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 第一章 初相识 200八年的夏天,bei京是世界的焦点,每个中国人都在热烈而亢奋的情绪中,苦逼调查记者孟串儿正在跟一家港股上市的纸业公司死磕。 调查记者是个特殊的群体,什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什么无冕之王那都是外行人看热闹的时候说的,总结起来这个职业就俩字:“苦逼”,如果再多加俩字:“苦逼朝天”。 跟柯南的追求是一样的,真相只有一个,但没柯南那个脑子,更没柯南那个运气,最重要的是,调查记者穷且横。 有个段子是这么说的:今天早上出门见一大爷摔倒了,一个小伙上前问道:“大爷,我一个月工资2500,能扶你起来吗?” 大爷:“小伙子,你走吧,我再等一会儿……”旁边另外一哥们儿也上前问道:“大爷,我是记者,我能扶你起来吗?”大爷看了下他,默默往旁边挪了挪说:“孩子,来…来…来…你躺大爷旁边。” 看着他俩都躺下了,于是一名调查记者也上前问道:“大爷,我是调查记者,能扶你起来吗?”大爷看了他两秒,拍了拍旁边的哥们儿说:“孩子,我们起来,让他躺。” 这一行不太适合女人,当然,孟串儿在某种程度上不是个女人,她曾经最大的梦想是去战火纷飞的地方做一名战地记者。 一身迷彩服扛着长枪短炮的摄像机和照相机穿梭在硝烟弥漫和枪林弹雨中,像个热血的爷们一样,如果能抢到全球首发,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 她骨子里有种野性,用一种动物去形容一定是敏捷凶狠的豹子。 可惜孟串儿她妈是个规规矩矩的妈,从小最喜欢说的一句口头禅:“这是什么b崽子?你这性格到底像谁?” 孟串儿不好意思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开什么玩笑?你自己还不知道生出来什么b崽子? 当然这想法是不能说的,说完得小心老太太正在炒菜的铲子。 爹妈图安稳,曾经她多少年小河自然流,无人挡去路的岁月已经够了。 现在能放任她去坚守调查记者的岗位已经实属不易,再敢妄想别的老太太估计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都能上演得出来。 理想的丰满和现实的骨感是每个人都需要去面对的课题,而且是对于人生来说巨难的课题,谁都不例外。 此刻,孟串儿正在图书馆排队,她想借一本港股证券法律类的工具书。 根据种种证据显示,香港这家艹蛋的纸业公司因为大股东不计后果地疯狂套现,目前判断大股东想全部扔完出逃是肯定是没跑了。 孟串儿得赶在他下一次大规模减持之前完成稿子。 这稿子一出估计得把这公司的股价拉低十几个点,十几个点啊同志们,可以买孟串儿无数条命了。 所以必须严谨再严谨,保证每个标点符号都可以负法律责任。 现在的人都这么喜欢学习了吗?这队排的快到山海关了,孟串儿心里嘟囔着。 忽然手机响了,看一眼号码未显示——估计是境外打过来的。 “喂您好,请问您是孟串儿孟老师吗?”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港普,在这个敏感的时间节点上猜也猜得出是谁打过来。 “我是孟串儿,不是孟老师,您请讲。” “啊……我是香港xx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孟老师您时间宝贵我就开门见山了,我们公司非常欣赏您的才华,想跟您交个朋友,您看方不方便把一个您信任的银行账户给我,或者如果您对我们不信任咱们也可以面谈。” 这话中的暗示孟串儿心知肚明,先利诱再威逼实在不行拿脚踢,这才刚开始糖衣炮弹。 做调查记者等于常在河边走,而对于她来说,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本事,她把鞋都套上塑料袋了。 没好气地怼过去一句:“我们东北有一句土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孟老师您请讲。” “滚 犊子!好好想想怎么回应我的采访提纲,别总想些歪门邪道乱七八糟的事情!” 孟串儿气愤地挂了电话,周围人的眼光齐刷刷地扫过来,包括排在前面的一个肌肉男。 穿一紧身白,健硕浑圆的胳膊把衣服绷得快炸了,穿一大裤衩子屁股高耸呼之欲出。 这货的胆子跟肌肉不成正比,一句滚犊子,把他吓得一哆嗦,手里的书掉了, 这小胆儿也真够可以得了,估计身上那一块块的肌肉都是气吹的,一碰就破。 但他掉在地上的那本书,让孟串儿瞥见书名了淡淡的忧伤,没把孟串儿笑死。 五大三粗、胆小如鼠的老爷们儿看的都是什么矫情玩意,还淡淡的忧伤,就他妈是个女的看见这种书名都想跑,脑袋中立马全都是琼瑶阿姨和马小涛叔叔的嘶吼与泪水。 排到孟串儿的时候,她看到刚刚那个男的还的那本书还放在吧台上,管理员还没来得及收。 就手贱没忍住随手翻了一下,第一页就是那本书的序,一个叫郭力家的人给写的序。 序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东北没有少年。东北人一出生就老了,你不老也得装老,只有装得老才能过一生。你看看作品中的于小山,一夜之间挥霍了多少儿女情长,你再看看作品外的于小山,一个二十几岁的东北少年,人已经是一座火山喷过,正初歇在天边,若隐若现,走近他容易,真要靠近他却已经很难很难。还是常言说得好,惟有忧伤,或许淡淡。” 嗯?我艹!有点感觉啊!这句话说不清楚触动了她的哪根筋儿,想想自己这短短年经历的比别人一辈子都多…… “你还借不借书了?”图书管理员用手敲着吧台有点不耐烦了,她赶紧点头:“借借借。”然后随手把那本淡淡的忧伤也递给了管理员说:“把这本也借了。” 孟串儿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打开这本书开始她就再也没有放下,也开始了一段不可预知的命运与生活。 那天她端着这本书在人满为患的图书馆站了整整四个小时,没休息,没上厕所,没抽烟,一口气看完了。 合上书脑袋里都是木的,再看眼前的世界与人流都无法恢复真实,情绪和思绪都被这个作者拽走了。 当时只有一个想法:这个于小山到底是谁?也他a太牛逼了,他描述的江湖、热血、情义、生死、爱情,都似乎与她有关。 还有他的生活、灵魂与感悟,以及那里面的一切,句句都能戳进她的心里。 而且在她心里的每一个旮旯胡同撒点炸药,以至于处处爆点,爆得她心里破破糟糟的,莫名的忧伤。 之前的孟串儿,挺傲的,高中的时候喜欢王菲,绝对的偶像。 同桌是个特别天真的丫头,经常仰脸问她:“桌儿,你这么喜欢王菲为啥不给她写信呢?你文采那么好,她要看到也应该会喜欢你。” 真是被她的天真感动得笑掉大牙:“你以为我是谁?身份不对等的时候王菲怎么会瞧我哪怕任何一眼?她瞧都不瞧我凭啥写信给她?” 这就是她,年轻的时候追星都能保持理智,在她心里喜欢或崇拜一个人可以,但一定要在可以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张开嘴,否则免谈。 除了书名过于矫情,这本书在她当时的心里绝对满分,当然很多年之后孟串儿才知道这书有个别名hang春垃圾。 第二章 自成江湖的孟串儿 不过此刻她心里的偶像变成了这个叫于小山的老男人——当时推测这个混蛋的年龄应该在四五十左右。 因为文笔老练狠辣,带着一股子匪气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怀。 孟串儿跑到图书馆的电脑前面检索他名字,还有一本书叫云朵飘飞昨日秋,只有这两本,她就这一本也借了。 拿着走到图书馆门口,坐在台阶上——她实在站不住了,腿跟灌了铅似的。 一鼓作气又飞快的看完了,检索里只有这两本,看完之后觉得失恋了。 跟两本书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翻完最后一页,失恋了。 盛夏暑气袭人,图书馆门口人来人往,谁也不曾注意到这个坐在台阶上看书的姑娘,在两本书里经过的时间像佛教中所说的一尘劫。 从天亮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黄昏。在她愣神的功夫天已经大黑了。 图书馆门口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地上一堆烟头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抽的。 此刻特别想跟那个叫于小山的男人喝顿大酒,不醉不归的那种。 喝完了可以疯可以作可以摔东西可以大喊大叫可以站着撒尿。 然后聊一聊他们走过的这些年,无论是他的还是她的,感觉都那么相似,又有那么多可以交融可以畅谈的共同点。 那些过往的忧伤,在她的身上无人能懂,但却被这个男人轻易拆解组装,因为这个男人拆分的不是她,而是自己,而这个自己才是让人真正感觉可怕的。 也许她自己也没想到,她的岁月繁华如一梦,却误入春园惹尘埃,最终一切都会老去败落尘埃盖,也许这就是命。 孟串儿一路小跑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开门后第一时间打开电脑,上百度输入“于小山”三个字,百度上第一条赫然的于小山新浪博客。 她迅速点开,博客头像上有一张照片,那应该就是于小山的本人,孟串儿看着眼前这个人这张照片愣住了,点了一根烟傻呆呆的看着。 不知过了多久,她点开博客的私信写道“你好,于小山,我叫孟串儿,是一名调查记者,过往也写过很多有味儿没味儿的文字,更欣赏过很多大家小家的作品,曾认为的打动和震撼是深刻的,但今天一本淡淡的忧伤让我颠覆了所有阅读的记忆,这甚至不是在阅读,而是在经历。你太艹蛋了,你真实地写出了你的人生故事,而且是用那么粗鄙的写作方式,如同记录,如同告诉所有人这就是我的人生,好与坏它都是真实的经过。而你的经过,我似曾相识,有很多我也曾经历过的生活和理解,而最最恐怖的事件是看着你照片上的样子,竟然能和我看书时想象的画面完全重合,我无法理解和梳理我此时的心情和状态,不想要你的回应,只是想告诉你,这是你给我的。” 写完这一段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发送而是按着退回键把所有的都删了,然后关了电脑。 发了又怎样呢?他的私信箱一定每天都充斥着类似或者不类似的信息,兴许他看都不会看,也许等有一天会联系的,等自己也写一本书,也许。 孟串儿的20多年并不平静,要不然怎么敢跟别人的一辈子比。 她毕业于xx传媒大学新闻系,名校是不是?9八5还是211不知道,反正每个老师讲课的时候都挺骄傲,他们教过的名人明星比我们能念叨出来的多的多。 但是她不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高考考进去的,她是百万雄师走钢丝的时候没摔死然后进来的——在此之前她就在社会上混了好几年了。 从小开始她就不是什么善茬,没有她不敢干的事儿,上学时抽烟喝酒打仗都是家常便饭。 高中时身边经常跟着一帮小弟,她要看谁不顺眼一皱眉,轮不上她动手那人就倒下了。这都仰仗她那帮发小所赐。 后来大了,一帮发小也都成熟了一些,开始奔赴现实的生活,她考了一个破大专,没毕业就开始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开始扑腾。 北影厂里扒过活儿、后海里飘过歌、杭hu花场上肋骨折三根、深圳夜场里纸醉金迷过…… 那些年她过了太多暗无天日的日子,天天太阳升起时该睡觉了,太阳下山时得起床了。 要仔细说一说她那些年的经历,除非你不信,要信了的话足可以让女人流泪男人汗颜,确实挺牛逼的。 再后来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丫头,得向生活和现实低点头了,哪怕过着一个月三四千的小白领的生活,只要每天能见点阳光,也行。 决心一下,开始找工作,但她所到的工作单位都跟祖宗一样,一听大专文凭直摇头,那眼睛翻的跟死鱼肚子似的,从前最不屑的学历变成了如今最大的门槛。 所以不要脸地当回前辈,奉劝各位莘莘学子们,该干啥事的时候干啥事。 不要像这位同志,该学习的时候抽烟喝酒烫头逃课打架,该找个正经营生的时候,废了。 有一句废话说得好,老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谁都有牛逼的时候,同样也必须有s b 之时。 孟串儿永远忘不了她跟她妈说要考传媒大学时候老太太的表情,眉一皱,叹了口比她抽烟连吐十个烟圈还长的气:“别折腾了,哪怕就在咱家,啥也不干,妈养着你也行。” 她没吱声,然后就是八个月没出门,在家折腾头悬梁锥刺股的戏码,一周之后她妈终于信了。 一日三餐给送回来,每天反正也不跟她说话,就是瞅着她又期待又犯愁。终于踩着最后一年的正规续本——只有新闻系。 3000多人选前30,其中还包括10个各大电视台出版社报社选送的名额,总分过线都不行,英语单独设线,最后一年的学信网可以查到的非自考非成考的全日制本科,上去了。 分数线出来了之后孟串儿天天给广院的那位招生办老师打电话,用特别标准的播音腔折磨她:“老师您好,请问我的分数够线吗?” 老师最后烦得不行:“孟串儿是吧?烦死我了,实话告诉你,排第三,不用问了,不会有人把你挤下去,收拾收拾准备9月份开学吧。” “好的,谢谢老师。” 老太太在旁边紧张兮兮:“咋样?” 她轻描淡写扔一句:“没结果。” 直到大红的录取通知书和报到证、行李派遣证都邮到她家了,她才跟妈爸说:“过了。” 听了一天的海阔天空,感觉考上这玩意比博士论文通过还牛逼,至少在走了很多弯路之后自己还有这个能力亲手把阻碍她的门槛拆了。 班上同学孟串儿没认全,现在她也没认全,因为这个瘪犊子根本就不去上课。 教材通读一遍,她就死皮赖脸的去央视端茶倒水剪片子,然后混编导跟拍纪录片,要么就泡在学校图书馆,一泡一整天。 就是这样的一个她,不仅是不喜欢被别人落下,而是每一步都跑在其他人的前面,再后来大家都忙着递简历面试为自己毕业做打算的时候,她自己找到南方系时光周报的总编辑——直接上门硬闯。 跟总编辑撂了一句话:“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给你免费干活,一个月之后我行你就收下,不行我就滚。” 总编辑当时正在喝茶,听完这句话舌头都被烫着了,赶紧把茶杯撂桌子上嘶哈了几下:“行啊,这么多年没见过你这种应届毕业生,一个月是吧?机会我给你,自己好好把握。” 然后孟串儿就开始面对完全陌生的领域。要知道她从前看新闻净关注一些谁家狗上树啦,谁家小偷偷东西主人回来躲窗户外边没站稳摔死啦,谁家媳妇给老公介绍妾3p结果妻妾是同性恋啦之类的。 对于什么a股b股,红筹蓝筹,银行保险基金全都通通略过。 而时光周报在这个领域正是突飞猛进的新锐媒体,好多年之后由于培养了众多业界出名的记者大牛,被誉为新闻界的“黄埔军校”。 进去之后,她的第一篇稿子要写的平安银行收购深发展银行始末,这俩银行是啥玩意都没逼数,该怎么弄更是一头雾水。 但这种情绪不到一天就过去了,她没工夫为自己无能愤怒太长时间。 第二天开始翻阅以往所有重要的财经报道与选题,还有这两家银行的背景资料,再然后招呼也不打冲进那两家银行做采访。 死皮赖脸、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得到她想得到的全部,最终结果是以令人惊讶的优秀程度留在了报社,正式成为了一名财经类的专业调查记者。 第三章 职场扛把子小孟串儿 那时候她还有个男人,后来发展成了未婚夫,叫关鹏。 是个理工男,脾气暴躁,不过没她暴躁,所以经常对吵,吵不过就生闷气,有时候她真怕他有天被气死。 那男的追她的时候,简直就能称作温柔贤惠、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啥啥都行,猫一样的乖巧温柔可爱。 开始孟串儿也没太看上他,但后来觉得这个人还不错,至少用着顺手。 男人她见多了,在没有爱的情况下不烦就挺好了,所以以至于后来关鹏求婚她连拒绝都懒得拒绝,走着看吧! 她等着他露出本性,结果还没等热乎劲完全散去,那张面具下的嘴脸就一点点的漏出来了。 一开始还能跟正常情侣一样吃饭睡觉,吵架和好再吵,只是完全没有交流,她跟他聊诗词,他在玩穿越火线;她跟他聊稿子,他在玩穿越火线;她跟他聊烦恼,他还在玩穿越火线…… 好吧,我承认那个年代穿越火线这款游戏比较火,但是关鹏给她的感觉就像是穿越火线才是他的伟大事业与全部梦想。 只要能吃饱穿暖其他的想法都是扯犊子的事情,挺大老爷们儿思想确是小孩儿一个。 后来渐渐地想起婚姻她就浑身冒冷汗,一想到接下来的大半辈子都要跟这样一个人一起度过,孟串儿就恨不得前小半辈子循环播放。 最好还带存取进度的,随时进入想进入的片段,要不然真是太没劲了。 分手的时候爹妈劝她:“你可能不懂爱情和婚姻的真谛,一辈子生活在风花雪月里不现实,你经历了这么多,为什么在感情这种事上总是学不会妥协。” 孟串儿才不管爹妈说啥,婚是一定要逃的,原本没有爱的余生她不在乎,但在即将要失去的时候她才知道珍惜。 所幸那时候还年轻,一切都还来得及,这件事情之后让她知道,生活或爱情可以孤独,但不能将就。 爹妈妥协的是她年轻想折腾就先折腾着吧,也许折腾几年就老实了,想逼迫她就范也总得让她作一次。 倒是跟关鹏有过一段经典对话。 “分手吧,我们不合适。”孟串儿靠在沙发上,头朝天花板。 “不是不合适,是你不现实。” “我咋不现实?我就是逼着自己现实才决定跟你在一起。” “逼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儿。我认为的爱就是你喜欢吃的我都让给你,你喜欢的东西我再觉得贵也要攒钱买给你,你喜欢看的我勉强也要陪好你,而你认为的爱情是什么东西,你自己也不知道。” “……”这男的从来没这么聊过天,一下子给她整没电了。 “还有,爱一个人是爱他本来的样子,不是非要改变成你要的样子,你跟我分开以后如果不记得这个肯定会吃亏。” “……” 这段话在很多年后她有认真回想过,关鹏说得没错,错的是她,她根本不爱他本来的样子,所以会轻易厌倦。 在她拎着箱子一蹦一跳头也不回地离开关鹏家的时候甚至没有看一眼那双充满不甘和怨恨的眼睛。 离开他,就像离开了一个负累,可以开始新的无忧无虑的生活的期待淹没了离别时候的原本就为数不多的失落和愧疚。 情情爱爱的在那个年纪那么浅薄无知,一次眼神交汇,一个亲吻拥抱,某个状态下的促膝长谈都能迸发出短暂的火花。 然后或长或短地被别的诱惑抑或柴米油盐酱醋茶磨得面目全非,最初的心动心跳想念都变得疑惑。 那时候即使是两头猪也怕对方被别人抢走的傻货到底是不是你我? 