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个系统来读书》 第1章 造个系统来读书 上午九点。 太阳越过山巅,一点点把毫无遮拦的河滩纳入照射范围。 不到十分钟,附近就传来大人们收工的呼喝声:“走了走了,狗#日#的这太阳也太毒了,回家煮早饭了!” 十二岁的唐明耀坐在小马扎上,两手端着一根斑竹制成的鱼竿,眼睛盯着波光粼粼的河面,一瞬不瞬。 那里,一颗泡沫做的浮子,正随着微风的吹拂,载沉载浮。 突然,浮子猛地沉了一下。 唐明耀看准时机,果断收杆,一抹白色立刻被他带出了水面,落到草地上之后,犹自不甘的活蹦乱跳。 “呵,一尾大鲫鱼!” “足有小半斤!” “纯野生的鲫鱼,这个个头,很难钓上来,一般都是用渔网才能捕到的。” 他喜滋滋的抠开鱼鳃,用莞草把它和其他鱼儿串在一起,拎起一大串,抬头看了看天,夏季的太阳极其毒辣,这一天才刚刚开始,就晒得人脸皮生疼,不由摇了摇头,收起工具转入背后的大山,回家去了。 路还是记忆中的那条路。 时间,却已经回到了二十二年前。 就在昨天,还在为中年危机发愁的唐明耀一觉醒来,赫然发现自己回到了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不由高度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 花了一天时间,才确认了事情的真实性,为此他做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试验,差点把家里的草树给点着,险些挨了一顿揍。 今天一大早起床之后,他就扛着以前自己制作的鱼竿,迫不及待下到河边,体验小时候这难得的娱乐活动。 一个多小时,钓了两斤多鱼,收获满满。 唐明耀很满意。 只是这回程的路全是上坡,他爬了几分钟就感觉腿软,抬头看了眼前方望不到头的阶梯,不由心里发虚。 自从进了城,已经十几年没有爬过家乡的大山了。 歇气的功夫,唐明耀忽然回过味来,不对呀,他现在是少年人的身体,又不是原来那个体能下降飞快的中年大叔,怎么还爬不了山了?都是心理作用! 他一鼓作气,噔噔噔闷头往山上爬,然后…… 一路歇了五趟,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看到自家那土墙筑的三间瓦房了。 唐明耀快步奔回家里,用脸盆装了半盆水,把鱼儿从莞草上取下来,放进去一看,郁闷,全死光了。 他记得小时候钓鱼也是这么干的,用草提回家,鲫鱼基本都活着呢,现在怎么差距这么大。 养是不能养了,唐明耀拿出菜刀,给鱼打了鳞,大的开肠破肚,准备中午熬汤;小的就从背脊上剖开,掏空内脏,摊平,洗干净再抹上盐,放到太阳底下暴晒。 就这阳光强度,一天就能晒成鱼干,到时候用面粉裹了,油锅里走一趟,简直是无上美味。 想到这里唐明耀口水都下来了,肚子咕咕作响,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没吃早饭呢。 在农村,只要孩子不读书,早饭都是没准时的。尤其夏天,大人们通常会在天蒙蒙亮就出门干农活,等太阳出来顶不住了,再回家慢慢煮早饭。 唐明耀家里也不例外。 走到厨房揭开锅盖一看,果不其然,什么吃的都没有——母亲出门干农活,这会还没回家。 家里还有个小他四岁的弟弟,没人管束,能一觉睡到中午去。 不得已,唐明耀只好自己去做早饭,食材有限,他决定煮个简单的南瓜稀饭,就用昨天刚从地里摘回来的老南瓜。 忙活了半个多钟头,早饭出锅,唐明耀给自己盛了碗饭,又从坛子里捞了几根酸豇豆,一边就着稀饭吃,一边感叹农村煮饭真不容易,简直是拿生命在做饭。 就刚刚他烧火给鼓风机插插头时,一时不察,没注意那插头外面的塑料已经被磨破了,电流瞬间蔓过全身,好似醍醐灌顶,差点儿没把他给电死。 “小时候家里这么穷的吗?插头都露出铜线了,还舍不得换个新的?” 唐明耀努力从记忆深处扒拉线索,然而回想了一阵,也只记起母亲是个非常节俭的人,能不花钱的地方从不乱花钱,至于穷不穷,他那时候真没多少概念。 反正不会很富裕,这从家里的房子和使用的器具就能看出来了。 毕竟90年代末这个时候,农村的有钱人都普遍给自己家修上两层的砖房了。 就河对面唐明耀隔房的表哥家里,几年前就修起了三层楼的小洋房,大大小小的房间加起来二十多间,和他家这孤零零的三间土屋比起来,简直天上人间。 “算了,不想了,反正这插头得换!” 唐明耀跑到母亲的卧室,在废置的缝纫机抽屉里翻了一阵,新的插头没找着,倒是找到了一卷电工胶布,是父亲过年时从外地带回来的。 这个也行! 他又回到厨房,把那插头里三层外三层的裹了,试了几次确定不会再触电,这才放心。 接下来就无事可干了,唐明耀搬了马扎坐在屋檐下,习惯性往裤兜里摸,结果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摸着。 手机呢? 愣了两秒,他才反应过来,现在是199八年,根本没有智能手机给他刷。 哎,再见了抖音小姐姐们。 咱们过二十年再会! 百无聊赖的唐明耀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他回到母亲卧室,把缝纫机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一大堆书搬到了门口,一本本清理。 大部分都是他读小学时的课本和作业本,保存相当完好,翻开瞅了瞅,上面他写的字一笔一划,规规整整,很少有涂黑和错误,可见读书时他是认了真的。 “所以说,我小时候成绩好,经常拿全年级第一第二,也不是没理由的。” 唐明耀一边赞叹,一边自我怀疑:“那为什么后来成绩垮得那么快?初中还好,高中就泯然众人了。到了大学,更是没学到什么东西,以至于走入社会后,混得越来越差,最终步入中年危机。” “纵观我的成长史,就是一个天才儿童坠入凡间的堕落史啊。” “现代版的方仲永!” 唐明耀默默感叹了几句,闭口不语。 其实他心里非常清楚,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那就是——他其实是个没什么自制力的人。 小时候身在农村条件有限,周围没什么诱惑,所以他还能专心读书;到了初中高中,进了县城见过了世面,小说、街机游戏厅、网吧……分散了他太多注意力,成绩自然节节下滑;进了大学之后,彻底放敞,一路堕落到底根本不足为奇。 说到底,人到中年吃的苦,其实都是在还年轻时偷懒的债。 “既然有了重来的机会,这辈子,肯定不能再浑浑噩噩的活了。” “这一次,我要改变命运!” 改变命运的方式有很多种。 就唐明耀知道的,重生回去买彩票一夜暴富,这算是一种; 凭借记忆纵横股市,搅动金融市场,算是另一种; 提前抓住商机,利用后世的经典案例或经典操作从头发家致富,是第三种; 还有一种比较没底线的,抄那些现在还未出世但以后会出名的文艺作品,做个名利双收的抄袭者,这是第四种。 遗憾的是,唐明耀一记不住彩票号码和世界杯排名;二从未接触过股票和金融;三没有创过业,也没有一毛钱的启动资金;四没有过硬的文笔,更没有学过音乐和电影…… 重生之前,他就是一个朝九晚五的普通上班族,做着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也没有提前为重生做任何准备,所以一时间,想要改变命运,他发现竟然无从下手! “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根本没有人仅仅因为重生,就从一无所长的庸才,立刻变成睿智果决的英才!那些重生就能成功的人,大概率在重生之前就比较成功了……” “所以废柴想要改变命运,还是老老实实一步步来吧。老话不是说,知识改变命运么,那就从读书开始吧!” 唐明耀坐在门槛前想了好一阵子,最终给自己定下了第五条路。 只是他的性格他自己也知道,每当遇到点什么刺激,暗下决心发愤图强,三分钟热情是有的,却很难坚持长久。 比如大学时,他曾想考个会计从业资格证,当时兴冲冲买了几本书回来,然而几个月时间过去,那书就开头几页看了几遍,后面翻都没翻,那次考试他根本没去…… 等到下一次报名,他又信心满满的参加了,结果依然如此。 一直到大四毕业,同学注册会计师都考过两门了,他那几本书仍然没有翻完,最后只得不了了之。 类似的情形,在他过去的三十多年人生中,不计其数。 这一次,唐明耀不想再重蹈覆辙了。既然决定要改变命运,那就不能三分钟热情,而是要坚持到底! “其实重生前网络上流行的系统小说,就是对抗拖延症和懒癌的最佳手段!系统一个任务接一个任务地发布,主角只需无脑刷就行了,目标明确,奖励及时,完不成还有各种各样的惩罚,不干都不行!跟打游戏一模一样的……” “可惜我没有系统。” “那就自己造个系统吧,就当自我监督的工具。” 唐明耀当即从书堆里翻出一本还未写过的田字格作业本,又回屋找了支圆珠笔出来,沙沙沙在封皮上写下:拯救人生读书系统。 第一页,确定目标。 先在脑子里想好,为什么读书?我想通过读书,获得哪些东西?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各是什么? 唐明耀写道: 我想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等自己人到中年时,有一门过硬的技术傍身,不会面临中年危机。 近期目标:通过暑假剩下一个多月的坚持,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中期目标:通过读书提高写作水平,能够写出合格的文章。(暂定:用一年时间积累,在小型杂志发表一篇文章。) 长远目标:让写作成为本能,将来成为一名作家。(目标:用六年时间,在高中毕业之前,出版一本书。) 通过读书获得写作能力,是唐明耀根据自身经历,迸发出来的一个想法。 重生之前,他自己做过文字相关工作,也接触过很多文字工作者,杂志编辑、企业文案、机关单位文秘、网络作家、自媒体人、微博段子手…… 他发现,写作能力是个和开车、会计类似的技能,不分行业,只要有文字的地方,都需要这个能力。锻炼好了,将来不论踏足哪个行业,都有立足之地。 所以,他把这个能力作为读书的第一个目标。 确定了目标,接下来就是实施细则了。 细则要足够详细,要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务进行量化,还要有明确的奖惩措施,否则就是空中楼阁。 翻到第二页,唐明耀接着写: 系统任务(积分赚取规则): 基础任务1:每天读书一小时,奖励积分5分。 基础任务2:每天写作500字,奖励积分5分。 进阶任务:每增加读书时间一小时,或每多写作500字,奖励积分5分,零头不予累计。 暂时就这三项,作为赚取积分的方式。 基础任务是强制性的,必须完成,因为需要长期坚持,唐明耀设定的任务并不是很重,每天抽些时间就能比较轻松的完成;进阶任务则属于自愿,完成了有积分奖励,完不成也没有惩罚。 有了赚取积分的方式,接下来该是如何消耗积分了。 人在生活中的需求,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需要的,想要的。 “需要的”是基本生活保障,不管想不想要都必须要有,比如一日三餐、衣服鞋袜、牙刷牙膏洗衣粉、剪头发等日常必需;而“想要的”则不属于必需品,只跟人的主观欲#望有关,比如:零食、钓鱼、偷懒放闲、上网打游戏、看武侠小说。 唐明耀设定的系统奖励,都属于“想要的”这一类。 系统奖励(积分消耗规则): 奖励1:凡是娱乐活动,比如钓鱼、打游戏、上网、看小说、与朋友聚会等,每一小时消耗积分10分。 奖励2:凡是花钱买不属于生活必需品的东西,比如零食、闲书、娱乐开销等,每花一元钱,消耗积分1分。 备注1:当以上两条发生冲突时(比如去网吧上网,既属于娱乐活动又需要花钱),选择消耗积分较高的标准执行。 备注2:系统奖励所需的金钱,请宿主另行筹备,不与本系统挂钩。 奖励其实就两条,花时间的和花钱的,简单明了。 接下来还有第三个版块,系统惩罚措施。 系统惩罚: 惩罚1:当天未能完成基础任务,扣除积分50分。 惩罚2:当本系统总积分为负数时,1放弃一件自己觉得最珍贵的物品,2至少当着一百人的面,大喊三声:我的病没救了!3勒令在三天之内,把积分重新归于正常。 备注:本系统不能请假,若临时有事,请提前做好安排。 系统设置完成。 总体说来,这个系统是非常简单的,积分赚取规则三条,消耗规则两条,惩罚规则两条,闭着眼睛都能背出来。 困难的是具体执行过程。 毕竟坚持一两天还好说,坚持一年、两年甚至一辈子,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而且自己监督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松懈了,最后一条惩罚措施也不一定有用,所以唐明耀还需要一个监督人。 只是短时间内,他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只能慢慢来了。 现在,唐明耀需要做的,是先执行起来。至少刚开始的一两个月,他还是有信心坚持下去的。 第2章 拥有系统的第一天 “妈,你回来了!” 唐明耀正准备选几本可以看的书,并按照系统来执行时,母亲李琼从地里回来了。 和记忆中那个头发花白的母亲不同,这时的李琼才三十五岁,正是人生最巅峰的年纪。常年的劳作,让她看起来有些黑瘦,然而精神头却非常好,做事说话又快又利索。 “太阳晒过来了,草也铲得差不多了。我先去洗个手,给你们两兄弟煮饭。”母亲说着就要去忙活。 和其他农村家庭不同,唐明耀在家里是不需要下厨做饭的,别的农活也干得很少。只有母亲实在忙不过来时,他才会帮忙搭一把手。 这和他从小学习成绩好,被寄予了厚望有一定关系。 用母亲的话说,就是:“你给我好好读书,将来考个大学什么都好说!” 简单的爱,很实在。 然而细想起来,却也很沉重。 唐明耀没有思考这些,站起来说:“饭我煮好了,妈你洗一下手,我给你端出来。” 说着进厨房盛了两碗饭,端到堂屋里的饭桌上。 桌子里面那一侧,正对堂屋大门的靠墙位置,有张挂了蚊帐的床摆在那里,那是他和弟弟唐凌风睡觉的地方。 此时,八岁的唐凌风正撅着屁股,在床上呼呼大睡。 唐明耀走过去,一巴掌拍在他身上:“懒猪,起床吃饭了!” 拍完他就不管了,接着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他要先给自己选些可以读的书出来。 对现在的唐明耀而言,小学课本大部分没有阅读价值,可以直接放到废纸堆里,只有语文课本还可以留着翻一翻,毕竟上面有不少古诗和经典文章,可以慢慢品味和学习。 倒腾了一阵,几十本书大部分被他放弃了,剩下的除了语文课本,就只有父亲唐辉早些年留在家里吃灰的书了。 总共有五本。 一本少林防身自卫绝技,这是父亲高中毕业,去武术学校学习时的教材; 一本厨师实用调味配方大全,这个是父亲学武术无果,后来去厨师学校的书; 还有一本新华字典,正经的工具书,唐明耀从小就用着的,帮他识了不少字; 剩下两本是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难得可以一直存留的书籍。 唐明耀把武术和厨师的书直接扫进了废纸堆,留下了后面三本。 “就从唐诗三百首开始吧。” “从小学了太多古诗词,却从没有系统的了解过它们,也没有深入理解过其中蕴含的文字之美。进了大学后,以前学的就全部还给老师了,这次要深入的补补课。” 当下唐明耀把场地收拾干净,不用的书重新搬回缝纫机上摞着,只留下接下来要看的。 咳嗽一声,郑重翻开第一页。 先看“前言”,首先映入眼帘的一个名字,就让唐明耀觉得非常陌生。 孙洙,蘅塘居士…… 这人是谁? 哦,唐诗三百首的作者,清朝乾隆年间的进士。 对了,这个“洙”字怎么念?以前没见过啊。跟“猪”同音吗? 翻了翻字典,果然猜的没错,念猪。 唐明耀收起了轻视之心。 读之前,他还觉得自己看这本书,复习多过学习。毕竟自己读书读到了二十多岁,随便哪儿瞟一眼,唐诗三百首上的人物和诗歌,应该都是见过的。 谁知这第一个名字,就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知识的匮乏。 唐明耀当即拿出本子来,把“洙”字工工整整抄在上面,注音,并写上字典里的解释。 接着往下看,序言大致讲了作者成书的原因,以及唐朝诗歌在中国史上的地位,倒是没有太多的看头。 只是看完之后,他抄写生词的本子上,又多了好几个词语。 工拙莫辨…… 认得出,看得懂,就是从来没用过。写下来,以后拿来当写作词汇! 云蒸霞蔚…… 见过这个词,大致知道什么意思,但不知道怎么用,也写下来! 圭臬…… 只会念前一个字,词语意思大概懂,但两个字的本意不知道,用法就更不用提,必须记下来。 此时唐明耀不由深深怀疑,自己以前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不然为何连个简单的序言,都能读得这么磕磕绊绊。 翻到正文。 第一首诗,张九龄的感遇·其一。 唐明耀信心又回来了,这个诗人见过,很熟悉! 然而读到正文第一句,他又懵逼了。 兰叶春葳蕤,桂华秋皎洁。 那啥,这个“葳蕤”怎么念?是什么意思?怎么个用法? “我以前读的肯定是假书,怪不得人到中年,就混不下去了!” 叹息一声,老老实实摘抄下来,查字典去。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唐明耀一边感叹自己的无知,一边学习古诗,揣摩诗词的意境,一边还结合书本上的赏析,理解诗人写作时的心情,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时间到了一看,才读完了四首古诗,刚读到李白的下终南山过斛斯山人宿置酒。 这其中,吟诵古诗和反复赏析占用了大量的时间,所以进度并不快。 唐明耀也不贪工,想了想,决定暂时先读到这里。 接下来他要完成基本任务的第二个,写作500字。 写作不是信马由缰胡乱写,而是把刚刚摘抄下来的内容,用五百字的篇幅重新运用一遍,这是学习新知识最快的方法之一。 毕竟学以致用嘛。 唐明耀当即冥思苦想,揪着头发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把这任务勉强完成。 他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学习生字,用生字造词造句的情景。 基础任务完成。 唐明耀打开改变人生读书系统的记录本子,翻到新的一页写道: 199八年7月25日 任务1:读书一小时,内容唐诗三百首清·孙洙版,进度1~7页,完成。+5分 任务2:用记录的新字词写作500字,完成。+5分 想了想,早上钓鱼也应该记录在案,于是接着在下面写道: 奖励1:早上八点到9点10分,钓鱼1小时10分钟。-12分 写完算了一下,基础任务完成,今天还倒欠2分。 不过唐明耀也不急,下午还有时间,他可以继续去完成进阶任务,只需在睡觉之前,把积分变成正数就行了。 该是煮午饭的时间了。 唐明耀帮着母亲一起下厨,把早上留的几条鲫鱼下油锅煎上一煎,加水,加嫩丝瓜煮了一会儿。 鱼汤很快变得又白又浓,隔着一间屋都能闻到浓浓的香味,把他那馋嘴的弟弟都给招进来了。 吃饭时,唐明耀喝了两碗汤还停不下来。 实在是太鲜美了。 没加什么作料,却完爆后世大城市里,各种名贵鱼类精心制作的鱼汤。那些从养殖场里快速养殖的鱼,无论怎么烹饪,也没法跟这纯野生的鱼相比。 