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的爱情》 第一章:我就这样被雷击中了 小学升初中,假期的最后一个周末,我被老师一通电话召唤去新的教室布置黑板报。理由是宣传委员一个人忙不来,文娱文员得帮点忙。 我很不爽,非常不爽,原因有三。 其一是凭什么还没开学就要我回学校干活? 明明今天是放假的最后一天,这还不是一个普通的假期好吗?这小学毕业的假期,可是我人生中至今为止唯一一次,唯一一次在暑假快过完的时候,竟然还在疯玩的,而没有为假期作业通宵达旦哭爹喊娘的假期啊! 到不是因为我转性变成了勤奋的好学生,而是小学升初中的这个暑假,他没有假期作业啊! 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好假期不能玩个彻底,那感觉就像好不容易遇到了黑色台风警告,学校停课一天,你却发了神经出门太早已经到学校,被校长因为安全原因留在学校不能回家。要多郁闷有多郁闷,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这样重要的一天,竟然,竟然让我回来干活? 其二是凭什么还没开学就内定了宣传委员? 既然是民主的社会,号称是公平选举,就该有个民主的样子嘛。虽然小学那么多年来,这班长那委员,没有一次不是老师内定的。但现在连正式开学都没开始,就腆着脸大剌剌的的说什么宣传委员,着实让我有点儿愤恨。尤其愤恨的是,我竟不知道,这个宣传委员是个何方神圣。 其三是凭什么内定的宣传委员不是我? 我当然没有不爽自己被内定为文娱文员,因为我一向客观的把自己封为“琴棋书画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不当文娱委员老天都会看不过眼的文学气质美女”,可想而知老师把我定为文娱委员是多么天经地义深思熟虑的事情,也足以见得我这个初中的班主任,是多么的聪明多么的有见地。 就算是开学后公选文娱委员,也一定百分之百是我,没跑票的啦!所以咯,先定下来找我干活,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既然我是如此的“琴棋书画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不当文娱委员老天都会看不过眼的文学气质美女”,为什么这个宣传委员竟不是我,这老师,可能还是有走眼的时候。 心里默默数落了老师和那个不知名的宣传委员好大一顿,但不爽归不爽,内心不大不小的斗争了一翻之后,吃完午饭,还是乖乖的做回好学生屁颠屁颠回学校了。 新的校址在一个车程15分钟的小郊区,当然,这里的车程,指的是骑单车。 要到学校,必须骑车经过六车道的车来车往大马路。记得我很小的时候,这个马路只是一个二车道的“类”乡间小路。虽然路的宽度跟乡间小路一样,可两边没有鸟语花香等等乡间美景,只有傻乎乎的楼房和稻田。后来长大一些,又是封路又是堵车的弄了大半年,整出来一条四车道,算是正式跨进了马路的行列。谁知再后来它竟给我变成六车道,我看这个架势走下去,迟早要往十二车道上跑啊。 看来这马路,也是一条向上的马路,积极的马路呢。 顺着马路骑到尽头,在红绿灯口拐进一条小路,马路的前身,就长这个样子,是个长长的林荫夹道。我那个爱显摆学问的妈,总愿意在这条路上指着无辜的树教育我说这个叫大叶桉,这个是小叶榕,这个是藤本植物,那个是木本科目。我总是表面上乖巧的露出崇拜状,心里翻出无数个白眼想关我屁事我又不是袁隆平。 但我还是很喜欢这条路。因为樊茂的大叶小叶,交错垂落的枝子和须须,过滤掉许多浓烈的艳阳。扬起脸,午后的夏日微光,淡淡光斑打在脸上,撒在身上,树影婆娑。这种时候我总会很公主梦的幻想自己全身都在发着金光,连空气都有阳光的味道。 这个上学之路,还是挺美,挺美的。 一路贪看风光,慢悠悠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过了老师要求的时间。好吧,我承认反正我从来也不是个守时的人。 偌大的校园停车棚里,孤零零,只停了一辆单车。这个,嗯,我想,就是那宣传委员的车了吧。 一个老式的28寸大单车,军绿色带着点儿锈,座位又黑又硬梆梆,中间有条横梁。很老很旧很像小时候爸爸把我踹下去几次,夹手指几次,又小腿卷进车轮几次,翻车几次的那种大单车。 我打心底里从鼻孔“切”了一下,心想这个宣传委员的车简直弱爆了,这么难看这么老的车,也好意思骑回来?当下就把我崭新崭新的银色变速车,高调的放到了它旁边。好让它在未来的几小时里自己反省反省,羞愧羞愧。 后来回想,才发现那是我三年初中生涯里,唯一一次见到学校的单车棚空荡荡的样子。 灰扑扑的水泥地面,栏杆是铁锈红的颜色。太阳穿过墨绿的遮阳顶篷,不那么繁杂,不那么吵闹,静悄悄,停着一大一小,两部完全不搭调的单车。 顺着老师给的指示一路摸索来到三楼,班级的牌子明显的挂在几个教室门口。 是了,就是这里,初一(2)班。 推开门,教室里,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规矩穿着校服的白衬衣蓝裤子,一丝不苟的样子。白色的校服泛着太过干净的淡蓝色荧光,扎进裤子里面。蓝裤子见不到一丝褶皱,笔挺的讲究模样。从背影就能看出是个百分之一万的好学生。 男生手里拿了根大红粉笔正描着黑板上天安门的边儿。听到我开门的动静,转过头。 哦!原来是他。 这是爸爸同事的孩子,从小到大有过许多的耳闻,比方说学习成绩如何好,比方说才艺如何多,比方说如何听爸妈的话,等等等等。到是没听过,这孩子近看,长得也还挺不错。从幼儿园到小学,这么些年我在二班他在一班,我在舞蹈团他在合唱团,算得上是半个同学,却是个叫得出名字却见面不招呼的尴尬关系。 爸妈教给我说见人要礼貌的微笑,学校教育我说见人要礼貌的握手。但他们都从未教过,这种说得上认识也说不上认识的尴尬关系,是该握手还是微笑,又亦或是,有别的什么法子? 我只好硬着头皮,伴随着认出来了的恍然大悟,堆出一抹极为友好的笑。既然微笑,都能让楼下保安帮着收快递拿信件,我估摸着,笑一笑,总归没错的。 该同学却极其不给面子极其不礼貌的看了我一眼,就漠然的回过头去,继续他的工作了。 这一回头不要紧,让我一颗小自尊心,“叭叽”摔那儿了。 唉我说这个人怎么回事,要说他总该是也认识我的吧?那为什么一副陌生人的样子?不然退一万步说,哪怕是陌生人,我们也将要成为同学,将要变成不陌生的人啊,怎么连个招呼也不打? 拽个屁啊! 我憋了很久把这话咽回肚子里。末了赞许了自己一把,果然我真是一个大度又善良的好姑娘啊! 但是他这样不利于团结和平的反应,是要我帮忙呢还是不要?我是开口问问呢还是不开? 开口一问显得我何其讨好何其掉价,好像我一个文娱委员上赶着要来帮他出这个板报。 不开吧,你说人都回来了,总不能就这么走吧。 这样纠结着,我有时候都怀疑是妈妈记错了日子,自己应该是天秤座才对。 于是我斟酌再三,客观的决定看在他难看单车的面子上心胸宽大的原谅他。 “唉王子兮,要我干点儿什么吗?” “写字吧!”言简意赅的递过来一个草稿纸。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小字,显见得是他提前构思的内容。 接过纸条,我反而没头一回他没理我时那么生气。一个是我竟然不争气的有点习惯他这个调调了,一个是我想我有点了解,大概这个人天生就这样一副见了神仙也不理不睬的鸟样。我猜,他那个臭脸也许对谁都一样,到也应该不是我的个人原因。于是我也懒得跟他计较这个言简意赅加诸在我摔倒小自尊心上的痛楚。 我是什么人啊,我至于跟他计较吗我? 默默找个粉笔头,不发一语我也埋头写起来。 教室门前有许多大榕树,三楼望出去,正好是茂密的枝叶。很多长和短,老和旧的须须垂下来,据说那是它的跟。在空气里吸收养分的跟,天然就比扎进土壤的跟要特别许多。在这样特别的根须和枝叶的间隙,有阳光,和蝉的”吱吱”声。 教室的里面,有一高一矮两个瘦小的身影。粉笔写在黑板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那年的夏天,好安静。 许多年以后,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正式的对话,竟然是“写字吧”这三个奇怪的字眼。别人的初次见面都是些无语凝望泪千行,亦或者阳光灿烂相视而笑。而我们的对话,却停留在这里。但也许,就是这无稽的一句话,才让我牢牢的记住,记了那么的,那么的久。 我想,到老到死,我还是会记得,那一天他淡淡的背影,修长的手,递过来一个难看的皱巴巴的纸团,冷漠的说“写字吧。” 王子兮很快画完了他的大天安门。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我想挑衅发问“天安门跟开学有半毛钱关系?”的问题,不想给我机会。跟来时的沉默如出一辙,他扔下粉笔,转头走了。 黑板上的”嚓嚓”声变成”嚓”,小小的,慢慢的。 我心里气的快要爆炸! 画好了就走是有多了不起,我还没写完,他这样一走了之,不用跟同学交代进度吗?不用相亲相爱一同工作吗?不用最后检查整体效果吗?这样的工作态度还宣传委员咧,宣传个头啊委员! 化愤怒为力量的事情很符合我的一贯气质,不一会儿我就在内心的咒骂声中完成了初中的第一份黑板报。好吧我承认,是合作完成。 “欢迎新同学”的大标题下面有高耸的天安门,向四周射出金色光芒。周围有各式各样的励志小句,抒发许多恨不能读书不睡觉,恨不能读书不吃饭之类的指天毒誓。 虽然我不理解天安门跟好好学习和欢迎新同学的关系,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板报设计的,是挺不错的,嗯,挺不错的。 我果然,是一个宣传委员的好料子啊!老师果然,是瞎了眼才没有选我! 既然写完画完,时间尚早,我有些困顿,懒洋洋的打算休息一下再回家。 伸个懒腰走出教室,趴在阳台上看着这个此时只属于我的校园。未来三年我们学习工作战斗的地方。 和所有子弟学校一样,我们学校的学生少老师少,一个级撑死100来号人。来自一个工作系统的子弟嘛,能多到哪里去呢。为这么少的学生建设的校园设施,自然都是节衣缩食型的构造。 凹字形的教学楼,四层高。一边是固定的年级教室,一边是会议室音乐室美术室等特定教室。走廊的尽头,是老师们的办公室,门口绿油油不知道种的些什么植物。凹字里包裹着一个小小的篮球场,短的不能再短的小跑道。跑太快就担心撞墙上的那种。 我当时属于没见过大蛇屙屎的井底之蛙,还以为有篮球场有跑道的学校就是标准化高科技大学校,还暗暗窃喜子弟学校投入良多栽培后人。后来等我上了高中,大学,才发现那些校园里面可以存在的东西,原来可以这么多。宽广的草地,大片的广场,高耸的牌坊,数十级阶梯的教学楼,不可或缺的“霍英东纪念馆”,还有偌大的网球场篮球场足球场运动场。 我却独独爱这个,小到连跑道都只有60米的初中校园。 也许是因为篮球场边种着的玫红的白的三角梅,艳艳,正开着。 树下有栀子花,开花季节没到,只有绿油油的叶子在那儿一晃一晃。旁边有个白色的身影,也在晃晃悠悠,骑着单车。 咦?白色的身影?28寸单车? 怎么这个人没走,却跑来校园里,骑上单车了? 我有些了然。 王子兮,这个别扭的男生,他也许不是我想象中的不负责任。等在这里,是为了检查最后的结果吧?没等在教室,是他也担心尴尬,又怕我没话找话说的无聊吧? 这么想来心情忽的大好。定睛看过去,打算招呼他上来看看成果。那边的白色身影,也鬼使神差的抬了头。 眼睛对眼睛,瞳孔对瞳孔的直视。一下子,我被什么定住了。 那一眼,似乎扎中了我心底某个特别柔软的角落,有微微的刺痛,莫名的甜殇,又酸酸楚楚的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暖触感。好像霎那间被阳光填满了全身,又好像一个气球“嗤”的一下被扎爆。一种不知名的液体透着光,哗啦啦的流淌开来,瞬间浸透我的全身。 这样大的太阳,竟然,有点冷。 脑子里嗡嗡的没有想法,天旋地转的几乎昏倒。原来,我竟然中暑了。第一次知道,中暑竟然会有这五味杂陈的感受,挖的心里一阵阵空,又一阵阵满。 随后我听见,28寸的庞然大物,轰然倒地。玉树临风的白衣少年,潇洒的跌了个,狗吃屎。 我又愣了。果真是日头太毒,连王子兮,也中暑了。 我这个人平衡感极差,动不动就左脚跟右脚过不去,每天都在摔跤与不摔跤之间斗争。但是我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见不得别人摔跤。哪怕你是天王老子还是总统首相,一旦摔跤被我碰上,必然是笑的个天翻地覆,地老天荒。 为这个没少被我爸毒打,因为有几次我爸从单车上摔下来我也笑了好一会儿。我自己也觉得这么没爱心的行为跟我本性不符,可试了无数次,就是改不过来。看到了,还是要笑。自己摔了,也要笑的比摔的时间还久。 奇怪的是,这次见他摔倒,我竟没有笑。 天可怜见,我爸的毒打教育,终于有成效了! 正庆贺自己的进步,想着要不要去扶他一把。也有点担心,不知他有没有受伤。没等我反应过来,王子兮却一屁股爬起来,一溜烟跳上车,逃了。 速度之快让我不禁怀疑刚刚的一幕是不是我幻想出来的。 速度之快让我也没来得及叫他检查板报的结果。 速度之快让我没问出口的一句“没事吧?”含在嘴边,化了。 他就这么飞快的逃走,再也没有回头。 第二章:有的人,天生就能闻到爱情的味道 开学的那天,再次走过那条长长浓密的林身边穿着同样衣服的人经过,我在他们面前油生出来一种“老子早来过啦!”的骄傲快感。很有一些不要脸的兴奋。 欢欣鼓舞的来到教室,看到一张张从小一起长大的,同班,或者同级的熟悉的脸孔,哦对了,还有一个算不上熟悉其实又不觉得陌生的冷漠表情,加上,那么一点尴尬的脸。 在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逐渐了解王子兮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的耍帅装酷爱面子,早已经到达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程度。这样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可丢的翩翩白衣少年,竟然在人前毫无防备跌个狗吃屎。我偷偷的猜想,在他的一生中,这都怕是一个无法磨灭的污点吧。其污悔程度堪比总统竞选忘词发呆,或者守门员被足球砸昏等等,这类几率极低极低,一旦发生却让人终生难忘的案例。 当然,这个案例终生难忘的人,不止他,也包括了我。 我默默旁观他对待每个人一样冷淡的表情,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就能跟谁都不说话都不打招呼的淡漠。看他十分刻意的不跟我目光交汇,那个傲娇又尴尬的神情,真让我打从心底窃笑出来,恨不能立马拉着他询问当天摔跤的后续。但又想想,男生有多爱面子多在乎尊严,这样一说可能王子兮同学就要把我和冷淡对待的人群做一个明显区分,划为老死不相来往的一类了。三年的同学生涯,也许,会有许多的交集,还是不要把自己的后路断绝比较好。 事实证明我英明神武的智商加情商加第六感又再一次拯救了我。我和王子兮的交集,原来牵扯了那么久,久到,我都不记得当初我们四目相对的一眼,他是不是真的,从单车上摔了下来。一切,原来只是我的幻觉吗? 小学直升的子弟初中,就是一个哪儿跟哪儿谁跟谁都认识的地方,所以即便是中学的第一天,也未能逃脱小学七年级感觉的腻烦。 成绩一直好的同学零负担成为中学老师的掌中宝,小学成绩不好的坏孩子也毫无悬念的扎进老师手里,乖乖当他们的肉中刺,戴上一顶“重点观察对象”的帽子。 于是乎,王子兮这种传说中成绩如何好,才艺如何多,并如何听话的好孩子,自然就毫无压力成为老师眼中的苹果心尖尖儿的肉。 当然,我个人以为,这中间他的长相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试想,一个书呆子,印象中就应该是戴眼镜,死矮的个子,满脸青春痘,最好,再加上一点雀斑。偏偏他王子兮生就一个瘦高身材,长胳膊长腿,连手指头也修长的令人发指。皮肤不顶白却让人讨厌的细致,细长的眼睛微微上翘,看起来很刻薄的嘴时刻紧抿。 那个时候还没有桃花眼一词来形容这种勾魂眼睛,也还没有开始流行韩剧,所以我们都不知道,这种不属于经典高鼻子大眼睛美男子的长相,到底算不算帅。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没有浓眉大眼,看起来却还是赏心悦目的很。 后来我长大以后,开始追着看一出又一出生离死别韩剧的时候,坊间流传中一个词“花美男”。我一拍大腿恍然大悟,这就是对王子兮长相最完美的诠释。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在老师的眼中,我也是好学生一枚。成绩优异人缘佳。又再次体现了我智商高情商更高的完美特质。只是我一来在别人眼中长得不算美(自己眼中当然是最美的,他们眼睛都瞎了),二来骨子里还是个人前听话人后捣乱的叛逆个性。于是在老师的眼中,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全心全意一心向善的王子兮。 老师把我们叫到办公室,对我们的勤劳肯干黑板报表示了私下的肯定,并非常不民意的把我俩一并选为班长。 “开玩笑吧老师,当然我是正他是副啊,谁要给这种骑车都会摔的人当副手。”外表刚强内在怂货的我,心里叫唤了几嗓子,终究是没把这个“谁正谁副”的问题说出口。 我想,王子兮此刻的心中,应该也是咆哮着想搞清楚谁是老大的问题吧。但他果然是老师最爱的乖学生。只是乖巧的点了头,就转头走出了办公室。 我本是个不把自己当外人又受不了安静空气的人,跟在他身后忍不住就问出心中疑惑,说你觉得老师到底想给我俩谁当正的呢?老师为什么不当众表扬我俩的黑板报呢?老师到底是喜欢你比较多还是我呢?吧啦吧啦,吧啦吧啦。 办公室到教室中间,经过长长的走廊,我哔哩吧啦的说,他三两个字的回。 我们就这样,走过了三年。 十几岁的年华,繁重的课业我们会逃,憧憬的爱情,却是不想躲避的必修课程。在小学毕业的姐妹聚会上,我们几个春意荡漾的女生,就豪情壮语的期待轰轰烈烈爱一场。到了中学,当是大有作为的时候啦! 让早恋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于是我们常聚在一起展望未来。从可以衡量的身高体重,到难以估计的人品幽默。一条一条列出我们那个他的模样。 那时我并不知道,我追逐的所谓爱情,已经在我心底开了花。 班上的许多女生都喜欢那个不爱说话不爱笑,甚至从不正眼看女生一眼的瘦高少年。她们背地里害羞的称呼他“王子”,取的是他名字的前两个字。不得不说,这名字起的真可谓毫无心意也无新意。但凡好看点儿的男性物体,难道就非要叫这个名儿吗?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美男子,非要用个外国名儿? 叫潘安不行吗?真是帮没文化的! 她们总是叽叽喳喳聚在他经过的地方,三五成群面红耳赤的说着悄悄话,然后“嗤嗤”的做花痴般傻笑。王子兮总是像聋子一样听不见那些傻乎乎的笑,目不斜视的从人群间走过,很柔顺的头发飘啊飘的。无屑的秀发撒过一地春风。 想必,是用了海飞丝。 当然,这些人里面没有我和我的好姐妹婷婷。在我的标准里,我的他应该是阳光大男孩的长相,大大的眼睛,爽朗的笑声。成绩好,爱运动,朋友满天下的豪气。可惜班里没有这样的人,连有潜能的苗子都没有,可惜的很。 婷婷的他,要是成熟稳重细心照顾的,长相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成熟。成熟这个词,当年我是真心不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青春少艾,要找老人家来谈恋爱?在我的脑子里,成熟,就是老人家,很老很老的那种。 既然要的是成熟,一个初一的班里,肯定也没有符合婷婷条件的人。我们俩很爱哀叹自己命运何其多舛,何其可悲。眼看着要白白浪费这三年青春时光。真不知是上辈子做了什么错事,这辈子混的这么惨。 婷婷是比我还瘦的女生,很白,而且高,眼睛超大。以现在的审美眼光来看,绝对是超级名模的标准。只可惜当年我们都没能高瞻远瞩,我们的眼睛,才是瞎了呢!我们都以为,身边和她最像的物事就只有竹竿而已。 包括她自己也很缺乏想像力和远见的痛恨自己的皮包骨头,每天和我一起拼命的吃各种补品营养夜宵牛奶,为圆圆的脸努力不懈。结果,我在上高中的时候终于不负众望吃出了一身肉,她那竹竿身材却从未走样,白费了她父母多年辛苦熬炖的汤药。 我当时发明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自以为自己是苏格拉底转世。很喜欢问别人“你说你喜欢他,你要怎么证明?”逢人就问,从父母到朋友,甚至我的小表妹也被我问过好几回。但是他们的答案都让我很不满意,因为大多数人说的都是极度统一的场面话,不是“我也不知道!”就是“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到时候!”这话真是听的我无名火起异常想打人,我哪知道什么时候是“到时候”?万一我没发现“到时候”已经到了,白白错过了,可怎么办?万一我一生唯一的爱,就在那次没发现的时候过去了,我岂不是要孤独终老? 真是想想都气人的不负责任的回答! 好在我还有聪慧的婷婷。她给了我一个稍微靠谱的解释。她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么你见不到他就会想他,见到他,却又不敢看他,脸红心跳的厉害。 掷地有声。 婷婷她,才有可能是三毛转世,张爱玲托生啊! 我根据她的描述细细分析了下自己的状态,班上我不太敢看的男生,似乎有一个。我们因为工作被安排待在一起的时间很多,可是我真的从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但是,随波逐流是那么不特别的事,我不愿意也不绝对会承认,自己的眼光,跟那些叽叽喳喳的花痴女生竟然一样。而且我喜欢的人必须要是阳光男孩,怎么可能会是这种阴郁的人? 我解释了一下,这其中的原因,必然跟数学里的推演公式一样,从“喜欢他”,可以推出你不敢看他,但是从不敢看他,不一定只能推出“喜欢他”这一个原因。 我很满意自己这个解释。天衣无缝。 再说了,我的眼光怎么会和那个谁谁谁的一样,她看起来那么蠢,难道我也很蠢? 我这样问婷婷的时候,她的答案是充满哲理的,说服力极强。 “爱情面前人人平等!” 我被她的“爱”字吓了一跳。 “是喜欢啦!”我急忙解释,“喜欢不是爱!” “好吧,那就算喜欢。喜欢一个人也是没有道理的。如果知道为什么喜欢,那就不是真的喜欢。明知道不可以喜欢还是喜欢,才是真真正正的喜欢。” 我被她的喜欢论弄得有点晕。不明白这一大堆喜欢和我蠢不蠢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那我就是蠢不蠢啊?” 婷婷很不耐烦的给我一个白眼不再回答,看起来我是有点蠢的。 所以我飞快的就给自己下了定论,我果然,是不喜欢王子兮的。不可能的! 初中的第一个寒假来到的时候,婷婷跟我宣称,她有真真正正喜欢的人了。 “我爱他!”她当时的用词十分激烈。我捂着心口缓了好久才消化了她这句大逆不道的话。 那是一个高中生,很白,跟婷婷差不多高,阳光下可以看到头发闪着暗暗的红色。我说这话是因为我和婷婷一起趴在阳台边儿偷看了他好几次,时间之长,目光之久,足以把他眼睫毛有几根都数的清楚。 我们却没有浪费时间去数他的睫毛。每次偷看任务,婷婷都做花痴装的傻笑,我都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她傻笑发懵。 “他肯定是混血儿!”婷婷兴奋的说。并且幻想他们的女儿,凭借一头红发,白皙的皮肤,成为男生追捧的对象,变成大明星,演电影,做歌星,等等。 女儿呢!都还不认识人家就想到孩子的问题。我都替她脸红。 不仅用词激烈,她的行为也大胆的另我咋舌。有一天,她趁午休大家回家的时候,神秘兮兮的拉我去高中部的课室,他在的那一间。 中午吃饭时间,课室里面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我心惊肉跳按照吩咐守在门口,万一有人来了就扮鸟叫通知她。我这种工作,在偷窃专业其实有一个极文雅的名字,叫“把风的”。 我“把风”看守的,是偷偷去翻人家的柜筒的婷婷。她说想要找到他的兴趣爱好,作为加深了解促进合作的方式。 我们俩,一个哆哆嗦嗦的左顾右盼,一个不太利索的翻箱倒柜。竟然一直没被发现。看来我们还是很有做小偷的潜力的,可惜后来没有好好训练发展,唉,可惜了。 没多久她终于有所获得。从柜筒里偷出一张草稿纸,上面乱七八糟的画着一些图案。她却视为珍宝,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保存了下来。 “他会是个画家,艺术家!”她抱着我在阳台上大喊,就好像哥伦布看见航船前崭新的陆地一样。 我实在看不懂那些随笔勾勒的抽象图案有哪里好看,但我想想自己也从来看不懂割了自己耳朵的梵高画出来的向日葵有什么好值几亿人民币。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成不了画家艺术家。可是我很佩服她为爱拼命的样子,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我从来就没有过。 我心里盼望着她这样的付出能得到回报,又有点偷偷在怀疑,这样勇猛又有杀伤力的爱情,会不会反而让人害怕。 “你要不要换个方式啊?”我小心翼翼建议给婷婷。 “这才是爱!你不懂!”婷婷大手一挥打发了我。 在搜集到许多资料以后,婷婷跟我说,她决定了。对他的了解已经足够多,是时候做进一步接触。 “可是你们怎么进一步接触呢?你去他班上自我介绍?”我觉得这个方法不但俗气而且成功率极低。搞不好就会沦为众人笑柄,永世不得翻身那种。 “我有我的方法!你不懂!”婷婷双眼放光,像黄鼠狼看到了鸡的模样。 可怜我明明自诩聪明伶俐,可在婷婷面前,我从来什么也不懂啊! 接下来的情节峰回路转,在无数次看他打球的某次,婷婷勇敢的撞上飞来的篮球,并及时晕了过去。 在一边儿的我吓的魂不附体,还以为她真的受伤,哭天喊地想冲过去救人。 帅哥十分潇洒的一手怀抱着她一手招呼我过去。怀里的她听到我好像被车碾过手指似的凄厉叫声,立马担心要坏事,悄悄张开眼睛跟我打眼色。哭到眼泪模糊的我突然看到这么一下,差点吓出心脏病,然后非常不自然的支吾一声说“我不认识她呀!”转身跑走了。 擦掉眼泪我不禁拍起手来。这一招苦肉计,走的险啊!走的妙啊!走的不落俗套,出人意料啊! 第二天,意气风发的她,骄傲的跟我说出一个天大的秘密:“他奶奶的奶奶是西班牙人!他妹妹的头发也是红的!” 为了这个消息我兴奋了很久。我觉得婷婷的眼光怎么就那么独到,她的运气怎么这样好。我很为她高兴,羡慕她找到自己爱的人,还是个混血儿艺术家。作为朋友的与有荣焉,让我说起他时脸上也带着骄傲。 “我好朋友的男朋友是混血儿呢!”好像谁稀罕知道这件事一样,根本那时他还不是她的男朋友,连朋友都说不上。 “是时候让他爱上我了!”晕倒以后的几周,婷婷下了决定。那时他们已经有过几次相伴回家的经历,不仅仅谈论些混血血统的问题了。 “他想当画家!”婷婷骄傲的说,很以分享他的梦想为容,“我说吧,他会是个艺术家!” 我不禁又被婷婷的未卜先知震撼到了。接连着对她说爱上就爱上的决定也没那么深的怀疑。但还是有点小小的疑虑,有点纳闷一个人怎么能说爱就爱,而且是让他爱他就爱的神速,下蛊也得有个周期的吧? 除了我,所有人都在看好戏,都以为婷婷的小伎俩不会成功,以为她如此高调的宣誓爱意必然会落个惨淡收场。所以当某一天,红头发男生当众声明他是婷婷的男友,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不知道婷婷是不是真的下了蛊。后来的一年,婷婷这个朋友就慢慢走出我的生命。除了上课和有老师的地方,她总是高调的挽着混血儿的手。她的身影,渐渐的只出现在高年级的那层,远离幼稚的初中部。她再也没有时间去教育我“你不懂”。 而关于爱情的那些道理,从此也只能我自己摸索。 第三章:原来这就叫心有灵犀 初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是个长相凶狠的中年女人。我本来以为她只是长得凶而已,语文老师嘛,听起来应该是每天吟诗作对,人非常温柔才对的。可是在后来的三年,我深刻理解到”相由心生”的确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经验之谈,老祖宗们啊,诚不诳我! 长的很凶的班主任,个性比长相还要凶上几分。牛玲一样大的眼睛,鹰钩鼻,鹦鹉嘴,疯狂飞舞的摸电门式卷发,想来她若生做男儿身,周星驰电影里的鳌拜必定归他出演。 所有人都见她如见阎王般怕的发抖。她也很不负众望的每次都不苟言笑的出现,不上课的时候,除了大吼就是骂人。在“狮子王”的动画片上映后,我们开始亲切的称呼她“狮子王missking”。 在missking的课堂上是不可能打瞌睡的。你可以想象一个女狮子时时刻刻游走在你身边,就像深海落难的浮板旁边,围着一条嘴里带血的大白鲨。要我说,泰坦尼克号沉没之后,露丝和杰克在冰河里要死要活的拉拉扯扯,完全是因为没有大白鲨在旁边看着。如果有这么一个missking在,吓都吓死了,哪还会睡着,哪还会掰开手沉下去啊。 我们的missking有一个独门绝技:抽查。语文课或者自习课,她会随时抓你起来,一双牛眼盯着你,问一些根本不会注意到的课本角落注释的问题。天知道这些注释着“揩油:占私人和公家的便宜”之类的话,对理解鲁迅文章有什么鸟用。无奈于期末考的卷子也是missking主笔,摸索她的出题规律,一如摸索一本中学语文的所有边角注释。 如果你有幸,颤颤巍巍答了上来,她就会露出罕见的微笑,满意的对你一点头。此时你一身冷汗湿透全身,坐下的时候恍若隔世,犹如重生。 如果答不上来,那你的幸福人生就算走到尽头了。missking先会跟你进行长达10秒惨不忍睹的对视。这样老鹰和小鸡崽之间的对视,能让天地为之动容海洋为之哭泣山峰为之崩裂。无数胆小鼠辈战死在此对视之下,哭着回家发誓以后都要好好念书天天向上。不背下整本书的注释就改姓云云。 稍微胆大点儿的,熬过了这一分钟的惨绝人寰对视,就要迎来新一轮的刑罚。missking会视情节严重程度,祭出相应的教育理论和声调。从普通咆哮,到厉声尖啸。其中的等级,那是逐层递增,务求因人制宜因材施教,人人有份永不落空。照顾非常全面。 班上同学一致票选,missking是我们见过,最凶的老师。没有之一。 而这个凶狠的老师,就是当日私下里指派我和王子兮回学校干活的幕后黑手,我不禁十分后怕,如果当时傻乎乎的反驳拒绝,那我之后的日子要怎么过呀。 但没多久我们就发现,虽然做事雷厉风行,骂人毫不留情,但missking绝对是我遇到过最偏心最护短的老师。也没有之一。 不管你测验成绩多烂,回答问题多白痴。一旦你在他的辛德勒名单里,就等于坐上了诺亚方舟,任凭他大水还是大火,你总能作为人类绝佳品种和其他物种一起存活下来。答不上问题不用被骂,做不出习题不用罚抄。那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想怎么得瑟怎么得瑟。 可是让人最崩溃的是,missking的名单标准非常奇怪,不以成绩好坏入选,不以乖巧听话定论,不以长相美丑判断,全凭她个人喜好,让你想进名单也无从努力。多少其他老师爱的要死的好学生,被她当小鸡仔那么指导训斥,多少美女帅哥,在她的吼叫前默默泫然若泣惹人怜爱。 一概,不管用! 班上有一个成绩很差的同学,叫毛英俊,但他长得真心对不起这个名字,出奇的丑,跟英俊毛关系都没有。 这样成绩又差长相也不讨喜的学生,很自然的被老师们列为“不待见”小分队。每次回答问题都被missking往死里骂,哭过好几次,下场很惨烈。 可是不知他做了什么,missking是抽了哪根筋,有一天他无缘无故就变成了missking的爱将,平凡中的典范那种。 从此课堂提问,再也不会抓到他,就算抓他起来,也只是问些“大和太最大的区别在哪里”之类的二百五问题,他只要回答“一点”就会被missking大加夸奖。如数家珍的说他从前成绩多么不好心思多么不在学习上,自从转变了学习态度之后多么进步神速让人疼爱。敦促全体同学学习他的努力进取精神,并以他为例说明人人都可能有一天从坏变好等等不着边际的理论。 神奇的是,不知道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总之这个毛英俊自从被missking喜欢上以后,果然是成绩进步了不是一点两点的。 我是个表面装乖骨子里贼坏的小内奸,但很没天理的,我也和毛英俊是missking名单里,排名极度靠前的一个。能前到我这个位置的,大概也就是只有王子兮这个所有老师都喜欢的好学生了。 班里谁都知道,王子兮,程博雅,是咱们missking最爱的两个宝。 每次大会小会不表扬就心里难受的不知道怎么办好,各种奖项仪式不给我俩就对不起天地良心。班上同学恨不恨我我是不知道的,但missking宠我俩宠的连别的老师都看不下去,要找机会来教育我,可见老师们都是恨我的。 “子兮博雅今天又得了100分!同学们要多学习!” “子兮博雅今天放学留一下帮老师改卷子!” “子兮博雅星期一负责升旗仪式!” “子兮博雅这次代表学校参赛又拿了冠军!” “子兮博雅” 子兮博雅,好像我们是一个人。 日子久了,我们都几乎忘了自己还有单独的名字。 也不知是不是为了让同学们更怕她,还是想不开抽风,missking想出一个新招极其要命。 课前听写。 因为哭天喊地效果极佳,听写频率从每周一次改到每天一次,到后来每节语文课就是一次。听写的内容五花八门,从成语到生僻字到“昨天课文的第五段注释的星号”,错了就是动辄上百遍的罚抄。 一时间小卖部圆珠笔极度缺货,老板赚到眉开眼笑。 为了这个听写,从不预习的我,被迫开始了惨无人道的预习生涯。 之所以不愿意预习,是因为我很喜欢上课第一次听到那种新鲜感,好像一个全新的世界。如果提前都看过课本了,还有什么可听。我其实一直不理解老师们努力培养的我们的自学能力,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真的大家都那么牛哄哄的可以自己读课本就能考100分,那老师存在的意义又何在呢? 就这个很不人性化的问题,我和王子兮有过深入探讨。 相对于我的不喜欢预习,王子兮是坚持要在上每堂课之前都把课本内容读熟的,每每喜欢上演那种跟语文老师讨论故事梗概,跟数学老师争辩解题方法,跟英语老师流利对话的场面。跟《哈利波特》里面的赫敏一样,很招人恨。 我很烦他。 他的理论支持是,要先把内容看熟,老师讲到的时候才能有共鸣,才能有自己的思想和理解,而不是照单全收老师的东西。 说这话的时候,他叹了口气,痛心疾首的看着我,说,“你就是应试教育的产物!” 我表示非常气愤,老子明明是素质教育的典范!却觉得他的歪理让人一时想不起有什么词语好驳斥他。只好鼓着腮帮子扮演了好一会儿蛤蟆。 他似乎很喜欢我扮蛤蟆的样子,喜欢到不吝啬露出很难得的笑容,上来用两只手“噗”的一下把我嘴巴里的蛤蟆气拍走。 我的脸秒速烧红了起来。我想脸红应该是因为我羞愧的认为自己真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因为我的考试成绩很好,知识面却狭窄到跟白痴无疑。 嗯,一定是这样的。 夏天最热的时候,一次听写过后,又响起熟悉的声音。 “子兮博雅来一下我办公室!” 我和王子兮默契非凡的站起来一起往办公室走。路上我开始揣测圣意,这次的传召是为了什么呢?近期没有新的竞赛,许多的评奖也刚过去,教室的板报好好的,晚会的节目还远。到底,是为了什么? 王子兮也一脸疑惑的说不上来。当然他那一脸疑惑,是我想象出来的,他的脸上从来只有一个表情:没表情。 一到办公室missking是异乎寻常的严肃。我立马收起嬉皮笑脸上去装乖孙拍马屁。 “老师您找我们?” “你们俩解释下这怎么回事!”雷神大手往桌上一拍,赫然是今早听写的卷子。 卷子上98分的成绩看起来是不值得发那么大火,我和王子兮对看一眼有些不解。我正要发挥撒娇大法跟missking戳心窝子保证自己一定改过自新,奋发向上,下次必须得个100分不然就吊死在她家门口之类。王子兮拽了我一下,拦下我,打了个眼色。一向最会看人眼色的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他什么意思啊? 王子兮把卷子拿到我眼前,神色严肃的点来点一个地方。我这才发现,我们俩竟然在同样的两个地方写错两个字。错的两个字,竟然一模一样,错的方法,也竟一模一样。 我目瞪口呆。 王子兮没有表情的一张脸虽然看不出来目瞪口呆,但心里肯定跟我一样,目瞪口呆。 我一时间想不出任何理由来跟missking解释,因为我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可是我们两个这种默不作声的震惊,在missking看来就是作贼心虚。雷霆般的巨吼马上就要展开,情势迫在眉睫。 关键时刻还是真好学生淡定,王子兮看了我一眼,很坦荡荡的直视missking鹰一般的眼睛跟她解释,“老师,请相信我这一定是巧合。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以人格保证一定不是偷看或者抄袭。” 这话说的简直就是掷地有声,我在一旁恨不能鼓起掌喝彩助威。要知道,一般人说人格担保,可能不那么让人相信。但是,那王子兮的人格可不是一般的人格,是世界人民眼中苹果掌中宝的人格,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人格,是没有半分污染的纯天然非转基因人格啊。 missking明显很同意我对王子兮人格的肯定,犀利的眼神开始回暖。 我的三魂六魄归位,立马加入游说的行列,“老师您看,我们俩的座位离了三行距离。哪怕是写再大的字也看不见的。何况您还在现场监督。” 心头最爱的“子兮博雅”一个以人格保证,一个客观分析实际地理位置。王子兮以几乎砍头明志的坚决,程博雅用楚楚可怜的模样,一起看向人人敬爱的missking。 missking的心头马上化成一汪温泉,暖暖的融化了冰雪。 “嗯,那我相信你们。但这也太巧了吧!” “是的老师,我也觉得太巧了!“王子兮附和起来。 “是的是的太巧了!呵呵!嘿嘿!哈哈!”狗腿子博雅也大声的附和。 “那回去吧,下次注意啊!”missking恢复了往日的溺爱语气,我听的是心花怒放,连脚步都显出了轻盈,飞也似得就跑出办公室,离雷区越远越好。 “这也太巧了!” “这也太巧了!” 一出办公室,我们异口同声的一句,彼此又吓了一跳。 “子兮博雅”对看三秒,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王子兮的大笑。前仰后合的,完全颠覆他平日里苦心经营的冷漠冰山王子形象。 我突然发现,他其实是个很适合爽朗大笑的人,弯成一条缝缝的细长眼睛,上扬的嘴角。这样难得的肆意的笑,他的,我的,融合在一起,交汇在空气里,有一种甜甜的味道,洒满青草坪。 我几乎能感到空气的温度,也在缓缓变得温暖,暖的,有些发甜。天气微热,日头微暖,我们笑的,脸上都微微发红,才有了几分柔软的暧昧。 也是从那时起,我们发现彼此的默契,说不完的巧合,有时,竟能连说的想的,都如此一致。 也许是刻意寻找,也许,是世间上真有如此相似的思想,类似的灵魂。 从那次开始,这个不言不语冷漠无敌王子兮,变成了会跟程博雅有说有笑的活人王子兮。当然,是只跟程博雅有说有笑的独家活人,王子兮。 作为自诩活泼开朗”琴棋书画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不当文娱委员老天都会看不过眼的文学气质美女”,我一向是个闲不住的。不是跟这个聊天,就是跟那个吹牛,总之是话多到被推选为“被扔到沙漠里也能跟仙人掌交上朋友”的呱噪人种。 相对于我,王子兮的沉默寡言和不合群,在青春少年中显得如此的异类和格格不入。 而这样的异类和格格不入,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吞噬了无数少女的心。后来想想,应该,也有少男的吧。 刚开始有不怕死的同学勇往直前去碰钉子。问一些课业的事情,或者闲话家常的聊某个最新的动画。他会礼貌的以一两个字的回答加几个寒冰一般的眼神把人击退。 明摆着就是不愿意! 不愿意帮人,不愿意说话,也不愿意跟人分享。 再想跟他交朋友的人,也受不了这种热脸贴冷屁股的待遇。于是,几次之后,就再也没人愿意尝试突围了。男生也好,女生也罢,都知道王子兮是个千年的冰山,掂量掂量既然自己没有万年太阳的功力,也就不奢求去融化他了。 他还是一个人默默的上学默默的放学。上课时静静的听讲,下课时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安静的看书。就连打球,也是默默的不跟身边队友多交流。不声不响,不闻不问。 只除了,很多时候,身边会多一个唧唧呱呱的我。其他时候,他总是独来独往。 我有时会问他,为什么要那么一副大便脸,好像谁招他惹他了一样。 “王子兮你难道不想多交朋友吗?” “不想!”他毫不迟疑的回答,噎的我好半天说不出话。 我从没想过他的答案会如此直接。在我看来,交朋友是人生无比重要的事情。如果没有朋友,没人聊天没人分享,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面对我的疑问,王子兮只是笑笑。他说:“我和你不同。” 我其实不明白这个和我不同到底算是什么理由,我们俩不是很像的吗?怎么就不同了呢? 而没有朋友的王子兮,为什么看起来却不太遗憾和孤单,换做是我,应该早都郁郁寡欢而死去了。但他既然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再尝试把他拉到普通人的世界来吃一点人间烟火了。 我想,我的心底有一大片的自私细胞,在控制我,让我没多少挣扎就放任他继续孤独下去。毕竟我是他唯一的朋友,这样特殊的角色,让的虚荣心翻滚翻滚冒着热气疼疼的泡泡。我暗暗的窃喜,深深的满足。 他虽然没说,但我知道,而且笃定,他从前虽然没有朋友,以后有没有,还不好说。但自从生活被我插上一脚,这个作为朋友出现的身份,他却是不排斥的。也许,他是需要朋友的,只是他把自己埋藏太深,找到他的人太少。而他,只愿意称那个能找他的人,为朋友。 作为他唯一的朋友,我很荣幸,很虚荣。 非常,非常的开心。 因为呆在一起的时间很多,我们俩会聊的话题也很多,多数是一些很肤浅的说说老师坏话,恨恨功课难做,谁谁谁怎么又被missking骂哭了等等。当然,这个说坏话的人,从来都只是我。他总是专心的听,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就连我说出很多“老子”“小爷”之类的主语,他也不会皱起眉头数落我的言辞。这种时候我觉得大家都误会他了,他其实很包容的。 我们的对话,也会有上升到哲学高度的对话,比如论素质教育害人不浅,或者是论梦想到底是什么之类。 人们说,大家总是容易喜欢跟自己相似的人在一起,所谓物以类聚。所以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我们天南地北的两种性格,会相处的那么和谐,好像天生就该这个样子。也许我们内心深处其实是一样的,我吵闹的表象,他安静的外在,内里都跳动着,一样的心。 我最喜欢的时刻,是当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出同一句话,定格,哈哈大笑。这种神来之笔的默契,我们无法解释,却都心领神会的珍惜着。对问题的看法一致,想问题的方式一致,既然连写错的字都能可怕的一致,还有什么可以不一致? 后来我才发现,如此相像的人,在人生中遇到的可能性少之又少,我程博雅的一生,也只不过就预见这一个王子兮,罢了。 第四章:传说都是骗人的。。。 我渐渐的了解,别人眼中的王子兮,那个冷漠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王子,那个传说中如何听话如何乖巧如何让所有家长嫉妒老师专宠的好学生,只是一个温文的幻象。 传说,传说都是你妹骗人的。 他放学竟然也不会每次都马上回家,偷偷跑去打球,或者瞎逛。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当头一个天火落雷,浑身一阵,又黑又焦又脆。而他王子兮顶了一张一诺千金的脸,天经地义的搬出留校帮老师工作的理由,全然不会惹来父母的丝毫怀疑。 现下还多了一个号称好学生的人证--我。他的一套瞎话,编起来更加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这整件事里面唯一的受害者,不知怎么的就成了无辜的我。无缘无故成了一个协同作案的共犯,还苦哈哈的得在他坑蒙拐骗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的帮腔。更有甚者,得等在教室,让他把球打完了,我才能回家。不然被他家长撞见了,他那个“跟程博雅一起帮老师工作”的谎言就会弄穿。 也亏得我骨子里混世魔王的长大成人,做起坏事来得心应手。所以做起帮凶来,还算得上完美。 我这个完美帮凶,还有另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身份,王子兮的邻居。 住了那么久的老房子,根本不知道我卧室的窗子,对面的阳台,这个相隔一条小路,感觉使使劲儿都能跳过去的那头,安放着王子兮的书桌。害我某天放学回家的路上,见他一直尾随于我,还很是紧张了一会儿,以为他要对我干什么见不得人的犯法勾当,结果,发现自己想多了,他临走给鬼鬼祟祟的我扔过来一个白眼,我琢磨着他的意思,也是那句:你真是想多了。 发现了这层关系,我开始注意到王子兮的好成绩,原来得益于他如此勤奋。他书桌的灯,明晃晃的总是闪亮到深夜。我一边儿看着tvb深夜剧场的美少女战士,一边暗暗诅咒这种死读书的书呆子,同时很满意于自己不用太努力就能跟这么努力的王子兮达到几乎平起平坐的位子。我怎么那么聪明! 想到自己的聪明,王子兮的笨,再面对他的时候我就多了几分拽了吧唧的耀武扬威,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高深莫测看着他,脑海中一边重放昨夜他埋头苦读的惨烈场景,嘴巴咧成一个“嘿嘿嘿”的形状,居高临下的摸摸他的头说,“孩子啊,勤能补拙,笨鸟先飞啊孩子!” “你又抽了什么风?”王子兮最恨人家碰他一头飘柔秀发,打开我的手。 “你才抽风呢!我是在夸你,在夸你听不出来?” 王子兮给了我一个“狗屁吧你”的眼神,出口却是很淡定“你这个神经样子两三天了,说吧,怎么了?” “真没怎么啊!你才神经呢!我问你啊,你每天学习到那么晚,第二天不困吗?怎么也不见你上课打瞌睡?” “我十点就睡了啊,当然不困啊!”说完又用他专业的看白痴眼睛看着我。 “你哪有十点就睡啊!你台灯还开着呢!” “哦!”王子兮弯了一双眼,恍然的来了一句“难怪啊!” 我懒得理他,被人发现自己笨的秘密还给我强词夺理恶人先告状。 “我在家从来不看课本啊,白天在学校就够了。晚上开着灯,是让邻居都以为我学习到很晚,才好让其他笨同学心理平衡一点,不那么难受嘛!”哼哼的笑着,就走了,“你说是吧,我的邻居笨同学!” 我:“”有时候觉得他长那么大却没被打死,真是挺不容易的。 他看各种各样的书,除了在学校看的课本,还包括老师不让看的闲书,和家长不允许的禁书。他工工整整把那些小说都包上和课本一样的封皮,用漂亮的毛笔字写着“语文习题100”“数学必考模拟卷”等等很有创意的名字。可偶尔还是会被家长发现,没收了去。 现在和家庭管制很松的我成为朋友,他如获至宝。就像长期吸毒的毒贩子,有朝一日误闯一片无边际罂粟花海,那感觉,比黄鼠狼见了鸡还要亲上三分。这下连包假书皮都省了,直接往我这里扔。 我的书包从此,充满各种神鬼奇谈,长篇大论,不属于我的,种种。 王子兮看起来与世无争的样子,好像得来的一切都是偶然,不小心,老天爷给的,是命呀。我却慢慢知道了,他淡泊名利的表象下面,是一个争强好胜到极致的心。他可以为了美术课一个无关痛痒的课外作业,花通宵的时间倒模,雕刻,上色。做得不好,砸了重来。整个周末都不出门,专心做这个无聊的事情。 课堂上老师惊叹的表扬,同学们窃窃私语大声充斥耳边。 “他真是天才啊,什么都会呢!” “你看他雕的竟然是一条金龙戏珠耶!” 此刻,他就露出一抹云淡风轻的笑,好像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他一时兴起之作。老师说,“这个作品你准备了多久啊?” 王子兮耸耸肩,“就几个小时而已。” 然后拽到二五八万的看着目瞪口呆的我,扔过来一个“小爷牛吧!”的眼神。 我真是,很想当场戳穿他的真面目。 他从来都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完人。自信无人能敌。无论从任何角度出发都找不到自己一点缺点。对自己外表,到内在,哪儿哪儿都是下凡的神仙一般。而他从不在我面前遮掩自己的自恋。 这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从小苦练钢琴,小提琴。原来竟不是因为父母的强迫安排,当然更不可能为了追求什么音乐梦想。所有的理由,简单的只是为了让他的完美更添几分。 “可是,当时你学琴的时候,才多大呀?”我无法相信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会为了什么自恋,更完美之类的屁理由,浪费自己玩乐的好时光。 “高瞻远瞩这种词,你是不会懂的!” 听到他如此自大的发言,我无语泪千行。 然后他得意的大笑,继续在钢琴上弹奏我无法驾驭的旋律。我气的恨不能立刻把琴盖跩下来把他砸个稀巴烂。但他的指关节修长,双手在钢琴上飞舞,晃得我眼花,心也乱。 我只得颓然坐在他身边,继续坐着,看着,呆呆的虚度我本来说好了,要追求爱情的,青春。 临放寒假的升旗仪式上,王子兮晕倒了,这成了当天街头巷尾奔走相告的一个大消息,大八卦。 人人都说,这么完美无一点缺憾的王子,竟然身体不好吗?竟然如此瘦弱吗?一定是,繁重的课业压垮了他的身体!必然是,暴晒的日头吸干了他的水分。 王子兮倒地的一刻,我作为班长之一很不幸正好站在他旁边。明明听到前一秒他还生龙活虎的撇着嘴跟我抱怨,“那么热的天,废话起没完,烦不烦啊!”下一秒,怎么就两眼一闭倒下了呢。 也怪我小家子气见得市面太少,见他昏倒竟乱了方寸大声呼救。老师把他扶走的时候,我惊魂稍定,才慢慢回想起来,这个人他刚刚明明避开了石头,是斜着身子靠在我身上的。怎么会有人失去知觉还抿着唇,冷着脸,摆出他最帅气的表情? 回到教室的时候他果然生虾活鱼一样乱蹦跶。 我气的半死把他拉到一边“你假装的吧!” 他撇撇嘴,“当然啦!谁要听校长唠叨。” 我把差点说出来的一句“刚才吓死我了”瘪进我翻起的大大白眼中。 吓死我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老师受到好学生晕过去的惊吓后,各种演讲略有缩短迹象,乐得我们早早听完讲古回教室待着。 而王子兮的头衔里,就又多了一个“弱不禁风”。 我揶揄他,“你号称王子,这样难道不怕在你的完美印记上有个瑕疵?” 他大气的说:“这你就不懂了,我连晕倒都有如此风姿,才更完美。” 我又一次目瞪口呆。 在他所有的怪癖里面,我最最不能理解的,是他娘娘腔的对自己的头发有一股独到的爱。谁碰了他柔顺要去拍海飞丝广告的秀发,他就恨不能杀了人家全家连带挖了祖坟。 当时要是看过《断背山》,我绝对会把他往男主身上联想的。 新生体检,有一项听起来很高科技的微量元素检测。大家伙儿听了都很跃跃欲试,可是怎么检测呢?老师很欢快的说“剪掉一缕头发交上来哦。” 我立马看向王子兮,果不其然是一个面如死灰的脸。我捂着嘴嘿嘿笑个不停,都忘了自己也是要剪头发的一份子。 他死活不让体检人员剪他的头发,又不知耍了什么手段,竟然让missking同意他自己剪好了交上去。也亏得我多事,巴巴儿的跑去想看笑话,看他头发没了怎么办。然后人家就趁我一个不注意,抓着我的辫子剪了一撮头发去。 结果笑话没看成,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哇哇大哭。 “你以为,就,就,你以为,就你在乎头发啊!”我抓着被剪短的一缕头发,哭的肝肠寸断。什么独一无二的朋友,什么全世界只有我进驻的世界,我才不稀罕了,我要回我的头发,我要我的头发! “对不起嘛!”手足无措的王子显然从没见过这种阵仗,人生头一遭露出惊恐表情。 我看着,很开心。那是我第一次听见他说对不起。不知怎么就忘了头发的伤痛,停止了哭泣。 然后他很没有爱心的用一个月的雪糕把我轻易打发了。我也很大度的没跟他计较太多,从此把头发这个事情当作一个把柄抓在手里,想起来就提,有机会就用。 “喂王子兮,今天帮我值日吧。” “不要。” “你忘了我头发的事儿了?” “好吧!” 这样没脸没皮的对话,三年来进行了好多次。 后来的体检报告,奇迹般的我们的结果竟然不同。我们俩有些惊呆的对看一眼,从此不大相信体检的这个指标,觉得这个所谓检测,实在很水。 他对女生避之尤显不及,却用收到的情书来证明自己真的太完美。真是气的我翻白眼翻到黑眼球都跑偏。 当然,冷漠如他是不可能亲手收别人情书的。于是苦命的我常常在角落里被揪住,在一再保证我跟他只是朋友以后,手上就会多出一封情书代为转交。 情书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我常常会期待言情小说常有的镜头:男主角悲痛的撕掉情书,一把搂紧女主角,深情的说,你怎么还不明白,我喜欢的从来只有你一个! 虽然我那个时候,显然是没觉着自己是喜欢他的。但,有一个王子兮这样的人喜欢自己,多威风多拽啊! 但这样戏剧化的场面从未出现,他总是得瑟的说程博雅你看我魅力会不会太大了,迷恋我的人不要太多哦!然后潇洒的拆开观赏,啧啧评判对方文笔和爱情的浓烈程度,把情书跟其他战利品放到一起,恨不能设一个展柜。 我其实不愿意做这样的工作,因为心情总是不清不楚的酸涩。我以为,那是嫉妒的感觉,嫉妒他一个表里不一的假王子竟然收的情书比我多那么多。 这个定义很好,嫉妒嘛,从来就是让人难受的。 王子兮收情书收到手软,从没被老师发现过。在我为数不多的情书中,却有一封差点毁了我的大好前程。 那是一个语文课前听写,missking经过我身边时,我正巧打开笔盒。 里面赫然一张折得不太仔细的纸条。我的第六感告诉我大事不好,头皮一阵发麻,missking已然把纸条握在了手里。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老师,这不是我的,真不是我的!”我的娘唉,到底是哪个缺德的想陷害我作弊。 missking咻的一个眼神杀将过来,眼看我就要从她的名单宝座里,跌落谷底,我想死的心都有了。她缓缓打开纸条,密密麻麻的小字,我根本看不清写的什么。 然后我看见missking露出一个难懂的微笑。是的,是微笑。 她快步走上讲台,挥舞起手中的纸条,说“这个是谁写的?” 我楞了,这到底怎么回事? 于是missking做了一件我至今无法释怀的事情,她把那封信念了出来,逐字逐句,语带铿锵。 我理解她本意是护着我的。在missking心中我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宝贝疙瘩程博雅,怎么敢有人觊觎?这敢于觊觎的人,甚至竟然写了一封语病百出的酸信,更是让身为语文老师的missking气不打一处来。 “我喜欢你污黑的秀发”是了,用的是形容狠脏的那个污黑。 “我喜欢你爱笑的嘴唇”我的嘴唇现在很想哭。 “我喜欢你明亮的大眼睛”可不可以不要再用排比句了啊这位同学。 每读一句,missking就轻蔑的笑一次,似乎想用这种笑,宣誓她的宝贝程博雅,是不可能看上做这样大逆不道事情的坏孩子的。 而她轻蔑的笑,砸上少女脆弱的心。让全班的同学听到这样低级的描述,强说爱的幼稚。 我想,就算有一天,我快要忘记当初的种种场景,也还会记得那种被背叛的难过,被羞愧的痛楚。 我听到平时看我不顺眼的同学,窃窃的笑着,说这个人瞎了吗她哪里好看了。也有人暗暗猜测是谁是谁。许多双眼睛注视着,我从没有像这一刻,那么不愿意呆在镁光灯的光环下。 我谁也不敢看,谁也不敢想,一心只希望这一切尽快的结束。明明这是一个别人的书信,为什么却要我来承受被羞辱的后果? 这封信似乎念了一个世纪,我脑中至今还飘荡着那句结束语“我会永远爱你”。 那是我第一次被人说爱。加上永远这样的期限,本应是一个浪漫的场景,一个浪漫的故事,开始,没有结束。 可怎么会落到如今的下场? 下课的时候,我没有跑着跳着去玩去闹,心情实在糟糕透顶。我埋头趴在座位上。好朋友围过来或安慰或开玩笑,连婷婷也不理解我为什么有这样大的反应。 “不就是一封情书而已,又不是你写的,有什么好难过的?” 我没有回她的话,只是挥挥手请她走开。我有些讨厌此刻围在我身边的朋友,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没人看穿我大大咧咧的表面,埋藏在深处,有颗比谁都纤细的心。 我难过,是因为我不愿意自己的隐私,被当着全班的面层层剥落。我难过,是老师的不包容,朋友的不理解。我难过,是因为讨厌这个自以为爱我的人,占用了我珍贵的第一次“被爱”权利。而我,竟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我本以为,会跟第一个说爱我的人,共度一生的。 我听见人们走开的声音,一步一步,叩,叩。这样也好,让我自己待一会儿。 叩,叩。 “我觉得写的挺好的,比我那些有文采多了!”我抬头,是王子兮的笑脸。 “走开。”我扯了扯嘴角,不太成功的样子。 “唉”他收了笑容,皱着眉头看着我,我好像能看到他眼睛深处闪烁着什么。 我脑子嗡嗡的,看见他嘴巴一张一合的,我知道,他是在说,“你从来就只是,看起来坚强而已。” 我望着他一动不能动。原来,我们心灵相通的用处,在这里啊!我不说,他也懂得我的委屈,他不说,我也懂他想说的。 宇宙里总有这么两个人,彼此看着,你懂他,他懂你。 他是众人的王子,此刻却用很蹩脚的丑姿势蹲在我旁边,我好像从来没见过他那么丑的姿势,土土的,像个民工。 他的双手搭在桌上,长长的手指弯成一个勾,敲击钢琴键盘的手指,此刻轻轻敲着我的木头桌面。 嗒,嗒,嗒,嗒。 他皱着眉,看着我。我没搞懂,是我的泪光中闪了他的光,还是他的眼神里有我的泪光。 我完全忘记当时说过什么,也许,就只是什么也没说的对望着。 那一年,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们12岁。 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意识到,程博雅,这个号称要喜欢阳光大男孩的人,喜欢上了王子兮,冷漠忧郁的王子兮。 原来他们说的对,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真的就知道自己喜欢上了。 因为我喜欢的这个人,他是世界上那另一个我。 他了解我,一如,镜子里的我。 第五章:第一次冷战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在那个早恋盛行的年代,老师们从没有对我们俩产生过丁点儿怀疑。我总是见到一对对刚萌芽的小情人,被missking叫去办公室,半小时后,一个梨花带雨一个愁眉深锁。意志力不坚定的,就这么被棒打鸳鸯了。稍微坚定些的,也转为地下发展,小心为上。 然后这些小情侣们,竟没有人能走到今天。我一直深深的不理解,被missking打都打不断的绳索,怎么就会有断的一天? “子兮博雅从来就不会搞出这种事儿!”missking总是这样说。因为我们是楷模,是典范。我是好好学习程博雅,他是天天向上王子兮。我们两个天天走在一起,我们两个天天同进同出,我们两个,是无上纯洁的朋友关系,是海枯石烂都不可能在一起“搞出这种事儿”的好孩子。 我其实真的很希望搞出点什么事儿。 自从发现了自己的小心思,再面对王子兮,就不那么的理直气壮不羞不臊了。 也好在中间隔了一个不长不短的寒假,让我有时间好好平复下,审视下,重新考虑下。我不禁夸赞自己太有水平,连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人,也如此会选好时辰。这要是开学的第一天发现自己这点儿小心思,见了面得多尴尬呀。 谁知放假的第一天,就来了个大碰面。 唉,谁让我们,是邻居呢。 自打升上初中,我就打定主意要做个乖孩子,帮着老妈多做些家务干点儿活儿。于是我当仁不让的接下了每天买菜的工作,要知道,我可全是为了这个家,跟一天十块钱的零花没有一丝半点关系。 打个小洋伞,拿着妈妈给的小纸条,来到菜市场的时候,我看到一抹很不和谐的身影。 我在想,是不是昨天一通对望外加小鹿乱跳,跳的我心神有点儿不正常,还没从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奇妙感觉中抽离。也可能是老天爷怕我对自己的喜欢了解的不够透彻,连买个菜都得让我浮现这个身影,才显出我的痴情来。 “喂!” 这个身影招呼我过去,原来,竟不是个幻觉啊。 那我可能,也没那么喜欢他嘛! “哟,你堂堂一个王子,怎么在这里呀?难道王子也买菜做饭?”我很积极的构思出一副王子兮挽着袖管做饭的场景,怎么看怎么不搭调,怎么看怎么神经。 “是啊,我做饭啊!” 我感觉冬日的暖阳,有些毒啊,晒的我,有些昏,有些昏。 “啊?真的假的?” “骗你干嘛!”王子兮“切”了一声转身就走,我急急忙忙跟上去,继续探索我内心疑惑。 “你的意思是,你不止是买菜,还包括了,做饭吗?” “是!是!是!我还洗碗拖地做家务,你有意见?” 他不是最在意他的王子身份,怎么会做这些掉价的事情?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吗,怎么会跌落凡尘做家务? 但他看起来,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再自然不过的状态。 我露出一个了然的笑,“你妈一天给你多少钱?” “没钱啊,帮父母做家务不是很应该吗?” 我又目瞪口呆。 此刻我才终于明白,这些年家长们口耳相传的孝顺孩子,他果然,是真孝顺到了一个讨人厌的地步。谁家的孩子不是为了那一点儿零花钱去帮家里做事情,谁家小孩会主动揽个家务上身啊? 但是想起他跟正常人不一样的逻辑思维,我觉得一切出现在他身上,又变得好理解了。一个幼儿园就主动学琴的孩子,到了初中主动做家务,多正常啊!再正常不过了。 有了王子兮,于是我目的不纯的买菜之旅,变得动力更大,目的,加倍不纯起来。 我们从不相约,似乎约了,就陷入了什么不该涉足的场景。我们只是小心的,谨慎的,把闹钟的时间调准,不偏不倚的刚巧,正好,偶遇在市场的门口。 回程的时候我很轻松,王子兮也乐得一手提着我们两家的菜,一手撑起我的小洋伞。 我很想客观的说,你看,我们这样,像不像两口子? 我又想,他这样帮我打伞的样子,太像许仙白娘子这对妖孽了。 我还想,这把小伞下的一方小天地,连空气的味道,都不一样极了。 但是王子兮不知道我这些百转千回的少女心,他很不要脸的仰起高昂的头,鄙视众生的模样看着我,说:“那么晒的时候,可以借你的机会打把伞,太舒服了。就是那个芹菜味儿,太臭了。” 我:“” “程博雅我说你以后能不能不吃芹菜啊!” 我:“” 再开学的时候,我对王子兮,已然是不一样的心境。 放学被一同留下来的时候,我在空旷的教室里听见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好像有回声一样的,噗通,噗通。 我好害怕这样大的声音会被他听见,然后捉奸在床发现我的小心思。于是我只能故作镇定的大声说些不着边际的笑话。王子兮总是偏过头看着我,说你的神经病似乎更厉害了。我却再不敢看他的眼睛,似乎看一眼就会泄漏心底的秘密。跳入深渊。 但我很愿意跳入这个深渊。 于是例行公事的留堂,变成每天心底小小的期待,和不希望出现的纠结。怕独处,又希望独处。这样小的期待,这样小的情怀。 等他打球,帮他运书,跟他讨论情书的内容,原来做来无比自然的事情,现在变得难以启齿的羞涩了起来。我甚至会着了魔障一样的趴在阳台边,跟其他花痴女子一起遥望他在篮球场上的身影。 他却没有看到我的袅袅芳姿,他的眼中只有那个被抢来抢去的破球。那明明应该好好保护的修长手指,如此不小心的激烈碰撞,争夺着。看的我心惊胆战。 一惊之下,我才发现此刻,正和自己最不耻的花痴女生一起,在阳台对他流口水。这种丢脸的事情,想来惊吓陡增,赶紧跑回教室收拾东西,屁滚尿流的往家跑。暗暗警告自己,以后再不留下来等他打球,再不了。 第二天他把我叫到一边狠狠一番埋怨。据说是我提早回家被他父母撞个正着。 唉,真是怕什么来什么。101次里面就这么1次的偷溜,竟然被发现了。 “你为什么提前跑了?”王子兮咄咄逼人起来,真让人受不了。 可是我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告诉他我当时激烈的心里斗争,自然也无法解释临阵脱逃的理由。 我想编个瞎话,但看他那个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我的无名火蹭蹭的冒出来。 要说无名,其实也有名堂的很。他这个人,做朋友快一年,做邻居都超过10年了。也算的上个日夜相对,却连我的心事都不知道,却还在那儿潇潇洒洒的打球,连我魔障了都没发现,还在那儿理直气壮的说我。 尤其,我都喜欢上他了,可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喜欢我!到底有没有! 我也气的不轻。 “我懒得等你。”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的走了。 想象中王子兮会追上来,抓住我的胳膊,霸气的皱眉,像琼瑶剧一样青筋爆开的摇晃我摇晃到隔夜饭都吐出来,重复着一句:“你什么意思,你到底怎么了?” 然后我也一秒钟化身像苦情女主角,柔弱的转头,让他看到我脸上委屈的泪。 他就一把把我拉进怀里,说“乖,乖,别哭了。都是我的错!” 我就如小鹿娇羞的捶打他的胸,说“都是你都是你都是你!” 之后继续的言情小说情节,延伸出无限可能,霎那间风光无限。 我的青春,我的年少,我的轻狂啊 可是,就像我无数次的幻想落空一样,他没有追上来扯我的胳膊,也没有追上来,他甚至没有叫住我。连“喂”这种都没有。 我分出一个理智的小人儿有点后悔自己这么冲动,但水泼了出去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我步子越走越小,越走越远。他留在原地,没有动作。 也许,我的言情小说真该戒一戒了。 这次的冷战持续了快三天。 我不能相信自己在王子兮心里的地位竟那么低,低到他丝毫不介意失去我这个唯一的朋友。我只能自己找个台阶往下走,一门心思猜测,骄傲如王子兮,也许是第一次被人不明不白的甩了脸。强大的异于常人的要面子理念,让他没有一点要求和的意思。 必然是这样的,哪怕他在心里在乎我在乎的要死。 必然是这样的。 后来听说,吵架的情侣中,先道歉的那个,不是理亏的那个。而是这份感情对他而言更加重要的那个人。 想必当时,我们的感情对他来说是不太重要的。当然,套用这个理论也有一些不太适用的地方,因为我们当时显然不是情侣,只是朋友。那朋友间的吵架,该用什么理论让他先道歉? 星期五的下午,办公室里面,我们一起给missking改卷子。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missking特级教师的崇高身份,她懒得改卷子的时候,就会先找出我和王子兮的卷子,改好,然后我们对着自己的卷子,改同学们的。大学称之为助教,我当时称之为“missking的走狗“ 老师都回家了,很是放心的留下办公室的钥匙给我们看家。 办公室太小,总共就那么五张桌子,我坐第一张,他坐第二张,我们一前一后,埋着头,低着脸。 他有没有,对着我的背影发呆?有没有,想我想到不可救药?有没有,绞尽脑汁想办法开口想跟我说话? 就像我一样。 何必那么纠结,认输了,得了。 支撑我认输的原因有三。 一是客观的说,他被我发脾气的实在冤枉。我喜欢他,他是不知道的,我发魔障,他也是不知道的,更是不能控制的。他从小到大好孩子做惯了,竟然因为说谎被父母一顿教育,想必是很难受。可是我不但没有安慰,反而因为自己发了魔障就拿他来出气,的确不太公平。 二是这些日子,我真见不得他变本加厉的孤僻样子。本来就长了一张阴暗国国王的脸,这几天更是看起来很落寞的死气沉沉。连missking都把我叫过去问我王子兮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他看起来很糟糕。 missking不说我还没发现,这么一说还真是,非常糟糕。也说不上是哪里不对了,秀发还是柔顺的,衬衣还是笔挺的,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不像平常那种“我谁也不想搭理,你们都去死!”的调调,却有点“你们谁也别搭理我,不然一起去死吧!”的晦暗。看久了心揪的难受。 三是我不争气的想他啊, 我想他,真的想他。 想着想着,一口气没捯上来,酷天抢地的呛了一大口口水。一时间咳嗽咳的眼睛都花了,脑子里一堆堆一伙伙星星的跑。 “唰”一下,王子兮站起来,走了。 我靠! 是怕我传染吗?躲瘟疫呢?这么没良心的人,我瞎了狗眼会喜欢他! 瞎了狗眼! 正待我指天誓日要把他列入“曾经的初恋,毁灭的人品,老死不相来往”对象,王子兮回来了,手里拿了一个杯子,“啪”的往我桌上一放。 我愣了足足五秒,才反应过来这应该是给我喝的。怕不是,下了毒吧? 但我一向是个乐观自信的孩子,五秒钟之后,我柔软的小心脏,开出一朵粉嫩嫩的花儿。 好吧!我认输了好吗? “谢谢啊!” “不用谢!” “我有新出的火影忍者,要不要看?”不打算动之以情,没办法晓之以理,我想,诱之以利,也许是个好办法。 王子兮睨我一眼,细长的眼睛弯成好看的弧度。 我有些手足无措的扭着头,看他端坐的身姿,好看的脸,局促的等待大法官的审判。 本以为他会不依不饶的刺激我几句,结果他只是把嘴角也弯出了微笑的曲线。 那一刻办公室里光影岚岚,百花盛开。 我心底的那朵小花,长出了藤蔓,攀过我的左心房,缠绕了我的肋骨,我的手臂,勒紧我的每一寸皮肉。 一场干戈就这么化为玉帛。我们再也没有提过这次冷战,不问原因,不提过程。 第六章:王子兮送花啦!!! 教数学的老师名唤王俊,我们叫他“数学俊”。他是初中老师一众巾帼英雄里面,唯一的男性。带着呆板的黑框眼睛,一脸爆发的青春挡也挡不住。我从来不敢靠近他一米以内,怕被他的青春面油飞出来溅到。婷婷说,他是严重内分泌失调。这样的评语在当时可不是什么拐弯骂人,是正经的医学定义。 婷婷的父母是医生,所以懂很多我们当时不知道的内分泌荷尔蒙之类的词语。常把我们说的一愣一愣,要面子的我,还总是扮作了解的样子,频频的点头。在后来“内分泌失调”慢慢演变成骂人话语的时候,我常常想起当年认真解释的婷婷,和我严肃赞同的表情。 我跟王子兮聊过这个话题,人的名字总是跟本人实际情况相差甚远。比如叫“英俊”的一般都很丑,叫“潇洒”的一般都很猥琐,叫“王子”的一般都很民工。 王子兮白了我一眼走开了。 相对于爱我爱到不问缘由的missking,数学俊对我,可说得上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我数学成绩好到爆炸,每逢数学比赛必然获奖。虽然不是什么国际大奖一等特等的闪闪红星,在我们这等不以成绩见长的小破学校来说,却也是很值得一提的殊荣。 恨的方面,我不得不说数学俊他的确是很能看透人本质的一个牛人。 自打开学的第一眼,数学俊就看穿了我的马屁精把戏,知道我不是骨子里的好学生,老是戳破我的花招逮我的小辫子,我跟他结了很多仇。 不知从哪得来的线报,让数学俊笃定了平时带头干坏事的人中间,有我一个。比方周末去老师不允许去的地方溜冰啦,比如周末成群结队偷果子采花,比方爬上老爷爷的树上去摘熟透的菠萝蜜,等等。 为了防止我周末干太多坏事,同时也能进一步提高我的数学水平,他终于在暑假前给我争取来一个据说是绝佳的机会,一个去奥数班的插班名额。 当年的奥数,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去得的兴趣小组。是经过一系列考试,竞赛,有名次,是好苗头,才接收你的。尤其是插班,要通过这个那个考试,还得托这人那人的关系。说起来,我们的小眼镜还是很有本事的。 