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异能民工》 第一章 情殇(一) 宣和三年的深秋里,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某州府城门突然大开,将军率领马队疾驰而出,马蹄声骤响在城外官道。 离城二十里的山下村庄,依山而息,采石工匠们劳累一天了,都在呼呼大睡。只有横陈屋外的那些石头,比他们更清醒。 从山脚行到山腰处,那里住了二十余户人家,也大都以采石为业。此时早已熄了灯火,酣然梦乡。由此再盘绕上行,则还错落地搭建着三五座茅屋。其中位于最高处的茅屋则只有一座,那里再向上盘山三匝,就可以触及山之巅峰了。 现在那间茅屋里头,还透出来灯光,而且还有琴声。 琴声峭拔峻急,仿佛军士进入疆场,只觉钟罄鸣耳,号角相闻,一片杀伐之声,惊心动魄。 恍若行于波峰漩涡上的一叶小舟,又像是一千只小鹿疾驰在原野 突闻裂帛之音,乐曲在最高音处,停了下来。 琴音犹绕梁不去,一声叹息,却飞进琴音的余响。 随即,这位叹息着的青年男子,脱下采石穿的土布衫,换上银色战袍,在墙角取出一把浑铁枪,走出屋子。 此人姓王名酬,字敬民,是永乐帝方腊的重臣尚书王寅的独子。 风还在吹,他身上的白袍,那开放的衣襟,在风中飞扬。他手执铁枪昂立在屋前,仰观云天,心胸激荡。 天地漆黑呀!到而今,还是昏君奸臣的天下!永乐啊永乐,你为何如此早夭!啊!你不是想带天下草民奔向快乐吗? 血泪翻涌之时,他身子一纵,早已到了屋外的那片开阔地,随即呼呼呼,刷刷刷,耍起了手中铁枪。 他使的是王家枪法,这套枪法代代相传,据说其先祖便是前朝后粱名将王铁枪王彥章。传到父亲王寅这一代,因更喜习文,不专意于枪法上,却不料文武皆通,枪法更胜前辈。儿子王敬民,继承了父亲的天资悟性,绝对是文武双全的人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是他的枪的迎击的八面,朦朦胧胧,影影绰绰,总是闪不开一个女子的倩影。 他仿佛听到了她的声音: “王公子,我仇人的头颅,带回来了么?” “公主,我你能听我解释吗?” “不必了!既然没带来,公子请便!” “武松在六和寺!” “好啊,既然找到他了,为何不杀了他?难道是你杀不了他?” “我为何杀不了他?就算他是双臂,也能胜他。何况他是独臂!可是他已经在六和寺出家了!” “出家就不该杀吗?父仇不共戴天!君仇更不共戴天!是他擒了父皇!要不是他,父皇也不会死,而且是那样地惨死啊!你说要对我好,你说要娶我,为何不杀了他,将他碎尸万段呢?” “公子,你的血性都哪里去了呀?我父皇的血,你爹的血,明教兄弟的血,就这样白流了吗?梁山贼宼,就不应该全杀光吗?” 她的话在风里无法散去,像一团雾,一团麻,老是在他的枪头,绕着,绕着 他更在其中看到了一个男人浑身是血。 触目惊心的那一幕,豹子头林冲冲马而至,长枪起处父亲中枪落马 他眼前一暗 他突然纵身而起,暴喝道,“破林家枪!” “杀林冲!杀林冲!杀林冲!” 他一下子刺出二十四枪。 这连珠枪法是王家铁枪的精髓,本来是一十八式。这后面六招,是他的自创。因为先祖所用铁枪是一双,并非单枪。所以他认为单枪十八招,不足以尽显铁枪威力。 这二十四枪又有一名,他自称缠绵枪法,因铁枪尽奔要害,或锁喉,或诛心,或探海,或剌目,反复攻敌之不得不救,缠绵而不得分解。心想要是当日父亲能用上这缠绵枪法,或许还可逃得一劫,不至于被林冲所杀。 不过,即便逃得此劫,那又如何,父亲蒙皇恩得授尚书一职,岂有不效忠诚。但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所以这仇人,又岂必是林冲呢?梁山中人,都可以是仇人!而利用梁山灭我永乐的奸臣昏君,则更是我等仇人。 杀不尽的仇人!啊啊! “破疯魔杖法!”他喝道。 林冲死了,他只能找鲁智深和武松。那莽和尚的铁牛犁地过来了,可是他的腾挪更快。枪尖点在禅杖上,身子悬空,滴溜溜地转。他幼年曾遇见一位异人,有意传授奇门异术,于是不仅学得法术,还修得内功,轻功也颇有造诣。 他突然跳出圈子,随即把枪掷于地上。因为鲁智深已经在六和寺圆寂坐化了。 他要报仇,公主要报仇,更找谁去。只有找六和寺的武松去! “破醉八仙拳!” 武松善步战,或用拳,或用刀。所以他也不用枪,单以拳脚与武松接战。武松的“滚龙刀法”,他足以应付。武松的“铁布衫功”,是向鲁智深学的,功力尚有不足。 只有“醉八仙拳”是最厉害的,景阳冈打虎,斗西门庆,特别是醉打蒋门神和斗蜈蚣道人,用的就是“醉八仙拳”。不过他自创了三十六路“醒酒拳”,这拳术中揉合了众家之长,相信能够克制“醉八仙”。 “醒酒还敬仙!”出拳如风,铁腿疾扫,他想像武松已趴下。 可是他却叹了口气,从草地上拣起铁枪,回屋去了。 这“醒酒拳”与“醉八仙拳”的较量,却让他好想好想喝酒。 他打开了那坛酒,泥封开启已经是好几日了,他却没有尽兴去喝它。他好酒量,可一直没放开喝酒。尽管他有时候也会长叹而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酒确实是不多了。可今夜,他却是特别地渴想喝酒。 不多久,酒已经喝光了。可心里却还在迷茫着前朝往事。 永乐帝殡天归位了,留下的,只有婉兰公主。她的姐姐金芝公主已经去了。她的兄长天定也去了。他本来可以带她走,她过去常说,自己已经厌倦了这身边的一切,想到一个清静的地方。这时他就会说,好呵,将来公主想去哪里,敬民就陪你去哪里。 接下来她多半是沉默,他还以为她那是默许,却没想到她想的,跟自己并不一样。 没想到,最后,她竟然选择了那样的地方。 她实在是不该做这样的选择! 他每当想到这里,就会感觉心里的触痛。 他脑子里却也闪出一座古庵来。 在山环水绕之中,参天的古柏后面,从“莲花庵”金字牌匾下面的山门走进去,经莲花池,就到了佛像殿堂。殿前铁香炉,香烟袅袅,殿宇清雅,宝像庄严。 后殿为观音殿,一个极美丽的比丘尼长跪在蒲团上,用极好听的声音诵经祷告。宽大的僧袍遮盖不住玲珑曲线,虽然她失去了一头葱茏的秀发,但泛青的头皮下面,那俊美的脸庞依然焕发着生命热力。 师太!慧慈师太!那些持戒的沙弥尼都这么叫着她。 她失去了一头葱茏的秀发,而他却失去了一生刻骨铭心的爱。 第二章 情殇(二) 他心绪迷茫着,取过来那把七弦琴。现在没酒,也只能以琴代酒,以谋一醉了。 公主啊公主,你就不会等上一等吗?为何如此决绝呢?为何如此啊! 停了的风又起,仿佛比先前那一场还要猛烈。 “你走吧!要不,就赶快去六和寺,杀了武松。还有柯引,那个该死的柴大官人,还有浪子燕青!他们骗了我爹和我姐!还害死了我姐!他们都该杀!你把他们都杀了,我就随你到天涯!” 这声音比疾风还要响。 琴声如密雨,密雨之下,掩抑一段琴歌。突然手指感觉到了一种被鞭打的触痛,弦断了。 婉兰!现在听琴的,还会是你吗?婉兰公主,你一怒而削发为尼,这又是为何呢?难道说只要除去武松、柴进和燕青,杀了这三人,你的心灵创痛就可以平复! 忽听屋外有人抚掌赞道:“好琴曲!好琴声!” 他心中不由得一凛。果然有人听琴!只是这深更半夜,荒山野岭的,会有谁到此呢?莫非来者不善? 他知道自己还是朝廷缉拿的对象,就算躲在深山里,也未必就逃得了他们的魔掌。 他并不畏死,所以为了公主,也确曾寻觅和跟踪了武松和柴进,知道武松在六和寺,柴进在沧州。只有燕青毫无蛛丝马迹,应该是浪迹天涯去了。但他终是未曾出手。 “既然来了,何不请进?莫非是嫌我蓬门筚户吗?”他住了弹琴,朗笑道。 “多谢公子!” 声音刚落,就见屋里已经多出了两位道士,皆须髯斑白,骨格清奇。其中一位道士年事更高一些,长着长长的寿眉,手执拂尘,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另一位道士,方脸大耳,双目炯炯有神。 他见是两位道士,顿时心安了。于是满面含笑,拱手抱揖施礼道:“不知是两位道长降趾光临,失敬!失敬!” “敬民贤侄不必客气!”那年长的道士说。 他听到那道士这么说话,心里是特别地惊奇,不由得暗自揣摩,莫非这二人,跟我父亲都有交情呢,要不何以如此称呼,而且还知道我的姓名。不过看这老道,从年纪上看,却又是父亲的叔伯辈的样子。 “我两人与你父曾相识,不想而今王寅兄弟已作故人!”老道士大概是看到他的迟疑,便先行做了解说。 “曾听说王尚书的公子,文武双全,一杆浑铁枪神出鬼没,尤胜其父。却不料琴艺也十分了得。若嵇康泉下有知,知悉公子将《广陵散》弹到如此境界,也就不必有当年之叹了!”方面大耳的道士说。 这话让他听得又是一惊。心想,先前断弦还真得是事出有因,果然有人在听,莫非便是知音!于是抱揖道:“还未请教两位前辈尊号大名?” “哦,这位是我云水师弟。因为他在青云山天风观修道,处于云水间,故名号如此。”年长的道士抢先一步说道,“老朽常年与拂尘相伴,又居天高处,故称‘拂尘’或‘九天’!” “我师兄现已被封为仙君,贤侄就称他九天仙君,或拂尘仙君吧!”云水道士补充道。 被云水道士这么一说,当下他更是吃惊,“难道今夜真的遇见仙人了?”但到底还是回过神来,“仙长到此,凡夫晚辈敬民,还请赐教!”说着,跪拜于地。 “我师兄最喜饮酒了,你就陪他多喝几杯,他喝得尽兴了,自然就会教你!”道士又说。 “愚侄倒是十分愿意陪两位仙长饮酒,只是愚侄十分失礼,屋里现在没有藏酒,起先倒还剩有一樽,只因愚侄贪嘴,先行喝光了。”敬民一脸尽是尴尬之色。 不想此语说毕,两位道士却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 见敬民一脸愕然,九天仙君温语道:“不劳贤侄劳心,老朽随身带有佳酿。” “仙君要是身边没有酒,那他做这神仙,也不快意呢。”云水道士又在旁补充说明。 这时才发现仙君身边肩上搭着个酒葫芦,刚好挂在腰上。 “贤侄哪,你只要陪我多喝一些,老朽就很是快意了。”九天仙君解下酒葫芦,放在桌上。 敬民连忙请两位道士坐下,然后到里头取了酒具,还有一碟牛肉出来,又说道:“匆忙间无法备得酒肴,还望仙长见谅。” 仙君挥挥手说:“老朽饮酒,对酒肴向来不在意,饮酒之乐,在于心情,酒肴佐之,不如畅情开怀以佐之。” 他听了连连点头,“仙长清雅不俗,晚辈受教,受益非浅。” 便举杯而饮,酒香扑鼻,入口甘醇,他惊而连声称道:“好酒!好酒!” “贤侄果然识货!这酒名神仙醉,是天上佳酿哪!来,再喝一杯!”仙君说。 云水道士突然说:“刚才听贤侄弹琴,觉得琴中似有剑气,是这样吗?” “道长听琴识气,说得太对了!剑里可以无琴,琴中却不能无剑,而琴剑合一就是《广陵散》!” 道士听了点头。仙君又接着说:“只是贤侄弹琴之时,雄豪、粗犷之音有余,而柔婉之处,琴音却未尽婉曲之妙。这其中缘故,贤侄知道吗?哎,你看看自己的手指吧!” 他不由得目注双手。当采石工也才十多天工夫,自己的手,已经粗砺如老农了,哪还有半点像是尚书府中公子的手。现在还真的是石匠的手了呢。 “愚侄明白了!不过晚辈现在这双手,已经不仅仅是为着弹琴,而更是为着采石呢。” “你躲到这里,就是为着当采石工?” “我父亲年轻时,就是当采石工!这里也便是父亲曾经采石的地方。我愿意子承父业。我也喜欢这个工作!” 他的眼前掠过一道影,人在绳索上悬荡着,斧凿于山崖石壁间。往下看,白云松涛,履万丈深渊,虽惊心动魄,却也畅怀快意。自然他的轻功让他更加从容自如。 “不去杀武松、柴进,却进深山当采石工!难道你没想过,这辛苦采石又是为了谁,还不是运去修造皇家宫殿,或者那些高官府邸?还有,你不觉得有负于婉兰公主吗?”云水道士突然说道。 “看来晚辈的事,两位前辈都知道了。”他目注两位道人,又说,“难道仙长夤夜到此,就是为了提醒敬民,应该杀了武松、柴进?可是现在说什么都迟了。公主她已经削发为尼了!” “如果不迟呢?那你杀不杀武松、柴进?杀了他们,她就会跟你远走天涯!”仙君笑道。 他的脑子里头,立刻翻江倒海起来。 “不,他们是无辜的!我不能杀!”他说。 见两人还是一脸严肃地看他,又说道:“要是能杀,我早就杀了!何必还要第二次呢?” “这可是你说的哈,可别怪我们不给你机会!”云水道士说。 他不说话了,突然举起眼前杯,一饮而尽。然后抢过酒葫芦,又斟满了面前杯。 正要举杯之时,他的手却被云水道士轻轻摁住了。他想挣扎,但两次都没成功。 “贤侄,你可休怪云水师弟吝啬,舍不得这仙酒!确实这仙酒是有妙用的,让你这么胡喝乱饮的,那可就大大浪费了!” 他一边暗暗赞叹云水道士武功奇高,一边又对仙君说的话感到好奇,不由得问道:“敢问仙长,这确是仙酒吗?有何妙用呢?” 第三章 仙酿(一) 只听九天仙君如数家珍一般说道:“这酒名神仙醉,还会不是仙酒么?至于妙用呢,第一,喝仙酒练功夫,长进疾速,十倍之效!这第二嘛,是饮至酣时,可悟过去未来之事。或照玄幻鉴真镜,即可见之事相。” 练功长功,未卜先知,喝酒还有如此妙用,好啊!他想。 那仙君说到这里,突然指着云水道士,“我师弟长风功了得,要不要让他教你几招哪?” 他还未及回答,道士却说:“我师兄保元功更了得,还是让他教你功夫吧!” “多谢两位仙长栽培!如果仙长不吝赐教,晚辈王酬都愿意学!只是晚辈还想知道,仙长为何要帮我?”他看此光景,反观他俩进屋之后的言行,似是有点明白了。 “不,我们不是来帮你,而是来送你!”云水道士说道,不知咋的,那脸色变得好严肃了。 送我?这话什么意思?他看九天仙君,仙君也是脸色端肃。 忽然耳鼓里隐隐有马蹄声响,再看山下,远远地错落着星星点点的火光。这火光,衬得天空更加黑暗了。 他点点头,这下才真正明白了。仙人果然未卜先知。 正要说话,却听仙君说道:“你说得不错!我们是来送你,也就是来帮你!” “敢问仙长,就这百骑铁骑,能送我王酬走吗?”他突然冷笑。 “贤侄果然天资过人!不过这是天数,非关人力!贤侄哪,与其今生埋没,不如来生得意!你说呢?” 他目注仙君:“果真有来生?” “那当然!既然有过去世、现在世和未来世,自然有前生、今生和来生!到来生,贤侄是不是还想做个工匠,当采石工?” “如果可以选择,晚辈愿意做工!” “好!来,饮尽此杯!”仙君一手举杯,一手掀髯笑道。 山下星星点点的火光,又靠近了许多。 “师兄,事急,快让敬民侄儿修习功法吧!”云水道士在一边提醒道。 仙君点头,“那就先随我师弟修习长风功吧!” 道士说:“贤侄跟我来!咱们到崖上去!” 他怔了怔,随道士出了屋门,就往高处行去。须臾越走越快,他知道道士是轻功上行,于是也施展轻功而上掠。道士疾行迅速,已不见影。 正着急间,眼前丈余多出一片云彩,渐渐游至身前,只听上面说话声音:“请踏云而上!” 敬民大喜,便踩上云彩。于是风鼓荡着,心胸涨满,身子竟如气球一般,冉冉上升。他不禁心中惊叹道:“妙哉!真是太奇妙了!” 然后不久,看到了劲拔的山崖。落下时,正好一阵好大的风! “快哉,好风!”苍劲的声音从崖头传了过来。依稀看见云水道士道袍鼓荡着,衣襟和须髯随风拂动,飘然若仙。 “来吧,贤侄!”崖头那边,道士唤道。 他往前走去,好大的风,仿佛会一下子把人吹走。可那道士,却含笑着立在崖头。 他坚持往前走。采石之时,身子就是悬荡在山崖之间,虽然那大都在山腰一带开采,可是道理是一样的,有什么可惧怕的? 离崖头仅几步之遥了,每走一步,就感觉风大了一级。他咬咬牙,一步,两步。已经到了山崖的尽处,前面就是万丈深渊。 突然一阵绝顶大风横扫而来,他身子剧烈一晃,只道必跌下山崖无疑。 “穿石生根!”云水道士暴喝而起,声如巨雷。起一种力量,将他罩于其中。 他大受震动,只感觉全身勇力奔泻,热流沉注,大风袭来,仿佛微风过耳,身子岿然不动。心中正惊喜之际,道士声音又至,“长风入怀!” 顿时感觉心胸一寸寸打开,又哪里有半点的伤感情绪,心胸充分敞开之后,就感觉无限的风的气息,风终于来了,无限的风,好像天地间所有的风都涌来了。 这时候心胸才一寸寸地收拢。 他感到胀满,然后是如海浪奔腾,胸中如走马,最后才平息下来。 突然又听云水道士说:“风吹草动!” 他感觉自己此招已经由吸纳而转为倾吐了,只不过只展三分功,可谓牛刀小试。 “乘风破浪!”突然云水道士起一声雷。 他因其呼而发力,随其意而行之,觉得这招威力无比,空中突起巨响霹雳,频闻草木折损,石头崩裂之声。 “好,现在你可以重练一遍!”云水道士说。 云水道士授长风功之四式,全以意念相导,王敬民在无形中,为其意念所导引,于是随意而行,悟其精髓。所以教与学都随意念而动,可谓妙绝毫巅。 敬民一遍已毕。云水道士笑道:“好,可再练十遍!” 他依其言又练了十遍。 “就先练到这里吧!待将来有时间,一定记得常练,练百遍只嫌少,练千遍不嫌多!还有今后修习长风功法,一定要择地而行,最好是高地风口处。这样好吸纳天风,化为内功。”云水道士说,“下面你就跟我师兄学吧!” “待将来有时间”,这话啥意思?说了等于没说吧。但他还是觉得其意高深莫测。这时才发现,不知何时,九天仙君已经也到了崖头。 他看着仙君,正要说话,却见仙君挥挥手,示意他坐下来。“你别急,这保元功急不成,得慢慢学,还得边喝酒边学。你就先陪我喝酒吧!来,先饮一口!” 又是一个闷葫芦!这官军眼看就要杀上来了,仙君倒还悠闲着。 哈,悠闲好啊!生死从容,又有何惧! 因为没带杯子,仙君喝了一口,递过来酒葫芦。他不知仙君的这个中玄机,便凑着葫芦嘴小饮了一口。 然后只听仙君说道:“贤侄,据老朽看来,你的武功到目前为止,已属顶尖高手之列。但法术一道,尚属薄弱,而将来用得上的,更多方面是在法术。所以必须在这方面加强!你年少时曾得异人相授,颇有根基。所以修习保元功之后,即可激发固有法力,如虎添翼。进可抵御外邪,退可自保,全身而退。” 仙君之言让他吃惊,看来自己的所有一切,仙君都尽熟详知,了如指掌呢。而且仙君也说了“将来”,这还有将来吗?山下的火光已经快到山腰了,要是此劫难逃,这学了奇功,又有何用?他想。 “贤侄有在听吗?好吧,老朽就先说说这神仙醉的第三种妙用吧!就是能让重生者带去前世保留的奇功异能,还有才情记忆等等。醉饮仙酿重生,将会有更多快乐。” 他觉得仙君的话,字字都打在心坎上。尽管还有些疑虑,但心里终究舒坦了许多。 于是听仙君往下讲: “修习保元功本来颇是不易,不过你颇有根基,再加上有长风功为固基之本,所以你学起来就好简单。只要默诵保元功心诀就可以了。心诀共九十九个字,又称九十九诀。现在你喝一口酒,默诵九个字。喝十一口酒,就默诵完九十九诀!这不难吧!哈哈!” 他听了这话之后,都有了笑意,心想这种练功倒也别具一格。 第四章 仙酿(二) 不消片刻,敬民已经尽得仙君传授,默诵完九十九诀,习得保元功。 这时火光已经到了山腰之上。 他突然想起丢在茅屋的铁枪和弦琴。他站了起来。 “贤侄不必去了,他们已经围住了你的屋子!” 听仙君此说,他不由得一怒,差点都想说上一句:“你们到底是在帮我,还是帮官军?” 终于忍住了。他本来悟性就极好。 大势所趋啊!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正如仙君所说,这是天数,非关人力!既然如此,那就看淡也罢。 他也才刚刚想到这里,突然就听到仙君笑道:“看淡好啊!能放下就放下!” 看来自己心里所想的,仙君是尽知呢。 “可是我放不下婉兰公主!”他坦白道。 这时云水道士却说道:“就是因为你打探武松和柴进的消息,所以才让他们盯上了!你这也是为了公主!所以你不必有太多的歉疚!” “公主没事的,你将来还会遇见公主的!”仙君也劝道。 这是宽慰呢,还是真得有将来?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先前仙长说过,这神仙醉的妙用,第二是饮至酣时,可悟过去未来之事。或照玄幻鉴真镜,即可见之事相。那敢问仙长,为何我现在全无那种感觉?” “你心中装着满满的悲愤和伤情,又如何能有过去未来之感觉!”云水道士插了一句话。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过去未来之事哪?”仙君笑着问道。 喊杀声已在下面传了上来。 “都这个时候了,让晚辈略知一二,也就可以释怀了!” “那好吧!师弟,你就将那面玄幻鉴真镜,让他照照!不过,过去未来诸多事相,不可尽知。所以你能看到的,也只是随缘吧。” 云水道士当即取出那面玄幻鉴真镜,递了过来,却一声不吭。 他捧接了镜子过来,心里好是紧张。只见里面并没映出自己的脸,却反而是一片混沌。然后仿佛云开雾散,镜子像是会吸附一般,自己身子好像飘了起来,随之就进入镜中。 里头颇有洞天,不由自主地就一路前往。然后就到了一个大门,大门有两扇门,西边一扇门上写着“谏”字,东门一扇门上写着“追”字。 他想了想,推开西边那扇门,由此而入。 飘行不多久,就见迎面而来三位妙龄女郎,每人手里都托一个果盘,果盘上面都放着三枚鲜果,远看像是橘子、苹果和梨,近看却都不是,但又都说不出名来。 “公子,请用果品!”三个女子都下拜。 他有点不知所措,就随意从近前的那个女郎所托的果盘上,取了一枚像梨又不像梨的果子。 梨果堪堪入握,转眼间情景大变,美女,梨果,倏然不见。 好大的一声雷!好大的雨耶! 他看到了自己身着白袍,正朝着一个方向看着,心有感慨,也涌动着酸辛。 山重水复疑无路,参天古柏,遮断了莲花庵,也遮断了蒲团上美丽的比丘尼慧慈师太。不知此次离去,何时还会再来。 眼前山环水绕,腹中柔肠百转。正在他彷徨之时,响雷了! 如山崩地裂,大厦将倾。巨雷继续轰鸣,霹雳一声,仿佛哪里被撕裂开了。那雷就劈在头顶上,然后,他倒在了地上。 后来他却又起来了。 身边的树断裂而烧焦了,但是他没事。他身上的白袍也完好无损,只是饱浸着忧伤的雨水了。 “身遭雷击而无恙,贤侄果有异秉!”耳边却闻仙君说道。 此时发现又到那两扇门前。眼看这东西两扇门,联系刚才展现的那一幕,琢磨着那“追”和“谏”字,顿时明白了。 “往者不可谏”,所以西扇门“谏”字里头,应该就是过去的事。“来者犹可追”,要知未来之事,就应该入东扇门,去“追”字里头找去。 忖度已定,便毅然入东扇门。 天光一闪,秋日如雪一般地白了。眼前矗立一座从未见过的别样型式的石砌高楼。那外墙上,吊绳悬挂着六七个汉子。其中一个年轻人,额头前突,双眉相连,形象特是鲜明。 正纳闷时,突然有人惊呼。然后看到头顶上面偏左方向,太阳的光影下边,一片乌云似的阴影直堕下来。 年轻人身子随着悬着的工作吊带绳,直荡向左侧,拿捏得恰到好处,只感觉眼前一黑,左胸一痛,身子已经接着一物,绵软而僵硬,轻盈而沉重,显然就是坠楼那人。 电光石火之间,他看到了怀中的她了,一滴眼泪,正挂在粉腮边的酒窝上。 不禁惊叫出声:“婉兰公主!婉兰,你” 他愕然了。她怎么会是婉兰公主呢?怎么自己又成了那个突额连眉的年轻人了呢?这么说,这就是自己和婉兰的将来?自己和婉兰,还是有将来的! 却听杀声震天,自己已从灵镜出来,眼前三面都有官军逼至,他只好迎住厮杀,片刻杀退。再环顾四周,他又奇了,仙君和道士,都已经不知去向。 他们在此危急关头,舍他而去,这也无可非议。他心想反正也无处可逃,不如再看镜子。若如仙君所言,他日还有好处。便又照镜飘然而入,再由东扇门进去。 这一回他竟然看到了仙君和道士了。原来你们都躲这里了,他一时乐了,就这么想。 他看到一只老龟,停在云水道士的足旁,好大好笨拙的身子,好憨厚的样子。 仙君说:“贤侄,此次穿越事关重大,宜早不宜迟。考虑到时空隧道之各处入口,受邪门帮派的破坏,多半难以识辨。且其中不少地段已遭严重毁损,修补尚有待时日。所以老朽与师弟商量,决定让神龟引领你前去。若救得婉兰公主,最好不要耽搁,速速归来!” 婉兰公主,她怎么啦?我王酬,就算是上天入地,也一定把公主救出来! 他突觉心上被重重揪了一把,这让他又回到了原来的处境。 又一次的围剿被打败了。他的身上多了两处伤口。 他的眼前开始昏眩,脚步开始踉跄,他知道酒劲发作了,终究是仙酿,酒之极品哪。他在蹒跚中,施展的却是武松的醉八仙拳。 新的围剿开始了。锃亮而无情的刀锋,枪尖,步步逼过来。 虚空里传来声响:贤侄,灵镜已经沾了血滴,贫道我且先收回。是云水道士的声音。 转瞬间,镜子已不复在手中。 一排又一排的军士,倒下了。而他醉得更加厉害。 虚空里声响又在继续,这一回是仙君说话:贤侄且住,今日事不免,该撒手就得撒手,否则徒伤性命,而无益于事。官兵他们,本是吃粮的草民哪! “官兵他们,本是吃粮的草民哪!” 这句话在空中回荡,也在他心中回荡。 说得好啊,说得好啊!只是哎 面对锃亮的刀枪,他突然哈哈狂笑。 他将拳掌硬硬收回,身子向后退去。风很大,背后即是崖头。这是他知道的。 但他坦然。也无畏惧。 他已经听进去两位仙长的话,把一切放下了。 师兄,那就让我用长风送王公子走吧!听到天边一声呼啸。 恭送王公子,一路走好! 一阵大风起处,王敬民和他手中的那把浑铁枪,已经在崖头消失。婉兰公主!他最后的声音,却还在上空盘旋。 第五章 重生(一) 醒来的时候茫然了许久。他明明在唤着婉兰公主,却没听到声音。他刚刚做了一个梦,他在梦里叫着婉兰。在醒着的那一刹那,他确实是叫了,却硬是发不出声音来。 现在他稍微清醒了一些,又试着向窗外朗朗的阳光发一声喊,声音似有似无,这也许已经是很有进步了。 他终于完全清醒了,看清楚了自己的所在,觉得大是不对。是啊,好陌生的所在!自己怎么会在这房子里?那原来住的茅屋哪里去了呀? 还有七弦琴,还有浑铁枪呢? 他想起来了,自己在崖顶被官军所困,后来 后来好像起了一阵大风,然后自己就掉下崖去 是这样么?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自己就是被人救了。那恩人呢?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啊! 可是恩人在哪儿呀? 得赶快找个人,问问是不是这样? 可是眼下这附近好像很安静耶,甚至比往常住山上茅屋更要安静。至少山上会有风声,鸟声,甚至野兽的声音,可这里,怎么会全没声音呢? 无声无息的,好不闷人! 他突然就急了,于是又一次大喊。 这一回不是喊婉兰,而是喊:“恩人!恩人在吗?” 他突然觉得自己喊话的时候,舌头有点僵。当然,也还是没听到声音。 这时他又有了新发现了,这床这式样儿,还真没见过。被子也盖得太厚了吧,天气没那么冷呢。这身上的衣服也不对呀,这是什么东西,既不是丝绸,也不是土布,式样怪怪的。还有这鞋,这是鞋吗? 这边地上一双,倒是有几分像是布鞋,但缺了一半似的,能穿到街上去吗?那边摆放着的,像是用黑皮做的,勉强可以穿,可没有人认它是鞋子吧。 他最后还是打着赤脚下了地。 这时外面突然冒出两个人来。因为没听到声音,所以看见人,就像突然从地里冒出来似地。真有点是如遇鬼魅,幸好是大白天呢。 这两人一男一女,身上古里古怪的,那头发,那衣着,看着都不对劲。男的大概四十岁光景,那个女的很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 那男的看着他一直点头,不像是打招呼,倒像是在思量着什么。 那女的长相一般般,不过皮肤很白,眼睛好亮。一见到他就快步走近来,一脸关切的样子,脸上带着笑,抓着他肩膀摇着,还用手背在他额上探了一下。 他揣摩着她就是大恩人了。于是不管怎么着,纳头便拜。 她的神情先是有些惊恐,而后嘴巴大开了,好像是笑得合不拢嘴。 可是奇怪的是,就是听不见声音。 那个男人放下随身带来的一个小皮箱子,皮箱外头写着小小红色的“十”字,打开之后,从里头取出一根好特别的白色细管,递给那女的,指着他说话。可是只见嘴皮动,却根本听不见声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嘛,真不懂,真不懂!这一早上,全都是怪事! 那女的手拿白色细管过来了。但她的手比划开来,他似懂非懂,抬起了手。她就将那个白色细管,放到他的腋下,让他放下手臂,强调要夹得紧一些。 他晕乎乎的,只好这么做了,她可能就是恩人嘛。他至少知道她是关心自己的。所以他只能选择服从。 后来那男人就又取出一件物事,一头分两边塞耳朵里,一头就伸过来,那个圆头就在胸部周围摁着移动着。 片刻,男人收了物事,又取出来那个白色细管,看着点头。 然后让他伸舌头,又将手搭在脉上。 这一回他总算是有些明白了,此人大概是给自己诊病吧!他本来就天资聪颖,可是总觉得,这大异于寻常郎中的诊病呢! 然后他就看到男人跟年轻女子说话,他俩互相说了不少话,可他半句都听不见。然后年轻女子送那男人出去,不一会儿就又回来。 她过来跟他说话,可能是突然想起什么,就又用手比划着。他看她好认真好辛苦的样子,出于感激,就也努力比划着手势。 这样一阵子之后,她终于又有了一些笑意。 突然在她的身后,又冒出来一个男子。 此人不过三十来岁,长得獐头鼠目的。但衣服倒还鲜亮,有点公子哥儿的行头,还颇有几分唐人衣着的风采。 这男子嘴巴张开了,说话像是冲着他来,有些厌恶的神情。说着说着,又好像在打呵欠。不过他跟她说话却好柔情的样子。然后当着他的面,竟然抱着她亲了一口。 这很是让他吃惊。竟然如此!竟然如此! 他现在已经十分讨厌了这个男子,而此人也拎着个小黑包,出门去了。 她跟他比划着,就退出他屋子。 她会是自己的恩人吗? 他整个是一团糊涂。他站起来,在房间里踱步,思索着。 回顾昨夜遇见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饮仙酒,学武功和法术,后来又被官军围剿的经过,觉得仙君和道士谈话里头多有玄机,仿佛是多次暗示。而灵镜中照出的事相,也颇含启示。 他突然生出了一种感觉:会不会自己已经到了来世,转世重生了呢?要不,为何会如此呢? 这个感觉让他兴奋而又不安起来。 他踱步到了客厅,在经过房门之时,突然感觉好像身量也缩减了,同时感觉这手脚也有异。自己原先手指偏长,尽管采石的活让它粗糙了,但还不至于手指变形。可是眼下这手,右手食指和中指都变形了,而且整体指头短而粗大。 这会不会是在做梦呢?他咬住一根手指。痛!再咬紧点,更疼痛。不会是梦! 这时他突然想要解手。在床边扫了一眼,没看到马桶之类。便在客厅走了走,也没看到。不过那个长沙发倒是很引他注目,还有就是电视,四方平整的样子,屏幕又亮亮得像镜子。让他觉得甚是稀奇。 他终于走进了卫生间了,在那个抽水马桶面前揣摩了好一阵子,最后终于判定那便是自己所需要的。然后,疑疑惑惑,半惊半喜地,就坐上去方便了。 之后,对着那些臭烘烘的东西直皱眉头,尽管那都是从自己肚子里头出来的。后来也是一路乱摁,结果成功了,他所揿的,正是冲洗的按钮。 他吁了口气,总算没当成傻瓜,就这么过关了。突然他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这卫生间里头,突然多出一个人来。 这人连眉凸额,面色黧黑,陌生中又有几分熟悉。在哪里见过啊?他一时竟想不起来。 他叫了一声,虽然还是没有声响,却看见里头那人嘴巴也一张一合的,而且满脸恼怒的样子。 这人也没来由,怒什么呢? 他觉得好笑,便笑起来,好奇怪的是,里头那人也一般笑着。 然后他终于发现不对,马上伸手过去,一下子就触到了冰凉的硬物。他终于意识到那可能是一面镜子,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古怪的镜子。 这镜子照人特别清晰,敲了几下,发现不是铜的,由于不熟悉,敲的时候也十分小心。 于是他对着这面镜子揣摩起来,也琢磨镜子里头的那个自己。有一阵子,他琢磨得出神。他终于想起来了,昨夜照玄幻鉴真镜子时,,看到悬着吊带绳,在石砌高楼外边干活的工人,正是这个年轻人呢。 那么,很明显,自己现在就成了这位连眉凸额的年轻男子了。 他心情激荡,在客厅又扫了一眼长沙发和电视,就又回房间去。这时他的思路渐渐清晰了。他的天资聪颖也充分表现了出来: 也许我已经到了来世!我虽说还在,但不再是旧时模样,不再是旧时的我了。现在的我是他,很可能是一个异世里的他!也就是另一世的我!从此,这世上再也没有,永乐帝属下尚书王寅的公子敬民了!我在异世里,却是一个又聋又哑的男子! 这么想着,不由得就有了几分悲哀,而这种情绪中,突然跳出来一个问题: 那么婉兰怎么办?而今成了这般模样,她如何认得?而自己,又如何寻找婉兰公主呢? 第六章 重生(二) 他坐在那里发呆,心里明显有许多苦恼。这听不见,说不出,将如何?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闷葫芦。 不过他琢磨到最后,还是觉得先得弄清楚眼下是哪个朝代。这不知道皇帝,又如何做得了臣民。还有这地方是哪里?属哪个州,哪个县的。这些没弄个明白,脑子里自然是一锅粥。 刚好那个女的又来唤,那意思好像是叫他吃饭。 显然她不可能是恩人。她为何对他这么好,他和她家是什么关系,为何住在一起?他无法弄个明白。这实在是被自己又聋又哑拖累了。 也罢,一饭之恩德,就先领了,容后补报吧! 所以他也想通了,就用手势比划着,表示接受,并致以感谢。然后就走到客厅。 这时他看到挂在墙上的厚厚一叠整齐的数字画册一般的物事了。 他瞅了几眼,突然心里一亮,这东西,好像对自己特别有用哩。 原来他看到的是墙上的挂历,公元2010年的挂历呢。他在上头琢磨着,参详了半天,终于发现一个天大的秘密。 原来,原来,从宣和三年之后到现在,已经有八百多年了呢!也就是,自己在一夜之间,就到了八百多年之后的世界! 哈哈,我王酬,真行哪!可是 可怜我而今孑然一身,又聋又哑,沦落天涯 他真是了得,聪明绝顶,一下子就参透了个中秘密。 他吃饭的时候,发现她一直在看自己。他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就偏移目光,于是飘滑至她胸前。却见那里鼓嘟嘟地隆起,而且随着她比划时手臂的挥动,也随之如花树经风一般地打颤。 不知咋的,他的心,也抖瑟瑟地颤抖了。 这可是他和婉兰公主相处时,未曾有过的感觉呢。 是不是感觉太过灵敏的缘故呢? 现在,他对她比划的手势,已经能够领会。只不知自己比划的手势,是不是能够让她也明白。 吃完饭,那女孩跟他比划说,她要出去买菜,说他大病初愈,就先别出去,还是在家待着。他点头。她出去后,他还真的老实待着。 他觉得有些无趣,就想着弹琴,还有那把浑铁枪。可是不仅是琴,枪,就连随身佩剑也无处觅了。 不如出去走走吧!所谓考察地方民情。至少,也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吧。 于是不听那个女的说话,也不穿鞋,就这么打着赤脚出去了。 眼前的新村建设很是让他惊奇,那些楼房建筑,水泥街道,都不是他的脑子里所曾有的。他走走看看,看到路边摊上挂着好多衣服裤子。其中一件白色风衣扑入眼帘之时,他的眼睛亮了。 他曾经十分喜欢白色,尤其是银白色。婉兰公主也喜欢白色,甚至还说过,他在马上时,身着银袍特别好看。于是他就更喜欢了白色。 这件白色风衣,有几分像是他曾经穿过的一件长大衣。 他往那边快步走去。 不料就在此时,朝他疾驰而来一辆黑色大奔。这突如其来扑向他的庞然大物,着实让他大吃一惊。 他从未见过这种东西呢?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先闪开再说。于是一个习惯反应,他身子一个滚翻,避闪到了路侧。 本来这一招闪避,干净利落,堪称好手。只是在一帮小市民眼里看来,就觉得甚是好笑了。他们本来就擅长于收集逸趣之事,这下子就找到好素材了。 他这一闪,让人群往路边骤移,拥挤中有一人摔倒了,有一个鲜果摊快要倒了,扶正之时,苹果已经滴溜溜滚了三粒到地上。其中滚得最远的那一粒,已经被一个小男孩捡了起来。 他动作奇快,拣起来两个苹果,放回摊子上。然后疾走如飞,穿行于人群,一下子就拦住了那个想跑开的小男孩。 他眼睛一瞪,手一张,却不说话。 小男孩大概是吓着了,乖乖地交出了苹果。 他突然心软了,觉得应该给孩子一些安慰,就摸衣服,袖口里头没藏银子,再摸衣兜,也没摸着银子。只有一些纸币,他手里拿着,却摇着头,发愣。 他将纸币重新放进口袋,其中一张掉到了地上。 小男孩在看着他,他却没有动静。 男孩便拣起它来,他也没有动静。 男孩在看着他。 他看到男孩的脸,红扑扑的像苹果。便做了个手势,意思是,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 那手势的意思,谁都看得出来。 这时却发现先前屋里的那个年轻女子,竟然就站在自己的身前。她手里还提着超市里买的菜。她一下子就从小男孩那边夺过纸币,然后还给他。 她跟他比划说你疯了,这是五十元,你一天的工资!你就这样,给这素不相识的男孩。她有点激动,她手里的菜在抖,她的胸上也在抖。 他接过纸币,然后又从衣兜里头取出那些纸币,这一回他看了看,又抽了另外一张给小男孩。 小男孩接了,笑了,就要走。她又止住男孩,看了看纸币,又看了看他,最终叹了口气,还是放手了。 