第3章 集邮爱好者 下午,唐明耀接着读书。 唐诗三百首是值得仔细品读、反复品读的书,唐明耀看了两个小时,也只读到第十二首诗,平均一小时四首。 这主要是他在刻意背诵里面的诗句,花的时间较多。 进阶任务:读书两小时,积分+10分。 今天总体算下来,已经有八分的盈余了。 如果整个暑假都保持这个进度,唐明耀能赶在开学前把唐诗三百首背完,还能再读一读宋词。 虽然速度不快,却能受用一辈子。 当然,仅仅这么看一遍是不够的,唐明耀还准备遵循科学的记忆法,在今晚、明天、下个星期、下个月都把今天的内容复习一遍。 该休息了。 唐明耀随手把书快速翻了翻,就准备把它放回缝纫机上。 突然书页之中一抹绿色从他的视线里闪过,令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什么东西?” 慢慢又翻了一遍,这次找到了,是一联邮票,四张,水仙花的图案。 唐明耀脑子里蹦出了很久以前的记忆。 他记得这几张邮票,当年也曾从书里翻出来过,觉得漂亮,就珍而重之的夹在自己的书里收藏起来,上初中还带到了学校里去,可惜后来不知是被人偷了,还是自己收在哪儿搞忘了,总之后来是没有再见过。 但这几张邮票,还是开启了他年少时代的一个爱好,集邮。 还记得那些年,他把父亲寄回家的信封全撕了,就为了把上面的邮票揭下来收藏。 每次父亲寄信回来,他第一时间不是看信,而是看看信封上的邮票是不是自己没有的。 上初中最痴迷集邮的时期,他甚至会省下早饭钱,就为了去学校小卖部买个新的信封,因为那上面有他没有见过的新邮票。 只是后来随着时代发展,手机普及,网络崛起,寄信就不流行了,集邮也变得越来越小众,唐明耀把自己所有的收藏送给了一个姐姐,从此再没有玩过这个。 此时见到这几张邮票,他久违的情怀又被勾了起来。 老家这里穷乡僻壤的,除了钓鱼,没有任何能勾得起他兴趣的娱乐活动,如果能玩玩集邮倒是不错。 唐明耀当即回到母亲卧室,翻箱倒柜,把家里这些年存留的信件全都翻了出来。 基本都是父亲从外地寄给母亲的。 他随手拆了一封看,抬头写着:“亲爱的妻子……” 咦,真酸! 唐明耀一边觉得父亲这么称呼母亲很酸腐,一边又觉得有狗粮的味道。 他把注意力集中到邮票上来,很多都是民居邮票,四#川民居、云#南民居、广#西民居……10分的,20分的,50分的,八0分的,还有挂号信,上面有价值超过1元的邮票,在这里非常少见。 唐明耀找来剪刀,把邮票连着背后的信封剪下来,泡在水里,过一会儿泡湿了,就轻轻揭下邮票,把背后的胶洗干净,最后晾干,就变成一枚枚全新的邮票了。 这方法是他当年从集邮的同学那里学来的。 据说专业的集邮,需要一整套专业的工具,集邮册、手套、镊子、装邮票的塑料封套、防潮箱……反正挺讲究的。 唐明耀曾经是个随缘的集邮爱好者,他不会管邮票有没有破损,有没有泛黄,只要有就行了。 不过既然重生一次,此时唐明耀觉得,如果能玩得专业点,自然有更多的乐趣。 于是这一刻,他重生后第一个不属于基本需求的念头出现了,买一套集邮工具! “这不属于基本需求,得从系统里扣积分去买,虽说不是很贵,但几十分还是要的,最近得好好读书,攒点积分!” 还有钱的问题。 几十块钱唐明耀现在是没有的。 读小学他拿过最大的一笔财富,是上个月在乡上期末考试,母亲给了他五块钱让他中午吃顿好的,被他拿去买了个火皮枪。 想了一阵,现阶段他最容易来钱的方式,大概只有下河边钓鱼,然后拿去乡集上卖了这一途径。 接着唐明耀又发现,钓鱼也要时间的,几十块钱的鱼,大概要钓好几天。 这需要消耗他大量的系统积分。 唐明耀忽然觉得,之前把系统那般设置,简直是在给自己挖坑。为了买几十块钱的东西,他可能要完成一个浩大的工程,才能达到目的。 不过转念一想,就是这样才有意思。 找到目标,通过努力一步步去达成,每做一件事情,都能看到离目标更进一步……这种感觉,和玩游戏打怪升级做任务的感觉,简直一模一样。 让人非常有动力有没有! 激动了一下,唐明耀把晾干的邮票用旧信封装了起来,小心收藏着。现阶段还没有集邮册,就这么马马虎虎对付着吧。 算了下手上现有的邮票数量,不算那一联水仙花,他从信封上一共揭了张下来,其中有9张是重复的。 数量不少! 是个好的开始。 唐明耀心满意足结束了一天的日程,睡觉去了。 第二天,唐明耀重新调整了作息安排。 早上起床之后,先读书一小时,然后用半小时完成写作任务,煮早饭吃了,接着再看书。 中间零星帮母亲做了些家务,等到下午三四点,日头偏西了,他才跑去土里挖了几条蚯蚓,扛着钓鱼竿下河边钓鱼。 这次他带了个塑料口袋,让跟屁虫弟弟拿着帮他装鱼,承诺以后鱼儿卖了钱,就给他买一只两毛钱的酸梅糕。 天黑时,经过两个小时奋战,唐明耀钓到了三十多条鱼,但一指长的小梭鱼居多,加一起还没两斤重。 回家剖了抹上盐,等着明天太阳出来晒干,拿去卖干鱼儿。 “两斤鱼杀完,去掉内脏就只剩一斤多点了,再晒成鱼干,能有四两就阿弥陀佛了。按照农村的市场价,一斤鱼干二十块,这两个小时连八块钱都没赚到啊。” 唐明耀掐指算了半天,觉得看了四个小时书积攒的二十积分,就换来这么几块钱有点不划算。 效率太低了。 得换种鱼去钓! 唐明耀的老家处在川东北的大山里,今年大江中下游的洪水并没有影响到他们这里,小河里物产丰富,鲫鱼、鲤鱼、梭鱼、螃蟹、虾、鳝鱼、乌鱼……应有尽有。 就连野生的甲鱼,也时常有人从河里捕捞上来,一只就能卖一两百块。唐明耀从小就觉得,那是一笔无比巨大的巨款。 只是捕甲鱼不仅需要运气,还需要专门的渔网和渔船,不是唐明耀现在弄得起的。 所以琢磨了一阵,他还是决定去钓乌鱼。 第4章 钓乌鱼 乌鱼是淡水水域里比较常见的野生鱼类,又叫黑鱼。和其他鱼类不同,这种鱼会一对一配偶,并自己抚养后代,春末到夏末的季节会生活在水草繁茂的浅水层,冬季则沉入水底过冬。 这种鱼是凶猛的肉食动物,生长快,重量上限高,三五斤的重量,对于这种鱼来说稀松平常。 因为少刺和肉质鲜美的缘故,这种鱼的价格并不低。 唐明耀村里有个捕鱼人,平时就从村民手里收购这种鱼,五元钱一斤。他转手拿到乡里的集市上卖,能卖八元。 会钓这种鱼的人,在河边跑几趟,钓三五条大的都很正常。 唐明耀保守点算,自己每天钓两条,每条乌鱼平均两斤,卖收购商都能卖20元,自己去集市上则能卖出32元。 最多两三天,就能钓够买集邮工具的钱了。 所以,通过一番精密的计算,他立刻决定转钓这种乌鱼。 钓乌鱼用的工具,和钓鲫鱼梭鱼的工具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鱼竿得用更大更粗的,不然那么重的鱼猛地一扯,细的斑竹直接就给扯断了。 其次,鱼线也要换专门的粗鱼线,还有鱼钩,要用成人大指头那么大的加大号。 鱼竿好办,唐明耀自己家有片斑竹林,钻进去砍一根合适的,剃掉枝丫,用火烤一烤有点弯的竹节,撇直,把尖端最细的那一截舍掉,留下三到四米的长度,就是一根合格的鱼竿了。 至于鱼线和鱼钩,这玩意就得花钱买了。 唐明耀所在的乡集,是每逢3、6、9赶集。当他准备好钓鱼竿,已经是27号上午了,刚刚错过前一天的集市。如果去集市上买,就得再等两天。 唐明耀现在可没有耐心慢慢等这两天,他回屋把自己的私房钱偷偷摸了出来,数了数大大小小十几张票子,拢共六角四分钱! 真是寒酸! 唐明耀简直不能想象,改开已经整整二十年了,自己居然还这么穷,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竟然不超过一块钱。 贫困山区伤不起啊。 他记得重生前,还在央视看到了隔壁县的宣传广告,广告词大致是这样的:xx故里,国家级贫困县,什么什么的。 他自己这个县也好不了多少。 所以,穷不是自己的错,而是地理位置不好。 所以身处山区的大人们,卯足了劲要送孩子上学,只为下一代不用再在穷山沟里刨食。 扯远了,说回正题。 唐明耀拿着所有的积蓄,想了想大概够买几米鱼线和一只鱼钩了,于是关了门,带着跟屁虫弟弟,沿山路下到河边,来到一户邻居家里。 “李兵兵!” “李兵兵在不在?” 唐明耀羞耻的喊了几声小学同学的名字。 屋里很快跳出来两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少年,前面一个正是李兵兵,后面跟着的,是他的弟弟李平平。 这两兄弟都是他的小学同学,因为住的离河近,他爹常年在河里捕鱼养家,俩小子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一身捕鱼的本事。 唐明耀来这里,就是想从他们手上买点鱼线和鱼钩。 至于借,或者凭关系直接讨要,作为内心沧桑的大叔,他是没那脸皮的。 更何况唐明耀还记得这两兄弟曾经抓了一只野兔幼崽,游说他花压岁钱买回去的往事。后来那只兔子带回家没养一个小时就跑了,让他怨念了好久。 嗯,虽然总共也就一块钱。 “幺鸡,你来干甚?去河里ban澡不?”李兵兵高兴地喊着唐明耀的小名说。 “不了,我来就是问一下,你这里有没有多余的鱼线和鱼钩,钓乌鱼的,卖我一套,我给你五毛钱。” “有,你等着,我给你拿。” 李兵兵说着回屋扯了几米线,又拿了个鱼钩给他,乐滋滋的接过唐明耀递过来的钱,一点都没不好意思。 就这短短片刻,他就赚了两毛钱呢。 唐明耀没有计较,和两兄弟约好过几天一起下河ban澡,径直回家弄钓具去了。 这天他在家里看足了三个小时书,完成了写作任务,下午三点多,才出发钓鱼。 乌鱼喜欢吃肉食,唐明耀就在河边草丛里抓半大的青蛙,先“bia叽”一下在地上摔死,然后挂在鱼钩上,沿河扫荡。 钓乌鱼和钓鲫鱼不同,肉食动物是有领地的,在同一个地方守株待兔,你能等到黄花菜都凉了,也看不见一条乌鱼出现。 只有沿着河边一路逛,眼睛盯住水草的空隙,看到乌鱼冒头,就把青蛙扔到它嘴边去,等它咬钩,才能钓得到鱼。 这是个体力活。 一小时走出好几里地都极为正常。 唐明耀这两天已经适应了农村生活,少年人的身体迸发出热情,根本不觉得累。 倒是弟弟唐凌风为了还看不见影子的酸梅糕,屁颠屁颠跟在他背后,很是辛苦。 逛了半个小时,终于,唐明耀发现了第一条大乌鱼的身影。 黑乎乎的,混杂在水草之间,不注意很难发现它的踪迹。 唐明耀悄悄靠近水边,鱼竿上扬,轻轻把鱼饵丢到了乌鱼附近。 咚! 力道没把握好,青蛙落水的声音大了点,那乌鱼顿时受惊,鱼尾一摆,在水面荡起一个漩涡,钻进水草里不见了踪影。 唐明耀略有懊恼,但并不气馁。 收竿,重新把鱼饵扔进水草边缘,静静的等待着。 果不其然,不到两分钟,乌鱼又出来了,距离鱼饵不到一米远。 唐明耀耐心等了一阵,那家伙一动不动,无奈只好收了竿,重新下饵。 这次动静比较小,没把鱼吓跑,但轻微的响动还是引起了鱼儿的注意。 只见它摆了下鱼尾,慢悠悠靠近,似乎在辨认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响动,然后没有犹豫的,一口就把青蛙吞进了嘴里。 咕咚! 平静的水面上,甚至能听到它吞东西的响动。 水面连续冒了几个泡泡,唐明耀觉得火候差不多了,双手握住鱼竿猛地一提。 霎时间,只觉得鱼竿另一头像是绑了块大石头,沉甸甸的。 不过好在这竿子足够结实,一应准备都是齐全的,所以他虽然诧异这鱼的重量,但还是借着斑竹优异的韧性和弹性,顺利把这个蠢笨的家伙拉了上来。 啪! 大乌鱼在坚实的地上摔出一声脆响,唐明耀第一时间扔了鱼竿,扑了上去。 弟弟唐凌风动作也不慢,两人几乎同时冲到了乌鱼面前,俯身往下摁。 结果就是,鱼摁住了,两人的脑袋也“咚”的撞在了一起,撞得两人眼冒金星。 不过兄弟俩这时根本不在意这些,一起大呼小叫起来。 “钓上来了!” “我的酸梅糕!” 第5章 考试通知 这条乌鱼足足有三斤多重。 两兄弟打开随身携带的塑料口袋,先装了点水,然后把乌鱼放了进去。 这家伙劲头十足,在口袋里挣扎了好几下,尾巴甩得口袋啪啪作响,唐明耀不由担心这袋子会不会被甩破了。 他也没心思钓鱼了,和弟弟一起带着收获,兴冲冲的奔回家里,直接把鱼放进了水缸。 嗯,安全了! 唐明耀趴在缸边,看那乌鱼沉在水底,鱼鳃有节奏的开合着,放下了心。 活着就好,活的才能卖钱! 死了就只能自己吃了。 这时天色还早,安顿好了这一条鱼,唐明耀坐不住,又带着鱼竿和弟弟,下河接着钓鱼去了。 一来一回,花了快一个小时,他们也不嫌累得慌。 遗憾的是接下来就没那么好运气了,先后发现了两条大乌鱼,但都没有上钩。 第二天读完书,唐明耀又下河走了一趟。 这次他换了条蛇皮口袋,没有一钓到鱼就往家里奔,合理安排了时间,半个下午下来,收获颇丰,一共钓了四条鱼。 不过像昨天那条那么大的只有一条,另外三条都小了点,三条加一起才四斤多。 两天下来,五条鱼,差不多有十斤。 下一天就是29号了,到了赶集的日子。唐明耀天蒙蒙亮就起床,以卖鱼为由,问母亲“借”了两块钱船费,然后带着难得早起的弟弟,早早去河边等着船来。 “哥哥,卖了鱼我就可以吃酸梅糕了吗?” 唐明耀:“嗯。” “哈哈,我终于有酸梅糕吃了!谢谢哥。” 唐明耀懒得理他,小样儿个没见识的,一只酸梅糕就被哄得团团转,这以后要是尝到了冰淇淋,还不得跟个哈巴狗似的。 嗯,逗傻小子真好玩。 嗵嗵嗵嗵嗵嗵…… 一阵柴油机的轰鸣声,打破了大山清晨的宁静。 唐明耀站在河边眺望,看到一艘铁皮船从上游的薄雾里钻出来,很快到了他们附近。 弟弟唐凌风跳着脚招手。 等船靠岸,两人提着家里挑水的水桶,登上了船。 “每人一元,一共两块钱船费!”售票阿姨喊道。 唐明耀交了钱,走进长不足十米的机动船里,把桶放在脚边,检查了下桶口蒙的蛇皮袋并没有松动,这才开始打量船里船外。 这船,是家乡的一大特色。 因为乡镇就在河边,大山里陆上不通公路,水运自然而然就发展了起来。 大船开不进这条不算很宽的小河,只有这种小型机动船,在船尾装个柴油机当动力,才能在河里来回自如的跑。 其实运量也不小,装满一船,不比载重卡车拉的少。 清晨的河风迎面吹拂,有些凉嗖嗖的。 船里有二十来个人,都是早起去乡上赶集的,有老有少。在嘈杂的机器轰鸣中,他们高声喧哗着,谈论着农村里各种鸡毛琐事。 唐明耀把手探出船舷,手指张开伸进水里,河水从指间挤过,泛起一连串白色的浪花。 忽然之间,他的心无比宁静。 这一刻,他仿佛找到了心灵的归宿,第一次真正摆脱了前世大城市那无穷无尽的压力。 这时,唐明耀觉得自己不再是个险些被生活压垮的中年大叔,而是切切实实的一个少年郎。 他的眼眶莫名有些湿润。 不知过了多久,“哐”的一声大响,把他从出神状态拉了回来。 定睛一看,船已到站,人们正纷纷踊踊跳上岸,投入薄雾遮掩下的集市里去。 唐明耀收拾心情,提桶跟上去,很快到了街上,发现乡镇的基础建设真是有够差,路是不规则石板拼的,连水泥路面都没有,坑坑洼洼,好些地方还有前些天下雨的积水,跟稀泥混在一起,脏兮兮的下不去脚。 农村的集镇,除了专门划出来的菜市场,别的地方摆摊都是不收费的,也没人管。 唐明耀随便选了个桥头的位置,把桶朝地上一放,揭开蛇皮袋子,开始卖鱼。 时间还早,不到八点,街上比较冷清。唐明耀等得无聊,便与旁边一个卖红糖的老人攀谈起来。 聊了一会儿,得知对方是隔壁村的,是他爷爷的弟弟的儿媳妇的亲爹,这七拐八拐算起来,两人还扯上了亲戚关系,唐明耀不由无语。 等到八点半过后,终于第一个顾客上门。 问了价,当即也没有说什么,直接要买两条小的。 唐明耀转头找新认的亲戚借秤称了鱼,收入26.4元,零头的四毛钱因为找不开票子,他大方的没收。 “小娃儿你这生意做得,两条鱼的钱,够我卖一天的水糖了。” “谢谢您老人家的称了。”唐明耀谦逊的回话。 又等了一阵,一个中年男人出现在摊位前。 唐明耀正要客气的询问,突然发现这人有点眼熟,定睛一看,竟然是自己小学时的班主任。 妈耶,怎么这么巧的。 他连忙在脸上堆起笑容:“张老师好。” “唐明耀你还钓鱼卖哟,可以嘛。”张老师笑眯眯的,“正好这里碰到你了,省了我找人给你家里带话,就在这里跟你说一下。” 他两只手揣在廉价的西装裤兜里,看起来有些正式:“过几天,就是八月5号,镇上有个考试,是县一中组织的,说是招收实验班,在全县每个镇都会考一场,择优录取一个班的名额。你的成绩在我们乡是数一数二的,到时候可以去考一下试试看。” 唐明耀心说终于来了,前世他初中就是在县一中读的,正是这场考试,他开始了从农村到城市的人生衍变。 只不过上辈子是张老师找人带话到家里的,他并没有跟老师亲自接触过。 这次却是有点小小的变化。 他当即点了点头说:“好的张老师,到时候我会去的,让老师您费心了。” 张老师没说什么,探头往他桶里看了一眼。 唐明耀特别上路,说:“张老师我给您捉条鱼吧,中午您拿回去烧了吃。野生的,好吃!”说着不等对方拒绝,捞了一条最大的乌鱼装袋子里,塞到他的手上。 张老师坚决不要。 两人推了几回,张老师妥协了,摸出钱说:“你小娃儿钓鱼也不容易,老师不贪你这个便宜,我给钱买吧。” 最后本该卖二十多元的一条大鱼,唐明耀收了十五块,双方皆大欢喜。 看着张老师踏着时髦波鞋、拎着鱼离开的背影,唐明耀捏着下巴心想:“我这算是强买强卖吗?生意做到自己老师头上,也是头一份了吧。” 第6章 不省心的弟弟 等着卖剩下两条鱼的时间里,唐明耀又遇到了熟人。 这次不是大人,而是几个八#九岁的小屁孩,都是弟弟唐凌风的同学。因为都在同一所学校,所以唐明耀也认识他们。 几个小家伙围在摊位前,叽里呱啦的,吵得唐明耀有点受不了,于是他大手一挥,抽出两块钱拿给弟弟:“买你的酸梅糕去!” 唐凌风拿着钱欢天喜地的跑了。 又过了一阵,最后两条鱼也有了主顾,唐明耀顺利完成今天的任务。 算了下账,总共收入71元,比预想中的少一点。 他也不心疼那点差额,收拾好水桶,把称还给了旁边的“亲戚”,并送上了一块钱的使用费。老人乐得合不拢嘴,直夸他懂事。 有钱了,现在唐明耀可以去看看集邮工具了。 话说这几天他每天上午读书,下午和晚上也会见缝插针的看几眼,平均每天读书四小时,唐诗三百首已经背了五十多首,加上写作的积分,一共攒了八3分。 只是钓鱼消耗也大,每天钓两小时,三天用掉了60分,两相抵消,最后就只剩下分的余额了。 “也不知道这点分数够不够买一个集邮簿。” 唐明耀摇着头走进集市上唯一的文具商店,问:“老板,你这里有集邮簿卖吗?” “什么集邮簿?” “就是收藏邮票用的册子。” 老板给了他一个白眼:“邮票有什么好收藏的?那玩意儿点火都嫌不好烧,谁还专门买个册子装起来?没有没有,你去别的地方问吧。” 唐明耀:“……” 碰到一个不懂他爱好的人,美丽心情都被破坏了。 他有点不甘心的追问:“那你知道哪里有卖的吗?” “你去邮局看啊,邮局不是寄信的吗?我说你这个娃儿,这点门道都不懂,傻兮兮的。”老板说着赶苍蝇似的把他往外赶。 唐明耀站在商店门口,很想一手叉腰,一手指天,来一句:“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就让你高攀不起!” 想了想觉得太中二了,摇着头放弃。 接着他来到邮局,里面人山人海的,好不容易挤到窗口前,刚问了声“你好,有没有集邮簿卖?”就被一句冷冰冰的“没有!”给怼了回来。 他还想再问,然而里面直接喊道:“下一个!” 根本不搭理他了。 唐明耀觉得这个世界一点都不友好。 他不就是想买个集邮簿吗? 怎么就这么曲折! 最后他只能放弃了在乡上买集邮簿的打算。 这穷乡僻壤的,确实极少有人有他这个闲心,搞这种小资的爱好。就算有小孩子喜欢集邮,大人也不可能花几十块钱,给他们买个集邮簿。 这种没销路的东西,在这里是不会有人卖的。 唐明耀决定等参加完考试,九月份开学时,进了城再买。县城里有一家新华书店,还有一家很大的邮局,当年他曾听集邮的同学说过,可以在邮局订购邮票的。想来这两个地方肯定有他想要的东西。 处理完这件事,唐明耀想打道回府了,然而弟弟唐凌风这会儿却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他倒不担心人会走丢,毕竟这乡上来过不是一次两次,就跟自家后院差不多。