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之逍遥酒馆》 第一章 酒馆散伙(大改) 夜深。 倾盆大雨淅沥啪啦下个不停。 正值盛夏,天空蓦然一道闪电劈下,将巨大的黑幕撕开一道口子,将天地染上一层惨白。 郊外的一处酒馆,此刻灯火通明。 “说说吧。”一个年纪三十岁左右,穿着黑色长裙,一头黑发简单的挽起,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妩媚气息的女人,看着桌子旁的三个人。 “有啥好说的,掌柜的已经死了几个月了。”一个年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人,一脸无奈。 桌子中央的烛火摇曳着,屋外还有清晰可闻的雷鸣声,闪电的光辉时不时就透过窗户进来。 “呼。”凌坤摇摇脑袋,他有些陌生的看向四周,古朴的装饰,一个油灯,还有三个穿着古装的人。 一个貌美的少妇,一个满脸桀骜的少年,一个看上去有五十岁左右的老头,老头此刻正在拿着一把剑。 “我还是原来的意见,大家各走各的,如何?”桀骜的少年语气也有些不耐烦,这个话题已经说过无数遍了,但大家一直没有表明自己的态度。 现在好不容易凑一起了,那就说说清楚,掌柜的已经死了,自己等人也不能一直这么苦守着这个酒馆吧。 要说这个酒馆,几个月下来,也就来了那么几个客人,当真是少的可怜,四个人连吃饭都困难了。 “中。”老头无所谓的扫视了一眼那少年,他声音有些沉闷,不过很坚定。 “既然都没有啥意见,那就散伙。” 凌坤刚刚反应过来,就听到了老头说这句话,他脑子此刻已经接收了这个身体的记忆。 自己穿越了。 没错,他是后世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喝醉酒之后再醒过来就到了这么个地方。 自己也赶上了穿越的热潮。 而如今自己的处境是,这家酒馆的掌柜,赵老坛几个月前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死去了,尸体被放在门口。 但这个酒馆却还一直开着,但已经很难支撑下去了。 这不,眼下就是讨论散伙的。 田小七,也就是那个桀骜的少年,当即站起身来,道:“行,既然说清楚了,那我就走了。” “这么急?”妩媚少妇,扈岚眉头微微皱起,这样显得太着急了吧。 凌坤看了看田小七,从记忆中得知,这家伙和那些地痞流氓有一拼,整个人浑不怕死,在酒馆里一直是打手的存在。 不过,这家伙和自己的关系倒还是不错的。 “坤哥,你不是说也要走吗,咱俩一路?”田小七看向凌坤,询问着他的意见。 凌坤刚想说话,不过脑海中突兀的出现了变化。 一个光幕出现在脑海中。 “系统启动。” “奖励新手礼包。(待领取)” “发布新手任务:接手酒馆,并顺利开业。” 看着脑海中的东西,凌坤纵然吃惊,但是表面上也没有露出别样的表情。 后世看过不少小说,知道这玩意应该是穿越者的福利了。 所以没有啥好激动的,穿越带系统,不应该是常规操作吗? 只是这个系统也太简陋了,就这? 自己该怎么知道这个系统到底能干啥,无奈,现在自己也两眼一抹黑,有系统傍身,也能心安一点。 “小七,我暂时还不想离开。”凌坤打定主意,自己没必要瞎跑,按照自己记忆,这个“凌坤”可是个孤儿... 无牵无挂,而且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要说离开酒馆去哪? 浪迹天下,当个游子吗?他恐怕没有那个心思,并且有系统在手,自己为什么要去遭那个罪呢。 “坤哥,你之前不是和我说好了,咱们去其他国家走走看看,和我一起闯荡江湖吗。”田小七此刻有些疑惑,之前明明说的好好的,怎么就突然变卦了呢。 “我还有些事要做。” 凌坤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总不能说老子有个系统,不能跟你浪了,你要浪自己去吧。 那个拿着长剑的老头,皱了皱眉头,看向田小七道:“你要走就走吧。” 这个老头叫李功德,凌坤有记忆,他是掌柜的好友,是来帮忙的,但发生了这么个事,谁也没有想到。 “轰隆。” 屋外,再次响起和爆炸一般的雷声,一道闪电再次照亮屋内,惨白的光打在田小七的脸庞上,他又看了看凌坤,无声的叹了口气,随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扈岚犹豫了一会,道:“明天我也回家乡看看。” 女人漂亮,而且很有韵味,这种成熟女性自然有别样的吸引力,凌坤就一直注意着这个少妇,他倒是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她真的很漂亮。 “好了,这酒馆就关门吧。”李功德拍板了,他是掌柜的好友,现在也只有他能做这个主了。 不过当他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凌坤突然抬头看向这老头,道:“李叔,我想试试继续开下去。” 咱都拿到系统了,那就不能咸鱼下去,先看看系统能给自己带来啥吧。 根据前身的记忆,这个世界也不是个和平年代,这里绝对不是前世自己知道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指不定就是什么异世界。 飞天遁地的高手不知道有没有,那抬手可灭山,覆手可灭国的本领也不知道有没有,但这里确确实实是个乱世。 三个国家并立,这个酒馆所处的齐国是军事力量最强大的国家,地处西北。 在东边有一个国家,魏国,这个国家也不安稳,北方是蛮族,他们要抵御蛮族入侵,还要防备齐国和南方的乾国。 乾国是三个国家中最富裕的,他们的国家也是军事上最弱的。 所以,这个世界还真的说不好,自己既然来到这个世界,那么总得想办法活下去不是,谁还能没有个后手呢。 自己要稳健且潇洒的活着,再活一世也是个机缘,凌坤可不想浑浑噩噩,这太没意思。 那么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接手酒馆了,也不知道系统要自己接手酒馆,打的什么目的,难道以后自己经营酒馆。 想不通,那就做了之后,看看会有什么发生呗。 李功德听到凌坤的话,明显愣了愣,而扈岚也一脸疑惑的看向凌坤。 第二章 刀客(大改) “你要接手?”李功德声音有些疑惑,不解,这家伙犯了什么病,这个酒馆在云锦城外十里地左右,虽然处在官道,但真真没有什么人。 “掌柜的待我不薄,我想看看能不能熬下去。”凌坤咧嘴一笑,他“真诚”的说道。 “唉。”看了看刚刚背着包袱,带着一身斗笠走出去的田小七,李功德叹了口气,还是有些人念旧情的啊。 扈岚也多看了凌坤一眼,以往这个小二可是闷闷的,他们相处差不多两年了,但这家伙也没有多出彩的地方。 如今语出惊人,自然让她多看两眼,不过透着昏黄的烛火看着他,似乎凌坤的气质有些许变化,多了股子自信,还有一些别样的东西。 以前的凌坤,只是个穷小二,自小没了爹娘,自然会有些自卑还有本身古人身上有的气质,而穿越而来的凌坤可不会有那种自卑。 “行,那老夫就留下来帮你一把。”李功德本来也打算酒馆散了之后,自己也继续去云游了,但看了看这小子坚决的态度,他突然感到很欣慰。 扈岚笑了笑,“小坤,等我回去一趟,可能也会回来帮你哦。” 看着这个绝美的少妇笑容,凌坤心情畅快了起来,点头道:“谢谢岚姐。” 凌坤的笑容很有感染力,本来沉闷的气氛此刻有些变化,不过,凌坤是因为脑海中的信息。 “任务完成进度:百分之五十。” 看来这就算自己接手了。 也是,这个酒馆本来就属于赵老坛,但这家伙死了,那么剩下的几个人只要不反对自己继续经营,可不就算自己接手了吗。 ..... 翌日清晨。 一夜暴雨,此时外面还是有绵绵细雨在淅淅沥沥下着,扈岚在早间就和已经醒来的凌坤和李功德打了个招呼,背着包袱走了。 看着穿着一袭青衣的丰腴美少妇走了,凌坤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失落的。 官道之上,因为下雨的原因,所以道路泥泞,大半天也没有见到一个人。 凌坤则抱着系统在研究,他昨晚已经把新手礼包打开了。 “奖励:宋十二三坛,宋十二酿造方法,酒曲一坛。” 这便是系统给出的奖励,凌坤满头雾水,系统不应该给自己醍醐灌顶,来个强大的功法,帮自己进阶吗? 这算是什么,真的开酒馆啊? 郁闷至极。 宋十二,这个酒他没听说过,酒在自己房间里面,还有酒曲,这玩意他也不会用。倒是脑袋里多了些酿造的方法。 不过这些也不是凌坤要的东西啊,他想要的是虎躯一震,王霸之气一散发,就会有人跪倒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 但现实往往是骨感的,看来自己多想了。 酒馆已经荒废了几个月了,里里外外都是落寞的气息,所以凌坤早晨起来,就开始打扫了,里里外外清扫一遍,看上去也顺眼一些。 酒馆不小,最前面有一个马厩,里面连马的影子都看不到,也不知道建来干嘛,之后就是酒馆的正门了。 里面有个小走廊,通向一个杂物间,还有酒窖,有几间厢房,凌坤的房间也就在这边,厨房在大厅的后面一些。 李功德五十来岁了,他睡眠少,但人家年龄在那儿摆着,总不能真使唤人家吧,凌坤也没有那个心思,所以草草的弄了点早饭吃吃,就开始自己打扫了。 官道上。 一个魁梧的汉子带着斗笠,腰间挂着一把长刀,身上穿着麻布衣,缓缓地走着,速度不快,也不慢。 地上的泥泞他丝毫不放在心上,草鞋踩在水涡里,慢慢前行着。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着,迎面走过来一个美丽妩媚的少妇,撑着油伞,风情十足,汉子抬头看了一眼,没有放在心上。 不过远处有个飘扬的旗子倒是吸引了他的目光,前面有酒馆。 汉子胡子拉碴的,此刻咧嘴一笑,继续朝着前方走去。 很快,他来到了酒馆面前,整了整自己的斗笠,抖抖身上的水汽,抬头,看向酒馆的牌匾。 “逍遥酒馆。” 汉子自顾自的呢喃了一句,摸了摸腰间的长刀,抬脚走了过去。 “客官喝酒?”正在打扫的凌坤看到来人,眼睛一亮,自己正愁没有客人呢,这就送上门来了。 “你是掌柜?”汉子看了看年轻的凌坤,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的掌柜,实在太年轻了,不过这也和他没有关系,他挥手道:“来一坛高粱酒。” “我是掌柜。” 凌坤没有否认,自己现在就是正牌的掌柜,如假包换,“高粱酒倒是没有,不过有好酒。” 店里的酒早就没有了,这一两个月也没有什么人来,自然没有再去费钱弄酒,以往的酒都是酒坊里面买来的。 不过凌坤有酒啊,昨晚刚刚送的三坛酒,他当时心情郁结一直都没有动,现在正好救急了。 “哦?是好酒那就来一坛。”汉子也是个豪爽的人,直接来一坛,看来是个能喝的主。 凌坤放下手中的东西,连忙进内屋去拎酒去了,汉子周遭看了看,这个酒馆内饰并没有多么径直,甚至还有些地方在落灰。 不过汉子也没有放在心上,找了个干净的桌子,坐了下来,将腰间的长刀解下来,再将斗笠也取下。 汉子身材魁梧,和他站在一起有股子莫名的压迫力,此刻又露出有些严肃的脸庞,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 凌坤很快将宋十二拿出来,放到汉子桌子上,道:“客官,这酒还没有开封,叫宋十二。” “宋十二。”汉子念了一遍,不过似乎觉得这名字太过书生气了,道:“管他啥鸟名字,好酒就行。” “客官,这酒二两银子。”凌坤笑呵呵说道,没办法,这酒系统说的很玄乎,什么上好的材料,各种吹嘘,自己虽然不懂其中的道道,但是价格往高了报,总归不亏。 再说,新店开张,还有好多东西需要置办,这都要钱啊,自己兜里没有钱,酒馆一直在亏钱,而老头李功德自然是没有钱的,所以这都得需要钱啊。 第三章 好酒(大改) “二两?”张谭山登时瞪大了双眼,他本来就足够凶悍,此刻眼睛瞪大,一身子磅礴的气势朝着凌坤压过来,让他有些心惊。 他有些心虚,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的法治社会,要他真的动手给自己两下,也够自己喝一壶了。 自己这小身板可不够受的,于是他哭丧着脸道:“那给你优惠,咱新店开张,一两银子。” 没办法,形式比人强,该怂的时候,还是得怂的。 张谭山还是觉得贵了,一两银子,足够一个普通人家生活一个月了,这店里的一坛酒竟然如此贵,这还是优惠下来的价格。 他不是没有钱,只是这般被宰,心里不爽利罢了,看了看四周落魄的摆设,张谭山叹了口气,这店怎么看也不像是黑店,倒像是开不下去了。 罢了,就当是散财帮助人家掌柜的一把了,想着这些,张谭山从腰间取出一两银子。 虽然心里已经决定是帮一把了,但嘴上依旧威胁道:“这酒要是不好,老子这钱你得给还回来。” 凌坤有些心惊的接过银子,嘴上道:“放心,这酒保管好喝。” 心里却暗自祈祷系统不要坑自己,不然自己今天就得交代在这儿了,搞不好自己是最悲催的穿越者了。 张谭山将酒坛上的泥巴封口打开,登时一股子浓郁的酒香传来,让他眼前一亮。 酒香如同实质一般抚摸着他的鼻子,让他有些惊讶,这单单是酒香就能知道这酒不简单,站在一旁的凌坤闻着酒香也微微放心了下来。 看来,系统出品,必是精品啊。 这酒香让张谭山心中有些痒痒的,手上就快速将酒倒入酒杯里,酒色呈淡青色,随着一杯倒出,酒香更是难以阻挡。 看着酒色,还有鼻子里不断传来的酒香,早就迫不及待的张谭山很快喝了一杯。 杯酒下肚,他整个人有些呆滞,怔怔的感悟了一会,随后才长大了嘴巴,看向凌坤,似乎有些难以置信,然后又喝了一杯。 “这...”感觉着体内的变化,张谭山有些震惊,他此刻感觉到自己的经脉似乎有些扩展,而且自己的内力似乎被精炼了一些? 内力被精炼,顾名思义,内力比如是一泓泉水,虽然多,但是其中有许多掺杂着别的东西,而此刻竟然被提炼了,就如同将泉水进行蒸馏,取其蒸馏之后的水。 “轰。” 凌坤登时感觉到一股子澎湃的气息朝自己扑头盖面的冲击过来,他连连后退多步才停下,随后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而张谭山则是震惊的不能自已,他眼神灼热的看向凌坤道:“你这酒能提炼内力?” 凌坤不明觉厉,虽然不懂,但是还是坚定的点头。 看着凌坤确定,他再次倒了一杯酒,酒不烈,但是绝对算得上是好酒,因为酒不单单是味道极好,还有它附带的效果。 不过再次喝下一杯之后,那种玄而又玄的效果似乎冲淡了不少,张谭山苦涩的说道:“我就说怎么会呢,要真是如此,这酒馆怕不是被踏破了。” 这酒只是初时效果显著,提炼内力的功效一直有,但是随着饮酒越来越多,这种效果就微不可查了。 毕竟要是一直这般强悍的话,那江湖上肯定会因此掀起腥风血雨的,喝喝酒就能将内力提炼。 这可是要花费数十年功夫才能做到的。 就如同现在的张谭山,他的内力已经提炼的不错了,将近三成的内力进行第一次提炼,但他花费了多久时间? 整整十年, 没错,当内力提升不上去的时候,只有一条路能让自己变得更强,那就是提炼。 但这一个路,很难走,很多人数十年才提炼内力百分之二十,而像张谭山这种高手,是不多的。 但就刚刚喝的酒,让张谭山的内力小小的提炼了一遍,是整体提炼,也就是说现在他的内力再次进行提炼的话会轻松一些,但也是一点点增加而已。 不过尽管是一点点也是极其难得的,张谭山笑了笑,这倒是意外之喜啊,没想到在自己出手之前还能精进一些。 这样的话,他才更有把握从容撤退啊。 “掌柜的,这酒便宜了。”张谭山这才知道,这个掌柜的不简单,能酿出这种酒,肯定花费不少,所以他才说便宜了。 一坛酒二两银子贵么? 肯定是贵的,但是如果用二两银子让你的内力提炼之路更轻松一些,还觉得贵吗? 答案是太便宜了,多少人梦寐以求,所以真的不贵。 “啪。”张谭山也不是那种占便宜的人,先前他认为是这小子黑自己,所以才这般威胁,但现在发现自己赚了便宜。 所以从腰间将自己的剩下的钱都拿了出来,道:“这里还有三两银子,都拿去,这酒值得。” 凌坤脸上一喜,这可都是银子啊,不过他也是有坚持的人,他注意到了,人家是将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了,自己也不能如此不要脸面。 拿了其中的二两银子,将剩下的一两银子推回去道:“客官也不能睡马路不是。” “哈哈哈哈。”愣了愣的张谭山豪爽一笑,这掌柜的有意思,有钱不赚,倒是担心自己的住所了,看来也是个有趣的人儿。 “好酒。”再次倒出一杯酒,张谭山是喝开心了,大早上的就喝到这么好的酒,当真的让他心里很痛快。 他行走江湖也有十来年了,但是能和这酒媲美的,当真不多,就单单说这个酒的口感,都能排上第一,更别说它还有别的效果了。 张谭山也有些奇怪了,这酒馆有这么个酒,怎么还能混到现在这个地步呢? 还有就是,这个酒虽说不至于引起江湖争抢,但也算是个好东西,比天材地宝要强,但是这酒馆敢明目张胆开出来,不怕人家来抢? 喝酒期间,他还打量了一会凌坤,长相倒是很好,身材修长,虽然穿着简朴但是气质非常,不过,他肯定是没有习武的。 何其怪哉,逍遥酒馆,有趣有趣。 这酒香很浓郁,整座酒馆内都充斥着酒香,凌坤乐得不行,这真是开门红啊,自己果然是运气绝佳,不仅碰到穿越有金手指,还能赚钱。 不愧是上天眷顾的..天选之子! “哪来的酒!”不过,正在凌坤有些欣欣然的时候,从内屋传来一声惊奇的声音,听声音是李功德无疑了。 他似乎很激动,后面一阵脚步声,他一脸欣喜的脸庞就出现在了大厅内。 看着张谭山倒出来的酒,他仅仅是闻了一下,就感觉体内热血翻涌,内力不自觉的就溢出,整个人像是年轻了十来岁一般。 “嗯?” 张谭山如临大敌的看向李功德。 第四章 此酒只应天上有(大改) “这酒...是酒馆的?”李功德有些颤抖,他是激动的,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居然见到酒这般激动,让凌坤有些难以置信。 不过听到了李功德的问话,凌坤还是点点头,道:“没错,李叔。” “先前怎么从来没有见过。”李功德说话间已经来到张谭山身边,深吸一口气,颇为陶醉,就像是个孩子看到美食一般。 “额..这酒一直放在我的房间,所以才..”凌坤刚想着该怎么扯谎呢,不过李功德显然没有这个耐心,他现在是迫不及待想要喝酒。 这么香的酒,他多少年没有闻到过了,以往喝酒,他也就是图个味道,不过那些酒勉强能下咽,聊胜于无。 现在碰到了这么个好酒,他自然是欣喜若狂。 张谭山则目露谨慎的神色,这个老头不简单,刚刚他无意中散发出来的气息让他都感觉到有压迫感。 所以,这家酒馆才敢这般肆无忌惮的卖这种酒吗?张谭山心里有了底,看来是自己先前想的太过简单了。 如果自己当时真的一时脑热抢了这酒,那当真是..有苦说不出啊。 无奈的摇摇头,不过想了想待会要做的事儿,他虽然不舍这酒,还是说道:“前辈,一起喝点?” 李功德闻言,也不矜持了,直接落座,拿过一个杯子,丝毫不客气,在美酒面前,都是浮云。 “多谢。” 一杯酒下肚,李功德面色更加欣喜,这酒不仅仅是闻着香,而且醇,并且... 过了一阵,他目露震惊的神色,看向张谭山,似乎在寻求他的确定,张谭山早就有所准备,当即点点头示意没错。 李功德扭头看向一旁,还是在高兴着赚钱的凌坤,问:“小坤,这酒你酿的?” “啊,对的,怎么样,好喝不。”凌坤是开心啊,这三两银子自己可以买好多东西了。 后世的时候,他无聊搜过关于古代的经济,就这三两银子,后世的货币差不多一千多! 虽然有些朝代不一样,但是平均下来也差不多这个价格,所以这真是很多了,想想一千多就卖了一坛酒,凌坤实在想多卖几坛给他。 “这酒实在是...”李功德又倒了一杯,细细品了品,随后摇摇头,似乎没有什么词语能很好的形容这个酒。 杯酒下肚,浑身轻松,并且他能清楚感觉到经脉有些扩宽,有些松软,并且内力有些精炼。 “此酒只应天上有!” 凌坤脱口而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说这个,但是感觉两个人对这个酒评价很高,于是就顺口说出来了。 “没错。”张谭山一拍桌子,吓了凌坤一跳,李功德也不断点头,道:“没错,这个形容倒是贴切。” “这酒能帮人提炼内力,虽然很少,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千金难得的。”李功德一针见血说出了这个酒的影响。 张谭山知道这个老头不简单,“前辈,你们这酒馆当真是奇了。” “谈不上前辈,叫我老李就行。”李功德浑不在意这些称谓,他早就已经看淡这些了,毕竟已经五十多岁的年纪了,这些还是能放得下的。 张谭山今年三十岁左右,喊前辈也是对的,但前辈不在意,自己只好从善如流。 “我叫张谭山,我就叫您李哥吧。” 显然他还是觉得叫‘老李’有些孟浪,最后也攀谈叫了声李哥。 “李叔,夸张了吧。” 凌坤可不知道这个老头还有一身功夫的,他印象中李功德就是前掌柜的好友,来酒馆内说是帮忙,其实就是来混饭的。 但眼前这个让自己感觉压迫,并且让自己后退多步的刀客,竟然喊李功德李哥,真让他惊掉了嘴巴。 “嘿,你小子倒是藏拙了啊,往常可不见你有这本事。”李功德挥手敲了敲凌坤的脑袋,以往这家伙闷闷的,半晌问不出一个屁来。 现在不声不响却弄出来这么个好酒,自然让他刮目相看。 凌坤摸了摸脑袋,看了看张谭山,有些好奇,这个刀客,这么早赶路是着急去干啥,不过这跟他无关,他看了看两个人相谈甚欢,自觉无趣,就继续去打扫了。 还有好多地方都落灰了,还得一番功夫呢,现在赚了三两银子,等等可以去城里看看,购置一些东西。 酒馆内厨房菜都没有,粮食倒是有,不过是粟米,这米太糙了,他吃不惯,去城里看看有没有好一点,现在有钱,阔气。 “掌柜,你知道城门啥时候开不。”张谭山应该是问过李功德了,不过李功德这老头整日里也不记这些,他不知道。 所以只好来问这个掌柜了。 凌坤想了想,他记得是早间八九点的样子,那在古代应该是...辰时? “辰时。”凌坤虽然不确定,但是总不能表现的很不熟悉吧,李功德还在这儿呢,自己不能露出不熟悉的样子,这太让他怀疑了。 “嗯,那我再坐一会。”张谭山摸了摸自己的长刀。 凌坤打扫完门前,外面还在淅淅沥沥下雨,不好清扫,所以前厅差不多是完成了。 于是坐在一旁,问:“张兄是有事进城?” 李功德还在慢慢品酒,这一坛酒可不少,而张谭山虽说馋嘴,但是还是忍住了没有多喝,应该怕影响等会办事,所以这剩下不少酒,就只好便宜李功德了。 凌坤嘴角抽了抽,李叔可真不客气,人家花了三两银子买来的一坛酒,差不离都到您肚子里了。 这样想想,似乎更赚啊,李叔可是自己店里的人,凌坤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想着是不是再还人家一两银子。 自家老头不要脸不要皮,自己还是得要点脸皮的。 “嗯,去解决一点事情。”张谭山沉声道。 “有仇?”李功德停下喝酒,看了看不停抚摸长刀的张谭山,他感觉到不同寻常,这家伙应该不是单单有事这么简单。 “也算不上,受托于人,帮个忙。”张谭山聊到这个话题有些沉闷,有些话他不方便多说,因为这些事情他得自己扛着。 第五章 真侠客(大改) 一个村子里,一家普普通通的庄稼汉,有个贤惠的妻子,有一个孝顺的女儿,一家人生活的虽然辛酸但是好歹和睦。 但有一天,一个富商路过,这富商看上了庄稼汉的女儿,想要娶回家为妾。 庄稼汉自是不肯的,但这富商可不是善茬,好好跟你说你不听,那么就只有动强了,这种事他经常做,身后跟着一群狗腿子也都是没心没肺的狗玩意。 所以,他玷污了这个庄稼汉的女儿,而留下二两银子就走了,他本来就是途径这个村子,借宿一晚就走的。 行商路途,跟着商队,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大都会落脚在村子里。 富商是走了,但是这一家子却活不下去了,被玷污的女子似乎疯了,她第二天就自杀了,只剩下同样哭的撕心裂肺的父母。 父母去报官了,但是这种底层百姓报官在这个时代有用吗? 还真别说,有点用,这个地方官员倒是有本事,找到了那个富商,他本身就在齐国有些名气,自然好认。 但是,人家有钱有权,是你一个地方官能管得了的? 于是,富商出钱摆平问题,甚至到最后,这一家子都被富商找人除掉了。 他眼里揉不得沙子,他也不能留下一些人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商人重利轻名,但他不仅重利,也重名。 于是本来和睦的一家子,因为这个富商借宿而搞得全都死了。 这种事情,很多,最起码在这个时代很多,权贵,权贵,他们在这个封建社会,天生高人一等。 张谭山是游历四方的,他从小就想当个侠客,飞檐走壁,除暴安良。 但奈何本事不够,他就四处拜师,能学个功夫就行,睡过破庙,吃过泔水,什么苦都受过的他,只有那一颗心是没有变过的。 他想帮帮这个世道的百姓,他们活的很艰难,他的父母就是如此,他亲眼看到父母被压迫,被挤压,被伤害。 所以他能清楚的知道底层百姓的苦楚。 他一点点成长,也一点点学会了一些功夫,天赋是有的,加上他肯吃苦,勤奋。 他很快就在江湖上闯出了点名声,于是他开始真正朝着自己心中的侠客这条路走,他不怕艰难。 他帮了第一个人,得到了赞颂,他开心极了。 无独有偶,他开始帮助了更多的人,他到处游历,帮助的都是苦主,都是底层百姓,他对权贵恨之入骨。 他渐渐的也有了一些钱财,这些钱财他不会自己留着,会给那些有难处的人家,帮他们渡过难关。 俗话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但他张谭山,是个穷苦人家出身,于是他靠着一把刀,支撑着自己的信念,当个真正的侠客。 他只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无论后果是什么。 被朝廷通缉过,但他无怨无悔,他至今为止还是朝堂通缉的要犯。 当时张谭山正在附近游历,自然听说了这个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虽然底下百姓都知道是富商犯的罪。 地方官员也无能为力,他有心办事,但自己只是一个小小官员,何苦来哉。 那张谭山能放任这种事情吗,他立志成为一个救济天下的侠客,自是不会袖手旁观。 有朋友劝说他放弃,因为这个富商不简单,和云锦城的守备有关系,而守备的能量也不小。 但如果知难就退那么如何救济天下,天下有权势的人多了去了,见到就退? 别人能退,他张谭山不能,他自己的良心不能。 于是他去哪家人墓前拜了拜,随后就来到了云锦城。 酒馆内,看着手中的长刀,张谭山道:“朋友被欺侮了,我是不是得出头。” 这一点凌坤能说上话,后世在学校的时候,他被欺负,兄弟都会帮忙出头,那次还因此都受了处分来着,但有难同当,是兄弟就一起。 “没错,是得帮。” 张谭山又倒了一杯酒,轻轻喝了一口,这酒真的是仙酿,他是很喜欢,顿了顿道:“李哥,你也别问我去干嘛了。” “能在这里碰到您,也算是缘分了。要是...要是我有什么意外,来年,还望您能给我上个酒。”张谭山语气中略有萧瑟,但绝对没有后悔之意。 只是他感觉自己的路还没有走完,如今这么没了,也很遗憾。 “就这宋十二,这酒我喜欢。”张谭山语气平静,指了指那一坛酒,咧嘴笑了笑。 看着这个魁梧的汉子,李功德愣了愣,随即洒脱的道:“放心,哥哥我不会忘得。” 凌坤想说些啥,但是他又觉得有些多余,听张谭山的话,他此去应该是九死一生的,但他也一往无前,绝不会后悔的,自己劝也没用。 况且,只是萍水相逢,在一家酒馆内喝酒,再不济也就自己坑了他点银子嘛,那么自己就大气点,如果他真的出事了,自己来年清明给他多上几坛酒。 不知为何,穿越而来的凌坤突然感觉这个世界似乎,很难。 自己见到的这个人,他或许只是这个世界上普普通通的一个江湖人,但这个世界能有多少个这样的江湖人。 想想后世吵着闹着说,闯荡江湖,大杀四方,除暴安良,飞檐走壁。 但真要走进江湖了,真的有那么洒脱吗? 凌坤不知道,但他这一世一定会找到这个答案的,可以见得,这个世界很精彩。 最起码这遇到的第一个顾客,就让他觉得不虚此行,或许重生也不错嘛。 三个人没有再说话,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闷,只有外面滴滴答答的雨滴。 空气潮湿,让人有些烦闷,过了有一会,外面雨水不再下了,张谭山飒然一笑,将斗笠戴上,拿起桌上的长刀。 一坛酒已经被李功德喝的差不多了,他也不在意,站起身,朝着两个人拱手道:“在此遇到两位,实在是某的幸事。” “有缘,我一定会再来酒馆内和李哥大醉一场的。”许是李功德身上的洒脱劲让张谭山很亲近,所以他对着萍水相逢倒是很开心。 李功德也起身,拱手,没有说话。 凌坤张张嘴,最后还是说道:“保重。” 张谭山走了,这个想要真真正正做个侠客的男人,走了。 他长得一脸凶相,但真的相处下来,是个很洒脱的汉子,行事豪爽,更重要的是他很重情,加上他先前没有占自己便宜,凌坤觉得,这个汉子...挺好。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开启赞赏系统,开启系统商城。” 第六章 采购(大改) 开业任务算是告一段落,这开启的系统商城,凌坤反正现在也看不到有啥能买的。 倒是赞赏系统开启,有点意思。 赞赏,指代的是进出酒馆或者对酒馆的酒发自内心的喜欢,每个人只能贡献一个赞赏。 里里外外,凌坤忙了一个上午,才堪堪打扫一遍,粗略的过了一遍,也没有仔细打扫就已经过去半天时间了。 额头上已经有豆大的汗珠在滴落了,纵然外面天气舒爽,但是架不住现在的季节和他的运动量大啊。 就这会,他还想念起了后世的空调,不过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他还是得朝前看。 “李叔,咱们去城里买点东西?”李功德还是老神在在的抱着自己的长剑,不时拿出来看看,擦擦,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 凌坤自从知道他是个高手之后,也不敢太过随意了,慢慢来,还好两个人关系相处的还算融洽。 李功德咂咂嘴道:“你小子真的没有酒了?” 这是第无数次问了,凌坤在心里吐槽了一句,然后换上一副严肃的嘴脸道:“没了,我得去买点东西才能继续酿造啊。” “得嘞,那你磨磨唧唧在干嘛,半天时间都过去了。”老头一副嫌弃的表情,他现在是喝酒上瘾了,那宋十二喝过才知道,根本放不掉啊。 “我这不是准备重新开业嘛,不得打扫一遍,不然咋进客啊。”凌坤有些无奈,说老头是个高手,可是他丝毫没有高手风范,就像是一个无赖老头一样。 “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你也信能有人来,我看你的酒都得到我肚子里。”李功德则不信,他在这酒馆也待了一年多了,这酒馆的人流量他能不知道? 就说这酒馆开了四五年还能活下来,李功德都觉得是个奇迹。 “行了,您老也别说了,咱去买吧。”凌坤擦了擦额头的汗,这老头,这店还没有开起来呢,就开始咒着没有客人了,有这么帮忙的吗。 说是留下来帮忙,总想着喝酒。 把酒馆门关好,带上仅有的三两银子,还有一个斗笠,凌坤穿着一身灰色布衣,头发草草的束起,还有些许头发肆意的飞舞着,也不在意。 李功德还是老样子,一身麻衣,还带着些许破洞,抱着自己的长剑,脚上穿着有些破的草鞋。 “走吧。” ... 两个人只能步行,没有马匹代步,更何况离得也不算太远,十里地。 走走也差不多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人中午在酒馆胡乱找了些东西吃饱,腰间也带了些干粮,倒是不怕饿着。 途中又下了一会雨,还好凌坤有先见之明,带着斗笠,不然就得变成落汤鸡了。 一个时辰差不多,两个人紧赶慢赶,终于见到了云锦城的轮廓。 前世的凌坤见过古城墙,那磅礴的气势让他神往,而如今则是货真价实的城墙在自己面前,凌坤看着都有些热血沸腾。 双眼有些放光的凌坤搓着手,一副激动的样子,而跟着一旁,虽然走了十里路但是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丝毫不累,看着凌坤的样子,无奈的瘪瘪嘴。 “走吧,小子,你手里有钱,咱们先吃点东西去。” 老头丝毫不客气带着凌坤就进城门了。 凌坤一路上好奇的四处张望,活脱脱像是乡下人来到城里,连带着不修边幅的李功德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你这四处瞎瞅啥,那边青楼,咋,你要进去看看啊?” “哎你小子别瞎跑,人家那不能吃。” “....” 一路上,凌坤是好奇极了,他这般样子其实也是想尽快看看这个世界和自己印象中的古代有多少偏差。 总的来说,偏差不大,该有的都有,一些东西也都还存在着。 这让凌坤放心了不少,总归不是太陌生不是,尽管如此,但你让一个后世青年,来到古代的城池能安安稳稳的跟着李功德走? 笑话? 人都是好奇的动物,虽说好奇害死猫,但是凌坤此刻可管不了那么多了,眼前的一切他都想看看。 “李叔,这东西怎么吃。”看着手上的东西,凌坤求救李功德了。 李功德拍拍脑袋,无奈道:“这东西就是麦芽糖,这你问我怎么吃,当然直接放嘴里啊。” “啊!”凌坤有些无语,这麦芽糖为什么这么奇怪,看上去像是一个青色的...泥巴。 虽然买回来了,但他一直在研究怎么吃,没想到就是个麦芽糖,想想后世的麦芽糖,似乎没有这么丑吧。 好吧,不能用后世的审美来评判现在的东西。 凌坤放入嘴里,顿时牙齿被粘住了,这个糖倒还是那个味,就是太贵了。 一块这个青色泥巴,花费了凌坤二十文! “你小子怎么像第一次进城,这么好奇。”李功德有些奇怪,这小子表现的太激动了吧。 凌坤登时一愣,差点就暴露了,他只好胡扯道:“这不是手里有钱吗,能不激动吗?” “也是,呐,咱们先吃一顿再说。”李功德也没有放在心上,指了指前面的一家店,道。 凌坤顺着他的手指看去,一家烤鸭店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来来往往的都是客人,看人流来说,这家店准是好吃的。 “那走着!” 怀里有钱,吃啥啥都不怕,凌坤跟着李功德一起进去大块朵硕了。 ... “掌柜,这东西不能便宜点吗?对,哎行的,谢谢您了啊,我要了。” “还有这个,这个。” “这些蔬菜我也要一点。” “...” 吃完,凌坤在李功德的带领下去采购,一顿饭吃下去一两银子,这让凌坤有些肉疼。 不过再买完需要用到的东西之后,凌坤手中的钱就只剩下区区五十文了。 这让他不仅仅是肉疼了,而是骨头都疼。 这真费钱啊。 不过看着一马车的东西,一些酿酒需要的工具还有一些日常食材,还有一大包花生米。 凌坤满意的笑了笑,这些东西会帮自己赚回来百倍的钱的。 当然还有自己脑海中的系统,这才是关键。 回程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灰蒙蒙了,凌坤加了十文钱,店家才肯用马车送到城郊十里外去,而李功德和凌坤自然跟着马车一起回来。 第七章 主仆(大改) 一连三天,酒馆都没有再看到一个人,官道上倒是有人在走,但是进酒馆的人却没有。 凌坤三天前已经把酒酿起来了,现在只剩下等。 好酒是等出来的,后世有些百年的陈酒,就是这般等出来的佳酿,但系统出品自然不用等太久。 不然这酒馆就开不下去了,根据系统的提示,差不多三四天,酒就酿成了。 酿酒的流程倒是不难,最关键的一步,也就是加入系统的酒曲了。 只有这样,酿出来的东西,才叫宋十二,不然就不是那个味了。 凌坤这次酿了十坛酒,没办法,酒窖里只有那么多酒坛,而且酒曲也差不多正好用完,想再得到,那就得买了。 就得在系统商城里面购买了,不过目前仅仅有两个赞赏的凌坤发现,自己连最便宜的酒曲,十个赞赏,都不够。 自己是真的穷了,不仅仅是系统里面穷,手头上也穷,现在自己身上只有三十个铜板。 吃的有,两个人吃,也用不了太奢侈,最近凌坤在酒馆后面看到了一块空地,可以考虑去种点菜什么的,不然就酒馆这生意,虽然自己的酒卖的贵,但也架不住没有人啊。 凌坤自然闲不住了,他除了酿酒,也把酒馆再次打扫了一遍,更加细致,所以现在酒馆看上去,不像之前那样破败了。 总归有一个酒馆的样了,酒杯他也都统一规制,不像之前那样随意拿个杯子就来喝了,总之能做的他都做完了,但是依旧没有等来客人。 凌坤坐在柜台处,拿着自己买来的一个小葫芦,里面装着的是宋十二,剩下的两坛,一坛给李功德了。 凌坤实在是架不住这老头天天在自己耳朵边咕哝。所以就忍痛给他喝一坛。 剩下一坛自然自己享用,还真别说,这酒真的香。 凌坤手边还放着一盘花生米,这也是凌坤自己闲来无事做出来的东西,酒鬼花生米。 后世凌坤从小被父母要求做家务,做饭,所以对于这些东西,稍微研究一下就能学会。 而喝酒配上花生米,尤其是这个用宋十二做出来的酒鬼花生米,味道更是一绝。 后边强上已经把花生米这个菜也一同标价出来了。 酒鬼花生米:一盘一两银子。 宋十二:二两银子一坛。 暂时上边就这么多东西,真不是凌坤不想多做,实在是人手不够,李功德这老头就是吃闲饭的。 再多就是有人来找茬,可以放他出来镇场子。 这家伙还是有些能耐的,不然张谭山也不会这般敬重他了,想到张谭山,凌坤就有些为这个汉子叹息了。 他对张谭山感官挺好的,妥妥的一个侠客,只是这头铁的可以。 明明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庞然大物,但他毅然决然前去,绝对不后退,这是他走的路,退了,他一辈子都不会心安的。 凌坤不懂,所以他会认为张谭山头铁,但李功德懂啊,江湖人,如果自己的路不能坚持,那以后就指定是没有未来了。 那么也就可以退出江湖了,何谈侠客之说? 而张谭山这家伙,一心就想做一个救济天下的侠客,所以这本来就是矛盾的。 就在凌坤胡乱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时候,外面有了动静。 云锦城地处齐国南方,人口不是太多,这个城镇也算得上是军事重镇,但是齐国经济本身就差些,这里人又不多,也不算是很繁华。 所以尽管是官道,行走的人也不是太多,有时候一天不见得有多少人走过,更别说在这郊外去酒馆喝酒了。 老百姓都怕碰到土匪,而商队什么的也不会刻意留在这里,怕碰到黑店,丢了钱财又丢了命。 今个天气还算凉爽,没有了夏天的沉闷,因为昨天晚上的大雨洗刷了前几日的闷热。 所以在官道上偶尔还能见到些许人。 而此刻官道之上,出现了一马车,马车看上去并无花俏,只是一般寻常人家也没有人会乘车的。 马车徐徐走着,车上有个中年马夫,衣着灰色长袍,长发束起,看样子就不是真正的马夫。 “吁..”中年马夫驱车停到了逍遥酒馆跟前,扭头问道:“小姐,我们要不要在此处休息一番。” 中年马夫脸上风尘仆仆,带着些许疲倦,再看马车的轮子能大概猜出来他们应该是连夜赶路的。 很快里面传来了轻灵的回应:“好的。” 凌坤站在门口看着马车缓缓停下,眯起眼睛看着。 从马车上走出来一位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子,女子长着一双凤眼,柳黛眉,肤色白褶,举止都很优雅,低头从马车上走出来,还略带微笑。 看着这个一瞥一笑都很美丽动人的女子,凌坤笑了笑,终于来客人了。 中年人将马车固定好,扶着小姐下马车,看了看里面的酒馆,瞧见了逍遥酒馆的牌匾,也笑着说:“小姐,这酒馆名字好生气派呢。” “逍遥酒馆。”小姐抬头看了看,喃喃自语了几句,道:“倒是好名字。” “客官里面请。”凌坤抬脚走了出来,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客人,可不能给放走了。 虽说不至于殷勤的,但凌坤也表现的足够热情,姜叔,也就是中年人看到年轻的凌坤走出来,不由得有些疑惑。 这年轻人应该是小二吧,这也是宁夕瑶的想法,因为没人会认为这么年轻的他会是掌柜的。 宁夕瑶笑着点点头,随着姜叔一起走了进去。 “客官且看看要点些什么。”凌坤坐回自己的柜台处,指了指背后的牌子。 姜叔眯眼看了看凌坤,愣了一下,还真没想到,这个年轻的男人就是这家酒馆的掌柜。 宁夕瑶则直接问道:“你是这家酒馆的掌柜?” “没错。”凌坤模样自是不错的,白齿红唇,仔细清理了一番,穿着一身灰白色的长袍,倒是有一番读书人的意味。 “哼,你这店莫不是来玩弄的?”姜叔看了看强上的牌子,冷哼一声,语气有些愠怒。 凌坤自然知道应该是价格的原因,不过他也不打算勉强,毕竟自己也不能强买强卖不是。 不过该有的解释还是要的: “咱这家店,别的不说,一分钱一分货,这酒包准值这个价。” “再说这个下酒菜,我自认为是这方圆百里找不到的,独一份。” 说着这些,凌坤还自顾自的捏了一颗花生米,塞进嘴里,随后拔开葫芦,喝了一口酒。 第八章 灭门惨案(大改) 看着凌坤这番作态,宁夕瑶好奇的看向他那一盘花生米,金黄的外形,还有一些辣椒,有些发亮的油色。 这些组合在一起,还有凌坤手中葫芦里散发着浓郁酒香的酒,好像...很不错。 就是,这价格稍微有些贵。 姜叔也闻到了浓郁的酒香,但还想再和这掌柜的唠唠,但宁夕瑶却开口道:“那就劳烦掌柜的上一坛宋十二,还有一盘这个酒鬼花生米。” “还是小姐识货,一看就是讲究人。”凌坤夸赞了宁夕瑶一句,她气质和美貌都不俗,看得出来是个家底殷实的人,而那个中年人,明显是仆从。 说着眼神瞅了瞅中年人,意思是“看你那小气劲,就比不上你家小姐。” 宁夕瑶捂嘴轻笑了两声,转身寻了个桌子坐了下来,姜叔也跟着一起坐在一旁,虽说他是个仆人,但和一般的仆从还是有区别的。 他跟在宁家已经二十多年了,从年轻到现在年老,年轻的时候跟着东家,现在东家退出隐居幕后,他就跟着小姐。 “姜叔,我们出去那么久,城内有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宁夕瑶看着表情有些闷闷的姜叔,开口问道。 姜叔听到小姐的问话,也不再一副闷闷的表情了,当即道:“商铺倒是一切安好,咱们这次出去也算是有些收获。” 他想了想,陡然想到了昨天收到的来信,一脸顾忌的说道:“就是城内前两天出事了。” 宁夕瑶十六七岁就已经出来打理家族生意,现今也已经掌管宁家商行四五年了,偌大个商行她打理的井井有条,虽说没有做出多大成绩,但起码稳住了爹爹之前的经营。 所以这个年仅二十出头的女子,并不是个柔柔弱弱的性子,听到了姜叔的话,只是看向他,问:“什么事情?” 姜叔轻声说:“昨天来信中提到,前两天城内发生了让人想想就后脊背发凉的事。” “城南一家商贾之家,七口人,全都死了,是被杀死的,而那家男人的头颅还被挂在了街头,据说是深夜放的,早晨打更人发现了报官的。” “好多人都说看到了那个头颅,血迹斑斑的,死不瞑目。”姜叔将自己得到的消息说了出来。 宁夕瑶微微有些吃惊,这倒是很罕见的,齐国境内不说百姓安居乐业,但最起码相比其他两个国家要安稳许多。 治安方面也不会差,这云锦城好歹是南方重镇,守备也是个有能力的人,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按理说很少,但这还就真的出现了。 凌坤这时候也拎着酒,端着一盘花生米走了出来,自然听到了姜叔的话。 他将酒放在桌子上,盘子也放好。 随后回到了柜台处,他眉头微微皱起,似乎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 宁夕瑶注意到了掌柜的变化,于是抬头问:“掌柜的可知这件事儿?” “不知。”凌坤摇摇头,他确实不清楚这个事,最近没有进城,也没有人进酒馆,自然是不曾知道的。 他不由得想起了张谭山,或许是这个家伙干的? 摇摇头,管他呢,这家伙轴得很,如果真是他干的也和自己没关系,大不了来年给他上一坛宋十二嘛,也就二两,算是还他了。 “掌柜的这酒馆离云锦城有十里地,怎会不知。”姜叔沉声问。 “离的倒是不远,但奈何这酒馆没人进来啊,这么些天了,也就你们进来落脚了。”凌坤无奈的摇摇头,他也想也客人啊,但奈何不进人啊。 “哼。”姜叔看了看凌坤后面的墙,道:“肯定是你这黑心的价格,将人都吓跑了。” “姜叔。”宁夕瑶叫了一声。 姜叔这才扭过身子,将酒坛封口打开,登时更加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这是刚刚酿好的酒,自然比凌坤手中的要香一些。 “这酒,实在是太香了。” 尽管针对这个年轻的掌柜,但姜叔闻到这个酒香还是忍不住赞叹了一句,这酒他喝过不少,但这么香的酒,实在是少见。 凌坤自顾自的坐在柜台处,思索着刚刚姜叔说的事儿,灭门吗。 怎么想也不至于是张谭山那家伙吧。 虽说那一家子被这个商人给害死,好像同样给人家灭门也不错? 那这家伙干完事,还这么显摆,给人家脑袋扔大街上了,嘿嘿,想了想,凌坤脑袋中有画面了。 清晨的大街上,打更人晃晃悠悠的走着。 呦! 前面有个什么玩意。 走近一看,双腿一哆嗦,扯着嗓子就是一通乱吼。 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指指点点,这个人头,触目惊心的瞪大眼珠,死不瞑目。 或许有人能认出来这个家伙是谁,毕竟有钱人大家伙应该会熟悉一些。 这家伙为非作歹的事情做的也不少,所以还会有人恶骂两句,或者说声大快人心。 凌坤摇摇脑袋,也不知道张谭山这家伙去哪了,有没有事,有没有受伤。 他当时将自己逼退好几步来着,想来功夫不算太差,但这商人经常出去,身边难保不会有些许保镖,所以还是替张谭山有些担忧。 也不知道能不能逃掉,这般大快人心,还是逃掉的好。 凌坤不由得想到了自家的老头,张谭山对他都敬重三分,可见李功德这老头是有些真本事的。 但这老家伙现在抱着酒坛,整日里除了喝酒,就是向自己要酒。 凌坤可不会依着他。 当时给了一坛,让他省着点喝,以后一个月就给两坛酒喝,多了没有,或者他拿钱来买。 老头当时就吹鼻子上眼了,瞪大了双眼道:“谈钱多俗气。” 凌坤根本不理会这个已经喝得晕乎乎的老头。 “小姐,这酒实在是妙啊。”酒馆内,姜叔给宁夕瑶倒了一杯酒,又自己倒了一杯,看着酒杯里的青色液体,一脸欣喜。 宁夕瑶浅浅的尝了一口,眼前一亮,这酒当真是好喝,起初并没有多么烈,但余味无穷,后劲也够。 她不常喝酒,但这酒喝的倒是津津有味,跟别说还有姜叔在一旁一边喝一边嘴里喊着“好酒。” 再拿起筷子吃上一颗花生,这酒似乎更加好喝了。 姜叔连带着对凌坤的意见也少了许多,他喝的畅快。 凌坤注意着,发现两个人并没有发现酒的效用,看来自己的猜测没错,这酒只对有点功夫的人有用。 “对了姜叔,咱们不是也卖酒么,和这个比,如何?”宁夕瑶似乎记得自家商行也有涉猎酒,自己一直没有管理过这方面,眼下喝着酒倒是想起来了。 姜叔脸色一红,他不好说,因为一方面是自家的产业,还有一方面是这酒真的好,自家的却...一言难尽啊。 “差不多。”姜叔笑呵呵说了一句,脸色微红,这个中年仆人有些难为情。 第九章 给我当打手(大改) 主仆二人又坐了一会,将一坛酒喝光之后,付了三两银子,便离开了。 离开收拾着桌子,手里又有余钱了,这日子才过得下去嘛,很快桌子就收拾好了。 又将酒杯换了一下,这才走出酒馆大门。 门外, 李功德正抱着一个葫芦,在喝着酒。 不时从袖筒里扔出来一个花生,仰头去接,接到之后再次喝一口酒,长发毫不在意的散着,胡子更是没有打理,身上还是穿着破布衣。 看着李功德这副邋遢样,凌坤嘴角抽了抽,这老头当真是自在啊。 “李叔。” 凌坤走过来和他打了个招呼。 李功德眼睛盯着凌坤,摇了摇手中的葫芦,道:“一坛快见底了,你再给来一坛。” “免谈。” 凌坤听到这个就来气,这老头见自己不给他喝酒,自己竟然跑去偷了一坛,现在他已经喝完两坛了。 凌坤心里默默的记了一笔,李功德,欠钱四两。 这得还,不然自己亏死了,这要是卖出去,那就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你小子。” 李功德摇摇头,这小子以前对自己可是很恭敬的,他在这酒馆一年,这家伙总是闷闷的,一棍子敲不出一个屁来。 但自从他接手这个酒馆之后,似乎变了一个人,整日里话多了,还会酿这美酒。 “开窍了啊。”李功德有些无奈,要凌坤还是那闷闷的性子,那这酒就喝的容易多了,他也就不用费尽心思去偷酒了。 凌坤转了转眼睛,思索了一会,然后拍了拍老头的肩膀道:“给你酒喝也不是不行。” “嗯?” 老头五十来岁了此刻眼睛亮的吓人,他猛地坐直身子,目光灼灼的看向凌坤。 这酒不仅仅是让自己喝的畅快,对身体的蕴养,对暗伤的好处,还有自己日益通畅的经脉,好处太多了,老头自然不会放弃这酒的。 “来吧,我们谈个条件。”凌坤也不在意他灼热的目光,自顾自的说道。 他也是经过刚刚姜叔的话,想到了一些事情,还有张谭山这种人的存在。 还有就是,这个世界,似乎不太安稳啊,这酒馆虽说现在在自己手里,但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弱鸡,根本毫无实力。 要如何在这个世界立足,自己得慢慢来。 而目前能护着自己周全的人,也得帮助自己的人,也就这邋遢的老头,李功德是也了。 穿越而来,既然又金手指,那么要是因为被人嫉妒给杀了。 找谁说理去? 从李功德这些天和自己絮叨中就能知道,系统提供的酒,实在是太好了。 就是因为太好了,它的效果对江湖人很有吸引力,所以凌坤对这个酒是又期待,又担忧。 期待是,这个酒一定能在这里大放异彩,甚至成为一个绝无仅有的存在。 担忧的是,这酒太特么好了,一定程度上像是灵丹妙药一般,而且还是江湖人最喜欢的东西,酒。所以他怕啊。 怕哪天自己睡觉呢,就被人割去了脑袋。 不是凌坤自己飘了,觉得人家江湖高手能来杀自己,而是凡事都得未雨绸缪不是。 就单单说那个死去的商人吧,他平日里肯定也是作威作福,欺男霸女习惯了,甚至根本没有把当初发生的事情放在心上。 但却遇到了张谭山这么个人,所以说,完事皆有因果...咳咳,总的来说,就是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 要是哪个小蟊贼喝了自家的酒,想来找自己要个秘方,不给就灭口的那种。 怎么解? 秘方他也没有啊,一切全靠系统给的。 自己就是酿出来,所以那种情况下,自己是必死啊。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凌坤也提前准备,其实最好的选择是自己变强,称为天下第一强者。 但,这特娘是想变强就变强的吗,你当是下面,想变...就那啥的吗。 所以目前的捷径,就是找个打手。 李老头就是最好的人选,首先他功夫不低,张谭山敢单刀去灭人家门,想来是个高手,但能让张谭山也忌惮三分的李功德呢。 再不济也是个张谭山吧。 所以这个买卖不亏,不就是酒嘛,自己还是能养得起一个老头的。 “嘿,你小子又想什么坏点子了?”李功德见凌坤的笑容,就下手敲了敲他的脑袋。 其实,现在就两个人的关系,如果凌坤出了点事,李功德也不会袖手旁观的,但凡事都有个万一不是吗。 凌坤再次揉了揉脑袋,哭丧着脸道:“李叔,都说了别打脑袋,会笨。” “说吧,啥条件。”李功德丝毫不理会,将手里所剩不多的酒又喝了一口,还塞了一颗花生进嘴里,嘎嘣脆。 “你给我当打手。” “砰。”又是一个爆栗。 凌坤登时跳脚了,黑着脸道:“都说了别打,还来。” “你知道我是谁吗,让我当打手?”李功德没好气的说道。 “李老头你也别端着架子了,你要真是啥了不得的高手,也不能穿的破破烂烂在这酒馆混吃混喝了。”凌坤瘪瘪嘴道。 李功德站起来,跟上去又想敲凌坤脑袋,但凌坤怎么能让他得逞,早就防备着呢。 但这老头虽然五十来岁,但是速度快啊。 “砰。” 嘎嘣脆。 “一个月三坛酒。”凌坤立即道。 “少了。” “不少了,六两银子呢。”凌坤据理力争,颇有后世买东西,和老板砍价的样子。 “五坛。” “没门,最多四坛。”凌坤道。 “成交。”李老头立即道,他本来想的就是四坛,没想过再多了。 这酒喝多了也不太行,索性就给这小子当打手吧,李功德也没有别的事儿,反正都在这酒馆待了一年了,这多待些时间也挺不错,看看这小子能玩出什么花儿而来。 听着李功德干脆的成交了,凌坤登时感觉自己亏了,应该坚持三坛的,这老家伙。 不过,虽然心里有些肉疼,但凌坤还是安心多了。 自己也算是有个打手的人了,以后进酒馆谁敢惹事那就别怪他凌掌柜不客气了。 关门。 放李老头! 第十章 俩人(大改) “老头。” 凌坤现在连李叔都不喊了,这老头为老不尊,整日想着敲自己的脑袋瓜,跟他说他也不管,自顾自的继续,所以凌坤索性直接喊老头。 “干啥。” 同样的晌午,同样的姿态,同样的潇洒,李老头还是吃着花生,喝着酒,似乎这酒真的喝不够,喝不过瘾。 凌坤也喝酒,但他也就喝个味,也感觉不出来自己内力有啥变化,因为..他也没有内力。 “这路上的人走过的时候,都在说城里禁严了。” “我又不聋。” “你说张谭山那家伙在哪呢?”凌坤坐在酒馆门口的门槛上,看向李功德问。 李功德毫无形象的扣了扣鼻子,弹出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随后一点不嫌弃的用手捏出一颗花生米塞进嘴里。 一边嚼一边道:“操那心干嘛,不如想想怎么能有客人来。” 自从那主仆二人进店门之后,又过去一天了,这一天除了几只飞鸟之外,店里都没有进来一个人。 “人家买的一坛酒你喝了大半坛,心里没有点愧疚?”凌坤听了李功德的话有些郁闷,这老头心是真的够大。 “请我喝酒是他的福分喽。”老头还牛气哄哄的,塞口酒进嘴里。 他自顾自的靠着酒馆的木桩,悠然自得道:“这酒真他娘的够味,喝了那么多,就是喝不够!” “你慢着点喝,这个月可才过去几天,你这一坛可是快了。”凌坤提醒了一句。 现在是六月初八,李功德已经差不多喝完一坛了。 “我跟你说,别的不管,这酒我可是细分到每一个时辰喝多少。”李功德不在意,还来劲了跟凌坤唠叨着自己怎么划分这四坛酒的分量,啥时候喝多少。 凌坤也闲着没事,店里一天天也没啥要打扫的,索性听他胡乱的扯着,自己偶尔也说两句,不时传来老头粗狂的笑声。 官道上,今儿太阳不错,不似前几日阴沉沉的天气。 远处有两个人影,一个身穿黑色长袍,另一个穿着灰色长袍。 黑色长袍手持一柄剑,而另一个身穿灰色长袍还披散着头发的人手拿长刀,丝毫不惧,沉稳应对着对方的攻击。 两个人在打架! 不对,叫打架太俗气了,这应该叫比试! 坐门槛上的凌坤,站起身伸个懒腰,就被眼前的场景给惊掉了下巴,他是知道这个世界和自己知道的古代有区别。 他也知道这里有高手,这不坐自己旁边的李老头不就是吗。 可是,眼前的这一幕也太他娘的让他吃惊了。 凌坤顾不得李功德了,抬起双脚就朝着外面跑过去,远处有俩人,他们会飞的,会飞! 从小看武侠小说,无数次幻想自己会成为一个绝世高手,身上背着一把剑,然后仗义救人,行侠仗义,纵横江湖,何不快哉? 虽然知道这个理想很美好,但是凌坤同样知道这个想法不现实,最起码自己现在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不是。 尽管知道自己见过的张谭山是高手,跟自己聊天扯屁的李老头是高手,但总归没有看到两个人出手,那自然没有实在的感悟不是。 眼前这两人,可是真他娘的干了起来。 李老头也注意到了,他起身跟着凌坤走了出去。 一老一少,两人一人拿着一个葫芦,老的还不时拿出一颗花生米,嘴里啧啧的发出声音。 凌坤则盯着远处的两个人。 此刻官道上并没有行人,所以并没有引起围观,不然少说会连三层外三层围得严严实实。 高手过招,这可是新鲜事,齐国民风彪悍,自然是不会惧怕这些。 对这些事儿也感兴趣,在酒馆里说书人不都喜欢将这些江湖上的事儿嘛,底下人也都捧场。 “老头。” 凌坤看着两个人飞来飞去,目不转睛的盯着之外,还不忘叫了一声李功德。 “说。” “你能干的过这俩人吗?” “小意思。” “吹牛吧你就。”凌坤虽然心里有些惊叹,但嘴上却不会承认。 两个人很快越打越近,凌坤也越看越眼热,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高手啊,看看这一招一式,真他娘的带劲。 黑袍人脸色有些铁青,他似乎很愤怒,手中的剑连续刺出,速度很快,几乎一秒之内刺出五六剑。 尽管攻势猛烈,可是灰袍人却临危不惧,丝毫不慌忙,脚步展开,一边游走一边展开回击,于黑袍人的急躁不同,他倒是轻松写意。 由此可以看出实力差距。 黑袍人一击未得逞,急速朝前遁去,但是这一想法被灰袍人提前预料到,脚尖点地,身子轻盈的送出,长刀直取他的后背。 背后锋芒毕露,黑袍人根本来不及思考,脑袋迅速下底,堪堪躲过。 “陆庆峰,你欺人太甚。”黑袍人恼羞成怒,索性也不跑了,两个人都已经跑了好些路程了。 被黑袍人叫做陆庆峰的灰袍人淡淡一笑,并不回话。 他的目标很简单,将其擒拿,对方犯下的罪过,需要让他亲自去偿还。 一个用刀,一个用剑。 这就是凌坤看出来的东西,至于别的,反正打的很激烈,其余的凌坤也看不出来。还有就是太远了看不到脸,只能看到两个人快速运动着。 上跳下窜的,不过姿势都是很优美的。 “用剑的要输了。”李老头喝了口酒不紧不慢的评价道。 “哦?说道说道。” 李功德白了凌坤一眼,一针见血道:“剑法快倒是很快,但花架子太多,不实用,而且两个人的内功心法不在一个层次。” 这就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了,凌坤看起来,两个人斗的难舍难分,似乎棋逢对手,但在李功德看来,用刀的却更胜一筹。 “确实是灰袍男子要牛一些。”凌坤闻言点点头,表示赞同,因为黑袍人的剑就在刚刚被灰袍人给挑翻在地。 陆庆峰三十来岁,长相普普通通,并无出奇之处,身材修长,此刻拿着长刀胁迫着黑袍男子前进。 看都这一老一少站在一家酒馆前面,陆庆峰驱赶男子过来了,问:“敢问店家可有好酒。” 第十一章 美酒,美人(大改) 凌坤一听,乐了,看个热闹还能来生意,这下不用担心客人的事儿了。 李功德则喝了口酒,打了个饱嗝,晃晃悠悠进酒馆去了。 “有好酒,上好的酒。”凌坤笑着回了句。 陆庆峰点点头,带着黑袍男子进入了酒馆内,就这般大摇大摆进去。 走到前院,看到逍遥酒馆四个字,嘴角笑了笑,但是也没说什么,只是朝着黑袍男子踹了一脚道:“你倒是继续跑啊。” 黑袍男子身上受伤,此刻一句话不说,憋屈的被驱赶进了酒馆。 “客官要来一坛宋十二嘛,配上酒鬼花生米,当真是妙不可言啊。”凌坤却丝毫不怕,自顾自的介绍着店里的美酒和下酒菜。 陆庆峰推着那男子进了酒馆,咧嘴笑了笑道:“掌柜的,你们这儿有绳子吗?” 凌坤愣了一下,随即苦笑道:“客官我们正经生意。” “行了,那给我来一坛酒吧。”陆庆峰也不为难,见到坐在地上一脸幽怨但是丝毫也没有胆子再跑的张铭,道。 “行嘞,客官,一坛宋十二,二两银子。”凌坤喜笑颜开。 “你等等,等等。”陆庆峰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一坛酒这么贵,莫不是黑店不成。 凌坤停下脚步,再次回来,看着陆庆峰有些不善的目光,后背一冷。 “老头!” 这会子,有打手不用,还留着干啥。 李老头晃晃悠悠从内屋走出来,看了看陆庆峰,还有地上的张铭,随后看向凌坤,道:“啥事。” “没事,酒够喝不。”凌坤看到收敛了眼神的陆庆峰,心里稍微硬气了不少,小样,还治不了你了。 “没事别烦老夫。” 李功德似乎喝的晕乎乎的,也没有在意凌坤说的话,这小子嘴里现在没几句好话。 陆庆峰昧着眼睛看着李功德走回内屋,才再次正眼打量了几眼站在自己面前的凌坤,样貌端庄,脸上挂着笑容,一身干干净净的布衣,和那老头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过陆庆峰也收起来自己的气势,显然是刚刚李功德让他有些忌惮。 “这酒咋这么贵。”收敛归收敛,不过这酒实在忒贵了吧。 凌坤可不敢和忽悠张谭山一般忽悠这家伙,拿出自己的葫芦,然后凑桌子上那一个酒杯倒了一杯,递过去道:“客官先尝一杯,不要钱。” 陆庆峰狐疑的瞅了他一眼,随后接过酒杯,首先是一股浓郁到让自己微醺的酒香,再看了看酒色,成色很好,不像是啥烂酒。 而且从凌坤葫芦里倒出来的,应该没有毒药,他直接一口喝完。 “轰。” 四溢的内力瞬间迸发。 凌坤接连退了好几步,这家伙故意的吧! 虽然第一次饮酒会造成内力首次提炼,造成内力四溢,但这家伙明明是个高手,肯定能控制住度的。 “好酒!”陆庆峰丝毫没有在意凌坤的目光,自顾自的品了品酒。 回味无穷。 他眼神发亮,这酒让他的内力再次提炼,让他大为惊喜,他震惊的看向凌坤,刚刚他确实是没有想到会有这个效果。 当下才注意到凌坤的目光,收起长刀,拱手道:“掌柜的,是在下孟浪了。” 这酒给他的感觉,就如同吃了灵丹妙药一般,他还想再试试如果继续喝下去,会是什么变化。 从腰间拿出一个荷包,掏出三两银子,道:“一坛酒,一盘酒鬼花生。” 凌坤这才乐呵呵的接过银子,道:“无妨,你且等会,我去取酒。” “没想到,这世间还有这等好酒,真是缘分啊。”想了想那酒的味道,陆庆峰感觉自己越发好奇了。 而且这一番遭遇,可谓是缘分啊,要不是发生了这个事,自己也不会碰到这个酒馆。 那么岂不是很难碰到这么好的酒了! 看着满脸怒意的张铭,陆庆峰呢喃道:“果然一切都是命啊。” 很快,凌坤就抱着一坛酒,还有一盘花生米出来了,脸上喜色一刻不减,反而愈加浓郁,将酒放好,他并没有离开你。 指了指地上的黑袍男子,凌坤好奇的问:“客官,这人和你有仇?” “我叫陆庆峰,应该比你大些,你叫我声陆兄就行。”陆庆峰客客气气的说道,能酿出来这种酒的人,还有那个老头,这个酒馆不简单,他此刻已经收起了高傲了。 “昂。”凌坤点点头,这就是互相尊敬,他也回应道:“我叫凌坤。” “凌兄,这人叫张铭,和我并无仇怨,但他却是个流氓。”陆庆峰一边说,一边解开酒坛的封口。 “这酒当真是值这个价了。不这个价太便宜了。”陆庆峰很快就喝了一杯,感慨道。 “流氓?”凌坤看了看这黑袍男子,长得普普通通,也不是什么大帅哥,而且被陆庆峰给制服,想来武功也高不哪去。 但也看不出来他是那种人,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啊。 “那陆兄是为民除害啊。” “也不是。”陆庆峰吃了颗花生米,登时喜欢的不行,这美酒配这个花生米,当真是美滴很啊。 就在两个人说话的时候,酒馆外,停下了一匹马。 随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师兄,你在里面吗?” “来了。”陆庆峰轻声说了一句,随后扯开嗓子回应道:“师妹进来,我在。” 等了一会,凌坤看到酒馆门口走进来一个身穿粉色长裙,的美少女。 来人一身粉衣,没有寻常女子的胭脂气,俏生生的脸蛋,显得甜美可爱,长发简单的扎起,腰间挂着一把长剑不失英武。 皮肤白嫩水弹,应该是着急赶路,所以脸蛋有些微红,此刻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进来就着急的四处寻找着。 凌坤脑海中登时浮现出一个美少女的样子,和后世见过的许多明星都要美上三分,甜美可爱的美人。 “哼,淫贼受死!” 当看到地上的黑袍男子,师妹登时气的嘟起脸蛋,手上动作飞快,腰间的长剑“锵”的出鞘。 身影转瞬就来到了那个名叫张铭的黑袍男子身边。 剑锋直取他的脑袋。 陆庆峰可不会任由自己的师妹胡来,当即出手将师妹的长剑挑开,长剑只是刺中一旁的木桌。 “师兄你干嘛!” 师妹气急,一脸不解的看向师兄。 第十二章 其实也不能怨人家(大改) “师妹你别急啊,来试试这美酒,我敢说你以前肯定没有试过。”陆庆峰则不急不慢的喝了一口酒,随后邀请自己的师妹一起喝酒。 师妹李清雪瞪着美目,看向自己的师兄,她在宗门一直都是大家爱护的对象,这次出来只跟着一个大师兄,受了委屈师兄也都会帮自己摆平。 怎么现在这般了? “师兄你变了。” 脆生生的声音带着浓浓的怨气,显然小师妹李清雪有些生气。 “锵。” 长刀快速出鞘,直接刺向张铭的大腿,很快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就出现在面前。 凌坤暗暗乍舌,好家伙,一言不合就拔刀啊。 李清雪也愣住了,不过也不再胡闹了,只是跺跺脚坐在了陆庆峰一旁。 “现在说说吧,张铭。” 陆庆峰丝毫不理乎张铭的惨叫,他此刻一边喝酒一边吃花生米,好不自在。 凌坤在一旁看着,也不多说话。 李功德则冒头看了一眼,不过看到活蹦乱跳的凌坤之后就又缩回去了。 “我没什么好说的...反正,我说了,我,不,是,流,氓。” 张铭深深吸了一口气,尽管大腿上还在不停流血,但是他依然硬气,忍着痛,咬着牙说道。 “哼。”看的出来,小师妹李清雪是个傲娇的性子,她倒是话多,直接说道: “还说不是,当时我在湖边洗澡,你在干嘛!” “我在接水。” “....”凌坤登时就满头问号,人家洗澡你去接水,还是洗澡水?这个叫张铭的...啧啧,凌坤心里顿时嫌弃无比,心里的一丝同情也没有了。 “但是我在上游,你在下游,我根本没有看到你。”张铭扯着嘴角,腿上的疼痛实在难忍,陆庆峰下手实在是果断,丝毫不拖泥带水。 一杯酒下肚,吃上一颗花生米,陆庆峰丝毫不插手,先前就是张铭自己先跑,自己才追上去的。 现在两个当事人都在了,就好当面对质了。 张铭是个游侠儿,常年游历江湖,两个月前遇到陆庆峰和李清雪,他对李清雪一见钟情,自然百般求爱不得。 李清雪是不喜他的,但他死乞白赖跟着,也不好怎么说。 陆庆峰也是这么想的,人家又没有动手,只是跟着,也不好说些什么,于是也就放任他去了。 反正自己在身边,这家伙也伤不得师妹。 谁能想到出了这么个事儿,不过他还在观望,没有真正的插手。 李清雪气嘟嘟的看向张铭,指了指自己的身子,道:“你难道没有想过看我的身子?” “这...”张铭是个游侠儿,今年二十三四岁了,从小无父无母,天地为家,对爱这个事儿很模糊,但他第一眼看到李清雪就觉得这个女子让他很想接触。 这个女子是让他心动的人,所以他才死乞白赖跟着。 听到李清雪的问话,凌坤内心笑开了花,这丫头,真的太刁难人了。 你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杀伤力吗? 凌坤微不可查的看了看李清雪,一米六几的身高,虽然看上去才不过二十,但身材倒是很好,前凸后翘,再加上天使的脸蛋,这妥妥就是一个大美人。 “我想。”凌坤默默的在心里说了句。 张铭低下头,不敢看她,他不想说谎,但说了实话又觉得孟浪,所以只能低下头去。 李清雪似乎很生气,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当时的情况确实没有她说的那么严重,但在这丫头脑海里,就有。 女人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她自幼生活在宗门内,受到百般呵护,对外人接触很少,而出来之前,娘亲就百般教导自己,外面的男人都是为了得到自己的身子才会对自己爱慕的。 也不知道李清雪的母亲是怎么想的,或许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但似乎太过火了。 所以,李清雪从湖边出来的时候,听到了远处有动静,其实他当时已经穿好衣物了,而张铭呢,他离得老远呢,连人影都没有看到。 但李清雪的尖叫声很快就起来了。 尖叫着流氓,色狼之类的话。 随后就是陆庆峰开始追着张铭比斗了,最后就是凌坤看到的场景。 “师妹,怎么处理。” 看着局面僵住了,陆庆峰开口问向自己的小师妹,他可不管什么对错,而且这家伙跟着许久了,他也早就看不顺眼了。 “既然他已经受到惩罚了。”李清雪指的是陆庆峰刚刚的一刀,于是火气也消了不少,俏生生道:“赶他走吧。” “还不走,没听到吗?”陆庆峰眼神冰冷的看向张铭。 张铭跌跌撞撞的扶着木桌站起来,咬着牙,看向陆庆峰,随后看向一旁的李清雪,最后抱拳道:“清雪师妹,在下告辞。” 凌坤当即给这个叫张铭的在心里疯狂点赞,这家伙有点东西啊,这么舔狗。 人家都这么对你了,你还不死心,一副爱慕的样子。 不过清楚了这其中的过程之后,凌坤倒是有些话要说不能憋着了,等到张铭慢慢悠悠的走出酒馆大门。 凌坤才幽幽的说:“其实这也不能怨人家啊。” 陆庆峰自知是事实,也不说话,自顾自喝着美酒,不时赞叹一声,而李清雪则看了看凌坤,傲娇的脸庞扭过去哼了一声。 倒是个傲娇的小姑娘。 凌坤两世为人,加起来年纪差不多三四十了,自然不会和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 “师妹,你试试这个酒。”陆庆峰倒了一杯酒递给李清雪。 李清雪闻着酒香,也不客气,豪爽的一口喝光,和她甜美的外貌丝毫不符,一杯酒下肚,她也感觉到了体内的变化。 “师兄,这酒...”她看向师兄。 “没错,感觉到经脉有扩宽的感觉,甚至内力也微微提炼了一些是不?”陆庆峰笑着说。 “太奇妙了。”李清雪自然知道其中的难度。 她固然脾气有些傲娇,有些公主病,但是对于修行方面倒是有些底子的,所以他清楚这个程度的变化代表着什么。 “嘿,这里的酒可是人间仙酿啊。” 陆庆峰感慨的说了句,随后看向师妹道:“你还有钱不。” “有。” “凌兄,再来一坛酒。” “来嘞。”凌坤喜上眉梢,这可是大生意啊,赚了赚了,这下可以吃顿大餐了。 第十三章 尸过万(大改) 凌坤笑眯眯的看着陆庆峰和李清雪一杯一杯喝着酒,两个人喝了两坛酒,两个人都喝的晕乎乎的,这酒纵然没有太烈,但好歹也是个酒不是。 所以两个人不胜酒力了,而且喝了那么多酒,对于体内的内力没有太多明显的变化了,更多的还是起到了蕴养的作用了。 “师妹,咱们走吧。”陆庆峰将长刀挂在腰间,晃晃悠悠站起来。 李清雪脸色通红,模样煞是可爱,起身,拿着自己的长剑,跟着后面走了。 凌坤笑呵呵的送走了两个人,这俩人可是给自己赚了五两银子啊,这是目前为止赚的最多的。 总算解了燃眉之急,凌坤自然开心。 将两个人吃完的东西都处理了一下,空坛子拿回酒窖之后。 看着呼呼大睡的李功德,凌坤叫醒了老头,道:“咱们进城一趟,买点东西。” “又去买啥啊。” 凌坤指了指酒馆后面的一片地方,颇有挥斥方遒的感觉,道:“我看后面有好一片空地,咱们也让他们闲着,种点东西吧。” 种田。 这是凌坤这几天想到的, 没办法,这酒馆的生意太差了,要是仅仅靠着两三天来一个客人养活,还真有点困难,因为赚的多,花销也不少。 酿酒需要用粮食,这粮食也不能用差的,自己也想吃好点,所以花销就比较大了。 种田的话,就解决了吃菜的问题,可以剩下些许钱财,也可以让自己不整体闲着,都快闲出病来了。 “就知道瞎捣鼓,这后面能种啥。” 虽然李功德嘴上不乐意,但还是被凌坤拉着一起出来了。 没办法,谁让自己现在一点功夫都不会,出门只能拉个保镖,好歹是付了款的。 整整四坛酒,八两银子! 想到这个,凌坤看了看系统的数值,赞赏值来到了四个,距离十个还有些距离。 而酿的酒还剩下七坛。 得省着点用了,凌坤暗暗想到,这要是达不到十个,那可不抓瞎了,自己啥酒都酿不出来了。 种什么凌坤早就想好了,这个时代青菜这种东西还没有,有大白菜,还有一些小菜苗,不知道叫啥名字,绿色的。 甭管了,就买这个回去种,反正绿色的蔬菜准不会差。 这次出来时间已经是下午了,所以,到了城门口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 城门处有一条长队,看样子都是进城去接受盘查的。两个人没有什么见不得人,老老实实接受审查。 “啧,还挺像那么回事。”凌坤扭头瞅了瞅已经过去的关卡,对着李功德说道。 李老头打了个哈欠,指了指上次去吃的那家店,道:“来都来了,先吃一顿吧。” “正有此意。”凌坤现在手里有五两银子,阔气着呢。 重活一世,对于身外之物..还是有些在意的,但好歹不至于委屈自己的嘴巴,及时行乐才是凌坤奉行的。 “换个口味,这一家上次不是吃了吗。”凌坤拒绝再次进那个烤鸭店。 这一片是比较繁华的地方了,整个云锦城里其实能算得上繁华的地方很少,城中央算一处,城北算一处。 中央有守备府置办的产业,吃喝玩乐都有,而城北则是云锦城最大的青楼,花满楼的位置。 所以这两处地方,最受欢迎。 “孬,这个百花楼,进去试试。” 凌坤指了指一个进出人也比较多的酒楼,然后率先走了进去,李功德无奈,只能跟着一起进去。 ..... 守备府。 尸检房内,一个魁梧的汉子此刻正在仔仔细细的检查眼前的尸体。 一旁还有一个中年人,穿着捕快的衣服,腰间带着佩刀,脸色严肃。 在另一侧,还有一个帮忙的年轻捕快,正在和魁梧汉子一起检查尸体,尸检房的尸体有七具。 每一个都是一刀封喉,并没有什么别的伤势,其中一个尸体的脑袋和脖子已经分离了。 袁立沉着脸看着眼前这个被世人称为‘尸过万’的仵作,他一点点的探查着尸体。 “怎么样。”袁立沉声问。 木方抬头看了眼他,又看了看自己的帮手杨小强,骂了句:“你他娘的在干嘛,刀都拿不稳。” 原来杨小强刚刚拿着一个小的刀,但是看到那个割掉的脑袋,可能是冲击力太强了,他手一抖掉了。 看着不争气的杨小强,木方就气不打一处来,这家伙以后要继承自己的衣钵? 那自己的名头不是废了吗,这点小事就给吓成这样,往后如何成为一个好的仵作。 看着骂骂咧咧的木方,袁立沉住气,没有动怒,眼下不是起冲突的时候。 看了看依旧等自己回答的袁立,木方直起身,开口道:“没有中毒迹象,刀伤就是致死的原因。死亡时间应该是午夜。”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些。”袁立瞳孔一缩,凝声问。 木方点点头道:“我知道,但是目前能看到的只有这些。” “能看出来刀法吗?”袁立还是问道。 能被称为“尸过万”,木方自然还是有点真本事的,不然他的名头哪里来。 最为出名的一件事,那就是他木方,当年看着尸体,竟然直接看出了杀人的人使了什么功夫,甚至从细节处还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证明杀人者的外形等等。 他是以尸体为生的,过手的尸体不下千具,过万是夸张,但是上千是肯定的。 “看不出,这些人只是普通人,杀他们只需要一刀,连内力都用不上。”木方摇摇头。 袁立点头,这是事实,你要一个武林高手杀普通人还要大费周折,这不现实。 “去另一个房间看看,那里还有他的护卫。” 袁立率先出去,木方看着他的背影,啐了一口唾沫,道:“摆这个臭脸给谁看,他娘的。” 杨小强还低着头,不敢说话,自己这个应该算得上是自己师傅的男人脾气很暴躁的,一个不好就惹到他生气,所以一般他都很少惹木方生气。 “拿着工具,跟我走。”木方骂归骂,活还得继续干。 看了看房间内的男男女女七个尸体,模模糊糊的说了句什么,随后躬身拜了一拜,走了出去。 杨小强也做了相同的动作,随后才跟着师傅走出尸检房。 第十四章 再相遇(大改) “老头,咱们也试试这百花楼的酒,看看和咱们的酒有啥差别。”凌坤和李功德一起进入了百花楼,找了个二楼的靠窗的的位置坐下,他笑嘻嘻的看向李老头。 “这根本不用比,差别显而易见。”李功德拿着自己的葫芦灌了一口,咂咂嘴道。 “小二,上你们最好的酒,百花酿,再来一盘牛肉,老头,你还要啥吃的。” “来只鸡。” “好,再来一只全鸡。”凌坤对着站在一旁的小二吩咐道。 小二殷勤的应了一声,随后下去传单了,凌坤看了看四周的人,还真别说,人家这百花楼生意是很好的。 “你小子,怎么想起来要种田了?”李功德将手中的长剑放到桌子上,疑惑的问。 这酒楼内不仅仅有普通百姓,还有一些江湖侠客,也有一些富商,还有一些官员,此刻酒楼内热热闹闹,谈话声此起彼伏。 看着李功德的长剑,凌坤也没有回答他,只是道:“老头,要不你啥时候教我两招,咋样?” “你?” 闻言好像听见了什么笑话一样,李老头丝毫不顾凌坤的脸面大声笑了起来,坐在对面的凌坤也不生气,他知道自己的本事,人得有自知之明不是。 “我也不说成为你这样的高手,能自保就行。”凌坤就这一点最让人乐道,那就是韧性十足,后世里他也经常受到一些漫骂,在职场上,在社会上。 但他丝毫不在意,甚至将这些批评,漫骂当成前进的动力。 你可以说他乐观,也可以说他心态好,更可以说他没心没肺,但这样的态度却让李功德停下了笑容。 “真想学?” “想。”凌坤立即道,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李老头的脸庞有许多皱纹了,毕竟五十岁的人了,尽管是个高手,但毕竟抵抗不了岁月的流逝,他撑着下巴,靠在椅子上。 随后缓缓伸出五个手指,慢慢摇了摇。 “老头,你刚开始问我啥来着?”凌坤问。 李功德没搞清楚,他想了想,才不确定的说道:“为啥想种田?” 凌坤拍了两下手掌,道:“对,我的想法是,种点菜,顺便种点花,咱们酒馆后面反正放着也是放着,是吧。”说完凌坤还眨了眨眼睛。 李功德登时无奈,他刚刚反应过来,这家伙真的滑腻。 “客官,百花酿来了,还有牛肉。” 这时,小二端着托盘,将一坛酒还有一盘牛肉端了上来,李功德也懒得和凌坤争辩,而凌坤则得意的笑了笑。 小样,狮子大开口啊,五坛酒,真当我的酒不要钱啊。 凌坤揭开封口,传来一股轻香,不如宋十二一般浓郁,是一股淡淡的,一阵一阵的香味,夹杂着玫瑰,桂花,还有一些花儿的香味,混合在一起,丝毫没有冲突,反而让凌坤有了一些期待。 “嗯,光是香味就比宋十二差了一大截。”李功德没有兴趣尝这个酒,喝过宋十二之后,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啥酒能比得上宋十二了。 而凌坤则不一样,他后世喝过不少酒,洋酒,烧酒,各种酒都接触过,所以他并不觉得宋十二有多么吸引人。 倒了一杯。 酒色呈淡黄色,没有丝毫的杂质,倒是处理的精致,想来价格不会便宜。 一杯下肚,这酒自然是在口味上比不上宋十二,但也独具特色,入口各种花香瞬间爆炸在嘴中,让人似乎处在百花盛开的草原之中。 只是。 凌坤皱着眉头,这酒似乎是因为技术的原因,所以没有后世的酒那般好喝,虽然有浓厚的花香盖住了那一股怪味,但凌坤还是能喝的出来。 而宋十二却和后世的酒一般无二,想了想自己制作的流程,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么关键就在酒曲上面了。 “咋样?”虽然不屑去喝这酒,但李功德一边吃了一块牛肉,还是问了一句。 “酒倒是不错,只是有一股子味道。”凌坤如实说道。 李功德点点头表示赞同,他似乎知道的更多:“这么说吧,天下好酒很多,但都有这么一股味道,无论是百年的花雕,还是那吹得天花乱坠的女儿红,一般无二,老头我都喝过,没啥特别。” 拿起自己的葫芦,摇了摇,喝了一口,随后闭上眼睛,塞了一块牛肉进入嘴里,李功德口齿不清道:“但这宋十二,你小子酿出来的酒,不仅仅效果惊人之外,还没有那一股子味道,这才是老头喜欢喝这个酒的原因。” 凌坤无奈的摇摇头,这也是他自己见识少的缘故,来到这个世界上他就喝过自己酿的宋十二,连普通的这个时代的酒都没有喝过,但李功德没必要骗自己。 百花楼二楼,临近窗户,两个人喝着酒,吃着肉,随意的胡聊着,李功德说了一些他早年的经历,而凌坤觉得有趣,津津有味的听着,不时插两句嘴。 二楼临近角落的地方,一个汉子也在喝着酒,桌子上摆了三个坛子了,还有一盘牛肉,但这汉子喝了一杯,换了一坛再倒一杯。 摇摇头,又换了最后一坛,喝了之后,放下酒杯,无奈的笑了笑,自语道:“这些酒,总归是差了那么点味道的。” 这汉子就是张谭山,他堂而皇之的在这里喝酒吃肉,丝毫没有一个杀人凶手的自觉。 抬头四处扫了一眼,张谭山眼前一亮,远处两个人很眼熟。 想了想,张谭山想去打个招呼,但又犹豫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和他们搅在一起,会给他们带来麻烦的。 似乎是有所察觉,凌坤此刻也扭头看了看,自然发现了那个萍水相逢过,那个执着当个真侠客的汉子。 凌坤皱了皱眉头,又扭头看了看李功德,说了些什么,随后站起身,拎着一个葫芦,慢慢走了过去。 “凌兄。”张谭山苦笑了一声,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对方,但既然被认出来了,他自然不会再躲避了。 “喝酒?”凌坤看了看桌子上三坛不同的酒,但显然里面都是满满的,根本没有喝几口,于是将手中的葫芦递了出去,问。 张谭山也不扭捏,接过葫芦,喝了一口,眼前一亮,豪爽道:“还是这酒能喝,自从喝过这酒,其他酒喝了都没有味了。” 第十五章 不后悔(大改) 有人说,这辈子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这些事情,不大,不难,不复杂,但是真要去做,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可能是很多的。 也有人是只想平平稳稳过完这一辈子,普普通通,不求大富大贵,只求问心无愧。 当然这一种人最多,他们只是芸芸众生的一位,他们不必有大报负,他们只是普通人。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英雄,时势造英雄,有些人天生就是当英雄的,没人能阻挡的了。 凌坤看着眼前的汉子,张谭山今年三十来岁,此刻穿着黑色的长袍,胡子难得的刮了干净,给人清爽的感觉,但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坚定。 他长相朴质,扔到人群里都不会让人多看两眼,但他很坚持,他坚持自己的路,如果不坚持下去,那他这一辈子可能会留下遗憾。 人这一辈子多多少少都会有遗憾,对自己,对身边人,对家庭... 张谭山是个粗人,识字不多,但他认死理,他不想让自己留遗憾,他至今没有婚配,也没有子嗣,就是不沾因果。 他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什么,知道自己走的这条路是孤苦的,就如同苦行僧一般。 但他会后悔嘛? 眼前这个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男人,不会后悔,无论他做的什么,他都不会去后悔的。 每一件事,都是应该去做的,都是在命里注定的事情。 李功德端着一那一只全鸡,手里也拎着一个葫芦,他刚刚就在等这个鸡上来。 此刻他走了过来,径直坐在张谭山身边,指了指手中的鸡道:“酒虽然不好喝,但这家店的鸡看着就有胃口。” 张谭山拱手,道:“前辈。” “嘿,说了别叫前辈,你就是不听。”李功德不理会他,直接动手撕下一个鸡腿,然后这个看上去就让人口欲大开,表面流油的鸡腿被他一口咬下一大块肉。 “中!” 老头眼前一亮,这些天在酒馆,虽然吃的也不错,但这般大鱼大肉吃下来才是最痛快的,他早就馋嘴许久了。 凌坤也不客气,直接撕下另一个鸡腿,看向张谭山道:“张兄,你也吃。” 张谭山摇摇头,笑着撕下一块肉,也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还能喝上一口宋十二,这当真的神仙生活。 “没的说,小子,你以后得多带我来城里吃这家。”李功德看了看桌子上已经只剩下骨头的鸡,咂咂嘴巴道。 擦了擦嘴上的油渍,凌坤道:“那可不行老头,能赚钱才能花钱。” “你个臭小子,怎么跟钻钱眼里一样。”李功德瞪大双眼骂了一句。 “张兄,你接下来如何打算?”凌坤不理会他,这老头就这副无赖样,转头看向张谭山,眼下城内已经紧张了许多。 上一次进城来采购,街上可是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的人,眼下人虽然也不少,但相比之下还是略有出入的。 而且,刚刚在窗户旁,凌坤还注意到不时在街上都会有一队巡逻的士兵,可以说,整个云锦城,因为灭门案件,已经紧张了起来。 虽然远远没有达到军事管制的地步,但百姓已经有些担惊受怕了,所以府衙最近的压力肯定是最大的,他们要尽快解决这个案件,给百姓一个交代。 这和后世没什么区别,当一个地方发生这种重大惨案的时候,警察的压力是最大的,不仅仅是舆论压力,还有来自顶头上司的压力,还有全国各地的关注。 “没什么打算。”张谭山似乎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好像外边那么多人找的不是他一般。 虽然张谭山没有明面上承认他就是凶手,但凌坤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感觉到,他就是那个凶手。 毫无缘由,仅仅是凭直觉,要真说别的,凌坤还真说不上来,就是一种玄而又玄的感觉,加上他在酒馆的种种表现。 “是你?” 让凌坤没想到的是,李功德这老头就没有想那么复杂,人家喝了口酒,直接了当的问了出来。 凌坤悄咪咪的环顾四周,看了看大家还是自顾自的喝酒聊天,根本没有人注意这边之后,才收回目光。 而张谭山丝毫不在意,他听到李功德的问话,更加直接了当的说:“没错,是我。” 没有明说,但都清楚李功德问的是什么意思。 瞧瞧,张谭山这性子,还是一如既往的豪爽,老实,这种人相处起来丝毫不累。 凌坤心里早有思量,而李功德似乎也就是顺便问一句,问完继续喝酒,根本不放在心上。 张谭山又喝了一口宋十二,葫芦里的酒已经差不多见底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凌兄,这酒钱等我去酒馆再给你结。” 凌坤笑的开心,这家伙还真是实诚的可爱,这酒其实他已经是打算送他喝了,不过有钱不赚是傻蛋。 尽管没有抱着赚钱的心思去,但凌坤心里已经渐渐对张谭山这个汉子有了很高的评价,好感也是蹭蹭蹭的升。 真不是因为钱! 从开始的萍水相逢,到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到现在的相遇。 对于这个世界的江湖人,一开始就给了凌坤这么个好印象,这让他对更广阔的江湖充满了遐想。 “嘿,张兄客气,客气,那这葫芦也一并给你吧。”凌坤大方的道。 李功德看着凌坤笑的合不拢嘴,只是翻了个白眼,也没有多说什么,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完美无缺的人。 是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这不是坏事,如果真的有人完美到没有缺点,那李功德一定看都不会看那人一眼,因为,无趣。 “好了,酒也喝了。” 李功德收起自己的葫芦,他可没有那么大方,他对酒的钟爱一丝不会随着年龄减弱,反而越来越强烈。 “咱们该去买东西了。”招呼凌坤结账,然后拍拍屁股,打算走了。 张谭山起身拱手道:“两位,后会有期。” 凌坤肉疼的付了二两银子,看了看张谭山,哭丧着脸道:“张兄保重,记得要去酒馆。” 张谭山咧嘴一笑,点点头。 李功德跨着大步子,优哉游哉走在前面,凌坤跟着一起走出去,走到门口,抬头看了眼二楼,只见张谭山也正好望过来。 两个人互相看了眼。 凌坤嘴里喃喃道:“保重。” 第十六章 出城(大改) 一辈子要遇到的人很多,不可能碰到有难的都能伸手去帮一把,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伸手托一把,至于以后的路,还得自己走。 凌坤没有说要帮忙之类的,他没有这个实力,说这话不太现实。 最多,之后的酒钱给他个优惠,当然前提他能逃出这个城池再说。 李功德这老头也什么话都没有说,交情没到,更何况,当个酒友不错,他没有那么好心去帮人家一把。 这个城池,真当好出去? 首先你出去得需要个证明,也就是个媒介,而且还得是官府的公文。 