小眼镜,是数学俊的另一个花名。但他的眼镜并不小,四方的黑框,非常难看。 我本不想参加这样惨绝人寰的补习班。因为周末我已经要学一堆乱七八糟充满文艺气质的钢琴啊芭蕾啊之类,还要做讨厌的作业,还要看电视,还要去摘果子,去溜冰。这样一来,周末就变成只有一天时间胡闹,真让人难过。 最烦人的,是这样的名额,只有一个。这就意味着,我不能跟人做伴去上课。这样就更没意思了。这里的人,指的是一个特定人物,不是什么普通人,当然是,王子兮。 但贪玩归贪玩,子弟学校的井底之蛙,一直是很想有机会走出世界看一眼的。我想知道别的学校都是什么样子,想知道妈妈口中“不是大院长大的孩子,就是野”到底有多野。也想了解这个老师口中很神奇的奥数,是不是有三条腿的蛤蟆。 我很理所当然的去跟王子兮寻求意见。没有提第二点,只说了自己对周末时间被占用的怨恨,和对新事物的向往。王子兮一针见血的说出一个绝妙答案:“你就去啊,反正如果你发现不好玩,就会逃课退学的。” 我拍案称奇! 这个人,他竟然比我还了解我自己。知道我对兴趣班的三分钟热度维持不了太久。如果不是真的吸引我的课程,早早的就会放弃了。好像之前学过的一系列文学艺术修养,比方国画啦,毛笔字啦,等等。两节课之后就闷得回家睡觉去了。 经他一说,事情好像变得简单许多。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踏上开往闹市的公车,直奔新生活而去。 奥数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大学附属中学,其校园广阔程度,和历史悠久程度,是我等菜鸟子弟初中部成立不到几年的山野学校无可比拟的。 光是人家那个国际比赛标准足球场,就足够让我校领导痛哭流涕的了。 而这个所谓十分难进的奥数班,竟然有10个之多。每班40人的数字,难道有400多个尖子中的尖子,牛人中的大牛,济济一堂?一下子感觉课室上空的云朵都比别处要多,浮现着太多高智商带来的滚滚浓烟,让人热血喷张。 跟随负责的老师来到一个班,满眼望去都是打打闹闹的普通人,没见得什么未来诺贝尔获得者的影子,我有些失望。 倒数第二排的位子,有一个女孩孤零零坐着,老师大手一指,你就坐那儿吧。 同座的女孩长得很柔弱,古典的美女,她嫣然一笑,说,“你好呀,我也是上周才插班过来的。” 第一次见到慕容律,我还以为自己看到了神仙姐姐。 长相古典的慕容律,名字比长相更古典。我简直找不出一个市面上的人,有这样的尖下巴小嘴丹凤眼,也想不到除了小说之外,有人会起这么历史味浓重的名字。 她告诉我说,自己的姓“慕容”是跟爸爸的普通家族姓氏而已,很无聊。名字“律”是因为她妈妈很爱唱歌,虽然跑调,却总以为自己天下第一女高音,很肤浅。 被她这么解释,原来,这么一个无聊肤浅的结合,竟诞生出来一个这么美的名字,可见中文的博大精深。 没天理啊没天理。 我们花了整整两节课的时间来了解对方,意味着,小眼镜千辛万苦给我找来的这个上课机会,从培养我成为科学家的疯狂实验室,变成热情交友的聊天软件了。 而且我很快发现,跟我一样没在听讲的人,占了班里的绝大多数。那个比例,完全跟平时上课听讲与走神学生的比例是一致的。 原来,高智商人群,也有好学生,坏学生之分。而我,这个原本的好学生,置身于高智商人群间,几乎没有挣扎的就落入了差生一类,自己还觉得,怪不错的。 可见我脸皮之厚。 要是王子兮能来就好了,他的脸皮薄的很,应该是不会这么堕落的。 但脸皮更厚的,不是别人,正是慕容律小姑娘。她顶着一张美女的脸,琼瑶一样的名字,私底下却是个跟我差不多不正常的女汉子。满口的胡言乱语,疯疯癫癫,哪是什么神仙姐姐,完全是个神经姐姐。 这个姐姐跟我出身十分类似,也是小学校里老师的宝贝,千推荐万推荐的来到这儿。本想好好学习下高深的微积分长成什么样,结果遇到了我。还真是人算不如天算,白瞎了我们两个老师的一片苦心。 为了不白瞎老师苦心,第三节课的时候,我们决定要好好听讲,起码认识下高斯函数的这个高斯哥哥,到底长什么样。 只见老师龙飞凤舞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有一个高瘦短发的女生,站起来加入老师的口沫横飞。老师立马像被打了鸡血一样更加激动不能自已。俩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结构几何,微积函数,兴奋的像我们讨论花痴偶像剧男主角一般。 末了,老师大笔一挥,长吁一口大气,振臂高呼:“高斯函数,真的太美了!” 台下短发女生猛点头如捣蒜。我目瞪口呆。 扭头看看小律,樱桃小嘴张的能塞下一个馒头。 高斯,他明明是个男的吧!他到底美在哪啊!!! 小律很聪明的把我们的不理解,归结为插班生的陌生。 “他们肯定之前学了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他们跟的上,我们本来就应该跟不上的,跟上了才奇怪!” 这个结论总结的非常中肯,大气,客观,不容拒绝。 从此之后,我心安理得的完全自我放弃了。每节课的最大收获,就是跟小律聊天不受打扰。得知了不少外面世界的精彩。 小律让我知道男生并不是我想的那么蠢。 在学完反射折射以后,竟会活学活用的用小镜子偷看女生裙底,虽然他们物理成绩糟糕透顶。 在学完艰涩的古文以后,他们可以编出一套又一套顺口溜形容某人,虽然默写总是不及格。 他们甚至懂很多深奥的英语单词,例如s开头或f开头的那些,虽然他们从来分不清怎么回答howareyou和howdoyoudo。 于是以后的每个周末,都让我十分期待。慕容律这个表里不一的神经姐姐,变成我最好的朋友。 我把认识小律的经过,八卦给王子兮听。以为他会跟我一样新奇激动。谁知他又给我摆出一个招牌脸,轻蔑一笑。 “不过一个名字而已,有什么好稀奇。” 我觉得这个人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他的名字既简单又无聊,姓氏也是普天之下排名前三的大姓,自然见不得别人生来就比他特别的慕容姓氏。 “慕容唉,那在古代都是武林世家呢。” “小说看多了吧你!” 我真是懒得跟他这种没文化没素质的人讨论慕容律的美妙姓名。转而跟他形容小律的古典美貌,我巨细靡遗说了慕容律是如何美如何柔弱,性格却如何大咧咧男性化。 当然,此刻脑海里不可或缺的,是又浮现出许多言情小说的泡泡,例如王子兮回答说“你也很美啊”,“你在我眼中才最美”,等等。 当然,也就那么想想罢了。想想。 这显然也是不会发生。他对我表白的种种场景,只可能出现在我幻想中,怕是这辈子也不会出现在现实的。 结果他说,“哦。” 果然没让我失望的言简意赅。 很久很久以后,他说他当时觉得我也很美。 可他不知道,我为了让他觉得当时很丑的我,跟美丽有一点联系,其实是下了大功夫的。 校规里要求女生剪短发,我看着自己齐刷刷到耳朵的清汤挂面头,心里充满了淡淡的忧桑。 为什么不能让我,在最美的时候见到他。 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审美观,让我从小到大,笃定长头发的女生就是美的,应该是被那些飘柔潘婷海飞丝的广告给洗脑洗成这个样子的。在没办法变成及腰长发的时候,我努力让头发徘徊在被老师拖去剪发,和彻底崩溃的男生头之间的长度。 周末时,洗了头,借着湿度堪堪把耳后的头发扭起,扎成一个辫子,这在我看来,是美到极致的。 王子兮家,也就是我家对面楼,有一棵很高大很茂密的鸡蛋花树。树上浓浓郁郁的开着许多黄白的鸡蛋花,风吹过,散落一地的甜腻香气。 我后来一直号称鸡蛋花是我最喜欢的花朵,香水也选择有鸡蛋花前调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长在王子兮家的楼下,那香味,让我回到那个夏天。 第二个学期结束的时候,我们告别新生的名字,成为还差一年就初三的备考学生。 那年的暑假,我很爱梳了我特别设计的揪揪头,在阳光猛烈的午后,貌似惬意的踱步王子兮家的楼下,美其名曰欣赏鸡蛋花。 要知道,我的理由是很充分的。因为当年的小区不像现在,都走什么巴厘岛风情,种满了这种海边的鸡蛋花。当年整个小区里,唯一有鸡蛋花的,就是王子兮家楼下了。 而喜欢鸡蛋花的人,显然是很少的,所以不太有人跟我抢着捡那掉了一地的白色花朵,拿起来闻了又闻。 我当然是摘不到的,那树被种在很高的地方,仰望的时候,可以见到欣欣的花向着天。 可是对小小的我来说,哪怕是掉到地上的鸡蛋花,也是很美,很香的。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的时候。”我很爱的一首诗里这样说着。 于是,我总是幻想在自己捡花的刹那,巧遇王子兮深邃的眼。阳光洒在我的脸上,香气漫溢,那样的漫天花雨,画面定格。 然而,就像我每次幻想的结局一样,我总是,雄赳赳的来,灰溜溜的走。 暑假快要过去,我幻想中的美丽邂逅一次都没有出现。我也就不再动机不纯左顾右盼。再来到树下的时候,我只是很简单的想让我的房间,充满鸡蛋花的味道而已。 呆呆在树下的长椅上晒太阳,从这个角度,看着自己卧室的窗帘,觉得我们两个,住的真的很近。 阳光很舒服,在那个还没有懂得防晒多么重要的年纪,我一身黝黑发亮的皮肤,全拜晒太阳所赐。 晒着晒着,暖洋洋的,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阳光似乎不那么刺眼了,阴阴凉凉的像在树荫里。我有些恍惚,朦朦的没缓过神。 逆着光,看到一双细长的眼,戏谑的笑。是做梦吗? 我猛地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一阵风呼啸而过,画面里很符合时宜的出现了我想象中的花舞纷飞,唯美的很。唯一不唯美的,是我睡觉时的嘴巴大张,嘴角挂着黏黏的口水。扎头发的皮筋掉了,头发以一个不干不湿的状态,贴在我的脸上,乱的像街边的乞丐。刚捡好的花被我压到身下早就变了形,皱巴巴,有点臭。 这实在不是一个浪漫的场景。 我脑中狠狠叹了一大口气,在最美的时候遇见他,老天啊老天!我实在,没那个命啊! 然而我想,不管我多丑多丢脸,这一天一地的花还在,满眼的王子兮还在。深呼吸一口,那味道,我会记住一辈子。 我没有说话,眯着眼睛继续发呆的样子,王子兮可能以为我是没睡醒还昏头的,伸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没想到我心里百转千回的就是没能让他见到最美的我,继而,爱上我。 我本以为,但凡他见到了那个扎马尾捡鸡蛋花的我,必然会深深爱上我,不可自拔的。 这下,唉! “你干嘛偷看我睡觉。”看到他眼里的促狭,想到他看到我流口水的恶心样,真的很想把他眼睛戳瞎。或者找来《meninblack》里面那个闪光的遗忘机,给他来那么一下。 “你干嘛不在自己家睡觉,跑我家楼下来睡?” 王子兮啊王子兮,你难道希望我说出一句“我是为了见你”吗?你其实一直在跟我幻想一样的画面,对不对! 但我可没要表白的!表白这种工作,还是留给男孩子! “你管我!”我有点恼羞成怒,拍拍屁股就要走。 王子兮却收起坏笑,很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往我身边一坐。 我又愣了。 我这才注意打量他,没穿校服的样子,一件普通的白色t-shirt,运动裤,球鞋。平时被风拂动的秀发被汗水沁湿,歪在脑门上。 我们坐的那么近,近的我能看见他睫毛上的汗珠,快要滴落。 王子兮这个刚刚打球回来的样子,竟还是没天理的帅。 “怎么大周末的去打球啊?不用练琴?你妈不说你?” “比赛。” 哦对了,比赛啊,我都忘了我们学校看起来很弱不禁风的篮球队,竟然打进了区的决赛。老师号召我去当啦啦队来着,我不想看到花痴女粉丝在球场边对着王子兮大流口水的样子,没去。 “结果如何啊?” “输了。“ “哎呀,怎么会输了呢?” “说起来,我记得missking叫你组织啦啦队的,怎么啦啦队来了,你没来呀?” “我懒得!再说,我去不去有什么所谓。怎么,我不去,你们就输啦?” 我很得意的嗤嗤笑起来,其实清楚的很,我们校的篮球队,能打进校际比赛就已经是千难万难了,这一帮平时从没训练过的散兵游勇,怎么可能不输。 王子兮却出人意料的没有反驳我,把手靠在头顶“可能吧!” 我愈发得意,更笑的东倒西歪。他运动过后的脸微微涨红,许是快要怒奔咆哮了。 但他却话锋一转,说“你还没说呢,干嘛跑来这里睡觉?” 这下轮到我吃瘪。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最初的最初,我是为了来这里让他有机会“偶遇”最美的我。于是我只能从实招来后期的事情,就是我喜欢上这里的鸡蛋花,来捡花回去放卧室。 我指着旁边二楼粉色小碎花窗纱的房间说,“你看,这就是我房间,等我以后有钱了,就买一个大房子,种一个阳台的鸡蛋花树,全家每天都香香的。” 王子兮很嗤之以鼻的样子,不知道是嗤之以鼻我要种花的无聊举动,还是表示他早都知道这个是我房间的含义。 我猜,是前者。 他看着我手里那些被压扁了的边上泛黄的花,问,“你怎么不去摘树上的?” 我像看白痴一样瞟了他一眼,很有气势的回答他“看不出来我矮啊!” 他忽的一下站起来,顺带把我一拽。我很茫然的看着他。 他往我这跨了一步,我的心脏又开始擂鼓般奏起乐来。是要发生什么了吗? 我含情脉脉的低下头,等着他说,“我够高,我摘给你。”然后跳起来摘下我最爱的花,簪在我的耳边。但他哈哈大笑的走开了,说“你果然是矮啊,还不到我胸口。” 没到我反应过来生气,他已经开了铁门走进去。 空气中是剩下他刚刚背对我挥舞再见的手,划出的好看弧度,我自己自作多情红得像桃子的脸,和他留有回声般的大笑。 我看看手中的残花,决定把它当作是王子兮送我的。让我记住这样一个夏天,我在他家楼下,遇到很帅的他,和不那么美的我自己。 第七章:王子兮竟然为了程博雅做这种事。。。 初二时开始上一门叫做“计算机”的课程。学什么basic什么c++。 我搞不懂为什么这种跟说话没有半毛钱关系的东西敢自称是语言。也搞不懂为什么要在电脑里编程让电脑算一些明明人手就能很快算出来的程式。比如in什么1+1out什么2的,你妹的老子用计算器一秒钟就摁出来了好吗! 计算机的老师没能解答我这些疑问,而我,从来不是一个不求甚解的孩子。 我不明白的事情,拼了命也得搞个明白! 如果拼了命也搞不明白,或者不值得我拼命去搞明白,那就更简单了。不管他,就得了! 于是,计算机这门课程,就成为我初中生涯里,唯一一门,我恨它,它也讨厌我的课程。 号称语言天赋很好的我,竟然栽在一门叫做语言的课程里。 这真是我人生中不可磨灭的污点,大污点!碧浪也无法清洗掉的那种! 毫无天理的,王子兮竟然又是专家。 我真的很想吐血身亡。 他甚至在老师教第一个字符的时候,就直截了当的搬出整套理论来回答老师的问题。在老师和同学瞠目结舌的仰望中,他的完美主义得到无上的升华。 王子的形象,又更加光辉了。 然后他又臭不要脸的摆出那副轻描淡写云淡风轻的样子,随意的说自己从小就无师自通如何如何,家里为了他还早都准备了一台计算机如何如何,这些语言早就烂熟于心自己已经能创作高阶的程式如何如何。 我奇怪全班那么多摩拳擦掌的人,怎么就没人把他臭屁的嘴角给揪下来,顺手把笼罩在他身后的那些闪闪光环,给拍到地上,踩烂,听到“吧唧”一声碎个稀烂,再也发不出丝毫光芒,萤火虫一般微弱的也没有。 老师又惊喜又欣慰的把他选为班里的毋庸置疑的计算机课代表,并不切实际的把提成班级整体计算机水平的重任交到他身上。 这个老师啊,也太不了解我们王子兮同学了。 他从来是个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死活的自私鬼。要他辅导别人来提高全班成绩,还不如要狗熊学会basic语言再来教我们来的简单快捷。 难怪这老师教的“语言”谁都不懂,他自己的智商,我看也很有问题。 由此,班上的同学,有80%是和我一样恨计算机的,另外20%,是什么课都恨的。 于是这可恶的王子兮,又一次成为神一般的存在。 我的好胜心迫使我头一次刻苦钻研的把书从头看到尾。开始放下所谓主课的语数英,有事没事都在看basic语言,背那一系列明明是英语却毫无意义的单字。 想老子戎马一生,战无不胜,就不信凭我的智商,搞不定他一个小小的计算机! 事实证明,我的智商真的没有高到什么程度,就如同我的奥林匹克数学一般,我的计算机,烂到让人惨不忍睹。 高斯和basic这两个货,都是上天派来治我的吧,治我的吧! 可是这一次,我的身边没有慕容律这种同自诩高智商却搞不定高斯的人。我没有同盟军一起来咒骂basic语言和计算机老师,我身边只有这个“自以为高智商,我觉得其实一般,但着实成绩好”的拽人王子兮,天天晃来晃去显摆他的计算机高深程式给我看。 我每次听王子兮跟我聊他的最新进展,if啊and啊之类的逻辑关系神马,都无一例外的从认真听讲想偷师的心情,发展成放弃抵抗神游太空的模样。 到最后,我索性从一开始就懒得听他讲,直接练就一身睁眼睡的好功夫。 不如睡去啊,不如睡去! 王子兮说:“不爱听,不说了。看你那个傻样儿!” 我摇头晃脑说:“说呗说呗,我特爱听,近期正好失眠呢!“ 王子兮:“” 虽然有时成绩不如他好,耍赖我一直都是遥遥领先的。 但我毕竟是一个很争气的孩子,经过一段努力,起码能在一次次考试中逐渐往前。当有一次成绩下来,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全班第二的高分,踏进90分的关卡。我由衷的觉得,老子智商,是真高,是真高啊! 我自动自觉忽略了之后成绩再也不能更上一层楼这件不让人高兴的事。就让一切,定格在最美好的一刻,多好! 然后我心底深处某个角落,突然开始同情和理解那些努力了半天,却成绩一直上不去的同学,他们的困扰。 不承认,打死不承认。老子的智商,多高啊! 在这件事情上,我很惊奇的发现了一个王子兮为数不多的闪光点。 原本在我看来,王子兮本是一个只能伸不能屈的货。我们俩明争暗斗了快一年,各种成绩你高我低你牛我更牛的比拼,难得让他在计算机这个事情上,得了这么大的便宜。照理说他应该卯起来高调向全世界宣布,顺便贴一张海报到校门口,写着“我王子兮赢程博雅九条街!程博雅是个大弱智!”。 谁知,他竟然没有大张旗鼓到处炫耀,低调的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得了短暂性失语症。就连不小心得了几个计算机考试的100分,也很知情识趣的不主动跟我提。 他越是不提,我越是觉得他肯定暗地里嘲笑我嘲笑得肠子都花了。尤其当他有一天状似无异跟我说:“你需要我帮你吗?” 我气的恨不能跟他拼命。亏得我情商够高才没有拉他一起从楼上youjumpijunp。 补习功课,这对我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 我程博雅号称情商高智商比情商更高的才女,一向是学什么会什么无师都能自通。怎么允许有补习的情况出现?还是跟他王子兮补习?当我是白痴吗?当老师是都死了吗? 我气的都忘了去幻想许多独处一室的香艳画面。比方说,头挨着头的耳鬓厮磨。比方说,发丝滑落指尖,缠绕笔尖。比方说,从书本转到对视的凝望。 我直接就原地起跳,一个巴掌呼到他头上。 后来有点后悔,浪费了一个绝好的独处机会。然后幻想到面红耳赤,丢脸的好像我们之前没有独处一室似得。 程博雅你能不能争点气! 明明,明明每天都在独处一室好吗! 让全班更气的是,在大家都拼死拼活学还弄不出个所以然的时候,时间就“咻”的一声来到期末。 期末,意味着许许多多的考试。而我,也开始担心也许会拿到人生中第一个不是优秀的成绩单。 放学的时候,王子兮拽着我问:“计算机考试你准备好了吗?”真是没安好心。 我很死鸭子嘴硬的回他说:“当然!要你管!我肯定比你高分!” 王子兮邪邪一笑,说:“你确定?这次我可是免考哦!” 我:“免考?什么是免考?” 王子兮:“就是不用考试直接100分咯!” 口气云淡风轻的我差点一口血吐他脸上。 我缓了缓,把嘴里的血往肚子里压了压,说:“那我也考100分就行拉,有什么了不起的!” 王子兮细长的眼睛不要脸的似笑非笑闪着光,薄薄的嘴唇抿着笑,说:“那我就期待你的100分啦!” 他一个大男人,睫毛长那么长要干嘛?挡灰吗? 我很没种的有点想认怂,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嘛,不用逼的自己那么紧。我说:“恭喜你咯,今年直接拿第一咯!”咬牙切齿状。 王子兮说:“这样好没意思,你要加油啊!” 我竟然没有生气,还觉得这种屁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毫无违和感。但是想想也对的,反正,我就算加油,他也是好没意思的拿第一。那么一大科的差距呀! 这么一想来,竟连反驳也提不起劲儿。 看我瘪瘪的不说话,王子兮又说:“要不要我帮你啊?“ 以为我听不出来吗?潜台词就是“求我啊,求我啊,求我啊!承认你是弱智啊,承认啊,承认啊!” 我对他一呲牙:“不要!” 我才不求他,谁要他帮我补习,谁要他猫哭老鼠假慈悲。他是死要面子的完美王子,难道我就面子厚过城墙呀?我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好吗?我的要面子程度,不输他! 王子兮:“我可知道重点哦,你不要就没机会啦!” 我:“你那么闲找别人去!你去给毛英俊补习吧你!” 谈话结束在我一扭头气鼓鼓的走了。这次轮到我转身离开,怎么一点也做不出他的潇洒。他也没有,像我一样,被这样的背影黏住双眼,呆呆的。 他呀,他怕是,跟我一样,转身就走吧。 考试来了。 果然是杀千刀的难! 那该死的老师凭着自己对计算机的偏执热爱,弄出来一堆书上没有的破烂程序要我们编写。 香港电视台正在热播着《古惑仔》系列电影,我觉得那个拿开山刀的气势,真适合我此时的心情。我多想拿枪指着他的头,或者拿刀抵着他的脖子,好好问问他,为什么不能自己算1+yx,xy2的答案,为什么要用计算机算?你的数学是有多烂!!! 压力最大的是,讲台上监考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王子大人王子兮。他免考又有空,老师全权委托他来监考,自己不知道去什么地方凉快去了。 看到他出现在讲台上的时候,同学们都是一惊。从没有哪个老师那么放心大胆的把考试交给一个学生,即便他是班长,又是班上规矩最严的好学生。 我到是没怎么挣扎就接受了这个事实。让他监考,其实再好不过。他在班里人缘极差,没有任何机会帮着同伙作弊。同学对他也是又恨又不敢惹。故此他的监考,说不定比老师本人,还来的有价值。 顺便想起他前两天似乎还暗示我来着。我当时忙着复习,没空跟他瞎掰,也就没细想。 发卷子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我们的监考老师,得出一个很负责任的结论,就是我们的王子兮同学,他完全辜负了老师的信任和我的猜测。他非常,非常的不胜任监考老师这个职务。 他聚精会神在讲台上看着自己的书,一下一下敲上讲台好像在弹什么曲子。全然不管底下的人有没有交头接耳对答案。当然啦,我也可以理解,他肯定觉得这些人跟他关系不大,实在不用他花心思对付。对他来说,他自己的事,一向是比什么都重要。他的书,比老师面子都大。柯南有没有侦破密室杀人案,比课堂上有没有人作弊,精彩太多了。 于是课室里嗡嗡的交头接耳声音不断。你会哪题,我会哪题,摆明了是要资源分享,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架势。 我是不屑于跟他们同流合污的。再说,我这个水平虽说屈居第二,怎么也不会沦落到抄别人的份儿。别人的答案,那还没我的全呢! 这些日子的努力也算没白费,说来有些丢脸,但是各种推算各种逻辑不清楚之后,也算做对了大半。只有一题,一个大题。 真是毫无头绪,不知从何下手。 我听说有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人,他们能从繁复的概率数字中推算出赌场里下一个数字的大小,位子。我一直不靠谱的有一个梦想,就是有一天能成为他们的一员,不费力气挣好多好多钱。 但是我也从来有一个疑问,这些个算法,要从何下手呢? 就像我现在,看着这一道题,似乎写的是中文。可又好像是外星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我却越来越心如死灰,铁定了是做不出来。 我不敢抬头看讲台上他得意的表情,又想看看他是不是还在专心的看书,看他低头,专注剧情,难得的傻乎乎样子。 抬起头,却被他逮个正着。目光交汇的时候,我跟他做个大鬼脸,心虚的低下头。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有时候真是挺讨厌我们之间这种所谓默契的巧合了。 叩,叩,叩。我听见他走下了讲台。 叩,叩,叩。我听见他绕着教室转悠起来。 叩,叩,叩。脚步声停止在我身后。不动了。 我不抱希望的回过头,他果然抿着嘴认认真真看我的卷子。 我瞪他一眼,示意他有多远滚多远。 他嘴角一勾,不错啊,只有一题不会而已。 我眉头一皱,关你屁事,再不走老子打人了。 他息事宁人的笑笑,走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能明白他那些表情要表达的意思。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了解我的动作里,没说出来的话。 我知道的是,下一秒他回到讲台乖乖的坐下,开始写作业的样子。 “对嘛,这才乖嘛!”我切切凝望着讲台,希望他能抬起头,看见我慈母般的赞许目光。可是这货,这货竟然死都不给我抬头!说好的默契呢?说好的心有灵犀呢? 我看着他写写画画低着头,觉得这孩子不说话的时候真是好看的要人命。难怪班里那么多女生都为他神魂颠倒的天天王子王子的叫唤。 可他一开口,那个目中无人的拽样子,又真是可恨的要人命。也许他的花痴女粉丝们给他起的名字还是挺适合他的,王子嘛,本就该是高高在上的贵族。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对我说话还算是个正常人,拽,还是拽的,但少了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多了很多挖心掏肺的不把我当外人,我还是很满意的。 我喜欢的竟是这样一个男生,这个事实我至今不太愿意接受。他不笑不哭喜怒是如此的不行于色,却又不是心机深沉的算计。 我很了解他,他只是懒。懒得去应付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懒得去给人好脸,懒得让不相干的人见到自己的心。 有的时候我也奇怪自己怎么能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了解他。我可能都没那么好的信心,说自己了解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不知从哪儿来的自信,竟觉得自己比谁都了解他。 想了一阵,花痴了一阵,该做不出来的题目还是没做出来。我心想,罢了罢了,今年的第一就让他高高兴兴的拿吧。也算是我作为暗恋他,默默送出的一份大礼好了。放完假,就要过年了嘛!算给个红包利是咯! 眼看着快到交卷的时候,突然脚步声又响起,朝我方向快速移动。 “啪”一个抓的皱巴巴的小纸团扔在我座位上。抬头,只有王子兮的背影。 这是搞什么东东? 我看着他背影愣了一会儿,脑子有点回不过弯。 两秒之后,脸“唰”的红了。这个哥哥!他该不会是,该不会是要挑此刻跟我表白吧! 妈呀!我简直无法直视自己脑海里的想法!脸上烫的像火烧一样。情书!是情书吗!王子兮竟然给我写情书吗! 那一刻,我完全忘了自己是在考场上,还有几分钟就交卷子的计算机考场上。 急急忙忙紧张的手心都出汗了,把纸团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是,最后那题的解题答案。 我被彻底惊住了。 也许如果我不那么爱想东想西,就不会不合时宜的在考试时候想情书的事情。 也许如果我不那么自作多情,就不会把王子兮跟情书划上等号。 也许如果我不那么傻,就不会白痴一样脸红了半天,心跳了半天。现在的感觉,像个二百五。 一个震惊的二百五。 说实话,王子兮给我答案,比给我情书,让我更震惊。 情书,还是我一直觉得,有可能出现的。可是答案,是我被容嬷嬷抓走灌辣椒水插针打残废,也不会想到的一个事情啊! 倒不是这个作弊行为有多么可耻。 我惊的是此举竟然是王子兮所为。 在他奇奇怪怪的人生原则里,有一条明文规定就是不作弊,也不被作弊。 不作弊很好做到,只要不看别人的就行。而他成绩好成这样,看别人也没有任何帮助。 不被作弊这一点对他来说也不难,因为他人缘极差,没人会傻到问他要答案。要了也只会得到被举报这一条死路。跟他关系好点的我,又是一个成绩优异又美又聪明的好学生,关键还是,死爱面子,哪用的着去问他。 而且我其实也一直很笃定的认为,就算我真的要问他,他也会大义灭亲的举报我到死吧。 犯不着的呀!犯不着去尝试我对他来说有多特别,去向他问答案的! 我是一个很有啊q精神的人,从不需要去证明什么,也 可现下,他明明就是给了我答案。明明就是告诉我,我对于他的特别,远在所有人之上,甚至能凌驾他的人生原则。 我真的很受惊吓。 惊吓到忘记了细想这个举动背后的含义,也忘了犹豫该不该受他这个人情。 前一秒的大喜,这一秒的大惊,我还真是无法揣测他的种种不正当动机。 眼看时间要到了,手下顺理成章就忙不迭的把答案抄了上去。 然后,下课铃响,卷子交上去。 我知道自己这次拿到一个很意外的100分。 我看着他有些匆忙像是逃走的背影,不知道他此刻是什么心情。这在他的人生,我的人生,都算得上一个轰轰烈烈的第一次吧。 虽然我不知道,这算是我们人生的污点,还是转折点。 王子兮把卷子拿回办公室,很快就回到教室。一帮同学嗡嗡的围上去对答案,我觉得,有点烦。 怎么就不能给我一个私人空间? 直等到了放学,我才终于等到一个机会,一刻不耽误的把他拉到角落逼问,“你干嘛?” 王子兮:“干嘛?” 我:“别装傻啊,干嘛给我答案?” 王子兮:“没什么啊,就是觉得这课总是我一个人拿100分很没意思!” 我歪头,“真的吗?没有其他原因?” 他又给我露出那个勾魂的似笑非笑表情,说:“真的啊,不然你觉得是什么原因?” 不是因为你喜欢我见不得我得不到100不开心吗?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想借答案跟我表白吗?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所以甘心把第一名让给我吗?不是因为你喜欢我?不是因为你喜欢我吗? 我最终也没有问出心里咆哮着的问题。而他也没有回答出一个让我满意的答案。 我却很阿q精神的把他的这次行为,当作喜欢我的明显表现。 笃定着。一直笃定着。 第八章:喜欢一个人,好委屈 计算机的作弊事件发生后,我和王子兮的关系似乎更进了一步。就像两个人共同参与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心中有一块别人无法企及的地盘,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这个感觉太好了! 好到就像在很饿的时候见到一碟烧鹅,在很渴的时候喝到一瓶可乐,在瑞士吃到芝士,在京都见到艺伎。更妙的是,这一切的好,也都只有我自己才知道。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自从发现我和王子兮的关系铁到可以突破他的原则,我就很习惯性的蹬鼻子上脸,各种小动作也放心大胆的多了起来。 其实,我是多讨厌考试!多想有人给我抄答案啊! 我和王子兮的座位隔着几列,一个在东一个在西的距离。本来是一个绝差绝烂的作弊位置,我们却摸索出一套可行方案。趁老师巡逻到前排,要转身还未转的刹那,我远远的回头看他,他总可以看懂我的问题,又找到办法让我明白。 电光火石的时间,好像什么都是静止的。坐满人的教室剩下空的课桌椅,和我的翘望,他的思索。 然后我们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也许我们本来,应该是同一个人。 说老实话,以前没他的时候,我也一样能拿到好成绩蒙混过关。但从他那里得到答案,有许多的不一样。 每次偷偷摸摸的作弊,都让我又肯定了一些自己的推论:“他是喜欢我的”。 他当然是喜欢我的,为了我都可以违背了他做人的原则。程博雅之于王子兮,原来是比自己还重要的存在啊! 尤其看到他苦思冥想让我明白他的答案,皱着眉,歪着头,傻瓜一样比比划划。这样一次又一次的遥遥相望,我觉得,他真是喜欢我喜欢到无可复加。 于是我开始出奇的期待小测。期待每一次的交汇,期待每一次的四目相对。也只有在这种时刻,我才能光明正大的看着王子兮的双眼,细长细长的弯成朵朵桃花,绽放整片草地,飘洒一片天空。 我总是很轻易的欺骗自己说,咚咚,咚咚的擂鼓心跳,是因为担心老师发现的紧张。 咚咚,咚咚。 咚咚,咚咚。 我当时以为,这一辈子见到王子兮,都要伴随着这个吵闹的声音了。 可惜的是,好景不长。 我和王子兮的偷偷摸摸作弊,有次被坐他后面的大宝抓个正着。 万幸的是大宝当时对我很有那么一点意思,于是就没有跟老板打我们的小报告。但是之后,不管我多讨厌大宝,我们也不敢再那么明目张胆的,不怕天打雷劈了。 大宝是一个大高个儿,憨憨厚厚的一个大饼脸,骨子里却是个狠角色。整个初中期间,我被这个狠角色折磨的几乎不相信爱情。 大宝的爸爸,算是我妈的仇人。 “你不能跟他儿子在一起啊,他小时候打我!”我妈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但实际上,是我妈小时候,经常带领着一众姐妹,跟大宝爸爸的一帮兄弟打架打的不亦乐乎。那个时候大宝的爸爸还在穿开裆裤,跟着姐姐出来,只有在旁边呐喊助威的份儿,哪轮的到他上场。但就是这样不直接参与的啦啦队,也被爱记仇的我妈列入不好往来黑名单。 大宝对我有意思,我只能说,孽缘,孽缘啊。 这个大宝平时嘻嘻哈哈的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爸妈的这层关系,从小又是同班同学。所以我俩算是很发小的发小。 因为是发小,所以经常性的给我买个零食,送个汽水,在我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对了,这个大宝三代单传的独门男丁,从小跟着奶奶长大,零用钱多到我等穷苦孩子望尘莫及,应该算是当年的富二代。 也不知道这个发小突然抽了哪根筋,突然有一天,在给了我10张限量版美少女战士金卡以后,问我“你是喜欢我的吧?” 我惊的差点把卡扔他脸上。 我说:“你怎么了?魔障了啊?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啊,我怎么可能喜欢你?“ 他含羞答答的低下了头,说:“你看,我给你礼物你都收着,难道不是接受我的心意吗?“ 我真的立马把卡片扔到了地上。 我的上帝佛祖天老爷啊!天地良心啊! 我很努力回想了一下。大宝小学时候的确是很抠门的富二代。当他上初中,第一次提出要给我买甜筒,我很疑惑的搬出妈妈教育的“无功不受禄”理论来质问他。 他说:“我自己吃甜筒,店家没有零钱找给我,我只好要多一个,吃不完才给你的。” 我于是非常放心的接下了。 第一次给我金卡的时候,他说:“我抽圣斗士金卡的时候,很烦心的抽到了美少女战士,又不能退,只好给你了。” 我于是非常放心的收下了。 还有几次给请我喝汽水,也是请了一大伙人,顺便请上我的。 还有上次我去小卖部买东西没带够钱,也是他借我说要还的。只是后来我忘记还而已。 还有 一边想,我的冷汗一边蹭蹭的冒。种种迹象表明,小便宜贪不得,贪不得的啊! 我不过是吃了你几个甜筒,拿了你几张不要的金卡,至于的吗? 我哆哆嗦嗦说:“呃,大宝,这个,你突然问我这个,我一下子很难接受啊。我一直把你当好哥们,这个你是知道的。” “好哥们”是个好词啊!我深深的佩服和感谢发明这个绝世好词的人! 这个词拯救了多少不知如何拒绝的广大女性!当然,也包括男性。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说出“好哥们”这三个字,简直就是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意思就是,我不喜欢你,你洗洗睡吧,咱俩没戏! 简直应该被评为当代婚恋,暧昧,求爱场景中,出场率最高频词汇,没有之一! 可当时这个词的普及度很低,而最最不幸的是,大宝,显然不在被普及范围里。 大宝愣住了,我看见他脑中飞速转动的脑浆子,似乎在品味我这番言辞,里面含有百分之多少的肯定,百分之多少的欲语还羞。 一分钟后,他说:“嗯,我懂的。我等你。” 然后,他憨憨的笑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等你。当时很傻很天真的觉得这是个大事儿。因为别人说了等我,我的责任就多了一分。而且别人说了等我,他一辈子就都会等我的。 我有些窃喜,一下子觉得自己魅力大无边际,竟然能让人等我一辈子。但是我又很是忧愁,自己喜欢的人是王子兮啊,那我可能,害了人家大宝一辈子。 后来说等我的人很多,实际等我的却没有几个。我才醒悟到这句“我等你”,只不过是一句时效性语气助词。其时效性跟“我永远爱你”里面的永远是一样的,算是虚拟语气,表达的是说话者当时的情感激烈程度。做不得数的。 但当时,我显然是当了真的。 大宝说要等我。我想,我真得好好培养培养和他的感情,看是不是能培养出一点感觉来,就此放弃王子兮,从了他。毕竟人家给了我那么多的金卡零食。而王子兮,他只给过我一些考试题目答案,和一些“咚咚咚”的心跳声,而已。 我本以为这个“我等你”的表白,过了就算了。一来我没答应他,算是婉拒的意思。二是大不了在我考虑清楚该不该抵死不从之前,再也不接受大宝的东西,也不跟他走的太近,以防他误会。这么一来,我们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该做同学还做同学,还做朋友还做朋友。不是挺好吗? 可大宝,看起来不是这么想的。 谁知,这,竟然是我顺风顺水人生中,噩梦的开始。 我真的没想到看起来敦厚的大宝,是如此占有欲强烈的人。他的一席表白,不知怎的让他自以为有了控制我的权利。 我的身边,被他卷起一场场腥风血雨。 但凡跟我交往过密的男性,都要被他一一审核。如果是断定该男子对我毫无他意,或者我对他无甚好感,则得以幸免。否则,就会被大宝无缘无故的找茬,狠打。 凭借着他高大的身高,和壮实的体格,班上被打的人不计其数,大家都纳闷为什么好好的大宝,会变成到处找茬的超级赛亚人,得谁打谁。 大家都以为是他近期家里有什么事情或者大姨爹来了心情不好,没人想到,背后的导火索竟然是我。 我自己,也从没想到。 一开始谁也不会自作多情的把这种事情往身上揽。我这种话痨型小姑娘,班上跟我聊得来的男生女生多到数不胜数,我根本也记不得每天跟谁说多了几句或者哪天又搭了谁的自行车放学。自然也联系不上第二天被打的男生,和我之间的关系。 我又不是福尔摩斯。再说了,有那个破案的闲工夫,我还不如多观察下王子兮,看他到底是不是喜欢我呢。 终于发现被害人和我的问题,是在大宝向王子兮伸出魔掌的时候。 这一天又是放学留下来完成老师交待任务的一天,同学们都走了,我和王子兮改完卷子,如往常一般从办公室走回教室拿东西,正要往单车棚走。我呱唧呱唧的说着美少女战士新一集的情节,他兴趣缺缺的样子,却还是很给面子的认真听着,嘴角勾起浅浅的笑,像是心情很愉快的感觉。 我想,这孩子现在真是进步多了!于是我的心情,也跟着轻飘飘了起来,像漫天五颜六色的热气球。 随着热气球飞啊飞的,我们来到单车棚,笑还噙在嘴边,却赫然见到等在那里的大宝。 看我们走来,他傻乎乎的冲我一笑,说:“走吧。我等你好久了!” 我当时就愣住了!僵住了!不能言语了! 唉我说大宝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你如此自自然然的说出“走吧”,就好像我们是一对的样子。叫别人听见,还以为我们早就勾搭上,是正式的男女朋友呢。就说不在意别人的想法吧,但是现在有一个世界上我最在意想法的人,此刻正杵在我身边,没有言语。 我觑了一眼王子兮,他的脸冻成一块冻豆腐,冷漠冰山状的径直走开,拿车去了。没有让我解释的机会,也没有开口问些什么。 他到底是在意还是不在意呢?我好在意啊! 我看着他推着车走过我身边,目不斜视,看也没看我一眼,不知怎的,有点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一辈子没受过这种委屈,又不是我做错的事情,怎么却好像小偷被抓个现行一样,他也生气,我也内疚呢。 脑子乱的也忘记去想什么吃醋不吃醋的事情,全心全意的只怕他产生“程博雅和大宝是一对”的这种杀千刀的误会。于情于理客观主观来说,都绝对绝对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王子兮骑上车子飞快的消失在我视线里,我也终于回过神来看到还杵在我面前腼腆微笑的大宝。他那个纯情腼腆的傻笑,真是他妈的讨厌透顶! 于是我走过去对大宝很生气,脸一下子黑下来,说:“你干嘛等我啊,我自己又不是没车。” 然后我骑上车飞也似的走了。也不知道远处的王子兮能不能听见我的十分刻意的大音量,也不知道他听懂了没有。 我想说:“我喜欢的人,是你!” 他不会听见我的话,因为这样的表白,从来只在心里。我做不到婷婷那样的勇敢追爱,只是默默的,偷偷的,一点点揣测,一天天猜度。 我本来美好计划的爱情之旅,消耗在这样无休无止的猜测中,迎来的,却是一个执着的大宝。执着的送我金卡,执着的开口表白,执着的等在学校的门口,害王子兮产生误会。 说不定,就算王子兮本来是喜欢我的,因为这样也会不喜欢了。又或者,他本来是要开始喜欢我的,因为这个就半途而废了。最大的可能,是他其实原来对我没有份外之想,从此,就彻底绝了念想。 我越想越觉得这事儿带来的危害无穷,心中对大宝的怨恨就更深。 其实后来想想,委屈的应该是大宝,苦苦等了一个多小时在停车棚喂蚊子,蚊子喂饱了,却得来我这么一句话就走了。 喜欢我,想来也是挺倒霉的。 或者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委屈的吧。 第九章: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 回到家里还是放不下方才的一幕,王子兮冰冷的脸,比我第一次见他时候,那个漠不关己的冷淡,让我陌生,让我害怕。五脏六腑像被灌进了阿尔卑斯山的雪水,死死的,直冷到骨髓。沉沉的,填满了胃袋,腐蚀了心脏,堵住了喉咙。 我想打个电话跟王子兮解释几句,又不知从何入手去解释这一场其实没有发生什么的战争。说白了,我没有跟他解释的权利,他也没有要听我解释的义务。更有甚者,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来也说不上什么解释,不解释。 我纠结着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大宝却毫不犹豫的捍卫自以为拥有的权利。他的电话打来,开口就问:“你是不是喜欢王子兮?“ 我说:“你疯了吧,怎么可能!”几乎是冲口而出的否认。说完之后我有些小后悔,自己隐藏这点小心思隐藏的这样深,是想一辈子也不说出口吗? 难道我就不想跟王子兮有美好结局的一天吗?既然开口表白那么难,那跟大宝承认,又怎么样呢?让大宝从第三方散播,婉转的表白,不好吗? 当然不好! 越是喜欢一个人,越是在乎被自己喜欢的人,是主动来喜欢自己,还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喜欢,被动的感激。这不是面子问题,是尊严问题。程博雅爱情里小小的尊严,也是仅有的尊严。 大宝说:“你为了他都生我气了。”口气是百转千回的娇嗲,听的我一阵阵犯恶心。 我看婷婷和他的混血儿男友之间,说话也这样嗲来嗲去肉麻的要死。婷婷跟我说,彼此喜欢的人之间,再恶心的话也说的出口,旁人看了恶心,自己心里很甜的。 如今,我对大宝的话感到如此恶心,想来,无论多么努力我也是没办法喜欢上他的吧。 谁叫我们,从祖上就结下梁子呢。 无奈我就算再明确了自己不会喜欢大宝,也不想在这个时候伤害他,尤其不想他无端生出“程博雅喜欢王子兮“之类的八卦,毁我清白。当时年纪小,脑子非常不好使,其实八卦传了出去才是好事。说不定王子兮就因此屁颠屁颠跑来表白呢。 唉,真可惜了。 我安慰他说:“你这是从何而来的推断。我生气,是因为你无缘无故等我,感觉我跟你约好了一样。但我其实并没有跟你约好。我不喜欢这种没有约好却感觉像被约好的样子。如果你约好我我又答应了我是不会生气的,但是我们没有约好,你凭什么觉得是约好了呢.这跟王子兮没有任何关系。” 大宝沉默了一会儿,想是在理解我一堆的约好没约好到底什么意思。我这一通话几乎能把自己绕晕,凭大宝的智商,应该搞不定。 然后他说:“我不管,反正我不让他喜欢你。” 我差点要破口开骂:“这是什么道理,我的事情怎么轮到你来说让不让的?” 然而我冷静的忍住了,听到他不依不饶接着跟我诉衷肠:“我不让所有的男生喜欢你,他们也不许接近你。这样你就不会喜欢他们。”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这孩子怕是中毒了!疯了! 大宝接着说:“那些喜欢你的男生,我都打过他们,警告他们了。看他们还敢不敢喜欢你!” 这下不止脑子嗡的一声,是嗡嗡嗡的好几声之后,我整个人就石化了。 这孩子,这孩子,他竟然还是个武疯子!我闪回一般的在脑中浮现好些被找茬同学的鼻青脸肿,还有那些一直讨论大宝是发了什么神经的同学疑惑的脸。 原来,原来一切,竟是因为我! 我听见自己非常严肃的声音说:“大宝,我很不喜欢你这样的行为。” 然后挂掉了电话。我感觉自己捅到了一个超大型的马蜂窝,其毁灭程度不可估计,波及人群伤情惨重。我甚至有点觉得自己像个什么古代名妓红颜祸水,祸国殃民的那种。 我痛心疾首冲去客厅质问我妈,说:“你怎么把女儿生的如此红颜祸水?” 我妈一边看电视连续剧一边白我一眼:“什么红颜祸水,你也把自己想的太高端了。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子。” 这种损害自己女儿容貌的狠毒话语,从我妈嘴里说出来天经地义。也看出她的确是我亲妈。 也就是我,才顺应天意的听进去她的话,还点点头,说:“好像是的,我长得不祸水,很有益健康的。” 我妈想是被我烦着看不了重要情节,非常的快刀斩乱麻“对!丑死了!” 我很受伤,弱弱的反驳一句:“屁啊!明明大宝喜欢我!说我很美的! 我妈头也不回说:“他瞎了你别跟他一般见识!而且我早都跟你说了他一家都不是好人,叫你别跟他在一起的。谁让你不听我话!” 我委屈死了:“我没跟他在一起啊!我就是吃了他几个甜筒嘛!” 我妈说:“后悔了吧!吃人家的嘴软吧!” 我赞同的猛点头“悔啊,悔不当初啊!” 然后灰溜溜滚回自己房间,纠结王子兮的事情去了。 很多家长都说女儿要富养,为的就是怕发生我这样惨不忍睹的事例吧。 一个甜筒引发的惨案,想想都让人觉得郁闷。 我纠结在内心的委屈和愧疚,要不要打这个电话,该不该打,能不能打。一夜不能眠。而王子兮书房的灯,竟没有如常亮起整晚。我看到他的影子晃动在窗帘后面,然后灯一闪,灭了,再也没有开启。 第二天一早,王子兮和大宝双双出现在了早读课之后,迟到的节奏。 这才王子兮这个好学生的身上,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我心里警铃大作,不禁狂喊一声“出大事啦!” 第一节语文课的时候,我借着missking的专宠全心全意没在听课。忐忐忑忑把王子兮全身上下偷瞄个遍。穿着衣服的地方看不见,但是从裸露的皮肤来看,情况良好。除了手臂上有一小点淤青,其他地方看来没多大伤。 起码,他那张好看的冷漠的脸,没有一丝一毫的破损。 我可算放了半颗心,另外半颗要等下课仔细检查过才算完。 下课铃声响起,我才发现自己扭扭捏捏,甚至不敢去问王子兮出了什么事儿。真是死要面死活受罪,受活罪啊! 好在这个时候,王子兮瞟了我一眼,向我走了过来。 好死不死,我一扭头瞥见那头的大宝虎视眈眈正看着,一张大饼脸烧的通红,要气炸了的样子。 其实,关心不关心的,都是其次,王子兮别受伤才好。于是我急忙摆手叫他别过来。担心大宝的变态行为愈演愈烈。 按我妈的话说,这种武疯子一旦犯起病来,不能用正常人思维理解的。 王子兮看到我的手势,也看了一眼大宝。皱了皱眉,脚下却未停,无视我的比手划脚,继续向我走来。 我目瞪口呆。 他走到我面前,拉着我的胳膊,旁若无人的走出了教室。 我目瞪口呆。 背后的同学应该都以为我们疯了吧。这样拉拉扯扯的动作,又是一个王子兮的第一次。我脑子里轰的一声,无法运作。 走到我们经常说话的那个尚方角落,正正在老师办公室后方,皇气笼罩的,平时人烟罕至。 我见大宝没有跟出来,许是听了我的话不再采取盯人战术,也可能是怕这个地方missking出没。总之他没有跟来,我松了一口气。 “大宝是个神经病,你离他远点!”我从来没见过王子兮这么难看的脸色。很严肃,很生气的样子。 我没想到他开口就说这个,该不会是,已经开战了吧? 我急忙拉过他的衣袖想要检查,一边问:“他把你怎么了?打你没?你受伤没?” 他却淡淡拨开我的手,说:“打我?他受的伤才狠呢!”语气里透着一股狠劲儿,好像干倒了什么杀父仇人似得。 我“啊”的一声,“你俩真打架啦?” 王子兮看着我的眼睛,轻轻点了下头。 一下子我脑子有点懵。昨晚才得知大宝这个武疯子见谁打谁,今天就真真切切面对了一把受害者,油然生出一种“都是我害的”的愧疚,参杂着“明明不关我事”的委屈。因了对象是这个无缘无故被我喜欢上又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没有喜欢我的王子兮,心里又多了一些心疼,和担心。 王子兮手臂上的小淤青在我眼里突然开始无限的放大,加深,旋转成一片乌黑黑的光晕。我才发现自己的眼睛里,已经噙了水花。 不得不说,我的泪点,真是低! 我低着头盯着那块淤青发呆,听见耳边王子兮的声音响起,似乎在问,“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我没听真切吧,这语气怎么会带了浓浓的质问,和不易察觉的紧张? 但实际上,人家作为受害者,问出这么一句,理论上来说也是合情合理至极的。容不得我胡乱揣测。 当下我就把收受礼物多时,自以为是贪了土豪朋友一点小便宜。而后被惊吓的表白,被表白后强行打上标签,被打上标签还被控制,等等的种种无奈,一一道来。 一开始还能客观的检讨一下自己不该见了便宜就贪啊,得到这种下场也是活该之类,说到后来遇人不淑害人害己,越说越委屈,眼泪就流了下来。 一抬头,王子兮那一张没爱心的脸,却浅浅泛起笑意,嘴角是弯的,眼睛也弯了,怎么竟没把鼻子也笑弯? 我被他这个没有同学之情朋友之爱的幸灾乐祸窃笑,气的一下子有点头晕,依稀中听见他小声嘟囔了句什么,没听清。 我更气急败坏了。“你幸灾乐祸个什么劲儿啊,我都难过成这样了!” 王子兮歪了头,说:“我幸灾乐祸?” 我肯定的猛点头,“嗯!你脸上写了幸灾乐祸四个大字,笑的眼睛都没了!不知道自己眼睛本来就小嘛,还笑,笑个屁啊笑!” 王子兮耸耸肩,“好吧,就算我幸灾乐祸吧,反正难受的不是我!” 我说:“你还算朋友吗?” 王子兮嘿嘿一笑,高深莫测看我一眼,转身要走。 我就知道这个人,穷其一生也不可能激情澎湃的跟我说“程博雅你是我王子兮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这种掏心窝子的话,也就亏了我内心强大的自我调节功能,还追着他屁股后头喊,“帮我想想办法呀!” 王子兮头也不回摆摆手:“说清楚,别来往就好了。” 留下我自己傻傻的留在角落,哀叹着自己一直期待的爱情,竟然跟武疯子扯上了关系。 回过头想,这男生跟女生,对待这种问题的态度,还真是天地之别。 想当初我跟慕容律说起大宝的神经病,她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是:“那你喜欢他吗?” 我跟婷婷说起来,跟我妈说起来,哪怕跟我那个没到十岁的小表妹说起来,他们问我的第一句话都是:“那你喜欢他吗?” 我没想过会有跟王子兮说到这个事情的一天,自然也没有想过,如果他问出“那你喜欢他吗?”我会不会脱口而出心里的那个人。所幸,他没有问这种女孩子才会问出来的问题,我也少了一次“被迫”表白的机会。 想想,真是浪费了一次大好机会。太浪费了。 第十章:被追其实也挺可怕的 大宝的执着,让我狠狠感受了一把身叫做被人穷追猛打。电视剧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情节,我以前也总幻想这样的追求,该是感人又甜蜜的。20集或者100集的追求之后,必然的结局是皆大欢喜。 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但现实和理想,总是很有差距的。 跟王子兮的一场打架,我自始至终没有得知细节。到底是怎么开打的,怎么个打法,谁受伤了谁没有,王子兮和大宝,到像是一对地下情侣样的保密功夫极佳。无论我从哪一方下手,也没问出一个所以然。 那场争端唯一让我得到的好处,是大宝的打人政策,从此放宽了许多。不再是风声鹤唳得谁打谁的不问缘由了。他的目标,变得少而精准,只是锁定在那些危险人群的身上。 比如写情书给我的人,比如王子兮。 但他似乎打不过王子兮,还是王子兮背后搞了什么我不知道的小动作,让大宝竟有几分不敢招惹他。我很嘴贱的跟王子兮说:“该不会大宝移情别恋喜欢上你了吧!看他多心疼你!” 王子兮回我一句:“放心吧,他眼光没那么好!” 把我气的直冒烟,“你这话什么意思?大宝虽然是神经病,眼光可是极度好的!”说完还下意识的挺了挺我未曾发育丝毫的胸,以此证明自己言语的掷地有声。 王子兮扫我一眼,说:“大宝的眼光,真的没多好!” 我气的跳脚,“瞎了吧你!活该你被打!” 王子兮呵呵一笑,“笑话!是他被打!” 我:“” 为了王子兮的生命安全,我原本还想刻意把跟他的距离拉远一点的,现在他这个拽的要死的态度,真是鬼才帮他,我才是瞎了眼了会喜欢上他! 盯人战术的放宽,让我很是欣慰了一段时间。我以为大宝终于想通了,我以为人生中新的春天终于要来了。 然后我发现,严寒的冬天,还没有过去。大宝新加入的战术,才真正让我的初中生涯,陷入一片死灰。 早上7点,我如常下楼骑车上学,赫然见到整装待发的大宝,手上拿着刚买的早餐,一派温情脉脉的模样。 说实话,如果他的等人战术运用在盯人战术之前,我说不定心一软就会答应下来。毕竟他手里那袋豆浆油条,在没有吃早餐的我看来,是一个比美少女金卡还有吸引力的诱惑。 我几乎就要流着口水上去接下早餐了。 但是我的理智把我拉回之前那段心惊肉跳的武疯子时间。打人的大宝,发疯的大宝,买早餐的大宝,他们原来,是同一个人。 试问,谁还有胆量把自己交到这个人手里?以前我只不过是吃了他几个甜筒,拿了他几个金卡,他就摆出一副跟我签下终身契约的架势。现在我胆敢拿他一份早餐,怕不是要直接拉去民政局登记了吧。 只能说,大宝他还是太嫩,把自己的缺点,暴露的忒早了。 于是后来的种种温情,在我看来都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折磨。 我是个胆小如鼠的人,不敢直截了当的跟大宝说“你可以不要等我上学吗?”这种有胆识的话,只好在第二天,把上学时间往前提了15分钟。 我本以为这样的暗示就等于明显的拒绝了,结果这样的成功,只保持了一天。一天以后,大宝很有恒心的也追加了15分钟。 于是我又往前提15分钟,他又往前加15分钟。 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这一天我到学校的时候,竟然看见了华丽丽的日出。 乌黑的天,连星星都还没有消退光芒。我就这样披着万千的星光,来到漆黑的教室。橘红的太阳缓缓升起,一点一点照亮世界。 那一刻我几乎要流下眼泪。 我的青春啊,怎么会在这样的追逐中度过?我该是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披星戴月,一起等待日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凄惨的,在空无一人的校园,寂静黑暗的教室,担心着大宝什么时候会发现我已经跑掉了追来学校,好像头号通缉犯的心态。 最让我难过的是,此刻,那个我想要一起看日出的人,应该还在睡他的大觉,完全不晓得远处的我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形。 我好好的一个人,到底是遭了什么孽?怎么却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 追追赶赶的错开时间,费尽心思的躲避周旋。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和王子兮相处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少。我没办法躲开大宝的注视,在小测的时候转头寻找王子兮的答案。也不知道怎么赶走一下课就赖在我旁边座位不走的大宝。我的每个上学,放学,都在想要怎么摆脱大宝的纠缠。我的每个上课,下课,再也看不到王子兮拽拽的脸,坏坏的笑。 所幸我们还是工作上的关系,可以被老师留下来,可以一起做很多事情。单独两人的时候,他还是那个有说有笑爱欺负我的王子兮,把我气的跳脚,不断反思自己为什么要喜欢他。 只是更多时候,我的旁边,跟着那个赶都赶不走的大宝。这时的王子兮,就变成大家眼中的冷漠王子,高高在上,头也不回的,走到和我不同的世界去了。 日子久了,大宝越是缠着我,我就越是反感,反感到对大宝从来没有好脸,一副要断了发小情谊的模样。 只是大宝,依旧非常执着。 我很恳切的跟大宝表明了心迹,说:“我真的不喜欢你,你赶紧快刀斩乱麻喜欢别人去吧。” 大宝问我,“那以后呢?” 我说:“以后怎么了?以后的事情谁知道?” 于是大宝就又开心了起来,“那我就努力让你以后喜欢我啊!我可以等你的!” 关键的时候还是心软了。原本准备的狠话,狠招,全然吞进肚子。 大宝他再不好,也只不过就是一个单纯喜欢我的人而已。 我明白喜欢一个人的难处,不由得自己,更不由得他人主宰的一颗心,从来就不是谁说放,就能放掉的吧。 第十一章:竟然有机会英雄救美呢 可能是躲避追赶的太过辛苦,初二的一天早上,当我又摸黑来到教室的时候,突然觉得肚子一阵痛。 肠子扭在一起,胃也卷了进去。突如其来,昏天黑地的痛。 我趴在桌子上休息了好一会儿,本以为是早上骑单车用力过猛,一阵就没事了。可是一阵又一阵过去了,疼痛却不见减少,反而把五脏六腑都挪了位子。 漆黑的教室,只有我一个人,疼着,痛着,哆嗦着。不爱出汗的我,出了整整一身的冷汗。 我祈祷现在随便出现一个什么人,清洁阿姨,保安叔叔,哪怕,是大宝呢。我不禁想,你个大宝,平时像跟屁虫一样走哪跟哪,今天需要你了,怎么到的这么晚。 正想着,脚步声就出现了。 看来,是天不绝我程博雅啊! 我像是听见救命天神降临,趴着哼唧了一声,“大宝,你快过来!”疼的不太能说出话,蚊子叫一样的声量。所幸在清晨的一片寂静中,清晰无比。 “我不是大宝!”那么熟悉的声音,冷淡的调子,清亮的音色。好像,还有些生气。 明明是有些生气的语气,在我听来,却像天籁一般动人!怎么会是他呢?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的人,竟然是他! 老天爷对我,还是很好的。 王子兮踱着步子走过来,一边冷哼了一句,“这么会儿功夫,你们都发展到早上约会了?” 我没有力气回答他,没有力气去解释我是多么腻烦大宝。我真的很疼,很惨,很难受。但我真的,真的好高兴现在出现的,是王子兮。 似乎见我屡次不搭话很不像我性格,王子兮也许有些纳闷。他慢慢悠悠走过来我的位子。我一边趴着一边哼哼唧唧,他拍拍我的肩膀,说:“怎么拉你?” 我费力的把脸转向他,哭脏了满脸的眼泪,鼻涕,皱成一坨的眉头,乱糟糟贴在额头的头发,丑到我回想起来都会被自己吓到。 所以王子兮也被吓到了。 他着急的蹲下扶着我,连珠炮的问“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你,怎么了?”竟然,有些结巴。 我昏昏沉沉的想,能见识到泰山崩于前而不变其色的王子兮,着急的犯了结巴,我这个病,生的值啊!又见识到一个别人不知道的王子兮,真高兴啊。 但我还是宁愿不生病,真是,太他妈的疼了! “肚子疼”哼唧完这句话,我就昏过去了。 很多女主角昏过去的电影情节里面,都会有这样一个画面:男主角抱着女主角沿着街道狂奔,女生柔弱的昏迷着,睫毛凝着泪滴,长长的头发在风中飘动,纤瘦的手垂在身侧,随着奔跑,摇晃着,摇晃着。 男主角着急的眉头紧锁,不同于以往的面容,因担心而扭曲着,额头的汗,在奔跑中洒落一地。 这样一双细长的影子,在身后拉长,放大,延伸到时空的尽头,十分唯美。 我一直幻想能有一次当那样的女主角,靠在男主角温暖的怀抱里,光明正大的依偎着。真没想到,竟然梦境成真了! 然而如今我果然如愿以偿,却因为确确实实的昏迷过去,而对这浪漫的片段没有一丝一毫的记忆,错过了许多应该惊心动魄千古传颂的感人镜头。 没有人告诉我瘦弱的连升旗仪式都会昏倒的王子兮,是怎么抱着我跑出教室,跑下三楼,跑过马路,跑进医院。也好在医院就在学校旁边,不然可能半路上王子兮就体力不支的自己也昏过去,我们俩就成现代梁祝双双化蝶了。 昏过去的我,也对王子兮的怀抱没有任何印象,是温暖还是寒冷,是宽阔还是瘦的骨头硌人。笔挺的衬衣有没有阳光的味道,掉落的汗滴有没有青草的芬芳。他是如何抱起我,有没有趁机偷亲我。这些我也都不知道。 最值得跺脚的是,这也许是唯一一次被王子兮拥抱的机会,我怎么就能没有一点意识呢。 不争气啊程博雅!不争气啊! 醒来的时候,手上吊着瓶子,妈妈在旁边看书,一派祥和的样子。 我很不愿意跟三流电视剧的情节一样,开口就问,我怎么在这儿。于是我忍了忍,没说话。 妈妈见我醒了,倒是说了一句很俗套的“吓死我了!”然后絮絮叨叨很详细的说我是得了急性阑尾炎,现在稳定下来,一会儿就要做手术了。 啊?电影里醒来的时候不都是手术做完了吗? 怎么我的所有经历都跟电影那么不同呢?既没有趁机感受一把王子兮的浪漫怀抱,又能情形的去面对可怕的手术。可见电影都是骗人的,骗人不偿命的! 我怎么如此命苦,醒在了手术开始之前呢,唉! 我很想问王子兮在哪里,但转念一想这样一醒来就要见男人的话听起来十分思春,就想换个问法,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最俗套的那句“我怎么在这儿?”听起来最是中立。 妈妈说:“是王子兮送你过来的。” 我状似惊讶的“哦!”了一声,接着状似自然的问:“那他人呢?” 妈妈说:“他来了以后给我打电话,我到了他就赶回去上课了呀。” 我说:“哦,这样啊!” 妈妈说:“医生说多亏他送你来的及时啊,不然容易发展成肠穿孔呢,那就是大手术了。你病好了得谢谢人家啊” 又啰啰嗦嗦说了一堆,我也没听进去,沉浸在王子兮抱我的美好幻想,和将要做手术的可怕惊恐中,纠结的很。 手术的过程跟我想象的很不一样。我以为会是一针麻醉下去就昏迷到不省人事,醒来以后手术做好,皆大欢喜。谁知麻醉竟不是注入已经扎好的吊瓶里,硬生生的往脊柱上戳。戳完以后我也迟迟不困,又担心又紧张,全身抖得筛子一般。 医生很淡定的跟我解释,说是正常现象。然后依然持续淡定的用手按我的肚子,问我有没有感觉。 废话我当然有感觉了!为什么按我的肚子我会没感觉! 我在内心怒吼,苦于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敢多话,只是很怂的含了一泡眼泪猛点头。 医生问我是痛还是只是有感觉,我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痛啊,痛!” 浑沌的思绪中我不知道从哪来的笃定,肯定自己如果说的不是“痛”,而“有感觉”,医生手里的刀子就会下去了。 这应该就是人的求生本能了。 等待的期间有一个很温柔的护士姐姐一直握着我的手跟我说话,说是要我想想高兴的事情,放松心情。我心想老子近期倒了血霉被大宝整的灰头土脸,哪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唯一最高兴的,就是今天王子兮英雄救美抱我过来的全过程了。只可惜我昏着不知道,一点过程也想不起来。 这样一想就,更不高兴,抖的更厉害了。 医生又来问我痛不痛,我还是叫唤着痛啊痛的,医生又问,我还叫。 可能是医生实在被我烦死了,觉得这个病人太不配合,就隐忍着说了一句“那我再给你加大麻醉量吧!” 我点头如捣蒜,“医生你加吧,加到我睡着最好!” 于是医生给我打了一针,打完还很严肃的跟我说:“这个针打完,你就会睡着的!” 我拉着护士的手说,“真的吗真的吗?打了就能睡觉了?” 护士姐姐说:“真的啊,你睡吧。” 然后,我就睡过去了。 果然是一针就睡过去,醒来手术就做好。医术真心的高明啊!真乃悬壶济世的名医,名医啊! 醒来时床边乌泱泱围了一堆人,七大姑八大姨的,连小表妹也在其中。一家人围着病床问我的感觉,我说:“挺好的,打了个麻醉就睡过去了!”众人面露疑色。 四姨说:“不应该啊!我当年做阑尾切除这个手术,是局部麻醉啊!” 我说:“什么是局部麻醉啊?” 四姨说:“就是只麻醉肚子的部分,人还是清醒的。可以感觉到整个手术过程的。” 我不禁一个后怕,庆幸自己遇到了好医生。 爸爸很不死心的找来医生,问为什么要全麻。医生呵呵一笑,说:“给的是局麻啊,这孩子真老实,我骗她说打针可以睡觉,针都没打完她就睡过去了,我打的明明是盐水而已。哈哈哈。” 全家人都乐了,看我像看个弱智一样的哈哈大笑。 笑声回荡在宇宙中,我恨不能拿针把医生给缝了。 第十二章:程博雅又回来啦 因为手术,我在医院住了快两个星期。从老师到同学,几乎所有人都来看我。婷婷拿了一束自己包扎的马蹄莲,硬生生说是我喜欢的百合,我也没反驳的接受了。 病人的心,真是比较柔软。 每个人都说着“好在及时发现,好险及时送医”之类的话。而那个及时把我送来的人,却一直没有来。 我没有开口也开不了口问为什么王子兮没有来,我也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一直等他。 等他来说一声谢谢,等他来说一声我没事了,等他来,也许只是看一眼。 从躺着,等到站起来。从弯腰走路,等到直立行走。从伤口贴着纱布,到拆完蜈蚣般的一条线,我等的人一直没有来。 第二个星期身体状态好多了的时候,我提着吊瓶坐在楼下的球场边,看人家打球。逃学的学生们,休假的大人们,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身影飞来跑去,脑子里想的最多的,却是那个死没良心不来看我的家伙。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上语文课吧,没有我在,会不会有人跟他一样,写错了那个字,点错了那个点。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上计算机课吧,没有我在,他去跟谁拽那些正常人听不懂的语言命令?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准备黑板报吧,没有我在,谁帮他写字谁帮他画画,谁来帮他拉着那条沾满粉笔的白线,弹出一个直线呢? 这个时间,王子兮该上体育课吧,这个时间,王子兮该在上地里课吧 没有我在,王子兮的日子,过的怎么样呢? 没有我在,王子兮的日子,也许没有任何变化吧! 否咋,他怎么会不来看看,我好不好,不来问问,没有他的日子,我过的怎么样呢? 我真的,好想他! 回学校上课的第一天,王子兮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回来了。”好像迎接我的回家的样子,温暖,和煦,不像他的风格。 我问:“你为什么不来看我?” 王子兮说:“反正到了医院就没事了,有什么好看的。” 这个理由很牵强,我不太能接受。它甚至说不上是一个理由。我原本期待一个激烈的拥抱,一句担心的责备,几个急忙慌张的解释。但他只用一个温暖的笑,作为迎接我回来的礼物。 我也只好原谅他。 也只好接受这个事实,再也无法知道在我昏迷过去的几个小时里面,各种旖旎的场景,梦幻的想象。王子兮也不会知道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那个被他救了的小姑娘,在病床上盼望他的到来。 我不说,他也不说,日子就这样过去。 暑假来了又走,我们变成毕业季的学生。 初三是老师们千叮万嘱说是异常重要的一年,对我们这种子弟学校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 重点高中的升学率摆在那里,重点高中的分数线也摆在那里。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这是我们人生中的第一道桥。我们都想优雅的策马奔腾,谁也不愿意跌落在窄桥下面,那条滚滚的河流。 我们没有身经百战猜题百发百中的老师,也没有直系免考的名额,更没有教育局千丝万缕泄的关系。我们有的,只是比我们还着急的老师,殷切百倍的家长,和无穷无尽的课外辅导书,模拟试卷。 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所有的同学,都被迫停止了各种的大课小课兴趣班补习班。我失去了每周跟慕容律八卦新闻的机会,王子兮也无法继续龙飞凤舞的练就他的音乐造诣。就连大宝,都暂定了他猛烈的攻势,专心应考。 时间变得开始加速行走,好像在一个定时炸弹前面加上了会滴滴作响的倒数计时器。红灯一闪一闪,秒数一个字一个字的减少,我们却无能为力,只能捆绑了双手任凭处置,被时间抓住喉咙,心脏,手臂,猛烈的撕扯。 匆忙的交错间,我都快忘记,毕业,代表着分离。 我记得很早以前有一个日剧叫做《东京爱情故事》,火的要死要活。主角铃木保奈美又美又勇敢,成为全部女生的大偶像。大家都卯起来要学铃木保奈美的勇敢追爱,动不动就说什么有爱就要说出来,女追男隔层纱之类的屁话。 我不知道他们哪来的勇气动不动就表白,哪来的信心让人家一定能喜欢自己。更烦心的是,一时间王子兮的情书事业蒸蒸日上,连带着充当收件快递员的我,都快要被预约才能排号接收帮别人递情书。 我其实有点不想接这个讨厌的工作了。 以前不喜欢王子兮,帮着收收情书还有点与有荣焉的小骄傲。现在的心思,却和当时不一样了许多。情书不再是无所谓的传递,心里流淌的那一种酸酸瑟瑟的液体,也许,叫醋吧。 我尤其受不了王子兮拿过情书的眼神,似笑非笑看着我,缓缓的接过来,慢慢的拆开,然后把信纸细细的展开,放在自己面前,像是欣赏一个雕塑,一副画作。 他从来不跟我开玩笑说“是你的情书啊?”之类暧昧的话,我也从来不给他机会的一开始就说“这是xxx给你的东西。” 王子兮和我,从来就只是一个单纯的,收件人,快递员,之间的关系。就像快递员不会去过问包裹里面的内容,收件人也没有要去跟快递员解释的道理。 只不过,就是香味扑鼻的狗屁粉红色信纸上,难看的字迹,蹩脚的语句罢了。 我讨厌那些让我递情书的女生,却也羡慕他们的敢作敢当,勇敢追爱。我想,这一辈子我也做不来主动出击的动作。心里有一道高不可攀的门槛,每当我想要迈过去,就会有一个声音大声的阻止我,封住我的喉咙,掐住我的声带,让我永远也说不出口,那一句“我喜欢你!” 一开始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人家,等到终于自己跟自己承认了,也算是人生中很大的让步了吧。再要得寸进尺的让我去跟王子兮亲口承认,却是头可断情字不可出口。 在我的固执设想里,“喜欢”这个事情,不止不能主动开口,甚至连别人开口,也要先扭捏几下,才考虑要不要答应,不存在一口应承下来的理由。 古代人叫他做矜持,现代人叫他做保守,而我,叫他做,程博雅很不正确却无法改变的感情哲学。 这么磨叽不爽快,不直来直往的真实,听起来真的很不像我。无奈又悲哀,却无法否认的,这还就真的是我! 许多许多年以后,我经常反问自己。如果知道自己后来会被这份爱折磨那么久,当初会不会直接说出来,换一个两全其美的团圆结局。 也许当初很多个时刻,我,或者他,简单的一句“我喜欢你”,之后的日子,漫长的时间,也不至于有那么多的牵绊。 但是哪怕问自己再多遍,我的答案,还是否定的。到不是自己不愿意,而是,真的做不到。 做不到不管不顾的把自己的“喜欢”丢给在意的他,更做不到得到的答案,是个不想听到的否定。那些个傻乎乎送情书的女生,他们本没有什么是可以失去的,就像个一无所有的赌徒。王子兮也许连他们的名字都叫不上来,连他们的样子,都拼凑不完全。 