岁时便明白了。 她最终会选择自己动手挨家挨户的找上门杀人绝户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拜入道观识了字后她便去看了南宋的律令,她全家死得很惨,但涉案的有士大夫与官员,这两者属于特权阶级,只要不是谋逆,一点小过错最多就是贬谪,再或者丢官,杀人偿命,甚至如她所愿的以全家之命偿命根本是痴人说梦的事。 当法律给不了想要的公平后,青叶果断选择自己动手替养父一家要个公平。 而在杀完了人后,虽是大案,明明朝廷很想弄死自己这个犯法的家伙,但自己最终的惩罚仍旧只是不轻不重的面壁思过时,青叶不免彻底意识到一个事:人的生命是有价值的,而每个人的价值都不一样。 撒马尔罕权贵云集,跟他们拿乔,养父的结局是个活例子。 青叶自然不怕普通凡人找茬,但她不想惹什么麻烦,一时半会她并没有搬家的打算。 赤焰每日要干的活里多出了织布和刺绣两样。 虽是雄性,但因着不是人族,赤焰自然没有人族男性那会觉得青叶是在故意羞辱自己的认知,他唯一的意见便是:怎么又给我增加工作? 青叶理直气壮道:“我扮演的是掌柜的,你扮演的是伙计,出世的角色扮演,须敬业。” 赤焰很想说出世并非我所选择,是你逼我的,但考虑到自己玩得也挺开心的,不免底气不足。 “可我不会织布刺绣。” 他的衣服是用自己的皮毛炼制的,千年不腐不朽,不仅刀枪不入,更防尘,更能变成不同的样式。没有需求,自然没有学织布刺绣的必要。 青叶道:“没关系,我教你。” 一头雪狼学织布学刺绣这些细致活,竟学得又快又好,与其庞大的本体形成鲜明对比,让能看出来这家伙原形是什么形态的青叶心情很是复杂。 撒马尔罕的地理位置很不错,再加上其政治地位,不可避免的是整个波斯地区数一数二的繁华之都,自然,这是不与南宋的大城相比的前提。宋代虽是历史上出了名的重文轻武的弱宋王朝,但经济还是很发达的,人口过亿,在古代相当不容易。 赤焰与青叶都见过临安的繁华,对于撒马尔罕的感觉便只有:人种真特喵的丰富。 什么肤色的人都有,让青叶忍不住忏悔自己以前觉得妖魔的模样稀奇,妖魔再稀奇也不过是头发颜色弄得怪异了些,或是眼睛颜色是红色的,而撒马尔罕见到的各色人种,不管是头发还是眼睛,什么颜色都能见到。 雪狼忙碌得让自己没空空虚,青叶则是好奇葱岭以西的世界,因此很是活跃,自己活跃不算,还经常拉着雪狼一起到处逛。 不过两三年,丝织品的店铺便成了撒马尔罕最拔尖的奢侈品商铺之一,青叶却打算关门。 物种不同,审美不同。 人种不同,审美也不同,但赤焰的长相,放在南宋的话,只能算中等,原因?不合审美。 南宋虽不至于像魏晋时那般崇尚嗑药、傅粉,生得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但也更流行白面小生的审美。而赤焰化形时是在春秋时,先秦时的华夏族审美与后来的审美有很大差异。 现在电视剧里的人气奶油小生们丢先秦去那就属于没人要的类型,先秦时代的华夏族崇尚的是勇武,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的这款,真心不合那个时代的口味,雪狼的人形审美和先秦时的人族差不多,因此赤焰化形时的模样可以参考先秦时的男子,很高大很孔武有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且还不是健身房锻炼出来的那种软趴趴的肌肉,而是爆发力极为强大的肌肉。 赤焰的外形在先秦时妥妥的拔尖,在南宋时,呵呵哒。 所幸赤焰自身对此没什么感觉,在他看来没有任何皮毛的人类简直丑毙了,丑人觉得你丑,你有必要搭理吗? 说别人丑之前麻烦先看看自己的尊容。 这便是赤焰对在南宋时华夏族见了自己的模样觉得自己不够好看时的态度。 葱岭之东,确切说,阳关玉门以东如此,阳关玉门以西却不然,尤其是葱岭以西,反而更好赤焰这一款。 不仅外形符合审美,更令人满意的是赤焰会纺织刺绣,还会捕猎(不喜欢家养的都没什么血气的家禽,不时会去捕猎野味),妥妥的男神。 既然是撒马尔罕的男神,爱慕之人自然不少,然并卵,全都被拒绝了。 青叶:“....”虽然挺高兴赤焰拒绝别的女人的,但想想赤焰拒绝的理由,哪怕被拒绝的不是自己,都忍不住为之心塞。 男女之间,告白失败了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强扭的瓜不甜,此瓜不甜,总有甜瓜。 然而,简简单单的道理并非每个人都能明白。 一个是修士不想与凡人计较,另一个则是心知有人修在不可能吃人懒得去计较,两个人最终关了店铺。 赤焰问青叶要不要回中原。 青叶想了想,摇头,她虽然也挺想回师门去看看,但大战结束还没多久,赤焰不适宜在任何人面前出现。“我们继续往西吧,看看更西的地方是什么模样。”一直都以为西域以西是一片荒芜,不曾想,竟有花剌子模这样的王朝。她在学会花剌子模的文字后专门去查阅过这片被称之为波斯的土地上的历史,相当热闹,但最让青叶有兴趣的是,若波斯的历史不是胡说八道,那么波斯以西应有别的国度与文明。 赤焰奇道:“你不想回师门看看吗?” 青叶道:“离开大漠的时候我给师门传过信了,不回去也无妨。” 修士随便闭关都是几十年,她几十年不回去也没什么,尤其是回去后很有可能得继续面壁思过,更不想回去了。 赤焰没话说了。 葱岭以西有花剌子模,而花剌子模以西更有国度与文明的大城。 青叶采摘过大马士革的玫瑰,也与赤焰一起去圣城耶路撒冷参观过(话说这真的不违和?青叶也就罢了,毕竟是人族,但赤焰可是妖魔),也曾去看过已经衰落下来的罗马古城,也曾因为一时兴起就乘着独木舟一人一桨,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带的纵穿地中海见到了另一片大陆(不建议普通人族这么玩,元婴期修士能辟谷,妖修几年几十年不吃东西更不是什么问题,掉水里也还有胎息之法)。 青叶在尼罗河畔被赤焰求婚了,按着灵兽雪狼一族的传统的求婚——在一次切磋中伤势已痊愈的赤焰将青叶给击败了(话说这真不是注孤生的节奏?)。 青叶:“....”真特么的清奇的求婚。 赤焰忐忑的看着青叶,以为青叶不愿意,便道:“你可以多考虑两日也无妨的。” 青叶面无表情的道:“我只是有些奇怪,你不是一直都觉得没有油光水滑的皮毛的人族丑得伤眼吗?” 赤焰回道:“是挺丑的,不过是你的话,就算是丑也丑得很有味道。” 269、第五章饕鬄·杀人 饕鬄食人,人亦食人,究竟谁才是怪物?——庄主 虽然知道了修罗的遭遇,但诺诺没有同情,做为鬼差,各种经历悲催的厉鬼凶灵见得多了。能进十八层地狱里的,不敢说全部,但至少半数都有着极为惨烈的过去,毕竟并非所有恶人都是天生变态,大部分都是经历太惨烈,于是黑化....罪孽滔天。 诺诺已司空见惯,我却没有。 在修罗表示,能不能等孟植醒后容她告个别再抓她时我忍不住问:“孟植是你生前的幼崽吗?” 修罗闻言不可思异的看了我一眼,似是疑惑我的脑洞。“当然不是。” 我闻言忍不住诧异。“那你怎么对他跟对亲儿子似的?” 修罗道:“他是那个部落的人,当年,也像如今这般大,他觉得祭祀太残忍了,试图放走我们。” 我说:“失败了?” 想来若是没有失败,也不会有如今的修罗了。 修罗点头。“他自己也成了祭品。” 我:“....” 修罗最后还是没与孟植道别,别误会,不是被抓了,虽然也差不多,而是我好说歹说说服了诺诺给它个赎罪的机会。 鬼差们抓了恶鬼和罪行太重又不安分的鬼没地处置,一直都拿安安当垃圾处理器,但安安显然快吃撑了,等它吃撑了,鬼差们就又该头疼了,不如让修罗试试。 修罗以灵魂为食,放了不安全,但杀了的话,总觉得有些过分。 我知道她罪孽深重,受罚是必须的,但为何不给个机会呢? 地府审判鬼魂生前善恶时,惩罚完了之后不还有重新投胎的机会吗? 修罗的罪行,好吧,想要还清估计得到天荒地老去,也就比少凰好点,但就算久,也不应该什么机会都不给。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地府用来处理需要鬼道毁灭的鬼魂及恶鬼时都是靠波儿象,但波儿象的数量太过珍稀,供不应求,修罗正好可以顶顶,不是说很久以前,久到地府还没派出大军击败波儿象一族将该族抓地府来打工时地府用来轨鬼道毁灭鬼的不就是修罗吗如今这也算是重操旧业。 诺诺很是无语的问我:“那你知道为什么原本是修罗做这份工作的,后来地府却不惜兴兵去抓了波儿象一族吗?” 这我还真不清楚,君族又不是亡者,虽然有族人与地府的鬼仙认识,但会去了解地府的历史的,还真没有。不过话说回来,除了已经死了去地府居住的,谁会无聊到去了解地府的历史? 诺诺道:“因为波儿象说了可以吃它才吃,没说可以吃它就不会吃,而修罗是不管你给不给吃,它都吃,就算阻止了,它也会趁你不注意时偷偷吃。” 我秒懂,信用破产,老板实在受不了这种不听话的员工,干脆炒其鱿鱼重新招人(貌似波儿象也不是被招来的,不过这不是重点)。 我说:“如果它不听话乱吃,你干掉它就是了,当然,考虑到你也不一定打得过,可以趁它现在听话在它的元神里做点手脚。” 诺诺默了一瞬。“我还以为你的同情没限度了呢。” 我说:“我若是有那样的情怀,当年就不会修守护道了?” 安安这段时间很忙,我估计和安安曾经提起过的大餐有关,也不知是什么天材地宝。 我看了看雪莹山庄近来的任务,都是一些小任务,也不赶时间,正好拿来历练徒弟。 我干嘛? 闲着也是闲着,我打算与尘寰一起出门旅游,旅游这么多次,和他一起旅游的次数却只有几次,而且还都是有工作,必须有一次没有工作的游玩。 我前脚订了票,安安后脚就被小姑姑送我这来了,说家里近来有事,先将安安放我这住几日。 我诧异不已:“不还有高岚吗?” 平日里小姑姑没空,都是给高岚带的,高岚上课的时候才给我,我估摸着,她大概对我这什么情况也有所猜测了,前段时间连武装部队都给出动了,能没点猜测吗?因此不是很喜欢安安在这里久呆,但又没办法,只能尽量缩短时间。可今儿这是什么情况?太阳莫不是从西边出来了? 小姑姑很是头疼的说:“高岚出了点事,暂时可能没精力顾着安安,就先托你几日。” 我抱着安安问:“出什么事了?” 小姑姑说:“她失手打死了人。” what 诚然,高岚是个不良学生,翘课,打架,但说她打死人,那也太扯了吧?高岚曾经与我提过她以后的志向,想考警校,以后当刑警。而要当刑警,背景自然得清清白白,不能有案底,尤其是杀人这种案底。 高岚自己也清楚这些,因此平日里便是与人打架也都很有分寸,最多把人打骨折,绝不会打残乃至打废。 别提咸猪手那回,碰上那种事一时下手过激乃人之常情,反正我不觉得那有什么问题,毕竟,换了我,我肯定会拔剑砍了那只咸猪手,而换了少凰或楉,妥妥的随手掐断那人的脖子,而且高岚最后也成功的没留案底,更不算什么事了。 我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高岚怎么会杀人呢?”说她把人给打进医院了倒还可能。 遗憾的是,这不是遗憾,高岚这回真的杀人了,和我也有些....关系。 高岚在雪莹山庄一直都是食物链最低端的存在,哪怕是我的两个弟子,以及同样是普通人族的美人在食物链的位置都比她高一些。对此,在阿莯来了后我指点了她去跟阿莯学几招,旁的都是非人生物,扒拉一番的话阿莯是最适合教她的人。 阿莯也教的不错,高岚的身手在这几年是一直在增长,只是,因为山庄里要么是非人,要么是近乎非人的人族,她的食物链低端的位置就没挪过,自然没人意识到她与阿莯学了之后的危险性。 很早就提过,阿莯证的是杀伐之道。 只杀伐这两个字就足以看出阿莯与人交手时的风格。 心中无杀意拔不出华胥剑。 一柄很多时候都拔不出来的剑的确很坑人,但它也保证了阿莯不会沉溺杀戮,并且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是否出了问题,因此哪怕招式凌厉,阿莯也能自如的控制自己的杀招。 高岚不是阿莯。 她没有非人的力量,因此与我们切磋时怎么用阿莯教她的招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与普通人动手的话.... 高岚已经很久没和普通人动手了,她自己也没意识到这个问题,直到这次有社会上的无业流民勒索学校里的学生收保护费。 收学生保护费这种事是很常见的校园霸凌现像,至少九成的学校都有或有过这种现像。高岚读书的学校却没有,或者说曾经有过,后来没有了,至于没有的原因?简单啊,高岚六年级时与一群收保护费的高中生干了一架,将高中生给揍趴下了,自此再也没有人敢在她所在学校收保护费了。她自己就是最厉害的不良少年,只要她不收,谁敢越过她收保护费? 啥? 觉得高岚一个六年级小学生不可能干的过一群高中生?太不合理了? 不,很合理。 一来,高岚天生运动神经发达。 二来,小姑丈在高岚很小的时候办过一个案子,强/女干/幼女的案子,受害的幼女才六七岁,那件事给了当时还年轻的小姑丈很深的心理阴影,让他很注重对高岚的武力培养。 父母永远都觉得孩子年纪小,但强/女干犯、变态永远都不会嫌孩子年纪小。 小姑丈很忙,真的很忙,忙到陪高岚的时间少之又少,很多时候时候甚至不得不将高岚放在警察局里。 两者相加,很可能高岚出了什么事,小姑丈这个当爹的要么一无所知就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小姑丈权衡利弊,宁可高岚学了武后去跟别的孩子打架然后自己被学校叫去道歉赔钱也不愿她因为没有反抗能力被人给伤害了。 事实上也如他所料,高岚这些年,只有她欺负别人就没有别人欺负她的,而因为小姑丈是个刑警,并且培养了女儿以后也要当刑警的意识,高岚就算与人打架也是与校园霸凌事件中的加害者打架,让小姑丈早就做好的经常被老师叫去道歉赔钱的心理准备都省了大半,从未欺凌过弱小,三观很正。 言归正传,当年一战成名后收保护费这种事,除非高岚溜达去了别的学校,不然基本与她的生活无缘。 只是,大抵是当年之事过去得太久,很多人都已经忘了高岚当年的成名战,于是乎收保护费的又出现了。 高岚是会交保护费的人吗? 显然不是,所以她动手了,然后杀人了。 收保护费的一共三个人,一个是高中生,还有两个是社会上的人,高岚揍得很轻松,三两拳打掉了高中生十几颗牙,脸都歪了,如果不做整形手术他下辈子都别想见人了。两个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一个被高岚用扫帚杆(折断一截后,断口处会有尖利的木茬,只要力气足够,能刺入血肉里)刺穿了大腿,高岚还顺脚踩了一下,骨折得有点严重,没什么意外的话,他下辈子都得一瘸一拐的走路了。 最后一个就是死者,连着打残了两个人,高岚再迟钝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变化很大,有点愣神,那个人看她在打架时走神便抓住了机会抄家伙抽高岚,奈何高岚被阿莯个训练出来,哪怕人还没完全回过神来,身体也先一步做出了回应:下意识起跳,用尽全力的一脚将一百三十几斤的成年男子给踢了出去。 阿莯踢人,习惯性朝别人心口踹,而高岚的腿术是跟她学的.... 阿莯踢人,只要她不想杀人,自然会控制每一分力道,确保踢不死人,而高岚,她之前切磋的对手都是我们这些非人生物,要么踢不着,要么就是踢着了却往往连淤青都没能造成(为毛觉得高岚很可怜?)。 事实证明,那个受保护费的是个标准的人族,所以他被一脚踢死了。 这前因后果,实在让我无语。 要我说,高岚这种情况下杀人不犯法,先撩者贱。 不止我如此认为,山庄里的人都觉得,碰上这种情况,不应该只杀一个,应该三个人全都杀了才对。 可惜,山庄里的,除了美人将没谁是人族,就算是美人,最初出生于商末周初的她也觉得这种情况杀人很合理。 虽然觉得高岚杀人合理,但美人到底是已经混了这么些年,而且还是娱乐圈那种圈子里混,对于法律还是相当了解的(需要时候可以拿来设计招惹了自己的人进监狱,而要送人进监狱总得清楚哪些罪名是可以让人进去的,以及进去后能呆多久),因此在看了山庄里所有“人”淡定的模样后道:“可是按着这个世界的人族法律,高岚杀人应该是犯法的吧?” 一大厅各做各的事的非人生物除了同样混迹人间多年的尘寰都不由露出了诧异之色,尤以楉、阿莯两位为甚,就差在脸上写上谁特么的修订的奇葩法律了。 尘寰提醒道:“高岚与那三个收保护费并无地位之别,而且,失手杀人也是杀人。” 阿莯看向抱着安安躺沙发的我。“你好像不担心?” 我说:“高岚没满十六岁,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便是杀人放火也无需偿命或坐牢。” 阿莯默了一瞬。“那不就是给予未成年人合法杀人执照吗?” 好贴切的形容,我不仅无法反驳,反而想点个赞。“可以这么说。” 楉奇道:“凶兽有合法杀人执照是因为它们是众生自己种下的恶因所结出的果,便是有毒,众生哭着也得吞下去,但人族的未成年人,它们也和凶兽一样只是没凶兽那么庞大,只是人族恶因所结之果吗?” 这逻辑.... 我无语的解释:“什么果都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顾名思义就是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楉发自肺腑的道:“我以后再也不腹诽少凰帝君您因为别人杀了南明神族的一个幼崽,不管谁拦着,拿什么利益交换都不愿和谈,直到将凶手所属的整个种族几百亿人口给屠得绝种才肯坐下来表示愿意谈判很疯狂了,这世间竟有人比您更疯狂。” 少凰道:“我从来都不疯狂。” 阿吉惊叹道:“你都种族屠杀了还不疯狂啊?” 少凰道:“那叫杀鸡儆猴,自那以后,这盘古世界再也无人敢伤我南明神族的幼崽了。” 楉闻言提醒道:“之前那枚死蛋.....” 少凰的脸色霎时间黑得可以滴墨了,却什么都没说,但最恐怖的就是她什么都不说好不好,丫之前就有屠得加害者种族绝种的前科,如今有人再犯,她再屠一回又有何难? 尘寰换了个话题。“说起来,少凰屠别人种族是为了杀鸡儆猴,这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是出于什么原理?” 少年你这个话题换得一点都不好。 楉想也不想的回答:“要么制定法律的是条幼崽,要么他家里有条会犯法的幼崽。” 楉的回答显然很让尘寰不明白,好吧,我也不是很明白。 尘寰看了眼我,我看向楉。“这话从何说起?” 楉想了想,问我:“你觉得法律捍卫的是谁的利益?” 我回答:“广大人民群众。” 楉默了一瞬。“据我所知君族最初的成文规则是你参与制定的,你那时是如何想的?” 我回忆了下,回答:“如何利用规矩来捍卫君族的利益。” “雷泽那时不止君族一个种族吧?” “君族利益第一。”我说。 “为什么不是其它种族利益第一?” 这个问题。 我想了想,说:“制定规则的人除了我的种族没法说,都是君族。” 制定的是君族,又如何会将其它种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又不是智障了。 楉笑道:“所以啊,规则它保护的是制定者的利益。人族的规则制定者多为男性,因此它捍卫的是男性的利益,而制定者中有家中有幼崽的,它们想到了自己的幼崽可能犯法,于是规则又重视犯法幼崽的利益胜过受害者的利益。” 我:“....”我不知道人族当初是出于什么考虑制定的是未成年保护法,但我按着自己的三观去度量此事,发现,自己超想发自肺腑的为楉的理论点个赞。 规则捍卫的是制定者的利益,我当年制定雷泽最初的规则时可不就是想的如何捍卫雷泽的利益,雷泽之外,于我无关,甚至,是雷泽剥削的对像。 有制定法律却不捍卫自己的特权而是去捍卫别人的利益,不是智障就是另有图谋。因此人族法律中很多关于对男性女性两种待遇的条款在我看来很合理,反之,有朝一日女性压过男性,颁布对男性不利的法律也合理,物竞天择,端看男性还是女性谁更有手段更理智罢了。 不对,好像有点歪楼了……但,还是莫名的庆幸自己生于君族,两性之间的地位平等,没人族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言归正传,纵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腹诽不已,我还是得承认,这部律法挺不错的,让未成年的高岚拥有杀人执照,不管是将人打残了还是打死了她都不用坐牢。 以及,这律法的可利用处挺大的,为何没人利用?比如训练几个未成年人当杀手赚钱,就算杀手被抓了也无妨,未成年人拥有杀人执照,杀人不用受罚。 教唆未成年人杀人有罪,躲远点,跑国外去联系未成年杀手便是,警察还能跑到别的国度去抓你?就算真能找到办法追过去,藏严实点,警察绝不可能在别的国度掘地三尺的找你。 少凰道:“你的思路很宽阔嘛,跟我一样。” 我说出口了? 我愣了下,啊喂,我思维发散性的乱想的,你还真想那么做?不对,丫不是想那么做,方才那话按照少凰的性格解析了的话应该是她已经那么做了。“你还真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训练过未成年杀手啊?” 少凰摇头。“我只是利用自己当时使用的躯体未成年屠了几个村庄,然后让警察拿我没辙。” 我疑惑:“你屠村庄干嘛?” “债主要求,她被人贩子拐卖到山沟里,因为屡次三番的想逃跑被打断了四肢像牲口一样关在畜棚里,一直没能逃出去,被活活折磨而死,她死的时候怨气太重引起了我的注意。”少凰随口道:“她问我能不能报警,然后枪毙村子里所有人。” 我说:“拐卖人口,不管是人贩子还是买的,都不判死刑的吧?” 少凰点头。“所以她换了要求,让我将那一片所有有买卖人口的村寨都给屠了,我顶着一副未成年的人族躯体花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才完成。”说到最后少凰很是感慨。 我奇道:“三年的时间,那些人居然没跑,一直在那等着你去杀?” “他们尝试过报警,警察也将我给抓了,但我那具躯体未成年,杀人不坐牢,警察每次将我放了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屠一个村子。” 也可以私底下杀了你的,我想这么说,但考虑了下少凰的性格,就算在人的躯壳里不能使用法力,她在杀人之前也一定会先将那具躯体给训练出自保和杀人的能力来确保万无一失,人贩子还真不一定杀得了她。 我突然很想笑,少凰那三年大概是警察最无奈的罪犯和罪犯最恐怖的噩梦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解释一下少凰的种族屠杀,虽然少凰崇尚丛林法则,但到底被孟凰给教出了底线,她杀人不眨眼,但除非必须,否则不会随便屠杀别人的种族,一般都是诛九族。 不过楉口中的种族屠杀的确发生过,在大战结束之后,她远征周边世界群之前的这段时间。 大战结束,每个种族都损失严重,也是重新瓜分利益的时候,尤其是诸神族经过大战,大部分神族族群都损失惨重。于是乎有人对南明伸出了爪子,想试探一下看看南明的反应,而少凰的回应,很给力,把所有正在伸出的爪子给吓了回去。 再之后她便提前了对其它世界的远征,给诸天万族找点事做,省得闲得没事就想着怎么内斗。 而远征归来,她的威望达到了鼎盛,再无人敢对她或她的种族做什么。 270、第五章饕鬄·接地气 安安让我去给她弄张请柬。 我自诩自己这几年的人脉还是可以的,便让她随便开口,只要是在这颗星球上,什么请柬我都能给她弄来。 安安报了四个字:秀色可餐。 我回以懵逼的表情,恕我孤陋寡闻不知大王在说什么。 秀色可餐,我学过这个词,是人族创作的,意为美丽的容颜能忘记饥饿——虽然我一直都觉得这很扯淡,就算是所有人里颜值最高的少凰都不能让我在肚子饿的时候忘记饥饿,足可见秀色可餐纯属扯淡——少凰应该不是这个意思,而且成语也与请柬不相干。 安安道:“是一个权贵富商俱乐部的名字,你弄个请柬去看看,或许有我想找的人。” 这没问题,我说:“你给刘元打个电话让他帮你不可以吗?” 小家伙只要开口,相信刘元绝对不会拒绝。 讲真,要不是这家伙现在用的壳子是小姑生出来的,我真的会为刘元所感动的,可这壳子是小姑生的,那我也只剩下心塞塞这一感觉了——完全无法理解聊斋里记载的,自己闺女被不知道哪来的孤魂野鬼占了壳,壳子的父母竟然还那么大方,允她与穷书生相会,为妾,更赠大笔赀财。不管里子如何,壳子都是亲生骨肉啊。 安安道:“既无意便不该给人希望。” 我看着安安一时无言,这家伙对待感情倒是挺认真的,一点都不像大部分的君王,渣属性点满,哪怕是孟凰都没例外,纯粹拿婚姻当工具,虽然那才是常态。 我说:“那我打电话可以吗?” 安安用一双乌溜溜的眸子幽幽的看着我。 我耸肩道:“别这么看我,我认识的人里最有钱的就是他了,当然,你要是不介意我找特勤处就算了。” 安安始终不发一言,我权且当她是默许了,但这也让我提起了心,这家伙想找什么人,却似乎不是很想特勤处知道。 什么事会是安安不想让特勤处知道的? 想想特勤处是做什么的后,我隐隐有了不好的感觉。 刘元不打理产业已经很久了,所有心思都花在了修炼上,但人脉还在,而且他那个一起从孤儿院出来的妹妹的儿子之前吸毒还是我们帮他戒的,永久性的戒,我可以笃定的说,那小子下半辈子就算毒/品摆他面前他都不会再碰。 为何如此笃定? 简单啊,我见过熊猫是怎么给他戒毒的,当真是....惨绝人寰。 先喂了那小子一堆用来吊命的药,然后一口气给他灌了二十公斤的毒/品,彼时我都不知道佩服熊猫的狠辣还是她的医术过人,正常人一口气被灌那么多毒/品,妥妥的去见诺诺,然而那小子却没有,只是对落下了永久性的心理阴影,见不得毒/品,也见不得熊猫(哪怕是电视上播的普通熊猫也不行)。 杨总自然是不知道她儿子在熊猫手里遭受了怎样的酷刑,虽然带回去后有点奇怪,但戒毒成功了就好,这也是个人情。 我只等了一个星期便看到了请柬,字体竟然是非常隽永的行书,这书法....真心是现代人写的?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里养出来的人族根本写不出这样的毛笔字,不比历史上那些书法家差多少。 请柬是刘元送来的,人来了就不走了,看看我,又看看安安,欲言又止。 我问:“这请柬有什么问题吗?” 刘元道:“请柬没问题,是别的问题。” 我示意他尽管说。 秀色可餐应该是一家私家菜,在全国范围内的权贵富商圈挺有名气的,刘元也是花了不少心思才打听出来并弄到这张请柬,只是,获取请柬的过程中,那些疑似去过秀色可餐这家私家菜馆的人提起秀色可餐时都让他有些说不出的怪异之感,不论是隐晦提醒他不要去的还是鼓励他去尝鲜的。 我不以为意。 有权有钱,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吃到最后往往会为了满足虚荣心去吃那些珍稀物种。偷猎国家保护动物的人真的只是为了保护动物的皮毛吗?自然不止皮毛,还有肉,一些保护动物的肉是那些有钱人很喜欢拿来做菜吃的。 同样是吃肉,吃猪肉和吃保护动物的肉哪个更有格调? 很久以前那个被熊猫用滚油浇脑子然后吃掉了脑子的家伙就是个例子,他吃的猴子就是保护动物。 凭心而论,我对吃保护动物的肉没什么反感,地球上是保护动物,但在雷泽界,那是普通动物,只要不是智慧物种,那就没什么不能吃的。我所反感的是虐杀般的吃法,比如生滚猴脑这一类,猴子哪里得罪你了?要被你吃掉也就罢了,弱肉强食而已,可吃就吃,还要在吃之前虐待一番,心理有问题吧? 因此我说:“吃保护动物吗?我没你们人族那么多讲究,只要不是智慧物种我都吃得下。” 刘元没再说什么。 我原本的打算是和尘寰一起去,工作游玩两不误,但安安建议我带上楉,我不解,楉也不解,但她都这么说了我肯定得把楉给带上,这家伙到底是古神类,带上了不一定有事,不带上倒有可能出事。 正打算去太平洋找隆头鱼打理鳞片的楉想也不想的拒绝。“我的鳞片很久没清理了,要去太平洋找隆头鱼,没空。” 我说:“找鱼也不难,没必要那么赶吧?” 楉道:“找鱼是不需要多久,但我的本体很庞大的,清洁一次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我奇道:“那你以前是怎么清洁鳞片的?”每次清理鳞片都需要很长时间,那也太折腾了吧? “以前?有专门给龙族洗浴的地方,那里养了几十万亿隆头鱼,我每次都是去那里清洁鳞片的。” 太平洋的隆头鱼类有几十万亿吗? 我想我明白楉所谓的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是怎么个原因了,别说隆头鱼了,环境污染破坏、海洋捕捞过度的今日便是太平洋的鱼类全加起来有没有那龙族洗浴地方养的鱼多都是个问题。 莫名的有点同情楉,怎么就这么倒霉掉到一个想洗个痛快澡的地方都不行的地方。 安安道:“少洗一次澡不会掉鳞。” 我忍不住说了句公道话:“鳞片缝隙里有垃圾,鳞甲也不干净,会很难受的。”我现在每天洗澡时都要拿专门的刷子打理鳞片,倒没什么难受的感觉,但大洪荒时代有时却会有,因此对此很是感同身受。 安安看着我与楉的眼神有片刻的无语。“你若想早点离开此界,最好走一趟。” 楉闻言更加不解。“让华胥上神不是更十拿九稳吗?” 安安道:“你比她合适。” 楉闻言皱了皱眉。“你要找的究竟是什么?” “去了便知。” 楉犹豫了下,估计还是不放心(倒不是担心安安,而是担心安安要找的人可能于龙族利益有损),最终丢了洗浴工具跟我出门加班。 秀色可餐的地址并不固定,似乎老板喜欢旅游和尝试不同地方的食材,因此每次请柬上的地址都不同,而这一次的地址在湘地,却不是鹤城,但离得不远,爬云术就能飞过去,不过考虑到天上的卫星以及天文爱好者的望远镜,还是坐车吧,反正也不着急。 楉看了眼天上。“那些挂着的卫星照到了又如何?” 眼力真好,我敢打赌,她刚才那一眼肯定看到了大气层外的卫星。 “容易引起恐慌。”我说。“虽然该知道的人都知道华夏的情况,但也有更多的人不知道。”不说国内,便是国外,若是发现华夏的天空上各种怪兽乱飞,第一反应就该是加强军备,至少边境该各种军团加重武器了。 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而且,你知道叶公好龙吗?” 诚然,龙凤是华夏的图腾,每个华夏族逼着眼睛都能认出龙凤的模样,那是五千年的文明所孕育出来的,烙印在骨髓里,但若有一日龙与凤真的出现在凡人的面前,得到的绝不会是敬仰,而是恐慌。 但也不是不能理解,一条山丘一般的生物出现在面前,体型的巨大差距很难不令人心生恐惧,而换成始龙族,那恐惧就得更大了,寻常龙族不过几百米的长度,而这些始龙族,一条成年的始龙族的长度就在十里开外,我记忆里长度最惊人的始龙族便是祖龙,抻展开来可以绕地球赤道n圈。 不管是谁,面对祖龙那庞大的躯体都得惊叹造化之神奇,丫吃什么长大的? 然而,去看看别的,比如凤凰,比如契,比如我自己最早的躯体.....好吧,大家都彼此彼此。 寿命无止尽,自然一直生长,若非后期发现躯体大过头也挺不方便的,至少在盘古世界内不是很方便,大洪荒之处的初代古神的体型还能更大。 后来的古神类虽然也庞大,但因为前人的经验,都不会让自己长得太大(相对前人)。 寻常龙族的体型尚且令人恐惧,若是始龙族,楉也不用完全抻展自己的本体,只一半就足够地球上所有国族将压箱底的武器拿出来对着她了。 话说,说到始龙族的体型,我忽的有些庆幸这家伙没去太平洋,不然海底突然出现一坨庞然大物,海平面只怕都会上升,而当它洗完了离开海底.....那是灾难。 下车的时候我看了看时间,还早,便问楉有没有想去玩的地方。 楉反问我:“有洗澡的地方吗?” 我道:“要不我们还是先去秀色可餐?” 楉说:“哪个地方的饭菜比较好吃” “秀色可餐也可以吃东西啊。”我说。 楉看了我一眼,道:“直觉告诉我,在哪里我们可能什么都吃不下。” 我犹豫了下,如果有生滚猴脑这一类的菜,那我还真不可能有胃口。 我对此地不是很了解,虽然以前来过一次,但上次来这里高岚打折了一只咸猪手,后来我又加把劲将人给弄瘫了,都没玩成。不过青蛟负责的就是这一片,它肯定熟。 一个电话便将青蛟给叫了过来,电话打完了我觉得自己似乎忘了什么。 看到我,青蛟似乎打算说什么,却很快注意到了楉,然后差点就跪下。行吧,我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了,这家伙似乎不是很适合招待楉。 青蛟看向我:“真龙?” 我想了想,点头。 真龙的更进一步的神龙,而始龙族生来就是神龙,而且还是神龙中最高级的一种,天下龙类皆为其后裔,说它是真龙,也不算说谎,最多就是过于委婉。 青蛟明显露出了惊奇之色。“这颗星球上竟还有真龙。” 正常情况下当然没有,就算有也早搬家了,但楉这不是事故导致的迫降,现在想回也回不了吗? 我说:“她暂时呆一段时间,很快就会走。”所以不用压力那么大。 青蛟在楉的面前显然还是放不开。 古神类的后裔能够清晰的感受到自己血脉的源头,面对面时。 龙类是所有古神类里等级最为森严的,这一点从它们内部的纯血种与混血种之争便可看出,能够闹到现在都还没有稳定的王位传承,也是人才。龙类后裔见到血统比自己纯正的龙时自动矮一截,血脉中的等级迫使它们不想低头也得低头。 面对一头始龙族,且还是始龙族王族后裔的楉,青蛟现在还没跪已是不易。 我有点犹豫,要不还是我和尘寰自己另外想办法找吃的? 然而青蛟竟然坚持了下来,获悉楉想找吃东西的地方,立马就带着我们去了一条美食街。 看着很平平无奇,实际上.....挺适合胃口超大的非人生物光临的,库存量很足。 楉从街头吃到街尾,期间吃掉的食物够撑死这条街所有人了,然而,它没饱。 问我和尘寰? 一样吃一口,吃到街尾的时候我与尘寰已经什么都吃不下了。 话说,去赴神厨的宴却在开席之前吃撑,是不是不太好? 我打着嗝想到了这个问题,但只是一瞬就被抛到了脑后,不管好不好,我现在都已经吃撑了,最多呆会多走几圈先将食物消化掉,至少也要让鼓起的肚皮瘪下去。 楉虽然没吃饱,但对招待还是挺满意的,走的时候想了想,给了钱包瘪瘪估计已经破产的青蛟一枚玉简。 虽然不知道玉简里记载的是什么,但看青蛟惊喜的神情,显然是好东西。 我有些诧异,楉还挺接地气的。 大洪荒时代就有骄龙狂凤的说法,这俩族一个赛一个的骄傲,不同的是,一个是孤芳自赏般的骄傲,俗称臭美,另一个则是骄傲到跋扈。 前者是个人画风问题,谁没点自恋臭美的心态?充其量就是凤凰族是全族通病,忍忍也就算了。后者则是....允许卑贱的弱者存活便已是天大的怜悯,当时不少的龙都有这类心态,在后期三神尊挂了,战争失去了最顶层的制约,变得越来越没下限后,龙的这种心态也就越来越严重。 我和娲灵当时还讨论过,照这么个趋势发展下去,就算龙族能仗着数量(加混血种,龙族的纯血种属于珍稀品种)得到天下,也不可能坐稳,叛乱会没完没了,直至江山倾覆。 而历史也的确是如此发展的。 少凰是龙族君临八荒六合的王朝的终结者,但她不是第一个造反的,在她之前有无数的前辈,问前辈哪去了?造反失败自然是阖族被屠,绝种了呗。 频繁的叛乱造成了很大的隐患——纯血族人的锐减——纯血种与混血种之争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无怪乎少凰选择那个时候造反,实在是时机太成熟了。 然而,楉这几年的表现,怎么说呢,她无疑也是骄傲的,但她的骄傲不是那种跋扈的骄傲,而是内敛的骄傲,也活得很接地气,至少,在我记忆里的那些龙,被青蛟殷勤招待只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以及,自己愿意给青蛟招待自己的机会是青蛟的荣幸。事后有没有好处完全看心情,就算有,给予的姿态也是一种很让人想抄家伙揍丫一顿的姿态,然而楉却不然,她是以一种付出酬劳的姿态给予青蛟好处的。 许是看我的眼神有些怪异,楉道:“觉得我不该给酬劳?” 我说:“不是,只是惊讶于你用的是酬劳而非恩赐。” 两字之别,区别大着呢。 楉笑道:“你莫不是以为我生而尊贵?” 我说:“你不是王族后裔吗?” 楉点头。“是啊,王族后裔,混得最差的王族后裔。” 我不解。 楉继续说了下去。“无悔王乃昀息嫡长女,而昀息乃天帝嫡长子,不论是哪个神族,她都是王位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实际上她的前面却有一大群更有资格的。” 我说:“她并非纯血,自然如此。” 古神类对于王位的继承者都以纯血优先,虽然没有明文的规定,但混血种出身没有继承权是默认的事实。 你说少凰? 还有既然混血没有继承权,那天帝为何想方设法与孟凰联姻? 自然是因为南明没这规矩。 南明的第二任王就是混血种,有这个先例在,孟凰便是想拿诸神族不予混血种继承王位的不成文规则应付天帝的赐婚都不成。 可惜天帝想得很美,孟凰也更绝,既然混血种也可以继承王位,那她从一开始就不给自己的子嗣坐上王位的机会,果断的拿少凰当继承人培养。 楉点头。“是啊,所以她最后杀了所有的纯血王族,再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登上了王位。” 这事我知道,很是凶残的帝王路,但想想,也不算稀奇。 古往今来为了王位杀兄杀父杀弟杀子的例子还少了?充其量就是无悔杀得多了点,全杀了。但她又不是唯一的例子,秦二世不也干掉了秦始皇所有的儿子?还有后来的皇帝的,有几个是直接杀过或逼杀过自己兄弟的? 楉道:“她最后被纯血种反弹,败了。” 我说:“我知道,然后王位就成了各个支族轮流坐的东西。” 楉点头。“但在无悔之后,我之前,从未有哪个王族后裔得到角逐王位的资格。” 我愣了下。“因为打压?” 做为既得利益者,估计没有人会愿意最合法的继承人后裔回到那个位置,诚然,混血种不同于纯血种,但王族嫡系后裔这个身份终究会让人觉得很碍眼,不论是纯血种支族还是混血种支族都不例外。 我说:“我明白了。” 秀色可餐这次开宴的地方在一处装修得古色古香的建筑物里,一进门就闻到了浓郁的沉香,我闻了下,略熟。 尘寰说:“奇楠香。” 还真是,和君长青收集的那块奇楠香木的木屑燃起来的味道差不多。 我说:“真有钱。” 然而,更有钱的在后头。 穿得时尚靓丽的美丽服务生看过请柬后将我们三个引到了后面的院子里,每间屋子里都有个蒸汽氤氲的大木桶,闻了下味道,木桶里的水还不是普通的水,加了不少材料,具有一定的洗涤经脉杂质的作用。 我对楉说:“你不是想洗澡吗?这里也可以。” 楉撇了撇嘴。“连我一只爪子都放不下。” 我汗,谁让你以原形去沐浴的? 楉不想洗,然而服务生表示,这是陶师父的规矩,若是不焚香沐浴就不能享用他的美食。 楉无语道:“饭前洗手我能理解,饭前沐浴倒是头回听说。” 我点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准备将我们当成食材洗干净端上桌.....呢。” 为什么我觉得我说当成食材洗干净端上桌的时候服务生的神情有些不对劲? 271、第五章饕鬄·秀色可餐 为了任务,我们还是洗了澡,换上了秀色可餐提供的新衣服,我将新衣服抓在手里反复检查,除熏了香,什么问题都没有,就算是熏香也是很正常的沉香。 尽管如此,我却一直都有种诡异的感觉,被处理食材的感觉。 我想忽略自己的感觉,但考虑太初神魂的特殊性,我还真不敢忽略自己的感觉。 虽然已经不是古神类了,但古神类的敏锐感觉我仍旧保留了几分。 少凰这究竟寻的什么呀? 我一边腹诽一边与尘寰、楉随着服务生往厅堂走去,还没走到厅堂就先闻到了一股香味,很香,香的让我一愣,哪怕没尝到嘴里,只这香味,便是五星级大厨也没如此手艺。 厅堂里已经有别的人到了,数米长的长餐桌已经做了十余人,每人的面前都摆着一蛊汤品正在品尝,宛若经年的老饕遇上了舌尖上的至美,毫无疑问,那美味的香气正来源于那道汤品。 因着是一起来的,我们三个人的位置连在一起,坐下的同时便有人呈上了三蛊汤品。 闻着就想流口水,因此汤品一上来,闻着没加料我便拿起汤勺尝了一口,果真是舌尖至美,就是....我皱了皱眉,感觉有点怪怪的。 我看向尘寰与楉,尘寰没什么表情,但我还是看得出来他心里在皱眉,再看楉,什么都看不出来,很认真的饮着汤品。 我看向尘寰,是不是有什么我没看出来的问题? 尘寰微微摇头表示他也没看出来,但将汤勺放了下来,同时示意我也不喝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楉? 她吃得很欢实,但问题在于她是神龙,人间根本没有毒得倒她的毒,自然百无禁忌,拿她做参考那是寿星公上吊——嫌命太长。 楉并没有吃太久,不知为何,她吃到一半的时候忽然露出了一丝怪异的神情,瞅了瞅汤品,又瞅了瞅老饕般的其它人,终于放下了汤勺。 我用口型问什么情况? 楉没理会我,而是默默捂住了嘴。 我很快就明白了少凰让我找什么,以及楉为什么那么奇怪。 大厨很快就带着他最新的大餐上来了,先是各种各样的小菜,有荤有素,最后是一个加长的餐盘,将近两米长,由两个人扛进来的。 大厨介绍说那是羊脍。 我瞅着大厨,大厨是个看上去二十来岁的青年,姿容很是俊美,按着人的标准是如此,按着我的标准,我只能说他的鳞片挺漂亮的。 大厨口才不错,三言两语就介绍了羊脍是他这一次的重头戏,一定不会让众人失望,而看众人的模样,显然很期待。间众人都露出了期待之色,大厨这才让人将餐盘给揭开了,餐盘里赫然是一个赤/裸的美少女,被花卉环绕,仿佛童话般的画卷。 再美也不过是仿佛而已。 听说过鱼脍吗? 最好的鱼脍是生鱼脍,而吃鱼脍时有一种有不少人推崇的吃法,也是彰显大厨手艺的吃法,那就是鱼脍端上卓的时候鱼虽然已经被切片了,但还活着,因此吃鱼脍时吃到的肉是最新鲜的,从活鱼身上夹下来的,不能更新鲜了。 此时此刻我想起了那种鱼脍。 非人的眼力让我清楚的看到了美少女身上比发丝更细的刀痕,她已经被人切片了,但她身上还有生命反应,她,还活着,虽然离死也不过几缕气息的距离。 我惊呆了。 我觉得自己能理解当年死熊猫从俘虏的灵魂里看到那支被击败的高文明智慧种族的结局时的心情了。 我惊呆了,别人却没有,其余的客人一看着所谓的“羊脍”便迫不及待的动筷了,那享受的模样,仿佛羊脍蘸酱后美味得让他们想将舌头一块吞下去。而看他们的神情,显然没有惊讶这道“羊脍”的原材料,估计不是第一次吃到类似的食物了。 “呕.....” 虽然我也觉得肠胃翻滚蠕动很想吐,但还是忍住了,确切说,应该是消化系统太强大,之前吃的东西已经消化完了,没有什么能吐的东西,因此吐不出来,因而听到呕吐声我第一反应是确定不是自己后便去看左手边尘寰,虽然脸色也很难看,也在担心的看我,我摇了摇头表示自己还好。 只是,吐的不是尘寰,那是谁? 我的目光移到了右手边,吐的人赫然是楉这个最不应该吐的人。 龙的消化系统比我如今的躯体更强大,食物早已消化完,因此楉呕吐出来的全是带着消化液的清水,大理石的地面被腐蚀出了深深的坑。 我奇道:“你又不是没吃过人。”何至于此? 我可是记得,熊猫为了不浪费而做人肉料理时这家伙没少分一杯羹,餐桌上的食物,不管是不是人肉,她都会吃,并且吃的不少。 楉很是艰难的道:“我吃人,但我不吃龙。” 我霎时无言以对。 陶大厨缓步挪到了我们面前,瞧了瞧楉,忽道:“楉?” 楉疑惑抬头,看到陶大厨。 陶大厨很是感慨。“你诞生时我抱过你。” 楉:“....” 虽然楉所属的支族在龙族绝对很尴尬,但古神类繁衍困难,每个纯血(纯血种指的是父母结为血统纯正的龙族,楉祖上虽有非龙族,但一代代下来它的血统早已是百分百的龙族血统,而在龙族只要祖上沾了一滴卑贱的外族之血便是杂属,不高贵,此种情况直到无悔叛乱之后狠狠给了纯血种一个教训后才有所改善,只要生下来时是百分百的龙族血脉或父母有一方是纯血龙族,通过后天修炼提炼血脉转化为百分百的龙族血脉,不论祖上如何都可以算作纯血种。当然,都说了是算作,歧视肯定还是有的,最多就是没过去那么光明正大。)新生儿的诞生都是值得高兴的事,这两只都是高等龙族,陶大厨在楉幼时见过它倒也不足为奇。 便是少凰,只要人在南明,有幼崽诞生时她都会去瞧一眼新生的幼崽,饮一盏酒。若是洪荒之初大战刚结束的百万年,每个新生儿诞生她不仅会去看,还会设宴举国庆贺。也就是如今随着古神类神口基数的扩大,时有新生儿出生才取消了设宴这一环节,但碰上了还是得看看,就古神类那生育能力,神口永远都不嫌多。 虽然是楉认识的龙,但我还是没忍住问:“你为何要让他们吃人?” 陶大厨闻言一笑。“他们想吃,我帮他们做罢了。” 我皱眉。“你没动什么手脚?” 陶大厨道:“齐桓公。” 我秒懂。 齐桓公为何食人? 概因天底下的山珍海味都吃了个遍,就人肉没吃过,所以想尝尝,然后易牙为了讨好他就回家杀了自己的儿子烹了进献给齐桓公吃,据说将齐桓公给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齐桓公只吃了一次。”虽然那家伙真下得去筷令人作呕,但跟更令人作呕的相比,齐桓公便属于还有救的类型,他吃了一回满足了好奇心就没再吃了,当然,也可能是觉得味道不怎么样所以就没再吃了,毕竟,先秦的烹饪方法也就那么几种,调料的种类更是稀缺,想做得美味也有很大难度。 陶大厨想了想,说:“人自诩万物之灵,比万物高贵,因而人吃万物。” 行吧,我懂了。 我问陶大厨:“不介意我在你的地盘做点什么吧?” 陶大厨不解:“做什么?” “与你无害。”我说。 陶大厨闻言道:“那随你。” 我先是一掌震碎了还没彻底断气的“羊脍”的心脉,然后拔出烨宁将一群老饕全给杀了,一滴血都没流,连同灵魂一同喂了烨宁。 陶大厨看得一愣一愣的。“他们惹你了?” 我说:“他们想让我很想杀人,便杀了。” 陶大厨闻言鼓掌道:“你这性格我喜欢。” 我对陶大厨的鼓掌不置可否:“我很好奇你为何这么做?” 陶大厨笑答:“吃两脚羊吃腻了,而且如今的两脚羊,身体里乱七八糟的杂质多得一点都不好吃,我便只能换个花样玩。” 我怒:“玩?” 陶大厨点头。“无聊啊,总得找点事打发时间吧。” 我可以发誓,这家伙绝逼是我见过的最变态的智慧生物,哪怕是九凶兽为祸苍生也是因果轮回,哪怕被杀了,你也只能自认倒霉,但这家伙....让人只想宰了他。 我说:“既然你很无聊,那我给你找个乐子吧。” 陶大厨疑惑的看着我。 我继续道:“我有个朋友想见你。” 陶大厨问:“你的朋友?我认识吗?” 我想了想,还真不确定这点。 陶大厨既然在楉刚出生的时候抱过她,显然不止几万岁那么简单,说不得就与少凰认识。 我询问的看了眼楉,楉没给我任何回应,我只能对陶大厨笑说:“你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陶大厨想了想,说:“反正也无聊,随你走一趟也无妨。” 陶大厨见过少凰吗? 这个不能确定,但这两只的关系肯定不好。 原因? 陶大厨一看到少凰便迫不及待的发起了攻击,少凰没躲,笑意吟吟的,挪都没挪一下,也没事。 楉与陶大厨几乎是同一时间出手的,不同的是一个想杀了少凰,另一个想保护少凰,少凰什么都没做,这俩亲戚便掐起来了。 人形掐得不够痛快,这两只竟然还化为了原形掐架,庆幸的是世界意志压制加之还有底线,这两位都没变成完全体,不然湘地就没几个地方还能看到太阳了。 我抱着少凰躲远了些,同时护住周围的人,这才问少凰:“什么情况?” “他想杀我啊。”少凰理所当然道。 我说:“这我当然看得出来,但他为什么要杀你?” 少凰看了我一眼。“楉是混血种。” 我说:“我知。” 少凰继续道:“那饕鬄呢?” 饕鬄,老实说并无龙形,但你也不能说它们不是龙,祖龙之后,亦为龙。而从饕鬄与楉有血缘关系亦可看出,饕鬄并非寻常蛟龙之属杂交出来的品种,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祖龙之后。 龙生九子,九子不同,但九子之后亦为龙族,且是纯血龙族(若是与外族通婚了另当别论)。 少凰看着我的神情,道:“看来你猜到了,那么你也应该还记得楉说的她支持我的理由是什么。” 楉真正的理由不好猜,我对龙族与神界的具体情况以及诸族之间的爱恨情仇了解得并不细致,但她明面上的理由,太过清奇,着实让人无法忘却,因此我还记得。 因为纯血种选择了与神尊对立的那一派,所以她选择神尊这一边。 这世间唯有墙头草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两头压注,不管那一派输了,龙族都不会输,并且将借着这个机会重新崛起。 画风如此耿直坦白的墙头草,我都不知道说她什么好。 偏偏,这种奇葩你还没法讨厌,虽然是墙头草,但我看得出来,楉是那种压了注就不会背叛,至少不会轻易背叛的龙(世事无绝对,而且君王的信誉是世间最不可信的东西,反正不管别人信不信,它们自己是不信自己的信誉的。别的不好说,若是少凰要灭了龙族,第一个要杀少凰的绝对是楉,当然,少凰也不会那么无聊就是了)。而在站队时,楉会很尽心尽力,让你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这是一株很坦诚也很坚定的墙头草。 行吧,我明白这两只怎么会打起来了。 我捏了捏少凰的脸。“你知道饕鬄要对付你还主动让我去找他?” “我要吃了它。”少凰回道。 我一愣,吃饕鬄? 饕鬄是这世间食性仅次于凶兽的变态生物,吃嘛嘛香,百无禁忌。 古往今来,除了凶兽,再老饕,也没谁会对饕鬄下口,不想折腾自己的消化系统。 呃,眼前这位虽然不是凶兽,但貌似离凶兽的距离也不远,她若是啃了饕鬄的话,或许她的消化系统还真能消化得了饕鬄。 我抬头看了看那似羊非羊的恐怖生物。“你牙口真好....不过,这饕鬄怎么瞧着怪怪的?” 我并非没见过饕鬄,我说的是第一代的饕鬄,不是现在这个。 虽然跟祖龙没多深的交情,但因为最初之时的智慧生物比较稀罕,多多少少都有一点交情,因而祖龙九子,我都见过。 我可以很确定与楉打得正欢的是货真价实的饕鬄,但就是感觉不对,却又说不上哪里不对。 “所以我才要吃它呀。”少凰盯着饕鬄回道。 什么意思? 我皱眉,想不明白,看了看天上的战局,道:“楉好像收拾不了饕鬄。” 都被世界意志压制,不可能发挥出自己全部的实力,能够发挥出的最大实力也是世界意志所设定的上限,当然,你要硬来也不是不可以,但那很容易导致整个世界因为超负荷而崩溃。 少凰点头。“小幺。” 一道流光闪过,二打一。 莫名的想同情饕鬄肿么破? 阿莯证的可是杀伐之道,武力值妥妥的,哪怕都只能发挥同一个境界的实力,阿莯的武力值也远超别人。 三个神类掐完的时候我的山庄已经化为废墟,便是被我多次改造过的房子都不例外,这破坏力真是可以。 饕鬄被阿莯用华胥剑怼在地上,怼出了一个深坑,爬都爬不起来。 少凰蹲了下来,笑得很满意。“你看着就很补。” 这话说的....反正饕鬄一脸懵逼的看着少凰,估计他还没想到这世上竟然有人敢对饕鬄有食欲。 楉皱了皱眉。“你还真要吃它?饕鬄如今负责净化天地间的红尘浊气,若是吃了它.....” 少凰不以为然。“我能消化。” 楉一时怔住。“可否留下他一缕神魂?” 饕鬄惊呆了。“楉你....” 楉耸肩道:“咱俩现在立场不一样。” 别说饕鬄了,便是我都想佩服楉,难怪少凰一点都不怀疑她的投诚。 少凰道:“可以,不过在事情结束之前你不能复活它。” 楉非常干脆的道:“没问题。” 我好奇的道:“你说他是纯血种,那么他应该是支持你的对手,反对你上位的吧?” 楉点头。 我挑眉:“你仍要救他?” 楉理所当然道:“他很强大,活着比死了对龙族更有益。” 我说:“他反对你。” 楉回道:“他于龙族有益。” 看着楉理所当然的神情,我默了,我现在一点都不怀疑不论过程如何,最后坐上王位的一定是这条龙了,并且它一定会是一个明君,它的思维逻辑简直让我想起了少凰与阿莯等人口中的孟凰。 少凰对我们的争论没有一点兴趣,抓起饕鬄就要啃,没啃到,啃了一嘴的剑鞘,呸的吐出,无需看都能感觉出方才啃到的是华胥剑的剑鞘,普天之下能够扛得住她利齿的剑鞘不多,华胥剑的剑鞘便是其中之一,且是最结实的,剑鞘比剑身更结实,大抵也是华胥剑独一无二的特色了,盘古世界及周边世界群就找不到第二柄如此有特色的剑。 “干嘛?”少凰不悦的看向阿莯。 阿莯道:“你想替代它?” 饕鬄闻言不由插了一句:“这家伙若是愿意,我何至于此?”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想得太美。” 什么意思? 听这话,少凰与饕鬄有过节? 我轻咳了下,问少凰:“饕鬄吃了会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能随便吃的话,以阿莯的性子不会拦着。 少凰随口道:“天地间无时无刻不在滋生着红尘浊气,九凶兽便是因此而生。” 我点头,这我知道,九凶兽虽然最初的使命是收拾越闹越凶的太古神类,但真正的使命还是充当空气净化器,无限循环使用的那种,就算浊气吸多了出了问题制造出无数的杀戮,被人给干掉了,也能读条复活。 阿莯问我:“既有凶兽,为何还有恶鬼?” 我说:“因为人心恶念太多,世界原本的自我净化能力已消化不了,因此孕育为恶鬼。” 每只恶鬼都是需要无数的恶念凝聚才能成形,正好清理大部分垃圾,至于恶鬼会造多少孽,天道表示:众生自己种的因,那么结出了果,哭着也要吞下去。 思及此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世界的自我净化能力有限,随着智慧物种的增加,越来越不够,因此有了九凶兽,而后尘浊气其实就是个泛称,人心所滋生的恶念正是其中之一,既已有了九凶兽这一新净化系统,为何还要衍生第二套恶鬼净化系统? 呃,说起来,九凶兽好像出了不少问题。 作天作地还是其次,关键是九凶兽的性子,不论各自性格如何,骨子里都一个比一个桀骜。曾经为了对付它们,我对它们做过很多的功课,我相信,那九个家伙绝对不是会乖乖一辈子当天道手里的过滤器加利刃的兽。 千万年的岁月,九凶兽还会如太古洪荒时般听话吗? 而且,九凶兽的危险性太高,属于那种一个不留神就玩火自焚的高危物种。 大洪荒时代是因为太古神类太作,一般办法收拾不了,这才有九凶兽同时降世,而其余时候,天道只要脑子(如果天道有脑这种生理结构的话)没坏掉都不会让九头凶兽同时降世。 若是凶兽不够听话,亦或不想让太多凶兽降世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可能九凶兽不够用了,天道会如何呢? 恶鬼是个不错的选择,它比凶兽好对付多了,而且抓住后可以送去十八层地狱给红莲处理。 红莲无法净化后尘浊气,但它能以业力为燃料焚尽一切带有业力的东西,而恶鬼,哪只恶鬼身上不是业孽深重? 认真算起来,十八层地狱里最多的品种应该就是恶鬼了。 我蓦的看向饕鬄。“它是第三套?” 阿莯想了想,道:“准确说,是第二套,只是它不是凶兽,不似凶兽般不死不灭,只是因为饕鬄强大的食欲而得以入选,说第三套也无不可。” 我下意识看向少凰。 饕鬄因食欲而入选,但较真的说起来,这只才是最佳人选。 说不定,它的诞生的就是天道的一步闲棋。 我说:“吃了饕鬄,少凰就得顶替饕鬄的位置?” 少凰嗤道:“怎么可能,我才不要当天道的棋子,还是无限读条想死都死不了的那种。” 我想我懂了。“那你吃了饕鬄,饕鬄的工作怎么办?” 我宁可饕鬄无聊的玩人吃人的游戏也不想看人间恶鬼横行无忌,那会让我有种地狱已空的感觉。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那是天道需要头疼的问题,当然,若是神尊那个家伙没死,头疼的人还得加上它。” 272、第五章饕鬄·取舍 少凰最后还是没吃成饕鬄,确切说只啃了两口就啃不到了,楉没拦着,但我和阿莯拦着不放,她也拿我们没辄。 “天底下足够补的天材地宝很多,咱们犯不着啃这个,图一时之快后患无穷啊。”我抱着少凰道。 能够让阿莯那么担心,显然啃了饕鬄的后果相当严重,不然冲着她平日里能目不斜视的看少凰吃人都无动于衷就不可能这次就拦着了,而且要救的对像还不是一只不相干的饕鬄。 看少凰想开口,我继续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就算有后患也报应不到你头上去,不管是你还是你的族人都不受这些影响,但你考虑过天道没有?它都让逼出这么多净化机制了,你真把它逼急了它让九凶兽降世,你是从还是不从?你确定你现在有脱离盘古世界的能力?” 对于天道与少凰,我真的很同情,双方都同情。 少凰这种与真正凶兽只有一线之隔的近bug存在,正常情况下从一开始就应该扼杀,原因?太危险了。 少凰遇到了孟凰,而孟凰创造了奇迹,但如果她没遇到孟凰,或是孟凰没有创造奇迹的能力呢? 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如果,但少凰的存在本身就近似病毒,以我对天道那套死板逻辑的了解(最会犯罪的人往往是最了解法律的人,同理,最会钻天道漏子的古神类也往往是最了解天道的生物),它没道理会允许这样一个犯规的存在出现。而它既然默许了,那么只能说明这是它是想看到的。 若我没猜错,少凰应该是凶兽预备役。 随着盘古世界的愈发繁荣兴盛,而光与影并存,红尘浊气有很大可能滋生到就算是九凶兽也吃不消的地步,那时少凰就该派上用场了。 非妄言,若最初时的盘古世界还只是可能发展到那一步的话,那么如今的盘古世界就是一定会有那么一日了。 经过神尊的改造,如今的盘古世界堪称天翻地覆,无数小世界生死明灭,无数文明孕育诞生,中千世界、大千世界的数目都在稳定的增加。 制造垃圾的生灵在不断的增加,而垃圾处理站却一直没有增加,少凰被派上用场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而且认真算起来,拥有正常三观的少凰用起来比起九凶兽要安心多了。九凶兽不高兴,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而少凰,就算到时被凶兽,它也不会因为不高兴而做出太过分的事。 非绝对。 原因? 少凰自己都说了,她不想当无限读条想死都死不了,甚至很长时间连自己的神智都无法保留,行为完全服从本能与野兽无异的游戏boss,就算恢复了神智也得时时刻刻的自制,不然还是有可能重新沦为野兽。 这两位估计正处于谁也奈何不了谁,只能相互漠视的程度,不过,若是少凰混不吝的一个劲放火,保不齐天道就不漠视她了。 少凰完全没反应,坚持要啃了饕鬄。 我抱着少凰的腰道:“我有别的办法让你恢复力量。” 少凰闻言总算不啃饕鬄了,狐疑的看着我。 我一脸真诚的道:“我到底曾经是古神类,且是太初古神,涉猎极广。” 较真的说,太初古神除非是实打实的从太古活到现在的,否则还真不一定比得过如今的古神类,但太初古神也有其优势。今神学习都是站在前人的基础上,然后选择最适合的,走的是精,而太初古神,没有任何前人可以借鉴,什么都得自己摸索,形像一点描述的话便是,太初古神全是博物家。 摸索时因着每个神都的性格等因素不一样,摸索的方向自然也不同,较真的来说,太初古神比起熊猫更没节操和下限,当然,那个时候也没有道德这两个字就是了,也正因此,什么方向都尝试,不管路最终通不通,太初古神都算是盘古世界掌握着最多禁忌与偏门知识的群体。 少了一大块肉的饕鬄暂时保住了命,暂时,不是完全,若我给的办法没法让少凰满意,她还是会吃饕鬄。 问题是,我还真没办法。 嗯,没办法,一时情急,我现在上哪找办法去?可又不能真的让她将饕鬄给啃了。 就算回头能够复活,复活一个古神类可不是寻常工程,古神类不会觉得那很漫长,但对于不断滋生新的后尘浊气的凡间而言,够它们毁灭无数次了。 实话肯定不能说,我只能拖时间。“这里有点乱,咱们不如先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谈?毕竟,说来话长。” 少凰看了看已经成废墟的山庄,看向阿莯。 阿莯随手一挥,废墟霎时间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我:“.....麻烦把辜池鱼给复活。” 非人生物都跑得快,就辜池鱼是正儿八经的普通人,跑得不够快,已经化为一堆肉糜了。 阿莯吐出了两个字:“恢复。” 很普通的两个字眼,但阿莯并非随随便便蹦出来的两个字,而是立的神言。 神之言,言出法随。 一堆肉糜数息之间变成了一个大活人,就是没穿衣服,我才看了一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尘寰用爪子遮了眼。 我哭笑不得道:“....行了,我以后就看你,不看别人,别遮了。好吧,你爱遮就遮吧,阿吉,你去给辜小哥找身衣服。” 屋子恢复了,进了大厅,我下意识看了眼博物架,言出法随果然给力,不仅博物架恢复了,连上头的古董都恢复了,一点曾经毁坏的痕迹都看不出来,唯独少了一只熊猫。 我往博古架的下面看了一眼,熊猫正躺地面上呢,仍旧入定中,这都还没醒也挺厉害的,以及,言出法随对上神及更高层次的神类没有作用,因此熊猫应该是原本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然而我将死熊猫捡起来看了看,连根毛都没少。 想拿熊猫拖时间的想法破产,我无奈的将熊猫放回博古架上。 我歪在沙发上,几乎想抓狂。 少凰眸色冰冷的看着我,那眼神,让我下意识的想到了她的身份:王。 不论平日里看着再怎么接地气毒舌,以及多么的不着调不管事,她都是一个王,而且还是一个经过大风大浪的王。 我抓了抓脑袋,终于从脑子里揪出个线头。“你看人族如何?” 少凰支着下颌道:“制造恶鬼的主力军。” 我好悬没噎着,你对人族的评价可真是有够低的。 只要是智慧物种都会有恶念,都能制造恶鬼,但主力军....很是惊人的成就,但我知道,这家伙还真有可能是在说数据总结。 我无语了一秒钟,道:“你觉得信仰之力如何?” 这是我紧急想到的东西,人族数量庞大,能够获得的信仰之力也很可观。 少凰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嫌弃之色。“你看我像是需要信仰才能维持神力的伪神?” 我说:“你当然不需要,但我的目标也不是这个。” 一边说我一边从脑子里挖掘出了更多有用的东西,太多年了,现在都还得使劲去想才能当年太初古神类们那些毫无节操加下限的诸多研究。 我继续道:“虽然你走的不是信仰成神的路子,但你不可否认信仰之力对你,至少对现在的你是有用处的,而且,获得足够的人族信仰之力,你也会得到人族的气运加持,你可借此恢复更多的力量。”而且都用了人族的气运,以后对付人族时总得手下留点情吧,至少别一上来就是人族灭绝计划,她在夏王朝时的人族灭绝计划着实令我记忆深刻。 少凰沉思了一秒钟。“我还是觉得吃了饕鬄更划算。” 我也这么觉得,地球上的人族虽多,却只是人族无数分支的一支,六十亿人口也的确挺多的,但洪荒之初时不好说,如今的南明神族的纯血丁口怎么也该以亿为单位了,再加上混血后裔的话,可能万亿都有。而且就算不提南明,便是少凰经常呆的神界,死熊猫一座神宫就有几十亿人口,而神界可不止一座神宫,如此,地球人族这点人口在少凰眼里不免就有点不够看了。 而且,两相比较的话,也的确是吃了饕鬄更划算。 老实说,如果不是吃了饕鬄会造成的后果,我也挺赞同这个办法的。 我继续道:“你总得考虑一下神尊吧,吃了饕鬄的后果,等它回来了,会如何收拾你?” 少凰挑眉。“那也得它能活着回来。” 我面无表情道:“我以为你很希望它能活着回来。” 少凰点头。“我希望它能活着回来,但希望有时不等于现实一定会那样发展。就算它最终能回来,也可能是久到能让很多人忘记它的以后,届时,谁还会在意它这个前王的意志?” 我愣了下。“你不是要为它守着它的江山吗?” “若是不能恢复力量,我可未必能从剿杀中活下来。”少凰道。 这真是个令人纠结的问题。 少凰肯定不能出事,虽然这家伙崇拜的是丛林法则,但它也是神尊的支持。神界的情况我也了解过了,那不仅仅是神族内部的权力更迭,也是执政理念的不同,神尊的画风你不能说十全十美,但至少它让神与人都能活下去,哪怕是凡人也有生存下去的资格,可若是神尊的理念被推翻,那么凡人物种将迎来新的纪元——所有凡人物种都将沦为众神的棋子,一着不慎便是种族灭绝。 典型例子如少凰曾经做过的屠族之举,被灭绝的那个种族是棋子,一枚用来试探少凰的棋子。执棋者不会在意一枚棋子的结果,它们只在意棋子有没有做好它们希望看到的事,那枚棋子?无关紧要的东西罢了。至于被试探的执棋者,少凰当年的反应足以说明很多。 在神尊对盘古世界的掌控愈发深后(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敢明面上跟它对着干的都已经死得透透的,神尊对少凰异乎寻常的仁慈,只是各种精神折磨,并不代表它对谁都只是精神折磨不伤及性命),那样随随便便拿凡人物种当棋子动辄便是物种灭绝的事情便再也没发生过了。 新朝新气象。 每个新建立的王朝第一件事都是推翻前朝的各种政策,然后推行自己的政策,同时抹黑前朝以标榜自己的合法性。 商周就是个活例子,看帝辛被周朝给抹黑成什么样子了? 只是,帝辛被抹黑,造成的影响也不过是后人都以为他是荒淫无道的暴君,而神尊若是倒台,而继任者又跟它不是一派的理念,那叫浩劫。 少凰如今的情况简直就像是有两条船要沉了,一条船上有一百个人,而另一条船上只有十个人,而两条船即将沉没,但离沉没还有时间,可以通过拆了小船上的一些零件救下大船,但小船却会提前沉没,船上的十个人妥妥的没救。 既如此,那拆还是不拆? 拆个鬼,反正我做不到。 显而易见的是,我做不到,但少凰与楉却是做得到的,真不愧是王,不管看着多温和,不掺人性与感情只看利益如何的权衡利弊与取舍都已是本能,不过话说回来,没这份心性这俩也当不了王。 我若是无法说服少凰,那么神界专门登记盘古世界信息的档案里必定会有不少人间界在未来被打上毁灭的封戳。 所以说,神尊你出门也就算了,怎么就不将准备做得更足点呢?不知道你如果有个三长两短盘古世界就是天翻地覆的大乱吗? 我绞尽脑汁的补全自己的想法,但....换位思考,我要是少凰,我也更倾向于吃了饕鬄,这是最省事的,虽然有后遗症,但只要没到最后,天道想来也不会与少凰翻脸,尤其是如今天道也得用少凰,那就更不可能翻脸了,最大可能就是再放出一头凶兽临世(那还不如容饕鬄继续无聊抽疯呢,饕鬄玩的是人吃人的游戏,凶兽却是走哪哪灭世)。 呃,话说回来,怎么觉得自己的心态和少凰、楉其实也差不离呢? 不管了,大家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虽然我们对轻的定义天差地别。 几乎榨干了脑汁,然而少凰始终没什么表情,而楉,那双美丽的眸子里满是无语与佩服,无语于我在大白天做梦,佩服我的孜孜不倦。 我最终只能绝望道:“要不你试试啃我几口。” 我已经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呃,也不是完全没有,跟凶兽打了太多的交道,为了弄死凶兽我对凶兽做过的功课足以让我想到不少可以飞快提升少凰实力的办法,但那些办法都太过血腥残忍,而我做不到。 尘寰皱眉不悦的看着我,我解释道:“啃两口影响不大。”也不过是让我再养几十万年罢了。 少凰道:“啃两口你可及不上吃了饕鬄。” 我愣了下。“你莫不是还想整个的吃了我?” 少凰想了想,反问:“你愿意?” 我深思熟虑了一翻,道:“不愿意。” 人族于我而言和君族的意义不一样,我做不了自己跳上餐桌的牺牲,而且,就算是为了君族,我也更愿意因为技不如人而被杀,而非如同待宰羔羊般死去,那很容易生出心魔。 少凰看了看我,忽道:“你有什么计划?”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叹道:“那家伙不会杀我,但它会精神虐待我。” 呃,我想起了少凰曾经提过的,她曾被神尊按着下凡历劫一千世,一千种死法,每一种都是怨气冲天的那种。 只是,我看着少凰的眼睛,表情虽无奈,但眼底却是带着笑,显然,她对神尊虽怨念满满,但骨子里却是很在意神尊的心情。 所以,这俩只究竟什么爱恨情仇才能明明心里很在意面上却搞得这么别扭? 少凰继续道:“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若是失望,原本什么打算还会是什么打算。 我说:“我会尽力。”我的办法全是我临时从脑子里挖出来的,能不能行还得靠实践以及完善,除了尽力我也不知该如何。 少凰暂时改了主意,但饕鬄还是得处置。 我不赞同饕鬄留在雪莹山庄,保不齐一个不留神就被少凰给吃了,这真不是我多想,着实是我问少凰的时候,它表示尽力,但不保证一定。 行吧,我也理解。 虽然不清楚少凰与神尊是什么情况,但明知道这位崇尚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神尊的追随者仍旧将希望放在她的身上足以说明少凰对神尊的重视,若非清楚少凰对神尊的重视,众神安敢如此下注? 很多时候,很多事并非单纯的善恶对错能够衡量。 至少,在少凰的认知里,吃掉饕鬄并不违背她的本心,哪怕如此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后果亦如此,可能是因为神尊也可能是因为整个盘古世界。 崇尚弱肉强食的王在漫长的岁月里早已被不知不觉的磨成了另一番模样,就算撇开神尊不谈,只谈众神的两种理念,若是早年的她,多半想都不想的选择饕鬄那一派,但如今的她,她只会选择神尊这一派,不是因为在意神尊,而是,她已经彻底摆脱了凶兽天性与传统古神思维逻辑的影响。 只从这方面我就挺佩服神尊的,它创造了奇迹。 只从少凰当年对待那枚用于试探自己的棋子的做法便可看出,彼时的她是一个真正的古神族之王,有着一个传统古神族之王应该有的正常三观。 言归正传,饕鬄肯定不能留在雪莹山庄,太不安全了。 可直接放了也不行。 饕鬄不是寻常神人,它也是神界理念分歧的涉及者,并且是传统派。 作者有话要说:ps,少凰是唯一贯穿山海系列所有文的配角,在不同的时期它的性格与三观都有变化,从没有理智的野兽(也不能说没有理智,但少凰最开始的时候理智就是用来捕猎的,没有任何感情,不管是谁都想吃掉,包括孟凰)一点一点的变成传统古神,又从传统古神一点一点变成一个王,再从王变成一个对万物有着仁慈之心的真正的神祇。 我个人觉得,如果写的好的话,它一路上的变化就是奇迹 打算最后一章写少凰幼生期有关的番外,那会是一个和现在的少凰天差地别的样子 273、第六章不妒·立场 你知道人为什么不会嫉妒吗?——庄主 饕鬄最后给放了,不过放之前我在它的心脏里动了个小手术。 饕鬄默默的看着我:“你放了什么?” “一点小东西,从熊猫的实验里拿的。”我笑答。 饕鬄的神情,只要不瞎都能看出他很想生啖了我,遗憾的是它打不过楉与阿莯,不管多么的抑郁都只能憋着。 送走饕鬄的时候我拍了拍饕鬄的脑袋。“说真的,你的情况,掺和这种事情做什么?” 讲真,我不是很明白饕鬄什么思维逻辑,它的情况,就算神尊这一派被推翻,它也不可能当权,为何还要掺和进来?须知,对于这种事,许多从大洪荒走来的神祇都是保持中立的——除非胜负将分,便是胜负将分也最多敷衍的表示知道了,随便你们,跟我没关系。 这不是胡扯,而是活到那个境界,已经没谁敢轻视它们了,哪怕是神尊也得给它们三分颜面,自然就对权力更迭没什么兴趣了。大洪荒时代结束后,那些活出境界的神人也就在盘古世界被入侵时出手过。 自然,饕鬄还没到少绾、红莲它们那种境界,但它的身份已经注定它的存在和红莲等神人一个境界,权力更迭与它无关。 不论胜负都不是既得利益者,我着实不明白饕鬄瞎掺和什么。 不是我说,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来,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去,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利字,不同的是,大部分智慧物种的利益是名利,而少部分的利是精神方面的。 比如当年盘古世界被入侵的战争,若非被入侵的是盘古世界,而少绾、红莲、焱等神皆为盘古世界的神人,覆巢之下无完卵,它们会卷进去吗?以我对它们的了解,绝对不会,哪怕生灵尽灭也不会,大不了生灵尽灭之后重新创造,又不是没创造过。 自然,世事无绝对,总有奇葩,但—— 若是因着一个真正的神的素养:仁慈,泽被万物,那它就应该支持神尊的理念才对。 所以,我真的很不理解饕鬄。 饕鬄理所当然道:“神尊无道,推翻它不是应该的吗?” 神尊....无道? 我不能说神尊是个好人,它收拾少凰的手段绝对不是正人君子能想出来的,正人君子被道德礼仪所束缚,而神尊,不管是从哪位神人的描述里我都没听出它有哪里是被道德礼仪给束缚了的。 我几乎是惊呆的看向阿莯与楉,我是不是应该去耳科检查一下了? 楉道:“你没听错,的确是神尊无道。” 我皱了皱眉。“神尊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 楉露出了怪异之色,似是不知如何表达比较合适。 我看向阿莯。 阿莯淡淡道:“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这八个字我懂,管理雪莹山庄这几年接触各种智慧物种,我的三观都不知道修修改改多少回了,但饕鬄与神尊都是古神类,什么样的差异能够让饕鬄觉得神尊无道? 我重新看向楉,觉得这个有着君王思维逻辑的家伙可能更能让我明白为什么。 楉斟酌了下,道:“我用人族的王朝打个比喻,古时候百姓用血汗供养士大夫与贵族阶层,维持后者的优渥生活与特权,如果有一日,突然出了一个奇葩,它觉得这样不好,干脆倒过来了,对士大夫与贵族阶层百般苛刻,让它们很难再剥削百姓,甚至被严苛到极致的规则所束缚。” 我问:“比如?” “古时候,士大夫或贵族杀人,可减刑,也就是怎么都不会死,而百姓杀官员却需偿命,便是状告官员也需先滚了钉板才会有人受理。还有,士大夫与贵族皆不用缴纳税赋,更不需要服徭役,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有百姓代劳,诸如此类的特权很多,但如今,全都没了。”楉道。 我大抵听懂了。“那不是好事吗?” 楉笑了。“你可知草民二字的含义?” 草民不就是百姓的一种称呼吗? 我挺想这么说,但楉的眼神,绝对不是我理解的意思。“是什么含义?” “草民,民如草,割了一茬亦还有一茬。”楉解释道:“你会将野草视作与自己平等的同类吗?从凡人物种的立场去看,神尊是个仁慈的神,但从神类的立场去看,它是个无道暴君,一个阻止牧人从牛羊身上挤奶剪毛的暴君。” 我皱眉:“凡人物种也是智慧生物,并非草芥。”这什么烂比喻? 饕鬄闻言冲我讥讽一笑。 我问:“你想说什么?” 饕鬄什么都没说。 楉翻译道:“它觉得和你没法沟通。” 我也觉得它没法沟通。 既然没法沟通,那怎么办? 动口不行当然是动手。 送走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饕鬄后我忽问楉:“你也赞同它的想法吗?” 楉微默。“据我所知,人族古时候的律法里明文规定奴隶社会地位等同于牲畜,但实际上,人是不如牲畜的,因为购买牛马需要很多钱,不论是灾年还是丰年,而奴隶的话,丰年时价格会稍微好一些,灾年时一个奴隶只需要一袋米即可。” 我茫然。“这和我们在讨论问题有什么关系吗?” 楉道:“关系很大,你有没有想过为何现代没有,至少明面上规定奴隶不是人,只是个东西的法律了?” 这是社会学问题吧? 然而,瞅了瞅楉认真的样子,我还是认真回道:“古时人民被束缚于土地之上,牛马是耕种的重要工具,因而牛马比人民值钱。但进入现代后大部分人族都已摆脱了土地的束缚,牛马的价值被削弱,而人的价值因着发展而增加了,自然人比牛马值钱。” 楉点头。“时代变了,人族从封/建时代跳入了现代,挣脱了原本的王朝更迭怪圈,所以很多东西都变了。” 我思考了片刻。“你是想说时代变了?” 楉点头。“若我生于神尊上位之前的时代,我会认可饕鬄的理念,但神尊已上位,它的理念已在盘古世界蔓延开来,如同幼苗长成参天大树,又演化为森林。” 我懂了。“顺应时代。” 楉点头。“不论是什么种族,唯有顺应时代的潮流方能亘古绵延。” 我忽然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跟楉讨论这种问题简直是比和饕鬄聊三观更蛋/疼的事,这两只虽然是一个族类,但一个是朽木,另一个则是水,都是人才。 良善与平等的这两种观念从不存在这两只的三观里,唔,也不能说完全不存在,对于和自己同一阶层的神类,我相信不论是饕鬄还是楉都会给予善良与尊重,以及礼貌(唔,楉算奇葩吧,它对待龙类后裔与一些很有价值的凡人物种个体甭管是否神类都会给予礼貌与尊重),但对于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凡人物种,饕鬄也就算了,它都搞出了人吃人的游戏,自然不用指望了,至于楉,它虽然也很有礼貌,但那是因为受到的良好教养与经年养成的礼貌习惯,骨子里却是轻视的,更令人无语的是,它的那种轻视还不是故意的,纯粹是下意识,它自己都没意识到。 众生生而不平等。 哪怕是如今,楉的骨子里也认可这一思维逻辑。 当然,我也认可,可纵然都是认可,认可的缘由也是不同的。 天道很公平,也很不公平,它的公平就是对谁都不公平。 人类说天道对自己很不公平,它给了古神类那么多,却吝啬于给予自己什么,但事实上人类拥有很多。与熊猫曾经遇到的那支人族分支相比,地球上的人族简直幸运到爆表,至少没诞生在世界的自然寿命即将走到尽头时,刚飞出恒星系就悲剧的看到了正在坍塌的世界。与古神类相比,人类堪称弹簧,哪怕人口锐减九成以上,最多几百年就能恢复原本的数量,而古神类....不提这个伤心事了。 这是我的看法,楉却不是,它的思维逻辑仍旧是传统的高低贵贱之别,却又不完全是,感觉就像是夹心饼干里的芯子,它认可神类高贵,凡人物种卑贱的理念,但它又同时承认凡人物种拥有很强大的力量(蚂蚁再弱小,数量够庞大也照样能咬死象),更令人无语的是,它所拥有的力量与地位都足以支撑它的三观。 瞧出了时代在改变,为了族群,楉会顺应时势做出对自身最有利的改变,但这种改变是为了利用凡人物种的力量,更好的为自己的族群获取利益,绝非真的觉得凡人物种和自己的族群平等。 虽然更喜欢少凰那种我的族群进化得更快,但若是停止进步很容易就会被超越的狼与羊食物链逻辑,但也不讨厌楉的思维逻辑,它够坦诚,相处之时也不会让你觉得不舒服,至少我没觉得不舒服,而青蛟(龙裔)以及山庄里的人(有价值)都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送走了饕鬄,辜小哥颤巍巍的来找我。 看着这家伙惊魂未定的模样,我犹豫了下,问:“要不放你两天假公费出去旅游散散心?” 辜小哥闻言摇了摇头,顿了顿,又道:“你把旅游费给我就行了,不出门我也能调节好,不过你既然说了放假,那这两天就得另算加班费。” 我:“.....” 辜小哥继续道:“还有,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劳工合同需要改改。” 我挑眉。“哪里需要改了?”除了工作需要时必须随叫随到,那份劳工合同可以说方方面面都是优渥。 辜小哥道:“我之前没有想到你们真的能让我死了还能活过来继续工作。” 我默了一秒钟。“那你原本想的什么?” 辜小哥解释道:“我原本以为我最多给你工作个几十年,也可能运气不好,工作几年就挂了,但现在,按着咱们之前签的劳工合同,我得做到地老天荒。” 我点头,然后问:“所以?” 辜小哥终于说到了重点:“我们觉得我们需要重新谈谈酬劳的问题。” 我:“....” 我深以为,姑获鸟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只怕就是养出了一只辜小哥,天底下所有家长都得羡慕她,为了钱能把自己的永生永世给卖了,而且每个月的工资和赚的外快除了一些必须的开销,都是给孤儿院。孝子贤孙也没这么孝顺的,辜小哥就做到了。 不过,也能理解,姑获鸟养幼崽真的非常与众不同,确切说是与人类不同。若是让少凰或楉去看的话,这两位未必能看出姑获鸟经营孤儿院的方式多奇葩,在古神类的认知里,确保每只幼崽(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在拥有独立捕猎的能力前能够吃饱并且学到足够的生存知识是每个成年族人的基本责任(这也是少凰会因为神女的事而愤怒的因素,因为它对神女有责任)。 姑获鸟养幼崽亦如此,确保孩子少则一日多则两日有一顿能够管饱的肉食吃(幼崽在长身体,短了什么都不能短了吃食),除了吃,还要保证每只幼崽都能有学到知识,因此每个到了学龄的幼崽都会被她送去读书,只要成绩出色,那么她会让幼崽一直读下去。没到上学年纪的幼崽,正常的人家一般是送幼儿园,但孤儿院没那操作也没那钱,姑获鸟干脆弄了大量的童话书回去弄了个小图书室让幼崽看书。 这里得感谢少凰和小姑姑的贡献,小姑姑母爱爆棚的怕少凰输在起跑线,给她买了一屋子的益智与启蒙的童话书。 自然,结果是众所周知的。 少凰不仅将小姑姑那颗想要给幼崽讲童话故事的心给打击得够呛,还自己拿笔在童话书里写了一堆注释,而经过它注释的童话书也完成了从温情脉脉到暗黑的蜕变,这也就是姑获鸟没钱,以及做为妖类它对人类的一些思维逻辑不是那么了解,没觉得那些注释多么的奇葩,不然还真不一定会带回去。 真要说起来,姑获鸟花钱其实也挺省的,它也就在给幼崽吃肉和给幼崽读书这两方面很大方。别的地方....辜小哥身上的衣服补丁无数,要不是姑获鸟的手艺足够好,每次打补丁时都特别将缝合的地方绣上了精致的纹饰,使得衣服的逼格一下子上升了好几个层次,那辜小哥身上的衣服简直不能穿。 我去孤儿院看过,姑获鸟除了自己绣东西,也教幼崽们如何在衣服破了时将补丁绣的精致好看。 最让我佩服的是,为了省钱,每个孩子在学校的午餐都是自备的便当外,它还买了织机和缝纫机,买了线回来,教幼崽怎么织布,以及怎么裁剪衣服(比去商场买衣服更省钱)。 照这么个养法,姑获鸟不应该缺钱? 虽然幼崽多,但它自己刺绣赚的钱和辜小哥的公子加外快养活几千只幼崽都够了。 正常情况下是不应该缺,但这年头会被遗弃的幼崽都是什么样的?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女孩,另一种是残疾,前者还算不错的,只要被遗弃后及时被人发现就没事,但老实说,很多幼崽被遗弃后最严重的不是心理问题,而是被发现得太晚,以至于身体或饿或冻得需要送医急救还不保证不落下后遗症。 说到这也就不难知道,姑获鸟养的幼崽以身体有问题的居多。 而从辜小哥原本也有身体问题如今却被治好(很难看出来这个活蹦乱跳的钻钱眼里的家伙曾动过若干次大手术)可以看出,姑获鸟会尽己所能的治好每只幼崽。 吃药花钱,动手术更花钱,姑获鸟的大部分积蓄都是送了医院。 唔,现在还算好些了,熊猫似乎对人类的疾病有兴趣,在研究丧尸病毒之余的主要研究方向就是人类的各类疾病,姑获鸟养的那些身体有毛病的幼崽是它的主要实验对像(在它抓回来的“小白鼠”身上进行了第一轮实验确定了没什么大的副作用,比如死不了人后再用幼崽们进行第二轮实验)。 虽然初衷未必是出于好心,但熊猫的确给姑获鸟省了很多开销。 比如那些因为被发现得有些迟而落下了问题的幼崽,熊猫开个方子,再定期复诊个一年半载就能解决,时间虽长却胜过去医院烧钱——熊猫开的多为中药方,姑获鸟干脆自己在孤儿院开了两块地种植草药,连药材费都给省了。 就算是暂时治不了的,也不是完全治不了,仙丹一出就没什么毛病是解决不了的,但熊猫想挑战自我,不想用仙丹,想利用地球上现有的资源来寻找物美价廉的治疗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它列的目标疾病里不乏现在都还是不治之症的,不仅想找到治疗方案,还想物美价廉,讲真,它要不是证的医道,我第一反应差点就是劝它吃药了。 虽如此,比起现代对于不治之症只能目送病人去死不同,熊猫多半还能炼制出稳定病情的药来,还是挺不错的。 一些现有医学能够解决的疾病熊猫就没多少挑战兴趣了,而它没兴趣,姑获鸟也不敢找它谈谈,都是送幼崽去医院通过现代医学治疗(主要手段是动手术,一场又一场,看得我都替那些幼崽疼)。 这种情况下,随着孤儿院的幼崽日益增多,姑获鸟的财政就没哪个月不是赤字,一起的还有辜小哥的财政。 只是,理解归理解,可真的没想到辜小哥能因此做到这份上,你说你明明因为今儿死了又活的时吓得现在都还在哆嗦,怎么就还能顶着这么个状态来找我谈酬劳问题? 本来不想理会这家伙的无理取闹,然而瞧着辜小哥的模样,我又有些心软了,不管是因为什么,能够坚持至此也挺不容易的。“为何不辞职?” 辜小哥奇道:“我签的合同不是终生的吗?” 倒也是,终生的,即意味着他得干这份工作一直到死,只是之前他以为所谓终生最多百年,而我,也没想那么多,但这一次,现实已经证实了,真按着合同来,辜小哥得永生永世给我打工了。 我说:“我给你个辞职的机会。” 辜小哥摇头。“不必。” 我挑眉。“你不怕?” 辜小哥道:“你提一提我的工资我就不怕了。” 我:“.....”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了。 我最后还是给辜小哥涨了工资,涨了两成,并且以后他干得好的话还会涨,辜小哥一听立刻就精神抖擞了起来,与方才惊魂未定的模样判若两人。 我:“.....”我什么都不想说了。 我什么都不想说,辜小哥却还有话说。“对了,青蛟那里转来一个它解决不了的生意,客人明日应该就会到,你明天别走啊。” 我道:“就算我走了山庄里也还有别的人。” “我不是怕客人被冷落,我是怕它有个三长两短。” 虽然我很想说在熊猫入定的如今,只要客人不作死就不可能有什么三长两短,但考虑了下雪莹山庄的情况,还是算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且,我对青蛟也解决不了的生意也挺有兴趣的。 山庄的事情解决,客人又还要明天才到,我便抱着少凰回小姑姑家看了看情况,高岚的案子很顺利,《未成年保护法》虽然荒唐了些,但真的是个好东西,甭管你是故意杀人还是失手杀人都不犯法,高岚无罪释放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少凰对此很是无语。“不论过去多少年,我永远都佩服人族的脑洞。” 我说:“若是你,只怕那三个人一个都活不了。” 高岚这是失手杀人要无罪释放尚且这么麻烦,若是少凰,那过程走起来更麻烦,因为她若杀人必定是蓄意杀人。 不过,威胁到少凰头上,那就等同于肥羊突发奇想去找狼收保护费,结局毫无悬念之余也会让人惊叹那只羊的脑子是不是出问题了。 “那是自然。” 我说:“杀人犯法的,蓄意杀人罪上加罪。” 少凰不以为然。“先撩者贱,被吃亦是天理。” 那是你的天理,好吧,也是神界的天理,但不是人类社会的天理。我如此腹诽,却也只是腹诽,经过饕鬄与楉的事,我算是明白了,物种不同三观不同悬殊起来,真的很难言,更别说我自身也是赞同少凰的思维逻辑的。 大洪荒时代没人敢收我的保护费。 在雷泽界时老娘教育我,若异族勒索我向收保护费,在自保之余杀了勒索我的人,若是没那个能力就回家找大人去杀;若是同类,抓起来捆到族里的大广场上击鼓再喊出熊孩子的爹妈,看它爹妈怎么活活将熊孩子打成残废。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提一下神界的纷争,古代神族的理念是高低贵贱等级森严的路线,它们有天然的优势,因此这种制度维持了很多个元会,不论王权怎样更替都不过是换了一个神当天帝,而奴隶永远都是奴隶。正常情况下,这种制度会一直延续到地老天荒,世界末日,神族有那个能力,凡人物种很难和它们抗衡。 但,神族出了个奇葩,也就是神尊,另类应该是为世所不容的,奈何它的武力值天下第一,于是按着当时的规则,强者的意志即法则,它的奇葩理念有了化为现实的土壤,但这种建立在强者意志上的理念如同空中楼阁,脆弱的不堪一击,只要神尊死了或改主意了它就完蛋了。 众神懂这一点,而时光与权力最神奇,因此它们刚开始是选择等待神尊幡然醒悟的那一日。 只是,它们懂了,别人也懂,比如无悔。无悔通过干掉王族所有纯血得以上位,但它不可能干掉种族里所有纯血,一来做不到,二来那么做的话种族就完了。于是乎它成了暴君,用最残酷的丛林法则为混血种培养出了足够的强者,质量赶不上,数量赶上,看纯血种有没有同归于尽的决心,答案自然是没有的,因此龙族的王位在纯血与混血重交替。 虽然无悔自身因为出头鸟和步子迈得太大而众叛亲离被杀,但龙族内部的局势已然无法改变,这件事向古代神族敲响了警钟,于它们而言神尊必须在局势彻底糜烂之前死掉,神尊也清楚这一点,因此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留了个后手――少凰。 楉因为出身的关系属于那种有着贵族的身份却过着如平民般拮据生活的夹缝者,只要没有被贵族阶层的繁华迷了眼,那么它就必定是最清楚这场千万年的争斗中神类与凡人变化的人,比身居高位的神尊更清楚,这也注定它的家族与少凰有着一言难尽的恩怨以及自己是古神类它仍旧会站少凰这边的原因――识时务者为俊杰,节操是什么?能吃吗? 274、第六章不妒·奇葩 我又去找了青蛟,接过了他觉得棘手的案子。 一看青蛟写的文言文版本的报告,我这才明白这案子的确棘手,却不是棘手在对方太难对付,事实上,那就是个普通人,青蛟一指头就能摁死。 让青蛟觉得棘手,或者说头疼的是,他愣是没弄明白这什么情况, 看了青蛟的报告,我心里大抵有了三分猜测,不过更具体的还得将当事人和涉及的人一个个都见一面。 当事人是位家庭主妇。 也因着对方的这种身份,青蛟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觉得对方就是太闲了所以产生了幻觉,直白一点就是青蛟觉得对方闲的蛋疼需要去看心理医生了。 我看到报告上最开始的评价时忍不住对青蛟说:“你这也太歧视了吧?” “闲极无聊没事找事是智慧物种的天性。”青蛟理所当然道。 我想了想,问青蛟:“你为什么会歧视家庭主妇?” 青蛟反问我:“你见过蛟类里有家庭主妇吗?” 我见过的蛟类不多,不过有个什么都喜欢研究的老爹,而他的研究对象里有关于不同智慧物种的习性如何,其中便有蛟类。我回想了下,好吧,别说蛟类,便是龙类也没家庭主妇。 蛟类大多散居,当然,也有聚居的,但不管是散居的还是聚居的都是夫妻双方一起捕猎一起抚养幼崽,老爹曾观察过一对蛟类夫妻的作息与习惯。 有时夫妻合作捕猎,更多时候是分头去捕猎,若是前者,就带着幼崽一起去,若是后者则是随便哪个带着幼崽出门捕猎,捕猎时也教导幼崽如何捕猎。自然,也有时候会将幼崽留在巢穴里,有时会留个人在家照顾幼崽,也有时会不留,全职家庭主妇,不存在的。 蛟龙之属食量巨大,若是夫妻里有个当全职的家庭主妇或煮夫,全家饿死是迟早的事,也不利于幼崽成长,很多生存技能是在温暖安全的巢穴里学不会的,必须去巢穴之外的危险世界才行。蛟龙可没有养幼崽到死的习性,幼崽即将成年时不管乐不乐意都会被父母踢出温暖安全的巢穴,若是没有足够的缘分,估计有生之年都不会再见。 综合蛟龙之属的这种生活习性,也不难理解青蛟为何会歧视家庭主妇了,因为它的认知让他无法理解这种存在的意义,而且,家庭主妇也意味着将自己的人生交给另一个人,任人宰杀,更不符合它的三观。除非打不过,因而只能服从强者,否则青蛟更愿意杀掉任何试图主宰它蛟生的人。 还是那句话,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这大概也就是六娘在人类里嫁不出去,但遇到青蛟后却嫁了出去的原因,她估计也看出了青蛟在这方面与人类的观念至少十万八千里的差距,既然不会影响自己的理想,自己又恰好喜欢,为何不嫁? 以上是我见到当事人之前的想法,见到当事人后我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大抵将青蛟想得太偏激了,这位当事人,的确很有看心理医生的必要啊。 原因? 这里提一下当事人的情况,人类女性,年纪约莫四十几岁,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疲惫加怯懦,但我敏锐的直觉却告诉我,这女人身上的负面情绪值如果能测量的话,一定很高。 我差点就脱口建议夫人去看看心理医生了,负面情绪至此,目测离崩溃的距离不过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的距离。 与这位夫人的谈话结束得很快,对方身上那股子压抑的气息太令我不舒服了。 原谅我,生于雷泽界,长于雷泽界,后来来到人间界,最开始打交道的以学生、警察、犯罪者为主,后来更是升级为各路妖魔鬼怪,单纯的有之,凶残的有之,奇葩的有之,抑郁的也有,比如少凰,它在雪域时抑郁过,可惜就一秒钟。 综上所述,我真的很难喜欢这位夫人,哪怕她也挺可怜的,但我无法控制自己对一个人的感觉。 用最短的时间核实了报告上的信息,还进行了一些补全。 这位贵妇人已婚,结婚对像是少女时的初恋。 挺少见的,初恋很少有走入婚姻殿堂的。 不过,这位贵妇人的经历也诠释了一个道理:就算有走入婚姻殿堂的,也不一定就会过得好。 贵妇人的老公出轨了,这算不得稀奇事,按着人族的思维逻辑,男人发达后很少会有出轨的,出轨很正常,不出轨才有问题。 虽然我始终无法理解,觉得腻味了想换口味为什么不先离婚?恢复了单身自然想怎么玩都行,为什么一定要在非单身时才去玩? 这大概也是我不管有没有恢复记忆都始终对人族没什么认同感,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君族人的原因,三观差异太大,大到已经让我无视自身一半的人类血统发自肺腑的说自己与人类不是一个物种的程度(反正良心一点都不痛)。 贵妇人最痛苦的事应该不是丈夫出轨了这个问题,而是丈夫出轨了还有了孩子。 小三想子凭母贵的上位,但金主显然没有离婚的打算,上不了位,小三很现实的将孩子卖了个好价钱(话说回来,小三比原配长脑子多了,知道渣男什么德行,也知道怎样对自己最有利)。 只是,对于任何一个原配而言,这都是一件相当恶心的事。 附注(画重点),人类原配,不包括非人生物。 比如龙族,有次中秋吃月饼的时候楉思念起家人我才知道,她有同父异母的一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一个同父同母姐姐、一个同父同母的弟弟、以及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与弟弟,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也还可以,有特别亲密的,也有一般的,但关系恶劣的却是一个都没有,都觉得对方是自己的至亲手足。 不管是楉的父亲还是母亲都没觉得对方和别的异性生的孩子恶心,也很赞同和鼓励幼崽们一起玩。 唔,觉得奇葩圣母圣父? 不奇葩圣母也不圣父,楉的父母经常干架,只是这两位都很理智,不让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影响到幼崽,夫妻之间的问题那就夫妻俩之间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楉思念的只有自己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她这样,我估计她的兄弟姐妹也好不到哪去。 从人类的思维逻辑来看,那对夫妻在教养孩子方面算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幼崽离家那么久,完全没想起他们,更别提孝顺父母了;从古神类的思维逻辑来看,这两位虽然感情和婚姻一塌糊涂,但子女教育方面却是堪称楷模,足以列入教科书的楷模(不是夸张,真的写进了龙族的小学教科书)。 显而易见的是,贵妇人和他男人显然没楉的父母那么明智和长脑子,知道怎么正确健康的养幼崽——没毛病,反正我是觉得楉的父母将楉养得很好,她生存技能满点,且心理很健康,一点家庭方面的阴影都没有,这样的父母难道不够好吗? 贵妇人恶心私生子,她所出的嫡子也同样很恶心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兄弟俩之间的关系极度恶劣。 虽然嫡子年纪大,但大部分情况下吃亏的都是嫡子。 原因? 私生子就一个人,年纪又小,每次吃了亏后就去找渣男,不管是出于为人父的责任还是对弱者的怜悯,渣男都毫无悬念的站在了私生子一方,于是乎每次嫡子欺负了私生子、然后被亲爹惩罚,周而复始,恶性循环,没完没了。 按着正常思路发展下去,这兄弟俩应该会一直斗下去,成年后再上演争家产的大戏,然后成王败寇,从而为这场手足凶残的悲剧画上句号。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嫡子十五岁时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 原本的他,厌恶私生子,气愤亲爹对私生子的疼爱,心疼自己的母亲,而十五岁之后的他,对母亲的自哀自怨唯有满满的不耐烦,每次一看到亲娘就下意识的避开。对待私生子也不再针对,而是和睦相处,亲爹疼爱私生子他也不再嫉妒,非常的平常心。 也正是核实了嫡子十五岁前后宛若精/分般的变化我才没真的觉得这位贵妇人不仅需要去看心理医生,还可能需要去精神病院预定一张病床。 人有变化很正常,死人才会一直不变。 变化巨大也可以理解,这种事我就见过不少,比如辜小哥,原本是无神论者,但亲眼见证了一大堆妖魔鬼怪后三观灾后重建后的他与之前信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他不可谓不判若两人。 可是,青蛟查了下,那个嫡子十五岁时的生活都很正常,呃,也不能说完全正常,那样的家庭情况,我光是听了都觉得乌烟瘴气,不过那样的生活都已经好多年了,也算不上什么巨大变化,综合分析,那段时间一点足以让他的三观崩溃且灾后重建的事都没有。 总不至于真的是有潜伏性/精神病,然后十五岁那年精神病发作,精/分了吧? 青蛟曾去见过那位嫡子,判断是正常,但仔细观察了后又觉得不正常,这家伙身上似乎有些怪异,仿佛有妖气残留,应是很多年前的残留,这让青蛟觉得很不可思异,妖气残留一般来说最多一个星期就会不存在,这种仿佛多年前的残留的现像是什么情况? 青蛟原以为是嫡子身上有什么和妖怪有关的东西,但找流氓将嫡子盖了麻袋,身上所有东西都给抢了后挨个检查,什么发现都没有,这也是青蛟会向总部求助的原因,明明很确定对方身上有问题愣是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青蛟觉得很稀奇,却也实在无能为力。 我决定去见见那位嫡子。 乌烟瘴气的家庭环境对幼崽一生的影响很大,这种本来是享尽所有宠爱的独子突然发现自己不是独子了,原本因为工作忙碌而很少陪自己的父亲对自己的疼爱转移给了另一个人,对于幼崽的伤害很大。若是同母倒也罢了,因着是一天天看着亲妈的肚子一点一点大起来,然后生出只皱皮猴子,漫长的时间足以让大部分孩子都调整过来,有的还会期待起新生儿的降生,再之后是看着猴子一点一点的长大,很难不产生感情,就算有影响,最终也会消弭干净。但这位,他比较悲剧,他有弟弟了,但那个弟弟不是他看着亲妈的肚子一天天打起来生出只猴子再一天天看着猴子长大的弟弟,而是他老子招呼都没打一声就带回来的私生子,带回去的时候都五岁了,就算是圣人也会对此接受无能。 这种环境,很多人都会选择自暴自弃,可着劲的作,将自己的一生都给毁掉,最终被私生子抢了家业,然后当一个私生子吃肉,自己喝汤的纨绔子弟,若是关系实在恶劣,那亲爹死后连汤都喝不上也不足为奇。 这位却没将自己给作得废掉,而是认认真真的学习,一点都没因为私生子弟弟的存在与优秀而产生什么心理问题。 心理素质很强大嘛。 正常吗? 我觉得不正常。 那可是标准的正常人类,不是我这种生长于母系氏族环境从来就没觉得异父异母兄弟姐妹有什么问题的非人,也不是楉那种只要有血缘关系,甭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都是至亲手足的古神类。在一个正常的人类看来,私生子与婚生子属于天敌,这也没毛病,人族那一辈子只能结一次婚的婚姻观念与幼崽属于家长私产的价值观决定了这一点。 没毛病,前者造就大部分人族幼崽天然厌恶非同父同母的手足,后者,少凰两岁多点时过年就被亲戚给逗着喝酒过,当然,她没喝,并且给了亲戚一个教训,让人进医院躺了一个月,事后我觉得她过分了,亲戚根本没恶意,只是逗着它玩而已,她反问我还记不记得她的年纪和身体情况,我说记得,反问她又问我,你会逗我这个年纪的幼崽喝酒吗?我的答案当然是不会,这么丁点大的幼崽喂果汁就够了,喂酒是想谋杀呢? 我现在都还记得少凰当时的话:他没有恶意,但他也没将我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这具躯体的父母的私产,碰一下亲朋好友的私产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没出什么大问题就行。 没人能保证给两岁多点的幼崽喂酒不会出问题,却也都觉得,一点点酒而已,能出什么事?而真的出了事时,那就真的是大事。 大人酒精中毒最多急救加住院的问题,小孩子酒精中毒,大部分可以准备后事了。 人族的父母与幼崽之间的关系是畸形的,彼时,我读懂了少凰的眼神。 呃,好吧,我也赞同这一点,虽然老娘没少抽我,但她对我的要求也不过是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至于有了生存能力后是生存的好还是不好,那是我自己的事,不是她的责任,她对我的责任就是教养我到成年,让我成年后拥有自保与独立生存的能力,然后就谁对谁都没有责任与义务了。 虽如此,我也没法说人族这种在我眼里等于畸形的关系有什么不对。 物种不同,发展不同,三观亦不同。 人族不是君族,君族拥有漫长的生命与只要不是快死了始终生龙活虎的体魄,幼崽若是跟父母说以后我养你们(赤/裸裸的表示父母很没用,还是当着父母的面如此表示)给你们送终(诅咒父母去死)妥妥的要挨揍。人族会老,而老迈之后便无法再自己养自己,得靠子女来赡养。为了让自己老无所依,或者说,因为不信任自己的子女,为了保障自己晚年的生活,人族的父母潜意识里将子女当成了私产,要求子女孝顺,要乖要听话,要知道父母养你很不容易,你以后一定要对父母百依百顺(话说回来,妈宝男就是这么养出来的吧?)。 父母潜意识里对子女充满了不信任与功利性,子女潜意识里又如何呢?反正别指望它们的潜意识里真的孝顺到没有脑子。 付出了,自然要获取回报。 人族的家庭关系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子女要孝顺父母,父母的家产要留给子女。 当亲情掺杂了利益,它也就很难真正的纯粹了。 你说我和楉就对父母没利益诉求? 还真没有,我不曾想过继承父母的任何东西,楉亦然。我们和父母之间谁熬死谁真说不准....举个例子吧,你老子是王,你是它的王储,拥有王位的继承权,但不论是你还是你老子都是长生不死的物种,只要不被人砍下头颅就能活到地老天荒,你觉得这个王储当起来会感觉如何? 别人我不好说,但如果是我的话,我宁可自己去建立个新的国度当开国之君。 唔,思及此,莫名的同情少凰的子嗣,这家伙当年被逼婚纯粹是因为她之前的王全都不得好死,上层也怕她步了前几任的后尘,因此才希望她留个后以防万一,她自己也是这么想的,因此制造了个子嗣,然后.....少凰千万年前是南明的王,现在还是南明的王,王储千万年前是王储,千万年后....不是了,据熊猫曾言,少凰的子嗣当了五十万年的王储后便抓了堂兄的子嗣接替自己的王储之位,然后自己跑去了盘古世界之外的一个世界开荒,当了那个世界的老大。 问堂兄的子嗣? 那只小凤凰用交/合之气造了自己的第一只幼崽,那只幼崽才生下来还没来得及睁眼就接了它爹的班。 古神类和君族的婚姻家庭观念是构建在自身漫长的生命之上的,因此没有赡养老父母(会挨揍)给老父母送终(会被打死)的观念,没有了利益关系,很多事情都会变得简单起来。 人族在这方面的确畸形,但你也不能说有问题。 好比古时候的人族以宗族为核心生活,不乏在一些家庭失去了青壮后,宗族会故意逼死其留下的孤儿寡母,然后分其屋舍田地。 你没法昧着良心说它是对的,但你也没法否认这种吃绝户的方法保证了资源匮乏的古代更多人得以活下去,也正因为这份土壤,吃绝户才能够绵延不绝。 扯远了,继续原来的话题。 人族一直以来的家庭观念始终有着肥沃的土壤与肥料浇灌,我不认为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会有我和楉那绝对迥异于人族的三观。 就算嫡子的心理素质好,它的三观也注定它也不可能对私生子弟弟的存在一定心理问题都没有,不管是谁碰上这种事都应该有心理问题,区别是严重与否。 我去见了那位嫡子。 非常正常,正常的不正常。 虽然才二十出头,但已经开始接触其父的公司生意,并且是从底层做起,一路爬到了高层,很多人都看好他继承家业。很多人,不是所有人,原因?自然是因为不一定就是他继承家业,因为他弟也挺聪明的,并且根据老总的意思,过段时间也会进公司,听那位老总的意思,他显然是希望嫡子与私生子兄友弟恭、齐心合力发展公司(话说,我始终无法理解他怎么会有这么背离现实土壤的想法,看着也不像智障啊?)。 我也没看出来他这是什么情况,又跟踪他两日,完全确定了一件事,这位嫡子不论是父母还是对弟弟都没有一丝一毫的亲情。 他与父母相处时的冷淡,连与陌生人相处还不如。 若他天性冷淡倒也罢了,偏偏不是,当了两天的跟踪狂自然也看到了他与朋友以及恋人是怎么相处的。 对待朋友,这位主非常大方开朗,知情识趣。 与恋人相处时,妈哒,这家伙每天开车穿过半个城市就为了给恋人买她最喜欢吃的一家店铺的早餐,追得没想到他一下子跑那么远的我差点断气。 得亏我算半单身,不然这把狗粮塞得....相信让看到的单身汪会非常想要化身fff团。 这么一个待朋友真诚又会呵护女友的男人哪里不正常了? 很不正常啊。 本来我还不是那么确定的。 但在第二日时他那位很快就要进入公司实习的弟弟因为车祸而亡后我便确定了。 车祸虽是人祸,但属于无法预测的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哪天走在马路上就碰上一只酒驾的司机。 嫡子能保证,他保证了他弟弟碰上酒驾的司机,然后因为车祸离世。 这一点让我惊呆了,打他十五岁后,他不就对他弟的各种炫耀与争宠无动于衷了吗?完全当他弟不存在,怎么今儿就突然留意起了他弟,并且一出手就是如此杀招? 我在他弟的亡魂身上得到了答案。 他爹年纪大了,早年时太过辛劳,后来发达起来又不好好保养,小三小四的玩得嗨翻天.....长命百岁不用指望了,剩下的时间,数着日子过吧。 为了防止死后两个儿子争家产闹起来,他干脆一开始就立了遗嘱,这样以后兄弟俩也没法争。 总体来说,他分得很公允,长子得到的以股份为主,次子得到的以不动产为主,若折算价值,两个人得到的不分伯仲。 我估摸着,渣男应该很自得,觉得自己对两个儿子很公允,手心手背都兼顾到了。 可惜那份自得没维持太久,前脚立了遗嘱,后脚次子就挂了,只要智商在水平线以上都能猜到那是否真的意外,若非意外又是谁干的。 可就算猜到了又如何? 长子完全不在乎亲爹会不会被气死,反正他亲得被气进医院急救他不仅看都没去看一眼,反而趁着这个机会将公司的话语权完全掌控在了自己的手里,看他的麻利程度,我觉得,他可能从进公司实习的第一天就在为这一日做准备了。 解决了公司的事,这位嫡子又麻利的收拾了自己所有的东西搬去了女友家同居,留下一句:除非爸妈你俩全死了要我准备白事,否则别找我,若只是死了一个,那就另一个人辛苦点操持白事吧,我没空。 得,这下亲妈也气进医院了。 我是在他亲妈住院的第二天去汇报情况和退款的,找他亲妈之前还顺便找他亲爸核实了下情况。 “类?那是什么?”短短几日便仿佛老了十岁的贵妇人精神恍惚的看着我。 我将路上买的山海经翻到相关的那一页再递给贵妇人。“亶爰之山,多水,无草木,不可以上。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 为牝牡,食者不妒,不知道夫人是如何理解不妒这两个字的?” 贵妇人茫然的看着我。“不妒不就是不嫉妒的意思吗?” “那为什么不会嫉妒呢?”我问。 贵妇人露出了些许不耐之色,但还是忍住了,估计是考虑到我的职业问题。“自然是善良大方的意思。” 我:“.....”物种不同,三观代沟太大让我绝望,还能不能沟通了? 我的神情太过明显,贵妇人怔了下。“难道不是吗?” 我说:“当然,嫉妒是智慧物种的天性,一个人若是不嫉妒,只能说明无情,因为无情所有无所求,而无所求自然不妒。” 贵妇人一脸懵逼的看着我。 我叹道:“你难道没发现你儿子对你对你丈夫以及私生子弟弟都没有任何亲情吗?” 因为没有了亲情,不再爱自己的母亲,更不再心疼母亲的遭遇,所以对于自哀自怨的母亲不耐,只因厌烦母亲身上浓烈的负面情绪;不再爱自己的父亲,对他没有了任何期待,当他是陌生人,谁会嫉妒一个陌生人宠爱一个私生子?无视私生子的炫耀与争宠亦如此,只因不相干,而不相干自然不妒。 贵妇人道:“我儿子从不在外面乱吃东西。” 我说:“是你隔壁病房的那位给他吃的。”隔壁住的正好是渣男,一位很有创意的渣男。 嫡子十五岁时兄弟俩的矛盾愈来愈深,几乎势同水火,然而就是这样了,渣男也没放弃让两个儿子兄友弟恭的妄想。竟然寻来了一片类肉,觉得大儿子吃了类肉不再嫉妒小儿子(话说原来他还知道大儿子为什么总是找小儿子麻烦啊)自然就能与小儿子友好相处。 好吧,如果完全不在意的无视也算友好相处的话,那么两兄弟的确友好相处了。 算上靁的那一世,活了千万年,我头回知道,这世间竟有脑回路这般神奇的父亲,好一株旷世奇葩。 这单生意最后黄了。 原因? 那位嫡子类肉吃进肚子里早就消化干净了,除非杀了他让他重新投胎,否则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拥有亲情。 青蛟得知结果时露出了瞠目结舌的表情。“那个男人疯了吧?” 我不解:“说他异想天开很正常,但疯了?夸张了些吧?” 青蛟认真道:“没夸张,一个人没有亲情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 我说:“能眼都不眨一下的在利益需要时杀了自己的亲人,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稀奇事,在利益需要时不少人族都会选择杀了自己的亲人。”历史上各个朝代每一次皇权更替时一桩桩一件件的杀戮我觉得人族对这种事司空见惯。 青蛟无语的看了我一眼,道:“虽然我儿子成年后我会将他踢出家门让他靠自己的能力生存,不再理会他是磕着了还是碰着了,但在它未成年前我会我所有的力量哪怕是我的生命去保护他,用心的教导他生存的技能,因为我爱他。” 我懂了。“渣男这是将自己的下下一代给坑死了啊。” 275、第七章出游·神 高岚无罪释放。 小姑姑和姑丈给她弄了火盆加柚子叶泡水去晦气,高岚几乎哭笑不得的进得门,但再哭笑不得也得跨。 只是,虽无罪释放,虽按着传统去了晦气,但高岚回家后还是不可避免的出了问题。 首先,她暂时不用读书了,虽然是为了保护同学而失手打死了人,也无罪释放了,但不管怎样都是打死了人,她还官司缠身的时候学校就将她给退学了,在找到新的学校之前她不用上学。 其次,对于旁人而言杀人后能够无罪释放无疑是一种可能激发他们趁着自己年纪还没到,趁年少多杀几个人,更酷一些的犯罪行为,非胡扯,而是以前在警察局工作时我真见过这样的奇葩。青少年犯罪事件越来越多,而犯罪者....不是我说,就没几个是心理健康的。其中很多都无罪释放,原因自然是未成年保护法,不少青少年犯罪者,我见了第一次往往要不了多久就能见第二次、第三次,只因他们觉得杀人放火很酷,反正有杀人执照不犯法,若不多杀几个岂不亏本? 那些奇葩,只一面就让我觉得,这代沟不用平了,让我杀了他们吧。 高岚自然不是那样的奇葩,杀了人对她的精神影响不小。 最重要的是,我记得她多年前与我说起她长大后想当一名刑警时的语气,那么的向往,那么的真挚,而现在,她的档案里有杀人的案底,刑警这行业显然对她永远的关上了大门。 第一个精神问题都不用请心理医生,少凰一番谈话就解决了她的心理问题。 “你知道我第一次杀人是因为什么吗?” 高岚摇头。 少凰说:“我很饿,饥肠辘辘,再找不到吃的我就会饿死。” 高岚愣住。 少凰继续道:“我杀了自己出壳后遇到的第三个生物,那是一只智慧生物,吃了它后我获得了活下去的营养。” 高岚疑惑:“为什么是第三个?前面两个呢?” 少凰回道:“我的直觉告诉我,打不过。” 打不过,所以就换了目标,真的很理智,但考虑到她是出壳后遇到的生物,也就是说这家伙刚出生就开始吃人了,着实令人吐槽无能,小宝宝睁开眼看到智慧生物不是应该咿咿呀呀的“沟通”吗? 若是寻常凶兽后裔如此倒也罢了,血脉决定了凶兽后裔非良善,只是这家伙是凶兽后裔的同时也是古神类,一只古神类幼崽刚出生就过这种日子.....这里掬一把同情泪,在我记忆里不论是哪一支古神类,幼崽出生时周围都妥妥的准备了大量适合幼崽补充营养又合幼崽口味的食物,少凰,丫估计创造了古神类幼崽求生难度的记录—— 别的幼崽出生时根本没有求生的需求,便是孟凰,镇魔塔的妖魔鬼怪既然要利用它给它灌输反社会反神类的观念,自然不可能让它饿死。 高岚虽不知这些,却也被少凰耿直的回答给惊住了。 少凰继续道:“你可知若你没杀那个人你会如何吗?” 高岚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道:“城隍庙已经审了那只鬼,他曾强/奸过两个女学生,其中有一个还是被轮/奸,你那一日让他吃了亏,若是他没死,你应该也会成为被轮/奸的对像。” 高岚闻言,沉默须臾,问:“你没骗我?” 少凰挑眉。“我有必要骗你?” 高岚想了想,没有,少凰虽然杀人毫无心理障碍,但她从不欺骗人类,无关诚实这项美德,只是不屑而已。 想明白了这点高岚又道:“据我所知,死者和另外两个人身上都没有案底。” 少凰用一种完全无法理解的语气回答:“人族的女子遇到这种事,九成九都不会报警。对了,另外三个参与了轮/奸,以及没轮/奸但有帮忙的四个人都还好好的。” 高岚懂了,拿了水果刀就打算出门,少凰见了,问:“干嘛去?” “不是还有两个人活着吗?趁着我现在还有杀人执照,赶紧去杀了他们。”高岚想得很开。“反正也当不了警察了,趁着现在还未成年还有时间替社会做点好事。” 我知道的时候高岚又杀了人,而且是七个。 少凰给我打电话通知我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在饮拍完戏回来休息一段时间的美人煮的茶,刚喝到嘴里的一口好茶全糟蹋了。 看了看剩下的茶汤,一点胃口都没有了。 美人不解的看着我。“怎么了?” “少凰那个混蛋怂恿高岚杀了七个人。”我咬牙从茵席上起身。 美人怔了下。“既然是少凰怂恿,人应该已经死透了,你去了也救不回来吧。” 我说:“我不是去救人的。” 本庄主是去毁尸灭迹的。 刚无罪释放再上法庭,高岚你是嫌自己案底太清白了是吧? 少凰很妥帖,打电话的时候还将七具尸体的位置告诉了我,让我快点,不然被人发现了就不好了。 我只来得及用火符烧掉五具尸体,骨灰随手洒进了沅水里,遭到了水鬼的抗议。“人类天天往河里扔垃圾砸我,怎么现在庄主你也变得这么不道德了?” 我反问:“骨灰砸得了你?” 水鬼道:“就算砸不了,这种行为也不好。” 我说:“我扔的是骨灰不是不可燃垃圾,骨灰对于水里的鱼虾水草可是富含营养的。” 水鬼显而易见的被我的无耻给打败了。 剩下两具尸体我找过去的时候已经被人给发现了,不好众目睽睽之下毁尸灭迹,我只能毁灭可能让人查到高岚的痕迹。 一具尸体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家境很不错,死在他爸妈刚给他买的车里,太阳穴被扎了个洞,一击毙命,脑浆流得座位上到处都是。 已经有人报警了,警车很快就会到,我看了看周围,这地址肯定不是高岚自己选的,她没这么高的犯罪天赋,周围竟然一个监控设施都没有。 我看了看地面,将高岚的脚印给弄掉,再看了看车子和周围有没有高岚掉落的发丝,保险起见也给烧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还有一个是高二的学生,死在了学校里,我将学校的监控检查了一遍,有高岚翻墙的画面,但她戴了面罩,看不清面貌,趁着警察还没来我将这两天的监控记录全都删了,粉碎性删除,保险起见,走的时候我往监控室放了把火,相信不管多牛的技术人员都无法复原记录。 办完这一切我深深吐出一口气,忽然意识到以前在警察局时遇到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懂法的人犯罪其实比不懂法的犯罪更难缠,因为它们了解法律,所以比不懂法的人更懂如何毁灭痕迹以及脱罪。 我从未想过有一日自己也会做这样的事,倒不是觉得不对,而是我觉得少凰就算抽疯的怂恿高岚杀人也不可能让她随便杀人,每个目标必然是经过思考和挑选的。 望了望天,已经全黑了,给小姑姑家里打了个电话,高岚和少凰都不在,小姑姑以为高岚是心情不好所以带着安安去雪莹山庄散心了,让我好好安慰一下高岚。 我:“.....好的。” 挂了电话我便向城隍庙而去。 事已至此我大概也能猜到少凰的操/蛋逻辑了。 她是在帮高岚进行心理治疗。 嗯,没毛病,就是心理治疗。 高岚是个普通人,不是我们这些对杀人放火没什么心理障碍的非人生物。我从出生起就没人教过我不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杀人,老娘教我,不能杀同类,但对方想杀自己的话,可以把同类打成重度残废,异族想伤害我的话,不用客气,杀。至于少凰,那就更不用提了,她出生起明白第一个道理就是因为饿了所以要吃人。 生活在一个和平安逸无聊到让不少人族都为此作死和自杀的时代,高岚打小接受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三观培养,防卫过当都得有罪,突然杀了人,心理上的后遗症可想而知。 只要不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才,第一次杀人时都会有点心理后遗症,都得接受长期的心理治疗才行,不过找心理医生,还是长期治疗,家里没那么多钱,少凰的身体已经掏空了家里的积蓄。因此小姑姑和姑丈是打算自己对高岚进行心理开导的,就算没吃过猪肉,职业关系也让他们看多了猪跑,可惜没什么用。 综上所述,少凰真的是好意,让人想砍死她的好意。 这里是地球,不是神界,更不是弱肉强食的洪荒时代,觉得别人第一次杀人有心理后遗症就干脆让人多杀几个人,第一次杀人是害怕,第二次杀人是还行,第三次杀人就是没感觉了。 当然,我不否认这套心理治疗很有效,现在的高岚,妥妥的杀人没感觉了,可这种方式,少凰你就不怕把人给变成杀人狂?她可不是我这种,虽然自小被人教着需要时杀人放火天经地义,但生命的珍贵意义也同样自小有人灌输,因此我杀人不眨眼,但除非必须,我不会杀人。高岚这种一直都被灌输不能杀人不能杀人的和平时代的人,一旦打开了杀戮的门,很容易迷失其中,觉得杀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这也算是人族现代教育的隐患,一味的灌输不能杀人不能杀人,却不深刻的让它们真正的领悟生命为何珍贵,以及生命的脆弱,以及什么时候是可以杀人的,不爆发还好,一旦爆发很容易就是连环杀人案。 跑到城隍庙时这俩只果然在,大堂里正在审鬼,审的正是之前被我处理了痕迹,死因必将成为悬案的七只鬼,审理完了后有两只鬼被丢给了临时工修罗,修罗将两只鬼卷吧卷吧像吃煎饼一样一口一口的啃了,两只鬼的叫声之凄厉.....好惨,不忍睹闻。 另外五只鬼都吓尿了,这一幕大概会成为它们生生世世的阴影了。 有点怀疑人类对修罗的恐惧是否就来源于此,修罗一族很久以前就是地府鬼道主意灭鬼的工作人员,这些灵魂虽被孟婆汤洗去了记忆,但当时的恐惧已然深入灵魂。 我再看看高岚,哟,看起来正常多了,精神面貌非常的好,这样的话,少凰的心理治疗应该是成功了吧。 虽如此,我仍旧好怕不已。 “你就不怕她变成杀人狂魔?”我咬牙捏着少凰的脸蛋问。 少凰扒着我的爪子。“那就再治一回。” 我挑眉。“杀人狂魔还能恢复正常啊?” 少凰不以为然。“长姐最初收的弟子里没几个是善茬,变态一抓一大把,它不还是将人给治好了。” 我说:“那也是你长姐,不是你。” 少凰道:“可我是见证者啊,我亲眼见证了它们是怎么被长姐折磨....调/教好的,照搬就是了。” 我几欲抓狂。“高岚可不是变态,逼疯了怎么办?” 少凰淡然道:“疯到极致,自然清醒。” 我:“....”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好吧,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若我还是靁,没有这千万年的凡世打滚经历,我妥妥的为少凰点赞。遗憾的是我已不再是曾经的靁,我理解少凰的思维逻辑,却再也无法点赞,我只想抽死她。 但我不能。 少凰的思维逻辑有它幼年时经历养成的性格所致,但更多的还是和楉、饕鬄一样的,它们生而为统治者,哪怕是楉因为尴尬的身世而受到了打压,她也仍是统治者,自然潜意识里都没将人族当成自己的同类,尤其是后两者哪怕是将人族视作与自己平等交流的物种都没有,少凰当然也有这毛病,但不涉及族群与自身利益时她能与任何物种都能平等交流,这一点我都做不到,必须得佩服孟凰,怎么教出来的啊? 不过这也正常,真有哪个神仙将人族当做与自己平等的存在那才不正常,就算人族自身修炼成了神仙也不可能再视凡人为与平等的存在。少凰还算不错了,至少它懂得尊重人族,不因自己的好恶而夺走凡人的生命,它杀人必然是真的有需要,不是心血来潮或是因为走在路上,脚下有只蝼蚁便顺脚踩了过去的心态。 这是三观问题,无可奈何。 你去尝试一下跟一个古代的奴隶主讲人权,告诉他,他手里的奴隶是人,不是牲畜,更不是他的私产,你看他会不会觉得你神经病。 当然,我相信少凰不会觉得我有神经病,这家伙在人间打滚太久,她对凡人物种的三观还是了解的,尽管了解和认同是两回事,但她尊重(有点怀疑是否孟凰在世时弟子团种类太丰富,一个物种一种三观,将少凰给逼出了这种态度),所以不会觉得我有病,可她也不会去改。 能意识到凡人物种的潜力而改变态度不再是狼看羊的态度,而是以认真的态度正视凡人物种,还划掉了食谱里关于智慧物种的部分已是不易。 啥?既然划掉了怎么还吃人?那是以前没那个需求,不吃人也可以吃别的,而现在,情况需要,毕竟,她重视神尊胜过凡人,她会为了神尊违背自己崇尚的丛林法则守护芸芸众生,却永远不会为了芸芸众生损害神尊一分。 言归正传,以我对少凰的了解,她会这么说,多半是真的对什么人这么做过,并且真的做到了让人疯到极致后自然清醒。 我抓狂道:“咱们商量一下,如果以后你想对我的家人做点什么,不管是帮助还是别的,能先跟我打个招呼吗?” 少凰道:“我给你打了电话。” “你是在诱导她杀了人之后才导的,再有下回麻烦杀人之前就打。”我说。 少凰无语道:“她已经没事了,不会再有下回,还是你希望她继续杀人?” 我:“.....”从未如此迫切的想要煮一锅香菇炖鸡。 我说:“我听人说,你有很多信徒。” 这一点是出乎我意料的,因为少凰走的不是信仰成神的路子,这家伙走的路子跟信仰之力一点都不沾边,但她却有很多的信徒,遍布三千大千世界。 我现在有点怀疑自己套出来的信息是不是有问题,这家伙哪里像是一个能有那么多信徒的神?这性格,我要是信徒,分分钟脱教籍。 少凰想了想。“好像是挺多的。” 好像? 我秒懂了这家伙的含义,丫完全不清楚自己有多少信徒。“不是,你这心态,信仰你的宗教怎么发展起来的?”本身就不是会去发展宗教的人,就算有了宗教,也是任其自生自灭的那种,这样的宗教居然能维持下来? 少凰道:“信仰我的宗教又不是我自己搞起来的,大部分不是,只是因为我因为还债的关系帮它们做了些事它们就自己建立起了信仰我的宗教。” 理解,不管是哪个凡人物种,亲眼目睹了一位神祇,都很难不化身为信徒。 “大部分不是,那就是有小部分是了?”我很是稀奇。 少凰点头。“还记得我提过的,那个奴隶提出的奇葩要求吗?” 我想了想,想起来了,虽然过去很长时间了,但因为事情本身太过奇葩,我还记得很清楚。生产力低下的奴隶制时代,一个奴隶提出天下没有奴隶制的要求,逼得少凰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在短短百年里让一个相当于地球夏商时代的文明坐火箭一般的飞入了现代社会。 “废除奴隶制第一个基础必须提升生产力,我让农神给了我一大堆提高粮食作物收获的资料,但古时候的人族.....”少凰磨了磨牙。“不管是什么好东西都只能是自己的传家宝,我将知识传授出去,那些贵族却只想独吞。” 很正常啊,人性而已。 我好奇的问:“这和宗教有什么关系?” 少凰道:“我建立了一个以众生平等和发展科学绵延文明为核心宗旨的宗教,将碍我事的贵族全宰了。” 佛家说众生平等,但早先被逼着看过大量史料,其中就有佛家方面的我知道,佛家的众生平等是指每个人都有成佛的机会,但俗世里,尊卑等级森严得紧,传入中原后因为水土不服与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差异等问题才一步步变成了如今众生平等的佛家。 总的来说,佛家的众生平等更多的还是说说而已。而少凰,以我对她的了解,她说建立一个以众生平等为核心宗旨的宗教,那就肯定是众生平等,至少法律上每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 只是,一个以众生平等与发展科学为核心宗旨的宗教?怎么感觉怪怪的。 高岚忽道:“你随手建了宗教,然后丢一边不理会,应该很难维持下去吧” 少凰也露出了一丝无语之色。 正常情况下少凰这种完全想不起来自己还有信徒的神的确很让人为难,上神您这么不配合,信徒我如何传教啊?好吧,我自己都有些怀疑您是否存在了。 问题在于少凰是一位真神,一尊强大的真神。 信徒信仰的只要是一尊真神,那么只要信徒的信仰足够虔诚,那么信徒是可以获得施展神术的资格的。神界有闲的蛋疼的神仙研究过这些,只要信徒与神的关系成立,那么神就会自动成为一个服务器,只要不死透就会一直运行的那种,信徒可以通过wiff获得信号,也就是特殊力量,这种获得视神的力量程度而定,普通真神也就让信徒身体素质好点,神术是别想了,而少凰.....做为盘古世界仅次于神尊的真神,信仰它,还真的能获得施展神术的资格。 自然,由于少凰在这方面的超级不配合,丫连自己有多少宗教多少信徒都懒得记,更别指望她认认真真的按着神界传/教手册去回应了。 可就算她不配合,也架不住wiff给力啊,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至少能证明宗教信仰的神不是虚无缥缈的象征,虽然少凰本身跟象征真心没区别。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信仰足够虔诚,信徒的祈祷是会传递给神的,举个例子的话,虔诚的信仰是话费,祈祷则是拨号,信号没问题,话费充足,号没播错,肯定能打通,当然,少凰肯定不会接,丫在第一个信仰它的宗教建立起来的时候就设置了自动屏蔽,相当于黑名单,不管信徒怎么打,回应都是: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虽如此,但有一种情况是拉黑也没用的。 那就是足够数量的虔诚信徒一起祈祷,少凰第一次知道这事是在一次与朋友喝酒的时候,一个信仰她的文明遇到了末日危机,然后,人在快死的时候下意识的祈祷神祇,几百亿人所有信徒一起祈祷.....电话爆了,少凰差点被酒给呛死。 更让少凰生不如死、让信徒高兴的是,神尊制定的神律里有规定,信徒文明遭遇末日危机,那么做为享受了别人信仰的神,必须给予回应。 少凰完全没看过相关的条例,无所求自然懒得去看,电话爆了它也丢一旁,然后.....这事被上报,少凰不得不去救火,但到得已经有点晚,虽然没绝种,但那个文明已经在灾难中人口锐减得不足万分之一,从星际文明打回了原始文明。 少凰在事后毫无悬念的上了神界宗教法庭,被当成典型严惩。 少凰没说她遭遇了什么惩罚,但自那之后再遇到这种电话爆了的情况它再也没随便丢一边,并且认认真真的研读了那光是目录就有几亿g的信仰神手册。 唯一一次想要抓狂也是因为某个世界的新上任的教宗为了取悦神,在宗教建立一万年的纪念日组织了一次全族祈祷,超过五百亿人的祈祷,少凰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接了电话..... 行吧,我明白这家伙的宗教为毛能够绵延不息了。 甭管少凰多不靠谱,都是真神,而且比起那些索要人祭的神,少凰其实还挺仁慈的,至少不会让信徒有事没事杀人献祭给她,真献祭了倒是有可能被抽一巴掌。而且,神界法庭走了一遭,这家伙自然不会再跟之前一样对宗教不在意,虽然从完全不在意到漫不经心的纯粹是九十九步和一百步的距离,但为了保证自己不二进宫,她至少得立句神言,给个信徒一个宗旨。 奴隶那个世界,虽然是为了还债建立的宗教,但也足以说明这家伙对宗教的定义。 作者有话要说:少凰与神尊相爱相杀的局面就是这么积累下来的,一个无法无天连相关法律都不读,就算读也是为了钻漏洞,喜欢无序,而另一个喜欢秩序,还亲手制定各种秩序,而且大部分凡人物种都能接受的秩序,本来没什么,千百万年积累下来也想杀人了 276、第七章出游·旅行 高岚的心理问题暂时解决,但小姑姑和姑丈不知道,也不可能告诉它们,毕竟,不好意思,你们的小女儿为了给大女儿治疗心理问题刻意诱导她去杀了七个人? 太扯淡了。 高岚自己更不可能坦白这些。 这种情况下,小姑姑和姑丈做了个决定,请假,全家一起出门旅游,让高岚散散心。 我不由想起了安安出生后回家时姑丈都还能出去办案的事,差点脱口姑丈你脑子是否需要去照个片?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家人要家庭旅游还买了我的票。 呃,好吧,这也没毛病,虽然我已经搬出去了,但小姑姑待我仍旧如当年,最多就是有时候会担心我会不会哪天就消失了,而那种担心又有种这一日果然来了的感觉....话说,第二种感觉是不是哪里有毛病? 真正的重点在于我和少凰前两天刚吵翻。 原因? 我虽然对家里这几只神类都做了很多了解,避免莫名其妙就出了篓子不好收拾,曾是纯粹古神类的我太清楚古神类的思维逻辑了,与凡人物种产生三观差异很正常,没差异才不正常。而有时,这种差异,真的很要命,据说神尊刚执政那段时间就被神与凡人的三观差异给打击得想死了算了。 自然,政治家不可能真的自杀,而神尊强大的武力值也确保了神类与凡人对它推行的政策再有意见也只能憋着:强者的意志即法则。 在神与人互相折磨了很多万年后终于制定出了一部即便是少凰这个高智商犯罪天才都挑不出几根刺来的法律。 自然,我没神尊那么悲剧,它要面对的是所有神类与所有凡人的三观差异,我要面对的只是几只神类,防着点它们不作孽就行了。 综上所述,关于这些家伙有没有宗教,以及宗教什么情况这种信息并不是那么重要,我最开始也没想着了解,会想深入了解也是这段时间的事,被少凰给逼出来的。 如何获取信仰? 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祖灵信仰,如我与君族,虽然这种信仰体系是创造后裔所带来的副产品,但也不是坏事,它们会忘记祭祀任何神灵,也会因为族群利益或观念的发展而改变信仰,唯独不会忘了年年祭祀我。 不过这个法子显然不能用到少凰和人族身上,这两者没血缘关系,而少凰也不会接受自己的血脉混进人族这个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它的凡人物种中。 那就只剩下宗教信仰了。 这得先建立个宗教,那我总得了解一下众神是如何看待和管理自己的宗教的,得到的结论是,除非是走信仰成神的,不然神界众神大多对于信仰自己的宗教都一个反应:有人信仰我?我不知道啊。 也有一小撮的反应是:何等智障竟然会信仰我!?(很好奇会有这种反应的神类究竟是多么的有自知之明,以及品行多么的天怒人怨才让它们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可能有任何虔诚信徒,以及,神界众神究竟有多少奇葩?或者该说,有多少熊猫那样的变态。) 少凰的态度还真不是人奇葩,而是众神大多如此,反正不要钱,你爱信就信呗。当然,众神没少凰那么不靠谱,有空时也会在信徒走歪了的时候顺手指点一两句,而少凰,那就六个字:小白菜,地里黄。 我也是因着这个话题开头才从楉那里得知了少凰不仅有信徒,还遍布三千大千世界,不少文明走出自己的世界与盘古世界体系正式接触时都会发现,诶,对面那个不知道什么物种的哥哥/姐姐?咱俩的神术怎么那么像啊?好像同频啊。 这让我很是惊叹,信仰这东西,怎么说呢,单从地球上几千年来的宗教信仰等变迁就足以看出,很少有宗教能伴随着文明一直走下去的,普遍在半道上就被挑下去了。 但那些文明对少凰的文明却是一直陪伴着它们走出自己的世界,进入众神的视野(只有能够在自己所处世界的屏障上打洞跑出去看世界之外的文明才有资格进入众神的视野与众神直接且频繁的交流,神界有一座城就是这些文明交流和贸易的地方,也是盘古世界最大的贸易区,据楉所知,她离开从神界离开的时候那些凡人文明在搞什么游行,觉得一座城太小了,不够用,可不可以多开放几座城,众神没空的话它们可以自己出人出钱修建,给它们批个地方就行——这大概是世间最温和最体贴的游行了)。 那么漫长的岁月,信仰少凰的宗教有多顽强可想而知,完全扎根进文明的骨髓里了,挖都挖不出来那种,相当神奇,更神奇的是这样的宗教的许多文明里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让神人去当片警,多多少少都会孕育出无数的宗教(虽然大部分被信仰的神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群信徒),那些宗教,大部分都能一直发展下去(服务器再高冷,性能也在那摆着)。 知道少凰的情况,我再向少凰提起宗教,是想看能不能让它在地球上建立个宗教的,而结果....这家伙拒绝时完全不带半点考虑,下意识的就拒绝了,也不知究竟是多厌恶人族。 我还是没死心,考虑了一番后叫上了尘寰一起。 尘寰有些惊喜又有些不解:“为什么?” 我说:“见家长,打预防针。上辈子的事虽然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处理干净划个句号,但小姑姑肯定看不到那一日。” 与楉关于宗教的谈话让我深深了解了神界众神在宗教之事上的无语之外更让我明白了一件事,人与非人的时间真的差得很多,于我而言,百年不能说是弹指间,但真的很短暂,而小姑姑....我不想留下什么遗憾。正式的交往肯定会放到划上句号以后,但让小姑姑见见预备役也可以让她放心。 家庭旅游的地方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人太多,也没什么好玩的,因此小姑姑定的地方是山区里的一个小镇,景色很好,很适合城里的工作压力太大时去散心调节心情。 看到我带了个人,还是个男人,小姑姑有一瞬的惊讶,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撇开略微热情了点的态度的确很正常。 在小姑姑套尘寰的话时我留意到安安正捧着大部头在看,真的是大部头,目测比新华字典还厚实的砖头书。值得一提的是,封面上没有任何字。 这本来没什么,安安懂得很多,又有孟凰那样精于精神折磨且“因材施教”的教导者,学渣也能给调/教成学神,安安喜欢看书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虽然以前除了要找鸟的时候就没翻过地球上的书,但那也是因为歧视地球的文明,觉得地球的科技根本不能称之为科技。 虽然很侮辱人,但我是没法反驳它的,这家伙属于那种只要身体没问题,材料充足,不用神力也能闭着眼睛组装出一艘飞翔太空且能够跨越不同世界的飞船来,自然不能指望它觉得地球文明发达,没吐出类似愚蠢的猴子之类的话语已经是很尊重了。 问我怎么这么清楚,因为某些原因很久没来人间界被关了很长时间,放出来后也一直在韶光神宫家里蹲的熊猫曾想要了解一下地球的医学水平,然后....那段时间我听了很多的类似愚蠢的、进化不完全的猴子之类的“美称”,很多,写出来的这个还是比较中听的。 不过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熊猫那不带半个字却绝对能让任何一个地球人跟它拼命的词汇量,而是,丫翻一页书就是一句进化不完全的猴子,却仍旧坚持的翻了下去,将那多达四只瓦楞纸箱的医学书籍都给看完了。 也是那一次我领悟一件事,这些新神和太初古神不一样,太初神类的力量专攻神秘侧,而这些新神,神秘侧与科技侧都有涉猎,只是偏重不同,让少凰闭着眼睛组装太空飞船这种事绝非难事,跨越世界是神界最基本的知识,不,都不能说是知识,那是跟一加一等于二一般的常识。 在看过熊猫看地球文明知识类书籍那生不如死的模样后我不认为这位会认认真真的去看地球文明的知识类书籍,至于历史,前段时间它已经看完了。 那么,什么书还能引起它的兴趣? 总不至于是童话故事书吗? 且不说谁家童话故事书这么厚实,便是真有这样的童话书巨无霸,少凰也不可能看得进去,它对世界战争史的兴趣都比童话书大。 我又看了看高岚的神情,不是很好,但感觉不像是杀了人的后遗症,更像是....我探头看了眼安安手里的书,行吧,我明白了。 “你这是?”好端端的怎么研究起酷刑来了? 嗯,酷刑,真正的酷刑,满清十大酷刑跟这上面的比起来完全是婴孩啃手指,这哪个变态如此有才?竟然想得出这么多的酷刑,花样百出,很有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反抗那就有镇压的味道,且是所有反抗都注定被镇压的味道。非夸张,而是我深以为,就这上面花样百出的酷刑,只要没被玩死,妥妥的得患上斯德哥尔摩。 安安头也不抬的道:“我在想,能否让地球人都患上斯德哥尔摩。” 啥? 斯德哥尔摩? 还整个地球人都患上? 我只用粮食俺们这就想明白了这家伙想干嘛。 对于正常的神类而言想要从凡人物种的身上获取力量,而且还是不吃人的基础上,那就只有信仰之力,但对于与凶兽只有一线之隔的少凰而言,它还有另一种选择:恐惧。 这也是我理解天道对凶兽控制极严,宁愿折腾出第二套第三套垃圾处理系统也不想随随便便放凶兽的原因。 这些家伙在拥有理智的时候不仅仅会主动追寻食物,还会主动制造食物,这一点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清弥,那个家伙吃人时喜欢做一番处理,将食物的灵魂给“烹饪煎熬”成非常纯粹的黑色灵魂再吃,只是它是吃得美味了,被吃掉的灵魂却是生不如死,不是被吃掉生不如死,而是被吃掉之前受到的折磨.....人神共愤。 可以说,凶兽里单以武力值论,宁渊是最强的,但单以仇恨值论,清弥是最高的。 让我惊悚的是,少凰现在似乎打算向清弥看齐。 我将熊孩子捞进了怀里,摸了摸熊孩子肉呼呼的脖颈。 熊孩子瞧着我,好笑道:“想掐死我?” 我点头,确实挺想的。“你不是人,我也就不指望你有点人性了,可你怎么连神性都没有?” 熊孩子不以为然:“这无关神性,你可知这世间亘古不变的真理是什么?” 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还是回道:“那可就多了,情感、利益、野心....很多。” “那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我无语道:“那什么是最重要的?” 少凰看着我的眼睛回答:“弱肉强食。” 行吧,我懂这家伙的思维逻辑了,更加无语。“你就不怕有朝一日你也成了弱者?” “不怕,若真有那一日,我死了也不无辜,不过那一日很难到来。” 我不解:“为何?” “我从不曾松懈强大自己,不论是自身的力量还是族群的力量,想要杀我,这世间还没人能做到。” “神尊。”我提醒。 “神界各种法庭我都上过,可从未判死刑。” “那是因为你踩着法律边缘线起舞。”我说。 这种踩着法律边缘线起舞的高智商犯罪神才,你就是知道它绝对犯了罪也没奈何,至少常规手段没奈何。 我咬牙道:“就算这样,地球人跟你多大仇,好吧,你们有仇,但也不至于这么折磨整个星球上的族群吧?”血海深仇也没这么狠的。 少凰不以为然的道:“伤害地球人事后我不会有一丝心理问题,可那个家伙若真的因为我的能力不足出了事,我会很伤心。” 伤心? 这个词可不是随便用的。 好吧,人族,至少地球上的人族动不动就说伤心,但那所谓的伤心一点含金量都没有,而少凰,以我对这家伙的了解,它说会伤心那含金量绝对杠杠的。 我忍不住问:“神尊于你而言很重要吗?” 少凰回答:“它是我的最爱与最恨。” 最爱与最恨? 很矛盾? 不,一点都不矛盾。 很多时候爱与恨一线之隔。 反正,我不认为没有哪个正常人会有去恨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深刻的恨往往与深刻的爱有关。 我将少凰手里的书合了起来,然后仗着对方胳膊短腿短予以没收。“我觉得我们还没到这地步。”实在不行的话,饕鬄还没离开地球呢。 少凰皱眉。“长姐曾言,一件事情不管以后会不会发生,但只要有一丝可能,都应做好充足的准备方可有备无患。” 我无语了,孟凰这是将运筹帷幄的技能给点爆了吧?“你们俩根本不一样好不?你如今是这世间最强大的存在,横行霸道,想怎样就怎样,而她只是天帝脚下遭其猜忌的诸侯,每一步都如行走于刀尖之上,自然追求方方面面的周全。” 不周全就会死,不管是谁都会变成这世间最周全最运筹帷幄的人,可少凰,不是我说,这家伙就算有周全的细胞,也不可能细致到方方面面,如今这般.....看来这家伙虽然看着淡定,但神尊的生死未卜,终究是焦虑的。 只是,别人焦虑是手足无措,悲剧的是它们自己,而这家伙,它越焦虑却意味着人族越可能倒霉,这家伙的焦虑状态完全不走寻常路,而是向凶兽进化,至少心性与思维方式正在不断向那个方向靠拢。 书我还是没还给少凰,而是自己看了起来,闲着也是闲着,但看了没一会便觉得心脏有点适应不良。 看了看封面和封底,什么都没有。 “这玩意的作者是谁?”我问。 真特么变态。 少凰打着哈欠回答:“清弥,这只是一部分,全部内容大概有几亿种,你还要吗?” 我:“.....清弥的花样增长得真快。”知道清弥变态,却没想到这家伙的变态会如此突飞猛进。 我瞅了瞅手上的书,忽然觉得一丝异样。 我诧异道:“清弥怎么会著书?” 以我对清弥的了解,就算脑子里有几亿种酷刑,它也会保存在脑子里,然后在需要时从脑子里翻出几百样出来,随即选一个用在反抗自己的生物身上。 当年为了做足功课好对付这家伙,我花了很多心思,比对付其它凶兽都要多的心思,而过程中最大的感觉:变态。 是的,变态。 清弥那家伙的历史让我惊讶的发现了一件事。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智慧物种的天性,而这种反抗就算不能摧毁压迫者也会让压迫者元气大伤,但清弥,至少在我那会,它创造了一个记录——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镇压。 在镇压面前,所有反抗都是土鸡瓦狗。 好吧,也不能说是土鸡瓦狗,每个反抗清弥的受害者都挺厉害的,明明都有斯德哥尔摩症状了仍能鼓起勇气反抗,多不容易啊。就是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如果有人收集了清弥那堪称辉煌的斑斑劣迹著书,然后有了这么一卷酷刑大全很正常,但听少凰的意思,这书似乎是清弥自己著的。 “日子过得生不如死,找点事情打发时间。”少凰回答。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继续道:“它有一段时间落在了比它更会玩的人手里当了很长时间的实验品,失去了神之躯,神魂也被切成了两半。” 我:“....”我应该先赞扬那不知名的英雄手术功力真好连神魂都能切两半的手艺以及比熊猫更无下限无节操还是幸灾乐祸一番恶人自有恶人磨,清弥你也有这么一天啊? 277、第七章出游·青川 小镇叫青川镇。 一般来说,靠山的城镇村庄都会叫某某山村/镇,但这座小镇因为紧挨着一条叫青川的河流而得名青川镇。 还没进镇子我们就看到了镇子那边的异样,那是若有若无的凶煞之气,虽然若有若无,但我、少凰与尘寰都不会认为那是错觉,三个人一起错觉也太扯了。 “那是凶灵吗?”我说,感觉有点像前些日子见过的被修罗跟啃了的凶灵厉鬼。 尘寰看了看,道:“水里死过人。” 少凰不以为然。“天底下的河流就没有没死过人的,完全没有人迹踏足过的另当别论。” 我说:“可不是随便哪条河里都有这种情况。”所幸,看那样子,厉鬼应该是被封印着的,暂时造不成大的伤害。 只是,如少凰所言,天底下的河流就没几条是没死过人的,并不是每个死者都能变成厉鬼。而且变成厉鬼也未必是好事,太过执着于生前的执念,无法轮回。而大部分的厉鬼都是不知道如何修鬼道的,只能靠死时的执念与怨气所产生的力量维持自己的存在,但那并不长久,迟早踏上吃人的道路。自然,也有不少鬼在时光流逝里摸索了一些简单的鬼修法子,让自己不会那么容易的就消逝,只是,能控制住自己不去吃人的厉鬼,真没见过。 你说沅水里的那只水鬼? 它不是厉鬼,一点怨气都没有,更无执念,纯粹就是个倒霉蛋。 虽然发现了这地方有厉鬼,但我们都没想过换个地方。一来太麻烦,不好解释;二来,应该没哪只厉鬼会不长眼的来招惹我们吧? 撇开水里可能有厉鬼不谈,这地方还真的挺不错的,建筑物全是木制的屋舍,大部分都是古建筑,有一种历史沉淀的味道,漫步其中,仿佛被小镇的历史所包围。 因着经常有人来此旅游的关系,这地方的旅游业也慢慢发展了起来,村人会向游客销售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与刺绣、香料、护身符等,别提,质量都还挺不错的,不是多年后各个旅游区随处可见的流水线产品,全是真正的手工制品。 小姑姑买了两枚做工精致的护身符给高岚和安安,高岚还好,说了声谢谢,而安安....我拒绝看她的微表情,反正不会是什么好的表情。 原因? 你给一个真神佩戴不知道是否真的存在,就算存在也一定在它之下的神仙的护身符.....好诡异。 所幸,不论心中如何想,安安都给面子的没将护身符扯下来丢了,不然就真的是尴尬了。 青川没有酒店,但有类似客栈的存在,有一些屋子多的人家改造了自己家的部分房屋提供给游客,也可以提供食物,不过要另外加钱。 到的时候已是下午,放下东西转了没多久就是晚餐时间。 因为有客人,自然,主要还是小姑丈出了钱,伙食很丰盛,宰了两只鸡做了一大锅铁锅烧鸡,除此之外还有四个菜,种类不多,但都是大盘大盆,分量十足。 游客是房东是一起吃的,说说笑笑,气氛很不错。 我啃着香喷喷的鸡肉,与尘寰对视了一眼,很难想像这个宁静美丽的小镇埋着一颗不定时炸/弹。 不定时炸/弹,这是我对那只厉鬼的看法,这种看法只维持到了午夜。 半夜的时候我拔剑从窗户飞了出去,到了院子后便发现出来的不止我一个,还有尘寰,没看到安安,她跟小姑姑一起睡,想出来也有难度。 尘寰动手,我封住后路,三两下便将偷窥的家伙给抓了起来。 这是一名修士,看着三十岁左右,虽然修为一般,但它的确是修士,虽然只是筑基期,但放在如今的地球,这样的修为也可以了,很多人苦修一生都筑基都难。 尘寰抬爪子正想拷问,对方就主动道:“庄主饶命。” 我沉默须臾。“你认识我?”我很确定我没见过眼前这人。 男子回答:“族中曾有人见过庄主一面,因而派我来拜见。” 拜见? 招呼都不打一声偷偷摸摸的,这叫拜见?跟踪了我们一个下午加半个晚上,这是哪门子的拜见?而且,这里可不是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 思及雪莹山庄,我顿时就想起了前两年的鹤城之乱,抓起男子的下巴仔细检查了一番这家伙的脸,没有与之对应或是相似的,但换了古神类辨识凡人的方式后我便意识到自己见过和他相似的。 神类很难记得住凡人长什么样,越是远古的神类越是如此,比如少凰,比如熊猫,我敢说,在这两位眼里地球六十亿人的外表就算不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也没什么明显差异——没有漂亮的翎羽/没有柔软的皮毛,丑得伤眼。 既然如此,为何从未认错人? 自然是因为古神类认人以血为主,记住了你的血脉,自然不会认错,哪怕你去整容换张脸它们也不会认错。便是见到你的后代,哪怕祖孙长得一点都不像,也不妨碍神类看出你们是祖孙(比dna检测还靠谱,dna检测可能出错,也可能作假,好吧,这种方式也有办法作假,但凡人是没那个能力在神类的面前让自己的血脉作假的。) 通过血脉辨识,我很快就想起了自己哪里见过相似的。正是鹤城之乱时,而那个被我见过的修士.....呃,没记错的话貌似被少凰炖了三大锅。 尘寰见了我的神情,问:“认识?” 我摇头。“我不认识他,但我见过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修士,在鹤城之乱时。” 尘寰秒懂,扼住了男子的脖子打算弄死回头给少凰加餐。 “族长想见您,我们并无恶意。”男子努力解释。 我看着男子的眼睛,的确没有负面情绪,恐惧不算。 我想了想,说:“族长?你们的家族居住于此?” 不是这么倒霉吧?随便找个地方家庭旅游居然跑到了仇人的家族地盘? 男子点头。“王家居于此已有千年。” 还真是这么倒霉啊,我无语了。 我看了眼尘寰,尘寰从善如流的将人放了,对男子说:“要见就让你们族长来见我们。” 待人走了,我问尘寰:“你对这里王家了解多少?” 尘寰回道:“人族有名的修真世家里没听说过王家。” 我秒懂。 既然不是有名的,那就无名了。 人族修士的组织分两种,一种是门派,一种是宗族。大部分情况下,毕竟有名的都是门派。原因很简单,门派的弟子全是外姓,从整个华夏所有人族中寻找资质好的孩子收为弟子,新血多,资质也不差,门派很难不出名,就算不出名也是如今不出名,过去与未来都不能保证。 至于宗族,都是聚族而居的修炼,但人族是宗族,也就是一家一姓的聚族而居,不似非人生物,整个种族占据一大片地域然后世代栖息,比如青丘,狐狸多到漫山遍野,搁只人类去那一游,估计就一感觉:这里的狐狸简直泛滥成灾。 人族的修士世家以血缘为纽带,好处是内部团结,坏处是传承有点难。 并不是每个人族都能修炼,就算是修士的后代也一样,人族不同于古神类,修炼的资质是古神类基本能力,只有资质高低而不存在有没有资质这种问题。也因此,同样是聚族而居,古神类是越繁衍越兴盛,扛得住暴风雨,而修士世家,很容易就因为一场暴风雨而断了传承,因为不传外姓,修士不多,若是死得太多很容易出问题。 另当别论的也有,人族有名的修士世家都有着非常源远流长的历史,但....这些世家要么用了某种方式做了献祭这才获得了子孙每代都有优秀资质的传承,献祭的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肯定不会轻。 另外一种,同样每代都有族人拥有修炼资质,且数量甚多。原因嘛,它们祖上要么是神仙要么是妖魔,非人生物的祖先传下的血脉保证了它们的稳定传承,却也让它们很容易在人族中受到排挤,尤其是有祖上有妖魔的修士世家,这一类也是雪莹山庄交好的对像,因为受到排挤,它们虽因为自身血脉对人类有感情,却不会什么都站人类那边,相反,它们与非人生物的关系不仅缓和,有的还特别好。 王家肯定不是祖上有神仙妖魔的那种修士世家,但我也不能笃定它们不是前者。 我看过很多资料,那些修士世家获取稳定传承的祭品挺....五花八门的,从阳寿(命中注定活不过多少岁)到活人(拿每代的一个或多个子孙献祭)应有尽有。 青川里有厉鬼,若是因着宗族的这种献祭而亡,倒是很容易化为厉鬼。毕竟,献祭者和祭品很少有能达成一致的,父母或祖父母对你说,只要牺牲你,就可以保住家族世代的力量,你要体谅我们,那么,你是体谅还是拔剑砍死他们?反正我肯定选择砍死他们。 诚然,雷泽界因着镇压凶兽的关系极度危险,一个不留神让凶兽越狱了,那么所有人都得死光光,可....雷泽界的人口已经很多万年没有增加了,别误会,不是生死平衡了,而是多出来的人口都被送去了其它地方——安全的世界。 虽然我们自身生活在火山口,但我们知道,只要运气不坏,没赶上火山爆发,就算我们自己注定困守雷泽界,我们的子孙也不会,至少大部分不会。 只要雷泽界不出问题,众神就会对君族照顾一两分,总得来说,每个牺牲者的子孙都是受益者。正是此种情况才保住了雷泽界千万年都没出问题,而人族修士世家的这种牺牲却不然,获利的都是献祭者。 若是不能为祭品带来利益,那么祭品如何能心甘情愿?尤其是这种牺牲需要付出的是生命,那就更不乐意了。也因此,祭品都是在极度的不乐意中死去的,很难心平气和,化为厉鬼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只是因为对手是曾经的亲人,也是修士世家,厉鬼基本一产生就会玩完。 青川镇的人至少九成姓王,这里又有个王姓修士世家,我很难不多想。 只是,若青川镇是王家的老巢,那么它们得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思才能看着一只厉鬼在自己眼皮底下蹦跶的? 青川镇有个庙会,但庙里的神仙不是山川土地的自然神,也不是熟悉的道家神灵,而是王家的祖先,一个修炼成仙的仙人,我们来的第二日就赶上了这场庙会。 少凰表示在高岚询问时明确表示,并非什么神仙都会出现在神界。 凡人物种修炼成仙后都是去的仙界,仙界中人可以去神界溜达,但除非被神人收为弟子或是自己修炼成上仙(这种存在丢在仙界往往会成为危害,因为天帝管不动,丢神界最合适)或者神,否则不能移民神界。自然,这也不影响神界的人流量,虽然不能移民,但可以暂住,而神人的时间观念,暂住一年和暂住十万年没区别。 那些与神界有贸易往来的文明通常都会在神界弄个几十万年的暂住证,值得一提的是,神界给那些文明的暂住证上写的都是某某文明而非某某人,因此只要是那个文明没有灭亡,那么该文明的人都可以去神界专门开辟出来与凡人物种往来的城里暂住,只要承受得起神界的消费水平就行。尤其是,近几十万年神尊也放宽了入神界文明的门槛。 少凰最开始不是很明白神尊什么意思,但它在神界因为没需求的关系也就没神宫,因此在神界时有半数时间是在那座以盘古为名的城里渡过的,凡人文明在盘古城的主要目的都是买买买,购买各种可能用得上的宝物,比如熊猫的神宫流出来的各种丹药,或者神人的一些小研究,但更多的还是向和自己同一层次的文明购买自己文明短板的技术,自然,因为文明不同,物种不同,世界不同,技术很可能没法直接用,但买回去拆了研究一下研究一下也未必不能改良出自己能用的东西。 无数文明的涌入让盘古城热闹得一逼,一座城的人口加起来几乎超过神界无数神宫的总和了,很多神人都觉得太过闹腾。少凰初识也有这种感受,但后来,它不时看到文明等级提升了的文明,以及众神搞研究时越来越开阔到丧病的思路。 交流很闹腾,但它同时也意味着进步,不论是对凡人还是对神人。 少凰很少去仙界,那地方说白了就是个类似官府衙门的地方,专门管理该世界神仙杂物的地方,避免神仙们祸祸。而少凰,它的画风足以说明它与仙界若是有往来会是什么往来。 综上所述,除非王家的祖先修炼成了上仙并且移民神界,或是在仙界当了公务员,亦或是修炼成了上神(破坏性太大,强制移民神界),否则两者就不可能有交集。 “而且,它修炼成仙似乎也就这几千年的事,短短几千年,应该还在山海界。” 高岚好奇的问:“山海界是什么地方?” “仙界。” 高岚一脸懵。 少凰继续道:“仙界虽有个界字,但并非单独的一界,它是山海界的一部分,因为地理位置比较方便而被用来做了官衙。” 高岚懂了。“仙界是官衙,山海界是民居。” 少凰点头。 跟着这俩家伙的我与尘寰无法反驳,与仙界一比,山海界的生灵的确都是“民”,尽管这个“民”里就没几个吃素的,与华夏历史上官逼民反的民完全两个物种,不论是生理还是思维逻辑方面。 庙会很热闹,只是少凰没什么感觉,可以理解,一座韶光神宫就有几十亿人口(算上不在神宫里更多),而盘古城的总人口几乎能赶上神界无数神宫的总和,那么那座城的人口....地球几十亿人估计在盘古城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这热闹自然不会让她有热闹的感觉,不觉得冷清就不错了。 高岚,看她的黑眼圈深浅就知道她这几日的睡眠质量比之前好多了,但要完全恢复还需要点时间。 尘寰在担心王家的事,更希望早点回鹤城,华夏很大,没必要在有结过仇的修士世家老巢里蹦跶,更没心情逛街。 最终还对庙会有兴趣的并且兴致高昂的人就我一个,吃的喝的买了一大堆,青川镇虽是乡下,但乡下也有乡下的好处,吃的喝的都是来自周围的山川,纯天然无污染,比在鹤城里吃到的了好多了,可惜只有我和少凰在吃,另两只根本没胃口。 我问少凰:“神界的食物是什么样的?” 少凰想了想,问我:“你问哪个物种?” 呃,差点忘了,神界的神类并非来自单一的物种,而是什么物种都有。 “神类的,凡人的,都挺好奇的。”我说。 “神人的话,大多辟谷,或是几万几十万年才进食一次,不过,也有不少神人喜欢去盘古城品尝凡人物种的食物。” “凡人物种的食物味道如何?”我问。 “不如神人自己弄的。”顿了顿,少凰很是一言难尽的道:“神人做饭用的是灵谷,做菜用的是灵植或灵兽肉,就算手艺差,味道也是上等,而凡人物种的食物....很丰富,我吃到过这条街上的食物,也吃到过营养剂,更吃到氦与硅晶。” 我沉默了一秒钟,理清楚这家伙刚才说的都什么意思后,我道:“氦?硅晶?谁牙口那么好?”以及凶兽的消化能力的确强大,但你丫还真就仗着这份消化能力去横扫元素周期表了? “硅晶是硅基物种的食物,氦则是一个机械文明的食物。” 我:“你的口味真是可以。” “味道还可以啊,比碳基凡人的食物更含能量。” 我:“....”你也不想想氦和硅都是用来干嘛的,自然比碳水化合物的食物更富含能量,但这世上非对应物种却会觉得味道还可以的话,可能就眼前....也不一定就这一只,进化到神类那个层次的生物已经不能单纯的称之为生物了,啃那些东西肠胃根本不会有问题,说不得就有口味和少凰一样独特的。 庙会逛街不是什么轻松的事,人太多了,加上我正好想了解一下本地的传说,因此在看到几个应该是跟着父母来旅游的孩子听一个老人说故事时便拉着尘寰坐了下来,在一堆孩子里显得极为鹤立鸡群,除了老人就我们俩大人。 尘寰看了看我,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什么,我见了,伸手将安安也拉着坐了下来,做出陪孩子的模样,虽然孩子一点都不配合。 一直走神的高岚见安安坐了下来也跟着坐下来。 老人讲的故事都是逗孩子的童话故事,别说尘寰和安安了,便是高岚都听得非常无语,然而我不走,再按住安安,另外两位也只能陪着坐着。 听完了一个故事,我问老人。“这座城镇有河流流经,应该有关于河流的传说吧,我以前去过很多地方,靠山的地方有关于山的传说,靠水的地方有关于水的地方。老人家不妨说来听听,我还差一个故事就凑足一百个山水故事可以出书了。” 我说着看向尘寰,尘寰看了看我,挑眉:认真的? 我回以目光:你说呢? 尘寰无语的用狼毛变出了一个笔记本与一支钢笔给我,我拿着笔记本与钢笔目光灼灼的看着老人。 老人家看了我一会,我推测是没见过我这样的人,但还是说了一个关于青川的故事。 一个关于妖魔害人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可能是三百多年前,也可能是四百多年前,反正老人也不太清楚。 那个时候的青川镇有一对美丽的双生姐妹(听到这里无聊得快睡着的少凰总算提起了一点精神,带着一丝好奇,我觉得,她的那丝好奇绝不是对故事的,而是对那对双生姐妹的结局的),有日,姐姐在青川垂钓时钓起了一个活人,那是一个非常英俊高大的男子,就是快死了。 可能是出于善良,也可能是觉得对方生得好看,反正,姐姐将人给救了。 那个男子自称游客,想成为一个像徐霞客那样的人,因此走过很多地方,姐姐自小就生活在青川,因此对外界很是好奇。 俊男美女,很俗套的按着正常的走向相爱了,更俗套的在相爱之后跳出了一个但是。 男子是妖怪,他吃人害人,那个美丽的姑娘最后被妖怪给害死了。故事的最终结局是妹妹发现了这件事,最终为姐姐报了仇。 这故事,感觉有点像少凰和孟凰版本的姐妹,不同的是,孟凰的事迹里从来都没有为爱而失去理智察觉不到危险的时候。 智慧物种,至少大部分智慧物种的天性注定它们若是深爱一个人,并且有了孩子,那么不论有多少孩子,都会想要将最好的东西给它。而从君王的角度来看,这种感情所带来的不理智会让它们偏爱那个孩子,想要将王位传给它,而孟凰没遵守这种心理:它深爱妖君,因为这段爱情而导致了最终被天帝杀害,但它剥夺自己与妖君唯一子嗣的继承权时也不带犹豫的。 一句话来描述就是:我爱你,但这种偏爱不会延续到下一代身上。 而有这种理智的人,我个人觉得,莫说子嗣,便是深爱之人只怕也不会对它的理智有多少干扰。 因此若是孟凰,故事的结局就不应该是妹妹为姐报仇,而是姐姐识破妖魔的欺骗将妖魔下锅炖了一锅,也可能两锅,端看妖魔的体型如何,一锅不行就两锅,两锅不行就三锅。 少凰显然也明白这一点,因此恢复了无聊的状态。 老人家看了看少凰漂亮得不像话的小脸上的无聊,道:“不喜欢这个故事?” 少凰回道:“太套路,听了开头就能猜到接下来的剧情。” 老人家:“.....” 少凰不置可否。 高岚戳了戳少凰:“喂,别太过分了。”那是老人家。 一个和老人家有几分相似的男孩也道:“那你说个听了开头没人能猜到结局的故事啊。” 少凰拉了拉我想走人,却被我按下,不解的看着我。 我说:“我还想听故事,你也说个呗。” 少凰看了我一眼,重新坐了下来,然后.....丫真的讲起了故事。 啊喂,我想听的是青川的当地传说,不是你那些挑战三观的讨债故事啊。 不知该说庆幸还是无语的是,这回不是讨债故事,但我仍旧想要同情故事里所有出现和未出现的相关人员。 278、第七章出游·疑虑 因为听的人以普通人族为主,因此少凰讲的故事是掐头去尾的,我这里整理了下将头和尾给加上了。 神界有神之律,是神尊用来约束众神的。 只是,如我曾经所言,这世上最会犯罪的往往是最懂法的人,文盲想犯罪也只能犯一些一目了然的罪,很容易就逮住。 神界没有文盲,文盲去不了神界,也无法在神界那种专门为众神打造的环境中存活,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仅是浓郁到极致的灵气就足以要了任何凡人物种的命。 组装宇宙飞船在神界是婴幼儿手工作品,足可见神界的知识水平如何,而这种高素质的环境也就决定了神界的生物若是犯罪,必然是高智商的犯罪类型,不是钻着法律漏洞就是踩着道德边缘。 值得一提的是,神类.....遵纪守法的良民,从来都与神类都不沾边,遵纪守法的乖宝宝进化不到神类的层次,就算命好投了个好胎,如少凰这般生而为神,也很难活下去。 神类中很难会有如人族一般的啃老族,在神类的认知里,抚养幼崽到成年就没责任了,因此幼崽将成年时都会被逐出父母的巢穴。自然,这是大洪荒时代的现象,现在的话,我觉得应该好不到哪去,神类与人类的生命长度注定这两者无法培养出同样的家庭婚姻观念来。 一言以蔽之,神类就没有哪个是真的善茬。 神之律,不论是旧神还是新神都不会完全的去遵守它,不同的是,新神因为生在神尊已经上位的时代,打小就被洗脑,它们的犯罪也谈不上犯罪,最多就是在工作时为了方便而做出一些灵活的变动,属于钻法律漏洞的类型。盘古世界的“片警”都是这方面的天才,据阿莯所言,那些“片警”每次工作完成后写的报告,规范无比,但....谁当真谁就是智障。 只是,虽然神界哪怕是三岁小孩都不会将那些片警的工作报告当真,但也没人会说出来。 原因? 片警管的范围太大了,以世界为单位,每个世界,哪怕是最小的小千世界也有许多的智慧物种,每个智慧物种的发展不同,三观也不同,同样的处理方式,甲觉得很合理,乙却可能觉得你神经病在挑衅它们想跟它们开战。 如此一来,片警就必须灵活,不可能真的按着工作手册一板一眼的去办事。 片警的“灵活”也是神尊所默许的,只要没有明着犯罪,以及工作报告给的理由合理,哪怕只是看着不能深思的那种合理,都可以。 片警会招募临时工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物种不同,三观差异太过恐怖,用凡人当临时工,让它们处在神之下人之上这个中间层反倒能将事情处理得比神类更好。 新神的犯罪谈不上真正的犯罪,那旧神呢? 少凰和熊猫这两个例子难道不足以说明很多吗? 新神的犯罪对凡人大多没什么危害,但旧神却不是,它们的每一次犯罪不论有意还是无意,不论是什么类型于凡人而言都意味着灾难。 问为什么? 简单啊,旧神全都生于神尊上位之前的时代,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中活下来的强者不知道也不可能守法,尤其是不论时代如何变更它们都处于食物链顶端,更不可能守法了。 只是,到底打不过神尊,因此再怎么随心所欲,众神也注意了些,没有曾经那么过分,动辄就是物种灭绝的后果。 对于这些杀不能杀,教更是痴人说梦的家伙,神尊最初的处置方式都是轮回,将这些家伙丢进轮回里好好虐虐,体验一把凡人的脆弱。 结果如何? 神尊近些年收拾众神已经很少再用轮回这招了,就算是轮回也不再抹去众神的记忆。 打击是千万年岁月里累积的,这里就不介绍了。 有那么一个神类,某次犯了事,神尊换了个惩罚方式,封印了该神所有力量,再将它的身体属性调到最低,然后丢到了一颗还风景非常优美的凡间星球,风景真的很优美,该星球唯一的智慧物种是碳基生物中的人类,正是石器时代,换成地球上的时代就相当于四万年前,那个时代的人类跟森林里的猴子....貌似没区别。 石器时代的人类使用的工具是石头打成的工具,简单的要命,没有文字,语言倒是有,但词汇量少得可怜,也就比猴子丰富点,更悲惨的是,那会儿的人类是吃人的,在食物不够时会以同类为食。 更更悲惨的是,他得在那颗星球上呆一百年。 智慧物种有一种可怕的同化性,举个例子就是将一个现代人丢到古代去,他最终会被时代所同化,与时代格格不入的结局只有一个:毁灭。 为了生存,文明落入蛮荒时必然被同化为蛮荒。 自然,那是一尊上神,若是能够被时代所同化,他的心性也就无法支撑它成就上神尊位了。 每一尊上神不论个性如何,都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坚固心性,若非如此神尊也不会拿它们没办法了。 上神不可能被野蛮同化为野兽,但它也无法毁灭,凡人没有杀死真神的能力。 好吧,睡一百年也行啊,反正众神随便闭个关就是几千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睡一百年也不是什么问题。 的确没问题,但它被神尊塞了一个凡人的胃,它必须如同凡人一般进食,一日三餐一餐都不能落,否则就会慢慢被饥饿吞噬。考虑到神类的不死性,他有望看到自己的胃液如何消化自己的肠胃。 那位尊神在那颗星球上吃足了苦头,最终为了活得舒服点开始调/教那些与猴子只有一根手指的区别的人类,以宗教的名义传播先进的技术,让那颗从石器时代一路跑进了铁器时代。这成绩,和少凰让一个文明从奴隶制时代跑进现代社会有的一比,不,少凰还不一定比得上他,毕竟,少凰调/教的对像还是有文明的,而那位上神它调/教的对像,难度与调/教猴子进入铁器时代无异。 既然建立了宗教,自然要有圣经。 上神自己是不会编的,它是真神,并非神棍,圣经什么的,专业不对口。不过没关系,自己不会写就随便抄好了,反正猴子们也看不懂。 上神抄得很痛快,干货十足,这一段写的是星球地质,下一段写的可能就是星系的诞生或宇宙的坍塌,也可能是膨胀。 它所编纂的圣经最终成了该文明后世科学家的噩梦。 草泥马啊,老子辛辛苦苦发现了xx定律,结果圣经上竟然有类似的东西。 那种感觉,跟科学家辛辛苦苦爬上一座高峰,结果发现自己最看不起的神学家已经坐那等了自己几千几万年似的,没当场卒已然是身体倍儿棒,但送医急救却是免不了的。 于是乎那个文明出现一种诡异的现像: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科学家要么是虔诚的宗教信徒要么就是宗教死敌,与圣经死磕了一辈子的死敌。 少凰的讲述能力不错,将那位上神的悲催经历给描述的非常不错。 真的是悲催经历。 上神殿下好不容易利用宗教建立起一座像样的城市可以舒坦点的熬日子时该星球上的冰川纪元完全结束了,一场大洪水来了.... 大洪水结束后该星球又有一段地质活跃期,不懂?就是火山地震频发时期。 我觉得,上神回归神界后第一件事妥妥的是找神尊拼命,然后是被暴揍,也可能什么都不会做,为何?一者是因为下位者冒犯上位者是死罪,至少在大洪荒时代,下位者冒犯神尊层次的上位者是比屠戮了一个种族更严重的罪行,现在的话,肯定还是有罪;二者,少凰这个神尊之下第一人都还要靠敲闷棍才能报复神尊,而且还只一次,我估摸着,神尊只怕不仅仅武力值高强,它的警惕性绝不比武力值差多少。 也是,它所做的事,想杀它的人绝对比想杀少凰的人多,而且质量更高,也更执着。 它埋葬了一个时代,也注定旧时代的既得利益者恨它入骨,新时代的既得利益者也可能恨它,原因?因为辛辛苦苦爬上高位却发现自己的权力根本不能与旧时代时的上位者相比,不免觉得管东管西的神尊碍事。 此种情况,不想死的话,只怕睡觉都得睁只眼,如果道主级别的存在还有睡眠这一生理需求的话。 倏然间也说不清楚谁更倒霉了。 只是,我默然,若是神尊有我所推测的警惕性的话,它有那么容易出事吗?哪怕是因为天灾? 凡人无法与天灾抗衡,可进化到道主那个层次,好吧,我没踏入过那个境界,但我知道坐为上神,若是将有大难,多半会有些许第六感,道主想来只会更强,混沌天灾这种事就算扛不过也不可能躲不过。 少凰讲的故事让所有人都无语了,这活脱脱的是圣经版的上帝降灾于人间,不同的是,上帝也就降了一次大洪水而且为的是折腾凡人,而这个故事里被折腾的不是凡人,而是神人,而且被折腾了还不止一次。 高岚道:“虽然神人也是因为犯了事才受到惩罚,但这种惩罚,挺别出心裁的。” 少凰淡淡道:“比起肉/体的折磨,精神上的折磨更能令人铭刻于心。” 高岚嘴角抽了抽。“可为了惩罚一位神人就那么折腾一个星球上的智慧物种.....”是不是过了? 少凰懒得回答。 我解释道:“神尊不可能那么无聊,它应该只是按着灾难频发这个条件从一大堆星球里挑出了这么一颗星球。”神人对待凡人的态度虽然大多不怎么尊重,但就如人类不会主动找蚂蚁的麻烦一样,神人也一样。盘古世界那么大,多灾多难的地方多了去,随便从神界的文明登记库里一搜就能搜出一堆,犯不着自己去制造灾难,又不是闲的蛋疼。 我请老人喝了一壶茶,慢慢将话题拉了回去,继续说青川的传说,林林总总的记了半个笔记本,好几十个故事,必须配合古人,想象力还挺不错的嘛,尽管有一半是关于浪费粮食的,但也还有一半是灵异故事。 将笔记本记得差不多时有人来找我了,是之前那个跟踪的家伙。 我将安安和高岚托付给尘寰,不怕她俩出事,怕她俩让别人出事。 王家派来与我交流的是一个女性修士,看着也就双十年华,但实际上,那双眼睛绝不止双十年华。说起来凡人修士都有类似的情况,时光流逝,不论外表如何一成不变,内心都已苍老,眼睛也会流露出类似的东西。 不似非人,比如少凰比如山庄里那些年龄达到七位数,甚至九、十位数的家伙,很难从眼睛看出它们其实年纪很大的事实,这些家伙压根没有自己是老人的认知,万年不过弹指,千万年如何能算老人?且道无止尽,生命不息,求道不止,哪有空去想老没老这种无聊的问题? 修到了上神这个境界年龄与时间便失去了意义,反正我当年是完全记不住自己具体年纪的,只能推测个大概,而且波动范围为百万年左右。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死熊猫,那家伙的年龄绝对超过九位数,然而,它有着一双如孩童般干净纯真的眼睛。非伪装,撇去心理问题不提,它的心性与眼神是契合的。还有少凰,它的眼神也很清澈很干净。 便是阿莯与楉,深邃的眼睛里根本看不到垂暮之人会有的暮气,尤其是楉,那双眼睛的深处是熊熊燃烧的野心,在某些时候让她整条龙看起来光芒四射。 言归正传,拿人类和非人生物比其实也挺没对比性的,双方的三观就不在一个世界。不过,这位女修,看着那双眼睛就觉得,这是个很有故事的人,不过与我无关,我只是个过客,也可能是灾难。具体哪个取决于王家的态度,家庭旅游跑有仇的仇家地盘上来了,我也是佩服自己的运气。 女修的态度挺淡的,没有刻意的讨好也没有仇视,就像是一种纯粹来完成任务的模样,而她的任务就是向我表示王家对我没有恶意,慢慢玩,好好玩,玩够了就赶紧走,当然,不玩了想立刻走那就更好了。 我瞧着女修,也同样表示,放心,我会好好玩的,不会打扰你们—— 才怪! 回去之后我第一件事就告诉尘寰加强戒备。 尘寰道:“谈崩了?” 我摇头。“目前为止,明面上还算和睦。” 尘寰不解。“暗中呢?” 我说:“我的直觉告诉我会有什么事发生。” 尘寰:“....我会小心的。” 我表示放心,这家伙的警惕心我还是相信的。 与尘寰说完了我又拉着少凰道:“帮忙照看一下小姑姑和小姑丈,看在你现在用的这具壳是他们生的份上。” 少凰瞧了我一眼。“为何如此笃定会出事?” 我将笔记本取了出来。“这上面的故事你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少凰看了一眼。“想象力很丰富。” 我说:“神话源于传说,传说源于历史。” 少凰点头。“无风不起浪,即见浪,必曾有风过。” 我点头。 少凰道:“除了青川里的那只,我没感觉到什么太厉害的东西。” 我说:“或许是处理得够干净呢。” 诚然,认认真真的走正道,不利用献祭之类的邪术获取力量或稳定传承的修士家族并非没有,但凡人修士家族与门派的优劣是明摆着的事,不想改变又不想没落,凡人很难忍住不走歪路。 少凰秒懂。“除非必要,能不杀人就不杀人,一定要杀便要连对方的亲朋好友九族全部杀光?这种精神还挺不错的。” 我默了一秒钟。“你这逻辑也是你参悟的?” 少凰摇头。“不是参悟,是从长姐身上看来的,她每次杀人都是连对方的亲朋好友九族全部杀光,追求最绝。” 我:“.....我一直以为你长姐是个仁慈的神。” 少凰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我仇家满天飞,她的仇家基本没有。” 这世上不可能有谁基本没有仇家,除非它每次都做得很干净很彻底。 我说:“天帝和你长姐不是仇家?”一个杀了另一个的儿子,一个杀了另一个的母亲。 “他们不是仇家,他俩是因为种族利益而为敌,因为利益而结的仇并非真正的仇家。” 我不解:“为何?” 少凰理所当然的道:“利益足够,不论是天帝还是长姐都能毫无芥蒂的与对方联手,哪怕他们俩,一个杀了另一个的儿子,一个杀了另一个的母亲。” 我还能说什么,不论是天帝还是孟凰都是神才,旷古卓绝了。 我带着深深的无奈道:“孟凰与天帝那样的奇葩属于稀世的品种,不是常见品种,别随便套人族身上好不好?” 少凰露出了嗤笑之色。“你虽流着一半的人族血液,但你对人族并不了解。” 我将这家伙丢回了小姑姑屋里,没法沟通了,我不否认自己对人族不够了解,但我也不认为随随便便就能在人族碰上孟凰与天帝这种稀有品种。 赶尽杀绝这种事说得容易,做起来却不容易,尤其是孟凰那种鸡犬不留的赶尽杀绝。 自然,以上绝不是说我觉得王家就是什么良善,而是我不认为王家能够将事情做得干干净净,不留任何痕迹的干净。 人类会为了自身与家人的利益伤害他人,甚至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族人,但做了之后内心的愧疚又往往会让他们不够理智,难以将事情做到完美,不免留下这样那样的痕迹。 别提孟凰,那是稀有品种,简直精神分裂。 万籁俱寂时我拿着笔记本出了门。 青川发源于大山深处,一路奔流,穿山越岭,再汇入另一条大江,最终汇入长江入海。 嗯,这是长江的支流的支流。 做为支流的支流,水流量论理应该是不够丰沛的,但这地方明显被人给改造过,许多支流汇入青川,而青川镇所在这一片又是青川蓄水量最大的区域,从而确保了这一片的风调雨顺。 意识到这一点我顿时就无语了,这里的环境这么好,有很大的几率存在山川土地的自然神,而根据我从听到的那些传说里抠出来的只鳞片爪,在很久远的年代里这里是存在过山君的,但....它后来就不见了。 想想传说,看看青川。 人类,你们不仅想象力无极限,行动能力亦不遑多让。 回了趟客栈,将笔记本丢在床上,翻出专门用来放“安全物品”的背包准备继续出门,才出门就被尘寰给拦住了门。 尘寰看了看我背上的包。“你这是要去杀人绝户?” 我摇头。“我哪有那么凶残。” 尘寰不置可否的看着我背上的包。 我摸了摸鼻子。“去探点情报而已。” 尘寰闻言,问:“去哪?” 我道:“王家,不是镇上这部分,是山里的那部分。” 尘寰:“.....” 279、第七章出游·神展开 王家很好找,反正我是觉得挺好找的,虽然布置了阵法,但我研究过阵法,通过灵气的流动判断出哪里有东西,却什么都没看到,想也知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而是被阵法所遮掩,这才什么都看不到。 虽有阵法,但这阵法与古时候的阵法比起来可谓逊毙了。 远古时的阵法可不仅仅有挡出口让人迷路作用,若是不知如何走或是没有通行的令符,行走期间,各种攻击,九死一生,也可能如同坟墓,有进无出。 自然,有凶残的自然也有坦坦荡荡的,但一般人走不起坦坦荡荡的路线。 在我记忆里走这个路线走得最令人佩服的便是大洪荒时代的几支神族,都城王宫坦坦荡荡的,阵法平日里都是关着的,等于不设防,反而它们纵使不设防也没人敢因此而冒犯一分。 王家走不起坦坦荡荡的路线,走严阵以待的路线又没远古时诸族与诸多门派的本事,因此这阵法也就一个遮掩的能力,跟鬼打墙似的,也就防防普通人和修为不够的修士。 我与尘寰蹲了半个晚上便等到了一群人离开,知道了出口在哪,这阵法于我们而言也没意义了,轻轻松松便穿了过去。 虽位于深山,但王家人还挺壕的,放眼望去一片绵延起伏的古代建筑。不是元明清那种红墙绿瓦的艳丽建筑,而是更久远年代的那种精致大气风的建筑,反正和我在东汉时见到的建筑风格挺像的。 我诧异。“王家有这么多人吗?修这么大一片建筑。”从青川镇的情况判断,这个修士世家在走下坡路,虽有人修炼,但不可能很多,住这么大一片建筑也不嫌慎得慌? 尘寰看了看建筑群,道:“可能是近几百年才没落。” 我仔细瞅了瞅,不少建筑的情况,明显很久没有人住,便点了点头。 近代没落了嘛?那就更可疑了。 修士世家若是本身家大业大,人口繁盛,基数上去了,有修行资质的自然也就多了,还不一定会走歪路,但经历了繁荣却没落了,这种心理落差之下走上歪路还真不稀奇。 重要的东西一般会放在哪里呢? 若是在君族,自然是放在宗庙,宗庙是最重要的建筑,安保是整个聚居地最强的。 人族的话,应该差不多吧? 反正也没有头绪,我与尘寰商量了下决定去王家的宗庙碰碰运气。 “不过,我们不知道宗庙在哪啊。”尘寰皱眉道。 我道:“我知道。” “你来过?”尘寰疑惑。 “宗庙的规格与方位都是很考究的,不能随便建,找起来也不难。”我说,只要了解修建宗庙的流程,那么只要这片建筑群中有宗庙这种建筑物存在,就不可能找错。就是一般人也不会闲得无聊去了解这个,又不是建筑学家。 尘寰奇道:“你还研究过古建筑?” 我道:“那倒没有,我对建筑学没兴趣的,只是经常去宗庙翻阅一些资料,久而久之就了解了。” 想起此事,我的心情不由黯然了下来,也不知道老爹如今是死是活。 尘寰忽然安慰的拍了拍我。 我收拾好心情,笑道:“没事,阿母是不用指望了,但老爹,我觉得他没那么容易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嘛。” 了解建筑格局有时也是一件好事,至少我轻轻松松就找到了宗庙,就是....怎么感觉没什么人? 看着尘寰轻轻松松打晕了三个看守,我不可思异道:“这安保也太差了吧?” 尘寰闻言无语道:“王家的聚族而居的族是家族,不是雷泽界君族的是整个种族。” 好吧,家族与种族的底蕴还是不同的,我还有的学,不对,我学这个干吗?又不是飞檐走壁专门干这行的大盗,以后应该没有偷入别人宗庙的机会了。 宗庙里的灵气挺浓郁的,也有不少的宝物,其中最为显眼的便是一张赤色的动物皮毛,根据那上面残留的妖气,这头妖活着的时候按着地球的标准必然是超过千年的老妖。 我瞧着这张皮毛,伸手摸了下,问尘寰:“这毛挺不错的,是什么物种的?”改天弄只活的幼崽回来当徒弟撸毛,手感肯定很好。 尘寰仔细瞧了瞧。“这应该是狰的,是出自章莪山的一种远古妖族,地球上挺少见的。” 见尘寰的神情有些怪异,我道:“你该不会认识它吧?” 尘寰道:“不太确定,我见过的那只狰很厉害,而且那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据他说他有个志向,就是走遍整个盘古世界,应该早就离开地球了,不太可能被人族给杀了,至少,王家没那个能力。” 我瞧了瞧这张皮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尘寰见过的那只,但....牛啊,走遍盘古世界,这是想当盘古世界的徐霞客啊? “有机会一定要见见。”我说。 才说完便见尘寰取下了狰的皮毛,敲了敲墙壁,空心的。 我道:“怎么发现的?” “只这里没检查过了。” 我秒懂,什么都没找到,只剩下这里,那不是也得是了。 找不到开关,我干脆一爪子下去让这面墙壁永久性报废了,墙壁的背后是一条通道,沿着通道一路而下是一个山洞,山洞顶有一线阳光漏下,照亮着山洞里遍布的各种珍贵药材。 尘寰诧异的看着山洞里如草一般的珍贵药材。“小小山洞怎么会有如此多的灵药?” 我用一种佩服的口吻道:“当然不可能,所以不合理啊。” 我记得很久以前跟着族里的长辈启蒙学东西时有学到过神类中最为特殊的一个分支:山川土地的自然神。 不同于其它的神类都是后天进化到那个位阶,山川土地的自然神是生而为神,而且不是古神族这种因为神血而拥有神性在修炼成神之前却是算不得真神的神类,自然神生而为神,且是真神,就是弱得可以。 虽然弱(相对古神类而言),但长辈却千叮咛万嘱咐,除非实在没法忍,否则尽量不要与自然神结仇,也不要杀死任何一只自然神。 原因? 干掉一个自然神的后遗症比干掉一个非自然神的神类更长久。 自然神生而为神是因为它们本身是一片山川的化身,直白点就是,自然神即山川,干掉了自然神等于干掉了山川,而山川死去,那么,若是命够硬,说不定能见证地狱如何在人间诞生,当然,命不够硬就欣赏不到了。 也因此,君族,不,准确说,古神神裔和山川之神的关系都很和睦,有的神民还与这一类神灵通婚。 人族,我只能说,人族真的很会发掘利益,得亏凡人没能力弑神,不然神界就有的乐子看了。 我对尘寰道:“你看着点别让人来打扰我,我要做点事。” 说完我便取了一把匕割破了手指以血为墨在山洞里描绘了起来,一个个符纹在空中出现,宛若黑洞般吸取着山洞中的灵气,洞中如杂草般的珍贵药材很快被攫取一空,变成了普通的药材,还是劣等药材,拿去药材店都没人收的那种。 山洞里的灵气被攫取一空后又向外攫取,蔓延至整个青川。 看吸取灵气很顺利,我看向山洞里一株从枯木中长出来的奄奄一息的不知名植物幼苗,将所有灵气灌给了它。 想了想,又将这株幼苗连着枯木还有一大团土壤都给挖了出来,体积堪比水缸,古时候人族大户人家用来以防走水了可以及时灭火的那种水缸。 我将这一大团递给尘寰。“小心点,别摔了。” 尘寰盯着幼苗看了看。“这是什么?” “青川之神。”我回答。 青川很大,但为了安全,我和尘寰找了足足一天才找到一个即安全又可以晒太阳的地方将幼苗栽种下去——在一座山峰上,高度很喜人,相信只要不是闲得无聊,没谁会冒大危险爬上来,应该能够让这株幼苗长到能够化形的时候。 尘寰看了看山峰,提醒我:“这里就这一株树,很容易被拔了的。” 我道:“不会,它会催生周围的植物生长,保持好的生态。”顿了顿,我补了一句:“还是找些树移植过来比较好。”若是靠它自己催生,需要的时间有点长,也很容易让它再次被人类发现。 又花了半日,我和尘寰合力将山头给移植出了一片小森林。 完事了,我看了看尘寰,顿时就忍不住笑了,刨了半天土这家伙已经从英俊帅气的雪狼变成了土狼,狼毛都一块一块的了。 尘寰抬爪糊了我一脸。 我用手臂上的衣服抹了下脸,全是泥,不敢想象自己脸上现在是什么尊容。“我跟你拼了。” 人手不方便,干脆变成爪子,一抓就一大坨泥,没两下便将雪狼变成了泥狗,当然,我自己也没好到哪去,最终都笑抽了。 山上也找不到洗澡的地方,我们俩只能回青川镇,有热水有干净的衣服,然而才踏入镇子里就觉得气氛不太对劲。 我用手指一边抓着雪狼身上的泥块一边看着镇子,这什么情况?恐怖分子攻城还是咋的?气氛这么古怪。 回了客栈一问,的确出事了,青川的河边发现了好几具尸体。 旱鸭子一般都有自知之明,不会下水,而不下水自然就不会有淹死之虞,自然,被人恶意拽下水的另当别论。因此,会淹死在水里的人,十个至少九个是会游泳的,正应了那句老话:善泳者溺于水。 我听了一耳朵就准备上楼洗澡换衣服,却听老板娘道:“小姑娘你的家人都在外面找人,让我告诉你,如果你回来了就一起找。” 我不解。“找谁啊?” 虽说这世上有人贩子这种职业,但我之前因为人贩子的事对这一职业做过了解,小姑姑与小姑丈年纪太大,于人贩子而言没有价值。人贩子贩卖人口都是贩卖那些未成年的,年纪越小越好,可以奴役不少年,就算年纪大一些因为过度的奴役导致身体一堆毛病也还可以榨取最后的价值:黑市里的器官还是很值钱的。 当时调查这些时着实被刷新了一番三观,不是没见过狠的,比如少凰,屠戮非同类的族群毫不手软,但对同类,她貌似就没杀过任何一只同类,哪怕是那些从远古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中走来的古神随便一个搁现在不是反社会现行犯就是潜在反社会,也很少有对自己的同类凶残狠毒的,而人族....着实令人开眼界。 若是真有人贩子,高岚和少凰无疑是最合适的目标,但这两位,高岚是被阿莯训练过的,而少凰,它是掠食者,人族是她食谱上的一种,真有人贩子盯上她,谁成失踪人口还真不好说。 然而,失踪的正是最不可能失踪的少凰。 我愣了愣。“谁不见了?” “就是安安小姑娘,她和她姐姐在街上玩的时候忽然就不见了,你姑父姑母都快找疯了。” 我皱眉。 少凰你个混蛋,玩失踪好歹也打个招呼啊。 没错,我就不认为那家伙是被人给弄失踪的,她失踪多半是她自己发现了什么美食,跑去狩猎了。 洗干净毛变回了人形的尘寰提醒我:“少凰都失踪一天多快两天了,她狩猎需要这么久?” 我道:“谁知道呢,反正谁出事她也不可能出事。” 话虽如此,但人还是得找。 狩猎的确不需要这么久。 我没见过少凰狩猎,不像熊猫,隔三差五的出门狩猎,不过就算是熊猫,最多三个小时就ok了。 单身女子孤身夜行,可能遇到危险也可能不会遇到危险,但将单身女子换成倾国倾城的美人呢?十个雄性九个生恶念,因此熊猫钓鱼从来都很轻松。 至于少凰,它不走熊猫的钓鱼路线,虽然它没那么做过,但我觉得,它若是想吃人,上街随便找个交通比较出色的路口然后目测肥瘦,选好了就下手才是最可能的画风。 不过,少凰也不跟熊猫一样啊,熊猫钓鱼钓的都是普通人族,而少凰,能引起它兴趣的,能是普通的食物? 意识到这一点我也不知道该放心还是不放心了,想了想,心里有点慌,还是找吧。 在一个地方丢了人应该怎么做? 自然是找地头蛇。 地头蛇才是一个地方最有势力的,也是最方便的存在。 “找王家?可我们才挖了王家的根基,它们只怕看到我们就恨之入骨。”尘寰道。 我道:“不服就揍呗。”顿了顿,我又说:“而且,我有点怀疑少凰失踪和王家有关系。” 不是我想多想,而是之前问了下老板娘,少凰失踪的时间和我挖王家根基的时间误差不大。我估摸着,王家被少凰给落井下石的可能性挺大的,这一片地唯一可能引起少凰兴趣的也就王家了,我有点怀疑王家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引起了少凰的食欲。 