他这一回给小男孩的,是一张面额五元的纸币。 他将苹果送回到果摊上。那人拱手行了个古礼,深表感谢,而且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他便也抱揖施礼。年轻女子看这情景就笑,然后就拉着他回走。 “这人疯啦!瞧他,哇噻,还打赤脚呢!” “嘻,是傻瓜吧!” “靠,也许是特技演员,没地表演,就在这露一手!” 路边三个男孩看了他许久,于是瞅着他俩的背影议论着。 随即议论升级,到探讨这一男一女,到底是什么关系了。 可他还记得那件白色风衣,便哇哇叫着,反拉她到了那个衣摊子边上,指定了那件风衣。 她点了点头,那神情好像挺满意他的眼光。随即他就看到她和老板砍价,最后花了七十元买下来。 他当时是把那些纸币从衣兜里,一古脑儿掏出来,那差不多已经搓扭成团,就任由她从中取出一张五十和一张二十的钞票。她好奇怪他好像对这钞票没什么反应。是啊,今天他是怪,有点傻傻的,是不是病傻了呢? 她这么想着的时候,他自然是不知道的。再说了,他能对这钞票有反应吗?他还保留着对银子的感觉。 第七章 懵懂(一) 回到屋里,她叫他歇着,然后就不说话,只顾着忙她的去了。一个时辰之后,那个三十来岁獐头鼠目的男人回来了。也不跟他打招呼,就坐长沙发上。 倒是他抱揖施礼了。他是看在此人的女眷,也就是年轻女子的面子上,才对此人客气的。 他没想到,此人正在吃他的醋呢。他近日患病,她对他时有照顾。尤其是昨天发高烧,她对他一直放心不下,连跟男友做功课都歇下了。甚至还跑出去,给他请医生就诊。她总是说他哑巴可怜。所以这獐头鼠目的男人,反而妒忌起他来了。 这男人心里烦着,等着吃饭无聊,便开了电视。 他一看屏幕里头,火车龙一般地风驰电掣,又是大为惊诧,不禁疾呼。 那獐头鼠目的男人,听到他哇哇乱叫,而且冲着电视屏幕,疯狂比划着。心里就想,这哑巴,是不是疯了?对这电视,也狂呼乱叫的!想到这,便用恶狠狠地盯着他看。 终于知道没事之后,后来又出现的人和物,甚至看见里头的老虎出来,他就没再作声了。知道它们出不来,也就把看到它们,当作是自己看花了眼。 何况他刚才看到了那男人的脸色不善。 他只能这样理解了,这是法术里头的幻变之术的内容,这些看起来是真的,其实都是假的。他这么想着,就觉得自己是有些可笑,让那男子因此而恼火。 不过,这人如此发作,又何必呢?他想。 吃饭的时候,他看到她和男人说话的时候,好像有几回都说到了自己。他现在只能凭感觉了,而且说实在话,他的感觉倒还真得不赖,这多少有些得益于他学过的奇门异术,他所曾饮的神仙醉,还有仙君和云水道士所授的长风功和保元功。 他俩进了房间。于是他也进自家屋里。 他想再躺床上好好想一想。昨夜的痛饮仙酿,今日还不免残留宿醉。而且眼前景,眼前事,跟昨日之事,不啻天壤之别。现在再想想婉兰公主,仿佛比隔世之感还要遥远: 长相思,在长安。 美人如花隔云端。 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 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 他心中游过唐诗人李白的《长相思》,不由得加倍怅惘。这让他似有万斛悲愁横亘心中。 也许是受了这种情绪的刺激,突然发现自己内急。于是一个鲤鱼打挺起床来。外头阳光透进窗帘,好是明晃晃的。多好的天!于是想解手之后,再到外头走一走,透透气去。 这便来到卫生间门口。 因为他匆忙,而且心事重重,更由于他又聋又哑,所以他没有发现 便拉门进去。他起先进去过,知道是用拉的。门里头没有安锁,房东当年装修时只安了拉门。只要轻轻往旁边一推拉,门就开启了。 哪料到这一开门,竟然是那种别样情景! 他看到一片热雾里头,冲着眼前的,就是白花花的雪山奇峰,嫩生生的江南藕腿,雪峰正在融化,藕腿已被采摘。后边的男人和前台女人融合在一起,一起舞着春梦,荡着春qing。 尽管瞬间也起了惊惶,但春梦还在曼舞,春qing依旧荡漾。 他没想到这一对儿,竟然没在屋里睡觉,却在这里洗浴。 这白日洗鸳鸯浴,而且还是在跟外人共用的卫生间里头洗浴,是不是也太过了些。难道说这八百多年之后的世人,在男女情爱方面,更加狂野而宣泄无度? 现在他已经走在街上了。他上身就穿着刚刚买不久的那件白色风衣,虽说不是高档时装,但却也显几分精神。 他这一回也不再打赤脚,而是穿上了鞋,就是那双摆放一边的黑皮鞋。他看到那个獐头鼠目的男人,就是穿这种鞋。而且电视里头也有不少男人是这么穿的。所以相对而言,眼下他是有了不少长进了。 走过好长一段路,他的眼前还在晃着那女孩在抽水马桶上,在水雾中,骑马一般地舞着的情景。 他被她舞得头昏脑胀。 好在街上时不时有汽车驰过,各式各样的汽车。还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这许许多多的车驰过,都会让他心里惊诧不已。这才逐渐淡化去那种艳情诱人色彩的阴影。 他看到过马路的人们,面对那些汽车,是怎样地坦然了。于是深为自己先前的滚身避闪感到难堪。这时他的心已经驰在了原野,仿佛自己正骑在马上,谛听着的的达达的马蹄响。 而且他也向往着看到那种马蹄敲打而激扬起来的黄尘风烟。在这现代城市里,他能够看到的,却只有那汽车后面屁股冒烟的情景了。 更多的行人走在街道的两侧,他走在路侧,就可以不去注意那些奔驰着的庞然大物。于是改成看店面,还有看一座座房子挂着的牌子。他想从中发现自己所处的是什么地方,但一直无法发现,他的研究没有结果。 他只识得繁体字,而且习惯右起竖排的古读法。所以就一再陷入阅读的迷雾之中,再聪明也终陷此局。要是他能够改成左起横排读法,那应该轻松搞定,早就发现这里是江福市了。 他在街上最大的感慨,就是随时能够看到女人,而且能够看到那么多的女人。有时她们的队伍比男人的队伍还要壮观。他惊奇地发现,她们竟然能够对许多男人视而不见,就如他们都是粪土似地。 他觉得当年就以为婉兰公主最最清高孤傲,公主也因此常遭人闲话,现在看起来,当世的女孩要活得更加舒心,至少不会立刻引起他人的非议。 他刚开始对鞋的感觉很麻木,不过后来,他倒是觉得这鞋不错,能让他满意。其实在这一点上,他和婉兰公主很有共识。因为他俩都反对女人缠足,也不喜欢女人缠足那种样子。 现在他看了许久,没有看到一个女人有缠足的。而那些鞋样,又能够把女人玉足之美呵护并衬托出来。 当然审视许久之后,也会发现她们在穿着上太大胆了一些。他不止一次看到女孩蹲在路边购物,不仅把身腰裸露了大半截,甚至还露出大半个肥白的臀来。 风气啊风气!但这种风气好像也不怎么好呢! 正沉思着,突然感觉气氛有些不一样,有几人奔向一幢楼房,在底楼仰头往上看着。看光景好像发生什么事了吧。 他疾步前往。果然,有问题! 他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七楼阳台那边,一个妇人正在拉着一个小男孩。男孩长得胖,此时双脚悬空,也不知怎么回事,会从阳台那边滑出来,亏妇人还攥得住。只是妇人双手抓着这孩子的双臂,恐怕难以支持多久。这太危险了! 已经有一个男人,跑到发生事故的下方,看来是想在下边接住孩子。可是不要说他自己,旁边看着的人,也都信不过他能接住那孩子。 终究是七楼哪,那撞下来,有多大的冲力呢。 突然啪的一声,原来是孩子的一只鞋掉了下来,没想到就这一下,刚好就撞上了那男人的鼻梁上,当下鲜血四流。 而这时人们的眼前一亮,只见一条白色人影已上了一楼阳台,而后逐层而上,如白色鸟上掠,眨眼之间,已经到了七楼。就在底下轻轻托起那胖男孩。此时楼下,骤响了如雷的掌声。 可惜他听不见。但他可以感觉得出。 原来,刚才飞身上楼救人的正是他。 第八章 懵懂(二) 此时的他心情十分快意,救人自然让他畅怀,但他也因此证明了仙君的话确属不谬,就是饮神仙醉之后,重生时可保留曾有的奇功异术。现在轻功仿佛昨日,所以想来,武功和法术,应该也如此。 身负武功异术,行走江湖,即便如今身处异世,也不至于彷徨和孤独了。 他一撩白色风衣,纵身轻轻一跃而下。 好多人便围过来。他知道下面可能发生的情况。因为此类事他曾经做过不少,下面紧跟着来的,就是人们的感激、羡慕、巴结。这些他并不喜欢。所以他挥着双臂,挤着,硬是从人流中突围而去。 他还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记者,不过他今天幸运,没有撞上个把记者。要不,他的光辉形象,只怕是要上大大小小的报纸了。 转过一条街之后,他放慢了脚步。就在他站在街边,等待着过马路时,却发现有人拍自己的肩膀。 转过身一看,却看到一张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然后就是圆圆的身子。 一双圆圆的手臂抬起来,对他行了个拱手礼。 陌生!绝对是不曾认识! 当然,他是初来乍到,除了寓所里在卫生间疯着的一对男女,那个诊病的医生,还有拣苹果的小孩,卖风衣的老板,卖水果摊贩还有刚才救起的娘儿俩哎,没几个啦!其他的,他就全不认识。 不过这人圆圆的脸上带着笑意,挺和善的样子。既然不会是恶人,而且又有礼数,那也就予以回应吧。 他抱揖还了个礼。 那人张嘴说话了,他自然听不见,于是做了手势,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哇哇乱叫两声,表示不会说话。又指耳朵,摆摆手,表示听不见。 那张圆圆的脸有些愕然,也才停了一拍,然后就说,你武功高强,我们老板十分欣赏,想高薪聘用你。要是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去见老板。 说着话,也比划着手势,他还是似懂非懂的。圆圆脸这下也急了,带他到一家店柜台前,借了笔写了几个字,拿给他看。哪想到他看了半天,还是不懂。这还是因为他只识繁体字,而且习惯右起竖读的。 这时一位店员知道他是哑巴,便笑着跟那圆脸说,我来试试。 于是她就跟他打起哑语,做着手势。很快,就交换了意思。 他明白了圆脸的意思之后,稍稍忖度一下,就点头答应了。 然后他就坐上圆脸的车,随之而往了。 此时他的感觉十分特别,自己先前十分警戒的这种庞然大物,却被自己钻进肚子里,老老实实的呢。他感觉它跑得比马快,却比骑马平稳得多。想见确是个好东西。 从车里出来,迎面就是一幢高耸入云的楼房,一看牌子上写着四个字,这一回有门,他识得前面三个字,就是厦大明。这三个字繁体简体都一样。其实这是一座大厦,他习惯由右而左,所以是读反了。 然后进玻璃自动大门,乘坐电梯,这些都是他所未曾经历感受的。所以都是圆脸牵拉着他。 他发现圆脸手里拿着一个灰黑色的小小的长方匣子一般的物事。好像手指动了几下,就凑到耳边,然后就张嘴说话了。 还煞有介事地,脸上一会儿板着,一会儿笑着,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 终于圆脸又拉着他一把出去了。 他随着那圆圆的身子一路前行,在一处停下来,脱了鞋赤脚进去,很快就转到了一个泛着粼粼水波的所在。一个男人正坐在泛着蓝色水波的白色池边。 圆脸跟他比划着,意思说此人便是老板豪哥。这一回他懂了,大概是圆脸聪明,从刚才那个女店员的手势里头学了点用上了。 圆脸拉他又走了几步,便拱着腰毕恭毕敬地对那豪哥说话。他闲着没事,就欣赏游泳池。他脑子里还不会有这样的概念,只是觉得这有点像河的东西,游起来应该不坏。 他水性很好,所以看到水波就有瘾。眼睛也就大亮。 可是那豪哥却误解了他的眼睛大亮,是因为看到只穿着比基尼游泳的美娜。美娜是他的新近搭上,正搞得火热的心肝宝贝。所以发现这位身着白色风衣的男子,竟然如此肆无忌惮,心里自然不悦。 那豪哥从水池边上站了起来,“美娜,上来吧!”转头冲水中唤道。像是根本没在听圆脸的说话。 这时水中那女郎才鱼蛙一般地游近,他也是在这时才认真发现了她。 先前他自然是感觉到了,但那时她正于纵向在自由泳。现在她转向蛙一般过来,而且正手抓扶梯步步上升,发梢的滴水滚过紧绷的胸部,身上的优美曲线暴露无遗。 “美娜!跟他说说话!”豪哥说。 那女人拭了一把脸上水珠,吹着气,扫了他一眼,然后问道:“他怎么啦?” “此人有些本事,可惜却是哑巴!好像也怪怪的!你觉得让他当保镖怎样?或者就到赌场当马仔?” 原来这是美娜要保镖,她向豪哥撒娇说,现在到处都有色狼,真是让人胆战心惊呢。所以要豪哥处处陪她,护着她。可豪哥就在这大厦某层开了地下赌场,自然不闲着。哪能一刻不离陪她呢。所以就想给她派个保镖。 原先身边倒是有一人,身手不错,就是长得太帅一点,前一阵子有人闹事,中了暗伏,后来养伤去了。所以就交代手下留心物色。刚好圆脸今天经过那幢七层楼房,亲眼目睹了那一幕。所以后来就追上他,对他诚心相邀了。 那美娜依偎那豪哥一把,一边用眼睛深深地看着他。然后开始比划手势了。原来她竟然曾经在一所聋哑学校当过两年特教。 她先是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看那手势明白了,但打手势回答时却有点迟疑,因为昨日自己还是王府公子王酬,字敬民,可眼下,到了八百多年后的世界,自己还会是叫同一个名字吗?虽说世上不乏同名同姓者,但是 但是他喜欢自己叫这名字!那么管它原来是不是,就这么叫吧! “我是王酬!”他比划着手势回答了。 她点点头,作个手势,让他显示一下功夫。 他眼睛打量着四周,突然跳下游泳池,但却不见水花大溅。他几乎是飘过水面,只见小小涟漪,那白色风衣在此时舒展如翅,更增飘逸之感。 眨眼间他已经立身池上。 于是众人叫好,而他在此时突施一招乘风破浪,仅用了二成功力,而且目标针对池中水。只闻风声大作,池水突生大浪,飞挺白色水柱,蔚为奇观。 第九章 神拳小子(一) 当下豪哥大喜,跟美娜说了几句,再示意她打手语告诉他。 他懂得她的意思,无非就是豪哥有意起用他,问他是更喜欢帮豪哥和她,给她当保镖呢,还是更喜欢凭着本事,去看管赌场,严防有不法之徒滋扰生事呢。 又说,给她当保镖,每月最少三千。而看管赌场,每月只有两千。她那目光顾盼含情,给他丢了好几个款式的眼神。 他没有兴味去细品这俏娘们的眼神含义,但他瞬间却有了想法。 他比划手势作了回答。他选择了后者,也就是选择了去当看管赌场的马仔。 这个选择让除了他之外的在场三人,都颇觉意外。 原来这王酬,向来对赌博深恶痛绝。当年他的叔父自恃一手赌技,可以驰骋赌场,总是不听兄长的劝告,后来到底还是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输去了一条腿。因此父亲从此不沾赌,并一再以兄弟的事警诫后人。 正由于赌博一道甚为诡秘,赌场无比黑暗,所以他觉得看管赌场,说不定还会积点阴德。若果有不平事,自己才不管是不是老板的利益,只为弱者助助力。再说了,这是他们找上了自己,自己还会轻易受制于小人么? 他正是这么盘算着,才答应了这份差事。何况他觉得每月三千也太多了,两千已足矣。 在这瞬间,他还是银子的意识。到后来才想起买风衣的事情,才觉得眼下这世界,大家可能不花银子,却是花纸币。就算如此,两千也够了。 再说给一个女人当保镖,总不太好吧,婉兰公主要是知道了,准是不高兴的。 王酬的选择首先是让美娜有些失落。有一种女人,不管自己喜不喜欢人家,但总喜欢别人,特别是男人,围着自己转。美娜就是这种女人。所以心里就骂他傻冒,脑残! 在一边的圆脸呢,却既是为他惋惜,惋惜失去了一个亲近芳泽的机会,又为他赞叹,赞叹他确是个男儿汉。 豪哥也很吃惊,觉得没看出来,王酬这小子,竟然有如此罕见功夫,还有想法也特别。不由得改变了先前的看法。 豪哥先前以为这人模样老土,又聋又哑,还有些木讷。又不太懂礼节似地,竟然盯着自己女人看。现在看来,让他给美娜当保镖却还适合,美娜自然不会对这等人留情,而他却一定会忠于女主人。 却没想到他自己选择看场子。 只好由他,先留下人再说,便答应让他看场子,归一个叫做山哥的管下。还说袁哥通常都会在场,有事就找袁哥。他这才知道这位圆脸青年就是袁哥。 然后他就又打着手语,问何时开始上班,说自己得回去准备准备。 “白天七点以后可以回去,晚上七点以后,无论如何都要到场。然后值班到第二天早上七点。”豪哥授意由美娜通过手语转达。 这一部分的交流花了较长时间,美娜都几次思想仿佛被卡死了。原来问题在这七点上,宋朝人自然不理解这七点是啥意思,所以王酬就揣摩这七点会不会就是指酉时,或者就是日沉之时。 这方面的分歧,美娜也渐渐感觉出来了,这晚上七点实际上是指酉时末,而早上七点呢,那实际上就是辰时初。 更主要的还不是这些,她觉得这人特怪,为何现代人了,还要返古,以时辰来称时间,这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吗?脑子里装了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难怪被惩罚成哑巴! 人的情绪有时候就是有点怪,她这么想的同时,却又对他发生了兴趣似地。心想跟那些体面的男人相比,也许他更有趣多了。 又交代了一些事宜,临走时,豪哥又跟美娜说话,由她转达。美娜便打手语告诉他,近两天可能会有人来搅局,多留点神。 他便问是谁,可不可以先给透点底子,也好应付。美娜看了豪哥一眼,而后说是林冲一拨人。这一听,他心中一凛,谁呀?林冲?比划着。 美娜回应说是林冲,说这帮人中带头的那男子,左臂上有豹头刺青,所以那些喽啰就借了梁山好汉的牌子,也称他作豹子头林冲。没想到这冒牌货却特高兴。 好个豹子头林冲!他鼻子里重重哼了一声,一张脸立刻沉了下来,眉毛一扬,这小子竟敢前来闹事。 那袁哥眼睛瞅了瞅豪哥和美娜。他们的眼睛也看了过来。他们同时都深觉这王酬,还真得好生古怪。怎么会对林冲这么在意呢?就算是真的豹子头林冲又怎么样? 正纳闷着,他又哇哇叫着,比划开了。 他现在问林冲的同伙都有哪些,是不是还有鲁智深、武松他们?美娜把他的意思及时转给了豪哥。豪哥摸了一把下巴,晃着脑袋说,那就都给他说了吧!这小子! 美娜便说是有一个光头,自称花和尚,却没有冒称武松的。这时袁哥便在旁边插上一句,他们说只因为不想成了独臂,所以就没人顶上,这武松嘛,就暂时空缺。 他听好之后,鼻子里又是重重哼了一声,用手比划道:反了这些小子! 又说,要是这两日他们敢胡来,定好好让他们尝尝我的拳头,为咱老板豪哥出气! 他的拳头重重敲在游泳池边的扶梯上。 他这最后一句说得好,所以豪哥听了之后却也笑着说,好啊,不过也要注意策略,要有勇有谋,不要做一匹夫!你可以走了,快去快回! 而后袁哥送将出来,临分手时,又重复交代了上班地点,约定到时候进这座大厦,还给了手机号。可是他又傻了似地,问什么是手机,又摇头说没手机,袁哥弄了半天才懂了些意思。他怎么这些都不知道?袁哥心想着,却又是一愕然。是啊,哑巴要什么手机呢。 回到寓所的时候已经五点半了,也就是已经是酉时初了。又是黄昏时候,他思想沉醉的时候,多半是从黄昏之后开始,管它到底是不是喝了酒。因为这时候他就会幻想,当太阳又一次升起的时候,这世界,这生活,都会变得更好。 所以他倒是有着诗人的本色。 他一路走回来,大白天的,他也懂得忌讳,自然不便施展轻功,他也不懂得乘坐公交车,还是他方向感天生不错,这才赶得回来。 屋里只有那个女子,却不见那獐头鼠目的男子,后来问起来,她说是去出差了。难怪中午抢着做一把,这样看来,也情有可愿哦。 她一看见他回来好高兴,说还以为他不回来吃晚饭呢。他说不回来吃晚饭又去哪里?她笑笑说,以为你去做工,然后找到好的东家,就留着吃饭了。他觉得她这么想定有缘故,大概是自己的前身是个好民工,所以有时会被东家留着吃饭了。 很多事都是如此,人家对你好,是因为你这人确实好。 由于一时懵懂犯了错误,让他看到她裸着体的模样,简直就是沾了窃玉偷香的边儿了。所以这么相对坐着谈话,就老是情景重现似地,总好像是她没穿衣服。她似乎也有那种感觉,比往常拘谨生硬了许多,所以双方都有点不自在的。 第十章 神拳小子(二) 他跟她说找到活干了,晚上就过去,整个夜晚都得干活,明天白天才回家。 她说恭喜你呀,找到固定工作最好。但后来又说值夜班也很辛苦,最后说你晚上不在,这里怪清静的。他说你又不胆小。她说是不胆小,但也怕清静。 他觉得跟她交换手语,虽然不算很地道,但也差不离,还算达意默契的。 吃完饭没逗留多久,他就匆匆走了。由于是第一次,他更注意守时,所以就提前前往。 他和她在目光对视之间而别。他不知道她对他还是颇有好感的,觉得他人实在。不过今天,她觉得他有点呆,还以为他患病高烧后,病傻了呢。 可眼下她又否定了这种想法。 来到大厦的时候,还提前二十分钟,那是袁哥说的,这是对他守时的表扬。他知道袁哥是在他们所说的那个什么手机里头,也就是那个灰黑色的小小的长方匣子一般的物事,看出来的,也真不知是怎么看的,他也不好问。心里只是安慰自己,这初来乍到的,都这样,待上一段时日,自然是什么都明白了。 于是随着袁哥到了十多层楼,进了场子,见过了山哥。 山哥扫了他一眼,又眯着眼看着,突然一下子就用手搭住他胳臂。他知道此人想探自己的实力,要跟自己较劲呢。暂且声色不露,就让山哥来拿自己吧。 他很快就发现山哥虽然有些气力,但跟自己比,那也差远了。这倒不是他自以为是,确实如此。他本来就武功了得,胜其父一头。后来又得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悉心相授长风功和保元功,自然是如虎添翼。这山哥本来就是凡俗之资,又如何可比。 那山哥突然发力,搂住他身子,想用摔跤之法将他绊倒。可是徒费气力,竟然如蚍蜉撼大树一般,那是纹丝不动。 见山哥已经挣红了脸,汗珠还往下淌。他想跟山哥说算了,省省吧!但哇哇乱叫,却又让山哥误解了。山哥误以为这小子小视自己,这才乱嚷嚷的。又哪里知道他是个哑巴呢。 小子反了哈!山哥一时气怒,喝道。 哪里想到这一声喝,却喝出个共鸣来了。山哥随即也听到有人冷笑道: “哎哟,小子反了哈!吃了豹子胆了,我山哥也敢惹!” 这一声冷笑倒是十分灵验,山哥立刻就收手了。抬头看了一眼来人,也还其一个冷笑,“原来是林教头!失敬!失敬!”说着,环视一下眼前,看到了那个满脸胡髭,一头精光的花和尚,就说,“鲁提辖也来了,只可惜都是冒牌货!” 原来,就在山哥想试试这新来的属下王酬的本事之时,前些天来搅局的一帮人又来了。打头的正是那个自称林冲的家伙。 “这你就说错了,我等是羡慕英雄,替天行道来了!你们这里出老千了!把出千的王八羔子给大爷交出来!” “这里没有老千!”袁哥走前一步虚挡了挡,不过那张圆脸也翻成了方脸。 “快把出千的王八羔子给大爷交出来啊!”林冲说话声音更响了。 “谁是老千?没准你才是老千?”山哥也强硬。 “你闪开点,那个赵龙哪里去了?让他来!nnd,成不了赵子龙的东西,这王八羔子,成缩头乌龟啦?” 这林冲说的赵龙,正是先前提到的那个去养伤的保镖,这场中就那人是好手。 “什么nnd?假洋鬼子!”山哥喝道。 这帮人说话,王酬自然都听不懂。但他忖度他们会不会就是林冲一拨人。他正踌躇着,这时突然发现自己的眼前,出现了美娜的身影。她的目光注视着这边。 他回转身,发现她的目光,正和那帮人前头那位瘦高个对接,此人身边是一个大光头,但却也有着一脸络腮胡子。果然像是林冲鲁智深一伙!他突然发现光头好像对美娜是一个劲儿地盯着,还掉着眼色,只差没有垂涎了。 还真是花和尚!人家鲁智深的花,花在酒上。而你小子,却是花在色上。呸呸呸,花花公子!花无耻! 他心想无论怎么说,这帮人都不是正人!何不给他们一个教训!也好说明自己先前所说,并非空话。 他的手开始舞了起来,嘴上哇哇叫着。 “亮出你的铁枪来!”他冲林冲喝道。又冲花和尚说:“你的禅杖呢?出手吧!”可这时才发现自己是手无寸铁。 美娜替他做了现场翻译。这时山哥才发现他是哑巴,便投过来一个歉意,但那也只是一闪而过。 因为这解不了山哥的大忿,山哥终究觉得被这倔驴一整,自己是丢尽颜面了。 原来美娜此时专门到此现身,是因为先前王酬所言,让她放心不下。就跟豪哥说要去照看一下,豪哥见她有心为赌场,自然也高兴,便顺了美人意。 林冲明白意思之后,笑了笑,因为觉得他有些滑稽,说道:“靠,我俩大爷跟你等这些不入流的交手,还要什么铁枪、禅杖!倒是你,手上没刀没剑,怎么打?还是闪一边去!哪里凉快就待哪里!” 林冲说着,与那花和尚对看了一眼,都满脸冷笑。就在这时,他突然怒气勃发,因为他恍若面对真的林冲和鲁智深了。 他纵身一跃,双拳一起,已攻了过去。 就跟旋风一般,攻势凌厉,招数狠辣,也就是一眨眼之间,就见鲁智深先倒下了,然后是林冲倒下了。林冲倒下就动弹不得,鲁智深倒下却挣扎了几下。于是他就在鲁智深的脸上赏了两巴掌,还将其脸上胡髭抓断了几根。 最后在鲁智深的嚷叫声里,冲左脸颊上打了一拳,马上打掉花和尚的两根牙齿。 他这是恨花和尚与那两人的关系,即跟林冲和武松都有交情。他恨林冲和武松,也就更恨了鲁智深。 还有就是刚才这花和尚,竟然对美娜大掉眼风,所以特意加以惩罚。 都说吃了哑巴亏!这一回这哥俩,那才叫真正吃了哑巴亏呢! 两人起来后都不敢再妄动,他们知道了厉害,这哑巴小子,简直就是疯子!不,就如鬼魅!他的动作也确实是太快了!是人,有那么快的动作吗? 不要说林冲这一拨人,就是袁哥、山哥他们,也都吃惊不小。美娜就更不用说,终究是女人,看得吓得都想哭了似地,脸色苍白苍白的。 林冲他们很快就抱头鼠窜,一溜烟走没影了。 回过神来的袁哥和山哥,包括场中正在豪赌,或者正在观战的一帮人,当然还有美娜,终于都高兴起来,盛称王酬是高手中的高手,是神拳无敌。 这些话他虽然听不见,但可以感觉得到。他一时间也觉得挺开心的。 要是真的撞上林冲他们就好了!可是往日都没有机会,到了异世还会有机会吗?算了,别再燃烧仇恨之火了!还是多想想人与人之间友好的内容吧! 是啊,婉兰公主,你要到什么时候才会现身哪?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呀! 他这么凝想着,抬起头,突然刚好撞上了美娜投过来的目光。 第十一章 神拳小子(三) 美娜袅袅娜娜过来了,她对他莞尔一笑。突然伸过来她那浑圆的手臂,在他肩上搭了搭。然后手臂舞起来,像是背着琵琶跳舞的舞娘,跟他打起手语来了。 无非说他好本事,这一场大胜太解气了!所以要好好庆祝一下。 随即他就看到她跟袁哥和山哥说话。 然后就看到山哥跟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说话,随即他俩就急急忙忙地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他俩又出现了,手里都拿着东西,他搞不清楚那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然后就搬了桌子椅子过来,那些东西就放桌上。美娜笑盈盈地招呼他们,又用手语跟他说:“王兄弟,来,过来一起喝酒啊!” 他茫茫然地过去。他只看到几个物事立着在桌上,像是棒槌,像是瓶子。他不知道酒在哪里,酒樽呢,酒坛子呢,酒壶或者酒葫芦呢? 不过酒肴倒是有一些,一盘牛肉是熟悉的,还有花生、瓜子小菜,这些都还熟悉。圆脸手里像是拿了一家伙,然后就提起桌上立着的那东西。突然嗤的一声,喷射出一串白泡来。 这是什么呢?他有点吃惊。 只见袁哥先给美娜倒了一杯,然后就给他倒满,接着又给山哥倒,最后才是自己。他感觉应该是酒,他闻到了那种气息了,不过气泡挺多,一会儿气泡没了,这酒就嫌少了。 美娜举杯对他示意,然后又对众人说话。他知道那是庆贺的意思,一起畅饮的意思。 然后大家都一饮而尽。他觉得是酒,酒的味道有点怪,但有些意思,只是嫌冷,不如往日饮酒,喝进腹中颇感温热。 但很快他就习惯了。后来就觉得酒劲不大。心想喝这样的酒,要做到千杯不醉,也不很难呢。他感叹,难道说八百多年后,过去的那些好酒都不再酿造了,就这样失传了吗? 酒过三巡光景吧,话就多起来。袁哥和山哥大概也偶或调笑起美娜来,这会儿美娜也无法顾及给他做翻译,所以他在一边,也就尝试着对他们的说话加以猜测。这样一阵子之后,似乎也成绩斐然,他大体能忖度得八九不离十呢。 一会儿,美娜掏出一支白色的长圆纸卷物,递过来给他。他本想不接,又怕失礼,便茫茫然接过来,有点不知所措。然后她玉手握着一个红色小匣子似的物事凑过来,他一时无法判断这是何意,突然就眼前窜起了一盏火苗。 于是他往后退去,还愣着,手里还是拿着那一支白色物。并没有跟她接上火。 她笑了笑,又递给了袁哥和山哥。然后也一样手握红匣子凑过去,结果他俩都接了火。 他立刻闻到一种从来未曾闻过的气息。 她也给自己点了一支。纤手优雅地夹着,染着红色的指甲,泛着迷人的光色。 在他的记忆里头,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嘴上叼着一物,还会有火影子和烟气。他今天是大开眼界了。 然后她突然冲他喷了一口。那样子并不粗野,好像很温柔,很优雅,也很逗弄风情的。 但那浓浓烟味,却让他突然大呛起来。于是在一边下意识地挥着手。 这大出众人的意外。他遇强敌而雄健豪迈,勇不可当,却在这种普通交往场合,作如此小女人的行状。真是不可理解呢。 她连忙打手语表示抱歉,说自己不知道他不抽烟,怕这个味道,真是对不起呀! 然后她把烟熄了。她这么做了,袁哥和山哥他俩就也熄了烟。 后来美娜说喝酒应该行吧!他有点歉意地点头。袁哥和山哥不由得大笑,说喝酒吧!干了!他也笑着,每一喝就是一杯见底。 约莫半个时辰,美娜双颊尽烧红云,于是告退,说不敢让豪哥等太久了,等下还以为这场子出了什么事了。说着就上去了,还不忘对他丢了个眼神。 他突然觉得这美娜有点意思,只是女子抽烟,也少见了些。他知道他们刚才那样子接火,然后又吸着,又往外喷着,再往内吸着,就叫抽烟。 不久袁哥也走了。场子里就剩他和山哥,还有一个面颊上长一颗痣的年轻男子,就是起先到外头买酒的那男的,另外那女的大概也是歇去了。 年轻男子就守在场子门口,他和山哥就坐在桌边。 眼下他俩并没有说话,目光相接时也只是致以笑意,拱手,或者就是随意点头。大概是两人都各自觉得不好交流。他是一个哑巴,不知主动跟山哥怎么交流。而山哥显然不会打手语,不知道双方如何交换意思。 熬了一阵子之后,山哥跟他点个头,就先行往场子那边走去。然后就待在那边,看那些人赌。这算是维持秩序,也算是参与赌博,至少可以过一把瘾。 他觉得闲着没事,便将昨晚的事又细细回顾了一遍。突然觉得有不少细节已经记不起来,不过两位仙长所授的长风功和保元功的基本功,却还记忆深刻。于是他偷偷默诵保元功心诀,仙君说常诵并默运这九十九诀,会有意外的妙用。但那是将来。现在他只以此消磨时间。 他不紧不慢,先是默诵了十遍九十九诀,然后再默诵时,就也顺意运功保元。这么又练了十遍之后,突然来事了。 这时正是赌场里头的赌徒们,赌博情绪进入高峰期。要是他不聋不哑,大概早就发现了麻烦。可是他聋哑,再加上注意力集中在默诵心诀上面。所以等他发现之时,已经差不多到了最后的关头了。 他那时候刚刚修完了新一遍保元功,抬起头顺便往那边瞄一眼。突然发现有一张桌子,原来坐着的那些人,现在全都站了起来。不仅站了起来,而且很不一样,那些男人,挤着眼睛,咧着嘴笑。不对,很不对呢! 他刷地站起来,往那边走去。 果然!可恶!一个女人在那边挣扎着。 她被摁在了桌上,双手和双脚,已经被四个男人,分别从四个方面攥住。这四个男人是帮凶,而主谋逞凶者,眼下正用那罪恶的爪子,在一片一片地撕着她的衣服。她像鱼一般地摆动着身子,而撕烂的衣服,正像从鱼身上剥下的鱼鳞。 人群中的那些男人开始舞了起来,因为她的酥胸藕腿,已经一寸寸地扩大了暴露的范围。 他突然觉得眼前是好丑陋的世界。这是如何的邪恶和疯狂! 他大怒而不可抑止。 说时迟,那时快。那个主谋逞凶者,鼻梁上扑地中了他一拳,当即喷流鼻血,随即身子突然向后翻倒。其中一位帮凶见主谋流鼻血还大笑说,怎么这样子就受不了啦!此人说话王敬民自然听不见,也不明白,但拳头明白。这帮凶当即也摔到了另一侧。 眨眼间的工夫,那所余三个帮凶,也都应拳而倒。 当他还要再给他们施以颜色之时,他被山哥喝止了。他没听到山哥的声音,但他看到了山哥气急败坏地迎了过来。此时山哥也顾不得许多了,冒着被这哑巴一拳打飞的危险,直欺逼过来,要制止他的这种行动。 显然,山哥这是为着保护这场子才这样。 他看到眼前的山哥脸色铁青,知道自己事情也许做的不对,但为何就不对了呢?他对此却是大惑不解了。 第十二章 挑逗(一) 原来赌场规定,无论是出老千,还是输钱赖账,都得认罚。出老千者断指,逐出赌场,再不许进场子。赖账者,无论男女,裸衣示众。并限三日内清账。若情节严重,其受罚亦将升级。 那么刚才的情况是怎样呢? 那女的也是赌鬼,钱都输光了,还赖着不走,就想着翻本。欲向赌友借,都觉得她手气背,谁肯借她。倒是场上有人说话,除非她把自己押上,输了嘛,就让赢家玩一把。要是赢家有多个,就多个一起玩。 她差不多已经疯了,所以有什么不答应的呢。 可是到了要兑现的时候,就算是赌徒,也难以承受!一个女人,当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多个男人强暴,那总是一生之奇耻大辱。何况她还要甘心屈服。 但这种事发生,在场子里头也不是首例。正由于有过先例,所以这一回才不好办。这哑巴惹了这一手,山哥觉得挺麻烦的。要是不处理,就不好交代,将来这场子的人流量,就会大受影响。 所以,山哥为着的是赌场的利益。 山哥这会儿好像也忘记了他是聋哑人,瞪着眼睛数落了他好一阵子。 那些被打得趴在地上的,这会儿也都被同伙扶将起来,然后也慢慢往这边靠拢,但对王酬还是甚为顾忌,不敢直接与之理论,只能是向山哥诉苦了。 是啊,谁敢惹这疯子呢?弄不好可要牙齿落地,骨头分家的。 他匆忙间扫了一眼那桌面,已经不见了那个女人了,想来她是已经脱险了,所以他也心得稍安了些。 这些人是怎么啦?如此伤天害理!他的怒还在。可是山哥好像也挺难办的样子,一下子被他们缠住了。 这些人七嘴八舌的,尽管他听不见声音,但看那情景,心里也烦。 你们都反了哈!在大庭广众做这等事,反而不觉得无耻,还有理了哈!看我本公子不好好收拾你们! 他怒着又往这边逼过来,有些人眼尖,见光景不妙,就拉着同伙猛撤,然后互相传染着,就都撤离了火线,老实地待一边去。 山哥看了他一眼,这一回也没说什么,只是仰头张嘴呼呼吐气。 就这么僵持着,都不说话。不一会儿,袁哥也下来了,原来就是那个守在场子门口,面颊上长一颗痣的年轻男子上去叫的。 袁哥说了些话,然后示意他道个歉。他想了想,这道什么歉!于是随意抱了个揖,脸上却无怒无喜。 又一阵子,豪哥和美娜也下来了。 美娜穿着大敞口的窄窄粉衫,下边是白色迷你裙,大露膝下一双藕腿。看上去愈显得亭亭玉立。 豪哥看了他一眼,点了下头,脸却是沉的。也不知是对他的行为表示赞许呢还是否定。还拉了他的手,过去到中心地带,然后指着他对大家说了好些话。 他猜想无非是说他初来乍到,尽心尽职,却不知规矩。然后又示意他给众人致歉。他这一回不仅抱揖,还鞠了个躬。 但是人群中还是不止骚动。 豪哥皱了皱眉头,继续说话,面对场子里头那些人,好像也有点苦口婆心的样子,也算是安抚赌民。最后他才知道人群初定的样子,是因为豪哥已经对外宣布,暂时给他换一个工作,不在场子里了。但强调要是遇到外头有麻烦,有需要他帮忙的时候,再调他过来。 然后豪哥就当场让袁哥带他出场子,往楼上走去。他们在楼道走廊上待了一会儿,后来就见豪哥和美娜,勾肩搭背着过来了。 门开了,豪哥示意他俩进去坐。 美娜就坐他对面,坐下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上拉了一下裙裾,露出里头粉红的内裤,和一双藕白娇嫩的美腿。 他不由得将目光移动了一下。但这时好像也闻到了一种爽心的香气,揣摩也是从她身上传过来的。 当然还有酒香。房间里头尽是浓浓的葡萄酒香。这酒味让他精神一振,“葡萄美酒夜光杯”!这酒杯,好像还不够意思。不过,就凭着这还有葡萄酒这一点,这才让他想到这八百多年后的世界,还有吸引力。否则,像先前喝的那叫什么酒,千杯不醉,那还是酒吗?是水呀! 美娜好像看出他的意向了。 她指着杯中残酒,又指着瓶中酒,给他打手语。他点点头笑笑。她便从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倒了半杯给他。他接过,但没喝,眼睛却看着豪哥。 豪哥端起了那杯中残酒,跟他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然后一口喝光了。他也一口气一饮而尽。豪哥喝彩道:“好酒量!” 他心里明白,便拱手致谢。 随后豪哥跟美娜,还有袁哥,说了好一阵子话。这时美娜和袁哥也说了话。他们是在商量事情,所以几乎都把他撂下了。只有美娜偶尔会把目光投了过来。 他也乐得清闲,便闭目修炼自己的保元功。