拼了这一点勇敢一点尊严,看能不能换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赌赢了,得到一个梦想中的恋人,赌输了,也没什么损失。 这样的赌局,我觉得挺值得。 然而,我却不同。 如果没有得到这样的恋人,我失去的,会是最最重要的的朋友。我无法想象王子兮淡淡的摇头,说你误会了,我对你,从来就只是普通朋友的想法。然后我们就此一别,永无往来,再不相见。 也许,如果当初能笃定他对我的心意,我说不定能狠下心,跨越心里的鸿沟。 只是这世间,从来没有如果。 而比我勇敢的人,永远那么多。 第十三章:口是心非的代价 我和婷婷有一个好朋友,叫蓝颖,长得虽然比慕容律差一点,却跟小律不同,称得上从里到外都古典的美女。性子柔弱,学习成绩中上,一直是很多男生明恋和暗恋的对象。 从幼儿园到小学,蓝颖都跟我和婷婷同班,但我们的性格相差很远,我从来很怕跟这种动不动就哭成泪人的女生打交道,她想必也很讨厌我这样动辄跟男生勾肩搭背的女汉子。 初中以后分开不同的班级,来往少了许多。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从她手中接过递给王子兮的情书。 这一天,婷婷说蓝颖有事找我,我还以为是借什么考试卷子之类的小事,就约她放了学一起回家再聊。 “你喜欢王子兮吗?”打死我也想不到,她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个。 我下意识的反驳,摇头否认,“怎么可能?谁说的?乱说!”这个秘密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过,我自认自己的表现绝佳,就连胡乱谣传的人都没有,蓝颖何来的猜测?难道是,我的小心思被看穿了?有那么明显吗? 蓝颖接着说,“那,王子兮喜欢你吗?” 这两个经典问题问出了口,傻子也听的出来她的目的是什么。我一下子有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很想跟她说“我喜欢的是王子兮,王子兮也喜欢我。”但是我没办法说出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话,也不想听她接下来还要说些什么。 我想逃走,突然很后悔答应了这个邀约。 我知道自己其实真的不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我的喜怒哀乐,总是赤裸裸的挂在脸上,让人轻易的看出自己的心情。现在我这样直勾勾的看着蓝颖的眼睛,灼烧着脸庞,揪扯着心。我不相信她看不出我的脸色,我不相信她还说的出口她原本想要说的话。 然而她说:“那就好,我喜欢王子兮,你帮我吧!” 然后她说:“你是我的朋友,博雅,求求你帮我吧!” 蓝颖的古典瓜子脸烧的很红,说出口的话,这么坚决。 我是她的朋友?是吗?是的吧! 眼前的蓝颖消失不见,变成小学时候我的同桌,那个腼腆不多话的小姑娘,我们一帮野孩子疯玩疯闹,她都只是温柔的笑笑,从不参与。老师来抓人,她总是摇摇头说什么也不知道,从不出卖我们。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小小声声,走路的时候柔弱的好像一阵风都能刮走。 我一直以为,她是个胆小的人。我一直以为,她是我的朋友。 她的确是我的朋友啊!她也这么认为,不是吗? 有一种说不出的疼痛抓住了我,噙满我的眼眶。我还是直直的盯着蓝颖,盯着她颤颤巍巍的睫毛,哆哆嗦嗦的嘴唇,说着让我帮她,恳求我帮她。 我说:“我帮不了你,我又不是他妈。”我听到自己语气里带到许多酸楚,还有,一点刻薄。冷冰冰的,好像被背叛的感觉。 是了,这就是我的不对了。我从没有说过喜欢王子兮,就连人家给我机会,亲口问我,我也否认了。那么现在心底被背叛的感觉,又从何而来呢?凭的,是什么呢? 蓝颖切切的说:“你帮的了的!我知道,他听你的。” 我笑了,“怎么可能!堂堂王子兮,他凭什么听我的?” 蓝颖说:“因为,他喜欢你。” 一滴晶莹梦幻的泪,从她仕女般标志的脸上缓缓落下。时间是那么的刚刚好,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美。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出现在这么美丽的画面中,破坏场景。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说出这么奇怪的话。 我更不知道的是,为什么柔柔的蓝颖,会哭的那么梨花带雨,好像我在欺负她。而大大咧咧的程博雅,又为什么明明凝了满眼的泪,最后却只流进心里。 我摇摇头:“别说瞎话了。” 蓝颖的眼泪更加停不了的簌簌落下来,好像在苦苦哀求丧心病狂的绑匪,还是讨债要灭她九族的大奸大恶:“求你了博雅,你帮我吧!我喜欢他好久了!我知道他喜欢你,谁都看的出来他喜欢你。但是你不喜欢他不是吗?你自己亲口说了你不喜欢他的呀!” 是吗? 原来,是这样的呀!原来,谁都看的出来他喜欢我!原来,只要我亲口说出了我不喜欢他,就算五雷轰顶,也是无法改变的啊! 我咬了咬嘴唇,一嘴的血腥味,让我莫名的有点兴奋,有点激动,有一种人之将死的大无畏。我甚至觉得这味道有一丝蜜糖的甜腻,甜得让人发筛,发怵,毛骨悚然。 仔细想想,我可能具备很多变态杀手的潜能,比如嗜血,比如对自己,狠得下心。 我没有去跟她争辩王子兮到底喜不喜欢我的问题,也不想去解释我到底喜不喜欢王子兮的事实。我只想快点结束这一场对话,再也不想见到她。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铿锵有力,完全没有一点的犹豫,说:“你要我怎么帮你?” 蓝颖如获至宝的一把拉起我的手,“只要你告诉他你不喜欢他。” 眼前的空间抽离开来,扭曲成一万朵狠狠吐着信子的曼陀罗,好像要把我吞噬。是要我不喜欢他?还是要让他不知道我的喜欢? 怎么她竟看的出来我所承诺的“不喜欢”是掩耳盗铃的假装吗?所以才小心翼翼的避过要我不去喜欢他的话,换成一句“不要让他知道”。 蓝颖要我帮的忙竟这么简单!就只是简单的,把我的秘密压在心底而已。 真的好简单呀! 我疑惑的看着她,想从她滴水的大眼睛里看出一点往日的情谊。但她只是堪堪的垂着头,摩挲我的双手,殷殷切切的,恳求我。 这一切真的太可笑了,可笑到如果我们的脚下生出一座舞台,马上就能变换出一场跌宕起伏的魔幻大戏。剧本生动,情节可人。女主角,就是那个哭哭啼啼的蓝颖美女,惹人怜爱。女二号,就是这个狠心惹哭了女主的程博雅女金刚,遭人唾骂。 “是你自己说不喜欢王子兮的。” “是你亲口说的。” “是你。” 观众的西红柿烂鸡蛋把我砸进了地心,火热的地心烘烤着我的肌肤,口干舌燥。我却怎么也弄不明白是这可笑的一切,是怎么发展到了现在这步田地。这个看似柔弱的纤纤女子,用一句“是你自己说的”拐走我一个承诺,一个帮她的承诺,一个不喜欢王子兮的承诺,一个亲手挖走我自己心的承诺。 回家的路上蓝颖的脸挥之不去交错着王子兮的脸,看起来,竟有些登对。我尝试平复心情说我和王子兮都是被动的个性,就算彼此喜欢,也耗不到有人开头的一天。更何况,王子兮是不是真像蓝颖说的喜欢我,我完全不确定。 说不定,他们两个才是更适合的一对,内心的声音跳出来说“放屁!你们才是心有灵犀的默契!” 我又安慰自己说这事儿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三年来经过我手给王子兮的情书那么多,到最后也没见他给过谁好脸。她这毕竟是一个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景,王子兮甚至都还不认识她,八字还没有一撇,我又何苦提早伤心。 但是说不上来的阴郁浓雾涌起,笼罩我的整片天空。 这个讨厌的蓝颖,这个讨厌的王子兮。 第十四章:默契,还是默契 我总以为,初三的考生,但凡有点追求的,都会卯起劲儿的埋头苦干,谁还有心思想别的事情。比如我,以前不爱做作业考试抄答案,风花雪月的想着谈恋爱之类的破事,如今都收了心思,专心完成老师各种“必考”的模拟题。比如王子兮,以前各种弹琴打球不务正业,现在也真实的亮起了书房的灯,开始熟读各种参考书。 让人费解的是,在这样没时间没空间的初三时期,竟比平常多冒出来许多对小情侣的苗子。被老师揪去谈话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后睁一眼闭一眼的就当看不见了。 我搞不懂,真的搞不懂。 更搞不懂的是,为什么missking要在最后的学期抽起筋来重新打乱分班。这么一来,原来的一,二,三班,按成绩的好坏,变成了现在的a,b,c班。 分班的通知一出,蓝颖又跑来找我。我打定主意不再理她,结果她竟变成跟我同班,真是比大宝还阴魂不散的人。 蓝颖:“博雅,我们分在同一班呢,太好了。” 我:“嗯,呵呵。”你开心的是跟王子兮分到同一班,不是跟我吧!你巴不得我被分到天边外的银河系去才好呢! 蓝颖:“我求你个事儿好吗?” 我警惕的看着她,想起她上回求我的事多可怕,这次真得小心。 蓝颖羞怯的低下头,我发现自己开始挺烦这个扭扭捏捏的柔弱样了,装什么纯情美少女啊,老子就是女金刚怎么了? 蓝颖:“其实,还是上回的事儿。” 我:“要我帮着递情书?” 蓝颖:“不是的,我是想,missking那么喜欢你,你能想办法让我坐在王子兮的隔壁吗?” 我靠! 我惊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个帮,打死不帮,“这我可帮不了,missking那个人你知道的,谁能左右得了她呀!“ 然后我推说真的没办法,逃也似的跑开了。不愿意去面对她那双涧水大眼,柔柔小手。 说不定,这次分班的烂提议,就是她跟missking建议的呢。 所幸分班有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missking把她最爱的两元大将,调到了前后座。我在前面坐着,不知怎的背后一阵一阵发紧,王子兮会不会盯着我后背傻看呢?王子兮会不会被我的背影迷倒呢? 朝夕相对的位子变得那么近,哪怕只有最后的半年,也是甜蜜的。 可惜蓝颖却在这个时候,举起来她的玉手:“老师,我想跟博雅多学习,可以坐她旁边吗?” missking赞许的看了一眼这个求上进的好同学,答允了。 我真心佩服这个冲着目标勇往直前的弱女子,真的! 看她开心的把东西收拾到了我的旁边,王子兮的斜上角,我觉得自己脑门上的阴云更密了。 这班分的,真糟心啊! 结果更糟心的,是两天之后,蓝颖劝动了她身后的男生,以蓝颖太高挡住他的视线为由,又调换了一次座位。 这么一来,水到,渠成。她蓝颖,成功坐到了王子兮,右手边的位子。那个我在我后方,看也看不见,听却能听见的破烂位子。 蓝颖拍拍我的肩膀,说:“博雅,介绍下新同学吧。” 我心里大叫“新你妹咧,你前几天还哭的要死要活说你自己多喜欢人家。” 但是我嘴巴上还是很老好人的介绍了一番:“王子兮,蓝颖。” 王子兮没有说话,看着我。 蓝颖响起她银铃般的美妙笑声,说:“你好呀王子兮,我是博雅的好朋友呢!” 王子兮难得的露出一丝微笑,冲蓝颖点了点头。 唉,我好想休学回家眼不见为净啊。 初三的日子本来就苦,老天爷又给我弄来这么一个活宝,杵在我斜后方,每天殷殷切切跟王子兮打听这个说那个。她的话题常常从“博雅说”开始,结束在“博雅肯定这么认为”上。我坐在前面很想说你是当我死了吗?鬼才这么认为! 除了这个,和王子兮坐的近了倒是有些好处。 王子兮找我的时候,再也不用扭扭捏捏走过来,或者鬼鬼祟祟找一个互相对望的契机了。他只需要从后面轻轻踢我的凳子腿。我就会立刻回过头来,把手搭在他书桌上,扶着下巴,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呼吸间感觉很清爽,很解压。 我本来很喜欢这个我们之间的小动作,但是几乎每次聊天都不得不加进一把娇柔的声音,嗲嗲的让我恨不能全身起鸡皮。我只好从另外一边回头,尽量装作看不见也听不见有个活人在旁边。 王子兮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小动作,我转哪边头,对他来讲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踢我的椅子,我转头,这就够了。 让我很欣喜的是,我看出每次蓝颖插嘴我们的话题,王子兮眼中会露出明显的不耐烦。想要淡漠的忽视,又碍于她“程博雅好朋友”的身份不好做的太过火。我真想不管不顾的就跟王子兮说,“我跟她不熟,别理她。” 可我终究做不到那样决绝的事情,就像我终究说不出“喜欢你”这三个字。 第一次的模拟考试,天气好热好热。操场的胶地,被太阳烤的升腾出一种四处窜流的空气,承载了亿万个微小的热浪分子微尘,漂浮在半空。所有的植物都蔫蔫的提不起劲儿,动物们,也就是我们,也懒懒的不想动弹。 教室很安静的充满了“唰”“唰”的声音。卷子不算太难,做完不爱检查的我,不合时宜的想起两年多前的夏天,我和王子兮也是在这样蓝天压的很低的教室里,“唰”“唰”的书写黑板。所不同的是,当时的教室空无一人,我们,离的很远很远。现在的教室人头涌涌,我们,靠的很近很近。 我赶紧拍拍自己的头,程博雅现在可不是思春的时候,给老子专心考试! 正想着,就听到我旖旎画面里面那个他修长的白衣少年。他的手指敲打桌面,两条腿长长的伸到我椅子下面,有节奏的踩出“啪”“啪”的旋律。我听出来,他也做完了卷子,开始无聊了。 我正考虑要不要偷偷摸摸转过头,跟他商量下提前交卷。可我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听到背后一句小声的“走吧!” 与此同时后面座位传来“吱嘎”的推椅子声音,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王子兮站了起来,走上前去。 我笑了。别人看着我自顾自的笑,以为我是疯了。只有我知道这种心领神会的默契是多让人发出止不住的笑。我笑着站起来,拿了卷子,走上讲台,笑着转身走出教室。 空荡荡的走廊里,孤零零站了王子兮一人。阳光笼罩在他身上,为他的白色衬衣加添许多光环。他逆着光,影子中弯起细细的眼,对我笑着,向我招手。 这一切的一起,即便是撒旦,要引我入地狱,我也会不假思索大步向前。 他今天好像心情出奇的好,笑的太过了,晃眼!晃的我,头晕! 我说:“你怎么那么高兴?” 他说:“你猜?” 我说:“卷子写的很好吧?” 他说:“还好。” 我说:“那你高兴个什么劲儿?” 他不答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写完了?” 我也不答反问:“那你怎么知道我要交卷?” 他说:“我看到你发呆了。” 我说:“我听到你无聊了。” 我的心情,也出奇的好了。 从我的背影,就能看出我在发呆。从他的脚步,就能听出他在无聊。我不知道我们的默契,是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神奇与生就来,还是后天两年多的同学生涯,培养出来的。但谁也不可否认的,我们就是有这种说不清道不白的默契,别人羡慕不来,嫉妒不来,更是学,也学不来。 第十五章:赌注,是什么 因为卷子交的太早,我们在走廊上聊了很久才听到交卷铃声响起,好像偷来的时间一样。我们聊到新分班的种种变化,当然决口未提那个让我心烦的新增王子兮头一号粉丝。 我们聊到高中想要报考的学校,他说:“当然是最好的那个。”拽上天去的语气,跟他那张脸再合适不过的表情。 “你也是的,对吧?”他接着追问我,一双眼睛定定看着我。 我说:“当然啊,要读,就读最好的嘛!” 他说:“那我们比一下,中考谁高分吧。” 我说:“好啊,要赌什么?” 他说:“就赌,任何事情!” 我说:“任何事情?” 他说:“嗯,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要求的任何事情。” 我说:“好!我们来拉钩!” 王子兮有点不屑“拉钩”这个举动,拗不过我幼稚的眼神,还是举起了手。 大手,和小手,纠缠在空中,一秒,两秒。 时间怎么竟没有停在这一刻? 看,这就是偷来时间的弊端,你没办法要求它暂停,只能随着偷来的规则,偷来的节奏,一步一步的进行。因为是偷来的,旁边没有人证和物证,只有天地。 这是第一次我碰触到王子兮的手,手心冰凉凉的,有一点汗涔涔。我们之间的承诺无人作证,后来我常常怀疑,那一场究竟是梦还是幻。 我们信心满满相约报考最牛的学校。他期待的,也许是更厉害的人生,我期待的,却是未来的三年,我们得以延续的,同学之谊。 同学啊, 也许,能生出点什么别的。 希望,能生出点什么别的! 后来当我成为高三学生,奋战高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有初三时候那么无法呼吸。可见初三于我,真是学生生涯中压力最大的一年了。 那种争分夺秒的紧迫,无处不在的压力,连吃饭喝水,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一睁眼就上学,一闭眼就睡着。沉重的,像是背负了反清复明的大仇。 因为井底的青蛙,想见到更广的蓝天,注定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艰辛。 模拟考的成绩出来,当然是年级第一第二的结果,却根本没有达到我们想去学校的分数线。拿到成绩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王子兮的脸上,露出一些担忧,一些无助,一些不自信的样子。 missking在很着急的招呼我俩去了办公室一游。 她说:“你们第一志愿打算去什么学校?” 王子兮说:”x中。” missking转过头冲着我,王子兮说:“她也是。” 我点点头。 missking语重心长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的成绩,要上这个学校,有点玄啊!作为老师,我当然希望你们能去最好的学校。可是要知道,咱们学校建校以来,就没人能考上这个学校。想当年我有一个成绩特别好的学生,你们的师姐,也都没勇气报这个学校。报志愿这个事情特别重要,如果你第一志愿报的太高,落到第二志愿,可就分不到重点高中了。其实,这里的重点高中有好几所,分数线相差还是很大的。我觉得你们也没必要非x中不去。你们师姐那个高中也不错啊,她们今年高考,听说也是很多保送名牌大学名额的。你们可以考虑看看啊!回家跟家长商量商量吧,仔细考虑一下。”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和王子兮都没有说话,沉重的心情全都体现在脚步上。“叩”“叩”一前一后,从办公室,走到教室,我没有开口问他会不会重新考虑,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要不要坚守这个“非x中不去“的约定。 下课的时候,王子兮拍拍我肩膀,我回过头,他说:“我觉得可以的!你觉得呢?“ 我说:“嗯,我觉得也是!“ 我咧开嘴傻笑,也没管旁边的人听没听懂。(这里指的就是那个一直偷听我们讲话的某人) 王子兮说:“我们其实只需要一个计划。” 我说:“说来听听。” 接着王子兮摊开一张纸,纸上画着一个工整的表格,密密麻麻的几个数字。我立马“哦”的一声明了了。 考试的科目一共有7科,语数英各自是150的满分,化学物理政治分别是100分,加上50分的体育分,总分是800。 假设学校的分数线是730分,那就意味着,我们最多只能丢掉70分。所谓的计划,就是从这里入手。 我的化学成绩很好,王子兮的物理成绩很好,平均99到100分的成绩,这里允许丢掉2分。 我的物理成绩一般,王子兮的化学成绩还好,这里就允许丢掉5分。 我们的政治成绩都很好,这里允许丢掉3分。 英语丢掉15分,数学丢掉15分,语文丢掉25分,体育丢掉5分。 不多不少,正好70分。 如果某一科能更厉害,丢掉更少的分,这样看起来,希望就更大了。我看到王子兮眼中重新燃起没有来超级自信的火焰,觉得这事儿,其实真的能行! 不多时,我们的这种算分方法,就在同学中间广为流传,大家分别根据自己的信心等级,划分出铁定拿到的分,努努力有可能得来的,和压根不要去想的,加总出一个自己有信心的成绩,再去对历届学校分数线平均分。也有像我们这种,根据学校分数来订自己计划的。大家都夸这个方法浅显易懂简直是报志愿的风向标,不愧是王子大人想出来的好招,不愧是王子大人才有的智商啊,云云。 我在一旁唾弃,你们的王子大人要真那么神,就不会跟你们一起抠抠搜搜一分一分去算了。他要真有那么高的智商,就去争个状元争全省第一了。再厉害的王子大人,也不过是在我们这个区区小学校里,才显得那么鹤立鸡群罢了。 切。有什么了不起。 然而,制定好完美丢分计划,在练习得分的实战中,才真是让人想死十次百次千次都不够。 王子兮说:“体育的5分如果拿到了,能算是bonus。” 他说的没错,如果说脑力活动还存在着那么多的主观客观不可控性,那体力活动这种按时间和数量直接评分的项目,就太值得我们拼全力拿满分了。 而我们的missking和体育老师,显然跟他的想法一致。原本的早读课,全部提前半小时变成体育课,专门的练习那些中考项目,一项一项,一天一天。 每天早上六点半,都听到missking嘹亮的女中音回荡到操场上,“你们现在累一分,考试就能多一分!” 然后我们就为了那可能多出来的一分,放弃懒觉放弃尊严放弃一切的狂奔,狂跳,疯狂的流汗流泪。 王子兮当然是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的。他本来就手长脚长体育成绩好,这些必考项目中,他几乎平时就能拿满分的居多,所以他的训练,就是从很好,到更好的练习,是一个保证自己拿到满分的保底态度。他的一分钟跳绳,能不能从200下,进步到210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满分是180下,就够了。 而我,就惨的多了。从小怕累怕晒拍出汗,体育课向来是能免则免能逃就逃,唯一拿的出手可以称之为体育运动的,就是跳舞。可这该死的中考,它怎么就不考劈叉,不考下腰,不考原地旋转呢?谁知道跳绳怎么才能跳到180下,谁知道60米怎么才能跑进8秒钟,谁知道那个狗屁仰卧起坐要怎么样才能在1分钟做够60个啊。 王子兮还在那儿一脸悠然自得的热身,6秒钟就跑完60米。我这边面目狰狞眼泪鼻涕一起流,鞋子袜子都飞了还挣扎在8秒和9秒中间。 这种时候,我又开始怀疑自己的眼光,怎么会喜欢上那么让人讨厌的王子兮。 第十六章:情书竟然有情书! 中考之期越来越近,我们这些原本中午回家午休的学生,也都响应老师号召一并留在教室看书。王子兮却还是我行我素的骑15分钟的单车回家,午休,然后15分钟的路程回学校。 好像他的时间比我们都多,他的行程比我们都轻松一样。 当然,大多数的午休时间,我也没有在老老实实看书。我常常忍不住困意就睡翻过去,忘了自己前一分钟还指天誓日要做完一整张卷子。要么就会开始背起英语单词,却背到婷婷的位子去,八卦她的恋情进展。 最多的时候,就是给小律写长长的信。 小律算是唯一明确从我嘴巴里听到“我喜欢王子兮”这几个字的人。其他人也许可以从我刻意掩藏的表现中发现端倪,也许心怀鬼胎明明看出这点却逼着我说出一句否定的答案,但是大家都没有说什么,当面来询问的,也被我“当然不是”的标准答案糊弄回去。 我不愿意失去这个知道真相的朋友,其实有一个很自私的想法。 我怕没了小律,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能证明我是喜欢王子兮的了。我很怕有一天,就被蓝颖之流逼得忘记了,自己原来的心意。以为自己真的不喜欢王子兮,以为自己真的很讨厌王子兮,讨厌他拽的要死的样子,讨厌他细长的眼睛,阴郁的眉头,讨厌他跟谁都不说话只对我一个人展露的微笑。 因为这世上,一个证人也没有。 写信给小律,就像写信给我自己,告诉自己,我是怎么样一分一分去计算考上第一志愿的可能性,王子兮是怎么轻轻松松拿到了体育的满分,我们是怎么许下彼此一个“任何事情”的赌注,要是我赢了,该要点什么好呢? 这真是近期最困扰我的问题了。 这一天正写到一半,又被蓝颖抓到一边去。果不其然,初三的日子一天一天减少,她也终于耐不住性子要发展到递情书的阶段了,好像她每天麻雀一般在王子兮身边来转来转去还表现的不够明显一样。 我把她带到平时我和王子兮聊天的隐秘场所,毕竟是递情书嘛,还是少点人知道的好。后来想想,我这个举动也是够傻气的,她每天在王子兮身边红着一张脸,连教室里的苍蝇都知道她安的什么心,我这么替她防着,也不知道是防谁。 其实,我早都想到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我甚至觉得,这天越早越好,省的我提心吊胆不知道她能整出什么幺蛾子,也省的她天天有事没事惹得我心烦。我最担心的,是日子久了,她那张楚楚动人的脸,娇滴滴的声音,在王子兮面前晃来晃去,会不会把王子兮晃出什么想法来。所谓近水楼台,蓝颖可是最佳写照。 我说:“你现在就坐他旁边,大可以自己给啊。” 蓝颖说:“我没那个胆量,我怕他当面拒绝我。” 我说:“你既然担心他拒绝,为什么还要给呢?” 蓝颖说:“万一呢。” 我不由得很是佩服起蓝颖这个不屈不挠的“万一”精神来,不得不说,她比我的勇敢,不是一点半点。她为了一个“万一”就可以克服被拒绝的心理障碍,和以后见面的尴尬,我却也是为了那一个“万一”,迟迟不敢有所动作。 但我不一样的,我对自己说。我有的是时间呢。 我说:“真佩服你。” 蓝颖说:“好在你愿意帮我。不过反正你也不喜欢王子兮,一点也不,对吧。” 一句话极其响亮,敲到我的耳膜阵阵的疼,“一点也不”啊,似乎真的是,一点也不呢。 我好笑的看着她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好像她真心看不出来一点端倪,天真无邪的跟我讨论我喜欢谁,不喜欢谁的问题。好像我们真是交心的好朋友,正在闲闲聊天,掏心挖肺的那种。 我说:“是啊是啊。一点也不。” 说完这话我突然有点心虚。我是那么义正言辞的一次又一次跟王子兮的女粉丝们表露自己“一点也不”的心意,怎么不怕万一这样的话传到王子兮耳朵里,会有什么后果? 但是我随后又放心下来。暗恋明恋王子兮的这些女生说出来的话,王子兮怎么会相信呢?他从来都只听我的,只信我的不是吗?又不是他亲耳听见我亲口说出,怎么做的了准呢? 退一万步说,如果他被女粉丝的传话,弄的很想来跟我求证,是不是就能证明他的心意呢?这么一来,让他听到了才好,来质问我才好呢。 近期的言情小说看的少了,香艳画面构想的不那么迅速,他捶胸顿足的抓着我摇晃,“你真的不喜欢我吗?我是那么喜欢你!”我就可以顺势往他身上一倒,“我当然是喜欢你的呀!你难道看不出来吗?”那些红着耳根扯着青筋的质问,那些泫然欲泣雨过天晴的凝望。真是想想都让人血脉喷张,激动的很。 女同学们哪,快去跟王子兮说吧,说程博雅一点也不喜欢他,快去吧! 手里攥着蓝颖的蓝色信封,据说有两层意思,一是别出心裁的打听到王子兮喜欢蓝色特意选的,一是代表了自己的姓“蓝”,要让王子兮见信如见人。我在想是不是今天下午找个时间就把它给了,不知怎么,帮王子兮递过的情书无数,就数这封看着扎眼,嗓子眼发堵。越看越想撕了它。 回到教室,蓝颖乐颠颠儿的就奔回了座位,一边叫着:“王子兮你怎么也在啊,你不是都回家午休的吗?” 我的小心脏有点发虚的“咯噔”了一下。王子兮也在?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该不会,听到什么不该他听到的混帐话吧?该不会听到什么程博雅口不对心说出的混帐话吧? 王子兮“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蓝颖,低着头正做模拟题。看这个架势,是没任何问题的。我长吁一口气,坐回我的位子。 刚想趴下睡会儿,椅子被踢了一下,“你去哪儿啦?” 我说:“聊天去了,怎么啦?” 换做平时,王子兮一定是给我一个“废话,不找你我叫你干嘛”的眼神,居高临下好像核磁共振扫描白痴的脑仁儿那种频率,看的我蹭蹭往外冒火。可是他这次善良了许多,没给我翻白眼,直勾勾用黑眼珠子盯着我。 不知道怎么的,比翻白眼还让我发怵。 他说:“你有东西给我?” 我愣住了,脑浆子好像被下过一场大雨,浑浊着,淤塞着,旋转成一个将要喷涌的泥浆。 我眨了眨眼,不太能理解他说这话的意思,“啊?”了一嗓子,看起来像个白痴一样。 他放下手中的笔,撑直了胳膊,托着下巴,嘴角勾起一个不明就里,有点邪乎的怪笑,说:“没东西要给我吗?帮你的好朋友,蓝颖,交给我?” 我还像被雷劈中一样呆愣在原地,这边厢蓝颖已经一声娇呼“哎呀”的捂脸羞涩去了。我有些奇怪的想,她要是真那么害羞,怎么没有直接掩面跑开,更像言情小说的情节才对啊。她要是真那么勇敢,怎么还摆出一副想讲不敢讲的模样,羞红了一张脸。 我很恶毒的想,这表里不一的女生,真是不要脸到了一个极点。但其实我心里清楚的很,表里不一的,又何止是她,一个人呢? 王子兮还在那里不依不饶的盯着我,一双眼睛灼烧着,像要喷出火来。 他怕是,什么都听见,也什么都知道了吧。 “你一点呀不喜欢王子兮,对吗?” “我一点也不喜欢王子兮,是的!” 我放下心里最后的抵抗,听见自己的声音,肯定的说出口的决心。 “是的我不喜欢他!” 像一只巨大的鲨鱼,张开血盆大口,无尽的吞噬,啃咬,把海底的生灵一扫而空。可是,它明明只是想要去咬断缠绕在身上,让它烦躁的丝丝缕缕海草的呀。怎么会任由自己锋利的牙,伤人的舌,就这么不管不顾的,毁灭了身边的一切呢?包括它自己的血,自己的肉,自己的灵魂,和生命。 浑沌着整个思绪,称不上是头脑的浆糊缓慢的运转着,牵扯我机械状的手臂,拿出那触目惊心的粉蓝信封,递到他面前。 明明是都是坐着,我却感觉王子兮像在高高的天地王座上,我像是他的臣民,他的奴婢,那样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的跪倒在他脚边,卑微的,瑟缩的递上一封信。 王子兮伸出修长的手指,接过信。可是他没有看向那个信封,他死死的盯着我,甚至没有眨眼睛。他眼里的火烧的是那样厉害,烈烈的,好像连指尖也带着熊熊的光,要把信纸也烧成灰。烧的我眼睛生疼。 烧吧,烧吧,烧死那条胡乱啃咬的鲨鱼,烧死我吧。 他攥着信封,盯着我。 我攥着心里最后一丝理智,挺直了背。 一秒,两秒。我从没想过与王子兮共处一个空间,会让人那么难熬。我本来以为事情进展到现在这个丑陋的模样,没有什么,能再坏的了。 就在这时,他说:“今天放学,我们一起回家吧。” 我还没来得及品味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王子兮的话,就像毒箭一般嗖嗖的射了出来,他说:“我跟你说话呢,蓝颖。” 我看向王子兮的眼,那里是一片无边的天火,烧啊,烧啊。 也许,天地崩裂的一刻终将到来,那天,我们无一人能幸免。 第十七章:王子兮竟然变了 我好想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午后,王子兮背对我对着黑板写写画画,我说:“你好啊新同学。”他回过头,没有理会。我从此不用去在乎他的臭屁模样,他也无从了解我的表里不一。就让我们像这样,彼此从不理会,彼此从无交集,该有多好呢? 他是所有父母口中啧啧称羡的“别人家孩子”,我是一门心思想要谈一场轰轰烈烈恋爱来开始青春生涯的“闹心熊孩子”。就让我们像这样,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该有多好呢? 我就不会去被他和蓝颖出双入对的身影扎碎,在每一个上学,放学的路上,浓密的林上,并肩的身影。也不用去理会那些“为什么王子兮跟蓝颖在一起了?王子兮不是喜欢你吗?”的关切问题,不用去介意同学们的窃窃私语,兀自编造一出“程博雅被王子兮甩了”的可笑戏码。更不用在每个上课的45分钟里,忍受那背后传来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阵阵痛楚。不用在余下的时间,戴上祝福的面具,做出功成身退的媒婆嘴脸,欢乐的宣布“这一切都是我一手促成的!” 这一切,都是我一手促成的! 我骗了他骗了你,骗了我自己,骗到最后,只剩下这一句,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一切,都是我一手促成的! 初三的时间,还是用来学习吧。我对自己说。 王子兮对我,既然可以不闻不问,可见得从来就没有什么放不下割不断的深厚情感。我对王子兮的,应该也只是纯粹出于可怜一个自闭儿童的,充满了同情,想法设法拯救,泛滥的,慈母之爱。心里那种隐隐的,抽搐的,不能控制的痛,就当作是慈母把孩子托付给爱他的人,突生出来的怅然若失吧。不是都说,女生总有一种要命的圣母情节,就像男生那种受不了的英雄情节。 男生们总是想要拯救世界,我们女生,却想要拯救世人。 好好的男生你不爱,偏要去爱那种孤僻的冷漠的与世隔绝的,好像对他展露你的慈母情怀,是对他的救赎。实际上,是对你自己的救赎。 我的生气,我的怒火,也都是因为我努力的让冰块一般的小孩开始懂得去微笑。然后从此,那个笑,却要对别人展露。我气的,应该就是这个吧。 我好想打个电话给小律,告诉她我原来其实并不喜欢王子兮。 我怎么就忘记留下一个小律的电话呢? 我好想告诉她,我之前所以为的一切,都是泛滥的慈母情怀在作祟,根本不是喜欢,从来不是。 不然我现在不会只有小小的难过,不会谈笑风生的继续过我的日子。吃的不好,是因为学习的压力,睡不着,是因为邻居的灯光,太过刺眼。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每天晚上傻乎乎的盯着邻居刺眼的光呆看。看到眼睛肿了,痛了,流下眼泪。我的眼泪,也是因为刺眼的光,不是因为喜欢的人被抢走了,不是的。 小律啊,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知道我喜欢王子兮的人,就要消失了吧。 志愿表发到我们手里的时候,我差点习惯性就转过头去跟我座位后面的人讨论开来。我分明听到了椅子被踢动的声音,但是接着我听见蓝颖娇滴滴的声音问:“王子,你第一志愿想考什么学校?” 清冷的嗓音说着:“x中。” 蓝颖说:“哇,好厉害啊!班上可能就你一个人敢报这个学校呢!” 王子兮说:“不是的,不过,也许,现在是吧。” 椅子又被踢了一下,可能,是错觉吧。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程博雅也会有沦落到听人家墙角的这一天。原来,要去探听别人的对话,是这样困难的事情。要屏住呼吸,摁住心跳,竖起耳朵来,一字一句的就怕听少了什么。 我记得原来王子兮说话不是那么温柔的。他总是冷冷的,淡漠的对待每一个人。每每蓝颖打断我们的谈话,问他问题,他都会没有耐心的回她一句“不知道”或者“不懂”。 他现在柔柔的跟她解释着自己想去的学校。接下来,他会跟她说,自己要做这学校考上x中的第一人,要让全世界知道,小学校的人也可以有信心走出自己的路。就像他跟我说的那样,自信的笑着,好像周身都能闪起灿灿的光。我突然又不想做这个听墙角的人了,我恨不能自己马上失聪,聋掉,立刻! 来人啊,下咒! 好在他们也没有恶毒的继续勾绘梦想,蓝颖问他为什么要去x中的时候,他只是用“我要复习了。”草草结束这场谈话。他的声音没有再响起,我椅子被踢的幻觉也没有再发生。 “可是”蓝颖说,“可是我的成绩不好,上不了x中啊。” 王子兮没有理她,她就把矛头指向了我。 “博雅,你想考什么学校?” 我说:“我不知道!” 蓝颖说:“你看王子好厉害的,他想考x中。” 我说:“哦。” 蓝颖说:“那你呢?你也想考x中吗? 我说:“我不知道。” 蓝颖似乎并不是很在意我的答案,就像她之前无数次问我是不是喜欢王子兮一样,她的问题,只是为了引出自己想说的话:“可是我成绩不够好,我本来想考s中的,虽然不是重点,但也还算不错。” 明知道她的小心思,我还是被迫掉进她的陷阱说:“所以呢,你现在也要报x中咯?” 蓝颖说:“别开玩笑了,x中我是肯定考不上的。但是为了王子,我会努力的。” 我说:“那加油咯。” 好像我刚刚下的“耳朵马上聋”的咒语,下错了地方,下给了王子兮。他就像入定了的僧人一样看着他的试卷,不去理会蓝颖和我的对话。 我觉得,做媒婆真是件糟心糟到姥姥家的事,真搞不懂为什么我妈我姨那些大小姐们,这么乐衷于帮人家介绍对象。难道不知道,拉拢姻缘是件多么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吗? 交志愿表的时候,我的第一志愿工工整整的写着“x中”,像一个月前想好的一样。也本不是什么值得考虑的事情。 “要上,就要上最好的!” 我记得一个什么人跟我说过这句话,我喜欢他那个意气风发的样子。但这话是谁说的,我却忘了。 missking火急火燎把我召唤过去,苦口婆心跟我说了半天x中的危险性,我这个志愿的不靠谱程度有多大,师姐也在的g中才是我的最佳选择,云云。 “我知道你们心气高,但是也要从实际出发呀。王子兮都改了志愿去g中啦!” missking摇晃着手里一张写了“王子兮”三个大字的志愿表,情真意切。 我一把抢过来,果然是王子兮的字,王子兮的笔迹。 我说:“为什么?”那个飞扬着自信的脸出现在我面前,我不能相信他竟然会变了心愿。 是为了担心成绩吗?他不是都制定了那么完整的作战计划,要让事情万无一失的进行了吗?他不是已经得到体育的5分bonus,胸有成竹了吗? 是为了要躲我?绝对不是!肯定不是!我报什么学校,对他来说,太不重要了。我这个人对他来说,太不重要了。 可是,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呢? missking说:“他也是考虑了周全啊!你们这样的好材料,去不了重点,多浪费。g中真的挺好的,班上好几个人都报了的,你也考虑考虑吧。” 我突如其来的问:“老师,班上还有谁报了g中?” missking数了数,说:“加上王子兮有4个呢,张三拉,李四拉,还有,蓝颖。” 哦! 原来是这样啊! 话说出口的时候我还奇怪自己怎么会问这样无聊的问题,别人考什么学校,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直到从missking口中得到这个答案,我才突然明白了一切。 我这个人,怎么会如此可笑! 我竟然还在那么一瞬间,自以为是的担心王子兮会为了要躲我放弃他的美好未来。还在担心他是不是因为新一轮的模拟考又没了自信,还在想着要怎么劝他,让他相信自己,勇敢走出这一步。 我又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不了解王子兮。 我从没想过王子兮会为了一个女生改变自己的第一志愿。我原以为,他不会为了任何人动摇一丝一毫的。他是那么唯我独尊目空一切的人,要做世界上最不可能的事。他总觉得自己是世界的王,完美的不能再完美的人。他怎么会为了一个女生,放弃了去做考上x中的第一人,甘心去考一个平凡的,能够轻易碰触的g中呢? 也许我从来也没有了解过王子兮,就像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一样。 我跟missking说:“老师,请您相信我,我会是这学校里考上x中的第一个人!” 然后我走出教室,意气风发的,替代了曾经说那话的人,扬起脸,眼泪都跑了出来。 我突然有点不甘心,不甘心王子兮竟然为了这样的理由放弃我们的约定。 不是说好了,要一起考上x中,还有输的那个人,要完成“任何事情“的要求吗? 我想要跟王子兮聊聊,亲口问他一句为什么,然后亲耳听他说出我已经知道的原因。我对自己说,我不是为了我,我是为了王子兮。因为我知道,他有多么向往x中,多么想要去做那个“第一人”的宝座,多么想活出一个跟别人都不一样的人生。 或者,我以为的知道,也许都是假象吧。 而我,又有什么理由,来打破僵局,跟王子兮谈论未来的话题?这问题本轮不到我来求证,我们,已经多久没有说过话了? 第十八章:生离。。。死别。。。 和王子兮认识三年来,除了一次冷战,我们从未吵过架,现在想来,实在也是感情没有深到可以吵架的程度吧。 那次的冷战开始的无稽,结束的也很快。因为那本来,就是一场两个人之间的争闹。没有喜欢与否的答案,没有情书,也没有第三个人热火朝天的加入。 当剧情演变出第三个粉墨登场的角色,这一场好戏,就不会落幕。 跟missking表完决心回到教室的时候,王子兮拿了一本小说在悠闲的看。果然是,轻松的转换了学校,不需要太努力就可以触手可得的g中啊。 他一手拿着书一手托着下巴,百无聊赖的脸,让我的脑门生出一股茂盛的邪火,压都压不下去。 我冲过去把他的书一夺,往桌上一扔,劈头盖脸的问他:“你看个什么鬼小说?为什么不复习?不想中考了吗?” 三天没有讲话,如今我摁都摁不住的火不停涌上来,恨不能拎起他的衣服领子,拨开他的脑子看看到底在想些什么。 王子兮不怒反笑,一副“你憋不住了吧!”的鸟样,抬起头看着我,不躲不闪的样子说:“要你管?” 这真是一个很能戳人心窝子的回答。无论你问出什么样的问题,“要你管”这三个字,就好像明确的划清了界限,根本不用回答,就从根本上把你问问题的立场打个粉碎稀烂。 我这样喜欢的人,这样关心的人,他说不用我管。我想,就算他真的拒绝了我的表白,恐怕也不如此刻让我心灰意冷。 好呀!好呀!不要我管,本来就轮不到我管!我就是个多管闲事的八卦精,就该由得你自己去考个什么破g中,最好考试失利,连g中都考不上,连高中都考不上,才好呢! 我气的头发都要竖起来:“谁要管你!你到是说说看,你报的什么志愿?” 他的嚣张气焰好像一下子被我戳破了,心虚了,说:“你管我,你呢?” 笑话!你不回答我,反而来问我吗?我是你那么朝三暮四的人吗?我是你这种今天说了要去x中,明天就改去g中的人吗? 我说:“你管我?” 王子兮说:“怎么,你可以改,我就不可以改吗?” 怎么?给我来恶人先告状这招吗?谁改了?小狗才改! 我正要开骂,王子兮的护花使者出现了。她惨白着一张小脸,急火火的赶回来。明明是听到我们语气里的刀枪棍棒,还要装作不知情的说着“怎么拉?聊什么那么起劲啊?” 王子兮没有说话,我也没有。我觉得,自己真是,自讨没趣极了! 说白了,人家两口子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人家王子兮愿意为了蓝颖去考什么学校,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蓝颖还在不死心的问着怎么了怎么了,我和王子兮的争论,却终止在未完结的问号上,再也没有继续。 我们的那许多默契,许多心有灵犀,许多共同约定的事,也都没有再继续。 这一切,只不过,是一条伪装的很好的鲨鱼,伪装的太久,忘记了自己是鲨鱼。有一天她遇到一个比自己还庞大的鱼,名字叫做鲸鱼,竟然以为自己是他的同类。然而鲸鱼喷起层层的水花,鲨鱼发现自己美丽的外壳,都只不过是假装的面具。她不是喷水,她不会呼吸,她只是会伤人,伤己的可恶鲨鱼。 我跟王子兮,从来就不是同类,从来都不是。 自从我和王子兮没有结束的争吵之后,蓝颖更加寸步不离的跟随王子兮,一副担心王子兮被我抢走的样子。 我也懒得再自讨没趣做那多事的人。该说话的时候说话,该微笑的时候微笑。既然决意要当作时间停止在从未相识的午后,那么就该有个陌生人的样子。 客气的,有礼的,进退合宜的,应付着。 就让他们双宿双栖在g中幸福的生活吧,如果连蓝颖的成绩都能考上g中的话,我真要振臂高呼“爱情的力量真伟大”了。 就让我接过那自负的骄傲的手杖,一个人坚持走完约定的路。 志愿表递交截止的那天,我们的名字和志愿被写在大大的红纸上,贴在班级门口的墙壁,一切尘埃落定。 我不知道王子兮看到那张红纸为什么一副震惊的样子,好像他的志愿是别人填了交上去的,还是震惊于我竟然有胆量报考连他也放弃了的x中。 唉,程博雅,你真是又多虑了。王子兮怎么会在乎我的想法呢? 初三的最后一次升旗仪式,当然,是王子兮和我的组合。在我理所当然的认知里,也只能是王子兮和我的组合。因为这就像我们这个时代的结束。 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肩并肩站在高高的升旗台上,看着曾经被我们画在黑板报上,写在日记里,唱进国歌力道五星红旗,缓缓升起。我将要告别我的初中生涯,告别初中没有发生的轰烈爱情,和王子兮,道一句”再见”。 我的坚强,终究敌不过离别的感伤,一点一滴的瓦解。 我早早的出门,骑车走过车水马龙的街道,走过我很爱的林荫小道。这么适合情侣的地方,我终究没能,在这里谱上一曲浪漫的树叶与阳光之歌。 曾经和王子兮偶遇在这里的那许多个春天,头顶上分明有翠绿到泛出荧光的叶子,我们相视而笑,并没有说出一句“怎么是你!” 那些叶子慢慢枯萎,掉落,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再也遮蔽不了冬日的暖阳,却很快又发了新芽,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花开过了吗? 我怎么没有听见花开的声音? 带着许多的离愁别绪来到教室的时候,我没料到,王子兮到的竟然比我还早,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发呆。 我不是很有心情跟他聊天,简单的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他没有像陌生人的回礼点头也没有像朋友的说早上好。他低着头,好像看不见我,看不见一切。 他一向就是这个样子,即便以前跟我会露出不同的笑脸,可是今天的我,早已不是那个唯一了。所以我没有在意他的冷漠,默默的走回位子。坐在他的前面。 王子兮浓重的呼吸声从后面传来,这种时候真心讨厌missking的换位,躲都躲不开。 “你知道吗?你刚刚差点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略带颤抖的声音从王子兮那里传出,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乱说什么哪!”我从没有听过他那么飘忽的声音,充满了恐惧,消散了魂魄。我立刻忘记自己赌咒再也不跟王子兮说话的誓言,急急转过头去,问道:“你怎么了?” “刚刚,一辆车差点撞到我,那个车,它快撞到的时候为了躲我,拐到旁边,撞倒了我旁边的一个人。我看到她倒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我止不住的想,那个人,那个人本来会是我。” 他的话像飞刀一样把我钉在地上,差点流血而死。 我见过多少意气风发的王子兮,得意的,拽的,臭屁的,帅到没朋友的。大不了,多一个恼羞成怒,或者哈哈大笑。但我从来没见过此刻的王子兮,脸上惊恐的神色,嘴唇轻轻的说着话,依然是青的毫无血色。平时会闪光的眼睛也是一片死灰,我从那里似乎看到那一地的血,缓缓的散开去,散到瞳孔都没有颜色。 此刻我才发现自己之前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在生死面前,我们其实多么渺小。 我好像能感受王子湾脑中挥之不去的那个画面,那个倒在血泊中,瑟瑟战抖的人,本来会是王子兮。 血一下冲上头,我没了思想,没了主张。我只能由着身体想要的动作,冲过去搂住他。我没有去想自己这个动作是多么的不合时宜,也没有去想如果他推开我,将会是多么尴尬的场面。 在生死面前,一切,是多么渺小。 他没有被我不经大脑的动作吓到,反手紧紧抓着我的背,把头深深埋进我的颈项。 我摸着他的头发,轻轻说,“没事儿,都过去了。” 他发出嘤嘤的声音,像是在哭。此刻我觉得怀里的人,是这么脆弱,那么的,需要我保护。像一只落水的小狗,一只从树上摔下的小猫,一只被石油黏住的小海豚。柔软的,寒冷的,无助的让我很不能把他揉进我的身体,给他力量,给他温暖。 而我,故作坚强的安慰,却是害怕的连手指都在发抖。 感谢老天,让王子兮活着。 感谢老天! 我再也不会去怨怼什么,责怪什么。只要他活着,原来什么都不重要。 这是我们第二次拥抱,是我有意识的里面的第一次。跟第一次一样,没有迤逦的画面,没有绚烂的梦幻,只有两个被无常生命震慑到的少年,互相取暖,止不住的颤抖。 第十九章:多话的王子兮,原来是这个样子 许是担心父母,许是时过境迁的不愿提及,那次车祸,变成连王子兮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的回忆里,又一个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我们照常的复习做题,照常的被老师召见。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好像那个拥抱,从不存在。 只除了,王子兮身边的蓝颖,不再那么频繁的出现。他们这对几乎碍了全班女生眼的班对,现在终于良心发现收敛了。不再每天一起上学,放学,好像白糖粘着豆子。 甚至于,有一次我上学的路上,还遇到背后骑车出现的王子兮。 他说:“早啊!”然后并肩骑在我身边。 我差点吓得从单车上掉下去。 在我们男女授受不亲的淳朴民风小学校里,男生女生一起骑车上学,一向就是“在一起”这几个大字的明确标记。于是乎,男生和女生在上学的路上遇见了,要好的,就打声招呼呼啸而过。其余的,都当作路人一般目不斜视的经过了事。 我们谁也不会大庭广众的宣布“我和xxx拍拖了!”,更少人会没脸没皮愿意在众人眼皮底下拥抱,牵手。每当看到本来疏远的某男生和某女生,一起骑车出现在校园的停车棚,同学们就知道,又多了一对毕业季的小鸳鸯。 我差点就说“王子兮你这样不怕蓝颖误会么?”又觉得这话一出口怎么听怎么充满了醋意,无法表达我原本的客观,坦荡的心情。 说白了,我又不是有女友的那个,他都不介意,我介意什么。 我们一起经过家门口的斜坡,一起骑过差点夺去他生命的十字路口,在斑斑点点阳光透过的林荫小道上悠悠的聊天。滚滚的车轮发出“呼”“呼”的交错声音,漫漫的长路变得好短。终于明白岁月静好,是形容一种什么样的状态,终于了解电影里”真希望那条路永远走不到尽头”的台词,竟不是刻意肉麻的矫揉造作。 老天怜我!终于让我在快毕业的时候,用上一把“浪漫林荫路”。 我们骑车的时候,他会跟我讲小说里的内容,美其名曰帮我解压。比如谁谁又侦探出什么密室杀人案,谁谁又盗墓得到千年古珍,谁谁又被伤害满血复活回家复仇。 我爱看言情小说,从来不看他那些神啊鬼的侦探,听他说着,却别有一番滋味。他知道我胆子小又不愿意听到悲惨的结尾,于是总会自动把可怕的情节删除,巧妙的带到完美的大团圆。一副人生美好的景象。 有的时候,我也会跟他讲讲我看的言情小说。很无聊的那些情啊爱的,他也听的津津有味。 时光如果是个善心人,看到当时的我们,应该是会停止不前,或者从此消失的。要么,就变个戏法让道路变长,红灯变久,没走完的路,永远走不完。 只可惜时光终究逝去,任凭我把脚步放的再慢,慢的,都快要平衡不了人车倒地。我们还是看到学校那个红红的房顶,看到雕花样式的大铁门,看到单车棚上绿色的顶。 我的心里大大的叹息,有就要分别的悲哀,再不能相见的伤感。 每到上学的时候,我就暗自期待,并常赌咒“如果再遇见他就真的是有缘,我们就能一生一世在一起”之类孩子气的誓言。虽然长大以后这种孩子气的赌咒仍然很多,但已没有当时的期盼,和一丝不苟的认真。 女生好像都喜欢暗暗赌咒些什么,例如“如果碰见就是天注定我们一辈子一起”“如果花瓣是单数他就不会爱我“之类。相信每个女生都这样傻乎乎的想过,然后憧憬未来,要跟自己心爱的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一世美好。 如果真心喜欢,又不巧见不到他,那也一定能自己给自己兜回一个圆满的解释,例如“我又没说什么时候见到”,或者把花瓣掰成几块来糊弄单双数。那种耍赖的心态,只要是和心爱的男生,就怎么都是缘订三生,打也打不走的。 也许是王子兮太过受欢迎,除了一个名正言顺的蓝颖,还有好多好多要跟他缘订三生的人。赌咒的人实在太多,所以我的咒语,一点作用也没有。 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巧遇,最终,也没能一直在一起。 学校竟没有消失,我们竟没有被天留下,一生一世。 因为志愿的不同,王子兮的时间,一下子比我多出许多。当他悠闲的打着瞌睡,看着小说,或者偷偷去琴房练琴的时候,我和其他同学们,总是认命的端坐在座位上,堆砌如山的试卷,奋战在号称一定会出现考试真题的辅导书里。 这种时候,我觉得自己和蓝颖,真是可悲的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 我们都或多或少因为同一个男生,去报考自己需要努力才能达到的学校,于是把跟这个男生相处的最后一点时间,都花在枯燥的书本里。 所不同的,是我跟我的志愿,距离还是比她近上很多的。而她努力拼搏的这个未来,却又比我的,浪漫许多。那是一个拥有王子兮的未来,是一个,别人想也想不来,盼也盼不到的未来。他们以后,有的是时间,别人,不会有的时间。 我不会承认,那个“别人”里面,也有一个我。 也许是王子兮其实有那么一点珍惜我这个朋友,也许是他也觉得跟蓝颖以后的时间可以多到不去计算现在。离考试越来越近的时候,我反而渐渐看不见在他身边打转的蓝颖。好像又回到了半年前的样子,他只有我一个朋友,只有我一个。 我因为即将到来的中考越来越紧张,他想了一些小招数帮我缓解压力。 比方说,去看一些笑话来,说给我听。连他自己都承认,完美如天人的他,在说笑话方面,真是烂到无可挽回。他说的笑话真的很不好笑,表情不夸张,语气趋于平淡。 但是看他一个走酷毙路线的冷面男子,为了我跑去看些奇奇怪怪的笑话,一堆小明轮流跑出来,被老师罚站,其实一个也不好笑。但他讲笑话的那个画面,却让我真的很想笑,又有点想哭。 我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怎么近期动不动就会笑出眼泪? 在这些招数里,我最喜欢的是听他练琴。 跟无数花痴少女一样,我被他的琴声迷倒,但跟她们不一样的是,我可以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飞舞的手指,会笑的眼睛闭着,薄薄的嘴唇抿着,眉头轻皱。不知怎的,空气中有总会飘来鸡蛋花的清香,甜甜的,一如那个夏日的午后,我们肩并肩坐在长椅上。 一曲弹毕。他起身夸张的行礼,我也报以夸张的掌声。一点都不浪漫。 没有温柔琴声之后的相拥,也没有沁人心脾的相吻。真的一点都不浪漫。 好吧,我承认,我还是想太多了。 我们的角色互换了一样,他说,我听着。 他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多话了。我怎么没有发现。 他什么时候变得常常笑了,我怎么也没有发现。 我的王子兮,子兮博雅的王子兮,还有21天就要分别了,我怎么,也没有发现? 第二十章:终于要说再见了。。。 中考的前一夜,我看着邻居的灯光辗转不能睡去。我站起身打开窗子,让风吹过窗纱,吹过我的手臂,我的脸。冰冰凉凉,像离别的露水。 突然我看到对面刺眼的灯光下,原来早已站立着一个身影。瘦瘦的,高高的,空气中飘过鸡蛋花香。他在那里站了,多久了? 我环抱着双手,看着他。看见他环抱着双手,和我一样看着我。 三年来,我们第一次隔空对望。 他说:“加油!” 我说:“你也是!加油!” 他说:“记得我们的赌局吗?” 我说:“我们拉过勾的,怎么会忘?” 他说:“我已经想好要你完成的事情了。” 我说:“我不会让你有机会赢的。” 我们说:“明天还要考试,快去睡觉!”然后我们都笑了,就像每一个异口同声的时刻,对望,轻笑出声。我知道,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异口同声了。 我突然觉得不能控制眼里的泪,只好急急忙忙的回过头,关上窗。关上我们,可能是最后一次的对话。 止不住的眼泪,止不住的大哭。 我悲叹自己怎么会有这种邻居啊!考试前还不让人消停! 转眼就到毕业的旅行。考试之后,分数出来之前,传说中最最轻松的日子,传说中最多人表白的毕业旅行,我一直期待的毕业旅行。 我当时一直想,如果王子兮跟我表白,如果王子兮跟我表白,如果王子兮跟我表白。 他会说:“蓝颖神马都是我拿来气你的浮云,我真正喜欢的一直是你,只会是你。” 我会说:“我早就知道的,你就会气我,就像我老是气你。我们扯平吧!” 他会说:“高中虽然不能每天见面,但是我们周末回家一定会见到的。” 我会说:“没关系的,我会一直等你。三年以后,我们考同一所大学,好不好?” 他会说:“当然好,让我们一辈子在一起。” 这一切终究是我的想象。 一个无聊女子,中考过后,言情小说看太多的后遗症。 旅行是一个两天一夜的行程,短促而乏善可陈。 白天是循规蹈矩的打球,爬山,游戏。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升起熊熊的篝火,围坐成一个圈。 篝火的旁边,有小小的舞台。大家开始起哄让人上去表演,首当其冲的,就是我这个老不死一直连任的文娱委员。 我很不情愿的站上舞台,说:“我可以跳舞,可是没人伴奏啊。”正打算推搪着就重新坐回去,省的临毕业的还要来丢人,王子兮却走过来,说:“我给你伴奏。” 我站在台上,夜色下,一张小脸被火烤的通红通红。 台下又是一通起哄。一副好戏要上演的模样。蓝颖坐在其中,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感想。 此时此景,我又不得已客观的想,这不过就是一个文娱委员,和宣传文员之间的工作配合罢了,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想法,不用误会,真的。 唉,我就是一个爱操心的命。 王子兮来到琴旁,说:“你想跳什么?” 我说:“你弹什么我跳什么。” 然后我闭起了眼睛,空气里传来熟悉的旋律。篝火里噼啪的柴火爆裂声,舞台上足尖鞋旋转的擦擦声,琴声在偌大的操场上显得空灵,诡异的篝火燃烧下,连花香,都是微醺的。 一曲终了,竟是鸦雀无声。王子兮的琴声,一直有这种魔力。让大家听的忘了时间忘了空间,忘了自己是坐在空旷的操场,还是华美的宴会厅。 我一直在想,他怎么就不去报考音乐学院呢。真是浪费人才。 王子兮拉着楞成窝瓜的我谢幕,又拉着我走回位置。台下各种好戏演完的起哄,各种转移目标的鼓噪。有人吵吵着要毛遂自荐表演独唱,有人说要诗朗诵。 我们抱膝坐下,肩膀挨着肩膀。 夜色下,我突然发现,他自诩的天下无敌第一完美第一帅,还真有种摄人心弦的鬼魅力量。摄的我,忘记担心蓝颖会不会误会,忘记去担心,我们有没有未来。 我的心又在噗通噗通的狂跳,它震着我的耳膜,大声的呼喊着:“快表白!快表白!” 但王子兮只是默默的坐着,闭着眼睛。像是被篝火烤的睡着了。 我想说点什么,却觉得说什么都不对。这样好的夜色,这样暖的星月,我们本该相拥而立,倾诉离别的悲伤。 我说:“你说这次考试,我们谁会赢?” 他说:“当然是我!我要你做的事都想好了!” 我说:“是什么?要不要现在说出来,我心情一好就答应了!省的你输了以后就没机会了。” 他说:“我怎么可能输?” 我于是终于问出我早就想问的话:“那你怎么,改报了志愿?” 他叹了一口气说:“那是个误会。” 我说:“啊?误会?什么误会?” 他说:“算了,都过去了!” 我不依不饶,“什么误会?” 王子兮正要开口,突然有大胆的女生抢过唛,豪气云天的问到:“王子兮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场地的气氛开始渐渐高涨,舞台开始趋于热烈。有人大喊某某某我爱你,有人拿过唛说要念个情诗给某某某听。 王子兮也还是默默的坐着,闭着眼睛。他好像真的很喜欢闭起眼睛装帅。三年来,无数次见他闭眼的样子,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感到很多灼热的眼光扫向这里,多少女生都期盼王子兮能在此刻抛下蓝颖,对自己表白。我很无奈的发现,自己这次的随波逐流,真是随的有点太狠了。 我被这样大胆的问题吓了一跳,虎视眈眈的人还真是多。战况之激烈,怕是要打起来了。再看那头,蓝颖惨绿着一张小脸,如临大敌的模样。我有些偷笑的想着,要真是大打出手,说不定还挺好看的。 王子兮如常的不做理睬。我也跟着起哄,说:“唉,人家问你话哪。” 本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翻着白眼哼我一声。谁知他看我一眼,却拍拍屁股站了起来,走向舞台。 这下事情大条了!他这显然是要表白的架势,台上的女生激动的快晕过去,台下的女生乱成一窝稀粥,我在其中,惊讶的嘴都合不拢。这些女生多傻呀,人家就算是表白,也只可能是跟蓝颖,这个已经算公开的女友表白,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可是我懂他们的心情,因为我和他们一起,激动的快晕死过去。 万一呢?万一呢! 在一片鼓噪声中,王子兮接过女生的唛,说了他三年来对大家说的最长的一段话。 “这也许是同学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感谢大家三年来对我的包容和忍让,我在分别前,把这首歌送给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 王子兮多么可恶的狡猾啊,是对他最重要的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是对他最重要的女生,还是男生?还是男生和女生? 他模棱两棵的话语,让大家以为他说的重要的人,其实是所有人。只有我在默默猜想,这个人,说的是我吧。 我想,所有的女生怕是都在偷偷猜想,这个人,说的是我吧。 第二十一章:我愿意 他走向他的琴,一如既往的淡定。似乎只是学校节日晚会里的一个节目,只是校际比赛的一个钢琴演奏。 琴声响起,王子开口,偌大的操场上静可听针。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如影随形 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 转眼吞没我在寂默里 我无力抗拒 特别是夜里 想你到无法呼吸 恨不能立即 朝你狂奔去 大声的告诉你 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 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 失去世界也不可惜 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 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为你” 我大概花了整整一分钟的时间,才搞清楚,这个又冷漠又拽又臭屁的王子兮,不食人间烟火的王子,从来只是弹琴,连话都少说,更别提哼小曲儿的王子兮,他此刻竟然是在唱歌! 而他唱的,不是一首意气昂扬的军歌,不是国歌,不是大众歌,而是一首情歌!竟然是一首,从歌词到旋律,都甜到发腻的,一首情歌。 有唱歌功能的王子大人,这可真是连我都从不知晓的事情。 但我知道他既然开口,就必然是胸有成竹的,好听的。不然以他这种性格的人,是不会顶着破锣嗓子开唱的。 这首腻的起鸡皮疙瘩的情歌,我们都不陌生。只是从他清清冷冷的嗓音里听到,又是别样的滋味。少了甜腻,多了哀伤,让人鼻酸,让人的心一阵一阵的疼。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怕被他撞见我的心事,更怕发现他眼里的,其实是别人。我很想知道他说的“误会”究竟是怎么样的误会。也许一切不是我想的那么顺理成章,也许他不是为了蓝颖才考的g中? 太多的挣扎,藏在心中,我终于小心翼翼的,轻轻,又再轻轻的看了过去。 “砰”我的心脏大大撞击了一下。 他就那么狠狠的直视我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狠狠的,一点都不深情。一点也不。 我想起三年前的初见,他也是这么看了我一眼,我的心也是“砰”的一跳,然后他从单车上摔下来,我的心就留在他那里,赶也赶不走。 时间在我们中间来了又走。 三年前的夏天,我微笑的去跟这个知道名字却不熟悉的新同学打招呼,新同学给了我一个背影,一张皱巴巴的纸条。 三年后的今天,不理不睬的新同学变成我最重要的人,他看着我,唱着这首“我愿意”。此刻我笃定着,我在他心里,也是最重要的人。 也许,这是他分离前,最后的礼物。 我眨了眨眼,怕是夜色迷了我,又或是心中的魇迷了我。 他还在死死盯着我,好像不用眨眼。好像他娓娓唱出的温柔旋律,不是出自他的嘴。好像指尖流淌的音节,其实是义勇军进行曲的雄壮。 我不敢想也不敢去看身边人的表情,不敢听也听不见同学们呱噪的起哄。 我竟然会很土鳖的想,如果时间在这一秒停止该有多好。就算我们知道时间不会停止,却也不会停止这样的奢望。 我好想像一部很无聊的片子《恐龙特级克塞号》里面的克赛一样,把右手画成一个圈,跟天空大喊:“时间啊!停止吧!” 就像现在,我以为时间真的停止了,接下来,他不会走,接下来,已然地老。 我一直期待王子兮的表白,然而他却以这种公开又不确定的方式对我唱歌。我突然发现我其实承受不起这些。 三年来一幕幕的相见,闪回在眼前。 我说“我没有喜欢的人!”我说“我不喜欢王子兮!”我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一点也不!” 他说“蓝颖我们一起回家吧!”他说“我要考g中了!”他说“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我其实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仙人掌,遇见了一只经过沙漠的刺猬。刺猬害怕这个世界,他用厚厚的刺包裹自己。仙人掌却说:“别怕,给我一个拥抱吧。” 于是刺猬张开柔软的内心,去拥抱了仙人掌。 然后刺猬软绵绵的小身体上,就扎满了仙人掌尖尖的刺。他痛的,蜷缩了身体,露出保护自己的,坚硬的刺。 然后仙人掌的身上,也扎满了刺猬坚硬的刺,流出了,翠绿色的血液。 我不能动弹,任由他把我盯得发毛,发烫,发烧一样的晕晕乎乎。眼睛有些湿湿的,心里软软的,有点甜,又有些疼。 然后我转身逃开,我只能逃开。 这次曲子的结束,据说以他的离开作为终点。大家都没有等到期待的好戏,蓝颖没有等到她理所应得的怀抱,我也没有等到我的天荒地老。 而他的离开,不是暑假到开学,不是周末到周一,不是每个巧遇的清晨。在年幼的我们眼中,那将会是远在天边的距离。 从此萧郎,是路人。 那是我的初中生涯中,最后一次见到王子兮。至今仍不能忘的,是他灼灼的眼神,和他反复吟唱的那句,我愿意。 第二十二章:高中生活,没有王子兮的生活 中考分数出来的时候,我吓了好大几跳。 第一跳,是我的分数,竟然高过了x中的历届平均最高分20分有多,我真是超常发挥的小能手啊!我的第一志愿,看来是十拿九稳了。 第二跳,是王子兮的分数,竟然比我低了2分。我超常发挥到这个程度,他竟然就只比我低两分。尤其他在初三后期几乎天天在看闲书,根本没在复习。可见这个人,有多可恶。 更可恶的是,他这个分数,要是跟我一起考x中,该有多好! 第三跳,是跟我一起超常发挥的,竟然还有蓝颖。平时模拟考都在a班末尾的她,竟然考到了g中的历届平均分之上。看来她和王子兮的未来三年同学情谊,也是十拿九稳了。 missking打电话来询问我成绩的时候,喜得合不拢嘴,说是可惜了王子兮没有鼓起勇气,不然我们学校可要出两个上x中的人才之类的话。 我在想,要不要打个电话给王子兮,找他讨要输给我的一件事情。 但是我却已经没有事情,想跟他要求了。除了“我喜欢你,你要不要也喜欢我?”,我没有能开口说出的要求,他也没有其他,可以为我做到的事情。 蓝颖和他,还有那么好的三年要共渡,我又何苦在这个当口做一个坏事的人,破坏人家的姻缘,破坏蓝颖辛辛苦苦挣来的未来呢? 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分离吧。像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甚至没有准备礼物或留下什么联系方式,好让他记得我。我想,自己真是挺坚强的,既然没有达成初中就要找到真命天子的愿望,也不要把美好的过程,用眼泪收场。 我写了一张小小的卡片,放在书架上最终也没有给他。就像他初中摘了许多鸡蛋花,放到家里变烂变臭,也从来没有给我。 我以为总会有一个时间的节点。就像我们过海关的关口,过了这条线,就踏上了别国的土地。是不是有那么一条时间的线,可以把我的回忆拦腰斩断? 这边,是道别之前的人生,有王子兮,有鸡蛋花,还有那首哀伤的歌。 那边,是道别之后的人生,有远在天边的王子兮和蓝颖,有我的x中迎接我,有我崭新的生活。 可是时间没有这样一条泾渭分明的线。一觉醒来我没有忘记以往的种种,我只能带着回忆,踏上高中的旅程。 我的高中,没有任何初中的同学,朋友,甚至连地点,都跟我居住的地方有个把小时的车程。我跟慕容律的联系,也中断在最后一次“查无此人”的退信中,我忘记留下她家里的联系方式,我也忘记,毕业的她,再也找不回来了。 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我喜欢王子兮的人,再也找不回来了。 跟很多从小学到初中的好朋友约好,要不断写信,打电话,周末聚会,保持联系。慢慢的,却都一一淡去。我竟然也适应的很好,自顾自的结交新的朋友,过新的生活。原来,我其实是个很冷情的人。 朋友去了,总会有新的。王子兮去了,也总会有新的吧。 我偶尔会在周末去看我们的鸡蛋花树。我很不要脸的把那棵树称为我们的,好像我们之间有过什么承诺一样。然后“桃花依旧”的下一句,一定是“物是人非”。 书架上的卡片上写着:“忘了我,就忘了吧。我也会,忘了你的。” 当时以为自己很潇洒,现在想来,还真像被抛弃的中年怨妇。 潇洒个头啊。 因为是住校,我妈很有爱心的叮咛我一定得尽快找个男朋友好照顾自己。末了却又很没爱心的加一句,“想你妈我当年,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你看看你,真是虎父犬子,虎父犬子啊!这么些年被大宝搞得个身败名裂,骨子里又被王子兮给腐蚀的不轻。你看看你,真是,恨铁不成钢啊!” 我很想说妈你这样教导孩子早恋真的好吗?你这又是唱的哪一出,我是何时何地被大宝搞的身败名裂,又是哪时哪刻被王子兮腐蚀骨子的?但看着她口沫横飞的开始回忆当年各种丰功伟绩,我觉得她前面说的,其实是铺垫罢了。 铺垫,不用放在心上。 可是既然家长都不介意早恋了,我当然要非常听话的开始完成从初中起就未竟的事业:找男朋友。 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个可恶的王子兮,他的前世一定是八爪鱼,墨鱼,鱿鱼。因为他在我的心里伸出长长的须子,附满了吸盘,缠绕在我的心脏,我的肺,我的脾我的胃。牢牢的,吸附住。他呼吸着我的氧气,吸食着我的灵魂。我根本,没办法去除这长在我身体里的魔障。 每当我以为要忘记他的时候,他就会在我梦里出现,笑着说“hi”或者唱着那首温柔的歌。 每周几次的频率,从不迟到。 有时会梦到他为我的糗事哈哈大笑,有时梦到他狠狠的看着我,有时只是简单的梦到一段旋律,安静的,修长的手指飞舞。更多的时候,我会梦到他从单车上摔下去的场景,然后从梦中重重惊醒。 那时才幡然醒悟,有些人有些事,也许一辈子也忘不掉。也或许是时间还不够长,日子也不够久。对王子兮的遗忘,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还真让我妈给说中,我的骨头,也许真是被王子兮腐蚀了,他的名字,印在我的皮肉上,他的细长的眼,刻进我的骨髓。 伤筋断骨,一百天不是? 每一个惊醒的清晨,我就会非常的后悔,后悔没有问清楚当年的“误会”是个什么样的误会,后悔没有让他说明白“我愿意”这首歌背后的意义,后悔跟长在身体灵魂里的这个人,竟没有留下一丝半缕的联系。 电话啊收信地址啊电子邮箱啊qq号啊。这都什么年代的人了,怎么还会有想联系却联系不上的囧况呢。我真的悔啊,悔的肠子都青了。 更烦躁的,是王子兮那个贱人怕是真的如我所愿的早都忘了我。张三李四都没有考上g中。在充满陌生人的国度,不愿意搭理陌生人的王子兮,只会跟身边唯一的熟人变成紧密的伙伴。更何况,那个熟人,还是一个爱他爱到死去活来,对他一切都了如指掌的蓝颖。 我怎么会,栽在给这么一个贱人手里呢? 他明知道我在x中,写封信就那么难?就当问候一个老朋友,也不行吗? 我当然是不会写信给他的!万一被蓝颖看去了,还以为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想法,冤枉我了怎么办? 