孟串儿的过往连说出来都是种刺激,爱过狂过闹过作过,那些年跟她同龄的男人,每天还在吃喝玩乐谈恋爱的时候她已经在娱乐圈里到处乱撞了。 白天穿梭于各个片场电视台演片主持拍广告,晚上各种各样的局和一个又一个别人眼中的小明星在身边晃悠。 她代言的海报似乎贴在每一个她路过的男人的眼睛里,他们看她的眼神是即向往而又胆怯。 后来,为了义气杀入杭hu花场救一个不值得救的男人。 那段时间让她彻底见识到了钱是什么东西,带着一百多个丫头每天现金用麻袋装,在她眼中就是纸片子。 那一切都只是过往是路途,但在那一路上她没有靠任何人,自己一个人闯过来挺过来的,过程中手段很多,但她能做到人鬼分清不同对待,三观理顺不违背良心。 对于回归平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到底想要啥她自己他妈的都不知道。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她的工作,她喜欢给它搞个好听点的词儿,叫事业,也叫梦想。 记得原来在那些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和时光,那时候身边人说她天生是做这一行的。 现在她见了阳光,做了一个调查记者,前辈们也时常夸她天生是做这一行的。 到底天生是做哪一行的她不知道,反正她知道她不是天生的她是她妈生的。 她妈很普通,但性格坚硬,给她的不是家财万贯,而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不服输的性格和脾气。 而这种适应于现在社会的任何地方,小时候她跟男生打架,以她的小身板根本干不过人家。 她能以一种整死我可以让我老实服输是决不可能的狠劲,收拾了一拨又一拨的人。 但这种性格也没少让她吃亏,杭州花场跟人斗狠肋骨折了三根差点没死了。 大伙都觉得那时候她不是一个女孩,比爷们儿都爷们儿,伤和痛都得她自己咬着牙挺着。 真正后来让她有所改变的是,她看的书。 那些年她看了很多书,只要有字的不管什么书她都看。 那些书没让她变成大家闺秀,却也让她的性格无形的增加了一些宽度,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向有了些许的变化。 可能那些变化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但对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她会更加的灵活和巧妙,而不是一味的硬攻。 本来方法和谋略在她的脑袋里就不用算计层出不穷,主要看她想不想用。 有一次有个金融终身成就奖的论坛,主任交代了一个任务,让她拿下中托银行总行行长陈大志的专访。 其实这不可能,在一个论坛上堵住人随便问几句是可以的,这个级别拿专访,你特么的在开玩笑。 主任笑笑说“如果可能的话会交给你孟串儿吗?”这话明显挑衅的意思。 孟串儿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她的脾气是明知道登天登不上去也得借把梯子试试才知道,这是骨子里的东西,想改很难。 他们主任其实跟她关系很好,也了解她,所以才跟她这么说,这句话彻底激起了她的斗志。 别人都认为不可能,完成了才叫本事,这种太要脸的性格以后的人生让她走的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是几乎可以预见到的事实。 这个姑娘对被需要和价值肯定的需求可怕到吓人,这也是后来走过半辈子才看明白的她自己,但那时候,还差点。 那天晚上,孟串儿啥也没干,没准备选题,没准备问题,没准备背景资料。 只是反复百度陈大志的所有影像,照片视频都不放过。 那个人正面的,侧面的,背影的,直到他五官变得立体,然后深深扎根于脑细胞的每个角落。 闭上眼睛就是这个人,音容笑貌,一言一行全能想象出来。 她没睡,一夜都沉浸在这个人的形象里,试着爱上你的采访对象,是她做过演员之后独家的采访技巧。 一早五点半就开始化妆,弄发型,换了一身职业装,踩了一双10厘米的小高跟。 这样就有1八0的身高了,漂亮不漂亮两说,显眼就行。 六点半她跟清洁阿姨一起进了会场,拿笔记本电脑占了个除嘉宾席外最中间的位置。 然后站在酒店大门口等了俩小时,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会议接待呢,只不过她叼着烟有点煞风景。 一辆黑色奥迪经过红地毯停下来,一身黑色西装,1八0左右身高,身材瘦削,头发向后梳得纹丝不乱,带了一副银框眼镜的男人走下车来。 气质儒雅而疏离——没错!陈大志,就是这货!孟串儿踩着高跟鞋调整好微笑迎过去,一边走一边大声说:“陈行,好久不见。” 他满面笑容地冲她走过来,礼貌性接住她递过来的手,语气客气而有些许疑惑:“好久不见……嗯?我好像……不认识你?” 她继续微笑,有一丝得逞后的奸诈:“现在不就认识了嘛,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孟串儿,时光周报记者,我想……” 还没等说完,他也保持一样的尬笑摆手道:“今天我不方便回答,这是我老师的金融终身成就奖的颁奖论坛,我总不能喧宾夺主夺到我老师的头上对不对?请您体谅一下,不好意思。” 孟串儿笑着冷哼了一声:“好呀,那我就……一直,跟着您,直到您同意为止。” 这男的跟她对视了五秒,有一点非表情控制的不屑:“你随便吧。” 迎面走过来一个西装革履胸口带着嘉宾鲜花,年龄跟他差不多气势也差不多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的男人。 孟串儿迅速瞄了一眼他的胸牌,也是个商业银行的行长。 “大志,好久不见,怪不得你都隐身了,身边跟一个这么高的美女。” 陈大志连连摇手:“她不是……她是记者……她……” 哪里容他说完,她见缝插针地快一步夹在两人中间:“哎呀,别解释了,越解释越乱,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时光周报的记者,我叫孟串儿,希望您像咱们陈行一样提携我,照顾我。” “唰”的两道目光,一个带着了然,一个带着惊恐;一个来自于这个过来寒暄的男人,一个来自于陈大志。 还没来得及说下一句话,就又从会场里面走过来一个出来抽烟的同样的男人:“哈,两位老同学一位美女在开心地聊什么呢?” 不等他俩说话孟串儿又插嘴:“聊陈行今儿没带金丝眼镜呢。” 旁边男的又是一哆嗦,因为她查了所有他参加论坛的照片,全是金丝眼镜,今儿换了个银框刚好拿这个说事。 陈大志没等这个可怕的调查记者再开口,直接拽着她去了角落。 他知道再这样胡搅蛮缠下去,要么挨个费劲解释没法正常开会,要么被人误会,跟女人在公开场合扯上关系与他的身份地位绝对是个麻烦。 他跟她平视了几秒钟然后叹口气有些笑模样地说:“姑娘我服了你了,你有什么需求吗?” 孟串儿换回刚才的微笑,软糯地回了一句:“需求很简单呀,您最开始不是没听我说完嘛,要您一个专访。” “行行行,一会我会抽个空档,你看我的脸色然后跟我一起出来。” 一句话让她变成嗅到了腥味的猫,竖起浑身的汗毛说:“这可是您说的,我手中的录音笔可都录下来了,如果您说话不算话,我就想写什么写什么,中托银行为进系统性重要银行掩盖重大不良资产,出现致命隐患,截至目前为止,该行总行行长陈大志知情却无任何回应。” 他无奈苦笑:“算我倒霉,碰上你这样的。” 说完他溜了,走到第一排开会,她也知趣地不再纠缠,坐在会场中间,紧张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左右,陈大志弓着腰悄悄从座位上挪出来,目光四处搜寻。 孟串儿火速伸了一下手臂,他使了个向外走的眼色,她随即站起来跟出去。 意想不到的是,显然不只她一个记者这样机敏,呼啦啦一群人,全是同行。 拿着长枪短炮撒丫子一起往外跑。那个速度基本就是鹰见兔,10厘米的高跟鞋此刻变成了累赘。 她把高跟鞋脱了提在手里,赤脚跟着跑出去。 已经来不及,陈大志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旁边央视摄影记者直拿摄像机怼她:“往后让让,挡我镜头了。” “挡你妈x,借了老子的光还他妈瞎bi bi。”这一着急就爆粗口的破习惯这么多年就没改过。 哥们儿一听这话立刻回头瞪了孟串儿一眼,那一眼像是在说,你个傻x要不是看你是个女的老子一拳把你肋巴扇子打折了。 陈大志秘书在维持秩序,也在安抚七嘴八舌的记者,每个人都在抢着把话筒举在前面争抢着问着一样或者不一样的问题。 陈大志一看已经躲不开了,表现得非常有风度,双手举在刚过肩的位置平摊微笑向众记者说:“找个大一点的会议室,我们详细聊聊。” 每个领域的记者都有心中的明星,大众所熟识的一般都是演艺圈。 陈大志这个人和他的头衔对于财经记者而言相当于影视界的陈道明,一举一动皆是新闻,沉默皱眉都能上第二天财经版面的头条。 乌泱泱一群记者簇拥着他走到一个超级大的能容纳至少七八十人的会议室,孟串儿左钻右钻屁股一抬挤在他身边的位置坐定。 然后就开始了漫长而繁琐的提问回复的过程。 有个央媒的二百五,一看就是个新手,轮到她的时候,这丫头弱弱地说:“请问您能讲一下您做工人时候的过往吗?” 所有在场的同行都跟看郭德纲于谦相声似的“噫~~~”了一长声。 能逮到这种重磅级别的采访嘉宾,不问点专业的财经问题,谁关心你当工人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啊? 那丫头低着头不再吭一声,孟串儿有万分之一秒的时间同情了她一下。 谁又不是从新人过来的?谁又天生就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每个人都跟婊子似的,笑话别人的淫荡,然后劈开腿自己赚钱。 但是同情过后她有点担心局势,因为论专业,她也只是比那丫头强点经验,但绝对比不上在场的各位。 而眼前的陈大志明显是时间有限,同行们似乎都能熟背中托银行的各种具体数据,营收、净利润、存贷比、不良率…… 她根本插不上嘴,插不上嘴就没机会,没机会就会浪费掉刚才争取的一切,咋办? 时间在纠结的思量过程中过了半小时。 陈大志秘书站起来说:“对不起各位,今天是陈行老师的颁奖典礼,他不能离开太久,下次有机会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摆明了送客的意思,孟串儿一下子就急了,从座位上窜起来:“陈大志,你说话不算话!” 这可倒好连职务都不叫,直接叫了全名,在场记者刷地一下把长枪短炮对准这个冒昧的同行。 陈大志明显愣了一下随即冲她点点头装作从没交流过的陌生样子:“这位记者,您还有什么问题吗?” 秘书瞪了她一眼,但摸不清情况,没敢说话。 孟串儿冷了冷心灼的情绪,平静而不失体统地说:“现在是时光周报专访的时间请各位同行配合,谢谢。” 用余光扫着陈行,他微笑没吭声,秘书自然也不敢吭声,所有记者就那么僵着。 僵住了一分钟就好像僵住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随后鱼贯而出。这屋子里终于静下来了,只剩下她,他,他秘书。 他认命地说:“问吧,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 最终聊了一个半小时,一夜没睡的孟串儿在走出那间会议室的时候终于感觉到生理上的困倦。 给主任打了一个电话,那货昨晚看稿子看到天亮,还在呼呼大睡,接电话的时候语气里都透着睁不开眼睛的困劲儿:“咋了,串儿?” “中托银行总行行长专访拿到了,在我录音笔里,一会我整理好写完发你。” “……你说啥?” “任务完成了。” “……啥任务?” “你脑子被驴踢了?不是你说让我拿陈大志的专访吗?” “谁的专访?” “滚犊子。” 气得她把电话挂了,几十秒之后电话又打回来,主任在里面不可思议的咆哮着:“孟串儿!你怎么做到的!!!” 这个在职业生涯中只是个点缀,拿到牛逼人物的正常专访其实是个技术活,但是不危险。 在孟串儿做记者那个年代,还是有很多极其危险的事情。 就像后来做了几篇牛逼稿子之后编辑们研究一个国内著名的火腿肠公司,说他家用死鸡皮,而且是不明原因的死鸡皮做肠。 线人是一定靠谱的,关键得有证据。后来大家商量,得有个人扮成工人去暗访,从应聘到暗访到怎么出来计划成型。 孟串儿摩拳擦掌刚要说话,几个编辑一起冲她嚷嚷:“别说话,不用你,这是男人的活儿。” 哎我艹!她不是极端女权主义者,但是她平权,平生最烦别人说啥事是男人该做的,啥事是女人该做的。 男女应该是平等的,如果你把赚钱养家的全部担子扔给一个男人,那你就不能要求他一边搬砖一边抱你。 如果你要的是平权,首先做好你自己,这是逻辑问题。 在她强悍的世界观里,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男人可以做,女人不可以做的。 再说以往的经验里,她做过的所有的事儿男人都得竖大拇手指说牛b,这就是底气。 第四章 风波再起 不过这事最后她没去成,有个最险恶的问题,一旦被发现,你可能被扔进那个死鸡皮的搅拌机里做成肠,然后被人津津有味地吃掉,可是没有证据证明你是怎么活的。 这玩意挺可怕,不过孟串儿不是被吓住了,她是因为有另一件更紧迫的事去做,才暂时离开了这个选题组。 有个湖bei的城市,暂且叫y城吧,y城有个黄金地块,其中有百分之五十属于当地工商局,价值大概十几个亿吧。 然后被层层手段,拆分拍卖、委托执行,反正最后这块地皮归给了一个叫做王林国的人。 等于这个王林国用了面上加起来不到八000万就把价值十几个亿的国有资产糊弄到手了。 这个选题光听数字就足够让人兴奋了,孟串儿怕那帮编辑兄长打着为她好的名义再拦,买张票就撒丫子奔了。 奔到那发现,a的,采访的主要事实关键人物惠民农贸集团的董事长王林国出国度假去了,不知道啥时候回来。 她把这件事情的脉络和一些杂七杂八的关系全都摸清了,所有其他的准备、采访、证据也都弄得差不多了,万事俱备只差王林国了。 所以,她决定守株待兔,其它的稿子和工作她也不耽误,糊弄一下发回去基本没事儿。 就在这个城市找了一间还算舒服安静的小旅馆安顿了下来,开等。 百无聊赖之时,孟串儿想模仿于小山,把自己的经历也写成一本书。 当天晚上,她坐到电脑前一直到天亮,两只手在小小的键盘上像两个固定的机器一样飞快地运行着。 而且这个机器还不需要加油插电,只需要一杯又一杯的浓茶和一根又一根的香烟供着就没有停歇。 她终于能体会到于小山说的写东西的过程,眼前像上演着一幕幕电影一样。 这个影片全是关于自己过往的一切,那些人、那些事儿、那些曾经的伤心与快乐…… 虽都早已成为过往烟云,却如干柴一样悄然无息的一直储存在自己记忆的柴房里。 文字将它们点燃,那一切在发生时的刻骨铭心与动荡生命随着燃烧的火焰再次将她灼伤,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也是一个享受的过程。 焚烧了藏了许久的过去,让那些痛点只在文字中永恒,变成真正属于它自己的过往和故事。 当她写完第一节,她仔细的从头看了一遍自己写的东西,看完后,她欣慰,她感觉至少不比于小山差。 尽管她写的故事还是隐去了一些她不愿坦露于中的细节,但至少写出来的真实动情动心,是她了然的。 故事编成小说就需要有小说的容量的脉络,不是自传或者披露自己的十宗罪,所以对文字的掌握她心里有数。 从小她的作文一直都是全班以至于全校的范文,凡是参加过作文比赛基本都拿奖。 好多年轻作家的开始都是通过作文比赛出来的,但她那时候对这些不屑一顾。 写东西是爱好,她从没想过那这件事儿当职业,这就跟找个男人谈爱情和找个男人养家糊口完全两回事儿。 她自己都没有想到,二十天以后,那个名叫圈里圈外那点破事的帖子在天涯论坛上火得一塌糊涂。 开始她把她写的东西发上去只是为了好玩,看看效果,因为天涯论坛的很多板块是无数爱好者的天堂。 很多书店架子上的畅销书都是从这里走出去的,还有很多后来出了名的作家也是从这里为起点蹦跶出去的,包括她喜欢的于小山。 当年网名老韩头发在这里的hang春垃圾就是后来的淡淡的忧伤。 孟串儿想,既然这里是你文字走出去的开始,那我也从这里开始走一遍,是骡子是马牵出去溜溜就知道了。 于小山后来再没上过天涯论坛,如果那时候他上去看一下,他一定惊讶不已。 孟串儿那些文字打破了天涯有史以来所有的记录,点击量、粉丝量、评论数、时间周期……等等,绝对的天涯第一高楼,傲视群雄。 孟串儿在招待所的那个小房间里,过了一个月漫无天日黑白颠倒的日子,但这一个月也是她整个人生中最难得的一段时光。 完全的剥开自己审视过去解开了很多一直在心中耿耿于怀的疙瘩,也放下了许多一直在手中搂着抱着的痛苦记忆。 她把那些都一股脑的扔进了文字里,每天都在写,写到伤心的地方就哭,写到高兴的地方就自己傻笑,写到兴奋的地方就手舞足蹈。 就这样的状态,写出来,然后更新论坛,有时间再看一遍那些读者对她文字的反应。 一开始她还能做到回复一下那些读者,后来越来越多,她没精力弄了。 她需要抓住此时的有限时间先把该写的写出来,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如果此时被任何事情打断她的思路,再想重新来过,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在她写作的过程中很多出版社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她,要把她的文字出版成书,一致的要求都是在网上停止更新。 孟串儿不是没看过天涯上左一个右一个有头没尾的小说,甚至于小山的淡淡的忧伤后半部分也是没有更新。 这其中的原因,一想便知,网上有全本了,而且是免费的,出版了谁还花钱买。 所以,出版社的要求也可以理解,只不过孟串儿不想,第一她没想通过自己写的东西挣钱或者出名,所以这东西出不出版对于她来说意义不大。 可能她对于她来说最大的意义就是如果自己出一本书,就有了跟于小山对话的平台。但为了这个让她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她做不到。 因为她答应那些她的读者一定会更新完,让所有人看到全本,既然说了,她就一定做到,这是她永远也改不了的性格。 最后在她全部写完了,也在网上更新完了之后有一家小书商找到她,还是想要把她的这本书出了,而这时她没有任何理由不同意了。 唯一的担心就是怕这个小书商赔钱,毕竟这本书的全本在网上随处可见,所以出版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事后证明,她的担心是绝对多余的,在没有经过任何宣传及炒作的情况下,这本改名叫烟味至爱的小说,连续三个月销量在当当网上都是前三。 