所以这城里来来往往的人,大部分都是住在城内的,不管是外城还是内城,基本都是城里人,外来的人也有。 但大部分都是有点路子,或者手里有公文的。 凌坤倒是没有担心那么多,这事儿啊,就这么简单,两个人再次去了上次采购的地方,和那里的掌柜的说上一句。 店里是有那个能力带两个人出去的。 只是需要银子而已。 张谭山能如此出去吗?这个问题凌坤不知道,因为他不会去担心这些了。 前提你要让人家掌柜的相信你,认识你,最起码有点了解。 不然他们也不会作保的,因为,城内的法令是很严格的,私藏罪犯,帮助罪犯是大罪,要祸及家人的。 没有人敢拿这个事开玩笑。 之前有过一次,凶犯胁迫城内的人帮他作保,助他出城,但是最后查到之后,那个人被殃及,即使你被胁迫的,即使你被凶犯杀死,你也不能帮助他们。 因为这就是法令。 无情? 当然,这个法令看起来倒是颇不人道,但这里可不是后世生活在红旗下的人民,这里是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 齐国能有强盛的军事实力,离不开严格的法令,也离不开执行法令的人。 就如同后世凌坤熟知的秦国,商鞅实行变法,不就将秦国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统一六国了吗。 无独有偶,这里的人可能不知道商鞅,但万法归一,还是落实在一个执行上面。 云锦城守备,能做到这个位置的人,绝对不会是无能之辈,这个城池可是南方重镇,南拒乾国,东边就是魏国。 无能之辈,也不能稳坐守备这个官职这么多年。 这里的百姓也都是深知法令的严格,所以即使是凌坤前几天刚刚从这家杂货店买过东西,人家掌柜的在这上面还是也犹豫。 “掌柜的,我们真的是也急事。”凌坤指了指两个人,随后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道:“您行行好,再送我们一次,还是上次那个酒馆。” “我是酒馆的掌柜,那个是我家亲戚。” 李功德丝毫不在意,虽说城池很难进入,但对他来说,还不是来去自如,也就只能困住像凌坤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这么年轻的掌柜?”杂货店的掌柜的也是个老头,五十岁左右,他皱着眉头打量凌坤,似乎想起了什么,试探的问道:“逍遥酒馆?” “没错,您老知道。”上次送两个人出去的是个年轻的小二,这老掌柜并不了解,所以才有此一问。 “早说嘛。”老掌柜听到肯定的回答,当即答应了下来。 这倒是让凌坤有些摸不着头脑,自己那个破酒馆还这么有名气?或者死去的老掌柜跟这家掌柜有一腿? “你们之前的老掌柜,赵老坛和我有些交情。你们早说是逍遥酒馆,我就不用这般担心了。”老掌柜还是喜滋滋的将一两银子收起来,同时也暗地再次打量了几眼凌坤。 “这天色也晚了,我们买好东西就走。”凌坤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还真没想到,老掌柜的人际关系还挺广。 他进来的时候也就想好了出路,如果这条路走不通,就只有拜托李功德了。 凌坤一直觉得这老头不简单,但眼下能出去自然最好。 凌坤先是在杂货铺买了一些农具,都是铁制农具,还有一些需要用到的杂物,另外又去买了一些种子。 有菜种,还有花种。 出乎意料的,他看到了一堆东西。 捏起来闻了闻,他面色一喜,穿越到这里没想到还能碰到这玩意。 他看到的是一堆烟草,没错,就是烟草,这个地方还有的卖。 吸烟这个习惯,自从穿越而来之后,凌坤就把它改成了喝酒,每次想抽烟,他都喝上那么几口酒,然后再吃上一些花生。 虽然也很难忍受,但最起码不会那么思念,本来以为就会这么戒掉的。 没想到啊,在这里遇到了,那就自然不能放过。 后世凌坤看过一个小说,里面主角穿越到异世界,手下还特意给他制作了卷烟,另外配上一个铁盒,更让凌坤服气的是,还他娘的在铁盒上写着‘中华’二字。 格调是要多高有多高。 凌坤没有那么个调调,只要能抽抽烟就挺不错。 .... 跟着马车一起,一路上穿过街道,在衙门处,外面有一个木牌,上面张贴的都是各种官府的通知,当然还有一些罪犯的通缉。 看着进进出出的衙门,凌坤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李功德依旧悠哉的喝着酒,这老头无论什么时候都这样。 一身看上去就破破烂烂的衣物,怀里抱着把长剑,头发恣意的绑了绑,手上拿着葫芦潇洒的喝着酒。 看上去就是一副“泰山崩于眼前而面不改色”的样子,让凌坤一阵牙痒痒,这老头可真是心大。 到了城门,小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公文,还有守备府的记录,又拿出来一些铜板分别给四处的士兵一人手里塞进去几个。 这才在守卫的喝骂声中出了城门。 “啧啧,到哪都一样,有钱能使鬼推磨啊。”凌坤看着守卫的嘴脸,一副大悟大彻的模样,李功德坐直身子,自顾自的朝着一边挪了挪屁股,坐在了马车后边,背对着凌坤。 这小子年纪不大,整日里唠唠索索的,比老夫自己还要烦。 凌坤注意到了李功德的动作,瞪了他一眼,当然李功德是看不到的。 第十七章 半夜三更(大改) 翌日。 倒是没有再下雨,太阳罕见的露了个脸,阳光暖洋洋的,早晨没有太过燥热。 凌坤已经在酒馆的后面空地开始干活了,现在是夏天,六月中旬的样子,最近梅雨天气,所以罕见的有好天气。 加上土地比较松软,现在去松土刚刚好。 李功德这老头今天睡了懒觉,昨晚吃的太好了,又喝了许多酒,睡得很香。 手中拿着锄头,正在翻地,酒馆在郊外,四处也都没有人家,这里的地可不像后世,这都是无主之地。 所以他才能用来种种菜,种种花,不然他才没有银子去买地。 昨天赚了五两银子,现在还剩下一两,不多,但足够用了,所以一大早凌坤睡不着就起来了,早睡早起一直是他奉行的生活原则。 加上这个世界也没有手机给自己消遣,所以他也只有早睡早起了。 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凌坤直起腰来,嘟囔了一句:“好久没有干活了,还真的累。” 其实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是很累的,他们整日在田地里劳作,有些庄稼汉甚至住在田地里,他们付出的汗水很多,收获了自然也开心。 凌坤上辈子也算是个农村娃,在村里也干过农活,但许久不做了,他有些生疏,但这种事儿,都是刻在骨子里的,拎起锄头,扒拉了两下就都回来了。 听到背后有脚步声,凌坤也不回头,直起腰来,道:“老头醒啦。” “嘿,你小子还挺勤快。”李功德的声音传来,他走到凌坤身边,递过去一个葫芦。 这是昨天新买的葫芦,里面装的可不是酒,而是清水。 凌坤接过葫芦,灌了一口水,感慨的道:“闲来无事,店里又不进人,索性弄弄。” “来,老夫跟你一起。”李功德也不闲着,从一旁拿过一个锄头,开始一起翻地。 老头五十来岁,但身子骨着实硬朗,一番干下来也是很轻松,略微喘着粗气,凌坤都自觉比不上李功德。 将一方土地来来回回松了个遍,早间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待休息休息,将菜种和花种撒下去,细心照料就可以了,这玩意真的不难弄。 中午还是凌坤掌勺。 这个世界做饭,无非就煮煮菜,论炒菜这个手艺,还真的没有人知道。 所以凌坤一开始做饭的时候,就把李功德给吸引住了,往后的每顿饭都是凌坤来,没办法,尊老爱幼嘛。 也不做麻烦的东西,凌坤煮了煮面条,手工面条,又让李功德大开眼界。 端着大碗,坐在酒馆的门槛上,一人手里两个人大蒜,一口面条一口蒜,那叫一个过瘾。 “唆~”一口面条吸进嘴里,李功德又咬了一口大蒜,满脸的满足。 “这味道,真爽。” “你不去开饭馆可惜了。” “再来一碗再来一碗。” 吃着饭,李功德还是不停的唠叨,凌坤则吃完一碗就拍拍屁股搬了个凳子坐在官道旁的树荫下休息。 “你小子现在手艺越来越好了,以前咋没见你露两手过。藏拙了?”李功德又捧着一碗面跟了过来。 “以前自己不是做主的那个人,都是自己偷着吃,嘿。”凌坤也不好说自己以前可没有穿越过来这种话,只好继续框老头。 “人是铁饭是钢,偷着吃多不爽利,以后你想吃啥都行,给我留一份就好。”李功德倒是支持的很快。 凌坤笑了笑,没有说话,靠着白杨树,阵阵微风吹过,清闲的享受着午饭后的宁静。 耳边只有李功德吸溜面条的声音,倒是很悦耳,这般静谧的生活也很好啊,凌坤心里想着。 .... 这一天, 凌坤在酒馆后面种下了菜种,还有一些花,就等着收获了。 而酒馆还真是给面子,今天又没有人进来,连前几日光临的麻雀这两天都来的不勤快了。 夜幕降临,享受了晚饭的李功德拍拍肚子,拎着葫芦回房间了。 他的酒现在喝的很少了,因为凌坤给他定了个条件,那就是一个月四坛酒,八天给一坛。 允诺他一个月四坛的时间是六月初,现在六月中旬,他已经拿了两坛了,一坛是先前系统送的,一坛是后来酿的。 现在李功德手里还有差不多半坛,离下一次拿酒,还得两三天,按照他的喝法,一天就没有了。 所以只能忍着不喝。 凌坤躺在床上,琢磨着系统,看着那光秃秃的四个赞赏,总感觉有些难受。 系统商城里,除了关于宋十二的酿造酒曲之外,并没有其余的东西,应该是还没有开放吧。 躺在床上,也不由得开始了胡思乱想,想了想现在的生活和原先的生活,好像现在更加舒心了,虽然前路有太多的未知,但最起码眼下快活,有钱就花,就酒就喝,见识见识这个世界的奇闻异事,挺不错的。 前世活得很累,快节奏的生活,房贷,车贷,的压力,还有工作的烦恼,反正种种比较下来,肯定不如现在来的愉快。 “呼。” “也挺好,远离喧嚣,守着这么个酒馆,还有个高手陪着自己,挺好。”凌坤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了。 “哒哒哒...” 凌坤的房间和李功德的房间隔了有几间厢房,但是此刻屋外倒是响起了脚步声。 “老头?” 没有回应,凌坤皱了皱眉头,不应该啊,按理说老头肯定在自己房间内,如果来找自己,叫他不能够不给回应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 凌坤清楚自己现在身处的世界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纵然满足现状,但脑袋中还是有一根弦紧绷着的。 他一直是个惜命的人,也是谨慎的主,对自己的性命看的很重,此刻听到异响,自然警惕了起来。 此刻他紧绷着,现在老头不在身边,看来以后睡觉也得和老家伙挨着,不然不太安稳。 就在凌坤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已经下床慢慢看门探看了。 不过就在他的门刚刚打开的时候,一把长剑瞬间指着他的喉结处,冰冷的剑锋让凌坤有些心惊。 随后是一个虚弱,但是很冰冷的女声:“进去。” 第十八章 女人(大改) 当你被挟持,并且你根本没有反抗余地,且不知道有没有救援的时候,该怎么办。 挺急的,在线等。 凌坤脑门瞬间冷汗直冒,好家伙,这可是冰冷的剑锋抵着自己啊。 他露出一抹苦笑,下意识的举起自己的双手,然后慢慢推进屋内,现在只希望老头能发现这边的动静。 跟着进来的是一个黑袍女子,女子面色有些苍白,凌坤没敢抬眼直视她,只是略微扫了一眼。 女子似乎腹部受伤了,她一只手拿着银色长剑,一只手在捂着腹部,凌坤还能闻到一股血腥味,借助房间内昏暗的烛火,能看到流出来的血迹。 她受伤了! 但是,凌坤瞬间想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尽管人家受伤了,可是自己呢。 因为要休息的缘故,所以,凌坤身上只穿了薄薄的意见白色长袍,此刻一步一步后退,还不敢发出声音,生怕她一个哆嗦把自己脑袋取了。 “女侠,我只是个普通人啊。” “你要钱,我都给你。” 听着门被关闭,凌坤连忙开口说话,还将虽然睡觉但也藏在身上的一两银子从腰间取出来,递给女子。 “闭嘴。”女子轻喝一声,但是因为太过虚弱,声音很小。 “我也可以被劫色.....”凌坤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银色长剑落地的声音,随即还有一个身影也跌落在地板上。 凌坤愣了愣,脑门上一滴冷汗滴落下来,他感觉到一阵后怕。 但是想到刚刚的场景,有些讪讪的擦了擦脑门的冷汗,他蹲下来自顾自道:“娘希匹,吓死老子了。” “小子。” 也就是在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李功德的声音,房门很快被推开,手持长剑的李功德走进来。 “这是谁?”皱着眉头看了看地上的黑袍女子,李功德问。 凌坤心有余悸,没好气道:“刚刚开门,这女人就拿着长剑抵着我的喉咙,娘的,给我吓死了。” “刺客?” “应该不是,这女人好像受伤了,挺严重的。”凌坤此刻也略微恢复了一些,虽然被惊吓了,但好歹还活着。 指了指女子,凌坤道:“老头,你在干什么,不是高手吗?她都能悄无声息的进来酒馆,差点取了我的脑袋。” 李功德将长剑入鞘,道:“刚刚眯了一会。” “嗯?” “先不说这个,你要怎么处理?报官?” “报什么官,三更半夜的,先救人吧。”凌坤说着就重新蹲下将其慢慢扶起来。 “救?”李功德略微惊讶了,这小子,人家刚刚还可能取你脑袋,你现在要救人,莫不是看上了人家? 但凌坤可没想那么多,他将女子慢慢的放到自己的床上,随后看了看她的伤口,皱着眉头道:“是剑伤,挺严重的,还在流血。” “不是,你小子脑袋没有坏吧,真要救人?”看着将人扶起来平缓放好的凌坤,李功德有些诧异的问。 “老头,我不是烂好人。”凌坤解释了一句,随后继续说:“但是现在半夜三更,且不说这个时间,真就这么个人在你面前,你能直接给扔出去?” “是,她刚刚拿着剑威胁我,但她似乎在被追杀,又或者真的是无处可去才过来借宿的呢,只是借宿的方法有些激进,她受伤很重。” 凌坤从来不是一个烂好人,但你真要让他眼睁睁看着这么一个大活人,身上还有严重的伤势,就这么给扔出去,不管不顾,任由死活。 自问自己做不到,尽管她刚刚拿着长剑威胁自己,但两个人从跟不上来说,没有仇。 凌坤不想让自己的良心过不去。 真要最后救了不该救的人,他也绝对不会心软的,会让老头给她个痛快的。 凌坤认真的神情,让李功德有些触动,按照他的做法,就是直接扔到外边,生死有命。 但他没有想到,凌坤会这般作为。 “行,这个药给你,帮她上药包扎。伤口上没有剑气,只是流血过多。”说完这些,李功德头也不回就走了。 凌坤想开口让他留下来,要是这女的醒了还想取自己脑袋咋办,不过想了想,既然应下来要救人,那就救到底吧。 仔细观察了一遍这个黑袍女子,长长的睫毛在不停地颤抖着,似乎在忍耐很大的痛楚,她长着一副和凌坤所见过这个世界的女子不同的面孔,有一种后世国外人的感觉。。 在右眼角下有一个淡淡的黑痣,高挺的鼻子,一头黑色亮丽的长发,绝对是美女,比之前见过的甜美少女李清雪还要美。 李清雪是青春甜美,而眼前这个女人,给凌坤的感觉是惊艳,让凌坤有些入神。 摇摇头,甩掉脑袋中的胡思乱想,凌坤拿着手上李功德扔过来的一个红色瓶子,上面写着金创二字。 应该是治疗剑伤的吧。 看了看,凌坤慢慢的撕开女子的黑袍,在腹部位置,露出白嫩的皮肤,凌坤心无杂念,开始清洗伤口。 剑伤很深,皮肉外露,此刻还在流着血,凌坤皱着眉头,用宋十二一点点清洗着。 酒精是最好的清洗工具,别的清水,都会有一些细菌在里面,简单的清洗结束,凌坤从房间内翻出来一些绷带。 这些东西都准备好,凌坤将金疮药慢慢敷上去,女子轻轻发出一些声音,似乎有些痛楚,她紧锁眉头。 很快,将绷带包扎好,凌坤将自己的被子给她盖好,又把地上的一盆水端着泼到外面。 才长长吐了一口气。 他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这个人救得该不该,但他做完一切感觉到了轻松的感觉,那就行了。 如果放任不管,凌坤能做到,但心里肯定会留下一个疙瘩,这个疙瘩是良心的谴责。 凌坤进屋,将银色长剑拿走,随后慢慢退出房间,来到另外一间厢房休息。 房间内,女子微微睁开双眼,感觉到了伤口被包扎好,她虚弱地张了张嘴巴,但转瞬就又昏迷了过去。 而此刻酒馆外。 一个黑衣人正在四处寻找着些什么。 酒馆的屋顶上,醒来的李功德没有着急回房间,嘴上硬气,但还是多少担心凌坤的安危,所以他一直在屋顶。 感觉到了酒馆外的黑衣人,李功德长剑破风般的速度激射而去。 那黑衣人察觉到危险,快速退去,再也不见踪迹,而原地留下一坛鲜血,还有一把长剑,插在地上。 第十九章 英姿飒爽的女侠(大改) 每天起床第一句,先给自己打个气。 “嗯?”刚刚睁眼想要给自己打个气的凌坤感觉到一股寒意,因为昨晚那一把剑,那把银剑的剑锋再次抵住了自己的脖子。 这可不是打气能解决的事情了。 凌坤脸色铁青,满头黑线,他娘的,老子救了个什么人!? 黑袍女子脸色恢复了些许血色,但此刻皱着眉头,一手捂着腹部的伤口,一手拿着长剑。 “你昨晚干了什么?” 凌坤瞬间感觉收到了万点暴击,好人没好报,自己以后一定心狠手辣一点,遇到这种事儿,一定有多狠做多狠。 “救你。”凌坤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那...我的衣服,你撕碎的?”女子的语气有些羞耻感,似乎感觉被侵犯了一般。 “呐。” 凌坤扭过头,脖子上的银剑也跟着移动了位置,他不敢乱动,心里暗骂了一句李功德,随后继续道:“你可以污蔑我的长相,但不能污蔑我的人品。” “我给你治疗,不把衣服撕碎怎么上药?” 女子点点头,她似乎知道是这么个事儿,但可能就是不痛快,反正她现在拿着剑,她是大爷。 “我知道。” 见她语气有些缓和,凌坤伸出手慢慢移了一点剑锋。 但女子眼神凛冽的看了过来,凌坤敢保证,这女人的眼睛能杀人,这一眼真的瘆人。 她俊俏的脸蛋此刻完完整整暴露在凌坤面前,但他咽了口口水,有些不敢直视这个女人。 “你总不能这么对待你的救命恩人吧?”凌坤颤颤巍巍的说道。 “小姑娘,昨晚那个人被我击退了,应该受了伤。”李功德又出现了。 凌坤目光幽怨的看了过去,而李功德给了个“你自己选的自己受”眼神,随后继续和黑袍女子道:“那人身手不错。” 看到老头慢慢走进房间,黑袍女子手中的长剑缓缓放下,嗫嚅了两下嘴唇,还是撑着剑抱拳道:“多谢前辈出手相救。” 凌坤:“???” 当剑锋消失在自己的喉咙处,凌坤就不那么怂了,他从床上爬起来,站起来看向黑袍女子,道:“搞错了,那老头啥都没干,我救的你,我啊!” 似乎是为了强调,凌坤手一直指着自己。 黑袍女子点点头道:“多谢。” 这就是差距了,同样是救你的人,为什么李老头待遇那么隆重。 李功德嘿嘿一笑,心情不错,拿出葫芦,打算喝一口宋十二,而凌坤这时候,出现在他身边,一把将葫芦拿走。 恶狠狠道:“老头,你两次都是故意的,我发现了!” 要是老头没有发现黑袍女子的出现,打死凌坤都不相信,因为每一次这家伙出现都在关键时刻,自己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总会受惊一次。 “这一葫芦酒,我要了!”凌坤报复的说道。 黑袍女子看着两个人,没有说话,收起长剑,缓缓做下去,闭上眼睛开始调息。 凌坤有些无奈,不过葫芦还是没有还给在一旁抓耳挠腮的李功德,自顾自的走出房间。 “老头,这女的啥来头,看得出来吗?”喝了一口宋十二,凌坤心中的气才消了一些,但还是觉得有些憋屈。 自己,两次被人拿剑指着喉咙,再往前进一寸,自己就嗝屁了。 “没见过。” “谁问你见没见过,我问你,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我真的没有及时发现,这一点我认。” “真的?”凌坤不敢置信的,作夸张状看向李功德。 “砰!” 凌坤手中的葫芦被抢走,顺带着赏了一个爆栗,凌坤苦着脸,有些郁结。 算了,还好没有大碍,不过以后自己一定要变强,最好能比李老头强百倍,将他放在手底下整体敲他脑袋。 径直走到酒馆大厅,开门。 “呼。” 凌坤走出酒馆,深深呼出一口气,随后享受着清晨的舒爽,身后又传来了脚步声。 是黑袍女子走了出来,她竟然换了套衣服,凌坤扭头看了看,竟然是自己的长袍。 还真不客气。 “我是这家酒馆的掌柜,叫凌坤。” 黑袍女子只是嗯了一声以示回应,并没有下文。 又等了一会,凌坤提醒道:“你得告诉我你叫啥啊。” “姜悦。”姜悦还是冷淡的回应道。 凌坤走出去几步,随后转过身,然后细细打量着这个身材高挑,脸蛋绝美的姜悦,此刻一身灰色的长袍,衣服有些大。 穿在身上有些不合身,但穿着这一身的姜悦更加凸显出了她的英武气息。 这个女人,不是那种柔柔弱弱的女子,而是个女侠! 没错,女侠这个词就这么蹦到了凌坤的脑海中,他问:“饿了吧,我去弄点吃的。” “好。” .... 凌坤熬了粥,白米粥,又煎了鸡蛋。 鸡蛋煎了两个,全都给了姜悦,人家是伤病号,需要补补,李功德和自己都不需要。 “江姑娘,你为什么被追杀啊?”凌坤也从李功德那里得知了昨晚之后发生的事情, 除了惊叹于李功德的功夫之外,就是疑惑,为什么姜悦会被追杀了。 “因为我杀人了。”姜悦捧着碗,吃着米粥,就着凌坤酿造的榨菜,她觉得鸡蛋不如米粥加榨菜好吃,所以鸡蛋只吃了一个。 “豁。” 听到姜悦的回答,凌坤显然是颇为惊讶的,不过想想她昨晚对自己的做法,还真不意外你能杀人。 不过这个眼前英姿飒爽的女侠,此刻正像个小猫一样,一口口吃着米粥,神态不如刚刚那般冰冷,而且似乎有一些柔和的姿态。 她认真的吃着碗里的粥,一小口一小口,吃一口粥,又夹了一个榨菜,榨菜在嘴里嘎嘣脆,她露出笑容,嫣然一笑。 李功德在一旁吃的津津有味,哪怕只是一碗粥一盘榨菜,他也吃的津津有味,看着姜悦的表现,再回想自己第一次吃这些的姿态,啧啧.. 凌坤看了看觉得有些不可置信,这位女侠可是能拿着长剑,威胁自己,被人追杀都丝毫不惧的女侠啊。 前后态度转变太快,凌坤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女侠姜悦此刻抬起头,眼神中满是满足,道:“这米粥配这个菜,真好吃。” 第二十章 独一份(大改) 俗话说,想追女孩子,先抓住她的胃。 凌坤没想着追姜悦,但好像...抓住了她的胃啊,看着姜悦满足的吃着米粥,就着榨菜,普普通通的动作,也很赏心悦目。 米粥是糙米,凌坤没有找到大米,不知道是不是没有,糙米是事先浸泡的,所以很软,和以往吃的硬的糙的不同,这也是她能吃的津津有味的原因吧。 榨菜这玩意,其实就是萝卜,凌坤弄了一些调剂进去,腌制了一段时间,拿出来味道还算不错。 吃完饭,凌坤收拾了一下,随后去后面的菜地转悠一圈。 土地很有肥力,大概是这里也没有种过东西的缘故,都不用上粪的,倒是省了弄那些恶臭的大粪。 “小子,这小姑娘,你打算咋办?”李功德跟着过来,抱着长剑问。 凌坤无奈的摊手,这个问题根本就是等同于没有问,他要是知道该咋办早就办了。 “能怎么办,先住着?”凌坤将问题抛了回去。 李功德想了想,道:“昨天晚上追杀的那个人,好像是落霞山庄的人。” 落霞山庄,是齐国的一个江湖势力了,在齐国也算是有些名声,庄内高手也很多,李功德能认出来那人,因为这个山庄的人,修习的特殊功法。 紫极神功。 这个是内功心法,有独特的法门,所以,这个独特性使得从这个山庄出来的江湖人,身上都带着这个山庄的特性。 凌坤毫无感觉,他对这些本身就没有概念,也不知道这个落霞山庄有多强,也感觉不到这个紫极神功有多牛。 “这个落霞山庄,很厉害?”凌坤抬头问。 “这么跟你说吧。” 李功德理了理自己的措辞,随后继续说:“齐国有大大小小江湖势力上百个,其中最为有实力的有四个,这个落霞山庄呢,就在四大势力之中。” “有点概念了。”凌坤刚刚蹲下捏了两个小草,随后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巴,笑着回应道。 “那这个姜悦可能来历也不俗?” “嗯。” “你说她这么漂亮一个女子,为什么会去杀人呢,哎。”凌坤不解的叹了口气,他是没有想明白,像她这样美艳的女子,在后世妥妥的万人追捧。 “你小子想的是这些?”李功德笑了,这个小子现在想的真是让他措不及防啊。 “这样吧,咱们找空问问她。”凌坤起身走了。 ... 酒馆今日无人光临。 凌坤坐在酒馆的门口大半天,都快吃午饭了,还是没有人进来,他叹了口气,看来今天又是没有收入的一天啊。 姜悦没有躺在床上休息养伤,她搬了个板凳,坐在酒馆的门口,依靠在木门上,晒着太阳,闭眼养神。 腹部的伤口很深,但这女人的恢复力,不得不说真的好。 或许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神奇? 凌坤见怪不怪,那天不是还看到两个飞来飞去的人吗,指不定人家有啥内功心法呢。 他进去内屋,将昨天在城内买来的烟草,还有一些纸张拿出来。 烟草晒了一上午,可以用了,这个世界的文明进程倒是不慢,四大发明全都出来了。 这些纸也不贵,没有夸张到一张纸都用不起的地步,凌坤买了一叠纸,二十来张,五百文。 “你在干嘛?”姜悦被凌坤的动静给惊动,她睁开美眸,好奇的看着正在卷纸的凌坤。 凌坤也不解释,埋头将烟草一点点码齐,然后将纸卷起来,他为了保证那种感觉,还在城内奔波找到了棉花。 这棉花被他撕碎变得柔软了一些,当个简单的滤嘴还是可以的,虽然不如后世那么有用,但凌坤要的就是个格调。 卷好了两根,凌坤停了下来,李功德此时从外面走了过来,弯腰拿起一根,左右看了看,没有搞懂这个是啥玩意。 “这是什么东西?” 凌坤拿起另一根,放到嘴巴里,从腰间掏出火折子,打开,随后点上。 有什么比穿越了还能抽到一根香烟来的舒服。 凌坤不由得有些自豪且满足,看看人家穿越了都是什么样子,不是被追杀,就是被压迫,要么废柴重生。 怎么来都没有自己滋润啊,每天喝喝酒,抽抽烟,抬头看到一旁美貌的姜悦,还有美人相伴。 “这个叫香烟。” 这个自己卷的烟,肯定是没有后世那般好用的,但味道差别不大,而且纯手工无公害,这棉花做的滤嘴,还挺不错。 看着吞吐云雾的凌坤,李功德好奇心来了,他也夺过火折子,坐在门槛上,学着凌坤的样子,放在嘴里,然后点上。 “咳咳咳咳咳咳...”李功德这老头怎么可能顶得住这味道,他点上之后,猛地吸了一口,登时一股子刺激的烟气吸入口腔。 他猛烈的咳嗽着,凌坤看了一通大笑,在一旁幸灾乐祸。 “砰。” 老头丢面了,但还是不能让凌坤得意,这不又照着凌坤的脑袋来了一下。 “老头,你得一小口一小口来,像这样,然后咽下去。”凌坤手把手教老头抽烟。 这个江湖上闯荡了半辈子的老头,此刻被凌坤教着吸烟,这副场景,当真有些滑稽。 姜悦转着眼珠子,“那个,我也想试试。” “你?” 凌坤夹着香烟,吐出一口云雾,将自己的视线挡住一些,看向姜悦,摇头道:“这东西对身体不好,你受着伤,不好抽的。” 姜悦却不以为意,冷冷道:“给我一根。” “好。”凌坤也不再劝,反正又不是自己受伤,当即嘴里咬着香烟,一边给她卷了一根。 很快一根香烟卷好了,递给她,点上。 姜悦出乎意料的,没有像李功德一样出洋相,在刚刚凌坤教导的时候,她在一旁听着呢,自然不会出丑。 不过还是轻轻的皱眉,这滋味她暂时还欣赏不来。 李功德倒是对味了,他第一口呛到了,随后慢慢的进入状态,细细的抽了一口。 “这东西,以前怎么没有见到过。” 凌坤嚣张且跋扈的站起身,抽了一口烟,从鼻孔缓缓喷出来,道:“独一份。” 第二十一章 抓捕(大改) 云锦城。 守备府内大厅,守备赵文祖,这个将近三百斤的胖子,此刻端坐在上座,他像是一个肉团坐在正座。 在他身侧,站着一个中年男子,男子抱着一把长剑,一身黑色长袍,长着一些胡子,面色严肃,不苟言笑。 在大厅内,还有三个人,一个是三大捕快之一的袁立,还有就是江湖人称“尸过万”的木方,这个魁梧的仵作,另一个就是木方一直不承认是徒弟的杨小强了。 “查的怎么样?”赵文祖沉闷的声音传来。 最近因为这个灭门案件,云锦城已经封闭几天了,这几天城内百姓怨言颇多,所以他承受的压力也很大,再加上上头好像也注意了这个案件,所以他很着急。 “有些头绪。”袁立对自己的顶头上司,这个圆滚滚的守备关系并不好,他冷冷说道。 木方接过话头,继续说:“根据我的推断,这个凶手应该是官府一直通缉的张谭山。” “嗯?” 赵文祖浑身肥肉一抖,坐直了一些,有些奇怪,这个张谭山怎么敢如此行事,这家伙太不安稳了。 “可有确切的证据。” 木方继续道:“这些年张谭山出手,多半是杀戮一些地主富绅,还有一些欺男霸女的恶少,他的手段,还有他惯用的功夫,在下熟知, 所以在常厉的护卫身上看到了这些痕迹之后,就可以推断是他了。” 赵文祖眯着眼睛,他的眼睛本来就小,肉乎乎的脸上此刻只能看到一条缝,但他语气阴森说道:“好,张谭山,屡次触犯法规,这次一定要将其抓捕归案。” “大人,张谭山近年的名头在百姓内可是不错的。”袁立说了一句。 “怎么?” 赵文祖看向袁立,道:“袁捕快认为不该抓他?杀人犯法,当株!” “属下只是就事论事,常厉这个人平日里的作风,百姓都看在眼里,他是怎么作威作福,欺男霸女,这些事,我们没有管,但这个张谭山这次做的事情,是抒发了百姓心中的怒气。”袁立丝毫不惧,不卑不亢的说道。 他其实有些敬佩张谭山的,这样一位侠士,他肯定不会心甘情愿去将其缉捕归案,步入法场的。 侠以武犯禁,这话没错,但是如果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让百姓都拥护,那么尽管犯禁,也会有人原谅。 赵文祖大手一挥道:“你不用管这件事了,长虹,你去,尽快查找张谭山的位置,三日之内,将其抓捕,必要时候,便宜行事。” 袁立脸色铁青,但是他就是一个下属,他如果再多说什么,可能这个位置都保不住,木方也暗地里悄悄拉了两下他。 杨小强则一直站在一旁,默不作声,他更加微小,微不足道。 陆长虹,也就是站在赵文祖旁边的男子,闻言抱剑道:“卑职领命。” 他一直是赵文祖的贴身侍卫,武功不俗,更是多次帮赵文祖解决麻烦,也多次救他的命,对他的信任更是很大。 ..... “袁立,你怎么这么不理智。”待到木方和袁立两个人出了守备府,木方忍不住道。 袁立还是脸色铁青,他对守备赵文祖,一直是不对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袁立的妻子因为一次事件身亡。 而这件事的指使者就是赵文祖,你让袁立能对他好声好气? 他本来就应该弃掉这个捕快的名头的,但最终还是留了下来,但对赵文祖是一直都是这副态度。 “我敬佩张谭山,是条汉子。”袁立说道。 木方叹了口气,他何尝不对张谭山心存敬意,但是犯了齐国的法律,那么就是这个下场,没有人会管他杀的人是什么恶霸还是好人。 法外无情,法令就是法令,不会因为情理而减弱,不然还要法令来干嘛。 “只能祈祷他能躲过这一劫。”木方是知道陆长虹的厉害,这个人亲自出马,也可以看出赵文祖的态度,是一定要将张谭山抓捕归案的。 他们和张谭山不熟,只是通过他做的这些事情,来了解了这个人,知道了他的事迹之后,才越发感觉这个人值得敬佩。 是个为民为国的侠客。 ..... 此刻,这个被百姓拥护的侠客在张谭山在哪呢。 他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酒楼内,这次他选了个靠窗的位置。 手中拿着的是一个葫芦,葫芦里有酒,但已经不是宋十二了,已经喝光了,新酒也是这家酒楼的最好的酒。 他坐在窗前,看着外面下着的细雨,低落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街道上有行人。 有撑着油伞的妇人,有带着斗笠的小贩,也有做着马车的富人,还有一队队巡逻的士兵,这几天越来越紧了。 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藏不住,因为他在动手的时候并没有遮遮掩掩,他还是用原来的路子,遮掩这种事情他做不来。 大丈夫活在世上当光明磊落,何惧一切? 灌了一口酒,嘴角还有洒落在身上的酒水也不在意,看着外面的风景,他突然感觉嘴里的酒没有什么味道了。 着实不如宋十二来的够劲啊。 “我做的事情,不管别人怎么看,在我看来,是个侠客该干的事儿。” 他一直一来做了许多事情,杀过的人不说数千,数百人还是有的。这些人,该不该死,不管外人怎么看,他张谭山认为该死。 该死那就杀。 张谭山在凌坤看来是个老实人,他确实是,他的师傅教导他的时候,也说过他性格敦实,他有几个师傅,都是这般评价。 他们从来不会知道这个老实人,会走上自己的这一条侠客路,他手上的鲜血洗也洗不尽,他也没想过去洗掉。 性子敦实的张谭山,终于成为了百姓口中的侠客。 酒馆内有说书人,说书人经常会说一些江湖上的事儿,这几天他一直在各个酒楼。 就是听到了好几个说书人,在说的事儿,是他干过的事儿。 而下面喝酒的人,听到了这些事儿,都会喊上一声好,干得漂亮,是个好汉子。 他不在意这些虚名,说真的他做哪些事情,全凭本心,根本不是看中侠客这个名头,而是侠客这个精神。 听着说书人说自己的事儿,这感觉很不一样,他没想过自己干过的事儿,会被说书人给当成故事说给大家听。 喝了口酒,张谭山摸了摸自己的长刀,长刀颤抖了一下。外边,一个个士兵鱼贯冲进酒楼。 他杀完人,那般丝毫不藏匿的将人头放在大街上,本身就没有想过逃脱。 将手里的葫芦扔掉,呢喃了一句:“凌兄,等我去喝酒。” 在他身旁,已经站着一个中年人,中年人拿着长剑,静静的看着张谭山。 第二十二章 行走的商铺(大改) 三个人,三支烟,不一会,酒馆门口就云雾缭绕了,这烟吧,不抽想,抽了停不下来。 凌坤抽完了一根,咂咂嘴,回味了一会,还想再来一根。 不过他强行让自己停下动作,因为既然已经重活一次了,那就克制一点,不能再让这个身体被烟酒伤身了。 瞅了瞅五十来岁的李功德,他好心提醒道:“老头,这玩意上瘾,而且伤身,你老大不小了,少抽点。” “砰。” 李功德没好气道:“老夫可不老,等我啥时候打不到你了,那就真的老了。” 凌坤哭丧着脸揉着脑袋,最近脑袋可真疼,他又看了眼,话不多,但依旧抽着烟的姜悦。 白色的烟雾从她嘴中缓缓吐出来,她闭上眼睛,似乎还真像那么回事,看着赏心悦目的场景,凌坤登时感觉一阵舒心。 看美女抽烟,那是真的爽啊。 “咕咕~” 肚子抗议了,凌坤拍拍手,拿着剩下的烟草走了,他得做饭啊。 三个人,李功德这老头就是个混吃混喝的,而姜悦也不太熟,不好使唤不是,最后还是凌坤一个人扛下了所有。 午饭很简单,将糙米煮煮,吃个米饭,随后切了点肉末还有买来的绿色蔬菜,这究竟是啥蔬菜,凌坤不懂。 总归是个蔬菜不是,放在一起煮煮,放了点酱油,还有盐巴,烧锅就行了。 这种饭,后世的时候,凌坤的妈妈经常做,简单省事,还营养。 百无聊赖的烧着锅,这是土堆砌的锅台,用的是烟筒,后世乡下的那种,坐在锅台前,凌坤塞进去一把柴。 点火,一股白色的烟飘过来,凌坤呛得咳嗽几声,眼带泪水,和哭过一般。 半个时辰,凌坤做好饭了,一股香味飘了出去,凌坤揭开锅,熟悉的味道啊。 盛在一个小木盆里面,端着三个碗,凌坤朝着大厅走去,开饭。 姜悦闻到了一股子肉味,夹杂着米饭香,她小巧的鼻子耸动着,眼睛慢慢睁开,看向走过来的凌坤,手里端着的木盆。 “好了,开饭了。” 凌坤盛了一碗,先给李功德,老头笑着接过来,很受用,随后自己盛了一碗,顿了顿,还是给姜悦盛了一碗。 谁让她漂亮呢! 凌坤嘴上没说什么,但他对漂亮的女孩子是狠不下心来的,而且人家也没有干啥对自己也伤害的事儿。 “谢谢。”姜悦连感谢都冰冷冷的,不过接过饭之后,却一改刚刚酷酷的表情,吃上一口,满脸陶醉。 凌坤很满意,没有什么是比别人喜欢你做的饭菜更让人满足的了,他也很开心的吃着。 .... 顾新是个行脚商贩,他也算是少有的靠着一双脚走遍齐国的商人,也是最没有实力的商人,他都觉得自己这个商人的名头不算是名副其实。 他被江湖人称“行走的商铺”,实在是他带着的东西很多,很杂,啥都能买到,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没有的。 他虽然觉得自己这个商人的头衔有些名不副实,但这确实让他赚到了些钱财,这就够了,他不仅仅是个商贩,还算半个江湖人。 各种情报往来,他都有些门道。 人也精炼也头脑,身材短小,按照后世的尺度,他大概一米出头的样子,因为常年在外面奔波,所以,皮肤黝黑。 长得是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但人鬼精着呢。 此刻他正赶着一个马车,从管道上赶路,他此次的目标地是云锦城,是齐国的南方重镇,去看看能不能赚一笔。 他虽然算半个江湖人,但自身是只会一点三脚猫的功夫,马车上放着一把长刀,剑这玩意太高端了,他玩不来。 长刀拔出来威风凛凛的,还能唬唬人。 常年在路上赶路,难保不会遇到土匪和贼人,而顾新这小个子,虽然武功不咋滴,但识相,遇到这种要钱的土匪,就给钱,要多少给多少。 事后再去找自己的朋友,也就是讨债的人去找土匪头头喝喝茶,这些土匪都是一些难成气候的家伙,真是有点实力的,早就被朝廷给除掉了。 所以,也不需要找那些高手,找些江湖上有点名气,有点真本事的去,包准钱就回来了,再给人家付一点酬金。 顾新不是没想过请个护卫啥的,但一来他并不是赚的很多,大多数还是亏钱,所以没有钱啊。 那些江湖上的朋友,也就是有点交情,总不能让人家护着你吧,人情往来,在一个往来。 自己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人情是要还的,所以他也只能出事儿了去求人家帮个忙。 一般要钱不多的,顾新也不会在意,除非碰到了那种将自己全部身家都拿走的,他一般也不会这般做。 人情可是比钱都贵啊。 顾新此刻赶着马车,掏出一个葫芦,拔开塞子,灌了一口酒,黝黑的面孔眯着眼看着前面。 飘扬的旗帜很鲜明,是个酒馆。 他赶了一上午的路了,也没有吃什么东西,酒馆说是酒馆,应该也些吃的东西,那就去看看。 左右也没有人家,荒无人烟的,他胆子倒是大,不怕碰到黑店。 很快,顾新赶着马车就来到了酒馆外的官道处,瞅着里面,冷冷清清,也没有人。 不过很快他闻到了一股很香的味道。 酒香! 他同样举起自己的葫芦,凑近鼻子闻了闻,不对味,手中的酒和这个香味一比,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他赶忙将马车绑好,拎着自己的长刀,拿着葫芦,走了进去。 酒馆内,凌坤拿出一坛宋十二,正在给姜悦展示,试图从她那里得到赞赏值。 “这一坛酒,要二两银子,今天便宜你了,免费给你喝一点,怎么样。”凌坤嘴上不停的在说这个酒多么好,多么贵,自己多么大方,今天免费给她喝。 姜悦皱了皱鼻子,她摸索了一下身上,掏出一个荷包,拿出一锭银子,差不离有五两。 “甭废话,倒酒。” 她可是闻到了这个酒香,很诱人,她同时也很好奇,这个小酒馆怎么有那么多好玩意,当真是层出不穷啊。 第二十三章 姜女侠的两种性格(大改) 凌坤拿了钱,也不在意姜悦这般态度,倒了一杯酒,温润醇香的酒,顿时弥漫在空气之中。 姜悦眉宇之间带着些许惊喜,随后端起酒杯,浅浅的喝了一口。 入口清凉,在这燥热的天气中并不会觉得腻,反而让她感觉到了清爽,她喝了一杯。 “这....” 姜悦感觉到体内细微的变化,先是震惊,随后露出喜色,实在是太奇妙了。 她从小见识过的奇珍异宝不少,但是能有这番效果的奇珍异宝,很少,一个酒就能做到这般,美目抬起。 这才认认真真打量凌坤,这个男人,她可是在这一天之间见识了他的本事,厨艺好的不像话,还有这个酒,再加上那个有趣的卷烟。 姜悦笑了笑,再次倒了杯酒,一口喝进肚子里,感觉效果差了一些,才微微点头,如果喝一点就有如此大的效果的话,这个酒馆,应该早就被踏平了。 “怎么样?”凌坤在一旁问。 “不错,想不到,你会的挺多的。”姜悦难得说了这么多话。 凌坤笑的很开心,拿起那一锭银子,道:“那可是,我可是宝藏男孩。” 宝藏男孩?姜悦不解的思索了一会,没有头绪,索性继续喝酒。 顾新已经来到了酒馆门口,闻着这一股酒香,他就这么进来了,看到来客人,凌坤也立刻笑着道:“客官喝酒?” 顾新一米六多的个头,黝黑的皮肤,还有他古怪的表情,让凌坤恍如见到了后世的黑人朋友,不过仔细辨别了一下,又能发现不同。 “酒香是你们这里飘出来的?”顾新看着做着喝酒的姜悦,这个女人很漂亮,所以顾新一进来就被她吸引住了目光。 “正是。” “那给我来一坛。”顾新看也不看凌坤,径直找了个位置,自己坐了下来,将长刀放在桌子上,肆无忌惮的看着姜悦。 姜悦感觉到了顾新的目光,皱着眉头,对上他的视线,姜悦的脾气很怪,凌坤目前为止看到过两种情况下她的脾气。 一种是吃饭的时候,很温驯?反正那时候凌坤觉得是姜悦最温和的时候。 还有就是现在的情况了,一副高冷的样子,英姿飒爽的女侠风格,有股子御姐的味道了。 被人这般看着,很难受,姜悦自然不会忍着。 她的银剑就在身侧,虽然受伤,但是她的功夫可不差,只见银剑出鞘,被她直接甩了出去,银剑“唰”的一声,长剑深入顾新一旁的木门上。 看着银剑还在不停的颤抖,顾新觉得一阵心惊,他娘的,要不要这么狠,老子就看你两眼。 不知姜悦底细的凌坤也觉得这个女人实在是脾气暴躁。 顾新不敢多话,黑着脸....脸本来就黑,他起身,缓缓绕过去,随后找了个角落,坐下,这才平复了内心的惊慌。 他就是个半吊子水平,内心骂骂人也就算了,该怂还是得怂,这一点和凌坤有点相似。 凌坤见状也出声道:“客官还要一盘酒鬼花生吗?” 顾新抬眼看向凌坤,这才发现这家酒馆的掌柜这么年轻,再看向他身后的价格,脸色更加难看了。 这酒馆肯定是黑店。 “掌柜的,我只是个商贩,没有钱。”顾新思考了一下,现在不能慌,既然是黑店,那么不是为了杀人,那就是为了钱财了。 凌坤笑了,这小个子还挺直爽,他笑了两声,道:“无妨无妨,我给你个优惠。” 现在主要的目的是赢点赞赏值,钱嘛,目前来说够用就行。 这些轮到顾新目瞪狗呆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家‘黑店’掌柜这般好说话,他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但想了想刚刚近在眼前的银剑,又摇了摇头,“你们是道上的店?” “嗯?” 凌坤没听懂,实在是这小子说的他从来不知道。 顾新这下知道了,人家就是酒卖的贵了点,估计是宰客的,不是夺人钱财的黑店,但是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继续道:“掌柜的能少多少钱?” “我这酒馆来的人也不多,酒少,就多送一盘花生,如何?” 凌坤思考了一下,给出自己的优惠,实在是酒水得紧着点用,不然这凑不齐十个赞赏就要抓瞎了。 “行,上酒吧。”耸动着鼻子,酒香再次充满了顾新的心扉,他也不是吝啬的人,只是先前被吓了一下,有些惶神罢了。 姜悦在一旁,听着两个人的对话,冷哼了一声,她清楚道上是什么意思,这小黑炭就是个胆小鬼,还拿着个长刀唬人,让姜女侠很是不屑。 很快,凌坤就端着酒,拿着花生上来了,花生都是现成的,酒只需要去酒窖拿上来就行,所以速度很快。 “来喽。” 凌坤嘴上说着,手上动作利索的将东西放好,又把酒坛的封口打开,随后才回到柜台。 “这个酒,比得上吃过的那些美酒啊。”顾新走过的地方很多,喝过的酒也很多,眼界自然不低,喝上一口酒,顿时就给出了评价。 没错,这个小黑炭也是没有一点内力的,不然他给出的评价,肯定会更高,只是他不清楚其中的滋味。 宋十二,对于没有内力的人来说,功效有强身健体,还有就是扩宽经脉两点,后者是为了修习内力而筑基,但一般人感觉不到,只有真正修习的时候才会知道。 