他只是想快点找到那家伙,然后一起坐船回去,因为上午九点已过,太阳又开始毒了。 围着整个集市找了两圈,最后,唐明耀在粮站后面的坝子里,找到了这群贪玩的家伙。 唐凌风并没有去买酸梅糕与伙伴们分享。当唐明耀发现他时,他正和几个同学团团围坐在一起,打牌! 每个人面前,都有几张零散的钞票,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而唐凌风那两块整钱,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堆一毛两毛的零钱。 唐明耀:“……” 他有点不能想象,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娃儿,怎么就学会打牌了? 还趁着他不注意,聚#赌! 他脑子里轰然一炸,顿时想起了这个小时候看起来傻憨憨的弟弟,在之后的二十年里,给家里带来了怎样的灾难。 当唐明耀上初中之后,母亲就跟着父亲一起外出打工了,弟弟唐凌风则被寄养在外公外婆家里。 老年人管不住孩子,唐凌风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迅速学坏,偷家里钱,偷村里孤寡老人的钱,在河里追半条河只为逮别人家的鸭子做烧烤,打架打得同学住院…… 一桩桩劣迹,闹得十里八乡远近闻名。 父亲先后三次回老家给他办转学,就为了把他和他那些乱七八糟的同学隔开。然而,当一个人自己学坏之后,又哪儿能找到安心学习的净土呢? 几年之后,唐凌风初中没毕业,就被下定决心的父亲带到了南方,开启了打工生涯。 只是这家伙打工也不让人省心,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没一家干得长的,如此这般混了两年。 父母一看不是办法,便出钱让他考驾照,想让他学门手艺傍身,以后自己出去开货车,或者开出租车挣钱。 这回好了,拿到驾照之后不久,整个人都失踪了。 直到几个月后,法院开庭的通知发到了老家,大家这才知道,他竟然与以前的同学伙在一起,跑到别的城市实施抢劫! 为了抢一辆价值两三万的旧面包车卖钱,五个人对车主实施了预谋杀害,之后,毫无悬念的被逮了。 一审判决,无期! 二审,维持原判! 那一年,唐凌风刚刚十七岁。 唐明耀当初得到这个消息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他实在不能想象,一个人要蠢到什么程度,才会为了两三万的车去抢劫杀人,把自己的一辈子给搭进去! 父母因为这次重大的打击,一夜之间老了十岁。 之后的十几年里,他们没有回过老家,因为没脸见人。 整个家庭也从那一天起,陷入了长期的阴霾之中。 直到重生前,唐凌风仍在监狱里蹲着。 唐明耀去探监时,二十九岁的他捂着脸说:“哥,我刚刚改判,从无期改成了十九年有期。我争取好好表现,多减几年刑,在四十五岁前出去。当年做了错事,对不起爸妈,也对不起你。你在外面多照顾他们的身体,等我出去再孝敬他们。” 言语诚恳,终于悔悟。 然而他的悔悟,却是拿一个陌生人的性命,以及他自己二十几年的青春换来的。 代价无比沉重。 “这辈子,不能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唐明耀脑子里血气上涌,大踏步上前,一脚把几个娃儿的场子给踢了,大喝一声:“唐凌风,你在做什么好事!” 第7章 思考未来 被抓了现行的唐凌风跟个鹌鹑似的,缩着脑袋,一声也不吭。 唐明耀本想给他几个大耳刮子,打醒这个不省心的家伙,可是手举起来之后,犹豫半晌,最终还是没能扇下去。 “给我起来!” “回家!” 唐明耀厉声喝了两句,捡起地上的零钱,狠狠瞪了几眼弟弟这几个狐朋狗友,拽着他的胳膊大步离去。 “哥,我错了,今天的事你不要告诉妈妈要得不?” “你觉得呢?” “我赢的钱全部给你!” 唐明耀被气得笑了起来:“我稀罕你的钱!你的钱还不是我给你的!” “那你说咋办嘛。” 唐明耀停下脚步,严肃的看着他,竖起手指说:“第一,以后不许再打牌搞赌,如果被我抓到,我剁你指头,一次剁一根,两次剁两根。你别怀疑,我说得出做得出!” “第二,不准你再跟那几个同学往来,若是被我看到了,我连他们一起打!” “第三,今天回去之后,跟我一起读书,每天最少读一个小时!我会检查你是不是认真学了,过不了关,没有饭吃!” “啊?”唐凌风一脸沮丧。 唐明耀才不管他,手一挥,决断道:“就这样,没有商量的余地。” 回程的路上,唐明耀心里多了几分唏嘘。 他的母亲李琼,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见识不多,胆子也小,由于外公外婆重男轻女,她的骨子里还很自卑。 再加上父亲长年不在家,她身上担负着大量的农活,基本没有精力管束两个孩子。 这样的母亲,虽然对孩子的爱并无瑕疵,却很难培养出人格正常的子女来。 她带大的孩子,一种是唐明耀这样的,骨子里深埋着自卑,步入社会后,恐惧社交,畏惧尝试,路越走越窄,最终衍变成中年的生存危机。 另一种就是弟弟唐凌风这样的,因为疏于管教,越来越野,最终目无王法,自毁前程。 这样的例子,在唐明耀的村里并非孤例,而是有着一大串同病相怜的人。 就唐明耀乡上的小学里,十几岁犯事被送进监狱的,除了弟弟那一伙五个,他至少还听说了十几个。 这还是他脑子里有印象的。那些没印象的、距离他家较远的、没听人说起过的,更是不知凡几。 弟弟的问题,远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问题。 而是家庭的问题。 更是社会问题。 唐明耀心想,父亲为了挣钱养家,无法肩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那么弟弟的教育问题,他就得代父亲扛起来,绝不能让这小子再次走上歪路。 而要做到这件事,第一步就是,不能让母亲出去打工! 必须要有人监管唐凌风。 第二步,他要把弟弟拴在自己身边,时刻注意他的思想动向,培养他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这个问题有点伤脑筋,因为唐明耀很清楚,自己过几天要去镇上参加考试,然后进城读初中。 就算人生重来一次,他也必须走这一步,否则被困在山旮旯里,再读三年初中,他人都要读废了。 等自己进了城,就得想办法把弟弟弄进城,然后,母亲也必须跟着进城。 这不光是在城里找个地方住下就算了,更多的是,还要考虑几个人的生活来源。 毕竟父亲打工的工资,全拿来负担他们在城里的生活并不现实,也无法得到他们的同意。 这拖家带口的进城,对唐明耀而言,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然而困难再大,也必须解决。 家庭悲剧不能再重演。 他闭目靠在船舷上,脑子飞快地运转了起来。 ………… 回家之后,唐明耀先把早上从母亲那儿借的两块钱还了,把剩下的钱用旧信封装起来,和邮票藏在一起。 吃过午饭后,他就逼着弟弟和他一起读书。 唐凌风还在上小学二年级,下学期才念三年级,课本上的东西非常简单。 唐明耀抽出这家伙的课本,从一年级开始,让他自己从头背起。 等唐明耀自己的书看完了,就抽他写生字,抽需要背诵的句子和段落。 等到发现弟弟因为不专心,而没有学个什么名堂时,他果断从门外拖了根竹条进来,啪啪啪几下打过去,顿时就把唐凌风给抽哭了。 唐明耀也不心软,这点苦,和蹲半辈子监狱的苦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一天下来,唐凌风看他的眼神都是躲闪的。 唐明耀暗暗冷笑,这才哪到哪,他这辈子非得把唐凌风给掰正了不可!就算他以后恨他怨他,他也绝不手软。 ………… 由于接下来要参加县一中的选拔考试,唐明耀这两天就抽时间,把小学课本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主要是看语文,他担心上了考场,会遇到不会写的诗词句子。 一遍捋完,他脑子里又记起了更多关于这次考试的信息。 记得当年,这次考试出现了许多超纲题,以至于全县学生考下来,竟然没几个拿高分的。 所以唐明耀想要考得更有把握,最好是把初一的教材也琢磨琢磨。 初中教材他自己没有,不过大伯家的堂兄那儿有。 这天一早,唐明耀吃了早饭,就出发去堂兄家里借书。 两家人相隔并不远,唐明耀家住在半山腰,堂兄唐桂则住在山顶上。 花了半个多小时,到了堂兄家里,正巧遇到堂兄从地里回来。 于是唐明耀就看见唐桂轻车熟路从他们家的鸡窝里摸出钥匙,开了门,把他让进了屋子里。 “哥,我找你借初一的语文和数学课本看一下,过两天要去镇上考试。”唐明耀开门见山的说。 唐桂也不含糊,当即找了他要的书出来,塞他手里,然后说:“你难得上来一趟,中午就在我家吃饭,我去给你敲几个梨。” 唐明耀确实有些馋了,中午就在大伯家里吃午饭,顺便装了十几个梨回家。 临走时,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哥你家有人写信吗?有没有旧信封,我最近在集邮,把邮票送给我吧。” 然后他就在堂兄的注视下,用剪刀把他家的几十个信封剪得七零八落,全都跟狗啃过的一样。 第8章 赴考 八月5日,天气晴。 天还不亮,唐明耀就早早地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母亲已经比他先起来了,正在做早饭。 两人吃完饭向镇上出发时,时间还不到六点。 今天乡上不赶集,他们必须自己走路到乡上,赶上早晨7点半那趟发往县城的客车,然后在车上颠簸二十多里路,到达这次行程的目的地。 其实去镇上参加个考试而已,唐明耀自己就能去,可是母亲李琼不放心,非要跟着,他也没法拒绝。 毕竟在母亲看来,他是个没出过远门的孩子,万一路上耽搁一下没赶上班车,又或者坐过站了,再或者直接走丢了,那都是没法挽回的事,所以她必须得亲自跟着才能放心。 两人一路紧赶慢赶,走了十二里山路,到乡里坐上客车时,时间才七点十分。 还好,时间挺充裕。 唐明耀坐在位置上等了一会,陆陆续续有客上来。 快到七点半时,突然车身发出咚的闷响,似乎整个车都往下沉了一下,然后就见一个巨大的身影从车门挤了上来,出现在唐明耀的视线里。 这人他认识,他们村出了名的土豪,罗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里太有钱,整个人吃得都胖成球了。 而且不光他一人,他的老婆、他今年刚刚十岁的儿子,都一个德行,三人人均一百八十斤,绝对没有任何水分。 这还是他儿子年龄小,拖了后腿的缘故。 唐明耀之所以对这家人很了解,是因为他和他们家的女儿是同班同学。 在大胖子罗志上车以后,紧随他的背后,又出现了一个娇小的女孩身影。 十二三岁的年纪,穿着这个年代对农村来说绝对时髦的花边长袖恤、修身牛仔裤、红色小皮鞋,整个人比城里的小姑娘还要洋气。 她的脸蛋是圆圆的苹果脸,五官精致,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在脑后扎了个高高的麻花辫,走路时一弹一弹的,不仅不觉得土,反而透着七分可爱。 “罗文溪!” 唐明耀喊了一声。 没错,这个女孩就是大胖子罗志的女儿,他刚才说的同班同学。 在三个大胖子的家庭氛围下,一个拥有姣好面容和苗条身材的小姑娘,怎么看都格格不入。 “肯定是捡来的!” 这是村里人背后议论他们家最多的话题之一。 此时罗文溪也发现了唐明耀,面露惊喜,脸上顿时浮现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她说:“唐明耀,你怎么在这里?” “我去镇上参加考试。你也去考试吗?” 罗文溪茫然:“什么考试?” 唐明耀连忙解释了一遍,说完之后问:“你成绩很好啊,每次在班上都是第二,在全年级也是前十的,怎么张老师没通知你?他也太不靠谱了。” 罗文溪摇了摇头,没说什么。 过了片刻,她又重新笑了起来:“没什么了,反正我也不感兴趣,考不考无所谓了。我今天是进城去玩的,爸爸说要给家里买一台电脑,电脑你知道吗?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吧。” 唐明耀无力吐槽。 穷山旮旯里,买台电脑做什么?又不能上网,真是钱多闲得慌。 他还想继续劝说对方两句,说这个考试不用提前报名,等会到了考场填写了名字和学校,就能直接进去考了,不如半路下车去考完再进城买电脑。 然而当他说完之后,发现罗文溪并没接话,而是把话题转到了城里的新鲜玩意上面。 唐明耀见她确实没什么兴趣,只好无奈打住。 怎么说呢? 土豪家的女儿,有任性的资格吧。 前世罗文溪也没去参加那个考试,初中就在乡里读了一年,然后直接转学到县城了,再之后又读了一年,初中也没毕业,就外出打工去了。 几年之后,在父母的资助下,她在县城火车站旁开了家超市,生意红火。 虽然到最后罗文溪也没混到多高的高度,但比唐明耀自己这个扑街,至少在收入方面,是甩了他几条街的。 所以他能说什么呢,他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客车启动了。 在农村老旧的土公路上不停颠簸,唐明耀这辈子第一次坐这么煎熬的车,到了镇上时,差点儿因为晕车吐了。 “罗文溪,再见!” 下车时,他给同学打了个招呼,把注意力转移到即将到来的考试上。 张老师带话时说了大概的地址,唐明耀带着母亲一路走一路问,再凭借前世模糊的记忆,很快就找到了考试现场。 门口一男一女两个老师正在给入场的同学登记。 唐明耀看了一眼,脖子下意识往回缩。 那个男老师他认识,是他前世的高中班主任,也是县一中高中部的政治教研组组长,姓郭。 当年唐明耀上高一去郭老师班上报道时,他还说起了今天这次考试,称唐明耀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 那是唐明耀当年第一次觉得缘分这个东西妙不可言。 现在,他同样觉得缘分妙不可言。 不过转念一想,人这一生的交际圈子,说来说去就那么大,兜兜转转遇到熟人,其实都是极正常的事。 他也没准备跟郭老师套近乎,和母亲交代了一声,就老老实实排队报名,走进了考场。 此时距离考试开始还有小半个小时,唐明耀环视考场内的考生,发现只有四五个认识的,都是他们乡小学的,成绩能排进乡里前十的尖子生。 至于其他考生,则是来自镇上的其他四个乡。 这次县一中招生下了很大的力气,在全县每个镇都设有考点,目标就是把全县的尖子生选拔出来,组成一个火箭班,以求将来在中考时一鸣惊人,打响一中的名声。 全县一共34个乡镇,假定每个乡选送十个学生来参加考试,那么总参考人数就是340人。 加上县城里一小,二小,三小,附小…… 总参考人数可能会超过500人。 这五百人全是各个学校最顶尖的尖子生,而实验班最终的录取人数,只有50人。 可想而知考上的难度有多大。 唐明耀突然就理解了,这次考卷为什么会有很多超纲题。要是都出小学范围内的知识来考,阅卷时很可能会出现三百个满分考卷,那还选拔个屁。 只有加大考试难度,才能拉开考生的差距。 时间转眼到了九点。 两个监考老师回到了教室,当众解开密封袋的密封,拿出试卷,逐一分发。 第9章 超纲题 试卷一共四张,是一起发下来的,两张语文,两张数学,其他科目统统不考。 考试时间一共三小时,考生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决定是先做语文还是先做数学,或者混合双做。 现场唯一的要求就是,不准作弊! 唐明耀拿着试卷大致翻了一下,心里惊叹,这特娘的是给小学毕业生做的题吗? 题量比正常的小学卷子多出了一倍不止,大卷子正反两面密密麻麻都是题。 语文卷子,选择题20道,填空题20道,古诗默写4首,诗歌赏析、现代文阅读大题各2道,作文要求600字。 数学卷子也差不多,选择填空各20题,大题20题,包括最后的两道几何题,一个求证平行线的,一个求证相似三角形的。 唐明耀发誓,他在初一的课本上,只看到了三角形最基本的介绍和学习,求证这种事,肯定是初二甚至初三才有的。 这么多题,即便换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来做,也不见得能在三小时内做完,更何况是小学生。 唐明耀心中很是惊奇,当年自己到底是怎么考的,两张卷子200分的总分,他最后居然考了151分,全县排名第34位。 摇了摇头,不再胡思乱想,提笔认真做了起来。 真的动手后,唐明耀才发现,好像并不难。 语文选择题和填空题都是基础题,字音、字词、词组、句子……平均二十秒做完一题,十分钟不到,40道题就全部做完了。 接着是古诗默写4首。 都是背过的。 唐明耀刷刷刷毫无停顿的全部默写下来。 后面的诗歌赏析,开始体现难度了,这都是按初中生要求出的题,也是真正拉分的开始。 唐明耀最近苦读唐诗三百首,对诗歌赏析颇有心得,看了看两首诗,都是当年曾经学过的,当即提笔洋洋洒洒写了起来。 随后他又花了十分钟,做完两道现代文阅读题。 最后是作文。 要求:以考试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作文,体裁不限。 唐明耀现学现卖,以本次县一中组织的考试为引子,分析考试对学生进学的作用,对学校教育的好处,对社会人才选拔的深远意义。 暑假里每天练习写作的好处,在这里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六百字根本打不住,写到最后田字格不够用了,他在试卷边缘又写了两行,才恋恋不舍的停笔。 水……呃不,是写得太有感觉了,思绪如滔滔洪水绵绵不绝,差点收不住,不得高分都说不过去。 语文卷子做完,唐明耀抬头看墙上的挂钟,写作文用掉了20分钟,此时整个考试时间刚刚过去了50分钟。 换了张卷子,开始做数学。 数学稍微要慢一点,因为需要计算的地方比较多。 但这仍然阻止不了唐明耀答题的神速,他凭借比小学生强大很多的心算能力,以每分钟2~3道基础题的速度,迅速做完了选择题和填空题。 总的考试时间,过去了63分钟。 只剩最后20道大题了。 前面十题,还在小学生的知识范围内,唐明耀毫无障碍的一扫而过。 后面十题基本都是超纲题了,唐明耀列算式、设未知数、列二元一次方程,手段尽出,顺利完成八道。 剩下的两道几何体,就算是唐明耀也无可奈何了。 这不是说他看不出来应该怎么求证,看到题的第一时间,他心中就有了求证的腹案,然而临到下笔,完蛋,求证几何题的格式是怎样来着? ∵? ∴? sin、s、an、? 它们之间具体什么关系? 早忘光了! 随便写吧。 唐明耀觉得全县考生里,应该没几个人能把这两题做完,所以他也没什么心理负担,以空想家的姿势写完了求证的全过程。 再看时间,117分钟,快到两小时了。 还有一小时才交卷,唐明耀把卷子从头到尾检查了两遍,没什么错误,就坐在座位上闭目养神。 之所以不提前交卷,是因为他不想提前跑出去,让母亲担心。 毕竟大家都还在埋头苦写,他若一个人先出去了,母亲说不定会怀疑他自暴自弃,放弃了考试。 耳边有脚步声传来。 是监考老师巡视考场的声音。 唐明耀感觉到有人停在了自己旁边,翻开了他的试卷。过了小片刻,耳畔传来郭老师惊讶的询问:“这都是你做的?” 唐明耀睁眼点了点头。 “啧啧……” 只见郭老师砸了咂嘴,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戏谑,摇头走了。 唐明耀:“……” 什么意思? 老郭觉得这题不是他做的? 又没有来抓他作弊,那他心里在想什么? 思索了片刻,唐明耀明白了。 