没有王子兮的消息,我到是会每个星期收到大宝的来信。相对于他身体力行的实际行动,出现在信里的他,要显得羞涩上许多。 这就让这些来信显得无比正常。正常到,我不再避如蛇蝎,可以好好阅读。正常到,我有些怀疑那个武疯子大宝,究竟是来自于我的不实幻想,还是真的存在。正常到,我竟开始有些期待收到他的来信,可以带给我那个我熟悉的国度,熟悉的人和事。 只是,他跟我说婷婷,跟我说张三李四,就是不说王子兮,不说那个他也不熟悉的g中,发生的事情。我真是强人所难了,s中的大宝,怎么会知道g中的事呢? 基于我强大的魅力,高中果然开始出现很不负我妈期望的眼光高超者。而他们正巧,也有品学兼优,文质彬彬,阳光开朗,等等我之前罗列的特点。可是看到满足我要求的男生一一出现,我却再没听见“砰,砰,砰”的3d立体音效,无波澜的一片心湖,被无数个长满吸盘的触角抓着,静的怕人。 到今天为止,我一直认为自己的个性是非常亲和,且一向自问好追的很,哪怕没有激情热烈的爱,只要对我好,长相端正,性格正常,我就很容易被感动。 被感动了,当然就是喜欢。喜欢久了,自然就成了爱。 我真的是个很亲和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帅哥好找,性格正常的人也多,但就是单单对我好这点,其实一直是好难,好难的。许多个大龄剩女们都在电视里咆哮,说什么也不图就要找个对自己好的男人。可是这点偏偏是最难做到的。 就像是体操比赛的基本难度分。如果他的基础分很高,哪怕有小小的失误,加总的最后总分,也有夺冠希望。如果他的基础分一开始就很低,任凭他动作完成的多么出色,也只是无法进入前三甲的命运。 有些男生自以为对你很好了,却因为基础分太低无法提升。但任凭你苦口婆心哭闹上吊,他的分数也只能一分一分的往上龟速慢爬。这边厢他觉得你的要求太多,很不知足,那边厢你觉得他对你不好,不肯改变。 歌里不是都唱了吗? “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 第二十三章: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像梦 我观察到,有一个成绩很好的男生,对我很有意思,每天借个机会讨论习题神马的,走的很勤。我掂量很久,犹豫再三,决定要借助他忘掉王子兮。 这个动机极度不纯。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对不起人家。但我看过一本很不道德的小说里是这么说的,忘记上一段恋情,最好的方式就是开始下一段恋情。我的理解是,要从根本拔去我心里这只八爪鱼,首要条件是找来一只更黏人的墨鱼,把它赶跑。 小说经常说了那么多的日久生情,难道是说假的?就算我动机再不纯,等到我借助他忘记了王子兮,又开始喜欢上他的时候,那将会是多么美好的场景? 再说了,成或不成的,这好歹也算是我初恋。这个哥哥可算的上是我正式的第一个男朋友,就算我开始的目的不纯,心里也住着个人,怎么算也不能说他吃亏吧! 如此想着,就真开始了我第一段平平淡淡的恋爱。我们像很多学生情侣一样一起去看书,一起去饭堂,很是有种平淡是真的幸福感。只除了,看书的时候我会想,这本小说王子兮肯定喜欢,我得想着把这故事告诉他。吃饭的时候我又想,王子兮现在是不是也和蓝颖一起,在饭堂里唧唧歪歪的夹菜呢?想着想着,我爱吃的鸡腿,也没了味道。果然是,平淡无味的幸福感呀! 我把这事儿写信告诉了大宝。他大概有一个月没有给我回信。我想,他是真的放弃了。 但该死的王子兮,却没有放弃我。白天的浪漫也好,心酸也罢,哪怕是争吵后的睡去,梦中也总会出现那个瘦高的身影,白衣蓝裤的校服打扮,对我嫣然一笑。 嫣然一笑,放在一个男生身上,却烦透了的帅。 惊醒后总是冷汗涔涔,心中的惊骇,除了对王子兮的想念,对自己的悔恨,还有对男友的愧疚。人家对我挺好的,我凭什么要在梦里背叛他? 最可恨的是,梦境占有了我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意味着,我跟王子兮见面的时候,比和任何人都多。晚上的梦境,白天的幻境,都是那个抛下我自己跑去g中的王子兮,王子兮。 这样现实与梦境的巨大冲击,让我很是抓狂。这样下去,我迟早要发疯。 这个时候我接到了大宝的来信。附有一张当时非常流行的贴纸大头照,一个大眼睛女生在他旁边笑的很开怀。 这封信是大宝所有信件里面最长的一封。细细的说了这个女生的身高体重家庭环境,就差没把人送来给我亲自检验了。信里说,“他很感谢这个女生的陪伴,让他走出我的梦魇。” 原来,当我挣扎在自己的梦魇里面,我也是别人的梦魇啊! 我很无辜的想到,这个被人讨厌的梦魇角色,却不是我想的呀!我又不喜欢大宝,是他要来喜欢我,是他要来梦到我,关我什么事呢? 那,我的梦魇,又关王子兮什么事呢? 我心里一酸,最难受的,是连大宝都走出来了。那个大眼睛的女生,带他走出了我的梦魇。 那么谁,又带我走出王子兮的梦魇呢? 虽然我有些怀疑他是要借这个女生耀武扬威,意思是你可以有男朋友,我没了你也一样活。可我也确实想不出来我和大宝之间为什么要存在这种竞争关系。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他,他是知道的。跟我耀武扬威有什么用呢?但我却还是被他的耀武扬威给难过到了,很难过。 他说过要等我的,怎么,竟如此不守诺言? 即便这本就是我想要的结局。 女生心里总是非常自私的希望全天下的男人都喜欢自己,然后自己为难的在其中选择了一个,其他人还要一直苦苦的单恋,作为备胎默默的守候。 那些电视剧的男二号不都是这样的吗? 也许是我的魅力真的有限,不是女一号的料。所以我的身边,没有一堆围着让我选择的人,而当我选择了一个想要忘掉王子兮的帮手之后,竟连最后一个,也是最有可能坚持下来的默默守候备胎人选,都弃暗投明的跑掉了。 这些男生,也太他妈的现实了! 明明才过了一年,王子兮还夜夜在我梦里出现!大宝这个发誓要等我一辈子的人,却已经焕然一新的走进了别人的生命力。 我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但是我忘不掉王子兮啊,怎么大家却都能忘掉我?想着想着,心里又是一酸,拿着信嘤嘤的哭了一晚。 那一晚,我梦到王子兮的怀抱,依稀是抱着我在往医院跑的路上。我呜呜的哭着,哼唧着跟他撒着娇。他柔柔的搂着我,脚步未停,焦急的呼吸,吹到我脸上,手臂越收越紧。 我说“好疼啊真的好疼”明明是做梦,伤疤真的开始发烫,疼的犯了红。我的心里像是被剜走了一大片血肉,绞着绞着,生疼。 据说古代有一种刑罚叫凌迟,是活生生的一刀一刀把人的肉割下来。罪犯们就活着看着自己的肉被一片片割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断气之前,看的自己可怖的身体,已经变成千疮百孔的样子。 我的感觉,就像凌迟的罪犯。 可我究竟犯了什么罪? 王子兮说:“不哭不哭,我在呢,我一直都在。”听他这么一说,我的疼痛似乎好多了。 我说:“你去哪儿了,你怎么才来呀?” 王子兮还是重复着那句“我在呢,我一直都在。”然后把我的头摁进他怀里,轻轻的拍着,像呵护一件绝世珍宝。 我窝在他的怀里,闻着他身上独特清冷的味道,混合了很多汗水,他显然是跑的很着急的。他真的很担心我,看他跑的,都出汗了。看他急的,话都说不清楚了。 然后我终于安慰的睡去了,因为他说他一直都在。我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松开,怕我一松手他就会走掉。 醒来之后他却不在了,我死死攥着拳头没有松手,我的伤疤还是隐隐作痛。他却消失了,他其实从来没有来过。 我瞪着眼睛看着宿舍上铺的床板,数着上面有多少条裂缝,一条,两条,像在数自己心里的裂缝。我其实早就数过无数回,这里有318跟裂缝,就像我们分开的日子。 第二十四章:所谓的新生活,根本不是那样啊。。。 我带着和王子兮共有的约定,没有说出赌注的那个赌局,走进x中的校门。那样大的操场,那样茂密的树林,菜式繁多的饭堂,就连洗碗的池子,都比我们子弟初中的跑道要长。 我像丛林里的小麻雀,乘着风的翅膀终于飞上高耸的云霄。原来从这个地方看到的世界,果然是那么不一样。 我不再是级里理所当然的前三名,我甚至要很努力才能勉强够上班里的前十,及格的边缘。就像missking当时劝我的“宁做鸡头,莫做凤尾”。我最终选择了不与鸡为伍,本来是因为王子兮这个自诩是凤凰的鸟儿。 现在的我,却真的来到充满凤凰的国度,努力的要从凤凰尾巴尖尖儿上,那根七彩的羽翎,变成凤凰翅膀上,金黄的毛麟。 我的那些凤头同学们,有的是状元,有的是单科满分,有的智商180,翻过的书就像扫描过的纸,一个字一个字的刻在脑子里,想忘也忘不掉。 那个本来要和我一起揪着凤凰尾巴的麻雀,他在哪儿? 高中的第一年,我被王子兮折磨的夜不能寐。每天都害怕自己一睡着就会梦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又期待这个一闭眼就报道的准时王子,在梦境中给我安慰,跟我说着温存的话。 那些他从来没有说过的,好听话。比方说:“我喜欢你!” 但我更害怕的,不是睡去,是醒来。要去擦干被眼泪打湿的枕头,要去填补无法得见的空虚,要去大口大口的喘气,呼吸,告诉自己我还活着,而且缠绕在我心里的王子兮,也活着。随着我的呼吸,在每一个深夜茁壮成长,丝毫没有要走开的意思。 我只能学会与他共生,就像寄生与宿主,我们共生,共亡,共兴,共衰。 我把这可怕的寄生故事告诉给我的男友,草草结束了我的初恋。身边的同学,寝室的朋友,也都从我这变态的夜晚梦境中,得知了一个叫王子兮的存在。 后来我经常跟朋友在讨论初恋的时候非常纠结。不知道到底是这个名正言顺的男友算是初恋,还是暗恋了许多年也没有成果的王子兮算初恋。好在不过是一个名字罢了,纠结了许久就由他去了。 在试过许多方法都不奏效之后,高二的时候我终于开始慢慢习惯梦中王子兮的存在。 我学会了很好的把他收藏在一个小小的水晶瓶子里,白天紧紧的盖上盖子,不让他窥见我的世界。只有到了晚上我的梦境里,他才会顶开盖子跑出来,满世界飞舞。他好像是一个霸王,一个赶也赶不走请也请不去的神仙,赖在我的梦里,恣意妄为。 但这个水晶瓶子实在太过透明,不管白天晚上,都从里面透出层层的光,静静的铺满我的世界。 稍微有点眼光的男生,大多都没有特别的心理变态,不会希望自己的女友,有这么一个神经病的收藏。好像定时炸弹一样,时不时跑出来炸你一下。炸弹的威力不大,却持久,今天炸掉一块皮,明天炸飞一滴血。久而久之,再也没有男生愿意靠近我的身边。 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我这种白天一个样晚上一个样的双重人格,怪可怕的。有点像电影里的变相怪杰,戴上绿色的面具,就变成自己也无法控制的奇葩。 现在的他们看我,我觉得就像当年我看大宝的眼神一样,有一点恐惧,一点怀疑,一点不确定的犹豫,和很多很多的,怜悯。 我不禁又感叹了许久我的悲苦命运。也许是小时候贪玩,被树枝划破了掌心里的爱情线,才导致我初中三年被一个变态困住,高中三年自己也成了变态。 室友还在苦恼自己的家长十分严厉,要是被发现了她和男生拍拖的事情,非打断她的腿不可。我却空有一个哭着喊着想我拍拖的妈,死活就是等不来我的那个他。 可是我的那个他,已经跟别人一起,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了。他只在梦里出现,我又怎么能等到他,抓住他呢? 我就不信我真的这么命苦,从小到大一不杀人放火二不持枪抢劫,看到老奶奶摔倒会扶,看到小动物流浪会救。连大宝这种心里和身体都变态的极端病人,都能找到大眼女生带他走出来,凭什么我就没有?凭什么就没有人,会不怕死的来撞开我心里的这个瓶子? 他一定会来的,一定会的。 到时候,他会大力的,不顾一切的,把瓶子里的王子兮撞飞出去,让他飞到天涯海角,摔到海里再也回不来。然后换他住进我的小瓶子里,乖巧的,不乱飞不乱跑,充满我未来的人生。 一定有这么一个人。 我可以等。 我,一直在等。 就这样等过了一个个暑假一个个寒假,从新同学等成老同学,我又变成了毕业季的学生。他却仍然没有出现。我心底的小瓶子,还被王子兮死死霸占住,不肯撒手。 x中的高三,根据高考的单科选择,重新分成了很多班。 最多的班是政治班,据老师说,政治学科报考大学的专科范围广,选择多,什么金融啊贸易的,都愿意收政治生。可是我那个不争气的妈,从小给我灌输了一个“文科生都是低智商,理科生才是牛逼学霸”的错误思想,让我想都没想往政治班里走。 其次多的,是物理班。原因也不外乎是对考大学的帮助,和专业性的选择。据说大学很热门的专业是“计算机”,考的就是物理。我听到“计算机”这三个字就从脑仁子一路疼到脚后跟,更别说要大学4年对着它了。而且不争气的我,从接触物理这个科目的时候,就堪堪停留在要死不死的边缘,自从上了x中,是再也没见过80分以上的物理成绩。 要我去报物理,还不如直接重考来的轻松。 于是剩在我面前的,就剩下化学,还有生物,这两门号称理科的学科。我还记得高一的时候,我们的化学老师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帅到一个天昏地暗醉人心脾。于是我打下了良好的化学基础,当仁不让的在这个当口,跨进了化学班。 选择化学和生物的人很少,我们被分在同一个班,龙蛇混杂的样子。有一心悬壶救世为了上医科大学来这个班的,也有混吃等死报个生物,想拼一个物以稀为贵,拉低分数线的。于是我们班里,也变成高三插班生最多的班。顶了一个升学率99%的名堂,招来一堆有点关系有点钱,想要考好大学的临阵磨枪,还有高四重考的积极备战。 原来,这就是重点高中啊! 这其中,还多了很多从来没出现在班里的体育特长生。他们是一批从初中起就棣属于x中编制的正牌x中保送生,为校争光的每天忙着参加国家级比赛,青年队训练。从来没有跟我们一起上过课,也没有好好学过一些普通学生要学习的文化知识。但是他们的脑门上贴了金灿灿的招牌,是学习成绩极差却能保送好大学的中国式教育产物。 我们普通生很痛恨的管他们叫,体尖。 这类人群,除了成绩烂体育好之外,还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共同特点,那就是,帅。 哪怕相貌不是极其端正,关键人家身高在那儿摆着,从我等短腿哈比族的视力范围看过去,基本是够不上人家的脸的。远远看着,一堆瘦高的长条,肌肉线条突出,发型怪异,在我们这种学霸书呆子居多的所谓名校里,回头率那真是100%的高。 而这样的一伙人,全级女生想见而从未得见的帅哥群体,竟全数被老师安排了来选最最冷门的生物科,为的是专科专用,去上更好的大学。 一时间,我们这个原本最不被待见的生物化学班,转眼门票身价飙涨。让政治班的美女们阵阵高呼“老师骗人骗人!早知道我们也报生物了!” 我们这些不小心捡个大便宜的生化班女生,只能低调再低调的偷着乐,每天装作愁眉苦脸跟政治班美女倾诉自己多么的担心大学的前程,多么的后悔没有选广泛的热门学科。一边养眼的看着各种大长腿在眼前晃来晃去,心情说不出的愉悦。 我还以为,x中的女生都是矜持的闺秀呢。原来到了高三这种时候,再美的白素贞也得化身骚气白蛇,发一下花痴,不然显得对不起这个“女”字。 天下乌鸦,本是一般黑的。 每天下课铃声一响,就见我们班门口堵的那叫一个水泄不通。各种张望探听,想要跟帅哥搭上句话,满足一下自己的体尖梦。我们这些上课时间都看够了的人,就会打着哈欠得瑟的坐在座位上,听别人羡慕的流出哈喇子的声音,“滴答”“滴答”,说不出的爽脆。 分班前是同班的女生,这下都捡着宝一样的把我拉出去,跟我打听那个谁谁谁,有女朋友没有,那个谁谁谁,又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这个场景像极了几年前,我也是这样被急赤白脸的拉过去,被打听王子兮的喜怒哀乐,被打听王子兮到底有没有接受那个人的心意。 即便他到最后只接受了一个人的心意,还跟人家跑了。这样一幕幕的画面,还是会发生。只不过问题变成了“他怎么会喜欢蓝颖?”和“他跟蓝颖分手了没?” 我太知道怎么对付这样的状况了,这简直就是信手拈来,只要简单的一句“好呀我帮你”,就能一次过满足他们所有的愿望。虽然我很不道德的心想,我也是刚刚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情报还没你们多呢。 第二十五章:来了个帅哥诶 高三的第三个星期一,班上又来了一个体尖。很高的个子,独自坐到最后,长长的腿很不文明的搭在前面的椅子背上,跟谁也不说话。我的同桌跟熟悉的体尖偷偷一打听,发现连他们也不认识他。那么一来,他竟不是x中的体尖,必然是从别的学校转过来的。 我暗自比了比,竟比王子兮还要高上许多,看样子要么跳高,要么篮球,要么排球,总归不会是足球生,也不会是搞短跑的。 不得不说佩服我自己,干一行爱一行!作为体尖班的一份子,要给文科班带信息的任务,我执行的真到位! 程博雅同志,身为生化班女花痴,你对体尖的研究,还是很透彻,很深入滴! 下课的时候,文科班的女生果不其然鬼鬼祟祟跑来一大片,我们几个生化班女生无一幸免被拉到了一边,说“你们班那个方慎好帅哦,介绍我们认识下吧。” 我惊叹,这些姐姐的消息真的太他妈灵通了! 我们一个班的都还不知道人家什么名什么姓,你们隔了几堵墙的,到底是怎么搞到的这个八卦呀? 我顺着他们贼眉鼠眼的看过去,那个高个子插班生,据说叫什么方慎的,也正往我们这边看。害羞的女生们立马作鸟兽散的逃开,一个个捂了烧红的脸,嘴里怪叫“好帅呀好帅呀。” 原来,他叫方慎啊,好娘的名字。一个体尖,起这么个儒雅的名字,“慎”耶!校规一样,真不知他爹妈是怎么想的。 我高三时的成绩,在这所重点中的重点高中里虽然不算顶好,却也已经够得个中上的水平。算是了了心愿终于爬上凤凰胸脯的部位。有些时候的小考,还能蒙上个第一第二的名次让我妈痛哭膜拜一翻。让我心里很是骄傲了一把。 老子不做鸡,也能当第一! 虽是高三刚刚开始,但从老师的紧张,到插班生的蜂拥而至,我们都能感到身上的压力。重点高中的备考,果然和小学校是不一样的! 老师划定了几本书的习题,斩钉截铁的说里面必有30分的高考题。30分哪同学们!谁不想要这重点大学和普通大学的分水岭。于是我们很听话的抱过老师划定的那些书,又拿着那个老师划的书,和那个那个老师划的那个那个书,踏上一条做题就能赢高考的不归路。 我在勤做题上是得了好处的,不然也不会无惊无险的进入这个凤凰学校,准备往凤凰大学奔。所以我很听话的跟老师制定了好些计划和时间表。住校的每一分钟,被严格划分出来。连走路的时间,都不能有前后5分钟的误差。 每天晚自习前的半小时,是我背英语书的时间。 体尖来到的当晚,我如常啃个苹果在阳台一边背书一边看风景开小差,同时不忘诅咒那些过目不玩的高智商人群,嫉妒死他们不用背书的人生了。 身边突然出现一个魁梧的身影。 “你好,我叫方慎。” 我直接愣住,苹果从手里直接掉到阳台下。我心里一阵尖叫:“完了!砸死人了!我要坐牢了!” 我承认有些时候我的神经是有些大条,所以我好像把这句尖叫念叨了出来,因为我看到方慎紧接着朝阳台下看了一眼,跟我说:“没事儿,没人!” 我傻眼。 从这件小事上可以看出我的智商果然没有180。人家真正180的牛顿跟苹果的渊源是万有引力,为什么我却得出一个“坐牢”的推理?真是有点白痴过了头。 然而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体尖为什么会主动跑过来跟我打招呼。从他下午翘个二郎腿谁也不理的样子看来,我还以为他是个跟王子兮一类孤僻冷傲的个性。看样子人不可貌相啊!体尖里面也是存在有礼貌的孩子,跟谁都打招呼的,跟同学搞好关系的。 跟王子兮,完全不一样的! 想到这里我当下觉得自己被人家一句礼貌性的招呼就吓到掉了苹果,真的很失礼,有愧于我“智商高情商比智商更高气质美女”的美誉,赶紧回了一个微笑。 我说:“我知道你叫方慎。你好啊,我叫程博雅。” 他说:“哦?你怎么知道我叫方慎?” 我说:“转学生嘛!谁不知道呢!早上就听说了,呵呵,呵呵。” 他说:“是嘛,哈哈,哈哈。” 我也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上午我还伙同一帮花痴女同学,一起对着他的长腿流口水,幻想各种篮球队宿舍洗澡房捡肥皂的豆腐渣画面。 几个小时后的现在,我竟然和他肩并肩站在阳台上,聊着我的苹果有没有砸到人,聊着我有恐高症站在阳台从不往下看,聊着他转学过来以后,下个月就是生日了。 天秤座!我脑子里第一个想法是得想着把这个第一手大八卦广而告之,最好还能从中换两瓶水几块巧克力啥的,人生就圆满了。 可是方慎接着说出口的八卦,才让我又惊又喜恨不能拿出录音笔记录。 方慎原来竟不是个一般体尖,人家是打过国家青年队的正经篮球选手。因为出身体育世家,所以从小就开始练习各种体育项目。算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体尖。 我听的激动到手心冒汗脑门喷烟,我要感谢老师,是他教育我背单词的好习惯。我要感谢校长,是他安排我们住校生6点吃饭7点晚自习,给我空出半个小时站在阳台啃苹果。我要感谢我的苹果,它掉了下去没有砸到人,让我听到这么精彩的一段故事,好像活生生的nba励志剧一样。 看人家小小年纪已经该得奖得奖,该挣钱挣钱。我还在求着爸妈从美国带回来一双打折nike球鞋的时候,人家已经拿钱试穿市面上买不到的东西。人家俨然一个成熟大人的身高和心态,我却还在吃大便小孩的阶段,白天顾着念书,看大长腿流口水,晚上梦梦王子兮,恨恨王子兮,想想王子兮。 简直是人比人,比死人。 于是我一脸崇拜的看着他,说出我心中的疑问:“那你干嘛还来我们学校啊?” 他说:“我爸说,要让我上个正常高中感受一正常学生的生活。” 我说:“你爸可真疼你,把你扔来高三感受,我们正常学生啊,最正常的生活就是高三了,真的!” 他哈哈大笑,说:“我要转告我爸,说有人很同意他的观点。” 我说:“可不是!真正常!” 我们两个一高一矮,在阳台上,弯着腰,哈哈笑个没完。垂落的夕阳,把我们拉出一长一短两个影子,连在一起,看起来很开怀的样子。 我看着这个笑声很爽朗的男生,突然生出一种不合时宜的悲天悯人。 我们只看到体尖的潇洒,体尖的被保送,却看不到他们从小的训练,不停的比赛,数不清的伤痛。他应该是经常在羡慕着,我们这些“正常学生”每天上课下课,跟同学聊些八卦,安然睡去的一天吧。就像我们羡慕他们精彩的人生,他其实也在,羡慕着我们吧。 我突然想起上午花痴女同伙们讨论最多的一个话题,这个转学生,这个体尖,有没有,女朋友呢? 然后我不假思索的就问了出口,“方慎,你有女朋友吗?” 话音刚落,方慎眼睛瞪成一个圆珠。 我悔得恨不得立马咬掉自己舌头。 说话不经大脑啊程博雅!且不说我们是个刚认识20分钟的同学关系,哪怕就是认识再久,人家有没有女朋友,也跟你是半毛钱关系没有的事儿。最最可怕的,是我在这种时候,用这么巴巴儿的语气。万一听得出来,会知道我是个多么八卦的死八婆,毁了我苦心经营的气质美女形象。万一听不出来,还以为我对他有什么意思,要变相表白呢。 “你有女朋友吗?” “我来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这不是明摆着紧密连结的话嘛!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他可能被我直白的问题吓住了,可能是在思索我的心思到底是两种中间的哪一种。结果是他看着我没有回答,黑眼球很黑,直勾勾看的我发毛。 一刹那我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这个盯着我看的,细长的眼睛,长的好像一个人。 什么人,我忘了。 我赶紧跟他解释,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八卦一下而已!你别误会啊!我们女生嘛,都爱八卦这些有的没的。尤其对你们新来的,你要不想说,也不勉强哈,不勉强!” 他嘴角一勾,说:“会有的。” 想起来了! 这个要笑不笑的样子,这个弯弯长长的眼睛,这个说话说半截的调调,可不正像极了我心里水晶瓶子里装的小人儿嘛。那个唱了一首歌就跟人跑了的,我的梦魇,王子兮。 夏日里一声闷雷,把我轰的,不知所措。 第二十六章:程博雅的好朋友 自习铃声响起的时候,方慎也跟着我走进自习室,坐在他的位子上又翘起两条腿。 我很纳闷他一个走读的体尖为什么要回来上晚自习,还真是要体验正常的学生生活呢。可走读生都不晚自习的呀,这点他爸可能忘了说了。害得他,体验错了一把。 问出那个白痴的问题之后,我很怕方慎误会我对他有意思。本来还想继续八卦多一点猛料来供人分享,这下也不敢再跟他多说话了。 还是保持距离的好。自习一结束,我就灰溜溜的,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了宿舍。 他这种号称很帅的长腿,又是体尖,又是转学生。如果要排一个花痴女高中生最爱排行榜,这几条一定占据前十。如果把王子兮放到这里来跟他比,即便王子兮的孤傲,学霸,会打篮球,也是排行榜里前面的位子,我想也不一定能有多么大的胜算。 虽然在我看来,这样比较是很不合理的,王子兮比他帅太多了,长相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 跟着大家伙一起对着帅哥流口水,我是很乐意的。但是要我跟大流随波逐流的喜欢上同一个人,我就十万个不愿意了。初中的时候已经吃尽了随波逐流的苦。看起来风光无限的跟王子兮做了三年朋友,背地里递情书哭的眼睛肿,谁都不知道。结果到现在还要在每个梦里受他折磨,真是造了八辈子孽。 对王子兮的喜欢,我不情不愿,却也无力回天。谁让他是王子兮,而我又是程博雅呢?我们被missking叫了三年的子兮博雅,好像不搞出点什么事来,都愧对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可不是当年那个傻不拉唧梦想轰轰烈烈爱情的不切实际小姑娘了。我期待着有人能来解救我,目标也还是锁定在第一任男友那种平平淡淡的样子,无人问津的是最好。这样才不会有太多的阻碍,可以让他安静的,耐心的,细水长流的,赶走我梦里的那个人。 而且说实话我真的对方慎一点意思也没有!我并不觉得他有多么惊天动地的帅,又觉得他长得,实在有点太高。刚刚那个像王子兮的刹那,只是一晃而过而已,是我眼花了。 也可能是,我太想王子兮了。 第二天,课间餐的铃声还没响,我打听到的八卦消息就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天秤座”“没有女友”“职业篮球员”“穿nike不要钱”果不其然引起轩然大波。依我看,“穿nike不要钱”这一条是最有吸引力的。跟这个人在一起,说不定也能连带着穿上未上市的新产品。那个荣耀,那个得瑟,真是想想连我都要心动。 我还是,没有被养成一个富养的女孩儿啊! 我尽职尽责的做好一个小喇叭的本职工作,巴心巴肺的鼓励大家踊跃参与,永不落空。我还倾囊相授的跟花痴女同学们一起研究作战方针。第一步就是模拟当年婷婷吊男人的方法,撞上飞来的球。 这个方法我看婷婷实施的完美无瑕,用在职业篮球员身上,也不知道灵不灵。 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才知道,方慎这一辈子从来没有主动跟人家打过招呼,更别说跟一个陌生的女同学,还把人家吓掉了苹果。这种“你好,我叫方慎。”的话,从他嘴中说出来,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把他自己,也吓的不轻。 第二天的晚自习之前,我来到小阳台啃苹果,方慎同学又大摇大摆的出现了。 得,这下英语背书又泡汤。 我忍不住问他:“你一个走读生为什么要来晚自习?” 他看着我很有戒心的脸,笑着说:“因为我要好好学习啊,昨天不是跟你说了嘛。我爸送我来,是要我念书的。” 我点点头说:“哦,那你去那边阳台吧,那边也可以背书。” 他站着不挪步,却不知从哪儿变出一个苹果,递到我面前,“赔你个苹果,别赶我走。” 很爱贪小便宜的我,顷刻间忘了几年前大宝的血一般教训。高高兴兴接过苹果谢了一声吃将起来,然后高高兴兴的说:“那你,别吵我啊。” 他点点头,拿出自己的英语书开始念念有词。 我啃着两个苹果摇头晃脑很是满足。满足到,没有继续赶他走,没有告诉他,这个小阳台一直是我霸占的,我看书最烦别人在旁边叨叨。但是喵了一眼他一米九的身高,再想想自己连亲妈都嫌弃的小矮个儿。只能把不满往肚里咽。 人小被人欺,人小被人欺啊。 在我的理解中,方慎应该是个很没安全感的人,可能是怕黑,不然就是怕鬼。所以他才一直都不依不饶的霸着属于我的阳台,把自己高大的身躯,窝在一头角落看书。我看过的,同一层有很多空着的阳台,有大有小。他大可以去弄一个属于自己的,不用来赖着我的。 没想到他这么高大一个人,竟然胆子这么小。 我尝试着跟他暗示了几次,他都给我装聋扮傻听不懂。我咬咬牙,忍了。 反正他看书很安静,不会吵到我。而且他有一个很好的爸爸,每天给他买苹果。这样我就可以每天吃到两个苹果,真是很幸福。 唯一烦心的,就是这样日复一日的阳台背书,让花痴女同学们开始对我不爽,污蔑我对他有意思,借机接近他之类的。他们也真傻,谁不知道我被一个叫王子兮的人搞的烦心了几年,怎么会借机接近方慎,为什么会借机接近他? 我懒得理会小肚鸡肠的猜忌,索性就再也不去赶走这个安静看书的高个子。 两个星期之后,我有了一个男性的好朋友,名字叫方慎,江湖人称,风神。 我不知道风神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也许是取方慎的谐音,也许是他在篮球场上的身影很像风。总之我听到的时候惊呆了好一会,衷心的佩服给帅哥们起名字的这些神人。“风神”这个名字,我觉得比“王子”的恶心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恶心的我连听到都一阵一阵的起鸡皮疙瘩。 我问方慎:“这么恶心的名字,谁给你想的?” 方慎说:“我哪知道,又不是我起的。” 我说:“你听别人这么叫你,都不想吐吗?” 他说:“我无所谓啊,你想吐啊?” 我说:“对啊,太他妈恶心了。” 他说:“你怀孕了吧。” 我打的他满地找牙。 他一边抱头鼠窜,一边问:“那依着你,什么名字才好?” 我想了想,“你那么高,叫高子吧!不然前面加一个‘王八’,显得更加亲切!” 方慎:“” 室友每次说“风神找你。”我都会受不了搓搓自己寒毛竖立的手臂,大叫:“人家叫方慎,叫方慎!” 这个艺名风神的方慎,作为我的好朋友,给我的高中生涯真是增光不少。他跟王子兮一样,冷冷的不大跟班上的女生说话,独独对我,是温言软语的有问必答。 我又更加猛烈的感觉到,朋友不在多,要抓准高精尖类型下手,那真是满足虚荣心的要死要活。虽然我的高精尖朋友们,从来也不是我下手捞来的。 老天对我还是挺好的。 当然,我觉得,从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我果然是个人见人爱的温暖小太阳,到哪儿都有冰山被我融化。 他收到的情书,我看比王子兮都要多,但他从不看一眼,也不像王子兮一样变态的收藏起来。最让我高兴的,是他从来不用我来转交这些跟我没关系的东西。他总是直面哆哆嗦嗦递上情书的女生,冷淡的转过头去,推开情书,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x中的女生们都很好奇他喜欢的这个人到底是谁,是拿来当借口第一句推辞,还是真有其人。我也不例外。 就着好朋友的身份,我很八卦的追问他好几次,每次他都笑笑别开头,说“你猜!”,就连是他体校的认识的,还是我们高中的,这种区域性答案也不给我。 不说就不说,我就不能推理吗? 我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给我的答案是“会有的!”。从这句回答,就可以看出他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而且,他正在努力追求中。要不然他大可以回答“没有”或者“有”这种简单答案。 这么一来,从时间上推断,必然是他在转校过来之前已经种下的情根。说不定是体校的同学,或者是什么啦啦队的火辣队长也不一定。 郎才女貌的一对佳偶,正要发展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就因为他爸爸一句话,斩断了情根。于是方慎抱憾来到我们学校,无法继续他的追求。我们学校那些喜欢他的女生,也无法得到这个带出去贼有面子的好男友。 这么一想,我对方慎的同情就更深了。难怪他跟女生们都不说话!多么专一的男生,多么衷情的男生!我益发觉得我们做朋友是再合适不过的。他那样喜欢那个女生,我也这样喜欢着一个不喜欢我的王子兮。 为了跟他更套近乎,互相鼓励。我巨细靡遗跟他描绘那个每天出现在梦里的,我的王子兮。告诉他我和王子兮的故事,那些心有灵犀,那些巧妙缘分。说王子兮有多帅多拽多不让人省心,说王子兮有多可气的为了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生考去了g中,离开我。 他眼光一暗。 我想,他是懂我的。他喜欢的女生,一定也这样折磨他吧。他眼里的晦暗那么深,也许他喜欢的那个女生,是不喜欢他的。他的追求,可能实施过,却没有换来心爱的回应。而他却还是为了这个女生拒绝所有人的追求,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啊。 我们俩,真是同病相怜。 于是同病相怜的我们,每天准时出现在阳台上,一边一个的看英语书背单词。我的苹果早都不用自己带,他总会洗好了削好皮拿给我。我最喜欢他细心的把苹果用小刀割成一块一块的缝隙,咬起来一点也不费力。我每天啃着不要钱又好吃的苹果,看着书,一边跟他同仇敌忾的说他喜欢的那个女生真是瞎了狗眼,这么好的男人也不要。 他总是附和我说:“是啊,瞎了狗眼。” 我说:“那你还死心眼,赶紧换人。” 他说:“那你呢?” 我就不再说话,继续啃着我的苹果,看我的书去。 第二十七章:坏了,友谊变质了 方慎这个人,看不出来其实是个细心人。 每每下了晚自习,他就会在回家之前,帮我把热水打好,放到宿舍楼下。龙樱说,他这明显是在追我,这打热水的活儿,都是男朋友在做的。 龙樱是我同桌,也是个走读生,长得很好看,170的个子,跟方慎很般配。我看他俩真的很有缘分,连家都是住在附近的小区,本来想撮合他俩的。可惜方慎心里有人,龙樱又一心一意觉得方慎喜欢我。我这个红娘,就没做成。 想来真是失败,想做的红娘做不成,不想促成的姻缘,却弄成一对。 真是天要玩我。 我听了龙樱的话很气愤,二话不说跑去质问方慎,说你为什么要帮我打热水,害我被别人说闲话。他很轻描淡写的说,“不是男朋友就不能打热水吗?校规啊?” 这个人说话有时候真是噎的连我都回不了嘴。 不过想想也是的,我以前的男朋友从来没给我打过热水。可见打热水这个事情本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问题。既然他愿意打,就让他打好了。反正对我来说,有人打水总比没人打水更好,有人洗苹果,总比我自己洗,好的多。 本来我妈让我找男朋友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找个人来照顾自己么?这下有了方慎这个朋友,把我照顾的无微不至,连男朋友都省了,真好。 有了小霸王方慎机,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生活,耶! 两个多月过去,这么每天跟我一起背书,参加住校生晚自习的方慎,学习成绩却还是跟那些不听课不上自习的体尖一样烂。我很替他发愁,也许他的智商比一般人要低,但他说起损话我看着挺聪明的呀。那就可能是他的底子比一般体尖还要烂,毕竟他似乎从来没有好好上过一堂课,一辈子都在体育训练不是。可这样下去,他的训练停了,文化课也跟不上,别提保送名校了,怕是连上大学,都要玄。 既然是朋友,就没有见死不救的道理。我虽然智商没有180没有当上北大清华保送生,但帮一个体尖提高提高成绩,总还是有自信的吧。于是我自告奋勇提出要帮他补习,他很乖巧的欣然答应,还允诺我每天一块巧克力的补习费。 跟有钱孩子做朋友,好处真是多啊。 我本是一个不舍得花钱的穷苦孩子,以前的汽水都是大宝给买的。自从大宝摊牌以来,我就再也没有喝过汽水,可见日子苦成什么样儿。 好吧,我承认自己真是一个很抠门的人。 我们都知道x中有一个很出名的升学率,却不知道,x中也有一个很出名的好伙食。我们的饭堂总是有各种琳琅的菜式,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吃不到的。 我在高中吃成一个胖子,有一多半是因为这个好吃到死的食堂。 除了早午晚的正餐,第三节课下课的时候,食堂还会供应有很好吃的鸡腿鸡翅膀肉丸子,味道据说像宵夜大排档里那么正宗,价钱就跟去菜市场买生的一样。但因为不是正餐,所以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我一来是跑不过那些一打下课铃就冲去食堂的饿死鬼,二来是舍不得那一块五毛钱的大票子,一块五呢,加五毛钱都能坐空调车回家了。 再说了,反正吃完都会变屎的,还不如不吃,省的拉。 我这个理论支持着我的省钱行动长达两年,从来也没出锅差错。所以高中两年来,我只听闻鸡腿的赫赫大名,从未近距离接触过。 知道方慎有钱,又容易饿。我绘声绘色的跟他形容了一番鸡腿有多香多难得,那些能吃上鸡腿都是大富豪,真幸福。说的我好像吃过一样。 方慎听的认真,说“好,那我也去抢。” 到了第三节课的时候,方慎果然坐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跟着一帮蓄势待发的饿狼,准备冲去食堂。我看他一眼,这孩子还真受不住诱惑,堂堂一个帅哥,跟人家一起去抢鸡腿吃,说出去得多丢人。 想着的时候,下课铃就响了。方慎长手长脚占尽优势,跑到了最前面。我感觉像在看香港电视里的周日赛马,栅门一拉开各种高的矮的瘦的肥的马儿们,梗着脖子往前直冲。马尾巴在后面拉成一道直线,骑手在马上“驾”“驾”的吆喝。 要是这时候,能来点土耳其进行曲就再好不过了。 可土耳其进行曲还没响呢,我们的方慎同学就一马当先跑回来了,果然是一匹冠军马的品相。我看他一路犹自安然的样子,完全不像旁人的气喘吁吁。心说这专业体尖就是体尖啊,身体素质就是不一样。一来一回跑的这么快,中途还吃了鸡腿,喘都不喘一下的。 正想问他,鸡腿好不好吃。他却从背后拿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赫然装着一个大鸡腿。 我说:“你怎么不在食堂吃完了再回来啊?” 他说:“我吃过了,这是给你的。” 他笑笑的看着我,不是王子兮那种要笑不笑勾起嘴角的样子。他的嘴角咧的很开,露出两排锃亮的小白牙,一闪一闪的,把我晃的有点晕。 我承认我对感情一向是有点后知后觉的。当年大宝喜欢上我,也是他亲口说了我才发现。不说别人,就连我自己喜欢上王子兮,也纠结了几乎快一年才得到我最终的证实。 但即便我对感情如此白痴,此时我也感觉到,有些地方不对劲,很不对劲。 心里的各种警钟大震,心想说,“完了完了,方慎他,他该不是喜欢上我了吧?” 越想越觉得可能性极大。他肯定是得不到心里一直喜欢那个女生的爱,见我对他不错,就转投我门下了。他这一来一回买鸡腿的,可不是大宝当年追我的把戏吗? 这样想着,让我很不高兴,非常不高兴。 我虽然是一个晚上会梦到不相干人事物的心理病患者,但白天也算是个拿得出手的好姑娘,犯不着做人家备胎吧。方慎这个人,看着痴情一片,逢人就说自己有喜欢的人,喜欢的人。但才多久啊,就放弃人家喜欢上我。这速度,这效率。当年大宝放弃我,好歹也用了快半年时间呢。 我最不喜欢人家始乱终弃,最讨厌人家拿我做第二候选了。 哪怕没有王子兮,方慎这个人,我也是不会接受的。 头一次,我忍住了快流出来的口水,拒绝了到嘴边的大鸡腿。 我推开那个油乎乎的袋子,说:“我不吃你的东西。” 然后时间,就好像凭空被划成一秒一秒的节拍,一下,一下的,把笑容从方慎嘴边割去。那个阳光灿烂的小白牙,糊上一层很苦很苦的晦涩,灰蒙蒙。我不敢多看,怕自己再看下去就心软了。 而我,一向是个容易心软的。 于是我只好转身走开。留下他突兀的拿着鸡腿,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一动不动了,一整个白天。 第二十八章:我可以喜欢你吗? 知道方慎对我的企图之后,我开始很快疏远他。当年对大宝的模棱两可,让他误以为有谱的为我纠结了那么久。这一次,我不要一切重演。 心里不是没有遗憾的,少了这么一个能谈心能骂人,能打热水能洗苹果的好朋友,我又要回到一个人包办一切的生活了。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这样做是为了他好,一切,都是为了他好。既然我不喜欢他,既然我放不下王子兮,又何必给他希望?还不如快刀斩乱麻,就此打住。好在时间不长,他对我,也不过是个移情别恋,不至于多么深陷,很快就能恢复的。 我不跟他说话不跟他对视。为了躲他,我连晚自习,也是准时踏进教室。没有阳台上的小苹果,更不会有补习的巧克力。 我拜托龙樱陪我一起晚自习,这样我就不用看到方慎坐过来,再收拾东西坐到别的座位去。这样大动作的弄了一次,快连学校的扫地阿姨都知道我和方慎闹掰了。 大家都来问我方慎怎么了,就像王子兮和蓝颖一起骑单车的时候,大家跑来问我王子兮怎么了。 为什么你们不去问问方慎?为什么你们不去问问王子兮?为什么每到这种时候,大家都只想到跟程博雅打听,怎么了怎么了。 龙樱说从没见过我这么狠心的,问我到底是为什么这么对他。 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方慎,为了王子兮,还是为了我在方慎心里,不是他的王子兮。 这一天在操场上,我的前男友过来找我,跟我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大意是听说方慎追我,有些吃醋的样子。我心里很奇怪,我们都分手那么久了,我也不欠你什么啊。尤其我和方慎什么也没有。你犯得着吗? 老子现在心情真是不好,别来烦老子。哪儿凉快哪儿滚去! 我没搭理他转身要走,但前男友显然不太愿意有比他条件好的人看上我,冲过来一把就把我的手拽住了。可能是觉得我高攀人家方慎了,还给我说了几句难听的话,比如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我还没问清楚他说的癞蛤蟆是我还是方慎呢,他就一把抱了过来,也不管大庭广众的,老师会不会突然出现,给我们记个处分。 我推开他,气的快炸了。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算是个正常人,怎么现在分手了变得神经兮兮。难不成他也喜欢上方慎了?变性了? 怎么喜欢我的人,都是变态,都是变态啊! 一抬头,正正看到我以前爱站的小阳台上,一个高大的身影。 他一定是看到了拉拉扯扯的那一幕,我觉得有必要跟他解释清楚。急急忙忙往回跑,跑到一半,又觉得没必要解释,让他误会着,也挺好。就放慢了脚步。 也许是跑了两步有点喘,也许是年纪大了身体开始走下坡路,回教室的路上,我的心一捅一捅搅着五脏六腑酸酸的疼。唉,老了。 回到教室的时候,方慎已经不在小阳台了,我眼尖的瞟到他跟几个体尖一起躲进了清洁房,那是他们抽烟的地方。 抽烟这个习惯,也是一个体尖共有的毛病。我搞不懂,18岁还不到的高中生,非要给自己弄出个成熟社会人士的沧桑样子来。不抽烟,好像显不出自己长大了。 我好讨厌这些呛呼呼的味道,第一次发现方慎抽烟的时候,把他一顿臭骂。 “你抽烟?你多大了?要不要干脆吸毒得了!” 他跟我解释,说:“好多年的隐了,比赛压力太大,不抽烟扛不住的。” 我说:“你现在不是在篮球队,不用打比赛。我讨厌烟味,拒绝吸二手烟,要跟我说话就给我把烟掐了。” 他说:“那我戒了。”那天之后他果然二话不说就把烟戒了。起码,我从此再没闻到他身上有烟味,也没有见到他抽屉里,书包里,再出现过烟一类的东西。 如果他是背地里偷偷骗我,那我只能说,这样的骗术,做的也太过高明。 他甚至都不跟那些抽烟的体尖太过来往,怕被他们的烟味染到身上,被我诬赖他抽烟。 我说:“要你戒烟是为你好!再说,我可没要你戒烟啊,是你自己要戒的。” 他说:“是是是,都是为我好,我自己要戒的,跟你没关系!” 我还记得他脸上死皮赖脸的坏笑,还记得他戒烟时候困的直咬手臂的样子。好不容易才戒掉的烟瘾,今天竟然又重新抽了起来。 我一个猛子站起来,气的恨不能立刻把他拎出清洁房大骂一顿。但好像,失了立场。 就像王子兮会对着我说“要你管”一样,我又有什么权利去教育方慎抽烟不抽烟呢? 本来要他戒烟的人是我,现在我不再是他的朋友,他戒不戒烟也就跟我没什么关系了,他这个人,已经跟我没什么关系了。 一直以来我想要去管的人,原来,都跟我没有关系。 不一会儿,自习室飘进来一股呛鼻的浓烈烟味。我连打几个喷嚏,皱着眉头正要开骂。眼前,却出现一双大脚,穿着一对限量版球鞋,熟悉的眨眼。 一个纤长的身影,在烟雾缭绕中跪坐在我座位旁边。这场景,还真有点神仙意味。 我捂着鼻子赶他,“烟味好臭,你离我远点。” 他却没有像以往一个动作一个指令的滚开,待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说:“我都看到了。是因为他吗?” 我被烟味呛的有点头晕,搞不懂他话里话外说的是个什么意思。看到了吗?我知道他看见了。可是因为他?怎么会是因为他?方慎这个人,还有没有脑子? 我本想发脾气赶他走,却被他胡子拉碴的模样吓了一跳。不过几天的时间,号称转学第一帅哥的风神大官人,怎么就颓成了这个样子?就连蹲了十年监狱的劳改犯,应该也比他好看上那么许多。让我们文科班美女们见到了,该是多么的心疼,多么的难过。 就连我这个铁石心肠的生化班理科生,也被他这副大衰神俯身的样子,弄的心里一酸。想要说的话,硬生生咽回了嘴里。 一个大男人的,至于吗? 龙樱从我旁边巴个头,神神鬼鬼的挑高了眉毛,说:“方慎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见鬼去了你?” 方慎苦笑一声,说:“对,就是见鬼了。” 我差点一拍桌子大吼:“你的意思是我是鬼咯?” 临拍的时候还是忍住了。他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怜了。 我这边还在可怜他把自己弄成人不人狗不狗的样子,他却不知感恩的伸手抓住我的胳膊,又说一遍“你不理我,是因为他吗?” 我看着这个委屈的大男孩,无法控制的又把他和王子兮重叠在他一起。可是他不像王子兮。王子兮总爱在我难过的时候,放下他的王子尊严,用很丑很土的民工姿势蹲在我身边。他的姿势是这么不协调,跟他的长相格格不入的好笑。我总是轻易就被他这样不顾形象的样子逗笑了。 方慎蹲在我身边的时候,总是直挺挺的双膝着地。看起来,就像是跪拜的姿势。我以前总是说他这个姿势我受不起,跪多了要折寿的。他回我说他那个身高,其他姿势蹲下来,都看不见我的脸。真让我气炸。 原来觉得他这样的姿势奇怪,别扭。今天他满身烟味,颓然的,焦急的跪在我旁边,不停的想知道自己看见的,到底是不是事实,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就要跟他分道扬镳。除了别扭,我还生出一点心痛。触目惊心。 我知道这是最完美的时刻。 如果我说出“是的,他是我的男朋友。请你别再来烦我。”我就不再需要继续绞尽脑汁疏远他,也不需要做心底的挣扎,想要搞清楚这到底是对还是错。然而我能感受到他抓着我手臂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他平日里一笑就露出的大白牙,咬的死紧。及时即使冷情绝性如我,此刻也再也说不出什么重话,去伤害这个人。我凭什么,去伤害一个单纯只对我好的人? 可是跟他解释清楚,我们可能就会回到原来那个称兄道弟的朋友关系。哪怕我心里再清楚,他对我的感觉,我也只能装疯卖傻,假装他是我的好姊妹,好闺蜜。 我觉得自己这样做,很不道德。 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算道德。 最后我听见自己开口说话的时候,放柔的语气,“你误会了,他是我前男友,找我寻仇呢。” 方慎的脸上显示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真的吗?他敢欺负你?我找他去!”他咧开嘴,天真的傻样儿,看起来智商真是要命的低。却让我的心,要命的揪成一团。 我说:“没事儿,解决了,你别多事儿啊!” 他乖乖的“哦”了一声,又不死心的问我,“那你为什么突然不理我了?” 这个问题,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总不能说,我发现你喜欢我了,但是我不喜欢你,所以我不喜欢你的喜欢。我也不能说,你先喜欢的别人,再喜欢上我,伤我自尊心了,就算我喜欢你,我也讨厌你。我更不能说,我还是会每天梦到王子兮,我还是喜欢王子兮,你喜欢这样的我,对你来说不公平。 我沉默,他也沉默。仰头看我就像一个小孩。 他的样子,让我想起小时候第一次上幼儿园,我拉着妈妈的手哭着喊着“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了?”妈妈抱着我,跟我保证没有不要我,只是去上班了,一会儿就回来。 然后我拍拍方慎的头,说“我没有不理你啊!” 这样的谎话,我自己听了都不信。方慎却信了。 他胡子拉碴的笑开了花,极度不协调的样子,趴在我的桌面,说出一句很琼瑶的台词。 “那我可以,喜欢你吗?” 月黑风高,怎么不来个人把我杀了! 第二十九章:好哥们儿是这样当的啊?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已经心软成这样想要装傻糊弄过去,方慎却死活不肯放过我,竟给我上演这样赤裸裸的当面表白。 想不到,人生中第二次的被当面表白,还是要以拒绝收场。 第一次,我是怎么回的来着? “我们是好哥们,不是吗?” “我们只当朋友,不行吗?” 我好想把大宝介绍给方慎认识,组织他俩组成一个“讨厌程博雅”小分队,一起痛骂程博雅是世界第一大贱人,不知好歹,没血没肉,冷漠无情。 我怎么,就这么招人烦啊? 结果还是要说出一样的话,“我们只当朋友,不行吗?” 连我自己,都闷的想哭。 我想接着跟他解释几句原因,“不是你不好,都是我的错。”或者“不是谁的问题,都是天意弄人。”之类听起来很有哲理的话。我又想,跟他说点实在的,可能更容易接受吧。比方他也知道的王子兮,他喜欢过的那个人,还有他不知道的,我的挣扎。 可还没等我的解释出口,方慎只是眼光一暗,转而说:“好啊,朋友也好。” 我心里一抽,愈发难受的发紧。 之后的日子,他又戒掉了抽烟,大摇大摆霸占我的半边阳台。晚自习的时候抢过龙樱的位置,吵吵着要我给他补习功课。好像一切都没有不同。 只是我不再要他的苹果和巧克力,不再要他的鸡腿,蛋糕。也不再让他跑前跑后帮我打热水。 方慎很执着的买了个新热水壶,贴了我的名字放到宿舍楼下。我们宿舍有个规定,谁的热水如果不按时拿回房间,就算违反纪律,要罚跑步。我只能暗暗道一句“方慎算你狠!”然后不知是苦是甜的把热水拿回房间。 每天晚自习的时候,他都买来好多各式各样的巧克力,财主一样请这个吃,请那个吃。请到最后,我爱吃的口味,总会出现在我桌上。然后他就死皮赖脸的指着全班说:“你看,人人都有的,不是对你特殊。别想歪了哦。” 我被他整的没辙,节节败退。 真是一步错,步步都错。当初就应该硬下心来彻底打消他的念头。也不至于发展到如今,我只是变了个方式接受他的礼物。一点也没少。 他看起来智商挺低,在追女孩子这个事情上面,却算得上高智商的很。想他一个体尖,竟然比大宝聪明多了。这让我很惊讶。 没办法逃开的热水瓶,没办法拒绝的巧克力。方慎一点一滴渗入我的生活。我还自欺欺人的以为,我既然拒绝了他,他就该要死心跟我做朋友了。他对我的好,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 我们只是朋友,很好的朋友。而已。 这一天早自习的时候,班里一个女生拿回来一个写着m记标致的snoopy公仔。全班女生都凑过去羡慕不已。据说是麦当劳刚刚推出的玩具款式,那个小鼻子,那个小眼镜,眼见着在向我招手啊! 放学的时候我们几个女生偷偷跑出去麦当劳想换回来几个,却被告知这是限量供应的版本,一早就卖完了。“但是不急”店员说,“明天还有的,明天早点来哦!” 我巴巴儿的问:“要多早?中午行不行?” “不行啊小妹妹,一般到早上9点就卖完了!” 9点!9点还是我上课的时间呢,我去哪儿分身出去买啊! 这下可羡慕死那些走读生了,他们可以起个大早去买,买完了再回来上课,一点儿不耽误的。 “一星期一个款式,一共五种哦!”店员指着摆在餐厅中间的五个大snoopy,眉开眼笑的跟我们介绍。 这些snoopy就像在跟我招手。只不过,这次招的,是goodbye的手! 第二天,大批走读生得瑟的拿着手里的snoopy走进校门。那神情就像得了高考泄密题一样。尤其那些自己不用排队,男朋友是走读生的女生,更是恨不能两个鼻孔往外喷烟,拽的都没了谱儿。 我恨得牙痒痒,差点就要回家申请走读。玩物丧志,玩物丧志啊! 可是第四天的时候,我就重新恢复了乐观的精神。因为听说喜欢的人太多供货太少,现在已经发展到每天麦当劳开门之前,就在门口排了长长的队伍。拿了编号,一开门,就抢购一空了。这么一来,管是走读还是有男友,只要没有起个大早去排队,谁也拿不到snoopy。 奇怪的是,不愿意起床排队的人,竟那么多。 方慎很机灵的问我是不是很喜欢这些公仔。我看他的样子,十有八九会少根筋的去跟我排队。这么大人情,可不是什么热水瓶啊巧克力的。我又不打算跟人家在一起,何苦浪费人家心意,受这么大的人情。 我跟他说:“我从来就不喜欢snoopy,那都是小女生的玩意儿。”一脸不屑的样子,还往上挺了挺我发育很糟糕的胸脯,务求证明我是一个成熟有魅力的大女孩儿。 然后我转战地下,满世界的求爷爷告奶奶。看有没有别人不要的,玩腻的,可以给我。要不是龙樱那个死鬼打死也不愿意帮我去排队,我也不至于弄的那么惨。 “你明明可以叫方慎去的,傻啊!”龙樱不帮我,还数落我。真不是我的好同桌。 我背地里骂了她一晚死没良心,一点也没有同学爱。亏我之前见了帅哥还都想介绍给她。结果第二天她竟然给我拿回一个snoopy,我抱着她一顿狂亲,悔恨的眼泪流成了珠江。而她竟然都不要我还钱,说她买的套餐权当早餐吃了,我悔恨的眼泪,聚成了黄河。 “龙樱!你是我的好姊妹,我发誓今天一天都不说你是贱人了!” “一个礼拜!” “不行,就一天!” “滚!”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发现,原来学生时代的幸福,是那么微小。 看起来容易得到,其实却不那么简单。你要有足够的爱,才能每天早早的起床,早早的排队。从天还是漆黑的时候,等到太阳升起来,才能博得自己心爱的女生一笑。 看起来很难,你要花的,也只不过就是一点时间而已。没有人要你的家财万贯,没有人要你的有车有房。我们为了一个snoopy高兴的合不拢嘴,羡慕的暗暗跺脚。这样的幸福,多么微小。 第一款snoopy到手,我估摸着这也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款snoopy了。龙樱那个长相man个性比长相还man的女生,你要她天天去门口排队,杀了她还更合适。 所以第二款snoopy出来的时候,我本来压根儿都没想跟她提。可是受不住诱惑的我,又去店里张望,越看越觉得这个snoopy不跟我回家,他会哭的! 我苦思冥想,琢磨出一个计谋。可以跟老师请一天病假,偷偷跑去龙樱家住,然后第二天一早自己去排队。这么一来,又没有欠太多龙樱的人情,又可以拿到我心爱的公仔。唯一让人闹心的是,往后几个星期,那么些个款式,可怎么是好。总不能,每星期一准时拉肚子吧?比大姨妈来的都准。老师要信就有鬼了。 龙樱很没有少女怀春意识的鄙视我,说:“你骗老师请病假被发现了可是要记过的。这个破娃娃也值得你冒这个险?真是吃饱了撑的!而且,你要来住可以,我可不陪你起那么早。” 我真是气极了她饱汉不知饿汉饥的暴殄天物,可她说的头头是道,我好像真的没办法反驳。 谁让她一个走读生不好好去排队!这么好的走读身份,白白浪费了。 还没等我实施我的计划,龙樱就心里一套嘴上一套的给我拿回了第二个款式。我抱着snoopy打量龙樱“你丫的该不会爱上我了吧?姑奶奶我喜欢男人啊!可不出柜的!“ 龙樱冷眼一扫,:“你妈的爱要不要!” 我一把抓过她,“谢谢你啊我的姑奶奶!我要我要我都要!” 我的心里其实觉得事情不对劲,很不对劲。龙樱一向讨厌这些毛茸茸的东西,更是讨厌排队。方慎也真就那么听话,我说不喜欢就不去买了吗? 可是关键时刻,我还是自私了一把。当我见到一个接一个的snoopy,出现在我桌上,叫我卖身,我也是干的! 终于收齐5个公仔的时候,那份喜悦我永远永远不会忘记,甚至超过了当年收到x中录取通知书的兴奋。我把全组snoopy一起放到课桌上,像女王一样享受班里同学的羡慕眼光,直到老师警告我再放出来就要没收,我才灰溜溜的收了起来,把他们安置到我宿舍的枕头边。 我高兴到,刻意忽略了心底的愧疚,刻意不去跟方慎求证,这到底是不是他买的。 但我一直很自私的不问,他也装作不知道的没说。 方慎这个人,装傻装的,很有一套。 第三十章:篮球场上的巨星 高三的校内篮球赛,鼎鼎大名的风神成为队伍间争抢的香饽饽。他是第一次参加我们学校的比赛,也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业余的“正常”学生比赛,显得异常兴奋。 他问我学校那么多个球队里,哪个适合他。这我可哪里懂得。 我说:“我哪知道你什么风格!” 他说:“那哪个队最好?“ 我说:“我哪知道有什么队!” 他歪个头问我:“那你从来不看篮球的吗?” 我义愤填膺一拍桌子打发了他,“老子高中三年,就没看过一场球!” 他静了一下,接着问:“那初中呢?” 我嚣张的气焰,一下全灭了。 初中啊,那么久以前的事情,我都忘了呢。我已经忘了王子兮打球时候那个特有的姿势,一甩一甩的海飞丝还是飘柔的秀发。我也忘了自己发了魔障一般靠在阳台边上,跟他的女粉丝一起流口水的样子。忘了我们因此冷战了好几天,忘了最后是怎么和好的。忘了王子兮好看的手指,好看的眼睛,好看的鼻子,好看的嘴。忘了他唱着“我愿意”,却跟另一个女生,跑去了g中。 方慎沉下眼睛定定看着我,由着我思绪飘的很远很远。然后一把抹走自己落寞的表情,换成一个好大好大的一个笑脸,说:“我打球,你要来看啊。” 我说:“你堂堂风神,打球的时候肯定有一堆啦啦队,挤都挤不进去。” 方慎说:“再多人也有你位子的,你来,就行了。” 我说:“我讨厌去人多的地方。” 方慎说:“求你了,你就来吧。” 我说:“如果你去的球队帅哥多,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方慎说:“那好,那我就去xxx队。他们队的队长你认识的,很帅。” 我愣了,要是王子兮,肯定会说出“那好办啊!我去哪队,哪队就最多帅哥啊!”这种又拽又臭屁的大实话。可他是方慎,他动不动就跟我说“求你了!”“求你了!”,最会做出一副小可怜的模样,眼泪汪汪看着我。动不动又老实巴交的我叫他往东他就往东,叫他扑街他就扑街。 他是方慎啊,让我头痛的方慎。 看我走神,方慎说:“但是,你不能只看他,也要看我啊。”看样子是以为我的发愣,是开始思春了。真是个不了解我的低智商老实孩子。 在我眼中,流口水的帅哥,和真正的帅哥,定义不同一般。在我人生短短的十几年中,总共就遇到过一个真真正正的帅哥,他的名字叫,王子兮。 好吧,我承认,有两个好了。再来加上一个能排到排行榜力的,就是他方慎方大帅哥。跟文科班美女一起八卦闲聊的时候,不得不说,他那一双大长腿桃花眼,有时候还是很帅的。 但我可不会对方慎说这些,让他误会我有可能喜欢他,就不好了。他以为我看帅哥,是最好的了。他以为我喜欢别人,是最好的了。我在等,看他什么时候对我,也像对他上一个追求对象一样,累了,就会放弃的。然后转而喜欢其他人。 说来,这都快半年了,他怎么还不转向啊?上次不是很快就投奔到我这儿来的嘛。应该,快了吧。 不知怎么的,想到这儿我竟有点难过。又是虚荣心作祟了。 比赛这天,果然是全民欢腾的一派祥和之气。那叫一个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我没想到的是,大家对这个专业篮球员的兴趣,竟那么大。一个个呼朋引伴的早早就去占位子,连我在教学楼里自习,都能听到体育馆的哄闹声。那阵势,想想都头痛。老师怎么也不去管管。 我坐在座位上,犹豫着要不要找个借口装病,直接逃跑。反正方慎现在人在赛场,管不了那么多。 正想着,方慎出现了。一个本该在场内做热身训练的人,10分钟之后就要打比赛的人,此刻跑来我旁边,殷殷切切的敦促我去看比赛。 我说:“你们职篮的,都这么专业法?不热身去,跑这儿来干嘛!” 他说:“怕你开溜。” 我靠!这人有时候还真是了解我。 他最了解我的地方,在于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可能预见到他劝说我的阻力太大,他还搬来一个坚强盟友,我的好同桌龙樱。 龙樱这个奇女子,我一直觉得她如果生在古代,必然是个整天打打杀杀的侠女。头发绑个髻,白衣飘飘见谁砍谁,杀戮完毕舔去自己剑上残留的血液,冷笑着飞起来的那种。她苦于生在现代,又苦于身边竟是我这种儿女情长的莺莺燕燕,每天跟她分享什么snoopy啊王子兮啊之类的,让她闹心死了。 所以她的一腔男儿情怀,只能抒发于运动上。比如篮球。什么nba,cba,乃至学校的那种比赛,她从来一场不少的看。还在某个晚自习的时候突然指着方慎的鼻子怪叫:“你!你你你!我想起来了,难怪那么眼熟!我在xxx的比赛里面见过你!” 方慎很莫名其妙,说:“应该的啊,我来这儿之前就在那个队啊!” 龙樱那张血盆大口,张的连方慎的拳头都能放进去。那一刹那我怀疑她后悔死了。后悔死当初没对方慎下手,失去一个勾搭上梦中情人的绝佳机会。 方慎找她来说服我,我只能说,方慎你够狠! 他俩一左一右夹击我,一个可怜一个强硬。我实在,也没有要跟他们争的必要。 好吧,又不是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事情,就随了他们,去吧。 赛场周围早就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我看了直发怵。我总觉得这么人多的环境,对我们小个子哈比族来说是最不适宜生存的。搞不好发生踩踏事件,第一个挂的就是我。他们高个子到好,就算倒了也能压倒一片。我这种人被踩下去,可是哼都哼不出一声就消失在人海了。 他们真是,永远不会懂我们小矮个儿的心酸啊! “人这么多,我不去了,踩死了多亏!”我转身想跑,被方慎一把拽了回来。 “上二楼吧,二楼没人。” 我顺着他的指示看过去,果然二楼一片空空如也,蚊子也没有一只。x中什么都好,就是这个近视眼,多到数不胜数。二楼可能是有点远了,但凡有点近视的,都看不清楼下人的鼻子眼儿。可是你看篮球就看篮球呗,不就是为了看那颗猩红的球形物体吗?远点儿怕什么。 我问龙樱:“二楼你看的见吗?” 龙樱白我一眼,说:“老子视力1.5!”然后鼻孔朝天的走了。 方慎护着我穿过拥挤的人群,把我安置在二楼。从这里看下去,高个儿们的头顶清楚异常,热身的,跑跳的,投篮的头顶们,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恍惚间让我很有居高临下的快感。深觉这样的位子,简直就是为我而设,让我包场来的。 我大手一挥,“在这儿扎下拉!” 方慎在旁边一副观众的模样,一边跟龙樱讨论些排兵布阵,盯人防人什么的。我一句也没听懂。可是我觉得,你俩讨论这些,合适吗?此时此地,方慎他老人家不是应该在楼下,身为头顶们的一员,跟队长,教练神马的,讨论这个吗? 我说:“方慎你还不下去热身?” 他说:“就走,就走。你乖乖的啊!” 我想回他一句“乖你个头”,龙樱来了一句:“方慎你会扣篮吧?” 方慎理所当然“啊”了一声,说:“会的啊,但是我们打比赛一般都不扣的。花哨,不实用。” “但是好看啊!”龙樱双眼放光的叫着,“我长那么大,没见过活人扣篮呢!” 我说:“那你见过鬼扣篮?” 龙樱白我一眼,没接我话茬。方慎说:“你们想看,我找机会扣一个就是咯。” 龙樱猛点头如捣蒜,哈喇子都快流我脚上了。一边还猛捅我的后脊梁,捅的我一阵儿一阵儿钻心的疼。 我呲牙咧嘴的说:“想看想看!太想看了!求您给我们扣一个吧!” 方慎这个老实孩子,双眼闪了金光,乐呵呵的说:“你等着啊!”一蹦一跳,终于下楼去了。 龙樱回过神来,有点担心,“他故意找机会扣篮,会不会影响比赛啊!” 我磕着瓜子悠闲的很,“关我们屁事。好看就行了。” 龙樱闻言非常豁然开朗,“嗯哪!好看就行!我终于能见到活人扣篮了!” 我闲闲说:“那可不一定哦。人家不也说要看机会,机会啊!要我说,老天是不愿意让你实现这个心愿的!” 龙樱:“滚” 我们这边聊的欢,那边的比赛哨声就吹响了。眼前的影子飞过,我知道是心里的水晶瓶子,又松开了盖子,飞出来那个冤魂一般的人。他飞到赛场上,跑着,跳着,流着汗。我奇怪自己的记忆怎么会那么的好,那么多年过去,这样清晰的影子,却一点也没有模糊。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进球时抿起的嘴角,丢球时眯着的眼。人说时间就像流沙,流过了指缝就找不回来。我的时间,却好像流沙,装进了沙漏。从这头,流到那头,从那头,流到这头。翻来覆去,周而复始。 龙樱一阵欢呼,我回过神来,原来是方慎进球了。队友们跳在空中的击掌,很兴奋的样子。客观的说,方慎的姿势,也是很好看的。 龙樱说:“看这家伙的状态,轻松的不像打常规赛,到像是明星赛。” 我说:“明星赛是个什么毛?都是明星去打的吗?” 龙樱说:“嗯哪,nba全明星阵容。” 我说:“哎哟nba还有明星赛哪,早知道我也看了。有谁啊?布莱德皮特有吗?威廉史密斯有吗?老牌的去不去?肖康纳利那种?我爱死他了,又老又帅白胡子老头!” 龙樱:““ 按龙樱的说法,方慎打的很轻松,没有压力。我看着不像啊。他明明各种抢球断球努力的很,还不停用自己的身高优势状似不经意给人吃肘子。龙樱说:“那叫战术犯规。” 我大叫:“犯规啦犯规啦!裁判,犯规了啦!” 龙樱:“你哪边儿的?” 我:“我是正义那边的!”说完昂起了我高傲的头。 场中,篮球在框边被断下,我没闹懂是怎么发生的,下一秒钟方慎就跑到了对方的篮下,挥舞着手。一个漂亮的长传,球不偏不倚飞到方慎手上。所有人都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他大鹏展翅样的一跃老高,“砰”的一下,把球扣进篮框里。 全场呆住了一秒,然后爆发疯了一样的尖叫。呐喊声快要拆翻屋顶,整个体育馆回荡着一个名字“风神!风神!风神!” 被呼唤名字的方慎,在场上恣意奔跑,脸上的笑容是我从未见过的自信,发出那么耀眼的光芒,好像他自己,就是一个太阳,整个体育馆,就是他的银河系,他辐射的范围,以他为圆心,在转动的星球们。我清楚的发现,这里,才是属于他的地方。那个被我骂智商低,成绩烂,在我面前总是畏畏缩缩小心翼翼的大男孩,在篮球场上竟能散发出那么摄人的光。 他原来算的上,是个阳光男孩啊! 好吧,我承认,这一刻,我为他着迷。体育馆里那么多的人,谁又不能不为他着迷呢?就连龙樱,也小女孩一样的抱着我蹦跳,跟楼下的啦啦队一起大喊他的名字。 “帅死了!帅死了!” 这样如雷的吼声,这样沸腾的气氛,我也回抱着龙樱,大叫“帅死了,帅死了。” 跳到一半,我们俩尴尬的停住了脚步,因为我们看到楼下,齐刷刷的人头,都齐刷刷的望向了我们。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却看到楼下那个正为进球而欢呼奔跑的身影,此刻正一手捶胸一手直直的指向我们的方向。 我捅捅龙樱,“这是什么意思?一种仪式吗?你们篮球世界特有的?” 龙樱激动的声音都变了,哑着一个嗓子,抑不住的兴奋,“程程啊,他这是在向你表白,是表白啊。” 我脸“唰”的就红了,“表白?表的哪门子白?” 龙樱清了清嗓子,打算用她多年来专业篮球观众的身份来跟我好好解释解释,这个姿势背后的意义,和她所谓的表白,到底什么意思。话没出口,我先愣了。我看到那个本该在球场上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眼前。体育馆的二楼,直直的向我跑过来。 他的脸上还挂着之前恣意的笑,滴着汗水的脸,还在放着光。不同的是,增添了一点小小的局促,就像等待家长表扬的孩子,绞着双手看着我。 “程程,你看到了吗?” 他一米九的身高,我仰望到脖子酸的高度,跑过来做这个动作,真是极不协调。 王子兮从不在我身边露出局促不安的表情,他总是很有自信的坏笑,不知所措的人是我。 王子兮从不叫我程程,或者博雅,他总是连名带姓叫我程博雅程博雅,就像我连名带姓叫他王子兮。 王子兮几乎没有为我改变过什么,他一直那么完美的存在着,不像方慎总是灰头土脸,被我呵斥着为了我戒烟。 王子兮没有送过我东西,他连鸡蛋花,也不愿意摘给我。不像方慎变着法子给我送来巧克力,苹果,热水瓶和snoopy。 王子兮从不在人前表露对我的感情,也许,本来也没有什么感情。但是此刻,我面前站着的这个男生,今天球场上最最耀眼的明星,他据说当着全场人的面对我表白。 王子兮,他只在梦里出现,醒来已不知人在何方。而方慎,他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他问我:“程程,你看到了吗?” 我在方慎眼里看到自己的笑,那么的开怀,那么的尽情。好像终于放下了一些东西,好像第一次看清楚了,眼前的人,他的名字叫,方慎。 我说:“方慎,好帅啊!” 那一刻,我知道,一切都不同了。 第三十一章:程博雅心里的小九九 方慎之于我,是不同的。我奇怪自己怎么能那么久以后才发现这个问题。我不是一向自诩冰雪聪明的吗? 我不知道这个不同,是从一开始,他跟我打招呼的那天就存在了。还是在今天,他周身光芒的奔向我的时候才开始的。当我动不动就对比他和王子兮的种种,当我虚荣的拿着他的snoopy偷着乐,当我气愤的逼他戒烟。这些不同,可能一直都在。 他从来就是能在我心里出现,王子兮之外的,另一个人。 我喜欢他。 原来,我竟喜欢上了他。 可是我喜欢的人难道不是王子兮吗?我梦里那样孤苦的哭泣难道不是为了王子兮吗? 我发现感情这个事情,原来真的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道德,那么分的清楚对错,搞的明白黑白。我这个人,也不像我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从一而终,那么一心一意。尽管坚持着拒绝了,努力着分开了,我还是一步一步,慢慢喜欢上了这个,一心喜欢我的大男孩。 我真是一个一脚踏两船的贱人啊! 正视了自己对方慎的感情,我对方慎就不再时好时坏的纠结在我该不该给他好脸,该不该跟他说话之间了。原来的若即若离不理不睬,都轻而易举的消失在“我喜欢他”这么简单的一句话里面。 虽然我还是很介意他心里的之前那个“喜欢的人”,介意他突然间转投我名下的动机不纯。但客观的说,我自己的梦里也有个王子兮,我自己,也算不上什么好鸟。我们俩算是扯平,两不相欠。这么说来,我们真真儿是合适。 方慎对我的转变异常惊喜,也很不知就里。他长久以来的付出总是诚惶诚恐,没被我拍回去就好像捡了天大的便宜一样,我如今满心欢喜的全盘接受他的好,他一下子适应不好,高兴的连走路都快飞起来。我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很是甜蜜,又一点母性大发的怜悯。我对他稍微有一点点好脸,他就开始变本加厉的对我好上十倍,我对他的礼物说上一声“真好,谢谢你!”他恨不能第二天把陨石都给我搬来。我不得不感叹,十七年来我可算遇到一个一心一意对我好,又正常的追求者了呀。 我现在命令他的事情干的很顺手,因为他乖乖听话的样子着实很让人虚荣心爆棚。我叫他好好念书,不许他在上课睡觉。他就一口答应下来,还做出小狗的样子吐着舌头伸着手,我看了很受用。 我坐在教室前排的位子,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近后门。上课的时候我得空回头看他一眼,发现他直盯盯的看着我,一动不动。 我很生气,下课就质问他,为什么不好好听课。他歪理一堆,说:“我没睡觉啊!” 我总不能说“不许看我!”这样的话来骂他,听起来好像很不要脸的样子。所以我只能气愤的说“你给我专心听课,听课,听课!不要到处乱看!” 他小声咕哝“我又没到处乱看!”