凌坤坐在柜台旁,手上卷着烟,这玩意卷好了方便,他还准备了个铁盒,主要为了防潮,也没有弄上个‘中华’或别的什么来提升逼格,这个世界的人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顾新又吃了一颗花生,更是惊为天人,这东西在这个世界是没有的,独一份,而他第一次吃这个,大感惊奇。 对于一切事物都很敏感的顾新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商机,他思索着这家酒馆。 而凌坤则喜滋滋的收着三两银子,还有系统上的六个赞赏值,还缺四个。 下一批酒,指日可待。 顾新喝了一杯酒,又喝了一杯,他不是个贪杯的人,但是这个酒的味道实在是太正了,就像是个娇滴滴美人在你面前任君处置,你嘴上再喊着不要,手上还是很难控制住的。 很快,一坛酒下去一半了,而很少喝酒的顾新也有些微醺,他知道自己喝不完这一坛酒了。 身为行走的商铺,顾新很快出去,从马车上取下了一个酒壶,密封的。 然后将剩下的宋十二倒进去,而剩下的花生米,也被他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盒子,一颗颗装进去。 随后顾新起身,心有余悸的看了眼还在喝着酒的姜悦,又朝着掌柜的一拜,才晃晃悠悠的走了。 第二十四章 公子哥(大改) 云锦城里有几个富贵人家,这些人家有的是当官的,有的是富商,总之家里有权有势,自然而然的,他们的子弟也都变得有些跋扈。 赵家的小兔崽子叫赵卓,今年二十三岁,整日游手好闲,平日里最喜欢在云锦城内调戏小姑娘,城内最大的青楼就是花满楼了。 赵家是云锦城的老大,爹爹就是云锦城的守备赵文祖,自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赵公子是那里的常客,赵卓长着一副好皮囊,靠着家里的关系,虽然学问不咋滴的他还是拿到了秀才的文名,但要他继续往上考。 那无异于要他的命,所以这家伙现在就是二世祖,整日沉浸在酒色之中。 不仅仅在云锦城,附近的几个城池他也经常光顾,出手阔卓,引得各大青楼都很喜欢这个公子的到来。许多姑娘都暗自为他流过泪呢。 李家是从商的,家中财产有万贯了,老爹还是很操劳的继续拼命,现在还在外面经营着偌大的家业。 儿子李旭阳则整日和赵家公子混在一起,这是老爹交给李旭阳的,一定要榜上赵家这个大腿,自家在云锦城,甚至是齐国内才能站稳脚跟。 李旭阳这个人,沉稳,跟自己的父亲性子差不多,稳重踏实,家中有钱,又有赵文祖的支持,按理说这样的身家的子弟,都会有种虚荣感。 但李公子很有知识,虽然没有功名在身,但是自小也是上过私塾,和赵卓不同,他是真的学到了很多知识。 平日里待人温和,给人一副如沐春风的感觉,但他经常和赵卓一起鬼混,所以对他的名声也不太好。 而且他的皮囊不如赵公子,自然也不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还有一些别的商贾之家的子弟,但是比之李旭阳家的影响力都要弱上不少。 所以经常厮混在一起的就是这哥俩了,赵公子胆大肆无忌惮,李公子负责出出主意,别看李旭阳温文儒雅,但鬼主意可不少。 经常都是他出点子,兄弟俩引得城内姑娘掀起一番一番热潮。 两个人的关系很铁,自小长大都在一起厮混,两人一起逛过窑子,一起被打,一起被罚,总之经历过风光,也经历过苦难。 “旭阳啊,你累不累。”赵公子整个人趴在马匹上,身后的护卫小心翼翼的跟着,生怕自家主子有闪失。 李旭阳也不似儒雅的形象,和赵公子差不多,整个人也浑身没有力气,颓然道:“累啊。” “哈哈哈哈,我就说你和我差不多,整日里还嘲笑我。”听到李旭阳说累,赵卓顿时开心了。 这小子经常嘲笑自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早晚会累坏的,可是眼下他和自己一样趴在马上的样子真是舒坦啊。 “切,昨晚是谁非要去的?”听到赵公子的嘲笑,李公子也不开心了,昨天晚上明明已经睡下了,但是这个大公子一定要去搞事情。 两个人悄咪咪跑了大半个城,就为了找一个俏丽的寡妇,你说说这叫什么事! 这事毕竟不太好听,哪怕不顾自己名声的赵卓都有意的隐瞒,这类爱好不太好听,被自己爹爹知道了,又是一番家法伺候了。 赵公子二十三岁,竟然喜欢三十多岁的少妇,这说出去赵公子的名声又会大涨的。 赵卓赵公子的名头即使在齐国都城建安,也都是有名的纨绔子弟,只是声名远播而已,实际上他赵卓根本没有去过建安。 “嘿嘿,虽然累但是最后找到了不是吗。”赵公子满足的闭上眼睛想着昨晚的场景。 那圆润的身子,还有那很有味道的脸庞,一切都让他满足啊。 怎么说来着,女人嘛,越老越有味道是不。 李旭阳翻翻白眼,不想理这个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好友,他是知道赵卓的,这就是一时兴起,真要让他去,他指定嫌弃。 “得嘞,咱们赶紧回去吧,守备大人这两天不让我们出城的,这次又是悄咪咪跑出来的。”李旭阳稍微振作了一会,一夜的折腾很累的,但是要是不快点回城,那会更惨的。 赵卓自顾自的趴在马上根本没有丝毫紧迫感。 他摆摆手道:“急什么,咱们不是在回去的路上嘛,一夜都等了,也不差这么一会时间。” 一行五六匹马,两个人出来随行的侍卫也有五个人,个个都是好手,最近城内不太平,赵文祖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暴露在危险之中。 李旭阳家也有侍卫,只是跟着赵卓出来,没必要带着,跟着他就很安全了,何况李旭阳本身也练过几天的功夫。 “咦?”猛然,刚刚还颓废的赵卓忽然绷直了身子,整个人都兴奋了一些,耸动着鼻子,也不顾形象。 他五官很精致,哪怕此刻折腾了一夜,而且精神状态不太好,可是看上去还是很俊俏,脸庞坚挺,不管怎么看都是很帅气的。 此刻他俯身四处嗅着什么,似乎有什么在吸引他。 李旭阳看到好友的动作,也仔细的嗅了嗅,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似乎是酒? 放眼望去,远处有一个招牌,似乎是个酒馆?但是距离如此远,这酒香竟然如此浓郁,想来这个酒也不会差的。 “旭阳,闻到了吧?”赵卓眼神里透着欣喜,他累是累,但是闻到这个酒香瞬间就不累了。 对于酒,兄弟俩都是很喜欢的,尤其是好酒,更是都要尝个遍。 百花楼的各种酒都被兄弟俩喝过,赵公子的父亲,赵文祖也是个爱酒的人,对美酒很有研究。 “不是怕父亲大人责骂嘛,买坛酒给他就好了。”赵卓拍拍手,慢悠悠坐起来,语气轻松的说道。 每一次他回去都会给自己老爹带上一坛酒,酒好,自己犯的错那么就少打几下,酒不好,让父亲不开心,那么赵胖胖就会卖力打自己的。 这个酒隔着最起码五六里的距离,竟然还能有这般香味,可见一斑。 “哎,这个酒馆,不会是逍遥酒馆吧?”李旭阳想了想,这附近的酒馆他都是知道的,至于这个逍遥酒馆,他是知道一些消息的。 早年这个酒馆的风气可是不太好的,据说是黑店,但是没有具体的说法,只是这个酒馆在郊外,又前后不着村的,所以难保不会有点问题。 赵卓丝毫不在意,这小子就是这个性子,什么黑店,什么玩意,他只要舒服就行,当下也不管李旭阳大惊小怪的。 拉了拉缰绳,牛气哄哄道:“管他什么酒馆,咱们去看看,这美酒可不会错。” 第二十五章 我也想英雄救美,奈何....(大改) “牵马牵马。”赵公子翻身下马,直接就将缰绳扔掉,径直走进酒馆,将马匹留给护卫。 而李旭阳也跟着下马,身后五个护卫只能苦巴巴的去牵马。 赵卓生了副好皮囊,他的那张脸可是让无数青楼女子疯狂,所以说这个公子哥除了跋扈一点,整个人看上去还是很养眼的。 “小二,上酒,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酒给爷拿出来。”赵卓还没有进门,跋扈的劲头就已经拿出来了。 酒馆内,姜悦桌子上放着一盘花生米,还有半坛酒在,她是在慢慢喝酒,慢慢品,这酒值得。 而凌坤呢,则坐在柜台处打瞌睡,李功德好像在后屋捣鼓啥呢也不知道。 此时听到这个嚣张到不可一世的语气,凌坤猛地惊醒,揉了揉眼睛,随后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俊美到无可挑剔的男子。 “草!” 凌坤暗骂了一句,自己一眼看过去,差点吓一跳,自己登时就自卑了,这一比下去,自己这副皮囊就是垃圾啊。 五官精致,且皮肤光滑,整个人去气质也是极佳,这一看过去就知道是富家子弟啊。 随后跟过来的李旭阳也露了脸,不过凌坤一比较,也不是这位公子的对手,好家伙,这是哪家的俏公子。 “这位客官,要几坛酒?”凌坤最喜欢和富家子打交道了,这些家伙,都是钱多的主,虽然一比较脸蛋,自己有些自卑,但架不住赚钱啊。 想到这些,凌坤也就没有了郁闷的情绪,反而热情高涨。 不过,赵公子可没有理会凌坤这个酒馆的正主,他一进酒馆,就注意到了喝酒的姜悦。 姜悦还是穿着凌坤的衣服着装,但并没有女扮男装,所以一头秀发,加上精致的面孔,水汪汪的大眼睛,羊脂般的水嫩皮肤,还有一举一动的优雅,都吸引到了赵卓。 这是个美女。 这是赵卓看到姜悦的第一印象,这个女人比他看到过的胭脂水粉要强上何止一倍,简直是少有的美女,就那些青楼的花魁,也不逞相让啊。 李旭阳跟在后面,自然也注意到了姜悦,他笑着进来,看到赵卓的步子,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 赵卓没有理会凌坤,直接坐到了姜悦的身侧,坐在木凳上,拎起酒坛,闻了闻,随即双眼一亮,这个酒也真是极品。 姜悦蹙着眉头,脸色冷清,表情倒是很平静,似乎没有见到这么一个大帅哥坐在自己面前,她对赵卓的脸也是免疫了。 对于赵卓的动作,她只是看了一眼,但赵公子可没有停顿,拎起酒坛之后,直接就对嘴喝上了。 “嗯?” “好酒啊,真是极品美酒啊。”赵卓喝了一口,那股子酒味直接让他浑身清凉,舒爽,果然没有认错酒,光是酒香就让他有兴趣的酒,没有失望。 “唰。” 银光闪过,只见酒坛直接从中间被切割开来,酒坛中的宋十二,直接流淌出来,赵卓措不及防,直接愣住了。 而刚刚跟进来的护卫见状,纷纷拔剑将这一桌子围了起来。 “各位息怒啊,不要伤了...” 凌坤见状也连忙开口劝阻,不过话还没有说完,他就看到了目瞪口呆的一幕。 姜悦手中银剑在切开酒坛之后,并没有停顿,而是直取赵公子的脑袋,后面跟着来的护卫自然不会看着,拔剑就前去阻止。 而李旭阳也将自己的长剑拔出,他可是也练过一段时间的。 但,姜悦根本不在意,这些护卫,虽说也是云锦城内的好手,但这次赵公子出来本来就是偷着出来的,也不敢招呼父亲的护卫,只是一些跟着自己嚣张跋扈习惯的护卫罢了。 所以,这些护卫的本事在姜悦眼里,就如同小孩子一般。 不能说他们弱,只能说尽管受伤的姜悦,也很强,由此可见一斑,她如果没有受伤,会多强。 所以,眼下,姜悦银剑回收,随即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但是银剑快速刺出,五个护卫,手中的长剑全都断裂。 他们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这般丢了武器。 酒馆内一片寂静。 凌坤在一边看着,他还想想着英雄救美,但是奈何...美太强了,不需要救! 赵公子只是片刻的愣神,但随即却丝毫不惧,手中还托着一个酒坛的底子,里面还有一些酒水,他就坐着自顾自的将其中的酒喝光。 哪怕护卫的武器全都断裂,他们回守到自己身侧,他也没有多大的波动。 “丢人现眼,退下。”喝完美酒,赵卓声音冰冷的说道。 五个护卫面露难色,李旭阳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没事,这才收了心思,他们是打定主意,哪怕死也得保护住主子。 “姑娘,好身手。”赵卓夸了一句。随后扭头,看向凌坤,举了举手中烂掉的酒坛,咧嘴一笑:“好酒。” 姜悦还是一如既往的少言寡语,脸色平静。 凌坤不能不说话啊,他是掌柜的,当即跑过来道:“客官,都是误会,误会。” “什么误会,姑娘舞剑如此赏心悦目,本少爷还没有欣赏够呢。”赵卓嘴里不停,丝毫不在意刚刚发生的冲突。 姜悦长剑在手,再次指着赵卓的喉咙处,语气冷清开口:“赔我酒。” “掌柜的,上酒,三坛,一坛给姑娘。”赵卓不慌不忙,他经常混迹青楼,遇到的人,遇到的事儿,有比这个更危险的。 他身为守备的儿子,自己老爹位高权重,政权敌人不要太多,所以往日里也有刺客会在自己面前蹦跶。 眼前的事情,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所以没有必要惊慌失措。 那些遇到事儿就慌了神的公子哥,都是赵卓手下败将,根本没有一个能打的。 “二两一坛,客官可要下酒菜,一两一盘花生米。” 李旭阳眯着双眼,道:“掌柜的你这酒价还有菜价可不低。” “这位客官,咱们酒馆的东西,都是独一份,在别处想买,还买不来呢。”凌坤倒是不紧不慢的解释了一句。 赵卓摆摆手道:“旭阳看你小气的劲,家里财产万贯,喝个酒还这般计较,掌柜的说的不错,这酒是我喝过之中最好的,没有之一。” “快点上酒吧。” 看看,敞亮,还是这个公子识货。 凌坤当即去拿酒,这一行一共有七个人,弄不好就是七个赞赏啊,他刚刚已经收到了来自赵卓的赞赏。 第二十六章 三年内力(大改) 烂俗的公子哥调戏美人的桥段,这是戏文里,小说里经常出现的,但凌坤见到的这一幕,可真是让他大开眼界啊。 姜悦这个小妮子的脾气是一,还有人家一身硬实力,让你有脾气也只能忍着。 凌坤坐在柜台处,看着喝酒的赵卓还有李旭阳,这两个公子哥,喝的痛快,而赵卓还时不时的看向姜悦那里,明显的贼心不死。 “卓哥,你要是真的想,兄弟给你出个主意?”李旭阳和他几乎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能不知道赵卓什么想法。 “没必要。” 赵卓津津有味的吃着花生米,就着宋十二,夸赞道:“这酒馆的酒还真是好喝,停不下来。” 李旭阳点头道:“不仅如此。” 他是习武的,所以还是有更为明显的认知的,体内的变化虽然微小,但是架不住他能感觉到这种变化的好处啊。 “这酒还能蕴养筋脉。” “那可是好玩意。”赵卓闻言双眼一亮,他不习武,但是经常和武人相处,自然知道筋脉的重要性。 招呼了一旁低头丧气的护卫,道:“喝喝看。” 过来的一个护卫三十来岁,还在郁闷刚刚被一个年轻女子给打的不敢还手之中,听到少主的话,愣了一下,但也不敢阻止,只好拿起一杯酒。 喝了下去。 “轰。” 这护卫也算是初窥门径,体内内力也算小成,此刻初次喝酒,整个人登时散发出一股子压迫的气息出来。 赵卓见了,又招呼另外四个人,一人喝一杯。 但另外四个人并没有这般效果,似乎很微小,而刚刚那个护卫会有这番效果,实在是因为他自己没有加以控制。 另外四个人都有所控制,自然是不会出现这个情况。 另一边,姜悦脸上有些微醺,本身喝了半坛酒,现在又是满满一坛,她自然有些顶不住。 “恭喜宿主累计获得十个赞赏,奖励:内力三年,千里路酿造工艺,开启商店部分商品。” 凌坤则一脸惊喜,他就等着这一幕呢。 不过系统的奖励来的也是猝不及防,没想到累计十个赞赏还能拿到奖励,实在是意外之喜。 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一百个赞赏,一千个赞赏,都会有一些奖励? 凌坤也没工夫细想,因为他感觉到了在腹部下边一点的位置,似乎有一股暖洋洋的东西。 随后,这一股暖洋洋的东西,遍及全身经脉,正在改变着凌坤的身体。 三年内力! 凌坤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个奖励,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系统不仅仅可是酿酒,还有别的功能。 说他没有一颗强者的心,凌坤承认,但看着姜悦还有这个世界的江湖人飞天遁地的,自己肯定眼热。 所以出现了这么个奖励,让凌坤更加热血沸腾。 很快的改造,那一股暖洋洋的东西又再次回到腹部,那里应该就是丹田了,凌坤暗自想着。 随后握了握拳,感觉到一股力量。 人家修习内功心法,内力都是一点点积累,见微知著,而自己这个平地起高楼,一下子得到三年的内力。 相当于人家修习三年内功。 这是想当大的机遇了,如果自己能彻底消化这三年内力,也算是个武夫了。 再看了看,奖励的千里路: 酒品:千里路。 效用:用于突破瓶颈,增强内力。 味道:烈酒,三杯醉,根据饮酒人的实力来判定(目前已知,最高饮酒记录是五杯。) 用料:金盏草,蝴蝶花,辅佐千年虫草,配上极寒之地的水做引子,最后加入酒曲。制作周期,为两周时间。 注:特殊酒品,贩卖需要特殊方法。(待开放) 凌坤摸了摸脑袋,这个千里路,光是名字就满满的逼格很高,而且看了这个酒的介绍之后,也更是确定了这个酒不简单。 突破瓶颈,增强内力。 这两样,估计就会引起江湖人的疯抢,无数江湖人因为瓶颈所以一直无法变强,而也有很多人是因为内力短板。 所以这个酒如果酿出来,肯定会引起江湖人的争抢的。 凌坤能料到那个场面,不过还好,目前自己能酿造,但是还不能卖,并且看着这个用料,他一阵头疼。 这些东西他知道,但是一个都不便宜。他已知的价格,金盏草,一株五十两,蝴蝶花,一朵一百两。 而千年虫草,则是可遇不可求,整个云锦城估计都没有多少,少说要一千两一株。 至于,极寒之地的水,有价无市。 扫了眼系统商城,凌坤意外发现,这些酿造的材料,系统里面都有。 售价也不低,金盏草:二十赞赏一株,蝴蝶花要二十五赞赏,千年虫草,五十赞赏,而极寒之水,则是一百赞赏一滴。 得了,这个酒目前来看,是甭想了,自己还得走很长一段路。 就目前酒馆的生意,想要得到这么多赞赏,无异于痴人说梦,根本不可能短时间内得到。 “这个酒果真神奇,掌柜的,再来一坛酒。”赵卓的声音让凌坤退出来系统,他应了一声,去酒窖拿酒。 现在酒窖内的酒还剩下两三坛,明天要继续酿酒了,不然就没有酒卖了。 姜悦酒没有喝完,但她拎着酒坛,直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看到姜悦并没有出酒馆,赵卓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原来还是酒馆的人,怪不得掌柜的这么热情呢。 李旭阳道:“这姑娘脾气很怪啊。” “这叫烈女,你懂什么。”赵公子不屑的看向他,一副嫌弃的样子。 看了看周围的护卫,道:“你们实在是太给本少爷丢脸了。” “少爷恕罪,那个女子,她..很强。”五个护卫全都单膝跪下,其中一个护卫心有余悸的说道。 他们和姜悦正面交锋,知道这个女人的厉害,而且对方好像还没有尽全力,所以还真不是他们不行,是对方太强。 “行了,回去好好习武,以后怎么跟着本少爷去干大事。”赵卓满不在意的挥挥手,看着凌坤拎着一个酒坛过来。 他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拍在桌子上,随后走了。 李旭阳看了看凌坤一眼,随后拎着酒,领着护卫,一行人就这么走了。 凌坤笑的脸都开了花,傻乐。 第二十七章 恶霸(大改) 最终,赵公子带着一行护卫,嚣张跋扈的走了,凌坤对他是没有什么厌恶的感觉,反而觉得这么豪爽的公子哥,以后还得多来才行。 姜悦那个姑娘确实让凌坤大开眼界,没想到她功夫如此之高,这样的话,追杀她的人,是不是更强? 嘶~ 凌坤陡然想到了李老头,那家伙好像当时告诉自己,他一剑把对方击退了,还受伤了! 一剑。 凌坤暗自咋舌,好家伙,这老头还挺厉害,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家酒馆,真的是来混吃混喝的? 想不通,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老头会在这里,索性不管了。 他就是这么一个性子,也些事情,你明明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事情,何必去苦恼,让自己难受呢。 就放着,等时机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小子,赚大钱了?”李老头不知道啥时候从自己身后出现,吓凌坤一跳。 凌坤转头,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然后喜滋滋道:“可不是,来了个公子哥。” “行了,你那个卷烟还有没有,再给我来一根。”李老头来可不是跟他闲聊的,他中午抽了一根,当时没有啥感觉。 但现在想想,还真有点想再来一根,所以他就来了。 “老头,这玩意伤身体,你还是少..”当凌坤从铁盒里面拿出来一根之后,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抢走了。 老头咬着烟,嘴里不停说:“你唠叨啥,我这身子骨还能怕这个东西?” “老头,你跟我说说,你有多强。”凌坤也不管他抽不抽了,这玩意抽了就喜欢,随他好了,他拿出一根,也点上,拉着老头坐在门槛上,好奇的问道。 李老头,抽了一口,还是有些咳嗽,坐在门槛上,靠着木门,此刻天色已经晚了,天空之上布满了彩霞,格外的美丽。 在后世,凌坤很少能见到这么纯洁的天空,后世的污染太严重了,想见到这种纯净的天空,还得去那些乡下的城镇,或者一些污染不严重的国家。 “我也不知道。”李老头看着眼前的云雾,一阵舒爽,随后回应道。 凌坤摇头,他总感觉,这老头不简单,虽然他一如既往的邋遢,此刻抽着烟,还捏着自己的脚趾,搓出了一粒黑色的灰。 “有...这么高吧?”凌坤想起来后世看过的一个电影,随后站起来,比了一个高度,神色还有些期待。 李功德一开始没有搞明白凌坤在干嘛,但思索了一下他刚刚的问题,再看他的动作,就明白了。 凌坤比的高度,在自己的肩膀处,然后就见着李功德站起身,把凌坤的手又拿高了一些,道头部,顿了顿,又放高了一些。 最后拍拍手,道:“这个应该差不多。” .... “客官,喝酒?”每一个进来的客人,凌坤都会这般问,已经两天没有见到人了。 凌坤的第二批酒已经酿起来了,这次兑换的酒曲足够酿酒三十坛,酒馆没有那么多酒坛,所以还得等下次去城里买一批回来,第二批酒酿了二十坛。 第三天晌午,百无聊赖的凌坤手里夹着一根烟,坐在门槛上抽着,他很喜欢坐在门槛上,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舒服。 姜悦的伤势已经好了差不多了,但她也没有说要走,凌坤也不好直接赶人,这两天她基本都在房间内修养。 吃饭的时候很积极,吃的也很多,吃完总是呆呆的看着凌坤一会,让凌坤有些害怕。 实在是这姑娘的性子有些诡异啊,平日里冷冰冰的,沉默寡言,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吃了凌坤做的饭,就开启了另一个性子。 凌坤坐着抽烟的时候,想到这一幕还不禁打了个寒战,有些发抖。 “咦?”凌坤夹着卷烟,看向酒馆外边的官道,走过来两个汉子,一个身材高大,健硕,还有一个也很健壮,两个人扛着锄头还有一些工具,走了过来。 “你是小二?”走在前面,身穿麻衣,脸色有些黝黑,扛着一个锄头的汉子走了过来,问向凌坤。 凌坤站起身来,笑着道:“我是掌柜,要喝酒?” “对,喝酒。”汉子笑了笑。 凌坤眯着眼睛,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汉子,随后抽了一口烟,吐了口云雾,提醒道:“一坛酒二两银子。” 汉子闻言,脸色铁青,手中的锄头框叽一声扔在地上,也些愠怒道:“你是看不起俺们庄稼汉?” 汉子年纪应该不大,二十一二岁的样子,但此刻面露凶色,看到他这副作态,跟着一起的那个汉子也将身上的工具扔在地上,一副找茬的样子。 凌坤是个不愿意惹事,遇到危险能跑就跑,能怂就怂的人,但看到这副场景,他笑了,道:“闹事啊?” 汉子一脸横色,估计没少干这种事儿,气势很强,中气十足道:“你这店是黑店吧,抢钱啊,喝个酒都能给家当搁进去。” 瞅瞅,人家来闹事,理直气壮。 很快里屋的李功德听见动静就出来了,长剑也没有带着,佝偻着身子,靠在后边看热闹。 凌坤现在底气也足了许多,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打手在后面,还有因为前几天奖励的三年内力。 不发威真拿自己当个弱鸡是吧,凌坤也不是甘愿受人家欺负的人。 他手中的烟狠狠吸了一口,颇有些装逼的将烟头弹出去,随后道:“我这酒馆就这个价格,喝得起就喝,喝不起就走。” 自己的酒是贵,这一点凌坤承认,但是自己的用料也都是最好的,更何况,这个宋十二的效果,谁喝都说好。 不是说,因为你是个庄稼汉,我就得给你便宜价格,让你喝的舒服,我图什么? 王六,也就是这个带头的汉子,在村子里就是村霸,整日里欺压同村的人,和那些富人鱼肉乡里不同,他则是嚣张的很。 打架作恶,小偷小摸都会做,在村里的名头臭大街的,但是这家伙作威作福惯了,现在出了村子也这副样子。 但他遇到了凌坤,凌坤这个人不是个坏人,但也绝对算不上好人,所以他根本不屑跟这个恶霸置气,直接撵人。 “我来替大家教训你这个黑心掌柜。”王六大手直接呼了过来。 第二十八章 咽不下气 这汉子的手掌粗糙,挥舞在空中带起呼呼的风,势大力沉,虽然看不出花架子,但却是实打实的力气。 凌坤没有打过架,后世法治社会,能打架的机会基本没有,倒是在学校里打过几次,但那都啥时候的事儿了。 所以就眼前他空有一身内力,根本不会用。 不过凌坤竟然没有慌乱,要知道先前可是见到闹事的就喊老头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三年内力让他有了底气,反正现在他是觉得自己牛的不行。 就这么说吧,他称第二,谁敢称第一... 没有打过架,但是总见过打架的,所以架子功夫还是能摆出来的,凌坤伸手想要挡住那汉子的大手掌。 浑身的内力迸发,凌坤没有实际运行过内力,只是感觉得到有股力量在经脉之中。 所以此刻猛地一使劲,经脉有些痛楚,凌坤忍着疼痛,伸手挡住手掌,只见汉子脸色一变。 他是没有想到,这个看着年纪轻轻,而且瘦弱的掌柜竟然能受得住这一掌。 身后的李功德则眯着眼睛,抱着膀子看着凌坤继续,嘴角笑了笑,这小子有点意思。 “哈。” 看到对方一击吃瘪,凌坤却感觉不到手掌上的痛楚,自然是激动,经脉在短暂的传来痛楚之后,缓解了不少。 似乎是因为宋十二的扩宽,所以凌坤的经脉适应能力很强了。 “小子。找死。”王六是个什么暴脾气,他在村里打架几乎都是碾压的,此刻面露凶相,一脸横肉甩起来,整个人冲了过来。 看着这么一个魁梧的汉子冲过来,凌坤还在心里多少有些发憷的,想了想,他还是开口喊道:“老头,打架了。” 李功德摇摇头,但也不含糊,两步踏了过来,伸手抵住王六的身子,随后用力一掌,王六身子像是被巨力冲击一般,后退了好几步,最后倒在地上。 跟着王六的跟班见状也不含糊,挥舞着手里的锄头,朝着老头舞了过来,他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想法。 李老头脚下生风,明明五十多岁的年纪了,但还是三步并两步,速度很快的来到那个家伙面前,伸手两巴掌将其扇倒在地。 两个庄稼汉,看着虎背熊腰,也有力气,但是在李老头面前,就是儿子和爸爸。 单手虐你无压力。 凌坤看了一阵无趣,他伸手看了看自己的手掌,明明自己有内力,感觉到那个力量,但是自己不会用。 就像是看着宝藏在自己面前,但是自己不能用。 李功德干完事,拍拍手转身,看向一脸郁闷的凌坤,道:“你小子内力不错啊?” “老头,我感觉我很厉害,但是不会打架。”凌坤丝毫不要脸的说道。 李功德奈何再能忍,此刻也忍不住了,他憋着了一会,感觉憋不住,还是大笑了出来,指着凌坤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你要不要脸,很厉害?两个庄稼汉你都打不过,哈哈哈哈”老头五十多岁的年纪,但是心态却和个孩子一般,这般嘲笑下来竟然坐在门槛上笑。 站在一旁的凌坤满头黑线,脸色不善,眼神凶狠了起来,瞪着李功德,道:“把这两个家伙扔出去。” 姜悦此刻也跟着出来查看情况,见到李老头坐在门槛上大笑,而凌坤则沉闷的瞪着他,她自觉无趣,又看了看两个倒在地上的汉子。 “你干的?”她看向凌坤,随口问道。 凌坤看了看她绝美的脸庞,头发随意的披散着,毛茸茸的,脸蛋白嫩,此刻眨着大眼睛看自己。 “不是。”他猛地闭眼,仰天。 “行了,这俩看样子是附近村子里的人,扔出去就好,老头我也没有下狠手,你们自己找茬,也别怪谁,自己走吧。”李功德坐在门槛上,对着地上挣扎的汉子说道。 晚霞映衬下,两个汉子跌跌撞撞的相互搀扶着,慢慢在余晖的映衬下一拐一拐的朝着远处走去。 “该吃饭了。”姜悦眨着眼睛,道。 凌坤心里有些郁结,挥挥手道:“今晚你去做饭吧,我心里不舒服。” “我不会。” “我也不会,你别看我啊。”李老头顿时摇手,开什么玩笑,他怎么会干那玩意。 凌坤站住,回到柜台,拿起自己的葫芦,猛地灌了一口酒,心绪恢复了一些,算了,计较这些干嘛。 不就是不会功夫吗,自己可是也系统的人,早晚会有的,到时候,这老头,要让他跪着唱征服。 “吃吃吃,除了吃还知道干啥。” 凌坤骂骂咧咧的走了,进屋去做饭了。 ........ “王哥,你别动,忍着点,我给你上药。”一个汉子,拿着跌打药酒,在给王六上药。 其实两个人的伤势并不重,李功德还是有分寸的,两个毛躁的混小子而已,不至于下狠功夫,不过尽管如此,还是让两个人吃足了苦头。 “王哥,咱们能咽的下这口气吗?”和王六一起挨打的那个汉子,满脸怒气说道。 他们俩整日里在村子里都是欺负人,这出去喝个酒,反倒被人欺负了,这口气怎么想都咽不下去。 王六躺在床上,眼珠子转了转,想了想,给自己上药的人手上应该没有把握好劲道,他猛得大叫起来。 随后一巴掌扇在他的脑袋上,骂道:“你他娘的能不能轻点。” 这口气,他咽不下又能怎么样,咽不下去还能去找事去? 想了想那个老头,三两下将自己两个人干翻在地,还有那个掌柜的,王六牙龈在打颤,咽不下。 “小虎,你去叫人,咱们晚上偷偷摸过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有些人坏事干多了,被人欺负了,总归心里憋着一口气,不找回场子,他是很难舒畅的。 这也是为什么小说里,总有那么多无脑反派,明明打不过人家, 还是要上去送, 为什么, 因为他们就是无脑! 王六这就是无脑的代表,自己打不过对方,那就给他们酒馆点了,让他们尝尝惹了自己的下场。 整个村子,能让自己吃瘪的,也只有自己的爹娘。 纵然身上带着伤,还是人家手下留情,但是王六还是这么无脑的想要去报复。 第二十九章 李老头的故事 半夜三更。 按照后世的时间,这个点应该是凌晨。 万籁俱寂,夏天的夜晚也蝉鸣,还有蛙叫,一起奏响,和交响乐一般,别有一番风味。 而且夜晚也相比白天要清爽多了。 酒馆外三里的一个树林内,一行五六个人,为首的一个人还揉着腰部,一脸怒气,他就是王六。 纠集了六个同村的伙伴,要去酒馆找回场子,他之所以偷偷摸摸的去,还不是因为怕那个老头。 他怀里还准备了迷药,就是为了悄无声息的将对方放倒,这样才好办事。 他是个庄稼汉,二十来岁,热血冲动,办事仅凭一股热血,好吧..他就是脑子轴。 没有想过杀人越货,只想着教训教训他们,顺便弄点钱财回来,他们这个店肯定是黑店,所以王六认为他们不会报官。 一坛酒要价二两银子!不是黑店是什么。 “王哥,咱们真要过去吗?”一个同伴颤颤巍巍说道。 “怕个鸟,咱们不是准备了迷药吗,按计划行事。”王六厉色道。 “沙沙沙..” 陡然,不远处的草丛传来一阵声音。 一行人都在黑暗中行走,为了隐秘行踪,并没有打火,所以此刻听到声音,大家都一顿。 王六到底胆大,他继续道:“走,一阵风把你们吓成这样。” “哒哒哒..” 随着话音刚刚落下,又有一阵声响在众人身后响起,而且越来越急促,听着根本不是风声造成的。 急促的声音响在众人的耳畔。 纵然王六胆大,此刻也有些发憷,夜半三更的郊外,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 咽了咽口水,强装镇定道:“不要怕,把家伙都拿出来。” 众人出来都是带着家伙式的,有木棍,有锄头,还有砖头.. “哒哒哒...” 愈加紧凑的声音,似乎是脚步声,但和脚步声又有差别,王六深吸一口气,随后猛地转头看向后面。 但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借助昏暗的月光,只能看到不远处的树木。 “呼..没事...”王六刚扭身过来,想安慰一下众人,但转过身来之后,他瞬间呆立,瞳孔放大,眼睛瞪得老大。 其余几个人也都纷纷爆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 .... “老头。” 吃完饭,凌坤没心思干活,直接拉着老头一副想要求教的样子。 李功德不疾不徐,跟着他,一路来到了酒馆的屋顶,有梯子可以上来,凌坤坐在瓦片上,看着头顶的月亮。 喃喃自语道:“来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 李功德躺在屋顶上,灌了一口酒,悠哉道:“小子,我知道你想问啥。” “我且不问你一身内力为什么藏着掖着了。”李功德指了指凌坤,无奈的笑了笑,随后继续道:“你知道老头子我练武练了多久?” “应该很久吧?”凌坤对这个没有什么概念,不过后世看小说,里面的高手,总是说,习武几十年才有这番成就,李老头功夫不俗,肯定没少下工夫。 “其实也没多久,十六岁我见识了外面的人,觉得当个剑客不错,就去练剑,一年之内我挑翻了认识的剑客。”李功德感慨的说道。 而凌坤则惊掉了下巴,不是吧...一年说练就练,还挑翻了认识的所有剑客。 “随后我开始走出去,第二年,我剑术达到了新高,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啊,嘿嘿,我就去挑战当时的剑术第一,差了点工夫。” 听到这里,凌坤才微微心安了一些,好家伙,你要是练武第二年就把剑术第一给挑翻了,那李老头这天赋得多好? 妥妥的天命之子啊。 “第三年,跟那个第一打过之后,我又领悟了新的招式,剑术自然跟着水涨船高,那一年江湖大比,无一人是我一剑之敌。” 凌坤总感觉李老头说的轻飘飘,所以他心里多少有些怀疑,扭头看着邋遢的老头,此刻说着话,又灌了一口酒,敞着胸膛,一副不羁的样子。 对于李功德的来历,凌坤是不清楚的,只知道他的前掌柜的朋友,为何来此,不知。 今天他倒是第一次和自己聊这些,凌坤也觉得有趣,自己的酒壶又没带,他直接夺过来李老头的葫芦,也喝了一口酒。 听故事,不喝点酒,总感觉不是味,尤其是这般江湖故事。 “不过我没有再去找那个第一去比斗。” “为何?因为我知道他不是我的对手了,那时候的老夫年少轻狂,自认天下第一,所以当时去挑战天下武学宗师,公认的天下第一。” “我和他斗了一天一夜,一直一来跟着我的兵器,被他斩断。” “我下山之后,遇到了一个女子,她一袭白衣,倾城绝立,她是杀手,她来刺杀我,但是没有成功,反而我爱上了她。” 凌坤心里默默说了一句,烂俗,不过面上还是认真的听着。 李功德说到这里,停了下来,随后摇摇头道:“偏了偏了,小子,你想学武?” 觉得这个故事听的不过瘾的凌坤还等着下文呢,不过听到李功德的话,他登时点头道:“我也不想学多厉害,能有点功夫就好。” “给我根卷..烟。”李功德声音有些苦涩,他似乎是刚刚讲话的时候有些感触,现在漆黑一片,也看不清他的表情。 凌坤从怀里摸出来一根烟,递给他一根,自己拿出来一根。 随后黑幕之中亮起来两个圆孔,一人一根烟,坐在屋顶之上慢慢抽着。 “学武不简单,你大可不必受那个苦。”见识了凌坤的酿酒手法之后,李功德对他想学武总是嗤之以鼻。 你好好酿酒,以后在江湖上必然有一席之地,但这小子执着于练武。 凌坤道:“谁还没有一个行侠仗义的心了?老头你练武是为的啥,我就是那个想法。” 李老头没有回话,静静抽烟。 他练武为了什么,李功德的思绪回到了那个年轻的时候,他看着眼前的景象,一个手持长剑的人,手刃了一个母亲,将那个女婴带走。 那时候他是藏在暗处的,他能记得那个女婴的眼睛。 一如,那一天,在山脚下要刺杀自己的女子一样,两人的眼睛,如同一个人一般。 第三十章 掌柜的,上酒 早间的云锦城下起了细雨。 淅淅沥沥的雨滴敲击在青石板的地面上,云锦城有一条大道,大道直通整个城池,这是主干道。 以往有罪犯进行斩首之类的,说是拉到菜市场砍头,在云锦城基本就是这这条主干道上进行斩首。 今儿个一大早,一对甲士冒着雨水,队列整齐到来到了这里。 首先是一个士兵,拿着锣鼓。 “咚咚咚...”沿着街道,来回敲击着。 “罪犯张谭山,行凶杀人,罪无可恕,已与昨日伏法。”士兵扯开了嗓子,声音很大,着清晨就开始喧嚣着这个城市。 这个士兵来来回回说着这么一句话,还一边敲着锣鼓,动静很大,不少人都被惊动了。 虽然下着雨,但大家伙也有些围了过来。 这队士兵走在最前面的那个,手里拎着一个布包,布包还在不停地滴着血,在青石板上清晰可见。 士兵走到了街市路口,停了下来。 在一个木杆下,两个士兵开始将布包打开。 赫然是一个血淋淋的人头,血肉模糊,看不真切脸庞,但是血液还在不停地滴着,混合着血水,让人看上去触目惊心。 “今日在此,公示贼人的头颅,以儆效尤,胆敢触犯齐国法令者,立斩不赦!”拿着锣鼓的士兵中气十足的说道。 这一天,城内的人都知道了,那个侠客,那个为民除害的侠客,张谭山被就地正法了。 虽然他没有被抓住的时候,城内有些躁动,有些害怕,但这个人是个侠客,大家还是知道的,那些害怕的是平日里干了点坏事的。 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木杆上的头颅还在挂着,血还在滴着。 这算是给这个灭门案件给了个交代,官府将案子结了,最稳妥的平稳人心的办法,就是斩首示众,既能震慑宵小,也能安抚人心。 随着人头被挂起来,城内的禁严也解开了,大家可以自由出入云锦城,城内的阴霾也消散了不少。 一处屋檐下。 袁立眯着眼睛,看着挂在空中的头颅,摸了摸怀里的册子,扭头看了看同样跟过来的木方还有杨小强。 “老方,事情好像没有那么简单。” 木方指了指那个头颅,雨水有些溅到了他脸上,他丝毫不在意的抹了一把脸,还是那副胡子拉碴的样子,大大咧咧道:“还能有啥,人已经死了。” “我前天晚上在家里收到了一个册子,还有一张纸条。”袁立拉着木方,转身进了一家酒楼,低声说道。 “纸条上写着:赵文祖企图谋反。”袁立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多少人,他压低声音,对着两个人说道。 这三个人,一起办案,一起捉贼,可谓是知根知底,所以,袁立可以完全信任他们。 “还有这个册子,上面有许多名字,还有一些记录我看不明白。”袁立将怀中的册子露了一个角。 木方皱着眉,造反?赵文祖? 他是想不明白,怎么能扯出来这件事,是有人陷害?挑拨离间?木方想了想袁立和赵文祖只见的矛盾,真要有心人挑拨离间,袁立指定会跳出来的。 “可信度有多少。” 袁立低声道:“是张谭山递过来的纸条,有他的留笔。” “他?” 木方对张谭山怀着的态度不一样,这个人,是个侠客,他尊敬,但是他杀人犯法是不对的,极为矛盾,感官说不上差,但也没有多好。 “你想怎么办?”略微思考了一会,木方出口问,他想听听自己老伙计的看法。 “这件事,我想暗地里查一查,册子上的名字,我也想去找找看这些人,等我查明白了,才知道真假。” “在此期间,我会辞去捕快一职,你知道,我老早就不想干了,要不是..算了,我也忍到头了。” “行,你且去。” ..... “听说了吗,张谭山死了,脑袋被挂在城内示众呢。” “真的假的,那可是个大侠啊..” “老丈,你说的是张谭山?”凌坤坐在自家酒馆前面的官道边上,正好听到了路过的两个老头在谈论,听到张谭山,他不由得挑了挑眉头,问道。 “嘿,可不是他。” “老丈,给说道说道。”凌坤听了两个人的对话,不由得心情有些郁结。 “那张谭山,在这一带也算出名,平日里劫富济贫,一年前就被官府悬赏了,半旬前在城内杀了七口之家,到今天,他的头颅正在城内挂着呢。”老丈说着话,叹了几口气,又摇摇头。 “这年头,好人倒活不长。”另一个老头也叹息了一句。 随后两个人急急忙忙的走了,留下凌坤皱着眉头,紧紧不能舒展,他脑海中都是张谭山的影子,那个洒脱的老实人,就这么死了? 那个一直想着当个侠客,也确实在当着侠客的张谭山,就这么落幕了。 凌坤咂咂嘴,摸了摸自己的葫芦,喝了一口,有些不是味儿。 远处官道,一个带着斗笠,穿着黑色长袍,腰间挂着一个葫芦,左袖空空的人影走在路上,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酒家。 脸上带着笑意,终于不负当时的承诺,自己来了。 临近酒家,看到官道上愣住的凌坤,汉子嘴角笑了笑,用仅剩的右手,拿出自己的葫芦,咬开塞子,喝了一口酒。 “呸呸呸..果然不够味,烂酒。”汉子喝了一口,又全都吐了出去。 “掌柜的,上酒。” 张谭山扯开嗓子,吼了一声。 凌坤扭头,看向远处,早间的细雨早就停歇,此刻又升起了太阳,望过去,有些刺眼,但还是能分辨出那个汉子的。 待看清来人的面目,凌坤咧嘴一笑,他娘的。 “来还钱啊!” 张谭山身体似乎有伤,走的很慢,不过看到凌坤的笑容,他也笑的很开心,听到凌坤的话,他点头道:“带着呢,这一次还清。” 李功德悠悠的从屋内出来,看向他,先是皱了皱眉头,随后取下自己的葫芦,喝了一口之后,扔了过去。 张谭山接过葫芦,猛地喝了一口酒,还是那个味,一股浓郁的醇香入口,让自己身上的伤势都减缓了不少,让张谭山爱不释手。 “过瘾!” 第三十一章 剑客 “爹,王六他们好几天都没见到了。”一个差不多十来岁的小男孩,穿着简谱的麻衣,脸蛋稚嫩,此刻望着正在打水的爹爹,稚气道。 中年汉子用绳子从水井里把水打出来,此时时值傍晚,农活干完的汉子又在忙乎家里的,婆娘在做饭,自己得帮忙把家里的水缸灌满。 听着自家孩子的话,汉子停下手上的动作,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略微思索了一会,这些天是少了些什么。 以往那个在村子里跳上跳下的家伙,不见了,那个村里的小霸王,动不动就找茬打架,弄的村子里鸡飞狗跳的家伙不见了。 怪不得最近去田地里都没有劲了,少了些许热闹呢。 中年汉子道:“兴许,小六学好了呢。” 已经到了上学年纪的小男孩,但是根本没有条件去读书的他可聪明着呢,王六那家伙在村里的名声大,但都是坏名声。 小家伙自然分辨的清,语气虽然稚嫩,但是丝毫不掩饰对王六这家伙的编排:“那个憨子怎么会学好呢,我不信,爹你也别信。” “嘿,你这小家伙,整日不是跟在小六子后面的吗。”略微耽搁了一会时间,汉子慢慢提着水桶,招呼自家小子跟着。 小男孩嘴里叭叭叭不停,一直在说王六这家伙的坏话,反正没有听到好话。 其实汉子也知道,王六这家伙在村子里的名声根本不可能好,这家伙太过分了,平日里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但这家伙壮啊,而且还有许多跟他一起的庄稼汉。 虽然没有这个主谋那般泼皮无赖,但也是帮凶。 汉子扭头,认真的看着自家娃子,嘱咐道:“你可别跟着小六瞎混,晓得不?” “不能够,爹,就那个憨子,我怎么会跟着他呢。” 两父子一路上边走边谈,水井是村子里共同用的,此刻傍晚也没有几个人过来打水,倒是在路上碰到了一些聚集的村民。 一个村子里外里就那么多人,平日里又都在一起劳作,所以,汉子停下来和大家打了个招呼。 围在一起的有中年大妈,还有老人家,仔细看了看,里面围着的,不是里正么。 