云水道士的长风功虽然也很好,但修习时,必须择高地于风口。所以不如保元功,随时随地都可以练。他相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不断积累,积少成多。这样功力自会与日俱增,达到巅峰境界也不是不可能的。 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知道是坐自己右侧的袁哥。 他眼睛却不看袁哥,而只看豪哥和美娜。他知道只有他们有话吩咐,袁哥才会拍肩膀提醒自己。 美娜微笑着向他打手语,意思是说,他今天虽说在场子,摆平了林冲一伙,立下汗马功劳,但后来随意打人,捅了大漏子,功不抵过。所以不好再看场子了! 又说豪哥赏识他是个人才,还想留他身边。刚好她得常常回寓所,还有看店,上商场什么的,身边缺个保镖。所以希望他能够帮帮忙。 说完,目光盈盈,倾注于他。他感觉她的眼睛会说话,但他是听不懂的。 其实这个计划主要是美娜的意思,她为他说了许多好话,说这人虽然长得不怎么的,而且还聋哑,不过好像挺有忠心,性情也直,这样的人最好用。要是就这样让他走,岂不可惜!说他就吃亏在哑巴上。其实是人才。不如先让他转为保镖,待以后他熟悉了这一切,再好好培养,说不定将来就是你豪哥的马前张保马后王横。 她这一说让豪哥好是乐着,其实他就是被她这嘴巴迷得死。这样的男人是最爱听好话的。所以当下就说,瞧瞧你怎么比,把哥当岳武穆啦? 豪哥这么说了,还能不同意吗? 说实在的,豪哥也太惊诧于他的武功了。人才难得的道理,豪哥自然是知道的。至于哑巴嘛,豪哥倒也有别种看法。美娜认为哑巴忠直,豪哥还挺同意这种看法的。 美娜说的意思,让他有些迟疑。刚才赌场那一幕,确实很刺激他,他一想起来就会火。所以,他本来是想一走了之。但转而一想,既然自己身处此地,多少还能起些作用,干嘛不待呢。再说了,这美娜好像人还可以,而且可以向她多学些手语。这突然成了哑巴,又不会手语,至少打手势不怎么地道,那还是挺不便的。 于是他表示愿意为豪哥和美娜小姐效劳。 当下大家都高兴起来,美娜更是笑开了一朵花。 第十三章 挑逗(二) 在他的感觉中,离开大厦的时候差不多是四更天了。豪哥和美娜让他早点回去歇息,等明日下午三点再过来。这时候美娜知道他的习惯,便说在申时之前到就可以了。 街上还不太冷清,那些街头吃摊上,还这边一个,那边两个的,有食客光顾呢。这些他是看不太习惯,不知道是干啥的。心里也猜大概是弄吃的。不过街还亮着,这让他挺舒心的。 他看着那些灯。虽说当年汴京城繁华,最热闹的地方,那大红灯笼从街头亮到了街尾。可是有时终究因为大风一来,好多盏灯笼就荡荡悠悠的,灯火还能不给扑灭了。可是眼下这里就算是再不热闹的地方,那灯啊可都亮着,吹不灭的。 吹不灭的灯光,好啊!终究是八百多年之后的世界,有许多进步哪! 不过酒楼的热闹方面,确实有些不如当年的东京。那东京每条街上,各处都有酒肆。酒肆的门前都扎着欢楼。欢楼内走廊常有美貌女子走动,那是浓妆艳抹的风尘女子,应邀接待赴酒席的男宾。从外头往里看,长袖飘飘却有如仙女。酒楼里头仿佛就是神仙世界。 可是现在这座城市眼前的酒楼,好像早就打烊,就算有些地方还亮着灯,还有人走动,那也是安静得很。 这时突然看到前头街边,紧挨着的三家店,却还一闪一闪地都亮着红灯。在茫茫黑暗之中,看到它们红红亮着,心里觉得特别舒服。便不觉加快脚步,往那边行去。 刚刚到了第一家店,眼睛也才刚刚往里看,就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一看却是一位中年妇人,正冲着自己笑呢。好像认识自己,还挺熟的样子。 她说了什么话,见他呆着,就冲着那店里头喊着。于是就有两个女子快步而出,都浓妆艳抹着。其中一个长得还可以入目,只是那双眼睛,贼亮贼亮的,还滴溜溜地转,盯得人实在是有些难受。 所以他也就不必尽什么礼数了,甩手就走。 但明显被什么挂了似地,原来就是那两女子,一边一个,一拉一扯地,将他绊在那里了。 女子一副献媚的样子,还将胸前鼓嘟嘟的地方掀了掀。 没想到就这样当街如此,东京再怎么着,也不至于如此光景呢。不要说东京,其他地方,也不见如此啊。 他用力一甩就走,却不料一女子抓太紧了,这一甩,就将她甩跌地上了。 于是喊了起来。顿时从里头冲出来两个男子,他们本来就陪她俩打麻将,她俩出来拉生意,他们就歇着,正无聊着,听到外头喊叫,就杀将出来。 他也才走了两步,就被他俩拦住了。 正奇怪他们为何来势汹汹,他俩却不容分说,就扑过来想把他拽住。他一闪身继续往前走。两人大怒,奔过来想前后夹攻,都是出手重拳。他没等他俩靠近,旋身出腿一扫,两人扑地倒了。 他继续向前,后来不见有人追踪,想这两男子吃了亏,知道遇上强手,就不敢惹了。他们本来就是街头混混,本来就是纸老虎,哪有什么真功夫。所以遇强则收敛,就等遇上个软杮子,再使劲捏吧。 快到自家住的地方,又见一家闪着红灯。原来他住的那个小区,外面这一条寻常的小街,三步一家,五步一店,足浴、推拿或休闲中心的牌子,一路挂过去。到夜晚自然是红灯闪闪亮。现在虽说是晚了些,但还是有人想再做几单生意呢。 他这一回没见到那种敞胸露腿的女子,那只因为他学乖了,隔着大老远绕过去,像躲着瘟疫一般,哪敢靠近去惹不必要的麻烦。 小区的门虚掩着,进去的时候没人问,想是看熟了他的脸。然后很快就到了寓所。 推一推,门自然是关紧的。看到那锁孔,就想起了开门的钥匙,这才摸了衣兜。摸到腰上时,才发现腰间是挂着一小串东西,取出来一看,像是锁钥的样子,便插进锁孔。可是左旋右旋,那门一点动静也没有。 会不会是那个年轻女子,因为一人独宿害怕,所以就在里头把门拴上了呢? 他这么琢磨着,抬起了手,想重重敲门。但他临时改变了主意,他觉得这女的不错,就别吓了她,也别扰了她的好梦了。 一时没地方去,就盘腿于地,修习仙君所授的保元功。 这一练,竟练到了天亮。 街上走的人开始多了,他也就收手站了起来,然后就在附近兜了几圈。后来看到有些店铺已经开门,有人进去吃食了,就也进去。 他也不讲究什么了,那些油炸的东西,还有稀饭,他也还识的,就胡乱点了些。临到算钱的时候,他取出纸币,不知如何付钞,老板大概看到他是哑巴,就不起欺心,只取了他一张二元面额的纸钞。 又悠闲了一会儿,这才重返寓所。又用钥匙开门,还是进不去。最后只好敲门了。他认为这时候敲门不算无礼,太阳都已经晒到了门上了。 女房客开了门,看他的时候还揉着眼睛。她大概是也知道他进不了门,所以向他道歉了,说夜里担心,就在里头锁上了。 他跟她比划着说,自己已经吃过早饭了,叫她不要为他准备,连中餐也免了。因为他现在睡上一觉,可能就是要到未时辰才能醒来。 他现在有一点点想得起来,自身前任的一些事,可能是自己重生差不多一周天了的缘故。他朦朦胧胧记得,跟她和那个男子,一起搭伙好像也有个把月了。这买菜、煮饭、洗碗的,都是她。他只不过除了给她饭菜钱之外,还多给了她一些工钱罢了。 所以他不想太麻烦她。 一进屋他就进了自己房间,然后就躺床上去。赶快好好睡睡!今天还有特别任务呢,他可不想办事不力。 由于心里担着事,他并没有睡得特别踏实。刚刚到未牌时分,他就醒来了。 睡的时间不算很长,但他已经觉得睡足了,而且觉得精神特别好。他还想起来好多事,记得自身前任是北省渭州人,二十三岁,姓敬名民,并无字号。他懂得这八百多年后,人们的名字多无字号。也知道同寓所的那女子叫小华,是西省淦州人。还有那男的叫大伟。 他又想到自己现在的名字,也就只能使用前任的名字了。自己原先是字敬民,现在是名敬民,这倒巧了,也好得很,不觉得突然。就是少了一个王姓!也好,不要那王也罢,寻常老百姓嘛,“民”而已,要什么“王”干嘛! 然后,他自然知道自己所处的地方就是江福市。 现在他又走进了那个大厦,然后凭着记忆,走到了那个房间门口。那正是自己昨晚最后离开的那个房间。 他敲敲门,没动静,又哇哇叫了几声,还是没有动静。然后试着用手推一推,门开了。这反而让他吃了一惊。 外头的走廊很安静。他迟疑着,但终于坚定了起来。他在门上也只待了瞬间,就坚毅地走了进去。 然后他就看到套房里头房间里的美娜了。她趿着红色拖鞋,正在大衣橱的镜子前试衣服,她现在穿着一套绿色裙装,正在镜子前款摆身腰,换着方位打量着。恍若风拂绿柳,有时还不免有些搔首弄姿的样子。 是很迷人,但多有不便,识体的他,见此光景就要退出去。 可是她却转过身来,祭起了手语,不让他出去。意思就是他现在就是保镖了,要寸步不离地保护女主人,除非女主人让他出去,否则就不能随意离开。而且还说,也让他提些参考意见,指着那一堆衣服问他,说等会儿就要出去办事,她穿哪个好? 他只好比划说,穿紫红色可能好些。 她的眼睛明显流露出赞许的眼神,点点头,一下子就脱去了绿色裙装,这大出他的意料之外。她当着他的面如此,那么坦然,这太让他惊讶了。 秀发堆起又顺披而下,如垂流的飞瀑。而身子挺拔着,双臂张开着,又仿佛天鹅舞。幸好她里头还穿着文胸,所以在他眼中,她差不多是又一次呈露着她在泳池上的风姿,不过这一回更多了些诱力。 第十四章 挑逗(三) 现在他跟随女主人上街去。于是他又坐上了那个庞然大物。 他已经习惯它了,可以处之泰然了。现在倒是觉得,这美娜能够轻松驾驭庞然大物,更是了不得呢。 她的丰润的玉臂,如天鸟飞行的双翼,染红了指甲的手指,轻轻搭在方向盘上,显得优雅可人。他作为保镖,本来应该是由他开车,她却没想到他竟然不会开车。不过不会开车这没什么,因为她会。只要他能保护好她就行了。 眼下她还真的需要人保护,因为在没搭上豪哥之前,在这江福市,她还搭上了其他的男人。这男人女人要是没关系,自然相安无事。可是要是曾混在一起,后来又分开了,就没有那么清楚了结,常常是藕断丝连,尾大不掉呢。 她显然是找着机会闪开了身。她走的时候,自然也带走了那些男人的一些钱。不过她却不是专为钱来的。 她恨男人!一个醉酒的晚上,她感觉有人闯进房间,强行跟她做了。她醒来的时候,那人早就走了。这真是奇耻大辱!从此她就恨死了男人。 此人到底是谁呢? 她怀疑这事跟她离异的前夫有关系。她前夫是个赌鬼,一次曾领了个陌生男人到家里来,喝酒款待。后来竟然提出让她陪陌生男人睡觉,陌生男人还说是因为她丈夫输了钱,就拿她来抵债。 那时刚好桌面有把水果刀,她抢到手上,刀锋朝里压在脖颈上,让他们滚,说不走她就死给他们看。这才吓退了他们。她也从此跟丈夫分道扬镳了。 她拿不定行此不轨之人是谁,不过她自以为那人肯定沾赌。所以她就把报复的目标锁定“赌”字上。她玩弄了几个跟赌沾边的男人,最后发现都不可能是他们。然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酒巴喝酒的时候,也来到酒巴的豪哥,一眼就看上了她。 当她知道豪哥是开赌场的,她就欣然与豪哥亲密交往了。 女人就是天生的购物狂。跟女人上街主要是逛商场,而逛商场的目的就是购物,其结果就是他的两只手都提着好多的购物袋了,里头装着衣服、鞋帽、化妆品什么的,反正付款时,信用卡尽管透支,那窟窿自有豪哥会给填补上。 然后她就和他带着这些胜利品,坐车回到了大厦。并直接回到了楼上套房。 豪哥不在屋里,她让他把东西往外头床铺上一搁,就进里屋。他临时收了脚,没进去。她却一把拉了他。他只好进去,心想,又是什么臭规矩呢。 她一仰身就倒在床上,两条玉腿就横在他眼前,她的胸脯如波浪般起伏。她阖眼一会儿,突然就手握一件匣子般物事说话着。他现在知道那是手机,也就是电话。至于电话什么意思,什么作用,他也都知道了。因为他现在对此身前任的记忆,已经恢复了至少五成了呢。 她说话的时候有些撒娇的姿态,有时候又好高兴的样儿,他猜想,大概是在跟豪哥说话吧。除了豪哥,她没必要耍这种姿态的。 果然她停了说话,把手机丢一边时,便跟他比划着说,豪哥被生意场中的朋友约出去了,就不一起吃晚饭了,豪哥只怕是没到午夜是回不来人的。咱们就不等他,自己吃饭去。 他点头表示听她的。 她从床上一翻,突然皱了皱眉头,比划着说,刚才出去这么一阵子,弄得腰酸背痛,腿也酸,有劳他给捶捶。 他见她说得真诚,不像是闹着玩的,就点头表示听命。 他曾经知道王府中有些女眷丫头,就爱跟他说着玩的,结果让他吃亏上当了好几回呢。这女的说话呀,他还真的是摸不准呢。 于是朝她俯下身去,从她肩上轻轻一路捶下来,一直捶到她的脚踝脚底。 然后她翻过来,仰卧着,就让他改捶打为揉摩,就揉摩她两条藕腿。 这还是他第一次与女性肌肤相亲,所以尽管只是双腿,但已经着实让他感到深受诱惑了。 好在他从她脚掌揉摩开始,她身子就不时颤抖着,嘴巴也张着,从那表情看应该是在笑。所以不多久她也就让他住手了。他想她大概是怕痒才这样的。看她的表情,好像没有明显表现出恼自己。 那就先去吃饭吧!她比划着说。 倒没想到美娜嘴巴吃食并不刁,就点了一些家常菜。她放开让他点,他也一样喜欢家常,以往王府中的那些菜肴他都吃腻了,所以后来在茅屋里,吃一些农家的粗菜淡饭,倒也自在习惯。 不料冤家路窄,林冲、鲁智深还有手下两个喽啰,却在眼前露面了。 刚看到美娜跟他在一起,这伙人好像有点吃惊,继而就有些忿忿了。但最终还是脚底抹油偷偷溜了。 他不知道那冒牌林冲、鲁智深,终究不是梁山真汉子,居然都是好色之徒,垂涎美娜美色。美娜就直言相告,说自己是豪哥的人。除非他们能挑了豪哥的赌场,才称得上真好汉。到那时她也许会改变主意,离开豪哥,做他们的女人。 正由于她这一说,所以后来这一拨人,就隔三差五来惹事。却没想到,因此就饱受了这王酬的一顿拳脚。 又回到了房间。她还是让他随侍身边。 然后她就开始脱衣服。 他本来以为她还是跟先前一样,就脱了外套去。却不料这一回,她脱了紫红色连衣裙之后,又飞快地将文胸解开了。 胸前球体突然弹动,像是蓦然奔出两只白色野兔,静止时又像突然耸起两座雪峰。从未眼见女人胸的真相的他,登时愣住了。默然之中,体内有热血奔流,胸中一下子窜出火苗,而后在瞬间,燃起了熊熊之火。 她似乎是发现了什么,竟然不避而进,往前走了一步,比划着说:“好看吗?” 他在这瞬间醒悟了过来,比划着说:“我是保镖!要是没有我保镖的事,我请求退出!” 她说,他还不能退出,他做的是贴身保镖,所以,他不能离开她太远。离开太远了,她就有可能遭到杀手袭击! 然后说,“要不等我洗完澡,你再在外头守着!” 她赤裸着进了洗浴间,这一回还好,没叫他进去,而且还把门关了。只是一再交代他守在门外。他这时也只能理解这美娜小姐特别保命,倒没有往另外方面想。是啊,她怎么还会对他故意处处留情呢?她是豪哥的人!豪哥又帅气又阔气,她要是想勾搭一个穷哑巴,那除非她是疯了傻了! 他哪里想到她还真的是这样!她玩男人才不计较这些,只追求玩得过瘾!她是玩上瘾了! 不过她确实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想借他挑起豪哥的愤怒和烦恼,她就要让这些男人,为着她,心里都不得安生! 于是很快地,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进攻。不一会儿,她突然打开门,对他比划着说。她是叫他进去,替她擦擦背。 他咬咬牙就要进去,她又比划开了,意思是不脱衣服,怎么替她擦背呀?那还不把身上全弄湿了。 于是他把自己特别爱穿的那件白色风衣脱了去。然后裸着上身,进了浴室。 第十五章 风中魅影(一) 也许时间过渡到了粉色而温柔的段落,过了片刻。 突然,他却像冲出来一般,出了浴室,迅速穿上白色风衣。然后,毅然出了房门。 而这时美娜也抢身出来,却不如他身手快,知道已经追他不及,不禁重重顿足叹息。她突然觉得自己也太小看他了,自己确实是操之过急了,突然却又生出惋惜来。 “也许这才是铁汉子,真男人!”她想。 原来他进去替她擦背还没两分钟,她就要他给自己揉摩一下胸部。他停下不动,她就一下子抓住他的手,将它们放在自己胸前的双峰上,抚摩着。正当她刚刚开始享受电击的乐趣之时,他却一下子放开她,反身冲出,就这般扬长而去。 她连澡都没洗完,就匆匆擦拭了出来。她突然觉得无情无绪。 不过很快地,她也调节好了自己,心想,这不过是一位不解风情的其貌不扬的哑巴罢了,有什么值得我大美女美娜惋惜的呢? 要说惋惜确也有一些,那就是果然如她的判断,那豪哥不多久就回来了。她是知道豪哥对她不放心,怕她跟谁谁又有一腿。 要是那王酬再风情一点,狂野一点,这会儿我两人准就做上了,那豪哥一进来自然就撞上了。那么接下来我美娜就可以直接演戏,说自己是如何被这哑巴用强,然后埋怨豪哥出去这么久,所以让我美娜被人欺侮了。然后就必然会发生一些事。 她不无惋惜地想。因为她想到发生的事,就是豪哥与王酬的干仗。 要是让双方斗起来,那可就精彩了!豪哥要教训哑巴,反而让那哑巴狠狠揍了豪哥一顿。然后呢,豪哥自然会点齐兵马,攻袭哑巴原先待着的那个猪窝狗窝。那后面的事,要唱的戏可多了,哼哼,只要解恨就行。 所以无论怎么说,王酬,不,现在应该叫他敬民,因为他已经接替了前任。敬民这临时大撤退,也真是太及时了。 这也是他心术正的结果。 但他的心里却宛若经历了一场风暴,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呀?这样的问题,一直在他心里盘旋着。 他本来觉得美娜小姐不至于如此。可是越到后面,就越觉得她确实是如此。尽管对此他还是十分困惑,而且他还要感谢她的手语,但有个结论是不会改变的,这美娜一定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绝非一个善女子! 罢了,罢了!这事就不要再思量了。 他虽然心里这么说,但还是有些迷乱。美娜裸着的娇模样仿佛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他在自责的时候,也不免为其美色所惑。 于是他着实晕了好一阵子,所以方向莫辨。在人流中穿行了多时,等发现街人已经少了大半之时,才清醒自己刚才走了好长的冤枉路。是走了个反方向,而且多穿了两个十字路口。难怪是越走越不对劲。 现在这辰光,差不多已接近戌亥之交。旁边有一个园子,好像比较幽雅,里头有路通往前面。他想起来这是公园,是供游人赏玩的。便走进去,想排解一下心里的烦恼。突然发现一帮人,手里拎着几瓶啤酒,在里头晃晃荡荡着。 好熟悉的背影啊! 原先坐在长椅上的人们见状都走开了。只有两对男女青年没走。这拨人马便兵分二路,逼将过去,围着,数落着。其中一男青年才辩了一句,当即被抽了一巴掌。 “拿来!”一个长着光头又留了胡子的男子伸手说道。 被打的男青年掏出了一张老人头。 “才这么一点哪!”光头得寸进尺,收了钱,手还伸着。 可没等到再取了钱,却一下子被一只手攥住了。然后光头叫了一声,想挣扎着离开,可是这手还要不要呢。没有办法,只好跪下求饶。 原来这光头正是那冒牌鲁智深,一见到敬民,自然认识,当即屈服。起先收了的那百元钞票也吐了出来。 那边的假林冲知道这边出事了,也就丢开那一对儿,先行溜之大吉。随后光头就紧追那瘦高个而去。一伙人顿作鸟兽散。 两对青年人都过来致谢了,他没说话,只是摆摆手,然后拔腿就走。 他觉得自己要是哇哇乱叫,那很难听,不如就这样摆摆手,倒也不失礼,人家也会容易接受的。 风又吹过来了。他突然觉得今夜这秋风还有点强劲,不由得想起了那天夜里,跟仙君和道士畅饮神仙醉的情景。然后自然也就想到了道士所授的长风功。心想仙君的保元功又练上好多遍了,可是云水道士的长风功却一次也没练,这不太好吧,是不是有点厚此薄彼呀! 嗯,真的是有点对不起道士了。那好,眼下正好西风强劲,正是练功的好时辰呢。就练一练吧,让长风功长长威力,也不负道士的厚望呢。 这么想着,就决意要修炼此功。只是这高地如何选择呢,又该选择在哪里呢? 他一仰头,突然看到了眼前不远的万国大厦。 它楼高十六层,虽不是江福市的最高楼,但是在这西区这一边,也算名列前茅的高大楼房了。 现在他琢磨着眼前高楼,街上行人虽说减半,但陆陆续续都有人。要是凭轻功从外头攀爬,要上这十六层楼也不算难事,可是那太张扬了。 还是从里头直接上去。这大厦兼营宾馆、酒楼等业务,所以随时都可以进去。 那就等稍迟一点再进去吧。他就这么决定了。 他在外头漫步了约莫半个时辰,这才进了大厦。一切顺利,没有人注意到他。他现在也知道操纵电梯这玩意儿了,他揿了“16”的数字按钮,然后他就上了楼房高层。 楼顶平台入口的大铁门没有关上,于是他悄悄地进去,就上了平台。 他往平台的边沿走近,手倚着夜凉的栏杆,突然身子轻轻一跃,已经站在平台最外边了。 这顶楼之上,果然风大了许多,但要跟万丈崖头相比,那还是差远了。 又一阵风来了。抓紧时间练功,他想。于是自然施出“穿石生根”,然后就是“长风入怀”。 全身勇力奔泻,心胸一寸寸打开,无限的风潮,在倏忽间涌来。就在这顷刻,他突然发现眼底处,远远的那边好像有个影子飞过,泛着黑和白的光。好大的影子,像是人影,又像是一头大鸟,但又都不像。 他继续施展“长风入怀”,发现那大影子似受滞而慢行了,但终于朝西北方向飞远了。 他有点纳闷,那是何物呢? 他反复将长风功之四式演练了十余遍,正练到兴头上,突然发现底楼已经聚了一些人在那儿,有的还用手指,朝这边指指点点的。 他们是也看到了那头大鸟了吗?或者,是因为发现看到我吗? 他突然觉得自己该走了,要不待会儿人们误解了,缠了自己,那也挺招烦的。 他退出平台,为怕招人注意,特意将白色风衣脱了,一手挟着,健步走出了大厦。 他绕开楼下那些还没散去的人众,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 第十六章 风中魅影(二) 江福市跟许多城市一样,差不多也算是不夜城。亥子时分,那些小吃摊不仅没收摊,反而生意见好。尤其是大排档,那是更加红火起来。 大排档那些食客中间,男的多是些派头弟,或者就是满脸流油,挺着将军肚的中年男人;女的则多是青春小妹娇小姐,一身风尘气息,从头到脚浪着骚jin儿。 敬民觉得有些饿了,再说也想弄点酒喝喝。 于是到了大排档摊前面,老板立刻就打招呼,他开始比划。这下老板脸色就没那么好了,但生意也要做啊,于是也比划着回应。两下里交流有一些困难了。不过最终老板还是明白了他要喝酒,而且想吃炒牛肉片,还要一碗水煮面。 老板让他坐旁边红色篷子里头桌子边上,意思是稍候片刻。他却立刻要酒,老板拿两瓶啤酒和杯子过来,替他开了一瓶。跟他说先生慢用。 牛肉片是现炒,面条是现煮,所以眼下他只能干喝啤酒。 于是慢慢品尝着啤酒那种苦涩味儿,重新回想刚才练功发现的那一幕。 那到底是不是自己练功时眼花了呢?或者就是一只大鸟的影子。总不可能是什么飞碟,或者就是个人飞行器嘛? 他现在已经差不多完全接替了自身前任,前任的所有意识记忆,都完好地在后台储备着,只要他需要,随时都可以任意调动调整的。 所以他对八百多年后的世界,已经不再陌生了。 他倒是有点感觉那像是一个人影,那人影能够如此飞行,那一定是跟某些法术相关。不过不管怎么说,刚才所见如果真的是一条人影,那么此人行动恍若鬼魅,那应该也是一流高手无疑。 当然也可能是妖魔,城市里头要是出现妖魔,那也是了不得的事呢! 但是他还是觉得,可能是一个武功高强之人的夜行术吧,此人一定是忙着做什么事情去了。为了避人耳目,所以就施展了这种夜行术。这么一想觉得有些道理。 他突然想起来年幼时遇上的那个异人了。他当时都称那异人作大叔。大叔要离开他之前,曾经说过要他好好习练轻功,还说等什么时候机缘凑巧,再传授他驭风飞行之术。 那么刚才看到的那个人影,此人所施展的,是不是就是驭风飞行之术呢? 他揣摩,这驭风飞行,可能就是指借风力施展轻功吧。这能够对风力驾驭自如,长风功或许能派上用处吧。 这么想了一阵,炒牛肉片和煮面都做好端来了。可他已经喝光了一瓶啤酒。老板忙表示歉意,并又用起子替他再开了一瓶。 从大排档离开,已经是下半夜了。夜深人静,走过一条稍微有些僻静的街道,借着前后不见路灯的情况,他突然顽心大起。他要试一试驭风飞行,他以为自己长风功和轻功都有相当基础,说不定自己也能那样飞起来。 他先是“穿石生根”,然后“长风入怀”,接着就施展轻功,想像着驭风飞行,身子是起来了,但不到三步,就直坠而下。接着他省略去“穿石生根”,就直接施运功法“长风入怀”,然后就遐想着驭风飞行,这一回风力有所鼓荡,飞行十余步之后,方才坠地。 好咧,有门!他心里乐着,顿时信心倍增。 又试了两次,都保持着先前的水平,却再无长进。 他歇下了,又琢磨了片刻,心里想,我为何不使全长风四式呢?或者第一式省略了,使全后面三式,再融以异人所授之轻功,说不定就能够飞起来。 果然,他如其法而行之,待“乘风破浪”一招施出,再行轻功,轻行之身便如获插翼相助,于是平稳疾驰百步之程,而后徐徐降下。 这一变化,敬民是大喜过望。再试了三次,情况显示都是这般。 他从这里可以认定,自己是已经初步学得驭风飞行了,只不过只能支持百步之程。但这份成绩已经让他知足了。试想,要是想飞越对峙着的两山之间,凭借这驭风飞行术,就可以轻松地飞越天堑,而不会坠下万丈深渊。 正在自顾欣喜之时,突然他又有了奇异的感觉,不由得向前凝视,果然很快地,从那边又飞过来那个大影子。 先前他是在十六层楼顶往下看,所以没有这一次从下往上看得接近,他发现确是一条人影,飞行速度挺快的,飞起的高度差不多是五六层楼的高度,但是人影却特别朦胧,根本无法看清,只是泛着黑和白的光。 他意念中施展长风功,“长风入怀”、“风吹草动”、“乘风破浪”三式一过,驭风与轻功偕行,身子早就离地拔起,急起直追。但是那人影飞得更快了,而自己百步之外却徐徐下降,根本追不上那人。 可是自己却有了其他麻烦了。双足落地之时,发现周围有些人,已经发现了他的奇特飞行,正远远地愣愣着看着他呢。 他有点怕羞似地,赶快绕开这些注视的目光,疾奔而去。 歇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刚才路上这么一耽搁,又瞎走了一通,都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只怕是已经离寓所越来越远了吧。不过他现在不急着回去,反正十有八九,屋门又被小华在里头反锁了,到了门上也进不了屋。从窗户外边爬进去倒是可以,可是他不想那么做。 何况他现在心情还有些兴奋。 他没想到自己的武功竟能如此大长,并能由此体会,而有新的飞跃。这样,将来自己帮助别人就更有能力了。只可惜婉兰不在这里,不能够跟自己一起分享这种快乐。 他现在就希望早早见到婉兰,现在这新世界里,没有皇帝,没有公主。就不知婉兰出现的时候,她会是什么身份。哎,最好也跟我一样,是这都市里的一位普通民工。 他想了一会,又想到那个奇怪的人影上头来了。先前见到此人,是由东而西,在万国大厦那边则往西北方向飞行,后来好久之后,又见此人从西北向返回。此人哪里去了?到底是干嘛去了? 人家是只想在城市里头一展绝顶轻功,难道这也值得怪罪得么?他想着,又摇了摇头。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所遇,确为城市一妖人,自号风中魅影,不仅会驭风飞行术,而且会隐身术。此妖人心术不正,强奸年轻女性,并种邪恶符于其体,借此污染人心,这是后话不表。 且说那敬民慢腾腾地走在街边,心里一边这么琢磨着,一边茫茫然着往前走。突然迎面过来一中年男人,脸上笑盈盈地,嘴巴张着,像是跟他打招呼。 他心想这人招呼什么呢?定睛一看,此人长方脸,眼窝很深,却几乎不长眉毛,不过看面相却也不恶。出于礼貌起见,他一拱手还了礼。 那人又动嘴巴说话了。别人自然不会以为他是又聋又哑。要是知道他是个哑巴,他们就应该也会与他比划比划的。 他这么想着,就比划开了。心想还是自己把底亮出去好些,这样人家心里也好有个底。 却没想到自己这么一比划,那人笑得更乐了。 第十七章 哑巴兄弟(一) 啊哈,原来是哑巴兄弟!那人比划着。 随即向那边一个男的挥挥手。那个男子正倚着一部面包车,一边在吸烟,见此人招呼,便忙着过来。这不长眉毛的中年男人,便指着他对这位抽烟男子说话。 也只在瞬间,抽烟男子会意,转过身来,就对他比划起来。虽说这手语不如美娜的地道,却也还能拿得准七成以上意思。于是明白他们是在这城里来招工的,问他愿不愿意找份活干,工资是分两级,一级工一个月三千元;二级工一个月二千元。还说那里也有不少聋哑人,公司会特别照顾的。 有活干倒也不错,只是不免觉得有些好奇,因为通常有需要招聘工人的,也不在这时候。这会不会又是歪门邪道呢?心里不由得就想到不久前街上遇着袁哥的事。 要不问一问吧,要是再看什么场子,或者给什么女人当贴身保镖的,也好赶快闪远一点。 那人把烟头扔到地上,踩了,这个细节让他觉得还看着舒服。接着听那人说,他们是一家装修公司,规模很大的,所以装修工人不够,就出来增加招聘工人的。如果到了公司,觉得自己干不惯,也可以离开,只是干活不满半个月,走的时候就拿不到钱。如果有意,现在就可以坐面包车进去。 他就问装修公司在哪里,离这里多远,说也才十多里路。 抽烟男子见前头来人了,就又到那边招呼。结果那两个进了面包车。车开始亮起灯,抽烟男子也进去了。这时先前那个不长眉毛的男人,又过来比划说,就要开车进厂了,要是觉得可以试一试,就一起走吧。 他觉得这两个男人都还和气,也没有相强之意,不禁动心了。 这时他心里也想,平日里就打些零工,总觉得不踏实,不如就去工厂试试,要是不错,可以长期干下去,那不挺好,而且还可以离开那寓所。他有点觉得所住的房子有些别扭,要是那男的老出差,自己岂不是老跟那小华一起,这孤男寡女的,总不好吧。 他想起来,起先是和那男的一起合租了那个单元的,住了一礼拜吧,都是两光棍一起,可是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那男的带了一个有几分性感的女的进来,她就是小华。然后就这么尴尬着一直住下去。所以他也挺想改变这个局面的。 可是那男的跟小华他们却不觉得别扭,反倒是担心他退出,这自然是觉得他是哑巴人又老实,而且合住房租也可以省了一半钱嘛。 他在想着这些的时候,不长眉毛的男人拍了下他肩膀,走吧,小伙子,犹豫什么呢?他又一次触到这人热情的目光。 也罢,就试试!他就这么决定了。 于是他就随着那男人,进了灰色面包车。 车里头后面两排已经坐了四个人,都是男的。其中最里头的两个歪在那边睡着,挺年轻的,年龄要比自己小。坐外边一点的两个,就是先前上车的,年龄偏大,好像都快三十的样子。他就坐在后排的最外边。 车门关上了。面包车开始驶出这座城市。他看到除了坐后面连自己在内五个人是打工的之外,就还有三个男的,一个是司机,另外两个就是先前看到的两个男人。现在先前那个抽烟男人就坐这后车厢的前排,隔一阵子,就会用眼睛回扫一下这后面。 眼前的景色只剩下一片单调的黑色,面包车在郊区国道上奔驰,旁边的两个男子也昏昏欲睡的样子,只有他还在琢磨,怎么十多里路这么远,应该快到了吧。 又是一炷香的时间,还没到。再忍忍,再忍了一盏茶的工夫,还是没到。 终于他哇哇叫嚷起来,前头那个抽烟男子偏过头来没好气地问:“有啥事?”但清醒过来想到他是哑巴之时,便比划着告诉他,还早着呢,睡一觉就到了。但脸色还是不好看。 他听到这人的口气变了,而且公司的地点也变了,要不十多里路,怎么还要开车好几个小时呢?于是哇哇嚷叫,比划着指责道:“你们说话不实在!快停下,我要下车!” 这时坐副驾驶室的那个不长眉毛的男人转过头来,比划着说:“小伙子,别着急,我跟你说是有八十里路,是你没听清楚!” 也许真的是自己没理解清楚吧,终究是手语,很容易出错的。他这么想着,就不说话了。 他对那个抽烟男子的态度不以为然,偏过头看窗外,不去瞅那张凶霸霸的脸。 旁边两男子听声音醒过来,后来看到没有动静,就又睡了。 闲着无聊,又无法睡觉,就又想到练保元功。于是先默诵了心诀,然后随意运气行功。由于保元功修习起来十分方便,动作幅度极小,所以就是坐在身边的人,一般也不易察觉。 天擦亮的时候,面包车突然震得厉害,原来它离开大路,从斜刺一条土路开上去了。而后就一直震着晃着。不仅旁边那两汉子醒来了,连上车时候就一直酣睡的那两个年轻人,这会儿也醒了他们的好梦。 突然他们大叫起来。 那个抽烟男子立刻沉下脸来,冲他俩恶狠狠地训斥。然后不长眉毛的男人也加入说话。 他们就这样叫着,嚷着,吆喝着,相互交锋了一阵子。旁边的两人也开口问话,然后面面相觑。 他好不容易才明白过来,终于确定是中了贼人的圈套了。 不仅是自己入套,这旁边的四个男的,也一起入了套。 他明白的大概意思是,那两个年轻人在一家旅馆,喝了一位小姐的饮料,醒来时才发现在车上颠簸着。原来是被他们强行拉到这儿来做苦力。 那年龄大一些的两个男人,人家介绍他们是到装修公司做工,而且说公司就在城区。可是现在却被拉到了一个乱土冈上。 可是一切都晚了,车停了下来,有三四个长得横眉竖眼、腰圆膀粗的年轻男子围了过来,有两个手里还有家伙,像是握着两个电棒。 不长眉毛的男人,对那几个年轻男子指指点点着说话,这帮人就上来,一个刀疤脸的喝道:“是欠揍是不是?不想挨揍的话,就放老实点!” 刀疤脸喝罢,敬民旁边的四个男子,立时都闭了嘴。可能见此情势,也只能认命了。 却见路边一个牌子上写着“武家村黄泥冈砖厂”。他已经开始习惯了现代左起阅读方式。这砖厂三面环山,只有面包车开进来的唯一一条通路。只要有人守在这里,想出逃也难。 当然,如果仅是他想要逃,那还不容易,只是那些被骗到这里的工人怎么办?贼子如此用心险恶,他又岂能善罢甘休,不严惩他们,终是气难平! 现在他正在观察着眼前,就是这砖厂的对面,面包车的入口处,那是一个农家院落,但特别的是外头不加围墙,难道说这样是为了方便对砖厂的监视。确实,附近就这家院子,一定就是专门用于监防工人出逃的!听里头还有狗吠声呢,那一定比寻常狗要更凶猛些呢。 当然,这院子也可能是砖厂的一部分,瞧那边,堆放着一排排的砖坯呢。 呀呀呸!这等设计,无非就是要设计那些劳苦工人罢了! 没等他再往下看,很快地,他和这四个男子,被带进一间低矮昏暗的土坯房,没等反应过来,身后就落下来皮鞭。他一个习惯性反应,就闪身反击,于是一人被扫腿击中,当即倒地。回头一看,除倒地一人之外,还有三条汉子,手里分别拿着皮带、胶管和木板,见此情势,都突然收手。 第十八章 哑巴兄弟(二) 他们的眼睛都看着敬民。见他态度从容,没有一丝惊恐,他们反而有些惊惶起来。其中一名嘴角有疤痕的男子说: “都给我听好了,现在歇息一小时,时间到了就干活。从明日开始,早上五点上工。以后好好做事!做不好,就不要怪我不客气!”说完他们好像也一下子轻松了,扶起倒地的那汉子,就立刻离开了。不过没有忘记锁上门。 他们刚一走,就见一位身上带伤的男孩快步过来,其实屋里也只有男孩一人。男孩对他哇哇叫着,比划着,又是顶大拇指,又是咧着嘴大笑。他心想,难道这男孩也是哑巴吗? 于是也跟他比划开了,还哇哇叫着,与之呼应。那男孩也大奇,问他是不是跟自己一样,是哑巴。他回答说自己是哑巴。那男孩好高兴,称他大哥!哑巴大哥!然后又是顶大拇指。 他心里好生感慨,没想到八百多年后,一向伶牙利齿的自己,竟然成了哑巴!然后又在陷入恶人圈套之时,遇上一位可爱的哑巴兄弟。哎,眼下哥儿俩,就是哑巴难兄难弟了! 屋里很黑,开了灯也不亮。除了孤零零一盏灯,照出些昏黄的灯光之外,能够进亮光的,大概就是开在顶棚的那个豁口了,这是他无意间仰头时发现的。心想那准是白天进光的地方。因为看光景,到白天恐怕就不来电呢。 他知道那可以称作天窗,可是没有玻璃,就是一个大口子。要是下雨,水就会进来,刮风呢,自然也会进来。 当下他和哑巴男孩热烈交谈起来,才知道男孩姓裘名小山,才十九岁,被骗到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 小山打着手势说,他们什么人都敢骗,只要能骗到这里,说有聋哑人,流浪汉,乞丐,失业者,外来工,甚至还有大学生。说这屋里就有好几个是流浪汉,他们都干活去了。就他受了伤,再歇一小时,也得再干活去。 小山还告诉他,这里有监工,打手,一共十多个。还有三条狼狗。每天夜里外头都锁上门,打手带上狼狗,轮流值夜。 哥啊,这里真不是人待的地方,你有本事,就想个办法跑吧!要是不离开这里,那只能干到死!死路一条啊! 小山比划着,眼泪也开始在脸上流淌了。 他说他要是逃跑成功了,那你小山怎么办?男孩说你别管我,能跑一个,算一个。 他替男孩拭去泪水,心里又增了许多感慨。这孩子心地好啊!他觉得自己更要留下来,帮这小山,还有被到这里做苦役的所有的人。 他情绪高昂之时,又举了举头,自然又无意中看了一眼顶棚的那个豁口。他似乎在沉吟着什么。 没多久,传来一阵沓乱的脚步声,还有几声狗吠。房门被一脚踢开,刀疤脸牵着一头狼狗先进了屋,嘴角有疤痕的紧跟其后,“起来!干活去!”一脸凶神恶煞地喝道。 大家不得不都挣身起来,都是一脸好无奈的神情。 “怎么都长着这种脸?又不是你们死爹死娘?真是的,是干活,挣钱去!”刀疤脸冷笑道,牵着的那头狼狗,张着血盆大口。 天已经亮清爽了,看得清烧砖厂里,高耸的烟囱冒着黑烟,更听得清楚推土机、搅拌机隆隆作响。