书商那里加印了数次,连一些书商的发行渠道没有普及的小地方都在联系进货,因为找这本书想买这本书的人太多了。 但对于孟串儿来说,书写完了,这件事儿就告一段落了,这事儿本来就挺梦幻,她有她现实中追求的东西和生活。 那时候,弄完她自己的书,才腾出空来认真地查了一下于小山,,他根本不是什么老男人,只比她大5岁,而他写书那年跟她现在一样大,25岁。 当时看博客照片还以为这货自恋放自己年轻时候的照片,这让她不得不感慨他们两个这25岁要是加起来,经历得估计得把好多人吓死。 枪林弹雨刀光剑影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什么跟什么,这也太扯淡了。 大概没有犹豫的过程,一切似乎都那么顺理成章,她不再是两年前的她,也不再需要打了大段文字删除。 而2010年,是新浪微博最火的那年,怀着极其雀跃的小心思上微博搜他名字,这货果然跟博客一样用自己原名。 于小山新发一条微博说梦到一美女上了前面一辆车然后倒车撞上自己的车头,像是故意拿屁股撞他。 这色坯子还跟从前一样见到美女就会想到下半身的事情,连做梦都不例外。 孟串儿发了条私信给他:“于小山,你好,两年前,无意之中在图书馆里看到了你写的那本淡淡的忧伤,一本书看完,惊了我多年的岁月以及过往。当时找到你的博客,就写了长长的一段私信想发给你,但后来被自己删除,没有发出,原因是觉得那时的我缺少一种跟你对话的基础。而后来我也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烟味至爱并且刚刚出版,市场反响还不错,特别想跟你的淡淡的忧伤比较一下。另外,很多话不想在这里说,找时间约顿酒吧!” 那天她刚发完这条私信,爆料人就打电话过来说了四个字:“他回来了。” 孟串儿这段时间都快把工作的事儿忘了,一时间还有点儿蒙,问道:“谁a妈回来了?” 对方喊:“废话!王林国!”a!孟串儿这下醒了,但转念想这于小山一定是被施了啥魔咒,只要动了关于这个男人的念头一切都开始出现转机和曲折。 没心思再合计他啥时候回复的事了,爱回不回吧,她有期待但不奢求。 收拾一下东西,二话没说直奔那个姓王的老巢,这货开了个超大型的农贸市场。 她到的时候姓王的还没回来,据说在机场回来的路上。 但有几个人在他二楼办公室外面走廊甬道的黑皮沙发上喝茶抽烟。 全部膀大腰圆,纹身、寸头、金链子傻狍子的典型标配。 孟串儿一看心想,这帮货真是一点新意都没有,哪怕是所谓混社会的,就这b样也永无出头之日。 第五章 遭到威胁 “请问王总在吗?”孟串儿礼貌的问道。 “你谁?” “我时光周报的记者。” “记者证。” 她把证件递给了他们,没想到那货看完之后,直接扔地上。仰着脸用下巴对着孟串儿,似乎想用气势压倒她。 原本礼貌客气的孟串儿收起还没完全释放出微笑的嘴角,心里暗道:好啊,这样最好,省得虚与委蛇费心劳神。 她也不去捡记者证,用一对吊着眼角的狭长的凤眼瞪着他们,牙齿轻轻磨了一下,发出了一下几乎引不起什么人注意的“咯噔”的声音。 几个人并不看她,边聊天边喝茶:“那天那个东方都市报的傻x来采访,腿没给他打折。” “就是就是,当时就是老大说要交几个记者朋友,不然就不是揍一顿了事的。” 诸如此类吧反正,孟串儿其实并不信他们言语之中所说的东西,啥社会了?还打打杀杀呢? 真要打打杀杀就不会明明白白地告知了。但是她特讨厌别人蔑视她的存在,你骂她可以打她可以砍死她也可以,但是你不能蔑视她。 于是她走过去坐在他们其中两个人的中间,把小细跟的高跟鞋除了跟儿的那部分蹬在面前长长的沉香木的茶几上。 然后睥睨着两边问:“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怎么我大老远地从广州过来,没人递根烟?” 旁边那光头,光头还在头上纹了一个蝎子的傻逼愣了一下,刚想发作。 孟串儿接着说:“你是不知道我跟王林国的关系?找死呢!” 这话纯是孟串儿这丫头耍诈,阎王好遇,小鬼难缠,真正的王林国肯定不敢把孟串儿怎么样,这几个二百五急眼了可就说不好了。 孟串儿这话里也藏着机锋,也没撒谎,真要问啥关系,那就是记者和采访对象的关系呗。 那光头听完这话,一脑瓜子雾水,倒是把刚才的气压下去了,但还是不太情愿的给孟串儿递了一根烟。 她叼在嘴里冲他哼了一声:“点上。”一套动作行云流水顺理成章,仿佛天生就该这样。 他点头说哎,然后又抬头瞅她,意思是凭啥支使我,孟串儿用牙来回颠当那根烟,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直到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烟点上。 她狠狠嘬了一口,吐了一大个烟圈,然后说:“那个东方都市报的同行太怂了,换成是我,谁敢碰我一手指头,他立马知道悔字怎么写,要不就弄死我,要不我弄死他。” 还没等那几个人说话,甬道的尽头楼梯口的位置上来了一个。 孟串儿远远望去,这哥们儿四十岁上下,一身阿玛尼高定西装,b腰带,夹着一个b手包,拖着一个日默瓦的箱子,正在边走边大声地打着电话,电话是eu。 这货通体上下闪耀着人民币的光芒,估计不是怕行动不便他都能给自己镀个金做成金身活佛,这种人一般素质和内涵都不高。 这么包装自己有两种人,第一种是靠脸面挣钱的人,演员、明星或者骗子反正都差不多。 他们时时刻刻都需要与普通人拉开距离把自己凸显出来,所以需要这些包装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 第二种,就是傻比,有点钱了之后认为任何东西只要贵就是好的,拼命的往脸上贴。 而这个老王,就是典型的第二种,自己做了一堆见不得光的事儿,本应该低调到埋没在芸芸众生里难追难寻。 但这货还非得把自己一身毛染个色从鸡窝蹦跶出来喊我是野鸡,纯属找猎人与猎枪呢。 孟串儿稳了一下自己的心态,然后站起来打招呼:“王总你好,我是时光周报记者我叫孟串儿。” 这货愣了一下,轻声对电话说:“我先挂了,我这开会。”然后冷着脸跟孟串儿说,到我办公室说吧。 边说边瞪蝎子光头,显然是责怪他没尽到一只看门狗的职责,光头赶紧把烟掐了站起来道:“老板,这位靓女说她……” “行了闭嘴吧。” 她抖落抖落僵持了的身体,跟他走进了他旁边的办公室。 坐下来的事就不用多说了,想都能想得到,甭说采访,闲扯都没边,正事儿一概不聊,想让他回答的他一个都不回答。 但他都应付着,用极其侮辱人智商的方式——比如问他土地证在哪,他说在他办公室。问能看不,他说当然能。 然后等要看的时候他说找不着,还他娘的做戏:“哎?昨儿还在呢?内谁谁谁,赶紧帮我找一下,这位孟记者等着看呢。” 找肯定是找不到的,孟串儿就翘着二郎腿看他在那演戏。 来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他回应啥,反正来了就行,给你机会说话了,你不好好说话,那不赖我。 对于采访对象是,你说我就能记,然后按照你说的去写,至于你说的真假用证据说话。 但你啥都不说,也没事儿,我用证据直接说,这样你连说话和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只是这个过程一定要有,不然破坏新闻最基本的平衡性。 最后孟串儿拍了两张照片,那几个傻狍子要拦着,王林国一摆手,那些人没敢动。 等她要走的时候,光头堵在门口像变戏法似的变出两条和天下的烟,还有几摞人民币,往她怀里塞,说快过中秋了,好好过节。 她不接,对方也没有让她出去的意思,意图很明显,不拿东西你就别想走。 她想了想拿起相机对着那个光头,还有他手里的东西就一顿拍,光头瞬间被拍蒙了,看着王林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老王在后面喊到:“你他的有病啊!孟记者是那样的人吗?赶紧把那些东西收起来!” 孟串儿下楼打个车她就赶紧蹽,还自作聪明地跟司机说给我绕城跑。 司机说你到底去哪,孟串儿说你哪那么多废话,绕城跑,绕城懂不懂,圈儿跑。 司机似懂非懂地踩了油门,一路就想套她是不是警察在追踪某个重大案件或者是不是毒贩子在逃亡途中。 她一边佩服司机的奇思妙想,脑洞开的都能当编剧了,一边紧紧盯着后车镜,把每个车牌记在纸上。 直到确定,没有一辆车是重复的,这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了。 间隙中她也给司机讲了个故事,基本完全的复制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说自己被老公打加虐待折磨,好不容易遍体鳞伤的跑出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所以千万不能被她再抓回去,那她就死定了。 这个故事明显震撼了司机的大男人情怀,就差拎把刀挡在孟串儿面前充当正义大侠了。 就连她下车的时候他还不放心要护送到位,让孟串儿憋着笑拒绝了。 最后连车钱都没要,而且愤怒着完全一副给钱就是瞧不起他的姿态,她无奈,自己无心欺骗了一个正义的好人,罪过。 她刚走到旅店的门口,手机里蹦出来一条微博私信的提醒,她打开看到一段让她激动不已的文字,是于小山发来的。 “文字没有比较,故事更没有雷同,可能我们心里对这个世界的感触正好在一个点上,所以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才能打动你。把你的书给我发一本,有时间我看看。” 在这个陌生的小城,在后半夜柔和的月光之下,在刚刚结束一阵惊心但不动魄的采访。 在此刻形单影只的孟串儿心里,这一段短短的都能数过来字数的文字,像是来自于现实与生活之外的某个充满暖阳的空间。 带着一种温暖瞬间进入她的心里,顷刻驱散了此时的所有孤单和阴凉。 这时候,没有什么比迟来了了两年的私信更让她兴奋的了。 她只想赶紧回房间,想安安静静地多看几遍这几句不起眼却在她心里千斤之重的话。 从这些话里,她能看到那个男人,那个叫于小山的男人。 那个男人在她的心里,不仅有力量,还有忧伤,不仅爷们儿,还有玩世不恭,不仅自以为是,还有些许悲怜。 总之就是那样的一个人,那个在作品中和他的想象中存在很长时间的人,此时似乎真实地来到了她的身边,尽管她伸手不及,却心意已然。 然而始终预料不到的是,生活永远给你惊喜,不然就是惊吓。 第六章 空诈Y城土地局 当她回到她的房间时,发现有四个男人已经在屋里等他了。 她刚一进去四个人全站了起来,孟串儿往后退了几步确认了一下门牌。 不对啊,这要是房间不对肯定刷不了卡,能进来说明要不然是酒店错了,要不然是记错了。 但她在这住了这么长时间,闭眼睛都能摸回自己的房间,肯定应该没错。 冷静一下,她没看那几个男人,而是快速的用眼神扫了一下整个房间,书桌上她的电脑还在——她走的时候电脑是关机扣着的,现在被打开了。 另外桌上她的那些书还有她吃的水果,喝的茶,抽的烟都在。还有她的行李箱原本在一边躺着,现在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扔在床上。 不需要再问什么了,她立刻明白这帮人哪来的了。她问了一句:“什么意思?需要我报警吗?” 对方中的一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可以报,不过用处不大,纯属浪费时间,不信你可以试试。” 孟串儿看了一眼电脑接着问:“电脑里的东西都删了?” “嗯。” “游戏都没给我留?我的幻想三国志二呢?” “我们现在需要你的录音笔和相机,可以吗?孟记者,希望你配合,我们也不想伤了和气。” 当年苹果手机新款刚出来,没多少人用,孟串儿在实用性物品上从来不委屈自己,她不追流行,但得跟上时代。 所以她每次出去采访,为了防止类似的突发事件,无论录音还是照片他都会在手机里和网络里做好备份。 这已经养成习惯了,刚才在出租车上她就把这事儿办了。 所以她现在一点不怕,他们在要录音笔的时候她心里没迟疑,不过面上还是装一下,故作挣扎。 眼前这种局面反抗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不逞匹夫之勇是智者的素养。 她把录音笔和相机都扔在床上,那个人把相机里的内存卡抠了出来,还有录音笔一起揣进兜里。 之后拍拍她的肩说:“孟记者,不好意思,打扰了。这里要起台风了,不安全,回去吧。” 那几个人走了之后,孟串儿连夜把房间退了,她怕那些人回去琢磨琢磨再想到什么杀个回马枪就闹心了。 所以为了采访能顺利完成,先躲起来才是上策。 并且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刚才那几个男人是怎么进的宾馆房间就会怎么进下一个宾馆房间。 只要她使用身份证再怎么雇了出租车绕城跑也白搭。 这样一想,就觉得哪都不安全,都有被翻出来的可能性。 最后,孟串儿跑到一个偏远的建筑工地上,想找个水泥管子睡觉。 巧的是这个神奇的建筑工地排成三角形的最上面的水泥管子有褥子还有被子。 这个发现简直让人太开心了,她想都没想钻进去就是一顿睡,竟然睡得特踏实,真够没心没肺的了。 直到早晨被人踢醒——有人踹她露出来的脚丫子。 她睡眼惺忪地爬出去:“谁啊?” “我还想问你谁呢,这是我的地方。”看起来是一个捡破烂的流浪汉。 “睡一下不行啊,那么小气。” “滚滚滚,困死了。” 凌晨五点半,她拉着行李箱背着双肩包打车到了一个五星级酒店,进去就冲进了大堂旁的洗手间,洗脸刷牙梳头发化妆。 出去的时候把大堂的服务员和迎宾弄得一愣一愣的——孟串儿妆前妆后差别本来就大。 这个时间酒店的客人都还没起床,眼瞅着一个脏不拉叽的小妞进去光彩照人地踩着水晶跟的高跟鞋出来,整个一大变活人。 收拾完自己她直奔y城土地局,要想做扎实这篇稿子,必须得拿到真正的证据。 其他的证据该有的都有了,最关键的就是拿到那百分之五十属于当地工商局的土地证的既成事实。 而这件事发生的时间远在17年前,王林国占尽了天时地利的便宜,政府一时之间也无法解决时间这么久远的遗留问题,才让他钻了空子。 怎么拿到土地证的证据其实没想好,这个17年前的土地证还在不在都是个未知数。 不过做一名合格的调查记者除了要懂得突击和周旋还要懂得察言观色随机应变,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这是必备的素质。 进门倒是没人拦,前台问她要办啥事,她诓前台自己是惠民农贸集团的要查一下自家公司的土地证,这丫头来了一句:“有介绍信吗?” 孟串儿故作凶狠地瞪了她一眼:“我查自己公司的土地证要介绍信?我现给你写一个行不行?” 前台丫头到底还嫩,被她的气势压得有些懦,小声嗫嚅道:“那请问您跟王总是什么关系?”看来这王林国平时没少下功夫,连前台小姑娘都要多帮着问一嘴。 孟串儿笑着哼了一声,斜了她一眼,眼尾那一点点蓝色的眼线液显得凌厉而妩媚:“你说呢?”就仨字,说完她就双臂交叉,端着膀子一副领导视察的样子,似笑非笑地盯着小姑娘。 小前台迟疑了一会,终于松口:“那你去六楼609吧!” 话音刚落孟串儿就没影了,她得赶在小前台跟姓王的通完气,再跟六楼联系这段时间里拿到土地证。 到了六楼直接闯进了609,里面的小姑娘正在玩贪食蛇(那个年代诺基亚居多),被砰地一声门响吓得一哆嗦,站起来没好声的问:“你哪位?” “惠民农贸集团的,查一下我公司的土地证。” “有介绍信吗?” 孟串儿用右手指着门外,本身就化的吊梢眉因为瞪起了眼睛更显不好招惹。 突然喊道:“你们这个土地局查个土地证要几个介绍信?一楼要完你要,我哪有那么多介绍信?” 小姑娘又吓了一跳,本能性地赶紧回头从档案柜里找土地证,孟串儿在不忘旁边补了一句:“别给我拿现在的,我要看93年的。” 她手顿了顿:“你为啥要看93年的?” “关你什么事?我自己的公司想看哪年看哪年的!” 小姑娘哆嗦了一下继续马不停蹄地找,终于把那张土地证翻出来了,孟串儿拿上就用手机开始拍照,小姑娘越看越觉得不对,在旁边小声问:“你真是惠民农贸集团的吗?” 后者边拍边敷衍她:“不然呢?” 突然办公室电话响了,照也拍完了,谁都知道那个电话意味着什么,孟串儿脚底抹油赶紧溜。 溜到大门口瞄了一眼前台,那丫头还在打电话。出来打车去火车站,她明白自己得赶紧走,晚一步都怕走不掉。 想起每次出差之前,编辑们都会跟她喝顿酒,意味深长地看着她每次都只嘱咐四个字:“注意安全。” 有时候觉得他们挺墨迹的,又不是小孩子,整天注意安全注意安全。 让她想起姥姥,老人家每次见到她都拉着她的手絮叨:“串儿啊,你要注意安全啊,你过马路要靠边啊,串儿啊,你会靠边吗?” 可笑死了,多大个人了边都不会靠。 而且这些人大多都不知道她的过往和经历,以为她一般的丫头一样单纯得护着点,熟不知这丫头这些年竟护着别人了,而且是拼了命的护。 多少次安全以及生命被威胁的时刻,她瞪着眼睛视死如归绝不退缩。 那双眼睛的坚定吓退了多少男人与敌人,一直以来只要是她所坚定的,就决不允许任何人与任何形式的挑衅。 但是现在她觉得特别想念兄长们说的那句,注意安全。简简单单四个字,是每一次出差之前的殷殷嘱托,多么无聊却又那么重要。 现在有很多人在骂记者,说记者就像秃鹫一样。 尽管她也已经不做记者很多年,可每当看到有同行们还在坚持跑在第一线就觉得幸好有这群秃鹫,让罪恶暴露在阳光下,让政府再重视一些。 也尽绵薄之力让社会更美好一点,不矫情,真是这样想的。 第七章 于小山的前尘过往(1) 城夜色中的街道上几辆豪车呼啸而过,第一辆就是于小山的奔驰g63,第二辆是他哥们儿小城的宾利,后面是吴鹏的玛莎拉蒂和周令的路虎揽胜。 后面三辆车跟着前面于小山的车,来到了一家叫“堂会”的夜总会门口停了下来。 这个店是于小山开的,在这个城市中豪华程度和档次也是数一数二的,表面上只有他一个老板,但后面还有几个比较隐秘的干股是不能让外人不知道的。 经理和小龙在门口恭恭敬敬的等着他们,车一停下,赶紧迎了上去。 于小山下车看看刘经理问:“咋样?老刘,我看报表生意还不错,其他方面有没有啥事儿?” 刘经理赶紧回答:“挺好的,于总,啥事儿没有,有小龙总在这边,一切都踏实。” 于小山看了一眼小龙,没说话,有些话不用说,彼此都懂。 这孩子小的时候他就认识,是当年的一个发小张虎的亲弟弟,江湖里张虎绝对是一个讲究又义气的哥们儿,就是没走上正路。 直到后来于小山淡出了江湖去了国外。 去国外那几年就没联系,回来的时候才知道张虎因为贩毒被正法了,这个结局都是他们可以预见的,包括张虎本人。 于小山去他家看他父母时才又见到他弟弟小龙。 这孩子也已经不小了,却也是跟他哥当年一个鸟样儿,整天在外边瞎混,身边带着一帮狐朋狗友,除了打架斗殴没啥正经事儿。 基本上未来的路也可以一眼到头了,好不了,整不好他们家得再毙一个,他父母怕绝后见到于小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收留。 于是于小山再回城开始做生意的时候,赶紧把他拉在身边。 第一能帮已经故去的发小照顾一下家人,第二也比较托底。 