汉子放下手中的水桶,犹豫了一下,走过来,问:“大家伙在干啥,里正咋个都来了。” “你不知道啊。” “哎呀,造孽啊。” 大妈们也认出来了汉子,当即就一边摇头一边说道,但是有些汉子眼里却有些欣喜,远处一些的里正正在焦急的说这些什么。 走进了才发现,在里正身边的不正是王六家的人,还有一些人,不过这些人似乎都很激动,甚至还能看到一些女子在哭泣。 “王家那小子,已经三四天没有着家了。这不是着急嘛,先前老刘家的崽子回来说王家小子去一家酒馆找事了,然后就没有回来。” “现在里正就在解决这个事情嘛,你说说这都是什么事嘛,王家那混小子,整日里惹事,谁不知道他什么德行,指不定死哪。”一个五十来岁的大妈,说起来恶狠狠的。 看来这大妈平日里也和那位王六有过冲突,不然也不会这般咒骂。 “老刘家的崽子还说什么没?”汉子皱了皱眉头,到底是一个村里的人,所以多问了一句。 “还能说啥啊,里正正打算看看是报官还是怎么办呢,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有个汉子出口道,一幅看热闹的样子。 “去了多少人?” “听说有五六个吧,王家的,牛家的..”这些大妈似乎对这个事情门清,听到汉子问,一股脑全都说出来了。 汉子身边的小娃子此刻道:“爹,你看吧,我就说那憨子不是啥好人,怎么可能学好呢?” 汉子揉了揉娃子的脑袋,没有说话,沉重的眼睛看了眼里正还在说着些什么,也没有多嘴去说什么,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不错,但自家还管不好,咋去管人家。 人呐,得懂分寸,有些事,不能多管。 叹了口气,汉子拉着自家娃子,拎起水桶,朝着自家方向走去了。 这一路还能看到一堆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村民在指指点点,讨论着什么,总之在这个没有娱乐的时代,这些乡里乡亲的事情最能让大家讨论了。 “杏儿,我回来了。”汉子推开自家的栅栏,自家的小屋出现在自己面前。小屋临近村口,所以也很好认。 三座普普通通的泥坯房,上面还是茅草,这个茅草屋就是汉子的家,一个小院子,有一些小鸡仔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孩子爹,你回来了。”一个中年妇女从一个小屋里出来,上面有烟筒,看来这里是厨房吧。 中年妇女脸上堆满笑容,她看上去不是很漂亮,但是耐看,庄稼汉的婆娘,不需要多漂亮,顾家,勤劳,这些品质在她身上都能体现。 穿着围裙的她此刻手上拿着一根葱,指了指正屋,低声道:“咱家刚来了个剑客。” “啥!?”汉子闻言大惊,实在是自家婆娘太热情了,这不熟悉的人咋个就请进家里来了。 “你咋咋呼呼干啥,那人我看着老实,不能够有坏心,像是个庄稼汉的娃子,咋滴,咱给人家帮个手都不中?”中年妇女压低声音,拉着自家汉子,说道。 中年妇女一向热情好客,在加上家里邻近村口,所以有些打听路的,有些借宿的,甚至有些路过的乞丐过来讨口饭吃,她都会帮上一帮。 按照她的说法是:“谁还没个难处,咱家又不是揭不开锅,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汉子也不是那种市侩的人,他自然也懂得这个理,只是自家婆娘这般好说话,他担心遇到坏人不是,虽然这些年不打仗了,但世道是这个样,你能咋办。 汉子无奈的伸手指了指自家婆娘,摇摇头,把手上的水桶拎到厨房倒入水缸。 而跟着汉子的小男孩,则早就蹦蹦跳跳的进屋去了。 小男孩自然是要看看来的剑客。 只见在正屋门槛上,坐着一个穿着朴实无华,一身带着破洞的布衣,绑腿随意的绑着,头发有些凌乱,脚上穿着草鞋。 他坐在门槛上,双腿上放着一把..木剑,他长相普普通通,毫不起眼,跟普通的庄稼汉并无两样,但是眼睛很有神,而且他年轻的很,看上去差不多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样子。 看到小男孩过来,他从怀里掏了掏,拿出来一个纸包的糖果,这玩意他赶路的时候才会吃上一颗,可贵着呢。 但眼下在人家家里讨饭吃,自然得出点血,钱是没有的,给人家孩子吃个糖果还是要的。 第三十二章 少年郎 “少年郎,你从哪来?”四个人围着小木桌,汉子看了看眼前的剑客,说他是剑客,其实也是个毛头小子,看上去差不离才二十一二岁。 “南方来的。”被称为少年郎的木剑客抬头咧嘴一笑,他很感激这一家子,能让自己留下来吃一口热饭。 一直以来,他去别处讨饭,多半被撵出来,主人家还要骂骂咧咧的,和自家嫂嫂一样,嫌弃。 少年郎姓秦,叫秦祯,名字是他死去的爹取的,文绉绉的,反正这个没有上过几天学的少年郎读上去很不顺口。 看着咧嘴笑的秦祯,汉子叹了口气,如今这世道也不容易,自家多的不说,饭还是能吃饱的。 “是来...逃难?”汉子先是让秦祯快些吃,桌子上摆着几个吃食,荤腥是没有的,普通庄稼汉家里,只有粗粮杂饼,充饥是足够了。 他看着秦祯身上的衣服,还有他的打扮,实在是想不出他从南方过来是为的什么,所以大抵是把他当成逃难的了。 秦祯手上拿着粗粮饼,咬了一口硬邦邦的饼子,喝了一口热汤,听着汉子的问话,他放下碗,顿了顿道:“也算是逃难吧。” “南边乾国不是说比咱们富裕多了,咋个还要逃难呢?”汉子的婆娘不解了,在齐国这边,一直是认为乾国富裕的很,那里的百姓也是富裕的,所以,在主观上就造成了这个想法。 汉子倒是知道一些,虽然乾国富裕,但并不是每户人家都富裕的,要是发生点天灾人祸,那也保不齐的。 “你个妇道人家,知道个啥。”狠狠瞪了眼自家婆娘。 秦祯则连忙劝了起来,他说道:“大哥也别怪嫂子,乾国是富裕,但也是有贫民的。” “我在乾国小村落里的娃子,家中父母已经去世了,还有个哥哥和嫂嫂。”秦祯也说起来自己的身世。 人家给了自己饭吃,自己陪人家聊会天,这个还是要的。 “既然还有哥哥嫂嫂咋个还出来逃难啊。”汉子叹了口气,往嘴里塞了口杂粮饼,咀嚼了起来。 “嘿。” 木桌放在茅屋的门口,坐在这里,还能看到屋外已经逐渐黑起来的天空,霞光下的村落,撒上了一层红色的光辉。 秦祯看着外面,又看了看嘴里还吃着糖的小男孩,笑了笑道:“哥哥是不在意养个闲人的,嫂嫂有些意见,为了不让哥哥难办,我只好出来了。” 说着这些的时候,秦祯似乎想到了当年的事情,自己那时候还小,整日里无所事事,只能帮哥哥除除草,去田里也帮不上忙,整日里在家中似乎只吃饭。 嫂嫂是个能干的人,她见不得自己整日闲着,就对自己颇有微词,但好在哥哥拦着,所以尽管如此,嫂嫂也只是嘴上说说。 但这在秦祯看来,就是自己没用,那时候的他有个武侠梦,小时候曾经见过背着长剑的剑客,在村口。 那个剑客,威风极了,飞檐走壁,和另外一个刀客,大战几百回合,最终两个人边战边走,路过秦祯的村落只能说是偶然。 但小秦祯看在眼里,心生向往。 谁小时候还没有过,以后自己也是个武功高强的高手,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当个无忧无虑的大侠呢? 于是那一年,才十六岁的秦祯就拿着自己私下做了几个月的木剑,背上几件衣服,还有几文铜钱,开始浪迹天涯了。 他没有告诉哥哥,怕他担心,自己这一走,也好让嫂嫂能对哥哥好些不是。 他当时是没有想那么多的,这个少年郎有着非同寻常的坚毅,他一步一步走遍乾国,去见识以往没有见识过的一切。 在路上,他就靠一双脚,走遍山河,饿了就偷田地里的地瓜,偶尔遇到村落里,他也会饿极了去偷人家的鸡鸭。 但多数是被人家拿着棍子追出来,或者是一顿打少不了,总之这一路磕磕碰碰,总归走过来了。 用了一年多时间,他走遍乾国,见识了更多的剑客,侠客,还有高手,但这些人他们都看不上自己,也不会教自己功夫。 但少年郎不气馁啊,他就自己琢磨自己的剑道,因为他听过一个老剑客说过,学武,如果纯粹跟着师傅学。 那么就是按照人家的路子来,对本身来说是个限制,因为你没有自己的路。 所以,剑客一般都是师傅领进门,以后的路基本都是自己走。 这一番话,让秦祯恍然大悟,所以,从那之后,他只看那些剑客刀客过招,但却不再去问人家收不收徒了。 不仅仅是少年郎觉得丢脸,还有就是他要走自己的路,要走出自己的剑道。 所以,有这个想法的秦祯一走就是四年,在外漂泊了四年,天为被地为床,清晨起身,夜晚无眠。 背着自己的木剑,找了许多剑客过招,都是被打的遍体鳞伤,但他依旧不停止这种作为,还是依旧见到高手就要过去挑战。 私下里说的时候,总是贬低天下高手,一个个牛逼轰轰,但是自己却看不上眼人家,这就是秦祯,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也是一个心中有江湖梦的少年郎。 他到现在,依旧二十一岁了,但依旧还没有摸到什么剑道的门路,可能他是悟性不够吧,他也曾回去过自己那个小村落。 偷偷看了眼自己的哥哥,还有那个对自己骂骂咧咧的嫂嫂,没有现身,就是远远的看上一眼。 从他出去的那一刻,他就决定了,不能衣锦还乡,那就不还乡。 此刻和这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秦祯心里多少有些思乡了,倒不是对那个狭小的家有多想念,而是想念那种无忧无虑的闲暇时光了。 如今的他,算是半个江湖人了,一般小蟊贼遇到了,他照样该跑跑,不是不想打,实力不允许啊。 整日里,除了找剑客过招,那就是思考如何管饱肚子,对了,还得喝点酒。 酒这东西,他第一次和是离家后,那一年他十七岁,遇到了那个老剑客,他请自己喝酒,给自己说了那些个道理。 第三十三章 找个公道 村子里即使到了晚上夜幕降临,也还吵吵嚷嚷的,根本没有停止。 秦祯看了看外边,又看向中年汉子,问道:“村里发生了什么事吗,怎么大家都还不休息。” 一般来说,庄稼人一天都在田地里劳作,一天很艰辛,很累的,回到家收拾收拾,吃饭,随后就应该休息了。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那么有趣,大家没有娱乐的方式,所以只有早早休息。 但今天外边到现在还热闹的很,明显是有什么事情让大家这般兴奋的。 汉子叹了口气,跟着走了出来,道:“村里几个年轻人不见了踪影,没人见到,生死不知,里正正在说这个事儿。” 秦祯点了点头,又问道:“可有一些线索什么的。” “有个人倒是说听到他们要去不远处的一个酒馆找事,听说王六,也就是村里的人,白天在那里受了委屈,晚上要去找回场子,这不,一去不回。”汉子摇摇头。 王六的名声在村子里可不太好,尽管大家吵吵嚷嚷着要去找人,但真到现在也没有几个人去,同一个村不错,但这王六可是出了名的恶霸。 几天时间没有见到他了,也不知道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嗯,大哥,我这就走了。”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包袱,秦祯拿着自己的木剑,朝着这个好心的大哥拱手道。 汉子指了指头顶道:“这么晚了,要不..将就一晚吧。” 家里也不大,汉子也有些不好意思留下对方,但是想着他说是逃难过来,肯定身上没有银两,不然也不至于来家里借饭吃。 汉子也不是那种刻薄的人,既然都留下来吃饭了,那留下来借宿也是能接受的,只是就要委屈他了。 秦祯笑着摇了摇头,道:“我还得赶路,就不叨唠大哥了,吃了一顿饭已经过意不去了。” 汉子闻言也不多说什么,让秦祯等一会,他跑去屋内,拿了一块布,将剩下的几块粗粮饼全都包进去,出门递给他,“留着路上吃。” 秦祯也没有拒绝,他笑着道:“好,多谢大哥,就此别过了。” 看着秦祯的背影,汉子叹了口气,都是苦命的人,自家虽说也不富裕,但这点饭食还是能承受的,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出来浪迹,也是个苦命的人。 遇到这种事情,汉子也能帮就帮一把,都是苦难的人,他心善,自家的婆娘也心善。 婆娘走出来,站着一旁,看着秦祯走远了,她又看了看村内一片灯火的地方,问:“当家的,那王六,是不是死了?” “慎言。”汉子低声吼了一句,这话可不能乱说,还没有定论的事情,可不敢乱说。 婆娘拍了拍手,道:“还不给说了,你看看他往常干的那些事儿,说白了,指不定是老天看不下去了,报应呗。” “你个妇道人家,怎么这么多事,进去看娃子去,我去瞅瞅。” 汉子瞪了一眼自己的婆娘,这婆娘嘴上没有个把门,整天大大咧咧,虽然说得是实话,但也得慎言啊。 “你去干嘛,回来睡觉,明个儿还得下地呢。” .... 秦祯抖了抖自己的包袱,将木剑挂在腰间,木剑也是有重量的,只是这玩意和真正的剑还是有差距的。 他也不在意,也不觉得丢人,没有钱,这东西陪了他几年了,也有些感情了。 抬头看了看脑袋上的月光,再看了看已经灰蒙蒙的四周,他已经习惯了赶夜路,以往也是这般,陪伴自己的只有头顶上的月亮。 咧嘴笑了笑,秦祯看着脚下的路,道:“吃了你们的饭,我也去这酒馆看看。” “给你们找个公道。” 行走江湖,多年下来他也多多少少染上了江湖气息,也有侠义的概念了,这些东西没有人教他。 秦祯和很多人打过架,有些是不入流的,连名头都不清楚,可能是哪个村子里的恶霸,也可能是地痞流氓。 他都能和对方打起来,无他,就是为了历练自己的武功,所以要说现在他的功夫有多高,可能不至于。 但轮耐打功夫,他秦祯还真的很有底气,就自己这百炼出来的耐打功夫,谁都不怕。 很快,天色在越来越黑的时候,前后都看不到路,伸手见不到五指,秦祯掏出自己的火折子,点上一个火把。 地方,到了。 看着紧闭的酒馆大门,还有已经熄火的里面,秦祯叹了口气,围着四周看了看,随后他也不着急,又走了一段路。 找个大树,慢慢蹭蹭的爬上去,夏天的夜晚不热,但是他爬上去也热的一身汗,躺在一个树干上。 秦祯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小葫芦,里面装着几口酒,不多了,他一般很少喝, 贵,他没有太多钱。 拔开盖子,小口喝了一点,咂咂嘴,摇了摇葫芦。 秦祯有些不过瘾,但是葫芦里的酒已经没有几口了,他强忍着再喝一口的冲动,将葫芦好好放好。 这才将包袱垫到树干处,自己稳稳的躺在树干上,睁着眼睛思考着一些事情。 他已经习惯了这般睡觉,在大树上睡觉,一来可以让自己不至于在野外被野兽盯上,肯定安全。 二来,下面的地面,睡久了沾着湿气,对身子不好。 睁着眼睛躺了一会,树干有些搁人,秦祯缓缓闭上眼睛,开始一吐一吸慢慢进行吸纳。 这也是他自己总结出来的一套修习的功夫。 他是野路子出身,自己没有什么功法,内力这玩意又玄之又玄,不是一脉相承的人家根本不会交给你法门。 秦祯无数次挨打下来,也有了自己的一套修习的路子,适合自己就行。 内力这个东西,急不来,有些人为什么只练外家功夫, 归根结底,还是没有浑厚的底子。 身体的筋脉要一步步打通,还要打开任督二脉,贯通丹田,这才能让气,在人体内进行循环,从而蕴养出‘内力’。 听着简单,想要蕴养出一丝内力,一丝气,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像凌坤这般,一下子就多出来三年内力,那真是天大的机缘了。 什么事都是入门难,还有就是坚持难。 秦祯应该算是入门了,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现在就是坚持下去。 第三十四章 耍剑 张谭山并没有死。 他还好好的活着,这个消息无疑让凌坤心里多少有点欣慰,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有点好感的真侠士,他多少还是有点惦念的。 但他少了一条胳膊,这也没有什么,他武功几乎尽废,陆长虹可不是寻常武夫,这家伙在江湖上也是有名气的。 一把长剑舞的让人闻风丧胆,至于张谭山为什么要等他,无非不想烙下个臭名声。 他最重自己的名声,所以不想让这个事情成为自己的污点。 张谭山还能洒脱的来酒馆喝酒,说明他的心态完全没有问题,再不济以后当个浪荡游子也不错。 他也无憾了。 当晚张谭山喝了一天酒,傍晚离去,凌坤也没有留他,他自有自己要去的地方。 翌日清晨。 酒馆大门打开,走出来一个身穿靓丽裙装,容颜绝佳的美人,出来的是姜悦,她的伤势恢复了几天,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这几天她好转了许多,所以起的很早,比凌坤这个掌柜的还要早。 她冷着脸,平常就这副样子,倒是有一种高冷美艳的感觉,拎起屋内的一个大扫帚,她清扫着酒馆前的落叶。 酒馆前有一颗大白杨,这棵树看样子已经有许多年了,不知道是不是前掌柜特意找到这个大白杨,在这里建造的酒馆。 清爽的晨风阵阵吹来,此时还没有那般燥热。 等姜悦慢慢悠悠扫完落叶,凌坤这才打着哈欠出来。 实在是这个酒馆没有客人来,你当凌坤不想做生意,赚钱又赚赞赏值吗。 这两天,凌坤系统里面的赞赏值已经重新来到了五个,去掉之前剩下的,增加了四个。 一个是姜悦贡献的,还有三个是别的客人,这些有些小钱,但看到酒水那么贵却不敢下手的普通百姓。 凌坤只好变通了一下,将宋十二变成酒壶来装,一壶五百文。 看上去不是那么贵一点,这才让那几个百姓留了下来,才有这么几个赞赏值。 所以说,除了酒有点贵之外,还就是酒馆的知名度不够,没有人知道这里有好酒。 这也是凌坤最头痛的地方,这个时代又不像后世,经过互联网炒作,运营,可以让自己的酒馆小小的火一把。 但在交通基本靠腿,通讯基本靠吼的时代,想要大范围推广,很难。 看着凌坤伸着腰,左扭扭右扭扭的,姜悦道:“做饭了吗?” 这几天凌坤也做了许多好吃的,其实都是后世普通的饭食,但这个年代吧,就是缺这玩意,也不能说凌坤手艺多好,实在是以前没有吃过这般有味道的饭菜。 所以,姜悦这个小姑娘基本沦陷在凌坤的厨艺之中,李功德那老头也吃的很欢喜。 “嘿,等等再去,你别着急嘛。”凌坤笑了笑,没有着急去做饭。 此时差不多十点钟了,再做饭也基本是中饭了,既然如此,那就再晚点,早饭就和中饭一起吃了。 他快步走进酒馆,从柜台处将一把木剑拿出来,这玩意是李功德给自己弄的。 那天晚上,李功德就说教自己几招,学不学得会就看自己的悟性了,凌坤很开心,能学点武功傍身,有什么不乐意的。 这个木剑是李功德第二天交给凌坤的。 他是用剑的,别的招式也没有什么能教他的,而凌坤的内力已经有了一点苗头了,如果这个时候再还成李功德的法门,事半功倍。 最重要的是,李老头他自己的那一套修习的法门也没什么出奇的地方,普普通通的修习办法。 所以,交给凌坤第一个任务,就是熟悉剑。 熟悉的方法也很简单,给你把木剑,你去耍,对就是去耍。 每日耍一个时辰,持续时间一周,没有技巧,也没有剑术,没有花架子,随意发挥。 凌坤当时脸色有些难看,这算哪门子教自己,不过心里骂了李老头一百遍,他还是老老实实听话。 耍剑。 凌坤取下自己的木剑。 木剑的木质是最普通的木头,前几天李功德跑到酒馆后面的林子里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是按照李功德手里的长剑雕刻出来的。 剑长三尺,故而有三尺青芒的说法,这个木剑也是这般大小,还别说李老头的手艺不错,这个木剑用起来,重量,外观,都很贴近真剑。 就是没有上漆,所以通体是白色的。 手上拿着木剑,凌坤挠了挠头,因为姜悦今天没有进屋,而是搬了个木凳,坐在了附近。 她的银剑没有拿着,也没有向往常一般闭眼养神, 眸子里满是好奇,她也知道最近凌坤在习武,一直也没有见到他如何练习的,想来出自李功德的手底下,因为不会太差。 所以她想看看,这个年轻的掌柜要如何练剑。 她剑术高超,有名师指导,练剑十三年,才有如今的高度。 “那个...小姜,你没事儿了吗?”凌坤干笑了两声。 姜悦摇头,道:“没事了。” “那个酒你喝完了吗?”凌坤开始没话找话,他实在不愿意在她面前舞剑,他还是清楚自己的本事的。 “还没。”姜悦始终没有听出来凌坤的言外之意,他站在原地,又挠了挠头,有些无奈。 姜悦很漂亮,是那种看在眼中赏心悦目,走在大街上都会招惹无数眼光的美女。 凌坤也想过自己和她会有些许火花,他不是个木头,感情这种事儿,一个美女在面前,你还能淡定自若? 他不行。 也仅仅是心动吧,再想往深处发展的话,凌坤还没有自信,他也不觉得自己能和她真的有一段纠缠。 但这个事情说是这么说,凌坤还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的,他也不想在她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 实在是自己耍剑太..丑了。 该死的李老头,此刻凌坤内心又把李老头给骂了个狗血淋头,屋内刚刚起床的李功德蓦然打了个喷嚏。 “你快练剑吧,太阳都出来许久了。”言下之意,你已经墨迹许久了,赶紧开始。 凌坤讪讪的摸了摸鼻子,罢了。 难看就难看吧。 随即拎起长剑,猛地朝前刺出,随后再次扭转身子,往后刺去。 他不懂招式,李老头也没有交给他半个招式,这些东西都是靠他后世影视剧里面看到的招式,有样学样。 姜悦一开始还满怀期待,不过,看了一会之后,姜悦揉了揉眼睛。 随后起身,抬头看了看, 走了。 第三十五章 战吧 秦祯来到酒馆门口的时候。 凌坤正在拿着他的木剑耍,姿势难看的很,姜悦已经看不下去走了,剩下讪讪的凌坤还在继续。 他自己其实也尴尬,但是他又不能停下来。 李老头说,要想学,就得坚持过去这一段时间,基础是最难的。 想着自己有系统,内力方面不用担心,招式方面,至今也没有见到系统给力的地方,所以,凌坤只能咬牙忍着。 “嘿,你在练剑吗?”背着包袱,站在酒馆外的秦祯目瞪狗呆的看着凌坤。 实在是这个练剑的方式让他大开眼界,他露出不解的目光希望得到回应。 凌坤看到有外人,登时停了下来,立定一看,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毛头小子,一身灰色长袍,模样也端正。 但和自己比起来还有差点,毕竟是最帅的人,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毕竟要让读者大大代入嘛。 看着这个少年,凌坤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木剑,回应道:“对的,练剑。” “你来是喝酒吗?” 秦祯先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道:“我没有钱喝酒。” 看着他说道这里有些窘迫,不过随后又恢复了原本的淡然样子,凌坤好奇道:“那你有事?” 将自己的包袱拿掉,放在一旁,秦祯将自己的木剑取下。 他走过很多地方了,差不多整个齐国都被他溜一圈了,他跟很多人打过架,不论老少,不论功夫高低,只要他觉得可以打的,都得去打一架。 所以,他看到了凌坤用剑, 还是木剑。 他觉得这是缘分,他不能放过,于是将自己的木剑取下,将布袋剑鞘慢慢褪下。 露出一个已经有些破旧的木剑,他看向凌坤道:“打一架吧?” 凌坤有些摸不着头脑,大早上的,你跑过来找我打架,不是脑袋有问题吧。 考虑着要不要叫老头来将他扔出去。 他自己是知道自己的能力,赶个小猫小狗还行,这么大的个人,还可能会功夫的人,最危险。 所以正在他考虑的时候,秦祯抬头,眼神真挚的看向凌坤,道:“你我同用木剑,本就是缘分一场,我来这里,遇到你,也是缘分。” 随后他举起木剑,单薄的身板,却用异常坚定的语气说道:“战一场!” 凌坤这才正视他,这个少年,将长剑举起,就是代表着向自己挑战,自己还这般畏畏缩缩干什么。 不过,一向谨慎的凌坤可不会这么直截了当的应了上去。 “老头,老头,出来了。”他知道,李功德这家伙肯定已经起来了。 果然,话音刚刚落下,李功德就优哉游哉走了出来,没办法,收了钱得办事,这小子总喜欢招呼自己。 “呦,这是什么情况。”李功德出来就看到了秦祯站在凌坤对面,举着木剑,战意很足。 而凌坤则后退两步,来到李老头跟前,低声道:“这小子突然过来要跟我比斗, 呐, 你跟一旁看着点,我怕伤到他。” 李功德噗嗤一笑,也不戳穿他,点点头坐在后面的门槛上,靠在木门上看着。 有了保障,凌坤心也就安了下来。 他才有时间去想一件事儿,自己如果真的想成为一个高手,必须面对更强大的敌人。 不然一直躲在李老头身后,也不行。 凌坤想到这一点,又感觉到身后李功德的目光,深吸一口气,缓缓举起自己的木剑。 “那就战。” 这时候,姜悦也从屋内走了出来,慢悠悠的坐在李功德旁边,带着看热闹样子,还拎了自己的葫芦,喝上一口宋十二。 秦祯闻言,面色一喜。 凌坤没有正统学过一丝招式,甚至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打过架。 真要说起来,眼前这个少年是自己第一个交手的人。 他体内的内力开始调动了起来,顺着经脉运转一个周天。 系统真的很强大,凌坤身体根本不用再去打开任督二脉,当内力出现的时候,两个脉已经被打开了。 他省略掉了别人会用一两年去打开的步骤,直接越级了。 秦祯也收起兴奋,正视眼前的对手,他面对任何一个对手,都不会轻视,哪怕是个孩子。 凌坤先动了。 脚步什么的,根本不会,所以他直接跑着过去,手中的长剑回守到面前。 三步之后,秦祯也没有待在原地,迎了上来。 两个人快速拉近, 木剑交错,一个扫,一个挡。 凌坤手上劲道十足,内力在此刻的用处就显示出来了,它内源源不断提供给凌坤足够的力量。 秦祯再次收剑,转身,势大力沉的劈了下来。 眼看着三尺长剑快要落下。 凌坤一时间有些慌乱,他到底是没有实战经验,随即电光火石之间,凌坤后退一步。 风声在耳畔响起,长剑破空声。 秦祯自然有实战经验,这个少年手上力道不减,见凌坤后退一步,脚下步伐随即跟进。 而凌坤也经过刚刚的慌张,找回了心神,他知道自己正面是打不过对方的。 李功德眯着眼睛,笑了笑,有意思,凌坤这小子内力确实是不俗,而对面那个少年,招式不怎么样,但是内力同样也不俗。 两个人不比招式,单论内力比拼,不分伯仲。 两个人随后展开了长达半个时辰的打斗,两人气喘吁吁,额头上满是汗珠,此刻凌坤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激动还有无措。 更多是,他娘的,这家伙怎么那么难缠,遇上对手了。 秦祯同样的念头。 场下的姜悦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喝了一口酒,咂咂嘴,乏味至极。 李功德更彻底,他的眼睛已经开始闭上了,看都不看了。 实在是两个人的比斗,完全没有看头,你劈我一剑,我躲开,再劈你一剑,你挡一下。 完全没有看点。 “呼呼呼...兄台好功夫。”秦祯和凌坤再次错身,秦祯喘着粗气,擦了擦脑袋上的汗水,说道。 凌坤也擦了擦汗,道:“你也不错,看来我们是分不出胜负了。” “无碍,能遇到兄台这般高手,无憾!” 两个人已经收起来架势,互相抱拳恭维了起来。 李功德:...... 姜悦:....... 第三十六章 突破任督二脉 一番‘惊天动地’的比斗就此结束,两位选手此刻大汗淋漓。 “喂,做饭了。”姜悦脆生生的说道,随后起身朝着屋内走去,真是难为她看了这么精彩的比斗。 李功德睁眼,看了看凌坤,想了想,不知道该怎么夸奖,索性也不说话,那就不夸了,也起身走了。 凌坤无视两个人,他拍了拍秦祯的肩膀,这小子,不打不相识啊。 “我叫凌坤,这家酒馆的掌柜。” “秦祯。”秦祯也一样感觉,两个人是相见恨晚,他也惊讶于凌坤竟然还是这个酒馆的掌柜。 “不打不相识,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走,去喝酒。”凌坤这一次打的痛快,甭管过程怎么难看,怎么丑陋,但是最终他还是很享受这个过程的。 没别的,就这家伙,王八看绿豆,对上了。 “我没有钱。”秦祯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弯腰将‘剑鞘’套上,又把包袱拿起来背上,才讪讪说道。 凌坤拉着他的肩膀,像是多年的朋友一般,道:“客气啥,我是掌柜,我请你。” 他进去从酒窖里拎出来一坛新酒,扔给秦祯,然后指着酒坛道:“放开喝,别客气,我先去做饭,你还没有吃饭吧,正好一起。” 秦祯笑的很开心,他也同样把这个年轻的掌柜当成了朋友,问就是一样的理由,对上了。 他行走江湖这些个年头,遇到的人什么样的没有,和别人比试,要么被人家打翻在地,可劲虐打,要么就是不屑和自己比斗。 今日第一次遇到一个棋逢对手的,自然开心,他性子比较慢热,开始的时候,会拘谨,但慢慢熟络了,就会放开一些。 此刻被凌坤的热情感染,他笑的也很开心,在凌坤眼里,他看不到别样的眼光,有的满是真诚。 “好。” 他应了下来,随后凌坤说了一声就屁颠屁颠跑后面去做饭了。 秦祯看了看酒坛,想了想,这么大一坛,喝肯定也喝不完,索性装葫芦里一点,他将包袱打开,拿出小葫芦。 猛地一口喝完里面的一点酒,随后麻溜的打开宋十二的封口,被浓郁的酒香给震惊到了。 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这酒闻着就不俗,怕是价格不便宜。 抬头一看,果然要二两银子,秦祯一阵牙疼,普通的酒也就算了,这么珍贵的酒他还真不忍心这么喝。 他是个讲义气的人,让人家亏本可不行,他也是个诚信的人。 那就给葫芦装一半吧,咬了咬牙,自己的葫芦已经没有酒了,没有酒他也忍不住的,所以就装一半。 打定主意,以后自己发达了,一定不会忘了这个兄弟。 很快葫芦就装了一半,一坛酒也没有下去多少,他的葫芦和凌坤的葫芦不一样,他的更小一些。 所以,他最后还是把葫芦装满了。 装完之后,葫芦放好,他心里满是愧疚,不过心里更坚定了,以后发达了,一定请凌坤去最好的青楼,要最贵的花魁。 随后他才倒了一杯子在酒杯里面,酒香已经将他肚子里的蛔虫勾了起来,他早就忍不住了。 一口喝下去。 他登时感觉体内一阵燥热,随后自己的经脉似乎被顶住了一般,一股一股澎湃的内力冲击着什么。 持续了几秒钟, 随后轰的一声,秦祯屁股底下的木凳瞬间破碎,木屑四溢,他本人则呆立在原地。 “这..是任督二脉被打开了?”他有些不确定的喃喃自语。 他的内力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经脉四处,并没有真正的打开任督二脉,这一次借助宋十二的效果,竟然阴差阳错将自己努力许久的关隘攻破了。 他喜不自禁。 同时也惊奇这个酒竟然有如此效果,堪比天材地宝啊。 他这一下心里的愧疚更加深了,凌兄的酒如此贵重,虽说是他说请自己喝的,但心里多少还是过意不去。 嗯,那.. 以后给凌兄要两个花魁! 秦祯再次喝了一杯酒,随后有些无奈的看了看一地的碎屑,摇摇头。 听到动静的凌坤走了出来,好奇的看了看地上的碎屑问:“你没控制住?” “啊,是的。”秦祯想了想,可不是自己一开始没有想到会有这个效果,所以没有防备之下才造成这样的。 “不碍事,等着啊,饭快好了。” 说完,凌坤见怪不怪的回去继续做饭了。 随后李功德抱着长剑,姜悦抱着银剑,从内屋走出来。 “前辈,姑娘。”秦祯规规矩矩的朝两位打招呼,语气尊敬。 “嗯。” 姜女侠淡淡的嗯了一声,就坐在一旁等着开饭了,只有美食才能让她展开笑颜,笑起来百媚生。 李功德则扣了扣耳朵,然后道:“你小子任督二脉刚刚突破?” “应该是的。” “怪了怪了。” 一般来说,可以修习内力的人,任督二脉肯定都是已经突破了,而秦祯这个现象就是李功德也没有见到过。 先前感应到他有内力,认为他已经攻破任督了,没想到啊,这家伙还是个怪异的体质。 “前辈怎么了?”他不认识李功德的,但是李老头五十多岁,身子骨硬朗,看上去和四十多岁一样。 年长的叫前辈准没错,这是秦祯摸索出来的道理。 “你先前的内力是在蕴养筋脉?一直在尝试突破任督吗?”李老头对他的体质来了兴趣,所以问道。 秦祯想了想,自己以往修习的时候,感觉到内力游走在经脉之中,但是仅仅循环一个周天,就会散掉,没有人指导他,他以为别人也是如此。 所以他会在散掉之后,重新聚集起来内力,再次循环,如此反复,也有尝试攻破任督二脉,只是一直没有反应罢了。 “没错,内力运行一周天之后就消散,随后再次聚集,再循环。”他简单的说道。 李老头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随后点头道:“不错,这次突破也算你的机缘了。” “饭好了。”凌坤拖长声音,随后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三个菜。 听到凌坤的声音,姜悦像是活过来了,眼睛盯着凌坤,随后端坐回来,表情煞是可爱。 “秦祯,来吃饭。”凌坤招呼秦祯一起过来。 第三十七章 秀才 齐国,以武立国。 但是这代齐国皇帝,在注重军事的前提下,也鼓励促进文化沟通,不能老让乾国那帮酸臭秀才叫自己等人为蛮子。 所以,这一代齐皇效仿乾国,举办科举制,大肆推举寒门弟子入朝做官。 韩文书是个读书人,他在齐国第一届科举制,考中了秀才,他自小爱学,加上有个好老师,所以学习上面还真的没有怕过谁。 但韩文书这家伙,并不是老实本分的读书人,一般人的概念里面,读书人就应该摇头晃脑,子曰子曰。 韩文书特立独行,他似寻常读书人一般酸臭,而是豁达爽快,为人豪爽,颇有江湖气味,在江湖上也结交了些许好友。 陆庆峰,梵音谷的弟子,他和韩文书是要好的朋友,陆庆峰知道韩秀才的爱好,所以当遇到好酒的时候,自然推荐给好友。 一身白色长袍,腰间挂着一个笛子,右边挂了一个玉萧,手上拿着一个扇子,妥妥的一个书生形象。 白嫩的脸庞,干净利索的装束也让人感觉很清爽。 当听到有好酒的时候,他双眼放光,当即就要赶过来,拉起一匹劣马就朝着城外奔去。 此刻官道上,有三匹马。 一匹是甜美可爱的师妹李清雪,还有一个是陆庆峰这位用刀的高手,再就是一身书生打扮的韩文书了。 “陆哥,这酒真要你说的那么神吗?”韩文书驱马赶路的时候,还不时朝着一旁的陆庆峰问。 陆庆峰笑着,指了指远处飘扬的旗帜,上面写着‘酒’字,随后道:“马上就到了,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好。” “韩秀才,你这副样子,倒像是多少年没有喝酒一样。”李清雪瞥了瞥嘴角,故意道。 “清雪啊,这你就不懂了,我寒窗苦读这么久,一直闭门不出在备考,自然没有吃酒。”韩文书灿然一笑对着李清雪说道。 李清雪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什么,突然笑道:“嗷我知道了,秀才你是没钱吃酒吧?要说你许久不吃酒,我是不信的。” 要是说别人不吃酒,李清雪还能信,但韩文书不吃酒? 那根本不可能了,这家伙不仅仅聪颖学才高,还是个嗜酒的人,饮酒对于他来说,就如同吃饭一般。 能拦住他吃酒的只有一件事了,那就是囊中羞涩了,不过他要是去青楼作诗一首,必然引起那些姑娘的追捧,钱财自然就不必了,说不定还能有一番佳事呢。 “你这家伙,对于酒的喜爱我还是知道的,所以我才见到你就告知你。”陆庆峰也在一边应和道。 韩文书被戳穿也不忸怩,他本就不是那种人,毫不掩饰道:“没错,既然如此,你俩就赶快点,我们快些到,还能多喝一杯不是。” ..... “秦老弟啊,跟你说实话,那些村民,我实在是没有见到,更别说大半夜的了,白天我倒是见到过两个人,就不晓得是不是你说的了。”凌坤皱着眉头向秦祯解释道。 秦祯这次来的主要目的就是问清楚这个事情,没想到见到凌坤之后一时间上头,所以才有了那一番比斗。 “凌兄,我自是信你的,你见过的那两个人,应该就是村里的人,他们白天在这里吃瘪,晚上纠集了几个人想要过来找场子,但一去不复返,唉。” 凌坤愣了愣,他还没有想到会有这档子事儿,不过他们即使晚上过来,也是送人头啊,这里可是有一个外挂一般的存在。 想到这里,凌坤扭头看向李功德,李老头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又看向姜悦,姜女侠正在闭目养神,一副事不关已的样子,那这样看来,两个能打的人都没有出手。 自己一个战五渣更是毫无察觉,所以这一行人的行踪,他是真的不知道。 “报官找找看吧。” 凌坤建议道。 “凌兄,来两坛宋十二。”秦祯还想说话的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三个人,陆庆峰刚刚进来就大声喊道。 秦祯也将想说的话咽了下去,独自找个桌子,喝着酒。 凌坤自然起身招呼,陆庆峰他是有印象的,那个飞来飞去的给他印象极为深刻,还有那个傲娇的师妹。 另外一个就很面生了。 “陆兄还需要下酒菜吗?”凌坤乘势道。 “那就来一盘花生米吧。” “这位是我的朋友,韩文书,是个秀才。”陆庆峰指了指一旁的韩文书,介绍道。 凌坤点点头,秀才在古代还是很有名声的,他笑着道:“没想到还是个秀才郎,你们先等一会,我去取酒。” 秦祯看着一行三个人,尤其看到陆庆峰腰间挂着长刀,李清雪腰间挂着长剑的时候,眼神里满是斗志。 李功德笑而不语,拿着自己的长椅,拎了出去,坐在酒馆门口,晒太阳。 姜悦则继续闭眼养神。 很快,凌坤拿着两坛宋十二出来,随后又端出来一盘花生米,这玩意他上次弄的多,所以还有许多。 放置干燥的地方,也不至于潮湿,倒是方便。 “你试试吧,这酒包准满你意。”李清雪率先打开封口,随后对着韩秀才说道。 韩文书嗅到了一股浓郁到极点的酒香,他混迹于各大酒楼之间,纵然钱财没有多少的,但各种酒品他都有尝试,其中当数百花楼的百花酿最合他意。 但闻到眼前的酒时,他眼前一亮,这酒香实在太过勾人了。 倒出来,清醇凛冽的酒香再次席卷自己的鼻子,韩文书忍不住陶醉在其中,深吸一口气,一副满足的样子。 “这酒...肯定是极好的。”还没有喝,韩文书就给出了评价。 再喝上一口,入口清爽,如同置身于冰窖之中,在热燥的夏天让他通体舒爽,而且,这个酒味道极为可口。 烈,但是不会太过火,余味有些许发甜,但是细品之下,和百花酿期间的差距,在于一个凉。 百花酿是好酒,但是喝多了,会感觉到喉咙发热,因为那种酒也很烈,但喝了宋十二第一口,韩文书就可以肯定,这个酒不会有这种问题。 这个酒可以放开了喝,他猛地一口喝完,发出一阵舒爽的声音,陆庆峰也在一旁倒了一杯,慢慢喝着。 他喝过一次,自然知道这个酒的口味,不过这一次到没有第一次感觉那么深了,因为对于自身内力的提炼已经效果微不可见了。 第三十八章 笛子和玉萧 “这个花生米,配上这个酒。” 韩文书吃了一颗花生米,又喝了一杯酒,自在的摇了摇脑袋,随后道:“当真绝配。” 嘿,后世喝酒的时候,总归桌子上的下酒菜里面会有一盘花生米。 凌坤坐在柜台处听着他们的话,嘴角笑了笑,这些都是自己的利处,从后世总结出来,下酒菜用花生米,更加绝配。 “掌柜的,你们的酒好喝。”韩秀才扭过头,朝着凌坤抱拳赞赏道。 “多谢韩公子。”凌坤喜滋滋的看着系统增加的赞赏值,回应了一句。 陆庆峰道:“秀才,怎么样,这酒没有让你失望吧。” 再次倒了一杯酒,随后一饮而尽,韩文书点头,随后继续倒一杯,再次喝下,犹觉得不爽,再次倒了一杯。 一连喝了五六杯,韩文书才停下,吃了两颗花生。 两颗在这边看的暗暗惊心,这酒虽然不是很烈,但总归是度数不低的,这样喝,还能挺得住,酒量真好。 “你慢着点喝,这一坛都是你的。”李清雪有些无奈的将酒坛全都推给他,她自己也慢慢喝了一口酒。 “最近你备考准备的如何了?”陆庆峰则问起了他的学业问题。 说道这个,韩文书直接摇手,毫不客气的说:“这乡试自是没有难度的,拿个解元不是问题。” “同批次考试的那些个,啧啧。” 齐国第一届科举考试,虽说前一年就已经颁布了这个,但是对于齐国来说,读书人还是比较少的,尤其是本土的考生。 就拿这一届来说,齐国全国参考的人数,大概是一千人不到,没错,偌大一个齐国,举国人口将近千万。 但是参加科举考试的,仅仅一千人不到。 要知道乾国的科举,参加考试的人都是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所以这一对比就能知道,齐国的文化没落,被叫蛮子的原因是什么了。 听着韩文书的话,凌坤则有些咋舌,这家伙看不出来,还是个解元的材料吗?看上去并没有读书人的迂腐味。 倒是有一股子江湖人的气味,凌坤摇摇头,这些东西他又不知道,于他来说,科举考试和他无关。 他的心态很简单,简简单单经营者这个酒馆,随遇而安,没事弄点东西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再跟着李老头学上一两招自保的功夫,足矣。 对了,再娶一个绝美的美人,想到这里,凌坤不自觉的朝着姜悦望去,这个女子在酒馆住了有十来天了,伤势已经稳定了下来。 但她丝毫没有离去的样子,但这么一个美人住在自己的酒馆,还是很养眼的。 感觉到了凌坤的目光,姜悦张开眼睛,四目对视,姜悦眼眸很美,盯着凌坤有些不解的望过来。 凌坤也不虚,很自然的移过目光,装作很自然的在扫视酒馆内部。 “秀才,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吹牛。”李清雪这个姑娘很傲娇的,听到好友韩文书说话,她不由得就想出口顶上一两句。 “这你就不懂了,我这可不是吹牛。” 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喝下去,韩文书侃侃而谈道:“一个是因为咱们齐国第一年举办科举,各方面的准备都不足,所以参考的人数很少,这其中竞争就少了许多,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我实力摆在这,不然也与解元无缘啊。” 一开始还认真听着的李清雪,听着听着眉头就紧紧蹙了起来,最后白了一眼韩文书,自顾自的喝酒了。 陆庆峰指了指韩文书的腰间道:“正巧了,你来吹个曲子听听。” 喝着酒,听着曲子,不得不说是个好提议,韩文书喝了一杯之后,将自己的笛子取下来。 他喜欢音律,音乐这个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另一个精神食粮,所以他的笛子吹得不错。 略微准备了一下,韩文书就开始了吹奏。 笛子声音很优美,曲子是凌坤不知道的,反正在后世没有听到过,应该是这个世界的曲子,韩文书吹得很好。 曲子是轻快的,曲风很舒服,让人心旷神怡。 姜悦慢慢睁开眼睛,美眸眨着,再次看到了凌坤正在看自己,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不过也没有发作。 随后耳畔传来笛子声音,她舒展眉头,将桌子上的葫芦拿下来,打开,喝了一口宋十二。 嘴巴里嗫嚅了两下,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偷偷观察的凌坤,面上波澜不惊,从怀里拿出自己的铁盒,从里面拿出一根卷烟,不过看了看李清雪和姜悦,他起身,做到门槛上去了。 李老头看到了,伸手拿过铁盒,熟练的点上一根,两个人听着笛子,抽着烟。 音浪持续了一会,一首曲子完毕,韩文书并没有停止,随后又接着另一首曲子。 这首曲子则是忧伤的路线了,众人情绪似乎被音乐带动,并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听着,各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凌坤听到这个曲子的时候明显一愣,倒不是他熟悉这个曲子,而是他陡然想到了后世的一些人。 他的父母,他的兄弟们,还有他的对象,一切一切,都从脑海深处浮现出来,凌坤抽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来,有些陶醉了。 