他们要干的活,有打泥、混土、拉砖坯,搬砖、刻砖等等。 一堆堆的砖!砖的旁边站着几个壮汉,有两个是看了眼熟的,他俩先前进屋子时就冲他们抽皮带,其中一人后来被他扫倒了。现在他俩手里都攥着皮鞭。 敬民鼻子哼的一声,向那两人靠近。眼睛狠狠地照着这几个家伙,见他们都不敢冒然动手,这才猫下腰去搬砖。 他慢慢地发现,身边的这些工人,大都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自己却身着白色风衣,在这群中也算是鹤立鸡群,衣衫鲜亮得有点像是阔公子。不过有两人穿得更显眼,那就是因误喝饮料被蒙翻,然后送到这里。其中一个头发好像有点自来卷,另一个留着长头发,好像自己是艺术家似地。 这下可都回不了家了。都怪自己唱k歌泡小姐,喝了饮料,只为着调情,这下可好!这两人一想起昨晚的事,那也不知有多后悔,所以哪有心干活。老出神的。 “砰!”一声轻响,一块砖被打破了。于是皮鞭就到了那个头发自来卷的小青年的身上。 “哎哟王八蛋,敢这样打我!”小青年叫道。 “你还敢骂人!多打几鞭,看你还骂不骂人?” 鞭子又过来了,这一回是打在脸上,敬民发现打这一鞭的,正是曾经被他一腿扫倒的那人。 再怎么着,总要帮帮那小青年。 他走前一步,恶狠狠地盯着那汉子。汉子好像突然手打软了,就停着不动。 那原先叫手下挥鞭的那人嘴上硬,“打呀,怎么不打了?” 他突然大笑,比划着说,你们都是不经打的废物,别再这样凶横。要是惹恼了爷,爷火起来,就全部送你们上西天! 这些人对他的手势并不很理解,除了裘小山,不过大家普遍感觉,就是这哑巴是不是吃了豹子胆,竟敢对他们如此强硬,也算是一条汉子! 所谓人善人欺,人恶人怕!敬民这么一发作,他们颇是忌讳。敢怒不敢言,只好放了小青年一马,而暗暗恨在心里。 到了十一点才吃早饭,就两个馒头,一碗水煮烂茄子,还要在一刻钟内吃完。吃完了就立即干活。 就这样,干活的时间往前推,吃饭的时间往后移,到下午四点才吃中饭,馒头还是两个,换了一碗水煮烂土豆。 这一回吃完饭,多休息了十分钟,下面还是干活。日子要都是这样,那也太苦了! 又干了半个时辰,大概是看到他身上好像长刺的样子,就说搬砖用不着这么多人,支使他去外头拉砖坯,让他跟裘小山一起都去拉砖。这下倒让他俩暗自欣喜。小山说就喜欢拉车,至少在外头可以透透气。 只是会经常看到狼狗,这很让人不舒服。而且要是旁边没有人的话,那就惨了,说不定那狼狗就冲出来咬人。小山补充着说道,说曾经就有两名工人被咬得成了残疾。 他安慰小山说,往后拉砖坯时就叫上我,要是遇上事情,也好有个照应。小山听了点头。 于是出了砖厂,到场子的对面的一家院子。那正是刚在这黄泥冈下车时,看到的那个农家大院。果然当时没看走眼,确实是堆放着一排排的砖坯。而且赫然立着一头大狼狗,这却是先前判断的错误,因为先前以为只是寻常的农家狗而已。 在这个没有围墙的院子里,在一排排的砖坯面前,旁边坐着个男人,也是不长眉毛的汉子,但不是昨晚见到的那人,看上去年龄要比那人要大好几岁。那头大狼狗的锁链一端,就栓在他旁边的木桩上。。 裘小山看到那狼狗,就有点心虚,不小心打坏了一个砖坯子。 那男人顿时大怒,冲小山吼了起来。身边的那头狼狗,见机也蠢蠢欲动起来。 第十九章 敬教头(一) 见情形不对,敬民顿时向此人拱手抱揖,行了一大礼。 不想这一施礼,那人却拿正眼看了看他,“你是谁,想替他求情,是不是?” 他揣摩到此人的意思了。但是他却无法做正常表达,只能通过手语。他一用上手语,那人脸上显然流露出了某种遗憾甚至鄙夷。但是很快地,那人又明显地觉得得意起来。 于是不伦不类,懒洋洋做了个手势,问他说,“你真的是哑巴?” 他有点恼火那种傲慢态度,打了手势回应,“这还有假?难道说还有人羡慕哑巴吗?” 那人马上一阵狂笑,因为他大致读懂了敬民的手语,随即自言自语道:“好厉害的哑巴!” 突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笔,又在纸烟盒里取出包香烟的锡纸,翻到空白的另一面,在上面写道: 你要是能作狗叫三声,就马上饶了你的朋友! 敬民接过来一看,不由得怒火中烧,没想到此人取纸写字折腾半天,竟然就为了侮辱工人以取乐。心中嗤之以鼻,但表面上却微笑着,做了手势向他要笔,然后在那人的一行字下面,增添了剑拔弩张的另一行字: 呀呀呸!你白日做梦去吧!休想!!! 他还不大习惯用感叹号,也是看到不长眉毛的这人在句子结束时用了感叹号,于是他也用,而且富有创意地,竟然一气连用了三个。 那人登时大怒,解开锁链,手一放,那只大狼狗,就如箭一般射出来。 狼狗知道主人后来是对穿白色风衣的人发怒,所以不声不响,就朝敬民这边猛扑过来。敬民疾走闪过,那畜生一头扑空,怒而大吠,然后回头再扑。 敬民连闪三次,畜生的狠劲已经去了大半,只有吠声连连,令人心惊。 那狼狗对敬民开始有了忌讳,但野性不改,张开血盆大口又扑过来,只想把他一口咬了,再撕下一片血淋淋的肉来。不想这一回他闪过之后,却反攻一着,一腿就踹在它肚子上。 也是他见眼下情势异常,不想太过张扬,就只用了四成力,所以那畜生中了一腿,就受了点皮肉伤,在地上打了个滚,又挣了身起来,看着他大吠。 而他身形一变,有如醉酒,在狼狗面前蹒跚醉步。突然一个趔趄,栽在地上,横卧如桥,正是武松最拿手的“醉八仙”。 狼狗本来还要扑过来,见他这一手绝活,一下子也搞懵了,竟然愣在一边,声音好像也吞进了肚子里,只剩一点点的呜咽声。 那男人一边唤回狼狗,一边却在鼓掌。对他是满脸点头。 轻轻松松击退了狼狗,他的目光却反而更加迷茫了。尤其是他看到那人身后,突然多出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儿。 他几乎以为那女孩儿是突然从地底里冒出来的,所以不由得就多看了一眼。 也不知怎么啦,他发现女孩儿的目光,好像也很是迷茫的样子。 也许是由于她的秀长的眼睫,呵护着那两个水波涟涟的湖泊,所以给他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 这女孩儿长得好看,关键还是属于善良的那一款。他一时对她确有那么点好感,只是看到那头凶霸霸的大狼狗,正冲着她摇尾巴,他的那点好感便荡然无存了。 他甚至都偏过脸去。 但心里还会琢磨着,难道说她是那人的妹妹,或者跟那人是至亲,可是她跟那人并不很相像,至少眉毛还长得好秀气。 快到黄昏时候了,晴朗的天空霞色如醉,可是这么好的天,底下却有如此不堪,如此让人痛苦和气结的不平事,这又怎么能不让他感慨呢。 也许他还是八百多年前的他,受着父亲的影响,嫉恶如仇,一身侠骨正气。 他也渐渐回过神来,看到事情没有闹大,差不多是不再起浪了,便对小山使个眼色,意思是咱们快走。 可是没等他俩拉车离开,有人却在前头拦住说:“等等!” 其实这时在场的,除了武家院里头兄妹二人,还有敬民和小山之外,还有一人也在场。此人正是这砖厂的包工头路胜。 现在拦住他俩去路的,也正是这个路包工头。 原来这个路胜,年轻时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曾跟一位高人习过武。据说那高人原是少林俗家弟子,可是那也是人家传言的,高人从不这么承认过。高人说看到路胜资质不错,就觉得他不学武有点可惜,就点拨了几下。 可是他年轻气盛,刚学了点就技痒,在外头露了几手,把好几个人都打趴地上,其中一个都打骨折了。高人没想到这路胜,竟然如此冒失,而且也是恃强凌弱之辈,懊悔自己识人有误,便飘然离去,再不教他。 这事让路胜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很是后悔。所以路胜对武学还是相当神往,敬重那些有真本事的人。 刚才路胜从砖厂出来,要到这边大院跟窑主谈谈,刚好看到这精彩一幕,自叹不如,好是钦佩。 原来刚才那个坐镇大院的不长眉毛的男人,就是这砖厂窑主武志国。而那个女孩儿,正是武志国的妹妹武玉婉。 裘小山这会儿胆子也大起来,他没想到敬哥他在前面已经这么叫过敬民了还真的比自己原先想的还要好手段。所以路工头拦路的时候,就也比划着说,路爷,我们是给你爷干活来着,不敢耽误爷的事啊! 在这砖厂里,大家都称路包工头叫路爷。 这时路爷却已经对敬民行了一揖。那窑主武志国,似乎颇领会路胜的心意,便示意妹子给狼狗上了锁,看好了狼狗。而自己也站起来,分别跟路胜和敬民打了招呼。然后跟敬民比划着,意思是能不能把最得意的武功,施展一整套路,让他们开开眼。 怕敬民理解不了自己的手势,就又将意思写在纸头上。 敬民暗骂狠心的贼子,竟然放狼狗出来咬人,要不是自己一身本事,只怕眼下不死,也去半条命了! 但转而一想,要救出在这里饱受苦难的工人们,跟这帮人搞好关系,也许还有些用。既然他们惯会使诈,那我敬民也不妨使诈一回,于是点头答应了。 当下武志国和路胜都好高兴,派人去把那些打手都叫到这里,只说是有武林好手到,观赏高手练武,也好学几招。 没等厂里头那一帮人过来,就有几个到这砖厂的武家村民先听到消息,就候在那里。原来这里离村上还挺近的。 从黄泥冈这边过去,不过一箭之地,就一直都有人家,不过到村上,人家才更多起来。这近处的人家多半跟砖厂有关系。由于黄泥冈盛产黄泥巴,粘土特多,所以这里人们大多以砖厂为业。 这武家村,村民全都姓武,他们姓武还真的名符其实,因为这里村民尚武之风特别浓厚。寻常人家,也都有自制的棍棒,或者就是备有体育商店有卖的健身用的那种刀剑,有的武功好一些的,还藏有大枪。这在全国都有响当当的名头呢。 打手一拨人都来了,见到敬民都有点吃惊。不一会儿,有几个住近处的村民,听到消息也来了,甚至还带上大枪和棍棒。 那武志国取了一根棒,让刀疤脸拿着,又示意敬民自己取了一根棒,再比划着,意思是让他俩过过招。 裘小山当即就跟敬民比划道,放狼狗的这人叫武志国,就是窑主,最坏的家伙,敬哥得多提防着。刀疤脸叫阿三,打手里头算是老二。还有个本事比他更厉害好多,叫武学松!不仅是打手,还升级做了武家兄弟的保镖呢。 武学松?这名字总觉得怪熟悉的。 那武志国又一次示意了。敬民拍拍小山的肩膀,意思是让他放心。然后取了棍棒,握在手中,含笑地看那刀疤脸阿三。 第二十章 敬教头(二) 阿三使了个旗鼓,吐了个棍势,就瞅着敬民,直攻过来。 没等攻到,他就发现阿三本事有限,这取棍攻来,自己下盘却不稳。所以他也不挡,就倒拖着棍,退行三步,却突然一个反身,棍头只在阿三的膝盖上点了一下,刀疤脸顿时跌了个狗吃屎。 人群中又有人鼓起掌来。 武志国眼睛看着包工头路胜,路胜对众人说:“这位小兄弟好身手吧!你们要是不服,都可以跟他过招,两个一起上也可以!” 果真这打手中,还真的出来两人,其中一个还挑了一杆大枪。 他笑笑,示意他俩进招,不三招,拿棍的栽了,拿枪的还逞强。他瞅了个空档,卖个破绽,让那汉子进枪,然后趁势夹住,一把就夺了过来。于是一手撂开棍子,就挺长枪攻来。刷刷刷,那汉子吓得屁滚尿流,跑出圈外去了。 顿时又是掌声,喝彩声。 这时敬民也是一时打得兴起,不由得抖擞精神,挺起大枪,就施出王家铁枪之缠绵枪法,一口气接连刺出二十四枪。这才一个鹞子大翻身,回枪收式,却大气不喘,依旧神闲气定。 当场便有人赞叹道:“好枪法!好汉子!” 谁也没想到,此语却正是从包工头路胜的嘴巴里发出来的。 敬民没想到自己的武功在这里一施展,竟让这一帮人崇拜得五体投地。当下武志国和路胜商定,明日开始,每天早晚两次,让那些打手跟他学功夫。他每天干活量则暂时可以减半。 武志国让大家散去,叫裘小山拉了砖坯先走,又叫两打手先替敬民拉了砖坯,却留他在院里坐下。为了表示诚意,武志国和路胜又叫来他们的兄弟,就是夜里用面包车拉黑工的那两个。没长眉毛的那个是武志国的弟弟,叫武志军。抽烟的男子则是路胜的弟弟,叫路宁。 这会儿武志军和路宁都挽着袖子,露出黑鹰刺青,看起来比昨晚更多了些霸气。倒是两个做哥哥的,却没有什么刺青标志,脸上也是一团和气的样子。但敬民打死也不会相信他们是好人! 可是那个女孩却分明地对他微笑起来。这武玉婉,上头有三个哥哥,都把她宠惯了,平时冷傲得很,眼下她却能对他微笑,连做老大的武志国都有些奇怪。不过敬民却不会有这种感觉。总是觉得他们就是坑人的一帮罪人,没有哪个会是干净的! 一会儿车来了,他们都上了车,他发现她也在。一个女孩儿家,就随便插在这男人伙里头,方便吗?他这么想着,但很快就推翻这种想法,因为看得出来她应当是这武志国的妹妹。人家大哥在这里是当头的,让小妹一起吃饭,又有什么不妥呢。 没想到这武家村,却也有几家像样的酒楼,里头竟然还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眼眸好灵活地,在客人的身上滴溜溜转。 敬民这身白色风衣已经显得脏了,何况他本来就并不风流倜傥,所以自然也不引人注目。但是武玉婉的眼眸却常常落在他身上,他有点感觉出来了。心里想她无非是觉得好奇罢了,是啊,一个被骗来打黑工的,而且还是聋哑人,怎么突然会有那种超高身手呢? 这时武志国的目光虽然不常落在他身上,却也心里留神着。这人是武家老大,心里头也是最善算计的。他突然觉得这哑巴是奇货可居呢。要是能够笼络得他的心,将来可以捞到很大的好处呢。 放眼当今,中华武术已经后继乏人,能有真本事的,江湖上不多。影视里头的武术演员,那些特技演员,那些打擂台的武林好汉,不少是功夫架子好看,可真打起来却不顶用。 像今天看到的这哑巴,他那身手,确属罕见,真的是让自己开了眼。 宾主坐定之后,他们便问起他的事来,知道他叫敬民,是北省渭州人,今年二十三岁。然后他们也都介绍了情况,是武志国介绍的。他这才知道她确实是武志国的妹妹,叫武玉婉,今年二十二岁。 他的眉头动了动,因为一个婉字,让他动了心。比划的时候无法领会清楚,后来她就用筷子蘸了水在桌上写了这个“婉”。他当时真的怦然心动。 因为他的意识里头,一下子就跳出了“婉兰公主”来了。 但她跟婉兰长得完全不一样,举止言行也大不相同。如果一定要说有相同点,那就只是名字上,她也有一个“婉”字罢了。 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要是婉兰公主真的已经来到了这个八百多年后的世界,她还会是她吗? 她还会名叫方婉兰,她还会长着那样的眉眼,她说起话来,还会是原来的声音,而且她还会手持那把紫玉箫,吹出那种幽愤与悲凉之音来吗。 总该有新的变化吧,就像自己,再不是尚书王寅之子王酬,而是普通民工敬民。再不似当年风流倜傥的公子,却是土味十足的哑巴。 所以有可能会是她呢?他又一次将目光从她身上收回。 这时包工头在旁边,又比划着作了补充,说武志国是村支书的大儿子,人称武老大,生性豪爽,爱结交天下英雄。路胜说这些话,自然是为了巴结支书的大公子。 不过武志国觉得路胜拍得还不到位,让自己不是特别舒服。其实他是特别爱听人家讲他既识才,懂得爱才,又懂得用才。 武志国最喜欢引用现实的例子,来给这些话作注释。譬如眼下这砖窑,用的就是废才,即废材也。像这些聋哑人、流浪汉、失业游民,这些都会拖累社会的,可现在却成了自己砖窑可用之材了。 他说到这些方面的时候,他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的有功之臣了,也觉得自己成功利用了社会的各种资源。 所以武志国从来就没感觉到,自己是在做那种有亏社会公德的事。 然后他们也终于问起他的武功师承了,这问题他最难回答,就含糊比划说遇上异人。简单几下手势就罢了。他们以为他不想说,就也不勉强。 席间武玉婉也曾举杯两次,向敬民敬酒。他突然想起了那个美娜,觉得她跟美娜完全是两种风格,看样子是个实在人。不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会是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吗? 管她怎么样,干你何事?还是关心一下自己的处境吧!她不可能是婉兰公主!从今往后,就不要再这样神经兮兮的,每遇见女孩,都以为是婉兰公主来到面前。他告诫自己。 说起来还是武志国和路胜的话最多,谈话的核心自然是围绕着武功,说今日见这敬兄弟好身手,真的相信这世上有高人。他明白他们说话的意思之后,就连忙摇头表示自己离高人还远着哪。他们于是称赞他谦虚,说有真才实学的往往都这样。 最后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武志国对他比划道:“从明天开始,你就每天上半天工,另外半天时间教他们功夫。先当他们一个月的武教头!”然后,从衣兜里掏出一千元,啪地就放在敬民手上,“你先拿着!”比划着说。 他觉得有些突然,就有点惶急,想把钱还给那武老大。可是玉婉用手比划着告诉他,她大哥是诚心诚意想聘用他,这一千块是武教头的一个月的工资,打工的钱不算在内。当然这点钱并不多,不过只要真心跟着她大哥,将来大有前途,不愁混不出个出人头地! 她的话一说完,众人都盛赞她说得对,跟着武老大,就有好前途! 第二十一章 敬教头(三) 后来他们也说到老三,就是武志国、武志军的三弟,玉婉的三哥武志强,现在江厦市创业。武志国说三弟身边就需要敬教头这样的人才。 这喝酒侃话找话,就还说到武学松了,众人都说他也是好手,几时从外边回来,可以跟敬教头切磋切磋,但恐怕还是不如敬教头啊。这伙人这会儿就已经把敬民升级,称敬教头了。 又是武学松!他想到先前小山告诉自己的事,一下子警觉起来。刚才先提到武学松的是路胜,路宁也接着哥的话往下扯,不过后来看到玉婉脸色不对,这两兄弟就说得有些含糊。 那女孩的特别表情,他也感觉到了。 从酒楼出来之时,他们都几乎把他当作自己人了,称他敬教头,或者称敬兄弟,好像已经很习惯,这样相称已经好久了似地。还劝说他就大胆地跟老大和路爷干,不要跟那些难民搅和在一起了,也劝他心不要太软,不能有妇人之仁。 那个路宁带着酒意,还唱了几句《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唱到高兴,差点没把敬民当成妹妹一把搂抱了。 他虽然也喝了不少,不过离醉还远着呢,他们挂在嘴上的“难民”,让他听了很不舒服,心想要不是在无意中显露了这一身武功,自己岂不也是他们眼中的难民吗? 于是又进了砖厂,只有路工头送自己到那间低矮昏暗的土坯房。因为武氏兄妹都各自回家,路工头的弟弟路宁租住在外头。而路工头和老婆却住厂里头。 屋里头一下子扑过来难闻的气息,才发现不是刚进这间房时候的光景,那时加裘小山在内就六人,可现在是十三人,多了一倍还不止。 他们也都刚回来,带着一天的劳累和一身的伤痛。突然看到他红光满面,还带着一身酒气进来,除了小山之外,不由得都带着一脸嫉妒之色,。 他觉得按理说,至少那个头发自来卷的小青年,也会跟他们不一样一些,却没想到这人大概由于一时嫉妒,已经忘了今早他奋不顾身,挺身而出,为自己解困消厄的事了。 也许世俗小人大都如此健忘吧!不过小山不会!我敬民也不会! 他冲小山点点头,对他翘了个大拇指,又重重拍了拍胸膛,赞美他跟自己一条心,是铁哥儿,有种! 他跟小山简单交流了一下,告诉了刚才自己的情况,就躺下睡觉了。他知道自己再这么比划着,裘小山又会兴奋地哇哇作声,屋里这些人的休息就会受影响。 灯光熄灭了。世界沉沦于黑暗之中。这乡村田园之夜,不再是充盈着温馨和平和,而是人间地狱的入口,散发着罪恶的气息。 次日还是在梦中的时候,就被叫醒出工了。 他跟着大伙儿一块打泥、混土。直到辰牌时分,才有人过来比划着,让他去砖厂外边的场上教众人练武。他点点头,心想他们倒不是酒场上爱说就说,确也是说话算话的,还行啊! 现在他们来到了一片开阔地面,是长着薄薄一层草皮的草场子。秋末时节,这眼前就是黑黄一片。他扫了这地面两眼,忖度平时这里,好像是也有不少人上这儿练身手呢。 然后再看眼前人,一数,刚好十个。细细看来,十张脸都长得好臭。其中像阿三,像嘴角长疤的,被他扫倒地上的,还有拿棒拿枪合攻他的,等等,算起来见过的也超过半数了。再加上他们听了窑主和工头的吩咐,昨日黄昏也都见过他了,所以他们这会都跟他老相熟的样子,抱揖行了拱手大礼,同时口称敬教头。 来吧!看着这么多张恶臭蠢傻之脸,他心里发了一声喊,暗暗冷笑着。 天终于黑下来了!这是到黄泥冈砖厂的第二个晚上。虽说对于那些砖工来说,真的叫度日如年。可是他,心境却又大有不同。 他躺在铺着草席的砖地上,觉得这一天还真好过,爽利,开心!不过他只好把这藏心里,就是对小山,也没有暴露。他不是信不过小山,却觉得小山终究年龄小,平时又很爱抢个风头表达事情,心里恐怕很难藏事呢。 原来他今天好好修理了一下那些人渣打手。 他自然是不敢明着来,却想到了好办法。就是借练功习武,让他们窝里斗,自家人却互相拳脚伺候。 他先是教了他们三招醉拳,又教了他们三招快拳。然后让他们一起反复练。到薄暮时再练,就说要考核,让他们作对儿对练,一人用醉拳,另一人则用快拳。特别强调用快拳的,要出手如风,拳击如电,绝不容情。用醉拳的,要似醉非醉,诱敌深入,攻敌不备。 结果这场上就作成五对,一对一对地对练。先是嘴角有疤的对刀疤脸阿三,结果阿三醉拳练不到位,反而中了嘴角有疤的两记快拳,顿时恼羞成怒,一脚踢过去,将嘴角有疤的踢飞到一边,半天起不来。 他一看大喜,脸上却努力藏着,做足喜怒不形于色。 登时佯装大怒,戳指阿三,问他这一招飞腿,是不是醉拳招式,指责他没用心习醉拳,而且还违规飞腿踢人。然后让他侍立一边,不得走动,等大家全都练好再归队。同时也叫人去把嘴角有疤的男子扶起来。 接下来的一对,也是快拳方痛揍了醉拳方,但此人因前车之鉴,所以就没有反击,只好隐忍了。再下来的一对,也是如此,一阵交锋下来,快拳的毫发无损,而醉拳的脸上添了两处青紫,而且胸上还中了一拳。 还剩下两对,那两个练醉拳的就跪下来求饶了,说不想就这么当拳头靶子。敬民一时大笑,比划着意思:那我打醉拳,你们就用快拳打我!看看到底是谁挨揍。 他们两个连声说不敢,他就又比划示意,说你们四个没练不行,要不,就四个一起来,都用快拳打我,我只以醉拳回应。这下他们点头了,以为以四敌一,可以稳操胜券。 于是他未行先醉,醉步蹒跚,踉跄欲倒,倒卧如桥。四人面面相觑,然后相互使个眼色,奋力攻去。却不料他醉步一闪,竟然晃到了另一边,而他们的拳头却对上了。于是他们的身上,各自挨着了对方的快拳。 一场考核下来,十条汉子,有八个都受了伤。这怎能不让他欣喜若狂。他心里暗暗鼓励自己,就这么跟他们干! 却满脸严肃地比划着,说他们今天收获甚微,没有领会这拳术个中真谛。今晚都想明白了,明日再练,不得懈怠。还批评他们没有聚精会神,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才导致如此深受挫败。 他现在回顾刚刚过去的这一切,心里还禁不住想笑。心想不就这么几个恶人吗?让他们个个都做了靶子,那才叫畅快。由于心里特别惬意,他这一觉睡得好香。 所以夜里他睡得是比往常要更沉了些。 却没想到就他睡的这屋里,却发生了一件事。有人出逃了! 谈不上有什么充分的准备,那天跟敬民同车,被骗进来的那四个男人,因为受不了白天苦役的折磨,就想趁着夜深人静,逃之夭夭。 第二十二章 雷雨(一) 最先引发的实际上只有一人,就是那个头发自来卷的小青年。昨天劳动下来,手已经起了好几个水泡。可今天却更是备受苦难了。他下窑背砖时,手上和背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原因是那些砖块里头,有不少都没有冷却够。 他疼得无法入睡。所以就跟自己的伙伴,也就是那个长头发的小青年诉苦说,要是再这样下去,只怕自己就要死在这里。所以长头发临时也就顺着他,说就跟他们拼了,跑吧! 为了防身,他们从墙角那边,拿了敬民放在那里的棍棒和长枪,正要冲出去,旁边的两个一起进来的中年男人,也跟他们招呼着,说愿意一起逃。 后来门被人在外面锁上了。自来卷小青年用棍棒打开门,于是四人一起往外冲。 屋里人都醒了,其他人都不敢动,因为知道外头有狼狗守着,而且还是两头。武志国大院里的那头狼狗精品还不算在内。裘小山看到敬哥还在那儿睡得香,便赶快摇醒他。 他其实也就要醒来,因为睡梦中有个感觉,好像在叫他快起来,所以小山这一摇动,就立刻醒了,也就立刻觉得不对。 外头乱成一团,脚步声,狗吠声,还有人的吆喝声和惊叫声。 这些声音他虽然都听不见,但他能感觉得到。而且他也看到了,外头突然灯光大亮。 他身子一纵,已经到了外头,再疾行几步,就赶到了最乱的地方。而就在这时,传来了一声惨呼。 一头狼狗已经扑到一人身上,好像已经咬着什么。不好!他心念一动,身子已拔起,刚好飞落到狼狗身上,然后狠狠扫了一腿,正是他旋风腿第十七式,是他所创得意之招:“正西风落叶下长安”。 他突然发现今日这招“正西风落叶下长安”,好像比往日有更大的威力。这倒是让他吃了一惊,难道说这是自己修习了长风功和保元功的缘故。 那狼狗受此一击,身子向后飞起,翻跌在十米之外,呜呜挣身,半天也没挣得起来。 这时倒是被咬的那人惨呼连连。 被扑咬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腿上被恶狗撕下一片肉来,现在还是流血不止。 另外一头狼狗,此时正拦住那三个男人的去路,张开血盆大口大吠着。它好像没有先前那头狼狗那么凶悍,但是更有智慧似地。它一边狂吠,一边体毛尽竖,活像一头威风的狮子。 这自然因为看到两个男人手里,都舞着棍棒和大枪。 他跳入棍棒、大枪与狼狗之间,一下子就耍了一个动作,就是要驱逐那畜生的意思。 可这狼狗就是不走,但还是退了几步,现在也不吠了,呜呜声音响在喉咙里。 这时差不多所有的监工和打手都到场了。由于人手不够,那些监工随时都有可能提升为打手。这是窑主和工头对他们规定的,遇事都要来,来者奖励,没来者受罚。所以虽说那些打手受了点伤,但还挣得起来。 他看在眼里,鼻子里哼了一声,没想到他们还很有防护意识呢。然后就看到包工头路胜过来比划着说:“敬教头,你这是干什么?” 他清醒过来,见他们四人也走不成了,就反手一指,哇哇嚷叫着。又重重指着受伤倒地的那中年男人,做了个怪手势。 这无非就是马上把他们带走的意思。还有就是给那中年男人好好治疗的意思,而且还提醒,不赶快治疗,出了人命就不好办。 突然人群里冲出一条面生的汉子来,戳指问道:“你莫非就是那个该死的敬教头?你怎么整我那些兄弟了?还有这条狼狗,也是你害它的吧?” 这人是谁呀?没见过!他有点懵懵的,心想这人无非也是打手之流吧。 突然脑子里如闪电一亮:武学松?莫非此人便是武学松? 没等他比划手势,路胜已经将那人拉开了。 重新回到了屋里,那四人被抓走了,屋里显得空了些。本来会清爽一些,却不料更加沉闷了,连裘小山也躺着没动静。也许是天气的缘故,突然好闷热呢,天边隐隐响过雷声。 这都十一月上旬,农历也九月底了,立刻就要进入冬季了,却天还打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连天气也反常了。 次日早上,没什么风,天气也还有些闷热。 敬民还是如同昨日,先做工,然后教功夫。 他继续传授快拳和醉拳功夫,又各教三式。然后比划着意思,到薄暮时还是跟昨天一般对练,不过拳法可以调换一下,昨日练醉拳的,今日改为快拳,而昨日练快拳的,则今日也改成练醉拳。 正要散去,这时却见武志国微笑着走过来。 现在敬民开始觉得这位不长眉毛的中年男人,确实是一位人物,但不像是路工头所称许的,是一方英豪,倒颇有几分像是人们口中所说的笑面虎。 武志国一过来,就拍拍他的肩膀,显示了几分亲切,几分热情。然后比划着手势,问他,这几个兄弟才练了一天,就搞得浑身受伤,这是怎么回事呢? 他知道这笑面虎,其实是来为那些人渣打手们撑腰,兴师问罪来了。 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并不惧什么兴师问罪,其实是胸有成竹。于是就比划着意思,原原本本地将自己昨日是如何教,他们是如何练。还有今日是如何教,安排他们晩间将如何练,都和盘托出,悉数告知。这里头自然毫无漏洞,谁能说他这样练不对呢? 又比划着手势,交流了一阵。然后,武老大就提到了昨晚的事,还说幸好他出手及时,这才没闹出什么乱子,只是那头狼狗差点就没命了。其中不无责备他出手太重的意思。可是那时情势危急,不如此,只怕那个中年男人性命难保。 他也如此解释着,并询问狼狗情况怎么样了,回应是狼狗正在请兽医医治,命是拣回来了,可是要治疗养伤大一阵子,这夜间巡逻护院的力量,一下子就少了许多。 武老大还解释,为何砖厂外头没有加固什么围墙电网之类建筑,就是尽可能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人看了心里舒服。只是晚上为了众工人的安全,所以外头锁上门,走廊再有狼狗守夜。敬教头一定要明白,它们不是用来威胁工人的,而是保护工人的。 他听了心里自然极其可笑,但还是点点头表示明白这道理。 然后又谈到被抓的那四人,该如何处理。他打着手势提醒说,那个被咬伤的得赶快治疗,要不出问题就麻烦了。武老大笑着说,已经有人给那人治伤了。又说下午可能会集合所有的工人,处理一下昨晚这事。到时候再通知你,现在就先这样吧。说着就走了。 他又回到厂里半成品生产车间,正在装干砖坯时,突然见包工头路胜露了脸,往这边走来。然后打个手势,意思是借一步说话。 他只好过去,见身边没人,路胜比划着,意思是想让他做自己的保镖。这问题就让他有些闹糊涂了,这砖厂里其他有的东西可能还缺,这保镖、打手可不缺呢。 他从裘小山那边知道,那个没露面的武学松,已由打手升级为武家兄弟的保镖。却没听说路胜有没有保镖。不过要找保镖还不容易。再说了,这窑主和包工头精诚合作,保镖啊打手啊,还分什么彼此,那还不是一致对外。 他却没想到这路胜是外省人,家在陇南,说起来跟渭州还离不太远。这里路胜没什么势力,就自己俩口子,外加一个兄弟。厂里头那帮打手,都是武志国和武志军他们兄弟的人。那三头狼狗,也是武志国专门豢养的。更何况武志国的父亲,是在任的村支书,虽然上了年纪,也就干这一两年,就可以回家养老了。但终究是支书。 所以路胜承包这个砖厂,基本上是武家的人说了算,他的利益被压到底线,所以也就更加疯狂盘剥工人。但他却觉得自己是在苦苦挣扎,他也不愿意是现在这种局面哪! 原来那窑主武志国,倚仗着老头手里有权,便不断地给路包工头施加压力。路胜要是不干,自有其他人愿意承包。迫于无奈,结果路工头出窑一万块砖,只能从窑主那边得到三百六十元。而窑主的这一万块砖,市场售价至少二千元。 路胜明知他们获得暴利回报,却也有苦难言,无可奈何。于是必然以克扣工人工资,或寻找更低廉实用的劳力为手段,来谋求自身的生存。 所以路胜也不想自己一再处于劣势,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受人宰割的滋味终究不好受。于是想到也拉些人马,发现敬民是个人材,便动了这个脑筋。 刚开始敬民确实是感到有些意外,但很快从中发现了窑主与包工头之间,因利益冲突所致的矛盾。 既然如此,何不将计就计!他想。 他表示同意做路胜的保镖,不过也表示必须答应他的条件。 路胜明白了他的这个意思,顿时大喜过望,比划着说你有什么条件请尽管说。 第二十三章 雷雨(二) 路胜只以为他要得什么实惠好处,却哪里会想到,他,竟然处处替别人着想,这也让工头大惑不解呢。 尽管敬民前世是尚书府中的公子,但身上涌动着的,却是民工的热血。他也实实在在地当过采石工。现世生活中由于特殊的条件和际遇,他漂流于现代都市,更是与民工为友,以打工为业。即便当了路胜的保镖,他的心自然是不会跟这包工头一起走的。 所以他自然是站在工人的立场上,开出来的条件,也自然是对工人们有利了。 他比划着,告诉路胜,路爷要赚钱,而且要赚更多钱,就要对工人好,让他们吃得好,休息得好,他们才会乐意出力。否则像眼下这种情况,只靠武力强制,让他们在皮鞭、棍棒下面干活,又怎么能长久。 所以以往这种五点就上工,一直干到下半夜才睡觉,强度过高。何况十一点才吃早饭,到下半夜吃晚饭,工人的健康哪有保证。要是他们全都累倒了,谁来替路爷卖命赚钱哪? 总之,他希望给工人待遇好一些,不要拖欠他们工资。 路胜没想到敬民一点都没顾及自己的利益,而只想着工人,不过路胜也觉得他有些想法是对的,砖厂的长远利益,就应该像他认为的那样做。 于是,路胜含笑答应了。说有关问题,还得跟武家兄弟进一步协商,不过相信,最终都会逐步得到解决。 路胜行事倒是雷厉风行,一下子就让他歇了手上的活,就在车间里当场宣布,就说砖厂决定聘用敬教头为路老板的专职保镖,并兼厂里的督工和治安管理。这一宣布,那些打手,还有监工们,不仅面面相觑,而且都争着对他点头。 他对监工和打手们比划示意,现在先把皮鞭和铁棍收起来,免得吓着工人,影响生产效率。有几个工人,大概也发现了一些情况的改变,对他报以微笑。但更多的不是麻木不仁,就是嫉妒得直咬牙。 他这时也就有机会,整体巡视一下砖厂各车间,还有外头其他一些地方,查得现场劳役的工人四十人,加上被抓押的另外四人,总共是四十四人。 现在他身边跟着个打手,名叫石田,那是个黑瘦而沉默的男子,在打手群里是个另类。虽说一张脸也好恶,但打自他到这里之后,却没眼见石田动手打过人。 刚才看到他要去巡视场子,石田突然一反常态,自告奋勇,表示愿意带他四处看看。他也想分化恶人团的势力,便欣然点头。 虽说敬民对石田没有更多的了解,但昨日的事他记得很清楚,这石田是打手群里醉拳练得最好的一位,昨日与一位大胡子对练,尽管对手快拳霸道,石田却只受了些轻伤。这些他都看在眼里。 一个是哑巴,一个是沉默的人,所以总体的气氛还是沉默的。但在那种默默的交流中,他感觉与石田的距离拉近了。 早饭还是十一点钟吃,然后没的休息,继续干活。天气比昨日还要闷热,有人说可能会下大雨,更有人说要下雷雨,雷雨,这时候,不会吧。 但没人敢再往下议论了,因为守在一边的监工吆喝了起来。 干活差不多一个时辰,车间突然有人晕倒了。 敬民赶快扶起那人,刚好石田也在,就一起扶到外头歇着透透气。那人终于醒转过来,看着这人衣衫褴褛形同乞丐,他不禁一阵心酸。 可就在这时,武志军和路宁两人,却过来跟众打手打了招呼,叫他们带着所有的工人,去岗头房楼听训。 他觉得这提法挺新鲜的,这样的一个黑砖厂,还有这种程序。不过既然有听训,那就有训话的人。那应该就是窑主武志国吧。 路胜也现身了,他指着晕倒的工人比划着。路工头定睛看着,用手探其额,然后又跟那工人说话。最后跟敬民比划了手势,意思是没问题,可以一起听训去。 然后一行前往。这是黄泥冈上的最高处,一座简易房楼,就建在一道坡上。旁边一侧长着两棵大榕树,长势旺盛,枝柯相接。 可是现在却成了一个滥施私刑的场所了。 武志国和武志军兄弟已经早到那里了,他们的妹妹武玉婉也在,还有路工头的兄弟路宁,刀疤脸阿三,再有就是两头狼狗。 他没想到,这些狼狗,包括因伤重而不能到场的那头狼狗,其实都是那个娇媚的武玉婉专门豢养的。真不敢相信呢。 其实眼下岗头房楼里头,还有五个人,就是昨晚见到的面生汉子,还有四个想趁夜出逃的被抓押的男子。 见众人都到齐了,武志国就开始说话,简要说了昨晚发生的四人出逃的事情,说他们是害群之马,不严加惩戒,这砖厂就要出乱子。所以就让大家一起见证和监督。 说完,就拍了两次手掌。那被抓押的四个男子,便从里头被重重推搡了出来。而推搡他们的,正是昨晚那个已经现身的面生汉子。 就这一夜的工夫,他们都被整得不成人样。自来卷和长头发的虽说年轻一些,但以往恐怕也是耽迷玩乐,不务正业的,所以最禁受不住折磨。那两个中年男人,一个面色惨白,额上是一排虚汗。另一个本来背挺直的,可眼下却像是骨折了一般,站相难看得紧。 被狼狗咬的,就是那个面色惨白,额流虚汗的男人。 武志国突然对着面生汉子一挥手,汉子便冲人群中的众打手一扬手臂,才眨眼工夫,四个被抓押的男子,就已经上了树,被他们用绳子,在树的横枝上吊了起来。 就在这时,天边隐隐响起了一声雷。 还真果然打雷了。这天色也不正。 这时敬民却顾不上想这些事,一场严峻的考验即在眼前。 打手们已经手执皮鞭和棍棒,上场了。 其实也就四个人,刀疤脸阿三自然是第一个,然后就是嘴角有疤的,还有就是那日分别用棍和枪双战他的那两个。 他们都是打手中的精英。 其余的几个,还有监工,也都出来维持秩序,其实是做做样子。他自然也在其列,既然路工头已经当众宣布了自己保镖的身份,他也只得如此。 倒是武志国兄弟,姑娘武玉婉,还有那个面生汉子,见他身在其列,都觉得有点奇怪。原来路胜只记得把这事跟兄弟路宁讲,却没顾得上跟武家人通气呢。 第一记鞭子下去,有人惨呼起来。 第二记鞭子下去,惨呼声更是激响盈耳。 他虽然听不到,却感觉得到。他看到四个男的受鞭之后,身子悬在空中急剧扭曲。他也看到了人群中的小山,那种跟他们一起苦痛的面部表情。 于是在第三鞭还没下去之时,他一下子就跳进圈子里,一把夺过阿三手中的鞭子。