尘寰秒懂了我的意思。“如果是这样,那王家也太倒霉了。” 再回王家,才进门便有血腥味扑鼻而来,我去,少凰是在这里大屠杀了吗? 找了一圈,我很快确定不是少凰做的了,一来是尸体不多,显然不是全死了,二来少凰不会浪费食物,若是她做的,不会留下尸体,最多留下几滴血迹。 找了十几分钟终于找到一个活人,确切说是还没断气的活人,离断气也就一口气的距离了。 我赶紧用灵力吊住他一口气。“喂,王家这是什么情况?” “七....姑婆要放....恶鬼.....”中年人艰难的道。“阻止....” 恶鬼? 青川! 我立刻就想起了来的时候看到的东西。 我揪着中年人的衣领道:“你们在青川里封印了什么?” 中年人回道:“恶鬼。” 恶鬼? 什么恶鬼这么大反应? 我想问,但他不给我机会问了,这么一会就咽气了。 尘寰道:“是继续找人还是先去青川?” 我想了想,说:“先去青川吧,封印出问题,可能和咱俩有关系。” 青川王家拿青川当封印,我扒了王家根基的同时也抽了青川之地大量的灵气浇灌那株奄奄一息的幼苗,这么做对青川不可能不造成影响,而最直接的影响便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这里的环境会变差,不过也就十年八年的事,等幼苗缓过气来了它自然会慢慢养护这片土地。 至于环境变差会不会对当地百姓造成影响,这重要吗? 反正我是觉得不重要,压榨了那株幼苗那么多年,逼得它一度濒死,只剩下一口气,现在回报一下不是应该的吗?而且,一片土地,最重要的从来都不是百姓,而是山川本身。 而且,将心比心,我要是那株幼苗,等日后化成人形,第一件事就该是找人族的麻烦。这样一想,人族受不了环境的变化而搬走还是一件好事,省得日后幼苗化为人形被清算。我就知道一位水君,曾因不喜欢人族对环境而隔三差五的发大水水淹人族,双方斗了百年,淹死人族数以万计。而那还是百年的积累,因为那年头的人口并不密集,如今的人口密度,随便一场大水就足以造成古时候百年积累才能造成的死亡数目。 不过,这会得修正一下,最直接也最快的影响不是环境变化,而是青川里那只恶鬼。 尘寰不可思异。“以青川封印恶鬼的同时又一步步的逼死青川之神,这些人类怎么想的?” 我也觉得不可思异,脑子咋长的? 当你觉得这个世界很神奇的时候,它往往会告诉你,它还能更神奇。 虽然王家对青川之神做的事让我怀疑他们脑子有问题,但再有问题,恶鬼要跑出来了,怎么也该镇压吧?现实却告诉我,不。 青川之畔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尸体,找到封印的重要核心时便见王家人正在对峙,之前见过的那名女修和整个王家人正怼着。 本来已经做好看到王家跟恶鬼干起来的局面,结果却看到王家人内斗的局势,我与尘寰都无语了,这什么神展开? 我就地坐了下来。“几位慢慢打,打完了我再找你们聊。”虽不知少凰在哪,但就那家伙的生命力,肯定死不掉,自杀一百零八式都没挂掉,何况如今这么点小坎。 王家人的领头忽道:“庄主莫不是也想放了恶鬼?” 我道:“没兴趣,就是看你们内斗挺有意思的,想看看戏。”顺便看看还能有什么神展开。 答案是,的确还有神展开。 那名女修忽问我:“庄主可知你的表妹在何处?” 我微怔。“你想说什么?” 女修示意了下月光下泛着粼粼光泽的青川:“为了镇压恶鬼,每隔十年便需献祭一个童男或童女,这一次用的是那个叫安安的小姑娘。” 我冷冷的看着女修与王家人,这一窝子全特么的混蛋。 虽然有些怀疑少凰被抓是否她自己的设计,但保险起见,我却是不能赌一把。 “动手。”我对尘寰说了声便拔出烨宁向王家人攻去。 拖我下水? 好啊,烨宁正却营养品呢,我成全你们这些混蛋。 看得出来,那名女修其实不是很想杀人,都尽量都不下死手,但我与尘寰却没有任何顾忌,在我来的联手下不过几分钟河边便只剩下些许齑粉了,全被烨宁吸干了。 女修不可思异的看着我。“你怎么能....” 我冷冷道:“我怎么就不能杀了他们?等着他们回头来鹤城报复我?” 鹤城之乱这种事,有一次就够了,再来一次就要抓狂了。 收剑归鞘,我问:“怎么解除封印?” 女修沉默了片刻,道:“已经不需要做什么了,只要等着,别让人加固封印即可。” 不需要做什么了? 这意思就是需要做的事你已经做得差不多了? 却仍有人抓了少凰搞献祭。 我思索了一秒钟,用笃定的语气道:“这一次献祭的祭品用了少凰是你的意思吧?” 女修没吭声。 我挑眉。“我有点不明白,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 只要是做过的事就不可能一点痕迹都不留,一旦被我查出来,王家绝对倒大霉,而眼前这位更是必死无疑。 女修沉默须臾,终是道:“青川之下是我的姐姐。” 我与尘寰俱是一怔。 不是恶鬼吗? 怎么变成女修的姐姐了? 不过,若是她的姐姐也就意味着那是个王家人。 一个修士世家的传人变成恶鬼还被镇压在青川之下?这什么见鬼的发展? 大抵是心愿即将达成的关系,女修也想说话,便为我补充了我笔记本上的一个故事。 传说源自历史,神话源自传说,但研究过这方面的人都应该知道,传说与历史最多两三分对得上,而神话与历史,南辕北辙也不是不可能。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别看它听着很美,原形却可能颠覆你的三观。 还记得那个人族女子捡了只妖怪,然后被妖怪给骗了的故事吗? 女修给我补充的就是这个故事,真正发生的事和传说一样不那么美好,不同的是,真实版本里两个主角都是受害者。 280、第七章出游·狰 真实版本的开头和传说版本的开头是一样的,美丽的人族女子捡到了一只雄性。 对此我很是吐槽,那是个人形,不是毛绒绒,随随便便捡了,不怕是坏人吗? 好吧,她运气不错,那不是个坏人,也不吃人,只是热爱山水,去过很多的世界,懂得很多的东西。 那个少女不怀春? 一个生得英俊高大且博学多闻又好脾气还精通音律能与自己琴萧相和的帅哥,谁能无动于衷? 呃,我和少凰这类的话多半是无动于衷,少凰会下意识思考对方的肉质吃起来如何,而我,除非它有着手感非常好的皮毛,否则生得再好我也无动于衷。不过我俩不算清奇,若是换做那位从未见过的孟凰的话,帅哥大概会很惨,多疑的王者会下意识怀疑对方接近自己的目的,我有点怀疑这位王究竟有没有信任人的能力。 因为爱情与血缘而轻信一个人有时的确很蠢,但那是智慧物种的天性,孟凰貌似完全没这种天性。 言归正传,那名少女不是我们这些奇葩,所以她动心了。 有魅力的人很容易引起异性的爱慕,这是一个常识,细挖一下的话还可以读出一句话:爱慕者众多。 两情相悦,两个人没把持住发生了关系,也不能说没把持住,妖没有这方面的观念,喜欢就上床在妖的思维逻辑里是很正常的事,反正对方的身体已经成年,有什么也没关系,而人族少女,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喜欢对方。 偷吃禁果会出人命的。 搁现代的话,少女九成九要去医院挂号打胎,然后元气大伤,要养很久,也可能倒霉一点,伤了身体,落下后遗症,轻者身体变差,严重的话相当于做了绝育手术。 古代的话,未婚先孕不是沉塘就是烧死,反正没什么好结果。 不知该说少女幸运还是不幸的是,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是一只妖,妖族没有没结婚就不能有孩子的观念,话说回来不少妖族的婚姻观念有等于没有,合则聚,不合则散。但不管是合还是散,有了幼崽就得生下来,毕竟幼崽珍贵。因此在她告诉了那只妖自己腹中有了小生命后那只妖惊住了,回过神来第一句话便是问她愿不愿意跟自己去章莪山。 少女不是修士,只是个普通人,但她的家族不是普通家族。 若是普通人听了章莪山这个名字最多以为对方是山里人家,而少女听了之后.....章莪山这个名字好耳熟,想起来了,那不是妖怪聚居的地方吗? 少女沉默片刻,问青年。“你究竟是什么?” 青年茫然的看着少女。 少女道:“章莪山并非人族地界。” 青年诧异挑眉,自己莫不是看漏眼了,一个普通人族女子怎会知道这些常识? 犹豫了下青年还是选择了坦诚。“我是什么重要吗?” 少女道:“我是人。” 青年也道:“我不曾吃过人,日后也不会吃人。” 可能是相信青年,也可能是因为未婚先孕的事被族人发现会很悲剧,少女最终答应了青年一起去章莪山的请求。 “你会喜欢章莪山的,虽然那里没有太多植物,但有很多的玉石,到时我用瑶玉给你做琴,音质一定很好.....”青年滔滔不绝的向少女介绍着自己的家乡。“如果你不喜欢章莪山,我们也可以换个地方,等幼崽大点了,我们带它去考雏宫,若是考上了,我们可以在南明生活,那里的风景极美。你也可以修炼,据说雏宫曾出过一尊人族上神,应有许多适合人族修炼的功法.....” 少女这一胎的月份太小,不适合马上动身,至少要将胎给稳住了才能走,趁着这段时间青年将硬生生的将计划做到了幼崽成年。 “为何没有成年后的了?”少女好奇的问。 青年闻言,理所当然道:“成年后它的生活与你我有关系吗?” 少女:“....” 我就着冰冷的青川水洗着自己身上的泥巴,道:“按着这个发展趋势,应该是个美好的故事,怎么最后变成那样了?”虽然我不觉得妖和少女一定能天长地久,物种不同,三观差异在那摆着,热恋时可能觉得没什么,但长久下去,三观差异足以让大部分情侣分手。但,就算最后分了也比传说中那个结局好啊。 女修沉默了片刻。“我和姐姐自小就很像,食物的味道,玩的玩具,我们喜欢的都是一样的。” 我默了片刻。“你可别告诉我,你也喜欢上了那只妖。”那也忒特么狗血了吧,你哪怕是看出了狰不是人想要斩妖除魔也比姐妹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要好,天下雄性又不是都死光了。 “我没想到会演变成那样.....”女修流着眼泪道。 我与尘寰俱是默然。 原以为这是个物种不同的悲剧,现实却能更狗血。 女修和姐姐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因此并不知道那是只狰的妹妹就想拆了这对情侣。 在姐姐与狰离开的时候,女修替姐姐向在青川镇外的狰传信,约定时间地点一起远走高飞。 女修告诉狰的日期是错误的,姐姐等到天黑都没等到狰来,反倒是在回去后被族人发现了未婚先孕的事,又有修为高深的修士看了下,其腹中赫然是妖胎。 得,未婚先孕,还是妖胎,姐姐被宗族沉进了青川。 溺水窒息而亡绝对不是一种舒服的死法,加上还是一尸两命,怨气可想而知,难怪会化为厉鬼了。 再之后狰等不到姐姐,就偷偷溜进了青川找人。 只是,这个时候通过姐姐怀的是妖胎,王家也猜出了姐姐近些时日往来的男人不是人,因此狰一头扎进了王家的陷阱里,王家宗庙里挂着的那张赤色的华美皮毛就是王家那一战中得到的战利品。 这发展堪称神展开。 妹妹也没想到,因此在两个人都死了后便有些后悔了,而在多年后化为厉鬼归来时,她就更后悔了。 我道;“这样啊,那你们怎么没将厉鬼给灭了?” 虽然这么说不人道,但错误已经铸成,按着智慧物种的天性,自然要将错就错,赶尽杀绝,避免百年千年后被人找上门寻仇。 自然,事无绝对。 比如少凰,它杀人如麻,不似孟凰一般克制再克制,实在没法克制时便赶尽杀绝不留任何后患。少凰的做法给她拉了很多的仇恨,纵观盘古世界跟她有仇想她死的人真的是多如恒河沙数,但她不在意,因为她足够强大,并且有信心自己还会更强大,进化的道路上,恨她的人便是坐火箭也追不上她。 王家,我不认为它们有少凰的骄傲肆意。 它们也的确没有,本来也的确打算彻底灭了厉鬼让它灰飞烟灭,但问题出在那只狰上。 狰死的时候从王家人的口中套出了姐姐的下落,在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跳下了青川将姐姐的尸骸捞了上来,没人知道它有没有做什么,又做了什么,但化为厉鬼后的女鬼拥有的力量足以与千年老鬼媲美。 也因为这份危险,王家才以青川为封印,看得严严实实的,让女修一直都找不到机会。 我看着一脸愧疚、悔恨与泪水的女修,忽然想问那株幼苗和她是不是有关系,但想了想还是算了,这件事整个王家就没有无辜的,就算是不知情的,也享受到了这份罪恶带来的利益。 我扭头望着月光下的波光粼粼的青川,等着一个结果。 尘寰看了看我。“安安失踪,她不可能无辜。” 我点头。“我知道,但我也相信安安被抓绝对是自愿的。”安安若不愿意,凡人根本抓不住它。 女修指望利用安安拖我下水拖延王家的时间,但这世上有个词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以及扮猪吃老虎,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自己抓的是猪还是霸王龙。 在我与尘寰将自己衣服上的泥巴都弄干净时安安从水里爬了上来,看到岸上的尸体微微挑了挑眉,道:“效率不错。” 女修看到安安活着回来显然很惊讶。“你怎么....” 安安从河里走到了岸上,示意我给她弄干衣服,同时对女修道:“你看着有点眼熟。” 用法术弄干了安安的衣服,听到她的话我诧异道:“你终于对人族不脸盲了?” 安安沉默以对。 我道:“你在水下头遇到什么了?”居然会注意起人脸来了。 安安回道:“一只地缚灵。” 女修闻言不由看着安安。 我也下意识就想到了安安的食谱。“被你吃了?” 安安点头。“它愿意用自己的灵魂换我找一只妖,有需要的话可能还要杀妖。” 我闻言顿时秒懂。 地缚灵是一种执念极深的鬼,因为执念太深,因而会一直困在死的地方直到修为高到足以挣脱束缚亦或化解执念。而青川之下的那只女鬼,它若是有执念,只可能一个。 我道:“她要找的妖没有丢下她,不过他也的确不可能再来找她了。” 少凰一听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死了?” 我点头。 少凰没惊讶,而是道:“如何死的?” 我看了看疑惑的看着安安在思索怎么回事的女修,将自己所知道的完整版的故事以一种客观的语气说了一遍。 少凰的神情有些奇怪。“这对姐妹当得倒是有意思,妹妹看上姐姐的男人。” 我揉了一把少凰还有点湿润的脑袋:“最没资格说这话的就是你吧?” 少凰道:“我从未与长姐抢过男人。” 我提醒:“长恒。” 少凰无语道:“那怎么一样,我是想将长恒下锅,并非上床,没有任何男女之情。不过,那只女鬼,真不知该说她太仁慈还是太蠢。” 我茫然。“什么意思?” 少凰道:“若我当年对长恒有一点男女之情,长姐第一反应必定是杀了长恒,第二反应是考虑杀了我还是废了我。女鬼若有长姐三分,也不至于此。” 我:“.....为何?” “她会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少凰看着女修道。 我道:“我不是问这个,我是说,自己的未婚夫勾搭自己的妹妹,孟凰想杀长恒很正常,但为何连你也考虑要不要杀?” 看电视时经常看到姐妹因为一个男人起争执这种事,我一直都不太理解人族的反应,自己的男朋友/未婚夫和自己的妹妹勾搭到一块了,为什么要毫无意义的跟妹妹去争那个男人,正常反应不应该是杀了那个玩弄了姐妹俩的男人吗?跟人族一比,孟凰的表现才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只是,为何连少凰也要杀?最严重不应该是废了她吗? “我可以为一个男人与她反目,焉知哪天会不会为了男人而想杀她,既然已经结了仇,自然赶尽杀绝免除后患。而且它也无法接受一个为了男女之情丢掉脑子的人做为继承人,可偏偏我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我不死不废,如何能为更有资格的鸟腾位置。” 我想说孟凰没那么凶残吧?但想了想孟凰为少凰的王位铺路时对亲生骨肉做的事,好吧,不是可能,是妥妥的做得出来。 尘寰插道:“可你不是为了子栩与她反目成仇了吗?” 少凰道:“那不一样,子栩不是她的未婚夫,而且子栩也不是长恒,长姐觉得他值得我用心。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与她反目成仇是别的原因,子栩只是个导.火索。” 我道:“可她没杀你。” 少凰道:“那是自然,我要抢她的王位,她会很高兴的看我超越她抢走她的王位。” 我捋了捋。“她介意你为了男人和她对着干,却很高兴你为了权力踩着她的尸骨登上王位。” 少凰点头。 我服了。“这什么逻辑?”脑子咋长的? “因为那样她能肯定我会是个明君。” 我:“....我忘了她是个王。” 孟凰的思维逻辑放在正常人中简直不可理喻,但放在君王这一职业中,却又合理了。没有哪个王会高兴自己前脚后,后脚就被继承制颠覆了江山。 踩着先王尸骨登上王位的弑君者虽不会是个仁君,却一定会是个明君。正常情况下如此,别代入南北朝的奇葩们,谋朝篡位是个技术活,每个靠自己的能力弑君上位的君王不论是什么类型,都不会是废物。 少凰看着女修总结道:“这就是个家长没教好熊孩子的问题。” 女修苍白的脸。“我姐呢?” 少凰道:“吃了。” 女修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所谓的吃了是什么意思,气得拔剑就要劈死少凰,这出手真是猝不及防,我立马拔剑挡住了这一剑,同时尘寰默契的一爪子掏出了女修的心脏。 事情解决,我将少凰背到了背上,招呼尘寰回去了。“行了,回去了,再不回去小姑姑该急疯了。” 少凰没说什么,忽然打了个嗝吐出了一枚黑色的玉符,犹豫了下,将玉符递给了我。 我不解的看着被放在面前的玉符。“这是?” “那只女鬼身上的,不过她也不知这是从何而来,我推测是那只狰临终时给她的护身符。” 我看了看玉符的手艺与符纹,赫然是聚阴聚灵的,难怪女鬼会那么强大了。“这是那只狰做的?手艺真不错,居然是真符。” “雏宫做的。”少凰道。“那只狰应去过雏宫,这手艺应是雏宫中正式弟子后期的作品。” 我哦了声。 少凰又道:“女鬼在里面。” 我惊讶。“不是吃了吗?” 少凰郁闷道:“银货两讫才能吃。” 我秒懂,银货两讫,现在货是到手了,但狰已经死了,少凰显然拿不出钱来。若是黑心的,自然不管那么多,货已到手,而女鬼也打不过自己,按着人族的思维,便是有便宜不占是傻瓜,当老赖多好?但少凰,这家伙还有底线。 我背着少凰腾不出手来,尘寰伸爪子取了玉符,问我:“回去给诺诺还是自己养?” 我道:“给诺诺。” 这可不是寻常小鬼,我若是要养鬼,最多用来打听消息,又不是打架,若是养了这只....那跟我只需要一台电话,结果安装了一个电话局,太不实用了。 青川旅游最终还是没扫兴了。 先是小孩子失踪,然后是发现若干尸体,有游客报了警,警车开来一长串。 很好,这种情况下谁还有兴趣继续玩下去心必须得比那条青川要宽。 高岚的失眠症在慢慢好起来,旅游失败就失败吧,再观察半个月,不行的话就继续治疗好了,实在不行还有消除记忆这一招。 我如此想着,接下来半个月应该会有一段消停的时间。 现实证明,我想太多了。 雪莹山庄里跑出去几只似人的怪物,伤了不少人,特勤处将电话打到了我这里。 赵哥竭力忍耐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庄主,我觉得我们有必要搜查一下山庄,你们太过分了。” 我道:“欢迎,不过别怪我没事先提醒你,熊猫的实验室里有不少专门针对人类基因研究的病毒,注意别带出来。” 说完我便挂了电话。 旁边的高岚有些担心的道:“这样不会有事吗?” 我道:“有人要作死,成全又何妨。” 高岚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上次出了事,我便将实验室所有实验体的笼子给加固了,它们根本不可能跑出来。”熊猫亲自动手,这要还能跑出来,那熊猫早八百万年就被它的实验体给零敲碎剐了。 高岚道:“可刚才的电话....” 我解释道:“出了事,它们才有合理的理由进行搜查。” 若是寻常民宅,想怎么搜查都行,但雪莹山庄....很遗憾,人族没权力搜查,硬来的话等于向我下挑战书。 高岚愣了下。“为什么?” 我道:“因为技术。” 熊猫的实验虽然各种丧尽天良,但它的科技水平含金量不仅足,还超越地球几万年(更高的技术受限于材料与工具弄不出来)。 没发现这些,只以为山庄里走的玄幻画风也就罢了,但熊猫这两年陆续治好姑获鸟养的几十个孤儿,其中不乏现代也还是不治之症的病症。再加上更早的丧尸事件,再傻的人也该看出熊猫的实验室里有着怎样惊人的技术。 重要的技术归于国家,但那些技术的拥有者不是人呢?国家的权力还有用吗? 答案自然是没用。 人族的国家管的是人族,管不了非人生物。 最重要的是,熊猫对人族的恶意就没遮掩过,隔三差五的“钓鱼”,人族也并非不知,只是打不过,因此当没看见。 眼馋熊猫的实验室,也同样只能忍着。 只是,熊猫已经很久没出去钓鱼了,连每个星期的孤儿院体检都没再露面....是个好机会。 想了想,我给山庄里打了个电话,若是有人上门查水表的话别拦着。 281、第八章孰过·浩瀚 回到山庄的查水表的已经走了,我去实验室里看了看,所有东西原封不动,什么时候搜查人员这么有礼貌了? 我问楉。“他们走的时候没带走什么不该带走的东西吧?” 熊猫的不少研究,不是我说,真的很容易造成地球文明打gg。 “他们什么都没带走,只拍了很多照片。”楉回道。 “包括病毒?”我问,熊猫的病毒都是乱放的,反正祸害不了它自己。 楉看了我一眼,道:“他们很聪明,求了华胥上神监督。” 我放心了。 楉想了想,继续道:“其实,实验室那些东西他们拿了也没用。” 我茫然的看着楉。 楉解释的问:“你将一台电脑给石器时代的人族,它们能理解电脑的原理?” 我:“差距有那么大吗?盘古世界众神的主流路线好像也不是科技吧?” 楉道:“大道三千,殊途同归。” 这我知道,目的都是为了进化,不同的是,科技路线对外物依赖很重,除非发展到极致,否则离了外物那就弱渣,而神秘侧路线,这些个神人在凡世受到的天道重点照顾足以说明很多东西。 思及此,我懂了,一窍通,百窍通。“就算如此,也只是涉猎罢了。”地球文明可是专门走的科技路线。 “韶光上神不止涉猎,它见证了众多科技文明的诞生与发展。” 行吧,我明白了,特勤处这趟水表算是白查了,也不知资料带回去如今都是什么表情。 高岚的失眠症终是自己好了,也找到了新的学校,虽然有点远,但也是胜在学校好,小姑丈求了不少人花了不少钱才将她弄进去的。虽然成绩够,但有案底,不少学校都不愿意接纳高岚。 看得出,新的学校新的环境,高岚恢复得很快。 只是,高岚没了失眠症,我却染了失眠症,原因怪我自己嘴贱。 少凰死活不肯在地球上搞宗教,虽然就算真的建立起来也未必发展得起来,一来地球上的宗教相当多,二来地球文明对于宗教很少有真的虔诚的,普遍是想起来就信信想不起来就拉倒的心态。 这也是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常态,少凰的信徒中虽有发展起来后才信她的,但那多是因为少凰帮它们解决了灭族一般的灾难,而它们不知少凰是为了还债,只以为少凰仁慈(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这才开始信少凰。 在无法说服少凰后我只能换了个方向。 盘古世界,你也可以称之为盘古宇宙,盘古宇宙有无数世界,也可以称之为位面,而根据位面的大小和稳定程度(相对)被分为大千、中千、小千世界。 地球所在这方世界是大千世界,很辽阔。 虽然地球没跟别的文明联络上,但地球之外地球有文明,只是离得很远。反正我是不信这么辽阔的一个世界只地球一个文明,诚然文明荒漠的世界不是没有,但大千世界很少有文明荒漠这种现象。 我问了少凰一句地球之外的文明里有没有她的信徒文明。 少凰皱着眉头想了想,说有。 我又问信仰她有多久了。 少凰回我以白眼,明确表示她从来都不记这些,谁知道那些信仰她的宗教是如何出现的。 我提议让少凰联络那个文明,获取那个文明积累的信仰之力。 少凰平日里对信仰自己的文明的态度决定了那些文明信仰它所产生的信仰之力仍旧囤着,没有被利用起来,这次正好利用起来。 少凰同意了,然后我悲剧了。 靠之,谁能想到那个文明离得那么远? 不明白? 那我描述一下好了。 人类用来衡量宇宙空间的最大单位是光年,但实际上这个单位很小,这方世界太大了,真按光年这个单位来衡量这方世界的尺寸,那么衡量出来的数字必然恐怖到能让人抓狂,根本没法记。 神界不太在意凡界的距离单位,同一方天地里,不论距离多远,神人随手就能撕开空间瞬息之间抵达,光速在它们这种神速中连蜗牛都称不上。 但神界不在意,凡人文明却很在意,它们没神人那在同一方世界内瞬息抵达任何坐标的能力,甚至一些神人不靠外物就能任意穿梭不同世界,更有甚者能孑然一身跑出盘古宇宙去混沌中浪荡。 穿梭世界甚至离开盘古宇宙太过遥远,但那些发展到统治了自己所处世界的凡人文明在本世界内的度量衡却很完善。就是,一个世界一种度量衡相当麻烦,至少在和别的世界中的文明交流时很是麻烦。 不止度量衡,货币等全是问题,地球上有n多种货币,那么是如何计算兑率的?在这方面不管是哪个国家都不可能服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因此地球上的国家最后是拿黄金做货币本位。 那些统治了一个世界的文明有几个是不傲的?如何愿意承认别的凡人文明的货币做为货币本位?为了这一点,相信不管哪个文明都不介意来一场世界级文明的大战。 值得庆幸的是最终没打起来,倒不是热爱和平,而是神界有自己的货币。 神尊上位后所有种族,包括古神类内部都消停了——至少明面上很消停,而不打仗了,自然会发展其它方面的东西,做生意也是必然,最开始时是拿灵石这种硬通货当通用货币。 后来发展了起来,灵石就不太方便了,神尊便发行了一种面额比灵石要大的货币,这种具有神性的货币在盘古世界及周边世界群中一直流通着,就没贬值过。自然,这次神尊可能回不来,肯定会对这种货币的价值造成冲击,但具有神性的东西不管在哪都是宝物,再贬值也不会变成一钱不值的东西。 盘古城的贸易都是以神币来进行的。 货币只是诸世界文明交流的一个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只是没有货币那么尖锐,因此也能坐下来好好聊聊。 宇宙空间的距离单位没法参照神界(众神没这方面的需求),少凰也记不得是多少万年前,有十来个发展到统治了自己所处的整个世界,并且在世界屏障上打洞跑出了自己所处世界的文明在盘古城开了个会。 世界之内的最大通用距离单位约定为星年,一星年的距离约为百万光年。 少凰想起的那个信徒文明距离地球有近百万星年,这距离,我下意识在心里换算了下,地球人族的天文别说去了,便是看都看不到那么远的星系。 不过人族办不到的事不代表山庄里的神类就办不到。 做为曾经的神类,神类的速度我还是清楚的,我当年的时候研究了一种瞬移的小法术,一个瞬移就能跑出几十亿里,而类似的手段在神类中有很多。 近百万星年,不论是阿莯还是楉,相信马力全开的话撑死一顿饭的时间,只少不会多。 就是有个小问题,本世界的意识不待见这些硬挤进自己身体里的潜在破坏王,若是马力全开,天雷立马就会找上门。 在我头疼这个问题时楉给了个建议,让少凰借用我的躯体施展神术,反正我对凶兽的感染有抗体,也不怕事后变成只知杀戮破坏的怪物。 我点头,然后道:“但我会被雷劈。” 楉反问:“你会被雷劈死吗?” 当然不会。 我本就是天地间最初的雷霆沾染了道纹道韵气息后化形,谁见雷电被雷电给劈死的? 我道:“我懂你的意思,但我如今的躯体可不是当年的神之躯。”软件再牛,硬件跟不上我也很无奈。 我很无奈,但少凰无视我的无奈。 “你的壳若是坏了,我让三十六用培养槽给你培育一个更好的。” 我呵呵,真是谢谢,我相信三十六用培养槽培育的躯体的属性一定比我现在的更好,但做为一个正常诞生的生灵,对于从培养槽里诞生这种方式,恕我接受不能,太不稳妥了。 不,不是我介意培养槽,好吧,我是有点介意,但也只是有点,大洪荒时代的太初古神诞生的方式清新脱俗的海了去,不差一个培养槽,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死熊猫的培养槽。 原因? 死熊猫有十一个子嗣。 没毛病,结了十几次婚有子嗣不是很正常吗? 提到子嗣就不得不提一下高阶神类的繁衍方式。 进化到上神这个位阶后生命会发生巨大的改变,其中一种变化便是从有性别变成无性别。 别看少凰和熊猫、阿莯它们顶着女性的外表,但那只是它们习惯用这副皮相,这些家伙本质仍是无性别。 因为无性别,高阶神类的繁衍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自己繁衍,不过漫长的历史里众神也发现了这种繁衍方式有个不算隐患的隐患,那就是无法优化基因。不过若是基因的提供者足够优秀,那么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比如少凰,她用自己的生命信息独自繁衍了一个后代,而那个后代非常出色。但这种方式只能偶尔用,不能一代一代的用,生命的繁衍需要进步,一成不变意味着的退步。 另一种便是与别的生命结合,用两者的生命信息一起孕育后代,这样孕育的后代可能更出色,也可能有不如父母,纯粹看运气,但总的来说,前者的几率更大。而父母的生命信息差得越大,幼崽就可能越出色。就好比人族中的混血儿大多出色一样,这是一种基因优化。 熊猫对于自己的子嗣很上心,多上心呢?子嗣还是胚胎的时候就被它取出来放培养槽各种优化,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基因优化。 过程有没有痛苦? 这种问题,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离婚时熊猫的配偶都明确表示:本上神不要任何分手费,只要幼崽的抚养权,你若有异议,本上神就在这里跟你同归于尽。 综上所述,熊猫的十一个子嗣有十个的抚养权最后都是被配偶给抢走了的,熊猫到底还是要命的,大家都是上神,真要玩一把同归于尽,它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活下来。 啥? 十个,那还有一个呢?它的另一半父母抢夺抚养权失败了。 不,不是失败,是没人抢夺抚养权。 熊猫想培养一只空前绝后的强大神类,因此它通过或光明正大或不光彩的手段获得了神界最强大的七十二位上神的生命信息,其中包括少凰也包括神尊更包括它自己,丫用七十二位上神的生命信息在培养槽里培养了一只连少凰都要为之侧目的幼崽。 少凰的原话是:初见那只幼崽的时候我恍惚想起了初见长姐时的感觉,哪来的怪物? 一只幼崽有七十二个父母,虽然高阶神类的繁衍方式使得这种情况理论上可行,好比少凰,它就同时有瑶光、桓寂以及宁渊三个人的生命信息,血缘上它是这三位共同的后代。但我仍旧觉得三观颠覆,哪怕是大洪荒时代众神用自己的生命信息繁衍后裔,最高记录也不过是一只幼崽有五位父母,七十二位父母....熊猫的节操和下限已经不是欠费了,最黑心的高利贷也不过如此了。 若是让熊猫用培养槽给我培养个躯体,我敢拿自己的神魂发誓,它若在培养过程中不做点什么就不是熊猫了。 于是,我对少凰说:“你也可以让它用培养槽给你培育一具躯体的,肯定容纳得了你的神魂。”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我对自己的原装壳子很满意,可不想要个不知道被改造成什么鬼样子的壳。” 妈哒,你也知道熊猫什么德行啊,那还说让熊猫给我培养躯体? 然而,就算腹诽少凰的无良,吐槽熊猫的丧尽天良又能如何? 这里只有我、阿莯与楉的躯体能够容纳少凰寄宿并且施展神力,阿莯与楉是绝对不可能答应的,我也没法答应,我当年被上身的后遗症是盯着街上的人来人往下意识的琢磨这只人的肉质如何,那只人的肉质适合如何烹饪。我有抗体,因此我只是想想,终究克制住了自己没真的抓个人回家下锅煮一锅大肉。 那阿莯与楉呢?这两位哪怕最终能够控制自己恢复理智,但那过程中,随便一点意外都会导致极为惨烈的悲剧,这两位可不是失去了力量的我,毁灭地球于它们而言并非难事。 我终不得不屈服。 我对少凰说:“我希望你以你孟凰的名义发个誓,若是我的躯体在这次旅行中损毁了,你必须全程盯着熊猫培养新的躯体,不能让它做任何的改造。” 少凰沉默了一秒钟:“换个更好的躯体有何不可?” 我说:“那你怎么不让它给你换个更好的?” 少凰哑然,最终发了誓。 比光速更快的速度是什么感觉? 大洪荒时代的我就一感觉:没感觉。 如今的我,睁开眼后第一件事便是以手撑着栏杆狂吐,将黄疸水都给吐出来了也无法缓解四肢百骸无处不在的痛苦。 虽然血脉已经提炼到初代种的程度,但体质比起当年的初代种还是差了些,就更别说当年的神之躯了,若是神之躯,莫说痛苦,我根本不会有任何的不适,如同人向前迈出了一步一般。 宁渊,我恨你。 少凰我想揍扁你。 你俩是我克星吧? 少凰的声音自识海中传来。“吐完了没?” 我说:“吐不出来了,但不舒服。”感觉躯体好像要碎裂,并且是碎成夸克的那种碎裂。 我发自肺腑的说:“你有必要那急吗?”速度放慢点又如何? “我选择的速度考虑了你的躯体承受能力。” 我思索了两秒钟。“最大承受能力?” 少凰没吭声,但无声胜有声,我说我怎么这么痛苦呢,合着你丫是踩着我躯体的最大承受能力选择的速度? 让我无奈的是,就算我明白了这家伙的恶劣又如何?我什么都做不了。 缓过一口气后我这才抬头看自己如今所处的环境,顿时沉默了。 “这哪?” “不知道。” 我说:“不是你定位的吗?你告诉我你不知道这是哪?” “我是沿着信仰之力的源头走的。” 行吧,我懂了。 “你科技水平如何?”我问少凰。 这明显就是一个科技文明,看看天上悬浮车,看看那高楼大厦,科幻感十足啊,可惜这里不是科幻电影,而是现实。 这里离太阳系有近百万星年,这颗行星所环绕的太阳也不是圆的,而是长方形的,唔,方形的? 我扭头等着天空中高挂的太阳。“据我所知,在这个世界,星球在驱圆效应下不应该都是圆的吗?”区别是纯圆还是椭圆,但不管是哪种圆都是圆,而我如今看到的那个,我着实没法昧着良心说它是圆的。 我将视线共享给少凰,少凰恍然道:“是这里啊。” 我道:“来过?” “那颗太阳是我捏的。” 我:“....” what? 嘛展开? 强盗展开。 少凰让我袭击了一个行人,从它的手臂上抠下一块晶石,我看了看那块和行人的血肉长一块的晶石,没动手。“虽然我不知道这玩意是什么,但看这样子,抠了不会死人吧?”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我可不想杀人。 “不会,那就是个身份证兼银行/卡兼手机.....”少凰兼了一长串的功能,让我着实佩服,不是佩服这个文明在生活上的方便,而是佩服少凰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将这玩意给解析了。 既然不会死人,那就抠吧。 按着少凰的指示打开了网络界面查路线,去这个文明最初的神殿。 查了之后....靠之,神殿竟然不在这颗星球上。 再一查,好嘛,这文明真是可以啊,疆域相当于三十个太阳系大小,但拥有的生态行星却达到了两百多。 “这么小的星域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生态行星?这合理?”我好奇的问少凰,太阳系有九颗行星,生态星系还就地球一颗,而这里....感觉生态星系一点都不值钱。 “不合理,正常情况下,一万颗星球里也未必有一颗宜居的生态行星。” 我示意了下虚拟界面。“这里的生态行星可一点都不值钱。” “三级文明却将生态技术给点到了七级文明的水准,如此很正常。” 我咋舌。“这文明怎么发展的?”岂止偏科,简直畸形了,哪有文明发展成这样的,诸多领域,其中一个领域与别的领域差了足足四级。 282、第八章孰过·旅行 世界内文明的划分标准有十三级,从原始文明到一到十二级文明,地球属于原始文明,自然,这是委婉点的说法,不委婉甚至难听点的说法就是,地球文明在这个世界内属于原始人。 没有飞出母星的文明统统是原始人,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粗暴却也很实在的划分。 最高的十二级文明则是能够在世界屏障上打洞以及制造出世界之门去别的世界的文明,这个层次的文明也是能够在众神的眼里正式挂上号的文明。 文明的每一级都需要很多的时间与精力,不客气的说,这条只有十三个级别的文明进化之路上遍地尸骸。 每一级之间的差距都很大,是质的飞跃,也因此,就算有文明偏科,也很少有文明会偏科到这种程度,给人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人的文科还在小学水平,理科已经跑到研究生水平了一样。 这不是偏科,这是畸形。 但畸形也有其原因。 坐在星际列车上时我不断的用少凰教我的知识搜索着这个文明的历史,然后就明白了这个文明为何这般清新脱俗,丫曾经有一千年的时间没干别的,整个种族专注如何改造星球生态。 当一个种族不干别的,所有资源都投入某个领域时,效果可想而知——文明畸形了。 只是,正常情况下这种事能发生吗? 这种事情搁地球上那就好像全球人族准备进行一项工程,需要全球人民节衣缩食十代人去换取数百年后的繁华一样,提出这个工程的人妥妥的进疯人院。然而,在这个文明中,这种可以让任何发起者进疯人院的提议被通过了。 看到这个文明曾经经历的悲剧后,好吧,完全能理解,这就是一种心理问题。 文明冲出自己所在的星系后发现世界正在坍塌,很快就会毁灭很悲剧,却不是最悲剧的,至少它们飞出了母星,而更多的文明就没能离开母星。 从原始文明成为一级文明是个生死关一般的坎。 神界有座文明墓园,是神尊执政初期时修建的,彼时盘古世界的智慧族群与文明越来越多,同时又有许多智慧物种在消亡,因此神尊修建了墓园,将所有已消亡的文明的资料存档,到了如今,便是少凰这个看着墓园发展起来的古神都说不清墓园中究竟有多少座墓碑。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两成的墓碑便是没迈过从原始文明到一级文明的生死关而成为墓园中的一座墓碑的。 原因多样,有自身的问题,也有倒霉催的。前者的话多是内部争斗不休,消耗完了星球的资源,等想起来要离开母星时已经没有研究飞船与造飞船的资源了,只能守着资源逐渐枯竭的母星等死。后者的话,那就多了,有赶上陨石撞击的,也有赶上地质大活跃的,各种各样的都有,更有甚者是因为神人或强大文明干架遭了池鱼之殃的。 这个叫冰河的文明赶上的是冰河世纪,还是突如其来的那种。 全球气候降温,文明先是向最炎热的赤道迁徙,后来赤道也冰封了,文明便在地下建造了一座生命之城。值得一提的是,冰河世纪前这个文明正是鼎盛期,人口超过一百亿。而进入生命之城时期这个文明剩下的人口不足三百万,这数据简直怵目惊心,然后这还不是最悲剧的。 建立生命之城时这个文明精挑细选了三百万人口,基因里有疾病的剔除、对日后重建文明没有价值的剔除、身体差的剔除、心理素质不够强大的剔除....一番筛选后剩下的是最后几亿人口的希望。 然后这个希望最终也是悲剧。 只是,因着是精挑细选的,那三百万人口有一半是科学家,通过种种发明不断的延续着基地的生命。但冰河世纪仍旧没看到尽头,最终基地不得不有计划的减少人口增长。 少凰找到的时候这个文明只剩下了三个活人,以及数之不尽的培养槽。 三个活人是全才,原本有十个,基地在最后制造出了十个可以无限延长寿命的生命仓,只要躺在生命仓里,生命活动会降低到最低,理论上,你丢个一百年寿命的人进去,它能活到几十万年后,以长眠和偶尔苏醒的方式。 基地在最后的时候挑选了十个身体最健康,理论寿命最长的人,然后将这十个人灌输成了全才,冰河世纪结束后这十个人要承担起文明复兴的重任。 就十个人怎么个复兴文明? 当自己是亚当和夏娃呢? 这个文明自然没有那么异想天开,因此另有准备,每个培养槽里都冻结着一枚受精/卵。 建立基地时这个文明顺便给所有人做了检查,挑出了出色的精/子和卵/子人工受/精,再放进培养槽里冻起来,若是基地的人也撑不住了,那么就用所有资源保住这些培养槽等待遥远未来可能路过的文明发现它们从而为自己的文明画上句号或开启一个新的篇章。 少凰掀开生命仓的时候十个人已经有七个化为枯骨,还有三个也离寿终正寝不远了。 少凰给了剩下三个人两百年的寿命与有生之年时永远宛若年轻人一般充沛的精力,然后这三个人用这两百年的时间将培养槽里的受精/卵陆续培养成熟——死熊猫的即视感好强。 那三个人在有生之年拼命的灌输自己曾经被灌输的知识给从培养槽里走出来的幼崽,重建文明,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到来时断了气。只是,那三个人大概也没有意识到,它们灌输给幼崽们的除了知识,还有不安,对冰河的不安。 心理有问题,得治,要找心理医生。 那么,当有心理问题的不是个体,而是整个种族时,该找哪位心理医生? 答案是找谁都白搭。 为了治病也为了消除文明的不安全感,这个文明自此以冰河为名,拼命的发展星球改造的生态技术,于是造就了如今的科技树畸形状态。 我在资料里看到终于研究出完全控制与改造星球环境的技术时,当时新上任的教宗高兴之下号召整个种族在纪念日时向神祇举行了一次祈祷。 看到这段记载,我的唇角微微勾起。“这个文明就是那个没事打爆了你电话的逗逼?” 少凰回了我一个嗯字。 我说:“它们对你很虔诚。” 神祇的电话不是那么容易打爆的,必须是虔诚信仰才能打通电话,而要打爆.....它们对少凰的信仰已经成为了文明的一部分,使得每个人都是信徒,区别是信仰深浅的不同。 少凰没吭声。 我换了个话题:“那颗奇葩恒星是怎么回事?” “处女作。” “我以为你是让星球解冻了。” “冰河世纪是恒星导致的,我便是让冰川融化,也会很快冻上。” “所以你就给它们的母星换了一颗恒星?” “这是最简单的做法。” 我沉默片刻。“这么奇葩的恒星哪找的?” “手工制造。” 我望着窗外的太阳,幽幽道:“你的手工课老师气死了没?” “没有手工课老师,我是下载了神界初级雕星教材照着书上做的。” 我无言的望着方形的太阳,这也就它的制造者是神,若是个凡人,这么奇葩的作品别说起作用了,不起副作用了就不错了。 “我以为创造小世界与行星是一个上神最基本的技能。”哪怕是当年初登神位的我也不可能这么手潮。 少凰沉默了须臾。“我专注破坏,而且创造了小世界后只要规则完善,丢一边它自己就会演化出星系与星球,谁会那么麻烦去一颗颗的捏星球?” 行吧,你懒你无敌。 虽然冰河文明的科技树严重畸形,但不可否认,它们的很多东西也挺厉害的。比如这辆在同一个小星系内不同星球间往来的星际列车,人类连月球都没飞上去,它们却能够像坐地铁一样在不同星球间往来。 少凰在我的识海里休息,我飞快的扒拉着冰河文明的资料。 这是一个和君族截然不同的文明,嗯,君族也有文明,只是雷泽界情况特殊只能维持石器时代的生活,不然我们也能分分钟进入星际时代。虽然雷泽界不能,但雷泽界外的族人却是占据了数个世界的,不过我们走的不是科技路线,而是修真路线,用符纹制造可以在太空飞行的飞来峰以及宫殿,用传送阵往来不同星球与世界,使用的能量也不是核能、太阳能、磁能电能、反物质等能量,而是灵石,通过制造高灵气的灵石与雷石(做为雷霆之主的后代,没道理放弃与生俱来的优势)做为能量,驰骋盘古世界。 列车到站的时候我的脑子都快熟了,整个人都觉得恶心想吐。 少凰不解:“你干嘛呢?就算灵魂受得了,生理也受不了。” 我道:“君族控制的世界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生存的,冰河文明的生态技术对我们或许有用。” “你可以记下坐标,回头给君族让它们自己开着飞来峰来做生意。” 我蹲在地上道。“我倒是想啊,可问题是我现在回不去啊。” 君族直接控制的世界拢共八个,而每个世界的坐标....抱歉,我一个都不知道,便是我出生的雷泽界,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回去,也回不去。 “你只是一时回不去,并非永远回不去。” 我哦了声,缓过来后继续边走边看。 “你对君族这么没信心?” “便是君族日后能自己开着飞来峰来这,地球人族,你觉得它们要多少年后才能到这?” “若是没有毁灭并且顺利飞出母星,至少也要百万年。”少凰闻言沉默了。 百万年于少凰而言绝对不算什么,但于人类而言,真的很漫长。 “你并非人族。” “一半的血脉也是一份缘。”我说。 冰河文明的城市观念与地球人不同,地球人一颗星球有无数城市,还分了几百个国家,而冰河文明,我严重怀疑它们有没有城市观念,星际列车自由往来恒星系,跟地铁似的。 这种情况下,指望我走路去神殿那里是做梦,因此我的打算是坐行星内部的“公交车”,然.....我抠的那块身份证不能用了,下车后我才用了一下机器就发出了警报。 “什么情况?”我问少凰。 “很显然,它的原主人已经醒了并且报了警还挂了失,你可以跑了。” 我:“....”霉神咱俩应该不认识吧? 这颗星球是冰河文明的母星,与别的星球超过一半的区域被开发成城区不同,这颗星球上超过九成的面积保持着原生态,据说是为了纪念出生地而特意弄成这样的,光看这里草木葳蕤的模样很难想像这里是一颗文明的星球,风景堪比原始星球,更难以想像这颗星球曾被冰川覆盖数万年,逼得一个文明差点绝种。 风景很美,但这份美丽也有危险。 若是将一个普通地球人族放这里来,最多两秒钟就得咽气。 原因? 这颗星球的大气成分与地球显然不同。 钻进森林里后我深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然后意识到了大气这个问题,之前满脑子都是资料没注意到,如今才发现大气成分不同,而我一点适应过程都没有,仿佛我生来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一般。 这不正常,初代种的身体素质的确很强大,介于彼时的环境,众神创造的第一批生灵的生命力与适应力都个顶个的强大,不然很容易一个不留神就完蛋了,但适应力再强也没这么强的。 我问少凰:“我的身体什么情况?” “问三十六。” 我:“.....有后遗症吗?” “.....没大的问题。” “那就是有小问题。” “待你重新成神,什么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我:“....”我要是没登过神位我还真有可能被你安慰到,但我登过神位,我知道登上那个位阶有多难,又需要怎样苍茫的岁月,你确定这是安慰而非打击? 摆脱了警察后我问了下少凰还有多远,丫告诉我神殿在这颗星球的另一边,而这颗星球的个头比地球大三倍。 想骂人却骂不出来是什么感觉?我如今就是这种感觉。 我只能化为了原形,然后用了三天的时间飞到了那座神殿所在区域。 出乎意料,这颗星球虽然为了保持最好的生态不似别的星球那般人口密集,但总人口并不少,我原以为这座神殿所在地方会有很多人,好吧,几千万人也挺多的,但考虑一下这颗星球的体积,这么点人还真的挺少的,尤其是其中不少人口是游客。 少凰说:“这里是宗教圣地,只有宗教人员才能在这里定居。” 我道:“你在这里显示过神迹?” “当年那座基地便是在这一带,我记得自己就是在这里将冰河文明当时仅剩的三个幸存者挖出来的。” “挖?”我有点疑惑这家伙的用词。 少凰很是感慨的道:“埋了近百万年,基地只剩下培养槽和生命仓勉强保持着完整,别的地方都完蛋了,我又不能一剑劈了这颗星球再从废墟里找东西,只能动手挖。” 我道:“就剩下两个地方保持完整?怎么会?” “资源有限,早期时人们也还没死心,拼命的研究能够破局的方法,技术虽然得以大爆发,但能够破局的却是没有。生命仓与培养槽是它们最后的手段,为了确保这两样设施能够维持足够的时间,当时还剩下的几十万人在那十个人进入生命仓后便在基地里的空气里注入了毒气集体自杀为基地节省资源。” 自杀的人和鬼我在地球上见过不少,但要我说,那些自杀的人普遍是闲的蛋疼闹的,但这颗星球上曾经发生的几十万人集体自杀,我没法说自杀的人是闲的蛋疼,它们很认真的做了一个选择,在自己的生命与子孙可能的渺茫生机之间做了一个选择。 只是,死的人都很清楚它们就好像一个为了活下去的人在吃光了所有食物后不得不吃自己的肉一样,明知道是饮鸩止渴仍得吃,那几十万人便是被吃掉的。 所幸,它们终究是庆幸的,等到了那一线生机。 我:“.....我好奇的问一句,你那回的债主是?” “生命仓中化为枯骨的第七个人。” 我:“.....化为枯骨,你并非在它断气时来的?” “我很忙。” “忙着还债还是忙着打架?” “都有。” 我无言了。 “浩瀚宇宙,倒霉蛋海了去,至少冰河文明最终重建了文明,墓园里可是数之不尽的已灭绝文明。” 我说:“我知道。” 既然有游客,我故技重施又抠了一块晶体混进了这座宗教圣城。一进城少凰便开始扫荡无数年来一直积蓄在这里的信仰之力,就是她扫荡得很欢实,我却是生不如死。 一个人的胃口是两碗饭,却被人搬来一缸肉灌进肚子里是什么感觉?我如今的感觉就差不多。然而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少凰拿我的身体当实验室了,将源源不断的信仰之力转换为神力。若是神之躯这么倒也无妨,神之躯本来就是为了容纳神力而进化出来的容器,然而我这不是神之躯啊。 若非软件档次高,我现在只怕不止硬件在崩溃与重建之间跳舞,软件也该灰飞烟灭了。 少凰我一定跟你有仇。 如此庞大的信仰之力转换引起的能量波动不小,冰河文明的人都注意到了这里,以及我。 本体姿态,躯体在崩溃与重建中愈发庞大的我,这一定会成为这个文明的宗教传说。 太过痛苦让我躲进了识海里看少凰如何鲸吞。 回到地球的时候我看了看日期,才过去四天,四天的时间进行了一场百万星年的旅行,放在神人中这速度连蜗牛都不如,但我不是神之躯,我只想佩服自己,这种速度躯体竟然没崩溃成夸克,自己的生命力真是顽强,以及....少凰你在哪?为什么我感觉自己躯体的一部分似乎不存在了? 你过来,我保证不向你拔剑。 283、第八章孰过·模型 并不是错觉,我的身体的确少了一部分,我的鳞甲与一部分血肉都没了,初步估计是崩溃成了质子,也可能是夸克,谁知道呢,但肯定不再是宏观世界的事了。 虽然因为保持人形的关系别人不会看到我血肉淋漓的本体,但这不妨碍我想收拾少凰,丫究竟用我的身体做了什么? 我找到少凰的时候它在客厅里,守着一台刘元弄来给她打游戏的电脑,面无表情,但到底相处了有些时间,我知道,她若是面无表情并且周围气压冷飕飕的,必然是心情正处于极度的不爽中,神人鬼勿进,若近请先写好遗书。 我看向躺在沙发上翻着孙子兵法三十六计的楉。“什么情况?” 楉看了我一眼,回道:“盘古世界内/战了。” 我愣了下,不是很理解这话的意思。“能具体说说吗?” 楉闻言,坐了起来,同时将手里的书合上,然后我就知道为什么的身体状况这么惨了。 你能想像一个超音速飞机的驾驶员一边架势飞机一边拉天线打电话的画面吗? 若哪个驾驶员敢这么干,妥妥的下岗,上军事法庭也不是不可能。而少凰,好吧,我奈何不了它,哪怕它拿我的躯体当信号接收器一边赶路一边听广播并且为了增强信号将大部分力量从防护上抽走增幅信号。 换了别个,躯体早崩溃了,然而我的特殊性使得我只是濒临崩溃,不排除少凰是踩着我躯体的承受最上限这么做的。 言归正传,还是说说少凰违规驾驶时都听到了什么吧。 阿莯与熊猫下凡的时候神界只是局势紧张,但离打起来还是有距离的,一来是不确定神尊是否真的死了,二来是少凰百分百的还活着。 只是,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局势在让神人不可思异的时间里糜烂了。 神人的寿命使得神人和凡人不太一样,若是让神人与凡人进行战争比拼,凡人会在即时战术上取得胜利,但大的战略上一败涂地。原因很简单,当你的敌人从你祖宗的祖宗连受/精卵都还不是的时候就开始布局,你要如何破局?当你意识到问题时别人都开始收网了。 用几万年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的时间去布局对于神人而言是很寻常的事。 因此神界的局势,不管是哪个神人都觉得,就算真打起来,也必然是几百几千甚至几万年后的事,然而,众神现在已经打起来了。 因为不确定少凰的具体位置,加上真没空,神尊一派的支持者干脆弄了个大广播,足以让神人在这一片上千个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能接收到的广播。 也让少凰知道了,神界的局势有多糜烂。 不止众神在掐架,许多凡人物种也卷了进去,同样两边站,也有站中间的,根据广播时的信息,已经有六七个大千世界无数中千世界与小世界陷入了战火。 这战火燃烧的速度也太惊人了吧? 我简直不可思异。 我觉得不可思异,楉却觉得理所当然。“你莫不是以为这场叛乱是临时起意?” 我反问:“难道不是?” 楉想了想,说:“选在这个时间叛乱确是临时起意,但叛乱却不是。” 我看着楉,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楉点头道:“这一场叛乱自无悔王身死时便在布局,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爆发出来。” 我略茫然的看着楉。 楉解释道:“众神原本等待神尊幡然醒悟,站到高位,享世间极致权力,有几人能不被权力所腐蚀?拿这颗星球上的人族王朝更迭来说好了,每个王朝的开国之君都各有不同,然而,不论曾经是什么性情、怎样的出身又曾有什么样的抱负,当它们在皇位上坐得久了后,它们心中最重要的事情都会变成江山万代,若是能够永享江山那就更好了。当万民的利益与皇权冲突,每个皇帝都会选择捍卫皇权的利益。” 我道:“神尊修的可是顺心意。”顺心意虽然很坑,但它也有个优点,做的每件事都是发自本心,外界所有干扰都会败给本心。 楉点头。“神与凡人的差距何其大,在那个时候没有任何人觉得凡人有什么希望。” 我沉思了片刻。 神尊给了凡人物种一个与神类竞争的机会,但若是凡人物种始终无法赶上,那么它会如何? 答案是,只要神尊不是活得忘情绝爱没有任何七情六欲了它都会失望,而当它失望,它会不动摇?而当它动摇,它还会继续给凡人物种机会吗?它还会不回到一个神类的正常路线上来吗? 我道:“但众神并未如愿。” “无悔王创造了奇迹,让神尊千万年如一日的坚定。” 懂,指望神尊幡然醒悟是不可能了,那怎么办?叛乱呗。 打不过啊,那就等机会呗。 慢慢布局,积攒力量,等待那个机会,反正众神不会老死,总能等到机会,等到神尊不再是最强者,或神尊遇到什么危险重伤实力下降,甚至身亡。 行吧,我完全明白了。 叛乱的确是临时起意,但它的准备工作已经做了千万年,没在短时间就蔓延至整个盘古世界所有角落已是不易,不过也不排除战争的巨轮再不刹车,到时出现整个盘古世界都是战火的局面。 我说:“好吧,众神叛乱我能理解,但凡人又是为什么?” 楉笑道:“你从底层爬到高位却发现比起旧时代时的统治者,自己如今能够获得权力变得极小,更要接受诸多约束,你难道不会意难平?” 我道:“不会。”权力如猛虎,若不加以约束,不是吃了骑虎难下的人就是吃了别的人,而不管吃哪个都是要吃人的。 楉默了一秒。“显然,它们觉得意难平。” 我哭笑不得。“所以就与旧神合作?这不是与虎谋皮吗?” 楉也笑,显然和我想得一样。 少凰忽道:“不是蠢,而是同样是位于神下,旧神没神尊那个家伙那么爱多管闲事,权衡利弊,自然是换个主子划算。当然,也有一些特别敢想的,想等众神两败俱伤,然后取而代之成为新的神族。” 我:“....”那还不如与虎谋皮呢,至少与虎谋皮多少还是有点希望的,哪怕微乎其微也是希望。 我看了眼少凰正在摆弄的电脑,电脑屏幕上赫然是地图,不是地球上那种有山有水有等高线的地图,而是更像坐标模型的地图,上面的每一个点都是一个世界的坐标。 我问:“你这是在看什么?” “看有那些种族参与。”少凰回道。 我的眉头跳了跳。“然后呢?” 少凰挑眉道:“它们那么喜欢旧时代,我自然要让它们好好体验一下旧时代的一种现像。” 我:“....什么现像?” 少凰道:“神尊那家伙禁止神人灭绝凡人物种已有千万年,不过它既然不在,谁还能阻我?” 此时此刻我忽然很好奇,那些叛乱的种族知不知道在旧时代时,叛乱这种事,惩罚都相当之严厉。 若要拿地球举个例子,那么只要地球上有一个人参与了叛乱,那么整个地球都会被毁灭,若是地球参与了进去,那么整个银河系都会消失。 物种灭绝什么的,老实说,在少凰的时代有多常见我不得而知,但绝不会罕见,在大洪荒时代我死前的那段时间便发生数次灭族战争,没道理战争后来愈来愈烈,屠族这种事情却消失了。 (我后来才知道,岂止没消失,在少凰的那个时代,每次有叛乱都意味着一个或多个智慧物种的灭绝,仅楉的祖先君临八荒六合期间便有超过四位数的智慧物种被屠族,而这还是因为动静比较大见于史册的,因为动静太小史官觉得微不足道而懒得记载的更是不计其数。两相比较,如今这个时代再不好也被衬托成了天堂,神尊不仅仅给神人上了多道枷锁,较为发达的凡人文明也同样有规矩要遵守。) 我问少凰:“你知道那些世界都有什么文明?”不至于吧,一个世界何其辽阔,文明更是不计其数。 少凰回道:“我记得每个达到了十二级的文明与它们发源的世界。” 记性真好,以及,你的黑名单一定会很长。 叛乱这种事,我相信不管有多少个文明参与,肯定不会是整个文明所有人参与,文明内部肯定有不同意见。一概而论有些过了,但我没有劝少凰,理由? 局势糜烂得太快,虽然叛乱因为必然的关系很早就在布局,但还是快得让我有种....叛乱者好像早就知道神尊会出事,并且有一定把握,神尊可能....永远也回不来的感觉。 我不知道少凰与神尊是什么情况,但还是那句话,不是随便两个人都能相爱相杀得起来,而且一斗就是千万年的。 人道主义精神这玩意少凰显然没有多少,她只有满腔的怒火急需发泄。 而且,我估计,人道主义什么的,别说少凰了,从旧时代走来的神人就没几个会有太多人道主义精神,弱肉强食才是它们心中亘古不变的真理。唔,要不是神尊的神来一笔,众神与凡人物种,凡人物种与凡人物种之间也的确该将这一真理贯彻到最彻底,所有道德仁义全是狗屁。 不过,貌似也正是神尊的画风才让人敢造它的反,原理的话,简单得很,就四个字:它脾气好。 换了少凰,呃,敢造少凰的反,全家早八百年就该死光了。 我看着正在根据广播完善模型的少凰,忽问:“神尊脾气很好吗?” 少凰闻言沉默了片刻,道:“那得看角度。” 我茫然。“有哪些角度?” “没被它对付过的人都觉得它脾气很好,好得不像一个神。” 我问:“那被对付过的呢?” 少凰反问我:“你觉得灰飞烟灭了的死人要如何回答这种问题?” 我:“....既如此怎么就突然爆发了如此大的叛乱?” 就算神尊是个暴君,那叛乱也不该一下就这么大动静,怎么也该先看看出头鸟的表现,然后才会大范围波及才对。 我道:“仅仅是意难平可无法造成这样规模浩大的叛乱。”而且貌似还在继续扩大。 “当然不是意难平,利益罢了。”少凰随口回道。“它们想要得到更多的利益。” 我点头表示赞同。“可你不觉得这太突然了吗?” 少凰道:“积怨已久,不突然。” 我愣了下。“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信息?” 少凰道:“神尊那家伙不允许任何文明殖民任何一颗有智慧生物的星球,哪怕那所谓的智慧生物只是一只刚学会了用石头制作工具的猴子。” 我不是很明白。 “世界很大,却不是每颗星球都宜居,能够宜居的星球很少,而要自己改造出宜居星球,成本极大。” 我道:“好吧,我明白了。” 总得算下来殖民宜居星球是最便宜的,但还是那句话,世界很大,星球既然宜居,那么产生智慧物种的几率也会很大,而那颗星球上若是有了智慧物种便等于财路断绝。而且,我还有另一种念头,同样是种地,经营已久的熟地可比完全没开发过的生地更有价值。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神尊,挺有性格的,一点都不像从旧时代走来的神类。 “神尊它以前都没意识到有人在准备造反吗?”我道,若是神尊早八百万年就出手了的话,应该就不会闹成这样了。 “知道,但不在乎。”少凰道。“它都不管事的,更像个吉祥物,只要没人去踩它制定的几条底线神律,或是天道有指示,它都是窝在神宫里研究各个领域的东西,虽然有些有点奇怪,但它创造的不少东西,挺有意思的。” 说到最后的时候少凰露出了怀念的微笑,而我....为毛感觉少凰描述的不像一个统治者反而像一个学神? 可,如果神尊是个热爱研究的学神,那它当年是多么的想不开才会去夺权?虽然它跑去夺权最终改变了一个时代,造福了千万代的生灵,但专业与兴趣真的很不对口,哪个正常人会在从业时这么跳的? 不过,专业与兴趣不对口至此,神尊你不被造反才有鬼了。 我终是无话可说了,只能看着少凰不断的完善模型,仅仅两个月的时间便估测至少有七个十二级文明参与了叛乱,而被战火波及的高中低级文明,只有天道才数的清,而我已无法想像少凰活着回去后会有多少生灵被清洗。 当然,那还是很遥远的事,比较近的就是,因为卷进去的物种太多了,而没人希望在战败后被清洗,这是一条不归路,它们只能赢不能败。 而要赢,神尊永远都不能再回来,少凰更不能活着回到神界,前者还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在事后清算时手下留情不弄到种族灭绝,而只要不种族灭绝,那么哪怕是打回石器时代也不是不能接受,可后者,我就没看出来少凰有种族灭绝之外的任何打算。 综上所述,我无法想像这方世界之外有多少神类与凡人舰队在寻找少凰,又有多少炮火蓄势待发,我一点都不怀疑那些炮火齐发时能将这一方世界化为齑粉,捎带这方世界中的所有文明所有生灵。 什么叫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就是。 我与少凰做了个约定,它以后离开了这里请分享战报给我,这也不难,它随口吩咐一句即可。我不介意战报滞后,我只想知道结局,那决定我未来的方向,是继续如今的道路攀登神位还是将这千万年来的一切当做一场梦,重新回到洪荒时的世界,捡回洪荒时那放在如今妥妥的反社会的三观。 少凰无可无不可的同意了。 在我与楉一同观察少凰建立的模型时少凰某日忽然与我提了一件事,高岚身上有妖气。 我道:“有妖气?很正常啊?”山庄里多少妖啊,她经常来这里,不沾上妖气才不正常。 少凰道:“她还碰上了好几次火灾。” 我怔了下,高岚碰上火灾了?我怎么不知道? 顾不上看战争扩大到多少个世界了,在高岚来接少凰时我将她拉着坐了下来询问她火灾的事,然后....靠之,丫还真的遭遇了好几次火灾。 不过,别人遭遇火灾纯粹是倒霉,高岚却是自找的,每次遇到火灾她都离得不远,然后跑去救人,所幸被我们训练过后身手矫健近乎非人,倒也没像消防队的许多队员一样将别人给救出了火海,自己却永远都留在了火海里。 好吧,自找也不能怪别人,但听着高岚的描述我越听越觉得怪怪的。 为什么高岚你每次遇到火灾都有同学在火灾现场?而且每次还都是同一个同学? 我试探的问高岚:“你那位同学挺倒霉的啊。” 我发誓,我真的只是随口一问,不曾想高岚竟然不假思索的点头说的确很倒霉。 高岚你自己就够倒霉的了,摊上我这么个亲戚,然后又有少凰那种神人转世三观非人的妹子,居然还能不假思索的觉得别人倒霉,不是一点倒霉的自觉都没有就是那人是真的倒霉,比她还倒霉。 现实表示,是后者。 最近一个月,高岚那位同学可谓走在大街上能碰上花瓶掉下来,不过身手敏捷躲得快没真的出人命,坐车能赶上酒驾差点被撞,同样反应敏捷只是进医院呆了两个星期,一个呆着时很容易就遇上火灾,这一项是各种倒霉事里最为频繁的。 一个人能倒霉成这样吗? 我的常识告诉我,能,但那都是有原因的,不可能有人真的纯粹因为概率问题而倒霉成这样,这概率太小了,小到我明儿就重登神位了。 高岚倒不清楚这些,因此在说起这事后问我有没有什么改运的符,她想给她那位同学改个运。 我诧异道:“你们关系不错啊?” 见识过山庄里这些非人生物的三观与节操后高岚很少会求我们什么事。 高岚点头。“他现在是我唯一的好朋友。” 原本的好朋友全都掰了,就算原本的同学都明白高岚杀人是什么情况,但他们的家长仍旧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和杀人犯在一起玩,而幼崽很难反抗家长认真时的意志。 去了新的学校,高岚多少还是会受到一些排挤的,但她却这么短时间里就交到了新朋友,而且还是好朋友,真是速度啊。不是我小瞧高岚的魅力,而是人族对于从牢里放出来的人和杀人犯这些人都会下意识的避开,至于原因嘛,倒不一定是对方有问题,而是看别人都这么做,怕显得自己不合群就跟着一起排挤,这是一种从众心理。 我相信高岚的魅力,她迟早会交到新朋友,但那会需要很长的时间。 犹豫了下,我还是决定抽出一天的时间去见见高岚那位朋友,美其名曰帮人去晦气,实际上看看那是什么样的人,有没有恶意。 284、第九章信义·颙鸟 若背信弃义能让自己活下去,而遵守信义会让自己死去,你会如何选?——庄主 高岚的好朋友是个男生,看着就挺.....好欺负的,让我想到了兔子。而根据高岚所知,这位同学也的确挺好欺负的,经常被同学欺负,原因嘛,他脾气太好,欺负他成本最低,只要无视良心的不安即可。 这种情况在高岚到来后才有所改变,没人敢惹高岚,而高岚意外的和这位同学处得来,成了朋友。 看着也没什么问题啊。 那怎么就那么倒霉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迟疑了下,决定跟踪一段时间。 少凰的模型跑不了,一天不看也无妨,回头让尘寰复述给我看又有哪些文明卷进去了就是——还是想说一句,这战火席卷的速度着实惊人,须知知道广播到这里的时候有滞后,因此少凰收到的消息都是一段时间之前的,但考虑到阿莯与熊猫下凡时还没打起来,再看看模型,吐槽无力,这究竟是多么迫不及待重新划分利益制定规则? 这位同学是一个人住,租房住。 有点难得,没有家长管束,正值青春期的少年很容易就走歪了,自然,有家长管束也会走歪,但没有家长的话,熊孩子放飞自我的速度与程度绝对惊人,然而这位同学不仅是乖学生还是好学生,成绩拔尖,多门考试回回都是第一。这也是他没被欺负死的一个原因,对于成绩特别好的学生老师总是偏爱的,而有老师的关注,他的脾气再包子,不良学生也不敢做得太过。 我买了杯热饮喝完了准备回家时便看到这位同学租的房子起火了,火势很急,源头....正是那位同学的房间。 随手将杯子丢进垃圾桶,疾步跑到楼下两脚用力一蹬蹬上了同学家的窗户,一股高温的烟气扑面而来,好热好烫....妈哒,忘了自己的鳞甲刚连同一层血肉都没了,防不了高温。 咬紧牙关踢开了防盗窗,同学还在床上躺着,这么大的火居然还没醒,该不会已经死了吧? 我有点怀疑,跑过去一摸脖颈,热乎的,也有动静,活的。 没死就好,一把抓起同学再从窗户跳了下去。 再看了下火灾现场,火势控制得还不错,只在那一层蔓延,而那一层,貌似就同学一个住户,倒也省了我再蹦上去搜救。 我拎着同学看着火灾现场,火势慢慢的变小了,而被吵醒了的居民纷纷救火,剩下的那点火很快就熄灭了。 我挑了挑眉,还算有点人性。 火灾已经没事了,剩下的便是这位同学了。 带回山庄也不是不可以,但少凰都快将山庄给改造成广播接收室了,再加上她接收的信息内容,我还是别把人带回去了。虽然这家伙便是看到了什么跑出去乱说也没几个人会信,但也只是没几个人,特勤处知道山庄里的都是什么生物,肯定会信,而特勤处与国家的关系很近,它们知道了也等于会有很多普通人知道,容易引起恐慌。 不管是神界的糜烂局势还是和一个正在计划如何灭绝一长串种族的凶残暴君处在一个世界都可能引起恐慌。 少凰这段时间给人的感觉简直恐怖,反正我是觉得它很恐怖,因为有种它好像在酝酿什么的直觉,而考虑到它的性格与它曾经的丰功伟绩,用膝盖想也知道它憋着的绝不是什么好想法,就是不知道最终的波及范围会有多大。 微叹,将同学放了下来,给尘寰打了个电话同时发了个悬赏,这才用法术弄了团水泼同学脸上将他给弄醒。 同学醒过来后一脸懵圈的看着我,又看了看自己住的楼房,虽然火灾已经灭了,但烟气还在,不难推测出之前发生了什么事。“这、这....” 虽然口中说着这,但这位同学却下意识的掏兜,而那里头是一把磨得特别尖锐的水果刀。 我道:“别这了,说说吧,你做了什么?” 少年同学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那只颙鸟为什么那么想弄死你?” 妖怪吃人不是大街上随便抓人吃就是大街上稍微挑选一下再动手,若是失手了也不执着,大街上那么多人,没必要吊死在一棵树上,但这位同学的经历....若非有仇不会这么追着他不放。 少年更加懵圈的看着我。“什么颙鸟?” 我指了指楼房。“有人想放火烧死你,你不至于心里一点逼数都没有吧?” 听到有人想放火烧死自己少年一点惊讶都没有,显然,他心里对此是有数的。而一个对别人想杀自己心里有数还不害怕的人,高岚你确定你真的了解这位看似兔子的同学吗? 我道:“看来你对这些心里有数啊。” 同学道:“是有数,听您的意思,您认识想杀我的人,它叫颙鸟?” 嗯? 为毛我觉得哪里不对劲,仿佛鸡同鸭讲的感觉? 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毛病,原因是这位同学掏出了电话拨打了110. 我愣愣的看着这位同学报警说有个叫颙鸟的人想杀自己,方才就放了火,前些日子的事情应该也是那个叫颙鸟的人做的。 我捋了捋自己的思绪,警察能对付妖怪吗? 答案是不能,警察局的都是普通人,最多就是阳气重点能防防鬼,但要防妖却是不可能了。妖也是智慧生物,是活物,并非亡魂,阳气太重也是白搭,反而显得更加美味。 既如此,一个人在遇到差点被妖怪给弄死的事后第一反应会是报警吗? 不会,正常人的反应应该是找和尚找道士,而且,这位同学貌似以为颙鸟是名字。 我大概知道问题在哪了。 “颙鸟不是人名,是一个智慧物种的名字。”我说。 同学茫然的看着我,显然不是很理解我的意思,我便继续道:“知道妖怪吗?妖是一个统称,颙鸟是妖的一种。” 同学沉默片刻。“你的意思是,想杀我的不是人,是妖怪?” 我点头。 许是多次死里逃生,同学在有人要杀自己这方面很是心宽,没有惊慌失措,而是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妖怪为什么要杀我?而且还是追着我不放的那种?” 我道:“这个问题我也很好奇,你跟它有什么仇吗?” 同学摇头。“我与人有仇,与妖怪没仇。” 看着同学的神情,我知道他没撒谎,他是真的觉得:如果有人族要杀他,那很正常,但有妖怪要杀他,为毛啊? 我也想表示为毛啊。 为毛同学你会觉得有人想杀你是很正常的事?你做什么了呀? 我道:“之前放火想烧死你的是一只颙鸟,也就是妖怪。” 同学一脸的怀疑,怀疑我唬他。 莫非这是个无神论者? 我刚想恢复本体姿态给他看看颠覆一下他的三观却想起自己的本体如今....我自己都觉得没眼看。 我最后带少年去城隍庙游了一圈,让他欣赏了各种恶鬼厉鬼,以及修罗如何啃鬼的模样,成功崩了他的三观。 离开城隍庙后同学一脸恍惚的道:“可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是颙鸟,也没招惹过任何妖怪啊。” 我道:“妖怪混迹人类社会时都是顶着人的模样,你不知道不一定就是没打过交道。” 同学道:“可我也没跟谁结过仇啊。” 我看了眼同学的兜。“没跟人结过仇你随身带个刀子干嘛?” 同学理所当然道:“有人要杀我,报了警也什么都没查出来,我自然要随身带个东西保护自己。” 有道理。 我道:“你现在和你平时在学校的表现简直判若两人。” 少年无言以对。 我拿出了钱包,里面有张在青川时照的全家福照片。 少年忽道:“您认识我?” 我随口道:“我是高岚她表姐。” 少年惊讶的看着我。 我道:“不像?” 少年犹豫了下,还是点头。 我道:“不像很正常,我和她没血缘关系。” 少年:“....” 我招呼道:“走啦。” 少年不解的问:“去哪?” “去找那只颙鸟看看你俩什么恩怨,以及该怎么处置。”虽然这小子是高岚的朋友,但如果他和颙鸟的恩怨是他自己先做了什么拉的仇恨,那我也只能回头跟高岚说声抱歉了。 通知尘寰时我就和他在外头约定了地方,在一个公园里,走到的时候尘寰还没来,还是等了一个小时才等到他,而那只纵火的颙鸟也被关在他手里拎着的笼子里,羽毛掉了一大把,快成白斩鸡了。 我道:“这是?”怎么弄的? 尘寰一脸我也无奈。“它拒捕。” 我秒懂,犯人拒捕,所以二话不说就暴力执法了?尘寰你真是越来越向诺诺看齐了。 我将笼子接过来。“嗨,小颙鸟你什么时候来鹤城的,也没来登记一下?” 若是登记了,那么我当时就该猜到是谁了,但那时候我根据它的气息只猜到了它是颙鸟,却猜不到是哪一只妖族。而这也正是尘寰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到它的因素,一只没有登记过的妖族在鹤城实在是太显眼了。鹤城所有妖族都在我这里有登记,连身份证都是我找政府合作特别制作的,用以区分,以及改年龄,妖族根本不会老,身份证的年龄迟早和外表对不上,这个时候就需要修改了,但以前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还不是很安全,如今拿着原本的身份证去相关部门就可以修改信息。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拿着假身份证的妖就真的很醒目了。 我捏了捏颙鸟的翅膀,毛还挺热乎的。“让我猜猜,不是常住妖口,又没有身份证,你是刚来的吧,一来就来找这位同学的麻烦,多大仇啊?” 这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笼子里的颙鸟看少年的眼神,那是恨不得吃人啊。可这位同学虽然有些古怪,但绝对没古怪到能够跟颙鸟这种天生的妖怪族群为敌的程度。 颙鸟仍旧瞪着茫然的少年。 少年也道:“是啊,我真的不知道我哪里与你有仇,我都没见过你。” 我对沉默的颙鸟道:“如果你不说的话,我就带你回山庄了,你什么时候说我什么时候放你。” 反正山庄也不差一只鸟的伙食,而且这只鸟的羽毛手感不错,软禁一百年我也没意见。 颙鸟显然不想如我的愿,丫招了。 少年没撒谎也没记忆力出问题,它俩的确不认识,但颙鸟也的确是来寻仇的,因为少年杀了她一个朋友,为了给朋友报仇她才从另一座城市追到了鹤城。 我道:“他就是个普通人,哪有杀妖的本事。” 颙鸟道:“我朋友是个普通人。” 我看向少年,什么情况? 少年有一瞬的怔愣。“你和郑家、张家、赵家是什么关系?” 我与尘寰对视了一眼,皆无语,这少年还真杀过人啊。 出于好奇我与尘寰皆保持沉默的听了下去。 这是一个相当说不清对错的故事。 故事的起源是三个学生想出去玩,但没钱了,便想到了一个弄钱的办法,班上有个女同学家境不错,可以绑架她向她家里勒索赎金。 绑架是犯罪行为? 没关系啊,反正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又不会判死刑。 这三个学生绑架了那个女同学,索要五万赎金,那个家庭虽然小康,但五万赎金并不是小数目,因此四处借钱总算凑齐了五万,但给了钱,女儿却没回来,确切说是没活着回来。 拿到赎金后三个学生怕女同学去警察局指认自己,便想着一不做二不休,撕票了。 那个家庭最终接回来的是遍体鳞伤的尸体,人族的思维逻辑我想我这个非人生物永远都无法理解,你说你要杀人吧,一剑穿心让人死个痛快不行吗?杀害同类已经很令人发指了,就因为对方是个女的,杀之前还要轮/女干,这真的是同一个种族?是两个种族吧?不对,就算是两个种族也不带这么毒的。 虽然人已经死了,但犯案的是三个学生,并非资深罪犯,留下了不少痕迹——不过话说回来,资深罪犯也不会干这种无聊的事。 三个学生一个不落被警察给逮捕了,但因为三个人都是未成年人,因此都没判死刑,最轻的只判了一年,最严重的判了三年。 法庭宣判下来时三个学生得意的相视而笑,看吧,果然没判死刑。 觉得事情到此为止就结束了? 不,那不是结束,那是另一个开始。 女同学死了,她爸也死了,得到女儿的死讯时正好在开车,而开车,不一定要酒驾才会出事,大喜大悲时也忌开车,不忌的话,女同学的爸就是个活例子——车祸死了。 她爸车祸死了,跟另一辆车相撞后死的。 事故的责任在她爸身上,而另一个倒霉蛋则是进了医院急救,需要大笔的钱治疗,因此她的家庭不得不承担起了那个车祸幸存者的医药费。 而她的母亲也因为一夕之间接连失去女儿和丈夫而大受打击,同样进了医院。 法庭宣判时那位母亲不顾医生的劝嘱在身体还没好时坚持出院,一定要看那三个罪犯被绳之以法,不然死不瞑目,然后....她真的死不瞑目了。 这位母亲在法庭宣判后吐血昏迷,再次送医急救,之后身体每况愈下,但经历了诸多事情的家庭已经没有能力让她继续治疗了,因此出了院等死。 因为她没继续接受治疗,而是选择出院等死的关系,虽然家境败落了,但她死的时候将家里除了房子以外的东西全都处置了,留下了一笔足够小儿子读书和生活到成年的钱。 再之后的事情,小儿子将房子也给卖了,搬到了鹤城来生活和读书。 很少有人知道,小儿子在搬到鹤城来之前制造了三起灭门惨案和进过局子,小儿子是一家人里脾气最好的,也是最胆小的,跟只兔子似的,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尤其是,这还是一只成绩很好懂得很多的兔子,利用自己自学的化学知识弄来了材料配制了化学药物,全用在了那三户人家身上。 小儿子那时才十二岁,妥妥的未成年人,加上认错态度诚恳,因此判得不重,进了局子后又表现良好争取到了减刑,进去后没多久就又出来了。 来到鹤城这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陌生环境后这位同学便开始了新的生活,慢慢的忘了当年的事,如果不是这段时间发现有人想杀自己他可能真的会在不久之后彻底走出当年之事的阴影,但颙鸟的到来让他重新想起了当年的事。 只是,同学一直以为当年那三家人有幸存者者(他的主要目标是那三个渣滓,其余人是池鱼之殃,不过他也不在意,在他看来,那些生了渣滓的父母也同样有罪,死不足惜),因此当年确定那三个渣滓挂了后他便满意了,其余人的死活与他何干?自然就不清楚有没有幸存者,这些日子的事让他想起当年的噩梦也让他怀疑了这一点。 打过电话给当年帮自己找姐姐和最后也负责抓了他的警察,得知那三家人的确有幸存者,是两个孩子,因为父母都死了,亲戚嫌弃,在吞了两个孩子家的财产后便将两个孩子送进了孤儿院,这么多年被人早就给领养,不知去了何处。 那两个不知道在哪的孩子是同学的第一怀疑对像,现实却是那两个幸存者会不会在日后来找他报仇不得而知,但一只不相干的颙鸟却来找他麻烦了。 捋清了同学的过去是怎么个情况,我不是很明白的看向颙鸟。“这事应该和你不相干吧?” 颙鸟磨了磨牙。“相干,他杀了我男朋友。” 我看向同学,发现他一脸茫然,便问颙鸟。“你男朋友哪位?” “郑家的长子。” 我再看同学,他还是一脸的懵圈。 颙鸟咬牙切齿的道:“当年郑家的小儿子杀了人,他觉得父母教不好孩子,每次休假都会回家,想将弟弟教好,结果有一次回去后就再也没回来,我后来才知道他一家四口都被人给毒死了。” 我秒懂,池鱼之殃啊。 我问颙鸟。“如果有人杀了你的亲人你会怎么做?” 颙鸟想也不想的回答:“杀他全家。” 我又问:“那如果有人害了你全家呢?” “灭他三族。”颙鸟顿了顿,道:“我明白庄主你的意思,但换了你,你会如何?” 我道:“如果是我啊,那根本不会有后面的连锁反应,若有亲人那么渣滓,我压根不会有发言的权力,在我发言之前掌刑长老必然已将其处死,我,只会发愁该用什么木料给他做棺材以及葬在哪。” 若有那么渣滓的族人,根本没资格葬在君族的祖坟里,得另外在荒郊野外找个不容易被野兽给打扰的地方安葬。 285、第九章信义·老人 山庄的屋檐下多了一只鸟笼子,里头关了一只天天吵吵嚷嚷不停的颙鸟,确切说是只吵了一天,第一天的时候正在看少凰建模的楉被打扰到了,难得的走出了大厅与颙鸟说:“让我割了你的舌头或是杀了你,自己选一个。” 我买早餐回来的时候颙鸟已经没了舌头。 这是楉给我的回答:“她太聒噪。” 我皱眉。“那也不用割了她舌头吧?” “我原是想杀了她的。” 看着完全没意识到这么做有多残忍的楉,我深切感觉到了三观差异有多令人无力。 楉不是恶人,对于同一阶层的物种她的风度与礼貌能令任何人都觉得与她相处很愉快,举手之劳她也很乐意,但不是和她一个阶层的,那就蝼蚁,她不会主动伤害蝼蚁,但蝼蚁在她走路时挡在前面她也会绕个道,只会一脚踩过去,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便如这次颙鸟打扰到了她,她的反应是拔了颙鸟的舌头,可如果笼子里的换了一只神类或是对她有利用价值的凡人,我相信她定会礼貌的跟人讲道理,说服别人安静点。 只是,我皱眉道:“你心情不好?” 平日里的楉也没见给予凡人物种平等,但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动了杀意。若真的动不动就想杀人,阿莯与少凰也不会对她有高评价了,要成为一个君王,礼贤下士这种品格不可或缺,而一个随随便便就杀人的人能让人相信它有礼贤下士这种美德? 楉点头。 想起楉这些日子关注的事,我问:“纯血种参战了?” 楉点头。 我继续问:“伤亡不小?” 楉沉默不语,但这种沉默等于默认。 我不解:“那只是战火波及范围的模型,你如何看出龙族伤亡不小的?” 能够看出龙族纯血种参战了不稀奇,做为一条有望继承王位的龙,她不可能不清楚自己的族人聚居于哪些世界,但伤亡....这个怎么看? 楉回道:“战争的扩散范围与速度是一种另类的战报,加以分析可以得到很多资讯,你若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我想了想,道:“好啊,不过学之前能告诉我颙鸟的舌头丢哪了吗?”这么点时间还是能接回去的。 楉随手一指冰箱。 我看向冰箱。“怎么放冰箱了?” 楉反问:“你不打算为她接回去?” 你真了解我。 我道:“既如此,你何必拔她舌头?”不觉得麻烦吗? “她太聒噪。” 我秒懂,经此一事相信颙鸟不会再扰着她了,而这两位一个是凡人物种,另一个是古神类,并且是有望坐上王位的古神类,相信颙鸟只要脑子没坏都不会因为此事记恨楉。毕竟楉没杀了它,换了别个神类被扰到多半是随手一指头过去,不管有没有杀人的心对方都不可能活了。 我将颙鸟的舌头给它接了回去。“其实你立个心魔血誓不找那位同学报仇我就会放了你的。” 颙鸟瞪着我。“做梦。” 我无奈道:“那我也只能继续关着你了。” 颙鸟嗤道:“你莫不是想关我一辈子?” 我道:“没这个打算,不过关你几十年等那位同学死了还是可以的。” 颙鸟快气死了。“你为什么要庇护他?” 我道:“他杀了人,已经受过惩罚了。”虽然那是个人精子,就算坐牢也知道怎么让自己减刑提前出狱,不过就算这样,他最终也不得不背井离乡。 颙鸟气道。“杀人偿命。” 我赞同道:“郑家人毁了他全家,他再毁了郑家,不也很天经地义?” 颙鸟气结。 我揉了揉颙鸟的脑袋。“这是人族内部的事情,你一个非人物种掺和什么呢?” 颙鸟道:“死的是我男朋友。” 我道:“可他的死并非纯然的意外,我若是他,有那么一个亲人,早就收拾了。” 为了族群利益拉了一大波仇恨倒也罢了,但无关利益无关生存需要而去结死仇,就是欠收拾。不一定要杀了,但这世间让人生不如死的手段多了去,哪怕是穷凶极恶的恶徒也能收拾成五好牌乖宝宝。 看少凰这个活例子吧,它被孟凰调/教得多好。 没毛病,少凰的确很好,放在曾经那个时代她还真算得上一枚仁君。 我道:“你其实也明白,就算没有那位同学,也会有别的人,这是个必然的事件。” 颙鸟道:“他是个好人,他坏事什么都没做。” 我点头表示赞同,这段时间我已经查了当年的案子和受害者,郑家的长子的确挺倒霉的。“可这世间之事不是什么都没做就一定没错的。” 我无法说服这只颙鸟,将心比心更不可能,因为我就不可能碰上这种事。 君族的族规森严,我的亲人若是犯了事,永远轮不到我指手画脚。而人都已经被族规给处死了,谁还会去杀死人?而我又要找谁报仇?找族规?族规有一半就是最初的我制定的,我脑子不抽。 至于尘寰,他的亲人都已经死绝了,而他自己也不是会作死的人。 综上所述,我无法体验这只颙鸟的心情,但我也不可能让她去杀人,那位同学的人生已经被毁过一次了,若再让颙鸟毁第二次,可没有能重新开始的机会。 无法说服,又不能放,也就只能关着了。 关到那位同学死,或是关到颙鸟想开。 少凰难得的回到现实时看到了那只颙鸟。“若是赶尽杀绝,便不会没完没了了。” 我戳了戳这家伙的脑门。“麻烦你考虑一下现在是什么时代,这里又是哪里。” 若是洪荒时代,赶尽杀绝倒也罢了,那年头的三观如此,但现今这个时代可不是如此。 少凰不以为然。“弱肉强食。” 我无语道:“照你这逻辑杀人者杀了人还无罪了?” 少凰摇头。“杀害同类,罪无可赦。” 我发自肺腑的道:“你真的是一位王。”别人看得是道德的沦丧,你看到的是种族内部隐患。 少凰挑眉。“你可别说你觉得杀害同类无罪。”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罪无可赦。”这也是我选择庇护那位同学的主要因素,在我的认知里,郑家人真的死不足惜。 我敢说,若有一日我因为私欲而杀了一个同类幼崽,掌刑长老找上门时得到的必然是一具尸体,因为在他上门之前我老娘就已经先将我给杀了。倒也谈不上滥用私刑,做为大祭司她有惩罚族人的权力,做为母亲她在我做错事后也有一定的处置权力。 少凰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怪异。“你倒是挺厉害的,失去记忆那么多年混迹人类之中竟不曾被同化。” 我道:“有啊。”只是不严重而已,这也没办法,我的三观形成于雷泽界,建立在古神神民的价值体系之上的,而人族的一切不足以崩溃我的原有三观让它重建。 有个新生意,需要去洞庭湖,洞庭湖在华夏也算是旅游胜地,有益放松心情,我挺想带着颙鸟一起去的,让这家伙散散心,最好邂逅一段浪漫的第一加n春——这只颙鸟也有几百岁了,我不信她就谈过那么一次恋爱。 可惜这家伙抵死不从,我也只能放弃,不去就不去,我正好和尘寰二人世界。 这次的生意略有些诡异。 找来的是一个准大富翁。 所谓准大富翁就是她爹的遗嘱已经写好,后事也在准备了,最多一个月她就可以继承家业了。 关键在于,她爹现在还没死呢,身体倍儿棒,再活三五十年都不是问题。也因着自家老爹的这种身体情况,这位准大富翁就没想过继承家业,而是跑去当生物学家了,学得还挺不错的,是生物界的新秀。她连未来的人生都规划好了,老爹突然打电话叫她回家接手家业她的惊讶可想而知。 若只是单纯的继承家业倒也罢了,慢慢谈的事,但他老爹连后事都在准备了,就不能不让人多想了。 准大富翁本来没打算回家的,发现了这一点后便回了家拉着老爹去医院做了检查,身体倍儿棒,再活三五十年也不在话下,小姐您是不是想太多了?或者,您很期盼您的老爹早点走? 人族的文化中,不少人潜意识里都会期盼父母的死亡。 只有父母死了,孩子才能继承父母的一切,很多时候亲情在利益面前挺微不足道的,典型例子便是历史上那些王朝的皇族弑父杀兄杀弟杀子的事迹。 若准大富翁是这一类,那么老爹准备后事于她而言还真是一件好事,不过,目前看来她似乎不是这一类子女。 大富翁没说他为什么要准备后事,只是说他时间快到了,让女儿在下月十号带着棺木去接自己的遗体,将自己葬到老家落叶归根。 确定老爹身体没毛病后准大富翁有点怀疑老爹是不是想不开想自杀,又找了心理医生,弄得老爹哭笑不得,终于跟女儿解释了下,自己不是想不开,而是与人有约需去赴死。 女儿觉得老爹很需要心理医生,忌医讳疾不好。 老爹几乎被女儿打败,但始终坚持说自己有约,要去赴约。 知父莫若女,在确定老爹没有癔症后女儿就不得不考虑老爹可能不是在胡说八道,而是说真的。 可,赴约去死,老爹你等现在是什么年代啊?现在是二十世纪,是现代,不是重义气轻生死的春秋战国,你更不是先秦士子。 这位女儿最终求助到了雪莹山庄,她觉得自己老爹大概是中邪了。 大好年华,闺女我刚长大,你就要去死,有这样的爹吗?肯定是中邪了。 只是,找了别的天师、道士和尚什么的都没用,于是辗转到了我这里。 我将资料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看了好几遍,就没看到这里头有任何灵异的成分。不过准大富翁报销机票船票洞庭湖一游,我想不到自己不趁这个机会一览洞庭湖风光的理由。 老实说,虽然在沅水边住了多年,但坐船游览沅水的机会却是不曾有过,难得的几次和沅水打交道也是因为妖魔鬼怪,哪还有心思看风景,这次坐船从沅水入洞庭湖倒是圆了这个遗憾。 尘寰坐在甲板上垂钓时感觉有东西咬钩,一拉,没拉动,再使劲一拉,拉上来一只水鬼。 我差点笑死,别人钓鱼钓上来一只鞋已经很与众不同了,这里还有更与众不同的,竟然钓上来一只水鬼。 尘寰与水鬼对视了一秒钟,又看了看我,终于将鱼竿下垂让一脸无辜的水鬼回到水里。 尘寰问水鬼:“你不是在鹤城那边吗?怎么到这来了?” 他这一问我也想起这个问题了,没记错的话,现在已经坐船坐到鄂省来了,虽然紧挨着湘地,但考虑这个紧挨是以省为单位,距离还真不近,他怎么跑这来的? 水鬼虽然可以在水里来去自如,跟鱼似的,但鱼会到处跑,水鬼却往往只在自己死的那一段河流里徘徊。 水鬼回道:“我是觉得长江流域所有的水都有些不对劲,所以才到处看看的。” 水不对劲,我低头看了看水面,好吧,跟我在东汉时看到的清澈且鱼鳖丰富的河流的确不能比,东汉时的水便是喝生的也有人喝,而这里的水,相信便是煮沸了也没人愿意喝。但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问题吧,人类进入现代,经济突飞猛进,环境越来越差,可并非一日之事。 水鬼道:“不是水质问题,是水君。” 水君? 我想起了曾经见过的那位水君,给人的感觉挺好的,回来后我还想过找她,但死活没找到。 我曾经死活找不到的疑问在水鬼这里得到了解答。 那位水君可能已经挂了。 我支起一条腿,一只手搁腿上支着下颌道:“那不可能,若是水君已死,沅水早该成为死地。”但事实是沅水流域虽有环境污染问题,但绝对谈不上死地。 “我也不知为何,可庄主您曾说过,沅水水君是一位少女。”水鬼道。 也不一定就是少女,自然神的性别跟熊猫、阿莯它们一样,都是无/性的存在形式,至于少女外形,化形时正好选了这么个外形而已,若当年选的是个男的,那就是少年了。 我道:“外形的确是少女,怎么了?” 难不成那位自然神换了个外形 不可能,自然神化形后第一次的外形就是固定外形了,相当于本体,虽然还是可以变成其它模样,但解除了幻化之术之后还是会变回最初的人形外形,将外形换个性别倒是有可能。但自然神对性别并无人族那样强烈的意识,因此最开始时化的外形是什么性别往往会一直用下去,不过也不排除有用一个性别用腻了想给外形换个性别的。 水鬼道:“我在一个少年的身上感觉到了水君的神力。” 难不成沅水水君真的换了性别? 不对,若是如此,这只死在沅水里与沅水有着密切感应的水鬼不会露出这样的迷惑之色。 我问:“那个少年有什么问题吗?” 水鬼笃定道:“他并非水君。” 并非水君,却有水君的神力,这可能吗? 我的常识与知识都告诉我这不可能,自然神是山川之灵,它们的生命与灵力都属于山川,便是消散了也是归于山川,力量无法被人夺走,不然以人族的劣根性,这颗星球上的自然神早该被人族给灭干净了。 然而,水鬼若是没撒谎,那么我的常识与知识显然不够用了。 水鬼走后我给山庄里打了个电话,老古董的常识可能不够用,但新时代长成的神人的常识不至于也不够用吧? 给我答案的是少凰,不过她也明确表示不保证准确性。 水君死了,但没死透,然后因为水君本身与吞是伴生的关系,若是它豁得出去,未必不能让吞拥有它的一部分力量。但,正常情况下这种事很难发生,原因很简单,自私是智慧物种的天性,那么做的话很容易玩脱然后over的;就算有能克服自私的,考虑到山川之灵的特殊性,没死透还好,若是死透了,妥妥的遭殃一大片,做这种决定仍旧很难。 就好比那位晋升为长江水君的神类,若是它死透了,那么整个长江流域的人若是没有及时撤离,留下的人必然百不存一,而这个概率只会小不会更大。 我道:“你见过那样的奇葩?” “没见过。” “那你如何知道这些?” “根据已有信息进行推演计算得出的理论。”顿了顿,少凰补了一句。“也不排除那位水君非正常死亡,死不瞑目所以将自己的力量给吞好为自己报仇。” 好吧,如果是这样我也不是不能理解。 只能说,这颗星球真的很精彩。 船行至洞庭湖一片人烟稀少的水域时我看了看,周围没人,化为完全体的本体跳进了水里,然后让尘寰给我洗刷鳞片。 有点明白楉那么想去太平洋或大西洋洗浴了,完全展开本体姿态,然后洗洗刷刷着实是太舒服了。 可惜她的本体比我恐怖多了,若是去了妥妥的引起大海啸,再想洗也只能忍着。 拿着刷子轻轻刷着我刚长出来不久还很软的鳞片的尘寰忽道:“你的鳞片上好像有花纹。” 我说:“是有花纹,是道纹的变形,好看不?” 尘寰看了看,道:“很好看,感觉像画,仿佛能看到电闪雷鸣的景象。” 闻言我不由诧异的抬爪看自己爪子和臂上的鳞片,什么都没看出来。“没有啊。” 尘寰说:“现在没了,就是刚才有那么一会儿有那种感觉,或许是错觉。” “也可能不是错觉。”我说。“大洪荒时的鳞片就是那样的,能够让人有仿佛看到电闪雷鸣的感觉,我以前研究过,应该是因为我是水之道与雷霆之道碰撞所生而留下的痕迹,还有不少人拿我的鳞甲当模板了解水之道与雷霆之道。” 不过,随着神之躯被宁渊所食,我从神变成了凡人轮回了一世又一世后这种现像便消失了。 尘寰很懂我,一下就抓住了重点。“你恢复了?” 我想了想,摇头:“不是,只是这具躯体在不断向最适合神魂的姿态靠拢,受到了一些影响。” 若是恢复了,那我也早重返神位了。 尘寰道:“你很想恢复?” 我道:“那是当然,只有恢复了才能将生命完全掌控在自己的手里,以及可以去看看故人是否安好。” 尘寰笑道:“总感觉你的后半段才是重点。” 后半段的确是重点。 证道并非可以一蹴而就的事,但不证道的话我也没法见到故人。 我点了点头。“我有点担心娲灵,而且有一件事需要确定。” “确定一件事?什么事啊?” 我说:“凤凰,我想确定它是否还活着。” 尘寰松了口气。 我扭头。“你不会以为我是放不下道侣吧?” 尘寰不假思索的回答:“没有。” 好吧,我当你没有。 我抓爪子撸了把雪狼的白毛,手感越来越好,不枉我好吃好喝的投喂和有空就给它保养皮毛:“大洪荒时代跟现代不一样,你别用现在的三观去衡量当时的事。” 尘寰道:“所以你是为了利益和它结为道侣?” 我摇头。“不是,是报恩。” 尘寰不可思异的看着我:“众神之间也有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戏码?” 我一爪子将大白狼摁进了水里涮了涮。“想什么呢,众神可没那么好的节操,尤其是我那会,连成形的道德体系都没有。”以身相许个屁,节操欠费严重点的吃了救命恩人的情况都有。 我道:“我就是不想欠人情,问他有没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让我还了人情,没有我就先走了,有机会再还,结果他跟我求婚。”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然后你就答应了。” 我点头。 尘寰口气略微怪异的道:“你爱他?” 我摇头。“不爱。” “那你还答应?” “他说十万年的时间,我要是没爱上他便分手,我那时觉得十万年也不长,拿来还个人情也无妨。”我道。 尘寰沉默了许久,道:“我无法想像大洪荒时代的众神都是什么三观。” 我心说,你想像不到很正常,你要是想像得到那你就是超级危险分子了。“时代不同,三观不同。” 三年一代沟,何况如今与大洪荒时代岂止三年,千万年三年甚至亿万个三年都有。 因着狼毛的关系看不出尘寰的表情,但这么多年我还是看得出来他此刻定然是无语至极的。 我正想安慰一下便感觉有人来了,我与尘寰赶紧恢复了人形回到船上。 黎明的曙光里能够看到一条小小的独木舟驶来,小舟之上坐着的是一个老人,唔,老实说很难说那是个老人,因为他看上去也就四十岁出头,一点都不像是知命之年的人,而且不管是四十岁还是五十岁在现代人族都算不上老人,应该是中年人,将要垂暮的中年人。 只是,这老人的精气神,很难相信他离垂暮之年不远了,更难相信他快死了,谁快死的时候会如此淡泊?仿佛人族古时候的隐士,悠然自得。 我们观察他已经有好几日了,老人每日都会来此,曙光时分来,暮色四合时离开,悠然垂钓,煮鱼吃鱼,完全看不出有想不开寻死的倾向。 今日便是他说的会死的日子,也因此吴小姐也开着一艘小艇跟来了,怕她爹跳湖。 我觉得她的担心有点杞人忧天,看看老爷子的心态再看看他的精气神,这绝对不是要跳湖的人会有的,尽管也不是一个打算活很久的人会有的,淡泊没毛病,但太过淡泊那就有点怪异了。 金乌升到了天空最高处时洞庭湖仍旧没有动静,老爷子淡定的垂钓。 金乌洗沉,暮色四合时老爷子终于不那么淡定了,露出了颇为怪异的神色,那是一种,怎么说呢,三分担心三分庆幸还有几分难以形容的心情糅合在一起的神色,充满了矛盾。 以往老爷子都是暮色四合时踩着点离去,今日却没有。 在小艇上浪费了一天时间的吴小姐去劝他,湖上风大,他一大把年纪在湖上过夜对身体不好,该回去时老人仍旧不肯走。 不出所料,父女俩吵起来了。 我与尘寰一边靠着刚抓的用来当晚餐的鲜鱼一边听着不远处父女俩的吵架,现在可以肯定了,吴小姐是真的不希望她爹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希望她爹早点好起来。 “我真的在等一个人。” “这种地方这么晚了哪还会有人来?” “我的命是她给的,我得还。” “救人一命还要别人还命给他,这什么逻辑?你说,对方是谁,住什么地方,我给他钱,他要多少我给他多少,不要钱的话我就把咱家房子和股份给他” 老人颇为头疼。“她不需要那些。” 吴小姐嗤之以鼻。 老人道:“一个能让死者复活的人,怎么可能缺咱们那点钱?” 吴小姐无语道:“爸,您今天是不是忘了吃药?” 老人:“....我没吃药,不,我没病,你还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做为知青下乡的事吗?我当年在下乡的时候便死了。” 吴小姐更加无语:“爸,要我给您量量体温吗?” 我终于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吴小姐,老爷子都说了他是死而复生了,既然复生了,自然有体温。” 286、第九章信义·白鱀豚 老爷子的故事很简单,只是过去了的那个时代的无数缩影之一,比他好的和更惨都有,而且很多。 老爷子,他应该算是幸运的那一个。 家里成分不好,因此明明是知识分子,懂得很多知识仍旧被调到了农村,家庭也因此破碎。为了不连累妻女,他在下乡之前与妻子离了婚,将祖上留下的财产给了妻女,以免自己走了她俩过得不好。 让一个就没做过农活习惯了拿笔的知识分子拿起农具做繁重的农活也确实挺折腾人的,但年轻时的老爷子都坚持了下来,他还想回城,回去见自己的孩子。 然而,按着正常的轨道,他应该是永远都留在了农村里的,也永远年轻。 原因? 二十几岁就挂了,如何能不永远年轻? 死因? 劳累过度,又在一次农忙时淋了雨,自然就病了。 因着老爷子成分不好,村里也没谁敢靠近他,以至于他病了都没人发现,最后还是他自己后知后觉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太对劲想去找医生,但住的地方是一处离村子有点远的废屋,离村子远,离有大夫的小镇就更远了。 年轻时的老爷子非常艰难的决定去找村长求助,村长家有牛,可以送他去找大夫。 一个发高烧的病人找路的本事....还不如路痴呢,昏昏沉沉的,都不知道走到哪去了,最后确定自己走哪来了还是因为一脚踩在了一块湿泥上滑了一跤掉水里才意识到自己掉河里了。 老爷子的生命止于那一刻,那一条河。 灵魂离体后老爷子哽咽的看着河里的尸体,他回不了家了,见不了自己的女儿了。 老爷子想哭,奈何鬼没有眼泪,只能哽咽不成声。 哽咽时老爷子看到了一条大鱼,老爷子童年时是见过白鱀豚这种快被人类给灭绝了的生物的,因此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一条白鱀豚。 白鱀豚看了看老爷子的尸体,又抬头看了看老爷子的灵魂所在地方,没等老爷子想明白对方是否看得到自己便见到白鱀豚变成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 少女伸手戳了戳尸体。“死透了呀。” 老爷子呆呆的看着少女,有妖怪! 少女忽的抬头看向老爷子的亡灵。“你有什么没有完成的心愿吗?” 老爷子愣愣的看着少女,少女坐在水面上看着老爷子的亡灵等待着答案。 老爷子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少女可能是想帮自己了了未完成的心愿,虽然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如此好心,但自己好像也没什么值得对方图的东西,便是有,想来也不过是灵魂。若是能了了未了心愿,出卖灵魂又有何妨? 老爷子鼓起勇气道:“我也没别的心愿,就是想看着我家茵茵长大,成家。” 少女无语的看着老爷子。“可你已经死了呀。” 老爷子:“....”就是已经死了才是未了心愿呀。 年轻时的老爷子的神情太过明显,少女很容易就看出了他想表达的意思,犹豫了下,吐出了一枚内丹,道:“好吧,我帮你,不过先说好,等你女儿成家你就得立刻将我的内丹还给我。” 看着脸色霎时间就苍白了许多的少女,年轻的老爷子犹豫了下,虽然觉得自己有点得寸进尺,但还是鼓足了勇气弱弱的问:“能否多给点时间?刚结婚,蜜月都没渡就死了爹....”感觉不是很好。 少女没觉得刚结婚就死了爹有什么问题,能结婚了肯定都成年了,成年结婚和死了爹有什么妨碍吗? 虽不理解,但看着青年小心翼翼的祈求模样,少女终是点头。“那就多给你两个月的时间,就两个月啊,到时你若不还我的内丹,我便吃了你。” 青年复活了,后来等到了回城的机会,妻子已经改嫁,改嫁的是一个祖上三代都是农民的退伍军官,军官原本就有个妻子,去世前留下了两个孩子,再娶后又生了两个孩子。青年的女儿在这样的桓寂过得好才怪,家里孩子多,谁会对一个不相干的继女好?而继母难为,不想被人说恶毒继母的话不免讨好继子,又要照顾后来生的孩子,对前夫的孩子不免疏忽。 青年带走了自己的女儿,父女俩相依为命。 只是,回到城里的青年身无分文,祖上留下来的钱财都给了妻子,这些年早就花光了。 为了养活女儿,青年去当了倒爷,后来政策改变,便光明正大的做起了生意。虽然赚了很多钱,但青年对当个守财奴的兴趣显然不大,赚的钱足够父女俩的生活和学费等开销后,剩下的钱不管有多少都花在了保护动物上,尤其是白鱀豚这种动物。 因为亲爹对动物几十年不减的爱护,女儿打小跟着见各种珍稀动物,久而久之也喜欢上了,后来更是去学了生物,成了珍稀动物保护组织的一员,认识了同为动物保护组织的恋人,不久前才结的婚。 吴小姐脸都要绿了,忽的看向我,我道:“我查过生死薄,老爷子,的确死了很久了。”只是当年的无常没勾到魂,便将他记入了失踪鬼口中,这种情况,若还想要投胎倒是有点麻烦。 冥府的画风,诺诺不是特例,暴力执法是整个冥府的正常画风,反正人家垄断,客户再不乐意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而且,我也有点怀疑,坐镇冥府的大能都是因为什么才镇守冥府,以我对太古诸神的了解,只怕十个至少九个是被自愿镇守冥府的,都被自愿了,心情能好就怪了,冥府画风能温和才有鬼,五讲四美等美好品德,太古诸神只会呵呵哒。 对于失踪鬼口,若是被掳走,非自愿的倒也罢了,若是自己躲开了无常勾魂的,当时抓着了倒也罢了,若是没抓着——很好,既然你那么不想投胎,那就永远都别投胎了。 吴小姐怒道:“我爸还活着。” 我道:“他活着是因为那枚妖丹延续着他的生机,等妖丹取走了,他就会变回原本的状态。”而原本的状态,是死人。 我好奇的看着吴小姐,想看她如何说服她爹放弃当年与白鱀豚的约定,妖丹既然到手了,那就别再吐出去了,不曾想—— 吴小姐沉默了片刻,道:“我马上回去离婚。” 咳....我与尘寰无言的对视了一眼,活了这么久,画风清新脱俗到让人或无语或抓狂的神类与非人奇葩见得多了,但画风这么清奇的人族,还真是头回见。 老爷子也有一瞬的语塞。 尘寰好奇的道:“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问我们能不能杀了那只白鱀豚吗?” 吴小姐看了我们一眼,道:“她并未强迫我爸,而且,她若是个孩子,那么她可能真的只是想救人,但内丹,对于一个妖应该是很重要的吧?” 尘寰颌首。“没有内丹,它就是一条普通的白鱀豚,便是灵智也未必能保住,一切都得从头开始。老爷子应该也是知道的吧,不然你这几十年也不会对白鱀豚这种生物那么在意。” 动物保护组织的成员很多,但再爱护动物的也没有谁会因为有白鱀豚被杀了而暗地里找人收拾杀白鱀豚的人。 老爷子点头,眼神很是矛盾的道:“我后来问过很多人,大致能推测出她是如何救的我,我并不想死,但我也不希望她因此而被人类给猎杀了。” 很难得,这样的情况,不是我说,大部分人类都会选择趁你病要你命找到那条白鱀豚杀了它,这样就永远都不用还内丹了,毕竟,内丹还了,命就没了。 看得出来老爷子不想死,但又不想不还内丹,只能无奈的淡泊起来。 我忽道:“如果你们想杀了那条白鱀豚,我不是不能做到。” 尘寰忽的看向我,很快就看向老爷子。 吴小姐露出了挣扎之色,老爷子则是道:“茵茵,你从哪找来的这两个心术不正的家伙?滚!” 明明就很想挣扎嘛,却还这么做,我笑道:“老爷子别动怒,我跟你开玩笑的,你要还内丹,我也没办法,不过难得遇到你这么特立独行的人族,你的投胎问题我帮你解决了。” 老爷子诧异的看着我。“你是什么人?” 看着老爷子的反应,我奇道:“你早知道自己没法投胎了?” 老爷子沉默了须臾,道:“救了我之后她回来找过我,跟我说她回去后被家长骂了一顿,说她不是救了我,是害了我,我死后应该被无常带走去投胎,但因着她的捣乱,无常找不到我,我错过了投胎时间,可能没法再投胎了,因此她想杀了我然后带着我的灵魂去找无常求情。” 这思维逻辑....只能说妥妥的非人生物三观,但你无法否认她的善意。 命没了虽然是个问题,但灵魂终究是还在,无法入轮回投胎才是大问题——若是神类多半会觉得命没了根本不算什么,换个壳子的事,不似灵魂,灰飞烟灭了便是真的死了。 小白鱀豚的三观和人的三观虽有差距,但还没人与神那么悬殊,老爷子勉强能够理解。 只是,能够理解并不代表能够接受,不然老爷子如今也不会坐在这了。 尘寰道:“你拒绝了。” 老爷子点头。“我还要回城里和女儿团聚,怎么舍得去死?” 尘寰神情有些许幽远、怀念的道:“父母爱子之心,不顾一切。” 我安慰的抓住了尘寰的手。 尘寰握住了我的手,对我笑了笑,表示没事。 我无言,你看着是挺没事的,但让我想起了死熊猫啊,人族带给它的伤害,千万年过去它也看着没事了,结果呢?丫祸害了人族千万年,直接间接死它手上的人族足以塞满整个太阳系。 当然,尘寰若是想祸害人我也不介意,只要不是像熊猫那样以个体给一整个种族打标签然后无差别报复就行。 这边我安慰着尘寰,另一半老爷子也在安慰女儿,吴小姐抱着他哭了起来,自责是她害了老爷子。 老爷子安慰道:“不怪茵茵,都是我自己的选择,能活着,谁舍得死呢?我也是人啊,跟你没关系的。” 老爷子的安慰本事,还行吧,但吴小姐显然有一定免疫力,虽然很快收拾好了情绪,却不是因为他的安慰,而是问我。“君小姐刚才说你能解决我爸的问题?” 我点头。“我认识一位鬼差,到时将老爷子交给她即可。” 诺诺绝对不是一个受人待见的鬼差,暴力执法深入人心,每只鬼见着她都下意识的怂。但她很称职,也很有人性,遇到孤魂野鬼,不管对方是因为什么原因错过的投胎,她都会带回去,想办法让鬼判完了罚完后能够投胎。 吴小姐闻言眼睛一亮。“那能否改了我爸的生死薄?” 我沉声道:“....吴小姐,做人不能太贪心。” 真改了生死薄诺诺的饭碗也保不住了,冥府的职司是与轮回有关的一切,而六道轮回是盘古世界核心中的核心,可以说,九重天让人拆了都没冥府让人拆了的影响大,前者不过是换个天帝的事,反正天帝本来就是轮换制,早换晚换没区别;后者却是三千大千世界都可能生乱的事。也因此,冥府最忌改生死薄,生死薄上怎么写,鬼差就得怎么做,暴力执法随意,没打死就行,但改了生死薄,那就很要命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今日有人改了生死薄却没事,明日别人就会想,自己改一笔也没关系的。 不论是冥王还是天帝乃至神尊都无法容许那样的局面出现。 我跟诺诺感情不错,但再不错,我也不可能跟她提出改生死薄这么过分的要求。 吴小姐露出了失落之色。 我有些不忍,安慰道:“让无常带走老爷子也是好事,至少可以轮回,凡人只要灵魂不灭且未跳出六道,便会一直轮回下去,千万世的轮回里,你们终有再见的一日。” 吴小姐、老爷子:“....” 怎么了?表情这么奇怪? 尘寰轻咳了下。“刚才那话应该从华胥、楉它们口中说出来。” 呃,回想一下,刚才那话里的逻辑....岂止非人,简直古神类,生而非人,长生不死,无法理解在轮回不止的凡人的三观才会说出来的话。 我捂脸。“精分后遗症,还需要时间融合。” 千万世的轮回,别的那些人生都还好,死得早,放不下的事情都趁着还活着的时候解决了,普遍寿终正寝,走得轻松,无牵无挂,便是想起来对如今有何影响。但最初的那一世,放不下的太多,死的太惨,也太过漫长,千万年的记忆与情感与今世融合本来也没什么,前世是我,今世也是我,而我没有当哲学家的打算,情感与记忆本来就在神魂深处,所谓融合也不过是重新想起来。然而,靁的三观和我如今的三观着实差异太大,而这种差异问题不时就会跳出来一下,很容易让人怀疑我是否精分。 老爷子看着我,忽问:“君小姐,你真的是人吗?” 我看向老爷子。 老爷子继续道:“你给我的感觉和当年的白鱀豚有些像,认知与人类....有些不同。” 我道:“你要说悬殊也可以。” 老爷子显然想点头,但顾及礼貌还是忍住了。 “人类你来了。” 人类? 我第一反应是想看尘寰,会称呼人类只能说明开口的不是人类,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声音是女的。尘寰是男的,他可不是进化到上神这个层次的存在,能随意转换性别。而且这声音,成年了没? 扭头望去,木舟不远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野生白鱀豚。 老爷子笑道:“是啊,我来了。” 白鱀豚也露出了笑意:“大家都跟我说你不会守约,我不信,你果然来了,我是对的。” 老爷子不解:“为什么都说我不会守约?” 白鱀豚道:“因为你是人类啊,人类心思狡诈,从来都不守信的。” 老爷子显而易见的无言了。“我要如何才能将内丹还给你?” 白鱀豚慢悠悠的游了过来。“你张嘴。” 老爷子闻言张开了嘴,也没见白鱀豚有什么动作,一颗内丹就被老爷子吐了出来,然后张嘴吞下,而失去了内丹的老爷子则是刹那间老了几十年。倒也正常,老爷子年轻时下乡吃足了苦头,后来为了赚钱养家又什么工作都做,不管多苦多累,换了别个就算不累死也得累出毛病来,然老爷子却不然,一点毛病都没累出来不说,还一直都很健康,比年轻人还健康。 这样的不合情理并非他底子好保养得好,而是因为妖丹,如今妖丹没了,他自然就原本有多老就有多老了,并且很快就会变凉。 白鱀豚看着老爷子,忽然打了一道法力给老爷子,改变不了老爷子的死,但会让他没有痛苦的死去。 吴小姐难过的抱着老爷子,却从头到尾都没有阻止的动作或言语。 老爷子看着白鱀豚,忽问:“其实,我不是很明白,你当年为何救我?不怕我不守约吗?你的朋友并未说错,人类是很狡诈的生物,你的妖丹极有可能一去不回。” 白鱀豚道:“可你还给我了呀。” 老爷子笑道:“你当年很笃定我会还给你?” 白鱀豚甩了甩尾巴。“也不是那么笃定,就是觉得,你应该没那么坏,若真有个万一,那算我倒霉。反正我生而为妖,没了内丹也不会失去自我意识,大不了重新开始修炼。” 老爷子不解:“为什么?你不会对每个人类都如此吧?那样可不好,你会死在人类手里的。” 白鱀豚道:“怎么可能,我愿意冒险也是因为是你。” 老爷子茫然的看着白鱀豚。 白鱀豚道:“我是四十多年前搁浅的那条白鱀豚。” 老爷子闻言露出了了然之色。 287、第十章驳·闹鬼 出发是两只非人,归来时是两只非人一只人一只鬼。 吴小姐坚持送老爷子最后一程,于是我让她看着诺诺将老爷子收了起来。 吴小姐犹豫了又犹豫,终是没忍住问诺诺:“我爸他会受到什么惩罚?” 诺诺不解。 吴小姐担心道:“他躲了无常勾魂,错过了投胎时间。” 诺诺道:“这个,逃避无常勾魂虽有过,却也不是大过,至于错过投胎时间,人死后并不是立刻就会去投胎的,可能要等几日,也可能要等几十年几百年,得查了才知道他错过了没有。” 吴小姐追问:“若是错过了呢?” 诺诺道:“那他想再投胎就有得等了,何时有空缺何时才轮得到他。” 吴小姐不由露出了忧虑之色。 诺诺安慰道:“三千大千世界,等空缺也不会太久的。” 嗯,是不会太久,几千几万年都有可能,我腹诽着。 吴小姐显然不清楚冥府的具体情况,加之诺诺一副认真严肃的模样,显得很是可靠,因此听了诺诺的安慰便放心了,虽然走的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但看得出来没之前那么沉重难过了。 事情解决我便坐到了沙发上继续看模型,这一看我就惊了,靠之,这什么速度啊。 诚然,神族开战波及范围很大,君不见少凰当年叛乱,战火几乎燃遍八荒六合吗?虽然史无前例,但以前的每次诸神征战也就比少凰那次差个一两分,九十步笑一百步。 这一次是密谋已久的叛乱,叛乱者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反对者同样需要考虑自身的利益更要捍卫自己的利益,利益诉求冲突导致的矛盾就是个死结,一方渴望更高的权力,想要“复古”;另一方满足于这个只要不违背神律哪怕是弱者可以让自己的种族平安的延续下去,甚至通过努力还可以让自己的种族慢慢成为高级文明的时代。 哪怕神尊真的有了三长两短,也如楉所言,它的理念已经扎了下根,便是没有神尊,大部分文明也不愿回到曾经,尤其是那些经历过洪荒乱世的种族。经历过地狱的人,绝对没有再回去的兴趣。 这个死结,无解,因此就算最后战火蔓延整个盘古世界我也不会奇怪,但这蔓延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人在操控呢。 不过,这么大的战争,又是因着利益诉求不同、立场理念不同所致的战争,应该没人能操控吧? 古往今来,只有发动战争的野心家,但再厉害的野心家在战争开始后也会失去对战争的控制,形像一点描述就是战争是一辆没有刹车且方向盘失灵的跑车。 诚然,神可以操控战争,但它们只能操控凡人之间的战争,而这一次的战争,参与者最差也是超过了十级的凡人文明,没有任何的人或神能够操控这场战争,这些参战者本身就是凡人眼中的神,其中更有真神。 我看着模型,忽然注意到前些日子见过的几个坐标不见了,好奇的一问,得到的回答是:那几个世界已经毁灭了。 我:“....”好吧,我告诉自己,如今已经裂成无数位面的盘古世界诸世界不比当年的洪荒,禁得起折腾,不对,就算是当年的洪荒也差点毁于神战,现在毁了几个小世界....不稀奇,真不稀奇。 “盘古世界这样的情况很常见吗?”我问,这里可是凡人世界啊,虽然离得貌似有点远,但战火若真的一发不可收拾,那么这方天地卷进去是迟早的事,而那个时候,这个世界还能保住吗?若真到那个份上,地球人很有可能体验一把莫名其妙就世界末日了的感受。 无关人性、神性,只是单纯的没人会在战争时想到被炸/弹殃及的花花草草,战争时让自己活下去,为自己的种族争取最大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事,别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种族利益第一是亘古以来从未改变过的一条真理,一如少凰的弱肉强食理论。 而且,哪怕是最仁慈的神类,助人为乐也绝对建立在一个大前提上:不会妨碍自己种族的利益。 神尊执政后出生的神类我不太了解,但少凰这样的从洪荒走来的神类,大多都是还没学会说话就先学会杀人的主,在那个灭族战争时而可以见到的时代,每只幼崽只怕懂得第一个道理便是种族利益至上,只有种族强大,自己才能活下去,活得好,得到更多的资源,修炼得更厉害,厉害到无人能将它们如何的高度,如神尊。 虽不知神尊的具体经历,但它的理念已经注定它在那个时代是所有人眼中的另类,不同于正常人的另类往往会以悲剧告终,但神尊呢?不论是众神还是时代都无法逼死它,所有碍它的生灵与族群都已化为历史的尘埃。 我琢磨着,神尊那不走寻常路最终逼得世界向它低头(不低头全都被赶尽杀绝了,诚然,在少凰的描述里那是个热爱精神虐待少凰和熊猫一样热爱研究的强大神类,但显然不是每个高智商的科学家都是低情商)的神生妥妥的诸神族幼崽偶像。 少凰显然懂我的意思。“那家伙坐稳至高神的位置后便没发生过这样规模的战争了,毁灭世界是重罪,当死刑。” 对此,我不惊讶。“那你说,谁会赢得最后的胜利?” 少凰想也不想的回答:“叛乱必定被镇压。” 我奇道:“为何这么笃定?” 少凰理所当然道:“若是它们摆不平,还有我,不过,若我出手,对所有人都不是好事。”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解释道:“我不是那个家伙,那个家伙虽然没有善意也没有恶意,但它修的是顺心意,改变盘古世界的规则是出自本心,因此会尽心尽力,而我,崇尚弱肉强食,我不适合坐上那个位置。最好的结局应该是这场战争由理念不同的人自己来结束,然后相互制衡让神律继续传递下去,建立在强者意志上的规则是这世间最靠谱也最不靠谱的规则。” 我秒懂,若是神尊,自然是最靠谱的,可若换成少凰,谁也不能保证亿万年后会不会是另一幅模样。毕竟,这家伙被神尊收拾了那么多年都没变成遵纪守法的良民,踩着神律的底线跳舞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我道:“我希望是安于现状的一派胜出。” 虽然生于大洪荒时代,也很怀念那个时代认识的人,但真要做个选择的话,我还是更喜欢如今这个时代。 只是,我说:“若神尊.....”见少凰眼神刹那间冰冷如刀,我立马跳过了第一句。“众神仍在,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制约,众生自己建立的执政机构能够镇得住它们吗?” 众生自己建立执政机构也没什么毛病,神尊原本就不怎么管事,所有事情都是定了章程,然后让下面的人按章办事,比较令人头疼的是那些古老神祇。 少凰道:“我还活着。” 我挑眉。“你不是崇尚丛林法则吗?” 少凰道:“那是我个人的理念,不是天下人的,狼吃羊,但它没权力逼着天下人接受自己的理念。” 我一时无言,真没想到这只非典型性暴君如此有自知之明,不过这大概也是她放任南明神族五君共同执政而自己撒手不管事的原因。 顿了顿,少凰又补了一句:“而且,我也不讨厌这个时代。” 我讶然道:“可这个时代你连羊都吃不了啊。”别看少凰这几年吃了不少人,但事实上在这之前她已经很久没吃人了,非自愿,跟神尊互相折磨了一回又一回后终不得不低头修改食谱,近来改了食谱也是为了早点脱离这个躯体去确定神尊到底出没出事,若是出事又有哪些人参与,只有恢复力量她才能将那些参与者一个一个的屠族。 少凰眸色凉凉的看着我。“你多久没刷牙了?” 因着少凰那触目惊心的模型,我也如楉一般对什么都没了兴趣,不同的是楉是担心自己的种族现在成什么样子了,而我是担心战火什么时候烧到这一方天地来,毕竟,这一方天地在盘古世界并非偏远之地,算是传统腹地,很难不被波及。 天天盯着模型,这么点时间已经有三个世界的坐标被少凰给消去了,我简直要无语,这破坏力,真是一点都不逊大洪荒时代的众神啊。 这种状态中一个闹鬼的小生意找上门我都没什么心情出门,干脆丢给了两个徒弟当新手任务了,闹鬼而已,这两只如今的本事还是没问题的,而且还跟去了一只鸩鸟,这都摆不平,那必须深度回路再造了。 然并卵,鸩鸟是带着伤回来的,两只小弟子不见了。 我接住了扑我怀里的鸩鸟,撸了一把毛后才想起自己的鳞片还没完全长好,这么接触鸩鸟会中毒的。虽然一点鸩毒毒不死如今的我,身体的排毒能力对付这点鸩毒绰绰有余,但过程不会舒服。 不过,手感这么好,继续撸吧,反正毒不死。 “说吧,碰上厉鬼了还是凶灵了?”我道。 “不知道是什么,但不是鬼。”鸩鸟道。“没有鬼的痕迹。” 我看向同样在摆弄电脑的辜小哥,辜小哥愣了下,道:“客户说的就是见了鬼,工地上天天可以看到鬼影,很多工人都被吓得不敢开工,有个不经吓的还被吓出了心脏病。” 让吓出了心脏病? 这得是见的什么鬼才能有如此威力? 我有点好奇,加上两个徒弟的确失踪了,便决定抽出点时间亲自去看看。虽然收徒之后我便用这俩只的血做了个观察生命值的玉符,玉符安然便说明人没死,可没死不代表就没被虐待。 闹鬼的地方是一片工地,前坟场。 没毛病,就是在坟场上大兴土木建造屋舍。 华夏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五千年的战争史,不是我说,这片土地上就没哪里是没死过人的,因此这种情况不算什么稀罕事,反正只要住的人不知道就没事,而且就算知道了也迟了,谁会放着已经买的房子不住? 本来工地一切顺利,然而,开工没多久便开始出事了,倒不是死了人——虽然吓出心脏病离吓死人的距离貌似也不远——最开始时是工人夜里经常能看到坟场,可是坟场在正式开工建设的时候就已经被拆干净了,这哪来的坟场? 答案是没有坟场,工人被吓得不轻,然而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工地又恢复了原样。 好吧,昨天晚上大概是睡糊涂了,出了幻觉。 然而,谁家幻觉是连续剧的? 第一天晚上看到的是已经本拆了的坟场,第二天晚上则是后续。 有位工人大半夜的出来放水,看到一个老人在凿石头,有些奇怪的问了句:“大爷你在干嘛呢?这里是工地,不能破坏东西的?” 大爷回答:“我就是凿两个字,龟儿子弄的墓碑质量一点都不好,字浅得都快看不见了。” 工人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但很快就明白了,因为大爷凿完了,露出了墓碑,墓碑之上的黑白照片赫然是大爷本人。 干完了活,大爷化作一缕青烟钻进了坟包里。 工人让吓出了心脏病。 再之后,我只想感慨一句:这活脱脱的影视基地,还是灵异玄幻的那种。 一个月的时间工地上的人着实开了眼界,广袖深衣的古代鬼、中山装的民国鬼、瓜皮帽马褂的清代鬼.... 除了不同时代的鬼,更有各种奇葩鬼。 有自称热爱下棋以致忘记用饭而活活饿死的雅鬼,拉着工人们下了一晚上的棋;更有饿死鬼、跳楼自杀鬼,前者吃了所有食物,后者那往下掉脑浆的人,但凡是个正常人族都不会再有胃口。百鬼狂欢嗨了一个月,折磨得所有人□□,工地上最后都没人了,能跑的都跑了,加多少钱都不干,更有甚者连还没到手的工钱都不要了。 房地产商都快跳楼了。 虽然十个房地产商至少七个坑,楼盘质量妥妥的有毛病,却有各种条款让你吃了亏也只能忍着。有的房地产商更是热爱拖欠农民工工钱,更有甚者,专门制造烂尾楼,然后卷款跑路,换个地方继续搂钱。 这次这个,辜小哥附赠了自己用黑客技术得到的客户信息,倒是一股清流,楼盘都很踏实,从不拖欠工人工钱。这也是工人会在本百鬼狂欢折磨了一个月后才陆续走光的原因,着实是实在是受不了,不然一开始就该跑干净了。 楼房没法建下去,便意味着之前的所有投入都打了水漂,回报是一点都别想了,甚至还有一大屁股债要还,搁谁都会想跳楼。 这样的清流若是跳了楼,倒是有点可惜,我如此想着来到了工地。 到的时候还是傍晚,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摸了摸鸩鸟。“他们在哪不见的?” 鸩鸟摇头。“我也不清楚,当时等了很久都没发现什么,我们便分开寻找是否有什么地方没留意,然后....它们就失踪了。” 我:“...这几年白教了。”根本不清楚且很有可能是敌人主场的地方竟然还敢玩分兵,丫们当自己是生命力变态就算死了只要没死干净也能复活的神类啊? “你不也一个人来了?”鸩鸟道。 我道:“那俩小崽子有我的力量吗?” 鸩鸟无言。 天还没黑,我也只能无奈的到处溜达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 这地方的阴气有点重,却也不稀奇,前坟场嘛,阴气不重才有问题。不过坟场都已经拆了,日后再住进大量的人口,阴气自然会本冲散。 我溜溜达达了一圈,没看到一只鬼,这可不合理。 坟场嘛,哪怕都是寿终正寝的,也不该一只鬼都见不到,而且我也不相信一座坟场会所有人都是寿终正寝,一死就乖乖的去投胎了。 百鬼狂欢,那么多鬼哪来的? 没有鬼的踪迹?在我看来这里有太多踪迹了,只是阴气太重,再加上坟场已被破坏,天天阳光暴晒,这才很难看出来,但这么足的阴气氛围说没鬼鬼都不信。 溜达了一圈什么都没找到,天色也已经黑了下来,我随便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同时隐匿了自己的气息。 鸩鸟道:“我们昨天等了半个晚上,什么都没等到。” 我道:“若我是鬼,看到几个明显是被找来收鬼的人也不会现身。”又不是活腻了。 不出所料,在误以为没人后百鬼便现身了,各玩各的,玩得很嗨,感慨人都跑光了,不然还能玩得更嗨。 “昨天不是来了两个人吗?”我在一只明显话唠的鬼身后忽道。“也跑了吗?” “哪呢,被大人给抓了,不然还能找来一起嗨.....”话唠鬼很是遗憾的道,说到一半大抵察觉到了什么,忽的扭头看着我。“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不对,你不是亡灵,你是活人,也不对,人的气息不是你这样子的....” 废话,我又不是人,气息当然和人不一样。 一把揪住话唠鬼。“你口中的大人在哪?” 话唠鬼霎时间闭上了嘴。 我抬手激活了之前溜达时布的雷霆符阵,意识到不对想跑的百鬼霎时便被困于此地,想走都走不了。“现在可以说了吗?” 话唠鬼瞅着我,又瞅瞅符阵,大声道:“这里可是雪莹山庄的辖地,你一个外来天师如此乱来当心被小庄主收拾。” 我:“....” 鸩鸟拍着翅膀道:“瞎子,她就是小庄主。” 288、第十章驳·坟茔 话唠鬼将我带到了一片疑似乱葬岗的地方。 为什么是疑似? 简单,乱葬岗我又不是没见过,阴森森的,草都不长几根,而且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踩着人的骨殖,倒不是没埋好,而是乱葬岗通常会有野狗出没,尸体埋得本来就不深,又没有棺材,很容易就被野狗翻出来啃食。而这里,没有终日徘徊的野狗,地上翻出的土也很新鲜,最重要的是,没有乱葬岗泥土特有的那股子腐朽的死气。 只是,这里有骨殖。我默默将脚移开,脚印上赫然是一截指骨。 行吧,妥妥的乱葬岗,除了乱葬岗还有哪个地方会有如此景象?华夏事死如事生,古往今来在身后事上折腾的人海了去,只有恨不得折腾得不够而没有随意的,真有随意的也不外乎没哪个条件而非无意。 不过,看尸骨的情况,乱葬岗应有很多年了才对,但看土壤,感受阴气,又不似多年。 我问话唠鬼:“工地上坟墓里的枯骨都搬到这来了?” 工地的坟都给拆了,骨殖自然不可能真的就那么随便的当地基了,真那么干了,回头传出去谁还能住得舒服?而且,坟场啊,专门埋人的地方,谁知道那些坟头里埋的枯骨是否还有亲人在世。 话唠鬼忙不迭点头。“是啊是啊,不,也不是全部,不过大部分的确都在这了,那些还有后人在世并且记得这里有个祖宗埋着的都将自己的祖宗骸骨迁走了。不过更多的坟没人来迁,工地就自己迁了。” 我看了看方才踩到的枯骨? 这叫迁了? 这还真就叫迁了。 人族有句话叫做看人下菜,我觉得,这里还可以添一个:看坟移骨。 坟地的坟很多,怎么个迁法,里头的道道还真不少。 子孙迁走了的就不提了,剩下的,看看坟头看看棺木,若是好的,那就迁得好点,稍微体面一点,可以有个单间,便于日后子孙来找骨头。坟头不够体面的,一看就很久没有香火,跟荒坟枯冢没什么两样的则是集中处置,掘个又深有大的坑,然后将枯骨往里头丢.....这种埋法,堪比沙丁鱼罐头不说,还容易被动物掘出来,出现我方才那种一脚踩着枯骨的情况,枯骨埋得太多了,填满的时候土层自然不怎么厚实。 啧,这也就地府的黑白无常给力,除了极个别执念特别深重并且技术高超躲过了黑白无常抓捕的,大部分鬼都是死后被黑白无常麻溜收人头的结局,因此坟地里徘徊的鬼还真不多,不然冲工地这迁坟的画风,岂止百鬼狂欢,妥妥的百鬼索命。 不过,只是百鬼狂欢而非百鬼索命,估计这闹事的百鬼并非那座坟地的原住鬼,真是原住鬼不可能只是恶作剧(虽然把人给恶作剧出了心脏病)。 不过,不是原住鬼,为何如此闹腾?迁的又不是他们的坟。 不是我说,鬼是人变的,那么用人的思维逻辑去套鬼的思维逻辑其实也差不离,人会因为房子被拆了而真的做些什么吗?会,只要那房子是他们自己的。 同理,被掘的又不是他们的坟头,为何这般兴致勃勃? 从话唠鬼的话中我得知,这场百鬼狂欢半是见义勇为,半是有人组织,至于谁组织,就是它口中的那位大人吧。 能够驱使百鬼,一般存在可没这本事,至少得是几百年的厉鬼。 那位大人不是厉鬼。 原因? 原因有三。 一,话唠鬼说大人没日没夜的在掘墓坑,若是鬼,绝不会作死的在没日没夜,昼伏夜出还差不多。 二,谁家鬼会干这种刨坟掘墓的事?虽然这也算不上坟墓,就是个乱葬坑。 三,凡人不乏美丽的,但凡人的美丽是带有瑕疵的,在凡人的范畴里,自然,跳出这个范畴里的也有,比如阿莯,随着它一路修炼直至成神,虽然不曾主动修改过自己的容貌,但灵力与神力也在不断的冲刷与优化着它的外形,到了如今虽然不能与古神类相比,但它的真身模样已经只要长了眼都看得出它非人。因此区分人与神挺简单的,而要区分人与妖,那就有点难度了,古神类的外形是集天地钟灵毓秀所孕育,而妖,除了天生妖族,大部分妖的人形都是参照别的人形生物所化,可能化得很普通,也可能化得颠倒众生。普通的那种区分起来有点难,但特别好看的那一茬区分起来又挺简单的。 在如何区分人与妖时熊猫给过我一个窍门:人的脸上全是寄生虫,而妖,修炼本就是要祛除身体杂质的,越修越干净,比如尘寰的身体里就没有寄生虫。 必须得说,这办法虽然简单粗暴了点,但很管用,唯一的后遗症就是:会失去对人族的美丑判断,不过这对于非人生物的影响也不大,比如少凰,每个人在她的眼里都长得一模一样,且伤眼。旁的妖魔鬼怪,也大多不是靠脸去辨认人族,而是靠凡人物种的气息,或是灵魂去辨认别人,人的脸长得什么样对他们还真是没意义。 不是很理解? 那我再举个例子好了,你若是让青蛟说出他的亡妻有多好,他能说到让你想杀了他,但你要是让他将他亡妻的容貌给画下来,或是口述让别人画,呵呵哒....他会告诉你,他知道他亡妻的灵魂是什么样的,画灵魂可不可以? 夫妻恩爱十几年,却不知自己亡妻的脸什么样,这若是在人族中,谁能想像?早被打死了。 好吧,我说这么多就是因为,我现在看到的那位帅哥,身上没有一点人的气息不说,他的脸上还一点寄生虫都看不到,若说他是人,鬼都不信。 我看着将乱葬坑给掘开,不嫌脏的将属于不同人的尸骨区分出来再指挥两只徒弟拼凑成骨架再丢进小坑里享受单间的帅哥,忍不住愣了愣,我去,这什么情况? 我眨了眨眼,随着修为的增加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不管看什么妖魔鬼怪都是别人的原形,怎么惊悚怎么无语怎么来,现在已经是同时看到别人的人形和本体了,当然,我要不乐意,也可以只看到本体,单独看人形什么的就别想了,我不可能再把自己弄瞎一回。 这是一位英俊高大的帅哥,型男,这也是一只帅气的白马王子,划重点,白马,然后才是王子。 没错,这是一只白马,虽然头上长了角,虽然尾巴是黑色的,虽然它的爪子一看就不是马的那种只是用来走路的蹄子,而是一看就锋利无比的爪子,还有它的牙齿,认为那是植食动物的绝对是没长眼睛。 两个徒弟虽然狼狈了点,但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啥?你说两个未成年被逼着处理乱葬岗心理阴影很严重?首先,这俩徒弟都不是一般人,其次,这么点事都受不了,也不用在我这里继续呆着了。 不就是一大坑的白骨吗?又不会跳起来吃了你,有什么好怕的? 熊猫的实验室里可是将大活人零敲碎剐的事情都有,更令人惊叹的是,人都只剩下不到一半的体积了,愣是没咽气。当然,我知道,两只徒弟干不出熊猫那种事,熊猫对人族本身就有歧视,就算没有,估计实验需要她也不会心慈手软,原因很简单,因为它不是人族,人族的痛苦它没有感同身受,不愿也不屑。 这就跟新闻上报道女性被强了,很多男人可能潜意识里的反应是觉得对方太骚引起的差不多。受害者既非自己,更非自己的同类,那么,就是死了又与自己有什么关系?不痛不痒的事还报导,烦不烦? 若是实验品死在了实验室里,熊猫永远都不会反省自己抓活人做实验本身有多乱来,它只会感慨:人族啊,真特么的脆弱,这么两下就死了,又要去找新的实验品了,啊啊啊,好麻烦啊,人族你们就不能更能忍耐一点吗?就差一点点就可以得到全部的数据了,要不要这么脆皮啊? 非夸张,而是熊猫那家伙真的跟我这么抱怨过。 自然,若是人族说出类似的言论,我第一反应绝对是你特么的真牛,喝着别人的血还嫌别人的血不够甜。 只是,说话的是熊猫,考虑到这家伙修的是医道,我当时就忍不住问了句:你拿人族跟谁做的比较? 熊猫答曰:神宫里进贡给我的实验品啊。 我差点就喷了,你的神宫位于神界,而神界的实验品再差也是修士,能够进贡给神宫之主做实验的实验品必然是最好的,最差也是仙人,这能拿来作对比吗? 自然,这还不算太差,至少它拿它的前任们做对比。 思维发散得好像有点远,我赶紧回神,便看到了俩只徒弟的悲剧。 看到我以后俩只徒弟都向我扑了过来求救,可惜被白马王子一爪子一个拍到了乱葬坑里,被泥土和白骨活埋,我觉得,这俩只妥妥的要落下终身心理阴影。 这俩可不是经历过尸山血海哪怕地球毁灭于眼前都能不咸不淡的感慨一句真壮观或惋惜轻叹一声的众神,被尸骨活埋,俩只徒弟的承受能力很难齁得住。 我看向白马王子。“这是挑衅?” 白马王子忙不迭的摇头。“它们坏了我的事,惩罚还没完,不能跑。” 我瞧着白马王子,看着非常的淡定,前提是忽略它那不知道该往哪缩的爪子,很紧张,也很害怕....明明我和它之间它才是掠食生物吧? 我问:“我的弟子做了什么?” 白马王子控诉道:“这俩熊孩子将我拼好的三十具骸骨给弄乱了,我罚它们重新拼三百具。” 损一补十,真是童叟无欺,话说回来,坟地里还剩下的枯骨有三百具吗?应该有吧,据说这片坟场的年头还挺久的,哪怕是工地也没将坟全给掘了,有的坟着实是太久,也太深,挖地基也不需要挖那么深,就随便了。 不过,破坏别人的骸骨,这的确有些缺德。“该。” 白马王子诧异了下,显然没想到我如此开通。“他们不是你的弟子吗?” 我点头。“是啊。” 白马王子道:“那你怎么” 我道:“他们有错在先,理应赔偿。”反正你又不是要杀人。 白马王子松了口气。“你讲道理就好。” 我悬空坐了下来,地上的泥土与骸骨没法坐。“你为何为这些骸骨重新收敛下葬?”若是只下葬一个还能理解,说不定是他认识的人,但全都如此,那就有些奇怪了。 白马王子一边收敛着尸骨一边回道:“顺手而为,我在寻我一位老友的尸骨,他在五百年前亡故于此,被葬于此地。我与它曾有约,有一日我有了孩子会带来见见他这位叔父,不曾想....” 我秒懂,带着孩子回来祭拜老友,结果老友被人给掘了坟,搁谁都得火冒三丈。“难怪你那么折腾工地上的人。” 白马王子闻言,点头。“一时气不过。” 从白骨堆里爬了出来的小东道:“师父,不是他,是他的幼崽。” 我沉默须臾,道:“所以你俩加起来连只幼崽都没打过?” 两只徒弟皆无言以对。 白马王子大抵也是熟能生巧,分辨骨殖的速度越来越快,可惜没一具是他老友的。 我帮他打了下手,然后就了解到了他一个妖怪怎么会有个人类老友。 那位人类老友是个道修,拿着一卷残缺的功法自学成才的那种,不可谓不天才,而一人一妖的相识是在元末明初时期。 乱世里妖魔格外活跃,原因嘛,死人多,食物多,秩序崩溃,妖魔吃人很难被察觉,到处都是人杀人,乃至人吃人,想从一百件人吃人的事件里区分出哪个是妖魔食人,这难度相当惊人。 老道士在那个时期格外的活跃,四处斩妖除魔,妖魔吃死人他则不管,倒也不是不想管,而是有一次遇到了一个妖魔反问他:我吃死人,人也吃死人,你为何只杀我? 老道士无言以对。 别说吃死人,就是人吃活人他都见过不少,因此真的很难回答妖魔,难道要说因为乱世,所以可以人吃人?那太扯了,别说妖魔了,便是自己都没法说服。 老道士陷入了迷惘中,然后就没再杀那些只是吃死人的妖魔,因为他们没杀人,而且,妖魔吃人和人吃人,他潜意识里觉得后者更难以接受,可人吃人除了极个别喜欢研究人肉十八吃的奇葩,其余都是被世道给逼的,当不吃人的代价是活活饿死时有几个人能不将主意打到同类身上? 在一次斩妖除魔中受了伤后老道士找了片没人的山林暂时隐居了下来,一边养伤一边思考人生。 驳,也就是这只白马王子便是他在那个时候认识的。 乱世里有格外活跃的妖魔,自然也有不蹦跶的,其中以植食性与植物妖魔鬼怪为主,驳是少数肉食性却没往外跑的妖怪。 原因自然不是因为专心修炼希望修炼成仙,他对人生追求很简单,吃好喝好活好,能不能成仙倒是无所谓的事,很是佛系。 不过,他这种佛系心态倒是让他的修炼非常的顺遂,就没遇到过心魔,修为可观。 这样的一只白马王子,啊不,是驳没往乱世里掺和也挺稀奇的,但事实上也算不得稀奇,这只佛系白马王子胆小。 胆小到第一次狩猎时让一只狼给吓着了,差点进了狼肚子。 成年后别的驳都是狩猎肉食,这只佛系白马王子.....他大概是有史以来第一只杂食驳,有肉的时候他也吃肉,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吃素。因为谁都打不过,也因为胆子太小。 不过胆小也有胆小的好处,和他同一时代的肉食妖怪都死得差不多了,他仍旧好好的。 老道士遇到驳的时候他已经活了很久了,衡量了下,打不过就不打了,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几十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 在发现驳的食物以素食后老道士虽然狠狠的刷新了一遍三观,但也有了和驳结交的兴趣。 之前就说过了,驳很胆小,自然也不敢往人类社会跑,怕被人修给收了。而老道士走南闯北,别的不好说,但见多识广是妥妥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也不遑多让。 久而久之,一人一妖便成了忘年交。 往来得多了,不免说起一些关于人生的话题。 驳无语了老道士的迷惘,表示:想那么多干嘛,你既然因为人吃人而愤怒,那就去阻止好了,当然,也可以眼不见为净。 老道士选择去阻止。 驳后来才知道,老道士收了个姓刘的徒弟,又在天下大势中狠狠的推波助澜,元朝如被蚁虫蛀空的大堤一般在洪水面前摧枯拉朽般的崩溃。 自然,老道士做为修士在这种事上蹦跶得如此欢实,很快就遭到了报应,体验了一把天人五衰,潦倒而亡。 驳对于老道士将他自个给折腾到那个境地也挺佩服的,类似于一种正常人对奇葩的佩服,但这也没妨碍他俩的交情,因此给老道士办了身后事,每隔一甲子都会来上一次坟,这一次因为自己结了婚有了只幼崽便提前来了,也得亏提前来了,不然他也别想再找到友人的尸骨了。 虽然挺想跟白马王子提一下你家幼崽将别人给折腾出了心脏病的事,但瞅了瞅已经在乱葬坑里将自己给弄得走在大街上绝对人见人闪的白马王子,还是算了。 虽然工地情有可原,但于白马王子而言,没杀人已经很不错了。 我让两只徒弟也不用三百具了,帮白马王子将他的友人尸骨给找出来,我也帮了下忙,然后被清了一把烧烤。 请客的是一只幼崽驳,之前没看到,等我与白马王子聊得和平了以后它才回来的,带着足足两三百串羊肉串。 羊肉串闻着就很香,但坐在乱葬坑里,谁还能有胃口吃香喷喷的羊肉串? 至少,两只弟子没有,白马王子也没有。 你说我和鸩鸟? 我俩当然有。 289、第十一章地灵·异变 若是杀死一个不相干的人可以挽救自己的一个认识的人,做不做?——庄主。 驳没在乱葬坑找到老友的尸骨,又跑回去将整个工地给掘地三尺,将已经做好的一部分建设都给拆了,终于找到了老友的遗骸,这才拿一块布包着离开了,他准备找个没人的山清水秀的地方将老友重新安葬。 我没意见,跟小驳一起吃羊肉串都快撑死了,根本说不出话来。 事情解决我给房地产商打了电话,现在可以继续开工了,不过以后再遇上这种工地占有坟地的情况,别再让底下的人看坟下菜了,棺材数量太多买不起的话,好歹拿席子将尸骸给裹了埋单间里,搞个乱葬坑,这也就是亡灵都已经去了地府,不然真的有乐子看了。这次是运气好,遇到的是一只讲道理的驳,不然,绝对要死人,死相当多的人。 不过,就算没有这些,从华夏的文化来讲,这么干也挺缺德的。 华夏和外国文化又不同,拿阿莯比较极端的例子来说,你让她理解一下宗教拜一拜上帝她肯定想也不想的一指头送你去地府报道,但你让她理解一下祖灵它却根本不需要听你解释一个字,因为你一说出这两个字它的脑子里便不假思索的跳出了一大堆相关的知识与记忆,并且那祖灵若是它祖宗,哪怕她已是上神它也会恭恭敬敬的行礼。 而让外国人来理解阿莯的反应,那多半就一感觉了:神经病。 但换个华夏人,最多觉得它想也不想的杀人有点过,但能够理解,至于别的,更是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那不是应该的吗? 别人拿上帝当信仰,而华夏拿祖先等于信仰,在华夏族的观念里,你拆了一座庙宇不算大事,比如历史上的三武一宗灭佛毁了多少庙宇,但他们仍旧是明君,但他们毁的若不是庙宇,而是坟墓,必然享受到何谓人民的愤怒,当然,也没哪个皇帝会做这种事,再荒唐再智障也是有底线的。 阿莯虽然谈不上华夏族,但它妥妥的华夏祖宗,拿它本体的一根毛发去对比基因肯定能跟华夏族对上的那种祖先。 祖先于阿莯而言不仅仅只是历史,也是根——尽管不是信仰(它就是神,也是所有人族的活祖先)——也因此,她的神名会是华胥,记得华胥氏族,记得华胥氏族的经历,以及很多太古的习俗,有些习俗甚至已经成了她的习惯,虽然那些东西让她和这个时代的人族除了外形和基因就没多少相似的地方了。 我带着两只又脏又臭的徒弟回到雪莹山庄时正好看到阿莯在院子里演奏音乐,比较不同的是,别人奏乐多半是钢琴之类的时髦乐器,便是有研究古典乐的也鲜有如阿莯这般的,别人奏瑟,多为十六弦或二十五弦,而它是五十弦,那张瑟的长度更是惊人,估计这颗星球上也就她还能驾驭得了。 我挥手示意两只弟子去洗澡,自己则在阿莯的面前坐了下来。 华夏有个成语叫余音绕梁,没听过阿莯的音乐之前我觉得这个成语纯粹是夸张,但听过阿莯的音乐之后,我有点怀疑创造这个成语的人是否见过阿莯。 一曲毕,我鼓了鼓掌。“阿莯其实你是证的音道吧?” 阿莯闻言摇头道:“我可不如妙音。” 我:“....所以还真有人证了音道?” 音道属于三千大道里的兴趣类。 在大洪荒时代后期众神将三千大道按着特性分为三大类:兴趣类,战争类,特殊类。 只从名字就可知兴趣类与战争类是按什么标准分的,虽然事实证明殊途同归,不管是兴趣类还是战争类走到极致之后都相当恐怖。比如音道,一个证了音道的上神可一曲音乐夺走整个地球所有生灵的性命。 照我看来,甭管哪个类型,都很厉害。 但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区别的,音道杀人于无形得是后期才有的,不似战争类,一开始就能杀人放火。 两相比较,很少有人选择兴趣类,就算最后殊途同归,也得没死在途中,兴趣类的道想要发展起来,在很长的时间必须有足够安稳的环境,没有安稳安全的环境,没人会作死的走这方面的道。 不过,大洪荒时代和洪荒之初的确不会有几个人走兴趣类的道路,但神尊聚拢了权力让自己的理念得以遍地开花之后,盘古世界的环境相对稳定了很多,兴趣类的道发展起来也是应该的。 问我当年是什么类型?自然是特殊类。 守护道与顺心意这些奇葩的道都是特殊类。 阿莯颌首。“妙音是师尊的第二十七位弟子。” 我:“....” 熊猫证的医道,阿莯证的杀伐之道,少凰证的....鬼知道它如今是什么道,感觉它好像什么道都懂一些,而现在又来一个证音道的。 虽然很早就知道孟凰的弟子团里有很多上神,但还是想说一句:孟凰你简直无敌了。 阿莯看了看我身上的情况,鼻子皱了皱。“你做什么去了?” 我回道:“掘坟。” 阿莯诧异的看着我。 我感慨的将事情与阿莯说了说。 阿莯闻言道:“既如此,那名商人倒也算不上无妄之灾,愿它能汲取教训。” 我:“....”就知道阿莯会是这么个反应,但对方却未必能理解,无关品行,而是观念问题,阿莯和现代人的代沟太大,胜过马里亚纳海沟,甚至胜过黑洞。 举个例子的话就是:现代人肯定无法理解逃命的时候还要带着宗庙牌位才能逃这种事,而阿莯,它却很理解,并且很支持,生命诚可弃,牌位不能丢。 或许研究历史的会理解,一个氏族的历史若是足够漫长,并且没有断层,那么一代代的牌位放在一起,那不叫牌位,那叫活生生的文字演化史。 这还真不是说大话,华胥氏族的宗庙就是个例子,阿莯偶然提起过,少时进宗庙参加祭祀,宗庙里的东西,最开始的文字记载都不能说是文字,说是甲骨文都算是吹嘘了,甚至说它算一种是文字都是给面子,但要说是图画倒是绰绰有余,它一直到后期才慢慢有了文字的味道。 而从前看到后,完全不会出现觉得那是两种文字的感觉,因为一脉相承,哪怕没学过,也可以通过前面的图画文字演变去猜后面的文字,正确率还很高。 我的这些思绪只持续到我去洗澡时路过客厅看到少凰的模型时,这才多久又增加了一大片坐标以及少了一个原有坐标。 好吧,文化什么的,还得有人活下去才能追溯,如果族群都不复存在了,那么文明还有什么意义? 唔,也不是完全没意义,我相信神界会尽力从废墟里搜索残骸然后将资料分类归档放到神界的文明墓园,但想也知道任何脑子正常的文明都不会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为神界文明墓园的一部分。 虽然在乱葬岗里忙活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但事情忙完了,我着实无法忍受自己身上的味。 香皂洗掉了两块,刷鳞片的刷子也刷秃了一块,最后还是被尘寰从浴缸里拖了出来我才没向第三块香皂盒第二块刷子进军。 尘寰不解。“既然那么嫌弃乱葬岗的味,为何还要帮那只驳找尸骨?” 我道:“我心里想帮,就帮了呗。” 尘寰瞧着我。 我继续道:“好吧,如果可能的话,我也希望,有朝一日,我的族人也有人收敛骸骨。” 尘寰愣了愣。“我看到的都已经收敛了。” 我道:“你确定那是我所有族人?” 尘寰摇头,旋即道:“我们会找到回去的办法的。” 我点头,的确会找到办法,只要少凰的事情了结后,我们又都没死,我有至少一百种办法回到雷泽界。 工作任务不多,我筛选了之后能给徒弟的都给徒弟了,用以磨练,以后迟早要分出去的,得多实践。便是有太远地方的案子,我也尽量推给了签了约的劳工们,合同都签了,不能白拿钱啊。 如此一来我自己倒是轻松多了,每日里教教徒弟,看看辜小哥整理的户籍档案,饮茶、聆听古乐和尘寰逛逛街,很是悠闲,悠闲得都有些不自在了,太久没这么悠闲了,竟然不习惯了。 如果有点事可以稍微忙一点就好了,我如此想着,然后....事情就真的来了。 好想打死自己这张乌鸦嘴。 这一次不是雪莹山庄的工作,是特勤处来找我的,他们遇到了一点麻烦,有点懵逼,考虑到我是古神神民,而古神神民,种族历史悠久,很多东西都知道一点,因此想请我去看看。 我不想挪窝,但想了想,特勤处难得求我,多半不是什么小事,还是去看看比较合适,而且,赵哥以前也帮过我不少。 跟着赵哥走的时候我随口试探了几句,赵哥很坦诚,就是有人发现了怪异的僵尸。 僵尸有什么怪异的? 虽然僵尸的品种比较丰富,但漫长的岁月里早就摸清楚了,寻常人可能看到僵尸觉得对方种类怪异,但特勤处的人论理不应该如此说。 我如此表达了自己的疑惑,然后笑说:“总不至于你们是遇到僵尸始祖了吧?” 天地之初是没有僵尸这一物种的,最初的僵尸其实是太古个别神灵陨落后发生异变形成的,它们是僵尸的源头,也完善了这世间关于僵尸这种存在的法则,因此有了各种各样的僵尸。 我不认为特勤处漫长的历史会没见全过僵尸的诸多种类,除非那是僵尸始祖。 不过,僵尸始祖都是神人级别的存在,若是地球上有只僵尸始祖,那我就真的很佩服这颗星球上的生物圈了。 赵哥忙不迭摇头。“若是僵尸始祖,我们的人也活不下来,是别的东西,我们也说不清楚是什么。” 我更加疑惑了。 到了特勤处的一处基地里见到那所谓的怪异僵尸时我顿时了然为何赵哥会那么说了,这种东西,的确很值得懵圈。 被关在笼子里的东西有点像僵尸,但没毛,自然,僵尸也有不长毛的,但身上不长毛的僵尸都是高级僵尸,与人沟通的能力还是有的,更有甚者如鹤城医院的卫医生,除了脸色苍白了点,身体不会流血,他看着与寻常人无异。而眼前这只不长毛的“僵尸”,哪怕是瞎子也能看出它与人的巨大差别。 我瞧着那东西道:“感觉真像是饿死鬼。” 皮包骨头不说,肤色黑紫,勉强能看出个人形,但只能说曾经是个人。 赵哥点头。“我们原本也以为它是什么生/化试验的产物,它看着太像了,而且被它给咬了的人,都会变成怪物。” 我默了一秒。“所以你们不会以为是熊猫做的吧?” 赵哥没说是还是不是,而是说:“不过后来仔细的研究之后我们发现它的身上有一种诅咒,令活物衰亡扭曲的诅咒,应该不是生/化试验。” 我想我大概知道特勤处为什么找我了,这些家伙只怕还是在怀疑熊猫。 好吧,将心比心,若我是他们,心里的第一嫌疑人封戳也妥妥的盖在熊猫的身上,谁让它有那个能力又对人类恶意满满。 不过,我瞧着笼子里的东西,道:“跟熊猫没关系,它一直在闭关。”就算没闭关也不是熊猫,原因?我对这种诅咒有点印象。 赵哥露出了疑惑之色。 我道:“真不是熊猫,若我没猜错,这所谓的诅咒是一种殉葬。” 赵哥懵逼的看着我。“殉葬?” 我点头。“以人殉葬,不同的是,历史上的殉葬都是为同类中的王侯贵族殉葬,而这一次,为非人而殉葬。” 赵哥怒了。“谁干的?活腻味了?” 我挑眉,问道:“知道是谁做的又如何?” 赵哥想也不想的回答:“死了那么多人,自然要让它灰飞烟灭。” 我道:“可它已经死了呀。” 赵哥愣住。“什么?” 我解释道:“殉葬,只有亡者才能享受此待遇。”凶手已经挂了,如何灰飞烟灭? 赵哥皱了皱眉,旋即指了指笼子里的怪物。“我知道它是亡者殉葬了,但我说的是,是谁做的这一场殉葬?” 我道:“死人。” 赵哥露出了几欲抓狂的神色。 我道:“好了好了,不逗你了,你若是想问如何解决的话,我也没法回答。” 赵哥皱眉:“能不能请教一下你家那几位?” 我摇头。“这事请教它们也没用,你还是先找找源头吧,找到源头才能判断具体情况。”虽然我觉得肯定遭得不能再遭,但不能保证源头没有别的怪物了,若是有,必须处理。 赵哥问:“在找,但那一片范围有点大,一直没找到。” 我道:“那就慢慢找呗,对了,记得封锁,不然跑出一只怪物到人口密集的地方,那就不好了。” 特勤处到处找源头,而我,犹豫了下我还是给阿莯和少凰打了个电话讨教有没有什么挽救的办法。 少凰估计还在建模,键盘声一直没停过,完全不过脑子的给我来了一句:“找别的地方的地灵移栽过去。” 我无语道:“你这叫拆东墙补西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少凰随口道:“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我秒懂:管那么多干嘛?随他们去死不就是了。 然并卵,我要是做得到我何至于在这打电话,早就买机票回山庄了。 “你把电话给阿莯吧。”我无奈道。 电话换了个人,总算听到了人话。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有三个解决途径,一个便是少凰方才说的。” 我道:“那叫缺德,不,那不能缺德,那应该叫丧尽天良。”谁要干得出那种事,那我佩服它祖宗十八代,别人害人最多害一代或殃及两代三代,若是来这么一手,那是绝户。 “第二个是等。” 我茫然。“等?” “等地脉自己恢复。” 我愣了愣,地脉自己恢复? 老实说,大洪荒时代众神掐架也不是没有损伤地脉的情况,而那种需要多久才能恢复来着?呃,好吧,根本没人会去等,要么修补地脉,要么随便它自己慢慢恢复,大多数是后者....完全能理解后期时天道为何看众神那么不顺眼了。 我问:“那需要多久?” “少则几十万年,多则,几亿年也可能。” 我果断道:“第三个呢?” “分蘖。” 这我知道,地灵也是会繁衍的,繁衍出了新的地灵可以挪到别的地方去,如此可让地脉慢慢恢复,只一个问题——“地灵繁衍比古神类繁衍还艰难,你让我上哪去找分蘖的地灵?”尤其是这里还是凡间。 阿莯想了想,道:“你可以买机票回来了。” 我道:“咱不开玩笑好不好?” 阿莯回道:“我是认真的。” 我知道你是认真的,所以才更显得略惊悚好不好。 我提醒道:“据我所知,大洪荒时代有一种地脉的法子。” 阿莯秒懂。“我不愿。” 我不解。“举手之劳而已,于你也无妨碍,而且能够救下的都是你的子孙,何必如此?” “既然做错了事,便合该受罚,你也不用寻少凰或三十六,我说了不行,它们不会为这么点小事与我过不去。” 我:“.....”虽然很理解你的思维逻辑,但....我还是后悔打这个电话了。 290、第十一章地灵·人心 你见过死人吗? 如果见过,那么,你见过死了的地脉吗? 我见到了。 有山有树有草有水,然而,山是死的,树是死的,草也是死的,水也是死的。尤其是那水,绝对比能让人赢在生化起跑线上的工业污染水更有意思,工业污染的水顶多让你赢在生化起跑线上,就算是死也是以人的身份死去,而这里的水,喝了百分百换个物种。 我几乎是惊叹的看着这片土地的。 虽然在看到那头怪物时就有所猜测了,不曾想,这猜测如此准确。 赵哥很是疑惑的看着这一片山山水水。“不是说这里以前是风景优美的地方吗?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道:“自然是因为它死了呀。” 赵哥皱着眉。“怎么死的?” 我回道:“人杀的。” 山川土地皆为地脉的分支,因而有灵,较为通俗的说法是地灵,更通俗点就是土地神。但很少有人知道,不是每片地方都有土地神的,当然,人和仙界封的算进去的话肯定很多,但其实那并不算真正的地灵,真正的地灵皆为天生天养的神人,生而带有神性。 当然,肯定不能和阿莯它们比,上神虽非神类金字塔最顶层的存在,却也仅次于道主与神尊这两个级别,而道主在盘古世界就神尊一只,神尊级别更是没超过个位数,这种情况下,说上神是金字塔顶端也不为过。 地灵所化的神人,除了西王母,都是末等神人,便是西王母,它也并非生而就是高位神人。 末等神人也是神人,具有神性,因此很难死去,凡人也很难杀死它们,就算杀了,复活多半也是时间问题。 但是,神并非真正的不死。 孟凰为何执着让少凰担任储君?少凰又为何被逼婚?明明神人的寿命根本没有尽头。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两位前面的王都是上神,也都死透了。 地灵所化的神类也会死,但很难死就是了,地灵化形,本身就是这片山川,要如何杀死? 答案是有的,而其中最方便的一种便是趁着地灵尚未化形时动手,尚未化形,神性尚不完整的地灵是最脆弱的时候,而一旦化了形,那么对手就是整片山川。 比如你要杀一个化了形的水君,丫心念一动整条河的水流全都奔你来了,你怎么办?就算你实力强大能对付化形后的水君,它扒拉一下你老巢的地理位置,然后整条河的水量扑过去,看你老巢还能剩几个活口。 华夏历史上河伯被人族镇压便是缘于此,人族没法干掉它,而它对人族的危害也着实太大,丫只要动动念头黄河便能泛滥起来,向着人族聚居地扑过去,让人族成为鱼鳖的食物,或是逼着陆地动物的人族向鱼鳖进化。 饶是如此,失去了河伯的黄河也在后来一直是人族的心头大患,哪怕是今日,人族也仍旧没有完全摆脱黄河的影响。 听我科普了一大通,赵哥道:“地灵若与人族为敌,普遍是封印起来,怎么会死?” 我沉默了。“这个问题我也很好奇。” 地灵若不听人族的话,或与人族为敌,人族的应对都是封印与镇压,并非不想杀,而是杀了之后会很棘手,人族收拾不了那个烂摊子,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 谁这么有想法,竟然将地灵给杀了? 诚然,因为立场的关系,不少地灵与人族的关系都不怎么样。人族历史上不少的水灾和地动就是这些地灵无偿奉送给人族的礼包,但早期的时候较量了许多次,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再气那些地灵制造的水灾与地震对人族造成的伤亡也都能拎得清。 远古时代,河伯多次制造洪水淹没人族,被它淹死的人族不比夏王朝末期死在少凰手里的少,人族当时仍旧控制住了自己没将河伯给干掉。 这么多年过去,越活越回去了?分不清轻重,更控制不住自己了? 不对,这片地区就没有山君或水君的神话传说,要么就是地灵在远古时就进入了长眠状态,要么就是还在孕育中,未曾化形,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可能和现在的人族有什么深仇大恨。 远古时代的事虽然死了很多人,但归根结底是因为立场和利益,无关善恶对错,谁吃饱了撑的能纠结到如今? 我皱了皱眉,莫名的想到了青川,但即便是青川,王家也不曾杀鸡取卵。 我忽问赵哥:“人族中有没有什么利用地灵的方法?” 赵哥愣了下。“你是指什么?” 我道:“我不想重复。” 赵哥沉默了须臾,道:“植物地灵的本体可炼丹,动物地灵的皮、骨、血、肉、筋皆是炼器的上等材料。” 我觉得自己的心情很是一言难尽:“....经验真丰富。”所以说,你们究竟弄死过多少地灵?无怪会阿莯那么冷漠,我要是阿莯我也随你们去死。 赵哥也露出了一言难尽的神情,然而,再一言难尽他还是问:“这片土地还能不能恢复?” 我将一二三四个法子都跟他说了下,便如我反驳阿莯一样,他也用同样的理由反驳了一二三,至于第四,在阿莯明确表示做错了事合该受罚,想来他也知道死心两个字该怎么写了。 这片土地完了。 特勤处派出了一支专门负责扫尾的队伍将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怪物都给剿灭了,然而便是布置阵法让这片地区从地图上消失,让普通人族再也无法发现及踏足这里,免得又出现新的怪物。 赵哥领着特勤处忙活得脚不沾地,我也在四处闲逛,虽然猜到了这片土地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仍旧很纳闷一件事:究竟是谁这么有才? 我给了自己三天时间,如果找不到线索的话就回山庄该干嘛干嘛去。 让这里的居民都扭曲了怪物需要的时间并不短,都过去这么久了,想要发现什么线索还真有些困难。 我找了三天都没找到什么,反倒是特勤处,剿灭怪物时发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 得到消息时我很是惊讶,这里已经死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是怎么在这里生存下来的? 赵哥和我同样惊讶,因此我们最终一起坐在这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的面前不知该如何说的。 小男孩身上衣服和头发,跟乞丐也没多少区别了,整个人也瘦得跟豆芽菜似的。但从他身上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和模样的衣服料子可以看出,它曾经的家境还是很不错的,只是,他家显然出事了。 赵哥努力让自己显得和蔼可亲一些。“小弟弟,我们是警察,你家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家好不好?” 小男孩一脸怀疑的看着我们。 警惕性还挺高。 赵哥不泄气的继续努力,小男孩却没再看他,而是看向那些正在用法术清理怪物的工作人员,我留意了下,他的眼神更警惕了,还带着一丝憎恶。 憎恶? 我微怔。 无爱亦无恨,同理,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反正我是不信谁会去恨从未见过的人或物。 我捏了捏小男孩的脸蛋。“嗨,要不要听科普?你知道地灵吗?” 我将地灵这种特殊存在与小男孩科普了下,然后又科普了下外面的都是传说中的修士,可以理解为神仙预备役(虽然几百年也未必能有一个转正的)。 小男孩思索了片刻,问:“所以这里会变成这样,是因为地灵死了吗?” 我点头。 小男孩不解道:“可地灵是什么?我们从未见过。” 我道:“不一定从未见过,地灵在化为人形前可能是植物,也可能是动物,这个完全看选择凝聚本体时的兴趣。因此很有可能,你们就算见过,也不会注意到。”我见过一只本体是狗尾巴草的地灵,它要不主动现身,就算是神仙想要从自然环境里分辨出它来也超有难度。 小男孩皱了皱眉,忽的似想到了什么,露出了悔不当初的神情。 有戏。 小男孩道:“是那个家伙,是它带走了地灵,是我的错,是我错信了他。” 赵哥看向我:你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吗? 我摆了摆手,听下去就知道了。 小男孩当乞丐已有半年了,一半时间是在外头乞食,另一半时间则是回到这片地方,因为他的家在这里,他的家人也在这里,虽然都变成了怪物,看到他后也想不起他是儿子,只想吃他,但小男孩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而这一切异变的源头,根据小男孩原本的推测应该是因为两年前来的一个游客。 这里原本有个村庄,靠山吃山,靠伐木和种植草药赚钱,而因为山清水秀适宜旅游的关系时而有游客来这里玩,又是一项收入,因此村里人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那个游客是两年多年前来的,和别的少则几日多则半个月的游客不同,这位游客住了一个月都没走。 这位叫小凯的男孩是村里人,也是如今唯一的幸存者。 八/九岁的孩子,尤其是男孩,正是人嫌狗憎的年纪,每日里和一帮同样年龄的熊孩子到处跑,熊得让家长有时候都想揍孩子。 游客喜欢到处拍照,熊孩子也到处跑,不免撞上。 游客似乎很喜欢孩子,经常请熊孩子吃糖,给熊孩子们讲故事,还给熊孩子们拍照,久而久之便成了“忘年交”。 再后来,游客与小凯提起了村里的一个传言,小凯曾经生过一场重病,小凯家是村里最早种植草药的人家。小凯的父亲觉得过度的伐木会毁了山林,是竭泽而渔,而种植草药则可以细水长流,还可以保护家乡的山清水秀,因此带着村子开始了草药种植。 中草药很值钱的,因此小凯家不差钱,医药费也不是付不起,问题在于小凯的病是癌症,治好的可能微乎其微的那种,但小凯后来自己好了。 这传言虽然听着很荒谬,但还真是真人真事。 只是细节有待补充,因为小凯并不是自己好的,而是食了一枚果子后好的。 什么果子这么神奇? 小凯也不知,他也是因为心情不好所以在山林里到处跑的时候看到那株灌木的,然后就听到了一个声音说清他吃果子,吃灌木上的挂着的果子,吃了就可以治好病。 小凯觉得自己活见鬼了,想跑,然而跑了一圈又回到了灌木之前,折腾了几回后熊孩子死马当活马医的吃了果子。 啃了果子之后便可以离开了,也听到了那个声音最后的一句话:不能告诉别人这件事。 小凯回去后就跟自己的父母说了这件事。 后来去医院准备住院开始长期治疗搏一把,病却已经好了。 父母很是惊讶,后来想是否山里有神仙。 可如果有神仙的话? 神仙为何会帮他们一家人? 纯好心? 好吧,也有可能。 父母去山林里找过,什么都找不到。 因着神仙告诉了过熊孩子不要告诉别人,因此父母也叮嘱了熊孩子不能与别人提起此事。 熊孩子虽然很想炫耀自己的经历,但在父母的巴掌下屈服了,委委屈屈的憋着此事。 在他憋的很不舒服时遇到了游客,游客会认真的听他说话,回答他的问题,不像父母一样敷衍。他还看到过游客飞起来,还被游客带着飞过,游客告诉他,自己是下凡游历的仙人,在找一个朋友,怀疑它就在这一带。 熊孩子好心的要帮游客找朋友,带他去看了自己曾经遇到奇迹的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 再后来,游客带着遗憾离开了,而村里的人则在山林里发现了一个直径五六米,好似一株植物被整个挖走的坑。 再后来.....就是我们眼前看到的这模样了。 整个村子变成死地的速度非常迅疾,先是植物的枯萎,然后就是人的异变。 小凯是唯一的幸存者,但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变成怪物,以及村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大概知道他为什么没变怪物,因为它吃过地灵结的果实,以及,那株还未化形的地灵可能还活着。 赵哥不解:“怎么会还活着?” 我道:“若是炼药或炼器,谁会将整株植物连根系都给挖了,而且是直径五六米的坑,这是连地灵的一丝根须都没落下啊。”就算是强迫症要炼器或炼药也不可能为了收集材料做到这份上。 我推测道:“那个人的目的可能就是第一种。” 拆东墙补西墙,虽然不知道西墙在哪,但显然西墙失去了地灵,所以他拆东墙去补西墙。 赵哥怒了。“那也太缺德了吧,一个村子几百条人命啊。” 我不置可否。 小凯看看我,又看看赵哥。“你们是不是知道怎么回事?告诉我好不好?村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看着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小凯,我不忍,这真的很难开口,不是不好解释,而是不知道要如何告诉这个孩子,是他的不听话导致了地灵被挖走,然后整个村子悲剧了。 赵哥抬头望天。 小凯看向我。 我斟酌了下用词,较为委婉的解释了下,尽可能的春秋笔法他在其中的作用,但他的作用着实太大,再怎么春秋笔法也没完全春秋掉,而这孩子这一年多一直都在琢磨当年的事,因此很快就明白了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小凯震惊的瞪圆了眼珠子。“是我....害了大家....” 我安慰道:“....这个也不能怪你,只能怪那个人太卑鄙,是他骗了你。”连小孩子都利用,太无耻了,虽然人性本就是如此。 我很努力的安慰,然并卵,小凯仍旧哭了,哭得撕心裂肺,最后活活哭晕了过去。 怎么回事已经弄清楚了,而问题也没法收拾,在和赵哥商量了让小凯拜师特勤处,他有修炼的资质,当然,最重要的是,得知我们是专门处理这一类事的组织他便哭着要拜师。 不论是我还是赵哥用膝盖都想得明白这小子拜师并非想要求仙或问道。 神仙是不会做这种事的,没必要也不想惹这种因果,因此那个跟小凯说自己是神仙的家伙多半是个修士。 凡人如何能向修士复仇?都不是一个世界的。 只能变成修士,和对方站到同一个世界。 我拒绝了这小子的拜师,虽然他是无辜的,是被利用的,但是以我对阿莯的了解,阿莯绝对不认为他无辜。 做错了事要受罚,哪怕是被人给欺骗利用做了错事。 我不确定他跟着我去雪莹山庄会不会被阿莯顺手杀了。 最后是赵哥看他可怜,答应带他回特勤处,但能否成为特勤处的正式成员就得靠他自己的努力了。 291、第十二章修冥·失踪 自尽是一件很痛快的事,但死了就真的一了百了吗? 答曰:是的,因为那是另一个开始。 ——庄主 你觉得跳楼后最悲剧的什么? 我觉得,是跳下去却没死成,但也不算活着,成植物人了。 一个警察局的老友的女儿跳楼了。 跳楼原因? 男朋友被闺蜜抢了,想不开拿跳楼去威胁前男友,结果是可想而知,人家根本不鸟她,然后她就真的跳了,再然后就是眼前的植物人了。 这前因后果听得我简直无语,拿自己的命去威胁别人,这是多蠢啊?人的生命最能威胁的对像从来都是自己,至于旁的人,又不是他们的命,他们为何要在意? 更蠢的是,威胁无效后你丫还真就跳了。 槽多无口.... 至于前男友和闺蜜,我第一反应是闺蜜是否想吃了前男友,非我胡思乱想,着实是少凰抢孟凰的未婚夫,然后将长恒给做了一顿龙脍的事太令人印象深刻,以至于我听到闺蜜或姐妹抢男友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闺蜜或姐妹是不是想吃人。不过,也只是一瞬如此,我很快就回过神来,不是谁都有少凰那吃嘛嘛香的牙口。 按着人族的标准,那就是一对渣男贱女,但这更说明了植物人少女看人的眼光多么的差。 罢了,人都躺病床上不知能否醒的过来,我还是别积点口德好了。 忍了忍,还是没忍住。 看着老友短短时日仿佛老了十岁不止的模样,我还是很想抽死熊孩子,一对渣男贱女而已,有必要那么想不开吗?想想养你长大的爹妈,含辛茹苦养你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让你为了段失败的感情去跳楼的?真要按这思维逻辑,天底下得死多少人? 就算不去想自己的爹娘,也想想智慧生命的珍稀(相对于大洪荒时代,相对于整个盘古世界),众神哪怕永生得人性神性都没了,仍本能的渴望活下去,与世长存,甚至超越盘古世界,哪怕盘古世界毁灭了自己也挂不了(神尊已经做到了这一点,虽然它被天道给抓着把柄走不了,但盘古世界若是毁灭,所有生灵都将殉葬,唯它不会),为何这世上就有一些人那般轻视自己的生死呢? 奈何熊孩子如今是只植物人,我想揍都不知如何下手。 我不知如何安慰老友,总不能安慰他轮回永在吧?啧,自杀的人可是无法立刻轮回的,比如这位跳楼的,得一直重复自己生前的跳楼,直到原本的寿命终结。 在医院呆了一个小时左右,一直在等小姑姑和老友聊完。 问我在干嘛? 我自然是抱着小安安照顾小孩呗。 我犹豫了下,还是没忍住问安安:“你说给她喂熊猫的药能不能醒过来?” 安安不解:“为什么要让她醒过来?” 我愣了下,旋即看了眼老友,复又低头看安安。 安安秒懂。“是她自己自尽的,成人之美乃是智慧生物最基本的素质。” 我沉默须臾。“你该不会每次看到别人自杀都是在一边看戏吧?” 安安回以白眼。“我还没那么无聊,有空去看那种无聊戏码不如找个即将毁灭的世界花个几亿年看它如何走向末日。” 我:“....”很想吐槽,但不知道从哪个槽点开始肿么破? 不对,我的目的是吐槽这只鸑鷟有多无聊吗? 回过神来的我无语道:“不是谁都跟你一样强大的,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族而言,失恋的确是一件打击很大的事,不过为此自尽也的确挺蠢的。” 安安不以为然。“这不是强大不强大的问题,这是目光太狭窄的问题,森林那么辽阔,为什么要吊死在一棵树上?三十六换了几十个道侣虽然有为了搜集实验素材的因素,但也有它不想吊死在一棵树上的因素。” 我愣了下,下意识的顺着安安的思路想了想,若是那个植物人有熊猫的辽阔眼光那她还会自尽吗?得了吧,若是那样,她只会跟渣男表示:是我踹了你,不是你踹了我。 踹了渣男后麻溜的去找下一棵树。 莫名的觉得安安的逻辑好有道理,如果它没拿熊猫那几十个道侣打比喻的话。 熊猫那不叫思维开阔,也不叫渣,那叫没人性更没神性,什么虽然有收集实验素材的因素?口胡,它明明就是奔着收集实验素材去的。 我道:“她目光太狭窄,等救回来了让她爸妈慢慢教就是了。” 安安打了个哈欠,明显不想救人,不想做没有“素质”的事。 我道:“你不说就算了,我一样一样给她试好了。” 安安哈欠顿时就不打了,目光诡异的看着我。“三十六的药你也敢乱用?” 我道:“又不是给我自己用,也吃不死人。”在不死人的前提下,一点副作用什么的,不算什么。 安安:“....” 我最终还是没拿植物人做试药的小白鼠,倒不是我良心发现或安安决定抛弃所谓智慧生物的素养了,而是回去后遇到诺诺知道近来有很多灵魂不见了的事。 我下意识的就想到了植物人,人会变成植物人,一般有两个因素,一个因素是身体出了问题醒不过来,但灵魂还在;另一个是身体没毛病,但灵魂有一部分也可能是全部都不见了。 说起来,今天见到的那个植物人,它的灵魂好像就不完整。不过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缺了点魂魄也是很正常的事,灵魂全都没了也有可能——正在跳楼的地方一遍遍重复跳楼的滋味。 我打车去了植物人跳楼的地方,跳楼的鬼倒是看到了一只,但不是我今日去医院看的那位。 瞧着砰的摔地上摔得满地是血,连脑浆都溅出了一部分的家伙,我下意识的避了下这才没让脑浆溅身上。 跳楼鬼很快断气,又很快恢复过来,起身就要去爬楼梯,重复之前的跳楼,我忽的伸手拽住了这位跳楼鬼少年。“鬼兄,打听个事,前些日子跳楼的那个人怎么没跟你一起在这重复跳楼啊?” 跳楼鬼少年奇道:“她死了啊?” 我道:“没死,但变成植物人了。” 跳楼鬼三分羡慕三分嫉妒的道:“没死啊。” 我:“....”很想说,既然羡慕嫉妒,当初又为什么要跳楼?然而这问题,问了也没意义吧,他都已经跳了,说什么都晚了。 虽然无语跳楼鬼的情绪,但我还是更关心诺诺的工作问题。 鬼口失踪相对而言这种事其实不多,就好像几亿人口里失踪个把人,又没人报警,谁能发现有人失踪了? 诺诺以前也没发现,鬼口失踪时常有之,不是每只鬼在死后都能认命的接受现实跟着无常走,不少鬼都是三十六计跑为上计,有的会被抓回来,有的则是无常找断气都找不回来,干脆不找了。既然不想投胎,那就永远都别投胎了。 在这种情况下,无常去勾魂时若是发现鬼不见了,第一反应便是:又跑了一只。 诺诺也不例外,只是她会尽最大努力去抓鬼,也因此,她的记事簿上有一些奇怪的记录,一些鬼的失踪太过诡异。 那些鬼的情况很一致,自杀,然后挂了或没挂但成了植物人,但不论挂没挂,灵魂都不知所踪了。 诺诺对此虽然奇怪,但并未联系起来,因为它们的数据是混杂在无数的鬼口失踪中的。也是这一次,这一方世界与地府的联系被隔断,迫得城隍与无常们不得不自力更生,维持稳定。 为了维持秩序,免得回头所有人被冥王一块清算,鬼差们的工作热情(并不是热情)达到了百分之两百,这种情况下便不免发现了诺诺记事簿上的案例竟然不是个例,而是有着相当庞大的例子。 鬼差们都炸了,靠之,这是跟地府抢饭碗还是怎么的? 自然,地府是为了服务六道轮回建立起来的地方,除非将六道轮回给抢了,否则谁也不可能抢了地府的饭碗。那么这种庞大的鬼口失踪就一种情况了——有人在收集充满怨气的鬼想炼制什么,这种事以前也有发生过,不过自杀的鬼并不是每一只都怨气冲天,以前这么做的人大多是自己制造厉鬼,将一个本来生活得很幸福的人给弄得家破人亡,再于极致的痛苦中死去,死后妥妥的化为厉鬼中的鬼雄。 便是不制作什么极端的鬼器,人族中有种叫养小鬼的玩意也有许多人如此做,将稚童虐杀致死,再以其魂为自己驱使。 地府在这方面的档案有很多,每一卷都是斑斑血泪,令人不忍睹闻的那种,一定要看也会很长时间都有心理阴影。 这次的发现,根据鬼差们集思广益的分析,应该是同一人所为,而失踪鬼口,仅仅地球上便多达几十万鬼,这一数据让我一听就差点喷了,几十万鬼失踪,丫们竟然一无所觉?人才啊。 诺诺补充了一句:“时间范围为上下五千年。” 我:“呃....那确实有点难度。” 地球如今的总人口就有六十亿,而上下五千年的曾出现过的总人口....平均每年失踪个几百人,而这几百失踪人口还分布在几十亿人口之中,几十万鬼连沧海一粟都够不上。 我道:“地球一地的失踪鬼口是几十万,那这一方天地呢?” 浩瀚星空可不是背景贴画,智慧生命虽然罕见,却够不上濒危。 诺诺捂脸。“已经筛查出来且可以确定的有几万亿。” 我:“....谁这么牛逼?”可以确定的有几万亿,那疑似的呢?以及没查出来的呢? 诺诺回以“我也想知道”的神情。 受害者多达万亿计,地球上有史以来出现过的智慧物种人口全家来都未必有那么多,这应该不算小事了吧? 我问忙碌于建模连吃饭都与建模同步进行的少凰。“这么恶劣的事件,神界难道一无所觉?” 少凰咬着煎饼果子看了我一眼,将嘴里的煎饼果子咽下。“数以万亿的受害者很多吗?” 我愣了下。“不多吗?” 少凰道:“整个盘古世界的智慧物种种类便数以万亿计。” 我秒懂,数以万亿的受害者的确很多,但盘古世界更辽阔啊,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每个世界都有智慧物种,还不止一种,而每一种智慧物种都不可能只一个人口,再加上盘古世界的历史长度....数以万亿的受害者除非是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段的同一个世界,否则就连打水漂都比不上,后者至少还能听个响。 少凰又指了指计算机上的模型。“根据我的估测,目前双方战死的军队人数超过百万亿,若再算上平民的伤亡.....” 我秒懂,同时也抓住了少凰话中的一个隐藏含义。“这种失踪事件并非这一方世界独有,而是遍布整个盘古世界?” 少凰默然。 我看着啃着煎饼果子不说话的家伙。“我知道这对你而言是小事,但对于那些失踪人口而言,绝非小事,谁知道它们落到什么人手里了,若是灰飞烟灭了又有多惨?” 少凰咽了一口煎饼果子,露出了很是不以为然的神色。“全是自杀的,自己都不想活了,那么怎么个死法又有何区别?” 所以你还真的知道怎么回事啊。 我顿觉无力吐槽,原以为这家伙只是“素养”与众不同,不曾想,竟...不对,这家伙的思维逻辑搁在古神类好像也没毛病,看到有人自杀,正常的古神类第一反应从来都不是救人,而是目不斜视的走过,生命那么珍贵,所有人都在努力活着,却有人要作践生命,好吧,命是自己的,想怎么作践也是自由。 既如此,自己吃饱了撑的才要去阻止? 哪怕是我,若是大洪荒时的我,大概.....好吧,不是大概,是一定会觉得很无聊,该干嘛干嘛去,没必要浪费时间。 我无奈道:“少凰你一定没自杀过。” 少凰反问:“你就自杀过?” 我语塞,谁会吃饱了撑的去自杀?千万世的轮回里,除了靁的那一世,我哪一世不是早早的挂了,根本不需要自杀也活不长。努力在有限的生命里让自己活得好,不留下遗憾还来不及,如何会去自杀? 少凰道:“我自杀过。” 我茫然的看着少凰。 少凰解释道:“是很久以前犯了事,被神尊罚下凡历劫,经历很悲剧。” 我继续茫然。“所以?” 少凰道:“在生命所剩无几的时候我用不多的时间制造了一件武器,让那个小世界的所有智慧物种同我一起奔赴地府,自然,它们去了地府,我在死后醒了过来被神尊拎回了神界。” 神尊上辈子得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才能碰上你? 难怪神尊不再让这家伙下凡历劫投胎,便是一定要罚下凡投胎也一定要带着记忆了。 没有少凰记忆的少凰,只怕与凶兽也就壳子的不同。 少凰嗤道:“所以你若想与我说,自杀的人在事后都会后悔最好吞回去,因为我自己从未后悔当时历劫时的行为。” 我:“.....” 罢了,你不配合我就自己查。 怎么个查法? 简单啊,以那个植物人为线索去查它的灵魂去了哪里。 有这种本事的绝不会是寻常存在,而大能,都有自己的地盘,如大洪荒时代,说一下洞府所在,那么只要你不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存在,别人都会立刻反应过来你是谁。 同理,只要对方不是无名角色,那么知道对方的老巢在哪,筛查出对方是谁也是迟早的事。 至于如何搜索? 这里得庆幸一下植物人还没断气,躯体与灵魂是有一定的联系的。 诺诺和它的袍泽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组装出了一个专门用于招魂的仪器,超强版本的那种,想试试看能否将植物人的灵魂给捞回来,就算捞不回来,也尽量试试能不能反推出灵魂的大概方位。 地府也挺与时俱进的,招魂居然还能从仪式发展成仪器。 为了提高成功率,对方有那么大的本事肯定不容小觑,这么做必然打草惊蛇,因此必须成功。 我拉着和少凰一样兴趣缺缺但我拉得动的阿莯对仪器进行了改造和加强,提高成功率。 改造完成时所有人都来围观了。 不过,除了尘寰、诺诺、少凰、阿莯与刘元,别的人都被我赶了出去,我并不能保证一定会成功,若是失败又发生什么有危险的事,别的人未必能跑掉,留下来的都是能跑掉的。 刘元也能跑掉? 不知道,他是来看少凰的,就在少凰的身边,想来少凰要跑的时候肯定会拉上他。 楉? 她对这事没兴趣,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正在转移计算机,免得里头的数据受到影响,少凰在啃刘元带来的竹米糕,等计算机搬完了也会走。 我将防护用的符取了出来,其余人也各自做了准备,诺诺这才将植物人的躯体放进了宛若微波炉的仪器里,然后启动了仪器。 292、第十二章修冥·茫然 我醒来的时候是在一条街上,一条古色古香的街上。 我有点懵,这么古色古香的场景,一看就不是现代啊,影视城更不可能。理由无它,这种古是一种沉淀的古,不是影视城搞出来的假冒伪劣产品,空有其形而无其神。 我懵逼的看着周遭的一切,什么情况 我记得自己是在山庄里做招魂实验的,怎么突然就跑到这么一个古色古香的地方来了? 话说回来,华夏,不,整个地球上还有这样的环境吗? 呃,实验好像失败,然后微波炉,啊不,是招魂机子炸了的,唔,本庄主该不会被炸到外星球来了吧? 虽然这方世界的生态环境似乎与地球很像,但世界那么大,有百八十个生态高度相似的星球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而且,盘古世界的总体法则是一致的,虽然因为一些原因,有硅基生命也有碳基生命,还有一些什么基都不算的特殊生命,但属于同一个基的智慧生命的环境就算不相同,差异也不会太大。 比如碳基智慧生物,地球人族日后走出地球去,除非碰到的智慧生物不属于碳基类,否则它们的母星环境与地球至少也会有五成的相似。当然,如果是硅基,或者什么基都不算的特殊智慧生命,有那闲功夫比较彼此母星的差距不如回家洗洗睡。 生态环境类似,再加上一些众神做的小手脚,在一颗碳基生物的星球上出现和地球近似的环境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我如此分析着自己的遭遇,同时观察着周遭。 看得出来这是一条挺热闹的街市的,店铺林立,人来人往,穿的衣服也是近似华夏古代的袍服,当然,仅限于看上去家境不多的,家境插的穿的则是便于干活的短褐。 再看了看店铺幌子上的字,咳....一个都不认识。 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这里又不是我去过的地方,不管是谁突然换了一颗星球都会秒变文盲。只是,文字虽不同,语言倒是....好吧,也谈不上通,但奇异的就能听明白。 我的合理分析止步于有人喊我。 “女郎....” 女郎这称呼可不是现代的,我继续观察周围,想找一家比较热闹的酒肆听听消息,看看自己是掉什么地方来了。找到合适的目标后我便抬脚,然而脚一抬起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脚是我的? 脚上穿着的不是我平日在家时穿的拖鞋,而是一只做工考究的履,履的头部是直的,还绣着繁复的花纹,这样的直头履,哪怕是华夏时也是唐宋之前流行的款式。 好吧,履的样式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记得我没换履,而且,这只履所包裹的貌似是人的脚,可我是人吗?虽然外形看着和人差不多,但谁家人类身上有鳞甲,体温还特别低,让人怀疑是否冷血动物的?呃,貌似我也如今也的确是冷血动物,恒温动物的散热功能我如今已经没了。 虽然隔着履,但我可以很清楚的感觉到履之下的足有散热功能。 正疑惑着,那个喊着女郎的仆人已经跑到了我的面前。“女郎,可算找到你,怎么一眨眼你就不见了?吓死我了。” 我眨着眼睛瞅着仆人,忽的低头打量了下,自己穿的不是在山庄时穿的那身t恤加短裤,而是一身做工考究的深衣,非常漂亮,也非常精致,问题在于这么考究的服饰在华夏还有吗?就算有也不可能如此崭新,那都是文物。 再看双手,这绝对不是我的躯体。 看得出这双手养得很好,一点茧子都没有,当然,我的手上也没有茧子,却不是这种养出来的没有茧子,而是我的皮肤坚韧不会被轻易磨损,并且,我的手指,有隐藏的利爪,而这是一双很普通很正常也很无害的手。 打量完自己,我又看向仆人,十五六岁的模样,眉清目秀,是很正常的人族女性。但现在这情形,这种正常才是最不正常的吧? 我问:“有事?” “女郎,郎主让你晌午之前一定要回家的,你忘了吗?”少女道。 我抬头看了看天色,正是晌午,话说,之前在山庄的时候好像是下午吧? 我对少女说:“我饿了,先找个地方吃一顿再回去。” 古时候的食肆与酒肆没多大区别,或者该说,经营方向的侧重不同,食肆更倾向于出售美味的食物,酒肆则是以酒闻名,食物方面则是顺便。但不论是哪一种,都会很热闹,人不可能不吃饭不喝酒。 一坐下来我便出于试探的点了两个素菜加两个荤菜。 一边等菜一边听着食肆里的谈话,这感觉,仿佛回到了曾经回到东汉的那一次,不同的是,那一次我是知道自己是什么情况,而今,鬼才知道我如今是怎么个情况。 食肆里有埋头吃饭的,也有一边饮着小酒一边闲聊的,但总体来说,轻松得人不多。 原因嘛,因为战乱。 天下和平了没几年便四分五裂,黎民饱受战乱之苦,这里虽然偏安一隅,但看趋势,战火蔓延至此也是时间问题。 这里正处于分裂时期? 我有些纳闷,自己这穿越的运气真是可以哈。 继续努力听。 我记得当时少凰还没走,以我对她的了解,突然落到这么一个弱肉强食的乱世,她的动静绝不可能小。 如果其它人也到了这地方的话,那么所有人里少凰绝对是最好找的。然而,直到饭菜送了上来我也没听到少凰的消息,反倒是听到了关于真龙现身的消息,一条遮天蔽日的金色巨龙在都城上方显现,虽然转瞬即逝,却被传为祥瑞。 金色巨龙,体型还遮天蔽日,至少七成是楉,剩下三成是这地方还有另一条始龙族。 不过,转瞬即逝,也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一边思索着一边夹起一根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蔬菜啃了一口,口感很真实,有些苦涩,但很爽口,是真的,不是幻觉。 我默然的将剩下的食物也都尝了尝,都是真实的,不是幻觉。 可若非幻觉,那我如今的躯体是什么情况? 退化也不带这么退化的,而且我原始形态便不是人族,便是退化也不会是朝着人族的方向退化。 带着满脑子的问号和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我暂时跟着少女回了她口中我的家,顺便套了一大堆信息,貌似我家是当地豪族,富甲一方,还养着近千的部曲,听到这点的时候我都不想吐槽这个时代的混乱了,随便一个地方豪族都可以养私兵,看来我得加深这个乱世的混乱评估。 带着满腹的吐槽回到了所谓的家,很大的家,与其说是宅邸,倒不如说是小型堡垒,虽无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但这戒备森严的状态....这地方究竟多乱啊,竟然连地方豪族都这么个德行。 真特么难得,每逢乱世,日子过得最滋润的可就是拥有部曲的豪族了,乱世时秩序崩溃,这些地方豪族就是法律,可以肆意作践百姓的姓名,魏晋时期汉人王朝最大的隐患便是缘于此。 若这户人家是寻常的小族倒也罢了,若是大族,只怕战火不是必定烧到这里,而是很快就会到。 这次的爹是个三十几岁的男子,但....我诧异的看着这家伙,此人竟非人,是妖族。 虽然不是人族,但看得出来他是真的以为自己是我爹,叮嘱我这几日不要乱跑,过两日我的未婚夫会来,到时我跟着他一起去离战火比较远的地方,避免为战火所扰。 便宜爹的语气神情....我不由无言,与我这一世的亲爹每回在我出去疯玩时的模样莫名的重合了。 我有一瞬的迟疑,自己是否魂穿了? 