李功德则抖了抖手腕,一缕烟灰缓缓落在地上,他抽了一口眼,咽下去,这一次没有呛到,随后从鼻子里慢慢出来。 他皱着眉头,情绪也被代入了进去。 “呼...”韩文书一曲完毕,吐出一口气,他也有些感伤,想起了一些往事,明显觉得有些心痛。 “秀才,你这曲子..很奇怪的感觉。”陆庆峰从惶神之中反应过来,皱眉说道。 韩文书有些苦涩的点头,道:“这是我作的曲子。” “大才。”凌坤将手中的烟头扔在地上,踩了一脚,随后起身夸赞道。 这个曲子实在是太妙了,淡淡的悲伤,而不是一上来就大悲大喜的起伏,而是由浅入深,让人慢慢沉浸在其中。 “我看韩公子腰间还有一根萧,不知可否吹奏一曲?”凌坤很喜欢他吹的笛子,来到他身边,自然看到了他腰间的玉萧,于是开口问。 “这个玉萧我是不会的。”韩文书摇头。 陆庆峰也是大感好奇,他大概也不知道自己的好友竟然不会吹,那么他一直带着干嘛。 “秀才,你这家伙,不会吹带着干嘛。”李清雪直接出口询问。 第三十九章 烂俗故事和惊喜 “关于这个,还得从十年前说起了。”韩文书的思绪一下子似乎回到了十年前,陷入了沉思之中。 凌坤微微有些打量,这么样看,这个玉萧十有八九是跟女人有关,似乎书生和女子,天生就绕不开一样。 秦祯在一旁默默喝着酒,并不参与其中的讨论,默默看着他们聊天,他只是听着,图个乐呵,他不是个爱交谈的人。 姜悦也明显没有兴趣,再次闭上双眼,也不知道她每次闭上双眼都是在干嘛,凌坤反正无从得知。 李老头这时候进来了,坐在柜台前面,跟凌坤面对面坐着,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而李清雪这个丫头和陆庆峰似乎都没有停过关于这个玉萧的故事,也都一副准备听你讲,我好好听的样子。 可。 韩文书沉思了一会,摇了摇手道:“罢了,没什么好说的。” “韩秀才,你这家伙怎么突然忸怩了起来,先前喝酒的时候的爽利劲呢?”李清雪见他打消了讲出来的念头,立马不乐意了。 韩文书苦笑,有些发涩的嘴唇抿了抿,再次喝了一杯酒,叹了口气,摸着玉萧,道:“好吧,那就跟你们说一说。” “老头,打个赌。”凌坤这时候突然拍了拍李老头的肩膀。 “赌什么?” “我赌他讲的故事一定是和一个女人有关。” “切,谁猜不到呢?” “那个女人应该已经死了,或者背叛了他。”凌坤再次说道。 李功德扭头看了看凌坤一眼,似乎很不满意他说这些,瞪了凌坤一眼之后,道:“好,赌约是什么?” “再多教我几招好用的功夫。” “中。” ... 十年前。 韩文书还是十来岁的少年时,他家境不算太好,所以供养他读书很艰辛,而韩文书这个小子也是个聪明的脑瓜子。 在父亲打猎的时候,救了一个狐狸。带回了家里,韩文书很高兴,但父亲要将狐狸卖掉换取银钱,来供养韩文书读书和补贴家用。 韩文书不许,吵闹着要留它一命,最后还是村里的村老出面,说杀狐狸会犯了忌讳,这才罢了。 小狐狸通灵,知道是谁救了自己,于是在韩文书将它伤势处理好之后,它不愿离去,想留在韩文书身边。 父母不许,他执拗不过,只好放生狐狸。 狐狸离开了几日之后,嘴里咬着一根玉萧来找韩文书,将玉萧放下,又离去,这一次没有再回来。 听到这里,离开微微愣神,一开始还好好的没有偏离轨道,就是烂俗故事,可这...似乎有点偏离轨道啊。 随着韩文书的叙述。 他之后将玉萧放在身上随身携带,倒是真的有那么一两次化险为夷,所以他才会将其长期戴在身上。 “没了?”凌坤着急的问了一句。 喝了口酒润喉的韩文书摇摇头道:“还有。” 在韩文书二十岁那一年,因为齐国那时候并没有科举制度的推行,要去乾国科举但是家父不允许,说那是于国不忠。 虽然学成的韩文书,硬是没有南下,父母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女子要给他成婚。 这在古代无可厚非,可以说要不是因为他读书,不到二十可能都要结婚了,更别说他已经二十了。 很快定下了婚事,结婚当晚,发生了诡异的事情。 新娘子失踪了,找遍了都没有找到,报官之后也没有找到新娘子,而那一天,韩文书则稀里糊涂的来到了荒山野岭。 见到了一个女子。 女子穿着红色嫁衣,浓妆淡抹,装饰很精致,是个极为美貌的女子。 凌坤喝了一口酒压压惊,果然还是逃脱不了烂俗的套路,他道:“老头,看到了吧。” “没想到还是人妖恋。”凌坤这一句则是在心里自己说的。 韩文书说到这里,没有继续,又喝了一杯酒,斟酌了些许,才继续。 那个女子,不是他的妻子,但要和他结婚婚配,结婚当天新娘子失踪了,这件事,于村里人来说是极为不吉利的。 于是这个女子出现执意要嫁给韩文书,父母竟然也同意了,说是当冲冲喜。 最后两个人成婚。 成婚当天洞房,韩文书发现了这个女子竟然不是人,而是那个狐狸。 她是来报恩的。 随后的事情,韩文书没有再接着讲下去,他眼神有些迷离,这些记忆他一直藏了起来,今日不知道为什么就说了出来。 是酒的原因?或者是好友起哄的原因?他无从得知,说道这里他的内心起伏已经很大了,他已经说不下去了。 “嗯?”凌坤刚想拍拍李老头的肩膀嘚瑟一下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系统似乎有新东西。 “捕捉复杂悲伤情绪,正在转换赞赏值...” “转换成功获得赞赏值:20。” “我曹!”凌坤直接瞪大了双眼,再次确认了一遍之后内心掀起波涛,好家伙,一次增加二十个赞赏。 看着系统里,24个赞赏,凌坤觉得这太过于惊喜了。 “系统为什么突然能捕捉情绪了? 还能转换赞赏值? 怎么捕捉的,什么情绪能捕捉?” 一连串的疑问出现了凌坤的脑海中,但是他没有答案,这个系统到目前他也没有摸透,没有说明说,也没有灵智。 一切都得自己摸索,显然这是个极大的发现,目前要做的就是知道系统能捕捉什么情绪,只有这样,他才能赚取更多赞赏值。 想着自己还有酿造千里路的技艺,就是没有材料,此刻的发现,或许是个机会。 “秀才,你没事吧?”陆庆峰此刻可不知道凌坤内心波涛汹涌,看着有些心力憔悴的韩文书,他有些担心的问道。 韩文书喝了一杯酒,心里有些堵堵的,一时间无法释放,但是他也没有再说什么,拿起自己的玉萧,摇了摇手轻声道:“她其实挺好的。” 李清雪这个时候也没有再多嘴去顶韩文书几句,眼中流露出一些担忧,还有一些感动,似乎被他的情绪感染了。 李功德则突然陷入了呆滞,有些迷离的看了韩文书几眼,随后又恢复清明,眼神再次正常,整个人也像是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 “老头,我赢了。” 李功德讷讷的扭过头,哼了一声道:“你小子先把剑耍好吧!” 随后硬着头走了,凌坤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自觉的看向姜悦的位置,发现姜悦也已经没有了影子。 秦祯此刻起身,朝着凌坤这边道:“凌兄,小弟先行告辞了。” “好,慢走。” 第四十章 雨夜 韩文书自从说完关于玉萧的事情之后,就开始狠命的灌酒,一杯一杯,一直没有停。 最后陆庆峰将醉成烂泥的韩秀才扛起来告辞,天色也已经有些暗了。 凌坤还在思索系统的作用,这突如其来的功能让他摸不着头脑,但是能增加赞赏值的事情都是好事。 “以后得鼓励客人多说说故事呢?”凌坤这般思考着,琢磨了许久,似乎也就是这个事情引起了系统的反应。 别的时候,系统基本处于休眠状态,要不是凌坤知道它还存在,一定以为出现了幻觉呢。 “酒家。” 就在凌坤托着脑袋,在柜台上发呆思考的时候,一个穿着灰色长袍,带着斗笠的男子走了进来。 他黑色的斗笠将脸庞全部遮盖住,背后还背着一把长剑。 “喝酒?”凌坤愣了一下,随后问道。 “嗯。” 指了指身后的墙上,道:“看一下要什么。” “二两一坛?”男子语气有些冰冷,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但是说话期间隐隐有些怒意。 “放心,这酒保管物超所值,这样,看你也是行走江湖的人,要是你不满意,直接一剑,咔嚓。” 凌坤心里对宋十二有底气,所以说起话来气足,直接拿着手掌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灰袍男子带着斗笠的脑袋微微抬起,似乎在打量凌坤,看不清斗笠人的脸庞,凌坤也不怕,李老头就在后面待着,自己一声令下就能召唤来。 “来一坛酒,一盘花生。”灰袍人顿了一会,从怀里掏出三两银子,拍在柜台上。 凌坤笑了一下,热情道:“客官您先找地方坐,我去取酒。” 灰袍男子径直走向一个桌子,随后将长剑拿下,放在一侧,斗笠也没有取下,就这般坐着,呢喃了一句什么,随后不再有声音。 很快的,凌坤拿着酒和花生米走了上来。 “慢用,有需要再叫我。”凌坤将酒放下,拍拍手离开,他从怀里掏出来一根卷烟,坐在门槛上。 门槛上坐着很舒服,也不知道为什么,凌坤很喜欢这个感觉,而卷烟虽然没有后世的烟抽上去舒服,但是也聊胜于无。 点上烟,抬眼望向远处,外边阴沉沉的天空,似乎在昭示着会有一场雨要来了。 夏天的天气变化总是这么快。 屋内。 灰袍人喝了一杯酒,整个人身上散发出一股十分强横的气息,不过转瞬即逝,哪怕坐在门槛上的凌坤也没有察觉。 而后屋的李功德则突然睁开眼,随后再次闭眼,他只是感受到了一股强横的气息,并没有感受到杀气,而且凌小子也没有求救,自然是无碍的。 灰袍男子呢喃道:“这小小酒馆竟然有这般强横的酒,要不要..” 随着第二杯酒下肚,他才微微放下提起的心思,这酒效用全在第一次饮酒,而在此饮酒的话,效果减半,饮酒多次,那么效果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 “也是,不然这酒馆早就不存在了吧。”灰袍男子想到这里,抬头看了看坐在门槛上的凌坤,笑意更浓了。 他即使喝酒,也没有拿下斗笠,随后又吃了一颗花生米,也暗自赞叹一声,妙极。 “滴答滴答滴答...” 很快,外边的泥巴小道上开始出现了雨滴,一滴两滴,速度很快,慢慢的雨水开始变大,酒馆门口是有一部分伸出去的屋檐的。 所以坐在门槛上的凌坤不必进屋躲雨,天色阴沉,外边下着雨,一股雨水的气味冲击了进来。 凌坤呼吸着泥土夹杂着雨水的气味,屋内还有一股浓郁的宋十二的酒香,全都杂糅在一起,在酒馆内炸裂开来。 当然,凌坤面前,还有一番云雾在吞吐,这股子味道再掺杂进去,那滋味,迷人.. 一根烟燃尽,外边的雨水已经似瓢泼一般,外边已经有了些许蓄水,凌坤也不着急起身,坐在那里,看着外边的一切。 又坐了会,感觉到外面有股凉意,凌坤拍拍屁股起身,一如往常一样,看了看坐着继续喝酒的灰袍男子,他径直走回内屋,去做饭了。 半个时辰之后,姜悦和李功德已经早早来到前屋,坐在一张桌子上等待着凌坤过来。 很快,凌坤端着三个大碗进来,晚上煮了牛肉粉丝汤,牛肉在这个世界也不算贵,但也是好东西。 “来吧,吃饭。” 凌坤满意的将准备好的葱末还有香菜洒在上面,吃牛肉汤没有这些东西,可是不对味的。 瞥了瞥一旁的灰袍男子,一坛酒应该没有喝多少,眼前的花生米也没有吃多少,他在等待些什么,不时喝一口酒,也不贪杯。 凌坤从系统的提示得知,他已经给自己贡献了赞赏值,他也不想去和这个怪人攀谈。 但身为一个酒馆的掌柜,有些东西,场面上得做的过去。 “客官,要来一碗吗?”凌坤像是后世熟人遇到,都问一句吃了吗?没吃到家里吃点?一样来寒暄一句。 而灰袍男子则回应道: “好。” 说实话,凌坤有点措手不及,但既然都说出去了,总不能不给人家吧,逼装完了,总不能不收底吧。 凌坤又跑到内屋去盛了一碗牛肉汤,递了过去。 灰袍男子很上道,又掏出一两银子,凌坤心里的郁结这才消失了不少,还乐呵的将葱末香菜又端过来给他撒上去。 李功德吃着碗里津津有味,眼神不时看了看那边,不过也没有放在心上。 姜悦和没有见到灰袍男子一般,自顾自的吃着碗里的牛肉汤,脸上都是满足,凌坤心情大好,刚要坐下吃。 突然发现姜悦一碗牛肉汤已经吃了七七八八了,他有些无奈,这个姑娘每次吃饭都是这般快速,而且她吃饭的时候,呆呆傻傻的,不似平日里冷冰冰,一副生人勿进。 想到了之前他出剑的风姿,再对比现在吃饭的样子,凌坤一时间有些惶神。 “呐,再给你一碗。”赚了钱,心情好,凌坤将自己的牛肉汤端到姜悦面前,大方的说道。 第四十一章 魔门 雨越下越大,夏天下雨往往如此,来的快,去的也快。 此刻外面的天空已经完全黑了起来,乌云之中能看到一闪一闪的雷电,还那个听到轰轰的雷鸣,如同神灵降世一般。 逍遥酒馆外的官道上。 一行三人,每个人都带着斗笠,在雨中不疾不徐的走着。 三个人腰间都有一把刀,三个人越走越快,尤其是临近酒馆的时候,前面的一个人,缓缓抬起头。 此时一道闪电蓦然劈下,露出了他的脸庞。 四十多岁的年纪,在脸庞的左下方有一道刀疤,刀疤如同蜈蚣一样趴在脸上,看上去格外的渗人。 后面的两个人也都抬起头,差不多三十岁的样子,面无表情,跟着刀疤脸一起前进着。 酒馆内,正在喝着牛肉汤的李功德似乎有所察觉,皱了皱眉头,看了眼一旁的灰袍男子,但灰袍男子并没有什么动作,依旧吃着牛肉汤,似乎没有察觉。 李老头慢慢喝完最后一口汤,依旧不慌不忙,坐在对面的姜悦眉头略微皱了皱,她很不高兴,吃饭的兴致都被打扰了。 三两口将凌坤递给的第二碗吃了一些,她无奈的耸耸肩,随后进去内屋,将自己的银剑取出来。 凌坤还在吃着最后一晚牛肉粉丝汤,此刻看着突然拿剑的姜悦,有些莫名其妙,不解的问:“你做什么?” 姜悦笑了笑,她指了指外边,道:“有人来找麻烦,解决一下。” “丫头。” 李老头放下手中的碗,擦了擦嘴,道:“外边的人,不是你能敌的。” “我知道,但人家大老远过来,我不迎接一下,失了礼数不是。”姜悦挥挥手,丝毫不在意的慢慢走到门口。 凌坤突然觉得,好像有些不一样,看样子外边来了什么了不得的人,顾不得吃饭,拉着李老头问:“怎么了,外边是谁来了?” “落霞山庄的人。” “之前你打走的那个不就是落霞山庄的吗?”凌坤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那一晚救下姜悦的时候,后面就有一个落霞山庄的人追了过来。 但是那个人被李老头给击退了,甚至是打伤了,所以才没有注意他们,眼下过了十来天,没想到又来人了。 按照姜悦自己的说法,她杀人了,所以落霞山庄的人才会追杀她,但是她具体没有说杀了谁,凌坤也没有多问,就让他住着了。 “对。”李功德起身,跟着走到了门口,站起来的时候,眼神不时朝着灰袍男子看了两眼。 “你是要去帮忙?”凌坤闻言也站起身来,跟着李功德一起,他对姜悦有些好感,所以出声问了一句。 “我为什么要帮忙?”李老头回了一句,随后依靠在门框上,看着姜悦慢慢走到门口站立。 凌坤有些着急了,你刚刚还说外边来的人姜悦打不过,那你又不帮忙,这算什么,见死不救吗,好歹相处了那么多天了。 “不是,老头,你忍心看着姜悦受着伤去跟他们干架?” “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那她也是个姑娘。” “哟,你还挺爷们,那你去帮忙,让我看看你这些天的涨进。”李功德靠着门框,指了指外边,示意凌坤可以自己去帮忙。 凌坤登时气焰有些吃瘪,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本事,此时出去,那不就是找虐吗,但他看着姜悦单薄的身影,有些心里不忍,还想再求求李功德。 李老头看出来了凌坤的打算,毫不客气道:“给多少坛酒都没有商量。” 姜悦,一直被凌坤认为是很有女侠风范的姑娘,事实上她也和柔柔弱弱的女子不同,本身武艺不俗,所以行事风格也很英姿飒爽。 此刻她手中拿着银剑,随意的拎着,看着越来越近的三个人,面色平静的很。 眼前有一道雨幕在不停的下着,她没有着急出去,何必要遭这一趟呢,等他们过来再说。 很快,刀疤脸停了下来,距离酒馆还有十丈距离停下,抬头,雨水顺着斗笠落下,只听到他大声道:“妖女,犯我落霞山庄,杀我儿,今日定斩你与刀下。” “口气倒是不小,我且问你,你的好儿子行的什么勾当你可知,说我是妖女?”姜悦语气冰冷的回应着。 说完最后一句,银剑缓缓出鞘,随后猛然指向刀疤脸,冷冰冰道:“我乃魔门圣女,岂是你能随意污蔑!” 魔门圣女? 在后面的凌坤听到姜悦说的话,登时愣住了,她是魔门的人?还是魔门的圣女? 一时间凌坤有些懵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魔门二字,尽管在这个世界他不了解,但出现这二字准没有好事,这个门派似乎就代表着恶势力。 李功德则没有多少惊讶,似乎早就有所猜测,此刻只是验证了自己的猜想罢了。 “废话不用多说,任你巧舌如簧,今日也插翅难飞。” 刀疤脸是落霞山庄的长老,死去的儿子,则是他唯一的儿子,自己的儿子死了,甭管是谁他都敢去一战。 更妄论是魔门中人,人人得而诛之! “是吗?” 陡然一股强横无比的气息出现,随后一个阴沉的声音如同雷鸣一般在众人耳边响起。 只见坐在酒馆内喝酒的灰袍男子,慢慢起身,来到门外,站在姜悦身边,先是朝着姜悦一拜:“圣女殿下。” 随后长袖一挥,一股强横的匹练挥出,震荡得眼前的雨幕阵阵涟漪,他还是带着斗笠,看不到脸庞。 “欧阳白。”刀疤脸是落霞山庄的长老,对于魔门了解不算多,但是魔门的几个高手他还是知道的。 欧阳白,就是魔门三大长老之一。 绝顶的二流高手,威名远扬,在江湖上更是难有敌手,在魔门三大长老之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大长老。 没想到今日他也在此,刀疤脸眼神有些阴翳,他不甘心,这一次他靠着庄内的力量,集结了庄内许多高手,等待了三日才将远在外边的高手集结到此。 赶路也花费了些许时日,没想到这一耽搁,竟然等来了魔门的欧阳白。 李功德在后边,直接伸手在目瞪口呆的凌坤怀里将铁盒取出,拿出来一根卷烟,又摸索出来火折子,慢慢点上。 “有意思,欧阳白这家伙没想到会来。” 凌坤一时间有些目瞪口呆,因为没有见过大场面,此刻突然见到这般大场面,还真别说,有那么点刺激,也有那么点吃惊。 他也替姜悦感到心安了,因为看样子这个欧阳白很厉害,那么姜悦的安危就不用担心了。 不过她的圣女身份倒是让凌坤心里蒙上了一层隔阂。 “欧阳叔叔,跟他们废话什么。杀了就好。” 姜悦此刻却是果断的很,根本不想废话。 “教主的意思是,留下紫极神功,饶你一命。”欧阳白并没有听从姜悦的话,只是说出了教主的命令。 姜悦有些闷闷不乐,将银剑收回,扭身走了,来到酒馆内,取出自己的葫芦,猛地喝了一口酒。 “休想,紫极神功乃是我落霞山庄的传承之本,我就是身死也不会交给你的。” 刀疤脸很硬气,此刻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索性破罐子破摔。 只见他们三个人陡然抽刀,身形快速前进,几个呼吸间就来到了欧阳白的身边,三把刀裹挟着蛮横的气息,朝着欧阳白砍来。 欧阳白没有抽剑,脚步不停变化,错身而过,手掌如同银蛇一般快速探出,一个汉子胸前出现一个手印,而他的身子直接摔到泥地里,生死不明。 随后欧阳白也站在了雨幕之中。 错身而过,三个人已经折损了一个,除了刀疤脸是二流高手,另外两个人都是三流顶尖高手。 没想到在欧阳白的手下,连一招没到就损失一个人。 刀疤脸面色有些扭曲,他将斗笠抛掷到空中,整个人再次狂飙而出,刚烈的内力喷薄而出,一副拼死的架势。 欧阳白略微退后一步,周围的雨滴像是骤然停止了一般。 随后出现了让凌坤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场景。 只见在欧阳白的控制下,他周身的雨滴全都停滞在空中,慢慢汇聚在一起, 整个天地像是骤然按下了暂停键。 他身前出现了一把剑, 一把雨水汇聚而成的水剑! 随后水剑在空中快速冲击,直面刚猛的刀疤脸。 雨水汇聚而成的剑,碰到刀疤脸,瞬间崩裂,而刀疤脸的冲势也停了下来,顺着惯性又走了两三步。 他不敢置信的抬头,看向欧阳白,嘴唇嗫嚅了两下,雨水扑打在脸上,他手中的长刀落下,整个人也缓缓倒下。 第四十二章 卖酒 一剑丧命。 绝对实力的碾压,凌坤看的热血沸腾,这毫无反抗的碾压,看上去真他娘的带劲。 而李功德则眯着眼睛,抽着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姜悦则拎着自己的葫芦,喝上一口宋十二,眼神不屑的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刀疤脸。 欧阳白没有停下,继续快速迫近,另外一个人已经慌了神,大长老死了,现在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咬牙想要拼一拼,但是,欧阳白实在是太强了,二流顶尖高手,江湖上都是少有的一小撮人。 毫无意外,那个人也倒在了血泊中,雨水还在不停下着,淅淅沥沥,冲刷着三个人的尸体。 欧阳白走到刀疤脸身边,从他怀里摸索了一番,摸出来一根包裹。 带着斗笠的他,抬头,看向姜悦,道:“圣女殿下,教主让我来接你回去。” “欧阳叔叔,我这里也有一份。”说着,姜悦拿出一个包裹,里面装着的是一本秘籍,紫极神功。 “无妨,杀了就杀了。” 欧阳白语气平静的毫无波澜,就像是杀了两个动物一般,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凌坤在一旁突然有些瑟瑟发抖,这可是魔门的人,要是他一个不开心,要大肆杀戮怎么办? 不自觉的朝着李功德贴近了一些,貌似只有这个老头,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姜悦扭头看了看躲在后面的凌坤,又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秘籍,走了过来。 看着一袭长裙,身材样貌都是绝佳的姜悦向自己走过来,她递给凌坤那本秘籍,随后道:“这个给你。” “给我?”凌坤有些摸不着头脑,这算是什么。 “前辈救了我一命,但是料来前辈也不屑用这功法,自然就给你喽。”说完就将紫极神功塞进凌坤的手中。 又进屋去拿了一个斗笠,戴在头上,朝着凌坤笑了笑,道:“我会再来吃你做的饭的。” “那个...”凌坤陡然间有些失落,攥着手中的秘籍,一时间有些窘迫。 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姜悦,万语千言都化成了三个字:“我等你。” “欧阳叔叔,走吧。”配饰银剑,平时冷着脸,吃饭时候可爱的魔门圣女姜悦,给了凌坤一个潇洒的背影,慢慢远去。 凌坤走了两步,看着姜悦的背影,心里有些空落落的,说实话,这个姑娘给他的印象很深,是他来这个世界,遇到第一个让他有好感的姑娘,虽然她是魔门圣女。 但她似乎,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喜欢吃美食,喜欢新奇的事物,喜欢美食闭眼养神... ..... 云锦城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先前的风波已经差不多褪去,随着官府公示了张谭山的‘头颅’,城内的百姓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居乐业。 纵然有许多人为张谭山叹息,但毕竟事不关己,过了些许时日,江湖上或许不会忘记这件事,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注定成为了历史。 顾新已经进城有两天了。 他先是去往常住所的酒楼,去喝一喝百花楼的百花酿,但是对比下来,百花酿实在是难喝至极。 一天傍晚,顾新背着包袱,腰间挂着一个葫芦,还有一把长刀,优哉游哉的朝着云锦城的集市走去。 夜市一般是人员最密集的地方了。 来到一处空挡地方,想要在城内卖出东西,就得摆摊子,以往他也是这般买卖的。 很快他将包袱里带来的稀罕物都摆出来,最后将一壶酒摆在中间,满意的拍了拍手。 “这可是今日的镇摊之宝。”皮肤黝黑,身材短小的顾新咧嘴一笑。 这次进城之前遇到宋十二这个酒,是他最大的幸运,所以现在就是来检验这个酒,到底值不值得自己去争取了。 “来来来,大家来看看啊。” “我这里有极品好酒,超过百花楼的百花酿百倍不止。” 顾新大声的招呼着,他喝过这两种酒,自然知道其中的差距,而且利用百花楼的百花酿来抬高宋十二,更是一种商业手段。 别看顾新大字不识几个,但关于卖东西其中的道道,他懂得也是很多的。 虽然百花酿是城内公认的第一酒,但顾新丝毫不觉得宋十二会弱于它,他丝毫不惧百花楼的人来找麻烦。 果然,经过顾新连番不断的吆喝,路过的人慢慢围了过来,大多数人来看个热闹,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眼见围着的人对自己手上的酒壶指指点点,顾新也不着急,他要等人多的时候再打开壶盖。 一次让这些人迷上这个味道,这宋十二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 “你这人,嘴上说超过百花楼的百花酿,那你倒是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啊..” “就是,故弄玄虚...” “现在什么人都有啊,还有和百花楼的酒相比的,这不是找不痛快吗?” “就您这个小酒壶的酒还想比百花酿好百倍?你不是在做梦吧!” “....” 有些人听到顾新的话停下来看一两眼,就走了,有些人则听了他的话,停下来骂一两句,百花楼的百花酿可是城里一绝。 竟然被一个小贩看不起了,这可让城内的众人很好奇。 “诸位先别急着下定论。”顾新也不怯场,此刻围过来的也有五六个人了,走过的人也都会朝这里看一两眼。 他先拿着酒壶在鼻尖处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夸张道:“既然你们不相信,那么就来看看,力压百花酿的酒——宋十二的真容吧!” 酒壶打开,顿时一股浓郁且勾人的香味从酒壶中喷洒而出,呈实质的酒香抚摸着每一个人。 “豁!” “这酒香,真的太浓郁了..” “这...酒香比之百花酿丝毫不逞相让啊!” 有些人闻到这个酒香登时眼前一亮,光是这个酒香就让众人觉得这酒是好酒。 仔细闻其中的味道,甚至能感觉到那股香气会顺着自己的鼻息进入体内,在身体中打了个滚。 酒香越来越浓,开始扩散出去,顺着清风,开始弥漫这一条小集市。 “嗯?”不远处,一个男子闻到这股香味,眉头舒展开来,他一身灰袍,背后背着一把剑,四四方方的脸庞,眉宇之间充斥着正气。 “这是什么酒!” 他顺着香气,朝着目标走去,一路上挤过人群,看到了正在展示的顾新,那股浓郁的香气,让他有些躁动。 第四十三章 宁夕瑶 “你这酒怎么卖?”背着长剑的灰袍男子,从人群中挤了进来,看到了矮小的顾新,开口问道。 顾新笑着回应道:“大侠,这酒一两银子一壶,今个我只有两壶,先买先得啊。” 他在酒馆喝了一些,一坛酒可是不少的,最后他忍住没有喝完,差不多还要半坛,所以被他装到酒壶里,正好两壶酒。 夜幕慢慢降临,此时夜市之上的人也越来越多,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宁夕瑶身后跟着姜叔,还有她的丫鬟小环,正在夜市之中。 姜叔指了指眼前的一个商铺道:“小姐,就是这个商铺,咱们这个商铺已经亏损许久了。” 宁夕瑶看了看周围的商铺,大多没有人进入,但周围的人却不少,只是这周围的商铺人都少,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卖的东西不够吸引人。 这时候,顾新那边的地摊已经围了一层人了。 而浓郁的酒香也慢慢飘了过来,姜叔闻到这个酒香,有些熟悉,随即一思索就想起来了,当时在郊外的酒馆内喝过的宋十二。 “小姐,你看那边热闹的很,不知道是什么稀奇的玩意。”小环指了指顾新那一处,好奇的说道。 小环是宁夕瑶的贴身丫鬟,她出来掌管家族生意的时候,身边的丫鬟也能帮她一些忙,尤其是小环这个姑娘,生的玲珑聪明,处理事务也是好手。 宁夕瑶看着挽着自己手臂的小环,笑着道:“那我们去看看。” “小姐,那里卖的应该是,那家酒馆内的酒,宋十二。”姜叔提醒了一句。 宁夕瑶愣了一愣,随后才想起来,那日回城路过的酒馆,里面的酒可不是叫宋十二。 看着围着的那么多人,她眉头皱了皱,随后移动脚步,走了过去。 摊位中间,灰袍男子从腰间取下一个玉佩,递给顾新,道:“拿着个换一壶酒,能不能换?” 顾新笑眯眯的接过玉佩,仔细打量了几下,随后摇头道:“你这玉佩也不是什么好货,最多五百文,我这一壶酒可是一两银子。” 灰袍男子闻言登时一把夺过玉佩,怒道:“奸商,我这玉佩可是大价钱买来的,你竟然说只值五百文?” “来来来,我买一壶。”一边一个锦衣华服的男子,扔出来一两银子,将一壶宋十二买走。 顾新脸上笑容堆满,喜不胜收,这一壶酒就几乎回本了,想想一坛酒差不多能装三壶酒,这里外就赚了一两银子。 暴利暴利啊! 想着这些顾新双眼精神奕奕,没有哪个商人是不爱钱财的,他根本不理会灰袍男子的纠缠。 这种人他见得多了,背个长剑就当自己的个大侠了,给你个面子叫你一声大侠,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小姐,果真是那宋十二,不过这里似乎更贵一点。”姜叔在前面开路,一路上人群都没有挤到宁夕瑶,现在来到了顾新的摊位前。 “这位小姐,买东西,看看这些域外的胭脂,包准好的。”顾新介绍自己的胭脂,面对不同的客人要介绍不同的商品。 他这里的东西基本都是域外的稀罕玩意,所以,能吸引来这么多人,还有就是宋十二的香味实在太浓郁,所以也吸引来许多人。 “我要这壶酒。”宁夕瑶指了指剩下的最后一壶酒,道。 顾新连忙拿起来递过去,而姜叔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眼看酒就要被拿走。 一旁的灰袍男子气急,伸手一把抢过酒,道:“这酒我先要的。” 顾新脸色有些难看,一旁围观的人也都看热闹一样的看过来。 “客官,你没有钱就别凑热闹了。” 宁夕瑶顺着看过去,灰袍男子不修边幅,头发恣意的披散着,背上有一柄长剑,整个人看上去差不多三十来岁,此刻一脸怒气的看向姜叔。 “这位公子,你先看上的酒,自然你先买,我们再看看别的。”宁夕瑶性子温和,虽然掌管家族事务多年,但是并不愿意于人结仇。 她淡淡笑了笑,示意灰袍男子随意,她果真不再去计较这些。 而顾新则铁青着脸看向灰袍男子,道:“你那破玉佩最多五百文,怎么你还想硬抢不成?” 灰袍男子似乎非卖不可,他摸索着身上的东西,最后摸了摸背后的长剑,犹豫了一会,还是没有取下。 将玉佩再次递给顾新,冷色道:“你给我好好看,这玉佩我带了十来年,当时买来也要五两银子,现在你跟我说只卖五百文?” 宁夕瑶看过去,只见灰袍男子拿着自己的玉佩,正在和顾新据理力争,他怒气很大,似乎很不满意顾新的出价。 小环看了看道:“这灰袍男子可真固执,这酒有什么好,让他这样。” 宁夕瑶摇摇头,她之前听姜叔说过,这个酒,对有武艺的人是极好的,想来这个灰袍男子也是嗅到了一些东西,所以才这般固执的吧。 “姜叔,你帮忙付了钱吧。”看着灰袍男子一副要大打出手的样子,宁夕瑶吩咐姜叔。 姜叔走了过去,将一两银子递给顾新,道:“钱给你。” 灰袍男子愣住了,只见姜叔付完钱就走,也没有要酒,他当时就知道了,自己遇到贵人了。 他有些难以接受,不过摸了摸手中的酒壶,再闻一闻酒香,他体内的内力都在奔腾,他已经许久没有感受到这番滋味了。 所以当时才如此执拗要买下这个酒。 不过他也不是薄情寡义之人,走到宁夕瑶一旁,将手中的玉佩递过去,道:“姑娘,在下实在无以为报,这玉佩就赠与你了。” 宁夕瑶理了理发鬓,笑着道:“公子收好就是,这酒就当夕瑶请公子喝了。” 姜叔在后面暗自点头,小姐的性子还是这般好心,固然和那些老家伙勾心斗角这么久,她还是保持着这番善心,极为难得。 小环看到灰袍男子还要执意将玉佩递过来,小丫头叉腰走过去,道:“你这家伙,怎么回事,我家小姐都说了请你喝,你拿去就是。” 灰袍男子一时间有些尴尬,不过他也收回了玉佩,拱手抱拳。 “在下方宇,多谢姑娘慷慨解囊。来日必当厚报。”方宇诚恳道。 宁夕瑶挥手不在意,道:“无需如此,方公子。” 第三十四章 你他娘到底想怎么样 “他奶奶的,怎么处理,给个话,别给老子说道理。” 一大早,酒馆外边,就响起了一个粗狂的声音,一个男子的声音如雷一样,骂骂咧咧,而且还能听到棍棒敲打的声音。 凌坤迷迷糊糊的爬起来,打开自己房间的窗子,外边下了一夜雨,清晨打开窗,扑面而来的是清新的空气,舒畅。 放眼望去,在酒馆一侧,有一辆马车和一辆驴车停在那里,是...撞车了? 撞车这种事在后世常见,但是在这个时代还能看到撞车,实在是难得一见。 顾不得洗漱,凌坤扯上衣服,就出门了。 酒馆外,一个明显魁梧的汉子手上拿着劳作的锄头,用木棒一次一次的敲击着马车的木头上。 而另一边一个老头,气的吹鼻子瞪眼,一副要发作的样子,但是明显不敢上前,这汉子可不是好惹的,他一把老骨头了,根本经不起折腾。 事情很简单。 昨夜下了一夜雨,今个两个马车相向而行,魁梧汉子的车上装着的都是一些粮食,明显从村子里运输的东西。 而老人是从城里出来,应该是要赶路去哪里,但是两辆车子行驶到这里,魁梧汉子的驴车突然脚下打滑。 驴子蹄子上也没有马蹄铁这种东西,也没有防滑链这种高端的玩意,很自然的就失控了。 而另一边老人的马匹受到驴子的惊吓,也失控了。 于是,撞车了! “你这汉子,恁得不知好歹,老汉我好好驾车走在路上,你这驴车突然冲过来,不怨你怨谁?” “老子能管得住这路滑,你不要啰嗦,再啰里啰嗦老子棍子就不是敲这里了。”魁梧汉子也是个暴躁脾气,他似乎一点都没有尊老爱幼的观念,一直嚣张的叫嚣着。 这时候,凌坤正好穿着衣服从酒馆内出来,看到了这么嚣张的一幕。 这大嗓门吵得凌坤脑袋直懵,摇摇脑袋,凌坤指了指自己的酒馆道:“干啥呢,大早上的,不睡觉啊!” 也算不上是多管闲事,本身想起来看热闹,但是没想到碰到个嚣张的主儿,看样子还是个庄稼汉,联想到前几日见到的那两个庄稼汉,一时间凌坤有些烦躁。 “谁啊。”魁梧汉子扭头怒声道,随后打量了一下凌坤,发现只是一个身材单薄的家伙,继续保持嚣张的态度,手上的棍子也挥舞的带劲。 “怎么了,非得胡咧咧才能解决问题?”凌坤看着另一边脸色不好看的老头,又冲着魁梧汉子道。 他是丝毫不虚这家伙,看上去魁梧,但是他凌坤也不是任人拿捏的小菜鸟了,如今一身内力随着练剑的原因,已经能运转自如了。 “你小子给我滚一边去,老头,我的驴伤了,你看看怎么给赔偿吧?”魁梧汉子根本没有把凌坤放在眼里,直接在此朝着老头问。 有意思,凌坤笑了,怎么着,来到这个世界,还他娘的能碰到这种人,实在是大开眼界啊。 要凌坤说,这种人,就不能惯着,在后世的时候,每每看到这种人,恨不能将他们按倒地上摩擦。 如今在这个世界看到了,着实让凌坤先是一惊,随后又脸带笑意的一步一步走过去。 魁梧汉子根本没有想到这小身板的店小二敢过来找事,所以他的注意力都在老头身上。 老头怒气冲冲道:“不可能,我的马儿也受伤了,我找谁说理去。” 要说,齐国的法令也算严格,但是这种事情对于魁梧汉子这种恶霸来说,根本形同虚设,就如同后世的杀人犯一样,有些犯罪,就是图一乐。 “嘿。” 魁梧汉子转身,只见一个沙包大的拳头直接印在了他的脸上。 汉子连连后退好几步,才稳住身子,又惊又气,抹了抹鼻子,出血了,凌坤这一拳可谓是势大力沉。 “你他娘的到底想怎么样。”魁梧汉子骂了一句,他根本没想跟凌坤扯皮,但是这家伙竟然直接给了自己一拳。 不管怎么样,吃亏了就是不行。 汉子挥舞着手中的锄头,在空中响起破风声音,速度也是不慢的,凌坤不惊不慌,这汉子虽说有把子力气,但凌坤脚下灵活。 躲避了这一锄子,凌坤疾步向前,再次双拳轰击在汉子的胸膛上,没有动用内力,而是纯粹的力气。 汉子胸膛处一阵翻涌,痛苦的倒在地上,面色有些发白,陡然间,他扯开嗓子大吼:“来人啊,打人了!” “去你妹的。” 在面对比自己强的人,凌坤该怂的时候怂的彻底,但是面对这种恶心的人,凌坤也痛快,一脚踢过去,将其再次踹翻。 老头眼见凌坤要再次下狠手,他连忙跳下马车,拦住了凌坤,道:“公子慢着,不要动气,伤人了可是要见官的。” “像这种人渣,死了也不足为奇。”凌坤这才停下动作,嘴里啐了一口唾沫。 老头其实也很生气,甚至想亲自打他几拳才能解恨,但看着他现在的惨状,也就罢了,没必要跟这种人置气。 他出城是接人的,现在被他这么一耽搁,时间又急了。 看着仍然还能爬起来的汉子,老头也顾不得感谢凌坤,只是道:“公子是店里的人?老夫待会过来感激你,现在要去有要紧事情,见谅。” “老丈你忙,就是这家伙刚刚将我吵醒了,心里烦闷。”凌坤也是有起床气的,他娘的,大清早的瞎嚷嚷个屁啊。 魁梧汉子一句话也不敢再说了,他有点怕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家伙,一言不合就打。 这种人,就是得你比他更狠才行,才能让他怕。 至于报复? 凌坤自信可以一个打五个,就这种垃圾水平,打五个不在话下,打十个...这个有难度,但自己还有个打手啊。 凌坤扣了扣鼻子,扭身,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铁盒,拿出根烟,回到门槛上,坐下抽了一口。 还是坐在门槛上舒服。 “怎么着?行侠仗义了?除恶扬善了?”李老头不知道啥时候从内屋出来,不过凌坤已经习惯了他神出鬼没的。 还是老李头懂自己啊,没错,自己现在就是很嚣张,跋扈。 他膨胀了! 现在你让凌坤去和谁打他都敢,上头。 “你小子,这副样子,迟早让你吃个亏才行。”老李头夺过凌坤的烟,丝毫不嫌弃,抽了一口。 又递给凌坤,不过凌坤则嫌弃的站起来,道:“我去做饭。” 第四十五章 这才是读书人嘛 李功德没有理会凌坤,又将卷烟塞进嘴里,他最近是越发觉得这个东西抽上去真的享用,自然得空就找凌坤拿一根抽。 抽着烟,他沿着泥巴小路,走到酒馆后面,后面凌坤种植的菜,已经发芽了,站在菜地旁边,学着凌坤抖烟的样子,抖了抖烟灰。 “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我这一抖差点烟都抖掉了。”李老头有些纳闷,明明看着凌坤抖烟很轻松。 但是自己学起来却很难以接受。 转了一圈,将长出来的野草给拔掉,李功德晃晃悠悠的又回去了。 凌坤的饭还没有做好,他索性又搬了个椅子,坐在门口,烟抽完了,他只好晒晒太阳了。 今儿个没有下雨,大清早就出来了太阳,天气到目前为止还算清爽,要说大夏天晒太阳的,也就是能早上晒晒了,晌午晒太阳,简直要命。 不一会,官道上停下来一个马车,赶车的是个长袍男子,手上还拿着一本书,随后从马车上露出来一个脑袋。 老头在男子的搀扶下,走下马车。 “云儿,就是这家店,适才就是这家店的小二出来帮为父。”老头以为凌坤只是小二,对着长袍男子说道。 蒋云闻言看了看坐在门口的李功德,随后跟着自己的父亲蒋宝贵一起走了过去。 “老先生,请问你们家的小二可在?”蒋宝贵问向李老头。 李功德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后面一副读书人打扮的蒋云,摇头道:“店里还没有招小二,怎滴,你们来找工?” “这...适才早间出来帮助老夫的那位不是你们的小二吗?”蒋宝贵有些疑惑,当时明明看到凌坤从店里出来的。 蒋云拱手道:“家父已经将适才发生的事情告知我,所以此番来此是专程感谢的。” “那小子啊,他是酒馆的掌柜。”李老头起身,指了指屋内道:“在准备饭,你们要不稍等会?” “没想到,公子竟然是酒馆掌柜。”蒋宝贵有些惊讶,看着凌坤的年纪也就二十来岁,没想到是一家酒馆的掌柜。 蒋云则道:“如此我们就在外边等一会。” “进来吧。” 李功德领路,带着两个人进屋等待。 不一会,凌坤端着饭从内屋走出来,看到老头,笑着说:“老伯,你来啦。” “吃饭了吗?” 蒋云走前一步,恭恭敬敬拜道:“多谢掌柜的仗义出手,要不是掌柜的搭手,我父亲还不知会被那泼皮如何欺辱。” 听着这男子,文绉绉的话,再仔细打量了一下他的装扮,联想到最近似乎要举办秋闱了,所以这家伙应该是来赶考的。 不过一对比下来,韩文书那家伙,好像还真不是个安稳的读书人。 瞧瞧眼前这位,举止还有言行,都是妥妥的读书人啊,凌坤心里感慨了一句,道:“言重了,那人扰我好梦,自当如此,况且老伯如此高龄,他竟然不懂尊老,也该打。” “这些钱财还望掌柜的收下。”蒋云将怀里一早准备好的一些银两拿出来,递给凌坤。 凌坤看到这里,脸色有些变了,他是爱财不错,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钱他能收吗?虽说他出手救人了,但这难道就得收钱吗? 李老头已经吃起了饭,早餐依旧很清淡,但是绝对不低俗,今日吃的是小米粥,搭配的是拍黄瓜,还有榨菜。 他吃的津津有味,看着凌坤要如何处置。 “这样吧,两位就当是买顿酒吃,这些钱我也就收下了。”凌坤略微一思考,也没有当面拒绝,于是顺水道。 反正自己也要赚取赞赏点,这不是正好的吗? 说完这些,也不待两个人反应,他扭身去拿酒,而蒋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价格,一坛宋十二二两银子,而他刚刚拿出来的钱财,最多一两。 蒋宝贵是陪同儿子一同来赴考的,他本来一身老骨头了,不愿意如此奔波,但是自家儿子不愿自己在家呆着,怕有什么闪失。 还好云锦城距离家里不远,来回也就一天的路程,所以蒋宝贵是先来的。 蒋云还要随同一起赴考的那些同窗开办诗会,茶话会等等,要晚上一些,所以今日才有了蒋宝贵驾车来接自己的儿子。 蒋家也不算富裕人家,勉强温饱,马车也是租赁的,所以先前的碰撞,等回到城内还得赔偿租赁行一些钱财。 左右都得用钱,所以才只能拿出来一两银子来酬谢凌坤。 但没想到凌坤却拿酒给两人喝,蒋宝贵心里是很感激凌坤的,也对凌坤的品性更加有好感了。 而蒋云这个读书人则对这个掌柜更加愧疚了。 凌坤拎着酒出来,道:“这可是好酒,正好你们应该也没有吃饭,我再给你们俩添双碗筷。” 很快,一桌,四个人坐在一起吃着粥,喝着酒,聊着天。 李老头自己的酒喝的很快,此刻也不客气,拎起酒先喝了一两杯,让凌坤翻了好几个白眼,不过他根本就当做没看到。 经过一番聊,凌坤也知道了两个人的名讳,也知道了蒋云就是来赴考的考生,他对古代的考生很佩服的。 后世的高考,虽说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是对比现在的科举制,真的是两回事,但只能说各有各的优劣。 科举制是类似蒋家这种寒门的子弟崛起不多的机会之一,还有就是凭借军功上位。 这在齐国很常见,原因就是齐国尚武。 “蒋伯,你们城内也得租房住吧,这花销也不少。” 蒋宝贵道:“是啊,但我儿不日就要考试,可不能再来回奔波了,家里也有些积蓄,我这次来城内也能靠着手艺弄点饭钱。” 可不要小瞧任何古代的百姓,他们没有后世那般投机取巧的赚钱方法,他们凭借自己的真材实料,用一双手就可以赚钱。 蒋宝贵会编制草鞋,手艺也是不错的,一天能做出来几双,不愁卖,倒是不至于饿着肚子。 蒋云闻言,脸上也是愁容:“本身老父可以在家颐养天年的,奈何我不争气..唉。” 他是个孝子,读书人,一般孝为先,尤其古代读书人更甚,他看着老父还得为自己奔波忙碌,也是很过意不去。 心里也是卯足了劲,要中举,一举摆脱这种贫困的生活。 凌坤吃着饭,打量着蒋云,暗道,这才是读书人嘛,不像韩文书那家伙,和陆庆峰这类江湖人混迹。 第四十六章 陆续失踪的百姓 “掌柜的,来一坛酒。”吃完早饭,送走了蒋宝贵父子两人,凌坤正在继续卷烟,突然走进来两个客人。 两个人一眼看上去也不是大富大贵的人,但是穿着干净利索,也不像是穷人。 