这次的考试,是县一中自己组织的,考题也是一中老师出的,若是有老师私下泄题给他,而他提前请人先做一遍,此时在考场上能做到这个程度,就不足为奇了。 唐明耀郁闷,这剧本不对啊。 难道不该是郭老师走过来,看了他的试卷,对他惊为天人,然后回学校大肆宣扬在考场上遇到神童了吗? 再然后,他唐明耀就可以借着老郭的东风,在新学校里混得风生水起了。 “果然,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老郭你回来,我给你证明一下,这题真是我自己做的。要不你重新出一份卷子,我做给你看!” 唐明耀在心里无声的呐喊。 又在位置上熬了一阵,终于到交卷的时候了。 唐明耀第一时间从座位上弹起来,把试卷放上讲台,走出了考场。 “儿子,考得怎么样?”母亲李琼关切的围上来问。 唐明耀把考场里小小的不愉快抛到脑后,信心满满昂起头说:“放心吧妈,题很简单的,绝对能考上。” 母亲拍了拍胸口,明显松了口气。 时间已经12点了,该是吃午饭的时候。平时很节俭的母亲,这回也舍得了一次,带着他在镇上的小饭馆里搓了一顿。 嗯,每人一碗地方特色米粉。 一共三块钱。 不过唐明耀还是吃得很过瘾,毕竟这米粉味精和盐重,地沟油也加得足,平时在家里炒菜,母亲都舍不得多放油的。 下午两点多,母子俩搭上回程的客车。 回家之后,唐明耀跟没事人一样,又投入到读书赚积分,钓鱼花积分的简单循环之中。 第10章 bǎn澡文化 “李兵兵!” “李兵兵你在不在家?下河ban澡了!” 唐明耀站在田坎上,对着李兵兵家的房子大声喊。 他一般不直接去他们家里,因为这家人养了一条超凶的狗,发起狂来连那两兄弟都咬,上次来的时候运气好,正好碰到狗不在家。 “在,幺鸡你下来吧。狗被我拴起来了。” 唐明耀闻言带着弟弟来到他们家里,看到两兄弟一人端着一个大品碗,正唏哩呼噜地吃面。 那一碗面少说得有三两,都是半大小子,一个个超级能吃。 李兵兵嘴里叼着面,含糊说道:“你等我们一会儿,吃完了就去。” 唐明耀:“好。” 坐在他们家门槛上无聊。 过了片刻,他忽然问:“对了,你们家有没有外地的亲戚,给你家写过信的?” “有,怎么了?” “把旧信封送我给吧。” 李兵兵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要旧信封做甚?都是我妈妈的东西,不能乱送人的,不然回来了得揍我们一顿。” 唐明耀:“一角钱一个,卖吗?” “卖!” 回答非常干脆,毫不犹豫。 李兵兵面也不吃了,丢下碗跑到里屋翻箱倒柜,一会儿拿着七八个信封出来,说:“就这么多。” 唐明耀拿过来看了看,只有五张邮票是他没有的,于是把里面的信纸掏出来,连同邮票重复的信封一起还给对方,说:“就要这五个,给你五角钱。”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两清。 李兵兵有点不甘心:“这几个不要了?还有里面的信,你也一起买了吧,我舅舅写给我妈的,很有意思。” 唐明耀翻了个白眼。 鬼才有兴趣看你舅舅给你妈写的信。 等了一会儿,李兵兵两兄弟吃完了面,从屋后牵出一头大水牛。几人一起下到河边,把牛鼻绳往草地上一扔就不管了。接着他们人还隔着河水十几米远,就一阵风的尖叫着脱衣服,到水边时已经脱得光溜溜的了,然后纵身一跃,噗通!溅起漫天水花。 唐明耀看着这群放敞了的野小子,摇摇头,慢条斯理脱了衣服,穿着三角裤下水。 河边比不得游泳池,水底有厚厚的泥沙,很快,这附近的河水就被几人搅得浑浊不堪,跟水牛在里面滚过一趟似的。 然而包括唐明耀在内,没人对此有任何意见,反而一个个跳得更欢实了。 ban澡,其实是有文化底蕴的。 它与游泳不同。 游泳是有技术的在水里游,什么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都属于游泳的范畴。 而ban澡,则是跳到水里瞎扑腾,怎么high怎么来。 打水仗;比憋气;比潜水摸贝壳;站在石头上光着屁股比谁尿得远;用狗刨式看谁先游到对岸;甚至去河对岸的沙地里偷花生,在水里边玩边吃,也是ban澡文化的一部分。 一个下午,几人在水里玩了许多花样,都很尽兴。 直到天黑才恋恋不舍地爬上岸。 李兵兵意犹未尽的说:“可惜张娟张丽英她们不来了,不然一起玩会更有意思。” 张娟、张丽英也是这山上的孩子,和他们年龄差不多大,只不过都是女孩子。 唐明耀觉得李兵兵这话有点无耻,那俩都是十一二岁的大姑娘了,你还指望人家脱光了衣服,跟你一起下河ban澡? 女孩子都有羞耻心的好不好!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当年大家都才六七岁时,一起下河的情景,几个小男孩追在小女孩屁股后面猛看,把人家隐私都看光了,简直不忍直视。 现在小姑娘长大了,自然明白当年傻乎乎的吃了亏,说什么也不会再来河边跟他们一起玩。 这里,唐明耀要郑重申明一下,他是纯洁的,从没有看过小女孩光屁股。 谁看过谁是小狗! 带着凛然正气,两兄弟赶在天色全黑下来之前,回到了家里。 今天已经八月16号了,考试成绩还没有出来。 唐明耀心里也不急,吃过晚饭后,就开始挑灯读书。 唐诗三百首已经读了一大半,五言古诗、五言乐府、七言古诗、七言乐府和五言律诗都已读完并背诵过,只剩下七言律诗还没看。 唐明耀先把整本书从头浏览,只看诗词正文,当做复习。 看到杜甫哀江头、哀王孙时,不禁为这位诗人颠沛流离的遭遇所感染,脑子里突然有了下笔的冲动。 他要把杜甫的人生境遇写成一篇文章! 说干就干,他当即找来一个作业本,提笔写道: 大唐先天元年,官n代杜甫在湖北襄阳的一个小县城出生了,从此开启了他传奇的一生…… 唐明耀先写杜甫的家庭背景和年少时的经历,内容不多不少,写了好几百字。 等写到杜甫参加科考屡试不第时,唐明耀发现了不对。 他这写的不是文章,而是在复述杜甫的生平,记的是流水账,根本没有写出想要的感觉来。 于是他搁下笔,思考问题出在哪里,很快找到了根源所在——这篇东西,没有主题! 自己为什么想写这篇文章呢? 是因为杜甫诗里的情怀打动了他,他想把诗人的家国情怀,通过文章表达出来。 所以他必须先明确文章的“中心思想”,然后围绕这个中心,把杜甫的人生经历筛选一遍,与主题有关的详写,无关的则一笔带过。 然后,每一个节点都要点题,要写出杜甫这段人生经历,与中心思想的关系。 理顺了思路,唐明耀豁然开朗。 他一把撕掉已经写了几百字的文章,重新开始。 这次写起来就顺畅多了,渐渐有了一些感觉。 同时唐明耀翻出自己的生词本,有意识把这段时间学习的生字生词往文章里用,达到练笔的目的。 直到夜里十点,这篇文章仍然没有写完,唐明耀打了个哈欠,决定明天再接着写。 他已经想好了,这种有深度的文章,他现在写起来还很吃力,用几天时间写好初稿,再慢慢打磨,花上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也无所谓。 反正这只是练笔之作,他又不图拿这个挣钱,并不急于立刻就写到自己满意的程度。 ………… 时间就在读书、写作和玩耍之间飞快的溜走,转眼之间,又是一个星期过去。 八月日。 唐明耀的录取通知仍然没有下来。 这时候他开始有点忐忑了。 会不会是自己考得太好,老郭回学校给阅卷组说了什么坏话,然后学校以“作弊”为由,直接把他给黜落了? 第11章 录取 唐明耀这天先去了乡小学,找值班老师问有没有县里来的录取通知书,得到否定答复后,又去邮局问是否有他或者家里的挂号信,结果仍然是没有。 回家之后,唐明耀真有点着急了。 毕竟前世他的录取结果,在八月20号左右就已经从别人那里,口口相传到了他家里。 这次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即便他拥有成熟的灵魂,也忍不住有点心浮气躁了。 唐明耀决定找点关系,直接去县一中问问情况。 他问母亲要了电话号码,奔到村里唯一的小卖铺,交钱打电话:“喂,小姨吗?是我,唐明耀!你最近身体还好吧?彤彤表妹怎么样……要上幼儿园了吗?长得真快!” 家长里短扯了一通,唐明耀说出了来意:“小姨你今天有空没有,麻烦帮我跑趟县一中,看看他们今年招的初一实验班,录取名单是不是出来了?主要是看看我上榜了没有……对,我参加了考试的。” 挂了电话之后,唐明耀松了口气。 他也不忙着回家了,就在小卖部坐着,等住在县城的小姨去帮他问情况。 过了两个小时,电话打回来了。 小姨说:“考上了,全县第二名!9月1号报名!我说你这娃儿真厉害,不声不响的,竟然就考上了一中的实验班……” 逮着他一顿猛夸,语气比他这个当事人还激动。 唐明耀听了几分钟,等对方说得有点累了,才说了声“谢谢小姨,过几天去城里看你!”当下电话,轻飘飘的往回走。 终于得到了准信,这下踏实了,内心甚至还有点小雀跃。 说实话,原本十拿九稳的事,如果录取通知书正常寄到家里,他的反应大概率会是:“哦。”毫无波澜就把这事给打发了。 结果中途出了点幺蛾子,让他提心吊胆了一回,此时听说考上了,他竟然像个初哥似的,有了些陶醉的幸福感。 “稳住!” “唐明耀你是个成年人,不就是个县一中吗?前世没有任何外挂,你都能考上,这辈子好歹也是身怀系统的重生者了,这点小事,完全用不着兴奋。” “表现太差劲了,简直丢重生者的脸!” 他默默的给自己训着话。 然而话虽如此,内心的喜悦却怎么都抑制不住。 接着转念一想,不对,本是值得高兴的事,我凭什么不能高兴? 于是咧嘴无声笑了起来。 一直走到家门口,唐明耀心情才有所平复,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名次上。 全县第二…… 也就是说,还有个考得比他更好的。 那么难的题,考得比他还高,不是真正的天才妖孽,就是提前拿到了考题的作弊者。想起前世实验班上的同学们,那一个个变态的学习狂人,他心里更倾向于前者。 说不定,人家真是凭本事考赢他的。毕竟他数学的最后两道题,完全就是用意识流方法做的。 “妈,我考上了!” 站在家门口,唐明耀大声喊了起来。 ………… 唐家小子考上县一中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村,没两天就传到了乡里,远的近的、认识的不认识的,见了母亲都夸她养了个好儿子,将来有出息好享福,让她大大露了回脸。 唐明耀也不阻止她逢人就说“我儿子从小就听话”、“成绩一直很好”、“我根本没有操过心”这种自卖自夸的话,内心自卑的母亲难得有扬眉吐气的时刻,就让她多享受一阵吧。 这几天,唐明耀也在到处串门。 一是马上开学了,临走前给大家拜个别,二是应大人们的请求,给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传授点“读书经验”。 经验他随便说了些,不知这些家伙听进去了没,倒是有一句话,他让各家的大人小孩们都印象深刻——你们家有旧信封吗? 那啥,借着这个机会,他挨家挨户把邻居们留存的信封都翻遍了,剪刀咔咔不留情,搜刮了一大堆邮票。 回家一数,邮票数量直线上升,突破了200张大关。 遗憾的是,重复的有点多,这让唐明耀心里略有不爽。 八月27号。 离进城还有4天。 一大早,母亲就从柜子里搬出两袋稻谷,说:“你走了我一个人打米不方便,今天你跟我一起,背点谷子去打了。” 打米是农村的土话,意思是给稻谷脱壳,把谷子打成可以吃的米。 打米需要打米机。 这玩意在唐明耀的村里是个稀罕物,全村就一两户人家里有。 于是自然而然的,发展起来一条商业链——家里没打米机的,需要打米时就去那两户人家里,请人打米,按稻谷重量给一定的机器使用费。 唐明耀母子俩今天就是要去别人家打米,目的地:隔壁生产队的罗家嘴。 母亲把两袋稻谷分装成三袋,她自己背一袋半,让儿子帮忙背半袋。 唐明耀背上背篓试了试,不算重,大约只有三十多斤。 母亲那些却是有一百多斤重。 两人带着唐凌风这个拖油瓶,在山路上爬坡上坎,走了四五里,远远看到前方树木掩映间,一座欧式小洋楼露出了一角。 那是土豪罗志家的房子。 四层楼,花园式庭院,专门在城里请设计师设计的,修的时候还来现场监工。修成之后,雕梁画栋,成了村里一景。 “据说花了四五十万……” “都是他老婆前些年在特#区卖挣来的,后来还自己当鸡#头,这样的脏钱,给我我都不要!” 这些话,村里人背地里传得似模似样的。 唐明耀心想这就是典型的羡慕嫉妒恨,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说句不好听的,就罗文溪她妈妈那体型,真能卖得出去?造谣者连基本的逻辑都不要了。 今天,唐明耀和母亲就是来罗志家……旁边那户人家里打米。 土豪才看不上打米收的那点电费! 到了地头,打米机正在高速运转,皮带拖着两个油光发亮的钢铁轮子,把稻谷从上面的大斗里吞进去,把米和糠从下面的出口分别吐出来。 唐明耀放下背篓,站在地坝里那个没装水的石头大缸上,往隔壁眺望。 砖砌的院墙,两米多高,顶上种满了防贼的玻璃渣,越过院墙隐约可见院子里的观赏树、草坪,以及一个小型游泳池。 四层欧式小洋楼就在院子的正北方位,每一层正对院子的方向,都有一个精致的大阳台。 唐明耀从最底楼一层层往上看,在三楼的阳台上,意外看见一个青春靓丽的身影,也在那里眺望着他。 第12章 劝人向上 “我才刚到阳台上,就看见你在那里到处看。你是来打米的吗?”两人在罗家院子门口见面,罗文溪如此说道。 唐明耀说:“嗯,陪妈妈来的……” “你们家离这里有点远哦?我上次走亲戚去渡口过河,从你家屋后头路过了,不过没看到你在家。” 唐明耀:“什么时候的事?” “就刚放暑假的时候,七月几号吧?上午,天气有点阴。” 那就是重生之前的事了,唐明耀着实想不起来,笑着说:“可能我在家里睡懒觉,也可能在河边钓鱼,没看到你真可惜。” 两人寒暄了几句,罗文溪向他发出了邀请:“去我家里坐一下吧,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 这个邀请,容易让人往歪处想啊。 唐明耀略有点不好意思。 跟着罗文溪进了门,他仔细打量传说中土豪的院子,发现这院子设计之初是非常有想法的,树木掩映之间,花草井然有序,中间一条葡萄架搭成的长廊,两边还有曲折的散步小径,颇有几分静谧与悠然之感。 然而,以上都是唐明耀根据现场想象出来的画面,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场景。 至于真实情况嘛…… 好几年没人维护的花园会是什么样子,不用说也能明白。 还有游泳池,大概自修好的那一天起,它就从来没有发挥过自己的功能,此时里面的半池子水,已经脏得发绿了。 “土豪家其实也不怎么样啊,农村土豪,跟电影里那种仆人成群的土豪,还是差太多了。” 唐明耀默默吐槽了一句,感觉罗土豪的神秘形象瞬间破碎,再无任何逼格。 其实上辈子他也进过罗家院子,只是那时候他根本不会留意到这些问题,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只盯着好的地方看了。 走进屋里,房子里面的情形比外面稍好些,但也明显缺少维护,唐明耀打量了几眼,就没什么兴趣了。 倒是罗文溪兴致很高的带他逐一参观房间,到了二楼某间屋时,里面传出了熟悉的音乐声。 唐明耀在门口看了看,罗文溪的弟弟罗小波正把一身肥肉挤在椅子里,脑袋凑到电脑屏幕前,玩仙剑奇侠传。 唐明耀:“……” 他心想,上次你们跑城里去买电脑,原来就是为了搬回来玩单机游戏的么? 上了三楼,罗文溪带他参观了自己的闺房。 农村里没那么多讲究,没人觉得女孩子的房间,男生连看都不能看,所以两人并没有觉得不妥。 当然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让女孩子带去参观房间的,至少也得她心里比较认可你才行。 唐明耀站在房门口瞄了几眼,里面整整洁洁的,带着淡淡的清香,少女风的被子整齐的叠在床头,hellkiy的图案非常抢眼地占据了他的视线。 这里终于有点符合唐明耀想象中的场景了,觉得参观了少女的闺房,这一趟没有白来。 参观完毕,两人就在三楼的阳台上站着聊天。 罗文溪:“听说你考试过了,下学期就去县一中读书了?” 唐明耀坦然承认:“是的。” “挺好啊,一中是县里最好的学校,实验班又是最好的班级,以后你的成绩肯定更好了,去市里读重点高中都可以。” 唐明耀笑了笑说:“学校再好也得自己努力才行,老师领进门,学习靠个人。不过好的老师,对学习还是有极大引领和帮助作用的,可惜你上次没去参加考试,不然,我们还能一起去城里读书。” “没什么,乡里也有初中的。”罗文溪做出毫不在意的样子,摆了摆手说,“在乡里我还能考前几名,去了县城,肯定被挤到最后,那太打击人了。” 唐明耀对此深以为然。 因为他上辈子就是这样的,乡里的第一名,进了一中实验班,就只能吊在班级中间偏后的位置,不管怎么学,永远有一堆牛人比他考得好得多,学来学去,信心都给学没了。 他对罗文溪现在就能把问题看得这么透彻颇有些诧异,毕竟很多人小学毕业时,就只会玩泥巴、钓鱼、ban澡,根本不会对生活有这么深入的思考。 只是,从罗文溪无所谓的态度中,唐明耀还是敏锐地发现了她心底若有若无的羡慕。 想来,她现在应该有点后悔那天没去参加考试了。 他看在眼里,也不点破,随口说道:“也是,乡里读书要轻松一些。” 顿了顿又说:“等我进城安顿下来,以后可能会给我弟弟办转学,把他也转到城里读书。我小姨说,转学其实很简单,两头学校跑个手续,再交点择校费什么的就可以了。” 见罗文溪眼睛亮了一下,他又转移话题道:“以后不在一个学校读书,见面就少了,上学后你记得给我写信啊。” “我会的。”罗文溪点了点头,眼带笑意。 “那就祝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你也是。” 唐明耀准备走了,从三楼下到院子里,忽然站定,不好意思的搓手:“那个,罗文溪你家有旧信封吗?就是别人给你家写的信,看完不要的那种。” ………… 打米回来后,唐明耀开始为进城读书做准备了。 钓了一个月鱼,除了吃掉的小部分,多的鱼先后卖了两次,剩下的鱼也在29号这天一起卖了,一共收入362元。 加上之前存的64.14元,他的人生财富顿时暴增到了426.14元。 至于系统积分,他在30号这天做了个核算,自7月25日起,到今天一共赚取积分765分,消耗积分4八2分,结余273分。 打包行李时,他首先把系统记录本、生词抄写本、作文本全都带上,还有已经看完的唐诗三百首、刚开始看的宋词三百首,以及随身工具书新华字典,都统统带上。 衣服方面,除了两件他看着还行的,给装进了包里留着换洗,剩下的都被他摒弃在外——主要是以前的衣服太土了,他准备进城之后搞一次大采购,给自己换换造型。 母亲本来不同意他的做法,硬往他包里塞了一大堆旧衣服,被他悄悄拿出去,藏在了弟弟的衣服堆里。 家里还有晒好的鲫鱼和梭鱼干,因为数量不多,他暑假并没有拿去卖掉,这次给家里留了一些,其余的都打包带走,准备进城送给小姨家当礼物。 其他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了,唐明耀把两百多张邮票装好,在30号这天,与母亲一起,提前坐上了进城的客车。 坐在摇晃颠簸的客车上,他盯着过道里那只被绑了双脚的大公鸡,看它似乎不甘命运的束缚,不断的挣扎扑腾,心想: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大公鸡都能为了命运而挣扎,更何况人?不管怎么说,从今天开始,我唐明耀的人生即将真正启航,开启全新的篇章!” 然而没过多久,就见那大公鸡似乎是累了,忽然放弃了挣扎,躺在地上不再动弹。过了片刻,“biu~”的一声,拉了一泡鸡屎,差点飚到他的鞋子上。 