毕竟这孩子他看着长大的,跟他哥的性格很像,有些莽撞和任性但不狡猾值得信任,不去打架斗殴安心上班就算为社会做了大贡献了。 这个夜总会开起来之后于小山就把他派了过来,生意管理方面的事情有经理和管理团队在做。 其他乱七八糟的事儿,小龙就处理了。做这种生意每天面对的破事儿比正事儿多得多。 于小山对他的要求是,任何事情都以生意角度解决问题为主,但不能过,真有大事儿务必跟他说,小龙处理的都还不错。 小城停好车晃荡过来说:“小山,咱们还是哥们儿不?这地儿开业这么长时间才带我们来乐呵乐呵!” 于小山说:“滚犊子!你也不是不知道这地儿,要来你自己不知道来呀?再说这儿从开业到现在我来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是不?刘经理。” 刘经理马上点头说:“对对对,于总太忙了。” 小城用手扒拉了一下刘经理的脑袋:“你特么属猴的,你于总给你个杆你就往上爬。” 回头对于小山说:“上次你不是夸那个电视台的女主持人声音好听,上次吃饭我见到了,我跟她说我小山哥挺喜欢你的,那丫头嘴都咧歪了,啥时候见见啊?” 于小山瞪了他一眼:“我哪有那么多喜欢可以扔出去啊?” 正说着吴鹏跟周令一人带了个丫头也走了过来,这两个人于小山认识的时间不长,但还比较合拍,所以处的也还不错。 吴鹏是做手表生意的,生意做的也不小,代理的什么什么品牌于小山也记不住。 不过,据说在全国各大顶级商场都有专卖店,习惯上看人不看脸先看手腕子。 但最让吴鹏生气的是,于小山这货从来不带表,他送了好几块他认为的好表都让于小山随手转送给别人了。 不仅不带表,身上什么项链、戒指、手串等等啥都不能带,一带浑身都不舒服。 吴鹏总说男人戴块好表那是品味和格调,他一这么说于小山就想骂他滚犊子。 手表在现在这个时代,跟手串和项链什么的装饰品的是一个意思,男人的面子要是都得靠这些没用的东西去撑,那真他妈够悲哀的了。 这方面的话题,吴鹏也不跟他辩解,而且辩解不了,于小山的一套理论无论是歪还是正都能说得人哑口无言。 无非一个现实俗眼和一个人性本真的角度不同罢了,再多聊他生意都不用做了,没啥大希望。 还有另外一个,周令是个典型的公子哥,有公子哥身上所能体现的所有方面。 只不过他在于小山他们面前压制和控制得比较好,要不然他早被这个圈子踢出去了。 只是时不时的漏出点吹牛逼的本性,迎来大伙一顿臭骂就过去了。 他家老爷子之前是个大领导,一辈子清正廉洁,有着老一派革命家的风骨和责任感,这一点,周令跟他爹一点都不像。 所以,周令就瞒着老爷子投资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生意,自己却啥也不干,不敢太张扬也不敢太扎眼,生怕产生点什么不好的影响,被人秋后算账。 反正他也不缺钱,没啥太大追求,整天玩玩乐乐瞎晃荡,用现在比较流行的一个词叫活得比较佛系。 这几个人中小城是跟于小山年头最长的,认识快二十年了,从小就一起玩,绝对的铁磁。 在于小山那些峥嵘的岁月里都有他的影子,但属于交心陪伴的一类哥们儿,一起玩耍一起疯一起闹。 但真有斗狠拼命的事儿他立马就闪人没影子了,这方面不是他的长项,咋咋呼呼吹牛逼或语重心长谈心情都行。 所以这么多年,他习惯了,于小山一直是他的主心骨,在心里上能让他踏实和有个依靠。 只不过后来于小山出国,然后写东西,没法天天粘身边了。 也没断了关系,一天八百个电话跟于小山聊,幸亏这货身边从来没断了丫头,要不然别人还以为他对于小山是不有其他方面的想法。 小城他爸原来就是个包工头子,做的也挺大,但后来身体不好,让他接班了。 这小子在做生意方面有一定的天赋,从给别人干开始自己搞开发,从一栋楼两栋楼开始自己盖自己卖,到跟全国大房地产商抢地块做真正住宅小区。 一路走过来,在房地产最好的那几年他搂了个过瘾,这几年消停多了。 于小山对小龙说:“龙儿,这几个人你都认识,刘经理不太熟,一会你给他们留一下联系方式,以后他们过来跟我来一样,安排好!” 小龙点头说:“我知道了,哥,你放心吧!” 0八年于小山从bei京回到了城,这些年他没轻了折腾,累了,不再喜欢bei京的吵吵闹闹和游魂般的日子,就毅然决然的杀回了城。 一心想过舒舒服服的小日子,结果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接着折腾,而且变本加厉。 城才是真正属于于小山的天地,多年的故土,在这生、在这长、在这笑、在这哭、在这疯狂、在这狂妄,反正太多太多好的坏的乱七八糟的记忆都是属于这个城市。 他的那本淡淡的忧伤就是写关于这里的破事儿。 那些年他离开这个城市在国外晃荡,一个人的时候脑袋里都是那些曾经的打打杀杀、情情爱爱的记忆挥之不去。 所以后来就试着把那些属于他自己的记忆写了出来,然后边写边发在了网上,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为了好玩儿。 那年月还没有网络这一说,也没有专门的网站,就是一些论坛大伙发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结果他一发就有一帮人追着看催着看,那些人的心理是第一看着有意思,第二还不用花钱,第三还可以跟作者互动。 所以一大堆读者疯了一样在网上嗷嗷待哺,促使他一直接着往下写,写完一本就写下一本,就这样从国外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完成三本书的书稿了。 回国之后,三本书都顺利出版了,也从此给他的人生开启了另一扇门,推开后的世界陌生而又神秘。 刚回国那几年于小山一直在北京晃悠,写字、喝酒、吹牛逼、泡姑娘大致就这几件事儿。 白天睡觉,夜晚行动,各种各样的圈子、各色不同的败类全都一样的飘着,鬼一样的生活。 一开始写东西这一行对于小山来说还是陌生的,好像一片新的天地等他去开垦、打拼和撒欢,结果没多长时间这里面的门道他就摸透了,没啥意思。 靠写字儿混日子基本就几种,一种是你写东西真牛逼,一本书扔出去啥也不靠,却能销量爆棚,这种属少数。 还有就是人家会炒作,不管写不写东西先把自己弄成跟明星一样,有人喜欢、有点、有流量,出什么书人都能赚钱,这个更牛。 再不济还有一种就是混组织。 老一派作家占多数,混得好的成为个主席什么的,写不写东西都行了。 没心思创作没关系,开开会写两篇场面文章一样活得很好,退休都有人给养老,不服不行。 要是你写的一般,不会炒作,还不混组织,那就没招了,注定你狗屁不是。 但还是有人在这其中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就是写剧本。这方面有人转型成功,有人转来转去还是不行,但大部分被忽悠着。 一年到头剧情梗概和大纲写了一堆,前期的钱人家也不差你的,后期就没影了。 随便找了人用最便宜的价格按照你的梗概和大纲弄出来却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于小山在那期间也没少被骗,当然也成过。 这方面就是bei京的不同,在这一行里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机会送到你面前,甭管真的假的,就看你眼神儿好不好了。 后来,于小山在一次又一次决心被推翻了之后,终于付出了行动,扔了一切甘心与不甘心的人和事儿,杀回了城。 第八章 于小山的前尘过往(2) 回来之后于小山真的老老实实地呆了半年,没干啥也没写东西,就跟着原来的一些哥们儿和朋友在一起聊聊天喝喝茶,然后看书睡觉混日子。 但这里毕竟是于小山的 城,多年积攒下来的人脉不仅没有断,而且更牛逼了。 一些他身边的小角色现在在这个城市也都算有头有脸的人物。 并且这些人跟于小山当年的关系都不一般,不说大部分过命的交情,但也能算得上彼此情深义重,所以这些关系他能迅速地完全捡起来。 那些曾经的狐朋狗友,还活着的现在一个个都人摸狗样的,虽都不再是少年却也不忘少年时的真挚情怀,往一起一聚是真的开心,那种不用掩饰不用虚伪的真实让人舒服。 这种关系想保持下去很容易,就是永远别牵扯利益和金钱,就能一直如此纯真,一旦那些东西掺乎进来就会一切都乱了,这一点于小山心知肚明。 于小山回城做的第一个生意完全是误打误撞。 那是在他待了半年以后,一个他好多年的哥们儿叫大威开了一个电玩城,开了一阶段干不下去了。 不是因为生意不好或者别的原因,完全就是他自身的关系罩不住,所以他那里整天被踢,开门两天关十天,基本要黄了的状态。 这时候找到了于小山,磨磨唧唧的说半天,意思就一个,不用于小山投资就是帮着摆摆事儿就行,只要能继续干下去,给他一半干股。 于小山一开始没把这个当成一回事儿,心里还想着一个几百平的小破游戏厅能挣几个钱,但人家求到头上了,他还不好拒绝。 所以再问起来就都说是自己的生意,一传十十传百这个游戏厅就算是保住了。 游戏厅于小山不是不了解,小时候总在里面混,但那东西能挣多少钱他真是没数,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小破店一个月分到他手的存利润竟超百万! 这个有点儿夸张了,虽然偏门来钱比较快,但这个数字还是让于小山有些惊讶不已。 因为他之前根本没想过这种生意,小城他们整天想拉他一起做房地产,但他一直嫌烦嫌乱,觉得没意思,就是不干。 没想到这个倒无心插柳了,一个月的利润够他写十本书的了。 而且这个他每天睡觉钱就挣了,要是十本书的书稿他脖子和腰都得累折了,这都什么事儿啊。 有了第一个生意垫底,于小山开始意识到跟娱乐搭边的东西真的是暴利,来钱快,还不操心,本着能干几天就干几天的心思。 就这样下去,两三年的时间,两家电玩城,两个按摩院,一家k,一家夜总会。 虽然都不是什么正经的生意,但至少于小山看来这些生意简单不用费什么头脑,卖的是服务,买的是开心,大伙都乐乐呵呵的,他还把钱挣了。 生意运转也都基本正常,挣的钱不少,只不过这种生意都需要比较庞大的现金流做支撑。 所以真正剩在于小山手里的钱没多少,好在他的要求特别简单,够花就行,没大需求。 他对吃穿用度也没什么太多的讲究,一身穿戴都不要牌子,要的是舒服,里边永远是纯棉的黑色恤,一买就几十件。 季节的变化顶多外边加一件衣服就完事。大冬天里边也是一样,唯独不同的就是外边套一个超大的羽绒服就解决问题了。 年轻的时候也虚荣过,只要上身的必须是一线品牌,还得有lg在明面上,好像自己挺讲究挺牛逼一样。 这些年走过来,想明白也看明白了,这些都屁用没有,男人的价值不在别人的眼睛里而是心里。 消费标准就是我喜欢我舒服,他可以花几万甚至十几万买一个茶壶或者一饼普洱老茶,但绝不会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包,原因是他不喜欢。 就连他那台车,花了二百多万,也是小城逼着他买的,要不然他就整一台二三十万的代步就完事儿了,反正都一样,加油都走道。 刘经理把楼上最好的包房留了出来,桌上所有的东西都摆齐了,还有于小山最喜欢喝的西拉红酒。 喝了几杯酒,吴鹏跟周令带着丫头站到栏杆边看着楼下的舞台上的节目。 小城凑过来说:“我前天刚拍块地,想稳当点开个小盘,专做公寓,租售同步,有没有兴趣一起玩玩?” 于小山靠在沙发上懒懒地说:“别跟我说这些,一点儿意思没有,现在做这些生意我也就是不费力气的混个吃喝,都够没劲的了,别的更不想了。我真正的兴趣在哪,你知道。” 小城说:“我知道,写书呗,那你倒是写啊?” 于小山喝口酒说:“废话!前一阶段一直尝试着动笔,结果没感觉没状态,写过一段文字之后再回看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像屎一样,立马删除,每天后半夜,对着电脑,然后那种空虚太恐怖了。你懂吗?以至于现在连尝试都不敢了,每天喝点酒,回去就睡觉,挺好。” 小城说:“不懂,真弄不明白你们写字的人,哪那么多矫情,换别人我肯定一顿臭骂,你我管不了,自己玩去吧!” 于小山说:“终究一天我放弃所有,爷不玩了,就猫着,让自己清静下来,看看书,写写字,人生就此,了然风尘,慰藉岁月。” 小城刚要接着说点儿啥,刘经理走了进来,趴在于小山耳边说:“于总,下面出了点事儿,一个客人喝多了闹事儿让小龙总给清出去了,现在带了一群七大姑八大姨回来,跟小龙总在下面杠上了。” “知道那个人什么底细吗?” “知道,做沙石生意的,您的好朋友洪军是他最大的客户。” 于小山点点头说:“好,你下去客气一点儿把他请上来,我来解决。” 刘经理出去后,于小山站起来走到前面看了看楼下,在舞台前面两帮人正在那剑拔弩张地对视着。 音乐和节目都停了,有一小撮嫌事儿不够大的客人在看热闹,大部分看到这种状况赶紧麻利儿离开了。 小城懒洋洋地站起来抻了抻胳膊:“什么鬼,七大姑八大姨这事儿还用得着你呀?” 于小山笑笑说:“其实用不着,小龙能处理明白,但咱们正好赶上,一句话的事儿,别让他们费劲了。” 没一会儿的功夫,刘经理和小龙带着那个人走了进来,这货舞舞喳喳还自带一群人尾巴似的跟过来,可惜胆子太小都在包房门口堆着没敢进来。 那个人胖乎乎的,一米八左右,二百来斤,穿着一身花里胡哨的衣服,喝得站没个站样儿,来回晃悠,夹着个l格的大包斜着眼睛看着于小山。 吴鹏和周令带着的那两个丫头都有些害怕了,吓得直往后躲,小城冲他们点了一下头,意思是没事儿。 小城心里有底,跟于小山二十来年的兄弟这种小事无关痛痒。 于小山叼着烟坐在沙发上跟那个人说:“你好,哥们儿,我是这里的老板,我叫于小山。你认识我吗?” 那个胖子瞪着眼睛说:“你甭跟我唠这些没用的!我不认识你,你就直接说你想怎么地。” 于小山接着说:“那就这样,哥们,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道歉走人以后这里也不欢迎你,如果你继续找茬,我用你的脑袋保证你今天出不了这个门。” 那个货听完这句话,骂了一句:“你b,你以为你是谁呀!”,边骂着就要往前上。 小龙飞快的顶住他,刚要开始出拳揍,于小山挥了挥手:“龙儿,别给警察同志惹麻烦了。” 说着掏出电话打了出去,然后按的免提,把电话扔茶几上了,对方接起电话就说:“小山,咋这么晚打电话呢?有事儿啊?” 于小山说:“没事儿,洪军儿,有个认识你的人在我场子里玩,他有话想跟你说,你听着。” 胖子一听洪军的声音,身子也不晃了,脚也不打滑了,眼睛也不斜了。 思维登时特别清楚一叠声地对着免提边说边鞠躬:“军哥,我是张东,跟几个朋友在这玩,认识了小山哥,小山哥人特别好特别照顾,我就寻思打电话谢谢您。” 周令在旁边噗嗤一声就乐了:“这猴崽子够有眼色的,怪不得沙石生意做得好,这真是拿对待爸爸的态度对待甲方。” 没等洪军说话,于小山对电话说:“行了,军哥,你休息吧!改天喝酒。”说完把电话挂了。 那个叫张东的小子,低着头说:“小山哥,我错了,真的错了,想怎么办你说话……” 于小山不听他再说什么,跟小龙示意了一下,小龙和刘经理把他拉了出去关上了包房门。 他们出去后小城端着酒杯跟于小山碰了一下说:“当年每天都是这些破事儿,那时候还觉得挺牛逼。现在再看,真的没意思,都是小孩儿玩的游戏,我真理解你。” 于小山想了一会说:“现在的生活能让我激动一下都做不到,说句矫情的,有时候还真渴望能有个人让我疯狂一把,像上学时候那样喜欢一个女同学就把她定义为爱情。” 小城接着说:“大哥,咱现实一点儿,行吗?真实的生活不像你写小说一切都能按照自己设定好的线路编着写,在我的理解里爱情是荷尔蒙飘飞的产物,对于咱们来说荷尔蒙早飞没了,就剩点儿心理和生理需求了,心理就是赶紧找个老婆生个娃,生理就是不用买票但可以随时起飞,最重要的是能随心所欲想怎么降落就怎么降落。” 于小山说:“你不懂我要的,就跟我不理解你追求的一样,人生就是这样,想的越明白看得越通透越纠结,我这些年都在自己跟自己战斗抗争,什么现实与理想,什么真实与梦幻,最后都是自己跟自己瞎折腾。” 这些年,于小山身边的女人像流水一样。 无论是当年在城的青朦岁月,还是在国外那些年的飘荡生涯,更不用说北京的那几年浑浑噩噩。 经历过的女人大多他都无从感怀,细节更是让他无法记起。 而且这些不能想,一想所有的思想就会钻进一个怪圈无法逃脱,那些曾经的过往既真实又梦幻的搅在一起,让他无论怎样也理不清头绪。 经历过的那些女人们,不能说每一个他都爱过,但至少都曾真情相对。 太多当时认为的刻骨铭心,随风飘过之后都只是人生的一段又一段过往。 以至于,此时他还在期待某一个人的出现,但也在怀疑这个人还会不会出现。 这个跟他自己有关,他的心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人的冲洗和磨练早已经老态龙钟,不会再轻易所动。 如果真的能碰到一个让他能够再次动容再次忘乎所以的女人,那一定是今生他最值得珍惜的,这也是他一直期待的。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想了很久,在微博上发了一段文字“一直期待,某个,偶然的时刻。此生之中,你,出现在我的面前。只此一眼。细雨纷纷。污浊皆清。我要为你疯狂。” 写完这一段,他刚要关了电脑,这时微博有一条私信提醒,他点开了。 是一个叫孟串儿的人发过来的一条私信。 “于小山,你好,我叫孟串儿。两年前,无意之中在图书馆里看到了你写的那本淡淡的忧伤,一本书看完,惊了我多年的岁月以及过往。当时找到你的博客,就写了长长的一段私信想发给你,但后来被我自己删除,没有发出,原因是我觉得那时的我缺少一种跟你对话的基础。而后来我也写了一本书,书名叫至爱烟味并且刚刚出版,市场反响还不错,特别想跟你的淡淡的忧伤比较一下。另外,很多话不想在这里说,找时间约顿酒吧!” 于小山想了想,点击回复,打了一段文字。 “文字没有比较,故事更没有雷同,可能我们心里对这个世界的感触正好在一个点上,所以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才能打动你。把你的书给我发一本,有时间我看看。” 第九章 孟串儿的相亲 y城的这趟差出了俩月,孟串儿她老妈来她自己的小房子找了她好几次,都没见找人。 电话也时通时不通,这边已经跟一老朋友约好了给孟串儿相亲,把老太太急坏了。 老太太干脆就守株待兔,跟老孟打声招呼直接住到孟串儿的小房子里了,打算等这小b崽子回来,啥锅啊铲子的手里有啥招呼啥。 孟串儿这些年在外面不服天不服地,可以跟别人不妥协,跟事情不妥协,甚至跟这个世界都不妥协,但唯独在她老爹老妈面前,她不得不妥协。 她父母这一代人没有太多的生活乐趣和希望,还只有她一个孩子,所以基本上所有的梦想都在她的身上。而她根本就不是那种让父母省心的孩子。 小时候是很优秀:在学校时只要参加的比赛就肯定能拿个奖,尤其是什么作文啊、主持啊、演讲啊、钢琴啊、辩论啊这一类的。 学校的、市里的、省里的奖拿了个遍,她本人没当成一会儿事儿,但当时把她老妈乐坏了,基本上逢人便夸她女儿多牛多牛。 