腰间都有佩刀,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客官看看酒。”凌坤先是指了指自己后面的墙上。 “豁,一坛二两,可不便宜啊。”其中一个蓄着胡子的男子摸着胡子说了一句。 另一个人也点头,问:“掌柜,有没有便宜的酒?” “这酒是最便宜的。” “行了行了,咱们不喝了,这两天附近报官的人可多着呢,咱们去看看情况再说。” 袁立催促了一句,他是没有心思喝酒的,着急办案呢。 两个人今日出来办案并没有穿官服,另一个蓄着胡子的人则是木方,他馋了,不喝酒不舒服,看了看着急的袁立,他道:“着急也没用,这几天失踪那么多人了,不急这一会,你等我喝点酒才有劲啊。” “喝酒误事啊!” “掌柜的,来一坛酒。” 木方根本不理会老伙计,他就这毛躁的性子,但自己却丝毫不慌不忙,事情已经发生了,着急也没有用。 “两位是官家人?”凌坤在柜台处听了也有听出来了点头绪,问道。 “办案。”袁立不耐烦的回了一句,随后催促道:“快去拿酒吧。” “既然是官家人,那咱给两位官爷点优惠,一坛酒就给一两五百文吧。”凌坤乐呵的回了一句,随后跑去拿酒了。 等凌坤将酒递给木方,这个做着细致工作却长相粗狂的汉子笑着道:“掌柜的仗义,咱就喜欢这爽利的性子。” “那敢情好,官爷以后喝酒常来。”凌坤乐得和这些官府的人打交道,这酒馆立足还得多依靠他们不是。 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办事。 不想着怎么攀附他们,最起码出了事给个信,不波及到酒馆就好。 凌坤可没有心思钻空心思去添这些人,一个是没有必要,还有就是自己也没有心思去当官。 当个掌柜的,练练剑不舒服吗? 说道练剑,今日的耍剑还没有完成,算了,等晌午再去吧,凌坤回到柜台处,继续卷烟。 他上次卷了十来根,李老头这家伙也喜欢上了,这一分摊下来,两个人就捉襟见肘了。 好在现在进项多了,手头也富裕了不少,他上次进城又买了一些烟草,还买了好些吃的东西。 想到这些吃的,他不自觉又想到了姜悦,那个吃饭就格外可爱的女子。 甩甩脑袋,凌坤将脑袋中的想法甩掉,她可是魔门圣女,怎么可能看得上自己这个酒馆的掌柜呢,最多是看上了自己的厨艺! “老木,今年可真是事多啊,往常这种案件一年碰不上一两件,这不刚刚结案一个灭门案件,这又来了多宗失踪案。”袁立看着打开封口的木方,叹了口气。 这次失踪案,不是一两个人,报官的人很多,附近几个村子都多少有人失踪,就在酒馆这一带,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们还在调查,那些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无疑增加了破案的难度。 “掌柜的,你在附近,有没有见到奇怪的事情。”袁立觉得可以问问住在这里的凌坤。 木方没有理会他,喝酒的时候说这些事,真是晦气,虽说是自己的工作,但是难免也会厌烦。 倒了一杯酒,酒香让他沉醉,无疑,这是好酒,真是碰到了一件开心的事情。 “奇怪的事情,嗷,今儿个早上,一两马车和驴车撞了。”凌坤想了想,最近也没有啥奇怪的事情,要说有,也就今早吵醒自己的这件事了。 袁立:.... “老袁啊,你这性子能不能改改,咱们既然是便衣出来探访,那就多放松一下不好吗?”木方将酒杯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他感觉心都要沉浸在其中了。 有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喝了一口,入嘴清凉,且前味微辣,回味有甘甜的感觉,更奇妙的是,喝下一杯酒,浑身都清凉。 “妙哉。” 木方这汉子,虽然被人称“尸过万”,但是自身是一点内力都没有,他有点外家功夫,所以喝下宋十二,也没有过多的感觉。 袁立闻了闻酒香,拿起木方倒给自己的一杯酒,一口饮尽。 “轰!” 气息登时外放,袁立目瞪口呆,和木方对视一眼,满眼震惊,有些不可思议道:“这...酒。” 随后扭头看向正在忙碌的凌坤。 凌坤见怪不怪道:“官爷放心,酒包准没有问题,些许微小功效罢了,不碍事不碍事。” 听着凌坤浑不在意的话语,袁立内心掀起波涛。 微小功效? 这要是微小,那么那些天材地宝真的就是大白菜了! 内力的提炼,江湖人都知道其中的难度,所以在凌坤口中的微小功效,在袁立看来那就是突飞猛进。 不过他着急再喝一杯之后,心中略微有些失望,要是真的一直有这般功效,他就是散尽家财也要将酒买下来。 微微笑了笑,道:“想当然了。” “官爷,附近失踪的人多吗?”凌坤在卷烟的时候,也听到了他们俩的谈话,想到了秦祯和自己说的事情,不由得联想到一起。 “怎么,你想起来别的事情了?”袁立来了兴趣,这个酒馆不简单,单单说酿出来的酒就不简单,这掌柜的肯定也不是俗人。 但这个猜测还真错了,凌掌柜,还真就俗人一个。 木方又喝了一杯酒,咂咂嘴,虽然酒好喝,但却了点什么,看了看凌坤后面的菜谱,道:“掌柜,你那酒鬼花生可是下酒菜?” “嘿,官爷,这可是全云锦城独一份,来一盘?” “那快上,光喝酒算什么事。” “行了,等着。”凌坤应了一句,随后又朝着袁立道:“官爷,我是没有听说有奇怪的事情,就是之前听客人说过那么一次。” 很快,凌坤端了一盘花生米上来,酒鬼花生,用的是宋十二制作的,所以味道上面比后世那些无良商家做出来的要好上不少。 起初凌坤做了一些,很快卖的差不多了,他就又买了不少,这玩意也是赚钱的,何乐而不为。 第四十七章 练剑也是技术活 “掌柜的,最近你也注意点,这附近失踪的人可不少。”临走的时候,木方手里还拿着一把花生米,提醒凌坤。 凌坤笑着点点头,道:“您放心,有情况我一准去告诉你们。” 两个人,走了,看样子是去走访调查,这年头,捕快可和后世的警察不一样,他们的工作量更重。 “这俩是捕快?”李老头拎着葫芦,喝一口酒,眯着眼睛,看着走远的两个人。 “你的酒还剩多少?” 凌坤看了眼他,六月过去大半了,这家伙的酒估计已经没有了,但他葫芦里还能喝的出来,酒哪来的? 不言而喻,自己的葫芦被他掉包了! “老头,你不地道啊。”凌坤有些心伤,虽然自己不在意他这么喝酒,但是你看看他,整日真把自己当吉祥物了。 啥事都不干,饿了招呼自己去做饭,想喝酒拎着葫芦就喝了。 而且,教自己练剑也不上心。 迄今为止,凌坤已经耍剑一周有余了,但是丝毫没有见到李老头有下一步的打算。 “咳咳。” 被猜到了,李功德有些尴尬,但是他只是咳嗽两声,随后看了看外边的太阳,道:“今个天气不错,我教你一下接下来怎么练剑。” “好。” 凌坤瞬间就没有脾气了,早说吗。 四坛酒不够! 给你加,现在凌坤手里有钱,赞赏值也足够兑换酒曲,所以宋十二是不缺的。 缺的是李功德教导啊。 “呐,我再跟你说一遍练剑是很累的,我可不希望你之后练着半途而废,要是这样我还不如早早就不教你了。”李功德又说了一遍先前已经告诫自己无数遍的话。 凌坤攥着自己的木剑,不耐烦道:“得嘞,你快着点吧。” “其实呢,也没有什么好教的。”李功德却摸了摸脑袋,一时间有些抓瞎。 他当时练剑的时候,也没有人教他,全靠自己领悟,而且也没有什么练习的法子,他看了,然后就会了。 所以,真让李功德教凌坤什么剑术,还...真的不知道如何下手。 前期让凌坤耍剑熟悉剑,这是根本,这可不是李老头糊弄凌坤,而是实打实需要的东西。 不仅仅前期需要,这玩意要一直用,就像是后世的运动员,你练习这么多遍,这么久,不就是为了上赛场吗? 而练剑呢,练那么久,那么累,不就是为了打败对手吗? 李功德沉思了一会,随后从后屋厨房里,拿出来一根木头,还有一个砍刀。 “看着点。” 李功德说完话,将木头稳稳放在地上,竖起来,手中的砍刀轻轻挥下,木头原地不动。 凌坤:..... “明白了吧?”李功德颇为满意的拍拍手,这才像话嘛。 “???”凌坤满头都是问号,你让我看什么呢,一句话不说,就没了? 看着起身就要走的李老头,凌坤一把抓住他的衣襟,疑惑的问:“是我领悟力太差了,还是你教的太烂了?” 李老头摇头道:“我教的一点问题没有。” “那你说说你刚刚都干啥了?” 就在凌坤这句话说完的时候,只见一阵微风吹过,竖起来的木头,一分为二,倒在地上。 李功德拍了拍凌坤的肩膀,道:“看到了吧,这才是精髓。” “你什么时候能将砍刀用到这个地步,那我就可以教你用剑了。” 李功德将砍刀递给凌坤。 “一般人教导弟子用剑,摆花架子,练这练那的,看上去好看,但不实用,我这个,一步到位了。” 凌坤这才恍然反应过来,原来真的是自己领悟力太差了。 他郑重的接过砍刀,将木剑扔一边去了,随后又找来一根木头,这些都是柴火,还没有劈开,他依葫芦画瓢,放好。 随后闭上眼睛。 看着李功德轻轻向下一挥,分成了两瓣,但实际上这是对内力极致的控制才能做到的。 凌坤自认自己目前做不到,所以他在感受。 李功德看到他这副样子,站在一旁,微微有些期待。 内力顺着经脉,运转,可以显而易见感知到凌坤身边的波动,随后他握了握砍刀。 眼睛猛地睁开。 一刀劈下去。 “砰!” 木头变成了碎屑。 李功德摇头,道:“你这是干嘛呢?” 凌坤抬头道:“这不是砍开了吗?” “重点是砍开吗?” “我知道了。”其实凌坤也有些头疼,这玩意太过分散了,他完全集中不了啊。 这太高端了,看来这练剑还是个技术活啊。 李功德这下子喝酒就没有心虚了,又掏出葫芦,喝了一口,坐在一旁的椅子上,道:“慢慢来,你也不是天才,多练练就可以了。” 就这样,凌坤一下午都和这木头犟上了,不时能听到砰砰砰的声音,随后就是一根木头灰飞烟灭。 直到砍了不下数十根木头,他才能做到将木头砍成两瓣,而不是砍成碎屑。 “不错,继续。”李功德抽着烟,适时的夸赞两句。 招来的是凌坤的白烟,他扭了扭手腕,有些酸痛,但是没有叫苦,一开始打定主意要练剑的时候就能知道会苦,他可不会半途而废。 很快,三个时辰一晃而过。 这个下午没有那么无聊枯燥了,李功德闭着眼睛打瞌睡还能听着砰砰砰的声音,而凌坤则坚持不懈的劈柴。 天气很燥热,凌坤很快就浑身大汗了,而李老头则是移步到酒馆内,一口宋十二浑身舒畅。 “砰。” 再次将木头劈开,这次木块没有动,纹丝不动。 凌坤脸色大喜过望,突然大叫道:“老头,快看,我成功了!” 李功德被他惊得坐起来,看了一眼,敷衍道:“很不错,进步飞快。” 但是,随后凌坤再次劈下去,依旧还是和往常一样,那一次只是碰巧罢了。不过能成功,说明自己有能力做到,凌坤继续努力。 李老头眯着眼睛,看着奋力和木头干仗的凌坤,笑了笑,他有些欣慰,这小子看上去嘴里没个正形,但是认定的事情,也是能有始有终,倒是个不错的性子,也就天赋上差了点。 但总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和自己一样吧,这不太现实,这个世界只有一个李功德。 同样的,也只有一个凌坤。 能和这小子混在一个酒馆里,他还能给自己管饭,管酒,也能陪老家伙聊聊天,还有那个卷烟也很惬意,总的来说,李老头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收了这么个徒弟也不错的,自己的传承总不能断了,以后江湖上也能出现自己的名字,也能让说书人说上几句。 给这个江湖留下浓重的一笔。 第四十八章 买醉 临近傍晚。 城郊十里外的酒馆,凌坤揉着自己的手腕,终于停下了今日的练习,练剑这种事急不来,要的是积累。 所以他也没有着急,慢慢来,时间多的是,自己还年轻。 今日劈了一堆柴火,前一百跟木头,基本都变成了碎屑,后面连续都是能劈成整个的,但会有比较大的波动。 能劈下去,木块不动,凌坤一下午也就做出来那么一次。 而像李老头那般,轻描淡写就劈出来那种情况,想都不敢想,总之成果是有的,还是得努力。 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凌坤停了下来,从怀里掏出来一根烟,递给一旁的李老头一根,给自己点上,深深吸了一口。 随后缓缓吐出去。 思绪飘走,看着远处慢慢落山的太阳,天空远处一片红霞,给蔚蓝的天空披上一层红纱,模糊的美感。 “也不知道姜悦现在在干嘛?”凌坤抽了一口烟,眼神有些迷离,不仅仅想到了姜悦,还有后世的家人。 忙起来的时候,这些都不会出现在脑袋里,但现在,尤其是刚刚累了那么久,思绪突然还有些感伤。 “老头,你想家人吗?” 李功德夹着烟,瞥了一眼凌坤,道:“我没有家人。” “那也会想的吧。” “其实吧,对于家人这个概念,我真的很模糊,不知道怎么说,但你要问我有没有挂念的人。”李功德顿了顿,也看向远处的彩霞,吐出一口烟雾,道: “有的。” “那个白衣女子?” “嗯。” “我也有。” “圣女?” “嗯?”凌坤瞪大了眼睛看向李老头,不解的问道:“什么圣女?” “你就装吧。”李功德拍拍屁股,拎着自己的椅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小子还真以为自己看不出来,李老头可不傻,这么明显,鬼都知道他的心思。 “哦对了,老头,早上那两个捕快说的事情,你怎么看?”凌坤想到了早上的事情,这个事还没有跟李功德唠叨呢。 “没什么好说的,你有什么怕的。” 停下来,用拿烟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胸膛,道:“我在呢。” 凌坤心安了,有这句话他还怕个屁。 老头别的不说,就这个性格,凌坤喜欢,爽利。 “吁...”门口,一匹马停了下来。 一个男子,身穿锦衣华服,翻身下马,一脸愁容,长得倒是不错,但蹙着眉头,一副不开心的样子,全都写在脸上。 “来一坛酒。” 男子将马匹随意的绑住,看都没看凌坤一眼,走进酒馆前说了一句。 凌坤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随后连忙进内屋去拎了一坛酒,他这次没有傻乎乎指着自己的菜谱提醒他价格。 一看他的穿着就知道,不是个缺钱的主子,所以他又屁颠的从厨房里端出来一盘花生米。 这男的一看就是心情不佳,往往来酒馆来就是买醉的。 酒这种东西,很神奇,有些人喝不喝都行,有些人就是为了喝酒而喝酒,有些人喝酒是为了醉。 大多数最后一类人,要么仕途不顺,要么感情不顺,要么就是生活不顺,再要么,就是纯粹想醉。 凌坤安静的放完东西,然后坐回自己的柜台。 天色有些晚了,但他没打算去做饭,今儿累了,晚些吃饭,至于李老头,让他饿着一顿又没有大碍。 凌坤坐在柜台处,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包裹。 是姜悦走之前递给自己的东西,他还没有来得及打开看。 好吧,其实就是没有胆量去打开看,现在也没有什么敢不敢的,慢慢打开包裹。 发现里面就孤单单的躺着一本书,上面写着紫极神功。 极其简陋,这要是扔在大街上让自己看到了,还真不一定会去捡起来看,和那些摆地摊的老爷爷卖的书差不多。 没有一点格调! “检测到功法:紫极神功(下乘),宿主可选择兑换赞赏值:100。 也可选择修习,注,选择兑换即不能修习。” 还有这种好处,凌坤也大为欣喜,这系统总能给自己出其不意的惊喜,所有功能都在慢慢朝自己敞开怀抱。 主要是凌坤懒得去摸索,也真的不知道怎么摸索,打定的主意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本身有三年内力,通过自己的摸索,每日他也可以进行修习,而且他喝宋十二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内力在提炼。 不过他没有修习功法之类的东西,所以这些内力是自然增长,很缓慢。 但他不在意啊,这东西得和剑术配套增长才行啊,要不然自己就是段誉了,空有内力,不懂利用。 所以暂时来说,这功法对自己来说是无用的。 而且,根据凌坤的猜测,这系统貌似可以奖励内力,那么就更不用担心内力方面的问题了。 虽然是姜悦给自己的谢礼,但自己合理利用,应该是可以的吧! “兑换!” 凌坤当即选择兑换成赞赏值。 赞赏值瞬间来到了125点。 看了看商城里面的东西,自己只需要再努力一下,千里路的材料就可以凑齐了。 凌坤没想过去城内购买,浪费钱。也没必要。 在凌坤这边欣喜的兑换的时候,酒馆内的男子,正在喝着酒。 宋十二的味道很浓郁,男子只是刚刚喝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后苦笑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心情不好,所以碰到了美酒,感觉这酒就如同来安慰自己的一样。 他又倒了一杯,看也没看,倒了嘴里。 “唉...”几杯酒下肚,男子长长谈了一口气。 捏了一颗花生米送进嘴里,嘎嘣嘎嘣的咀嚼着,神色越发愁苦。 讲真的,当心情不好的时候,喝酒未必是最好的办法,但绝对是最伤身体的。 酒精会麻痹你的神经,但那种心伤会转变为神伤,于自身来说,并无益处。 凌坤看了看他,拿过自己的葫芦,他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得去跟他聊聊,一来在自己的店里面,看着这么个郁郁寡欢的人,他也不舒服。 二来,因为系统的缘故,上次竟然提取到了韩文书那家伙的情绪,所以,凌坤想试验一下,看看这次能不能成功。 “来我跟你喝两杯。”凌坤直接坐下,用葫芦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酒杯伸过去跟他碰了一杯。 男人的情谊,其实最容易建立,这种时候,他未必需要你一个大男人去多说什么废话,你只需要去陪着他喝喝酒,就够了。 男子看了眼凌坤,眼神之中布满忧伤,也没有拒绝,举杯碰了一下。 一饮而尽,随后凌坤又自己倒了一杯,他也自己倒了一杯。 一连喝了三四杯酒,男子主动给凌坤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一杯,再次喝下去。 他仰头深吸一口气,有些微醺,眼中的忧伤,此刻转化为了泪水,仰头是为了防止泪水掉下去。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叮,系统提取到悲伤情绪,自动转化为赞赏点,20。” 果然, 不过有些奇怪的是,这个男子并没有讲出自己的事情,而是无声的悲痛,这些系统也能感觉到,不得不说,系统真的牛逼大发了。 凌坤拍了拍男子的肩膀,也没有说话,再次陪他喝了起来。 一坛酒,很快被两个人分着喝完了,男子全程没有说一句话,他的泪水已经忍不住了,而且喝了那么多酒,他有些醉了。 他来酒馆的目的应该就是买醉,悲伤的原因,凌坤无从得知。 酒喝完了,大多数都是他喝,凌坤只是陪着坐在一边,偶尔喝上一杯,他酒量并不太好。 男子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拍在桌子上,起身晃晃悠悠走了。 应该是喝醉了,走路有些摇摆,走不成直线,在门口处。 扶着门框,停了一会,呢喃道:“谢了。” 随后凌坤看着他摇摆的身影走了出去,还没有忘记牵着马儿,不过他没有骑马。 外边的天色已经黑了下去,夜晚的天气有些微凉。 凌坤倒了一杯酒,端着坐在门槛上,将酒放在门槛上,没有喝,抬头看着还能依稀看到身影的男子,微微笑了笑。 他想到了一些事情,后世的时候,自己也遇到过这种情况,独自一个人,心情郁结,难以呼吸。 自己喝酒,舍友那群平日里不着调的家伙,那天也没有再嬉嬉笑笑。 他们搬了一箱酒,几个人坐在小宿舍里面,你一杯我一杯,喝着酒。 抬头看了看天空上挂着的一轮明月,几片乌云飘过,威风阵阵吹起。 陌生人,你我虽然不熟,但来我酒馆喝酒, 悲伤陪你,开心陪你, 最起码你不会孤单。 第四十九章 猛虎出没 云锦城, 守备府内。 书房内一团肥肉坐在书桌前,手上拿着一坛酒,这是赵卓拿来给自己的,据说味道远超百花酿。 “长虹,名册找到了吗?”赵文祖一脸肥肉哆嗦了两下,脸色有些不好看。 陆长虹,也就是赵文祖的贴身护卫,也是整个云锦城甚至在齐国内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他性子冷淡,平日里也不善言辞,整个就是一个面瘫。 “还没。” “哼,常厉那个家伙,平日里告诫他让他不要太过分,这次好了,惹到了那个亡命之徒,丢了性命不说,连最重要的名册都丢了。”赵文祖眼泛凶光,怒气冲冲道。 “加派人手去找,找不到,你我的脑袋都保不住。”赵文祖深吸一口气,压下愤怒的情绪,咬着牙齿道。 陆长虹丝毫没有受到赵文祖的影响,依旧冰冷着脸,抱拳道:“是。” 随即他退下,赵文祖打开手中那坛宋十二,一股酒香袭来,让一身肥肉的他浑身颤抖,这酒香让他陶醉。 随即,倒出来一杯酒,酒色醇正,倒出来之后,香味更加浓郁,登时弥漫整个书房,闻着酒香,在这燥热的天气里,竟然有清凉之感。 喝了一杯,更是惊为天人。 肥圆的脸上,一双小眼睛透露着些许喜色,不过喝了两口,又再次阴沉下来。 .... 云锦城外,一个村落。 晌午,一声哭壕,让村子里的人都慌忙起来,实在是最近失踪的人太多了,大家对这个事情都比较慌忙。 不过等大家围到村口的时候,发现并不是失踪人了,而是一个尸体,不,准确说是一半尸体躺在板车上。 尸体已经有些发臭了,还有些许虫子趴在上面,内脏全都不翼而飞,尸体的脑袋还在,但是右边身子全都不见了。 右手,右腿,全都消失不见,在裂口处还有整齐的牙齿印,一眼看上去让人浑身发凉。 “这是怎么了?” “唉,这不是前几天失踪的老王吗!” “我是在林子里看到有什么东西躺在地上,于是看到了老王的尸体。”拉着板车回来的中年人苦着脸,苦涩道。 袁立和木方,此刻正好晃悠悠到这个村落,他们已经去了一两个村子了解情况了。 但是除了知道失踪了人之外,并不知道是在哪里失踪,怎么失踪的,一切都是谜团。 “老木,快点,前面好像出事了。”袁立眯着眼睛,看到了村口围着一群人,当即拉着木方跑了起来。 “让开让开,官府办事。”袁立刚刚跑到村口,从腰间掏出自己的捕快牌子,让附近的村民让开。 随即入眼的就是一个烂了一半的尸首,木方也跟着过来。 仔细勘探了一会,他皱着眉头道:“尸体应该是一天前死亡,具体时间不明,死因...是巨力撕扯。” “不会是死亡之后有猛兽去撕扯的吧?”袁立沉声问道。 木方又仔细看了看,出来没有带专业的工具,只能凭借他多年的经验来验尸,不过他即使仅凭观察也能看出来死因,此刻只是验证一遍,毕竟太过离奇了。 “不会错,就是巨力撕扯,应该是猛兽咬死的。” “你看他的内脏全都不见了,猛兽一般都会先食用猎物的内脏。”木方肯定的说道,他绝对不会判断失误的。 袁立自然是相信老伙计的,这么多年都没有判错过一次。 四周围着的村民听说了这个死因,都纷纷讨论了起来,一个个讳大莫深,指指点点。 袁立看了一圈问:“是谁,在哪发现的尸体。” “是..我,在附近的林子里看到的。”那个中年人站出来说道。 “带我们去看看,尸体先不要动。”袁立扶着长刀,指着尸体,沉声道。 木方一言不发,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他道:“老袁,这个齿痕,像是老虎啊!” “这附近怎么会有老虎出没?”袁立皱眉道。 云锦城在齐国的南方,是南方重镇,再往南去,就是乾国,而往东去是魏国,这个城池是极为重要的战略缓冲地带。 齐国境内,在西边是有猛虎出没的,但临近乾国的南方,很少能看到猛虎,所以袁立才会如此。 木方摇头道:“具体原因不知道,但一定是猛虎。” 待那个村民带领着两个人去发现尸体的那处林子,地上有很明显的拖拽痕迹,但是没有发现大片血迹,有一些估计是尸体放置留下的。 木方顺着痕迹,一路追踪过去,这片林子不小,还有几处小土丘,所以如果有猛虎的话,也是比较好的藏身之地。 林子里的树木也比较高大,昨日刚刚下过雨,所以地上极为潮湿,鞋子走在上面沾满泥土。 袁立跟着木方,手一直放在刀上,随时警惕着四周。 如果真的是有猛兽出没,他也好第一时间有反应,这些猛兽杀人不眨眼,而且极为凶悍。 木方一路顺着痕迹,往林子里走了一会,突然听了下来,蹲下看了看四周。 皱了皱眉头,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痕迹到这里断了。” “四处看看。”袁立当即想要四处搜寻一下。 木方拉住了他道:“不要冲动,这次就来我们俩,要是真发现了那畜生的藏身之地,也无济于事,我又不会功夫,就凭你,能搞定一头吃人的猛虎?” 袁立一时间有些尴尬,他也算是个高手了,三流高手,但是对上一头老虎,尤其这个老虎还能杀掉人吃掉,肯定是不简单的。 根据报官的人来说,有失踪的人,甚至一次失踪三四个人,所以这个猛虎绝对不是个随便能对付的畜生。 “那我们去般救兵?”袁立问。 “我看大范围搜索的话也会惊动这畜生,指不定会打草惊蛇,或许逃窜到别处去。”木方沉思了一会到。 这个猛虎,之前的栖息地一定不是这里,所以他是迁徙过来的,那么如果这里再次出动军队来围剿的话,不一定能抓捕到这个家伙。 甚至它可能再次流窜走,去祸害人。 因为军队不可能一次调集太多,那城池还要不要守了?如果调集个一两千人,就这个林子那么大,也是杯水车薪。 “还是得找江湖上的人来悬赏。” 第五十章 永昌寺 太阳照常升起,这两天的天气还算清凉。 酒馆内,陈设简单的房间内。 凌坤猛地睁开双眼,额头满是汗水,他坐起身来,身上的短衬浸湿了汗水。 他做了噩梦,梦里梦到了他后世的父母,他们在自己面前被处死,自己也被拖上刑场,周围许多人在指责自己,无情的漫骂自己。 “呼~”起身去木盆前,捧了一捧清水,让自己清醒了许多,打开窗户,凌坤心神已经安稳多了。 穿上衣服,将一头长发随意的绑了一下,他很想将一头长发给剪掉,弄一个清爽的头型,但是奈何这里的所有人都留着长发。 他也不好太过特立独行,只好勉强忍耐着。 只是每次洗头都要耗费许多时间,让他有些烦恼罢了。 李老头睡眠时间少,他一般起得早,睡得也早。凌坤起床之后也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先绕道酒馆后面去看看田地,打理一下菜田,凌坤才回去做早饭。 清粥加榨菜,今日的早饭很清淡,但是两个人吃的也很津津有味。 “老头,我做了个噩梦。”凌坤吃着粥,这时候还是能回想起来梦里的场景,所以他想和李功德唠唠嗑。 李老头夹了一根榨菜放进嘴里,咀嚼着,道:“梦这玩意,我也不懂啊。” “没让你懂,就跟你说说。”凌坤瘪瘪嘴,他就知道这老头会这么说。 这几天酒馆的生意还真的有改善,也不知道之前的掌柜是怎么经营的,竟然一个月才来几个客人。 昨天晚上那个男子,凌坤没见过他来,也不知道他最后去了哪里,也算是个过客吧。 “吃完你去收拾。” “你去干啥?”李老头疑惑的问道。 凌坤将最后一口粥喝完,擦了擦嘴巴道:“我出去走走,心里不爽利。” “不是说不让你瞎跑吗,最近不太平。”李老头又盛了一碗饭,就着榨菜,他胃口不错,所以吃的也不少。 “那你快点吃,我们俩一起走走去。” “店不看了?” “反正来的人也少,关上半天也没事。”凌坤倒是放心,虽然这两天人来的不少,但是一般情况下,早间来人的情况很少。 昨天是意外,那一场车祸才来了两个客人。 要上人,一般都在晌午,还有下午,再说了,做生意,要将就劳逸结合,凌坤不是那种只知道蛮干的人。 做个练了一下午的劈木头,今天手臂起来还酸痛,加上昨晚睡眠不太好,他需要去缓一缓。 ...... 李老头抱着长剑,嘴里不知道哪里折的一根狗尾巴草,放在嘴里咬着,凌坤也有样学样的从一旁草丛里,折了一根草,塞进嘴里,咀嚼着草根。 “老头,咱们去城内,还是就在外边逛逛。” “我对着附近也不熟,城里也没啥好逛的。”李功德来云锦城虽说一年多了,但对附近真的不太熟,而凌坤则是没有印象。 “这附近有寺庙吗,咱们去看看。”凌坤知道这个世界寺庙和尚还是存在的,虽说是外面传进来的东西,不知道何时传入齐国的。 但是齐国的皇帝不信这些玩意,所以,在齐国的发展并不太好。 反而文化昌盛的乾国很重视佛教的发展,乾国的皇帝也支持佛教发展,所以在乾国境内能找到许多寺庙。 “哦,这个我倒是知道,有个永昌寺在附近。”李老头指了指西边道。 “那咱们去看看,最近心神有些不宁,”凌坤其实也不信这些东西的,但是他总觉得老呆在酒馆内有些不舒服。 他要出去走走,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一个月了,马上六月份就过去了,他还没有怎么在这一带逛逛呢。 “嘿,我看是那圣女将你的魂魄也给勾走了。”李功德满不在意的说着,随后主动带路,走在前面。 “姜悦嘛。”凌坤呢喃了几遍这个名字,摸了摸脑袋,以往他那洒脱的性子,不应该这般的,他找不到原因,也不相信是姜悦的缘故。 去寺庙,也就是给自己一个心安,所谓的心理暗示吧。 早间走在官道上,也很清凉,两个人也没有代步的马匹,只有徒步行走。 永昌寺是云锦城附近的一个寺庙,建立已经有百余年了,香火也相对算昌盛,周围的百姓也会去供奉。 往往求子或者求平安也都会去寺庙拜上一拜,初一十五也会去烧香。 所谓烧香拜佛求心安,也就是这么个理吧,至于有没有用,那就仁者见仁了。 一路上两个人扯着有些没的话题,很快就来到了建立在山丘之上的永昌寺。 “人还挺多。”凌坤指了指来来往往的行人,看样子上去拜佛的人不少,想了想今天也不是初一十五,怎么会如此多人,不清楚缘由。 拾级而上,李功德抱着长剑,惹人注意,但是也没有引起太大的问题,两个人又走了一会,终于看到了建立在山丘之上的永昌寺。 在快要接近永昌寺的门口处,有一块石碑,上面碑文是永昌寺三个字。 “这个字,有点味道了。”凌坤驻足在碑文前,看着笔力苍劲有力,而且三个字不似出自文人的手笔。 应该是个习武之人,因为三个字看上去有一种洒脱的意味,这和寺庙的宗旨却有些悖论。 有些奇怪。 “嘿,你小子懂个屁,走了。”李老头咬着狗尾巴草,满脸都是不屑,嘲弄的笑了笑,随后给了凌坤一个背影。 凌坤连忙跟上去,两个人又走过寺庙的拱门,寺庙不算大,有三个供放佛像的大堂,后面应该是和尚住的厢房,有几间,再有就是禅房。 凌坤也没有细看,后世去过几次寒山寺,那时候去本意也就是去见识一下寺庙。 这一世来寺庙,真正见识了古代的寺庙盛况。 一个个身穿麻衣,或者锦缎的百姓,或者是有点家底的商人,还有一些人哭哭嚷嚷的在跪拜着。 进来寺庙,能明显感觉到一些若有若无的气息,说不上来,很玄乎,凌坤只能隐约感觉到那股...禅意? “施主,来此是礼佛还是求签。”很快,一个小沙弥来到两个人身边,双手合十问道。 李老头指了指里面道:“你们方丈在吗?” “敢问施主找方丈何事,方丈正在参禅。”小沙弥有些疑惑打量了一下李功德,问道。 看着光头的沙弥,凌坤感到有些喜感,不过听到李老头的问话,一时间有些疑惑,找方丈做什么,他就是来看看寺庙。 第五十一章 清谷,惊蛰 “老熟人,见见。”李功德给了个笑脸,算是解释了一下。 凌坤无语的翻了翻白眼,怪不得这家伙知道这里有个寺庙,原来是认识的人,不过他又转念想了想,这老头竟然认识寺庙的方丈。 “那我四处看看?”他不想掺和他和老熟人见面,所以他索性不跟着一起了。 “不去见见?”李老头问。 “不了,放不开,我四处转转就好,要走了你来找我。” “行。” 随后凌坤就自己沿着寺庙的小道,走过前面的大堂,慢慢随着清幽的小道散着步,这里也算是开放的地方,也没有人阻拦。 沿途也能看到些许朝拜的百姓,还有一些和尚,寺庙这种地方,很清净,来到这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暗示,反正凌坤觉得自己的心境很静。 老僧入定这种境界没有,但是之前急躁,不知道做什么的心情一扫而空。 顺着石头小路,凌坤来到了寺庙的禅房处,寺庙不是后世看到的那种,墙面都是黄色粉刷,这个永昌寺,则是青砖绿瓦,颇有一番意味在里面,此刻凌坤在的地方是一处小院落。 禅房,还有厢房也就坐落在这里,朝拜的人可以来此,但是再想进去看看禅房或者厢房就不行了。 佛门圣地,规矩多,不许大声喧哗是一,还有就是不允许亵渎佛祖。 凌坤本来就抱着虔诚的心意上来朝拜的,这处院落也四处静谧,来来往往有几个和尚,朝拜的人很少。 在院落中央有一口井。 看到井,恰逢又是在寺庙内,凌坤就想到了和尚挑水的故事,不由得嘴角笑了笑。 在院落内,还有一颗树,生长在寺庙内的树木一般都是松柏之类的,北方一般都是松柏,南方的寺庙或许会有一些花,或者别的种类。 别看一颗树木,都是有寓意的。 松,柏都是北方寺庙会种植的树木,长寿树,常青树,并散发有香味,特别是柏树有镇宅辟邪的作用,各代的帝王认为它代表的是江山千秋万代。 在人家国境内建立寺庙,可不得保佑这个国家千秋万代,这样人家皇帝也开心,也不会过多的管束。 寺庙一般都是免交赋税的,各个朝代各不相同。 凌坤站在水井旁边的柏树旁,深吸一口气,纵然此刻有些燥热,但是心境确实不一样了。 “施主。” 突然,一个声音响起,让凌坤睁开眼,看到了一个光头,小沙弥岁数不大,差不多十来岁的样子,此刻双手合十看向凌坤。 “怎么?”凌坤有些疑惑的问。 清谷和尚抬头,看着凌坤,犹豫了一会,还是道:“我见施主有心事?” “哦?” 在寺庙里和和尚聊天,凌坤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他后世去游玩,那些和尚,不说也罢。 来到这个世界,也是新奇,他想了想,随后指了指自己的心,道:“你能看到?” 虽说不信这些鬼啊神啊,但是这个世界,真的不太一样,从韩文书说狐狸的事情之后,他就知道了,这个世界,不能按常理来推断。 “不不不。”清谷一脸窘迫,这不是开玩笑吗,他才十来岁,怎么可能做到那个地步,而且即使是方丈师傅也做不到这一点啊。 出家人不打诳语,所以他连忙摇手。 “先前见施主眉头紧锁,故而有此猜测。”清谷虽然年龄小,但是说话是真的老成。 凌坤笑了笑道:“小师傅倒是观察细致,不错,在下先前确实有些俗事缠身。” “那就是了,不过我观施主现在的样子,像是已经扫空烦恼。” “不错。” “只是...” “小师傅,有话就说。”凌坤本来就是来转转,也无所事事,正好也人陪着聊天也不错,何况这个小和尚还很伶俐。 小和尚清谷再次纠结了,他在远处看了许久凌坤了,最终锁定了凌坤,是因为他在凌坤身上看到了不同于别的来朝拜的人。 他眼神不自觉的瞥向一处,那里还有一个脑袋在摇摇晃晃,只是躲在禅房的拱门之内,看不真切。 “也没有别的事情,只是...施主可否给些香火钱?” 说完这些话,清谷和尚也有些害羞,结结巴巴的,脸色有些泛红。 凌坤先是一愣,随后则笑着问:“小师傅要香火钱可是供奉佛祖?” 他对这个小沙弥倒很有好感,小家伙模样颇为俊俏,长大了估计也是个美男子,和后世那些和尚要香火钱不同。 清谷和尚则忸怩了好久才磕磕巴巴的说出来,而且说出来之后,他有些无言面对凌坤,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 “不....”他刚想说不是,但是想到自己来的目的,他又一副纠结的样子,不过出家人不能说谎,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实话,他怕凌坤不理会自己了,骗他,自己身为佛门中人,怎么能说谎。 看着清谷和尚一脸纠结,快要哭了的表情,凌坤忍不住笑出声来,道:“你这小师傅,那边藏着的也出来吧。” 他一早也发现了,不远处有一个脑袋一直探出来看这边,所以结合眼前的这个小和尚,略微一猜测就有了打量。 果然,听到凌坤的话之后,清谷朝着禅房的位置做了个耸肩的动作,随后摆手招来了一个小姑娘。 “笨死啦!”惊蛰小丫头过来气呼呼的朝着情况说道。 “小师傅,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要香火钱到底想干嘛,不说的话,我去找你们方丈。”凌坤此刻作势要走,一副要去告状的样子。 惊蛰连忙拦住他,伸手拦住凌坤的去路,道:“不许去,是我让他要的。” “那你说,要香火钱做什么?” “我....想买胭脂。” “你那么小,还挺爱美。”凌坤打量着小姑娘惊蛰,和清谷差不多的年龄,看来两个人应该是很熟的。 只是这寺庙之内,怎么会有个小姑娘的,尼姑? 凌坤从怀里掏出来一点碎银子,递给清谷道:“这里有一些银两,买胭脂不够,不过买点糖果倒是够了,你收着吧。” 清谷双手合十拜了一拜道:“多谢施主。” 惊蛰则甩了甩马尾辫,撇着嘴道:“小气。” 凌坤哑然失笑,这小姑娘也长得玲珑剔透,和雕刻出来的娃娃一般,此刻气鼓鼓的样子很可爱,他没有放在心上,抬头看了看太阳,该走了。 第五十二章 谈生意 凌坤告别两个人小家伙,一路沿着来时的路,走了回去。 在寺庙前厅的时候,站在佛像面前,他不认识这是什么佛像,菩萨?还是佛祖? 不是很懂,看着这些鎏金的神像,凌坤突然有种虔诚的感觉,抬头看了看,随后跪了下来。 他不是很信佛的,但此刻他跪拜了一下。 随后起身,看到李老头已经在寺庙门口等着了,笑了笑,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 之前的凌坤,对自己说,要适应这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但是仅仅是每日跟自己说一句。 内心真的能平静下来接受吗?能抛弃自己后世那些交际圈,真正的融进这个陌生的世界吗? 一个月以来,凌坤慢慢发现,自己可以做到。 今日做了噩梦,他又陡然发现,自己的心似乎还是对后世有牵挂的。 无他,他是个人,人是情感动物,不可能做到无欲无念,就单说那些和尚,整日参禅,真正能做到无欲无求的有几人? 或许你说凌坤见识短,你没见过,不代表没有,既然这么说,那么凌坤也不争辩。 李老头挥了挥手,拎着自己的长剑,率先下去了,这是个小山丘,也算是蛮高的一处山丘。 凌坤心境这次变化了许多,达不到无欲无求,他还是那个爱钱,怂包的他,但对这个世界,或许真的多了一些挂念。 是那个整日里扣着脚趾,抢着喝酒的老头? 还是那个喜欢吃自己做的一切饭菜的圣女? 又或者是这个世界无忧无虑,平淡但是真实且惬意的生活? 不管是什么,凌坤总归能真正的做到既来之则安之了。 “老头,你怎么跟永昌寺的方丈认识的?” “十年前吧。” “你们谈了啥,人家不是参禅呢吗,你过去不是打扰人家?” “那老家伙,你真信他在参禅,一般都是骗下面的和尚,我去的时候,他正在睡大觉。” “不会吧,能做到永昌寺的方丈,不说得道高僧,也总归有点道行吧。” “是有道行,这家伙都有婆娘了。” “...” 一路上凌坤跟李老头胡扯之下,竟然知道了许多永昌寺方丈的事情。 这个老和尚娶媳妇了! 还有了个孩子! 女孩! 嗯?凌坤突然想到在寺庙见到的那个小姑娘,莫非那个就是方丈的女儿? 甩了甩脑袋,凌坤以往觉得小说里发生的事情很玄幻,不现实,但是现实发生的事情,往往比小说还要戏剧。 和尚有媳妇,还有小孩了。 放在古代这个社会真的很难想象。 因为后世的和尚,凌坤是看到过应聘广告的,不论真假,待遇还是不错的... 这个方丈倒是个性情中人! 凌坤有了认识的想法,改天再跟老头一起上寺庙跟方丈聊上一聊,应该会很有趣。 .... “哎掌柜的,你一早上跑哪去了?”刚刚踏入酒馆的前院,就听到一声怨气挺重的声音。 随后看到黝黑矮小的顾新出现在自己面前。 凌坤笑着回应道:“我出去散心。” “怎么,来喝酒?” 说话间,凌坤打开了酒馆的大门,将木门敞开。 “我不是来喝酒,而是来跟你谈生意!”顾新在外边热的不行,看到门开了,立刻跟着进来,随即正色道。 “你跟我有什么生意谈的。”凌坤还是对这个矮小精悍的家伙有印象的,似乎是个商人? 李老头从自己铁盒里掏一根卷烟,就跑到内屋去了。 凌坤见他有事情谈,也不着急去做饭,坐在木凳上,示意他继续说。 “我想贩卖你酒馆的宋十二!” “你?怎么贩卖?”说实在的,凌坤还真的有些吃惊,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这倒是一个宣传自己酒馆的好机会。 这样一来,人流量有了,钱有了,赞赏值,有了! “我从酒馆进货,再转卖出去,整个齐国!”顾新心里早有打量,他之前卖出去两壶,尝到了甜头,还有其中的暴利,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具体说说。” “宋十二这个酒,可以说在齐国,哦不,在三个国家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他很好,绝对比得过那些吹嘘起来的美酒,他甚至可以说是天材地宝!” “这个酒如果推出,绝对有很广泛的买卖。我认为他一定会被大家接受,而且这么好的酒,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这是它应得的。”顾新说的慷慨激昂。 凌坤承认,他说的这些,很有道理,并且凌坤也认同,他也想让所有人都喝上一喝宋十二,因为只要喝了,都会交给自己赞赏值的,这酒绝对是好。 “嗯,你说的我认同,但是。”凌坤示意他不要激动,继续说道:“为什么我要和你合作?” “也就是为什么和你做生意?”凌坤怕他不理解合作的意识,所以加了一句。 “因为,我顾新,身为一个商人,被世人称为行走的商铺,我有实力也有能力将掌柜你的酒馆,还有你的酒,告诉世人。” 凌坤看着他,没有说话,仅仅口头上说一说,这生意还怎么做,他没有看到顾新拿出来的诚意,或者说是没有秀他的实力。 起身,走到柜台处,拿过自己的葫芦,打开塞子,灌了一口酒。 宋十二不是烈酒,平日里凌坤拿它当水喝,也不会喝太多,不伤身,加上身体有内力傍身,也不会生病。 “我可以组起商队,可以很快输送到全国各地进行售卖,还有提高它的口碑,顺带着,逍遥酒馆四个字,将会在齐国境内,丝毫不输于百花楼!” 百花楼,齐国境内最大的酒楼,在各地都有分店,云锦城内就有一家,他们家最出名的酒品,就是被拿来和宋十二比较的百花酿。 “嗯,说的我很心动。” 顾新一时间没有意会,他不知道,凌坤心里是同意合作的,但现在你一点实力都不透露给我,只是说, 我怎么信你呢。 也不怪顾新,他这次来,其实就是想先和凌坤商议一下,如果确实可以,他会很快着手这件事情,他顾新的实力绝对不弱。 恰恰此时。 “凌掌柜,我宁家商行出价三两一坛,想和掌柜的谈个大生意。”一个脆生生的女音,从酒馆外传来。 随后就看到一袭青色长裙,嘴角带着恬淡的笑容的宁夕瑶,出现在两个人眼前。 第五十三章 宁家商行 “宁家商行。”顾新先是一愣,随即呢喃了两句这个名字,脸色大变。 宁家商行以布匹生意为主,在齐国也是个大商行,这些年虽说布匹生意不太好做,但是对于齐国皇帝的改革,大力改革商业这一方面来看,宁家依旧还是很强劲的。 凌坤则看到宁夕瑶后笑了笑,随后又看了看顾新,道:“两位还是先聊聊?” 赵浪从后面走了出来,他那天晚上因宁夕瑶请他喝了一壶酒,故而多聊了两句,知道了这个酒馆的地方,而他今日从城内出来喝酒,正巧又碰到了宁夕瑶。 索性就一起跟了过来。 他还是一身灰色长袍,不修边幅,背着一把长剑,进来之后,道:“掌柜的,给我来一坛酒。” “行,等着。” 凌坤去内屋拿酒,而宁夕瑶则邀请顾新坐下谈,顾新面色有些难看,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和宁家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塞牙缝都不够,人家出手就是三两一坛,直接提高一两银子。 想想都牙疼,顾新有些心疼,宋十二现在名声还没有打出去,所以他还能在前期赚多点,等名声打出去,他也会慢慢提价的。 但现在让他跟宁家抬价? 他没有这个底气,除非他能孤注一掷,但对于顾新这种人来说,会做这种赌注吗。答案是未知的。 连他自己都不会确定自己下一步会如何走。 站在宁夕瑶的角度,他也是在下赌注,对于酒水这个行业,他们宁家有涉猎,只是经营着酒坊,但是主业毕竟不是这个。 