不过也只是一瞬,若是魂穿,这躯体第一时间就该崩溃了,若非魂穿,那又没法解释我如今的情况,我并未感觉到软件与硬件的不兼容。 用了一天的时间我将这座府邸的事情都给摸清楚,一个非常标准的古代豪族家主的府邸,有妻有妾有子有女,我这个壳子是他的嫡女,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庶子庶女,不过不是嫡出,因此地位也就比奴仆略高点。 古代贵女的生活,我只能说我无比的怀念在雷泽界和地球时的生活,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我都不无聊,而这里的贵女生活,我只能说,还没半日我就无聊了。 研究衣裳研究首饰,我都没兴趣,难得我有兴趣的研究吃的,别人的兴趣却不高。 我最终无聊的回了自己的院子。 想了想,让仆人将所有能找到的史书都给找来。 虽不知身体是否换了,但一目十行加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仍旧在,仆人搬来的一大摞史料我通过让仆人念了字最多的一本书,然后自己记下后比对每个音节对应的字,以及意思,勉强学会了这里的文字,磕磕绊绊的看完了剩下的书,然后便是深深的无语。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争斗,但我从未想过,还能斗到这地步。 短短五百年,这片土地上已经换了十一个王朝,平均四十多年一个王朝,每个王朝的皇帝更新得特别快,短则一年不到,多则三五年换一个,而寿终正寝的皇帝,抱歉,翻了半天都没找到一个案例。 这历史看得我叹为观止,不止皇族,还有其余阶层的生灵,仿佛全都不知节制一样,欲望无穷无尽,不择手段,最终编织出了这无止尽的动荡历史。 我以为再也不吐槽五胡乱华南北朝乱了,跟这地方的历史比起来,五胡乱华南北朝充其量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最让我佩服的还不是最近这五百多年没有最乱只有更乱的历史,而是更早之前的一些东西。 因着频繁的战乱,这地方的历史极为纷乱,五百年前以前同样是乱世,只是时间太过久远,许多典籍在战火中佚失,记载也就不多了。让我惊叹的是一些非常古老的传说,这个世界的人不是觉得那些传说是胡扯就是以神棍画风去理解,但我见过星际文明,因此那些传说在我看来活脱脱的是星际传说。 靠之,这文明竟然曾是星际文明,可都跳出星际了,又怎么变成如今这比五胡乱华南北朝还乱的原始文明的? 我翻了许久才翻出了只鳞片爪,稍加分析....呃,至少九成是内/战导致。 我好悬没喷了,飞出母星摆脱原始文明等级的文明不乏遭遇大灾难然后全灭的,同样也不乏文明倒退回原始文明的,但....因为内/战而导致文明倒退到这个地步的,我只能说,兄台骨骼真特么清奇。 将那令人叹为观止的史料丢一边,我坐地上支着下巴思索了起来,这些历史与神话都不完美,但正因为它们的不完美才显得真实,历史从来都不完美,更不详细,很多地方都是春秋笔法或断层,全靠脑补。但有一点是不需要脑补的,那就是主线的发展与事件的结局。 综上所述,这个世界是真的,它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原本猜测这里是那个鬼口失踪的罪魁祸首的老巢,我们招魂实验没成功反倒被它给拉了过来。可这样一个真实的世界如何是它的老巢?总不至于它藏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等着我一寸寸寻过去吧? 若是那样,我选择卒。 我头疼不已,现在这情况,真是令人无从着手。 确定府邸里得不到新的情报后我在第二日又出了门去酒肆食肆里听小道消息,说不定就有有用的呢。 路上听到了通缉犯的消息,我顺道过去看了看通缉的图,这一看,顿时默了。 那短发,那衣着,分明是现代人吧。 不过我一个都不认识,难得,这里竟然还有别的现代人。 我最大的可能是实验失败导致的穿越,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穿越的,或许能够通过他们的经历推理出我的情况。 甩掉仆人后我打听了下那些出现的地点,立马跑去找人。 咳,才跑出城就累得够呛。 忘了现在这身体不是原来的了,没有之前跟跑车比速度能跑到跑车没油的身体素质。 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一点,我果断的改成了慢慢走,这可不是地球的和平时代,流民遍地,战火纷飞,若是体力耗尽再遇上流民,那我就悲剧了。 找到通缉犯的时候他们正和一群流民在搏杀,看了看他们身上的食物,应该是流民想要抢他们的食物,然后双方打了起来,这会已经死了十多个人了。不过流民的数量众多,被饥饿所迫的流民又是悍不畏死的,不抢是饿死,抢了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因此通缉犯们也没占上风。 让我讶异的是,这些通缉犯杀人的动作,真不像生手,仿佛身经百战杀人如麻。 现代人有这样的吗? 自然是有的,毕竟,现代地球也不是全球和平,也有战乱地带,但不至于一群人全是战乱地带来的吧? 这些人的人种都不一样,说它们全是战乱地带来的,鬼都不信。 我皱了皱眉,看来我得重新估测自己这个世界的情况了。 不全是战乱地带来的却有杀人如麻的心性,只有一个可能:在穿越后被环境给改造成这样的。 我一直都认为少凰虽然奇葩,但如果换了别个人去经历她幼崽时经历的事,只要没死,最终成形的性格只会比她更恐怖而不会更好。 生存的压力最是迫人,它能让孱弱着爆发出超人的智慧与力量,当然,没了生存压力后又是另一回事。 不过,被改造得这么厉害,得是在这个乱得令人惊叹的世界呆了多久? 我一边思索着一边摘下了腰间自从知道这个世界的历史后便一直随身佩戴的剑上前相助,虽然是流民抢劫在前,但考虑到这个时代,换了我是他们也会抢劫,因此我没拔剑,而是用剑鞘击打流民的穴位让他们昏迷,然后将通缉犯们带了出来。 脱离了危险,我看向通缉犯们,一个比一个警惕的看着我,我道:“不是吧,我救了你们,你们却如此提防我?”居然还有杀意?这都什么人呀? 我狐疑了。“话说你们真是现代穿越而来的?” 第三次世界大战了吧? 不然怎么养出这么一群人的? 听了我的话,这些人显然稍微松了口气,领头的中年男子狐疑的看着我:“你也是穿越的?” 我颌首。“废话,看你们的样子,知道不少东西?咱们要不要交换一下情报?” 这群人互相沟通了一下,最终同意了,然后我再次推翻自己之前的猜测。 我以为这只是一个世界,结果现实告诉我,这地方可能是个类似魔方的鬼地方,有许多个世界,而每个世界都有连接,穿越者在每个世界都呆不长,短则数日,多则数年,肯定会被传走。 这种传送毫无规律可言,但只要时间到的时候没挂就一定会被传送到别的地方。而不管传送到什么地方,都不会是什么和平安乐的地方,各有各的危险,唯一的区别是危险值的高低。 或许是以为我是新来的菜鸟,这些人倒是告诉了我不少有用的东西,虽然有用,但全都是很浅层的,随便找支队伍就能问出来的东西,反正我是觉得他们每个人都对我有所隐瞒。但也没毛病,每个人的都有自己的秘密,我跟他们不熟。 我消化了片刻他们给的情报后问:“你们如何确定你们是穿越了世界而不是空间?” 众人茫然的看着我。 我指了指天空。“话说,你们不会以为那漫天星辰是贴画吧?” 众人:“.....” 见了众人的神情与眼神,我道:“看来你们也不确定自己是在不同的星球之上传送还是真的穿越了世界。” 众人齐默。 我继续问:“我换个问题,你们最开始是怎么从自己的世界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 我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很不一样又很一致。 一致在于他们全是自杀后穿越到这地方的。 不一样则是,他们每个人的自杀的原因都不同,比如中年男子是破产了,还有因为失恋的、残疾了的、活腻了的、遭受了巨大冤屈无法洗清的....相当多,主要分为两大类,活腻味了的与现实中遭受重大打击活不下去的。 我很确定自己不曾有过自尽的年头。 293、第十二章修冥·魔幻 我脑子里的问号愈发的多了,还一个有答案的都没有,不,也不是全都没有答案,至少,我现在知道自己是怎么穿越的了。 虽然原理与过程不太清楚,但和招魂实验有关却是妥妥的。 好吧,九成的问号其实都是可以忽略的,只一个问号事关重要:这个世界是谁制作出来的。 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十亿凡世,神界虽然不是什么地方都管得过来,事实上,神界真正照管着的世界只是一部分,就算是这一部分也不是亲自管着,更多的是雇佣凡人临时工(神尊也不放心神人亲自上手,三观差异在那摆着)。 神人的数量虽然有限,但凡人够多啊,因此辐射范围极大。 再加上神尊只是规定不能殖民已经有智慧物种的星球,没规定不能殖民没有智慧物种的星球,每个文明在突破到十二级文明能够靠自己的能力离开本世界都会向那些边远世界开拓,一来传播自己的文明,二来获得更多资源。 高级文明之间的较量主要为传播文明,看谁的文明适应性更强,传播得更深入人心(也可以理解为洗脑更成功),这种较量是神尊默许也是高级文明之间往来最安全的,靠战争来传播文明,高级文明之间一场战争打下来打得文明灭绝也不是不可能。对于文明而言,自然不乐意看到那么个结果,因此高级文明之间都是在软实力方面互怼。 楉曾经见过一个文明为了传播自己的文明,专门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传教士”然后传送到不同世界传播文明。 林林总总加起来,据楉的估测,盘古世界至少一半的世界是在神尊所建立起来的体系内,剩下一半虽然属于偏远乡下,却也不是一点联系都没有,至少大部分都在神界有备案,等人手充足时就会去开拓。 这个世界的情况,就算神人们没发现,凡人文明中的高级文明察觉后也会上报神界,但显然神界并不知此事,不然诺诺也不会一点都没提起有这么可能。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这个世界是它自己创造的,没在神界备案,位置又很隐蔽,神界自然不知。 有能力创造一个规则互洽的世界,这至少得是上神层次的能力。 靠之,哪位上神这么无聊? 也可能是神尊,活到什么境界了才能这么无聊? 与通缉犯们分开时我从这些家伙的嘴里撬出了另一个令人惊悚的情报。 这个世界的原住民其实都不是原住民,而是外来者。 穿越者们在每个世界停留的时间里都是有任务的,若是没有完成任务,便无法在时间到来时离开这个世界,而无法离开便意味着同化,会被同化为这个世界的土著。 也因着这种现象,有穿越者推测,这个世界可能没有原住民,所有原住民都是穿越者。 有曾到达过同一个世界的穿越者发现,土著们的历史并非一成不变,跟个游戏戏的,你上次来这一关是这个模样,日后回来时还是这个模样,但不管怎么发展,就没有一个世界是太平的。 更令人惊悚的是,被同化者一直都在,当年是一个身份,如今是一个身份。 感觉上,整个世界仿佛一个巨大的沙滩,被同化为原住民的穿越者在沙滩上堆砌起一个又一个城堡,而没被同化的穿越者则是潮水,一次又一次的将城堡冲走。 若这个世界是一出舞台剧,那么作者一定是天天被人拿刀片泼的神经病。 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我认识的一个家伙,说起来,那家伙的画风貌似也是这么神经病,不过没这么会玩就是了。 这种虐到令人连哭都觉得没气力的舞台剧,感觉更像是清弥那只蛇精病的画风。 比个人的悲剧更悲惨的是文明的悲剧。 个体死了又活,活了又死真不算什么事。 你见过一个文明发展起来后被打回原始文明重新来过,然后又被打回去吗? 我可算是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的历史那么奇怪了。 就算是华夏五千年战争不断,也不是一口气就掐个五千年的,战争如冰期一样有冰期也有间冰期,哪有有史以来就不曾消停过的? 若是这颗星球有很多种族也就罢了。 少凰曾经见过一颗星球,上头挤着足足十九个智慧物种,是物种,不是地球上那种黑人白人黄种人的人种之别,那颗星球上是真正上的种族之别。 十九个种族,不同的意识形态与相同的生态需求,那个星球上的历史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有史以来。 它们只打了一场战争,从有史以来就开始打。 地球上的战争史跟那颗星球一比,完全是小学生打架与世界大战的对比。 那样的环境,能否发展出完善的国家来都是个问题,至少,大部分多种族共存的星球在发展方面都很艰难,有的根本连完善的国家形态都发展不出来。不过多种族混合型文明如果最终没自灭满门,并且完成了大融合飞出母星,又往往是三千世界所有文明类型中发展潜力最强的。遗憾的是,现实中多物种共存的文明一千个里能有一个走向大融合飞出母星就已是不错了。 少凰当时那个债主对她的请求就是止战,别特么再打了,有完没完?自然,这是少凰的翻译,原话肯定没这么简单粗暴。 少凰? 她翻了那颗星球的历史书后第一反应就是灭了债主来个人死债消。 没成功,无关良心,那个时候它和神尊的关系比较恶劣,刚犯过事,处于缓刑期,神尊专门分出了一缕神念盯着它,一看它又想造,赶紧按住了它。 那位债主保住了灵魂,而少凰,过程不详,我们只需要知道最终结局是它在还完了债后第一件事便是冲回找神尊拼命,硬生生的砍下了神尊一条胳膊。 问题是,我看过这颗星球上的历史上,只人类一个智慧物种,没有十几二十几种智慧物种,不可能出现那种只打了一场战争,从有史以来就开始打的情况。 再加上从穿越者口中得到的情报,显然,这没完没了的战乱和穿越者有一定的关系。 这种悲壮还鞭挞人性的风格....好吧,我又想起清弥了。 清弥在人性这方面的造诣深得令人高山仰止,不同的是,一般人研究人性多是心理学家,研究这个也是工作需求,而清弥,它纯粹是为了祸祸众生。 清弥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将圣人引入深渊,变成泯灭人性的恶魔,然后开餐——凶兽对于灵魂的喜好都是越纯粹越好,而清弥最喜欢的口味是纯粹的黑暗灵魂,貌似凶兽都是这么个口味,只是另外八只没清弥那么富有主观能动性——九凶兽就没一个是五讲四美的。 我的这种悠闲猜想可能的心态止于我看到所谓的未婚夫。 因着我突然不见了的关系,便宜爹派了许多人来找我,其中便有我才赶到的未婚夫,得知我不见了,考虑到这个世道的混乱,主动提出一起带人找我。 看到这所谓未婚夫时我的心里满屏的日了狗。 这所谓未婚夫竟然是尘寰,对方身上的非人生物气息减弱了很多,但里子仍旧是原来那个。 我扶额,下意识的回想了自己和清弥有没有什么过节,答案是有,我弄死过它一次,其余大大小小的过节也有,彼此都是记仇的性格,我记得它怎么祸祸我,它也记得我怎么弄死它的。 我只希望,这背后的人不是清弥,否则....我一定会很惨。 清弥那家伙操笔写剧本绝对不会考虑下限与节操,它那些食物的悲催经历充分诠释了这一真理。 心里骂娘,面上却是带着笑与尘寰打招呼,果然,不同于只是身体情况不太对劲,但记忆还很完整的我,尘寰的记忆已经被改变了,他只以为自己是一个封建时代的贵族郎君。 封建时代,还人族贵族.... 我默默在心里呵呵哒,你都不是人啊,而且,就算是妖族,特权阶级也不是世袭的啊,弱肉强食,若是王座之上的王被下属击败,那么下属就是最合法的继承人,马上就可以上位的继承人,继承权比王子王姬还要优先。 古神类也有这样的规则,好吧,大部分洪荒时代流传下来的智慧种族的王权传递都是这般模样,让强者带领族群才能确保族群在种族之林生存,走向强大。 哪怕是君族,王权继承权这方面也是世袭与强者为王兼而有之。 尘寰若是想当贵族,去雪狼一族的聚居地说不定还能竞争个王位来——只要他能够击败雪狼族的王——但人族的贵族,还是省省吧。 “你在试探什么?” 听到尘寰的问题我不由一怔,旋即反应过来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我方才套了半天话,他也不可能一无所觉。 只是,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 实话实说?只怕他会以为我是在发疯。 扯谎?还是那句话,失忆并不等于掉智商。 我犹豫了下,问尘寰:“你相信我吗?” 尘寰愣住,显然不明白我为何有此一问,但还是道:“你是我未来的妻子,我自然是信你的。” 这个话,要不是说的人是尘寰我肯定是一个字都不信的,人心之莫测能颠覆三观,而且一个封建时代的人族男子也绝不可能对妻子有真正的信任,连平等都没有,谈个毛的信任? 我对尘寰说:“我要找一个人。” 嗯,找人,不管是阿莯还是楉或是少凰,随便找到一个估计就能得到大量的信息,搞清楚怎么回事。 尘寰闻言道:“找谁,你尽管说,我一定帮你找到。” 我道:“普通人找不到,我得亲自去趟都城。” 尘寰毫不犹豫的反对。“此去都城有千里,太危险了。” 我道:“我们接下来要南迁可不止千里呢,我就去看看,看了不管找没找到那个我都跟你回来南迁如何?” 尘寰仍旧反对。 第二日的时候我留书一封自己跑了,虽然很对不起便宜爹,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一出糟蛋的舞台剧的他真的以为我是他女儿,可我不是,我得弄明白怎么回事,然后回到来的世界去。 不出所料,傍晚时我在路口一个废弃的茶棚里等到了追来的尘寰。 看着怒气冲冲的尘寰,我递上了自己煮的清茶。“喝碗茶消消火,气大伤肝。”虽然从未听说过有得肝病的雪狼。 尘寰恼怒的看了我一眼,接过清茶一饮而尽。“接下来去哪?” 我说:“都城啊,走水路,若找得到船便买船票,若找不到船便自己制作木筏....”顿了顿,我问:“你还会做木筏吗?” 失忆之前的尘寰的野外生存经验很足,几百年的生命,他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山林里渡过的,剩下一半时间则是到处溜达,因此旅途中用得着和可能用得着的技能他都会点,让忍不住想起娲灵,同样是在驴友技能上点满的家伙。唯一不同的是,尘寰是没有安定的地方所以到处溜达,而娲灵,旅行是它与生俱来的天性。 再走几十里就是一条大河,这个国家的都城就位于大河的下游,而此地位于大河的中游,得顺流而上。若是尘寰坐不出能用的木筏,我就得考虑要不要找棵巨木掏空弄成独木舟了,反正这年头的生态还挺原始的,森林到处都有,几人合抱粗细的巨木随处可见。 尘寰答道:“我自是会的....我什么时候学过这个?” 看着因为疑惑而皱起眉头的尘寰,我笑了,看来洗脑也不是很成功嘛,潜意识里的东西都还在。 我道:“可能是你以前学过,然后给忘了吧。” 尘寰一脸无语的看着我,就差在脸上写上怎么可能了。 我认真的回视,就是这样啊,你纵是不信,它也是现实。 庆幸的是,虽然记忆没了,但只是脑子的记忆没了,身体的记忆还在,因此尘寰仍会制作木筏,并且制作得很结实,让我们能够顺利去都城。 走的时候就没带几口干粮,好吧,我是一点都没带,只有尘寰带了,但也不过一两顿的事。不过靠山吃山,水路之上自然吃水。 这条大河的长度不可知,但宽度,下游这一段的宽度已经达到了几百里,比黄河还宽。闲着也是闲着,在木筏时我通过日影以及我之前看过的一些地理书来推算了下脚下这颗星球的大概半径与面积,这颗星球的半径比地球大多了,有这样一条大河倒也不足为奇。 思及看过的一些地理书,这颗星球不止半径胜过地球,只怕陆地面积也比地球大,给了这颗星球上生活的智慧物种充分交流板砖技术的空间。 物理上的各种规则能够自洽也意味着这个世界很完善,不是神界的神人学生弄的残次品作业。 将计算出来的各种数据推一边,我看向水里,话说,虽然和尘寰认识了挺久的,也知道它会游泳,但让一头狼在这样一条大河里捕鱼真的人道吗? 我有点担心现在都还没爬上来的雪狼溺死了没,同样是生活在极寒地带的生物,但雪狼和北极熊终究是两个物种。 正当我犹豫要不要下水捞狼时尘寰终于爬上来了,手里抓着一条鱼,看着有点像鲤鱼,就是个头....快赶上我人形身高的三分之二了。 这条河里的鱼真肥。 在看到这条鱼时我是如此想的,而找了可以泊岸的地方烤熟了后鱼分食后我心里想的内容就变成了鱼肉真肥,然后就是这见鬼的世道还有没有点公德心了? 这鱼的味道和黄河鲤鱼的味道颇似,非常肥美,吃得人口水直流,如果我没吃出一截手指头的话。 靠之,这鱼肚子里竟然有一截手指头!? 尘寰淡定的看着鱼肚子里的手指头,将手指头剔掉,道:“前些日子中游发生了一场战事,死了几十万人,尸体皆被沉入大河里,这鱼应是从那里游来的。” 我当场就忍不住吐了,南无阿弥佗佛,我错了,我以后不吃鱼了,我要效仿华夏佛门弟子吃素。 尘寰将鱼肚之外与手指头没有接触的鱼肉分给我。“你吃这些吧。” 我说:“我茹素,你吃吧。” 我知道,虎狼也吃过人,我吃虎狼的肉时不带半点犹豫的,如今吃不下这鱼很矫情。但,我吃虎狼的肉时可没吃到过人手指,如今吃鱼却是吃到了,若真的不会矫情,那么我就得重新定义自己对人类这一生物的心态了。 尘寰非常麻利的将鱼肉给吃得只剩下鱼骨头,胃口真不错,你是不是忘了鱼肚子里刚才发现的是什么?你不是失忆了忘了自己不是人吗? 话说回来,人族古代吃人的例子貌似还挺多的,甚至曾有一种叫醢刑的刑罚,将罪大恶极的犯人剁成肉酱煮熟了分而食之。 封神演义里姬昌长子伯邑考的遭遇本质上就是醢刑。 也不知这个世界有没有醢刑,如果有的话,那么人吃人只怕在这个世界的人的认知里是很正常的事。 人和牲合起来是人牲,和猎物没什么区别,猎物可食,人牲自然也可食,这是远古时代的人族曾有过的一种普世观。 诚然,这颗星球上的人族看着挺发达的,不是远古时那种情况,但考虑到战乱导致的断代情况,这颗星球的文明也不似华夏那般方方面面都在跟着进步。 就算精神方面也进步,乱世里人吃人的例子屡见不鲜,尘寰如今这般,貌似也不算什么。 我郁闷的啃着新找来的野菜,我也想吃肉,但肉到了嘴边也是真吃不下,只得无奈的想东想西转移注意力。 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串大虾。 我诧异的看着不知何时又下了趟水的尘寰。 尘寰示意了下大虾。“吃这个绝不会吃到人手指。” 我感动得差点落泪,天知道君族从远古时就是以肉食为主食的。 294、第十二章修冥·神经 这个世界有几大洲不清楚,但我们所处的这片和华夏一样有着一条大河的陆地和华夏很不相同,它的下游有一个非常巨大的内陆湖,大到说它是湖都是令人觉得是委屈了它的大湖。 这大湖的面积超过了渤海,都城就立于大湖的边上,据说是这片陆地上的人族最早定都的地方,对于人族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每个国家都希望得到它以表明自己的正统性,然后.....这座城平均二十年就会换主人,最短的一次换主人的时间间隔是两年。 虽如此,但这座都城仍旧很繁华。 大河流经这片大湖后会继续向东,约莫七八百里后便会入海,出海后可以去别的大陆。 虽然战火纷飞,但再厉害的战火也挡不住商人那可钻进金钱中活活卡死的心,相反,因为没人约束,海上贸易还更繁华了,当然,一样繁华的还有猖獗的海盗。 都城虽然不是处在入海口,但这条大河是这片大陆上最大的大河,大陆上的河流至少九成最终汇聚入这条大河,因此通过水路是可以往来大陆上大部分地方的——前提是在路上没被水贼给抢了。 湖的对岸到入海口的地方虽然是广袤平原,极为富饶,但也正因为富饶就一直没消停过,战火燃得比大陆腹地还凶。再加上平原的北边是山脉,南边倒不是山脉,但大陆南边是蛮荒之地,待开发。 诸多因素加起来,都城便千年如一日的繁华。 就是我来的时候不太好,十几日前这座城才换了主人,一场攻防战打下来,这座城目前的统治者正忙着将这一片完全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维持民间秩序这种事得等到它将王座给坐得稳当了才能腾出手来。而且,现在这会儿还在洗劫的都是新任统治者的人,这也是这个时代的惯例,因为不确定地盘到了手里能否捂热乎,干脆到手之后先捞一笔,不过这种时候应该也捞不到多少肉了,因为前朝兵败之前就已经先将城里所有富户都洗劫了一遍,新朝最多榨几滴油。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我很是感慨。“这地方还真是完美诠释了这八个字的真谛。” 尘寰一副不理解的模样。“古往今来一直如此,有什么好感慨的?” 我:“....”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说地球上的人族能祸祸了。 尘寰看了看周围残破的模样,又看了看地上干涸的血迹,问我:“你确定你要找的人还活着?”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肯定还活着。” 那几只神类一个比一个彪悍,这颗星球毁灭了它们都不可能挂掉,何况这区区一场战争。 不过,也不知楉还在不在这里。 应该不在吧。 这座城市刚发生过大战,加之混乱至今都尚未结束,血腥味离着十几里地都能闻到,我要是它除非打算管一管闲事,否则绝不会留在这里虐待自己的鼻子。 虽然不是每种水生物的嗅觉都变态,但龙族毫无疑问属于水族中将嗅觉给进化到了极致的那一类。 我站在一块残留着血迹的青砖上思索了片刻,道:“我们去大湖。” 龙也是要吃东西的,只要是生物就得进食,始龙族也不例外。 神人几万年不吃东西也饿不死? 瘦子和胖子一起绝食先饿死的肯定是瘦子这个道理懂吗? 神人不是饿不死,而是它们自身所拥有的能量以及它们能够控制自身的能量损耗,必要时加以控制,如此一来,虽然理论上神人是可以饿死的,但那个时间长度....没人会去做这种蛋疼的实验。 到了上神这个位阶后那就是真的饿不死了,可以在任意环境中通过非进食的方式获取能量维持自己的生命与力量,也因此到了这个位阶,进食纯粹是习惯或是个人爱好。 楉还没到上神的位阶,它也需要进食。 自然,平日里进食是习惯和个人爱好,楉这一类的生物多是百年不进食,一顿顶百年。 虽然不知楉是如何做到不被洗去记忆的,但我不认为它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消耗力量。 吞纳天地灵气是个好办法,也是最常见的办法,但这个世界是有主的,很容易被察觉到位置。 一一排除下来,进食的效率虽然不是最高的,但稳妥性却是最高的。 神类摄入食物能够做到近乎百分百的消化吸收,效率远超人类,楉若是摄入足够的食物,未必不能将损失给补回来。 容纳一头始祖龙进食的饭盆,我第一反应便是旁边的大湖。 寻了湖边渔村的渔人打听了下,不出所料,近些日子渔获少了许多,有时候在湖面上转悠一整天都找不到鱼群,那些鱼群仿佛消失了一般。 尘寰一直跟着我,看着我打听渔获,终于没忍住。“你莫不是想说你要找的人在大湖里?” 我欣然颌首。 尘寰:“....人不可能在大湖里生存。” 我反问:“我说过它是人吗?” 龙是水生物,呃,好吧,严格来说也不完全是水生物,至少始龙族是真正意义上的海陆空三栖物种,但最喜欢的还是水里,最讨厌的是火山——喜好如此不同,大洪荒时代龙与凤凰掐得你死我活貌似也很正常。 渔船的价格不便宜。 对于渔家而言,渔船是全家的生计来源,没有渔船就没法出海,没法出海也就意味着全家都会饿死。 我虽然很想驾着木筏出海,但脑子还在,知道自己现在的力量乘坐木筏出海遇到什么事的话淹死的几率很高。 话说起来,这个地方有货币这玩意吗? 货币是在稳定的环境里才会出现的东西,而这颗星球的情况....呵呵哒。 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贬值的硬通货自然是有的,比如布帛,比如一些贵金属。 这颗星球的金银还是很值钱的,不像一些星球上,遍地黄金,因此最不值钱,土著们为了拿黄金修建出不会坍塌的建筑跟材料学死磕了很多年,愣是在别的领域才开头的情况将材料学给发展得超前了一大截。 我抠了尘寰腰带上的金饰当买船的费用。 尘寰被我气得简直无语。“淑女点。” 我道:“我什么时候淑女了?” 尘寰:“....” 乘船出海,啊不,是乘船出湖,如何寻龙也是个问题,楉多半在水下,我可不确定自己如今的躯体能不能在水里呼吸,因此只能在水面上想办法让楉出来。 尘寰在下水时如此提醒我。 我问:“你在城里的时候不是抢了别人一个号角吗?” 钱不够就打劫,尘寰的思维逻辑挺接地气的,就是城里已经被洗劫过一次了,再洗劫也没什么油水,抢了个小头目,却只得一些布帛与一只号角。 布帛不方便带,尘寰最终只能贼不走空的拿了号角和铜钱。 尘寰不解:“都城前些日子尽是号角声,若是能够惊出它,早就该惊出来了。” 我道:“我吹的号角声和人类吹的可不是一种。” 我吹的是阿莯平日里用古乐器演奏的一支乐曲,是神人创造的一支曲子,只在神界流传。 我拿号角吹着古典抒情的乐曲,尘寰坐在旁边听得一脸的别扭,理解,号角是用来演奏雄浑或悲壮的曲子的,这种古典抒情的曲子,真心不适合号角。 只是,让我侧目的是,如今的尘寰可是失忆版的尘寰,居然信了我那在任何一个正常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的找一个非人生物的话,并且坐在这里忍耐着这乐器与乐曲不搭的吹奏。 等脱险了就亲自下厨做顿全鱼宴感谢他吧。 我当年的全鱼宴可是每个吃的人都会吃得满嘴流油的,虽然我也只为初代种、娲灵与凤凰下过厨,不过哪怕挑嘴如凤凰都赞不绝口,娲灵虽然有时会说一两句嫌弃食材的话,却没有哪一次是没吃干净的。 嗯,就这么决定.... 哗..... ....了。 我拿开号角,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看着海中突然冒出来的金色龙头。“你可以变小点再出场的。”若非尘寰控制能力强,船这会都该翻了。 金色龙头张嘴道:“你别糟蹋音律了。” 我说:“我觉得我的音律造诣还是挺不错的。” “你的音感很好,但你还没有妙音上神那不论用什么乐器都能将任何风格的乐曲演奏得无可挑剔的本事。” 我秒懂,看来这条龙的音乐造诣颇高,只有本身是音乐高手的生物才会觉得我这种拿号角吹绵软的抒情曲的行为难以忍受。 我仰着脑袋看着龙头,忽然想起尘寰如今是失忆状态,也不知是否接受得了这种冲击。 我看向尘寰,呃,好吧,那一脸的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的模样....挺萌的,忽然换成毛茸茸的雪狼本体形态估计会更萌。 楉的躯体慢慢缩小,最后变成了人形跳上了船。“你有没有看到少凰?” 我回道:“这个问题是我本来打算问你的。” 楉闻言露出了失望之色。“你当时离她挺近的,竟然没抓着她?” 我想了想,好像,自己的确曾经抓过什么东西,不过后来又被冲散了。 我问:“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是否清弥的新游戏?” 楉摇头。“不是清弥,是修冥。” 我差点喷了,修冥? 诚然九凶兽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修冥相对别的凶兽而言还是挺乖了,吃饱就行,既不像清弥一样有着浓浓的恶趣味,也不像别的正常凶兽一样热衷毁灭,因此它的仇恨值在九凶兽里是最低的。 我实在很难想像修冥会有清弥那种变态般的恶劣。 思及楉身上可能发生的事情,我问:“你和他较量了?” 楉点头,还补了一句:“我与华胥联手。” 我眼皮跳了跳。“胜负如何?” “败了,与华胥分开逃。”楉一句话回答了大量的信息,无怪乎她一张口就是问少凰在哪,摊上这种能吊打两位大佬的存在,当然要找大boss求援,须知上神与上神之间的武力值也是高下之分的,像华胥这种证杀伐之道的无疑属于特别能打的,而楉,始龙族在大洪荒时代就以高武著称,做为有资格角逐王位的强力候选人,一些武力不够高的上神只怕都不是她的对手。 我拧着眉头思索了起来,当年为了对付九凶兽,我对九凶兽做了大量的功课,以我对九凶兽的了解,清弥若是弄出这么一个令人抓狂的世界,有九成的原因是无聊。 没毛病,你永远都无法想象一个无聊到极致的家伙能够做出什么事来。 地球上的闲人再怎么作恶,也不过是祸祸几个同类,因为它们的闲大多来自纨绔,而再纨绔再闲也还没跳出人的范畴。而清弥,用人族一点的说法就是,它拥有爱因斯坦等地球伟大科学家的智商与才华,却没有科学家们造福人类的心性与目标,它很无聊,很闲。 它博学,它多才多艺,它永生,它不屑与蔑视芸芸众生....造孽什么的太正常了,不造孽才不正常。 闲人多作恶这五个字简直是为清弥量身打造的。 不过,同样的事情,换成了修冥,至少九成是有所图,它没无聊到清弥那境界——我觉得,别说盘古世界了,便是盘古世界及周边世界都找不到一个能在这方面与清弥一较高下的奇葩。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文明发展得令人吐槽无力的世界对修冥能带来什么好处? 我问楉:“你能估测出这个世界的年龄吗?” 不过,同样的事情,换成了修冥,至少九成是有所图,它没无聊到清弥那境界——我觉得,别说盘古世界了,便是盘古世界及周边世界都找不到一个能在这方面与清弥一较高下的奇葩。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文明发展得令人吐槽无力的世界对修冥能带来什么好处? 我问楉:“你能估测出这个世界的年龄吗?” 世界是有寿命的,大千世界的寿命约莫三百六十亿年,中千世界的寿命则一百二十亿年,小千世界的寿命则是三十六年。自然,这是正常寿命,但就像人的生理理论估测寿命超过百载,但真能活到一百岁的却没一样,世界也一样。 既然有寿命极限,自然也可以估测过一个世界的大致年龄。 不过这点一般人做不到,想要通过生理判断出一个人的年纪,必须见过很多不同年龄的人,以及很多人不同年龄时的模样,但当这个人变成了世界后,那就真的很让人无力了—— 除了神族,几十几百亿年对于这些永生不死的神族而言,很久吗? 楉表示回答这个问题她需要点时间,然后就进入闭目养神状态,至少看着是如此,实则的话....她的神识正到处乱跑,采集数据,很是忙碌。 楉忙碌了起来,心理素质不错这会已经镇定下来不再炸毛的尘寰也开口了。“这一切究竟....” 尘寰皱眉,估计是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句子。 我道:“我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对,我们连人都不是。” 我将前因后果以及以前的事一股脑的砸向尘寰将其砸了个七荤八素,直到楉重新睁开眼他都还在脑子里捋着思路。 “约莫六亿年。”楉说。 诞生了六亿年的世界能够孕育出群星璀璨的智慧物种以及文明吗? 答曰,可以,别拿地球所处的那方世界当标准,盘古世界三千世界,每个世界的规则虽然大致上一致,却也不是每个世界的规则都一模一样。而当那个世界有神灵的干扰时,若是浅层的信息干扰倒也罢了,若是更深层的干扰,那么,恭喜,所有关于世界的演化与智慧物种进化的常识都可以塞进狗嘴给狗加餐了。 啥? 问什么是浅层干扰什么是深层干扰? 浅层干扰就是神灵曾拜访或居住,而因为神人本身所蕴含的信息量,很容易对那个世界造成干扰,使得该世界的智慧物种最终都向着神人的外形进化。 比如盘古世界,不管是什么基的人种,不管是人还还是非人,都拥有道体,也就是人形。这并非什么意外,而是因为创世的盘古父神就是道体,所以盘古世界所有智慧物种不管走的什么进化路线,走到最后都会进化出道体来,这便是一种信息干扰。 我什么都没在,但我的存在本身就令你无法忽略,此为浅层干扰。 深层干扰则是直接创造生命甚至一整个生态圈,跟园丁很像,只是园丁播种与浇灌的是花草,而神人播种与浇灌的是生命与文明。 除非是玄幻画风的世界,否则六亿年的时间进化出这个世界智慧物种群星璀璨是不合理的。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智慧物种貌似都是掳掠来的,这一点也就可以忽略了,但智慧生物可以掳掠,生态圈却不可能。 为了让这个世界能够容纳智慧生物生存,修冥付出的心血绝不会比直接创造差多少。 六亿年,我想像不能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少智慧生物。 我揉了揉眉心。“修冥的境界你能判断出来吗?” 楉不假思索的回答:“神尊境界。” 神尊是尊称,也是一种境界。 盘古世界的神尊自然不止一位,只是除了那位改天换地的神尊外的神尊都是名字加上神尊的尊称,因此对修冥的称呼应该是修冥神尊。 修冥神尊.... 好遥远,我现在连仙人都还不是。 我很是感慨的道:“我大概知道修冥在这个世界做什么了。” 要对付一头凶兽,还是一头修成了神尊的凶兽,除非能在短时间内拉起一支强大神类组成的大军,否则找少凰无疑是最靠谱的,这家伙曾经跟一整支神族军团刚过。 当然,最终的结果挺惨的,九死一生。 我默默的看着楉,一点都没觉得少凰这种经历有什么光彩和靠谱的地方。 楉道:“若是换了你....” 我道:“我会死得很惨。” “她没死。” 我愣了下,呃,虽然被完虐,但那样的实力对比之下能够跑掉也的确挺能耐的。 楉继续道:“据说,她曾斩杀过其它宇宙的神尊级强者。” 我挑眉。“据说?” 楉道:“年代太久远,加之她自同其它宇宙的大战之后很少出手,便是出手也多是同神尊,被完虐....很难判断。” 我秒懂,少凰与神尊的差距显然不止一点,尤其是神界还是神尊的主场时,回回都是少凰被收拾,被虐,而旁观者....我个人觉得,这两位交手时但凡长脑子又不想死的都会有多远跑多远,因此关于少凰如今的战力,那就真的是谁都不清楚了。 只是,我判断,这个所谓据说斩杀过其它宇宙的神尊级强者,有可能是真的。 大战时少凰应该进入上神位阶没几万年,不可能那么快就成为神尊,但考虑到它的特殊性,以及神尊里也可能有弱鸡,保不准就真的杀过一个呢。而且,就算不是弱鸡,只要不是盘古世界那位神尊一般的变态,少凰若豁得出去,也未必不能搏一把。毕竟,不是每个上神都和她一样在武的领域登峰造极,并且经常有神尊级的存在陪练(虽然陪练往往等于被虐)。 我迟疑了一瞬。“少凰身上有凶兽血脉。” 上位物种中,有一种现像叫血脉威压,蛟龙看到楉会下意识的敬畏便是源自这种血脉上的压制。 少凰再凶残,她也是混血凶兽,不是纯血。 这世间在血脉上和修冥处于同一位阶的只有另外八只凶兽。 楉摆手道:“有影响,但不大,她对此抗性很大。” 我看着楉,太笃定了吧? 楉道:“它曾动手杀桓寂。” 我秒懂。 若血脉压制对少凰影响大,她当年也不可能去杀桓寂,仅仅是因为觉得桓寂的躯体可能用得上。 我咬了一口食指,没咬破,这不是普通人的躯体吗?再用力,咬破了,殷红的鲜血流了出来,我将血递给楉。 楉不解的看着我。 “我和少凰如今用的躯体是近亲,神界应该有用近亲的血液追踪的法术吧?”我问,一群闲的蛋疼的神人不再打架斗殴,转研究,我就不信它们研究不出来这东西。 须知大洪荒时代后期利用血脉之间的联系诅咒甚至弄死一群人的法术可不少,不过条件也很苛刻就是了,不然当年早就乱套了。 楉接了我一滴血,同时有些奇怪。“你们不是一个物种吧?” 我点头。“这跟我爹和她现在的母体有共同的父母冲突吗?” 楉语塞。 楉施展了法术,还真就有了方向,却也只是方向,血液形成了血线,摇摇指着一个方向。 我看向楉。 楉道:“只能指个方向。” 我道:“所以还真有用啊,真有创意。” 楉道:“血缘不能出三代,距离不能太远,对方不能抗拒,不然没用。” 所以这就是个鸡肋啊,不过,所谓鸡肋,也只是没到适合它发挥作用的时候罢了。 少凰在另一颗星球上,隔着一个小型星系,不过这点距离对于楉而言不是什么事。 坐在龙爪子里飞跃星系与太空来到另一颗星球上时尘寰一脸三观彻底崩溃已放弃挽救的模样。 问我有没有笑? 我当然有笑,不过也没笑多久,因为我很快就找到了少凰,然后我也三观将卒了。 295、第十二章修冥·怪异 看到少凰的时候她在和人喝茶,老实说,第一眼我没认出来那位大美女是少凰。 看惯了她奶萌奶萌的小孩模样,如今看到萌娃进化为女王,自然一时半会反应不过来。 女王,啊不,是少凰在大街上与人一起逛街,虽然美人很美,气质....更是卓然,但我看了一眼后还是很快就转移到了她旁边那位的身上,直到楉说了一句:少凰怎么长大了? 我默默将目光移回美人身上。 还真是少凰,不过,看上去和以前看到的成年版本貌似不太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我说不上来,但感觉就是不一样了。 以前的少凰更像是一柄剑,虽然封在剑鞘里,遮住了那杀戮无数后的森寒与锋芒,却仍无法改变它的森寒与锋芒。如今的少凰,仿佛柔和了很多,至少,你不上手去摸一下,很难再感觉到那种森寒与锋芒,因为它现在更像是一个人。这倒不是说少凰以前就不像人了,实际上在众神里它可能是最像人的,但这个像是相对众神而言,因此很难真的认为她是人类。 也因着这些,虽然找到了少凰,但我与楉都没动。 眼前这个少凰的外形年龄大抵十六七岁,但事实上它在平常的外貌都是停留在人类的二十岁上下,眼前这状态,看着稚嫩了点。 若是少凰自己恢复的成人版本,肯定不会比实际上小了几岁,那她是如何恢复的就有待商榷了。 其次,和她一起逛街的是刘元。 不过,这俩人如今都不是现代装,而是一种类似深衣的服饰。 刘元穿的比较简朴,但少凰穿的,只那精美的暗纹刺绣就不是一般人家穿的起的。 最重要的是,看着逛街逛的很开心的两只,我道:“我觉得自己好像被塞了一大把狗粮。” 楉不解的看着我,显然不懂这个梗。 尘寰....他现在也不懂。 我:“....” 楉思索了一瞬,大抵猜到了狗粮的意思,道:“他们俩以前有时虽也会无意识的发狗粮,但少凰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 我点头。 也不能说什么都没有,还是有清冷淡漠的,虽然这和什么都没有也差不离,也因此那狗粮发的....不论是当事人还是被塞狗粮的都没法当真。可眼前的少凰,她的眼神很温柔,也有着情意。 我问:“神尊级的神人洗脑的力量很强大吗?”这简直是中邪了。 楉摇头。“便是神尊也没这本事。” 我懵了,那修冥是如何做到的? 楉同样疑惑的看着少凰,显然她也想不通。 尘寰插嘴道:“会不会她心悦那个男人啊?” 心悦刘元? 这个可能.....我与楉不约而同的摇头。 “少凰的口味没那么重。”这是楉。 “少凰以前就认识那个人,很多世,有男有女,要爱上早爱上了不会等到如今。”这是我。 尘寰道:“小落你的话我能懂,但她的话.....我怎么听不明白?” 楉解释道:“那是只人族,不长毛,有一次众神聚会胡侃,她曾言对不长毛或羽毛不够美的物种没兴趣。” 很符合少凰的品味,虽然我没听她这么说过,但从她觉得每个人族都丑得伤眼也不难看出她是纯粹的鸟类审美。 刘元和她相识虽有许多世,但认真算起来,不论换了多少副脸孔,都没有一次是符合少凰审美。 呃,好像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世他都没感动少凰了,这个世界对丑人从来都不公平的。 尘寰指着逛街的两人。“那这是什么?” 我与楉不约而同的沉默以对,天知道那是中的什么邪。 尘寰无语道:“那姑娘也是人,有血有肉的人,会爱上谁不也是很正常的事吗?” 我道:“严格意义上,它还真不算有血有肉的人。” 凤凰是由火焰化形,它的后裔也继承了这一特质,因此凤凰一族并非纯粹的碳基生物,它们的血肉本质皆为火焰,也因此,凤凰一族若是受伤流血,血液会很快变成火焰,哪怕是掉眼泪,眼泪也是能引发大火的火泪。 楉道:“历史上切实与她有过感情纠葛的雄性就一位,被她给下锅煮着吃了。” 尘寰:“.....” 我对楉的话加以纠正。“她与长恒谈不上感情纠葛,不过是两族争斗的一场博弈,她真正爱过的只有一只琅鸟。” 楉不信:“她从未提起过自己爱过谁,甚至连思念都没有,史册之上更无任何信息,哪怕是野史。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帝王将相,若是有香艳逸事,很难不被挖出来。” 我无言,少凰在这方面的确挺干净的,一方面是它对将美人下锅煮了吃胜过跟美人上床,另一方面则是孟凰当年抽走了它对琅鸟的感情落下了后遗症。 感情都没了,如何还会思念? 少凰现在还记得琅鸟都是古神类的记忆力太强大所致,但就是如此,别人问起琅鸟,它都要扒拉一会记忆海才行。 千万年的岁月,生死之隔,什么感情都该淡了,但少凰却一直都没恢复正常,让人着实想问孟凰一句,君当年手术技术是否有点潮? 我们这头抓瞎中,那头两只倒是发狗粮发得很是欢实,让周围看的人很有高举fff火把的冲动。 俊男美女,很难不引人注目,刘元在路过一个面具摊时拉住了少凰。“安宁你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少凰看了看摊子,随手取了一只凤凰面具戴自己脸上,然后又挑了另一只禽鸟面具戴刘元脸上。 我道:“确定无误,不是赝品。”哪怕没了记忆仍旧对羽禽类情有独钟。 刘元显然没觉得少凰的审美有什么毛病,对自己脸上的面具非常满意,然后俩只继续高高兴兴的牵着手逛街。 一般情况来说,女性拉着男朋友逛街时,男朋友的第一身份都是:苦力。 刘元的运气显然很不错,他陪着的女朋友是少凰,少凰看到什么都想问问价钱,但很少有买的,偶尔买的几样也多是吃的,俩人一分,没几口就吃完了,因此刘元手上提着的东西少得可怜。 两个人逛了大半天才终于找了个食肆坐下来吃东西。 我们没进食肆,这颗星球虽然目前也是封/建时代,但同一个时代不同星球的钱币显然不一样,而我们都没钱。便是语言都是楉抓了个人读了他的记忆得到了他的牙牙学语和一生说的话,弄了个临时的翻译包。只是,语言有办法,钱币却显然不能,除非去抢劫,不过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这打算。 楉道:“少凰现在的身份可能不一般。” 我道:“一般人也穿不起那么好的衣服。” 楉道:“不是衣着,草包穿着帝王的冠冕你会因此尊重它吗?” 当然不会,既然是草包,那就合该下台,若不想下台也无妨,去地府报道吧。 我道:“少凰自然不可能是穿着华服的草包。” 楉点头。“她问东问西,将这座城的物价与经济情况给摸清楚了,若是它不曾失忆,她今天一天收集的信息足以让她到这颗星球上的文明发展情况。” 我只想喊666。“正常的神人应该不会练就这样的本事吧。” 楉道:“她是王。” 而你未来是王。 我秒懂。“不对,她都失忆了,为何还会收集这些信息?不至于是下意识的习惯吧?之前也没见他有这习惯啊,上街买东西从来没见她问过价钱,都是看上了就买。”很有何不食肉糜的味道。 尘寰道:“她之前的身份需要用到这些吗?” 小市民当然不需要收集这些信息判断城市乃至国家、星球上的文明发展情况如何。 我无语道:“她如今不至于是女王吧?” 封/建时代的女王,这有点扯,不是我说,除了少数特殊例子,碳基物种的封/建时代,半是因为体力方面的差距半是碳基奴隶主的劣根性,女性的自我意识与地位一直都处于统治一方的男性打压中。 愚民便于统治,不容易闹事,因此对于封/建时代的统治者而言,被统治者越愚昧越好,最好脑子里除了奴性什么都不要有。因而封/建时代越往后,女性被圈养的程度就越深,最严重的时候按着楉与少凰这类生物的认知:那玩意真能算智慧生物? 因此少凰在封/建时代当女王,不太可能。 我自然相信她要是想当,时代的限制也拦不了她,但她也不可能看上人间的王冠,人间的王冠再好看能比神族的王冠更好看更长久? 亿万富翁是绝对不屑于抢乞丐碗里的一块钱的。 楉想了想,道:“现在也不知她是什么情况,先观察一二吧。” 我点头赞同,然后就目睹了尸骨成山。 这颗星球和之前那颗星球一样纷乱,少凰如今顶着的身份便是这个国家的公主,一位很有想法的公主。 公主的命运不外乎两种,和亲远嫁给别的君王当王后或妃妾,亦或是下嫁臣子之家,然后在后宅消耗一生。 少凰显然没兴趣一辈子都在后宅里,因此她宫变了。 整个王族宗室被屠杀,大臣中因为气节觉得她大逆不道弑父杀君或是以女子之身继位有问题悖逆论理的也都被宰了全家。 整个王城....就没有一个是没有血腥味的。 对少凰的性格早就有所了解,知道她在需要杀人时不会有半点仁慈,因此我不惊讶这满城流血的状况,但—— “人都杀光了,她用什么人来治国?”看着菜市口一群一群的被砍头的贵族们,我很是不解,这都砍多少颗头了,可别过犹不及呀。 照这个趋势杀下去,满朝文武该死得差不多了。 楉不以为然:“识时务者为俊杰乃人之天性,百官中不要气节要身家性命的必定占大多数。” 尘寰疑惑道:“可那些没有气节的臣子,有理政的能耐吗?” 我道:“气节和才干是两码事,有气节不一定就有理政的才干,同理,有才无德的,也多了去。” 青史之上不少留下忠义名声的都不是什么能臣,比如那个为了气节弄得被诛十族的方孝孺,比如那些除了死谏什么都没做就名留青史的忠臣。至于有才无德的,数不胜数,比如秦朝的丞相李斯就是个有名的例子。 尘寰皱眉。“有才无德,国家如何能治理好?” 这个问题,我实在不知如何告诉他,想要治理好国家,要真的听信儒家那套亲君子远小人理论,那离亡国也不远了。 楉道:“治理国家,发展国家和是否有德有什么关系?” 尘寰道:“满朝尽是有才无德之人,危害无穷。” 见楉无语,我解释道:“君王治理国族,会用人就行,什么位置适合什么人,就放什么人,不拘君子小人。”就好比李斯与赵高,秦始皇用得很顺手,这俩人闹出什么篓子来了吗?没有,秦始皇活着时这俩可是一个比一个安分,后来不安分了也不过是胡亥无能所致。 楉赞许的补充:“君王本身就是最卑鄙无耻的小人与最光明磊落的君子,有气节的成不了明君,也成不了名臣贤臣。” 楉的理论不一定中听,但实用,少凰正是按着她的思维逻辑去做的。 虽然杀人杀得血流成河,但她的王座也越来越稳固。 看着少凰的思路,我不由问楉:“你莫不是向她学过君王之道?” 楉摇头。“我研读过前任南明帝君在位时所有的档案,学习了很多万年。” 我秒懂,楉学自孟凰,而少凰,她是孟凰教出来的。 只是,孟凰在位期间有这么大开杀戒过吗? 虽然杀人杀得很凶,并且在稳固王位期间的大开杀戒后没三年又一次大开杀戒,但王位越来越稳固,国家也越来越强盛。我都不想去找儒家学说里究竟多少漏洞,不是说只有仁君才能得天下吗?在位三年杀的人都能填满江河了,可没见她的江山出问题,连骂她牝鸡司晨的都没了——敢骂的都被灭了三族,气节终究要向死亡低头。 不过,失去了记忆,没了神力还能坐上江山,且坐得如此稳固,国力蒸蒸日上,少凰还真是完美的诠释了一个真理:金子在什么地方都能发光。 这要是换了别个高位者碰上这种倒霉事,要么一蹶不振,要么被同化,少有人能这般我行我素。 照着少凰这个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她很有望终结这颗星球上的纷乱时代。 那些穿越者? 我只想说我很同情他们。 穿越者都是在自杀时幸运,也可能是不幸被卷到这个世界的,而能够走上自杀这条路的,当然不可能是什么人生赢家,很多都是普通人,在这个世界的诸多出色表现也是被生存给逼出来的。 在少凰的面前,这些穿越者挺惨的,先是抓了一个让酷吏重点关照,得到了穿越者方面的信息,再之后....每个来到这颗星球上的穿越者最终都成了深度斯德哥尔摩患者,少凰的意志即他们的生命,我相信,哪怕少凰让他们一刀捅进父母或骨肉的心脏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尘寰简直瞠目结舌,我亦然,神人有很多法术控制别人的神智,但少凰这,一点法术都没用啊。 少凰得了穿越者,将穿越者所有的知识给挖掘了出来,利用那些知识发展自己的国家,推行新政,江山愈发强盛。而这也是她从未停止过杀戮的原因,推行新政势必触发现有的利益阶层。少凰懒得跟别人耗个几十年慢慢耗,大家族谁没点作奸犯科的事?挖出来,光明正大的问罪,灭门灭族,就算真有人清白得跟白纸一样,那也无妨,有个词叫栽赃嫁祸。 真tm简单粗暴又无懈可击,没毛病,无懈可击,无视道德只看结果,非常无懈可击。 问我们为什么看了三年的历史证据也不让少凰恢复记忆赶紧醒过来去打修冥? 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做不到。 我与楉研究了破解封印的办法,给尘寰用了,尘寰立马恢复了原样,给少凰用了....王宫有刺客,通缉令贴满全国。 通缉令之上画着的像不巧是楉的。 没错,失败了。 改良,为了以防万一,还随便抓了个人实验——这个世界似乎就没有智慧生物的土著,全特么被同化的外来者。 实验者恢复了,少凰仍没恢复。 继续改良继续实验,都有一大票人恢复了过来,少凰仍旧没恢复,我们三个都绝望了。 同样没有恢复的还有刘元。 刘元如今的身份是女王很是信任的客卿,文武双全,当大将军或丞相都没问题,但他自己要求一辈子当客卿。 楉对此的评价是:很有脑子。 对于一个臣子而言,君王的信任是最重要的。 当然,如果上头是个昏君,那信任就是最不重要的了。昏君嘛,有能力取而代之时自然要取而代之,不然留着过年? 少凰显然不是昏君,那么她的信任就很重要了,只要她信任,那么臣子的报负终会有实现的一日,若她不信任,麻溜的准备好后事吧,随时用得上。 另一方面,刘元也是女王的情人。 后宫不得干政不仅仅是男性对女性的打压,更是一种互相保护。 帝王可以与任何人分享荣耀,唯独不能分享权力,哪怕是亲生父母或骨肉,犯了此忌,杀无赦。当然,被反杀的也有,但不管是杀无赦还是反杀,都只能活一方。 无关人品,纯粹是人性。 刘元如今这般,他既可以实现自己的报负,又可以继续和少凰在一起,而他担任重要官职的话,少凰多半会跟他断了关系,更甚至收回对他的信任,乃至于杀了他。 虽然少凰此时此刻看着对刘元挺情深义重的,但扒拉一下历史,除了傀儡皇帝和昏君,哪个君王会真的为了美人毁了江山的?又不是智障,一旦利益冲突,杀伐决断不会少。 我郁闷的趴在案上。“我都想看看他们俩怎么联手让这个世界飞速发展进入工业时代了。” 冲着少凰的效率,有生之年一统天下,发展到工业时代,还真的很有可能。 尘寰道:“可这是个世界上的一切不都虚幻的吗?” 我说:“那只是你觉得,你在这个世界的时间还不长,但对于这个世界的生灵而言,眼前拥有的才是真实的,穿越前的一切便如前世,这虚幻的一切才是今世。”而只要修冥不死,这份虚幻的真实还会千万世的延续下去。 而且,这个世界也不全是虚幻,那些穿越者也会在一路的折腾中变得强大起来,有一些甚至能够在这个世界修炼到神仙的层次,当然,哪怕是成了神仙,只要没超越修冥,那么修冥不放人还是走不了。 楉终于不再折腾怎么解封印了。“不研究了,我们去找华胥。” 我与尘寰茫然的看着楉,虽然找阿莯是必须的,但这事找她也未必有用吧? 楉解释道:“她比我们更了解少凰,或许知道少凰如何被封印得如此厉害。” 有道理。 只是,找阿莯比找少凰难多了。 找少凰的话,可以利用血缘,找阿莯的话,用谁的血? 据楉所言,当初大战时阿莯用的那个人族男子的躯体已经报废了,因此阿莯又恢复了本体姿态,而本体姿态的阿莯.....我和尘寰都不认识长什么模样。 不过,阿莯长什么模样,确实有些好奇。 人族之祖啊。 我估计每个人族都会想看看她的本体长什么模样,然后比较一下和自己有没有相似的地方。如果能逮住,那抽血验验dna都有可能。 事实证明,找阿莯的确比找少凰难。 我们采集这个世界的各种数据,计算阿莯可能躲着的地方,最后找到的时候已经是五年后,而这个找到也还不是我们找到,而是她跟修冥又打起来了,日月无光都是大意思,星辰毁灭很常见。 如此大的动静,我们只要不瞎都能猜到怎么回事。 还能怎么的? 上去帮忙啊。 同时将少凰的情况传音给了阿莯,问她有没有什么办法,眼下这情况,若无少凰,肯定刚不过。 阿莯回了一个问题:少凰在何处。 我们将少凰的位置报了过去,然后....她将修冥引少凰那颗星球上去了。 296、第十二章修冥·水货 俗语有云,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姻缘。 当然,我是不认可这道理的。 你拆庙拆的神祇若是个脾气不好,那你全家就死定了,而拆一桩姻缘吗?会死人吗? 我觉得不会,森林那么大,换一棵树又不会死。 阿莯带着修冥跑到那颗星球上时少凰与刘元正在举行婚礼,正好到同牢而食这个环节,才吃了两口就见两只怪物出现,所过之处,隐约能看到被打碎的规则与清晰可见的空间裂痕。 造孽啊.....个屁! 我默然的看着那道冲天而起的剑气,可算明白为何楉始终没法让这两位恢复记忆了。 都这份上了,我们也不用去凑热闹了,我拉着尘寰跳上了楉的爪子里示意快跑,楉会意,正要跑,便见一个穿着玄端礼服的人被扔了过来。 一看,这不是刘元吗? 别说,穿着玄底醺边的玄端吉服,端的是芝兰玉树。 我笑问:“醒了?” 可惜刘元没有半点羞愧或尴尬,注意力全在战场那边。“修冥怎如此强大?” 我看了看刘元,罢了,对方根本没脸皮。 尘寰脾气好,回答了刘元的问题。“修冥如今是神尊。” 刘元闻言愣了下,更担心了。 尘寰看了看战场,又看了看刘元,忽问:“你怎么会识得修冥?” 刘元头也不回的回答:“之前穿越时见过一面。” 我与尘寰俱是一怔,见过一面,然后你现在还完好无损的在这里,这怎么可能? 尘寰问我:“修冥善良吗?” 这问题问得....我的嘴角有一瞬的抽搐。“在我的记忆力,九凶兽哪怕是一汤匙的善意都没有。”顿了顿,想起一些事,我又补充了一句:“宁渊可能有那么半汤匙,但也只是它。” 尘寰秒懂。“修冥没有?” 我叹道。“这个世界的情况....好吧,每个凶兽在需要时都做得出这样的事,也不算太过分,但刘元既然跟他直接碰了面却没死,只可能是因为刘元身上有什么他感兴趣的东西。” 无关人性,只是兴趣。 对于感兴趣的东西,凶兽们是不介意展现一下“仁慈”的,在脱离盘古世界前,它们也不想完全混不下去。 诚然,凶兽是天道的利剑,但拥有自我的智慧生物又怎会甘于永为工具? 亿万年来九凶兽为了摆脱天道的控制,不可谓不各显神通,各种挑战下限的实验,别说任何一个三观正常的智慧生物,便是穷凶极恶的恶徒在那些记录面前都得跪下唱征服。 做人须留一线,做凶兽也一样。 可以沟通的凶兽,哪怕沟通难度很高也会稍微让众神放心些。 尘寰懂了我的未尽之意,看着刘元的眼神便有些疑惑了。“他就是个普通人,身上能有什么让修冥感兴趣的东西?” 我也不知道,想了想,道:“大概和他的前世有关。” “汉昭帝?”尘寰一脸无语。 我道:“轮回永在,一个灵魂有很多前世的,就好像我,靁是我的前世,但我不止那一个前世。” 尘寰皱了皱眉。“那你不会每一世都有牵绊吧?” 我无语。“不一样的,靁的那一世是我的起始,我拥有那一世所有的记忆与感情,而其余的前世,我只有记忆。”感情什么的,早就在轮回中消磨得差不多了,毕竟,那些世都是普通人,死得还早,不似靁那般因为那一世的力量与悲催经历,再加上起始之世的特殊性,这才保留了完整的感情与记忆。 尘寰闻言放心了。 我无语了。 刘元插嘴道:“那小庄主觉得我有什么样的前世才能让修冥感兴趣?” 我想了想,认真回答:“除非你前世跟他有仇,不然他不可能对你有兴趣,可若是有仇,你早死了。” 刘元:“.....” 我很快就知道了修冥为什么对刘元感兴趣,确切说,它感兴趣的不是刘元,而是刘元拥有的东西。 九凶兽里修冥属于那种打起来挺让人头疼的类型,不是性格方面,而是它的模样。 修冥的道体是非常清隽的少年郎,也可能是少女,端看它兴趣,我们这次见到的是少年郎。 我忍不住腹诽了句,其实修冥的少女形像也挺漂亮的,怎么这家伙不像别的凶兽一样最初化形时用了什么性别后便懒得再换了呢? 再说说修冥的本体,在和少凰交手之后发现人形刚不过,修冥果断切换了本体模式,而修冥的本体....是形似藤蔓的存在 形似,不是真的藤蔓,谁家藤蔓有动物和能量生物的特性的? 修冥的本体兼具动植物以及能量生物的特性,并非真正的藤蔓,生命形态放到显微镜下,瞎子都不会认为那是同一类型的物种。 这是一株很有特色的藤蔓,只是,别的藤蔓是长长的一根,修冥的本体却是九头。 通俗点说就是,别人打架是两只手,而它在本体时是九只手,而因为九只手一个脑子的关系,九只手配合无间,绝不会出现各自为战的情况,跟它打架,等于同时和九个配合无间一点不默契都没有的人掐架。 一对一的大战,愣是能打出群殴的味道来。 如今虽是二对一,但被群殴的仍是少凰与阿莯,没办法,手没对方多。 阿莯显然有些适应不良这种打法,少凰,它的适应性极好,不过两招便找着了感觉。 我问楉:“少凰以前与修冥交过手?” 楉用不确定的语气回道:“修冥曾与清弥一同沦为过神尊的实验材料,据说修冥似乎是少凰抓的。” 我:“....神尊的研究真广泛。”研究凶兽,你是实质上的众神之王,不是死熊猫那样的研究狂魔啊。 我这无语着,那边的战斗也越来越激烈,成片的星系被撕成最原始的粒子,大片的空间重归混沌虚无。 啧,照这趋势发展下去,这一方才六亿年的世界妥妥的夭折。 然而,就算世界夭折,少凰和修冥都不会罢手,这是我的看法,然而修冥却突然掏出了一团白色的光球,对少凰威胁道:“住手,不然我毁了它。” 少凰真的打住了,同时还拉住了阿莯。 所有人都愣住了,什么情况? 我皱着眉头顶着那枚光球,我的感知告诉我,修冥的藤蔓上抓着的地方什么物质都没有,但的确有东西。 没有物质,却有东西,再加上这感觉,这应该是情感,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情感,不过,给人的感觉如此纯粹干净,不管是什么情感必然是很珍贵的那类,不是红男绿女闲得没事干消遣的那种情感。 刘元的眼睛也紧紧盯着那团隔着无数光年仍旧清晰可见的东西。“好熟悉,我想起来了,那是他从我的灵魂里取出来的。” 我差点喷了。“你可千万别说那么干净纯粹美好的情感是你的。” 诚然,人类中也有美好的感情,但人类的感情很少有真正纯粹的,这是纯粹碳基生物的特性,比起精神上的享受,更在意物质上的享受。而且,轮回里走一遭,什么山盟海誓都会忘干净。 最重要的是,一个凡人的情感再催再美好,凶兽也没兴趣啊。 少凰盯着修冥,道:“我不喜欢被人威胁。” 修冥笑道:“那可真遗憾,你必须接受威胁。” 少凰沉默了须臾,问:“你要什么?” 修冥笑道:“数据,当年神尊研究凶兽时所有的数据,你若不给,我便毁了这东西。”顿了顿,修冥忍不住惊叹道:“说实话,我还真没想到你竟然也会爱人。” 少凰不假思索的回答:“成交。” 一手交人一手交货,啊不,是一手交数据一手交情感。 少凰拿到那团东西后,那团东西便化为光点融入了少凰的身体里,同时少凰眼疾手快的从中抓出了一根藤须。 不待我惊讶那团感情竟然是少凰,便见接收了数据的修冥发出了一声惨叫,气息陡的紊乱了起来,身体从内部爆发出了黑色的魔焰。 魔焰爆发的瞬间,少凰立时斩出了早已准备好的一剑,修冥霎时间被那一生二、二生四宛若太极生无极般变化的一剑给分尸了,到处都是修冥的齑粉。 以我对修冥生命力的了解,加之少凰手下留情没想弄死他,因此活是肯定还活着的,但目测没个几十亿年是别想恢复了,少凰这一剑太狠了。 少凰微微叹道。“都说了我不喜欢被威胁的。” 我什么感觉? 我只能说,变化太快,我还在卧槽,两位都是人才,不去做奸商太可惜了,一个两个的都在货物里做了手脚.....赫然尘埃落定。 不对,神尊级有这么弱的吗? 这么容易就被少凰给收拾了? 少凰太变态? 不,要如此轻易的收拾一个神尊级的存在,怎么也该高出一个境界。 诚然,越境斩杀,同境碾压也是存在的,但前者只限于下级之间,上位者中出现这种情况要么被斩的那个是水货,要么是白日做梦,同境碾压再碾压也不可能碾压到一剑造成如此伤害。 我不认为少凰已经到达了道主这个层次,它要是到了那个层次早跑了,哪还会留在盘古世界受天道的制约,劳心劳力的还债? 我敲了敲楉的鳞片。“什么情况?”不是神尊吗? 楉惊叹道:“那家伙是水货,只是借助这个特殊的世界在短时间内达到了神尊的层次。” 我:“.....”我明白为何修冥不跟少凰继续死战而是改成威胁了。 不过,我更好奇的是,那团情感究竟怎么个情况? 我大概有自己的猜测,但....那可能吗? 我不是不相信这深刻入骨的爱情,但我也相信,时光这把杀猪刀能冲淡一切。 我爱过凤凰,最后不还是在时光面前放下了?虽然花了几十万年。 也因此,虽然我此时此刻爱着尘寰,但我并不认为我和他会一直相爱,我只能保证,会尽力维持这段感情,以及在它还存在的时候认真的经营它。 诚然,这世上也有少绾与契那种从天地初开直至今日仍如胶似漆的,但这样的例子盘古世界诞生以来也至此一例。 少凰与子栩之间,隔着的不仅仅是时光,更有生死。 举个简单的例子,苏轼怀念发妻,言十年生死两茫茫,但生死两茫茫可没影响他娶了发妻的堂妹为续弦,更不影响他纳妾,我记得他还有句此情已共朝云去呢。哦,对了,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的同时他貌似纳了朝云。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苏轼那纯粹是荷尔蒙一时上涨,影响了情绪,因此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这样的千古绝句,与爱无关,纯粹荷尔蒙。 但,隔着时光,隔着生死,有几人能在爱人挂了n个元会后心中的那份爱还一如最初的? 少凰打开了空间之门将我送回了地球,房子已然化为废墟,徒弟们和狗正在废墟里挖掘尸体,不过目前为止就挖掘出来一具,还是支离破碎的,除此之外什么都找不到。 除了植物人,我们全都去了另一个世界,找得到才有问题。 刚出空间之门我们便看到女王秒缩水变萌娃。 我忍不住伸手戳了戳萌娃婴儿肥的脸蛋,得到瞪视一枚,可惜,大小不同,同样是瞪视,如今的瞪视....咳咳,好想捏脸蛋,但考虑到自己的小命,还是算了。 我问:“你这什么情况?之前不是恢复了吗?” “暂时性的,这具躯体并未受到任何损害,修冥将它保存得很不错。” 我道:“修冥一定很恨你。” 大战时还能注意不伤到少凰的这具人类躯体,也挺不容易的,若非恨之入骨,怎能如此? 少凰不置可否。 我问:“你对它做了什么啊?” 凶兽虽然记仇,但普遍不会恨人,事实上在我的记忆里,这些家伙似乎就不知道何为恨。 哪怕是被人给宰了,读条复活后宰回去就是了。 凶兽的特殊性质使得九头家伙心性一个比一个扭曲加神经病之余也一个比一个心宽。 “做了几个实验而已。”少凰随口回答。 做了几个实验....还而已? 好吧,你说而已就而已。 我还想问问那团感情是怎么回事,但话到嘴边,又稍作了些修饰。“子栩不是灰飞烟灭了吗?” 少凰回道:“我用聚魂灯修复了它的灵魂。” 噗。 我差点喷了,聚魂灯,你还真是豁得出去。 诚然,使用聚魂灯可以恢复已经被打碎的灵魂,但,那玩意属于高能耗产品,使用一次的保底耗能是七万年的力量。若是修补灵魂的对像是高位阶的存在,耗能会更高,比如要恢复一个上神级的存在的神魂,必须两个上神燃尽自己的力量才行。 盘古世界诸多神器,聚魂灯是毫无悬念的没有最坑只有更坑的鸡肋神器。 再想复活自己种族的强者也不可能神经到拿两个同样层次的强者去换另一个强者的复活。 因此,聚魂灯自被发现之日起,普遍被放在角落里生灰。 在我所知道的历史里,它只被使用过两次。 一次是一个神为了复活自己的爱人。 一次是一个母亲为了复活自己的孩子。 阿莯逐步问出了我心中最大的好奇。“那么当年驱逐了域外种族后你便不见踪影,是因为使用聚魂灯失去了力量?” 少凰颌首。 阿莯看了眼仍旧皱眉眉头分析着我们对话的刘元,露出了不可思异之色。“你那般冒险复活了他,为何这千万年来都对他无所谓的模样?” 少凰一脸我也很无奈。“我以为我不爱他了,谁会对已经分手的前情人念念不忘?” 好有道理....个毛线啊。 297、第一章告别·进化论 当你以为这世道不可能再离谱的时候,它往往会让你明白,它还可以更加神展开——庄主。 少凰是真以为她不再爱子栩了,子栩死后她想起子栩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还都没有爱意或怀念,每次想起都是因为孟凰,因为姐妹撕逼。 孟凰是个冷酷的神,少凰很早的时候就知道那张温和的美丽面孔之下是一颗怎样的心。 但,怎么说呢,有时候就算你知道一个人并不像它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好那么完美,但一直相处着,它对你一直很好,千年万年乃至几万年都对你掏心掏肺的好,陪你打打闹闹,纵容你宠着你,不曾有丁点的恶意,只要不是白眼狼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少凰不是白眼狼,所以它将心中关于孟凰的定位从可以补完自己的优质食物变成了长姐,唯一的亲人。 子栩的死让少凰意识到了自己的长姐除了是亲人,更是王。 别的帝子帝姬会很识相,先是王,才是亲人,也可能只是王,亲人什么的,那是用来放嘴上说说的。 少凰不识相,因此与孟凰撕了一场又一场,宛若一个不想长大的任性稚童。 再后来,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少凰自己都将子栩给忘了。 再再后来,她得到一盏聚魂灯,里头有一缕残魂。 虽然已经没了爱,但当年之事的真相她也已经知道了,出于感激与愧疚,在大战结束后虽然局势不是那么好,但因为远征的计划已经摆上了日程,天知道这一去还能不能活着回来,因此少凰就在那个时候修补了子栩的灵魂。 只是,灵魂虽然修复了,但子栩到底已经死了,因此后来就被少凰给丢进了轮回里。 无数的轮回里,两个人时有相遇,但少凰这家伙....必须为她的神经喊666。 那么多世的轮回,别人每次遇到你都会爱上你,而你每次都会下意识的见不得他不好,愣是没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什么样的感激与愧疚能够消磨这么久? 少凰自己表示也很惊讶,它没想到它对子栩的爱在被抽离了本体后还能保存至今。 行吧,所有人都没话了。 一母同胞、源自同一个灵魂的双生子,怎么就能差别到这种地步? 孟凰有两个前未婚夫,一个前夫,一个情人,感情史多丰富啊,若是它,只怕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情况不对劲了,而少凰,那就只有三个字:心真大。 不过想想,也正常啊,少凰拥有强大的力量,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不堪一击。久而久之,这家伙就算有智商也习惯了能武力解决就武力解决,心没法不大。而孟凰,它面对的敌人从来都比它强大,更悲催的是它永远无法登神,必然依赖脑子多过武力,都刚不过了还要靠武力,那得多想不开? 这对姐妹简直就是用进废退的活例子。 这种前世今生的情况,凡人一般很难理解和接受,但刘元显然接受良好,我不认为那是因为他的接受能力强大,这种接受良好只有一种可能:他恢复了子栩的记忆。 让一个人恢复千万年前某一世的记忆,这难度可不是一般的高,而且子栩可是活了几万年,几万年的记忆塞进一个凡人的脑子里,早熟了。因此,应该是一种慢慢的恢复。 修冥还真是乐于牵红线,也可能是乐于看少凰好戏。毕竟,它并不知道刘元的哪一世是子栩,若我是它,我会干脆让子栩恢复千万年来所有的记忆,不管是哪一世,肯定不会疏漏了和少凰有关的那一世。至于那么多记忆会不会让人精/分无数人格,修冥肯定不会考虑这个,就算考虑到了也是好奇少凰的反应。 少凰在过去无数元会里是众神里最无敌的存在。 它自身强大无比,而它最在乎的亲人与爱人都已死去,它的种族屹立食物链顶端,亘古长存。 它没有特别在意的东西,神尊或许是例外,但神尊的力量....智障都不会想到用它去威胁伤害少凰。 不是最强大才是无敌,真正的无敌是没有弱点,少凰做到了这一点。 但,它现在有弱点了。 我从阿莯的神情里读到了对少凰的担心,着实不想吐槽少凰的仇家究竟有多少。 我默默扭头看废墟之外的地方坐在草地上的两只,一个成年人,一只萌娃,谈情说爱,明明很有违和的事,却没那个感觉。 我以为这两位会畅谈,会怀旧,会聊很久,结果—— 这是少凰,开门见山。“我还爱你。” 刘元笑道:“我也从未忘了你,不论过去了多少个轮回。” 少凰点头,然后问:“那你还想和我结为道侣吗?” 刘元微怔,有些犹豫的道:“想,但你现在已经是王了,当年我们能在一起是因为王是师尊,而师尊无所谓你与谁在一起,它只管自己有你交差,并不管你有没有拿来交差的继承人,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耳尖的我忍不住在心中吐槽:只管下一代,下下一代与我无关,孟凰还真是够洒脱的。 少凰摆手:“我有子嗣,储君位置上如今也有人,没人会管我立谁当王后” 刘元愣了下。“你有子嗣?你结婚了?” “交/合之气。” 刘元立时放下了心。“我会修炼成神的,请你等我。” 少凰点头。“若能爱上别的人,这漫长的时光我早就爱上了。” 刘元一想也是,放心了,他虽然不是少凰心中最重要的,但绝对是最重要的之一。 “你的雏鸟,它会不会不喜欢我这个父亲?很多幼崽不太喜欢突然多出来个继父母。”刘元还是有点担心,少凰的亲人不多,别的还好,基本认识,也清楚它们什么态度,就这只不清楚。“它有没有什么喜好?” 少凰笑道:“它们不会不高兴我结婚的。” “为何?” “大的辞去储君之位跑路前曾于整个盘古世界内遴选了一万名美男美女为我填充后宫....当然,我拒绝了。至于小的,它介意什么都不会介意多个继父。” 刘元、我们:“....” 植物人的身体已经被修冥的神力给毁了,无法修复,便不修复了。 那个世界太大了,根本不可能从中找出它的灵魂,而它自己也不可能找回来,修冥不会放人的,若我没猜错,那个世界是它的麦田。那个世界会一直混乱着,直至末日,而在此期间会源源不断的滋生浊气供它为食。不得不说,比起别的凶兽,修冥真的是聪明多了,到处猎食容易引来众神追杀,倒不如自己弄块麦田自给自足。 这身体的结局已经注定:一直植物着,直到彻底衰竭死亡。 没有神会因为修冥的这种行为去跟他拼命,一来没害死谁,二来,让它自给自足总比它到处猎食毁灭世界的好。 哪怕是地府,在查清楚怎么回事后都放弃了继续追究与修冥有关的鬼口失踪事件。 我的烦恼在于,这身体是我从医院偷出来的,原以为可以将灵魂找回来让它醒过来,现在连身体都没了。 我抓了抓脑袋,头疼。 尘寰给了我一个建议:不如让所有人都以为植物人身体毁在了火灾里。 我无语道:“医院很多人的,放把火很容易失控。” 尘寰惊讶的看着我。“你的思路真凶残,我的意思是幻术。” 好吧,我的思维好像的确有些凶残了。 不过幻术也的确是个好主意。 利用幻术,我最终完美的解决了此事,前同事虽然悲痛,但因为闺女之前就跳楼了,也做好了闺女永远都不会醒来的心理准备,如今不过是真的永远都不会再有醒来的机会,最终还是接受了事实,将骨灰安葬。 不论怎样艰难,生活都得继续。同理,不管心里怎么伤心难过,都得打起精神过日子,我过了些日子再去看前同事时虽然仍旧那副老了很多岁的模样,有时还会拿着闺女的照片发起呆,但精气神没早先那么差了。 冬季到来的时候死熊猫终于醒了,醒来后得知少凰与刘元的事,将一只布口袋交给了刘元。 “这是师尊当年被天帝送上诸神台前给我的,它说你终有一日会回来,让我到时将此物给你,里面有它做的各种实验和研究的笔记、心得加以整理后的资料,原本也是想在合适的时候给你的,不过还没来得及,你就死了,只能托我转交。”熊猫道。 刘元感激的收下了空间袋。“师尊....” 熊猫继续道:“还有,师尊保留了你的排行,你永远都是六师兄。” 刘元一个大男人顿时热泪盈眶了。 少凰奇道:“你莫不是连当年的情感一起恢复了?这么多世过去了。” 刘元抓着少凰的衣服擦着眼泪鼻涕疑惑道:“恢复的不多,只是一点,跟看共鸣很强的电影似的,虽然有感觉,但很淡。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就是想哭。” 高岚无语道:“你这么激动,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你前世爱人呢。” 刘元道:“你不懂,我前世父母死得早,师尊便如父如母,六的排行是我那一生靠自己的能力得到的最大的认可,不是蝼蚁,即便暂时是也不会永远都是任人宰杀的蝼蚁。” 高岚无言。 熊猫道:“小孩你不懂的,师尊虽然有些毛病,但对身边的人一直都很用心,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它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用心。” 还有属于“人”而非蝼蚁的自由与尊严,我在心里补充。 高岚也的确不可能懂,她生在一个安逸和平的时代,没见识过熊猫等神类出生、成长的时代有多残酷。 哪怕是已经开始接触这些非人生物她也一直没意识到,那天壤之别般的三观差异究竟意味着什么。 高岚撇了撇嘴做为回答。 好吧,我也没意识到,直到这些家伙开始给我的山庄做改造,怎么样的改造呢?相当于从农家小屋往恐怖分子基地程度的改造,得亏现代人族认不出它们弄的都是什么,不然查水表的早该上门请我喝茶了。 我说:“有必要吗?” 这些天一直赖我家里都不回家的少凰抱着胳膊道:“有必要,按着这个程度的防御,到时候地球毁灭了,你们也能活下去....你的手在干嘛?” 我面不改色的将自己在少凰脑袋上的手缩了回来,不知是否因为实际上是一只鸟的关系,这家伙的头毛特别的柔软,摸着很是舒服。可惜现在回味不了手感,概因它方才那一句地球毁灭。“地球毁灭?什么意思?” 少凰淡淡然道:“你不是已经见识过了上神层次的交锋吗?” 是见识过了。 大洪荒时代因为天地太大,整个大地的面积,从大陆的东极跑到西极的路程天知道有多少亿万里,更令人惊叹的是这还只是陆地,陆地之外是无尽的大洋,大洋的面积比陆地更大。 这就好像你两个人在地球上掐架,肯定不会将地球给拆了,但两个人在一间鸽子笼里大打出手,鸽子笼肯定得报废,双手对破坏的承受能力不是一个当量的。 但....我道:“不是找不到你也进不来吗?” 少凰道:“若我是修冥,这会必定已经开发出了一条可以供神临的通道。” 你俩多大仇啊。 不对,是我多会找事啊,我要是没去招魂,修冥何至于发现少凰这只仇家的位置然后为众神大开方便之门? 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你究竟多少仇家?” “太多了,记不清。”少凰回答。 我诧异。“你哪来那么多仇家?”就算是神,也不应该仇家多到这个地步吧?谁那么有兴趣招惹那么多仇家? 少凰回道:“我只是不想动不动就赶尽杀绝,有伤天和。” 我怔了下。“那你平时都是怎么杀人的?” “与种族利益有关,赶尽杀绝,与种族利益无关,纯粹私人恩怨,除了天帝那回,我都是谁惹我,我就是杀谁,当然,挡我杀人的也杀,但不株连。” 我哑然,不株连,这真是个仁慈的习惯,但对于神类而言这绝对是个愚蠢的习惯。“没人说你优柔寡断吗?” 少凰道:“怎么可能,哪怕是不株连,我杀的人也比谁都多,而且鲜有弱者。” 我还能说什么? 我什么话都没了,少凰这例子和青蛟着实相似,杀人如麻活得久,心慈手软就算不短命也麻烦重重。 我努力下,发现还是没法继续这个话题,便换了个话题。“近来怎么没看你折腾模型了?”平时不都是抱着模型不撒手吗? “休战了。”少凰回答。 我愣了下,慢半拍的反应过来休战了是什么意思。“如何会休战?” 之前那架势,分明连狗脑子里都打出来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战争打到那份上,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怎么会休战? 看了眼我惊讶的模样,少凰想了想,补充道:“也不是完全休战了,只是烈度没之前那么高了,双方都在克制。” 我问:“莫不是准备和谈?” 少凰想也不想的摇头。“战争打到这份上,在流的血填满战争这头怪物的胃口之前是不可能停止的,不论是以人的意志还是以神的意志。” 我无奈道:“那就是暂时休整,缓一缓,缓过气来继续刚。” 少凰蹙眉。“可以我对它们的了解,才打了这么点时间,远没到一口缓不气来需要休整一下的地步。” 那是为何? 我如此疑惑的看着少凰。 少凰用眼神表示她也很茫然。 298、第一章告别·神临 南海,一艘海军巡逻舰瞠目结舌的看着不远处如海市蜃楼般缥缈又带着真实感的影像。 一个穿着似广袖深衣般的华美服饰的少女正拿着一支笔当锯子用,切割着空间,真难为她居然能将毛笔给用出电锯的风采来。不过,不吐槽她拿毛笔当电锯用的画风,也不难看出,等它将空间给切割得差不多时便是她迈入现实之时,但也正因此才显得格外悚然,空间的另一边是什么地方? 从少女背后的背景画去看,有巍峨高山,有漂浮云端的庞大建筑,怎么看都不是人间,一些山影的高度目测超过地球的赤道周长。 这画面太特么的奇异了,巡逻舰在发现的时候便将影像传了回去,不过一直都没个解释,外星人入侵也该是从天而降,哪有这种画风的?活似异次元壁打破的入侵。而那少女也的确很有异次元的风采,容貌精致完美得没有一丝瑕疵。 虽然早就知道会有神临,但这来的速度.....罢了,少凰的仇家这已经是个老梗了,就不吐槽了。 神临来得很突然。 因为众神族与高级文明不掐了,至少大规模的战事已经停了,小规模的冲突那就没办法了,打了有一段时间了,死得人虽然还没超出承受能力,但也不少,仇恨已经积下,双方的主将能够控制这个大摊子没失控已经很牛逼了。 因着这些,少凰的空闲时间便多了起来,小姑姑觉得女儿这些日子太闷了,再加上高岚这个早期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例子,她觉得,孩子就应该多遛遛,当年养我的时候都没少带我旅游,如今养少凰,经常旅游不太好,孩子太小,容易出事,但游乐园还是得多去的。 少凰对游乐园有兴趣吗? 当然是没有的,但她能说她对人肉的十八种吃法都比游乐园的兴趣大吗? 肯定不能,她一个稚童若这么说,妥妥的精神病院报道。 如此一来,小姑姑自然以为她做为一个孩子是喜欢游乐园的。 然实际上,别说少凰不是真的孩子,就算真是孩子,她也不是人族的幼崽,南明给幼崽们的“游乐园”我是见过的,其中最受欢迎的一种游戏便是一群毛都还没长齐的“鸡崽”降落伞都不带的排着队从万丈悬崖上跳下去,比蹦极可刺激多了。 小姑姑若是带少凰去玩这种万丈悬崖还不带降落伞的蹦极,少凰肯定会有兴趣,但小姑姑妥妥吓出心脏病来。 游乐园是最合适的,至少小姑姑能安心,人生如戏,最多百年,少凰还是不介意演一演的。 我对少凰也没别的要求了,知道她没喝孟婆汤就已经肯定小姑姑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正常的孩子,只要别让小姑姑伤心,别的随意。 然后我就后悔了,都知道可能会有神临了,我为什么不把少凰一直留在山庄里为什么要让小姑姑每日接送,周末还一起出去玩的? 那一日我本来在撸狗,这几年伙食太好,阿吉真是越长越好了,四脚着地站着时,肚子上的肥肉都快贴着地面了,我正跟毛绒绒的阿吉讨论要不要减肥这个话题。 阿吉拒绝减肥,它觉得自己吃得不多,肚子上也不是肥肉,是毛太长,要减肥也该是我减肥,我吃得不比它少。 我无语,我吃得是多,但我身上没有肥肉啊,你就不瞧瞧你自己,什么毛能那么长? 正想说说这点便突然感觉到了从天而降的神威,相信别人也感觉到了,但凡人不知那是什么,因此最多觉得有些心悸,但我是见识过神威的,神威与心悸我还是分得清。 意识到这是神临后我心里便不由一突,刚起身要去找少凰和小姑姑便看到了远处的烟气,那是,起火了? 那方向好像是游乐园的方向,巧合吧,一定是巧合。 巧合....个屁。 看着烟气一带的神力波动,居然在行星内用神力掐架,还有没有神性了? 我麻溜的向游乐园跑去,虽然心中向盘古父神祈祷着小姑姑千万别死,但我也更清楚神战的破坏力,只怕我还没赶到,地球就已经化作太空粉尘了,当然,也可能连齑粉都不剩,神战打到不顾一切时,那些神连空间乃至规则都会打碎。 只是,不曾想到的是,待我跑到游乐园的时候地球居然还没毁灭。 这真是个奇迹。 众神什么时候这么有道德和自我约束感了? 我简直不可思异,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少凰和小姑姑在哪? 顾不得游乐园正在起火,我冲了进去,小姑姑没看到,但少凰看到了,却不是萌娃,而是女王一枚。 墨发赤裳,女王气场足得,她那完美精致得即便是在神族也罕有人能企及的容貌反而成了最次要的。 我为什么还能注意到? 自然是因为我认识一只和这只鸟长得一张人脸的家伙,每回看到这张成年的脸我都会想起老友,虽如此,我却永远都不会搞错人,不论这两张脸多像。 发现少凰的时候这家伙正执着一柄赤色的长剑,剑脊上有着墨色的凤纹,吞口也是一只神气活现的肥鸡,啊不,是肥鸑鷟。卧了个槽,活了这么久还头回发现一只凤凰能肥成这样,那哪还是神鸟,简直是肥球。这要不是艺术性的恶作剧,那就真是个奇迹了。 是不果。 我听熊猫提过这柄剑,这也是它和阿莯会特别跑人间界来的原因,专门给少凰送这柄剑。 盘古世界先天至宝后天至宝很多,但能够杀人不沾因果的却很少,多是天地孕育,不果却不是,它是一位神人铸造出来送给亲人的。 从吞口那只神气活现的肥鸑鷟也不难猜出是谁铸造出来送给谁的,送给少凰的剑有几个人敢这么艺术性恶作剧? 虽拥有如此至宝,但少凰很少用,倒不是不想用,而是不允许随便用,因此少凰很少用它杀谁,更多的是用它伤人揍人。而且,很多时候不拔剑也不妨碍她杀人放火。 不果的黑色剑鞘上扣着一道赤色长索,功能类似捆仙索,而剑鞘的材质也很坚实,仅次于华胥剑的剑鞘,因此这剑鞘本身也算是一件法宝,合起来是一件攻防合一的神器,这非常难得。 在早期少凰性情还不是很正常,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血脉的影响时,不果剑很长时间都是被封着的,然后她就练就了如何用剑鞘杀人的本事。 虽然剑的外形恶作剧味道很浓,但在弑神方面,这柄剑却是一流的神器,它曾饱饮无数神血,其中包括天帝的血。 某种意义上,知道少凰摆脱约束后的武力还敢来杀她,也挺有勇气的。 少凰给整个游乐园弄了个结界,结界内哪怕已经打得天翻地覆,结界外也不会受到影响。这样的结界绝不轻松,看里头掐架的烈度,若无此结界,我一点都不怀疑银河系已经玩完了,里头干架的神威全是上神级的。 这些家伙若是放开了刚,这一方天地都得打gg。 再一次深刻体会到大洪荒时代天道为何制造出九凶兽对付众神的心情,一帮子破坏王,再不收拾就世界末日了。 我很想给少凰帮忙,但看了会还是算了,现在的我还没插手神战的力量,而且,虽然一对四,但我没看出来少凰哪里需要人帮忙了。 我还先找小姑姑吧,在这样的神威与神力冲击余波之下,我怕她连躯体带灵魂都已经被震得连渣都不剩了。 找了三分钟,小姑姑没找到,在聚餐的神类倒是找到三只。 我看着正在饮酒吃烧烤的一人一熊猫一龙,又无语的看了看正打得热闹的群殴战场。“不是,你们不帮忙啊?” 熊猫一口将一串肉咬进嘴里咀嚼,一嘴的尖牙,以后谁再跟我说熊猫萌萌萌,我一定回以呵呵,的确很萌,但那一嘴尖牙,显而易见的肉食生物啊,狼的牙齿都没它那一嘴牙尖锐。 将肉咽下,熊猫道:“她不让我们帮忙。” 我怔了下。“不怕万一吗?”自信是好事,但自信过头就不是好事了。 熊猫摇头。“不是,她不打算留活口,打的时候可能会用一些极端的手段。” 极端手段? 想起少凰那近乎纯血的凶兽血脉,那确实不适合助阵。 我问:“你们谁看到我小姑姑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三分钟的时间虽短,但我的神识已将这座游乐园给扫描了n遍,连这座游乐园那些已死之人的尸骨齑粉都给扫描出来了,愣是没扫描出小姑姑来。 熊猫的表情,算了,那张毛绒绒的脸很难看出表情来,看了就想上手撸一把。 再看阿莯,更看不出来了,上神虽然不需要像君王那样练就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但做为一个活着的始祖,再考虑到人族的种种特质,她不主动给你看时,你很难从她的脸上看出她心里想什么。 阿莯道:“我来的时候不曾见到她,想来不是死了便是被少凰保护了起来。” 我有一瞬的无语,阿莯这语气,你特么的说的一个人的生死还是一只鸡的生死?我愣是没从中感觉到半点情绪,纯粹一种说今天天气如何的语气。 好吧,如果讨论的对像不是小姑姑,我也不会觉得不舒服,神类的三观我又不是不清楚。 花了一分钟调节了下平复心情,我开始冷静的思考自己可以做些什么,然而悲剧的发现自己除了一起坐下来看戏什么都做不了。 小姑姑的生死这个问题显然只能从少凰的嘴里得到答案,更显然的是少凰这会绝对没空回答任何回答。 我郁闷的坐了下来,捞过熊猫撸了起来,熊猫无语的看了我一眼,最后还是没说什么,继续撸串。 我紧张的看着游乐园内的战斗,法宝乱飞,神力冲击....我坐在一人一熊猫一龙专门清理出来的安全区都能感觉到,熊猫的毛不时因为冲击而飞起来。 我撸着熊猫问:“少凰不会....”打不过吧? 熊猫道:“不会,还有,你手轻点,我都掉毛了。” “啊,哦。”我忙不迭放松了手劲。 诚如熊猫所言,少凰不会打不过,但那是完全放开了的少凰,以及她的对手不会有增援的前提下,我看到空间被撕裂,一条藤蔓从空间里递了出来,然后又一位上神降临。 敌人越打越多,少凰身上的气势也一直在拔高,我都不忍看下去了,等它调整到全盛状态,这颗星球妥妥的完蛋。 我忍不住掐住了熊猫的脖子。“我说,你们就不能换个地方打吗?”干嘛一定要在有文明的地方掐架呢?砸死了人怎么办?砸坏了花花草草怎么办?砸坏了星球怎么办? 熊猫反问:“你觉得六位上神的神战,换到哪里去合适?” 我无言以对,除非换到混沌去,否则换到哪去都不可能不砸坏花花草草。 我现在就无比的希望神尊别真的死了,不然以后的日子就真的没法过了。 熊猫递给我一串烤肉。“来一串?” 我瞅了瞅肉串。“什么肉?” “羊肉。” “两脚羊还是四脚羊?” “四脚羊,市场上买的。” 我接过烤串咬了一口,别说,味道还真不错,也不知是加了什么调料。 不过才咬了一口我就没胃口了,我看到结界上出现了裂痕,若结界破碎....地球末日在眼前。 我看向三位神类,熊猫沉迷撸串,龙正在调整着状态,随时都准备过去帮忙,显然没有顾及一颗小星球的意思。 正觉得吐槽无力,便见结界被修复了,扭头一看,是阿莯。 修补了结界,阿莯取出了华胥剑准备拔剑。 楉道:“少凰没让我们现在就插手。” 阿莯道:“再不速战速决它们会毁了这一片的超星系团。” 看得出楉下意识的想说那又如何,但智商情商好歹在线,没真的当着阿母的面说出来。 我对阿莯的决定表示举双手赞同,虽然少凰有压箱底的手段,但它那压箱底手段破坏性太强,不一定控制得住,还是稳妥点比较好。 阿莯冲入了战场,然后空间裂缝里又出来两位上神,这下楉也没法看戏了。 熊猫一直在撸串,但也不是闲着,一直维持着结界。 我有些惊讶。“我以为你会很乐意看地球末日。” 熊猫点头。“是啊。” 我不解,既然很乐意看地球末日怎么还出手相助? 熊猫烤着串道:“我也曾是蝼蚁,因为私人恩怨找人族的麻烦和看着人族遭这种池鱼之殃是不一样的。” 我顿时哑然。 因一己之私报复别人整个种族竟然及不上见死不救的严重性,熊猫这思维逻辑,也挺别致的。 不过,也不是不可以理解,报复什么的,本就是因为意难平,既然自己意难平那让害自己气不顺的人更不顺不是应该的吗? 从神类的角度去理解,真的是天经地义啊。 当然,从被它给祸祸得不轻的人类角度来看,熊猫妥妥的大boss,还是那种死活都灭不了的。 我捏了捏熊猫毛绒绒的脸蛋,毛很软,肥肉也很软,熊猫你就没觉得自己体重有点超标吗?“我都想见见孟凰了。”怎么教出这些画风走向都不同的上神的? 熊猫随口道:“等你飞升了,我们也该将它找回来了,你肯定有机会见到它。” 我一怔。“不是已经死了吗?”虽然死人也不是不能复活的,少凰都能豁出去将琅鸟给复活了,没道理舍不得复活孟凰,只是,我也记得它曾经说过,它为了复活孟凰对桓寂下过杀手,想做个实验,只是最后的结果好像是失败了。 熊猫道:“死了也是可以复活的。” 我道:“我以为它已经死了,毕竟,少凰的语气....”不像孟凰还活着的模样。 “少凰只是当师尊已经死了而已。”熊猫随口道。 我茫然,什么叫当孟凰已经死了? 亲生姐姐还活着,哪个妹子能做到当别人已经死了,不存在的?也不怕被活活打死? 正想追问,便听到了电话声,这电话真牛,这种环境居然还有信号。 接了后我立时不惊叹了,不是电话牛,是拨电话的人有本事将电话打到这种环境里来。 “小庄主你在哪?” 我说:“游乐园呢,如果想问这里发生了什么的话,我可以告诉你,神临加神战,没事就先挂了。” “不是游乐园,是南海,南海那边发现了一个想打通壁垒进入这个世界的人。” 我随口道:“那大概又是哪个想找少凰麻烦的神....”说到这我忽然反应的看了眼游乐园里的空间之门,这里有门啊,谁那么吃饱了撑的放着现成的门不走去凿墙? 299、第一章告别·起源 “我看了传回来的影像,不知道是否我的错觉,我觉得,她的外形和你山庄里住着的几位上神,都有些像。” 我一脸懵,和山庄里的上神相似可以理解,说不定是血亲,神界的上神与神尊数量也就那么多,若是想找配偶也不一定看得上不如自己的,大多还是更喜欢那些和自己站在同一高度的,不如自己的配偶,短时间还好,但天长地久千年万年下来....还是散伙吧,没有共同语言啊。 但说和几位都长得有些像.... 熊猫忽道:“如果那也是只上神的话,我大概认识。” 我疑惑的看着熊猫。“谁啊?” “是有容,我的子嗣。”熊猫又指了指正在打群架的众神。“也是它们的子嗣。” 想起来了,那位有史以来父母数量最庞大的神人。 “它站哪边的?”我问。 一般来说,种族即立场,但那是凡人文明,因为筹码太少,所以只能赌上全族压一边,但神族本身的话,还记得楉那番寡廉鲜耻的墙头草理论吗?神族通常不会只压一边,一来是族群不需要那么冒险,对后辈管得就没那么严格;二来,三年一代沟,何况神族之间动辄几十万年几百万年的代沟。 父母和孩子立场不同在这场争端中应该是很常见的事,执政理念的不同还上升不到种族灭绝的地步,这更像新旧两代人的冲突,只是神界的新旧冲突格外凶残了点,都发展成世界大战了。 也因此,我并不能笃定的说熊猫的子嗣就肯定和她站在同一立场。 “我们这边的。”熊猫回道。 不是敌人就好,我实在没法想象那位血统大杂烩的神人有多强。 现代地球有个课题,那就是混血儿比较聪明。 从基因上来表达就是,因为地缘太远,虽然是一个种族的,但基因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异,混血后会达到互补的效果,智慧物种绵延不息是这种基因变异加补充的深层版本。 自然,能互补,也可能更差,唔,也谈不上更差,基因的进化就没有垃圾,所谓垃圾也不过是不适合现在用了,但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可能用得上,纯看运气。 只是,能够进化到神人那个层次的生命,都具有补完的能力,胚胎在母体时就会将所有不好的因素给补完。因此正常情况下,神族生不出残疾或身体有问题的幼崽来,生出来的都是最适合在该环境生存的,并且在需要时还能根据环境的变化调节自己的变态生物。如果生出来了,要么是其中一方被戴了绿帽,且绿帽来自凡人物种,要么就是太好动在怀孕时跟人大战伤了身体。 我相信以熊猫的本事,它绝对有本事将几十种种族血脉混在一起还没半点排斥,并且择选所有优秀基因,进行补完,从而达到完美融合的程度。 这简直是造神。 “对了,它的名字是谁起的?”我好奇的问。“你应该起不了这样的名字。” 有容,这名字起得真是写实,我觉得,熊猫的性格与画风起不了这么写实又赋予期望的名字。 “师尊起的。” 我收回前言,这名字只怕纯粹是写实的意义。 说完便发现熊猫没回应,而是皱着眉头在思索着什么,我问:“怎么了?” 熊猫随口道:“我与小幺已经下凡,有容为何还要跑这一趟?而且,我记得有容此时应驻守在外域才对。” 我茫然。“外域?” 熊猫解释道:“混沌中不止盘古世界的,除了盘古世界还有其它的宇宙,盘古世界自开门之后一直积极对外探索,迄今为止已探索到的宇宙已经超过数以万计,其中半数是盘古世界的附庸,就是类似这颗星球上的华夏古代□□与周围小国的宗主国关系。” 我脱口:“那不就是冤大头吗?” 我对华夏古代的宗主国关系最深的认知就是冤大头,别人随便拿点不值钱的土特产来打个招呼就能带走大量值钱的东西。 熊猫有一瞬的无语。“师尊在政治上素来雁过拔毛、锱铢必较,反正,我没见过政治上有人从它身上拔下过一根毛,便是拔了,也多半是它有令人十倍百倍奉还的图谋。” 不是冤大头就好。 我道:“一半是附庸,那另一半呢?敌人?” “部分是已经独立且有贸易往来的对像,部分是观察对像,在混沌中宇宙很罕见的,通过观察它的诞生、成长乃至灭亡过程可以获得很多知识,在神界有几万亿学者就是专门研究这个的。最后剩下的部分则是有战争冲突的,大多是新发现的宇宙。” 我莫名的从熊猫的最后一句话里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大多是新发现的宇宙,那么那些附庸与有着贸易往来的就不是新发现的了?那是否意味着,很久以前,它们也是新发现的宇宙时,盘古世界和它们是有过大战的?被打服了,这才或附庸或半附庸? 很多古神族的年轻一辈都会去外域战场历练,尤其是那些有心问鼎江山的,比如楉,它就曾在外域打过十几万年的仗,战功彪炳,现在都还有军衔在身,以及一整支只听令于她的精锐军团。这也是龙族所有候选人里它被针对得最过分的主要原因,王位角逐中,她的威胁是最大的,别的候选人不免要先将这个最大的敌人给摁下去,不过看楉如今还活着就知道它们失败了,并且注定倒大霉。 有容上神在驻外域军团的长驻主将之一,掌控着外域军团三分之一的兵权,其战绩,我们只需要知道它在外域的名声比白起在赵国的名声还差就行了。 虽然这个子嗣是自己用培养皿制作出来的,但的确有自己的血脉,因此熊猫还是很关心的,而现在显然还没到有容上神轮休时间。 我问:“什么样的情况下外域军团的主将会在不合适的时候回来?” “有特别大的战争将爆发。” “外域军团有不打仗的时候吗?”我问。 熊猫想了想,回答:“没有。” 我随口一问你还真能给我个肯定的回答啊? 正争论着呢,电话里传来了赵哥的声音。“那如果外域比较强大的宇宙或是不少宇宙联合起来要造反呢?足够重要到让它回来汇报吗?” 熊猫摇头。“若是那样它只会先火速镇压叛乱,待叛乱镇压之后再随便派个人回来通知神界。” 听上去先斩后奏玩得很是666啊。 得亏神界不是封/建帝王独/裁制,不然掌控着大量兵权的将领在这方面这么溜,早死八百遍了。 赵哥也纳闷了。“那会是什么原因?” 熊猫也茫然。“我哪知道,但肯定是大事,电话挂了吧,再听下去于你无益。” “离地球很远,无益亦无害吧。”赵哥反驳。 “你若知道世界很快就会末日,却没法阻止,会不会疯?”熊猫问。 “你的意思....” “打个比喻罢了。” 熊猫话音未落我手里的电话便没信号了。 我看着熊猫道:“我不信你一点推测都没有。” 熊猫抿了抿唇。“混沌风暴发生的地方离外域很近。” 我问:“你可别跟我说神尊是在盘古世界的控制范围里出事的。” “外域包括正在探索和沟通交流的宇宙,也包括尚未探索到的广袤区域。” 我秒懂,神尊出事是在后者,虽然距离还是很远,但相对神界,有容呆的地方显然靠的近,有什么发现也不是没可能。 只是,什么样的发现能够让一个掌控着外域三分之一军团的主将丢下军队擅自跑回来? 因为对外探索的关系,盘古世界真正的精锐军团除了各族留守必不可少的——神界的上神、神尊太多,真有别的宇宙入侵,完全不怕,军队更多的是下面的族群怕被别的族群捅刀或伺机捅别人刀而预留的,大头都在外域。 三分之一的外域军团,它就是想造反都够格了。 若是发现不够重要,只是不是闲到极致都不会随便回来,哪怕盘古世界内部貌似在内乱,但我要是它,内乱越厉害我越不会擅自职守,防着别的宇宙趁着这个机会捞便宜。 我道:“难不成它查到神尊出事是哪路神仙做的了?” 熊猫仍旧拧着眉头思索,显然,我不一定对。 熊猫不再开口,我看向战场,卧了个槽,这么一会儿战斗居然已经结束了。 上神们或....没死,但普遍缺胳膊断腿,被剑鞘上的长索给捆得结结实实的,并且少凰正在空间裂缝出口放了个金色的鸟笼。 阿莯看了眼笼子。“这不是师尊用来锁你的吗?” 少凰颌首。“我都出不来,我就不信它们出得来。” 众人与神:“....” 少凰继续道:“但愿来得多点,我也能多吃几顿。” 吾等彻底无言,却没人敢拦着,少凰的神情太过冰冷,此时不适合劝说什么。 不过打完了,我赶紧举手道:“你们既然打完了,那可以告诉我小姑姑在哪吗?” 少凰从袖子里掏出一枚宝石。 我不解的看着它。 “压力太大,没融化的都变成这个了。” 我:“....我杀了你!” 然后我就杀了少凰,才怪,丫一招都就将我揍趴下了,连剑都没拔,用的剑鞘。 我百分百的理解少凰为何被重点照顾了,同样是被世界意志压制,别人连千分之一的力量都发挥不出来,它却能在凡间随心所欲的复活亡者,哪怕那个亡者是被神人给干掉的。 只是,看着躺床上还要过段时间才能醒过来的小姑姑,我再瞅瞅门外,少凰正在楼下准备吃神肉大餐,型号为成年版。很显然,原本那具幼崽号的壳子已经报废了,高安自此不复存在,只余少凰。 小姑姑,应该算是丧女了,这特么的让我怎么解释? 头好疼! 好想死! 轰! 我有一瞬的迟疑,我刚才有痛苦到撞墙了吗? 我瞧了瞧地板和墙壁,都很ok,那刚才的声音是怎么回事? 我忙不迭出门,我的门,我的墙壁,.... 流年不利犯太岁啊。 二楼没遭殃,一楼竟然遭殃了,门没了,墙也消失了一部分,齑粉弥漫,正准备吃神的少凰满头灰的看着大厅里多出来的玄底暗金刺绣服饰的少女,少女的一只手正抓着少凰的下颌以至于少凰一时半会合不上嘴,为了方便进食而露出来非人利齿正慢慢变回看上去正常的人齿。 少凰放下准备割肉的剑道:“有容,虽然你也是我的子嗣,但这不代表你能妨碍我进食。” 有容? 子嗣? 呃,别说,这两位生得还真有几分像,尤其是气质,锋锐夺目。 有容道:“大凰阿娘不许你吃智慧生物的,你忘了?” 少凰理直气壮道:“没忘啊,但这这些家伙是叛乱啊,要处死的,诸神台上什么都剩不下来,多浪费啊,不如喂了我,还能让我补补。” 有容有一瞬的沉默。“留着它们有用。” 少凰不以为然。“没了它们,叛乱的烈度必然下降。” 有容扶额。“不是叛乱,是更严重的事。” 少凰茫然。 有容顺手将少凰的配剑插回剑鞘里,然后坐了下来,然后丢出来一个爆炸性消息。“娲灵大神神之躯已损,如今只余残魂。” 正挨着栏杆支着下巴等着看好戏的我不由呆住。“什么!?” 我与熊猫得很准确,有容的确是有重要的事情才跑回来的。 不过倒不是它去查了神尊出事的地方,混沌很辽阔的,神界以盘古世界为中心,再以象限为单位度量混沌,象限并不是实际距离,只是一种便于理解的名词,在神界它不叫这个名字,只是换做地球语言的话,象限是最合适的翻译词。 每个象限内可能有好几个世界,也可能多个象限里一个世界都没有,纯粹看那一片区域的荒凉程度。 从盘古世界到外域军团的驻扎地有几万个象限,而从外域军团到神尊出事的地方,近百万个象限。 距离太远,后方又正好在这个时候掐了起来,有容还真不敢丢下军队去跑那么远去探索一二。 只是,它没去探索,线索却自己送上门来了。 娲灵的残魂。 娲灵曾经萎靡过很长一段岁月,但几百万过去后,神级驴友的天性又死灰复燃了。 盘古世界的门扉打开后娲灵便开始跑外头驴友,不少宇宙就是它在驴友中发现的,很多地方现在都还有人首蛇神的神像。 因着娲灵的这种脾性,盘古世界众神里最难找的就是它了,运气好能在它回来时见到人,运气不好,天知道它什么时候回来。 虽然到处跑,但娲灵本身是大洪荒时代遗留的大神,实力强大,便是碰上硬茬子,打不过也还可以跑,因此看到它狼狈而归时有容是很惊讶,然而那只是一个开头。 娲灵这一次旅游也不知跑了多远,它根本没记时间和路程,但几百万象限是肯定有的,前神根本没人跑这么远过,除了娲灵这种爱好旅游胜过生命的奇葩,也没谁会跑那么远了。 麦哲伦都没它牛,麦哲伦好歹有船有指南针,而娲灵这次的旅游,打个比喻就是一个石器时代的人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环球旅行,后半段没指南针和地图的那种。 本来就跑得够远了,而在路途上遇到一场混沌风暴不知道被卷了多少万象限后....娲灵彻底迷路了。 好吧,迷路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进化到娲灵那个境界,宇宙寿终正寝它都不可能寿终正寝,大不了慢慢找回来就是了。 但是,娲灵并非流落蛮荒,它落到了一个非常强大的文明的疆域,出于好奇,自然想了解一下,然后就发现妈个鸡,大发现啊。 顺手抓了只土著做了个体检,娲灵发现,这土著貌似和盘古世界的智慧生物有点关系。 倒不是指是一个物种,而是.....打个比喻就是地球上的人和植物肯定不是一个物种,但验dna肯定那判断出这俩物种来自同一个星球。 娲灵的体检对比则类似于地球人与在外星用地球植物的基因培育出来然后繁衍了无数岁月的植物的对比。 虽然不是一个物种,虽然生态上也不是一个星球,但它们之间有联系。 盘古世界在大门打开后意识到外界的精彩,再加之慢慢研究出了许多关于宇宙的规则,发现了一个事。 混沌中时有自然宇宙诞生,但自然宇宙因为没有刺激的关系,很多都是直到寿终正寝都没能进化出个能思考的智慧物种来。但如果这个宇宙在寿终正寝之前受到了足够的信息干扰,那么它只要不是明天就灭亡,进化出智慧生物是迟早的事。 还有足够强大的大能开辟的宇宙,进化出智慧物种是必然。 学者们给盘古世界做了个非常彻底的体检,得出结论,盘古世界并非纯天然宇宙。 创造者为盘古,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但很久以前众生以为盘古是诞生于混沌的魔神,但了解了外域什么情况后这则神话传说就被丢进了垃圾桶。 诚然,混沌中也有各种各样的混沌生物,但那些混沌生物除了极个别的特例就没几个算得上智慧物种,很多连思考都没有,纯粹是混沌潮汐时加上信息干扰形成的一种现像,算不得真正的生物。 显然,盘古并非混沌孕育,它只怕是来自另一个宇宙。 那问题就来了,如果盘古来自另一个宇宙,既然能出现这样的强者,必然是一个强大的宇宙文明,为何当年盘古是独自出现在这的?当年开天之战中幸存下来又被盘古世界法则给同化了的说不上幸运还是倒霉的家伙并非没有,在它们的记忆里,盘古父神当时并无同类。 盘古父神发源的那个文明是灭亡还是仍旧存在? 若是已灭亡倒也罢了,若是仍旧存在,那个文明会是什么样的呢? 这是一种很难抗拒的好奇心,若有一日地球人有确凿的证据和理论证明自己是外星人创造的,那么不找到那个外星文明瞅瞅它们长什么样,心里就会像有只猫在使劲的挠一样。 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这方面的研究持续了几十亿年,最终因为一点线索都没有而慢慢被遗忘。 娲灵阴差阳错的找到了盘古来的文明,它们没有灭亡,它们的外形和盘古世界智慧生物的道体很像。 但,那是一个掠食文明。 300、第一章告别·后记 文明的形态分为三种,掠食流,种田流,以及隐居流。 掠食文明热爱掠夺其它文明的文明结晶,以及殖民。不太懂的话举个现成的例子,白种人在踏上美洲大陆后对印第安人做的事就是典型的掠食流文明,不过跳出了恒星际的掠食文明的段数比白种人高多了。不是彻底的种族灭绝便是诛杀所有懂得知识和知道历史的人,简言之就是将一代人全部斩杀,只留下幼崽,然后洗脑教育,将之培养为忠诚的奴隶。若有反叛,一人反叛株连全球,一颗星球反叛毁灭整个超星系群。 盘古世界刚开门那会碰上的域外文明都是掠食文明,不然也不至于打成那个样子。 弱肉强食,天经地义,这是那个时代的第一真理。 盘古世界若是没打赢,那也没有如今的三千世界欣欣向荣了。 事实上,别说其它宇宙,便是盘古世界内部,掠食文明也一度是主流,但....在神尊让种田流和隐居流文明组成治安队,再让几个上神坐镇当治安队的boss,在超过六位数的掠食文明被种族灭绝后彻底成为历史,成为文明墓园一座冰冷的墓碑后,掠食文明在盘古世界内部便从主流成了过街老鼠,没成过街都识时务的改吃素了。 狼吃羊,没毛病,但羊也是可以杀狼的,杀不了狼的羊不是好羊。 必须得说,神尊画风简直清奇啊,比泥石流还要冲击人。 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正常人在这样的环境只会想着如何变成狼,变成强者,然后以弱者为食,被彻底同化,它倒好,将整个丛林的法则都给颠覆了。这画风真是,与世迥异。 盘古世界周边的宇宙在做为附庸文明时很难不被宗主文明影响,因此抓狼的羊队伍日渐壮大,时至今日这一片的文明至少七成都是这个队伍的成员。 某种意义上,希望神尊死的人可能比希望少凰死的人还多,少凰那是私人恩怨,神尊这却是文明级的恩怨。 种田流文明是如今的主流,属于那种按部就班的发展文明,不殖民和奴役别的智慧生物,不时和别的文明进行交流,发展速度相对掠食文明而言要慢很多,不少文明在这个阶段的时候都挺厌恶治安队的存在。 隐居流文明则是那种不常和别的文明打交道的文明,是上古时掠食文明还是主流时的产物,拥有掠食的能力却不想掠食,干脆找了偏远的地方藏了起来自己发展,便是神界也不确定盘古世界现在还有没有没被发现的隐居文明。不过,漫长的岁月过去,时代亦改变,但这些文明也大多因为沉淀而走在了别的文明的前头,目前为止被发现的隐居文明普遍为高级文明。 三种文明里,种田文明是最好打交道的,没仇和不作死的情况下打不起来,隐居文明其次,有一定可能在打交道时打起来,掠食文明,除非你比它强出大一截,无法战胜,否则碰上后打起来的几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看到这里也不难明白盘古起源的那个文明什么画风了。 掠食文明不可怕,盘古世界这些年揍过灭过的掠食文明....文明墓园里有一片专门的区域就属于它们。 可这个掠食文明的历史,盘古来自这个文明,即,盘古世界所有种族的历史都及不上这个文明的历史。历史悠久也就罢了,不乏文明有几十亿年历史却一直都是刀耕火种的时代,只是,娲灵变化一番打探了下,自己到的竟然不是这个文明的腹地,而是它的殖民地。初步计算,这个文明殖民宇宙数量是盘古世界已探索到的宇宙数量的百倍不止。 这可真是个悲剧,碰上个掠食文明,人家不仅历史比你悠久,势力比你强大,还可能比你能打。 若是让掠食文明发现盘古世界那么大一块肥肉....想像不能后果。 幸运的是,娲灵用了几万年时间计算了下相对坐标,很好,距离n万象限,远得已经没边了,想要打起来也有难度。 不幸的是娲灵出于好奇跑这个文明的祖源宇宙去了,然后.....距离很遥远,但这不妨碍这个文明的追踪队伍发现盘古世界的存在,娲灵也是因此发现,这个文明竟然一直都在寻找已经陨落的盘古,因此发现了盘古世界及周边宇宙群。 想像一下发现新大陆,消息传回欧洲时白种人欢腾兴奋的心情吧,那个文明的心情类似。 大军还没开拔这个文明高层就已经在商量如何分蛋糕和举办庆功宴了。 娲灵好悬没气炸。 妈了个鸡,当我们是一盘菜想吃就能吃的吗? 再然后,娲灵被发现了,过程如何不得而知,神魂受损多少有点影响记忆,再加上漂了太长时间,记忆什么的,得重新弄个躯体满血复活后重新梳理梳理。 也因为残魂影响了记忆,娲灵带回的消息其实不多,都是一些关键词,但清楚一些就不得而知了。 若它带回的信息里没有神尊出事与那个文明有关众神也很难在这个节骨眼上看重它带回来的情报。 神尊出事是意外也好,是自己人干的也好,都没关系,但如果是外人为了入侵而做的准备工作,那么,那个文明得多强大才能连神尊都干掉? 能够修炼成神,再或个几十几百亿年,智商很难不在线。 毫无疑问,众神智商相当在线,思及此便不免考虑到自己,神尊都出事了,那自己呢?扛得住吗? 娲灵那里挖不出更多的消息,众神便上天入地的将混沌青莲四颗莲子开出的莲花都给挖了出来。 混沌青莲是盘古的至宝,那个层次的法宝都有自己的意识,除了本体不是人,和人也没什么两样,都是智慧生物。 四颗莲子算是它的后代,强者弥留时留下的子嗣,不可能不留点信息,将心比心,众神肯定会留点信息在后代的基因里。 过程如何....肯定不会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但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众神真从莲花们的基因里挖出来了不少信息,当时骂娘的心都有。 挖出来的信息不多,但信息量超大。 那个文明岂止掠食文明,简直是掠食文明中的霸王龙,食物链最顶端的那种。 不过,掠食文明也有掠食文明的缺点,那就是,祖源宇宙寿命有限,早期压榨太过,但祖源宇宙又是最适合它们生存的宇宙,而且它们本身也离不得祖源宇宙的法则。 道理类似华夏考古工作者,如果有一天全都去了外星球,却不能带走所有的文物,你看考古的是死给你看还是去外星球后继续考古做研究。 为此,掠食文明不断的榨取别的宇宙的资源与气运以延续祖源宇宙的寿命。 弱肉强食。 以汝续吾之命。 天经地义。 这是那个文明的真理。 只是,另类不论什么时代都有,盘古世界弱肉强食时代能够杀出神尊这股泥石流,那么,那个宇宙出现奇葩有毛病吗? 没毛病,只是奇葩如果良心没有妥协于现实,最后都死得很快,而良心向现实妥协了,那还是奇葩吗? 盘古是唯一一个没妥协也没死的奇葩,但它没有像神尊一样改变一个时代,并非它不如神尊,而是它运气不好,神尊那个时候没有别的同位阶者,而盘古,祖源宇宙有道主,一山不容二虎,而盘古,败了。 被追杀的队伍一路追杀了n个象限,到盘古世界如今的象限时盘古已然奄奄一息,但就是这样,它仍旧开辟了盘古世界。 众神推测,它原本的打算应该是吞噬规则特别完善能够自我演化的洪荒世界,如一些在饥饿时会为了生存而吃了自己幼崽的生物一样。 只是,不知为何,它在最后一刻想不开放弃了,然后陨落了。 原因不明,但推测,良心发现下不去口的可能性最大。毕竟,饥饿垂死时不是每个人都能对自己的幼崽下得去口的。 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信息里,那个文明的危险级数按着如今的标准就已经是最高了,这么多年过去.... 对于战不战这个问题,凡人可能有不同意见,但众神意见一致:打。 不一定是勇气骨气过人,而是投降就是奴隶,而众神,本身就是统治阶层的最高阶,莫说让它们去当奴隶,便是二等民都不可能。便如古时候,王朝倾覆,那些大权在握,很多皇帝或重臣都会选择殉国。 显而易见,既然要迎接大敌,少凰这个大杀器就自然不能再杀了。 可别的上神还在纠结要不要继续内、战,敌人一时半会也来不了,抓紧时间还是足够安内的。 有容这个从外域归来,哪边都不属于(表面)也对这场战争没兴趣的空闲神士便是成了最合适的信差。 少凰犹豫了下,不是很情愿的将餐桌上的上神塞回了鸟笼里。“来得还真是够巧的。” 正消化吸收着信息的我下意识的问:“你好像不惊讶?” 少凰道:“我为什么要惊讶?” 有容亦挑眉。“你早知道?” 少凰摇头。“长姐曾经研究过这个课题,她认为没有任何生物生而强大,盘古父神能够强大到创造出盘古世界,不可能是它生而拥有这般强大的力量。越是强大的存在,其背后就越有强大的文明做为基石,低等文明孕育不出那样的存在。若盘古父神并非生而强大,那么,它必然来自一个超出我们彼时想像的文明。若非它的好奇,你以为寻找祖源这个课题能够在神界兴盛几十亿年?” 有容默。 我道:“既然有这种结论,怎么不做准备?” 少凰反问我:“你觉得如今的盘古世界与曾经的盘古世界哪个战争潜力更强大?” 我秒懂。 虽然大洪荒时代强者多如狗,但要进行不同宇宙文明的宏大战争,还是如今的盘古世界战争潜力更大。 这已经不是早做准备了,而是变态一般的准备了。 想想神尊上位那会,我着实好奇,地球诞生了吗? 而这还只是一场可能出现的战争的战前准备。 待少凰将笼子收起来后,有容问:“小凰阿母你还吃吗?” 少凰随口道:“没胃口了。” 有容闻言,继续问:“那可以回去了吗?我怕它们又开战了。” 少凰看了有容一眼。“你很着急?” 有容无语道:“我不着急,你也别急吧,看大凰阿母回来怎么收拾你。” 少凰道:“我不着急,要阻止战争,最好的方式就是等双方摆开车马时我送双方大军一起下地狱,比什么都能止战。” 确实很止战,双方大军都被你给宰了,能不止战吗? 这思维逻辑....真不知该说是清奇还是强大,地球上的维和者要有这思路....绝不可能世界和平,早被活撕了,这种思维逻辑只适合少凰用,不是它用就达不到效果。 有容盯着少凰须臾,最终无奈。“随便你。” 少凰走的时候跟我说后会有期,我说好说好说,几十万年后希望你还记得我长什么样。 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觉得,听了我的话,它的眼神有些许怪异。 我直接问:“你什么眼神?” “没什么。” 不想说就算了,我换了个话题。“要走了不跟刘元说一声吗?” “帮我转告一声,他到神界时我若还活着,他便是我的帝后。” 我笑说:“....正常画风不应该是,你等我回来,我回来了你就是帝后吗?怎么你这里永远都是倒过来的?” “你电视看多了。”顿了顿,少凰还是道:“而且,一百步,我最多走九十九步。” 有道理,感情的世界,如果只是一个人在走,那迟早掰。 “那....”你要是到时候已经死了怎么办?我挺想这么问一句的,但还是及时控制住了自己的嘴,这种问题太像找茬了。 “那说明我和他没缘分。” 我无话可说了,但很快就变成了佩服。 这对暂分居的情侣还挺了解对方的,知己不过如此了。 原因? 高岚出于好奇,更可能是出于找茬在刘元准备离开的时候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怎么不拦着它?它若是死了你到时候可什么都没了。” 刘元不解:“我为什么要拦着它?” 高岚更不解。“你就不怕它死了吗?” 刘元看了眼高岚,道:“师尊便是已失踪的神尊。” 高岚没听明白。 刘元继续道:“少凰不喜被人控制,若我或师尊任何一个让她在我们之间二选一,她第一反应会是与提出这个要求的人断了关系。不过我不会要求她二选一倒不是因为这个,我不想她为难。若是师尊,它连想都不会想,少凰如此性格是它刻意培养,君王不能受任何人控制。” 刘元走了,这一次他不会再回来,会在深山里修炼,直至飞升成仙,再成神,然后成为南明的第二位帝后,以及一座新神宫的主人。 不过路漫漫兮,没个几百几千万年走不完这路。 后记: 人都走了,呃,好吧,也不是都走了,还有只有容没走,不想回去看少凰怎么在战争爆发时来一波超级集火干掉交战双方。加之在外域驻守了几十万年,难得回来一趟,当然要休个几百年的短假。 因着还不熟悉环境,以及没钱,有容打算借宿山庄半个月,它攒够了旅行费就走,先在地球上浪个几年,再去别的星球上浪个几年。 我顺口问:“你怎么去外星球?在这方天地里你的力量应该是被压制的,能随便进行太空旅行?” “是有点麻烦,不过也不是大问题,我看了新闻,这颗星球上的人族经常发射探索火箭,我到时抢一颗便是。” 我:“....”你确定你是大将军而非强盗? 好吧,这只打不过,也只能随便了。而且,我相信不管是哪个人族国家在面对这家伙时都会很乐意破财免灾。 这些神人留给我的烂摊子里算起来有容倒是最简单的一个,她自己就会走。 让我头疼的是小姑姑。 少凰走的时候还改了很多人的记忆,因此在小姑姑的记忆里,安安是在游乐园时遇到了火灾,虽然被救出了火海,但还是受了伤,又被烟给呛了,不是大问题,但安安的小身子骨连同龄人都比不上,禁不起这么一遭折腾,便没抢救过来。 虽然有想过安安的身体活不到成年,但真的去了,小姑姑仍旧悲恸欲绝。 小姑丈亦然,一夜间仿佛老了好几岁。 知道真相的我与高岚:“....”好吧,什么真相都说不出来。 高岚问我:“神都是这样的吗?” 我茫然。“啊?” 高岚说:“随心所欲的将别人的生活弄得一团乱,然后离开。” 我下意识的想回答,神和人就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如同飞鸟与鱼,会有交集,却不会变成平行线。但考虑到如今的情况,还是明智道:“它那不也是有事吗,不然真能活到一百岁的。”没有上神们捣乱,神尊的神言很难打破。 我安慰的很认真,但少凰看上去好像更无语了。 很快也不用想办法安慰了,将安安的骨灰下葬后的某一日小姑姑突然在家晕了过去,送医一检查,怀孕了。 虽然还是很难过失去了安安,但在被医生警告后小姑姑也很快打起精神开始新生活,孕妇的心情对胎儿的健康影响很大,她不想让第二个孩子跟第一个孩子一样遭罪。 我曾经卜算过,小姑姑此生就一个孩子,但现在,我重新卜算了下,她会有四个孩子,一个继的,三个亲的,亲的已夭折一个,剩下两个会平安长大,人生会遇到一些问题,但都能逢凶化吉。 显然,这是少凰改了小姑姑的命格。 损一补二,少凰这思维逻辑,我无话可说。 虽佩服少凰的思维逻辑,但它遗留的麻烦它已经自己解决了,我也就不用做什么了。 最后,也是最麻烦的,熊猫走前托了我一件事。 它写了不少能在这颗星球上用的医学教材,让我拿给姑获鸟,教孤儿院的孩子们学,这样以后可以自己给自己治病,不用去医院当肥羊。 熊猫对医院的定义是:盈利的地方。 也因此,熊猫觉得,自己会医术最好。 没毛病,熊猫对医院的定义和人族有天壤之别。 医院是用来赚钱的,如果不赚钱,那还开医院干嘛?不如关门大吉。 因此,对于医院拒收没钱的病人任其去死这种事熊猫从来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它对医院的定义宽松到等于没有,对医者的定义却是严苛到苛刻。 医院可以见死不救,因为它的存在本身是为了盈利,但医者不可以,因为医者的存在本身是为了治病救人,若是见死不救,可以去死了,反正韶光神宫的医者若是没了医德,都会被它处死。 虽然知道熊猫的认知,但真没想到它会为此专门给孤儿院编教材教它们医道。 如果我没随手翻开一本医书看了眼的话。 卧了个槽,熊猫你写医书居然在简化字里兑神文?这有几个人族能活着看完这有着大量神文的书? 无奈,我只能临时做起了翻译,翻译这些和我的身高等高的医书。 熊猫的医书写得很人性化和丧尽天良。 人性化在于,它是由易入难的编写,虽然最后一部分的医学明显比现今地球的医学高上一截,但差距不是很大,因此只要按着顺序看下去,人族是能够学会的。 丧尽天良,啊不,也不一定就是丧尽天良。 在神界,解剖活人这种事虽与道德有冲突,但也算不得大问题,性质等同于地球上有个人故意揍了另一个人一拳。 当将一个人零敲碎剐都能拼回去后,解剖活人这种事,很难算大问题。 可这里是地球,是人族,没神界那水平,熊猫却将神界的思维代入了医书里,医书里关于案例和实践的部分内容相当丰富。 解剖活人什么的,在里头只能算是最无伤大雅的。 我不认为熊猫没意识到自己的思维和人族道德的冲突,但我也相信,她没当回事。 我记得它曾与我说过,韶光神宫进行各种不人道也不神道实验的事整个神界哪怕是百岁小儿都知道,但韶光神宫仍旧是合法的医学研究组织。 然后它表示,同样的例子地球上也有很多,一个组织,不管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实验,只要不承认,那就是没发生过,没发生过就是没错,没错那就可以继续搞下去。 韶光神宫也一样,哪怕全神界都知道它的诸多做为多么的惨无神道,熊猫就没在正式场合承认过,因此所有人和神都拿它没辄。 我当时就忍不住吐槽,这种事情在地球上的确不少,但绝没哪个恐怖组织能做到韶光神宫那个境界,全世界都知道它是恐怖组织的老巢,但它仍旧以合法的名义屹立不倒。 姑获鸟若还想在华夏呆下去就不可能效仿韶光神宫,这教材上的很多用词都得改改,不然感觉会很恐怖,教材里似乎就没将人当成人,只是小白鼠。 301、外篇华胥·缘起 洪荒很大,哪怕有着丰富的智慧物种种类上演着万类霜天竞自由,仍旧地广人稀,智慧物种的密度....搁后世地球上的标准,那密度说一句濒危都是委婉的。 只是,洪荒面积之辽阔,哪怕智慧物种人口密度低得惊人,加起来也是相当恐怖的数字。 北荒乃洪荒大陆上智慧物种人口最濒危的地域,不同于别的地方是猛兽妖兽荒兽太多导致智慧物种稀少,北荒纯粹是气候问题,冬季漫长,苦寒,一场雪能下十天半个月,雪厚数丈,逼得人整个冬季都不得不忙碌于清扫积雪。 北荒越往北生物越少,到从极渊时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千山鸟飞绝,神仙都不往这来。 冬季才结束的时候阿五便跟着族人离开部落寻找食物了,漫长的冬季早已耗光了部落里所有的食物,以至于部落不得不将冬季出生的所有新生儿弃于门外冻毙。 阿五很庆幸自己是在食物最充裕的夏季出生的,更庆幸自己出生后的几年部落里不曾出现严重的饥荒,不然自己也可能是那冬日时因食物短缺而被抛弃于荒野的婴孩之一。 厚厚的积雪覆盖着大地,很美,也很残酷,因为哪怕扒开厚厚的雪层也很难找到星点的绿色。 阿五的手被冻得发紫时终于寻到了一株绿色的植物,不过看了看,不认识是什么植物,也不知能不能吃。想寻年长的族人问一下,却发现为了寻找食物分得太散,她又走得太慢,竟与族人走散了。 阿五犹豫着要不要尝一口,她实在是太饿了,腹中难受得如同刀绞。 “我若是你便不会尝一口,会死的。” 一把温和悦耳的声音忽的响起,阿五有些惊讶,还有人的声音能这么好听,比老巫用来祭祀的玉器碰撞发出的声音还要好听。循着声音望去,看到了一个美得颠倒众生的少女,玄衣墨发,袖口衣襟绣着华美的赤色鸟纹,阿五莫名的有一种看到一只华美大鸟的感觉,颠倒众生亦危险绝伦的猛禽。 阿五只一瞬便分析出对方非人族。 一来,对方身上穿的衣服虽看不出什么料子,但天衣无缝,人族没那工艺。 二来,没有哪个人族走过的地方会冰消雪融,少女的身后有一条湿漉漉的道路,它所过之处,所有积雪都融化了。 三来,人族不可能生得这么好看。 阿五学着祭祀时大人们的模样向少女行大礼,还没跪下便被拉住了,只是,好烫。 阿五看了眼对方的手,莹白如极品的玉石,连毛孔都看不到,却又如火一般,烫得仿佛高烧一般,但看对方的神情,又一点高烧的模样都没有,脸色白得仿佛地上的积雪。 “您没事吧?”阿五有些担心的问,体温也就罢了,对方不是人,说不定对方的体温就正好如此呢,但脸色怎么看都不像健康。 “我无事,小孩为何跪我?”少女笑问,笑得如沐春风,爪子摸了把阿五不知多久没洗的脑袋,虽然不太干净,但发质很软,手感不错,下意识的揉了起来。 “您是贵人,阿五是贱民。”阿五咬着牙回答。 贵人? 少女回头看了眼自己的身后,冰消雪融。“我没看出来你心里也是如此想的。” 阿五默,她心里自然不可能如此想,就那么一说而已,谁会当真?好吧,整个世界都会当真,世道便是如此,谁又能不当真? 阿五虽然有些奇怪的想法,却也知自己这种口服心不服的心态是原罪,听得少女的话心中下意识一紧。 少女未惩罚阿五,而是揉着阿五的脑袋道。“你手里的是灵植,若是直接吞食会死人的。” 阿五惋惜道:“不能吃啊。” 少女有一瞬的默然。“你似乎很惦记着吃。” 阿五点头。“部落里已经有人饿死了,再寻不到食物,阿五也会饿死的。”甚至可能被弃于冰原,当食物不足以养活所有族人时牺牲不能干活的族人是一直以来的传统,她的年纪正是传统中会被牺牲的范围,这也是她主动要求跟着出来寻找食物的主因。学会分辨食物,如此,便是有一日被弃于冰原,自己也可以努力一下看看能否活下去。 少女顿时沉默,进食于她不过口腹之欲,除非是一些珍贵的灵植灵兽肉,否则吃与不吃于她并无意义,早辟谷了,谁饿死她也不可能饿死。 “你可以用这株灵植与商队换粮。”少女道。“这株灵植能换....”少女皱眉想了想,半晌才继续道:“大约五百下品灵石,下品灵石能换多少粮食我就不清楚了,得你自己去打听。” 阿五惊喜不已。“真的?” 少女点头。“我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没有。 一者是神人,一者为蝼蚁,没有欺骗的必要。 少女将爪子从阿五的脑袋上收了回来。“有空多洗头。” 阿五茫然的看着少女。“啊?” “影响手感。”少女很是认真的回答。 阿五:“....” 北荒有商队,但不常往这边来,因为这边的部落太少,分布太散,找起来太麻烦,也太穷,油水太少,因此只是很多年才来一次。 部落想找商队购买粮食,只能去南边的一些集市。 那些实力强大的种族或部落会在自己的聚居地设立集市,让商队有个安全交易的地方,而自己可以通过抽税赚取财货,自己缺什么也可以通过商队得到而不用辛苦去找还不一定找得到,可谓双赢。 只是,集市虽有规则,却不是很强。 若是不想守规则的人太强大,那么规则也会为之却步。 也有集市所在种族或部落随便寻个由头扣下商队财货的风险,自然,这种情况不多,扣下商队财货是可以得到很多财货,但明年商队也不会再来了。因此这种事只是偶尔为之,没有那个地方会经常为之。 因着是阿五找到的灵植,因此她也跟着来了集市开眼界,一番打听,对于集市的感官颇为无语,打架的、杀人的、扣商队财货的....这么说吧,除了光明正大的抢劫没看到,旁的都看到了。 抢劫最后也看到了,有人出手一块矿石,被认出来是一种非常珍贵的矿石,有人买不起便想抢,旁人见有人抢,便也想趁乱抢,最终引起了大混乱。 阿五:“....”咩咩咩,这集市真的靠谱吗? 因着长了见识,部落里出来的人商量了下,最终还是没将灵植卖得太高,怕有命赚钱没命花,价格低点没关系,尽快脱手换成粮食最安全,阿五在族人卖灵植的时候意识到了一件事:那位神人似乎不是北荒的土著神人。 越是穷的地方,物价也越低,典型例子便是同样的灵植,在蛮荒之地只能换来供部落嚼用半年的食物,而在繁华之地,那么神人说的五百灵石是最低的价格。 有了食物,部落里终于没饿死人。 阿五再见到那位神人是在两年后。 部落每年都会有一场祭祀,献稚童二十名给守护部落的大妖,算是洪荒时代的保护费,只是这个保护费不是钱,是活生生的孩童罢了。 对此,部落并无意见,或者说,没有有异议的资格。 这个世道,除了食物链最顶端的古神族,哪个种族不是这样的?吃别的智慧物种,或被别的智慧物种吃,有的智慧物种甚至连同类都吃。 人族位于食物链底层,因为繁殖快又弱小,是很多种族都喜欢的食物,学名两脚羊。且不止别的智慧物种吃,人族自己也吃同类,阿五在老巫那里听说过,很多年前部落流浪的时候就见过这样的事,没有粮食充饥的时候会杀死同类作为食物。 阿五彼时的反应是再次庆幸自己生在一个不吃同类的氏族里,虽然在缺粮时会将没有生产力的婴孩与稚童抛弃荒原,但比起易子而食或被父母所食,也算是一种不错的结局了。 用二十名孩童换取一年的平安已经很不错了,至少那位大妖很守信,吃了人后保证了部落有了一个较为安稳的发展环境。而不是像流浪部落一样四处流浪,朝不保夕,每天都有族人被猛兽妖兽荒兽叼走,有时甚至碰上大一点的兽群,整个部落都会变成兽群的储备粮。 因为不管是挑选谁家的孩童去做祭品都很残忍,而且人都有私心,比起献祭自家的孩童,自然更愿意献祭别人家的,因此挑选祭品之事干脆放弃人为因素而听天由命,谁抽中就是谁,不论是什么人都不能换人。 所有孩童抽签,抽中了也是天意,怨不得人。 阿五的运气大抵在两年前用完了,一抽就抽了个正着。 要被吃掉了吗? 阿五有点愣神,没在婴孩时被弃于屋外冻死,也没在饥荒时于荒野喂野兽,最终却要喂妖。 为何活下去那么艰难? 虽然愤怒自己的命运,阿五却没跑,她跑了也无济于事,部落里仍会重新抽签出一个新的祭品来,阿五虽然想跑,但那得基于自己跑了之后不会牵连其它人的前提下。而且,她想跑也跑不掉,部落里每户有孩子的族人都会防着祭品逃跑。他们的孩子没抽中,已经平安了,但如果跑了一个那就得继续抽签,那他们的孩子就不再安全了,没有哪个爱孩子的父母愿意自己的孩子再冒一次生命危险。 怕祭品逃跑,也怕祭品的母亲偷偷放跑祭品,因此祭品最后一段时间是呆在宗庙里的。 离祭祀还有几日,但也不用出去干活了,却也不会没吃的,相反,因为性质与最后的晚餐差不多,这最后几日每个祭品吃的都是部落最好的食物,顿顿管饱。 有吃有喝还不用干活,一天到晚都是闲着的,二十个孩子不是整日哭了睡睡了哭便是一脸麻木,再或是想法逃跑,最终被现实泼醒转为麻木。 阿五是唯一的例外,她太清楚跑不掉,就算跑到了后果也不是她能接受的,因此从一开始就很安分。 只是,人若是太闲,脑子便会忍不住发散。 以往她是不会这样整日里思考的,思考这种事是脱产阶级的人要做的事,但部落里完全的脱产阶级就老巫一个,但就是老巫也只是不用做采集狩猎的活,并不代表它就没别的事做了,能够用来思考的时间很少,也不知该思考什么。或者说只会思考如何让部落里死亡的人数不要超过新生儿的数量,但后者也不能太多,新生儿若是太多也养不起,还是得丢到野外,太造孽。 阿五并非脱产阶级,以往自然不会经常思考,不让自己饿死已经占据了她太多的精力,如今得了空,脑子便如脱缰之马般,仿佛要将过去七年的缺失给找补回来。 为什么活下去那么难? 因为猛兽太多太凶猛,因为冬季草木不生长。 因为.... 阿五想到了很多很多的原因,但没有一个是可以解决的。 猛兽太多太凶猛,他们打不过,千百年来一直如此。 冬季草木不生长,冬季本就是凋零的季节,草木若是生长才有问题。 吃好喝好,还每日都有热水沐浴,阿五将自己洗得很干净,不是为了让大妖吃得时候高兴,虽然洗干净了它也的确会吃得高兴,食物嘛,自然是干净的更合人胃口。 阿五勤沐浴则是因为热水沐浴很舒服,洗干净后也很舒服,都生命倒计时了,又有条件,为何不对自己好点? 所谓祭祀,本质上是葬礼,给活人的葬礼。 祭祀结束后小妖会来带走祭品,大妖住在离部落千里之外的洞穴里,方圆几千里的部落都要向它献祭求平安。不献祭也可以,它不负责保护,然后都不用它做什么....在这个猛兽、妖兽、荒兽横行,乃至炼气士干架时常可见的时代,一个没有强者保护的部落根本没有生存的余地。 302、外篇华胥·洪荒 阿五是在大妖的洞府里见到那位神人的,两年不见,她换了一身服饰,从原本的赤鸟纹的玄衣变成了赤衣,玄鸟纹没有玄衣时的赤鸟纹那么繁复,虽颜色鲜明,却不似玄衣时那般整个人都透着危险的气息。 红衣灼灼,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沐春风般的温和,没有丝毫危险的气息,几乎令人怀疑是否双生子。 若没见过这位主两年前的模样阿五也会如大部分认识这位主的生物一般以为这是一位没有危险脾气也很好的神人,但都见过那种状态下的她了,阿五不仅没怀疑自己两年前的记忆是否有误,反而觉得这位主现在的状态才是真正的危险状态。 北荒的毒蛇种类不多,一般来说,颜色越鲜艳的毒蛇就越毒,北荒的毒蛇也遵守这一定理,除了最毒的那种,北荒最毒的毒蛇颜色非常普通,很容易就以为是无毒蛇,但它轻轻咬人一口,人连求救的时间都不会有。 神人正在享用大妖的孝敬——酿了很多年的灵酒,这几年她在北荒养伤,吃穿用度全是靠的方圆几十万里的强大智慧生物孝敬。 就算是强者也有三六九等之分。 比如这只大妖,在阿五的认知里,它是方圆几万里最强大的妖,但放到北荒南部,它不过是中下,放到整个北荒,它是末流,放到整个洪荒,它什么都不是。 这位神人是什么等级不得而知,但比它方圆几十万里的强者都要强大便是了,因此方圆几十万里的强者都会小心翼翼的供奉着她做为自己的保护者,运气好赶上她心情好还能得到一两句指点。 阿五看到了神人,神人也看到了她,双方都是一愣。 注意到神人的目光看向人族,大妖忙不迭谄媚的问:“神人可是想尝尝这些两脚羊的味道?这个年纪的两脚羊最是鲜嫩了。” 神人有一瞬的无言。“我对智慧生物没胃口,那孩子我认识。” 大妖立刻将阿五送给了神人。 谁都看得出来这位神人不打算吃了阿五,阿五逃过了被吃的命运。 有别的孩子哀求神人也带走他们,他们愿意为奴为婢,服侍神人一生,但被神人拒绝了,她又不缺爪子,需要伺候,而且这些人族的寿命给她当仆人....只怕她随便打个盹仆人们便已死光。 那一瞬,所有孩子们看阿五的眼神怨毒得仿佛淬了毒的神剑,看得阿五有种掉进了从极渊的感觉,许久都缓不过来。 神人最终是连喝带拿的离开的。 抱着大妖送的美酒,阿五瞅了瞅因为饮酒而微醺,不知从哪拔了根草茎在嘴里咀嚼,俨然街头流氓范的神人,一个人怎么就能展现出三种截然不同的姿态? “为何救我?”阿五没忍住,还是问了出来。 神人揉了揉阿五的脑袋,随口回答:“手感不错。” 阿五无奈的重复:“为何?” 神人闻言,继续随口回答:“想救便救了,你要找个理由的话,那便是你正好合了我的眼缘。” 这个理由很好强大,强者本就是肆意的,尽管古往今来鲜有强者会留意到脚边的蝼蚁,它们所看的,所留意的都是与自己同一层次的生物,包括力量,也包括血统。 阿五鼓起勇气继续问:“那为何....” “不都救了?”神人替阿五说出了她真正想问的问题。 阿五点头。 神人揉了揉阿五的脑袋。“我若是都救了,那么你们出身的部落就完了。” 阿五茫然。 神人见了,随意的在草地上坐了下来,说是坐,其实没坐实,离地面有一段距离,没压着地面的花草,事实上她走路也是如此,足尖从未落地。“那些孩子是祭品,也是它们的食物,我是若都带走了,它们吃什么?必然会再次向各个部落索要祭品,届时我是救还是不救?” 阿五愣了下,道:“您那么强大,不能让它们不吃人吗?” 神人闻言笑了。“你给人办事,却有人不许你拿酬劳,你又打不过,只能放弃酬劳,那么,你还会继续办事吗?” 阿五愣住。 神人道:“不会再办事,而失去了它们的保护,部落也将毁灭。” 她可以救孩子,但只能救一两个,不能救全部,不然就是将所有部落一起往更深的火坑里推。 阿五无言了。 神人继续道:“对了,你现在是我的弟子了,还不知你叫什么名字呢。” 阿五惊讶不已。“您要收我为弟子?” 神人颌首。“不然呢?你莫不是以为当奴仆?人族最多活个几百年,我随便打个盹你就化为枯骨了,唔,不排除连枯骨都不剩的可能。” 因为奴仆寿命太短所以就收为弟子? 这思维逻辑.... 阿五无法理解,但不论怎样都是好事,放下酒坛向神人行拜师礼。“弟子阿五拜见师尊。” “阿五?这名字怎么起的?未免太过随便。” “弟子是那年出生且活下来的第五个孩子,因此便唤阿五。部落里的孩子都是这么起名的,待到成年后若有机会或许起个正式名字。” 神人发自肺腑的道:“你的部落挺有才的,我给你起个正式名字。” 阿五期待的看着神人。 神人想了想,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抓了抓脑袋,还是想不出来。 视线忽的留意到自己嘴里咀嚼着的草茎,伸手取下来瞅了瞅,认不出这是什么植物,便问阿五。“这是何植物?” 阿五认了认,回答:“此为莯草,根茎可食用。”也是北荒很常见的一种植物,生命力极为顽强。 神人一本正经道:“此莯草可以在北荒随处可见,可见其生命力顽强,为师希望你亦如这莯草,不论怎样的环境都能坚强的生存,以后便唤莯以铭记如何?” 莯:“....师尊说得有道理。” 神人一脸我是你师尊,我自然有道理。 莯希望回去看一下自己的母亲与兄弟姐妹,师尊非常人,显然不会永远留在一个地方,她跟着师尊走了,只怕很多年都没机会再回家。 神人表示没问题,但不能光明正大的回去,也不能和亲人之外的人见面。 莯不懂。 神人解释道:“二十个孩子,独你一人存活,你让其余十九户失去孩子的人家如何想?它们看你的目光会很难看,也很冷,冷彻骨髓。” 莯偷偷回部落里见到了母亲。 母亲比孩子想得多一些。“不知神人尊讳?” 神人略微一怔,思考了好一会才回答:“离,离别的离。” 从未听说过有名唤离的有名神人,而看神人要思考好一会才回答的模样,母亲也不敢确定这名字就是真名,说不得就是人随口搪塞她的呢。 母亲下意识的担心起自己的孩子。 一个连真名都不愿告知的人真的会真心收自己的孩子为弟子吗? 可是,孩子也不可能留下来,跟着神人走还可能存活,若是留在部落里,一定活不成。 阿离一眼便看出了母亲的忧虑,叹道:“我素来认为,若无足够的利益,没必要欺骗别人,你们身上有什么值得我费心欺骗的利益吗?” 自然没有。 神人没必要欺骗蝼蚁,或许是对方的身份有些不便之处,母亲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莯最终还是跟着阿离走了,再回来时已是千年之后,母亲早已不在,便是兄弟姐妹也只最年幼的还活着。 拜阿离为师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 阿离教徒弟完全不走寻常路,打从拜师之日起她就没教过莯任何有关修炼的东西,而是每隔两日就默一卷书简出来让莯诵读,读到倒背如流深刻于脑子里才行。若是两日后检查没做到,抄一万遍,且是那种连喘口气休息一下都没有的罚抄。 一口气抄一万遍足以要了任何一个人族的命,但阿离有一万种方法让莯生不如死的同时又不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每隔一段时间阿离还会随意挑选以前让徒弟背过的书复检,没过,仍旧是一万遍。 每日至少三分之二的时间不是抄书就是背书也就罢了,更坑的是阿离还难伺候。 阿离喜欢饮酒,可她酒量奇差,每回饮醉了随便一趟睡到酒醒。 单身女子,且是绝世的美人喝醉酒随便找地方躺下无疑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莯也是如此认为,因此每次师尊喝多了她都会辛辛苦苦将师尊拖回去,直到有一次找到人的时候有点迟。 单身美人孤身在外喝多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换做阿离也不例外,只危险的不是她。 莯看到阿离如夜色般的墨眸变成了一种无机质的猩红,看到她将想对她做点什么的智慧生物抓起来,活撕下一块血肉送入嘴里咀嚼,直至连骨头渣都不剩才倒头继续睡。 那维持到最后一刻才结束的哀嚎声让莯做了数日难眠。 阿离自然发现了徒弟的异样,学习进度大幅度下降,想不注意到都难。 阿离也不是个喜欢弯弯绕说话的,至少在莯的面前她素来有话直说。 莯犹豫了下,说了实话,然后问师尊那个时候是什么情况?眼睛居然还会变颜色? “哪个啊,我可曾与你说过我是凶兽后裔?”阿离问。 莯茫然。“凶兽是什么?” “一种很厉害的生物,以众生为食,是众生公敌。” 莯不明白凶兽所代表的恐怖,但这不代表她不理解众生公敌这四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我有凶兽血脉,很浓郁的凶兽血脉,这对我有那么一点影响。不过也不严重,只要你不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抱有恶念就不会有事。”阿离解释道。 “有恶念会如何?” “你不是已经看过了吗?” 莯沉默许久,问:“师尊会不会有一日将我也吃了?” “不会,神智清醒时我不吃智慧生物的。”阿离回道。 莯不解:“为何?” 这个世界,虽有一些智慧物种坚持不食同类,但不管食不食同类,都吃不同族的智慧生物,尤其是会修炼的异族智慧生物,只因能够补充更多的能量。 对于徒弟的问题,阿离思考了有一会才回道:“我也不太清楚为何,但我自己推测,应是吃腻了。” “吃腻了?” 阿离点头。“不论是什么智慧生物的肉我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什么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我看一眼却不知味道如何的智慧生物肉。” 莯还能说什么,她已然无话可说。 所以师尊您老人家究竟干嘛的? 阿离还喜欢研究各种各样的东西,做各种各样的实验,最严重的一次实验事故,方圆几万里的空间被渣得粉碎,是空间,不是土地,每一寸的空间都碎裂了。幸亏做实验的时候就考虑到了事故的危险性因此选的是北荒的北部地区,莫说智慧生物,连智慧的毛都没有一根,倒不曾出人命。 饶是如此,阿离也用了数年才将紊乱的空间一寸寸修复。 诸如此类的危险实验,数不胜数,到了最后莯的心态已然末日于眼前亦能面不改色。 阿离不会一个的地方长久的驻留,每到一个地方都极为张扬,一句招猫逗狗都是委婉的。莯觉得阿离的本性并不似喜欢惹事的人,却不解她为何如此。 阿离也不向徒弟解释为何,只是一路招摇着离开了北荒。 去的地方多了,莯的眼界也增长了,发现了一些奇异的现像。 献祭这种事并非只存在于弱小的人族中,在每个智慧生物的族群里都存在,不同的是,它们会向比自己强大的种族献祭,献祭的却不是稚童,而是有修为的强者。 莯觉得不可理喻,那么多的强者能够守护多少族人,竟然如此暴殄天物的成了祭品。 阿离倒是一针见血的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一个畸形的社会体系。 “这么做有多暴殄天物,你个孩子都看得懂,何况那些族群领袖。” “那为何还?”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点。 阿离揉着徒弟的脑袋道:“他们懂,但比起族群强者们的生死,它们更在意自己的族群能否延续下去。” 牺牲那些强者很暴殄天物也很残忍,谁都懂,但在种族延续面前,所有道德都注定是烂泥。 莯仍旧不明白。 阿离干脆向徒弟掰开了细细分析起来。 一个族群将大部分的强者做为祭品送给了更强大的种族做为食物,种族想要强盛起来无疑会很艰难,不少族群便是因为失去太多强者守护族群而灭亡的。但他们又必须那么做,不那么做,种族灭亡就在眼前,做了反而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更强大的种族要祭品做什么?” “吃啊,哦,对,我没喂过你智慧生物的肉,所以你不知道。那些修炼了的强者,它们血肉里蕴含的能量远胜寻常生物。不论是吃了补充能量还是给幼崽吃让幼崽更加强壮,还是以此削弱其它种族的力量都于自己种族有益。当然,最重要的是,整个洪荒都在吃,自己若不吃,种族岂非要落后于人?” 这思维逻辑....很好很强大也很现实。 或许最初的时候也有智慧物种不想吃,但在别的智慧物种都吃了,并且以此强大起来后都不可能继续克制自己,于是变成了如今的情况。 莯叹道:“就没有不会被吃的族类吗?” “有啊。” “什么族?” “神类,它们是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只有它们吃别人,没有别人吃它们的。唔,前提是不碰上凶兽,若是碰上凶兽也是可能被吃的。” “那不还是会被吃吗” “凶兽只九头,不是什么神都能倒霉的碰上的。” “那也是有可能,就没有绝对不会被吃的存在吗?” “当然有。” “什么族?” “不是族类,是神。” “神类?” “神和神类还是有区别的,神指的是真正的神,而我们现在所以为的只能算神类,并不算真正的神,真正的神是指修炼成上神乃至神尊的存在。” “上神和神尊很强大吗?” 阿离思索了一瞬,给了一个非常形像的回答:“不为上神,终为蝼蚁。” 只有成就上神尊位才有资格做为人活着,而非做为蝼蚁活着。 莯秒懂。“那神尊呢?” “神尊啊,历史上三大神族的始祖便是神尊,它们打得洪荒差点毁灭。” 莯更加懂了。“所以我们至少要修成上神吗?” “对啊,努力呀徒儿。” “那若是修炼不到那个境界呢?”莯不由问,洪荒虽辽阔,但上神真的不多。 “上神有上神的活法,蝼蚁也有蝼蚁的活法。”顿了顿,阿离道:“我不知你能否接受永为蝼蚁,不过,我无法接受的。” 当一时的蝼蚁倒也罢了,为了未来,可以忍,可永为蝼蚁....那她选择彻底的死亡。 莯惊讶的看着阿离,墨色的眸里仿佛有烈焰在燃烧,这个神人是认真的,若不能成神,它宁可死亡,而为了成神,它更会不择手段,不惜一切。 莯十九岁的时候鱼阿离在一座大城的酒肆饮酒吃饭听到了一则惊天的新闻,分居三万年的天族太子与南明帝君和离了。 莯这些年虽然接触的多了起来,但太过久远的事情也不是很清楚,因此下意识的就问了阿离一句:“南明帝君与天族太子感情出问题了?” 阿离的神情有一瞬的怪异。“它们三万年前成得婚。” 莯哦了声,旋即反应过来不对,已分居三万年,又是三万年前成的婚,那这夫妻俩有一起生活过吗? “联姻?”莯问。 阿离点头。 莯不解。“既然是联姻,那应该很难和离吧?” 联姻牵扯的是两个种族的利益,哪怕夫妻俩看到对方就恨不得拔剑砍死对方也不可能和离。 官方说法是夫妻俩感情不和,所以就离了。 某些情报组织挖出来的消息则是太子的庶子刺杀南明帝君。 莯觉得这个理由太扯了,庶子去杀嫡母,还是其父因为联姻娶的嫡母,这是多想不开? 哦,不是想不开,是为母报仇?南明帝君杀了他生母?那怎么没连一起杀了? 什么,本来是一起杀了的,但发现他生母有孕就把孩子给救了下来。 南明帝君莫不是脑子有问题? 赶尽杀绝的道理懂不懂? 你杀了人亲生母亲还指望别人拿你当母亲不成? 阿离很是无奈的看着徒弟。“都知道这是联姻你怎么就还用这种正常角度去看问题?” “那我应该如何去看问题?” “从政治角度去看问题,比如,当年救下那名庶子对南明帝君对南明有什么好处。” “除了多了个想杀自己的人能有什么好处?” “那是个纯血,有继承权的纯血,两族联姻时许诺过嫡长子出生前,不会有纯血的庶子降生。天族违背了承诺,一个反复无常的天地共主,谁还敢全然的信任他?与他结盟?”阿离道。“唔,我有点怀疑太子在那个时候有个纯血庶子是否被算计了,再喜欢青梅竹马也不至于那么把持不住,多半是被多方势力给推波助澜了,里头他名正言顺的妻子肯定出了力。” 莯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不够用,神类的圈子究竟多乱? 阿离道:“一个微不足道仇人换来天族的内外不稳,超划算的,很聪明。” “只是....”阿离皱了皱眉。“怎么突然就和离了?莫不是要开战了?” 莯愣住。“开战?” 阿离颌首。“这场联姻维持的是两个种族乃至洪荒的稳定,听不太懂?那我说直接点,天帝想灭了南明,南明也想灭了天族,但双方都有自己的问题导致无法开战,需要时间。因此有了这场联姻,它的存在与否就是一个信号,一个新一轮神战何时爆发的信号。” 阿离好奇别的大族有没有牵扯进去,顺手买了其它重要种族的消息。 北溟神族一如既往的遗世独立。 麒麟族近来倒是活跃了起来,但没看出来想打算帮谁,还是自己单干。 妖族,妖君喜得麟儿,似乎全身心放在麟儿身上了,什么事都不打算管。 阿离挑眉。“妖后哪位?” “没有妖后。” 阿离无语道:“妖君莫不是想不开自体繁衍了?” 这是多想要子嗣,这么折腾自己?自体繁衍对身体的损耗很大的。 对此情报组织也无法回答。 在一个强大的智慧生物不仅能两/性繁殖还能同/性繁殖乃至无/性繁殖的世界,某个大人物突然冒出来一个孩子,世人很难弄明白那孩子是他和同性生的还是和异性生的,亦或独自繁衍的。 303、第二章讙·白梅 你见过蛊惑人心的最高境界吗?——庄主。 熊猫的医书翻译得欲.仙欲死,我深以为,等我翻译完了,我妥妥的成为地球上最顶尖的医者,没有之一。毕竟,医书不能随便改,如果改得不好,别人照着这个去学,以后再去治病,那不叫救人,那叫杀人。因此我是一边改一边学的,确保自己改得没毛病,清楚表达出了熊猫的意思。 更痛苦的是,想要表达清楚熊猫意思的同时很容易就不小心将熊猫的思维逻辑给代了进去。还是那句话,在神界,熊猫的人体实验算不得什么,大活人零敲碎剐都能拼回去,拼不回去了也可以换一具。在死不了人的前提下什么实验都在容忍范围之内,这也是韶光神宫人体实验惨无人道更没神道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却没被人给端了的一个重要因素。 可地球有那本事吗? 大活人零敲碎剐了,那就是真死了,没有哪个人族有本事拼回去。 将熊猫写的“幼儿”教材翻译出来时我都快神经衰弱了,立刻让小鸩将教材给姑获鸟送了去,然后抱着被子睡了一天一夜。 睁开眼时我愣了下,靠之,居然做梦了。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自己在做梦,我的神魂已经修补得根本不具备自然做梦的能力,而且如今的环境,感觉与平日也不一样,带有虚幻感,除了我正在做梦,我想不到别的可能。 我抬手,手上出现了一盏清茶,饮了一口,跟美人煮的茶汤一个味。 端着茶汤边和边下楼溜达,不具备自然做梦的能力,那么做了梦必然有其因。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放松一下精神好了,熊猫的医学教材洗脑功能真的很强大,不愧是祖师级的存在,我现在还能觉得解剖活人不道德,至少在地球上解剖活人不道德已是很不易了。 山庄里别说人了,连狗都看不到,安静的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将清茶饮尽,我又从厨房里翻出了一条热乎乎的烤鱼,然后坐在廊下一边啃鱼一边看风景。 这几年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我已经很久没注意到山庄的风景了。 葡萄架上挂满了葡萄,这株葡萄种在这已有近百年的时光,因此藤蔓非常发达,枝繁叶茂,覆盖面积极广,但因为这里不是荒郊野外,因此没增加葡萄架,而是将葡萄架给弄了两层,夏日时坐在葡萄架下头很是荫凉。 竹林也随着拂过的风发出悦耳的声音,宛若一支竹子之歌,勾起食欲的竹子之歌,也不知君长青是从哪里寻来的竹子,竹笋非常鲜美,哪怕啃一整个季节都不会腻。 后面还有池塘,现在是鱼塘,鸩鸟喜欢吃鱼,但不喜欢市场买的鱼,鱼肉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觉得不是打了激素就是饲料里加料了。因此小鸩买了鱼苗放到鱼塘里当野生鱼养,省了买鱼的钱。 美人有时演戏演得累了就会拎着鱼竿和乌龟去鱼塘钓鱼,不过很少钓上鱼,反倒是乌龟不时能叼回来一条鱼。 想到乌龟我就不得不佩服美人,这么多年了,她对姬克的感情一点都没变淡,就那么淡淡然的接受了对方的乌龟形态。 人族不都对是否有人形很看重吗? 我漫无边际的发散着思维。 “你就不好奇现在是怎么回事吗?” 我随口回答:“这不等着你开口吗。” 对方大抵是噎了下。“何时发现的?” 我看着梅花压满枝头仿佛雪落后的美景般的白梅道:“我是神民,从一开始你和普通植物在我眼里就不是一个样。”如果和普通植物不是一个样,那还是普通植物吗? 从第一次来这时我就发现了这株白梅很有灵气,不过还不是妖,充其量算是魑魅魍魉级别的,但它的灵气又很不同,很像妖那个等级才有的,但它并不能化形,甚至连姬克都不如。好歹姬克有着清醒的自我意识,能够沟通,而这枚白梅却没沟通。 白梅发出了光亮,然后出现了一个看着双十年华的人族少女,当然,只是看上去,实际上肯定不是人族,人族少女的皮肤上是能看到螨虫的。 白梅少女说:“我忘了你们的血脉赋予你们的天赋。” 我拿出一条烤鱼示意要不要尝尝,然后这位就不客气的接过啃了一口。 我有一瞬的怔愣。“我以为植物多吃素。” 白梅少女回道:“谁规定植物只能吃素?” 我想了想,没有。“可白梅树并非肉食植物。” 吃肉的植物自然是有的,但白梅,大部分时候都是观赏性植物好不好?就算是不作为观赏性植物时也不是去当肉食植物了。 白梅少女道:“那只是没长嘴和牙齿而已。”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我很是赞同的表达了对少女话语的赞同,然后问重点:“我是不是该称呼您一声婶?” 扒拉起血缘,老娘和君长青是姐弟,当然,不是亲的,但再远也没出五服啊。 少女想了想,道:“我们没成亲。” 我惊讶。“他为了守你在这地方蹲了近百年,你们居然没成亲?” 鹤城并不算小地方,但君长青刚来的时候这里还真的就是个小地方,最多就是战略位置重要点,但战略位置重要并不代表它就很发达。能够在这里蹲一直蹲到如今,蹲得小地方都发展成了繁华的城市,也挺不容易的,我一直以为君长青和这株白梅树是夫妻。 少女道:“成亲那日还没完成仪式我便化为原形了。” 我:“.....”求君长青的心理阴影面积。 准婶继续道:“差点忘了,我找你有正事的。” 猜得出来你有正事,不然也不会跑我梦里来,也不怕一个不留神被我的神魂给吞了进补。 我配合的问:“和叔父有关?” 若有什么能让这株尚不能化形的白梅损耗元气入梦,也只有君长青了。 准婶点头。“我感觉到他回到了这颗星球。” 闻言我不由一愣,回到了这颗星球?我没记错的话君长青当年将雪莹山庄丢给我之后应是去了雷泽界吧?我一直以为他凶多吉少,不然不会这么多年都没回来。“何时?” “就这些日子。” 我眉头跳了跳,若是如此,我想我大概明白君长青为何一去这么多年了,他肯定不会想到神界的剧变,以及地球上会有只半个神界都想杀的鸑鷟。 “你希望我找到他?”我问。 准婶点头。“我感觉他的状态不是很好。” 我不解的看着她。“你都不知道他在哪?怎么知道他的状态是好还是不好?” “发生过一些事让我和他之间有那么一些感应。” 如果不是物种不同,我很想怀疑你俩是否双生子所以有心电感应,传说双生子都有心电感应,我不知是否绝对,但在少凰与孟凰之间就挺绝对的,一眼就确定对方是自己的亲人,以及吃了对方可以补完自己的神魂。 呃,这貌似不是个好例子,不是每对双生子都有过将对方下锅煮肉吃的冲动。 我承诺道:“我一定会找到他让你们团聚的。” 新婚之日新娘被打回原形,这心理阴影面积....若不补上当年未完成的仪式,妥妥的伴随君长青和眼前这株树一辈子。 少女感激道:“谢谢你了。” 我道:“不用谢我,你也算我的长辈,对了,忘了问,准婶你的名字是?”话说,一个树妖有名字吗?别是拿物种名当名字,不少后天妖族都是这样,早期妖族还没有文字的时候倒是有一些妖挺聪明的,自己不会起名字却又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便抓一个有文字的种族的智慧生物让它给自己起名,我当年就遇到过几次这种有意思的事。 少女回答:“梅雪莹。” 我愣了下,这名字还挺古典的,梅本就寒冷时节开放的植物,因此梅花往往与雪作伴,而雪素来是洁白晶莹的,这名字起得超趁这株白梅。“他起的?” “不是,我自己起的,我在人族中混迹过很长时间,学了不少东西。” 我了然,这还是个才妖啊。 醒来的时候我跑到窗口看了眼庭院里的白梅,焉巴巴的,仿佛霜打过的茄子,这是豁出去了就为报信。 我下意识的想到了尘寰,若我与他也有这么一日,我会不会做到这一步? 第一反应是我不可能让自己落入这么悲催的境界,不过转念想到自己是怎么变成现在的状态的....貌似我比这对不仅跨物种还跨了动植物的苦命鸳鸯更悲催。 这俩再怎么苦命灵魂也是完整的,而我,却是从残渣一般的残魂状态慢慢修补到如今的程度。 我会为了尘寰做到哪一步呢? 我想了想,发现自己也不清楚,我很确定自己可以为了娲灵或凤凰而拿自己永恒的生命乃至神魂做为赌注,因为我已经那么做过了,所以我确定以及肯定自己能做到。 很多事情如果不真的发生,你无法知道答案,哪怕是信誓旦旦的真挚誓言在那个时候也可能只剩下讽刺,不是瞎扯,这种例子千万世的轮回中我见过太多了。 只有真的有那一日发生时,我才会知道答案。 不过,我甩了甩脑袋,如果真有那么一日就说明我的境遇更悲催了,我干嘛要盼着自己不好?莫不是嫌日子太悠哉了? 肚子咕咕叫,我下踩着拖鞋下楼找吃的,一下楼便看到高岚与有容在吵架,也谈不上吵架,确切说是高岚单方面在生气,有容则是不咸不淡的吐着气死人的话语。 我一边走向厨房一边听了会这两位的对话,顿觉这两位都是高人,看个电视都能吵起来。 这是一部演技很好的电视剧,里头有个角色演得特别好,也特别让人想宰了他。 那是个乱世枭雄,行事不择手段,道德三观....少凰都比它高尚。 高岚看得很是气大。 有容,它是评价带着三分赞赏,觉得对方的不足之处就是还不够卑鄙无耻。 哪怕是被少凰给荼毒了数年,使得高岚的三观多少受到了影响,但到底是法治社会长大的,不是少凰那种于吃人的混乱时代活到如今的食物链顶端存在,只要不脱离这种和平社会状态,高岚就不会真的向少凰靠拢。 我盛了一碗粥从厨房出来,想了想,问有容。“你跟更卑鄙无耻的人打过交道?”若非见过更卑鄙无耻的,不会觉得电视上那个角色还不够卑鄙无耻。而以古神类漫长的生命,那真的是活得久了什么刷新三观的奇葩都能见着。 有容颌首。“我成年后一毕业就失业,找不到工作,你俩什么眼神?神族需要工作很正常好吧?虽然可以辟谷不吃东西,但长了嘴巴,谁会不愿意享受美食?还有修炼的过程也需要很多资源的。” 高岚忍不住问我:“你最初那一世也有工作?” 我回答:“算有吧,我庇护雷泽所有生灵,而它们供养我。” 高岚道:“那不就是收保护费的吗?” 莫名的想抽死熊孩子,我道:“大街上收保护费的那纯粹是勒索,我当年可是货真价实的庇护了它们。”并且连自己的命都给搭上了,算起来,雷泽生灵对我的供养绝对物超所值。 有容赞同点头。“可惜时代不同了,我这样的新生神族成年后都是要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的。” 我道:“你不至于毕业就失业,找不到工作就去当犯罪分子了吧?”人族若是一直没工作,倒是有可能饿死,但神族又不存在饿死的可能,或者说,饿死一名神族所需要的时间太过漫长,漫长到只要该神族哪怕是智障也能在那么漫长的时间里都找不到工作,不至于被逼到那份上。不过神类的三观,尤其是古神类的,不好说,太过漫长的生命也是有后遗症的,那就一个时代的印痕很难消失。 有容无奈道:“我有七十二位父母,虽然各有特色,但其中超过一半都是正派神,我若是因为找不到工作便去当犯罪分子,那我绝对见不得第二天的太阳。。” 我诧异。“那你干嘛去了?” “我去当治安官了。”有容回答。“你可以理解为公安局长。” 高岚奇道:“公安局长那么容易当吗?就算你出身尊贵,也不能一下子就去当公安局长吧?” “盘古城的治安官只要是个神人就可以当,不拘年龄不拘出身不拘资历。” 高岚一脸懵圈。 我问:“盘古的治安怎么个情况?” 公安局长若是随便是个人都能担任,只能说明一一个问题,那座城的治安只怕不止有问题,问题还特别大。 有容不假思索的回答:“盘古城的治安官任期最长的一任是十年,最短的一任是两天。” 十年很长吗? 很长,但对于神类而言,连须臾弹指间都谈不上,而一座位于神界的城池换治安官的速度....按着神族的时间观念,足以令人忍不住道一句:光速。 这正常吗? 答案自然是不正常。 为何不正常? 概因盘古城的情况。 之前就说过了,每一位达到了上神位阶的神人都拥有自己的神宫,说是宫殿,其实也可以说是一座城,乃至一个世界。 也因此,神界其实不需要城市的。 神人根据自己的兴趣或血脉选择进入一座神宫拜师,比如想学医的可以去韶光神宫,想习武的可以去华胥神宫或旁的修武技的神宫。当然,韶光神宫不接受人族,因此人族更多的还是会去华胥神宫。 那些神宫说是城,倒不如说是大型学校,就是门槛超高,靠自己的能力一路修炼直至飞升到神界,如此方才能得到一张学校的邀请函。 盘古城是神界唯一的一座城,真正意义上的城邑,用来给人居住的不是用来给那些丧心病狂的神类做实验的学校或试验场。 最开始的时候神尊修建这座城纯粹是为了给神与人一个交流的中转站,三观差异太大硬凑一起很难不出事,被诸多血淋淋的惨痛教训糊了满脸的神尊吃一堑长一智后修建的。 盘古城最初的居民是为了神打工的凡人,神之下,人之上,做为两者沟通的纽带,也替神人处理诸多与凡人有关的事情。 神尊总是说众神脑子不够活泛,思维不够开阔,众神虽无语,但也无话可说,纵观神尊的历史,思维逻辑已经不能说是开阔了,而是宽得没边了。看看历史上那些跟它对着干的生灵的痛苦吧,一个你永远都猜不到思维逻辑的敌人远比无法战胜的敌人更令你痛苦。 当凡人的时代降临,众神错愕发现,其实神尊的思维逻辑也不是那么令人无语,只因还有更令人无语的。 神之下,人之上,终究是人,出身凡人,又大部分时间与凡人打交道,凡人族群很容易就得知了盘古城的存在,然后盘古城的画风就变了。 虽然众神不怎么管事,但凡人物种下意识的将盘古城当成了联合国总部一样的存在。 凡人物种在盘古城修建自己族群的使馆与商铺,与神类交流,学习神类的知识,与别的文明交流,进行商贸往来。 千万年过去,盘古城成了盘古世界的政治经济中心。 盘古世界有资格在盘古城占据一席之地的种族为了自身的利益在这座城上演各种尔虞我诈。 最令人佩服的是,因为神尊规定不能在盘古城内开战,那些来自不同种族的大使纷纷转入文斗,谁说不开战就没办法打压乃至整死对手? 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狠狠的冲击了有容刚刚搭建好的三观。 那一个个的,真真是高智商犯罪天才,也不算犯罪,都是为了自己种族的利益而进行的争斗罢了。不论是怎样的行为,当它的初衷与目的都是种族的利益时,凡人的法律便很难去说他是否罪恶了,一切都是为了种族的利益。 至于犯罪什么的,高智商犯罪天才要么一点痕迹都留不下来,让你内伤呕血,要么是踩着法律的边界线起舞,属于道德犯罪,盘古城的大使们多为后者。 更令人佩服的是,正常人被逮进局子里看到警察都下意识的心虚,那些外交官们却是很人才的与治安官说话,然后....治安官稍有不留神就会被带沟里去,更有甚者会成为那些外交官打击对手的工具。 有容当了十年的治安官,没错,她就是那个坚持时间最长的治安官,辞职原因是神经衰弱。 那段工作经历对有容的影响非常巨大,结束心理治疗后负债累累又没有工作的她干脆跑外域从戎去了,宁可在战场上抛头颅也不愿跟那群堪称寡廉鲜耻加人精楷模的家伙打交道。 虽然被折腾得神界衰弱,但有容也很佩服那群折磨她十年的凡人,不是什么人都能为了种族的利益豁出尊严与道德,与三观差异巨大一个不慎就可能杀人的神类交流,尤其是那群人用语言陷阱给她挖坑时个个都谈笑自若,仿佛她身上的神威不存在,只这份心理素质就极为不易。 也因为那群人的关系,有容的善恶观出现了扭曲。 或者说它抛弃了单纯的善恶观,转而从立场与利益去衡量一个人的善恶。 汝之恶,彼之善。 汝之善,彼之恶。 那些大使们利用治安官打击对手,若是成功,必然给对手的文明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与伤害,可那是恶吗?不知道,但它也不会是善就是了。 弄明白有容的思维逻辑后我对高岚道:“高三岁你还是个孩子呀。”所以才会跟一个彻头彻尾的成年人去讨论手段的光明磊落与否。 高岚诧异的看着我。 我道:“有容的思维逻辑是成年人的生存法则。” 人族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教育幼崽道德,却不叫幼崽生存法则,使得幼崽长大后经常陷入人性与兽性的挣扎。 反观有容,它从头到尾都只是头疼治安官工作的压力,全天候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要逐个拆开细细细量,不神经衰弱就怪了,但它只怕从未思考过那些人的手段有没有什么问题。 304、第二章讙·寻人 我问有容。“开战在即,你在凡间休假几百年....” “我打算休至少一千年。”有容纠正道。 我无语道:“据我所知,你是统领外域三分之一的军团将军。”这种大战在即的时候跑去休千年长假真的没问题吗? “往来不同宇宙也是需要时间的,而跨越象限,更需要时间。祖文明和盘古世界的距离,非常遥远,足够我们备战。” 我道:“我不是说祖文明,我是说外域,既然要开战,自然御敌于国门外最合适,众神应该会在外域构建防线对吧?” 有容颌首。“泛宇宙圈所有文明不是盟友便是盘古世界文明的衍生,不可能拿出去当炮灰。” “外域还有不少反抗你们的文明吧?不需要先处理一下以免到时后方出问题?” “当然要处理,待小凰阿母解决了内乱,摆平外域与探索更遥远的混沌是当务之急。” “战争要爆发了,你一个将军....”休长假合适吗? 有容随口道:“外域那些文明不会派正规军去对付它们的。” 我疑惑的看着有容。 有容见了,解释道:“很早的时候外域的硬茬子就已经解决了,剩下的都是用来练兵的,让小一辈的别因为没有战争就真的安逸了。” 我说:“我很好奇外域的军团都什么情况。” 有容大抵是闲着也是闲着,便讲解了起来。 外域军团呈金字塔状,分三个层级。 最顶端的是三大军团,无限军团、百川军团以及火焰军团。 百川军团正是有容建立与统领的军团,经历过许多战火。 无限军团则是一个机械文明建立的军团,整个军团全是机器人,与敌军做战斗全靠数量,机械文明无限复制的特性赋予了它们只要愿意不论敌人多强大它都能发展出令敌人绝望的数量。更令人呕血的是,战场上机械文明是可以就低补给的,已损坏的战舰全都能回炉重新利用起来,一点浪费都不会有。 与无限军团作战绝对是一件超级糟心的事。 若无限军团的画风是糟心,那火焰军团的画风是恶心猥琐了。 火焰军团是一尊上神建立与统领的,画风....骚得一比,怎么猥琐怎么来,剑走偏锋,就是不跟你正面刚,历史上就有火焰军团靠着猥琐流将敌军指挥官给活活气吐血的战绩记载。 我顺口问:“那百川军团什么画风?” “你猜。” 我:“....” 言归正传,三大军团虽然画风骚浪贱,但每支都战功赫赫,是盘古世界对付高等掠食文明时的主力军团,轻易不出动,每次出动必然是大战,是外域的定海神针。 金字塔第二层普通正规军团,若三大军团是特种兵级的利刃,那普通正规军团就是常备军,由三大军团的主将掌控。 正规军团有多少支,有容也不太清楚,正规军团是以族为单位的,每支正规军团的成员都出自同一个种族或文明,不似海川与火焰军团有神类有凡人,什么族的都有,但不管是哪个族的都凶残无比。自然,正规军团里也有混合型军团,但不多。 楉所统领的军团便是正规军团中的一支,且是排名非常靠前的一支,有容觉得若非承平已久没有大战,楉必定能靠着战功一步步建立起一支与三大军团平起平坐的军团。当然,现在楉的机会来了,她会有很多仗打,只要最后没死,必然会建立起一支强盛的龙族军团。 最后的垫底并不能算军团,至少不算正规军团,反正有容从来都不认为垫底的那些军团是军队。 垫底军团也叫仆从军,由盘古世界诸种族中挑选的新兵,大多没见过血,也是战争中最底层的炮灰,杂兵军团见了血又没死,并且立下了战功便可升级为正规军团,不过大部分仆从军都倒在了门槛之前。 有容当年就是从仆从军小卒子一步步爬到现在顶级三大军团之一的主将的。 不过近几百万年都没发现多少强大的掠食文明,战事不多,烈度更不大,因此没有新的顶级军团诞生,有容镇守外域这些年都闲得快发霉了。 主将闲成这样,想也知外域如今是个什么情况。 那些没被打服的文明都是故意留着练兵的,给杂兵军团,免得后辈没有见血的机会,生生养废了。 一个文明若是太过漫长的时间不接触战争,那么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逸的典型例子,华夏古代很多王朝就是这么亡的。盘古世界很多文明亦然,没倒在外因之下反倒因为内力而打gg了。 就是没倒在内力之下,遇到战争时也会手足无措,因此兵得常练练。 不少文明的高干子弟如今都拿外域当镀金的地方,看得有容越看越困乏,最终不看了,带着军团当起了探险家,四处探索新宇宙。 不过,镀金的好日子显然要过去了。 那些外域的杂兵军团将是第一波炮灰,少凰绝对不会因为他们在凡人文明什么出身,又有多少势力就顾着点,在神的眼里,凡人中的皇帝与凡人中的乞丐并无区别,既然在杂兵军团那就应该有成为炮灰的觉悟。 也因此有容非常笃定的表示杂兵军团里镀金的凡人全都要悲剧了,为什么没有神类?神类的先天素质和漫长生命里学的知识底子在那摆着,不是那么容易死,而且,军事方面的教育也是神类在成长中必学的知识之一。尤其是古神类,至少五万年的成长期,不管是让谁上学上个五万年,只要没学到崩溃,哪怕是纨绔也必定精通各个领域的知识。 例外肯定会有,但我不认为那种学了五万年还是没都没学会的神类成年后不会被除族,再爱惜幼崽的古神类也不可能容忍那么废物的族人存在。 少凰别说凡人了,她连镀金的神类都不会顾忌。 我最终对高岚说:“记得以后别跟她讨论任何三观方面的问题。”我怕你吃不消。 能够从小卒子一路爬到三大统帅之一的地位,有容的强大不止神力。 不过,能够成为统帅,并且能够坦然接受自己有七十二个父母与n个父母配偶或继父母,有容的心理素质只怕强到变态了,而这样一个人仍旧被一群积极认错死不悔改的凡人大使给弄得神经衰弱,莫名的想吐槽原来凡人如此强大。 高岚拿出了笔记本递给有容。“签个名呗。” 忘了这家伙挺崇拜军队的,而有容这么一个现成的元帅级存在在这,她很难不崇拜。 有容拿过笔顺手签个名,高岚看了眼,顿觉脑仁疼。“这什么?” “签名啊。”有容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看了眼笔记本,的确是签名,但用的是神族的文字。“她要的是地球文字,最好是汉字的签名。” 有容反问:“汉字是什么字?” 高岚:“....” 我随口道:“你脚下这个国家的文字。” 有容沉默了一秒钟。“麻烦给我买资料,我想学一下认字。” 我道:“不用买,阿莯和熊猫的房间里就有,你自己去拿好了。”记得那两位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学会了汉字,不知道这位速度如何。 有容向了我谢,我说不客气,能不能帮个忙。 有容不假思索的道:“说来听听。” 这种时候不是应该说尽管开口吗? 啧,还真是永远都不能小瞧这些神人,说话比凡人还注意,不排除是早期时还不能对言出法随的能力控制自如的后遗症,嘴上不把门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我说了下君长青和梅雪莹的事,前者突然失踪丢给我一笔遗产,后者则是给我托了梦表示人回来了,但不知道在哪。 有容闻言不由看了眼院子的里白梅树。“这株小树倒是舍得,弄得自己元气大伤也要传个信。” 我问:“有容上神没谈过恋爱?” 有容随口答:“谈过啊。” 看你刚才那番话也不像谈过恋爱啊,我好奇的问:“几次啊?” “三次。” “结果如何?” “全都甩了我。” 我沉默了须臾。“你做了什么?” 谈恋爱被甩了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有容这样出色的女神居然谈了三次恋爱被甩了三次,除非这家伙回回谈恋爱都眼瘸,否则问题多半出在被甩这方身上。否则怎么哪怕是屌丝谈恋爱大部分时候都是被甩的,却也有少数甩别人的时候,到有容这却全都是她被甩?这不合理? 有容叹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初恋是在韶光神宫学医时的谈的,可我一毕业他就迫不及待的跟我分了。” 韶光神宫? 学医? 我下意识的问:“为什么是毕业才分,而不是毕业之前就分?怕影响你学习的心情?” “那倒不是,我谈恋爱的时候师兄师姐们建议我和他签个协议,未毕业不能分手,不然很容易闪分。” 行吧,我明白这家伙的初恋是怎么个夭折的了。 “你第二次和第三次又是在什么时候谈的?” 有容更郁闷了。“第二次是在我当治安官的时候,是个凡人,不过他犯了事,被我依律处置了,刑满的时候他已经老死了。” 我与高岚俱是面无表情,虽然有容是个不错的治安官,但还是想吐槽,找凡人谈恋爱,你是多闲啊?哪怕是高级文明的凡人可以利用生物科技延长寿命也没法跟古神类比,这恋爱就算没出现对方犯事的情况也注定我生君未生,我未老君已老的分手结局。 我无奈道:“那你第三次恋爱又什么情况?” 有容愈发的郁闷了。“那家伙跟我说他不喜欢女的,他喜欢男的,跟我谈恋爱只是为了应付逼婚的家人。” 高岚唾弃道:“渣。” 我也觉得渣,但....“我记得上神是没有性别的。”以你是女性为由分手,这真不是找茬? “我那时还没修成上神呢。” 我哦了声,问:“那家伙后来怎么样了?” “我施法让他变成了女人,永久的。” 被同性/恋欺骗感情的人里有容绝不会是第一个,但她知道真相后的反应绝对是最令人记忆深刻的,你不喜欢女的喜欢男的?没问题,我帮你变成女的,这样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喜欢男的了。 喜欢同性和换个性别绝对是两回事,反正我个人觉得,断袖应该没几个乐意换个性别。 我对有容表示由衷的佩服,第一个也就罢了,你拿别人当实验品,是个人都得跟你分,但后两段,眼瘸得可以哈。 我笃定的道:“那三个人,其实你一个都没爱过吧?” 有容想了想,回答:“最开始时都是有好感的,但后续,没给我将好感变成爱的机会。” 看着无辜的有容,莫名腹诽给你机会你也不可能爱上,原因?这家伙心防太重,别人很难走进它的心里,而它自己只怕也很难信任谁。但处在有容的位置,心防不重也活不久,毕竟,它是外域三分之一兵权的控制者。 有容大抵也看出了我的腹诽,却也没纠结她失败的恋爱这个话题,而是道:“我没真正爱过谁,但我见过相爱的人,我说的是那种理智的爱,不是凡间传颂的那些无脑爱,所以我并不惊讶白梅树的做法。” 我随口问:“理智的爱?” 有容思索了下,举了个例子。“你觉得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爱情如何?” 我回道:“那个君王肯定是个傀儡。”没有体会过权势,处处受制于人,因此很想摆脱,却懦弱的挣脱不了,便拿爱当幌子。 高岚很是无语的看着我:“你有没有点浪漫细胞?” 我反问:“你难道相信会有大权在握的君王为了美人不爱江山?坐在那个位置上已经不仅仅是权力的事情,还有责任,哪个君王若能做到,那我很怀疑他的责任心。” 高岚无言反驳。 有容道:“我知道有大权在握的君王为了爱而舍了王位。” 我与高岚俱是一愣,还真那种没有责任心的奇葩啊?怎么坐上王位的?他的前任多么想不开才会将王位传给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 有容继续道:“他禅让之前将族群的大敌都给解决了,挑选了一个非常出色的继承人来接手自己留下的如日出升的帝国,并在确定那位继承人能够接下担子,完成王权的平稳过渡后才走人。” 我诚恳的道:“走得很有责任心。” 将王位给当成一份工作,辞职之前将事情都交接好了才走,几个君王能有如此自觉? 有容点头。“所以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爱,舍不得让所爱之人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背上任何的骂名。” 高岚很是赞同:“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历史上那些所谓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事迹弱爆了。” 有容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道:“凡人帝王那些爱并非爱。” 除了奇葩,哪个君王会有真爱?就算有也不敌权势。 我腹诽着,不对,我开这个话题是为了讨论什么是真爱吗? 我扶额:“话题完全跑偏了。” 有容沉默了一秒钟。“你是找我帮你找君长青?” 我点头。“你有办法吗?我之前看楉用过血缘寻人的办法。” 有容问我:“你与君长青的血缘隔多远?” 我回答:“我妈跟他是堂姐弟。” 有容一脸你逗我的神情。 此路不通,我换了个思路。“神界有别的同样作用的法术吗?” “有,但都与血缘有关,而你们....” 我懂,血缘太远了,罢了,我还是通过人间的方式去找吧。 寻人启事,非人生物,我就不信找到一个君长青。 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寻人不仅仅是个力气活,还是个费钱的活。 复印照片寻人启事要花钱,而将寻人启事到处贴更需要时间,难怪这年头人贩子猖獗。寻人之费事,若非至亲,没人会坚持不懈,找个几日活雷锋的热情便会被消耗殆尽,渐渐淡忘,能够坚持不懈的寻找下去的人最多那么一两个,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中寻到已经失踪的孩子?利润高,风险低,不猖獗才怪。 所幸,我有钱有闲,舍得砸钱之下,君长青的寻人启事在华夏任何一座城市都能看到,悬赏金额相当高。财帛动人心,如此丰厚的悬赏,我就不信没人会将君长青的照片给记进脑子里。 然而,一直没消息,我干脆取了龟甲占卜起来,自己每日一卦,再让尘寰帮忙,也每日一卦。 尘寰拿龟甲占卜时的表情颇为奇异。“你这寻人方式....” 我饮下美人泡的清茶。“清新脱俗还是奇葩?” 尘寰道:“思维开阔。” 我道:“感觉你在骂我。” 尘寰真诚的说:“你的错觉,我没那么找死骂自己的女朋友。” 我说:“我当你是在夸我好了。”虽然我一点夸赞的味道都没品出来。 卜了一个月也没找到君长青,但大概范围是确定了,近百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心塞。 更心塞的是这个时候有人向山庄报案了,她孩子失踪了,唔,本来孩子失踪这种事不是找山庄是找警察的,但那个孩子有点特别,丫是半妖。 我翻了半天才翻出来相关户籍档案,鹤城的半妖数量太多了。 半妖这种生物,在凡人社会里不被发现还好,一旦被发现,多半要出事。更可悲的是,人族以半妖为异类,大部分妖族对半妖也不是那么接纳,觉得这种混血太脆皮了,事实上大部分半妖和全妖比起来确实很脆皮,因此能够被接纳的要么是特别强大,强大到让崇尚强者的妖族无视其血统的程度,要么就是尘寰这种。 尘寰在父母死后被妖族养大不仅仅是因为他老子是大妖,更因为他老娘救了很多的妖族,多到数不清,看在这份庞大的恩情上,血统自然不重要了。 也因此,鹤城这个地方聚集了很多半妖,在这里的妖和半妖都遵循戒律,而且这样的环境这么多年生活下来对半妖也没什么感觉,平常心。 半妖失踪这种事,自然不会找警察局,警察局大部分时候也很头疼,因为不少半妖都继承了来自妖族的力量,拥有灵力。 这回失踪的这个半妖便拥有灵力,虽然很微弱,但足以让人头疼。 也因为这点,刚开始家长也没意识到熊孩子失踪了,一来熊孩子近来痴迷网吧,如果超过一天没回家,去网吧找肯定能找到人;二来就是熊孩子非人血统带给他的能力,人贩子碰上他,悲剧的绝对是人贩子。 综上所述,心大的家长意识到熊孩子真失踪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四天。 305、第二章讙·迷魂汤 报案报到我这的时候已经是第五天了。 这家长,我都不想说什么了。 若是不爱子女的奇葩父母倒也罢了,虽然不负责任,但都不爱了,又怎么会关心?孩子死了都不知道也不是不可能,但看着眼前这位家长担忧焦虑的模样,显然是很爱孩子的父母,既如此,你是怎么马大哈到孩子失踪快一个星期了才意识到孩子失踪了? 见过马大哈的父母,但这绝对是我见过的最马大哈的,没有之一。 我给的建议是贴寻人启事悬赏吧。 若是有容还在,倒是可以让它帮忙,但如今,有容前些天跑出去旅游了,说要徒步环游地球。我相信她说到做到,说是徒步就一定是徒步,哪怕前面隔着大西洋也会跳海游过去,说不得半道上还会在大西洋底转转,看传说的亚特兰蒂斯文明是否存在。 啥? 就算是穷游也不可能一点都不花钱,它哪来的钱?偷的,这个就算了,比起偷,只怕这些神类更擅长抢劫。 骗的? 抢的? 都不是,虽然以我这些日子对有容的了解来看,真到了需要的时候它肯定不介意客串一把强盗,最多和别的强盗不同的是正常的强盗只要有钱就抢,而神类更喜欢黑吃黑,一来肥得流油,二来因果轻。熊猫搞研究的经费九成是黑吃黑得来的,但有容这次还真不是。 有容的钱,还真的来光明正大,清清白白。 她写了一本别人以为是科幻加奇幻,实则回忆录的小说。 正文全长三十万字,写了她如何因为找不到工作然后找到了治安官的工作,并且在上任之后的三天里发生的事,也是看了它写的回忆录我才意识到,这家伙当年只是神经衰弱而非常住精神病院也挺强悍的。 有容的文笔很好,写得精彩,加上内容干货十足,不管是纵横捭阖还是科学与法术都有,得亏里头提到的科学技术最差的也和地球差了几十万年不止,不然别人一看她写的回忆录就该产生某种错觉——这是哪个脑抽的科学家糟蹋才华去写小说? 不过就算这样,那些科学家也很容易发现问题,盘古城因为治安官都是神类的关系,治安力量很牛,也因此,很多变态都喜欢在盘古城做各种危险实验,反正出了事治安官也收拾得了,而放到别的地方,那治安力量可就不一定收拾得了。 变态们做实验是痛快了,治安官却是生不如死,平均每天要处理数起危险实验引起的事故。 有容第一天上任就处理了两起危险实验引发的事故,她描写的还挺细致的,连做的生命实验,原理和引起事故的原因都给写出来了。若是厉害的科学家,看了那些数据性十足的文字后哪怕看不懂全部也会敏锐的意识到这实验可行性很高。 不过我最佩服的不是这家伙的较真,处理实验事故将什么实验都给写清楚了,我佩服的是它写的注释。 两个外交官见面就掐,读者能明白为何吗? 不能,有容也不想在后头增加情节,那就不是回忆录了,因此它的选择是写注解。将那两个外交官出自什么种族,该种族的发展历史,文明等级,以及有什么夙怨或利益冲突都写在了注解里,还有诸多典故名词都有注解。 为了省字数,丫写注解时用的是文言文,言简意赅,将注解写得跟史记似的。但搭配起来看的话,一个庞大无比的世界体系跃然眼前,丫在注解里足足描绘了三百多个文明,不带重复的。 三十万字的正文,愣是写了近百万字的注解,不一定绝后,但可以想见的空前。 有容让我帮忙找出版,我毫不犹豫的找了赵哥,丢给他一句这是回忆录不是幻想后他就答应出版了。 我觉得丫肯定拎着原文去相关领域的人研究里头提到的常识与知识了,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脑子研究破了都不会有结果。反倒是那些种族起源环境,若是生物方面的专家研究一下可以得出挺靠谱的,这样的环境貌似真的可以演化出智慧物种的结论。 有容拿了钱就麻溜的玩去了,目测她缺钱的时候治安官这奇葩小说还会有续集,毕竟,它干那行干了十年,而这三十万字里只写了它毕业后一段时间到工作开始后的三天,还有很多的内容可以写,也还有n多的注解。 言归正传,没有有容,没法用那个血亲寻人的神术。 虽然我有讨教过这个神术,但我若在凡间施展这个神术,天劫妥妥的找上门,需要消耗的神力不少,天道很难不注意到。现在这躯体可不是神之躯,扛不住。 建议了寻人启事后我想了想,问阿吉。“你的嗅觉能不能找到那孩子?” 阿吉啃着排骨道。“有它的气味就行,但他都失踪快一个星期了,他剩下的东西里还能有什么气味?” 这么多天,哪怕是衣服,上面的味道也该消散得差不多了。 君长青暂时死不了,反正我觉得以他的本事死不了,我想起来我曾经见过他,他的力量,在地球上能够干掉他的,肯定有,比如有容,但有那个能力的都不会去招惹这么个仇家。 我暂时将君长青的事缓了缓,先把孩子找到吧,不然这位父亲就真有可能成为新闻上失孤后推着拾荒车到处找孩子的父母。 孩子失踪,第一嫌疑人肯定是人贩子集团。 鹤城的人贩集团....没死的,熊猫走后我就将它实验室里那些危险的实验体都给处理了,一万度的高温,连骨灰渣都不剩,确保什么病毒都无法存活。 不过,都这么久了,说不准人贩集团又死灰复燃了,有利可图的地方,总有人奋不顾身,泯灭人性。 找人贩集团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找警察局的熟人煲个电话随便套几个人贩嫌疑对像,然后挨个找上门试探,确定是人贩集团的一员后大刑伺候得到他认识的同伙名单,再根据名单挨个找下去,挨个大刑伺候,最后人抓全了。 然而,没人认识失踪的那只半妖,在剁了四十几根手指后他们连第一次偷看女人洗澡是什么时候都想起来了,何况这些年拐卖的人口,但里头没有对得上号的。 我的感知告诉我,没人撒谎,而且冲着这满地的手指也不可能还有人敢在我面前撒谎,至少眼前这些人没那本事,有那本事也不可能从事人贩子行当,多暴殄天物。 我随手将临时拿来剁手指的西瓜刀丢案几上。“还真不是这些家伙做的啊。” 尘寰看了看人贩子们的惨状,赞同的点头,然后问:“那这些人怎么处置?” 我愣住,这可真是个问题,熊猫若还在,这根本不是问题,丢它实验室,一个都不会浪费,还能让熊猫不用闲的没事出门夜猎,但如今熊猫走了,这些人要如何处置就是个问题了。 尘寰提议道:“全杀了埋竹林里当肥料吧。” 刚才拿西瓜刀剁人手指时我好奇过一个问题:看我这么凶残,尘寰会不会想跟我分手,但现在....突然一点凶残的自觉都没有了。 我有点迟疑。“不太好吧。” 尘寰道:“你刚才心里没遗憾熊猫走了?” 我说:“是有遗憾,但送给熊猫废物利用和自己杀了当肥料是两回事。”前者我眼都不带眨的,后者,有那么点下不了手,这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大群人,后患多多。 