同时双手也急剧地比划着。他的脸色显得从未有过的冷峻。 武志国的那张还在微笑着的脸,突然一下子凝然定格了。随即,脸色变得铁青。 那两条狼狗这时也显得不安,开始躁动起来。幸好有武玉婉甚是机警,将狼狗控制住,要不马上将导致双方战火,一触即发。 打手们纷纷都停住了手,他们也碍着敬民的情面,终究他现在是调教他们武艺的武教头呢。何况路工头也通知大家了,所以他不仅是敬教头,而且是敬保镖,还是敬督工和敬厂管,总之是个人物,即便不敬他,也得避开着他点,别招惹他。 武志国皱了皱眉,虽然觉得这事难办,但自己也得出来说话,至少这砖厂的秩序,总不能一下子就被这愣头青给整乱了吧。 武志国比划着手势,敬民则回应着,还以手势,然后武玉婉也出来比划手势。因为她看到大哥的手势,有时打不到点子上,不够到位,让本来已经产生分歧的意见,更加大了裂缝。就打手势予以矫正。其实她也不懂得哑语,只是她能够体会他的心思。 他明白了,他们兄妹的意思就是,工人触犯厂规,罪有应得。叫他别插身这种事情,否则只会给厂里添乱。 可是要是让每人挨这么二十皮鞭,他们能支持得住吗?尤其是那个被狼狗咬伤的中年男人,重伤之下再挨皮鞭,哪还有命在呢? 再说了,他们之所以触犯厂规,那还不是被逼的。 不行!就任由他们胡作非为,那可不行! 天边又响了第二声雷,那雷声响得更大,似是震怒了。 第二十四章 抗争(一) 武志国和武志军一起想把他劝到一边,打手们也开始抖擞精神,准备继续鞭打那四个工人。突然,敬民又一次进了圈子,脱了风衣,挺着胸脯,比划着意思,你们把他们都放了,让我来替他们受罚。 武志国显得有些为难,敬民继续比划着,快把他们放下来,要不,只怕要出人命了。你们想出气,尽管朝我来吧。快放了他们,把我吊上去! 这种事武志国还从未遇见,他不由得把目光投向路工头,这时路胜乘机将收了这哑巴敬民做保镖的事,告诉了他们。路胜的用意很明显,没想到自己说的这些话,却让武志国坚定了一个主意。 这笑面虎的脸上,重新漾起了微笑。就说那好,敬教头,不,敬保镖!既然敬保镖决意要帮这些出逃的工友,愿意替他们扛着,那好,我武老大现在就成全他。其他事可以商量,也好商量。可是厂规不能破! 武志国环视着众人,也附带扫了一眼路胜,又往下说道:你们都听着,厂规不能破!你们中间无论是谁,触犯厂规,都一样受罚,决不讲情面。现在敬教头替他们出头,就与他们同罪。 来呀,暂且把他们放下来,把敬保镖吊上去,打!武志国喝道。 那些人下来了,可敬民却上去了。他被高高悬挂在粗大的树横杈上。 天色黑压压的,他看不清人群中那些工人的真实表情,他们通常显得木讷,目光呆滞、麻木,好像走了魂魄似地,一副行尸走肉的样子。 不过人群中的小山和石田,他们的反应,他却感觉到了。 那他感觉到她的反应了吗? 皮鞭在呼呼地响着,“三,四”那个面生汉子在报着鞭数,他的声音很入调。可是武玉婉的眼睛却红了。 正如先前敬民的猜想,这位面生汉子,就是小山曾经向他提醒过的那个武学松。 这武学松虽说是个大男人,却长着女人的心眼,最最善妒了。打自见到敬民的第一眼开始,就觉得十二分的看不惯他,觉得他一点也不起眼,还是哑巴,竟然从小小民工,一转身成了敬教头了。所以心里是老大地不服。 眼下见他甘心替人受罚,心想这小子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真是个傻瓜蛋,看来他也不会功夫好到哪里。也好,这还真能让我解恨消气,快活快活吔! “六、七!” 武学松入调的声音刚唱到这里,就唱不下去了。轰天的炸雷声,取代了他的报数声。 其实在这之前,天色突然大暗,在皮鞭的重击中,雷又响了。 刚开始的时候雷声隐隐,接着雷连雷声,雷声连绵,密集起来。终于蓄极势后,一声雷炸在头顶,霹雳闪电,让黑暗的天空裂开好几道大口子,接着,一场倾盆大雨下来了。 电闪雷鸣,倾盆大雨。 他听不见,但他感觉了闪电,感觉了雨水。于是他也感觉了雷声。 那日到莲花庵,最后一次告别了婉兰公主,后来在庵前不远的高处,突然遇上了大雷雨的情景,又一次重现眼前。那种巨雷劈山炸石的感觉,犹回响耳旁,萦绕心间。他觉得现在的情景,应该与此相似。 但那次巨雷就劈在头顶,自己倒在了地上。 那么这一回会怎么样呢? 这时人群已经骚乱起来,打手们也停下皮鞭,躲雨去了。有几个干脆还躲到榕树下。 又是几声重雷响在敬民的头顶。那声音,极像是想劈了什么似地。虽说榕树底下勉强可以躲雨,但因为敬民被吊得高,所处位置特别,所以大雨还是淋了他一身。 这时武志国喝道:“靠,躲什么雨啊,哈,都快过来!” 那四个打手纷纷往这边退。 却有一个女声焦急地唤道:“快放他下来啊!快,快点!”那是武玉婉在喊叫。声音里头掩不住某种关切。 这声音一下子也把武学松的心揪住了。他的强烈的嫉妒又生长起来了。 原来这武学松,暗暗仰慕玉婉已经许久。先前只是打手,所以也知本分,不敢造次。可新近得武老大的赏识,擢升为他们兄弟的保镖,他也就忘乎所以,猖狂起来。就不止一次挑逗玉婉。 后来她将这事告诉两位兄长,所以他前些时候被训了一顿,又被派到外地几天,去给他们办个事。那事儿挺小,其实老大的本意,是让他好好反省一下。 虽说武学松长得一表人才,他也自诩有武松之风,自认为有武松一般的英武和好武艺,但他却忘了武松所行之事,与他的大相径庭。武老大骨子里是看不上他,自然不可能让妹子下嫁给他。但厂里还用得上他,所以也就没有直接点破他。 武学松在一边,因武玉婉的这一声唤,对敬民又生出许多嫉妒来,但当时的情形,武老大也担心出什么乱子,所以玉婉急声叫唤,武老大就没说什么,其实这就是默许,所以打手们自然要听使唤办事去。 于是,打手中间,早奔出一人,往榕树那边去了。 此人正是嘴角有疤的汉子,听命奔过去为敬民放绳子。 可谁也没想到,就在这时,突然发生了意外。 一声更大的炸雷轰在头顶,仿佛聚集了先前所有的雷电,真有劈山裂石之威,震耳欲聋,众人的眼前,悬着敬民的那棵榕树,由于在岗头的最高处,一下子成了轰雷重击的目标。 只见与炸雷响起的同时,一道灼亮的光在他头顶上一闪,那繁茂的树冠突然一下子塌陷,断裂,串起火焰。从岗头房楼这边看过去,那雷电火光,好像都落在了敬民身上。 有人啊地叫了一声,那是不止一人的声音,其中的女声特别明显。 这时一人仆地倒了。竟然像是一捆木柴,倒地后便一动不动。 众人的一颗心又悬了起来。 是谁呢?他们发现那仆身倒地的,不像是别人,应该就是那个嘴角有疤的打手! 仿佛有什么东西烧焦了似的,又好像一切都起了雾。雷好像因为击中了目标而停住了,不过雨还在下。 几位打手打个照面,不约而同,突然冲了过去。他们自然是先去察看自己伙伴,竟然发现就这么片刻工夫,嘴角有疤的哥们,身体却已经冷然僵直,就这么去了。 正所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他们一下子揪心起来,奔过来,茫然说道,死了,就这样眨眼工夫,就死了,真不敢相信。也有的说,真的打雷劈死人,还是第一次看到,真有这样的事情。 “死了?那还不赶快抬过来,说不定是昏过去,还有救呢?”武志国说。 “敬教头呢?他怎么样?”这时武玉婉却追问道。 她这一问,在旁边一直闷着气的路胜,这才也清醒过来。叫手下几个监工赶紧过去看看,那些监工都看着武老大,其实他们更是老大的人。 武志国也不想让路胜再受难堪,而且他也担心那个敬民,虽说当了路胜保镖让他不开心,不过这小子好本事,要是死了也真可惜的。便点点头,做个手势。他们便奔过去。 雨幕中,他们看到有一条人影跑在前面,那人正是哑巴裘小山。 他们终于靠近那树了,看着地上躺着的一个,正怕着不敢看上头,以为这敬教头肯定也死了。却不料听到有人哇哇叫着,那是两人的声音,是树下和树上的声音。 是那哑巴在兴奋地跟谁招呼,哦,是小山和他在交流。他们哑巴兄弟在流泪叙旧呢。 敬厂管没死,敬教头没死!还活得好好的呢!啊哈,他们也兴奋起来。冲着人群这边喊。 他们是因为今天看了那一幕,觉得此人还真是一条汉子,所以才改变了对他的看法的。 他很快从树上被放下来了。 他没想到就这一幕,好多人为他揪心,现在见他安然无恙,又好多人都为他高兴。就不用说裘小山、武玉婉、路胜、石田他们,就是武家兄弟,也感叹不已。只有那好嫉妒的武学松,一场欢喜却成空,很是失落的样子。 而这时嘴角长疤的汉子的尸体也被抬了过来。武志国和武志军面色凝重,武玉婉说,都是我害的,是我叫快去放敬教头下来,所以就。她说着眼睛又红了。 雨下得小了,雷声时有时无,终于停住了。武学松见缝插针说道:“说来就是怪那哑巴,还当什么教头的,整个儿就是在搅局闹事。要是没他强出头,我们的人也不会死!” 武玉婉却不领他的情,听了这话反而不高兴起来,“哑巴不是在替他们出头,他是怕咱们闹出人命来。再说了,让他当教头是我哥的主意,怎么样啊?难道说这也错了吗?” 这时武志军也拍拍武学松的肩膀说,少说几句兄弟,这敬教头,我和哥都挺赏识的。当然,他也挺倔的。不过再怎么着,死了的这位兄弟,这笔账不能算在他头上。 武学松倒一下子撞了个没趣,又羞又恼,脸都红了。 第二十五章 抗争(二) 尽管突然死了人,武家兄弟有些没趣,但是看到敬民毫发无损,却也高兴。只是他们跟大家一般,都对这事很好奇,既然嘴角长疤的汉子当场被雷击中,为何他反而一点事也没有呢?他当时在高处,那汉子却在低处。巨雷劈炸从上而下,他当然是首当其冲了,可是为何更何况众人听到一声霹雳巨响的时候,明明看见一道灼亮的光在他头顶上一闪。 当然最后的结论就是吉人自有天相。但是这话多说两句之后,就没人敢再说了。因为武家兄弟和路工头都喝止了。是啊,刚刚死了人,要是如此说,岂不是变成了贬那死人,甚至骂那死人不是一个吉人了。 路家兄弟见武家兄弟气已过去,这才也跟敬民拉了近乎,表手势无非是说刚才是不得已,才让你挨鞭受了委屈。这一回遇雷而无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有些事就暂且让他们一步。他听了连连点头。 武家兄弟集合大家说了几句话,强调往后要是有外人问起这事,就不要说今天下午在这里听训,还有责罚触犯厂规的事情。只说听说是被雷击中而死亡。 然后众人散去,还回厂里干活去。 敬民却不急着返回,却直接走近岗头房楼。武志国跟他打了招呼,问他现在是路工头的保镖了,为何不跟路胜走。他说是突然想到有些话,想跟窑主说说。 武老大示意他想说什么,尽管说。 他说那四个意图出逃的男子,还是放回工房,让他们好生歇息,自思己过,然后明日再上工。至于其中一个被狼狗咬伤的,如果还没给予较好的治疗,就请赶快请医生。治疗费用应该由厂方负责。 武志国微笑着比划着说:“敬兄弟哪,你这是在跟我谈判吗?你是为我武志国说话呢,还是为路工头说话呢?或者干脆就是为那些工人说话呢?” 敬民明白了武老大的意思,因为玉婉姑娘在旁边,替她哥也比划着,打了一阵哑语。于是他向姑娘回应:“我是兼顾到厂方和工人的利益,才这么说的。” “这么说,你刚才主动去挨鞭子,也是考虑到这些方面?”姑娘打着手势,趁机问了刚才她自己的困惑。 “是的,承受这种痛苦,正是希望以此唤醒良知。”他用哑语作了回答。 “没想到,你一个小小民工,竟然懂得这般道理!”她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他笑了笑,却没再比划着打哑语了。 这时,站在一边的武学松,看此光景,心里又腾起了嫉妒的蛇。 工友们自发着涌了过来,比划着问敬民怎么样?要不要让大家把他抬回去。他爽快地大笑,然后比划着说没问题,说雷神慈悲,没有伤到自己,至于那些鞭子,就像毛毛虫挠痒痒,更没事了,让大家放心。 比划到这里,他还行了个拱手大礼。 于是大家离开了岗头房楼。 现在他们这间低矮昏暗的土坯房,显得比往常热闹了,如果不明情况的人,还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喜事,让大家都这么庆贺着呢。 原先出逃的四人中,其他三人虽也受了折磨,但伤势较轻,所以都过来向他表示感谢。就那个被狼狗咬伤的中年男人,这会儿还发高烧,只能躺草席上。 不过这人头脑还清醒,知道是这个名叫敬民的哑巴男孩替他们扛事,挨了好多鞭子,最后差点没被巨雷劈死。所以就一再致谢。 这男人突然抬了抬身子,朝顶棚的豁口指道:“苍天有眼哪!好人终有好报!” 敬民安慰了他几句,说且不要太激动,待会儿就去跟路爷和武老大再说说,务必请个好医生来。 那个原先背挺直,而现在却像是骨折的男人,也安慰自己的伙伴,说幸好有敬教头替咱们兄弟撑着!兄弟啊,只有熬了,熬得过去,才有指望! 头发自来卷的小青年,现在对他也改变了看法,“都是我们,害你受苦了!”说着,却不善于比划,然后同伙长头发的,就为之打了手势。敬民多少也懂了。 接下来大家更多的好奇,是他遭雷劈而无恙。就问他当时的感觉。他说确实是感觉雷就打在自己身上,眼前火光一闪,身上一时间也热,头有点昏沉,当然这也只是一瞬间的感觉。后来就闻到了周围烧焦的气味。 正比划着,突见包工头路胜走了进来。 敬民还是习惯对路工头抱了个揖,而后就指着被狼狗咬伤的中年男人,说他还在发高烧,恐怕伤口有感染,应该赶快给予治疗。又说万一出事,一旦追究起来,路工头是要负更大责任的。 这是他的灵机一动,他知道只有将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挑明,才会引起路胜的重视。 路胜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 这时他又想到一件事来,在他离开家乡出来打工的那年,他邻居家来了个亲戚,结果被狗咬了,后来回去后据说得了狂犬病死了。那眼下这个男人,还是被大狼狗咬了,岂不是更加危险。 他也把这个想法跟路爷表达了,并且说只怕要送大医院。路胜听了就直皱眉头,但最后还是点头了。 几个打手从房外走了进来,催促他们干活去。敬民跟打手们说了受伤男人的情况,路胜说就他留下,其他人都干活去。敬民跟另外三个男子交换了一下意思,问他们干活还吃得消吗,他们点点头。虽然没有表现出开心的样子,但至少还是态度坚定。 于是他跟路爷说,自己先陪着病人,等他们派人送病人到医院,他再来陪路爷。 路胜点头走了,屋里静了下来。 敬民现在可以喘一口气了,只有到这时候,才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触痛。心想眼前这位被狼狗咬伤的男子,一定承受了更大的痛苦。所以就更下了决心要救他。 敬民一边看着他,一边开始琢磨自己先前发生的事,这身遭雷击,寻常人是遇不上的,当然要是遇上了,那准是没命了。可是自己遇上了,却一点事没有。而且记忆中的前世,自己也遇上过,那次自己是昏倒了,但醒来后也没事。 这难道说自己真的是天生异秉,不惧雷电么? 他想起来那日用灵镜照见雷击往事时,仙君对他说过的话。这让他又一次回味与仙君和道士同饮神仙醉的情境了。 又到了薄暮时分,没见到路爷,也没见到武老大。却见石田走了进来,原来教习武功的时间到了。那些打手们觉得石田与他关系不错,就让石田过来叫他。 其实打手们也不很想学什么武功,因为他们多半在对练中受了伤,只是迫于武老大的意思,才不得不如此。要是不去,武老大定会责怪的。 他点点头,站了起来,但又不放心那个男人。就拍拍那男人肩膀,那人有气无力地点点头,挤了个笑,然后就又阖上眼睛困觉。 他也只好跟石田一起,到了那片开阔地。 练了一会儿,下面就要安排对练,突然那边过来了武老大和武学松。 他正要跟老大说那病人的事,没等他比划,武志国却先比划开了。 武志国的意思,就是我身边的这位,是保镖武学松,很欣赏你的一身功夫,想向你讨教。现在正好要开始对练,不如你们先对练一回,也让他们开开眼界,你觉得可以吗? 原来此人便是武学松! 他一下子记起来裘小山曾经对自己的告诫。再加上先前在岗头房楼前此人的恶毒,他是已经领教过了。所以他自然也提醒自己不要大意。 他装作是很高兴的样子,还对他俩施礼致意。 武学松鼻子里哼了一声,眼睛看着眼前这位身穿白色风衣的男孩,心想要是脱去这风衣才好看呢,因为那就暴露了他刚才被吊打的伤痕。然后又觉得他的样子显得邋遢,这风衣也太脏了吧!居然还是敬教头呢!什么敬教头,我呸! 那武学松往场子扫了一眼,就从架子上抽出一把砍刀,然后使了个旗鼓,逼着他非交手不可。他于是取了一根棍棒,看着对方。 那武学松突然纵身一跃,形身如龙腾,那刀也随身滚入战阵,随后一气呵成,连绵快攻。敬民精神一振,他识得此刀法,正是当年梁山武松的“滚龙刀法”。 他棍法一展,改棍为枪,刷刷刷使出那套缠绵枪法,或锁喉,或诛心,或刺目不到五招,那武学松手忙脚乱,应付不得,被敬民一棍击中虎口,当的一声,刀落在了地上。 第二十六章 长风功(一) 而这时敬民也赶紧跳出圈子,罢手收式。 原来这武学松,是武家村民中功夫最好的,所以一向自视甚高,以为功夫可以跟古代出名武人相比。 这人特别崇拜武松,从小就爱听“武松独臂擒方腊”的故事。后来遇一和尚,说会武松功夫,便向他学,就学了“滚龙刀法”和“醉八仙拳”。也许那和尚所学,其刀法拳法,已异于武松之神趣,再加上武学松所学未精,就更加与之背离。 所以武学松的“滚龙刀法”,有其形而无其神,让敬民轻轻松松,不几合就将其击败。 武学松面色苍白,拱手道:“敬教头果然好身手!听说教头要让他们对练,以快拳对醉拳。学松曾经学过一点醉拳,想跟教头的快拳对练一回。” 武志国没想到武学松还要逞强,这老大也看出来,武学松绝对不是敬民的对手,可是眼下如此情势,也只好由他。再说了,让他跟这哑巴男孩较量,也是自己的意思。心想要是武学松能争气,用拳头煞煞哑巴的威风,也好狠狠压制一下眼下厂里发生的骚乱。 却没想到武学松真没用,两下子就被人家撂下了。 而且被人家撂下了,却还不服,还要逞能! 敬民点点头,比划着,意思是可以啊!以武会友,点到即止啊! 他这也是在跟武学松斗智,他深知此人是个坏种,更何况竟然还崇拜武松,既然崇拜了武松,又不做好汉,也不是好汉,所以更加让他鄙夷。 这武学松此时也憋了一股劲,好小子,看爷爷的“醉八仙拳”,如何把你打得趴下。 于是两人又斗在一处,不消片刻,武学松又落于下风。 原来前世敬民早就想拿出来对付武松的“醒酒拳”,这一回终于在今世打响了。真可谓快哉!不过他心里却还牵挂着屋里的病人,想赶快跟那笑面虎说事,于是就想赶快结束这场拳脚之争。趁着武学松脚上不稳,一招“醒酒还敬仙”,出拳如风,铁腿疾扫,果然武学松中招落败,当即趴下了。 场中有人鼓起掌来,那正是刚过来不久的包工头路胜。 这时敬民突然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他还是第一次有了这种感觉,他说不上这感觉的具体内容,只是身上好像有一种寒气袭来。于是就加倍警惕。这时他的眼睛也好像更加雪亮,一下子就发现了问题。因为趴在地上的武学松,那身子好像没动,可有一边手却动了一下。 结果马上就有一种寒气飒然而至。 这寒气跟先前的寒气十分接近。不过更多了一道光,刀光! 那飞刀来势甚疾,也幸好他起先有那种特别感觉,要不,这冷不防的,说不定他就要中招呢。 他没去接那把飞刀。由于深知此人心地险恶,再考虑到江湖险恶,很难说在飞刀上面,还会不会设险谋,做什么阴险文章。如果要在飞刀上涂抹毒药,也未可知呢。 就由于他没去接这飞刀,结果,只听啊的一声,打手群中,有人仆地倒了。 倒地的那人,正是那日敬民初到此地,在那间土坯房,被他由身后扫腿击中的那个汉子。 其他打手都暗自称庆,因为眼下天色已黑,这边只有远远的一盏昏暗的路灯,刚才武学松射出飞刀,他们都没察觉,连那道白光都没眼见,更不用说躲避了。由此也更钦佩敬教头。 见那汉子倒地,敬民赶紧去扶他,发现他被飞刀伤了右胸,不是致命伤,这才舒了口气。回头看那武学松,却哪里还有人影。 原来就在他去察看倒地那人的伤势之时,武学松被武志国训了几句,恼得一扭脖子就走了。武志国也不追他回来,任由他去。 这时路胜和武志国打了照面,说了几句话,然后一起看了那人的伤势,武志国让人赶快把他抬走,叫抬到武老医生那边去治疗。那武老医生是他们村的草药医生,对骨伤刀伤等伤病颇有造诣。 这笑面虎眼下也有些难堪,对敬民做着手势,说自己是出于好意,觉得习武之人,平时就应该多切磋切磋,却没想到那武学松,争强好胜,竟到如此地步!用暗器伤人,这手段也太于卑劣了!要不是敬兄弟机敏,那岂不是要被伤着!等我找个机会,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他! 他这时却也只摆摆手,面色从容,比划着,意思说暗器自古以来都有人用上,只要事先说明,切磋武功时用上,那倒也没什么。 然后抓紧时机,趁着这砖厂里两大人物都在场,比划说到屋里病人没人照看,还在发高烧的事。武志国就说了,昨日已经让武老医生看过了,还敷了草药。这发烧应该没什么,有炎症嘛!明日再让他歇一天,应该就会没事了! 他看到路胜也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儿,就又抓住不放。用手语说,伤那么重,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哪能好的了?何况这高烧还有一个危险,那就是怕感染上狂犬病。要是狂犬病发,不仅他自己病危,而且还会乱咬人,被咬的也要中毒身亡。报纸上曾经有记载,四川那边发生过这样的事呢。 但武志国摇了头,比划说,注射狂犬病疫苗,避免被感染,这自然好。但需要三百多元,还必须把病人送到省、市地区的卫生院,才可以获得治疗。这里大老远送人去,能有那种方便吗?要耗多少人力、物力哪!更何况尚未确诊是狂犬病,所以,暂时还是搁一搁吧。 武志国这么说着,眼睛看着路胜,路胜也提不出什么反对意见,只好同意。但敬民坚持说镇上离这里不很远,那里有正规医院,还是送他到那边治疗比较保险一些。 武志国明显地生起了怒气,那怒气让笑面虎再不能笑得安生了。 但是敬民更怒,心里想,你们骗了人家,让这些人硬是留在这里,给他们打工,整日辛苦,吃不好,睡不好,一分钱拿不到。这些都还罢了,可是总不能让他们赔上性命吧!再说了,要是他们赔上了性命,窑主、工头就能逃脱得干系? 可是他却未曾想到,这里并不是没发生过死人的事。窑主和包工头什么事也没有,所以就更是为所欲为了。 敬民比划着说今日就别练了。武大,路爷,要是没什么事,我得回去看护病人去。 路胜这时就说了,敬兄弟,这可不行!你不是答应做我的保镖了吗?那就要随我而行动。敬民说可是我担心病人会送命。 武志国这时突然也转了念头,说这样吧,你先回看病人,我去叫人准备一下,尽可能送病人到镇上医院。等送走病人,你就执行路爷的任务,做好你的保镖。 他心上的一块石头落地了,高兴地点了头,心想这武老大还能听得进去别人的意见,还不算太专横跋扈吧。 武志国这么转念,路胜也觉得有些意外,但他的感觉,跟敬民却不一样。因为他比敬民更知道武志国的心地险恶,所以他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但是为了利益,他承包这个活时,就已经只顾自己的活路,而顾不得别人的活路了。 他现在已经习惯了,而且心安理得了。 实际上,他早已做了武志国害人的帮凶了! 回屋的时候,昏暗的光影下面,那人的脸色好怕人的,就像死人一般。他赶紧探手过去,还好,呼吸还均匀,神志也还算清楚,就是额上依旧那么火烫的。 再这么烧下去,脑子要烧坏呢。 这么担心着,突然却又想到,这会儿自己寓所里的小华,还有她的獐头鼠目的男友大伟,还不知他近几日上哪儿了,说不定很担心呢。但转而一想,小华准以为他新近的工作比较特别,常常值夜的,所以也不会太在意吧。 又过了一会儿,外头听到震震的车声,然后就进来两人,他却认得,正是曾用棍和枪与自己交手的那两个打手。 俩打手跟他点了点头,比划说老大吩咐连夜送病人上医院。就将那发高烧的男人抬了出去,放到后面车厢里。 两打手也跟着上了车,都坐在后头车厢。他看清楚了,那是一辆三轮摩托车。 他的心豁然一松,跨了几大步,到一个高处,目送那三轮摩托远去。 他感觉到有风过来,随即好像风更大了些。自己所处之地也算是高处,由于心情好了许多,就一时技痒,想到练长风功。这么心念一起,就一下子施展了长风四式。 暮色苍茫,他反复施展功法,约莫一盏茶工夫,发现风力大涨,绝对是先前的数倍,自己仿佛就是置身于无限风涛之中。 这不可能是风突然如此猛烈了起来,而一定是练功而功力大长所致。 一时兴起,就想试试其威力,先演长风三式,然后倾力攻出最后一招乘风破浪,突然听到一声崩裂的巨响,前面的两棵大树已经摧折,而冈上的一块青石也裂开了口子。 果然有神威!他欣欣然从冈上下去。 第二十七章 长风功(二) 他又回到了那间昏暗的土坯房。却见到路胜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次日清晨,工友们都上工去了,见路工头还歇着,教习武学的时间也还早,敬民就又到昨晚修习长风功的地方,又将四式练了几十个来回,将近半个时辰才歇手。 那个夜间送去医院的中年男人还没回来,也没听到这方面的消息。 他本来可以在教习武功的时候,问那两个打手。可是那时路工头刚好临时有事叫他,以致教习未结束就散了去。但他后来问了路爷,路胜说,应该没事吧。今晚不已经说定了请武家兄弟吃饭,到时候你问一下武老大就知道了。 黄昏,路胜约武家兄弟到村上酒楼吃饭。身边还带上保镖敬民和兄弟路宁。而武家兄弟也带上了保镖武学松。 原来这是昨晚决定的,当时路胜找敬民,就是一起商议着,如何跟厂里窑主一方商谈条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敬民比划着跟路爷谈,说他能这样想很好。要不再照着以往的做法,那样绝对没好下场。因为那么干是违法的,弄不好将来要坐大狱。 路胜笑笑着不再说话了,这时仿佛笑面虎也换人了,成了包工头路胜了似地。 且说进的酒楼还是前天进的那一家,包间也依旧,就是吃饭喝酒的人有了变化,武玉婉没来,却换作武学松这臭蛋。所以多少有些大煞风景。 敬民不知这武学松怎么还有脸坐在这里,跟自己同席而饮。也不知武学松跟武志国闹翻后,怎么回事又重归于好。也许他们纯粹是在演戏吧。现在的敬民,已经在生活的历练中逐渐成熟了起来。 楼窗透进来的日光开始暗淡,这酒菜才上来。喝酒吃饭的人,就是舍得将时间大把大把地浪掷于酒店酒楼这样的地方。 喝酒开始不多久,路胜就说话了,也算是开门见山,一下子就提出砖厂的工人待遇问题。自然,这其实就是在跟厂方谈判,希望窑主给予包工头适度的优惠,这样工人也可以得到一点好处,不至于劳而无所获。 老奸巨滑的武志国,一听此话笑笑道:“路爷说得好啊!这提高工人待遇的问题,向来就是厂方要着手经营的哪!解放前的那些资本家,就是通过榨取工人血汗,赚黑心钱。这就是所谓的为富不仁。路爷可千万不要学啊!” 这话说得让路胜纳闷,武志国的兄弟武志军就来做解释了,说我哥的意思是,路爷现在已经承包了砖厂,这厂方自然是路爷了,对不!所以关于如何提高工人待遇,那决策权自然在路爷。路爷觉得怎么做合理,只要说一声,一般情况,我们兄弟都会支持和配合路爷的。 这一回路胜总算是明白了。这时路宁在一边忍耐不住,就说:“那请问武厂长,按照你们原先定下的,出砖一万块,就给三百六十元。这样低廉的价格,也只能找低廉的劳动力了,又如何谈得上提高工人待遇?” 武志国鼻子里哼了一声,“那是承包者的事!这事先前都谈好了,不是吗?”眼睛却在敬民脸上扫了一下。 武学松为献媚讨好,也附和着说道:“老大说得对!既然承包时都定好了,那么还有什么好说的?路爷总不会因为有人撑着,就异想天开,还想得好处吧!” “得好处的是你们!一万块砖,市场价至少二千元,好的价位甚至是三千元!你们赚得是暴利哪!可是工人呢?”路胜怒道。自然也因为是看到了武学松那种浅薄劲儿,于是平添了三分怒。 这一阵子,敬民多少也知道了他们谈的情况。虽然耳朵听不见,但在旁边,猜也猜得到几分。更是从武志国和武学松的眼神里,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敌意。 “路爷莫非是想反悔不成?”武志国幽幽说道,“要是路爷反悔,尽可以走人。我这砖厂,自不愁没人承包。” 路胜有点受窘地,半天说不出话来。 敬民知道自己一定要说话了。于是比划着意思,“就算是路爷不再承包你们的砖厂,就算是换了其他人承包,难道说就为了钱,你们能够就这样,置工人们的死活于不顾吗?” 武志国当即大摇头,双手比划着,这两天通过跟敬民打交道,他的手语已经打得不错了。 “敬教头多虑了!你觉得我们是置工人们的死活于不顾吗?你没发现他们都活得好好的嘛!他们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考虑到如何帮助,像敬教头,我们一决定聘请你为习武教头,就先发给你一千元,对嘛!昨天那个病人发烧,我们就用车送他去医院。这些,难道不是表现对他们的关心吗?” 这一说倒提醒了敬民,便打手语问:“那病人后来怎么样了?” 武志国的脸上神情,好像十分感慨的样子。 “甭提了,我们厂方这样关心他,可是他哎,跟咱们终究不同心哪!” “那到底怎样了啊?” 武志国突然把脸一正,眼睛灼灼如火,“跑了!他竟然跑了!” “跑了?”敬民脑子里轰得一声。“要是真的跑了,那倒也好!只是,他病得那么重,能跑得了吗?难道说他们” 他突然有一种不祥之感。 因为这会儿他想起来,在昨夜睡觉前,小山偷偷说出了这里的一个惊天秘密。就在岗头房楼背后,黄泥地下,埋着一个冤魂。那人叫刘宝,就因为干活动作慢,被打手们打得昏迷,后来就死在黑屋子中,就是离这里十多米的那个屋子。 小山说亲眼见到几名打手用塑料布将刘宝的尸体裹住,随便埋在了房楼背后。小山甚至说到被雷劈死的那个嘴角长疤的汉子,就是他当时用钢管,在刘宝头顶上给了致命一击。所以会不会就是遭了报应。 “那病人发高烧,病那么重,还能跑哪里去?再说有两大汉在身边看着,他怎么跑的?”他用手语说道。 “你也太过分了吧,敢这样对我们老大说话!”武学松这时看到武志国有点恼火,却又没有立刻说话,就也打着手语喝道。其实他的手语是乱比乱划,狗屁不通。 但敬民知道他会说什么话。见武志国没说话,就又比划着说道:“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你们应该不会草菅人命吧!” 这一回武老大再也控制不住了,刷地站起来,砰地一下敲在桌子上,震得一只酒杯歪歪扭扭,从桌沿滚到地上,摔碎了! 未及说话,其弟武志军却说道:“敬教头,你可别把我们的好心,当作是驴肝肺!” 可是敬民偏偏就不收手,又比划着,“你们到底是强抢豪取,还是乐善好施,你们应该知道。这普天之下,有谁,会像你们这般狠?” 他感慨地打着手语,“其实不要说你们提高工人待遇,是基本待遇都没有,。不发一分钱工资,吃的就是馒头配凉水,就知道让他们干活。他们哪里还是人?不要说牛马不如,什么动物都不如啊!” 见他们只是一脸的怒气,却没有良知的反省,他的情绪更加激涌了,“刘宝的事,你们还记得吧!当时就是你们那个手下把他搞死的!今天这人遭了雷劈,你们也看到了吧!天报应!你们知道不?多行不义必自毙呀!” 为了触及这些人的心灵的黑暗处,敬民甚至把小山的观点也亮出来了。 他这么一说,路胜也紧张起来。他也看到了武志国用恶意的眼睛,扫着那路工头。原来当时指挥打手殴打刘宝的,正是这路胜。 武老大的笑面虎还是又回来了,打着手语说:“敬教头,我们都知道,你是热心人,绝对是出于好意!你刚才说的那些,我们都会考虑。好了,来来来!喝酒,吃饭,不说不开心的事!” 然后几个轮着敬酒,不仅是路胜、路宁跟着武家兄弟敬酒,连武学松也敬酒赔不是了。 这再下面,敬民就看到他们几个轮流着出了包间。他也不管他们,心里只想,他们再怎么着,也不至于到丧尽天良,深更半夜开车出去,埋一个大活人吧! 可能还真的让那人跑了!或者就是发现了那人跑了,本来可以追得上,后来就不追了。反正这病人,砖厂里不好用,走了还省点开销,就让他自生自灭吧。他想更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然后接着的就一再是喝酒。敬民本来也不想开怀畅饮,后来觉得不喝白不喝,就要让这些人渣多花点钱!对,我敬民,就代替那些工人吃他们!吃他们啊! 于是他酒来尽饮,更不推辞。菜来尽吃,更不拘礼。 这倒是让他们一下子觉得奇怪了。但让他喝醉是硬道理!于是继续敬酒,干杯! 这场酒宴虽说不是鸿门宴,但到了最后,却确实是有些走味了。 出酒楼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由此到黄泥冈路并不很远,可是他们坚持要坐车,而司机没找着,开的车也不见影了。于是老大就打手机,其他人却好像尽想跟敬民套近乎,就围着他比划着手势。 不久,突然迎面一路风尘,原来来车了。看样子好像就是先前乘坐的那部车。身后的武学松这时偏偏很热情的样子,跟他比划说事,又比划不清楚,他再讨厌也不至于怒目对笑脸吧。所以也就转过来跟着回应比划。 就这时,突然发生变故了。 原来那车快到身边时,不仅不刹车,而且好像反而是超速疾行,整个儿就像飙车一般。真往敬民的背影轧来。 他感觉到有些不对,欲转身时又被显示友好的武学松一手攥住,他从此人的目光中,突然发现了一种恶毒的东西。 当下他更不犹豫,毅然一甩手,甩脱开了武学松紧攥不放的双手。回身时那疯狂的车头就如一只噬人的巨兽,已近在咫尺之间,可谓间不容发。 他一下子施展长风功,身子如被狂风震荡,一下子退后十余米,然而那风的另一面,却回激反震过去,硬生生地如一堵活动着的铜墙,将那部好似一匹脱缰野马的商务车,挡了个结实。 第二十八章 电人(一) 车歪歪地停住了,像一个疯汉歪着脖子。这路好好的,什么地方不能走,就偏偏往人多的地方死轧!还真是白日见鬼了! 这也只能是酒鬼司机醉糊涂了,一头就把车给开到地狱里。 武志国大步流星冲到车门,刚好玻璃窗是开着的,就从外边一探手进去,一下子就揪住那司机的头发,拽着他脑袋,就往方向盘上撞。那情景也像是疯了。 老二武志军一看要出事,哪敢袖手旁观,赶快前去好生解劝。好一阵子,武老大这才气咻咻地站在一边。然后好像突然想起事情来一般,过来问敬民,刚才有没有伤到哪里? 当知道敬民啥事也没有之后,武老大这才高兴起来,然后比划着,指着车头驾驶室那边说,刚才那王八羔子,也不知被谁拉去灌了马尿,竟然醉得那样。真是吓死人!也气死人! 然后武老大就让老二志军,坐驾驶室代替他开车,而把司机一把就撂在副驾座上。 敬民觉得这事也太古怪了,怎么会醉得这样呢?又那么巧,就冲着自己来。再回想到在包间喝酒的时候,到了后来,他们中间就两个或三个地一起出去了好一阵子,难道说他们是在商量着如何对付自己? 如果自己的怀疑属实的话,那么这事也就特别地可怕了! 他故意装作心上泰然,偶或随意地扫扫武学松的脸色,发现此人这一回没那么自傲狂态了,而且有几回,不敢接他投过去的目光。嗯哼,好恶贼,竟然还抓住我的手。还真的想让我死哪!对了,飞刀的账,还没跟你算呢! 这时就想到该如何好好教训一下这恶人。 可是敬民就是敬民,让他心里老是装着这些内容,他是会发疯的。心胸坦荡,才是最真的敬民。所以他也就慢慢地看淡了这些。心想,要帮那些工人兄弟,光是争在一时,恐怕也解决不了关键问题。还是得从长计议哪。 车子进了黄泥冈的入口处,经过了武家村黄泥冈砖厂的牌子,然后车停了下来。武志国先下了车。这时院子里头却传来了琴声。 此时武学松好像突然精神大振一般,原来他知道武玉婉会弹琵琶,现在他就猜准是她在弹琵琶,不过他却不知她弹的是什么曲子,只知道够劲,好听! 她弹的是一首琵琶古曲《十面埋伏》! 武志国对自己的妹子弹这《十面埋伏》很不以为然,感慨说都是自己的错,让她协助砖厂,还有豢养狼狗,也许都不对,把一个姑娘家整得男性化了,一心就喜好着男人的刚健雄武,所以连弹琴都不会温柔,完全是武人作派。 原来这琵琶曲还有个讲究,分文曲和武曲,那些缠绵悱恻的、抒情如歌的,就是文曲。而武曲则多表现男儿驰骋疆场,风格奇伟,境界开阔。而《十面埋伏》则是一支典型的武曲。 敬民本来擅弹古琴,可是现在他成了聋哑人,于是这音乐也就跟自己绝缘了。但是从他们的表情和议论里头,他知道了他们说的是那个姑娘武玉婉,她弹琵琶,演奏《十面埋伏》。这让他不由得又想起了婉兰公主。 婉兰公主最擅长的是吹她那把紫玉箫,其次就是弹琵琶。说来奇怪,她最爱弹的琵琶曲,恰好正是这首《十面埋伏》! 难道说这武玉婉,还真的跟婉兰之间,有什么特别的联系不成? 夜色朦胧,从这边看过去,只看得见院子二楼的两间屋子里头亮着灯。一间朝东的更大一些的,窗帘没有放得严整,猜想过去,定是武老大与老婆住的。而朝西那间略小一些的屋子,窗帘却闭紧,显然就是住着武老大的妹子玉婉。他想,他们听到的琴声,正是从她那屋子里,奔泻逸放出来的吧。 他曾经最喜欢听她弹这曲《十面埋伏》的重要乐段“埋伏”。 