我权当耳背,听不见。 下次再看他,见他果然撑着头,歪着脑袋写写画画。我心里赞了一声“真听话!”又暗暗夸赞了自己一遍“眼光真好!” 下课的时候,我兴高采烈要去表扬他,却看到他的座位上,一张张满是我的背影的纸片。他好像,真的不太听话,可是我的眼光,真的很好。 我成了他比赛的必到嘉宾,尤其那次比赛过后,几乎全校同学都觉得我们是一对儿。连赛场也给我安排了一个“家属位”。我很看不上那些拿着毛巾水瓶站在旁边,等男朋友一过来就擦汗喂水的女生。看起来好像天大的晒恩爱,看着很恶心。而且方慎又不是我的男友,我站在那儿递水也不是,擦汗也不是。浑身的不自在。 所以我比赛去看,就从来没有坐过我的“家属位”,我还是照例去我的二楼包场观景台,方慎也还是照例每场不落的帅气扣篮,做出那个一手捶胸一手指我的动作。 场子里热火朝天的“风神!风神!风神!” 这个全场为之疯狂的风神,他喜欢我。 夏天冬天,我都喜欢捧着热乎乎的水杯喝水,装作喝奶茶的样子,氤氲的水烟看起来很浪漫。每节课下课的时候,我的桌子上都会出现新换的热水。淼淼的烟,一直飘在我课桌周围。 龙樱不再被迫回来晚自习。我晚自习的同桌,变成方慎。他真是一个很好的同桌,渴了递水,饿了递苹果。不吵不闹的,从来不在我做习题的时候打扰我。晚自习下课以后,他就长腿长脚的跑去小卖部给我买雪糕,买零食。 托他的福,课间餐的鸡腿,我也终于知道有多好吃。肚子上的肉,长了不止一两斤。 一次晚自习的时候我胃痛的厉害,他揉着我手上虎口的位子,据说能缓解痛楚的穴道,整整一晚。从那以后,我知道他的手劲儿多么大,他的书包口袋里,总是装着我常吃的胃药。 班上女同学都羡慕的发疯,说自打出娘胎,就没见过这么24孝的男朋友,孝到连自己亲妈都赶不上。我只能说,方慎不是我男朋友,真的不是。 话说,他怎么就不是我男朋友呢? 他担心我一个人坐车回家会被挤,每次我周末回家的时候,都会陪我一起在车站等车,再一起坐一个半小时的公车送我到我家楼下。车上真的很挤,但是他会用后背顶住熙攘的人,把我围在一块小小的空间里。我站在几乎是他怀抱的小空间里,静静的,听着他的心跳,我的心跳,交织成一首歌。轻轻的,淡淡的,闻着他日渐熟悉的味道。 我知道他的家就在学校旁边。那样的护送之后,要再花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能到家。这么一来一往的距离,往往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漆黑了。 我说:“你还是别送我了,太晚回家不安全。” 他说:“我不安全,还是路人不安全?我这个体格,谁敢惹我啊?” 我:“” 他的好,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觉得那个他曾经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是比我还铁石心肠的绝情之人。不然怎么可能不被他这样一波一波永无止尽的温柔攻势制服?那个女孩子,真是太可惜了。方慎他这个人,真是个情圣! 这么想着,我越来越觉得我对方慎的喜欢,日益加深。就连对他曾经喜欢别人的芥蒂,也在慢慢的消失。虽然一到夜里,可恶的王子兮还会来打扰,我的喜欢,也没能减少。 这样好的方慎,竟没能把王子兮赶走,这让我有点心焦。但我学着去把现实和梦境平衡的很好。我发现,自己能在醒着的时候喜欢方慎,也能在睡着的时候爱着王子兮。挺好的。 我真是,变态的可以。 方慎宠着我,惯着我,我享受着他的娇惯,和宠爱。我觉得日子这样下去,挺好的。这样的高三生活,比糟心的初三,好太多了。 老天爷果然还是爱我的! 偶尔,我还是会跟方慎发脾气。因为他有时候不管不顾的样子,经常害我处在很尴尬的境地,被级长揪去谈话,被主任拉去开导。 x中每天雷打不动有两个早操:住宿生早起的晨操,和全校学生一起的课间操。每天10点多的时候,难听的进行曲就会响遍校园每个角落,召唤我们屁颠屁颠跑去操场,做那个不知道改到第几套了的人民广播体操。 住宿生的晨操,人是不多的,只有班主任和宿管,级长什么的都不会出现。课间操却不同,人多,官大。就连校长也时时出席,是个极其扎眼的地方。 他方慎,就在这么一个众目睽睽之下,跑到我身边。哗的一下,单膝跪地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别人做出这样的动作,也许不会有太大动静,可是方慎一米九的个子,一声不响跪在队伍前排的女生面前。叽叽喳喳的议论声浮躁起来,我都能感觉到那个兴奋的恨不能现在就磕着瓜子八卦的激动心情,蔓延了一整片上空。 我多想是他们之间的一员啊! 可是扫到级长的脸色一片青紫,中毒颇深的样子,急火火的朝我们走来。我又开始担心自己的前程,也有点担心他半路把自己绊倒,摔死在我们面前。 我推推方慎,“喂,你干嘛!” 方慎澄澈的大眼眨巴眨巴看着我,“没干嘛,给你绑鞋带啊!” 我低头看看自己松掉的鞋带,已然被方慎仔细的绑成蝴蝶结的样子。我呆的,快了晕过去。 电影里有很多求婚的场景都是这样。男主角单膝跪地,之后是钻戒和玫瑰。我到底是抽了哪根筋竟能想到方慎会跟我求婚?还是在这么可怕的校园操场上?思春太过,真是一种病,治不好的病啊! 级长走过来的时候方慎已经绑好鞋带走回了自己座位,有火发不出来的级长只好咬牙切齿的说:“程博雅,做完操来我办公室!” 我心说“完了!我的一世英明,毁了!” 我恶狠狠瞪了一眼方慎,他还给我继续无辜的样子,似乎给我绑个鞋带是什么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不做会死那种。我也是有火发不出,有点感动,又无奈的想哭。 这边厢级长老早就想抓一个“早恋”的证据,来杀鸡儆猴让全高三学生都知道,高考是何等大事,此时拍拖是何等傻逼的举措。于是乎,在这个要紧的当口,我就成了那只待宰的鸡。 我最终,还是做了一回鸡啊! 级长说:“方慎是个好孩子,他要真喜欢你,必不会影响你学习的。”苦口婆心的样子,是要跟我来软的。我心想,你怎么不去找他谈话,反而来找我这个软柿子捏?但我嘴巴上很狗腿的跟老师保证了再三,发誓一定好好学习,考上第一志愿。又委委屈屈的说方慎真的不是我男朋友,我跟他真是纯洁的同学关系。结果级长还是听也不听的要把我妈叫来。 好在,我妈不是个省油的灯。 来到学校以后我妈简直快乐翻了天,她都不知道女儿竟然有这么一个大八卦从来没跟她说。当下拉着级长的手直说感谢。 级长被他感谢的犯晕,还以为是感谢他发现了女儿的不良之风,回握我妈的一双手十分诚恳,“不用不用,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我妈接着问:“那个方慎什么的,长得好看吗?” 级长:“” 我妈见完级长,激动万分的把我拉过去,要我给她指指看哪个是方慎。我说:“指个头啊你赶快回去别丢人。”我妈就去找了龙樱,问她哪个是。龙樱也不含糊,大手往后排一指:“那个最高的就是!” 我妈激动的差点晕过去。紧握我的双手说:“女儿啊!一定把握住机会啊女儿!” 我:“” 我把握个鸟机会!上次拒绝了方慎之后,也许是怕我尴尬,也许是他自己尴尬,他从此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跟我称兄道弟的挺开心。我的心情,就是《傲慢与偏见》的伊丽莎白一样,悔的肠子都青,也无计可施。 龙樱说我就是太作,王子兮跟我没在一起就是被我给作死的。班上好多的情侣,都是两个人暧昧暧昧就好上的,也没听谁非要明明白白说出口一句“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说:“我前男友他就说了的,他不说,我是肯跟他在一起的。” 龙樱说:“多大年纪了你,有点超前意识好不好?难道不说这句话,抱了亲了拉手了还不算男女朋友?” 我说:“不算!” 龙樱说:“你他妈就是个超级无敌形而上学老古板。活该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我无法反驳她,我觉得我他妈的还真就是个无敌作死的老古板。要听“我喜欢你”那句话,要在乎那些毫无用处的小细节,仿佛那些才是我爱情的根本。但我就是要那句话,天荒地老也要那句话。谁也改变不了我,连我自己也不行。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也像老师说的,正在一心备考。所以现在方慎说不说,对我来说其实也都没什么。等高考完,老子考上大学了,再找办法逼他说也不迟。退一万步如果他还是不说,还给老子玩儿好兄弟好姊妹的酸腐把戏,老子就上大学找男朋友去,像忘记王子兮一样忘了他。 我这样豪气干云的把我的想法告诉龙樱。其实很希望这个小叛徒屁颠屁颠去跟方慎打小报告,说程程是个很别扭的人,她喜欢上你了,却一定要你问她愿不愿意做你女朋友她才高兴。 可是这该死的龙樱,平时通风报信那么快,看篮球说服我那么牛,这次却一直没有动静。 看书看多了,看傻了吧她! 第三十二章:程博雅说:好。 果然直到高考的前一天,方慎都没有说过什么表达态度的话。他只是一直对我很好很好,好到我都快要觉得这个哥们,他怕不是真的放弃我,转而把我当失散多年的亲妹妹了吧。难道我表现的那么不明显?难道我就长了一张妹妹脸吗? 高考前一天,老师取消了晚自习的点名,叫我们用各自舒服的方式放松心情。我觉得这真是一间人性化的学校,难怪升学率那么高,不禁又感叹了一把自己的明智,和没考过来的王子兮的不明智。 我放松心情的方式,是吃完晚饭走在操场,跟这个熟悉多年的地方告别。 三年来的操场上,承载了太多的喜怒哀乐。我们每天清晨踏着晨露跑步,体育课上躲进小房子偷懒,冬季长跑的时候溜进拐角的楼梯口,等别人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才装作气喘吁吁的跟上。还有方慎沿着这里跑去饭堂给我买鸡腿的路线,方慎给我绑鞋带的地点,方慎教我跨栏时,我摔倒的痕迹。 这些,都是我独有的记忆。 一个声音出现在我背后,柔柔的,绵绵的,“明天之后我都就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自己啊。” 我讶异的转过头,看到方慎低垂着的眉,脱口而出“啊?你去哪儿?” 哦,是了,他会回到原来的学校考试,高考的三天,我们都不会见到的。所以今晚,算是这一年高中同学生涯里,最后一次见面了。我有些奇怪,心里“快表白快表白”的声音,吼的不是那么强烈。可能,是三年前的那个篝火晚会,吼的太大声,却没有结果,有点死心了吧。 “有些话,我一直想问你的。” 方慎说的这句话,看来很是一句要表白的前兆。我有点激动,有点紧张,有点不知道怎么应对这种不适合我的害羞场景。 “那个时候,你为什么突然不理我?是我做错了什么吗?可以让我知道吗?” 这个方慎,怎么能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问这个问题?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假聪明,这么久了就看不出来我对他的感觉吗?我是一个随便能让人送我回家的人吗?我是一个随便收人家礼物的人吗?这种时候不表白,给我问些什么“为什么不理我”的问题,真是鬼才要回答他。 我气急败坏的不想跟他废话,方慎却很认真的看着我,一动不动,等待我的回答。我直视他的眼睛,很黑的瞳孔,在黑暗中,好像有点点亮光。似乎,我从来不敢这样去看王子兮的双眼。我总是被突如其来的心跳声吓的不知如何是好,只有躲开他的视线,才能有喘息的空间。可此时,我这样无畏无惧无波的直直看着方慎。我到底,有没有忘了王子兮?我到底,该不该接受这个对我付出很多的人? 思索中,我决定做一次听老师话的乖宝宝。高考的前夜,最重要的,是放松心情。想不清楚的事情,等到高考完再想好了。回答不了的问题,也等高考完,一并回答他吧。 我对方慎笑了笑,答非所问的回过头,说:“考完试再说,现在,陪我走走吧。” 方慎也没有执着的深究,只是听话的跟了过来,跟在我身边,一步一步,绕过操场,绕过时间,绕过一年来我和他的点点滴滴,绕过我三年的高中生涯,最后的一天。 高考完的那天下午,我跟着走出考场的学生们一起欢呼,一起扔飞习题,扔飞试卷。天空蓝的,竟像从遥远的外太空看向地球,那一片汪洋,一片蔚蓝,一片静谧祥和的,安静。 要是每天都是这样,该多好。 我和龙樱几个好朋友一起大吃特吃了一顿,约好第二天去看电影唱k不醉不归,要开始制定全面计划,来完成整整两个月无忧无虑的纸醉金迷玩乐人生。也不知道方慎那边,怎么样了。 想着方慎的时候,他的电话就打来了。似乎有些醉意,应该是跟体校的朋友们闹的很疯,喝了一些酒。他们这帮体尖啊,一向走的就是抽烟喝酒的成人路线。 他问我:“程程,你考的怎么样啊,不错吧。” 我说:“还行吧,应该是能上的。你呢?” 他说:“我考的很烂,怕是上不了你的学校了。”语气有些落寞。 我安慰他,“先别多想,等成绩出来了再急也不迟。而且,好学校那么多,又不是只有我那一间。” 他不依不饶的叹了口气,“我想去的学校,只有你那一间。” 我安静下来,有一个人是为了自己而决定自己的志愿,原来竟是件这么幸福的事情。当年的蓝颖,她真幸福啊!她心爱的王子兮,当年是不是也用这样的语气,轻而易举的改变了自己的学校?现在的她,幸福吗? 我突然有种释怀的感觉,第一次不想去诅咒他们的幸福,也许,是因为现在的我,也有了自己的幸福。现在的我,有一个傻乎乎的男生,他跟我说,他想去的学校,只有我要去的那一间。 我放轻了语气,小声的跟方慎说:“没事的,无论你在什么学校,都没关系的。” 方慎那头,似乎愣住了。他好像在犹豫该不该问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没关系”,又是没的什么关系。但是几秒钟以后,他却说:“上次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 我说:“什么问题啊,哪次的问题?” 他说:“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问你的问题,你还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在我以为他要问我“你喜不喜欢我?”的时候,他问我的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以告诉我吗?” 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我只是,有些问题想不通,掉进了自己的魔障里。” 他小心翼翼的问:“那,后来,你想通了吗?” 我说:“嗯,想通了。” 电话那头的他,又沉默了下来。这次沉默的时间,好久好久,久到我以为他在那边睡着了,久到我快在电话这头睡着了。我想,你这个方慎如果敢睡着,那我真要好好进大学找个男朋友,彻底甩掉你了。当我的瞌睡虫跑上来的时候,好像过了沧海桑田那么久,方慎的声音终于传过来,怯怯的,不确定的,“那我可以,喜欢你吗?” 瞌睡虫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我握着电话,感觉手指头在抖,呼吸在抖,心,却是稳稳的。这一刻,让我等了好久好久啊! 我不知道一般人的表白,都是怎么样的习惯。我从王子兮的情书中,和我自己少的可怜的几次经验里,看到的方式,总是要嘛就用陈述句的语气,大声的说出“我喜欢你”,或者用疑问的句式,小声的问道“喜欢我吗?”。我从来没有见过方慎这样的语气,有点怯弱的语气。 我甚至觉得,他这句问话是不成立的。就算他不问,我也不回答,他当然也有权利去喜欢任何人。没有人能阻止他的。而他此刻小声的询问我,请求着我的许可,让他去喜欢我。这样的卑微,这样的渺小。就好像,我们是天上地下的身份相隔,神仙凡人的区分,连喜欢我,都要得到我允许才可以进行一样。 我没办法说“好啊,你喜欢我呗!”这样显得太骄傲。我也没办法说:“不好,你别喜欢我。”这样又有违了我的真心。 我突然想起之前一直介意的一个问题,“你之前喜欢的人,又该怎么办呢?” 方慎说:“什么之前的人?没有之前的人啊。” 我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不是一直说有喜欢的人吗?” 方慎说:“你不知道吗?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 有一些话一些词,就像锐利的剑,锋快的刀,直直射进心里,不留一点余地。这是一句我梦见过千百次的话,但是在梦里,总是我对王子兮,在这么说着。 “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 我真的很反感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因为它让人无可奈何,又无力挣脱。一个人不论美丑身高家庭背景,你就是无缘无故的喜欢上他,没有道理而言,没有轨迹可循。他也许跟你之前的标准完全不同,也许是一个你意想不到的性格,但你就是喜欢了,没有原因,也没有办法。我想起婷婷说的那句话“没有原因的喜欢,才是真真正正的喜欢。” 原来,我有我的一见钟情,方慎,也有他的一见钟情。 原来,我有我的王子兮,而我,就是方慎的王子兮。 我说:“可是你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晚上总会梦到他的那个人。你,不介意吗?” 方慎说:“我不介意。我会对你很好很好,总有一天住进你心里,让你忘记那个人。” 我说:“真的不介意?” 他说:“真的不介意!” 即使很久很久以后,他才发现自己真的介意的要死,发现自己为了这句“不介意”后悔半生。此刻的我,却在为了他的一句“不介意”感动流泪。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连我爱着别人也可以不介意的人。他见到我的第一天说“你好,我叫方慎”,他细心观察我的喜好,为我戒烟为我颓废,为我扣篮为我系鞋带。他说要帮我一起赶走心里的王子兮。 他此刻紧张万分的在电话那头问我:“程程,你让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吗?” “好。” 第三十三章:碰到一个情场老手诶 挂了电话没两分钟,铃声又想起来。方慎说:“我现在去找你,好不好?” 我看着指向凌晨2点的时针,“你疯了吧?” 他说:“我就想见见你。我不敢睡觉,我怕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梦。” 梦里梦外,到底谁是假的谁才是真,又有谁能说的清?夜半的时分,漆黑的街道,我突然也生出一种“这不是梦吧!”的感觉。明明是很幸福的时刻,怎么竟有点虚幻?也许我们的幸福,本来就不真实。也许幸福,本来就不真实。 我说:“放心吧,不是梦。我醒着呢。” 他说:“如果是梦,我就永远不醒了。” 我说:“你这个人就爱说这种孩子气的话,赶紧睡觉吧,别闹了。” 他说:“那明天,明天能让我去见你吗?” 我说:“明天我跟龙樱看电影,一起来吧。” 他半天不说话,我说:“喂你来还是不来?” 他傻乎乎笑了,“我刚刚猛点头呢,忘了你看不见,呵呵。” 我说:“那明天见咯,晚安。” 他说:“我真的没有想到,会有一天可以听到你跟我说晚安。” 有一种又甜又满的气息,一点一滴充盈了我整个心房,互道一声晚安,原来是这样让人期待的事。 梦境里我竟没有见到王子兮,我想,这真是个好兆头。 后来我才知道,那晚,他绕着家门口跑了一圈又一圈,倒在公园的长椅上,彻夜未眠。 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了等我的一句回答,紧张了多久,担心了多久,又害怕了多久。 后来我才知道,他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从那天起,我们都爱上一句诗词: 守得云开见月明。 这句诗词有点土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二天我们开始约会以来,就成为高频词,反复出现在我们耳边。 “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方慎!”龙樱说。 “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方慎!”朋友们说。 “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方慎!”连我妈都这么说。 虽然不是第一次拍拖,可是与方慎的第一次约会,还是让我紧张的有点手足无措。毕竟那么长的时间以朋友兄弟自居,现在换了个身份,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自处。我本不是个扭捏的个性,以前做好朋友的时候,勾肩搭背什么的肢体接触也没少干。可是这一下变成男女朋友了,连手要往哪放都不知道,感觉比初恋还紧张。也不知道自己紧张个什么劲儿。 他会不会偷偷牵我的手?会不会不经意的搭我的肩?会不会突然拥抱我?一连串的猜测一连串的幻想,这样的甜蜜,又紧张的让人手心出汗,额头发冷。真是要人命啊要人命。 我突然想起一个大事儿。之前一直以为他喜欢过另一个人,也没问个清楚,后来发现这个人竟然是我,震惊之下没有细想。现在角色不同了,可得好好盘问一下方慎的光辉历史才好,这么大年纪的花花肠子体尖生,总得谈过十次八次恋爱吧。之前,是怎么结束的来着?嗯,可得问问。 不然,我的事情他都知道,连我做的什么梦,梦到什么人,他都一清二楚。而他的感情生活,我却一概不知。这也太不公平了。 临出门的时候,我妈晃过来给我挤眉弄眼,说今天玩的开心点,可别忘了回家哟。捂着嘴“呵呵呵”的奸笑了几声,我心想这个亲娘是不是昨天吃多了,一早起来又给我整什么幺蛾子,“妈你没事儿吧,不就去看个电影唱个k吗?早都跟你说过的啊!” 我妈说:“可你没说要跟他去看啊!吼吼吼!被发现了吧,吼吼吼!” 我顺着他神叨叨的眼神从窗户往下一看,果然楼下杵着一个高高的个子。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我妈已经推开了窗子,冲楼下扯嗓子喊:“方慎是吧,上来坐坐再走呗!” 方慎抬起头,被我妈一嗓子惊吓的很是愕然。我极度担心他被这种不良风气家长影响了对我的印象,好好的一段感情还没开始就被掐死在襁褓中。于是急急忙忙把我妈推走,双脚抹油的跑出了家门。 我妈在屁股后面跟着喊:“晚点儿回来啊!” 我大吼:“妈我求你了!我会准时回家的,别闹!” 我妈吼:“回家的时候叫他上来坐坐嘛!” 我没来得及吼回去,方慎这头却自己不害臊的答上了:“好的阿姨,一定一定。” 我白他一眼,“阿姨你个头,谁是你阿姨。一定你妹啊!谁说一定了。” 他嘿嘿一笑,“总得先争取一方才容易胜利嘛。” 我:““ 其实,跟自己的好朋友谈恋爱,好像,还挺好的。 我们上了车,车上挤挤攘攘的人很多。以往他用魁梧的身躯围出一块小空地,挡着我,我觉得再正常不过。今天这番作为,却让我有点浑身不自在,我总觉得他,靠的有点儿太近了。他原来比我高这么多,我连踮起脚都才能碰到他的下巴,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我能感觉到他炯炯的视线一直缠绕在我的头顶,于是我也只给他一个头顶,低着头,不说话。 “程程,你昨晚,睡的好吗?”方慎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厚厚的,低低的,像蚊子钻进耳朵,嗡嗡的乱飞,找不到出路。 我说:“嗯,睡的很好。你呢?” 他说:“我没睡。” 我抬起头,刚好接到他低着的视线。一晚没睡,好像是有点黑眼圈了,我摸摸鼻子,“你们体尖,还真是精力充沛啊。” 他说:“这一切是不是梦,真的太好了。我等了那么久,程程,你不知道我多开心。” 他张开双手环抱着我,我像小鸡仔一样被大灰熊抱住。他甚至要稍微驼背,才能够的着把下巴搭到我头顶。我被他抱的好紧好紧,心里有什么软软的东西好像揉碎了,流进我的身体,他的身体。我听见心跳声“咚咚,咚咚”很有规律很有节奏,有我的,也有他的。踏实的让人昏昏欲睡。这个怀抱,他跟我想的一样,很厚实,很温暖,还有一种,没有想到的安稳。 然后我没有犹豫的伸出手,回抱上他宽阔的背。 原来爱情,这样美好。 来到电影院,龙樱一干人等已经到了,百无聊赖正在四处张望。见到我迟到,摩拳擦掌准备开骂,视线转到我背后的方慎身上,化成“咦”的一声。挤眉弄眼说:“哟,看个电影还带家属哪。” 要是平常,我早都一拳呼过去,“家属你妹家属!”可是现在这个情况嘛,不好说。你说是,好像太不要脸,你说不是,好像也说不过去。我红了一张脸,没回答。方慎走过来,自然而然的把我的手一牵,说“就带家属了,怎么着?” 龙樱他们的“咦”声前后左右转了几个调,我都怀疑普通话的4个声调,声乐的7个全音5个半音,够不够支撑他们那些百转千回的叫唤声。 不就牵个手嘛,至于吗? 方慎说:“我和程程,在一起了。谢谢大家。” 我白他一眼,正想说“关他们屁事,谢个头啊。”龙樱他们却激动的热泪盈眶了。我没看错吧,是热泪盈眶了吗?我们在一起这件事情,值得他们那么激动吗? “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方慎!” “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方慎!” 所有的激动,祝福,恭喜,都是冲着方慎来的,我就跟局外人一样傻待着,看着他们眼泪鼻涕的各种又哭又笑,看着朋友们眼中的方慎,有多么的重视我,朋友们眼中过去的我,又有多不在乎方慎,让方慎吃了多大的苦头。 说来,整整一年的时间,不太多,也不算少,其实也能算的上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看着他们那个激动样儿,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为什么我一个第二次拍拖的人,动不动的脸红,害羞,大气也不敢出。他却可以不羞不臊,抱的自然而然,手牵的自然而然,到处高调的宣布我们的关系已经不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了。我暗自猜测,他百分之一万,是一个经验老到的能手。果然是花花肠子的体尖,厉害的很啊。 这么说来,我一个涉世未深的纯洁女青年,这下可碰上个花丛老手狠角色。这个认知,一下子就让我心里,有点不高兴,很不高兴,非常不高兴。 看电影的时候,我摸黑捅了捅方慎的肋骨,“唉你交代下,以前拍过几次拖。” 方慎说:“啊?没有啊。” 我说:“你少来吧,看你追我做的那些事儿,也不像没拍过拖的样子,快给老子交代清楚。” 方慎收了笑,扭过头,直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是我这辈子喜欢的第一个女生。我做的那些事情,只是为了你能高兴。” 电影荧幕的光忽明忽暗闪烁在他脸上,交织成一张迷幻的大网。星星点点,在他的眼睛里,氤氲成一股淡淡的水汽。我眼前的方慎,从小没有过过正常学生的日子。在体校里摸爬滚打,有一个我不了解的人生。他说我是他喜欢的第一个女生,我突然觉得这个问题不再重要。他说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我高兴,那我只能说,他要么是个百年难遇的奇葩暖男,要么是个真正的骗死人不偿命狠角色。我想,两种都不是我等一般水平女子可以驾驭的,无论如何,也只能认命认栽。 也很难得,认命认的,我还挺爽快的。 第三十四章:留在一个城市,留住一颗心 渐渐熟悉的方慎的眉眼,方慎的大手,方慎的人群中一下就能看到的身高。他的一切一切,满满融入我的生活,从各个角落,不依不饶的渗透,扩散,充满每一个细微的角落。我觉得他的爱更像是一种病毒,比h5n1可怕十万倍,不停的变异着模样,让你无法产生抗体。你只能像吸食了大麻一样产生越来越多的依赖,离不开,跑不掉。 我常常奇怪,为什么反过来,我这样掉进人堆里就扒拉不着的小个子,竟也能被方慎轻易找到。不管有多少人来人往,推挤,繁攘,他就有这样的超能力,可以一眼看到我,大步向我走来,一秒不差。 他轻描淡写的说:“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你。”好像这一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觉得这是一句很要命的情话,好听的没了边际,也不着调儿的没了谱。可我听了,竟没有满身鸡皮疙瘩并且反复作呕。看来是在一起久了成了习惯,习惯了方慎满嘴恶心情话的坏毛病。 “程程我的眼里只有你。” “程程你是最美的女神。” “程程你是我一辈子的第一,一辈子的唯一。” “程程我真的,好爱你。” 这样深沉的爱,无孔不入所达到的地方,竟然没有击碎我心底的水晶瓶子。这让我有点失望,也很绝望的意识到,也许我这一辈子,注定要被王子兮的梦魇纠缠,无法逃离。如果这世上还有人能让我忘了王子兮,那除了方慎,我不做他人想。可就连他,现在也拜倒在旗下。也许是时间,还不够漫长,也许是世事,还不够无常吧。 我常常在梦里哭着醒来,呼唤王子兮的名字,他明明说了还在,怎么竟一次有一次的说谎骗我。他明明,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当我帐然若失的想要抓住王子兮的身影,眼前会浮现出方慎模糊的样子,他站在无底的黑洞边缘,拉扯我不被漩涡卷走,恳求我为他留下来。 我学着不再处处去对比方慎和王子兮之间的不同,不再跟方慎提到王子兮的名字。这个名字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谈话中,他们俩,本来也没有一点相同之处。 王子兮的脸很尖,眼睛是细长,鼻子高的有点鹰钩,修长消瘦的身形,像一抹孤独的幽魂,让你忍不住要去拯救他,怕他跌落深渊,你却因此落得一身万劫不复。方慎却很爱眨巴他的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总是挂着温存的笑,笑着问我好不好,笑着问我开不开心。他像一个阳光,温暖我心底黑暗的角落,王子兮的影子占据的那些地方,让冰融化。 用方慎的话说,他和王子兮,从来不存在可比性。一个,是我一见钟情的人,一个,是对我一见钟情的人。他说这话的时候笑的毫无芥蒂,我却听出了伤感,听出了他的挫败。他是多想骄傲的独霸我一整个内心,我的白天,我的梦境。他是多想也成为我的一见钟情,就像很多女生,对他那样。 我安慰他:“我们要是早点认识该多好。” 他很喜欢用下巴壳摩挲我的百汇穴,我都担心有一点会不会被他磨成个中年秃。他说:“只要你能爱上我,永远也不算晚。” 我说:“我当然爱你,我只是,不如你爱我那么多。” 他望向我的眼睛,“没有人比我爱你多,没有人。”方慎总这么说,一直在强调,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爱我比他爱我还多。我觉得,他这话真是有道理。 方慎告诉我,当年为我买雪糕都买成了小卖部的vip,买鸡腿也买的食堂阿姨都以为他是饿死鬼投胎。为了抢最后一瓶可乐没少跟别人打架,为了学会削苹果割破了多少次手指。 记忆大概是世界上最最主观的事情了。你刻骨铭心的瞬间,对他来说可能只是飞逝而过的一秒,留不下一点痕迹。我多想能有一个邓布利多的冥想盆,让我们手牵手,站在过去的时光里,看着那个为我飞奔的身影,给他一个温存的拥抱。 他说:“你怎么那么能吃啊?” 我想想他说的还真对。苹果啊,巧克力啊,雪糕啊,我怎么好像很容易被人家的食物所收买。感觉没见过市面的样子,真丢我的脸。“可是我不能吃,你怎么追?” 方慎想了半天,“好像是没那么容易下手。” 我说:“所以咯,我能吃,全是为了给你机会。我从很早以前,就在给你制造机会拉。” 方慎拉着我的手说:“那我谢谢你哦。” 我:“乖!” 那些snoopy果然是他托龙樱转交的。我就说龙樱那么man的一个女生,叫我相信她为了我去排队,除非她变成了拉拉也开始追我。这个念头一出现,我立马难受的掉进冰窟窿一样,可见有多么的不靠谱。 每个周一,方慎总是6点钟就站在麦当劳的门口,从黎明等到太阳高升,等着拿到第一名的号码牌。他那么高大那么扎眼,麦当劳的店员总是笑眯眯的说:“做你女朋友真是幸福死了。”他只能苦笑着,吃着早已经吃到腻烦的套餐,换来玩具,去讨不愿意做他女朋友的我的欢心。 他说:“我当时真没有想逼你答应做我女朋友。” 我说:“那你换这个的目的是什么?” 他说:“就是让你开心啊,没别的目的。” 我说:“就没想过,我一开心,兴许就同意了?” 他歪着头,“你这么一说,好像真这么想过。那你怎么就没开心的同意了呢?” 我说:“谁让你傻呢,不趁热打铁。还找别人送。” 他说:“亏了。” 最搞笑的是,原来班上很多女生骄傲翘着尾巴炫耀的号称男朋友排队抢到的公仔,也是他一并顺便抢来卖给人家的。 我说:“你这一边追女孩子一边赚钱的,可真有生意头脑啊。” 他说:“那是,不然哪供得起那么你小猪一样的食量。” 我说:“亏了,早知道多吃点。” 高考成绩公布的时候,我们毕业季的学生约好了一起回校,参加谢师宴,答谢老师三年来的教导之恩。我想不到连当初规劝我一心学习心无旁骛的级长,竟然笑眯眯的看着方慎,说:“方慎啊,现在你可以追程博雅啦!老师支持你,要加油哦!” 我绝倒。为人师长的,怎么能这么教育孩子。 龙樱在旁边起哄,“老师您这就不知道了,他们俩高考完就在一起啦。“ 我赶紧澄清:“是高考完才在一起的,高三真没在一起,没骗您。” 老师理解万岁的样子“真的啊!这样很好,很好啊!守得云开见月明啊方慎。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我靠,能不能换点新鲜的词儿,比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或者“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之类的嘛。想他堂堂一个语文老师,遣词造句竟然跟普罗大众如出一辙,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连我都替他汗颜,真不知道x中的升学率是怎么上去的,我们的语文状元,是跟谁学的语文。 我拿着方慎的成绩单很有些发愁,有些愧对于他父母的苦心。想来,他们当初托人托关系的把他进来x中,为的就是要他离开训练专心学习,在最后的一年好好努力,争取用好的成绩加好的战绩,拼上个北大清华什么的,光耀门楣。结果他是很专心致志的学习了一件事情,却不是学习如何提高成绩,而是学习研究程博雅的喜好,学习怎样婉转的送礼物,才能不让程博雅高兴又不拒绝。 说不定他留在体校,成绩会比现在还要好。至少他在熟悉的环境,可以花一些时间训练,花一些时间玩乐,剩余的时间用来学习。不至于像现在,全部的时间都被一个喜怒无常的程博雅牵制住,荒废了大好年华。 他却说:“得到你可以比什么北大清华的重要多了。”要是他父母听了不打断他的腿才怪。 红颜祸水啊,红颜祸水。我虽不是美红颜,却还是做了一回祸水。竟然有点不明就里的小骄傲,过了一把祸水的瘾。 可是做祸水就要有做祸水的自觉,这顶风作案见家长的事情,是决计不能干的。他说了几次想要我跟他去见见他的爸妈,被我恶狠狠的拍了回去。 我很有逻辑的告诉他,“现在不是个见家长的好时候。” 他说:“我父母不反对我拍拖的呀,我们体校的同学,都好早就有女朋友了。” 我说:“废话,平时我当然不怕。但是现在成绩刚刚出来,你又没考好。现在去见了,人家就会把你成绩不好的原因怪罪于我的。这么一来,他们对我的第一印象很差,说不定还会逼我们分手呢。” 方慎说:“他们不敢。” 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他说:“我只是觉得,见了父母,我会比较安心。” 这个思想老旧的老实孩子啊,这个看起来大大咧咧,内心却敏感而纤细的傻孩子。 我说:“那你明天来我家吃个饭,见见我父母吧。” 他高兴的猛点头,抱起我转了一圈又一圈,然后又紧紧张张的放下我,说:“走,赶快。” 我说:“赶快干嘛去。” 他说:“买见面礼啊。” 看起来花花肠子一个体尖,竟还是个传统孩子。 身为体尖,最让人讨厌的一点就是明明顶个奇烂无比的考试成绩,也总可以因为特长,被招到很好的学校。方慎的特长项目是篮球,放在他面前,有好几所重点大学的热门专业,任君选择。 真是气死人了。 但那么多的学校里面,独独没有我的第一志愿。他跑去一打听,说是我们这届不招篮球特长,只招排球和足球。方慎一副悔恨的脸,恨自己没能多方面全面发展,弄多几个特长好备用。我心想,哪有那么多的好事儿啊。 方慎跟我商量,“要不然我重读一年吧,等你们学校明年招篮球生,我就可以进去了。” 我说:“哥哥唉你可别犯傻!且不说明年学校招不招篮球生是个问题。就算招了,你要我弄的像勾引师弟一样跟一个比自己小一届的人满校园逛,这个恶心劲儿我可受不起。” 于是他只好作罢,堪堪选了跟我在同一个城市的学校,也没管人家什么专业,全凭地址。那个学校的老师要是知道自己被这么儿戏的选中,怕要吐血发誓以后再不招体尖生了。 我用他的那句话来安慰他,“留在一个城市就好,比什么都重要。” 第三十五章:再见老朋友 我和方慎的开学日,竟然在同一天,这让方慎很生自己的气,说没办法在开学的第一天陪我,让他不配做一个好男友。要我说,这样的同一天,根本说不上是个巧合,中国的90%大学,不都是这一天开学嘛。这都值得生气,可见这人多脾气不好。 但是让我生气的,是他竟然胡乱潦草的完成了自己的注册,有时间跑来我的学校,帮我收拾宿舍,跟我参观教室,拉着我的手漫步在校园里,还一直露出得逞的笑。 这种宣告主权的动作我见的多了,他是一只到处抬腿尿尿的旺财,我就是那个可怜的电线杆。 他偷偷攒钱买了个摩托车,又趁暑假跑去考了个执照,说是这样来看我就方便的多。我数落他一顿乱花钱,然后很幸福的接过贴了snoopy贴纸的头盔,做到后座很舒服的位子。电影里“甜蜜蜜”的歌,其实在摩托车上,也是很适用的吧。 高中的好朋友几乎跟我都不在一个专业,我好像从人生的一个阶段,走到另一个阶段。每次放下一些人,又认识一些人。 妈妈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可我总觉得为什么所有人都不能一起到白头?就连龙樱,也抛弃我转投医科大学,救人行医去了。 我却在学校,遇到了一个久违的朋友。 “喂,程博雅,我是慕容律啊。记得吗?高斯函数啊!” 这个古典长相瓜子脸美女,名字美,人比名字更美。她长发飘飘站在我面前,温柔的笑着,跟五年前的样子一模一样。我们一起对高斯此人深恶痛绝,一起上课开小差,一起讲同学的八卦。 我怎么会忘记呢,我失散多年的好姐妹,慕容律。 我们在新生宿舍楼前一顿激动的搂搂抱抱,眼泪掉的止也止不住。她竟然跟我不止是同学,还念相同的专业。而我们学的,不是数学这个当年我们相遇的学科,而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化学。 这样都能重遇,这真是天大的缘分。 我和王子兮,从来没有过的缘分。 我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把慕容律介绍给方慎,说这就是我以前经常说到的小律,小律握着他的手跟我咬耳朵:“谁啊?” 我清清嗓子,“他叫方慎,我的高中同学。” 方慎补充一句:“男朋友。” 小律一扫她的秀发,婀娜多姿来了一句:“我靠你艳福不浅啊,男朋友还真他妈帅啊!” 方慎笑掉了下巴,跟我初初听到小律粗鲁说话的时候一样。旁边一个圆脸的男生朝方慎伸出手,“我是小律的男朋友,裴然。” 我说:“我靠你琼瑶生的吧!怎么不叫一帘幽梦啊?” 方慎跟裴然一起摇摇头,显然很习惯于女朋友们爷们儿化粗鲁言辞,了解为什么我们俩能变成朋友,为什么重逢一刻能在校门口大庭广众的又哭又笑了。 裴然和小律是我的正牌校友。小律比我幸福的多,她的男朋友不是陪她来注册,而是一起注册的。虽然不是一个专业,可是跟男朋友做同校同学这样的幸运,我从来不曾拥有。方慎看我一眼,意思你看人家多好,你让我重考一年多好。我瞪他一眼,叫他赶紧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小律瞥我一眼,心说我才羡慕你咧男朋友那么帅又不用天天在跟前烦着。 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我们把方慎和裴然很快赶走了。分开那么多年,有太多的话想说。我想听她跟裴然的故事,她想问我怎么勾搭到那么帅的帅哥。裴然竟然是当年数学课隔壁班的同学,高中时小律跟他在一起之后,才知道的这个缘分。我觉得这个奥数班,还真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地方。 一起吃饭的时候,小律问我,“看你男朋友不是当年那个王子兮啊。怎么你爱的死去活来,最后竟然没在一起吗?” 我说:“一言难尽。”这话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 高中时期刻意的跟初中的朋友淡去联系,其实一定程度上,也是不愿意他们动不动就提起这个心伤的过往。自己一厢情愿要死要活的喜欢人家,结果人家喜欢上另一个要死要活喜欢他的人,跟人家跑了。故事到这里,本来还算的上一个正常的爱情故事,可再往后发展。几年来还没脸没皮的梦到人家,忘不掉人家,这简直就是没尊严没面子到死的一个烂故事。 我不知道怎么跟小律解释我跟方慎在一起的前因后果,其实连我也有点看不起自己的见异思迁。一边口口声声讨伐像大宝一样见风转舵说放弃就放弃的人,一边我自己也没能坚持,没想坚持苦恋王子兮的悲惨之旅。“我和方慎在一起”我说,“因为我是一个自私自利到极致的人。” 小律拍拍我的手,“爱情里的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到极致的人。” 我觉得找回了这个好朋友,真是太幸福了。 故人重逢的好处很多,我只需要把断去的历史片段捡回来,就可以不用费劲吧唧的跟人家解释自己的身家背景,解释自己梦里会出现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最大的坏处,就是我们上课又没办法好好听讲了。 可是,谁上大学,是想要好好听讲来着? 分别了这许多年,我们有好多好多话要说。裴然怎么照顾生病的小律,方慎怎么送snoopy给我,我们怎么报考的化学专业。从白天说到晚上,从下课说到上课。好在大学的生活比高中轻松太多,我们不间断的聊天,也没有受到什么阻力。 唯一的阻力就是那个黑着脸要回他女朋友的裴然。因为我总霸着小律,裴然都快成怨夫了。看来,这个在同一个学校里的情侣,也真是挺不方便的。 我把王子兮是怎么唱了一首我愿意之后就跑了。我怎么努力忘记他却还是梦到他的事情跟小律一说,小律摇摇头,说你这是上辈子欠了他的,孽缘啊。 我又说了方慎是怎么每天一个苹果的收买我,又怎么信誓旦旦要帮我忘了王子兮。小律的头摇的更厉害了,说方慎这是上辈子欠了你的,孽缘,孽缘啊。 我后来学会了她的总结方法,总之是所有解释不了的事情,就归结为上辈子欠的。这么一来,心里就好受多了。慕容律果然不亏是文学造诣高深,祖上武林世家的大小姐,说出来的话多么一针见血。 “孽缘,孽缘啊。”我妈也是这么认为,但是她说这话是觉得裴然长得不够高不够侠士,配不上古典仕女的慕容律。 我说:“人家两口子愿意怎么样关你屁事。” 我妈说:“所以才说孽缘啊。” 我说:“那人家还觉得我配不上方慎呢。” 我妈说:“瞎了吧说这话的人?是方慎太高配不上你好吗!要我说,你俩这也是孽缘,孽缘啊!” 我说:“就你和我爸不孽缘好了吧?” 她说:“我和你爸更孽缘了,你妈我生着病呢他就出差了,这才叫孽缘呢。” 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儿。我妈每次生病我爸都不在家,也不知道是我妈就爱趁我爸出差的时候生病,还是我爸特地趁我妈生病就出差。这次的病,要动一个手术,可大可小。我很是担心。 方慎说:“没事的有我在,我陪着你,陪着你妈妈。” “可是”我说,“你不是那天有比赛吗?” “没事的!”方慎说,“不是什么重要比赛,可以请假没关系的。” 我没再继续劝他去比赛,因为我其实很想他留下来陪我。就像我其实很不想在手术家属同意单上,签下我的名字。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天的比赛,是大学生运动会的入选赛。他在手术房门前陪着哭个不停的我,在病房里面帮着护士一起抬我妈妈过床,去医院外的餐厅打包来我喜欢吃的肠粉,和妈妈爱喝的葡萄适他本来应该,去参加那个可以入选大运会的比赛,奔跑在篮球场上接受大家的欢呼和掌声,像一个明星的样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错过了比赛被学校记过,在医院跑来跑去,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像一个助理护工。 第三十六章:程博雅好生气 我和方慎的一周年纪念日,因为我忙着和小律组织活动,被我彻头彻尾忘的一干二净。 方慎大老远开了摩托车过来,想要给我一个惊喜。他站在宿舍楼下,一米九的个子,穿着他被赞助的未上市球鞋,手里抱着一大束花,和一个一米多高的snoopy。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猜测这个同学是哪个院系的,而他等的,又是哪位仙女下凡的幸福女子。我想,他想达到的,应该就是这个效果。这惊喜,真的有点过头了。 方慎从外表看起来阳光漫漫,信心满满,实际上却是个骨子里很没安全感的孩子。他总是不明就里的把我幻想成一个人人都爱的抢手货,见人就要宣布领土主权。他最爱这种高调的晒命方式,充分利用自己的身高优势,把所以未成型的潜在情敌扼杀在摇篮里。 要我说,根本就没什么情敌不情敌。方慎的担心,多余的要死。不管我跟他保证多少遍,小律也跟他强调多少遍,他还是不相信,跟他一样好眼光的人,世界上完全只有他这么一个。依旧我行我素的高调说明我俩的关系。比如硬拉这我买情侣手机啊,设定桌面为我们合照啊,情侣鞋情侣表情侣衣服什么的,反正碍不着我什么事儿,我也就都由都得他去。 我当天的课有些晚,逃课的小律却比我先一步看到这个门神。 我们的慕容律姑娘,多么的冰雪聪明,多么的眼光犀利,多么的有胆有谋。人家硬是拨开围了一圈又一圈讨论,拍照的众人,迎着方慎生人勿扰的杀人眼神,上前跟人家来了个大相认。 “方慎啊,来找程程吧?” 我家方慎的眼光见是慕容律,立马柔和了许多,问道“程程还没下课吗?” 小律说:“是啊,没呢。我先逃课溜出来的,今儿是好日子啊,这么大的礼物。” 方慎说:“一周年纪念日。程程没跟你说吗?” 我当然没跟程程说,我这段时间忙的都忘了自己生日是几月几号了,谁还记得什么纪念日?可我们慕容律从来也不是出卖朋友的主儿,她脸也不红的接了一句:“当然说了啊!我倒是怕你忘了想提醒你哪!”紧接着就十万火急发了一条短信叮嘱我今天是大日子,赶紧下课过来。 收到短信的时候,我正走在回来的路上,心说不妙,正要往回奔,打远处就看到这招蜂引蝶的一幕。到是没有看出什么方慎宣告主权的意味。在我看来,他这个拿花又高调的样子,和煦的眼神,桃花的眼,分明就是在和别人勾勾搭搭用自己对女朋友的好来勾引别的女生。 用自己对女朋友的好来勾引女生,这点听起来荒谬,却是我总结出来真实存在的现象。我们在街上如果看到对女朋友很好的男生,自然而然会多留意几眼,而且好感度也会蹭蹭上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的小三儿愿意前仆后继的去勾搭已婚之夫。到不是他们有多么的天生爱犯贱,主要就是这个对女生好的调调儿,它吸引人吸引的要命啊。 我的方慎,此刻就正在全身散发出这种吸引人的调调,浓郁的笼罩了一整个校园上空。 我心口一紧,转头要走。 原来,不是不在意的。 当下他又发挥“找你妹”功能的利眼,一下子看到我转身离去的身影,急忙拨开人群朝我走来。他说能从人群中找到我的“心电感应”有可能还真是存在的。 下课时的人潮汹涌,我被挤的连自己都看不见自己。他却一个跨步过来,抓住了我。 我回头,看到他一脸不解,一脸委屈,一脸心疼。他说:“程程你没看到我吗?怎么走了?” 我本想甩开他的手跟他大发脾气,却怎么想也想不到有什么站的住脚的理由。我发现自己没有理由生他的气,更没有理由生自己的气。但是他那个温柔款款的样子,让别人又爱又羡的调调,真是让我无名火起的无法抑制。 眼光扫到周围看好戏的人群,谁愿意让他们看到我们吵架的样子?怕是见到了更不知多开心了吧。于是我立马给方慎一个笑脸,“你怎么来了,我刚刚没看见你。” 方慎见我明明才是一副要翻脸的样子,却转眼变得眉开眼笑,一下子没回过神。 小律跑过来打圆场,“哎哟,大帅哥来学校送花啊。真浪漫。纪念日嘛,快一边儿凉快去吧。”一边说着,还白了围观的女生们一眼,意思是人家正主回来了,你们有多远滚多远。人家女生真是冤过窦娥,明明只是爱看个热闹,还又被白眼又被黑的,真心可怜。 我感激的看了小律一眼,接过花,拉着方慎走了。 方慎也不多说,本来好好的惊喜,变成不欢而散的收场。他心里,怕也是很不好受的。 我们大学的校园里,最多的就是一条条的长椅。我常常看着这明显的拍拖圣地,一对对小情侣课前课间课后的流连此地,我就忍不住要感叹自己男朋友不在身边,演不得这一派浪漫场景。这下男朋友来了,找到一个树荫坐下。我却有点提不起浪漫的精神。 方慎着急的问我:“程程你怎么了?我没跟你说就跑过来,惹你不高兴了?” 方慎他千好万好,但是他永远猜不到变化无常的我,内心在想什么。他总是担心的不解的问我,程程你怎么了,程程你在想什么,程程你说句话好吗。 但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说不出来我在想什么。只好自己生闷气,越闷越气,越气越闷。方慎越是着急,我就越是气他的不理解我,怎么那么明显的事情他都看不出来,我见不得他跟别的女生说话,我不愿意看他对别人和和气气的傻笑,这个原因,有那么难想到吗? 他说:“你喜欢这个snoopy吗?” 我点点头,“喜欢的,就是太大了,不知道放哪儿。” 他说:“就是要够大,才能代替我,好好陪你啊!” 我也只能叹了一口气,“你来了,我很高兴。”然后把头靠在他肩膀,慢慢平复心情。 方慎小心翼翼的问我喜不喜欢他送的花,我才想起来,这是他第一次给我送花。几天前他问我喜欢什么花的时候,我斩钉截铁的回答“百合”,把马上到嘴边的“鸡蛋花”硬生生咽了回去。所以他这次拿着一大把百合,那香味,很浓郁。只是,少了点甜,太过妖艳了。 我问他:“你等了很久吗?” 他说:“我才刚到,就看到慕容律,然后就看到很多你的同学。后来你就来了,但是,你到底在气什么?” 听到他说你的同学,我本来消了的火气又上来,尤其他竟然还没有想到我在气什么,真是让人气上加气。我说:“我看你跟别人聊天聊的倒是挺开心嘛。” 我闻到自己阴阳怪气的话语里,有一股浓浓的酸味,再迟钝的人,怕也闻到了吧。 所以我们的方慎终于会过意来,“哎呀,你吃醋拉?” 我红了一张脸不否认,“我是你女朋友,就不能吃醋吗?” 像是没想到我会承认的如此爽快,方慎一双大眼瞪的贼大,看怪物一样,盯着我看了好久。然后一把抱起我,把我双脚悬在空中。我的一双小短腿在空中蹬啊蹬的,旁边一个一米多高的大狗,眯着眼睛不说话,画面很滑稽,滑稽到,我快要笑出眼泪。 他的手臂紧紧的,紧紧的,勒的我心口直疼。 我听见他很激动的语气,说“程程你对我吃醋,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我说:“你什么时候不高兴?我看你天天都很高兴嘛!” 他说:“对的对的,你能跟我在一起,我天天都很高兴!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一辈子都高兴!” 我没发现自己嘴巴咧的很开,不自觉被忽悠的甚欢心。这又是一个对我说一辈子的人,只是这次,我相信是真的,我也开始期望会是真的。我和方慎,真的会有这个一辈子的约定。 我似乎能看见,他描绘的未来,触手可及。 第三十七章:我都记得,一点没忘 大二的暑假,婷婷找到我,叫我一起参加初中的同学聚会。我不甚在意的说:“好啊,一起去吧,见见老同学。”然后突然觉得事情不对,“你说什么聚会?” 婷婷说:“初中啊!” 我警惕的问:“有谁去?” 婷婷当然知道我问的是谁,她拍拍我的手,不无遗憾的说,“没有王子兮。” 我还故作镇定的解释说:“又没问他。”心里,有一点说不清道不白的酸涩。 我一下子也说不上来自己是想见到王子兮,还是不想见到他。5年过去,他出现在我梦中的次数没什么减少,我对他的现状,却很是陌生。他现在是肥是瘦,是高是矮,我全然不知。这其实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只要管好方慎是肥是瘦就好了,别人的王子兮,真心跟我没有关系。尤其是,我梦里的王子兮,还停留在初中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比起现在见到一个不再歪着嘴笑不再拽得二五八万的王子兮,我更想留在脑海里的,是那个我无法忘却的白衣少年。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猜测和联系我再次见到他的反应,该是老朋友一般的叙旧,还是陌生人一样的说一句“好久不见”? 本来说一句“好久不见,别来无恙?”是普天共用的标准话语,可是这样的言辞夹在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点不应该说出口的暧昧,和不清不楚不情不愿的悲凉。还不如,什么也不说。 所以他不去,是好事。相见,不如不见吧。 方慎得知我要同学聚会立刻脸色大变,我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知道他要问的问题跟我的一样。我们在一起快要三年,他还是没安全感的厉害。尤其不能有人提起王子兮的名字,连偶尔听到“王子公主”里面的“王子”,他都像踩到地雷一样的紧张兮兮。我笑话说这样一来我们可不能去迪斯尼,不然全程那么多的“王子”,方慎得紧张的心肌梗塞而死。 我说:“放心吧。这次的聚会,没有王子兮。如果他去,我是不会出现的。” 他明显松了一口气,还死鸭子嘴硬的说:“我没说不让你去啊,就算他去我也无所谓的。” 我笑他,“你对自己没信心,对我怎么也那么没信心。就算他真的出现,你也可以去比比看你们俩到底谁更帅啊。” 方慎咬牙切齿:“我才不要见他,我一辈子也不要见到他。” 我说:“你可不要后悔哦,我妈说你比他帅很多哦。” 方慎委委屈屈的眨巴眨巴眼睛,“我真的好怕你离开我。” 一句话软化了我所有到嘴边的玩笑话,他就像一只流浪狗,可怜巴巴的看着新主人,恳求不要被再次送走,送出这个温暖的家。我踮起脚尖,拍拍他的头,“放心吧,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的。” 我发现,我已经很习惯跟他一样“一辈子一辈子”的许下诺言。我这个丑媳妇虽然还没见公婆,但我们已经开始盘算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他还在计算着办婚礼要花多少钱,自己打比赛赚的那点儿钱,要攒多久才够。鞋子不能乱买了,电影不能乱看了,得赶紧攒下钱来结婚才好。 他指天誓日的跟我说,“如果爸妈不同意,我就离家出走断绝关系。”我当然不相信他真的会为了我断绝关系,我也不可能会让他这样为了我抛父弃母,但是听到这样不负责任的屁话,还是很窝心,很甜蜜的。 我说:“到时候,你送我去吧,顺便见见我老是提到的婷婷。” 他点点头“好,到时候我开摩托车载你去门口,打个招呼就走。” 聚会那天,我遵照方慎圣旨没有太刻意的打扮,低调,低调,尽量的低调。因为就算没有王子兮,还是有个曾经阴魂不散的大宝,我还是,让他觉得“相见不如怀念”来的好。 蓝色连衣裙,平底鞋,黑色单肩包,连粉底都不让我打一点到脸上,真正的素面朝天。已经留长的头发没有任何修饰的散在身后,简单的,就像个纯情女屌丝。 我觉得他真是担心的太多余了,这些同学,都是从小到大的朋友,一个院子长大的人。我现在算是拖家带口的有家属之人,不会去招惹别人的。 他点点头说我放心的很,我觉得他放心个鬼。 方慎很听话的开摩托车送我到聚会地点,那里早零零散散站了很多熟悉的面孔。明明都变了样子,看着,却好像一点也没变过。婷婷看着我满眼满心的笑着,时间这个东西,果然能冲刷掉一切浮沉。那些打人的,吵架的,追逐的过往,飘散在水中。只留下沉甸甸的,冲不走的,闪了光的记忆,那些美好的,握在手心会碎掉的珍宝。 大家见到方慎一阵哄闹打趣,都说程博雅你的男朋友怎么那么帅啊,早也不带出来见见。还有的说早知道能带家属她也带出来溜溜,跟方慎比一比才行。 我心想我带方慎来又不是为了比较的,就是懒得自己坐车而已。又不是猴子,比什么比。再说了,方慎那么帅谁能比的过,有本事把王子兮叫来比比,才算真本事。 方慎保持着他答应我的那个一贯在人前的酷脸,简单的跟大家点头算是招呼过了。然后细心的给我捋了捋头发,整理裙子上的皱褶,看看鞋带有没有系好。并再三嘱咐我晚上回去的时候要小心。 本来他是非要来接我的,可是他当晚有个赛前训练,不知道要打到几点。自从上次为了我妈的手术推了比赛,我再也不让他为我耽误自己的正事了,尤其这聚会的地方离家这么近,同学们的家又都住在附近。几个同学一起走着就回去了,没必要连这点小事也要跟队里请假。 他们教练见到我的时候已经够不爽我了,每每都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就是那个祸水,害方慎动不动就请假的大祸水。我可不想下次去看比赛的时候,被教练的篮球“不小心”砸到吃不了兜着走。 临走他又嘱咐了我几句不要吃撑,不要喝酒,我嘱咐回他好好训练,不要没事扣篮勾引小妹妹。 他捏捏我的脸,说“放心吧”,温柔一笑,走了。 我冲他走的方向挥挥手,大声说,“路上小心啊。” 然后我的手僵在了半空。 远远的,有一个瘦高的身影慢慢朝我走过来,孤独的,修长的。他背着光,看不清脸,长长的影子在前面拖着。一股可怕的窒息感向我袭来,熟悉的一如我每日清晨惊醒的一睁眼。 我像被钉子牢牢钉在原地。想要逃开,却已来不及。 恍惚中,我依稀看到,梦中的影子,终于冲破梦境的栅栏,来到现实,扬起一张似笑非笑的脸,对我说,“程博雅,好久不见。” “唰”的一下,全身石化,不能动弹。 我来不及反应,不能反应,没办法反应。王子兮直直看着我,一双眼睛里饱含了熟悉的笑意,由得我满满蓄上泪水,一动不动看着他,再慢慢平伏呼吸,让蓄满的泪水挥散去。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想了那么久,梦了那么久的人啊。他此刻站在我面前,对我说着“好久不见”。就像我幻想过的场景,那个暧昧的,悲凉的,不能终老的梦境。 好几个同学迎上前去,连连惊呼王子兮怎么来了,不是说不来吗? 原来婷婷没有骗我,王子兮要来参加聚会的事情,看来竟没人知道。他再三请辞说自己有事无法出席,现下又堂而皇之的说事情取消,就过来了。我就这么被他摆了一道,被迫见到这个依然完美的王子,闪亮回归。 我有些窘迫的看看自己一身,后悔的想早知道该穿的好看些。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跟方慎道别的情景。也不知道如果他看到了,又会怎么想。 “刚刚那个是你男朋友吧,很帅啊。” 他果然是看到了,看到方慎殷殷切切的叮嘱,和我大声的道别。他看到了,却说的如此云淡风轻。他看到了,却是与己无关的态度。我真傻呀,他看到了,又能怎么样呢。我现在穿着一身跟美丽不沾边的衣裳,他看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是吧,我程博雅是谁,男朋友当然要帅。”话冲出口的时候,我觉得语气有点夸张,音调有些心虚的高。但是我想,这么多年没见,王子兮应该是听不出来的这点细微的心虚。连我自己,也没听出来呢。 他又要命的抿着嘴看着我,似乎看穿了我的心虚。可是我有什么好心虚的?我本就不是他的谁,而他,也从来不是我的谁啊。不行,我必须扳回一城,怎么能刚一重逢就落个一败涂地的下场。我说:“你的蓝颖呢?她还好吗?” “谁?不认识。”说完,就转身跟着大家走了。 我气绝。这个人他怎么能这么不要脸的否认,怎么能说起慌来脸也不红?可是,他就是王子兮啊!他从来说谎的时候,就不会脸红的不是吗? 等齐了人大家一起往饭店走去,我和婷婷溜达在最后,偷偷发现王子兮似乎变得更高,也更纤瘦了。是高中和大学的伙食不习惯的原因吧,还是相思成疾闹腾的?该不会,上了大学他就和蓝颖分隔两地了吧,难不成,还闹的鸡飞狗跳茶不思饭不想?这个王子兮,怎么看也不会是为爱伤神的人啊,所以应该是伙食不好,很不好吧。 他的性格也似乎变得开朗了许多,跟以前从没说过话的同学谈笑风生,那个柔和的侧脸,是我不曾看过的王子兮。 婷婷跟我解释再三,说一切都是巧合,真不是故意安排。我大气的一挥手,说:“没什么,见到个老朋友,挺好的。”婷婷点点头,“你的方慎真是个好男人啊,别人的男朋友都没这种送到门口的,他还连这么点路都不放心你自己回家。” 我说:“那当然,我家方慎是世界第一好男人。”哦对了,方慎,方慎,我现在,有一个方慎。 吃饭的地方是个圆桌,安排座位的时候我刻意站在最后,想捡个边边角角坐下赶紧吃完走人。王子兮的出现,突然让我失去了跟同学叙旧谈天的念头,只想赶快离开。谁知组织的头头竟看着王子兮,意思是让他来决定座位。狗腿的样子看的我心里直冒火,想当年老子也是班长好不好,凭什么要他一个人决定啊。 王子兮很理所当然的说,“那么久没见,就按当年毕业聚餐的位子坐吧。” 毕业聚餐?谁记得毕业聚餐怎么坐来着?耳边响起当年missking充满爱意的大吼,“来来来,所有委员坐一起,两个班长坐一起,来来来,子兮博雅坐一起。” 众人大呼好主意,然后各种怀念旧事的一起埋头苦想当年的聚餐位子。王子兮倒是大方的很,早早的坐了下去,拍拍他右边的位子,朝我招手。我看着那个要命的招魂手很是想晕倒,只得假装没事的娉娉婷婷落座,打着哈哈说:“唉你真是高智商,竟然还记得当年的座位。我早忘了,哈哈。” 他瞥我一眼:“是吧,我都记得的,一点没忘。” 第三十八章:梦境,,,原来是,,, 曾经的我,会在假期和周末,游荡在鸡蛋花树附近,幻想与王子兮的重逢,一个温暖的拥抱。我哭着说我好想你,每天都梦到你。他轻拍我的背,说对不起当年都是我的错。现在我回来了,回到你的身边,再也不走了。 那个曾经彻夜灯火通明的房间,再也没有星点微光透出。甚至连周末,也是漆黑一片。我怀疑王子兮一家是不是搬走了,不然怎么会再也失去了联系。 后来有了方慎,我渐渐不再去想这些不切实际又对不起方慎的迤逦画面。在我心里,王子兮这个人,能从梦中消失最好,就算消失不了,也就让他从此只出现在梦中,不要走出来吧。 然而他现在大摇大摆走了出来,还大摇大摆的坐在我的左边,对我嘘寒问暖,帮我夹菜,问我这些年过的好不好。我不禁拍拍脑袋,担心这一切是做梦的太多导致的幻境。 好不好?拜你所赐一点都不好。 但是人家现在是海归精英,就读于美国常春藤学院计算机专业。面对这样一句howareyou的问题,我当然只能中国式的回答,i’mfine,thanyou? “不好。”他干脆的回答。我目瞪口呆,以为自己听错了。电影里、书里,人家问你好不好,你一定要回答“好”的呀,最不次的,也是默默不作声,从来就没有“不好”这个选项啊! 王子兮绽开他花一般的鬼魅微笑,细长的眼睛快弯成了缝,他偏了头,看着我“骗你的,我很好,当然很好。” 这样的王子兮,好像又不是我梦里的王子兮了。我认识的王子兮,不会露出这种蛊惑人心的笑。我梦里的王子兮,总会说着我都在,我都在。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年我过的,一点也不好。不知怎么,我竟然能看出他那样安然的欢颜,隐藏了一丝落寞,他的那句“不好”好像一颗钻头,开足了马达钻进我心里。只钻到,最深最深的那个位子,一派叮当作响,好像钻到了什么硬物,停了下来。 哦,是那个尘封了三年的,装着王子兮的,水晶玻璃瓶。 席间我听到王子兮有问必答的说着这些年在美国的见闻。大学的课业如何繁复,跟同学老师的沟通如何不顺畅,毕业后的他,又是怎么在那个快节奏的地方,拼了命的融入当地的文化。我仿佛回到初三的那个早晨,白衣的瘦弱男生,埋头在我怀里,脆弱的流泪,说他真的很害怕,真的很害怕。 王子兮笑着,如沐春风,我的心,有点疼。他说:“谁要g中是小学校呢,没办法考上清华北大,只好考去美国咯。” 听听,这个口气,好像美国他的学校,是什么狗屁学生都能去读的烂校一样,“程博雅,你们x中,怎么样?你现在的大学,怎么样?” 我说:“很好呀,跟你没办法比啊,就是在小学校混吃等死呗。” 混吃等死呗,当然是咯。当年没有方慎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混吃等死的想,死了就能忘记王子兮了,多好。 据说这次我们的暑假,他的夏季长假,他会待上一整个月,见见很久没见的朋友,或许也去国内旅游,看吃吃很久没吃过的美味小吃。快两年的时间,原来这是他第一次回国。他也会住回原来的旧房子里,好好跟父母进进孝道。 原来的旧房子啊,那不就是我卧室对面,有鸡蛋花树的房子? “欢迎大家来玩。”王子兮状似无异的瞟我一眼,一阵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这炎炎夏日里,怎么竟有点凉嗖嗖的。 因为坐的很近,王子兮的手总是在无意间碰到我的。他心无旁骛的不当回事,可害惨了我一层一层的鸡皮疙瘩起个没完。一餐饭吃的是食不下咽,味同嚼蜡,心思全在那个手臂上了。只希望一切快点结束,让我回到我安安稳稳的小蜗牛壳里,不再出来。 参加这种同学聚会,就是害人害己的事。我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管有没有王子兮,什么狗屁同学聚会,我再也不参加了。不参加了。 可是这个狗屁聚会,让我见到了他呀!让我堂而皇之的坐在他的右边,碰触他的手臂,听他客套的回应同学们的问题,赖皮的跟我说自己过的不好。让我堂而皇之的跟他聊着过去好不好,现在好不好,未来好不好的废话,笑着叫着好像时间只是一个游戏,一个玩笑,一个过去了又回来的转轮。转动了,总有归元的一刻。让我堂而皇之的偷偷填补了,心底缺掉的一块,缺了许多年的,想念着他的那一块血肉。 原来,王子兮竟去了国外啊。难怪他说不好,难怪这些年来我都没有再见过他卧室的灯光亮起。原来我梦境中他尽情飞舞的时候,他正醒着,过着常人的生活,读着书,走在校园里,走过一片一片的青草地,一棵一棵的大榕树。 时差,真是件很好玩的事情。 一餐饭终于吃完,我看在座的,除了我,其余皆是宾主尽欢的样子。同学们吵吵着下一场去唱k,我想起唯一听过王子兮唱的一首歌,那首心惊肉跳记到现在的《我愿意》,打死也不想在ktv跟王子兮有什么交集。 婷婷喝了一些酒,兴高采烈的张罗订房间唱k。我跟她告假头疼,说要早点回家睡大觉,就匆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我甚至不敢和王子兮道别,不敢看着他的眼睛说再见。好像这样偷偷地溜走,就可以当作从来没有见过他一样,从来没有见过。 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都忘了自己是很怕黑的胆小鬼,有点后悔应该忽悠别的同学一起回家,能来一个做伴也是好的。小区外面有一条路灯坏掉的人行道,伸手不见五指。我忐忑的挣扎在要不要走上漆黑大道,心中不禁埋怨,方慎啊方慎,怎么你早不训练,晚不训练,偏偏是今天。 身后传来快速的脚步声,我不敢回头,比针头还小的小屁胆差点没被吓破,紧张的差点没大小便失禁。我搓了搓手上竖起的汗毛,估摸着从这里到家路途不算短,看要不要拔腿狂奔好呢。 “还是那么怕黑啊。”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我手上的汗毛立的更多了。我没有回头,也不想回头,想要拔腿狂奔的念头,比刚刚深了不是一两倍。我低着头,一件外套小心的搭在我身上,我的王子,一副英雄救美的架势,一言不发看着我。 天啊,谁来救救我!夜色这样鬼魅,我可怎么把持的住啊! 王子兮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说的是“你为什么躲着我?” “我哪有!”我抬起头,急忙否认。撇清跟这个人的一切干系。我没有躲着他,也没有想念他。他是我的一个老同学,老朋友,仅此而已,不多不少。 我倒是很想问问他,为什么明明看到我的男朋友,又高又帅对我又好,还要趁着这样的夜色追过来招惹我,给我批个外套,口口声声记得我一直怕黑,还说要送我回家,要来动摇我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决心。逃离他的决心。 但我也找不出他招惹我的证据。想来想去,他也只是安静的做他的王子兮,他跟我聊天,没有叫我梦到他,他对我笑,也没有叫我被他蛊惑。他送我回家,只是因为他家就住在我家的隔壁。他给我外套,是任何一个老同学都会做的事情。 是我自己禁不住的想入非非,禁不住的意乱情迷罢了。我真是个不守妇道的坏女人。 王子兮笑了,说没有就好。然后也没有深究我的逃避答案,只是默默的领着我,往前走。 我忍了又忍,滚到嘴边又咽回去,吞下去又吐出来,还是忍不住问出一句,“王子兮,这些年,你过的,真的好吗?” 谁知他停下来看着我,似要看透我的内心,“程博雅,你想听到我什么回答呢?” 他的声音清清冽冽,像撞钟,一下一下撞的我头晕脑胀。我差点忘了这个人不是憨厚淳朴的方慎,他是跟我连默写都会错一样字的王子兮,是跟我隔着3列桌椅还能异口同声的王子兮,他总能知道我在想什么的,一直都能。 我一时语咽的看着面前的人,都说时间能抹去一切伤痕。也许王子兮对我来说,从不是伤痕,所以几年过去,他从未被抹去,只是被我不经意的,小心的,好好的,珍藏了起来。 但是今天,那个瓶子打碎了。我不知道飞出来的是什么样的魔,噬了我的血。 时光对我们好像没有什么作用。也许是他每天来我的梦里报道,也许是他的样子几乎没变,我们之间匆匆而过的五年光阴,轻的就像夏日里微微刮过的风。凉凉的,却不冷。你还没感到风刮过,它却已经吹着树叶,抚过另一个树荫了。 王子兮柔柔的开口,清冷的嗓音轻的似乎不是从他嘴里发出, “这些年,我总会梦到你。” 多少次我幻想和王子兮终有一天相见,我不知道自己有生之年会不会鼓起勇气跟他说出这句话。却没想到,说出这句话的,会是他。 我把头埋的很低很低,不想让他看见我惊愕的,难过的,心疼的泪水,在我的眼里翻滚。 哪有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把我的几年来的痛苦,轻描淡写的说成自己的事。 哪有这样不讲道理的事?我梦到的那个人,他也在梦着我。 王子兮说:“我曾经担心这样频繁的做梦,是不是你出了什么事。我托人打听你,听说你好好的。这次回来,我是想亲眼看看你,是不是像别人说的那么好。现在我看见了,你留了一直想要的长发,上着初中时候就说要念的大学,有一个对你很好的男朋友。你果然,是过的很好的。” 王子兮的话像刀子一样一下一下剜着我的皮我的肉我的骨血。 我一直以为逍遥快活的这个人,在我梦到他的时候我总是暗暗咒骂他,恨他妨碍了我的正常生活,恨他扰乱了我本来顺利的感情。我每天挣扎着要如何忘记他,要如何放弃他。而他却也被老天安排要梦到我,在担心我的安危,四处托人寻找。 我无法想象他是怎样挣扎在王子的尊严与打探我消息的急切之间,但最后显然是得知我的安危战胜了面子,他那从不放下的王子尊严。 一个梦境怎么会关系到人的安危?他还真是个迷信的老古董,还去什么美国深造呢,可笑至极。可笑至极的是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挣扎,就轻易否定了打探王子兮的消息。我对梦里的他不闻不问,不理不睬。只盼着他赶紧离我而去还我一个崭新的生活。王子兮怎么竟没有和我一样,怨恨着,讨厌着,诅咒着梦里的我? 明明是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一次偶然的相遇。三年的同窗生涯,怎么会衍生出如此深刻的感情?怎么夜夜受到折磨的,除了我,还有一个他? 难道真像小律说的,我们上辈子,都欠了彼此吗? 我无法抑制的越哭越凶,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漆黑的人行道上,“滴答”“滴答” 我哭到不能呼吸,哭到不能自已的抖个不停。哭王子兮不能控制的梦,哭我不能阻止的魇,哭老天爷给我们开的玩笑,这个让我们梦到彼此,却不能触到彼此的天命。 