所以他对这个市场不清楚,但是那天看到宋十二的热销程度,还有这个酒她本身是喝过的,对它的质量也放心。 这两年,虽然有朝廷的推动改革,但是布匹生意确实进入了疲软阶段,就这么大的摊子,乾国那边的布匹又格外的精美,且价格总是比这边要低。 人家手工业发达,自己国家发展的方向根本不在这边,虽说要追赶,但也需要时间不是。 所以生意就一直没有起势,加上家里那些老家伙的虎视眈眈,另宁夕瑶不得不另起锅灶,重新开辟一个新的盈利模式。 姜叔是真切知道其中的难度的,所以他也是很心疼小姐的。 “怎么谈?” 顾新坐下,脸色铁青道。 “这样吧,我看你手下应该有不错的渠道,你来帮我开辟乾国的门路怎么样?”宁夕瑶沉思了一会,开口道。 她不想偏居一隅了,一早想进入乾国这个富裕的地方,但是奈何一直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去和乾国竞争。 眼下的宋十二,应该可以算是一个机会,一切就看自己处理的得不得当了。 “乾国?帮你?” 顾新低下头,眼神来回转了转,他在斟酌其中的利弊,一会时间,大家都在思考。 而赵浪已经拎起酒坛,开始大口喝酒了。 他自然知道宋十二的效果,那天晚上他就已经受用了,此刻再次喝起来,依旧酣畅,坐在一旁,也不掺和他们的聊话。 凌坤也不着急,坐在柜台处,拿出香烟,点上,悠闲的抽着。 他不是很在意给谁来贩卖宋十二,他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为了赚钱..咳咳。是赚赞赏点才是关键。 总而言之,这两个人,谁拿出足够吸引自己的实力,自己就让谁来经营。 他也确实需要尽快提高酒馆的知名度。 揉了揉眼睛,这个时代没有网络,不然砸钱进去铺天盖地的宣传,总归会有知名度的。 “好。” 大概半炷香的时间,顾新重新抬头看向宁夕瑶,宁夕瑶则笑容更甚了,身后的姜叔也露出笑容。 他们宁家商行其实能找到合作的人去开辟乾国的路子,但是眼下宁夕瑶将一个潜在的对手拉在了自己的船上避免了仇怨的产生。 “顾掌柜也是爽利人。”宁夕瑶说了一句,随后继续道:“那过几日请顾掌柜来城内详谈细节。” 顾新起身拱手道:“好,如此顾某就再次多谢宁小姐了。” 他不算没有想过狠下心来赌一把,但是宁夕瑶抛出橄榄枝,那时候他心里就有了选择,有选择就有了比较。 两相比较下来,他还是选择和宁家合作。 随后,宁夕瑶起身,来到柜台处,看向凌坤道:“凌公子,先前我出的价格,公子可满意?” 凌坤起身,手中的烟早就抽完了,他指了指自己的内屋道:“宁小姐,我是很乐意将宋十二交给你贩卖的。” “但。”凌坤顿了顿道:“你也知道酿酒工序繁杂,并且宋十二这般美酒,是不可能量产的。” 这是凌坤在计算过之后才想到的,他可以根据系统提供的酒曲来酿造没错,但是赞赏值他不可能全部拿来酿造宋十二,他现在已经在为下一个酒品,千里路来积攒赞赏值了。 故而赞赏值是一个前提,如果有空余,他会多多酿造,现在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月,本店只能提供二十坛宋十二。多了,在下怕质量上面不能保障,毕竟酒馆本身还要用酒。” 合理,而且这个数量在凌坤的接受范围内,十个赞赏值,兑换一坛酒曲,一坛酒曲可以酿造二十坛宋十二。 他每个月其实可以最多酿造大概四十坛,但是这些很大一部分都必须留在酒馆内。 不能舍大取小,酒馆才是自己主要经营的地方,给宁家贩卖酒,只是为了提高知名度。 并且要控制量,不能让宋十二泛滥,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饥饿营销的现象。 “可以。”宁夕瑶没有犹豫,她很果决,已经打定主意要做这个生意,那么就要做好,这是她一直以来的行事作风。 固然只有二十坛,但,他可以效仿顾新的做法,一坛宋十二可以分装到更为精致的酒壶内,一坛可以分装三壶。 既然量不大,那就走高端路线,卖贵一点,面对的客人是那些达官贵人,而不是平民百姓。 口头约定好了之后,宁夕瑶当即支付了一部分银两,大概二十两。 凌坤需要酿酒,约定十五日后来取货。 宁夕瑶临走的时候,看了看凌坤道:“明日我会让小环来和凌公子签订契约。” 契约,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合同了,这是一个保障,虽然宁夕瑶相信凌坤,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过一遍的。 凌坤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第五十四章 乾国人 赵浪一坛酒喝的很快,他喝的大口,而且不用杯子,他觉得杯子不爽快,直接对着坛子喝,所以,当宁夕瑶和凌坤谈完生意。 他几乎已经喝的见底了。 “结账。”赵浪打了个酒嗝,有些微醺,但是他酒量不错,所以并没有醉,大声嚷道。 “客官一共二两银子。” “二两?” “对,一坛宋十二二两。” “他娘的,黑心的商人,一壶宋十二竟然卖我一两银子。”赵浪骂骂咧咧,他说的是顾新那家伙在城内卖的价格。 随后从怀里又摸出来那一块玉佩,递给凌坤道:“你看看这个。” “是块好玉佩。”凌坤接过来看了看,夸赞了一句。 “那这个能抵多少钱?”赵浪问。 李老头这时候从内屋走过来,嘴上还不停嚷嚷道:“还不吃饭,饿死了。” 两个人从永昌寺回来,就在和顾新还有宁夕瑶谈生意,所以也没有腾出手来去做饭,故而李老头才抱怨了起来。 “稍等一会,这不做生意呢吗。” “咦,这个玉佩不错。”李老头出来,看到了凌坤手上的玉佩,惊咦了一声,随后接过来,左右看了看。 “是个宝物?”凌坤凑近问道。 “不是宝物啊。”李老头塞回去,满不在意道:“就是我觉得不错而已,这玉佩有些年头了。” “都说,玉养人,人其实也养玉,这玉佩估计带着人身上有二十多年了,所以还不错。” 凌坤闻言,心里有了打量,转身看向赵浪,道:“这样吧,你这玉佩也不值多少钱,但这次就算抵了那二两银子,如何?” 他也是看出来了,这个家伙估计也是没有酒钱,才拿出来这个玉佩的。 “我这玉佩可是花大价钱买来的,还不值钱,行,既然能抵酒钱就行。”赵浪喝了酒,所以脑子比较迟钝,得知可以抵酒钱,挥挥手,又打了个酒嗝,走了。 “这个玉佩给你带着吧?”凌坤递给李老头,刚刚就看他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他换下来的目的就是给他的。 “嘿,你小子上道。” “行了,你在外边看着,我去做饭。” .... 下午,酒馆外的官道上。 来了一个板车,是个老伯在前面拉车,车上有一个女子,女子衣着脏乱,头发也都是稻草,脸上都是灰尘泥巴,眼中无神,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挥舞着。 老伯额头满是汗水,慢慢拉着车,不时,车上的女子会惊呼两声,声音中充满了恐惧还有悲伤,听到惊呼声,老伯叹口气,脸色难看。 前面有酒家,老伯一直拉车,走了许久,也累了,想着停下来歇歇脚。 于是在酒馆门口停了下来,他身子佝偻着,有些吃力的将板车放在地上,五十多岁的他已经拉着车子在这个官道上走了几天了。 官道路远不错,但是很少会遇到劫匪,远是远了点,但是安全。 “梨儿,咱们下来歇歇脚。”老伯叹了口气,伸手要去搀扶女子,但是女子根本不让他碰自己。 当老伯的手碰到她的时候,她挥舞着双手,拼命的挪着身子,嘴里一直喊着:“不要动,不要,滚开,不要。” 老伯尽管心头难受,看着自己女儿这个样子他心如刀绞,但是还是极为耐心的说道:“是爹啊,梨儿,是爹,你冷静一点。” 梨儿起先的慌乱,无措还有恐惧,在老伯的一声声呼喊中慢慢消减,又等了好一会,她才有了些许理智。 颤颤巍巍在老伯的搀扶下,下了车子,老伯扶着她,走进了酒馆内。 “掌柜的。” 老伯看了看坐在柜台处的凌坤,道:“劳烦掌柜的能来两碗清面吗?” 凌坤疑惑的看了看两个人,听到他的话,摇头道:“老伯,我们这酒馆没有清面的。” “那...能借口水喝吗?”老伯自知自己没有多少钱财,自然不敢喝酒的,所以只能讨水喝。 凌坤看了看坐在凳子上还不停四处张望,双眼无神的女子,再看了看老伯,老伯面容比较憔悴,干裂的嘴唇,乱糟糟的白发,一身麻衣还有补丁,看样子应该是苦难人。 他应了一声,道:“老伯你等一会,马上就来。” 老伯道了声谢,随后看着自己的女儿,无声的叹了口气,伸手将梨儿头发上的稻草拿掉,想帮她擦擦脸上的泥灰,但是梨儿根本不让老伯碰。 凌坤端了两碗热水,又将中午没有吃完的面条加了点面,煮了煮,此刻后面正在煮面,他先将水端了出来。 “老伯,水。”凌坤将水放在桌子上。 “谢谢掌柜的,谢谢。” 老伯连忙起身感谢。 听着老伯的口音,凌坤有些不确定道:“老伯是乾国人?” 在齐国地界生活了一个多月,凌坤也多少能听辨出来齐国人的口音,不是普通话,方言夹杂着普通话,一开始他是很难听懂的,晦涩。 接触下来他也慢慢能听个大概,所以老伯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味。 不是齐国人。 只能猜猜是不是附近国家,乾国的。 “对,我们父女从乾国过来。”老伯应了一句,将碗端着递给梨儿,不过梨儿根本不喝,还将碗直接甩掉在地上。 老伯一脸歉意的蹲下捡着碎片,凌坤也蹲下减,嘴里说着:“无妨无妨,老伯我来就好。” 随后,凌坤进去内屋,将面盛出来,热乎乎的两碗面,也没有废多少时间。 “老伯,这是我中午做的饭,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凌坤话还没有说完,老伯起身道:“不介意,老头子还有什么介意的,多谢掌柜的,我这是遇到贵人了,多谢掌柜的啊。” “别别别,老伯,我也没浪费多少时间,我看你应该许久没有好好吃东西了,先吃面吧。”凌坤示意他不用这样。 老伯闻言,眼泛泪光,再次躬身朝着凌坤拜了一拜,凌坤自然闪过去,他可当不起年龄这么大的老人一拜。 看着热面,老伯有些哽咽,他拿起筷子扒拉了两口,梨儿此刻又恢复了些许理智,也拿过筷子,吃了两口,不过随后又扔掉筷子,如此反复。 让一边的凌坤忍不住猜测,这个姑娘,是不是脑子坏掉了,又或者是犯了什么病? 第五十五章 人无完人 勒令那位犯罪之人,赔了一些银两,还有将其参加考试的名额取消,勒令在家禁足,事情就此了结了。 没错, 犯了事的罪犯,就受到了这么个惩罚, 这个惩罚,可以说是和没有惩罚一般无二。 一来,今年科举名额取消,他可以再次参加下次春考,这个惩罚,可以说是可有可无。 银两,禁足,也得亏这个守备敢这么判,但他就敢。 诉求无门,老伯不甘心,散尽家财要讨个公道,为自己的闺女讨回名誉,不然自己的闺女以后如何嫁人。 虽然老伯只是个庄稼人,但是他却很硬气,腰板硬。 那位犯事的‘文曲星’,家中也是有一些势力的,事后去老伯家中,先是谈判,最后谈不拢,拿钱来解决问题,但老伯还是不许,他希望对方要负责,要么付出该有的代价。 要让对方负责? 一个未来可能有无限可能的‘文曲星’来对现在已经疯疯癫癫的女子负责? 他们如何也是不会答应的,既然谈不拢,索性就不谈了。 老伯的老伴因为这件事,气急患病,不久去世,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但罪犯还是逍遥法外。 甚至最后,他背后的势力开始百般压榨老伯家,不时会有人去骚扰,明目张胆。 老伯从一开始的硬气,到慢慢被磨平了戾气,到最后认命,从乾国逃难到齐国来。 但是他心里怎么都不会过去的,他懊恼自己当时为何带闺女出来,他懊恼自己当时要是妥协可能老伴就会没事... “狗官!”张谭山听了老伯的叙述,整个霍然起身,双眼之中都是怒意。 “叮,提取到怨恨情绪,转换赞赏值:40。” 凌坤听完,也陷入沉思,他想起了后世的一件事,后世发生的一个新闻,和眼前发生的事情,似乎没有多大区别。 只是后世的传播途径多,大家的思想不一样,所以造成的影响也不一样,这种事情要是在后世发生,准保会引起巨大的热议。 当事人,犯事人,都会受到舆论的谴责。 但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大的影响,他们只是普通的百姓,他们的死活,上位者会在意吗? 当然在意,如果大范围死伤百姓,与国家来说是致命的,但一两条人命,对他们来说不会放在眼里的。 利益至上。 凌坤此刻也没有去管系统的提示,而是看着老伯,还有他的女儿,梨儿。 有些感慨,有些激愤,也有些...无奈。 张谭山看向老伯道:“老伯,你放心,这种狗官,早就当死。” 老伯也是明白人,他知道自己跟凌坤说,估计也没有多大用,他见到张谭山拿着刀,一副侠客的打扮,知道这类人都是行侠仗义的人。 所以他才会突然跪在张谭山身边,他也犹豫过,但是心中还是咽不下这个口气,他失望是对乾国失望。 他听过江湖侠客杀恶霸,除贪官的事迹,所以看到张谭山,他心中已经熄灭的火焰才会再次燃起。 “我替我苦命的闺女谢过大侠。”老伯再次跪下,眼泪又流了下来,他想到了死去的老伴,想到了之前种种憋屈。 男子汉,谁都有口气,纵然五十多岁的他,又怎么可能没有那一口傲气? “老伯,你起来,不要如此。”张谭山再次将他拉起来,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长刀,道:“我张谭山,活了三十多年了,杀过的人也不下百人。” “我习武,就是为了帮助苦难人,老伯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讨个公道。”张谭山怒气腾腾的说道。 凌坤看着他,也不言语,后面,李老头也出来,看了眼,随即道:“小子,你还有烟吗?” “给你。”凌坤将铁盒直接扔给老头。 老伯在张谭山的安抚下,渐渐恢复了心绪,他颤颤巍巍的走到闺女身边,不顾她挣扎,抱住了闺女,泪水再次流了下来。 张谭山怒气难消,他帮助过许多苦难人,也杀过很多贪官污吏,还有欺男霸女的事情,但每一次他都会很愤怒。 他本以为上次云锦城一趟之后,他会收敛一些,因为他和陆长虹的约定。就陆长虹也不能全身不退将自己击毙。 所以他退而求次,让自己留下一条手臂,从此以后不再以张谭山的名字出现。 他才能保命。 他不在乎名声,即使不用自己的名义,他还是可以去行侠仗义,惩恶扬善。 第五十六章 悬赏 “别算计了,老夫不会去的。” “我在算宁家啥时候来拿酒。”凌坤有些尴尬,但是还是找了个话茬说了过去,他的酒已经酿起来了,一共二十坛,再等个两天就可以取出来用了。 “掌柜的,来一坛酒。”这时候,一共脑门锃亮,胡子拉碴,长相凶狠的大汉拿着环首刀走了进来。 “好嘞客官,您找地坐一会,我去取酒。” 大汉看了看墙上的菜谱,手中的环首刀猛地砸在地上,沉声道:“你莫不是欺负我们外来人!” “哪能啊。”凌坤连忙笑着说道:“咱们的酒包准是最好的,价格自然也就高了。” 酒馆内有两个喝酒的人,看到找茬的大汉,也都没有放在心上,虽然他们一开始也都质疑了价格,但最后喝起来是真香。 “娘的,老子千里迢迢来揭悬赏,银子没赚到,喝个鸟酒还得花二两银子?”大汉怒气不打一处来,手上的环首刀再次猛地砸地。 似乎这样,凌坤就能怕了他,不敢宰他一个外来人。 凌坤自然是不怕的,他看了看依旧坐着没有动作的李老头,硬着头皮上去道:“客官您先别急着下定论,我这店准是不黑人的,也不会宰客,不信你问问喝酒的各位。” 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正在喝酒,光头大汉走了过去,一脸怒意道:“喂,你说这酒值二两银子吗?” 汉子没有搭理他,什么脾气啊,说话不会好好说,这怒气冲冲的样子,搞得自己欠他多少钱一样,他可丝毫不虚这光头。 “没见着喝酒呢吗,嘛呢?”他皱了皱眉头,语气冰冷道。 光头大汉脾气暴躁,一语得不到回复,当即怒了,大声道:“老子问你,这酒值不值!” “聒噪。”喝酒汉子临危不惧,还自顾自倒了一杯酒,喝了下去,才幽幽回了两个字。 光头自觉脸上无光,偌大的手掌,朝着喝酒汉子抓过去,要找回场子。 喝酒汉子眼神看了看,动了,脚下生风,快速靠近光头,双手如同银蛇出动,快速探出,在光头大汉的胸前连续快速击出十来拳。 光头大汉身子硬朗,一身肌肉自然抗揍,但十来拳下去,他连退几步,脸上怒意更浓,手中的环首刀已然举起,身上横肉抖了三抖。 “唉,客官客官,停。”凌坤的声音响起,他脸上露出些许惧色。 然后只见他手指了指门口,道:“大家和气生财嘛,真要打,别在里面,在外边吧,那里地方大,打的痛快。” 光头根本不理会凌坤,手上环首刀夹杂着破风声,朝着喝酒汉子劈砍过去,而凌坤脸上逐渐变脸色了。 给脸不要脸啊。 “老头,你看着我点。” “行,你去吧。” 凌坤闻言,手从柜台处将自己的木剑拿了起来,脚下三两步来到光头面前,他的刀已经被喝酒汉子躲过去。 还想再有动作的光头,看到了过来的凌坤,没有放在眼里。 凌坤抬起脚,猛地踢到他的腿上,势大力沉。 光头躲过去,凌坤再次踢出,连续三四脚,动作连贯丝毫没有拖泥带水,而且每一脚都封死了光头汉子后退的余地。 眼见退无可退,他眼色一狠,直接硬抗,手中的刀,再次砍过来。 而身后的李功德见状,手指微曲,一股剑气激射而来,光头手中的刀应声而落,前方的凌坤则伸手。 浑身内力汇集。 手臂之上力气倍增,双拳狠狠挥出,将光头整个人推出酒馆。 体魄堪比魁梧的光头汉子,凌坤的身板看上去弱不禁风,但是经过半个月的锻炼,和内力的蕴养,更别说还有一直拿宋十二当水喝。 此时的凌坤,虽然看上去不是很壮实,但是力量却是实打实的。 第五十七章 算命的 “大师莫不是也来打虎的?”顾季远在一旁出声问,他带着笑意,喝了一杯酒。 凌坤的烟已经吸完了,李老头这家伙又跑内屋去休息了。 大师扭身,朝着顾季远的方向拜了一拜,道:“在下并不知打什么虎。” “大师。”凌坤刚想说话,他突然伸手摇头道:“掌柜的莫要打趣我了,我不是什么大师,只是个江湖游士罢了。” “我看大师气度非凡,可否给我算上一卦,当然,我要是满意的话,这酒自然分大师一些。”那个说话很少的男子,突然开口道。 不愿意让别人叫自己大师的他,听到有酒喝,也不计较称呼之类的话了,直接走到那男子身边。 “敢问阁下名讳?” “大师,你这就不专业了?” “额,何为专业?”大师摸不着头脑的回了一句。 凌坤拎起自己的葫芦,喝了一口酒,咂咂嘴道:“专业就是,你这样算命是不对的。” “既然是算命,那自然是人家一言不发,全都由大师你来算出来了,这样才专业嘛。” 大师三十多岁的样子,此刻闻言噗嗤一笑,指着凌坤道:“我倒是什么呢,掌柜的要是挂着旗去算命,肯定比我赚到的钱多。” 顾季远也笑着,他好奇地问:“掌柜的你不会真的是个算命的吧?” 凌坤道:“我的故乡,那里的算命人,都是这般做,想来大师不会差到哪去。” “非也。”大师正色道:“算命一道,本就是泄露天机,怎么可能如掌柜的说的这般玄乎,这些在下自然做不到。” 凌坤摇摇头,他是不信的,这些算命的,十个有九个半是骗人的,还有半个是瞎子。 “大师尽管算就是,好坏由我来评断。”那个做着喝酒的人开口道。 大师坐下,从包袱里,掏出来一个破碗,还有三文钱,随后嘴里念念有词,将三文钱分别摆在不同的位置。 用那个破碗先是一个个罩住,最后聚集在一起,开始摇晃。 与凌坤知道的不同的是,这个算命的并没有装模作样的又跳又唱,而是稳稳坐在座位上。 等到手上动作停下,他缓缓打开破碗。 一个又一个将铜钱放在手里,随后睁眼,看向眼前的男子。 “公子是乾国人。”说完,他将手中的三文钱,放下一文到他的面前。 随后他再次念念有词,又放下一枚铜钱,“公子...咦?” 算命的道士话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目露复杂是神色,有些不敢确定,又再次闭眼,随后再次猛地睁眼。 “你...你不是...” “唰。” 只见坐着喝酒的那个男子放在一旁的剑陡然出鞘,道士的脖颈处,一道腥红喷溅而出。 酒馆内浸染了一片血水,木凳上,桌子上,甚至是男子喝的酒水里也浸染了一些血水。 而大师则不敢置信的捂着自己的脖子,他瞪大了双眼,一只手捂着脖子,一只手伸出,指着男子,嘴里还不停的发出呜呜的声音,但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你到底是什么?”顾季远豁然起身,一脸凝重的看向男子。 而凌坤也默默的握紧了自己的木剑,眼神则朝着内屋看去。 逍遥酒馆,今日,第一次见血,第一次有人命丧当场! 第五十八章 无畏 他格外的嗜杀,从习武以来,死在他手上的人不下百人,每一个死状都极为惨烈,血液一定是被放干的。 而无畏就在一旁看着那一幕,他很欣赏血液放出的那一瞬间。 自小和一群乞丐混迹,名字是一个老乞丐给他取的,没有姓,因为他天不怕地不怕,所以取名,无畏。 从生出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能习武也是自己一步一步去杀人,才学了出来。 二十五岁,在魏国江湖他开始崭露头角,他的大名在江湖上也开始响了起来。 他从小也知道李功德的事迹,他习武,不喜欢有人比自己强,不喜欢被人压一头。 所以在他视野所见之地,必须他最强,比他强的,都死在了他的剑下。 他没有见过李功德,但是他能感觉到李功德的不俗,和李老头能感觉到他有点意思一样。 不过李老头是随意的打量,而无畏是将李老头视为另一个剑下亡魂。 他从魏国杀过来,问了许多关于李功德的事儿,找了无数人,寻找无数地方,没想到自己来齐国走一趟,喝个酒,既然遇到了。 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认识我?”李老头则有些惊讶,对他是丝毫没有印象。这后辈下手狠绝,出剑迅速,干净,剑倒是练的不错。 总的来说,还是个不错的后生。 “自然识得剑神的名声。” 顾季远瞳孔快速收缩,看向李老头,这个五十来岁的老头,他是剑神! 老一辈江湖上,能称得上剑神名头的,只有一个人。 那个让江湖上无数人追捧,无数人心生向往的人,那个手持一把剑,将整个江湖挑战了一番的男人。 这个老头,竟然是剑神! 据说剑神已经逝去,那么如果这个老头是剑神的话,在江湖上肯定会掀起热潮的。 自从有传闻说剑神仙逝之后,这江湖似乎少了些许生气。 没有剑神的江湖,总归不是当年那个江湖,不是那个让无数人热血沸腾的江湖。 顾季远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陡然加快了,他有些激动,有些感动,还有些庆幸。 “小辈,为何杀人。” 李老头没有理会他的恭维,也没有承认自己就是剑神,只是皱眉问道。 地上还躺着一具尸体。 凌坤在柜台处,神色已经舒缓了许多,听着两个人的话,再根据自己平日里的观察,得出结论,李老头剑神! 心头更加安稳了。 “杀人没有理由。”无畏突然看向顾季远,手中长剑锵的一声出鞘,整个人飞掠而去,三步踏到他的面前。 手中快剑刺出,顾季远见他出手的时候就心里大惊失色,想要作势格挡,但是他终归是慢了一拍。 只见,一剑刺出。 在顾季远的喉咙处,出现道长长的剑痕,无畏慢慢的俯下身子,在顾季远的尸体上将剑上的血液擦拭干净。 凌坤吃惊的看向李功德,他发现李老头并没有阻止他杀人! 第五十九章 杀人 将自己的剑指着自己,然后对自己说: “到你了。” 李功德有多少年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了,从他练剑开始,到现在淡出江湖,三十年有余。 但是遇到这种情形,只有一次。 只有那个白衣女子这般做过。 哪怕是当年那个武林第一,也没有这般拿剑,语气如此不屑的和自己说话。 不知者无罪,但是眼前这个后辈,是在知道自己的名头之后,还是这般作为。 可以说,他很没有将自己这个,他认为的‘前辈’放在眼里。 这个嚣张的劲头,倒是和自己年轻的时候很像。 那时候,自己也是拿着一把剑,从南到北,从齐国开始,到魏国,乾国,甚至北蛮,这天下,都被他这么挑衅过。 他知道,一路赢过去的感觉,很痛快。 将烟头踩在脚底板,这是凌坤教他的,这样能避免发生火灾。 笑了笑,李老头扣了扣耳朵,有些沧桑的脸上能看出些许欣赏的意思,但更多的是比无畏更加傲气的神情。 “你刚才。 说什么?” 无畏笑的更疯狂了,他喜欢这种感觉,他贪婪的吸着空气中还残留的血腥味。 将长剑举起来,再次指着李功德,恭敬道:“请前辈赐教。” “小子,看清楚了,剑其实都是身外之物。” 李老头抽空扭头,对着凌坤说道。 凌坤嘴里咬着烟,看着他,没有说话。 李功德动了,他的长剑还在柜台处,但他的身子已经不见了踪迹。 无畏也动了,他狂妄,目中无人,不把李功德放在眼里,但是他手里还拿着剑。 李老头速度很快,一如既往的快,凌坤只能看到一个身影略过去,还能感觉到一阵风。 无畏用的是快剑,秉持着天下武学唯快不破的法门,快剑用的出神入化,炉火纯青。 他自创了一套剑法,用起来不追求剑式,只追求速度,还有强力的杀伤力。 剑法很简单,但是很实用,杀人技,不需要花里胡哨的摆架子。 李功德的剑,凌坤不懂,也没有真正见过他怎么出剑。 这次他没有用剑,赤手空拳教育这个后辈。 两个人都是用剑的高手,没有花里胡哨的花架子,都是实打实的干净利索,李老头的身影很快来到无畏身边。 手指微曲,双指前伸,一股刚猛的剑罡陡然出现,无畏眼神微眯,长剑刺出,直指李老头的胸膛。 手指触碰剑锋,发出碰撞声。 手指如剑。 李功德继续刺出,手指将剑锋击打三次,一次余波未止,第二次击打就到了,一次击打剑锋从头到尾都会呈波浪状起伏。 而执剑人的手掌则会感觉到一股蛮横的内力在肆虐,手掌根本拿不住长剑。 但无畏的内力也非同小可,他作势借力握剑,将长剑往空中一抛。 酒馆内部空间其实不大,高度也不够,无畏没有抛太高,略微权宜之策,但李老头的目的就是让他脱手。 眼见已经得逞,李功德不再等待,跨步上前,转瞬来到无畏身边,近身肉搏。 剑客,剑为根基,近身肉搏的剑客几乎没有。 而李功德这老家伙则丝毫没有这些缺点,但他第一眼就看出来无畏近战的缺陷。 无畏初始也慌乱了一下,但瞬间就扫空这一丝慌乱,战斗期间,一息的迟疑都会丧命。 但奈何无畏是个疯狂的家伙,李功德的指剑点到他的胸膛,瞬间炸裂开,皮开肉绽,血肉横飞。 无畏丝毫没有感觉,反而愈加兴奋,他眼神有些狂热的红,脸上都是兴奋之色。 从来没有人能伤到他,从他出道至今也没有。 而现在,眼前这个前辈,轻轻松松破开自己的护体剑罡。 李功德得势不饶人,继续提膝,手掌作剑,从上而下猛劈过去。 老爷子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这般打的,他现在也不屑于这般拼肉搏,但这后辈口出狂言,而且他看到了自己以往的影子。 所以他才一时兴起,要试试肉搏的方式。 这不,无畏尽管丝毫不后退,但是身上已经挂了好些彩了。 无畏有一股冲劲,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也有一股桀骜的蛮劲,但是奈何遇到了李老头。 短短一会时间,初始还能和李功德来回两下的无畏,丢掉长剑之后,他就完全被李老头碾压。 当最后一拳狠狠轰击在无畏的脑袋上,他整个人双眼瞪大,满眼不甘,但巨大的冲击力吗,让他脑袋一片混乱,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第六十章 七月初一 酿酒的基本方法他已经了然于胸,这些材料只要根据步骤一个个加入进去就行了,最后封存,等待。 金盏草,凌坤打开一个木盒,登时一通金光闪现,随后一个叶子形状如同铜钱的植物出现在凌坤的面前。 将其捣碎,随后搅拌进酒坛,一股浓郁的香味传了出来,类似薄荷的香味。 蝴蝶花,花如其名,长相形似蝴蝶,通体紫色,极为妖艳,凌坤手放在上面,感觉到一阵温热。 同样捣碎,随后加入酒坛,进行搅拌,掺杂在一起之后,形成了极为独特的香味,轻抚凌坤的鼻尖。 虫草,这玩意后世凌坤吃过,价格可是极为昂贵的。 这个千年虫草,和后世的虫草没有什么两样,似乎是系统出品的东西,打开的时候,总是逼格很高。 所以木盒刚刚打开,同样一阵光芒闪过。 这个东西不用捣碎,直接放入酒坛中。 虫草是中药,有调和的功效,金盏草猛烈,烈酒的根源来自于它。蝴蝶花调味,紫色的琼浆玉液就是来自它。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样东西,极寒之水。 这东西在极北之地,深入地下百米,温度低达零下百度,人畜不存,所以这个东西有价无市。 传说,一年只有一滴极寒之水能被取出。 所以这个显得极为珍贵。 玉壶拿在手中,寒气瞬间逼近自己的手臂,凌坤面色一变,手掌迅速结冰,他一时间大意,有些措手不及。 “唰。” 一股剑气猛烈而至,李老头身影出现在凌坤的身边,手指作剑,片刻将凌坤的手掌厚重的冰层打碎。 随后内力狂涌而出,凌坤这才能重新感知到自己的手臂。 刚刚那一刻,极寒让他几乎感知不到手臂的存在,幸好李老头及时出现。 “莽撞。”李功德面色深沉,要不是他及时出现,凌坤估计要命丧于此。 极寒之术的霸道可是天下皆知,而凌坤这小子竟然只手去拿。 玉壶有隔绝的功能,但是,绝对无法完全隔绝这股极寒。 “老头,这...”凌坤有些尴尬,他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极寒之水的来历,也有些难以处理。 “这东西要将内力运转到手掌,将其包裹,慢慢移动,你这般莽撞怎么行?”李功德丝毫不在意极寒之水的来历。 只是意味深长的教导着。 随后他伸手,将玉瓶举起,极寒之水的寒意瞬间侵占李老头的手臂,不过李功德的内力极为强悍,他手臂之上并无冰覆盖其上。 “放哪?” 凌坤连忙指了指酒坛。 随后玉壶之中一滴极寒之术,在李老头的帮助下,慢慢滴落在酒坛之中。 “滴嗒。” 只见酒坛上方,一片寒气狂涌而出,随后在酒坛的上层,一片冰层,整个酒坛全部被冻住。 这个酒坛也是系统提供的,所以能够抵御这股严寒。 凌坤连忙从一旁将早已准备好的封口东西,盖在上面。 将寒气堵塞,随后深呼一口气,看了看李老头,尴尬一笑。 道:“这玩意,也太厉害了。” “你这次酿造的酒不简单啊。”李功德知道今天凌坤要酿造新酒,所以他一直在外面看着客人,但一直没有客人过来,他就来看看。 要不是他闲的无聊,凌坤今天就要命丧于此了。 “老头,你猜的不错,这酒叫千里路。” “烈酒,极为烈,三杯下肚,神仙难挡。”凌坤故作高深道。 第六十二章 系统升级 三个人来的时候正是晌午,而后面还跟着一些人,这些江湖人,见到张铭将老虎制服,一部分当即就离开了,还有一部分跟着一起回城了,还有一些则也摇摇晃晃来到了逍遥酒馆。 “呔,逍遥酒馆,老子又回来了。”一个光头再次出现在酒馆门口,粗狂的嗓音已经来到了。 凌坤本来带着笑意的脸上,慢慢的收敛笑容,看着光头道:“客官喝酒吗?” 光头这次没有那般嚣张的,他看了看酒馆内,没有找到李功德的身影,随后慢慢走进来,道:“一坛二两,来一坛来一坛,且让老子试试这酒值不值,不值,老子再要你好看。” “闹事可没有找对地方。”凌坤耸了耸肩,他可是亲眼见到无畏死在酒馆内的。 这光头得空没有进来,不然也得遭殃,就这小子急躁粗狂的性子,头疼。 鲁智深那个花和尚倒是和他的打扮有些相似。 凌坤看了会之后给出了评论,随后进去拿酒,刚刚拿酒出来,又进来两个人。 也是带着刀剑,也是混迹江湖的人,看样子也是来要赏银的,但是现在是无功而返了。 看了看酒钱,两人有些苦涩,道:“掌柜的,能否便宜一些?” “好说,这宋十二一坛二两,花生是一盘一两,这样吧,你们一坛酒我送你们一盘下酒菜。”凌坤斟酌了一会,道。 光头汉子刚刚坐下,闻言看过来,道:“掌柜的,我这里怎么没有送菜啊。” “客官,您还看得上那一盘小菜嘛,我这不是怕你看不上吗。”凌坤回应道。 光头汉子摸了摸自己的大光头,一时间有些急促,不过随后摆手道:“算了,酒都拿了,那你再给我一盘花生米吧。” “得嘞,那我给您免了?” “我是这种占便宜的人吗!”光头怒视凌坤。 “阔气。” 那两个江湖人出声道:“掌柜的,那就来一坛酒吧,多谢了。” 混迹江湖的人,再穷,也是有些钱的,他们俩一开始是不打算喝酒了,因为太贵,这酒钱够他们用上一段时间了。 但是,这酒馆坐了不少人,而且一个个喝酒的酒香实在太过浓郁了,让两个人肚子里的馋虫都有些意动。 钱财乃身外之物,对于江湖人来说更是如此,他们不在乎钱财,能吃饱饭就行,没有什么想法说去享受。 咬咬牙,两个人凑一凑,也就能凑出来二两银子。 找个空位坐上,看了看一旁的张铭,手臂上还有包扎的伤口,还有一旁的光头大汉,刚刚喝了一杯酒,然后如同被吓到一般,惊得直接坐起来,让两个人摸不着头脑。 还有一桌,一个女子,还有一个男子,女子生的甜美可爱,男的也是干净俊朗,两个人将武器放好。 等着酒的。 光头汉子再次倒了一杯酒,喝了下去,感受着身体的变化,不信邪,又喝了一杯,摸了摸脑袋,喃喃道:“见鬼了。” 随后连续喝了几杯,才作罢,悻悻的摸了摸脑袋,又放下心来,随后才觉得自己刚刚对掌柜的太过暴躁了,这可是好酒啊。 看着拿酒上来的凌坤,他也拉不下脸多说什么,只是看着凌坤,目光之中都是好奇。 凌坤没有空理会光头,将东西放下。 他脑海中收到了系统的信息。 “首次迎来酒客高峰,赞赏值高峰,系统正在进行升级.....” 第六十三章 胭脂评 “呼。”嘴里的烟雾吐出来,凌坤深吸一口气,让自己不去想她。 几天前去永昌寺的时候,他已经甩掉那些烦恼,还有烦闷了,但又见到了死人在自己面前,一时间又有些惶神。 看来抽空还得去一趟永昌寺。 不说别的,就去走一走,听听钟声,也能让自己的心静下来。 酒馆内头一次有这么多人,听着由胭脂评展开的话题,随后一直聊到大家散去。 热闹的场景也让凌坤有些感触。 人果然是群居动物啊,还是这样来的舒服。 总是见不到人,让自己一直和李老头相处,真有些难耐。 “老头,七夕那天,咱们也进城玩玩?”李功德,凌坤,一个酒馆掌柜,一个酒馆打手,随意的坐在酒馆的门槛上。 抽着烟,同样抖着腿,将烟头放在嘴角边。 “行。” 李老头抽了一口,鼻孔出烟,随后道:“吃好点,最近都要瘦了。” 凌坤闻言,不可置信的望过来,随后猛地站起来,将烟扔在地上,用脚碾灭,道:“就当减肥了。” “???”李老头。 凌坤不理会一把骨头的李老头,径直走了。 留李老头一个人独自在门槛上,风中凌乱。 夜幕降临。 酒馆所处的地方很偏僻,可以说是鸟不拉屎的地方,这地方当真的隔绝人烟。 不过现在每天酒馆都有炊烟飘起,倒是给这一片地方留了一些人气。 酒馆后面的菜地,也逐渐有了一些起色,菜也都有了一些苗头,凌坤这几天除了酿酒,也都在打理菜地。 躺在床上,凌坤睡不着,他今天依照李老头的指导,再次成为了无情的砍柴...人。 手臂酸痛,尽管已经持续了许久了,但是依旧还是会酸痛,这也无可厚非,这具身体剧烈的运动很少做。 虽说有一身内力,但是在身体素质这上面,还真的得下苦功夫。 翻看着脑海中的系统,还在拼命的加载升级,实在是难以吐槽,凌坤退出系统,睁眼看天花板。 无聊... 有点想念手机,微博,抖音,游戏.... 坐起来,凌坤打开窗户,飞进来几只蚊子,他连忙又把窗户关好,进蚊子是一,还有外面实在是太黑了。 吓人! 看了看桌子上,摆放着的一把剑,货真价实的长剑,三尺长,有一个黑色的剑鞘,这是无畏用的剑,这把剑杀过人。 开锋是不必了。 无畏的剑打造的也不差,李老头看了也说这把剑不俗,最后被凌坤给拿了过来,实在是他虽然练剑,但是手头一直没有好的武器。 木剑....算武器? 第六十六章 剑 “不错。”李功德又掏出来自己的葫芦还有花生,闻言点头赞许。 凌坤:“???” 一脸懵逼。 所以自己确实牛的不行吗,这都能看出来...不过,凌坤是什么都不懂的。 不要紧,李老头会继续说下去的。 “天下剑,不说有百万,十万还是有的。”李功德开始继续说,凌坤在一边点头。 喝一口酒,吃一颗花生米,咂咂嘴,又扣了扣自己的鼻子,李老头道:“你说这么多剑,哪有什么真正的绝世神兵?” “有是有,但能有几个?” 李老头今日似乎有意要给自己科普一些知识,现在天色慢慢阴沉了下来,也没有客人。 凌坤也乐得多知道一些事情,自然洗耳恭听。 “所以啊,这些剑都没有什么不同。” “这个江湖,或者说,武林里,用剑的人最多。” “用剑嘛,帅气啊,女子就喜欢剑客,甚至还有人吹嘘说,行走江湖不用剑,那不叫江湖。” “我听到之后,砸吧砸吧嘴,感觉还真是。”李老头摸了摸自己的长剑。 “是有面。” “剑客是江湖?”凌坤忍不住插嘴道。 “那总不能让刀客站一边看热闹吧?”李功德摇头,否认了凌坤的话,继续说:“剑是一样的,但是剑客有强有弱,有些拿着把剑就把自己当成不可一世的剑客。” “这种人,沽名钓誉。” “剑客的强,不在剑, 在人!”说道这里,李老头颇有自豪,指了指自己,然后又指了指自己的剑。 道:“我的剑,其实早就已经折断。” “嗯,你说过。”凌坤应和一句,拿出一根烟,这种时候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想抽一根烟。 可能是应景吧,或者,李老头说的话,真废烟! “所以啊,剑客剑客,归根结底,跟剑的关系不大,主要是用剑的人。” “你小子有一身内力,这股内力很精纯,天天喝宋十二,提炼的差不多有三成了吧。”李老头说着指了指抽烟的凌坤,笑着道。 “内力是根本,但是没有内力,依旧可以练剑,而且也能练出不俗的成就。” “这剑我帮你弄一下,就可以了。”李功德指了指无畏的剑,挥手道。 凌坤递过去,然后走到门槛,坐上去,靠着门框,看着落日的余晖,洒在自己的肩膀上,李老头也坐过来。 两个拿出葫芦,喝了一口酒。 “我不在意能有多少成就,就想练练看。”凌坤说。 “行。” 官道上,一个老头,穿着破破烂烂,背着的包袱也都是破洞,头上戴着一个补丁的帽子,手里拿着一个竹竿。 颤颤巍巍的走着,踏着最后一抹余晖,他走到了逍遥酒馆的门口。 看到了坐在门槛上的两个人。 老头走了过来,他脸上都是脏乎乎的,嘴唇有些干裂,双目通红,伸出长满皱纹的手,声音有些嘶哑道:“店家,能讨口饭吃吗。” 在老头进来的时候,凌坤就已经站起来了,此刻看着这个老头,李功德抬脚走进去,他不管这些。 凌坤无奈笑了笑,问道:“老人家,你从哪来啊?” “从西边来,村里干旱,庄稼都枯了。逃难来的。”老头支撑着竹竿,站在门口,身子有些单薄,似乎一阵风都能吹散架了。 第六十七章 苦难人 一层层剥削下来,放到老百姓手里的,真正的还有几文钱? 几个馒头? 老头咽了口水,道:“咱们齐国陛下其实还是很爱护百姓的,发下来的赈灾粮,钱财,也不少。” “但是齐国各地均有受灾,加上有些当官的从中捞取一些...”老头说着这些,喉咙又有些发干,不由得再次喝了一口宋十二。 凌坤道:“倒是这个理,这世道百姓的命值几个钱?” 他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一个月有余了,见识了不少事情,自然知道其中的艰难程度。 “老伯,你安心住一晚,好好休息一下。”凌坤叹息了一声,这些事情,他也不好说,他毕竟也是芸芸众生的一位。 尽管穿越了,但也是个普通人不是,是有个系统,可有系统又能救多少人呢? 他不想像张谭山一样,看到不平之事,就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没有那个志向。 很简单的一件事。 能帮就帮一把,就像这个老伯,自己能搭把手,给他吃顿饭,喝口水,甚至让他借宿几天,都可以。 但如果真的让他散尽家财去帮助灾民,赈灾救民。 凌坤没有这个高尚的情操,他可能会去,但绝对不会散尽家财的。 没什么对不对,也没有什么错不错。 李功德说过一句话,凌坤很喜欢。 “江湖人,就应该自由,不被俗事所扰,一身轻。” 凌坤算江湖人,勉强算半个,他也想自由,一身轻,上辈子已经足够累了,自己又活了一世,不想那么累。 何必呢? 喝喝酒,练练剑,唠唠嗑,优哉游哉的躺着,看着太阳日起日落,难道不舒服吗。 凌坤甚至想着自己再找个漂亮的媳妇,这样,自己这一辈子也算是完美了。 这个世界上苦难人很多,自己能帮一个算一个,但不会硬要去帮,张谭山够累了。 不被世俗所扰。 这就是凌坤目前的生活方向。 老头看着凌坤,道:“小老儿家里没人了,就剩下我一个了,儿子参军,在西边打仗,战死了。” 齐国尚武,但是国土少,人口少,所以每家每户基本都有在外参军的人,参军的危险很大,尤其是在冷兵器时代。 再加上现在世道也不太平,所以,死亡率很高的。 “老伯,你有什么打算?”凌坤问道。 “我有点手艺,吃饱肚子倒是不愁,慢慢熬呗,都这个岁数了,还颠沛流离,心里还挂念着故土。” 第六十八章 带你逛青楼 凌坤和老伯聊了许久,从家里长短,到逃难的点点滴滴。 他了解了这个年代的人的难处,也知道了天灾是不论时间不论地点的,哪里都有。 这个世界处处都有危险,或者说,哪个世界都这样。 “噗。”刷牙水吐了出来,凌坤神清气爽的看了看铜镜里的自己。 满意,很帅气,这样的脸搭配自己独特的气质,这个掌柜的,满分! 凌坤先去厨房准备早饭,照例是粥配榨菜。 榨菜又重新做了一些,备足了,早饭没必要太过大动干戈,毕竟晨起肚子里还不适合吃太油腻的。 一直以来都是以清淡为主。 “小子,那老头走了。”李老头出现在厨房里,看着凌坤做饭,瘪瘪嘴道:“又是粥?” 凌坤愣了愣,走了,老人家也真是,他摇摇头,老伯的性子比较刚硬,他不愿意这样一直住在酒馆里。 尽管凌坤一直挽留他,但他心里还是过意不去,没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没必要强求,再说,两个人也是萍水相逢。 “老头,你最近嘴挺刁啊?”这个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了,自从凌坤不费尽心思去做别的美食。 老头就三天两头说这个事,这让凌坤在重新考虑要不以后做饭不给他留一份了,让他继续啃土好了。 “有吗?我去看看后院的菜。”老头尤不自知,吐槽一句之后就跑。 早餐毫无意外,还是白粥配榨菜。 在李老头嘟囔中吃完之后,凌坤开始打开酒馆的大门,开始新一天的营业了。 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嘈杂,也没有纷争,也不用去计较些什么,不用拼命,平平淡淡,他喜欢这样的生活。 “不是说到城内买东西吗?”李老头看了看外面,也一直没有人,所以他问向凌坤。 “下午吧,上午还在看一看酒馆。” 别说,这掌柜的当的还很尽责。 不多时,一身布衣,穿着整洁,带着包袱,背着一把木剑的秦祯出现在酒馆的门口。 看到凌坤,他高兴的笑了笑,道:“坤哥。” 秦祯比凌坤要小一岁,所以凌坤就让他叫自己凌哥或者坤哥都行,两个人相见恨晚,自然乐得。 凌坤回应了一声,看了看他,道:“去城里一趟,精神不少啊?” “嘿,对了,坤哥,这银子是酒钱。”他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包裹,塞给凌坤,里面有三两银子。 凌坤则吓了一跳,连忙走出来,左右打量了一下他,道:“你去打劫当铺了?” 他实在想不通,前几天还是穷的响叮当的秦祯,几天后竟然能一下子拿出来三两银子。 要知道三两银子可以足够一个小家庭过两个月生活费了,而且还是绰绰有余。 “不是,你听我说,我怎么会干那事,你还不相信我?”秦祯脸色有些黑,他想不通为什么凌坤能想到这一点。 当铺是自己能抢的地方吗,那里护卫很多的,而且城内的守卫也不是吃素的,自己怎么去枪。 “先前城内有比武招亲的.....”秦祯开始说出来自己的遭遇,将自己的钱财哪里来的一五一十的说出来,免得凌坤冤枉他。 “那个跟我打平手的家伙好像是个富家子弟,赵卓。” “赵公子嘛,我认识。”凌坤听到赵卓的名字,笑了笑,这公子哥有钱啊,出手阔卓的很。 “我上去比武的原因很简单,想和他比试一下,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