唐明耀:“……” 第13章 进城第一件事 客车在路上摇晃了大半个小时,走过月初考试时的镇子,又过了一个镇,前方的路才渐渐好转,变成了水泥路。 于是行程霍然加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停在了县城的客运站里。 唐明耀拎着行李,跟着母亲一起下了车。 也没打车或者坐公交车,按着记忆中的路线,走了一公里左右,来到一家卖烟酒的小卖部前。 里面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正守着小商店,看起来有些无聊。 “姑公,您老人家身体好啊?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来打扰你您了。” 这位老人是小姨父的父亲,唐明耀本该叫他姨爷爷,不过上一辈的人教他要叫姑公。 那就姑公吧。 左右是个称谓,他怎么喊都无所谓。 姑公站起来,把唐明耀两人让进店里,对隔壁的小诊所喊了声“帮忙看下店”,然后就带着两人从后门穿过去,下楼,在负一层地下室的一个房门前停了下来。 “李云芳,你姐姐和侄儿来了!”他朝里面喊了声。 屋里小姨应声而出,手上还沾着水,热情的就要帮两人拿行李,唐明耀连忙说不用,自己走进屋子把东西放了下来。 “哎呀你们来得真快,我饭还没做好呢。先坐一会,我去倒杯水给你们!” 唐明耀拦住她说:“小姨不用了,你去忙吧,倒水我们自己来就好了。” 说完轻车熟路地走进厨房,拿了杯子,给自己和母亲各倒了一杯水。 前世他读初中和高中,平时住校,周末就住小姨家,在这里住了不短的时间,对这房子的熟悉程度不比小姨低。 若不是小姨家后来买了房子,搬到楼上去了,他大概得一直在这地下室住满六年。 母亲是个坐不住的人,喝了水就钻进厨房帮小姨的忙。俩姐妹见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嘀嘀咕咕,声音偶尔从厨房传过来。 唐明耀零星听了几个词,无非就是一个羡慕、另一个谦虚的家长里短。 他把晒干的鱼从行李里翻出来,放到桌子上,对厨房里说:“小姨,我暑假里自己晒了一些干鱼儿,给你们家送一点,放桌子上了,一会你记得收啊。” “你们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那么客气干啥?”小姨埋怨的说道。 唐明耀说:“那可不行,以后我在城里得经常麻烦你了,带点礼物也是应该的。” 又聊了几句,唐明耀看看时间,才上午十点多,就说:“妈,小姨,你们忙着,我出去剪个头发。” “好,街对面就有家理发店,你别跑远了,找不到路回来!” 唐明耀说了声不会走远,上楼出了门。 暑假一个多月没剪头发,已经有点过长了,看起来像是没修边幅,唐明耀觉得必须在开学前拾掇拾掇自己,以全新形象迎接初中生活才行。 他并没有去小姨说的那家理发店,而是绕到后面的菜市场,从菜市场转进县人民医院的侧门,再从医院大门走出去,就到了县城最繁华的那条大街之上。 “给我剪个短碎!” “什么短碎?” “就是碎发短一点……不懂?那你给我整个长点的劳#改头!” 从理发店出来,唐明耀摸了摸满头的发茬子,觉得精神了不少。 他接着往前走了几十米,转进县城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问了收银员有没有集邮簿,得到肯定答案之后,这才高兴的绕到书架后面寻找。 最便宜的2八元,贵的有3八、5八、74.5元的…… 有点贵! 唐明耀把几种规格对比了下,决定买3八元的,因为这个册子性价比最高。 接下来,他又去附近的市场买了个圆头镊子,本来还想买副手套,想了想又放弃了,有了镊子,就不会用手摸邮票了,还要什么手套,麻烦。 至于剪邮票时不得已需要摸一下,那也没什么,水里洗洗就好。 其实唐明耀还觉得,每张邮票在遇到他之前,早就已经过了无数人的手,生产工人、搬运工人、邮局的人、报刊亭小卖部的人、寄信人、邮递员、收信人……那么多人摸了都没事,总不会到了自己手上,邮票就突然变得娇贵了? 说来说去,他只是喜欢收集,品相方面过得去就行,没那么多讲究。 唐明耀本来还想买点装邮票的小塑料封袋,这是预防邮票长期接触空气长黄斑的,但是新华书店没有,附近商店也找不到卖的,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回小姨家吃了午饭。 下午,在母亲和小姨的陪同下,唐明耀又上街了。 这次要买的是衣服。 俩大人要带他去服装市场,唐明耀把头摇得哐哐哐的拒绝了——开在菜市场里的服装市场,他实在不敢恭维。 于是又在上午那条街上,找了县城唯一的青少年品牌店“高邦”,买了两件恤,两条牛仔裤,还在隔壁店买了双运动鞋。 一共花了200多块,其中一半是小姨出的,说是祝贺他考上一中实验班的贺礼。 采购完毕,几人返家,唐明耀拿着邮票和新买的集邮簿、镊子,跑到一楼商店门口,一枚枚地把邮票装进册子里。 “这样看起来,果然比装在信封里舒服多了。” “从今天起,我也是一个正式的集邮爱好者了,以后遇到同好,就可以拍着胸脯跟人说,同学你好,我们拥有共同的爱好,不如单独找个地方,一起交流交流心得?” 这里整理完后,唐明耀照例读书一小时,完成基本的写作任务。 晚饭后小姨夫戴正杰回来了,带着三岁的表妹戴一彤。 一堆人着实热闹了一阵。 睡觉时,母亲和小姨带着孩子睡床,小姨夫和唐明耀睡展开的沙发,姑公和姑婆两个老人睡楼上店里,顺便看店。 狭窄拥挤的空间,昭示着城里人的生活,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 第二天起床后,唐明耀又一次上街去了。 这次他去的是邮局。 一是买点装邮票的塑料封套,二是了解一下如果要买整套的邮票,应该怎么个操作。 进城之后生活走上正轨,他觉得自己的集邮方式,也可以跟着稍微进步一下。 当然,前提是有积分,有钱。 进了营业大厅,寄件柜台前正排着长队。唐明耀刚准备找人问问专门买邮票怎么买,突然看到营业厅的角落里,有个专门的柜台,里面恰好摆着各种各样的套装邮票。 第14章 开学了 这是专门为集邮爱好者开辟的柜台,主营业务是:为顾客提供未发行邮票的订购服务,现场售卖邮票以及配套工具。 当然,订购报刊杂志什么的,也可以在这里办理。 但唐明耀还是深切感受到了这个年代集邮爱好的盛行。 不用排队了。 他直接走到这个柜台前,咨询早已准备好的问题。结果话还没说完,就见柜台靠自己的这一侧,正有一个集邮簿摆在面前。 他下意识拿起翻了翻,里面满满当当装了整本的邮票,都是全新没有用过的,而且基本都是成套的,里面绝大部分邮票,唐明耀见都没有见过。 遇到资深者了! 他心中暗想:“这一本得值多少钱?” 念头瞬间转了几转,唐明耀摒弃了某些不该有的念头,问柜员:“你好,请问这个集邮册是谁的?” “啊?”年轻的柜台小姐姐抬头看了他一眼,“刚刚那个办理业务的小女生的吧,才出门,你追出去看看?” 唐明耀无语。 这关我什么事? 不过他身体还是很老实的转身出了营业大厅,站在台阶上左右张忘,寻找失主。 倒不是被那柜台小姐姐指挥动了,而是同样身为集邮爱好者,他深知如果是自己丢了这么大一册邮票,会是怎样如丧考妣的心情。 望了片刻,没发现什么人。 唐明耀又朝左右两头追出了一段路,仍旧没有发现。 他回到营业厅,对小姐姐说:“没找到,你先保管着吧,一会人家肯定回来拿。” 正说着,一个人影突然从外面风驰电掣的冲到柜台前,把那集邮册从唐明耀手里夺过去,一把拽进自己怀里。 柜台小姐姐笑了:“人自己回来了,不用我了。” 她又对刚来的人说:“你集邮册落这儿了,刚刚他出门追了你一趟,没追着。” 唐明耀转头,这才看清此人的模样。 十二三岁的豆蔻少女,面貌清秀,身高大约160出头,比现在还没长个儿的他高出了一截。 女孩留着很短的小男士头发,眉目间流露出一种淡淡的英气。 唐明耀嘴巴张了张,一句“班长”险些脱口而出。 没错! 这女孩他认识。 就是他初中实验班三年的班长侯嫣! 不过不要误会,就前世来说,班长是班长,他是他,两人之间除了同窗关系,没有任何私交。三年时间加起来,说话的次数不超过十次! 小说里那种班长大人督促男主交作业、专门针对成绩落后的男主……那种狗血桥段,在他这里并没有发生。 “谢谢。”侯嫣把一缕跑乱的短发别到耳后,礼貌的说了一声,然后转身走了。 唐明耀:“……” 他觉得此处应该有更多的展开,至少他应该说出对方的名字,说句“我认识你”,再说一句“我也是集邮爱好者,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多交流。”互相客气几句,然后再礼貌的各自离开。 等下一次再见面,大家就是熟人了,进一步的深入交流,就能自然而然的展开。 然而并没有。 侯嫣就那么淡淡的感谢了一下,转身就走了。 唐明耀有种在擂台上打架,自己还没出拳,对方就已经躲得不见人影了的憋闷感。 片刻之后,他失笑的摇头,觉得自己内心戏好像过于多了点。 他向柜台小姐姐做了一番咨询,得知订购邮票是按年,每年大概几百元,如果现买,则是按套出售,不单卖。 至于那个传说中的塑料小封套,很遗憾,这里也没有卖的。 唐明耀只好空手而归。 这天回去之后就没什么事做了,读了半天书,第二天起来就和母亲一起去学校报县一中是省重点中学,教学质量比县里其他学校高出一大截,每年高考,都有几十个学生考上重点本科,94年甚至还出了一个清华学子,轰动了全县。 唐明耀要去的实验班,就是县一中今年重点打造的项目。 大概是想再现几年前的辉煌吧,配备的老师都是学校的王牌,不仅教学水准很高,工作也极其认真负责,班主任老师更是个工作狂,能把人虐到欲仙欲死的那种。 唐明耀还没走进学校,前世被老师们支配的颤栗感,就悄悄往身上爬了。 他内心稍微克制了下,带着母亲去交钱报名,去后勤处领棕垫,去寝室铺床,去教室认门,去大门口的杂货店买日常用品,又去打开水的锅炉房看了看,确认如果要在这里蒸饭,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今年,一中还可以让学生自己带米来蒸饭,到了明年,锅炉房就只能打开水了,蒸饭这种古老的传统从此成为历史。 作为农村来的孩子,既然学校有这个服务,母亲自然是要求他蒸饭的。唐明耀没在这些小问题上与母亲争执,表现得十分乖顺,反正等她走了,自己不想蒸饭自然可以去食堂买着吃。 忙了半天,等一应物事准备齐全,两人都累出了一头汗。 唐明耀带母亲去食堂吃了顿饭,体验了一下这里的伙食,然后他就送母亲出了校门,目送她搭上公交车离开了。 回到寝室,除他之外的七个室友,基本已经凑齐了。 这些家伙唐明耀前世都见过,都是同窗三年的熟人,所以也不惊奇,礼貌的打了招呼后,就躺在自己床上看书。 只有两个同学稍微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个叫马旦,单眼皮的男生,其貌不扬。唐明耀注意他,是因为这家伙是个武侠小说爱好者,前世他和唐明耀经常一起出钱,去租书店租书,回来后一起在被子里打手电筒,挑灯夜战。 还有一个叫唐宇,是唐明耀前世十几年的哥们,一起通过宵,一起打过架、一起睡过同一张床的磁铁。 遗憾的是,十几年后两人因为一些矛盾起了冲突,从此分道扬镳,互相沦为路人。 前世恩恩怨怨的对错,唐明耀不愿多提——他内心是觉得那件事双方都有错,但又都不肯认错——这时候再见,他也没有激起多少感怀,看了唐宇一眼,只觉得前世一切都飘散如烟。 今天是报名的日子,白天还没有课。 唐明耀在寝室里看了一下午书,完成了基础任务和两小时进阶任务,等到饭点了,才施施然去食堂吃饭。 下午六点,该去教室了,今晚大家要去搬书,发书,然后上初中生涯的第一次晚自习。 唐明耀走到教室门口时,正巧一个熟悉的人影从里面急匆匆出来,差点儿互相撞上。 定了定神,他才看清眼前之人的模样,正是昨天在邮局见到的女生,侯嫣。 第15章 意外惊喜 侯嫣对唐明耀显然还有些印象,大概也是没想到两人会在这里见面,愣了两秒,点了点头,表示打过了招呼,然后侧身从他旁边走了出去。 唐明耀进教室找了个空位置坐下,想了想对方的反应,觉得侯嫣还是知道感激的一个人,她的内心,并不是她表现出来的那么冷淡。 “这就对了。” 唐明耀想起了前世的很多事情,记得侯嫣在班里虽然说话不算多,性格也不是特别活泼,但也没有人说她性格孤僻,更没有人传她不近人情之类的传言。相反,她其实挺好说话。 初中生活啊…… 唐明耀还真有点期待起来。 这时,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出现在门口,朝教室里喊到:“班上的男生都出来,跟我去搬书。” 哗啦啦…… 起来一大片。 刚刚走进中学大门的小伙子们,积极性特别高,一喊就蜂拥而出,感觉搬了书就是挣到了表现似的。 唐明耀本来不想去,可是等大家一走,他发现教室里竟然就只剩自己一个男生了,这时他也不好意思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等别人搬书回来坐享其成,于是也缀着队伍的尾巴出了门。 搬书的地点在校印刷厂。 教科书自然不是印刷厂自己印的,而是从外面拉回来,借用了一下印刷厂的仓库。 一行人跟着走了几分钟,到了仓库,中年男人站在门口指挥学生应该搬哪些书,每人搬一摞,力气大想挣表现的就搬两摞,二十多个人很快就把本班的书全部搬空。 唐明耀搬书出门时,看了眼这位忙碌的中年男人,眼神颇有些复杂。 此人,就是他初中三年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蒲进元。 一个铁血、高压、不讲情面的工作狂人,唐明耀既感激他前世三年对他的疯狂训练,让他在高中三年基本没学英语的情况下,一进大学就能考过英语四级;又怨念他曾经因为一起学生之间的冲突,不分青红皂白,让他当着全班所有人的面检讨的事。 其实事情不大,但那是唐明耀上辈子第一次有被屈打成招的感觉,从此成为他的一个心结。 “这辈子,总要把这个心结给了结掉,才能念头通达。”他默默地这么想了一下。 回到教室,班里的学生已经来得差不多了。 拖桌子、拖板凳、喧哗打闹的声音此起彼伏,从全县各个学校选拔来的精英们,并不是外人想象中的书呆子形象,在没人管束的情况下,一个个充满了活力,上蹿下跳,就差上房揭瓦了。 直到班主任老师重新出现在教室里,大家才迅速安静下来。 “先点名,点到名字的,站起来做自我介绍。记住我点的号数,这就今后几年你们的学号。”蒲进元从讲台上拿出一本名册,开始点名。 “1号,侯嫣。” 第一个,就是这位留着短发的女生。 就见侯嫣淡然的起立,答了一声“到。”然后转身面对班上的同学,自我介绍道:“我叫侯嫣,来自城守一小,今年十二岁,我的爱好是集邮,谢谢大家。” 同学们热烈鼓掌。 “2号,唐明耀。” 班主任又点了一个,这次直接点到了唐明耀头上。 唐明耀大致明白了这个点名顺序,应该是按照入学考试成绩来排的。 也就是说,当初他拿到成绩时,怀疑的那个比他还考得好的学生,应该就是侯嫣了。 想想也对,前世实验班的班长,成绩不好也不能一直当三年,唐明耀还记得侯嫣每次考试都是班里前三名,基本没有出现过考试失败的情况。 他站起来,也简单的做了个自我介绍:“我叫唐明耀,来自泉水乡小学,今年也是十二岁,我的爱好也是集邮……” 话还没说完,班里就爆发出了哈哈哈的大笑声。 实在是除了名字和学校,唐明耀的说辞,很像是在复述侯嫣的话。 换了旁的人来,这时候可能会被大家的笑声逼得脸色涨红,直接下不来台。 然而唐明耀对此却不甚在意,等笑声小了些,他才说:“我知道大家觉得我的介绍,像是在跟着上一位同学作复述,所以觉得好笑。但是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们都是初一的学生,这个班上不仅侯嫣是十二岁,我唐明耀是十二岁,接下来的大多数同学应该也都是十二岁,也许有少部分是十一、或者十三岁吧……但不可避免的,你们在说到年龄时,都会与前面的同学重复,到时候,大家笑还是不笑呢?” 见所有人都迅速收敛了笑容,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唐明耀满意的点点头:“至于爱好集邮,我想这也不是多么特别的事情。我个人是从暑假开始集邮的,现在手上拥有邮票2八2张,其中有接近100张是重复的,虽然数量不多,但足以说明这的确是我的个人爱好,所以我并没有刻意重复什么,也并不值得好笑。” “对于你们刚才的笑声,我就当是大家欢迎我加入一中实验班的欢呼声了,谢谢大家的热情。我的话讲完了。” 对老师点了点头,唐明耀坐回了位置上。 热烈的掌声迅速响起,爆发得又快又热烈。 这一次,大家再没有嘲笑之心,而是发自内心地敬佩。 毕竟刚上初一,很多人根本不具备临机应变的能力,小男生小女生们,都被唐明耀的应变所折服。 讲台上,班主任蒲进元深深看了唐明耀几秒,才继续往下点名。 接下来的点名过程就比较普通了,一个接一个,同学们的自我介绍也都是简单的基本介绍,并没有出彩的地方。 直到蒲进元点完了50号,开始喊下一个:“51号,武军。”一个人应声站了起来时,教室里忽然响起一阵低低的惊讶。 原因不用说也明白,因为每个在暑假参加了考试的学生都知道,这个实验班只录取50个人,现在却冒出了51号,这是怎么回事? 唐明耀对此却毫不惊讶。 这就是社会啊。 人情关系,在哪儿都是没办法避免的事情。 这个武军,唐明耀记得他是县里武#装#部#长的儿子,是个明显托关系挤进这个班的关系户。 不仅是武军,在他的后面,还有二十几个同学,都是同样的性质。 这里面,有学校副校长的儿子、教导主任的女儿、印刷厂长的女儿,还有其他机关单位某些人的子女……反正没一个简单的。 总之,原本只有50个学生的班里,愣生生插了20多个人进来,最后变成了个77人的大班,教室里都快挤不下了。 果不其然,蒲进元点完51号后,又接着继续往后点了下去。 突然,从班主任口里出现了一个唐明耀无比熟悉的名字:“76号,罗文溪。” 就在唐明耀愣神觉得不可思议的时间里,教室门口传来一声脆生生的应答:“到!” 第16章 同桌 “迟到了。”蒲进元淡淡看了门口一眼,“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不做处罚,以后……谁要是迟到,先交500字检讨上来。” 他招了招手:“进来,找个位置坐下,做个自我介绍。” 罗文溪明媚的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顿时引起一片窃窃私语。 原因无他,实在是她的打扮太抢眼了。 这年头,在偏远小县城里,能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童话故事里的公主,还穿着来上课的人,应该没有几个。 加上她长相确实很好看,两厢衬托,顿时就给人一种惊艳之感。 罗文溪两手拽着公主裙的裙摆,淑女的走了进来,先在教室最前面打量了一下,发现唐明耀旁边有空位后,就径直朝他这里走了过来。 “大家好,我叫罗文溪,我来自泉水乡小学,我的爱好是唱歌和跳舞,希望以后能跟大家多多交流,共同学习和进步。”她自我介绍道。 过了一会儿,所有学生点名完毕。 蒲进元开始指挥前排的学生给大家发书,唐明耀这才有机会看向自己的新同桌,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罗文溪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不是你提醒我可以转学的吗?那天我给我爸爸说了一下,他也觉得进一中实验班读书很好,于是就把我送进来了。” 