这要是在乱世,我肯定二话不说就杀了,这要是在雷泽界,我肯定会绑回去送给长老们,看长老们如何用最残忍的酷刑折磨这些人,直至他们的灵魂毁灭,永世不得超生。更甚至,子孙也会被株连。古神神民最忌讳也最恨的就是这种偷窃自己幼崽的犯罪者,生只幼崽容易吗?生育能力低下可以说是每个古神神民族群都发愁的事,一名幼崽的失去更意味着这名幼崽日后可能有的后代也没了,屠了犯罪者全族都不算过。 也因着这些,古神神民便是走投无路或想不开去从事犯罪行业,也没有谁会去当人贩子。 但这是人族,我便是想交警察局,法律也不判死刑啊。 好吧,就算我能忍着心里的不痛快入乡随俗送警察局,妈哒,我要如何解释我将一整个人贩集团的人都给抓了的事?还有那些缺了手指的家伙又怎么解释? 看着我不语,尘寰问:“古神神民在这方面的作风我略有所知,我不认为你能克服内心的不痛快。” 我仍旧沉默,因为默认。 他说对了,我无法克服心里的不痛快。 我知道人族有人族的律法,但我不是人族,我也不是在人类社会里长大的,但了解人族的律法之前我已经被人灌输了另一套律法与三观。旁的倒也罢了,但人贩子这方面,我真的没法忍。 六岁那年我亲眼看着我的族人将一整个家族的异类折磨至死,连灵魂都不剩,只因他们家族中有人从事人口买卖,拐了我们族里的幼崽。被活活折磨至死的哪个家族,笼统八百余人,上有白发苍苍的老叟,下有襁褓中的婴孩。 母亲告诉我,不要也不能怜悯那些痛苦哀嚎的人,哪怕它们看上去真的很可怜,但对它们一分的怜悯便是对自己族人十分的残忍。善良怜悯之心都没有问题,那是智慧生物应有的天性,但不能拎不清轻重。 我也明白她的潜台词,我可以蠢可以傻,可以优柔寡断,可以烂好人,也可以毒,但不能拎不清轻重。 从小到大,我身边的每个人都是如此告诉我,可以怜悯任何人,哪怕是怜悯自己的敌人也行,独不能怜悯人贩子。 我听了很多年,也看过自己的族人在失去幼崽时的痛苦,及失而复得后的狂喜,我发自内心的觉得,族人说得有道理。 与之相对的是,人族这方面的道理,无法说服我。虽然我也能理解,人族的繁衍能力很强大,永远都不担心人口问题,熊猫曾做过一个比喻,哪怕它的实验造成了事故,人族的人口锐减,敞开了生,最多五十年就会恢复现有人口。 我无法反驳,从古至今,制约人族人口的从来都不是繁衍能力,而是资源。古神神民却不是,九成的历史里制约我们人口的从来都不是资源,而是自身的繁衍能力,仅剩下的那一成历史不同也是因为跌入谷底的关系。 人族永远无法明白古神神民的人口发展历史中烙在古神神民血脉里的警惕,正如古神神民永远无法理解人族的奢侈。 放这些人贩子去关个几年就放出来,恕我三观接受不能。不株连三足已经很过分了,还要对主犯从轻处置,吃了翔的感觉大抵如此。 都杀了,这是个好主意,但特勤处又不是瞎子聋子,我一下子杀了这么多人,那么我和特勤处的关系也得重新考虑了。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不认为特勤处和我的关系好到足以让他们忘了这一名言的程度,只是一直以来我没表现得那么出格——熊猫是个很好的对比——灭了我又得不偿失,加之对彼此都有用,这才相安无事。 我若是个人族,那么杀了这些人倒也罢了,那是警察的事,但我不是人,也这么做,毫无悬念的出格了。 尘寰看了看院子里捆着摞在一起摞成了小山的人贩子,又看了看我。“顾忌特勤处?” 我点头。“我说服不了自己只让这些人做几年牢,但我也不想跟特勤处僵持起来,我暂时还不打算换地图。”也换不了,头疼。 尘寰想了想,道:“交给我吧。” 我赶紧按住了尘寰的爪子:“别乱来,我不想和特勤处对上并不代表我就乐意看你和特勤处对上。到时你换地图,我也得跟着换啊。” 尘寰诧异的看了我一眼,眉梢带上了一丝愉悦。“放心,我没那么蠢。” 尘寰的确不蠢,但他狠,狠得让淡定得剁人手指的我自叹弗如。 尘寰将那伙人贩子丢到喜马拉雅山山麓去了,没给任何食物,也没留下任何保暖的东西。到的时候还顺便通知了当地的特勤处人员自己要做什么,以及那些人贩子都做了什么,明确表示,若是觉得这些人有值得救的地方尽管做一回圣父圣母无差别慈悲为怀。 我有点遗憾,忘了问那些人贩子的家眷都在哪了。 高岚无语了片刻,问我:“你还想株连啊?” 我理所当然道:“那不是应该的吗?既然共担了富贵,自然要共担生死。” 不然一个人犯罪,钱都花在了家人身上,事发之后只罚他一个,他的家人完好无损,甚至可以出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律法还有多少威信?舍一人富贵全族,这已经不是划算,而是超划算。 高岚看我的眼神很是古怪。“这里是现代社会,不是古代,动辄株连。” 我说:“人族想讲人道主义,那些被人族给得罪了的非人生物可未必愿意讲人道主义。还记得熊猫的事情吗?直接间接死她手里的人足够填满太阳系,你觉得那些人无辜吗?很无辜啊,但这妨碍她搞株连吗?还有那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的襄仲,当它神临屠戮地球人族时,相信我,漫天神佛不会有任何人觉得不对。” 还有君族将那回的人贩子整个宗族都给抓了起来折磨至死,灰飞烟灭,抓捕过程中很多种族都是大开绿灯,尤其是那些同为古老族裔的种族,更是亲自上阵抓了一部分酷刑折磨了一番看人贩子拐卖过自己的族人,若拐卖过,抓全族折磨至死灰飞烟灭,若没有,这才丢给君族。 一人做事一人当,想得真美。 一人做事当全家背锅,全族背锅,乃至整个种族背锅。 没道理享了好处,却不共担生死。 盘古世界的高级文明大多是如此三观,剩下的哪怕三观不同也知道一个道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道德什么的,看看有容的回忆录吧,看看她是怎么一步步被逼得神经衰弱不得不进行心理治疗的。 看着无语的高岚,我很是认真的问:“你看过有容写的回忆录吗?” “你是指那个注解是正文好几倍的奇葩回忆录?” 我点头。 “没有。” “有空去看看,最后一段。” 治安官仅数日有容便欲抓狂,尽管如今的它是盘古世界外域三分之一兵权的掌控者,但当年的它还是一只初出茅庐的年轻崽,一出学校就被那些段数高得惊人的大使与奇葩们洗礼,冲击性可想而知。 虽然有七十二位父母,也因为神类这个圈子的特殊关系,不论是哪位父母都对有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孩子接受良好,血脉的确是自己的,没什么不能接受的。七十二位父母的配偶对此也接受良好,又不是自己的配偶跟别的人上了床生的,而是一只神经病做实验折腾出来的,算不得背叛。 在神类这个能够自体繁衍的族类里,每个神对于婚姻的要求并没有对方不能有子嗣,尤其是子嗣还是和别的人生的这一项,这难度已经不是高,而是根本不可能。因此对于婚姻的要求普遍为除非和离了,否则不能和别的生物有过线的关系。 有容虽非婚生子,但又不是出轨和三这类的情况,自然接受良好。接受不良好的,也可以想想,自己的配偶突然冒出来个亲生骨肉,然后那个亲生骨肉还和你没有血缘关系,你是希望那个孩子是从培养槽里培养出来的还是配偶和别的人上了床生出来的?当然,这么想了后还是觉得接受不良可以选择和离。凡人不好说,但神类里没有神会那么做,丫们自己都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有一日突然冒出来和配偶没有血缘的子嗣来。 七十二位父母大部分都是正派神,也因此有容不可能走上犯罪之路,因为会死得很惨。 但,大部分是正派神,少部分里则比较丰富了,有亦正亦邪的,也有魔道的。 有容在经过漫长的试探后自然弄清楚了遇到什么样的事找哪位父母比较合适,哪位父母又不是最不适合找的。 遇到心理问题时最合适的是找神尊,最不合适的是找魔道的那几位。 有容向神尊提出了自己的困惑,为什么那些凡人要那么作。 没错,作,有容就是那么理解那些凡人的所作所为的,觉得许多人一点道德廉耻之心都没有。 神尊表示,崽你知道什么是道德吗? 凡人有句话叫做仓廪实而知礼节。 神类已经站在了进化的最尖端,属于仓廪实得不能再实的那种,本身又拥有强大的力量,没有生存方面的压力,道德方面自然比凡人要好。 凡人向往神类,因此想要进化为新的神类,但这条路上,文明的尸骸遍地。为了不成为这条路上无边尸骸中的一员,凡人不得不不择手段。 综上所述,那不是作,那是生存。 涉及生存,道德滚一边去。 凡人文明如此,神类亦如此。哪怕后者很多时候看着无欲无求跟圣人似的,但那是因为仓廪实而知礼节,可若是牵扯到了幼崽,神类也会展现出其远超凡人残酷的一面。 思及此我很难不想到少凰提过的她会对人族出手一次,虽然它在地球上呆了不少时间,还扮演了数年的人族,但我不认为它出手时会手下留情。 头疼。 两日后我终于找到了那只失踪的半妖幼崽,在网吧里。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同理,重金之下,没有什么失踪人口是找不到的,若是找不到不是已经死了就是悬赏金额还不够。 接到路人电话说在网吧看到半妖时我有些发愣,这家网吧名字略耳熟。 “他爸说的他平常最喜欢去的网吧好像就叫这个名字。” 我满头黑线:“....可别告诉我熊孩子压根没失踪而是一直泡在网吧,还和网吧勾搭在一起骗了他老爸。” 熊孩子不见后他爸是去网吧找过的,只是没找到,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熊孩子大抵是失踪了。 我不想用最大的恶意去揣度一个孩子的心,但得知是哪家网吧后我又问了路人一些细节,据路人描述,那熊孩子的模样,跟修仙了似的,一两天修不成那副模样,用不修边幅四个字来形容都是委婉的。 细节摆在那,加之我也曾是孩子,且是孩子中的熊孩子,熊孩子作起来能让人多么的想杀人,我还是有体会的。老爹是人族,打我五岁起就拿我没辙了,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揍,他跑断气了我仍旧精力十足。但老爹拿我没辙,老娘拿我很有辙,我被收拾了不止一两次,有时候感觉,老娘大概真的很想掐死我。 我很难说服自己不以恶意去揣度。 给马大哈打了个电话去网吧汇合。 我先到,马大哈因为找人的关系不在附近,回来需要点时间,不像我,踩着云就飞来了。 网吧的氛围正嗨,我瞅了瞅,都在玩游戏,这是随着电脑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新玩法,在电脑越来越常见的同时这种游戏也越来越常见,不少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这种游戏我听熊猫提起过,神界也有,不过神界的玩法不是键盘加鼠标,而是一个智能项圈带脖子上就能进入游戏世界,非常真实的游戏世界,很多人玩着玩着都要以为那是真的了。不过神界的游戏世界最开始是给雏宫的幼崽练习用的,游戏世界里满是各种怪兽,幼崽在里头训练自己的生存技能与军事技能,便是被怪兽给干掉了,因为是游戏世界也不是真的挂了。 后来被商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才变成了风靡盘古城的游戏。 人族的游戏,纯粹是用来玩的。 熊孩子的年纪十三四岁,正在上初中的年纪,但都让马大哈以为孩子失踪了,可想而知他在学校会是什么表现。 不过,别说,看着他敲击键盘的迅捷与认真的模样,还有电脑屏幕上的画面,以及周围人不时的欢呼声,显然这位玩得很溜。 再看看熊孩子的模样,那张脸至少三天没洗了,身上的衣服,我去,和马大哈描绘的失踪前穿的是同一身。 我皱了皱眉,看了看网吧里簇拥着熊孩子的人群,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些人的模样,说不上来哪不对,但就是感觉不太对。 对于这只半妖的情况户籍里记得并不清楚,我对别人的身世也没什么兴趣,因此户籍只是记载别人的年龄、血脉以及能力。 一半人族一半讙,不过这位和尘寰还是有区别。 尘寰偏向妖,用学术点的说法就是,尘寰体内的妖族基因是显性基因,人族基因相对而言为隐性。这只则相反,人族基因为显性,妖族的血脉只是让他在迷惑人的方面厉害一点,尘寰可以变成狼撸毛,这位却不能,虽说讙的皮毛看上去也挺不错的....不对,重点又歪了。 你个熊孩子哪来的钱玩这么久游戏的? 马大哈本来对熊孩子很大方,但在发现熊孩子痴迷游戏后就越来越不大方了,因此这熊孩子平日里想玩游戏都是靠蹭同学。 谁家同学会给同学付这么多钱? 这么多天,可不是小数目。 我不由想到了熊孩子继承自讙的特殊天赋。 不过户籍上不是说熊孩子的天赋不强吗?若是能够迷惑别人给他埋单,他也不至于被他爹给逼得蹭同学的便宜,直接控制他爹,他爹的银/行卡还不早任他花了? 而且,这些人族的身上也没有被灵力给控制的痕迹,虽然看上去和被控制了也没太大区别,狂热得令我错愕,都喝了迷魂汤了吧? 我一边思考着什么情况一边瞧了瞧熊孩子正在玩的电脑。“哈罗,马大哈,啊不,你爸找你来了。” 熊孩子下意识的站起来想跑,不过很快就发现他爸没来,又坐了下来,而他游戏里的角色却快死了,赶紧抓键盘鼠标,同时对我道:“大姐你谁啊?我得罪你了这么吓我?” 306、第三章回家·熊孩子 我饶有兴致的看着熊孩子,挺好玩的,不过这是基于他不是我幼崽的前提,若他是我的幼崽....我觉得自己特别能理解为何老娘有时会很想掐死我。 我虽然不沉迷网络,但当年熊得貌似也没差太多。 这么一比,当年创造的初代种真是乖啊....好吧,不乖也不行,加起来连我一根手指都打不过。咳,非我暴力,着实是那会大家都没经验,每个生灵都是天生天养,谁都没爹更没妈,想找个前辈学学经验都找不到。养幼崽时自然是按着平日里的画风来,而那时候的画风....武力至上。 我道:“你爸来了。” 熊孩子嗤道:“大姐你听说过狼来了没有?” 我瞅了眼门口的马大哈,又怜悯的瞅着熊孩子。 熊孩子沉迷游戏不可自拔。 然后....他就被按地上暴揍,真的是暴揍,屁股都打红了。 我怎么这么笃定屁股都打红了? 自然是因为看到了呗,马大哈脱了儿子裤子抽屁股的。 熊孩子哭得脸都要红得滴血了。 马大哈揍了熊孩子好几分钟,最终还是我看不过去,再揍下去熊孩子真得羞死了。哪怕我当年收拾初代种幼崽也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了幼崽裤子打屁股,我都是直接上手揍,脱裤子多麻烦。 我给马大哈递了一瓶水。“揍这么久了,要不喝口水休息下再接再励?” 马大哈用一种很是一言难尽的神情看着我,仿佛见着了什么非常稀奇的东西。 我指了指猴屁股:“不打就穿上吧,你们人族好像很在意这个。”光溜溜的,也没个鳞片或羽毛遮掩一下。 马大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儿子悲愤欲绝的模样,终于冷静下来了。 只是老子冷静了,儿子却不冷静了,气愤的不理会马大哈,嚷嚷着要离家出走,再也不回家。 我道:“兄弟,你现在就是离家出走又被逮住的情况。”这会嚷嚷着离家出走不是皮痒痒了觉得方才被揍得还不够吗? 熊孩子闻言不解:“我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了?” 看着熊孩子脸上的神情,貌似没撒谎而是认真的,我诧异道:“你不是离家出走了,这一个星期干嘛去了?” 熊孩子闻言道:“我被传/销的人给抓了,辛辛苦苦才逃回来的,一回来你就打我,我到底是不是你亲儿子?我是你捡回来的吧。” 熊孩子指着马大哈的鼻子越说越气愤。“我要去找妈,我不要跟你了。” 马大哈赶紧道歉,表示自己也没想到熊孩子是被传销给带走了,只是熊孩子既然逃出来了为什么不给家里打个电话,他这个当爹的也不会以为儿子是离家出走了而气得快爆炸。 熊孩子闻言略有些理亏。“不小心....忘了,但你也不能打我啊,你不知道你劲多大吗?想打死我....” 我很清楚的看到了马大哈额头上突突暴跳的青筋,蹦跶得力度,啧啧,皮肤要撑不住了。 我好奇的问:“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好好说话啊,不然马大哈迟早气得再揍你一顿。 熊孩子回道:“传/销窝点没有电脑打游戏,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才说服了三分之二的人跟我一起来打游戏,他们可大方了,我这几天在网吧的钱都是他们帮忙付的。” 我看向马大哈。“你确定你儿子没有完整的继承讙的天赋?” 马大哈确定以及笃定的道:“我很确定没有,他也就控制一下宠物,还坚持不了多久,更别说人了。” 那就是没靠天赋,纯粹靠嘴炮说服传/销窝点三分之二的人来打游戏的? 我顿觉惊为天人,人才啊。 马大哈听了儿子的遭遇倒没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做了怎样惊人的事迹,而是庆幸不已。 不管怎样,人找回来了就是好事。 道别时我好奇的问了下马大哈父子俩的情况,户籍上没有熊孩子亲妈的信息,但听这父子俩之前的对话,显然亲妈还活着,并且熊孩子也知道自己妈是谁,这就有些令人诧异了。 马大哈是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返祖,那么熊孩子的非人血脉必然来自母亲。 妖族与人族的婚姻不能维持到人族老死的也不是没有,别看聊斋里很多女妖女鬼跟人类书生的故事,实际上很多女妖与人族男子在一起不是为了精气就是为了玩,分手后赠予书生钱财或什么好处也是分手费。在一起那么多年,书生已经从鲜肉变成腊肉了,啃着没滋味了想换个鲜肉继续啃,自然要处理好后续,分手费尽量大方。至于女鬼与书生,纯粹害人性命,鬼的阴气极为浓郁,普通人族根本吃不消,呜呼哀哉是必然。 露水情缘时有了孩子,女妖一般都会自己带走而非留给人族,自然,留给人族的也有,那就生下的是个纯粹的普通人。 只是,熊孩子都能嚷嚷着要找亲妈,我估摸着亲妈和马大哈并非露水情缘,所谓露水情缘,睡完就走,哪还会留下联络方式让人找上门? 马大哈估计也没想到我会好奇这个问题,犹豫了下,还是跟我说了怎么回事。 还真是露水情缘。 马大哈早些年也是下乡的知青,也是属于被批成臭老九,日子特别难熬的那种。他全家也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因为他当年年纪还小,因此他的亲人打点操作了很多,将他送到了既偏僻又封闭的山村,使他受到的波及少一些,因此得以生还,但他的亲人们却都在那场动荡中死去了,有自杀的,也有熬不过去而病逝的。 马大哈去的地方不是一般的偏远,那片山林还是妖怪在华夏的重要聚居地之一。 马大哈是在一次采药的时候认识熊孩子他妈的,一见钟情,注意,是熊孩子他妈对马大哈一见钟情,原因很简单,马大哈生得很好看。 忠于美貌的颜狗一枚。 一般来说,知青返乡时,在乡下的婚姻多会结束,抛妻弃子在那年头不是稀奇事。 马大哈因为家人都死光了的关系并不想回城,但他想完成学业,因此回城完成学业后他又回去了。 只是,人族不是妖族,妖族千年万年不老,而人是会老的。 马大哈被分手了。 那只讙爱的是马大哈的美貌,当鲜肉变成腊肉后,很多人都会想换口味。 为什么人族有句古话叫做人生三大喜事为升官发财死老婆? 熬到升官发财的时候老婆的年纪必然已经不小了,想换口味,这个时候老婆死了如何不是好事?老婆死了正好光明正大的娶青春少艾的续弦。 讙还不至于想弄死马大哈,她和马大哈本身也没有婚姻。就算有,妖族对于婚姻也没人族那么看重,觉得离婚仿佛十恶不赦,合则聚,不合则分,只要没有利益纠葛,连离婚程序都不用走。 动辄千年万年的光阴里永远对着一张脸,很容易审美疲劳。 讙便是以鲜肉变成腊肉不合口味了的理由跟马大哈分手的,相当耿直。 马大哈在分手后伤心回城的第二年收到了来自妖族的快递——一个活生生的孩子。 分手的时候讙已经有了孩子,只是没告诉马大哈,但生下来后发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孩子,没有任何法力。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幼崽养在妖族未免有些造孽,妖族的幼崽除非是刚出生的,不然都有些法力,平日里打打闹闹也会用上法力,好吧,放只人族幼崽在其中那不是造孽,那是要命,因此讙给孩子他爹发了快递,和孩子一起的还有一大块狗头金,足够父子俩一辈子衣食无忧。 马大哈大抵是化悲愤为动力,更加刻苦的学习,在农学的领域越走越高。 这....要我来说,讙的做法没毛病。 露水情缘嘛,色衰自然爱弛。 快递嘛,这只幼崽显然不适合按着妖族的风格去养,很容易养死,那么快递给马大哈也很正常,而且她也不是完全不负责任,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了,相当大方。 不仅付了抚养费,熊孩子每年放长假时去山林找她都能找到,有时她在山林呆腻了跑来人类社会玩也会来看看儿子。 凭心而论,我是真心觉得,讙并无不是的地方。 只是,瞧着马大哈的神情,以及委婉套出这位一直没再婚的事,我着实没好意思说讙一点不是都没有。 回到山庄的时候我将自己的心情与尘寰说了说,并没有期待他说什么,纯粹是倒个垃圾而已,谁让他是准男朋友。“总觉得马大哈挺倒霉的。” 尘寰不以为然。“你没觉得这就是个现代版的聊斋吗?” 我道:“也不是完全一样。” 尘寰点头。“聊斋里的书生拿了分手费后都麻溜的娶妻纳妾,而马大哈却认真了。” 我无法反驳。 尘寰道:“谈不上对错的,讙是妖,只要不被杀死,她能一直活下去,万年乃至几十万年。让她的生命里就一个男人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都说了是颜狗,就更不可能永远了。她若是对一个人族认真了,只会比马大哈更惨。” 我点头,道理我懂。 青蛟就是个活例子,他老婆都死了几百年了,他现在都还忘不了,走不出来。 马大哈很倒霉,但他的放不下只是几十年,百岁之后归于地府,一碗孟婆汤,前尘尽忘,包括曾经深爱的人。而讙,她若是认真了,放不下了,将是永生永世。 物种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注定讙不会对马大哈永远,除非有自虐倾向。 只是,我道:“讙不应该去招惹一个认真的人。”如果大家都是走肾不走心倒也罢了,但问题是你走肾,别人走心啊,这样就造孽了。 尘寰嗤道:“马大哈如今认真,并不代表它初识时也是认真的。” 我撸了把尘寰的毛。“什么意思?” “我曾在妖族中生活,我知道妖的习惯,游戏人间时它们很少会招惹认真的人,一来怕对方认真了给自己带来麻烦,二来怕自己被对方的认真给带沟里去了跟着认真起来。前者还算小事,但后者,那是必然的悲剧。”尘寰道。“古早的时候不少妖就是这么被短命的人族带沟里去认真了起来,最终,万劫不复。” 的确是悲剧,一个百岁而终,另一个长生不老,前者看着后者数十年不变的容颜很难心理平衡,后者看着前者脸上渐渐爬满皱纹离死亡越来越近更是钝刀子剜心,真正意义上的对彼此都是一种折磨。 唔,莫名想到了少凰与刘元,或许少凰始终没意识到自己对刘元的异样不仅仅是因为心大。更可能是她不想找虐。世间无真正的永恒,哪怕是神也会有消亡的一日,只是还没哪个神能够活到寿终正寝,但那一日仍旧是存在的。诚然,到了少凰这个境界,盘古世界毁灭了她都消亡不了,但它仍非真正的永恒,这世间,或者说混沌虚空亦无真正的永恒,根据神界一些科学家的研究,哪怕是混沌也是会消亡的时候,只是那很漫长,漫长到可能神界如今所有的神都消亡了都看不到那一日。 若是不出意外,刘元会消亡在少凰的前头,不论是躯体还是灵魂。而刘元消亡之后,少凰仍会存在很久很久,久到超乎所有人与神能够想像的漫长岁月。 只怕她潜意识里是拒绝相信自己对刘元的感情的,然而....那团干净纯粹的感情糊了她一脸让她不得不面对现实。 更令人惊奇的是,不复少年时的意气与莽撞,她仍做出了同样的抉择。 我庆幸道:“幸亏咱俩都是长寿种。” 尘寰赞同的点头。 何其有幸爱上的人和自己是寿命差不多的存在。 一口气将熊猫留下的初级教材全都翻译了甩给姑获鸟的时候我被尘寰压着去见了朏朏,朏朏和我聊了半个小时后果断给我了一份轻度神经衰弱的诊断书,同时好奇的问我:“你做什么了竟然将自己给弄得这般惨?” 我疲惫的抹了把脸,不是我做了什么,是熊猫太特么的牛,丫写个医学教材都还不忘坑人族一把,你究竟是看人族多不顺眼啊。 什么叫一人造孽,全族背锅。一时造孽,全族永世背锅。 熊猫这就是个代表啊。 初开始翻译时我只以为它编写教材时是思维转不过来,习惯了神界的思维三观,不适应人族的,但本身又不是人族,因此下意识的就写出了神的思维三观。但越往后翻译我就觉得不对味,这是医学教材不假,但怎么还有洗脑教材的味道?专门将人往变态的方向洗脑。 这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洗脑,若非我同时了解神与凡人的思维三观,估摸等我发现的时候也该被洗脑得差不多了,熊猫你丫的心理学造诣已然可以证道了。 临走都不忘摆一道,尽管知道熊猫已经看开放下,如今纯粹是顺手而为,都没过脑子,纯粹是习惯,但能够养成这种逮着机会就坑人族一把的习惯,不管是熊猫还是人族都挺不容易的。 出了医院,尘寰背着我往回走,同时建议道:“要不,别翻译了?” 我道:“不行,虽然死熊猫编的教材里有坑人的部分,但将那部分给剔除了,剩下的都是精华,若是能够吃透,地球的医学水平能涨一大截。” “可你才翻译了初级教材就已经神经衰弱了。” 我叹道:“之前有容还没走的时候就应该找她收房租伙食费的。” 可惜有容现在已经走了,更无奈的是,别人旅游还能联系上,而有容,哪怕她带着手机你都很难联系上她。别人旅游是往风景好的地方跑,纯粹是为了放松,或是为了艳/遇,有容却不是,它喜欢看文明的心血。 沙漠中的金字塔、热带雨林里的印第安金字塔、巍峨长城、吴哥窟、楔形文字石板.....当文明逝去,当创造者已归于黄土,唯有它们曾留下的造物证明着它们存在过。 有容对这些极为有感触,感触深得它还特别整理了收集到的信息,若非地球人族还没灭亡,她当时就想将信息给顺手传给文明墓园的。 我有点好奇她以前给多少文明收过尸,整理的档案顺手发过我,内容非常的有条理,一字虚言都没有,清晰得....我有点怀疑她是否穿过了时光海去亲眼欣赏了一番那些已消亡的古代文明。 感觉很专业,专业收尸,给文明收尸。 明明影像都很好很漂亮,我愣是看得无比悲凉与心塞,仿佛在看一具栩栩如生的美丽尸体。 我觉得照这个趋势下去,有容离开地球之前肯定能将地球上所有古文明不管是已发现的还是没发现的都给发掘一遍。 当然,都说了是古文明,自然不会在什么繁华之都,想要找神....呵呵哒。 我对尘寰道:“初级教材够姑获鸟用很久了,剩下的我休息好了再翻译,咱们先做点别的。” 尘寰赞同道:“可以,不过你打算做什么?不能是这种对精神损耗严重的事。” 我道:“不损耗精神,我就是想建一座学校,类似少凰跟我提过的雏宫那种。” “雏宫?南明神族养育幼崽的地方?” “对啊,现在也收别的种族的幼崽,还是盘古世界第一学府,盘古世界所有知道它存在的种族都渴望自己种族的幼崽能进入其中学习,不过雏宫招人特别严格,每十年招一次生,还只招一百亿名新生。” 尘寰很是无语道:“一次招一百亿名新生还严格?” 我道:“一百亿名是挺多,但问题是它的招生范围是整个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啊。” 一百亿算什么?君族一整个种族的纯血人口就有几千亿。而考虑到君族是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类身上找优越感的古神神民,不能拿来做种族人口标准,如人族这样的凡人种族,敞开了生,几万亿人口都是小意思。 尘寰也无语了。“忽然觉得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也不算什么。” 我点头,跟雏宫一比,高考的确不算什么。 “你是因为之前那只半妖才有这个想法的?” “是,也不是,很早就有这个想法,但下决定是这段时间的事。那只半妖还是好的,它的能力很差,但它的智商很高,这本身也是混血所致,被传/销带走他却能反过来洗脑别人。”我很是佩服。 “人/妖混血还能让幼崽更聪明?” “大部分时候能,妖通过修炼来完善自身,它们的躯体因此越来越完美,自然也影响了基因,使得正常情况下后代不容易有什么疾病,身体也比普通人健康。”智商也可能比较高。 而人和妖的混血,两种不同的基因相互补充,若能得了双方的优势,无疑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幼崽,不是栋梁就是祸害。当然,也有倒霉的泽了两者的缺陷基因来继承,毕竟,不论是人族还是妖族的基因都还没进化到古神类那般变态,可以补完自身剔除缺陷。 “你会教幼崽?” 我说:“君族的初代种都是我养大的,幼生期加成长期有几千年,我当年连一群熊孩子的几千年都熬过来了,我就不信自己还收拾不了一群最多闹个十年八年的幼崽,再闹也不可能比当年的初代种更能闹腾。” “几千年?君族纯血不是两百岁成年吗?” 我道:“你说的是现在的君族,漫长的岁月为了适应环境,很难说是进化还是退化,我个人的话觉得应该是进化,虽然成长期减短了,但成年后随着修炼血脉也会慢慢提纯,增加寿命,不过力量就只能靠自己修炼了。不似大洪荒时代的纯血君族虽然几千年才成年,成年时都拥有很强大的力量。但总的来说,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延续下去。” 对于一个种族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强大,而是延续,然后才是强大。 “不过以后的话,君族的血脉应该会越来越接近初代种。”我感慨道。 “这又是为何?” “算是另一种进化吧,现在的君族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大的生存压力了,延续不再是问题,自然就得追求强大,再加上做为始祖的我的苏醒会对后裔血脉的影响,返祖的初代种以后必然越来越多,直至整个种族的血脉恢复至大洪荒时代那般。不过,寿命增加了,人口出生率也一定跳楼式下降,所幸如今的君族人口也不少。”我感慨道。“每个种族都会走上这样的路,寿命与人口增长率只能二选一,君族有以前的底子倒是可以免了走冤枉路的时间。” 几千亿虽然少了点,但想想古神类的人口以及那闻着伤心见着落泪的出生率,好吧,一点都不觉得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有个重点,古神神民的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类身上找优越感,而古神类的出生率,很惨,特别惨淡的那种。 还有,讨论个事,构思新文大纲人设时设计了两个角色的人设,都是智商200(因为智商值最高200,实际上肯定更高)的天才,一个是机关术天才,能够改进与发明农具等诸多工具,研发青霉素等推动文明更进一步,但全族因为人类的权力争斗被陷害,导致全族被屠,做为幸存者它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报仇,因为别人屠了她全族,所以她的目标是屠了当年所有参与者的全族,总结:人生目标与意义,屠杀四分之一的人类。 另一个是拥有读心能力,能够感知别人的欲望,知道别人心里想什么的天才,没有人生目标,唯一算是追求的就是因为好奇心旺盛而喜欢研究,会因为好奇人脑的结构而抓几个活人解剖大脑,对活人实验毫无心理障碍。 一个王,挑选继承人时就这俩选择,如果是读者你们,你们会选哪个? 307、第三章回家·老兵 华夏境内的古城很多,五千年的历史,至少已知是五千年,足够这片土地上孕育出n多的古城,层层堆叠,估计整个地球也找不到第二个古城这般多的国家了。厉害一点的地方,甚至能找到一大堆朝代的遗迹,更有甚者,连二十四朝遗迹都能给你凑出来。 金陵是华夏数一数二的名城,不是经济发展方面,是历史方面,六朝古都,不过我对这个六朝古都的印象就是:怎么每个朝代都那么短命? 除了明朝因为永乐为了防御北元残余而特别将都城搬到了国门附近,天子守国门,都城在国门后头快马也就一两天时间的地方,只要皇帝不是个智障就肯定不会疏忽了国门一片的安全。必须得说,永乐这个决定挺令人刮目相看的,谁特么的会为了国门的安全就把帝都给换到国门边上去,是怕敌人打进来的时候对帝都鞭长莫及? 冲永乐的这一画风,虽然他开创了诛十族的记录,我还是想说,他是个明君,比朱允炆强。至于方孝孺,跳梁小丑,追求名垂青史,但又没有当治世之臣——如伊尹哪怕不当忠臣也一样百世流芳——还将君王的光芒都给盖了过去的本事,却又不舍追求而选择走了捷径,最终被诛十族也不过是求仁得仁,就是他的十族太过悲催了,造了几辈子的孽才会和他有亲朋关系。 正常情况下,为了安全,皇帝迁都都是往安全的地方迁,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类型,老实说,更令人子民安心。 不过我也有点好奇,如果永乐没有北迁,明朝会不会又是一个短命王朝? 尘寰对我的关注点很是侧目。“对于你而言,不管是几十年的王朝还是百年王朝都是短命王朝吧?人族的王朝永远不可能比你存在更久。” 我道:“对待不同的文明要用该文明的标准,拿二十四朝任何一朝和君族的王朝比,那肯定都是弹指间,可那是因为双方寿命不一样,若是人族也似君族一般哪怕不修炼也能活个万儿八千年,万年王朝也是常事。” 尘寰思考了一秒钟,表示赞同,但还是道:“人族和君族到底不一样,君族的政治体系....”尘寰的神情很是一言难尽,理解,出身与生活在人族社会的他大概就没见过比君族的政治体系更令人惊叹的政治画风了。 我道:“那也不是特例,古神神民的政治体系大多如此画风。人族,只是太年轻,以及目光被限制在这颗星球上了而已。不似古神神民,强盛时几乎与古神类比肩,低谷时亦曾无立足之地。我们知道盘古世界有多大,又有多渺小,内/斗只会徒劳的消耗种族的力量。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可凤尾再如何也比鸡头更美,也更多肉。” 谁不想子孙永享王座?但一个小国的王与一个强盛帝国的寻常贵族,哪个更好?尤其是后者能够掌控的资源可能比前者更多。 漫长的历史,只要没灭绝,在吃足了教训后只要还想要种族永恒的传递下去自然会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毕竟,君族的目标是进化为新的神族而非文明墓园的一座冰冷墓碑任亿万族“瞻仰”。 啧啧,但凡墓碑所代表的文明还有任何一个幸存者,看了那墓碑以及来往参观的人都得活活气死。 文明的进化之路遍地尸骸,只有走到最后的才会被人敬仰,半道上的尸骸,都是拿来引以为戒汲取教训的。 “不过,在金陵建都的王朝的确够短命的,不是不超过三代就完蛋就是超过了三代,但换皇帝换得特别勤快,鲜有寿终正寝的,不是被废就是被病逝。”我感慨道。“简直跟遭了诅咒一样。” “哪有那样的诅咒,诅咒多个王朝。”尘寰无语道。 我道:“有啊,不过凡人没这本事,除非是神言,真神言出法随,哪怕是长寿王朝,也能一句话给砍得一代而亡,就是因果有点大,若无深仇大恨没哪个神会给自己找这种因果。少凰被凡人的因果给折腾得够呛,谁会想步她的后尘?” 骄傲肆意如少凰都学会了如何游走在规则边缘肆意妄为足以说明丫被折腾多严重,反正看过少凰最初那神孽的姿态,我不信曾经的她也是如今这般善于游走规则边缘。 “不过金陵也没神言的痕迹,怎么就这倒霉呢。”我颇为纳闷,金陵这位置,老实说,还真的挺不错的,水陆畅通,完全不理解为何每次建都都那么短命。兵燹更源源不断,简直是四战之地。 “这我倒是略有所知。” 我好奇的看着尘寰。 尘寰道:“我也是听别的妖说的,据说是当年秦始皇东巡南下经过金陵,陪同的术士见金陵四周地势先要,便对秦始皇说金陵五百年后有王气。秦始皇听后大怒,当即就派人凿断地脉,令淮水流贯金陵与长江汇合以泄王气。不过它也是道听途说,不确保一定是对的。” 我随便寻了快还算干净的草地拉着尘寰坐了下来,道:“我觉得有一半是真的。” “哪一半?” “断龙脉。” 见尘寰不是很明白,我解释道:“每个王朝都有其龙脉,龙脉的大小与寿命决定王朝的国力与国祚。但这种龙脉不是实体的存在,而是一种很难描述的存在,我对它的了解也不是很多,只知道它会在每个王朝建立时完全成形,又在王朝灭亡时崩溃,周而复始。但通过一些特定的方式可以判断出它会在哪里出现,因此很忌讳让当代的王朝知道那些地方,怕皇帝为一己之私胡来。别不信,真有人那么干过,明初刘伯温斩龙听过没?丫斩的就是龙脉,也正因为它斩了中原的龙脉,使得明朝灭亡后新的龙脉在关外成形,满人入关,中原生灵涂炭。” 尘寰道:“你的意思是秦始皇斩的是另一个王朝的龙脉?” 我点头。“对啊。” “秦亡之后蛮夷并未入关。” “斩的方式不一样,秦始皇严格意义上应该不是斩,估计他也清楚斩了也没用,龙脉只会换一个地方重新凝聚成形,而且后遗症也很严重,那会儿大地上的神仙还不少,秦始皇知道的肯定也不会少,不会像朱元璋那样。它只是削弱,削弱金陵所有的龙脉,使得金陵所有龙脉都是小龙脉,无法成为主龙脉,也就是真正的龙脉,在这里建都的国家自然也就没法一统华夏。” “那他忙活什么?一点用处都没有。” “有用啊,金陵无法成为真正的帝都也意味着若是有人在此割据,朝廷最终还是能够收复的,不过,我估计他自己也没想到他提防了千百年后的事也没想到自己的王朝二世而亡。”我笑道,估计秦始皇九泉之下只怕呕血的心都有。 我从尘寰手里取了鸡爪子零食啃了一口。 尘寰总结道:“感觉斩龙脉的都是闲的蛋疼。” 我道:“也不全是闲的,也有目的分明的。” 尘寰挑眉。“朱元璋?” “他那叫杞人忧天,想太多,总结还是闲的。” “那是谁?” “不知。” “斩龙脉并非小事,怎会没有记载?” “有记载啊,但没人知道是谁做的,只知道造成了什么后果。” “什么后果?” “华夏近代长达百年的动荡与屈辱。”我回道,这也是我在翻阅君长青留下的札记时发现的,君长青早些年满华夏乱跑,因此发现了很多的秘闻,其中便有龙脉在近代也被破坏过一次的秘闻,使得华夏本来可以早早结束的动荡被拖长,龙脉要重新成形也不容易,需要很长时间,于是便有了那长达百年的屈辱。 也因此,不论是特勤处还是华夏的修士都曾着手调查过,靠之,朱元璋那次也就罢了,是闲的,特勤处也拿有紫薇之气护体的朱元璋没辄只能看着他造作,但华夏近代那次,后果真的是相当令人想杀人。 “那小姑娘知道是谁做的吗?” 我随口道:“不知道,不清楚,嫌疑范围太大。”大得让人很难查下去,靠之,不论是当时的华夏还是如今的华夏都没有一言不合干翻全世界的本事,有些事就算有所嫌疑对像也只能憋着,尤其这还只是怀疑,没有证据。 答完我看了眼尘寰,刚才那声音不是他的。 尘寰正望着一个我身后,我也扭头望去。 栖霞山西侧枫树成林,又时值深秋,远远望去仿佛火烧云。而置身其中,我下意识想到了南明,那地方也种植了很多宛若火焰般的凤凰树。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一株火红的枫树下,挺有对比感的,令人无法移开目光。 老人穿着这年头已经很少有人穿的中山装,一身气度,很是....不是高人一等的不凡,而是一直特别精神的味道,感觉这位至少也有八十岁的老爷爷比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还有精气神,若非神民的眼睛异于常人,能够清楚看到老爷爷眉心黯淡的生命线,我一定会怀疑他的年纪,一点都不像垂暮之年。 跟他一比,感觉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年轻人才是真的垂暮之年。 “老爷爷很有精神啊。”我由衷的感慨,这么多年还是头回见到快奔九也可能已经奔九在向百岁人瑞迈步的人族看上去如此有精神。 老人笑了笑,很是帅气,靠之,这哪来的这么有魅力的老人? “小姑娘编故事的能力挺厉害的。”老人道。 我说:“编故事?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啊,不过不是我编的,是君长青编的,我都是看他的札记看来的。” 老人闻言愣了下。“君长青!?” 我亦侧目。“老爷爷认识他?” 诚然,君长青的照片上都是年轻人的模样,但非人生物的年纪,尤其是古神神民....除了快死的时候就没谁是会随着时光流逝而白发苍苍加皱纹满脸的。外表不能拿来定义年龄,而君长青和我老娘是同辈,又在鹤城蹲了那么多年,年龄肯定也是三位数,认识这位老爷爷也不是不可能。 老爷爷的脸色一下就变得不是那么和蔼了。 我茫然。 尘寰轻声提醒。“他若是认识君长青,而你也知道君长青,便意味着你方才不是胡说八道。” 我顿时反应了过来。“那也不至于脸色那么难看吧,活似被人挖了祖坟。” 会有人为了几百年前、许多代人之前已经成为事实的事如此愤怒,愤怒得跟被挖了祖坟似的吗?时间的遥远也意味着距离,距离越远便越没有代入感。 答曰:会。 因为他是一个老兵,一个经过二十世纪华夏黎明前最黑暗的时代那场旷日持久的大战的老兵。 我顿时了然为何这人无论坐卧背脊都笔直如松,普通百姓可没这习惯,也没这般毅力,要将一项很是考验毅力的事情变成下意识的习惯需得多年坚持方可,而能够做到的人,都不会是普通人。 老兵对谁破坏了龙脉的事很是执着,然而我表示我真不知道。 君长青根本不关心华夏百年国殇是谁推波助澜搞得那么严重,做为一个非人生物,他为毛要关心一个人族王朝的国运?若是君族的王朝....呃,君族压根不可能有那样的国殇,要么一开始就掐了起来,绝不会忍个几十年忍无可忍再掐;要么就是已濒临绝种,为了族群血脉得以延续,尊严什么的,值多少钱?忍忍又何妨?翻身以后必定十倍百倍奉还。 讲真,君族的历史很多时候我看得都挺无语的,虽然知道王可以是最光明磊落的君子也可以是最卑鄙无耻的小人,但君族历史上某些王的能屈能伸与无耻....甚是刷新下限。 却也只是无语,甭管节操多么赊账,它们的目的都是带领君族走出最低谷,重新兴盛起来,而它们也做到了,虽然大部分都倒在了黎明之前。 一句话来概括就是,除非要绝种了,否则君族绝不可能跟人签什么丧权辱国的条约,而这也导致很少有文明敢惹君族,哪怕本身比君族要强大,也会尽量不得罪君族。当然,有碾压君族的力量则另当别论,但盘古世界能碾压如今的君族的种族,屈指可数,还都是古神类,做为大洪荒时代经常通婚的对像,古神类对于古神神民的态度都较为亲近,不会闲的没事找茬。 导致华夏百年国殇的因素有很多,但大部分因素还是在自身,若非忍无可忍,否则能忍则忍。最令我佩服的是当时统治者的态度,竟然没被推翻,若是君族的王那么个心态,早八百年就人头落地了。 我的腹诽让尘寰忍不住扶了扶额。“人族的权力是血统世袭制,深入骨髓。” 我道:“君族的王权也是世袭制啊。” “随时都能废除的世袭制,谁会敬畏?” 我无法反驳,恢复记忆之前的我一定会敬畏君族的王,但他的继承人,干出成绩来再谈敬畏不敬畏吧,干不出成绩来.....占着茅坑不拉屎很缺德的。 尘寰看了看我,颇为好奇的道:“其实我一直都不明白君族的政治体系是怎么延续下来的还没散架的。” 我道:“被人干趴下次数太多的后遗症。”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 我补充道:“明君永远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子嗣也是明君,唔,事实上,很多明君的继承人都不咋的,若是在一个封闭的小圈子里,继承人如何倒也没什么,啃老本也能啃个一两代,但君族....盘古世界很辽阔,也很渺小。吃了足够的苦头后,只要存在脑子这个东西自会选择于种族最长远也最有利的政治体系。毕竟,我们的目标是进化为新的神族,而非守成。” 个人觉得最后一个因素才是重点,华夏古代的王朝最重视的是稳定与守成,而君族,老实说,从来都没在意过守成,至于稳定,这个倒是在意,却不是为了稳定而稳定,而是为了更好的前进而稳定,若是混乱更有益进化,我一点都不怀疑那些没节操的高层能制造出个乱世来。 目标不同,结果自然也不同。 尘寰默然了。 老兵也默然了。“这世上真的有神?” 我道:“当然有啊,不过不是凡人以为的那种,所谓的神其实也曾是凡人,只是它们进化的高度已达到了令所有种族望尘莫及的程度,因而为神。进化为新的神族可以说是所有凡人文明的执念,可惜文明的进化之路,遍地尸骸。”说到最后我也忍不住感慨,老实说,君族很多方面那么乖一半是早期日子太惨淡,另一半则是漫长的历史里看到的文明尸骸太多,心塞出来的。 老兵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尘寰。“二位都不是人族?” 我挑眉:“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嘛。” 老兵没再追问龙脉的事,我却好奇了。“怎么不执着了?” “非不执着,而是你们不会有答案。” 我疑惑。“为何?” “不够上心。”老兵道。“若是君族的王朝遭遇这样的事,小姑娘会不会追查到底?”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那是自然。” 话音未落我便懂了他的意思,我和君长青其实是一样的。 若是正好碰上自然会顺手调查一二,可若需要用漫长的岁月甚至一生去调查的话,我们却是不愿的。 老兵很是见多识广,打过抗日战争,也打过华夏支援缅甸的远征战争,去过很多的地方,见识过的东西还真的挺多的。也够悲催的,他说他是这两年才回来的。 嗯,一个华夏军人,这两年才回国,这已经不是悲催了,堪称悲哀。 若是不想归国倒也罢了,可他的模样,显然是求归不得。 我用眼神问比起我来更加地头蛇的尘寰,老兵好端端的怎么求归不得? 尘寰解释道:“他应该是国/党的士兵,当年入缅作战的远征军结束国外的战事时国中内/战,国/党败了,退守宝岛,他们便不好回来了。再后来西方列强对华夏施行封锁策略,虽然华夏周围接壤的国家众多,但早期时,大多数外交上都不是很好。” 我秒懂。“那也是够倒霉的,这么多年过去,家中妻儿老小只怕都死光了。”这都过去快六十年了啊喂。 尘寰无语的看着我。“记得每天刷牙。” 我怔了下,旋即反应过来丫说我口臭呢,你才口臭。 不待我收拾尘寰,老兵便问我:“小姑娘既是君长青的晚辈,不知可有继承他的衣钵?” 我想了想,雪莹山庄如今是我的,也算是继承衣钵了,便点头。 老兵因为苍老而浑浊的眼睛霎时亮了起来。“那你可能通鬼神?” 我说:“通不了神,但通鬼,你要写冥信吗?我认识个鬼差,可以帮你递。”看在你是一名保护族群的战事的份上,无偿耗费自己的人情为你递个信好了。 栖霞山做为旅游景点,周围自然不缺住的地方,写信也需要时间,因此我将自己和尘寰住的地址给了老兵。 和尘寰在栖霞山疯玩了一整天回到住的地方时已是入夜,一进门便错愕的看到老兵在楼下坐着,都睡着了,显然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哪怕是睡着了,手里也紧紧抓着一封信,我看了下信封,写着爱妻郑瑾收。 我嘀咕道:“郑瑾这名字听着更像个男人。” 尘寰看了下是哪个字眼道:“是女的,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不少华夏人族都喜欢用瑾或效瑾给自己的女儿做名字,好像是为了怀念什么人,他妻子若是和他差不多年龄,出生时正好处于那段时期。” 我道:“那个被怀念的人族一定是个英雄。” 如果不是英雄,不是被那么多人怀念,并且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效仿她。 老兵还挺警醒的,我和尘寰站了没一会便自己醒了过来,我收下了信,也得知了他妻子的生辰八字与卒时。 因着老兵的妻子是金陵人,因此我寻的是金陵的鬼差帮忙,回消息很快—— 小庄主你逗我呢? 你说的这个生辰八字,又是姓郑还是独女的只一户人家,丫六岁的时候就夭折了,弄错信息了吧? 308、第三章回家·时代 老兵的一生,很是丰富多彩。 他出生的时候清朝还没亡,他牙牙学语与学走路时清朝gomeover了。 同样经历的人肯定不少,但还能活到现在的不多。 老兵的家境不错,因此早些时候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早些时候,不是一直。 老兵的老爹是个商人,一个很有爱国情怀的商人,希望通过实业振兴国家,同样的人在那个时代有很多,那段时间也因此被称为实业的黄金时代,然而,实业振国的结果也是历史上明明白白记载着的——失败。 老兵的老爹虽未抑郁,却也差不离了,这很难不影响到他的家人。 情绪上的影响还是轻的,因着自己的失败,老爹对于自己的独子寄予了厚望,将长子送去了上海,那里的外国人最多,可以更好的了解外国。 虽不知如何才能救国,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外国都是敌人,那么对敌人多加了解总是没错的。 独子在上海读书长大,最终杀人。 放学时看到洋鬼子强/女干一个华夏少女,少年找了块够分量的石头冲了上去,冷静的砸得一个配了枪的洋鬼子脑袋开花,红红白白的脑浆溅得到处是,然后敏捷而冷静的夺了枪一枪一个干掉了剩下的两个洋鬼子。 少年因此而锒铛入狱。 外国大使馆找上海的官府索要公道,少年被自己的同胞查了出来送入牢中。 他爹赔进去大半家财才将儿子给捞出来。 这大概是史上败家最快的败家子了,一件事就将家财给败得差不多了,不过他爹对此倒也没生气,在儿子出来后安慰的摸了摸儿子脑袋就将儿子领回家了。他儿子在上海已经是个死人,再留在上海不太稳妥。 生活虽拮据了起来,但他爹给他定下的娃娃亲却没被退,虽然父子俩也做好被退亲的心理准备,家业败得差不多了,儿子明面上也是个死人了,谁家父母舍得嫁女儿过来? 答曰:有。 回家呆了没多久便和父亲说自己想去参军,当爹的问了句怕死吗? 儿子回答不怕死,当爹的便说那就去吧。 这个时候故交带着女儿和嫁妆来了,要遵守当年的约定让两个小辈晚婚。 当爹的对此很高兴,也希望两个小辈能成婚,最好留个种,如此便是儿子日后战死沙场,也不至于绝后。 儿子想也不想的pass了亲爹的想法,他都要去从军了,还跟人姑娘成婚,这不是坑人吗? 亲爹还是讲道理的,至少不独/裁,看儿子很是抗拒,也就没强迫,婚事最终没成。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亲爹利用剩下的财富和自己多年的人脉将儿子送去了黄浦军校,琢磨着军校里多学点,再去军队能够杀的敌人肯定比大头兵要多。 独子入学没多久就跟自己的未婚妻见面了。 未婚妻追到学校来了,表示我很佩服你,非你不嫁。 独子哭笑不得,姑娘欸,你嫁我那就是守活寡,更甚者去掉活字就剩守寡俩字。 未婚妻点头表示,我知道啊,但,是你的话,我愿意守这个活寡。 独子抓了抓脑袋,你爸妈能答应? 能啊,未婚妻并非离家出走,而是光明正大的走出来的,她爹听了闺女的想法后很是支持,他也觉得未婚夫是个靠谱的人。虽然参军危险了点,但国难当头,谁又跑得掉呢?因此守寡的风险倒也不算什么了,而且一个有骨气的女婿怎么也比一个软骨头女婿令人愉快。 独子拿未婚妻没辄了。 未婚妻也没因此就趁胜追击,而是寻了一份教师的工作靠教师的工资与偶尔写的考古文章养活自己,成了当时小有名气的才女,休假时则约独子出来溜达溜达。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重纱。 到这俩身上却是倒过来了,反正郑家小姐追未婚夫的难度,虽是山,却不止一座山。 独子过了足足两年才表示,既然你不怕守寡,那等我结束学业就成亲吧。 郑家小姐姐彼时的表情,挺惊讶的,没错,惊讶,不是惊喜,但独子也没多想,只觉得对方是太惊了,因而忘了喜。 flag不能立。 小哥哥显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最后想来也明白了,不管是谁立了一次又一次的flag,然后一次又一次....倒霉多了很难没有领悟。 学业结束后就成婚,结果小哥哥快毕业时因为表现太过优秀,被保送去国外进修了,好吧,那就进修回来再结婚吧。 好不容易进修回来了....卢沟桥事变发生。 做为一名现役军人,小哥哥压根腾不出空来成婚,严格来说也不是腾不出来,时间嘛,挤一挤还是有的,但他不想让郑家小姐姐守寡,也就一拖再拖。参加了一次又一次的战事,小哥哥对自己生命的态度,那真的是,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赚的,别祸祸别人了。 郑家姑娘应该值得更好的人,能够给她幸福的人,而非他这么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马革裹尸的家伙。 小哥哥改主意是在金陵大屠杀时。 金陵沦陷,因此失去了联系,那段时间里,外界并不知道金陵城内发生了什么。但想也知道侵略者不会对刚下的城池做什么好事,只是,小哥哥也没想到会那样的惨绝人寰。 屠城这个字眼在青史之上出现的频率不低,尤其是乱世时期。 只是,青史之上读到的不过两个单薄的字眼,而现实里,那是超出任何一个有道德观念的智慧生物接受范围的惨事。 数十万人被屠杀,万人坑掘了一个又一个,仍旧填不完,就干脆让金陵军民自己掘万人坑,掘完后侵略者开枪扫射,满坑尸骨,别说掘坑了,连将尸体填进坑里都省了,再让别的军民去填土,真的是除了杀人什么都不用干。 最令人发指的是侵略者屠杀之余还搞起了杀人竞赛。 就算不同国,至少同类,对同类可真够狠的,狠得....让人怀疑地球上的智慧物种其实不止一种吧,若非不同类,怎会做出这样的事?不,就算不同类也不带这么狠的,君族攻打别的文明,打的时候虽然下手特别狠,但打赢后都会用怀柔手段。盘古世界就这么大,各个文明与种族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儿把事给做绝了,那不是给子孙找麻烦吗?世间可无恒盛之王朝或族群。 小哥哥收到消息时心都碎了,他父母,郑家一家都在金陵呢。 苍天有幸的是,他父母与郑家都幸存了下来,一直躲到了金陵大屠杀结束金陵城的控制没那么严时逃了出去。 小哥哥在看到两家人都还活着时一颗心又拼了回去,与郑瑾成了婚,成亲时与郑瑾约法三章,郑瑾受不了他长年累月不在家时可以和离;如果他战死了,郑瑾也不需要为他守寡,遇到合适的人就开开心心的改嫁吧。 小哥哥没有战死沙场,但远征军赴缅作战后他也没能再回来,一直滞留在东南亚,也一直都想回家,可就是回不来。 直到小哥哥从青年变成了如今白发苍苍的老叟才得以回家,但他的父母早在几十年前就过世了,妻子一家也一样,只余他孑然一身。 尘寰有点诧异。“你在东南亚没有重新成家吗?” 闻言我也好奇,不至于那么孤苦吧? 人族的夫妻俩分居几十年,有生之年大抵不会再见,大多会重新成家。女子或许会因为世道的苛刻而一直守着,但男子,鲜有不重新成家的。 老兵理所当然道:“我有家室了,如何能再成家?” 我默,这老兵还挺有意思的。“你未重新成家,焉知你的妻子也不会。” “她没有啊,我在国外时是她替我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不曾改嫁。”老兵流着泪道。 我道:“我说的是如果而已,你当年在国外与国内联系不上,难道就没想过这种可能?” “一半她没改嫁,一半她改嫁了,若是后者倒也罢了,若是前者,我若重新成家了,日后再见,与她当如何?”老兵道。 所以你就为了那一半的可能就弄得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没有任何子孙,孑然一身? 老兵拿帕子擦着眼泪。“对了,你们这么快就回来找我,是有消息了吗?” 我哑然。 实在不知该如何告诉老兵,您的妻子,地府查无此人。 地府不可能查无此人,哪怕是那人后来通过某种手段逃过了无常的勾魂,跳出了轮回,生死薄上也应该能查到跳出轮回之前的记录。老兵的妻子却是从头到尾的查无此人,诚然,符合条件的郑家是找到了,但郑家唯一的女儿早就夭折了,也按时被无常带走,早已下了轮回井,不知轮回去了何处,反正不可能有机会和老兵有那么多后续发展。 连活见鬼的可能性都没有,我着实不知如何开口。 老兵看着我与尘寰的神情,问:“若是她已轮回,但说也无妨。” 不,是轮回了,但轮回的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我想了想,问:“你有没有想过她是如何在金陵大屠杀时带着两家人和不少百姓活下来的?” 老兵不解。“自然是藏得稳妥。” 藏得稳妥? 这话能信? 几十万人被屠杀,金陵只怕就没哪是没被翻过的,老实说,我更倾向于——视若无睹。 我用手肘碰了下尘寰示意他来解释,这事我着实不知如何让老兵能够理解,结发之妻查无此人,这太特么的挑战三观了。 尘寰瞪了我一眼,我淡定回视。 尘寰无奈的向老板说起了地府的调查,查无此人,啊不,是查无此鬼。 老兵愣了很久,道:“怎么可能查无此人,我与她相识那么多年,便是我的战友里也有许多见过她的,她是实打实存在的。” 尘寰点头。“你们的确见到了郑家小姐,但生死薄上郑家小姐也的确夭折了。” 老兵一脸的懵,好一会才道:“我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但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为何吧,便是不确定,也应该有所猜测。” 老爷子反应挺快的。 尘寰颌首道:“你所见的只怕不是真正的郑家小姐。” 老爷子立刻就明白了,但....“不可能,岳父岳母如何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她与岳母年轻时亦生得七分似,怎么可能不是岳父岳母的孩子?” 我与尘寰不约而同的想呵呵,亲生父母的确不可能认不出孩子,但那是常规易容,若是非人生物,变化术加记忆修改,亲爹亲妈也会混淆。 我与尘寰委婉的解释了下,不曾想老爷子的重点与常人很是不同。 “所以她可能还活着对吗?” 看着因为惊喜而眸色晶亮的老爷子,我霎时无言。 我道:“不确定,若她不是人,那么这五十多年的时光于它还真不算什么,但不好说她还在不在这里。”而且,非人生物也是会死的,比如被杀掉。 能够修炼的非人生物寿命都很长,哪怕是不会修炼,可若是高文明的生物,寿命也会很长。科技发展起来后就想方设法延续寿命大抵是每个智慧物种都有的特性,因此文明越发达的智慧生物,其寿命也越长。据说十二级文明的智慧生物人均寿命以千万年为单位,虽不似古神类一般能够活到世界末日不存在老死的可能,但于普通的凡人文明相比,那寿命说一句长生不老也不为过。 老爷子道:“我想再见一见她。” 我道:“都这么多年了,她或许已不在金陵。” 华夏很大,这颗星球很大,这方天地很大,盘古世界也很大,一言以概之,找一个可能除了祖地就没有真正定居地的非人生物,相当难。 老爷子没死心。 第二天的时候报纸上就出现了一则寻人启事,用词和正常的寻人启事不同,重点不在寻人,更像是情书,温情脉脉,核心内容就一个:对不起,我回来晚了,不知能否再见你一面? 旅店的后头有个小花园,我与尘寰坐在花木中用藤竹等物做的椅子上翻着报纸。 我看着那显眼且长篇的情书。“真有钱。”这么大的篇幅,绝对不是一点小钱就能够买下来的。 尘寰看了我一眼,道:“重点应该是老爷子够犟吧,对方若还活着,那摆明着是没打算和他再有什么瓜葛。” 我道:“我知道啊,但我还是比较关心钱。” 尘寰不解。“山庄这两年赚的钱应该不少吧。” 我道:“不少,几千万呢。” 虽然大部分顾客都是普通人,但也有达官显贵,而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怕死,遇到这方面的麻烦时为了保命哪怕我开的价格黑心到连山庄里的人都觉得不忍他们也会接受。唯一遗憾的是,达官显贵招惹的麻烦更多的来自修习了法术的同类,而非真正的妖魔鬼怪,大多不禁揍。 所幸,钱很多,也不算完全令人失望。 尘寰道:“那你为何如此惦记着钱?” 我问:“开学校不需要花很多钱吗?” “你的存款足够开十座学校了。” “我要的是一座能够容纳斗法还不会变成废墟的学校,不然世界首富也禁不起那么败家。”何况我还不是世界首富。 特喵哟,想要盖学校,然后研究了下人族现有的材料学,莫名的怀念雷泽,哪怕我们不能发展科技,但通过真纹我们仍旧发展出相当坚实的材料学,至少,青石所砌的演武场上哪怕是仙人斗法也齁得住。而人族的材料,我若真的用了,破产是迟早的事。 虽然对老爷子的执着很不看好,但不论是我还是尘寰都知道,老爷子不会死心的,他所执着的不仅仅是可能还活着的亡妻,而是他念了五十多年的家。 昔年的旧居仍在,且早已不知换了几遭主人,至少产权不在老爷子手里,因此老爷子是住在一家酒店里的,也没想着去将房子买回来,足可见他对家的理解:家不是房子,是房子里的人。 五十多年将他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不仅仅是老宅的陌生人,也是这个国家的陌生人。 五十多年啊,如此漫长,也不知他是如何过来的。 反正也觉得投缘,我与尘寰在金陵游玩遇到了什么好吃好玩的都会带一份去看他,刚开始时是如此,后来就空手了。倒不是因为熟了,而是发现这样好像更刺激老爷子了。 金陵是他的故乡,但金陵的很多东西他都全然陌生,便是一些不陌生的东西....过了五十多年才重新见到,而回忆时又很难不想到家人....更戳心了。 我们琢磨老爷子应该不会在金陵久居,至少暂时不会,他并非一个人回国的,而是带着一大堆骨灰盒回来的,要挨个的埋到骨灰的祖籍去,就算要在金陵重新定居,也得等将那些骨灰盒挨个重新下葬后。 每次去老爷子住的地方看到那堆骨灰盒,心情就没法不难言。 狐死首丘。 这些骨灰盒,到底比狐狸好,只能脑袋朝着洞穴,有人将它们带了回来。 事实也的确如此,我和尘寰还没玩够老爷子便要出发了。 他出发那日我与尘寰去送行,惊讶的发现老爷子不是一个人,身边有位熟人,啊不,应该说是熟兔子——白九灵。 虽然一个鸡皮鹤发另一个青春芳华,俩人之间却有一种无言的契合,仿佛老夫老妻一般的契合,都不用说话,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想什么的那种契合。 我与白九灵惊讶的对视彼此。 “郑瑾是你?” “小庄主。” 老爷子诧异的看着我们。“你们认识?” 我颌首。“认识。”我认识她全家呢,可熟了。 “郑瑾怎么会是你?”我很是不解的看着白九灵,这是什么情况? 白九灵道:“我在长江流域长大的。” 我点头。“我知道啊,但这和你是郑瑾有什么关系?”玄君和白姐夫妻俩是长江的土著,不确定它们俩是否在长江流域出生,但生活了四五千年,真的是比人族还要土著。 “郑家小姑娘于我有恩,她死时我答应替她照顾父母直到父母有新的孩子养老送终。” “据我所知,郑家只独女。” “所以我一直照顾到他们寿终正寝。” 你牛,竟然能扮演一个普通人族扮演那么多年。 做人族可比闲散妖怪麻烦多了呢,比如年纪大了,妖族才没几个人会管子孙什么时候成婚,人族却不然,七大姑八大姨能烦到让人想上吊,比如我,小姑姑近一年已经在变着法让我相亲了,还是将尘寰领回去给她看了看才得以解决。 思及此我下意识看了眼老爷子,听老爷子说过去的事我就有些奇怪,就算那个时代有女性受到了外来思想的冲击,不拘束于后宅三分地里,钦慕老爷子的志向而喜欢上他,也应该没几个人能对老爷子这种未婚夫如此容忍,一场婚约都拖了那么多年,谁会等那么多年?如果是妖,那倒是有可能,那么点时间并不算什么,可白九灵混迹人类社会的原因并非老爷子。 有点怀疑白九灵当年追着老爷子跑是否不想应付父母催婚就拿老爷子当挡箭牌,老爷子不打算娶她,而她的父母也不反对,相反还挺支持的,简直是一等一的挡箭牌。 不过想想,不管当年是否出于挡箭牌的缘故,如今看到了报纸能够回来,足可见白九灵对老爷子也不是全然无情。 我提议道:“其实你可以换个形像的。” “比如?” “八十几岁的模样。” “我五六百岁了。” “我说的是人族的年纪。” 白九灵道:“我不想在他面前演。” 看着老爷子淡淡然的模样,显然对白九灵的真实身份与年龄接受良好。 白九灵道:“我会陪他一起去埋骨,等骨灰一一下葬后我们会回家。” 老爷子笑呵呵的点头。“到时候我们每年秋季都去栖霞山赏枫,放心,不去再拉你去寺庙。” 白九灵给了老爷子算你识相的眼神。 我表示祝福,虽然一个是人一个是妖,但时隔五十多年还能再见,而双方还都是单身也挺不容易的,合该祝福。 309、第四章伯奇·新闻 修建学校的事还是提上了日程。 材料学方面很困难?没问题啊,很容易破坏就容易破坏吧,加强修复能力就是了。 我最终决定,学校不修地面上了,去天上找片云在云上修建屋舍。 整个山庄的人都一脸被我打败了的模样。 小鸩道:“云是水的气态,能修建房子?” 我道:“怎么不能?传说里天宫就是立于云端之上的,须知无风不起浪。” 小鸩愣了下。“那不是传说吗?” 我道:“无风不起浪,神话源自传说,而传说源自历史,虽然传着传着就面目全非了,但再面目全非也有其源头。” 小鸩更无语了。 我揉了揉徒弟的脑袋,头发很软,手感真好。“等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别的世界游玩,每个地方的风景习俗都不一样,发展出来的文明也不一样,很有趣的。” 云端上修建屋舍算什么?我还见过在水里、在活火山上、在山腹里、在树木之上、在太阳之上修建楼阁殿宇的呢。 习性决定了每个物种的生态需求,而生态需求决定了每个物种在材料学上的发展方向。 水族的材料学在如何于水下修建建筑并且让建筑千年万年不朽登峰造极,而人族却不能,不是做不到,而是人族不会花那么多心思在那方面,人族又不能在水里生活,沉水里一分钟没上来就可以准备后事了,谁特么会没事研究这种材料学? 虽然材料问题解决了,但修建的人手方面却很是问题,我可以将云层给弄成固体,但屋舍总不能也用云层,那也太过单调了,演武的地方可以用云层材料,平时生活起居的地方就不太适合了。 我画了个设计图,好吧,也不能说是我画的,我抄了当年君族用来给幼崽读书习武的地方,再稍作修改,算是抄袭,但原作就是我的子孙,我借用一二有什么不可以的? 小东道:“照师父你这标准,就是请十个工程队都不够。” 我道:“那就找二十个。” 小东沉默了一秒钟。“绑架那么多人,警察发现了怎么办?” 我反问:“你为什么第一反应就是我会用绑架的方式?” 小东不解:“不用绑架的方式你如何让那么多人去天空上开工?往下看一眼,没有恐高症也可能恐高症了。” 之前没想到这茬,如今听徒弟这么一说,好有道理,绑架貌似真的很靠谱....不对,我什么时候说要绑架了?差点被带沟里去了。 我道:“徒弟啊,你得知道,这世上除了绑架还有很多方式让人‘心甘情愿’。” 俩徒弟都皆茫然的看着我。 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跟特勤处敲定了一份合同,共同办学的合同。 虽然政府未必乐意超自然力量者蹦跶得太欢,但盘古世界如今的情况,早做准备准没错。 内/战如今虽然打得激烈,但终止已是必然。 我虽不知少凰会如何做,好吧,按她的性格,感觉真的有可能在大战时一剑下去将两军给灭了,众生自动鹌鹑,但这样的话....妥妥的暴君,少凰都当了那么多年的王不至于还这么简单粗暴吧?不过不管她会如何做,战争结束后一致对外是必然。 这种跨宇宙的战争消耗的不是个别族群的力量,而是所有族群的力量。 冲着外域军团的金字塔结构便可知,到时一定会从凡人文明中征召无数的杂兵军团充作战争中的炮灰。 当然,地球如今的文明等级肯定不会被看上,但地球也不可能永远都停留在原始文明阶段。 众神征召凡人为兵肯定也有根标准线,当地球达到那个标准时肯定得参战,超自然能力者太过蹦跶的确很祸害,但强大的力量也不完全是坏事。且就算不说未来可能征兵的事,我也不认为盘古世界全面和平,文明之间一点冲突都没有了。 有智慧生物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江湖不可能没有争斗,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不可能真的相安无事。这点在有容的治安官回忆录里也有记载,注解里的种族介绍里就有诸多战争记录,而能够让有容通过神界网络查到的战争,规模都不会小,规模太小了,神界很难留意,不是查不到,而是不当回事。 特勤处,或者说政府还挺明智的,在被我告知了神界正在进行的战争,再看看有容在回忆录里随意提到的仅是名字都能凑出一本书来的战役,我的办学提议毫无悬念的通过了,就是学校的主权与一些细枝末节方面有待商榷,扯皮了半个月才定了下来。 合同打印出来的时候整个山庄的人都对我表示佩服。 我表示一般一般。 尘寰问我:“你当年证的道真的是守护?” 我道:“如假包换。” 尘寰艰难的看了眼厚达半尺的合同。“我觉得你更像是证的律师道,不对,便是律师也没你们这么.....” 我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合同嘛,本来就是越详细越清楚越好,省得回头出了什么事相互扯皮甚至撕逼起来:“守护包含的内容也很多的,秩序就是其中。”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盘古世界最初的律法雏形是我定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雷泽的智慧生物越来越多时,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因而制定了规则,也算是法律了,虽然它的存在是建立在我意志之上。 而有了规则,雷泽才稳定下来,发展也越来越好,可惜后来....心塞,算了,不提这事。 做为最初的律法制定者,我能给别人到时候利用规则来找我麻烦的机会?肯定不能啊。 尘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合同,道:“约定也是可以撕毁的。” 我点头表示赞同。“所以这份合约是有容用神术打印出来的。” 尘寰愣了下。“我记得你说过神参与了制作的任何东西都是具有神性的。” 我点头。“对啊,所以这份合约也有神性,若是违背,会很惨。” 人不相信天打雷劈,因此违背承诺无所顾忌,却不知,天打雷劈真的存在,只是盟誓时少了个具有神性的见证者罢了。 学校的第一步准备工作搞定,我开始制作让云层变成实体且禁得起轰炸的材料,制作,不是研究,我记忆里有这种材料,是大洪荒时代不知道哪个种族先创造出来的,一度流行过。 尘寰对此有些纳闷:“大洪荒时代不是很乱吗?混乱年代居然还有人有心情研究这些?” 我道:“后期是很乱,但前期和中期,我个人觉得还可以,没有大的战争,最多一些小摩擦。” “前期和中期小摩擦,后期演化成大战。”尘寰露出了了然之色。 我无法反驳,因为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后期的大混战闹得诸多种族灭绝,更多的种族濒临灭绝,但要深究一下的话,造成战争的因素很多,很多都能追溯到几十几百万年前去。 利用手上的现有材料,我勉强制出了一种近似胶水的东西,效果与大洪荒时代见过的完全不能比,但我又不是研究出它的人,能制作出个山寨版已然不易。找了片云层试了试,抗压抗打能力极高,够用了。 拉上整个山庄的人帮忙,只一个月就整理出了一片二十里方圆的云层地基,为了美观,地基的形状并非全是平原,而是有平原有山还有水。尘寰用符纹弄了个阵法,地基会吸取周围的云层使其凝结成水流经整片地基,宛若河流,还有个湖泊,更加赏心悦目。 我瞅了眼水经过河道与湖泊后从地基的边缘流了出去,有点好奇下方是怎么个情况,大抵是有史以来最奇葩的雨了吧,就一条斜斜的雨线,粗得可以让人在其中游泳的雨线。 我觉得还是别让地表的专家教授发愁怎么解释了,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增加了一套符纹阵列,让水流出去后并不会落入地面,而是重新变成云。 地基工程完全敲定时我拍了两张照,瞅了瞅,感觉缺了点什么。 高岚踩着云层道:“放眼望去除了河流湖泊有点蓝,全是白色,好单调。” 我顿时反应过来缺什么了。“这颜色是太单调了。” 尘寰看了看照片,道:“等回头学校建起来就不一样了。” 我摇头:“就算学校建起来了也还是差点东西。” 尘寰不解:“你找的冤大头那么肥,怎么会还差东西?” 我道:“绿色,云层地基之上一点绿色都没有。” 尘寰沉默了一瞬,问我:“你莫不是还想在云层上种植草木?” 我苦着脸道:“有这个想法,但在我记忆里,大洪荒时代没这技术。”所以我如今也没那技术,或许盘古世界已经有这种技术了,但目前的我没办法去获得。 尘寰想了想,提议。“试一下填土如何?有土壤又有云层的水分,植物应该能活吧?” 这个....我瞅了瞅庞大的云层地基,很庞大,能遮挡一大片阳光,因此这片地基的位置并非固定,而是一直都在华夏境内游动。在这上面种植植物就跟在飞机上种植植物差不多,不同的是,云层地基永远都不落地,也永远都在移动,这样的环境,植物能活吗? “那就试试吧。”我说,说不定就能行呢。 往云层地基上填土不是个小工程,因此这个事情我交给了国家,反正本来就是大工程,想来也不建议多加个绿化,这几个钱国家还是出得起的。 鸩鸟吐槽道:“出得起并不代表就乐意当冤大头啊。” 我道:“但国家也不可能拒绝我啊。” 只要人族文明能够活着跳出恒星系,并且一直没灭绝,那么接触到少凰即将发动的跨宇宙大战是必然之事,未雨绸缪。 诚然,地球人族要发展到让神族将地球文明纳为征兵对像少说也要几百几千万年,黄花菜别说凉了,连灰都该没了,但跨宇宙之间的战争,打个几千万年属于家常便饭,因此地球文明只要没灭亡,赶个战争末班车还是绰绰有余的。若是反侵略战争打完了少凰想找上门拜访,那地球文明还能赶个全程的侵略战争。 个人觉得,以少凰的性格,做不来战争结束后和谈,送还战俘的事,而从利益上说,那个掠食文明的疆域比盘古世界文明的影响范围还大,盘古世界诸多文明的首领只要脑子没毛病都不可能对那片辽阔疆域没有胃口。 好吧,真的可能没胃口。 有容虽然人不在神界,但做为前线战区统帅,它再浪也不可能真的浪到飞起让自己当个瞎子聋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信使为它送来大量的新闻和邸报之类的东西,偶尔也有密信。 而因着有容全球晃荡,信使又找不到它,收信地址写的是我这。 密信我不能看,但新闻和邸报这类本身就是公开的东西我却是可以看的。 令人惊叹。 惊叹的对像是少凰。 我以为她是说说的,毕竟那么做太拉仇恨了。 谁知,她真的那么做了。 两军交战,粮草到位,援军到位,东风吹战鼓擂,前锋刚交上火,天顶星人一记星舰主炮落在了战场的中央。 两军的心情与表情,想来很精彩。 听不懂? 那我说细致一点。 神尊喜欢搞研究,研究范围之广令人惊叹,而它所有研究项目里最久远也一直都没成功的是一个关于如何利用混沌能量批量生产大千世界的项目。 啧,必须得说,神尊也挺有想法的,不想去侵略别人,愣是点出了近乎无中生有的技能。 这个项目从洪荒时代就在进行了,但一直都没达到神尊的要求:研究出了如何创造大千世界的技术,却没法做到像流水线一样的批量生产,并且生产时还离不开神类。 对于这个项目,所有神类只知道神尊最后换了个方向,不追求人工了,改成研究制造个“机器”出来,但那都是许多亿年前的事了,一直都没有下文,久得哪怕是当年的神类也将此事忘得差不多了。 少凰让所有神类想起了神尊那近乎痴心妄想的研究项目。 批量生产大千世界仍旧做不到,但少凰将那台机器进行了一些修改,变成了一台可以轻松毁灭一个世界的超级武器,然后拿这个武器在两军交战时朝着战场中央来了一下,当量最轻微的那种,造成的伤亡....反正所有人都安静如鸡了。 我第一反应是少凰真够疯的,但很快就意识到不是少凰疯,而是两军都有问题,但现在的情况它又不可能将两军都给灭了,干脆一起揍一顿给个教训。 之前的短暂战争中毁掉了若干世界,其中不止叛乱者的手笔。 正如古代的叛乱,叛乱者烧杀劫掠,朝堂军队镇压时也同样会对百姓烧杀劫掠,更有甚者是拿劫掠百姓来提升军队的士气。 这种情况也存在了不久前的宏大战争中,浑水摸鱼的太多了,多得少凰都懒得去查,也没法查,哪怕知道一些文明在那个时候违背了文明保护法,也不可能找到证据。别的王可能就忍了,反正是为了镇压叛乱,为了自己的江山巩固,牺牲个把草民算不上事。但少凰不一样啊,这江山不是它的,它没那么多顾忌,因此来了个法则众,如此一来肯定不会有谁躲得过惩罚,当然,无辜枉死的只会更多。 虽如此,也没人找少凰的麻烦,当对方强大到你只能仰望时,除了臣服,也没别的选择了。 少凰要应付战争,绝不可能允许有人在接下来给它找麻烦,这凶残的神来之笔固然有收拾浑水摸鱼之辈的因素,更多的还是一种震慑,让亿万族消停下来。识时务的会臣服,不识时务的,在这个节骨眼上只会体验一把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内/战一夕就结束了,少凰在盘古世界的大门那里建立了指挥部开始整合盘古世界的力量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 经过这般糟心的事情,我不认为那些文明还有什么胃口,呕血还来不及。而且,少凰能够将神尊的武器给改得那么快,只怕那件武器的原形也是几近完工的那种,若是神尊的项目研究成功了,那也没必要武力扩张了。 另一个重磅消息则是楉,如今的始龙族之皇。 嗯,没错,她已将王位候选人中的候选俩字去掉了。 没人反对? 当然有,楉的血统与出身注定反对者多如山海,所以它不是通过常规方式坐上王座的。新闻报纸上写着那是一场凶残的政变,一场凶残仅次于当年无悔王叛乱,死人数量却胜过无悔王叛乱的政变。 凶残仅次于无悔王叛乱是因为无悔王当年将事情给做绝了,整个王族纯血,莫说成龙,便是连襁褓中的幼崽都让活活摔成了肉泥。楉没那么凶残,连襁褓中的幼崽都不放过,她杀的都是成龙,也没株连,但因为龙族如今的人口基数胜过当年,以及反对者太多,算起来它上位时杀的龙比无悔当年杀的多。 诸如此类的政变在诸多高级文明中同时上演。 这不仅仅是权力的更迭,更是理念的碰撞,俗称年龄代沟,不同的是,地球上老一辈与年轻一辈的代沟大多以孝字当头使得年轻一辈熬死老一辈或年轻一辈离家独立出去而告终,而盘古世界上层文明新旧理念则以一方屠尽另一方告终。 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两种政治理念,这是无数元会之前神尊改变盘古世界的规则时埋下的隐患,而隐患终究要解决。 少凰没插手理念的冲突,但它的存在本身就给了许多人底气,而且内/战虽已结束,但问题并未消除,总得有个结果,不然到时对抗外敌时内部忽然打了起来那乐子就大了。 报纸看得我瞠目结舌,真特么字字都是血,寄给有容之前我顺手拍了照送给特勤处,看着它们三观崩溃重建的模样,我因为报纸上透出的某些深层信息而有些压抑的心情顿时舒服多了。 回到山庄,因着云层地基忙完了,所有人都发了一笔奖金,然后....除了辜小哥这个一心钻钱眼里为了加班费连假期都能不要的家伙,其余人都定了旅游的票出去散心了,便是狗子都找了妖族开的旅行社跟团去了。尘寰倒是唯一一个不加班也没旅游的,但这会儿也没在家,大概要快做饭的时候才回来。 一回来就见山庄里冷冷清清的,还真有点不适应。 辜小哥看了看我的模样,问:“小庄主的心情好像不是很好。” 我道:“一点点,已经调节得差不多了。” 曾经是个初代古神的不好便是,有时会得知一些认识的旧友的消息,虽然不是凤凰和娲灵那样的挚友,却也曾是一同饮过酒跳过舞的朋友。只是,因着年代太过久远,我以为当年认识的人都已经死光了。不曾想,看有容的那些新闻时竟然看到了一个曾经见过的名字,不过再见到这个名字却是死讯,在政变中被后辈斩下了首级。 这让我很难不感慨,昔日认识的人还有几人活着? 辜小哥听了后给我看了个散心的任务,是求助的,在河南那边,貌似牵扯到了上古妖族中的伯奇,合同工表示自己能力不足,请山庄派个厉害的去。 “小庄主您去还是尘寰去?” 我道:“我去吧,山庄得留个人镇守,不然我怕回来的时候这里又成废墟了。” 310、第四章伯奇·少年 伯奇是上古妖族,注意,那个族字是种族的族。 伯奇是种族名字,不是个体的名字,唔,好吧,它曾经也是个体的名字,伯奇一族的始祖就叫这名字,不过后来它死了,它的子孙便以伯奇做为族名了。 这些个能够从大洪荒时代走到现在的种族,都不是好惹的。 诚然,不是所有生物都越老越厉害,但每个洪荒时代延续下来的种族都有一个终极目标:进化为神族。 如此漫长的岁月,哪怕没有成为新的神族,也足以超越大部分凡人文明了,的确不好惹,难怪当地的工作人员会将事情推给山庄,虽然平日里大部分事情这些工作人员也是如此。 大部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是稍微懂点这个世界的事情的普通人,和辜小哥一样,为了钱而做的这份工作,干干文职工作还行,若是需要武力的话,那就真的是惨不忍睹。不过我也不指望他们能做好需要动用武力的事,解决不了通知山庄就是了。 华夏多古城,在这方面的遗迹可以说是全球第一,还是没有断代的那种。不像古埃及与两河文明、恒河文明,现代的埃及人看着古文字完全看天书,好吧,现代华夏族看甲骨文也是看天书,但因着甲骨文与简化字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就算没学过甲骨文,只是靠自己的感觉瞎猜也能蒙对一片,而埃及的古今文字....呵呵哒。 没瞎扯,典型例子就是老爹,雷泽有许多远古时与人族往来时的遗物,青铜器不少,上面的铭文比甲骨文还要久远,老爹一个都不认识,后来却自学成才的认识了,而他自学成才的方式很是独特:丫将那些铭文与商周的甲骨文进行对比,磕磕碰碰的翻译成甲骨文后再翻译成现代文。 这也就华夏文明能让他这么折腾仍有原汁原味,若换做别的国家,连着翻译两道,莫说鬼了,怕是原作者也没法认出那是自己的作品。 见微知著,华夏的历史底蕴可想而知,不过这些年经济发展了起来,很多老风景却是在消失。 哪怕是洛阳这座五千年的古城亦有大片的老风景在消失,被高楼大厦取代。 我颇为感慨,拆吧拆吧,再过个几百年若人族没灭亡,跳出了恒星系就该后悔了。 在动辄灭族的战争被神尊给摁灭的如今,盘古世界诸文明不能以掐架来击败对方,纷纷从武斗转成了文斗,斗自己族群与文明的历史,看谁的历史更悠久,谁的文明更优秀。 若是不够优秀,文明如何能延续如此漫长的历史? 一个历史特别悠久的文明很多时候是可以鄙视历史不如自己的文明,经历的事多,知道太多的东西,有太多的底牌以及底蕴。 比如君族,如今的君族并非神族,也非最顶级的凡人文明,然大部分比君族更高级的文明都要对君族表示敬意。 一边腹诽着一边拿着地图找到了一家烧烤店,花了五个小时的时间,既然有机会来洛阳一趟,我干脆将路线上近一些的古迹都游览了下,可惜尘寰没跟着来,不然还可以合照。不过也没关系,这次踩了点,下次和他一起来。 还可以一起游一下洛水,洛水流域可是华夏文明的祖源之地。 不过同样是祖源之地,待遇也不太一样,君族的祖源之地没有百姓,只有一座座规模浩大的宗庙,供奉祭祀着或永生不死或已经死透的祖先,只有在祭祀的时候族人才能进入宗庙,平日里乱闯,甚至破坏点什么,不论身份年龄如何,守卫都有权先斩后奏。而人族文明的祖源之地,这里只是一座普通的老城,历史超过五千年的老城。 到的时候委托人还没找到,我点了烤串慢慢啃着,撸了一串又一串,最后将烧烤店的羊肉存货撸没了才见到委托人。 发到山庄的邮件内容总结就是:委托人认识一只伯奇鸟,但那只伯奇鸟不知为何,不见了,委托人担心它出了什么事,工作人员也担心,倒不是担心伯奇鸟有事,而是担心会不会某天有两只大妖掐架,然后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当了池鱼。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大妖打架,凡人同样遭殃。 大妖和大妖也是有区别的,大部分凡世的大妖并不多,因此对于大妖的标准也不同。 比如我,我对大妖的标准是那种最差也修炼了几万年,乃至几十万几百万年的老妖怪,唔,几百万年的,很多时候已经不能说是大妖了,而是妖圣妖神之类,举手投足之间便可毁天灭地。 而凡世,比如地球,超过千年的妖都是大妖,远不足以毁掉地球,但殃及几条池鱼也不难。 伯奇鸟乃上古妖族。 还是那句话,能从大洪荒那混乱时代走到现在的种族都不会是善茬,更有兔子的某种特性,不,狡兔不过三窟,而从大洪荒时代走来的种族,百八十条后路是起码的。 有人会因为有后路而变得怯懦,也有人会因为有后路而无所畏惧。 这些古老种族属于后者,活太久了,经验赋予了它们某些特性,遇事不怕,刚就刚,看谁刚得过谁,便是输了,甚至被灭族了,有后路在,种族也不会真的灭绝,终有一日后人会为自己复仇。绝不能怂,你怂了,别人肯定蹬鼻子上脸,最终的结局一定会很凄惨,只比种族灭绝好点。 这也是古老种族很少有人敢惹的一个因素,你惹了之后没法赶尽杀绝,而不赶尽杀绝,可能几万年后也可能几十万年后,更可能几百万年后会被寻仇,尽管那个时候当事人早已烂得骨渣都不剩,但种族仍在。凡人有九世之仇,不过几百年,南明为先人复仇更是耗费了几十万年,因此几十万几百万年后寻仇这种事并没毛病。也因此,只要不是管我死后死后洪水滔天的奇葩,都会明智的不跟古老种族结下不死不休的仇恨。 古老种族在仇恨方面不死不休的韧性让人头痛,个体的武力值也同样令人头疼。 文明发展得越高,必然会研究如何让种族的躯体更加强健,寿命更加漫长。 妖族走的路子虽非科技路线,但殊途同归,伯奇一族,不是我说,个体的实力不比古神神民差,这个不比仅限于成年个体,若是幼崽的话,还是古神神民幼崽的生命力更强大一些。 我当年可是部落里有名的熊孩子,浪得厉害时曾跌下高山,那样的高度,若是凡人,必定粉身碎骨,我却只是在家躺了半个月便继续活蹦乱跳了。 这也是君族对幼崽普遍放养的一个因素,生命力太顽强,便是熊孩子作死也很难作死自个。 越是高级的文明对幼崽的教养越放松。 如古神类,除了教导不能残害同类,以及生存技能外,对于熊孩子都是爱干嘛干嘛去,别在老子面前杵着碍眼。 当然,这种放养态度也有弊端,比如少凰,丫的熊孩子时期因为后期监护人被废了,而别鸟又没意识到这只幼崽的破坏力,对其实行放养,她着实弄死了很多人。虽然那些都是因着孟凰失去修为,根骨被废成了废人而在人前或人后露出了轻慢甚至不屑态度的人,但她杀人杀得都能拿受害者名字凑出字典来才被发现.....好吧,虽然更多的是因为她杀的不是同类,若受害者有同类,必然一开始就会被发现,但就算如此,也是放养赋予了少凰自由发挥天性的空间。 就是不知当年孟凰养好身体发现少凰的放飞天性时是什么心情,几万年的教育毁了一半。 “你就是小庄主?” 在我发散思维时这位姗姗来迟的委托人很是狐疑的瞧着我。 我沉默了一瞬,别看我生的年轻,但我年纪一点都不小啊,要不了多久就三十岁了。呃,好吧,人族的三十岁是离中年不远了,而君族的三十岁....幼崽一只,尤其是我现在的血统已经返祖程初代种了,一点都不想回忆自己当年养的崽子是多少岁成年的,更不想去了解经过千万年的岁月,君族的初代种有没有进化到过更高的程度。 古神类成年普遍需要五万岁,但很少有人知道,最初时古神类的祖先并不需要那么漫长的成长期,是后来进化的高度越来越高,在平衡法则之下,自然繁衍的能力与成长期也随之越来越长,最终定格在五万岁。自然,也有更长的,比如有容,丫的血脉太怪物,花了十万年才成年。 得亏地球上目前没别的君族,也没人清楚君族的生理,不然知道我非人的生物都不会再以为我如此年轻只是因为我非人,刻意将自己的容貌弄得如此年轻。 已经很久没人怀疑我真的是只幼崽了。 我道:“我娃娃脸,羡慕不?” 委托人沉默了一秒钟。 我打量了一番委托人,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这个年纪应该还在上高中才对。若是有非人血统,那么高中时不好好上课也可以理解,若是与生俱来非人生物的能力,不免出点问题,这也是我想办学校的一个因素,鹤城的半妖多,而半妖熊孩子占多数.....心累。 然而,我很确定这就是个普通人族,虽然生得挺好看的,也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年人那样满脸青春痘,只有非常小的一点雀斑,清秀且眉目清正,看得出来是个心性不错的人族,但没有非人生物的血统,也没有被妖魔缠身后的印堂发黑。 少年沉默了片刻,以一种死马当活马医的神情道:“我想找一个人,不,是一只鸟,也不对,它说它曾经是个人,我也不知它究竟是什么。” 我懵了,什么叫一只鸟曾经是人? 前世是人,这辈子投胎投了畜生道当了鸟? 唔,不太可能,伯奇鸟属于高等智慧物种,投胎成伯奇鸟的难度可比人族难多了。进了畜生道,都是变成浑浑噩噩的牲畜,除非修妖,否则连思考人生的能力都没有。 伯奇鸟做为高等智慧物种,生而有灵智,也生而强大,投畜生道若能投如此好胎,所有人还不得哭着求着跳畜生道。 我耐心道:“能说说具体过程吗?你与那只伯奇鸟之间所有事。” 少年哦了声,表示可以。 智慧生命是会噩梦的,至少人族一辈子多多少少都会做几次噩梦,若有心理问题,那做一辈子的噩梦都不是不可能。 这个名唤尹封的少年便属于有心理问题,因此噩梦常伴吾身的例子。 少年很小的时候家中遭遇入室偷窃,当然,你要理解为明抢也没毛病,窃贼在被发现后果断拔刀子砍死了住户,然后光明正大的洗劫了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 尹封是幸存者,在丈夫与窃贼搏斗时妻子意识到了那些窃贼的穷凶极恶,因着对方不是一个人作案,而是团伙作案,以防万一,将还是小小的尹封塞进了床底下,再之后,她也被杀了,尹封在床底下目睹了她死亡的全过程。 父母都死了,尹封被血缘最近的舅舅给收养了,看了很久的心理医生才好了一半。 对,就是一半,白天的时候尹封与寻常孩童无异,开朗活泼,而夜里,他每个夜晚都在梦中重温当年的惨剧。 若是不出意外,照着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尹封要么在沉默中精神分裂,要么在沉默中变态,不论是哪一种,他都注定走上犯罪的道路,比如杀人罪只要给他时间他肯定能背上。这跟被家暴过的孩子长大后如果不是变成一个格外厌恶与拒绝家暴自己孩子的老好人就是一个格外热爱家暴的家长一个道理,不同的是,尹封的问题比家暴更严重,孩子被家暴若父母离婚或是熬到成年没被打死就可以逃开,当然,豁出去一点也可以离家出走,而尹封的问题,除非他不睡觉,否则心理问题必定伴随终身。 尹封终究是幸运的,在他濒临崩溃边缘的时候遇到了一只伯奇鸟。 在华夏的神话里有伯奇食梦的记载。 虽然华夏神话里有很多夸张的地方,但砂砾里终究是有真金的。 伯奇的确食梦,确切说应该是伯奇鸟以噩梦是产生的负面能量为食,大洪荒时代伯奇鸟就是通过令人源源不断的做噩梦获取食物的,不过后来文明发展了起来,这项能力倒是退化了,有更好的食物了,谁还乐意去吃粗粮? 尹封的噩梦之持久之黑暗,引来了一只想换换口味的伯奇鸟。 多年如一日就没变过的噩梦已经让尹封渐渐麻木,最初时做这个噩梦他还会被惊醒,如今,他能够麻木的看着噩梦演绎到结束,然后重复,亦或发展出一点新的曲目,比如自己被发现了,亦或是父母的尸体站起来质问自己为何不救他们。 这么多年过去,不论噩梦出现怎样的变化,尹封都能够麻木以对,不外乎那么几个方向罢了。 然而,这一次的新曲目并不在他的预料方向。 一只超萌的大鸟破窗而入将窃贼撕成了碎片,噩梦终结。 大鸟瞧了瞧周围的情况,忽然落到了地上探头与尹封对视。“你看上去可真不像在做噩梦。” 梦中的人是不会意识到自己在做梦的,但尹封却令人有种他其实知道自己在做梦的错觉,那双眼睛太平静,但细看又会发现,那不是平静,那是麻木,因为麻木,所以淡定。 大鸟与尹封对视了片刻,忽道:“小孩,聊聊?” 尹封没有任何反应。 大鸟也不介意小孩的反应,噩梦嘛,什么内容都有,它去过很多人的噩梦,这小孩的噩梦简直温和无害至极,当然,仅限于噩梦,根据大鸟的经验,这小孩要不了多久就该进化成变态了。到时候人类社会的通缉犯名单上肯定会添个名字,也有可能不添名字,而是添几桩悬案。 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变态,而变态往往毁灭自己的同时带着无辜者与不无辜者一起毁灭。 大鸟将尹封从床底下拖了出来。“你家有吃的吗?” 这是一只完全不当自己是外人的鸟,将小孩拖出来后便自顾自的从厨房里搜出来了一堆食材。 小孩麻木的坐在地上,望着屋里的尸体。 大鸟端着菜出来时间了小孩的目光所极,悚然道:“你莫不是想吃人?嗨,我们到底也是人类,同类不相食。” 小孩闻言,终于给了点反应。“他们杀了我爸妈。” 大鸟将菜放到桌上,不假思索的回答:“那你就在现实里找到他们杀了他们为你的父母报仇,以血还血好了。杀父杀母之仇若不能报,不配为人子。而且在噩梦里有什么好折腾的?你便是做噩梦做到死,凶手仍旧活得好好的。” 小孩愣住。 大鸟揉了揉小孩的脑袋。“噩梦解决不了问题的,现实才是你的主场。” 之后每一次的噩梦大鸟都会出现,小孩的噩梦终于不再天天血腥到需要打码的剧情了。 大鸟博古通今,也很会逗小孩开心,小孩的心情一日日的好起来,梦境世界也不再长年累月的阴霾,而是出现了晴朗的阳光。 相识的第四年大鸟跟小孩说会送他一件与众不同的生日礼物。 小孩数着指头过日子,终于数到了生日。 大鸟没有打诳语,那真的一件与众不同的生日礼物,它带着小孩去了当年惨案凶手的梦境里。 “你想让他们做是没有的噩梦?”大鸟问小孩。 小孩反问:“我在梦境里杀了他们,现实里他们会死吗?” 大鸟摇头。“不会,但他们若是在梦境里以为自己真的死了,那么现实里他们便永远都不会再醒来了,也就是俗称的植物人。不过这种情况不多见,在梦境里濒死,他们会下意识的在现实中醒来。” 小孩哦了声,道:“我还是想让他们天天做噩梦。” 大鸟点头表示可以。“你想让他们做什么噩梦?我们一起动手布置。” 让人做噩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便是在他的梦境世界里胡作非为,使劲的伤害他,他怕什么就对他做什么。 被心理医生治疗了多年,尹封可谓久病成医,至少在心理学方面他的造诣挺不错的。 当年的凶手一共两个,一个在半年后因精神崩溃而入住疯人院,另一个则在一年后精神恍惚开煤气灶自杀,捎带全家,一共五条人命。 梦境世界自此阳光灿烂,心理医生也向尹封的舅舅宣布,这孩子的心理问题已经好了,没事了。 尹封不再噩梦,伯奇鸟也没了食物,却仍隔三差五来拜访尹封,为尹封在现实中遇到的一些出谋划策。 尹封有时也会好奇,伯奇鸟为何对自己那么好? 虽然伯奇鸟是个很活泼开朗的鸟,但再自来熟也不带这么自来熟的。 “你和我的弟弟生得很像。”伯奇说。 尹封有一瞬的沉默。“我是人。”不是鸟。 “我弟弟也是人。” 尹封想也不想的道:“鸟类怎么可能生的出人类孩子。”且不说他不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了,便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也知道什么物种生什么幼崽,绝没耗子生出只小象来的道理。 “我是人族。”伯奇鸟道。 尹封很想呵呵,老子眼睛不瞎。 伯奇鸟补充道:“好吧,确切说,我曾经是个人族。” “那你怎么变成一只鸟了?” “我做人的时候被父亲给杀了,我认识的一位妖族朋友将我变成了伯奇鸟复活。”伯奇鸟微叹。“认真说起来,我如今,已非人族。” 尹封懵了。“你父亲杀了你?” 伯奇鸟颌首。 尹封觉得不可理喻。“你是亲生的吗?” “我也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伯奇鸟道。“可惜他已经死了快三千年了,我便是将他从坟墓里掘出来也没法去做个dna检测。” “那当年为什么不做?”尹封不解。 伯奇鸟有一瞬的无言,委婉提醒。“三千年前,还是周朝。” 尹封不懂。 伯奇鸟只得道:“那年头没这技术。” 作者有话要说:严重卡文中,请多多见谅,等我调整好状态一定加更 311、第四章伯奇·历史 伯奇鸟在半年前的时候失踪了,尹封彻底懵了,他不知道怎么找伯奇鸟,平时都是对方来自己的梦境里找自己,现实里....他找得都要怀疑对方是否自己得了精神病臆想出来的存在了。 尹封虽然因为伯奇鸟的关系知道这个世界并非表面上看着那么简单,但对于非人生物也只和伯奇打过交道,要在茫茫人海里找一只伯奇难度太大,找得怀疑人生后干脆改成了找非人生物,想着都是非人生物,应该认识。 人族的神话里既然有关于伯奇鸟的记载,尹封相信以前肯定有人见过伯奇鸟,而且从记载来看,有一些记载貌似是现实里的事情。 伯奇鸟有实体。 抱着如此推测这孩子最终找到了我的面前。 问题是,我也不认识伯奇鸟啊。 鹤城非人生物种类繁多得可以出非人生物图鉴了,但伯奇鸟,还真没有。 我只能表示,等我查查。 鹤城没有伯奇鸟不代表别的地方也没有,让辜小哥查一下雪莹山庄所有户籍档案,还没有的话也可以问问特勤处,伯奇鸟这种古老妖类,特勤处的神经绝对绷得紧紧的,不可能没有记载。 交换了联系方式,撸够了烤串,我便去找美人,丫近来在洛阳一带拍戏,找她既能省了房钱又可以问一下认不认识那只伯奇鸟。 三千年前正是周初,我记得美人也是周代初年的人,儿子被父亲给杀了,还变成了伯奇鸟这种事,只要不是在她死后发生的,她多少应该会有所耳闻。 路上与尘寰煲了个电话粥吐槽那只伯奇鸟如果没有说谎,那他亲爹得多厌恶这个儿子?虎毒尚且不食子,人却能,这特么的还配称之为智慧生物?禽兽不如啊。 “被亲爹杀死,变成了伯奇鸟,听着有点耳熟。”尘寰嘀咕道。 我止步。“你认识?” “我不认识伯奇一族的人,但它的糟心经历,我感觉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你再想想,说不定能想起来什么。”我道。“我还挺好奇的。” 虽然在去找美人的路上,但说实话,我对这事只信了七成,还剩下一成则是不确定伯奇鸟为什么对尹封那么好,如果是别有企图,那么他告诉尹封的话可信度就很值得商榷了。 可若尘寰也听说过的话,那就说明伯奇鸟对尹封说的话大部分还是可信的。 尘寰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最终给我答案的是辜小哥。 尘寰绞尽脑汁想不起来,辜小哥顺口问了句,听完后来了句:“这个我知道啊。” 尘寰诧异。“你见过伯奇鸟?” “我没见过。” “那你怎么知道的?” “看书看来的啊,我家以前挺缺钱的,学前启蒙都不上幼儿园,是在家里自学,也买不起书,都是奶奶带着我们去收旧书,收到什么书就拿什么书当教材,我记得有一本书里提到过伯奇鸟。” 虽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但辜小哥至今记忆犹新,原因很简单:那则小故事刷新了他的三观。 故事总结一下就是: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后妈吹了吹枕头风,后爹就将前妻的儿子给杀了,儿子死后变成了伯奇鸟表达自己的冤屈,后爹知道自己冤枉了儿子,立马又变成了亲爹,将继妻给杀了。 辜小哥彼时就一感觉:牛。 因为继妻几句话就动手杀了亲儿子,然后又因为一只鸟又杀了继妻,这已经不是没长脑子而是长看脑子但脑子里严重进水且进的还是工业废水才行。以及,不知道这人后来的结局如何,毕竟,他不止和前妻有个儿子,和继妻也有个儿子。 杀母之仇啊,继妻的儿子还不得恨死亲爹。 两任妻子都死了,长子也死了,次子恨死自己,做人能做到这份上,人才啊。 辜小哥完全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能够做出这么没脑子的事,因此一直觉得那应该是奇幻小说,瞎编的。 我表示,至少九成不是瞎编,除非伯奇鸟就是奇幻小说的作者,不然没道理他会和小说作者同频,只有可能那是真的发生过的事情。 不过,如果曾有这么个糟心的家庭,那只伯奇鸟最后还能保持平和的心境,莫不是圣人?当然,也可能已经变态了,尹封当年濒临崩溃时在白昼时也很正常,正常得连他的亲人都没发现,便是心理医生也是靠直觉觉得这孩子有点不对劲,却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才一直坚持这孩子还没好全。也得亏心理医生经验多,直觉准坚持治疗,虽说没治好,但也拖延了,不然尹封可能还没等到伯奇鸟就已经没救了。 我道:“我不认为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会因为配偶的几句谗言就能杀了自己的儿子。” 将心比心,我结了婚,配偶让我杀了前人留下的幼崽,我第一反应绝对是离婚。当然,我也不可能遇到那样的情况,若是想结婚的对像和前任留下的幼崽处不来,那么在幼崽成年之前我是不会结婚的,争取让两只碰不到一块,至于幼崽成年之后,这是我结婚不是崽你结婚你哪来的资格管我? 我至今记得自己与亲娘的一番对话,虽然老爹是亲爹,但他是个人族,所以我一直都很好奇老娘是多想不开才跟个人族结婚,不知道人族的寿命很短暂吗? 老娘表示没问题,若是老爹死了,那么她也会继续活下去,若是再遇上合心意的人肯定会再婚的。 我当时就顺口问了句若我和合你心意的那个人处不来呢? 老娘的回答为:彼时你必定已成年,你既已成年,我成婚与你有何干系? 配偶和前任的幼崽根本没有多少相处的机会,自然不会有摩擦,更不会存在一方想杀了另一方的问题。 尘寰道:“我也觉得不太可能,记载上说长子是庶子,但按着周代的礼法,除非没有嫡子,否则庶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至少尚未礼乐崩坏的周初不会发生庶子越过嫡子的现像。除非继妻对那个男人是真爱,揉不得任何沙子,不然没有必要去害一个和自己没有利益冲突的孩子。”不过是一口饭的事情,除非是特别受宠,不然吃喝可能连地位高的家奴都不如,有必要那么吝啬? 我道:“周代虽非完全的盲婚哑嫁,但婚前最多见过两三面,哪来的真爱?而且那会儿还有男女奔于桑林的古风,不存在后来女子长于闺阁就没见过几个男人的情况,贵族女子婚前有几个情人并不是稀奇事。还有,先秦时期,贵族女子封爵乃至拥有封地和军队的例子也不是没有,在那样的环境下,一见钟情或许有,但一见钟情到真爱,除非中邪。” 尘寰只得道:“你说会不会是夫妻俩都中邪了?” 我道:“那个庶子不是庶子,是嫡长子。” “这个结论你怎么判断出来的?” “伯仲叔季,孟仲叔季,伯与孟皆为长,你知道古人为什么发明两个词专指长吗?” “为何?” “区别尊卑,伯为嫡,孟为庶,先秦时期这俩字不能乱用的。” 一个庶子自然不值得继妻费心思弄死,但若是嫡长子,除非她无意自己的儿子上位,否则踢掉嫡长子这块绊脚石是板上钉钉的事。 “继妻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上位所以想害继子,那么,什么情况下亲爹害死亲生儿子会得到好处?”尘寰的思维跟上来道。 我想了想,想不到。“这我也想不通。” 虎毒不食子,父亲驱逐儿子这种事先秦倒是不少,春秋战国时不少国家都有驱逐群公子的传统。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晋国,每代晋国选择了继承人都会将别的儿子驱逐,避免自己死后诸子争位导致内乱损耗国力,虽然这也埋下后期卿族分晋的隐患,但早期时这项政策的确让晋国走在了前面。 便是晋君为了大局与利益也不过是驱逐诸子而非杀子,足可见虎毒不食子,而人,至少大多数人也不是那么禽兽不如。 我着实想不通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父亲会杀了自己的儿子,尤其是那个儿子在古人的眼里还是子嗣里意义最重要的嫡长子,总不至于真的中邪了吧? 反正我是不信他是因为继妻的谗言就想杀了嫡长子,他最终会那么做,只有一种解释:本来就想杀,只是没有借口,继妻的谗言给了他一个借口。 这跟晋献公杀申生一个道理,骊姬固然冤枉了申生,但申生之死的主因还真与骊姬无关,骊姬充其量就是一个□□,有她没她晋献公都会杀了申生,她只是在晋献公想那么做的时候给了晋献公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已。 申生之错在于他生得太早,晋献公还没老他就已长成,而且他还生得很不错,很得人心,晋献公很难不产生不安之感。肯定是有不安之感的,不然也不会骊姬一冤枉他二话不说就信了,且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申生。就算晋献公没有不安感,一山不容二虎,一个国家存在两个中心,且还是老的中心还活蹦乱跳的,年轻的已愈发强壮,产生冲突是必然。 晋献公比申生狠,所以申生死了。 唔,思及此,我有点怀疑那则记载里的伯奇他爹杀子是否也是这么个原因。 不过也不对啊,晋献公杀申生是因为申生是太子,但别的儿子却是没杀,反正我觉得做为一个有能力的君王,他不至于想杀几个人都杀不了,杀不了只可能是他没用心去杀。 晋献公诸子都去了别的国家定居,日子虽然不能和以前比,但到底是活了下来。伯奇他爹若是觉得长子威胁到了自己,赶走长子不就是了,而且,他也不是君王,长子也不是太子,着实没必要做得那么绝。 百思不得其解中我找到了美人住的酒店,推门而入便看到了一只正在欺负鸟的乌龟。 禽类和乌龟貌似是天敌,而食物链里,禽鸟比乌龟高一级吧? 眼前这乌龟按着猛禽拔毛是几个意思? 我的生物学知识莫不是喂了狗? 乌龟修炼的时间虽不长,但这些年与神人同居一个屋檐下,哪怕神人只是随口提点了一两句,但对于凡人而言却有着巨大的好处,加之众神为了让自己舒坦,不免下意识的改变周围环境的灵气浓郁度,乌龟得了不少好处,如今已经恢复了灵智,就是还没化开横骨说不了人话,但不能说话不妨碍它揍鸟。 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羽毛乱飞,满目狼藉。 真是没看出来这只乌龟战斗力不错嘛,等它化形了可以考虑签个合同。 我掏出一把瓜子从到处都是抓痕的沙发上找了个还算完整的垫子放地上坐了下来,边嗑瓜子边看龟鸟大战,看到精彩处鼓掌予以鼓励。 没一分钟这一龟一鸟就不掐了,我颇为遗憾,看得正精彩呢,怎么不掐了啊?不知道有头无尾最是要不得吗? 一龟一鸟气哼哼的或坐或趴,距离却不远。 乌龟开不了口,因此开口的是大鸟:“你是什么人?” 我指了指乌龟:“我认识它的饲主。” “伯姜的朋友?”大鸟看向乌龟,乌龟点头。 我却挑了挑眉,伯姜,这可不是现代人会用的称呼,只有古时候才会有如此称呼,伯姜——姜姓嫡长女。 美人的确是先秦姜齐的嫡长女,但知道这事并且会以伯姜称呼她的只可能是她当年就认识的人,这只鸟看着挺活蹦乱跳的,不曾想竟是活化石。 我瞅了瞅这只鸟,之前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再加上羽毛乱飞,便是如今也看着跟秃毛鸡似的,不太好辨识种族,但如今细看,这鸟有点像伯奇鸟啊。 “你是伯奇族的?”我问。 大鸟道:“算是吧。”说完忽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掉毛鸡状态,恶狠狠的冲着乌龟磨了磨牙,乌龟回以睥睨的眼神。 “你认识一个叫尹封的人族幼崽吗?”我继续问。 伯奇鸟愣住,看着我的眼神霎时锐利警惕如刀。 一看这鸟的眼神便知它想多了,我只得解释道:“虽然伯奇鸟一族的能力很适合做暗杀的勾当,但我不需要,找你只是因为尹封找不到,委托了我。” 伯奇鸟没说信还是不信,但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不信。 我只得将乌龟拎了过来。“它能为我作证,你俩既然认识,想来它说的话你是信任的吧?” 乌龟忙不迭的冲着伯奇鸟点头。 伯奇鸟这才勉勉强强的信了我,我也将尹封的事告诉了他,尹封找他找得都快怀疑人生了,他既然没事为何不去见尹封?哪怕是不想见尹封了,道个别也可以啊。 伯奇鸟道:“我不喜临终道别。” 临终道别? 我愣住。“你要死了” “我寿命快到了。” 我诧异不已。“你贵庚?” “三千岁左右。” “我从未听说过那只伯奇三千岁就老死的。”严格来说就没几只伯奇是正常死亡的,哪怕是活了百万岁也普遍不存在寿终正寝。 “我并非真正的伯奇鸟,只是借尸还魂。”伯奇道。 我想了想,道:“借尸还魂?这是多想不开?” 借尸还魂讲究特多,最合适的是血缘亲人,其次是躯体兼容度较高的陌生人,但说是陌生人,真的较真算起族谱,能够用以借尸还魂的躯体必然与死者有血缘关系,就算是陌生人,也一定是曾经有过一个乃至多个共同祖先的陌生人。 人的亡灵借尸还魂到上古妖族的躯体里,这已经不是找虐了,而是寻死。 想要支撑起这比自身灵魂强大无数倍的躯体,灵魂的损耗极大,耗着耗着就该灰飞烟灭了,这家伙能撑到现在实属奇迹。 “不用这个躯体就得我弟或我父的。” 我惊讶。“你爹和你后妈杀了你,你居然不想杀了他们夺舍?” 伯奇无语道:“继母想杀我给阿球腾位置并不代表球也有此意。” 球? 这名字起得....他妈生他时肯定补过头导致生下来一只肉球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先秦时人起名大多这么个画风。 我道:“一般来说,碰上这种事应该很难不迁怒吧?” “阿球秉性纯善。” 人族同父异母的兄弟竟然能有如此感情,稀奇。 “你与你兄弟感情既然如此好,怎么最终....”一死一....只能说活着也未必是幸福。 “我们倒霉,摊上了差劲的父母。” 许是见我好奇,伯奇干脆将整个事情都给我说了说。 伯奇的继母是真的爱自己的孩子,但她爱孩子的方式....伯奇他弟,也就球被推得越来越远。伯奇丧母时还很小,而年纪太小的孩子,古时候是不会放出门随便溜达的,尤其是贵族子嗣,因此球出生前他一直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球出生时活脱脱的一只肉球,又可爱又萌,伯奇的心都被萌化了,最喜欢的事就是逗肉球。 因着一起相处一起玩的关系,球对伯奇很有感情,而他对伯奇越有感情也就越无法理解自己亲娘抽得什么疯,而肉球觉得亲娘不可理喻,亲娘也同样觉得儿子不可理喻,她明明都是为了他好。母子俩无法互相理解,最终随着肉球的长大渐行渐远。 随着肉球长大成少年明白了亲娘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后更是表示自己对尹国的国君之位没兴趣,自己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获得封邑。凭心而论他也没说大话,兄弟俩的能力都很出色,再加上氏族的人脉关系,想要自己打下一份家业也并非不可能。而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肉球长大后靠自己的能力与审时度势的出色眼光立功获得了一块封邑从而建立了尹国。 只是,自己打下的第一代基业肯定没法和已经经营了数代的祖业相比,至少初期不能比。 母子俩的矛盾愈发深。 而这份矛盾在伯奇之死时彻底爆发。 肉球愤怒,他娘更愤怒,愤怒自己怎么将儿子给养得如此君子。 一怒之下亲娘给肉球掰扯了一番伯奇因何而死。 她是想弄死伯奇给肉球腾位置,但动手的人却不是她,并且,亲爹早有诛杀伯奇之意。 至于原因,很简单啊。 她是为了儿子,亲爹则是为了宗族。 伯奇虽然出色,但肉球也很出色,而肉球还有个比伯奇更出色的地方——那就是出身。 哪怕同为嫡子,嫡子与嫡子也是不同的,伯奇之母只是寻常卿士之女,是亲爹尚未青云直上时娶的,后来青云直上成了朝堂重臣前妻2死了,正好娶了出身更高的继妻。 肉球有能力更有优越的母族关系与尊贵的血脉,将宗族交给他,绝对胜过交给伯奇。 亲娘表示:你不该恨我,你应该恨你爹,是他想杀伯奇,我最多想着驱逐伯奇,是你爹把事情给做绝了。 摊上这么一对父母,搁谁都得没话说。 肉球气得差点原地爆炸,离了家,再也没回去过,母子俩算是彻底闹掰了,直至死也未修复,肉球走后没两年亲娘就被亲爹给杀了,而杀妻的理由很简单:蛊惑他残害亲子。 我觉得很奇怪。“若只是想让你腾位置,驱逐你不就可以了?有必要做那么绝?”虎毒不食子啊。 伯奇道:“没必要,但我那个时候在调查我母亲的死因,她死得太凑巧了,在父亲需要一段更好的联姻时恰逢其时的死了。” 我道:“你父亲做的。” 伯奇颌首。“他怀疑我想杀他。” 所以就先下手为强将长子给杀了?这思维逻辑真是可以。 我叹道:“你可这是够倒霉的。” 伯奇点头,很是郁闷。“嗯,明明我被驱逐时特别做了一首《履霜操》用以揭露他的面孔,后人却傻逼的认为错不在他而是继母,是她谗言导致父杀子,我很可怜,父亲也很可怜,同时赞扬他在真相大白后大义杀妻。也就个曹子建专门写了文讽刺他,其余的,一群傻逼。” 这怨念也真够重的,以及历史的真相真是....令人不忍直视。 312、第五章风雨桥·报名 对于伯奇为人时的家庭,我无话可说,只能抱以同情,倒了几辈子血霉才能碰上那么个渣爹? 虽如此,瞅着伯奇鸟身上的功德之光,我犹豫了下,还是决定救它。 伯奇鸟的问题并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灵魂上的,软件硬件严重不兼容,拿开拖拉机的驾照去开星舰,玩死自个实属正常。伯奇的灵魂损耗极为严重,离灰飞烟灭也就一步之遥了。 更坑的是,这种灵魂上的损耗跟死了太多次哪怕能起死回生也会对灵魂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是一样的。可起死回生快造成不可逆伤害时可以放弃起死回生乖乖去轮回,而伯奇如今的情况,去轮回也不过苟延残喘几世罢了。 这种情况只有找那些上神才能解决,但这又不是举手之劳,非亲非故,谁会帮这个忙? 我给了伯奇一个建议:要不要考个收尸队? 收尸队,学名搜救队,全名文明搜救队。 专门负责救助盘古世界因为各种倒霉因素而将灭亡的文明,从而达到保护盘古世界文明多样性的目的。不过考虑到文明之火在整个盘古世界的稀疏,搜救队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收尸,给文明收尸,心里压力很大。 给人收尸,面对的不过是一具冰冷苍白的尸体,而给文明收尸,那种文明末日的苍凉悲壮与绝望....收尸队的工作人员普遍干不长。 虽如此,收尸队的薪酬也是真的高。 攒够了神界的货币,伯奇可以买一些滋养灵魂的丹药,同时换个合适的躯体。 “我哪找得到合适的躯体换。”伯奇叹道。 我道:“也是,你都死了几千年了,莫说当年的躯体早就烂得骨头都不剩了,便是亲人也死绝了,不然还能弄滴血,以神界的技术,用一滴血给你制造个百分百兼容的躯体亦非难事。” 死熊猫貌似就有一大堆备用躯体,使得所有恨它恨得牙痒痒的人都不敢对它下手,只因费老大劲弄死了也不过让它换个躯体。 上神的容器尚且能够制造出来,我不认为凡人的容器就制造不出来,就是没材料,便是克/隆也得有个基因样本啊。 “话说你当年干嘛想不开不试试亲人的躯体?”我纳闷道,虽然在君族夺舍到同类头上是妥妥的不赦之罪,会被关进一座特别打造的监狱里体验各种生不如死且花样繁的折磨,直至躯体的寿命终结。但在人族的观念里,生存面前,至亲骨肉都能下锅炖了,夺舍什么的还真不算什么。很多人类的小说主角都是夺舍了别人的躯体,我只看了开头便被恶心得三观尽毁,人族却一点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最终只能感慨,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对阿球下不了手,对父亲,嫌脏。” 我默,你牛,因为嫌弃就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伯奇想了想,道:“不过若是需要亲人的血,或许小封的血可以试试。” 我茫然的看着伯奇。 “他是阿球的直系后代,和阿球生得几乎一模一样。” 我有点怀疑伯奇出现在阿球身边是否真是巧合。“你可以采集一滴血尝试一下。” 当生命出现了活下去的希望时,不管是原本多么死心多么安静如鸡的等死的人都会重新恢复活力。 伯奇也不例外,一个劲的向我表示感激。 我说不必,我也是受人之托,他该谢的不是我。 收尸队,啊不,是搜救队的报名时间是统一的,报名网页的网址也是相同的,真佩服众神,盘古世界三千世界,每个世界都有一层屏障,这网页和wiff都很牛逼啊。 不过,没有专门用来解决信号的仪器,那就只能打开报名网页,这让曾经想要翻墙去神界网站溜达的我很是遗憾,我是真的很想了解一下神界什么个情况啊,以及,我认识的神类还有几只活着。 登录进网页的时候惊讶的发现更新了一条公告,报名时间改了,全天侯加全年无休,只要想报名随时都可以。 原因嘛。 大战要来了,而战争的别名是绞肉机,若是献祭给这台绞肉机的血肉不够可没法取得胜利。神类虽强大,但数量与繁衍能力始终是个心塞塞的问题,因此战争中担当炮灰的自然是凡人物种。 太过低级的凡人文明没资格介入神战,真介入了连送菜都谈不上。因此神类征兆仆从军都是从高级凡人文明里征,但高级凡人文明又不是风吹来的。 搜救队的任务更重了,然而据我所知,搜救队的人手从来就没足过。不是每个人都有兴趣挑战自己的精神承受极限看看自己能不能打破搜救队十个至少十个因为精神压力而落下心理问题的记录。这要是输了,赔上的极可能是一辈子。 不过,我瞅着公告,外域究竟发现了什么? 搜救队的历史快赶上神界的历史了,以前可没见众神对这个部门特别上心过,这个部门赖以维持的支柱之一就是那些顶级凡人文明的道德与自觉。 虽然不太好听,但很多时候,道德自觉是没有生活压力的人才会有的东西。 高级凡人文明亦如此,进化那个位置,唯一的目标就是成为新的神类,没有必要也不屑于与低等文明过不去,该文明中道德感强一些的个体就会下意识的扶持搜救队。而哪怕只是几个个体,高级文明的个体能够提供的资源也绝对胜过低级文明全族能够提供的资源。 只是,如今众神显然对这个部门上心了。 我不会认为众神转了性拥有了超高的道德良善观念,个别神类或许真有超高的道德感,但整体神类的普世观:一群蝼蚁,死了也就死了,须臾就能恢复原本的数量了,为什么要上心? 我将伯奇的信息输了进去报了个名,同时表示地球文明不发达,没能力自己飞到考场去,麻烦到时候派艘飞船来接一下。 我报名时高岚正在旁边,见了我的补充,奇道:“面试还要求单位派个豪车来接送,你确定这报名能通过?” 答案是能。 高岚话音未落页面上便出现了通过,飞船将于三个月后来接人去考试的字样,很贴心的神纹,哪怕你没学过,也能明白它表达的什么意思,因为丫直接将它的含义投入了你的大脑里,你识不识字完全无所谓。 高岚自然也不例外,惊呆了。 我道:“于顶级的凡人文明而言,飞船就跟自行车一样,收尸队,啊不,是搜救队再不受重视,它的背后也是一堆顶级凡人文明与神尊,除了人手,什么都不缺。” “我也要报名。”高岚斩钉截铁的说。 我愣了下。“这个玩笑不好笑。” “我认真的。” 我瞅了眼日历。“我记得,这个日期你应该在学校读书吧?怎么回来了?” “我请长假了。” “为什么?”我不解。“学校不好吗?”虽然每个学校都多少有霸凌事件,从而导致一些学生被活活逼死的事都有,但高岚,我不认为谁霸凌的了她,好歹是被阿莯亲手训练过的,揍特种兵都不是问题,何况现代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若非霸凌,那便是学校有问题了。 高岚摇头:“学校挺好的,只是我不喜欢。” 我无言。 高岚虽熊,我却知,她对未来并非浑浑噩噩没有方向,而是很早就定下了方向,读警校,当一名伸张正义的刑警。虽然很天真,社会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公理大部分时候都迟到,虽然迟到总比没来要好,但考虑到它迟到的时候受害者必定已经产生甚至去见阎罗了,估计没几个人笑得出来。 说起来,我也是那个时候意识到自己的思维逻辑有点不正常的,因为我觉得迟来的公理真的很没意义,它的惩罚都轻得跟挠痒痒似的,很多案子,怎么着也该满门抄斩,乃至夷三族才合理。好吧,就算觉得株连太凶残,也可以肉刑啊,挖膝盖骨、挖眼睛、割鼻子、脸上刺字、剁手剁脚、剥皮、梳洗、宫刑....随便哪个都可以啊。 言归正传,虽然心里觉得高岚天真得好笑,但对于高岚有个人生追求我还是赞同的,人生若是没有追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那未免太无聊了。 然而,警校不可能收一个杀人犯,且是一个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的杀人犯。 高岚只能像这个时代大部分人一样按部就班的参加了高考,考了一个二流的大学,然后按部就班的读完大学,找工作,结婚生子,养孩子送孩子读书,再工作.....唔,莫名有种放羊是为了生娃,生娃是为了放羊的即视感? 看高岚如今跑了回来的情况便可知她对这种随波逐流的生活接受不能,仍旧放不下自己曾经的追求。 我道:“警校不会收你的。” 高岚点头。“所以我想报名收尸队,不对,是搜救队,都被你带歪了。” 我默了两秒钟。“你知道收尸队的工作有多危险吗?”挽救即将灭亡的文明,文明都要灭亡了,遇到的危机有多严重可想而知。 “如果死了,单位包复活吗?” “....包,但死的次数多了会对灵魂造成很严重的伤害,就算单位包复活,你也干不长。”收尸队再剥削劳工也不至于将人给逼到灰飞烟灭的地步。 高岚保证。“我会小心谨慎,认真学习,争取少死几次。” “还有精神方面的,收尸队的工作压力是所有职业里最重的,不乏干着干着就心理崩溃的。” 高岚嗤之以鼻。“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才没那么差。” 是没那么差,但那得看跟谁比,跟这颗星球上的人族比你当然不差,但跟专业的收尸队工作人员比,差得远了。 “这些年这座山庄出没的生物,我觉得的心脏承受能力被锻炼得特别强大了。”高岚继续道。 我无法反驳,做为一个普通人族,她这些年的见闻的确很锻炼心脏承受能力。“收尸队的工作手册很严苛,别忙着你接受得了,我给你讲个例子好了。以前有过一个工作人员拯救一个文明的时候有一次忘了进无菌消毒室杀毒就去了那个文明所在星球,他身上所携带的病毒在另一颗星球上掀起了一场比黑死病更恐怖的灾难。那名工作人员和他的九族都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灾难中死了多少人,它们就得在地狱里呆多少年。” 高岚不可思异道:“什么病毒这么厉害?” 我道:“相当于地球上的感冒病毒。” 高岚一脸你逗我的神情。 我道:“没逗你,在你的认知里感冒病毒并不是什么严重的病毒,因为人族已经被感冒病毒摧残了无数岁月,人与病毒一同进化,早就适应了,但如果将这种病毒带到另一颗星球,轻者一场浩劫,重者种族灭绝。别觉得不可能,想想印第安人是怎么濒危的。” “不是种族屠杀吗?” “那只是其中一半的因素。” “还有一半?” “病毒啊,白种人踏上美洲的初期,因为人手不够,而印第安人太多,哪怕是屠杀,也很费事,干脆往美洲投放了大量来自欧洲的病毒,而美洲没有的病毒。” “那个工作人员并非蓄意谋杀。” “但它的一时疏忽造成的后果是一样的,众神不会管你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那样的后果,它们只看结果。”我语重心长道:“收尸队不是那么好当的,除非你只负责收尸,不然很容易犯下一些错误,而那些错误的惩罚措施,就没几个是不株连的。” 高岚沉默。 我继续道:“还有,收尸队的工作目标是延续文明,并非救人。” 高岚不解。 我想了想,举了个对方一定能懂的例子:“比如地球将灭亡,而摁下核弹轰沉大陆,让人类的人口锐减至不足百分之一可以让人类文明延续下去,那么你就必须摁下控制器屠杀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类。” 这种工作,搁谁干久了都得精神病。 “那也太疯狂了!?”高岚恍惚道。 我回道:“在你看来很疯狂,在收尸队看来,那只是达成目标的一种手段,无所谓凶残与否,更无所谓善恶。”人家压根不在意文明个体的生与死,只在意文明能否延续。不过,纵然文明能够延续,估计摁下控制器的工作人员也得被幸存者恨入骨髓。 我问:“这样,你还想报名吗?” 小姑姑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回家一趟聊聊高岚的就业问题,语气很是心平气和,我不由诧异,搜救队,啊不,是收尸队的工作,我是真的觉得,以人族父母的思维逻辑是很难同意孩子去做这种工作的。 危险倒是其次,死了也能复活,比较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株连的风险。 求个职而已,干不好就株连九族,还是打入十八层地狱这种,谁特么能接受? 能够接受的要么就是本身背景强大无惧株连;要么就是对自己有信心;要么就是被逼,也可能是骗上贼船,知道有诛九族风险的时候已经签了合同,悔之晚矣;再或者没有可以被株连的亲族。 靠之,好像能理解搜救队为何永远人手不足了。 小姑姑的双胞胎已经生下来了,是龙凤胎,让我侧目的是,这对龙凤胎出生时小姑丈居然在场。 还记得许是我当时的眼神太露骨,小姑丈很是无语的说:“老婆生孩子你当我不在外头守着啊,那不是没办法嘛。” “现在有办法了?” “今天没大案子。” 我最终只能对这男人无言,我没法昧着良心说他不是个好警察,但也没法说他会是个好丈夫,这两者明显的对立。小姑姑对此很理解,并没觉得不好,若是这男人对待警察这份工作随意,小姑姑当年也不会嫁他了。所幸,这家伙虽然因为因素没法做得很好,但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都尽量做好。 以前接触的人族男性少没法对比,后来接触的多了才发现,这个时常忙案子的家伙在对比之下竟然被衬成了稀罕宝物。 言归正传,虽然知道小姑丈是个好丈夫(相对,别的人族男性太烂,衬得他太好),但不曾想过他还会是个好父亲,丫对高岚多年的放养我是真不想说什么,得亏高岚天生心性好,若是少凰那样的心性,越放养越危险。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小姑丈的运气好。 只是,我没想到高岚想参加搜救队这种事他竟会答应。 我有些怀疑小姑姑和小姑丈是不是不清楚搜救队的风险,结果小姑丈表示高岚说得很清楚,他也知道。 我觉得高岚可能故意春秋了某些东西,因此重新说了一遍,小姑丈表示,这些高岚都说过。 我惊讶。“既然都清楚,按着人族的观念,你不是应该制止吗?” 小姑丈道:“雏鸟终有离巢的一日,她有自己的人生方向总好过人生因为活着而活着让我放心。” 呃,莫名的无法反驳。 只是,这样的父母,世间能有几个? 反正,不少人族父母给我的感觉都对子女有着很强的掌控欲,更希望子女的人生按着自己规划的道路走下去,觉得自己吃过的盐比子女走过的路还多,肯定比子女自己做选择要好。却往往忘了,时代在变,不是所有老传统都能继续,以及,子女是人,不是牵线木偶。 我很难说小姑丈是否因为高岚的警察梦破碎了后的变化才如此,但他是真的将自己的命给压上了。 既然别人家属都不反对了,我自然也没意义了,答应了会帮高岚报名,倒是一起跟伯奇去考核和接受培训。搜救队既然是高风险的工作,自然不会新人直接上任自己摸索,而是会先训练一段时间。 吃完饭走人时本来高岚想送我,却被小姑姑给按了下去,由她来送。 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和小姑姑一起出了门,风一吹,没觉得冷,但小姑姑不是我,她身上可没鳞片,于是我道:“送到这就好了,小姑姑你赶紧回去吧。” 小姑姑没动,而是道:“安安还好吗?” 啊? 我做出一脸懵逼的看着小姑姑。 小姑姑继续道:“安安不是人。” 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我无言了。 小姑姑道:“小落,我还没迟钝到连自己孩子的异样都发现不了,她是仙人下凡历劫吗?我记得你与我说过一些仙人会下凡历劫。” 我犹豫了下,还是实话道:“不是仙人,是更高一级的神人。”你们不可能再见的。 “她现在过得好吗?”小姑姑道:“她投胎投成那个样子,应该不是巧合吧。” 确实不是,被神尊给惩罚的。 小姑姑拉着我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说吧,从头到尾,我要知道全部。” 我无奈道:“她不会再回来了,小姑姑你何必呢。”虽然都是亲人,但想也知道,小姑姑和孟凰在少凰心里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过客,后者是生命唯二的最爱。 小姑姑道:“我只是想知道她好不好,图个安心而已。” 我只得道:“她姐是神尊,盘古世界的至高神,她自己也是一方神族的君王,盘古世界没人打得过她,已经肆意潇洒得活了亿万年,想来,还会继续肆意潇洒下去。”至于神尊疑似挂了,以及即将到来的战争,这不是还不确定和没发生嘛。 小姑姑愣住。“这样的身份怎会投胎到我的肚子里?” “她的性子小姑姑你知道,无法无天,肆意妄为,很难不惹事。这次就是胡作非为被逮了个正着,就被罚下凡了,至于投胎到小姑姑你的肚子里,大概是因为她很多万年前救过你,因此今世你当她的母亲还当年的因果。”我回道。 神仙下凡投胎也不是随便捡个人家投胎的,认真的追溯就会发现,投胎后的父母往往曾与其有过因果,因此借着投胎这一世来了断因果。 小姑姑默然须臾,看不出是信了还是没信,我只得等她消化着。 最后,小姑姑道:“她真的没事?” 我道:“我可以发誓,盘古世界末日了她都不可能死。”这真是实话,就少凰那本事,世界末日了绝不会影响她的生命安全。 313、第五章风雨桥·桥灵 搜救队报名就是个网页登录和输入信息的事情,很简单。 不过,为了高岚能够考试成功,并且不死得太惨,我还是抓紧时间给她补了一些课。 我没参加过搜救队,但君族有人参加。 离神最近的那些种族文明对搜救队都挺有兴趣的,有个人道德的因素,也有政治方面的考量。 积极参与的种族,可以理解成地球上那些对维和很有兴趣的国家,不管是通过维和还是挽救文明,都是想以此提升自己种族的地位与利益。 别看搜救队的工作很麻烦,但搜救过程中如果碰到灭绝了的古文明,考古时若是有可以自己文明使用的科技是可以拷贝的。而救下的那些文明,难道不会记下如此重的恩情吗?哪怕一千个文明里只有一个文明能够走到日后有资格与自己打交道的地步都是暴利,虽然这些利益都是无形利益,但很多时候,无形的利益比有形的利益更值钱。 说白了,搜救文明也是一种投资。 就是搜救队的工作压力太大,不过这不妨碍它能够带来的利益,也因此这种投资,越是高级的文明就越是积极。 随便捡个简单点的例子就是有容的治安官里有提到,有一个高级文明的外交官,真特么的一呼百应,明明越过了法律线,但一大堆文明的外交官给他扫尾,治安官和敌对文明的外交官愣是没抓到一丁点线索,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下了这个亏。 治安官还好,见惯了来自不同文明的治安官为了各自种族的利益上演着一出出比战国时代还精彩也更残酷的纵横捭阖,已然麻木,但敌对文明的外交官却是好悬没气吐血。 高岚表示疑惑:“既然有利可图,怎么还会那么缺人?” “工作压力太大,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那就找不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不就行了吗?盘古世界那么大,文明那么多,不可能找不出来吧?” “当然找得出来啊,神类就是最合适的,但你觉得神类不会出现心理问题吗?” 高岚沉默了一瞬。“因为没把人命当人命?” 我道:“差不多,所以搜救队一般不鼓励神类亲自上阵,它们大多一味的追求效率,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当然,搜救队本身就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用任何手段,但心态的不一样也决定了凡人会在对人命的挣扎中艰难做出最符合该文明种族利益的决定,会尽量争取让最多的凡人幸存,而神类则是没有任何的挣扎的做出最符合利益的决定,目标则是幸存者数量足够将种族延续下去就行。” 高岚道:“这不就是积极工作和消极工作的区别吗?” 我道:“不是消极,而是三观和思维逻辑的差异,参加搜救队都是自愿的,工作不可能消极。” “就算这样,后者的成功率应该更高吧?” 我颌首。“是高,但有后遗症,一个种族不是活下来足够的幸存者就可以的,还得保留较为完整的秩序和文化,而神类,思维差异决定它们很难理解凡人的很多东西,帮助过程中随便造成点什么冲击,幸存者的灾后重建都会很困难,甚至出现许多不应该出现的问题,导致文明走上歧路,甚至灭亡。” 高岚一脸无语。 我将自己默写的资料都丢给高岚。“记得背下来啊,我再带你去玩一些东西。” “什么东西?”高岚随口问。 我道:“极限生存。” 高岚闻言蓦的抬头。“啊?” 我道:“搜救队对生存技能要求很高的,话说你莫不是以为搜救队都是差不多的环境里活动?” 高岚反问:“不是吗?” “宇宙间可不止碳基星球,就算是碳基星球,大气层也不一定一样。” 高岚激动道:“你是要带我去外星球玩极限生存?” “想得真美,地球文明现在根本出不了太阳系,连月球移民都做不到,我带你出了地球你就得呜呼哀哉。” “地球人出不了太阳系你也出不了?” “出得了啊,但咱来的身体素质不是一个纲目的,我能在太空环境里蹦跶,你能吗?” 高岚无语道:“你让我想把进化论给烧了。” 我随口道:“没必要,它又没错,当然,我指的是没有信息干扰的环境里它很准确。”硬要拿进化来套神类和我们这些神类制造的非人生物就很缺心眼了。 所谓极限生存,很简单的,确切说,是地球这环境,我也没法搞出高难度的生存训练来,因此弄的都是低难度的,比如只给两瓶水丢沙漠里,比如给把刀就丢热带雨林,还是猛兽资源特别丰富的那种。 山庄里的非人生物看了我制定的计划都忍不住表示:会不会玩死人啊?就算是妖怪也不带这么折腾的? 我诧异不已。“妖怪的生存能力这么差的?” 尘寰无语道:“你对妖怪的理解是不是有误差?” 我道:“我记忆里的很多妖怪生存能力都特强。” “你说的是古妖吧?”尘寰道。 我想了想,好像也是。 尘寰继续道:“妖怪只要是碳基的,人会头疼的环境碳基妖怪也会。” 我对着自己的计划迟疑了下。“如果是你们,会死吗?” 尘寰摇头。“半死。” 我说:“那我放心了。” 我的计划最终搁置了。 因着高岚这一去不知道多久才回来,因此全家出游了,我也不好这个时候把人闺女丢沙漠和热带雨林玩极限生存,只能暂时搁置。 不过全家出游也不可能玩三个月,不论是小姑姑还是小姑丈都没那么长的假,而且,真请假三个月,回来了还得重新找照顾小孩的保姆。 我趁着这段时间将训练计划给细致的完善了一番,完善到,反正我是没觉得这很要命,但不知道为什么山庄里别的人都觉得我丧尽天良,哪怕是尘寰虽然没直说,但表情亦是如此。 高岚旅游回来的时候我就将这份计划从抽屉里拿了出来,还没开口让高岚看看觉得有没有需要补充的地方就听高岚道:“小落,我能查一下户籍档案吗?” 我不假思索的回道:“查户籍你应该去相关部门,我这里只有妖口档案。” 说起来,这些年的忙活,鹤城登记的全妖和半妖已经突破了七万大关,让我深表佩服。 七万非人生物老实说也不算多,但问题是这里是地球,是人族的地盘,只是我这里就有这么多,整个华夏加起来只怕几十万是妥妥的,这么多年妖魔鬼怪,也就华夏这片因为彼此从始祖时就是共生的关系才受得了,不然放在别的地盘,早掐得天崩地裂了。 呃,好吧,也不是没掐过,只是掐的时候双方都被这共生关系给打败了,一清点战果,好嘛杀敌一千自损九百九,还是洗洗睡吧。 每次要从户籍档案里找人,哪怕有电脑,并且分门别类的归类了,仍旧的找好几分钟。 “哪只妖族惹你了?”我问,应该不至于吧,鹤城一片,谁不知道高岚是我亲戚,根本不会有非人生物动歪主意到她身上去。 “没有,我就是答应了帮个人找人,我有点怀疑他要找的那个人其实是非人生物。” 所以你要找人,却不知道要找的究竟是人是妖都不知道,若是妖又是什么族类更不清楚,这种条件你去查档案,辜小哥会想杀了你的。 事实证明辜小哥没想杀人,或者说,刚开始时可能想杀人,但在高岚拿出一张红色的毛爷爷后辜小哥便马上换了笑脸。 这变脸速度,辜小哥不是学四川变脸着实可惜了。 高岚给的信息太少,辜小哥找了一个小时才确定结果:没有。 高岚又来找我了。 我奇道:“户籍档案里没记录,要么不是非人,要么已经走了多年,我录户籍时不在。它做什么了?这么多年了还有人找?” “是五六十年的事了。” 我愣住。“我去,什么情况?”多大仇啊,这么多年都念念不忘? 高岚无语道:“在你眼里就只有仇恨才能长存吗?” 我颌首:“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碰到过仇恨以外的感情在分离后能在时光的碾压下浓烈如初。” 不被时光碾压的感情也不是没有,比如北溟的那对,但那对自亘古起便相互陪伴,就没分开过几次,便是分开,也从来都不长,时光的流逝于它们自然无意义。 想让我相信有什么感情能在无数岁月的离别后还能浓烈如初,至少得给我看个实锤。 高岚想了想,道:“神尊的道侣不是一直在努力找它吗?” 我道:“你要不要看看一百亿年后它还会不会找,就算在找,它对神尊的感情是否一如今日?” 高岚噎了下。“一百亿年,地球都该没了。” 我道:“所以我从来都不信这世间有什么感情能够在时光与离别的双重碾压下浓烈如初。” 高岚无奈道:“你的标准太特么变态了。” 我并不觉得,神类可是永生的,对于永生者,一生与永远是很奢侈的事,而见惯世事无常,没神能许诺。 便是少绾与契,我也没见过它们许诺永远,虽然它们俩已经可以说是永远了,从大洪荒至今唯一一对没分的道侣。 “看你的模样,显然找人的那位不是因为恨,那就是因为爱,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我问。 高岚道:“应该是爱情。” “应该?”我挑眉。 “暗恋。”想了想,高岚补充了下。“也可能是明恋。” 我:“.....” 所以,究竟是明恋还是暗恋? 答案是,明恋。 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喜欢到周围所有人都看出来的时候,真的很难昧着良心说那还是暗恋。 这个故事发生在动荡的民国时代。 真的是相当动荡的时代,山河破碎,不过这不是重点,华夏山河破碎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比民国时代更惨的时候都有,每次都挺过来了。唔,必须得说,华夏文明的命真的是地球上所有文明中最硬的,古埃及文明和两河文明早断了,后代都不认得祖先留下来的文字什么意思,印度文明,原住民变成了低等种姓,很难说哪个更惨,但华夏,那么多的灾难都没将之击倒。 大抵也是因为这多灾多难的历史,民国时纵然山河破碎,换别个国家的人可能真的就绝望了,但华夏却活似弹簧,压力越大,反弹也越大。 也因着这些,民国虽动荡,但越动荡,醒过来想要做点什么改变的人也越多,积少成多,最终铸就了如今的太平盛世。 民国的时候虽然外忧内患,但民国早期的时候这份动荡尚未蔓延全境,主要集中在北方与南方沿海。 芷江便是当时难得的一个世外桃源,至少早期的时候是真的世外桃源,后期的话....只能说,全面战争爆发后华夏全境就不存在真正的世外桃源,当然,妖魔鬼怪的聚居地另当别论。除非有天顶星人的科技,不然列强的火炮再厉害也没辄,毕竟,大部分妖魔鬼怪都不怕子弹。 舞水自城中流经而过,而水上有座大桥,真的是大桥,全长一百四十多米,宽十几米。 如此大桥,赶集的日子会有多热闹可想而知,桥上桥下全是货摊与人潮。 高岚故事里的主角是侗族人,暗恋于第一眼。 那一年,风雨桥上出现了一个眉目如画的抚笛少女,笛声悠然动人,引得许多侗族少年一见倾心。 比起被程朱理学摧残了千年的汉族,侗族在感情方面就爽快多了,既然倾心,自然告白,然后....满地都是玻璃心。 抚笛少女一个不落的全拒绝了,不留任何余地。 抚笛少女的拒绝真的是相当给力,给力到大部分人被打击后都死了心,虽然仍旧欣赏少女,却也没人再告白。少部分人则是还抱着一丝丝的希望,说不定就给打动了呢。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坚持的少年们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了一个。 人族早婚,在那会儿一个人拖到二十好几都没结婚无疑是稀奇事,少女再迟钝也意识到了这位少年,啊不,现在是青年的固执了。 “你心悦我?”抚笛少女坐在栏杆上有一次来听自己抚笛的青年。 青年将自己采摘的新鲜水果放到了少女的案几上。“刚摘的,可甜了。” 少女盯着青年的眼睛等待答案。 青年叹道:“我心悦你,整座城的人都知道。”姑娘你得多瞎才能无知无觉? 少女自然不瞎,但她无法理解。“为何心悦我?” 这个问题.... 青年想了想,发现想不到答案,便答:“心悦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少女反问:“不需要吗?” “需要吗?”青年亦反问。 少女:“....” 鸡同鸭讲,莫过于此。 少女无法理解,自然不打算接受,青年也不着急,他早已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反正这姑娘心里也没别的人,自己还有时间更有机会。 然而,人生之操蛋,往往你以为还有很多时间时却倏然发现,时间其实不多了。 芷江是世外桃源,没瞎扯,至少在那会儿相对华夏全境而言,真的算得上世外桃源,至少战火还没蔓延过来。但只是暂时没蔓延过来,并非永远都蔓延不过来。 战争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激烈,宛若彻底张开了大嘴的贪婪饕鬄,吞噬着无穷无尽的血肉。 芷江是华夏疆土的一部分,当国家被全面侵略时,谁也无法置身事外。 覆巢之下无完卵。 某一日青年忽然跟多年容颜不曾有半分改变的少女说自己要走了。 少女随手将一枚果子丢进嘴里,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青年说了什么。“死心了?” 青年摇头。“不是,我只是暂时离开。” 少女不解。 青年继续解释道:“战争很快就会蔓延过来,明日我就会去从军,尽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守护这一方河山。” 少女挑眉。“既然知道微不足道为何还要去?” 青年理所当然的回答。“脚下的这片土地是我的家园,是我的祖国,即便我的力量微不足道,我也无法什么都不做的等待一个结果。” “虽然我很想说你能不能等我,但想了想,还是算了。”青年犹豫再三,还是豁出去般的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活着回来了,你也未嫁,能否给我一个机会?” 少女佩服。“你都要去赴死了竟还不忘此事?” “正因为要去赴死了才更要给自己一个交代呀。”青年理直气壮道。 少女无言以对,青年等了会没等到答案,只得失落的道:“没关系....” 一支笛子递到了青年的面前。 青年一脸懵圈的看着少女。 少女道:“若你活着回来,我会很认真的考虑给你个机会。” 虽然只是考虑,但这么些年青年也知道少女其实从未考虑过给谁机会,今日能够给出这样的承诺已是不易,因此欣喜的收下了笛子。 “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啃着杏问高岚:“可别告诉我他活着回来了,那姑娘却已嫁为人妇。”若是如此,那也太俗套了。 高岚摇头。 我道:“那就是那姑娘失忆了?”这也有点俗套,但怎么也比刘元好,他是记忆被人给抹了。 “没嫁为人妇也没失忆,是人不见了。” 闻言,我道:“那年头失踪等于死亡吧。” 现代人口失踪了多半是人口拐卖的事情,有一半几率死了,也有一半几率还活着,虽然可能是生不如死的活着,但也不是一点找到人的希望都没有了。但在动荡的民国,失踪真的跟死亡有一个等号。 “老爷爷说,战争结束后他经常回忆过去,发现认识水梁多年,他从少年变成了青年,水梁却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评价道:“够迟钝的,不过也不排除他拒绝接受对方可能已经死了的事实,而希望对方是个妖怪,那样动荡的乱世里,妖怪的生存几率胜过人族。” “水梁多年未老。” “保养得宜,三十几岁看着跟二十几岁也并非稀奇事。” “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道:“所谓一点变化都没有也可能是朝夕相处,没注意到一些细微变化。比如你,你从小小一只长到如今这么大,我一直都有种不可思异的感觉,我去,怎么长的?一不留神就这么大只了。你看,这么多年你都长这么大了,我居然都没察觉到,能说明你一点变化都没有吗?时光如刀,奈何人世有滤镜。” 高岚:“.....我跟说正事呢” 我忙笑道:“知道知道,正事,我明儿就买票去芷江看看。” 高岚诧异。“你去芷江做什么?” “找那位失踪人士啊。” “她还在芷江?” “若我没猜错它还在,若我猜错了,那也不用找了,估计这辈子都很难再找到。” 我将训练计划书递给高岚。“喏,这是我为你准备的训练计划,先看看,等我回来了我们就开始训练。” 高岚随手接过厚厚的训练书。“哦,好的。” 鹤城与芷江离得不远,后者就是前者的下级县城,有大巴直达,不想坐大巴也可以徒步,以我的脚力,最多一个小时就能到,最少就看急不急了。 因为不急,所以我是坐大巴到的。 描述中的长桥如今已只剩下残骸,而高岚游玩时遇到的人则是一个木匠。 看到木匠铺子的牌子时我有一会反应不过来。 古时候木匠是随处可见的职业,但如今这年头,修建房屋用到木料的地方已经很少,都是钢筋水泥,便是用到木料,也是机械加工,像古时候那般精雕细琢的木匠活已经很少见了。 典型例子就是特勤处在云层之上修建学校,按着我的要求修建庭院式的建筑物,结果....人手不足,不缺苦力,缺技术工。诚然,我要求的标准太高,需要修建的建筑也太多,但特勤处的背后可是国家机器。 木匠行业的凋零可想而知。 如今看到一家木匠,我不免有种恍惚见到一只大熊猫的感觉。 这只大熊猫是只老熊猫,这点让我的惊讶少了点,特勤处找的木匠里年轻人极少普遍为中老年,青黄不接的严重。 看到我,老木匠并未惊讶,只是有些疑惑:“您是....小庄主?” 我颌首表示正是本人:“诶,你什么眼神?我都奔三了。” 老木匠看我的眼神俨然看怪物。 好吧,能理解,人族再怎么保养也不可能保养得奔三了还跟未成年似的。可这也不能怪我啊,神魂的年纪给地球都祖宗都够,心理上也不遑多让(一半因为灵魂一半因为人族的血脉),生理上....只能说,生理与心理不兼容至此没精神病已经很不错了。 我也懒得解释,这也没法解释,不解释便是最好的处理法子。 我道:“高岚应该跟你说过我是来做什么的了吧?笛子你还保存着吗?” 老木匠从抽屉里取出了一枚古朴的笛子,真的是古朴,做工不像近代的东西,再加上笛身光滑的模样与包浆....这必须得是经常被人拿在手里把玩,并且精心保养,不然不能这么久了还如此完整。 我忍不住问:“这么多年了,说不定对方已经死了,你如此放不下不会后悔吗?” 老木匠闻言用一种很是无奈的语气道::“我也想过,但等待它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戒不掉。” 我默然,忽然有点后悔来这一趟了。 老木匠察言观色的眼力显然不错。“你有线索了?你是见过她还是她不曾离开芷江?” 我愈发无言。 后记: 我在当天晚上就回到了鹤城,见到一脸想死的高岚一只,手里正捧着训练计划书。 看到我回来了,高岚露出了欲言又止之色。 我道:“如果想我改训练计划的话可以啊,不如按着我的身体素质重新制定。” 高岚斩钉截铁的道:“不是,我就是想问问,你找到水梁了吗?” 我随口道:“找到了。” 高岚闻言不由露出了惊讶之色。“这么快?不对,这么点时间也不够你搜多少地方,水梁该不会从未离开芷江吧?” 我点头。“它根本不可能离开那里。” 高岚愣了下。“它是水君还是土地?” 我摇头。“它是那座大桥,那座在战争时被日军重点轰炸,却死活屹立不倒的大桥。” 老木匠已经等待成了习惯,却不知道,其实在很多年前他的等待就已经有了结果。 高岚疑惑道:“我记得,你们曾经说过,非活物的东西修炼成妖是非常困难的事。” 我道:“是很困难,但不代表就做不到。” “我查过那座大桥的历史,才几百年,就算是动植物,这么点时间也很难修出人形,它怎么就.....”高岚觉得很不可思异。 “你既然查过它的历史,那就应该知道,那座桥的修建是因为舞水河将芷江城划为东西两半,滔滔舞水,终年不断。当时以舟为渡的两岸百姓及商旅行人时有葬身鱼腹者。因此后来才有个叫宽云的和尚,四方奔走募捐,共募集建桥资金15000两白银、粮食11万石,修建了它。那座桥的修建本身就承载了万民的信念,再后来这座桥经常因为火灾与水灾而倒霉,但每次都因为募款而重建,一次又一次的重建,让它沾染了太多人的信念,被催化出了灵智与人形。可惜成也信念败也信念,它因人族的信念而修出人形,却也因为人族的信念永远守在舞水之上无法离开。”我很是感慨。 “既然没离开,我怎么没看到它?我当时还用了你的符呢。”高岚道。 我回道:“灵力损耗太过,再加上桥因为历史原因又被毁了一次,它不可避免的陷入了长眠,你看不到很正常。” “灵力损耗太过?它干嘛了?”高岚奇道。 我道:“被轰炸机狂轰滥炸,一直屹立不倒,你莫不是以为敌人的轰炸机手潮到回回都击不中?”真手潮到那境界,不如早点改行。 314、第六章天狗·消息 你得过肺病吗? 不是肺里多了什么东西的那种肺病,是肺烂了的那种,有点类似乱七八糟的污染物吸多了,以至于肺脏变成了....请自行想像一块被严重污染的烂肉。 肺烂了,着实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相当之痛苦,痛苦到每一次呼吸都觉得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啥? 问我怎么这么清楚? 妈个鸡,本庄主当年也烂过肺呗。 这操蛋的地球空气质量着实是太差了,让我那颗生于雷泽长于雷泽,适应了雷泽空气含量中氧气高近百分之三十,空气清新湿润的肺脏着实吃不消,又没个过渡,是突然从雷泽跑到地球来的,肺脏不可避免的出了问题。 小姑姑和祖父祖母带我看了中医看西医,全是庸医。 原因? 我的肺最后好了却不是中医或西医治好的,而是靠着身体自身强大的自愈能力适应了地球的空气硬生生的长出了适应了地球空气质量的肺,不过,就算如此,我也不敢跑空气质量特别差的溜达,就怕肺脏吃不消。 因此我是很佩服君长青的。 丫是在京都重工业云集的一片城区被发现的,被发现时已经在那呆了多久不得而知,但他被送到医院的时候肺部找出来的x光片着实令人怵目惊心,这是烂了还是烂了? 这也让因为重金悬赏而被人打电话通知的我很是惊讶。 君长青可不是当年一直生活在雷泽突然跑到人间界来的我,论理他的肺脏就算受不了重工业区的空气质量也不该这么惨,莫不是搞错人了? 我连夜奔赴京都,没搞错人,的确是君长青,他的肺也的确烂了。至于原因,在看到医院从他身上换下来的衣服时我便猜到了,这是水土不服呀。 医院从他身上剥下来的衣服不属于地球上已知的任何一种面料,不过看着摸着都跟丝绸一样光滑,显然不是什么粗料子,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衣服上繁复的刺绣,宗教色彩相当浓郁。 君族没宗教,或者说,君族的宗教就是祖先,因此每个人都是信徒,服饰上便不免呈现出这方面的特点来,衣服上的云雷纹是最常见的,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纹,身上还会佩戴玉器,搁任何一个懂些宗教的人来这都会以为那是宗教服饰。 不过我知道的更多点,这身衣服就不是地球上会有的,显然这些年这家伙一直都在雷泽界,适应了雷泽界的环境后突然享受起重污染的空气,只是部分肺烂了而不是整个肺都没救了得亏了他自愈能力非人。 我拿着一摞的体检报告瞅着,骨折肺烂什么的还是小事,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就是....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感觉他的身上似乎有瘟疫的气息,还是我有点熟的那种瘟疫气息,不过曾经的记忆太过庞大繁芜,一时半会竟想不起来究竟是哪里熟了。 不过,到底是古神神民,还是可以称一声半神的古神神民,这么点毛病死不了,反倒是医院里的人快出问题了。 这家伙体内的是瘟疫的味道,因为现在还被控制着自然没事,可一旦控制不了了,我有预感,整个帝都都得变成人间地狱。 这谁特么的这么缺德,瘟疫是能乱玩的? 莫不是死熊猫? 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着实是熊猫用瘟疫坑害人族,制造出人间地狱的前科着实丰富,让人遇到同样的问题时很难不联想到它。 不过这个猜想很快就被甩掉了。 死熊猫用瘟疫祸祸人族是因为它曾被人族中的变态险些虐杀,落下了心理问题,因而心理问题一日不好,它一日跟人族没完,而人族又弄不死它来个赶尽杀绝,也只能认命。虽然人族被祸祸得挺惨的,虽然报复上升到整个种族太过狠毒,但追究源头的话就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凉薄,但除了这句话还真找不到别的话来描述死熊猫与人族那长达千万年的爱恨纠葛,呃,也不能说爱恨纠葛,除了开头,之后就一直是死熊猫单方面虐人族。 言归正传,继续说瘟疫。 死熊猫虐人族是因为心理问题,它的心理问题如今已经完全好透彻了,除非人族又作死招来神罚,不然熊猫不会再找人族的麻烦。 那君长青这是得罪谁了?身体里居然让种下了瘟疫。 能够制造瘟疫的存在在我的记忆里不多,两个巴掌就能数清,但再少它也不止一种可能,因而很难判断。 只是,真的有些熟悉呢。 是谁呢? 我打过交道的。 会是谁呢? 我默默用灵力探入君长青的丹田想研究一下是谁的作品,唔,确实很熟,熟得....妈个鸡,想起来了,老娘当年被这瘟疫给虐得死去活来,能不熟吗? 卜离。 九凶兽中杀伤范围最大的一头。 别人杀人是个,或论群,它是论片,瘟疫一放,收割灵魂如收割麦子,还不用它费力挥镰刀,坐等即可,九凶兽里它的工作方式可以说是最轻松的。 当然,轻松的只是它,对付它的难度也就比清弥差点,清弥属于那种要么逮不着,逮着了也可能是陷阱的对手,但总的来说,只要你足够强大,脑子也能跟上清弥那花样百出的变态手段,还是能够活命的。而收拾卜离,瘟疫当如何防? 我将君长青体内的瘟疫种子抽了出来锁入自己体内,不出所料,瘟疫气息在被一点一点的蚕食。 抗体还可以携带着轮回的呀。 天道对我还是不薄嘛。 只是,想想这疫苗体质是如何来的....往事不堪回首,人生于世自当朝前看。 没了瘟疫种子,君长青很快就醒了过来,睁眼第一反应就是拔剑,来检查的护士小姐姐差点人头落地,没人头落地倒不是这家伙心慈手软或是反应过来那是护士,而是被我挡住了。 “醒醒,不管你之前在哪,现在都在医院,很安全。”就算不安全也是医院的医生护士加病人不安全。 君长青愣了愣,看清是我后收回了不知道从哪掏出来的长剑。“小落啊?” 瞅了瞅我,又瞅了瞅护士小姐姐,这家伙显然完全醒过来了,立马换上了一副彬彬有礼的正人君子样向护士小姐姐诚恳道歉刚才弄错人了。 道歉很诚恳,然并卵,不管是谁几秒钟前才差点被活活斩下首级都很难微笑自如的说没关系,它要有那心理素质莫说君长青了,便是我都得考虑要不要出手。 最后还是我将吓得不轻的护士小姐姐送出了门。 一送走不相干的人我立刻就问君长青。“雷泽现今如何了?” “还算好,没死光。”君长青一脸苦涩的道。 没死光? 那就是死了很多族人? 我犹豫了下,还是问:“我父母.....” “妤尚无事,只需养个三五千年即可。” 养个三五千年啊。 话说亲娘她今年贵庚来着?有三五千年的十分之一不? 想说需要三五千年,亲娘可真够惨的,但考虑到古神神民的寿命,罢了,没死就已经是赚了。 “那老爹呢?”我问。 如此问的时候我心里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的,老爹终究不是亲娘,只是一个普通人,那样的灾难,没死得灰飞烟灭就不错了,如何能活下来,然而—— “大概....还活着。”君长青道。 我愣住。“大概?一个普通人族,你们连他是死是活都不确定?” 我皱眉思索了一瞬,忽的想起了一事。“你们该不会拿他当容器了吧?” 雷泽界不留人族,至少不留活着的人族,死了的另当别论。老爹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亲娘用老爹适合当容器的理由说服了族人,但亲娘后来也说过,她当年那么说纯粹是想救老爹一命。 我相信亲娘是真的出于想救人才那么说的,因为这个理由是最合理也最能说服族人的,至于能否真的用上,哪有那么倒霉,卜离都被封印了千万年了,那么多代人都没出问题,怎么可能就让他们赶上了呢。 然而,灾难真的就在这代人时来了。 以我对族人的了解,绝不会因为失败率极高就放弃尝试。 老爹终究不是君族人,若他是个君族人,族人多少会有所顾忌,但问题是他不是君族,并且没有任何君族血统,是一个纯粹的异族。 人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话虽然不全中,但它也变相了诠释了一个道理:对于非同类的生物,人是很残忍的。 君族亦然,平日里会对没有仇恨和利益冲突的异族友好相待,但存在利益冲突时....雷泽之下千万年来的累累人族白骨足以说明很多。 那些白骨该死吗? 不,他们挺无辜的,但他们出现在了雷泽界,为了保险,宁杀错一万也不错放一个,所以不论他们无辜与否他们都得死。尽管,他们出现在雷泽界纯粹是误入,知道那方天地是什么情况的人族只要不是想不开都不会踏足其中。 我都不敢想像老爹如今是怎么个惨样。 君长青瞅着我的神情变化,笑道:“看来你猜到了。”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终是语气不太好。“你们可真是够狠的。” 君长青不以为然。“他要不是你亲爹,你会如此愤怒?”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会感慨,但不会愤怒。”俗称站着说话不腰疼。 “表情真难看,告诉你个应该能让你不那么难以接受的消息,他是自愿的。”君长青继续道。 我道:“我有一万种方法让一个人自愿去做任何他不想做的事。” 大洪荒后期是怎样的时代,不是亲历者是不会懂的,典型例子便是洪荒初期与外域的战争,众神族的王相信自己的族人不会背叛种族出卖情报,却仍旧要求每个族人不能被俘,若是被俘就自杀。原因无它,诸王随便翻翻自己的记忆就能翻出至少一百种哪怕别人软硬不吃也不影响自己获得情报的方法。 君长青无语道:“真是自愿的,你爱信不信。” 我狐疑的看着君长青,难道真的?老爹有那么伟大吗? “他是为了妤。”君长青解释道。“倒是个痴情种。” 这个,倒是有可能。 虽说大部分夫妻都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不各自飞的也不是没有。虽然那只不飞的是老爹有点稀奇,倒不是我觉得他是个渣,而是那样的处境,跑路是人之常情,毕竟,求生是人的本能。 我放弃了继续探讨这个问题,而是直奔我最关心的主题。“你既然能回来,想来是有坐标的。” 君长青颌首。“有啊,但封锁禁制启动后,你有坐标也进不去,得等禁制解除了才行。” 我顿时就不想说什么了,雷泽界有禁制,但那禁制不是君族自己弄的,是众神弄的,并且历史相当悠久,这么说吧,那玩意年久失修,用肯定能用,众神还不至于这么点质量保障都没有,但因着封印的是凶兽,这禁制就没想过启动后怎么解除。 凶兽出笼,没人觉得看守者还能活,正常情况下也的确该团灭。 跟凶兽打过太多交道的我深知,凶兽都是赶尽杀绝的代言人。 唔,宁渊或许例外,但它的例外更像是脑抽了,还就那么一次。 还有清弥,它要手下留情那妥妥的不怀好意,让人怀疑是不是当时死了更好一些。 我瞧着躺病床上的君长青。“既然禁制还没关,你是如何出来的?” “搭的顺风车。”君长青回道。 我皱眉,顺风车?什么意思?总不至于搭的卜离的顺风车吧?众神的工程质量不至于那么差吧? 随着君长青的解释我很快意识到不是众神的工程质量太次,而是众神中出了叛徒,而那个叛徒,我貌似认识。 卜离原本是被困在“容器”里力量大减,更出不了禁制的,但有打开了通道将它放了出来。 打开通道放了卜离的是谁君长青不认识,只知道很漂亮,他就没见过生得那么好看的人形生物,仿佛是天道最精心的艺术品,超危险的艺术品,轻松撕开了禁制,将卜离给放了出去。 “哦,对了,那人身上穿着的神服是玄色的....”君长青顿了顿。“不知是否错觉,我觉得自己当时似乎看到了鸟纹,回头查查哪位神人的神服上有暗绣的鸟纹。” 玄衣。 暗绣鸟纹。 真巧,我就认识一位神服符合这两个特征的。 君长青的眼力显然不错,反正我是没觉得自己的表情有什么变动,他却看出了端倪。“能有嫌疑目标?” 我点头。“还不确定。”但可能性很大,它有这个动机。 一时半会回不了雷泽界,加上还要训练高岚,我果断将君长青拖回了山庄。 当然,只是拖回不是物归原主。 雪莹山庄现在的行事标准是我定的,而我的标准和君长青的绝对有差别。 君长青那画风就是纯粹的强者意志即法则,而我这,虽然法则是我制定的,但强者只是维护法则的暴力手段,并非目的与缘由,本质上就差天共地。 君长青若想拿回雪莹山庄,可以,先将我制定的人与非人和平共处法规给背熟了,不然出现法官上庭审案却尴尬的发现:法律写的什么来着? 若是那样,反正我会羞愧欲死,君长青....大概、可能不会。 他若将法律书给背完了,并且掌握了,那我就正好物归原主了,雪莹山庄这么大的摊子管理起来真的超累。 妈哒,当年管理雷泽都没这么累。 好吧,当年管理雷泽我就是只吉祥物,所有琐事都由子孙处理,我只需要在重要的节日里出来晾晾就够了,哪像如今,不仅要管事,还要调/教以及镇压员工(员工里有吃素的自然也有吃肉的,我总不能让他们吃人,特勤处会跟我拼命的)。 离开京都之前我还溜达了几圈,完全没有卜离的踪迹,也不知是已经离开了还是隐匿得太好,个人觉得是前者,华夏的首都是地球上数一数二的人口大城,随便一波瘟疫就能收割至少千万人的生命与灵魂。卜离没道理放弃这么大一块肥肉,不过我也实在找不出来,便给特勤处打了电话通知了他们卜离正在京都,顺便附上卜离的丰功伟绩。 可能是错觉,也可能不是,听着电话对面隐约的一些声音,我觉得,特勤处大抵很想将我剁成肉碎了煮一锅肉糜分而食之。 对此我也很无奈,卜离又不是我招来的,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君长青问我:“我感觉你似乎对卜离特别的了解。” 当然了解,当年差点死它手里,虽然最后没死,却也被它的瘟疫给虐的死去活来,能不了解吗? 我说:“很久以前打过交道。” 君长青愣了下,露出了沉思之色,过了好一会又露出了震惊之色。“你竟然真的活了过来。” 我挑眉。“什么意思?” “族里有预言,说你会在未来复活,但族里等了千万年也没等到,便都以为.....” 我懂,等了千万年都没等到复活的迹象,多半以为预言是瞎扯。“这预言是哪来的?” 这世间竟有人能预知我的复活? 怎么可能? 须知我并非被人复活,而是当年宁渊啃我的时候口下留情给我留了一丝残魂,这一丝残魂经过无数元会的自我修修补补,再加上千万年的轮回才一点一点修复至如今的模样,老实说,便是当年的我自己也不敢笃定的说自己一定能复活,着实是当年的状态太惨了,也就比灰飞烟灭好那么一丝丝。 君长青想了想,道:“说起来,族里虽有这则预言,但关于预言是从何而来的,还真没有提到过。” 得,这一听就是年代久远,久远到哪怕是以古神神民的长寿都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断代而导致的缺漏,如此一来我更悚然了,谁这么大本事在我自己都没把握自己能复活的时候就预见了我的未来? 罢了,该知道的时候总会知道的,而且就算我不想淡定,如今这情况,我也只能淡定。 认识的神不是死了就是生死不知,我还能怎样,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应该没跟谁结下哪怕过去千万年也淡化不了的深仇大恨,或许只是单纯的有神强大到了能够预见如此遥远的未来,于是随口说了这么个预言。而君族因为预言的主角是自己的祖先,便将这则预言载入了祖训里。 甭管卜离打算做什么,既然没第一时间在京都丢瘟疫足以说明它一时半会不会做什么,而是打算暗搓搓的做好准备到时来一发大的。 既如此,我也就有时间继续对高岚的训练。 第一站就是挑战沙漠,什么物资都不给,也不是什么都没给,至少给了一包盐,让她不带任何现代工具从罗布泊跑到葱岭也就是帕米尔高原去。 “记住哦,你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在葱岭等你,过时不候。” 高岚快气炸了。“我是人,不是你这种非人。” 我不以为然:“你莫不是以为搜救队是人干的活?” 从罗布泊跑葱岭去虽然变态,但再怎么样也在碳基生物的承受范畴里,而到了搜救队,将一个碳基生物丢到硅基生态圈都不稀奇,现在有功夫骂我变态,等被丢到硅基生态圈了,估计骂人的精力都腾不出来。 唔,老实说,将碳基生物丢硅基生态圈还不算最变态的,据我所知,恒星之上也是有可能诞生智慧生物的。虽然我只知道三足金乌和宁渊是太阳星上孕育的生物,但它们既然能够出现便足以证明恒星生命并非不可能存在。 综上所述,我觉得我对高岚特别的仁慈,圣母也莫过于此了,至少我没将她丢到太阳上玩极限生存。 将人丢进了罗布泊我便与尘寰道:“你不是说你在葱岭生活过吗?什么样的,带我去瞅瞅吧。” 尘寰瞅了瞅我,又瞅了瞅不远处的罗布泊。“你就这么走了?” 我反问:“不然?” 尘寰犹豫了下,道:“她死了你回去如何交代?” 我道:“高岚没那么容易死,真死了的话,我也同这一片的无常打过招呼了,不会勾魂,会通知我的。” 尘寰诚恳道:“你牛。” 我笑道:“这实话我爱听。” 尘寰:“....”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葱岭很有这诗句的意味,至少我这么觉得的,雷泽多水泽多森林,草原什么的,那是稀有景观,我在雷泽那么多年就没见过真正的草原。 不过尘寰和我的心情绝对不同,我是感慨,是惊叹,尘寰是痛心。 “葱岭以前的环境没这么差的,水草丰美,现在虽然还没有沙漠化的征兆,但其它地方的沙漠化迟早会蔓延过来。” 我很想说沙漠化怎么了?沙漠化是现在全球都有的问题,也不知华夏西部一处,作死的又不是你,怎么感觉你比当事人还痛心? 然而,想想这家伙以前是实打实的在这片高原上生活了多年,这话我也就咽了回去。尘寰和我到底是不同的,我对葱岭乃至地球都没有实打实的如同根源一般的感情,就算落叶归根,我的根也是雷泽,我生于那里,长于那里,也在那里化形。因此我也不是完全不理解他的心情,毕竟,雷泽如今四分五裂成多个小世界的情况,我也心塞,待到日后有了能力一定要让雷泽重新合并恢复以往的形状。 我递给尘寰一根羊腿,建议道:“你要看不过去可以去当个环保人员。” 尘寰诧异的看着我。 我理直气壮的道:“看不过去便去改变不是应该的吗?” 尘寰愣了两秒钟,道:“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你会坑死自己了。” 我无语道:“咱能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吗?” 315、第六章天狗·孤独 草原风景优美,天地高远辽阔,但再美的风景在看了一个月后都会想产生审美疲劳。 葱岭终究不是雷泽,我就算腻了雷泽的水泽与森林也不会觉得疲劳,因为那已经是我漫长岁月中的一部分,深入神魂,无法切割,可惜葱岭不是,因此最后的几日我都是在慕士塔格峰下堆雪人玩。 认真说起来,我还挺少见雪山的,洪荒的时候四季并不分明,一年四季难得下雪,冬季大部分时候都只是降温,想要看漫天风雪得去北荒,而北荒那种地方,做为一只冷血动物,没有找虐的兴趣我都不会去。唯一去过的几次不是被娲灵那只驴友拖着去北荒的南部转了转就是为了追杀凶兽。 很少有心思与机会欣赏雪这种景色。 高岚来的时候我正好堆好了我的雪人,确切说也不能说是雪人,因为雪人不管堆得多难看好歹有三分人形,哪怕是圆滚滚的人形,而我的雪人,一点人形都没有,是一只脸很像人脸,有着大肚子的龙形生物,爪子里还有一只雪狼,一龙一狼仿佛在聊天,很有岁月静好的感觉。 岁月静好是尘寰说的,我表示了附议,而高岚,丫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这狼够肥龙塞牙缝吗?” 我顿时就遗憾她怎么没死在路上。 “那不是肥龙。”我说。 高岚看了看龙形生物,又瞅了瞅我。“你手艺也太差劲了吧,居然给它塞那么大个肥肚腩。” 好想打死这瞎眼的混球,那是肥肚腩吗?老娘天生肚子就比较鼓,知不知道?天生的,不是肚腩。 然并卵,我才有收拾熊孩子的意思就被尘寰给拦住了。 “高岚你眼神不太好,那不是龙,是最初的雷神,那肚子也不是肚腩,肚腩拍着可不会有鼓声。” 我诧异,这家伙怎么这么了解我的本体? 尘寰小声道:“查阅古籍时看到的。” 这样啊,没想到我死了那么多年居然还挺有名的。 高岚却在这个时候道:“肥肉球拍起来应该跟鼓差不多吧。” 熊孩子真的很皮痒痒。 谁都别拦着我....好吧,这回貌似也没人拦我,尘寰随我了。 必须得说,被一群非人生物操练过的高岚的武力值放在地球上还真是最拔尖的,完全达到了普通人族的极限,再往上就得跳出人这个范畴了。然而,这点本事足够她收拾任何普通人,乃至从罗布泊跑到葱岭来,却挡不住我,揍了没一会我就觉得无趣了,这也太脆了,揍着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完全能理解少凰为何喜欢与强者战斗了,跟弱者打实在是太没成就感了。 我无奈的松开了高岚的衣服领子将人拎了起来。“算了,不揍你了,怎么这么久才来?迷路了?” 虽然我开的要求很变态,但以高岚如今的身体素质,挑战一下生理极限,早几天就该到了,却拖到如今踩着最后一刻到,多半是半道上遇到了什么事,其中迷路的几率最大。 “啊,不是,我碰到了一个奇怪的人,小落你能不能去看看他,他的样子不是很好。”高岚求道。 我诧异。“奇怪的人?多奇怪?” 高岚说:“他说他是人族,但他身上有浓郁的妖气,还能变成狗的模样。” “半妖啊。”我道,这也不稀奇啊,华夏大地上半妖虽不能说海了去,但还真不少。 “不,他爸妈都是人族。” 我:“哦,那他祖父母外祖父母呢?”父系母系往上扒个几代绝对有非人。 遗传基因这玩意可不是y染色体只传男的,能通过姓氏查出其较为清晰的传递路线,生命信息只要是后代都能继承,不拘男女,不拘牛鬼蛇神,父母、父母的父母、父母的父母的父母....一路扒下去准能收获一张令人抓狂的基因巨网。 “他也怀疑过,但他祖上数代全是普通人族。” 祖上数代全是普通人族,这就有点稀奇了。 正好啃羊肉也啃腻了,换个地方换个口味也好。 高岚听了我的话,委婉道:“他那里只有羊。” 我顿觉无语:“这一片就没别的食物了?” 高岚理所当然道:“这里是西部,又不是东部。” 我更无奈了,羊肉味道虽然不错,但膻味重,偶尔吃还行,天天吃却是有点腻。这也就我的肠胃和人族的有区别,不然连着吃了一个月的羊肉,早该消化不良了。 尘寰道:“也不是完全不能换口味,你吃水果或馕吗?” 我道:“水果还行,旁的就算了。” 馕这种东西,啃个一两回还行,但啃多日,那还不如继续啃羊肉。 尘寰皱眉:“水果也不能当饭吃。” 我道:“那就继续啃羊肉好了,水果就当餐后解腻了,对了,要不要买些青稞和酥油,你应该吃这些吧?”雪狼属于寒带生物,青稞这一类高原作物应该适应良好。 “吃,再买点糍粑,这个你不至于也吃不下吧?” “凑合。” 高岚说的那个奇怪的疑似半妖的人住的地方很有特色,在西域一带,离葱岭不远。只是,如今的西域与美人那年头的西域区别超大,美人那会儿,西域尚是水草丰美的富饶之地,如今的西域....沙漠化之地的滋味谁来谁知道。 虽然西域如今已是大片的沙漠,却也并非所有地方都是沙漠,还有一些小小的绿洲的,而这些绿洲大多有人生活。 没被发现的绿洲很少,现代化社会,要找有没有绿洲,卫星一扫就扫到大概地形了,不需要像古代那样靠人的肉脚一步步去探索。 葱岭还算好,但那个人住的区域,只能说,曾经水草丰美,如今....黄沙漫漫。 然而,高岚要带我们去的地方恰好是一个被遗忘的绿洲。 绿洲面积不大,也就方圆两三里,却牛羊成群,黄羊藏羚羊都有,还都挺肥的,一看就很鲜美。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明显,高岚无奈道:“那可都是国家保护动物。” 我哦了声做为回答,又不是我将黄羊藏羚羊弄成濒危物种的,便是灭绝了,因果也找不到我头上,我似乎没有估计所谓动物保护法的理由。 只是,考虑到这些牛羊显然是有人驯养的,我也就没真的顺手抓一头烤着吃。 绿洲里没看到人,估计办事去了,高岚不客气的带着我们入住了主人的家。 说是家,其实更像是帐篷,但说是帐篷,也不尽然,现代已经没有这样的帐篷了,感觉更像是古时候游牧民族一种叫穹庐的帐篷建筑物。看着是帐篷,实际上内部空间极大,跟小型宫殿似的。 自然,这座穹庐不至于跟宫殿媲美,但个头真的不小,目测了下,雪莹山庄那栋楼的空间都没它大。 帐篷用巨木与牛羊皮制成,感觉有不少年头了。 我问尘寰:“这里沙漠化多少年了?” 尘寰回忆了下。“七八十年了吧。” 我忽然有些好奇那位半妖的年龄,活了这么久,可能还没弄明白自己是怎么个情况吗?这片土地上可不止人族啊,半妖的情况找一些上了年纪的非人生物一问就能明白,至于拖到如今吗? 答案是,至于。 因为主人不在,而高岚之前走的时候就跟主人说过自己会带着人回来,因此高岚也就不客气的从主人在周围种植的果园里摘了新鲜水果回来吃。 别说,吃了一个月的羊肉后再来吃新鲜水果,好吃。 在我吃水果吃得满手都是汁水时帐篷的主人赶着一群藏羚羊和几匹马回来了,看到那个骑在成年马背上的人形生物时我好悬没噎着。 人是人它妈生的,妖是妖它妈的。 那么,人它妈就是人吗?妖它妈也是妖吗? 人它妈是不是人不得而知,但妖它妈还真的有可能不是妖。 这位生活在沙漠中的生物便是这种情况,他父母都是人,他却不是人,也不是半妖。 这个名唤沙子的孩童是土生土长的西域人,父亲是清代时因为文字狱而流放到西部的汉人后裔,母亲是维族人,算是个混血儿,生得很是精致。 这样的混血儿在西域一带并不少,沙子与旁人不同的是,他的身体生长很慢。 沙子生于咸丰三年。 就是清朝的那个咸丰,不知道这个人没关系,他的老婆肯定听说过——慈禧。 沙子刚生下来时是一只肉球。 沙子的父母不是什么太有文化的人,但也不是多迷信的人,至少不会效仿李靖在老婆怀胎三年生下只肉球后拿剑追着肉球砍。他们以为那是胎盘和胎儿混一块导致的,因此扒开了所谓的胎盘,然后真的扒出个婴儿。 到此为止还算常理能够解释的范围,但当别的婴儿都能跑能跳了,这只婴儿还是慢吞吞的爬着时就不免有些奇怪了。 沙子的父母以为这是因为孩子可能是弱智,虽心痛,到底也舍不得丢了孩子,但后来婴儿慢慢长大,智商正常,就是生长特别缓慢,却又不像侏儒只是个子不长,但面容还是能看出年龄,沙子是全方面的缓慢。 当别的孩子都成年娶妻生子了,沙子仍是稚童模样时,他的父母再迟钝也意识到了孩子的不一般,而彻底意识到这孩子可能不是侏儒而是非人生物则是沙子十几岁时的一件事。 上个世纪时的西部可不比如今,许多野生动物濒临灭绝,那会儿,如今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在当时可相当丰富,比如狼群。 那一年草原的冬季来得不仅早还来的特别冷,北方的兽群为了食物自然南迁,其中便有狼群,而沙子父子俩放牧回来时好死不死的就撞上了狼群,看狼群吊着的肚子,显然是一群饿狼。 父子俩都要绝望了,生活在草原上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狼群可怕的。 求生是人的本能,哪怕狼群可怕也不能改变人的这项本能。 沙子爹拼命的抽打着马,总算让马跑了起来,然而,一匹马两个人,后头追着一群狼,跑得过才怪。 马没一会就被狼群给抓破了腹部,肠子流了一地,倒在了地上成了狼群的餐食。 这支迁徙而来的狼群数量不少,明显是几只狼群组合起来的队伍,加上之前都饿得太久了,羊群和马并不够吃,就算够吃,这个时候也没狼会嫌弃食物多,冬季还有很久才过去呢,因此马一倒下便有狼盯上了父子俩。 沙子爹拔出刀跟狼玩命的拼了起来。 草原上放牧牛羊长大的人都不缺力气,力气不够也不可能驯服牛羊,反倒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被牛羊给怼趴下了。如今对上狼群,虽有刀,却也没一个照面就让狼给灭了,但面对的是整个狼群,一整个凶残且饥饿的狼群。 沙子爹才砍翻一头狼就被另一头狼给偷袭了,背上一大块血肉被活活撕下,鲜血淋漓。 群狼立时攻击得更猛了。 沙子目眦欲裂,想要冲上去救沙子爹,回过神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真的冲上去了,却不是以人的模样,而是以狗崽的模样。 养狗的人想来都知道,狗狗年纪小的时候可爱得让人心都仿佛萌化,不管是哪个品种的狗狗都不例外,但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除了一些专门的宠物品种,不少狗长大后是相当生猛的,毕竟,狗的祖先据说是狼。 只是,被当宠物养着,指甲都给剪光了,估计对着这样的狗,谁也想像不了狗的生猛。 那如果狗狗的指甲没剪呢? 如果狗狗的指甲比金刚钻头还要尖锐,比钢刀还要锋利呢? 虽是狗崽,但一只狗崽若有了上述的爪子,必然生猛无敌。 狗崽一口气将两回体型是自己数倍的狼给撕成了碎块。 意识到自己招惹了不能招惹的生物,虽然食物珍贵,但生命更珍贵的狼群叼上容易叼走的羊尸一溜烟的跑了,徒留一人一狗的父子俩懵逼对视着。 沙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沙子爹却是看了个一清二楚,自己的宝贝儿子突然就变成了一只雪白的狗崽,真可爱,如果没看到地上的狼尸体,狗崽身上的毛发也没有被狼血浇透的话。 沙子爹努力的说服自己,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在做噩梦,睡醒了就好了。 如此呢喃着,沙子爹下意识向着家的方向迈步。 被丢下的狗崽不由发出了榴榴的哀鸣声。 正榴榴的呜咽着便见沙子爹忽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做为一个普通人族,身上被狼活活撕掉至少半斤的血肉,伤口还不包扎,还赶路,不晕才怪。 狗崽赶紧奔了过去围着沙子爹转悠,始终没见沙子爹醒来,试着用爪子推了推,人没推醒,却被推得移动了位置。 狗崽目瞪狗呆的看着自己的爪子,虽然打小气力就大,但现在未免也太大了吧? 不论原因为何,这都是好事,狗崽用爪子剥下了狼皮将沙子爹包了起来一爪一爪的将沙子爹拖回了寨子门口,看着沙子爹被人发现,带走。 狗崽绕着帐篷转了好几圈,偶尔发出榴榴的声音,终于离去。 再之后狗崽就一直在流浪,因为变不回人形,流浪时便一直都是狗的模样,有时会被人捡回去当看家犬或宠物犬养,也有时会遇到流民,看到它就口水直流想逮了它打牙祭,自然,就没流民成功过。 狗崽的流浪生涯结束于某一次被寻找獒犬的猎人发现,虽然不是獒犬,但因为它的爪牙特别锋利,觉得是条好犬便用陷阱将其抓了起来带到大城里去卖。 那座大城叫拉萨,买下狗崽的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狗崽能够闻到对方身上的亡者气息,却又诡异的存在着生机。 女人是家酒馆的掌柜,也是偶然发现狗崽,觉得这么一条有灵性看上去能化形了的狗就这么让人族给毁了也是可惜,便顺手救了下来。 狗崽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己是可以变成人形的,然并卵,他有那个能力却不知道该如何化形。 掌柜的虽觉得这条狗妖挺稀奇的,都有了化形的实力却不知如何化形,闻所未闻,但还是教会了狗崽如何化形。 狗崽化形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去找自己的父母,然而,离他当年离家已过去了三十多年,他的父母早已长埋尘土之下。 如果说流浪时还能告诉自己,自己有家,只是暂时回不去了的话,那么那个时候就是真的没了家。 狗崽回到了掌柜身边又学了几年,再后来便继续流浪了,居无定所,直到民国时因华夏东部战火纷飞为了躲避战乱才重新回到已经沙漠化的故土。 “这片绿洲是我用法术移了地下水脉,再掘了井灌溉出来的,是不是很美?”沙子问我们。 我用力点头表示赞同。 黄沙漫漫,只这一点绿,能不好看 不过,都移了地下水脉过来还这么黄沙漫漫,这一片的环境破坏究竟多严重? 侃了半天后发现沙子居然一直没提到主题,我不由问:“你不问我知道多少吗?” 沙子懵了下,过了一会才似反应过来。“你莫不是想说你还真知道我的情况?” 合着你就没信过高岚的话呀。 我道:“你先让我看看你的原形。” 高岚奇道:“你的眼睛不是能看穿一切妖魔鬼怪非人生物的原形吗?” 我随手将一块烤羊肉塞进高岚嘴里:“吃东西都塞不住你的嘴。” 沙子狐疑警惕的看着我。 我道:“我真没恶意,我就是有恶意,你不是我的对手。” 沙子思索了下,大概觉得也是这个理,但还是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看我的原形?” 我理直气壮道:“确定一下自己的猜测。” 沙子迟疑了下很久,还是变回了原形,一直非常漂亮的狗崽,通身毛发洁白如雪,看着就很软和,撸起来更是软和令人爱不释手,反正我是舍不得撒手了,手感好好。 我邀请尘寰道:“尘寰尘寰你也摸摸,这手感比你还好呢。” 尘寰,尘寰一把将狗崽从我怀里拎了出来丢一边,狗崽赶紧化回了人形,我顿时就忍不住掐住了尘寰的爪子,正想问你干嘛便见这家伙变回了原形扑我怀里,下意识的撸了把,手感真好,再撸一把。 对了,我刚才想说什么来着? 正撸毛回忆着,尘寰便开口了。“沙子究竟是什么物种?地球上没见过这样的狗。” 我道:“当然没见过,那就不是地球上的物种,那可是天狗,大洪荒时的遗裔,据说是妖族占据核心的种族之一,单独占着一个非常富饶的中千世界。”真是令人羡慕嫉妒恨。 沙子道:“我父母都是人族。” 我道:“但你祖先里有天狗,它的血脉在你身上出现了返祖,于是你成了一只从人肚子里钻出来的天狗。” 天狗一族的繁衍能力比大部分古神神民还惨淡,如今却能凭空捞着一只新成员,真是走了狗屎运。 沙子奇道:“狗的话,应该不会这么多年还长不大吧?” 我瞅了瞅沙子七八岁的模样,呵呵道:“天狗和你认知里的狗可不是一个物种,你想成年,那还得再过几千年呢。” 沙子默了。 我想了想,问:“你要不要去见见你的族人?当然,你不见也无所谓,但我肯定会通知阴山,也就是天狗一族的祖地,阴山收到消息后肯定会派人来找你。” 幼崽流落在外太令人不放心了,被人吃了怎么办?就算事后可以屠了凶手全族复仇,也没法让死者活过来,幼崽必须带回家好生养着才行,这是这一类长寿种的共同观念。 沙子闻言露出了怯怯之色。“它们能接受我?” 我斩钉截铁道:“肯定能。” 沙子思考了足足三天,在我打算告辞继续训练高岚时终于表示也想见见自己的族人。 我将雪莹山庄的地址给了他让他去找君长青,反正那家伙近来也是闲着,不如做点活雷锋的好事,当然,这也和我不知道天狗一族主要聚居地的空间坐标有关系。 “你的族人不会不喜欢你的,你要不放心,到时候呆得不开心也可以回来,雪莹山庄挺缺人手的,你的能力不错,到时候可以和我签个长约。”我如此安慰着还没出发就已经在紧张的沙子。 沙子:“.....” 316、第七章青鸟·新月沃土 地球上古代据说有四大文明,华夏文明是其一,另外三个是恒河流域的印度文明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文明、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文明,除了华夏,另外三位早扑街几千年这种常识就不提了。 谈谈其中的古巴比伦文明吧,说是巴比伦,实际上两河流域的文明比古巴比伦时期更早,这块土地的历史也相当之精彩。 虽然几千年前是富饶肥沃的新月沃土,但如今,也是沃土,但这个沃是因为石油,石油带来了财富也带来了中东就没消停过的动荡局势。 如今我就在这片土地上,在玩够了自然环境极限生存后便该是人性方面的东西了。 搜救队的工作问题难免涉及人性、心理等方面,工作时得将人性给塞狗肚子里去,同时揣度任务文明少数或多数人的心理,从而加以利用以便更好的完成任务。 啧,要不是知道搜救队的工作目的,就它们那工作手册,真的很容易被当成人渣集中营。 高岚在与人沟通这方面的能力不差,但以前她都是跟普通人打交道,便是与罪犯打交道,也都是警察局那样安全的地方,而搜救队的工作范围,除了各种可能碳基生物生理承受能力的环境,也从同类也是食物的石器时代到战火纷飞的封建时代乃至星际时代都有。简言之,运气好可能被投放到一个和平的社会环境里工作,运气不好被丢到春秋战国战场去都不足为奇。据说就曾有个倒霉蛋被直接投放到星际争霸的战场,还没反应过来就死得渣渣都不剩了,躯体被星舰炮给轰成了最原始的粒子。 而不论原本是哪种社会环境,这都需要搜救队上场了,就算原本是和平安逸也会很快水深火热,可能是因为即将到来的灾难,也可能是因为搜救队的不择手段。 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漏了下动荡环境的生存训练? 地球上的环境是大体和平局部战乱,正好翻过伊朗高原后最近的局部战乱地带就是中东,我就将高岚拖中东来玩极限生存了。 到了中东才发现,美人居然也在,真有缘啊,正愁住哪呢,干脆蹭剧组了。 没毛病,就是剧组。 在得知美人是来这地方拍戏的后我好悬没问出导演是否脑子瓦特了这种问题。 中东这是什么地方? 华夏什么时候拍戏拍到国外去了,且还是这种压根不接壤的国外? 最后,这剧组居然真的招得到演员,我可是碰了不少回枪战乃至抢劫,现在的演员应该不至于文武兼修吧? 华夏禁枪诶,又不像高岚被一群非人生物训练过,空手接子弹的本事没有,但躲一躲的能力还是有的。 美人表示导演脑子是有点瓦特,追求艺术追求疯了。 有人写了个奇幻小说,是一只妖怪从早商时就开始走丝绸之路到处溜达的事迹。 小说超长篇,有华夏的王朝更迭,也有华夏周围国族的兴衰灭亡,更有丝绸之路上所有国家与民族的描述,简直活生生的古代丝绸之路发展发卷,拿来当丝绸之路百科全书都绰绰有余。 