由于音乐节奏一张一弛特别明显,那种递升递降的旋律,气象宁静而又紧张,那时候他往往忘记了听音乐,而忘情于婉兰独特的琵琶指法,她的神态和仪姿。他觉得即便没有琵琶琴音,她的眉梢眼底,她的举手投足,也有着她别样情感的埋伏。 那么现在这个武玉婉呢,他又如何得见,弹琵琶的时候,她的眉梢眼底,她的举手投足呢? 又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 先前还带着昨天雷雨的所余闷热,他辗转反侧,感觉到身上的难受了。这屋里屋外都没有水,不要说痛快地洗个澡,就是洗个脸都很难。 好在他还在外头酒楼吃了几次,比同室工友要幸运得多,所以他多少趁这个便利,到包间洗手间里头,洗了个简易头和简易脸,还冲洗了腿脚。但是终究无法洗澡,而且身上衣服脏兮兮的,白色风衣,已经差不多成了黑色工作服了。 于是身上燥热着,还汗臭,粘乎乎的。再加上屋里的难闻气息,那可是一些半年多都没洗澡的工友身上散发出的好气味,就根本睡不着。很想出去走走,可是打手们还是按老规矩,又锁上了门。至于狼狗呢,就只余一头在外头巡视,耐不住寂寞似地,稍微风吹草动,就大声狂吠。 于是从武家院子那边,就也传来它的同伴的呼吁声。 这狗吠声,加剧了他对这里的厌烦。 天气变化,有时更快于人的情绪变化。没想到一个更次之后,屋子顶棚上的豁口,就有风在絮絮地吹。最后竟然让人感觉那风不再温和叙旧,而显得狂劲,尖刻,冷峭,最后竟然来去都发出了呼啸声响。 天气这一冷哪,又是一个难熬的问题。现在才开始,屋里人也多,所以还行。可是到了早上,身上大多是穿一件的,有好多都是破烂烂的,因为被骗时没准备,随身不是一件就是两件,然后一做就是几个月,衣服磨也磨烂了,哪还有的穿呢?所以屋子里头这些人,露着光膀子的可不少。 打手们又进来催上工了。虽然对敬民会客气点,终究是他们的教头嘛,但在他眼里,仍然觉得他们是阎罗殿里的小鬼,是来给工友们拘命的。 这出路在哪里呢?今天已经是第五天了哪! 到了教武的时候,他不想打手的队伍又壮大起来。老二武志军,带过来三张新面孔。折了一个嘴角长疤的,却又添了三个新人。厂方在这方面倒很舍得。可为何对那些劳作在砖机旁第一线的民工,却又老舍不得呢。 还是教快拳和醉拳,然后要求他们到薄暮时再对练。由于考虑到新人加入,所以特意将近日所授,整套地又演练了三遍。在练第三遍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有异,场外多出了一人,明亮如春阳,照得秋日也暖和起来。 原来是武玉婉,一双俊眼正往这边看着。 练武结束,打手们散去,他就想往厂部二楼走。因为路胜就在二楼办公,说办公是好听,无非就是在那里坐镇罢了。 这时武玉婉笑盈盈过来了,拦住了去路。 她比划着,指着他的白色风衣,又指着搭在自己手臂上的衣服。她的意思是他的风衣脏了,得换洗,让他脱下来换上她带来的衣服,她想替他洗了风衣。 原来她是有备而来,来时就带上了他可以换穿的衣服。 那是一件茄克衫,其实就是她三哥武志强丢在家里不穿的。 对她的这种特别关照的好意,他心里呼地一下,就燃起情热之火。难道说她真得跟他们那一帮人完全不一样?出污泥而不染! 她的好意无法拒绝,于是换上衣服。她说洗好明天就送过来。 在初冬晦暗的天空下面,她的背影优美生动。 路工头跟他一起喝了一会茶,就跟他一起到各车间转转。今天工厂里又多了些新面孔,看来一定又是那武志军和路宁,开着灰色面包车,又骗了一些人上当,到这里当了黑工。 新面孔里头,有不少不甘驯服的神色。敬民感觉找到了反叛的力量。 他知道,前面的希望,就在于这反叛力量的扩大。 不知什么时候,武学松的那张俊脸,又恶狠狠地扭曲着,站在这些工人的前面。他的手握着电棒。也许是为着某种警告,还特地把电棒抽出来,在大家的眼前晃悠着,意思是当心点,好好干活!要不,这被电击的滋味,可不是人受的! 我呸!这王八羔子!有人心里骂道。 对付这一群伤心羚羊,还用得着如此如临大敌吗? 他有意地跟武学松比划说,这里有我和你的那些兄弟看着,你还是留在武老大和老二身边,现在寻乱的人不少,万一他们有个什么闪失,你这当保镖的,责任重大哟。 第二十九章 电人(二) 武学松心里想,你小子想把我支走啊?没门!表面上却嘻嘻笑道,这个就不用你管了,这两天又新进了六七头骡子,就怕里头有倔驴,是老大吩咐我过来帮忙,协助路爷看场子。这砖厂的安定团结,人人有责呢。 敬民鼻子里哼了一声,对他也不很客气。就转到一边去了。 然后又巡视了几个地方。 到了下午,路爷歇息去了。他有点担心武学松行恶,就又四处走走看看,转到那个半成品生产车间的时候,不想果真看到了武学松的身影。心想这小子今天还挺积极的,不去歇歇,喝喝茶,却死守这里。砖厂里头就由于有这些武老大的死党,所以才有武家一统天下的这种局面。武学松还真有一股愚忠的劲儿呢。 他这是不是意在武玉婉呢?为此,他才讨好武家人,拼命找机会表忠心,献殷勤呢? 正在敬民也暗自琢磨之时,突然出事了。 一位新来的工友,在装干砖坯时,不慎手上受了伤。为此动作上缓了缓,结果打破了两块干砖坯。武学松当即大怒,在那人脸上抽了一巴掌。那人不服,扑过来要跟他拼命。武学松手上电棒便直扫过去,眼看就要打着。 人群中却掠过一条人影,挡在了那新工友的身前。他正是敬民。 而此时那电棒却已经打到了敬民的身上。 武学松当即大喜。他本来就深恨着敬民,觉得敬民风光无限,处处占他风头,区区一个哑巴民工,竟然还深得武玉婉的青睐,这让他既嫉妒又不服。他做梦也希望能做掉敬民,可是总是失败,飞刀无功那也罢了,只是没想到撞车之计也伤不了敬民。而且更奇的是此人连雷都劈不死。他真得是很失望很失望。没想到机会来了,敬民这小子自己送上门来了! 小子!这可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我武学松! 他想像敬民触电后趴下,自己乘胜追击,再往其身捅几下,这才一泄心头之恨。或者干脆把此人折腾死了,反正撞车之计老大也有份,老大也有整死这该死的敬教头之意。所以不怕出了事,反正老大有支书老头撑着,什么事摆不平! 可惜,他的这幕图景却没有出现,反而是那敬民,也真的是吃了豹子胆了,竟然欺身过来,干脆一把抓住电棒,另一手却改拳为掌,在他脸上结结实实打了一掌。 武学松突然感觉到说不出的痛苦,一下子身子就瘫了,眼前一黑,马上就趴下了。 敬民哼了一声,瞧瞧手中的电棒,摇摇头,就一把甩到一边去了。 敬民先前没有电棒的任何意识,因为前任的生活中,几乎没有这方面的内容。不过当自己身体触到电棒的那一瞬,他从武学松的歹毒而又得意的眼神里,发现了自己的上当。这时前任曾经在银行见过保安手执电棒执勤的情景,就进入了自己的意识。 但是奇怪的是,自己并没有触电的任何迹象,这莫非跟身受雷击而无恙,是一个道理么? 于是勇气倍增,干脆就一把攥住电棒,爽利出击! 场上的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尽管除了新工友之外,这敬教头,敬厂管,敬保镖!近日在这小小的砖厂里,已经是声名大噪。尤其是身遭雷击而无恙,更是让众人震惊不小,而且仰慕得很。只因为砖厂里不得言谈交流的人身自由的限制,还有就是度日如年的苦痛煎熬,所以这些情绪只能归于沉默。 但电棒的厉害,常人都知道。也许能够逃得雷击,不一定就能承受得住电棒,可是敬教头却又接上了,甚至还一把抢过来,竟然一点事也没有。 谁又料想到貌不惊人的他,竟然有如此异能。 要不是亲眼见到,真不敢信这世上竟有这样的能人,奇人!电人! 对啊!他也许就称得上一个电人! 要说最高兴的还是裘小山,这个哑巴兄弟,今天刚好也在这车间干活。敬民在他心中,本来就是让他顶拇指的形象,再加上武功奇高,身受巨雷,还有电棒,绝对没事。真是神了! 他觉得敬民差不多就是神了!除此之外,他就是深为自己的哑巴大哥而高兴。他的大拇指又顶过来了。 可偏偏敬民又多礼,见这位哑巴兄弟拇指顶过来,就立刻抱揖还礼。这让小山又咧着嘴笑起来。 那个新面孔民工,就更不用说有多感动了。这时对他自报姓名,说自己名叫俞强,忙不迭口称感谢,见他哇哇叫着,比划着,这才知道他是哑巴,便学着刚才小山的动作,也对他顶了拇指,还对他恭敬点头。 武学松总算缓过来一口气,他看到眼前这一切,自然立刻明白了刚才是怎么回事,自己刚才受的罪,被电击的痛楚,一下子又复苏了。 见到敬民冷冷地瞅着自己,又往这边走来,武学松像白日撞见了鬼似地,脸色突然刷地白了。 “你别过来!别过来!他妈的,你不是人!不是人!” 武学松差不多是连滚带爬,离开了车间。 车间里的工友突然开怀大笑起来,就连那个背部像受了骨折的中年男人,也笑了。由于自己的伙伴被大狼狗咬伤,送医院之后就再没消息,这人情绪一直郁郁寡欢的。 其实众人在这里,都是被陷进去的,本来就是愁云惨雾的,哪里还会生长出笑声呢。 不消多久,敬民的不怕雷不怕电的事情,已经传遍了砖厂,然后就是黄泥冈,最后就是整个武家村。 晚上躺在草席上的敬民也在想,自己前世就不惧雷击,而现世的情况,又一次验证了自己不惧雷击。至于今天自己对电棒没有任何反应,不怕触电,这跟不惧雷击有没有关系呢? 如果是因为先前遭受雷击,而后影响到现在的不怕触电,那么是不是说明自己体内带了电,而这电能量,就是两次身遭雷轰所带来的? 要不是自己身上带了电,为何今日武学松竟然仅受一击便倒地,而且醒来后特别畏惧,赶快溜之大吉,还指着说自己不是人。这应该就是这种古怪了。 如果身上带电,那岂不是都不能跟别人的身体相触了?因为一接触,就会让他人触电呢!不可能吧,除了武学松,其他人跟自己相触,一点事也没有呢? 再就是要是遇上停电什么的,自己能不能充电而起作用呢。他就这么想着,迷迷糊糊睡着了。 初冬时节,有太阳还真是好。而偏是这地狱一般的生活之门,却总是有这么好的天气降临。现在是第六日了,这真是扳着指头数日子哪!就想什么时候熬个出头。 教武还没到一半的时候,武玉婉就来了。他一眼就看到她手中捧着的白色风衣。 他一下子才感觉到那才算是白色。他还保留着前世对白色的喜欢,而这种喜好,又是来自婉兰公主的喜好。他记得自己曾经与一位将领比箭之时,穿着白色战袍,上了白马。比箭自然是胜了,不过婉兰公主赞的却是:好俊逸的银袍小将! 他喜欢她对自己的这样赞美,觉得就是听了耳顺。 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细微的不耐烦,直到练武结束,她这才姗姗而至,满面含笑,捧过来风衣,比划说洗好了,你看看行不行。他自然点头称谢。她又说你的裤子也脏了,明天我找一条裤子给你换洗。 然后不觉间已经跟他一起回走。她说听说你不仅雷击不倒你,电也击不倒你,是吗?她比划中也跟裘小山仿佛,对他顶了两次大拇指。这让他特别开心。他就比划说了当时的情况。他觉得跟她手语交流,比跟美娜交流更轻松快意。 她又继续比划,说武学松跟我哥说,你是电人!说工人们也都称你是电人!你那一击真得是把他电怕了。不过我就奇了,那你平时要是接触别人,会不会都把人家给电了? 他笑了。比划说过去没这个事,也不知昨日怎么啦?会不会是那天被雷击了之后,身体就发生变化,成了带电的人了?又说也只在武学松的身上试过。后来知道这种情况,连拍拍工友的肩膀都不敢试了。 玉婉的眼睛深深地看了过来。她好像终于决定了什么,目光坚定了起来,“那你抓一下我的手试试!”她比划道。 他倒没想到她会有这一着,与其说她主动,倒不如说她勇敢。 他也像决定了什么,用同样坚定的目光看她。 他的手伸过去了,一下子抓住她的手,然后就迅速松开了。 没发生什么特别反应,他紧张的心放松了下来。其实刚才他也只抓握着她手掌的末端,说得准确点,就抓握了她的三根指头。 没有电到她,他却有被她电到的感觉。 第三十章 厂妓(一) 在前世,他还未曾握过婉兰公主的手,他不知女孩的手的真实感觉,更无从知道握住婉兰的手,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不过眼下的感觉确实是特别地好。近日他的手,抓着的就是砖坯,棍棒之类,又何曾抓握了这么一只柔若无骨的手。这也许确实是公主一类女子的手,是适合抚琴弄箫的手。只是不曾想到,在农村,还会有这样一双女孩的手。 敬民确实是不曾想到,她的父母,她的三个哥哥,几乎就是把她当明珠在手心上捧着,虽说是在农村,但支书的女儿嘛,那还不也是尊贵的公主呢! 她的脸色微微泛红,但好像意犹未尽。比划着说,意思是他放得太快了,可以时间抓久一些试试看。 他看到她相当坦然的样子,也就坦然了。然后他的手,又一次抓向了她。 不想武志国和武学松正从那边过来,武学松眼尖,一眼就看到了。 于是这人便无端地打翻了醋坛子。 “老大你瞧那边,这姓敬的,也忒无礼呢!竟敢对玉婉这样胡来!” “什么胡来?你小子倒是胡说八道的!”武志国的脸却拉长了。 武学松倒没想到这一着竟然是失着,武志国这样反应,他确实是感到意外呢。难道说老大想拉那姓敬的?或者这其中还有什么文章,也许是玉婉,看上了这敬小子! 他没想到,这砖厂里头的一个上当受骗的黑工仔,竟然成了自己的情敌了。 这里头确实有文章! 武志国对敬民确实是动了好多脑筋,最后以致都伤透了脑筋。 正所谓又爱又恨。武老大并不是老大粗,想的问题还挺深的。他就觉得敬民是个难得的可造之才,尽管是个哑巴。所以能够为己所用,那是最好不过。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一个砖厂,还动用不上这样一个奇才,还可以让敬民去帮自己的弟弟志强。志强在江厦市求发展,那里竞争更加激烈,更需要像敬民这样有真功夫的汉子。 可是敬民却不懂得人情世故似的,或者说,就是太不懂得如何混世。如何让自己尽快地获得最大的利益。据志国观察,敬民却是更多地站在工人的立场上,跟自己作对。 这小子,完全不念我武老大提携之情,武志国想。让他当教头,实际上只是一个过渡,然后就慢慢地将他收用了,成了自家人。后来志国才知道,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敬民是根本不可能跟自己沆瀣一气的。 最让他难受的,莫过于敬民不仅答应当上路胜的保镖,而且还把陈年往事,那个刘宝的事给翻出来。这确实是孰可忍,孰不可忍。这摆明了就是找茬子来了。所以当时一恼之下,就与路胜、武学松合计用醉酒开车撞人事故,来了结此事。不想敬民也太神了,这开车的反而临时卡了壳,仅被一人匆忙间一挡,就阻住不动了。 寻思良久,终发现其为奇人,便转为修好,仍视为奇货可居,这就需要妹子出山。先以替他换洗衣服为由,慢慢接近,使其迷恋最好。这话说得让武玉婉满脸红云,但她心里却也有自己的打算。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点喜欢他,但她在理智时,是绝对不会有这种假想的。她岂能交一个哑巴男友,那还不让人笑掉大牙?不过她是欣赏敬民的,但欣赏不等于爱,她也仅仅停留在欣赏的水平上。 这时候玉婉也已经看到大哥走过来了,便手上一挣,敬民还以为她有什么反应,于是也连忙松手。“大哥!”玉婉有些羞涩似的,头偏低,声偏小地说。 敬民自然也看到了他俩,便朝武志国点点头。 “听说你连电棒都敢抢?”武老大比划着说,话声和笑声连在一起,显出特别开心的样子。 他点点头,知道这事准又是武学松跟老大说的。 “有人说你是电人,对吧?”老大说着,却拍他肩膀,显示信得过他,即便他是电人,也不会伤到自己的意思。 他笑了笑,点点头。 “你这几下子,这厂里可要轰动了!走,看看去!”老大说,示意他一起进车间。玉婉和武学松也进去。 武学松虽说只是保镖一个,也是武家村农人家庭出身,却也有纨绔子弟的浮浪心性,平时也十分着重打扮。所以一看到敬民白色风衣依旧白色,还挺洁净的样子,就想到玉婉跟敬民的来往,琢磨一定是她给他洗的衣服。那种醋劲就以涌上来了。 武学松跟在玉婉的身后,她的美,连背影都沾上了活力的光辉。 他有一种冲动,那就是恨不能就从背后,一把将她搂住。可是他不敢! 再说武玉婉也不会就范,说不定就会当场赏他热辣辣两巴掌。 不过他的一双贼眼,已经发现了新目标,有了新去处了。 其实这目标他已经先行知道了,是武老大告诉他的,就是说砖厂新来了两个女工,要他多让手下那些兄弟看好场子,别出什么乱子。 这是昨晚送来的,是两个智障少女。其经历颇有点像敬民来的那天晚上,同车送来的喝了下药的饮料,然后被蒙倒的两青年。 到外头去物色女的,是武老大的主意,他自以为这主意好,还自我陶醉着呢。因为这里头都是爷们,却没有娘儿们,总是个缺陷。所谓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而且有女的在这儿,多一点吸引力,爷们有的养眼,就不会想到出逃。 所以这女人嘛,可以拉感情,促生产,有时候还是很需要的。 更何况砖厂里头的看场的爷们,他们也是需要娘儿们的嘛。就算得不到她们的贴心关怀,但至少每天眼里能看到这些花色,多少会增添一些生活情趣吧。 好处是有了,不过坏处也可能有,就是怕因娘儿们,惹出争风吃醋等一类事来,那些工人里头,有的在这里面都快一年了,也熬够,想女人恐怕也会想疯了,这时就很难说会不会走个极端。 所以武老大这才让武学松过来,让手下那帮人,严防工人的非常行为。 现在那两个少女,正在那砖机旁边,跟着搬砖坯。武学松饱饱地看着她们,这时却忘记了玉婉似地。 可玉婉却看到了他的眼神,心里骂道:“真是虚有其表,贼一样的眼神!” 就这样,很明显地,这两女孩一进来,砖厂里头确实有些异样呢。那些已经行尸走肉了许久的男人,眼里竟然也放出光来了。 干活确实起劲了一些,武志国这一招还真灵呢。 这时敬民发现了这情况后,心里在想,突然来了两个女工了,而且好像她们都有点痴痴的。这怎么回事?难道说真的是痴女?连她们这样的人都骗,不也太过歹毒了吗? 是笑面虎做的,还是路爷做的?估摸是笑面虎,只有他才恃仗老头权力,敢如此嚣张。 他在想这事时,武玉婉也在想,她没想到大哥会这样行事。她担心这两个花季女孩,会像草一般地烂在这里。 又是夜晚来临,不过跟往常不一样的是,有好几人还迟迟不睡,在那边低语着,有时还爆出笑声。敬民虽说听不到,却依稀能感觉得到。 他并没有抬头,也不依靠对旁边工友的观察或受提示而得之。他的感觉是自心而起,他发现近日练保元功之后,都会有这样的效应。 看来这保元功和长风功,都属奇功异术,前世临危之前,仙君、道士授我以此奇功异术,真是对我厚爱有加,想来他们一定还有深意,是让我借此造福世间吧! 他心绪浩荡地想着,思路又回来了。他担心这砖厂近日,还会发生什么事。 砖厂里那些半死不活的工人,好像饮了活力宝似地,嚄嗬嗬地都来了劲。原来新来的两少女,虽说相貌平平,但长得白净,胸上都有奇峰,在这些工人眼里,长得自然算俏哩,那还不都是天仙一般的人儿。 于是能多看上几眼,多干点活算什么。 于是为了能让女孩看着自己还会微笑,便也想到拨弄一下头发,整理一下衣服,甚至将长期没洗澡的身体,用手抠了些泥巴一般的污垢下来。然后疯兮兮地笑着,自乐着。 但人欲是无止境的,这些工人,能够就这样满足于望梅止渴吗? 于是新的阴谋,更加出格的计划,开始推行了。 到敬民屈指一数,已经在黄泥冈砖厂,待到了第九天的时候,他发现出问题了。 他发现刀疤脸阿三,在薄暮对练时间里,迟迟不至。 然后他就让石田在一边候着,其他打手照旧对练。 石田练武最是用心,而且也确实有些功底,现在无论是快拳还是醉拳,已经不在阿三之下,所以敬民特意安排石田与之对练,其意在克制之。 他比划着,询问石田:“阿三会去哪里呢?” 石田迟疑了一下,还是比划说道:“起先老大叫他,会不会去暖宫那边守门去了?” “守门?到暖宫那边守门干嘛?” 暖宫是那两女孩住的地方,说是照顾她俩,毕竟男女有别,所以分开住是必要的。 但为何取名为暖宫呢?老大没说,不过后来阿三却说了一句:“什么时候也到妹子那边,暖和暖和。” 也就是说,那两妹子已经被人暖和过了。据说就是武志军和路宁。因为用黄包车拉她俩进来的,就是他们。 那么现在是谁到暖宫去暖和呢?难道说阿三就是专门为此,才去那边守门的? 第三十一章 厂妓(二) 明白了石田的一番话之后,敬民陷入了沉思。 天空沉下去了,又到了寻常人家进晚餐的时候,这边练功也快结束了,才见阿三懒洋洋地走了过来。 见阿三如此懒散,他一时怒急,哇哇叫着,手比划着。这下阿三才紧张起来,快步过来。他比划着问:“怎么这时才来?” 阿三比划着说老大派了事,所以来迟了。 “现在事办好了?” “办好了!” 见阿三答话时一脸淫笑,他就疑其奇诡,又比划着追问:“到底是什么事?都说说看,说得属实,就放你一马!” “放我一马?”阿三冷笑道。 敬民却一扬眉毛,鼻子里重重哼了一声,还呸了一声。 阿三的那张刀疤脸,却突然像扭曲了似地,歪了半边,然后又缓和了下来。“还不是那种屌事!两个瘦猴精的,倒有福,妈妈的!” 这话说出来已经够难听了,可是经阿三这么一比划,就更加让人恶心,尤其是阿三的手语不地道,也就显得动作愈下流。 原来厂方竟然胁迫那两少女,为民工提供特殊服务,不仅是晚上,下午四点就开始了。至于上午时间,她们也不必干活,只管睡大觉。她俩很快就专业化了。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到暖宫暖和一下呢?自然是表现得好的,也就是干活肯卖力气的。主要是民工,当然监工和打手们,只要表现出色,并经武老大和路爷两方面批准同意,也可以进暖宫取暖。 这些人届时手上凭票进场,这很有点像是看电影。而守门收票人由打手们轮流充当,今天是新开张,先由刀疤脸担任。 他们为此还要造册,就是记下领票人的名单,一张票只使用一次,一次付款五十元,从工资里扣除。因为这工资到年底才能发,所以也就到年底扣除。 当敬民听得这事的具体汇报之后,不禁大怒,真是岂有此理!这比寻常的逼良为娼还要可怕!可怜的女孩! 练武散去后,他直奔楼上路爷的房间,却不在,问去哪里了,比划了半天,才答说和武老大他们一起吃饭去了。 他们倒是吃香喝辣,可是砖厂四十多个工人,却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想到路工头到底还是跟他们走在一起,不仅想方设法压榨工人,对他这个“保镖”,也是颇有算计的。要不,既然聘他做保镖了,出去吃饭干嘛不叫上他,难道说,路爷就不怕突然遭到什么袭击,遇上什么麻烦吗? 他无情无绪,扒拉着饭,裘小山几次跟他打手语,他都没发现。直到小山走到他面前,这才如梦初醒。 小山在跟他说事,就是关于那两女孩的事。说她们是“鸡”!真不要脸的!就为了能少干点活,就干没廉耻的事!我呸! 小山激动地比划着,还呸呸呸了三下。 敬民突然想了想,打手语问道:“你就没有动心?” “那臭娘儿!我动什么心?” “那准有动心的人!你知道是谁吗?” “咱们屋子的,目前还没人!” 裘小山比划着说,其神情里头有些许的骄傲,就好像说咱们革命队伍很纯洁,没出现什么汉奸、叛徒似地。不过“目前”一词里头,也含有这哑巴男孩的某种忧虑。 他禁不住就抚了一下小山的头。 其实听到这消息他也挺欣慰的,因为同屋子里头,那喝饮料被蒙来的那两年青,最有这种危险倾向,不想这一回没有他们,也算是一种进步了。 他却没想到,这两青年已经互相暗暗下了毒誓,说要是自己这一回能够逃出这魔窟,绝对不再去泡小姐了。而且也发誓,有生之年一定找到,给自己喝下药的饮料的那位小姐。 只要人人都不去暖宫,那么武老大的这个圈套就如同虚设,暖宫里的被困女工的灵魂,也就能得到暂时的安宁。 但是十根指头有长短,人心岂可得齐?他这样想当然是过于天真了! 接着裘小山又告诉他,厂老大的妹妹玉婉来过了。原来是为了照顾两女孩,所以玉婉特意过来关照。从这点上来看,玉婉虽是厂老大的妹子,但有她自己的想法,不一定就完全听大哥的。 就不知她是不是已经完全了解了真相呢? 他突然灵机一动,心想,玉婉这女孩也许还真的是善良,那么,能不能通过她来劝劝武志国呢?也许玉婉站在女性的角度,是完全不能忍受大哥一帮人如此欺侮凌辱女孩,更何况是侮辱智障少女! 他想到这,不由地就高兴起来,在桌上一拍手,刷地就站起来,然后也顾不上跟小山招呼,就匆匆走出去了。 他是去砖厂对面的院子,找武玉婉去了。 远远地,从院子里传出了琵琶声,这一回玉婉弹的不是《十面埋伏》,却是《高山流水》,她在琵琶上妙运滚拂指法,从而更展示了流水乐段的惊涛骇浪的逼真情景。遗憾的是敬民却无法赏听。 他往院子的灯光处走去。 他听不到音乐,自然也听不到狼狗的吠声。 但他却感觉得到狼狗即将逼近的攻击。 所以他对玉婉的琵琶琴音,也不是毫无所感。 就在狼狗要扑向敬民的同时,那畜生却突然刹住了步子,因为琴声停住了,却传来武玉婉的吆喝声,然后她的倩影,就盈盈立于门边,出现在他的眼前。 她显然脸上有些迷茫之色,但现在这种色调已经成为背景,新飞起的霞色,成了主色调。 她比划着说,怎么突然想到来这里?难道说是琵琶琴声,引你到这里来? 她突然好像醒悟过来,大摇其头,大摆其手,说不是这样的,说自己一时糊涂。比划着的时候,还拍打了自己的脑袋。 他突然大笑起来。打手语问道:“你刚才弹琵琶了吗?真可惜,我无缘赏得你的指下妙音。” “你真会说话!不不不,我是说你真会想像,还有体会心情,领会意思!” 她突然停下比划,眼睛看着他,“请你告诉我,你听不见,却如何知道我的指下,能有妙音呢?”她又开始打手语。 “我能感觉得到!” “真的?” “嗯。” 武玉婉点点头,像是突然遇上了什么难题,顿时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她又像突然醒悟过来,对他莞尔而笑,比划着,意思是请进。 她让他进屋里说话。 他怔了怔,她又打手语说,她是让他听琴,提醒他得准备好,到时候还要问他有何感觉。 他点了点头,心想这女孩倒是也有心计,不过是用在好的地方吧。 她怀抱琵琶坐在那儿,打手语说,她现在要弹《高山流水》,问他知道这支古曲吗? 他也还以手语,告诉她自己知道,这原是古瑶琴的名曲,其中还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就是俞伯牙和钟子期的千古知音的故事。 她很惊奇的样子,打手语说,你真懂得不少。 然后,她开始弹琵琶了,她就坐在他的对面,她的眼睛很少会看到他,他心想就算她眼睛看着自己,那也是一种虚望,其实她的眼睛深处,现在是只看着琴的世界。 他曾经渴想一见她弹琵琶的时候,现在终于得见,现在她的眉梢眼底都藏着什么?,她的纤手玉指,在絮絮说着什么琴语呢? 她弹了一段后停下来,问他感觉了什么? 他觉得她弹这一段时,动作稍慢,面色凝重,就点头比划说,你志在高山。 她不说话,又埋头弹琴,琴指突然转疾,玉臂连带着,鹤一般飞翔起落。须臾,他看到她的手指,正在妙运滚拂指法,她的脸色由凝重而渐次开朗,终于为某种惬意所陶醉。 她的手指在骤动中突然停住了。 她稍稍抬起下巴,偏过脸来,打手语问他,又感觉了什么? 你向往流水。他打手语回应。 她终于眉眼如笑,生动起来。突然又像想到了什么,问道:“你的回答,是不是从千古知音的故事里猜想出来,然后借钟子期的两段话来作回答?” 他暗暗吃了一惊,心想她还挺聪明的,不过他还是摇头了。 他比划着说,不是她所认为的那样,他说感觉是有,很特别,不过,更多的是从她的动作和表情猜出来的。 他摇头是对的。他的回答也是对的。 因为他在前世,曾经多次用心爱的七弦琴,弹过这曲《高山流水》。 他还是很怀恋前世,虽然自己保留了奇功异能,也保留了大多记忆,但是他不可能再有七弦琴了,还有每天总要练上一把的浑铁枪。 更重要的是,他再难见到心爱的婉兰公主了! 尽管仙君和道士都暗示自己来世会遇上她,现在自己已经重生到来世了,可是婉兰呢?她在哪里呢?她要让他等到几时才出现呢?会不会让他等十年,二十年,让他等到老,才能让他找到她呢? 武玉婉惊奇于他的回答,便注目于他,不料他正好又怀想着婉兰。他的聪明,他的异秉,他的心思不定,都让她大生好奇之念。这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会不会就像是武学松所说的,他不是人,他是个怪物呢? 现在在她的意识里,他就是人精! 她觉得,他和武学松的区别,也只是一字之差:他是人精,而武学松却是人渣! 第三十二章 捉妖(一) 终于敬民的思路回头了,触着玉婉明亮的眼神,他甚至都觉得有些失礼了。 是啊,人家一个姑娘家,很有诚意,也很有善意,请你进屋听琴,听你说感觉。可是你呢,却走神儿,去瞎想已经遥不可及的前世故事里的女子,这是不是太对不起玉婉姑娘了? 见他现在已经神闲气定了,她就又跟他比划说:“现在砖厂里都在传着你的故事!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有本事?” 玉婉这一问是有因由的。那日武学松舞弄电棒,却反吃了敬民的一电击,心里闷藏着冤气,就在她和她大哥面前说这姓敬的哑巴不是人,只怕是妖,是专门来祸害这砖厂的。然后就说了,要不,这哑巴为何不怕雷不怕电,车撞不死,飞刀也伤不了! 武学松说着,见老大有点被说动心了,就说,不如请个驭魂师来,来个现场除妖。 当时大哥没说话,她觉得自己不能不说,就一下子反驳道: “这世上奇人也是有的,你们都没看新闻,没看节目,没看电脑里的有关材料?快去看看吧!不怕电击的,身上带电的,大有人在。自己是猪脑,还说别人是妖怪!简直就是说出来都不怕让人家笑脱下巴!” 她停顿一下又说道:“倒是你们心也太黑了吧!还说得出口,想用车人家,还偷放飞刀!武学松,这些都是你干得好事吧!你还赶快在本姑娘面前消失!” 当时她也许说得也厉害了些,所以大哥就训了她几句,所以现在还闹着别扭呢。不过,也由于她的这态度,所以捉妖除妖的计划没能施行。 这时却看到敬民在打手语说道:“莫非你也以为,我是在卖弄本事?” “我不这样认为!不过我却觉得奇怪,你确实是一个奇人呢?真可惜!” “可惜什么呢?” “可惜你这样一个人才,就埋没在我们这样一个地方!” “那你的意思呢?” 武玉婉的手突然停住了,沉吟一下,又接着说:“我大哥,一直有替你着想的!” “怎么说的?”他觉得有些好奇了。 “他一是想让你得到重用,跟他一起共谋大业。二是让你走,免得在这里白白浪费人才。可是” “又怎样呢?” “可是你现在却是路爷的保镖,所以既不能拉你,又不能送你。” 他自然是不信武老大能有好心,但他却觉得这玉婉姑娘,还是很相信她大哥的。这时觉得应该赶快说,砖厂里来了两女孩之后发生的事了。 这样也好让她明白,自己的大哥有多丑恶! 于是比划着,说幸好你的提醒,说到了厂里,说到你大哥,说我正有话要跟你说,要不是十分重要,我也不会连夜赶来,以致破坏了你弹琴的雅兴。 然后便说起自己所知道的那两女孩的事。 玉婉听了,脸都红了,而眼睛也睁大了。她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终于她站了起来,比划说,“我跟你过去一趟!” “时间不早了!要不,还是明天吧!”他突然有点过意不去。 “不!这事不能拖!”她坚定地说。 夜色朦胧,玉婉坚定地走在前面,他却跟在后头。他钦佩她的勇敢,但总觉得对付武老大这样的笑面虎,他和玉婉,都没有找到好的办法。 所谓的那些民工口中的暖宫,不过是搭在坡上的一个独立的小木屋。从外头看,是看不出任何风光景致的。不过自从民工们有了惊天发现,两名女工不再打工干活,却卖起了皮肉生意,一摇身竟然就成了“厂妓”了,这自然就引起轰动,于是这土坡上的小木屋,也就有了大名气,成为挂在他们嘴上的谈资,也是藏在他们心底的欲念。 现在这个小木屋就在前面不远了。里头还亮着昏暗的灯光。 他俩的脚步都放慢了,因为心中有所顾忌。他俩都感觉,自己这会儿已经走近了雷区。所以心里多少有些紧张,尤其是玉婉,心儿竟然怦怦乱跳起来。 他俩的感觉还是对头的。果然,眼前一人进入了他俩的视野。 还是那个刀疤脸阿三! 他俩一看到此人,就知道里头不会有好事。果然走近之后,玉婉的脸上就泛起一片红云。原来里头男女放浪的叫声却是价天响,这怎能不让她心慌着忙,困窘害臊十分呢。 敬民也有感觉,那就是发现那里头充满着邪气。 玉婉咬咬牙,还是走到了阿三的面前。“快进去!让里头的狗头快滚!”她喝道。 “厂长助理说得是!可是老大吩咐”阿三说。原来由于武玉婉这一段时间都来帮忙,所以她大哥给了个名目,让她做了这厂长助理。反正都是自家人,肥水不流别人田。 “那我大哥呢?” “老大、路爷他们,都到‘好去处’玩儿去了!” “那你现在听我的,你放心,到时候,我会跟大哥解释的。” 她这么说着,那阿三还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刚才那一阵,里头多火呀,听了就是刺激得爽。可是,哎! 也只能进去。然后出来时,后面跟了一个男的,一副疲塌塌的样儿,就像枯蔫了的花草。却是那个曾与他耍大枪,结果吓得屁滚尿流的那一个,后来,也是此人连夜送的中年病人。 敬民一下子欺了过去,用手语道:“就你一个?” “嗯。”这人有点紧张,忘了用手比划。 “你刚才是不是在害人?” “没没有啊!敬教头!”这会儿耍大枪的才清醒过来似地。 “告诉我,那天夜里,那个被狼狗咬伤的病人,后来怎么啦?” 怎么突然转话题了?耍大枪的想,“他跑啦!”那汉子乱比划着,目光有些游移不定,很奇怪他这会儿突然问起这事来。 “是不是你们故意把他随便扔哪里了?”他的目光严厉了起来。 “没没有啊!”那人被敬民照得有些心虚,死命地摇头。 这时武玉婉却有些不解,比划着说,跟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快进去看看!她催促敬民道。因为她知道这事查看动作要快,可是她一个女的颇有忌讳,觉得还是敬民进去比较合适。 他觉得她提醒得有理。 于是进了屋子,灯光很是暗淡,不过一下子就看见了那两个女的,坐在一张有点破裂的人造革长沙发椅子上,衣服还没穿齐整,差不多就是半裸着身体,脸上是堆着痴痴地笑。这种笑意突然让他觉得好恐怖的。 他记得她们刚到的那日,她们的笑,可不是这样子的。 突然更让他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正当他看到里头还有简单地隔开的一间时,没等他进去看看,其中一个女孩笑笑笑地站了起来,突然一下子把那勉强遮身的衣服,飞快地脱了下来。真难以相信这样的痴女,竟然还会有这么快的动作。 而且她脱下来的时候,另外一个女孩,也学着她的样子,也把衣服脱光了。 他由惊诧而尴尬,又由尴尬而转为愤怒了。 他突然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里头的屋子,绝对是有文章。会是谁躲在里头,迟迟不出现呢?难道说会是他有点担心了,他担心那里头的男人,会是武家兄弟中的一人。 咬咬牙,冒着要遭到玉婉的责备的危险,再说了这也是她要自己做的,又有何惧,何虑呢!于是终于跨进了那间屋子。 不想一道黑影扑了过来,有人用电棒向他攻来。 他一个习惯性反应,身子一闪,随即一把攥住电棒,然后用电棒回击其身。 眼前那人,突然身子像活虾蛄下了沸水一般,弹动了两下,便倒在地上。 他上前定睛一看,还好,不是武家兄弟,也不是路家兄弟。 不过也足以让他惊诧了,此人竟然就是武学松!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 原来这武学松也防着敬民,之所以带着电棒,那是因为平时在砖厂里管事时,经常是扎着宽皮带,然后就将电棒,挂在右边的皮带扣上。 刚才攻出时还用电棒,那是武学松心里不服,心想上一回应该是碰巧吧,再试试看,说不定这回他就趴下了。 但事实证明武学松又一次惨败,这连续两次受电击,已经够这一辈子玩味的了。 现在武学松的浪事败露,他也就被碰得灰头灰脸,没曾想他对敬民施毒计,捉妖未成,他自己却妖怪之相原形毕露了。 这是捉了自己的妖了! 敬民决定先出去跟武玉婉交换一下意见。瞧他很是比划了一阵,玉婉很明白了。 她的眼睛终于掠过他的身子,而看着眼前茫茫的夜空,一会儿她的眼神好像就空掉了似地,重新看他时,就显得空空洞洞的。 夜风漫上了寒凉,她的秀发柔美地飘动。 他俩交待了阿三,说与耍大枪的一起,先将武学松扶回去。这边屋子就不要生事了,让那两女孩赶快关灯睡觉。然后就也一起离开了土坡。 他默默地送她回去,直到院子外边,一路上几乎没有用手语交谈。他知道她心情很不好,她也许平时很敬重她的兄长,可是没想他们竟然这样了。 有一个细节他注意到了,他发现她没有打手机,他没看到她拿出手机来。也许是她已经看透了,知道这事不是打一下手机就可以解决的了。 第三十三章 捉妖(二) 她回头向他微笑着,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打招呼说拜拜。他看着她那优美的曲线织成的背影,渐渐没入到黑暗之中。 