唐明耀:“……” 老实说,那天他和罗文溪提起转学,固然有提醒对方转学的意思,但当时他心里想的其实是:“罗文溪能转到城里教学条件更好的初中就很不错了,用钱开路,县二中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再加重点砝码,进到一中的普通班级,应该就顶天了。” 然而他实在没想到,对方居然一步到位,直接挤进了自己所在的实验班里。 这需要多大的能量? 看看班上多出来的那二十几个学生就知道了,没一个关系简单的,光有钱根本打不开这条路。 由此可知,罗文溪家里应该不止是个简单的农村土豪,至少她家在县城是有过硬门路的。 “我这身衣服好看吗?”罗文溪悄声问他。 唐明耀上下打量,点头说:“漂亮,跟公主似的,美若天仙。不过你要小心了,班主任一会肯定单独找你训话,在学校穿成这样,是过不了他那一关的。” “啊?” 罗文溪纠结的皱眉:“我只是想第一次来学校,要给同学留下好的印象,而且……”她有点不好意思的停顿片刻,“想让你惊讶一下。” 唐明耀说:“光是你出现在这里,我就足够惊喜了。欢迎你,我们又要同学三年了。” “那我一会怎么办?” 唐明耀传授经验:“老师说什么你都点头认错,保证下次不会再犯就行了。老蒲这人有点严格,但心地其实是好的,他是那种为了学生可以连饭都不吃的人。你放心,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只要你没触到他的底线。” 罗文溪:“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不是今天才开学吗?” 唐明耀保持神秘,笑而不语。 课本发下来了,每人七门主课课本,语数外、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加上七科的练习册、语文的选读课本、十几个作业本,大家的课桌上顿时被堆得满满当当,还好课桌下面有个专门的位置可以放书。 初中的课程量,相比小学而言,突然增加了好几倍,对许多刚跨入初中门槛的学生而言,是个极大的挑战。 尤其是他们实验班,蒲进元那是在对学生进行魔鬼训练啊。 唐明耀翻开书本大致看了看,对他而言都是很简单的东西,初一的学习并不会对他造成任何负担。 他唯一需要认真对待的,就是各科需要背诵的知识点,以及理科的公式、定理、答题步骤这些基础的东西。 而旁边罗文溪就苦了,满脸发愁:“这么多书!我们一天得上多少课?” 唐明耀说:“早自习一节课,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晚自习三节课。如果你是走读生,可以只上两节晚自习。” 接着他又说:“对了,每周要上六天课,星期六不上晚自习,但是星期天上午,班主任会把我们招来背课文,要把当周学习的所有英语课文一字不漏全部背完,才准回家。” 罗文溪要哭了。 她现在觉得自己挤进这个实验班,是不是来错地方了?原来初中比小学恐怖这么多的吗? 唐明耀笑笑没有说话。 他知道,这种巨大的转变,是个人都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别人可没有他未卜先知的本事。 课本发完了,蒲进元在讲台上开始了他的第一次演讲,先自我介绍,接着讲上课时间安排,然后讲纪律,讲走读生和讲住校生注意事项,讲各种杂七杂八的事…… 讲了一节自习课,总算告一段落。 然后如唐明耀所料的那般,他在课间休息时把罗文溪单独叫了出去谈话,过了一会儿又把她放了回来。 罗文溪坐回座位上,心有余悸的拍着胸口说:“蒲老师好凶,吓死我了。” 唐明耀觉得这话略有偏差,老蒲不是凶,他基本不对学生大吼大叫,他只是严厉,严厉到苛刻。 下一节自习课,班上进行了班委的选举活动。 这项活动看似民主,实则权利都在老蒲一个人手里。 他先是让有意当班干部的人上台发表竞选词,然后,根本不给大家投票的机会,便直接指定了所有班委的人选。 不出意外,侯嫣是班长。 唐明耀这个根本没准备参加竞选的人,也被强行请上台说了两句,然后被指派为副班长。 可见所谓的选班干部,其实就是老蒲通过观察,自己指定合适的人选。 当然,有没有场外因素就难说了,毕竟唐明耀上辈子就有所耳闻,侯嫣的父亲其实是县里的大领导。 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全部搞定,第一天的两节晚自习课差不多就结束了。 走读生提前散场,住校生继续留着再上一节课。因为今天还没有正式上课,所以大家都坐在位置上预习课本。 唐明耀目送罗文溪这个走读生离开教室后,拿出从老家带来的系统记录本子,准备给自己的系统升个级。 第17章 系统升级 开学了,唐明耀当前的主要任务已经发生改变,他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学习进度,然后才是完成课外阅读,以及写作任务。 他翻开系统记录本的最新页,写道: 改变人生读书系统1.1版本 系统任务: 基础任务1:完成老师每天布置的学习进度,包括各科背诵、练习册作业、课后作业等安排,奖励积分10分。 他这是直接把学习任务提到了最前面,这代表着在所有需要完成的事务中,完成学习进度的重要性排在第一位。 接着他才把之前的基础任务略作修改,写了下来: 基础任务2:每天阅读有意义的课外书一小时,奖励积分5分。 基础任务3:每天认真完成一个主题写作任务,字数不限,奖励积分5分。 修改的地方包括两点: 一是阅读对象必须是意义的课外书,那些消耗营养的武侠小说、各种漫画书,暂时被排除在“有意义”的范畴之外。 二是每日的写作任务,加入了“主题”的限制,但放宽了字数限制。 虽说暑假里的写作,唐明耀也会每天随便想一个主题,但那些练笔主要还是以运用生字生词为主,主题性不够明确,文章结构也比较松散。 这次系统更新之后,唐明耀决定把练习的主要方向,做一点细微的调整。 他近期的写作方向是人物素描,也就是用文字来描述周围见到的人,达到锻炼笔力、顺便提高观察力的目的。 说起来,他暑假写的杜甫传记,也与这个略微沾一点边。那篇文章现在已经完成了初稿,但唐明耀觉得结构、行文等各方面都还有不小的问题,需要接着改。 接下来是进阶任务,也是略做了修改: 进阶任务:每增加一小时有意义的课外阅读,或增加一次主题写作,奖励积分5分,零头不予累计。 这个版块里,唐明耀并没有把“预习课本”、“超纲学习”之类的内容,纳入体系之内。 因为以他现在的知识量和学习能力,一天把数学书从头看到尾并不是什么难事,何况暑假就已经看过了一遍语文数学,这种事并不值得用系统再给一次积分奖励。 唐明耀的想法是,现阶段的学习跟着老师走就可以了,多余的时间,还是拿来做课外积累比较实在。反正也没有跳级升学的打算,提前学完课本的意义也不大。 下一步,是系统奖励的升级。 唐明耀想了想,这一块暂时没什么修改的,照抄了下来。 系统奖励: 奖励1:凡是娱乐活动,比如钓鱼、打游戏、上网、看小说、与朋友聚会等,每一小时消耗积分10分。 奖励2:凡是花钱买不属于生活必需品的东西,比如零食、闲书、娱乐开销等,每花一元钱,消耗积分1分。 备注内容他也没有改动,直接照搬。 还有剩下的第三部分。 系统惩罚: 惩罚1:当天未能完成基础任务,扣除积分200分。 惩罚2:当本系统总积分为负数时,1放弃一件自己觉得最珍贵的物品,2当着至少一百人的面,大喊三声:我的病没救了!3勒令在三天之内,把积分重新归于正常。 备注:本系统不能请假,若临时有事,请提前做好安排。 修改的地方是:把当天未能完成基础任务的处罚加重了,从30分直接提高到了200分。 原因是经过一个暑假的积累,唐明耀手上的系统积分已经比较多了,即便前两天买了集邮册和镊子,也还有200多分的剩余。 如果按照以前的惩罚机制,这些积分够他偷懒一个多星期了。 有过类似经验的人应该明白,一件长期坚持的事情,如果突然被放下个七八天,那就很难再捡起来了。唐明耀这是不给自己偷懒的机会。 重新写完系统规则,唐明耀检查了一遍,暂时没发现什么疏漏,点点头把本子收了起来。 他决定明天去小卖部买几个笔记本,把新的系统搬个更正式的地方“运行”,另外生字词摘抄、主题写作也用得着。 毕竟系统版本都升级了,给它的硬件也升一下级,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第三节晚自习下课了。 这时时间已经是9:30分。 唐明耀返回寝室,还没有洗脸,一群舍友就好奇的围上来,七嘴八舌追问: “那个罗文溪,和你一个乡的哦?你们是同学吗?” “唐明耀你和她是什么关系?你们是不是在耍朋友?如果没有的话,我写情书去追你没有意见吧?” “我也想和她同桌啊,唐明耀我们换个座位吧。” 唐明耀看着这群好奇的家伙,说道:“我一次性回答吧。我和她的确是小学同学,关系还不错,但没有恋爱关系。如果你们哪个想追求她,我不反对,也没有立场反对,但我不会帮你们传情书,更不会换座位,想追的请自己想办法。另外,请大家考虑一下早恋被班主任老师知道了会是什么后果,最轻微的结果我想应该是叫家长,严重一点被退学也不是没可能。” “切,没意思。” 大家的热情顿时被打击了下来,纷纷散开洗漱去了。 没多久,班主任查寝,站在寝室里和每个学生都聊了几句,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后才慢慢离开。 唐明耀躺到新铺的床上,久久没有入睡。 第一是因为今天和罗文溪的重逢,让他有些意外的惊喜。 他审视内心,发现自己对她是有好感的——前世也曾有过朦胧的好感,那大概是他情窦初开的启蒙,只是读初中后两人就没有再见过面,感觉自然而然就淡了。 唐明耀没想过在现阶段就和她来一段美好的“初恋”,当下的学习环境很高压是其一,罗文溪的性格还不太成熟是其二,这从她今天穿着公主裙来教室就知道了,还处在小女生爱张扬爱表现的阶段,唐明耀觉得和这个年龄段的女生谈恋爱,会很费心劳神。 当然,唐明耀也不拒绝这种美好的感觉,自然相处,顺其自然吧。 第二个不能入睡的原因,是唐明耀在思考家里的事。 弟弟将来的遭遇,像根刺一样卡在他的心头,让他寝食难安。 这些天,他一直在琢磨对策和出路,想了一些可以操作的方法。 虽然只是小人物琢磨出的笨办法,但用来改变家庭现状,应该也能迈出第一步了。等到周末,他就准备去试试自己的想法了。 第18章 太拳李万钢 第二天早晨六点四十,唐明耀就起床了。 县一中的学生宿舍,现在还是老式的那种,一层楼二十多个寝室,只有一个公共的洗漱池和厕所,若是起得晚了,又恰好急着上厕所,就等着憋在裤子里吧。 早起十分钟,就能很好地避开起床早高峰。 等他收拾好自己,出现在教室里时,时间还不到七点,距离早自习开始还有十多分钟。 这时候班上的同学也陆续走进了教室,开始了今天的第一节课——早读课。 其实也没什么可读的,因为这一节是英语早读,然而包括唐明耀在内的绝大多数学生,在此之前都没有接触过英语这门学科。他们手上的英语课本,最前面也是从abe……二十六个字母教起。 这跟他重生前,小孩子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唐明耀先看看书籍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版社、版本号、作者、前言等,接着翻到课本第一页,先从a学起。 嗯,一个字母,标注了读法,还有两句对话,没什么难度。 下一页,b。 还是没什么难度。 这就跟学1+1=2差不多,会的自然就会,看一眼就直接过了。 于是早自习还没开始,唐明耀26个字母已经看完了,顺便还看了看后面韩梅梅、李雷和波利那只鹦鹉之间的三角恋关系。 这进度,已经学完几个星期的内容了吧? 他有些无语,之前还决定不刻意超纲学习,但这内容的简单程度,不超纲的话,自己就只能成天发呆玩了。 还是接着往下看吧。 一节早读课下来,初一上册的英语课文,他已经基本看完了。 因为比较认真,连同桌罗文溪什么时候来的,都没有注意到。 今天罗文溪的穿着打扮终于正常了,简单的恤加牛仔裤,配上一双低跟凉鞋。 然而一些细节上,还是透露出了她的小心思,比如她的恤上有着漂亮的蕾丝花边,头上的蝴蝶发夹亮闪闪的,一看就是精挑细选过的,脖子上还有一串细细的项链,被衣服领子遮得若隐若现。 “这是仍旧没放弃展现自己的美丽啊……” 唐明耀好笑的摇了摇头,问她:“一起去食堂吃早饭吗?” “好。” 两人起身向食堂走去。 唐明耀身上有暑假钓鱼的几百块钱,还有母亲走之前给的生活费,一个星期四十块,吃饭是不缺钱的。 在食堂窗口买了两碗米粉,找张桌子坐下来,唐明耀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家乡的米粉,在全世界都是独一份的,出了他们所在的市,外面就尝不到了。前世唐明耀曾经很馋这个东西,有一年还专门坐车回老家,就是为了吃一碗米粉。 真香! 他用很快的速度吃完了自己的粉,抬头看对面,罗文溪拿着筷子在碗里转圈圈,基本没怎么动过。 “你怎么不吃?” “味精太重了,不好吃。” 唐明耀说:“那去买两个包子?或者馒头?面条?” “不了,我自己带了吃的,一会回教室吃点。” 罗文溪说着,推开碗就准备走了,然而看了看又停了下来,她大概是觉得就这么扔着一碗粉有点浪费,问:“你吃饱了吗?要不我这碗也给你吃吧,我就尝了一口。” 唐明耀正觉得分量有点少,闻言也不嫌弃,端过来花了两分钟全部吃光。 回程的路上,罗文溪脸蛋有点淡淡的晕红,似乎是在害羞。 唐明耀察觉到了,但并没有说什么。 到了教室之后,罗文溪从漂亮的小书包里,拿出自带的早餐开吃。 牛奶和面包…… 都是小县城的稀罕物,也不知道她从哪儿买来的。 上午的课程开始了。 第一二节是英语课,老蒲教了两个字母,给大家讲什么是元音字母和辅音字母,然后教导大家的英语发音,一遍一遍不厌其烦。 等到所有人都记得住了,才布置今天的作业:每个字母按大小写抄一篇,标注读音再抄一篇。 这一共就是四篇。 真变态! 唐明耀在课堂上就写了起来,下课后又写了几分钟,才把作业写完。 而班上其他人就惨了,他们本来就不熟悉英语的写法和读音,课堂上那点时间,加上下课的时间,还不够写完一半的。 剩下的作业,只能等到中午休息,或者晚自习的时候再写了。 上午三四节课,是数学课。 同学们都在祈祷,希望数学老师没有班主任这么变态。 然而等数学老师站上讲台,讲完第一句话,下面顿时就哀鸿遍野了。 “同学们好,我叫李万钢,是你们的数学老师,也是二班的班主任。我这个人脾气不太好,我上课时,下面如果有开小差的、看课外书的、睡瞌睡的,不好意思,我会捶人。” 唐明耀内心戚戚的想起了数学老师的外号。 太拳! 犹记得这位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师,一次次上课讲得唾沫横飞时,突然停下来,以飞一般的速度冲下讲台,“轰”的一声捶在某个不专心的同学身上,打得人四仰八叉,从此在学生心中树立了天神般的无敌形象。 至于不要体罚学生? 虽然教育部门这两年也在开始提及,但具体到学校执行层面,其实是不存在的,打不打人,完全凭老师心情。 是个魔鬼! 唐明耀一边龇牙,一边却又不得不佩服这位老师的教学水平,深入浅出,信手拈来,再难的数学知识点,他都能讲得通俗易懂,让学生们飞快的听懂。 “今天我们开始讲第一单元,有理数,第一小节,正数和负数……” 唐明耀装作认真听讲,然后一边看黑板,一边写课后作业。 等老师讲完,他的作业已经做完了。 后面剩下半节课给大家提问和做作业时,他就无聊的往后翻书,以及随手给罗文溪解答疑问。 中午罗文溪回家吃饭,唐明耀买了几个笔记本,抽出一个把更新后的系统内容抄写过来,休息一会,然后拿出宋词三百首,进入自己的阅读时间。 下午听讲、做作业,晚自习前完成写作任务。 每天的时间既紧凑,又轻松,不知不觉,一个星期就要过去了。 第19章 进货 星期天。 早上八点,唐明耀和前几天一样,提前了一点时间走进教室。 班主任蒲进元已经来了,坐在讲台上批改作业,等了几分钟,看人齐了,就站起来说:“这周我们学了英语的1八个字母以及它们的读音、写法和运用,作业大家交上来我都看过了,这里表扬唐明耀同学,书写规范,完成作业认真,以后就由他兼任英语科代表,大家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问他。” 说着看向唐明耀,专门说道:“唐明耀,以后每天的英语作业你来收,收好抱到我办公室。另外如果有同学作业写得不认真不规范的,你可以给他撕了,要求他重写。” 唐明耀:“???” 他有点无语,这老蒲做事,招呼都不提前打一个,搞鸡毛啊? 课代表有什么用,不就是个专门收作业的?除了跑腿什么好处都没有。 至于可以管其他同学写作业这事儿,他心里就只有“呵呵”二字了,要是当真去管,不消三五天,他就会成全民公敌。 但是这事不答应是不可能的,整个班级现在就笼罩在以老蒲为首、以数学老师李万钢为辅的强权压制下,班上不管正经考进来的学生,还是通过关系挤进来的,一个个全都乖得不得了,没有人敢在班上皮一下。 “好的,蒲老师我知道了。”唐明耀站起身答应了下来。 心里琢磨了一下,也不全是坏事吧? 前世自己有社交恐惧,工作中除非必要,不愿与人多交流,重生之后真正聊得多一些的,就只有罗文溪。现在自己当了科代表,还有个副班长的虎皮,倒是可以和大家多打打交道,嗯……居高临下去管一管他们,能不能治社交恐惧? 蒲进元又在讲台上吩咐:“现在开始背这周的英语课文,你们自己在下面背,背好了就一个个上来背给我听,我点头一个,就走一个。” 下面顿时一片哀嚎。 然而大家都不敢放肆太久,没几秒钟就一个个正襟危坐,进入了背书状态,争取早点背完,早点离开。 唐明耀很轻松,就现在学的内容,他在上早读课时就背完了,还反复背了好多遍。 鉴于今天的早餐是罗文溪帮他从校外带的,于是接下来的时间,他就投桃报李,帮着罗文溪背课文。先是让她自己默记,等差不多了,就让她关上课本先背给他听,中途做些提示之类的,提高罗文溪的效率。 上午十点左右,两人先后到老蒲那里背诵完毕,放学出门。 “啊,终于背完了!” 走出教学楼之后,罗文溪觉得自己忽然从高压状态挣扎了出来,捂着胸口大口呼吸。 唐明耀笑着说:“知道老蒲的厉害了吧?还好其他科老师没这么变态,不然,真要把人给逼死了。” “哎,我现在只想回家睡觉,这一周每天六点二十就起床,根本没有睡好过。对了,你今天去哪里?回寝室还是进城?进城的话,我们可以一起走。” 唐明耀说:“进城,我回小姨家里拿钱,然后去车站那边转一转,办点事。” 于是罗文溪去车棚推了她的粉色小自行车出来,和唐明耀一起往校外走。 一中坐落在县城东郊,需要走路十分钟才能进入城区,现在时间还早,两人就边走边聊天。 “你这自行车 八690;哪里买的?挺漂亮的,不便宜吧。”唐明耀问。 “我妈妈带我去买的,不贵,就五百多块。” 唐明耀想说这是我半个多学期的生活费了,五百多的自行车,在这个年代还不贵吗? 然而人家是土豪,心里大概还真不觉得贵。 于是唐明耀明智的转移话题角度,说:“可惜你这个是女士自行车,还不能载人,不然我可以骑车载着你走。” 罗文溪有点惊讶:“你会骑车?你什么时候学的,感觉你好像什么都会,课堂上的作业都难不住你,比读小学的时候厉害太多了。” 唐明耀笑笑:“我以后也去买个自行车吧,从学校走回小姨家太远了点,要半个多小时。而且周末要是跟你一起走,没自行车也不方便。” 罗文溪说:“没关系啊,我愿意走路。” 两人说说笑笑进了城,又走了一段,到了分别的路口,唐明耀跟她挥手再见,还是从人民医院钻进菜市场,抄近路回到小姨家里。 “小姨,学校这周要交钱买校服,两套,一百四。还有下周的生活费,能不能一起给我一百八十块?” 他如此跟小姨要钱道。 