尽管作者是只令人想寄刀片催更的拖延症患者,但架不住它写的太好也太写实与精彩,因此便有人想将小说拍成电视剧。 反正是超长篇,现在都还没完结,先拍一部分试试水,若是好就是第一部,并且会有第二部,若是不好,那就太监呗。 当然,从专业角度来看,没人认为这样的剧本拍好了会不红,注意,前提是拍好了,但这那只妖怪的经历太过跌宕起伏加太浪,讲真,徐霞客都没她浪。 如果想拍好,拍摄场地自然不能糊弄,多半得实地拍摄,这样一来....谁拍这戏都得折寿。 这种情况下,若非想拍片的是个富二代,重金往里砸,又动用了诸多人脉,这剧组还真拉不起来。 第一部的时候还好,那只超浪的妖怪小姐姐活动范围多在中原一带,最远也就跑到了甘肃,重点内容在于她太倒霉,商朝前期和中期因为王位争夺相当热闹,最严重的时候还有个九世之乱,一乱就是好几代人。 美人说那只妖怪不是倒霉,而是商朝是典型的奴隶王朝,妖怪有学识,自然无法与当时被当成牲畜,有时还兼具肉类肉食的奴隶交流,怜悯什么的更不可能,她都不是人,本身又不是同情心泛滥的圣母,哪来的怜悯?最多就是感慨一下人族胃口真好,同类都下得去口。如此一来,她当时往来的对像多为贵族,商代早期的混乱便很难不被卷进去。 这很好拍,也拍好了,第一部红了,然后就是第二部,可第二部时主角已经看腻了商代的王位更迭,带着货物一路向西走商穿过了古西域,翻过了葱岭,跑到当时的新月沃土来了,后来还在地中海一片溜达了很久。 别的部分都还好,就是中东这一片的戏份不好拍,没有过人的身手在这些地方很容易出事的。 因此仅是招华裔角色就很是吃力,第一部的一些演员都退出了。 美人没退,一方面是她恰好是主角,另一方面则是美人也不是吃素的,无惧战乱地带,丫出国的时候顺了我一箱子的符,不过我觉得她这一行为有些多此一举,在剧组里我感觉到了残留的非人气息,感觉有些像灵,而若真是灵这个等级的生物,那便是来支军队,谁吃谁还真不好说。 第二日的时候我见到了气息的主人,一只青鸟。 瞅了瞅那只翎羽漂亮的青色鸟儿,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从美人那摸来的原著。 主人公就是一只雌性青鸟,这所谓原著莫不是与有容的《治安官》一样都是回忆录? 现在很流行非人生物靠写作赚钱吗? 青鸟看到我也有一瞬的怔愣。“小庄主。” 我诧异。“你认识我?” 诚然,我是认识几只青鸟的,但绝没眼前这一只。 青鸟回道:“地球上的君族不多。” 哦,忘了雪莹山庄的出名程度,换了主人,哪怕不是管辖范围内的非人生物也不免关注一二。 我好奇的问:“青鸟一族怎么跑人间来了?” 据我所知,青鸟一族是有自己的栖息地的,也是盘古世界最大的物流boss,成年的青鸟大多拥有随意穿梭空间的能力,不干物流太可惜了。于是乎,在盘古世界和平下来后这一族就真的干起了物流,发展至今就差垄断了,虽然实质上也差不离了。 “旅游啊。” 我瞅了瞅手里的书。“你这旅游可真够久的,说离家出走还差不多。” 虽然青鸟有几千岁了,但以我对青鸟一族的了解,商初时这只鸟成年了没还是个问题。 我纯粹是随口一猜,不曾想青鸟露出了吃惊之色,我去,居然猜中了,离家出走到换个世界,也就青鸟一族能这么玩,以及,你爸妈对你做什么了?一走就是这么多年,从商初到现在,就算没有四千年,也不会差太大呀,多大仇? 虽然佩服这只鸟离家出走的境界,但不可否认,和她聊天是一件很舒服的事,尤其是在国外这个环境里,语言沟通毫无障碍,还博古通今,顺便让我打听到了不少比较关心的事。 娲灵正在读条复活中,不过它的情况比我当年要好,所谓读条复活也不过是重新培育一具躯体再慢慢磨合打熬到完全兼容即可。 以及,神尊一直没消息,怕是凶多吉少。 最后,少则一千年,多则两千年就可以看到一场跨宇宙大战了,丫的祖文明绝对是早有预谋,都跑这么近了,虽然只是规模非常小的先头部队,但先锋都能看到了,大部队也不会太远了。 前夫/妻仍旧买消息,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最后一个打听对像让青鸟有些怀疑我对像,理解,这年头谁特么会打听一个不知道多少年没现世的神祇了? 不管这不是大事,比较严重的是尘寰。 “你对你的前夫还真是念念不忘。” 我将尘寰按着撸了把快炸起的毛。“早找到早离啊。” 闻言,雪狼的毛这才服帖下来。 诶,平时也没见他这样啊。 不过,手感真是越来越好了,再撸把。 欢快撸毛时忽然感觉到阴影,不由抬头,发现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停在了我自带的躺椅旁边挡了阳光。这人我认识,那位冤大头富二代,也是男一号,至少第二部里是男一号,小说超长,跨度几千年,除了主角外就没有几个角色是固定的,最多是阶段重要配角。也真是佩服他,明明看着就挺细皮嫩肉的,还特别跑到中东来遭这罪,亲自上场演戏,还演得挺像的,对艺术不可谓不真爱。 在此之前我是这么以为的:一位对艺术爱好者,虽然有点找虐,但人为了理想,还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这么点找虐并不算什么。 然而他开口后....呃,老兄你为了把妹也真是豁得出去啊。 富二代姓商,我叫他商公子,商公子是个妙人,反正我觉得能为了把妹跑来投资演艺,还亲自上场演戏的人不多,而从三言两语里我也看出来了,这家伙的出身绝对是特别好的那种,却没有纨绔的习气,他把妹也不是拿钱,虽然貌似也很有砸钱的模样。但他不是送珠宝送名牌包包,自然,考虑到他追的是青鸟,青鸟也不可能对珠宝与名牌包包有兴趣,前者还不如她自己的羽毛漂亮,后者的话她有芥子戒,不仅方便,质量还顶呱呱,过个一千万年也照样能用,而名牌包包,撑死也就放个几十年,勤用的话连几十年都撑不了。 如此一来,自然看不上珠宝和名牌包包。 这么一来,就是送车送房送珠宝名牌也没用,说不定还会被觉得有病。 商公子的智商显然在线,没想试试看青鸟会不会将他拉入神经病的名单,因此他走的是另一个路线,将青鸟的小说拍成电视剧。 没有一个小说作者能够容忍自己的一流小说被人给拍成三流烂片,写小说也不容易的好伐,哪怕是回忆录也是很花气力的。而且,越是回忆录就越是受作者重视,当然,若是回忆录全是美好的内容另当别论。 从我已经看了的部分能够看出,青鸟写小说的时候还真是实打实的回忆录,毫不掩饰自己千年前对人族的睥睨心态以及中间经历无数事情后的变化。 看得出来,虽然斯人已逝,但仍活在回忆里,至少,青鸟肯定不能接受有人在自己眼皮底下作践自己的作品。 商公子虽不知青鸟写的是回忆录,却找对了方向,怕自己的作品被拍得乱七八糟的,青鸟同意了担任二号编剧与场景布置指导人。 同在一个剧组,接触时间长了,怎能不日久生情? 商公子对自己的外在还是很有自信的。 然并卵,他都从演技萌新被diss得进化成实力派演员了,青鸟仍旧对他无动于衷。 商公子原以为青鸟大概是天生这么个性格,对谁都不冷不淡的,但看了我和她相谈甚欢后,又觉得,可能是因为遇到的人不是她有兴趣的。 这还不如青鸟天生冷淡呢,至少这样他还能有点盼头。 不过就算这样商公子也没死心,而是来向我取经。 这我该怎么给经? 我能说你想追求青鸟,而青鸟又不想跟你这样的人玩露水情缘,自然不可能理你。毕竟,你是百岁而终的人族,而她是万载长生的灵,若是不小心被带沟里去了那不坑死自己了? 我问商公子。“你追她多久了?” “五年零六个月三天。” 我:“....”商公子你记忆力可以呀。 能够追一个人追得毫无希望也没放弃,就算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追求也差不离了,难怪青鸟不接受,太容易被这种人带沟里去了。 情感上我佩服商公子,如果青鸟是个人族,我说不定还会指点一二,但青鸟压根不是人,而商公子却是根红苗正的人族,还是省省吧,这种情况宁拆十对鸳鸯不拆一座庙啊。 于是,我说:“或许是她心中早有所属,容不下第二个人了。”所以你一直都得不到结果,早点死心回家洗洗睡吧。 商公子笃定的道:“不可能,我追了她这么多年,别说男朋友了,便是追求者,也只有我是固定不变的。” 所以你也够死心眼的,别人都死心了,就你还没死心。 “五年里没有,并不代表五年前也没有。” “都过去了五年也没出现,就算有也肯定分手了。” 那可不一定,对于寿命超长的非人生物而言,莫说五年,便是五百年也不过弹指间,夫妻几千年没见面都没毛病。然而,这点我没法跟商公子解释,只能看着商公子继续撞南墙。 一边看小说一边撸毛,偶尔看看商公子撞南墙,我诧异发现,青鸟虽然对商公子拒绝的特别干脆利落,从不给商公子希望,但对商公子也不是特别差。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青鸟不是人族的关系。 在人族,不管是告白被拒绝还是被告白然后拒绝了,双方都会有些尴尬,拒绝的那个多半还会跟告白的那个保持距离,渐渐疏远。而非人生物,尤其是长寿种,不管是被拒绝了还是拒绝了别人,除了极个别例子,普遍不会因此影响原本的关系。 只是,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总觉得青鸟对于商公子的态度有些纵容。 原因嘛,虽然青鸟已经在漫长的岁月里慢慢学会了尊重人族,但终究不是一个物种,再加上活得久了,看待人族的心态多少有些睥睨。 平等尊重的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极亲近的关系,让非人生物已经忘却了物种之别与寿命问题,比如青蛟,他看所有人族都是能吃和不能吃的分别,但当年看待六娘却不在这两种评判之中。 坚决不给商公子半点机会却又是如此相处,稀奇。 不待我稀奇出什么来便收到了高岚的求救。 中东不比葱岭羌塘什么的,玩自然环境极限生存,对抗的到底是只是环境,并不是什么严苛的考验,我很放心,当然,她要是这关都过不了也不用去参加搜救队了,去了也是送菜。就算可以读条复活,读条复活多了也有后遗症的。 仲冬是混乱地带,而混乱地带,真正考验人的是人心。 这样一来我就没把握高岚一定不会出事了。 复活技能我目前可真没有,因此给高岚留了几张用来求救的符。 收到讯息,也顾不上看戏了,赶紧乘着雪狼去救人。 找到高岚的时候高岚身上至少嵌着五颗子弹,让我破天荒的忍不住感谢死熊猫,虽然那家伙做实验从不保证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但不管有没有副作用,却是一定会有好处的,比如高岚如今,若无熊猫当年顺手的改造,妥妥的下黄泉。 我抬手用灵力将高岚体内的子弹取了出来,再顺手封住血管,取出纱布就要包扎,却被高岚抢了过去。“我自己能包扎,你先帮我周围的雇佣兵杀了。” 我诧异。“张口就是杀人,高岚你现在越来越向我们靠近了呀。” 法治社会,谁特么能张口就是杀人,还不止一个? 啥? 你说我? 我就不是法治社会长大的,从我能走路起君族就有教我各种技能,其中不乏杀人的技能,地球上应该没哪个国家会将杀人的技能当做孩童的必修课吧? 只是高岚这变化,啧,还是去当搜救队吧,她已经不适合继续在地球的正常环境生活了。 虽腹诽不已,我还是示意了下雪狼,雪狼立马离开了,没一会便回来了,有几缕毛发被血给打湿了,我赶紧拿剩下的纱布给雪狼擦毛。雪狼这种生物生活于寒冷之地,最不喜欢的就是皮毛被打湿,很容易就冻成坨,然后整匹狼就得悲剧了,冻成坨的皮毛很容易碎裂,缺了皮毛等于不能完美御寒以及....颜值下降。 尘寰虽是在地球上出生长大的狼,却也继承了雪狼的某些天性。 正缠着纱布的高岚:“....喂,我还是伤员呢。” 我随口道:“等会。” 高岚:“....” 擦干净了狼毛,再给高岚包扎了,我这才有空问她是怎么惹上这群雇佣兵的,五颗子弹啊,还专往痛的地方打,就没想着一击毙命,而是想着将人给折磨死,多大仇?亦或是变态? 不是没听说过有些人因为战场压力太大,就做出一些更残忍血腥的事来转移压力。对此,我唯一的感想就是:有病。 pdst患者不少,若每个人都如此,那早天下大乱了,以及当心理医生不存在吗?再笨的患者也知道要找心理医生,会想着会做些更残忍血腥的事来转移的,只能是本来就有病。 那些雇佣兵就是这种人,高岚正好撞见他们在荼毒一个小村子,就想拦着,但别人显然不可能听她的。 高岚还能咋样,杀呗。 跟着阿莯学了那么久,别看阿莯温和斯文,但想想它证的什么道啊,不免受到点影响。 高岚想都不想的就杀人了,然后就被群殴追杀最终找我求救。 我顿觉无语。“这地方真是够乱的。” 讲真,来之前我是上网查了查大概历史的,知道两河流域这一片比华夏四战之地的中原还倒霉。 华夏的中原再怎么四战之地,也只是王朝更迭的乱世时期,很长时间都是政治中心,属于几百年才倒一次霉,来来去去的民族终被同化。而两河流域,从几千年前到现在就没消停过。 四周无险可守,还好死不死的卡在亚欧非的交通要道上,统治这片土地的民族就没固定过。 上下游的文明掐,周围的国家强大起来后也掐它,掐得两河流域的原生文明都在这样的纷乱下断绝了。 然而,知道它的历史情况,和真正的体会到这种纷乱却是两回事,莫名的想起了之前看的小说里青鸟的感慨:这特喵的就没个稳定吗? 尘寰奇道:“你居然还会感慨这种纷乱。” 我不解。 尘寰解释道:“你有时候的模样,感觉你仿佛见识过更乱的。” 我说:“是见过呀,但当年在大洪荒时代,很少有人会纯粹的为了杀戮而杀戮。”反正我当年是没见过纯粹为了杀戮而杀戮的存在,那年头杀人一般两种原因:利益,亦或是弱者挑衅了强者的威严,但本质上还是为了利益,强者的威严被挑衅,若不回击,那么就别想消停了,别人会以为你衰弱了,然后扑上来蚕食你的血肉。 后者也是少凰当年会将那些因为孟凰废了不尊重孟凰的神仙妖怪都给下锅的根本原因,当然,弄死是因为捍卫孟凰的尊严,下锅就纯粹是少凰的个人问题。 像这种情况....修士若有这样的心性,只能去修魔,还是注定没有结果的那种。 别提凶兽,凶兽看似为了破坏而破坏,但本质上是为了平衡,君不见历史上除了最早的诸神之战,后来每次凶兽特别活跃的时候都是盘古世界资源供养不起无数修士的时候,若非如此众神也不会那么头疼了。 高岚听了我的解释,皱眉道:“你的意思是为了利益,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我反问:“你见过生存面前还能保持善良的智慧生物吗?” 高岚无言以对。 高岚的情况不适合移动,尤其是高速移动,再次忍不住无奈人族的脆皮。 只能就近找地方让高岚先养养,等确定死不了了再继续玩生存极限。 高岚一听我的打算便忍不住表示佩服。“你还有没有人性了?” 我反问:“你还想不想参加搜救队了?” 高岚马上做了个拉嘴上拉链的动作。 要在这片纷乱的土地上找个符合我要求的修养地方还真不容易,人太多的地方不好,谁知道会不会再添颗子弹,不过话说回来,这地方居然没枪械管制条例,好吧,你没枪械管制也就算了,居然连聚居地禁止斗殴都做不到,服气了。 合适的人类聚居地没找到,非人生物的异空间入口倒是阴差阳错碰到一个。 考虑到这里不是华夏,语言不一定通,就算语言通了,三观也不一定合得来,好吧,是不了解的情况谁知道里头的主人是好客的还是厌客的,而且,主人不认识我又怎么会信我不是恶客。 容易引起冲突的地方着实太多了,还不如继续在荒野里呆着呢。 如果没看到青鸟的话。 我不认识这里的主人,但我认识青鸟呀。 有舒适的地方呆着自然没人想在荒野里受罪,我赶紧上去拉住了青鸟。“真巧,出来溜个圈还能遇到。” 青鸟瞅了瞅我,又瞅了瞅我身后正在合拢的空间裂缝。“是挺巧。” 我点头表示赞同与激动,然后就听青鸟问:“你可止这里是哪里?” 我瞅了瞅周围的情况,仍是荒野,但跟外头半干旱快赶追沙漠的沙漠不同,这里水草丰美,显然是好地方,不远处还隐隐能看到不少华美的宫阙,不过宫阙风格和华夏风不同,不好判断全貌及其主人哪位。 不过想想方才踩着的土地。 我说:“你可别跟我说这里是美索不达米亚的诸神。” 青鸟颌首。 我问:“那段文明的?” 不是我说,这片土地被不同的民族统治者,我不认为每个民族的信仰都一致,若每个民族信仰的神都在这,那还不上演活生生的诸神之战?毕竟,据我所知这颗星球上大部分的神类都是信仰神,靠凡人的信仰堆成的神,对于信仰的依赖很重,不像东方神,大多是自己修炼的,信仰便如锦上添花的花一般。若非如此,少凰早年也不敢任信徒文明遇到危险将上帝的电话打爆了也不予理睬,最后理睬了还是因为神界的法律。 为了信仰,想来远古时候这片土地上往来的信仰神一定很热闹。 青鸟回道:“土著神。” 土著神? 我惊讶道:“文明没落这么多年,神殿早被推光了居然还没消失?” 信仰神成也信仰,败也信仰,离了信仰就会变得虚弱,甚至消亡。 话说回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原生文明是over了多少年来着? “长眠了。”青鸟说。 作者有话要说:吹空调吹感冒了,鼻塞头疼,写不下去了,今天就两千吧 317、第七章青鸟·毛值 长眠了呀? 信仰神消亡的前一个阶段貌似就是长眠吧,大多数都是睡着睡着就消亡了。 青鸟表示还没那么惨,这些土著神是与原生文明伴生的,只要原生文明还未完全从智慧生物的记忆里消失这些信仰神就挂不了,当然,什么时候醒也不好说,不过这些年好多了,偶尔会醒一段时间。 两河文明的原生文明神话来之前我就买书看过,记得还和高岚有过一段对话。 关于苏美尔神话里有一段是神以洪水毁灭人类的。 高岚当时就忍不住吐槽这些神无情无耻,哪怕是死熊猫找人族的茬虽狠也是有原因的,这些神却仅仅是因为人类太吵闹了。 我随口就说了一句:“你怎么就知道没有理由呢?” 神类也不是那么无聊的。 人不会与蝼蚁计较,除非蝼蚁妨碍到了他们的利益。同理神类亦然,人类没妨碍到它们的利益,它们也是不屑与人族计较的。 所谓恩利尔嫌人族太吵闹而洪水灭世,我看的时候就自动翻译成了:人类繁衍太快,挤压了众神的生存空间,于是众神以洪水帮人类控制人口。 啥? 用洪水控制人口太凶残太变态了? 唔,我还真没觉得凶残,因为这是从神类的角度出发最简单轻松的法子。而且,这种方式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华夏古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稍有不同的是,恩利尔通过这种方式控制了两河流域的人类数量,而华夏,那位神类现在还被封印着不见天日呢,一直没放出来。唔,早期是仇恨太高不想放,后期倒是淡了仇恨却不敢放了。 高岚当时就被我的话语给打败了,不过相信她以后不会再以善恶去定义一个神了,没有所谓善神也没有所谓恶神,所谓善神不外乎凡人没有损害到它们的利益或是于它们有益,所谓恶神也不过是利益需要或凡人损害了它们的利益。 我想了想神话里的众神,虽然人族的神话和真实肯定有区别,但真实信息也肯定有,也不知这位青鸟是和哪位神类合得来。 出于好奇,我随口问了下。 青鸟吐出了一个奇怪的发音,我、高岚与尘寰皆懵逼脸,麻烦说人话,我们听不懂鸟语。 青鸟换回了汉语。“伊南娜,也翻译做伊什塔尔。” 伊南娜? 我有印像,苏美尔神话里的女神不少,但有个性令人印像深刻的就这一个,反正我翻完整本苏美尔神话后还记得的女神就这一位。其实也不是记不起来,毕竟这具躯体的记忆力是真正的过目不忘,见过的东西一万年后都别想忘记,只是对于我不感兴趣的,得费点时间去翻。 不过,神话里对伊南娜多少有些....性别歧视,因此很多内容我都是凑合着听听就算了,但就算拿筛子筛掉大部分掺水的,剩下的也足以说明那是个优秀的女神。 在青鸟的口中那也是个优秀的女神,就是倒霉了点。 青鸟口中的伊南娜与少凰有些像,但她没少凰强大,也没少凰的好运气,也可以理解为噩运。少凰对力量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追求,也因着这份执着她才走得特别远,在她的认知里:弱小等于食物。 一个有着这样认知的人只要没死就不可能不成长为一个格外强大的神。 少凰除了自身强大,还有个好姐姐和一个不错的少年成长氛围,南明神族没有性别歧视,确切说,洪荒时普遍没有性别歧视,弱肉强食,强者哪怕是女子也可以搞后宫三千,且没有任何人觉得有毛病。典型例子如楉,丫可是真的有后宫,虽然目前为止数量还没超过个位数,但再少那也是后宫,却没任何人觉得那有任何问题,只觉得理所当然,包括她的族人。 少凰足够强大,而孟凰又因为与天帝的博弈朝不保夕,更不打算一个流着自己的血也更可能流着龙族的血的混血上位,于是少凰在有了力量后又拥有了王权。 本身打遍天下无敌手,又有王权,少凰的肆意妄为还真不算胡来。 伊南娜比少凰幸运也不幸运。 伊南娜有着一个正常的童年,不似少凰那般从睁开眼到被孟凰抓回去的几万年就只思考过两个问题:下一顿吃什么?怎么不被吃? 她连自己是什么这种问题都没思考过,倒不是一直没空,后期强大起来的时候她已经有空思考这些问题了,但这些问题能帮助自己提升力量吗?答案是不能,既然不能为什么还要思考这种无聊的问题? 伊南娜最初的神生过的还是不错的,和少凰相比堪称天堂。 她的倒霉在于后来的时代改变。 信仰神对凡人的依赖很重,因此当凡人改变的时候信仰神也很难不受到影响。 比如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度。 凡人社会变了,苏美尔众神自然也开始了变化,而伊南娜恰好正在那个过度时期,她也就不像少凰那样有一个完全不理解性别歧视为何物又恰好需要一个继承人的长姐为她铺平王座之路。 伊南娜显然不会想适应这种变化,这也正常,好好的潇洒人生谁特么乐意被人压迫? 最开始时这位女神想获得一块相对独立的地盘自己当老大,瞄上了地狱,然后....只能说早期的她比起早期的少凰太天真了,也可能是不够强大,换作少凰肯定从大门一路杀到王座上去,人杀光了没关系,地盘还在,重新招工就是了。当然,若是打不过,少凰也会玩阴谋诡计,这是一个王最基本的素养。 伊南娜的地狱之行,七重地狱大门让她失去了武器,她又不像我和少凰就算没了人形时的武器也可以化作本体的兽形继续作战,于是over了,不过最后还是被救了回来,就是有个问题,地狱放出一个灵魂就需要用另一个灵魂做为交换。 也就是伊南娜想要完全脱离地狱还得用一个灵魂去交换,地狱方面是打算带走她离开地狱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但伊南娜显然不是冷血之人,因此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挠了,始终决定不了拿谁做这个替死鬼,直到她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很是消散滋润的在享受歌舞。 ok,就他了。 于是伊南娜的丈夫就被地狱使者给拖走了,虽然人类的神话有关于他最后复活的事情,但实际上那只是人类虚构的圆满结局,顺便控诉一下伊南娜,但实际上,伊南娜的丈夫是在地狱里消亡了的,若非消亡了,她怕是会一直厌恶丈夫下去。 我不认为伊南娜的决定有什么问题,这种男人不扔了还留着过年啊?只是她不该在冲动之下这么做,因为事后对于推人下地狱多少会有点愧疚,而农神再死在地狱里....人死了是会被美化的。 伊南娜花了好几个一百年才慢慢摆脱这种情绪,青鸟就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伊南娜的,还为当时被这种情绪折磨整个人都快精神病(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位女神心地还真不错,反正目前为止我认识的女神,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会因为这种事而觉得愧疚)了的伊南娜提供了些开导。 高岚奇道:“我看苏美尔神话的时候这位女神挺....很难相信她会对前夫这么深情。” 青鸟摇头。“不是深情,是愧疚,她的良心比我们多。因为愧疚,所以声色犬马放纵麻痹自己。” 我戳了戳高岚的脑袋。“人类的神话不可尽信的,比如吉尔伽美什那段,说她向一个凡人求欢,那口味必须得重得没边了。” 高岚茫然的看着我。 我道:“神类可能会和人类生孩子,但除了个别口味超重的,不会有神类想睡人类。一来不屑,二来不想害人,双修时不免有法力流动,凡人的躯体可承受不了神类的力量流转,举个例子的话,就好像少凰,她若是顶着自己的本体将刘元给睡了,流传的法力足以将刘元灌成金仙,但灌成金仙之前他会先被撑得爆炸成最原始的夸克质子一类的东西。当然,神类也可以忍耐,但那样就没法尽兴,除非真爱且爱到了骨子里,否则没有神类会为了凡人委屈自己。” 尘寰奇道:“你真有经验。” 我道:“别醋了,这是常识,那年头拜龙族百无禁忌各种跨物种的交/媾,所有人都被普及了大量双修时百无禁忌会有的各种后果。” 龙生九子,九子不同,正常人想的龙的基因突变真厉害,神类第一反应却是:我去,你睡死了多少人啊,居然能生出九只崽来。 也因为神类的这一特性我便无法相信伊南娜会向吉尔伽美什求欢,口味重还是其次,跟吉尔伽美什有仇吧?还不如说她和吉尔伽美什生了个孩子更靠谱。 没瞎扯。 就好比有容,她是熊猫的子嗣,也是少凰的子嗣,但这两位睡过吗?少凰肯定对熊猫没兴趣,而熊猫,我估计它活腻味了也不会重口味得百无禁忌到少凰身上。但有容的的确确就是这两位的亲生骨肉,唔,还有七十位神类共同的亲生骨肉。 高岚诧异道:“不是说吉尔伽美什是三分之二的神吗?” 我道:“且不说我和君长青都流着神血,但我和他却不是神,吉尔伽美什,他父母都是人类,生得出神来?若是基因返祖,那他就应该和天狗一样整个不是人,不存在三分之一人类三分之二神类的可能。” 所谓三分之二是神,明显是吹的。 高岚的推理能力还是合格的,思索了片刻。“那如果不是伊南娜重口味加想害人,流传下来的神话里怎么会有那样的记载?不可能是无中生有吧?” 我提示:“你可以提炼一二。” “伊南娜不可能,那就是吉尔伽美什向她求欢,然后被拒绝,恼羞成怒之下放出这样的传言来?”高岚推理道。“君王都是好面子的,肯定宁可让别人没脸也不愿意自己没脸,可,这样的话他也不怕伊南娜找他麻烦?” 青鸟道:“伊南娜彼时势弱,而吉尔伽美什是马尔杜克的信徒。” 高岚怔了一秒钟。“伊南娜与马尔杜克的关系如何?” “马尔杜克是母系社会过渡父系社会后的神王。” 这都不用说了,一个是新时代的压迫者,另一个是旧时代的获益者,关系能好才怪,随便脑补都能脑补出几百万字的神与神、人与宗教等战争的史诗大戏。 我现在都有点怀疑吉尔伽美什是否这两位神类之间博弈中的一枚棋子,而从吉尔伽美什的结果来看,虽然马尔杜克是神王,但拿伊南娜显然也没多少办法,不然吉尔伽美什也不会挂了。 伊南娜没醒,其它的神类倒是有醒的,但青鸟没兴趣去认识一番,性情不合,犯不着浪费时间。 当然,在得知如今那些醒着的神类多为男性神,再想想国外的男性神类多为什么性情后我对青鸟的风格极为理解。 没人乐意跟一个色眯眯盯着自己看的男人聊天,哪怕那个男人很强大也很有权势,唔,可能很多人会乐意,但青鸟绝对不会乐意,反正也没有利益牵扯,便直截了当的拒绝了,真要起冲突也不过打一架的事,又不是打不过,真打不过也无妨,青鸟认识的朋友不少,继续掐第二场便是了,群架可比单挑热闹。 当然,大部分时候都没掐起来,伊南娜的朋友这个身份还是挺有分量的。 青鸟对伊南娜的宫殿显然很了解,随意的翻出了治疗用的物品给高岚。“吃完后睡上一觉便可恢复如初。” 这么神奇? 高岚看了我一眼,我颌首表示可以吃,虽然没认出来那是什么药物,但里头蕴含的灵气是实打实的,也没感觉到有害的东西,灵气的浓郁度也是高岚如今的身体素质能够承受的。 宫殿里的主人虽然还是睡美人状态,但有神仆醒着,送来了美酒。 青鸟喝得很有滋味,考虑到它以前的经历,估计地球上各个时代的不同美酒都尝过,舌头也被练出来了,什么酒都能喝得下去,当然,会不会觉得特别好喝就是另一回事了。 至于我,我不可否认这酒里面用了好材料,但这味道,我还是更想念华夏风格的谷酒味道。 青鸟很是怀念的道:“很久没喝到这样古老的味道了。” 是嘛? 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青鸟的怀念里带着点哀伤,不像是在怀念酒的原汁原味,更像是在怀念人。 不过,半个主人如此善饮,做客人的总不能滴酒不沾,因此我陪着这家伙喝了下去,然后....我高估了这家伙的酒量,也可能是低估了我自己的酒量。 凤凰喜酿酒,我与娲灵最初的酒量如何已记不清了,但隔三差五的被凤凰摁着试酒,后期的时候我与娲灵的酒量已然无敌于洪荒。 过程不重要,反正结果都是我拿酒当水喝只是觉得肚子有点撑,除此之外什么感觉都没有,而青鸟已经半醉了。 我撸着被我按回原形的醉狼的毛,正嘀咕着手感好像有点没以前那么好了,沙漠摧残人的颜值也璀璨着毛绒绒的毛值,回去后得好好保养,唔该那些东西保养呢....正琢磨着呢,便听到了青鸟吐出了一个名字。 “湦。” 我微微挑眉,没记错的话,这个字是常用名,只不过并非现代人的常用名,事实上现代就没几个人会用这个字做为名字了,但先秦之前却是不少人用这个字做为名字。 我随口问:“先秦之前的名字能记到现在,是你前夫?” 青鸟想了想,如此回答:“唔,前男友。” 我奇道:“没结婚?” 能把别人的名字给记到现在,感情不可能不深,居然没结婚? “他死了。”青鸟悲伤的说。 我顿时聊不下去了,感觉自己在戳别人心肺子,很没道德心。 以及,这只鸟的口味真是可以。 通过少凰的审美我已经了解到一件事,在这些禽鸟类智慧生物的眼里:人类=丑八怪。 不是刻意羞辱,而是在这些长毛生物的正常审美里,没毛等于丑,而人类,也就头上长几根毛,能不丑吗? 然而,这只青鸟却爱上了一只丑八怪人类,这口味难道不是很重吗? 瞧着青鸟的神情,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出于好奇心,试探的开口:“商公子....” “就是湦啊,这么多世,他是和当初最像的。” 我为商公子默哀。 青鸟显然不是少凰那种心理与精神都强大到变态的存在,在爱上过一次人类,并且深刻体验了跨物种结合的痛苦后,青鸟显然不打算再找虐了。 啥? 躯体是衣服,怎么能因为换了衣服就不认人了呢? 且不说青鸟不是神类,便是神类,少凰的换躯体如换衣服的理论也是有针对范围的。 商公子的单恋妥妥的悲剧。 我将怀里的醉狼放下,将因为喝多了而恢复了原形的青色鸟儿包到怀里安慰的摸了摸毛。 我这一摸毛,青鸟顿时就委屈了起来。“你说我当年干嘛要为了一时之气离家出走?” 我说:“少年人年轻气盛,难免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 “我爱上了一个人类,明明族里的长辈说过永远都不要爱上比自己短命的物种,我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 我说:“感情若是能够为人所控制便不是感情了。” 青鸟委屈的哭唧唧起来。 318、第八章爱与罪·违和 青鸟醒过来的时候捋了捋被我梳过而特别顺滑的羽毛,狐疑的问我:“我有没有说什么?” 我茫然的看着它,一脸你在说什么,然后过了半秒才似反应过来般的问:“你是说你和伊南娜相识的事?挺有意思的。” 青鸟说是啊。 行吧,这关过了。 虽然不过关也没什么影响,但不免被怀疑会不会利用这些做点什么,诚然,我不否认我也的确想跟这只青鸟签个合同,但抓别人的前男友,还是转世n多世的前男友当人质这种事我还是做不来的。 在检查了高岚真的恢复如初后我将高岚重新选了片够乱的动荡区域继续历练,顺便要求她学学当地语言,最好能三五天就掌握一门新的语言。 高岚觉得我脑子瓦特了。 我说:“给我一天时间地球上不管任何一种语言我都能掌握。”随着躯体的进化而带来的超强记忆力与分析能力足以媲美翻译机,所以我这还真不是瞎扯,前提是找到对像获得足够的样本。毕竟,地球的语言虽然复杂,但放到盘古世界这个高度就不然了。 当然,更迅捷的方法也不是没有,比如熊猫,她可是最简单粗暴的,学都没学,直接抓个土著拷贝了对方脑子里的语言包。 “但,我觉得你应该没那本事,就算有你也不会想试的,这种脑子里动手术的技术一个不留神就会把人变成脑瘫。熊猫是有那精湛的技术和本身无所谓人族会不会变成脑瘫的心态,你的话....你要想学我也不介意教你。” 高岚明确表示谢谢,再见。 宇宙飞船如约到了地球上空,还顺便截了不知道哪个国家的卫星给我们打了电话通知我们的,让高岚报上自己的所在经纬度以便派人来接。 高岚忍不住诧异了下。“地球外太空飘着一架宇宙飞船居然没有卫星发现?” 我无语道:“你看看你手里的电话再疑惑吧。” 为什么发现不了? 简单啊,不是卫星已经被黑了,只能发现别人希望它们看到的便是那飞船具有隐形功能,至少能无视地球上已知的探测手段。不过我个人推测是前者,一艘接人的飞船而已,没必要搞那么夸张。 听了我的分析,高岚明显表示这更惊悚。 我想了想,好像也是,这也就外头的飞船是没恶意的,若是有恶意,那么估摸着它随手丢下一大堆核/弹地球上都得灾难临头了才可能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但,我反问:“就算别人有恶意你也没办法吧。” 高岚沉默了两秒钟,道:“突然很感谢神尊。” 是该感谢。 上位者不一定要对下位者有恶意才能造成伤害,更可能无心的开个玩笑就导致了低级文明的毁灭,比如因为无聊随手往地球上投几颗核/弹什么的,我相信很久以前的神类大部分不会意识到这种行为是犯罪,是伤天害理。 这就跟商朝时在缺粮的时候会宰杀同类为食,用大量活人做人牲一样一点都没觉得这很残忍一般的理所当然。 后来不吃人了是因为周代商,建立了礼乐制度,虽然目的是为了更方便统治万民,但也顺手止住了吃人的风气,至少没听说周朝的时候有哪位天子将敌人击败后下锅煮了与众臣分而食之。 不用活人做人牲了则是进入近现代后彻底消失的,国家领导人若是死后用活人殉葬,等着被拖出来鞭尸吧。 追根究底,所谓道德都是后来建立起来的,因为有人开了个头,又维持了足够长的时间,不论合理与否,都会成为合理的规则。 神尊开了个好头,让一群没有道德,唔,也不是完全没道德,从平等的角度上去看,至少神类还是很有道德的,但要从凡人的角度上去看,足以气死任何拥有现代三观的人类。 当然,比神类最令人想气死的往往是那些从蝼蚁艰难爬上神座的存在,许多蝼蚁在爬到高处后不是忘了自己的来处便是渴望抹去自己的来处,仿佛自己生来便位于高处,而这种心态能够做出的事,真的比那些无心的神类更恐怖。当然,这并不代表后者就是白莲花,便如原始资本的积累是血腥的一般,如果不需要积累这种血腥资本了,必然是已经过了那段时间并将自己的血腥历史给抹得差不多了。 就好比这次的飞船,高岚可以很放心对方不会随便丢颗核/弹下来玩,却不是因为相信对方的人品,而是相信对方不敢挑战法律。而在洪荒时代,那就真的只能指望对方的个人道德值了。两相比较,哪怕前者并不公平,它也比后者更令人有安全感。 高岚已经在我的训练下能够通过太阳来判断现在是什么时间,以及这颗星球的大概个头,信息量多点,经验再多点,徒手算经纬度也不是算不出来。不过现在算不出也没关系,可以上网查。 报了坐标还没到一分钟便见一只八爪.....也不止八爪,反正外形和章鱼很像,但触手绝对比章鱼多的机械章鱼从天而降。 章鱼先是伸出一只爪子给高岚做了个扫描,确定这就是高岚后又一只爪子抓起高岚的手指做了个基因信息记录,可以清楚看到高岚被扫描出来的基因以光影的方式让高岚自己也看了看,核实她的确是人族不是别的物种变化或同类整容出来的,长相和基因里对应的片段吻合,最后将一枚项圈挂到了高岚的脖子上,用机械声音询问:“雌性您好,您还有事吗?没事我们就出发了。” 高岚愣愣道:“没、没事。” 章鱼听完就伸爪子抓起高岚飞了起来,并且是逐渐提速的那种起飞,没三十秒就提到了光速,再然后....我眼力还没好到那份上,自然什么都看不到了。 这效率真是可以,要不是那个项圈释放出了一层保护膜,高岚只怕得在如此速度之下被活活撕裂成夸克质子之类的东西。 不对,这不是重点,你丫这么效率,我怎么跟小姑丈解释他女儿连声招呼都没打就被面试单位以近乎ufo绑架般的姿态给带走的事? 我抱着雪狼道:“你接下来有想去玩的国家吗?” 雪狼奇道:“我们不回国?”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不回。” 在我想到解释的方式之前不回。 把人闺女带出来玩了几个月的极限生存,然后自个儿独自回去了,万一小姑丈想拔枪怎么办? 雪狼想了想,说:“那去尼罗河转转吧,我父母以前就是在尼罗河流域成的亲,我还没去见过他们曾经结婚的地方呢。” 尼罗河吗? 也不错,去了尼罗河,哪天有空再加个恒河流域,四大古文明就凑齐全了。 我不是高岚,连告个别的时间都没留的被人带走了。 既然要走,肯定要道别。 我很是不舍。 这只青鸟真是....近乎无敌。 我想拿钱感动人,结果这家伙从商代就在丝绸之路上溜达,时至今日,丫的收藏品时间长度跨越千年,地域宽度包含亚欧非三大洲,若是弄个博物馆,保管吸引全地球所有人种所有国家的目光,保不准连不少国家都想派人抢劫一波,当然,能不能成功另当别论。 富可敌国莫过于此。 我想拿情动人,我和她关系还没那份上。 最终我只能依依不舍的离开。 看着我依依不舍的模样,尘寰很是诧异的问我:“你不舍得的是她这只鸟还是她的羽毛?”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羽....她那只鸟,几千年的大妖,很能打的。” 尘寰一脸你编接着编,我听着呢的表情。 “好歹交往这么多年了,给点面子啊。” 尘寰马上换上了一副我相信你,你说什么都对的表情。 我:“....”我怎么就那么心塞呢? 尼罗河是非洲的一条长河,于埃及而言,这条河的意义相当于华夏的黄河长江。但与黄河长江不同的是,这两条河的文明仍旧是原生文明,便是有外来者也最终被原生文明给同化,典型例子如近代华夏纷乱时期的一些大佬,出身非汉族,但你不去翻人家族谱根本意识不到这点,他们自己也一样,对华夏族这个概念认同感不比旁人差。 尼罗河,原生文明早断了,挖出来的纸莎草都没人认识,猜也没法猜。诚然,甲骨文也是天书,但你让一个非考古的华夏人去玩甲骨文猜猜猜,多少也能蒙对不少,而换了大篆,那准确率更高,换了小篆,想来只要不是文盲,就算一篇小篆文章摆面前认不全字也能猜出它写的大概意思,而换了楷书、行书什么的,只要不是文盲都能看懂,草书....这种个别帖子连作者都认不出来的艺术品就算了。而古埃及文字,你猜到猴年马月也没用。 造成这种区别的是传承,一种你说不清楚,但它又是切切实实存在的东西。 至少,我拿着纸莎草照片,完全蒙不出来那些文字是什么意思。 我当年可是跟老爹学过好几种古代文字呢,虽然都是华夏古文字。 这颗星球就不能统一一下语言文字吗?换个地方就得换种语言文字,真麻烦。 用了两天再次学会了一门外语,我很是感慨,自己的躯体真是离人族越来越远了,可惜还是无望恢复当年神躯的参数。 我最爱的还是当年的身躯,可以对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控制自如,躯体里每一次能量流传都没有浪费,吃进去的食物也能百分百的消化吸收不会有任何浪费。 尤其是脑浆,哪怕我在一秒钟内思考超过几万亿g的信息量脑子也不会煮熟,而现在的躯体....好吧,就算脑浆熟了也能恢复成生的,也没谁有兴趣体验一下脑浆熟了是什么感觉。 掌握了外语后我便与尘寰去看他父母当年成亲的地方。 虽然地处国外,但因为尘寰的母亲是人族,且是华夏族,当年的婚礼是走的华夏仪式,当然,这也有当时的埃及渐渐被阿拉伯化,皈依伊斯兰教的因素。 一个有能力独行天下就算遇到麻烦,最终悲剧的也是别人的女子接受伊斯兰教那一套,这不是有点难度,这是超有难度,登天的难度都比它低。 当然,这不代表她也接受华夏古代的男尊女卑观念,她要真有那概念也不会做出利用自己修真者的力量屠杀凡人的事,当她成为修士的那一刻起便将凡人的不少普世观给喂了狗。 便是走的华夏仪式,她也没按着宋朝的那一套,而是走的先秦画风。 让我来说的话,我也觉得先秦画风的昏礼比宋朝的婚礼好,感觉更正式,而且每个环节都有其意义,比如肃穆方面就有考虑妻子家送走了女儿心情不好,而妻子远离家人心情更不可能马上好得起来,因此整个仪式都更注重意义而非热闹喜庆。但到后来,婚礼就热热闹闹的,新娘若是哭哭啼啼会被认为不吉利,却忘了,在很久以前,这是被认为很正常的事。 后来的婚礼仪式,总觉得有些轻浮。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君族和古华夏交流太多婚礼仪式方面相互影响,但人族变了,而君族的昏礼仪式还是类似几千年前先秦的画风方面的因素。 看惯了更注重仪式意义的婚礼再来看追求热闹的昏礼,很难不觉得轻浮。 不过,能在伊斯兰教的地盘上如此我行我素,本身也挺有个性的,可惜见不着。 当年那一人一狼的是在沙漠里举办的,金字塔旁边。 前者我能理解,北非最不缺的就是沙漠了,但金字塔旁边。 “在坟墓旁边举办葬礼,这什么奇葩脑回路?”我很是惊叹,你丫怎么不去地府结婚呢? “那时候不知道金字塔是坟墓。”尘寰无奈道。“咱们现在知道这里是坟墓是因为考古和盗墓的将墓给挖了,掘出了木乃伊才意识到这是坟墓,但在那会儿,古埃及已经阿拉伯化,阿拉伯人可没有修建金字塔的爱好,几百年不建,当时的埃及人自己都忘了这些宏伟的建筑是用来干嘛的了。” 没人说那是坟墓,而华夏族,没人说的话,想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到这宏伟建筑其实是坟墓,但建筑宏伟是可以肯定的,拿来当昏礼陪衬也不是不行.....这思维逻辑没毛病,也不能怪他们,华夏的坟墓是在地下的,顶上虽然有封土堆,但那纯粹是装饰,文化差异太大,猜得着才有鬼。 我坐在骆驼上遥望着不远处的狮身人面像与金字塔。“你说那些法老是多闲才会修建这种无聊的建筑?人死了,剩下的不过一具腐朽的皮囊,挖个坑买了不就得了?” 完全无法理解古往今来的王侯将相在这方面的痴迷。 尘寰想了想,回道:“生命太短暂了,祈求永生却不得,久而久之便不免发了疯。” 我呵呵哒。“祈求永生?永生这玩意靠祈求可得不到,而且,就算是神也不敢说自己永生,最多相对凡人来说是永生的。” “真想延长寿命,还不如将钱花在生物科技方面,古往今来浪费在这方面的钱财若是都投到生物科技方面,早就全民长生了。”我感慨道。 “且不说古人没今人开阔的眼力,若我没猜错,王侯将相想要的长生不死应该是直属自己的长生不死,而非全民长生不死。”尘寰道。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投胎多世,当过不止一次的人,我还真没见过哪个祈求全民长生的皇帝,祈求自己长生的反倒一抓一大片。 一边聊着一边拍了若干张照片。 我忽然看了眼狮身人面像,问尘寰。“嗨,我们去狮身人面像身上拍张照吧。” 尘寰看了石像的高度,点头赞同。“好。” 我说:“那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飞上去。” 尘寰瞅了瞅周围别的游客。“那样风险未免大了点。” 我说:“这石像都不知道多少年了,风化得厉害,我怕踩几脚它就碎了,飞上去不落实的踩感觉安心点。” 但凡这座石像别一副风化得随时唱随风而走的模样,我也不至于有如此想法。 尘寰瞅了瞅石像,同意了,不过要求不能直接飞上去,得做出爬的模样来。 我们最后还是没爬上去,原因? 尘寰去买吃的了,他打算在石像头上吃顿野餐,因此一时半会没爬。 至于我,当然不是我良心发现觉得这样也会对石像造成影响,而是被人眼尖的发现了。 “小妹妹,这石像不能爬的。” 才“爬”了一米距离就被拉住的我:“....”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爬了? 我分明是在飞,我的手都没碰到石像,还隔着一厘米的距离呢。 然而,我没法跟个普通人解释。 噫,这好像不是普通人诶。 眼前的人,怎么说呢。 我的眼睛看到的就是个百分百的人族,若是非人生物我的眼睛是不可能看不到其原形的,神类另当别论,但一个凡人是什么物种我不可能分不出来,但一个生物是否神类我绝不可能分不出来。 只是,这个人族给我一种违和感。 这种违和感有点像美人。 啊——我知道哪里违和了,小姐姐你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模样,为毛我会觉得你的眼神你的气质跟美人那么靠拢呢? 想明白哪里违和后我顿时来了兴趣,从与自己只有一厘米距离的石像上跳了下来。“不能爬的吗?” 小姐姐笑道:“这是文物,是很重要的历史,爬的话很容易造成破坏的。” 我遗憾道:“可惜了,我还想上去拍照呢。” 319、第八章爱与罪·因果 等待是一件漫长的事,别误会,我不是指给诺诺发快递这件事,我用的是鬼快递,速度相当喜人。 什么是鬼快递? 顾名思义,鬼办的快递公司,只要你不是递的某些违禁品,它们都能以最快速度为你递到,效率仅次于青鸟快递,以及,仅限于本世界,不提供夸世界服务。 什么是违禁品? 一切会伤害鬼体的东西都是违禁品。 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鬼快递这种半官方性质的公司会拼不过青鸟一族了,不仅仅是因为青鸟一族从事此行业历史久远,没见人族有句诗吗? 青鸟殷勤为探看就是描绘青鸟一族早期工作行业的。 这一族在物流这个概念出现之前就是递信的信差,口碑与信誉早就养起来了,当物流这种概念出现后再投入物流行业不过是扩大业务,有世代养出的口碑与信誉,想做不起来都难。 不过虽然比不得青鸟一族,但在同一颗星球上鬼快递的速度是毫无悬念的第一。 之所以要等待还是因为诺诺可能会有大量的时间需要对着档案,也可能,到时候再见她会很想拔剑将我砍成八块。 鉴于此....我也很无奈没辄。 而且,等待虽漫长,我却也不是没别的事做了。 在金字塔他父母曾经成婚的地方尘寰忽然冒出一句:“以后咱们也来这结婚怎么样?” 我瞅了瞅那高耸的坟墓,顿时觉得尘寰的品味真是和他爸妈一脉相承。 尘寰显然注意到了我的目光,道:“我不是指金字塔,这个可以没有,我是指先秦那样的昏礼仪式。” 我说:“结婚没问题呀,不过得在雷泽,我父母还在那呢。”虽然可能一个已经挂了。 以及,等我料理完了和前任的事,如果那个时候这家伙还没被时光给消磨得不想结婚了,我一定会和他结婚。 唔,算起来,那会是我的第一场昏礼,轮回千万世次次早死,不是来不及结婚就是不想害人,再或者没兴趣结婚,我愣是单到了如今。至于与风君子,那年头还没婚礼这玩意,结为道侣也就是跟天道打个招呼让它做个见证,类似于现代人跳过婚礼上民政局领个证就算完了。不同的,大洪荒时代是没有婚礼观念,以及,天道为证结了道侣契约,随便违背誓约的话....天罚分分钟找上门。 当然,我现在就算再婚也不算违背道侣誓约,但那一丝联系并未完全断裂,至少对方还没死透,于情于理怎么着也得亲自划个句号。 许是这件事,尘寰的心情非常好,还邀请我乘船游览尼罗河,从下游一路玩到尼罗河上游去,若是到时没什么急事还可以去爬爬乞力马扎罗山,瞅瞅罕见的赤道雪山。 这听着就挺好玩的,当然,仅限于我们俩,换了普通人这么玩那就是要命了。 买了条船溜溜达达的玩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到雪山下,本来的计划是更晚的,不过吃鱼实在吃腻了,加上另一个因素,便加快了速度来雪山这里换换口味。 雪山脚下我们又见到了那位小姐姐,以及她的丈夫,一个给了我同样“违和感”的人族男子,从人族的范畴来比较,这无疑是个美男子,生得特别英俊,且有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沉淀气质,却又不会给人文弱的感觉,很难想像现代人类里还有这样的极品。 虽然我盯着小哥哥不放,但尘寰没觉得奇怪。 “这个人类怎么瞧着有些怪异?”尘寰摸着下巴思索道。 我随口问:“哪里怪异了?” “感觉他年纪很大了,有种古物的感觉。” 这比喻....挺妙的。 我也有这种感觉。 我说:“那你能不能验出他俩的骨龄?” “得上手摸一下。”尘寰说。 我道:“我负责小姐姐,你负责她老公。” 尘寰表示ok,然后问:“你怎么会对这两个人族这么有兴趣?” “好奇他们怎么活这么久的。”我说。 尘寰看了眼正相互烤肉喂食的夫妻俩。“看他们感情挺好的,或许又是一例伯姜。” 我说:“希望。” 感觉上和美人姬克的确差不多,但又隐约有所不同,只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 相逢即是缘,真有缘还是没缘,亦或是否孽缘不得而知,反正我是以此为由向这对恩爱夫妻发起了—— 啊,又见面了,好有缘。 什么? 你们也是来爬山看赤道雪山的? 真巧,我们也是,不如结个伴,出门在外遇到个国人可真不容易。 没瞎扯,的确不容易,华裔虽然遍布世界,但总的来说,美洲那边分布的更多一些,至于缘由,自然是清末民初时大量人口做为“猪仔”被半拐卖到美洲做奴隶,当然,明面上的说法是劳工,虽然我没看出来跟奴隶有多大区别,反正都没被当成人来看待。 但不论早期经历多么的血腥与煎熬,辽阔太平洋,过去了就很难再回来了,而且回来了也未必能过得更好,本世纪前半个世纪华夏纷乱的简直令人不忍睹闻,尤其是最早的那二三十年,当时有名的国家几乎都侵略过华夏——肉太肥,很难不招豺狼惦记。 对方大概也有类似的感觉,因此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同行。 一路同行,我和尘寰也撒狗粮,但因为我一直在思索某些事情,这狗粮洒得不免少了点,而这对夫妻俩,一路洒狗粮就没断过,并且双方不知生活了多少年,那默契,我只在美人和乌龟身上看到过。 唔,还有少绾和契,不过这两位生活了千万年的神人显然更默契,很多时候话都不用说,一个眼神,甚至有时候眼神都不需要就知道对方想什么了。鉴于这对例子非人,不能做为参考,还是继续参考美人和乌龟吧。 这样的默契,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能够培养出来吗? 我对此表示疑惑。 答案是,别的夫妻是否几年或几十年培养得出如此默契不得而知,但这两位多半不是。 在一片草甸遇到一个游牧聚落的时候看到在玩摔跤比赛,尘寰也跟着玩了起来,还邀请子浇小哥哥一起玩了一把。 晚上围着篝火烤羊的时候尘寰告诉我一句话:超过三千年。 我有一瞬的无语。“这年头三千年的人族真多。” “也不过伯姜一个,再加上眼前这两个。”尘寰道。“哪里多了?” “再加上乌龟一共四个了,还不多?”我很是感慨。“古往今来多少王侯将相为之亡国都不得的东西,居然一下就有四个人得到了,唔,也可能更多,只是我们没见到。” “地球上五六十亿人呢。” 我问道:“三千年前全球的人口加起来超过五千万没都是问题。” 这么一算,这几率可就真的很大了。 比起人形的尘寰,我更喜欢它原形的模样,有毛。不过这家伙经常怀疑我是更喜欢他的人还是他的毛,大部分时候都不肯变成原形,真是无聊,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毛都不都是他吗? 近来有所改变,却不是他不怀疑和不认为我歪理了,而是两番沙漠里折腾,对于一只极地物种而言,着实摧残毛值,因此每天都会恢复一段时间的原形让我为他保养皮毛。 这次从人形变成狼形的时候被来找我的小姐姐看到了,这可真是....意料之中的尴尬。 我瞅着帐篷外的小姐姐,露出了和蔼的笑容。“如果我说你出现幻觉了你信吗?” 小姐姐没吭声,但她的神情比吭声更能令人明白她的意思:我真特么倒霉,但我真不是瞎子。 我做出无奈的模样来,微微叹息。“那你不介意我封印你一部分记忆吧?保证不会给你留下任何后遗症。” 见我起身想动手,小姐姐赶紧道:“我保证我不会说出去。” 我没吭声,一脸信你才稀奇的模样。 小姐姐继续道:“其实我也不是普通人。” 我好笑道:“你莫不是想说你是公主?” 小姐姐无奈道:“我还真就是一位公主。” 说起来美人也是一位公主,这年头长生不青睐皇帝反倒青睐皇帝他女儿了?这都什么走向? 心中腹诽不已,我面上却是一副我还是皇帝呢的模样。“你是公主,那我还是皇帝呢。” “我真是公主,周穆王姬满是我父亲。” 周穆王? 有印像。 华夏古代赫赫有名的驴友君王,登上王位的都五十多岁了,就这样还能在继位数年后来一场豪迈的远行,很是令人服气。 就先秦那道路状况那交通工具,六七十岁的身子骨居然没散架,真心不容易。以及,现代人究竟是多脆皮?身子骨连个古代六七十岁的糟老头都比不过。 我说:“周穆王离如今多少年来着?至少两千五百年.....” “是三千年。” “你记得真清楚。” “那是我父亲。” “可一个凡人怎么可能活这么久?”我回以不信的表情。 “凡人?你也不是人?”小姐姐惊讶的看着我。 我瞅了瞅自己。“我很像人族?” “除了体温低了点你哪里不像人族?” “那真不好意思,我是冷血动物,不是恒温动物。” 人族可不是冷血动物。 小姐姐显然明白这个常识。“我吃了太岁。” 太岁? 那什么玩意? 太岁星我知道,但那显然不是能吃的东西,至少人族是吃不了。 于是我瞅向尘寰。 尘寰诧异,难为他顶着一张满是白毛的狼脸还能露出如此人性化的表情。“你不知道太岁?” “很有名吗?”我问。 “很有名啊,一种据说凡人食之可令人长生的灵药。” 我反问:“就这作用?” “对啊。” 我了然:“那难怪我不知道。” 尘寰也反应过来了。“是啊,你不吃药也能长生,不知道这东西也正常。” 瞅了瞅小姐姐,我纠结道:“好吧,我权且相信你,你走吧。” 似乎没想到会这么容易离开,小姐姐惊讶了下,赶紧道谢然后一溜烟就跑了。 我问尘寰:“太岁是长生药吗?竟能让凡人活了三千年,挺厉害的呀。” 尘寰想了想,说:“我觉得,不算长生药。” 我看着尘寰等待下文。 “我听阿娘提起过太岁,她说太岁本质上是肉芝的一个变种,生长于地下,但地上死了太多人后形成的新品种。她便觉得,太岁食之可长生,可能不是太岁本身就有的能力,而是太岁吸收了太多人的生命后产生了新能力。所谓的长生其实是得到了那些死去之人的生命。” 我:“....很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也很可能是真的。 延年益寿的灵植不是没有,但都有这样那样的坑爹前提,而不怕坑爹前提,那往往已经长生,都长生了还吃延年益寿的灵植,闲得蛋疼不成? 太岁的话....我想了想,问:“那太岁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就我所知的那些灵植,吃起来都特别的麻烦,生吃也不是不行,但吃了之后多半不是延年益寿而是下地府。 “有啊,身体参数不会再有变化,会一直维持在原本的参数。” “怎么吃都不会胖?”我说。 “怎么修炼都不会产生灵力,或是提升境界。” 我吸了口气。“这副作用也太恐怖了吧?” “所以修士想长生都不会靠这玩意,古往今来只有人族的王侯们会对这东西有兴趣。” 我笑说:“得到了长生,活得久了不可能不遇到神仙妖怪,却发现自己不能修炼了,只能永远停留在原地....这哪是长生,简直是永世的折磨。” “对于你我而言是如此,但若对于那对夫妻显然不是。”尘寰说。 我无法反驳,那对夫妻的确过得挺开心的,狗粮塞得别人快撑死。 可惜了。 我抱着雪狼道:“你说如果我将他们俩给拆了,会不会很恶毒?” 雪狼脱口。“那两人身上可没毛。” 我一巴掌拍在狼脑袋上。“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就对你一个人有兴趣,对他们俩,就是惋惜而已。” 这种惋惜并未维持太久便如同拂晓的露珠般消逝了。 发现了彼此都是普通人,又无恶意,那么聊的话题自然比原本的普通人话题多了些。 做为不普通的人,生活于普通人群中,难免要因为安全而注意很多东西,但在我们面前却不用忌讳什么,而我们也一样。 闲侃中我将自己是古神神民,以及尘寰不是北极狼,是一种名为雪狼的灵兽后裔的事提了提,隐瞒了雪莹山庄的部分。 我说的多,听到的也不少。 比如小姐姐是周穆王的女儿,妥妥的周朝人,子浇却不是,他是商朝人,据说是商王武丁的孙子,我顿时就想给青鸟打个电话。没记错的话青鸟前男友是武丁的儿子,说不定认识呢。 唔,也可能不认识。 武丁有六十多个老婆,儿子的数量,估计不会比古埃及那位有名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少。比如青鸟的前男友,在其成年前,武丁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且大多是在一些需要整个王族一起出场的祭祀,难得的两次与武丁在非正式场合碰上,武丁压根不认识他是谁,每次都是他身边的仆从提醒。而第一次的时候仆从以为他是另一名王子,数年后又一次碰上,仆从里恰好有一名知道他是谁的,继续提醒没想起来的武丁,武丁愣是没想起来其实几年前提醒的王子名字不是这个。 后来武丁记住了这个儿子的名字还是因为其成年后表现出色立了不少战功,在武丁多到他自己都数不清的儿子里是数一数二的佼佼者。当然,这个后来武丁引以为傲的儿子也是差点将武丁给气死的儿子,在让武丁生气这方面仅次于他那个有着和申生类似遭遇的嫡长子,青鸟前男友只气过武丁一次——在前程似锦的时候这个儿子丢下封地爵位跟着一个商人跑了。 我对此非常理解,那个儿子是庶子,生母身份卑微,只要武丁不是脑子瓦特了,王位都是轮不到他的,但他的兄弟却很难不猜忌打压他,常规手段得不着王位不是还有非常规手段吗? 不可能继承王位,还得受鸟气,没青鸟他也会跑,最多就是青鸟的出现让他明白了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跑才会幸福。 言归正传,儿子都那么多,孙子的数量....想想就知道相当惊人。 认不认识还不一定呢。 答案是:认识。 青鸟在朝歌呆过的那段时间和子浇见过,子浇知道太岁可长生的事情就是从青鸟与其前男友某一次聊灵异志怪话题时听到的。 后来子浇生了病便一直着人去找,在他快死的时候还真就找着了。 尘寰好奇的问了句:“你当时得了何病?竟要太岁才能治好?” 子浇不语,还是小姐姐道:“他就是得了感冒。” 我、尘寰:“....”感冒?感冒致死....这病很可以。 大抵是我们的表情太过明显了,小姐姐解释道:“那个时候生病了都是宰杀人牲祭祀祈求天神驱赶病魔的。” 我们明白了。 这么个治疗法,得感冒病死很正常,不死才令人稀奇。 太岁肉果然能令人长生,至少从凡人的角度来看,子浇是长生了。 只是,这种借助外力的长生....真不一定是好事。 躯体获得了长生,软件却没跟上,虽因着是原装的关系不会产生不兼容的问题,但并不代表不会有别的问题。 以凡人的灵魂享受神仙的长生寂寞,几百年还行,但几千年乃至几万年下来,少有不疯的。 子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不老,很难不引起武丁的注意,而长生不死这玩意,古往今来的帝王,就没有不感兴趣的,区别是会不会为了渺茫的长生而不顾一切。 子浇这个例子可不是渺茫,而当长生不再渺茫,没有帝王能保持理智。 子浇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很快死遁了,然死遁虽摆脱了武丁的注意,却也让他失去了一切,身份、地位以及所有亲朋好友,他变成了无根的浮萍,不,他连浮萍都不如,浮萍好歹还可以顺水漂流,终会有停留下来的时候,他却没有。 子浇算是幸运的,他因为容颜一直都不曾改变的关系一直居无定所,又一次换地方换到了镐京。 做为一个奴隶制王朝生下来就是王孙的贵族,子浇哪怕失去了曾经的身份,也会尽量维持自己优渥的贵族生活,而古代那会儿,想要过人过的日子,只有成为贵族这一条路走。 子浇不会老的躯体很容易露馅,自然没法提供别人清晰的谱系与家世,在那个王侯有种的时代,自然成不了诸侯,不能当诸侯便当近臣好了。 在镐京的时候子浇选择了成为周穆王的亲信心腹。 说起周穆王,华夏历史上大抵没有比他更传奇的帝王了。 古往今来的太子许多,当太子当了很久久到令人想发疯的也不是没有,比如康熙的太子就是当了几十年太子很想死的例子。当太子当到五十多岁才终于熬出头可以继位的例子也有,比如秦始皇他祖父孝文王,那真是有史以来最悲催的太子,好不容易熬死了待机超长的老爹,竟然登基三日就挂了。 诚然,五十多岁才挂在那年头妥妥的长寿,但做为太子上位才三天就挂了着实是一件悲伤得令人无法感觉到自己其实很长寿的欢喜。 周穆王与孝文王一样,碰上个待机超长的亲爹,然后....他比他爹待机还长,活到了一百多岁,真正的人瑞啊。而且他不仅待机长,他还浪。 自然,那个时候的周穆王是不知道自己后来的传奇的,彼时的他就是一个担心自己熬得太久了被兄弟拉下去或是熬不过亲爹被其它兄弟取而代之。 子浇凭借着数百年的政治经验去轻车熟路的帮着姬满稳固了太子位置,然后便是熬死姬满他爹的事,熬不死也没关系,姬满他爹年纪也不小了,哪天突然去了也不是什么不可思异的事。 因为与姬满走得近,加之食客是生活在姬满府里的,子浇自然而然的跟姬满的子女们相识,那年头可不是后世,被儒家给折腾得奄奄一息,贵女出个门得一大群人跟着,不得见外男的时候。 春秋时期还有男女奔于桑林的传统,那么比春秋更早的西周时期多开放可想而知。 莫说青春少艾时的小姐姐看到子浇这样生得好看又博学多才更勇武过人的小哥哥,便是如今的她回到那个时候看到那样的小哥哥也很难不动心。 动心了怎么办? 追呗。 不知道哪听过的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这话显然套不到小姐姐与子浇身上,小姐姐追得都快累断腿了才抱到美男。 我笑问:“可他用了太岁不会老,你却是会老的,后来周穆王到处跑该不会是你俩怂恿他到处找太岁,找着后截胡了吧?” 驴友不是没见过,但娲灵浪得飞起是因为她是神类,青春永驻精力永远旺盛,而周穆王....六七十岁的年纪在西周那道路,啊不,我严重怀疑他西行时华夏西部有道路这玩意没。 能浪那么多年,周穆王着实是个人才。 “当然不是....我们是自己找到的,父王发现我们不老,逼着我们也找太岁给他,太岁哪那么容易找的,只能糊弄了他多年,最后糊弄不过去了,便跑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所以我们当时在欧洲呆了几十年。” 我脱口:“你们牛,欧洲那会儿有文明吗?” 不是我说,地球上除开最近的六七百年,更早的年代里华夏都是地球上不折不扣的文明灯塔。在华夏生活了多年再跑去灯塔之外的世界生活几十年,这夫妻俩适应能力着实强大。 这点青鸟可以作证,还有个例子,现在很多人都觉得中医不靠谱,但很少有人还清晰的意识到中医已有数千年历史并且真的治好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而西医,中世纪时青鸟曾带人去西医那看过病,不过是普通的头疼脑热,放中医那肯定是先伸手把个脉,而西医——放血。 青鸟当时还以为自己进了黑店。 虽然西医近几百年靠谱了起来,但更早的年代,呵呵哒。 爬雪山是个体力活,因为太岁的关系,子浇的身体参数显然一直维持在最初的状态,相当健壮。而小姐姐的身体素质,莫说比起现代人族女子,便是现代人族男子也少有能跟和她比的,完全佐证了一个课题:人类的身体真的是越进化越孱弱。 雪山顶上这夫妻俩很是有兴致的拍了许多照片,我抱着暖烘烘的雪狼在一旁看着。 靠之,我错了,做为一只冷血动物,我干嘛要爬雪山上来找罪受?虽因为不是寻常的冷血动物而不会有冬眠这种习性,但也真的冷啊,得亏有雪狼。 我哆嗦着道:“尘寰你真是我的贴心暖炉。” “你也就这种时候会说点甜言蜜语。” “你要不想听我也可以不说。” “你接着说吧。” 你要我说我就说,那多没面子。 于是我说:“拆鸳鸯时间到了。” 尘寰讶异了下。“决定了?” 我说:“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呀。” 在那对夫妻俩玩够了回来休息时,我对这对夫妻俩道:“既然你们已经完成了雪山一游,是不是该归案了?” 这对夫妻俩露出了显而易见的懵逼之色。 小姐姐道:“我们夫妻俩并未去过华中之地。” 我颌首。“是嘛,可我抓你们和雪莹山庄没关系。” 子浇皱眉。“是谁找的你?” 我微叹。“小姐姐能活到如今并不是因为太岁吧。” 子浇与小姐姐愣了下,旋即子浇反问我:“那又如何?” 我叹道:“你们就没想过什么蛋会有那样强大的生命力?以及,蛋是蛋它妈生的,有亲属的。” 子浇警惕道:“你莫不是想说你是那枚蛋的亲属。” 我道:“我不是,但那枚蛋是古神类的,你们杀了一个神。” 砰砰砰.... 靠之,国外就是这点不好,管制一下枪械会死吗? 寻常子弹还破不了我的鳞甲,但被打在身上也不什么舒服滋味。 我抬手将小姐姐制服,再取出了绳子五花大绑。 子浇? 他开枪的那一瞬就被尘寰一爪子拍进了地里,拍得有点狠,此刻正在往外抠。 小姐姐哀求道:“君小姐,当年之事是我一人所为,你只抓我一个可以吗?” 尘寰正在抠的坑里。“不是,当年是我所为,阿玉并不知情。” 我挑眉。“你们倒是真爱。” 可惜爱得太自私,也太倒霉,招惹了神族。 我差点就嘴贱的蹦出一句“别担心,不管究竟是你们一起做的还是一个人做的,一个都跑不掉”的话来。 只是,到底相识相处一场,还相处得不错,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将这俩人交给了赶来的鬼差们。 后记: 半年后诺诺告诉我,那对有情人的处置下来了,子浇被投入了十八层地狱与红莲上神作伴,不同的是,同样是蹲号子,同样是永生永世不得出,子浇是单纯的囚犯,而红莲是囚犯之余还兼任狱卒。 至于小姐姐则是被少凰让人封印在了从极渊最深处。 我诧异不已:“虽然从极渊最深处能冻死仙人,但小姐姐拥有古神类的生命力,可冻不死。”少凰几时如此心慈手软了? “她的躯体承受的了,灵魂呢?” 我说:“琥珀。” 一个生物不相信被松脂包裹,一万年后变成了琥珀,人们切开琥珀时惊讶的发现,琥珀中的古生物竟然还有气,悲痛的是,古生物喘了没两口就没了气。 少凰,着实....够毒。 320、第九章孰湖·穷游 从国外浪完了回来还没进城就觉得哪里不对劲。 “多久没下雨了,感觉干干的。”尘寰嘀咕道。 对,就是干。 鹤城位于南方,气候就没干过,不时下一场连绵不绝的大雨,回头出门街上跟闹水灾似的。 但现在,这空气是有段时间没下雨了吧? 狐疑着回到了山庄,君长青一副焉了吧唧的模样躺在白梅树下的躺椅上,我惊讶道:“你干嘛去了?”没看花眼的话,这位的伤势貌似加重了。 “斗旱魃伤的。”君长青有气无力道。 “有旱魃来找麻烦?”那就难怪鹤城的气候怪怪的。 “呃,严格来说是我先找了它的麻烦,然后它路过。”君长青回道。 我不解:“什么情况?你好好的去找一头旱魃的麻烦做什么?而且,你旧伤都还好呢。”这是嫌日子太滋润了还是咋的? “不是我要去找旱魃麻烦,是早些年有约。”君长青很是无奈的看着我。“本来该你去的,可你不是浪得不着家根本找不到人吗?我还能怎么办?” 我毫无心虚之感的反问:“什么约?我怎么不知道自己与人有什么关于旱魃的约定?” “不是你定的,是咱们的同族前辈与人族有约,我建立雪莹山庄时又与人族重申了这项约定。还记得咱们境内那头旱魃吗?就是它,事情也不难,就是定期给它加固封印。” 哦,我有印像,不过印像最深的不是旱魃,而是和它关一块的蛟。 将一头旱魃和一头蛟关在一起,相当于将两个超级国际罪犯关一块,也不怕这两只联手,虽然事实也没联手。更令人记忆深刻的是,竟有人真的遵守画地为牢的规则。这年头对于罪犯,关的地方若是不够严实,准跑得没影了,那只蛟却不然,纯粹画了个圈,连栏杆都没有,它愣是乖乖蹲着了。 “跑了?”我说。 若非没出问题,鹤城的气候也不会如今这模样。 “跑了,一群作死的驴友找麻烦,不小心将它放了出来。” “收了没?” “我还没强大能收了那么强大的一头旱魃。” “那特勤处有的忙了。”我说。 君长青表示赞同的点头。“那头旱魃身上的血腥味,超重的,绝不可能出来后就改吃素了。” 所以特勤处现在一定很恨你。 我问:“那头蛟呢?还在那画地为牢呢?”我还没忘了曾从少凰那听来的消息。 “它啊,应该还在那蹲着吧。” “真是实诚孩子。”我说。“对了,它叫什么?”话说那家伙虎落平阳应该不会用本名吧? “特勤处档案里叫它孟嬴大人,不过它说自己是子娴,应该前者是姓,后者是名。” “孟嬴?这是对人族女性的称呼吧。” 没记错的话嬴是人族古时的姓氏,古老得,貌似就比阿莯的风姓年轻点,一个人若是被称之为孟嬴那不稀奇,但一头蛟被称之为孟嬴,着实罕见。 “据说它是人族养大的,因此有人族的姓氏。” “既然是被人族养大的,那后来怎么又翻脸了?”若不是翻脸了,我想不出是怎么个罪孽深重然后画地为牢的,话说回来一个真正罪孽深重的罪犯会老老实实的画地为牢? “发大洪水淹了人族呗。” 我无法想像一头被人族养大的蛟是怎么和人族闹到这份上的。“人族做什么了?” 就算食性三观不合最严重也不过分道扬镳,但那蛟与人族,都闹出大洪水来了,说不是仇深似海,鬼都不信啊。 虽然也有可能是蛟做了什么太过分导致与人族翻脸,但我觉得,如果是蛟对不起人族的话,它再想杀人也不至于用大洪水这种明眼人都能看出它是想灭绝人族的方式,毕竟人族有恩于它,而那家伙还是有那么点人性的。 两相比较,我觉得只怕是人族先对不起蛟在先。 “好像和人族上古时代的政治争斗有关,不过我又不是人族,人族过去的黑历史跟我没关系,就算看在我一半人族血统上算有关系,它们也不会告诉我的。”君长青一脸我也好奇。“不过,那头凶兽后裔真的很厉害啊。” 凶兽后裔? “谁的?”不知道这是成了谁的后裔。 “啊?” “哪头凶兽的后裔?” “我只能确定不是卜离的,至于别的,我就不知道了,九凶兽究竟那九头,除了古神,怕是没人清楚。” 忘了这家伙跟我不一样,我有跟全部凶兽打交道的经历,面对面一眼就能判断所谓凶兽后裔是哪位的后裔。 不过,不是卜离的....好像也不意味着安全,九凶兽的后裔就没几个是完全安全的,而且壳子是后裔,里子可不是。 只是,看它能那么实诚的画地为牢,相对而言应该很安全。 确定了山庄没出事,我终不得不去拜访小姑姑一家,委婉表示高岚已经去面试了,至于面试结果,暂不知,还得等高岚给诺诺发消息。 为什么是给诺诺发消息? 自然是因为搜救队用的wiff和地球上的所有wiff都不是一个体系的,用地球人的机子连不上搜救队的网,诺诺的通讯器是重金买的高级货,能联上。 当然,高岚要是技术高明,也不是不能用搜救队的网翻墙到地球网络里,问题是高岚有那技术吗?她要有那脑子早被国家带走当国宝保护起来了。 值得庆幸的是,这俩位对高岚突然走了有心理准备,不幸的是这两位问了足足几个钟头关于搜救队的事,我不得不将搜救队的历史(很详实,搜救队的最终后台是神尊,当然,我隐瞒了神尊目前可能挂了的事)乃至平日里的工作内容(删减版本,太过高能的例子就不举了)说给了他们听,然并卵,还是不放心。 我绝对没有提搜救队可能倒霉到被丢到星际战场玩极限生存,当然,这只是小概率事件,不是随随便便都能那么倒霉正巧掉在星际战场的。但我只是顺口提了新手任务大多是往石器时代丢这这对父母便揪起了心,是我弄错了什么吗?明明石器时代都没什么危险的,反正石器时代的文明,只要是碳基都很脆弱,武器都是石头打磨的,别说枪械乃至星舰炮了,金属戈矛有没有都着实是个问题。 啥? 那样的时代还有什么需要搜救队的地方? 当然有啊。 呵护文明幼苗人人有责。 这么举个例子吧,华夏古时候有大洪水,如果那大洪水严重到会淹死所有原始人,搜救队妥妥的会上门拜访然后想办法从洪水里捞出足够延续族群的原始人。 我走的时候这夫妻俩感觉更不放心了,真是因为儿行千里哪怕没有危险父母也担忧。 昆仑山山神庙会在即,雪莹山庄也收到了请柬,不过对方大概不知道君长青已经回来了的事,请柬是给我这个新庄主的。 君长青看了眼就表示玩的尽兴。 我问:“你不去吗?” “庙会我参加了又不止一次,早腻了。”君长青深情款款的看着白梅树。“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好好照顾一下雪莹。” 我瞅了瞅白梅树,很是佩服君长青。 见过恋人分开多年后再见时仍爱着彼此的,但在恋人变成一颗树后守了近百年还没变心的,眼中仍有爱这种东西的,这大抵是头个。 时光是把杀猪刀,再浓烈的感情也会在它的流逝中变淡,除非在它变淡的同时亦好好经营,时光每减它一分便增它一分,不然多年后夫妻爱人如熟悉的陌生人还真不稀奇。 姬克和美人? 姬克可算不上真正的动物,它现在都学会了用爪子沾着墨在纸上写字和美人聊天,可以说外形从来都不妨碍这对百世夫妻俩通过交流增进感情。而白梅树,它是真变成了一株树,开口说话亦或抖着树枝写字都做不到,如何交流增进感情?近百年的时光一直都是在消磨原本的感情底子。 真耐磨。 我很是感慨,觉得,若这一神民一树若是有契与少绾的漫长生命,说不定会是第二队契与少绾。 虽然离庙会还有不少时间,就算当天出发我也是赶得到的,但许是几个月前在外头浪出了滋味,现在对于坐在山庄里等着处理各种事情很是不习惯,也可以理解为不愿。偏偏雪莹山庄随着这些年的发展已经越来越繁琐,庄主要处理的事情已经不再仅仅限于如何收拾那些不听话的妖魔鬼怪,还有大量要和人族打交道的琐事。 比如妖魔鬼怪的身份证需要换了,十年前是什么模样,十年后还是什么模样,外表看上去比身份证年轻十几二十几岁,小哥哥小姐姐保养得真好,眼角一点鱼尾纹都看不到呀。 换身份证我自然要跟人类的政府打交道,毕竟,身份证是他们发不是我发,山庄类似中转站,让不信任彼此的双方有个安全距离。 再比如一些妖魔鬼怪是吃人的,也不是多么热爱人这种食物,而是需要这方面的食物,比如僵尸,人要吸血要吃肉,你能拦着吗?当然不能,拦着就是逼着人绝食,那到时候人饿疯了失去理智大开杀戒,你哭都没地哭去。 别人吃饱了清醒了肯定会逃之夭夭,山庄却是跑不掉。不是每个僵尸都跟医院那只老腊肉一样学了一手医术天天泡医院里拿医院的血库当自家冰箱,我还得联系相关部门将医院快过期要处理的血浆和手术切下来的零碎卖给我,然后转卖给僵尸之类的生物。 诸如此类的琐事真不少,却是维持我现在建立起来的局面必不可少的东西。 君长青回来后了解了这些,反正我不知道他原本有没有拿回雪莹山庄的想法,但在了解了这些后他就明确表示雪莹山庄既然送给了我那就我的了,送出去的东西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所幸,这些年鹤城不少半妖都成年了,被我顺手逮了帮忙,不然这么大的摊子人手得紧凑到能累死人。也不是没想过大量用人族,但....不是每个人族都跟辜小哥一样奇葩,哪怕是与吃人的神人同处于一屋檐下都只会要求加薪而非要求辞职。 唔,现在想想,当年熊猫炖人肉的时候这家伙也撞见过几次,蹭饭时也不是没在餐桌上看到过人肉,但每次都避开人肉津津有味的啃蔬菜,所有人里就他胃口最好。 这样的人族怎么不多来几打呢? 这是我对辜小哥最频繁的哀叹,如果他不隔三差五的要求加薪就更好了。 当我表示我想出去浪,穷游到昆仑山参加庙会时第一个提出抗议的就是辜小哥。 “你们还出去浪?事情怎么办?” 我说:“需要动手的事情找合同妖,它们搞不定给我打电话,不需要动手的方面你抓着便是,之前不是做得挺好的吗?” 在国外浪的时候本来还是有点担心浪得太久了山庄出个什么事的,却惊讶的发现,只要不是跟妖魔鬼怪动手切磋,辜小哥的工作能力杠杠的,所有事情一手揽了,除了刚开始因为不适应有些手忙脚乱,后来就完全捋顺了,没出过任何问题。 “之前那段时间我明天加班到凌晨两点。”辜小哥咬牙道。 我道:“你想多少加班费?一成还是两成?” 辜小哥十动然拒:“我不需要加薪,我只想休假,钱再多也得有命花。” 我想了想,道:“那四成,不行就算了,我不出去玩了。” “五成。”辜小哥一脸挣扎的道。 ok,二把手摆平了,可以出门了。 辜小哥忽问:“庄主,如果我过劳死了,你会不会复活我?” 我说:“那得看你阳寿尽了没,阳寿未尽的话肯定救你。”阳寿尽了的话,我还不至于为了阳寿已尽之人去砸地府的饭碗,害人也害己。 辜小哥一脸打商量的神情。“那有没有什么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你要是有的话,我就不要求加薪了。” 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我闲着没事收集那玩意做什么?根本用不上,君长青同理,因此这种东西,我这还真没有。 “没有。”我安慰道。“你的身体很健康,长命百岁准没问题。就算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熊猫。” 辜小哥皱眉。“你什么意思?” 我反问:“你难道以为那家伙做实验的时候会漏了你这个因为上班从早到晚都在山庄里的眼前人?” 辜小哥的脸,我勒个擦,好绿啊。 “诶,干嘛去?” “医院体检。” 医院自然检查不出来什么,检查得出来,那地球也就不是原始文明而是高级文明了。 辜小哥最后是神情复杂的拿着一张身体健康无任何异样的体检报告回来的。 搞定了辜小哥,再就是阿吉了。 虽然还不能化成人形,但有姬克乌龟爪子学书法的例子,这只狗也学会了用狗爪子敲电脑键盘,速度超快,我有一回比较过它和高岚敲键盘的速度和准确率,高岚明显不如它。 很是佐证了一个真理:网络是个很神奇的东西,你永远都不知道网的另一边是人是狗。 辜小哥加班熬夜都快成习惯了,猝死是不可能的,熊猫做实验虽然从来都不保证副作用,但效果很少会出问题,因此长命百岁真的不是问题。但累病了的话,那到时候得天天加班的人就该换成我了。 这可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 既然觉得过度剥削不好,那自然要为辜小哥找个能帮忙的助手。 阿吉对雪莹山庄的业务门清,以前君长青当老大的时候就是助手,如今再当助手也正合适,至于雪莹山庄的经营模式有变化,它现在不是学会了怎么用电脑吗?电脑技术不比it精英差。 就是说服阿吉有点麻烦。 死狗表示自己是宠物。 我说:“行,既然是宠物,那就得吃宠物饭,从今以后你就跟宠物一样吃剩菜剩饭,排骨什么的别想了,狗粮就更别想了。说起狗粮,我真是服了你,进口狗粮都弄得到,牛肉味的、排骨味的,什么味的都有。”有回好奇的尝了粒阿吉弄来的高级狗粮,就一感觉:这年头,狗吃的比人还好。 阿吉立刻就表示都是山庄的一份子,怎可能看辜小哥过劳死,该搭把手时还是会搭把手的。 再将一些辜小哥处理不了的事情都处理了,准备工作也就做好了。 君长青的表情很是一言难尽。“你这庄主当得可真比我厉害多了。” 想想刚接手时了解到的君长青粗放式管理,我也觉得自己管理能力比他厉害,但....我这份管理能力也是当年管理雷泽和后来的千万世轮回里练出来的。 尤其是管理雷泽时,万类霜天竞自由,全特么智慧物种,仅是智慧物种的种类就已经超过了如今鹤城所有非人生物的总和,那么多万年下来,哪怕初时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白也练出来了。 当然,练出来了和热爱是两回事,后来君族自己立起来了我便洒脱的做了甩手掌柜,后期的时候基本等于镇宅的吉祥物。 家务事处理完了我抬脚便抱着毛团,啊不,是尘寰出门了。 之前经验不足,这次出门我将保养毛值的各种东西都备齐了,洗毛、刷毛一应俱全。当然,尘寰也没少带,让我给他保养毛值是有条件的,他也要保养我的鳞甲。 我觉得没问题,鳞甲很容易藏污纳垢,比起皮毛清理起来更麻烦也更难。君族神民身上只有手臂和肩膀有部分鳞片,面积小,清理起来也不麻烦,但我如今并非部分鳞片,而是鳞甲,都能称之为甲了,数量可想而知。大洪荒时代我每次都是通过跳活火山里泡澡清理鳞甲缝隙,如今却是不成,倒不是怕热,而是鹤城周围找不到活火山。 它愿意给我清理鳞甲,我还正好享受桑拿服务。 说起来尘寰的手艺还真不错,我以前让高岚拿刷子给我清理过鳞甲,结果....差点揭了我的鳞片。而尘寰却是一点都没伤着鳞片,刷子刷得很小心,还用毛笔清理缝隙,清理得又干净又舒服,舒服得我都不想变回人形了,很想就这么一直保持本体形态下去。 尘寰一听我的心态就表示以后不给我清理鳞甲了,我赶紧表示只是开玩笑,怎么可能真的一辈子原形,虽然原形的确比人形方便很多,不过,原形一点都不方便在人类社会生活啊,还是要入乡随俗的。 尘寰的脸色这才稍微好了点。 好吧,也不是不能理解,我是绒毛控并不代表它也是鳞甲控,啧,这真是个令人伤心的事实。 “在人类社会入乡随俗,这意思就是说你以后不在人类社会了就会一直原形?”尘寰问。 我委屈道:“我不是人形了你就不喜欢我了吗?合着你就喜欢我的人形啊?我的本体形态也是我啊,你这是要我精分啊....” 尘寰懵了下。“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原形的形态很不方便。” 我道:“哪里不方便了?吃东西比人的嘴巴快还多,走路四只爪子比两条腿轻松,不想走的时候还可以钻你衣服口袋里搭顺风狼。” 尘寰显然是想反驳,但思索了下,找不到反驳的依据,最终只能道:“好吧,你高兴就好。” 说的好像很委屈似的,可我看你分明很乐意嘛,唇角那一丝翘起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 出门之前我就做好了一个游玩计划,然而,计划这玩意真的是永远都赶不上变化。 还没离开华中范围狌狌就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是不是跟什么人结了大仇。 我不解,我扪心自问,自个这辈子还真没跟谁结什么深仇大恨。唔,九凶兽另当别论,我跟它们的恩怨,反正不管我轮回多少世,只要有机会,它们都不介意弄死我,不论我是否记得大洪荒时代的事。 “何出此言?” “我看到一只孰湖在找你,找了好像挺久的。” 这世上一个人坚持不懈的找另一个人,不是因为爱就是因为恨。 我很确定自己跟孰湖这个物种没过节。“你看不到它为什么找我?” “虽然狌狌知过往,却也不是真的全知,至少我不是。” “那只孰湖什么修为?” “看不出来,但不是小妖。” “那它在哪?” 既然有麻烦,那就解决呗。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找自己,但不是因为过节,再想想我的工作,显然是有求于我。 虽然很想继续玩下去,当不知道,但听狌狌这意思,对方显然一直在找我,迟早跟上来,不如等等。 至于对方找我做什么,应该不是什么过分的事。 孰湖这种生物我有所了解,有点像西方神话里的飞马,不过这种飞马还多了蛇的尾巴,是混血智慧种类。 大洪荒时代没有生殖隔离这玩意,龙生九子就是个活例子,而同样跨物种孕育后代的例子也不止龙族,只是所有物种里龙族这方面最乱罢了,孰湖就是不同的智慧物种混血后形成的一个全新的智慧物种。 说起来山海经里一些看着描述就觉得奇葩的生物都是混血形成的新物种,若非如此,也没法解释为何一个物种能够拥有海陆空多种生物的特征,得是何等奇葩的环境才能正常进化出那般丰富的特征来? 孰湖这一物种,依稀记得挺和善的。 尘寰反问我:“你的和善标准是什么时候的?” “大洪荒时代的....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咱们还是先了解一下对方想干嘛吧。” 找我的这只孰湖还真不是小妖,千年的老妖在如今的地球上可不多见。 也正因此我更好奇了,老实说,这些自觉力量强大的大妖对于遵纪守法从来都是看心情,想遵纪守法就遵纪守法,不想遵纪守法就拉倒,我签的那几位算是大妖的妖不是被揍得答应的就是欠我因果,皆被动遵纪守法。 碍于这种情况,以及合同工的事,中层和底层的小妖很待见雪莹山庄,大妖的话,不敌视,但也不亲近。 这只孰湖的人形是个青年男子,我与尘寰找到他的时候丫正在公园里玩,玩抛高高。 没毛病,就是在陪幼崽玩,将幼崽抛出几米高再接住,当然,以他的能力肯定不会摔着,但这不妨碍小孩的父母一副快心脏病发需急救的模样看着自己乐不可支的幼崽。 观察了一会,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家伙挺有童心的,跟任何一位小朋友都玩得到一块去。没辄,没有哪个小朋友能对那样刺激的举高高无动于衷,尽管那很考验家属的心脏。 没等我继续观察下去便被这只孰湖给发现了。“小庄主,既然来了,何不出来一见?” 我诧异,这么敏锐? 察觉到孰湖的眼睛并未看着我们的方向后我便猜到了怎么回事,这只孰湖真是聪明。 它在诈我们。 只是靠第六感察觉到有人在观察它,却不知是谁,在哪里,却迅速分析出最有可能的人选,然后开口诈我们。 聪明。 我喜欢。 我拉着尘寰走了出去,反正观察得也差不多了,现身也无妨。 “你很聪明可爱。”我说。 这只孰湖的皮毛看上去真不错。 孰湖有些茫然的看着我。 尘寰看我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无奈。 这只孰湖看上去是个很好说话的妖,它要不是很好说话也不可能跟一群乖孩子熊孩子玩得开心,但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手没去捋一把毛。 事实证明文明执勤的猜测是对的,这只孰湖的确有求于我。 孰湖想找一个人类。 我觉得很奇怪,找妖求到我头上我可以理解,雪莹山庄如今有数万妖魔鬼怪的户籍,但找人求到我头上,找错人了吧?这个应该去找警察,毛绒绒你找错人了吧? “我并未找错人,那个人类,我觉得他并非这个世界的人类,我实在想不到办法了才来寻您。” 我诧异。 穿越世界并非小事。 空间乱流里,除非是仙人或是运气好到爆,不然都难逃一死,更甚至灰飞烟灭。因此小说里那种随便发生了点意外,然后就穿越去了异界的时并不存在于现实里,当然,它要是个仙人级别的就另当别论。 安全的穿越世界,通常有两种,一种如老爹那样,运气好碰上一个较为安全的通道。不过安全的通道也往往意味着通道对面不是什么低级世界,比如老爹,他的武力在雷泽界连战五渣都不如,若非遇上母亲,他的下场就一个:化为雷泽的一抔湿泥。 另一种是通过技术制造出一座可往来不同世界的大门,类似于一些小说里提到的传送阵,就是这座传送阵能将人送到另一个世界去。 能够自己研究出来世界之门技术也是高级文明的一个特征。 世界之门安全、快捷,完全不用担心碰上空间乱流死翘翘,就是耗能大了点,世界之门启动一次的能量足够地球从石器时代发展到宇宙时代了。 若是后者,能用上世界之门的保底也是进入星际时代的文明成员,孰湖不可能分辨不出来,若是前者。 孰湖说。“他是突然消失的。” 好吧,若那个人类真不是本世界人,那多半是前者。 通过世界之门,穿越过程中会被世界之门打上一些信息印记,去了另一个世界不会被排斥,想呆多久就呆多久,而不通过世界之门,则会被世界意志排斥。 有点像偷渡与正经移民。 一个证件齐全,属于合法,爱在国外呆多久就呆多久。 另一个什么证件都没有,属于不合法,一经发现就得遣返。 啊不,偷渡国外被发现最多遣返,偷渡世界却是穿越的那一刻原世界的户口大多跟着销掉了,而在另一个世界里却是个黑户,回来的话很难,而在另一个世界当黑户到死的话,黑户无法轮回,而无法轮回则意味着灰飞烟灭。 难怪这只孰湖会来找我。 君族的世界之门技术极为发达,都发达到了一个专业人员能在实验事故被不知道炸到哪个世界后还能搜集资源自己制造出简易版世界之门一步步的找回家,尽管过程长达百万年。 321、第九章孰湖·瑶妊 孰湖是一名老中医,儿科。 完全能理解这家伙怎么跟小孩那么相处得来了。 为什么在儿科面前加个老中医,一来是因为这位孰湖已经超过一千三百岁了,二来则是他学中医也有五六百年了,三来,他看小儿疾从来都不用西医技术。 非对西医技术有什么偏见,事实上西医刚发展出来那段时间他是研究过西医的,他的西医技术,若是去考证,妥妥的世界顶尖。 之所以不用西医技术也正是因为他当初花了几十年的时间西医给研究透了。 西医的治疗更多的是通过压榨生命潜力来治眼前,而中医则是细水长流,尽量不伤身体元气,哪怕损了时候也会花很长时间调理回来。 若是给青壮年治病,那适当用西医倒也无妨,就算有点后遗症,也扛得起,回头药膳好好补补就是了。 然并卵,孰湖是一名小儿医,小儿医意味着他的病人群体全是孩童。 孩童身体可没青壮年那么扛得住,而且注射的很多东西对孩童都是存在伤害的,因为乱七八糟的东西注射多了结果耳聋或是出了什么问题的孩童并不少。 孰湖拒绝这种有后遗症的治疗法子,他更主张能不吃药就不吃药的治疗法子,尽量用锻炼、药膳和针灸等技术治疗,这三样实在搞不定才会考虑开中药,西医什么的,除非病人是得了癌症需要切除部分病变的零碎,否则别想。 这画风,可想而知,但凡正规医院都不可能收他。 这年头,除了乡下地方没钱去医院会找赤脚医生随便抓点药,城里的人更相信西医,对中医则是一种怀疑不信任的态度,更有甚者甚至质疑中医理论是否胡诌的态度,觉得中医理论里的经络、气、穴等等全是瞎扯。 孰湖干脆自己开了家诊所,活了那么多年,这么点积蓄还是有的。 遇到那个自称维克多的小孩是一个雪夜。 那是个很可爱的孩子,身上还带着血迹,晕倒在诊所门口。孰湖将人救醒后小孩的表现很是令人深思,充满了警惕,还想攻击孰湖,后来发现孰湖没恶意,而且还是个医生后才没想着攻击,但警惕仍存。 那份警惕....活似得了被害妄想症。 孰湖本着帮人帮到底的心思问小孩的家在哪,想送他回家,当然,他身上的血迹如果是他家里人虐待他制造出来的亦或是他反抗时宰了爹妈那就不必送回家了,直接去孤儿院。 必须得说,这也就孰湖不是人,一个正常的人族可说不出这样的话来,值得一提的是维克多也没觉得孰湖的话有什么惊悚的地方,不过他始终不肯说自己从哪来。 孰湖除了他叫维克多,以及生得模样像是东西混血儿,父母可能一个黄种人一个白种人外什么信息都没收集到,但也不在意,维克多身上有重伤,到了他的诊所便是他的病人,等伤养好了送孤儿院便是。 一人一妖诡异的相处很是和谐。 维克多很快便发现了孰湖的高超医术,便求了孰湖一件事,他有个弟弟得了一种怪病,想求孰湖救他。 孰湖表示没问题,做为小儿医,只要病人是小孩那都是他的天职。只他是没有异地治病的能耐的,至少得让他看一眼病人判断是什么病,又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才好下手根治。 维克多这才无奈表示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是突然到了这里的,现在回不去,只能尽可能的将疾病的情况告诉孰湖让孰湖先研究着。 孰湖原以为维克多只是穿越了星球,毕竟时空乱流太特么危险,而维克多是个普通人。加之换了一颗星球,很多人都会以为自己是换了世界,不是谁都有能耐换个星球后通过各种物理和微观上的定理来判断自己是否换了个世界。有那能耐的人,多半也能自己找回家,比如我举过的那个倒霉同族的例子,丫在事故穿越后第一件事就是检测物理与星空辐射得出结论自己换了个世界,而且还是个自己不知道的世界。 只是后来维克多被空间缝隙给吸走了。 空间缝隙一般不会随便对人下手,除非你那个时候正好倒霉催的处在合适的位置,另一种则是黑户,黑户对空间缝隙吸引力强大,空间缝隙经过,哪怕黑户站得很远也会被吸走。 孰湖还没法找。 空间缝隙是世界运转时的bug,还是一时的那种,大部分空间缝隙都存在不了多久就会被世界意志给修复,而那些一时半会修复不了能存在很久的则会被还不能自己制造世界之门的高级文明捕捉改造成天然的世界之门,但这种天然的通道不大,很难民用,多为军用。 带走维克多的那种属于短期的,没多久就被世界意志给修复了。 孰湖医生真心无奈了。 孰湖一族虽然离高级文明还差着半条腿,但半条腿也是距离。 我表示我也很无奈,你都不知道那小孩是从哪个世界来的,就算君族有世界之门也没用啊,总不能一个个去找吧?这倒是个好主意,只一个小问题:君族的世界之门真心不少,你要一座座的找,再加上每个世界都有无数星球、陆地,妥妥的找到地老天荒。 “我知道很难,所以就想着庄主你或许有什么法子,我可以付任何酬劳的。” 我瞅着眼前可爱的毛绒绒,心有点泛软,很是不解:“你为何一定要找到他?” “也不是一定要找到他,只是我答应了为他治好他弟弟的病,现在已经研究出了药,不找到病人,没法确定能不能治,所以我必须找到他来的世界。” 妖怪医生你医德真好,现代人要是有你这医德,医患问题至少能少一半。 嗯,一半,还有一半是患方素质低,医生医德值再高也白搭。 我揉了揉额角。“既如此,你随我去趟山神庙会碰碰运气吧。” 这种大海捞针般的寻人想要找到要么靠运气要么靠实力,运气这玩意就不提了,太虚无缥缈,但后者,我如今没那本事,而昆仑山神庙会那种地方保不齐能碰上有那能力的。 两人行变成了三人行,玩得自然没那么有兴致了,大部分计划都被砍了,在一些古城的时间则是增加了,最终踩着时间点赶上山神庙会。 一入昆仑境我便错愕了下,这感觉....正主回来了? 意识到这点后我果断丢下了准男友和孰湖。“我去找个人,回头见。” 昆仑境辽阔得简直没边了,当然,这是相对地球而言,再辽阔这里也不过是古洪荒的碎片。 无数元会过去,地形多少有变化,但变得只是一些细节,一些重要地方还是没变,我很容易就找到了西母宫。 然并卵,人不在。 瑶妊你是多浪才能刚回来也不歇一下就没影了? 我跟挡我进门的仙娥商量道:“瑶妊出门了?那它去拜访谁了能否提点一下?” “无可奉告。” 我瞧着这位仙娥,很想吐槽瑶妊没事招这么多仆从干嘛,以前只有三青鸟也没见哪里不方便呀? 离了西母宫的大门,我有些头疼,这怎么个找人呐。 哪怕它不是出门去拜访谁了,而是仍在昆仑境,只是去参加山神庙会了也够要我命的,这山神庙会参与的人不止地球上的,还有其它星球,乃至其它界的,绝对超过北京的总人口。 我思考了片刻忽然抬头对天骂道:“瑶妊你是个混蛋。” 轰隆轰隆轰隆.... 我躲我再躲我再再躲。 好吧,我最终没躲过去。 雷霆轰顶,哪怕谁被雷劈死我也不可能被雷劈死,但全身骨头仍旧感觉酥得好些一碰就能化为灰般。 瑶妊你个混蛋有必要这么狠吗? 我张嘴吐出了一大口黑气,抻抻胳膊抻抻腿,待麻痹感消去后才往回去找尘寰。 瑶妊? 看我如今的模样足以说明它现在已经知道有人找它了,我去找它难度略高,但它来找我却很容易。 再见到尘寰时这匹狼与孰湖显而易见的被我的模样给惊着了。 “你俩什么眼神?没见过被雷劈啊?”我没好气道。 尘寰呐呐道:“可你不是君族始...怎么还会被雷?” 我抓起尘寰的衣服擦了擦脸:“出了句粗就遭雷劈了,果然还是得积点口德。” 尘寰显然不信所谓口德因素。“你骂谁了?” “此间之主。”我说。 尘寰:“....你骂它做甚” “自然是通知它有客来访。” 尘寰一脸无语的给我擦着脸。“你这通知方式真是...与众不同。” 我更无奈。“不这样一时半会见不到它。” “你找它有急事?” “嗯,它才从神界回来,肯定知道娲灵如何了。” “不是通过报导知道娲灵大神脱离了危险吗?” “报导肯定不详细啊,而且为了稳定人心说不好会瞒下不少东西,但瑶妊肯定会去探望娲灵,它知道的比报导靠谱。唔,希望这些年这两位没成仇敌,不然就尴尬了。” 虽然瑶妊和娲灵当年关系还不错,娲灵后来在昆仑山建立洞府和它做了邻居,没少见这两位相互拜访,但这么多个元会,可能发生的事太多了,也难保不会有个万一。 “诶,轻点轻点,虽然我有鳞片,但也不是石头,不是这么擦的。”尤其是我现在的鳞甲有一半是焦的,剩下一半是酥的。 “我以为你不怕疼。” “怎么可能,我又不是死人,就算是死人,鬼也是怕疼的。”不疼只是你没真的伤着它。 “被雷劈不疼?” “疼啊。” “那你还自己去找雷劈?” “这不是求个切切实实的心安呗。”我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我当年也就那么两个知己好友。” 因为我死的时候瑶光已经死了,断气的时候我最放不下的便是娲灵了,我们三个人里,这家伙看似过得最潇洒油滑,实则是最令人担心的,丫说好听点是重情,说不好听就是太敏感纤细,扛不住太大打击。不似我与瑶光,看似多情,骨子里都相当无情,抗打击性一流。 尘寰没再说什么,而是带我去找地方清洁身体。 别说,这山神庙会还真是什么都有,连专门洗澡的地方都有,温汤池里放了一大群隆头鱼,连清洁污垢和去死皮都给包了。 从汤池子里爬出来的时候鳞甲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就差发光了,若非不少鳞片都没了,真的是一点都看不出来方才被雷劈过。 原本的衣服虽然凑合着还能穿,却是没法见人,也就起个遮羞的作用,但我若是变回原形,这点作用也可以忽略了。 在我洗浴时尘寰给我买了一套衣服。 不是现代休闲服,而是广袖深衣,类似于先秦两汉的深衣风格,不过上头的花纹绝对不是先秦两汉的风格,绣着精致繁复的草木虫鱼与云雷纹,而纹饰里藏着大量符纹,兼具实用与美观的作用。 我穿在了身上感觉还挺舒适的,这庙会上还真是什么都有得卖。 “去吃点东西吧。”我提议。 被雷劈了一遭,身上灵力耗得差不多了,又搓了个澡,肚子早就饿了。 “我之前看到一家很香的烤羊,可以去那。”孰湖提议。 烤羊的确很香,羊吃的上等牧草,喝的雪水长大,再用了上等的调料,以及疱人一流的手艺,我啃了一整只羊还忍不住再来一只。 啃第二只羊的羊腿时忽然感觉到了一丝有点熟悉的味道,凶兽后裔,还是宁渊的后裔,真巧。 我啃着羊腿抬眸瞥了眼,我去,见鬼的后裔,街上路过的那张脸不就是宁渊吗? 不是画地为牢了吗? 怎么跑出来了? 身边还有个人族男性,居然没被吃掉,真稀奇。 啧,宁渊这状态,好差啊,连全盛时的万分之一都没有,不会是啃不动了吧? 不过,这貌似是个报仇雪恨的好机会啊。 我将羊腿丢回桌上就想拔剑偷袭报仇,才站起来三分就被人生生摁回了箪席上。 “谁特么....瑶妊你干嘛?”我惊讶的看着突然出现的美丽少女。 “阻止你找死。”瑶妊道。“它现在很缺补品,你莫不是想再给它进补一次?” 我说:“太笃定了吧?” 瑶妊:“它的血正在恢复。” 我麻溜的坐好,被人吃了一回还送上去第二回,我还没那么缺心眼。 瑶妊在孰湖与尘寰两“人”或惶恐或错愕的眼神里不客气的坐了下来,完全无视了两个人的存在。“你回来得可真够晚的。” 我诧异。“啊?”旋即反应过来对方什么意思。“你知道我会回来?” 瑶妊颌首。“你当年说你会复活,不曾想,竟是如此漫长的时光。” 我:“....”我可真不记得自己当年跟谁说过自己会复活,直到被宁渊给生吞活剥入腹我都以为自己必定死得不能再死。 我说:“娲灵它真的没事?” 瑶妊摆手。“便知你是来问这事的,它死不了,不过换了个新躯体,大抵需要磨合许多年,神魂也需要养养。” 这已经很惨了好不好? 我无语的看着瑶妊。 我想了想,问:“神尊真挂了?”如果这位真挂了,那么盘古宇宙的未来就很值得商榷了,仅是稳定人心都是个大问题。 瑶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凶多吉少。不过我觉得,它没那么容易死。” “为何?” “它一直都在创造不可能的奇迹,都创造了那么多次,再添一笔也不足为奇。” 做神能做到这份上,神尊着实够牛。 与瑶妊聊了一番最新的时政,对盘古宇宙如今的局面简直无语。 看似不错,但细思简直恐极。 即将面对的敌人是个超级大boss,现实可不是电视,现实里boss干翻勇者然后一直肆意妄为并非稀奇事,比如少凰,比如熊猫。 敌人强大还是其次,盘古宇宙也不是没遇到过这种敌人强到令人无奈的局面,问题在于,以前敌人再强大,也只是对外的问题,而如今,少凰怀疑盘古宇宙内部有细作时来了一番大清查,着实查出了不少好料。 卧了个槽,boss究竟往盘古世界渗透多少年了?又还有多少文明是可信的? “你可得早些恢复当初的境界。”瑶妊期盼的道。 早日恢复,然后早日陪你们上战场吗? 我很想如此吐槽,但想了想,发现,若真的恢复了,我还真做不到撒丫子跑路的事。 这真是个大写的悲剧。 在孰湖的恳求的目光下,问完了时政后我问瑶妊有没有空顺手卜一卦。 瑶妊瞅了瞅我,又瞅了瞅孰湖。“一个人情。” 孰湖道:“没问题,做牛做马小妖一定还您。” 瑶妊:“不是你的人情。” 我愣了下。 孰湖顿时垂落了下脑袋,一脸死心的模样。 瞅着可怜的毛绒绒,我犹豫了下,道:“可以。” 毛绒绒的孰湖惊喜抬头。 真神一出手便知有没有,随便一卦后便丢给了孰湖一个世界坐标。 嗯,世界坐标,也就说孰湖去了之后还得慢慢找。 但这已经很不错了,至少有个大概范围,而到了当地也可以找当地的相关部门帮忙。 维克多刚开始时可是不会说地球话的,言行举止也和很多人不同,那些都是一个文明的特征,可以通过这些特征来对比一下可能是那些文明圈的,范围又小了。 瑶妊卜完了卦表示自己还有客人,且境内有只凶兽,不免多顾着点,得先走了。 我顺口问:“是少凰吗?” 瑶妊扬眉。“你怎知?” 我:“....我猜的。” 不过,既然是少凰,那我正好也有个事要找它帮忙。 雷泽界的坐标和撕开的那个通道位置给我呀,我要回自己老家看看现在究竟如何了。 找少凰不难。 别误会,刚被雷给劈了我还不至于作死得不到半天就又找一次雷劈。 之所以找少凰不难是因为尘寰之前给我买衣服时偶遇了刘元。 不知道少凰在哪就找刘元。 难得有机会跑人间,我不认为少凰会不来见一见老情人,此一别可就不知道多少万年后才能重逢了。 事实正如我所料。 吃完羊肉,找到这俩的时候正十指相扣手牵手在逛街撒狗粮。 看到我,少凰也没惊讶。“你来要雷泽界的坐标入口?” 我点头。 少凰不假思索的给了我坐标。 我顿时就心塞了,所以那个放了卜离的家伙还真是你呀。 想问为什么,又觉得自己傻,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还有什么好问的呢? 它是少凰,是南明之王。 322、第十章蠃鱼·预言 若有人能预知灾祸,哪里有灾祸就出现在哪里,它会被认为是先知吗?不,它会被当成灾星,只因它与灾祸相伴。——庄主。 我要出远门,不是去十万八千里外的那种远门,而是另一个世界的远门。 既然要出远门,自然要将山庄的事情给打点好,这一去少则数月,多则数年都可能,不打点好,我怕自己回来时看到的是个烂摊子。我还没忘了当年君长青失踪后鹤城的糟心局面了,连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是,眼睛都还是瞎的我都让特勤处拉出来了。 辜小哥一听我可能要走几年就一脸想找根面条上吊的表情。 君长青表示想跟我一起回去,我丢给他一句:你走了雪莹山庄谁坐镇? 我签的那些妖魔鬼怪就算了,它们不吃人已经很不错了,积极主动的保护人族,省省吧。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我干嘛要为与自己心不同的非同类那么拼? 妖魔鬼怪或许不会这么说,但这种道理,它们心里都懂,或者说,除了个别心中没有国没有种族的极端例子,每个智慧物种心里都懂这个道理,并非人族专利。 至于那些极端例子,如果没死在半道上,九成九会成为超级祸害,遗臭万年的那种。 我签的那些妖怪,实力可以,国的观念也没有,但问题是我和君长青也没有国的观念啊,可我们的种族观念比国的观念还深刻,那些妖也一样,你跟它聊国,秒秒钟打瞌睡给你看,但聊种族的话却是能够明白。 当然,这样观念的我们也未必多么省心,但再不省心也终究是有底线的。 人与妖,分属不同族类。 因为清楚,我很难相信这些妖怪会在我走后多么尽心尽力,不是谁都会脑子有坑到修守护道。 君长青的存在这个时候就很重要了。 他是我的同族,又是前任庄主,最适合在我不在的时候镇宅。 君长青一点都不情愿。“善良没毛病,但你对异族也未免太上心了,都过了善良的界线。” 我指了指外头的白梅树。“你放心咱们走后鹤城出个什么事它受到牵连?” 君长青闻言愣了下,终于不再吭声了。 摆平了君长青接下来就是将事情都给安排好。 以前再怎么浪也是在地球上,加上地球上如今科技还算可以,哪怕我跑撒哈拉去了,一个卫星电话就能联系上。有容除外,丫太特么百无禁忌了,深山老林里有钻,无人区也有蹦跶,前阵子还兴致勃勃的去深海看有没有所谓的利维坦了,潜水设备都没带,着实令人佩服丫的血统,真的是什么环境都能蹦跶得欢实,在它休假时要找它难度非同一般的高。 要不是打不过,我都想将有容抓起来检查生理构造了。 卫星电话联系有容尚且那么难,何况到时候都去了另一个世界的我。 唯有走之前将可能的事情都给安排妥当确保不会出大篓子才能走得放心。 忙得正焦头烂额,下面的人还给我增加工作,说是发现了一种传说中的害兽。 我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所谓害兽什么意思。 对人族有害就是害兽,有益则是益兽,很简单粗暴的划分方式。但,益兽未必是有意帮助人类,而害兽也未必是有意伤害人类。 打个例子,比如少凰,它在北京掉了一片羽毛,然后整个北京化为了火海,你能说它是故意的吗?谁管得了自己身上掉毛的事?呃,现在的少凰估计真控制得了自己身上掉不掉毛,但成年前肯定没这本事,就当它那个时候掉毛引起了火海,能说它有意害人吗?不能,当然,掉毛不是它的错,没把脱落的毛发给收拾好的确是它的错。 因此我对害兽的理解也是:别人还真不一定乐意害人,纯粹生理导致的影响,然后人族太脆皮。 “哦,是什么害兽?”我懒洋洋的问。 “是蠃鱼,传说中会带来水灾的怪物。” “把你那怪物俩字收回去,咱们这非人生物的怪物多了去,别找死。”我是不会计较,但别人可不一定。 蠃鱼这种生物我不熟,雷泽又没这种生物,而大洪荒时代,更没这种生物,估计是在我当年死了很久以后才出现的新生物种。 事实也的确如此。 蠃鱼,长着鱼的身子却有鸟的翅膀,海天两栖动物啊,多神奇才能进化出来?妥妥的混血新生物种。 虽然样子怪了点,却也只能说,没有生殖隔离,出现什么稀奇古怪的智慧物种都不足为奇,蠃鱼,还不算太清奇,不信的话去翻翻山海经,里头长相更清奇的都有。 虽生得清奇,这种鱼的活动也很与众不同,人族历史上每次见着它现身都伴随着水灾。 再考虑到许多非人生物的特殊能力,比如我之前举的那个少凰的例子,未必是认真的害人,但也不能说没有任何责任,于是乎蠃鱼成功上了人族的黑名单,成了害兽的一员。 虽然还不确定是故意还是无意,但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考虑一下水灾的破坏性。得,尘寰你就别坐着了,赶紧去捞鱼,看看什么情况怎么解决。 尘寰表示有异议。“我是陆地生物,不是水生动物。” 我说:“那你帮我处理这些事情。” 尘寰干脆利落的接过了我手里的电脑。 电脑办公比起纯纸质办公要方便许多,可惜再方便也架不住事情堆积得多,且有后遗症,敲键盘敲多了,突然不敲了,竟感觉手指有些不适应。 不适应还是得适应,我可没想着对着电脑办公一辈子。 做着手指操活动着手指,溜溜达达的出了门去找水鬼。 蠃鱼虽是海天两栖生物,但既然生的鱼的身子,有鱼类有的生理构造,想来还是更喜欢有水的环境,翅膀偶尔用来飞天上游玩的。毕竟,会一直在天上飞的都是带毛的禽鸟,体温高,羽毛厚实,禁得起高空环境的长久寒冷。 除非进化出了羽毛,不然我不认为蠃鱼会喜欢长久的呆在天上,冷风往骨头缝里钻的滋味绝不美好。当然,它要是跟鲲鹏一样进化出在水中一种生理构造,离了水又是一种生理构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找水鬼这只地头蛇无疑是最合适的。 水鬼这种特殊存在有大江大河的地方就少不了,而这只奇葩水鬼因着性格因素相对悠久的多,认识的水族也不少,打听水里的消息绝对比我找人族打听水里如何了比较方便。 水鬼未辜负我的期望,我一问他就给了我那只蠃鱼的活动范围。 我不由好奇。“你认识它?” “不认识啊,但它太招摇了。” 我秒懂,却也迷惘了,若是认真的害人绝不可能如此招摇,若是无心害人,想来也不会愿意多招来什么麻烦,又怎会如此招摇? 有了大概的活动范围,找起来就容易多了,丫就没离开过长江流域,一直在长江的中下游活动,或者说散播谣言。 谣言内容? 总结一下就一个:这里很快就会发大水,感觉跑吧,不跑的话就得喂鱼了。 我:“....”单听这谣言我就没法觉得它是在害人,恐吓人更不可能,又不是梦魇靠别人的噩梦为食。综上所述,若非吃饱了撑的便是认真的告诫别人。 只是这种告诫方式,他要不是妖怪,早被治安部门请去喝茶了,散播谣言制造恐慌弄得人心惶惶,严重点关个几年也不是不可能。 我找到这条鱼是在洞庭湖水底的一处洞府。 熟人的洞府——玄君与白姐。 虽然位于水底,但洞府里却是没有水的,看岩壁上的痕迹,这水应该是近几年才退去的,在更早之前这座洞府应是被水填充得严严实实的,洞府主人都是水族,在这样的环境里也照样活蹦乱跳的。 至于如今为何没了水。 看洞府里的各种电器与书籍也不难猜,网线都拉了一根。 不对,这可是水下超过百米的地方,什么网线质量这么好?呃,好吧,质量比这更好的我都见过,能笼罩整个银河系乃至世界的wiff也不是没有,但地球上没那科技,就这网线,军用不好说,但民用肯定没到这份上。 我随手捏起网线瞅了瞅,赫然看到了细密的防水防压加固的符纹....二位的技能若是去搞建筑,整个地球的建筑商都得破产。 进了洞府,玄君在无聊得打滚,白姐在煮茶招待客人,那煮茶的手艺一看就是美人教的,行云流水看着特别赏心悦目。 “白姐我来看你了。”我高兴的打招呼道。“给我也来一碗茶。” 白姐诧异的看了我一眼,又拿了一个青花瓷的茶碗斟茶,同时给我和那条鱼做了个介绍。“这是小落,雪莹山庄的小庄主,这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人族名字叫嬴虞,嬴政的嬴,虞舜的虞。” 这名字起得真特么的简单明了,以及白姐你也着实会举例子。 我瞅了瞅眼脸上有淤青的蠃鱼。“它脸上这是?”占了白姐太多时间被玄君给揍了? “劝人族迁徙时被揍的。”白姐解释道。 玄君嗤道:“一只妖怪却跑去劝谏人族,见过作死的没见过这么作死的。” 我露出了显而易见的茫然之色。 蠃鱼解释道:“我也只是想救几个人罢了,洪灾来了,到处都是人畜的尸体,水质都坏了。” 我眼皮跳了跳,莫名觉得重点在后半句。“洪灾?什么洪灾?” 蠃鱼解释道:“长江再过半年便会有一场百年难遇的大洪水,我想劝长江流域的人族迁徙,免得到时候被洪水淹死污染了水质,可惜都不听我的。” 我完全能理解这家伙为何会被揍了。 故土难离,让人们为了一时半会根本看不到的天灾远离故土,能答应才怪。 更绝的是,这条鱼劝人迁徙是为了不让人族死后的尸体污染水质,不知道的还以为极端环保人员呢,怕是想多了的人说不得会以为这条鱼的劝谏是环保组织的新花样。 我随口道:“总不至于长江流域上亿人一个信你的都没有吧?” 蠃鱼:“有啊,但比起迁徙,他们更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提前化解洪灾。” 我:“真会白日做梦。” 当意识到洪灾不是蠃鱼带来,而是他知道将有洪灾而去劝谏人们迁徙后我便明白了,这条鱼只是拥有预感即将江河泛滥的能力。而非妖怪带来,那么天灾就真的是天灾了,天灾这玩意,除非是神人,否则化解不了的,可即便是神人也不会沾这种麻烦事。天灾往往是人祸的延伸,凝聚着无数人的因果,若是沾上便意味着向天道表示自己为人族背锅,脑子坑大如银河的神人也做不来这么蠢的事。 长江流域千百年如一日的环境破坏,报复不是不来,而是来得迟,而来得迟也意味着来得更加凶残,人族这千百年的因果足够将一个仙人给拉入轮回永世不得解脱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迁徙还真是唯一的办法。 只是,长江流域可是人口密集区,上亿人口的大迁徙,就为了一只妖怪口中散播的“谣言”,别逗了,真那么做了,保准长江流域出大乱子。 饮着热茶,我向蠃鱼解释了下。 “我懂啊,我就是希望到时候水里的垃圾能少点,人类不住的水里对水质没感觉,我却是住在水里的,水质污染于我便如人族头疼的空气污染。”蠃鱼一脸无奈。 水质污染=空气污染? 我下意识瞅了眼白姐与玄君,没听这两位挑剔什么呀。 玄君道:“水质污染?没感觉,都可以吃。” 哦,忘了这机会那浓郁的凶兽血统,食谱怕是横扫元素周期表,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它能有影响才怪,会不会觉得食物更有嚼劲了都不好说。 我看向白姐。“白姐你该不会也跟它一样吧?” 白姐身上水族的气息更浓郁,凶兽后裔的味道很淡,很难看出这俩货是一窝蛇蛋里孵出来的,有着同一对蛇父母,差异太大了。 “水质好坏与否都不会影响我的健康。”白姐回道。“嬴虞就是修为还不够,带他修为更上一层楼,水质自然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 有道理。 也有点好奇。 人族会不会有朝一日也进化得能在让人赢在生化起跑线上的空气与水质中生存。 蠃鱼嘴角抽了抽。“就算不会影响健康,这样的环境也很难住得舒心吧?” 白姐颌首。“若污染继续下去,日后的确住得难以舒心,但据我所知,蠃鱼发源于邽山的蒙水,若有一日地球上待不下去了,你回蒙水不就行了?总不至于蒙水的水质也污染了吧?” “怎么可能,蒙水是祖源之地,我们一向很爱护它的水质,连凤凰一族的神人都很喜欢蒙水的水质。” 那水质的确不错。 凤凰一族在不少地方龟毛挑剔得令人发指,喝个水都得是澧泉水,水质不够甘冽就不饮,凤凰喜欢可以说是一个地方的水质最好的广告,还是整个盘古世界都信的广告。 我好奇的问:“既然蒙水水质那么舒适,你干嘛还呆在地球上?” “我在地球上这么多年,多少有些感情,而且,盘古世界承平已久,不论是什么族群,人口都在稳定的增长,蒙水如今也挤不下整个蠃鱼一族了。”蠃鱼很是无奈。 妖也不易。 大概,住房问题是每个种族都跳不过去的问题。 我说:“住房难,为何不开拓新的地盘?” 蠃鱼更无奈。“殖民有智慧物种的星球,哪怕那所谓的智慧物种只是刚学会用将石头和木头绑在一起制造工具的猴子也不能殖民,若是殖民是要株连整个种族打入文明炼狱的。” 神尊制定的神之律大部分都是用来约束神族的,用于约束凡人物种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加起来都没超过一百条,却没有任何凡人会去踩线,不论是神还是凡人都没兴趣挑战,原因无它。 人道主义的法律是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株连家属,更不株连种族。而神尊制定的神之律关于文明的部分,一人做事整个种族背锅。因为种族里有一个人挑战了那部分神律就将整个种族给处置,乃至下种族屠杀令进行种族灭绝这种事神尊早期干得一点都不少,也正因为那浓郁得抹都抹不掉的鲜血与文明墓碑,所有种族都将神之律给牢牢刻进了骨髓里。 呃,认真说起来,神律里,就没几条是不搞株连的,区别大概就是株连范围广不广,但不管广不广,最差也得死几十几百万人,最多....曾有个十三级文明觉得自己强大到可以与神尊叫板了,后来,那个文明一夕间成为了历史,捎带那个文明统治的两个宇宙一起重归混沌。 株连这两个字的真谛被诠释得淋漓尽致,哪怕神律被所有人给记牢后神尊便不是宅在神宫搞研究便是出门溜达,就没个管事的时候也没人会忽视神律的存在。 少凰的解释是,神尊笃信一个人若是犯罪,绝非道德卑劣,只因犯罪的成本太低。 觉得犯罪成本太低所以人才会犯罪,便将犯罪成本调高到任何一个脑子不论正常还是不正常的人都承受不起的地步,这思维逻辑....很强大很无敌。 文明炼狱是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但我不认为有那样思维逻辑的神尊会对挑战神律的人及其所属文明从轻发落,而且炼狱这两个字,用膝盖想都知道不会是什么美好天堂。 我说:“没让你们去殖民有智慧物种的星球,盘古世界这么大,总有没有智慧物种的宜居星球,就算盘古世界没有你们也可以去外域开拓新宇宙,我记得盘古城是鼓励开拓新宇宙的吧。” 不仅鼓励民间去开拓新宇宙,外域军团进化到究极军团又腻了玩过家家般的低烈度战争后便会申请脱离战场探索新宇宙,有容曾提过若非即将到来的大战,再过三五万年她也会申请脱离战场带着军团去探索新宇宙。 军团将探索到的新宇宙坐标发回盘古城,然后民间商队先跟上通过通商进行初步交流,收集信息判断对方文明的食性来决定接下来是文化交流同化对方还是先将对方按地上摩擦再摩擦后再文化交流同化。 “探索外域需要的技术太高,我们还做不到,而和更高级的文明合作,我们能够挤进去的人与资源又太少。”蠃鱼也很无奈。“那么重要的事情,也轮不到我呀。” 也是,若这条鱼有参与那样大事的能耐他压根不会有机会跑到地球上来浪荡。 “地球上以前也挺舒适的,就是近几百年,水质真是越来越差了。”蠃鱼道:“我也在考虑,再过几十年要还这样,我就去别的世界看看。” 寻个舒适的地方解决住房问题真难。 这话就差写这条鱼脸上了。 323、第十章蠃鱼·雷泽 确定了蠃鱼只是管不住嘴无意中当了先知,这事也算结束了。 洪灾什么的,爱莫能助。 不过,走的时候我犹豫了下,还是问白姐:“你会在那个时候渡劫吗?” 白姐离渡劫化为应龙只一步之遥,若真如蠃鱼所言,长江流域即将爆发百年难遇的大洪水,那可真是个化应龙的好机会。 借助洪灾,走蛟之时能省不少的气力,而省下来的力量越多,最终渡过天劫的把握也越高。 只一个,走蛟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加剧洪灾,若是成功,那么期间带来的水量还能自己收拾一下,但若失败,那就是人灾跟妖灾叠加的双重洪灾。 “如此难遇的良机,若是你,你会如何?”白姐反问我。 我无言,若我是白姐,如此良机当然不会错过。“我懂了。” “你要阻止我吗?”白姐问。 我摇头。“这洪灾本就是天灾,你便是火上浇油也没犯规矩。” 人族古早时便与妖族有约定,水族渡劫只能在江河湖海里,不能跑陆地上玩洪水东西南北流,而人族也不能扰了妖族在江河湖海里走蛟。当然,地球上妖族势弱,人族便自动忘了规矩的例子也不少,只是多没好下场。 毕竟妖族是势弱又不是死绝了,走蛟也没违背盟约,跟整个人族杠那是不行,但有针对性的弄死个把人族却不是难事。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年签订盟约的人族估计也没料到这些水族不在陆地上玩洪水东西南北流了,却琢磨出了如何利用洪灾省力的走蛟。总得来说,妖没犯规,走蛟还是在江河湖泊里,只是钻了漏洞,要怪也只能怪盟约或法律不够完善。 不过,一条盟约用个几千年,不千疮百孔才怪。 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后,我想了想,同君长青说,洪灾以后替我捐一笔赈灾款。 君长青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你这么挂心,还不如干脆替人族解决了洪灾问题。” 我不可思异的反问:“我看着像烂好人?” 诚然,我是修守护道将自己坑的不轻,但这可从来都不代表我就是个好人呀,更不要说烂好人了。 少凰给了我一个通道坐标,可以去雷泽界的通道坐标,因为是神力开辟的关系,界膜修复的会比较慢,这种通道也就能维持得比较久,伴随一些后遗症。 比如,地球上的人或生物可能跑雷泽界去。 比如雷泽界的生物可能跑到地球上来。 不过显然后者还没发生,若是北京城出现什么超级怪兽不可能不上新闻头条,这可真不是我说,雷泽界里个头比恐龙还大的生物比比皆是,人形的智慧生物虽然个子和人族差不多,但比体型巨大的怪兽还猛。 至于前者,我与尘寰从水里面湿漉漉的爬上来后看到有人在玩鲁宾逊漂流记。 不过,鲁滨逊在荒岛几十年仍旧有个人样,而眼前这只,我和尘寰第一眼就没认出来那是个人。 衣服....那用树叶做的勉强算是衣服吧。 须发....胡子感觉至少一年半载没刮了,头发,再养养可以绾个发髻了。 若非对方惊喜的冒出了汉语,尘寰都要一爪子拍死这只不知道哪跑来的野人了。 半个钟头后围在篝火边,野人眼泪直流的啃着烤蛇肉,我与尘寰烤衣服烘毛同情着这位野人。 野人是个小开,喜欢开快车,具体几个月前他也不清楚了,雷泽界的白昼黑夜与地球上不一样,手表又被水泡过罢工了,他只能判断自己已经在雷泽界呆了三个月左右,至于地球上过去了,那还真不清楚。 只记得,那个晚上因为赶时间而超了两个红灯,回过神来时人就在一片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了。 哪怕不爱看小说野人也知道自己不在地球上了,地球上就不可能有这么原始的森林,随便一株树就有百余米高度,甚至几百米的古树都有,地球上哪找得出这么好的环境。 按着小说的套路,男生穿越后一般是建功立业开后宫的路线,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永远骨感。 雷泽界的空气成分和地球近似却不完全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雷泽界的氧气含量高近百分三十,身体不够强健,享受了足够的清新空气后便该觉得不舒服了。 小开野人以前夜生活相当丰富,身体也就比死宅好那么一丁点,还没两天就觉得肺脏不舒服了。 空气还是其次,短时间内死不了人,更为严重的是食物与人烟。 雷泽界地广人稀,人形智慧生物的密度比罗布泊还稀,如果是非人生物,几千几万里也不过是多飞几分钟的事,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族....够他开11路到死了。 比人烟更严重的是食物。 雷泽有两类生物最丰富,一为鱼鳖,二为蛇类。 鱼鳖从拇指大小的到比岛屿大小的应有尽有。 蛇类,普遍比人腿粗,我曾见过一条只脑袋便跟一座山似的万年蛇妖。 这种环境,人真的是连食物链最底层的肉猪都干不过,至少雷泽的肉猪丢水里不会被雷给电死,而人却是有可能。 水里有雷电,这不稀奇吧,雷泽啊,顾名思义,雷电资源特别丰富,水里含有微量的雷霆能量有毛病吗?没毛病,反正土著都已经适应了这种水质,洗澡时顺便享受个电疗,舒服。 但野人....他掉落的这地方离雷霆海有点近,水里的雷霆能量含量特别高,他要是跳下去沐浴,那滋味跟电椅也不差多少了。 于是乎丫三个月没洗澡,靠着草根树皮充饥活到如今的。 我觉得,这家伙下半辈子都会狂热的爱上蜗牛一般的慢车,当然,如果他还能活着回去的话,老爹当年被老娘喂了不少东西才一点一点适应雷泽的环境,这家伙却是用这副未经改造的躯体在雷泽生存了三个月,身体没落下一堆隐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尘寰提议道:“通道还在,要不送他回去?” 我说:“刚适应了雷泽的环境又丢回地球上重新适应环境,那是让他准备后事。” 尘寰:“我们还要找人,带着他会很不方便。” 我一时无言,带着个普通人族在雷泽到处找人,这是折腾他也折腾我自己。 野人大概也意识到了我们打算丢下他,赶紧咽下嘴里的食物。“我能吃苦,我不会给你们添乱的,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 看着野人惊慌得仿佛将要坠入地狱般的模样,我迟疑了下,道:“这你说的,不会添乱,若是添乱,我还是丢下你的,不过你且放心,丢下你我也会给你弄个安全圈,待我找到族人时你若还活着,我便带你去聚居地。” 野人忙不迭点头,保证绝不会添乱。 原本的聚居地已然荒废多年,我琢磨了下对于君族而言最安全但对于别的生灵而言最要命的地方后将野人与尘寰丢在了荒废的聚居地里,独自去了雷霆海。 雷霆海虽然带个海字,却不是真正的海,而是一片盆地平原,面积有大半个华夏那么大,相对于整个雷泽而言,这地方很小,小得很多人都不知道这里。 整片盆地被几乎浓成实质的雷霆能量填满,远远望去仿佛一片黑紫的海洋,不时闪烁白色浪花的那种,但走近了一看,确实是海洋,流动的却不是水,而是雷霆。 这种环境,扔条龙进去都得熟。 鳞甲从肌肤之下冒出,覆盖全身,这才得以完整的走入雷霆海。 海的最深处赫然是一片没有雷霆的空白之地,我要没记错的话,这里原本应该是封印卜离的地方,显然,那位脱困的同时也将这一片的雷霆给清干净了,还是永久性的。 如今这里已经被改造成了一片小小的聚居地,聚拢着上万人,全特么伤员,一个完完整整健健康康的都没有。 妖魔鬼怪很少靠眼睛去认人,古神神民虽非妖魔鬼怪的一种,也同样不靠眼睛来认人。 我还没讲鳞甲给褪下去族人便已经通过我的气息认出了我哪位。 “落!你怎么回来了?” 我道:“你这什么见鬼的语气?我不能回来吗?” “我不是这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该在这个时候回来。” 我问:“瘟疫?” “你知道你还回来?” “老娘,我是说我阿母在哪?” 如果不是气息是同一个人,我真的会怀疑这是否我老娘,记忆里的老娘,容貌甩了地球上最漂亮的明星一百条街不止,如今的老娘,瘦的都脱了形,手臂上充满光泽的鳞片此时此刻也黯淡得仿佛死鱼眼。 “老娘你看上去好惨。”我脱口。 正张开手想给我一个拥抱的老娘当即就送了我一对大白眼。“出去才几年连话都不会说了?” 我扑进老娘怀里道,感受着老娘的气息,顿觉安心,笑道:“我错了,老娘还是一如当年,貌美如花。” 老娘揉了揉我的脑袋。“嘴巴越来越甜了,都谁教你的?” 怎么都不对,老娘你想让我怎么样啊? 坐下后老娘追着我问了许久,得知我这些年的生活,心疼得不得了,觉得这些年着实吃了太多苦,在那么差的环境里生活了那么多年。 我很想说地球上的生活还挺不错的,但考虑到地球上的空气含氧量与废气成分,以及灵气稀薄度,算了,我要真说全了,老娘该以为我是去地狱游了。 老娘只顾着问我,不打算与我说她这些年经历了什么,但看这弥漫的瘟疫我也不难猜出她经历了多少。只是她不想告诉我,我也只得做不知。 瘟疫必须解决,不然人就得一直关在这里关到死,卜离放的瘟疫就没有蔓延速度慢的。 老娘也明白这一点,因此一直想打通与外界的通道求助其它界的族人派人来研究瘟疫,同时自己也带着人在研究解药,但一直没有成果。 我向老娘保证我现在有一条通道可以联系其它界的族人,让她安心。 没错,就是少凰制造出来的那条临时通道。 让其它界的族人先传送到地球上还从地球上传送到雷泽来。 至于地球上的人族政府发现了会有什么感觉....这是个问题,但只要不打算打起来都不会影响结果。 尘寰对于我的想法很是佩服。“就算不影响结果,平添枝节也是个麻烦。” 我问:“你有什么建议?” “之前捡的那个野人出身不错,家里很有人脉。” 我秒懂。 翻出了录像的东西给已经收拾干净有了人样还是个帅小伙的野人录了段视频我便去寻了他家做生意了。 技术队伍借道借的隐蔽,再加上有人帮忙遮掩,北京城每天有百余个没有身份的人又很快消失的根本没人发现。 所有病情都给送回了别的界让各个分支的医者先研究着,然后几万名技术人员琢磨着如何开一条更方便的通道,然后挪个几十万的医疗队伍过来。地球上那条道太窄,几十万人流量,人族的政权不是死的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我自告奋勇去帮忙。 古神神民终究是在凡人的范畴,对于神类的东西还真不如我了解,让我研究构造原理有点难,但让我琢磨如何破坏还是比较容易的,毕竟,破坏永远比创造难。 饶是如此我仍是解析了大半年才解析出脆弱节点来才得以将这层屏障给敲碎。 我勒个擦,当年设计这屏障的神人究竟哪位?这屏障简直乌龟壳不说,还超复杂,解析完的时候我都感觉自己的脑子熟了一半,躺床上当死人不想睁眼。 我不想睁眼,却有人让我不得不睁眼。 “落,你带回来的那只狼好像是灵兽后裔。” “是啊,灵兽雪狼。”我躺床上眼都不带睁一下的咬走了老娘手里的鲜果。“怎么了?” “他挺勤快的,帮了不少忙。” “尽管使唤。”我大方道。 “所以你不该解释一下你和他什么关系吗?让他对于我们这些非同类如此热情。” 我:“....”这个,我要是跟老娘你说我打算以后解决了和n世之前的前夫的问题后和他结婚,老娘你能保证不打死他吗? “怎么不吭声了?” “这个....算恋人吧。” “你的身体成年了吗?” “咱能不提这个悲伤的事吗?”鬼知道我现在的身体要多少年才成年,从未如此深刻的体会到初代种的血脉浓度在成年这方面如此令人悲伤,同样是混血,我有点怀疑会不会君长青老死了我都还没成年。 “....你的血脉浓度挺好的,可以活得更久,走得更高。” “你摸着良心再说一遍啊。” 老娘果然摸着良心重复了一遍。 我翻了个身:“我不跟昧了良心的老娘说话。” 老娘将我翻了回来。“我跟你说正事呢,我不管你心理多少岁了,生理成年之前都不能双修。” 我表示我心里有数,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他要是因为等不起要跟你分手不准拉。” 我说:“老娘你想得真远。” 我就没想那么远,便是分手....我也没想过这段感情能维持到天荒地老,只是在它还没被时光消磨之前会尽量去维持它,让它维持得更久一些。可若有一日它被时光消磨了,那我也不会抓着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不放。 “怕你到时候伤心,寿命不对等的感情最是伤人。” 我挑眉。“那你还跟老爹成婚?” 老娘很是复杂的感慨:“那时太年轻,后来才慢慢意识到自己日后要承受的,我不希望你以后如我一般。” 我问:“你后悔吗?” “有点。” 我诧异,呃,老实说,在我记忆里就没见老娘后悔过什么事,就算做错了她也只会想着弥补,而不是浪费时间去后悔。 老娘:“灾难来临时我放了他离开,他又跑了回来时我有点后悔自己当年没杀了他。” 我懵逼的看着老娘。“他自己跑回来了,你不是应该很感动吗?” “若我当年杀了他,心便不会那么疼。” 我:“....”这逻辑很好很强大,牛得让我觉得脸上有点湿湿的,淌进嘴里有点咸。 324、第十一章冉遗鱼·浮尸 我在雷泽呆了两年,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见识了高级文明如何在空白之地建立起古色古香又充满科技实用性的大城,以及研究出瘟疫的解药。 瘟疫解除了,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呃,老娘大概也算松了口气吧。 没了卜离这个不稳定因素,君族打算开发这片资源丰富的地方,为了方便,老娘成了临时女王,为什么是女王且还有个临时?君族的政体完全是为了需要和方便而服务,如今王权集权制比较方便,因此是王权集权制,改明儿王权集权制不适用了,分分钟换政体。所以很多时候真不能怪我们这些非人生物国家观念淡薄,搁谁在这种环境成长都不可能对国有太深的概念。 言归正传,不管是永久还是临时,老娘未来都有得忙了。 幸亏君族的政体是为需要和方便而服务,王权制能维持多少年是个问题,自然不会有储君乃国之根本,当尽早立储君的说法,不然我想脱身还真是个问题。比起当王,我还是更喜欢雪莹山庄处置种族矛盾,制定规则融洽不同种族。 尘寰好奇的问:“那王权制要是维持得特别久,并且需要储君呢?” “如果那样,说明老娘干累了想辞职,或是要死了,别这么看着我,我没瞎扯,君族的王权制国家都是王快断气了或要辞职时才会立储。而立储,很多时候都不是立自己的子孙,而是谁更有能力就立谁,简单点说就是强者为王。” 尘寰道:“君族在这方面还挺实际的。” 我:“智慧物种想要活着,想要延续种族,可不就得实际。” 因着两界的时间单位长度不一样,回到地球上我第一件事就是去翻日历,啧,这都99年了,再过半个月就是千禧年,赶了个巧。 当然,我的笑容没有维持超过半个钟头。 在发现我回来后辜小哥将堆积成山的公务丢给了我。 我勒个擦,君长青呢?死了吗?居然能积攒下这么多事? “君先生没死,但他不喜欢这些事情,很少碰。” 我说:“那你不会代劳啊?这么攒着多耽误事?” “比较着急都代劳了。” “我不介意你把剩下的一起代劳了。” “庄主,我是普通人族,你觉得那些妖魔鬼怪能听我的?” 呃,这倒是个问题。 地球上不是神界,神界被神尊给收拾了千万年才有了今日只认律法不管上头法官实力如何的现像,但地球上还在起步阶段,要形成理所当然的认知还早着呢。 若不是我打个招呼只是离开一段时间,不确定会不会就不回来了,若是回来会不会几年就回来了,估计过分的那一茬妖魔鬼怪能将辜小哥给下锅煮了。 行吧,说都说这份上了,我还能咋样?加班呗? 为了效率,尘寰也被我拉着加班了,不过比起我加班加得痛不欲生,他却是一直都在走神,严重影响了效率,我忍不住道:“尘寰你想什么呢?我知道这很累,你就当帮我忙呗?等忙完了咱们去旅游。” 尘寰看了看我,忽问:“阿姨是不是不同意我们?” “是有异议,怎么了?”我不解。“我谈恋爱又不是她谈恋爱。” 尘寰看了我好一会,一脸无语。“觉得挺服气君族的三观的。” 我说:“你呀,就是在人族呆太久了,以至于三观都跟人族无限同频了。” 我继续道:“而且她也不是真的有意见,就是怕你死我前头而已,你要真想让她没意见,就好好修炼,争取与天同寿。” 尘寰:“....我努力。” 我说:“不是努力,是必须啊,我可不想日后来一场跨越轮回之恋。你要真死我前头了,我觉得就我的性格,将你放下去找下一春的可能性....你知道的。” 尘寰:“....你这么说我会伤心的。” 我:“少凰和刘元千万年来在轮回中的遭遇,我仅仅是想想就发悚。”让我去重复,我还不疯啊。 尘寰显而易见的沉默了。“我们都会一直活下去的。” 我说:“那是必须的。” 两个人打起精神来,效率更高。 不过,解决了堆积的事情我也不得不佩服辜小哥,雪莹山庄的摊子这几年越来越大了,他这个ceo居然一直没大篓子。只是,再不扩招人手,加薪也留不住这个超能干的下属了,不是跑了就是过劳死。 因着特勤处弄了个超级避雷阵让妖族化形渡劫更加容易,唔,我觉得特勤处弄出这玩意更多的是为了避免每次妖族渡劫天劫乱劈,殃及池鱼一大片,毕竟现代可不是古代,地球也不是修真的世界,人口稠密得简直要爆炸,天劫一劈,躲哪都很难不殃及池鱼。 真实例子,前几年就有个家伙为了渡劫专门跑到了深山老林里,就是这样也殃及了两条池鱼,这新闻传出来的时候所有非人都佩服了,至于是佩服渡劫的家伙倒霉还是佩服池鱼的运气就不知道了。 渡个劫都能造杀孽。 相信池鱼和妖魔都很心累。 弄个避雷针倒的确是个好主意,但那是天劫啊,蕴含法则之力,避雷针用处也不是很大,而且天雷本身的雷霆能量,不是我说,这世上就不可能有避雷针挡得住,那庞大的雷霆能量轰击之下,什么材质的避雷针都得跪。就算进化到了高级文明材料学发展到了能制造出齁得住的材料,那雷霆能量也是遵守物质守恒定律的,随便乱移,麻烦更大。 特勤处大抵也是想过这个问题,只是一直没个有用的,而这次终于有个能用的了。 一根避雷针没用,那就一堆,组成避雷阵,将大部分的雷霆能量导走,剩下的和法则之力就交给渡劫的去对付。 避雷针都是将雷电往地下导,对付普通雷霆这没毛病,但对付天雷,等着方圆十几二十几里的人一起触电吧,如果天劫的等级高点,那么几百里的人一起触电也不是不可能,不过地球这环境应该不存在能引来那种等级天劫的存在。 这个问题最终是找用电部门解决的,人口爆炸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至少如此庞大的电量有地方去,当然电力局的电路齁不齁得住那不归我管。 为了保险,购买回来的材料我除了用三昧真火炼制还专门用雷霆进行二次淬炼增加对雷电的抗打击性能。 弄好避雷阵花了三个月的时间。 我很是感慨:“得亏这里是现代社会,如果是人族的奴隶制时代或封建时代,光是收集材料第一步的采矿就足够劳民伤财折腾得亡国了,而现在,几个电话的事。” 尘寰道:“不管走的什么路子,人都是在进步的,你要不要去试试效果?” 我:“我怎么试?我还没到要渡劫的时候呢。” “君族召唤雷霆不是很厉害吗?” “那我们召唤不了天劫啊。”要是有召唤天劫的本事,君族早无敌盘古宇宙了。 “两者威力相差大吗?” “很大,毕竟天劫是有法则之力加持的。” “那就找个快渡劫的来试试效果。” “回头让小辜查查档案看有没有近期需要渡劫的。” 要找个快渡劫有点难度。 这倒不是地球上没有快渡劫的妖修了,虽然地球上人口大爆炸,不管什么野生动物都让吃成了濒危动物,就算能成精,被吃进了肚子里也不可能成精了,但怎么说呢。地球上还是很大的,总有人迹罕至的地方有幸存,当然,这部分我们可以忽略不计,影响不到人类社会,太遥远了,比如深海里的那些妖族预备役,谁能去深海溜达溜达 人族的鱼钩? 还没修炼出灵智的也就罢了,已经修出灵智的根本不咬钩。 比较令人头疼的是那些已经混迹在人类社会里的,以及半妖,半妖是有可能变成整妖的,原理可以参见我本来是半神民血统现在比初代种还浓郁的情况。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已经在人类社会蹦跶的那些,若是突然在大都市里渡劫,那妥妥的大乐子。 只是,已化形的和没化形的区别真的很大,前者顶着个人形,在人类社会里,不能说每个妖都混得不错,但大部分都混得挺不错的,活得久,混迹得久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技能都会点,很多时候我都怀疑到底谁是人族,不然怎么妖族怎么在人类社会里比人族还如鱼得水? 后者的话,都没化形,自然连个人形都没有,但如阿吉,丫没人形,也照样活着,而且它不开口说话,一般人还真发现不了它已经进入了妖这个范畴。 不过阿吉是因为有雪莹山庄养着,是雪莹山庄看家护院的工作人员才活得一日三餐天天有肉,其余的,老实说,没有人形却在人类社会里蹦跶,着实不太方便。当然,猫和狗这两位主子另当别论,两位小主都快征服地球了。 我给山庄户籍档案里每个有联系方式的人都发了短信或邮件,大意为:若有亲朋需渡劫可来山庄求助,最新出的避雷阵质量杠杠的。 剩下的就是等或是看缘分。 等了一个星期都没回应我与尘寰便甩下不重要的事物去自驾游了,目标,没有目标,一路吃喝玩乐玩到哪就是哪。 优哉游哉,两年没这么悠哉了,如今再次享受到,真是心情愉悦。 不过这一日大抵是出门没看黄历,乘船在彭泽玩时居然赶上了浮尸。 前两年大洪水的时候据说水面上很多人和牲畜的尸体,看着就相当丰富,宛若黄色的变质杂烩汤,这是玄君的形容。虽不怎么中听,但很写实,虽然玄君自己就在洪水时出了一份力。人族那年也是倒霉透顶了,天灾人祸、妖祸以及神祸愣是凑一块了,这运气也是绝了。 必须得说,这三样单拎出任意一个来都不算太惊奇,但三个凑齐全,也就人族有这本事了。 如今看到这水上浮尸我下意识就想到了邀请妖朋妖友聚餐时玄君的话,得亏这只是一具尸体,不然我这船上烧烤就吃不成了。 我叹道:“有没有点公德心啊,人死了丢水里也不怕闹瘟疫啊?” 正烤着串的尘寰抬头望了眼,随口道:“是有点麻烦,彭泽的水生物大不如前,不然要不了多久就该被水生物啃干净了,不过也没关系,我记得彭泽里有条水虺,等会闻着味了肯定会上来清理环境。” 我由衷的表示那还行,不然下游的人真没法喝水了。 正想赌一赌那条水虺什么时候上来清理环境便觉得哪里不太对劲,眯眼细瞧,我勒个擦,“浮尸”貌似还没死透啊。 “那人好像还没死透。” “看他那样泡了显然不止一时,捞上来也救不活。” “先捞上来看看,救不活再丢下去不就是了。”我说。 尘寰显而易见的无语的看了我一眼,将手里的一把烤串啃了一大口,剩下一半全塞我嘴里,再拿纸擦了擦嘴,这才施施然的跳下水捞“浮尸”。 我将缺了一半的烤串从嘴里取了下来一串一串的啃,狼就是这点不好,吃东西狼吞虎咽的,一口下去一把烤串就没一串完整的。 烤串才啃到第二串尘寰就带着浮尸回来了,也不算快,他要是用法术的话还能更快,而且连水都不用下,奈何周围还有别的船,船上皆普通人族。 尘寰粗暴的将浮尸丢在甲板上,转身就去抓毛巾擦手同时进船舱换衣服,虽然也可以用法力烘干衣服,但考虑到刚或不久前可能泡过浮尸的水质问题,我要是他肯定会换衣服,果然,再出来时已经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浮尸”这会已经醒了,都不用我做急救,尘寰那一下虽然丢得粗暴却也很有技巧,隔着皮肉骨骼让他的肠胃享受了一下按摩,这会正哇啦哇啦的吐着呢。 我用法术不着痕迹的给浮尸处理了下,这家伙身上有两个枪眼,又在水里泡了不知道多久,不处理一下就该伤口发炎over了。 尘寰将医药箱丢给浮尸后又坐了回去继续烤串,还不忘问我:“羊肉都吃了十几斤了,换个口味?” “鱼虾。”我说。 “你昨天吃了一天鱼虾还没腻啊?” 我啃着烤串道:“雷泽多水泽,平日里都是拿鱼当主食的。”既然是主食,又怎么会腻? 尘寰立时扭头去烤鱼了,这回给我烧烤只剩下三分之一,搭配一串蔬菜.... 自己处理好了伤势的浮尸:“....这里还有个活人呢。” 哦,你不吱声我都要忘了。 于是我友好的问:“需要我替你报警吗?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身上的....造孽不少啊。”虽然不知道这哪位,也不知道都做了什么,但这男人身上那血腥与业孽,一看就是业孽深重,先杀后审都不用担心冤假错案的那种。 这人看上去也就三十岁出头吧,年纪轻轻的造孽深重,厉害。 不过,一个造孽深重的人,怎么眼神那么干净啊? 我有一瞬的狐疑,但很快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双已经进化得愈发变态的眼睛不可能连这都看花眼,除非对方是神人级的生物跑下来耍我的,可谁特么能闲到这份上?当神神都是清弥那变态呢? 浮尸警惕的看着我道:“造孽不少?你也认识我?” 我:“忘了问,浮尸兄高姓大名。” 浮尸兄:“....” “你不认识我?”浮尸兄狐疑。 我问:“你是哪尊大神?”说出来我掐死你,看谁特么能闲到这份上。 遗憾的是,浮尸兄不是哪尊大神,丫就是个普通人。不对,这好像也不用遗憾,能跟我开这种玩笑的故人不是死了就是自顾不暇,这个时候能跑来惹我的,多半是有仇,丫是个普通人反倒是个好消息。 不过浮尸兄貌似也挺悲剧的。 大抵是这段时间压力太大,又在生死之间走了一遭,确定我们俩真的是不相干的人后浮尸兄用春秋笔法跟我们说了一个倒霉蛋的故事: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未来,身体一下老了十几岁,这还不是最坑的,最坑的是这躯体貌似仇家不少,没仇但有利益冲突想弄死他的更多。 这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仅仅一个星期浮尸兄便濒临精神崩溃了,当然,如果没我们捞他上来,他其实是可以避免精神濒临崩溃的命运的,死人可不会有精神崩溃的问题。 浮尸兄没说他醒来后是什么身份,但冲想杀他的人接二连三便可看出这家伙的身份不会简单,毕竟,普通人可招不来那么多想弄死他的人。 穿越重生的不是没见过,呃,我不是说这一世,是以前的轮回里见过,不过,怎么说呢。虽然小说里总是主角穿越后如何如何传奇,开后宫或嫖优质男人,但修冥制造的那个世界里,少凰已经用实例证明了:穿越者多的只是一份记忆,与常人无异,也会被斯德哥尔摩(碰上少凰的穿越者绝对是倒了一百辈子的血霉)。 当然,我没少凰那么凶残会用凶残冷酷的方式将穿越重生者的利用价值榨干,虽然有大部分时间都是因为我是个注定短命的普通人,穿越重生者所拥有的知识与不同世界的思路于我无异的因素。 不过,穿越重生真的不长智商。 如果真的是穿越重生,那浮尸兄确实够倒霉的,这差的可不止十几岁,而是脑子啊。 不过,还真没见过穿越到十几年后的自己身上的,只见过往回穿的。 而且,我说:“浮尸兄你的灵魂一点都没有和躯体不兼容的地方。” 浮尸兄茫然的看着我。 我说:“你的躯体与灵魂完美契合,你没穿越。” “那我怎么一下子跑到十几年后了?” 我道:“为什么不能是你失忆了?” 虽然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情况,但这家伙方才那一瞬警惕的眼神,绝非十几岁的少年会有的。 浮尸兄一脸懵逼。“失忆?我脑袋很好,没受过伤。” 我点头。“是没受过伤,但你脑子里有一滴血。”方才处理伤口也顺手做了个体检,这家伙的脑子里有一滴血,一滴不属于人族的血。 浮尸兄更懵逼了。“这话题怎么越来越玄幻了?” 我继续道:“还有更玄幻的呢,你自己想想你什么时候得罪过冉遗鱼这一族的成员吧。” 325、第十一章冉遗鱼·乌龟 我与尘寰啃到第二十七条鱼的时候浮尸兄终于想起了点可能有用的信息。 他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得罪非人生物了,但冉遗这六个字他有印像,确切说是对这两个连在一起的读音有印像,他看过原主的一些行程记录,原主似乎有什么精神方面的问题,也可能是生活压力太大(想弄死他的人太多,压力很难不大),因此会会按时去找一个心理医生,而那个心理医生的名字是冉遗英。 因为那名字太特么古怪了,因此浮尸兄记忆很是深刻。 我却一点都没觉得古怪,大洪荒时代是没有姓氏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但那姓氏,纯粹是一种表明自己种族的自称,也就是以种族名为姓氏。比如我,生为君族,君便是我的姓氏,比如少凰,她是凤凰族的凰鸟,因此以凰为姓氏,再比如楉,她若自称姓氏,肯定是龙。 这真的很难说是姓氏,族名还差不多,但按着人族的标准,族名和姓氏差别大着呢,地球上几十亿人族可没见谁是姓人的。 出于好奇,或者说闲极无聊想看热闹,也可以理解为见利起意,我答应送浮尸兄去找那只冉遗鱼,而浮尸兄答应将他十分之一的财产转让给我。 雪莹山庄这两年规模越来越大,经费缺口也越来越大,莫说君长青不许我卖他的收藏品,就算许,也顶不了多大用,浮尸兄的产业应该很多,可以钱生钱。 找冉遗鱼非常简单,到了那座城市,大老远就看到了,不是看到鱼,是看到了诊所所在那座大楼。 摇摇欲坠,不时有碎块飞出,这是有妖怪在掐架呢。 牛啊,这可都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在这掐架也不怕被特勤处追杀到天涯海角呀? 这种佩服止步于我看清掐架双方,一条鱼,一只....神类。 难怪不怕特勤处,居然是神类,这种情况不是三观和人族不在世界就是完全不在意蝼蚁的愤怒,而不管是哪一种,特勤处都拿这些家伙没辄,当然,有本事告到神界法庭那另当别论,但也别指望以命偿命,最多看神类被判几千几万几十万几百万年的牢狱。 呃,好吧,如果牢狱长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年乃至几千万年的时候,那真的很难说死刑和牢狱那个更让人痛苦了。不过一般的罪行也很难让一个神类被关上那么漫长的岁月,而踩着犯罪边缘起舞,却不踩底线这种技能肯定不是少凰与熊猫的专利。 这种城市里掐架死百八十号人就算告上去也最多关个几百年,而神类的寿命.....几百年很长吗? “你救人我拉架。” 虽然很想看热闹,但这场合太不对了,人口密集的大城市里斗法,这是嫌地球人口太富裕了吗? 拦住神妖大战.....貌似也不需要我做什么,我飞上来的时候鱼已经将神按在地上摩擦了,这真是神?我还记得当年大洪荒时代最差的神祇也没这么弱鸡的。 看着天台上鱼暴揍神的画面,我犹豫了下,还是没开口,直到鱼揍累了才清了清嗓子表示自己的存在。 鱼将神甩了甩,一只尾巴特别长的乌龟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啊不,不对,这不是乌龟,谁家乌龟的尾巴长鳞片的?还有眼睛是冷血动物的竖瞳? 靠之,是少绾与契的后裔。 不过就算是故人后裔,于我意义也不大,少绾和契的后裔分分类的话有n多个科目,我着实无法对着他们任何一个后裔提起多少旧情。 我拿相机拍了几张照顺手给乌龟瞅了瞅。“你说我将这个送到神界你会如何?” 乌龟不以为然的变回了人形,拍了拍衣服上的灰。“我会送他们去轮回,他们这辈子未尽的阳寿会再添十年一起加到他们下辈子的阳寿里。” 所以你是想制造出一大堆超级人瑞来? 不对,现在重点不是这个。 重点是,按着这家伙的逻辑,就算我将照片送去神界也判不了它的刑,性质等于一个人出于好玩拿了别人钱包玩够了后然后加了几张红票子送了回去。 我知道人命和钱包不是一回事,但在神类的眼里就是一回事,只有灵魂的湮灭才是死亡,躯体的死亡不过是换个容器的事,我弄坏了你的容器,你要实在生气我赔你十个一百个够不? 有时候想想,人与神分居不同世界还真不是多此一举。 不过再感慨人神种族分居,现在面对乌龟我也只能将照片丢进了垃圾桶,这种小事他还不至于骗我,对于神类这种最基本的骄傲我还是了解的,或者说,看着眼前这只,很有种看着曾经的自己的感觉。 人啊,就是不能常回忆,每次回忆都满屏黑历史。 言归正传,我瞅了瞅乌龟,噫,这好像不止有少绾和契的味道,人形的模样也有他们的影子。“你与少绾、契是什么关系?” 乌龟诧异抬头。“你认识两位老祖宗?” 老祖宗? 虽然少绾与契的后裔遍布盘古世界,只要有谁的地方就基本有它们的后裔,但并非每一支后裔都有资格称呼它们为老祖宗,在我所了解到的常识里,只有玄武一族有这个资格。 尼玛,这颗星球是和古神类多有缘分?一只又一只古神类接连来访。 我:“曾相识。”嗯,曾相识,久远到我怀疑它们自己是否还记得的曾相识。 乌龟仔仔细细的打量了我一番,警惕道:“你是哪个老家伙渡劫?” “我绝对不是你认识的人,放心吧。”我摆手道。“不过看你的模样,显然不是历劫呀。”顶着的是本体,虽然是被禁制得跟普通人只稍好一些的本体,无怪乎会被一条鱼按在地上摩擦。 鱼将乌龟丢开。“你是雪莹山庄的小庄主?” 我惊讶。“你认识我?” “网上见过你的照片。” 哦,忘了现在是信息时代了。 鱼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被尘寰像拎货物一样拎着上来的倒霉蛋。“这不是李先生吗?感觉如何?是不是没再做噩梦了?我都跟你说了,我的服务,绝对物超所值。” 我嘴角抽了抽,的确物超所值。 英鞮山,涴水从这座山发源,然后向北流入陵羊泽。水里有很多冉遗鱼,长着鱼的身子蛇的头和六只脚,眼睛长长的像马耳朵,吃了它的肉就能使人睡觉不做恶梦,也可以辟凶邪之气。——《山海经》 我觉得自己大概能猜到怎么回事了。 这绝对是一项物超所值到让人想砍死心理医生的服务。 山海经堪称食谱,而既然是食谱,还是一部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乃至植物甚至矿物都来者不拒的舔一舔尝味的究极吃货食谱,除了味道也不免提一笔药用价值。 冉遗鱼的血肉啃了后能让人睡觉不做噩梦,但作者没写为什么不做噩梦。 我怀疑作者不是死了就是本身强到牛逼,百无禁忌吃嘛嘛香完全不担心副作用。 冉遗鱼,啊不,确切说是山海经的食材就没几个是不带副作用的,谁要真的按字面意思去理解而不深思一下那几个形容词里蕴含的药用原理,那死了也不能怪别人,生不如死也一样不能怪别人。 别的就不提了,就说说冉遗鱼让人不再做噩梦的原理吧。 人是不会无缘无故做噩梦的,若有所思,夜有所梦,做噩梦必有其由,而吃了冉遗鱼的血肉后,由便会消失。比如倒霉蛋,他失去了将近二十年的记忆,回到了最无忧无虑的少年时。 这难道不物超所值吗? 所有与噩梦产生有关的记忆都消失了,当然不会再做噩梦了,他的现实生活已然是活生生的噩梦。 我就好奇一个事:“他主动要求的冉遗鱼血?”没那作死吧? 冉遗鱼随口道:“那倒不曾,是他烦得我实在受不了了,还威胁我,我便赠了他一滴鱼血,顺便宰了他一笔。” 我发誓,以后聚餐时再也不笑朏朏医生十次有九次靠自己的种族天赋了,好歹朏朏的种族天赋在她不准备吃人的前提下不会坑人,而冉遗鱼,坑死人不偿命呀。 思及此,我瞅了眼倒霉蛋,那表情,估计心里至少有一万头神兽在呼啸奔腾。 倒霉蛋无力道:“我想恢复记忆,你想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鱼仰头看天,仿佛即将下雨的天空显示着万里晴朗,最后还是乌龟幸灾乐祸的笑道:“冉遗鱼的血肉效力只能靠自身高强的修为化解,就冉遗英的修为,你至少得五千年精纯修为才能化解她的血。别看她了,她要有解的本事早就给每个病人用了。” 倒霉蛋的表情,显然很想从已经没了靠外的那面墙的地方跳下去。不过这也只是一瞬,因为下一瞬丫就抱住了乌龟的大腿。“上仙救救小人....” 乌龟纠正道:“诶,我不是仙,我是神。” “上神....” “上神是我的目标,但还很遥远。” 倒霉蛋:“.....如何称呼?” “溟濛神人或神君。” “神君救救我,我一定日日香火供奉。” “我又不是走的信仰成神路子,香火供奉于我并无用处。” 我扶额道:“神君,别耍他了。”已经够倒霉了,一会还要去警察局报道呢,疯了可就不好了。 神君叹道:“看你这么可怜,我挺想帮你的,但我大部分力量都被神尊给封印了,除非我要挂了不然用不出来,所以,真的爱莫能助。” 得,无怪乎那么嚣张,合着正在受罚中,多半还离刑满释放遥遥无期,不然也不会这么近乎破罐子破摔的作,当然,也不排除苦大仇深刑满释放还是不放都无所谓,不过溟濛神君看着也不像是个苦大仇深的,那就只能是刑满释放遥遥无期的了。 地球这运气实在是不想吐槽了,拜访的古神类一多半都是罪犯。 我对倒霉蛋道:“你与其指望他们两个,还不如好好考虑一下接下来怎么走。”虽然不管怎么考虑警车都已经在路上了。 倒霉蛋显然也认清了两位非人什么德行,垂头丧气的道:“我去警察局自首当污点证人,虽然牢里的日子不会舒服,但好歹能保命。” 噫,这么有觉悟?那我之前的110岂不是多此一举了? 不过这也是好事。 只是,我问:“当污点证人也得能提供有用的信息,你不是失忆了吗?” “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我收集了很多资料,就是想着以防万一。” 穿越重生不长智商,同理,失忆也不将降低智商。 目送浮尸兄离去,我这才看向两位非人。“二位咱们聊聊为什么在城里掐架吧?神君你先闭嘴,我知道你能赔,但有些事不是你赔就能当什么都没发生过的。” 的确,死者下一世会重新拥有生命,会拥有今世未用完的阳寿,以及额外的十年阳寿,但今生已经结束了呀,他们的亲人、爱人与朋友永远都失去了他们。毕竟,凡人不是神类,没有神类那换了躯体等于换了件衣服,谁会因为亲人爱人换了件衣服便不给他们进门的三观,而且,他们也认不出换了躯体后的亲人与爱人。 鱼美人忙道:“我不想动手的,问题是他太过分了。” 我觉得鱼美人情有可原,一个会关注雪莹山庄还能在城市里当心理医生当得稳稳当当一直没被人发现足以说明她的遵纪守法,而且我记得冉遗鱼一族饮食偏素食,不吃人。 另一方面则是,曾经是神类,我太了解神类,如果不是这只神类做了什么太过分的事不至于将这样一条鱼给逼到这份上,对付个黑社会尚且是用冉遗鱼血这种法子而非动手杀人,足可见其心性。只是,这只乌龟可能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很过分,以前没觉得如何,现在自己真的这种情况,莫名头疼。 我看向乌龟。“神君你为何出现在地球上?据我所知古神类应该是不能随便往人间界跑的吧?” 乌龟一脸苦涩。“我,受罚。” 我瞅着乌龟等待下文。“神尊惩罚你什么了?” 乌龟的表情更苦了,比苦瓜还苦。“牵红线。” 牵红线?我懵逼了一瞬,旋即眉头跳了跳,我想到了记忆里一个正常思维逻辑的古神类处理这种事情会有的做法。“你该不会不管别人怎么想的就给别人牵上了红线吧?”如果是这样,那我只能说,鱼姐真仁慈,这种家伙就应该下锅炖了。 乌龟痛苦道:“神尊说必须双方心甘情愿,若有一丝不情愿,便给我与一万个丑八怪蝼蚁牵起红线。” 我瞅着乌龟俊美无俦的容貌。 这招....够狠。 我问鱼美人。“既然必须双方你情我愿才能牵,那也不算过分,你大不了过去看一眼当相个亲不就是了?相不成亲也可以当场旅游,还是有人报销的那种。” 鱼姐道:“你怎么不问问他给我介绍的相亲对像是什么?” 这个.... 我看向乌龟。 乌龟道:“一个很帅很有法力的帅哥。” 我又瞅向鱼姐,鱼姐道:“沙狼。” 沙狼? 沙狼?? 沙狼??? 尼玛,这是牵红线还是造孽啊? 沙狼勉强算是沙漠生物,为什么是勉强?很简单啊,沙狼没有血肉之躯,躯体的本质是沙子,而冉遗鱼,都有个鱼字了,生物构造与习性还用猜? 好吧,我低估任务难度了。 原以为最多就是给人和妖牵线,哪怕双方你情我愿也很造孽,但现在看来....合着造孽的境界还能更上一层楼啊。 我好奇的问:“你成功几例了?” “就一例。” 那不错呀,这么造孽的任务居然还能成功? 我问:“方便让我看看资料吗?不能的话也没关系,我就是有点好奇。”如此造孽的任务咋个成功的?以及,在我已知的信息里,神尊不像是会闲得没事喜欢造孽找乐子的神,神类里,它虽然也不能完全的体谅理解凡人,却也是神类里最懂凡人的了。 乌龟随手丢给我一卷看着像是竹简的东西,为什么是看着像?谁家竹简打开后会有文字还有三维影像的?地球上的电脑都没这玩意先进。 随意翻了几个,我、尘寰与鱼姐俱是深深无言了,比较一下,跟以前的记录比,让鱼姐跟沙漠里的狼相亲还真不算什么了,人与妖之恋的造孽度也就在长长名单上吊个尾巴。 乌龟的目标是一千对,任务并非全部一起发布,而是根据情况与时间刷新,目前出现的只有五十几个记录,到目前为止乌龟已经挑战了五十几对,嗯,他全都挑战了,就成功了一对,而唯一成功的那对,堕入修罗道的修罗恶鬼与....功德无量得能立地成仙的尼姑??? 这都能成功? 应该是自身问题不是乌龟的功劳,他要有那能耐也不会几千年来就成了那一对,虽然从字面上来解读信息挺造孽的,但如果忽略乌龟,只看这个结果,两厢情愿,也就是说那两位是真心相爱的。 这可能? 理智告诉我,两者之间简直南辕北辙得连扯上干系都不合理,但....当然可能,甚至于合理,但那条件非常苛刻,苛刻到难度相当于明天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 我又往回翻了翻别的情况,满篇都是真特么造孽。 鱼姐发自肺腑的道:“这哪是相亲牵红线,这简直是造孽。” 我瞅了眼鱼姐,终究是没说什么,而是问乌龟:“那只修罗恶鬼不是天生的修罗,而是后天转化的修罗吗?” 乌龟百无聊赖的点头。 “那他是如何堕入修罗道的?”我问。 乌龟愣了下。“这个不太清楚,不过都成修罗了,肯定死得特别惨,怨气更得冲天。” 我建议道:“我建议你去查查修罗如何沦为恶鬼的,还有别的任务目标,你也可以查查,或许对你完成任务有帮助。” 若我猜的是真的,那神尊也牛,竟然能从盘古宇宙找出这么一千对任务来折腾这只乌龟。若哪天这只乌龟真的完成了任务,那....这只乌龟离证道也不远了,当然,考虑到任务那炼狱难度,更可能他先发疯。 从合理性来推测,先发疯的可能比较大。 我:“你是怎么得罪神尊了?” 乌龟诧异。“你怎么知道我得罪它了” “你要没得罪它,它至于这么折磨你?”虽然能通关必定大有好处,但这过程,你没得罪它至于如此? 乌龟顿时就颓了。“我不过是看少凰大人写虐文的文笔太差,没忍住替她写了两篇罢了。” 我眉头跳了跳,少凰可不是文艺爱好者,摸剑的兴趣碾压摸笔的兴趣,更别说写虐文了,我下意识的想起了多年前那家伙附我身体时提过的一事。“你所谓的代写虐文该不会是少凰暗算神尊将其弄下凡历劫十世的命格吧?” 乌龟惊讶的看着我。“你怎么知道?” 我疑惑。“少凰跟我说的,不过,你写什么了?少凰也没被这么折磨啊。” 乌龟眼神有些发飘:“我比较擅长男女之间的虐。” 很好,我知道神尊为什么对少凰那么仁慈了,少凰那会儿仍是感情抽离中,不懂情更无法理解情的人如何能写出虐情的命格?她写的虐多半是那种堂皇大气近乎阳谋的虐,而这只乌龟.....显然与少凰文风不同。 “你牛。”我佩服道。 乌龟:“....谢谢夸赞。” 我真不是在夸你,我想表达的是你爪子够贱的。 我将竹简还给了乌龟。“说起来,我有点好奇,神尊的道侣是个怎样的人?”神尊那样的人,很好奇它喜欢什么样的人。 乌龟的神情霎时变得有些一言难尽。 鱼姐道:“他这表情,该不会神尊的道路是个混蛋渣滓吧?” 我道:“不至于吧?越是心性复杂的人越是容易爱上心性简单纯粹的人,神尊应该很难爱上混蛋渣滓。”不然双方心眼都多得跟蜂巢似的,日子也不用过了。 乌龟的表情似乎更一言难尽了:“它,算简单而纯粹吧。” 作者有话要说:一红一黑两只肥啾窝在一个被窝里。 少凰:长姐,你喜欢什么类型的配偶啊? 孟凰:我喜欢的类型?要羽毛华丽,还要心性简单纯粹,还要开朗热情。 少凰:这好像也不难找啊,你日后若是不能摆脱与天族的联姻,我就按着这个标准给你抢几千个美男美女给你当情人。 孟凰:谢谢,就算摆脱得了联姻我也不会结婚的。 少凰:为何? 孟凰:不纯粹的爱我不屑,可别人若纯粹的爱我,我也当回以纯粹的爱,可功利算计已刻入我的骨髓,我是无法纯粹的去爱一个人的。 多年后的婚礼。 少凰:尼玛,你现在结婚的这家伙有哪一项是和当年对得上的? 326、第十二章黄棘 你知道什么智慧生物的生命最漫长也最短暂吗?——庄主 乌龟显然没有跟不熟的人八卦神尊的兴趣,就算原本有,如今也该从一时爪贱的后果中取得了足够的教训。 不过,知道了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表示,二位下次聊天麻烦找个远离人烟的地方,不然城市会很没安全感的。 虽然怀疑冉遗鱼和要相亲的沙狼可能存在某种联系才使得乌龟找上门拉红线,不过考虑了下沙狼和冉遗鱼的生理构造以及习性差异,我还是别掺和了,总有一种深重的造孽感。 冉遗鱼表示只要死乌龟别再没完没了的烦她,她肯定不动手。 乌龟? 乌龟都不用问,任务第一,死个把人完全不算事,大不了回头每个人下辈子都添十年阳寿。 我对乌龟道:“我觉得神尊给你的这些任务不是随便挑的,每一对之间可能存在着很深的因果,你若是能将缘由给找出来,这条鱼说不定就去了。” 单纯相亲,冉遗鱼肯定不会去跟一只沙狼相亲,但如果有大因果,那就不是乐不乐意了,而是必须去,因果这玩意越早了结越好,拖得越迟,想像一下高利贷吧,你越拖就越惨。修炼的人很清楚这点,不然人族的修士也不会越修越清心寡欲,就是为了少点因果。 看乌龟的模样大概是听进去了,因为他很快就表示鱼崽回头见,我先走开一会,回头接着聊。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确定了这两位不会打起来后我去接收浮尸兄转让给我的产业,结果....浮尸兄的产业多为洗钱之用,少部分不是洗钱用的,那还不如洗钱的那些呢,那些产业搁古代妥妥的龙门客栈——卖人肉包子的黑店。 综上所述,他所有财产最后都被查封或冻结了,而非法财产,我自然也就拿不到手了。 尼玛,白忙活一场。 深秋的时候我正好到青蛟负责的城市见到了那条早期非暴力不合作,暴力多了后慢慢学会了自觉工作的青蛟。 半是游玩正好路过,半是这家伙前些日子碰到个硬茬。 黄河的河伯被人给放了出来。 江河湖泊都有其水君,黄河因其是华夏两大水系之一,又是华夏文明的起源之河,因而华夏人族尊称其为伯,伯有长与霸之意,并非什么人都能用这种尊称的,这也变相说明河伯与人族关系还不错,至少早期是不错的,据说河伯的妻子还是伏羲的女儿,不是后来的历史里旱灾时人族搞的劳什子河伯娶妻。 犹记得读书读到古文中西门豹治理邺地收拾当地的河伯娶妻风俗时我就忍不住嘀咕,河伯是有妻子的,换任何一个正常的女子看别人这么殷勤的给自己老公送小妾,还不将枕头风给吹到天边去? 还有河伯,会娶一个人类为妻,虽然让人很是忍不住腹诽多么想不开,但也恰恰说明了他对其妻的情深,若非情深,如何如此想不开?人在家中坐,妾从天上来,夫妻俩若因此吵起来,河伯肯定舍不得对自己妻子动手,但别人就不一定了。 不论怎么看,河伯娶妻都是妥妥的作死。 遗憾的是,河伯远古时代就被封印了,因此这项作死活动便一直在华夏大地上传承了几千年,河伯也不知在不知道的时候有了多少个妾。 河伯是因为什么和人族翻脸的不得而知,但最终的结果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双方翻脸,而人族自此饱受水患折磨。 高岚曾做过推测,有没有可能是因为绿帽子,传说中河伯的妻子似乎和后羿出轨了,然后后羿还射瞎了河伯一只眼。 我当时则是反问她:“那你知道关于河伯与后羿还有宓妃三个人究竟多少个版本吗?可不全是出轨版本。” 对于出没出轨我不知道,但就算出轨了,我觉得也不至于翻脸那么厉害,毕竟,那年头人族还是母系氏族与父系氏族的过渡期,婚姻制度本身就不完善,忠诚的观念.....那年头若有人有这观念,那我佩服它超越了时代好几步的脑子。 我相信,那年头必定有忠诚于彼此的夫妻,但那绝非因为社会观念,而是纯粹因为爱,跟道德没有半点干系。 综上所述,在那个婚姻刚刚出现,也就有个雏形,便连这雏形也跟嫩芽似的时代,出轨绝不可能导致夫妻双方撕逼大战。毕竟,那年头,虽然华夏文明的腹地出现了婚姻雏形,但腹地之外,仍是群婚制杂婚制。 所以就算真出轨了,我也不认为河伯会因此和人族翻脸,反倒是他们夫妻俩有可能因为河伯与人族的翻脸而婚姻破裂,毕竟,宓妃到底是人族。 当年翻脸大概翻得挺厉害,河伯被活活封印了四五千年,搁我是他,妥妥的发疯。也因此,河伯一被放出来不论是特勤处还是雪莹山庄都拉响了一级警报。 也很是不理解宁渊,啊不,现在是子娴怎么想的。至少人是不理解,至于我,我觉得自己可能猜得到一二。 反正那封印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河伯出来是迟早的事,不如主动放他出来算是一点人情。 可能是念及了这份人情,也可能是被关了几千年关得没脾气了,河伯出来后还挺不错的,也就不时弄死几个往黄河里排废水的人,偶尔弄沉几艘往河里乱丢垃圾滥捕的船。 没毛病,这脾气真的很好,至少丫没来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洪水,而且被关了几千年,发泄一下有益心理健康,至于每年死的那些人....在别人看来大抵是必要的牺牲,在我看来则属于自作孽不可活,往黄河里倒废水这跟往河伯嘴里灌工业废水有什么区别?人没灭你满门已经是大慈大悲了。 不过雪莹山庄的主要地盘在长江流域,黄河流域都是特勤处负责,而且,我对长江流域那位刚复活疑似起床气还没完全消退的水君已经很是头疼了,没空去管河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河伯杀人的因由在我看来是完全合理的,既如此我就更不会管了,之所以跑这一趟也是因为前些日子青蛟在黄河之上跟河伯大战了一场,还引起了一场小小的洪水,淹了两个县。 我都想心疼人族了,一个长江水君,一个黄河河伯,以后还有得消受呢。 不过青蛟会和河伯打起来还是挺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青蛟虽然学会了自觉工作,但要说积极工作却是不可能的,追一只犯了事的妖追到了黄河之上,碰上河伯时,以我对他的了解,绝不会因此与河伯起冲突,地球就这么大,只要对方没跑出地球去,迟早抓得到。 结果却是这两位掐了一架,得亏河伯放出来还没多久,加之黄河如今的情况也在源源不断的损耗和影响着河伯的元气与状态,不然我这会都该和青蛟的儿子一起给青蛟准备后事了。 一来出于好奇,二来也担心这份合同会不会还没到期就进行不下去了,没有当场死亡并不代表就不会事后因为伤重无法恢复才死去。 结果,我赶到了青蛟所驻的城市,没找到蛟,我之前给他派的人类文职告诉我,他因为之前和河伯大战受了伤的关系被批了病假。 我知道这事,还是我批的,但问题是他蛟怎么不见了? 哦,去了另一座城市,去旅游散心了吗? 不过那地方好像也不是什么特别有名的名胜古迹,特别好的山水风光也没有。 直觉告诉我有问题,但又想不出会是什么问题。 尘寰道:“我查了下,那天还沉了一艘船,应该是河伯弄沉的,不过死的人不多,就两个,其余人都被救了。” 就黄河那水流湍急度,这幸存率真高。 我:“唔,不至于是青蛟救人了吧?”正常情况下幸存率绝不可能这么高,尤其是那船之所以沉还是因为河伯,死绝了才应该是合理结果,而那时在那里有能力干扰这个结果的就一只。 可青蛟有那么好心? 诚然,青蛟有个人类妻子,还生了只半妖,他现在也还没忘了亡妻,但他对人族并无多少同情之心,就算一度有过,几百年的囚禁也足以将那一丝同情心消磨殆尽。 以青蛟的性格,闪一边看着河伯怎么弄沉船更有可能。 我摇了摇头。“不可能是他,青蛟怎么可能主动救人,在华中是因为山庄和工作的关系,出了华中它才不会如此。” 尘寰想了想,大概也觉得不可能。“可那时候除了他也没别的生物有这个能力了。” 的确。 当只剩下一种可能时,那么再不可能也多半是真的。 我惊奇了。 本来只打算看看会不会死,需不需要帮忙疗伤,若是不需要就算了,现如今我倒是特别想见到青蛟了,想确定一下是否是他。 飞机票都不买了,直接施展爬云术半个钟头就到了青蛟去休假的城市。 青蛟并未掩饰自己的妖气,或者说那家伙仿佛一只孔雀般生怕不知道,非常夸张的释放着自己的妖气。 这是在干什么? 我说:“它这是在干什么呢?” 妖怪平时也会有留下妖气,但那就跟人走过的地方会留下气味,人丢了的话找条狗就能闻着味找到的一般,不同的是,找人的话是弄条警犬闻味,而找妖怪则是找修士闻味。可青蛟如今,莫说站在这座城市里,便是在这座城市之外近一些的地方都能闻到它那妖气。 我莫名的有种小狗撒尿标记地盘的感觉。 尘寰摸着下巴想了想,道:“这座城里是不是有什么对他很重要的东西?” 我懵逼的看着它。 尘寰解释道:“古时候妖怪只有在表明一片地方是自己的绝对私人领地时才会如此释放自己的妖气,未经允许擅闯即为发起生死挑战。不过这地方不可能是它的地方,那就只能是它想保护什么人或东西。” 这样啊,那我觉得自己大概能猜到点什么了。 狼跟狗据说是同一个祖宗,雪狼跟狗是否同一个祖宗就不好说了,但雪狼的鼻子不比狗差多少就是了。 利用尘寰的鼻子找到妖气最重的地方时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个身上有着浓郁妖气的人类,这妖气重的,若不是与妖怪日日相处便是带着跟妖怪有关的东西,那小孩显然属于后者。 没看错,就是小孩。 最多十岁,手上还带着一个牙雕饰品,用蛟的牙齿炼制成蛟的外形,再系了根红线,相信不是有与青蛟一战的妖魔鬼怪一看那牙雕都会自动打消觅食到这孩子头上的打算。 “那颗牙应该是新鲜拔下来的。”尘寰说。“还带着点血腥味。” 我:“....青蛟还真是舍得。”拔牙啊,人类拔牙好歹还有牙医打麻醉,但青蛟拔牙,人类可没钻进青蛟嘴里拔牙的勇气,更没有可以麻醉青蛟的麻药。 我很好奇,没麻醉没牙医,拔牙不疼吗? 尘寰问我:“那个小孩和他什么关系?” 我:“大概、可能是六娘,也就是他妻子的转世。” 非人生物大多认人角度奇葩,尤其是妖魔鬼怪,很多都是认人认灵魂,亦或是认血脉,看上辈子和这辈子是同一个人,看祖先和看子孙没觉得有区别。 除了那小孩当时也在船上,并且小孩是六娘转世,也没别的原因能解释青蛟当时与平时相比仿佛脑子被驴踩了般的救人行为。 只是,我瞅了瞅小女孩旁边的另一个小孩,比小女孩小了四五岁的模样,看俩孩子相处的模样与称呼,应是姐弟,生得甚是好看,也感觉有点.....说不上来的熟悉。 在我表达自己的怪异感觉时,尘寰悚然道:“他该不会又是什么历劫吧?” 我说:“你想多了,如果是神,我不可能看不出来,他给我的感觉....唔,有点像诺诺,对,就是诺诺,有活物的生机,但阴气也特别重,只是诺诺阴气重是因为鬼差的职业和彼岸花生长的环境,这个人类小孩这种情况....夭折之命。” 尘寰闻言道:“人类里的确有一些人的八字会比较特别,或极阳或极阴,但很是少见,听你的描述,他可能是极阴八字。” 我默了一瞬。“那是个男孩。”极阴一般不都是女孩吗?男孩有这种八字也不用活了。 尘寰理所当然道:“所以夭折之命啊。”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也不知这俩孩子的家庭是多悲催,一共两个孩子,在这个计划生育的年头,城里的人大多都是两个孩子或一个孩子,当然,家境特别好而弄出私生子女的也不是没有,但不算正常情况。 两个孩子,一个夭折之命,另一个倒是看上去很正常,并且有青蛟的保护,肯定能活到长命百岁,唯一的问题就是——不知道她父母心脏如何。 若这孩子真是六娘的转世,我一点都不怀疑等她成年了可以寻觅配偶时青蛟会毫不犹豫的去追她,而青蛟,按着人族的目光去看,他绝对不是良配,普通上班族,工资有一半要交罚款,丫办事时老是无视旁观者的安全与心情,这些还不是最拉分的,最拉分的是青蛟结过婚,还有一个已成年的儿子。 虽然在我们这些非人看来,青蛟所谓的一婚二婚对像都是同一个人,儿子也是俩人生的,但人类不知道啊,而但凡真心爱护女儿的父母都不可能答应女儿嫁给这么个家伙。 女孩的父母肯定不答应,而青蛟,他也肯定不可能看着自己妻子嫁给别人,谁抢他老婆他妥妥准备柴米油盐酱醋以及一口大锅。 尘寰无语道:“不至于吧,青蛟与六娘的婚约的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我说:“可于青蛟而言,明末时结婚要是有个盟誓的环节,那么他许下的一生绝非六娘的一生,而是他自己的一生。” 妖的一生和人的一生可不一样,人生不过百载,而妖的一生,没让人宰了的话,这个一生可能长达千万载甚至亿万载,真正意义上的爱你爱到地老天荒。 只是,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对比真的很是残酷。 千万年啊,多少次轮回,极有可能会出现看着恋人爱上别的人的情况,而且还不止一次,脾气好的都能想发疯,何况脾气不好的,青蛟,无疑属于后者。 闲着也是闲着,我凑了过去看两个孩子玩沙子,确切说是女孩陪弟弟玩,一个十岁的孩子对堆沙子这种游戏的兴趣也就跟我对玩弹珠的兴趣差不多。 看上去女孩倒没什么戒心,主要是弟弟有戒心,话说这俩孩子的年纪是不是弄反了? 虽然弟弟有戒心,但女孩显然没什么顾忌,也不排除她家就在附近,并且周围路过的人就算不熟,住的久了也抬头不见低头见,多少算认识,求救很方便。 女孩叫慕容琳,男孩叫慕容浮生。 这名字起得....挺有韵味的,搁武侠或古代背景的小说里一点都不违和。 前一个也就罢了,琳这个字现在也很多人用,最多就是别人不复姓慕容,两相叠加产生了古韵之味,至于另一个,我深以为,莫说现代,便是古代都没几个人会以这两个字做为名字,出家人倒是可能。 浮生一场,浮生若梦,虽然很好听,但寓意还真算不上好,而人类起名很讲究寓意,起名第一要素就是捡着有好寓意的字,第二才是好听,这也是看史书时有时会看到一些堪称奇葩的名字,但去查查的话就会发现,不管多么奇葩,那些名字都有其寓意。当然,这是以前,现在的话,受西化影响,大多都净图好听了。 估摸着小子出生时家里出了什么事让给他起名的那个人心情消极之下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当然,也不排除脑子一抽就起了这么个名字。 在我们聊天时青蛟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号的“趴趴熊”玩具,真的是大号,目测比慕容琳还要高出一截,只是,这个玩具一看就是定制的。 原因? 毛绒绒的玩具我见过不少,普遍是萌哒哒的熊,蛟这种是绝不会有的,尤其是那蛟的模样还和青蛟一模一样。 说起来,山海经里记载的那些妖魔鬼怪我觉得比熊要萌多了,却没人做那些生物的玩具。 青蛟手里做得那只玩具也挺萌的,但没有毛,摸着感觉绝对不会很舒服。 慕容琳瞅着玩具,表情有些无语。“这就是你说的要送我的礼物啊?” 青蛟瞅了瞅手里的玩具。“不好看吗?” 慕容琳摸了摸。“好看,但没法抱着睡觉啊,又凉又滑,一点都不舒服。” 我轻咳了下,你打算抱着睡觉啊,那就难怪青蛟送你一只蛟玩具而不是趴趴熊了。不过,醋性这么大,青蛟你也是可以。 慕容浮生道:“既然不舒服,姐你就别要了,本来就挺贵重的,他救过你,现在你还收这么重的礼物,感觉好像倒过来了。” 青蛟瞪了浮生一眼,转脸对着慕容琳又是另一幅表情。“不会啊,我喜欢琳才送你玩具的,而且也没花几个钱,不贵。” 我与尘寰一脸无语的看着青蛟最后击败捣乱的慕容浮生将玩具塞进琳的怀里,同时要求以后慕容琳睡不着就抱着这个玩具。 慕容浮生最后跟防贼一样好不容易拉走了自家没戒心的姐姐,不过,考虑到我们的存在以及慕容浮生的年纪,青蛟应该是故意让他们走的,没见他们俩一走青蛟就警惕的看着我吗?活似防大盗。 我问尘寰:“我毁容了吗?”有必要跟防贼一样警惕我吗?又不是不认识。 尘寰:“我觉得,他大概就是因为认识才防你,毕竟,初见时你好似做了抢劫勒索的事。” 我理所当然道:“有吗?好像有的吧,不过不收酬劳我干嘛那么好心救他?我又不是开善堂的。” 青蛟道:“她只是个普通人族,对你没用。” 我说:“我虽然不是开善堂的,但你也不用将我想得那么功利吧?” 青蛟一脸狐疑。 我明确表示,自己就是好奇他怎么会在非工作范围内主动救人才来瞅瞅的,毕竟,以前的时候就算是工作范围内他也没少钻漏子消极怠工看人类去死。 青蛟听了后收起了那过于明显的怀疑神情。 我想了想,还是问了句:“你是等她成年后和她结婚吗?” 青蛟理所当然道:“她本就是我的妻子。” 是,可那是上辈子的事了呀。 然而,同为非人类,这种三观问题我知道自己是没法说服青蛟的,要是没少凰投胎到小姑姑肚子里那几年的糟心,我想我可能永远都无法理解人类在前世今生时的心情。 什么都不记得了,真的很没有认同感,又要如何承担前世的承诺?且今生早已有了新的人生,又如何放得下? 当然,这不是说不记得了就能当没发生过,那也想得太美了,因果仍在,无论记得还是忘却都不影响因结出果。上辈子杀了人,这辈子多半要让上辈子杀的人杀回来一次。 可是,青蛟和慕容琳之间,种族不同,三观差异,青蛟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慕容琳却不一定。 若是日后慕容琳成年了却没重新爱上青蛟而是爱上了别人,青蛟....怕是要疯。 尘寰用眼神阻止了我继续在这个话题上聊下去。 我叹道:“好了,我的好奇心已经满足了,再见。” 说完拉着尘寰就想走,青蛟却忽道:“等一下,小庄主你能不能帮个忙?” 我茫然的看着青蛟,就你那实力,不作死的话在这颗星球上能有什么需要求人的地方? 青蛟道:“是关于慕容浮生。” “那个夭折之命的孩子?”我惊讶。“你何时如此活雷锋了?” “琳希望他活着,长命百岁。” 我:“....”慕容琳成年后要是不能爱上你,那这辈子一定是瞎了眼。 慕容浮生那纯粹是八字问题,天生的,治本的就一个法子:早死早投胎,重新来过,投个好时间。 当然,青蛟要是想为慕容浮生治本也不至于求我了。 不能治本就只能治标,治标的话方法就多了,有将阴气封印的,也有转移的,还有发散出去的。 我现做了一枚玉符给青蛟,只要慕容浮生带着,那么他身上的阴气就会慢慢转移到玉符里头,极阴生阳,待积累到一定程度可以转换出阳气反哺给慕容浮生维持他体内阴气与阳气的平衡,不出意外的话还真有可能长命百岁。 看完了青蛟出手救人的原因,也不可能说服他换一套三观,那就只能让当地的特勤处工作人员盯着点,如果这两位以后感情出了什么问题请及时报警。 特勤处突然给一大堆人通知求援,得跑一遍东北,因此跟特勤处打了招呼后便准备离开。然而走的时候特勤处顺手给我推荐了一笔生意,我看了看地点,顺路,那就顺道去瞅瞅吧。 任务对像是个人类,音乐家,特勤处的a4纸上标注着文艺二逼青年。 看了他的经历,我对特勤处的标注深表赞同。 不是文艺二逼能因为没有灵感而跑去深山老林采风?还美其名曰听大自然的声音洗涤心灵发掘灵感。 我瞅了下哪怕山林的位置,啧,没记错的话这地方好像妖怪挺多的,跑这种地方采风居然还能活着回来,运气不错呀。 二逼青年住在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里。 这片山林虽然没什么名气,但因为风景秀丽,没什么污染——山林里的妖怪们拒绝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被污染,敢在这里搞有工业污染产业的企业家早八百年便阖家渡三途去了——因此名气不大,但来的人也不少,不过都是在外围打转,即便如此,也时有人口失踪事件发生,只是因着经济利益的关系,这些消息也就被当地人给压了下来,至于家属意见,为长远之利,给出足够的钱很少有不能让人闭嘴的,毕竟,人已经死了,而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下去。 找到二逼时二逼的模样,卧槽,这是哪来的流浪汉鸠占鹊巢? 在我考虑要不要报警时尘寰将二逼不知道多久没剪了的头发撩开,我立刻就想起了特勤处给我的档案,虽然这张脸瘦了很多,但的确是同一张脸。 我:“你这是在玩自虐求灵感?” 听说过一些艺术家都有疯魔的倾向,西方好像就有个非常有名的画家疯魔之下将自己的一只耳朵给割了,保不准眼前这位就是为了追求艺术灵感在绝食。 二逼懵逼的看着几乎等同于擅闯民宅的我们。 尘寰只用半分钟就让二逼清醒了过来,将人拎起来使劲的晃了半分钟,换了别个人早将去年的早饭都吐出来了,这人却是个人才,除了清水和酒液什么都没吐出来,这得是多久没吃了呀? 不过,这么一折腾,人着实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我悠哉的品着茶,唔,这随手从桌上拿的茶叶不错啊,千年老茶树的茶叶,灵气浓郁,那株茶树妥妥的是成精了的茶树,这小子看着虽然家境不错,但也就温饱有余,而这样的茶叶,莫说他了,便是世界首富都很难弄到。 尘寰很是不解的问终于清醒过来的二逼。“你这是死了爹妈还是死了女朋友,这般颓丧?” 二逼想也不想的怒道:“你才死了爹妈。” 尘寰了然。“那就是死了女朋友。” “你特么才死了女朋....” 我随手将木制茶杯丢到了二逼脑袋上。“他女朋友是我。” 对待一个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颓废二逼青年着实没必要讲理,因为你压根不确定酒精从他的脑子里消退了没有,因此我与尘寰果断选择了暴力。 在“自发自觉”的去冲了个澡回来后二逼青年总算看着正常了点,说出了自己的情况,而他的事情,尘寰猜对了一半。 二逼不是死了女朋友,但也差不远,他女朋友失踪了,基本可以打上再也不见的那种失踪。 这里得提一下二逼的经历,他是春季时来到这里的,原本的计划是洗涤一个月的心灵就回污浊的城市继续创造音乐,却在山林里摘野菜想换换口味时遇到了自己的女神。 这家伙摘野菜的时候都还不忘拿着个口琴时不时吹一下,这本来没什么,到底是个学音乐的,口琴吹得还是很不错的。关键是他是采野菜的时候得空就吹一下,一首好好的曲子被吹成了n段,一个不懂音律或是对音律造诣不够深的人听了并不会有什么感觉,可若是一个深谙音律的人....没听到也就罢了,若是听到了必定听得浑身不舒服。 因此在二逼吹得欢快时女神就出现了,很是无奈的提醒,要么好好吹,要么就别吹了。 二逼也很清楚自己的这种吹法多扰民,因此也只是在山林如此吹,山林里没人,就算有人,也不可能有听得浑身不舒服的音律造诣,结果偏偏就碰上了一个。 虽然惊讶,但二逼还是对女神产生了兴趣。 女神自称姓黄名棘,很是特别的名字。 黄棘对音律似乎很有兴趣,也很有造诣,自己写了不少曲子,且不同于现在人或抒情为主或重金属摇滚的音乐,她的音乐不仅全是华夏古典乐器,还全都是描绘大自然的,很是别树一帜。 二逼听黄棘用口琴吹奏了一曲,虽然乐器不太搭,但真的非常洗涤心灵,仿佛有种听到大自然的风声、雨声、鸟鸣虫鸣以及兽吼之声,就是间或有淡淡的忧伤。 二逼觉得很奇怪,女神看着挺开朗的,不像是有什么忧伤心事的人。 虽如此,二逼仍坚信音乐不会骗人,便想开导黄棘帮她解决心事,这么一个有才的美女,若是困于心事束缚才华未免太过可惜。 时光从春跑到秋时二逼什么都套出来,反倒是灵感不断,黄棘真的很喜欢音乐,沉浸在音乐中时她整个人都仿佛在发光,忘却了所有心事,逼得二逼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灵感源源不断,都胜过了过去的二十几年。 而在灵感澎湃之时,二逼也意识到了一个事:他似乎恋爱了,将一首曲子发给自己的导师后导师转头就问他是不是恋爱了,这曲子虽然含着一丝忧虑,却整体甜得简直齁人,他以前的曲子,好听是好听,但一点恋爱的感觉都没有。 爱上一个和自己兴趣相同的人无疑是一件幸事,不用担心以后彼此因为兴趣不同而没话说。 意识到了自己的情愫,二逼立刻就想表白,但考虑了下如果失败可能连音乐知己都做不了,二逼又怂了。 然而,二逼怂了,黄棘没怂,黄棘有一次忽问他是不是爱上她了。 二逼怂了又怂,最后还是想表达出自己的心意,哪怕可能被拒绝,便说了是。 黄棘不仅没拒绝,还答应了。 之后就是一对热恋情人该有的表现了,两个人做了所有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会做的事,也包括许多的傻事。 二逼觉得自己仿佛身在天堂,然后很快掉入了地狱。 恋爱还没两个月黄棘就跟他分手了,并且表示对不起,自己答应他只是想体验一下谈恋爱的感觉,并不爱他。 再之后....黄棘就没再出现了,而二逼,就是如今的模样。 “我找了她很久,可怎么也找不到她。”二逼流着泪道。 我奇道:“她都跟你分手了,并且消失明显是不想再见到你,你还找她做什么?” “她骗我。”二逼笃定的说。“她爱我。” 我:“你真自信。”自信到自恋。 “音乐会表达出作者的心情,她的心情告诉我,她爱上了我,很爱我。” 原谅我没那么高的音乐造诣,不过我倒不怀疑,因为我的坐骑教我音乐时便有这么说过。 二逼继续道:“她分手后就失踪了肯定是因为遇到了什么特别麻烦的事,不想拖累我才消失的,我知道她是为我好,但我不想要这样的为我好。” 我终于正视起了这位文艺二逼青年,尽管真相很可能是他难以承受的,但冲他这番话,也不难理解黄棘为什么会对这么个人类感兴趣,不仅仅是因为黄棘的那份音乐才华。 妖怪与人族相处往往喜欢心性纯粹的人族,那些心性复杂甚至丑陋的人族,妖怪哪怕没有读心术,属于野兽的敏锐第六感也多少会有点感觉,越是强大的妖怪越是如此,也因此,再有才华的人族,若是有才无德,妖怪也很难真心与之结交。 我想了想,问:“哪怕她可能快死了,这样的真相你也能接受吗?” 二逼愣了下。“她得绝症了?没关系,我陪她治就是了,现在医术这么发达,不论什么病都能治好,就算国内不行的话也还可以去国外,你这么说是知道什么吗?” 比得绝症麻烦多了。 我问:“你手里有没有什么她的东西?我需要知道它的气味。” 二逼手里属于黄棘的东西还真不少,相处时黄棘和二逼一起去深山里寻找好的木料回来自己动手做了不少古乐器,还送了二逼一些她以前用的,只是黄棘很长时间没来,气味都已经淡得便是尘寰也闻不出来,最终还是通过茶叶找了线索。 茶叶是黄棘送给二逼的,能够结出这般茶叶的茶树绝不可能漫山遍野都是,找起来相当简单。而能够赠予茶叶,想来老茶树精和黄棘的关系不错,肯定知道黄棘在哪。 就是不知道二逼青年的心脏承受能力如何,老茶树精,终究是妖啊,还没化形的妖。 植物修炼化形比动物更难,若无奇遇,那么熬个几千年是保底,若是灵气稀薄,那几万年都不稀奇。 从茶叶的滋味我判断,这株老茶树精的修为在一千到两千年之间,这点修为,若无奇遇肯定还化不了形。 果然,老茶树精就是一株茶树,根本没有人形,却能说话。在我表示了自己的身份,并且没有任何恶意后老茶树精告诉了我们黄棘的位置。 我问目瞪口呆的二逼:“现在你确定还要去找黄棘吗?” 二逼:“咱们先回去,让我缓缓行吗?” 我表示没问题。 后记: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比如有的个体看似只是一个个体,但实际上却可能是一支族群。 比如黄棘。 黄棘是一种很神奇的植物,天生就是妖怪,也就是智慧物种,这种妖怪的繁衍方式估计整个盘古世界都找不到比它更神奇的了。每年立春的时候黄棘树会结出一只妖怪来,而那只妖怪又会在每年立秋的时候生命开始枯萎,于冬至时死去。在新一年的立春时黄棘树又会结出一只新的妖怪来,虽然新的妖怪会通过族群的传承得到过去所有前辈的记忆与知识,但本质上却已是两只妖怪。 这种生物你说它短命吧,确实挺短命的,一生短暂的连一年都没有,但你说它长寿吧,也没毛病,它实现了族群的亘古不朽。 我着实好奇,这么个物种是怎么进化来的?又或是是谁的后裔变异出来的新物种? 最后,第二日我与尘寰离开时看到二逼拿了口琴背着一把做好不久的七弦琴走进了山里。