他却没想到,到了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她就默默离开了这里。据他后来的观察判断,她走的时候,没有跟任何人讲。 他不知道她在这个晚上,是什么样强大的情绪,让她产生特别的感受和思考,以致做出这样的决定。 她走了,他的心,也仿佛被抽空了似地。尽管她不是婉兰,但有她在这儿,这儿就生出一些别样的情味来,也就还有些让人留恋的地方。可现在,就再没有让他留恋的地方了。 那他为何不也像她一般,马上离开这里呢? 虽说这里不值得留恋,但却有他的责任在,他觉得,既然自己进入了这个所在,就不能逃避这个责任。 很快地,厂长助理武玉婉的突然离开,除了砖厂里的那些工人之外,已是人所皆知的事了。好多监工和打手都觉得好可惜,武老大的妹子,可是武家村的一枝花,他们的偶像呢。 武学松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从此再也见不到了。想做个美梦,她未必愿意进来。就算是想挨她的打,想让她骂,也是没戏呢! 对啊!没戏了!他对一个美人的幻想,破灭了。 不过他还是会吃醋的,因为武玉婉,他就会想到,都是那该死的哑巴敬民瞎折腾生事! 武家兄弟也很动气,不过他们不仅生武学松的气,还生玉婉的气,却不生自己的气。他们觉得武学松这一帮人就像饿鬼一般,也太张狂,凡事都不会多忍一忍。当然也恨妹子就爱使小性子,事情看不惯,就一走了之,连通个气都不曾。 总之,武玉婉这一走,非但没有让她的两位哥哥为此反省思过,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了。因为平时玉婉想的事,说的话,还会对他们有所约束,现在她一走,他们的这种压力,不就大大宽松了吗? 这天晚上武老大和兄弟志军一起喝酒,因为玉婉这一走,直到回了江福市时,才跟支书老头通了电话打了招呼。当下老头就打手机过来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兄弟俩就只说能有什么事嘛,大概是昨晚想找我们两个,没找着,就使小性子呗。哎呀爹,玉婉那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都是我们宠惯得她。 但心里还是不畅快,就一起喝酒。昨晚他们武家兄弟和路家兄弟一起到“好去处”赌了两把,路胜和路宁手气好得很,赢了不少。可他们兄弟的手气,就差多了,不说背,那也是让人看着着急,挺憋气的。 所以玉婉妹妹这一走,他俩立刻就联系上了,“难怪最近手气实在不怎么的,原来还会有这些事!”志军说。 “那还不是因为那该死的武学松!昨天应该就把他给带走!这小子,一门心思就想女人,哪像个保镖哪!” “路家兄弟不是也没带上哑巴?” “路工头没带哑巴,是因为咱哥们没带着学松。不信你以后看,要是咱们带上学松,看看他们带不带哑巴!” “嗯,大哥说得也是,不过好像那姓敬的,也没心思在当什么保镖!” “那你说,他的心思会在哪里呢?” “他会不会是卧底,来端咱们的呢?” 武志国愣了愣,随即突然大笑起来: “你是侦破片看多了吧!谁卧底来着?公安吗?他们吃这么饱,那么多的案子,够他们忙的,还有闲情逸致,上咱们这破砖窑来?再说上这儿来干嘛?这样一家小小的砖厂,谁看上眼了?不就是跟工人的一些事吗?那都是小事!咱们既不制毒贩毒,又不容留卖” 说到这里,他的话下意识地停住了,手挡在嘴边,作了个禁口的样子。他大概是想到了眼下的两个女工,还有她们住的那个“暖宫”。 而他的妹妹玉婉的愤怒神情,也在眼前一闪。 “就怕是为着刘宝那事来的!还有,哥,那天夜里,你们又在一个僻处,撂了那个让狗咬伤的病人,要是真的死在路上,那也够麻烦的。” “死了倒没事,就怕活着,然后就告了咱!” 武志国说着,递给弟弟一支烟,然后自己也取了一支,打火点上烟,长长地吐了口烟圈。突然眨巴了下眼睛说:“武学松那小子呢?你叫他过来!” 志军看了下兄长,没说话,就背转身出去了。 不到五分钟,他又进来了,身边多了个颇有几分轻浮样儿的男子,正是武学松。 “怎么样?吃了哑巴亏了吧?” “老大英明!我确实是吃了哑巴亏!而且不止一次!娘希匹!操!” “你骂人倒有一套哈!可是哑巴不吱不吭,却每次都是他取胜,你知道这是为何吗?”武志国幽幽说道。 “老大请赐教!”武学松被这么一说,也不是很高兴,不过表面还是挺客气的。 “沉默是金!明白吗?” 武学松点了点头,他知道老大现在一定为妹子离开的事,而迁怒于自己,所以还是少说话,多看眼色行事。 “学松,你都为自己的事悔过了吗?” 武志国的这句话,倒是让他听了吃了一惊,这说话的口气,听起来怎么极像是电视剧里头的公公。这劲头阴毒着呢。 “老大,这事我肠都悔青了!”他说,觉得身上有点热。 “学松哪,你也不要太紧张哈!”武志国知道自己的话已经份量足够,这才放慢下来,作了一定缓冲,笑着说,“你一定以为都是哑巴来了之后,就有好多事不顺,对吧!” “对对对!老大英明!”听到老大这样的口气,他明显高兴起来。 “如果咱们把这哑巴撵走,你以为如何?” “那好啊!” “还有呢?” “就是便宜了哑巴了!” “他有什么便宜的?” “你不是给了他一千元?这里的工人任谁都没拿到钱,每年都要到年底才发工资,也发不到一千块呀,可是他却” “那你呢?你拿的不止一千块吧?” 武学松觉得又一次受窘了,老大这意思,莫非是以为我武学松不如那哑巴,他其实是很欣赏哑巴的。 由于有了这想法,所以他又一次嫉妒了敬民。“老大,也许哑巴就是个不祥之物,要不是妖精,也一定是被妖精附了体,身上一定沾着了妖气。得尽快驱逐才好。”他说,又一次将捉妖计划提到目前。 武志国轻轻皱了皱眉,看了志军一眼,然后像决定了什么,“嗯,也好!学松,那你就去尽早安排!注意对外保密!”他说完,手放在桌上,轻轻敲着,而眼睛却看着夜空。 这时候的敬民,却守在了暖宫的外头。 从知道武玉婉离开这里的消息之后,敬民就放弃了其他任何事情,前往暖宫。然后在宫前遇见石田,原来刚好武大安排他今天值日。敬民就让石田走开,说尽管回车间去,上头有事问起,就说是他敬教头的主意。 石田比划着说,老大正在气头上,要他多加小心。 他点头,然后微笑着目送石田远去。 后来他就遇上了三位工友,手持盖了章的票子,就像是拿着通行证,想进到暖宫,都被他挡回去了。他比划着说,你们想用钱买快爽,买温暖,可人家却好悲惨,知道不知道?所以这是犯法的,这地方不是你们待的,还是速速离去为好。他们辩说这是武老大和路爷批准的哪!他说他们说话你们也信!你们就忘记了,他们是怎么坑你们的? 这事是这事,那事是那事!其中一位比划着说道。 他认出来此人还是同屋的工友,就睡在裘小山的斜对面。 小山那天说同屋里的还没发现有这事,其神情里头有些许的骄傲,就好像说咱们队伍没出现叛徒。可眼下,却摆明了队伍已经不再纯洁,而开始受腐蚀了。 当然,退一步说,食色性也,对女人的渴望是人性的要求。所以他也就不求全责备了。 三位工友离开之后,这里就再无他人前来,他坚守于此,也不见路爷和武大的身影。他们不来,他倒也落得心里清静。便又默默修习保元功。 这么些天,他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或多或少,都有修炼保元功。而次日早上,则也有择地修习长风功,他自己感觉身手功夫更加大长,而且近日总会感觉一些奇异,譬如眼前突然出现一些特别的情景,或者像是能感觉身边人的一些特别的想法,而且还会听到极细微极细微的声音。 尤其是到了夜晚,三更天以后,他就会感觉那细微的声音在慢慢加大。 难道说有朝一日,自己会恢复听觉? 那真是太好了!要是如此,那么哑巴呢?自己是不是还能恢复正常说话的功能? 这种想法也许太过于奢侈了吧!要是能够,那这世上,还会有哑巴吗? 小小砖厂,什么风吹草动,都传得特别快。所以敬民守着暖宫的事,也就很快无人不知了。 这边武学松由于有了老大的授意,也就加快了行动,才过了一天,他就又出现在老大的面前,指着身边的一男人说:“老大,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驭魂师!” 武志国双睛一亮,在那男人身上一闪,却又落在武学松的脸上,好像有些疑惑。那武学松一下子就有些明白,附其耳说道:“你是不是觉得他不像是道士?那是我特意让他这样的,他刚好也没留胡子,所以这样倒也自然,也好掩人耳目!” 听他这么说,武老大眉眼笑了,低声说:“哈,你小子,现在心眼儿也活啦!” 第三十四章 捉妖(三) 于是招呼那道士,请教其尊号,那人答说:“敝人道清。” 然后就跟他说哑巴敬民事,才说了个头,那道清道士就指着武学松说道:“是那个哑巴妖人的事情吗,这位爷已经跟我说了!” “那就好!道长下面想怎么做?要不要我们另做安排?”武志国说。 “如果可以的话,让贫道先见识一下那位哑巴妖人,视情况再作定夺。” 武志国点点头,就说好,学松哪,他还盯着那木屋呢,那小子,也把那地方当作是“好去处”了,整天候在外面呢。你就带这道长去会会他。到时候什么也别说,知道吗? 武学松笑道:“学松明白!要是他死在那地方,那才是他的好去处呢!” 他才刚转身,老大又交代道:“也别让路爷兄弟知道了!” 这回武学松却不再说话,只偏过来一张狡诈的脸。 行不多久,武学松指着三十余米之外的地方,对道清道士说:“前面土坡上那座屋子前面,站着的那人,就是哑巴妖人!” 道清道士点头:“贫道晓得了!” 于是开始念咒,且行且念。 武学松心里暗暗发笑。 原来这武学松,虽说颇奇于敬民不怕雷轰电击,但也不信他会是什么妖人。因为妖人总会有一股特别的邪气,而且行恶,往往利己不利人的。这些都跟他的言行并不相合。 武学松扪心自问,要是如此考察,倒是自己比他更像是妖人呢。 现在已经离敬民不到十米远了。 此时的敬民,却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于是丹田处激发出一种内力,那内力加速运行着正气,热血于是奔流于体,涌激于心。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与什么外物相抗似地。 那道士突然惊叫了一声:“噫!” “怎么啦?”武学松问道。 道士却不回答,只把眉头紧锁了,显得有几分疑惑,几分纳闷。 原来这道清道士一路念咒行来,那咒语渐渐生长出一种驱魔之力,力道在不断加强之时,却突然一下子松懈了。这松懈的原因不是别的,却是自己念咒到某个句段之时,竟然一下子忘了下文。 这是他出道以来,从未遇见过的事情。 于是他只好暂时打住,这时也就几步路就可以到那个木屋。举目望去,却见一位个头不高,凸额连眉,面色黧黑的年轻男子站在屋外,虽说身边没有任何装备,但却比军营里的战士还要精神。 原来这道士年轻时曾当过兵,所以一见敬民如此,却也对他产生好感。这时再看他这个面相,却也觉得非同一般,颇有来历。再想想刚才自己为何驭魂之时却生意外,大概就是因为其人异秉非常,来历非常!于是也就不生蹊跷之想。 所以道士的下一步计划取消了。 原来道士听得武学松报说砖厂有妖人,本来是想先念驱魔咒以逐之,若不行,就施以重手,运起噬魂术,以噬妖人之魂。现在他看到了敬民,于是改变了主意。 “这位小兄弟,最近身体有什么不适吗?”道士突然问。 敬民不明白他说什么,哇里哇啦叫着。这时道士才如梦初醒,“他是哑巴!怎么就突然忘了呢?”道士正想着,武学松也过来提醒说,他是哑巴,只能跟他打手语。 道士还从来没跟哑巴打过手语,不过他也才挥了几下,敬民就懂他什么意思了。便用手语回应道:“没有啊!你莫非是医生?”敬民很奇怪他这么问。 “砖厂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较好!” “我是有这样想,但这里的工人更有这样想,所以光我一个人,那我不走,如果还有一帮工人一起走,那我会走的。所以有更多的工人愿意一起走,那我更愿意这么一起走。” 道士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然后跟敬民抱了个揖,行过礼,往下就慢慢回转身,终于离去。道士突然做了个决定,他将中止这个捉妖行动计划,他觉得这地方才透着邪门,而不是敬民邪门。 道士的这些变化,武学松都看在眼里,于是知道这道士是靠不住的,这一回的捉妖计划只怕是难成了。就此泡汤了。 果然道士说:“武兄弟,惭愧呀!贫道捉妖不成,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道长何出此言?再说了,道长不是还没跟他比试过吗?” “那个哑巴男子,看来是没有被妖魔附着,他自己本身也不是什么妖人。不过他可是有来历的,而且法术功夫厉害着呢!贫道不过就是一些小本事,不是对手,不是对手啊!你们要吗就是去请高人,要吗就是顺着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激着他离开。” 见道士这么说,武学松不禁惊讶道,“道长,是这样呀!那还有谁的本事,能高过道长?” 道清道士笑道:“天下比我道清法力高的,那也太多了!不过我却也无法替你们引荐!这其中也要讲个缘法,有缘自会遇着高人!” 道士说着,匆匆欲走,武学松连忙说,道长要走,至少也得跟砖厂长面辞较好,要不老大会怪罪我的。 但道士却说,小道法术太浅,无颜面辞,还是让我离开吧。 武学松说:“快到薄暮时分了,现在车开出去了,不在砖厂,道长不如就在这里小住一夜,等明日,我们自会开车送你回去。” 道清道士不肯,说:“贫道也曾在农村生活过,现在虽说长住一道观,但常怀云游四海之想,今日正好遂我游山之趣。放心好了,贫道我有法术有功夫,还怕遇上几个歹徒。” 说着,又转身说: “武兄弟呢,贫道以为你最好別去惹这事,那哑巴不是坏人,你应该帮他!帮他对你更有好处。你要是还信贫道,就听贫道这句劝。别无端地去伤人家,那样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 说完这话,那道士竟拒绝武学松的挽留,头也不回,大步流星,健步而去。 武学松犹豫了半天,还是来到老大的房间。 “学松来了,坐!那道士呢?有没有把那小子收拾了?” “没有!他说自己道行不够,不战而离开,还让咱们另请高明!” “岂有此理!这道士就这样走了?” “是的,他就这样走了。” “还真的就这样走啦?连一声招呼都不打?这简直就是胡来!”武志国火冒三丈,一双眼睛红得像长毛兔。他的手重重地敲了一下桌子,一只杯子被震飞了,然后就听到杯子的破碎声。 “你干嘛不给我死死拦下来呢?你都不觉得这里头有点怪么?那道士咋的一见到那哑巴,就不再动作,既不念咒,也不施法!然后就拍拍屁股走人!哎,这样咱们不就白折腾了,你也不是白跑了一趟吗?” 武学松只在一旁听着武志国说话,却不搭腔。他知道老大的脾气,要是老大话没说完你就插嘴,那更会激起老大的盛怒呢。 “这算是什么事啊!” 武志国还在感叹。正好武志军也过来大哥房间,见他生气,就劝了他。 “看来还是哑巴厉害!敬教头,敬保镖!厉害!”武志国幽幽地说着,有点自言自语的样子,也表现出甚是无奈的神情。 “大哥,要不,就让那两女孩也干活去!免得敬民小子老在那儿耗着,弄得空气都紧张。”武志军说。 武志国站了起来,然后开始在屋里走动,等他把脸转过来的时候,又已经恢复了平时笑面虎的模样。“好,志军你这主意好!还有,叫上路工头,今晚一起去‘好去处’,记住,跟那老路说,这一回一定带上保镖!”他说。 “老大,你这意思是让路爷带上那哑巴?”武学松小心地问道。 “不行吗?我们兄弟不也带上了你吗?路爷就为何不能带他的保镖哑巴呢?” “就不知道哑巴肯不肯去呢?”志军说。 “要是不肯去,正好借这个理由,让路胜解聘了他的保镖职务!到时候,咱们就好办事,拉他,或者撵他走,都好办!” “老大真是好主意!”武学松又开始了吹捧,满脸是谗谀之色。 天黑的时候,路胜带着敬民过来了,身边还有路宁。这边武家兄弟和武学松,都早已到了。武志国冲敬民点点头,比划着说:“小兄弟,你瘦了!这几天是太劳累了吧!” 敬民懂得他的意思,但他知道劝说他们根本就没什么用,相反,沉默,或者行动,还可起一些用处。他现在就采取了这种方法。暖宫之战,他明显取得胜势,这更让他有所悟。 那么今晚他为何又顺了他们的意,愿意临时撤离岗位呢? 他这也是想试它一试,看看这是不是他们的阴谋,是不是自己一撤离,那些打手,工人,那些男人之中,就有人又敢进暖宫去?而且他还要知道,他们这么频繁地往“好去处”跑,那地方,到底是怎么样的?他确实也想看看。 所以他对笑面虎,暂时也还不撕破脸,比划着回应道: “你们胖了,我自然是瘦了!” 这一回应,武志国和路胜都暗暗打了个照面,意思是你瞧这小子,还好强硬呢。原来他们都品味出了敬民话中的弦外之音。 第三十五章 异感(一) 笑面虎嘻嘻笑着,说车到了,上车再说。就拉了他一把,好像对他刚才的话,毫无感觉似地。 车开动了,敬民突然感觉到自己注意力集中之时,就能听到轻微的声响。但要是放松随意,就一样地什么也听不见了。 这极大地引起了他的兴趣。 于是他眼睛虚望着窗玻璃外头的茫茫夜色,而心里却凝聚着精神。 然后他就听到了车轮滚动的声音,甚至极细微的风动的声音。 后来他就听到了细微的人语声。他坐在车子的最后座,所以很容易就观察到,那是武志军和武学松在说话。一个说你带家伙了没有,另一个说今晚又有什么动作嘛。 这个发现让敬民十分高兴,自己的能力又得到了拓展,自然是高兴的啦。自己不仅会保元功,长风功,还能施展驭风飞行术;不仅不怕雷劈电击,而且还可以御电反击;现在又可以恢复听觉,还有有时还会生出心觉异感来。他回视自己,对自己的能力做了个检阅,多少也有了几分陶醉。 而这时正在偷偷观察敬民的武志国,又开始了莫名其妙,这哑巴,什么事让他如此高兴? 如果不是知道了敬民进砖厂之后的这一段神奇经历,志国准会以为这哑巴简直就是一个白痴! 前面的志军和学松还在说话。 “防着点总好,那种地方,男人一喝了酒,十个就有九个疯!所以还是得小心疯子哪!你带了没有?” “带了你是问飞刀吧?” “那自然!你还会有枪不成?” “老大真应该弄几把枪来!那时要对付哑巴,就甭操心,哥们看不顺眼,背后给他一枪就行了!” 他听得吃了一惊,哼,看光景,这些人对我都是不怀好意的,尤其是这武学松。现在他已经能够分辨得出哪是武志军的声音,哪是武学松的声音了。 这商务车一下子就从武家村窜出去了,那地方该不会就在镇上吧?他想。又开了一会儿,却来到了一个海湾口上。这里不是镇上,但比寻常的乡镇要热闹得多。 “下车下车!下车咧!”一看到这地方灯火明亮,这些人就兴奋起来。 武志国颇友好地拍他的肩膀,提醒他到了地了。 他也面带微笑地回应,心想你能当笑面虎,我为何就不能当! 首先就是感觉艳香脂粉的气息,就在极其不起眼的停车场上,却有着颇是让人瞧着眼热的红颜绿黛。三三两两的,东一撮,西一撮的,搔首弄姿。真是想像不到呢,可能在地图上找不到这个地点,却不料竟有着如此风光! 来了风,海风中浮荡着香脂红粉,也挟带着鱼腥的气息。 眼前红红火火一条街。街的另一侧,都有木排子搭着,伸到海湾边,木排子一路连结着,颇像是一条栈道。整体看上去,又像是在一条主街上,新建了一条木栈道的副街。 街是热闹的,入眼的尽是大排档,食客中,多为老板和小姐。却也没想到,这样的一个去处,竟然饱浸着商业浮靡气息。 有好吃的,那就是海鲜,有好玩的,那就是小姐,这才是爷们的好去处,难怪叫好去处! 敬民正在这般感慨的时候,他们已经熟门熟路,上了一家酒楼。 酒楼好是热闹,自然少不了喧闹。最近时间已经习惯了寂静的敬民,眼下却反而不习惯自己刚刚苏醒的听觉。于是不再凝神,却着意分散注意力,也去东张西望,赏美景,看美女。把自己整得像是心猿意马似地。这一着果然灵,于是世界又开始沉寂。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突然路胜也拍他的肩膀了。 其实路胜一路也跟武志国一般,也在观察他的一举一动。这两人差不多已经形成了某种共识,先前惊叹于他的出现,想收买而为自己所用,而现在,却都有点怕了他,挺忌讳的样儿,就像他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想瞅个破绽将他撂了。可是,这又谈何容易呢! “见过海了吗?”路胜比划着问,很亲切的感觉,也显得很有闲情逸致的样儿。这种想法和口气,都不像是包工头的。 敬民觉得,这时的路胜,有点像是到这里旅游来的。 他摇了摇头。他们见了也摇了摇头。他知道他们的摇头跟自己的摇头,意思完全不同。他们的摇头是对他的一种歧视,觉得他太闭塞了,竟然连大海都没见过。武志国比划着说,大海比黄河壮观多了! 志国说的自然是不错,但他很含蓄地表现了对这位来自北省渭州的哑巴民工的蔑视。 敬民自然感觉得出来,于是比划了黄河,还顶了大拇指,意思是黄河跟大海相比,虽说有许多的不如,但黄河长在自己心中,奔腾在自己的血液里,他永远铭记着它的生命壮观。 座中的武学松突然一脸坏笑,然后就跟路胜说:“路爷,瞧你,雇的好一匹倔驴!” 武家两兄弟听了也大笑,说武学松说得太对了。见路家兄弟窘在一边,武学松更是得意忘形,便又说道:“路爷,这倔驴您骑着,可真让人放心不下的,保不准哪一天屁股一撅,将您老掀翻到地头上呢!” 于是又是一声哄堂大笑。 路宁睁着眼想说话,被路胜一把攥住了胳臂。 哪想到这一回,他们面对敬民却旁若无人地说笑,也却都被敬民听进去了。从武学松说话开始,他就又一次凝聚了精神,于是恢复了先前的听觉。他之所以如此,实在是觉得武学松此人狡诈,而且特别无耻,所以就特别对他提防着。 突然众人眼前一亮,服务员端菜进来之时,后面竟跟来了一队娘子军,笑着说:“哟,各位大老板,要我们美女陪吧!” 武志国偏头看路胜,说:“老路,你觉得呢?” “还是老大说了算!”路胜说。 敬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路包工头已经完全受制于砖窑主,所以他的所谓会慢慢改善工人的条件,纯属一句空话。更何况他们现在花在一起,打成一片,又哪还有心想着工人。 实际上他们从一开始就不顾工人死活,反正一旦骗了人进来,那人就进了地狱,不得重生! 哼,岂有此理!我敬民偏就不信这个邪!偏要让那些工人,从这地狱里活着回去。 这时只见武志国手指一点,五个小姐便留下了,没选中的两个小姐,随着服务员退出去。 然后武志国就乱点鸳鸯谱,说到谁,点到谁,就是谁。然后小姐们都坐到该坐的位置上,陪着这些爷们。最后一个就坐到敬民的旁边。 他听到志国对那小姐说:“这是我们的哑巴好男,你得拿出本事来,好好陪着!” 这时武学松嘻嘻笑道:“美女,他还是处男,明白吗?” 于是大家都笑。一时间桌边多了这些女孩的娇声和媚态,看了听了都不舒服。 偏偏身边那女孩不耐寂寞,端起酒杯给他敬酒,他觉得这样喝酒无伤大雅,就饮了一杯。 那女孩笑得一脸灿烂,斟满了酒,又敬一杯,他又爽快地一饮而尽。 接着那女孩又敬第三杯酒,却玩了个花样,要跟他喝交杯酒。他不明白,她就也学着乱比划,登时桌边众人哄笑不止。 这时突然有个女的尖叫了一声,原来是武志军,突然将手探入小姐胸上,摩了一把。于是笑声继续。也许是受到志军的鼓舞,路宁和武学松也都探手深入,只有志国和路胜,却还矜持着,只是安安分分地饮酒。 敬民突然觉得一种特别得难受,心里火烧火燎的,也许是眼前的情景让他不适,他突然忍不住就站了起来,然后开了包厢的门出去。 信步行去,一阵风吹来,他突然就闻到了一股烧焦的气味。那气味像是从底下上来的。他从栏杆翻下去,天!果然见木棚屋窜出了火苗。这木棚屋在这条街上跟大排档一般,乌乌压压的连成一片。 这一燃烧着,那可非同小可,这是一条街的事。 已经有人在叫嚷着了。事不宜迟,趁着火势还不大,灭火还可为。只是风又起,这风催火势,就显得猛了。 只需扼住风动,这火势蔓延,尚须时间,这时有人救火,就可转危为安。 他当下想定,立即施展长风功之“长风入怀”,这一式十分奏效,于是大风仿佛皆为其所呼唤,听命尽奔他来。而那边着火处却一丝风也没有,于是火势大减。 这时那边救火的人也便纷纷趁机上前。 他心中释然,却听到这边楼上有人喊,仰头一看,便看到上头像是一朵蘑菇云在游动。于是迅速仍从栏杆上翻到楼上,一脚踢开燃着的屋子。 有人喊:当心爆炸物! 他听到了,虽说没有一下子明白,但他猜也猜到了。 在烟火中,他看到了墙角那边,靠着两个煤气罐,有人俗称为炸弹。现在火舌离那里不及一米远近。 火很大,他一下子扑灭不了,于是当机立断,一手一个提起煤气罐,然后施展驭风飞行术,轻飘飘就落了地。 随即一口气不歇,又回身上楼,入屋扑火。由于没有了危险物在场,不再束手束脚的,行事也便利许多,于是很快就灭了火。而那边一溜木棚屋,此时灭火行动也已告捷。 他见已无大碍,这才重新上楼。那包厢已无人在。他转出来,到栏杆那边一仰首,果然发现他们都在上面呢。于是干脆站在栏杆上,向上面打招呼说没事了。不一会儿,他们就都下来了。 “救火英雄,好啊!”武志国第一眼看到时,就冲敬民顶大拇指。 第三十六章 异感(二) 当下众人就问他是怎么发现起火的,他不好说自己突生特异感觉,就说刚好让自己撞上了,纯属偶然而已。 敬民没想到,自己当时救火的情景,已经为多人所见,有目击者说,好让人羡慕的白衣侠,白衣飘飘,挟带着两个炸弹,就从窗户那边飞身而下,潇洒极了! 这是明日报纸上登出来的内容,因为后面不久有记者赶到现场,采访时目击者如是说,这便成了报道内容的精彩部分。 现在经过骚乱后,他们也无心再潇洒了,便结账离开了酒楼。这也是武老大和路爷怕撞见记者来采访,所以一走了之。要是采访了,谁受益呀,那还不是便宜了哑巴敬民!而且也怕因此牵连到砖厂的事情上。 车开动后一阵,司机问是不是往赌场。 于是老大就这个问题问他们,说还去赌场么?志军说既然到这里了,就去吧。武学松当即随话接话说,去呀,干嘛不去呢? 就这么话刚说完,突然爆的一声响,敬民的耳朵抖动了一下。 不是这部车爆响,响的是开在前面的另一部车。不过这一声响刚好接着武学松的说话,所以武志国就有他的特别考虑。再联系上先前发生的木棚屋起火,他于是也就有了忌讳。 “还去赌场么?”武志国突然又问道,他好像随意说的,并没有专门问谁的。 “老大有什么想法吗?”路胜说,“不过离那里也不远了。” 看来路工头也是个赌棍。敬民心想,便比划道:“赌博倾家荡产!能不去,最好别去!” 武学松鼻子里哼了一声,说男人还怕倾家荡产。 却不料敬民接着又比划着,说你一个当保镖的,本来就无家产,所以才不怕倾家荡产。可老大和路爷就不同!你这样说,就没想到会害了他们吗? 嗯,说得好!武志国突然又向敬民顶拇指。这样吧,今晚出来,咱哥们喝了酒,还有美女作陪,也可以了!这赌场就暂时不去了,留着以后玩哈!咱们就打道回府,回去! 原来这武志国,平时特别迷信,奇着哑巴敬民的种种表现,又怕其他的预兆应验,再加上后来敬民说得有理,于是这才改变了主意。 武志国这么一敲定,众人就全听他的。于是车调了个头,就往回奔了。 趁着坐车无事的空闲之余,武志国偏过头来,有意跟敬民交谈。无论怎么样,他总是觉得敬民此人非同寻常。好像这哑巴也太过神奇了,在哪里出现,哪里就有奇迹似地。 “敬兄弟啊,你今晚真的是做了件大好事!我武志国特别佩服!看来有本事就是好,随时可以行善事,积善德!”他比划着说。 “今晚的事也属凑巧。我能做的,也只是临事不慌,当仁不让罢了。” “好个临事不慌,当仁不让!其实没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做到!可是敬兄弟就做到了!” 武志国说到这里,又感慨着说道:“敬兄弟啊,我妹子玉婉你是知道的,她其实挺欣赏你的,只是近些日子,她跟大哥闹别扭,就这么回江福市江华医药公司去了。往后你要是离开砖厂回江福,说不定会遇见她呢!当然你要是直接到她公司,更容易就找到她。” 见他只顾点头却不说话,老大又往下说: “我三弟志强,在江厦市,目前已颇有气象。要是你不想在砖厂待了,我可以推荐你到他那里去发展,你看怎么样?” 武志国这么说着,比划着,让武学松听了看了,心里是老大的嫉妒,但惟有恨而已。 可是敬民却不动心。知道笑面虎终归改不了是虎。 即便如此,出于礼貌,他还是比划着,问了武玉婉的事,说她替自己洗了几次衣服,还没谢过她呢。 武志国见自己这么笼络他,他却并无更多的感情回应,就知道事不谐呢。于是接着便试探他,依旧打手语问道:“你要是想离开,想早点回江福,那我也可以考虑着对你照顾。” 敬民在品味着他话里的含义。看来,他们对自己置身在这砖厂里头,也颇是觉得忌讳了。 “感谢老大对我的关照,让我当武教头;也感谢路爷,让我当他的保镖。这些恩情都没补报得,我怎么能走?”敬民打着手语回答,话说得连自己都觉得够滑头的。 对付狡猾的狐狸和凶残的狼,他现在已经知道该如何做。 黄泥冈死一般地沉寂,只有狼狗还清醒着,在守护砖厂的武家大院外头,在两处低矮、昏暗的土坯房外头,都有它们的踪影。 不过今晚特别的是,在土坡上的称为暖宫的木屋外头,也守了一头狼狗在那里。 屋里头灯还亮着,刀疤脸阿三和一个新进来不久的大胡子打手,其实就是阿三私下的徒弟,正在屋里紧张地看着村里的草药名医武老汉给一女孩治病。 “怎样医生?还有救么?”阿三焦急地问道。 老人却幽幽说道:“你看到她死了没有?” “没没有啊!”阿三有点惶惑。 “这就对了!她没死,也不会死!只是你那狼狗,却真得是该死!这一口下去,咬得好深,把姑娘这么一条好腿,咬得是鲜血淋漓啊!”老人有点忿忿。 尽管老医生态度不恭,但阿三听了之后还是好高兴。他现在就怕出事,只要不出事就万事大吉,她惨不惨他才顾不得呢。 因为她出事了,就是他出事了,那他就惨了。出乖露丑不说,这打手之职,这个月的工资,恐怕都要泡汤。 他都有点后悔不迭了。他从那妞身上获得的快感,转眼间已经消解殆尽。 原来事情是这样。这阿三自从暖宫开放以来,多半守着暖宫。满耳里听得淫浪之声,早就让他魂不守舍,心猿意马拴不住,那颗色心不由得蠢蠢欲动了。 于是想找机会,觑个空当,溜进暖宫做成那事。后来知道敬民日夜守在宫外,不由得暗骂这狗才,蠢材的,怎么就这般胡来!也不怕武老大和路爷责怪吗? 后来他就盼着这两个头出头管事,却没想到他们都对那哑巴毫无办法。正在无情无绪之时,听说头们晚上去“好去处”玩儿,还带上那哑巴和武学松一起去。阿三这下子好高兴起来,心想这回总算找到好机会了。 于是好不容易等到他们走了,而且确定他们走了,他就马上行动起来。 今晚恰好是他轮值,所以他必须看着狼狗,要是只身前往暖宫,把这狼狗丢在下面巡守,就怕有人经过,狼狗没人管束,奔出去咬人,会闹出人命的。正忖思着,突然看到小东过来,不禁大喜。 这小东就是他私下的徒弟,新来这里不久,一脸的大胡子,也是散发着一身野性。阿三心想,不如拉小东下水,一起玩儿,反正里头有两个小妞,而且已经都破了,这破了的身子嘛,闲着也是闲着。 但转念两个同时玩儿还是不行,狼狗总要有人看着。于是跟徒弟说好,先由他在外头看着,让师父好办事。待师父事了,他再上。那大胡子一乐说:“好呵!” 两人这便带了狼狗上了土坡。由小东在外头牵了狼狗,阿三早就等不及了,一边脱着衣服,一边推开屋门进去。 很快地,小东就听到了痴女的嗳嗳叫声。于是血涌筋贲,觉得身上发热。 阿三大概是渴尽了,大动作,大强度,甚是狂暴。一场狂风暴雨过后,犹恋恋不舍,也才间歇片刻,又投入战斗。 痴女禁受不住,哀哀求饶。但阿三不顾而大笑,嘴里说了些淫话,更加奋勇挺进。这边小东再也禁受不得,便不顾师父的责怪,将狼狗绑在屋外的树上,也就一头冲进屋里。 这边阿三正在努力经营,所以也顾不得责备小东,而小东早已抱住在一边痴痴地看着的痴女,渴渴地就接了个吻。 然后也在一边床上,舞了起来。 两人都是健将,这一场风雨,也真得够得上猛烈。双双正在风口浪尖之上,突然窜入来一头黑乎乎的畜生,那正是那头狼狗! 小东不是已经把狼狗绑在了树上?为何它却这时闯了进来。 这也许是小东心猿意马之际,并没有把狼狗绑紧,当然说到底,那也只是一棵小树,根本就绑不住那畜生。所以阿三知道这一点,这才要徒弟在一边看着那畜生。 可是由于自己贪欲,让小东因欲动而失控,这才导致如此恶剧。 且说那狼狗一闯入屋里,见主人正在与一裸女肉搏,暴睛睁目咧嘴,还嗬嗬有声,嗳呀叫着,好辛苦的样儿,就想到帮助主人,于是恶狠狠朝着那裸女的大腿,就咬着厉害的一口,没等主人惊觉制止,已从女的腿上,撕下血淋淋一片肉来。 当下女孩惨呼着,就痛得晕了过去。 这时那阿三才清醒过来,知道自己闯祸了。还好村上就有医生,就立即请了武老医生来治伤。现在病人总算是脱离了危险。 他和那小东,两人面面相觑,都擦了一把冷汗。 然后等到武志国他们一行回来。刀疤脸阿三知道这小小砖厂,没有什么事能瞒得住的,就让小东带着狼狗,看好那两间土坯房,嘱咐他不能再有什么差池了。他却主动过来武家院子里认事领罪。 第三十七章 异感(三) 阿三过来的时候,武志军还没离开,还跟大哥一起说着话。 “你你!”阿三一说这事,武志国气得话都说不出来,这一下简直就是当头一棒,他当下差不多就被砸晕过去。等缓过劲来时,才叹了口气说,“你们真是不给我争气!” 然后就也想,果然是不顺,今晚就有事。幸好没去赌场,说不定输得惨。 看那刀疤脸阿三还毕恭毕敬站在一边,就跟他说:“现在事也做下了,就不要这么摆着一张哭丧脸了。” 又拍拍他的肩膀,“阿三啊,本来想让那女孩长住这儿,也好给你们多一点开心活干,可你们就这么猴急,把事搞砸了!哎,都是你们做的事!罢了,这暖宫,就拆了吧!那两女孩,就也不留了,什么时候开车送她们出去,在快到江福的途中再撂了挑子!” “老大不会是说,就在今夜送她们走?” “对!就今夜!” “那有车吗?还有,谁跟我一起?” “车由我来派!至于谁跟你一起去,你说呢,还是小东吧!这边另派一个看守值夜。” 这边武志国这样决定行事之时,已经进了土坯房的敬民,心里却有一种特别难受的感觉,然后他的眼前就出现了土坡上的小木屋。 屋子里那些工人带着倦意沉睡着,有人在那里打着呼噜。由于刚刚恢复了听觉,所以这陌生的呼噜声听起来,还觉得特别地亲切。 其实他可以推想得到,屋子里长期以来,都在夜里传响着这种呼噜声,而且不仅是这间土坯房,隔壁那间应该也是。 这就是被囚禁的非人的苦役生活!何时将他们全部拯救出去呢?这日子何时才能到来呢? 他的脑子里,又像做梦似地,重现了刚才的那一幕。 那情景更加清晰了。他甚至看到了屋子里头的情况,这时他的眼睛突然直了,她怎么受伤了?这情景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虚妄的?有一个女孩,脸色特别苍白,她的腿上敷着厚厚的草药。好咬着嘴唇,她的眼睛还在流泪,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这会是真的吗?即便是痴女,受伤的苦痛,应该也是知道的呀! 他突然看到一部车,还是过去看到过的三轮摩托,停在了土坡上的小木屋的前面。他突然觉得身子有一种电击的痛苦。 奇怪呀!自己不是不怕电么?怎么也会如此? 他觉得不能再迟疑而耽搁了,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然后就到了门边上。 他敲着门,哇哇叫着。 值夜的打手过来了,也是个新手,不过不是小东。敬民心里好像更明白了。 “是敬教头吗?何事啊?” 新手在门缝上问道,由于听不懂他哇哇叫着什么意思,就没开门。 但敬民不能再停留了,于是一挣,门打开了。 “敬教头!”那人急了,那头狼狗也在蠢动。 他跟那新手比划着说,屋里好臭,要上外头厕所。 那人只好点点头,一任他走出去,但后来发现他去的不是厕所的方向,便朝他的背影喊道,但他却毫无反应,身影很快就消失在眼前。 敬民赶到的特别及时,果然木屋前停着三轮摩托,他一下子就听到屋里的呻唤声,他们人在屋里,他们想干什么? 就这样大步流星赶到,看到屋里的情景时,他信了自己的异感。简直就是刚才脑子里那一幕情景的翻版! 阿三一看见敬民现身,一下子就慌乱了手脚。他可是知道敬民的厉害。便装作可怜巴巴的样儿,“敬教头!”他勉强打手语说道。 敬民也打手语问道:“你们想对这两女孩怎样了?” “她受伤了!这另外一个,身体也不好!路爷当日真不该收了她们!现在武老大决意送她们回去,所以叫我们两个” “是这样啊?那是好事!不过伤这么重,哪里还经得起一路颠簸?她这是受的什么伤?” “是被狼狗咬了吧!”阿三比划着,支支吾吾地,抖露了真相。 敬民的浓浓的连眉耸了一下。 “被狼狗咬了?那可了不得!这至少也得调养三五日再说!这样吧,今晚我这里守着,你们先回去歇着,等明日上午,请了医生过来给她换药,然后再来接替我吧!” “那这样恐怕不好吧!老大那边”阿三有些为难了。 “老大要是问起,你就说是我叫你这样,包准你们啥事也没有!”他比划着。 