并不是骗钱,学校校服的事,也就这一两周,他只是提前把钱拿了,先去看看自己设想的门路是否走得通,以便于后续把弟弟和母亲接进城里来。 小姨虽然觉得一次性给一百八十块有点多,但唐明耀既然有充足的理由,而且这钱她也只是帮忙保管,没什么不能给的,于是便如数拿给了他。 唐明耀在小姨家吃了午饭,就去客运站附近的小批发市场,一家一家的逛。 他准备进点货,回学校那边卖。 “老板,这个发夹怎么卖?” “五角一个。” “我进货呢?帮我妈妈问的,一次性买十个,然后其他的也都买一些,给个进货价。” “四角。” “再见!” 走出一家,又去另一家问价。 主要是问学生能用的东西,比如女生绑头发的皮筋、发夹、明信片、笔记本、小音乐盒、漂亮的圆珠笔……等等。 问了一圈之后,心里大概有底了。 选了一家价格最低、东西看着也还挺时尚的店,他掏钱买了几十个发夹、几盒五颜六色的皮筋,还有几十支外观上有卡通图案的圆珠笔,然后又去买了一块漂亮的桌布,顺便找店家要了块大的硬纸板,带着这些东西,返回学校去。 “发夹进货价3角,30个就是9元;这种外面裹了毛线的粗皮筋,是一角钱一根,20根就是2元;细的1.5元一盒,5盒一共7.5元;还有圆珠笔,进货价就要4角,50支直接花了20元,加上桌布12块……” “全部一起,花了50.5元。拿去学校卖,得卖多少钱?” 回学校之后,唐明耀拿起那块硬纸板,写了一些比较q的宣传字体: 大城市新工艺,文具小饰品只要5角! 5角钱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发夹:1元/个; 皮筋(粗):5角/根; 皮筋(细):5角/10根; 工艺圆珠笔:1元/支 他这是准备重操旧业,找个地方去摆摊了。 第20章 摆地摊 一中的学生,星期天晚上也要上晚自习。 就唐明耀他们而言,每周真正空闲的时间,就只有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下午,加起来还不足一天。 足以说明,学习的强度之大。 唐明耀回到学校弄好牌子,时间还不到下午三点,距离六点半上晚自习还有三个多小时。 他提起东西出了校门,选了个当路又不挡路的位置,铺开桌布,把货品逐一摆上,又把大纸板立在旁边,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卖货。 路边三三两两有学生走动。 基本都是住校生。 只有住校生才会在放假期间,随时进出校门,走读生都是上课前集中一起进,下课后一窝蜂而出的。 因为这里是郊区,大马路边上直接摆摊,还是挺抢眼的。 不少人看到唐明耀的行为,都会好奇的偏头瞄几眼。 然后他写的广告牌就发挥作用了,“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这种说辞在这个年代还算新鲜,“大城市新工艺”也给人一种质量上的信任感,加上明码标价,以及花花绿绿的商品颜色,只要有需要,这时候就都会走过来看一看了。 “咦,这个发夹还挺漂亮的?一块钱一个吗?我买两个。” “正好我的皮筋用完了,今天还说去城里买一点,既然这里有,那就不用去了。给我来十根小的皮筋!” “圆珠笔比学校小卖部的好看,就是贵了五角钱。我……我还是买一支好了。” ………… 一会儿工夫,唐明耀就做成了几笔生意。 看这个势头,今天说不定能把进的货卖完。 对于这一点,他心里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在进校之初,他就留意到了学校外面的一些情况了。 比如,学校坐落在郊区,距离城区还要走十分钟的路。 又比如,这校门口只有两家卖日杂的店、一家理发店、还有几家小饭馆,其他的就都没有了。 他进货的那些东西,除了圆珠笔,别的都需要学生自己走路进城,才能买得到,实在太不方便了。 这就是商机。 一个多小时,东西卖掉了一半。 等到下午五点左右,越来越多的住校生开始返校,他的存货迅速减少,很快就只剩下一些细皮筋还在售卖了。还有圆珠笔,进得太多卖得太慢,这会儿还有三十多支。 唐明耀决定多等等,全部卖完再收摊不迟。 这时有两个女生走到摊位前,笑嘻嘻的看着他:“唐明耀?你怎么在这里卖东西?” 他抬头一看,是班上的同学。 一个叫周玉曼,一个叫周丽曼。 听名字像是姐妹俩,实际上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两个人。周玉曼是下面某个乡考上来的,周丽曼则是挤进班里的关系户之一,她的父亲是学校政教处主任。 “我在寻找商机,顺便体验生活。”唐明耀脸皮红都不红一下的说。 在这里摆摊,免不了要被同学们发现,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而且又不是啥丢人的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你就卖这么点东西啊?一盒皮筋?还有这些圆珠笔?” “生意太好,卖得快完了,最后一点皮筋,你们要吗?还有圆珠笔,要的话给你们打个折,我卖完好收摊。” “好啊,这盒皮筋都给我们吧,我们一人一半。” “行,给你们打六折!” 收了每人1.5元,卖掉了一整盒100根细皮筋,剩下的圆珠笔进得太多,实在有点卖不完了。 唐明耀想了想,决定今天先不卖了,收摊执行下一步计划。 他先算了下今天的收入,总共卖出了元。 减去成本,净赚30.5元。 手上还有剩下的圆珠笔32支,全部卖完的话还有32元进账,加一起能净赚50元左右了。 生意真好做! 唐明耀心里有了底,带着东西就在校门口附近,打量起街道两边的铺子来。 这里还不存在商业房,街边的房子,大多是这里的农民自己修的。和唐明耀老家一样,基本都是两层楼的砖房,只是底楼临街的一面,会修成个小商铺,用卷帘门拉着。 这里很多人是没有商业头脑的,修了门面,却不会做生意,于是校门口附近除了有限的几家商店,其他的这种门面,都是废置着的。 “阿姨,你们家这个门面出租吗?”唐明耀敲开街边一户人家,向里面的主人发出了询问。 “租啊,怎么不租?小娃儿,你要租房子?” “不是我,是我妈妈要租,她今天没时间,让我先来看看。”唐明耀解释了两句,又问,“你这个门面租金是多少?” 中年女人的眼珠转了转:“两百一个月。” “太贵了,这里又不是市区,怎么可能要那么高?校门口位置最好那两家,也才这个价呢。” “我这里位置也不差啊,只远了50米,而且还是挨着街边边的。” “最多120块了。” 阿姨不同意。 唐明耀摇摇头,转身走了。 “小伙子你回来,我们再商量商量。1八0!1八0块一个月怎么样?” “就120。阿姨你要算下账,如果我不租的话,你这里空着也是空着,一分钱都收不到,我看你这门面空了都有几年了吧?租给我,你每个月就有额外120块钱的收入了,一年有1440块钱呢,你去特区打工都要打两个月。” “那150吧?” “120真不能再多了。阿姨其实你算一下,我妈妈要是租了这个门面,以后肯定也要住在这里的,她要带着我弟弟,得在你家里楼上再租两间房子,算30块钱一间,加起来就1八0块了。是不是比150块还多了30块?算账要加起来算总账嘛,不要在小地方斤斤计较,阿姨你说是不是……” 最后房东阿姨被绕晕了,同意了唐明耀的方案。 等说到什么时候给房租时,唐明耀说要等母亲过来,至少要等到国庆节,不过可以先付50块钱押金。 拿着收条回学校,先去学校小卖部打电话,打给村里那家小卖铺,请人带话给母亲报平安,然后吃了晚饭,进教室开始读书学习。 今天,唐明耀的写作任务是,描述自己的人物性格。 这既是写作任务,也是审视自我的过程。前世的扑街,让他深刻意识到自己性格里的缺陷,所以他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认清自己,有针对性的做出改变。 第21章 审视自我 唐明耀是个性格温和的男人。 在办公室,他从不会因为同事的玩笑而生气,即使某些玩笑真的很过分。有工作任务时,同事偷奸耍滑把工作扔给他,让他在本可以按时下班的日子,却要加班加点地赶任务,他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事情做完,领导满意了,别人抢走了属于他的功劳,他会因为怕伤了和气,而不当面揭破,只会在事后想一些无伤大雅的办法,去挣回表现,如果实在不行,那也就算了。 如果事情做砸了,被领导责骂,那么责任就都是他的,唐明耀心里会郁闷,也会抱怨,却很难跟人正面冲突起来。 在家里,他不会顶撞父母,不会跟妻子吵架,永远顶着一张和善的面孔,是外人眼里的孝顺儿子,模范丈夫。 只有唐明耀自己知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不会为自己而活了,他的人生贴满了诸如:踏实的员工、友善的同事、家庭好男人……这样的赞美标签,却没有一个是他自己真心想要的。 他是个悲哀的好人。 他想变“坏”。 文章写到这里,唐明耀停下了笔。 文章里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审视内心之后,发掘出来的一部分自我。 唐明耀觉得上辈子活得太累了,生活中太多的枷锁,一层层套在他身上,让他步履维艰。 重生之后,情况略有好转。 比如开学进行自我介绍时,他会对同学们的哄笑强硬顶回去;在舍友们追问罗文溪情况时,态度鲜明的拒绝帮忙。 这一是因为重生,中年时的多重身份变得简单了,枷锁少了,找回了一点自我;二是因为骨子里毕竟是个成熟灵魂,面对周围的少年人,有种心理的上位优势,说话就硬气了许多。 “还需要继续努力!” 唐明耀暗暗给自己打气。 正要收起写作本,罗文溪来了,看到他本子上的内容:“这是什么?你在写东西哦……这上面的人是谁,你自己吗?” 唐明耀笑笑:“我假想的未来的自己。将来如果我活得很糟糕,或许就会是这个样子。” “不知道你在瞎想些什么。” 罗文溪对他的写作内容不感兴趣,聊了几句就转移了话题,“对了,今天的早餐好吃吗?以后我都给你带早餐怎么样?” “这不太好吧。” “没什么啊,反正我每天都要买的,顺便给你带一份就好了。” 唐明耀觉得这样不妥,因为他认为食堂里的饭菜其实挺好吃的,没必要买“高贵的”牛奶面包,毕竟后世早就吃腻了的东西,在他眼里并不稀奇。 而且每天都这样买,价格方面他也不是很能接受。简单的说,就是嫌贵。 但是若强行拒绝,又怕伤了罗文溪的心。 “我要不要做自己?把内心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要!” 仅仅片刻,唐明耀就对自己内心完成了一次审视,斟酌了一下说辞,开口道:“还是不麻烦你了。你别生气,首先说明不是对你有意见,才不同意你的帮忙,我这么做有自己的理由。” “第一,牛奶面包的消费,对我而言太高。如果我给你钱,那么我会肉痛,吃了心里也不痛快,还不如吃米粉包子馒头。但如果不给你钱,每天让你请我吃早餐,我心里又会愧疚,会不知道如何跟你相处,而你每天免费带,还要倒贴钱,时间久了也不可避免会有一点怨言,影响我们的同学情谊,所以不如不买。” “此事看似一件好事,但若真做了,或许会变成一件坏事。你觉得呢?” 罗文溪有点不高兴,毕竟自己的好意被拒绝了。 只是唐明耀的话说得很清楚,她想了想的确是这个道理,于是点了点头说:“好吧~_~” 唐明耀又开口了:“其实偶尔吃一次还是挺好的,如果你不嫌麻烦,以后每星期帮我带一次怎么样?还有东门市场有一家馒头店,煎的馒头很好吃,你早上骑车会从附近路过,如果有空偶尔帮忙带一次,我会觉得很好。” 这下罗文溪高兴了,点头表示同意。 正在这时,班主任蒲进元踱步走进了教室,两人连忙把视线放回书本上,假装认真自习。 唐明耀心里在走神。 他在想刚刚自己的处理方式是否恰当,想了几分钟,觉得自己的做派虽然像个直男癌,但这确实是对彼此最好的方法。 如果他违心的同意了,后面会对两人的关系产生更大的隐患。 不如事先把问题说清楚,罗文溪能接受自然最好,如果不能接受,只能说明两人的电波对不上,那就让自己一直做个直男吧。 晚自习对其他人而言,是很忙的。 每科老师都布置有作业,而且数量不少,平时下课那点时间远远不够做完,于是大家都会留到晚自习慢慢做。 但对唐明耀而言,就有些无聊了。 初一的课程,对他来说实在太简单。 课后作业稍微挤点时间就完成了,晚自习就有大把的空闲时间用来无聊。 今天唐明耀不想看宋词,翻出英语书,百无聊奈了一会儿,最后想到一个打发时间、同时又能学习的好方法——翻译英文课本。 因为这版英语教材针对的初一学生,都是第一次接触英语的初学者,课本上除了要学习的内容,比如每页的对话、ab的字母和注音,其他题干和文字说明的地方,存在大面积的文描述。 唐明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文给翻译成英文。 这是锻炼英语能力非常好的一种方式。 以后用得上的地方也很多,比如考试审题,如果题干是英文的,那就会派上大用场。 说干就干,他当即拿出笔,从封面开始认真做起。 然后,在第一句需要翻译的地方,就卡住了。 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 这句话怎么翻译? 唐明耀心中叹息,果然是学无止境啊,自己居然连初一课本都翻译不了。在此之前,他还在沾沾自喜来着,觉得老师教的东西实在太简单了。 羞愧! 他直觉以自己现在的水平,再回大学考一次英语四级,多半过不了。 这个发现,没有让唐明耀丧失动力,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 他今天非要把这本书给翻译了不可。 第22章 借钱风波 唐明耀发现翻译一本书,真正实施起来,有许多障碍需要跨越。 最典型的就是,不会翻译的语句,那就是真的不会,必须借助工具书查字典才行。 然而教室里的同学中,竟然没什么人有英语字典,这导致他想找人借本字典都没办法,于是这第一步就跨不出去了。 下课后,唐明耀在教室的通道里溜达,看看谁有英语字典。转了一圈,才在班长侯嫣的桌子上发现了一本。 “班长,借下你的英语字典可以吗?” 侯嫣下课也在写作业,她这种学霸读书是不分时间的,只要有作业没做完,永远都在写。即使写完了,也能从桌子底下掏出n本加强训练的练习册,永无尽头的一直写下去。 唐明耀很佩服他们,他觉得自己就做不到这种程度,即使重生。 “可以。” 侯嫣微微抬头看了他一眼。 唐明耀也不意外,知道她就是这样的性子,点头说:“谢了,用完还给你。” 拿着字典回到座位上,休息片刻,翻译工作终于可以开始了。 这一次顺利走上了正轨。 第一句被他翻译了出来,然后第二句、第三句…… 这份工作的难度,就比读初一的课本高多了,相当于高中生或者大学生自学,正好合适唐明耀现在的英语水平。晚自习下课时,他把整本书翻译了二十一页,摘抄了不认识的或者记不清的英文单词四十多个。 真是学习的好方法! 由于学习认真,下课后他延迟了十多分钟才回到寝室。 刚一进门,就感觉到寝室里凝重的气氛。 大家都默默低着头做事,没人说话,只有马旦坐在床上发怔,他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脸,腮帮子上还挂着几滴眼泪。 这是…… 被人打了吗? 谁这么嚣张,实验班的同学都敢打! 悄悄问了另一个同学陈谦才知道,原来动手打人的是他们的同班同学,隔壁寝室的杨元。 那是通过关系挤进班里的学生之一。 唐明耀从遥远的记忆里抠了点印象出来,这个杨元,上一世在班上就经常欺负同学,尤其爱欺负同为住校生的农村同学,有一段时间闹得天怒人怨,后来不知是被大家集体怼回去了,还是他自己兴趣转移到了校外,情况才好了许多。 “具体怎么回事?”他拉着陈谦追问道。 “就是杨元刚才来寝室里,说下午打牌打输了,没钱吃饭,找大家借点钱,马旦说不借,然后杨元就扇了他一巴掌……”陈谦悄悄复述着刚才发生的事情。 唐明耀问:“你们呢?你们都借了?” 陈谦:“借了,每个人两块。钱不多,杨元又凶,大家想了想就都借了,只有马旦不愿意借。” 唐明耀无语。 这年头,再好的学校似乎都没法避免校园凌霸这类的事情。 那个杨元本质上就是个混混,刚开学一星期,家长给的钱就输光了,自己吃不上饭,就把主意打到同学身上,说是借钱,实际上就是抢! 这世上哪有别人不愿借钱,就动手揍人的道理! 唐明耀还隐约记得,自己上辈子应该也是借过钱的,毫无疑问,直到毕业杨元都没有提还钱的事。 而且这种人借钱,绝不会一次就算。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让人不堪其扰。 寝室里压抑的气氛令人难受,唐明耀只觉得心里有口气,无处发泄。 他正要转身出门,陈谦却一把拉住了他:“你去哪里?你别出去了,杨元刚才还在找你,说还没找你借钱呢。” 唐明耀笑了:“我这就去借给他!” 正说着,寝室门从外面打开了,一个人毫无顾忌地闯了进来,个子高高大大,脸上带着几分痞气。 正是杨元。 “唐明耀,借我十块钱。”杨元说。 唐明耀眼睛微微眯起:“不借。” “我知道你有钱,你下午在校门口摆摊卖东西我看到了。也不找你多借,借十块钱就行了。” 唐明耀语气强硬:“你大概是没听清楚,我说不借,不是没钱!” “嘶——” 杨元倒吸一口气,惊讶于他的强硬态度,眼神顿时变得不善:“可以嘛,没看出来,我们班还有这么个人物。我特妈找你借点钱,你犟什么犟?” 忽然抡起胳膊,一巴掌朝唐明耀扇来。 唐明耀今年十二岁,身体还没发育,个头在班上不算高,只和罗文溪差不多。 这个杨元,身高接近一米七,足足比唐明耀高了十多公分。 这居高临下的一巴掌,气势十足! 唐明耀早有预料,迅速往后一撤,让杨元的巴掌落空。 他伸手往后一探,抓住了寝室里大家用来洗脚的椅子。 现实不是玄幻小说,没有什么主角虎躯一震,立刻吓得小混混屁滚尿流的场面,他也没有冲破天际的强大背景,可以让人忌惮到不敢动弹。 面对这种冲突,如果不想怂,那就只能硬杠! 身高的劣势,让唐明耀第一时间准备借助工具。 椅子,就是打架神器! 如果杨元还要继续往前,他就要顺势抡起椅子砸过去了。 然而对面这家伙显然是个打架熟手,一看唐明耀的姿势,就知道他想干什么,立即停步后退,远离了他两步。 “可以!” “老子找人借钱,还是第一次碰到敢跟我杠的!” “你等着!” 杨元隔空戳了唐明耀几下,转身离开。 “等一下!你刚才打了马旦一巴掌,是不是该给他道个歉?” “我道你妈!” 杨元感觉自己尊严被严重挑战了,忽然冲了回来,那架势,大概是想一脚把唐明耀踹飞。 哐! 椅子被举了起来,砸了下去。 杨元没有料到唐明耀出手这么果断,他抬起的腿简直就像主动迎着椅子去的,心念电转之间,完全来不及收回,被结结实实砸了个正着! “嗷!” 他嘴里发出一声痛呼,抱着腿站不起来。 额头疼出了冷汗。 “你……妈……的……” 杨元咬牙切齿,恨不得生撕了唐明耀。 唐明耀手里抓着椅子并没有放开,他眼神冷淡的打量着杨元:“我知道你以前在小学横惯了,觉得同学就是拿来欺负的,借钱、殴打、敲诈勒索都无所谓……但是在这里,我告诉你,你那一套行不通!” “今天这一下,是给你的警告,以后不要再到我们寝室来,不然,你进来一次我打你一次!” “你们在干什么!”剑拔弩张之时,班主任蒲进元突然推门而入。 第23章 约架 寝室熄灯了。 班主任离开已经有一会儿,杨元在那之前,就已经先回了自己的寝室。 现在唐明耀他们寝室里,就只剩自己人,都躺在床上,悄无声息,却没人能入眠。 气氛变得很诡异。 虽然没人说话,但不是之前那种压抑,大家心里都在雀跃,有种兴奋似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终于,有人打破了沉寂:“唐明耀,刚才你好帅!” 说话的是陈谦。 