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本卷最后一章,还有约莫半章,明天或后天补 补完后就是第六卷,也就是最后一卷,发现剩下的写不了太多,不然会显得很水,因此预计今年能完结。 以及福利,第六卷会有两章番外,一章是古代的,另一章是和少凰姐妹俩以及庄主前世婚姻有关的 327、第一章鲲鹏·吞 人死后会变成尸体,归于尘土,少数特例则会变成僵尸这种特殊品种的怪物。很少有人知道,世间有一种特殊生物和人近似,不同的是,人死了大部分归于尘土,而它们,必然变成另一种怪物,只因死亡从不属于它们。——庄主。 我做了个噩梦,也不能完全说是噩梦,因为噩梦的内容完全是已经发生过的事。 我想起自己是怎么死的,又缘何会复活的了。 宁渊那个家伙,它在那个时候开始了学会思考。 天道需要的是收拾众神的工具,工具需要脑子与思想吗?当然不需要,所以天道就没给,也不排除它想给,但凶兽的特殊构造使得凶兽很难拥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满脑子都是吞噬,给了也是白给就不给了。 只是,有句谚语怎么说的来着? 人老成精,事实上,也不止人,不管是什么东西,存在的时间长得不合理了也该成精了。凶兽拥有无限读条复活的特权,这也使得它们经历得比寻常生灵、包括神类更多,一次次的生,一次次的毁灭。熊孩子活得久了尚且会慢慢学会思考,变成了大人,何况凶兽。 凶兽终究会开始思考进食之外的事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九头凶兽大部分都已经开始思考进食之外的东西,更有甚者已经有了人的喜怒哀乐,比如桓寂,都结婚生子了,多稀奇啊,在它之前就没有凶兽跟人结婚生子的先例,尽管两个孩子在孝心方面着实糟心。 在看到宁渊与一个凡人含笑同行,还没吃了那个男子时我便明白它已经拥有了属于正常生灵的情绪,而在它为了那个男人而自我放逐离开盘古世界时我更是可以笃定的说,宁渊不仅仅有了正常生灵该有的情绪,它还如桓寂一般学会了爱。虽然它自己是否意识到还是个问题,这些凶兽即便是想要什么就去做,很少去思考自己心里为什么会产生想要这种欲/望,典型的是动脑比动手快,也绝对服从本心。 只是,我没想到宁渊开始转变的时间那么的久远,而拥有一颗属于正常生灵的心花费的时间又是那么漫长。 凤凰为什么要死? 这是当年宁渊在我以为我死定了的时候问我的问题。 虽然打不过,但能拖一点时间也是一点,说不定会找到活命的希望呢,于是我给它分析了众神征战搞得天崩地裂天道有多崩溃,而天道崩溃,众生自然皆悲催。 宁渊表示这点它比我更清楚,毕竟关系着它为何诞生,它所不明白的是凤凰为什么死得那么干脆,杀别的神时可没谁像凤凰那般令凶兽省心与无法理解的。 “这个,自然是因为爱,它对南荒大地爱得很深,不舍南荒毁灭。”虽然天底下的神不止她一个,大可以猎杀别的神以其血肉修复南荒,但凤凰显然做不来那样的事,如此一来它的死也就成了必然,有没有凶兽都一样,这也是我想了很多年才想明白的。遗憾的是,那时候九凶兽大多被我给弄死过,梁子早就结下了,明白也为时晚矣,且就算明白的早,最初的我也不一定会接受。 我不知道我的答案有没有让宁渊满意,但它对我口下留情了,给我留了一丝残魂,没吃干净,让我有了复活的机会。 说起来,我好像得感激一下它的口下留情....个屁啊。 我要真感激它那不斯德哥尔摩了吗? 它要是没吃我,我何至于被洗成白板重新来过? 千万年苦修一夕化为乌有,这可比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更悲催,后者只是忙活了几十年,我却是千万年。 从睡梦里睁开眼时我果断踹掉被子去撸狼,狼毛厚实松软比被子暖和多了,没错,好好的做这种噩梦一定是东北这地方太干冷了,冷血动物最怕冷了,找个暖和点的暖炉就不会做噩梦了。 我的推测是对的,没做噩梦了,但睡了没一会就被叫醒了,简直没人性啊。 裹着加厚的羽绒服,同时还在羽绒服下将鳞甲给释放了出来,双重保暖,这才得以出门。 既然不喜欢这里的环境为何还来这里? 老实说,我也不想来,但特勤处给我发了邀请,我没法不来,而来了后,哇哦,收到邀请的人可真多,怕不是将华夏比较有名的修士与天师势力都给邀请了,这队伍,组个加强排绰绰有余,还都是高质量的修士,这队伍轻易可拉不起来,同理,拉起这样一支队伍也绝不会是小事。 我剥着尘寰买来的香喷喷的糖炒栗子,自己嘴里丢一颗,尘寰嘴里塞一颗,胃里有东西,感觉也没那么冷了。 再取了盏热腾腾的羊肉汤,更暖和了,这羊不错啊,居然不是喂乱七八糟的饲料养大的,这肉质,必须是喂上等牧草养大的,再来一盏。 特勤处总部派人的负责人严老说完的时候我也和尘寰将一锅羊肉汤饮了大半,再看其他人,就算不是听得很认真的也是做出了闭目养神但仍在听的姿态,津津有味大吃大嚼的貌似就我们俩,不过这也没毛病,特勤处不缺钱,不管是背后的国家机器还是这一行的暴利都不可能缺钱,桌上摆的菜都是五星级大厨的水平。但厨子手艺再好,放凉了再吃也变味了,而且,我也怀疑这些家伙其实根本没人打算吃一口,不是怕下毒,而是没心情。 我将嘴里的羊肉吞下,对严老道:“你继续说,我在听呢。” 严老瞅着我并未因为说话而停止的筷子,最终还是没对此说些什么,我也不惊讶,这么一支队伍,我虽然是较为尴尬的——非人生物,但整个队伍里,我这个非人生物只怕是除特勤处人员外最安分的,那些人族可就不一定了,或年轻恃才傲物或年长不将特勤处放眼里。 到底是一个种族的,且大多是孤家寡人,再不就是古老家族与门派,前者没我怕引起种族摩擦的顾忌,后者自持底蕴深厚,特勤处对它们也有求,姿态倨傲。就算不是一个种族的也不像我这般背后有着雪莹山庄这样复杂的势力,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雪莹山庄考虑,毕竟,山庄在地球上,不可能不跟人族打交道。 最后,我也没骗人,虽然嘴一直没停,但我的确在听。 特勤处之所以拉起这么一只队伍的确是有重要的事情,但具体什么事情,老实说,特勤处自己也很懵。 事情的起因是有个村庄一夜间“消失”了,也不是完全消失了,除了人和动物什么都还在,甚至连钱都还在。 金钱和贵重物品都没丢,且村子里也没有任何血迹,可以排除穷凶极恶的抢劫杀人犯所为,这种人不可能不拿走值钱的东西,而且这年头,和平年代也有和平年代的好处,不是谁都会为了求财而杀人的,能不杀人就抢到财富,除非天性凶残否则没谁会执着的一定要弄死人。当然,我这不是说混乱时代的人都执着弄死人,而是混乱年代人命如草芥,人们对于杀人放火这种事不似现代人这般会有严重的心理障碍。 当地警察查不出头绪,但那是几百条人命,显然没法轻飘飘的一句悬案就粉饰太平,因此这件案件最终被推到了特勤处头上,让特勤处派人去看看是否与非人生物有关,如果有,那就是特勤处的工作了,所有人都可以解脱了,如果不是,那就继续头疼。 特勤处看死了那么多人,就派了几个人组成小队去查看,然后,一去不回。 石子落进水里就算没声也能起几圈涟漪,而那个小队却是连个涟漪都没激起的消失了,别说特勤处不迟钝,就算迟钝也该意识到不对了,因此又一次派了好手去处理,仍旧是没回来,第三次就是这次了,华夏厉害的天师、修士甚至非人生物都给喊来了。 这队伍,不是我说,就是去屠神都说不好能成功,当然,我说的是不是有容、熊猫它们那些证道的真神,凡人是无法杀死真神的,我说的是那些流着神血但并未证道算不得真神但也能称一声神人的神类,比如溟濛神人就在这一类,不过溟濛神人属于这一类的上层,凡人想要击杀,难度还是很高的。 思及此我心里咯噔了,让特勤处如此重视,可别倒霉的是这种存在。 特勤处也不确定对方是什么,当然,不排除其实已经有猜测,但出于某些顾虑不想告诉我们,让我猜的话是后者,因为这些人族着实不像两眼完全抓瞎的模样。 虽如此,这么个祸害还是得除,不然不论是人还是妖在这颗星球上都别过得安心,因此哪怕知道特勤处可能有所隐瞒,我们也没法起身走人,只能暗暗提高警惕。 虽然特勤处没弄清楚作案的是什么,但这么久了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知道对方对什么有兴趣了。 随便用个地震的借口让当地政府将方圆百里的人全都给迁走了,连牲口都没留下,只有一处例外,便是陷阱。 我一时同情心有些泛滥,同情做为诱饵的动物们以及我们,也同情当地政府,特勤处要坚壁清野可不会管工作难度,那是政府的事,政府问什么理由好时,虽然这一片人烟相对大城市稀少,但要迁光也很有难度,必须有个合适的理由,而严老随便丢过去一句地震、洪水雪灾你不会随便编个吗? 我都同情那名官员了,心里应该很想掐死严老算了,奈何打不过。饶是如此他最终还是将九成九的人口都给迁走了,当然,能有如此效率与成果,过程绝对不会多么温和,估计被迁走的百姓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的不在少数。 为何如此笃定是九成九的人口? 简单呀,我们等了多日一直没等到,而根据特勤处的记录,这么长的时间,对方也该进食了。之后四处搜索了一番,哦,还有人没迁走,现在迁去那不知名怪物的肚子里了。 不过这样一来,方圆百里被我们锁死了,那家伙若是想进食,也只能来陷阱这里了,当然,也可以不来,但冲它进食那么凶猛,我们有些怀疑对方现在是否还保持着理智,或者说,它有没有将我们放在眼里过。 吃人的妖怪见的多了,但吃完了人还要收拾干净不留下痕迹是妖怪默认的规则,诚然,这位吃得挺干净的,人畜都不放过,并且连根毛都不剩,但它吃得也太多了,别妖吃人按个,它按村,待到成长到足够地步,按城吃人也不是不可能。如此规模的吃人,不是没有脑子就是从未将我们放在眼里,而不论是哪一种,它最终都会出现在陷阱这边。 只是emmmm...... 感觉到对方气息的那一瞬我便想转身掐死严老。 严老警惕而疑惑的看着我:“小庄主认识?” 我:“不认识,但猜得到,那是一只吞。” 吞大概是这世上最脆皮也最多的灵了,但凡人一般是见不到的,好吧,就是修士也见不到它们,尽管它们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片平原都有吞在净化着环境,只是,数量虽多,能够化形的吞却很少,大部分的吞都是没有自我思维能力的,只是地脉的基础延伸。 严老皱眉。“吞是一种温顺的灵,并不会伤害人畜,而那个....” 我说:“你说的是活着的吞,而我们面前的是一只死吞。” 人死后会变成枯骨,枯骨再腐朽成泥,而吞死后则会变成一种怪物,以人畜为食。 觉得不合理? 若是吞无处不在,死后又会扭曲成怪物,那世界岂不早就灭亡了? 或许正是因为吞死后会变成怪物,所以天道赋予了吞与神类一般近乎永恒的生命,因此,吞的死因有很多种,却绝不包括寿终正寝这种死法。 一只死掉的吞的罕见度比一只死掉的神类更高,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死掉的吞,要不是见过不少吞,识得吞这一族类的气息,我都认不出来对面那只已经扭曲的家伙是吞。 这还不是最令人吐槽抓狂的,最令人吐槽抓狂的是吞活着的时候除了净化环境维持山川土地的生命活性什么都不会,更不具备破坏力,但死后的吞....破坏力杠杠的。 我郁闷的看着吞。“让我知道这是谁干的我非灭了他全族不可,所有人都别干看着了,让这怪物跑出去祸祸,附近所有城市都得完蛋。” 我还记得熊猫没走的时候我在它那里听到过一个事,魔族的魔君里有一位的原形是吞,死后扭曲为怪物,吞噬了大量生灵后拥有了自我思维,最终吞噬了那颗星球上所有的生灵,其后更是一路修炼吞噬,最终成了魔君。丫成为魔君的过程中被其吞噬的生灵,据说也就比九凶兽手里的血差那么点。 谁特么的这么造孽去弄死一只吞,不知道这玩意死后会变成什么怪物吗?还是觉得自己本事大到收拾得了这种怪物?好,就算你收拾得了,一只吞的死去也意味着一座山或是一条河流的死去,山川河流跟你什么仇你这么害它? 一条鲟鱼皱眉道:“这是吞死后变成的怪物?如何能再死一次?” 一只东北虎握着拳头道:“弄不死也得让它再死一次。” 我召唤出了烨宁,将君族收集的碎片与君长青收集的凝聚后这柄剑已经恢复了一柄剑的完整模样,大部分裂痕也消失了,只剩下非常深的几道,其中最深的一道几乎贯穿了整个剑身,预计没个几十万几百万年消不去,不过花再久的时间也比永远恢复不了要好。 只是,这样一柄半残的神器也不知对吞这种生物管不管用,不论是过去还是这辈子我都没拿它对付过吞,更遑论死掉的吞了,尤其是烨宁还是如今这么个状态,心里多少有点悬。 心里悬并不妨碍我动手,不管这只吞怎么死的,死的感觉如何,当它变成怪物的那一刻便已注定了它与生者不可共存。 在场的人不认识吞的人肯定不少,但知道吞死后的破坏性的却绝对不会少,毕竟,华夏历史上这种情况是有记载的,只是次数不多,毕竟,不是谁都勇于作这种大死,但就是那么寥寥几次也足够人与妖铭记于心了。 意识到自己遇到的是什么情况后不论是人还是妖都打起了精神顾不上平日里的罅隙纷纷拿出了自己的大招。 狙如、东北虎、棕熊、黄鼠狼、大蛇、蛟、蛊雕....物种真丰富,凑个动物园都绰绰有余了,特勤处这是哪找来的这么多品种? 物种丰富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很少有手段一致的,总有一款能有效,何况这么多款。不幸的是,吞变成的怪物....大抵真的应了一句话:已经死了的生灵如何能再死一次? 人与妖倾尽全力持续了三天三夜的攻击之下,地皮都消失了数丈,余波活生生的制造出了一个新鲜的天坑,吞原本那仿佛阴影般一坨完全没有规整形状的躯体缩水了一半,愣是没断气。 我估量了下,这攻击力度,就算是我也得断气,这吞的生命力真够变态的——如果它还有生命力这玩意的话。 再看看周围的人与妖,气喘吁吁仿佛要断气,一半是真累,另一半是气的。 “这特么的什么变态玩意?这都不死。”一只千年狐狸吐着舌头愤愤道。“老子就没见过生命力这么变态的东西。” 闻言我差点冒出一句,这玩意的生命力还真不算最变态的,没说倒不是想刺激人,而是我也累。 正喘着,便见吞开始往外跑,靠,让它跑了我们不就白忙活了? 着急之下心理上就觉得不累了,心理上,还是累。 咬了咬牙,老娘拼了。 以雷电凝出一把针就想扎入了各处大穴刺激这躯体的潜能。 尘寰喝道:“小落你干嘛?” 我头也不抬的回答:“非常时期非常手段,放心,不会有事的,这躯体到底是初代种级的。”虽然没成年,但恢复能力很强大,这种刺激潜能的方式只要不是常用就死不了,不过事后也会陷入很长的虚弱期就是了。 我对众人与妖道:“还能喘气的赶紧去拦着,争取两分钟,两分钟后我有办法灭了它。” 众人闻言愣了下,目光中爆发出了希望,还能动的立刻爬了起来,咬着牙榨取最后的灵力阻拦吞逃走争取两分钟。 我没骗它们,真的没骗人,两分钟,我的确有办法灭了吞,这缩水了一半的吞,我如今还手握神器,又榨取潜能,还灭不掉的话我也可以去死了。 只是—— “天之号令!” 我没说我这发大招是范围攻击,唔,这不能怪我,吞的体型太过庞大,单体攻击对它而言跟挠痒痒似的,这三天三夜大家用的大招都是范围攻击。 天之号令是我还是靁泽之主时的杀招之一,效果,三个字概括:洗地图。 当然,我还不至于坑队友,离得近的都是高手,大战三天三夜还有精力继续奋战,一般人和妖可没这本事,自然没那么容易死,离得远点的,波及没那么大,也同样死不了。 所以我施展得很放心。 啥? 当方圆万里的雷霆能量凝聚成天劫将至时的劫云般的乌云般时众人与妖一边跑一边骂的内容,雷声浩大,我听不到。 328、第一章鲲鹏·寻鱼启事 所谓天之号令,其实就是模仿天劫,当然,大洪荒时代时我那也很难叫山寨天劫了,当山寨的威力比正品还好时,谁也没说那还是山寨。除了天劫序列最前列的寥寥几种我没法比,别的天劫那时候都是比赶超的,毕竟,我当年就是观摩最高级的九九荒火天雷而创造的天之号令。 如今....只能说这是件令人伤心的事。 只是,山寨戳盖得再严实,那也是具有货真价实的天劫威力的雷霆,天之号令这名字可不是随便起的,收拾一只半残的死灵都还不行,那我早一亿年就该洗洗睡了。 最后的结果.....哟吼,吞也就罢了,在劫雷之下一个照面便彻底的湮灭了,但人与妖怪居然只伤了一个? 话说,这哪来的这么大的鱼? 十条虎鲸加一块都没这体型,遮天蔽日啊,简直是活生生的避雷针,纠正,不是避雷针,是避雷球才对,活了n辈子,头回见着这么肥的鱼。 “这是鱼?”我问将因为力竭从天上掉下来差点砸地里去的我接住后我就放到了背上背着的尘寰。 尘寰答得有迟疑:“这么圆,大概是稀有品种。” 我:“....”感觉就是肥的。 不过,我还记得这条鱼,一条球形的鱼,很难不让能够看到它原形的我多看几眼,只是,谁能想到这家伙的原形不仅是个球,还庞大,这体积,感觉还不是完全状态,可不是完全状态都已经有几百米的直径了,那完全体,总不至于宰了能让全国人民多三年存粮吧? 还有,少年,你的本体与人形差得真是....与众不同。 本体就是只活生生的球,人形却是一个清隽如松竹的少年,我当时还以为自己眼睛出问题了。 呃,好吧,这个只是反差比较大,但反差大的以前也不是没见过,比如熊猫,本体多萌多可爱,人形也很萌很可爱,举错例子了,这个的反差是外表与心灵,例子的话应该用少凰来举来对,虽然它没承认过,但有时候心虚就是默认,丫的本体很是圆润。 只是,毛绒绒的圆润那叫可爱,而一条鱼肥成球,那叫恐怖,并且地面被生生砸得下沉了若干米。 尘寰扫了一眼战场。“怎么少了很多人?刚刚还在的。” 我瞅向那条胖鱼。 天雷除了吞就它挨得最多,没办法,体型在那摆着,但体型大也有体型大的好处,抗击,只是半熟半焦,而非呜呼哀哉,不过这情况想靠它自己爬起来恢复人形显然有难度。 我趴在尘寰的背上,谁都别看我,我可挪不动那么大的家伙,尤其是我如今经脉里枯竭得一丝灵力都榨不出来。 最后是严老带着一大群人吭哧吭哧的将胖鱼挪起了一点,让被它压在下面的人肉薄饼得以挣扎着自己爬出来。 话说,被压得那么薄还没死,那些妖也就罢了,生命力本就超变态,而且不少爪子尖锐的在一开始就化回了原形往下打洞,都不用人救,自己打洞从别的地方钻了出来,但那些人族.....生命力真强悍,就是不知这么个薄饼模样,还有几根骨头是完整的,很难说被雷劈和被雷压那个更悲剧。 看人都救出来了,我让尘寰带我去看看战场。“刚才吞湮灭的时候我似乎在它身上感觉到了一点有些熟悉的味道。” 尘寰闻言表情顿时就不好了。“这辈子熟悉的还是上辈子?” 我坦诚以答:“上辈子。” 尘寰:“.....” 虽然满脸emmm,但尘寰还是带我过去瞅了瞅,只一眼我便忍不住皱眉。 “卜离,怎么哪都有你?” 尘寰不解:“它杀吞做什么?” 我面无表情道:“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正好碰到一只吞,便顺手做个实验。还有,让所有人都别忙着回家,找医生来做个检查,我怀疑我们现在可能已经变成了病/毒的载体。” 尘寰彻底无言了。“卜离怎么就这么热爱瘟疫?” 我说:“我大概没跟你说过,它是天地间第一只瘟蝗,世间本无瘟疫的,它诞生后就有了。” “天道真有创意。” 无关创意,只是需求而已。 这么多年,我也算看明白了,那根本没有自我意识的天道虽然大部分时间都跟不需要人力干涉就能按着程序自我运行的电脑似的,仿佛从来都不会主动做点什么,但实际上,它是会主动的,只是,它的每一次主动都是因为世界运转需要。直白点就是,天道只考虑盘古世界的利益,至于世界中生活的蝼蚁,只要和它产生了冲突那都是毫不犹豫的清除。 天道无情,所以至公,当然,你要说它至私也没毛病,因为任何一个物种的消亡都不会影响它的存在,但盘古世界若是消亡了,它也就不存在了。 也是因为摸清了这一点,大洪荒时代的众神看天道不顺眼的不少,却没谁真的想做点什么。 卜离的诞生,看似残酷,实则是盘古世界对自身的一种完善,也让智慧物种的对手增加了一样。 斗争的过程往往残酷,一个不慎便是瘟疫横流。 在尘寰通知了严老这个可能悲催的消息后严老的脸色....感觉他很想送我们一个乌鸦嘴的牌匾。 事关瘟疫,严老叫来的自然不是普通的人族医生,而是医修丹修这一类擅长治病救人的修士,都会飞,来得飞快。 检查结果是每个人的体内都多少有些瘟疫的味道,不过大家都不是普通人,而这瘟疫也不是很厉害的那种,辅以驱毒的丹药再运功便可行。 我与至今还没恢复的鱼球成了焦点,在场唯二没受影响的人。 不过,我没受影响是因为我是有雷霆后裔的君族,体内蕴含的雷霆力量让我也自带了万毒百邪不侵的体质,那只鱼球又是怎么个情况? 鱼球自己也纳闷。 尘寰望了望鱼球的体积。“你的本体真正体积是多大?” 鱼球想了想,回道:“几十公里吧。” 众人:“.....”明白这家伙为何没中毒了。 确定没人还带着病毒了,严老又以防万一的将方圆百里都给清理了一遍,确保不会有任何瘟气遗漏。当然,那是他和当地政府的事,我们这些受邀请而来的基本上一能爬就各回各家了。不少大妖本身就在特勤处的黑名单上,虽然偶尔有合作,但大体还是以防备彼此为主,在特勤处的监视下能呆得舒服就怪了。 饶是我不在黑名单上也受不了这种监视,因此也早早闪人了。 兽走鸟散,最终只剩下了一只鱼球,不过没人帮它,丫太肥了,谁都搬不动,只能搁在特勤处。 特勤处反正也不会伤害鱼球,几十公里的本体,莫说千年老妖,万年老妖都不止,虽然所有人都不太理解为毛这家伙所表现出来的力量跟千年老妖差不多,但寻常千年老妖是不会有那样的体型的。 最重要的是,就算这家伙真的外强中干,特勤处也不可能弄死它,那么大的一条鱼,特勤处根本没法收尸,到时候尸体腐朽,更麻烦。 认真算起来,那只鱼球反倒是我们所有非人生物里最安全的。 离了特勤处的分部,感觉空气都充满了自由的因子,那些混蛋就差在我们休息的房间里也按上监控器了。 “接下来去大连吧?”尘寰提议。 老实说,我现在只想离东北远远的,忒冷。 “我父母的遗骸就葬在那一片。” 我:“好啊,一起去拜祭一下。” 大连,靠海,干冷变成了湿冷,还可以忍受,雷泽界也很潮湿,尽管那是严重带着阳光温暖味道的潮湿,和大连完全不是一种。 因着是冬季,大连还是一片银装素裹,以及妖气弥漫.... 好强的妖气啊,这妖气简直逆天了,万年老妖吧。 我问尘寰:“大连有万年老妖?” “没听说过啊。”尘寰诧异道。“东北因着很长的历史上都地广人稀,妖族很多,但万年老妖却是不曾听闻,而且,若是东北有万年老妖,华夏又怎敢将帝都建在立那么近的地方?” 也是,现在可不是远古时代,帝都旁边卧着只万年老妖,搁谁都没法安心。 而且,以我对特勤处的了解,如果大连有万年老妖....虽然也有可能,华夏这地方,不是我说,历史源远流长,而源远流长也意味着,鬼知道自己祖国究竟有多少令人头疼的古老生物。毕竟,不管是人修还是妖修,闭关多是几十几百年,更牛的一闭关就是几千几万年,若是将华夏大地深犁一遍,估计神都不知道能犁出多少老怪物来。 以前就有过这种情况,有人挖矿的时候在百米深的地下挖出了一只几千年的老妖,那个时候,真的不知道是矿工悲催还是脑袋上被挖矿机器糊了一脑门的老妖怪悲催,也可能都悲催,前者被暴怒的老妖怪吃光了,后者被挖矿机器糊脑门上滋味绝不好受。 大连若有万年老妖,考虑到万年老妖的破坏力,特勤处肯定不会主动招惹,但在大连周围城市摆几个修士团,甚至按一堆核基地都是基本的。可这一路过来我也没见大连周围城市有什么特别的,不至于这万年老妖是刚睡醒从地底下爬出来的吧? 建都时再怎么检查也不可能细致到去扫描一下方圆千里地下几百丈有没有什么超级生物,就算想,也没那技术啊。 呃,如果是这样,那我同情特勤处。 一个刚从不知道哪个时代的地层里爬出来的老妖怪绝对比一个从远古活跃到现在的老不死让人痛苦,后者再怎么作,也是见证了历史洪流的进程,知道现世的规则,而因着历史细水长流的潜移默化,多少都是守规则的,至少明面上很多时候都挑不出刺来;而前者,脑子里只有远古时代的规则,不论是私底下还是明面上都是冲天的刺,完全不用人挑。 形像一点的比喻就是,一个从远古活跃到如今的老妖怪吃人时会自觉收拾干净不留下乱七八糟的杂碎被人发现然后上新闻头版头条,而一个刚从远古时代的地层里爬出来的,绝对做得出来吃人吃到不喜欢的部位或是肉质不合胃口时将肉块乱丢的事。 我向尘寰提议:“要不去瞅瞅?万年老妖可不多见。”至少在地球上挺不多见的,远古时代肯定很多见,但现代这环境,能走的都走了,毕竟,能活到那个岁数都不可能再对滚滚红尘放不下,妖神才是它们的追求,而要成为妖神肯定不可能留在地球上蹉跎。 尘寰叹道:“你其实就是放不下人族吧?” 我:“华夏这么好的先天条件,若不能达成,太浪费了。” 有几个地方能如华夏这般有着人与非人杂居共生的漫长历史?若能融合,这必然会是一个极有潜力的文明,浩瀚宇宙海,能够亘古长存的文明素来是那些包容性强大的文明。 尘寰最终还是循着妖气带着我去瞅那位疑似远古地层里钻出来的万年老妖。 不过,我觉得自己可能是搞错了,这不一定就是远古地层里钻出来的,更像是从远古活跃到如今的。 那只从远古地层里钻出来的老妖怪能熟练的大街上贴寻人启事? 纠正,不是寻人启事,应该是寻鱼启事。 启事上寻找对像有两个,一个是一个眉目清隽如画的少年,另一个是一条鱼,体型从指甲盖大小到油轮大小不限,悬赏龙眼大小的珍珠十斛。 我瞅着手里随手撕下来的寻人启事,看寻人启事写这么正规,不像远古地层里钻出来的,但最后的悬赏珍珠十斛也不太现代妖,谁寻人启事的悬赏会是珍珠?还是以斛做单位? “这启事上似乎做了印记。”尘寰道。 我颌首。“有人揭下,它就会有感应,估计一会儿就该来了。不过,这么做它也不怕别人胡乱揭下来,白跑一趟?” 尘寰:“或许是杀错一千也不放过任何希望。” “贴启事的不至于是另一只鲲鹏吧?”我眉头抽了抽,能为了寻鱼而做到这一步,不是至亲就是至爱,再或者小命掌握着启事上那条鱼的至亲至爱手里,不论是哪一种都证明着地球上可能还有另一只鲲鹏存在。 本来一只大妖和两只大妖是没区别的,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但如果大妖的品种是鲲鹏那就有点问题了。 生物学上有个常识,体型越大的生物,食量也越大,理论就是体型那么大,活动起来更耗能,这理论没毛病,古神类也多是因此才更多的保持道体,也就是人形,因为这种形态耗能最小。至于天天维持本体,那耗能就大了去,理论上每天都不用干别的了,净忙着吃了。 当然,都说了理论上,那么实践起来还是有别的操作的,古神类都是通过直接吸取天地能量补充自身,摄取能量的方式比人族的进食方式高效多了,还不会有浪费。 只是,也没哪个本体恐怖的神类或妖类会因此一直维持本体姿态,就算能量够用,能量也不是风吹来的。 不能修行的生物没会修炼能够更高效摄取能量的生物的能力,体型自然受到了限制,体型太大,耗能吃不消。 鲲鹏是神话生物,自然也会修炼,但....不是我说,就算能通过修炼,鲲鹏除非成长到了非常高的层次,不然是不会戒了口腹之欲的。 庄子的逍遥游里有句话: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这话在人族看来可能是描绘鲲鹏的自由与体积的,而在我们这些非人生物看来就是在描写鲲鹏捕猎的,鲲鹏每年捕猎一次,一次吃到饱,注意,是吃到饱。 人族三天不吃,一顿顶三天能吃下多少食物?别谈暴饮暴食伤身,鲲鹏没这顾虑,便是我,一顿吃下相当于自己体积的食物也不是难事,最多回头消化起来会费力些。 综上所述,鲲鹏这一年不吃,一顿顶一年,要吃多少请自行想像。 反正,就地球上这环境,容纳一只鲲鹏已经是极限了,再来一只,海洋的生态早崩了。 便是已经修炼到完全不需要进食的鲲鹏,不需要凡俗食物了仍需要天地能量呀,而一片地域的天地能量并非无穷无尽,再加上为了不破坏生态,可持续发展,一只鲲鹏的实际领地必然是能够一次进食所需的疆域的千百倍,甚至万倍。 地球这地方,还是换个更大的吧,比如银河系,既然银河系里已经有了一只鲲鹏,那么基本可以排除第二只鲲鹏的存在,除非是夫妻。 按着鲲鹏一族的习性,占据地盘的时候往往占据能够养活至少三只鲲鹏的疆域,一份是自己的,另一份是给未来配偶留的,还有一份是未来养崽的。因此一片领地里存在两只鲲鹏也是有可能的,只是,我没看错的话,之前见到的那只鱼球貌似还是个未成年。 诚然,人族未成年就和异性发生关系的相当多,尤其是进入现代后,物欲横流,例子更多了。但据我所知,鲲鹏和古神类以及古神神民这些古老物种一样,在身体完全发育成熟之前禁止品尝禁果,若有违反,相信我,你会觉得死亡是一种幸福。 会有这种情况也是因为这些物种孕育后代很是损耗精血,未成年生育....字面意思上的九死一生。 族群数量本来就不多,还玩这种九死一生的赌博,这是嫌种族存在时间太长了吗? 另一方面,求生欲是每个生物都有的天性,向一只未成年的古老物种的成员求欢等同于发出生死挑战书,若是打得过,求欢者自然活不成,若是打不过,那也只能自认技不如人回家找大人来接着杀,大人还打不过就再去请族里的老怪物们。 综上所述,如果地球上有第二只鲲鹏的话,只能是之前见过的那只的爹或妈,而鲲鹏虽然也能自体繁殖,但也不排除是两性结合生的,如果这样,那地球上就还得有第三只鲲鹏。 我将自己的分析与尘寰说了说。“你说特勤处要是知道这一点会不会想疯?” 尘寰道:“若是成年鲲鹏,应该不止万年吧?” 我道:“当然不止,鲲鹏十万岁成年.....我懂你的意思了,这座城的妖气,的确不像是成年鲲鹏的。” 若是成年鲲鹏,莫说城外了,地球的另一端都能感觉到。 “不是鲲鹏,那会是谁在找鲲鹏?”我眼皮有点抽,古老族类嘛,彼此之间....很难没点过节,大洪荒后期,洪荒初期,诸神征战,但凡存续下来的种族就没谁是不悲剧的,只不过不算最悲剧的,至少没灭绝。 仇恨最深的莫过于龙和凤凰这两个物种,少凰的族谱往上算,至少一半是被龙族干掉的,而龙族,她自己就屠杀了许多,更别说她的祖先了。 虽然现如今因为神尊制定的神律不得不友好相处,但逮着机会顺手踩两脚已是两族世代传承的习惯,有容的回忆录里就有提到过这两个种族的冲突,事后总结就四个字:生不如死。 熊猫制造有容的时候怎么可能漏了盘古世界食物链最顶端的两大种族? 毫无疑问,有容具有凤凰王族血脉的同时也有龙族王族的血脉,简直活生生的夹心饼干。 话说回来我也挺佩服熊猫的,你是孟凰的弟子,能够弄到少凰的血不足为奇,但连龙族王族的血都能弄到,也挺厉害的。尤其是,以熊猫对原材料的挑剔程度,用的龙族王族之血必然取自当时龙族最强者身上,还有另外七十份原材料,更不可能差了。 鲲鹏是历史与龙凤两族比肩的古老物种,有仇家很正常。 就一个问题,能成为鲲鹏仇家的,不管是个体还是种族,能是普通货色吗? 我:“我现在突然觉得地球上还有两只鲲鹏也不是什么坏事了。” 至少一家子鲲鹏的话,我还能赶在生态打出ng之前说服这一家子回自己地盘去。 尘寰:“若不是鲲鹏,也不至于在地球上打起来吧?神律又不是摆设。” 我:“....会特别遵守神律的大能都是种族还存在并且还发展得不错的,次一些是种族还存在,但发展好不好就不好说的,并非所有大能都遵守。” 说不定就来了个特别重视仇恨的呢。 如果是个种族已经不剩几个的了,那可就真的没什么顾忌了。 毕竟,律法只能制约与这世间还有牵绊的存在,而无牵无挂又有强横实力的,律法往往会成为摆设。 当然,神律的执行者是一群神,自然不会成为摆设,但等神律惩罚犯人时,悲剧也往往已经是不知道多久以前的历史了,抓人也很需要时间的。 我几乎是揪着一颗心等贴启事的老妖怪来的。 结果....哪一种都没对上。 来人不是鲲鹏,但也不会是鲲鹏的仇家。 这是一个绿色长发的少女(外表),它得庆幸如今是现代,这要是古代,就它这绿色长发的造型,妥妥的被当成妖怪抓起来烧烤。虽然它就是妖怪,并且人类也没烧烤它的本事。 329、第一章鲲鹏·扶摇 自然界有一种现像,名曰共生,意思就是两个不同种族的生物相互合作以便更好的生存,而离了一种就算还能生存也绝对没法再像共生时那般活得好的关系。 比如狼与狈,一个出力一个出脑子,配合无间。 再比如千鸟与鳄鱼,前者帮后者清理口腔和寄生虫,后者提供后者食物。 自然,共生也分不同种类,有互利、偏利以及偏害三大类,狼狈、千鸟与鳄鱼属于互惠互利,偏利则如兰花生长在乔木上更容易获得阳光与营养,但对乔木无坏处也无好处,最后的偏害可见热带雨林将自己的根系扎入树干的藤蔓,俗称寄生。 很少有人知道,鲲鹏这种强大到不可思异的物种也有共生物种。 我早该想到的,既然有未成年的鲲鹏,那么自然也该有鲲鹏一族的共生物种——扶摇族。 没有任何生物生而强大,就算是古神类也需要漫长的成长期,渡过了成长期才会成为弹指间移山倒海的存在。 只是,鲲鹏这种生物很难像古神类那般群居,原因嘛,前面提到过了。 没法像古神类一般一大群族人聚居,生长期又漫长,如何延续种族就是个值得深思的事情了。 诚然,鲲鹏也可以效仿古神类一般一族一帝国,以亿万凡人物种供养自身,从而获得族群聚居所需的资源。 只是,一来,鲲鹏的食量远超古神类,二来,鲲鹏早期是海洋生物,后期是天空生物,而这两个地方,智慧物种的数量....呵呵哒,想如古神类一般无需亲自捕猎就有足够的食物很难;三来,鲲鹏一族的数量比古神类还珍稀,繁衍速度比古神类更不如,建立强大的帝国,你也得有足够维持统治的数量啊,不然统治权根本没法长久。 蝼蚁虽弱,却也仍可堆死大象。 孟凰当年力排众议提高南明境内凡人物种的地位,致力于让凡人物种与神类能够相对平等的相处,最后还成功了。其中固然有孟凰心性坚毅、手段过人、实力强大(前期靠自己的武力后期靠少凰)的因素,但主因还是南明神族经过屠杀后的数量已经下降到没法再维持帝国以往那般的牢固统治了,若不及时换个统治方式,迟早玩完。 孟凰的路子虽然在众神看来扯淡到让人怀疑它脑子有病以及过于抬举蝼蚁,但诸多因素叠加之下,也可能是孟凰利用和把控局势的能力过人,让人不得不跟着她走。 值得一提的是,导致龙族王朝最终崩塌的危机却是和南明神族相反,南明神族是数量太少导致危机,龙族却是数量太多,后者可比前者难解决多了,并且现在都还没解决。 言归正传,鲲鹏一族数量少也有数量少的好处,可以走南明神族当年走的路子,遗憾的是,孟凰那样惊采绝艳的君王不是大白菜,而没有能力过人的王,就算有计划书,这条路也很难走得通。 另外,在孟凰这个思路比高速公路还开阔奔放的王出现之前,也没人想过神类和凡人物种还能有更好的相处方式。鲲鹏一族的历史可比孟凰早多了,显然,鲲鹏一族没有成员思路开阔到开这种先河。 不过,虽未开神类与凡人物种相对平等共处的先河,鲲鹏一族却是开了共生盟约的先河。 扶摇一族是风之灵的后裔,喜欢的修炼环境恰好是鲲鹏一族能够制造出来的,而鲲十万岁成年时化鹏时卷起的大风是扶摇一族最爱的东西,借助鲲化鹏时的大风,只要没被刮碎,活下来后扶摇一族功力会暴增,再将之稳固下来,抵得上万年的苦修。 大概过程就是鲲鹏一族的祖先将扶摇一族的祖先按在地上狠狠摩擦了一顿后,双方就两个种族的共生达成了完美一致—— 鲲鹏成年前,扶摇一族要派出族群的强者保护鲲鹏族的幼崽,熟悉幼崽的气息,避免被幼崽成年时的大风刮成泥,能够平安借助那扶摇风增涨功力。除此之外,成年后的鲲鹏也会照拂扶摇一族。 眼前这只绿发小姐姐就是扶摇族,为何如此笃定? 简单啊,除了扶摇一族,谁家妖怪的原形是一团风? 风灵?风灵顾名思义,自然是灵,不是妖。 原形为风的妖怪就扶摇族这一脉,别无分号。 明白自己之前的坏猜想都是想多了后我的心情立时阳光灿烂,对这只表情不太热情,好吧,是很是冷淡的扶摇族也笑得灿烂,我笑容灿烂的拎起启事。“请问美丽的小姐姐您是丢了一只鱼球吗?” 小姐姐诧异了下。“鱼球?” 我补充:“肥成球的鱼。” 小姐姐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番。“古神民?” 我颌首。“雷泽君族。” 大概是考量了下古神民不会闲的没事到去同时招惹两个同样古老的种族当仇家,小姐姐没将我当成怀抱恶意而来的人,思索片刻后便道:“不知简兮在何处?待寻到他后我必有厚报。” 我说:“不用厚报,我就想知道你俩是不是来地球旅游的。”千万别是来定居的呀,地球这环境哪供得起一只鲲鹏长到成年,尤其是之前见的那只还那么肥,胃口得多好啊,它吃一顿怕是顶全球人类一年。 “我们并非旅游。”小姐姐回道。 我:“定居?” 小姐姐颌首。 我:“.....” 不管怎么说,一只未成年鲲鹏在人类社会还是有些危险的,未成年鲲鹏所拥有的力量和成年后完全不能比,加之修炼的力量大部分都用于积攒日后成年化鹏所用,因此一只万年鲲鹏往往还不如一只千年掠食动物修炼的妖怪能打。 只是,鲲鹏不能打可不代表他的保镖也不能打,而扶摇族最擅长的便是大范围的杀伤破坏。 总的来说,还是那只疑似离家出走的鱼球送它监护人手里比较安全,不论是对它还是对人族都安全。 保险起见,我亲自送这只自称潇的扶摇族去见那只鱼球,不然我怕她还没进门就先跟特勤处打起来了。 万年老妖啊,还是不在档案记录上的,很难不让人想到这是一只刚从不知道哪个年底的地质层里钻出来的活化石,特勤处被那些从闭关千年从地质层里钻出来的老妖怪祸祸的次数着实不少,很难不精神紧张,而它们精神过于紧张而做出点什么,潇会如何? 反正不会理解特勤处是因为精神太紧张的,只会当成挑衅。 别人都向你发起挑衅了,该怎么办?当然是揍呗,或揍到对方亲妈都认不出,或揍到对方魂游三途。 果然,一路上经过的城市只要有特勤处的办事处都异常紧张,若非我在潇的身边陪同,双方明明一个赶着找走失人员没心思掐架另一个怂得不敢掐架,最终掐起来的几率高达九成九。 回到鱼球所在的分部时这条鱼活得相当滋润,已经能变成人形了,由特勤处供其三餐在养伤。毕竟是来帮特勤处而受伤的,管饭是必须的,只是....当时忘了考虑这鱼球是一只鲲鹏,不是寻常妖怪。 寻常妖怪的话,再能吃也不过比人族多吃几碗饭,而特勤处吃的是食堂,多添只碗的事,但若添的那只碗是给鲲鹏....鲲鹏吃饭不用碗,丫抱着盆。 最终的结果便是特勤处所有外勤内勤人员统统捧着碗数米饭,想吃饱只能自掏腰包去外头吃,问题是外头的食物还真不如特勤处的,特勤处的工作特殊,因此吃的都是营养师专门配的营养餐,也没落下味道,量还足,远胜过外头餐馆。 因此得知我是带着监护人来找鱼球时,特勤处的人很是殷勤的给潇引路,然并卵....食堂里别说鱼球了,连鱼鳞都没一片。 我瞅向工作人员:“现在不是饭点吧?” 工作人员:“那条鱼一天至少二十个小时是饭点。” 我:“.....”难怪那么肥,潇你养鱼养的也挺不容易的,咦,风呢? “刚走。”尘寰道:“它可能有短距离感应那条鱼位置的能力。” 我了然。“那条鱼八成也有。” 历史再一次告诉我们,熊孩子永远斗不过监护人。 我和尘寰坐了没几分钟潇便抱着一只鱼缸回来了,鱼缸里赫然是一只圆滚滚的肥鱼。 此时特勤处的工作人员正在与我讨论这一鱼一风追逐时造成的破坏,这俩货在追逐时完全没考虑周围花花草草的感受....所幸这俩货还算有点妖性,虽然造成了不少破坏,但没有路人伤亡。 只是,非路人的伤亡加起来....我明确表示与我无关,绝不会赔。 见潇回来,我赶紧将问题甩回给她。“东西都是你们破坏的,要赔也该你们赔。” 潇随手掏出一颗拳头大的珍珠,还是金色的。“这个可以吗?” 工作人员顿时什么意见都没了。 我现在相信这姑娘真的能拿出十斛明珠当酬劳了。 “你没必要给那么大一颗的。”我道,潇给的那颗明珠成色和个头放在古代拿来当镇国宝物都没问题。“不过,你哪来的金色珍珠?你不会在人间界养珍珠的吧?” 看这姑娘的表现不像是闭关千年刚从地质层里爬出来的,这么的熟悉人类社会规则,多半是在人类社会呆了很久,而在群居环境里,就算是妖也要生活的。 潇摇头。“我没养珍珠,只是蚌妖们生了疮会求我帮忙挖疮治疗,疮挖出后它们没什么用,便都送我了。” 我:“....”忘了,人类视为珍宝的珍珠在很多妖怪的眼中是蚌妖生病长的疮,而人类拿疮当宝贝....打住,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我就该无法直视所有珍珠饰品了。 我无言了,鱼球却很有言。 “潇快你放了我!” 潇想也不想的回道:“要不了多久你就要化鹏,这个时候就应该好好积蓄力量,放了你还得跑。” 正准备告辞的我马上重新坐了下来。 what 化鹏? 我问:“我能问个事吗?它不会打算在地球上化鹏吧?” 可千万别闹啊两位祖宗。 鲲化鹏的动静可比蛟化龙的动静更大,后者不过一地泽国,淹死几千几万人,而前者,刮起的风能将地球的地皮给刮掉好几层,地球这一脉人族可以考虑ng了。 潇颌首。“怎么了?” 你丫居然问我怎么了? 问题大了好不好? 我道:“我说,你是不是忘了鲲鱼化鹏时会卷起怎样的风?” “扶摇族等的便是那一刻。”又怎会不知? 我扶额。“人族不是扶摇族,没那在超级飓风里活蹦乱跳的本事。” 潇愣住,我估摸它以前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理解,它又不是人族,为什么要为朝生暮死人族考虑那么多?但理解往往不等于支持,至少在我这里,我无法支持,太特么造孽了。 潇一时沉默。 我提议道:“要不,你俩换个地方?这方世界很大,就算这方世界没有合适的地方,盘古宇宙也不知这一方天地呀,总有合适的地方。” 潇摇头。“时间不多了。” 你的时间不多而已。 我说:“不多是指多久?” “两百年。” “两百年换个地方还不够啊?” “换地方自然不难,但难的是准备工作。” 鱼球忽道:“我不化鹏了。” 我惊诧不已,着实没看出来这鱼球如此有人性,我发誓我以后再也说你肥了。 潇怒:“阿钰你闹够了。” 鱼球也怒:“谁跟你闹了?你什么时候能把我当条大鱼?我一而再再而三跟你求婚你跟我说你不是变态对小孩没兴趣,妈的,老子比你大八万多岁啊!!!” 我勒个擦,这怨气好重。 不过,我仍旧理解潇,就算大八万岁,要对你下得去口也的确很变态啊。 扶摇族几千岁就成年了,而鲲鹏一族十万岁成年.....跨物种恋爱除了人和妖那种注定一个死得早早的的悲剧结局,原来还能有另一种,虽然大家都能长生千万载的活下去,但,虽然我比你小几万岁,但我不是变态,我对你下不去口。 思及此我忍不住想起了何元的前世子栩,说起来子栩好像就比少凰年纪小了两万多岁,但比少凰更早成年,而他成年时少凰还是只幼崽....这条鱼比子栩悲催多了,子栩好歹还能等几万年等少凰成年——话说能用几万年的时间去等一个人成年,这也够深情加变态的——这条鱼,对方没将它当成与自己对等的成年生物,这就悲催了,不对,没兴趣才正常,有兴趣那就变态了。 呃,也不能说就是变态。 这种初相识时你比我大,时光飞逝,不知不觉我就比你大了的情况,在地球上虽然少见了点,但别的地方,尤其是那些非人生物扎堆的地方,还真不少,要都算作变态的话,那变态就太多了。 就算是我,碰上这种情况也需要很长时间适应,不过潇显然适应很快,很快就适应了对方不再比自己大,而是比自己小的情况,然后这条鱼就悲催了。 比告白被发好人卡或是对不起我已心有所属更悲催的莫过于告白时被告知我不是变态。 不过,这情况也不是无解吧。 鲲鱼化鹏和凤凰族的成年礼之舞一样都昭示着已成年,自此可以寻觅配偶了。 这条鱼球化鹏后,潇自然也不能再以我不是变态为由拒绝它了,至少会换个新花样。 嗯,没毛病,哪有人会因为别人成年了就爱上它的? 子栩爱少凰是年少时便爱上了,两只鸟当时都还在幼崽,一起成长,奈何不是一个种族的,而各自种族成长期也着实相差太大才导致了悲催苦等几万年的情况,这两位却是潇对鱼球没兴趣,不论鱼球成年与否想来都改变不了多少。 但就算改变不了多少,至少不会再心塞的被以我不是变态为由拒绝新婚了,哪怕发好鱼卡也比这个让鱼舒坦。 我想不通这条鱼为何不愿化鹏? 尽管想不通,但也算是个好消息。 至少,一时半会不用担心地球哪天被风暴给刮掉几层地皮了。 “这与你不愿化鹏有何关系?”潇不解的问出了我心里的疑问。 鱼球:“你成年了,你的任务便完成了。” 潇颌首。 “然后呢?你会如何?” 潇理所当然道:“你既已成年拥有了驰骋天地之间且能自保的能力,我自当回族中复命....我认真保护你近两万年,你就这么对待我的付出?” 近两万年.... 这年纪可以,猴子都能进化成人类了,这俩货在地球上究竟多久了?不至于人类还跟猴子一起在森林里生活时这两只就已经在某片海洋里扎根了吧?若是如此,那谁才算真正的原住民 鱼球:“我不要你走。” 啧,我要是潇,我得揍死这条鱼。 正想着便见潇一只手伸进浴缸里将鱼球抓了出来使劲蹂/躏.....话说,那条鱼的弹性真不错,拉、捏、抽、甩....楞是没散架。 不论怎么被蹂/躏,鱼球都坚决不改口。 若非和尘寰加起来都打不过潇,我是很想为鱼球鼓掌的,对,就是这样,不化鹏! 潇抽了鱼球半个时辰也没让鱼球改口,气得气场都失控了,我明显感觉到了室内渐渐出现的风,并且是风眼。 靠之,这风眼的速度最多三四个小时就该变成十二级飓风了。 不愧是近两万年的大妖啊。 我很是感慨。 尘寰问我:“这座城市扛得住十二级飓风?” 我:“.....”首都防核基地都扛不住何况这。 330、第二章梼杌 我不惧十二级飓风,虽然这只扶摇族很厉害,但想弄死我和尘寰也很有难度,毕竟,我的本体很可观,而雪狼一族世代生活的地方本就风雪肆虐,因而这种力量轻微失控导致的环境影响绝对弄不死我们。 只是,弄不死我们,也弄不死城中大部分的妖与人修,却足够将我们脚下的这座城给刮上天。 守护道真特么的坑爹。 脑子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已经将小姐姐扑倒在地阻止了小姐姐的妖力爆发。 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后我有一瞬的自我怀疑:自己选择重修守护道真的是对的吗?就眼前的趋势,我觉得迟早能再次将自己玩死。 真不愧是洪荒最坑人的两门道之一。 虽腹诽不已,我还是对火气上头明显在考虑要不要手撕了我,没真的动手未必是因为手软,多半是顾忌我是只未成年。 宰个作死的成年古神民并非什么大事,就算是古神民,也不是完全不讲理的,成年人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作死去招惹自己打不过的强者,那么被杀也是无可厚非的事,但宰个幼崽就很有问题了。 古神民的幼崽惹了事,要惩罚也只能由古神民自己翻着族规来决定是打死还是打残,异族可以在被招惹时将之揍个半死半残,却绝对不能弄死,若是弄死那就是对古神民全族的挑衅。 我该感谢初代种的血脉吗? 若只是混血,我现在的年纪早成年了,但换成初代种血脉....心塞塞。 不过,不能弄死并不代表不能弄残啊。 为了防止被打残,我赶紧对小姐姐笑道:“小姐姐,你只是希望它乖乖化鹏不耽误机会,其实没必要坚持武力的,还有别的法子。” 我用诚恳到不能再诚恳的眼神巴巴的瞅着小姐姐:小姐姐,信我!信我!!信我!!! 小姐姐瞧了我一会,终是道:“你想要什么?” 我:“化鹏时能换个地方吗?地球禁不住你俩祸害啊。我知道,你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但你需要什么,人族都可以提供。”原谅我没跟特勤处商量,但我相信特勤处比起损失一些资源更不愿意看到一只鲲鱼在地球上演化鹏。 见小姐姐不吭声。 我继续道:“我知道有更合适的地方适合化鹏,君族统治的世界里有一个世界是古雷泽的碎片,全是水,比地球更适合化鹏。” 古雷泽是很大的,辽阔到就算是曾经的我也需要很久才能溜达完,而名字里有个泽里,自然多水,烟波浩渺如无尽的汪洋,莫说十二级飓风,便是一百二十级飓风也受得住。如今碎成了许多世界,但其中一些全是水的部分仍可以适用化鹏这种情况。 小姐姐挑眉。“你如何笃定君族会答应?” 我:“这我自有法子。” 只要人族给出足够的资源当租金,君族是不会介意的。 啥? 为毛不无偿? 当我是人人爱的玛丽苏还是君族是开善堂的? 还是那句话,就算我是君族的祖宗重生,我也没资格让君族为了和我的安危无关的人或事舍弃自身利益。 小姐姐:“你倒是思虑周详。” 我:“必须的。”被你俩逼的。 小姐姐最终还是同意了给我一次机会。 说服鱼球....这有点难度。 这家伙是爱上了潇,想和潇永远在一起。 在我看来,少年人说永远真的是很....我不是说它不认真,我相信,他说想永远在一起时绝对是百分百的认真,但怎么说呢,尽管他百分百认真,但听的人如果是我,那我肯定是听听就算了。 人们经常感慨于一个人曾经爱着一个人,但多年后又不爱了,深爱上了另一个人,因而觉得那人善变花心。 在我看来,那其实是很正常的事。 不是没爱过,而是爱的时候是真的爱,不爱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了。 终究,这世间最厉害的莫过于时光,古往今来多少或伟大或真挚的爱情最终都是败给了时间,因此爱情败给时间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没败给时间才令人侧目。 我从天地初开时见证许多的生灵结为道侣,盟誓时都是绝对的真心,一对对道侣多到我都记不清,但迄今为止还没分的就一对——契与少绾。 也是因此,我曾经是很佩服凤凰一族的,见过龟毛的,没见过这么龟毛的,还是一整个种族。 这一族的婚姻都是老大难。 许下婚约便是一生,彼此的一生,死生亦不能改。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结了婚,活的时候会永远忠诚彼此,死后,留下的那个人也永远都不会再婚,心里更不会再有第二个入住。 说来容易,做来却难。 也因此,那些小鸟们在择偶时异常的挑剔,有多挑剔? 不少小鸟一生都没能爱上谁,而不爱便不会结婚,只因不愿将就。 反正全家都永生不死,不需要找个人一起照顾老父母,至于子孙后裔,都永生不死了,还需要养儿防老?就算想要孩子,不还有自体繁殖的法子吗? 孟凰不就换了好几次配偶? 是换了好几次,但一来孟凰就不是一只以正常眼光去看的猛禽,二来不管有过多少前任,它一生貌似都只爱过一次。 说起来,婚姻观念与众不同成这样,也难怪凤凰族的种族繁衍速度是所有古神类里最缓慢的,不过这也是凤凰族和别的种族通婚阻力最小的。 小辈只要豁得出去先斩后奏把婚给结了,而凤凰族的婚姻观念又是一只鸟一生只结一次婚,长辈再吐血也不可能将自己不待见的小辈配偶给弄死让小辈孤独终老,最多就是实在气不过而将小辈吊起来抽个半死发泄心头那口气,别的古神类却是极有可能弄死小辈配偶然后给小辈找个血统纯正的配偶当正宫。 言归正传,继续说鱼球。 鱼球现在说爱潇,我相信它百分百的真挚,但一万年后、十万年后一百万年后这份爱还存在吗? 好吧,是我挑剔了。 结婚了也还可以离婚。 非人生物的世界里,合则聚,不合则散本就是普世观,就算鱼球的爱最终败给了时间,也不过是和离罢了。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潇对他没那方面的心思,更悲催的是潇不仅没有那方面的意思,她甚至都没觉得鱼球和她是一样的成年智慧生物,不然也不会以我不是变态为由拒绝鱼球的求婚。 这拒绝理由绝对清新脱俗、别开生面的让任何人都无话可说,这比手足遁更令人绝望。 不过,能理解。 别误会,我不是指我能帮鱼球追到小姐姐,我是指自己有法子忽悠鱼球听话,至于它最后能不能追到小姐姐,那跟我毛线的关系吗?我又不是姻缘司的红线使。 说服了小姐姐,我抱起鱼缸到一边去单独聊聊。 话说回来这鱼缸什么材质的?方才摔地上了,莫说摔碎,便是水都没溅出来一滴。 我问鱼球。“你希望她也爱上你吗?” 鱼球给我一对白眼。 我:“那你得先成年啊,你不成年她就不可能接受你,毕竟,如她所言,她不是变态。”正常的世道里,变态终究是少数,小姐姐显然是坚定的多数派。 鱼球郁闷不已:“我一成年她就走了。” 我拍了拍胖鱼的脑袋。“傻啊你,她回族里了,你不会追去吗?就鲲鹏和扶摇族的关系,你只要别让扶摇族管你伙食,那么赖在扶摇族一直不走想来也不会有人说你什么。人族有句话叫做烈女怕缠郎,千年万年的缠下去,她总会被你打动的(也可能被烦到拔剑剁鱼,谁知道呢)。不过,你要继续像现在这样幼稚,她才永远不可能对你有意思。至于原因,应该不用我说吧?” 本来就是只幼崽,还表现得这么幼稚,小姐姐真心不是变态呀。 鱼球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 鱼球最终赞同了我的主意。 剩下的就是去跟特勤处总部聊聊破财消灾送瘟神这个话题了。 为了以防万一,我是拉上了小姐姐一起去的,如果特勤处总部或是人族有反对意见,那这事我就撒手了,人族自己解决吧。反正别指望我,我是打不过这只扶摇族的,就算打得过,我也不占理啊,这两只的历史似乎比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历史还长。 只是,这还没进城就看到了远方轰隆隆的天劫。 尘寰:“这是有妖在渡劫?” 避雷阵这玩意特勤处如今也弄了不少,就为了让那些妖渡劫的时候别特么殃及池鱼,毕竟如今不比古代,没人的荒郊野外一抓一大把,毕竟这年头就算是在喜马拉雅山渡劫都可能殃及几条池鱼。 打个渡劫的报告,然后拿个号排队去避雷阵里渡劫,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副作用就是气象台快抓狂了,渡劫嘛,肯定影响自然气象,本来万里无云烈阳高照也得电闪雷鸣起来,天气预报....准不准已经不在科技对气候的追踪观察技术高不高了。 首都这情况,也不算稀奇,但仔细一看后就觉得不对了。 这天劫的档次还挺高的,人族打造的避雷阵绝对齁不住,而且—— 尘寰也反应了过来。“那片区域似乎不是避雷阵所在?有妖在人口超过千万的大都会里渡劫?活腻了?” 我理解尘寰的惊讶。 荒郊野外渡劫遭殃几条池鱼特勤处虽然无语,却不会说什么,妖都专门捡了荒郊野外,这样了还能殃及池鱼也实在怪不了妖怪,但在人口稠密的大都会里渡劫,妥妥的找死。 只是,感受那滂湃的妖力。 我道:“或许那正好是只从地质层里钻出来的活化石。” 那妖力,妥妥的大妖,不是现代定义的那些水货大妖,而是搁在远古时代也是含金量十足的大妖,与此刻我旁边坐着的小姐姐一般。 小姐姐道:“这妖力,有些像似曾相识。” 我:“认识?” 小姐姐露出了思索之色。“应该在很久以前见过,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我问:“你的很久是指多久?” 小姐姐不是很确定的回答:“几千年,也可能几万年。” 我:“....我还是先去救人吧。”一点都不想听你说话了。 城市里渡劫,殃及的绝不是几条池鱼,而是整个池子里的鱼。 渡劫的是一只梼杌,一只看上去就仿佛刚从地底钻出来的梼杌,身上还有不少土石与植物根须,几乎长它身上了,这是在地底下睡了多少年?以及,这家伙之前睡觉的地方该不会就在首都的地下吧,看丫身上的情况,我有点怀疑该不会这片土地上有人的地方它是否就已经在这里睡觉了,若是如此,那首都选址可真是选了个风水宝地。 一边腹诽吐槽一边施法将周围的人族都保护了起来。 到底是首都,特勤处的总部虽然不在这,但分部的人手与力量还是很强的,不然让妖魔鬼怪在首都搞出什么大新闻来,那人族的面子也别要了。 我一抬头就发现一些家伙似乎有想干掉那只梼杌的打算。 好吧,干掉渡劫者,天劫肯定就退了,这思维也很是简单粗暴了。但别人渡劫似乎也不是故意选的大都会,而且你们是不是眼瞎啊,那可是一只梼杌啊。 想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你也得有足够让你可以简单粗暴的力量。 那几个思维够简单粗暴的家伙去得快,回来得也更快,被梼杌一爪子拍回来的。 咦,居然没断气,这大妖脾气不错啊。 渡劫的紧要关头被人捣乱,搁谁第一反应都该是一爪子拍死以绝后患吧?这只梼杌却只是拍碎了别人半身骨头,看似严重,但以修士的生命力,还真死不了。 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对尘寰道:“你帮特勤处。” 尘寰:“你想帮那只梼杌渡劫?” “想什么呢,这可不是一般天劫,而且它也不会允许我帮忙的。” 在自己能解决的情况还让人帮忙,未免有失大妖的面子,而欠人情也是要还的。 我解释道:“我去控制一下天劫的波及范围。” “天劫波及范围还能控制?” “我能。”我说。 当年为了琢磨天之号令我可观摩过不少人渡劫的,研究后期还主动惹了许多天劫来劈自己,连天罚都招来过一次,盘古世界若论对天劫的了解,我排第二没人能自称第一。 飞快的打出禁锢的法决,这辈子手指就没这么快的活跃过,一秒钟上下上千个手决,一个简易的禁锢空间很快成形,天劫被控制在了一定范围里。 只是,这么做的好处是不用担心波及一大片了,坏处是,那只梼杌的压力增加了。 同样的力量,攻击面和攻击一个点能够造成的杀伤可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那只梼杌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那只君族.....” 我一脸无奈的道:“老兄我不知道你是从哪个年代的地质层里钻出来的,但麻烦你看看周围。” 梼杌瞅了眼周围,顿时瞪大了眼。“本君洞府附近哪来这么多人?” 所以你不仅在这地方睡了很多年,还是这地方的原住民啊? 我说:“老兄要不你先渡劫,咱们回头讨论主权问题,我的禁锢空间撑不了多久的。” 到底不是曾经的状态,曾经的状态,哪怕是九九荒火天雷都能顶不少时间,如今,便是眼前的天劫,能撑一分钟而不精尽人亡都算我厉害了。 梼杌瞅了瞅我,又瞅了瞅周围的大都会景像,还是先渡劫了。 梼杌显然为了这次渡劫准备很充分,六道天雷一道接着一道,只一分钟劫云便很是不甘的消散了。 体型庞大的梼杌霎时变成了人形,化的还是挺有型的型男外形,身高看着就有一米九五了,真高。 君族成年后身高也不矮,不过我现在的情况.....算了,就算成年了估计也只能仰望梼杌化成人形后的身高。 人形的梼杌身上穿着的服饰.....反正我眼皮是抽了抽。 对于刚从地质层里爬出来的老妖怪,可以通过一件事来判断它们是多久以前开始睡觉的——服饰。 因着华夏人与妖共生的情况,妖很难不受到人的影响。 比如眼前这只梼杌,身上的服饰着实不错,一身非常合身的玄端深衣,深衣上还绣着精致的花纹,再加上那一身从丰富到让人想送博物馆的组玉佩,先秦之风浓郁得逼人。 尤其是那组玉佩。 先秦时的组玉佩可不是后世人理解的一串挂在腰间的玉佩,而是全身的套装,一套组玉佩最少几十件玉器,全身一整套下来普遍是几百件的组合,几千件的虽然少,却也不是没有,只要承受得住几千件玉器的重量就行。 因着美人的关系,我对先秦的组玉佩也有些了解。 组玉佩是用来表示身份的,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佩戴组玉佩,平民百姓戴的话是死罪。而贵族能够佩戴的组玉佩数量与式样也根据身份地位有规定,身份地位越高,组玉佩也越丰富。 我当年还吐槽过,全身几百件玉器,与其说是奢侈装饰物,不如说是披挂,人族一件甲胄估计也就那分量了。难怪先秦时的贵族比后世的贵族要身强体健,天天佩戴这么沉重的装饰,还得走路时控制组玉佩撞击时发出的声音悦耳,身体能不好吗? 只是,那一身组玉佩或许能身体不够好的人走路困难,这只梼杌却绝对不会有什么感觉。 可,就算没有沉重的感觉,一只梼杌身上有这么一套明显是诸侯级别的组玉佩也很有问题吧? 正常的老妖怪最多一身先秦的衣服,玉器组玉佩这玩意谁特么会戴啊?还戴得如此标准,标准得我敢说如今整个华夏大地都找不出第二个佩戴组玉佩比梼杌还标准的人来。 直觉告诉我,人族可能会有大麻烦了。 虽然我们和特勤处反应很快,但架不住梼杌渡劫的天劫段数太高,还是造成了不少人的伤亡。 特勤处很难不找梼杌问罪,但梼杌轻飘飘就给打了回去。“本君当年特别找的没有人烟的荒山闭关....话说,山呢?我记得当年这里是一座山的吧。” 酒店里,正拿着手机玩的尘寰道:“这里曾经是一座山。” 说完还给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搜索页面,还真是一座山,至少曾经是。不过后来因为城市扩张,这座山被人族给铲平了,上头修建起了林立的高楼大厦。 话说,又是挖山又是修建高楼大厦,这头梼杌是睡得多沉才没醒过来啊?当然,它没醒也是工程队的幸运,不然一头被暴力吵醒的远古大妖绝对能弄死扰了自己闭关的施工队。 正闭关太久没吃东西正狼吞虎咽的梼杌也将脑袋伸了过来,虽然上头的文字是标准的简化字,但华夏文字源远流长一脉相承,不仅深谙简化字的可以靠着自己的底蕴去猜篆书,前人也可以通过篆书来猜简化字,并且好猜多了,简化字说白了就是省略了笔画变得更好些的篆书。 “所以,你们趁我闭关,拆了我的宫室不说,还挖了我闭关时头上的山。”梼杌放下筷子阴测测道。 这话听得我都想帮他一起控诉人族了,好惨。 严老道:“且慢,挖了你的山我们无法否认,但拆了你的宫室,这话从何说起?” 梼杌:“没拆了我的宫室,你们如何在这里修建起这座城的?” 严老:“???” 我好奇的问:“你以前在这里有宫室?” 梼杌颌首。“对啊,花了不少时间才修建起来的呢。” 我:“你一个妖怪怎么会在人类的地盘有一座宫室?” “这里是我的地盘。”梼杌理所当然道。“我为何不能有一座宫室?” 我:“你的地盘?” 梼杌在身上找了好一会,最终从身上翻出一卷古帛书,真的是古帛书,什么材质的看不出来,但年代久远的看着就让人有种下一秒它就会散成一片一片的感觉。 初步推断,这帛书的年纪只怕比我爷爷还老。 帛书上写着几列字,字.....感觉比甲骨文还老,哪怕是跟老爹学过华夏古文字的我也是连蒙带猜才勉强弄出它的大概意思,用古代的话来说,这是一封分封的诏书,分封对像正是眼前这只梼杌,而分封的土地,还挺广大的,我下意识算了下,首都所在的这一片貌似就包含在里头。 这分封手笔够大的。 不对,也谈不上大。 我瞅了瞅诏书下方的印,咳,帝颛顼,话说那年头这一片有人吗?难怪分封手笔这么大,封的根本是一片渺无人烟之地,手笔自然大。 严老显然不认识帛书上的文字。“这是什么东西?” 我好心(看热闹不嫌事大)解释道:“帝颛顼将北方一大片土地分封给梼杌的诏书,我们脚下的这座城所在,恰好包含在其中。” 严老:“现在是新中国。” 梼杌:“所以颛顼就不是你们祖宗了?我明白了。” 我拼命捂住自己的嘴巴控制自己不笑出来。 严老无力道:“不是这个意思。” 梼杌拿着帛书道:“那你们就是承认颛顼你们祖宗啰?既如此,那么脚下这片土地就是我的封地,你们趁我不在,强抢了我的土地。” 严老的表情....感觉很想找块豆腐撞死。“现在不兴分封制了。” 梼杌从善如流道:“就算不是分封制了,你祖宗送给我的土地,他没说要收回去,我也没说要还,你们有什么资格抢?” 这绝对是有史以来最理不清的土地纠纷,好吧,也不是理不清。 颛顼将北方大片土地给了梼杌,那就是梼杌的了,从法理上,只要梼杌还没挂,就算挂了也不打紧,除非他挂了的同时还绝后了,不然这片土地就一直是有主的,不过现在颛顼的子孙都将帝都给建在这了,显然不可能还。 尽管从国家法律来说,这片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国家是最合法的,但国家也没法当梼杌手里那份帝颛顼的诏书不存在呀。 我估计严老心里都在呕血为毛是自己来负责和梼杌洽谈了。 严老:“颛顼怎么会封给你这么大一片土地?” 梼杌道:“我当时帮了人族不少忙。” 严老显然还是狐疑。 我道:“梼杌以前应该是人族某个部族的图腾,而那个部族多半是颛顼儿子的,史书上不是记载颛顼有个儿子叫梼杌吗?多半是被颛顼给封到了以梼杌为图腾的部族。如此一来,这只梼杌和颛顼不可能不熟。” 若非非常熟,且具有一定信任,颛顼也不敢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分到梼杌的眼皮底下去。而关系这般熟与信任,封一片土地给这只妖怪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远古时代,人族封给妖怪土地的例子虽然少,却也不是没有。 331、第三章夔 不论远古时颛顼将脚下这片土地封给了谁,显然都不可能拿回去了,哪怕是颛顼的公子们在世也不能例外,这里都已经是华夏的都城了,都城怎么可能让人。 就算愿意让,都城千万人口也没法移走。 综上所述,严老绝不可能答应梼杌物归原主的要求。 梼杌在了解了现状后也表示了理解,表示:既然没法物归原主,那就缴租金吧。 很合理。 土地没法还,那就交一笔土地租金,问题是这片土地上现在的城市是都城,一国之都要给别人缴租金,那也太扯太荒唐了。 一番扯皮后梼杌一脸“看在你祖宗的面上,我签了”的委屈表情欠下了一份分期付款的土地买卖合同,买卖的土地包含当年颛顼封给梼杌的所有封地。 我觉得,严老该庆幸现在已经没有皇帝了,不然,任何一个皇帝看了那份天价的买卖合同第一反应都会是灭了严老九族,不过,就算没了皇帝,现在华夏的财务部门估计也很想生啖了严老。 在我表示了鲲鹏的问题后,严老一副想吃人的表情看着我。“所以你又想要什么?” 我说:“我没那个权力,你回去跟特勤处还有人族的政府谈谈,如果同意的话我就通知君族的相关部门派人来谈,如果不同意的话,那一鱼一风就你们自己摆平吧。” 说完了我也就丢下严老自己慢慢想了。 鲲鹏的事牵扯太多,终究还是得人族自己决定,而我....不论我在人与非人之间如何中立,我的血统注定我不能完全不顾君族,至少不能让君族因为我的行为而受到牵连,因此一些敏感的事,我可以适当插手,却不可插手太多。 我不知这两方最终是如何谈的,潇对于在哪化鹏并不在意,只要不影响化鹏就行,若有人捣乱,那也简单,不过是全部斩杀的事,以她的修为,这颗星球上还真没有哪个“凡人”能阻止她,而非凡人的存在,压根不会管这闲事。 所幸,最终还是谈妥了,特勤处让我找君族负责此事的相关部门派人来谈租金问题。 这个简单,首都本就有与雷泽界想通的入口,不过走一趟的事。 在我走一趟的时候胖鱼为了表示感激告诉了我一个觉得我可能有用的消息:它曾在东海之外见过一头夔。 我茫然的看着它。 夔是一种古老的灵兽,也是我曾经的坐骑,君族的共生智慧物种,君族联姻最频繁的智慧物种便是这一族了。 虽然早先的时候夔并不多,我只是为太过孤单无聊的阿夔创造了几个后裔,但这么漫长的岁月过去,夔兽一族早就繁衍成了一个庞大的种族,地球上有一头夔很稀奇吗? 胖鱼说:“那只夔没皮。” 我刹那间便了然,继而是愤怒。 人族的网络上有句话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树不要皮必死无疑。 人没了脸能不能活我不知道,但没了皮肯定活不了。 为何如此笃定? 熊猫有一回因为实验需要就活剥了一个人族的皮,那个倒霉蛋皮剥完没多久就死了。不过话说回来,熊猫的药着实不错,剥了皮那么久才咽气,我都有点怀疑它其实是有能力剥完人皮再拼回去完全不落下任何影响的。 言归正传,人剥了皮,那肯定是死得不能再死。 妖,大部分妖也会死得不能再死,但也不是所有妖都会断气,不过就算不断气,也不过死不咽气苟延残喘的状态,端看能撑到什么时候。 历史上最著名的被人族剥了皮的夔兽恰好是我认识的,剥皮者——黄帝。 老实说,恢复记忆后读到那段史料我第一反应是能不能找地府弄到黄帝如今转世何方然后抓起来活剥了他的皮。 可惜,诺诺大抵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了浓浓的恶意,委婉拒绝了。 老实说,我也不是不能理解黄帝的行为。 他要征伐天下,雷泽的人族部族自然也是他的征伐目标,而雷泽部族是人族的源头,大部分人族部落都是自雷泽人族部族分流而出,剩下不是的也必然与雷泽部族有联姻。 这样一支部族,如何能服黄帝? 别扯什么黄帝德合天地,四海臣服,黄帝的德服天下是他将人族所有部族都给揍趴下,敢于拔剑反对者全部身首异处得来的。 啊不,也不是全部身首异处,蚩尤是被车裂的还是被醢刑了来着?想不起来了,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服的都死了自然万众臣服。 最终也是最重要的,雷泽部族和炎帝关系更密切。 说到这想来也不难明白黄帝为何攻打雷泽人族部族了,人族诸分支中,雷泽部族与君族关系是最好的,因此雷泽部族的图腾就是夔兽,而当时的图腾恰好是阿夔。 雷泽被人族的血染红,阿夔这只图腾自然也悲剧了。 人族当时的传统,征服一个部族,诛杀图腾,推倒宗庙以弱败者的血气是惯用手段。 为了更好的震慑雷泽部族,阿夔被活活剥了皮。 人族和君族也是自那时起结束了蜜月期。 让我比较刮目相看的是,都那么得罪君族了,黄帝最后居然没被大卸八块,厉害呀。 不过,话说回来,史书上记载,黄帝是带着一大帮大臣乘龙升天的,据我所知,飞升是不可能带人的。再加上黄帝走后的权力更迭纷乱,直到昌意之孙颛顼时才得以结束,因而对于那段记载,我更倾向于黄帝是升天了,但不是飞升的升,而是挂了的升。碰上了什么天灾,多半是地震,连同百官一起挂了。 话说,天灾真的只是天灾吗? 扯远了,虽然理解黄帝,但理解和支持是两回事,至少,不妨碍我想找到黄帝然后活剥了他皮的打算。 那之后君族一直没能找到阿夔,而考虑到黄帝手里的夔皮鼓与夔骨锤,阿夔活下来的几率微乎其微,便都以为它死了。 本来都半只脚踏进通道里的我立马回来找严老了:“我帮你传信,是不是该付我点酬劳?” 严老死鱼眼的看着我:“你又想干嘛?” 我笑道:“别这副死样子,我又没恶意,放心,不要钱,就是希望你们对我开放一些档案。” 真的就是要一些档案。 我还不至于为了几千年前的祖宗做的事迁怒到现在的子孙头上。 尘寰问我:“你要是通过特勤处的档案找夔鼓的下落?” 我颌首。“虽然华夏是这颗星球上史料最丰富的,但因为统治阶层的需要,二十四史里头.....水分不少,再参考野史的话,那简直是纷乱,相比较而言,还是特勤处的档案最靠谱。” 特勤处完全不鸟皇权,皇权能够掌控凡人的生杀予夺可掌控不了修士的,尤其是特勤处,除非建立它的三皇五帝降世,不然什么皇帝来了都不给面子。 这种情况下,特勤处的档案还真是最不掺水分的,最多就是早期的档案里种族歧视严重,不过我又没有探索人与妖关系发展变化的兴趣,我就想搜索一些信息而已,种族歧视并不妨碍特勤处记载信息。 “为何不直接找特勤处要?”尘寰不解。 “如果在特勤处的话,早几千年就该被君族弄回去了。” 没毛病,就是弄回去,不是买或换,反正不外乎偷或抢两种手段,付出代价买或换那是做梦。扒了人祖宗的皮做鼓,还指望人拿钱买回去,那得多扯淡? 没见着阿莯发现子孙丢了自己的鼎时第一反应是杀人抢劫吗?从头到尾就没有一秒考虑过花钱买,这也算是从洪荒时代走来的个体与物种的惯性思维了。 君族没弄回去,只一个解释:人族早将东西给丢了,自己都不知道丢哪去了,让君族何从找起?人族可不是雷泽,能任我们掘地三尺的找东西。 严老最后是以一种吃了屎般的表情通知我特勤处同意了的事。 只是,靠之,这是耍我还是耍我? 我瞠目结舌的看着面前如山般的档案,从纸质书本到帛书、简牍乃至甲骨甚至连鼎都有几只,我着实不想去数这里头会有多少种古文字在等着我。 尘寰:“要不我花钱去清华北大挖些学考古的过来帮帮忙?” 我:“不花钱他们也会愿意过来帮忙,但特勤处能答应?”这可是机密档案室。 答案自然是不能,我不得不替这些人族整理了一遍档案。 给我看的档案全是至少三千年前的,而智慧物种有个习性,越是久远的东西就整理得越少,摆放位置自然越来越乱,三千年前的....两相比较都觉得以前被少凰按着看史料的事根本不是吃苦了。 我看得生不如死,尘寰倒是看得津津有味。“远古时代真是精彩啊,妖魔鬼怪及人族大能层出不穷。” 我有气无力道:“混乱年代自然强者辈出。” 不够强的都挂了,剩下的能不强吗?而强者的基数多了,大能自然也层出不穷。 现代强大个体少,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孕育大量强者的土壤,不过也得亏没那份土壤,若有那份土壤,这颗星球上至少九成的人都活不了。 当我找到需要的资料时,特勤处负责看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看我的眼神如同看变态。 工作人员目瞪口呆:“你居然将所有档案都给整理好了。” 我说:“知道这说明什么吗?” 工作人员:“什么?” 我:“说明你太懈怠工作了,工作都....”我瞅了瞅工作人员的工作证。“都十几年了居然没将档案整理齐整。” 工作人员:“.....” 替特勤处给君族相关部门送了信后我马上找船出海了。 在现代的认知里,东海泛指华夏东南的那一片海域,而在古时候,东海指代的是如今的渤海海域。 渤海海域在华夏诸多海域里算不得最广,但只要是海,那就没有小的,溜溜达达的半个月都没见着夔,我都给尘寰讲起了以前和阿夔的事迹。 阿夔是我认识娲灵很久以后收服的坐骑,有个浪得没边的驴友死党,哪怕你本来会飞也会飞到吐,更坑的是娲灵为了体验山河美景很少用飞的,大部分时候都是用走的,边走边看,回回都看得津津有味。 这大概也是为何明明修造化道的人不少,但最终修成功并且登峰造极的只有它一个的原因,这世间能够认真为世间万物驻足且聆听其声音的神不多。 只是,那是娲灵的道,不是我的道,我的道浪不起来,宅与懒才是我那时的风格,虽然被娲灵拖着到处溜达也让我领悟到了许多东西就是了。 在确定自己除非跟娲灵绝交否则是不可能彻底摆脱这种日子后我便想着寻一只坐骑,阿夔也是那个时候进了我的视线里,水陆两栖,不要太方便。 而阿夔,彼时的阿夔还真不是很强大,不过我也不介意这个,在那个年代我自己就很强大了,不需要一个更强的坐骑来保护我,而是,坐骑比主人强大可不是好事,宰了主人是迟早的事。 那年头可没有纵然主人比坐骑弱小,坐骑也要忠心耿耿的观念,给强者当坐骑是一种荣幸,但给弱者当坐骑,在那年头是奇耻大辱,必须宰了那个敢羞辱自己的家伙。 我看中的是阿夔水陆两栖的脚力,以及它的外形看着坐着应该不会太颠簸,至于它太弱,简单,我收它为弟子教导它,就不信它强大不起来。 坐骑也是徒弟,没毛病,反正在那个年代这是很正常的事,很多人收了徒弟,弟子也负责给师父代步装点门面的工作。 我与娲灵浪荡洪荒的无数万年,一直都是阿夔陪着我们的。 直到后来凤凰陨落,我和娲灵因为找凶兽的麻烦都落下了不少后遗症,需要长时间调理才没以前那么浪,我也就不再经常坐阿夔出门,但阿夔也没离开,一直留在了雷泽,它的后裔也慢慢和君族形成了共生关系。 哪怕是在我死后阿夔也没离开,一直守护着雷泽,最后却因为人族的内斗而被剥了皮,我都不知该说它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好。 几乎走遍了渤海海域也没见到阿夔,我终于掉头。 尘寰大为不解:“不找你徒弟了?” “我现在的状态不一定感觉得到它,但它不可能发现不了我的存在,就算我换了个躯体,但我现在这张脸可是和前世几乎一模一样,哪怕通过血脉无法判断,这张脸也该引起它一点兴趣,更别说我还拿海螺吹奏出了远古时的乐曲,它却始终没出现,分明是躲着我。”我道。 “那也不能不找了呀。”尘寰顿了顿。“你莫不是想先去找它的皮,再通过它的皮来找它?” 我点头笑说:“知我者尘寰也。” 徒弟你要躲我? 没问题呀,我让你躲都躲不成便是。 关于夔鼓,我虽然还不确定,却也有一定的线索。 夔鼓牵扯的东西太多,特勤处很难不去关心一下这玩意,在最初的时候还是有夔鼓下落的记载的,只是,华夏的历史....所有人都知道的长。 五千年啊,绵延不绝的不止文明与血脉,更有纷乱战火,别说只是黄帝制作的一面特殊的鼓,便是黄帝的骨殖只怕都能下落不明。 找鼓真不是个容易的事。 但我还是圈出一个大概的范围,一个相对于整个华夏而言不算太大的范围。 在我考虑要不要郁卒时特勤处送了我一根骨锤,气息感觉很熟。 赵哥说:“这是夔鼓锤,前些年一个外勤出任务时发现带回来的,或许你用得上。” 我拎着骨锤,下意识瞄了眼赵哥的脑袋,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爪子。 神类,尤其是证道的生理和凡人绝对是两码事,至少你用显微镜去观察的话,凡人的一滴血离了躯体,要不了多久就会失去活性,而神类的一滴血,丫的活性能活跃到地老天荒。 证道了的神,对于自身的控制已经强到了变态,血流出来都还能自己控制着流回去,而一些比较高级的神类,比如少凰与神尊这一挂的,流出去的血如果不及时回收的话,多半能孕育出一个新的神类来。还有熊猫和阿莯它们,哪怕变不出个神类来,也肯定能化出一个无限接近神类的非人生物来。 我说这么多就想说一件事,越是强大的人对自身的控制也越强大以及精细。 骨是比血更重要的身体部件,阿夔有没有证道我不确定,但推测是没证道,若是证道了,皮被剥了,这么多年也早该重新长回来了。且如果证道了的话,这根骨头再过个几十万年肯定会化出生灵来。不过,就算日后化不出生灵来,我现在也能感觉到它的生命力,都被从躯体上拆下来几千年来还保留着生命力,也足以说明阿夔的强大。 这骨头的生命力,拿去做移植手术都够了,当然,手术不会失败,术后的排斥反应却一定会要人命,凡人的躯体根本承受不了这根骨头里蕴含的力量,最终结果要么死要么变异成怪物。 骨头的生命力既未完全消失,也未化成生灵,那么它与阿夔的联系便还在,莫说通过它来探索夔鼓的下落了,便是探索阿夔的下落都足了。 我思索了下还是决定先找皮。 虽然我个人觉得,没了皮也不影响见故人。 神类的三观是躯体如衣服,你的亲人爱人换了身衣服换了个发型你就不认它了吗? 也因为这种三观,少凰哪怕已经忘了自己曾经深爱琅鸟的感觉,但每次见到琅鸟都会下意识重视琅鸟的转世,但那么漫长的岁月里,我不认为她见过的同一个灵魂的不同转世的情况少,但唯有琅鸟始终是特殊的,而其余的,她根本不会有印像。 这足以说明一件事,虽然躯体如衣服,但仍旧认人也是分对像的。 会因为我换了皮或没了皮就不想见我的本就不是与我深交的,至少,我可以很确定,不论我变成什么样,莫说凡人,哪怕是地上的蚂蚁,娲灵和凤凰也不会因此就觉得我不再是我,它们最好的朋友早已死了。当然,那也未必是好事,因为那两个家伙只会不择手段的让我重归神座恢复往昔的记忆与力量,期间绝对会让我吃足苦头,顺带也会将以前欺负过它们的摘一一偿还。 为何如此笃定? 因为如果换了我面对以凡人姿态重生的它们也会如此,用尽一切手段帮助它们重归神座,顺带趁它们尚且弱小时好好的将自己曾经被欺负的苦头连本带利的讨回。 对于我的感慨,尘寰说:“这只能说明,你和你这个前世徒弟感情并未好到那份上。” 我:“....挚友与师徒本就不是一类。” 娲灵与凤凰绝对毫无心理障碍的以任何面貌(不拘美丑)见我,我敢流露出一丝嫌弃它们都会将我揍得满地找牙,自然无所顾忌,至于阿夔,它绝对不敢揍我,那是忤逆不孝,是大逆不道。 找夔鼓很方便。 利用骨和皮之间的感应一路寻过去,最终寻出了国。 我已然不想说华夏什么了。 夔鼓这玩意的制作材料确实很有问题,更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但这也能丢.....话说你们究竟丢了多少祖宗留下来的东西? 值得庆幸,至少该特勤处庆幸,我自己是不会有太大感觉的是,夔鼓是落在东南亚某国的贵族手里而非落在了国外非人生物手里,不然我还得考虑怎么掐架,而掐完了肯定引起外交问题。 我可不是阿莯,阿莯莫说只是在国外搅黄了一场拍卖会,便是剁了外国的总统,华夏不论心情如何都会为它善后。 这贵族的收藏品着实丰富,收藏品几乎涵盖了地球上所有文明圈的遗物。 这收藏癖也是绝了,更佩服的是他居然还真收藏丰富,建座国家级的博物馆都没问题了。 不过它还不算最让人佩服的,前不久高岚回来休假,提到过听到的一些趣闻,有个搜救队工作人员将一颗星球上废弃的文明遗骸全部打包当做具有高度收藏价值的收藏品卖出了天价,然后用赚的钱购买物资帮那颗星球上的文明渡过了一劫。 高岚瞅了瞅售卖清单,相当丰富,连烂尾建筑物的遗骸都有,当然,出现在清单上肯定不是以烂尾建筑的形像,而是经过加工后的工艺品。 我:“说实话,我一点都不理解这种收藏癖。”顺带也佩服文明搜救队的成员,工作内容丰富,脑洞更大。 你说你要是研究专业研究古文明的学者也就算了,文物本就是工作的一部分,但这家有金山的贵族显然不可能闲到去挖土,就算他有兴趣,他的家族也不可能允许子弟放弃继承家业去挖土。 尘寰道:“普通人生命短暂,但通过那些古物可以感受到时光的沉淀.....”见我一脸懵逼,尘寰又补充了句:“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生命漫长得....通常比那些文物更久,尤其是你。” 我微微眯起了眼:“....你这是在说我老?” 尘寰立刻猛摇头:“不,你现在可比我还年轻,我只是在感慨我们日后的长寿。” 就当你说的是真心话吧。 我说:“长生虽然很漫长,但有你的话,日后肯定不会觉得孤独。” 尘寰笑:“那是自然。” 关于如何拿回夔鼓,我和尘寰有点分歧,我的意思自然是抢,尘寰觉得不好,这贵族的家里布置得还挺不错的,还有蛊师镇守,若是抢,容易被发现。 自然,就算被发现了也肯定不会影响最后的结果——蛊师掐不过我们,我们终会扛着夔鼓扬长而去。 “可他们会发现我们,然后引起外交事件,我知道,你不是人族,在这颗星球上不需要顾忌太多,这个贵族再怎样也不可能找到雷泽去投诉,就算投诉,雷泽怕也不会理会。但华夏却不是如雷泽那般令人鞭长莫及,你这些年做的一切也都还在华夏境内。” “顺便蒙个脸,鬼才认得出来我们。” “这颗星球上最想抢走这面夔鼓的国家很容易猜。” 呃,确实很容易猜。 美洲国家普遍为移民国家,所谓历史长度,用个长字那是对长这个字的委屈。而历史不够长,一些方面的沉淀便不够,典型例子便是一幅古画,华夏人讨论最多的会是它的作者以及作者在什么样的情景下创作的它,以及它所代表的意义,而欧亚人,更多的还是讨论是它值多少钱。 欧洲那边,也不比美洲好到哪去。 典型例子便是这些国家从华夏抢走了不少壁画作品,然后在原画上搞二次创作,还随便摆放,华夏研究古文化却因为不少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被抢走了,以至于只能去外国观赏自己祖宗留下来的东西的学者看到时据说不少被气得差点心机梗塞,最终还是华夏自己出人出力教外国如何更好的保存古物。 对此,我一直都很想吐槽,当强盗当到让受害者主动帮忙如何更好的保存赃物,欧美国家也着实是奇才。以及,阿莯在熊猫拿这段历史跑她面前深情朗诵时是怎么忍住没收拾不肖子孙的,还有如何忍住没将熊猫抓起拔毛的。 纵观整个地球所有文明圈,对于文物最为执着的莫过于东亚文明圈,而东亚文明圈的核心是华夏,在这方面也最执着。 再考虑一下这面夔鼓的来历,这还真是个用膝盖都能想到答案的事情。 我:“那你说怎么办?” 尘寰问我:“他收藏了那么多古物,有没有什么煞气特别重的?” 我扫了眼庞大的收藏室,这收藏品可真是五花八门,其中不乏兵器。 大概猜到了尘寰想说什么的我指了指一只鼎。“那只鼎的煞气最重。” 尘寰诧异了下。“我以为煞气最重的是会是那些兵器。” “那只鼎是商代铸的,而商朝人牲之风弥漫。” 生病了不是抓药吃而是用奴隶搞活祭,哪怕是牙疼都能活祭两个奴隶,更有刖、淹、火等诸多玩出新花样的死法。 商代每旬就要祭祀一位先君,而商代共历三四十位君王,也就是说前期还好,后期的商王几乎每隔十天就要搞一场大祭。而这还是大祭,平日里的寻常祭祀更是不会少,每次祭祀都会有人牲。 铸鼎是先秦时期属于非常重要的大事,搁在商代那个鬼神气息弥漫的奴隶制王朝,人牲祭祀自然是标准流程。 尘寰:“若是这样,岂非每尊青铜鼎都没眼看?” “那尊特别点,死的人比较多,祭祀的时间可能还比较阴,阴差阳错就成这样了。”我道。 尘寰:“那个人族的收藏眼光真好。” 我深表赞同的点头,确实很好。 这样的东西,除了修士,有眼见的人族都是避而远之,哪怕是送博物馆也会先找真正有修为的高僧净化一下,哪有人直接了当摆家里的?也得亏那鼎可能以前就被有些浅薄修为的人发现过,虽然没能力净化,却做了个封印,不然那贵族这会早该精神崩溃了。 尘寰将鼎上的封印给揭了,再弄了个聚阴聚煞的阵法。 三天后我们俩异国游玩得差不多,回来一看,啧,那异国爵爷全家已经被煞气给折腾得瘦了好几圈,我们要再不回来,都该出人命了,死因——惊吓加失眠导致的猝死。 以看到悬赏而来的天师身份帮爵爷解决了麻烦,再以问题是出在青铜鼎和夔鼓身上,虽然煞气重,但这两样东西对我们修士而言倒是不错的材料,正好拿了当酬劳。 ok,可以回国了。 “你的目的不是夔鼓吗?怎么连青铜鼎都要?这东西对君族应该是没用的吧?你们天生和煞气阴气之类的东西犯冲。” “送博物馆。”我说。“吃了那么多年华夏米,喝了那么多华夏水,反正也只是举手之劳。” 回国之后青铜鼎顺手丢给特勤处随他们送哪家博物馆,我自己直奔渤海。 渤海的海域.....我不想说它的大小了,反正之前的日子里已经看海看到想吐了,睡觉时都下意识梦到,或者说回忆起了亘古之前的日子,天地初开,生物链尚未演化完整,天地寂寥,雷泽烟波浩渺,看得人几近生理性想吐。 不同的是,雷泽到底是我出生与长大的地方,当我浪荡洪荒多年后我终究会怀念起它,而渤海,我相信再过一千年后我也不会怀念这段除了海还是海的日子。 夔兽出没,必有风浪,这是华夏古代神话里提到的。 实际上,阿夔出没虽然不是百分百有风浪,但九成还是会有的,力量强大,多少影响环境,而以阿夔如今的情况,想控制自身避免影响环境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将夔皮从鼓上剥了下来挂在船帆上,再哪里有风浪就往哪跑,如此追了一个月后终于逮着了阿夔。 风浪中一只红色的怪兽出现,惊得彼时正吃烤鱼的我活活噎着了。 阿夔徒弟,你如今的模样可真是凄惨。 以及,黄帝,别让我看到你,否则我一定会剥了你的皮再让你体验一把当年据说被你醢了的蚩尤的感受。 332、番外北溟 少绾产生意识的时候正值天地初开,地火水风演化着世界,只是,哪个刚出生的婴儿是乖巧听话的? 婴孩从不乖巧,所谓乖巧也不过是没有和大人杠的力量所以显得乖巧,那如果一个尚未建立起道德三观的婴孩有了毁灭天地的力量呢?并且这样的婴孩还是四个呢? 答案是乱,超乱。 分离的天地渐有重合的趋势,万物在地火水风中不断演化也不断崩溃重归混沌。 盘古被迫以手撑天,以地踩地,使得天地无法重合。 做为始作俑者的地火水风四灵自然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因着盘古撑开天地的同时也忙着对付混沌中而来的麻烦,因此只是随手给了四灵一斧子。 婴儿再强大又如何能与造物主抗衡? 地灵身死,元神与精气化为诸多智慧生物;风灵濒临崩溃,离身亡不过一线之遥,灵气四散,陷入近乎永恒的长眠;水灵少绾重创,沉睡盘古世界某处;火灵,伤得最轻,然后接着闹,再然后....被封印了。 少绾是最先醒来的先天四灵。 一觉醒来,发现周围是一片亿万里的汪洋。 少绾对此倒不惊奇,自己是水灵,水灵落足之地,哪怕原本是火山最终也会演化为无尽汪洋。 这片汪洋在很久以后被称之为北溟,而即便是很久以后盘古世界繁荣起来时,北溟也仍是盘古世界最地广人稀的地域之一,位于极北,除了从极渊,整个盘古世界就属这最冷。 然而,生命是顽强的,即便是最荒凉地方,也会有生命生存下来。 世界太过无聊,少绾刚醒来时还兴致勃勃的探索着周围,如婴孩好奇的观察周围的世界,但在发现整个世界都一样荒凉后都不会再有多少兴趣,少绾于是长眠了,再醒来,还是荒凉,再长眠。 一次次的长眠,一次次的醒来,记不清是那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北溟有了别的生命,但那些生命着实太脆弱了,连智慧生命都谈不上,若非少绾神识强大到足以覆盖整个北溟,还真发现不了那些弱小的生命。 少绾连观察的兴趣都没有就继续长眠了。 记不清什么时候除了弱小的生命,北溟还多了只强大的生命,虽然不如少绾强大,但在北溟,也就比少绾弱,其余生灵无一能及。 少绾对此没什么兴趣,生活在北溟的深处,按着自己的喜好布置着自己的巢穴,然后舒舒服服的长眠。 虽然地灵扛了盘古那一斧子一半的力量,却也还有一半。 被盘古全力一斧的斧气所伤,饶是长眠休养了无数次,伤口仍牢牢扎根在少绾的身体上,时不时发作一下令少绾生不如死,想完全拔出,也不知要到何年何月。 每一次的长眠都是一次漫长的调理,伤口也会随之变得小一些,少绾推测,待闭关长眠个万儿八千次,这伤便该好得差不多了。 又一次苏醒,看到的不是熟悉的冰晶墙壁,而是一张脸。 少绾毫不犹豫的一拳头过去将人一拳揍飞到千里之外。 揍完了少绾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虽然是长眠,却也不是对外界完全没有了感知,不可能巢穴里进了个人自己却一无所觉,不然长眠时岂非被人给砍了都不知道?那得死得多憋屈?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为何回想起方才的人,气息有些似曾相识? 大抵正是这份似曾相识,加之对方从头到尾都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恶意,自己这才没被从长眠中惊醒。 话说回来,那气息似曾相识得....有点像地灵啊。 意识到这一点,少绾愣了下,旋即去找刚刚被自己一拳揍飞到千里之外的家伙。 虽是下意识的一拳,也没用全力,但倒霉蛋不仅被揍飞到了千里之外,更被揍入了一座海底山脉里,山体都塌了一部分。 少绾随手用法术清理山体塌方将倒霉蛋挖了出来,凑近一瞧,顿觉失望。 这是一个皮相异常俊美的少年,但不是地灵。 从气息判断应是地灵消散时的灵气与它当年落在北方冰洋时散逸的灵气还有一些别的东西糅合后化成的生灵。 少绾转身就走。 虽是地灵消散时的灵气所化,但终究不是地灵。 先天四灵同源而出,是为至亲手足,却不代表它们的残屑化成的生灵也会被视为手足。 少年抬手拽住了少绾的袖角。 少绾神情冷漠的瞅向少年。 少年笑道:“我等你醒来等了六十万年。” 少绾眼角微抽,巢穴里进了个人六十万年自己都没醒,感知这是迟钝到什么地步了?“现在你看到我醒来了。” 少年颌首,然后道:“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它对少绾着实好奇很久了。 北溟冰洋辽阔无边,但智慧生灵着实少了些,少年每一只都见过了,只除了清醒时间极少,大部分时间都在长眠的少绾。 做为北溟冰洋的创造者与最早的智慧生命,北溟的生灵都知道少绾的存在,却没谁见过。 少绾的巢穴,也没布置什么危险的东西,但少绾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危险,当自身强大到无敌时自然无需在巢穴周围布置什么陷阱。 综上所述,没人知道少绾是什么,又是什么模样。 契在一开始虽然好奇,但也没想过探索少绾的巢穴,直到它踏遍了浩瀚的北溟冰洋,整个北溟只有少绾的巢穴于它仍是神秘的。 自恃修为高深强大,这世间就没几个生灵是自己打不过的,便是真有打不过的,也能跑掉,契无所畏惧的溜进了少绾的巢穴,见到了世间最美的精灵,然后就舍不得走了。 心甘情愿的帮少绾护法,不让任何生灵打扰少绾,虽然本来就没几个生灵敢来打扰少绾。 一等便是六十万年。 契想过很多少绾的性格,但终究还是低估了少绾。 这是一个冷漠且残忍的精灵,一种天真的冷漠残忍。 契坚信这一点,原因便是它求一次婚少绾便揍飞它一次,却从未想过杀了它。 少绾的力量很强大,强到它心情不好时对自己的不加克制都能造成巨大的伤害,除了契就没谁在它心情不好时于它周围存活,便是契,死不了并不代表不会受伤,但它却不会主动去杀害谁。 就像一个刚出生就拥有强大力量的婴孩,不屑也懒得去控制自己的力量不影响环境,却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主动伤害这种东西。 至少,换了别个强者,被这么不胜其烦的求婚,早在一开始就将契给弄死了。 少绾被烦得实在受不了也不过是对契说:“你真的很烦。” 契伤心的回答:“可我真的很喜欢你啊。” “你喜欢我哪里?”我改。 这个问题还真没考虑过,因而契想了想,最终答曰:“不知道。” 少绾:“.....你都不知道喜欢我哪里便说喜欢我?” 契理所当然道:“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你哪里和我知道自己喜欢你冲突吗?” 不冲突吗?少绾用眼神反问。 契没觉得这有什么冲突的地方。 契问少绾:“那你呢?你喜欢我吗?” “不喜欢。” 契有些失落,但还是继续问:“那你讨厌我吗?” 少绾想了想,道:“不讨厌。” 契松了口气,虽然不喜欢,但也不讨厌,这也算是个好消息。 每隔几年就求一次婚。 每次都会送求婚礼物,求婚礼物每次都不带重复的,从冰洋深处一块形状或花纹好看的石头、冰晶,甚至一尾好看的鱼一条色彩鲜艳美丽的蛇....从动物到植物,从死物到活物,契将自己觉得与众不同的东西都拿来当求婚礼物。 少绾的巢穴被扩建成了一座北溟全方面博物馆。 因为伤势而不得不长眠死宅的少绾头回意识到,原来北溟如此精彩。 虽然可以用神识一瞬扫描完整个北溟,但很多的东西,用神识扫描和真正的看终究是不一样的。 一片生机盎然的北溟呈现于少绾的眼前,但北溟再如何不一样也不妨碍少绾坚定的拒绝契。 虽然因着大洪荒时代尚未有洪荒时代那般物种丰富且有了所谓物种不同审美不同的差异,这年头的神类本体....一个比一个放飞,而大家放飞自我的结果便是没有统一的审美观念,很多神类都是一神一物种,基本找不到第二只相同的,因此寻觅配偶的话,那是真的完全不看脸,看各自心情。 契的道体模样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众神都能看出彼此的本体,道体外形与衣服似的,意义不大,但本体....乌龟身体搭配蛇头蛇尾,搁后世,识货的知道那是玄武,不识货的多半会以为是基因工程的产物,而搁在大洪荒,那就还行,不算太放飞自我。 少绾拒绝契的原因很简单:没心情,没兴趣。 契的告白时差最长十年八载,最短一年半载,这一次却没有,少绾直到过了十年零十日时才反应过来少了什么。 这是放弃了? 自己应该高兴,终于没人打扰自己养伤了。 不过,为何心里觉得有些空落落的? 少绾下意识的用神识扫了一遍北溟。 什么都没扫描到。 北溟没有任何乌龟的踪影。 这是离开北溟了? 虽然北溟很大,从东到西有n个亿万里的距离,但相对整个盘古世界而言,北溟不过是北方无尽大洋的一片海域罢了。世界如此辽阔,怎能不闯荡一二以增长见闻? 自然,出去闯荡也有个风险,出的去可能就回不来了。 水灵对北溟之外的高手不太了解,反正它一直都在养伤,便是有路过想找点茬的也都会被它一击ko,水灵也就对自身与外界高手的实力差距更没了解了,而伤好之前它是不打算离开北溟的。 少绾犹豫了下,还是将神识扫描范围扩大至小半个北无尽大洋,仍旧什么踪迹都没找到。 少绾的眉头微微跳了跳,这可不像是远行,而且,真的远行难道不应该和她打个招呼吗? 五日后。 靁看着面前瞎子都能感受出来心情绝对处在不佳状态的少绾,莫名的觉得手很痒,别误会,不是想揍少绾,而是想揍两只损友。 靠之,为什么是我来干这种角色? 尽管内心呕血到几近内伤,靁仍旧完美的演绎着何谓反派。“尾巴特别长的乌龟?见过一只,才被我煮着吃了,你莫不是也想分一杯羹?话说那只乌龟可真够大的,够我吃好多年了,实力也挺强大的,可惜有伤在身,不然还真没法得手,你若是想分一杯羹得拿好东西来换。” 有伤在身?上次见面时她和乌龟起了点争执,顺手揍了乌龟一顿,这么点时间大概....不够养好。 大致能猜出怎么回事的少绾顿时杀气四溢。“我要你的命!” 少绾说要靁的命便是真的想要它的命,下手毫不留情,而开天时演化世界的先天水灵之力.....完全碾压如今尚未证道的靁。 凤凰与娲灵原本还躲在暗处吃着瓜看戏,等着看靁被揍,在发现这实力差距真的有些大,靁极可能从活蛇变成死蛇后顿时就吃不下瓜了。 正准备出去救神,便见少绾一道法术打了过来。 “不愧是水灵之王。”凤凰称赞道,它和娲灵躲得那么好居然还能发现,这实力着实可以。 看清凤凰是什么生物后少绾亦笑。“火焰之王居然跑到我北溟来找茬,当真是活腻了。” 凤凰诧异。“你认识我?” (凤凰在史册之上有凤凰始祖、凤凰之王以及南明之王、南荒之王等诸多称号,但这个时候的凤凰、靁及娲灵俱尚未创造后裔,因而此时凤凰的称号还只有火焰之王,靁则是雷泽之主,娲灵直到很久以后造化道修得登峰造极才被所有生灵尊称为造化之主。) 虽有火焰之王的称号,但也只有南荒的生灵才会如此称呼它,但凤凰很确定自己见过少绾,但少绾....也可能见过自己,不过,当年那样兵荒马乱,这位盘古世界第一只水灵,也是盘古世界的水灵之王竟然能注意到自己并且记到现在,这记忆力真好。 被揍得快断气的靁惊讶道:“所以你俩还真认识啊?难怪....” 少绾道:“一面之缘,火焰之王骁勇的身影仍有印像,可惜这里是北溟。” 可惜什么是谁都明白的。 凤凰很强大,但火焰之王这个尊称足以说明它最大的优势与短处,哪怕火焰之王在开天的浩劫中是表现最为出彩的神祇之一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越有名的生灵,其长处与短处也越为人所知,也因此凤凰很少踏足北溟这类环境,这次也是被两只损友拖着来旅游的,两只损友信誓旦旦的保证就算遇到危险它们一定冲第一绝不会让它掉一根羽毛。 只是,谁也没想到在整个北无尽之洋都没遇到什么大的麻烦,却在北溟遇上了超级boss,莫说这是在北溟,便是陆地上凤凰状态全盛时也未必斗得过。 值得庆幸的是,凤凰的力量因为北溟特殊的环境打了折扣,少绾却更惨,盘古的一斧让她现在都还是个半残废。 凤凰觉得,三个活蹦乱跳的神类打一个半残神类还打不过,那也太夸张了。 事实证明,现实往往比想像更夸张,终究,想像源于生活。 少绾的确是半残状态,但只要有水的地方便是它的主场,而此地是北溟,整个洪荒水灵最浓郁的地方,而北溟是北浩瀚无尽之洋的一部分,四方无尽之洋又是相连的,可以说只要少绾想,它随时可以借用整个浩瀚无尽之洋的力量。 两相比较,哪怕无数万年后一个成了建立南明帝国君临南荒的凤凰都显得弱爆了,南荒再辽阔,终不如无尽之洋,更别说如今尚未建立神族王朝更身处极度不利于自己发挥环境中的凤凰。 在北溟,或者说在无尽之洋的任何地方,少绾都立于不败之地,水灵之王的称号从来都不是说着玩的。 娲灵是第一个齁不住的,比起火焰所化的凤凰与雷霆所化的靁,娲灵是大地的灵所化,且还不是纯粹的大地之灵,因而娲灵总体来说是碳基生物,而碳基生物体内是会流血的,不似凤凰与靁,一个血管流淌的是比地心岩浆还炙热的火焰另一个更是干脆的液态雷霆。 再然后是凤凰,饶是它是三只神类里最强大,奈何少绾的力量正好克它。 最后是靁,生长于雷泽,虽为雷霆所化,但也通一些水之法则,倒也能在浪涛中多撑一会,可惜对上的是水灵之王,盘古世界水之法则的源头,仍旧不够看。 “我说,我什么都告诉你,那只玄武没死,这只是个骗局。”靁一被揍趴下便毫无节操的出卖了同伙。 少绾捏着靁的脖颈眸色莫测。“哦?” 这的确是个骗局。 欺骗对像自然是少绾这个boss级的存在。 事情还得从不久前三只神类一路在北无尽之洋旅游说起。 洪荒很大,但世界再大也是有尽头的,至少最初诞生的古神类在相继探索了洪荒世界后将四个地方划为了世界的尽头,南北溟以及旸谷虞渊。倒不是这四个地方之后就是虚空了,但曾有神类....比如娲灵想知道四极的后面是什么,然后探索过,结果什么生命都没看到,只有四根支撑天地的柱子。 北溟是北之极,而从极渊便位于北溟的北边。 三只神类因为好奇从极渊的冰川风光而跑去了从极渊,然后.....哪怕是驴友精神深入骨髓的娲灵也直呼受不了,它与靁都是冷血动物,怕冷,凤凰虽非冷血动物,但娲灵与靁是冻得想冬眠,它却是冻得直哆嗦。 没神喜欢找虐,因此打了个转便往南走了,从极渊更北是什么地方,好奇心终究战胜不了生物的自我保护意识。 去从极渊有不少路,不一定要通过北溟海域,不过三只神类回来的时候走的正好是北溟这条路。 自己的领域里踏入三只强大神类,主人自然不会毫无所觉,只是少绾素来无所谓,反正来找麻烦的话,也不过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的事。 契比少绾好一点,只要打过招呼确认不是来找麻烦的就行。 经过别人的地盘的确要打招呼,这也是惯例了,众神的领地意识都挺强的。 只是,一踏入北溟,凤凰也发现了:此地主人似乎是老相识。 见面之后,还真是老相识。 开天浩劫中诞生了诸多神类,但浩劫之后还活着的不多,那一战太过惨烈,连盘古都让堆死了,何况盘古临时制造出来的战争机器们。 大抵也是因为那段记忆太过难忘,活下来的神类在天地稳定后便四散了,各自找风景秀美的地方治疗自己的pdst。治好了的如凤凰、契这般过上了安宁的日子,特别治不好的后来都死于心魔劫了,中间段的创造了魔道修魔去了,是为古魔,在历史上掀起过诸多血雨腥风。 凤凰这还是自浩劫结束分手后头回见到契,看得出来契恢复得很不错,已完全看不出当年的嗜血影子,阳光开朗带点愁,活脱脱一个困于单相思的纯纯少年郎形像。 只是,单相思纯纯少年郎形像? 凤凰对此只觉得嘴角抽搐,果断在脑子里过了下契当年的模样,可算是将纯纯少年郎形像给压了下去。 在得知契在追求水灵之王后凤凰连吐槽都觉得无力,它还没忘了当年四灵作乱时的破坏性呢,口味真重(如此腹诽契的凤凰肯定不会想到千万年后它自己口味也不遑多让的与一头凶兽搅在了一起)。 虽然腹诽契的重口,但在契说了少绾这些年的情况后也不由认同了契关于少绾天性并不坏,如同一个拥有毁天灭地能力的婴孩,没有善恶,也没有是非观念,但你向一个婴孩要求善恶是非观念本身就很扯淡,它只是欠缺引导。 自然,引导不好的话还是不适宜留着,婴孩再无邪,也不影响众神将一个没法约束的恐怖威胁抹杀——如果打得过。 凤凰表示了支持,精神上的。 娲灵则是想拉煤。 它闲来无事炼制了个红绣球的法宝,冥冥中的天机显示需要姻缘才能让它变得更强。 ——那年头尚无婚姻观,娲灵是婚姻的创造者,那红绣球后来成了与月老红线一般的法宝,效果比后者更强大,月老的红线最多牵一世,娲灵的红绣球抽根线牵上了,生生世世都别想扯断,哪怕是找只上神去扯或找件神器去砍也是白费力气。 虽然有了方向也有了头绪,但娲灵面对着一个极为糟淡的情况——那年头智慧生物的罕见程度远超二十一世纪的熊猫,智慧生物数量少,还大多追求大道,对于情爱的兴趣....呵呵哒。 娲灵的红娘之路不可谓不坎坷,如今难得碰上一个有这方面兴趣的,自然不愿意放过。 靁....二比一,它什么意见已经不重要了。 娲灵根据自己之前给人拉煤的经验出了个主意:让契玩失踪。 契烦不胜烦的追了少绾n个元会,告白三百一十一万八千三百零六次,少绾至今都没被烦得杀了它,娲灵觉得,少绾多半对契也有些意思。 也不排除少绾就是个脾气好到变态的,被人如此纠缠n个元会都没有杀人的冲动。但那种可能微乎其微,彼时洪荒还是新生世界,连最早的文明都没建立起来,而没有文明,自然也没有道德观念,被人追求纠缠烦了只能拒绝得更彻底而不能杀人这种观念可不存在,那年头,既然被烦到了,那么杀了让自己烦的人才是常理。 “而且,你不想知道你在她心里的地位吗?”娲灵用一种充满蛊惑的口吻道。 契的确想知道,所以没禁受住诱惑。 只是,草草拟出来的计划终究不够完善,谁能想到少绾竟恐怖如斯。 契最终被找了出来与三只神类做了难友——脸被揍得肿了三圈不止。 揍完后少绾下来想,问契:“这一次的告白礼物又是什么?” 顶着一张猪头脸的契愣住。 少绾:“不告白了吗?” 不用这么折磨我把? 揍了一顿还不够还要再拒绝我的表白一次。 唔,也可能好奇自己这次送的什么。 两只神很早就有约定,拒绝告白也可以收下礼物,毕竟,少绾除了闭关还是闭关,生活着实无聊。 虽心痛到想哭,也完全不抱希望,但契还是在少绾你不拿就再揍一顿的眼神中取出了这一次的礼物,一枚可以记录声音的海螺,是契花了几万年的时间培育出来的新品种。 取出了礼物,契以真挚加近乎绝望的心态说出了自己第三百一十一万八千三百零七次的告白。 少绾不出所料的收下了礼物,然后道:“我愿意与你结为道侣。” 契:“嘎?” 333、第四章疫鬼·坏消息 熊猫虽然凶残冷血,但它的作品真的就没有不够好的,至少那些研究出来救人的东西效果都顶呱呱。 被剥下数千年的皮再贴回身上,想要重新长合也需要很长时间,而且一个不留神,皮还可能掉了,话说,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在描述恐怖片? 言归正传,发现阿夔身上的皮有点小后遗症后,虽然过个千儿八百年就能恢复,但我不想它受那个苦,便想着从熊猫留下来的东西里踅摸下看有没有能派上用场的。 我便让阿夔变成了人形跟我去趟雪莹山庄,同时也跟他解释了下我是什么情况,然后发现这家伙一点都不惊讶。 “你怎么不惊讶我还能活过来?” “娲灵大神曾经说过你会复活的,当年也是它指点一支人族来雷泽,并让君族与之结盟的。不过,我们一直以为你借人族的信仰之力与气运复活,会在雷泽的人族部落里复活,不曾想你最终还是回到了君族。”阿夔很是感慨。 我:“....你当年死守雷泽人族该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我就纳闷过,打不过你不会跑啊?阿夔又不是人族,又是从洪荒走来的古老存在,可能与人族关系好到愿意为其拼命的程度最终被剥了皮的程度吗?虽然没死,但那也是因为阿夔生命力足够强大。 “那个时候也不知师尊你复活了没,若是雷泽人族灭绝了,影响了你的复活多不好。”阿夔理所当然道。 尘寰道:“你这个弟子倒是孝顺。” 我:“....”是挺孝顺的,话说我当年其实就是顺手收了个徒弟,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代步偷懒,还真没想到这个徒弟会这么孝顺。 阿夔疑惑的看了眼尘寰,又用询问的眼神看我。 我说:“你未来师公。” 阿夔:“啊?师尊不是和风君子上神是道侣吗?” 我说:“所以我会等离婚手续办了后再婚啊。” 阿夔:“....师尊,你在道侣这方面何时能认真点莫要太过随意?当年是如此,如今....” 见尘寰疑惑看我,我赶紧对阿夔道:“这回是认真的,不是随意。而且,我当年也不是随意啊。” 阿夔没吭声,但表情却是显而易见的呵呵哒。 好吧,我不能否认,我当年的确有些随意,很认真的随意也是一种随意。 尘寰:“....我现在无比好奇你的前段婚姻是怎么回事。” 我想了想,几句话总结给他:风君子追我,但我没兴趣,后来我对付九凶兽之一的闇时差点栽它手上,是风君子救了我。 尘寰无语道:“然后你就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了?” 我回以白眼。“只有一无所有或别有所图之人才会无以为报特以身相许,我像吗?” 尘寰不解:“那你怎么还?” 我回道:“我问他想要什么报答,他让我给他一个机会,我便与他做了个约定,与他结为道侣,为期十万年,十万年里他若是让我爱上了他,那么道侣便一直做下去,若是没有爱上,那么他就去追求别的神类,莫再扰我。” 尘寰:“....夔说得很对,你真的很随意。” “哪随意了?一举两得呢,既报了恩又能让他知难而退。” “十万年婚姻,还不够随意?” “十万年对于神类而言并不漫长。”千年弹指间,十万年比千年要长,但....还真没长太多,当年的我会答应着实很正常啊。 尘寰:“也就你自己会觉得正常,没看你徒弟都一脸无语吗?” 我:“....夔,收收你的表情,瞧,现在不无语了。” 尘寰:“....你节操呢?” 节操? 什么节操? 我怎么听不懂? 回到山庄后我的第一反应便是自己走错地方了,不小心走到某屠宰场或凶杀案现场了。 一楼进门就是客厅,也因为是客厅,再加上前些年这栋别墅被拆了重修也不止一次了,其中一次被拆后重修我干脆将客厅靠外的那面墙换成了我从特勤处搞来的华夏军用的超强钢化玻璃,透明度特别高的那种。 隔着钢化玻璃,我能清楚看到客厅里血肉横飞的场景。 没用错词,就是血肉横飞,现在还在血肉横飞呢。 客厅里目前就四个“人”,愣是弄出了屠宰场般的血腥,却不是最令人悚然的,最令人悚然的是那些血肉以及骨头全都来自一个人手里,而那个人正在努力凌迟自己,一刀一刀的凌迟,且是亲手凌迟自己,血肉横飞得只剩下枯骨时又会飞快重新长满血肉,以至于如今满屋子都是碎肉和肉片,甚至钢化玻璃上都溅上了大片血液。 那个正凌迟自个的倒霉蛋的表情与眼神告诉我,他很清醒,很痛苦,以及....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手,至少控制不了左手,右手一直试图阻止凌迟自己的左手,可惜不论怎么阻止都无法阻止自己被凌迟。 辜小哥抱着电脑在一旁淡定的敲着,可惜电脑上敲出来的全是乱码。 小鸩抱着阿吉缩在角落里,一人一狗都快抖成球滚起来了,没滚起来倒不是不想滚,而是那个倒霉蛋正好堵在出门的路上。 最后一个? 自然是始作俑者——有容。 虽然是自己的家,但我还是敲了敲门示意有容看我,在有容看过来后我问:“什么情况?” “借你的地方审个人。”正埋头玩着游戏机的有容头也不抬的回道。 我瞅了眼倒霉蛋。“你这审讯方式真别致。” 埋头玩游戏,根本就不理会被审的人。 有容道:“审讯嘛,一开始自然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待折磨得他受不了时自会开口,犯不着浪费口水和精力。” 我:“....你听着挺有经验的。” “我的军团里有个酷吏,跟它学过几招。” “可你将他的嘴给禁音了,他受不了想说了也没法说啊。” “不禁音他会大喊大叫太刺耳了,如此便清净了。” “可他想招了怎么办?” “每隔一个小时我便会问一次,十秒钟回答,不说便禁音继续。” 我:“....”我觉得自己以后看华夏史册之上的酷吏列传时一定会觉得那些酷吏很心慈手软。 有容这特么哪像是刑讯,简直像是在玩。 不过,能让有容亲自动手刑讯,哪怕只是像玩一般的刑讯,也足以说明不少东西,这个倒霉蛋绝非普通人,只是,我忍着呕吐的冲动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愣是没看出来这人有什么不对的,就是个普通人族啊。 “这人有什么问题吗?”我问。“他得罪哪路神君了?” 做为普通人族却犯了重罪的例子也不是没有,比如曾经在乞力马扎罗山见过的那对千年夫妻。 “没有啊,你怎么会这么想?”有容无语道。“神之所以为神,最基本的便是实力,凡人哪有那么容易对神犯罪?” 也是,那对夫妻是对一只蛋下手,若是换成旁的神类,那死得多半就是他们俩了。 “那他是做了什么?”我问。 “他什么都没做,至少没犯神之律的任何一条。” 没犯神之律的任何一条你还把人抓起来玩凌迟? “他的灵魂有些问题,不是这方天地的。” 我无语。“穿越?” 虽然知道文学里有一分类叫穿越重生,但我可没想到真能碰上这种事。 盘古世界的构造有点像一株树,每一个世界都是树上的一枚果子,果子与果子之间并不直接相连,想要去另一个果子,最好的路自然是走世界之门,虽然门票高昂,但胜在安全;其次是较为稳定的空间裂缝,但没人知道空间裂缝对面是什么地方,如果是一个群妖乱舞压根不存在人族的世界,那就等着被下锅吧;再次是不稳定的空间裂缝,进去了,只会被卷入空间乱流里灰飞烟灭。最后也是最安全的则是自己撕裂空间撕出一条路来,虽然还是要面对空间乱流,但都有能力撕裂空间了,又怎么会没有通过空间乱流的能力?因此此法最安全也最方便,就是一般人用不了。 盘古世界之外还有别的宇宙,但混沌比空间乱流更危险,空间乱流再危险也是秩序的存在,而混沌之中,时间、空间什么的,支离破碎,上神以下没有防具独行混沌之中根本活不了多久。 综上所述,小说里的那类穿越很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则需要运气。 就算平安着陆,人族在盘古世界只是亿万族之一,因此,鬼知道着陆的会是怎样的世界,说不定是恐龙世界,莫说碳基人族,可能碳基猴子都没进化出来。 恐龙世界还不是最惨的,如果是一些非碳基文明的地盘,那才要命。非碳基文明,比如硅基文明,听名字都能猜到这种文明与碳基文明的差异会有多大,哪个碳基生物受得了? 啥? 上次我们集体跑到修冥所在那个世界? 不是我说,那根本谈不上穿越,纯粹是跨境缉凶,奈何那个凶太厉害,最终只能无功而返。 “穿越应该不犯法吧?”我说。 穿越后会成为生死薄上的黑户,难以入轮回,往往只能在死后变成孤魂野鬼游荡至灰飞烟灭,但那是地府的事,和有容这个边境统帅应该没关系吧?就算穿越犯法,它这也明显捞过界了。 “穿越不犯法,但它身上有问题。”有容道。“神界近来发现许多世界被一些奇怪的穿越者破坏得乱七八糟的,更有甚者都崩溃了,这个人,感觉有些像。” 感觉有些像,所以就先抓起来审了再说? 你也不怕制造出冤案? 不过,当抓错最多是个人的冤案,而没抓到的后果可能是世界末日时,会不会制造出冤案还真不是那么重要了。 “不过我现在可以肯定他的确有问题。”有容道。“若是因为意外而导致的普通穿越者早该支撑不住了。” 我觉得他能撑到现在,更可能是因为你禁了他的音。 正思忖着,忽听夔道:“他的躯体里有不属于这方天地的力量。” 我看着那个倒霉蛋,唔,有容只在他变成骷髅时才会让他恢复如初,但凌迟时他的躯体也在恢复,而那份恢复能力,绝非寻常人族能有的。 看到这份上,我再迟钝也知道这家伙不是普通人了。 尘寰道:“我并未在他身上感觉到灵力。”。 我也没感觉到。 显然,那人身上的力量并非灵力,那就很有意思了。 地球上能够伤口快速恢复的人还真不少,但都是修炼之人,可没这种情况。 我说:“你慢慢审,我上楼去找点东西。” 熊猫实验室的东西我都整理过,找起来也容易,但用哪种比较合适我就不清楚了,而且,以熊猫的坑品,很难说它的药里有没有别的东西,丫做人体实验可从来都不考虑“小白鼠”的意见,甚至连知情权都懒得给。 想到楼下那只血脉堪称海纳百川的神人,我索性抱着一堆药物下了楼。“有容,你帮我看一下,这几种药有没有掺什么东西。” 有容抬眸看了眼,道:“每种都可以用。” “没掺东西?” 有容道:“韶光阿母虽然枉顾实验体的意见与知情权,但它做实验素来有分寸,不会死人的。” 我呵呵,这么说的你是没见过楼上那间实验室里死的人,不仅还多,还惨。 有容见了我的神情,又补了一句:“人族实验体例外,它对人族有种族歧视。” 呃,仔细想想,好像死熊猫做实验时死的实验体的确都是人族,那些非人生物的实验体,貌似一个都没死。 我问:“你还是告诉我哪一种没掺东西吧。” 有容随手取了一支药瓶。“皮和肉都涂上。”说完又拿了另一支。“内服。” “没掺东西?” “你就算不信任韶光阿母的医德也应该相信它的医术。” 我:“....”姑且信一回吧。 我将药给了夔让小鸩和阿吉带他上楼找间客房脱皮上药,同时也让这一人一狗别再直面血腥画面了,再看下去就不是锻炼承受能力而是心理阴影了。 有容近乎游戏般的刑讯还挺管用的,最后真的什么都问出来了,倒霉蛋连他小时候第一次尿裤子是几岁都清晰的回忆了出来。 然后....事情大条了。 盘古世界真的是....感觉像筛子,我现在一点都不惊讶神尊被伏杀的事了。 这个穿越者原本是一个普通人,不过不是本天地的人族,而是来自盘古宇宙另一个世界的人族,某天遇到危险时有人问他想不想活下去,他说想,然后就出现在了一个叫万神殿的地方。而万神殿,目的就是制造神,从不同世界带走无数的人口,没人知道它们按什么标准来选的人,但每个被挑选的人都要完成万神殿布置的任务,去不同的世界获取力量,最终越来越强大,据说最终能变成神,而万神殿现在已经培养出了不少媲美神祇的存在。 有容非常笃定的说:“我们不会干这种事,这般速成的神祇根本没有与能力匹配的心性,往往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破坏,不配称之为神,我们诛杀还来不及,哪会主动培养。” 我也觉得盘古世界的神祇没这么无聊,若是培养后辈,绝对不会这么毁人不倦,若是做实验.....明显犯法。因为根据这位穿越者之前的经历,万神殿给它的一些看似莫名其妙的任务,都会对世界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千里之堤,一个蚁穴自然无足轻重,但蚁穴多了的话,千里之堤的崩溃是必然。 我虽未学过神律,但已经听说的一些信息足以让我判断出哪个神祇做这种实验一旦被发现绝对一个下场:死得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覆巢之下无完卵,别看盘古宇宙由无数世界构成,每个世界都是这株古树上的果实与枝桠,你把一株树的果实和枝桠给剪光....也不用剪光,剪得足够多,这株树的生命力必然受到影响。 毕竟,这株树的果实与枝桠凋零后会变成这株树的营养以延续这株树的生命,这种构造让盘古宇宙摆脱了一个宇宙的恒定寿命可生生不息永恒长存,不过弱点也很明显,这不就被人给找出来了。 当宇宙末日,众神除了个别生命力特别变态的,都别想活。 盘古宇宙的本土神再脑缺也不会干这种事,哪怕是那些专门搞破坏的凶兽也会注意不破坏比较重要的东西,灭的也多是寿命本来就快到头的世界。 有容推测道:“大概是祖文明做的。” 碰上这种掠食文明的祖宗也是够悲催的,尤其是后代走的是种田流路线时。 我说:“我现在可以肯定神尊还活着,说不定正在哪个视野好的地方看着众神如何表现。” 有容闻言懵逼的看着我。 尘寰也诧异道:“你为什么这么笃定?” 我说:“神尊是少凰它姐,也就是南明神族的前任王吧?” 有容颌首。 我说:“我对神尊的事迹不是很了解,但孟凰,一个能够在天帝的挤压下绝地反击有今日之成就的王,绝不可能毫无手段。就算它成为神尊后很少管事,事情都是让诸族自己按着神律商量着解决,但,再不管事也不可能变成瞎子聋子。” 一个有过那样绝地反击经历的王,可能不问世事,却永远都不会不闻,半是安全感问题,半是职业病,能够当王当得那么好,责任感必然不会差,哪怕不管事了,也会担心自己打下的局面会不会被人给败了。 总结一番就是:我越来越觉得,这一切像一盘棋局,一个神尊想利用祖文明先清理掉内部毒瘤省得日后大战爆发被人扯后腿的布局。 祖文明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日后开战必然全力以赴,必要时还会榨出盘古宇宙的每一分战争潜力,这种时候若是后方出事....华夏古代不少王朝便是战争时期后方出问题然后局势糜烂崩溃最终王朝灭亡的。 有容道:“我希望你说的真的,但这一切只是你的猜测而已。” 我挑眉。“你有没有留意过盘古世界的文明等级划分与那些高级文明的情况?” 有容不解:“有什么问题吗?” 我说:“问题大了,划分文明等级的看似是文明技术,实为该文明的战争潜力,而每一支高级文明都拥有着极其恐怖的战争潜力。” 这也是我在高岚抱怨工作问题时无意间想到的。 盘古宇宙走的是种田流路线——坚持走掠食路线的早被杀得差不多了——可越是高级的文明,战争实力与潜力也越恐怖,给人的感觉很是矛盾。 只是,那时候我以为是巧合,神尊走洪荒时代走来,骨子里肯定充斥着血性,哪怕它想走种田流路线,那也必然是武力杠杠的种田流。 但如今,我有点怀疑,那真的是巧合吗?如果不是巧合而是神尊有意为之呢? 当我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后有容明显的沉默了。 尘寰却道。“自神尊上位至今已过多少个元会,用如此漫长的时间去布局?太夸张了吧?” 我说:“不夸张,对于证道的神而言,用几十几百亿年的时间去布局都不算夸张,只要利益足够。还记得修冥吗?它折腾它那个世界可是有好几亿年了。” 这也是凡人无法在长期战略上与神类抗衡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你祖宗的祖宗进化成直立行走的野人前那些家伙就已经在布局了,这棋根本没法下。 当然,也可以掀桌子,当年南明和天帝的争斗就是自少凰姐妹俩从蛋里爬出来之前就开始了,这姐妹俩在战略上落了一大步,最终就是以近乎掀桌的方式得胜的。 不过,掀桌子也不是谁都能掀的。 唔,不过这次可能用不着,若我猜得不是错的,那么,这局棋可能从神尊上位起就已经在下了,就算落后想来也不会落后太多。 有容神色很是复杂的道:“你的猜测大概是对的。” 我笑问:“你想起什么了吗?” 有容支腮道:“它对外域之外很感兴趣,也一直对资讯扰动论很感兴趣,你知道什么是资讯扰动论吧?” 我颌首。“略有所知,混沌中诞生过无数宇宙,但大部分宇宙自生到死都没孕育出智慧生物来,而诞生了智慧生物的宇宙大多受到过其它宇宙的资讯干扰。而盘古世界周围宇宙群智慧生物极为丰富也佐证了这一理论,据说还有人推测过,混沌中应该有一个源文明,那是所有文明的源头,它演化出了智慧生物,然后资讯干扰了其它宇宙。” 有容点头。“它对这一理论很有兴趣,也一直很想找到更古老更强大的宇宙文明,甚至鼓励外域的究极军团在无敌外域找不到对手后申请转为探险团探索外域之外的地方。它似乎,从未怀疑过遥远的地方有更古老强大的文明存在。” 而从未怀疑等于坚信。 若非坚信,没法解释一个首领会鼓励强大的军团去当探险团。 只因它知道有一个古老强大的敌人,却不知道那个敌人在哪里,何时会来,干脆在积攒战争力量的同时也主动出击去寻找。 混沌很危险,但有资格申请转职的军团普遍是神祇级别的存在,甚至不乏上神,探索混沌时的生存概率相对很高。就算时有折损,盘古世界也在源源不断的诞生新生神祇,拿中低级神祇当消耗品....盘古宇宙还真有这底气。 不过,分析到这份上我也知道这事情和我的生活很遥远,除非哪天我重归神座了,不然我没有资格参与这盘不知道下了多少年、可能连棋子和弈者都更新换代了的棋局。 可,就算重归神座了,只怕那时的我也不过是高级点的棋子。 这人生和前景可真是.....令人叹息。 有容拧眉。“可是,为何它至今都还未回来?” 这个,要么就是神尊对少凰特别有信心,觉得少凰镇得住局面也能解决接下来的问题,所以就偷懒不回来或是去做的别事了,也可能....玩脱了,真的回不来了。 后者,可能性应该微乎其微,那么厉害的一个神,怎么可能玩脱到将自己的命给脱没了? 我耸肩表示自己也猜不到。 有容将游戏机随手一丢。“不论如何这事都很重要,我带他回盘古城了。” 我摆手道:“有缘再见。” 有容纠正道:“不是有缘再见,是必须再见。” 我懵逼的看着有容。 有容叹道:“最近的几百万年从长眠中复苏与复活的古老神类挺多的,我以前想不明白,但现在我大概能猜到了。” 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此刻的脸色绝对谈不上好。 天道你果然还是我记忆中的天道,物尽其用到极致,连死人的利用价值都要榨干净。 有容带着那个倒霉蛋离开,撕开空间直抵神界,神人就是这点最方便,想去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撕裂空间直接跃迁过去。 可惜,它走了,我的脸色也许久不曾恢复。 尘寰不是很理解我的脸色变化,不论怎样,能够复活都是一件好事。 对此我着实不知如何跟他解释天道什么德行,要解释天道什么德行就得解释一下大洪荒时代的众神的悲催,诚然,当年诸神混战闹得差点世界末日,但天道事后的处置,着实....高利用率,一点渣渣都不浪费。 我最终只能从头给他科普了大洪荒时代的历史,诸神如何作死,而天道又是如何收拾烂摊子的。 以神的血肉神魂为材料修补天地,这法子真特么高效且简单粗暴的绝了。 尘寰擦着汗道:“按着这风格,你怀疑你的复活是它的一步棋?” 我颌首。 “可你之前不是怀疑你的复活可能和娲灵有关吗?” 我苦着脸道:“是和娲灵有关,但我不确定这里头有没有天道的手笔。”天道要做什么是没法自己动手的,它是法则的集合体,类似于电脑,没有自我,更没有手,想要做什么都只能借势。比如当年对付诸神,它就是顺势用浊气创造了九凶兽即收拾了诸神又解决了冗余垃圾。 而被天道复活和被娲灵复活绝对两个概念,前者只意味着:我日后一定会更惨。 尘寰:“可你现在是凡人啊,能有什么利用价值?” 我举了个例子。“你玩游戏玩到满级后账号被删了,重新去练级,比起菜鸟会如何?” “会少走很多弯路,会更快刷满级....我懂了。” 我叹道:“比起随便拎出来的炮灰,我们这些经历过大洪荒时代诸神混战的死人在那种大战中生存率更高,也更容易获得胜利。” 毕竟是二刷了,只要不想再挂一次还是无法的那种挂,都会老老实实的刷成绩,绝对比菜鸟实用且听话。 334、第四章疫鬼·情之苦 虽然觉得自己的未来一片灰暗,但在尘寰问了我一句你有自杀的勇气后,我仔细想了想,悲哀的发现,自己还真没有自杀给天道看的兴趣和勇气。 这世间会选择自杀的往往是那些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真正经历过死亡的人是舍不得再死一次的,尤其是我当年的死法还那么....与众不同——被活吃。 我不怪宁渊,它是凶兽,我是神,本就是猎食者和猎物的关系,只要谁是猎食者谁是猎物,那就看各自的能力了,技不如人,被吃....也只能认了。 只是,死得那么刻苦铭心,我是真不想再死一回,不论是哪种死法。 确定了这一核心后我便重新了抖擞起了生活的精神。 不管天道想等我重归神座后做什么,现在的我都无能为力,且就算是日后只要天道不是想砍了我当砖石,那我多半也不会反抗,保不准还会支持天道,既如此,我愁那么多干嘛?还是先过好眼前的日子吧,以后的痛苦以后再说,且再痛苦也总比再死一次好。 且才打起点精神就有麻烦找上门了,那只环保组织成员的赢鱼突然来找我求助,和特勤处一起上门来的。 事情的起因是那只赢鱼发现某个地方出现了干旱,干旱也没什么,现代又不是古代,随便一场干旱就能要一大片人的命,莫说几个月不下雨,就是一年不下雨也不过是热得人恨不得全天抱着空调。 只是,干旱的核心区域已变成了沙漠,得亏那一片本就是荒郊野外,而在气温不断上升后更没人造访了再加上障眼法才一直没被人发现,只是赢鱼做为一条鱼,对于空气中的湿度远比人更敏锐,而做为一只妖他也能够看破那障眼法,看到那小小的沙漠。 我支着下巴道:“我记得这里是南方。” 华夏南方,水乡之地,气候温暖湿润,河流众多,出现一片沙漠,这妥妥的是旱魃才可能有的本事。让一片地区短时间不下雨并不是难事,但要变成沙漠却很难,这需要干扰的因素太多了,前者只需要打散雨云即可,后者却是干扰整个环境,并且得是稳定而恒长的干扰。 神类有这本事,但除非天命,否则神类不会给自己拉这么大的因果。 妖怪中也有一些族类有这本事,但那些妖怪只是喜欢炎热的环境,还不至于为了弄个舒服的环境就全天候的浪费力量。 为什么怀疑旱魃呢? 古书里不是记载着黄帝之女女魃目之所及,赤地千里吗? 旱魃对环境的影响是无意识的,哪怕刻意控制也不过是从影响很大变得小了些,这也是老腊肉喜欢鹤城的原因,一来南方气候温暖湿润,不至于造孽,二来鹤城妖魔鬼怪多,能够将它的影响给抵消得七七八八。 若是一只旱魃对自己的这种影响不加控制,那么在水乡制造出一片沙漠....还真不是难事。 只是,哪只旱魃会这么无聊? 以及,旱魃什么时候变成大白菜随处可见了?这玩意不是千年难得一遇吗? 综上,我虽然第一反应是怀疑旱魃,但旱魃当真不是大白菜,因此究竟是什么情况,不亲眼去看一看还真不难下结论。 只是—— “听着就是妖怪干的,不过专门挑了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显然是不想伤人,多半是有什么事,事情办完了自然会走,你们犯不着着急什么吧?”如果诚心造孽制造旱灾也就罢了,但看那地址,哪个祸害造孽会挑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制造沙漠?仅有的几个人都在一开始就因为气温的缓慢下降而跑了,这能祸祸谁呀? 要我说,这事就应该随它去,最多找沙漠制作者索要破坏环境罚款,但索要罚款的话着实没必要找我,那地方不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 都打交道这么多年了,我和人族的三观差异,特勤处不可能不知道,而知道还来找我。 我思索片刻。“你们发现了别的东西?” 只是沙漠不值得他们专门来找我,人族或许会为此生气,但我....我知道人族在生气,但我无法理解为毛生气。以前和特勤处沟通时这种情况也出现过,不过特勤处时常和非人生物打交道,加上我也就算不理解也不会因此找茬,也就没出什么事,不过后来除非必要,否则大部分应酬能推的我都推给了辜小哥。 只是,什么东西会让这些特勤处专门来找我? 人族与非人生物相比,虽有劣势,但特勤处悠久的历史,还真不缺战力,就是调动起来有点麻烦而已,那些老古董多是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不乏见妖就杀的。在古时候放出来没什么,但现代社会里放出来....那谁是社会危险分子可就难说了。 不过,再怎么危险,也不过是事后赔偿的事,特勤处不缺钱,因此不可能为了战力来找我。 雪莹山庄一直没扩张过地盘,与特勤处的势力虽偶有重合,但也没太大冲突,君长青活着回来了的威慑力还是挺大的,虽然大部分时间都不见人,丫一直在琢磨如何让白梅树提前化形。 那么,来找我就只能是和别的非人生物有关,而且比较棘手的非人生物..... 我问:“有那只吞来源的消息了?” 吞也是有自己的领地的,不会乱窜,死掉的另当别论。而我们之前碰到的那只死掉的吞并非当地土著,而是从别的地方跑来的,可具体是哪跑来的却不知道。不过,若是能查出来,也能推测一下卜离在哪。 赵哥摇头。“那只吞的来源还没有消息,不过,我们现在有个怀疑的地方。” 我默默瞅向茶几上的地图。“可别告诉我是这地方。” 赵哥颌首点头。 我说:“虽然卜离也不是不能制造出沙漠,但它制造的沙漠只会是每一粒沙都带着瘟疫的沙漠。”而那样一座沙漠在旁边杵着,我不认为周围的城市还会有活口,至少也得方圆千里找不到一个活着的细胞才对。 “可那片沙漠里确实有瘟疫的存在,进去探查的大多死在了里面,活着出来的人身上都带着瘟疫。” 我:“....瘟疫扩散了没?” “并未。” 我诧异。“卜离的瘟疫可少有如此温和的。”不过也不排除这么多年过去卜离换花样了。 考虑到卜离的杀伤力,原本还有些沉溺在天道那个混蛋又想干嘛的情绪里的我立刻就完全回神了。 尘寰问我:“你该不会想去对付卜离吧?” 我说:“先看看情况,确定一下是不是它。” “确定了呢?如今的你可不是曾经的你,无力与它抗衡。” 我表示我有这自知之明。“我只是有点怀疑它现在的状态,我以前对付过它,根据我对它的了解,就算被封印了千万年力量衰弱不堪,它也不可能这么久了都还毁灭不了一颗凡人星球。” 少凰此神,虽然凶残,但神尊那么多年的调/教还是很有效果的,你不找它麻烦它也不会想杀你。不过,在我的认知里,我一直以为它在报复的时候是不会考虑芸芸众生生死与感受的,毕竟,它当年与天帝的恩怨,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大战上,盘古世界过半种族卷入其中。 只是,人是会变的,神也一样,哪怕神变得比凡人慢,也终究在变化,尤其是在神尊千万年如一日的调/教(镇压?压迫?)下,少凰已非千万年前那个任性肆意且不在意芸芸众生生死感受的新手君王。 如果少凰并不希望自己的报复牵连无辜,它会怎么做呢? 如果我是它,我一定会控制卜离的破坏力。 再考虑一下少凰的画风.....如果它真的已经不是千万年前那个任性肆意的王了,那么我大概能推测出它会对卜离做什么。不过,不亲眼看到,还真无法确定少凰的变化有没有大到那种程度,而这种事光靠猜若是猜错了后果可是很严重的,虽然猜对了也同样很棘手,不论少凰是个什么样的王,它都不可能当一只幼崽死亡的事没发生过。 既如此,那就去看看吧,不过出发的时候我顺手将君长青也给拖着一起走了。 我现在的状态可打不过卜离,哪怕是半残的卜离也一样,跑....多半也跑不过,带着君长青,怎么着也能跑掉。 而为了到时候跑的方便,这一躺便只去了我和君长青两个,尘寰留守山庄。 君长青:“所以你纯粹就只是去确定一下自己的猜测?” 我理所当然的反问:“难道你以为我会出手解决卜离?别逗了,我根本不是卜离的对手。” 哪怕是大洪荒时代我弄死卜离那次也不是正面刚,而是靠的计谋,而洪荒时代卜离被镇压也是一大群神人群殴它一个才做到的。尽管如今卜离不复以往,但我也同样不复以往了呀。 君长青听了我的自言自语,挑眉:“这么说你上辈子弄死过它一次?那这次再相逢,你确定它看到你以后不会死追着你一定要弄死你才肯罢休?” 这问题问得真好,让我一下就止了步。 我之所以不恨宁渊也是因此,我曾经弄死过它,它看到我就想弄死我着实正常,尽管我弄死它是因为它先逼死了凤凰。但会因为冤冤相报何时了而放下恩怨的不是圣人就是无能,真正的冤冤相报终了多是赶尽杀绝。我的能力做不到赶尽杀绝,事后被报复也实属正常。 只是,卜离可不是当年那个恰好陷入迷惘期而思考起神生哲理的宁渊,碰上它,它肯定不会如宁渊一般口下留情,到时候我可就真的死得不能再死了。 六个小时后。 君长青注视着面前的沙漠:“你不怕死吗?” 我苦着脸道:“怕呀,可这世上总有事是怕死也得去做的呀。” 君长青沉默须臾。“你觉悟真高。” 我纠正:“你应该感慨我当年为何脑子抽抽的修了守护道。” 哪天二度玩死自己,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最淡定的人。 话说,不管是做人还是做神能作到这份上我也是服了自己,谁特么能活几回都悲剧收场? 沙漠边缘有几座帐篷,除了曾经在特勤处见过的几个人外还有一个非人的熟人——梼杌。 “老陶你怎么来了?”我诧异的问。 说起老陶这个称呼,这只梼杌给自己起名真的是超级....令人无言,陶蓟这个名字听着挺随便的,但细思一下,陶是梼的同音字,蓟是首都那一片的古称,我听着是没什么感觉,但人族,肯定很有感觉。 为了不戳心窝子,梼杌的称呼便一直都是老陶,没谁会称呼其全名。 梼杌理所当然道:“负债人只有活着才能继续还债。” 我:“....”我觉得我有点明白为何颛顼会放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分封到梼杌眼皮底下了。 这只大妖,也就看着凶恶,还真没必要多担心,事先说好之后将儿子放它眼皮底下说不得还是最安全的。 梼杌换了个话题:“真是凶兽?” 我说:“不是。” 君长青诧异。“你才来多久便如此断定?” 我说:“这里的沙子只是带着病毒。” 梼杌与君长青茫然的看着我。 我解释道:“若是卜离,我所看到的不应该是一片带着瘟疫的沙漠,而是一片染上了瘟疫的沙漠。” 梼杌愈发茫然。“有区别吗?” 我说:“有,病毒携带者和染病者是两回事。” 君长青皱眉。“可是,沙漠也能染病?” 我:“一般人甚至神自然没那本事,但卜离,它有。”不管是有生之物还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卜离当年都能让其病变,简直逆天,熊猫都没那本事。不过话说回来,熊猫证的不是医道又不是毒道,它的病/毒知识多是为了对付人族而研发出来的,而人族是碳基生物,它没卜离逆天也是正常,要真有卜离那么逆天,就它那破性格,诸神怕也难容它。 既然不是卜离,那我一直悬着的心顿时就放了下来。 只要不是卜离,那我自信这颗星球上没什么人或非人能杀我。 思及此我也就同意了特勤处我和梼杌进去查探一二的消息了。 特勤处之前派去查探的人就两个活着出来了,一个出来没多久就挂了,另一个还在隔离室躺着,现在都还没醒。教训如此惨烈,特勤处也不敢随便派人进去了。 我和梼杌提出去里头瞅瞅,这些人族答应得不是一般的痛快。 我对此也没意义,还顺手拉上了君长青,这么两只boss级别的存在跟着,就算真有一只旱魃也得跪。 沙漠外围的沙子还挺正常的,但随着深入,就可以看到沙子的异样了,都带着瘟疫,难怪特勤处派出来的人都那么惨,越往里,瘟疫就越厉害,不跪才怪。 更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越往里瘟疫越厉害的同时温度也越高,原本还穿着冬装的我在将羽绒服脱了后又将里头的毛衣也给脱了,要不是身上只剩下一件薄衫了,我连薄衫都想脱了。 梼杌比我毫无顾忌多了,这会已经脱得只剩下裤衩和汗衫了,在热到吐舌头后连汗衫也脱了。 君长青拿扇子使劲扇着风:“这要不是旱魃,我将脑袋割下来当椅子坐。” 我摸了摸自己的鳞甲,平日里冰冷滑腻的鳞甲这会都热得发软了。“鹤城那只老腊肉我也没觉得它多热啊。” “那是它收敛了,你自然不觉得,它若是不收敛,鹤城必定干旱连年。” 我:“古人云旱魃目之所及,赤地千里,还真非妄言。”不打折扣。 不过,我问君长青。“旱魃什么时候这么常见了?” 加上君长青多年前与宁渊联手对付的那只,这已经是第三只了吧? 君长青道:“可能不是常见。” 梼杌诧异。“什么意思?” 君长青:“我觉得,这只可能是认识的。” 君长青认识的旱魃? 据我所知就两只。 我问:“当初和宁渊封印在一块的那只?” “不是。” 我秒懂。“老腊肉?” 君长青点头。 我:“老腊肉怎么跑这来了?还制造出这么一片沙漠?” 君长青回以“你问我我问谁去”的表情。 我:“....” 梼杌插道:“旱魃能制造瘟疫?虽然高温能滋生瘟疫,但不可能滋生到沙子都带上病/毒吧?” 这确实是个问题。 旱魃是旱魔不是瘟魔。 总不至于老腊肉和瘟魔勾搭一块了吧? 许是我的神情太过不加掩饰,君长青道:“老腊....不对,被你带沟里去了,老卫不是那种人....那种僵尸。” 我瞅了瞅周围的沙漠,意思不言而喻。 君长青想了想,还是道:“或许是它在这里镇压什么。” 我说:“那就接着走呗。”是驴是马,走到最后自会知道。 梼杌道:“这瘟疫气息越来越厉害了,你们俩确定还要继续走下去?” 我道:“我们虽不如你强大,却也一个半神一个初代种,加之君族血脉中涌动着雷霆,抵抗力不比你差。”病毒再厉害又如何,对于一些特殊生物还真没多大用。 比如血管里流的不是血是炙热真火甚至流眼泪流的都不是水而是能焚烧一切的火泪的凤凰,比如血液中蕴含雷霆能量甚至足够量的君族血浇人身上能将人活活电死的君族。 较真的说起来,虽然打不过梼杌,但我和君长青对瘟疫的抵抗力绝对胜过梼杌。 见到旱魃之前我先见到了另一个人,且是熟人。 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这明显有问题的沙漠里不仅能见到一个正常的生物还是一个熟人,真特么稀奇。 不过,能够在这里生存下来的正常生物,再正常也不可能是人族,那位也的确不是人族。 她出现时我和君长青、梼杌三个正在研究阵法。 这片沙漠的腹地有个封锁阵法,不拆了没法深入,我们正在研究如何能拆个洞出来她就出现了。 “你们若继续拆下去,方圆百里将无一人能生还。” 我说:“只是拆个洞而已,不是全拆,没那么严重。而且,我们也不是真要拆。” 青鸟挑眉:“不拆你们在做什么?” 我说:“自然打草惊蛇引你出来呀。” 只要不是瞎子,看看封锁阵法内部瘟疫气息填充每一寸空间的模样都能猜到怎么回事了。 “你看,你现在不是出来了吗?”我笑说。“不过我真没想到这里的事还有你一份。”我能猜到的也和君长青一样——千年腊肉,不曾想,除了一块千年腊肉还有一只鸟。 不过都是熟人且没恶意也有方便之处,至少我可以直截了当的询问怎么回事。 青鸟也很干脆。“这些瘟疫气息是阿文萨法出来的。” 我用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对方口中的阿文是商公子。“商公子是人族吧?”难不成我当年打了眼? 青鸟:“是人族。” 我疑惑:“人族不可能散发如此瘟疫气息,除非本身是瘟疫携带体,但人族的体质,活不了多久。”而这片沙漠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你们随我来吧。” 随你来就随你来。 我见过商公子,虽然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但总的来说,那是一位放在人族绝对称得上美姿仪的俊俏青年,阳光而爽朗,而如今的商公子...活脱脱的鬼啊。. 不是夸张,而是这家伙真的成鬼了,不过不是理解中的那种人死后变成的亡灵,而是一种特殊的鬼神。 我不确定的问梼杌。“这是疫鬼吧?” 疫鬼虽然是鬼,是族类的同时也是一种职位,并且疫鬼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转化的,活人死人都可以转化成疫鬼,不过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转化成功,按着什么标准转化也只有疫鬼自己知道,外人不得而知。 至于这个职位是干什么的,顾名思义——散播瘟疫。 传说中颛顼有三个儿子就符合了条件被变成了疫鬼,梼杌和颛顼朝的关系似乎不错,应该见过颛顼那三个倒霉儿子。 梼杌点头。“是疫鬼,但它怎么变成疫鬼的?我记得疫鬼有规矩,不转化活人的。” 不管有没有规矩,被转化为疫鬼,商公子也是够倒霉的。 商公子道:“我不知道,我就是晚上饿了出来找宵夜的时候碰到一个快死的人,然后它跟我说了声对不起,虽然不合规矩,但它快死了,再之后,我记得自己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就变成如今的模样了。” 梼杌点头。“这样啊,疫鬼死的时候万千年积累瘟疫气息会自躯体里散逸,不及时找个容器的话,瘟疫气息必然弥漫全球,你这运气确实可以。” 那只疫鬼快死了,正好需要个容器,商公子这么个符合容器标准的又恰好出现在他视线里,能放过就怪了。 不过—— 我道:“若疫鬼死时瘟疫气息会散逸,它都快死了怎么还跑人间界来了?”地球上又不是什么下葬的风水宝地,而且,疫鬼这死后的情况,简直是死哪哪遭殃。 梼杌道:“疫鬼快死的时候都不会再踏足凡世,而是留在疫鬼聚居之地等死,瘟疫气息散逸后成为族人修炼的养料。” 我:“那只疫鬼不是自然死亡。” 大部分非人生物在快死的时候都会有所感知,比如君族,在感觉到寿命要到头时,都会自己进入种族墓园安静的等死,一个君族如果不是在墓园咽下最后一口气的,必然是因为死于非命。 商公子点头。“它似乎有提到过,有个叫卜离的人想抓它从它身上得到什么。” ok,我现在可以肯定卜离是真的残废了,不是残废了它不需要打疫鬼的主意。 就是可怜了商公子,运气不好成了这场争斗的无辜牺牲品,呃,貌似也谈不上无辜,卜离要是得逞了那它连转化疫鬼以疫鬼的生命形态继续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现在,惨是惨了点,至少还活着。 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君长青问老腊肉。“老卫,那你怎么跑这来了?我记得你至少七十年没出鹤城一步了吧?” 七十年没出鹤城?我不由刮目,放在现代非人生物里,这可真不是一般的宅。 老腊肉看了眼青鸟。“高温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瘟疫气息,而我欠她个人情。” 高温容易滋生瘟疫,但高温过头了的话对瘟疫的杀伤力也的确是毁灭性的,古时候人们治不了瘟疫就会将疫病病人丢进火里烧死也是基于这一原理。 我看向青鸟。“那你又是为什么呀?卫医生是旱魃,瘟疫气息对它没影响,但你的话,应该很费力吧?”妖族的生命虽漫长,但法力修来也不容易,这么浪费好吗?这还不止,还有一个千年旱魃的人情,真舍得呀。 青鸟对此不予回答。 君长青随口推测道:“他莫不是你爱人的转世?” 闻言疫鬼也不由瞅向青鸟。“我们前世认识。” 青鸟沉默许久后回道:“夫妻。” 我奇道:“可是你之前对他....”真没看出来二位前世是夫妻。“该不会他前世的时候最后和你婚姻破裂了?”若是如此,有必要为这辈子的疫鬼如此付出吗? 青鸟面无表情道:“三千多年前我们感情很好,夫妻恩爱,直至他死亡。” 我不解:“那你这是.....”什么情况? 青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疫鬼,最终道:“少年无知无畏。” 我懵逼的看着青鸟。 君长青倒是听明白了。“你当年爱上他时莫不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付出的是什么?” 一听君长青这么说我顿时就反应了过来。 很早的时候就提到过,跨物种恋爱没好结果。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是一方面,但不是最根本的悲剧因素,根本悲剧因素是生命长短。 人族的生命不过匆匆百载,而妖,只要不停止修炼又没被杀掉,妖能活到地老天荒去。当人与妖相恋时,便注定妖将一日日的看着心爱之人老去,最终死亡,撕心裂肺莫过于此。 诚然,妖还可以去找人的转世,但那也不过是多撕心裂肺几次罢了。 最难熬的是,寻找转世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天下很大的,就算有办法寻找转世,人死后也不是立刻就会轮回的,可能几十年也可能几百年后才轮回,若是生前造孽太多,死后被地府判刑,那等个几千几万年乃至几十万年才等到人的转世也并非不可能。 除了撕心裂肺,还得加上难以想象的漫长等待,这简直是无休止的找虐。 也因此,每个会追着心上人转世的妖,要么抖m要么就是真的爱惨了那人。 这也是很多妖都不跟认真的人族玩感情的原因,一不小心被带沟里去了,那搭进去的可是自己漫长的一生。 只是,人很多,妖也很多,总有一些妖会爱上人族。比如青蛟,但青蛟向六娘求婚时其实是想明白了自己未来会怎样的痛苦,也有了决定,好听点是痴情,不好听点那就是明知虐还要找虐。 可是,眼前这只青鸟,考虑她是少年时离家出走,很难说它的长辈有没有来得及教它这种常识,但不管教没教,它都少年意气的爱上了一个人族,爱得很深,然后.....体验到了人/妖恋无法避免的痛苦。 爱得越深,失去后也就越痛苦。 而从青鸟对商公子的态度来说,显然,她现在都还没忘了那段感情。 青鸟忧伤道:“他死后,我浑浑噩噩了两百年,再用了千年才渐渐走出来,那样的滋味,我不想再重新体验。” 青鸟的选择不能说它不够爱,着实是有些事情,太过痛苦。 我莫名庆幸自己不管是大洪荒时还是今世爱上的都是长寿种。 335、第四章疫鬼·故人 梼杌很是纳闷道:“真是不知那些能够持续不断的找虐的人究竟是靠什么坚持下来的。” 我说:“爱得太深呗。” 君长青诧异的看着我。 我道:“干嘛这看我?” “没看出来你在感情方面如此有哲理。” 我说:“这话不是我说的。” 这话是娲灵说的。 娲灵虽然修的造化道,但它的造化源于情。因为情,时间才有万般变化,哪怕是天道也无法掌控每个人的意志。 直白点就是娲灵虽然最后证的是造化道,但它是从研究情开始进研究造化,最终证造化道的。这也是为何神话里会有娲灵创造姻缘,有媒神称号的原因。 娲灵最初炼制出红绣球为本命法宝,随着娲灵的修为境界不断加深,红绣球的品级也在不断晋升,最终蜕变为神器,而神器之所以为神器便在于其在某一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特性。比如我的烨宁可号令雷霆之力甚至能制造出顶级的天劫,如凤凰的南明离火能焚尽任何东西连渣滓都不留,比如少凰的无果剑杀人不沾因果,比如阿莯的华胥剑锋锐不可挡.... 红绣球也不例外,它的红线渐渐有了一个超乎我们所有人意料的作用,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作用——联系神魂。 举个例子好了,两个神牵上红线后,如果其中一个死了,且是灰飞烟灭的死法,却不会真的灰飞烟灭,红线会以一种我也说不上原理的方式硬拽住神魂令其无法灰飞烟灭。 翻译成现代话便是,两个人牵上了红线,其中一个快死了,却因为红线的关系死不咽气,会让勾魂使者想要抓狂的那种死不咽气。 不过,死者是死不咽气而拥有了重生的机会,另一个还活着的....这世上没有白吃的膳食,维持一个神魂死不咽气也是需要力量的,因此红线会抽取生者的部分力量当能源。 至于会被抽走多少? 我曾听说过一个死了配偶而两只神生前也牵过红线的倒霉蛋,配偶死后,丫的实力生生掉了两个大境界,因而力量衰弱被仇家抓住机会干掉。 根据娲灵后来的总结:自身实力越强大,红线抽走的力量是在一定范围内跳动的,而在这个范围内死者生前的神魂越强大生者被抽走的力量就越多。只是,同样是五十万块钱,从百万富翁的身上抽走五十万块钱和从一个百万富翁身上拿走五十万快的影响绝对不同。 扯远了。 红绣球刚晋级为神器拥有这一力量时我与凤凰都觉得这神器简直鸡肋到极致了。 神器有其强大之处,却也有其坑爹之处。 举例子,如华胥剑,锋锐天下无敌,但大部分时候都拔不出来;比如无果剑,若执剑时心中未动杀心,那么哪怕将剑刃刺入了别人的心脏人也死不了(少凰杀人时的心态大多与一个人肚子饿了时逮只兔子宰了烤了吃、走路时无意踩死只蚂蚁没什么两样。);如烨宁,天劫劈人的同时也劈持剑者,对方享受十分的雷霆,执剑者就得享受五分。 红绣球的坑爹之处在于,它既不能攻也不能防,呃,也不能完全不能攻防,但那点攻防能力对于神类而言还真不算什么。虽然能让神死不咽气获得重生的机会,但使用条件相当之高。 牵线的两个人对彼此的爱意必须深到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的程度,不然红线牵上去后脱落不过秒秒钟的事。 更坑的是,如果两个神牵了线,其中一个死了,但后来通过红线得到了重生的机会,可如果它在复活时另一个神死掉了,那么红线就会断裂,哪怕两个神都还有重生的机会,红线仍会断。 诚然,红线会从牵线者身上至诚的情上得到情力反哺红绣球让红绣球愈发强大,攻防能力增强,可这总得来说还是很坑啊,红线送出去并非每根红线都能赚回本。那个时候局势已经在恶化,神类的陨落不仅不再是稀奇事,还是司空见惯之事。 综上所述,我和凤凰当时就觉得这红线是超级鸡肋。 虽然牵了线可以保证便是哪一日挂了也还能有重生的机会,但它会抽走生者的力量,在那样的时代,一个神如果失去了很多力量,轻者地位下降活得艰难,严重的话甚至会因此死去。 谁会为了另一个人如此冒险?根本就是赌命,还是很大几率不会有回报的赌命。 红线可以保住神人的神魂,却没法让神人完整复活,因此神人的神魂最终还是会步入轮回,而轮回之后,那就是个亘古之问—— 来世的我会在哪里?我爱的人啊,来世我还会记得你吗?我还会爱你吗? 这着实是个值得深思的哲学问题,也是青蛟这一类妖必然会面对的一个现实——他们所爱之人转世后不一定会爱上他们,也可能爱上别的人,而妖的寿命如此漫长,也注定它们会不止一次的看着心爱之人爱上别的人,怎一个虐字了得。 啧,越想越觉得跨物种恋爱悲剧了。 娲灵当时对于我与凤凰的泼冷水打击得很不高兴,便说出了这么一句。“若是爱得不够深,自然不能,若是爱得够深,自然不是问题。” 我与凤凰想呵呵,但考虑到娲灵已经很生气了,真呵出来的结果必然是被活活打成猪头,便不约而同的附和了娲灵,但心里怎么想,那就是心知肚明的事了。不过既然没说出口,娲灵哪怕了解我们而能猜到我们心里在想什么也没法动手揍我们。 看着青鸟,我莫名的就有些佩服当年那些牵了线的神类了,那漫长的孤寂与等待不是那么好熬的,君不见青鸟才千年便受不了了?当然,也不排除神类生命着实太长,已经神经过了,然后随着时间流逝神经够了后又恢复了正常。 当年牵线的神类可比人/妖恋悲催多了,赌上神人的永生,付出千万年甚至亿万年的等待,最终等来的极有可能是心上人已经爱上了别的人,将自己忘得彻底。 梼杌道:“我记得,疫鬼是鬼神,生命应该很长的吧?” 我茫然,大洪荒时代没有疫鬼这玩意,就一只瘟蝗,而这一世,君族跟疫鬼不熟,就疫鬼这一支鬼神的特性,但凡脑子正常的物种都不能有兴趣跟疫鬼往来,如此谁会知道疫鬼的寿数如何? 君长青道:“鬼神也是神类的分支,虽然是末等分支,但永生并非难事。” 梼杌对青鸟道:“这样的话你的顾虑应该没了吧?” 我扶额:“老兄,那是疫鬼,不是寻常神人。”就算疫鬼能长生,青鸟跟它在一起也同样是找罪受好不好? 君长青道:“你们俩是否忘了我们来此的目的?” 当然没忘,解决沙漠和瘟疫的问题嘛。 前者很好解决,让老腊肉撤手就行,但它一撤手瘟疫气息就会蔓延出去,因此重点还是在后一项——让疫鬼掌握疫鬼的本事,但这有难度,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掌握疫鬼的力量,疫鬼自己,做为活人刚转化的新手,它在这方面的知识连我们这些门外汉都不如。自然,我们也不止这一个选择,另一个便是送疫鬼回疫鬼的聚居地找它的同类教它。 只是,这只疫鬼的气息梼杌判断是若水疫鬼,也就是说得送其回若水,而若水不在这方天地,回去的路上得经过不少地方,而疫鬼如今这情况,过街老鼠都比它受欢迎。 受不受欢迎还是其次,人人喊杀那就有点严重了,而我并不怀疑疫鬼被人人喊杀的可能。 我们三个顿时就傻了。 若是卜离那一类,肯定宰了就好了,但眼前这只是疫鬼.....也不是不能宰,但人已经够倒霉了,何必火上浇油,多不人道。好吧,重点还是收拾它的遗骸超级麻烦。 疫鬼问:“我在此地并未如何。” 我说:“暂时并未如何不代表永远都未如何。” 人间界就不是疫鬼该呆的地方,偶尔因为职司来造访可以理解,但常驻的话....哪怕它永远于此画地为牢,它的存在本身也会增强地球上疫疾的实力。 青鸟瞅了瞅我与君长青,忽问:“君族的雷霆可能克制瘟疫气息?” 君长青不假思索的回道:“能啊,不过你别想了,雷霆落在它身上固然能克制它身上的瘟疫气息,也会要了它的命。” 反应过来青鸟什么意思的我道:“也不一定。” 君长青诧异的看着我。“你有法子?” 我说:“高压电触电一定会死人,但低压电最多让人麻痹。” 君长青:“你是不是对咱们这一族的雷霆威力有误解?” 我说:“调节下电压而已。” “电压的确可以调,但调低了便是瘟疫弥漫。” “所以先测试一下看看什么电压比较合适。” 君长青沉思须臾,瞅向疫鬼:“怕不怕被玩死?” 疫鬼:“....我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君长青立刻给出了回答:“没有。” 疫鬼:“测吧。” 妖魔鬼怪少有不怕雷霆的,究其本质怕的是天劫,而天劫的常见表现形式——恰恰是雷霆,更不巧的君族的雷霆源自于靁,而靁,也就是我前世是雷霆法则遇水之灵气所化,因此君族继承的雷霆能力与天雷无限接近,也格外的克妖魔鬼怪。 鬼是最怕雷霆的族类,而疫鬼,那就更怕了。 我说这么多就是想表示,这只疫鬼挺能忍的,在我与君长青几百轮测试后明明都痛苦得涕泪横流了愣是没喊停,明明之前青鸟与它说过只要喊停她就会让我们住手。 它既然不喊停,而我和君长青又想早点解决这事免得夜长梦多,便一口气测试到底都不带缓口气的。 事实也证明我们的着急很有先见之明,因为夜长真的容易梦多。 在我和君长青测算时梼杌与青鸟的神情有一瞬的变化,梼杌问青鸟:“来的人你认识?” 青鸟颌首。“认识,它曾想杀阿文。” 我随口道:“多大仇?”居然跑来杀疫鬼,也不怕得瘟疫。 疫鬼道:“我不认识它。” 不认识,却来追杀? 我、梼杌与君长青不由对视了一眼。 梼杌马上从沙地里爬了起来。“你们继续测试,我去瞅瞅。” 梼杌去得很快,回来得也很快,不到五分钟就回来了,值得一提的是第二分钟的时候我们远远感觉到了一股磅礴的妖力,显然是梼杌的,而显露出如此磅礴妖力,怕是拿出了超过五成的实力。 我现在完全相信疫鬼真的不认识对方了,这样的高手,哪怕疫鬼以前是富家子弟,它也不可能有资格打交道,更别提得罪了。 虽是高手,但梼杌是真正的远古大妖,含金量十足的足金,除非和它差不多时代的,不然还真扛不过它。 因着斗了好几分钟,且梼杌连本体都给显露了出来,我原以为对方是大妖的,不曾想,梼杌最后带回来的赫然是个人族,并且是个我认识的人族。 君长青诧异道:“这人有一百岁了吗?” 我说:“九十多岁。” 修士的修为高到一定地步后是可以改变的自己外表的,千年人瑞看着跟豆蔻年华似的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只要豁得出去脸面扮嫩成豆蔻年华就行。 眼前之人看上去有三十出头的模样,但这并不代表它就真的只有这么点年纪。 修士筑基以后容貌就不会再变化,只有到了元婴期时才会有一次重塑外形的机会,大乘期后又有一次,修成神仙后....只要愿意,脸就是一坨橡皮泥。 在外形不靠谱的情况下,想要判断年龄也就只能上手摸骨龄了,自然,也有人能用眼睛直接看出别人的骨龄,不过我目前没那修为,知道对方的骨龄则是因为我摸过他的骨龄。 君长青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眼露出惊讶之色的修士。“你俩认识?” 我随手拔出烨宁,对修士粲然笑道:“活剐还是醢刑,选一个吧。” 问我和这修士多大仇要活剐和醢了人?仇深似海。 这家伙和老爹一样是误入雷泽的人族,至少一开始时我是以为他和老爹一样的。 第一个发现他的人是我,那日我与老爹一同去森林里找一种时令野果,虽是野果,味道却是极甘甜,每年应季时我都会和老爹一起去找,然后带回家一家人一同用。 看到那个重伤的人族时我探了探,还没死,真遗憾。 我一边遗憾着一边抓住了那名人族的头发,同时抽出了短剑准备割开他的喉咙将他的脑袋割下来,长辈教我的碳基生物三大要害有心脏、喉咙以及脑袋,戳脑袋太费力,扎心脏再搅一搅感觉太残忍,割喉咙最省力,感觉也没那么残忍。 短剑刚割开了真皮饮了几滴殷红的血老爹便恰好赶了过来。“住手!” 我不解的看着老爹。“怎么了?”表情怎么那么惊悚,活见鬼了你? “你在做什么?他还活着。” 我说:“就是他还活着我才要割他喉咙啊。” 老爹似乎很是无力。“你俩有仇吗?” 我笑说:“老爹你忘规矩了?” 这片世界不允许有活着的人族。 老爹道:“我不是人族啊?” 我诧异。“原来老爹你是人族啊?难怪你的气息和我们都不同。” 个人有个人的气息,独一无二,种族也有,因此非人生物很多认人都不是靠脸,而是通过气息去认人。至少君族是这种类型,我也因此一直都很奇怪,老爹的气息为何和族人一点都不像。 老爹:“....” 我正想表示自己的不信,地上昏迷的人忽然醒了过来,确切说是半醒,嘴里艰难的吐出了两个字:“.....救....我.....” 半睁开的眼睛里满是对生的渴望,可惜坚持了没一会便再次失去了意识,手里死死的抓着个什么东西。 老爹蹲下身子将该只人族的爪子掰开取出了里头的东西,是一只吊坠,吊坠里是一家四口的照片,一对夫妻加这个人再加上一个胖乎乎的宝宝。 我瞅了一眼,挑眉道:“他有家人啊。” 老爹白了我一眼。“你这是废话,又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怎么会没家人。” 我拿短剑继续割人族的脖子:“可惜他的家人永远也不能再见到他了。” 老爹忽的伸手抓住了我的手。“宝贝,你看,他有家人。” 我反问:“所以?” 老爹道:“他的家人肯定还在家等他回去,他无缘无故落入此地已经很倒霉了,能够活下来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为何不救他一命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君族不信佛。” “不管信什么,往日无冤今日无仇,就为了个虚无缥缈的预言滥杀无辜,着实荒唐。” 荒唐吗? 我不觉得呀。 神祇再差劲也是真神,在预测天机这方面着实胜过凡人,尤其是在凶兽方面更不会疏忽,毕竟,凶兽是整个盘古世界,不,确切说是整个盘古宇宙辐射圈唯一以神祇为食的族类。 盘古世界本身有无数世界,而宇宙之外的混沌之中又探索到无数宇宙建立起了以盘古世界为核心的联盟,据说这个联盟里有数十万个宇宙(不少了,混沌辽阔无边,宇宙如同大沙漠中的绿洲,往往若干象限里都没一个宇宙,自然,也有一些象限可能一个象限内就有若干宇宙,只是例子极少),而如此多的宇宙中,九凶兽那样的存在愣是找不出第二份,让人着实不知佩服盘古天道有创意还是诸神当年将天道给惹得多厉害。 综上所述,神祇在凶兽这方面必然认真无比。 只是,生长环境决定智慧生物的三观,虽然是亲生父女,但我和老爹的三观还真不是一个世界的,尽管他已经很努力的适应古神神民的世界观,但唯物主义环境下生长的几十年对他的影响太深了。 老爹坚决不让我杀了那个人族。“等他伤养好我们就送它离开雷泽,他什么都做不了,你若实在不放心,我们也可以监视他。” 看着固执的老爹,我想翻白眼,你要不是我亲爹,冲你是个人族现在还给我捣乱的份上我非连你的喉咙一起割了不可。 只是,终究是亲爹。 我将短剑从人族的脖颈上移开,下一秒就一剑刺穿了他的丹田。 老爹无语的看着我。 我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现在他便是真的想做点什么也什么都做不了了。” 老爹:“....妤将你教得真厉害。” 我自豪道:“那是肯定的,我可是所有孩子里最出色的。” 老爹:“....” 再后来老爹将那人藏了起来,打算等它好点了就想办法把人送走,随便哪个世界都比雷泽好。 已经弄明白为何老爹一个人族没被杀的我推荐说可以去试试玉剑,只要能通过就可以保住命了。 老爹不愿。 我不懂。 多年后才慢慢明白,那修士当年自昏迷中睁开眼时的眼神充满了警惕,不一定是坏人,但一个刚恢复意识就能有那样眼神的人,怎么都不像拥有至善灵魂,虽然特例也不是不可能,但之后人醒了聊了几句,老爹便可以笃定这人出现在老娘面前只会有一个下场:死。 无关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事实上,只要不是至善之魂,那么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不重要。 老爹是一番好意想要救同类。 只是,人生于世,最需要提防的可能就是自己的同类,这一准则放在人族中更是媲美真理。 老爹大概打死也想不到那名修士是为寻卜离而来,以及这家伙竟然是地球人,真巧。 听了我讲的过去后君长青忽问:“你既然坏了他的丹田,他如今为何还能与梼杌大战?” 梼杌也道:“它的力量感觉也就比仙人差些,放眼人间,不算一些大妖,几近无敌。” 这么一说。 我抓住修士的手腕探了探,丹田很正常,被修复了。丹田被破并非无法恢复,但那不是凡人会有的本事,而且,这家伙的体内有卜离留下的一缕气息,盘旋于心脏周围,随时都能取走这人的命。“你成了卜离的奴隶?自由的人不当去给一头凶兽当奴隶,你还是可以啊。” 我很是佩服。 虽然追随强者谋利是很多智慧生物的天性,但凶兽....但凡脑子正常的智慧生物都不会想要追随它们,因此一直以来凶兽的奴仆多是因为它们强大的精神力干扰而精神不正常的疯子。 只是,多是,终究不是全是,有时也会有神智正常的智慧生物追随凶兽。比如清弥,那家伙麾下的智慧生物仆从就没少过,不过清弥的仆从....那纯粹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产物。 卜离可没清弥那恶劣趣味,这也就是说,眼前人是自愿成为卜离的奴仆,不是因为生死甚至精神都被控制。 修士大抵也深知我和他之间的仇恨有多深,因此很是痛快道:“当年之事是我对不起君族,你要杀我便动手吧。” 我回以白眼。 君长青提醒道:“你的罪行按着君族的规矩诛九族起步,魂飞魄散的那种株连。” 修士脸色终于变了。“是我犯的错,非我九族,君族怎能如此残暴?” 我一脚踩在了修士脸上。“雷泽死了数十万族人,君族便是要以此为由合情合理合法屠了地球文明都并非不可操作。最后是诛九族还是毁灭地球人族都还不一定呢,你想说残暴的话可以等最后的判决下来再说。” 梼杌也佩服道:“弄死几十万古神神民,厉害,不对,这样的话我是不是该搬家了?为了地球人族和古神神民对上可不划算。” 君长青想了想,对修士道:“若你坦白从宽,我可以帮你争取轻判。” 修士问:“只杀我一人?” 君长青:“....诛九族起步。” 336、第四章疫鬼·区别 在疫鬼被虐死之前,我与君长青终于测试出了合适的电压,再以此为基础在疫鬼身体表面布置了层层雷霆结界总算赶在出事之前将它送去了山海界。 山海界是盘古世界无数世界中数一数二的古老世界,也是洪荒破碎后的主要碎片所在。 我出生的雷泽界是昔日雷泽的无数碎片之一,而整个雷泽是洪荒的无数碎片之一,山海界能够当得上一句主要碎片,面积可想而知。我没转过,但族里有一些典籍里有过记载,根据估测,仅是山海界仅是陆地面积都远超银河系。 哦,你问世界这么大?那从世界的这一头去另一头岂非要累死人? 不会,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强大神类能跨越空间,一步踏出就从世界的这一头跑那一头去了,凡人物种则有遍布山海界的传送阵,只要交钱就可以传送,即快又安全,只要去的地方不是太远,价格都很低廉。这玩意与做高铁差不多,价格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增加。 为何不由重量决定? 简单啊,随便一枚芥子戒都能塞进几座山,品级足够高的芥子戒....你塞个银河系进去都问题,盘古世界顶级的空间神器之一是一个专门研究空间的文明造物,里头塞了一整个世界的文明。那件神器完全造成的时候正好是那方世界毁灭之时,那个空间文明便将整个世界所有文明统统打包塞进了种族最伟大的造物中躲过了末日。 芥子戒当然塞不进一整个世界的文明,但完全能当移动仓库使了,不仅不占空间还不占重量,和普通戒指差不多分量,而芥子戒那点重量,你好意思收费? 高岚考上搜救队后单位就给它绑定了一个芥子空间,连戒指的重量都没有,与灵魂链接在一起,更没法收费。 久而久之,盘古世界很多世界的传送阵都按距离收费无视重量了。 不过,疫鬼这情况,我哪怕捧着如山的灵石也不可能有传送阵会接待我们。 梼杌道:“这里离若水可不近,便是飞,以我们的速度怕也得飞数年。” 疫鬼的主要聚居地在若水,而若水在南荒与羲和的交界地带,而我们....不走正道的副作用便是落足点不保证,没有误差的都是神人,而凡人物种,有误差很正常,至于误差大小,完全随机。 我们的运气还算可以,落足之地是南荒——南荒南部,与若水的距离没走过所以不知道,但千亿里是保守估测。 这走过去....感觉途经的所有种族都能派出人来追杀,一只新生的还没学会怎么控制自己力量的疫鬼过境可不是好事。 君长青提议:“要不扒火车?” 梼杌茫然的看着我们。 我解释道:“非法坐车,你可以理解为蹭传送阵,不买票的那种。” 青鸟道:“别想了,每座传送阵都有结界,没有票会被结界排斥无法进入。” 君长青不以为然。“这世上不存在毫无漏洞的结界,哪怕没有,也可以拆一个。” 我说:“你当传送阵的驻守力量是死的吗?” 山海界的智慧生物数量相当丰富,传送阵自然也不仅连接自己种族的其它城市,还连着其它种族的城市,不放一些武装力量哪个统治者能够睡得着? 话说到这份上我们都无语了,这简直没路可以走了。 疫鬼道:“你们能送我至此我感激不尽,接下来的路我自己想办法吧。” 梼杌立马顺坡下驴摆手:“那就再见了,既然有机会来山海界,我正好去拜访一些老朋友。” 我看着梼杌。 梼杌理所当然道:“我只答应了帮忙解决疫气,没答应连这只疫鬼一起负责。” 梼杌说走就真的潇洒得走了。 君长青眼巴巴的看着我。“小落....” 我说:“救人若不救到底,不如一开始就不救。”而都出手相救了,不彻底解决问题,回头也会别扭呀。 君长青:“....” 我看向青鸟。 青鸟淡淡道:“正如你所说,救人当救到底。” 疫鬼闻言顿时眼眶发热,看着就挺热泪盈眶的,不过—— 君长青道:“你的眼泪若是掉地上,方圆几十里的生物都得死绝。” 疫鬼的眼泪顿时卡在了眼窝里,要掉不敢掉。 围炉夜话是一件很有气氛的事,荒野围着篝火夜话也算有氛围,至少此时此刻焉嗒嗒的我们很适合侃点什么转移下注意力。 之前就说过,青鸟一族能跨越世界,究其本质,这是一种空间天赋。 既然是空间天赋,那么自然不止能跨越世界,还可以跨越空间,自然,跟强大神类那种这一秒在世界这一边下一秒跑另一边去了的强大没法比,但短距离的空间跨越并非难事。 说到这里也就不难猜我们的遭遇了。 一口气进行了几百次空间转移,要不是我们皆非常人,躯体早就因为无法承受这般频繁的传送嗝屁了。毕竟,这种空间传送与传送阵可不一样,传送阵很注重客户的感受,而青鸟一族的传送,它们自己是不会有什么感觉的,就跟鱼意识不到水也可以淹死人一般,但非青鸟一族的乘客....不是实在没办法的话建议去坐传送阵,为了生命。 我和君长青最焉,一点都不想说话,疫鬼的身体状况比我们更差,不过大抵是类似“秀色可餐”的精神,这家伙居然是我们之中精神头最好的,主动跟我们闲侃。 君长青努力打起精神陪聊,我则盯着身体状况与精神状况都比我们好的青鸟的手中的烤肉。 烤肉源自青鸟猎的一头形似牛的生物,之所以是形似是因为那头生物的体型快赶上大象了。不管体型如何,在山海界这种灵气浓郁的地方生长的动植物不仅纯天然,味道还特别好,哪怕不加调料随便烤烤都香得让人流口水。至少吃了十几年带有各种乱七八糟杂质的食物的我口水已经流出来了,越想越对比就越想流口水。 烤好的第一份肉青鸟在我的目光下无语的递给了我。 我啃着烤得火候正好的烤肉,肉质鲜嫩,香。“好吃,可惜没酒,感觉少了点滋味。” 吃肉的时候佐以美酒更添滋味,犹记得当年大洪荒时代,凤凰的酒窖几乎是我与娲灵的后花园,哪怕每回我们都会给它留下许多酿酒的材料,但等了许久终于酿成的美酒一个没留神就被人喝光了这种事.....只能说,我和娲灵最后都被揍习惯了。 这年头想要找出凤凰那样的酿酒手艺很难,但寻常美酒我也饮啊,可惜什么美酒都没带。 正懊恼着便闻到了酒香。 青鸟将酒坛打开后酒香就更浓郁了。 我道:“好香,不过闻着不像华夏的酒。” 这酒一闻就是几千年的古酒,但华夏古时候的酒不是果酒就是谷酒,我都闻过喝过,和眼前这个似乎有些区别。 “这的确不是华夏的谷酒,是伊什塔尔很久以前送我的。” 已经伸出手的我顿时止住了爪子。 伊什塔尔? 两河流域的信仰神? 也就是中东民族酿的酒? 华夏埋了几千年的美酒绝对有的是人敢尝尝味,君不见墓室里发现的古酒,盗墓贼只要不是酒精过敏或实在缺钱都不介意品尝一二吗?毕竟,华夏酿的酒本就是越放越沉,度数也越高,走的就是时间路线。但西方路线的美酒放个几千年....突然就觉得只吃烤肉滋味也是不错的。 青鸟无语道:“这是伊什塔尔自己酿的。” 闻言我继续伸出了爪子,一个神祇酿的酒,几千年的保质期是最基本的东西。凤凰当年酿的酒,放个几十亿年都还能喝,就是没试过,大家都没活到几十亿岁,唔,也不是都没活到,至少娲灵如今的年龄,肯定不止几十亿了。 青鸟又单独拿了一坛给疫鬼,让它与我们共饮一坛的话,那明天也不用赶路了,都得忙着治疗染上的瘟疫。 取出几只杯子倒了酒分了,君长青饮了一口美酒后道:“好酒,没想到西边的毛神还挺会酿酒的,神话不可尽信啊。” 我随口问:“神话?” 我随口问,君长青也随口答道:“刚来地球那会随手翻过几卷地球上的神话资料,那个伊什塔尔被描绘的....我都想怀疑作者是不是跟她有仇。有一段还说她向一个叫吉尔伽美什的凡人求欢,还被拒绝了。什么时候神类如此重口了?连凡人都下得去口,被拒绝后居然还没杀了那个凡人。” 神类爱上凡人物种在传统观念里是相当重口的事,现在虽然有所改变,但抖m比起重口貌似也没好哪去。因此不论是过去还是如今这种情况都很稀少,毕竟,世间终究是正常人与神居多。 举个例子的话还是拿少凰来说好了,它只爱过琅鸟,却非一开始就爱上琅鸟的,我推测它是在漫长岁月的相处里,在它一点一点变成一个真正的神祇的过程中琅鸟参与得太多,多到少凰意识到的时候已经爱上了它。但那是特殊情况,如果是正常情况的话,少凰一开始就没拿琅鸟当人,而是一块肉,谁会爱上一块肉扒?且还是一块味道不咋的的肉扒。 神类与凡人的力量差距,以及寿命差距,两者结合的例子特别少。而那少得不能再少的例子里的凡人也多是拥有能与神类比肩的力量的,比如神尊的道侣,也就是那位妖君,本是一株普通的梧桐树,但当它修炼成妖神后已经不能再算是“凡人”了。 除非是特别浪的神类,否则是不会向凡人求欢的,而被拒绝....积点口德的拒绝也就罢了,但用一张不刷牙的嘴拒绝的话,三途的车票都能省了,因为再也不用去三途了。 不过—— “西方的神类和东方的神类根本不是一挂的,画风自然不一样。”我说,西方神类,那神话虽然大部分都令人怀疑,但无风不起浪,哪怕拿筛子筛一遍还是得感慨:西方的神类真不是一般的浪,也特别热衷于和凡人交/配。按着人的三观去解读它们绝对能读透,不似少凰它们,用人的三观去解读它们的三观....只会想抓狂。 君长青道:“那也很重口了,尤其是我还记得希腊神话里连跟动物交/配的神都有。” 这个就真的很重口了。 神类和凡人也就罢了,生命形态与寿命差距再大也都还是智慧生物,但动物的话....那是智慧生物吗?能沟通吗?怎么下得去口的? 青鸟开口道:“苏美尔众神没那么乱。” 君长青问:“一个神类想睡凡人难道不够重口?” 青鸟想了想,道:“在那一片,这还真不算什么,西方的神类普遍放纵/欲/望,说是神类,其实更像是拥有了超凡力量的人类。” 君长青赞同。 我好奇道:“如果那样是常态的话,那么那个人类为什么要拒绝伊什塔尔?凡人得到神的恩宠,应该会被认为是很荣幸的事情吧?它有心上人了?”若是如此,那感情也是够深的,女神求欢都能拒绝。 青鸟面色顿时面露古怪之色。“不是,吉尔伽美什是人类的王,欺男霸女的事没少干,女人很多,有自愿的也有被强迫的。” 我不解了。“那为什么拒绝?” “我记得神话里好像记载着吉尔伽美什嫌弃那位金星女神水性杨花所以拒绝了。”君长青道。 我:“....一个有强女干前科的家伙在婚姻制度刚有个萌芽、又是母系时代向父系时代过渡的时代嫌弃别人水性杨花?这若不是写的人瞎扯便只能是吉尔伽美什脑子有病了。” 青鸟道:“不是瞎扯,确有此事,不过吉尔伽美什脑子也没病。” 我饮着美酒吃着烤肉等着青鸟的下文,而听完了下文我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那位吉尔伽美什脑子有病。 华夏的造人神话是女娲造人,而造人的理由是感天地空旷寂寞,或许会有人觉得哪有人能无聊成这样?我还得说,真有人能无聊成那样,大洪荒时代众神之所以创造后裔可不是因为想繁衍后代或爱惜血脉,普遍是因为那年头智慧生物太少,想找个人说话聊天都难,整个世界孤寂得让神怀疑是否整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个神类。 虽然不是只有一个神类,但早期的时候这还真没什么区别。 比起华夏的神话,苏美尔的造人神话就显得一点都不造作了——众神不想自己动手干活,嫌累,所以创造了凡人来服侍自己。 也就是说,苏美尔的神话里,凡人诞生的定义就一个:奴隶。 很难说解闷和奴隶两种定义的优劣,或者说,哪个都不是好定义。但两相比较的话,看过东西方神话的人都知道西方神话的矛盾比华夏神话更尖锐,毕竟,后者再怎么无聊,也终究是祖先跟子孙的关系,矛盾肯定有,但不会如西方那么尖锐。 吉尔伽美什所处的时代是神权与王权矛盾最为尖锐的时期,底层的凡人不管是神权至上还是王权至上都是奴隶自然没什么感觉,古时怎样,现在未来自然还是怎样,但执掌权力的君王却不然,尝到了权力的滋味的王,大多无法容忍自己头上有一个能随意剥夺自己权力的存在。 伊什塔尔因为她老公的死一度精神恍惚,因此着了以前对付过的一头魔兽的道被做成了冰琥珀几百年,直到吉尔伽美什杀了那头魔兽才得以脱困。但吉尔伽美什救她还真是个意外,大活人被做成冰琥珀几百年造成化石了,吉尔伽美什终究是个凡人,完全没想到神类的生命力能强到这份上,他原以为最多到时候自己心情好就给金星女神收个尸。 虽然伊什塔尔很美,但吉尔伽美什....是一个王,所以,在那个尚未有贞/操观念甚至婚姻观念都刚萌芽,很多人知母不知父的时代,他要求睡处/子,他的臣民除了忍还真不能做什么,反抗的话又打不过,妻女还是会被抢走,除了忍还能怎样?明知会死仍能鼓起勇气反抗的稀有得堪比强大神类的数量。 被捧得太高也太久的结果就是吉尔伽美什没调整过来,他将伊什塔尔当成了自己的臣民,用对待自己臣民的态度去看待伊什塔尔了,嫌弃伊什塔尔水性杨花以及苛责伊什塔尔让冥界的人带走她老公的事迹。 伊什塔尔是个神,划重点。 一个自身道德就严重有问题的人去苛责别人的道德问题也就罢了,宽己律人乃人之天性。但一个凡人居高临下的斥责一个神类,且还是一个手握权杖与利剑的神类,这是活腻味了还是活腻味了? 吉尔伽美什最终真的应了一句话:不作就不会死,作就一定死。 我说:“明知不是对手还要挑衅,就算王权与神权有冲突,挑衅的如此直白,智商肯定不在及格线上。” 疫鬼饮酒美酒道:“这个应该是文化差异。” 我诧异的看着疫鬼,什么差异? 疫鬼道:“地中海那一片的神话人物普遍这种德行,圣经里还记载着天使路西法因为不满耶稣让一个凡人居于自己之上而说自己要造反,当着耶稣的面说的。” 君长青:“....被个凡人踩头上,想造反很正常,但当着老大的面说要造反.....” 我接道:“等于提醒老大赶紧镇压自己。” 青鸟道:“西方的非人生物多放纵/欲.望,当七情六欲被无限放大后,这些行为便也不足为奇了。” 我说:“所以都没好下场。” 青鸟似是思索了片刻,然后沉默了,显然是一时半会想不到反驳的例子。 开头的闲侃过去后青鸟开始将话题往山海界的常识引,明显是想趁着还有时间多给疫鬼补课。 我很配合,然并卵,我的常识大多是大洪荒时代的,与如今差的岂止几代人,而是若干代神,当考古或传说听听还行,当真就有问题了,因此主要是君长青和青鸟在补课。 疫鬼补课时我也顺便补了不少常识,这是从少凰它们身上都补不来的,那些家伙对于凡人物种不是漠不关心就是漫不经心,这些关于凡人物种之间的常识还真教不了我。 我屈膝支着下巴瞅着青鸟,这课补得真是含金量十足,以及世道变化真大。 我还记得自己死那会洪荒大地虽未打成一锅粥却也差不离了,众神征战,凡人物种做为蝼蚁,或为诸神用以消耗敌人力量的炮灰,或为....食物。 弱肉强食的法则被诠释得淋漓尽致,这也是为何神类爱上凡人物种在那个时代是一件重口的事,重口得堪比人爱上一头肉猪。虽然肉猪不是智慧生物,虽然凡人物种是智慧物种,但都是食物,爱上食物,怎不重口? 但如今,不少种族的食谱里都剔掉了智慧生物这一品类,虽然不能笃定的说快饿死的时候也不吃,但在正常情况下还对智慧生物感兴趣的真心不多。而那些没剔掉这一食谱的也多是基于不死人的前提下你情我愿的买卖,性质有点像地球上的卖血,只不过在这里是合法且正规的卖血,卖之前还得体检的那种。 山海界有无数种族,却整体和平,没有了我曾熟悉的战火纷飞、种族歧视与冲突。 那时候只有很少的一些地方能同时看到多个种族的人出现,但即便如此,若是仔细观察也会发现那些人根据种族而有着不同的地位,源自于种族的地位差距。一言不合打起来更是司空见惯,若是地盘的老大强,也不过是将全武行放到城外去上演。 而今,一座足够繁华的大城里,大街上走着的种族加起来能写一部厚厚的智慧生物大全。 鱼能与鸟就货物的价格吵得唾沫横飞,一条鱼的游泳池府邸旁边可能就是一条鸣蛇,街头一个卜卦的神棍可能就是一只囊中羞涩的年轻神类或狌狌之类的生物.... 搁大洪荒时代,怕是没有任何人与神能够想像如此画面。 神尊,真的很厉害啊。 也更想见一见它了,但愿它还活着。 青鸟一族的传送真的对活物相当不友好,终于到了若水流域时不论是我还是君长青亦或疫鬼都一副晕车过度的模样,不同的是,疫鬼吸食了周围浓郁的疫气后便很快恢复了精神,而我与君长青则无法在这样的环境里得到助益,只能先忍着。 疫鬼在这样的环境里得到了很大的助益,并且彻底完成了疫鬼的转化,变成了一只完整且彻底的疫鬼。 佛也送到西了,问题解决我便抬脚便往回走,走了两步却发现青鸟没跟上来,我问:“你不走吗?”这地方全是疫气,根本不是人或妖呆的地方。 青鸟随口道:“我陪他一段时间,等他适应了再走。” 君长青闻言笑说:“如果不是他现在变成了疫鬼和你的生活习性截然不同,我都想说你俩干脆复婚得了。” 青鸟:“....” 我犹豫了下,忽问青鸟:“你可知为何若水这一片疫气如此浓郁?” 青鸟茫然的看着我,显然不解我怎么突然问这么一个问题,但还是回道:“似乎是因为此地天地间的污秽之气汇聚的一个地方?” 我颌首。“是,也不是。” 青鸟不解的看着我。“何谓是也不是?” “这里是天地间浊气汇聚一个地方,却不是地面,而是地下。”也是卜离那家伙最初诞生的地方。 青鸟思维很敏捷。“若木之下?” 若水源于若木,若源自地下,便只能是若木之下。 我点头。“源于若木之下这种说法是如何来的?” 青鸟道:“自然是因为若水源头只有若木这一株植物....若木可辟疫?” 毒蛇出没之地,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若水疫气亦然,毕竟,古早的时候若水也有别的植物的,只是随着疫气自地底涌出,便只剩下了若木。 我说:“若得一滴若木精华凝成的若木之心,你将永生免疫任何疫气。” 所以说,若木之心真是个好东西,但很难得到,因为若木是上古神木之一,与扶桑木、建木等差不多时代的神木。反正我记得我死那会,若木已经快修成上神了。 青鸟:“为何告诉我此事?” 我说:“觉得你说不定用得着,便是用不着也无妨,权当听异闻吧。” 回了地球第一件事便是处理那个修士的事。 走的时候我将他交给了特勤处让特勤处拷问,顺便打了个电话让阿吉和小鸩去监督免得特勤处将修士给放了,地球就这么大,华夏的修士就算不认识也多半对别人的传承有一定了解,祖上说不定就打过交道,说不好特勤处里就有和那名修士有交情的。 对此,小鸩当时在电话里问我:“既然知道可能被偷偷放走,为何还要交给特勤处?” 我道:“自然是想看看特勤处的态度,未来是战还是和。” “战?和?那么严重?” “所以你可千万看好了,别让人被放走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回来的时候人还在,不管这期间有没有发生什么,反正最终的结果都是我满意的。 稍微不那么满意的是这些家伙竟然这么久了关于卜离的任何消息都没问出来。 赵哥见了我的眼神后顿时满是郁闷之色。“谁知道卜离给了他什么好处,竟然让他这么维护那只凶兽。” 我说:“也不一定是好处,更可能是威胁,他的亲朋好友都查出来没?”若是清弥,可能会在萝卜和大棒这门艺术上玩出各种花样来,但卜离的话,九成九是那个修士有什么非常重要的把柄在它手里。 “查出来了,但没人失踪。” 闻言我立刻伸出了爪子。“将他九族的地址和名单给我。” “九族?这调查范围也太广了吧?” “那你可以考虑等卜离日后自己现身。” “我马上让人去查。” “我要见他。”顿了顿,我问:“话说你们没将他给弄死吧?” “没有,不过他在这期间多次想要自杀,但每次都被你徒弟给拦了下来。” 赵哥的神情有些怪异,但我也没太在意,只是,在看到那个家伙的时候我立刻了然了赵哥的神情。 小鸩真的是一个相当认真的人,在发现这家伙似乎一心求死后便做了一些安全措施,于是,我再见到那家伙的时候这家伙的牙齿已经被拔光了连咀嚼东西都成问题更遑论咬舌自尽,四肢的骨骼被敲碎、手筋脚筋被挑断再加上丹田被封绝对没法寻找或制作任何工具自尽,撞墙都不行。 小鸩你不去当酷吏似乎有些屈才。 “都这样了他还是没都没招?”我问小鸩。 小鸩很是无奈的点头。“师父你有办法吗?” 我说:“没有。” 无视别人意见而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的法子我脑子里随便一番就能翻出百八十种,但都和灵魂有关,等我读完了,这家伙即便没有灰飞烟灭也会是差不多的状态。问题是这家伙还要接受审判,将犯人弄成智障送上被告席....这操作太6了,审完了是关疯人院还是上断头台? 我在这家伙的面前坐了下来。 “杀....了....我....” 我毫不犹豫的道:“我拒绝,你必须活着清醒的接受审判与惩罚,对了,审判应该是诛九族,放心,你的九族,我一个都不漏。” 说着我用指甲割破了他的手臂取了几滴血。“保险一点,到时用血缘法术再搜寻一遍你的亲族,免得有漏网之鱼。”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我的不少族人死于睡梦。”我说。“为了追求力量,你的亲族被你坑惨了。” “不是为了力量。”修士道。 我诧异。“那是什么?权力?”卜离有清弥那么多花样吗? “不是。” “哦,那是什么?” 337、第五章患·公平 修士再次变成了锯嘴葫芦,不过不说就不说,是因为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造成的伤害。而且,虽然好奇缘由,但我还是更想知道卜离的消息,不过以我对九凶兽的了解,就算我真的对修士的灵魂动手术,只怕手术事故的风险也高达百分百。 君长青早就通知了君族的最高会议——由君族在不同世界建立的政权的最高领袖组成,类似联合国,但凝聚力比联合国高,并且有一支足以碾压任何一支君族分支的精锐军队,不过这支军队不听从君王们的命令,只听令君族自洪荒时代遗留下来又在整个种族里拥有极高威望的几个超级活化石。 一般的冲突自然是与哪个分支有关便由该分支处置,但这次的事,死得族人太多,太过恶劣,足以震动整个君族,君族已有千万年不曾因为什么事一下子损失如此之多的族人,相信只要不是死人都不可能毫无感觉。 再加上凶兽的特殊性,惊动最高会议是必然的事,我和君长青既没有自己私了的想法更没有那个权力,这种涉及到了政治层面的事自然由政治层面的人来解决。 解决的效率很高。 君长青将消息报上去不到一个星期大使便来了。 我:“....我记得最高会议的坐标,似乎不在这方大千世界。” 盘古世界如今的结构,有点像石榴树,世界也有大小之分,这种划分是按稳定性和世界寿命划分的,不稳定的世界会向稳定的世界靠拢,最终形成一个酷似有大核的石榴的存在。一个大千世界是一颗石榴,主体是核,那些靠拢过来的世界则是籽。因着相互干扰渗透的关系,在一个大千世界内来去是很容易的事,毕竟在同一颗石榴里,但要是去别的大千世界,那就是跳到另一颗石榴上,难度就有点高了。 一个星期的时间根本不够? 啥? 我曾去过修冥的那方世界? 考虑一下修冥什么境界吧,丫愿意,蹦跶到另一个宇宙都不难。 大使先生一脸苍白的道:“临时撕开了一条通道。” 我:“....”我为你默哀,这种方式快倒是快了,但没有神类的强大身体素质,绝对折腾人。 虽然身体堪比重度晕船的人坐船环游了全球,但这一点都没妨碍大使先生的效率,只用三天就将事情谈妥了,真不愧是从业两万多年的外交官,姜就是老的辣,。 在我称赞大使先生厉害时,大使先生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我:“我跟他们聊的时候他们似乎很清楚规章制度,清楚得让人怀疑这里是否真的只是原始文明。” 神律是约束众神与凡人物种的规章制度,不同等级的文明享有不同的权力与义务。 地球属于原始文明,而原始文明意味着不用承担义务的同时可以受到最基础也最保守的保护——文明不灭绝就行,当然,若是自己作死,那么神律的保护也收回。 也因此,原始文明和低级文明对神律不似高等文明那般深刻到刻进血脉里,大部分根本不知道这些规则的存在,也没有多少高级文明会有兴致做法律科普。跟人谈犯法与否是建立在打不过或不分伯仲的前提下,当高级文明在低级文明犯法时完全能轻松摁死低级文明时谁会有兴致浪费口水科普法律?先揍了再说,而揍完后....也不需要科普了。 诚然,不教而诛谓之虐,但别人都已经犯了事了,就算虐,还是得揍。而且,高级文明对低级文明,多少都带着高高在上和睥睨的心态,谁见过上位者对下位者亲自普法的? 且,法律这玩意,越是先进的文明,法律条例就越丰富,除非专门学这个的,否则撑死将不可殖民原始文明、不可无故屠灭低级文明、不可杀害神类幼崽等几条要命的记牢,其余的,需要时再找职业的咨询。 据说文明炼狱里至少十分之一的文明就是法盲,不懂神律然后犯了神律,然后....整个文明所有智慧生物被投入了文明炼狱,运气好还能有几个幸存者活着出来延续文明,运气不好,文明彻底湮灭。而且,就算能活着从文明炼狱里走出来也很难说是幸运。 举个不太好听例子的话就好比地球文明被丢了进去,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年后被放出来,回地球一看,地球被别的智慧生物入侵了,再一看,不是入侵了,是人类离开后这颗星球孕育出了新的智慧生物—— 这就很尴尬了。 地球的文明等级,神律跟他们很遥远,触犯神律....这个倒不遥远,已经弄死一位神祇幼崽了。 大使先生继续道:“我原是想激怒他们,从而顺理成章的谈崩好让华胥上神无话可说的。” 我:“.....哦。” “盘古世界很大。” “我知道。”本来就很大,被神尊魔改后,便是我也无法想像盘古世界如今有多大了。 “虽然生命之神奇,不论什么环境都能孕育生命,但因着诞生环境的不同,寻找适合种族生存的宜居地并不容易。” 我颌首。“我知道。”远的不说就拿地球和银河系来说,适宜地球人居住的天然星球怕是十分之一都没有。 “很多种族都是选择改造那些不适宜生存的地方。” “那也没办法,宜居地就那么点。” “但改造不宜居的地方成本高于开发一颗本就宜居的天然星球。” “那是肯定的。” “那么你可以解释一下为何他们会知道规则,并且忍下了我在谈判时的诸多找茬挑衅吗?” 