下一秒我被环进一个陌生的怀抱。 “别哭,别哭。我在,我在呢。” 我被自己惊天动地的心跳声震的耳膜生疼,空气稀薄的不能吸到一点氧气。我很不真实的发现,这个怀抱,我怎么如此熟悉。 但我其实已经好久没有梦到这个场景了。 这应该,这肯定,是梦吧。 第三十九章:王子兮的怀抱 王子兮的怀抱,是我第一次接触,却似乎很熟悉的怀抱。我的头刚好能窝进他脖子中间凹进去的一块,好像那里向来就该是我的地方。他稍稍仰头,刚好抵住我的头顶,都不用像方慎一样要驼背。 想到方慎,我哭的更厉害。我不知道明天起要怎么面对这个我说了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人,当我知道了王子兮的梦,王子兮的心。我要如何面对,另一个有我的心? 我们在楼下站了很久很久,我好像有流不完的泪,他也就这么不知疲倦的搂着我,拍着我。叫我别哭,说他都在。 我不记得王子兮是怎么用他修长的手指抚过我的头发,不记得他的泪怎样滴在了我的脸上,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哭干了眼泪哭哑了嗓子回到家里。我只记得自己连灯都没开,傻傻的撩开窗帘,坐在窗前,等对面的那盏灯亮。 而对面的灯,一夜都没亮。 天亮的时候,我终于沉沉睡去。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没有梦的夜晚,有时候竟然有点寂寞。 我接到方慎的电话,跟我汇报他昨天训练之后跟队友出去喝酒。他跟我道歉说自己玩到很晚,到家的时候怕我睡了,就没给我打电话。 我完全不知道如何面对方慎,脑子一片空白,说不出话。他柔软的声音听起来竟有些遥远,有点陌生。不像那个清冷的嗓音,像风吹过的熟悉。 方慎说:“我现在过去找你吧,我们去吃饭。” 我说:“我有点累,昨天也玩的很晚。我想接着睡会,我们明天再见吧。” 方慎诚惶诚恐的说:“那你赶紧睡,都是我不好,把你吵醒了。” 挂了电话,我又是止不住的哭。哭累了就睡,睡醒了又哭。 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是不是从来就不应该,把无辜的方慎,牵扯进我这个浑沌的泥沼里面。我和王子兮已经在里面陷的不能动弹,无法呼吸了。是我一手,把方慎拉了进来,跟我们一起深陷,扭曲,坠落,死亡。这样的局面,真是精彩啊。 程博雅,我为你叫好! 方慎果然很听话的没有来找我,他一直,就是很听我话的。我昏昏沉沉睡到下午,发现好几条他的短信。 “程程,我老家的奶奶病危,我要马上回去。对不起我不能明天去陪你了,你要乖乖等我回来哦。” “程程,你收到短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你好好睡觉,我很快就回来了。” “程程,我已经到老家,山村的信号很差,我可能没办法收到短信和电话。我找到固定电话以后,会每天晚上准时给你打电话的,爱你哦。” 我看着一条条充满爱意的短信,原本该是多么甜蜜。 我本应该假装气呼呼的不舍得他回去,然后依依不舍的送他上飞机,叮嘱他不要和别的女生乱讲话。最后对他说早点回来,我会好好在家等你。 然而这些话,我此刻说不出口。我甚至连一句简单的以前每天都说的“我也爱你”也说不出来,连打字,都打不出来,无法发送。 我奇怪一个人的眼泪怎么有那么多,明明昨天就该流完的不是吗?怎么今天还有源源不断的持续供应?真该在人身上设置一个断水断电的开关,随时拉闸,简单方便又快捷。一个人的绝望和痛苦要到什么样的地步才能死去呢?是否活着才是更加无边的绝境?所以我此刻才没有死去,对吗? 我现在的模样,不死不活哭的眼睛肿的像颗桃。我真的很感谢老天爷,让我不用马上面对方慎。难道是老天爷终于被我哭烦了,要给我一条生路吗? 也许是老天爷看我可怜,才给我了一次方慎失去联系的机会。让我用这段时间好好想想未来的路。 未来的路上,是王子兮,还是方慎? 夜幕降临的时候,家里对面的灯,亮了。 我有些愕然的看着这样近的距离,我熟悉的影子倒影在墙上。 初中的时候,我睡的很早,总被他迟迟不关的灯亮的睡不好觉。后来我从王子兮口中得知,这害我睡不好觉的台灯,竟然是他装好学生熬夜看书的假象。然后我一气之下装了个厚厚的窗帘,从此好眠。 我没有睡着,他也没有睡觉的时候,我有时会悄悄拉开我的窗帘,看着灯光映照下,他侧脸的轮廓,他歪着头看书的样子。我很怕他不经意瞟到我在张望,每次都鬼鬼祟祟做贼一般藏在窗帘的阴影里。我的技巧非常成功,他从来都没发现过我的小秘密。 我奇怪自己的记忆怎么能这么的好。这样许久未做的动作,做来如此娴熟,许久未碰的画面,一点也没有改变。我躲在窗帘下,想起久违了的小秘密,笑出了声。对面的人影一阵晃动,我赶紧往窗帘里面再躲进去一点,深怕我瞒了几年的藏身地点,功亏一篑。 我正兀自想着过去,王子兮也正埋头苦读。也不知道他这次读的是什么书,他还像过去一样爱看盗墓吗?他喜欢的柯南,出到第几集了?他有没有,听我的劝,抽空看几本我喜欢的言情小说呢? 一会儿的功夫,我看到对面墙上的阴影,似是出现一张大大的白纸,白纸正中有几个牛一样大的黑字。 我以为是自己哭的太久,眼睛有问题。狠命的揉了揉眼睛,发现那几个大字愈发清晰: “下楼,等你。” 我惊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王子兮已经“哗”的一下打开他的窗子,探出身子对我的位置一笑,转身关灯,离开了。 我没有时间思考,该不该下这个楼。也没有去考虑自己有没有自作多情,他可能叫的不是我。我只知道,我飞一样的速度去洗了脸,换了衣服。梳了梳自己有些乱糟糟的头发。 镜子里的我,眼睛是肿的,脸色是苍白的。实在不是一点半点的难看,是有点很难看。我有些好笑的想起,我好像每次见到王子兮,都不是最美的状态。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的时候。” 这原来是一个很难做到的事情。 下楼的时候,王子兮已经等在那里。 做梦也没有出现过的场景,是他在楼下的路灯旁,静静的等我。我突然有点呼吸急促,差点无法挪动步伐。 “你怎么知道,我在看你。”话一出口,就漏了怯。人家还没说知道我在看他,我自己先来承认的明明白白。 “我从初中就知道。” 悠黄的灯光下,王子兮的坏笑忽明忽暗,露出一种无可抵抗的吸引力。他伸出的掌心中,有一朵小小的白花,鹅黄的蕊。我突然有些理解那些扑火的飞蛾,为什么要奋不顾身的拥抱温暖,不惜结束自己的生命。 原来有一种火焰,是值得你用生命,去换取一瞬的永恒。 我多希望自己是一只飞蛾,烧死拉到。 我们没有说话,在小区里走着,沿着以前走过的路,一步一步。 走到分岔路的时候,我抬头看他,他指指右边,我的脚也正要往右边迈出。我们相视一笑,眨眼间,时光飞逝,我还是子兮博雅的程博雅,他,也还是子兮博雅的王子兮。 他跟我细细说起初到美国的种种艰辛,和后来渐渐习惯的自如。报考学校的理由,和他毕业后要回国的愿望。 我也跟他说了我们曾经共同的愿望x中。我初到重点高中的不适应,第一次考试没得前三的失落,到后来渐渐拾回的自信。我的大学,是初中就跟他说要考的那所,但最终报考的时候,却是因为简单的想要留在这个城市。至于留在这个城市的原因,我没有说,他也没有问。 我们聊了很多彼此杳无音讯的种种,小心的不去碰触那块彼此都不愿提及的雷区。 我不问蓝颖,他也没问我方慎。这两个人就好像,不存在于世界上。 聊的最多的,还是初中那些你来我往,猜测琢磨的过往。 我说:“那个时候,你为什么给我最后一题的答案。该不会是当时对我有意思吧?” 他说:“我当时纯粹是不想失去竞争对手,但你这么说,应该也对。” 他又露出他的招牌歪嘴笑,我笑着去拉扯他好看的嘴,扯成难看的形状,让他再也帅不起来。他被我拉扯的叽歪鬼叫,眼睛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他说:“那个时候,你跟我冷战,是怕我发现你喜欢我吧。” 我说:“才不是,我就是纯粹烦你了而已。但你这么说,应该也对。” 我很惊讶他竟然连我的少女心思都猜的这么准,得意的学说他的台词,他被我堵的一阵大笑。 “那个时候你唱那首歌” “那个时候我唱那首歌” “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 那么多的那个时候,那么多的异口同声,走一夜也说不完的话题,我的过去,他的过去,我们的过去。我有好多好多想要问他的问题,多到,不知道该从何开口。 “你在x中,过的快乐吗?” “你呢?你和蓝颖,在g中呢?” 我发现自己最最介意的问题,原来只有一个:若是他当年真的喜欢我,为什么会跟蓝颖去了g中? 王子兮停下脚步看着我,我突然不想听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说:“走吧,别说,我不想听了。” 他拉住我的胳膊,“可是我想说。” 我只得鼓起所有勇气会看他,到要听听他能讲出什么理由来。 “我考g中,是因为你。我做的所有事情,从来都是因为你。” 我像白痴一样的“啊?”一嗓子,脑子完全没办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王子兮接着说:“当时missking跟我说你会考g中,蓝颖也说你会考g中。我才改报的志愿,你明白吗?”他把一朵鹅黄花蕊的小花,簪在我的发梢。淡淡的香,窜进我的鼻息。“到后来我发现你没有改志愿,一切都晚了。你明白吗?我和蓝颖,从来就没有在一起过。傻瓜程博雅,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我浑浑噩噩觉得自己应该说一句“明白了!”,但我其实不明白,真的不明白老天为什么要这样折腾我们俩。 “程博雅!” “嗯?” “明天,陪我回初中,去看看吧。” “嗯。” 第四十章:重回初中,,,校园 毕业后,我再也没有回过母校。一是高中的课业实在很忙,二是也不想独自去面对,这满眼的回忆。明明是属于两个人的回忆,却要让一个人来面对,除了孤独,我想不到什么别的形容。 我和王子兮初中时候的单车,都早已尘归尘土归土的牺牲了。我们默契一致的决定要走路回去。 走路,我近期很爱走路。 初中的小马路,已经变成8车道的宽阔。那个差点让王子兮命丧于此的十字路口,也加装了一个长长的人行天桥。 原来马路两旁有好多农田,小学的时候,我和几个坏孩子常常光着脚去踩农民的菜。农民发现以后冲出来拿粪水泼我们,我们哈哈大笑的跑走。我记得有一次,跑路的途中撞到正好好背书的王子兮。当时我们还不认识,我很快说了声对不起,就继续跑走了。 王子兮竟然也记得那一次,是小学三年级的事情。他说当时以为我是坏学生,狠狠给了我一个白眼,可惜我没看见。 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参加文艺表演的地方,现在已经变成吃饭的酒楼。当时他上台弹琴,额头中间还点了个小红点,特别难看。 他却记得我有一条很粗很粗的马尾辫,跳蒙古舞的时候,像真的马鞭一样在后面扬着。 “你好像是一直很喜欢长头发。”他这么说着,我仿佛忆起幼儿园艺术团的大合照里,有我从小就憨傻的咧嘴大笑,和他一直别扭的酷酷拽样。 我一直以为我们命里的纠结,所有的缘分,都始于初一开学前的那一眼。但其实命运的线从来没那么简单。早在小学,早在幼儿园,也许更早,我们就在不知不觉中,认识了彼此。 这样某天某日,某分某秒的交错,汇合成一张密密的网,纠纠缠缠又牵扯不断的,是巧合,是默契,也是我们悄然没去,抓也抓不住的,年少芳华。 原来我早已遇到你,在我最美的时候。 我们走到我很喜欢的那条林荫小路,虽然外面世界的变化惊人,所幸这条浪漫的路,却一点儿也没有变。 还是那么多的阳光,斑斑点点,从树叶的缝隙里落在地上。还是那么多的小鸟叫,晨风吹,捡垃圾的老头排成队。 我拉着他一起去踩地上的光斑,这是我一直很想做的事情,想不到竟有实现的一天。 我问:“那个时候我生病,你是怎么样把我送去医院的?” 他答:“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就抱着你跑啊跑啊。我一直跟你说,程博雅你坚持住,到医院你就好了,到医院你就没事了。你却一直没有回答我,脸白的像一张纸。” 我说:“我当时晕过去了,没有一点知觉。” 他说:“我知道,所以我我当时很害怕,从来没有过的恐惧感。直到后来我差点撞车的那次,我才重新感受到这种害怕。” 王子兮回忆的时候,我还能从他微微颤抖的手指上,感受他当时的心情。应该也像当初我听说他差点死掉的那次,是一样的充满害怕,担心,和恐惧吧。 他说:“后来我们到了医院,我把你放到病床上,发现我没办法面对这样无助的你。如果我当时去医院看你了,应该全世界都会看出来,我喜欢你。那可不行。” 原来,原来竟然是这样的。 我纠结了许久的问题,埋怨了许久的他,原来竟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出,他喜欢我。 他喜欢我啊!如果当初让我看到,该有多好。 现在想想,我们真是傻的可以,也像的可以。一直执着又辛苦的掩藏自己的感情,其实早就普天之下,昭然若见了。然而我要等他一句话,他想等我先开口。这样僵持不下的局面,终究造就了今天的我们。漫步在过去的时光里,回忆不停的我们,遗憾不停的我们,不知道未来该如何继续的我们。 路上我一直在想,他为什么不来拉我的手,为什么不来搂我的腰。 自从那次彻夜哭泣的拥抱之后,我们之间一直是循规蹈矩的恪守距离。说是距离,其实也不尽然。我们总是挨的很近很近。肩碰着肩。可除此之外,再无他意。 但我还是懂他的,连现在他不愿来拉我的手,不愿来搂我的腰,我也明白他的想法,他的顾虑。虽然我在心底已经把自己定位在一个不守妇道的花心人,但王子兮仅有的那点尊严,却还是时时刻刻提醒着他,程博雅是有男朋友的人,程博雅是有男朋友的人。 诚然我已经快要忘记我是有男朋友的人。 来到校园。我们惊奇的发现竟然有学生在上课。这不是在放暑假吗,怎么还会有朗朗读书声? 看门的大爷不让我们进去,我试着拨打missking的手机,竟然通了,“你们两个宝贝,够没良心的!竟然才知道回来看我。” 远处风风火火冲来的身影,可不正是missking嘛。 我突然很怕她问我,你和王子兮是在一起了吗?怎么一起回来呢?可是她还是把我们当成她心里最纯洁的子兮博雅,“从来不会搞出这种事儿”的好孩子。我们一起回来看她,再正常不过了。 她把我们带到办公室,以前的老师们一阵惊呼。有说我变漂亮的,有说他还是一样帅的,怎么我就要是变漂亮了,他就是还一样帅?真是不公平! 唯一没有人说的,你俩在一起了吗? 这些老师们,他们到底是有眼光,还是没眼光啊? missking告诉我们,这唯一上课的班级,是今年要中考的初三,我们这两个活榜样来了,正好给他们做做心理辅导打打气。 王子兮说,这我可做不来,我又不是上x中的牛人。让小雅去吧,小雅可是当年唯一上那所重点的人呢。 一声“小雅”,亲昵的叫出我一身鸡皮疙瘩,浑身上下抖了一个遍,还没抖完。 我的王子兮,他从来都直呼我的全名程博雅,就像我直呼他的全名王子兮。如今他叫我小雅,仿佛生来就是这个样子。不是初中同学嘴里的“博雅”,不是高中大学同学嘴里的“程程”,这样独有,又亲昵的名字,我听着,真的很喜欢。 那,我是不是该叫他“小兮”?呃,想起来都满身疙瘩。总不能叫“小子”吧?这个问题记着,待会儿要跟他商量商量。 当年我们原是初一到初三,越来越高的楼层。现在反了过来,初三在最底层。于是我被赶鸭子上架的,来到了我和王子兮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那么多的回忆涌入眼前。我以为我都忘了,但其实深刻的恍如回到了过去。我当年坐那儿,他当年坐这儿。我趴在桌上哭泣的时候他蹲在我旁边,我晕过去的时候他抱着我狂奔。他要走的时候我们默默的坐在各自的位子没有说话,差点出车祸的时候我冲过去搂住惊慌的他。 “唉王子兮,要我干点儿啥?”我看着他,不自觉的说出当年见面的第一句话。 “写字吧。”他笑着回答我。他一直记得,就像我从没忘记。 我们相视一笑,眼睛里是浓的化不开的时光。missking一头雾水的说,“写什么字啊,要你去给他们讲两句而已,讲两句。” 教室里的小孩们也看着我们,不知道老师带这两个人来打断他们的自习课,有什么目的。 “同学们,这两位王子兮,程博雅,是你们的师兄师姐。他们当年是班里的两个班长,现在一个在美国的常春藤学校,一个就读国内的重点大学。现在让他们给你们说几句。” 听着孩子们的掌声我有点犯晕。我其实就是特别思春的和王子兮来这里重温旧梦的,没想到还赶上给人家做考前演讲。 我清清嗓子,后退一步,有点儿怯场了。王子兮上前,把我一拉,一起站上了讲台。 台下一片起哄,“在一起!在一起!”现在的孩子啊,真不如我们那会儿单纯。真的不如。 “大家好,我叫程博雅。他,叫王子兮。就像老师说的,我们是你们的师兄师姐,跟你们一样,都是从这个子弟学校考出去的学生。” 起了个头,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往下接。王子兮看我一眼,张口就来,完全的无缝链接, “我记得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很多同学都交赞助去就读外面的重点初中,家长们都说,这个学校的软件不好,硬件不好。在这里读书,很难考到好高中。可是我那一年的中考,上重点的超过半数,当年去重点初中的同学们,却不一定都直升了重点高中” 我很受他的鼓舞,又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这里的设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的老师,比重点学校的老师更用心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我们这个学校,叫做子弟学校。他现在没办法让我们骄傲的跟人家说起,但以后你们的成就,会让学校为你们骄傲。“ 说完这番话,连missking都眼眶泛红的拼命拍手。missking说,你们俩个这一唱一和的,是早都写好演讲稿的吧。我和王子兮对看一眼,我们的忽悠功力有所加强,我们的默契,还是好到让人发指啊。 我问孩子们还有什么问题。台下有个小女生瞪大了眼睛说:“师兄师姐,你们是什么关系呀?” 我们,是什么关系? 千防万防,防住了熟悉的老师,却没防住这帮陌生的学生。我不禁脸一红,哑口无言。 “秘密。”王子兮冲那小女生一眨眼,拉着我就下台了。所以说,对付小女生,还是王子兮有办法,果然不亏是叱咤情场多年的王子兮,收情书收到手软的王子兮啊! 对付过去了学生,对付过去了老师,但那个问题,横亘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王子兮和程博雅,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第四十一章:猜不透的王子兮 王子兮的架势,俨然是要天天跟我同进同出的样子。 每天找到各种理由,叫我安排他跟同学见面,找我一起去摘树上的花朵,一起去吃想念的口味,一起去看曾经的风景。天黑的时候,他只打开一盏昏暗的台灯。然后大剌剌的打开卧室的窗,朝我蛊惑的笑。 他有时还会突然就把灯熄掉,我四处张望寻找,他已经在楼下那一方天地站立。 我被他迷的七荤八素恨不能放下一切跟他走,但每天夜里接到方慎的电话,总会在哭泣中睡着。心细如他,怕早就感觉到了很多的不妥。但是他山高皇帝远的距离,鞭长莫及。他只能焦急的在我急于结束的话语后,反复的说着一句, “你乖乖的,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再说。” 我没有乖乖的,我也没办法等你回来说什么。我只想逃避现实的跑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不用选择孰对孰错,不用担负种种心灵的愧疚。 我索性跟方慎说,这几天,不要打给我了。等你回来再说吧。 方慎真是个听话的孩子,听话到,连心里的担忧,也不曾表露。 那天的同学聚会,说好不来的人,来了。说好来的人,却没有出现。 这个人连连说没见到老同学十分愧疚,自作主张的给好多人买了去乡下山里漂流的车票,他果然一点没变的,还是那个做事不按常理出牌的变态武疯子,大宝。 受他邀请的差不多有10个人,我和王子兮竟然都在其中。我很奇怪他当年动不动打打杀杀哪里来的朋友,后来才知道他拥有正常的恋爱关系后,整个人都变得可以接近了,以前的同学,跟他联系的比我多。 虽然跟武疯子见面,有点不好,但可以跟王子兮出游,我还是很雀跃的。 记忆中唯一一次跟他一起的出游,就是那次毕业旅行。虽然他晚上唱了一首不明不白的歌,离别的伤痛也一直在,但是那次旅行,一起在长途车上颠簸,一起在被篝火烤的小脸通红。这回忆,真是很浪漫。 旅行,真的很浪漫。 王子兮一早来到楼下接我。这些日子他天天下楼下出现,搞的我每次下楼不见到王子兮,都好像少了点什么一样。 我完全习惯的这样的相处,竟没想到第一次见我们一起出现的大宝,却不这么认为。 “你们俩怎么一起来了?”他惊吓的问。 那个夸张的大嘴,震惊的双眼,俨然千年妒夫重现江湖的模样。我心里“咯噔”一下,该不会是又要犯病吧。这么多年了,不是说他都找到女朋友,早都忘记我了吗?但他今天竟然没带着女朋友过来,怕不是,遇到什么感情挫折,要拿我们出气吧? 我还犹自在惊吓中,王子兮“唰”的一下把我扯到背后,一副保护我的架势。他忘了,就算是以前大宝还是武疯子的时候,也从来只对男生动武不对我下手的。他这样,还真是显不出自己的高智商来。 我担心大宝真的犯病不好收拾,赶紧说:“我们住隔壁,当然顺道一起走啊。” 大宝“哦”的一声,说,“难怪呢,我还以为你们俩有什么问题呢。” 我笑着说:“我们俩还能有什么问题啊,什么都没有!就是顺路,纯粹是顺路而已。” 王子兮觑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我不禁又有些惆怅的想,王子兮你这么看我,是怪我不该打马虎眼搪塞过去吗?那不然我该说什么呢?我们是什么关系,连我们都没有搞清楚,又要怎么跟别人解释呢? 我倒想听听他本来想怎么说。 王子兮你说说看,你和我,是什么关系? 我们一行人说说笑笑来到车站,怎么安排两人一组的座位又成了头疼的事。 大宝作为组织者觉得自己很有主动领导分配的权利,别人又不太愿意听他指挥,于是两个两个的指派,吵吵闹闹的争执不断。我在一旁冷眼旁观,觉得这些号称大学生的同学们,其实还挺幼稚。 正想着,背后伸出一只手把我一推,我就莫名其妙的上了车,目瞪口呆的我和目瞪口呆的大宝一起,看着王子兮在我的外侧翩翩落座。 他还是穿着他很喜欢的普通白色t-shirt,没有花纹。但却干干净净有几分挺括。简简单单的蓝色运动裤,柔顺的秀发飘啊飘,让我恍惚中看到初中的王子,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蓝西裤的校服打扮。 我好想抓着当年花痴女粉丝们的手痛哭流涕:“你们的王子,一点也没变。” 我的王子,他一点也没变! 王子兮见我偷看他,看着我微微一笑,做个鬼脸。 鬼脸?出现在王子兮脸上? 他怎么没变?变得太厉害了! 我以前没玩过所谓漂流,听说有些危险,差点不想去。 我那个号称什么惊险刺激都要尝试的亲妈说,这个东西其实就是坐个橡皮艇顺着河流一直漂一直漂,身上会穿救生衣,安全的连水都不会沾湿一点。水流的力量很大,不用自己动手就能从起点漂到终点。不费吹灰之力。 我妈果然是个大骗子。 刚下第一个陡坡,我们就抛起的船恨不能甩出十好几米。当下想起伽利略的铁球实验,重力加速度一样的那个,但我们的自由落体显然受到太多空气阻力的影响,于是只能眼睁睁看着身下的皮艇离我们越飞越远。然后我们“噗通”一声掉水里,皮艇飘然降落。 我妈说的那个很不用动手,很会漂,又不危险的,其实指的是这个皮艇,不是做皮艇的人吧? 我们挣扎着爬回皮艇,那个灰头鼠脸的满身狼藉,连贵为王子兮之流,都看起来狼狈不堪。 更别说我还不顾劝阻的放弃运动衣,特意穿了自己觉得很优雅又美丽的连身长裙,我本来设想那许多和王子兮一起泛舟湖上的浪漫场景,连衣裙的存在必不可少。可这下,又风又水又泥又沙的,裙子湿漉漉的贴在身上,长发粘乎乎的粘在耳后,眼睛里蒙了脏水又痒又红。浪漫到姥姥家去了都! 我恨我妈。当下在心里骂了她千万遍。 漂到中途坡势减缓,我想说终于可以歇一歇,做一把浪漫漂流之旅了。两岸也不知从哪钻出来一堆人,竟还有那么些不相干的神经病游客,朝我们身上泼水。 泼水啊我的老天爷,我认识你们吗?为什么要毁掉我辛苦建立的美好形象! 不止是两岸的人泼,河中的其他皮艇,也加入了战局的把我们满头满脸的泼,这其中,竟有那个变态武疯子大宝。 他实在太适合泼水这项运动了,简直就是为他而生的。 只见他力大无穷,一刻不停的舀水泼水,舀水泼水,一个人兼顾了好几艘船。也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瓢,那一勺一勺越舀越欢,高兴的都快手舞足蹈起来。 旁边的人都被他泼的四散逃开,或是找武器反攻,或是逃跑之后再也不回来。 我叫王子兮去借个水枪,自告奋勇抵挡一阵敌人的炮火。我原本以为大宝不会这么狠命的泼一个女孩子,尤其这个女子,还是他曾经喜欢过送过美少女战士金卡的人。但我显然把人性想的过于美好,他拼了命杀红了眼,泼我的架势就像我是他的杀父仇人。 我被泼的眼睛睁不开,嘴巴也只能紧闭着,就差连呼吸都要弄不过来,好像连耳朵里都“嗡嗡”的灌满了水。我用双手捂住脸,却没办法阻止耳朵里面灌进水,捂住耳朵,又没办法护住眼睛。 水幕中有一只手从背后搂过我,另一只手压在我的耳朵上。这双手的手指修长,纤瘦的指关节很明显,练琴练出来老茧,此刻磨着我的耳背,火辣辣的灼烧着。 天地间我突然听不见声音,也看不见东西。 神啊,让我就在这一刻死去吧。 第四十二章:夏天过去了 抵达终点的时候所有人都腰酸背痛,头昏眼花。就连神勇无敌的大宝,也连连说累死我了累死我了,然后在回程的车上呼呼大睡。 我筋疲力尽,面红耳赤的害羞败给了全身心的疲累。王子兮轻轻的搂着我的肩,在我耳边说,“睡吧,我在。” 然后我的头缓缓地靠在他的肩膀上,安静的闭起眼睛。 他的头,也缓缓的靠在我的头上。 汽车一路颠啊颠啊。 王子兮的手没有离开,两个紧紧依偎的头,也没有分开。 他就像梦境里说的那样,一直都在。 小律为我推了他跟裴然的约会,感同身受的和我一起嚎啕大哭,哭个天昏地暗。两个人一起哭,似乎痛就不那么深。两个人一起流泪,似乎自己的眼泪,也能少一点。我们都知道哭解决不了问题,可是我实在想不出除了哭之外的事情来做。 我说怎么办怎么办啊小律,小律也只能连连摇头,说小雅,我觉得你上辈子是欠了不少人啊,孽缘,孽缘啊。 我上辈子,到底得多作奸犯科的一个罪犯,干了多少坏事啊? 我们哭了睡睡了哭,基本上跟家里表现相当一致。我的眼睛肿的像桃子,小律倒是天生丽质的只微微红了眼。只是跟小律在一起的时候,我偶尔还能分出几秒的安宁,静静的,听她跟裴然轻声细语的诉说。我想,这本该是多么简单的幸福。 我真的很庆幸,此时此刻还有好友,陪伴在身边。 不止陪伴,还能有些时候稍微恢复理智的帮我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 一边厢,是一个我爱了几乎十年的梦中王子,而他竟然也梦着我,爱着我。这一切像梦境一样美好。只是他过完短短的假期,就要回到美国。虽说他号称毕业后就回国,但未来的事情真的除了未知还是未知。而且我如此激烈付出的感情,他又能否完完全全的回应呢?爱的越多,希望得到的就越多,这个道理我明白。哪怕我要求自己纯粹的付出不求回报,以后的日子,又能否真的撑得住?我梦了那么久的人,等了那么久的人,到底是不是我想象中的人?近乡情怯的道理,我都明白。 另一边,是一个爱我很多很久很浓烈的人。从一开始的一见钟情,他就被我的若即若离伤害许久,等到终于盼到我的回头,他又无微不至把我当宝贝呵护。看似一直是他爱我爱的死去活来,非我不可。但实际上,我对他的依赖不少于他对我的爱。我已经很习惯他的人肉闹钟,温言软语,习惯他看别人皱眉的冷眼,习惯他只对我展开的宠溺微笑。要我去伤害一个这么爱我的人,实在太难太难。 一个我爱的人,一个爱我的人。 我从没有想过这么肥皂剧一般戏剧化的选择题,竟能被我赶上。 在这里还有一个要了亲命的关键性问题,就是王子兮,他一直跟我回忆当年。当年多有默契,当年多有感觉,当年的他,是如何喜欢我。我们回忆了那么多的当年,可他从来没有说过,现在。 现在呢?现在呢? 我要命的执着又犯病了,王子兮从来没说过的现在,正是我心底深处隐隐担心的问题。万一他只是要和我话当年,万一他只是跟我说过往,万一 小律很过来人的安慰我,听我的形容,王子兮不像是闲的没事回来招惹一下就滚蛋的人。她说:“会不会是你一直没有分手,他不想做第三者呢?” 一言惊醒梦中人。 他是不是,也在等我? 可是我又怎么能,自私的扔下一句“我要去找我爱的人!”的豪言壮语,就轻而易举抛下爱我的方慎,离他远去呢? 王子兮也许在等我,可方慎呢?他等了我多久? 我其实很明白,自己思前想后弄清楚自己的心,自己的选择。其实无非是因为王子兮从来没有跟我开过口。如果他在某个星子满天的夜晚,用蛊惑的眼看着我,跟我说他喜欢我,问我愿不愿意跟他走。我用肺叶去预计,也会见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因为我在王子兮的面前,从来就没办法思考。 如果他开口要我跟他走,就算有十个方慎,加上一个钟馗,他们挡在我面前。我想,我也一定会想也不想就跟他走的。 跟小律分析来分析去,理性的结论得出来不少,可做的到的,一个也没有。我既不能绝情绝性的跟方慎分开,也不能狠心狠命的跟王子兮再不相见。我只能把头埋在沙堆里,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但事情不会发生,时间,却从来没有放过我。 方慎的归期越来越近,王子兮的离别,也近在眼前。我和王子兮相处的每一刻每一秒,都变得弥足珍贵了起来。我像一个得了严重眼疾的病患,得知自己半个月后将要失明,只得越来越贪看阳光。即使知道现在的贪看,会加速失明的速度,也还是忍不住,挡不住这样的诱惑。拼了命的看,想要在眼睛里留下灿灿的光芒。 但闭上眼,只有悠悠的线,看不清轮廓的太阳,陷进浑沌的无边黑暗。 我几乎是在每天一醒来的时候就恨不能立刻见到王子兮,又在夜深到不能不睡去的时候,再念念不舍的与王子兮分开。聪慧如王子兮,早都感受到了我的不同寻常。可是我没说,他也从来没问。 我多想他可以主动开口,逼我做一个选择。可他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什么也不说。 我不说,他从来不问。 他从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陪着他,男朋友去了哪里。也没有问过我那一夜为什么哭的这样惨。更没有问问我,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是不是可以两个人一起过。 我不说,他从来不问。 方慎要回来的前一夜,我跟王子兮说明天不能见面了。王子兮诧异的问了一句“为什么?”转而了然的转过头,淡淡的说:“哦,我等你回来。” 我的心猛然一揪,“等我回来“,很远的地方有个人,他说要我等他回来。 我问王子兮:“你什么时候回去?”他说:“后天的飞机。”我说:“怎么那么快?不能多待两天吗?”他说:“那边早就开学了,我已经拖到不能再拖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盯着我,黑漆漆的眼睛泛着波澜。我知道他在等我追问“那你为什么拖着没有回去?”或者央求他留下啦,给他一个留下来的理由。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我却怎么也问不出口,百转千回的化成一声“哦!” 为了打破压抑的沉默,我说:“几点的飞机?我去送你吧。” 王子兮笑笑:“你可别来,我受不了你哭哭啼啼样子,丑死了。” 我说:“我什么时候丑了?我哭哭啼啼的样子可好看了!” 他还是笑笑:“是是是,你最好看了!” 我记得,小时候的他,不像现在那么爱笑,也不可能会软软的顺着我的话,同意说我很好看。他总是冷冷的面对所有事情,淡淡的好像游走在世界的边缘。偶尔对我展露的笑颜,也是清清的,歪歪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消失不见,难以捉摸。 不像现在我的面前,柔和的嘴角,温存的眼波,周身的光芒,晃的我头晕目眩。现在,不是深夜吗?哪里来的光? 有些什么涌上喉头阻止我的声音,我只能也跟他一样笑了开来,仰着头,看着天。 他的手突然抚上我的头发,对我说:“小雅,看到你这么幸福,我很开心,真的开心。”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面叫我小雅。自从上次在missking面前说过一次害我起了一身鸡皮,之后他再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 我觉得“小雅”这个俗气的名字用他清洌的嗓音说出来,真是很好听。听着,像一首诗经里的古诗,悠扬,隽永。无端端的显得充满了气质,跟我这个人,真是一点也不像。可我说不出的喜欢,喜欢听他这么叫我,感觉,就像一首写诗的诗人,呵护着自己创作的诗篇。他叫我小雅,他说为我的幸福感到开心。我却连仰着头仰到脖子酸掉,也快止不住要滚落的泪。 这一刻,我终于理解他怎么也说不出口的一句“我爱你”,是自己也说不明白卡在喉咙的刺,是自己和自己无法交代的思绪,是笃定对方明白,希望对方先开口的期待。就像镜子里外的我们俩,一模一样的,两个傻瓜。 最终我的泪还是落了下来,就像他还是要走,还是没有说出一句让我赴汤蹈火的话。 这年夏天我对王子兮的记忆,就停在这一句“看到你幸福,我很开心。”。冥冥之中好像是诅咒一般,无缝连接的接上了五年前的王子兮留给我的那首歌“我什么都愿意,为你。” 他曾经那样的爱过我,他曾经夜夜梦到了我,他曾经唱给我听他的心声,说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可我执着的逼他讲出那句话,逼得他只得为了我的幸福而开心。 我甚至忘了告诉他,希望他也幸福,希望他真的开心。 我甚至忘了告诉他,我也是这样一夜一夜的梦到他,哭着醒来。 我甚至忘了告诉他,我的幸福,早就随他一起,离我而去了。 第四十三章:祝你幸福 有人说水瓶座最爱流泪,有人说水瓶座最是理性。而我一向认为,后者才是我的写照。 我总爱理性的分析局面,就连气急败坏的吵架,也在脑海中搞清楚是非对错黑白曲折,然后做出决定,专心承受后果。人前我几乎无所畏惧,什么事情都可以安上逻辑的思考。该不该和方慎在一起,该不该跟方慎见家长。我总是思前想后的,得出自己的小结论,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总有那么一些讨厌的人和事,它出乎我的意料,不受我的控制,就像我喜欢上王子兮的那一眼,就像我梦到王子兮的那些夜晚,就像现在,我拉上窗帘,隔绝王子兮,隔绝方慎,隔绝这个世界。 方慎说:“宝贝我到家了,明天去找你哦。”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不去接他,也没有问我为什么那么久不跟他联系。我想,他也是一只鸵鸟,跟我找寻了不同的沙堆,隔绝的,却是同一个人。 我突然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承受。我不能一边想着就要离开的王子兮,一边恬不知耻的跟方慎见面。我甚至不能再见到方慎,好像这样会把我的双目刺瞎,心脏刺穿。 这样的脸,我无法承受。这样的爱,我无法承受。 我深深记得三年前,我答应跟他在一起,他无法压抑的尖叫,发自肺腑的大笑。他绕着小区一圈一圈跑步的画面,现在看来残忍到我无法抑制的心痛。 方慎,他用他的爱,融化成一把锁链,缠绕在我的颈项,腰腹,全身的每一寸肌肉。在要离开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能动弹。 他对我,其实也很残忍。 方慎经常跟我说以后的事情,未来啊,结婚啊什么的。我总是淡淡笑过,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以后你还喜不喜欢我了也不一定呢。大家都还小,在一起也还短,没必要想到那么长远的事情,每天过的开心就好。 方慎说,这是因为我还不够爱他,所以不会想以后,不会想未来。他一本正经的跟我说,“你不爱我不要紧的,我爱你就行了。” 我急忙跟他解释:“我当然爱你了,只是我这个人的个性就是不爱想这些事儿,你别乱想。” 我忘记了几年前的自己,是怎样傻乎乎的跟流星许愿,希望有一天要和王子兮结婚,天长地久的爱下去,再生一个叫“王爱雅”俗气名字的小孩,传承我们的爱,让世人都知道,在这世界上,有一个王子兮,他爱他的妻,程博雅。 我那时候总跟是默默的跟自己说:如果能实现这个愿望,要我怎么样都行。可是愿望没有实现,甚至从没有实现的可能,就跟班里好多女生一样。 大家都在许这个心愿,各种王爱x王爱x的儿童名字,数不胜数。我偷偷摸摸的比较过,我们的“王爱雅”还算是好听点的了。 也许我的心里,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什么方爱雅之类的名字,即使方慎,爱程博雅,爱的人尽皆知。 方慎总是跟我说:“我也许永远不会是你最爱的人,但我一定是最爱你的人。” 这话他说了无数遍,我总以为他是不是最爱我,我其实没那么在意的。我有些执念的抓着心里王子兮的影子,不肯承认自己已经渐渐爱上这个倾其所有爱我的人。 我也没有想过,有一天如果方慎真的不再爱我,我是不是有力气面对这个空无的世界,挥挥手,潇洒的走开。 朋友都说我是女汉子,不明白方慎这么man的男生怎么会看上我这种看似柔弱实则强壮的女生。他们尤其不懂的是,方慎又怎么用他千奇百怪的手段,硬生生把我这个女汉子,软化成一个肩不能担手不能提的娇滴滴大小姐。 和方慎在一起以后,我似乎再也不能独立完成以前轻易做到的事情,比方自己打水,比方自己回家。这些看来天经地义的小事,现在已经变得理所当然的有方慎的陪伴。 这一刻,我意识到,如果有一天,这个男生,像王子兮一样走出我的生命,我受的伤,一定不是几个流泪的夜晚,就可以抚平,恢复的。如果说,王子兮的离去,就像剜走心里的一块肉,那么方慎的离去,就是剜去包裹我的一整张皮,让我赤裸裸,血淋淋的置身于这个荒芜而残酷的世界。 而我现在,就要亲手扒了自己的皮,流干自己的血。 我和方慎,到底是谁对谁残忍? 我很不负责任的发了一条短信给方慎,言语非常简洁。一句话的事,我却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折腾了一晚。终于在凌晨发出这条只有五个字的短信: “我们分手吧!” 本以为在这样的凌晨,方慎肯定已经睡了,也不一定能收到这条短信。这样,我就不用马上面对他的询问,他的伤心,他的不肯放手。 他肯定是不肯放手的。他曾经无数次说过,这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我对你更好,所以只有我能照顾你,只有我能让你幸福。 谁知他一秒钟后就回复了, “为什么?” 他是那么肯定着,笃定着,他的爱,能源源不断的给我能量,赶走我的梦魇。我该怎么告诉他,这梦魇从未消失?我又怎么才能,让他彻底放弃我,不再被我伤害? 我挖开自己的胸膛,赫然看见几个赤裸裸的大字: “我梦里的那个人,他回来了。” 这样矫情的文字,比言情小说还狗血的回复,本不是我的原意。可我实在无法找到更适合的言辞,来表达我的意思。 王子兮他就是我梦里的人啊,谁又能顶得住梦中人的蛊惑?因为梦境,本就不是一个可以被自己左右主宰的所在吧。 漫长的5分钟等待,我以为方慎睡着了,又害怕他要打电话过来跟我讲个明白。度秒如年的感受,难熬的我恨不能昏昏沉沉永远睡去。 也许死去,真的比活着,要痛快太多了。 然而当手机震动起来的时候,我只看到三个字 “我懂了!” 我就这么看着手机上的三个字,呆住了。屏幕模糊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泪水已经浸湿手机。 “对不起。” 我的最后一条短信,是这么写的。似乎不管不顾的说出一句对不起,就能心安理得的去追寻我要的幸福。我一直是多么自私的一个人,一直是的。 “祝你幸福,宝贝,我爱你。” 这是第一次,我听见“我爱你”这三个字,组合起来竟会有这样凄切的殇痛。钻心腕骨的,倒像是一杯哀伤的陈酒。钻的是谁的心?腕的又是谁的骨?只怕我和方慎缠缠绕绕许多年的累累骨血,早已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了。是我亲手钻了方慎的心,再亲手去腕我自己的骨。下手狠毒的,不留一点余地。好像谁也不晓得痛,好像不会从五脏六腑冒出汩汩的酸,浸没我的眼耳口鼻,不能呼吸。 何其幸运啊,我竟得来一句“祝你幸福”的祝福!虽然我宁愿它是一句诅咒,围绕我,勒紧我。 他怎么,就这么轻易的不为难我?他怎么,不骂我埋怨我?他怎么,在结束的时候,还那么体贴的,温柔的,把我的心,剜去一大块血肉模糊? 我有些空洞的开了灯,想赶走心里的黑暗。 都说黎明前的黑暗最是浓郁,怎么窗外的星星月亮还这么高高兴兴的环作一团?缺了口的月亮上,吴刚怎么陪伴嫦娥?我这少了一块的心,还能有多少地方,来放王子兮? “啪”的一下,对面亮光一闪,王子兮的灯,亮了。 我几乎是出于本能的就把自己的灯熄灭,拉上了窗帘。 窗帘快要闭合的时候,我看到那个修长的身影,孑孑的立在窗前,显得有些萧瑟。我狠狠心,让窗帘严丝合缝,再透不进来一丝光明。 对面的光,一夜,未息。 第四十四章:没有方慎的日子 不见方慎,也不见王子兮。我有时候真的很佩服自己做的这个决定。完美的让人啧啧称奇。 按常理说,跟方慎分手,应该要去圆自己心里的梦,去拉自己梦中人的手。可“分手”二字既成事实,我却提不起去见王子兮的勇气。似乎是,愧疚于对方慎的伤害,也愧疚于对王子兮的伤害。对方慎的伤害我很明白,然而我却说不清楚这样的抉择对王子兮有什么伤害。我甚至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不愿意去见王子兮。 在王子兮的事情上,我似乎从来没有搞懂过自己,也从来没有搞懂过这个世界。 忽明忽暗的脑海里,一阵一阵的画面闪过,忽而是王子兮抱着我奔向医院,忽而是方慎推掉比赛气喘吁吁在医院为我奔命;一会儿是王子兮唱着《我愿意》,一会儿是方慎唱着《垃圾》哄我入睡。 陈奕迅的《垃圾》是音痴方慎唯一能完整唱下来的歌,他平时唱歌跑调的厉害,在这首歌上面,感情却是用了十足。 而这首歌的歌词,悲的连我这种最爱听悲歌的人,都不得不封他一个悲歌之王。 垃圾 如果我是半张废纸 让我化蝶 如果我是个空罐子 为你铁了心 被你遗弃被你活埋 让你愉快让我瓦解 任我盛放颓废中那媚态 留我做个垃圾 长留恋于你家 从沉溺中结疤再发芽 情爱就似垃圾 残骸虽会腐化 庭园中最后也开满花 被世界遗弃不可怕 喜欢你有时还可怕 没法再做那些牵挂 比不上在你手中火化 不需要完美得可怕 太快乐如何招架 残忍不好吗 灰烬里被彻底消化 我以后全无牵挂 什么都不怕 高三的时候,他第一次在我的耳机里听到这首歌,惊为天人。吵着闹着把mp3要了去,听了又听,不肯还我。陈奕迅演唱会的时候,他在台下跟着唱的眼泪鼻涕流了一座位。我真想拍下来让那些喜欢他的女生看看,他们的男神,哭起来这么丑。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首歌,他说这首歌是他最真实的写照,因为这里面的一句“被世界遗弃不可怕!喜欢你,有时还可怕!”。他说我对他不理不睬的那些日子,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样痛苦,听了这首歌以后才明白了,因为就像歌里说的,喜欢我,比被世界遗弃,还要可怕。 他总说我太美好,他在我的面前就像“半张废纸,一个空罐子”,我是从方慎身上,才了解到爱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卑微,这样把自己放在十八层地狱的底端,仰望天堂的卑微。我一直以为我当初爱着王子兮,已经爱到了一个毫无尊严毫无底线的卑怯。跟方慎对我的爱一比,根本都不算我有好好爱过。 我当时说他不该这么想,不该年纪轻轻的就思想那么灰,现在想来我也许从来没有给过他一天的安全感。 “没法再做那些牵挂,比不上在你手中火化。不需要,完美的可怕,太快乐如何招架,残忍不好吗?”如果真有命中注定,方慎一定不会愿意喜欢上这样一首悲切的歌,就像他喜欢上我这样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灵光一现间,我突然明白了。 我和方慎的分手,不是为了光明正大的去牵王子兮的手,不是为了名正言顺的去挽王子兮的臂。我只是发现了,王子兮的存在,不会因为我的爱,方慎的爱,就慢慢消退。他会一直存在,直到天荒地老。 也许我从来就知道这个事实,我只是,从不愿意去承认罢了。 我为的,只是不想再伤害方慎这个爱我如生命的大男生。虽然他曾经说过,近在咫尺的伤害,总好过远在天边的想念。我想他也许是对的,我们在彼此身边,是会幸福的。可我不愿意为这样蒙了灰的幸福,再把他牵扯在我的身边,陪我走过一段一段不可能延续的路。 那些充斥了王子兮的,不归路。 王子兮走的那天,天气很好,阳光刺眼又闪耀,却照不进我心里。心里和身体里大块大块的阴霾还是不依不饶的的待在那儿,动也不愿意动,赶也赶不走。 我听了王子兮的话,没有去送他。我甚至没有尝试躲在机场,偷偷看他离去的背影。也许我已经看过太多他离去的背影了,不想此时此地,再见到一个。我只是呆坐在窗口,整整一天,从白天到黑夜,数着天上飞过的飞机。想着哪一驾里坐着我的王子兮,他此刻一定以为我在方慎的怀抱里幸福的微笑。 我从来不知道时间可以过的这么快,也从来不知道时间可以过的这么慢。 但方慎已经走出我的生命了,他留下许多回忆,连王子兮也不曾参与的那些爱情岁月,他临走的时候说祝我幸福,我却并不知道什么才是幸福。 现在王子兮也走了,留给我几年来从未淡去的梦境,和过去一个月朝夕相对的真实。他临走的时候说我很幸福,我却并不知道他所谓的幸福,到底是什么。 我爱的人,怎么都只留在了回忆里? 还是我,一手把他们都推进了回忆? 手机响起的时候,我已经灵魂出窍很久了。我的灵魂浮在半空中,看着桌上嘀嘀作响的短信声音,想不起这个时候会有谁找我。也忘记了过去的24小时里面有没有吃过东西喝过水。 好像有的吧?到底有没有呢? 以前看连续剧,最不耻就是里面为了爱情茶不思饭不想的状态。又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为了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伤害实实在在的身体,真是不理智的要死。而且我觉得这在现实生活中简直是不可能的,真是胡编乱造的狗血剧情。 可现在我有点理解,其实也没有刻意不去吃饭不去睡觉,也就只是放空了,忘了。 一切都是,忘了。 这个时间,我看看台上的时钟,也不知道王子兮到美国了没有,一路上顺不顺利。 太久没有动过,血液都好像凝固在四肢。那些原本黏稠的,流淌的液体,凝结成硬块,堵住心脏跳进跳出的呼吸。我动作缓慢的拿起手机,好像风烛残年的老人家,连脑子也跟着不太好使了。想想也有可能是小律来问我近况,反正除了她,不会有别人。 短信上面显示了一个陌生的号码,一长串,数字多的不像话。 “小雅,我到了。我很好,放心吧。你好吗?” 只有一个人会叫我小雅,他怎么会知道我的手机号码?才在后悔那么朝夕相处的时间里,我竟没有留下他的只字片语联系方式,他却怎么知道我在担心他是否顺利到达,发来报平安的短信。 他一直是从不用言语就能明白我的王子兮啊!我的王子兮! 我急急忙忙把那一长串数字死死背起来,牢牢存下来。手忙脚乱的,生怕自己不小心删掉,丢失了我和王子兮这唯一的联系。 我想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我想问他,你真的好吗,我想问他,你想我吗,因为我,好想你。 心情沉重到不能动弹,所以我打出来的信息,字字轻松,我说“挺好的呀,你呢?在干嘛?” 王子兮说:“在想事情。你呢?我没打扰你吧?”你要问的,是我现在跟谁在一起吗?你在想的事情,是不是你离开之后我的生活是否一切照旧,恢复原状般的,就像你从来没有来过? 我说:“没,我也在想事情。”我想告诉你,你的出现,把我原来的生活,搅成一滩烂泥,开出花,结出果。肮脏腐臭的,没有人能靠近了。但我竟然能感谢上天让你把我的生活变成烂泥,从梦中的,到现实的,混乱成一场无边无际的沼泽。 王子兮说:“在想什么?” 我说:“没什么。瞎想。”他该是明知道我在想他的吧,还问这种问题,就那么想要我说出一句在想你吗?他真是被动的可以,也要面子的可以,这么年多了,一点也没有变。所以我将他一军,反问一句,“那你呢?” 如果他也跟我一样,说在瞎想,那我就当作自己输了,主动告诉他,我在想他吧。 文字真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东西。当我们聊着短信,qq,msn,这些用文字方式呈现的工具。许多面对面的,电话里的,说不出口的话,似乎都变得容易说出来。用文字的方式跟他说“我想你。”看起来好像不那么难。 结果他说:“在想你。” 我果然,从没赢过他。 我一直在担心,方慎的日子,过的怎么样。我想起他当初那个胡子拉碴,烟雾缭绕的样子,就心疼的日夜难眠。他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好睡觉,有没有好好的,忘记我? 真是可笑,我连自己都搞不定,还在想着去管别人。 分手以后,方慎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短信,打过电话。他退出的干干净净,就好像提出分手的人是他,好像他早就想要拜托我,终于如愿以偿。 有几次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个叫做方慎的男生,是不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在我的生命里。他是不是我的一场梦境?还是一个幻想出来的,不真实的人?不然就连远在天边的王子兮,都能时不时有音讯传来,这个就在我不远地方的方慎,怎么竟消失的这么无影无踪? 忍不住想要发个短信,打个电话,问问他现在怎么样了。可是这样的行为太过自私,既然要人家忘了我,又何必再去一再追问结果呢?就算打了这通电话,对我,对方慎,又能带来什么?改变什么呢? 我都说过了,我真是一个很理智的人。 旁敲侧击的跟龙樱打听过,他们一副蒙在鼓里的样子,挤眉弄眼说着“方慎的事情你不是最清楚嘛!”似是不知道我和方慎已经分手了。 也对,不是什么风光的事情,犯不着昭告天下的。 不过就是,两个原本在一起的人,分开了。就像两条线,走着走着,交汇了,也就分开了,再也不会相见。再也没有交集。 第四十五章:回到学校的日子 妈妈说要搬家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因为自己颓了好些日子,颓的失去了听觉。 我说:“啥?搬家?”样子像个白痴智障。 我妈说:“是啊,搬家啊!搬!家!换房子!你赶紧回学校去吧,你这个样子我真是见了都头疼。” 我看自己一眼,不就是脸没洗头没梳嘛,至于的那么恐怖吗? 我说:“为什么要搬家?” 我妈说:“你管着吗,住新房子你不乐意啊?失恋失傻了吧?” 我反驳:“我才没有失恋,我只是不想搬家。” 我妈问:“为什么不想搬家?” 因为,搬家了就再也见不到对面亮起的灯光了。因为,搬家了就再也见不到对面守候的身影了。因为,搬家了就再也见不到对面沁香的鸡蛋花树,见不到我这些日子赖以生存的回忆了。 “因为舍不得。” 我妈叹了口气:“这么多年的家,我也舍不得。不过你爸要搬,就搬吧,新房子会更好的,旧房子也还在,没事儿!” 新房子怎么会更好呢?新房子哪来的回忆?王子兮的回忆,方慎的回忆,我爱的回忆,都在这个房子里,要跟着我们被仍在原地了。 我点点头,不再争论什么。背起我的书包,听妈妈的话,回学校用我的颓样荼毒同学了。 回学校的公共汽车上人好多好多,多到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坐公车是要扶着把手站,才不会被推倒的。我以前都是被抱在方慎怀里,牢牢的,不会磕着碰着一点。话又说回来,认识方慎之前的日子,我是怎么过的来着? 回到宿舍,硕大的snoopy站在床头,它的蓝色衣服上,歪歪斜斜的用针线绣了一句“我爱你”,署名“方慎”。我从没见过那么丑的针线活,扭曲的像一条毛毛虫。不认真观看加上天马行空的想象,都不知道这几个字到底是什么。方慎说他之前从来没有用过针线,不知道打结不知道穿针,但是他觉得,为我学着做这许多个第一次,很幸福。 我当时跟他说我觉得男生拿针线的样子真是很娘娘腔,很女里女气。想起来都觉得跟东方不败要扯上点什么关系。他争辩说他拿针线的样子还是很帅,下次得让我亲眼见见才算。 可惜我没有等到那个下次。我没有等到的,又何止这一个下一次? 宿舍的书桌上放着一个水晶花瓶,晶莹剔透,泛着柔和的光。那是情人节的时候方慎随花附送的,他很不满意我的“随花附送”这个词,说其实花才是附属品,珍贵的是花瓶。因为最美的花瓶,才配得上装载他要送我的花。而以后,我也只能接收他送的花,别人的,都要丢掉。 我笑着说“人老珠黄了哪有人送花!”他不依不饶让我摸着心口保证。 我当时,是保证了的。指天誓日说我程博雅以后只收方慎一个人的花。他方慎也指天誓日说以后要经常买花给我,让我的宿舍充满馨香。 可是后来我还是收下了王子兮送的花,虽然只有一朵,虽然只是个破破烂烂的鸡蛋花。但我还是打破了这个保证。可我打破的保证又何止这一个? 我的书包上有一个萤火虫样子的扣针,摁它的屁股,还会闪出黄绿色的光,跟真的萤火虫一模一样。那是方慎找了好多地方,才淘到的宝贝。 高三的时候我很喜欢宫崎骏的一个电影《再见萤火虫》,后来又爱上一个韩国电影《假如爱有天意》。我觉得萤火虫真是一个太浪漫太浪漫的生物。没有什么其他生物能有像它一样会飞翔的翅膀,和会发光的身体。它又是一个很悲伤的生物,生命脆弱的禁不起一点伤害,它好看的光芒,一旦燃尽就代表着死亡。 我看《假如爱有天意》的时候哭的很惨,比《再见萤火虫》里面小朋友死去的场景哭的还惨。方慎以为我在哭那些唯美的画面。我自己却知道,我哭的是我和王子兮像剧中人一样的无法结果。我很爱代入剧中人物的去想,我若是那个孙橘希,必然不管不顾的跟吴俊河一起老去。可老去的,只是那些支离破碎的爱情,和战争。留下的,只有那些一见钟情的喜欢,那些无法说出口的爱,那些不得已继续的新生活,和那条潺潺的河,河上盈盈闪着光的,萤火虫。 高中毕业旅行的时候,我们来到一个小山村,天上有很久没见过的银河,地上有潺潺的流水和竹林。晚上从山上回来的时候,方慎突然不见了。我搞不懂前一秒钟还在搀扶我走山路的人,怎么就能消失个干净。我们一行人吓得大叫,四散开来寻找,不停呼喊他的名字。 我全身害怕的发抖,每一寸肌肤都在担心他在黑漆漆的山上出现什么意外。我抖着一颗心默默的不出声的呼唤“方慎你不是号称自己跟我有心电感应吗?那你现在感应的到我有多担心你,多害怕吗?” “方慎你在哪儿?” “风神你在哪儿?” “你在哪儿?” 此起彼伏的叫声响彻山谷。终于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们眼前,我又惊又气,手脚并用冲到他的身边,质问他“你吓死我了!到底去哪儿了?” 同学们都一起围上来,担心的问着“你去哪儿了?你去哪儿了?” 方慎举起拢在一起的双手,“程程,你看我给你抓到了什么?” 我们凑上前去,方慎的手心闪烁着几点微光,脆弱的一如摇曳的烛火,也顽强的一如黎明前的北极星。那是我最爱的萤火虫,长大后再也没见过的萤火虫。 方慎白着一张脸,本来想要讨赏的心情,被我们一通喊叫给吓了回去。他像一个做错事的大孩子,张着无辜的眼,不知道大人们为什么那么生气。他的眼睛分明在说,我明明就只是去给我喜欢的女生,去寻找她喜欢的萤火虫而已啊? 那一刻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男生。单纯的,不染一丝尘埃。 我因为爱上一个男生,喜欢上萤火虫。却因为这个萤火虫,爱上另一个男生。 纠葛环绕的缘分,谁说不是错? 打开qq,王子兮的头像跳跃起来。方慎的头像也一如既往的灰着,就像我心里的浓雾。王子兮也吹不散的浓雾。 王子兮说:“小雅,你怎么好几天了心情还是不好?到底怎么了?” 我说:“没有啊,好的很啊。”我很奇怪为什么用打字的方式,还能让王子兮看出我的心情不好来。见了面听了声音能心灵相通,连文字都可以吗?难道他真是在我心里装了一个追踪器?还是我的恹恹,表露的太过明显? 这么多天来,他每天都在重复问着我这句话:“小雅你到底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我也很想知道自己怎么了。 我猜,我只是在适应失去了皮肉的日子,需要一段时间来长出新的肌肤,坚硬的像完美的结痂。就像方慎很爱的歌词“灰烬里被彻底消化,我以后从无牵挂,什么都不怕。”我总要先被烧成灰,燃成尘,才能重新开出庭院里的花,什么都不怕呀。 只是我不知道,结出一层厚厚的痂,需要多长多久的时间。 王子兮说:“小雅,你这么不开心,是因为我吗?” 我说:“不是的,你不要多心。” 他说:“你希望我不再找你吗?” 我说:“不是的,你不要多心。” 他又说:“是你的男朋友他,给了你什么压力吗?”他从来不在我面前提男朋友三个字的,忍了这么多天没问出来的话,终于问了出来。王子兮原来,也有被逼急的时候。 我一愣,话语自然而然的流出来:“我已经,没有男朋友了。” 王子兮那头,没有回话。 我一直没有想好该在什么时间告诉王子兮这件事。跟方慎分手,起因的确是他,却不能说是为了他。所以这分手之后的结果,我也没打算要立刻向他汇报,欢欣鼓舞的说“我为了你分手了,你赶紧跟我在一起!”,这么没脸没皮的话,想想都觉得可怕。话说回来,他又不是我的谁,我也从来不是,他的谁。 这段时间心情糟糕到一个姐姐,连吃饭睡觉都没有办法好好进行,更别说整理心情,切断思念斩碎回忆,考虑以后要怎么处理和王子兮的关系了。小律和朋友们有的劝有的骂,有的言传身教,有的将心比心。可我低迷的样子,一点也没法改变。 我也从没有想到在我面前绝口不提“男朋友”的王子兮,竟然会问我这样的问题。于是,在这样混乱的时候告诉他这样的消息,我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我也不知道我会有什么反应。 结果他说:“哦。” 简单的一个单音字,像纯纯的一滴硫酸,滴在气球上,“啪”的一下,破个稀碎。气球里面跑出来浓浓的忧伤气息,将我整个笼罩,包裹的不透进一丝光线。我难过的,纠结的,晦涩的这全部的理由,他就这样简单的说了一句“哦”! 是我听错了吗?明明说好不抱希望的,可我还是失望到,开始怀疑王子兮到底是不是喜欢我,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原来我心底,竟然是有期待的吗?我又在期待什么呢? 就算不是喜欢的关系,作为朋友听说分手的消息,不是起码也应该问一下是为了什么吗?何况我们曾经那么的朝夕相对,难道不该问问,这个分手,是不是因为他?不用问问我,需不需要他做些补救的工作吗?比如,我丧失了保护的皮肤,剩下的模糊血肉会不会疼?他是不是可以来充当我的皮肤? 可他淡淡的说“哦。”好像这一切跟他没有关系,只是听一个陌生人的絮絮叨叨,听完了,转过头,就忘了,忘的一干二净。 也许就连我这个人,这些事,他也可以简单的转过头,就忘了吧。 因为这一句简单的答话,如此灰色的猜度王子兮的内心。我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偏激了。即使他的心是假的人是假的,然而,我们无话不谈的同窗岁月不可能是假的,我们重逢流泪的拥抱不可能是假的,他说他会梦到我,我知道那种不受控制的不由自主,也不是假的。 他曾经真真实实的站在我面前,修长的指尖,划过我的耳鬓,把一朵我爱的花儿,簪在我的发梢。他的人,不是假的。他的心,也不会是假的。 也许,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吧。在破坏幸福的道德感,和喜爱一个人的无力感之间挣扎、徘徊。如果换做是我听到这样一句话,应该也会思绪混乱到瞠目结舌的。他的无法言语,不正证明了他是爱我的吗? 我这样努力的帮他想理由解释,还真是爱的卑微到,有点可悲。可这样想通了道理,自己的心也跟着好过了很多。这样的理由,就让我相信他是真的吧。 王子兮说:“那你现在一个人,谁陪你呢?你不是,一向最怕没人陪吗?” 我说:“小律啊,龙樱啊,很多好朋友在我身边啊。” 王子兮说:“那我来陪你好了。” 这句话很有点硬来的架势。若我说的是一句“没人陪。”他回我这么一句到是显得合情合理。可我说有很多人陪,他还非把自己算上,可不就是,司马昭之心吗? 为一句“哦“伤了心,又为一颗司马昭的心重新开怀。我果然是个容易满足的人。王子兮果然是,思绪混乱才说出这么一句混账话的。 第四十六章:努力幸福??? 我本以为王子兮所谓的陪我,只是说说而已。毕竟他身在大洋彼岸,整整12个小时的时差。很有那么一点白天黑夜飞鸟与鱼的交错距离感。害我在跟他聊天时动不动就会唱起那英的《白天不懂夜的黑》。 可是他竟二话不说就过起中国时间,顺着我的作息,整晚整晚不睡觉的陪我说话。我问他会不会很困要不要去睡觉,他笑笑说自己天生的完美帅脸就是怎么熬夜也不会有黑眼圈,好像谁不知道他自恋自信的拽样似得。 可是他再也没有提过“男朋友”这三个字,也没有再追问我心情现在怎样了,还会不会难过的哭泣。我们的话题,无聊又琐碎,总是他说的多,我说的少。 我还记得初中的时候,他不爱讲话的性子,连对我也没有太多例外。总是我在他耳边絮叨今天又吃了什么饭,晚上又看了什么电视。他冷不丁回我一嘴,就能把我气的够呛。现在他跟我讲笑话,讲电影,讲美国留学生的逗逼事儿。我真怀疑电脑对面的人其实是一个无聊又强大的黑客,闲来无事逗小姑娘聊天玩儿的。 他能这样陪我,我真的很高兴。 只是这么一来,就让我有了名正言顺期待的理由。小律曾经斩钉截铁的说,王子兮之所以没有表白,绝对不是他不喜欢我,或者是他不想和我在一起,而是因为他不愿意破坏我的幸福。可是现在,我原来的幸福已经没有了,他,还不开口吗? 这下连小律也找不到很好的理由,来面对这一天又一天的流逝。王子兮日复一日的跟我说些无关痛痒的话,可从来没有问过我一句“我们在一起好吗?” 可能是从重逢王子兮的那一刻起,我心底很深很深的地方,就藏着有一个隐隐的担忧。像一朵浮尘,一捧细沙。雨和雪缓缓包裹了它,慢慢长大。我从前不愿意去面对,总找理由掩盖。现在它已经滚成一颗巨大的雪球,压向我的五脏六腑。 我开始无法忽视。 王子兮他是不是,从来没有想过要跟继续走下去? 我们回忆了那许多过往,分享着这许多的梦。他是喜欢我的,我知道。可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吗?我之前没有想过别的可能。 我的王子兮和我很像,他一直是一个理智的人。我在爱情中的智商为零,也许并不能影响他的判断。爱的比较深的那个,一向比较吃亏。可是连我这种智商的人都能想到的问题,他又怎么会,想不到呢? 我们俩的中间,隔着一个中国一个美国的距离,隔着他父母对他扎根在国外的期盼,隔着梦里梦外,美化了的柔和了的我,和他。 我还记得小时候跟着爸爸见过王子兮的父母许多次。那是一对望子成龙到溢于言表的父母,殷切的把儿子送去国外,希望得到一个更加不同的未来。要是让他们知道王子兮因为一个女孩子要回国,怕是把他的腿打断也要逼他留在国外的吧。 我的梦里,王子兮一直是初中那个白衣少年的模样,从未改变。重逢的时候我发现,他变得开朗了,爱说话了,不一样了。在他的眼中,梦里梦外的我,怕也是一样的变化巨大吧?虽然我还是深深爱着这个变化之后的他,可是他呢,爱的只是梦中的我吗? 我们的梦境那样美好,固执的把彼此拽进现实,真的好吗? 这个滚大了的雪球,是不是也滚在王子兮的心里,揉搓他的心脏,让他没办法说出那句话?还是他也和交战的另一个我一样,觉得美好的回忆,交错的遗憾,反而是最好的结局? 一个月过去了,王子兮没有说爱我。两个月过去了,王子兮没有说爱我。我们像朋友一样的谈天说地,像朋友一样的交换心情。 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做不成情人,朋友也好。王子兮导演的故事,是这样演的吗? 他想要的解决,原来竟是这样的! 为了搬家置办装修家具,忙的时间颠倒,黑白不分。看家具的时候我只会在乎床垫是不是够软,沙发是不是够舒服,不会去想王子兮,也不会去想方慎。第一次觉得,我妈把搬家选在这个当口儿,还真是对女儿挺不错的。 快一个季度过去,王子兮还是像好朋友一样跟我聊天说闲话,嘴紧的不提到一丁点儿“在一起”之类的话。我习惯了不去期待他的表白,也像个不分性别的好朋友一样,跟他抱怨学校里的饭难吃,听他讲美国人民是如何水深火热的生活在工资高而物价水平极低的万恶资本主义国家。 跟王子兮做好朋友,就像我们一直以来的那样。不去想以后的事情,不去想什么天长地久的承诺,这样的关系,其实挺好。 我不再想起方慎就一阵一阵的难受了,心里的痛,变成隐隐的、钝钝的,不那么尖锐和明显。他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我的思念,留在回忆里最美的那些温柔,也慢慢的,模糊了。 就当我以为一切就要沿着这样的轨迹进行下去的时候,我才发现,所谓命运,从来不给你喘息的机会。 新房子的装修已经进入尾声,我被迫每天奔波于各种家具城建材市场。有时跟我妈一起,有时自己一个人。我妈的想法是元旦搬进去,正好新年新气象。我其实宁愿她除夕之前就搬进去,因为除夕节的种种回忆,在我这儿是很难过去的一个坎儿。 我是一个很形式主义的人,大节小节中国节外国节,一般都是逮着什么节过什么节。方慎是一个比我还形式主义的变态。除了这些法定的节日,还要加上各种纪念日乱七八糟,这就导致我们俩几乎每个月都要过一个神马节,庆祝工作做个没完。 在所有这些节日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12月31号这天,除夕。比情人节七夕过年还要喜欢,可能是小时候被美国电影的影响很深,但凡绚烂的场景,就要数纽约时代广场除夕夜的倒数了。人头涌动的偌大广场里面,情侣们手牵手共同期盼下一年的到来。然后钟声敲响的一刻,烟花绽放。他们拥吻,用一个绵长的拥抱,跨过两个年头。这个人,他陪你走完这一年,也陪你迎来下一年。这可真是,浪漫极了。 和方慎在一起后的每个除夕夜,我们虽然没有办法去到时代广场,但是我们总会跟着电视里的大屏幕一起倒数10个数字。然后拉响手中的礼炮,互相道一声“新年快乐!”。牵起对方的手,我们许愿每一年的今天,都要一起度过。 我们约好以后一定要存钱坐飞机去纽约倒数,只是这个约定,和消散的钟声一样,找不到了。 今年的除夕夜,没有人陪我了。原来这种幸福,比烟花还要短暂,原来这种寂寞,比黑夜还要漫长。 我一个人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窗帘,站在公车站等车的时候,心里想的,正是这件事情。因为想的太入神太伤感,所以一辆熟悉的摩托车停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在悲情万分的低着头,控制着让眼泪别在大庭广众的地方掉下来。 抬起头的那一刹那,我望进一双刺目的眼,那滴忍了又忍的眼泪,终究不争气的滴落下来。 我应该说“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吗?对这熟悉的陌生人,我曾经的风神,曾经的,我的方慎。 可是方慎没有给我纠结的时间,也没有给我先开口的权利,他一把抢过我手里的袋子,气急败坏的语气:“你怎么一个人提那么多东西!”我被他质问的一愣一愣,搞不清楚自己应该怎么反应。应该由他拿去我的东西,由着他像几个月前一样的帮我承担所有重量,还是应该守好陌生人的本分,安静把东西拿回来,然后各走各路? 我眼睁睁看着方慎从后备箱里拿出我原来的头盔,不能言语原来竟是这样的无助。他把头盔递到我面前,皱着眉,黑着眼,语气却还是记忆里的温柔,“上来吧,我送你!”我只能接下头盔,中了魔咒一般的上车,坐好。下意识习惯性的抱上他的腰,又突然觉得这样的姿势很不妥,于是扭扭捏捏换了个手扶座椅的姿势。 前面的方慎没有去纠正我的坐姿,只是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坐好了!出发了!”就像几个月前的样子。丝毫没有改变。 爱喝酒的人常常会有喝到很醉很醉的时候。被酒精麻痹的神经,可以不受控制的做出很多平日里做不出来的奇异举动。最妙的是,一觉醒来的第二天清晨,他们往往一点也记不起前一天做过什么样的事情。我们称之为断片,学名是,酒后失忆。 我不会喝酒,所以从来没有体验过所谓酒后失忆,是个什么样子。可是看我爸每次傻乎乎不知道自己昨天怎么回家的样子,我都觉得有点夸大。再怎么失忆,也不可能不记得回家的路吧。可是现在,我坐下家里楼下的长椅上,却怎么想也想不来,我是怎么回到自己家的来着?方慎又是怎么会坐在了我身边来着?我跟这个人,是分手还是没分手来着? 方慎看着我不说话,我却不敢去看方慎的脸,就像我一路再也没敢抱上他的腰。本来习惯到骨髓里的动作,熟悉到白血球里的人,一下子变得不知如何应对。 这手分的,真够窝囊的。 不过人家大老远的送我回来,我一句谢谢也没说,显得好像不太礼貌。于是我思前想后,嘟哝了一句:“谢谢你。” 方慎又叹气,他现在怎么那么爱叹气。他说:“你跟我,什么时候开始要说谢谢了?” 我说:“我是真心的,真的谢谢你。” 他说:“谢我什么?是谢我送你回家?还是谢我没有纠缠你?” 我哽在原地无法回答。原来方慎,也有说出这咄咄逼人话语的一天。我看向他的脸,他瘦了,头发长了,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胡子拉碴,但是身上颓然的感觉,让人揪心的疼。一刀割过脖子,只不过就是一瞬间的痛,过去了就过去了,可是这种疼痛,酸涩的让人没有办法忍受。一边叫着我好痛好痛,可这痛,却不会放过我的愈演愈烈。 我状似无意的扭转话题,说,“你怎么会在在那里出现?也太巧了吧!” 方慎说:“是很巧,巧到我以为是自己做梦没有醒,眼睛花的厉害。我本来在犹豫要不要停车,因为我想你应该不愿意见到我。可是我看你提着那么多东西,真的不放心让你自己一个人那回家啊。” 我说:“我怎么会不想见到你?是你一直在躲着我吧。而且我哪有那么娇气,一个人回家又怎么了?” 方慎说:“我以前,从不让你一个人回家的。”他叹了一口气,扭过头,“不过算了,现在已经轮不到我来说让不让的话了。可是你想见我吗?为什么?” 为什么呢?我也想问自己这个问题,也许是因为我放不下这段感情,也许是因为放不下这个人。想知道他过的好不好,想知道他没有我的日子,是不是还能照样的过。我终于问出这几个月心里一直想问的话,“你过的好吗?” 旧情人见面的开场白,无趣乏味的紧。 方慎说:“我过的好不好不重要,关键是,为什么你看起来过的不好呢?你现在不是应该很幸福吗?” 我说:“我其实挺好的,没你说的那么惨。” 方慎说:“那你刚刚为什么一个人在哭?你梦里那个人呢?你不是说他回来了吗?可是他为什么让你一个人哭?他在哪儿?他现在在哪儿?“ 我偏过头没有回答他的话,我说:“我真的很好,你呢?你好吗?” 方慎不依不饶,“你不肯告诉我原因,是怕我去找他吗?放心吧,我知道自己现在没有资格做任何事情了。我想要的,不过是看到你幸福罢了。” 我说:“那你呢?你幸福吗?”话一出口,我恨不能咬断自己舌头。 方慎看着我,“你说呢?” 我真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心里那个已经变钝了的痛楚,好像瞬间被磨的锋利,再次割伤我的皮肉。这样和方慎面对面的一天,我从没有料到。 我说:“方慎,你告诉我,要怎么样你才能过的好。不要再见到我,或者你打我骂我。” 方慎低着头,“我过的好不好,对你来说重要吗?你还在乎吗?” 我说:“当然很重要,我当然很在乎。” 方慎说:“那你就努力让自己幸福吧,你幸福了,我就能过的很好。” 我无言以对。 第四十七章: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我知道自己抓着方慎不放的样子看起来非常可笑。他的不幸是我造成的,我还要逼着人家变得幸福,来让自己自私的心得到安生。