这孩子的父亲是下面某个镇的镇长,说起来也是有点背景,不过他本人比较“乖”,小学成绩一直很好,进实验班也是凭自己实力考进来的。 唐明耀对他印象挺好。 就听话匣子打开的陈谦,滔滔不绝的说了下去: “刚才那一下,砸在杨元腿上,我感觉心肝儿都要跳出来了!真的,我好怕杨元会跳起来打人,幸好蒲老师突然进来了。” “杨元的骨头是不是被砸断了?走路一瘸一拐的,他还硬气,蒲老师问发生了什么事,他一声都不吭,竟然说是自己撞的……” “我觉得蒲老师可能看出了点什么,但是大家都不说,他也没办法,估计是想让我们自己解决。” “哎,杨元恐怕不会甘心,以后还要来找麻烦。唐明耀你要小心啊。” 叽叽咕咕说了一大通话。 唐明耀笑了笑,说:“没啥事,杨元那种人就是欺软怕硬,发现我们寝室不好欺负,以后就不会来了。” 话是这么说,他心里却有一丝隐隐的担忧。 说实话,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想和这种十几岁的少年发生正面冲突的。 这种担忧,源于他的弟弟唐凌风。少年人心智不成熟,本来只是一点意气之争,就怕对方想不开,要搞什么恶性报复,什么走在大街上突然捅你一刀啊,什么睡到半夜冲进来打你闷棍啊,什么去食堂路上找七八个人堵路揍你一顿啊…… 唐明耀不会功夫,这里是现实世界,真遇到这种跟他一直杠的货色,他也会很烦。 若是一时不察中了招,那就要笑掉大牙了。 然而在当时那种形势下,他若不硬起来,宿舍里就永无宁日了。 重生一回,难道还要被个十二三岁的小杂皮敲诈? 那不如死了算了。 所以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今后这段时间,只能自己多加防范了。 想了些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以及一些应对措施之后,唐明耀又思索今晚自己的行为模式。 重生前的老好人,居然爆发了一回! 看来重生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剂治疗心理问题的良药。 当然,这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以中年男人的灵魂,对阵一个十几岁的不良少年,他心里还略微有点臊得慌。 ………… 一夜无话。 之后的几天,唐明耀一边防范可能到来的报复,一边按照自己的节奏读书学习。 每天都能碰到杨元一两次,然而这家伙除了对他表现出明显的敌意,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动作。 唐明耀心里不仅没有放松,反而愈发的收紧了。 他觉得这事儿不能被动防御,还是要找机会主动出击,把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这天课间休息时,唐明耀来到同一层楼的初一三班,对教室门口的同学说道:“同学,麻烦找一下海东青。” 过了一会儿,出来一个矮个儿的男生,大约只有一米四几。 他的脸上长满了青春痘,脸型也不太好看,一个字总结,就是丑。 这个人,唐明耀认识,只是对方并不认识他。 “你找我?你是……” “我小姨夫是戴正杰,你应该认识,我是他的侄儿唐明耀。” “哦,我听说过你。”大名杨海东,小名海东青的男生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听说你在实验班读书啊,成绩挺好的,找我有什么事?” 唐明耀说:“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跟同学起了点冲突,能不能找你帮个忙,把这事儿抹平了。天天被人惦记,挺招人烦的。” 杨海东是小姨夫朋友的孩子,和小姨家住在同一条街上,就隔了两个楼。唐明耀前世多次看到他到小姨家串门,交流过几次,曾经算是熟识。 今天主动找过来,算是提前认识了。 这人,别看个头不高,在校里校外混得挺开的。和杨元不同,海东青是喜欢交朋友,倒是没听人说过他欺负同学之类的事。 唐明耀找他,也有借助他交游广阔的意思。 海东青果然是个豪爽性格,连情况都没问就直接答应了下来:“行,你是戴叔叔的侄儿,就是我的朋友。走吧,事儿你准备怎么解决?要不我找几个人一起,帮你揍人?” “揍人就不必了,我不打算暴力解决问题。不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找几个人,镇镇场子。” “行!那下午放学怎么样?食堂门口等你?” “好。” 事情说定,唐明耀回到教室,径直走到杨元的座位前,说:“我知道你心里对我不爽,正在想法弄我,怎么样,这事能不能和平解决?” 杨元以一种俾睨天下的姿态,仰头藐视他:“腿伸出来,让我打断一条,就算了。” “那就是没法善了了。行吧,下午放学,学校食堂门口等你。” 回到座位上,唐明耀觉得自己路有点走偏了,感觉到学校不是来读书的,反而是来争勇斗狠的。 但现在被赶鸭子上架,没了退路,这事必须解决了才行。 很快下午几节课就上完了,放学铃响,唐明耀先一步离开教室,去食堂门口与海东青汇合。 这哥们真够意思,喊了二十多个同学过来,二班、三班、五班、七班都有,交友真不是一般广。 唐明耀打了个招呼,还没来得及与他们一一寒暄,杨元也来了,他也不是吃素的,知道见面会起冲突,一阵子功夫,也喊了好几个人来帮忙。 都是他打牌的牌友。 双方一照面,顿时就有剑拔弩张的气势。 只是杨元的朋友显然都是农村来的,见识不比海东青这边的城里孩子,而且人数也少了点,这一对上,气势方面就稍微有点弱。 唐明耀敏锐的发现,好几个人眼里已经闪过畏惧的目光,显然有点打退堂鼓了。 他当即站了出来,说:“这么多人,堵在食堂门口不像话,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带着人绕了半圈,到了食堂背后。 “杨元出来,咱今天不是来跟你打架的。你这点人,打起来也是输。我现在就问一句,那天晚上的事情,能不能揭过去?” 杨元这时也有点怯场,梗着脖子:“怎么揭过?你砸了我一凳子,我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我为什么砸你,你自己心里明白!不想揭过也行,来打一架吧,一战定输赢,输了的以后绕着走怎么样!” “你人这么多!” 唐明耀笑了:“那你觉得呢?你以为我是来跟你讲道理的?要么打,要么认输,怎么选,你自己决定吧!” 海东青是个有眼色的人,唐明耀话刚说完,他立即带人往前压了两步,吓得杨元一伙连连后退。 形势比人强,杨元虽然极不想认怂,但也知道今天讨不了好,恨恨指着唐明耀说:“你行!我们走!” 这意思就是认输了,同意唐明耀把事情揭过的说法。 不认输也不行,再扛着就真的要挨揍了。 唐明耀还不放过他:“你借我们寝室的钱,记得还!知道你这个月手头紧,下个月还吧。” 杨元脚步顿了顿,什么也没说的走了。 唐明耀松了口气,对海东青一顿感谢,又把前来助阵的一伙人都请到食堂吃饭。 二十多个人,每人一碗粉、两个包子,吃了他好几十块。 唐明耀也不心疼,知道这都是必要的支出,解决了这件事,他就能安心读书了。 经过今天这一出,他也不怕杨元事后再寻机报复了,因为他已经展现了自己的“势力”,只要杨元不傻,没有动直接弄死他的念头,今后应该都不会再跟他找事,毕竟他并不是那些可以随意欺负的同学。欺软怕硬,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第24章 尝试写小说 又是一个周末。 唐明耀上午辅助罗文溪背了英语课文,自己也拿着书上台,给老蒲当面背诵。 蒲进元翻开他的书,看到密密麻麻的英文翻译,不由停下了动作。 “你翻译的?”他问。 唐明耀点头:“是,我暑假跟人补过一段时间英语课,现在学的都会,所以就自己做点功课。” “不错。” 老蒲点了点头,示意他背书。 结果自然是毫无意外的过关了,唐明耀收了课本,和罗文溪一起走出校门。 还是一路步行到分岔路口,唐明耀没有急着回小姨家吃午饭,而是拐弯走进了新华书店。 他要买本英语词典。 这几天老是借班长的,借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牛津初阶英汉双解词典,价格32元。 真贵! 不过唐明耀还是决定掏钱买下来。 拿着书来到付款的前台,正巧碰到侯嫣也在,她拿了两本书放在台上,正准备付款。 只是从她翻找包包的情况来看,大概是找不到钱了,不知丢在了哪里。 “对不起,我钱掉了,要不我下午再来买吧。”她对收银员说道。 “不买就自己拿回去放书架上。” 收银员一点没有服务人员的意识,对顾客颐指气使。 唐明耀心想自己跟侯嫣还挺有缘的,买本书都能碰上,当即主动上前说:“班长,我帮你付账吧?算我借你的,回学校还我就行,下午你再跑一趟书店也麻烦。” 侯嫣:“行,谢谢。” 唐明耀把两人的书一起付账,出门之后,与侯嫣挥手告别。 看着对方的背影,他觉得挺有意思。 这个人,日常的交际似乎没办法拉近距离,她在心里给自己设了一道门,外人根本没法靠近。 不过唐明耀也没有想过要接近对方,去借机获取点什么,他就是单纯对这个人感兴趣,纯粹从学术角度在研究。 出了书店,唐明耀循着记忆找到这个年县城仅有的两家网吧,问过之后,发现都是没法上网的,而且上机费死贵,于是放弃了进去坐一会的念头。 下午他又去客运站的小批发市场进了点货,到学校门口摆摊售卖。 有了上次的经验,今天唐明耀调整了进货的数量,女生喜欢的各种皮筋多进点,圆珠笔这种滞销货,就不忙进货,先把上次的存货卖完了再说。 三个多小时,所有货品基本销售一空。 扣除成本,获利70多元,填补了这周的部分花销。 经过两次摆摊,他越发确认了在学校门口开个小商店的想法行得通,卖点小饰品、小文具、以及学生的小礼品,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不说日进斗金,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绰绰有余。 回到寝室,几个舍友都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马旦坐在床头,抱着一本射雕英雄传在啃。这孩子进城半个月,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爱好,从此就要一发不可收拾了。 看完金大侠全集,他接着还会把几位武侠名家的大作扫光,之后又把租书店能租的武侠小说看个精光,直到再也无书可看为止。 到初三时,处于书荒状态的马旦就会进化,从一名纯粹的读者,进化成自己动笔的萌新作者,写一些在别人看来不堪入目的小说剧情。 前世唐明耀和马旦差不多,一路从读者进化成作者,奈何文笔不佳,写的东西连自己都看不下去,试了几次之后就放弃了。 “唔,写小说挺有意思,不知道今古传奇武侠版现在出来了没有,如果有,我倒是可以投稿去试试。” “这辈子虽然文笔提升还有限,但有着前世看的丰富脑洞,写几篇武侠小说,说不定还真有戏。” 这么想着,唐明耀就决定,先写一篇出来试试。 接着他脑子里就立刻蹦出了许多点子,什么无限流、穿越、重生、系统……都是里用烂了的套路,不过若在这个年代用出来,那就是很前卫的创意。 仔细斟酌,发现有一些套路现在用并不合适,要么版权问题,要么太过前卫。 剔除几个之后,最后决定还是写个原创的穿越小说,用快穿文的形式,写成短篇。 晚自习时,唐明耀完成了今天的读书任务,就拿出一个新作文本,认真写了起来。 开篇,写怎么穿越。 按照套路,这一步其实可以省略,考虑到现在的读者们,除了一部寻秦记,还没怎么经受过穿越作品的洗礼,所以他还是决定解释清楚。 当然也并不会多写,只花了寥寥几百字,就写完了。 一个现代青年男子,爱好武术,父母双全,突然有一天遭遇不明敌人上门,抓走了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父母,以及还在念中学的妹妹,并留下一封信,告诉主角:若要救人,拿着秘密到xxx地点交换。三天之后,若见不到人,就直接撕票。 主角根本不知道家里有什么秘密值得神秘敌人来绑架他们一个普通之家,但还是心急火燎想办法求救。 在这过程之中,他从家里翻出一把不起眼的水果刀,割伤了手指,然后昏迷,再之后就穿越了。 接下来,就是副本展开。 主角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武侠世界,自己是一名初出江湖的少年。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像小说里的那样,仗剑江湖、行侠仗义,等练好武功之后,再想办法回到原来的世界,拯救家人,结果刚进城在一家酒楼吃饭,就引来了大批官差,围捕他这个江湖萌新。 主角狼狈逃窜,在一个神秘女人的帮助下,逃脱了追捕。 在与女人的交流之中,他得知自己竟然是前段时间刺杀朝廷封疆大吏的刺客,此时正遭受官府和武林正道人士的追捕,不由目瞪口呆。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主角和这个女人一起,江湖逃亡,苦练武功,卿卿我我,并揭开刺杀谜团的故事,在剧情大高(防和谐)潮处,主角独战群侠,成功洗白,并抱得美人归。 然后,当他一觉醒来时,回到了现代社会。 结尾处,自然是主角大发神威,打败绑架的坏人,成功拯救出父母和妹妹,阖家团圆。 ………… 这个故事,唐明耀准备写个三到五万字,然后去找家武侠杂志投稿,最好是今古传奇武侠版。 如果这个杂志还没出,那么别的杂志也可以。 他相信以自己的“创意”,故事还是很有看点的。 当然,前提是他得写完,现在一个晚上,只够他写一个大纲。 第25章 打字员 接下来几天,唐明耀文思如泉涌,每天除了上课、做作业和读书,其他时间,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他都在脑子里构思,剧情怎么写才能更好。 比如女主角,最开始写的时候,他只想写一个心怀正义的女角色,看到了刺杀事件的一些不正常之处,才在机缘巧合之下救下了男主角。 后来一想,这样写有点单薄了,于是把女主角写成那个封疆大吏的女儿,幼年时就随一个道姑上山练武,突然接到父亲的亲笔信,说有重要事,要她回家一趟。 结果等她到家时,看到的却是父亲被当场刺死的场面。 刺客在她面前扬长而去,她想阻止,却无能为力。 正当她打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出真凶时,官府一夜之间竟然就破了案,凶手正是男主角。 因为和刺客照过面,她敏锐地发现了这件事里的阴谋味道,于是顺着线索一路追查,才在主角被围捕的关键时刻,出手救下了他。 之后再接上主线剧情,故事就变得完整了。 多了些单元剧的悬疑感,情节也更复杂和厚重,唐明耀对自己的设定颇为满意。 一个星期,他以每天四五千字的速度,迅速把脑子里的构思,变成了笔下的文字。 作文本很快写完了一个,又换了一个,然后又换了一个。 圆珠笔也不经用,他摆摊还剩下了两支,都被他很快用完了。 到周末时,唐明耀长吁一口气,搁笔。 手腕酸痛得不行,只想找根绷带吊在脖子上。 精神头却还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亢奋,因为他是真的用心在写这篇小说。 受前世看网络小说的影响,写的时候他并没有纠结于个别词句的运用是否准确,以及人物描写是否到位,他只是用流畅而朴实的语言,把心中的故事徐徐展现出来。 文笔,说不上漂亮。 描述,也不是特别细致。 但从故事构架而言,这个故事是合格的,再加上穿越的噱头,足够精彩! 保证让人眼前一亮。 为了验证故事是否吸引人,他把马旦拉过来,当他的第一个读者。 马旦看完后,满脸不可思议。 这家伙完全无法想象,在大家还在为六百字的作文抓破头皮的年纪,自己身边,竟然出了个会写小说的天才! 一写就是几万字! 他看向唐明耀的眼神都变了。 之前是因为杨元的事而心怀感激,此时则变成了崇拜。 如果不是唐明耀阻止,他大概就要下跪,立马拜师了。 星期六晚上没有课,唐明耀吃过晚饭就出了学校,先去报刊亭,研究了一下现在流行的、可以刊载武侠小说的杂志,发现县城里竟然买不到专门的武侠期刊。 “今古传奇还没出武侠版?我高中时看到满大街都是,现在居然没有?” “还有风靡一时的武侠故事,也还没有跟风出现?” “那我这篇小说,能投稿到哪里?” 纠结了一阵,唐明耀决定,还是先找今古传奇投稿吧。 这本杂志上面各种故事荟萃,海纳百川,在推出专门的武侠版之前,也刊登过不少武侠故事。正因为上面的武侠类小说受到热捧,杂志社才会考虑把武侠专门分割出来,独立成刊。 买了本今古传奇,唐明耀看了看上面各类小说的刊登情况以及投稿方式,看到留有电子邮箱,心里松了口气。 还好,要是没电子邮箱,他就得把自己的作文本寄出去了。 这玩意到了杂志社,会不会有编辑翻开看,就很难说了。很大概率是编辑一看,作文本?小学生写着玩的吧?然后就扔到一边了。 至于重新抄一份,唐明耀表示不想再受一遍罪。几万字手抄下来,不得累死。 关键是自习课上,用正规信纸写不现实,老师会随时在走道里巡查,用作文本还可以伪装成在写作文,用信纸的话,分分钟没收了。 就老蒲那独断专行的性格,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 所以,发电子邮件其实是最靠谱的方法了。 现在,唐明耀只需要找台电脑,把内容手打出来,再发一封邮件,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来到网吧后,他又遇到了新的困难。 网吧不能上网,敲出来的文档,需要用闪存盘拷贝下来,转移到有网络的地方,才能发邮件。 而县城这两家网吧的电脑,为了节约成本,端口连线都没有接,插上盘也无济于事。更何况,唐明耀现在并没有闪存盘。 那还搞个屁哦。 他当即揣了作业本回校,心里琢磨到哪里才能弄到上网的途径。 想来想去,只有找罗文溪了。 她之前在农村老家买了一台电脑,这学期开学后,因为进城读书的缘故,又在城里买了一套新房子,同样配置了一台电脑。 如果能借她们家的电脑录入小说,就不用倒来倒去的麻烦了。 “明天问一下罗文溪吧,如果方便,就去借她家的,不方便再另想办法。话说同桌大半个月,还没问她家里的电话号码,有事都不能直接联系,失策!” 当晚也没什么事做了,唐明耀把小说翻开,自己又读了一遍,改一改语句和错别字,到点了才睡觉。 第二天上午背完英语,他就把自己的请求提了出来。 罗文溪挺高兴的,觉得这并不是麻烦她,乐意之至的带着唐明耀去了她的新家。 房子就在距离城中心广场不到五分钟路程的一个小区里,三室一厅,装修精致,九成新,看来是从别人手上买的二手房。 罗文溪带他进了门,从鞋架上拿出一双拖鞋说:“你穿我爸爸的吧,他很少住这里,一般都不用。” 唐明耀不客气的拿过来穿上。 鞋有点大,只能拖着走路。 “你们家这房子刚买的?现在房价多少钱一平哦?” “我不知道,我爸爸说带装修花了七万多,房东还送了我们一套家具,喏,就是这些。” “真便宜!” 唐明耀艳羡不已,心说等自己的小商铺开起来,多多赚钱,我也在县城先买两套房子再说。 电脑摆在罗文溪的卧室。 唐明耀跟着她走了进去,和农村那间闺房的布置类似,带着粉红的少女馨香,干净而整洁,令人神清气爽。 滴! 电脑开机。 等了好一会,in95的桌面才出现在唐明耀眼前。他没有乱点电脑里的东西,在桌面上创了个文档,对照作文本,开始手打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