我讪笑。“我将相关的神律与一些案例抄了一份给特勤处。”灭了地球文明夺取地球的成本太低,原只是以防万一,谁知你丫还真打着如此狠绝的心思并想付之行动。 “你的身体里流着的是君族的血。” 我颌首。“我没背叛,就是觉得没必要。” “你的行为与背叛无异。” 我说:“我大概能猜到你的想法,君族发展得很好,人口增长也喜人,资源的增长与消耗已达到饱和,若是处理不好必然出事。”哪怕我不是玩政治的,仅是看华夏五千年的王朝更迭也能看出来人口与社会发展到资源增长与消耗达到饱和时会发生什么——所有王朝都倒在了这一道坎上,族群也背叛以战争的方式减少人口。 君族如今也正处在这样一个关头,繁花似锦之下是过不去就是出大事的隐患。 这种坎盘古世界的高级文明都经历过很多次,也都有了经验。 既然是资源问题,那就开拓新的天地增加资源的总和,以及开发新技术,开源节流一把抓。 只是,比起需要厚积薄发不知道要积累多久的后者,前者显然更快捷,还可以顺便催化前者。 可是—— “少凰上神以及众神是不会向祖文明投降的,战争不可避免,君族做为古神民,不仅不可能置身事外,还会是战场的重要棋子,届时死去的族人必定无以计数。”到时就不是资源不够用,而是资源多到残存的族人几辈子都用不完的问题。 我继续道:“若我没说错,神界应已向君族征兵,且日后还会越征越多。战争后瓜分地盘,君族只要没有灭族,必会有丰厚回报,这道坎也将不再是问题。既能通过非战争的方式复仇,又何必在这种时候为了区区一颗宜居星徒生枝节?” 大使先生目光冷定难辨喜怒的看着我。“只是因为觉得徒生枝节?” 自然不是,我委婉道:“智慧生物皆有不忍之心。”变态另当别论,可我又不是变态。 大使先生摸着下巴思忖了片刻,忽问我:“若无即将到来的大战,你仍会如此?” 我说:“宇宙很大,种族的名声积攒不易。” 若是大洪荒时代倒也罢了,拳头硬就是真理,但神尊所开创的时代,战争并不罕见(神尊并不反对诸文明掐架,甚至隐隐有鼓励的态度,但对战争的烈度压制得很厉害),但战争必须师出有名让人没法说你发动战争不对,类似于春秋时代的义战,当然,不要脸的也有(虽然师出有名的战争也同样不要脸,但至少走了心,并且除非有实打实的血海深仇,否则为了颜面也不会搞什么大屠杀),可如今又不是战国,神律的权威自建立起便无人或神勇于挑战,确切说,也不是没有人勇于挑战。只是,神尊不死,神律的权威便永远稳妥泰山,那些挑战者用自己甚至种族的结局完美诠释了惨字的多种写法。 这种情况下,一个种族的名声真的很重要,你名声烂大街,谁敢与你结盟与合作?你打进别的文明地盘里,到时候就得享受满目皆敌的游击战了,而名声好,哪怕你什么都不说,百姓也会相信你不会屠杀,也不准备灭亡这个文明,最多打算捞些油水,如此,百姓自然不会没完没了的起义。 “所以我才盯上了地球,是他们先作死的,只要操作得好,不仅不会损害我们的名声,还会让我们的名望更上一层楼。” 所以说我最讨厌那些根本不考虑自己的行为会到来什么后果的家伙,不管是行善还是行恶,考虑一下后果会如何会死吗? 我无语道:“你这是跟地球杠上了啊?” “我只是好奇,若地球与君族之间要做个选择,你会选哪个?” 我说:“做为成年人,我两个都选。” “贪得无厌。” “所以我才说做为成年人呀。” “若不能两全呢?” 老兄你怎么就这么犟呢? 我无奈道:“这种事,怎么说都是没意义的,因为说得再好听也只是说,只有真正发生时下意识的选择才是真正的答案。” 大使老兄总算没再死杠了,直接告辞了,他还得去找特勤处接收犯人——修士及其九族。 所以,你专门跑来我面前就为了跟我探讨我是否背叛以及未来是否会背叛这种问题? “这是多闲啊。”我说。 尘寰道:“许是为你着想,不希望你走错路。” 我问:“我看着像是会走错路的小孩?” “你方才的回答就很让人不放心。” 我叹道:“那可是真心话,虽然谎言可能会让人放心,但我不认为他会信。” 尘寰愣了一瞬。“在你心里君族与人族竟是同等地位的?” 我回以白眼。“两个种族都存在于我心中。” 大使先生告辞后没多久特勤处就派赵哥送来了消息,那个修士招了。 我大为惊讶。“怎么招的?之前不是死不开口吗?”为了让那家伙招,特勤处将各种酷刑都给用上了,完全没用。 “他的九族一个不漏的被抓了起来。” “此事我知。”我还知道是真正的一个不漏,大使先生专门带了工具,是通过基因扫描和比对结果来抓人的,完全不担心抓错,更不担心有漏网之鱼,就是大部分人全家被抓起来都一脸懵逼——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个亲戚。 可这和修士开口招了有什么关系?基因又不代表亲情。 “被抓的人里有个是他的孙子,也是他唯一的直系后代,你那位族人说那个人应该早就死了,是有别的力量在维持他的生命。” 我觉得隐约能猜到修士当年是为了什么了。“什么力量?” “带有神性的力量。” 我:“卜离。” 九凶兽虽以神类为食,但本质上也是古神类,直接证据就是宁渊是扶桑怀胎万年生的,以及卜离自己就是若木孕育,若木对瘟疫的高抗性也与此有关——盘古世界的瘟疫之源是它生哒。 “那个人现在如何了?”我继续问。 “灰飞烟灭了。” 我:“???大使先生这么容易就放过他了?” “是交易。” 我思忖了片刻。“那家伙开口,大使先生给他孙子一个痛快?” 赵哥点头,犹豫了下,问我:“你不想知道大使先生对他孙子做了什么吗?” 我坚定的说:“不想。” 说完我换了个话题。“卜离还在他说的地方吗?” “在,他居然没跑。”赵哥很是佩服的道。 我疑惑:“他为什么要跑,你们又没能力杀了他。” 赵哥:“.....你呢?” “我也没有。”若能弄死卜离,大洪荒时代我就弄死了,好吧,也不是没弄死,弄死过一次的,但凶兽能读条复活啊。 赵哥:“....那怎么办?”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可以向神界求援,但你们已经将神界如今的老大给得罪了,所以....”我给了他一个你懂的眼神。“也别指望阿莯,它已经尽了最大的力给你们争取生存的希望。”若非如此地球如今要面对的就不是卜离而是少凰的无果剑了。 “希望?这根本就是死局。” 我说:“至少没无果剑那么绝望。” 赵哥抓狂了须臾后终是冷静了下来。“你刚才既然说可以向神界求援,也就说这种事神界是有规章制度的?” “是啊,不过我也说了,你们已经将神界如今的老大给得罪了。” “它既是神界的首领,肆意破坏规则,也不怕威信全无吗?” 我说:“不怕啊,若是孟凰,或许会管这事,但少凰,它是新上任的,它的威信来自于它强大的力量,并且,它不会一直在那个位置上。” 少凰的性情是个硬伤,只适合做乱世中的创业者,不适合做太平时的守成者,少凰自己大概也有自知之明,因此非大战都是让五君共同执政。这次想来亦然,特殊时期众神会同意少凰坐在那个位置上,但战争结束....妥妥的拉少凰下马。 而且,少凰老实说也不算破坏了规则,毕竟,卜离不是她放的,地球也是实打实的犯下了族(种族的族)诛之罪,只能说,少凰在神律边缘蹦跶的技巧已然炉火纯青。 我很认真的解释,然而赵哥还是很抓狂。“人杀神会被灭族,那神杀人呢?” 我说:“没灭绝文明的话,最多拘留,赔偿了的话就不用了。哦,对了,人杀神也不是什么情况都会被灭族的,至少堂堂正正的挑战神祇然后在战斗中杀死神祇是无罪的,哪怕它的亲人奉行血亲复仇法复仇也只能找你一个而不能牵连你的亲人和种族。” 赵哥愣了下。“那灭绝文明呢?” “那得看有心无意。” “有心又如何?无意又如何?” “若是有心,自然是有期徒刑百万年起步,上不封顶,若是无意,普遍无罪。看你的眼神,该不会期盼死刑吧?” “不可以?” “可以,但没有这种先例。”神尊早年虽为了神律杀过不少神,但认真来说那就是为了立威以及肃清隐患,和那些神灭了多少凡人文明关系真不大。 “这公平吗?” 我说:“我个人理解的话,在这方面挺公平的。” 赵哥看我的眼神俨然看怪物。 我解释道:“我是说认真的,一对人族夫妻只要身体没问题,多则几年少则就能诞生一个甚至多个子嗣,而神类的繁衍能力....仅是怀胎的时间就足够人族过去几代人了,而养大幼崽的时间也足够一个猴子进化成人类了。还有那些高级文明,文明越高,个体的寿命也越长,而寿命越长,繁衍能力也越差。若是低级文明生物杀死高级文明的生物只需一人做事一人当,那么完全可以凭数量耗死高级文明。” “既然是高级文明的生物又怎会轻易被低级文明生物杀死?” “已经有人族干掉了神类。” “那是只幼崽。” 我叹道:“所以更恶劣啊,你若能干掉一个成年神类那是你本事,哪怕是神类也要对你抱以尊敬。但干掉幼崽,这比干掉一打成年神类还令神愤怒。凡人很难杀死神类,却能轻易扼杀神类的幼崽,这条凡人杀害神类或高级文明生物当重罪的律例会出现都不是因为低级文明对付那些成年生物个体的行为。” 幼崽关系的是族群,若是大量夭折,那族群也不用延续了。 “还有雷泽死去的几十万人,若是人族以合理的理由发动战争杀死的倒也罢了,可你们不是,古神民的繁衍能力也就比古神类差点,因此同样是重罪。” 顿了顿,我继续道:“另外,这条规则也保护低级的凡人。” 赵哥不可思异的看着我。“哪里有保护了?” “凡人能扼杀神类的幼崽,但成年神类却能轻松毁灭一整个凡人文明。” 看似不公平的规则实则给了繁衍能力差的强大物种与繁衍能力强但脆弱的凡人物种安全感,前者不用担心自己幼崽被暗害,因为成本太高,后者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明被随意抹杀,因为成本很高。 若无这种安全感,那就是大洪荒时代的重复了。 强大的生物可随意抹杀凡人文明,被灭了的凡人文明亦如同草芥,一钱不值。 因为有安全感,才会互相妥协,才会有神律。 赵哥可算是明白了我的意思。“你说的再好,神律也是不合理的,比如这次被株连的人,大部分根本不认识罪魁祸首,却要为他的行为落得灰飞烟灭的结局。” 我补充道:“死前还会被折磨一番,你可以理解为虐杀。” “你觉得它们无辜吗?” 我保持沉默,无辜吗?当然无辜,但这不是没辄吗,不够血腥就没法震慑人族。而这样的事情重演,君族繁衍能力那么差,几十万人口想要恢复过来可不容易,随便重演几次就足够君族伤筋动骨了。而这还是君族底子厚实,换个底子不够厚的古神民,足够元气大伤甚至绝种了。 “原来你也觉得被株连的人无辜啊。” 我说:“你若是觉得神律不合理可以去改。” 赵哥无语道:“我是凡人,哪有那能力。” 我:“....” 突然就心累得不想说话了。 阿莯也曾是凡人,熊猫更曾是惨遭虐/杀的垂死小动物,还有孟凰的弟子团,九成九都是凡人物种,但其中多少最终修炼成了神?更甚至哪怕是生而为神的神尊与少凰也不是生而强大的,它们也曾有过脆弱得随便来个凡人就能杀死它们却无长辈保护的时期。 知道了卜离的下落,但....弄不死它,这真是个问题。 不过,至少还是有那么点希望的,现在的卜离并非全盛状态,而是被少凰给弄残了的状态。不过这丝希望如何抓住,不论是我还是人族都没有头绪,最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卜离在我们的监视下做着各种惨无人道的实验。 哪怕将方圆百里的人都给清空了也没法阻止卜离弄到实验品。 这真是个令人郁闷的现实。 鉴于此,我打算出个差散散心,原本是旅游散心的,奈何辜小哥不从,一番扯皮最终相互妥协——公差旅游。 辜小哥丢给我的案子....翻了之后相当令人无语。 表面上来看这就是个骗财骗色的普遍诈骗案,最多就是犯案的不是人族,是一只妖。这本不无言,这种事情白九灵以前也干过,让我无言的是,受害者自己一点都没觉得自己被骗财骗色的,或者说,他们巴不得献上所有财产换来被骗色,不过貌似都没如愿,钱被骗了不少,色还在。 奈何,受害者的父母长辈显然和自己的子孙意见不一致,奈何,报案吧,儿孙扯后腿,当受害人明确表示自己没被骗时,钱是自己送的,不是被骗的,这案子想立案也难。私底下做小动作吧,那人段数不低,找人教训吧,那是个妖,谁揍谁着实是个疑问。 也因为用了一些不太合乎法律与道德的手段,有人才发现了那只妖才是只妖,然后这案子辗转求到了雪莹山庄。 辜小哥和非人生物打交道多了,知道不少非人生物是能控制普通人的心智的,因此有些怀疑,便接了下来。 唯一的问题是那只妖才搬家比较勤,两三年就换地,也因为搬家比较勤,受害者不仅多还广,几乎遍布整个华夏,时间跨度....呃,最早能查到建国那会,更早也不是没有了,而是因为时间久远加战乱的关系案卷散佚,没法查。 小鸩为了得到更多的信息还去找过特勤处,发现特勤处的记载很少,少到几乎没有,可以忽略不计。 要么就是刚从别的地方来的,要么就是刚从地质层爬出来的,不管是哪一种都棘手。 见到真妖之前,我也如此以为,见到真妖之后,我觉得,这更可能是一根老油条,混迹人间已久,特勤处根本没发现人类社会里有这么根妖族老油条。 338、第五章患·桓萱 邓封放学时感觉少了点什么,左瞅瞅又瞧瞧,没有,又等了一分钟,还是没有。犹豫了下,告诉自己可能是耽搁了,又等了一分钟,还是没有。 别是出了什么事。 心正悬着便听到一个从外面回来往学校内走的住宿生道:“邓封你怎么在这站着?” 邓封回道:“有点累,休息一下。”见对方的表情有些微妙,挑眉问:“有事?” 住宿生轻咳了下。“你别等了。” 邓封否认道:“我只是在门口休息一下。” “好好好,你只是休息一下,不是在等桓萱。”住宿生无奈附和。 邓封点了点头,然后问:“你见到她了?” “见到了,就在那边。”住宿生指了指一个方向,话音未落便见邓封不“休息”了,抬脚疾步往那边走,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邓封找到桓萱时桓萱身边还有别人,一个生得跟电视上奶油小生似的青年男子,但青年绝不给人小白脸的感觉,不论是衣着还是气质都透着两个字:精英。 邓封一见这情况脸顿时就黑了下来,掉头就走。 桓萱见邓封的反应赶紧踩着高跟冲了过去将邓封拽住对青年道:“姜先生我对你真没兴趣,我现在在追他,你这样纠缠不清让我很困扰的。” 现代社会就这点不好,骗了财之后很容易被追踪上,放在古代,换一座城便什么问题都没了,完全不用担心被受害者找上门,而在现代,她总不能骗一次人就换一次身份吧?那多麻烦。 姜先生瞧了邓封一眼,问桓萱:“这是你踩的第几条船?” 桓萱追人真的是无数,让人想活活掐死她的那种追法,同时追一个或多个人,男女不忌,老少不忌,但不管追的时候多么热情,在别人想回应的时候她却会果断表示之前都是开玩笑,拜拜,再火速带着之前得到的金钱遁走。 姜先生也是找侦探寻了半年才重新得到桓萱的下落同时也发现了寻找桓萱的人真心不少。 邓封看桓萱的眼神愈发不可思异,虽只相识半月,却也不是猜不出这女人以前的私生活可能有些乱,但问自己是第几条船是什么意思?这信息量是不是太大了点? 邓封气得快爆炸了。“桓萱!” 桓萱死死按着邓封,对姜先生道:“什么踩的第几条船,我什么船都没踩,对他我也是以结婚为目的在泡,非常认真的泡,不是开玩笑。” 邓封闻言突然就不气了,对姜先生道:“听你刚才的话,你以前是她踩的第几条船?” 姜先生的脸顿时阴沉了三分,睥睨的打量了邓封一番。“你一个穷小子能给她什么?” 邓封不假思索道:“全部。” 姜先生嗤道:“你的全部如何供得起小萱?小萱身上这一套就是你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桓萱闻言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服饰。“这我还真没留意过,花的又不是我的钱,不花白不花。” 邓封有些沉默的看着桓萱,他虽然不太了解品牌,但对方这么说,显然不是虚言。“我以后会努力挣钱。” 桓萱笑得很是深情的亲了亲邓封的脸:“用不着,生活嘛,够吃够穿就行,我不希望你勉强自己。” 秀恩爱死得快不快不得而知,但被塞了一嘴狗粮的姜先生被气走了。 姜先生一走被亲得面红耳赤的邓封立刻与桓萱拉开了距离。 桓萱笑道:“你还真是容易害羞啊,没关系,以后多亲你你就习惯了。” 邓封的脸更红了。“你这个女人收敛点。” 桓萱呵呵笑着靠到邓封怀里。“我就不。” 邓封:“.....” “对了,你刚才是跟我告白了呀,咱俩什么时候结婚?” “我什么时候跟你告白,不对,什么结婚?” “你刚才的意思难道不是告白加求婚?” “你想多了,我就是帮你当回挡箭牌。” .... 而不远处,我与尘寰啃着冰淇淋望着那对吵起来,确切说是御姐(虽然顶着一张很仙女的皮,可行动实打实的御姐)单方面欺负小奶狗的情侣,忍不住问尘寰:“你说她这回是骗人还是真心?” 桓萱,便是那只涉嫌无数诈骗案但就是因为受害者的抵制而一直无法立案的妖,泡男人对她并非罕见事,她那些受害者十个里至少七个被她泡过,不过这家伙着实妖才,每回看别人对自己似乎有了点意思就赶紧表示自己是开玩笑,然后....大部分人被气得想揍她,少部分则是执着的想反过来她,但不管哪一种都没能如愿,因为丫跑得飞快。 让我佩服的是,这丫追人不拘男女老少,从八岁到八十岁都有,并且时常脚踩好几条船,最厉害的一次脚踩十几条船。 尘寰道:“我觉得她是真心的。” 我愣了下。“为何?” 就桓萱那丰功伟绩,但凡正常人/妖看到她又在追人时第一反应都该是又要有受害者了吧? 尘寰解释道:“那个少年的眼神很清正,气质也很阳光爽朗,显然是个日子过得很快乐的人,没有她需要的。既不为利,便只能是真心了。” “那为何不是闲得无聊想玩玩?” “眼神,你也看出来了不是吗?” 看着尘寰默契的模样,我忽然手痒,很想撸毛。“能不能变回原形?” 尘寰:“....我真的很怀疑你究竟是爱我还是爱我的毛。” 我说:“你的毛难道不是你的一部分了吗?” 尘寰语塞的看着我。 智慧生物的心大抵是这世间最不可理喻的东西,其中人心最甚,猜古神类的思维逻辑都比猜人心简单。 确定了桓萱之前所谓的欺诈前科谈不上欺诈,那应该叫酬劳才对。她付出了辛苦,收取酬劳的也是理所应当的,奈何她的付出是凡人所看不到的,自然以为她是只获取而未付出,再加上这家伙也是真的很不着调,每次都是打着泡妞泡男人的幌子去接近目标,不被当成欺诈犯才怪。 一只肆意妄为乱来的妖类身上可不会有那么多功德之光。 鉴于此我和尘寰也就没打算对付桓萱,但也不想早早回去,正好南阳也是一处旅游景点不少的地方,干脆就近玩了起来。 南阳说起来也是历史悠久的古城,还曾是东汉光武帝的龙兴之地,出过许多名人,东汉光武帝的云台二十八有半数就出自南阳,剩下一半也多出自河北。当年陪着安安翻史料翻到这些时我就对东汉王朝表示佩服,我了个去,这籍贯稍一扫就知道底下盘根错杂的让人两眼蚊香圈,国祚居然有两百年,真不容易。 以及,完全能理解为何光武帝不杀功臣了,只怕不是不想杀,而是杀不了。 东汉王朝本就是靠豪强地主起家,光武帝前期需要靠它们打天下,自然不可能杀,后期倒是不需要打天下了,但那个时候已经形成了牢固的河北、南阳及陇西集团等政治势力。 光武帝晚年时想要丈量土地时就有个出身豪族的经学大师加功臣韩歆向其进言,汉朝将遇到庄稼歉收,会出现很多饥民。光武帝把人父子俩都给逼自尽了,引得豪族地主不满,然后....河北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都群盗四起了还能好好种地?自然不能。 粮食能不歉收?自然会受到影响。 能不出现饥民?能,粮食收成本来就受到影响,再加上群盗劫掠财货,出现流民很正常,不出现才不正常。 面对这种情况,换了少凰那类肯定想也不想的杀得江山万里一片红也要将变革给进行到底,不过少凰自信于自己的力量镇压的了任何叛乱,以及就算真得搞得天怒人怨被废,她也不会对王位多不舍,反正都尽力了,无愧于心。至于江山能否在自己的子孙手中万代传承....她当年立的储君都不是自己的子嗣。 光武帝是人,就算是神他也不可能似少凰那般无所顾忌,人族的局势可比南明神族的情况复杂多了,他要是败了,整个家族都得完蛋,而少凰玩脱了也不过是王座之上换只鸟,家族的话....谁敢因为少凰天怒人怨而连坐孟凰、有容等神? 简单来说,心有顾忌的人在做某些一旦失败就是失去一切的事情时决心永远都不如对完全不用顾忌身后的人(不过话说回来,人族的皇帝也不可能给予自己的亲人过大的权势与力量,篡位怎么办?哪怕是神族,少凰与孟凰那种情况也是因着俩人的感情好,以及孟凰本身就是前任王,少凰也无所谓它会不会抢王位,而这种例子迄今为止神族中还找不到第二例。),因此光武帝怂了。 虽然光武帝和后来的明帝都好吏事、刻薄外戚豪族等,然并卵,治标不治本,东汉中后期完全就是几大豪族外戚轮流把持朝政,皇帝要么是傀儡,要么好不容易熬死了上一代的外戚能翻身做主了却发现自己被禁锢得牢牢的,干脆放飞自我的胡来。 “在变革时发现压力大到会威胁到自身时妥协,那个叫光武帝的人族也并非第一个。”尘寰道。“你拿他跟少凰比,有些侮辱少凰。” 我道:“谈不上吧,虽然一个是神,一个是人,但都是王,我比较的只是这两位为王的方面。” “就算是为王,它们两个也不一样吧,少凰显然无所谓权力能不能死抓在手里,而人族,尤其是人族的雄性,对于权力的执着简直超乎想象,仿佛没了权力他们就什么都不是一般。”尘寰很是无语的感慨。 我说:“难道不是吗?”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 我解释道:“比如光武帝,没了皇帝的身份权力还算什么?而少凰,没了王位和权力她也还仍是她。”不论落入什么境遇,少凰的耀眼都不受影响。 “身份权力是皇帝的唯一,却不是少凰的唯一。”我总结道。 这么一比较,莫名觉得少凰比刘秀更称得上位面之子怎么破? 刘秀虽然得了江山,但兄弟姐妹死得差不多了,妻妾虽和睦,但老实说,看史料上说他妻妾和睦的情况我就忍不住怀疑郭皇后阴皇后会不会又是一对我见犹怜。 非我腐眼看人姬,着实这俩人都不是智障,却都因为性别而成了权力的牺牲品,但又内心坚强有手段,不可能还对刘秀有什么爱情,就算有也是演的。也不可能觉得对方破坏了自己的婚姻,都是牺牲品,内心坚强且聪明的人不可能去为难同为女人的受害者的,即是犯不着,也是不屑,如果对方和自己是同样的出色者,搞不好还会惺惺相惜。而后期两个女人也真的没必要演和睦了,却始终和睦,我的脑子就很难不往我见犹怜的方向去想。 可惜刘秀是皇帝,他的妻妾在社会的定义是他的从属品,不似南康公主身份压过桓温,没什么顾忌,不然....搞不好我见犹怜这个典故能早几百年出现。 子女方面,刘秀的子女先是臣才是子女,是继承人也是竞争者,我不认为刘秀还能享受到纯粹的亲情。 反观少凰,刘秀没有的,失去的,她都有,且是最纯粹的。 一路玩一路闲聊,最后又聊到了桓萱这个原任务头上。“说起来,资料里好像有说桓萱每年都会回南阳新野几日,新野那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尘寰想了想,问:“出过不少名人算不算?” “妖会对人族的名人有兴趣” “反正无事,不如去瞧瞧。” “好。” 我们的计划是两人行,却不曾想,新野县虽然去成了,却不是两人行,而是四人行。 桓萱带着邓封寻来时我正在酒店里给尘寰刷毛,然后....窗户破碎,一人一妖跳了进来,碎玻璃满地都是,得亏我们都不是普通人,不然这扑面而来的碎玻璃足以要人命了。 我说:“这是七楼。” 就算你丫能飞也麻烦考虑一下普通人的感受。 “我用了隐身术。” 这样啊,那貌似我不需要赔偿了,所有人都只看到落地窗自己碎了,可怪不得我。 尘寰揉了我一爪子。“想什么呢?” “在想有借口不赔钱了。”我说。 桓萱道:“我赔。” 我笑说:“忘了你很有钱。” 桓萱将邓封放了下来。“小庄主可否救救他?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瞧了眼一身是血论理早该咽气了却因为魂魄被摁在躯体里出不来而导致死不咽气的年轻人族。“这是怎么搞的?” 之前看到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呢,怎么才两天就成这么副死样子了? 桓萱的脸色不太好。“是我以前得罪过的人,想抓阿封来对付我,阿封不从,双方搏斗....” 想想桓萱以前的事迹,得罪人貌似也很正常,这丫除了不遇到特别危险的情况都不用法力简直肆无忌惮,不过话说回来,在不用法力的情况还能作天作地的,也挺厉害的。 尘寰奇道:“只要阳寿未尽,救人也不是难事,你怎么不自己动手?” 桓萱脸色顿时无奈了。“我不会这个。” 我说:“它的种族不具备治愈能力,除非它修成仙。”到了仙的境界,很多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邓封阳寿未尽,救他不难,尘寰随便费了点灵力就将人给救回来了,不过醒来后看着桓萱的神情极为....仿佛活见怪物似的。啊喂,虽然桓萱的本体也的确是怪物,但如此直白的流露出来是否有些伤人? 我问桓萱:“你做什么了?” 桓萱一脸淡然的回答:“用法力杀了几个人。” 突然想同情邓封,没记错的话这家伙过去的十九年都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族,遵纪守法的乖宝宝,连闯红灯的事都没做过,更别说是杀人了,虽然不是他杀的,但怕是当着他的面杀的。 妖杀人不稀奇,这些长寿种就没几个觉得人和自己是平等的物种,尤其是强大的非人生物,杀人的心态很多时候真的跟杀鸡没多大区别,少凰还当着我的面吃过人,熊猫更是人体实验不断,我无语的是:“你当着他的面杀人?” 桓萱理所当然道:“总不能骗他一辈子吧?” 所以你还真是认真的呀。 我:“....你就不怕他吓跑了?” 桓萱笃定道:“他跑不掉。” 我瞧了眼邓封,神情说不出的无语加无奈,甚至还带着两分悲愤,呃,这两位以前还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吗? 邓封过了好一会才开口道:“桓萱,你是妖怪?或者说,你们都是妖怪?”说的时候目光扫了我们三个“人”一圈。 桓萱摇头,邓封见了似是松了口气,然而桓萱接着道:“我是妖,小庄主是古神神民,至于他,是半妖。” 邓封:“....” 桓萱笑问:“还有什么想问的一起问吧,我知无不言。” 邓封抓了抓脑袋。“古神神民是什么意思?” “是大洪荒时代的强大神祇的后裔,那些神祇的时代离现在很远了,远的那时候地球都还出现。” “那也就说这世上有妖怪?有神魔?” 桓萱点头。“对呀。” “有地府吗?” “有啊。” “你认识我的前世?”邓封盯着桓萱问。 桓萱点头,叹道:“我认识你两千年了。” 又一对人/妖恋。 不过这样也就可以解释为何这家伙追人无数就没一个认真的却唯独对邓封认真了。 邓封默然须臾,问:“我能知道你以前的事吗?” 桓萱反问:“你问的哪一世?” 邓封愣了下。“咱俩认识很多世?” 桓萱笑道:“两千年,你莫不是以为你只有一世。” 这话的信息量着实有些大,邓封当然不可能两千年里只一世,桓萱显然很清楚他有多少世,而这也意味着:两千年里桓萱一直在追逐着邓封。 我瞧了瞧邓封的神情,带着震惊,显然,他也意识到这话中所包含的庞大信息量。 邓封道:“我都想知道。” 桓萱没意见,人有了解自己过去的资格与权力。 妖类有很多种类划分,有天生的,也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物后天化形,而后天化形的也并非每个都跟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猴子似的厉害,孙猴子终究是特例,常态是后天化形的妖一开始都很弱,更有甚者,一开始连自我意识都没有,连妖都不算上,需经过非常漫长的岁月才慢慢蜕变为妖,魑魅魍魉就是这一类。 桓萱的种族算起来属于魑魅魍魉四类中的魅,由忧愁冤气化成,名曰患,生而无形,亦无性别(所以男女通吃,丫根本没有性别,看男人女人都是异性)。但魑魅魍魉不仅一开始没有自我意识,存在时间也很短,一点也不像妖类般能寿千万年,四个字可以概括大部分魑魅魍魉族类的寿命:朝生暮死。 桓萱本也该朝生暮死,从诞生到消散都不具备多少思考能力,但它赶上了帝流浆,脱离了一只正常的患魅该有的轨迹。 患魅拥有了形体,像牛一样的形体,也能够修炼使自身更加凝实,患自己也记不清过去了多少岁月,反正它最后终于能够化成人形了。 拥有了人形后患立刻就奔赴了人类社会。 患要增进修为,智慧生物滋生的忧愁冤气不可或缺,而所有智慧生物里,人族的忧愁冤气是最多的。 患可以吸取别人身上的忧愁冤气进行修炼,而被吸走了忧愁冤气的人,哪怕是抑郁症也会变得不抑郁,而因为心理问题而扭曲变态的人也会因为心头舒畅起来而有机会变回正常。 说起来跟朏朏医生有些像,都是天生干心理医生的,只是,朏朏医生的种族天赋是为了狩猎而进化来的。 剑有双刃,端看你如何用。 如今的桓萱用这柄剑当心理医生救治了无数心理不健康的人,但曾经的桓萱....干着与如今截然相反的事。 如今的桓萱是满世界找符合条件的目标打着泡妞泡男人的接近再吸取忧愁冤气,修炼和行善救人两不误,曾经的桓萱是走哪祸祸到哪。 一粒老鼠屎能坏一锅粥。 制造出几个有权有势的心理变态,然后就可以收获一大片忧愁冤气。 桓萱入世是在战国后期,吃了个肚儿滚圆,之后的岁月里虽然也有一些时间能吃到饱,但大部分时候都勉强果腹。桓萱也因此怀念起了先秦与秦汉交替时的乱世,然后就想做点什么。 王朝更迭并非一人能为,但可以推波助澜,桓萱推了多少波不得而知,但乱世如它所愿的降临了。 桓萱与邓封的前前前....前世便是在西汉王朝覆灭、王莽新朝已建立,乱世将生未生时相识的。 邓封彼时也姓邓,名奉。 邓奉是世家子,却不是纨绔,文武双全,年少时好游猎,青年时也好,晚年?没有晚年。 十三岁那一年邓奉出门游猎,追着一头猛虎跑进了山林深处,猛虎没追到,仆从也被甩丢了,以前也没来过如此远的地方,毫无悬念的迷路了。 十三岁的年纪虽还是半大孩子,但邓奉的心理素质很好,捡了根树枝随便一丢,然后顺着树枝所指的方向就一直走了下去。 很难说邓奉的运气是好还是坏,因为树枝指的是山林更深的地方,但那里有“人”。 王莽建立新朝虽是社会需要一场变革而在诸多势力的默许的,但西汉到底两百年国运,又以天授君权洗脑,觉得刘家受命于天的人也不少,因此王莽杀的人并不少。 杀人多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君王登基后只要有能力杀人都是谁对自己坐皇位有异议就杀谁,杀到没人有异议为止,例外的也不是没有,但那种例外的不是自身力量强盗变态就是心理素质强到变态,王莽哪一种都不是,华夏历史上也没有哪位皇帝是。王莽的问题出在他进行的变革上,他的变革....很好,奈何太超前。 个人超前半步是天才,超前一步是火刑架,皇帝超前一步是江山不稳。 患吃得有点撑,因此找了个灵气不错的地方修炼消化。 邓奉好死不死的撞见了患,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那外形似牛体型却比大象还要惊人,并且介于虚实之间的存在非人。 邓奉本能的就想跑,却又很快就控制住了人的本能。 邓奉偷偷看过不少杂书,因此是看过关于患的记载的,据说武帝出游东方,还没有出函谷关,便被一个怪物挡住去路。 那怪物身长几丈,形状象牛,青色的大眼睛仿佛灯泡般亮晶晶,明明四只蹄子插入泥土中,看似没动却如影随形。 官吏们被吓得不轻,只有东方朔用酒浇它,浇了几十壶,怪物就消失了。 汉武帝问其故,东方朔答:“这怪物叫患,经由忧愁冤气所生。依我看,这里一定是秦国的监狱所在地,就算不是监狱,也一定是犯人服劳役的地方。酒能用来忘记忧愁,所以才能把它消去。” 邓奉觉得那就是患,他身上正好有酒,便想试试。 取下腰间酒囊,蹑手蹑脚的靠近患,觉得距离差不多时将酒泼了出去。 好消息是酒的确有用,患被浇到的地方虚幻了三分,坏消息是患的体型太大,那点酒根本不够看,更坏的消息是患被酒浇到后便睁开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怕有读者不明白典故,这里解释一下。 我见犹怜:少凰曾于人间化作南康公主,当公主时救过李夫人,说了一句铭记史册的话:我见犹怜,何况老奴乎。 以女子之身对另一个生得特别好看的美女说这样的话本来就很容易想歪,而庄主在知道李夫人实为少凰在洪荒时代的情人的转世后,我见犹怜这四个字在她的认知里就—— 我见犹怜=百合 339、第五章患·记忆 患瞅了瞅自己身上被化解的部分忧愁之气,又瞅了瞅邓奉,发现邓奉身上竟然什么忧愁冤气都没有,人活在世间,少有人能一生都不产生忧愁冤气的,不过看了看邓奉的年纪与衣着,明显出身优渥衣食无忧,加之年纪小,应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患变成了人形。“小鬼你哪来的?” 患的人形美且有气质,邓奉看得惊艳,同时放下了几乎蹦到嗓子眼的心,看这情况应该是没生气,而不生气,自己的命应是保住了。 命保住了,邓奉的皮又冒出了头。“女郎真的是传说中的患啊。” 患:“....”这是重点吗? 见过的人族多了去,不怕自己的人族也见过不少,但那不是修士就是自信能够跑得掉的人,像邓奉这种很清楚不是对手也跑不掉却还如此心大的,着实头回见。 患难得的有了点好奇心。“你不怕我吃了你吗?” 邓奉愣了下,似是被提醒到了,道:“就算怕,你若是想吃我,我也跑不掉吧?”顿了顿,还是没忍住问了句:“那你吃人吗?” 患:“.....不吃。”它只对人产生的忧愁冤气有兴趣,对人本身没兴趣。 邓奉顿时松了口气。“不吃就好。”不吃人他就很安全。 邓奉虽比同龄人成熟,但终究还是半大的孩子,在专注搞事几百年的患面前,他心里的想法几乎一览无余,也正因为近乎一览无余患才更无语,这名人族的心究竟有多大? 邓奉的心大得没边了,不仅放下了下还向患问起了路。 患无语的不想说话,却鬼使神差的给邓奉指了路,它不吃人也不杀人,却也没有助人为乐的精神,然邓奉恰好让它觉得有意思,倒也不介意指个路。 患觉得邓奉有意思,邓奉也觉得它有意思,少年人总是对自己不了解的世界充满好奇,因此邓奉单方面与患成了好友。 “话说你为什么叫桓呀?是姓还是名?”邓奉好奇的问患。 “都不是。” “那是?” “混迹人类社会需要一个给别人用的称呼,而我是患。” 患? 桓? 邓奉秒懂,这起名风格可真是简单粗暴。 患问邓奉:“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找我这么个妖怪,你家人知道吗?” 邓奉道:“我跟家里人说自己结识了一名隐士。” 患觉得,它要是邓奉的家人能活活打死他。 好奇心这玩意是智慧生物的天性,要没这玩意,智慧生物也无法进化出文明来,但顺从好奇心的后果也不全是好事,至于是好还是坏还得看好奇的对像。 患没有善意,但也没有恶意,因此邓奉谈不上作死,但如果因为患的态度而觉得其它非人存在也一样的话那就真的作死了。 深山里不止患一只妖,邓奉很快吃到了教训,庆幸的是在他被煮时患将他从锅里捞了出来。 患很是感慨。“你还真是不怕死啊。” 邓奉:“....”他哪想到幼时床头故事里妖怪吃人居然是真的。 患觉得邓奉在经历过差点被煮成一锅香肉的事后是不会再来打扰自己了,结果邓奉仿佛毫无心理阴影,也的确毫无心理阴影,如果真的被煮了,死后可能有点,但这不是没死成嘛。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邓奉的心理素质非常好。 心大得没边了,患在被求婚时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被求婚。 邓奉给患弹了一支凤求凰的曲。 患知道这支曲子,它还见证了那段所谓千古佳话,见过卓王孙怎么被气到濒临吐血,以及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两败俱伤。司马相如以为卓文君是傻白甜,结果最终却被卓文君将了一军,可卓文君也没得到什么好处,也不一定没好处,她对司马相如虽然喜欢却也谈不上多爱,重度颜控对高颜值的热爱罢了,至少颜控的属性算是被满足了。 因此乍听到这支曾经听过的乐曲患愣了下,然后问邓奉你是看上了我的美颜吗? 邓奉一脸懵逼,然后被患的解释刷新了三观。 邓奉突然觉得自己因为患的本体没有性别而放弃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古乐着实是一件蠢事。 不过对方这种情况,貌似那支古乐都不合适。 意识到这一点,邓奉开门见山道:“你能嫁给我吗?” 患:“....我记得我与你说过魑魅魍魉的本质。” 多无固定形体,也多无性别,堪比神仙,外形与性别如一坨橡皮泥,想怎么捏都行,它现在用的人族外形都是参照的曾经见过的一个人族。 所以,做为物种不同,审美三观都不同的人族,邓奉得口味多重才能想和一只患结婚? 邓奉:“....我十四了。” 患说:“我三四百岁了。”从能化成人形到现在也差不多三四百年了。 邓奉好悬没噎着。“我家里想给我娶妻,但我不想娶一个我不认识也不喜欢的女子。” 患道:“我记得人族除了妻还可以有很多婢妾。” 邓奉明白患的意思。“可我喜欢一个人的话我也不想委屈她当姬妾,让她的生死只能由主母掌握,生下孩子也低人一等当不得正经子嗣。” 西汉早期时对于出身虽然看重,却也没苛刻到让人觉得变态的地步,不然也不会有马奴将军与歌女皇后的事迹了,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出身却是越来越重要,东汉前期的时候汉明帝自己都嫌弃自己长子的生母卑微不愿他当太子。皇帝家都这样了,下面的人家可想而知。 邓奉所处的时期虽是中间期,但很多或合理或不合理的东西都在不断完善。 “而且,娶妻是一辈子的事,你得负起另一个人的一生。”邓奉叹道。“可我不想。” 患还是没明白这和邓奉重口到来求娶自己有什么联系。 邓奉下一句话就让患明白了为什么,因为他抓起患的手恳求道:“不如你帮我顶一顶吧?” “如何顶?” “你先将这个位置给占了,待日后我遇到了喜欢的女子,你再让位。”邓奉忐忑的道。“你不是妖怪的婚姻观念和人族不一样吗?”喜欢的时候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应该不会介意吧? 患盯着邓奉瞅了会,片刻后笑说:“好啊。”是你给我搞事的机会的。 邓奉给患编了个身世,是那种没落世家的后裔,虽然相对低了些,但邓家也不过是寻常世家,邓奉编得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加之与邓家世代联姻的豪族也都已经有了不少联姻,邓奉的婚姻相对来说就显得多他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因此邓奉稍加坚持之下,这事也就应允了。 患用的名字多了个字,汉代虽是单字名,但也没人姓名加起来就一个字的,邓奉根据患的特性给患想了个名字:桓萱。 以桓为姓,以萱为名。 患无所谓,搞事几百年,用过的名字多了去,多一个也不多。 娶了一个妖当妻子和娶了一个人当妻子的区别在于,邓奉婚后的日子也过得相当愉快,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完全不担心多个人没完没了的劝谏,相处时也很有共同话题,小日子别提多美了。 至于肉,患无所谓,专注搞事几百年,美人计美男计她都用过,睡过的人不多,但男女老少各个类型都有(庄主:这世上竟然还有“人”比熊猫更没节操!),然而邓奉很有所谓,他当然想睡患,但更希望患是因为喜欢自己所以愿意和自己睡而非无所谓的睡,睡完后都记不住他哪位。 没夸张,而是患的确不记得自己曾经睡过的男女都长什么样了,其中年代久远一些的连名字都想不起来了,邓奉不想成为那样的存在,他希望哪怕千年万年过去患也能记得自己是谁。 邓奉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带着患出门到处走走,一方面是想让患了解南阳,了解自己喜欢的这片土地,另一方面则是让患的闲暇时间少点,消停点,别琢磨着如何搞事。 一回两回患还没意识到,但次数多了它也意识到了。 既然意识到了患便开门见山的问:“你不想要更高的地位与权力吗?” 邓奉反问:“你觉得人活着最重要的是什么?” 患懵逼。“我又不是人。” 邓奉道:“是幸福,若是不幸福,得到再多又有什么用?” 作为豪族子弟,邓奉衣食无忧,若想有追求那就真的只能汲汲经营追求权力地位了,很多豪族也都是如此,尤其是如邓奉这般的大宗嫡系子弟,偏偏邓奉不走寻常路。 作为嫡长孙,他愿意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但锐意进取压上一辈子这种事他却是不愿意,他只想保护好邓家保护好脚下的这片土地,至于更广阔的天地,他偶尔会想想,但也只是想想,绝不会行动。典型的收成有余,进取不足的性格。 患简直要对邓奉服气了。 一时无言却不接触权力而养出了傻白甜的乐天性子也就罢了,邓奉却不然,他是未来的族长,是接触过权力的,成婚后也开始办更多的事,却始终没有因此移了性子。 不过邓奉不愿,患也不勉强,却未深思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它可从来都不知道不勉强这三个字如何写的,谁也阻止不了它搞事。 邓奉希望一生安宁,但世上之事多不如人所愿。 王莽的变革步子迈得太大,最终崩盘了,世道随之越来越乱。 乱世终究会结束,但需要多久就是个问题了,而且乱世也往往是各方势力重新洗牌的机会,邓奉希望乱世早点结束也希望乱世之后邓家不至于没落,甚至衰亡。 一番权衡利弊,邓奉选择投资刘演,当然,他不会自己跟着上阵,一来放不下宗族,已经是族长的他最为重要的是还是宗族,二来豪族再投资也没有族长跟着到处跑的,族里的事情岂非没人理了。 事实上豪族世家的族长虽然统领全族,但青史留名封侯拜将的往往不是这些族长,而是那些因为投资而活跃于明面上为明主冲锋陷阵的子弟,族长都是负责那些子弟后方的,以及处理宗族庶务。 刘演姓刘,这是天然的政治资本,又在那个乡土社会里有着不小也不错的名声,当乱世降临时这也是政治资本。 事实证明邓奉的投资目光不错,奈何刘演时运不够好,死了。 更始帝这个选择....邓奉不觉得他杀刘演有什么毛病,但杀功臣也得挑时机,刘玄挑的时间让邓奉怀疑他的智商,果断弃之。 最终选的是刘演的弟弟刘秀,因着邓晨跟着造反导致祖宅被污,祖坟被刨的事邓氏家族对这俩人其实是有点意见,但邓奉手段强硬的将此压了下去。 刘演死后刘秀的处境看似不妙,实则不然,那就是一道坎,渡过了便是海阔天空。 刘秀持节前往河北,邓禹跟着去了,家眷则由阴识带着回到了南阳,邓奉带人接了他们予以庇护。他是南阳之地唯一有这个能力的,时局太乱,没有兵力根本保不住家族,邓奉自然也聚众起兵有了军队,因着是用邓氏一族的赀财养得军,因此军队数量不多,却胜在兵精,彼时整个南阳都在他的控制之下。 患对此很是遗憾,邓奉这是明明成就功业的能力却不思进取,不过,如果邓奉不是这样的人,自己也不会和邓奉好好相处这么多年,早就将邓奉当成收集忧愁冤气的目标了。 刘秀没有辜负邓奉的投资目光,很快在河北站住了脚,就是有个较为尴尬的事:为了得到河北豪族的支持,他娶了真定郭氏之女为妻。 问题在于刘秀在那之前已经为了拉拢南阳豪族的支持而娶了阴氏女为妻,而人族的男子虽可以纳很多妾,妻却只能有一个,所以他休妻为妾了。 患对邓奉说:“这人挺有刘邦的风采。” 登临九五后只怕又是一番功臣清洗。 邓奉说:“他成不了刘邦,我们不会给他那个能力与机会。” 患侧目。“你这是还要继续投资他?” 邓奉一脸无奈。“他是能最快结束这个乱世的人。” 至于休妻为妾这事,刘秀的说词是鬼都不会信的,但不管信不信都会做出信的姿态来。今日可以休妻为妾,明日又如何不可以扶妾为正?端看南阳豪族与河北豪族谁能笑到最后。 邓奉完全没想过这场注定的两大政治集团的博弈中注定的牺牲品阴丽华与郭氏女的感受,邓奉人再和气也终究是一个宗族的族长,一个世家子,他对患特殊对待是因为喜欢,但对郭阴两女,那是她们倒霉,关他什么事。且乱世里,想要安然的活下去,谁能不付出许多呢? 若说刘秀休妻为妾拉开了河北集团与南阳集团漫长争斗的帷幕一角的话,那么在刘秀称帝后试探的向邓奉提出接回阴丽华的要求邓奉带人将阴丽华送了回去表示忠诚便是完全拉开了帷幕。 两大集团的第一次冲突也很快就上演。 邓奉不在时南阳出了叛乱,然后吴汉奉命平乱。 这里得提个事,乱世之中无真正的义军,至少在封建时代还没那支军队有后世八路军那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军纪。而且,养军就跟烧钱一样,而在物资匮乏的乱世里,人们投军并非为了家国大义与情怀,而是为了一口饭,若是军队吃不上饭,将领可以写遗书了,因此烧杀劫掠是必然。 刘秀的麾下部队十支有九支如此,对此刘秀与所有高层都是默许的,不默许就没钱,而没钱谁会为他打江山? 只是,烧杀劫掠可以,因为那是必要的牺牲,但皇帝自己出面显然不合适,宗室也不行,因为宗室代表的是皇帝的脸,因此刘秀麾下这方面最利的刀便是吴汉。 比如攻打川蜀之地时吴汉就深刻的贯彻了要地不要人的政策,只是,南阳集团虽然想到了为河北集团一份子的吴汉虽找茬,却也没想到他会那么绝。 川蜀之地要地不要人的大屠杀,一方面是钱粮不够养不起,另一方面则是川蜀之地太容易割据,要收拢民心的成本有点高,总的来说,要地不要人最划算。 政治与现实的双重因素之下导致了吴汉对川蜀之地的大屠杀,但南阳并非如此,云台二十八将一多半出自南阳,而邓奉更是为了表现诚意特别跑去见刘秀了。 烧杀劫掠,满目疮痍。 在这样一个只要是军队就没谁是不烧杀劫掠的时代,不人道的事邓奉已经见的麻木了,但南阳是不一样的,这里是他的家乡,是他的家,他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 邓奉快马赶回来的时候只见满目疮痍。 患坐等南阳集团弹劾吴汉,刘秀让吴汉领兵想来也有这方面的意思,两方面都打压一下,一举两得。 然而,每个人都算计了很多,唯独疏忽了邓奉并非一个合格的政客,哪怕大部分时候这家伙看着都很靠谱,但偶尔也会冲动。 一句话总结便是邓奉反了。 他不仅自己反了还说服了南阳当地的诸多豪族支持自己,再加上他本身因为一直庇护南阳使得乱世里不论豪族还是庶民都过着难得的安生日子而在庶民中极有号召力,很轻易便拉起了一支精兵将武汉按在地上狠狠摩擦,抢回了所有粮草物资。 患很是无语。“你这是做什么?忍一忍,回头弹劾不就是了?” 邓奉说:“我知道,只要我忍一时之气,事后必定能够得到别的补偿,但我发现,我的血终究没冷透。” 忍不了。 患难得激动了起来:“你要夺天下吗?”若是如此那就太好了,这乱世必定能延长许多。刘秀如今面对的局面对手虽多,但在患看来真正像样能和刘秀掰一掰的却是没有,被逐个击破是迟早的事,但邓奉不一样。 邓奉摇头。“我若搅浑这一摊已开始平静的水,乱世会更长的。” 患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若不能坐上那个位置,你会死的。” 邓奉笑了笑没说什么。 提起邓,人们不是想起邓晨便是想起邓禹,然而在邓奉反了之后人们对于邓这个字最深刻便是邓奉了。 邓晨、邓禹、邓奉虽非同一支,却是同族的三个字让人佩服不已,这姓也够彪悍的,一口气三个牛人。 患刚开始没明白邓奉怎么想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局势的渐渐明晰也反应过来了,这人的心眼真的是一点都比刘秀少多少。 邓奉与周边延岑的汉中流民军、董訢的南阳流民军、更始政权残部、楚黎王秦丰等联合了起来,互通声气,结成了联盟,看似声势浩大,但在患看来,被邓奉联合起来后要剿灭也更容易了。在此之前想剿灭这几支还得到处跑打好几场,如今却只需要打一场了。 建武二年十一月,刘秀再派征南大将军岑彭率领朱祐、贾复、耿弇、汉忠将军王常,武威将军郭守,越骑将军刘宏,偏将军刘嘉、耿植等八员大将共击邓奉、董訢、许邯。 岑彭进入南阳郡境内之后,首先击破了杏聚迫降了许邯,又挥师南下,进兵堵乡,前去围攻董訢。邓奉闻报,亲率一万余人来援,双方激战于堵乡城下。邓奉、董訢的部下,都是南阳郡的精兵,勇猛异常。尤其是邓奉的部下,都是沙场百战之兵,锐不可当。这一仗,汉军大败,建义大将军朱祐被俘。因着朱祐和邓奉及他的叔叔邓晨早年就相识,因此邓奉没有伤害朱祐,反而待如上宾。 患太了解邓奉,这种时候,邓奉会对邓晨手下留情,毕竟是叔父,但邓晨的朋友....呵呵哒。 患彻底服气了。“你这么白折腾究竟图个什么呀?” 邓奉说:“我只愿南阳永远是我记忆里的南阳。” 患很想说,这乱世里,南阳早就不是你记忆里的南阳了,然而想想南阳的遭难程度以及别的地方的遭难程度,好吧,南阳在这回的事情之前还真当得上一声乐土。 邓奉战九雄的彪炳战绩至于第二年刘秀的亲征,他所有的战绩都成了刘秀王冠之上的点缀。 在世人看来这是邓奉不自量力以一郡之里抗衡整个帝国的必然结局,患也知道这是必然结局,却不是因为以一郡之力抗衡整个帝国,而是邓奉没有野心,或者说他的野心不够大,败北是注定的事。 对于投降,邓奉很淡然。 患无奈的问:“你不怕他杀了你吗?”邓奉在此战之中所展示出来远超曾经藏拙时的能力,只要刘秀不傻都知道这人是无法驾驭的,而帝王无法驾驭的人,自然是杀掉最好。 “我是他姐夫的侄子,我保护过他曾经的妻子一家,我是被吴汉逼反的,我是南阳邓氏的族长。” “不妨碍他想杀你。” “却很妨碍他立刻杀了我,刘秀很爱惜名声的,他杀降只会等到事情结束后找个合理的借口再杀。而只要他不立刻杀了我,这事一结束我立刻装病诈死。”邓奉笑说。 患没话说了,只能说:“我等你回来。” 邓奉最终没回来。 刘秀若要立刻杀他的确于名声有害,但邓奉这次狠狠的挫了河北集团大将的锐气与面子,河北集团恨之欲死,而刘秀因为需要仰赖河北集团的大军打天下的关系对于河北集团的控制力远比不上多年后。加之他也的确很想杀邓奉,多种因素之下,邓奉去了刘秀大营后便被斩首了。 “很抱歉,我回不来了,我一直很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可惜你不喜欢我,我不敢赌,便一直不敢告诉你,如今要死了,便没那么多顾忌了。我知你能活很久,久到我无法想像的岁月,便一直想给你留下点什么让你不至于将我遗忘,最后发现能给你的唯有记忆,我带你走遍了南阳每一寸土地留下诸多记忆,愿你日后有机会再来南阳,所有的记忆都是美好的。不过,好像最后也被破坏了,经此一事,为了民心,想来刘秀定会善待南阳,但愿我的弥补有用。” 邓奉托朱祐带回的遗言让患为之一愣,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脸上有些湿润,伸手一摸,手指上满是冰冷的液体。 340、第六章剑灵·九凶兽 对于那令人佩服的前世,邓封冒出了这么一句:“我的前世真自私啊。” 桓萱挑了挑眉。“为何?” 邓封犹豫了下,还是道:“记一个人两千年并非易事。” 我与尘寰不由对邓封刮目相看,这家伙抓重点的本事不错呀,一眼就看出了桓萱记住邓奉两千年所要付出的代价。 两千年前的桓萱虽然节操低得令人发指,但那时的她却是最没有束缚的,也不知何为伤心,邓奉改变了它的同时也注定了悲剧。 不过,若是桓萱没被改变,那我看到它的时候也不可能淡定驳回案子,早就收拾它了,不至于为此杀了她,但罚款或关押还是绰绰有余的。 邓封的思考方向很犀利,但让他接受前世今生什么的还是有点障碍,人族虽有前世今生方面的传说,但实际上人还是为今生而活,来世不可知,前世太遥远,只认今生,尽管因果的存在往往让前世与今生紧密交织,但凡人是不清楚这些的。 邓封最后问了桓萱一个问题。“你爱的是我还是那个邓奉?” 若是一个神类,绝对不会问这种问题,不管是现在的自己还是前世的自己不都是自己吗?当自己精神分裂了啊?便是精神分裂,据说清弥被神尊在神魂上做了个手术弄成了两个人格,但那也还是清弥,话说真好奇人格分裂的清弥什么模样,也不知是负负得正了还是负负更负。 桓萱理所当然的反问:“不都是你吗?” 邓封彼时的神情,以及桓萱的模样,着实让我想起了一个词:鸡同鸭讲。 告别的时候我问桓萱。“他要是一直不能接受,你怎么办?” “如果实在对他的困扰很大的话我也只能封印他的这段记忆,以后一直瞒着他这些了。”桓萱道。 我:“....”很简单粗暴也很有效的法子。 才下飞机便接到了赵哥的电话,丫们尝试着送了卜离一颗料极足的核/弹,我无语的问:“你们死了多少人啊?” 赵哥苦笑不已:“你怎么这么肯定?” “虽然卜离如今是重度残疾的状态,但要弄死它,等地球的文明发展到十二级的时候再思考这种问题吧。” “凶兽都有哪些?” “怎么想了解这些?” “多了解一下,免得以后碰上还一脸懵逼。” 我说:“很少有文明能多次与凶兽打交道的,一般就一次。” “凶兽不祸害同一个地方两次?” “不,是普遍一次就gg了。” “....我觉得我们的运气不错,之前有宁渊,还有清弥。” “宁渊的事也的确是你们运气好,正好赶上它这辈子最低谷的时期,清弥又是怎么回事?”若是清弥拜访过地球,没道理这颗星球现在还好端端的,怎么着也该核/弹满天飞,将整个地球犁了一遍才对。 啥? 人族不会蠢到干那种自灭满门的事 正常情况下人族自然不会,但那是没有清弥的前提下,而有了清弥,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它被宁渊流放了。” 我:“....”我着实好奇宁渊在这漫长岁月里究竟发生了多少事才能让它有朝一日为了蝼蚁与自己的同类为敌,若是因为无聊或是看清弥不顺眼倒也罢了,那些凶兽因为无聊而与同类斗起来也不是稀奇事,当年凤凰死的时候我就看宁渊与桓寂不知发什么疯大打出手,战况之激烈,我一点都不怀疑这两位一点都不介意弄死对方,无关恶意。可如今为了保护....莫不是扶桑树枯萎,太阳星崩溃了? “它没告诉你们别的凶兽的事?” “....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它和卜离是同类,明明都是凶兽,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不是差距大,而是你见到的是不正常的宁渊,又不清楚宁渊过去的功绩,不然就不会有如此感慨了。 不过对方既然好奇我也就顺嘴将九凶兽的基本信息跟他说了下,尽管若过了眼前这一关后地球还有用到这些信息的机会,那多半是在劫难逃了。 凶兽共九头,各有各的特点,虽然都隶属于凶兽这一族类,但实际上,每个凶兽都是独一无二的品种。 如清弥,本体为清浊之气,善恶难辨,随心所欲,十足变态。 清弥变态到什么程度呢? 介于它的仇恨来源太多,仇恨值也太高,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只提一个数值最高的——妖族。 妖族的必杀黑名单上清弥稳坐榜首,且是从大洪荒时代一直坐到如今,始终无人能超越,哪怕是人族也没能超越。 赵哥不解:“人族曾经与妖族的恩怨居然都没超过它,它做什么了?” “妖族内部有很多种族,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那么多完全不同的种族,有的甚至是天敌关系却隶属于同一个族类,难道不觉得不合理?” “异类化形皆为妖,没毛病。” “是没毛病,但,盘古世界最初是没有妖族的,只有神类与凡人物种的分别。” “那妖族是如何来的?” “清弥,算是妖族的创造者之一。” “即是创造者怎么还仇深似海?” 妖族的创造者不止一个,是一代又一代为了族群繁衍的凡人物种中的强大个体创造的,创造者多得没法数,而其中最强大的那些都是万妖崇拜的始祖。 清弥是个特例,彼时神族王朝的统治正值巅峰,而那时的神族王朝可没如今这般温和,对于异族也从不同化,当然,现在也没有同化,但至少温和啊,那时纯粹就是剥削。 凡人物种被剥削得忍无可忍试图反抗也往往只有一个下场——镇压,灭族。 清弥指点了一些凡人物种抱团求存,那是妖族的雏形。 在清弥与很多妖族始祖的努力下妖族愈来愈强盛,一度与神族王朝掰腕子,然后.....一败涂地,无数物种变成了濒危物种,被神族压得死死的。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三分之一在于神族的底蕴深厚,凡人物种的底子太薄,另外三分之二则是清弥,若无清弥捣鬼,妖族哪怕败了也不至于败得那么彻底,第一代妖君灰飞烟灭,妖族的强大存在除了临阵脱逃的越歆或死或被镇压,就没个囫囵的。 有幸存者追着清弥要答案,清弥的回答是:“这需要理由吗?你一定要的话,让我想想,其实就是无聊,想找点乐子。” 赵哥:“....你确定它不是神经病?” “是啊。” “它是受过什么刺激啊?” “天生的。” “....” “清弥之意为清气与浊气,它是天地间最原始的那一缕清气与浊气孕育而成。”我问:“明白了吗?” “这种神经病在凶兽里应该不多吧?” “不多,也就三只。” “.....另外两只是?” “一个是闇,它是盘古父神当年闲的没事干以斧为乐时的那段音律游荡无数岁月后与浊气融合后化形。” “一段音乐还能化形?太扯了吧?” “清弥之气化形你怎么就不觉得扯了呢?大洪荒时代是造神纪,出现什么存在都不足为奇。” “就算如此,音律的本质不应该是洗涤心灵吗?” “盘古父神没那么高的音乐造诣。”顿了顿,我补了一句:“彼时是战时。” “....破阵乐?” “差不多。” “它对战争很热爱?” “非常热爱,只要它出现的地方就没有不发生战争的,反正我记忆里还没例外过,哪怕是你是圣人,它的音乐也能让你热血沸腾到恨不得杀尽眼前一切,哪怕眼前的是你的至亲至爱也一样。” “还有一个呢?” “第三个神经病是灵均。” 尘寰道:“这名字挺好听的,我记得屈原的字就是这个,意为土地美好而肥沃,它的本体与土地有关?” “契感而有孕所生....” 尘寰眉头抽了抽。“我记得你提到过一个北溟神族的始祖之一便唤契。” “就是它。” “它不是公的吗?” “太初的第一代古神都是无性别的存在,所表现的男相或女相都是变出来的,随时都可以换。”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公的生子这种事人族目前还做不到,但在神族中是存在的,少凰不就是桓寂生的?” 尘寰无力的示意我继续。 “灵均的话,它以口舌之利闻名大洪荒时代,也是九凶兽里最唯恐天下不乱诡计多端的,挑起了诸多战争就图个好玩,因此有谎言之石的‘美誉’。” 赵哥似是秒懂:“高智商变态?” 我说:“是高智商也是变态,也是肉搏能力仅次于宁渊,抗打能力仅次于桓寂的肉搏型凶兽。” 尘寰无语道:“你这介绍,它本质上就是肉搏型的吧?” 我颌首。“对啊。” “谎言者的名声很大吗?” “非常大,大到这世上知道它搏斗能力一流的存在一个巴掌数的清。” 尘寰更无语了。“我同情那些找它报仇的倒霉蛋。” 我说:“我也同情自己。” 没有什么比你以为boss是个智商型boss,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推boss推到最后一关,结果boss扒掉马甲告诉你其实本boss是肉搏型boss更呕血了。 要不是因为跟凶兽打交道多了习惯性哪怕占据上风也不忘给自己留多条后路,只怕我那一世就不是死宁渊手里而是死灵均手里了。 尘寰用很是佩服的眼神看着我,对此我不客气的收下了,因为我也很佩服自己。 佩服完了我问赵哥:“剩下六只就比较正常了,你还要了解吗?”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觉得凶兽有正常的?” “跟刚才说的那三只比,还有谁会是不正常的?” 赵哥:“....” “那还要继续了解吗?不要的话我就挂了。” “要。” ok,是你想继续了解的,那就继续。 桓寂,本体为沌,一片混沌,形状是没有形状,可扭曲人心与现实,怎么个扭曲法,你将一个圣人塞进它的领域里,圣人的心性会很快被扭曲成恶徒心性,若不能及时脱离,会死得很惨。 桓寂热爱什么? 它没有热爱的东西,也没有讨厌的东西,杀人放火若非天道授意便是一种无意识造孽。怎么个无意识造孽?走路时前面有个文明,正常人要么交涉一下借个道,要么绕道,它不,它会直接趟过去,而等它趟过去了,那个文明也可以over了。相对来说的话,它其实是九凶兽里危险最低的,发现它的时候你搬个家避开它就行,它绝对懒得追着你不放。 这也是我唯二没弄死的凶兽之一,正面刚我刚不过它,而用阴谋诡计,桓寂那充满惰性的性格也着实是一招破万般阴谋阳谋。 不过,那是我记忆里的桓寂,神族历史上记载的桓寂后来一改大洪荒时代惰到骨子里的画风,成了魔君,还与南明神族的王瑶光有一段爱恨情仇,少凰跟她姐就是这俩生的,值得一提的是神族历史上也记载着桓寂那一次是死在瑶光手里的。 再后来桓寂便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不论是神界还是人间都寻不到它的记载,也因此有神怀疑瑶光帝君当年是不是掌握了如何彻底消灭一头凶兽使之无法再复活的方法。 考虑到少凰曾提到过她曾试图杀了桓寂做实验,显然,桓寂后来还是复活了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被少凰气死,唯二的子嗣之一想杀自己,彼时桓寂脑子里多半蹦跶着八个字:生汝不如生块叉烧。 卜离,这个就不用提了。 清任,它的本体,我也不知如何形容,形状像猛禽,就是猛禽没有长鳞甲的,以及也没那种猛禽生着三十六只翅膀,简直要逼死密集恐惧症患者,不过外形不怎么讲究几何学,也很挑战密集恐惧症患者承受能力,但清任的速度是盘古世界最快的,随心所欲的往来不同世界,甚至宇宙,空间壁垒于它仿佛不存在。 清任喜欢做的事大概是杀戮,在我的记忆里这位非常的享受杀戮的感觉,每一次出现都是一场血腥盛宴,遗憾的是大多数时候它都没能尽兴,而它尽兴的那几次....无一不是神族史册之上予以浓墨重彩记录的灾难,丫除了空间厉害,还会喷火,只是,大抵与它诞生于从极渊有关,它喷的不是焚烧一切的火焰,而是连灵魂都能冰封的火焰。 修冥,本体形似藤蔓,不过是藤蔓是一根藤,而修冥,鬼知道它多少根藤。修冥的武力在九凶兽里属于垫底的那部分,但杀伤力却是排的前面的,原因?这家伙有毒,确切说,它自身就是毒的化身,可化身为毒,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有机物还是无机物都能被它下毒,甚至空间也能。 这么一想当初和少凰一起遇到它还真是一件幸运的事,少凰的血脉使得它天生高抗毒,再加上少凰的武力,简直是修冥的克星。 至于修冥喜欢什么,这不得而知,但可以看出它很想摆脱天道的控制,这一点从它正在搞的恐怖实验可以看出。因此地球不用担心日后碰上它,因为修冥最多就是掳掠人口回老巢做实验,而非毁灭文明,没那闲工夫。 宁渊,本体为太古毒龙,武力高强,控火之术举世无双,仅次于天地初开时的那只火灵。它的太阳真火在大洪荒时代也是众生的噩梦,嗯,众生,没毛病,从凡人到神祇都恨不得将它生吞活剥,哪怕代价是自己被焚灭。 原因? 除了肚子饿了后的捕猎,宁渊很少主动杀谁,或者说,众生太弱它提不起兴趣,它所望的都是那些强大的神祇,追逐、猎杀。老实说这也不是太造孽,莫说凶兽,便是大部分神类都是如此,追逐与超越比自己强大的神类。它真正造孽的地方是它放火,放火也就罢了,它还不收尾,每次战斗结束后完全不考虑将自己放的火给收回来,而火焰能造的孽可比锋利的爪牙更多。 只是,如今的宁渊,鬼才看得清它什么情况,曾经的它可是连多看凡人一眼都兴趣缺缺。 荼殃,九凶兽唯一一个有神性(人性)的。 赵哥奇道:“凶兽还能有神性?”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凶兽里有个神性未泯的又有何不可?” “既然神性未泯,也就是说它是可以沟通的。” “....理论上可以。” “实际上不行?” “操作难度有点高。”我说:“荼殃的能力是死亡,它踏足之地,所有有生的生灵都将投入死亡的怀抱,失去自我,成为它的奴仆。你想跟它沟通得先想办法保证自己不会在靠近它身边那一瞬便化为枯骨。而这一点,很多神类都做不到。” 赵哥:“.....” “还有九思,它的本体有点像影魅,是一团阴影,没有形状,可以变成任何模样,还可以像单细胞一样分裂,并且不管分裂出多少个细胞,都共享一个意识。” “不会精分吗?” “不知道啊,反正我是没见它精分过。”我继续道。“它的分裂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分裂的,不过它每一次分裂后都会陷入一段时间的虚弱期,但虚弱期一过它又会比曾经全盛时更加强大,而介于每个分裂体都是它,如果想杀它的话,必须干掉它所有的分裂体,不然它就不算死亡,并且凶手即将迎来分裂体大军的报复。” “这回又什么变态类型的?”赵哥有些虚弱的问。 “九思的话,严格来说它是九凶兽里最具有理性思维的。” 赵哥似乎松了口气。 尘寰问我:“九思危险吗?”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九凶兽里最危险的就是它。” 赵哥:“....你刚才还说它是最具有理性思维的。” “无意识犯罪的罪犯与理性犯罪的罪犯哪个更危险?” “自然是理性犯罪.....我明白了,它做什么了?” 九思做什么了? 那可多了去。 不过,九思的仇家还真不多,不是因为不想死便放弃了复仇便是鼓起勇气报仇却含恨被杀。 那为数不多的仇家里有一个最有名,也是坚持时间最长的,追杀了九思十几亿年。 “九思杀它全家了?动力这么足?”尘寰将心比心道。 我摇头。“严格来说九思也不算杀了他全家,虽然他全家的确死了。” 尘寰懵逼的看着我。 我解释道:“九思说是凶兽,其实更像一个学者,充满了好奇心,它从不因为无聊或好玩这种原因造孽,它行事都有其因。只是,凡人的学者,好奇心再强,也终究力量有限,加上道德约束,撑死也就研究个生/化病/毒。而九思,它为了了解世界的诞生,它可以用无数亿年的时间去从不同角度观察世界的诞生,想要了解世界的毁灭亦然。 九思与那个仇家的恩怨便是源于九思有一次想要实验自己的公式所计算的世界结构关键点是否有误,然后它便随机选了一个世界实验。那个仇家是那个世界的一个十一级文明在末日之时集整个文明的力量投放的方舟成员之一,但,没有完善的技术贸然进行世界穿越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尤其是那个文明投放方舟时连方向坐标都没有,完全是四面八方的投放,赌文明的运气,他是唯一的幸存者,全世界唯一的幸存者。” 虽然是十一级文明,但那个文明对于世界的了解都开始琢磨怎么在界膜上打洞了,文明都发展到这份上了,如何会不了解自己的世界还有多少寿命? 怎么看自己的世界毁灭都不合常理。 那个幸存者用了几千万年的时间追寻真相,最终查到了九思头上,然后便是长达十几亿年不死不休的复仇,至今未终。 而九思,据神界的八卦新闻记载,九思被找上门的时候都还一脸懵逼,表示:我毁灭的世界多了去,你说的哪个 没毛病,虽然被追杀了十几亿年,但九思完全想不起幸存者是哪个世界的,一半是为了搞研究,它那段时间毁灭的世界太多了,根本没留意那些世界中有什么文明,另一半则是不过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懒得去回忆。 老实说,幸存者没让九思的态度给活活气死或气出心脏病,可见其心脏之强壮。 赵哥:“....这些凶兽如此凶残嚣张,我就不信所有凡人文明都没有对付它们的办法。” 我说:“还真没有。”如果有的话,早就普及整个盘古宇宙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这里面提到的越歆,和抢了孟凰第一任未婚夫的那个妖是同一个,这也是孟凰那时候会惊讶昀息重口并且果断改主意的原因,因为那时越歆说昀息选择完婚就请孟凰吃龙肉饼的话并非开玩笑,她有那个能力,也做得出来。 341、第六章剑灵·无余 “神界不管吗?”赵哥近乎无奈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我说:“神类除非是信仰神,不然是没有义务庇护凡人的,便是有义务,九凶兽那么危险,这世间能为了义务豁出生命的生灵可不多。”再好心也只能做到重伤的程度,死亡却是异想天开,大家又不是同类,凡人的文明可不是神类的,神类不是天生天养没有族群,便是有着自己的族群,哪有那么博爱。 赵哥沉默了片刻,换了个话题。“九凶兽没有弱点吗?” “卜离怕火。”我说:“但一般的火对它没用,我所确定的对它管用的火是太阳真火。”我曾揪了扶桑一大把桑枝烤蝗虫,效果奇佳,蝗虫让不仅让烤熟了,味道还挺不错,比娲灵曾经跑到专门深海里抓来的却被我截胡了大半的一种海虾还要鲜美。 只是,我不认为人族能弄到扶桑枝,旸谷那地方,凡人前脚踏足后脚就得被高温汽化。 赵哥:“....凡人文明想活着真难。” 我纠正道:“老实说,凡人文明想要延续的确挺难的,但地球这些年的倒霉貌似都有其因吧?” 至少那些个神人都是人族自己拉的仇恨,哪怕是其中在正常人看来恩怨最荒唐的熊猫也不是无故热爱找人族的麻烦。 电话挂了后尘寰好奇的问我:“九凶兽你当年都弄死过?” “也不是全弄死过,有两个没弄死过。” “哪两位?” “桓寂,它那段时间藏得太严实了,根本找不着人。” “还有一位呢?莫不是九思?九凶兽里它应该是最难对付的吧?只要有一个分裂体存活它就还活着。” 我点头。“九思的确是最难对付的,但并非无法对付,至少我当年是弄死过它一次。”虽然过程差点将我给活活累得脑死亡,无数世里,我动脑子的时期很长,却没一次如那次那般累,那般久。 “不是九思?那是清任?” 我摇头。“是荼殃。” 尘寰愣了下,思忖了片刻。“因为它有人性?” “对啊。” “凶兽真的会有人性。” 我想了想,补充了句:“相对别的凶兽和神类而言,荼殃真的很有人性,至少我在那年代,就没见过比它更爱惜尊重生命,且不拘凡人神类的存在。这就相当于你在黑暗的时代里见到了一个活圣人,难免下不了手。” 尘寰问:“那时候,九凶兽里谁沾的血最多?” “荼殃。” 尘寰:“....活圣人?” 我说:“至少它的心性很活圣人,在当时整个时代的对比下。”诚然,从大洪荒时代初期的荒凉走来的古神都很珍惜生命,但珍惜只是因为曾有过一段生命很珍稀的岁月,而非真的尊重。 尘寰:“我无法想像那是个怎样的时代。” 我说:“你可以带入一下原始人时代就行了。” 尘寰诧异道:“你也曾是其中一员。” “所以我更无法否认那年头的弱肉强食与无道德呀。” 回到鹤城我发现美人在家,我第一件事便是买了一大堆食材回来等美人下厨,吃过很多的美食,各种风味的都有,但比较一番的话,还是美人的手艺最合我胃口。 美人很配合的做了一桌子满汉全席,真的是满汉全席,足足一百多道菜,菜盘菜碗摆满了餐桌,幸亏不是同时端上来的,不然还真摆不下。 阿吉的肚子都给吃成了半圆形,我平日里供它的肉食是定量的,而君长青和辜小哥....就差让它效仿出家人茹素了。 我饮着美人特别制的梅浆,也不知放了什么,酸酸甜甜的,很是爽口。“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美人闻言拍了我脑袋一下。“什么话?咱俩多少年交情了,你就这么想我的?” 我提醒:“你平日里绝不会给我做满汉全席。”撑死做三四个菜和一两个汤凑得上一顿饭菜就行。 反差这么大,你让我怎么能不想歪? 美人闻言坐了下来,开门见山道:“就是有个事想你帮个忙。” 我说:“你先说,我再看看在不在我能力范围之内决定要不要帮。”或有无违背我的道德观。 美人道:“肯定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就是想请你超度个人。” 我看着美人不言。 超度? 这还真是个可大可小的忙。 若是没造过什么孽,干干净净的亡魂,随便找个高僧或道士都能超度。若是造过很多的孽,也不是不能超度,但超度者也将沾染上被超度者的罪孽。这也是很多道士与和尚对于罪孽深重的厉鬼都是打得灰飞烟灭或封印的原因,究其原因,超度的成本太高。非亲非故,谁会为你承担罪孽。 自然,若是自忖自身功德无量不怕那么一丁点罪孽的另当别论,但就算不怕,功德也不是风吹来的,谁会为了不相干的厉鬼挥霍? “我想请你超度的是一名剑灵。”美人道。 我微怔。“剑灵?铸剑时的祭品?” 美人点头。 我:“....谁这么造孽” 万物有灵,剑也不例外,只是不是所有的剑都有灵的,一柄剑想要产生剑灵需要很漫长的时间以及温养。 举个例子,一个君子持有一柄剑,一生奉行君子之道,找徒弟也找跟自己一样的类型,同样传承那柄剑,一代一代的传承,即为温养,而最终温养出来的必然是一柄君子之剑。 再举个例子,一件做为法宝的剑,其主人铸造时用了特别好的材料将它铸得特别好,再日复一日的用自己的法力它,时间够久的话也有可能产生灵智。 除了这种后天温养出来的剑灵,也有一些剑生而有灵,比如我的烨宁,它是我的伴生神器,因而生而有灵智。 还有一种就比较邪门了,那就铸剑时以智慧生物为祭,抽取智慧生物的灵魂填入剑中成为剑灵,做为祭品的生物越强大,铸出来的剑也越厉害。 若是铸剑时祭一个真神的神魂成为剑灵,保准铸造出一柄神器级别的神剑来。不过,人都被你给当祭品了,加之变成剑灵的过程可一点都不舒服,相反,那种痛苦比小孩子被活活折磨至死炼成小鬼要经历的痛苦更甚,会听话吗? 答曰,不会。 在君族的记载里以前是有人这么干过的,然后....我们只要知道最终是一方小世界的灭亡就够了。 所有尝试的都被下克上了? 那也不是,至少有一个例子是没被反噬的。 洪荒时代龙族政变,无悔王杀尽王族纯血与不服者坐上王位后用纯血族人的躯体与神魂炼制成了顶级神器龙门——鲤鱼跃龙门的那个龙门,虽然这玩意攻防皆无能,但它的作用使得龙族的气运大增,不再一路走下坡路。 神器里足够凑几桌麻将的强大神魂们为了自己的种族被迫咽下了这口气,乖乖当器灵。 但这例子没法复制,如果真的有人复制了,那我只能说,它必定是个比九凶兽更恶毒的存在。 龙族当时处在一个特殊时期,若不能涅槃,便将衰亡。 彼时龙族成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数量最多的,浑浑噩噩被历史大势推着走;第二类则是抓住历史大势为自己攫取更多的权力;第三类或许在意权力或不在意权力,但都致力于如何让自己的种族能够渡过危机变得更好。 第一类虽然占据最多的数量,也是改变时代的基础力量,但正如愚民,当权者真的很容易糊弄控制它们为自己所用。 第二类则是野心勃勃,非常渴望权力,也因为渴望权力,这类人往往是最识时务的,也最容易存活的。 第三类普遍不得善终,却往往是历史大势中最为耀眼的明星。 无悔王是第三类,但龙族的第三类成员不止它一个,更无奈的是,这些龙对于如何渡过危机的思路并不同。学术分歧最严重下课后操场见,但政治理念的差别,轻者党同伐异,重者种族内/战,而那时留给龙族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没时间让它们一个个折腾过去。 在内部□□味越来越重时,无悔王以最干脆利落的方式结束了争端——杀光了王位继承顺位在自己之前的所有亲族(不对,也不是全杀了,至少昀息还活着,但昀息也不可能在那时候跟自己的子嗣抢王位,那种时候他如果想抢,那就只能杀了自己唯一的子嗣),然后以天帝嫡长子之嫡长女的身份名正言顺的坐上了王位。 没毛病,名正言顺。 王族为了权力亲人相杀是家常便饭,无悔王之前的王虽然没无悔杀得那么多,但也杀了所有能够威胁到自身的兄弟手足。 当王位的第n顺位继承人干掉了自己前面的所有顺位继承人,你可以骂它凶残狠毒,唯独没法骂它名不正言不顺。不计血统问题,无悔的身份还真是最尊贵的,它老子是嫡皇子,也是前储君,名声很好,而它则是昀息唯一的嫡嗣兼继承人,不似它的叔伯堂兄弟姐妹们,全是庶脉。若非纯血王族的继承序列优先混血王族,它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在那样的时候,在前面的顺位继承人死光(怎么死光的这种细节问题不重要)后,无悔无疑是唯一一条坐上那个位置后还能继续树立起正统大旗的龙。 野心勃勃的权力者都在强权与正统之下低下了头颅,等待翻盘的机会——它们后来也真的翻盘了。 也因此,在大局已定时还死刚的只有那些和无悔王没将权力看在第一位且与无悔王政治理念不同的政治家,结果自然是被杀光了,能够成为政治家,无论是力量还是威望都不低,不杀了他们,无悔王就没法进行自己的变革。 龙门的器灵就是用那些大佬的神魂炼成的。 被炼成器灵的时候,大佬们不可能不怨气冲天,但当无悔王实打实的带着龙族渡过了危机并且重新焕发生机后,深谙成王败寇且了了牵挂的大佬神魂也都心境平和了。 想要复制龙门的案例,最终要弄死的怎么着也是够得上伟人层次的人物,仇恨值拉得相当高啊,无悔王后来被拉下王座想来也和登基之时的大开杀戒有不浅的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人工剑灵就不可能听话,下克上是不可避免的事,除非你将剑灵给抹掉,但....为了铸造一柄强大的剑以智慧生物祭炼出剑灵,最终却抹去剑灵让这柄剑变成普通的剑,又不是闲的蛋疼。 同理,如果力量强大到能够完全压制剑灵.....请问这柄剑除了装饰作用外对你还有个毛用? 综上所述,除了追求铸剑到没了人性道德的疯子和无知者无畏,没谁会用这种方法制造剑灵。 美人认识的那只剑灵不是温养出来的,也不是如烨宁那般由天地精华孕育因而生而有灵,是后天的人工产物。 不过,那是一只非常平和的剑灵,至少美人认识它的时候它已经很平和了,平和得就像一柄灵剑而非传说中妨主的不祥之剑。 美人认识他那会是觉得挺稀奇的,因为那会是五胡乱华时期,因为那年头的剑就没有不杀生的,而杀得越多,难免受到影响。那只剑灵却不,它很平和,虽然在不同的剑主手中轮换,但不管别人怎么拿着它杀人它都没受影响,并且利用那些剑主不断往南挪。 因为它救了当时的美人与姬克一命,因此美人与姬克帮了他一个忙,将他的躯体,也就是剑送去了交趾一带,再后来就不清楚了。交趾太过偏远蛮荒了,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自然是中原过得滋润,自然,五胡乱华时的中原就别提了,那就是人间地狱,可就算那样也还有长江流域做为选择,犯不着跑交趾那么远去。 前些日子美人又见到了剑灵,想起我的情况,便想请我试试能不能超度它。 我说:“这还真不是我不想帮你,剑灵,严格来说是器灵这样的存在,都是不入轮回的。”经过被炼成器灵的过程,它们的灵魂已经产生了一些变化,没法再入轮回,当然,强行的话也不是做不到,但难度很高,只有神力才能做到,将器灵的灵魂生生补全,再变回一个正常且完整的灵魂。或是成为神器,从凡到神是质的差距,而神器的灵魂是可以入轮回的,不过,都成神器了,谁特么还入轮回找罪受? 不过要我说,做剑灵也没什么不好的,算是另类的长生了。 我这么想也就这么说了,虽然美人你觉得做剑灵不好,但保不齐对方还觉得做剑灵很不错呢。 美人:“.....剑在谁手里,剑灵就得跟谁,毫无自主权力。” 我无语道:“剑主和剑灵必须相性相合才能默契,若是相性不合,剑在人的手里也不过一把凡剑,谈不上控制。” “就算是凡剑,人要用它杀人时,剑灵能自己选择杀或不杀吗?” 这个....还真不能。 若是能的话,那么一个人用一柄剑杀了人,那个人辩解杀人的不是自己是剑时也就不会被认为是狡辩了。 “如果是这个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上忙,让它除非自愿,否则谁也没法握起它。”我道。 美人跟我说剑灵先生在南方,但她没跟我说这么南,南得都出国境了,剑灵先生怎么在五胡乱华时期跑这种地方来了? “越南北部这一片在古早时都是华夏的南部边境,无余当年是为了找人,寻到这里有何稀奇?”美人理所当然道。 越南北部曾是华夏的南疆,我自然是知道的,最早设行政划分的还是秦始皇呢,设了个象郡。虽然后来象郡的区域有过不少行政重新划分,但这块地已经丢了千年之久,因此我一时半会也就没反应过来。 老实说,我对越南最深的印象是上个世纪中叶的越战,仅仅看是直接间接参与其中的国家名字我就没法不印像深刻,那简直就是双层战争,一层是越南内部的战争,另一层则是华夏和列强战争的延续。说起来,上个世界中叶列强想要封锁华夏,华夏周围的一圈国家貌似就没谁是能置身事外的,越战时华夏周围国家普遍被当时的两极给控制着。 越南,虽然列强最终放弃了越南这块殖民地,越南得到了独立,但华夏貌似也没得到想要的回报,越南并未因为华夏的帮助而与华夏建立良好外交关系,相反,越南独立后没多久就转头北上侵占华夏疆土跟华夏打了一场战争,两国很长一段时间外交关系相当恶劣,越南境内还发生过严重的排华浪潮,死了许多华裔,哪怕后来外交关系改善也没一句道歉。 我还记得当年看这部分史料时高岚很是愤愤的嘀咕过,然后....少凰给了她一个看白痴的眼神。“想要别人道歉,你就得比别人强大,强到能将别人按在地上摩擦,不道歉会被灭族,自然能听到道歉。” 我当时就忍不住好奇少凰如果实打实的治理南明神族而非让五君执政,南明神族的外交关系该有多恶劣,虽然这家伙的逻辑让人无法反驳,但后半句太过粗暴了,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这种简单粗暴,它也不会是非典型性暴君了。 言归正传,也因着这些,我都快忘了越南的北部与中部曾有过象郡以及交趾、日南郡等行政划分。 魏晋南北朝时期,华夏的人找人找到这一片来虽然稀奇,但也没毛病,不论是中原还是交趾都是华夏领土,从中原跑南境来虽然远了点,但保不齐剑灵要找的人有着一颗驴友之心呢。君不见徐霞客跑得多远,大江南北、塞北江南哪没去过,然就算跑得都那么远了都没跑出国,让人不知道该吐槽徐霞客有够能跑还是华夏疆域有够辽阔,浪了一辈子都没浪出国境。 剑灵无余的人形....不是瞎子都能看出它是华裔,和当地的土著民族差别太大了。 眼珠是浅褐色的,身高,目测有一米八五,热带的居民很少有这么高的,而且这家伙虽然不是很白,但和热带居民一比,它的皮肤就显得跟珍珠似的,而且它的额头也没土著那么扁,人种上的细微差异太多了。 其次就是这家伙的打扮。 不知是否因为开了一家古董店的关系,无余穿着一身非常虽然怪异却很好看的服饰,我愣是没看出来那是哪个朝代的服饰,只能看出两点:那是深衣,以及那是三代时的深衣,上面的花鸟虫鱼图案都太过古朴,古朴的带有非常鲜明的三代特色,可具体哪朝那就得问剑灵自个了。 只是,这样一身服饰,三代之后的人是弄不出来的,没有那种味道。这透出来的信息让我明白了为何明明是没有实体的剑灵却能开一家古董店,还不时凝出实体现身溜达,当了两三千年的剑灵,再加上杀戮无数的增益,修为可与大妖一较高下,短时间凝个实体并非难事。 我们进门的时候无余正在檀木案后面悠闲的喝茶,一个应该是伙计兼老板不在时代理老板的老爷爷则拿着鸡毛掸子在收拾屋子。 这对比,得亏事先知道这俩不可能是祖孙,不然真的很容易同情老爷爷生了个不孝子孙。 老爷爷看到美人时眼神有些奇怪,不像是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的眼神,更像是看到了什么非人.....我问无余:“这位老爷子知道?” 看到美人时捎带着看我的眼神也有些怪异,显然是由美人联想到了我不是普通人,甚至不是人,那么,是什么让他觉得美人也可能不是人的呢? 无余随口道:“他在这干了三十多年了。” 我秒懂,三十多年对着一个不会老的老板,智商在线都该明白一些东西了。 无余将我们请进了店铺后面住人的院子里,院子里有一株流苏树,满树白花,覆霜盖雪,让我有那么一瞬以为自己从炎热夏季误入了白雪皑皑的冬季。 不过也只是以为,真误入了冬季,气温也该跟着下降,虽然这院子也的确挺阴的,得亏住的是剑灵,算是鬼,不然换个大活人住这,妥妥的折寿。 无余煮了茶招待我们,他煮茶的时候美人也将来意说了下,无余递给我一盏茶汤,问:“虽是姜小姐请求的你,但,我能否请求用这个人情换一个请求?” 我接过茶汤。“什么请求?” 饮了一口茶汤,好苦,不过没一会就渐渐回甘。就是这茶汤的滋味,感觉有点熟,好像在哪喝过,想起来了,以前在四川的时候喝过四川产的一些茶,和现在喝的差不多。 越南离四川可不是一般的远,现代还是挺不错的,这要是搁古代,这距离就足够让这么一盏茶汤贵如黄金了。 无余道:“我想找一个人,准确说是一个巫族后裔,但寻了很多年也没寻到。” 巫族后裔? 老实说,就华夏的情况,若是有办法检测出别人一万年内所有祖先的基因,那么大街上随便抓几个人,想来十个至少九个能检测出祖先有巫族基因,检测不出来的那个多半非人。 洪荒时代人、神以及各种非人生物混居,联姻多了,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巫族没落后不少部族都将自身的血脉融进了别的种族,其中便有人族,说起来人族历史上就有不少继承了巫族血脉的人族留下的传说,比如蚩尤。 特别提到巫族后裔,必然不是指大街上那些完全看不出来的普通人,多半是特指继承了巫族血脉与天赋能力的后裔。 我说:“要寻巫族后裔,你应该去巫族聚居的地方找吧?” 巫族虽然曾经没落,现在也仍旧没落,但已经开始恢复了,只是不能和曾经相比,但稳定的地盘还是有的,巫族后裔也渐渐往那些聚居地汇聚。如果要找巫族后裔,去那些地方寻是最合适的,当然,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不建议这么做,巫族的聚居地,它们没觉得有什么毛病,但曾经有去过的君族回来表示,巫族全特么变态,生活的世界怪兽遍地走,它差点就回不来,更让人内伤的是,那些巫族对于这种情况第一反应都是无语它的弱鸡。 无余道:“我去不了,而且,它也不在巫族聚居地。” 我不解。“不至于死了吧?” 无余:“我也不知。” 我无语的看着无余。 无余问:“小庄主可否听我讲个故事?” 我表示请讲。 剑灵先生生前是半妖,也就和尘寰一样的人与妖的混血,但他的运气可比尘寰悲催多了,尘寰虽然也因为人与妖的矛盾而倒了霉,但他却证明了倒霉这种事其实一山还有一山高。 剑灵先生出生在夏朝,人与妖的矛盾最尖锐的时候,就好比这位剑灵先生,生前一个人都没杀过,却因为他的血统,在被人族发现血统后,被拿去制成了剑灵。 在那年头,杀妖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妖是否手染鲜血....妖不就是可以随便打杀,怎么杀都不犯法的存在吗? 也因为这种尖锐,半妖在那年头的日子特别不好过,妖很难对有人族血统的半妖有好感,而人见到半妖,那跟见到妖是一个态度——随便打死好了。 血统即原罪,无关品行。 也因此,剑灵先生命如草芥,甚至被废物利用成了剑灵。 剑灵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厉鬼也不为过,死得那么惨,若没变厉鬼,必须是活圣人,也因此这种方式赋予剑灵的剑不是魔剑就是凶剑。 剑灵先生也不例外,用它为材料铸成的剑是一柄凶剑,所谓凶剑就是——下克上与嗜血。 饮的血越多,剑也越强,剑灵亦然,然后在杀戮中更加沉溺。 这样的剑,不下克上就怪了。 也因此,铸剑者在铸剑时都会对剑灵用点特殊手段让剑灵无法反抗只能服从,但下克上的心是不会因此而熄灭的,剑灵会在漫长的时光里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只要有一丝机会,剑灵都会疯狂的抓住进行疯狂的报复。 剑灵先生强大起来后找到机会报了仇,却是在很多年后,久远到当年的铸剑者都已化为黄土。 铸剑者都化为黄土了要如何报仇? 简单,它将铸剑者的后人,足足数千口人全杀了。 报了仇后无余反而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报仇之前它辗转不同剑主手中引诱剑主走入杀戮的深渊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能够复仇,正常情况下,走这种路线复仇的剑灵最终都会堕入魔道,沉溺杀戮无法自拔,变成一柄魔剑。但无余的妖族血脉不一般,再加上他生前又是个非常强大的半妖,在复了仇放下了执念后他便恢复了理智,也因此陷入了迷茫。 迷茫终究是短暂的。 没有了复仇执念的无余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另一个糟心情况:它没有自由。 剑在谁手里,就得为谁杀人,而剑灵唯一能做的便是诱惑剑主更加沉迷杀戮,对于要不要杀人却完全没有自主权。 变成了剑灵的无余已经不介意杀人了,却很介意饮血是出于自己的意志还是别人的意志。 无余想要自由。 342、第六章剑灵·流苏 虽然明确了自己未来的方向,但对于如何得到自由无余却无从着手。 铸剑师铸剑时若是会给予铸剑的材料这种人道主义的关怀,那么一开始就不会拿活人来铸剑。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没有需求就没有方法。 无余倒是想自己研究,然并卵,它即非铸剑师又非器修,想研究也没那本事。 无余只能不断的诱导拿到自己的沉溺杀戮无法自拔,争取早日变得更强,强到有朝一日所有拿到剑的人不再是剑主而是变成没有自我意识的剑奴,待到那一日,想来自己就能得到自由了吧。 无余成了一柄赫赫有名的凶剑。 然后,世界教它重新做剑了。 远古的时候修士可是很多也很强的,且不仅修士多和强,须知远古时候人与不少神类是杂居的,无余的剑主在被它诱导沉迷杀戮后往往活不长久,很快就会被杀死,令得无余只能寻找下一任剑主。 商朝末年,帝辛开疆拓土,摊子铺得太大,导致后方空虚被有异心的诸侯钻了空子造反,最终自焚而亡。 (话说,帝辛应该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个亡国明君。) 蜀地之王杜宇为了改善人族的关系与周边的人族方国建立起了不错的外交往来,其中便有周方,加之帝辛的祖宗跟蜀国怼了多年,尤其是武丁时期,与王后妇好一起伐蜀,重创了蜀地先王,当然,商的代价也不轻,先王在撑了百年后挂掉了,妇好没有巫人的强横生命力,回国后没两年就挂了。 杜宇稍加思量后便带着军队入中原帮周方灭商,牧野之战帝辛自焚,杜宇拿了武王姬发的封赏便打道回府了,归途中遇上了无余的剑主。 无余自然不会普通人当剑主,那样死得太快,因此剑主实力不弱,加上凶剑在手更是如虎添翼,奈何杜宇更牛,他都没自己动手,他手下的巫人便已将无余的剑主给宰了。 一柄看上去就很是不凡的宝剑自然被送到了地位最高的杜宇手里。 若非早已死去,无余必然汗流浃背,原因无它,杜宇拔出剑的那一瞬便看出了剑灵是怎么回事,而剑灵也察觉到了这个人与自己曾经见过的几个脆皮的方国君侯不同,它是巫族与神类的后裔,有能力毁掉它。 无余这种剑,如果不是想着控制它利用它的力量的话那想的多半就是毁掉凶剑省得它继续祸祸,然而杜宇哪个都没选。 无余再也祸祸不了谁了。 杜宇没毁了它,却也没将它当做奖品赏给有功的臣子,而是镇压在了蜀国王宫之下,不见天日。 无余大概能猜到杜宇为什么这么做,它记得彼时杜宇乍看到自己时的眼神,带着怜悯。 真稀奇。 一个王居然会怜悯一柄饮血无数的利剑。 无余很难说这种日子是好还是坏,说好吧,不用担心莫名其妙多出个剑主了,说坏吧,不见天日,连过去了多久都不知。 不见天日不知时光流逝的日子过得久到无余都快忘记自己是谁时终于见到了光明。 地宫的门被推开了。 推开门的是一个在王宫中玩捉迷藏的女童,到处寻找不会被找到的地方竟意外找到了这座地宫看到了无余。 无余几乎是瞬间就从昏昏欲睡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小毛孩。” 黑灯瞎火的地宫里,除自己别无它人,却有人说话,得亏了女童是巫人后裔,鬼碰到它只有鬼怂她没有她怂鬼的,否则非让吓出毛病来不可。 没有被吓到的女童好奇的打量着地宫,整个地宫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中间高台上插着的那柄剑。 “是你在说话?”女童胆大的凑近了打量起无余。 “是呀,是我。”无余说。“我太闷了,你陪我说说话可以吗?这里一直都只有我一个,我都忘了过去多久了。” 女童道:“肯定过去很久了,我都没听说过王宫之下有你这么一柄剑。” 无余道:“我只是蜀王宇随手镇压的一柄剑,你没听说过很正常。” “原来你是望帝镇压的啊。”女童很是惊叹。 望帝? 无余有一瞬的怔愣,这俩字凑一块可不像给活人用的。 年号是在汉代才出现的东西,先秦时期称呼君王要么是大王、王上、大君亦或某(国名)王某(国君的名字)。 望帝这种尊号如果是杜宇的,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杜宇已经挂了,望帝是他的谥号。 “蜀王宇死了?”无余着实好奇自己被镇压多少年了,就杜宇那血脉那实力,活到海枯石烂也不是难事啊,难怪自己近来都无聊到昏昏沉沉了。 “是啊,望帝崩了有百年了。”女童说。 无余莫名的体会到了沧海桑田的感觉。“过去这么久了啊。” 女童点头表示赞同,你是被镇压很久了。 地宫成了女童的秘密基地,无余做出的孤单寂寞可怜的形像太出色,便是成年人都可能被它骗过何况一个小毛孩,小毛孩天天都来寻他说话,倾诉自己的心里话,为什么每个人都拿她当小孩,明明她都赤手空拳打死一头大虫了。 无余对此无力吐槽。 小毛孩你貌似也就七岁还是八岁,也可能六岁,原谅他被封印太久已经没法分辨一个碳基生物的具体年龄,但这丫头牙还没长齐是可以肯定的,不仅没长齐,前两天还掉了一颗。 巫族有用打死的猛兽和敌人身上的骨头或牙齿制成饰物的传统,不过不是每头打死的猛兽和每个杀死的敌人都会有这种待遇,只有那些被巫人尊重视为强敌的对手被杀死后才有这样的待遇。 大虫在那年头是很普通的猛兽,到处都有,算不得稀奇,但因着是小毛孩打死的第一头猛兽,因而大虫的一颗牙被取了下来做饰品。 小毛孩做了个剑穗挂在了无余身上。 无余很想吐槽这充满蛮荒的野兽派画风,但为了取得小毛孩的信任,忍了。 在小毛孩牙齿长齐的时候终于开口表示想带无余这个好朋友出去看看,郫邑是蜀国的都城,东连中原,南接荆楚,西通象雄与丝绸之路,在当时是数一数二的繁华都邑。 小毛孩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此地为荣,自然想让好朋友也看看。 终于等到了这一日了。 无余假惺惺的问:“这样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小毛孩说:“不会。”最多被揍一顿,但谁的童年没被揍过啊?揍着揍着就被揍习惯了。 小毛孩抓住了剑柄用力一拔,没反应,再用力,还是没反应,深吸一口气,双手抓住剑柄用尽全力,然而纵然她用力的手上的青筋都跳出来了,剑也没松动一分。 无余几乎是立时就猜到了怎么回事,蜀王宇留下的封印质量着实不错,除了防人族,也防巫族。 无余遭到了严重的打击,自己难道要永远困在这不见天日的地宫里吗? 希望破灭,无余也没了哄人的心思,整柄剑都焉巴巴的,一言不发。 小毛孩没想那么多,只以为无余是因为无法看外面的世界而失落得不想说话,因此很有耐心的哄了无余半个月。 别说,被哄得久了,无余也恢复了一点精神,已经跑不出去了,若是让这孩子跑了,那自己又得恢复以前那无聊到不知时光流逝昏昏沉沉的状态了。若是一直那样倒也没太大的感觉,但如今有了对比,真心不想回去那种日子。 小毛孩或许是出于自己答应了却做不到的愧疚,哪怕是长大后领了职务,也每日都来看他给他讲外面的世界,每次都带着东西,有时是一束花草,有时是一匹花纹好看的布。 变化很大,不仅因为蜀国愈发强盛,也因为生产力的变化。 无余记忆力的世界是非常落后的,因此不敢说千年如一日,却也差不多,但西周后期开始变化相对变得快了些,无余觉得,自己若有一日还能出去,多半完全不认识外面的世界了。 蜀国的疆域不断向东扩张,郫邑已经不适合做为都城了,蜀王决定迁都。 做为重臣,已经长大了的小毛孩流苏自然也要跟着走,无法再每天都来与无余说话,因而来见无余时心情很是低落与愧疚。 无余安慰道:“新都与郫邑也不远,以你的实力,来回也需要多久,你记得常回来看看我就很高兴了。” 流苏抽噎着道:“我以后一定每季都回来陪你。” 郫邑与成都距离的确不远,但搁在古代,真的很远,再考虑一下那年头的植被覆盖率以及高植被覆盖率时的毒虫猛兽丰富度,若流苏不是巫族血脉较为浓郁的巫人,每季往返足够要她命了。 流苏不仅遵守了承诺每季回郫邑,还在后来周平王迁都,中原开始陷入战乱,不时有人自中原或避战乱或避政治迫害而逃入蜀地,流苏召集了许多中原的铸剑师与方士,又结合了巫族的知识,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让无余看外界的法子。 “无余,我没骗你,我答应你的终于做到了。” 瞧着流苏兴高采烈的模样,无余很是惊讶。“你还记得当年的事啊?” 流苏非寻常人族,巫族血脉赋予她的不仅仅是强大的力量,还有漫长的寿命,中原都走西周跑进春秋了,她仍年轻貌美,足以羡煞过去与未来无数的王侯将相。 也正因为流苏的寿命漫长,所以流苏说要帮无余出去的事已是数百年前的事了,无余自己都把这事给忘了。 “当然,我答应了你的嘛。”流苏理所当然回道。 无余一时无言。 流苏找到的办法很简单,剑身是没办法了,但剑灵可以尝试着弄出来,就是剑灵与剑身的关系如同人的躯体与灵魂,有修为的话偶尔玩玩离魂没什么,但要是离了魂就不回去了,那也可以考虑办后事了。当然,剑灵的情况办不了后事,不能离开太久,也没法离开剑身太远。 在几百年里被打击得快麻木了的流苏要求也不高,能离开就行,至于距离,以后再想办法呗。 无余在时隔数百年后终于又看到了蓝天白云与热闹的人潮,然而他的心中却是平淡的,他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渴求外界了,无所求,自然无惊喜。 见无余平淡的模样,流苏问:“怎么这么平淡?你以前不是一直都想出来看看吗?” 无余随口道:“突然发现流苏你比这人世百媚千红更美。” 流苏:“....无余你也是个很漂亮的美男子呀,虽然看着有些单薄。” 无余:“....”你其实更想说小白脸弱□□。 春秋之后是更为激烈的战国,不仅中原争霸,蜀国也很想分一杯羹。 毕竟,问鼎之心,人皆有之。 然而,蜀国是巫族后裔,被人族中原正统所排斥,另一个被排斥的是楚国。 楚国的早期回应是你说我蛮夷,行,那我蛮夷给你看。后期回应则是学习与模仿中原,最终被同化,也被削弱,变成战国时代人人都可以揍一顿的胖子。 蜀国的回应是硬刚,同化个毛线,一群弱鸡,要同化也是你们被我们同化。至于结果....纵然野蛮被文明同化很容易尽吸糟粕被削弱,但文明却是没法被野蛮所同化的。 自然,蜀国的文明谈不上落后,较真的说,蜀国虽然在某些方面有些问题,但在那个时代还是挺发达的,问题在于历史遗留问题和血统。 巫人天生比普通人族强大,但数量稀少,且人族的神仙修士也不是死的,不会允许非人血统浓郁的混血统一中原。 蜀国中期和中原刚了不少回,但每回都被挡了回来,而国家亦如人,人老了会老年痴呆,国家存在的久了则会变得僵滞与腐朽,蜀国后期不可避免的陷入了这方面的问题,自然没法再图谋中原。 巫族的血赋予了流苏漫长的生命,让她看着自己的国家迎来盛世,又在盛世之后迎来衰落,以及隐约可见的结局。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滋味。 反正无余无法体会流苏的心情,他虽生于夏王朝,但对夏王朝还真没归属感,夏王朝的律法都明确规定他这种混血不是人,当国法都不视一个人为人时,自然别指望它认可国。 无余的心中无国的观念。 流苏心中有国的观念。 繁华、衰落、最终灭亡。 灭亡前夕时流苏几乎被最终一任蜀王的骚操作给气疯。 在怎么捣乱都改变不了结局反而被软禁郫邑后流苏便当蜀王是个死人了,她心中有国的观念,可没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观念,当然蜀王也没有,他要是有这观念早杀了流苏,也更可能在杀死流苏就先被臣子给干掉。 “你打算怎么办?” 流苏说:“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人民,国亡了,换个地方再建一个便是。” 做为寿命漫长的巫人,流苏对于国的观念和寻常人族有很大区别。 不就是地盘被抢了吗? 换个地方重新来过就是。 世界这么大,总有容身之处。 “那你们准备去哪里?”无余问。 没问蜀国亡没亡,就算没亡,他也已经能看到结局了,而且,近几百年,巫族的血脉越来越淡,像流苏这样浓郁的巫人已经不多了,很难说已经与普通人族无异的蜀王搞出那样的骚操作有没有想借刀清理流苏这些活化石的意思。 毕竟,让一个坐拥江山的君王看着自己的臣子青春永驻,精气神比年轻人还盛,而自己渐渐老去,皱纹一条一条爬上昔日英俊年轻的脸庞,精力亦一日不如一日,便是吃顿饭,看着年龄是自己十倍甚至百倍的家伙还津津有味的嚼着筋道的烤肉,而自己只能喝着煮得烂烂的都没了滋味的食物.....很难不发疯。 “我们准备拥立王子泮往南走,往南是蛮荒之地,没有文明,很容易从头开始。”流苏回道。 无余知道王子泮,是蜀王族的宗室子弟,也是巫族血统较为浓郁的一个巫人,一直不为蜀王所喜。不过无余对这不关心,他比较关心的是。“我呢?” 他可没长腿,就算长了腿,有封印在也走不了。 无余端起茶盏吸了一下,茶汤的精华立时被吸得干干净净。 我问:“她丢下你走了?话说你该不会过了这么多年还记着,想找她报复吧?蜀国那情况,她带不走你,也只能留下你了,总不能她丢下自己的国人不管吧?” 无余叹道:“她虽走了,但走时承诺我,待到国人在新的地方安定下来会回来。” 这样啊。 我说:“然后她一直没回来吗?” 无余点头。 我奇道。“那你是如何逃出封印的?” “时间会腐朽世间的一切。” 我:“....我明白了。” 再完美的封印,当载体都被时光所腐蚀时,很难不出问题。流苏活着的时候肯定不会让人去加固封印,而蜀国亡了后,秦国压根不知道无余的存在,就算知道也不懂巫人的封印。 在无人维护时封印还能够撑上千年之久已经足以说明它的质量了。 无余道:“我寻到安阳故地时安阳国早已灭亡,但根据安阳国的历史,她在离开后的五六十年时便可回来了,却一直没回来,我想再见她。” 我说:“算账?” 无余无语道:“我相信她,我只想知道,她是否还活着,若是....又是谁做的。” 其实你就是想知道是谁杀了她吧。 我看懂了无余的眼神,他就不认为流苏还活着,坚信流苏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守诺。 我想了想,问无余:“你为何在此处开店?” 无余愣了下,显然疑惑这话题为何跳得这么大,但还是回道:“这里是安阳古国的都城遗址,有不少遗留物,比较容易搜寻线索。” 我补充道:“我不是问为何在这座城镇,而是为何在这里,这座城镇适合开店的地方不少。”老实说,这地方还真不太适合开店,偏的都快赶上离群索居了。 无余看了眼头顶如覆霜盖雪的流苏古树。“我来到这里的时候第一眼便见到了这株树,觉得喜欢,加之此地亦偏,便选了这里,这地方有什么问题吗?” 地方没问题。 树有问题。 我说:“你不觉得这株树阴了点吗?” 流苏树又不是槐树,它却比槐树还阴,虽然范围仅限于这个院子。 无余:“我已死。” 我:“.....”把这茬给忘了。 无余道:“不过说起来,是有点奇怪,这株树下我呆着特别舒服。” 若是个活人,肯定早就发现这株树有问题了,奈何无余虽是剑灵,却也是亡魂,完全没意识到环境有什么毛病。 我说:“当然舒服,里头有只沉睡的老鬼,这亡魂可真够强的,生前肯定不弱。” 无余怔愣了片刻扭头盯着流苏仔仔细细打量。“为何我看不到?” “有阵法将它的存在掩饰了起来,莫说是你,便是鬼差也发现不了。”若非我的眼睛已经进化得无限接近古神,我也看不到。 树里沉睡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英气女子,虽然睡着,但仍能感受到它生前的强大。 我将女子的容貌与无余形容了下。“是你要找的吗?” 无余呆呆道:“....是流苏。” 343、第七章火精·新闻 狼爱上羊啊,有够扯淡,那么有比狼爱上羊更无语的爱情吗? 答曰:有。——庄主。 信任这东西真的是很难言的东西,因为你对一个人付诸信任,等来的有很大概率是冰冷的现实。 华夏很多的传说和戏剧都一直在委婉的表明着人性的无信:王宝钏脑子抽疯跟父母闹翻苦守寒窑十八年等来的是丈夫和他身份尊贵的平妻,还有张生与莺莺。 很多时候不是你不好,而是别人比你更有利用价值。 如薛平贵,一个在寒窑呆了十八年的黄脸婆要还是有曾经的美色就奇了怪了,没姿色也没了家族带来的地位,薛平贵对她失去兴趣只能说明薛平贵是一个正常的人族。 如张生,莺莺是没落贵族,能够带给张生的帮助只有一些钱财让他能够赴京赶考,若是张生本身就有盘缠的话,那也不介意多点钱财打点。但也仅止于此了,若要入仕的话,自然要选择能够在官场上为自己带来助益的婚姻,失去了利用价值的莺莺被抛弃是必然的事。 当然,薛宝钗和莺莺要是有足够强大的力量,那么也大可以将自己看上的男人敲晕拖回家,保证不管是薛平贵还是张生都会服服帖帖,奈何这两位没有。 别误会,这不是我的意见,强扭的瓜不甜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犯不着为了颗不甜的瓜浪费自己的精力。这是少凰闲极无聊时在灰姑娘童话故事书里的留言,她觉得灰姑娘的姐姐有毛病,想抢男人的话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将自己变成强者然后光明正大的将男人敲晕抢回家,冒充别人,这是对自己多没信心啊? 自然,有无信的,也有守信的,可那属于国宝级的例子。 红尘滚滚,人心是在不断变化的,许诺时可能真的很真心,但未来也更可能是真的无情了。 无余与流苏无疑是比国宝还稀罕的案例。 虽然流苏没回去,但那也不是她不想回去,而是没法回去,不是所谓的后尘利益纠葛绊住了脚,而是你不能指望一个死人爬回万里之外的家乡,真能做到的那就是僵尸了,且至少是旱魃级的腊肉,而那个级别的腊肉,老实说,魂魄是后来生成的魔魄,并非原主。真让无余见到一只旱魃,只怕还不如失信。 而且,看这株树的情况,流苏显然也没觉得死了就可以失信了,她死了都不忘想办法回蜀地。 只是,人死后不想去地府报到....暴力执法了解一下,亲。 唯有修成鬼仙才可脱离轮回,不再是地府的执法对像。 万里之遥于鬼仙不过一瞬。 不过让我最侧目的不是流苏的守信,这种案例虽然稀少,却也不是没有。让我惊叹的是无余的坚信,他就没怀疑流苏骗了他。不是传说与戏剧里那些蠢货或愚蠢或自欺欺人的说着对方一定会回来,心里却一点都不觉得对方还会回来,却没有止损的理智,只能越陷越深。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人若是有止损的理智,绝不可能一直都是弱小,而强者真的痴迷的话....正常画风应该是少凰闲极无聊在童话书里吐槽的那种。 无余坚信流苏没有失信,却不认为流苏还能回来,他在很早的时候就笃定了一件事:流苏已经死了,只有死了才回不来。 在安阳故地守候这么多年与其说是在找流苏倒不如说是在查流苏的死因,奈何时间隔得太远,安阳古国都亡国近千年了,而它做为剑灵也没法像人一样到处跑,以至于一点线索都没有。 便如此刻,他惊讶流苏在这株流苏树里,却不惊讶流苏已经死了的事实。 无余问我:“有办法能让我看到她吗” 这个....我想了想,说:“我可以给你炼制一副眼镜。” 无余继续问:“为何我在这里等了千年,也没见她吱一声?她的魂魄是否.....” “哦,看她的情况应该是在修鬼仙,等她修成了自然会醒来,你要弄醒她的话,我也能做到。”我说。 无余忙不迭摇头。“不用,我等她便是。” 我说:“那可有得等了。” “有得等总好过没得等。” 我一时无言,只能望向流苏树,惊叹这位女子的魅力,忽的发现她的手里有点奇怪,似乎有什么东西。 用了隔空取物的法术将东西取了出来,赫然是一张炼制成了法宝得以千年不腐不朽更不会跟树干长一块去的缣帛,上面的文字.....跟巴蜀图语真像,本庄主我一个字都不认识。 随手将帛书递给无余。“应该是给你的。”用这种文字书写,除非是流苏的同族,不然就只有眼前这位还能看懂。 无余接过帛书看了起来。 我问:“写了什么?若是不方便的话可以拒绝。” 无余道:“没什么不方便的,她就是告诉我她是在迁徙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大妖受的重伤,但那只大妖也被她干掉了,不用到处找凶手给她报仇。以及,等她修成鬼仙时会醒来。” 那么大一张缣帛,密密麻麻的全是字,你翻译过来居然就这么点内容?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知道你会来?” 无余点头。“当我等了许久都等不到她时,我会怀疑她已经死了,必然寻到安阳国,只是她不确定我来的时候她是否已醒来因而留下了这卷缣帛。” 你俩这默契不比伯牙子期差了。 虽然吐槽不已,但这俩还有缘分也是好事,虽然是一起做鬼的缘分,但终究也是缘分不是吗? 走的时候我炼制了一副眼镜给无余,眼镜炼制好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都有点贫血了,那隐藏用的阵法显然是巫族留下的好东西,不用点好料没法炼制出能够看穿它的眼镜,而地球这环境,我能想到的最好也最合适的材料就是自己的血。 送了眼镜后想了想干脆送佛送到西,又对无余的本体做了点改造,让这柄剑以后谁拿谁就会功力大增,代价是有百分之一的概率变成失去自我只知杀戮的疯子,ps:每秒增加百分之一的概率。 当然,考虑到流苏的存在,我还是留了个后门,若是无余心甘情愿被驱使则另当别论。 无余与美人看我的眼神有些诡异。 还是美人道:“这似乎是凶兽的能力。” 我说:“我曾与九凶兽打过很多交道,自然研究颇深。”九凶兽的能力,给我材料我都能复制出来,不过我一般不那么做,都是当底牌用的。可惜当年碰上的是宁渊,拿凶兽的东西对付凶兽....我还没智障。 告别了无余与美人一起归国,美人在半道上因为工作上的事跑了,因此回到山庄的只我一个,一推开门就觉得山庄不对劲,一股子焦味,莫不是我走的这段时间山庄里失火了?那也不至于啊,尘寰是雪狼,天生的消防小能手,谁家着火我家都不可能着火。 眼睛一扫.....尼玛这哪是可能失火,分明是多次失火,还残留着不少痕迹呢。 “小辜?家里这怎么回事?”我边走边问。 没问尘寰,因为我能够清楚感觉到家里没有尘寰的气息,倒是辜小哥的气息始终都在,虽然没平时那么精神,但显然还健康的活着,那就不可能我走的这几日山庄易主而是别的情况。 因着一楼客厅是落地窗的时候我看到辜小哥的时候也看到了博古架上的一件新收藏:用透明的特殊容器盛着的火泪。 我立时就了解到了怎么回事。 家里来过一只火精,貌似还呆了一段时间,山庄还没变成一堆灰烬已经是个奇迹了,还要求别的就过了。 现在的问题是,地球上可没有火精这生物,我家怎么会突然有火精拜访? 除非是火属性的非人生物,住的地方又是不怕火的,不然就不可能有谁没心没肺的邀请火精到自己家做客,这些家伙只要一个心情不好就可能引起火灾,更坑的是火精的属性也注定这一种族就少有脾气好的,全特么肝火旺盛的暴脾气。 想起火精这一族的脾性时我也想起了火精的主要诞生地,貌似就有凤凰栖息的不死火山,呃,如果是这样,那我大概能猜到这只火精是怎么找来的了。 看到我回来,辜小哥抬爪道。“庄主回来了,尘寰出差去了,可能....短时间内回不来。” 难得,居然没抱怨工作劳累要求加薪。 我诧异。“去地球的另外半球了?” “去从极渊了。” 我:“....哪?” “从极渊?” “他活腻味了?” 虽然是雪狼,但从极渊那地方,仙人呆久了都有冻死之虞,它一只雪狼最多晚死几秒。 “不是他想去的,是客户委托。” 我思考了0.00001秒。“火精?” 辜小哥惊讶。“你怎么知道是火精?” 我怎么知道? 尘寰不想去,地球上有几个人能强迫他? 再想想山庄不久前肯定来过的生物,用膝盖都猜得着是谁绑架他的。 不过—— “那只火精活腻味了为何要绑架尘寰一起去?他俩有仇?”我皱眉道,以雪狼一族的抗寒能力,尘寰这会儿肯定还活着,毕竟,从极渊的范围也挺广的,除非进入深处,不然冻不死,而要进入深处,很花时间。 “不是绑架,是委托。” 我:“尘寰就不可能接受这种委托。”又没活腻味。 “老庄主接受的,派的尘寰。” 我怔了下。“君长青在哪?” “出门遛狗了,大概再过半个小时就会回来。” 趁还有点时间我上楼多拿点道具,回头好收拾君长青顺便去从极渊,却被辜小哥犹豫的叫住。“庄、庄主.....” “我揍他揍定了,你若是劝,我连你一起揍。” “不,我不是想劝你,是之前那位客人说了一条新闻,关于神界的头版头条。” 我随口道:“哪位大神陨落了?或是哪位大神毁灭哪个世界了?” 神界的新闻头版头条一般消息上不去,若非空白,那就肯定和那些食物链顶端的强大神类有关。 顿了顿,我又补了句:“不会是跨宇宙战争已经打起来了吧?”若是如此,那祖文明也未免太有效率。 “我记得以前在这里那位叫莯的神人有个叫华胥的氏。” 我颌首。“风姓,华胥氏。” 这五个字加起来所代表的含义应该是常识问题吧。 辜小哥道:“她说华胥上神与少凰大战后受了重伤,闭关养伤时遭遇心魔劫,道心崩溃境界一路跌到了天仙境界,我听不太懂,但君先生当时的神情,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很严重吗?” 这信息量.....有点大。 少凰想揍阿莯我不奇怪,夏王朝时的事,阿莯没错,它是人族出身,对种族难免有牵挂,自然要为人族考虑;但少凰也没错,它又不是人族,而人族又狠狠拉了它的仇恨,不报复回去就不是它了。 不论起因如何,当阿莯捅了少凰一刀时就注定少凰想抽它了,只是它跑得快而少凰又有束缚在身,这才一直没能如愿,但这次.....真的是自己送上门。 此时不揍更待何时? 揍成重伤也在意料之中,少凰还不至于杀了阿莯,一方面是因为阿莯也是上神,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阿莯是孟凰的弟子,阿莯得罪了它,它可以揍,但要杀了就有点下孟凰的面子了,至少也要跟孟凰打个招呼得到孟凰的允许才能杀。 只是,揍成重伤后便遭遇心魔劫,好吧,也能理解,重伤时比较虚弱正是心魔的机会,而阿莯在这方面也的确很有问题,而心魔,对于神类而言也同样是相当棘手的东西,多方因素叠加之下导致道心崩溃也不是不可能。 可,这也未免太巧了吧? 巧的我都有点怀疑这一切不是巧合而是设计了。 一边思量着一边回答了辜小哥:“不算严重,道心崩溃大部分情况都是整个神砰的一声变成世间最绚丽的血肉烟花,只有运气特别好才可能存活,而存活下来的也多是境界不变,却永远失去了再进一步的可能。” “可华胥上神的境界跌到了天仙。” 我说:“那就说明它还有救。”不过阿莯要是无法像熊猫一样摆脱心理问题,那就永远都只能止步天仙了,有救并不代表一定救得回来。 毕竟,它和当初的初代古神情况不一样,初代古神是勇于尝试探索,也可以理解为作死,心理素质往往不是什么问题,出了问题也多是好不容易研究出了个结论结果被人给推翻了,很难不气到脑溢血,但没当场气死,回头都会慢慢调整过来。 只是,我记得因为心魔而导致道心崩溃的死亡率可是高得惊人,阿莯命可真够硬的,呃,也不排除少凰和熊猫救得及时,有这本事的神类不多,它俩恰好在其中,而且我严重怀疑华胥这样和它们有关系,但再怎么对付华胥,它们也都有底线——不死人。 辜小哥闻言松了口气,旋即又有些担心的问:“那它不再是上神了,对人族的影响会严重吗?” 我问:“你是单指地球还是整个人族所有分支?” “都想问。” “地球的话影响不大,少凰既然承诺了,那就不会出尔反尔亲自出手,整个人族的话,影响肯定有,但人族也不止她一位上神,不会太大。” 当年它们还没走的时候我出于想了解一下神界的神祇复活技术而和熊猫几个就此很是交流过一番,也顺便听了一耳朵关于这个技术的研发过程中最主要的实验材料池刃上神的八卦。 池刃上神,种族为人族,成神前性别为男,因此成神后也习惯性的以男相形像出现。(真神无性别,上神里隔三差五换性别换形像的也不是没有,不过池刃显然不是) 这位上神据说是在熊猫的第二次婚礼上对熊猫一见钟情,若说熊猫之后的十几任婚姻有九成的因素是因为熊猫结婚就是奔着合法实验材料的话,那么还有一成就是这位上神火上浇油。 没错,池刃上神是那只魅力无边的熊猫的追求者之一,并且是最能持之以恒的一个,现在都还没放弃。除此之外也是唯一一个鼓起勇气向熊猫表白却被拒绝的上神,哪怕是熊猫最丧心病狂研究上神却缺乏实验材料而对每个向自己求婚的上神都来者不拒的岁月里,池刃也一直是被拒绝的那个例外。 原因? 池刃是人族,而熊猫那会儿对人族的态度还没现在这般淡然,闻到人族的味就生厌,何况这个人族还跑到它面前蹦跶,池刃要不是同为上神且命够硬,早被熊猫弄死一万遍不止了。现在倒是淡然多了,但仍旧不会喜欢。 阿莯曾无奈的提起,池刃之所以修成上神也和熊猫有关,那段岁月熊猫在研究上神,他想着如果成了上神,熊猫会不会为了实验材料就愿意答应他的求婚了。 残酷的现实证明:熊猫虽然为了实验材料可以丧心病狂到对符合实验材料标准的任何求婚者来者不拒,但还没彻底疯狂,或者说,它对人族的心理排斥压过了它对实验材料的渴求。 池刃的心思只如愿了一半,熊猫没答应他的求婚,但他后来成了熊猫的主要研究材料,最后还被为了研究的熊猫给弄死了,虽然最后复活了,但考虑一下整个复活过程中他死去活来的次数....可能彻底死亡还是一件好事。 虽然在感情方面这位上神痴情得着实令人怀疑他脑子是否有恙,但能够捣乱那么多上神的婚姻还没被杀掉,又能够在那时的熊猫手里活下来,成为韶光神宫唯二不拒绝且有往来的人族(另一个是阿莯,孟凰禁止弟子同门自相残杀,因而熊猫没胆子尝试。),我觉得,镇个局面的能力应是有的。 而等人族高层冷静下来,混乱自然也就过去了。 在有准备的前提下揍君长青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家伙的修为境界太高了,在这颗星球上几乎无敌手,而我....除非生死搏杀(他命没我硬,恢复能力没我快),否则我肯定不如他。 尤其是,这家伙也心虚,一直防着,埋伏失败,最终变成了近身格斗,我打断了他六根骨头,他打断了我四根,恢复能力快就是这点好,打架的时候哪怕前期你不如人,只要没被秒杀,后期肯定跟得上来。。 本来还想多打断几根的,但这家伙也够不要脸的,果断认输。“我投降,我没想害你的小情人,他死不了的。” 我表示我当然知道他死不了,他要是会死,你也不敢再出现在我面前,但我还是想揍你。 揍完了人,感觉筋骨都松快了不少,果然,生命在于运动啊。 我问君长青:“究竟怎么回事?” 辜小哥虽然因为工作的原因见证了全过程,但他所知道的信息显然和君长青不对等。比如他所知道的主要信息就是有只火精上门来委托,本来找的是我,但因为我不在便是君长青接待的,她说了自己的目的后君长青问了她的名字,再然后就提了条件,对方答应后君长青就将尘寰给卖了,对方本来还不是很满意的,是君长青说服了对方在从极渊一头雪狼绝对比一只冷血生物有用。 这信息里一定都提炼不出君长青是哪里觉得尘寰肯定死不了的信心,但他又的确有那个信心。 “你认识那位火精?” “头回见,但以前听说过她,知道她的事,盘古世界有史以来第一只对从极渊坚持不懈,一定要去从极渊的火精。”君长青很是感慨的回答。 我无语道:“就算活腻味了,也没必要选择这种死法吧?”跟一条鱼跑沙漠里上吊有什么区别? “不是活腻味了。”君长青叹道。“她就是个痴人罢了。” 344、第七章火精·从极渊 从极渊,这么多元会过去你还是一点都没变啊,冷得骨髓都仿佛冻结了。 去从极渊的路有无数条,当然,这个无数仅限于我这类能飞的,若只能靠两条腿走的,那就只一条了:黄泉路。 因着以前也来过从极渊,而从极渊再有变化,有些地方也是很难改变的,因此我推测出了那俩货最可能走的路线,挨个查看后果然在其中一条路线上找到了尘寰留下的痕迹:一撮被冰晶包裹的狼毛,许是怕我看不到,旁边还燃着一簇火焰,一看就是那位火精的手笔,尘寰的修为还没理会到能在这里放火。 沿着这条路线一路走下去,最终在一个非常靠近从极渊深处的地方见到了离冻死就一步之遥的两货。 我颇为侧目,尘寰的雪狼,尚且痛苦至此,想也知属性与从极渊完全相冲的火精会有多痛苦,可这丫愣是坚持到了这么深的地方,这毅力....确实是痴人。 我将已经冻得没法维持人形的尘寰抱在了怀里安慰的撸毛,又将火精背在了背上,话说,现在都还能维持人形,这家伙究竟是多少年的老怪物?或者说,它究竟跟这从极渊耗了多久,硬生生的耗出了对极寒的抵抗力。 最让我佩服的是,这家伙的目标可不是靠近从极渊的地方,而是从极渊的核心——深不见底世间极寒的从极深渊。 哪怕是少凰这只火鸟去从极深渊里溜达,虽然因为它自身的强大绝对冻不死,却也不会舒服。而这只火精,它和少凰的境界还差得远呢,若是进了从极深渊,那就一个结果——死。 同情的撸着狼毛,这手感....感觉自己撸的不是毛绒绒而是一坨冰。 撸着毛,我瞅向一个方向,似乎有“人”,不过,犹豫了下,我还是没去查看,怀里抱着的背上背着的,以及我自己再不撤出这鬼地方都得准备后事了,啊不,也不用准备后事了,一起冰葬吧,多好啊,哪怕千万个元会之后仍宛若生前,就一个问题:冰葬之时还是活的。 没夸张,我隐约能看到了一些蓝色,疑似液氧,这还没到深渊里就已经这样了,深渊之底.....我没去过,我与娲灵是冷血动物,凤凰虽是热血动物,但它的抗寒能力老实说还不如身上长着鳞片的我与娲灵,因此当年我们都未能探索到深渊之底。 离开了骨髓都仿佛要冻结的区域,我顿时有种一下从广莫风跳到景风的感觉。 再看了看怀里抱着的和身上背着的,赶紧弄了个雪屋保暖和等它俩恢复。 出乎意料的是虽然之前被冻得最呛的是火精,但如今恢复最快的也是火精。达尔文,你应该很认识一下这只火精,丫已经开始违背一些属于火精的特性了,而这完全是环境带给它的,适者生存啊。 我一边腹诽着一边瞅着火精,想看看它有没有想对我说的,差点将我准道侣变成从极渊的冰雕,我觉得哪怕君长青已经收了酬劳它也应该说一两句,谁知这家伙完全没看,而是用神识感知了下自己的位置。“怎么又回来了?” 我:“.....我是活人。”你说你是怎么回来的? 火精终于注意到了我,诧异道:“古神民初代种?” 眼神真不错,或者说,您老贵庚? 能够一眼就能判断出一只古神民是否初代种的必然是见过初代种,但初代种不管在古神民的哪一支都是国宝级的稀有品种,一般人还真不容易见到,世界这么大,智慧生物那么多,一眼看一个,想要看到初代种的概率着实低得惊人。当然,如果活得足够长,游历过许多的地方,那么见过初代种也不稀奇。 我颌首。“我是雪莹山庄的庄主,我回家的时候别人告诉我你来找过我。” 火精高兴的抓住我的手道:“我听人说你很厉害,你能不能带我去下从极渊?” 我好悬没喷出来,你一只火精不仅跑到从极渊来了,还想下从极渊,你这是活得多腻味了? 我说:“精生如此美好,你何苦如此想不开?”就算想不开也不用尝试这种前无古人的死法吧? 火精:“.....你什么眼神?我不是疯子,我也没有想不开。” 我呵呵道:“请教一下,若非想不开,一只火精为何会想要下从极渊?” “我是要去求婚。” 我:“....求....婚?跟从极渊求?诚然,万物有灵,但从极渊,貌似未化形。”唯一因为是从极渊孕育而勉强算是从极渊之灵的大抵是清任,但清任并不住在这。 “不是从极渊,我要找的人它隐居在从极渊之下。” 我好奇的问:“它什么种族的?”耐寒性这么好? “我只知他是一位仙君。” 仙君? 虽然凡人称呼随便哪个男性仙人都是大仙仙君什么的,但实际上神仙之间也是有着境界等级划分的,最顶级的自然是如今生死未卜的神尊,也是唯一的道主境,因为就这么一个,因此普遍对其称呼是神尊。 其次是神尊境,为了与神尊孟凰区别,对于这个境界的神都多是称之为尊上,便是偶尔撑神尊也会带上道号或名字,因此若是听到一个人说神尊却没带上道号名字,那准是指孟凰。 再其次是上神境,称呼就是上神,上神之下的上仙境亦如此,到了这个境界才是真正的长生不死——自然寿命没有尽头并不代表就不会死了,再之下虽然寿命长得在凡人看来已经长生了——反正凡人是看不到边,但在古神类看来并非真正的长生。 上仙境之下是金仙境,这一境界分为普通金仙与大罗金仙两种,后者是金仙境的巅峰,与上仙境只一步之遥,自然,大部分大罗金仙是永远都卡在这一境界的。在大洪荒时代,只有大罗金仙才能称之为仙君,不过如今只要是金仙都能称一声仙君,因此不好判断火精说的是大罗金仙还是寻常金仙。 金仙境之下是天仙境,也称之为真仙境,再其下为地仙,地仙之下皆凡人。ps:也有一些神类觉得地仙也包含在凡人范畴里。 不过,仙君的确在从极渊冻不死,但哪位仙君会这么无聊跑这地方来遭罪? 若是神境的存在也就罢了,比较容易猜,整个盘古世界的神尊、上神,还活着的和不确定是否死亡的加起来都没超过三位数,但神境之下....只能说盘古世界亿万年来发展得很好,上仙的数量就已经多得没法数了,何况更之下的金仙。 若是知道种族,或许还能查一下,但种族都没有,那就有点麻烦了,除非去神界翻出全部户籍挨个比对。 我无语道:“你都想求婚了,却连对方什么种族的都不知道,就不怕种族不同审美不同吗?”若是一个人族的神仙去向一只飞禽族类的神仙求婚,被拒绝的概率必然高得没眼看。 原因? 审美不同,少凰那丫就连人脸的区别都分辨不出来,在她眼里每个人类都长得一样,不拘男女,不拘老少,统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奇丑无比。 当然,物种审美不同却结合了的特殊例子也是有的,但那过程都相当.....艰难,神界就有一对这种审美差异巨大的道侣,一条鱼爱上了一只鸟,最初时双方都觉得对方丑毙了,但爱情让那条鱼克服了审美差异——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最高境界,而那只鸟,我只想说,我同情它,那条鱼用百万年的时间一点一点的带歪了它的审美。 火精理直气壮道:“我问过他我美不美,他说美。” 我:“....” 这逻辑,我没法反驳。 除了极个别的稀少例子,越是强大的神仙越不会骗人,神境的存在更是不屑欺骗,也没法欺骗,坑爹的言出法随,一个不留神就可能将自己给坑里。而且,能够修炼到高境界,付诸的精力绝不会少,在别的方面放的心思相对也会少很多。 我抱着雪狼毛团道:“既然说你美,想来是真的觉得你美,那怎么就跟你分开了连你的求婚都不想听?” “我跟他求过的。” “答应了?” “拒绝了。” 我:“你这貌似还不如分开后没听到呢。” 火精叹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觉得他是爱我的。” 已经醒过来的尘寰满腹怨气道:“爱你还让你一只火精下从极渊?” 火精道:“所以我更想再见到他问清楚为什么。” 我只想说少女你够执着的,这分明是在玩命啊。 我好奇的问:“那位仙君有多好啊?”好到让你这么玩命? 火精红着脸道:“他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 我:“....”可爱?这什么标准? 火精的名字叫焱灵。 火精是一种很特殊的生物,顾名思义的话就是火焰的精灵,而从这个含义可以得出两个信息:火精哪怕什么都不做,成年后都会拥有精这一级别的生命的力量,以及,火精普遍生而无父母,于火焰中孕育。 不少火精都是没有族群的,特殊的诞生条件限制了族群这个概念的出现,但也不是所有火精都如此。在一些环境特殊的地方,火精源源不断的诞生,自然而然就出现了族群,南明神族居住的环境便是这样一个能够持续不断的诞生火精的环境,而火精这一族类的大部分成员便是诞生于此类环境。 焱灵是那少部分例外,它诞生于一场超级火山爆发引起的大火,那场烧了很多年,诞生了焱灵,也只诞生了它。 焱灵一开始也是没有族群的概念的,它甚至连自己是什么都搞不太清楚,与人、妖魔鬼怪混迹多年它才慢慢意识到自己的特殊,以及自己可能有族群的事。 焱灵想找到自己的族群,因此一直在大地上流浪,探索各种满足火精诞生条件的地方,在探索的路上认识了一个医者。 初相识时那个医者正被一群凡人追着打,宛若医闹,实际上,也算得上医闹。 医者看病时有个看人下菜的毛病,给非人族的生物看病,他收正常的价钱,给人族看病时他收十倍的价钱。 别的医闹很大可能是病人苛求医生能活死人肉白骨而不得后找茬,但这位医者....被揍着实正常。 焱灵旁听了怎么回事,在医者被揍得惨兮兮,别人都走了后才好奇的问了句:“你明明抬手就能杀死那些蝼蚁,为何要任他们揍?”虽然看不出医者的原形,但她看得出这是一位医修,成仙了的那种。 医者湿漉漉的眼睛悚然的看着焱灵。“生命何其宝贵,怎能轻言杀生?” 焱灵:“.....生命宝贵你还看人收诊金?”治病本来就很花钱了,这人还这么收费,倾家荡产都不够医药费的。 医者对此一脸无奈。“我也不想啊,但师门规矩如此,给人族诊治,同样的病情必须十倍的价格。不过,我也有允许他们赊账啊。” 焱灵无语道:“你师门与人族有仇?” 医者想了想,说:“可能吧,师尊好像是不怎么喜欢人族,每次给人族看病都会趁机做人体实验。” 焱灵觉得,这已经不是不怎么喜欢了,分明是憎恶至极,她可不认为做人体实验时医者的师父会征求一下病人的意见。 事实也的确不会,医者的师尊每次都是人体实验让病人感觉到了痛苦的滋味才告知,虽然每次都会治好,不留半点后遗症,但没人会喜欢。正常人也不可能高兴自己生了病去医院看病,结果医生给自己看病的同时连告知都没有的就拿自己做了绝对谈不上人道的人体实验? 焱灵歪着脑袋道。“但你好像不太认可。”不然也不会钻漏洞了,说是赊账,但仙人的时间观念和凡人的时间观念是一样的吗?说不定等凡人老死了仙人都觉得只是过了没多久,不用急,当然,也更可能在许多年后去找债主的后代要账,若是债主后代否认或不给,那就等着被打爆2狗头吧。 不过这位医生的包子脾气,焱灵觉得他可能真的就只是扯个幌子好赠医施药。 医者理所当然道:“自然,疑似与人族有过节的是师尊又不是我。” 没有过节没有恩怨自然不存在厌恶或偏见歧视,但他也不会明着反抗自己师尊的规矩就是了。 医者名唤北缈,北缈是个游医,致力于研究世间所有东西的药用性,哪怕地上一片不认识的草都要弄清楚药性,简直比李时珍还强迫症。不过也因为这一强迫症,再加上非人族的长寿,它去过的地方比李时珍更加多。 焱灵本是随口一问有没有见过别的火精,北缈也随口答了见过,还不止一个地方,然后就被绑架了。 有个现成的向导,不绑白不绑。 诚然,人族有句话叫做威武不能屈,但很多时候威武铁定曲。 北缈的修为境界虽然很高,但古时候同样的品级大员,文职的肯定干不过武职的。 医修亦如此,就没几个能打的,当然,不能打并不代表就不能自保了,医毒本一家,一名出色的医修也往往是一名出色的用毒高手。但碰上焱灵,火焰能中毒吗? 别人能不能让火焰中毒不好说,但北缈....也不是做不到,但他又不想杀人,只能用不致命的,焱灵完全免疫,用致命的....他是医修不是屠夫。 权衡利弊后北缈接受了向导的事实,反正陪焱灵找族人和他研究药性也不冲突。 因为相伴,焱灵着实见识到了北缈是一个怎样的医者。 对师尊的不合理规定阴奉阳违,对于每个病人都耐心十足,态度和蔼可亲,令病人如沐春风,便是碰上讳疾忌医的病人,焱灵觉得换了自己肯定早走人了,北缈却不然,他会死缠烂打到病人同意让他治疗,待到病愈才离开。 前面的还好,最后一种,北缈的脾气越好越被人委屈,因此往往以焱灵实在看不过去将讳疾忌医的病人揍趴下再让北缈医治而告终。 两个人的旅程达数百年,本来用不了这么久,但北缈看到什么没见过的都要研究一番,焱灵在经过早期的急躁后已然佛系,以至于旅程花的时间越来越长。 最终加速还是因为焱灵病了,北缈总算不再逮着什么都要研究完了才肯走,而是研究起如何给焱灵治病。 焱灵自身简直不可思异,它是火精,火焰是它的本质,火焰还能生病? 呃,焱灵想了想,自己以前好像的确生过一次病,就那么一次,也正因为只那么一次才过了几万年都还记得。 那次是怎么好的来着? 焱灵用力的回想了下,发现那次什么都没做,病是随着时光流逝自己好的。 这么看来应该是好好休息就会自己好,焱灵如此想着便打算找个地方休息到身体恢复,北缈却难得的违背了她的意思,非常强硬的以最快的速度将焱灵送到了她同类聚居的地方。 纵然是最适宜火精诞生的地方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诞生火精,简单点说就是,火精是稀有品种。 平时又少有火精离开聚居地,因此很少见到别的同类,很容易便接纳了焱灵,虽然不是一个地方诞生的,但都是同类,接纳起来也没什么难度。 在最适宜火精的环境里,焱灵养了没几个月便恢复了精神。 一直呆在火精聚居地外等着的北缈见她好了便向她告辞。 焱灵挽留道:“你看你脸色这么虚弱,还是养好了再走吧。” 北缈摇头。“我还有事情要做,不能再逗留了。” 行吧。 焱灵表示了理解,然后问:“我们结为道侣吧?” 北缈懵逼的看着焱灵。 焱灵认真道:“我觉得自己挺喜欢你的。” 虽然不是很喜欢北缈的一些医者仁心的性格,但总得来说,她不讨厌北缈,而一路相处下来,北缈更是奇迹般的没被她一时没控制失手烧死,焱灵自己都觉得不可思异。 许是因此,才鬼使神差的冒出了如今这一段。 焱灵也不后悔,就是心脏砰砰砰跳得特别厉害,感觉像要爆炸成无数团小火焰般。 北缈的眼神有一瞬的挣扎,却还是道:“我不会和你结为道侣。” 我说:“然后呢?” 焱灵叹道:“我又追了他很多年,他最终改了口跟我说若我能下从极渊,便与我结为道侣。” 尘寰:“.....你确定这不是委婉的拒绝?” 我点头表示赞同,让一只火精下从极渊,不是谋杀就是另一种拒绝。 焱灵盯着我道:“你有没有办法?” 我一时无言。“你还真是够执着的。”刚捡回一条命来就要开始下一次挑战,就是玩极限运动也没这么玩的。 焱灵道:“我不管,雪莹山庄既然收了我的酬劳,就必须做到,否则我就烤了你们。” 我下意识掂量了下双方实力,然后果断道:“我肯定不会让你的酬劳白费。”尽管酬劳我一分一厘都没拿到,但这个时候讨论这个问题....被烤的可能性居大。 焱灵奇道:“你有办法?” 我说:“去从极渊那我没办法,物种天性真的没法改变....别冲动,把火收起来,我是没法让你去从极渊,但我有办法让你再见到他,你应该很久都没再见到他了吧?” 焱灵露出了惊讶之色。“你怎知?” “猜的。”我道。“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配合我,我能让你知道所有的答案。”就是那可能是个残酷无比的答案,不过总比你火气控制不住烤了我和尘寰要好。 焱灵好奇道:“怎么配合?” “你独自出发去从极渊,不到死亡不要回头。” 焱灵:“....若是死了我还能回头吗?” 我说:“这么多年你始终无法达成所愿便是因为你的这份顾忌,不愿拼尽全力,始终有所保留。” 焱灵理所当然道:“不这样会死在半道上的。” 我颌首。“可那也让你永远无法抵达从极渊。” 焱灵顿时沉默了起来。 见焱灵陷入沉思,我也不打扰,慢条斯理的撸着狼,将狼毛上融化的水渍都撸掉,带着水的狼撸起来手感一点都比不上平常。 尘寰用眼神问我:你觉得她会答应你那与作死无异的请求吗? 我答:她若是不作死,那不是挺好,我和你就可以打道回府了,还不用担心被烤,毕竟是她自己放弃的。 尘寰:那要是她作死精神可嘉呢? 我回以无奈的眼神。 事实证明,焱灵着实作死精神可嘉。 这是一场赌博,赌注是生命。 焱灵在前方独行,我坐在雪狼的背上远远跟着。 之前的旅程已经要了火精半条命,而环境又使得她无法像我和尘寰一样得到恢复,现在重新踏上旅程,自然以远胜过我与尘寰的速度开始衰弱。 尘寰问我:“她肯定会撑不住的,我们什么时候出手?” 我救:“为什么要出手?” 尘寰诧异道。“你想弄死它?” 我摇头。“它不会死,我也不会出手。” 当一个智慧生物在你的面前逐渐走向死亡,而你又有能力出手相救却要控制什么都不要做真的很难,毕竟,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然而,不论焱灵再怎么狼狈的因为衰弱而摔倒我都不能出手,只能远远的看着它靠自己的毅力爬起来,踽踽前行。 这是一场比谁更狠心的赌博。 当不再有所保留倾尽全力时,焱灵创造了一个记录,不仅走到了一直没有火精走到的地方,许多非火属性的生物也没深入到这么远,反正我觉得自己的骨髓已经是凝固的了。 尘寰? 哪怕披着厚厚的皮毛也快冻成一坨了。 然而,焱灵还在走,或者说是在爬,看着艰难前行的焱灵,我觉得自己和尘寰可能得给她陪葬了。 “尘寰,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赌输了.....” 尘寰虚弱的道:“我不介意和你一起做冰雕,不过我要求以相拥的poss,这样无数万年后被人发现时所有人都会惊叹。” 我:“....惊叹咱俩的重口?一个鳞甲类,一个毛绒绒。” 尘寰:“....你就不能单纯的以人形看待?” 我说:“可我的本体就不是人形啊,我记忆之初我也不是人形啊....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当人的时间连当年没有化出人形的岁月的零头都没有。”所以你让我如何忽略非人形方面的审美?反倒是人族的审美很容易被我给忽略掉。 尘寰看我的眼神俨然郁闷无奈得想死。 我笑道:“好啦,逗你玩呢,大不了做冰雕的时候我将身上的鳞甲都收起来,不过....也别想得太坏,我们不会死的,我可舍不得和你死在这里,再次轮回,谁知道我们是否还能再见,若是再见,又是否还能记得你是谁。” “你不就记得娲灵与凤凰两位大神是谁吗?” 我没吭声,笑着撸着僵硬的狼毛。 傻瓜,那不一样的,来世我仍会想起与它们的记忆以及情感,看待它们仍旧是大洪荒时的心情,看待你却极可能是另一种心情。 “她又倒下了。”尘寰忽道。 我抬头一看,又倒下了,我在心里数着数等待她再次爬起来,然而从数到九十九都没见她重新站起来,之前最长的也不过数到三十几。 我犹豫了下,继续数了下去,一百、一百零一.... “小落你再数的话她可能就真的死了。”尘寰提醒道。 我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一百零七、一百零八....” 尘寰见此也明白了我的意思,果断趴了下来节省体力。 数到一百二十四的时候我有点犹豫,再救人的话就得死了。 观测火精的生命力,还能再撑二十个数,就再数十五个好了,十五个数后还不行就救人,大不了以后躲着这家伙免得被烤了。 一百二十六、一百二十七.....一百二十九。 我瞧着雪中突然出现将焱灵抱了起来还用法力包裹保温的男子,终于停止了数数。 我与焱灵赢了。 我笑道:“北缈仙君,你知道吗?处理感情的事情,拖泥带水和隐瞒最容易对喜欢的人造成伤害的。” 多少误会与伤痛都是拖泥带水与隐瞒导致的,虽然是出于忐忑担心的心理,但....老实说,坦诚最差也多半是自己一个人受伤,不坦诚却多半伤到对方。 北缈仙君愤怒的看着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懒懒道:“你应该问为什么要让她下从极渊?你不让她从极渊哪还会有今儿这一出?”妈哒,全场除了这位仙君,全特么冻得生不如死。 焱灵醒来的时候北缈仙君已经将我们都带到了从极渊的外围,虽然还是大雪纷飞,但至少睁眼望去不会一大片液氧了。 看到北缈仙君,奄奄一息的焱灵立刻精神的抱住了他,高兴道:“我找到你了。” 我与尘寰在一旁安静如鸡的瞧着,眼神略带同情。 “这么多年你都去哪了?我想死你了。”焱灵高兴的表达着自己的思念之情。 北缈也道:“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焱灵闻言愣住,皱了皱眉,身上腾的冒出了火焰。“一直在我身边?却一直不出来?” 尘寰一爪子将我捞了起来到了雪屋的门口摆出了见势不妙好跑路的姿态。 我无所谓距离,只是这么一动,刚刚捂暖和的“狼毛被子”都没了,我赶紧伸手将狼毛抓了过来盖身上。 那边厢北缈赶紧解释:“你听我解释,我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 焱灵冷笑的看着北缈。“行啊,我看你怎么编。” 北缈没编,而是取下来自己腰间佩戴的玉佩,他原本什么物种都看不出来的气息霎时变得鲜明了起来。 尘寰惊诧道:“这似乎是葵水之精。” 我道:“不是似乎,而是就是。” 345、外篇腊肉 王琬隐约间感觉到有人在挠自己的痒闹得自己实在没法睡下去,不由睁开了眼,正想发怒却见是卫异,懒洋洋的躺在榻上,脸色红润,见妻子醒了,忙不迭将手收到了背后,一副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做的无辜样。 王琬深呼吸,发现自己还是控制不了想抽卫异的心,这家伙在自己面前什么时候能不气自己? 卫异见了,赶紧道:“阿琬,我可是病人,你得对病人耐心点,不然我病情加重怎么办?” 王琬深呼吸,将气咽了下去。“我不打你。” 卫异松了口气。 王琬扑上了床挠起了卫异,她不打他,她挠他痒痒总不至于病情加重吧。 卫异怕痒,王琬深知他那里最禁不起挠,没一会卫异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若是平时,王琬定要他笑得快抽过去才肯罢手,然而此次想到卫异还是个病人,最终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了。 闹够了,卫异对王琬说:“我想出去透透风,一直在屋子里,都快闷死了。” 王琬有点迟疑。“可御医说....” 卫异可怜兮兮道:“你看我的脸色多好,就一会,一会就好,不会有大碍的,我都闷了快一个月了,夫人你就忍心看为夫被闷得如此难受吗?” 王琬一眼就能看出卫异的可怜是装的,演技再好,天天对着,她也能看破了。 只是,闷了这么久,再看卫异的脸色...王琬终究是不忍。“一盏茶。” 卫异高兴的亲了王琬一口。“阿琬真好。” 王琬的脸顿时羞红。 卫异的眼神有些恍惚:“这么多年了,阿琬你还是这么害羞啊。” 王琬啐道:“你当谁都跟你一样没脸没皮啊。” 卫异回以大大的笑容。 如今正是冬日,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还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卫异的院子植一片梅林,白雪红梅相映,倒也别有一番意趣。 卫异被王琬裹得跟个球似的出了门,不能走远,只能在门口溜达,干脆坐在门口放风了。 望了会白雪红梅,卫异最终看向怀里的王琬。 王琬很快就感觉到了。“为何一直看着我?” “舍不得你啊。”卫异神情有些莫名的回答。 王琬无语。“天天相对你还没看腻啊?” “没看腻,永远都看不腻。”卫异笑说:“我想永远看下去。” 王琬道:“人生还长着呢,你会看一辈子。” 卫异笑容带上了一丝苦意。“嗯,一辈子。” 王琬冷哼道:“你这什么表情?莫不是觉得看一辈子很痛苦?” 卫异坚定的回答:“阿琬想多了,阿琬这么美,异便是看一辈子都看不腻。” 王琬睁开眼时看到因为灯火显得昏暗的房间,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太过疲惫以至于睡着了,还做了个美梦,梦到卫异病好了。 希望三清、佛祖保佑夫君一定要好起来。 王琬一边祈祷着一边摸了下卫异的心口,这是御医说卫异可能不好后她养成的习惯,只有感觉到那颗滚烫的心她才能安心,手指摸到的是冰冷的丝绸,丝绸之下没有熟悉的心跳,王琬睁大眼睛望去,只见躺在床上的卫异脸色铅灰,毫无生气。 卫异死了,整个卫家挂满了白幡,一片哀哭之声,然而真正伤心的人还真不多。 卫异是卫家的嗣子,未来的家主,也一直都很出色,君子昭昭朗朗,享誉健康,不论是对卫家还是健康都有不小的影响,毕竟,卫异并非纯粹的名士,做为嗣子必然担负起家族的未来,也不可能效仿竹林七贤抽疯,没时间也没精力。因而卫异一直有涉及朝政,只差正式出现在台前,事实上,准备也做得差不多了,若无这场病,再过不久便该正式出仕了。 如今卫异死去,那么原本定好的位置,以及与他相关的诸多利益都将重新划分。 便是卫家内部,卫异没了,又无嫡亲兄弟,新的嗣子自然要自从兄弟中挑出。 王琬以未亡人的身份看着悲恸的卫家子弟,莫名的想笑,卫异与从兄弟们的关系虽不恶劣,却也没多好,绝不至于让人如此悲恸。 不想看灵前拙劣的演技,王琬看向棺椁,想哭,却是哭不出来。 卫异死了,她的未来该何去何从? 大晋并不禁改嫁,改嫁并不少见,尤其是高门女郎。 成婚数年,她与卫异并无子嗣,自然,有子嗣也不影响改嫁,不过无子嗣改嫁倒是很方便。 王琬对于自己的人生是有过打算的,确切说是很早就打算好了,她要出人头地,要活得好,比谁都好。若非如此,当年也不可能刻意设计,抢到嫁给卫异的机会。 卫异死了,原本的一切都落空,改嫁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且以自己的姿容,王琬也不认为自己的家族会让一直守寡。 王琬告诉自己现在应该想的是接下来该改嫁给什么人最符合自己的利益,然而卫异的影子却始终在脑子里跳来跳去。 你已经死了,不要再扰活着的人好不好? 王琬在心里说,说了许久才将卫异的影子按了下去。 卫异的影子很快就再次蹦了出来。 葬礼过后,王琬的父亲,王家的家主问王琬愿不愿意改嫁。 王琬随口道:“愿不愿意有区别吗?” 以她对父亲的了解,问出这句话时多半已经定好了联姻对像。 王父道:“若你不愿,便罢了。” 王琬不可思异的看着王父,这真的是自己的父亲?转性了? 王父叹道:“卫异那小子将决定权给了你自己。” 王琬怔了下。 父亲还是亲爹,只是多了卫异这个因素。 也不知卫异许了什么才能让王家如此。 王琬的心情更不好了。“阿父容我想想。” 王父也不急,自己这个女儿自己还是了解的,太渴望荣华富贵,功利心甚重,卫异虽做了安排,但她终究还是会回到王家,王父很笃定这一点。 丈夫死后妻子便是要改嫁也需等夫孝之后,因此王父也没逼王琬。 卫异染风寒而亡虽是所有人也包括他自己都没预料到的事,但王琬从未想到,这家伙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为自己做了那么多。 让王家退让,更给自己留下了足够挥霍一生的财宝,以及忠心的部曲,后者虽不多,保她安危却是无虞。 王琬沉默的守着孝,深居简出,却没拒绝王家的探望。 自己不该忘了原本的打算,没了卫异也还有别的人可以利用。 王琬的淡定理智止步于守孝近一年后卫异的陵墓被盗。 该死的盗墓贼,为何要打扰夫君的安宁? 没等王琬想到如何收拾那些盗墓贼便发现自己不用想下去了,盗墓贼全都死了,死状挺惨,身体仿佛被猛兽撕裂,略有些怪异的是,尸体的血液全都消失了,因此被发现时人们看到的是被撕裂的干尸。 不过干尸盗墓贼不是重点,重点是卫异的棺椁空了,卫异的遗体不见了。 做为灼然门第,卫异死时陪葬品颇为丰富,而古时墓葬,最珍贵的陪葬品往往都在墓主的棺椁里,因而盗墓贼盗墓时绝对不会落下棺椁。 墓主身上的金缕玉衣或别的珍贵衣料,以及墓主手中与口中含着的美玉,全都不会错过。 也因而盗墓贼光顾后,墓主很难保持体面,更有甚者被隔开喉咙取出美玉,尸体被弃之荒野,然不论如何恶劣都没有遗体完全找不到的情况,便是得手后丢弃尸体,尸体也仍会在墓中,哪怕远一点也不会离墓室多远。 王琬让人翻遍了陵墓周围,什么都没找到,想审问,盗墓贼却全都死了。 王琬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愤怒过,哪怕是刚嫁给卫异那会发现君子只是卫异的一层皮,实际上就是个以逗自己生气为乐的混蛋时也没这么气过。 王琬一直没放弃,哪怕后来孝期过了王家派人来找她也被她给拖住了,找到卫异的遗体之前她哪有改嫁的心情。 卫异的遗体没找到,类似盗墓贼那种死法的尸体倒是又见到了一些。 王琬下意识的觉得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若是能找到凶手,或许能找到卫异的遗体。 只是,王琬疑惑的望了望四周,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 应该不至于有人这么胆大吧。 王琬虽是高门贵女,但世道如何还是知道的,贵族奢靡无度,百姓食不果腹,大量的沦为世家的荫户私奴,世道不乱才怪,也正因为清楚这一点,王琬出门都是带着不少精兵。 暴民再怎样也不可能与精兵抗衡,而能与精兵抗衡的,不可能想惹王家与卫家,她很美,但还没美到让人失去理智。 王琬觉得,自己大概是太累了,累得出现了幻觉,因为她看到了卫异。 回城的时候路过一个村子时看到了树下有一个人,王琬还以为见到了卫异,身形真的很像,但很快就发现,不是很像,似乎就是卫异。 树下那人穿着的衣服很奇怪,破破烂烂的,最外面的一层都快成一缕一缕的了,便是里面的也完全看不颜色来,但王琬还是看到了隐约的金色,衣服里有金丝。 这年头能穿金丝绣衣的都不是百姓,再细看,确实是丝衣,并且有些眼熟,仿佛就是卫异入殡时自己为他穿的那件。 那人虽站在树下的阴影里一动不动,却明显是个活人,若是死人绝不可能站得那么直,在没有任何支撑的情况下早倒下去了。 王琬迟疑了下,鬼使神差的策马过去,越近越像,到最后王琬已经完全能肯定这是卫异,但为何会如此? 还差两丈距离时本来就不安的马儿无论如何都不愿再靠近半步,王琬只能下马步行过去。 在王琬走到近前时那人也抬起头望了过来,王琬立时看清了那张虽然脏污却仍熟悉的脸.....尸斑遍布。 346、外篇腊肉·卫异 消失狠容易,但不可能一直不被发现,因此肯定会有人来追。 王琬对自己的美貌这点信心还是有的,美貌加上王家女的身份,王琬懒得去想自己的价值,尽管在嫁给卫异之前与不久前她就一直在想着如何利用这些获得更好的生活。 这放下的速度王琬自己都忍不住惊叹,原来自己还有这样的一面啊。 再惊叹也只是一时,王琬很快恢复了理智,她还没脱离危险呢,若是被抓回去自己一定会很惨。 综上所述,王琬就没大路,也没走小路,而是走的深山老林,不走大路是为了避开追兵,不走小路则是怕碰上流民暴民,虽然有卫异,碰上流民暴民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除非对方人实在多得让僵尸绝望,但麻烦能少点还是少点好。 碰到野兽什么的更不怕,正好让卫异加餐,吃野兽总比吃人好。 尽管这年头在士人的眼里,士人与庶民的区别相当于人与猪狗的区别,王琬生在这样的阶层也不可避免有一些世家子的高傲,但还没到觉得庶民可以做为食物的境界。但凡一个人族,只要不是精神病严重到觉得自己不是人了都不可能有同类可以当做食物的理所当然。 王琬的计划很好,也的确避开了追兵,但她疏忽了一个事:既然有僵尸的存在,那么这个世界上会少了那些神佛妖魔鬼怪吗? 神佛魔这三类存在在人间界是极为罕见的,便是见到也往往不是完全姿态的,完全姿态的神佛魔也很难跑到人间界来。但妖鬼怪以及魑魅魍魉却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远离人族的深山大泽里。 当看到自己原本想猎的一只鹿突然变成一个人瞪着自己时王琬果断收起了手里的短弓态度诚恳的表示,抱歉,认错了,再见。 正撸袖子准备用法术收拾王琬的鹿:“....” 王琬想走,僵尸却不想,它饿了,但王琬死死拽着他不让他过去。 纵然原本疏忽了神仙妖怪的存在,这会儿她也反应过来了,僵尸只是最低级的妖怪,而那只鹿,都能化成人形了,能是低级妖怪? 鹿颇为惊奇的看着这一人一僵尸,问:“你竟能让一只没有智慧的低级僵尸服从于你?” 诚然,人族中也有一些特殊的人因为修炼的功法能够控制一些低级僵尸,但那所谓的控制是利用符咒之类的东西控制,但这个人族身上却是一点灵力都没有,僵尸身上也没有被符纸什么的。 不通过符咒之类的控制自然也是有的,那就高级僵尸对低级僵尸的控制,不过王琬是个瞎子都能看出来的大活人,显然没那功能。 王琬皱眉,虽然已经很清楚卫异如今不是人了,但还是不想听人说卫异是没有智慧的低级僵尸,好似卫异是一只低级怪物似的:“他是我的夫君。” 鹿:“....夫君?呃,你真是情深得不像人族。” 王琬无言,这是好话吗? 虽然不怎么会说人话,但鹿显然对王琬与卫异这对组合挺有兴趣的,还指点了下这两位别再往深处去了,这一片是妖类的聚居地之一,有大量妖族,一只没有智慧没有本能的低级僵尸....真的很危险。 当然,若是王琬能够约束卫异不伤妖类的话,那么想要在这里生活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意识到鹿妖的善意,王琬问:“你们都是妖,不知有没有能让我夫君恢复灵智的办法?” 鹿妖明确表示,他们虽然也是妖,但和僵尸不是一个科目的。不过灵智这种东西,它们这些妖都是通过修炼开启的,僵尸想来也不例外,吃足够的血食或是修炼的够久,自然而然就会拥有灵智了。 王琬:“那需要多久?” “不久,寻常动物是修炼几十年,僵尸的话,千儿八百年吧。”辅以血食的话。 千儿八百年? 那还真是“不久”。 王琬连呵呵都觉得无力。 鹿妖看着王琬的神情也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王琬是个人族,时间观念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 鹿妖对王琬的问题也没辄,但也没让王琬一点收获都没有,给王琬说了一个故事。 西南地区的苗民中有一些是曾经的巫族后裔,但对于巫族血脉的强大力量继承的不多,甚至完全没继承,但一个曾经立于世界之巅的种族哪怕没落了,底蕴也是深厚的,哪怕只是一些也足以让人受用不尽。 蛊便是巫族留下来的东西之一,对于曾经的巫族而言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东西,但在人族的手里,这玩意被玩出了各种花样。 一些强大的蛊师自身就是蛊的容器,也因此,生前的时候还好,死后.....那就有点麻烦了,蛊可不会随着人的死去一同死去。也因此,这些蛊师在感觉自己寿命要到头的时候会走进为自己特别打造的棺木里。 没错,就是活埋。 不过也谈不上多么残忍,因为走进棺木时这些蛊者离咽气也就几口气的距离,多半在感觉痛苦之前就已经断气了。 当然,有自觉进棺木困死自己养的蛊,也有不自觉的,死后养的蛊失去了主人的控制到处造孽,只是因着大部分蛊都不是特别厉害,就算出现了这种情况,最终还是能够被收拾掉的。 唔,收拾不掉的也有,以前就曾有过一个奇葩,天知道它是怎么养的蛊,那蛊养得.....简直无敌,最终趁着主人虚弱快死的时候反噬了主人,现在都还挂在人族除妖师组织的黑名单上,序列还挺靠前的。 鹿妖说的故事的主角是一支苗民的大祭司,属于在快咽气时安排好了后事自觉躺进了棺木里。 只是,这位大祭司自己不想死后徒生枝节,奈何别人想徒生枝节。 人族有一些人修炼是跟尸体打交道的,会将尸体炼制成僵尸傀儡受自己控制,而这种炼制,材料越好炮制出来的僵尸就越强。 那位大祭司的遗体就这么被看上了。 那些人等大祭司死了后,族民前脚埋了大祭司,他们后脚就将大祭司给掘了出来。 只是,彼时的人们还不知道一件事,一个人没了呼吸与心跳并不代表就真的死了,也可能处在一种将死未死的状态——尚未完全脑死亡,抢救一下说不定还有希望。 只是,大祭司是自然寿命到头了,抢救也没用,因此继续在棺木里躺着,自然而然就会彻底死亡。 炼尸的门派炼尸自然是用的死人,没人尝试过活人,早期时肯定有人尝试过,但从后来炼尸全是用的死人可以知道,早期拿活人实验的肯定失败的彻底。 该门派将各种炼尸的好材料用在了大祭司身上,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没人能解释,哪怕是当事人也不知道,但最终的结果是很多非人生物都知道的——大祭司变成了僵尸,一只睁开眼时就有智慧有记忆的僵尸,完全不受控制。 王琬原本的计划是带卫异去交州隐居的,东晋的人口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而交州那里是东晋的南部,地广人稀,朝廷对那里的控制力度很弱,不过话说回来,东晋的皇权近乎摆设,权力都被士族瓜分。但也正因为士族瓜分,王琬才更要躲得远远的,当年自北方流亡而来的士族主要势力都在东晋的北部,与交州还隔着南方士族。 侨姓士族与南方士族的政治争斗与倾轧几乎贯穿了整个东晋王朝,也因此,侨姓士族想要穿过南方士族的主要势力范围去交州抓人难度不低。 只是如今得知了一个希望,王琬果断改了主意,去找那位不知道该说是倒霉还是幸运的苗人僵尸。 若是找人,那还可以跟人族打交道,以王琬的容貌气度,以及携带的金银财宝,很容易就能扮成世家女,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就是,本色出演莫过如此,糊弄人族还是很容易的,但糊弄妖族....世家女?那是什么?能吃吗? 王琬问路问的很是艰难。 乱世之时人族对妖类的威胁力自然下降,妖类会非常活跃,吃人的妖怪会变多,但妖怪吃人分为两种,一种主动攻击人族捕猎,另一种则是捡吃的。 华夏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可不是吹出来的,到处都是死人,不少妖怪不用捕猎也有人吃。 除妖师除妖是不会区分吃人的妖怪是哪一种吃人,更少有除妖师会在意妖怪有没有吃人,死了的妖怪才是好妖怪。 得,这么一来仇恨就难免拉得很高。 诚然,有吃人的妖怪,但也有不吃人的,而且大部分都忙着修炼成仙,都不吃人,就算吃人也多半是朏朏医生那种情况,没吃过,所以尝尝,味道一般,没什么好吃的,还是吃别的吧。 拿人当主食吃的要么就是没拿人族当智慧生物而是当两脚羊,要么就是走歪门邪道,属于少数派。 除妖师不加区分的除妖固然对付了少数派,同时也将不吃人的多数派的仇恨值给拉得恨天高。 王琬每回问路都要通过对方的习性、环境、社会关系等判断对方的危险性,心理学都快自学成才了。 一路跌跌撞撞,王琬花了足足一年时间才带着卫异跑掉西南之地来,东晋虽然相对已经沦为人间地狱的北方中原要安宁很多,但都沦落到跟人间地狱比安宁本身就充分说明自身跟人间界是九十步看一百步的距离。 若非僵尸气力极大,能应付普通流民,王琬无法想象自己如何能够活着跑这么远。 一年时间跑这么远王琬也很无奈,东晋本就偏南,开发度低,东晋的南方开发度就更低了,许多地方的道路纯粹就是人走多了就有了路,一年内跑这么远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不顾一切的速度。 王琬本来也没想这么快的,那只苗人僵尸显然不会如普通人一般生老病死,且几百年来一直都没挪地方,想来也不会突然就挪地方了,因此王琬真的不是很赶时间,至少原本是,后来则是发现卫异已经渐渐不再满足于以牲畜为血食。 僵尸的进化离不开血食,最初也最低级的僵尸也就啃一些鸡鸭之类的小动物,当鸡鸭之类的小动物不再满足它们时便会盯上大一些的动物,吃人无疑是这个过程无法绕开的一节。若无血食,便无法继续进化,而无法继续进化便意味着永远都无法拥有灵智,更无法成为大妖。 王琬虽然阻止了卫异攻击人族,但问题仍未解决,王琬只能寄希望于那只苗人僵尸有办法。 卫异越来越狂躁了,王琬有时都忍不住怀疑,会不会有一天他就忍无可忍的把自己当做血食吃了再去猎杀别的人族。 这种想法没多久就被王琬甩飞了,不管会不会那样,自己只要活着就不可能看着卫异继续这个模样,而自己死了,那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华夏西南之地极为辽阔,哪怕有一个大概的范围,这个范围也是以十万平方公里为单位,要从中找出一只僵尸,难度不亚于登天。 大海捞针,王琬也没什么好办法,再着急也只能慢慢找,同时积极接触当地的非人生物,都是非人生物,那只僵尸和这些非人生物应该会有所往来,或许能有什么消息。 王琬的思路毫无疑问是没毛病的,但她漏了一点:非人生物和人族的时间观念是不一样的。 非人生物表示自己不久前见过那只僵尸,而这个不久前,可能是几十年前,也可能是几百年前,而除了以族群为单位聚居或在家乡化形的非人生物,少有非人生物会一直定居在一个地方,经常换地方。 王琬在扑空多次后也总算意识到了这方面的差异,可就算明白了她也没辄。 王琬真正见到那只苗人僵尸在第三年。 人分善恶,妖也一样,自然,这个一样是指内部,对外的话,彼时不少人看妖族那就是看害虫的态度,你不能因为蚊子现在还没咬你就说它不是害虫了。 妖类看人族倒不是看害虫,但还不如看害虫呢,两脚羊这个词可不是人族自造的,虽然许多妖类都不吃人,但也沿用了这个称呼,没有沿用这个称呼的也少有将人族放到与自己同一高度的,朝生暮死的蝼蚁罢了(有些时候这种态度还真没法反驳,比起妖类的漫长寿命,人的百年还真是朝生暮死)。 王琬能够打听到消息一来是打交道都是温和不吃人的妖,哪怕不觉得她和自己是平等的物种,但因为双方是可以沟通交流的存在,那么指点个方向这种举手之劳又有何妨。 妖类内部对恶妖的定义是无法无天破坏规则的以同类为食,但实际上这种规则也不是很强烈,一来妖族崇尚弱肉强食,二来妖族比较特殊,华夏也就五十六个民族,而五十六个民族还都是人族,而妖族内部的族群,完全可以著智慧生物百科全书了,各种纲各种科各种目的分类都有。 妖类相食在妖族内部也不是稀罕情况,但少有妖类拿妖类当主食吃,偶尔吃可以,但当主食吃那就犯规了。自然,这仅限于原始世界,若是特别发达的地方,这种情况就比较罕见了。 而对于一些深山大泽里聚居,不吃人也不吃妖的温和妖类族群而言,不管是偶尔吃还是当主食吃都很可恶。 王琬的“邻居”(最近距离也有几十里的邻居)们遇到了当主食吃的那种。 王琬没想帮忙,也不完全没想,虽然得了这些妖的帮助她也想回报一二,但她也更清楚自己与卫异的弱小,自己真跑去掺和那就是拖....也谈不上拖人后腿。妖怪们对王琬可没那么在意,若是王琬落到那只恶妖手里成了人质,这些妖怪们的回应妥妥的是干掉王琬这个人肉盾牌。 王琬不想掺和,奈何霉运这东西,非人力所能掌控。 她不过是出门采个野菜顺便看看陷阱里有没有野味掉进来可以加餐罢了,好死不死的在波及范围里。 群妖大战自然不会一直都在一个地方,打架时辗转腾挪,加之妖类的身体素质,一场大战从森林东边掐到西边不足为奇,王琬只是正好赶上了。 群妖大战,一大群妖怪揍一只,与那只外来的彘妖掐得有声有色,所幸,终究是伤了那只彘妖。 意识到双拳难敌四手后彘妖果断遁了,它就不信这些家伙能一直都扎堆在一起。 在妖类的聚居范围里看到一只两脚羊,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彘妖随手抓了“羊”准备完全甩掉了追兵后就进食。 王琬对自己的运气着实无力吐槽。 唯一还算幸运的一点大概就是在明白自己可能要经常与非人生物打交道后,王琬通过各种手段弄到了两样防身的东西,不一定有用,但聊胜于无,不然她一个凡人女子在一群能够呼风唤雨的妖类中着实很没安全感。 一枚火焰符被王琬趁机贴在了彘妖身上,烤肉的香味立刻弥漫,并且迅速转为肉类烧焦的味道。 王琬被彘妖用力砸在了一株几人合抱粗的古树树干上,隐约能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 王琬吐出了一口带着内脏碎片的血,落地后第一反应是试图跑,却发现骨头断得太多,更有甚者可能插进了内脏里,根本起不来,便抬头去看彘妖,绝望的发现彘妖够狠的,竟然将一片肉给削了下来,符纸也跟着离开了他的身体。 死定了。 见彘妖解决了符纸就向自己而来。 王琬绝望的闭上了眼等待自己的脖颈被扯断,再被吸食血液和脑浆,也可能是被一口吞。 传说人在离世的时候会想起一些很重要的记忆。 王琬不知道这一传说是否靠谱,但她的确想起了一些往事。 卫异原本的妻子不应该是她的,王家与卫家的联姻,原本是想嫁一位嫡女过去的,但就算是联姻,多少也是要考虑一下子女的感受。卫异的妻子必须是王家女,这一点是不能改的。但为了婚后小两口处得来,或者出现婚后小两口性格冲突实在太大的情况,在正式定下亲事之前让两个小辈参加一些宴会,在宴会上见几面,心里有个底,实在合不来的话也来得及换人,反正一个世家也不止只一个女郎。 她当年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与自己的美貌在宴会上故意引起卫异的注意,再步步为营得到了卫异的心使得卫异的妻子换成了她。 不过后来想想,王琬也知道,自己其实也是被卫异给耍了。 卫异那人多精多有自知之明啊,让他和一个骄纵的世家嫡女当夫妻,要不了多久就能鸡飞狗跳,而换成她,卫异在人后的真面目再怎么气人,她忍无可忍时并不会想着自己是王家女,卫异就该忍着自己,而是上手揍人。不揍不行,若是端着十数年如一日的淑女形像对卫异有用,她自然不介意继续端着,但端着都没用了那端着干嘛?受气的模样让卫异看乐子? 他们俩倒也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人前形像完美,人后.....一言难尽。 等了一会儿,预想中的被食用并未到来,反而听到了别的声音,似是打斗的声音,王琬不由睁开了眼,入目的赫然是一只僵尸与一只彘妖的大战。 因着这一片的妖类并不吃人,王琬平日里采摘野菜或查看陷阱都不会带着卫异,而是由着卫异自己在山林里捕猎猛兽,彼此有着不仅的距离,如今见到卫异,王琬不由惊讶不已。 僵尸这一品种的劣势是显而易见的,没脑子。 然上天也是公平的,没给僵尸灵智,却给了僵尸远超同级存在的躯体。 多年的血食滋养,卫异的躯体不敢说铜皮铁骨,但拿刀砍绝对要砍许多下才能砍破。 彘妖的爪牙虽比刀剑锋利,能够比刀剑更轻易破开卫异的皮肉,但卫异没有灵智,打架时自然相当悍不畏死,完全无视彘妖对自己的攻击,一味的攻击彘妖。 彘妖每次伤到卫异的同时也注定会被卫异伤到。 虽如此,卫异也只是一时占据上风。 彘妖是千年大妖,同样是一爪子,他和卫异的全力一爪差距着实太大。 卫异如今的情况注定他无法意识到这一点,但一直在旁观的王琬看得出来。“卫异,快跑,别管我了。” 卫异完全不予理会,仍一味的攻击彘妖。 王琬怒了,然而不论如何喊卫异都没听,最终被彘妖踩在了地上。 看着不成人形的卫异,彘妖也怒了,若是别的妖怪,他还能啃了恢复一些力量,但这是僵尸,本身就皮包骨头,就算有肉也是死肉,还是带着尸毒的那种死肉,没有饕鬄或凶兽的消化系统,别说妖怪了,贝爷也不下去口。 吃不了没关系,彻底毁灭这头僵尸也勉强能消半口气。 彘妖用法术弄出了一个火球向卫异丢去。 血肉之躯脂肪含量很高,若是能够点燃,能烧得很快,只是活人除了脂肪还有大量的水分,想要点燃很有难度,僵尸却不然。至少低级僵尸也就比木乃伊好点,但同样是水分严重缺乏的易燃物。 火球落到卫异身上时一柄刀也刺穿了彘妖的心脏。 执刀者是一个穿着显眼的苗族服饰的青年,自然,只是看着像,实际上青年的眸子仿佛沉淀千百年的岁月,身上更无半点活人的气息。 “是你!” 青年颌首:“是我。” 说完青年用力的拧动刀搅碎了彘妖的心脏,彘妖霎时死得不能再死。 青年再用刀从彘妖的身体里挖出了一颗婴儿拳头大的珠子,正想收起来便感觉了危险,只来得及避开要害,躯体还是被抓出了一个穿透的洞。 机不可失。 王琬趁着青年受伤时咬牙冲了过去一把夺了珠子。 当青年踢开终于死透的彘妖去看王琬时王琬已不顾火焰将那枚珠子塞进了卫异的嘴里,顿时就想骂人,虽然妖族内丹对他也不是得不到就会死的材料,却也是顶顶珍贵的材料,就这么喂了一只低级僵尸,着实气人。 “小姑娘,不问自取是为偷。”青年道。 王琬道:“你利用我夫君难道不应该给酬劳吗?” 卫异捕猎的方向根本不是这边,若说他能够及时赶来救自己和青年没关系,王琬是死都不会信的。 青年一时哑然,卫异会过来救人和他确实有些关系,但他原本只是想利用卫异对王琬在意让卫异能够和彘妖死拼,至于王琬,距离太远,青年就不认为王琬还能活,不曾想卫异却爆发出了惊人的速度硬是赶上了。 青年叹道:“罢了,听说你一直在找我,可是有事?” 这般利用别人是有些不厚道,青年也不介意给点补偿,顺便看看这一人一僵尸是怎么回事。 高级僵尸或许能与人和睦共处,在肚子不饿时,只受本能控制未启灵智的低级僵尸却是没法。 王琬一直看着卫异,这么一会的功夫卫异身上的火焰已经熄灭了,躯体也拔高了几寸,却没显得更加木乃伊,相反,皮与骨之间多了一层薄薄的肉,让他看上去终于有了点人形,而非干尸一具。 见卫异无事,王琬这才彻底放下心。“寻您?您莫不是也是?” 她是在找“人”,但那是一只僵尸。 青年颌首。“僵尸。” 王琬赶紧将卫异的事说了说,讨教有什么办法能让卫异恢复正常。 青年摸着下巴道:“你的意思是他记得你是谁?” 王琬点头。“不对吗?” “很不对,虽然僵尸在修炼到更高的等级时会慢慢恢复一些过去的记忆,但也具体能恢复多少是不确定的。但在初期,它们是什么都想不起来的。”青年道。“但你身边这只,显然对你印像很深刻,不仅记得你,还认得你,不过居然没吃了你,真稀奇。” 王琬茫然,一直以来也没见过别的僵尸,她还以为卫异的情况很正常。“他应该吃了我吗?” “自然。”青年点头。“虽然是同一具躯体,但实际上并非同一个人,吃了你很正常,但他没吃,甚至还会保护你,若我没说错,人族卫异临终前应该对你很是担心,希望你好好的,这种执念异常的深刻,残留在了躯体里,以至于尸体埋得好好的都能诈尸。” 王琬怔了下。“什么叫并非同一个人?” 青年闻言解释道:“真正的卫异早就死了,这么些年过去,说不定都重新投胎了,你面前的不过是一个继承了他的执念与部分记忆的僵尸。”顿了顿,青年道:“你所有的付出,都搞错对像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世家女能做到这一步,显然对那个已经死了的卫异很是深爱,但,在青年看来,这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和曾经的卫异着实不是一个人。 王琬沉默了须臾,道:“我并不后悔,哪怕这具躯体里的灵魂已经不在了,我也没法看着夫君留下来的他被毁灭。” 僵尸想要存活下去,拥有记忆与灵智是最好的法子,只有拥有了智慧才会懂得如何生存,被纯粹的本能所控制的东西在生存方面连野兽都不如。 青年道:“僵尸想要拥有灵智与恢复曾经的记忆只能靠修炼到更高的境界,而那需要大量的血食。” 王琬道:“但您不是。” “我被炼成僵尸时尚未死透,再加上一些我自己也不懂的原理使得我保留了活人的智慧与记忆,但卫异如今的模样,我的例子显然不能在他身上重复。”就算能重复,成功率也是零,青年依稀听说当年炼制出自己的那个门派后来尝试过复制自己的例子,但从未成功。 王琬闻言露出了失望之色,却仍打起精神问了青年一个问题。“死人的血肉也可以吗?” “自然可以,但比起活人的,要差一些。” “可以就好。”王琬松了口气,对青年行礼道:“多谢先生。” 为妖丹,也为常识。 青年摆手表示不用客气,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好奇,问王琬。“你接下来打算如何呢?” “去北方。”王琬说。“北方中原已是人间地狱,地狱里最不缺血食。” 347、第八章罔象·老饕 五行之精在传统观念里,好吧,现在的观念里也一样,是非常珍贵的材料,不管是炼器还是炼丹亦或修炼都能用的通用性材料,就是比较罕见,但盘古世界这么大,想要弄到也不难。 也因为这种通用性,五行之精华夏的难度,不比大白菜想要修炼成精的差多少。 因此,化形的五行之精真的很少,在大洪荒时代或许还能见到,但在如今,出现的概率不比天外飞来一颗陨石落入地球什么都没砸,唯独砸了自己家高多少。 不过,也正因为化形了,也就更珍贵了。 普通人参和人参精的效果一样吗?不一样,那是质的差距。 北缈仙君比行走的参仙珍贵多了。 焱灵显然明白这一点,只是还蹙起了眉。“你如今的气息,我有点似曾相识。” 北缈叹道:“我们以前见过的,你忘了你第一次生病吗?” 焱灵顿时就反应了过来。“是你?说要帮我治病,结果却一去不回,差点把我气死。” 北缈苦笑。“我寻药时遇到了师尊,祂告诉我,你会生病是因为我。” 焱灵无语道:“我明白你为什么拒绝我了,但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实话而是让我跑从极渊来受罪?” 北缈反问:“我说实话你会放弃吗?” 焱灵不假思索的回答:“不会。” 北缈:“....你是想死吗?” 焱灵不以为然:“我会生病身上因为我如今还不够强,待我修炼到更高的境界....” 瞅着这对清奇的情侣,我忍不住笑道:“那生病的就该换成北缈仙君了。” 水火不容,硬凑一块,双方都难受,区别是其中会严重到生病,另一个虽不至于生病,却也不会舒服。 尘寰戳了戳我。“你早就知道了?” 我颌首。“死熊猫曾经向我打听过大洪荒时代有没有什么能让水火共容的法子,我出于好奇问了她怎么对这个有兴趣。” 然后就得知熊猫有一只葵水之精化形的徒弟。 因着学院制度的出现,很多神人都有在神界的雏宫任教(或自愿或被自愿,都是自愿),不过学院制度的师徒关系与传统师徒关系的密切度是完全不能比的,因此老师教的时候上心度完全看个人的自觉与想要传道的决心。 学院制度下的师徒关系大抵相当于外门弟子,不算亲传弟子。 传统师徒关系,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母,弟子侍奉师尊当如侍奉父母,否则就是不孝,同理,师尊教养徒弟亦要如父母教养子女。很多时候,师徒关系比父母子女的关系更密切。 虽说子嗣多是好事,但太多了的话那就是折磨了,而且也顾不过来(当然,无良父母是不会有这方面的顾虑的,孩子长成什么样跟他们有关系吗?)。因此神仙一般都是寥寥几个弟子,若是活得特别久一点,撑死也不会超过两位数,似孟凰那般以万为单位的弟子数量纯粹空前绝后的特例,更难得的是,孟凰居然还真的每个都认认真真的教了。 熊猫在师徒关系上属于正派的传统观念,师徒如父母子女,因此亲传弟子只十几个,还是无数元会的岁月里积累下来的。 北缈是它最近收的弟子(没毛病,万年前也是最近),对于徒弟执着让水火共容的事,当师尊的自然不会不知道,不过熊猫对此也爱莫能助。直到遇到我,想起大洪荒时代的初代古神们为了证道什么刷下限的实验都做过,觉得我可能有些头绪,便向我请教。 虽然不知这对苦情恋人的名字,但从君长青那里一听焱灵的事迹我便将之与熊猫那里听来的信息对上了,火精和葵水之精相爱这种例子相信盘古世界找不出的第二例来,尤其是里头还有个从极渊做为后期背景,我依稀记得熊猫说过小徒弟为了防止那只死脑筋的火精真的死在从极渊,专门跑到了从极渊搭窝。 焱灵问我:“那你有办法吗?” 我摇头。“没有需求就没有动力,当年谁会闲得去研究这个啊,不过....”我顿了顿。“我能提供方向。” 北缈诧异。“我研究了万年,求教了无数人都不曾有办法,你确定你的思路有用?” 真不会说话,不过也像熊猫的风格,在医道领域上熊猫吐的话,很多时候都让人想杀了它。 我说:“你没办法是因为你没研究过清弥。” 清弥的性格与劣迹斑斑往往让人忘了它的名字所代表的含义——清气与浊气交合孕育的凶兽。 划重点,清气与浊气交合孕育。 清气与浊气同样不相容,却在清弥的身上完美的相容了,丫的本体就是一半清气一半浊气,且能够完美互相转换,当年初研究时我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刷新了,满脑子都是这些凶兽生理心理以及神魂怎么一个比一个不走寻常路。 而考虑到世间万物最初都是清气与浊气演化而来,水与火亦不例外,若能破解这个问题,这两位的烦恼未必不能解决。 说起来熊猫当年会收北缈为徒也与此有关。 看到两只没有常识的葵水之精与火精相处愉快,慢性自杀,不可谓不稀奇,难免好奇结果。 后来焱灵也真的出问题了。 医者仁心,熊猫准备救火精的同时也给北缈普及了常识,然后就听到北缈立天道誓一定要找到解决的办法,侧目之下动了收徒的心思,想看看北缈能走到什么程度。 对此我也很是佩服,天道誓啊,若不兑现那就永远无法证道,并且,心魔丛生,俗称心魔誓。 我好奇的问焱灵。“你万年前认识他的时候应该是能认出它是葵水之精的吧?” 后来认不出来是因为熊猫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徒弟就被人给抓了当材料,因此炼制了专门隐藏气息的法宝,除非是神境否则看不出来北缈是葵水之精,而神境....还不至于为了一份材料就轻易杀生,尤其是这只葵水之精似乎有来头(法宝等级不低,寻常人炼制不出来)。 焱灵点头。“认得出来啊。” 认得出来你还作死? 焱灵耸肩道。“那个时候不是不知道和他呆久了身体出问题嘛,而且,我觉得,火精诞生不易,葵水之精化形也更不易,若是被人抓了当材料未免.....造孽。” 我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你在山庄制造的火灾也挺造孽的。 我看向北缈。“你也不知?” 北缈道:“我有意识以来,遇到焱灵之前,见到的所有认出我是什么的人都想抓我当材料。” 都要当材料了,自然不会有人教他这方面的常识。 无怪乎焱灵会动了恻隐之心。 焱灵能下床后北缈便将我们彻底带离了从极渊的范围,将我们送到通往地球的入口后便带着焱灵去找活火山了,焱灵这次是真的元气大伤,不找活火山养个万儿八千年是别想好透彻了。 再次对焱灵佩服不已,差点就被活活冻死啊,对自己真是有够狠的。 回到地球上,我将空调调到最高,弄了俩炎阵,再抱着毛绒绒的雪狼足足一个月才感觉骨髓完全解冻,当然,这么做的结果就是山庄里一个月都找不到第三个能喘气的生物,全都受不了这大热天几百多度的室内温度跑了。 本来还想多泡一些时间的,但这个时候有客人上门,而所有人都跑了,只能我自己接待,只得依依不舍的将温度调下来,来的客人是个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幼崽,对待成年人我还能残忍一下,反正受不了的时候肯定会走,但对待幼崽,还是别摧残了,怕他跑之前就已经热出毛病来了。 好吧,我感觉他已经快昏倒了。 关的及时,还将老娘寄给我的灵茶泡了茶汤请这只幼崽喝了一碗,然后.....幼崽立刻就奔厕所去了。 呃,忘了灵茶也有洗筋伐髓的能力,虽然比不上洗髓丹能让人直接获得能够修炼的干净体质(有一些灵茶也能做到,但凡人喝下去后洗筋伐髓前就先变成灿烂的人肉烟花了),但排除身体里比较明显的毒素杂质让身体更健康点还是可以的。 简单来说就是,灵茶的排毒功能挺不错的,祝那只幼崽体内毒素不是很多,不然拉到虚脱可能还要送医。 在我将一壶茶喝得差不多时幼崽终于回来了,有点虚脱的模样,但总体而言,精气神更健康了。 由于心虚,我也没先讨论酬劳问题,而是请他先说寻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事,到时候我再酌情打个折当补偿。 幼崽叫有鱼,很特别的名字,但听发音还以为是鱿鱼。 之所以有这么名字则是因为有鱼生活在黄河入海口一带,祖父以捕鱼为生,因此有了孙子时便取了这么个名字。据说本来是想给儿子取这个名字,但当年老婆还在,一巴掌拍了回去,而有鱼出生时老婆已经不在了,儿子也不敢反抗父亲,有鱼便有了这么个谐音鱿鱼的名字。 言归正传,有鱼是留守儿童,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去务工,留他跟爷爷一起生活。 之前提过了,他爷爷以捕鱼为生,年轻时就是有名的捕鱼能手,老了之后,哪怕儿子每年都会寄足够爷孙生活的生活费,老爷子也只在有鱼读书时会取出足够学费学杂费的部分,其余时间的花费都是自己挣,至于怎么挣,简单,捕鱼呗。 老爷子人老心不老,哪怕上了年纪也天天驾着小船去黄河或出海捕鱼,或自己吃或卖掉换钱,有时捕到一些特别珍贵的鱼,那么孙子的学费都能自己解决了。 跟着老爷子一起生活,有鱼也没少出海,在他上学前,老爷子每回去黄河或出海都会带上孙子。 这种经历使得有鱼对水上水下必对陆地还熟悉,看到鱼比看到人还亲切。 有鱼三岁的时候老爷子在黄河里捕到了一条非常奇怪的生物,红眼黑皮,大耳朵长臂膀,还有红色的脚爪,对进化论了解点的真的很容易以为这是什么进化到陆地上后来又退回水里的生物。 老爷子不知道进化论,但因为没见过,足够他看出这不知名生物的珍贵。 老爷子将这不知名生物给放了。 有鱼很是不解,在水上泡了一天就捕到这么一条,怎么就放了?这不知名生物肥肥胖胖的,够爷孙俩吃好几顿了。 “刚才那不是普通的鱼。”老爷子告诉有鱼。 “那是什么鱼?” 老爷子答得很痛快。“我不知道。” 有鱼:“....” 老爷子的确不知道那是什么鱼,但他知道黄河的历史很悠久,这条孕育了华夏文明的母亲河有着许多人族所不能理解的存在。老爷子也不强求自己能够弄明白那都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要敬畏,因为敬畏,所以他选择不惹事,将之前那条明显是奇异生物的东西给放了。 有鱼当时不是很懂,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他隐隐懂了。 大河之上也会起风浪,这些风浪有些是自然气候变化导致的,有些不是。 爷孙俩有一次遇到了一次非自然变化的风浪。 还是那句话,黄河这条母亲河历史悠久,养育了华夏文明,也淹死了无数人族,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个被淹死在这条河的人族据说就是伏羲的女儿宓妃。 神话传说里宓妃是游于洛水边时被河伯看上于是兴起风浪卷走,成了河伯的妻子,抢婚的味道很是浓郁,但考虑一下河伯指代的是什么,就很难不怀疑宓妃是不是被淹死了,然后世人为了宽慰伏羲这个失去了孩子的倒霉父亲才编了个嫁给河伯的扯淡传说。 那么遥远的年代里就有人淹死,无数个千年的累积,天知道这条河里淹死了多少人,以至于都出现了专门的捞尸职业。 老爷子是渔民,不是专业捞尸的,但有时看到尸体如果捞得上来也会捞一下,然后看有没有人来认领,没有的话就自己费点事挖个坑埋了入土为安。 只是,业余的和专业的差距真的是质的差距。 专业的知道什么尸体能捞,什么尸体不能随便捞,而不能随便捞的尸体又要如何处理了才能捞,而业余的,什么都不知道。 老爷子某次就是捞了不能捞的。 发现了尸体,老爷子就拿工具去捞,结果捞着就觉得不对味。 淹死在水里的尸体一般都是漂浮在水上的,不管是背朝天还是面朝天总有一面是朝天,怎么这具似乎是竖立在水里的? 诚然,老爷子是业余的,但偶尔兼职捞尸体也有几十年了,就算是业余也有了一些总结,至少知道什么东西是危险的。 这种仿佛竖立于水中的尸体绝对有危险。 老爷子本能的就想撒手,却已经迟了。 船完全失控了,有东西从船底控制住了船,爷孙俩已经能看到三途河的摆渡人在向自己招手。 河面上出现了巨大的风浪,仿佛水中有巨兽在搏斗,爷孙俩便如同水面上漂浮挣扎的蝼蚁。 在有鱼察觉到危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差失禁时风浪忽然消失了,船也平稳了下来,船的周围漂浮着的一团一团的头发也不见了。 爷孙俩正奇怪和松了口气时看到了曾经放走的那只奇怪的生物,那只生物身上有多处仿佛人的指甲抓出的伤痕,伤口隐约泛黑。 再后来的多年里,有鱼在河面上又见到过那只生物一两次,每次都是暖融融的天气里,它躺在石头上晒着太阳。 有鱼曾试图请那只生物吃饭,然而对方高冷的没理他。 久而久之,有鱼也就淡了和对方当朋友的心思。 再后来,老爷子去世了,有鱼跟着父母去了城里,几年都难得回老家一次,难得的一次清明节回老家祭祖,有鱼想老爷子想得想哭,便摇着老爷子的船去河里溜达,赶巧听到渔民们聊起前些日子有一伙人从河里抓了一只奇怪的鱼。 听到最后我可算是听明白了。“你是希望我救它?” 有鱼忙不迭点头。 我奇怪道:“这种事情应该没必要找到我这里来吧?” 不过是捕猎事件,花钱买回来或是偷回来不就解决问题了?有必要跑我这明显不是跟寻常人族打交道的山庄来? 有鱼叹道:“我原本也是想着能不能花钱买回来,钱不够的话也可以用偷的,但我找到它的时候才发现,抓它的不是寻常人,他们中有一些人会法术。” 能够从疑似水鬼的存在手里救人,那只奇怪生物显然也不是普通的水族,让会法术的人给抓了.... 我好奇的问:“他们抓它做什么?”若是为了妖丹,那么被抓的时候就该剖杀妖怪取丹了。 “吃,他们说它是罔象,味道很好,卖给富豪能卖一个好价钱。” 我:“....”这年头居然还有罔象? 罔象是什么? 最早的关于罔象的记载是在春秋背景。 季桓子挖井,挖到一个瓦瓮,里面有只认不出来的动物,但很像狗。 他以为是狗,拿去问孔子。 子曰:“不是狗,是羊。据说,木石之怪,夔、蝄蜽;水中之怪,龙,罔象;土中之怪,为贲羊。” 子曰里虽然有些错误,将神兽、灵兽什么的和怪混为一谈了,但关于罔象的部分倒没毛病,罔象是一种生活在水里的低级妖怪,也就比魑魅魍魉高级点,却也没高级多少。 关于罔象更清楚的记载则是在《夏鼎志》里。 《夏鼎志》说:“罔象,三岁小孩那么大,红眼黑皮,大耳朵长臂膀,还有红色的脚爪,用绳子绑住就可以吃了。” 这些信息里肯定有水分,但有一点到是没水分,罔象的肉是真的很好吃。虽然我没吃过,但不管是人还是妖都公认好吃,想来是真的很好吃。 华夏文明的吃货属性我就不重申了,大家只要知道,罔象曾经遍布于大河与大江,而今疑似灭绝了就行。 反正我是没见过罔象。 便是君长青,混迹人间界百年他也没见过罔象。 出于好奇,想瞧个新奇,我便答应了救罔象。 找到那伙盗猎团伙时罔象已经被卖掉了,在用酷刑得到罔象被卖给了哪位后,顺手给特勤处打了个电话当了回活雷/锋。 举办完了我顺手上网查了查从盗猎团伙手里得到的名字。 虽然人族中的富商很让人印像深刻,但仅限于人族内部,对于非人生物而言,百万富翁也罢,亿万富翁也罢,不过朝生暮死的低等生物。至于我,我虽然觉得只要能进化文明的都是智慧生物,哪怕是原始文明。 别歧视原始文明呀,须知宇宙中的文明有九成九九九....九都是原始文明。 剩下的零点零零....零一是什么? 自然是星际文明。 比例夸张了? 没夸张? 原始文明到星际文明是文明之路的第一道生死关,九成九九九....九的原始文明就是倒在了这一关。 不过我记不住富商与种族寿命无关,而是在君族里,随便一个族人拥有的资源都胜过了亿万富翁,也因此那些富翁的财富还没多到让我侧目的地步,也永远都不可能让我侧目。 一方面是君族有着高级文明的共同之处——数量少但个个精英(每个族人都要享受至少成百上千年的教育)的社会,文明等级越高,人口就越少,也不能说少,而是控制得很严,在一个适度的范围里。当然,文明等级高却仍如蝗虫般繁衍的种族文明也有,但就没哪个能走得远的。 另一方面就是文明等级不同带来的差异了,比如现代人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绝对比古代的皇帝的生活水平高。 言归正传,人族还挺有意思的,富翁的信息在网上是能够查到的,虽然不多,但越是有钱,条目就越多。不像在君族,我要是想找一个人的信息,那我得去管户籍的部门申请,或是拿着照片或名字挨个问,当然,若我要找的是个科研技能点到炸或是修炼技能点炸了的则另当别论。 比如我曾经提起过的那个做实验研究世界之门结果实验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丫被炸飞到了不知道哪个世界被迫玩了一出万界流浪记在各种环境制造世界之门寻找回家之路的倒霉蛋,在君族的网络里输入丫的名字,保准祖上十八代和现在的住址都能看到。 无它,丫太传奇了,在君族的历史中只有另一个因为事故而落在石器时代,硬是在石器时代敲出了一艘宇宙飞船的倒霉蛋能与之比较一下。 而人族,条目挺多,但真正有用的却是不多,只能让我知道他的产业都在哪,公司总部在哪,但本人住哪,那就鬼知道了。 这些富翁比狡兔三窟的狡兔还令人无语,房子够住就行,有必要买那么多呢,更无语的是,许多房子买了都不住,拿酒店当长期住所。 想要找到人着实是个麻烦事。 不过倒是有个意外的收获,根据一些零碎的信息整理总结,这个富翁貌似是个吃货,号称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无所不吃。 饕鬄吗? 不知道吃人不? 人也是地上走的。 齐桓公不就一只老饕吗,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了,独人肉没吃过,就想尝尝,然后就真的吃到了。 