可就像婷婷还是慕容律说的一样,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呀! 我想的,真的是要他过的比我幸福吗?还是任性的抓着他,陪着我,一如过去的那样? 方慎离开的时候叮嘱我不能再一个人去买这么重的东西,如果王子兮没时间陪我,可以打给他,他随叫随到。有什么不开心的,不快乐的事,也都可以打给他,他一直都在。 过去的几年里,为了我,他的确是随时都能出现的。只是现在,我失去要求他的身份,他竟还为我保留这样的权利。我说要去追求我的梦境,他竟然还要让我努力幸福。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的承诺,滥用他的承诺,我只知道,爱情它真的是一个折磨人的东西。 而我竟然还真的在晚上被王子兮的噩梦惊醒的时候,发短信给方慎。 我对方慎,一直是任性的很残忍。 我说:“方慎,你当年喜欢我的时候,痛苦吗?” 方慎说:“喜欢你,是很甜蜜的。痛苦的,只是得不到回应的时候,只是追求你的过程。” 我说:“有多痛苦?那么痛苦为什么还要继续呢?” 方慎说:“因为喜欢你不是我能控制的事情。不继续会更痛苦啊。” 我说:“所以你后悔吗?后悔喜欢过我?” 方慎说:“喜欢上你是我一辈子最幸运的事情。我不会后悔,永远都不会。” 我说:“方慎,你恨我吗?” 方慎说:“我爱你。” 这一次偶然的见面,让我开始放任自己对方慎的自私,和伤害。我觉得既然老天爷安排我们再次相见,那一定是有祂的原因。想他的时候,我就发短信给他,想王子兮的时候,我也发短信给他。我把他当作一个垃圾桶,一股脑倾诉我的痛苦我的无助。小律说:“你这样做太过分了,对方慎太残忍了。” 这些日子我把自己搞的很疯狂。王子兮不冷不热的对我,方慎又一心一意的爱我。他们两个把我搞的很疯狂。 我双眼发红在崩溃边缘回答小律,“这世界上本就是谁对谁都很残忍的。难道王子兮对我就不残忍吗?难道方慎对我就不残忍吗?” 小律见我这个样子,只好说:“你开心就好,开心就好。可是你这样,真的开心吗?” 我说:“我很开心,超级开心。” 小律拍拍我,“你开心就好,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圣诞节的时候,小律冒着裴然跟她分手的威胁,硬生生把我带去他们的约会。她知道的,我在这种节日的时候,最怕寂寞。其实我也不想去当个讨人厌的电灯泡,但是我真的好怕一个人待着,好怕好怕。宁愿眼睁睁看一对对情侣在我面前你侬我侬的互订誓言,也要跟着他俩一起去吃饭。 我点了一杯很淡很淡的鸡尾酒,冒着过敏猝死的危险,喝了两口,反正过节嘛,就让自己放纵一把,放松一把。酒精开始蒸腾的时候,脑筋变得更加活跃,没有那么多思前想后的顾虑,一切随心所欲的,让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轻松。 我打电话给王子兮,他在那头睡眼朦胧的问我是怎么了。我突然有点心虚,不知道要打给他说什么。他拍了拍自己脑袋把自己弄清醒,一边说电话费很贵,他马上起床和我聊qq,叫我别再喝酒了。我哭闹着说我没喝酒,你也不用上qq,我不想跟你说话了,然后挂掉电话。 喝醉了竟然可以挂王子兮的电话,我真是太爱酒精这个东西了。 然后我继续疯婆子一样眼泪鼻涕的打给方慎,方慎接起电话,也是那个蹙眉的调调,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对方慎我倒是挺有骨气的,大声的质问他为什么不给我送圣诞礼物。方慎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要我送你圣诞礼物。你想要的话,我现在送过去给你。” 我哭着大喊:“为什么不送?他们都有礼物,就我没有!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你骗人,你们都是大骗子!” 方慎说:“程程你怎么喝酒了呢?你会过敏的啊!王子兮呢?” 我说:“王子兮?他在美国啊,干嘛问他啊?你也喜欢他啊?” 方慎说:“什么?他在美国?你们没有在一起吗?” 我说:“没有啊,他没说要跟我在一起,就回美国了。你们都是大骗子!” 方慎说:“我终于明白了。你为什么会问我那些话,你为什么看起来那么不开心。” 我说:“你明白个屁!你什么都不明白!你们就是骗子,口口声声说对我好,其实都不爱我,没人爱我。” 方慎说:“你在哪里我过去找你?” 我糊里糊涂问他:“你干嘛过来找我?” 方慎说:“过去给你送礼物啊!” 我一听礼物立马开心了,说:“好啊你赶快把礼物送过来,我要很大份很大份的礼物哦!” 方慎说:“好!你乖乖的,我马上过来拉!” 方慎来到学校的时候小律和裴然正驮着不省人事发酒疯胡闹的我往宿舍走。我想裴然应该是杀我的心都有了,因为我破坏了他们原本浪漫的约会,他的小律为我愁的一直掉泪。我还在餐厅各种发疯让他们丢尽了脸。见到方慎,两个人明显像见到救兵一样。当下也不管什么残忍不残忍的,道德不道德,直接把我丢给方慎,“交给你了啊,好好照顾她。”然后飞奔而逃。 挑朋友有的时候,真是挺重要的。 方慎扶着我,眉眼里说不尽的忧愁,“程程,我们去医院吧!” 我摇摇头:“我不去,我没喝酒!” 方慎说:“你看你脸红成这样,接下来就该浑身肿说不出话了,走吧,我们去医院。” 我不肯去。方慎哄我:“你不去,就没有礼物哦?” 我说:“咦?有礼物吗?” 方慎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里面放着一条链子,链坠是一个苹果模样的紫水晶,闪闪发光很可爱。我的幸运石就是紫水晶,苹果又是我最最喜欢的水果。对这个链坠,我真是爱的不得了,眉开眼笑的拍拍他的头,“还是你乖!给我戴上!” 方慎收起盒子,“走吧,去到医院就给你戴上。” 我被项链馋的,立马乖乖去了医院。 医生一边给我打针一边数落方慎,说我这种体质过敏太严重,家里人要看住了,不能沾酒。喝了酒容易有生命危险,方慎在一般点头哈腰说是的医生,我知道了医生,对不起医生。我这边兀自发着疯说我没喝酒没喝酒。 这酒精,真害人啊。 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方慎趴在我床边正睡着,我眼睛肿成一条缝隙看不太清。动了一下,方慎就醒了,说,“醒了?难受吗?” 我点点头,眼睛看不清就算了,喉咙也肿的难受,话都说不出来。方慎揉揉眼睛把我扶起来,递上一杯水。 我喝了水,嗓子好了一点,连忙问他:“你怎么在这儿?” 方慎说:“你叫我过来的呀!” 我吓得不轻,“哈?我吗?” 方慎笑了,“是啊,你啊!昨天有个小醉猫打给我,要我给她送礼物,我就过来拉。” 我说:“什么?我喝酒啦?难怪那么头痛眼睛也睁不开。可是我怎么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方慎俯身过来给我盖上杯子,按摩太阳穴,“眼睛痛就别睁开,头痛就别想了。闭上眼睛再睡一会儿吧,我陪着你。” 不知道是因为我躺在床上还是什么缘故,我怎么觉得这一幕应该发生在几个月前,而不是现在呢?难道是我做梦跟方慎说的分手吗?还是方慎犯了失忆症? 但我昨天到底是怎么叫的他过来,有没有跟他说什么要命的话?酒后失忆这件事情,真是要命啊! 恍然像回到了高三的那段时光。 那一年的毕业聚餐,俗称散伙饭,同学们死活不信我喝酒过敏的理由,觉得这是我一个托辞。方慎跑过来挡驾,被迫喝了好些酒。大家玩的太high,直说我一口都不喝太伤同学多年感情,要我起码喝一杯表示态度。 我爸是一个酒量极深的变态,听我妈说,小时候爸爸曾经想过培养我,可是拿筷子沾了一滴酒给我之后,我就倒地不起,全身肿起来。之后,再也不敢试了。我长大以后,我妈常常叮嘱我千万不要喝酒,因为我会过敏,会死。 可现在那么多人盛情难却,我也真的没有试过自己喝几口到底会怎么样。说不定,长大了抗酒性就强了呢?说不定,我现在遗传基因变成我爸的了呢?我看了方慎一眼,想说有他在我也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就是过敏嘛,还能有什么。然后一杯酒,一仰头,咕嘟咕嘟就下了肚。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我心说自己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天还是黑的。摸索到床边有个人,我抓抓他,说能不能开灯啊,我好渴。 方慎慌了,“大白天的开什么灯呀,你怎么了呀?” 我也慌了,难道喝酒喝到失明了吗?我吓的一瞬间打了个激灵,努力睁大了眼睛,果然,还是能看见的,只是视线嘛,很有一点狭窄。当下就放了心。 突然想起有些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么狭窄的视线,我的眼睛现在得长成什么样子?赶快问方慎要了一面镜子。 一照,我就哭了。镜子里那个人丑的,就像《东邪西毒》里面中了毒的梁朝伟,眼睛是肿的,脸是肿的,嘴是肿的。丑到连小孩子见到都要吓哭的。 我哭着赶方慎:“你走开,不要看我。” 方慎抓开我的手:“怎么哭了呢?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呀?” 我说:“我好丑啊!好丑啊!” 方慎笑了:“怎么会丑呢,再丑我也喜欢你啊。” 我抬了眼看他:“真的吗?这么丑你还喜欢我?” 方慎捧着我一张不像人型的脸,“真的!你怎么样我都爱你!” 那时我们刚刚在一起没几天,他竟然没被我的丑样子吓跑,可见他是真心喜欢我。我心里高兴的不知怎么才好。之前一直以为方慎喜欢我,是被我无边的美貌所倾倒,还在纳闷我如果真像他说的,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怎么之前那么久的时间也没几个人长眼。现在才知道原来不长眼的是我自己,方慎他从来也不是因为我的长相喜欢上我的。 那他到底看上我什么了?难道真如小律所说的,是上辈子欠了我的,孽缘吗? 除了这个解释,还真找不到完美的理由了。 第四十八章:想放弃了 回忆扯到眼前变得很模糊。现在忙里忙外倒水给我吃药的这个方慎,比高三的时候更高了,也瘦了。这么多年来他在我的身边,我总是觉得他一点变化也没有。原来他其实却偷偷在变化着,背着我,一直在变化着,只是我从来没有发现而已。唯有他对我好,好像从来没有变过。还是暖暖看着我的眼神,柔柔的嗓音腔调,宛若至宝的心疼我。我真的好心疼他的心疼。 我说:“方慎,我已经不难受了,你别忙活,陪我坐坐好吗?”方慎点点头,坐在我身边。 我拿着脖子上的水晶苹果问方慎:“这个项链是哪来的呀?我记得昨天没有这个啊。” 方慎说:“这是我送你的圣诞礼物。” 我说:“昨天我喝多了叫你过来,你顺便去买的吗?” 方慎说:“这是我早就买好了要送你的啊,可是我想你应该不会要的,所以就没送。听到你打电话来跟我要礼物,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你别对我太好行吗?”我说,“这样我会恨我自己!” 方慎说:“我可以为了你做一切事情,包括消失包括跟你断绝联系。可是你让我见到你这么痛苦的样子,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你该怎么办,我连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方慎说:“你就真的,那么爱他吗?” 我说:“怎么会扯到他?我们不是在说你的问题吗?” 方慎说:“我的问题,就是你真的那么爱他吗?” 我点点头,也许此刻说出这个肯定的答案,方慎就真的,再也不会出现在我面前了吧。我说:“是的。” 方慎说:“那你去追他吧,去追求你爱的。我来当你的后盾。” 我傻掉,“你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你难道不难过吗?不恨我吗?” 方慎说:“就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明白爱一个人的痛苦。我希望你不要像我一样,我们两个人中间,让你一个人幸福,就够了。”他擦掉我的眼泪,悠悠的说,“这条路是很苦的。现在回想起高三那些日子,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现在你要选择这条路,我能做的,也就只有给你祝福和力量了。” 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为什么你不劝我放弃呢?你难道不想我回到你身边吗?” 方慎说:“我当然想你回到我身边,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做梦都在想。你以前跟我说做梦梦到他,我现在才真正理解你的感受。” 他给我递上一杯水,接着说,“我曾经以为,这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所以也没有人能比我更让你幸福。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不管我多么努力,也始终不及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我才明白,只有他,才能让你真正幸福。可是现在我知道,我还是能给你一些幸福的,比如你跟我分手的时候,我不去纠缠你,比如你受了伤,我来安慰你。我觉得你还是需要我的,所以我会在。直到有一天你完完全全不再需要我,那我才会真正放手。” 我哭着没办法说话,肿起来的眼睛好痛。我觉得自己现在的模样比高三的时候更丑。 方慎说:“所以你就放心的去吧,我会陪着你,直到你不需要我的那一天。” 我拼命摇头,方慎说:“你就让我陪着你吧,也算是我提的分手要求咯。你不是说过,如果哪一天我们谁提出来分手,另一个就可以有提出一个要求的权利吗?提分手的人必须无条件做到啊。你说的话,都忘了吗?” 我说的话都没忘,我只是忘了,当初为什么明知道有王子兮的存在还要跟方慎在一起。也忘了后来是怎么狠下的心离开他。忘了他是怎么彻夜不眠的照顾我,忘了他有多爱我。 我真的好想忘了这一切。 打开手机看到好几条王子兮的短信。大意是觉得我不对劲,可是又联系不上,请我看到短信尽快给他一个回复,他等我。 他又在等我了。我何德何能,让两个人为我等待,因为我的喜悲牵动神经。 只是,为我着急的方慎,可以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可为我着急的王子兮,再急也只能在遥远的一头无奈的发短信。 我回了他一个短信,说我没事,只是生病了,等好了联系他。他马上回了我一条,怎么了,什么病?严重吗?我说不严重的,先休息了。好了以后会联系的。他也只能说了一句好吧那你好好休息。 第一次感到,12个小时的时差,1.2万公里的距离,原来不止是一个电话,一个短信,一个qq留言就能跨过的。 这么远,这么远。 大学的室友里面,有一个和小律不相上下的绝世美女,叫魏梓萱。作为全宿舍唯一一个男友在外地的人,她一直都是我见过最寂寞的拍拖人士,没有之一。 她的男朋友在清华读书,由此可见是个超级学霸,可怕的是长得还很帅,据说是子轩高中时期当之无愧的校草。有点高阶版王子兮的意思。放假的时候我见过他两次,果然是醉人心脾的日系美男,连笑起来都能把空气变的甜滋滋。虽然在我眼中他的长相跟王子兮还是没的比,甚至跟方慎比也差了一点,但毕竟人家是保送清华的高智商学霸,单凭这一点就可以秒杀方慎之流,给帅哥的帽子添上闪闪光辉。于是在高中,他过五关斩六将拿下校花萱萱。被公认是那一届的金童玉女,经典的俊男美女,天造地设。 萱萱的这个帅哥学霸男朋友千好万好,唯一不好的就是善妒。但凡萱萱跟雄性物体说了几句话,管你是老师还是学生,管你是苍蝇还是蚊子,帅哥都是要卯起劲儿来较一个真伪的。24小时不定时的电话短信查勤,不马上回复那必然就是一通争执。解释通了还要有保证书,保证之余还要有见证人。萱萱为这事没少跟他吵架。我们都暗暗说这种学霸优质帅哥,果然也有神经有毛病的一面。人嘛,总不会让你太完美的。 可他发脾气的当口不可理喻,时过境迁之后又低着头各种认罪,悔不当初的模样。萱萱拿他很是没辙。也只好因为这个不成熟的特点,也号称是为爱而生出的表现,过着一个异常寂寞的大学生活。甚至比没有男朋友的人,还要寂寞。没有男朋友的女生们,有各种被追求的可能,发展的可能。就算不为了男女之情,纯纯的同学朋友之间,也常常一帮男生女生的出去吃饭,出去玩。可是萱萱,从来只有一个人待着的份儿。她最多就只能跟我这种男朋友也没在身边的人同行,再没有其他娱乐。 我还好在周末可以见到方慎,能够有一个时间真实的感觉到男朋友的温暖。可是萱萱她从来都只有寒暑假的期待。 有一次她发烧很严重,我和小律裴然一起把她送去医院,她在我们面前掉下眼泪,说我真的坚持不下去,想放弃了。为什么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总是不在我身边。 我和小律都跟着哭了。 我当时觉得她很可怜,可是这样好的男朋友,要坚持下来应该也不算太难。现在我才懂得,距离有的时候,比时间还可怕。我可以几年不变的梦到王子兮,但是在我需要他的时候,他不能来到我的身边,打败我的,原来也是距离。 方慎说要一直陪在我身边,我知道自己现在最需要这样的温暖。可我也明白,有些人他可以做你的朋友,有些人不行,一辈子也不可能。 王子兮,和方慎,很不幸的都是后一类人。 我没办法接受王子兮要跟我发展去朋友方向的节奏,就像我没办法承受方慎自愿做朋友的态度。所以我现在的寂寞,比萱萱更甚。 我真的好想问问王子兮到底在想些什么,是不是真的不愿意跟我在一起,还是这一切都是我的自作多情。可是他跟我说着以前的种种,说他有多么想我,我的那些质问也说不出口,只能自己想想。想的头都痛了,心也灰了。 等他呼唤我的时候,我还是会屁颠屁颠的出现在电脑近旁,听他说那些无关痛痒的话。听得自己的头更痛,心更灰。 很难受很难受的时候,我会回复方慎的短信。他每天都会发短信来问我今天开心不开心,身体舒服不舒服。如果我心情好点,就会忍着不回他,想他放弃我。如果我心情不好,忍不住的就会跟他诉我的苦,希望他一直陪着我,一直不放手。 我说:“我真的好想放弃。” 方慎劝我:“你都没有开始努力,怎么就说要放弃呢?既然选了一条难走的路,起码要走上去才决定要不要继续啊!” 这个时候我也会被方慎弄的很头痛,搞不懂他到底会因为爱我变的多么的心理变态,还是他本来就是一个人格分裂的人。分裂到可以化身心理医生,去劝说自己喜欢的女生,追求别的男生。 我叉开话题,问他说:“除夕夜,你要怎么过?” 方慎说:“你想我怎么过?你要我陪你吗?” 我说:“我不用你陪,我自己挺好的。你跟朋友们去玩吧。那么多年都没跟朋友一起过了,今年正好聚聚。” 方慎说:“我倒是宁愿一辈子不和朋友过。” 我说:“求求你别这样,聊不下去了。” 方慎说:“哦好吧,你别难受。我去约朋友,你自己开心点。” 除夕夜到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自以为是的坚强,早就被方慎给宠的消失殆尽了。我需要人陪,少不了人陪,在节日的时候,更是难受的不能呼吸。就像海里的热带鱼,习惯了水族箱里的温度,就再也适应不了大海的波澜和拍打了。 重回大海的热带鱼,除了死,没有别的下场。 爸妈一起去新房子迎接新年。我说新房子太远,晚上玩回来不好回家,他们就放我一个人待在旧家,算是看家。 我给王子兮发了短信,跟他预祝新年快乐。他没有像往常一样马上回复,我等了好久好久,也没有回复。我记得昨天问他元旦要去哪里玩的时候,他神神秘秘叫我猜。我才懒得去猜他跟他那些外国朋友们的旅行计划,反正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可能此刻,他已经踏在旅行的路上,没空搭理我了。 我突然觉得心底压抑很久的情绪开始崩溃。 我是这么放下自尊放下自我的去爱王子兮,去接近王子兮。我为他放弃了方慎放弃了幸福和爱,得到的,却是他不温不火的回复。毫无进展的对谈。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结果? 我在电话边等他的回复,我明明跟他说过的,说我很爱除夕这个节日,说了好多好多次。说到我自己都觉得烦了,可是他,怎么却没记住呢? 我就快要变成一个怨天尤人的怨妇了。每天巴望着王子兮,爱着王子兮,也怨着王子兮。我和王子兮的故事,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天? 我真的好讨厌现在的自己。好讨厌这个让所有人都憎恨厌烦的自己。我得在王子兮开始讨厌我之前停止这一切。让故事停在三个月前分开的那个夜晚,该有多好。 去年的此刻我在做什么来着? 对了,我跟方慎去爬到山上去看烟花。那个山很高,最讨厌的是一个名叫“百步梯”的破楼梯,又长又陡让我苦不堪言。爬到山顶的时候我几乎快要累晕过去,老眼昏花几乎看不见烟花在哪儿。 我跟方慎说不如露宿在山顶好了。方慎说什么都没带哪能露宿山头啊。我跟他撒娇说自己实在累的不行了,走都走不动了。方慎往我前面一蹲,说,“上来吧,我背你。”我喜滋滋的爬了上去。 下山的路陡不陡我一点也没感受到。我只顾趴在方慎的背上昏昏沉沉泛着困。听着方慎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说你累吗?放我下来休息会儿吧!他说不累的,背你一点都不累。 几百级的楼梯走完了,接着走向下山的坡路,下山的路走完了,接着走向停车的地方。方慎就这么背着我从山顶走到摩托车旁,全程没让我的脚沾到一点泥土。 我说:“你这么背着我,我觉得好幸福。” 他说:“那我一直背着你,一辈子背着你,好不好?” 我说:“好!那我们以后每年都来这里看烟花,好不好?” 他说:“好!” 遥远的距离打败了我,短暂的时间也不愿意放过我。满眼的回忆一点也没有消逝,随着一个又一个熟悉的日子熟悉的场景,交错的出现,充斥我的全身。我拨通王子兮的电话,想跟他说我不能再这样跟他耗下去了。我需要一句承诺,一个名分。我不再去在乎什么谁先表白谁后表白的问题了,我只想告诉他,“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电话那头传来关机的声音。我突然全身无力,就像去年在山上的那样。 我想放弃了,我真的,走不动了。 只是那个让我撒娇的人,还在吗? 第四十九章:道别,是真的再也不见 12点钟声敲响的时候,我收到方慎的短信:“新年快乐宝贝,祝你幸福。”我正要回复,就看到方慎的电话,正在打来。 我接起电话正要开口,那头是一派欢闹的气氛。方慎很大声很热切的说:“新年快乐!”然后和身边的人一起,哈哈大笑。 我就像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世界上的一抹幽魂。阴暗的照不进一丝阳光。 方慎说:“我打电话来亲口跟你说声新年快乐。新的一年要幸福哦!” 我被这句话击中,在电话这边崩溃的泣不成声。 一阵脚步声,方慎那里的嘈杂声响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接下来是方慎担心的声音,急切的一连串问着,“程程你怎么了?宝贝你怎么了?你别哭啊,你倒是说话啊,到底怎么了?” 我上气不接下气用尽力气说出一句“我没事,新年快乐!”然后挂掉了电话。 就让我烂在泥里发臭发腥吧,反正这个世界,有我没我,都是一样的。 方慎的来电不停的响,我索性关掉手机拔掉电池。此刻我只想好好的哭,大声的哭,哭我失去的爱人,和我从没有得到的爱人。哭我原本人人称羡的生活,如今堕落到这副田地。 除夕夜啊,谁规定一定要是欢快的团员时节?我偏要一个人,哭他个昏天黑地,哭他个斗转星移。最好能来点酒,怎么家里就没有酒呢? 哦,楼下7-11应该还开着,去买一瓶啤酒好了,一醉方休才是过节的好气派不是?反正家离医院那么近,大不了直接去医院门口喝好了。这真是个不错的想法! 我以前总是觉得自己很美,每次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更是对自己要求严格,就连下楼买个早餐,也必然要穿戴整齐,头发梳好妆化好。我想要自己美美的,别人看到的都是美美的我,如果能巧遇个什么初恋之类的,就更好了。 那时在王子兮还住我隔壁的日子,每天出门都希望偶遇的心情,是雀跃和躁动。万一我们遇到呢?万一呢? 可现在没有这样的万一了。 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真是一个太正确不过的屁话了! 像现在这样哭哭啼啼穿着睡衣下楼买啤酒,真可谓人生第一次。虽然睡衣外面罩了个大衣,看起来还算是个出门的打扮,可是眼泪鼻涕止不住的流,头发也乱糟糟打着结。这副模样要是在医院门口喝酒闹事,怕会被当成流浪汉被警察抓起来关监狱吧。 也好!反正不是一个人,怎么都好! 还是算了,回家喝到死还比较直接! 步履蹒跚走进7-11,要了两罐啤酒准备往回走。玻璃门外面突然跑过一个熟悉的高大身影,跑的那么急,每一步都跨的那么大,像是恨不能坐上火箭。好在是除夕夜,马路上的车少人也少,不然他这么急的横穿马路,该有多危险。店员顺着我的眼光看过去,说“哇塞,跑这么快,抓贼咩!” 我想,我应该就是那个贼。 我看到那个身影似乎想要敲门,又担心打扰别人。他似乎想要打电话,却屡屡打不通。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急的满头大汗。 我慢慢走到他的身后,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那个,嗨,你找我?” 方慎转过头,一把搂住我:“你吓死我了!” 我被他勒的死紧,紧到眼泪也疼的往下掉。但我不知道疼的是身体,还是心。累积了很久的疲惫,我知道,我又要做一个自私的人了,这一次,让我自私的彻彻底底。 我把头抵在他胸口,回抱上他的后背,说:“方慎,我累了。” 方慎说:“累了,就回来吧,我一直都在这里等你的。” 我说:“好。” 我感到背上的手搂的更紧,有些什么液体掉落在我头顶。 我们都傻,我们都是不顾一切的飞蛾。既然如此,就让我们抱在一起扑向烛火吧。当我们的翅膀被燃烧成微尘,起码我们的触角,还连在一起。 这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实,好像疲累的旅者,终于找到了家。 我的方慎啊!我的家! 这一夜我睡的很死,也许是因为太多太多夜晚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安宁。醒来后是新的一年,我觉得这新的一年里有方慎陪我,很满足。 我终于知道方慎的重要,知道他在我心中的位子。潜移默化的习惯,其实不是说说那么简单。方慎说会耐心等我,给我时间好好忘记。我知道我其实没办法忘记。只是忘记与否,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好好守着重要的人,重要的事。是我新年,最大的愿望。 我能做到的,只是要好好告别王子兮,就当做剪断一片绚烂的虹霓,把他留在属于他的地方。梦境里出现不出现,就交给老天去安排吧。我不怪他这过去几个月里轻易撩拨的时光,又不收拾后果的离开。因为他给了我更多的美好,更多对过去的肯定。让我知道过去的事情不是我的幻想,也不是我的自作多情。 曾经有一个人,他跟我心有灵犀,他跟我两小无猜。我爱他的时候,他也爱我。这样,就够了。 把这段虹霓,想起来的时候,拿起来看一看,然后小心的放回去。就让他守在回忆里的位子吧。就像童年陪伴我们的胡迪和巴斯光年,我们的爱仍在,只是我们已经长大。他们也只好,被锁进尘封的箱子了。 电话响起,是王子兮的名字。这真是一个绝好的时候,让我跟他说再见。原来,不论过去多久,相隔多远,我们还是不用言语就能了解的子兮博雅。曾经的子兮博雅,终有要说再见的这一天。 我接起电话,语气比想象中还要平和,我说:“新年快乐啊王子兮。” 王子兮语气显得很高兴,:“小雅,新年快乐。” 我说:“你可以上一下qq吗?我有话要对你说。” 他说:“你下楼吧,我也有话要当面对你说。” 小时候,我有过一次不小心摸到电门的经历。当下浑身像穿过一层冰窟,又像跳进一捧火焰。不算很疼,却让人像走过一次地狱,不由自主的颤抖。只是那样的灾祸,也不如我此刻全身血液的凝固,那么凉,那么烈,那么的,要切断生命。 我缓缓扯开窗帘,楼下站着一个人,他身影修长,面露欣喜。他手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红的就像我的涌起泪水的眼睛,红的就像我不能跳动的心脏。 老天爷啊,你为何如此对我? 我清了清喉咙,稳了稳脚步,我说:“不了,我不下去了。” 王子兮说:“为什么?我有很重要的话要说。我不愿意在电话里说,才特地坐了12小时的飞机飞回来,当面跟你说。” 我说:“你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 王子兮说:“为什么?是因为我昨天没接你电话吗?你别生气,因为我昨天在飞机上,想要回来给你一个惊喜,我” 我说:“别说了,别说了。” 王子兮有些着急,“你怎么了?到底是为什么?” 我闭了眼,“因为,一切都晚了,我已经有方慎了。” 王子兮抬起头看着我,他原来一直知道我躲在窗帘后看着他,“这就是,你想对我说的话?” 我站在窗口,和他静静的对望,就像12岁那年我们第一次的见面。他摔倒在楼下的单车上,一身白衣昏头土脸,狼狈的,不堪的模样,刻在我的心上。我站在二楼的阳台上不能言语,被击中的震惊,一如现在。 岁月从我们之间流过,不曾停留。时光流出我的眼睛,划过王子兮的手指。一滴泪绽放在红色的花蕊里,亘久,恒远。 我说:“王子兮,再见。” 王子兮说:“再见,小雅。”转身,离开。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从此萧郎,是路人。 在漫长的不断出现的梦境里,我从没有预见过有一天会和王子兮重逢,更没有想过的是,和他道别。 干干净净的,永不相见。 许多年前的第一眼,那一年的一首歌,一直是我藏在角落里的最后一丝想念。王子兮的离开,哪怕是我以为他和蓝颖在一起的那些伤害,都没能让这份想念,有哪怕一点点的间断、损耗。我们那一句从未说出口的再见,太不情不愿,也太不清不楚。 也许真的是要有现在的狠绝,如我一般冷情冷性的,手起,刀落,才能把再见说的这样干脆。他从遥远的美国,搭乘12个小时的飞机刚刚落地。我不敢去想他是怎么一路期待的回到中国,马不停蹄的买上一把嫣红的玫瑰。我当然可以欺骗自己说他回来不是为了我,买的玫瑰也不是因为要跟我表白。可是我多么明白他有着跟我一样的执着。他总是说最重要的事情要有最完美的场合,我想我早就应该了解他迟迟不表白的原因,不过是为了要面对面的,来共度这个也许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然后在最重要的时刻里面,我把一根尖刺狠狠插入王子兮的心口。染红了那血色的玫瑰。也许他从来,就不应该喜欢我。 他看着我,说再见,我的心在这一刻被扯碎。我知道,我们永远不会再见了。我也知道,这样的狠利决绝,足够让王子兮从此告别我的梦境,在与我纠缠的漩涡中解脱了。而我,只能穷尽我的一生,去细细品味这种感觉。 如果我早就知道他会在今天回来,我会不会等他?会不会在除夕夜迫不及待的重回方慎的怀抱?这个答案也许永远只能在回忆里飘散开去。 如果在那些快乐的日子让我的唇意外的碰上他的,如果在那些单独对望的时刻让他的手抓住我的,如果他能听见我雷动的心跳,如果他能感受,我的心痛。 从来,就没有如果。 第五十章:平淡生活 生活回复平淡无波的模式,踏实,安稳。偶然梦醒的时候,我会恍惚以为过去几个月发生的,其实是一场虚幻。王子兮没有来,也没有走。我也一直就是方慎心里手里的宝贝,没有离开过。 但我知道那一切都是真的。就像湿过水的面巾纸,晒干了,却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平整。 我再也无从知道王子兮过的好不好,开心不开心,幸福不幸福。他的人生,从此与我无关了。是我自己推开的,也没什么好抱怨。 方慎变得有点疑神疑鬼,不像以前那样放心坦荡的由着我自己想干嘛就干嘛。我有时候会从他的笑容里看到一点疲惫,一丝勉强。也许他的心,从来不像我想象中的强大。为了支撑我的重量,点点削弱了自己的力量。他甚至连自己都没有发现,拥抱我的时候不像原来那么笃定。说爱我的时候,也不再那么自信。 我原以为,经过这一场分离,重聚后方能见到彼此更加坚定的心。想来,也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破镜没有重圆的道理,泼出去的水,逆天而为的收回,也只会收进原来不存在的污秽,毁了原本的清澈。 同样一厢情愿的,还有萱萱的帅哥学霸男友。这个人一直觉得自己把萱萱绑在裤腿上的行为是爱的表现,萱萱被他逼得发疯,他一点都不理解。可他却说理解我的所作所为,因为爱情本来就是极尽疯狂的事情。 果然能理解我的人,都只有这种心里阴暗面很广阔的变态啊。 有时候还挺想给大宝打个电话的,他这种从小就变态的人,应该更能理解我才对。 终于来到大四这一年,又一个毕业季的到来,是要告别学生生涯,踏入新的人生旅途的终极毕业季。方慎跟我商量,“我们一毕业就结婚吧。” 我点点头,轻轻忽略心里的一点不确定。毕业就结婚,曾经是我从小的愿望,如今就要成真,那一点迟疑,一点疑惑,就当作所有未婚女子共同的担忧吧。 婚姻之于我,是一个长久的承诺。家族里没有离婚的历史,我记得很爱瞎操心的自己,小时候经常抓着妈妈问,那万一以后喜欢上别人了怎么办?万一你不喜欢爸爸了怎么办? 我妈总是不耐烦的挥挥手,“完蛋!” 后来我慢慢理解了什么是喜欢,也理解了什么是被爱。我以为自己可以毫无疑虑的说“愿意”,话到嘴边,我却骗不过自己。 “可是,”我说,“我想要接着读研究生,你呢?” 方慎说:“哪有体尖读研究生的。” 我想想,也对,“你这个成绩,能大学毕业已经很谢天谢地了。” 方慎很受鄙视的瞪我一眼,“哪有你这么嫌弃自己男朋友的。” 我拍拍他头,像对小狗一样,“好啦对不起嘛,你乖,毕业了要好好工作供我读书哦。” 方慎笑笑,“好,赚的钱都给你,你别毕业了学陈世美把我踹了就好。” 我说:“哪有女陈世美的?电影里演的都是女的含辛茹苦供负心汉读书的桥段。男生供女生读书,那是铁定不会有问题的!” 方慎说:“那我们就等你毕业了,再结婚吧。” 我说:“好啊!”心里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我果然如愿的考上了研究生,方慎也找到一份稳当的工作,做起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再也找不到拖着不见家长的理由,丑媳妇见公婆的时候,很有点紧张。我不知道方慎当年是怎么能瞬间就讨到我妈的欢心,可能是我妈这个人本身就有问题,为老不尊见了帅哥就流鼻涕。方慎的妈妈可能没那么好对付,为了让她对我不至于一开始就有偏见,我自导自演编造了一个“高中虽然是同学却彼此不认识,直到前些日子同学聚会才见上面从而发展出纯纯恋歌希望取得家长同意”的鬼话。 方慎笑我这个谎编的太言情小说,我却很着急他不给我好好背故事,怕到时候露馅。 所幸,方慎的父母没有校验故事的真伪,很轻易的就接纳了我。我还以为是自己魅力无边童叟通杀,后来才知道方慎跟他们的说法,是要带个想要结婚的人来给他们见见,不需要他们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 哪有刚谱出纯纯恋歌就嚷嚷着结婚的,方慎这个人,也太不尊重我编导的戏码了。 日子过的顺当,梦境也熟悉的成了习惯。已经20多岁的人,还在梦着12岁时候的场景,我越发觉得自己真是个不服老的热血青年。毕业的时候跟婷婷打探王子兮的消息,据说他上次聚会之后就再也没跟同学联系过。婷婷说:“也许是留在美国,就不回来了。” 不回来,也好。 有几次被梦惊醒哭着喊王子兮的名字醒过来,我都怀疑我这样的人,凭什么敢踏上红毯的那一端。有哪个丈夫能忍受自己的妻子梦里叫着别人的名字?等到研究生毕业再结婚,这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小律和裴然双双选择了工作,可他们也没有马上结婚,这让我很不理解。小律说:“先立业,后成家。”我想大概是裴然这个贱人没有跟她求过婚吧。 我和萱萱一起偷偷找到裴然,问他打算什么时候跟小律把婚事办一办,裴然把脸一苦,两手一摊,“问你们好朋友去,我跟她求了10次婚她都不答应,还跟我说什么先立业,后成家。” 我们恍然,果然是小律自己搞出来的幺蛾子。 小律说:“你这种一毕业就要结婚的性子我才不理解呢!都不知道这个社会会把彼此变成什么样子,怎么敢贸贸然结婚。万一裴然工作了以后变成暴力狂呢?” 我和萱萱面面相觑,暴力狂?裴然?好像把我变成男的,可能性还大一点。 研究生的第一年,正当我们在努力的适应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新的课题。萱萱却和男朋友分手了。 所有人都震惊了。 事情的起源是这样的。大四时学霸男友要萱萱跟他一起留学深造,萱萱拒绝了,她想留在中国安稳的读她的保送研究生,不用准备那么多出国的考试。于是学霸男友就放弃了麻省理工的奖学金,为萱萱留了下来。他甚至放弃了读研,直接回到我们的城市,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干起了初级审计员的工作。 人们都说,这男人简直是萱萱修了几世的福分。 可萱萱却说,这样的福分,她消受不起。 我完全明白萱萱的苦,因为我和方慎,也是一个学习一个工作的相同模式。 我终于理解为什么许多在大学和和美美的情侣,工作以后都会踏上分手这条道路。很多时候不是不爱了,只是单纯的爱情,被简单的柴米油盐,给吞噬了。 初入职场的艰辛,是犹自在学生校园里晃荡的我们,所不了解。 我们还过着宿舍玩乐,教室读书,渴了饿了去饭堂的悠闲生活。我们担忧的,是论文能不能发表,考试能不能及格。我们期待的,是风花雪月,花前月下的唯美。我们没有钱的概念不知道压力为何物,我们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不去理解,也不能理解外面的世界。 都说大学是象牙塔,这尖塔里锁住的,又何止是千万不喑世事的眼? 方慎不再跟我一日三通的电话聊天,周末也常常埋头在加班开会中,不得见面。近在咫尺的学霸帅哥,却让萱萱比原来更加寂寞。他们熬过了时间,熬过了距离,终于没有熬过的,是塔内塔外的短短差距。同学们都说萱萱无情,只有我知道她有多爱她的男朋友。只是她念念不忘深深爱着的,是那个在学校里微微一笑连阳光都会融化的男孩子,是那个一听她跟男朋友说话就大发醋意不依不饶的男孩子,是那个在电话那头哭泣,捶打自己恨自己不能过来照顾生病女友的男孩子。 现在他的工作,却让他容不下这些儿女情长了。为了一个女生留在一个城市,却失去这个女生。谁又能说,是谁的无情? 正是因为深爱,所以无法忍受改变,正是因为深爱,所以不愿这份爱蒙上一丝的灰尘。 当灰尘遮蔽爱情,继续,原来竟是比较容易的事情。 学霸帅哥曾经可以为了萱萱的一句分手气话,抽出小刀来割腕玩自杀。我们当时都觉得这个哥哥韩剧日剧看多了,学起来真不怕费事儿。可是现在萱萱哭着说分手吧,他只能静静挂掉电话,继续回头去开他不能错过的会议。 也许同为职场新人的小律和裴然可以相互扶持。可是越来越说着不同语言的我和方慎,萱萱和学霸男友,却是只有越走越无言的路。 看着因为分手恸哭的萱萱,我害怕的不能自已,我跟方慎说:“我好怕我们也会走到这一步。” 方慎说:“不会的,乖!别乱想。”然后挂掉电话,继续工作了。 我们这一天,迟早也要来到的吧。 只是我没想过,提出分手的,竟不是我。 第五十一章:分手 方慎把短信对话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兀自撒娇要他周末一定不许加班了必须带我去爬山。这个周末,是我们在一起五周年的纪念日。方慎一直没说,我猜他是要有什么偷偷惊喜送给我,也很配合的没有点破。 谁知这个惊却没有喜,来的这么突然。 方慎低着头说:“宝贝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手机里的对话很长,都是些“你在干什么呀”“吃饭了没有啊”之类的平凡细语。我没有往下看,不想往下看,一把推开手机,“这有什么的,不就是普通朋友对话吗?” 我拉起方慎的手,说走吧走吧我们去吃饭吧,别说胡话了,周末的事周末再说吧。 方慎摇摇头,他说:“我喜欢上别人了,我们分手吧。” 我不能相信这样的话竟能从方慎口中说出,我说:“你是工作累昏头了吗?怎么说起胡话没个完?” 方慎说:“我是累了,真的累了。” 我推着他往外走,“累了你就回家休息吧,赶快回去,别再多说话了。” 方慎说:“我累的不是身体,是心。我的心真的好累,你可以,放过我吗?” 我说:“你别说了我不要听。” 方慎说:“宝贝,以前你跟我分手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说,现在你就不能什么也不说,安静的接受吗?” 我冲着他大吼:“不能!!!” 萱萱曾经跟我说,她不怕分开,她只是怕失去这样一段感情,再也找不回当年那个纯真的自己。然而就算不分开,谁又能找的回,抓得住,那段已然消失在回忆尽头的青葱年少呢? 我的世界,从来就是方慎一手构建起来的。他把我救出王子兮的梦魇,在我为王子兮哭泣的时候擦去我的泪水,他说他爱我,他说世界上不会有人比他还要爱我。我竟然信了。我竟然这样全心全意的相信他。 世界崩塌是什么感觉,我终于也体会到了。 我以为自己不会再痛的,我以为经历了王子兮的出现,经历了方慎的失去得到,我往后的生活,会是无波无浪的。有时候我会讨厌这种没有起伏的日子,我会想念以前的方慎,想念离开了的王子兮。可是现在我才发现,这种没有动荡的生活是多么可贵。 我宁愿,平淡一辈子。也不愿,回到那个岌岌可危的崩塌国度,等待死亡。 我说:“好吧,既然这是你要的,那我也只有像你过去那样,说一句祝你幸福。” 方慎说:“程程,我也祝你幸福。” 我说:“我的幸福,以后不归你管了。你知道我的,在我这里,从没有灰色地带。” 方慎一把搂过我,哭得比我还要伤心。好像淡漠说着自己有第三者的人是我,好像冷冷提出分开的人,是我。我很想狠狠推开他,只是我的双手也不停颤抖。他说宝贝对不起,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在分手的时刻说爱我。也许我从来没有走进过方慎的世界,我只是懒懒的停在原地,等他向我跑过来。 原来他也有,跑不动的时候。原来我也有,要和方慎说永别的时候。 也许我们的眼泪,不是为自己而流。我们悲泣的,只是这一段无法挽回的,终将逝去的,青春吧。 月亮只有一个,月光却千变万化,在不同的人眼里幻成不同的形态,精灵一般。中秋节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渐渐走出失恋的伤痛。 我没有去问那个人是谁,我也没有去问说好的未来该怎么办。就像分手时说的那样,我的幸福,已不容他置喙,他的人生,我也不会再参与。我自己分手的时候是完全的不留余地,方慎临走时还死死抱着我,可见他的狠心,比起我来还算差一点。 哪怕他喜欢上了别的女生,他的幽柔,还是让他做不到像我一样扭头就走。 这来来往往的一切,就算是他给我的报复,也算是老天给我的惩罚。 我不怨,真的不怨。 只是有时候还是会不甘心。痛苦慢慢沉淀到最后,剩下的竟是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竟然输给了命运,不甘心故事用华丽绚烂的文字开场,却以晦涩难堪的结局谢幕。我们拼了命想要问到的一句“为什么?”也许从来就不是为了知道真正的原因。 我们只是不甘心,怎么说也不甘心的,发痛,发疯。 记得很早很早的时候,我跟方慎说如果他喜欢上别人,要趁早坦白跟我讲。这样就算分手也可以和平的解决。我能接受任何分开的理由,独独不能接受欺骗。待要等到他和别人背着我偷偷摸摸暗生情愫,这样的背叛,我死都不能理解。 现在想来,不能理解,又能怎么样呢? 萱萱说方慎应该有很多的难言之隐,她总不相信方慎会是这么朝三暮四的人。可谁又说的准别人的心?而他,既然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是不是有难言之隐,又有什么重要? 也许有爱,才有恨。有了恨,才能这么快的走出伤痛。这一点上,我反而要感谢方慎。来的决绝,走的决绝。让我恨的决绝,也忘的决绝。不像萱萱,至今仍被缠绕在丝丝悔恨点点回忆里,走不出去。 萱萱还在每天悲苦的动不动就流泪,而我的眼泪,已经只剩下梦醒时分,才会出现了。是不是我的眼泪,从一开始就留给了王子兮,才让方慎,给我留下这个流泪的结局? 学霸帅哥还会时不时来找萱萱,忘不掉扯不断的,又何止是萱萱手里的一根线? 我有些好笑的看着这样的萱萱,这样的自己。为什么我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从没有这种藕断丝连的困扰?我们在相遇时爱得山崩地裂,却能在理智来时潇洒的离开。我们都知道,不纠缠彼此,才是给对方最好的分手礼物。可是真能理智的做到,又有几个人? 我曾固执的认为,死去活来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可谁都不是离开了谁不能存活的人,又如何号称爱到不可自拔?这地球没了谁会停止转动呢?我面对梦了10年的人都能拍拍衣袖转身离开,还有什么,是我不能面对的? 我是不是从来没有感受过,真正的爱? 方慎妈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跟导师讨论毕业论文的课题方向。我看着这个奇怪的来电显示有点疑惑,该不会是打错电话了吧?一个犹豫就没接,电话又再响起,这下应该不会打错了。 奇怪的是,这个电话,分手的时候没有打来,分手几天后也没有,怎么偏偏在这一年已经过去的时候打来?也许找我,是有别的事情? 接起来,方慎的妈妈说:“小程啊,我是方慎的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我说:“记得的,阿姨您好,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阿姨说:“你什么时候下课?阿姨想跟你聊聊。” 我说:“我现在就可以,可是阿姨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阿姨说:“见了面再说吧,是关于方慎的事情,我去你学校找你吧。” 我说:“可是阿姨,您难道不知道吗?我和方慎已经分手很久了。” 阿姨说:“我知道,所以才要找你。” 我说:“那好吧,既然您坚持,我就在学校等您吧。” 一年过去,方慎妈妈一点也没变,她说我也没有变,我笑笑,她不知道我心里早都变得不一样了。我再也不相信有人能爱我一生一世,再也不相信所谓的誓言承诺。我的世界早都崩塌了,残垣废瓦,满目疮痍。 我说:“阿姨,我和方慎分手很久了,一直没有联系,我不知道现在能帮您做什么。” 阿姨说:“我和方慎的爸爸,一直觉得儿孙自有儿孙福。所以你们俩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参与过,全由着你们自己解决。” “你们说是大学以后才在一起的,其实我知道没那么简单。从方慎看你的眼神,说要跟你结婚的神情,我就知道他一定喜欢你很久很久了。我不说,不代表我不知道。” “一年前他回来说你们分手了,我也没有在意,因为我记得几年前方慎奶奶刚刚去世的时候,他也闹过一阵情绪低落。我觉得这次,和那次一样,过去了就好了。” “他现在工作很忙,早出晚归,他跟我们说不用担心,可是我发现这次和那次不一样。他把自己弄的,快不成人样了。” 我打断她的话,“阿姨,分手是他提出的,是他喜欢上别人,他现在也许是在跟别人闹别扭,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方慎妈妈说:“小程你误会他了,知子莫若母,他不可能有别人,他现在的状态,不可能是因为别人。” 我摇摇头:“阿姨,我亲眼看过那些他出轨的短信,您不信,可以去看的。” 方慎妈妈也摇摇头:“你是因为这些短信,才从来没想过挽回的对吗?” 我说:“我不能忍受第三者。” 阿姨说:“方慎也知道吧?” 我点点头。 阿姨露出一种“你看吧!”的眼神,从手机翻出一张照片,递到我面前。照片里的方慎,真的如他妈妈说的那样,快要不成人形。我以为瘦会让人看起来很有精神,但原来瘦到一定的程度,结果是很骇人的。曾经的体尖那个健硕的阳光男孩,现在瘦干干,没有一点光彩。加上这样的身高,整个人看起来摇摇欲坠。 我说:“他怎么会变成这样?” 方慎妈妈说:“他不变成这样,我会狠下心来找你吗?” “我知道是他对不起你,我知道他伤了你的心。可是他现在变成这样,你看了也不好受对吗?以后你当了母亲就会知道,我这个当妈的,看到儿子这样,比让我自己受苦还难受啊!” “我不相信他说的分手原因,任何人看到他这个样子,都不会相信的。你去劝劝他,可以吗?算阿姨求你,你去劝劝,可以吗?” 我无法拒绝一个母亲的眼泪,也无法拒绝一个看起来病入膏肓的人,他曾经和我那么亲密,现在却陌生的这样刺眼。我说好吧阿姨,我会给他打电话的。方慎妈妈千恩万谢的走了,留下我一个人,不知道怎样拨通手里的电话。 “方慎,我是程博雅。”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短信,“我们见一面吧,我等你下班。” 方慎的短信回来,“为什么?” 我说:“多晚都行,我等你。” 第五十二章:再见,方慎 刚分手的那些日子,我日夜哭泣的时候,曾经想过,老天爷曾让我们偶遇再续前缘,若是真有缘,这次会不会仍有见面的机会? 只是这一次,我不会哭泣,他也不会为我停留。我们只会淡漠的擦肩,像一对真正的陌生人。他恨我疑我,我从不怪他。可是他背叛我,一次就足以抵消逝去几年的种种恩爱交好。我偏执的抓着被骗的证据,不肯原谅。我知道,自己是过分了。我也曾经背叛,我也曾经欺骗,但我对方慎一直很自私。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方慎当时的原谅,有多难。 方慎出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了。他期间发过几次短信说自己要加班,来不了。我都是统一的回复一条“我等你。”没有别的言语。我没去想他到底会不会来,也没注意到时间过的竟那么快。 我没有再给方慎发短信,也没有在天色越来越黑的时候打电话催他。我就这样默默的坐在宿舍楼下的长椅上,等他。 他等过我那么久,就算是,在还他吧。我现在做的一切,就当作是在还他吧。 在他来之前我想了千百种开场的话题。有犀利的,比方“老子叫你过来就是要你看老子没你一样过的好,还过的更好,让你知道你放弃老子是一件多傻逼的事情!”也有婉转的,比方“你和她在一起,还好吗?没有你的日子,我过的挺好的。”有不针对个人是非对错的人性关怀,比方“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是吃的不好吗?还是工作太忙?”也有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不得已关心,比方“你看你没了老子遭天谴了吧?活该!瘦死才该呢!” 想了很久很久,在他出现在面前的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说不出口了。我拍拍身边的椅子,说:“坐。” 他像过去一样听话,乖乖的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这么急着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偏过头去看他:“找你来,陪我坐坐,可以吗?” 方慎眉眼是着急的颜色:“是不是你出了什么事?” 我笑笑说:“我没事就不能找你?你就那么盼望我出事?” 方慎叹了口气:“唉,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回过头,不再看他局促的脸,我说:“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我发现我其实一直都不知道,你说出来的话,到底是不是你心里的意思。” 方慎疑惑的看我一眼,“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拍拍屁股站起来,“不懂就算了吧,陪我走走,我坐的有点累了。” 方慎跟我一起站起来,“你等了很久吗?几点开始坐在这儿的?” 我一边揉着腰一边说:“吃完饭就坐这儿了。” 方慎又开始跟我着急:“唉你怎么坐了那么久,累坏了吧?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 我说:“跟你说了,你就会早来吗?你不是一直在纠结到底要不要来吗?” 方慎:“” 并肩走在校道上,我发现自己对于这种高度差有点久违,有点不习惯。看着他消瘦的身形,我突然不想问他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不想问他过的好不好。就像不想知道当初那一些短信,那一个分手的理由,到底是真还是假。 真或者假,也许一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曾经相爱,曾经彼此伤害,现在像老朋友重逢,走在久违的校园里。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熟悉,然而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改变了。那些悸动的骚动的青春年少,过去的再也回不到过去。 我愿意相信,一切都是美好。 遗失在记忆中的种种难堪,就像统统掉进漩涡,被洗个精光,再要捞起来,也只剩下开怀的,柔软的,童稚的誓言,说着一直一直在一起。开怀的脸渐渐模糊,柔软的心慢慢坚强,誓言里的话,当然都是真的,从没有欺骗,从没有伤害。 走了很久我终于开口说:“在你没来的时候,我想了很多问题要问你。现在见到你,却只剩下一句话。你为我付出了那么久,被我纠缠了那么久。现在我只想要问你,还愿不愿意为我做一件事?” 方慎说:“我愿意,你有什么事要我做,我都愿意的。” 我说:“那你为了我,好好生活,好吗?” 方慎沉默了。一分钟以后,他说:“你不恨我吗?” 我摇摇头,“现在不了。我现在很好。” 方慎说:“现在不恨,当初很恨吗?” 我说:“都过去那么久的事了,谁记得呢?我不去问你当初到底有没有第三者,你也别来问我当时是怎么度过的那段日子。从今往后,我们就当作回到原点,各自好好的生活,好吗?” 方慎说:“回到原点啊,你说的多么轻松。可是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我说:“那就不要当作回到原点。只把我留在回忆里面,翻箱倒柜的时候才会见到的那么深的回忆里吧。我们终究要长大的。” 方慎忽的低下头,说:“要是我们重新开始呢?你会给我机会吗?” 我拍拍他的头,像以前一样,我说:“如果一切能重来,我当然愿意重新开始。可是你自己心里也明白的,我们早就回不去了。就像你心里被我刺伤的裂痕,就算痊愈,也会留下丑陋的疤痕,让你想起来的时候,会痒会痛。你和我,都心知肚明,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不然,你也不用挣扎了那么久,纠结那么久了,对吗?” 方慎无法反驳,定定看着我,“我以前总以为爱是无所不能的。可是越长大才越明白,无所不能的,是时间。我记得你很喜欢一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我们能回到最初见面的时候,该有多好,有多好。” 我说:“可是人生没有如果,也回不到初见。所以我们才会长大,不是吗?” 方慎抱着我,狠狠的哭了。 我的眼泪流在他胸口,洒下一连串依恋,不舍,无奈和感谢。我是真的感谢方慎,曾经那么炙热的燃烧我们的青春。就像王子兮永远的出现在梦里,他也刻进我永远的心里,牢牢地,淡淡的。我想,直到死去的那一天,我也会记得,许多许多年前的一个傍晚,有一个高大男生,唐突的闯进我的世界,他跟我说:“你好,我叫方慎。” 我的眼前,阳光灿烂。 第五十三章:见到不可能再见的人,,, 我记事的时间早,幼儿园的事情,多数都记忆犹新的清晰。记得那时候跟一起跳舞的的小姑娘们玩过家家,彼此都说要找一良人永世相伴,一满18岁就结婚云云。那个时候我们都以为18岁就是长大成人的年纪了。而结婚,就是长大成人的必经之路。 一晃眼18岁到了,又过去。法定结婚年龄的20岁到了,又过去。晚婚年龄的23岁到了,也过去了。我们早已经不是当年吵嚷着要结婚,并以找到好老公为人生最重大任务的过家家女生。转眼为了工作为了学习,从小时候出类拔萃的骄傲,混成人人得以诛之的惨状,所谓的,大龄剩女。 身边许多闺蜜朋友一一走进礼堂。我曾经为她的爱情把风的婷婷,和高中时几乎像个男生的龙樱。 从他们的婚礼回来,看到他们小鸟依人的靠在新郎身上微笑,我突然觉得自己笑的有点不真实。 我们顶着压力被迫各种算计。算计对方的身家样貌,算计自己几斤几量,算计这个人的工作是不是足以养活自己,算计自己的未来。只是爱情呢?爱情无法被算计,所以只得放弃爱情。 我们的未来,再没有纯粹的爱情。我们忙着算计忙着争取,早就听不见怦然心动的声音了。 萱萱的父母都是老师,对她的未来有很深的期许,到了这等大龄剩女的年纪,自然就有更多的压力。给她安排的相亲宴一场接着一场,也不管女儿有没有把心口腾出一块空地容纳别人。也对,这容纳不容纳的,本也不该被放进评判标准之中。古人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给老子生个一儿半女让老子享含饴弄孙之乐,谁要管你什么情情爱爱的小儿女情节呢? 在这样的强大压力下,萱萱终于订婚了。 她的未婚夫是一个长相极其普通的商人,甚至让萱萱没办法穿高跟鞋的高度。我们都说,萱萱是压力太大,勉强之选。“但是”萱萱如是说到,“他给我安全感,他让我觉得,很安稳。” 一起吃饭的时候,我看到他百般照顾的帮萱萱布菜,任由萱萱闹小性子发脾气也好好先生的笑着安抚。我觉得萱萱这个良人,她选的其实真的不勉强。 在那么多可以被算计的条件中,“对我好”一直是大家共有的标准。骄傲如我们,总在叫嚷着选男朋友选老公,得有一样拿的出手。你要么就巨帅。帅到惊天地泣鬼神,带出去回头率百分百。要么,就巨有钱。哪怕腆个大肚子,结婚或者又离婚,但你大把的钱供着,随便女朋友怎么花。第三种,也是最难找到的一种,就是对女朋友巨好。任凭你外人说三道四,他就恨不能给女朋友跪着把饭送到嘴边,打骂绝不还手。 我总说,我不管他有没有钱,长得好不好看,只要对我好就行了。殊不知“对我好”才真正是最难做到的一点。但凡有财有势的男性,多半有几分骄傲。别的女生宠他还来不及,他凭什么要对你好?萱萱的未婚夫身为有财之流,只是脸长的普通了点,却能这样细致的照顾,像是自己高攀了一样。从这点来说,萱萱这个婚订的,真算圆满。 我问萱萱,“你是因为他对你很好,所以就感动了爱上他吧?”萱萱说,“夫妻相伴,他对我好,我很知足。至于你说的爱嘛,总会有的吧,总会有的。” 听她这么说,我又觉得她订婚订的有些仓促,有些吃亏了。所幸,她不觉得吃亏,她觉得幸福,这样,怕也足够了。 谁规定幸福的背后,一定要有爱情的支撑? 订婚典礼上萱萱撺掇我认识了一个所谓青年才俊,是萱萱夫家的亲戚。见识广博学历超群,席间高谈阔论狠狠展示了一番才俊的魅力。萱萱说,“我看这人,挺适合你的。” 我看看他,不置可否。既没有心跳加速的感觉,也没有非君不嫁的笃定。也许是我的执念太深。萱萱说:“咱们这个年纪了,你以为还是18岁小姑娘吗?对你好不就得了,还管他什么心跳不心跳的?再磨蹭下去,过两年你真的心跳都停止了,也没嫁出去。” 我很好说话的点点头,其实好感嘛,是有一点。 爱情故事里的天长地久,狗血剧情里的至死不渝,非君不嫁。在现实中显得有些可笑。要生活,要继续,要陪伴,要爱。我们都长大了,大到不会为了谁,浪费自己的年华,大到不会为了心里傻乎乎的梦境,去推却活生生的新人。 原来爱情可以这样简单,其实爱情,可以这样简单。 萱萱说:“放心吧,一家人,错不了的。” 果然眼见高远。 才俊跟萱萱未婚夫一样,是个有心照顾女生的好胚子。但我总在期待一些时刻,让我不要理智的打分评判像个旁观者。冷静的把灵魂抽离,漠然拿着即记事的本子在一旁打分。吃饭抢买单,加一分。给女生开车门,加一分。走路没有走在车子多的一边,扣一分。我的鞋带松了没有帮我绑,扣十分。 我的灵魂就像一个口味被养刁的大小姐,唧唧歪歪嫌弃别人没有做到一百分,没有做到别人都会做的事情。那些方慎做过的,王子兮做过的事情。 好在是,灵魂之外的我,是不会这样去要求的。 明明我自己就是一个失去灵魂的人了,怎么还有脸要求别人做到那些用心的事情吗?我只是淡淡的,努力想要热切的融入其中,感受他的爱,我的爱。感受我们还没有老去的青春。 可是我的青春,确然已经老去了。我们只能浅浅的走下来,忙碌时各自追求自己遥远的目标,闲暇时彼此汲取温暖,不至于寂寞。 只是他对我的好点到即止,也是一副成人才俊的做派,常常让我失神,想起许多年前另一个把心挖出来给我的人。我努力的想要在与他的相处中找到一点紧张和兴奋,期待与不安。就像期待见到王子兮的心跳声,强烈有力。可是就像萱萱说的,也许爱情,总会来吧。 我没有对他说出我梦境里的小秘密,原来我也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隐藏。那么爱情来与不来,也没什么所谓了吧。 所幸的是,在寻觅许久的今天,我还能遇到一个人,虽然没有一见钟情的擂鼓般心跳,却能让我有熟悉的好感。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一股熟悉的感觉。 萱萱说:“这就是缘分哪!”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于是我把他带回家,介绍给我的亲爹亲妈。我本以为他长相不赖,我妈应该会很中意。谁知道我妈全程苦着一张脸,好像谁欠了她八百万。 才俊走后,我问我妈:“怎么了?不喜欢啊?” 我妈说:“你这又是何苦?” 我完全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她说的何苦是哪门子苦。我妈于是接着说,“你不是说忘了王子兮吗?怎么又找一个跟他长那么像的男朋友?” 那一刹那我才恍然,那些所谓的熟悉感,那些自以为是的好感,虽然是缘分,却是,我和别人的缘分。兜兜转转那么多年,摆脱不了的,心魔。 搬进新家许多年,我还是留着旧房子的钥匙。说白了,也只为留下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证明自己曾经有过那样的岁月。 低头赶路太久,谁又有时间抬头看看天上的星?那些仰着头几个小时等流星雨,等到脖子僵住,第二天集体感冒的年少,早已经消失在河流的那端。厚厚的淤泥,阻塞在中间,我甚至记不清到底有没有过那样的岁月。 有那么一些时候,突然没由来的飘起漫天柳絮,这种被古代诗人传颂,现代科学上称作柳树精子的物体。阳光下行走着形形色色的潮人,土人,老人,小孩。他们戴着墨镜,穿着自认为最时尚的衣服,快步行走。柳絮飘啊飘的飞过他们身边,飞到你的碗里筷子上。你烦躁的挥挥手,只想赶走这可能污染饭菜的脏东西。眼睛里,没有一丝浪漫。 这个时候,你突然想起你的青春来。迎着阳光,挥舞双手,傻乎乎去抓轻柔棉絮的那些日子。你想起那个恣意欢笑的自己,想起那个陪在你身边的人。曾经以为刻在心里的容颜,如今怎么努力回想也记不起个大概。只有一个轮廓,逆着光,在像你招手。 但你已经无法像他走近,就像离青春,越来越远。 才俊跟我吃饭,平淡自然的讨论近期的好日子多,要不要顺便把证拿了。我吓一跳,抬起头,“你这是跟我求婚啊?”才俊挥挥手,“什么求婚啊说的那么矫情,咱们交往不就是为了结婚的吗?怎么样,过两天去拿证吧,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看着他不太热切有点理所当然的脸,突然张口说不出一个“好”字,“我回家,跟我爸妈商量商量吧。” 才俊点头,“行。” 没有小时候幻想中的单膝下跪,也没有电视剧里的轰轰烈烈。才俊的求婚,平淡的一如温吞的水,没有温度,没有气泡,没有酸甜苦辣咸的味道,更没有绚烂的五彩颜色。萱萱说,水才是生活必需品,而我,却总想着好喝却对健康有害的可乐。也许这就是我怅然若失的原因。 怅然若失到,要走回那条黑漆漆的小路,寻找曾经不属于温吞的我。 站在王子兮家的楼下,寻找那棵依旧花开花谢不曾间断的花树。 那一年阳光漫漫,花香满满,王子兮在树下朝我挥挥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被才俊求婚,将要平淡的过完一生。 变了的,又何止是我们曾经稚嫩的容貌? 想来那么多年不变的,只剩这棵不解春风的树了。开了,又谢。不管路人如何仰望,不管当年痴情的少女如何期期盼望。 我捡起黄蕊白瓣的鸡蛋花,看它浮在掌心,传来清雅的香气。也只有在这些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像一个有血有肉的活人,会笑,会痛,能揭开成长面具后面重重隐蔽的伤疤,去想念远方的王子兮。他过的好不好?过的好不好? 抬起头,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影子,在我家旧房子的楼下,似乎在向楼上不会再亮起的灯光处张望。我的呼吸一紧,五脏六腑像要汹涌的冲出些什么。影子很黑,连轮廓都见不到些许。可不知为何而来熟悉的刺目,全身的汗毛都立起来的不由自主。 扭头就跑本该是第一反应,但是就像见到恐怖分子会吓傻,站在高楼上会腿软。想要跑走,跟实际上真的跑开,从来就没办法对等。待到三魂七魄归位,大腿小腿脚后跟都恢复了知觉,刚一转身。背后却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轻轻的,有点儿不可置信的暗哑,“小雅!” 我像被施了定身的魔咒,不能言语,无法思考。我目瞪口呆无法言语,眼睁睁看着他从黑暗中走向明晃晃的路灯下,再一步又一步的走向我,轻轻的,缓缓的,小心翼翼的。 这本该身在遥远12小时那头的人,站在我的面前,呼唤我的名字。那么近的声音,那么远的回忆。从未或忘的,那一声“小雅”,从未或忘的,那一个人。 王子兮。 第五十四章:再见,不如不见 应该是夜深了,所以浓浓的雾气汹涌而来,扑向我的眼睛,弄花了我的视线。我呆呆的看着对面的人,经常会梦到,却好久没有想起的,王子兮。 感到有什么东西挣扎了很久,终于被重力拉扯着,划过我的脸颊。 他伸手擦去我脸上的泪,像拂去经年佛珠上的灰。他执起我手中的花,柔和的,像捧起一缕月光。他把花儿簪在我的发边,我那已经快要及腰的,发边。他看着我的眼睛,定定的,炯炯的。他说:“小雅,你好吗?” 很久很久以后,我都不能肯定这样的一次相遇,是我的梦境,还是真实存在。也可能现在的一切,才是梦境。只是梦境的魔力太过强大,让我留在里面,就像《盗梦空间》里的男男女女,主动的,被动的停留在一个个不属于自己的梦境,活出新的生命。 我傻乎乎问出一句话:“你怎么回来了?” 他看着我同时说出这句话:“你怎么回来了?” 我呆住,他扯开弯弯的嘴角,笑成一朵鬼魅,耀眼的,让人忘了此刻是深夜。 “我们还是那么有默契啊。”他说,“我回来好久了,到是你,不是搬家了?怎么还回来这里?”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急火火的问他:“你回来了?回国了?” 他点点头:“是啊,我毕业了,回国了!” 我瞪着他:“回来了?不走了?” 他笑着,温柔的样子:“回来了!不走了!” 重复着简单的问句,重复着简单的回答。我之前不知道世界上竟有这样无趣的对话。你怎么回来了?你为什么回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回来了,怎么却没有告诉我? 这句话没有说出口,不能说出口。 是了。我们已经不是3年前重遇时候,那个会梦到对方,还爱着对方的子兮博雅了。后来,我把他推走,自顾自回到方慎打造的避风港。后来,我让他知道我的无情,我的善变。也让我知道,我并没有那么爱他,我其实,更爱自己。所以我现在独自拥有越来越多的梦境,他应该是潇洒的,早已脱离我的漩涡,过上完美又崭新的人生了吧。 “小雅,我们走走?”夜色里王子兮的声音充满蛊惑。我没有说不的权利,也许这都是我要承受的后果。 我们沿着多年前的路线肩并肩走着。我抬起头问他:“王子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好像还是没变,硬梆梆的线条,笑起来却单纯像个学生。一点儿也不像我,已经练就一脸老成的,虚假的,随时随地可以堆起来的笑脸,应付手头的工作,对付陌生的人。只是他穿着干净的衬衫,不再是幼稚的学生款,换成了成熟的样式,在我眼里却仍然就是初中时期那个别扭孤僻的大男生。 他在我身边走着,说:“我回来,快4年了。” 我一惊,“那么久?”原来那些我数着时差,猜想王子兮在干什么的时候,他其实和我一样,站在同一片土地,看着同一片天。想到我睡不着的时候站在阳台,遥望远方以为他醒着在上课的情景,我不禁失笑。“怎么你没留在美国读研究生吗?” 王子兮摇摇头,“想家了。” “哦,好可惜。但你爸妈同意吗?” “不同意啊,你不知道他们那时候发了多大的脾气呢。可是怎么办呢,我想做的事情,似乎没人能阻止。”王子兮吐吐舌头,笑的眯起一双眼睛,“你呢?你怎么样?” 我不好,非常不好。这句话跟许多句我藏在心里的话一样没有说出口的可能。但似乎,每次他问我这个问题,我都是不假思索的想回给他这句。我不好,非常不好。 我的美好人生,早都陷在10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死死钉在那条悠长的街道了。方慎把我救出来,又把我扔回去。仔细想想,我也许从来也没出来过。 我好想问他为什么要忤逆父母的意思回到中国,可我只是简单的回答他:“我挺好的,也在工作。只是赚的不太好,毕竟不是海归嘛,哈。” 王子兮问我:“你工作几年了?有读研究生吗?”我点点头,读了的。“那,”王子兮说,“你,你们”一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我怎么了?我们怎么了?我疑惑的看着他,他说:“结婚了吧?” 我摇摇头,没有刻意解释他的“你们”里,那个已经走出我生命的人。他不需要知道这些,他也不会在乎这些吧。虽然我看到王子兮吐出一口细小的气,微妙的,好像不曾发生过。要不是他紧绷着的身体突然有一丝松懈,要不是他硬扯出来的笑脸突然变得真诚,要不是他离我,这么近。我几乎不能感觉到他从刚才见面就一直紧张的情绪,忽的一下柔和了下来,像一根羽毛咻的被吹走,轻快的,不留痕迹。 他有点不太相信的样子,问我:“可你不是从小就成天嚷着要一毕业就结婚吗?” 我忍不住嘿嘿的笑出来,“那个时候不懂事嘛,那你不看我当年嚷着要结婚的。。。”戛然而止的话,没说完的半句“对象是谁?” 王子兮却没有追问,只是用想追问的眼神看着我,冲口而出了一个“是。。。“之后,也没再说下去。 有些时候有些话,不能说,说不得。这么大的人了,这点道理谁还能不懂呢? 就像我也很想跟他一样心无旁骛的问出“那你呢?你结婚没有?“的句子。可是我却太在乎他的答案,在乎到宁愿选择不去了解,不去探寻。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我们经过多少次相聚,又别离后的重逢,我依然不会想知道这个答案,不想知道他身边的位子,有了别人。 诚然那从来不是一个属于我的位子。而我早就看到王子兮修长的手指上,戴着一枚扎眼的戒指。 哑光的,素净的戒指,没有花纹,没有修饰,静静的环着王子兮的中指。那是他与她的信物吧,是环住他的人,也是守住他的心。 刺眼到,我整个心脏都被抓起来的疼痛。 他那样好看的手指,真是适合戴上戒指,愈发显得骨节的修长。他其实早就应该戴上戒指。 许多年过去,王子兮慢慢从出现在梦境里的心魔,长成我的血肉,到现在长成一块坚硬的疙瘩,无法去除。不碰的时候没有感觉,就像身体的一部分。直到此刻我才发现,原来坚硬的疙瘩,在不小心碰触的时候,竟然会这样突突的生疼。就像伤口看起来痊愈,其实它割裂,流血,结痂,发芽,开出黑色的花。