但同样孟串儿气他老妈也能气个半死,初中开始就天天跟一帮男生混一起,但绝不处对象不乱搞男女关系,就是玩和混。 三天两头因为打架鼻青脸肿的回家。她老妈看到后就跟着又是一顿胖揍,把那些青肿再加重一些。从这方面看那些年她真就不像一个女孩子。 并且自从上了大学之后,一离开家就是狮子回归草原彻底撒欢,她老妈就是还想管也鞭长莫及了。 所以后来的一路,孟串儿一个人走过来难受的时候也想家,而她跟她爸妈一贯的作风就是报喜不报忧。 烟味至爱那本书里写得那一次被人打折三根肋骨一个人躺在医院里的事情是真的。 她老妈当时问她干啥呢?她流着泪咬着牙说刚吃完好吃的要睡一觉,她老妈在电话另一边开心,她也跟着笑,笑得满脸是泪。 再后来她不混了也不玩了,考上中国传媒之后有了一份正正经经的工作开始,她有事儿没事儿的就泡在父母身边。 哪怕是他们骂她那也是一种关怀和幸福,而且是绝对真心的。 唯独闹心的就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老妈就开始盯着她找男人、结婚、生子,开始她还能应付应付。 后来越加强烈,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见到她这个事儿就是唯一议题,墨迹起来没完没了,她一听头就大了,在她的思想中这些事儿根本不在涉及的范围之内。 但有的时候还得顺着她老妈一些,无论她在外边多么风光多么牛逼,但在她老爸老妈眼里永远是个孩子。 而她本身确是只有在她老爸老妈面前,才会有那种小女孩的状态和心思。 孟串儿并不知道她老妈有这一手,还屁颠儿屁颠儿地打算回来找本书给于小山邮过去。 听见钥匙窸窸窣窣的声音,老太太就已经守候在门口了,孟串儿刚一进门,门还没来及关头上就挨了一擀面杖。“咣当!” 定睛一瞅,不是老妈却又是谁?“哎呦我的妈,疼死我了!您怎么来了?您这两个月没见我,想得也太厉害了,这见面礼给的!哎?妈妈妈,别打别打,疼疼疼!” 擀面杖一下接一下杵在她身上:“这是什么b崽子?两个月也不着家,整天在外面瞎晃悠!跟你说了你熊叔叔找你相亲,人家等你一个多月了你影子都没有!家里根本不差你这点钱,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能不能有点正事儿!” 孟串儿嬉皮笑脸用手挡着:“妈,熊叔叔都60了,虽然熊婶英年早逝他也是单身汉,但人家也有儿子,我去给当后妈这不合适,白捡一儿子这么大便宜你跟我爹心里也过意得去?” “逼崽子!我怼死你!谁说让你跟熊叔叔相亲?就是他儿子!你少在那玩文字游戏,我不是你采访对象!我是你妈!正好今天你回来了,告诉你,今儿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我养你这么大容易吗我,人家都抱外孙了,你25了还晃悠呢!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心情!前些年你怎么作我都不管你,但现在不行了,再让你任性下去,这辈子都废了。呜呜呜……” 完了完了,孟串儿心里想,这是又触动了老太太正在更年期的情绪炸弹。 这要是叨叨起来,没个一宿半宿的挡不住:“得得得,妈你别哭,我去,容我拾掇拾掇跟你去相亲。” 先答应着再说,反正也不能跟旧社会似的强行入洞房。 说来也奇了,老太太那眼泪就跟有闸门似的,一听这话马上就关了:“这才是孝顺的好孩子,我给你包饺子,你不用出去,一会我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过来。” 说完用满是白面的手搓搓擀面杖,屁颠屁颠地包饺子去了,嘴里还哼着歌儿:“咱们那个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 孟串儿一翻白眼,姜还是老的辣,在外面走再远的路也不如爹妈的套路深:“我不是好孩子,我是你的b崽子。” 老太太眼睛瞪溜圆拿擀面杖又要怼,孟串儿赶紧借化妆的由头一闪身进了卧室。 其实知子莫若母,孟串儿她妈就是防着她根本就不去赴约或者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胡乱发挥。 搅黄了这桩美事不说,恐怕连世交都要得罪,所以哪也别想去,就在眼皮子底下相亲。 孟串儿在屋里合计怎么才能把这个相亲对象吓跑,而且还得顾着母上大人的面子不着痕迹的吓跑。 所以她画了个特别妖艳的妆,眼线恨不得挑到眉尾,眼影涂成烟熏的紫色,腮红没搞成猴屁股反正也差不多。 猩红的大嘴唇子,还专门用唇线勾了大一号的唇型。穿了个低胸的吊带恤和一个齐b小短裤。 刚拾掇完就听见客厅噼里啪啦叽里呱啦来人的声音,孟串儿憋着笑从卧室里出来深深鞠了一躬:“熊叔叔好,熊哥哥好。”” 第十章 瞅你那熊样儿 孟串儿清楚地看到熊叔叔和他儿子脸上的惊讶,如果没看错,那个小熊眼神里甚至还闪过一丝鄙夷。 而老太太已经被气得浑身发抖竭力掩饰:“来来来,先坐下,孟串儿在家唱大戏呢,正唱着你们就过来了,这不还没换上正常衣服……”边说边走近孟串儿用手肘子怼了一下她低声道:“我给你三分钟的时间,你把你脸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洗掉,然后换件衣服。要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 这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不就范是不可能的,反正成功把第一印象毁到冰点就得了,也不好太逆着自己妈,气坏了也是件了不得的事情。于是孟串儿乖乖卸妆换回正常的衣服。 “你看,这才是我记忆中的丫头,干干净净的多好。”老熊开口道:“熊阳,你跟串儿小时候在一起玩过,长大了倒各忙各的疏远了,今儿就当你俩旧友聚会,别太拘束啊,你张姨也不是外人。” 孟串儿噗嗤一声笑开了:“小时候不记得熊哥叫这个名字啊,哈哈哈,熊样儿?” 老太太强忍着打死闺女的冲动狠狠地剜了一眼孟串儿:“别没大没小的。” “没事儿,没事儿,孩子不拘束就好……” 熊阳在一旁接着说:“这么多年没见,其实就跟陌生人一样,我自我介绍一下,我现在在一家国企,属于垄断行业的正式职工,月薪八000(10年前的月薪八000其实还算有竞争力)年底有奖金,暂时还没有买房,有车,如果我们合适的话,我会出部分首付,不足的部分可以向单位借款或者贷款,然后婚后一起偿还,房主名字我希望写我爸,因为毕竟我爸一个人这么多年抚养我不容易,你其他的缺点我都可以接受,只要孝顺,懂礼,勤俭持家就可以。” 老熊听得眼泪汪汪:“我们家熊阳就是孝顺我,这孩子太懂事……” 孟串儿向上龇了一下牙,又迅速进行了表情管理,这他妈的不就是标准的经济适用凤凰男嘛,钱不钱的倒无所谓,哪有一见面就说这个的,真当公园里相亲角呢,够傻逼的了。 心里这么想着,碍于老太太在身边,孟串儿只能敷衍着:“熊哥哥想的真是周到啊。” “听说你是调查记者?”熊样儿问道。 “嗯。” “调查记者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还没等孟串儿开口,老太太插了进来:“她要是不写好稿子也就3000多,但是她每周都有好稿子,评级很高,所以每个月超万是肯定没问题的。” “妈!”孟串儿瞪了一眼,这是得多怕嫁不出去。 熊样儿眼睛忽然放出奇异光彩:“过万收入还可以,不过你将来要生儿子怎么办?没法写稿子一个月3000多,到时候我压力很大呀。” 这货说话有点像放屁,让别人根本没法接。老太太赶紧圆场:“你们先接触着,具体事情你们自己商量就成,反正我家也不缺钱,对我闺女好就行。” 整个相亲的这个晚上,孟串儿都心不在焉,她在惦记着那本书,明儿一早就叫快递赶紧给于小山寄过去,还有他收到了会不会马上看呢?看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呢?会不会马上联系她呢?想着这些的孟串儿根本没心思看那个什么熊样儿。 同时她被她老妈的思路弄得也有些困惑,一晃她都二十五了,不知不觉中她连青春的尾巴尖上都快抓不住了,婚姻越来越成为不能规避的话题,在老一辈人的眼里,结婚生子是生活的必经之路,多少上一代的夫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都安安稳稳过了一生。 而让孟串儿的心里认可这一思路却是比登天还难,她也不想这样,有的时候也恨自己,就不能正常一点,用正常的思维,过正常的生活,但那就不是她孟串儿了。 眼前的这个熊样儿甚至比不上几年前她拒掉的关鹏,都不说喜不喜欢、爱不爱,看着都烦,换多年前孟串儿的脾气肯定上去就是一脚,然后告诉他滚几吧犊子,离老娘远点! 其实这些年她身边从来就不缺男人,发小哥们儿一堆又一堆全都是爷们儿,啥时候她喊一嗓子都能一呼百应。至于喜欢的,爱过的,海誓山盟过的,经历过的也不少。 每一段在她的心里也都留下了深深的印记,那些曾经的伤痛让她对这一切不想再尝试,纵使她用尽全身力气也未能维护一段感情的长长久久,最后都是只留下了一段过往供人心酸,没意思。 但这几年,她转回头再看当年的那些过往和当时的刻骨铭心为何都会没有走到最后,而后随着时间的飘逝那曾经的一切都变得虚无缥缈。 可能当时也是真的喜欢,但现在她知道全部的原因是因为不够爱或者那时根本不懂得爱,那一段段只是当年青春的荷尔蒙飘飞的产物,在特定的时间碰到心中特定的一类人,打开你心中某些幻想与情节的开关,然后让一切思绪都随之狂热和冲动,认为那就是爱了。 爱过,伤过,痛过之后再把现在的你放回当年的情境当中,面对同样的人,你还会不会爱,通常的答案都是不会,肯定不会,那时候多杀逼呀。 这是正常的爱情,正常的思维,每个人都一样走过,都有过一样的心思和想法。但孟串儿要的不是这样的,至于想要什么她也不知道,她所经历的和看到的爱情都是这样,普遍雷同、诸如此类,一切都看透了那还有什么意思。 有一次她跟一个兄长谈起这个话题,那位兄长是一个诗人,对这方面跟她有同样的纠结,那个兄长特别理解的跟她说,咱们这样的人思想跟心灵都能长大能成熟,却无法在这个社会的很多现实里妥协,在虚情假意里可以生存却无法适从,真实的情感永远保持着那份天真与纯洁,尤其是爱情,想像白朗宁碰到马莱特、三毛碰到荷西、萨特碰到西蒙一样,仅仅是碰到便让你的生命都为之动容的人,让你的灵魂的深处不再感到寂寞的人,那个能让你的余生充满希望的人。但这些年过来,这样的人有吗?我们都抱有怀疑,却还在等待,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们碰到了,那我们此生无憾。也许这一辈子我们都没碰到,我们也无憾,至少我们没有虚伪的妥协。 但对这个熊阳,孟串儿还是妥协了,她的妥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等于没接受也没拒绝,有这么个人在身边晃荡着,她家老太太就不会着急再给她找别的,要不然更烦。 并且她有信心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熊样儿就得自动跑路,就他那种娘炮性格了解孟串儿之后不吓跑才怪,还他妈结婚生孩子过日子,借他两熊胆儿都不敢。 但在了解的过程中,这熊的确实挺烦人,这一点孟串儿完全低估他了,一副没皮没脸的劲儿显现出来后,孟串就有点后悔了。 纯粹属狗皮膏药的,只要一下班,就蹭在孟串儿身边,走哪儿跟哪儿,采访也跟着,吃饭也跟着,不理他不行,不跟他好脸子也不行,骂他还不行,嬉皮笑脸的摆出一副跟你死磕的姿态。 最过分的是,整天在孟串儿耳边叨逼叨个没完他的“未来计划”,还都是一堆直男癌的屁话,结婚怎么弄,房子怎么买,房贷怎么还,孟串儿以后要怎么伺候他,并且还得伺候他老爸,他们都喜欢吃什么,有什么习惯……等等,末了还得去孟串儿家里蹭顿饭,象征性地洗洗碗就可以得来老太太的一顿神夸,这个未来的姑爷怎么怎么靠谱,怎么怎么踏实,怎么怎么能干。 一听这个熊阳的表情立马变成熊样儿,一张大脸往起一扬,一副小人得志沾沾自喜的逼出儿,孟串儿拳头都快握碎了。这两个人一唱一和的劲儿是真和谐,孟串儿就是亲爹还活着,要不然都有个不孝的想法,撮合一下得了。 一天晚上,孟串儿正在写稿子他就在旁边墨迹是不是应该定一下结婚的日子,孟串儿着急赶稿子没心思理他,但这逼跟唐僧一样一个人叨叨了能有半个小时,太闹心了。 孟串儿终于憋不住了,叼着烟喊道:“结你个爪子!滚犊子!爱跟谁结跟谁结去,离我远点,别一天到晚在我跟前墨迹,实在憋不住上你妈坟前叨咕去,她能陪你唠。”熊阳傻了。 孟串儿的那本书邮出去好几天了,她有些期待也有些紧张,没事儿就翻出来发快递的那张回单数一数天数,咋还没回复呢。一想这个她就能犯傻半天,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自己在想啥呢,那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奇怪。 前一阶段她去y城调查土地案的那篇稿子终于发出来,还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整个报社都在赞叹孟串儿的胆量与敏锐度,但在孟串儿的心里无论是这个不法商人还是跟他联合的那些贪官都是罪有应得,是不是这样的人少一些,就能有多一些人和领导多想一想老百姓的生活和疾苦。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她接触的那个牛逼哄哄的王林国,这回傻x了吧!其实这个世界充满阳光,只不过有些黑暗的东西被某一些不法分子盖了起来。 但他们不可能永远盖住,而孟串儿他们干的事儿就是偷偷的掀开一条小缝看一眼里面有什么,然后用笔告诉所有人这块地儿盖着的是见不得光的东西,不用确定到底是什么东西,因为自然有人把这一切暴露在阳光之下。 那天在办公室里,领导站在前面总结这一阶段的稿子和选题,然后重点表扬孟串儿的那篇稿子,让大家多向她学习。结果,孟串儿在下边根本没听他在说什么,她又翻出那张快递单,然后用手指头数,艹!都一周了。她实在忍不了了,抄起电话给于小山打了过去。 第十一章 两个磨磨蹭蹭的人终于要见面了 于小山做的那些生意让他最闹心的一点就是有一些应酬他必须得应着。 因为他挣的就是这些人脉和关系的钱,有得到就要有付出,这是理所应当的。 也就是说,无论你多牛逼,该装孙子的时候你就得装,只要你想挣这份钱就得投入这份无奈。 毕竟这种生意来的钱相比于其他还是容易,投入和产出与其他生意是完全不能比的。 城的几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找他好几天了,第一想要跟他聊聊天,这个是真的,这些人确实都挺喜欢跟他聊天。 于小山这个人渊博但不古板、世俗但不谄媚、经历无数却不显摆、性格坚硬却重情义、牛逼却不装逼,只要他不想就基本没有烦他的人。 而且跟他聊天很危险,及其容易短时间内就被他洗脑,幸亏他不是干传销的,否则应该比权健安利无限极之类的“危害”大。 还有一点,这些人要到他这里来放松放松,这个也是真的,他们跟社会上其他的人不一样,一年到头能出去放松一下的次数都能数过来,而且真是不敢,另外条件也不允许。 但来于小山这里不一样,很多复杂的关系让他们比较放心,能放得开。 所以于小山明白即使他交代下边的人安排再好都没用,本人必须得陪着,这些人也不是差买单的钱,面子和情谊很重要。 况且不管于小山上边的关系有多硬多铁,但底下这些难缠的小鬼自己也得应付好,要不然成天搅和他那些生意,真正让他难受的是恰恰是这些人。 在他k最大的包房里,于小山给他们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一个会来事的丫头伺候着,包括他自己也得有,无论需不需要,要不然那感觉就不对了。 老赵是城一个很重要的人物,管着无法言说的领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跟于小山属于对点的那一类人,不完全是一俗人。 年轻时就喜欢写东西,现在虽然走仕途时间少了但还是隔三差五的整首小诗配张图发在空间里,不说写的好不好,有这份心思的人跟于小山肯定对路子。 所以他们相识之初就属于交心的那一类朋友,没事儿喝喝茶聊聊生活之外的东西,这对老赵来说特别舒服和珍贵。 于小山也特别注意,就连过年过节的正常礼遇他都打发下边人送过去,而不是显得重视自己送去,免得彼此之间因为这世俗的交往尴尬了关系。 这老赵有一个问题,就是平时活的太压抑了,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家里都一样,缩着所有余地去强撑着做人,所以这就养成了他一旦放松起来就没了节制,还属于一喝就高的类型。 然后情绪就开始难以抑制的高涨,抓起话筒就唱个没完,还专门挑一些摇滚歌曲来嘶吼,于小山一看这一幕心里不由得有些心酸,心中不禁感慨,人啊!都他妈不容易。 另外两个是老赵自己带来的,这两个人跟于小山的关系处的也比较融洽。 老赵带着他们也就啥也不顾了,小酒一喝一人一个小丫头一搂都是开心无比,又唱又跳又摸的,忙得不亦乐乎。 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带给人的转变是挺吓人的,这种场合在十年前他能应付的游刃有余还乐乐呵呵。 但现在他宁可回家睡一觉,也懒得跟他们在这耽误时间。 前些年在酒吧一作能作一宿,天亮了才撤,只要有丫头在,第二天继续,连轴转多少天都不觉得累。 现在也不是体力跟不上了,是没有那份动力和心情,觉得一切都没意思。 在当年 现在能让他有所希望和幻想的不一样的爱情,不一样的人。 但究竟有多不一样,是什么样的,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点上跟孟串儿基本雷同,所以很多该发生的事儿都是注定的。 这恰恰也说明了很多人焦急的等待和向往都没有用,有的人该出现的始终还是会出现,或早或晚。 而不该出现的,注定你的一生平凡安静的度过,你也不用挣扎,佛家告诉你几世的轮回,几百年的等待,才能换来一世的擦身而过。阿弥陀佛,愿你相信。 老赵刚唱完一首站台就端着酒杯过来跟于小山干了一杯,然后迷迷糊糊地说:“兄弟,你也唱啊?” 于小山站起来说:“赵哥,你们唱,我这真得走了,还有个局等着我呢!外边我跟经理都交代了,你们就放心玩,有任何不周的地方你告诉我,我骂死他们。” 老赵听完,一只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又拉着他坐了下来。 老赵接着说:“小山,你今儿可不能先走,我知道你交际广,但不管你还有几个局,有多重要的事,有多牛逼的人物在等着你,你现在走都不对,老周和老梁我都给你叫出来了,你要走了我们还怎么玩?没这几个人你这些场子能开得下去吗?你自己好好想想,是不这么回事儿?” 