我只思考了三秒就重新给特勤处打了电话。 “你想干嘛?”对方警惕的问。 我说:“放心,不是杀人放火。”什么语气啊,好似我是准备杀人放火的大魔王。 348、第九章白虎·老爹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而千万年前恩爱夫妻,今世有缘再会何苦相杀呢?——庄主。 我将有鱼送回了家,至于罔象,它最合适的处理法子是送回黄河,但这次的事情,黄河显然也不安全。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我问罔象。“你还有多少族人?我可以送你们去山海界,哪儿比地球好点,你应该不用担心哪天被下锅煮了。” “我是这片土地上最后一只罔象。” 我:“....抱歉。”我真不是故意戳你心肺。 罔象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 “那你要不要和有鱼告别?”我问。 方才以为还有别的罔象,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没说,但如今,可能还需要追上去告别。 罔象道:“刚才不是告别过了吗?” “刚才告别是因为你要回黄河,但现在你是要离开这颗星球,可能这一生都不会再回来了。”我说。“就算你有生之年还会回来,想来你再回来的时候有鱼也早已化为黄土。”连骨头渣都没得剩。 罔象愣了下,最后道:“我想给他写封信。” “让我送?”我说。 罔象恳求的看着我:“可以吗?” 我还能说什么?自然是可以。 送走了罔象,我又送了趟信。 对于罔象可能不会再回来这事有鱼接受良好。 “这样也好,它不用再担心哪天被人捉了吃。” 对此我表示赞同,而且山海界可能还有它的同类,比起地球更适合它。 罔象的事情解决我便准备回家,飞行虽然迅速,却挺费灵力的,而地球上的灵气不如雷泽界,恢复起来的速度完全不能比,因此我选择了坐飞机回家。 座位靠窗,原想一觉睡到站,却在看到蓝天白云时睡不着了。 说起来,这样的景色还挺怀念的。 大洪荒时代经常飞,对于这样的景色都麻木得没感觉了,如今却是又想起了它的美,却少了昔日陪伴左右也是风景里最重要的一鸟一蛇。 正怀念着便见到了有些熟悉的气息波动。 这好像是....卜离。 不过卜离不是窝在祂的临时草台实验室里搞研究吗?怎么跑山东来了?山东有什么吸引祂的?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卜离被什么给吸引了,而是不管什么吸引的祂,都不能让祂如愿,若让祂如愿了,地球就等着倒大霉吧。 思及此我果断跳机了,拉开飞机大门跳了下去,跳出门后还顺手将大门用力关上免得里头的人和物都被吸出来,就是好像太过用力了点,大门似乎有些扭曲了。 唔,关紧了就行,里头的人到时候肯定出得来。 虽然感知到了卜离的气息,但也只是一个大概范围,涵盖一整个市,落地之后我便发现这要找起来,真特么有点难度。 果断给特勤处打电话,官方组织这个时候不用何时用? 手机一开机便看到n个未接电话,全是特勤处的,也不用按号码了,赵哥又打过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赵哥便先兴师问罪了起来。“你之前干嘛了?” “什么干嘛了?”我茫然。 “你是不是跳飞机了?” 我说:“我没事,那么点高度难不倒我。”连片鳞片都没掉。 “谁关心你了?你知不知道飞机上多少人看到你跳机了?” “你们没处理好?”我挑眉。“这么点小事,不至于善后都做不好吧?若如此,那也忒对不起你们特勤处几千年的工作经验了。” “当然处理好了,但你下回能不能注意点?这种事情我们善后也很麻烦的。” “没问题,这次也是特殊情况,下次肯定不会了。”我面无表情的以一种信誓旦旦的语气道。 赵哥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反正对面是冷静下来了。“你说特殊情况?你是遇到什么情况了?不至于有妖怪想抢飞机吧?” 我说:“谁家妖怪这么闲得慌去抢飞机,还不如隐身去抢银行。” 赵哥:“....小庄主!” 我道:“我感知到卜离了。” 赵哥:“....卜离?谁啊?” 我:“九凶兽,司瘟疫那个,我记得特勤处不是死了不少人吗?” “刚才没反应过来,他什么时候跑山东去了?” “特勤处还没收到消息?” “应该没有,反正我没收到任何消息。” 我说:“这样啊,我介意你们给盯梢的准备抚恤金吧。” 赵哥:“....不至于吧?” “也可能不至于。”我说:“卜离很少亲自动手杀人,不过盯梢的如果靠它太近....”还是凶多吉少。 聊完了抚恤金问题,我将话题拉回正题,让特勤处帮忙找找这座城市近来有没有什么可疑的生物或事物出现。 “你才说靠卜离太近会死人。” “我说的是刻意的生物或事物,不单指卜离,若是没什么足够吸引祂的东西,祂好好的跑这来做什么?”我道。“弄清楚祂想要什么早做准备,就算没好处也肯定没坏处。” 赵哥一口就答应了。 挂了电话我想了想,继续造访各个医院。 卜离落足之地一般会有一个显著现像,疫病病人激增,而只要知道那些病人的居住范围也大致能推出卜离的活动范围。 老实说,我不太喜欢医院。 总有种阴阳两界交汇处的感觉,身边走过的可能是人也可能是鬼。 生与死在这里无休无止的轮回着。 以前不喜欢,现在更不喜欢了,除了生与死,我还看到了疫气。 因为疫气而来到医院的病人,年纪较大且身体底子好的还好,一时半会死不了,那些身体差的却是送进来没多久就挂了,尤其是抵抗力差的婴儿与稚童,几乎是进一个死一个。 生命在瘟疫面前的脆弱一览无余。 我一边在心中默哀一边出手将疫气击溃。 在我拜访到第九家医院时特勤处终于给我来电话了。 可疑的生物或事物都没有,但有一个不确定是否有用的消息。 多年前子娴,也就是宁渊还在这颗星球上晃悠时来过这里,这座城市里有两个正在历劫的仙人。 历劫的仙人? 我心说,是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被罚下凡受罪吧? “哪两位仙人?”不管是谁,我都不可能认识,但特勤处要是知道名字的话,我可以问问君长青和青鸾鸟。 “这我们如何能知道,那可是神仙。” “那神仙历劫之身的人间地址总有吧,我去看看。”卜离,的确有可能奔着那两位来的,如果那两位的等级够高的话,吃了祂们的神魂,卜离应该能恢复不少力量,当然,顺便结下两个仇家。 高位阶的神仙是没法以完全体跑人间界溜达的,因此出现在人间界的实际上只是它们的一部分,神人的完全体是没法出现在人间界的,因此神人在人间界的存在状态有点像光。 光具有波粒二象限,但你永远没法同时看到它呈现出波和粒子性质的模样,同一时间能看到的只是其中一面。神人在人间界的存在状态便是如此,只是它们的一部分,杀死这一部分并不能杀死全部,最多让其重伤,自然,若手中有能够追溯因果的武器自然可以沿着因果线去将剩下的那部分也杀掉。 没能彻底杀死两位神仙的话,卜离的仇家名单自然要添人,不过卜离的仇家名单本身就超长,想来它也不会在意这点小问题。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我就来得挺巧的。 巧的我看着那位和卜离掐架掐得正嗨的神人,眼熟。 这年头能让我觉得眼熟的不少,活了这么多年,认识的人多了去,但那些都是凡人物种,而眼前这个却是神人,并且我没能在第一时间将眼熟变成原来是它,显然,虽然眼熟,但上次相见多半是久远得没法想像的漫长时光。 不对,这是重点啊? 重点是救人啊。 卜离手里还抓着个人呢。 一共两位神仙,一个正和卜离打得嗨,另一个显然就是被卜离抓手里躯体被疫气侵蚀,离死貌似不远的倒霉蛋。 说起来,那倒霉蛋也看着眼熟。 奇了怪了,这人间界的熟人怎么越来越多了? 一边纳闷着我一边召唤出了烨宁加入了战斗。 虽然卜离是九凶兽,虽然它的完整实力绝对碾压我和眼熟的这位神人,但架不住这是人间界,且祂现在是被少凰给弄成了重度残废的状态。 我与神人配合相当好,我出剑掠阵拉住卜离的大部分火力,神人的爪子招招狠厉的冲着卜离的要害.....看得有点心塞,虽然里子是卜离,但这壳子是我老爹啊,不过若非如此我也不会负责拉火力,对着老爹的壳子怕下不了手。 心塞只是一瞬。 卜离你生命力真顽强,或者,我该问,你对老爹的壳子究竟做了什么改造啊,被神人抓了好几爪,心口都给掏了个血淋淋的洞,眼神好点都能看到下头那颗蓬勃跳动的心脏了,可你的战斗力愣是半点没打折扣,反而.....越战越勇了。 一个不慎我的身上便被卜离抓了一爪,伤口深可见骨,附带疫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自我愈合的同时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着。 妈哒,瘟蝗真特么麻烦,只要被打伤就附带生化杀伤力。 伤口严重干扰到了我的武力值,神人没提防到我的配合度下降,也被卜离来了一下,一条胳膊被生生扯了下来。 这么下去就死定了,我咬了咬牙,趁着这个机会举剑向卜离刺去。 卜离另一只手果断冲我心口而来。 大不了换个壳子,我豁出去了。 一剑刺入卜离的心口,刺入了那颗蓬勃跳动的心脏。 卜离的爪子也抓入了我的血肉里,却没有抓出心脏,而是抓出了深可见骨的伤口。 有我躲的因素,但伤势不该这么轻。 我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向卜离望去,那双冰冷漠然的眸子里不知何时染上了属于人的色彩,我很熟悉的色彩。 “....老爹” 可能吗? 卜离会保留躯壳里原本的灵魂而非当点心吃了? “走。” “卜离”将手里的倒霉蛋丢给了我。 我:“老爹!?” “走!” 望着卜离一脸扭曲挣扎仿佛躯体不受控制的模样,我不由得怔愣了下,然后就被神人给抓住连同那个倒霉蛋一起拖走了。 我只能对身后扭曲的人道:“老爹你等我,我一定会让你恢复。” 虽然带着两个人,但神人仍旧跑得飞快,不过几个呼吸间便远离了那座城市,而停下来时她的躯体也快崩溃了,以人族血肉之去跑出了亚光速,现在还有人形已经很奇迹了,我敢说她的躯体内部绝对紊乱堪比乱麻,从细胞层面上的紊乱。 我道:“行了,我带你去我的地方养伤吧?” 对方果断将手里的倒霉蛋随手丢地上,然后靠我身上了。 我瞅了眼地上明显带着重伤的倒霉蛋,嘴角微微抽了下。“你这么对自己的道侣真的好吗?”不至于我死的这些年里你俩掰了吧?应该不至于吧,当年都能牵上娲灵的那坑爹的红线,感情应该不至于那么容易因为时光的流逝而变质。 神人愣了下,旋即似是反应过来一般道:“你误会了,我跟这家伙没关系。” 我说:“紫垣干嘛了?你连道侣关系都不认了?呃,该不会出轨了吧?也不对,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出你的轨。”所以,这俩究竟怎么个情况? 神人懵逼的看着我:“你胡言乱语什么?且不说我没有道侣,就算有也不可能是这家伙,我没趁机杀了他已是我有涵养,怎么可能与他结为道侣。” 我懵逼的看着神人:“.....” 349、第九章白虎·红线 紫垣初见白岚时是在大洪荒时代,彼时它还只是招摇山上的一株迷谷树,连化形都不曾,而白岚却已是上仙。 大洪荒时代的上仙不似后世那般尊贵,只有入了神境才能得众生臣服,因而白岚彼时还挺自在的,不似后来那般束缚众多,爱怎么浪就怎么浪。 别人浪得差不多时自然会哪来回哪去,白岚却不然,浪起来能浪得没边,你不去找它就别指望它能自己回来。 白岚走到招摇山时是在夜里,见山中隐有光华,好奇的过去瞅是什么在发光,感觉不像有什么先天神器出世。 爬到山中见到了一株奇怪的黑色树木。 白岚辨认了下,没辨认出来,却也没有产生将这株树砍了带回去看能否炼制出什么的想法,而是布了个结界隐了迷谷树的光华。 “这般奇异的植株若是让人毁了也未免可惜。” 不是每个路人都与它一般的,反正也是举手之劳,白岚布了结界,在招摇山里溜达了两日,采集了一些酿酒的材料便离开了。 紫垣当时意识刚形成,还不是很明白白岚的举动,却也记住了白岚,招摇山上,确切说那年头,智慧生命还是挺罕见的。 再见时白岚已是上仙巅峰,与道侣同游招摇山,向道侣介绍有过一面之缘的迷谷树。 再再见时,白岚是孤单一个人,道侣已经被它给踹了。 风君子神如其名,潇洒风流,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是真的喜欢,比如我跟九凶兽怼的时候他就敢冒生命危险来救我,要不是他实在不是我的菜,不论多么感激我心里就是不来电,我自己都可能因为这段感情搞得乱七八糟的。风君子那家伙的爱就如同火炭,再炽烈也有烧完的时候,而烧完了,它便会头也不回的去追寻下一段爱情。 当然,就算风君子不是那么个风流性格,神人的婚姻也少有能延续到地老天荒的,当寿命漫长到看不到尽头,有几段爱情能够长存? 在察觉到风君子的变化时,换做后世的人,多半会有谁特么初恋没碰到个渣的愤怒与委屈感慨,但白岚不会,大环境如此,执着永恒的爱情,脑子是锈逗了吧。 只是,在自己还没变的时候心上人就已经变了,这真是个糟心的事。 白岚心情很是不爽,就将风君子给踹了,然后溜溜达达的散心,不知不觉到了招摇山,见招摇山景色秀美,干脆坐了下来饮酒。 喝着喝着就觉得天色不太对,天边乌云滚滚,莫不是天劫?(这大概就是正常人和洪荒中人的最大区别,打雷了不一定是要下雨,更可能是渡劫)这是谁要渡劫了? 白岚左右瞅了瞅,终于看到了一株符合渡劫标准的家伙——迷谷树。 白岚拎着美玉雕琢的酒坛果断闪了,待到三道天雷劈完才回来,迷谷树已经化成了人形,只是刚渡完劫,整个人看上去宛若一块不穿衣服的焦炭。 白岚转了个身。“道友还是先穿个衣服再清理焦炭吧。” 迷谷树收拾好后白岚热情的表示恭喜然后以祝贺为名邀请迷谷树一起享用美酒,好吧,它其实就是一个人饮酒觉得太无聊,所以想找个人陪着一起饮酒。 “对了,你有名字吗?还是就叫迷谷?”白岚问。 迷谷树的树名是天道所赐,而考虑树的繁衍方式,折段枝桠随便找个水土肥沃灵气浓郁的地方都能活,眼前的是天地间第一株迷谷树,却不会是最后一株,以树名做为名字很容易混淆。 自然,名字等于族名的神人也不是没有,比如南明不死火山的凤凰鸟便是名字等于族名。对于这种情况,有的神人可能会考虑改个名,或者让子孙换个族名。凤凰属于少数派,它谁都不改,就那么顶着凤凰这个名字晃悠。 白岚也不过是随口一提,迷谷树却认真的想了想,说:“吾名紫垣。” 白岚险些喷了,这名字真....不搭。 紫垣解释道:“这无数岁月,唯有星空与我为伴且始终未曾改变,此名正好做纪念。” 白岚表示大家都是天地孕育,起名权在自己手里,高兴就好。 紫垣也这么觉得,继续与白岚对饮,饮着饮着便发现白岚似乎不是在给自己庆祝,纯粹就是喝闷酒无聊了想找个人陪着一起喝。 刚化成人形对于人与人之间正常相处之道还不是很了解的紫垣开门见山的问:“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白岚看了紫垣一眼,道:“没遇到麻烦,就是刚甩了道侣。” 紫垣懵逼的看着白岚。 白岚将自己与风君子的事简单的说了下。“它的爱情正在淡去,我便提出了分手。” 紫垣不解:“为何不挽留一下?” 白岚道:“它都要不爱我了,我为何还要爱它?” 你不爱我了,那我也不要爱你了。 白岚的思维逻辑相当直率洒脱。 (总结的话,在这个近似七年之痒的关头是和平分手的最好时机,尤其是对这俩人而言。白岚近乎无情的洒脱看似孩子般的任性,却是最好的处理之法,风君子的第二任就没有白岚的洒脱肆意,放不下,以至于心魔丛生,着实给我找了不少麻烦,也被我狠揍过几顿,不再爱它的明明是风君子,干嘛没完没了找我麻烦。也因此,在利用qq从借卫时彦之口从宁渊口中得知前因后果之前我一直将其视为第一嫌疑人。) 紫垣完全无法反驳白岚的思维逻辑,但总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 “感情应该是两个人的事,你为何不尝试一下挽留它?”紫垣道。 白岚:“它也没挽留,也很干脆利落。” 紫垣简直无语,明明还没完全不爱对方,这俩货却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干脆利落的分手。 只是,分手分得干脆利落,心情却是没法好起来。 为了让白岚的心情好点,紫垣想了想,随手抓起一把土制出了一个陶埙吹奏了起来,记不清是多久以前曾经有一个半人半蛇、一个肚子特别鼓以及一只鸟旅行经过此地时,三个神人来了兴致,鼓腹的神人拍着肚子发出极有韵律的鼓声,半人半蛇的神人则抓了把土制成陶埙吹奏,那只华美的鸟则舞出了极美的舞蹈。 埙声一出白岚便停下了饮酒,眸子瞪得大大的看着紫垣。 紫垣用期待的眼神示意你会不会跳舞,若是会,可以配合一下吗? 白岚嘴角微微抽搐了下,挣扎再三后还是站了起来跳舞。 当年那只大鸟的舞蹈是华美绚烂,灵动孤傲,宛若云端上的王者,白岚却不然。 虽然都很好看,风格却是天差地别,白岚的舞充满了野性,宛若大漠深处,星空之下熊熊燃烧的火焰。 前者令人仰望,后者却是温暖的希望。 相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成为朋友也不是难事,白岚在紫垣灌得烂醉——要不是紫垣的体质不可能酒精中毒,非中毒不可——然后便宣布两个人就是朋友了,能陪它这么饮酒的人可真不多。 紫垣喜欢乐律,各种乐器都喜欢鼓捣。 白岚每次来他都会请白岚听自己的乐律。 白岚....每次都给面子的陪着听了。 对于这位好朋友与听众,越来越熟后紫垣也得知白岚有路痴属性,这才每次出门浪都会浪得没边,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只能到处溜达,碰运气看什么时候能找到自己的洞府,或者重新找个洞府。 紫垣用自己的一截树心木与自己辛苦收集的珍贵材料炼制了一枚“指南针”。 为什么指南针要打个双引号?自然是—— “它能带你去你心里想去的任何地方,只要你心里想着回洞府上面的指针便会一直指着你洞府的方向。” 指南针指的是南北方,而紫垣炼制的罗盘指哪完全唯心。 虽非神器,却也是一件上品仙器,虽然半点攻防的能力都没有(相对众神,若落在凡人手里,那攻防能力还真是顶呱呱,不过那年头貌似也没几只凡人物种)。 这神器给旁的神人,绝对是垃圾中的垃圾,但对于白岚而言却是最好的礼物,因此很是高兴的收下了。 记不清是认识的多少万年后,紫垣奏出了一支乐曲,白岚听后泪流满面。 紫垣大为惊奇。“你怎么哭了?我奏的明明是一支很欢快的曲子。” 已经是上神的白岚不拘一格的用神袍的袖子擦着眼泪。“我是感动的。” 这有什么好感动的,平日里也没见你听曲听得多感动啊。 紫垣的疑问在多年后得到了回答。 活得久了,只要不是自闭症,多少会有几个朋友。 白岚是紫垣的第一个朋友,却不是唯一一个,紫垣也有别的朋友。 在另一个朋友来造访时紫垣同样吹奏了这支曲子,听得对方感慨道:“你终于奏出一支音都在调上的曲子了,奇迹啊。”这都多少万年了,蜗牛慢跑都不知爬上不周山巅几回了。 紫垣:“.....” 它总算明白为何每次自己吹奏曲子,别人都跑得一个比一个快,便是跑得慢的也少有听完整曲的,啊不,白岚例外,那家伙真是从头到尾听完了。不过,每次也只听一曲,白岚从不给紫垣出走第二曲的机会,每次第一曲听完白岚都会找各种借口转移紫垣对音乐的注意力。 白岚再来拜访时紫垣不再奏乐了。 耳朵不用受蹂躏了自然是好事,但被蹂躏了太久,现在耳朵清净了,白岚反而有点贱骨头的觉得不习惯了。 “今儿怎么不奏乐了?” 紫垣精神不太好的道:“不蹂躏你耳朵了,你也是,既然难听,为何不直说?” 白岚闻言坦诚道:“你每回的兴头都那么高昂,让人不忍打击你。” 很少看到有人做一件事兴致那般高昂有劲,只要不是心理变态或是想友尽,都不会忍心将对方的那股劲给浇灭。 紫垣:“....你现在这样说我更觉得被打击了。” 白岚点头表示赞同。“所以你就不该问。” 紫垣:“....”合着还是我的错啰? 相识相知,相恋似乎也是很简单的事。 但紫垣与白岚之间却有点问题,白岚与风君子的前段婚姻终究对白岚造成了一些影响。 此时此刻我爱你,但天长地久之后我还会爱你吗?而你又还会不会爱我? 按着白岚的性格和曾经的案例,那肯定是你不爱我了,那我也不要爱你了。 可对于紫垣,白岚鬼使神差的不愿日后变成那般。 窗户纸很薄,却谁也不敢去捅破。 这层窗户纸最终被捅破在很多个元会后,第一轮诸神之战以世界差点毁灭,三神尊与众多神类陨落而拉下了帷幕,四神尊时代结束,进入十方神时代,但因着才结束不久的混乱,哪怕众神想继续掐也得先让盘古世界缓缓,因此盘古世界迎来了第二次物种大爆炸时代(第一次是四神尊时代开启之前的万物诞生与演化时代)。 闇现于西荒,因着种种因素,一众神人合力围剿其。 白岚彼时已是半步神尊,离神尊之境只半步之遥,不过剩下半步能否迈过去却不好说,已经结束了四神尊君临八荒六合的时代,半步神尊并不罕见,但成功越过去能将半步俩字给去了的却寥寥无几。 除了半步神尊,白岚还是十方神之一。 四神尊里挂了三个,还剩下一个少绾是存在感最弱的,也是最不掺和事的(旧伤未愈,想掺和也掺和不了太多),若非北溟神族控制着浩瀚北方大洋,而它又是那时的所有神尊里最强的——主场作战无敌,它也不会被加入四神尊之列。不过也因为少绾的特殊情况,也有人称那个时代为三神尊时代。 少绾的情况注定它无法问鼎盘古世界,至少在伤势痊愈之前它不可能成为主角,哪怕它是四神尊时代结束后唯一一个明面上还活蹦乱跳的神尊境。 问别的神尊境? 大部分都死了,就算没死透,想要复活,难度高着呢。 剩下的少部分还没死的也离死就一口气的距离,全都进入了疗伤的长眠时期,而长眠期限....近乎永远,反正直至今日也没几个醒的。当然,它们醒不来也是个好事,洪荒初期孟凰为了立威对众神的血腥镇压,哪怕是同为神尊境,怕也干不过孟凰,不免成为杀鸡儆猴的那只鸡,那种情况杀一只神尊境绝对比杀一堆上神的效果更好。 十方神都是半步神尊,也是众神中最强大的十方势力,彼时世人都觉得日后盘古世界若一统,必定是这十方神之一。 好奇结果? 最终真正完成统一的是神尊,神尊之前的天族时代只能算半统一。 不过哪怕是神人也不可能预料几百年后的事,那会儿别说神尊了,哪怕是神尊与少凰的父母辈连受精卵都还不是。因此很多神都在打赌十方神谁最先突破,若有神最先突破至神尊境,而别的又没赶上,那么盘古世界极可能在最短时间内被统一。 岚泽位于西荒,九思在西荒出现,西荒的半步神尊只要不是死了或长眠了醒不来都得出动,不然等天敌越来越强,自己就得悲剧了。且就算自己现在悲剧不了,谁没有子孙族民? 大战结束时整个战场满目疮痍,不知多少神人埋葬于此,九思无愧九凶兽里最难对付的存在。 重伤的白岚在一群白虎的簇拥下盯着对面略显阴郁的靁泽之主。 靁泽之主毫不心虚的回视。 娲灵赶紧将靁拉到身后,同时一个法术让靁的嘴巴消失变成了无嘴人,这才对白岚道:“白岚上神,很抱歉,我们也没想到....”紫垣这会儿会在西荒,还掺和到了战场上。 诚然,这场战争中,西荒这一片全部的上神境、上仙境乃至金仙境乃至别的地方的不少上神、上仙都卷了进来,紫垣做为金仙境被卷起来也不足为奇,但问题是紫垣不是本地土著,没有保护家园的责任,参不参战在他自己,谁也不能强制它。 白岚冷冷道:“你俩倒是对凤凰重情重义。” 娲灵叹道:“人生于世间,虽有所为有所不为,却也有一些事明之不可为而为之。” 白岚拂袖走了。 没法说话的靁冲娲灵比划起了手势。 娲灵叹道:“若那株迷谷树真的死了,怕是得友尽。” 靁安慰的抱了抱娲灵。 娲灵对靁道:“你以后也撸不到它的毛了。” 靁露出了扎心的神情。 “那还不快帮忙去找,活要见树,死....死了怕什么都找不到。” 靁比划了个尽力而为的手势,然后询问可不可以解了法术,我不会乱说话戳人心肺子的。 白岚并不知那两位的交流,只是派了所有人甚至自己也亲自出马去找紫垣。 战争时太乱了,九思虽然是一只凶兽,但它特殊的分裂体使得对付它的同时还要对付一只凶兽军团,而这是九思的第一次死亡,在此之前别的凶兽可能死了数次,它每次都能逃出生天,不断强大自身。 这也是这次战争会引来盘古世界三分之二上神的原因,再让九思发展下去,众神都不用猜日后十方神中谁会胜出了,九思一支军团只怕能干趴下所有十方神。 紫垣只是金仙,虽然参战,但并非作为主力,也没人会指望它当主力,当炮灰都不够格。 主力是所有参战的上神,上仙与金仙就一个任务,练好众多上神创造的一套阵法分割和拖住九思的众多分裂体,给上神们争取时间。 只是,神算不如凶兽算。 谁特么知道九思竟然还能玩合体。 一个个分裂体合体,一加一等于二,一只九思加一个只思却是大于两只九思。 在意识到众神打的什么主意,并且自己的分裂体在不断减少后九思果断玩了一把合体,虽然只维持了一招的攻击就崩溃回了原样,但那一招完全能媲美四神尊中不算少绾(少绾一直是旧伤未愈状态,没人知道它全盛时是什么样)全盛时的一击,甚至隐隐超过。 千万上仙与金仙合力的超级大阵被一击击溃,无数金仙与上仙化为飞灰。 当然,九思自己也好不到哪去,每个分裂体都元气大伤,其中不少甚至当成消散了。不过它的本意也不是想消灭众神,而是想挣出一条生路。 可惜,九思够果决,众上神反应也超快。 见了九思这破坏力,所有上神不约而同的拿出了压箱底的本事,靠之,现在就这么强大了,若让它跑了,简直后患无穷。 最后一只九思被诛杀后白岚立刻就用神识找紫垣,却没找到。 半步神尊的神识之强大,天上地面乃至地下的微尘都能一览无余,却找不到一个金仙,很难不让人怀疑那个金仙是否....已遭不测。 白岚觉得整只虎都不好了,暴躁无比,在又一次看到正在帮忙找树的靁时暴躁的都想上去揍它。 靁显然也察觉到了,瞬间退开了几百里保持安全距离。“冲动是凶兽。” 白岚表示赞同,但自己实在是暴躁得想揍人。 靁退得更远了,它也是上神没错,但上神与上神也是有区别的,半步神尊可是离神尊境最近的,揍它绝对没问题,而且白岚的眼神中隐有杀意,真让人揍着消气那可能就不只是被揍得满地找牙的事了。 在生死的压迫下,靁的大脑疯狂运转。“对了,你不是有个想去哪就能指向哪里的指针吗?” 虽然不知道管不管用,但死马当活马医一下嘛。 被靁这么一提醒,白岚也想起了指针,赶紧拿了出来。 靁立时在心里祈祷千万要有用。 凤凰死后它是借那个指针试过的,屁用都没有,显然,这玩意不指向已死的存在。若是指针没用,那么....友尽加极有可能的生命堪忧。 庆幸的是指针有用,指针很神奇的转来转去,就是不停下,怎么都比凤凰死后那次拨都拨不动要好。 靁用神识看到了指针的情况,大感惊奇。“这说明什么?” 白岚将指针与地面垂直着,指针终于停了下来,赫然指向地下。 这指针可以。 靁无言的看着指针。 不过,地下? 之前还真没想到地下。 俩神不约而同的将神识投入地下。 什么都没找到。 靁看向白岚,脸色仍旧阴沉沉的,显然也没找到。 “指针坏了?”靁问。 白岚的回应是一爪子将地面击出了一道道深深的裂痕,媲美十八级地震,以至于神仙们都没法站稳不得不跑到了天上带着。 没看到紫垣,白岚又是一爪子。 在战场的地面几乎被翻过来时白岚终于看到了紫垣,正在千里深的地下同一个近乎透明的黑色虚影厮杀,确切说,是单方面被虚影给虐菜,但它的根系死死的抓着虚影的一部分不让虚影离开,因此虚影也挺头疼的,死命的攻击紫垣想弄死它,然而植物的生命力比动物可强悍多了,而虚影如今也是重残状态,一时半会还真弄不死,不过也快了。 白岚翻开地面的速度再慢点就真的可以为紫垣收尸了。 “九思!” 众神一眼就认出那无形无相的虚影赫然是九思的原形。 没说的,攻击。 啥? 还有个金仙在那? 为了天下,牺牲区区一个金仙何足为道? 白岚瞬移到了紫垣的面前挡下了众神的一击,登时现出了白虎原形,皮毛与血肉斑驳扭曲,显然在打完九思后还再挨众神合力的一击后伤得更重了。 慢了一步的靁出现了白岚的身边,一把捞起了白虎,再燃烧精血提升力量一剑彻底干掉了重残的九思虚影。 见九思被解决,而靁又不计后果的燃烧精血,娲灵更是拿出了山河社稷图出现在了坑上面的,不管是只想灭了九思的还是想趁这个机会让十方神变成九方神的不约而同的收手了。 此地到底是西荒地界,且众神中也不全都是希望白岚死的,这么一会儿便有不少神人站到了白岚那一边。 白岚恢复人形后第一件事便是去找紫垣。 同样是重伤,并且白岚伤得比紫垣还重,缓过来的速度却比后者快多了,当然,要完全好透彻肯定比后者慢,毕竟,先是九思,后是众神的攻击,没死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紫垣还不能恢复人形,因此是以树的姿态呆在一个洒满阳光的小院里养伤的。 虽然神识早就感知到了,但真的亲眼看到了白岚才松了口气。 白岚在树下的草地上坐了下来。 几根枝桠挪了挪位置为白岚挡住了刺目的阳光,同时指责道:“你之前真是太冒险了,要是没挡住怎么办?” 白岚道:“可我不想你死啊。” 如此耿直的回答让紫垣不由得愣了愣。“为什么?” 世界这么大,智慧生物也不似三神尊时代之前那般稀少了,谁没几个朋友,有过几任道侣,但能够为之赌上自己生命的却始终寥寥无几。 智慧生物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越是活得久就越是爱惜生命,这也是为何很多时候创造奇迹的往往是少年,即便年龄已非少年,也必定有着一颗少年的心。 唯有充满锐气的少年会为了信念而轻生死,可就算是少年,也不会随便就为一个人赌上生命,轻生死和轻贱生死是两回事。 白岚说:“因为我爱你啊。” 紫垣彻底呆住。 白岚继续道:“你可以拒绝我的爱,但要因此就和我不相往来,我会杀了你的。” 紫垣赶紧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怎么突然想开了,我以前试探你的时候你可是....”回回岔开话题。 白岚闻言道:“这世间最神奇的便是时光,不管多么深情的爱最终都将被它消弭,以前我怕自己与你走到那一步,但现在,我反悔了,不愿遥远的未来如何,此时此刻我爱你。” 瞅着屏幕布上定格的那一幕唯美一幕,呃,反正我觉得一只毛绒绒的白虎和一株树告白的画面挺唯美的。 尘寰瞅了瞅屏幕布,又瞅了眼靠沙发背上的白岚:“这样子,虽然很像,但还是有点不一样吧?怎么那么确定没认错人?” 我说:“哪里不像了?一模一样啊。” 尘寰:“....你哪只眼睛觉得一模一样的?” 我说:“两只眼睛。” 白岚无语道:“一模一样的是神魂。” 尘寰惊讶。“隔着屏幕你都能看到神魂?” 白岚:“屏幕里自然看不到神魂的模样,但它俩还记得。” 我问白岚:“信了?” 白岚没吭声,瞧着脑袋上被我插了雷达作用的针形物的紫垣。 这玩意是高岚那家伙淘回来的东西,是一个十一级文明发明的,可以不伤脑子就能读出别人脑子脑子里正在回忆的记忆,唯一的问题就是这玩意只能给灵魂足够强大的生物用,灵魂不够强大,不是读出来一团乱码就是脑瘫。而对于灵魂强大的,那还得别人允许,不然照样什么都读不出来。 鸡肋中的鸡肋。 高岚买回来一看说明书就知道被坑了,而这种东西按着高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不能捐献给国家的,让一个文明接触超出自身的高文明产物那叫揠苗助长,而揠苗助长的结局,小学生都知道。神界虽无揠苗助长的成语,但文明墓园里这一类的倒霉蛋在早期时可是没少(一些中高级文明想试试揠苗助长能不能有好效果做了不少实验,导致了许多低级文明陷入混乱乃至灭亡),后期少了还是神界因为后来专门补充了这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允许赠送低级超出一个等级的知识与技术。 不过那段时期的混乱还是给不少古老生物留下了深刻印像。 也能理解。 若有一日,地球上的三岁小孩拥有了核武,甚至能自己制造出核武,却没有对核武的敬畏之心与完整的道德三观.... 不能上交国家,也不能带回家,最终送给我了,自那以后也没见她再浪费工资买鸡肋了。 不过,这种鸡肋如今这时候倒是派上了用场。 白岚问:“娲灵大神的红线又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自己不至于要靠一个金仙来做为复活的底牌。” 我回道:“娲灵送的,也是你自己要求的。” 白岚不可思异的看着我。 紫垣叹道:“虽是以防万一,却不是为你,而是为我。” 大洪荒,确切说一直到洪荒中期,结为道侣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你情我愿,天地为证,再立个誓便ok了。 只是白岚是岚泽之主,肯定不能就那么简单,至少要通知很多人也让众神认认人,免得再出现之前那种利益需要就随便无视紫垣的生死,怎么也得利益大到超过得罪白岚的代价才能无视紫垣的生死,因此有了婚礼。 邀请的人很多,其中便有我与娲灵。 去参加婚礼肯定不能空手去。 我翻遍靁泽的宝库后翻出了多年前得到的一小团甲木之精当贺礼。 娲灵始终想不到合适的礼物。 我提议:“要不送你的红线?” 娲灵悚然的看着我:“在婚礼上送别人红线,若牵不上....”仇恨值可太高了。 婚礼上送别人红线理论上是个有好寓意的礼物,但考虑一下娲灵的红线起的什么作用,以及前提条件有多苛刻....真的很容易拉仇恨。 娲灵在早期时还不太了解自己的红线究竟多坑爹,因此送过不少相爱的神人红线,其中半数神人没几天就分了,剩下的就算没分也没几对是牵上的,生生让因为热爱旅游而交友广阔少仇家的娲灵平白拉了不少仇恨。 爱也是分很多种的。 在自己的生命与爱人的生命之间选择自己的生命的并不代表就不爱,只是不够爱。 面对困难选择放弃,也不是不爱,只是不够爱。 一言以蔽之,爱也分深与浅。 而想要牵上红线,双方必须爱对方爱得至深。 在被坑了几回,加之红线的成本不低,娲灵便很少赠别人红线了。 我说:“战场时白岚的表现,肯定符合了苛刻的条件。” 娲灵道:“想要牵上红线必须是双方都达到条件,白岚符合了,紫垣可不一定。” 我想了想,说:“你可以私下里给白岚,让它自己慎重的选择。” 娲灵还是犹豫。 以白岚的性格很可能在婚礼上就牵红线,若是牵不上,虽然了解白岚的性格不会迁怒于自己,但过去的案例还是让娲灵有些心理阴影。 娲灵一直挣扎到了婚礼前夕还是选择了送红线。 若是牵不上,那说明紫垣不够爱,实力不够又不够爱,留在白岚身边极可能给白岚带来灾难,早点让白岚有个准备也好。 娲灵的想法是私下里再交给白岚,在人前交,要是白岚心血来潮在人前牵红线却又没牵上,很尴尬的。 然而,婚礼时娲灵还没找到机会,白岚便自己提起了红线,向娲灵求一根红线。 娲灵瞅了瞅白岚,又瞅了瞅紫垣看着白岚时的眼神,咬了咬牙,将红线送了出去。 紫垣看着红线,问白岚:“你何必为我如此....” 它要真死了,为了让它能够复活,红线必然抽取白岚不少力量,很难不对白岚造成影响。 白岚道:“虽然不吉利,但我不愿你有万一时我却束手无策。” 紫垣没法再说什么,白岚就是求个安心。 让娲灵谢天谢地的是,红线很顺利的牵在了在白岚与紫垣的指尖,旋即消失,仿佛手指上从未有过红线。 红线是白岚为紫垣而牵上的,然而世事最是无常。 白岚是半步神尊,而紫垣当年才只是金仙,问两个人谁的生存率更高,自然是前者。 典型例子便是三神尊,要不是凶兽横插一竿子,哪怕三神尊的势力覆灭了,它们也死不了,并且能在废墟上重建势力,神尊境不灭,其势力便只能被削弱而不能彻底毁灭。 只是,人族有句俗语叫做天塌了自有高个子顶着,因此强大的高个子往往比不顶天的矮个子死得快。 第二轮众神大混战以东荒的一位半步神尊发动战争而拉开序幕,以南明神族被屠,王族唯二的嫡系继承人,一因罪自尽,一继承王位向天族上表称臣,天族自立为天帝君临八荒六合而落幕。 一方神族都能被屠,十方神又能什么好结局? 毕竟,十方神不死,剿灭其势力也不过是一时的削弱。 自然,天族那位十方神也没好下场,君临八荒六合的荣耀也没享受多少万年便在桓寂之乱中被杀,不过究竟是桓寂杀的它还是南明的新君瑶光帝姬杀的它一直存疑,当然,也不排除属族的王都有参与,至少十方神后代的诸王肯定脱不了关系。 不过,所有嫌疑者也没什么好结局。 天族陷入了内乱,但不长,一名帝子干掉了自己所有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使得天族王族嫡系只剩下自己那一脉后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王位,再之后的很多万年,天族强大属族的族王相继意外身亡,换上了真听话的以及演技一流看着很听话很忠心的但都没有太强能力的,至少继位的时候肯定没有表现出什么能力。 再后来,那位天帝被少凰给干掉了。 ——这里必须得说一句,无悔虽非纯血,但和那位天帝绝对是亲祖孙,上位方式简直一个模子铸出来的。反倒是无悔的父亲,孟凰的第一任未婚夫昀息简直像是抱养的。 话题扯远了。 虽然不清楚过程,那段历史太特么乱了,堪比华夏古时候的五胡乱花南北朝时期,除非专业人员,不然根本理不清那段历史。 不过,白岚不是最终的胜利者足以说明很多东西了。 但我仍旧惊讶,不是惊讶死的是白岚,而是惊讶那个时代,胜利者绝对不会给败者留下任何生机,所以白岚肯定是死得透透的。 死得透透的却仍复活了。 我该佩服娲灵的坑爹红线牛逼得逆天吗? 不对,就算能复活,按着规则,这种复活也不是毫无代价的,红线会从活着的那一方身上抽取力量用以复活亡者的神魂。从半步神尊的力量复活一个金仙或上仙和抽一个上仙的力量复活一尊半步神尊绝对是天差地别的两件事。 从紫垣之前说他修了六次上仙可以知道,红线允许分期付款。 源源不断的被抽走力量,不断掉境界,紫垣你是怎么从那个动荡混乱的时代活下来,并且活到现在还没生出心魔的? 350、第九章白虎·紫垣 我很是不解。“紫垣你既然能用那么漫长的岁月去等待白岚的复活,为何在它真的复活后却....”搞成这样?就差弄死对方了。而且根据特勤处给的信息,宁渊还在地球上时提到过一句这两位在神界时的关系极为恶劣,能让在人间界困了几千年的宁渊都知道这种八卦,显然这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了。 白岚略微露出了尴尬之色。 紫垣似是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道:“我拆了它的婚姻。” 我茫然,它的婚姻不就是你吗? 紫垣道:“我重新找到它时它已有了新的道侣。” 我:“....” 老实说,我想送一首凉凉给白岚。 虽然我不知道紫垣经历过什么,但在那样动荡的时代里,以那样的状态还能活下来肯定不是容易的事,形像点就是,别人想要活下来的难度是十,那紫垣就是一百,真正的地狱生存模式。 经历过那么多,还爱着白岚,我无法想像它发现自己头顶绿的冒泡时的心情。 讲真,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言情剧就没少过这种戏码,男主失忆后忘了以前的爱人,爱上了别的人,最终的结局和谁在一起一般看前任与现任谁是女主,若是前任,那么男主必定想起曾经的爱情,然后现任又因为犯糊涂做出错事,男主最终发现前任的美好,回到善良美好的前任身边。若女主是现任,那么恶毒与善良美好的人设就调过来。 现实和言情剧还是有区别的。 真失忆了,除非永远都想不起来,永远都是新身份,不然想起来了的话,大多数人都会回到原本的生活,除非原本的生活太过艰难,远远不如现在的。至于原因,因为责任,毕竟,原本的家庭有父母有妻儿,很难舍下。不过,人回去了,心是否一起回去了就不好说了,最终的结局多半是谁都不幸福。 少数选择留在新家庭的,能够轻易舍弃过去家庭的,很难说有多少良心。 但不论如何选择,旧人也绝对是哪怕能理解也很难轻易接受。 因而紫垣这里跟言情剧天差地别,不论过程还是结局。 白岚那个新道侣是个性格很不错的仙人,而紫垣则完美诠释了恶毒人设。 刚发现白岚有了新人时,紫垣时隔千万年再次见到道侣的喜悦、激动之情立马被扔进了北溟冰洋里,恨不得冲上去活撕了狗男女。 最后没撕。 舍不得撕了白岚,也下不了手,另一个倒是下得了手,但考虑白岚完全不记得自己了,在白岚的认知里,那个蠢货才是道侣,自己撕了他,白岚肯定跟自己拼了。虽然头顶已经绿得冒泡了,但紫垣仍旧舍不得与白岚变成你死我活的关系。 舍不得,下不了手。 紫垣最终只能生生咽下了喉头的老血,以一种一见如故的朋友形像人设往白岚和新人身边凑。 复活的白岚资质虽不如上辈子了,却也只是相对上辈子,且一来是二刷,二来白岚是一个做什么都很专注认真的人,不会轻易为外物所扰,因此修炼得仍旧很快,很快就将道侣甩在了身后,并且距离不断拉远。 这种配偶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情况,对双方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的。 如人族社会里,女强人的感情多不顺,很多人觉得是女强人不顾家导致的,但究其本质实为嫉妒自卑。 神界仙界虽无男女性别歧视,却有强弱歧视——话说回来,性别歧视貌似本身就是强弱歧视的一部分——神界的等级森严堪比封/建时代,封建时代杀人,哪怕是贵族也得赔钱,而占据最高层的神仙杀人性质是等同于踩死蝼蚁的。因而一个强者有一个实力相差很大的道侣,感情最后出问题的概率很高。 少凰让刘元修炼成神一半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战争自己能不能活不好说,另一方面就是不想刘元太早面对这种压力。少凰除了是最强的上神,还是一方神族的王,所有族人都希望它和同类结婚,哪怕是纯血神族也可以,而刘元哪条都对不上。 少凰的臣民虽然发自真心的敬爱少凰,却不会敬爱刘元,连尊敬都不会有,哪怕少凰下命令,刘元能得到的也只会是阴奉阳违的虚伪尊敬。最多就是在外人的面前会维护一下刘元的面子,但就算这样,也绝对与刘元本人无关,只是怕损害少凰的颜面,心里仍旧会认为刘元配不上少凰。 洪荒时因着少凰只是备选储君,且孟凰对于妹子感情的态度素来是:只要没把你自己给玩死,你高兴就好。 琅鸟虽有压力,但在孟凰不找茬的前提下没有哪个长辈或同辈会越过孟凰棒打鸳鸯,越俎代庖到君王头上无疑是一件很作死的事,而小一辈的....同在雏宫长大,谁没掐过几千几万次架啊,能掐赢的话早掐赢了。 但刘元如今与琅鸟那一世时的实力差的不是一点两点,若无足够的实力,除非少凰时时刻刻都保护着它,否则刘元婚后别想过得舒坦,而少凰显然没兴趣时时刻刻的呵护着一个人,它连它的子孙怕是都没那个时时刻刻呵护易碎品的耐心。刘元若是没法自立强大起来,以少凰的性格,若是因此而放弃这段感情避免刘元受到更多的伤害,那十成会用一些不怎么愉快的恐怖方法让刘元强大起来。 刘元大概也清楚这些,还是琅鸟时就和少凰在一起了,这些肯定经历过,当年能解决,如今自然不会因此移了心性,因而对于少凰提的要求接受良好,努力去追,追不上也至少要拥有自保的能力。 只是,这样的例子终究是少数。 更多的例子还是嫉妒配偶比自己更出色,不免心生嫉妒,嫉妒滋生自卑,而自卑滋生傲慢不甘,觉得自己身处泥沼,便要将对方拉入自己的世界,最终摧毁婚姻。 继续说紫垣,紫垣对于白岚比自己强大的现实接受良好,反正它尽力去赶,追不上的话也不勉强,它爱白岚,白岚是它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但它的生活并不是只有爱情,它也有自己的喜好与乐趣,没那么多功夫去想这种无聊的小事。 很难得,也因为经历过,哪怕没有因此坏了心性,紫垣也是知道这种强弱差距大的道侣会遇到哪些情况的,自己当年能看透,并不代表别人也能。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 不能直接告诉白岚自己与它的关系吗? 能啊。 遗憾的是紫垣分析后不知该无奈还是该自豪自己眼光好的发现白岚恰好属于那种失忆后有了新人,在恢复记忆后不会回到旧人身边的类型。不是因为不负责任,而是因为负责任。 都已经不爱了,回去也不过是一具躯体,日夜相处,只会不断折磨自己也折磨旧人,坏了心性。反倒是做个缘分不够的分手,然后弥补对方,鼓励对方找第二春,白岚绝对做得来这种事。 可惜,紫垣不想配合那种戏码,就算要告诉白岚,也得先让白岚恢复单身再说。 闲言闲语,以及不断拉大的距离,一些来自更高层次存在的轻蔑的目光或对待蝼蚁般的漠然,不断的增加着压力。 在白岚努力尝试将新人拉到更高的层次时,新人却与之开始了争吵。 在吵了一段时间后白岚选择了分手。 分手理由? 很简单呀。 “现在分手你我还能一别两宽各自安好,来日好相见,日后再分,怕是会你死我活。”再这样吵下去,都不用日后她被惹到想杀人,只心魔丛生就足够要道侣的命了。趁着对方现在只是刚有苗头但还没生出心魔时分手,对谁都好。 富易交,贵易侣虽然不太道德,但如果对方只想着将自己拉到他的世界而非寻找平衡点的话,那也只能说拜拜了。 对方不想分,虽然吵,但要说感情淡到想分手了就夸张了。然并卵,实力悬殊,当白岚想离的时候,它不想离也得离。 也正如白岚所言,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离开了白岚,没了各种干扰,那位仙人也慢慢恢复了理智,变回了原本的心性。而白岚也不是傻白甜,敏锐的察觉到自己的婚姻破裂有那么一些不对劲,后来前夫恢复原本心性后与它再相逢时说起了以前的事,白岚立马就猜到了紫垣扮演了什么角色。 白岚没有与已经恢复心性的前夫破镜重圆的兴趣,但这不妨碍她因为紫垣干过的事想收拾紫垣,没人喜欢被人如此玩弄自己的婚姻,尤其是强者。 紫垣做的事是道德方面的问题,谈不上伤天害理,更谈不上深仇大恨,都没死一个人,且要不是这事,白岚看紫垣还是挺顺眼的,因此做不到为此杀了紫垣,便只是教训了紫垣一顿,自此两个人的关系破裂至冰点。 哪怕后来白岚从上仙变成了上神,紫垣也不愿低头道歉,一直跟白岚互掐,直至今时今日。 白岚无语道:“你就一直没说。” 紫垣理直气壮道:“你给我戴了绿帽子,还因为我拆了绿帽子教训我,我看到你就来气,什么都不想说了。我倒要看看等你修到以前的境界,完全想起来了看你怎么办。” 我与尘寰对视了一眼,皆觉得这家伙牛。 等白岚修到原来的境界,那还不如等到猴年马月去,为了报复被绿帽子的事这样做,够狠。 白岚哭笑不得的用一种异常诚恳的语气道:“对不起。” 紫垣怒道:“说句你忘了,对不起就可以吗?” 白岚继续道:“可我现在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紫垣更加愤怒了。 白岚认真道:“已经发生的事我没法改变,但以后我会努力尝试忘掉以前的不愉快,重新爱上你,不会再留你一人在原地徘徊。” 紫垣脸色这才好了些。 尘寰瞠目结舌道:“你这接受能力也太良好了吧?不是什么都没想起来吗?” 白岚理所当然道:“就算想不起来了,那也是我啊,它也是我的道侣。” 我倚着尘寰的肩膀笑道:“对于神类而言,前世今生都是自己,不存在不记得了就不是自己的认知。” 这大概也是神类与凡人最大的区别,凡人物种通过容貌与血脉气息认人,而神类,尤其是古神类却是通过灵魂来认人,我们可能忘了甚至不知道自己所爱的人的脸是什么模样,但再见时我们一定认得出来。 认人方式的不同理所当然的导致了三观的天差地别。 对不起,那是上辈子的事,我什么都不记得,那与我根本就是两个人,我真特么比窦娥还冤。 谁要想以此为由想跟一位远古神灵了断爱恨情仇,等着灰飞烟灭吧。对方完全无法理解你的逻辑,只会觉得你赖账赖得真特么理直气壮,表示你无耻的刷新了我的三观。 私人恩怨了结了,这两位也终于想起如今的遭遇不对劲了,怎么下凡历个劫走个流程还能碰上凶兽?且还是已经封印千万年的卜离? 啧,这两位不问还好,一问我顿时就觉得这两位的运气....下凡前是不是被霉神诅咒过? 我将少凰、人族、君族以及卜离的恩怨简单的说了下。 白岚无语。“就因为人族犯了罪却因为与华胥有约定不能自己动手便放出卜离利用它来惩罚人族?” 这话真绕,不过我想了想,是这个理,便点了点头。 白岚皱眉:“胡来,真想惩罚人族,将银河系的银心黑洞引爆不就可以了?放出卜离,这是报复人族还是报复众生呢?” 尘寰不由对白岚刮目相看。“银河系应该不止地球一颗星球有文明吧?” 白岚闻言,改口:“那就引爆太阳,太阳系应该没别的智慧文明了吧?” 尘寰:“....没有。” 我塞了一块糕点到尘寰嘴里。“它上辈子的身份是逐鹿的上位者,这辈子也是一座神宫的主人,神界食物链的顶层。” 对于上位者而言,只要不是自己的亲朋好友,人命不过数字。或许会有因为事情发生在自己眼前而意识到人命不只是数字而有短暂改变的特殊例子,最终还是会被上位者与下位者的遥远距离给治好,因而这个道理不论是在神类还是凡人物种中都是永远通用的。 而且,能意识到卜离放出来对众生的破坏性,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换了别的神类,只要卜离不是跑到神界祸祸,多半是一笑置之。 不过,说起一笑置之,众神能够一笑置之也应该建立在卜离被放出来也祸害不到它们头上的前提上。 按着这个思路踅摸下去,我很难不怀疑卜离被少凰放出来这事里是否还有别的因素。 可恶,人间与神界的信息完全不对等,就算觉得不对劲也没法猜到为什么。 虽然已经觉醒,并且恢复了一部分力量,但不论是白岚还是紫垣都没有救世的打算,别的时候看到凶兽祸祸出手阻止没什么,但地球这个烂摊子,谁想救就是与少凰为敌。白岚与紫垣日后还要回神界与少凰抬头不见低头见,显然不可能作这个死。 因此这两位明确表示不掺和地球的这一摊事,倒是保证了地球文明毁灭后它们肯定找卜离的麻烦为卜离之前打它们的主意报仇之余也顺便为地球文明报个仇。 对此我也不惊讶,因此送走了这两位,让它们俩以后小心点。 尘寰问我:“你就不怕它俩又被卜离盯上了?” 我说:“不会的,之前会被盯上是因为祂俩没醒,只是普通人,好对付,但如今,虽非完整状态,却也是地仙级别的力量,风险太大,且成本还可能超过收益,不值得。” 也不知少凰究竟对卜离做了什么,简直是重度残废里的残废。 尘寰闻言也松了口气。“它俩也挺.....” 我说:“倒霉?大洪荒时代死的神多了去,它俩至少重逢了。” 尘寰没法反驳。“也是,不过白岚虽然理所当然的觉得前世今生都是自己,但如果它一直没法重新爱上紫垣,不知会如何?” 我想了想白岚的性格。“大概会分手,不过它曾经能够深爱紫垣,没道理不能爱上第二次。” “重逢千万年都没爱上。” “那是紫垣段数不够高,被人看出来了,根本没有重新谈恋爱的机会。”顿了顿,我说:“而且,我觉得,白岚对紫垣也不是完全无情。” 尘寰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在白岚修成上神后紫垣以上仙的身份还和它没完没了的掐,换了别个上神多半将它杀了。” 白岚虽然处处看紫垣不顺眼,与紫垣见面就掐,却从未生出过杀意,不然紫垣也活不到如今。 下位者冒犯挑衅上位者,风险很高的。 补记:很久以后得知的一段历史。 紫垣初见孟凰时正在岚泽遗址上种树。 西荒多庚金之气,翻译一下就是在西荒开矿肯定赚得钵满盆满,但搞种植的话,除了个别生命力特别顽强的植物或是有河泽的地方,基本种什么死什么。 岚泽是西荒曾经最大的大泽,也一度是最混乱的地方。 在西荒,宜居的地方真心不多,生存空间狭小的直接结果便是盘古世界生物演化第一轮大爆炸后西荒是最早出现战争的地方。围绕着河泽,智慧物种厮杀不休,无关善恶正邪,只为族群的生存。 岚泽这样一块肥肉自然是人人都想争夺的宝地,直到白岚在又一次找不到回洞府的路干脆决定重新找个地方安家时路过了此地,看中了此地岚泽才得以和平下来。 因着老大强得谁都没法怼翻,也反对下面的人天天上演战争,没人喜欢自己住的地方空气里无时无刻不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因而生存压力迫使智慧物种不得不思考通过非战争的方式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盘古世界最早的商贸应运而生。 很长的岁月里,岚泽都是整个盘古世界最繁华的地方,只要是天下间有的东西,都能在岚泽买到。 世间无永恒之繁华。 伴随着岚泽之主的陨落,岚泽也没落了。 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毁了大半的岚泽,战争结束后秩序与安全都没有了能够力压一切的强者保障,岚泽很难不没落。 几百万年过去,孟凰踏上此地时只能看到一片平沙莽莽与断壁残垣。 在这样一片平沙莽莽的失落世界中有人在种树,孟凰很难不注意到,而在这人烟罕至的地方有人路过,紫垣也很难不注意到,尤其是孟凰彼时的形像相当别开生面—— 没有任何纹饰的红衣艳烈,腰间系着一条赤金链子,链子的另一端系在一只黑色鸑鷟的爪子上,鸑鷟使劲的啄着链子想要将链子啄断,然而链子始终不为所动,鸑鷟也不泄气,啄得烦了便用爪牙攻击孟凰的脑袋,凌厉的仿佛要将孟凰的脑袋啄开吸食脑浆,却被孟凰抬手轻松挡下。 种树需要水源,感觉到空气中的湿润,一根焉得快干成枯枝的人参娃娃从孟凰的袖子里钻出了脑袋渴望的看着紫垣正在取水的水潭,欢喜道:“水!” 孟凰比人参娃娃更早发现水源,因而人参娃娃开口时她已经站到紫垣的面前了。“不知道友可否送我一些水?我可以用东西换。” 这样的环境,水源也挺稀罕的,便是拿东西换也应当的。 只一眼紫垣便猜到了眼前宛若人族是七八岁稚童的生物是谁,稚童那太过昳丽,昳丽得整个盘古世界基本找不出更好看的脸是其一,它曾经见过与这张脸酷似的昳丽容颜,人有相似很正常,但相似至此却不可能是巧合;其二便是那只与稚童气息一模一样的胖鸑鷟,就没见过这么肥的鸟,肥鸟气息中带着凶兽的味道,而它恰好因为活得久知道一些秘闻。 紫垣暗怀警惕,面上却是随意的道:“道友随意。” 孟凰闻言不客气的打了水给快干死的人参娃娃,同时问鸑鷟:“要不要饮水?” 肉食动物的回答很明确:“我要吃肉。” 孟凰:“没肉了。” 鸑鷟的眼睛盯向紫垣,紫垣警惕的拉开了距离。 孟凰瞅了眼紫垣,道:“它是植物,你终于肯吃素了?” “我要吃它的灵魂。” “那可不行。”孟凰不假思索的拒绝。“我说过了,你想吃肉我可以帮你弄,却也只是肉。”肉以外的东西就别想了。 鸑鷟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然而才扇了一下翅膀便被迫中止了,带着三分无力三分愤怒的看着爪子上的链子。 孟凰拽着链子将鸑鷟一点一点拖了回来,然后迎来了鸑鷟狂风骤雨般的攻击,一边制住鸑鷟一边不忘对紫垣表示歉意。 紫垣莫名的想同情孟凰,这特么哪是神类,分明是野兽,同时也更警惕不安了,鸑鷟疯归疯,但从它的攻击还是能够看出来它的实力有多恐怖,而能够轻松制住鸑鷟的孟凰又该有多恐怖? 纵然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俩也未免强得太不合常理了。 终于将鸑鷟给按住,孟凰这才松了口气,然后问了紫垣一个问题:“你是已陨落的岚泽之主的道侣吧?” 紫垣的手在袖子里默默抓住了自己的法宝,随时准备攻击。 孟凰笑道:“莫紧张,虽然当年南明之难你有份,但一来你并非主犯,二来你也是为了报仇,三来没有足够的利益,我不会为了过去的仇恨报仇的。” 君王非个人,利益必须高于仇怨,哪怕对方和自己祖父的死有莫大的关系,也敌不过利益。 紫垣挑眉。“不是为了报仇,你为何来寻我?” “遇到你是个巧合。”孟凰很坦然,至于对方信不信真话,那是对方的事。“不过既然遇到了,我还是想请你和我共谋一些事。” 紫垣很想问孟凰脑子是否锈逗了,差点就想提醒对方,你祖父的死我可是功不可没啊。 孟凰继续道:“我知道你很多的东西,岚泽覆灭后你因为力量不时下跌的关系生存得很难,却活了下来,虽然方法可谓不择手段,亦不忘搞事,当年攻打岚泽的半步神尊的陨落有你的影子。” 孟凰对紫垣是相当佩服的,虽然这家伙因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的方式而声名狼藉,但它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明明弱的一逼,却靠着阴谋诡计与对时局的敏锐搅弄风云,历史上很多的事件都有其影子。 在每个人都追求强大的力量,崇尚强大力量时,这家伙却证明了,哪怕是半步神尊也是可能陨落于阴谋之下的。 紫垣很是讶异。“知道你还想招揽我?不怕我背叛你吗?”几百万年来被他背叛的人可真不少。 孟凰纠正道:“不是招揽,是共谋,各取所需的共谋。” 紫垣嗤道:“我想要的你给不了。” 孟凰闻言笑容阳光的问:“哦,你的意思是安全的活着不是你想要的?” 虽然不是最想要的,但这还真是自己想要的,然紫垣对孟凰严重缺乏信任,南明前前任的命横亘在俩人之间呢。 事实证明,紫垣高估了孟凰的神性,这家伙是真的不在意自己祖父怎么死的,它都没见过祖父。当然,就算在意,那点在意也完全不能与利益相提并论,毕竟,杀母之仇都没妨碍她在利益需要时与天帝默契合作。 紫垣问:“我不信任你。” 孟凰道:“我不需要你信任我。” 大王你脑子究竟咋长的? 紫垣:“....那你想与我共谋什么?” 孟凰眸色异常明亮的道:“制定新的秩序,你不觉得越是强大的力量越是需要约束吗?这个世界的混乱究其本质便是强者的意志即法则,完全没有任何约束,啊不,还是有的,但那点约束完全来自强者的自觉,太不靠谱了。” 虽然对方看上去整个人都光芒四射,紫垣仍越来越怀疑对方脑子有病,且无药可治。 不想搭理孟凰,但又不好明确拒绝,真打起来自己输的可能性更大,因而紫垣问:“新的秩序与我何干?” 孟凰反问:“你觉得一个强者受到秩序约束的世界与如今这个世界,哪种环境更容易生存?” 紫垣怔了下,下意识思考了下去。 能够搞事搞出让孟凰刮目相看的程度,紫垣的脑子自然是不差的。虽然以前从未思考过这种问题,但被人提醒了,一旦顺着思考下去.....紫垣的脸色登时变了,南明神族的新君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紫垣说:“你的敌人会是整个盘古世界。” 孟凰:“那又如何?”谁让她修的顺心意。 351、第十章含沙射影·武修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立于长江之中,真的很容易想到这句诗,几千年过去,长江仍旧日复一日的东去,但大江两岸的风流人物却不知换了多少茬。 我抱着雪狼躺在白姐的背上感慨万分。 白姐道:“感慨万千,其实就是人族寿命太短了呗。” 我:“....”虽然话题歪了点,但....好有道理,没法反驳,毕竟,这条龙的年纪也就比整个华夏文明短了那么一点。 白姐继续道:“真舍不得这里啊,我从出生起就生活在这里,开启灵智,化形,都是在这里。” 我说:“舍不得的话,以后有空常回来看看。”至于永远留下,那是不可能的,地球这个舞台太小了,白姐与玄君若是想要攀登更高的境界,只能去更辽阔的舞台,在地球上,玄君想要化形基本不可能,而且现在地球上有卜离这个变数,留下来也不是很安全。 白姐巨大的脑袋点了点。“小庄主你也要早日飞升,咱们山海界再见。” 我说:“我至少也得将雪莹山庄的这一切都给安排好了,解决了人和妖的争端才能走。”雪莹山庄签的合同工普遍为非人,不解决这个问题,我怕自己前脚走雪莹山庄后脚就和人族掐起来,那我真得呕血。 白岚这个死得比我晚的尚且重登神座了,我也不能落下太多,自然也不可能留在这颗星球上,而且,我个人觉得大战即将到来,天道着实没道理放弃一切可利用的资源。 盘古世界若是输了,最悲催的可不是要被赶下食物链顶端的众神,而是天道,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掠食文明与古时的游牧民族有些像,破坏力一流,打下一片地盘更多的是为了掠夺资源,至于扎根融入....想太多了。而且,世界之间也是可以相互吞噬的,天道便曾逼着神尊给它找营养品,吞噬了不少宇宙壮大自身,盘古世界太大,构造也被神尊给改的鬼都眼晕,别的宇宙多半吞不下,但天道却是可以打主意的。 天道是规则聚合的产物,在浩瀚的混沌中可以说相当珍稀的资源。 当然,天道规则若是被挖掉,盘古世界也别想好了,也因此,所有想动歪主意的都让神尊给砍死了。 我可不想那个时候连活命的能力都没有。 玄君很快就将水底洞府重要的东西给收拾得差不多了,确切说是一件不落的打包了。 白姐很是无语。“怎么全都打包了?” 玄君理所当然道:“这是我们的家,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们这些年一点一点收藏的,当然要全部打包了。” 这理由,没法反驳。 送走了白姐与玄君,我与尘寰伫立在长江之畔望着滔滔江水东去。 尘寰揉了揉我的脑袋,语气略有些怪异的道:“别惆怅了,早点做好地球上的事情,早点去山海界,你应该很想去告诉娲灵大神你还已经活过来的事吧?” 我点头。“我还想找找凤凰,我有点怀疑它现在也在某个不知道的地方复活了。” 这些年查了不少东西,我总觉得,那个跟桓寂生下了少凰的瑶光帝君和凤凰可能是同一神,少凰给我的感觉,不仔细看很容易误以为是凤凰,不像是简简单单的隔代遗传。而且,我依稀记得当年凤凰死时桓寂和宁渊掐了一架,当年以为这俩神经病犯了,毕竟九凶兽没一个正常的,但现在仔细想想,感觉像是在争夺什么东西。 尘寰道:“你不是说它是自杀以修补天地间的伤痕吗?这还能复活?” “我不知道,但少凰和它太像了。” “祖孙相似很正常吧。” “不仅仅血脉上的那种相似....”我抿了抿唇。“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但如果你见过凤凰的话,你多半也会和我有同样的感觉。” 尘寰:“你这样我真的很容易怀疑那是不是情敌。” 我:“....你对我节操有点信心好不好?” 惆怅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与尘寰制定了一个游长江的计划,从三江源到长江入海,全都走一遍,找找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妖怪,都签下来,雪莹山庄至今还是缺人状态,而且,想让特勤处一直保持忌惮状态而不是跟我们掐起来,力量必须与人族在伯仲之间。就算拉不来,也可以询问有没有一些材料,时代的变迁,本来就很珍贵的一些特殊材料几乎绝迹,也只有那些老妖怪的手里可能还有。 当无法取胜时,智慧生物自然会寻求非战争方式的解决之道。 就如当年的岚泽,白岚占据岚泽的早期,岚泽所有居民就没有不想干掉它的,但就没一个干的过白岚,全都成了白岚的盘中餐,而无法战胜白岚不想被吃自然只能遵守它制定的规则,不能再于岚泽开战,哪怕是为了掠夺生存资源与空间也不行。然后,那些土著高压之下竟然想到了商贸之道,通过商贸获取族群所需的资源。 虽然是被白岚活活逼出来的,但不可否认这案例很有借鉴意义,智慧生物啊,你不逼一下就不知道它们能创造什么样的奇迹。当然,这奇迹和白岚的存在也有很大关系,有白岚当靠山,只要别人不想死都会安分的遵守钱货两讫的规则。 没毛病,奇迹。 在那年头可没有商贸的观念,更没有道德的观念,想要什么,只要足够强大,那就理所当然的得到想要的,而弱者,纵然得到也注定会失去。 我的旅游才开了个头就有了第一段插曲。 好吧,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这世上就不可能有百分百顺着计划发展的事,有插曲很正常,解决了就行,只要不影响我计划的大方向就行。 事情正好发生在长江流域。 雪莹山庄的妖怪们多被我安排在和特勤处接壤的地方,长江南边不太多。 妖怪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混迹人类社会已经混熟了的,另一类则是在深山大泽里生活的,要论危害性,前者高于后者,吃了人,人类可能都意识不到是妖怪做的,后者则是补上常识就行,少部分补上常识也没用的可以宰了。 联系我的是一只才三百年的猫妖,查案的时候发现了一些人类的死似乎不太简单。 确切来说,哪怕是在警察局,那些死者的死亡也不是那么简单。 简单来讲,那就是买凶杀人,不过考虑到死者们的身份,就没几个普通人,仇家自然不可能少,被人买凶杀人是很正常的事。 也因此,小猫并未注意到这些人的死还有别的内容,人杀人不归它管,当然,警察局也基本管不了这种事。 找买凶的人吧? 能让人买凶去对付的都不是普通人,仇家能少了?仇家能是普通百姓? 找杀手吧? 杀完人就跑了,多半还是不会回来的那种跑,怎么找?而且,干这一行的,用的都是代号和假信息,搞不好雇主自己都只知道自己请的人的代号,高矮胖瘦年龄性别全是问号,查都无从查起。 直到近来有普通人也受害起来,普通警察是没法发现的,但小猫是妖,人犯的案还是妖犯的案它还是分得出来的。 然并卵,分得出来和解决得了是两码事,小猫差点将命搭上不得不求助总部,然后我正巧在附近。 关于那些受害者,目测都是中毒,因为死前都有全身抽筋和头痛发热的征兆,虽然人类的医学也在进步,但病毒也一直在进化,某种意义上,医学史可以说是人类和病毒的战争史。有没见过的病例出现也不是什么稀奇事的,病毒也是会进化变异的,君不见当年熊猫送给人族的病毒大半还在人族的血脉里绵延不息,并且不用高端技术检测完全看不出当初的模样。 小猫不是医生,自然更不可能觉得有什么问题,医生怎么说就是怎样呗,反正妖族只要不是受伤虚弱,完全百病不侵,因此最多感慨两句人族真是个脆弱的物种。 然而发现了有人是被妖怪给弄死的,不免深查,然后每个死者都有类似的征兆.....再一查,默了,这凶手真特么牛,上下几百年啊。 我也无语了,确实牛,就没见过这么接地气的妖,虽然干的是非法工作,但能够一干就是几百年,显然是人类社会里的老油条了。不像别的妖怪因为手头紧就去干一票,这位貌似....认认真真的在工作,干一行爱一行的那种,不然没法解释为何一干就是几百年,至今未腻。 尘寰道:“这应该不是个妖,而是团伙。” 我不解的看着尘寰。 尘寰解释道:“既然犯案范围跨越上下几百年,没道理过去的几百年都是拿钱杀人,现在就乱杀了。我也见过一些杀手,真正的职业杀手都是只有在有雇主付钱时才会杀人,平日里是不会杀人的。” “因为没钱?”我说。 尘寰点头。 躺在病床上的小猫道:“为什么这么笃定杀手乱杀人了?” 尘寰将一些受害者的资料挑了出来。“这些是普通百姓,请职业杀手的价格可不便宜。” 言下之意就是,普通人的命不值请职业杀手的价格,既然不值那个价,自然不会是有雇佣杀人,只能是乱杀人。 我问:“也就是说,这是个业余的?” “确切来说应该是菜鸟。”尘寰纠正。“它和以前的那些应该有关系,不能说业余,当然,也不排除它就是喜欢杀人。” 我:“....变态啊?”不至于吧?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顿了顿,尘寰提醒。“而且,你这些年遇到的....少了?” 我诡异的无法反驳。 还真没少了。 旁的不说,就那熊猫它们几个就没个正常的,哪怕是阿莯也只是看着和相对正常,从它后来心魔劫没过去道心崩溃就可以看出。至于非神类的,这些年招揽的妖魔鬼怪,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招揽的妖魔鬼怪多了,自然什么奇葩都能遇上。 呃,这么算起来,我在这方面的运气似乎.....挺泪目。 不想纠结这个泪目的话题,我问小猫:“你都这个样子了,对方是谁你总该有头绪吧?” 小猫羞愧不语。 我更加无语。“不是,你查了这么久连对方是谁都还不知道?” 小猫羞愧道:“我才三百多岁,认识的妖也不多。” 我果断看向尘寰,这位应该认得够多吧? “妖魔鬼怪干杀手的也不少。”尘寰道:“来钱快,很多妖魔鬼怪手头特别紧的时候都不介意客串一下。” 我:“.....怎么感觉这年头也没比大洪荒时代后期好多少?”以及,妖魔鬼怪是不是太嚣张了?找修士麻烦我能理解,这么多年斗下来,仇恨跟堆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但普通人族的话,有必要吗? 尘寰道:“还是不一样的,听你的描述,你那年头,就不存在真正稳定的秩序。而且,拥有不受束缚的力量,很少有人会继续遵纪守法,不论是人还是妖。而妖的个体实力远远强大人族,自然不会将人族的规则放在眼里。” 行吧,我明白了。 人族忌讳杀人是因为这年头杀了人会被抓起来枪毙,但如果杀了人不会被抓起来枪毙或是根本不会被抓住,那么还会忌讳杀人吗? 考虑一下我曾经见过的一些案例,答案自然是不会。 既然杀人不犯法,那为什么不能不杀个人玩玩? 除了极个别素养道德高的,大部分人都会如此,便是有人觉得不好,也会为了更好的活着而适应世界的规则,不论那规则是好还是坏。 大洪荒时代何尝不是如此。 言归正传,人尚且如此,何况妖,和人族还不是一个族类呢,出现这种情况也不足为奇。 我决定回头就去给雪莹山庄的规章条例添加几条。 尘寰虽然没有确切的猜测,但长江流域会做杀手这一行的妖怪名单,只要他知道都列了出来。 一个个拜访,排除,全都对不上,这些妖都是偶尔干杀手这一行,而所谓偶尔即少则几年多则几十甚至几百年干一回。 我服了尘寰的时间观念。 这名单完全不靠谱。 我换个方向问尘寰:“你觉得有哪些妖怪具有让人全身抽筋、头疼发热致死的天赋能力?” 尘寰思索了片刻,道:“有倒是有,但我没听说它们有干杀手这行。” 我问:“你的没听说过是多少年前?”说起来十多年来这家伙好像一直在陪我忙着雪莹山庄的事,哪有时间联络曾经的妖怪朋友,结识新的妖魔鬼怪倒是有,但它这些年结识的我也都认识,没有符合条件的。 尘寰无言以对。 我亦无言。 尘寰所说的虽然不干杀手,但符合条件的妖怪是蜮(yu),是一种栖息在长江流域的妖类。 没听说过蜮? 那含沙射影这个成语总听说过吗?就是根据蜮的特性打造的。 这种妖类能够在水中含着沙子射别人的影子,被射中影子的人则会生病,而症状便是身体抽搐加头疼脑热,只是除非有仇,否则蜮多是恶作剧,死不了,就是让你人在床上躺两日,若吃点好的的话,那恢复得还能再快些。这也是为何尘寰没有联想到蜮的原因,这一族类有的妖怪虽然喜欢恶作剧,但无冤无仇是不会弄死人的,因此大部分人和妖在联想能够害死人的法术时不免忽略蜮。 长江流域很宽广,蜮自然不止一只,但一只一只找过去当然不靠谱,而且尘寰认识的也只是一只,不是一族。所幸同族的话,多少会有些联络的方式,应该能问出点什么。 尘寰认识的蜮有个爱好——美酒。 以往尘寰若是拜访它都会自觉的拎着美酒。 这次是为了打听消息,让尘寰跟往常一样随便拎一瓶茅台什么的不一定有用,因此我换成了君长青酿的酒,用料实在,蕴含灵气,并且是埋了快一百年的陈酿。 这只蜮在我看来是一只很难得的妖。 人类社会在发展,非人生物与人族在这片土地上共生了千万年,自然不可能不受影响,越来越多的妖或主动或被迫步入人类的城市里生活,沉醉于纸醉金迷。仍旧坚持祖先苦修之道的妖,凤毛麟角,但也正因为凤毛麟角才更让人刮目相看。 地球上已经很多年没有修士飞升了,不论是人修还是妖修皆如此。 对此,很多人都觉得是灵气稀薄的关系。 也确实有点关系,人口大爆炸,普通人哪怕不能修炼,每人吸一口灵气也足够降低灵气的浓度,也因此,人口越密度的地方,灵气浓度也越低。 只是,普通人增加了,修炼的人却是减少了,这花花世界还能静下心来修炼的人族不多,而无法静下心来还要修炼—— 天·小妖精·魔加心魔:来嘛 修炼的人减少了,认真算起来,修士的人均资源其实更多了,但花花世界,比起清苦的修炼,哪怕能够长生,人们也更想要充满享受的短暂一生。 人族如此,妖族,也没好得太多,人族的人口爆炸需要的食物更多了,很多可能修炼成妖的动植物往往还没化形就被吃掉了。 当修士的基数锐减,飞升越来越难着实是很正常的事。 之前我沿着长江流域拜访各种妖魔鬼怪,找到它们时它们大多都混迹于人类社会,还在深山大泽里苦修的不多。老一辈尚且如此,何况小一辈。 这只蜮....真稀罕。 我是真的很感慨。 尘寰道:“它的目标就是飞升成仙啊。” “那就更难得了。”我说。“现在的很多妖怪对刘德华的兴趣都比飞升的兴趣大。” 蜮的洞府在长江一处湍流之下,在自己洞府里时许是因着没人,这位蜮是以原形在修炼的。 关于蜮这种生物。 大洪荒时代并无此物种,今世的话,在地球上这些年我还真没见过,事实上要不是尘寰这回提起我都还不知道地球上还有这么一种生物。 蜮的外形....很有特色,有六分像青蛙,但皮肤是紫黑色的,并且只有三条腿,看着就不像是无毒的生物。 有故人来拜访,蜮马上就变成了人形,是个很好看还有气质的青年帅哥,但想想它的原形....这反差可真够大的。 看到我与尘寰一同来的,不由露出了惊疑之色:“这位是?” 理解,我身上并无人族的气息,明显的非人,但也没有妖气,想要辨别我究竟是什么物种还是有点难度的,神血在某些时候还是有点意想不到的优点。 尘寰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小落,她是神民。” 蜮哦了声,解了惑便伸出了手。“酒呢?” 这还真是酒鬼,啊不,应该是酒虫才对。 一瓮美酒,我和尘寰才饮了两盏它就一只妖干掉了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还是酒太好舍不得一口气喝完才剩下的。 酒足好说话,至少这位仁兄是如此,知无不言。 杀手行业的话,它的确有族人在做这个,还是职业的那种。 “不过你们说的乱杀平民是不可能的,除非有雇主出高价雇佣,否则它们是不会杀人的,但平民,应该不可能有人花那么高的价钱请杀手吧?”蜮道。 还“们”。 果然是杀手集团啊。 “菜鸟也不可能吗?”我问。 蜮微醺道:“不管是人还是妖,干职业的都得讲职业道德。” 我:“....”若所谓的职业不是杀手组织,我真的想为你的族人鼓掌。 在得到我只要不是那个组织作恶多端就一定不找茬的保证后蜮给了我联系方式。 尘寰好奇的问我:“你真的不会找那个组织的麻烦?” 我说:“它们又谈不上作恶多端,我干嘛要找这种麻烦?” “杀手组织干的就是杀人的活。” 我说:“我刚才不是打探了下那个组织的最低价钱吗?就那高价,你觉得一般人会成为它们的目标?” 平民百姓不成为目标便不会引起恐慌,至于会成为目标的那些人,我个人觉得,都能被人花那么大的价钱买人头,能是普通人?手里干不干净且不说,对于自己在杀手组织的名单上绝对相当淡定——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简言之,那就是不能以常理去看待的群体。 总结一下的话,杀手这行,只要不是乱杀人,我就不觉得那是作恶多端。 当然,我想管也没法管。 人家是按着人类社会的规则在干这一行的,一点都没违规,而雪莹山庄的规则里也没有规定妖族不能从事什么行业,核心思想和要求就一个:入乡随俗。 虽然干的是杀手,但别说,那个杀手组织真的很....接地气,接地气的都没人想到它的成员不是人。 最后,别人能花大钱请妖怪杀手取你命,你同样也可以花大价钱请妖怪或修士保自己的命,只要价格够高,肯定不缺妖怪和修士有兴趣。只是,这样一来那就是纯粹的人族解决之道了,许多会上杀手名单的人不少就是这么解决自己的安全问题的,有无特勤处或雪莹山庄干涉都没区别。 杀手组织的联络点在城市里,一家挺幽静也小有名气的茶馆里。 在门口看着茶馆挂着的清单和价格时我是真心觉得,其实你们卖茶汤也挺赚的,何必还要干杀手呢?刀口舔血,这得是多么热爱金钱,或者热爱那种肾上腺加速分泌的感觉? 茶馆里每个人身上的气息都显示.....至少一半是杀人犯,真不愧是杀手的联络点。 我拿了蜮的信物,很容易就见到了联络点的负责,也是这家茶馆的茶艺师。 让我与尘寰较为侧目的是,这是个非常标准的人类,往上数至少五六代都没有非人生物的血统,因为它身上没有任何非人血统的气息,但它的气息也远胜普通人族了,甚至普通人族中个体实力较为强大的特种兵都不如它。 尘寰挑眉。“武修。” 我怔了下,武修,这可挺少见的。 何谓武修? 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武修源自于巫族,是体修的一种,不全对,但也不全错。 人族的武修之道的确源自于巫族,但体修之道严格来算在大洪荒时代就已经有了,那时候的神类就没有几个是肉体孱弱的,只不过打熬肉身是基础之一,因此没被单独列出来做为一条道。不像后世,很多修士明明元神强大,法力也很强大,但肉身强度.....真的很孱弱,丢在荒兽遍地的大洪荒时代肯定死的一个比一个早。 武修内部也有诸多细分,有单纯锻炼躯体的,如体修;也有辅以武器的,如剑修,不过这类一直都不被认为是正统体修,对武器依赖太重。 当然,也有兼修的,比如宁渊与少凰,这俩货大概是盘古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武修,磨砺肉身的同时也真的拿剑当剑而非法宝。别人执剑是当法宝用,虽然是法宝剑,但和别的法宝武器并无区别,这两位执剑却不然,剑在它们的手里是独一无二的。 巫族将体修这一道给诠释到了极致,体修这才被单独列为一条道。 人族没法像巫族那样玩,身体底子差太远了,效仿巫族的话肯定死得要多快有多快,还是血气枯竭的那种死法。 武修是人族研究巫族的体修之道琢磨出来适合人族的路子,后半段和巫族很像,简单来讲就是,这路子就是巫族体修之道的人类版本。因着两个物种的先天身体差距,因此武修之道的前半段就一个中心思想:努力习武,强健身体,争取赶上巫族。 武修之道的门槛很低,谁都可以练,唔,穷人不太适合,前半段时必须从外界摄取大量的食物,没钱的话虽然不会有什么副作用,但天天都饿得慌也很难更进一步。 形像一点就是,一个正式成了武修的修士一日三餐,每餐没有十斤肉根本不够饱,而这已经是成为武修之后自身得到了消化,消化系统对食物的能量利用率更高了的结果。随着境界越来越高,食量也会越来越大。 对于食物的需求还是其次。 武修,确切说是体修所有分类都对躯体和意志的要求很高,冬天三九夏练三伏是最低要求。 总结一下的话,武修的生活,绝对比苦行者还苦行,虽然吃得很好,但也就吃得好,其它的,尤其是意志方面的考验比苦行更甚,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练,更坑的是这样痛苦的自虐还不一定能成为真正的武修。 武修,也不止武修,应该说所有体修,除去巫族那种天生就是体修的挂逼,其它种族都是虽然谁都可以练,但真正入门成为一名武修的难度.....同样的基数修炼,最终得到的体修肯定是最少的,当然,如果继承了巫族血脉则另当别论。 我瞅着眼前这个看上去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随口道:“你该不会是为了赚伙食费当的杀手吧” 看这年轻人的境界,应该是成为武修没几年,正是大胃王的时期。好吧,修体修的,除非修炼到后半段能从天地间直接获取能量,不然都是大胃王。 年轻人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我:“....” 352、第十章含沙射影·变异 这位比国宝还珍稀的武修小哥名叫韩立,干杀手这行就是为了伙食费,非常清纯不做作的理由,你还没法说他扯淡。现代社会哪怕是搬砖捡垃圾都能养活自己,当然,养得活和活得好是两回事,但这位,一般工作还真养不活他,哪怕是如今做了杀手,他的工资也都是花在了吃上,仍经常赤字。 同行的路上听着韩立的抱怨,尘寰不解的问:“既然这样,你为何还要走武修之路?” 韩立叹道:“我说我也是这几年知道自己是修士,你们信不信?” 见我们不解,韩立解释了下自己的情况。 他的家庭应该算是所谓的高手在民间,祖上留下了武功秘籍,因着是祖上留下来的,习武也的确能强身健体,韩立的宗族也就一代代的都练了下来。 如果说人族的体修功法是巫族功法的人族翻译加改良削弱版本的话,那么人族的所谓武功秘籍就是体修功法的普及版本,而普及也意味着,除非你天资卓绝,否则也就能强身健体。远古时代,这种普及版本是用来给体修打基础的,毕竟一上来就是变态版本,效果虽然好,但也很容易弄死人。 只是后来炼气大行其道,碾压了体修,加之走体修之道的成本太高,进步更是困难无比,体修也就渐渐没落,只有普及版本得以流传,旁的都失传得差不多了。而普及版本也被人族一次次改良,成了江湖武功秘籍,但想由此走上武修之路还是很难。 韩立的家族练武有几百年的历史了,除了他也就另一个老祖宗疑似由武入道,但老祖宗都死了几百年他也不可能去将人挖出来问一下老祖宗你是不是武修。 也因此,韩立很多年都没意识到自己的不同。 大家都一块习武的,自己厉害说明自己学得好呗。 受伤后恢复得很快? 大家的愈合速度都比普通人强一些啊,医学上也说身体强健血气旺盛的人受伤后恢复的比别人快,大家都是习武之人,谁血气不旺啊? 你说别人的愈合速度只是快几倍,而我是快几十倍? 我又不是愈合速度一下子就这么快的,是二十几年的时间一点一点增加到这个程度的,你的头发每天都在长,几年就长发及腰,你多久才能感觉到? 愈合能力的增强韩立没感觉,但自己越来越能吃韩立却是很有感觉,一日三餐,一餐好几斤肉,家里都养不起他了。 可就算如此韩立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历史上饭量斗米寸肉的人可不少,他家里的人也笑说他要是生在古代肯定是一员猛将。 然而再如何戏谑打趣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养不起。 韩立也是因此才早早的离开了老家出来找活试着自己养活自己,也因此遇到了蜮妖组建的杀手组织,得知了自己的情况已经是一名非常少见的修士,并且被吸收进了这个组织里。 武修想要更进一步的话必须找到接下去的功法,蜮妖的组织有不少妖怪,也有修士,就算找不到,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去寻找。当然,他也可以自创功法,只要只怕创得不好走火入魔就行,毕竟,自创功法是个技术活。 对此我很是无语,体修之道在这颗星球上可真是没落得可以啊,哪怕是在君族,我们走的虽然不是体修之道,但也不放下对躯体的打熬,也因此每个成年的君族都算是体修,而这颗星球上,韩立的事例已经足以说明很多了。 言归正传,为毛我们会同行? 因为获悉了我找上门来的原因后韩立明确表示不可能:我们是正经杀手,是干职业的,干职业的就得讲职业操守,你不能侮辱我们的职业操守,没雇主出钱绝对不会杀人的,而受害者里的那些非普通人也就罢了,身价肯定值得仇家雇佣杀手了,因此不好说是不是组织的人干的,但那些普通人却是绝对不可能,没人会舍得花那么大价钱取他们的命。 一番话听得我着实槽多无口,要不是很确定你丫是杀手,我都要怀疑自己找错人了。 这年头杀手都这般注重职业操守了,真特么与时俱进。 在我将小猫收集的诸多信息给韩立看了后韩立就不是那么确定了,蜮妖杀手只有它所在这个组织有,不过—— “也有可能是非杀手做的。”韩立道。 我着实佩服。“你对自己的组织真有信心。” “这信不信任的问题,而是职业者应有的职业操守。” 我沉默了一秒钟,没忍住好奇的问:“你家里人知道你做什么职业吗?” 韩立道:“我弟知道,所以他当警察去了。” 我:“替你善后?” “他想抓我,让我改邪归正,可我又没乱杀人。” 我道:“但你的确杀人了啊。” 韩立道:“我不信你们俩没杀人。” 这个问题真是一针见血,不论是我还是尘寰杀的人着实没少过。 尘寰道:“我们都杀过,但我与小落并非人族,但这不代表我们就不守法了,只是守的不是人族的法则罢了。而且,我们的世界,普通人族的规则并不适用。” 韩立道:“我现在的世界,以及未来的路,普通人族的规则也不适用,我能做的也不过是让自己无愧于心。” 我说:“人的一生是无法不沾染因果的,最重要的是无愧于心,你倒是通透。若你一直保持这种心态,未来应该会很精彩。”因为你可能会在修炼之途上走得很远,甚至离开这颗星球。 我没法说他是对的,但也没法说他是错的,而且比起我曾见过的一些存在,他这还算好的,至少不是为所欲为,而是有操守,虽然杀手如此有职业操守也让人挺....无语的。 想想熊猫吧,那家伙可是钓鱼的最高境界,以披着美人皮孤身跑出去夜游吸引心思不正的人,然后带回来做实验,而让它做个几轮实验,反正我是没看到哪个进了她实验室的人族材料活着出来。 不对,怎么觉得我老是碰上这类奇葩呢? 虽然很无语杀手的与时俱进,但不可否认,韩立还挺有用处的。 虽然是人类,但最早由蜮妖所建立的江蜮这个杀手组织发展到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人和妖共存的组织,简言之,这里头的杀手有人也有妖,而其中的人则有修士也有普通人(实力强大的普通人)。 也因为这种特性,哪怕韩立不是妖,他也对妖有着非常深的了解,有时执行一些保护性的任务搞不好需要面对的杀手就是妖怪,亦或是自己要杀人时对面负责保护的就是妖怪。 蜮妖是江蜮的建立者,韩立对于自己老板的种族习性自然更了解。 找一只蜮这种事,韩立比我更上手,他比我更清楚蜮妖喜欢的栖息环境和饮食。 找到那只蜮妖时丫正在吃人,看上去这只蜮似乎不太喜欢吃除了心脏以外的内脏,心脏已经被吃掉了,旁的内脏却是被掏了出来单独丢到一个垃圾袋里,显然准备一会儿找个地方处理免得被人类发现引起恐慌。 值得一提的是,尸体有点眼熟,好像是小猫给我的资料里的受害者,但不是已经死了吗?尸体怎么会在这? 韩立让恶心到了。 尘寰奇道:“你没见过妖吃人?” 韩立一脸想吐的难看表情。“组织里的妖怪都不吃人的,对了,它能给我收拾吗?” 我问:“认识的?” 韩立脸色阴沉的道:“刚来的菜鸟。” 别人要清理门户,我好像没有阻止的道理,因此让开了。 武修虽然修炼起来很难,但战斗力却很强大,尤其是后期的武修,同一境界下根本就是无敌的,少凰就是个活例子,不仅同境无敌,还能越境揍神。 韩立的境界大抵相当于炼气士的筑基期,对付一只已经能够化成人形的妖有点难度,但也只是有难度,并非完全不可能。那只蜮妖的法力很是虚浮,根基不牢,哪怕境界比韩立要高,水分也很多,只要不是像金丹之后的境界之间差距太大,哪怕水分也填不平,越境作战还是可以的,尤其是韩立还是一名抗打耐造的武修。 我布了个结界确保这一人一妖的战斗不会被普通人看到,而尘寰则堵在了出路上,若韩立搞不定,尘寰便会出手收拾那只蜮妖,所幸韩立还是搞定了。 蜮妖并不善战,技能点更多的是点在天赋能力上,至少这只是如此,而韩立对此防着呢,一开始就取出了一枚丸药吃了,那只本来准备用含沙射影对付韩立的蜮妖立马换了招数。 没了含沙射影这项本事,韩立收拾起那只根基不牢的两栖类的蜮妖便容易多了,将蜮妖给揍了个满地找牙,看得我都想同情它,你丫一只两栖类干嘛跑陆地上来跟陆地动物掐架呢? 我正如此在心里感慨着便见蜮妖突然喷了一口沙子在韩立的脸上,然后韩立的动作便慢了下来,局势立刻倒转了过来。 不是吃了药吗?怎么还有用? 我正惊讶着便见韩立忽然向尘寰攻了过去。 我去,蜮妖的含沙射影什么时候还有这能力了? 我将为了以防万一早就准备好的一连串雷霆打在了蜮妖的身上。 同样是渡劫,妖多是被雷劈,而人则多是和天魔心魔打交道,无数代积累下来使得人族对天魔心魔谈魔色变,妖则对雷霆下意识畏惧。君族的雷霆对于属性比较阴的妖魔鬼怪具有加成的效果,而一连串雷下来,雷声停歇时蜮妖已经被打回了原形,隐约有焦味传来。 收拾完了蜮妖我再去看韩立,这会儿已经被尘寰给按在地上毫无攻击的能力了。 问题解决,接下来就是弄明白怎么回事了。 我将蜮妖拎了起来。“请教一下,你的含沙射影为什么和你的同类不一样?” 蜮妖不理会我,我抬手一道雷霆。“你什么时候想开了什么时候告诉我。” 两道雷。 三道雷。 四道雷。 五道雷。 六道雷..... 第十三道雷时蜮妖终于招了,不招的话再来一道雷它就死定了,而我就得想办法搜魂了。 蜮妖的含沙射影本来不是如此的,而是它去年去了一个地方,九死一生逃了出来后发现自己的含沙射影变异了,至于原理,它自己都不明白。 “你该不会去核/试验的地方了吧?” 辐射变异我听说过,但这对妖魔鬼怪的作用应该不大吧?妖怪中毒后是可以用灵力将有害的物质给排出来的,因此将一个人族和一只妖放到辐射区,最后活下来的肯定是妖,哪怕很虚弱,需要养很久,但那也是活了下来。 “不是,是长江边的一座古宅,那里有个很奇怪的祭坛。” “祭坛?什么妖魔鬼怪的祭坛?” “可能是神仙。” 我:“....我不认为哪个神仙会给你这种能力。” “那个祭坛上有个不规则的太极图案。”蜮妖怕我不信还画了出来,那是一个让我很眼熟的图案,如果这个不规则的太极的黑与白都换成清气与浊气,那就和我记忆里的某个画面一模一样了。 问清那座古宅在哪里后我换了个话题。“你为什么吃人?” “自然是想吃。” “你在去那座古宅之前有过吃人的想法吗?” 蜮妖呆了呆,皱了皱眉。“好像没有。” 被尘寰给控制着的韩立也意识到了不对劲,问我:“小庄主它这是什么情况?” 我一时无言。 现在这里有个问题。 一个人杀了很多人,但它杀人是因为有些存在对它的心性做了一些手脚,那么,它杀人要不要负责? 我最终的选择是召唤天劫将蜮妖给劈了一通,劈完后蜮妖失去了所有修为,连记忆都没了,宛若刚出生的新生蜮。 保险起见,我又抓起这只蜮在它的脑门上用雷霆刻了一枚我被少凰上身后曾在自己额头上画过的神纹。 做完这一切后这只蜮离断气也就一口气的距离了。 已经恢复了正常的韩立拧眉道:“小庄主你若要杀直接便是?何必如此折磨它?” 我说:“看不懂就别瞎bb,我是在救它,你也不想它以后随时随地都可能做出一些要命的事情吧?” 353、第十一章祭坛 与韩立分开后尘寰问我:“那个图案有什么特殊作用吗?” 我说:“特殊作用没有,特殊意义倒有,那是清弥本体形态的二维模样。”三维四维的形态也有,但很难描述出来。 尘寰愣了下。“清弥不是被宁渊流放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摇头:“哪有那么快,以我对宁渊的了解,它多半是将清弥流放混沌了,地球的自然寿命到头之前清弥都未必回得来,应该是清弥的信徒。” 尘寰的表情顿时怪异无比。“九凶兽有信徒?” 我叹道:“对啊。” “那信徒的脑子....” “脑子没毛病,一定要说有毛病的话大概就是智商不够。”我说。“智慧生物信仰神灵是因为希望神灵能为自己带来好处,或是物质上的,或是精神上的,信仰九凶兽也没毛病,只要它们愿意赐予信徒实实在在的利益。” “但我也记得你曾说过,与九凶□□易,只会赔得血本无归。” 我点头。“是啊,唔,也不全对,若你有与九凶兽一战的能力,它们还是有一半几率会遵守交易的基本原则。”若没有的话,那....妥妥的血本无归,九凶兽从不浪费的。尤其是清弥,一旦选择信仰它,那么就得做好轻则生灵涂炭,重则自己的种族与文明灰飞烟灭的结局,更重者自己所在世界都灰飞烟灭的结局。 “清弥已被流放,它的信徒应该掀不起什么风浪吧?” 这个,还真不好说,保险起见,我还是决定去看看为妙,清弥那家伙要搞破坏,不管它是有意还是无意,甚至它人不在了你都不能完全放心,这是无数受害种族与文明用血泪铸就的真理。 因着那地方离我原本打算的路线不算太偏离,我便没有着急,而是一边处理自己的事情一边晃过去,到的时候已是半个月后。 这真是块....风水宝地。 尘寰惊叹不已,哪家脑残居然在这种地方建房子? 我对风水不是很了解,但我感知得到周围的气,这地方是一片滩涂,而那座房子,别人建房子是坐北朝南,这丫却是完全反过来了,面朝一座光秃秃的荒山,背对着滔滔大江,谁要是住进去三年不把自己住出个送医长期治疗的结局我跟它信。 尘寰四处打量了一番。“不对,这种地方,湿气和阴气都应该很重才对。” 我道:“湿气哪里不重了?”湿冷的感觉哪里不浓厚了?不过阴气,貌似没感觉到多少阴气。 “相对宜居的地方是很重了,但相对类似的环境却是不够。” 我细细感知了下。“许是阴气的稀薄影响的,不过,这地方不应该缺少阴气啊。” 来的路上我顺手查过,这地方在先秦时期是古战场,还打了不止一次,地底下埋着至少几十万的白骨,缺什么都不应该缺阴气。 一个地方的环境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异常,如果真的出现了异常,那肯定有其因,而这地方.....我与尘寰的目光不约而同的瞅向了那座古宅,这里唯一格格不入的就是它了。 我对尘寰道:“要不你在外面等等我?” 尘寰拒绝。“此次不同于对付寻常妖魔鬼怪,让我在外头等着,你让我如何安得下心?” 没辄。 我只能将很久以前画的一枚用玉符交给尘寰。“这是真符,能让你保持神智清明,当然,对上凶兽的心灵污染那就是消耗品,只能撑一段时间,所以如果觉得自己不太对劲的时候赶紧离开,不然你疯了的话我可没法治好你。” “那你呢?”尘寰问。 “我免疫污染。”我答。“就算有影响,也不过是短时间会想吃人,但终究还是会恢复正常,你就不一样了。” 这座古宅很平静,也很正常,看着很正常,仿佛一座普普通通的明清古宅,但如果你想进入其中的话便会发现自己始终无法靠近其三十步的距离,古宅之外至少布了五重迷障。 有意思。 我挑眉。 可惜拦不住我与尘寰,也可以说它并不会拦我们,只是拦普通人族,其它的生物就不拦了。 保险起见我送了它一通球形闪电,什么迷障都消失了,没有增加任何的东西,的确是单纯拦普通人族的东西。 “古宅也被你拆了一部分。”尘寰道。 “至少现在可以确定古宅里没有阵法了。”我说。 若是古宅里也有阵法,那么那几个“失手”砸偏了的球形闪电不可能造成那么大的破坏。 尘寰奇道:“这么看还真有点奇怪,只拦普通人,是怕伤及无辜吗?” 我说:“面对九凶兽的信徒,永远不要对它们的人性抱有期望,当它们信仰九凶兽起它们便不再是人了。比起怕伤及无辜,我更倾向于不想被普通人族发现引起恐慌,然后引起非人生物圈的大规模关注甚至联手。” 古宅里没毛病,没有任何的机关和阵法,俨然一座荒废已久....呃,也不能说荒废,从这地方的落灰程度以及一些器物还是可以看出,至少一个月前这里是有人生活过的,不过不是很久,应该就几天的事。 但总体而言,这里看着一点危险都没有,嗯,看着,实际上的话,熟悉的心灵污染弥漫在古宅的每一寸空间,以古宅中心的祭坛为中心。 不过,我皱了皱眉,这心灵污染的味道感觉不太像清弥的。 虽然心灵污染是九凶兽共有的能力,是它们对自身神魂的一种开发,那无比黑暗、漆黑、冰冷污浊的神魂只是看一眼都足以令人疯狂,九凶兽对此进行了研究,从而创造出了心灵污染。但因为九凶兽并非同一个神魂,力量属性也不太一样,因而心灵污染所呈现出来的感觉也是有些许差异。 宁渊的心灵污染会夹杂着些许干燥的感觉,清弥的则是浑浊。 此地的心灵污染是清弥的力量,但又感觉似乎多了点什么,有点冷,又不是单纯的冷,像是生病时抵抗力差时的那种冷....ok,我想我明白为什么了。 我怒:“见鬼的特勤处,卜离跑出来了也不跟我打声招呼。”这监控水平究竟是多差劲啊? 我检查了下祭坛,按着那只蜮说的找到了机关,转动之后祭坛之上便出现了一条向下的甬道。 一般来说,向下的甬道是有楼梯的,因此我与尘寰随虽戒备也只是戒备底下有什么东西冒出来而非自己掉下来,谁知这甬道不走寻常路,没有楼梯不说,还是笔直,猝不及防之下我是屁股朝下着陆的,稍微好点的是下面还垫了一块毛绒绒的狼肉垫,因此屁股没摔疼。 将狼肉垫捞了起来。“怎么样?没摔疼吧?” 尘寰变回人形后很是诚恳的说:“你该减肥了。” 我一巴掌拍了过去。“我一直都很苗条。” “你差点砸断我的骨头。” “回去以后给你多补补钙。”我说。 尘寰一边无语的看着我一边从底下掏出了个东西。“刚才还被咯了下....这是?” 我瞅了眼他手里拿着的东西。“好像是人族的大腿骨。” 尘寰奇道:“这里怎么会有人族的骨头?外面的迷障那么差劲?” 若只是一个两个人骨头还可以理解为是人族的修士发现了这里进来探查然后一去不回,问题在于,这条甬道里到处都是散落的骨头,根据骨骼的腐朽程度以及骨龄可以粗略判断,这地方至少死了十几个人,而这还只是才进入甬道,走下去的话肯定还有更多人骨,若有如此多的修士失踪于此,外面不可能什么消息都没有,修士可不是大白菜,很少见的。 那么眼前这情况就一个解释:死的都是普通人。 只是,那些骨头里还有一些动物的骨头,但大小不对,应是妖族的。 大量普通人族与不少妖族死于此地,什么情况? 我捡起几根骨头看了看,有些骨头是断折的,这种断折....我下意识抬头看了眼上面,这高度足够摔断腿甚至摔死人了,另,上面的门正在关闭。 尘寰也看到了,问我:“要不先回去找特勤处,回头一起来探索?” 我摇头。“来不及。” 尘寰不解:“什么来不及了?” “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我回答。 “女人的直觉?” 我说:“古神血裔的直觉。” 第六感是每个物种都有的,但敏锐度不一样,古神神民的敏锐度就比普通人族的直觉强多了,若是上神,当你谋划着害它,哪怕这谋划还在脑子里打转,都没完全成形对方都能有感觉,也因此,凡人想要弑神一般就一条路:正面刚。 举个例子好了。 还是九思,九思是九凶兽,而九凶兽一般只要恢复了神智那就上神层次的存在,那个因为它做实验而失去了文明的倒霉蛋曾有一次试图用阴谋诡计对付九思。也不是痴心妄想,而是真的抓到了机会,觉得可行才如此,但阴谋诡计在他脑子里孕育时九思便感觉到了危险,飞快的做出了反应,然后....什么阴谋诡计都黄了。 顺带一提,不仅阴谋诡计凉了,九思也知道了它的存在,不过九思仇家多到能塞满一整个世界,因而完全不在意,只要不是找到面前挡了路都懒得理会,那倒霉蛋才得以保存生命。 当然,有失败的,自然也有成功的。 那位紫垣上仙,很久以后我查了一些史料,发现这丫挺牛逼的。 一般来说,只有神才能谋划神,因为大家都有屏蔽功能,不至于计划还在脑子里孕育就已经泄露出去了。 紫垣却找到了打擦边球的法子,它的每一步都不是冲着神人去的,但最终的结局却是....神陨。 不过,紫垣那打擦边球的法子不是一般的麻烦和费心力,一般人玩不来,不是智商不够就是耐心不够,再不就是时机不对。在神界公开的史料中就两个人玩这招玩的溜过,一者为紫垣这开先河的,另一者则为孟凰。 扯远了,言归正传,虽然有紫垣那种创造记录的奇葩,但这也侧面说明了直觉的重要性。 尘寰对紫垣与孟凰这两个奇葩例子不知道,但直觉这东西他是信的。 尘寰问:“你确定是出去叫来来不及还是我们逃出去来不及了?” 我指了指甬道深处。“我的直觉告诉我,那里面很危险,会威胁到我的生命,但我得去。” 尘寰沉默了一秒钟,道:“那还不快点走?” 我道:“有生命危险。” 我都可能会死,何况你。 “走啦。”尘寰拉着我就往里走。 越往里走,脚下的枯骨也越多,有人有非人,有老有少。 视野也越来越狭窄,我偶尔会伸手摸一下脚下和周围,有一次就摸到了一只手骨,大小....这骨头的主人死的时候最多三岁。 靠之,这还真是从三岁到一百岁应有尽有。 “视野越来越窄了。”尘寰掏出手电筒照了照,毛用都没有。 我不由侧目:“你还带着手电筒” “野营必备,有什么问题吗?” “据我所知狼是夜视生物。”我也是。 “早先时候买了个野营套餐,这是在里头的,一直忘了丢。不过,坏了吗?怎么一点用都没有?” 我道:“手电筒没坏,视野越来越窄不是光线问题,是阴气问题,这里的阴气比三途忘川还浓,都成雾了。” “难怪感觉骨子里都凉飕飕的。” 我说:“你觉得骨子里凉飕飕的是因为这阴气里包含死者痛苦死去时的怨毒,咦,好像有段时间没踩到骨头了。” 尘寰闻言蹲下身体在地面摸索起来。“没有骨头,不过地面有一些细小的颗粒,还有些.....” 尘寰摸索了一会儿才站起来,手里捏着一小撮东西放眼前辨认。“这是....骨渣这哪来的骨渣?” 我凑过去瞅了瞅。“我想我明白这里为什么没有骨头了。” “为什么?” “这一片的人怕是变成了血浆肉酱而死。” 尘寰露出了不寒而栗的表情。“这么狠。” 我笑说:“所以才让你不要期望九凶兽信徒的人选啊。” 比起某些记载,这里的情况完全是小儿科。 许是我的表情太过明显,尘寰果断换了个不重口的话题。“接下去雾应该会越来越大,就算我们能够走下去,怕也很难做什么。” 这倒也是,这条甬道完全没有到头的迹象,也不知究竟有多深,感觉都可以称之为地宫了。 “先走着吧,实在看不清了的话就先退回去。”我说。 越走脚边的骨渣也越来越多。 尘寰奇道:“为何死了这么多人,我们却一点危险都没遇到?” “心灵污染一直都存在,不过你戴着玉符无法察觉。”我现在可是很想杀人呢。 “心灵污染能制造出骨渣?” “不能,心灵污染只是无形的污染,不过骨渣的原因我可能猜得到一二,但你确定要听?” “很重口?” “超重口。” “不听会有危险吗?” “不会。” “那不听。” “不听就算了....你有没有觉得周围没那么暗了?” “是有点,前面有光....不对,我们看不清是因为阴气,阴气在变薄?” 我思索了一瞬,脑子里不期然的蹦出了一个超悚然的猜想。“不好。” “怎么了?” “来不及解释,你顾好自己,接下来会有一场大爆炸。” 诺诺是一株鬼差,虽然丫是植物不是鬼,但做为鬼差,很多鬼道的法术它也懂,曾经教过我几招,其中有个便是用阴气当燃料照明。虽然我当时看不到,但可以通过这种手段判断出周围的阴气浓度,阴气越浓,灯便越燃。 我当时随口问它如果在一个阴气极度浓郁的环境里用这招会不会搞出个火炬来。 诺诺答曰:不会,但你可以畅想在高度浓缩的瓦斯罐里吸烟。 我现在就在瓦斯罐里吸烟,啊不,是打火。 结果? 正如诺诺当年所言,请畅想在高度浓缩的瓦斯罐里吸烟(的后果)。 我的意识有几秒钟的模糊,用力的甩了甩脑袋才勉强让自己清醒,不出所料的看到了古宅连带着周围的一大片土地都不见了,只余一个深深的大坑,而坑的最深处是一座干涸的血池与一座黑色石料与白色石料堆砌的小型祭坛,而祭坛之上立着一个同样在揉脑袋的人,处于爆炸最厉害的地方,比我惨多了。 趁你病要你命。 我果断出手,尘寰也很心有灵犀的化回原形与我一同攻击祭坛上的那人。 砰! 砰! 对于修建了那座祭坛的人,我只想说,我要灭了你九族。 我哇的吐出了一口血,血里还带着内脏的碎片,让人完全不想看自己的内脏如今是怎么个情况。 卜离看了看自己的手,似是在缅怀两拳就打飞了我与尘寰。“这里的储存能量还行。” 我想呵呵,是很丰富,丰富的让我找到所有相关人员再灭其九族。“是挺丰富的,但能让你维持现在这个不那么重度残废的状态几分钟吧?” “一分钟,不过灭你们够了。”卜离缓步向我走来。 尘寰挣扎的爬了起来,卜离抬起手隔空一按,无数的血液立刻从尘寰的毛孔里涌出。 我拼尽全力举起烨宁向卜离攻去,卜离抬起了另一只手拍向我的脑袋。 我拒绝去想自己的脑袋会变成什么样,我只记得烨宁最终是刺入了老爹的躯体,将某样东西打入其中。 再醒来的时候一片雪白,这是医院? “我还活着?还是死了又醒了?尘寰....感觉这么浓烈,不像是亿万年后醒了的样子。”我下意识分析着。 我对凤凰与娲灵的感情与心情未曾改变是因为我当年对自己的神魂用了秘术完美的封存了关于与它们有关的记忆与感情、心情,但尘寰不在其中,当我再次醒来,我仍会记得它,但亿万年轮回终究还是会造成影响的,我对它的心情肯定会有变化,感觉也不应该如此浓烈。 便如我曾经在轮回中产生过交集的那些人,当因果了结,感情自然也了结了,如今回首过去,我记得它们,记得曾经的感情,但心情却是不同的。 “你嘀咕什么呢?我还没死呢你就在想着以后了。” 听到尘寰的声音我下意识扭头。 疼!!! 一双手伸了过来将我的脑袋一点一点挪好。“你的颅骨都碎得不成样了,别乱动。” 看着眼前熟悉的狼,我奇道:“你没死啊?” 尘寰的脸顿时就黑了。“你很希望我死?” 我想摇头,但想到刚才扭头的结果立时控制住了。“不是呀,我就是惊讶,卜离应该不会手下留情。” 尘寰道:“是方伯父,它控制着身体撕下了攻击你的那条胳膊,我趁着那个机会抱着你跑了。”说到这,尘寰担心道:“不知道卜离会不会对伯父做什么。” 我说:“老爹不会灰飞烟灭的。” “跟你前段时间炼制的东西有关?” 我点头。“那东西可以让一只普通的鬼瞬间变成鬼修。” 卜离到现在都还没将老爹给灭了应该是两个因素叠加导致的,第一点便是老爹的灵魂对凶兽的污染免疫,而卜离现在是重度残废状态,想啃这口肉有点咯牙,需要费时费力,而那时卜离和君族打得正嗨,哪有那功夫。更幸运的是后来少凰去找卜离了,和卜离谈生意时多半看在我的面子上不准卜离吃老爹,老爹这才没在卜离恢复一点元气后被消化掉。 “就算变成鬼修,伯父也不可能是卜离的对手,你应该还加了别的东西吧?” “一滴神血,它会给老爹增加一层防护膜。”我说。“我就不信这样卜离还能下得去口。” “少凰的神血?” 我点头。 “它怎么可能放血给你?” “它和众神大战时是受了伤的。” 尘寰露出了秒懂的神情,旋即生气的道:“所以你当时那么拼命是为了这个?” 我点头。“跑不掉嘛,也只能拼一拼了。” “跑得掉你也不会跑吧?” “那是我老爹,我不可能真看它被消化掉。卜离和宁渊是不一样的,宁渊承诺的事肯定会做到,卜离就完全看心情了,而且我也不是百分百确定少凰有留意到老爹。”毕竟,少凰骨子里还是一位神,而老爹是蝼蚁。 九思为什么对仇家满宇宙无所谓?还不是因为它的仇家基本都是凡人物种(神类的都死了),是蝼蚁,连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就算少凰真的有留意到让卜离不要吃,冲卜离现在都还没将老爹的灵魂给吐出来也足以看出:到嘴的肉它不打算吐出来。 尘寰很是无语的看着我。“那你有没有想过,若你死了会怎样?” 我说:“你当时有机会逃的,我那一剑对它造成的伤害足够让你抓住机会跑掉了。” 尘寰深呼吸。“你给我制造机会跑路就不能想想我愿不愿意一个人跑路吗?” 我诚恳道歉:“抱歉,我下次不给你制造跑路机会了。” 尘寰反复深呼吸。“我想知道的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死后即便千万年后还能再醒来,你会不会似记着凤凰与娲灵两位神人一般记着我?” 我沉默以对。 尘寰亦沉默的看着我,好一会才再次开口:“既然不能保证这一点你就好好活着,否则莫怪我追杀你日后的生生世世。” 我:“....我一定好好活着。” 添个生生世世追杀自己的仇人,那也太悲催了。 说了一通好话终于将这头的毛给顺好我才问起那座祭坛的情况,比如是谁建的,这么大动静我就不信特勤处还一无所知。 “特勤处还在查,现在,你要问的话我去喊人。” “喊人?” “这里是特勤处的医院。” “那你喊吧。” 特勤处的效率很高。 那座祭坛是谁建立的不得而知,但它现在的主人是谁却是查得出来的,是一个华夏的一个修真家族,人才辈出的那种,每代都有不少子弟有上好的修炼资质,从未有过青黄不接的糟心境遇,也因此所有人都很羡慕这个家族,得攒下了怎样的福德才能有如此福报? 现在谜题揭开了,不是攒下了多少福德,而是造了n多的孽。 用活人做祭品供奉清弥,从而得偿所愿,这个家族便是多年前从古籍中发现清弥祭坛的存在后找到了祭坛,以此获得每代都有打量族人有修炼资质,不至于青黄不接。 虽如此,但特勤处也不好做什么,那个家族的修士不少,又有许多世家有联姻,盘根错杂,真掐起来,特勤处绝对要伤筋动骨,而且这个时节也不适合内.斗。 我哦了声,然后告诉面前的负责人:“你知道清弥的祭坛要如何祭祀吗?” 负责人茫然的看着我。“不太清楚。” 我说:“第一祭品需得死得很惨,越惨越好,也就是虐杀;第二,第一个十年每年只需要一个祭品,第二个十年则是两个,第三个十年则是三个,祭祀时间越久,每年需要的祭品就越多,那座古宅,几百年了吧,你猜猜有多少祭品?” 负责人的脸很是精彩。 我继续道:“对了,顺便转告一下那个家族,等我好了,我要灭它全族,以及,跟清弥做交易,它要的不仅仅是祭品,还有灵魂,无论是祭品的灵魂还是信徒的灵魂它都要,若是不信可以找鬼差查查,它们自供奉那个祭坛起每一代的祖先死后是否都没去地府。” 负责人略为难的道:“它们并不好对付。” “子弟多吗?” “很多,并且和不少修真家族有联姻。” 我说:“多就好。”不多的话给烨宁塞牙缝都不够更别说修复它了。 想了想,我又问了句:“里面的尸骸有君族的吗?” “我们还没开始探索它。” 我说:“清理尸骸时叫我一下,我想找找有没有自己的族人,好给它收尸。”顺便通知一下族里。 负责人:“....好的,请问小庄主还有什么事吗?” 我说:“卜离从祭坛里获得了一些能量,它应该很快就会真正动手。” 354、第十二章卜离 卜离出手会是什么模样? 答曰,瘟疫横流。 人可就是一只瘟蝗,最拿手的就是这个,天生职业就是这个,得敬业不是? 这种事情一般找韶光神宫的弟子是最合适的,韶光神宫收拾卜离制造的烂摊子超有经验,这也没辄,谁让韶光神宫走的是医道路子。虽然熊猫跟人族过不去,却也止于在人族倒霉时丢几块石头让人族多死几百几千万人,但这并不妨碍它救治瘟疫,哪怕病人里有人族,最多在治疗时顺手拿病人做几个实验。 至于它的徒子徒孙,熊猫就更不管了,它只负责授艺与如何教导最基本的道德,但徒子徒孙日后要不要救什么人还是要徒子徒孙自己决定的。 不过,地球还是原始文明。 诚然,在神尊制定的神律里,原始文明也是智慧文明,但在大多数星际文明的认知里,所有没走出母星的文明全特么低等动物,地球人看猴子什么心态,它们看原始文明的智慧生物就什么心态。 韶光神宫的弟子成分很复杂,熊猫收徒跟孟凰有的一拼,有教无类,什么物种都有,但熊猫所处的高度以及本身的科技宅属性也注定了一件事:原始文明的智慧生物没法出现在它面前。 地球文明就算找得到韶光神宫的弟子求救,那也得对方对猴群有着和对人一样的医者仁心,不然还是别作死了。 熊猫虽然有不少问题,但在韶光神宫弟子们的眼里,那是它们崇拜的信仰,而人族与熊猫的恩怨,还真不是秘密。 而且,我现在也没精力管,危机公关在等我。 修真界刷的一下死了一千多号人,普通人则是过万,全都是魂飞魄散的死法,特勤处不出所料的找上了门。 问我干嘛了? 这个得从那个祭坛说起。 那个祭坛是清弥的信徒所建,第一代信徒是谁已经不重要了,反正肯定死绝了。虽然发生了爆炸,但祭坛的质量很好,并未损毁,这也意味着它的某些功能还能用。 祭坛某种意义上是清弥储存粮食的小仓库,每次祭祀后产生的负面情绪都会被收集储存起来,等待清弥需要时使用,也拴着信徒的灵魂。 跟九凶兽,尤其是清弥做生意,或是信仰它,你得做好不管签的什么合同,代价一定会有自己与子子孙孙的灵魂。 我启动了某个紧急收集粮食的功能,于是乎,最初选择祭祀祭坛的那个人的所有后代都被活活抽走了灵魂,那些灵魂现在都在祭坛里,等待着清弥归来时享用,若清弥一直没有回来,那些灵魂也不会被放出来,只会在仓库里永远等待,直至灵魂消散。 这已经不是凶残了,而是丧病,尘寰当时的表情如此表示着。 我对赵哥说:“我也觉得很丧心病狂。” 赵哥:“....知道丧心病狂你还这么做?” 我问:“你知道那座祭坛曾享用过多少祭品吗?”能够让卜离恢复一口气,那座祭品储存的能量绝对可观,而可观也意味着尸骨成山,不,确切说是尸骨无存,祭坛是不会浪费的,那些骸骨最终也会被消化掉,什么都不剩。 我继续道:“还有,曾经有一个十二级文明一夕间毁灭了,神界派人去调查后发现,这个文明在古早的时候便存在清弥的信徒,而无数万年的时间,最早的信徒血脉遍布整个种族。当清弥因为与一位神人大战受伤,需要营养品时抽取了自己诸多仓库里储存的食物,那个文明所有的成员都流着信徒的血脉,也是食物的一种。” 赵哥的脸刷的就白了,白得跟刷了一层粉似的。 我笑说:“你们该感激我。”顿了顿,我又补了一句。“还有一件事,那个十二级文明死绝的同时还连累了不少文明,不同的文明通婚虽然不多,但也不少。也因此,打那之后高级文明制定了一条规则,流着凶兽信徒血脉的文明,一旦发现,倘若永远困顿于母星无缘星空倒也罢了,若踏入星空舞台,一经发现,当灭绝。” 踏入星空舞台,自然会与别的文明往来。 虽然不同种族的审美不同,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同理,种族多了,出现重口的奇葩也难免,到时候通婚将这种血脉带进来....运气好点是元气大伤,运气差点,整个文明都得搭进去。那个十二级文明一夕灭绝时,那些被连累的文明是有一部分跟着灭绝了的,繁华的星空刹那间寂静无比,惊爆了整个盘古宇宙。 饶是文明的进化之路遍地尸骸,什么奇葩死法都有,这种死法仍旧憋屈得....未必绝后,却绝对空前,都上了神界新闻的头版头条。 保险起见,将该文明的血脉整个灭绝最安全。 星空文明有人蠢得跑去跟九凶兽打交道变成信徒血脉怎么办? 一来,高级文明的手里是有关于九凶兽的资料的,知道作死的后果,除非已经进化为神类不可能被变成信徒血脉,否则怎么做都是作死。 二来,高级文明能够检测出信徒血脉,一旦检测出来,会内部清理(宽容点的只清理全家,严苛点的连同所有血缘亲人一起清理掉,也就是诛九族)。 “就算要动手又何必急于一时?我们并非不会出手。” 我表示我明白,你们肯定会动手,但等你们动手时肯定会死更多的人,还不如我现在动手,至少将伤亡控制在了最小范围。 赵哥彻底拿我没话说了,换了个话题,跟我聊起了新型病毒的事。 卜离很有效率,一种新型病毒席卷全球,每天都有人在死去,赵哥想跟我打听一下有没有人治。 我将韶光神宫丢了过去,但能不能找到人就是特勤处自己的事了。 想了想,我还是建议:“其实我觉得你们也可以自己努力攻克它,卜离现在的状态调制出来的东西并不具备神性。”而不具备神性便意味着凡人文明是能攻克的,尤其是卜离现在可以说有史以来最虚弱的状态,那病毒不会强出原始文明太多,加把劲,还是有希望的,当然,需要多久,而这个过程会死多少人就不保证了。 可不管过程会死多少人,只要最终成功攻克了,那就是一种经验,这样的经验会是未来的财富。 星空浩瀚,虽然九凶兽只九位,但它们的后裔可不少,并且日后走出太阳系,随便一个感冒病毒搞不好都能要命,不论是那种情况,现在的经验都是有一定价值的。 最后,九凶兽是能读条复活的,你倒霉点又碰上也不是不可能。 赵哥走后尘寰问我:“你说宁渊有没有?” “没有。” “它还在地球上时你问过它?” “宁渊从不做这种事,信徒血脉是清弥几个蛇精病搞出来的。”宁渊想要灭谁都是直接动手,不屑哔哔或转圜。 宁渊的这种人生态度,换做别人肯定早死八百回了,但宁渊却是有这个资格如此生活,无它,够强(没被娲灵坑了一把之前)。哪怕是大洪荒时代我弄死它也着实费了不少心血,这家伙无欲无求,连破坏欲,也不是很强,有些时候我都觉得它不像是凶兽,更是一个会思考却找不到道之所在人,因而苦苦思索,也因此反倒没多少精力去祸祸谁了。 充满了迷惘,而我死时它问我关于凤凰为何甘心赴死的神情,感觉它有望成为哲学家。 “你对它真有信心。”尘寰无语道。 我说:“谁让它是九凶兽里唯一一个还算有点道德的存在。” 荼殃虽然也没那么恶劣,但它那是被活活逼出来的,而不似宁渊是因为思考导致陷入迷惘状态,意外拥有了些许稀薄的道德。 至于其余的,道德? 那是什么? 能吃吗? 瘟疫肆虐,每天都有许多的人死去,更绝的是,那些死去的人,诺诺没勾到魂。 倒不是诺诺失职让那些阳寿未尽就挂了的鬼跑了,地府可是暴力执法的模板典范,哪可能轻易让鬼跑了,且是那么多,诺诺没勾到魂是因为被截胡了。 截胡者:卜离。 每个死于瘟疫的人都去不了三途,而是被卜离给吸引走了成了盘中餐。 诺诺很是侧目。“凶兽真恐怖。” 我心说这么点小儿科哪里恐怖了? 犹豫了下,这话还是没说出口,而是道:“地府什么反应?” 卜离的这种截胡行为简直是在砸地府的饭碗,地府不可能无动于衷。 “有啊,我问了,它们说神界已经派了人,地府看着就好。” 我诧异。“神界居然会派人来抓卜离?”不怕得罪少凰吗?明眼人都知道地球这一劫是因为什么,谁那么不怕死敢趟这一点好处都没有的浑水? “就是少凰派的。” “做什么的?” 诺诺叹道:“不太清楚,不过肯定不会是来帮人族的。” 若是少凰派的,不是来落井下石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好奇的问:“那你知道是哪位神仙吗?” “是云蔚上神。” 云蔚? 我下意识想到了一个词:云蒸霞蔚。 诺诺继续道:“据说这位神人是云彩化形,很是少见。” 云蒸霞蔚。 云彩化形。 我下意识就想到了某个未曾谋面的存在。“它莫不是神尊的弟子?” 这名字和本体的搭配真的很有孟凰的特色。 大徒弟是白玉参化形就叫白彧。 若是云彩化形,那叫云蔚也不是不可能。 “你怎知?云蔚上神正是神尊的弟子。” 我:“....”很好,虽然对方不是凤凰族的,但冲它和孟凰的关系,显然不可能是抱着对人族的善意跑地球上来。 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麻溜的趁着人还没来赶紧催人族的医学家速度点,别等着别人火上浇油。 为了让人速度点,我甚至将自己大洪荒时代感染卜离的瘟疫的经验说了说,不过作用可能不大,毕竟,我那会儿是上神,免疫力很强大,而且卜离当年招呼我的疫疾是具备神性的,但多少也是个参考。 开发疫苗进度缓慢,人却是一茬一茬的倒下,这里得佩服一下国家机器在封锁消息这方面的能力,死掉的人都能堆积成山了,新闻上愣是睁眼说瞎话的表示只是死了几个人,病人的病情已经得到控制。 让我稍微庆幸那么点的便是小姑姑一家就没一个是染病的,全都健健康康的。 去小姑姑家探望确定这一家人这两天仍旧健健康康后我放心的回了山庄,推开门就看到阿吉在和一个七八岁的正太在玩皮球,正太不时借机撸一把狗子。 正太穿着一身很像汉服的服饰,衣襟和袖子上有着繁复的火焰纹饰,纹饰里隐约能看到道纹,这衣服的造价目测和上神的神袍有的一拼,但它不是上神。不过,我看着它感觉有些眼熟,好像似曾相识。 顺手撸了把狗子。“这位小朋友....” “我四千多岁了。”小朋友说。 我:“....我千万岁了。” 正太不由瞪大了眼睛。“这颗星球上居然有你这样古老的存在?” 我脸不红气不喘的回答:“这也是机缘巧合。” 我揉了揉正太的脑袋。“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父母呢?”这么一只幼崽放人间界乱跑,监护人可真是心宽。 “我叫景阳,我没有父母。”景阳回道。 如果说自己没有父母的是个人族,那肯定是个孤儿,就是不知道父母是已经死了还是别的情况,反正都是允悲,可景阳,我个人觉得不用允悲,神类没有父母不一定是父母挂了,更可能是天生天养。 “那你有监护人吗?” “监护人?那是什么?” “你家大人呢”我无语的换了个词。 “大人啊?你是说我的未婚妻?” 我有一瞬的怔愣。“你有未婚妻?还是大人?” “对啊,三儿成年很久了。”景阳很是无奈的看了眼自己的个头。“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揉了揉额头,觉得有点乱。“呃,你跟你未婚妻年龄差挺大啊。” 神类差个几万岁跟差几个月似的,年龄差不重要,但这仅限于双方都成年了的神类,而非一个已成年另一个未成年,不管正太生得多么可爱,这都特么叫变态好不好?话说我要不要打妖妖灵啊?不过,地球上的警察貌似也收拾不了这些非人变态。 景阳显然看出了我在错愕什么,解释道:“我是三儿的童养夫。” 三儿? 你未婚妻这名字真是清新脱俗? 以及,童养夫? 这个词语所代表的含义.....哪个非人生物这么脑洞清奇? 人族有童养夫童养媳我能理解,是社会生产力导致的,神类....也能理解,孟凰当年和昀息便是差不多的情况,但那是两个种族之间的联姻,当事人的意见完全不重要,也是罕见的特例。 可景阳,这枚正太的本体是离火之精,天生天养,不可能摊上孟凰那种倒霉催的情况。 我笑道:“你很喜欢你的未婚妻吗?” 正太忙不迭点头,眸子亮晶晶的。“我很喜欢三儿的,不过它坚持要等我长大了才肯跟我结为道侣,可我都四千多岁了也没长大。” 看着很是无奈的正太,我只觉得槽多无口,无奈你个头啊,就你现在这模样,你未婚妻要是下得去口,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最后,离火之精也是五行之精,我记得五行之精都是化形时即成年人的外形,这枚正太为何是例外?且四千多年都没长大? 我想了想,问:“你这么久没长大会不会是你化形时化的就是小孩子形像?”虽然神仙的外形就是一坨橡皮泥,但化形时所选择的外形可以说是第一外形。这么说吧,一个妖怪化形时要是化了个小孩子形像,就等着跟某个万年小学生比肩吧,永远长不大。不对,也不是永远都长不大,但难度比万年小学生长大要高。 正太想了想,道:“我不记得我最开始时的事了,不过听人说三儿把我抱回来的时候我还是个襁褓婴儿。” 襁褓婴儿? 你口中的三儿究竟什么奇葩?抱个婴儿回家当童养夫养,这操作有够骚的? 我严重怀疑景阳小正太在夸大其词,他和那个三儿关系肯定很亲近,或许是三儿收养的,但他对三儿有仰慕之情(虽然外形是正太,但丫实际年龄可是四千多岁了,对别人有仰慕之心也不是不可能),因此在外人面前便以三儿的童养夫自居。 我笑说:“那你很小的时候一定生得很俊,这才让三儿另眼相看将你抱回家当童养夫养。” 正太理所当然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虽然你的外形的确是挺可爱的,但你这模样未免也太自恋了吧?神类里比你俊俏的绝对不会少。 景阳正太不仅自恋,还相当厚脸皮,玩累了后便在山庄里住下了。虽说我也没有逐客的意思,但正太真的是坦然自若得仿佛这是他是主人,自己挑了间喜欢的客房,自己从冰箱里拿食材做菜吃,嗯,自己做饭,丫嫌弃我们的手艺。 不过还别说,小正太做的饭菜味道可以啊,比美人经历百世练出来的手艺还好,去天庭当个食神都够了。 君长青咽下嘴里的食物,好奇道:“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一手好厨艺,你家莫不是和厨师有关?” “三儿用膳素来挑食,我便跟着人学了厨艺。”正太回道。 君长青:“小家伙很会撩啊。” 正太纠正道:“我四千五百三十岁了,比你大。” 君长青理直气壮道:“你顶着这副模样,便是四万岁了也还是小家伙,我虽年轮不如你,却已成年。” 这话真是老扎心了。 正太的脸都气红了,却没动手,神情带着无奈,显然君长青不是第一个扎他心的人,以至于都要习惯了。 正太住了三天后我问他:“你的三儿一直不来找你,你不担心吗?” 正太道:“三儿是去办事了,它说等事情办完了自然会来找我。” “什么时候算办完?” 正太推测。“大概要等地球人族灭绝的时候吧。” 我有一瞬的无语。“所以你们还真的是来当裁判和见证者的啊?” 正太坦然的回答我。“对啊。” 专门派个上神来当裁判和见证者,我信了你个鬼。 算算时间,我跟正太讲了一些睡前故事,故事的主角都是九凶兽,核心思想就一个:九凶兽超危险。 果然,正太坐不住了。 正太告辞了我也跟着它一起出门了,才出门尘寰便跟了上来。“时机成熟了?” 我说:“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 “你确定它能找到卜离?” 卜离在放了大招后便没影了,特勤处就差掘地三尺了也没找着它。 “它肯定找得到云蔚上神。”我说。 云蔚上神虽然将童养夫丢到了雪莹山庄,但雪莹山庄也不一定百分百安全,肯定有留什么后手。 找到了云蔚上神也就等于找到了卜离。 卜离闻言没再继续这个话题。“那小子的年龄,云蔚上神的口味....” “是老牛吃嫩草,但谁是老牛谁是嫩草可不一定。”我说。 尘寰嘴角抽了抽。“女娲大神的红线” 我点头。“景阳,我可能曾经和它有过一面之缘,不过它那时候不是现在这副正太模样。” 尘寰道:“虽然紫垣头上被种草让我很同情,但云蔚上神....” 我说:“牺牲点名声换头上不被种草,想来它是觉得划算。” 没人乐意自己头上长草,神类也不例外,紫垣没撕了狗男女是因为一个下不去手,另一个下得去手却不想因此和白岚彻底成仇,不然保准白岚那已经分手了的那位道侣会死得很凄惨。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察觉到正太走的方向后我心里只余mmp。 尘寰也很无语。“这是灯下黑?” 我无言。 卜离那个混蛋居然就在鹤城,而且还是鹤城最大的酒店里,这灯下黑的,真高明。 虽然知道了这点,我却没上去瞧瞧情况的打算,谁知道卜离现在的状态如何,贸然跑上去搞不好就是送人头。 我在正太的口袋里放了监听器,也没上去送人头的必要。 我是真的没打算上去,就是想确定一下卜离的状态,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对于正太的安危我并不是很担心,它既然是云蔚上神的童养夫,云蔚上神肯定会罩着它,而有上神罩着,如今已是重度残废的卜离如何能将它如何? 景阳顺着感知一步步走到了一间豪华套房的门口,没有钥匙也不妨碍他随手推开门,至于门上的禁制?三儿的禁制他最熟了。“三....” 景阳瞠目结舌的看着门内正僵持着的两个人,不是来监督的吗?怎么打起来了? 禁制消失,套房内的力量冲击霎时冲出了房间,大酒店瞬间化为废墟,也包括监控器。 不过,这会儿也不需要监控器了,几里外都能看到那两个掐得你死我活的家伙,何况就在酒店楼下的我们。 我与尘寰瞠目结舌的看着酒店废墟上方,除了披着老爹皮子的卜离还有一位着云纹服饰手执一支碧玉长箫的青年女子, 活了这么久头回看到有人拿乐器掐架时不是用音攻之术而是拿乐器耍剑。 大神你确定你掐架时没拿错武器? 不对,思绪又跑歪了。 尘寰道:“它们怎么打起来了?莫不是云蔚上神是来助人为乐的?” 我说:“怎么可能,阿莯的前车之鉴在,它怎么敢拆少凰的台,比起助人为乐,我更倾向于卜离想吃了它。” “你不是说卜离现在就是个重度残废状态吗?” “是啊,我也觉得卜离不可能这么冲动。”若是清弥那三个蛇精病倒是有可能,但卜离又不是蛇精病,丫是正常兽。 见尘寰无语,我解释道:“我只是觉得相对于你的猜测,卜离突然脑子抽疯的可能性更大。” “撤吧。”尘寰说。 我说:“我得去捡一下那枚正太,是我害他赶上这波热闹的。” 尘寰看了眼正太的位置——战场正下方——脸色顿时就不太好了。 “我去。”尘寰道。 我道:“别开玩笑了,我的存活率比你高。” “万分之一也是高?” 要不是场合不对我真想回一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尘寰也。 没等我说服尘寰正太便自己飞过来了,确切说是被那位神人用法力丢过来的,附赠一句话:若景阳有事,我屠了这颗星球。 虽然不认识这位神人,但以我对古老神类的了解,这话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好。加之救景阳本来就是我要做的事,也不冲突,我赶紧带着景阳跟战场拉开距离。 正跑着忽然感觉到卜离的气息变弱了。 哇哦,终于等到了。 我立时止住了跑路的步子,对尘寰道:“咱们不用跑了。” 尘寰没问为什么,只因那位神人已经将卜离按在了地上暴揍,真正意义上的暴揍,老爹的脑袋都被打爆了,脑浆溅的到处是。 我:“....”虽然老爹的躯体被卜离寄宿过后本来就不可能再继续使用了,但变成这个样子,看在眼里,心情还是挺复杂的。 脑袋打爆后云蔚上神从躯体里抓出了一只隐约有烧烤香味的蝗虫虚影以及一个人族的灵魂。 云蔚上神看向我:“和你有关?” 我点头。“它吃了一根扶桑枝。” 贪吃不是好习惯。 就算是凶兽也不是什么都能百无禁忌的下口的,至少卜离不能。 利用祭坛处理信徒血脉时我加了点料,扶桑的转世就在这颗地球上,而很久以前这只蝗虫被扶桑的枝桠烤熟过一次。 知道此信息,我如何会不利用起来? 我从扶桑转世的身上弄到了一根扶桑枝,将信徒血脉的灵魂废物利用包裹了扶桑枝。 不出所料,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不管卜离平日里是否挑食,如今这个重度残废的卜离肯定不挑食,而不挑食....妥妥的消化不良。 扶桑乃是根植于太阳星之上的特殊物种,砸核弹都不可能点燃,而卜离的属性更不可能点燃扶桑枝,也因为没有点燃所以暂时发现不了,但无法点燃也意味着没用。 凡人物种的灵魂是无法长久的包裹扶桑枝的,被扶桑枝的温度炙烤,很快就会灰飞烟灭,但因为数量很多所以一时半会发现不了,因而必须在那些灵魂消耗完之前点燃它。 少凰有宁渊的血脉,而宁渊是扶桑的子嗣,而我给老爹的防护膜是用少凰的血炼制的,那是这世间少有的能点燃扶桑枝的东西。 老爹果然是亲爹。 我对云蔚上神说:“能将我老爹还给我吗?” 虽然灵魂残破了点,但拾掇拾掇还是可以继续走鬼修路线的,拿回去送给老娘肯定会很高兴。 云蔚看了眼地上的尸体,又看了我一眼,随手将老爹的灵魂还给了我,随即又将蝗虫丢进了一个蛐蛐盒子里,看着蝗虫在里头被牢牢压制的模样,我惊讶:“你还真是来抓它的?”若非来抓蝗虫的不可能专门带着这么个盒子。 云蔚上神道:“也不算抓,我奉命在地球文明毁灭之后带它回神界。” 我道:“....可你已经抓了。”地球文明还没灭绝。 “它已经输给了你。” 我懂它的意思,现在不抓的话过会儿就只能等卜离读条了。 可,二位刚才打起来的时候我的伏笔还没揭开呢。 “它想吃我。”云蔚上神看着盒子里的蝗虫道。 我秒懂。 神界抓蝗虫显然不是为了杀,但也不会为了什么好事,这蝗虫得罪过的神类太多了。 后记: 云蔚上神牵着童养夫拎着蛐蛐盒子离开了。 卜离虽走了,但它放出的瘟疫仍在,数月之后人族终于攻克难关研究出了特效药。 虽然在灾难中死去的人简直无以计数,但因为消息控制得好,加上特效药研究的还算及时,因此这座火山最终没有爆发出来,就算以后一点一点揭开盖,因着灾难已经过去,也不会引起动荡。 特勤处和山庄所有人松了口气。 我犹豫了下还是决定不提醒这些家伙,根据少凰与阿莯的约定,少凰答应的是她只出手一次,但她不会拦着襄仲为亲人复仇。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此完结,还有一篇番外,也是最后一篇。 题外话:最开始是想写一篇几十万字的恐怖灵异小说的,结果不仅跑题,还写了快两百万字,写到后期感觉都像是折磨了,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 355、外篇古今·时移世易 我醒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仿佛被碾碎然后粗暴缝合后在躯体里玩了一天一夜的蹦迪,完全找不到最初的位置了,很是怀疑奈何那家伙是否故意的,我也不是没有穿越过时光,但那次可没这次这么痛苦。 不过这种问题真的拿去问奈何的话,想来会得到一个你之前只是穿越千年时光,现在却是亿万年,如何能一样的回答。 最重要的是,现在的重点也不是这个。 话说,我现在在哪个年代? 跨越亿万年时光有个小小的问题,那就时间差是以千万年为单位的。 奈何是以孟凰挂在诛神台,少凰被族人从镇压中释放拉起反叛旗帜天下大乱那一年做为定位的。 以天下大乱的时间做定位,确定不是害我? 奈何理所当然的表示:时间差是上下几千万年,你运气多好才能精准着陆? 我也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点背,便答应了。 现在....方圆百里连根人毛都没有,还真没法判断所处年代,不过,瞧着周围遮天蔽日的古树,有够蛮荒的,希望周围万里之内能找到智慧生物聚居的地方。这年头可不是后世,方圆几千里渺无人烟也不是稀奇事。 还算好点的大概就是根据这里的气候判断应该不是西荒,不然就真的是悲剧了,西荒多庚金之气,物种却不丰富,往往方圆几十万里渺无人烟,习惯了后世的人口密度再让我适应洪荒时代西荒的人口密度,我会想死的。 随便挑了个飞了差不多一万多里终于找到了智慧生物聚居的地方,还是一个规模不小的聚居点,目测有几十万人。 这个时代,智慧生物的聚居点人口远不如后世,只有诸神族的聚居地主城才可能存在千万人口,其余智慧生物则次之,次多少则看其种族的拳头多硬。 这个聚居点是人族的。 现在已经有人族了吗? 我依稀记得人族诞生的时代离少凰姐妹俩出生的时间差的不远,也就早几万年。还不错,范围一下可以砍掉一半了。 看来是没希望见到凤凰了,娲灵的话,希望它这个时候还在自己的神宫里而不是不知道跑哪浪了。 不过,这聚居地有些奇怪呀。 人族的情况我是略有所知的,诞生于大洪荒时代结束不久,但这个种族.....拥有着大部分智慧种族望尘莫及的繁衍能力,但也就这项拿得出手了。 在这个亿万族争锋的大争时代,早期人族无疑是底层中的底层。 一个种族若是位于金字塔底层的底层,处境可想而知,可以参照华夏先秦时代的四方蛮夷,再惨个n倍。 人族在古早时候都还有个学名叫两脚羊呢,一些种族编纂智慧物种图鉴时都没将人族给编进去。 人族是食物,也是祭祀时的祭品,还是狩猎时的兽类之一....老实说,若非人族的繁衍能力着实变态,背后又有娲灵这个无所谓人族过得好坏但绝对介意人族灭族的后台和心魔囚笼的意义,早绝种了。毕竟,这黑暗时代里,和人族类似处境的智慧物种在神尊结束这个时代制定神律时已然百不存一。 哪怕是神尊制定神律后人族也不是立刻就发家,真正发家还是从阿莯证道时起。 有上神的种族和没有上神的种族差别很大的。 也因此,据我所知,在阿莯证道前,人族的一个部落撑死也就几万人,再多的话就养不活了。 诚然,种族要发展人口不可或缺,但前提是技术和拳头也同时跟上去了,不然人口多了反而是内部动荡的祸根,华夏古代王朝更迭究其本质便是人口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技术发展速度,自然毫无悬念的崩盘。 这样一个人口目测超过五十万的聚居点只有在阿莯证道之后才慢慢发展出来,在那之前,这样规模的人族聚居地查无记载。 阿莯证道是哪年的事来着? 我想了想,发现自己想不起来,自己又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孟凰的弟子里成就上神之尊的又不止阿莯一个,谁能记得它每个成为上神的弟子证道的时间? 不过,都这年头了,我要找的仇家应该也死了吧? 不至于回头还要找一回奈何吧? 别呀,请它出手一次老贵了。 罢了,若是已经死了,我也不强求了,关键是风君子可别也死了,不然离婚文件谁来签字? 一边推测着如今是哪个时代一边走到了部落的门口。 虽然有几十万人口,但这地方绝对跟城池这个词不搭边,城池是整齐划一的,非常完善,而这地方,更像是营寨,超大号的那种,里面看着就很杂乱无边。这也是很长时间智慧物种的正常画风,想看城池得去神族或古神神民的直属领地亦或是神界,前提是这会儿神界已经被神尊创造出来了。 营寨里的屋舍都是半地穴的那种茅屋,时值冬季,不久前还下了雪,远远望去宛若一丛丛的蘑菇,且越往里蘑菇越密集,也越高大,之前在天上的时候就有看到营寨最中心的区域有着一些特别高大的建筑群。虽然也还是茅屋,但在半地穴的茅屋面前简直是华美宫室,应该是部落的高层居所和宗祀所在。 最外围的蘑菇则是四面透风的那种,有不少还垮塌了,住着的多半是奴隶或最底层的贫民。 已经出现贫富分化了吗? 我正思考着便见一群应该是出门狩猎的人族回来了,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原始文明时的人族,男女分工,老实说还是挺明确的,男性人族狩猎,女性人族则采集,目的都是获取生存的食物。不过前者的收获远不如后者稳定,这个世界动物种类里有很多巨无霸,超过恐龙的巨兽可以说是满地跑,因而狩猎的死亡率特别高,而后者,死亡率也高,不过意义深远,农耕便诞生于采集。 自然,体弱不能狩猎的男性人族也有,不过一般活不长,强大可以去狩猎的女性人族也是有的,这个活得长还是短就看运气了。 如今是冬日,采集已经无法获取食物,因此我看到的这群带着猎物归来的人族中有男有女,大部分身上都带着伤,有的甚至是一看就好不了的重伤,也让我有些生疑。 这个时候的人族,应该是有食人现像的,食物不够吃,吃人没毛病,很漫长的时间里人族都是这般认知。 有吃得下的,自然也有下不去嘴的。 下不去嘴的部落往往有舍弃残疾与老人的传统,灾年时还会将年幼不能参与生产的孩童活祭,新生婴儿则弃于荒野喂野兽。遗弃婴儿也是人族控制人口的两个重要方法之一,另一个则是分流,在领地无法养活过多的人口时迁徙走一部分人寻找新的家园,不过没有狗屎运,迁徙者的结局普遍是死绝。 这些人将快死的族人带了回来不太符合弃老弃残的传统,让我很难不往下得去嘴的那一派人族去想。 我看到了他们,他们也看到了我,表情很是惊慌。 理解,营寨周围是有瞭望塔的,但我仍旧在所有人都没察觉的情况下出现在了大门口,有一半几率不是人,但我身上穿着非兽皮的精致服饰,那就明显不是人了。 这座营寨里的人族普遍穿兽皮衣服,穿布料的也有,但不多,而且布料粗糙的惊人,说它是布料都是夸它。 立刻跪了一片。“贱民拜见大人。” 领头的更是道:“不知大人是需要什么?贱民等倾尽全力提供。” 看到人跪了下来,我不由一愣,搞什么,神界都不需要跪的,现在居然被跪了。 随手用法力让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道:“我只是路过,想在此借宿一日,并无恶意。”顺便弄清楚这究竟是什么年代。 听我说我并无恶意只是想借宿后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让我着实无言,这个时代感觉不是那么太平啊,不然这些人族不会见到一个强大的非人生物就这般模样。 虽然是陌生人,但给我借宿的地方是部落里最好的屋舍,这个最好是相对这个部落别的房子,但在我眼里,感觉还不如随便找棵树的枝桠,至少没有腐烂的茅草和食物等混合起来的异味。 这屋子我真心住不下,食物更吃不下,都没完全煮熟,半生的。 随手将给我的食物还了回去,向人打听起了消息。 之前从大门口一路走来,感觉人的数量和寨子的实际大小有些对不上,就算有人出去狩猎了,也对不上。而且不少人感觉不大好,不过也说不好,这年头的人族就没谁是营养均衡的,面有菜色很正常,长年累月吃不饱以至于看着病怏怏也不是不可能。 事实证明我没想多。 这座寨子陷入了麻烦中,爆发了疫疾。 老实说,不惊讶,这些人喝的是生水,吃的食物也是半生,寨子里到处都是随地大小便的痕迹....滋生疫疾完全没毛病。 不过,原始时代不是后世,疫疾,基本没得救,一个部落里要是出现了疫疾,就算不死绝也会死得七七八八。 事实上这个部落已经死了不少人了,病倒的也一大片,这也是为何我看到的狩猎队伍里连小孩子都有。病倒的人太多,食物严重不够吃,哪怕是带回来了不少头体长五六丈的野兽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干活的人太少,要养的人太多。 病得重一点的族人都已经被丢掉喂野兽了,还留着的都是病情不那么重的或是病情高但地位也高的,不然食物缺口只会更大。 我:“....”虽然很残忍,但你哪怕是全丢了喂野兽也比只丢了大部分还留了一部分这骚操作要好呀。 还有,疫疾病人的尸体乱丢,这心可真够大的,得亏这年头人口密度相对后世低得令人发指,不然换了后世的人口密度,这么处理尸体,疫疾早就蔓延一大片了。 更骚的操作是部落已经活祭了不少人祈求神灵保佑。 我:“....”熊猫已经证道了吗?不对,就算它已经成了医神,活祭这种方式也不可能把它喊来。 不知是否该夸张实在的是,在活祭了上百人都没用后这些家伙终于不折腾活祭了,而是打起了一只异兽的主意。 部落的周围有一只非常强大的猛禽,身披烈焰,人们相信火焰能够驱邪,因此觉得用那只猛禽的心脏入药肯定能治好部落里的病人,前些日子已经派了部落里最精锐的猎手去猎那只猛禽了。 身披烈焰,那已经不是普通的动物而是妖了吧?有那么容易对付吗? 答曰:正常情况下自然不容易对付,不过那只猛禽对人族没什么戒心,人族又做了充分的准备,肯定能成功。 我:“....”槽多无口,什么都不想说了。 打听别的消息吧,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世界局势,不过通过这些人族长达数百年的寿命判断,六道轮回这会儿还没出现。地府建立之前,人族可不是寿命到了就可以死了,而是躯体老得再也无法负荷灵魂时才会死,而因为在躯体里损耗过多的灵魂也在会失去躯体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游荡后彻底消散。也因此,那之前的人族都挺长寿的。 我最终表示,我既然借宿了,也该付点报酬,就帮你们治病吧。 怎么治病? 用法术? 可行,但病人太多了,我不想找虐。而且,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我决定找找有没有合用的草药再调配个可以用的疫疾方子。 原始时代的疫疾只要不是卜离那家伙放的,还是很好对付的。病/毒与智慧生物是一起进化的,这些人族如今连发家都还没有,病毒自然也没经过各种特效药的催促进化,还很原始。 不过,没现代的疫苗血清,这些原始病毒也挺不好对付的,更坑的是这年头的植物和后世有些差异,很多我都不认识,想找替代品有点难度。 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尝试了几百种草药勉强配出了一个堪堪能用的方子,找病人试了试,有的死了,有的活了。死了的多是年纪比较大和年纪不大的,活的多是青壮。 一看这生与死的年龄线,显然不是方子不给力,是病人的身体素质太不给力。而不是方子的问题也就意味着方子是有用的,这个部落不用担心死绝了。 不过方子再有用,病好后也要吃一些合适的食物才行,但这年头可没有营养师,这些人的饮食,半熟的肉和水煮野菜(应该是野菜,虽然里头大部分植物我都不认识)。 没等我想好给病人吃什么能恢复得更好更快就发现自己不用思考这个问题了。 寨子起火了,大火,且是太阳真火。 没错,就是有人纵火。 整个寨子几十万人全都被烧死了。 纵火者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少年的气息中带着宁渊与桓寂的味道。 少凰! 我眼角抽了抽,我想我知道这个部落之前打主意的那只身披烈焰的猛禽是谁了,这可真是够作死的。虽然不知道那个人族为何很笃定猛禽对人族没有戒心,所以肯定能成功,但少凰既然出现在这,显然是失败了,但多半也肯定受了伤....有火气很正常。 这支人族没有地球人族的运气,死绝的结局已然注定。 我有些遗憾,费了那么多心思研究出了药方,现在死绝了,感觉自己的心思仿佛都白费了。 罢了,还是先找少凰了解一下现在是什么时代比较要紧。 我已经很快了,但少凰更快,一下就消失了。 我:“....”我知道你仇家很多,所以警惕性很高,但我真不是来寻仇的。 再见到少凰是在三个月后,到处飞,到处问,总算弄清楚了自己所处的时代——烽火间隙。 称帝的天族一家独大,在位的天帝我不算陌生,逼得孟凰上了诸神台的那位。这也算是一个明君了,在位初期收拾了前面几任留下的烂摊子,在位中期则是盛世,属于天族的盛世与狂欢,其它种族....呵呵哒。 这位天帝在位期间有烽火间隙之称,虽然这盛世宛若建立在一座蠢蠢欲动的休眠火山之上的豪宅,看似盛世繁华,实则内里积重难返,只是这位天帝手段高硬是拖住了,却也只是拖延。 虽积重难返,但这段时间是难得的没有战争的时光,而考虑到这之前诸神族征战频繁,之后更是一场远超之前诸神族征战的岁月,说一声烽火间隙也不为过。 看到少凰的时候这家伙又换了个皮相在一个古神民建立的城池里饮酒,这回是苍老的老妪皮相,唯有一双猩红色的眸子没有改变。 虽然神人的外形就是一坨橡皮泥,只要精通变化之术想怎么变都行,但你变男变女变老变少,皮成这样你爹妈知道吗? 我走过去拍了拍这家伙的肩膀。“少凰你这变化术可以哈。”要不是我熟悉凶兽气息,还真会被你给蒙过去。 老妪怔了下,看了我一眼,笑答:“你眼力很厉害。” 我:“....”虽然鸡皮鹤发,不过笑起来.....感觉挺有魅力的,不是皮相带来的魅力——它现在这副皮相也没有魅力可言——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魅力,不过话说回来,少凰你少时似乎挺开朗的,真不知为何后来就变得冰冷了。 虽然知道现在的大致时期,但具体一些就不清楚了,现在这位天帝可是在位十几万年,正好跟少凰了解一下,做为神族,且还是王族,知道的最新消息肯定很多。 少凰又点了两壶酒请我边喝边聊,不知不觉就饮尽了酒,再一看时间,已经聊了小半天了,收获颇丰。 少凰年少时的性情还真是不错,博闻强记又幽默风趣,跟它聊天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酒喝完了,少凰也注意到了天色。“天不早了,我还有事要忙,得告辞了。” 我随口问:“需要我帮忙吗?” 少凰道:“若你方便的话那就太感谢了。” 无数岁月后的少凰就不是个会轻易求助别人的人,很早的时候就说过,它若是童话里被恶龙俘虏的公主,那头恶龙的结局肯定是被它下锅。年少的它可能是因为自身实力还没后来那般强大,在这方面倒是好一些。 反正暂时也没急事,我便答应了。 356、外篇古今·鸟精 讲真,对于孟凰我很佩服的,甚至我都是它的一枚粉丝。 解决了地球的人与妖族的问题,确定不会再搞出两族大战后我便洒脱飞升了。 虽然孟凰这个至高神当得跟吉祥物似的,但就算是吉祥物它也是镇宅吉祥物,确保着神律的神圣不可侵犯。 一言以蔽之,我不在江湖,但江湖处处都有我的传说。 考古的学者研究洪荒初期的历史时也绕不开孟凰,孟凰活着的时候哪怕是杠精也不敢说得太过分,但孟凰失踪后杠精们的胆子也大了起来,然后我也就发现这人的争议性超大,有理有据的争议性大。 孟凰的功绩说它是圣人也不夸张,但没人规定功绩亘古彪炳的圣人要拥有一副圣父圣母的心肠——有那样的心肠也做不到那样的功绩。 孟凰在位期间说低调也低调,说高调也高调。 为何如此说? 自然是因为丫在位期间流传出来的消息就没一件是正事,不是那令人瞠目结舌的婚约带来的风流韵事便是绒毛控没救了。明面上看,这就是个荒唐之君,或许还要加上心性残暴。 嗯,残暴。 最开始时孟凰的残暴名声甚于日后的少凰,少凰再残暴也干不出在自己的登基大典时搞烹饪的好戏来,真的是烹饪,不过鼎中烹的是神人,活生生的神人。 但凡正常人也做不来这种事,哪怕是遗臭万年的暴君,再怎么胡来残忍,也不会给自己的登基典礼找这种晦气,孟凰却做到了,唯一不算太重口的大概就是它没效仿华夏古代的君王那样将人烹了后还拿来宴请公卿。 做为食物链顶端的神类,道德三观在这个时代还是很高的,对于同为神类的智慧生物下不去口。 若无后来的改天换地,孟凰大概会是史册之中只有寥寥数笔记载其荒唐残暴的王。 说这么多就是想表明一件事,虽然我是孟凰的粉丝,但我是理智粉,我认可粉丝与偶像应该保持距离,若是没了距离,那么就是原著与同人的差异性悲剧了。 我的话....我粉的家伙和我想像的一样睿智理智,以及凶残,不存在原著与同人的差异性悲剧性,但我仍旧悲剧了,因为我与偶像没了距离。 坑爹呀。 孟凰可不是良善。 君不见这满地尸骨,啊不,谈不上满地尸骨,大部分尸骨都已经被少凰打扫掉了,祭了五脏庙。 为何会变成这般情况? 这事得从我被邀请帮忙开始说起。 救个人而已,也不是什么大事。 唔,有一支神族军队在追杀那个人,这有点难度,有点难度,但也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尤其是这个时候附近的一个智慧种族因为不堪压迫而掀起叛乱攻打那支神族,当然,叛乱很快就被镇压了,虽然那支军队只有数十余名,但实力强大,该种族举族被屠。 我被惊呆了,知道这世道很乱,但这也太特么乱了吧,一个种族就这么消失了,连一点涟漪都没溅起,至少从少凰的神情可以看出一个智慧物种绝种在这时代并非大事。 许是见我太过懵逼,少凰还解释了一句:“天族对于叛乱的代价一直都是屠族。” 我道:“杀了参与者不就可以了吗?”有必要没参与的,甚至幼崽都不放过吗? “叛乱的成本太低的话,会有更多的种族叛乱。” 我依稀记得天族君临八荒期间,叛乱貌似就没少过,频繁得惊人。“那么屠族,叛乱少了吗?” “持续增长中。” 我:“....屠族的意义何在?”根本没起到震慑的意义好伐。 “虽然叛乱比以前频繁了,但大部分种族都惧怕种族灭绝而不敢叛乱。” “....你也说了持续增长中。”人家那不是被震慑到了,分明是愤怒却不敢言。 “那又如何呢?” “叛乱变得更加频繁了,日后只会更加频繁。” “不论变得多么频繁,都是蝼蚁,随手便可抹去。”少凰眼神有一瞬的复杂。“当实力差距犹如天堑时,弱者的生命毫无意义。” 我:“....”我深刻理解了为什么孟凰在后世会有那么多脑残粉。 当我看到那只被神族追杀的黑色鸑鷟时.....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个种族会在这个时候掀起叛乱。 蝼蚁很弱小,量变也不一定能引起质变,但....蝼蚁再卑微,当无数的蝼蚁一起冲上去,咬下一块肉还是可以的。尤其是,这回的蚁群在蝼蚁中是强壮的蝼蚁。 无怪乎孟凰会是最后一统盘古世界的神,换做别的神类,就算想得到让蝼蚁消耗敌人的力量,也绝难做到让蝼蚁前仆后继没有一丝退缩的去当这个炮灰。 不对,现在的重点应该是,既然那只鸑鷟是少凰,那么这几日与我同行的是哪位? 也不对,现在的重点应该救鸟啊,少凰都快被活活打死了。 战斗结束的很快,毕竟,这支神族军队刚大战过一场消耗了许多力量,而我与孟凰又是从后偷袭。 如今已步入上仙境的我所施展的天之号令可比当年在地球时强多了,一下子便将半数神祇给电麻痹了,剩下的行动也受到了影响,没等我补刀便见一块在下坠中不断放大的金砖砰的砸落,砸了一下还不够,又漂了起来反复砸了好几下,生命力不够强悍的神祇被活活砸成了肉泥。 领头的神祇大抵是完全摆脱了天之号令的麻痹作用,奋力一剑,金砖顿时被劈成了两半。 孟凰:“....有待改良。” 我:“现在是搞研究的时候吗?你妹子都快死了。” “来了。” 孟凰空手冲了上来,随手夺过一柄刀,然后....我发现自己的压力大减。 这家伙杀人太麻溜了,宛若屠夫,且还是屠杀过万千的那种超级屠夫,招招都是要命,更绝的是每一次出招的力道都仿佛是计算好的一般,不多一分不少一分,恰恰好,让我莫名有种看到经年的老屠夫杀猪的感觉。 神祇已经挂了一半,又有了我和孟凰的加入,少凰的压力没那么要命了,为了求生干脆燃烧起了精血提升自身实力。 看着这俩杀人手法比屠夫还老道的家伙,我彻底无言了,桓寂和瑶光能生出这么两个子嗣也挺厉害的。 当最后一名神祇被孟凰斩杀后这场战斗仍未停歇,原因?少凰搞定追杀自己的神祇又向孟凰出手了。奈何它现在就是残血得只剩下一点血皮的状态,完全靠燃烧精血在强撑着,但刚刚大战过,就算是燃烧精血也那么多精血可供燃烧了,因此....不过六十几个回合便被孟凰按在了地上。 让我眼角直抽的是这姐妹俩交手都超狠,完全没手下留情,也很老练,显然都是战斗经验格外丰富,可能真的有过杀戮万千的历史。 镇压了少凰,孟凰道:“不闹了,这些尸体你赶紧吃掉,我再收拾一下,你也不想就这么被没完没了的追杀下去吧?” 少凰猩红色的眸子宛若顶级的红宝石,华美而冰冷无机质,让人忍不住想起曾经看动物世界时那些掠食动物捕猎时的眼神,这样的眼神比纯粹暴戾的眼神更慎人,因为这是一头拥有理智的凶兽。 不过,少凰有理智在这个时候倒是一件好事,很识相的去打扫战场了。 我无言的看着孟凰。“你该不会想将我一起灭口了吧?” 看着少凰现在的状态也不难猜到如今的时间,孟凰准备将妹子找回去,但妹子的丰功伟绩....得处理一下知情人,杀人灭口什么的搁现代那是没人性,搁现在,那是天经地义。 孟凰笑得很是温和。“你想多了。” 我也想告诉自己想多了,但问题你丫看着再温和纯澈,骨子里也是一个王,利益需要时连自己都下得去手,何况素不相识的我。 孟凰补充道:“至少如今你想多了。” 我:“....”这意思是说之前若是想了那就不是想多了? 悲愤的是,这家伙坦诚了自己之前杀人灭口的心思,但我也不可能将它如何,一来这家伙到底是凤凰的后裔,我和她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二来我怀疑自己是否打得过,这家伙的实力,明显具备越境杀人的能力,三来我不敢尝试宰了她的后果,那蝴蝶效应太特么恐怖了。 这家伙不是第一个动了变革心思的神祇,但她是唯一一个成功的,关于这一点,后世的学者分析了很多,将每个失败者的例子都拿来比对了下,想知道为什么偏偏是她成功了。 我也看过那些分析,我的看法是这家伙修的顺心意。 因为修的顺心意,所以孟凰永远都绝对忠诚于自己的本心,当变革是她的本心所向,她会理所当然的走下去,完全不会考虑这条路的尽头是生还是活,或者说考虑了也会无视。而其它的案例,比孟凰资质更好的不是没有,但最终都败给了现实。 孟凰并非修顺心意的第一个神?难道没有别的修顺心意的可以代替她? 答曰还真没有。 提到修顺心意就不免牵扯到一个哲学问题: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在孟凰这个案例出现之前,修顺心意的修士不可谓不声名狼藉。 随心所欲,肆意妄为,完全没有道德三观,简直是无法无天的典范,哪怕是魔族,跟它们一比都能评个遵纪守法好良民的奖状了。 或许没有现在的她日后也会有第二个类似的存在出现,因为那样的变革是必然的,但天知道那会是多少元会之后,而在那之前,盘古世界将一直维持着如今这宛若炼狱般的景像。 毕竟,别人是时势造英雄,这位主却是时势不配合她就自己创造时势。 就如她之前所言,叛乱的频率在持续增加,但那又如何呢?蝼蚁就是蝼蚁。 蝼蚁要进化到可以和神类扳腕子还需要很漫长的岁月,而即便等到了那个时候,焉知胜利者不会成为新的恶龙?屠龙者变成恶龙可不是什么稀罕事,不变成恶龙才叫稀罕。 综上所述,我不想找事,孟凰也放弃了杀我灭口,因此我们最终相视一笑泯恩仇了。 在战场伪装成少凰和神祇们同归于尽的模样后孟凰便带着我与少凰撤了。 少凰的伤势很重,因此我们寻了个灵气浓郁的地方让少凰能够疗伤。 值得一提的是,这年头灵气浓郁的地方往往有主,若是无主,那多半是太过危险没人敢定居,孟凰寻的便是这样一个地方,位于中荒与西荒交界的地狱,离魔族的地盘很近,多凶兽,虽然此凶兽非彼凶兽,但也很难对付。 不用躲人了,孟凰便恢复了真正的模样,外形跟七八岁的人族稚童似的,五官精致,眉目清正,气质.....像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多过君王。 “阿落唤我阿离便好,我出门在外都是用这个名字的。” 噫,出门在外只用小号,你仇家该不会比少凰还多吧?也不对,根据历史记载,这家伙好似没几个真正的仇人。 我麻溜的改口道:“阿离?离别的离?” “对啊。” “这名字听着寓意不是很好。”我说,还不如瑶光起的长乐安宁呢。 “寓意是不太好,不过起名时我没有决定权。”阿离一脸我也很无奈。 我怔了下。“你起个小号还没决定权?” “阿离乃小名。” 凤凰族的神人绝对不可能给君王起这种小名,估计和这家伙被凤凰族找回去继承王位之前的历史有关,可惜那段历史哪怕是在正史里也没有记载,估计当年灭口灭得很干净。 阿离一边切着菜一边问我:“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食物?” 我道:“你真会做菜?”到底是王啊,不应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吗? “我并非生而为王,且出门在外也不可能专门带个疱人。” 我心说神类出门在外一般是什么都不吃的吧?反正都辟谷了,不吃也不影响什么。 “想吃什么?” “这年头能有什么选择?随便吧。” 烹饪不是炖就是烤、焖、煮,连个炒菜都没有,更别提调料了。 阿离道:“既如此便我自己决定了。” 我正想说要不要帮忙便见阿离从袖里掏出了几十只小罐子。“这是?” “烧饭的调料。” 我:“....这么丰富?”我记得这个时代的调料种类和华夏先秦时代差不多吧? “我自己调的,烧饭时加一些更有滋味。” “我能尝尝吗?” “可以呀。” 我每样都尝了尝,确认过眼神,是骨灰级吃货。 制作调料的材料挺丰富的,有毒的(制成调料时毒性已经被中和掉了),无毒的,解毒的,养生的....应有尽有,其中不少都是正常人都不会去尝的(你问我怎么能一尝就尝出来了?我不是被娲灵带着旅游多年吗?旅途中看到什么没见过的多少会研究一下)。 阿离显然很会利用凶兽血脉带来的优势——吃什么都能消化——若无凶兽般的消化系统,这里面的一些材料毒不死她也要她半条命。 阿离最终做了两荤两素的菜,味道居然比很多万年前景阳做的食物还好吃。 我吃得津津有味,少凰吃得....它没碰几口,一直都想吃了阿离,真正意义上的无时无刻不在找机会吃掉阿离,每日平均袭击阿离十次,每次都被暴揍。 我说:“之前那个人族部落救了她她尚且能庇护别人数百年,怎么如今你救了她她却一直想吃掉你?” 阿离随口回道:“大概是因为那个人族部落只在最后想害她,而我无时无刻不想吃了她。” 我:“....吃她?” 阿离颌首。“我与她源自于同一个神魂,若能吃掉对方,神魂将更加强大,质变也未必不能。” “可你没动手。”若阿离想吃少凰,现在的少凰还真反抗不了,但她不仅现在没吃,在未来的岁月里也没吃。 “智慧生物的脑子里会同时存在很多念头,并非每个念头都会被付之实践。”阿离理所当然的道。 直说你对吃掉血亲有心理障碍不就是了。 不过阿离有心理障碍,少凰显然没有。 阿离继续道:“她以后不会再有这种念头的。” 你是会读心术吗? 以及,语气这么笃定....好吧,少凰在后来也的确没想吃你了,你的确做到了。 我和阿离吃得很欢,少凰却挑食得没碰,现在的她显然爱血食胜过美食。 阿离没奈何,只能出了趟门给她弄血食回来,弄回来的血食很丰盛,就是不全,只有一部分,比如螃蟹只带回来了螯,兔子只带回来一条腿,全是最美味的部分。 我说:“你这样很浪费的。” 阿离不解的看着我:“哪里浪费了?” 我示意了下少凰正在啃的血食。“都不完全,就算味道不够好,丢了也不免浪费。”你挑剔,少凰可不挑,只要是血食就行。 阿离露出了恍然之色。“我没杀它们,这些血食是我用别的东西跟它们换的。” 我诧异的看着阿离。 想吃血食不都是去猎杀吗?居然会有人去交易,呃,想想后世妖魔鬼怪贩卖自己的血或肉不仅形成了行业,还是非常完善的行业,搞不好源头就是眼前这位。 不过,在这个时代,阿离真的俨然一株奇葩。 我有些好奇:“一般来说,别人想要血食都会杀了猎物吧?” 阿离摇头道:“杀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麻烦? 如果是后世有神律的时代,自然很麻烦,但这年头,神类只要不是杀同类能有什么麻烦?杀人对于这年头的神类而言,性质等同于杀鸡,神类自身怕也很难有杀人的感觉,因为根本没将低等物种当成人。 阿离解释道:“杀一个人还得将它的亲朋好友都调查出来,太麻烦了。” 我懵逼。“查亲朋好友做什么?” “斩草除根啊。”阿离理所当然道。 我突然有些明白为何所有的神境强者里这鸟的仇家少得几乎没有了:“....你就不嫌麻烦吗?”心狠手辣的人不是见过,但这么不嫌麻烦的真没见过,谁杀个人还会考虑灭别人九族? “嫌啊,所以若非必须,我都不杀人的。”阿离道。 所以你的仁慈并非因为善良,而是因为怕麻烦? 饶是知道历史和真相肯定有差异,但这差异也太大了吧? 鬼使神差的,在少凰被阿离揍累了休息时我给她讲了灰姑娘这个故事,然后问她有什么听后感没。 少凰回道:“灰姑娘肯定很瘦。” 我懵逼。 少凰继续道:“王宫食物多,养肥了才能吃到更多的肉。” 我揉了揉额角,大概明白了少凰想表达的意思。“你是觉得仙女帮灰姑娘是因为想吃她但又嫌弃她太瘦了没几两肉想给她换个环境多养点肉?” 少凰点头。 我错了,我当年就不该吐槽你对灰姑娘这个童话的读后感,再无语好歹也是一个智慧生物的思维逻辑,现在却根本就是掠食者思维逻辑。 阿离撸着少凰的毛补充道:“那个王子应该是个恋足癖。” 我有点好奇如果讲的是白雪公主童话,阿离会不会觉得那个王子是恋尸癖。 隐居了一年,少凰也被阿离揍了一年,我也佩服它,这都一年了还想着吃阿离呢。 刚开始时我还有点担心阿离这么做会不会让少凰记恨,因为阿离每次揍鸟都揍得特别狠,在不死人不残疾的前提下怎么疼怎么来。 阿离自己完全不担心。“就算记仇,它也打不过我。” 我说:“它的资质很好,现在打不过不代表以后也打不过啊。”少凰的资质简直变态,跟阿离对掐的同时也在学习阿离,越掐越勇。 “它会进步,我也会进步的。”阿离理所当然道。 我一时无言,的确,她会进步,你也在进步,但两万年后你会失去进步的资格,从云端跌入泥沼。 揍归揍,阿离也没放下调/教的事,少凰现在的模样与野兽的差距不大,不调/教好了了没法带回家认祖归宗。不过这难度,比将狼孩教成一个融入社会的正常人还难,毕竟,狼孩的破坏力就那么点,而少凰的破坏力....只能说她和阿离不愧是双生子,更头疼的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吃了阿离。 这年头,神类吃凡人物种不算什么,因为那等同于人吃猪羊鸡鸭,但神类吃神类那性质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神类认知里都等同于人吃人,而吃到血亲头上,那就更恐怖了。让我佩服的是少凰对此毫无心理障碍,阿离倒是对吃了阿离有心理障碍但她并未觉得少凰想吃她是一件多么值得愤怒的事,反正从头到尾我是没见她对此有过一丝愤怒。 言归正传,教导“狼孩”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但阿离,我同情少凰也同情日后会跟少凰打交道的人唯独不同情阿离。 原因? 一来,熊孩子学习不认真怎么办? 劝呗,劝不动那就破罐子破摔随她去呗。 阿离偏不,她的选择是撸袖子揍鸟,死不了残不了但痛不欲生,一看就很专业。 “若你哪天能打赢我了,自然不要再听我念经,否则哪怕是演戏你也最好演出认真学习的姿态来。当然,演戏的话,你的演技得骗得过我,不然还是会挨揍的哟。” 二来,养孩子应该教孩子怎样的三观?自然是五讲四美的良好道德三观。 阿离仍不,她对熊孩子的教导....我隐隐想起两部著作,一曰《韩非子》,二曰《君王论》。 “如果遵守承诺的利益高于不遵守承诺的利益,那么自然要遵守承诺,反之则撕毁承诺。不过那个利益高,那个利益少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差异也有所不同,不过这种差异不重要,别人再无法理解,重要的还是你自己的价值观觉得哪个利益更高。” 哪个当家长的会这么直白的是教孩子承诺许下后要不要遵守不看道德,而是看利益够不够高? 我委婉表示你这么教孩子真的好吗? 阿离笑道:“我只是教它做为一个智慧生物最基本的常识。” 我懵逼,你这还只是常识?这哪门子的常识? 阿离笑吟吟道:“你如何看待品德高尚与低劣?” 我说:“性情不同,又染上了不同的颜色罢了。”世界如同大染缸,人最后会变成什么样,环境影响挺大的。 阿离道:“我倒觉得是价值观差异。” 我不解的看着阿离。 阿离解释道:“有的人价值观里认为精神上的利益胜过物质上的利益,也有人认为物质上的利益高于精神上的利益。世人多后者,因而发现前者对自己的利益影响最小时便尊其为君子,认为其高尚,对于和近似且利益冲突的后者则斥为小人。但实则,君子,小人,不过价值观差异罢了。” 我无法反驳,虽然这家伙看待事物的角度清奇了些,但....挺通透的。 不过,性情这般通透的一般不都会跑去当隐士吗? 我还没忘了眼前鸟的职业呢。 如果说阿离教导熊孩子的常识还只是让我稍微怀疑的话,那么在后来发现她还教导权力制衡以及如何控制自身情绪时我便无语了。 虽说早就知道八万年后是少凰继承了阿离的王位,但不曾想,阿离竟然这么早的时候就在为自己的身后事做准备了。 阿离教得认真,期望更是深远,但熊孩子真心不是很配合,回回都要挑刺。 教导权力制衡之术。 “那多累啊,谁踩过线就杀了谁不就行了吗?” “行啊,但天天杀人你爪子不嫌酸吗?” “谁会不怕死啊?” “人会怕死是因为利益不够高,利益够高的话,搏命又如何?若不制衡让人一开始就明白自己没有机会,就算有,成本也远远高于收益,那就得没完没了的杀下去了,说不定有一日就把下面的人都给杀光了,人都杀光了,谁来为你做事?你自己活活累死?” 教导如何控制自身情绪。 “旁人知道我的心情好坏又怎样?” “也不如何,不过是猜出你心里在想什么。” “那又如何?” “鸟傻好卖。” “你才傻。” “当你心里的想法在别人眼里一览无余时,对付你不过轻而易举的事,这和你狩猎时总会揣摩猎物的心态是一样的。” “戚,只要我够强,谁能猎杀我?” “你打得过我?” “.....” “这世上比我更强大的人很多。” 此茬不成换一茬。 “我脸上全是毛,谁能通过我的毛看出我心里想什么?”说到这少凰还问我:“你能吗?” 我道:“不能。”你丫连人形都化不了,脸上的毛又厚又密,谁特么有本事从一只鸟的脸上读出它的心思?我能看出这家伙心情坏还是不好都已经是与凤凰相识多年积累下来的一些经验,更深的就无能为力了,心理学修得再好也得有微表情能读啊。 阿离道:“她不能,但我能,你要测验一下吗?” 少凰:“....不用。” 少凰不适合走心思诡异莫测的路线,这是性格决定的,比起勾心斗角,少凰更喜欢直来直去,未来如此,现在亦然。 阿离尝试了下便放弃了。“既如此你就试着让谁都没法猜你的心思好了。” “那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可以不论什么情况都只维持一种表情,这般的话谁能从同一个表情上看出不同时候的你在想什么?” 我下意识看了眼阿离的笑容,说起来,认识这么久我有看到她没有在笑的时候吗? 出于好奇,因为不论怎么看,阿离的三观都不像是一个会去改天换地的圣人,不仅仅是这家伙的心性果决狠辣,更因为成为神尊后它并未得到什么多少利益。 不患寡而患不均。 为了不引起其它种族猜忌,神尊不能拿回凤凰族的王位,因为那样,别人很难不怀疑她会不会偏向凤凰族。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束缚,这个至高神当得比当王还不自在,对于一个修顺心意的神而言,没有因此胡来也挺稀奇的。 貌似什么都没得到,还因为处在那个位置上而遭了暗算,至今生死未卜。 既然好奇,加之阿离的性情,我选择了直白的问她如何看待神类与凡人物种如今的关系。 “弱肉强食。”阿离不假思索的回答。 我赞同,的确挺弱肉强食的。“你崇尚弱肉强食理论?” 阿离想也不想的回答。“弱肉强食本就是天经地义。” 我:“....”如此三观的你未来缘何会变成神尊?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性情三观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如果有,那多半是经历了极为震撼的剧变,多半还是不怎么愉快的那种。 如果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眼前这只鸟未来会经历什么? 阿离挑了挑眉。“看你这模样,我以后会做出和如今的我很不搭的事迹吗?” 我:“....我并非先知。” “你不是从未来回来的吗” 我:“....我哪里露馅了?” “你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以及纯澈的崇拜,并且你对我很了解,不是朝夕相处的那种了解,更像是专门研究过我。但我以前做的事情,不应该会有人研究后还对我崇拜。” “那也不能说明我是从未来回来的呀。” “所以我方才诈了你一下。” 我内心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357、外篇古今·故人归 我看了阿离教了十年熊鸟,对少凰仍旧兽性不改很是佩服,调/教之路的漫长由此也可窥一斑。只是,想想多年前见到的那个虽然骄傲肆意但很有人性和责任心的少凰,我都想转成阿离的脑残粉了,牛啊。 当然,我也有点怀疑少凰日后那副非典型性暴君的性格是否受阿离影响。 为何有这种怀疑? 自然是我发现阿离的三观不管是搁后世还是现在都挺清奇的。 举个例子,孩子应如何看待自己的父母? 正常思路应是父母有恩于孩子,抚养孩子长大,恩重如山,孩子自然当孝顺父母。 少凰在了解到自己和阿离是双生子,有父母时好奇的问了阿离自己的父母是谁。 阿离表示:“两个不重要的人。” 少凰哦了声,然后问:“好吃吗?” 阿离想了想,似是在回忆什么,竟然认真回道:“不好吃。” 少凰顿时失去了兴趣,我却惊悚了。 瑶光已经死了,阿离不可能吃到她头上,啧啧....桓寂你这是造孽太多的报应吗? 我:“.....你该不会真吃了你老子吧?”虽然桓寂能读条复活,以前也不是没死过,但死因为被亲生骨肉下锅煮....不过说起来古往今来好像只听说父母将孩子给下锅煮了的,孩子将父母给下锅煮,这还是头回听到。 阿离反问我:“吃了又如何?” 我抓了抓脑袋:“那是你亲爹。”你不喜欢你亲爹没毛病,反正桓寂也没养过你,用辜小哥的话来说,父母得抚养和爱孩子才是父母,不然毛都不是,但哪怕是辜小哥也没想过将生父生母下锅煮了呀。 阿离撸着妹子的毛道:“我又不是它生的,只是它与所爱之人一场欢好的附赠品,它只提供了一点精子。生我者,先王也,我只欠先王,却也只是欠了一桩因果。养我者,更非这两人。” 我好奇的问:“若先王还活着,你会吃它吗?” “只要不威胁到我的生命,或是与我有尖锐的利益冲突,不会。” 我:“你还真是实在啊。” 不威胁到生命,没有尖锐利益冲突就不会,那若是有,显然就会杀了。难怪少凰对于自己杀桓寂的事毫无心理障碍,本身就没有三观,有了三观又是眼前这只鸟塑造的,必然受到影响。 但也不惊讶,如果真的将亲生父母放心上阿离就不可能在利益需要时毫无芥蒂的与天帝合作,甚至联姻,日后还差点爱上杀母仇人的儿子,最后没爱上也不是因为昀息是杀母仇人之子,而是性情方面的因素。 阿离理所当然道:“它们有权力生下我,但我的生命只属于我自己,所有威胁我生命的人,纵是父母,杀之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我没忍住:“敢问你养父母是哪位大佬?” 根据史料上的记载以及我从熊猫等人哪里听来的一些信息,还有这些年的相处了解,阿离在认祖归宗之前应该是有人教导的。认祖归宗后火速继承了王位,同族教她的都是做为君王应该具备的技能,但从阿离因材施教徒子徒孙还从未下不来台过便可知,君王需要学的和不需要学的它全都会,而且还挺精通的。换做初代古神有这本事不稀奇,为了寻找道路,什么都会尝试一下,但那是千万年的累积,阿离现在可是连两万岁都没有,这就很意思了。 后世不是没有人想复制第二个神尊来,虽然神尊的性格和三观一言难尽,但除了这两点她完全碾压所有人了,尤其是才华方面。 然并卵,全都失败了。 原因是保守估计想要培养出第二个这样的全能天才来,至少要一个天资卓绝的孩子从睁开眼起接受全世界各个领域的顶尖大佬一对一教学个万儿八千年,并且这万儿八千年里这个孩子人生除了学习不会有任何别的内容,包括睡觉和休息。 谁特么能给孩子提供这种资源?就算能提供这般这般资源,那绝对是教育资源最空前绝后的浪费,就算舍得浪费,也舍不得自己的孩子遭那个罪。 所以,我是真的很好奇这么一位旷世奇葩究竟是谁养出来的?尤其是那三观,凤凰族再作死也不可能给君王培养不管现在还是后世都挺反社会的道德三观。 “我没有养父母。”阿离道。“不过看你的模样,看来未来的我也不是所有过去都被公开围观。” 我说:“在未来,你的信息挺少的。”看似很多,但干货就没几两。 “很正常。”阿离道。 我不解。 “上位者对外的形像不能太差。”阿离道。 我眼角抽了抽,大概明白对方的意思了,换了个话题。“说起来,你为何从不问我以后会发生什么?”虽然不会说,但这位从头到尾就没问过也挺怪异的。 阿离反问:“我为何要问?” 我愣了下。“正常思路....”我忽的意识到了不对,正常思路那是属于正常人的,但眼前这位就不是个正常人呀。 阿离笑说道:“不论未来会如何,我想做的还是会去做。且从你之前的反应判断,显然我未来会做出一些与我如今画风很不搭的事,我对未来自然更没兴趣了。” 我懵逼。“为何?” “既然和如今的画风不搭,那就说明那如今的我多半是没兴趣的,而如今没兴趣的东西,即便知道日后会做,如今也是不愿做的。” “那你不好奇为何你日后所为与如今不搭吗?” “不是出自我本心想做的,我不会做。既然会做,必然是因为未来发生了什么改变了我。”阿离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你确定你敢告诉我未来如何?” 我:“....”我还真不敢。 我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改变了眼前这只觉得弱肉强食天经地义一点都没觉得现在这个时代有什么毛病的鸟,但我知道,若是她知道未来,那么未来必定被改变,若蝴蝶掉了那件原本会改变阿离的事,那么日后那个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神尊还会出现吗? 答曰,不会。 不是出自本心要做的事,她不会去做。 而没有改变,阿离日后会有那样的本心吗? 那样的后果,我承担不起,也没人承担得起。 纵然我很喜欢眼前这只鸟,也很希望她日后不要受到伤害,但我仍旧不会告诉她未来八万年里的任何事情。我只庆幸自己在这个时代不会呆太久,不然我可能要眼睁睁的看着阿离如何去经历那将她变成了神尊的变故。 那特么的绝对比祖母驳论让人蛋疼,祖母驳论最多让人头疼自己还在不在。帮助阿离避免伤害,那可就妥妥的历史罪人了。 谁让这家伙修的顺心意,不合本心的事情哪怕是造福万民也拒绝去做。不过,丫要不是修的顺心意也不可能做出那样的壮举。 第十一年的时候阿离收到了一封请柬,邀请她去参加婚礼的,婚礼主角为麒麟族的王和天帝的女儿。 这组合我着实吐槽无力。 没记错的话现任麒麟族的王是先王最平庸的儿子,最平庸的儿子是如何登上王位的?自然是因为先王和先王所有出色的儿子女儿统统被天帝给宰了,可不就庸人上位了吗? 这也是当下诸神族的常态,现任王都是平庸无能者,自然,也有不平庸的,眼前这位就是,但这些不平庸的,奥斯卡欠它们一打小金人。 为毛? 这还不简单,表现得出类拔萃的都去见先王了。 诸神族的新君娶的妻子和夫君都是联姻,也就是天族。如果眼前这只鸟为了变革而催化矛盾,以至于八万年后爆发那场将所有种族卷进去的大混战,这些夫妻还是有可能相敬如宾一生的。然并卵,八万年后天翻地覆,诸神族自然抓住机会与天族翻了脸。 这种情况下,这些联姻的夫妻和他们生下的孩子就有些尴尬了。 天族跟它们联姻可不仅仅是联姻,还打着通过流着天族血液的帝子帝姬控制这些种族。也因此,这些新君和自己的骨肉关系与正常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略有些不同,若是平庸无能且甘心被天族控制的王自然不用愁(这类在改天换地都被同族给宰了取而代之),但那些奥斯卡影帝显然不可能甘心被控制。因而有的王选择了趁着亲生骨肉尚在襁褓中将其扼杀,有的王更狠,在婚前就给自己做了绝育手术。 麒麟族的王属于第三者,中人之姿,改天换地后主动禅让比自己更出色的堂弟,也是那会儿唯一一个失去王位后还没死的王。这家伙与妻子有一对儿女,下不去手扼杀,便故意将亲生骨肉养成了废物点心,至于妻子,在大战时就被他给杀了。 总的来说,联姻所产生的后代是最无辜的悲剧。 自然,事无绝对,有悲剧的自然也有不悲剧的,有个大佬在理清了自己父母的关系以及自己的处境后果断杀了自己的父亲成为了新王,继位没多久又让自己的母亲因为悲痛过度而殉情了。 我问阿离:“我要去吗?” 阿离不解:“你认识扶墨?” 我道:“不认识。” 阿离道:“那你去参加他的婚礼做甚?” 我愣了下。“你放心我离开你的视线?” 这些年阿离虽然没离开这座山,但并未断了与外界的联系,做的事情可真不少,其中大部分都是杀人灭口,免得日后少凰的神孽经历被翻出来。 也正因此我才十余年来寸步不离这座山,怕一走出去就没命了。 阿离有一瞬的无言。“未来的我很可怕吗?” 不可怕吗? 见过为了变革不顾一切的,但没你这么不顾一切的,不仅压上了自己的命,还弄得世界大乱(字面意思上的)生灵涂炭。虽然知道后者是变革必须的前提条件,但正常人也做不来呀。 许是我的表情太过明显了,阿离无奈道:“我不知未来的我是怎样的,但如今的我并未丧心病狂到为了灭口胡乱杀人。” 我怔了下:“我知道少凰曾是神孽。” “但你不会说出去。”阿离道。 我:“....”所以是我想多了啰? 我离开的时候阿离也收拾了东西要离开,带着少凰一起离开,我正想说少凰如今的情况不适合带出门很容易让别人出事,这丫现在都还没放弃吃掉自己的亲姐姐,忽见阿离取出了一根赤金链子,一端拷在了少凰的爪子上,另一端系在腰间。 阿离想了想,大抵是觉得还不够保险,又取出了一个我很眼熟的鸟笼子将少凰塞了进去。 我:“.....”突然觉得少凰在未来的岁月里哪怕已经放弃吃阿离了仍就和阿离斗得不可开交也可能不全是熊的。 虽然能理解阿离你是因为少凰的特殊性才这么粗暴的养妹子,也知道你自恃少凰不可能打得过你,但....两万年后它却是碾压你呀。 与阿离分开后我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先去找仇家。 那个引导宁渊来杀我的家伙,我对其很是佩服。 那家伙也是一只神类,是风君子的爱慕者,不过,风君子对她没兴趣,反而对我有兴趣,因而看我不爽。对此我也没当回事,她对风君子有兴趣,我没有啊,你追你的,我拒绝我的,互不相干。 不过,后来出了一些事,风君子救了我,我问他想要我如何报答,这因果太大了,得还。他希望我嫁给他,然后我们定了一个约定,结婚十万年,十万年内我若还没爱上他,到期离婚,若爱上了,那就不用了。 我没爱上风君子,但到期也没离婚,我挂了。 害我的那家伙,根据一些残存的史料显示,她最后还是没追到风君子,最终死心爱上了别的人喜结连理。 如果我不是被她给弄死了,我真想夸她一句你真洒脱,强扭的瓜不甜,折腾别人也折腾自己,但考虑到她放下之前把我给害死了,我便只想让她也想想被活活吃掉的滋味,为此不惜穿越时光。 花了三十年终于找到了她在这个时代的线索,奈何时间误差,我晚了一万年,她在一万年前就死了。 我郁闷得想吐血,我就这么一次机会啊,真特么悲剧。 郁闷的打听了下那人的死法,忽然发现因果其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虽然我没让她体会到被活活吃掉的滋味,但别人让她体会到了。 那人和她的儿子被一只神孽制成了肉饼被她的丈夫给吃掉了。 据说那个男人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儿被剁成肉酱做成肉饼再被灌进嘴里的,因此后来就疯了。 我:“.....多大仇啊?”被活活逼疯,心理阴影可想而知。 多大仇没人知道,反倒是那只神孽的名字让我的眼皮有点跳。 那名神孽单名一个离字。 应该不是我想的那位吧。 到底是王,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名声还要不要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家伙都能在自己的登基典礼上搞烹饪。 而且,算算时间,那一家子受害的时间貌似那人还没认祖归宗。 我觉得自己没必要再记着这桩仇了,于是乎转头就往西去。 尘寰和我一起来的,不过这趟穿越之旅连时间落点都没个保证,更何况空间落点了,不过对此我们也有所准备,出发之前就约好了在昆仑山见,一来是这个地点比较好找,二来我想让娲灵见见尘寰。 我当年飞升的时候娲灵又跑出去浪了,几十万年都没回来,我的婚礼绝对不能少她,未来没法通知,那就于过去通知让她到时记得别嗨过头,记得回来。 自然,找娲灵之前我还得先离婚,虽然按着约定,也算已经离婚了,但个人感觉还是当面锣对面鼓的说清楚比较好,省得以后有什么隐患。毕竟,在未来的那个时代风君子虽然已经销声匿迹,但死透了没却不得而知,我可不想哪天突然被人骂负心薄幸加重婚罪,尤其是后者,那太踏马尴尬了,还是再婚之前处理干净妥当了毕竟好。 风君子在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活跃了,这也正常,时代已经变了,而且,故人陆续挂了,风君子的性子再洒脱不羁也不可能还能保持原本的心情。 事实也的确如此,再见到风君子,我都有些认不出来,记忆里的风君子是一个像风一样洒脱和意气风发的神类,现在的风君子却是透着一种沧海桑田的味道。 如此漫长的岁月,显然不仅仅我经历了许多事。 我看出来了,他也看出来了。 故人重逢竟相视无言。 过了好一会,我道:“好久不见。” 风君子道:“七十一万年没见了。” 我:“....嗯。”你沧海桑田的七十一万年,我足以令星辰生生灭灭的亿万年。 “活了就好。”风君子叹道。“大家都....终归是有人回来了。” 一番叙旧后我提出了自己的来意。 风君子瞧了我好一会,忽问:“你有喜欢的人了?” 我怔了下,道:“是有了,但我寻你解除道侣关系与他无关,我当年并未对你动心,有他没他,时间一到还是会与你解除道侣关系。” 风君子道:“你很爱他。” 我:“....”咱一定要纠缠这个问题吗? 风君子很洒脱的与我解除了我道侣关系,离开时我回头望了一眼,那个身影仿佛笼罩着沧海桑田的孤寂,然我不是那个适合他的人。 并非每对跨越生死后还能再见的道侣都能再续前缘,何况我与他的前缘还那么浅薄。 抵达昆仑山是在六十多年后,倒不是我想这么慢,而是妖族诸多种族联合起来叛乱,神族派兵镇压,打得相当热闹,我不想生事,只能一绕二绕再绕,避开各个战场。 虽然挺想去围观的,尤其是好奇妖君的风采。 与阿离相处了十余年,我深深佩服那位会在日后和阿离谈恋爱的妖君,诚然,阿离的人形很出色,成年后只会更美,鸟形的话看少凰也知道差不了多少,但阿离的三观和真正的性格....妖君真勇士也。 顺便也好奇什么样的男子(也可能是女子)竟能让阿离那种奇葩动了真心。 与娲灵的重逢没有相顾无言,唯有抱头痛哭。 飞升后我回了许多故地,沧海桑田,故人皆不在,整个世界都是陌生的,那种悲凉真的无以言语,当娲灵抱着我哭的时候我也忍不住了。 哭着哭着便觉得哪里不对劲,扭头一看,阿离与少凰正一边吃着瓜一边看着我们抱头痛哭。 阿离的造型颇为奇特,脑袋上坐着只黑乌鸦,宽袖里藏着一只不时探出头观察的白白胖胖的人参娃娃....呃,白玉参?我记得白彧的本体就是白玉参? 很好,不论是我还是娲灵都哭不下去了。 阿离好奇的问:“娲灵姨母您认识这个从未来回来的人?” 娲灵怔了下。“未来?” 我笑道:“我从很久以后回来找你报平安的,感动不?” 娲灵皱眉。“你回来的那个时代我莫非已死。” 我说:“没有,你还活着呢,但你浪得我找不到你,便跑到这个时代来通知你准时参加我的婚礼。对了,红线给我一根。” 娲灵哦了声,递给我一根红线。“动真心了?” “对啊。” “是什么样的男子?还是女子?” “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雄性雪狼。” 阿离问:“皮毛手感如何?” “油光水滑,手感超好。” 阿离的眸子噌的亮了。“待他来了我能摸摸吗?” “你怎知他也在这个时代?” “猜的。” 娲灵无语道:“有些时候我真的很怀疑她不是凤凰的子嗣,而是你的子嗣。” 我懵逼。“凤凰的子嗣?”不是凤凰的子孙瑶光的吗?“我记得它们的母亲是瑶光。” “瑶光乃凤凰转世之身。” “据我所知....”那俩奇葩姐妹是还没出生就死了老娘的。 娲灵咬牙切齿:“桓寂那个混蛋害的!” 少凰坐在阿离的脑袋上吃着瓜随口问:“桓寂谁呀?好吃吗?” 阿离随手一枚仙果怼进少凰嘴里。“没果子好吃。” 少凰艰难的将果子吞了下去,表示自己对桓寂没兴趣了。 娲灵:“....” 故人相逢不免一番叙旧,我也顺带了解到阿离两只为何在这。 阿离被找回去认祖归宗之前并非族人先找到她的,而是娲灵先发现她然后通知了凤凰族的,因此阿离每隔五百年都会来探望她这个长辈。 值得一提的是,据娲灵所言,那会儿的阿离挺....危险的,周身气质都透着危险的味道,现在....更危险了。 我瞅了瞅浑身气质温和无害的阿离,表示赞同,摆在明面上的危险和看着无害实则危险的危险,自然是后者更令人悚然。 怎么做到的? 娲灵沉默了一瞬后回答了我的问题:“她当年戾气过重我建议让她习音律陶冶性情。” 我秒懂。 古人云字如其人,但历史上不少败类混蛋都写得一手好字,这条定律可想而知。同理,以音律陶冶性情的靠谱性可想而知,阿离的性情很难说陶冶好了没,但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倒是真的。 听了我的话娲灵的神情更古怪了。 我不解。 娲灵道:“她当年看着也挺乖巧可爱的,但我的感觉比较敏锐。” 我眼角跳了跳。“现在呢?” “感觉不出来了。” 我只想问,阿离你究竟将顺心意给修成什么样了?修顺心意的不都是气质与内心一致的吗?怎么到你这就天差地别了? 娲灵问了我当年究竟怎么死的,我将前因后果都说了说,不免提到那个引导宁渊的家伙,便好奇的问了阿离一句:“你和她有仇吗?” 阿离懵逼的看着我。 我讲了下自己打听到的信息。“看你这样子,看来不是你。” 阿离道:“是我,不过死在我手上的人太多了,又是那么多年前的事,一时之间没想起来。” 我:“....”你们姐妹俩一定要走杀人如麻路线吗? 娲灵问:“为何那般做?” 阿离道:“那个男人在娶妻之前风流成性,曾玩弄过一个妖的感情,还有过一个孩子,不过后来嫌弃妖的身份卑贱,加之腻了便喜欢上了别的人。这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他后来收心要娶的女子对他以前的乱七八糟很介意,他便处理了下。那个孩子死了,妖则侥幸活了下来。” 我道:“你是为那个妖报仇?” 阿离摇头。“那个妖临终时的遗愿是让那个男人生不如死,但她已经被我给吃了,不可能报复回去,我便允诺圆她的遗愿。根据我的观察,那个男人甚爱其妻与其子。” 我秒懂。 别人甚爱其妻与其子,你便剁了他的妻儿做肉饼喂他吃,这倒的确能让人生不如死。 但,完成食物的遗愿。 阿离你的脑回路....着实清奇。 阿离在娲灵这里玩了两年没等到尘寰撸不找狼毛,只能带着遗憾同一鸟一参娃娃告辞了。 我陪着娲灵喝了四十年的茶,喝得妖族叛乱都被平定了终于等来了尘寰,要不是有办法知道他的生死,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死在这个时代了。 尘寰不是一个人来的,确切说是被送回来的。 送他回来的是妖族的一位妖圣,也就是上仙境妖族,名唤凤梧。 回来这么久,我还是头回见到气质如此出众的生灵(阿离的气质出众得无与伦比?是很无与伦比,但问题是她所流露出来的气质是真还是假很值得商榷,丫每次易容后的气质都和皮相合得天衣无缝,奥斯卡欠她一百打小金人),温和包容,整个人仿佛巍巍青山莽莽林海,乍看一般,再看还行,三看挺有味道的,越看越有味道。 尘寰:“....你有主了。” 我道:“欣赏一下而已。” “我吃醋了。” 我不舍的收回了目光。“行了,我不看了,你怎么把自己搞得这么惨?” 虽然不至于快死了,但一条命也去了九成,有得调养了。 尘寰顿时语塞。 我不由眯起了眸子。“你干嘛去了?” 尘寰一脸心虚。 你不说? 没关系,这里又不止你一个知情人,不还有凤梧吗? 尘寰的经历比我精彩多了,虽然我千叮咛万嘱咐不管落到那个时代都要远离战场,但这家伙在与我分开后为了抄近路....好死不死的撞上了突然出现的战场,被卷进了战争里,而他又是个妖,为了活下来自然只能帮妖族。不过历史就是历史,没法改变,就算能改变,那种大能满地的战场他能活命就不错了。 尘寰也有自知之明,因此在战场时不惜一切都要活下来,也真的活下来了。 “你这运气....”我蹙了蹙眉,好似少了点什么。“为何妖圣会亲自送你来此?” 妖圣可是仅次于妖君的存在,有那么闲吗? 妖圣当然没那么闲,之所以送尘寰回来也是因为妖族惨败,妖君被打成重伤,尘寰跑路时遇见了被神族打飞的妖族,犹豫了下还是冒着被神族追杀的危险救了他。也因此,他要来昆仑山时妖君为了报恩也怕他在半道上让神族给干掉,便让凤梧送他。 “你见过妖君?他什么样”我好奇的问,阿离未来的情人和孩子他爹,加真勇士啊。 尘寰无语:“你认识他?” “不认识,但不久前见过少凰和她姐了。” 尘寰秒懂。“妖君是一位很是粗犷的伟丈夫。” 粗犷? 阿离日后喜欢豪放粗野的类型? 这能处得来吗? 答曰:处得来处不来不知道,但他肯定不是后来和阿离相恋的那个妖。 妖族战败,做为先挑起的战争,又打输了战争的一方,自然有负战争的全责,在诸多因素的调解和妥协下,妖族没被赶尽杀绝,但妖君与大半妖族高层则做为战犯被处以极刑,妖族元气大伤,一落千丈。 死人显然不可能在几万年后和阿离一起在天族储君的头上种草。 新的妖君? 妖君和大半高层都被杀了,直到我离开的时候妖族都还是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