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 也许是我心里很深很厚的地方,从来也没有想把他去除。所以他才那么恣意生长,恣意盘旋。但在那个同样的地方,我从不示人的心灵深处,关于我和王子兮的未来,我也慢慢的从小时候的天真幻想,到后来抱着一丝希望,被磨成了现在笃定的不可能。 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对方慎,对王子兮,对我自己。老天其实从来没有给我选择幸福的权利。 我闭上眼,压下有些发抖的唇,“你说的对,其实我,快要结婚了。”我听见王子兮“哦”的声音,像耳膜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轧碎,晶莹剔透的,发出清脆的响声,碎个稀烂。然后我大力的踩上去,踩上那一片狼藉,我说:“你呢?也快结婚了吧?”王子兮点点头,说“是啊!”我才发现,我赤裸的双足,已经和碎片粘在一起,鲜血模糊。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楼下,他也没有问我为什么停留在他家楼下。一开始的“快要结婚了!“狠狠的封住彼此的口,不留余地。 我们之间,本来也不需要什么余地。 到底什么是爱?我搞不懂。为什么会爱上这个人?我搞不懂。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最终却没有走到一起,这件事情,我想没人搞得懂。 这么说有些夸大了,哪来的什么两个相爱的人。最多不过是,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忘不掉的一段回忆罢了。不过是,我还苦苦握住不肯放手的,一些悸动而已。与其说是爱,更多的,应该是留恋吧。留恋曾经疯狂的爱情,留恋为爱疯狂的两个人,留恋着已经不会再见到的,那个自己。 “小雅,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想过,还能再见到你。” 我说:“是啊,我也从来没有想过。” 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少了,夜色黑的,快要挤出墨汁,一如我乌黑的心。没有想过再见,却能再见,想要再见的时候,却无法实现。此处一别,怕是真的,生死两相忘了。再也不能相见的悲哀,横亘在我们中间,浓的让人无法呼吸。我不愿意说再见,他也陪着我一路一路的走。我想,他应该,也是不愿意说再见的吧。 我们说着分开以后的生活,找工作的辛苦,回国的不适应。我们说着幼时熟稔的笑话,熟悉的人。我们不说他的那个她,他以为我还在的那个他。我们不说再见,不说现在,不说未来。 这样的相见,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悲哀。 第五十五章:走吧,走吧 天色似乎将要微亮,我才发现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5点。我们竟这样走了一夜,王子兮,和我,都没有发现。也许其实发现了,只是没说罢了。 我站在家门口,我们彼此对望,没有言语,终须说出口的再见,来回在空气中。 那么轻,那么响。 我说:“王子兮,我们,就到这里吧。” 王子兮说:“小雅,见到你,我真的好高兴!” 我说:“是啊!好高兴啊!”我低下头,偷偷擦下眼睛,重新抬起头,笑着说:“那,再见咯。” 王子兮伸出手,似乎想要抚上我的头发,又似乎想要摸上我的脸,但他只是伸出手,停住了,很快缩回去,把手攥成一个拳,“再见小雅,再见。” “要幸福哦!”我想要扯起嘴角,却发现眼泪来的太快,我太高估了自己的坚强。我只好迅速转过身,拿出钥匙,开门进去。 我没有回头,不敢回头。我不知道王子兮此刻用什么样的眼神送我进门,也不知道他的眼里,是不是和我一样有汹涌的泪。 关上门的一刹那,我跌坐在门口,把头埋在膝盖里,好掩埋自己“呜呜”的哭声。门口王子兮的脚步声渐渐响起,远去。我再也止不住的放声大哭。 嚎啕大哭。 撕心裂肺。 不知道哭了多久,也许只是几秒钟的时间,也许,已经过了一世。我又听见脚步声靠近,门口响起王子兮的声音:“小雅,你出来好吗?我还有话想跟你说。” 我抽噎着回答:“不好,我不出来,你有什么话就这么说吧。” 王子兮声音又再响起,这次带了一丝恳求,听了让人更加难受,“出来好吗小雅?” 我曾经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女生看似痴情其实绝情,男生看似无情其实多情。这表现在男女朋友分手,或分别的时候,特别明显。男生总是优柔寡断,女生总能干净利落的说断就断。就像几年前我和王子兮决断的说再见就再不相见,就像王子兮现在已经说了再见却还不肯离去。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谁更无情,谁更多情,谁更痴情,谁更绝情。 我说:“你走吧,走吧。” 王子兮说:“你出来,我把话说完就走,好吗?” 我说:“我要结婚了,你也要结婚了,我们就这样道别,不好吗?” 门外的王子兮,安静了许久,然后我听到一声夹杂着叹气的,无奈的,“我做不到。” 好吧,既然彼此之间要有一个了断,那就再让我来当这个坏人,做这个刽子手吧。他做不到的事情,由我来做吧。反正我的无情,他早就见识过。 我站起来擦干眼泪,呼的一下打开门,“你要说什么?说吧!” “我爱你!” 我睁大眼睛长大了嘴。一下子好像被人重重甩了几个耳光,整个头颅隆隆作响。连带着,连眼前的画面都变得虚幻。虚幻到,王子兮的眼睛,鼻子,眉毛,都开始模糊。好像靠的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可能是哭太久头晕了吧,可能是一下子站起来低血糖了吧。 当王子兮的唇碰上我的时候,我脑海里冒出来的是这两句话。 第五十六章:不可描述的事,竟然发生了 我们的人生中,总会有那么一个时刻,你疯狂的全心全意的去喜欢一个人。傻到连空气中那个漂浮的自己,都会忍不住鄙视自己。瞎到好像眼睛里,自带了一个柔光一个美图秀秀外加一个美白神器。 你总是会期待那个人也会喜欢自己,又不敢去奢望这件事情成真。看到他对别人笑,你的心都要碎了,看到他对你笑,你的脸又会化了。 他说出喜欢你的那个刹那,抵得上人生中所有最美好的时刻,加总,开方,再无限循环的幸福。 他对你说“我爱你”,整个黑夜闪满了极光,绚烂的无法睁眼。 我从12岁懵懂的喜欢上王子兮,不止100次的幻想他会跟我表白,说“程博雅我喜欢你”,“程博雅你做我女朋友好吗?”但我确确实实从没有想过会从他嘴里听到那三个字。至于他的亲吻,就更是天方夜谭的故事。 拜托,怎么可能! 此时此刻他却捧着我的脸,轻啄我的嘴唇,好像我是他的稀世珍宝,再怎么温柔都不为过。我觉得他的嘴真是柔软,却不知为何能吸走我全身的力气。他分出一手来搂着我的腰,我软塌塌挂在他身上,无法思考,无法动作,只能由得他带着我旋转,腾升,飞跃到我无从想象的世界。 原来王子兮的吻,是这样的。朦胧中我想到。 被王子兮吻的晕头转向,中间有几秒钟我抽出一点意识来狠狠批判了自己。又不是初吻,也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怎么能被他弄的脸红心跳差点窒息,甚至快要忘记自己姓谁名谁此刻又身处何地。脑部缺氧,一片混沌,这个丢人的模样真不像大名鼎鼎的程博雅。 我不是大名鼎鼎的“琴棋书画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不当文娱委员老天都会看不过眼的文学气质美女”程博雅吗?怎么小小一个亲吻,就把自己弄的魂不守舍成这个样子?真是给祖上十八辈都丢尽了脸。 最丢脸的是,王子兮的嘴唇已经离开,我还兀自闭着眼睛神游太空,满脑子浆糊没有逻辑思维。直到王子兮叹着气,把我的头轻轻按在他的肩头,我听到他在耳边小声的说:“我爱你小雅,我爱你!”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我不敢张开眼睛,怕这不过是一场无尽逼真的梦境。虽然在我最最旖旎的梦境里,也没有出现过这样香艳的画面,可我还是担心这是一个幻境,张开眼,一切就会消失。像黎明的光,瞬间杀死英俊的吸血鬼。 王子兮是我的吸血鬼,他吸我的血,噬我的魂。我甘之若饴。 可黎明,就要来了。 靠在王子兮的怀里,久违了的柔软契合,熟悉的扑鼻气味,王子兮的味道。我突然想到,再见之前,我们这样,算是什么呢? 完成一个未竟的愿望?还是不服输的想要一个新的开始? 有一部我很喜欢的电影叫《心动》,梁咏琪和金城武相爱,分隔,又重逢,电影快要结束的时候,金城武跟梁咏琪求婚,梁咏琪摇摇头,把戒指还给了他。 我当时很不能理解这段情节的设定。他难道不是她永远的爱吗?难道不是她盼了一辈子的人吗?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退缩,害怕呢? 此刻我终于理解,近乡情更怯的道理。等待太久会变了味道,她怕自己爱着的,他爱的自己,都不过是过去的幻影。她怕现实中的他们,早已不再适合彼此,所以她选择逃开,选择留着那段美好,继续新的人生。 可是我们,又该如何抉择呢? “那个时候,”我悠悠开口,“你回来找我“ “你恨我吗?”王子兮接过我的话说,却是一个我没想过的问题。我恨他?难道这样的结局不是他恨我吗? 我瞪大眼睛:“当然不,最后选择退出的人是我,我为什么要恨你?” 王子兮温存的看着说:“因为你会做这样的决定,是因为我让你等得太久了啊!“ “对不起。”我说,嘴里有咸咸的味道:“王子兮,对不起,我欠你这句话。好多年了。” 原来,他一直都懂。原来,他一直是我的王子兮。 “你知道我在等你,那你为什么不说?”我忍不住要埋怨他,让我们发展到今天这个境地,就好像这里没有一点我的责任。 他说:“因为我想,那么重要的”我打断他,“你别说了,我都明白!” 我当然明白,我只是想证实自己那么久以来的猜测,是否正确。就像他一直都知道我在等他,我也明白他想给我一个不一样的特殊时刻,所以他才手拿鲜花,俗气的就像一个活脱脱的大傻瓜。 其实,我又何必去证实?就像我铁了心的要听他一句表白,其实我从来都不曾怀疑过他的爱。哪怕是他曾经跟着别人踏上与我分道的旅程,哪怕是他此刻戴着不属于我的戒指,我其实笃定着我在他心中的位子,就像他在我心里一样,从来不曾改变,也无法改变。 现实可以把我们分开,但梦境不允许我们忘记彼此。 这是我的命,也是他的命。 这是我们的命。 我们命中注定要爱上彼此。无可闪躲,也无力逃避。 终于我抬起头,迷蒙中看向他的眼睛,“我爱你“我说,”王子兮,我爱你。” “程博雅,我爱你。”王子兮紧紧搂着我,像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我爱你小雅,我的小雅。” 这真是最好的,句点。 熬了一个通宵不觉得累,躺下去还翻来覆去睡不着。都说爱情让人着迷,我看是爱情让人打了鸡血,顶着大大的黑眼圈像幽灵一样游走。也好在旧房子就我一个人,才不至于吓到别人。 眼看着天已经大亮,既然睡不着,就索性起来,理一理这一团乱麻。 镜子里洗脸的我,有一个摁也摁不下去的夸张嘴角,扬起来笑着,像一个白痴。我摸摸自己的脸,还在发烧一样烫手。王子兮的魔力啊,原来竟这样强大。 只是,这强大的魔力,到底会帮我带上天堂,还是烈焰的地狱? 我本以为,今天可以冷静的思考。可结果,还是这样笑的像一个呆子,脑子塞满棉花,半空中满是叮叮咚咚的旋律。 手机响起短信的声音,“醒了吗?” 我立马忘了刚刚还在纠结要不要思考,慌忙拿起手机回复“嗯嗯。”生怕回得晚了漏掉些什么。 然后门口响起叩叩的敲门声,我一个没反应过来,顺势就开了房门。一头撞进王子兮温暖的怀抱,他温柔的对我笑着,说“我一直没睡,好想你。” 我回他一个大大拥抱,“我也好想你。” 我对自己说,程博雅,这绝对不是现实。是梦。 如果有异次元空间,我真想逃避这一切。楼上轰隆的装修声,心里滚烫的眼泪,刚刚跟我求婚的才俊,王子兮戒指的另一个半。就这样拥抱,亲吻,感受彼此的爱。我好想好想回到小时候。 想象中我的灵魂可以穿越时空,回到我们童年的操场。我会找到人群中玩耍的王子兮,我当然可以认出他,在人群中,不费吹灰之力。然后我的灵魂现身,走到他面前,叮嘱他,“请你记住我,以后的以后,我们会相爱!请在相识时抓紧我,紧紧的,不要放手!” 童稚的王子兮一脸无知,懵懂点头应是,于是我放心的灵魂归位,等待几年后的永远。 然而长大后的王子兮却早已忘了童年时小小的插曲,在认识我的时候,从没想过当初许下的诺言。而灵魂早已归位的我,也对这一切毫不知情。我们仍旧依了现有的轨迹,渡过别扭的青春期,任由彼此从身边溜走,仍旧是相爱,别离,再相爱,再别离。故事如是发展。 我们,仍是进入今天的僵局。 原来就算时光逆流,这也是一个多么伤感的故事啊! 也许这一切,真的曾经发生。 看着王子兮专注的脸,那么好看却触手可及的近。小时候我曾经多想就这样待在他的怀里,哪怕一秒也好,都愿意倾我所有。小时候的他,静静的注视我,对我唱着“我愿意”他说“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天知道我是多么愿意为了他,忘记我姓名! 现在的我,又在纠结些什么?只因为得到了,所以才会舍不得。只因为抓住了,所以才不愿意放手。但这样短暂的一生,又能有多少运气,让我们得到过彼此的心,抓住过对方的手?王子兮他,应该也是跟我一样的想法。我们这样爱了几乎三分之一的人生,在永不再见之前,也该好好拥抱,才能划下完美的句点吧。 我们当然应该是划下完美句点的,不是吗? 我说:“王子兮,如果有下辈子,你早点找到我,让我们在一起,不分开,好吗?” 王子兮说:“这辈子,就不行吗?”我笑着看了一眼他的戒指,笑容灿烂的,快要掉下泪来。王子兮黯然没有回答。 我多想他直接了当说我为了你什么都可以不要,我为了跟你在一起可以放弃一切。但他没有说,我也只是无声的承受心脏撕扯的痛楚,一下,一下,万劫不复。不是说好了不在乎吗?不是说好了要划下句点吗? 王子兮抚过我的头发,修长的指节,像是泛着光,他说,“是我不好,我忘了,你还有你的方慎呢。”这下轮到我没法回答。我只能摇摇头,再摇摇头。 王子兮一下子瞪大眼镜,“你什么意思?” “分手了啊,还能有什么意思?” “可你不是···?当初不是···?”王子兮惊讶的样子,一如每一个听说我和方慎分开了人们的反应。我们就是分手了,我无法跟旁人说明,也不欠别人什么解释。然而我的罪魁祸首一脸不解,他问我为什么分手,我觉得有点儿好笑,有点儿无奈。 “我以为他会对你好,我以为你会幸福,所以我才不争,我才放弃。要是早知道你们会分手,那我” “那你怎么样?”我随口追问,其实并不在乎他是否回答。我突然有点后悔自己顺嘴追出来的问题,因为我发现自己不想听到答案。无论什么答案。 然而他回答了,飞快的坚定的回答:“那我会把你抢回来。” 王子兮扶正我的肩膀,直勾勾看进我眼睛里面,他说:“小雅,你听到了吗?我会把你,抢回来。” 雨后的风挂过窗帘,忽闪轻飘,它吹过我的睫毛,吹落我的泪滴,吹的我心里,一阵阵温暖的涟漪,飘散开去。他说要把我抢回来,我的王子,他说要把我抢回来。 傻瓜,我什么时候,离开过呢? 第五十七章:又见家长,,, 王子兮眯起双眼,他认真的时候总是这个样子,小心翼翼地,谨慎的眯起眼睛,就像一个老花眼的老学究,一点也不帅。他轻声问我:“小雅,我现在就把你抢回来,好吗?” 想要摇头,但我发现自己没有摇头的力气。才俊算什么呢?世界又算什么呢?他不是一直是我的火,而我,难道不是命中注定的飞蛾吗? 此刻我的火焰在向我招手,我又怎么能鼓起拒绝的勇气? 我从来就是一个懦弱的人,而这本就是我,等待了一个世纪的问题啊。 我抓着最后一丝力气问他,“那你未婚妻呢?” 王子兮摇摇头,“那不重要,都不重要。你什么时候才能知道,在我心里除了你,什么都不重要!” 我头脑晕眩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小时候别捏的大男生,把我当成唯一朋友的人。我们一起经历欢笑,哭泣,离别,甚至生死。他现在真真切切从我的梦里从出来,他是我爱的男人。 当年月朗星稀,篝火艳艳,他曾经唱着甜腻的情歌对我哦表白,我此刻终于相信他真是愿意为了我被放逐天机,愿意为了我忘记自己的名字。因为思念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我们都不愿,再被爱捆绑。 我对他点点头,“王子兮,我们在一起吧,一辈子。” 后来王子兮从我嘴里,终于完全了解了我和方慎的一段过往,清清楚楚,详详细细。包括后来的才俊,那个早被我抛于脑后的,灰飞烟灭了的所谓未婚夫。(但我还没说好,应该不算未婚夫吧?) 他问,我就答。没有隐瞒,没有怀疑。 对着自己爱了10年的人说自己曾经的爱情故事,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有一点变态。 讲到方慎一直在跟我心里的王子兮拔河,委屈的说他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王子兮很不以为然,他说:“你错了,方慎不可能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我耸耸肩,“算你对咯,反正现在也没人爱我了。”王子兮横眉冷对插着腰质问我,“程博雅你有胆就再说一遍!” 我笑着跑开,一边说着,“说就说谁怕谁。”然后他把我逮住,狠狠吻住,结束这场从未开始的争论。这样的场景,哪怕是梦里也没有出现过。 王子兮在我耳边一遍一遍的说“我爱你,我爱你。”我一遍一遍的流泪,一遍一遍的回应,“我爱你,我爱你。” 但我却从未从王子兮嘴里听说过他的那个她。他手指的戒指很快就消失了,只留下一个戴久戒指的痕迹,横在手指低端,不肯离去。 这样深的印记,我不相信是一天两天形成的。 可再怎么深的印记,难道能敌过我们十几年的感情?每当我问,他就淡淡的说都是小事,除了我之外,都是小事。 我不想问,他也不想说。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真正知道王子兮的故事,是来自王子兮的妈妈。我从小称之为王家阿姨的人。 “程博雅你好,我是王子兮的妈妈,我们谈谈吧。”有点熟悉又很陌生的开场白。我又一次被母亲辈的长辈约见。悲哀的开场,总逃不开悲伤的结局。 这个女生,她原来是王子兮的大学同学,美籍华人,有一个别致的中文名字,肖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愣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噗”的一声被戳破,汩汩的流出冰冷的雪水。让我,有点冷。 据说她对王子兮一见钟情,一直苦苦追求,终于在王子兮大三的时候,如愿以偿。 “那个假期他无缘无故回国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我从没见过我的儿子这么伤心难过的样子,我和他爸爸去问,他什么也不说。我们只好由得他自己慢慢好起来。”王家阿姨如是说到,“结果他回去不久就跟我们写信说交到一个女朋友,各方面条件都好,我们应该会喜欢。他把她带回国给我们看,我和他爸爸都很满意。” 故事的后来,我大概也能从王子兮之前的叙述中猜到一二。就是王子兮在大四期间突然放弃保送的学位,执意回国。而比他还固执的,就是这个一心一意追随他的肖亚,竟也抛下生长的国家,和家里的父母,跟着她爱的人,来到中国这个全新的国度。 她的中文不好,她的文化西方,她为了王子兮适应这一切,我不晓得换做是我,有没有这样的决心。 闭上眼睛,眼前出现清晰的画面。是她如何陪伴王子兮度过伤心的时期,陪伴王子兮重新熟悉中国的社会,陪伴王子兮,度过每一天,开心,或者失意,高兴,或难过。 说什么快要20年的感情,怎么比的过朝夕相处的短短数年? “我这个人,一心想抱孙子。可是我催了他们好久,王子兮这个孩子他就是不肯结婚,说是年纪还小,不着急。怎么不着急啊,肖亚都急的挠头,可是,谁又办法逼他呀?”王家阿姨叹了一口气,“结果上星期,他突然回来说要结婚,可是结婚的对象竟然不是肖亚,而是你,你知道我们听到这个消息多震惊吗?” “对不起阿姨,对不起。”除了道歉我想不到别的言词,“那她,肖亚她,现在还好吗?” “你觉得她能好吗?整天觉也不睡,魂不守舍,这两天晕过去进医院吊瓶子了!” 难怪这两天,王子兮都忙着,顾不上跟我见面。原来,他是忙着照顾别的人,那个为了他付出一切,快要付出生命的人。 “那阿姨,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王家阿姨拍拍我肩,“博雅,说起来,我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阿姨不想你为难,也不想子兮难过。你们两个初中的时候交朋友,处的来,这我也都知道。只是,当初既然没有走在一起,过去了的,就不要再找回来了。” 喝了一口水,阿姨接着说,“子兮有子兮的生活,你也有你的。这一场混乱我们就当作没看见,像粉笔字一样抹去吧。你要知道,我和他爸爸心里,永远只有一个儿媳妇。你们,就不要再见面了。” “好的阿姨,我知道了。”王子兮妈妈走了很久很久,我还听见自己拼了命讲出来的话,回荡在空气里,“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再伟大的爱情,终究逃不过命运的捉弄。是谁在几万年前,一语成箴? 结婚吗?他去跟父母提了婚事?在我们重逢的几天之间,王子兮竟就想到结婚了吗?那么多年来,我爱着这个人,我原来竟不知道,他爱我这样深。 然而此刻,离开他,也是我不得不做的选择。 我知道自己对他太不公平。他从未负我,而我,却屡屡为了一己私欲,制他于不顾。我也知道自己没有权利为他做决定。那么这个决定,就算是我,为自己做的吧。反正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负他,也已经不是新鲜事了。 经历了绝情的我,王子兮肯定可以像当年一样,大步走向我的反方向,握起别人的手。那个名字和我,几乎一样的,肖亚的手。 我没了王子兮,也会好好的活。肖亚没了王子兮,可能,会死吧?相比之下我的爱显得那么渺小,那么的微不足道,难以抗衡。所以退出,也不会太过困难,对吧? 坚强的人,总是比较容易退出。爱笑的人,总不被允许哭。如果有来生,让我去做那个爱哭爱闹爱晕倒的人吧。 但是此生,肖亚会替我好好爱他,我比任何人都笃定。 问题是,该找个什么样的理由,放弃王子兮?什么样的理由,他才相信呢?我有些后悔过早的交代清楚了方慎的事情,不然现在,把方慎搬出来,是一个极好的理由。可是除了方慎,我还有什么别的理由呢?思前想后,我找不到一个完美答案。 那就让我再想一想,想一想。 想到冬天过去,春天来临的时候,说不定,可以有答案。 想到四季过去,下一年到来的时候,说不定,才能有答案。 想到一生一世,还没有想出答案,我们是不是就能,天荒地老? 第五十八章:分手,,, 见到王子兮的时候,又是一个深夜。他敲开我家的房门,我笑着给他开门,迎他进来,就像之前的每一天。他给我一个拥抱,说“小雅,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好想好想。”以后,怕是再没有机会说出这句话了,“我爱你王子兮,你知道吗?很爱很爱你。” “知道的小雅,我也爱你,我的宝贝。” 他看起来很累,疲惫的眼睛充满血丝。他把头搭在我的肩上,很久很久。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只是问他,“你怎么了?”他摇摇头,说“没事,只是有点累。” “为什么累呢?因为我吗?” “当然不是,见到你是我唯一不累的时候。” 我笑了,“那你躺我腿上休息会儿吧。我给你按按头。”王子兮乖乖的躺下,闭上眼,任由我轻轻的揉着他的太阳穴,他扬起嘴角,说:“我眼光真好,给自己选个这么贤惠的老婆。” 我狠狠给了他头上一巴掌,“谁是你老婆。” 王子兮睁大双眼,抓住我的手,“小雅你不嫁我吗?你不嫁我要嫁谁?” 我取笑他,“我啊,嫁猫嫁狗嫁猢狲,嫁个蛤蟆满街爬。” 王子兮哈哈大笑,重新闭上眼睛,他说:“小雅你知道吗,我从来不是一个乐观的人。小时候不是,长大了,更不是。我总觉得人生中,值得开心的事情很少。我以前常常看着你和别的同学讲话,突然就可以那么随便的放声大笑,整间教室都是你的笑声。别人皱眉头,看着你,你也不管,还是继续大笑,好像真的有天大的笑话,不笑完不能了事。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你很奇怪,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值得那么开心。但我也很羡慕你,每天都可以开心的笑。而我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才有开心的感觉。这一辈子,也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才终于真正的感觉到开心。小雅你不知道我有多幸福,你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开心。” “开心,就笑吧。”我飞快擦了擦眼,笑起来。王子兮闭着眼,跟我一起开心的笑着。我们就这样,开怀的笑,笑出大颗大颗的眼泪,滴在手上,滴进心里。 我们谁也无法窥见,彼此的心事。 再一天就好,再过一天就好! 我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着。明天,明天我一定跟他分手,再不见面。我只是想再做一些一直想做却没做过的事情,做完了,就可以笑着说分手的。一定可以。 我把王子兮摁在钢琴边,一遍一遍逼他弹着好听的曲子,唱着《我愿意》。他说,“小雅,我们在婚礼上演奏这首歌。你说好吗?”我说:“好呀,你说什么都好。” 可是哪来的什么婚礼呢?哪来的什么天长地久? 王子兮的脸色一天比一天疲惫。他从不说,我也知道他父母的压力,一天天在加剧。也许还有我的压力吧,谁说爱情如空气般轻盈呢?空气也有沉重的时候,可以卷起10级的大风,把大树连根拔起。 我们的爱情,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啊。 那一天我们肩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风有点大,天气有些冷。王子兮问我:“小雅你冷吗?”我点点头,“嗯,挺冷的。”他轻轻握住我的手,说,“我来给你取暖吧。”我看着他,笑出了声。 他的手比我的还冷,汗涔涔的,透着湿意。他嬉皮笑脸把我的手举到嘴边呵气,“你笑什么,说,是不是我给你取暖?”我说,“是是是,有你在,我才暖啊!” 他嘟着嘴咕咕囔囔,“那么大个人了,牵个手还紧张得出手汗。真够丢人的。” 我停下来回握他的手,“不丢人啊,这是我们第一次牵手,算是很晚了。” 王子兮委屈的笑了,“都怪我,初中就跟你表白,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我追着他打,“去你的,就知道耍流氓。一开始强吻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流氓了。” 王子兮说:“那我情不自禁嘛,有什么办法!” 我说:“你就不怕我把你推开,给你一耳光?” 王子兮说:“给我10耳光我也认了。我就是个流氓,怎么样吧!” 我说:“流氓还手心出汗哪,真专业!” 王子兮:“” 加班到很晚的时候,王子兮会等在我回家的路口。他张开大衣对着我笑,我朝他奔过去,钻进他的大衣里面,感受他的体温,心里好暖,却有寒意的冰冷直直钻进脑中。我可以忽略这让我头痛的冷意。呵出来的冷空气结成霜,很快融化在彼此的唇齿间,无影无踪。 我们窝在彼此的体温,缓缓走回家。想要说的话,都无法说出口。 再一天,就一天! 冬天,真不是一个适合分手的季节。 10年前的夏天,我和婷婷一起手拉手走过布满树荫的路。我们大声笑,大声叫。最烦恼的事情不过是自己考试成绩又下降了一名,或者是红发混血儿不跟她讲话,我的白马王子迟迟不肯出现。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王子兮,我也不知道以后的以后,会爱他爱到要背弃一切,甚至也背弃我自己。如果我知道有那么一天,他也会这样爱着我,我可能,会在那个夏日的午后,拒绝老师的邀约,不踏上回校的路途。 那么他还会爱上我吗?我还会爱上他吗? 可能会,可能不会。 但如今,没有如果和假设,他却这样爱着我,我要怎么消失不见。 我到宁愿,他从来不曾爱我。 我一直在找一个完美的时机,来跟王子兮做最完美的告别。然而他的拥抱他的吻,他绵密包裹的爱,让我沉溺不能自拔。 在第一抹新绿出现在树梢的时候,我终于认清,我永远也不会找到我所谓的完美时机。这真是个不争的事实。 我想,等不来自己的完美时机,也许这就是上天赐我的分手时刻吧。 我拉着他跑去逛街,看电影,一起在书店买厚厚的侦探小说。 我们踩过林荫路的光斑,我坐在他单车的横杠上,把头紧紧靠在他的身上。他把脚踏踩的飞快,风把他的上衣吹起,鼓起一个好大的包。我哈哈的笑着,伸手把那个鼓包压扁,又松开,压扁,又松开。玩到后来他之后停下车来抓住我淘气的双手,放在嘴边狠狠的亲吻。 那些我曾经想过,没想过的种种。 我听说,女生的耳洞如果为别人而扎,那下辈子他们还会相遇,要来还她一个针眼大小的血债。 为了这个不靠谱的典故,我拽着王子兮从街头从到巷尾,寻找一个可以为我们一起扎耳洞的地方。 “我一个大男人,扎耳洞多奇怪啊!”王子兮直到最后也不情不愿的样子。 “我不管我不管,都说扎了耳洞下辈子还能遇见的!”那么,一起相约为彼此而穿的耳洞,一定预示着下辈子早早的重逢,和相爱吧。 听了我的理由,王子兮终于不再说话,乖乖的把耳朵凑过去。 然后他捂着我的耳洞,把我环在怀抱里,“小雅,我下辈子还是会找到你,爱上你。只是下辈子我会更快,不会让你等那么久了。” 我把头深深埋在他胸口,“许我下辈子,你答应了的!” 王子兮用我最喜欢的笑容对我说,“你忘了吗?上辈子你也是这样说的呀!” 要不要好好告别?我在心里念了很久。 似乎我们从小到大,从没有好好告别过。 在那个知了鸣叫的午后,我看着他填上g中的报名表,离我而去。 在那个焰火昏黄的晚上,他对着我默默吟唱《我愿意》,我转身离去。 在那个白云灿烂的早晨,他站在我的楼下,我拉上窗帘,看他缓缓离去。 许多个一起骑着单车回家的日子,我们在路口轻轻的挥手,没有人说“再见”也没有人说“明天见”,我们就这样简单的回过头,踏上彼此回家的路。 从来没有告别,也许我们,早就在心里,说过再见了。 “王子兮,我们分手吧。” 我好爱听他叫我“小雅”,就好像抚弄一只宠物猫,喵喵的叫着。可是我竟至今也米有给他想出一个粘腻的独有的名字,总是直冲冲叫着他的全名,不然就跟全天下无趣的情侣一样,说亲爱的。 王子兮为了这个事情很不高兴。他总是半开玩笑半撒娇的数落我叫谁都是亲爱的,一定是怕自己叫错名字,哪天想不要他的时候也好无缝连接。 我说不然你自己想个名字好了,我可不愿意叫你“王子”,感觉像个花痴。 他无赖的笑,说,“花痴多好啊,花痴跟傻瓜不是一对吗?”然后两手一摊,说,“我不管,就要你想!” 我忘了告诉他,我之前从没有对谁叫过“亲爱的”。 亲爱的,其实这个名字,含着多少的爱。 发出短信,关掉手机。 小律和裴然打开房门迎接我,他们已经偷偷拿了结婚证,住在一起好些日子。 我真是不喜欢他们眼中无尽悲悯的神色,好像我出了什么天大的事儿,好像我的世界到了尽头。不过是个驾轻就熟的分手罢了。又不是没经历过,又不是没哭过。至于吗? 跟我妈说这事儿的时候,我妈也是这个表情。她一分心疼,九分鄙视的指着我鼻子骂我,“你丫的整天就知道搞这些死去活来的爱来爱去。这么多年也就算了,竟然还都栽在同一个人手里,你上辈子是做了多少丧尽天良强奸妇女的事儿啊你!你好歹换个人哭啊你!” “妈你别说了,我去小律家住几天。王子兮来家找我你就说不知道吧。” 我妈从鼻子里“嗤”的一声,“我懒得管你这些破事儿。” 可是我知道,她还是会管我的。我每次一哭她就指着我骂,我却看到她回过头去偷偷掉了几次眼泪。也许,上辈子她也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才沦落到这辈子生出我这么个让人操心的女儿吧。 “我没事儿!”我说,而我竟然,还笑的出来。 小律哭了,她说,“你哭出来吧,哭出来就好了。” 我笑的更加厉害,“我没要哭啊!干嘛哭!我好的很!” 原来心脏被挖空了,人就哭不出来了。我才知道,哭,原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这样做,不后悔吗?”小律满脸忧伤的问。 “如果是你呢?” 小律看了一眼裴然,“我不知道!” “所以咯,我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对。我只是觉得,不这么做,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自己,怎么面对他了。” 裴然走过来拍拍我的头,握着小律的手,“虽然你很伤心哈,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那个我是绝对不会这么对小律的。我们没你俩那么变态。” 我:“你滚” 第五十九章:不能没有你 这几天我终于发现一个工作的好处,是学生时代无可比拟的。 无论多难受多无助多想一头撞死了事,白天还是有那么多繁杂的事情,一件件,一桩桩的交给你,让你不得不分出神来完成,不得不忘记无法忘记的人。 工作,还真是适合失恋啊! 所以大家才说上班族的爱情是短暂的,迅速的。我们很快的爱上,也很快的不爱。原本一个人的精力就只有那么多,分出来工作了,自然没那么多放在风花雪月的爱情上。 只是既然爱了,还是会痛的吧?只是工作让我们很忙很忙,忙得遮住了痛的表象,看起来容易遗忘,看起来冷酷,无情。其实内心深处的我们,还是懂得去爱的吧。 至少我自己是懂得的,因为我很痛。 我以为很多很多的工作会不痛,其实痛的更加厉害,发邮件的时候痛,写方案的时候痛,就连闲下来喝口水的功夫,都感到心里破了洞的地方汩汩的流血。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不让自己思考,不让自己想起过去的一幕一幕。我甚至开始理解萱萱的学霸前男友用刀子划手腕的动作,不为威胁谁,只为让肉体上的痛,转移一点心里的哀。 物理老师说能量守恒,谁能告诉我要做怎样的等价交换,才能让我少一些痛苦? 在出差的飞机上我看着电影《oneday》呜呜的哭,片子里的男女每年有一天出来相见,错过了好久之后才发现彼此相爱。无奈相处时光太短,幸福总是戛然而止。 突然觉得我和王子兮这样蹉跎光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邻座大婶好心劝我“小姑娘,只是电影而已,别太入戏了”。我想到王子兮的妈妈,这些大人们,总是不允许我入戏太深。 所以我只好望向窗外。飞机下面是一片厚重的云,被夕阳照的金灿灿,后座的小孩激动的大叫说“好美啊妈妈你看,好美啊!”我很想让自己产生出一种山川大河如此宏伟人类却如此渺小的卑微之感,然后觉得自己失个恋就哭成这样的确不是人,但看了许久也没有逼出自己这个感觉来,只是在想也许跳下去应该不会太疼。 正式离开王子兮的第五天,我开始有些恍惚,总是会生出这样那样奇怪的念头。比如站在高处就想往下跳,比如洗澡的时候幻想自己被溺死,比如吃饭开始期待着误食砒霜之类。或者是走在街上被盗贼抢劫谋杀听起来也怪不错的。为此我把身上戴满金灿灿的项链首饰,可小律这号称治安很好的小区,没有为我引来任何破坏性的伤害。 我很气愤。觉得保安太不尽忠职守。 小律见我一天一天发疯,晚上看我看的比贼都紧张,连我洗澡都要在门口等着,生怕我就此死了,一去不复返。我很成熟的叫她放心,“老子是什么人?老子怎么会干自杀这种丢人的事儿?” 小律不置可否,“我觉得你他妈的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的也对。” 然后小律对我的看管就更严了,严到我只好跟老板申请出差,才好重得我的自由之身。 我在的城市已经开始有春天的迹象了,北京还是冬天的样子。不太好看,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树干子,天是灰蒙蒙的一片。还是春天好,桃花杏花梨花李花分不出是什么花的花,开满马路两旁。王子兮曾经跟我描绘过这样美丽的北京春天,说要等春天就一起来看花。明明是很省钱的国内游,还要装作自己是在北海道看樱花,在保加利亚看玫瑰,或者在法国看薰衣草一般的浪漫。 “可是我们要省钱干嘛?你赚那么多钱,我们直接去国外看是会死哦?”我记得自己当时特别豪气的质问他为什么不愿意在我身上花钱。 “因为我们要存钱结婚啊!”他细长的眼睛里漾满蜜一样的水汽,好像海妖塞壬的歌声,让经过的旅人都迷了路途,然后被她吃掉。 这样的片段回想起来似乎很久远了。仔细想想也不过就是两个星期以前的事情。我当时还觉得这个哥哥都没好好跟我谈个恋爱就动不动结婚长结婚短的,其实不太浪漫,果然是从小被女孩子宠惯的,只知道被追,不懂怎么追人。 一些号称心灵导师的鸡汤微博里面说,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爱你,要看他是不是愿意跟你结婚。我以前觉得没什么道理,也许是方慎一度动不动就念叨结婚的事情,让我觉得结婚又不是什么大事,至于的拿来当王牌标准一样来衡量好坏男人吗? 可是后来连我自己都快变成婚姻恐惧症候群,有点明白这些大道理说的意思,其实真的很爱很爱了,才会想要结婚。 但我现在想起这些却很甜蜜,甜蜜的有些疼了。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能撑着一张笑脸跟客户谈好合同签下合约,我明明应该抱着客户大哭说你能不能一刀捅死我开车撞死我之类的才对。可是我还是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叩叩叩的走在北京灰色的街道上,跟许多穿着羽绒服的球状物体一起抢出租车,吃饭,回酒店。 回到酒店目光动作麻木的脱掉衣服卸妆洗澡,镜子里发现自己竟还挂着刚才那张欢天喜地的笑脸。不得不说自己当年没考北京电影学院真是中国电影界的一大损失。话又说回来我当年是为什么努力学习考上了x中来着? 躺在床上我又拿出那部关机5天了的手机。我甚至来不及更新电话本,或者通知朋友我换了号码,就匆匆关掉了跟王子兮之间的联系,也关掉一切。原本过去也没什么好留恋的,还是未来比较重要。任何一个成熟的大人,都会这么想,都该这么想,对吗? 盯着黑色的手机屏幕无缘无故就掉了满枕头的泪。我想自己也许还不够累,没有累到能倒头就睡。但我绝对足够的坚强了,坚强到可以用尽力气不打开手机,去看王子兮有没有找我,有没有想我,有没有和我一样发了疯。 看来明天回家以后,要跟老板申请加大一点工作量。嗯,不要加钱,加工作量就好了。老板肯定会同意的。 眼睁睁看着太阳一点点升起来,也不知道家里的人都睡的好不好。我爸妈睡的好不好,小律睡的好不好,裴然睡的好不好,那个,我不愿提起名字的人,他睡的好不好。 王子兮,你睡的好吗? 回来的路上飞机颠的很厉害,一向容易晕机的我在落地的一刻没忍住吐个翻天覆地。等我恢复过来的时候机上的乘客已经走光,就连原本拥挤的行李转盘上,也只孤零零的转着我的银白色大箱。一圈,又一圈。像我的宿命。 陪伴的人来了又走,到最后还是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转,一圈,又一圈。 我没有通知小律他们来接我,因为我觉得自己连出差都可以一个人好好的,更能证明我真是足够厉害,也足够的可以忘记王子兮好好生活。可是当我推着巨大的行李箱,晕头转向嘴唇发白往外走的时候,还是有一刹那凄凉了起来。 回家的一刻能见到一双熟悉的眼,原来竟那么重要。小律你个死没良心的竟然也不查查我的航班给我个惊喜?看我回去不把你剁了喂狗! 我这个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尤其在这种形单影只的时候,更受不得刺激。所以在看到旁边旅人快步走去和亲人汇合拥抱的时候,我的胃里又翻江倒海快要吐出来。 好在临下飞机的时候空姐见我可怜多给了我几个呕吐袋,至少在现在虽然看起来落魄的在候机楼吐个稀里哗啦,也不至于直接吐到地板上显得那么难堪。 我躲在角落一边吐着,一边感叹世界上还是有好人啊。 更多的好人很快出现,我低着头哇哇的吐,竟有好心路人过来给我拍背。虽然我一方面觉得陌生人这个举动有点突兀而且不礼貌,但是那个触感让我很温暖,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也能驱散一点呕吐的腥臭。于是我没有动地方,摆了摆手表示我的感谢,就继续我的呕吐事业,又一次感叹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党的光辉照我心啊照我心! 陌生人甚至得寸进尺的递来一瓶水,我低着头接过,草草漱了漱口,擦了嘴,抬头想说声谢谢。 我宁愿,我从没有抬过这个头。 眼前胡子拉碴的颓废少年,让人几乎认不出就是王子兮。 从小孩,到大人,我们认识了几乎快一辈子的时间。哪怕是他最最颓废的那些时刻,比方和我一起在楼下喂蚊子站了一夜,或者刚起床就跑过来跟我见面,王子兮的样子都是一副不染尘世的清爽,好像《魔戒》里面的精灵王子,周身散发静静的光,微小不可见,却实实在在感受的到。 别人犹自灰头土脸拼杀撕抢,他总是一派安然的飘逸。要不然他也不会得了一个“王子”的称号,再也没有变过。 只是现在的他,没有了光,也没有好看的样子。他什么也不说,眼睛里是浓浓的忧伤,重的让我喘不过气。 喘不过气啊,却有力气掉泪。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构造怎么会这样无稽不可理解。 王子兮深深叹了一口气,然后似乎终于忍不住的把我抱住。我想要是昨天在北京被车撞死该有多好,不然,刚刚在飞机上吐成胃出血死了也是好的。 迷迷糊糊的,死了多好。 等到王子兮的舌头顶开我的牙齿,在我酸臭的口腔里来来回回扫荡,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才吐的要死要活。这个认知让我浑身上下一个激灵,猛的推开他。“你疯了吧,多脏啊!” 王子兮力气很大,一把把我拉回去,手臂像钳子一样牢牢锁住我,飞快的嘴唇又抚上来。我咬紧牙关,却抵不过他拼了命的进攻,最后我把心一横,一张嘴咬了上去。然后我尝到淡淡的血腥味,还有一些咸咸的,涩涩的味道。 我睁开眼,王子兮满脸的泪,薄薄的嘴唇上有一道血口子。 我呆住,再也无法动作。 很多时候当我们自以为尽了全力。所有的力量还是会在自己意想不到的霎那土崩瓦解。就像小朋友爱玩的叠叠乐的游戏,大家一手一脚小心翼翼搭好高耸的房子,突然一根棍子放错了位子,整个高楼顷刻倒塌。 叠叠乐的游戏我们可以笑着重来,被压垮的我,却再也推不开王子兮一步。 漫天漫地的疼痛从心里卷到全身,从头皮直透脚底。就像冬天冰冷的彻头彻尾浇了一身初融的雪水,也像跌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被熬煮的通红,却出入无门。 我摸上他的嘴唇,手指不争气的抖的厉害,“疼么?” 王子兮不说话。 抖啊抖的手指又摸着他的脸上,下巴上,密密的须根,“疼么?” 王子兮不说话。 怯懦的手指轻轻的环上他的消瘦的背,“疼吧?”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离心脏最近的位子,轻轻的说,“我也,好疼啊!” 我感到头顶一阵冰凉,王子兮手上的力气更重了。 他的泪,我的泪,打湿他的衣服,我的心。我们像一座伫立了千年的塑像,拥抱着,没有言语,只是静静的落泪,大口的呼吸着,我们许久未见的空气。 初春的广州,怎么竟比北京的冬天还要寒冷? 回家的路上王子兮一手帮我推着大大的行李箱,一手拽着我的手。我不用开口也知道这5天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随便一想也能想到最后出卖我的,无非是我那个爱管闲事的妈,或者唯恐天下不乱的慕容律裴然两口子。我暗地里猜测,这里面嫌疑最大的就是裴然,因为我在他家住的那几天,严重妨碍了他和小律的新婚生活。这货真的是,重色轻友的很啊。 但是我知道自己骨子里有个自私的念头其实一直在等着谁来出卖我,赶快,赶快来出卖我。同一时间,心里的一个角落,也在暗暗的担心,王子兮没有像我想象般的失魂落魄四处寻找我。他会不会淡然接受了我的离开,转过头就开始继续他的新生活? 他有没有来找过我?有没有想过我? 这一切的答案让我当初的分手变得十分可笑。我甚至想不出那天自己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才发出的那条短信。 为什么不坚持?为什么不努力? 我在等王子兮向我问出这个问题。可是他一径目不转睛朝前走,不说话,也不看我,手攥的死紧,微微冒了一点汗。 我停下脚步,想要说的话,从来说不出口。好在对方是王子兮,我想要让他知道的话,也从来不需要说出口。 他被我扯得停住,回过头来看着我。眼睛里是询问,失而复得的放松,和我没有想到的坚定。 王子兮说:“小雅,对不起,我让你受苦了。以后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我摇摇头,“不是你的错。”再摇摇头。“我只是,不想再伤害任何人了。” 王子兮看着我,一双眼睛细细布着血丝,让人一下一下揪着疼,他说,“那我呢?你就不怕伤害我吗?” 我低下头,一滴泪“啪”掉在手背上,“我已经伤害了,不是吗?” 王子兮说:“所以我们试过了,不好受。就不要再尝试了,对吗?” 我把头窝在他瘦的有些硌人的肩膀里,没有办法反驳他的话。 “小雅,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我想,他把我说服了。 第六十章:小雅 小时候为了显摆自己有学问,经常在家里偷偷摸摸大段大段的背些唐诗宋词。尤其是什么长到令人发指的《琵琶行》,《长恨歌》,背起来简直每天都把白居易的祖宗十八辈问候十遍才高兴。但在家长老师面前可不是这样,我总是信手拈来的在别人说起大家都熟知的句子,就郎朗接下听起来陌生的后面几句,好赢得一片“啧啧”的称赞声。 “啧啧,真是个好孩子。” “啧啧,看人家家孩子多厉害!” 这种称赞,是难得一次王子兮没有,而我独一份儿的。因为他王大少爷不爱古文,嫌酸,只爱走马观花的看故事性强的小说,图个乐。 我当时很拽的问他,“你这样不爱背书,语文是怎么得的那么高分?”他很不屑的回答,“真要背,看两遍就行啦。至于嘛回家背那么久?得多勤能补拙啊你?” 我真是自取其辱。 “小雅,你看看这个,再来决定要不要离开我。” 我眼睁睁看着王子兮拿出来厚厚的一叠老旧信封,还想开玩笑说难道是你当年收到的情书吗? 可是我打开第一封的时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不爱看古诗的王子兮,嫌写字麻烦从来都用电脑打字的王子兮,竟然在我们只在梦中见面的时候,给我写过信。 打开王子兮给我的一封封信,脑子里全是这些小孩子的片段。清晰的像在昨天,却斑驳的让我怀疑,是不是真的曾经发生过,还是都只不过是梦。 当年没有留下通讯地址,我不知道王子兮会给我写信,就像他也不知道有一天这些信件会终于来到我手上。 物归原主。 王子兮的字迹几乎没太变过,从初中就那样是秀气的小楷,像女生的字。我记得自己当时笑话他的字娘娘腔,他白了我几眼没理我。后来我又发明出一个羞辱他的方法是诬陷他的字体是学我,这才让他气的要死。 话说我这个推理也不是没有根据,因为我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字体,跟他的的确是有点像。那既然不是我学的他,必然是他学我咯。不然,我们两个之间,哪来的联系呢? 现在看来我们俩的字还是挺像的。只是我们早已不再写字。只能凭这些过去的记忆,来找到相似的痕迹。 王子兮的信很短。出乎意料的,没有“我好想你”“我好爱你”之类他现在经常挂在嘴边的情话。我本来以为他勾搭小姑娘来来去去就这么一手,腻死人了事。 可他的信里,竟简简单单只是古诗古词。打死我也想不到的,古诗词。 我不愿意去想他写古诗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名字都是来自诗经,还是因为我曾经说过我很爱那些博大精深的文字。 当我以为自己一直在为他改变,被梦中的他折磨的时候,他才是真正被我而改变,用他的方式,从无间断的,爱着我。 信从高一那年开始,到高三为止,我坐在地板一封封仔细的读完,加起来不过寥寥几十封。 信的开头总是大大的“小雅”结束的署名叫“兮”。原来他早就给我起了小雅这个很诗意的名字,原来他爱我这样久。 循着信件的时间,我看到他刚开始做梦梦到我的惶恐,到后来的不可思议,再到无奈接受。跟我当初的轨迹一模一样。老天爷给我开了玩笑,所幸的是,祂也给王子兮开了玩笑。这样把两个人玩弄在鼓掌之间的模式,就是我们称之为缘分的东西吧。 上大学的时候信开始多了起来,我想是因为他人在国外,越来越想家,也更想念家乡的人吧。信里多了许多一些人在他乡的诗,混合着少数情啊爱的,看起来渐渐有了点情书的意思。不过我又暗暗估计,也许是写离愁的诗太多,他抄不过来,才被迫增大了信的频率也说不定。 日期戛然而止在那个暑假。我们重逢,却又分离。那原是一次我以为永不会再见的句点。硬生生被命运,写成了分号。 我不止一次的想,要是当初他有现在的坚持,要是那时我有现在的不顾一切,我们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我以为信件会就此终结,就像当时我以为的我们的情感。可是几个月后那些诗词又重新出现。一张张,一件件。直到我们见面的今天。 小雅,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小雅,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他说,我是他在水一方的佳人。 他说,我是他的青梅竹马。 他说,我们会有比《长干行》美好的结局。 他说,用我的笔迹,写他喜欢的诗,感觉上,像是我在对他说着情话。 我记得,当时我跟他分开,写了一句什么来着?好像是“忘了我,就忘了吧。我也会把你,忘记的。” 这样不通顺,又矫情,看起里却决断的要死的信。竟然是我给他唯一的亲笔。 可是他却说,不是的,这么多年来他翻看自己写的诗词,首首都像是我的问候。 其实是我在说。 我说,你是我的青梅竹马。 我说,你回来吧,我们一定能再见面。 我说,你来找我,我在等你。 他轻而易举用这些泛黄的纸张,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把我困住。不是不想逃脱,却是不能撕破层层脆弱独自逃开。 我曾经多么自私。但我再也不会,独自逃开了。 “兮,你记得我们当时拉钩,说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做一件事吗?” 他重重的点头,是置之死地的架势,“我记得。可是,你现在说这个,是想要我做什么?离开你?” 我擦干了眼泪看着王子兮,他看起来这样紧张,这样局促。就像一个等待审判的死灵,是天堂还是地狱的瞬间。 我绽开一个笑,想象中很美很艳有点诱惑的样子,“你先告诉我,当时要是赢了,想要求我什么?” 王子兮叹口气,“你明知道的,我要是赢了,会要你跟我在一起的。”他顿了顿,“那你呢?当时想要什么样的诺言?” “我嘛,我当时的想法很幼稚,可是今天,我却还想求一个同样的诺言。” “是什么?” 我站起身子,很庄重的看着他,这是我对他的要求。当年幼稚的语言,今天却是我自己的承诺,“我要你,王子兮,许我程博雅,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尾声 情人节这天,王子兮又玩起惊喜这一套忽悠小姑娘的法宝。虽然我已经不再是个小姑娘,他也早就戴上了钻石王老五的大龄未婚男青年帽子。 他还是蒙着我的眼睛带我兜圈子,兜了好久。 眼罩终于摘下来,我有点儿找不着北。眼前是艳红的地毯,旁边一个个熟悉的脸,婷婷,大宝,慕容律两口子。他们都在流泪,都在笑。我完全一头雾水不知道怎么了。 我满眼问号看向身边的王子兮,“这就是你的惊喜?跟好朋友吃饭?” 王子兮笑着轻轻退开一步,单膝跪地。 我的王子,他拿出一个红色的盒子,他说,“程博雅,嫁给我。” 时光在我眼前交汇成硕大的泪滴。春天来了又走,叶子枯了又绿。我从没有想过,还能听见花开的声音。许多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白衣翩翩的少年,他走进我的生命。 从此停驻,再也没有离开过。 番外1-到底是不是一见钟情啊 和朋友说起自己和王子兮的故事,程博雅总是很开心的加上一个前缀“一见钟情”。因为我们是一见钟情啊,所以爱了那么久呢。因为我们是一见钟情,所以是老天爷注定的哦。因为我们是一见钟情,所以你们也要相信爱情,相信一见钟情呀。 每到这种时候,王子兮总是在背后微微的笑。 这个傻丫头,哪有什么一见钟情。我们都见了多少次才钟的情啊! 王子兮记得,第一次见到程博雅,是在幼儿园表演的后台。那样小的年纪,钟的哪门子情。连男和女的概念,都不清楚的很。 他当时要跳很难看的少儿舞蹈,眉心点个红点。正在一边纠结自己的心态应该是“我连跳舞都会我真是完美”还是“我是男子汉怎么能跳娘娘腔的舞”。紧张着一会儿上台会不会出糗,默默回忆老师教给的动作。 离演出开始还有不到半小时,所有小朋友都在和王子兮一样热身,紧张,回忆动作。有一个人却没有。 王子兮看见这个辫子很粗的蒙古族扮相女生,看起来非常八卦的走来走去,问别人你是什么节目啊,第几个上场啊,自顾自的讲个不停,笑个不停。把别人弄的更紧张。 他觉得很不爽,凭什么大家都紧张,她却这么淡定。心说你要是过来问我,我肯定跟你说我不紧张,气死你。 正想着,老师就过来了,拽着那女生往回走,一边走一边说:“程博雅你别乱跑,一会儿就上台了。你赶紧再练练动作。” 女生说:“我动作也很熟了啊。为什么不能来看看别人在干嘛。我好奇嘛。” “你这样会打扰别人练习的。” “可是别人为什么临上台才练习呢?之前没排练吗?” “跟老师回去,别那么多问题。” “可是真的我不懂啊老师,为什么他们之前不好好练习?我妈说这叫那个什么来着,临阵磨枪,对不对,哇,我懂好多成语吧老师,我厉害不?” “你最厉害,走吧“ 声音越传越远,王子兮还能听到女生嘟嘟囔囔在说些什么。简直吓傻了。学生能这样问老师问题吗?这是在顶嘴吧?不会被记过处分吗? 可看起来老师竟然是习惯的样子,拉着她往回走,任由她还是嘴里说不停在问问问,也没理。 王子兮觉得,女生果然是很讨厌的物种。很啰嗦。 。。。。。。 许多年后同事跟王子兮抱怨,说家里老婆真的好烦,每天啰啰嗦嗦讲个没完。耳朵都烂了。 同事问王子兮:“你跟你太太关系很好啊,她不啰嗦吗?你怎么对付她的,给哥们儿支两招。” 王子兮笑笑:“抱歉我没办法给你支招了。我太太不啰嗦。” “不会吧小王,你太太看起来很活泼,应该很多话说才对啊。” “嗯,她是很多话。但她说的每句话都很有趣。我从小的乐趣就是听她问奇怪的问题,说天马行空的话。” “晒恩爱死的快啊亲。” “没事,我这种程度不叫晒。叫客观。” “” 第二次见到程博雅,是个偶遇。两家人的偶遇。 王子兮跟爸妈一起参加婚礼,在迎宾处见到爸爸很热情的上去打招呼,“老程,你也来啦!坐哪桌啊?” “叔叔好,阿姨好。” 感觉被抢了先,王子兮也赶快说“叔叔好,阿姨好。” “你这孩子真乖啊。” “你这孩子真懂事啊。” 两家家长虚应着礼节,聊个没完。王子兮乖巧的立于一旁,想起对面看起来很乖的女生,好像就是当年幼儿园见过的啰嗦女。叫程博雅的。 果然女大十八变,上了小学变这么文静,让王子兮差点没认出来。可是不知怎么,就有一股“她一定是装出来”的感觉。王子兮非常肯定。 看她什么时候破功。 “子兮啊,程叔叔的女儿跟你同年级,你们在学校见过吗?认识吗?” 见过啊在幼儿园。王子兮偷偷笑了。在学校嘛,当然没见过。我们年级人那么多,怎么认的全。我都不知道她跟我在一个学校呢。 想着,王子兮没开口,不知道这样回答爸爸会不会太没礼貌。程博雅却先开口了, “王叔叔,我们年级人很多,之前没见过子兮哥哥。现在认识了,以后就是朋友啦。”说着豪爽的拍了拍王子兮的肩膀,眨眨眼睛。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王子兮不争气的又惊呆了。这女生,自来熟啊!子兮哥哥?哇好恶心。而且她怎么能随便搭我肩膀呢?老师没教过她男女授受不亲?看她眨眼的样子,哪里乖了,分明还是当年那个问题少女啊,一点没变! 尽管王子兮鸡皮疙瘩起了一地,心中的白眼翻上了天,但秉着强大“好孩子”的素养,他还是轻轻点头,“嗯,以后就是朋友了。” 王子兮在班上不爱说话,几乎没朋友,现在有一个别班的朋友,算是好事吧。 挺好的。 这么一想,连子兮哥哥这么恶心的称呼,似乎也能接受了。 下周一,该跟“朋友”说些什么呢? 王子兮没想到,同在一个学校屋檐下,再见到草草认下的“朋友”,竟然是几年之后。 他本以为以程博雅的个性,第二天就会出现在班级门口热情的打招呼,还在担心这样班上同学会怎么说,自己会多尴尬。 好在没有。 程博雅再也没有出现,除了公开的场合。 有一次升旗仪式,王子兮看到程博雅带着两道杠的袖章站在护旗手的位子,他才知道原来程博雅是2班的。 于是每次轮到2班升旗,他都特别积极的看升旗。同时想着自己代表1班升旗的时候,底下的程博雅是不是也跟他一样,为自己的朋友感到自豪。 每年的学校晚会,程博雅的节目总是很多。她在这个节目领舞,去那个节目给唱歌的同学伴舞,又在下一个角落演一棵树。 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都是边边角角的位子。要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是她。 学校就这么没演员吗?王子兮惹不住去想。让一个女生来来回回赶场换衣服,多累啊。而且都不是主角啊,明明就是跑龙套而已,有必要那么卖力的笑吗? 他自己上台演奏钢琴,从来不笑。没必要嘛,咧开嘴,很好看吗? 还没见过比程博雅更爱笑的人。 每次经过舞蹈排练教室,王子兮总是目不斜视往前走。耳朵却偶尔可以听到那个特别又可怕的笑声。下课十分,还会夹杂惨叫, “啊啊啊!太疼拉!不压拉!爷爷饶命啊!” “姑奶奶呀,时间到了没,我的腿要断了呀!” 想来是在练功吧。真叫求爷爷告奶奶啊,王子兮觉得很好笑,几乎就要推开门进去看看是怎么样的惨烈让她发出这种非人类的声音。 最终是忍住了。 关我什么事呢?我不过是她随口认下的朋友罢了。她应该早就忘记我了吧。 。。。。。。 几年以后,王子兮站在初一2班的教室。很久不见的朋友出现在他身后,叫出他的名字。是陌生客套的王子兮,不是恶心幼稚的子兮哥哥。 他知道,她是真的不记得了。 他赌气似得给她布置写字的任务,不去叫她名字,装作不认识的样子。可是他悄悄扭过头,看到她气急败坏的把粉笔写得唰唰响,那口不知何起的闷气突然就不知所踪了。 她不会知道他看到分班同学名单的时候有多开心。更不会知道他在夜里想了许多次重逢的话语。 好久不见啊程博雅。 竟然同班了呢程博雅。 我们做真正的朋友吧,程博雅。 许多年后,程博雅很喜欢拉着王子兮的手撒娇:“老公老公,你说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是不是跟我一样,初中第一次见面就对我一见钟情了。你快说是不是!” 王子兮揽过她的头,轻轻的说,“怎么会呢宝贝,我当然是比你更早就爱上你了呀。” “你少来!怎么更早啊!你从单车上一摔,我就喜欢上你了。明明我是最早的了,你最多可以算同时好吗!是同时!” “嗯,虽然老婆说的都对,但我还是比你早一点的。” “你看你个矫情鬼,一分钟两分钟的事儿。好吧,算你比我早,行了吧?” “嗯好吧,谢谢老婆。” “我是后来才发现这叫一见钟情的,好鬼浪漫呀!” “嗯,宝贝,我也是很后来才明白,那叫一见钟情。” 番外2-方慎的祝福 直到今天,方慎闭上眼睛还能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程博雅的场景。 他是插班生,自我介绍时免不了尴尬。同学们都在窃窃私语,女生们更是各种明目张胆的打量,他听见“帅哥”这个词,有点小骄傲,也有一点任人宰割的模样。像是被称好的猪肉,一斤一斤讨价还价中。 有个女生似乎没把他当妖怪,低着头一点好奇心也没有。她是在害羞吗?方慎故意在走回自己座位时经过她身边,发现她原来是在看小说。当场失笑。 原来自己一个大活人竟比不过一本小说。 方慎个子高,被安排在教室最后一排,跟同桌的足球体育生聊起天,高三男生的话题,除了色眯眯就是色眯眯。 “方慎,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你有吗?” “我没有,正考虑呢,我们班女生好看的不多,选择性太少了。” “正考虑,就是有目标咯。哪一个啊指给我看看。” “喏,那个。长得还可以,就是经常傻不拉唧的。” 往左前方看,正好看到小说女生的侧脸。 嗯,是挺漂亮的。方慎也同意。可傻不拉唧是什么意思? 小说女生穿着白衬衣校服裙,安静的坐在位子上,低着头,露出干净的颈背,看起来像一个人畜无害的婴儿。旁边的女生不知跟她说了什么,她突然就打破这样岁月静好的美丽画面,哇哈哈哈的大笑起来,笑的前仰后合,还一下一下拍着桌子,很豪迈的样子。 哦!方慎明白了,傻不拉唧,就是这个样子。 接下去的几节课,方慎有意无意就会看向她的方向。他也说不上来是因为同桌说她好看,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她长了一张好学生的脸,上课很喜欢举手回答问题。 “程博雅,你来回答。” 老师这么说着,方慎就默默记住了她的名字。 程博雅。 就叫她程程吧,跟上海滩的冯程程一样,感觉很侠气。 方慎想着要在合适的时间去认识她,让她知道自己。可是一整天下来,他发现程博雅很喜欢热闹,去到哪都是呼朋引伴的一堆人。连蚊子都飞不进去。 班上那么多男生虎视眈眈,越早下手越有先机。想到这点,方慎一愣。 下手?先机?我想干嘛? 不管了,先认识再说。跟漂亮女生打个招呼又不会死。 但到底要说个什么样的开场白才够厉害?方慎冥思苦想却没有个解答。 吃过晚饭,方慎回到教室,发现去哪儿都一堆人的程博雅竟然落了单。一个人站在小角落,不知道在干嘛。 阳光慢慢落下,慢慢撒在程博雅侧脸,把她的皮肤变成金色,睫毛也闪着光,他突然有种止不住想要靠近的冲动。脑子完全没有转动的,就走了过去。 程博雅听到声音回过头,不明就里看着这个陌生的插班生。 “你好,我叫方慎。”不假思索的话就这样溜出嘴角。 程博雅手里的苹果咕噜一下滚到阳台下,她惨叫一声:“完了!砸死人了!我要坐牢了!” 方慎为了忍住笑,赶紧朝阳台下看了一眼,努力了好久,憋的肩膀都抖起来,语气终于恢复正常的说:“没事儿,没人!” 这女生真是傻不拉唧的。太搞笑了。 方慎很快发现自己喜欢上程博雅。不只因为她偶尔安静的脸,更因为她“傻不拉唧”的样子。 第一次动心的女生,我一定要追回来,这决心让方慎紧张又期待。 他每天都把椅子紧紧贴到教室后面的墙上,伸出长长的腿搭上桌子,吊儿郎当的样子,其实是在看程博雅。他最喜欢程博雅跟同桌聊天,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刚好能看到程博雅很大部分的侧脸,睫毛长长的,忽闪忽闪很可爱。 程博雅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很安静,可是她一开口就会扯开嗓门破坏画面,动不动就哇哈哈哈的笑,傻乎乎的,直愣愣,大大咧咧的像个男生。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就是喜欢她。 为了追到程博雅方慎花了很多时间精力。每天挖空心思研究程博雅喜欢的东西,借着学渣的身份央求程博雅给她开小灶,借此待在程博雅身边,采取严防死守,死缠烂打的招数。 不是有老话说了吗,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人心都是肉长的,方慎觉得自己的一派痴心一定能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 可是这一天,到底在哪啊? 说她傻,她真的很傻。程博雅似乎以为他有一段想要却得不到的爱情,跟她同病相怜。于是经常好哥们似得跟他讲她喜欢的男生,她的初中同学。 她说他们是多么心有灵犀,是多么的老天注定,又是多么的无奈错过。 哪有什么无奈错过啊!方慎心想,真的喜欢,就追啊。程博雅你是不是傻,你喜欢的人根本不喜欢你吧,他跟别人走了啊,你还幻想什么王子公主的故事呢? 他如果喜欢你,他不会这样对你!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夜里偷偷的哭!不会啊! 那个王子兮到底在想什么,他知不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好的一个女生! 方慎嫉妒的发疯,却也有点偷乐,因为他傻,自己才捡到这个大便宜啊。不然论个先来后到,他方慎一点占不了优势的。 每每见到程博雅说起王子兮方慎就很难受,他看着程博雅的表情,觉得在她心中,自己跟别人没有一点儿区别。可是当程博雅跟自己笑笑,他又觉得世界都亮了起来。 年纪轻轻总以为爱情就是全部,对方慎来说,他的全部就是程博雅。 后来程博雅笑话他脑子里一个数学公式都记不住,因为脑容量总共就那么一点儿,全用来储存哄小姑娘的花招了。方慎委屈的说我哪里哄过什么小姑娘,来来去去不就是哄了一个你嘛。程博雅叉着腰质问他,什么个意思?老子不是小姑娘啊?老子不是女的啊? 用的是老子而不是老娘,方慎最喜欢她这个任性跋扈的样子。 一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拉起了程博雅的手。原来他在程博雅心里从来都是不同的,原来努力真的会有回报,原来老天爷还是很疼他的。 可是疼他的老天爷,没有给他全部的运气。 方慎没有一刻忘记过那一天的画面。他的程程跟他说,她梦里的那个人回来了。 突然之间天就塌下来。 砸到全身,是真的体无完肤。 无论多强大的付出,原来也抵不过一个“天注定”。方慎觉得太可笑了,她说他们是一见钟情,天生注定。那他呢?他的一见钟情又算什么?瞎眼放屁吗? 他想找她理论,想找王子兮拼命,最终还是轻轻放手。 他甚至连放手都怕弄疼了她。他的程程,他捧在手心的珍宝。 程博雅回来找他的那天,他偷偷哭了。既高兴程博雅最终选择了他,又担心以后会不会还有再一次的伤害。最后他决定要把王子兮埋在地底深处,挖石油也挖不到的深度。 让他去死吧。 让我们幸福。 我一定要娶她,一定要! 可是心里的嫉妒从地底深处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方慎发现,扎的越深,长出的树干越是无法撼动。 他只能分手,砍掉大树,砍掉程博雅,砍掉自己的心。 分手两个字是他提的。跟你在一起好累啊。他记得自己当时这么说。 之后的情节方慎不怎么回忆的起来了,因为每次想到这里的时候,那尖尖的刀子已经戳进心窝子里,一刀又一刀搅的全身都血肉模糊。活该,你活该。他对自己说。可是他后悔,好后悔。 年轻时候方慎总以为一切都有老天安排。就像他爱上程博雅,就像他们分开,又在一起,又分开。他曾经天真的以为程博雅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重要,因为如果真的是命中注定,又怎么会轻易分开?结果长大了才发现,老天安排了他们见面,又赐予了一起牵手陪伴那条长长的路,这难道还不够吗? 方慎想要重头再来的时候,连最好的哥们都给他泼冷水。他说方慎你别犯浑,好不容易忘记的事儿,你非提起来干嘛。你忘不了她,她一样忘不了王子兮。你趟这趟浑水趟了几年,还不够? 你现在回头,可是一辈子啊! 方慎跟自己说,哪怕她一辈子心里有王子兮,他也能坚持。他曾经跟程程说过,也是这样笃定,只要他一直坚持,总有一天会赶走王子兮。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呢? 他于是什么也没说,只是狠狠抽一口烟,再吐出云雾一样的圈圈。他想起以前程博雅最讨厌人抽烟,嘴里很苦,心里很涩。 他当然知道自己没有回头的可能。老天爷给他的运气,他已经用完了。 偷偷摸摸,做贼一样的,方慎跟许多老朋友打听过程博雅的消息。他也不是想有什么动作,只是觉得就这样在旁边看着,也挺好的。他的人生在过,时间在走,也想知道她的一举一动,知道她过的好不好。 第一次在微博上看到程博雅的名字,方慎不自觉的把右手握成一个拳头,又松开,又握起来,又松开。她原来过的这样好,许多年来他终于露出释然的笑。 从那时起方慎就像个偷窥狂,每天打开手机刷程博雅的微博。 岁月是把杀猪刀,好在他自告奋勇当了那个被杀的猪,老天爷就放过了她。她还是许多年前的那个样子,恣意飞扬,爱恨都浓烈。 她偶尔发一些感怀至深的文字,偶尔也不怕得罪人的骂天骂地,最让人气愤的是她像无论发什么东西都爱配上一张斜45度角的自拍照,图文不符的很。方慎却觉得很高兴,因为这样他才能看到现在的她,那个曾经属于他的,被王子兮抢走,现在不知在哪里的她。 年纪大了方慎渐渐不像小时候那样不管不顾往前冲,爱情不再是人生的全部,本来男子汉大丈夫,就不该有那些婆婆妈妈的牵挂。于是他学会小心的把曾经的一切藏在心底,不去伤春悲秋,不去缅怀旧事。 他听妈妈的话去相亲,交女朋友。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发现其实淡淡的感情也不错。不会闹到他一个大男人却动不动哭哭啼啼,也不会要死要活的去买醉。 女友却总埋怨他直男癌,不会哄女孩,不会疼人。可他明明记得以前程程说他是世界上最会哄小姑娘的人。 也许是当初程程教会他对女生用心的那些桥段,他老了,就忘了。 程博雅的微博,变成方慎心底的小秘密。女友不知道,父母不知道。他不敢关注,更是不会评论。 王子兮呢?他常常想问,我们分手以后,程程没去找他吗?还是他也跟我一样,消失了?退出了? 不然,以程博雅这么爱晒的性格,怎么可能微博一张男生照片也没有。 结果是,曾经去爱,被爱,死去活来的两个人,都走掉了。程博雅的未来,谁来照顾?他突然就不敢贸贸然结婚。好像有些什么在牵绊着,不允许他独自幸福。 他期待看到她有新的恋情,又害怕看到。反反复复,不敢言语。直到有一天情人节,她放上一张大合照。 里面有许多方慎认识的人,慕容律,婷婷。 照片里的程博雅哭的满脸是泪,还是笑成傻瓜一般。她竖起无名指上的戒指,旁边那个拥着她的男人,有一双飞扬的桃花眼。 方慎眼皮一跳。他从没见过王子兮,却听程博雅说了无数次的桃花眼。然后他看到程博雅的文字,子兮博雅,一生一世。 枯竭了很多年的眼泪,突然止不住的掉下来。 电视里在播一首歌,是一首方慎好久没有听过的歌。他记得那个歌名,那个旋律,和每一句歌词。因为那是他青葱岁月里,最最喜欢的歌。没有之一。 那是他在追程博雅遇到瓶颈的时候听到的歌,他在无法自拔的爱情里没有后路可退,cd机里杨乃文的声音低沉倾诉,句句都戳在心坎上。 “一段回忆翻箱倒柜,跟着我在追,想的是谁”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程博雅生命的过客,她会忘了我,可她却是我最最重要的回忆。 “我很幸福,真的幸福,却渴望得到你的祝福。从今以后,牵他的手,心为何逗留”也许以后我会有自己的幸福,可是我的心,永远会为她逗留。 在忧伤的旋律里面方慎给自己描绘了一番凄美的结局,他当时甚至是笃定自己的追求不会有好结果。那么这段回忆,就当作枕边的故事,讲给未来的家人听吧。只是,还是想得到她的祝福呀。 他把耳机递给程博雅,说以后有这么一天,你会祝我幸福吗?程博雅点点头,说我无论如何都会祝你幸福的。 后来有一天,他们相拥着一起听着这首歌,感觉对方就是彼此的幸福。程博雅还笑着追问他,你现在还要我祝你幸福吗?方慎摇摇头,说你就是我的幸福。 以为忘记了的,其实全都记得。 他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在微博上打下一行小字。他把《祝我幸福》打成了《祝你幸福》,因为他好想亲口跟程博雅说一声,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