于小山一想“得”这哥们儿又喝高了,要换了平时他绝不会这样说话。 没办法了,也不能让他们不高兴,扔了皮包说:“行,赵哥,不说了,谁等着我都不顾了,我不走,你们接着唱。” 说完于小山端着酒杯走过去跟所有的男人碰了一下杯,然后干了。 接下来几个男男女女在屏幕前唱着歌跳着舞,于小山则坐在沙发上无奈的抽着烟,无聊透顶。 后来,于小山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从皮包里找出一个快递袋,撕开后从里面掉出一本书,书名是烟味至爱。 他纯属闲着无聊就翻开看一下,但在心里没抱太大的预期,于小山自认为自己写东西不咋地,但对阅读上还是有一定的层次和要求的。 原因是他看的太多了,而且什么文字都看,从一些名著,到文言文的,就连琼瑶金庸也是全面领略,再接着国内的很多作家的作品基本全部通读。 这方面还得感谢那些年的出版力量,还没到后来的一年几千本小说的出版容量。 那时候隔三差五去书店溜一圈能发现十本八本新书都算多的,而且没有什么网络图书可以看,只能去书店或者图书馆去找。 再后来就开始接触国外的作品,从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著开始到去追寻每个作者,卡夫卡、加缪、昆德拉、杜拉斯、马尔克斯、萨特、博尔赫斯、卡尔维诺、毛姆、卡佛……到后来日本一些作家,不说每一个人的作品都能做到仔细研究,但最码也是每个字都细细品味过。 在那些整天无所事事混日子的青春岁月那些作品给了他不少色彩,有时带着一帮兄弟出去一顿胡闹,完事儿之后躺在床上翻开一本书,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这是他身边那些兄弟体会不到的,有这时间打会游戏或者看个电影多有意思,这时候他不辩解,有人爱看风景有人爱看人性,这都正常。 一直到现在,他的这个习惯依然保持着,一年一百多本书的阅读量他还是能做到的,即使是出去玩喝得迷迷糊糊也得看会儿书才能睡着,并且这绝不是矫情是习惯。 他靠在随便叫来的丫头的大腿上看书,周围喧嚣一片,老赵和那俩哥们喝多了抢话筒,推杯换盏一句话说好几遍。 另外三个姑娘又跳又唱地陪着,这边他枕着的这双玉腿的主人一看老板想看书,自己也不敢动弹,估计心里骂死于小山,这精神病装什么文化人。 于小山自己没想到的是这个叫孟串儿写的烟味至爱,看了将近十分钟,他竟然没有放下,而是让他服务生到门口把包房的灯光稍稍的调亮了些,他靠在沙发上开始认真地读了起来。 现实世界中这个吵闹的包房似乎瞬间安静了,没有一丝的声音,一帮人还在喝着唱着,反反复复。 通常他去书店,拿起一本书除了看作者,再翻开看几页,几分钟这本书值不值得一看基本他心里就有数了,那让他拿起来就不舍得放下的书一年也碰不到几本,这个有点可遇而不可求。 整个思维像进入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中有一个女人叫孟串儿,于小山的全部思绪都跟着这个女人和她身边的故事在流动着。 这个孟串儿游刃有余的穿梭于演艺圈和夜场圈的里里外外,江湖与情感几乎是她文字表达的所有,而对现实的失望与不甘是那些里散发出来的气息。 她是一个女人,却有着跟于小山一样的经历和想法,一样的坚强和重情,一样的复杂和单纯,一样的妥协和纠结,一样的忍耐和痛苦。 这些是于小山没有想到的,也是他看下去这本书的主要动力。恰如他此刻坐在这个活色生香的地方端着一本书就是一种现实的挣扎。 而这种挣扎有谁能懂,能明白,有多少是身边有妞赶紧艹,有酒赶紧喝,有钱赶紧拿,现在社会一切都讲究个速度,哪有时间去细想什么值不值得应不应该一类的破事儿。 而此时的于小山相信,他的想法那个叫孟串儿的丫头一定能懂,孟串儿那本书里面的那个男人叫肖默然,女人眼中的精英,但在于小山眼里这个男人狗屁不是。 他根本不懂那个女人,也无法掌控和驾驭那个女人,在年龄阅历和虚无的精英皮囊包裹下他还有什么,他漠然是因为他只能默然。 以孟串儿的聪明他说什么都会一说就破,所以时间会证明他自己的可怜与自卑。 于小山一直躺在这个妞的大腿上连翻身都没翻一个,连一趟厕所都没去,就这样一直看着。 老赵和那两个哥们儿也都走了,是回家了还是带着丫头去别的地方,谁也不知道。 走的时候跟于小山打了招呼,他没有一点反应,老赵理解一个人看书的状态,所以也没再打扰悄悄离去。 可怜腿早就麻了的小丫头也不敢先走,更不敢打扰,只能老老实实地陪着。 后来实在没无聊了,这腿不能动,手再闲着就太没劲了,于是就够着自己找酒喝,于小山一直看,她就一直喝,终于醉倒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这些都在这本书和孟串儿之外,于小山无暇顾及,书中寺庙里的那个老和尚说因果,说孽缘,说一切本在、注定、梦幻、泡影。 但在于小山的眼里这个孟串儿更像一个阿修罗,直面人生的战场时勇敢、执拗、刚烈,而后只能转过身无人的时候独自轻舔着自己的伤口。 像王菲的歌中那样唱道“莫非你是阿修罗,享受哀艳的战火,将玻璃鞋也击破,都不愿看破。” 心中的痛,是有多痛?伤,有多伤?累,是有多累?别人可能不懂,可于小山明白,跟了解自己一样。 他们都相信,一定会有一个人踏过生命里的山山水水走进你的身边,丢盔弃甲干净纯粹,能让你卸下满身的防备与负累。 因为在那个人眼里你的一切都是透明的,卸下执着都一样,那里面包裹着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有你有我的彼此。 不知过来多久,于小山终于合上了那本书,然后点了一根烟,神情恍惚的看着眼前这个包房,半天才缓过神儿来。 开门把经理叫了过来,告诉他把那个喝醉的丫头安排好,他刚要走那个丫头就醒了。 然后拉着于小山的手不放开,要跟他一起走——这估计是嫌弃腿还不够麻。 经理无奈的摇摇头说,这丫头是刚来的,艺术学院的学生,让于小山不嫌弃就带走得了。 于小山从包里掏出两千块钱塞进那女孩儿包里,然后骂了一句那个经理,告诉他给这个丫头找个睡觉的地方醒醒酒,但是谁也不能借机动她。 说实话,在这上面他不是装逼,是真的不想,他生理方面的需求主要看心情。 现在他就想赶紧回家,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打开微博找到那个孟串儿,点击私信,然后写道。 “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至爱烟味,也明白了当年你为什么会被淡淡的忧伤打动,同样你的这本书也动容了我的全部思绪,不知道、不敢想,这到底是不是你的真实经历,不过我用一个写东西人的感觉,应该是,所以现在我有些分不清楚是被你的岁月、年华、故事、经历、文笔还是你的人轻易地拽走了我的所有想象,我想说那些路我走过,那些一切我都懂。不是想喝顿酒吗?马上!” 打完了这段文字,于小山想了好半天,又按着回车键,把这段话都删了。 但这一晚他喝着酒,没再看书,一夜无眠。 几天后,他开车去公司的路上接到一个电话,一串陌生的号码。 他刚接起来,对方就说:“书收到了吗?” 于小山楞了一下,瞬间知道了对方是谁,然后答道:“收到了。” “看了吗?” “嗯。” “怎么样?” “可以喝顿酒!” “好,定好地方发信息给你!” 第十二章 这回真见了(1) 孟串儿自从听到于小山那句“可以喝顿酒”之后,一直处于一种激动与兴奋的状态。 像是恢复了多年前小丫头的状态,更像是丑媳妇终于见公婆的状态,有些纠结、亢奋还有些小羞涩。 跟于小山约定好日期的当天,妆化了三遍,卸了三遍,最后还是决定不化,当然不是因为熊样儿在旁边逼逼“女人不应该化妆,自然美才是最美的。” 而是这张脸,可以在任何人面前伪装,就是不想在这个等待了两年的于小山面前有一丝一毫的掩饰和不坦荡。 要穿的衣服也是一样,前几天刻意出去买了两条新裙子和恤,但换来换去,最后还是都否了。就穿上平时的牛仔裤白衬衫,这样最自然,最舒服。 这个于小山,她虽然是第一次见,但在她心里并不陌生,像认识了已经很久的一个老朋友,而且还绝对是知己。 这些不用多说,文字不会骗人,那里面渗透出来的人性是一个人本真的东西,她相信她的理解。 一切准备妥当,一看点离约定时间还有一小时,喝酒的地方是孟串儿定的,于小山是专门从城飞过来,千里迢迢过来喝顿酒,迟到是绝对不允许的。 主要是此刻她的心里也是急切的,当然此时不全是因为即将见面的那个人,而是这个人关乎着她人生的一段经历与过往,在她心里深深地扎根成了一种拔不去的情结,而这些需要解决,要不然会让她一直心有遗憾和不甘。 但是还有一个货,谁呀?熊样儿呗~她穿上鞋子转身对熊样儿说:“我今天去见我的偶像,你能不能不跟着我?” “你一个姑娘家家,还是我女朋友,去跟一个男的喝酒,我必须得跟着,男人都是龌龊的,你喝多了他要是下药怎么办?” “你给我滚远点儿,别逼我骂你!”孟串儿懒得跟他啰嗦,自己一个人出门打个车就直奔喝酒的地儿去了。 这是一个中档的会所,之前孟串儿在这里吃过几次饭,对这里比较了解。 这里在盛夏时分可以在草坪的餐桌旁吃饭,最大的好处有两个,第一就是在室外可以抽烟,要不然喝时间长了他俩都得憋死。 第二不限时,24小时营业,怎么喝都行。草坪上的桌子之间相隔得比较远,就给了很大的空间可以好好聊一聊,不用照顾别人眼光,更不会被别人打扰。 此刻的孟串儿是雀跃的,如倦鸟欲投林,涸鲸准入海,要知道如果没有这个人,就没有那本让她魂牵梦萦的淡淡的忧伤。 其实那本书并没有讲出什么深刻的大道理,但是莫名的里面的句子铿锵有力,在任何沮丧悲观被束缚被忽略的时刻,那些看似玩世不恭的话就像是一种力量,可以轻易地冲破世俗的阻碍,不在乎他人的眼光。 因为书中的于小山就是活得这样坦荡,天大的事情,哪怕面对生死,面对牢狱都可以一笑而过,那种阅尽千帆的返璞归真的近似于调侃的轻松真的是一种支撑。 支撑着孟串儿写了自己的书,也支撑着她在面对每一个生活和工作的不顺。 人生中有些无关风花雪月而来自内心深处的想念,没有几个人能知道,她更不奢求别人能懂。 但她知道,她即将见到的那个人一定能懂,懂她所有的感觉和想法,那些所有思绪通过文字早已被彼此熟识,无需再说太多。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熊阳开着车一直跟在她打的出租车后面,一下车那货就笑嘻嘻的走了过来说:“我还是不放心,就跟过来了。” 孟串儿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马上就到时间了,瞪着熊阳说:“来就来了,但我告诉你,最好管住自己的破嘴,要不然回去我一定把你舌头剪下来。” 没办法,孟串儿只能带着这个累赘走了进去,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关人等上面,再说在此时此刻此地跟这货在这吵也不太适合,算了,甭计较了。 进了酒店,走过大堂,走到外面的用餐区,远远的看过去,有个男人:瘦瘦的,贴着头皮的短发,瓜子脸,皮肤有点黑,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件黑短,下身是一件深蓝色的短裤,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脚在地上,此刻正叼着烟眼神眺望着草坪上的几匹吃草的马。 孟串儿的心思跟一堆破鼓锤过了似的,就一眼,孟串儿就知道就是他,于小山。 孟串儿缓缓神儿,尽量平复一下情绪走了过去,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于小山这时才转过头看着她。 “跟我想的一样。”这第一句话说出来孟串儿想咬掉自己的舌头,什么玩意没头没尾的。 没想到于小山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也跟着淡定地点点头,微笑着说:“我也是。”这男人眼神中有骨子狠劲儿,倔强的不服输的狠劲儿,即使笑着的时候也一样。 这时候熊阳跟在孟串儿身后,伸出手说:“你好,我叫熊阳,是孟串儿的男朋友。” 艹!!真的想爆天下粗口于他一身,这货能不能不开口!孟串儿抽搐了一下嘴角想回开骂,但想想还是咬咬牙忍住了。 跟于小山的第一次见面她实在太怕破坏气氛了,最起码不不能说话口没遮拦一堆脏字。 于小山斜叼着烟,看了看熊阳,没接他伸过来的手,但礼貌地回了句“你好。” “烟味至爱写得不错,应该卖得挺火的,第几版了?” “文笔仿你,只求别画虎不成反类犬就行,结尾的时候引了你大段的话向你致敬,第二版。” 熊阳惊讶地看看于小山,又看看孟串儿:“你还写过书呢?这书能赚多少钱?” 孟串儿写书的事儿从来没跟他说过,也懒得理他,所以翻了个白眼,直接选择无视。 于小山回了一句:“书赚不了几个钱,文字只是个载体,但写好了可以传世。” “怪不得都说文人穷酸,真正理智的男人是懂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男人的责任是养家糊口,女人的责任是相夫教子,这样才符合阴阳定律。” 熊阳居然拽词儿,而且拽得这么唐突。孟串儿冷笑了一声:“这是你们熊类的定律吧!女人的责任不是还得包括帮男人还贷款和孝顺男人的爹吗?你这是怜香惜玉留有余地说话吗?不太像你啊!” 熊阳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刚要说点什么,孟串儿一扬手喊了一句:“服务员,点单!” 孟串儿也没问于小山想吃什么,而是随便点了几个菜,直接要了三瓶白酒。 今天的意义不在于吃什么,也不在于喝什么,而主要是聊什么。 孟串儿点完单,上菜之前服务员先给三个人每人倒了一杯茶,于小山喝了一口说:“小种。” 孟串儿接着说:“对了,知道你懂茶,这个肯定一般,将就喝吧!你喜欢什么茶?” “只有生普,多少年的破习惯了,改不了。生普入口苦涩,中间顺滑,回味甘甜,就像人生的一个过程,而且储存时间越长,岁月的磨砺越久,这个茶会越见醇厚,底蕴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显现。跟人一样。” “我不太懂茶,只知生普味道略显单薄,更喜欢红茶,入口即是甘甜与回味无穷。” 于小山刚要接着说什么,熊阳在旁边插嘴道:“茶这个东西的所谓门道都是一些装孙子的人给吹出来的,其实哪种茶不是树叶子?以前农村都用这个当柴火?我一个月工资八000多,我觉得最好的饮料就是白开水,有钱我也不花在茶上,听说有的茶特别贵,甚至十几万一斤,有那钱不如用来买房子,十几万能在二三线城市付个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衣食住为天,你们说对不对?” 于小山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儿但没吱声。孟串此刻儿超级想拍死这个熊样儿,但顾及第一印象强撑着搂着,牙齿已经咬得咯咯作响,她抱歉而无奈地看着于小山。 结果这货还没完了,贱嗖嗖的问于小山:“哥们儿,你之前写过的书都叫什么名啊?,有时间我看看。那你现在还写吗?” 看得出来于小山有点烦他,但还是淡淡的说:“书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写了。” “那怎么不继续写了呢?” “江郎才尽,油尽灯枯,傻比了,写不出来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啥也不干,待着,混吃等死。” 熊样儿一听这个就找到立马找到自信了,小脸一扬说:“哎呦,那你这有点太消极了,不能不写书就不干别的了,男人总要证明自身的价值。我以前也喜欢看书,上学的时候,看琼瑶,金庸,古龙,那时候看疯了。我一直觉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写那么多经典作品,写得那么好看,你认为我说的,对不?” “我不愿意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但写得多与好看跟性无关,这根本不在一条线上,艾米莉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呼啸山庄,米切尔也只写了一本飘,赛格林也只有麦田里的守望者,谁敢说他们不牛逼?”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认识,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还看诗歌,天天端着席慕蓉的诗读个没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当然知道啊,我也喜欢过。只是那时候还没学会撸guan呢” 孟串儿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嘴真毒,说人幼稚就说人幼稚,不过估计熊样儿也听不出来。 熊阳听到“撸guan”这个词儿不自觉地就皱起了眉头,心里油然生起了一种“写过书还这么粗俗,远不如我”的优越感。 稍微放松了一下身子,后备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扬起来居高临下地问:“那你认为中国谁的诗写得最好?” “李杜白。”于小山已经失去了耐性,纯是为了跟孟串儿的初次见面不想爆粗动手,说话已经懒得敷衍,明知道眼前这货要出洋相,却连多说一个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谁?没听说过。你记错了吧?哪有这么个诗人?我只知道李白。” 第十三章 这回真见了(2) 于小山这回真有点忍不住了,瞪着他刚要发作,孟串儿在旁边喊道:“你b你能闭嘴吗?还吃不吃了?不吃现在就滚蛋!”一出口三个人归于可怕的平静。孟串儿心道:完,到底没装住,原形毕露了。于小山心道:这才是我从书里读出来的孟串儿。 熊阳楞了一下,然后无奈的说:“好好好,不说了,这家伙,聊会儿天都不行。” 接下来的气氛微妙而安静,一种尴尬的安静,于小山眼睛又开始无聊的看着草坪上那几批悠闲的马。熊阳盯着孟串儿,孟串儿扁着嘴,腮帮子气鼓鼓的。 幸亏这时服务员过来上菜,顷刻之间,酒和菜都上齐了。三瓶白酒都起开了,孟串儿冲熊阳吼道:“倒酒!”于小山自己拿起一瓶满了一杯,熊阳给孟串儿倒了半杯刚要停,孟串儿瞪了他一眼,他又继续倒满了,然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满杯。这个酒杯不是那种小白酒杯,而是跟喝水的杯子差不多的玻璃杯,倒满应该差不多能有三两酒左右。 孟串儿正襟危坐的端起酒杯说:“第一杯,敬淡淡的忧伤,干了。”说完跟于小山碰了一下杯,把杯里的酒一口干了,于小山也跟着干了,熊阳一看他俩都喝了,无奈又费劲的也跟着喝了。他喝完孟串儿一使眼色,赶紧又把酒满上了。 孟串儿说:“第二杯,敬烟味至爱,干了。”说完又干了。 第三杯孟串儿说:“第三杯,敬相遇。” 于小山没怎么费劲的跟她连干三杯,心想这丫头指定是故意的,憋着坏水呢。果然旁边的熊阳受不了了,捂着嘴都要吐了。 这就是孟串儿的目的,这个货刚刚说的几句话让她意识到让他坐到这里就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原本以为谁也不用在意他,无视这个人就可以了,然后她跟于小山可以随意交流,但没想到这货是个搅屎棍子,能破坏你所有的气氛。 但孟串儿了解这货的酒量,上次在她家喝一瓶啤酒就脸红脖子粗的,走道都打晃。这一点东西没吃,就将近一斤白酒干下去,百分之百放倒他,只要是能让他闭嘴就行,要不然太他妈烦人了。于小山也看出来她的意思了,所以也不说话,就是陪着她喝,他自己的酒量他有数。 不说一点事儿没有,但肯定能挺住,这么多年不是没喝多过,但肯定没喝失态过,最多是喝不动了找个地方歇一会儿睡一觉,然后还能接着喝,而且只要战线拉得够长,最后他能把自己喝醒酒了。 三瓶白酒已经基本见底了,孟串儿看了一眼熊阳,这货还没倒,迷迷糊糊、目光呆滞的还在坚持着。喊服务员又要了一瓶酒,给自己满上对于小山说:“这第四杯,你不用喝,我道歉。”说完又干了。道歉道的是啥他俩彼此都心知肚明。 于小山也给自己倒上说:“我陪你喝,但是不用道歉。”跟着喝了。 熊阳也把酒瓶子抢了过去,给自己倒得满桌子都是,手都开始抖了,然后舌头打卷、含糊不清的说:“你们都喝,我也喝,谁怕谁呀。”结果这一杯酒还没喝到一半,就不行了,扔了酒杯跑到一边的草坪旁边哇哇开吐,孟串儿无奈地皱着眉头拿着纸巾也跟了过去,等那货吐完了给他擦了擦嘴,叫服务员帮忙把他扶到旁边等候区的沙发上,不到一分钟,这家伙就鼾声大作睡了过去。 孟串儿回到餐桌前,于小山笑着点了一根烟儿递给了她,她迟疑了一下——偶像递烟,还递得这么顺溜,想来对她抽烟的这个习惯了若指掌,于是她还是接了过来。然后于小山又自己也点了一根儿说:“这货哪来的?” “我妈替我选的未来生活对象。” “你答应了?” “没答应,也没拒绝,至少能糊弄我家老太太一阵子。” 于小山笑了笑,没继续说什么。 孟串儿接着说:“你笑个屁呀?就不行我为生活妥协一回。就不行我累了我想歇歇。就不行我接受人生所有的安排。就不行我也希望拥有普通女人的幸福。女人到最后都逃不开贪嗔痴三个字,没有贪嗔痴的女人在天国。我凭什么就不能为了世俗为了利益共同体妥协一下?” “你孟串儿还看电视剧呢!台词都干出来了。所以你认为婚姻就是利益的共同体?那爱情呢?” “爱情是一种理想,婚姻是一种现实,把理想和现实混淆,将会得到无穷无尽的孤独和迷茫。当谎言战胜现实的时候你得到的是爱情,当现实战胜谎言的时候你得到的是婚姻。我曾经在烟味至爱里写了,刻骨铭心是一个人的游戏,你刻了他就不会铭;他刻了,你就会或多少地有些轻视。时间一长,柴米油盐酱醋茶更是牵扯了太多的风花雪月,到最后也不过是饭粒子和蚊子血。” “听起来头头是道,但在你心里从来没有打算过要为这个利益共同体去妥协,因为你还有诸多的不甘,你自己知道你自己的纠结是什么。有一个女人说过一句话,我的一生,都在和异于常人的感觉做斗争。你也一样。” “别跟我提杜拉斯,当不了作家我也不当妓女,这两个行当我都没兴趣。” “一个人在坚定地侃侃而谈绝大部分时候只是为了说服自己,试图说服自己去顺从那些不甘心,扔掉那些纠结。但是,孟串儿,看你的书里面有你的江湖和道义,恩怨和情仇,还有你的单方面轰轰烈烈自以为死去活来的爱情,基本跟我曾经的感觉差不多,以我从文字中对你的了解,你算是个芸芸众生当中经历过,活明白了的人,所以你界定爱情和婚姻我不得不承认,在现实中是没问题的,但却不适用于我们,我们要的不是谎言没有欺骗不是或者不仅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琴棋书画诗酒茶,是乍见之欢也是久处不厌,是危难时候的生死与共相互扶持,是脆弱的时候对方托起你的下巴,扳直你的脊梁,命令你坚强,并陪伴你左右,共同承受命运。那里面除了爱,还有肝胆相照的义气,不离不弃的默契,以及铭心刻骨的恩情。更是一种信仰,而婚姻是信仰的契约,如果没有信仰,这份契约屁都不是。” “我承认,你说得对,也正是我所想所不甘所纠结,但我们又生活在如此的现实中,你睁眼看看,这世界有多少夫妻同床异梦却也可以相伴到老?又有多少痴男怨女在以为很深地爱过之后忍受不了平淡琐碎转而爬上别人的床?还有多少在重大利益和灾难面前分崩离析甚至不惜相互井轧算计致对方入狱?更有多少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朝红绡帐底卧鸳鸯?” “你说的都是现实,而这种现实是你如果面对那个睡得跟猪一样的直男癌男人妥协了,就一定会面对的悲凉。而我们不会给自己这样的机会,哪怕一世不甘也至少心安,哪怕一世纠结也不去适应那种挣扎,哪怕一世的终点我们只能孤单的为自己埋葬,也绝不为虚无的繁华委身入皇陵。” 孟串儿端起酒杯把最后的一点白酒两个人分了,碰了一下杯子说:“你真是于小山,就是这个我认为的人。谢谢。”喝完酒,她说去一下洗手间,当她站起来转身时于小山隐约中看见她眼神中的点点泪花,这是一个女人的感伤,外人不便多说。 此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忘却了时间,不知已经喝了多久,外面的彩灯都亮了起来,在夜色中星星闪闪的。那个熊样儿还在那里呼声震天的睡着,于小山远远的看着觉得心生羡慕,一个人如果能活得完全现实不寻思不苦恼不纠结那绝逼是一种幸福。 虽然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但大部分的烦恼也是来自现实和欲望的不甘心,这从来一个角度来看也是一种希望和追求。不像于小山和孟串儿他们所追求的是那么的虚无,追没有方向,抓没有角度,想没有目标,能怎么样?只能傻了吧唧的渴求着等待着。 于小山喊服务员要了两瓶红酒,还要了红酒杯,倒上两杯,孟串儿走了回来,脸和头发有些湿漉漉的,看样子刚洗过。于小山端起红酒杯说:“想起一句话,送给你。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孟串儿端起酒杯笑了笑说:“换红酒啦?好。我也喜欢尼采,回敬一句,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来,干杯!” 于小山放下酒杯点了根烟说:“我发现你阅读量不小啊,基本上我难不住你。” “跟我比阅读量,我还没服过谁,多少苦逼朝天的日子都是一堆破书陪我度过。要不然咱俩比比,一人一句,谁跟不上就喝酒,跟得上就一起喝。别人划拳或者对对子,咱俩也整点文雅的?” 于小山说:“好,你不是想比什么阅读量,只是怕酒入柔肠无缘由而尴尬,来吧!我于小山舍命陪孟串儿。” “说透了就没意思啦!接着!我是自由的,那就是我迷失的原因。” “你活着的时候应付不了生活,就应该用一只手挡开点儿笼罩着你命运的绝望,同时,用另一只手记下你在废墟中看到的一切。” 孟串儿端起酒杯说:“来,为了卡夫卡共同干一个。” 喝完酒于小山说:“最糟糕的是不在于这个世界不够自由,而是人们已经忘记了自由。” 孟串儿想了一会儿说:“我曾经特别喜欢的一本书,昆德拉的在别处,我想想啊!我喜欢哪一句。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他们端起杯,又喝一杯,孟串儿接着说:“请你把心交给我,与我为伍,这个世界太残酷,我有些怕了。” 于小山笑笑说:“我爱的王尔德,他还说过我们谁也忍受不了和我们有着同样毛病的人。来,喝吧!” 于小山想了想说:“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 “如果爱,请深爱,爱到不能再爱的那一天。”孟串儿端起酒杯接着说:“看来你挺喜欢杜拉斯那个特立独行的老女人,我收回以前对她的成见,单从作品来看还是不错的。” 喝完,放下酒杯,孟串儿想了一会儿说:“我用什么才能留着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这句话出自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于小山的印象非常深刻,所以立马能接得上:“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领悟,以及我生活中所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孟串儿一只胳膊拄在桌子上,手托着下巴看着于小山,没喝酒而是接着说:“找到了,什么?永恒。那是太阳与海交相辉映。” 于小山接着说:“我永恒的灵魂,关注着你的心,纵然黑夜如寂,白昼如焚。”这是于小山非常喜欢的一首诗,兰波的永恒中的几句。 孟串儿没再说什么也没再往下对,只是端着酒杯,死死地盯着于小山。于小山又点了一根儿,此时无言,他明白,这一切有些可怕,这两个的性格和灵魂深处的东西竟然能如此的相似与碰撞。 第十四章 诺曼底登陆一样的见面结束了 两个人在寂静的气氛中沉默了能有十多分钟,时间已经过了午夜,餐厅里的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周围只剩稀稀疏疏的几对小情侣,晚风摇曳,树影朦胧,全世界都安静的时候,随便画个圈都是全世界。 前面草坪上有一男一女一个骑着一匹马,在绕圈慢慢地走着,整个氛围看起来很悠闲,也很和谐。过了很多年,他俩才发现,如果他们的人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那个晚上的意义不亚于诺曼底登陆。 而那些战火纷飞,扑朔迷离,枪林弹雨,死去活来的未来,如果能够提前预知,不知道这两个二货还愿不愿意,敢不敢选择迈出相识的那一步。一段惊天动地的岁月即将开启,却轻描淡写地如此寻常,命运埋下的伏笔无人能够预料。 当时的确只道是在平静岁月里的意外一晚,两个伤痕累累破碎得不完整的人聊了一整夜,聊过往稀碎的人生,聊纸醉金迷也聊柳暗花明,聊最底层的黑暗,也聊幸福初露端倪的光明。那一晚有心底的碰撞,有一瞬间的心动,有一时的恍惚,也有对明天的希望。 后来,于小山一个人拎起红酒瓶子,手里拿着杯子,站起身走到草坪旁边的台阶前坐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孟串儿也端着酒杯走了过来,在他身边坐下了。然后仰头看着满天的星光说:“咱们俩还差一句您好吧?”说完侧过身伸出手:“您好,于小山,我是孟串儿,很高兴认识你。” 孟串儿的眼角弯弯,不复凌厉,在星光和灯光的交映下甚至有点闪烁。于小山恍了一下神,随即笑了一下握住孟串儿的手说:“您好,孟串儿。我是于小山。” 孟串儿接着说:“你知道吗?于小山,见面之前,我设想过无数次你长得什么样和你是什么样的人,此时,我发现这一切都跟我的想象竟然毫无偏差,你就是这幅德行。所以刚看见你,我就说跟我想的一样。但这太可怕了,无法想象我们是刚刚认识,这一切的感觉都是熟悉多年的老朋友重逢,连介绍和寒暄都会显得多余。” “我也一样,今天你从对面大步流星的走过来我就知道这就是你,孟串儿。但我没感觉可怕,只不过我们相识的载体不是见面的经历,而是我们彼此的书,我的淡淡的忧伤是我经过的一段过往,而你投入的阅读像是陪着我走过了那段岁月。你的至爱烟味也是一样,我陪你走过那一段乱七八糟的日子,虽未参与其中,但很多感觉确是感同身受。” “恩,这我懂,文字见人心,尤其是咱俩的写作方式,基本属于坦露自己内心里边最性情最敏感最不为人知的一面,可能那些才是最真实的我们。跟我说说你吧!于小山。” 于小山说:“我这些年的经历很动荡,但不复杂,小时候小混子一个,淡淡的忧伤里都写了,后来长大了,也玩腻了,有一段时间憋在家里看书,看了很多书,也看透了很多东西。突然之间想换一种活法,然后就出国了,先去俄罗斯上了两年学,然后又在欧洲很多国家晃荡了一大圈,在国外没意思的时候写了几本书,三年后回的国。把那几本书出了,没想到的是还有很多人喜欢看,接着扎进文艺圈飘了两年,玩玩乐乐,风花雪月,但你知道在文艺圈不坑蒙拐骗基本活得都很苦逼,所以看明白了我就撤了。现在,做了几个偏门的生意,不算正规,但靠很多哥们儿的关系和利益撑着,混点儿吃喝没问题。总想继续写东西,却一直找不着感觉,自己跟自己较劲。就这样,也就这些,别问我生活,没有。” 孟串儿端起酒杯说:“恩,这就是你。” “你呢?” 孟串儿喝口酒说:“我也一样,咱俩小时候都不算什么好玩意儿,上学那时候我打架一般男孩都不是对手,别看我长得这样儿,但打架不是靠力气,我有那狠劲儿。后来上大学,当主持人,还演过一段时间的戏,也为爱闯了南方的花场,这些我那本书里面都写了,基本都是真实的。回来后,有一段时间跟你一样,也是什么都不想干,就是躲在家里看书,混吃等死,思考人生,你知道这些不能想,越想越抑郁,总之,走出来不容易,但都过去了。现在是一名调查记者,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工作,忙碌,刺激,有正义感、使命感,无数次直面生死,我无所畏惧,最后只不过是唏嘘一场。但除了工作,生活如一潭死水,毫无波澜。” “敬那些过往、回忆、岁月,不论深刻,只因有现在的我们。” “于小山,你还有梦吗?” “孟串儿,你有意思吗?你清楚,梦,这个字,会是你我这样的人的绝对痛点,一碰就乱。有些东西,别人不明白,但你我都不是矫情的人,这些年也算路过红尘,过眼烟云,却还尘缘不断,梦还在,却模糊,别伸手,一抓就的没了。” “恩,都差不多。但在职业上,我有一个梦,也可以说是理想,就是一直想要去做一名战地记者,去阿富han,申请早就递了,也批了,但这一步却一直没有走出去。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不差决心,更不差勇气,也没有什么牵绊,就是一直在犹豫。” “为什么想去那里?我能猜到原因,但还是想问。” “就是想去真实的感受和记录生命存在的意义,7年前的孙志刚遍体鳞伤地死在救助站里,如果不是南方都市报的前辈出了那篇重磅调查就不会导致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而呼格吉勒图的冤案到现在还在由当年的调查记者奔走呼号,我相信总有沉冤昭雪的那一天……还有很多很多的同行都奋斗在一线上,要问我为什么,为了不泛滥悲情、不渲染难过、坚守的情怀,为了需要去推动的和平、良知、正义,尽管任重而道远,也为了让自己的生命存在的更有价值。” 于小山看了她半天,才接着说:“嗯,这像我认识的孟串儿。如果你差一个支持的话,我可以给你,并且我在阿富han还有个同学,是阿富han土著,还是当年在国外特别要好的那种哥们儿,到那里有什么事情他肯定能提供帮助。我能想到,在你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包括傻睡着的那位身上你得不到任何支持,因为他们都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而我的角度和你的应该不会有太大的误差,如果有一天你为了你的理想而失去生命,我会为你欣慰。你有了你最大的荣耀,同样,也反衬了我的悲哀。” 孟串儿也看着他说:“谢谢你,于小山,你这个支持对我来说弥足珍贵。但你自己可能不知道,你的文字有多牛逼多有力量,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动容和自己动笔的决心,那些文字是可以影响很多人拯救很多人的,你别放弃,我希望这是你坚定的梦,而我永远是你的支持者。” “也谢谢你,孟串儿,你让我想起了曾几何时的心思与动力。那时的我,写东西唯一的动力是想证明自己来过这个世界、存在过这个空间、驻足过那些美丽或破败的风景。但是后来懒得证明了,想无比平凡,来去无由,想来过一回、去过一次赚几滴眼泪、三两天的伤心与遗憾,就此而已。但此时,我确信,我想让人知道我还活着。” 孟串儿举起杯说:“为了我们彼此的支持!” 于小山举起杯碰了一下说:“为了仅有的支持!” 两个人再次回到餐桌前,又要了一箱啤酒,这俩货还真是酒仙,一般人早就喝倒好几个来回了,但这俩人都快喝醒酒了。只是都觉得有点累,然后在餐桌前都开始盘腿坐在椅子上,叼着烟,像两个地主在划分土地一样。干了一瓶啤酒。 于小山说:“有个牛逼人曾经说过,酒是这样的,在它强大的作用下你会模糊一切对人世间的看法,原本恐惧的,现在无畏了;原本深爱的,暂时忘记了;原本痛恨的,感觉疏离了;而原本陌生的,会在酒分子怂恿下变的朦朦胧胧,相识已久。” 孟串儿张牙舞爪地哈哈笑着:“什么牛逼人,嗯?不对,是挺牛逼的,这不是我书里写吗?我说咋这么耳熟,其实我们也不是原本陌生,相识已久,跟原来的笔友差不多,而且咱俩是一人写好几本书来交流。” 天色昏黄,见亮,深沉如水,即将来到的黎明就要破晓而出。他们喝着,看着,等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穿这世间,两个滔滔不绝的人开始沉默,空气中弥漫着不知名的味道,像战士从家里的床上苏醒,要收拾行囊奔赴战场;像巧克力味道的百利甜混上白牡丹花蕊深处的若即若离的散香;像是回到高三的偷偷睡觉又醒来的阳光明媚的教室,黑板上还写着你不搞不懂的方程式解法;又像是背过身不忍转面却不得不面对的,别离。 其实也谈不上别离,因为两本书,结下了一顿酒的缘分,恰巧这顿酒喝得痛快,又恰巧两个人聊得比较深,又恰巧两个人对所有事情的看法都能高度的相似,哪有那么多恰巧? 无论当时两个人承不承认,但那时的心动已经埋藏在了他们的血液当中了,无论是不是命中注定,但一切的走向在此时已经初现了路线,不用导航,他们的人生也会按此而行。 世界回归烟火,你可以想象街道重回嘈杂,人群复而丰满涌入,轨道日复一日不会因为昨日的车轮停止今天的道路,从时间偷了一个缝隙成全了两个人肆无忌惮的挥洒,只是停不下来的脚步让人觉得伤感莫名。 孟串儿说:“天亮了,这时候的感觉特别不好,会让我想起曾经很多个无眠、痛苦、折磨的夜晚。” 于小山说:“我明白,那种瞪着眼睛等天亮的感觉、让人绝望。但这个夜晚,我们也是瞪着眼睛,光明悄然而至,却一切静好,这话有点儿像我们彼此用过的书名一样,挺矫情的,但却无比恰当。” 孟串儿接着说:“于小山,既然都矫情了,有一句话更矫情的话特别想说,你能让我说吗?” 于小山笑笑说:“我们都矫情一晚上了,还差一句吗?必须说!” “这些年,我们像走丢了的两个人,今日遇见。不知道此生还会不会有机会像这样的夜晚一样、肆无忌惮的喝着酒聊着天。” “艹!这正是我想说的。那就这样,如此江湖,侠义相照,咱俩就傻比呵呵的定个约定,这辈子都别再走丢了,无论人在哪,在干什么,在谁身边,只要没死,就都别忘了言语一声,我在!行吗?” “好!就这定死了,我们都不走丢。”想了想,孟串儿又问了一句:“至少我肯定不会丢,要是你丢了呢?” 于小山盯着她,然后收起笑脸很认真地说:“我丢了?那么你让我滚我就滚回来。” 孟串儿不再疑他,不知道为啥,特别相信他所说的所有的话,包括这句虚无缥缈的“我们不走丢”。 “最后一杯酒,敬过往,敬遇见,敬两本书,敬终将到来的黎明,也敬不再搁置的理想。” “未来怎么来,无所谓。这一杯敬人生,敬彼此,敬以后。” 两个酒瓶子碰在一起,一声脆响惊醒了每一个沉寂在这个夜晚里的人们,明天怎么样,他都无法预料,但于此时他们心里的阴霾中一缕阳光破尘而入,那是对未来和美好的一种憧憬和渴望,无论如何,他们都即将奔去。 第十五章 启程前的障碍:慈母老太太和二傻子熊样儿 “我不同意!” 孟串儿她老妈把筷子往桌子上狠狠地一拍,吓得孟串儿她老爸端着一盅二锅头正要细品的手猛地一哆嗦,没等喝,全撒干净了。 心脏不太好的老爸被老妈规定每天只能三盅酒,就是那种一口盅的盅,今儿这三分之一的口粮没有了。 老头儿有点郁闷,瞄了老伴儿一样,后者正虎视眈眈地瞪着孟串儿,跟要吃了她一样,整得老爷子进退维谷,只能装聋。 这个反应在孟串儿的意料之中,所以她很平静,要是老太太平静地跟她说,行,你去吧!妈妈支持你。那得把孟串儿吓死,必须拉着她老妈去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 所以现在的局面是她完全能够接受的,就是得动点心思,慢慢来,毕竟老人年龄大了,也不好什么事儿都拧着来,不好像小时候一样,我管你同不同意,老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招你想去。 现在她要跟之前那样再来一下,她老妈真能死给她看,所以她得小心又谨慎。 幸好还有他家老爷子跟她站在一条战线上,她老爸也不是支持他,只是他更了解他女儿的脾气。 只要是孟串儿确定必须要做的事儿,谁的反对都没用,她老妈无论怎么闹最后的结果都一样,这是肯定的。 所以他吃着饭根本不做无谓的反抗,夹了一筷子西红柿鸡蛋偷偷拿袖子擦了擦刚才撒的那盅酒,又悄么声地倒上一杯,没吱声。 孟串儿眼尖——也为着打岔:“妈我爸又倒了一盅,这第二盅了啊!” 老头儿一翻白眼:“这败家孩子……”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闺女要去送命了你能不能管一管。”老太太一生气,看啥都是错。 “啥叫送命啊?那么多同行在那做战地记者,有几个送命的?”孟串儿淡淡地回了一句。 “南斯拉夫那个……” “妈!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都多少年了,现在中国的地位跟那时候也不一样了,对自家记者的保护也不一样,做我们这行的,有哪个不想为自己终极理想做努力的,我最多再为这个职业拼两年,两年之后您就是让我再跑,我都跑不动了。前些年也没什么追求,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职业梦想,您别让我这辈子活得有啥遗憾,行吗?” 老太太气得拿筷子狠狠扇了孟串儿胳膊肘子一下:“我看你是想让我这辈子有遗憾!我生你不是为了让你随时准备牺牲的!” “谁说我要牺牲了!生命多重要啊!尤其是您给我的这条命,我怎么会随随便便送掉呢!并且我去那里可以更真切的感受到生命的重要,从而更加珍惜。我是太渴望能轰轰烈烈地活着,太渴望能记录和感受也许别人一辈子都感受不到的东西了。同时,说句矫情的话,我很热爱我的职业,我不愿意一直这么憋了巴屈、平平淡淡的,我想在有生之年能为这个职业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个是我的决定。妈,请您尊重我自己的选择。” 孟串儿跟老太太之间很少这么一本正经地说话,一般都跟个皮猴子似的嬉皮笑脸地调侃,难得这么郑重其事,气氛就被搞得十分压抑。 之前孟串儿应对他老妈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太极,四两拨千斤,什么事儿都旁敲侧击循序渐进一点点的把老太太带沟里去。 第二种就是真刀对真枪摆在明面上对战,甭管输赢,结局已定,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不然你就整死我。 当年孟串儿要去当演员她老妈也是死活不同意,什么演艺圈有多么多么乱,都是些什么潜规则,都不正经,负面教材一大堆。 孟串儿当然得跟她玩太极,先摆一堆正面材料,谁谁谁学霸演戏、谁谁谁表演艺术家多么多么正派、谁谁谁从来没有一点绯闻……说得她老妈思想都有些转变了。 结果就在这时她老妈特别喜欢的主持人出了绯闻,就是那个中国代表性的声音。 孟串儿也是手贱有天吃饭时找到一段绯闻女主角爆料的录音,放出来就听到一个磁性的声音跟播动物世界一样说“你那小x也挺紧的……” 孟串赶紧关了,但她老妈已经听到了,所以立马翻脸,就是不同意孟串儿去演戏。 没办法了,孟串儿只能用第二种方法,不同意我也去,连家我都不回了,你能怎么地,结果僵持了不到俩月她老妈就缴枪了。 不过这人啊,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重视身边人,年少的时候特别讨厌父母的唠叨,岁月磨砺之后才觉每句细碎的唠叨和管制的背后都是异于其他人的牵挂。 但此时这对母女还是僵持着,谁也不肯相让。 许久,老太太不知道触动了哪根情绪神经,开始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姑娘啊,妈妈多希望你像小时候一样,幼儿园去接你的时候给你买个棉花糖你就能高兴半天,周末的时候带你去小公园玩你就会满足得不得了,现在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我都说不听了,说什么你都不往心里去,你妈也不是想阻挡你的事业追求和梦想,可是……可是这当妈的心总是希望你能健康平安,平平淡淡的就好了,不求别的,你到底明不明白啊……。” 孟串儿一看这个鼻子一酸也受不了了,眼眶子马上也跟着热了起来,其实平日里她这个女儿没少让爹妈跟着操心。 上高中时候打仗,让爹妈擦屁股的事儿多了去了。 前些年他老爹也没少揍她,后来也懒得揍了,因为揍不揍都一样改变不了什么,而且嘴还硬从来都打不服。 五岁那年,有一次她爸要带她去公园,她嫌她爸穿鞋的动作太慢了,一伸手就她爸的眼镜给摔了。 把他爸气得公园也不去了,拎过来就是一顿胖揍,边揍边问她“错没错?服不服?” 小孟串儿一边被揍一边瞪着眼睛冲她爸大喊:“不服!就是不服!” 这一句接一句的不服,气得她老爸的巴掌一下比一下狠,后来把孟串儿打得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但就这样还是不肯低头。 他爸问她:“错没错?”她都说不出来了,还是拼命的摇着头,再打就打死了这可是亲闺女。 老爷子后来跟老太太说,这个b 崽子,不知道像谁,就没见过这样的丫头,太有主意太倔了。 想起这些往事让孟串儿特别唏嘘,她竟不忍再开口跟她老妈继续说下去了。 她爹终于在默默扒拉两碗饭,偷喝了好几盅酒之后开了口:“这事缓缓再说吧,孩子大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还有我陪着呢。” 说罢老爷子冲孟串儿使了个眼色,后者赶紧了然地点点头,把筷子递给老太太:“妈,先吃饭吧,这事先不提了。” “不是不提,是想都别想,我不是岳飞他妈,我没那个胸怀,我做不到送你去战场。让别人精忠报国去吧,我只想我女儿在我身边……呜呜呜……” “好好好,在你身边,不想不想了,乖哈。”孟串儿轻拍她的肩膀安抚着。 入夜,老太太睡觉早,八点来钟就睡了,孟串儿暂时没有回自己的小房子,在她爸的书房里,爷俩儿一人点了一支烟。 老爷子深沉的说:“我不是支持你,但是要想让你妈同意,直接说肯定不行,你试着从侧面的角度去渗透渗透,在这一点上你比我有经验。另外,让你们领导也找找你妈做做思想工作,大帽子给扣上,再强调各种安全保障,兴许有一线希望,她能同意。但是姑娘,你爹也是你亲爹,就你一个女儿,也……也是会担心的,你知道吗。之所以这样跟你说,是不像你这辈子活得有任何遗憾。” 孟串儿点点头抱了一下他老爸,她知道这是父亲作为一个男人所能表达的极限了。 接下来的日子孟串儿有意无意地把一些阿富汗现状的视频给老太太看。 那些失去亲人的平民的眼泪,随时有可能变成废墟的街道,被管制的妇女,还有触目惊心的饿得皮包骨一样的孩子们,每次都把老太太看得眼泪汪汪。 老太太的性格孟串儿最了解,表面凶悍实际上跟林黛玉差不多,还特别善良。 十年之后澳大利亚烧了好几个月的山火,她妈看考拉被烧焦鼻子的照片能哭一晚上:“小考拉太可怜了……” 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孟串儿并没有直接重提去阿富汗的事,而是给老太太看了一张世界著名的普利策摄影奖的照片——饥饿的苏丹。 照片上是一个苏丹女童,即将饿毙跪倒在地,而兀鹰正在女孩后方不远处,虎视眈眈,等候猎食女孩的画面。 众所周知,摄影师凯文·卡特此后留下一句遗言:“对不起,生活的痛苦远超过快乐。” 然后自杀了,不过这段肯定不能让老太太知道,所以让她选择性地略过去了。 她只是对老太太说:“这个世界还有你不知道的角落里正在发生着这样的惨剧,看似残忍的照片公布于世之后引起全世界对苏丹连年内乱的重视,记者的作用有时候抵得过千军万马,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加速或扭转历史的车轮,记录和公开意味着有可能避免更多的孩子遭受战乱的痛苦,而我记得从小我妈就教育过我,人活着得有理想,得明白自个儿为啥活着,价值在哪?我正是一步一步受你影响成长到今天,我的血液里流动着的每滴热血都是你赐予我的,如今我也希望你可以支持我,虽然我理解,这非常难。但你的支持,会是我强大的后盾,能让我坚强,也能保护我的安全。” 孟串儿的兄长们在劝说几轮未果之后纷纷加入“倒戈”孟串儿妈妈的战场。 全面详细地介绍了安保措施,驻地荣耀,后勤保障包括曾经做过战地记者的加一轮现身说法,就这么着,也磨了一个多月。 孟串儿走的那天,天气特别好,蓝天白云微风,谁也没让送。 她即将如愿以偿地奔赴一个战场,带着使命和责任,带着长久以来辗转反复的夙愿,带着终于为了理想跟命运抗衡的勇气。 这种感觉特别好,人生如酒,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且醉且酌且狂且傲。 去阿富汗即将面对什么,说到底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准备。 不过是想明白了,到时候胆儿大心细点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死不了回来再跪地上赎罪、忏悔加祈祷。 她走之前还料理了一个人,就是那个熊样儿。 那天她很郑重其事的把熊样儿约出来,然后说了他她即将去阿富汗的事儿,并且语重心长的说:“熊哥哥,你吧!除了墨迹点儿,是个好人,也算踏实,只不过我这种姑娘着实不适合你。你要是聪明一点儿,早就应该感觉到了,可惜你不属于聪明的那一类,但这也只能怪我,我这种人就是想法都在天上飘着,活得太虚,而且很明显你搂不住我,如果你死犟硬搂,那只能有一个下场,就是被我带天上去,然后摔死,那样结局会很惨。我没事,我摔习惯了,所以一次比一次抗摔,以至于总往上面跑。真干不了你想的那些事儿,什么帮你还房贷,伺候你,伺候你爸,天天给你们做饭吃,我要真做了,你要不怕毒死敢吃那算你们牛逼。但不代表我干不了,别人也干不了,我相信肯定有人能干,而且能干得很好,还心甘情愿愿意干。所以你赶紧去找那个人,也许她就在不远处等着你。” 孟串儿如此动情动意的说了这么多,以为熊阳肯定感慨万千、感动不已,谁知这货竟然马上说了一句:“你甭跟我说这些!说!你是不劈腿了?” 孟串儿真怀疑他耳朵是不是有毛病或者她刚才表达的不够清楚,所以疑惑的问道:“熊阳,我刚才说的你听明白了吗?” 熊阳仰着头瞪着眼睛大喊:“我没工夫听你说那些废话,说!那个混蛋是谁?” 他们俩当时身处于kf,他这一喊身边一众眼神同时射向了孟串儿。 孟串儿实在是忍不下去了,一拍桌子站起来喊道:“滚他犊子去吧!我真是在你坟头说评书,都说给鬼听了!就不该给你脸,赶紧的,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骂完她瞪着眼睛盯着熊样儿,看他的反应,同时一只手搭在一把椅子上,做好了随时动手的准备。 熊阳拎起皮包说了一句“没素质!什么玩意儿呀!”然后转身走了,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把桌子上剩下的咬过三分之二的汉堡和薯条拿在手里,又掂了掂可乐确定只剩一堆冰块才彻底滚蛋。 孟串儿也是服了,想不明白这哥们儿的脑袋里装的都是啥呀,屎尿都算肥料也不可能如此没营养啊!真够可以的了,临走之前不留一点念想,也挺好。 飞机推上跑道的时候她给于小山发了一条信息:“我去了,阿富汗,飞机马上起飞。” 第十六章 于小山转性儿了 此时的于小山人在城,正身处于一片锣鼓喧天、彩旗飘飘中,他弄了一间茶楼今天开业,名字叫做雨山茶楼。 跟他自创的“问雨闻山”的私藏普洱茶的品牌相互呼应。一大堆领导、哥们儿、生意伙伴都来捧场,现场舞龙舞狮弄得声势浩大。 这个茶楼于小山光装修他就弄了一年多,从来没有任何生意能让他如此上心。 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拿这个当成生意,而是当成他的一部作品,在仔细的雕琢、修改。 这几年他生意是没少做,也做得还不错,但是有一点让他特别难受的是他每天从家里出来不知道去哪里。 年轻的时候整天长在夜总会、k他都不嫌累,但自己开了之后他一去那种地方待时间长脑袋都疼。 公司也不愿去,那些什么账目什么每个店里面的乱七八糟的事儿,他交代一下就完事儿了。 想找一个能让他踏踏实实、舒舒服服的地方待着,真的是没有,于是他就有了要弄一个茶楼的念头。 他总结一下他一辈子扔不下的几样东西,除了写东西,就是烟和茶了。 而且对普洱茶是几近痴迷的程度。一边是一个模特级别的美女,一边是一饼20多年陈年老普,他丝毫不带犹豫的选择陈年老普,对于他来说这才是真爱呀。 所以这个茶楼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房间,怎么装修,怎么装饰,都是他亲自来,他不求什么档次什么品味什么雅致,只求舒服,让你呆在这里心就静,就不想走。 弄完装修之后他又把自己的藏书拉过来一万多本,全部摆上之后他自己往这一坐,感觉才算真正出来了,这个作品他基本满意,相信也会有真正喜欢的读者。 一个人从闹到静,从酒到茶,从莽撞到沉稳,从幼稚到老辣,从年轻到老年,从生到死,就是这么回事儿吧。 人生必经的过程,你不用挣扎,又不用无奈,每个人都将如此走过,最后还得拼命抓住星星点点的回忆溺死在岁月的浮沉里。 小城凑过来问于小山:“你咋想的?弄这么个生意,有啥意思啊?能挣几个钱?” 于小山笑笑说:“这根本就不是生意,也不是为了赚钱,我自己以后铺铺路,我在南方还弄了个小茶园,比这个还舒服,有一天种种茶写写字,那才叫生活。” 小城笑着说:“想得挺美,就是还缺个人,那种生活两个人叫幸福,一个人就是修道了,咋地?要成仙呢?” 于小山说:“成个屁!我这人修仙悟道还真不行,容易转念成魔。” “行,到时候叫我一声,我要一切也能看开了,就陪你去。” “你可拉倒吧!你不能种茶,你整个葡萄园还行,自己酿点酒,弄个别墅,有个游泳池,再拉一帮美女吃喝玩乐,那个适合你。” “你还别说,这个主意不错,哎!对了,那个电视台的主持人要认识认识你,跟你交个朋友,一会儿我介绍一下。”小城看着舞台上拿着话筒在说话的女主持人说,这个人是庆典公司找过来的,在电视台主持好几档栏目,据说有点小名,于小山看着脸熟,但根本想不起来她主持的是啥玩意儿。 “拉倒吧!我没那闲工夫,要认识你认识吧!” “艹!装啥呀?你看那样儿长得不错,真有心思,你就收了得了,闲着也是闲着,再说你那玩意儿也用不坏。” “行,我邮给你了,你用吧!在这上边,我懒得浪费时间,真想要一个电话能来几百个,还都不比这个差。” “滚蛋!你那都啥呀?不是夜总会的就是按摩院的,一点情调都没有。” “只要不动情,本质上来说都一样,而且实用性、舒适性、性价比肯定都比这个强。” 小城鄙视的眼光看着于小山说:“跟你是真几吧无语!理解不了。” 随着主持人的倒计时数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了起来,这时候于小山的手机在裤兜里震了几下。 他拿出来一看是孟串儿发来的一条信息,于小山走到旁边,想了一会回复道:“不想恭喜,更不想嘱托,前方再多的未知泥泞,也是自己的理想所选,别忘了我们的约定就行。” 马上又进来一条“不会忘。” 旁边人招呼着于小山去剪彩,剪完之后他拿着剪刀,抬头看着天上的白云,晴空万里,想着今儿天真好,适合出远门。 从上次喝一宿到现在也有月余了,这期间两个人并没有联系。 而于小山最近可能是精神懈怠了,不愿意应酬不愿意见人,晚上哪个不长眼的要是提出什么出去玩玩闹闹之类的建议直接拍死。 丫头也不愿意找一个,也就自己一个人喝茶的时候还算比较舒心,静静地泡壶普洱茶,养一养自己的紫砂壶,还有那些自己精心选的小茶宠,岁月都变得一切静好。 没事的时候就会想起孟串儿,想起她斜叼个烟张牙舞爪的样子。 想起一个这么瘦弱的女人的理想是去战火纷飞的阿富汗做一个战地记者。 想起那句“我们像是走丢的两个人”,这些有的没的像枯燥生活里的点缀,好歹有点儿不那么了无生趣的感觉。 阿富汗,也不算远,却像是另一个世界。 这几天的国际新闻于小山都有关注,每天都有不同的事件发生,确实挺危险的,莫名总是有一丝隐隐的担心。 每当一这么想的时候,于小山就直摇头,可能最近真是太闲了,闲出屁来了整天脑子里合计这点破事。 没成想后来他身边发生了很多麻烦事儿,他开始一点都不闲了,可对孟串儿这种担心和挂念却是与日俱增,最后演变成了疯狂的想念。 只是此时的他不知道也无法预想到余生中会有一个人陪他路过十里桃林、梦里江湖,面对刀光剑影、滚滚红尘,最后花开花落,繁华散去江湖尽,余生陪你入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