阿三看了小东一眼,小东使眼色给师父,意思是算了吧师父,这人惹不得呢。 这小东早就知道,师父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两人只好离开,车自然也开走了。敬民本来想问三轮摩托的司机,那日送了中年病人出去,后来怎样了呢?但又想老大他们一定都跟司机交代了,就算真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恶事,也一定被包住了,又哪里会让他看出真相呢。 夜晚显得漫长了。初冬的风吹来,他觉得有些寒意,由于当时来的时候匆忙,只穿着一件单衣和一件薄白色风衣呢。于是又一次想到练功,练功御寒可是个好方法。 他便从保元功练起,练完之后,续练长风功。如此反复多次,总觉得意犹未尽,便动了练一练驭风飞行术的念头。反正眼下已是下半夜二点多了,这黄泥冈一带极为安静,也没有谁会来偷看他的武功。 即便偷看又如何?他只是怕会影响到别人睡觉的安宁,却没想到别人谁会对自己窃取以的隐私。 他开始在想像中施展此功。他回忆那日见到风中魅影之后,自己意想天开,也尝试着飞行,结果起先几次都没获得较大成功,直到后来悟出,驭风飞行术是以长风功为基础的,所以施展长风功四式之后,再试作驭风飞行,就显见成效。 这么想定之后,仍然施展长风功四式以启动,而后再凭轻功基础,在意念中翔起而作飞行。不料这一回竟然飞出长达数百米的距离,方才渐渐落下。再一次施展,仍然是这种水平。 他心中欣然。忖度也许是最近一段的练功颇有成效,这才影响到驭风飞行术的如此这般的突飞猛进。 又练了一回,又想到先前在“好去处”救火的情景,当时自己双臂提着两个煤气罐,纵身而下时,竟然能在楼前十余米处落下,想来定是这驭风飞行术在起的作用。 然后就又想到自己和武学松的几次较量,先是他的飞刀偷袭,自己突生奇感,于是警惕而避之。再是他的电棒两次袭中身体,却都无反应,然后自己反攥电棒,出手还击,结果他如遭电击,身子打颤而仆倒。 这样看来,自己的这种异感也是非同寻常的。当然可以明确的是,自己不怕电击。至于自己出手是不是发出电的威力,这还不能完全确定。他以为,很可能是自己的拳脚功夫起的作用,而并不是什么“电”击。那武学松,大概是吓破了胆,才如此糊涂认识的。 是啊,要是自己出手就如“电”击,那么,为何我常拍打裘小山的肩膀,却都没事。而且要是自己身上带“电”的话,那么,为何武志国拍我身子也都没事呢。 敬民很快就撇开了这个难解的问题,又去寻思其他的事情了。终于不知不觉之中,倦意漫上来了。他竟然不知自己就这么倚着树边站着,还能睡着并做了一个梦。 不知怎么的,他在梦中见到了武玉婉姑娘。 其实他并没有想她的意思呢,尽管觉得她善良,又会弹琴,颇有情趣,又替自己洗了几次衣服,但他也只是感叹,或者就是想对她致谢的意思,并没其他方面个人隐私方面的内容。 他梦见和玉婉坐在好大好大的绿草地上,仰头看去,是蓝天白云。 他好像感觉自己和她在交谈着,他居然能够开口说话了。 随即不知咋地,画面消失了,武玉婉融化在蓝天白云之中。 然后就听到琴箫之声。珠帘如幕,帘内人朦胧。就这般过渡到了婉兰公主,他竟然见到公主了。 婉兰还吹着她心爱的紫玉箫,他也弹着自己心爱的七弦琴。箫声哀婉,琴声昂扬,许久方息。 “你为何老弹《广陵散》?难道说就没有其他琴曲,让你看得上眼?” 公主的声音从珠帘内飘出来。 “这只是热血汉子之所好!还望公主恕罪!” “我想与公子共吹弹一曲《高山流水》,不知可以吗?” “承蒙错爱,这是在下的荣幸!”他说。 正弹吹中,突然流水之中,马蹄声至。这时才发现与婉兰公主同在旷野。 一匹骏马被拴在杨树边上,正仰天长嘶。公主却往花丛行去。 “公主!追兵将至,咱们快上马!”他说。 可是婉兰却在花丛采花,流连不已。 “婉兰,快呀!” 他着急地喊着,追过去了。 “反贼往哪里跑?”后面传来暴喝声,这声音好熟悉呢! 回头一看,竟然是武志国,骑着高头大马,手执双铁锤,杀气腾腾。 “原来是你” 他再转身往前奔,可是花丛间,已经消失了婉兰的身影。 “婉兰!婉兰公主!” 消失了婉兰的身影,眼前只有漫山遍野的杜鹃花! “婉兰” 他身子一挣醒了过来。方知是梦,怅惘良久。 第三十八章 出手(一) 天才蒙蒙亮,不过他知道,这时的车间,已经是开始了忙碌。那些工友们,从梦乡中醒来,重新在皮鞭和钢管下面,还有面对狼狗的恶毒的眼睛,开始了新的一天残酷的生活。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太软弱了,没有为他们赢得更多的优惠条件。不,至今为止,除了为他们赢得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之外,自己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作为! 原来后来路胜勉强答应了,让工人多一个小时的睡觉时间。武志国见路爷自愿如此,也就不反对什么了,因为这更直接触及的是包工的利益,武志国的利益受损不大。 敬民知道能够让路胜答应这一条也很不容易,根本原因是,路工头就没决心去改变,武志国依然是霸道专权。 武志国!先前梦中的武志国,会是有什么特别意味呢?难道说此人对自己,就是这般充满杀机? 那么难道说,自己就这样继续下去?不,不行!得出手反击了!对,该出手时就出手! 他感觉到了四处的喧闹声。 自己的听力又一次地增强,听得清楚推土机、搅拌机的隆隆作响。这让他一半欢喜一半忧,欢喜的是他可以听到了,这样自己跟外面的世界,就不再先前那般隔膜。但是又将让他心里起了躁烦。 又快到了教武的时候,他分明听到了脚步声,果然很快地,石田的身影出现在眼前。他比划着说,阿三和小东到了没有。石田点头说他们到了。他想了想说,你先在这里,我进去看那女孩伤势如何,马上就出来。 屋里两女孩中,一个还在酣睡,另一个却醒了。醒了的就是被狼狗咬伤的女孩。她的眼睛里还露着惊惶的神色。 他比划着问道:“伤好些了吗?”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真不知她表达得是什么意思。 不过她既然清醒着,应该是会有些好转。 他心里感叹着,走了出来。 他跟石田一道,到了练武的地方。这一回他教了一路新拳法,引起众打手的兴趣。 这拳法确实好精彩,其实大体上就是当年梁山好汉的燕青拳,后来他为了对付燕青,便精研了燕青拳,反倒成了自己最熟悉的拳路。这燕青拳,拳如其人,轻灵敏捷,灵活多变,拳路复杂,步法独特。 他使完这路拳之后,就比划着开始传授。他说这套拳路特别讲究身型和下盘功夫,抱桩为虎形,提拦为马形,搭袖为鸡形,盘坐为蛇形。边比划着,边示范着。 敬民突然一个纵身进步,就来到一个打手身边。那人正是曾经误中了武学松的飞刀的汉子,他们都叫他阿七,不知跟阿三是什么关系,最近身体刚刚复原。敬民的手只在他的腿弯上轻轻一推,那人就当即倒地。他便指而奚落道:“像这般下盘如此不稳,就习不得这套拳法。” 石田突然兴致勃勃地问道:“请问敬教头,这套拳路何名?” 他打手语告诉石田,这叫燕青拳。 他特意地叫石田过来练练,他觉得这些打手里头,也只有石田还有些正气。 他可不愿真心传授功夫给这些工厂打手,要不,岂不成了为虎作伥? 石田有点不一样。从敬民第一天见到他开始,就琢磨着该如何争取石田,至少也不能让他在这里为虎作伥哪! 所以敬民教石田,那是真心教他。 然后敬民看到了那个刀疤脸阿三,突然就想到昨晚发生的事。当下心头一怒,就想出主意了。让阿三出列与石田对练,让阿三出快拳,石田则出燕青拳,这样做示范对练。 这石田平时恨着阿三,这一回来了机会,如何不用。当下尽力施展出击。 这阿三,出的快拳套路,众打手都知道。而石田的燕青拳,大家都是初见,没人能看得清楚。阿三虽说有些本事,可是燕青拳的拳路特点,就是让对方捉摸不定拳路走势,于是阿三东一下西一下,被石田狠狠地揍了几拳头,弄得鼻青脸肿。 敬民觉得惩罚得差不多了,就让小东出列,他记得昨晚的事,阿三这小跟班也有份。他只看出来,这新来的大胡子,跟阿三走得很近,却不知道他俩私下是师徒关系。 他让阿三退下,却让小东跟石田对练。小东心里暗骂道:“这哑巴,不说话,心更毒!” 无奈,只好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应付。还好石田觉得他是新来的,所以也不存教训之意,只是点到即止。 这样让阿三待在一边看着,就更觉得石田是成心跟自己作对了。 敬民也发现了这一点,觉得还是赶快支开阿三较好。就朝阿三比划着,让他赶快去请医生过来为女孩治伤,这里练武,他就暂时不要参加了。 阿三觉得今天在这里也太丢了面子,脸上伤得难看,不如避开为好。当下听令即行。敬民又催促他赶快去叫,迟了有责任,要他完全负责。于是也就紧张,匆匆离开。 等阿三请到武老医生过来,这边练武也结束了。敬民还是在小木屋外边等着刀疤脸阿三,还好这一回阿三还听话的,不久就带着医生来到。 女孩的伤较有好转,但近几日还是不能下床。只好交待那另一女孩对她照顾了。可是终究是痴女,能照顾得那么清楚吗? 这边敬民已经开始考虑,如何对这砖厂加在工人身上的出手反击,彻底清算了。他回顾进砖厂以来所见的一幕幕悲惨的情景。他觉得,像这样血腥气息的地方,该毁灭的,也应该让它毁灭。因为有它的存在,就仍然有悲剧存在。 就在这时,工人们又一次向厂方索取工资无果,却听到厂方又购进了三头狼狗的事情,于是不少人在私下偷偷议论,暗骂着厂方黑心,没有人道。 当然这些工人是头脑比较清楚的,而且进来不久的,反抗的棱角还没有被磨平,就如因为喝了不该喝的饮料,而被送到这里的那自来卷和长发两青年,新来的那个叫俞强的青年,还有裘小山他们,就都是这样的。 这买狼狗的钱,这一回是路爷出了。原来先前那三头狼狗,却是武老大付的钱。既然路爷不得已付了这钱,于是路爷就只好对工人再一次强行压榨。 于是刚刚多出的那一小时的休息时间,又被收了回去。 新进来的一些工人中,有人恨恨不已,扬言要跟他们厂方拼了。 敬民是从裘小山那边获得这些信息的,他也只有在晚上睡觉前,才有跟小山相互交流的机会。听到这些消息,他觉得工人反抗的潮水终于涌动了,这种潮水一旦汇聚起来,很可能就掀起怒潮,所以现在就是团结他们开始行动的时候了。 他自己确实也无法再忍受了,在这里看着他们天天受折磨,自己差不多也快要疯了。 夜里做了个梦,发现那个被狼狗咬伤的女孩,痴痴地追自己,说要嫁给他。他吓了一大跳,然后就跑着躲着他。后来她却在后面说,我才不追你这哑巴,有人要接我们姐妹出去,过来跟你说一声,开个玩笑也当真。 他醒来的时候,天才擦亮,很快地,打手们依旧手拿器械,牵着狼狗进来,把工人们都赶去上工。屋里头依旧只剩下他一人。自从当了武教头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跟工友们一般出工了。他提醒自己,不要因为自己得了一些优待,就忘记工友们的饱受煎熬。 不由得又想起夜里曾做的梦,这时就想到了那两个女工。于是毫无睡意,从草垫上起来,出了屋门,往土坡上行。到了小木屋前,他往门前察看了一下,发现里头关着门,然后转到外边,又听到里头传出来的鼾声。他放下心来。 又起风了,在土坡上往下看,有一点身体轻轻飞翔的感觉。驭风飞行!他脑子里突然闪过这四个字。 他施展长风四式,一招乘风破浪之后,身子纵起,向前滑行,很快地身子就如插上了双翅,飞了起来。飞翔之势,比先前几次都要强势。 飞出约百米远近,突然想能不能就此掉回头飞翔呢?尝试的结果完全可行,而且发现,要是左臂一挥,左肩一耸,就往左边折转回头。反之同理,要往右边掉转身子,则只要右臂一挥,右肩一耸。 如此练了半个时辰,天已大亮。敬民发现有时会有人行经此地,这才暂停了练功。 然后就又听屋里的动静,仍是悠悠然的鼾声。 她们还睡得挺香的,看来伤势好得较快,再过几天就可以让人搀扶着她走动了。到时候就算是有什么特别行动,她们也可以互相帮助着,而跳出这个火坑。 这时里头的鼾声卡了一下,好像就停住了。是不是她们醒了呢? 但就在此时,他突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那鼾声,能保证就是那一对姐妹,睡觉时打响的吗?怎么越听越让人感觉,那不像是女孩的鼾声呢? 想到这,不由得心中一凛。 便凑近窗口,悉心听去。这一着果然有效。 里头竟然是两个男人的说话声。 第三十九章 出手(二) 他不由得大吃一惊。在暖宫,两个女工的住屋里头,竟然冒出两个男人的声音!这确实是匪夷所思!这么说,这两男人,昨夜就一直睡在这里!这是什么性质?嫖宿?!这也太色胆包天了! 真是岂有此理! 这事就是武志国一手经营的,这该死的厂老大!下辈子就该变成猪,吃刀子去,任人宰杀! 可是为何就听不见那两女孩的声音呢? 本来这两个痴女,常常会发出傻笑的,不可能听不见一点声音哪。难道说我现在的听觉是有限制的,有的可以听见,有的却一点也听不到,会是这样吗? 不能再迟疑了,进去看看。 他抬起手臂,在门上敲了几下。 “是谁?”里头喊道。 他故意地哇哇了几声。 里头显然有些骚动起来,有人在责怪着说道:“都是你,睡得像死猪一般!” 但另一个也不服,说:“那你别拉上我呀!想女人,人都送走了,还恋恋什么床?自己恋了就算了,还要我作陪!” “好个没良心的贵仔,赏你一瓶酒喝,你小子还冤啊!这是我阿三给你面子!” “好吧,是三爷给了咱面子,给了咱好处,小人贵仔一定知恩图报!可是这哑巴怎么办?” “咱们给他来个装傻!” “装傻?如何装得?” “就说喝酒喝醉了,路过此地,见屋门大开,也没想清楚就进了屋,然后两人又把半瓶酒喝光了,睡到现在才醒。” “要是哑巴问起两女孩事呢?” “就说不知道嘛!” “不知道?是你把她们送出去,把她们拉到车上,一路上抚弄了,又忍心撂她们在路上,不顾死活。现在倒说不知道!” “他妈的贵仔,这样说话,这事你就没份?” “可没你做得那么过份!” “我过分什么,我又没有奸了她!我本来是可以的!” 里头的声音说到这里,敬民听了不由得大怒,继续哇哇大叫着,然后已经等不及的样儿,一脚踢到了门上。 里头没有了说话声,门终于打开了。 原来竟然就是刀疤脸阿三和耍大枪的汉子,这下才知道那汉子名叫贵仔。 “两女孩呢?”他比划着问道。 他俩果如先前所说的隐瞒真相,支吾着瞎说,说不知道。 然后敬民干脆也顺着他们事先想好了的,顺着又问,“那你们俩是怎么回事?怎么就睡在这儿呢?” 阿三的意思是让贵仔说,贵仔就说,喝酒喝醉了,路过此地,见屋门大开,也没想清楚就进了屋,然后两人又把半瓶酒喝光了,睡到现在才醒。完全是先前备下的答案。 敬民装作很满意,微笑着,看着他俩,甚至还冲他们竖起了拇指。这样一阵子之后,突然眼睛一瞪,用十分干脆的手势比划道: “哼哼哼!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做了什么,上天都记录在案。我昨晚在梦里,已经听到天老爷跟我说了。说吧!你们是怎么将两女孩撂在路上的?还有,贵仔,你说,是不是跟上一回一般地,采用同样的法子,将病人撂了呀?” 此语一出,刀疤脸脸色变了,而耍大枪的更是贼心大虚,他没想到这哑巴如此厉害,连自己名叫贵仔都知道! 刀疤脸和贵仔没有退路,无奈只好招了供,实话实说了。 “好歹毒的主意!”他用手语表达了自己的气愤。 这时一个主意也在心中形成了。所谓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反击策略。 他当即对阿三说:“人命关天,岂同儿戏!你知道你有几条命,够抵得你做的伤天害理之事?你赶快叫三轮摩托司机过来,我陪你们两个出去找人去!” “敬教头,只怕是找不到了。”贵仔说。 “现在是要赶快救人!你甭管,就这里待着,阿三去叫司机!”他当即责备了贵仔,见阿三还愣着,又用手语说道: “记住,不要跟老大和路爷说,咱们秘密行动!要是走漏了消息,你们该知道自己的下场!你们也知道我身上带电吧!武学松已经让我电了两次,你们要不要也尝尝那个滋味?还有其他滋味你们也先感受一下,免得说我没事先提醒!” 话声刚落,又听道,“看屋后这棵树!”阿三眼前一花,这身边两人一下子就不见了,却见那树在动。随即从树上跳下来敬民,而贵仔却不见身影。 “贵仔呢?”阿三问。 “在那儿呢!”敬民微笑着指着树梢说。 阿三便看到贵仔倒悬着身子在树梢那儿,随风而摇摇荡荡呢。他很奇怪贵仔怎么能够倒悬那儿。敬民比划着说,他让贵仔死命用双腿紧紧夹住。阿三想,天,那怎么夹得住呢。 正这么想着,哑巴又比划说他要掉下来了,这么高掉下来,就算不会粉身碎骨,那至少也要断个胳臂呀腿呀的。 刚说完,果然就传来贵仔的叫妈声,然后就见黑影下坠。 敬民的身子,有如白色鸟突然疾飞似地,直掠过去。一下子就接住贵仔的身子。阿三暗暗喝彩,这小子之本事,十个武学松也比不过,就更不用说我阿三了!这精妙身法让阿三禁不住赞叹,别看这个坏种,心里倒颇有几分自知之明。 这会儿,重新落地的贵仔,觉得自己拣回了一条小命。站在一边哪里还敢说话。至于阿三,也是更加敬畏了敬民。于是当即依照着他所说的照办就是。 阿三刚走不久,石田匆匆过来说,车间出事了,原来就在刚才,有个工人突然像发疯似地,一下子就抓起砖坯,砸向机器。砖坯断裂了,就又抓起一块,死命砸着车间的机器,不顾打下来的皮鞭和棍子。 “那后来呢?” “挨了武学松一电棒,然后被他们抓起来了!这事只怕是老大他们不会轻易放过,要动私刑的!” “私刑?还有没有其他人也这样闹事的?” “暂时是还没有,不过不少民工很是愤愤的。” 敬民点了点头,比划说,你来得正好,我正要让贵仔去叫你过来呢。 石田打手语问,教头有什么急事,但请吩咐。 敬民说我得出去一趟,我想让你也去,还有,你替我叫上裘小山,让他跟咱们一起去。有人要是敢拦住不放,你就说是我要你这样,实在不行,就替我修理他,出了事我负责。 见敬民脸色凝重,话声严厉,石田有点感觉出这事非同小可。便点了头,扫了那贵仔一眼,就匆匆行去,连待会儿要不要集训练功都顾不上问。 事情比敬民想像得要顺利,石田很快就带来了小山,一见面就大比划起来,问有什么事,又说了有个工友被抓了去,把石田先前说的又说了一遍。由于和敬民交流更加默契,所以说起来就比石田说的更加具体生动。 然后就见开过来一辆三轮摩托,挺眼熟的。远远地就见有人在招手,他感觉那人就是刀疤脸。须臾那车就停在了面前,敬民好严肃地一挥手,“快上!快走!” 于是他和石田、裘小山,还有阿三和贵仔共五人,就迅速上了车。车驰过小木屋前的坡地,然后不久,就开出了黄泥冈。 在经过砖厂和黄泥冈口上的那个大院时,他还有点紧张,不知武老大会不会在这里安个哨卡,或者就是武老大自己亲自坐镇这里。还好,这一回没遇着。其实阿三和贵仔跟他是一样紧张,因为这样瞒着老大叫车又出车,那绝对也是严重违规的。让老大知道了,只怕要被扒一层皮去呢。 车开出后,敬民就跟石田和小山,简单说了昨夜发生的事情。 他说武老大和路爷,竟然怕受伤的女孩会是他们的包袱,就偷偷把她们抬上车,就是这部车!然后他们趁着月黑风高,把女孩就扔到半路上。这两女孩很有生命危险呢!现在你们都注意一下路边,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迹象。 这时阿三说,应该还没到那地方。 石田问贵仔,他说应该是没到。石田又问司机,说至少还要半个小时的路途呢。 又开了半个钟头,当车开到一片开阔地之时,司机指着前面的几棵桉树说,就那里了! 敬民让司机将车停住,然后连司机一共六人,都下了车去。 “到底在哪儿?”敬民打手语问道,他显得比较急。 “这里好像不太像呢!”阿三说,眼睛看着贵仔,又看着司机。 敬民鼻子里哼了一声,比划着说,就这么没记性? 突然阿三的眼睛亮了,“是这里!应该就是这里!”手里拿着一块布条,兴奋地说。 这一回贵仔也点了头。 敬民发现那布条里头很有文章,打手语问道:“这布条,莫非就是从受伤女孩穿的衣服上,撕下来的?” 阿三被他这一质问,却又有些心虚起来,开始躲避着他的眼睛。“应该是这样的吧!敬教头是不是还记得她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呢?” “哼,你就这样撕破了她的衣服?”敬民的手语也很严厉,而眼睛,在凸起的额头,在浓浓的连眉下边,射出灼热的目光,阿三好像自己已经一丝不挂,赤条条落在众人的眼里,特别感到难堪。 第四十章 暗算(一) “我是粗暴了点,但我没有!” “哼哼,真的没有?”他冷笑着。 “绝对没有!”阿三的声音因为争辩而抬高了。 “没有就好!”敬民的神色依然是冷的,他比划着,“要不我不会放过你小子!” 这时他的心里,好像被什么深深触及了一下,随即眼前出现了一幅图景:一个女孩坐路边草地上,她的腿上还包着草药。另一个女孩站在路中间,一部面包车正迎面开过来,她的手在挥动 这样看来,女孩十有八九是坐上了面包车,她们应该是逃脱了险境,应该是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了。社会上的人们应该会伸出援助的手,来帮她解决治伤的医疗费用吧。 那么,上一回的中年伤病员,被撂到这个途中,是不是也转危为安了呢?但愿吧! “好,既然两女孩没发生什么意外,那么,现在下一步,就轮到你们了!你们想怎么办?”他说。 这一比划,让众人觉得费解,不知敬民是想说什么。 还是裘小山聪明,也许是他更能猜测到敬哥的想法,便比划着用手语问道:“敬哥的意思,是不是说,现在我想走,就也可以跟那两女孩一般走了!” 敬民朝他顶了拇指,笑了。 “敬教头,他不能走!”阿三突然如梦初醒似地。 “为何?” “他要是走了,我们回去,怎么做交待哪!” “你要是不回去,那不是很好交待吗?”敬民突然比划着大笑。 石田突然神情凝重,沉默着,立于敬民的身旁,品着他说的这话。 这话确实是让人一时听了之后,很容易产生误解的。 阿三心里忖度,莫非这个哑巴,已经不想放过自己,想在这里了结我阿三和贵仔的性命?也许就是如此!那裘小山,哑巴男孩一个,跟敬教头自然是一伙的。至于石田,平时就跟敬教头相处融洽的样子,大概是也早就被收买了吧! 阿三看了一眼贵仔,突然像决定了什么似地,比划着说: “哼,没想到弄了半天,竟然是想杀了我哥俩!这条计真叫毒哪!好吧,就成全你这哑巴吧!你想怎么弄死我俩,就发个话!不过要是可以,就给我们一个痛快的!” 那个贵仔此时却面色如土,腿也软了,身子像筛糠一般地抖起来。 敬民突然又一次大笑,而后比划着,“错了!我从没想到要杀你们!我的意思是,那砖厂真不是人待的地方,你们虽然没做苦工。但长期为虎作伥,最终也会让自己变成野兽的。所以,你们不如就趁这机会,一走了之!” 阿三又一次跟贵仔面面相觑。这边敬民却把目光放在石田身上,显然在他身上,倾注了敬民的真切关爱。 “你觉得怎样?”敬民终于过来跟石田比划手语了,“我今日叫你来,还让你叫了小山,就是这个用意。我还是希望你离开这里,到一个更能够发展你的地方去” 石田点头说明白教头的好意,可是他说,出来混说到底还是为了钱,养家糊口,这也是自己一直留在这里的原因。眼看再熬个把月就是年终,到时候好领工资回家过年。 敬民说赚钱也不能昧着良心。他说自己并没有虐待工友。敬民说你跟他们站在一起,就是跟他们一样地害人了,即便没有亲手害人,但站在同样的立场上,效果是一样的。 石田沉默了一会又说,“我不走的原因,是还有个想法,就是想在你这里学点真本事,然后将来无论到江福还是到江厦,或者其他什么城市,无论是做保镖,还是当保安,都会派上用处的。”见敬民有诚意,他也就把心里话掏了出来。 “可是我也不会再逗留在这里了!要不是想把那些工人都救出去,我就可以趁此机会,跟你们一起走。石田,你放心走吧,你现在本事已经不错了!你跟他们比,学武的成效最大,现在阿三也不是你的对手了!”敬民比划着问刀疤脸,“阿三,你说是不是?” 那阿三听这一问,连忙点头说是。 石田听到这里,点头说,“那好,我走!只是敬教头这边没人帮忙” “你尽管放心走好了!这边的事,我自有办法对付!” 石田行了个揖礼,转身正要走,敬民突然哇哇叫着,他便又回头。敬民从口袋里掏出五百元钱,递给石田,石田不肯收。敬民说,自己收了老大的一千元,放在身上一直觉得是多余的,你有家庭负担,这一点拿去,可以稍解困难。你要是还认我是你朋友,就收下。 石田再推辞不得,只好拜谢而收下。 正要行时,又说如果顺路,就带小山一起走吧!然后看着裘小山,抚着他肩膀,比划着手语,要他随着石田赶快回家去。这时又将口袋里剩下的五百元钱塞给他。小山说这不行,这样敬哥不是都没钱了,坚决不肯。又说自己本来就不是出来打工的,而是被骗到这里的,现在能够回家,已经是获得重生了。 打手语说到深处,小山竟然泪流满面。 最后敬民也觉得有些伤感,不知这一别,将来还有没有相见的机会。所以也就不再勉强小山,自己留了两百元,就给了小山三百元。然后催他们赶快走,远远地离开这里。 看着他俩的背影消失在远处,他这才点点头,回过头来,又一次比划着问阿三和贵仔,“你们是不是还想留在砖厂?要是不想走,那就上车吧!” 他俩还是不说话,不过,到底还是都上了车。 司机也不说话,就只顾着把车子往回开。一路上车里的空气很是沉闷。 可没想到这时候,砖厂里头却是乱得不能再乱了。 自从将那闹事的工人禁闭到岗头房楼,静候处置,这武志国和路胜就有点心里不安,而砖厂里的工人,不少心里头都浮躁不宁。 接着又发现敬教头不见了,把那些打手撇在训练场上。而且后来发现,砖厂里少了不少人,不仅是敬教头、阿三、贵仔、石田他们不见了,而且那个哑巴裘小山也不见了,据说暖宫也空了,那两女孩不见影子。 所以武志国和路胜的心里,都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于是将监工和打手全部召集一起,让他们归武学松统一指挥,加强警戒,不允许再发生类似的事件了。 人们正聚集在砖厂门口和武家大院外边,就在这时,却见三轮摩托悠悠地开了进来。 看见敬教头和阿三、贵仔下车出来,骚动的情绪稍稍安定了下来。 武志国的脸又微笑起来,他走过来,却没有比划着问敬民,只是看了一眼,却直接问刀疤脸阿三,“这是怎么回事?你们都上哪儿了?” “敬教头听说两个女工已经回去,还不放心,生怕半路上出什么问题,所以又叫上我两人,让司机开车出去,再察看一番!”刀疤脸这一回说话,倒也答得甚好。 “哦,原来是这样!刚才我和老路正在担心你们会不会有事,这样我们就放心了!”武志国的一张脸,又神采飞扬起来,然后对敬民比划着说,“有劳敬教头费心了!” 与其说刀疤脸那几句话答得好,还不如说这笑面虎心路转换得也快,路胜在一边也学着这笑面虎,可那张脸就是活络不起来。 路工头对砖厂的前景也很是忧虑呢!可惜他不往正路上去寻找问题的症结所在。 一场骚动至此初步安定了下来。可是石田和小山的不见踪影,还是人所尽知的,只是无论是老大还是路爷,都不便明里挑明这事,他们现在想的,就是尽快平息工人的骚动,让恢复正常生产,至于这事,可以暗中询问情况。 询问的结果,不仅让武志国和路胜恼,也让武学松又找到一次寻仇的机会。 他咬咬牙说,“我就知道准是这哑巴在争出头!这哑巴不整死,这砖厂就没有好日子过!” “哼,你就知道私怨,这话也轮不上你来说!”路胜听了颇有点恼火,毕竟是自己请了敬民做保镖。这人家的保镖,却这般对自己说自己保镖的坏话,还扬言要除掉他,这是不是也欺人太甚,太不把自己看在眼里了。 武学松一听,脸色大变,就想发作。武志国立即拉了一下他的手,“老路说的也对,而且就算要除去哑巴,也要有对策才行。否则,此人厉害得紧,恕我直言,就凭学松你的功夫,就算有十个学松,也对付不了他哪!” 武学松听在耳里,心里也是不服,不过嘴上却说: “不是有句古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明的不行,可以来暗的!咱们可以”武学松说到这里,声音突然低了下来,想附在老大的耳朵边上说话。 武志国却笑了,学松哪,尽管说,这里都是自家人,而且敬小子又聋又哑的,你怕什么呀?有计谋就快说。 “听说老大手上还有那药,咱们不妨将它下到馒头里头,只要他吃了馒头,就着了道,任咱们施为了!” “这计是好!可是如何让他吃到这下了药的馒头呢?咱们总不能将所有的馒头都下了药吧?”武志国说。 武学松笑了笑说:“老大尽管放心好了!以往送馒头,是根据住的工房一批一批地送,工人们都是回屋才进食。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先送馒头到哑巴那间屋子。可以少送几块过去。故意等后面发现了,再补送过去。这补送的馒头都给下药,那哑巴不防,就一定着了道。” “你就保证敬民一定会最后进食?” “因为听工友说,敬教头每次都是最迟吃,而且都是比划着说,你们干活太累,时间又紧,还请先吃吧!” 武志国皱着的眉头松开了,说道:“好,此计大妙!不过事先要跟食堂师傅沟通清楚,给他点好处,这事你可以办好吗?” “这没问题!本来就是大熟人!” “你准备什么时候下手?” “就今晚吧!夜深了,正好行事!” 第四十一章 暗算(二) 武志国面带笑容地说:“那你就去准备吧!今天下午岗头房楼的集训,你就不用参加了!”刚说到这里,突然像想起什么,又说,“不如这样吧,岗头集训改期到明日上午!对,改到明天上午更好!” 武学松点头说了一声好,心里偷偷地乐着,他知道老大一定也乐,就是路爷不乐吧。于是偷眼去看着路胜,却发现这路爷,好像比平时缺少了许多爷们的劲头了。 晚间练过武之后,敬民就一个人,在那个低矮昏暗的土坯房里歇着。工人们都在干活,他也没跟随在路工头的左右。他心里有事,想着石田和小山的离开,再想着先前离开的中年病人和两女孩,在担心他们是否一路平安之后,却又对他们的离开感到羡慕。 自己要是这会儿也离开了这里,那该多好哪!是啊,为何还守在这里呢? 他心里想离开的欲望愈加强烈了。 天气突然有点变了似地,风好大,飕飕声从顶棚豁口处直灌下来。这时候,还会来台风不成!天气真的是怪。前一段突然下雷雨也是怪象呢。 接着,他的思路,却转到那个被禁闭起来的工友上来。觉得奇怪的是,到现在还没予以处置。本来按砖厂惯例,下午应该又会集合所有的工人,到岗头那边,看他们对那工友动私刑呢。可是没想到却一点动静也没有,好像是厂方把这事都给忘了似地。 这样的变化,说明了什么呢?敬民的浓浓的连眉,在思索着。 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到底是怎么不对了,却没有清楚的意识。 他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就是去打探一下外头的情况。自己早上的举动,他们不可能听之任之,他们一定是在商量对策,这其中就很可能包藏祸心。这就如平静的水面下,却藏着险恶的深不可测的漩涡一般。对,得去探探,在这关键时刻,可不能遭了暗算。 他走到屋门边上,听到外头有动静,知道夜间巡逻的打手和狼狗已经守着了。于是回步在屋里徘徊,有一瞬间仰头看着顶棚豁口。在夜深人静之时,有时心里烦躁难眠,又为了不惊扰对方,他也曾偷偷几次从豁口处出入,再寻地练功。 于是他身子突然一个腾起,从豁口飞身而出。 且说敬民趁着夜色溜出棚房,绕过打手和狼狗的巡逻把守,然后一展驭风飞行术,很快就来到砖厂对面的武志国家的院子。 他为何要到这里呢?也是因为生出了一种感觉,就是自己应该是马上就要离开这无形之中,也是对这里起了一些眷恋之念。所谓人去楼空的伤感。当日武玉婉弹琴的情状,犹在目前,只可惜自己听力的进展,略迟了几日,否则就可以欣赏得她的美妙琴音了,这也可以说是一个遗憾吧。 虽说她不可能就是婉兰,但是还能引起他对生活美好的怀想,让他感受着那种生活的温情。在这个荒凉而野蛮的黄泥冈,除了她之外,也只有裘小山和石田,能唤起自己对生活的憧憬。 可是自从佳人去后,这里就更是一片缺乏人性的荒芜了。 此时的院子里,围着一张桌子,四个人正在喝酒。让敬民吃惊的是,一起喝酒的竟然就是砖厂的窑主兄弟和包工头兄弟。路家兄弟不是一直对窑主的苛刻条件很是不满吗?可眼下觥筹交错,连连干杯,那光景,完全是一种精诚合作的友好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面,是不是又会产生什么阴谋呢? 不过武学松不在场,这个歹毒的家伙不在场,比他在场更加可疑。也许那恶贼,已经施行什么计划去了。 他埋伏的地方,离他们有些远,他不是怕被他们发现了自己,而是怕自己一时气愤,不可抑制,然后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来。而离得远一些,可以很好地缓冲并淡化这种感情强度。 他凝神注视,希望凭借新生的听觉来得到信息。果然,信息来了。又一次干杯之后,武志军说:“大哥,学松真有把握除去敬教头?” “我看没问题!”武志国微微笑道。 “他能除去敬教头?是用飞刀,还是用电棒?”路胜有点讥讽地说道。 “老路是舍不得敬教头吧?”武志国也回应道,颇有点感慨地说,“是人才呀!我也舍不得!可是没法子呀,他的心不跟我们在一道!” 见路胜没说什么,志国就又说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一回就给他放暗箭!哈哈!”桀桀笑着,就把如何吩咐食堂师傅,在今夜晚餐的馒头上下手脚的事,细细地说了一遍。 “麻倒他之后,怎样呢?”路胜又试探着问。 “此人本事大着,所以立即做掉,就埋到岗头房楼的后面。”志国说。 “他说过刘宝的事,现在没想到,自己也要做了刘宝,跟刘宝那死鬼,埋在了一起了!”志军说。志国突然又大笑,随后路胜和路宁,也附和着笑着。 敬民听了这些话,顿时什么都明白了。自己已经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就想到用这种歹毒手段。也罢,到时候就借此事揭开真相,造成强大声势,让那些工友趁乱逃离这魔窟吧! 为了消解心中恶气,便来到岗头房楼,择地练功。特别是驭风飞行,悬空地而不降,并且数回掉头,皆能随心意而行转。这样练了一阵,才算调节好了情绪。 这时却想到那被禁闭的工友。心想这楼只有两层,楼上是看管的人住的,那工友十有八九,就是被关在底楼吧。 楼上有灯,楼下却漆黑一团。于是由南北向通道摸黑进去,东西两侧的房间都空荡荡的。再往前走,路却向下斜去。渐渐地看到了光亮,然后很快,自然就看到了房间,看到了人。 他甚至看到了水波的晃动。 原来这是个地下室,室底因为蓄着近一米高的水,所以成了一个水池。水池边上立一个钢管,那工友就被绳子捆绑在钢管上了。此时头低垂着,像是已经睡着了,或者就是已经死了。 水池上挨墙处,放着一把靠背椅,一个汉子坐在那儿。本来是在打盹,这会儿感觉到有动静,便睁开眼,一见是敬民,吓得脸都白了,想叫也叫不出声来。 原来此人正是阿七,已经多次吃过他的哑巴亏!先是那天晚上,被他背着身从后面一腿,踢翻在地。接着就是他躲闪武学松飞刀,那飞刀就扎入此人的右胸。再后来,就是在跟着他习武的时候,被他故意拳掌招呼了好几次。 所以阿七这时候突然见到他,又岂能不怕! “敬教头深夜到此,有什么事吗?”阿七打着手语,笨拙地比划着。 “他怎么样了?”敬民打手语问。 “睡着了吧!” “就你一人看他?” “再过一个多小时,贵仔会来替换!” “摇醒他!轻一点!” 那阿七不知敬民究竟是何意,但只有听命而已。 那工友终于悠悠醒了过来。 很快地,就皱着眉头,张开着嘴。敬民走近看时,发现了他身上的几处伤口。知道他一定是感觉到苦痛,而且一定是饥渴了。 “给他水喝!”敬民比划着。 “这里没有水!我也渴着呢!” “那楼上呢?快,去倒一碗下来!要是他死了,就要你偿命!还不快点!” 敬民恶狠狠地比划道,阿七吓得都要尿裤子了,赶快就起身,摸黑出去,向楼上走去。不消多久,就见他果然端了一碗水进来。 “喂他水喝!小心,慢一点!”敬民指挥道。 等喝过水之后,又跟阿七说:“你解开他的绳子,让他坐在池上,靠着那墙。” 这一回阿七摇头了,“敬教头,这不可以吧!他要是跑了,怎么办?” “他往哪儿跑?哈!我问你,他能往哪儿跑?这里到处都有你们的人,还有狼狗!你瞧他受了伤的样儿,你信不信,你一根手指头,就可以把他按到地上!他又能跑哪里去呢?” 敬民的话也让阿七犹豫不决,他觉得这话说的也是,但他还是不敢违背厂老大所吩咐指派的要求。 但眼前的敬民却是那样地咄咄逼人。 他也只能选择了屈服。 现在那工友已经上了池子,靠在了墙上。他对敬民磕了个头,又磕了个头。敬民连忙阻止了他。比划着说:“咱们都是工人兄弟,咱们都是被骗来的,所以就应当有难同当,患难与共!”这一席说的,让那工友流了眼泪。 原来他今天的反抗,实在是觉得这苦日子无法忍受。他无法活下去了,甚至都心里暗自祈求,让他们把自己打死,也免得天天这般地活受罪。 “有没有吃的?他看来饿坏了!” “这地方哪有什么吃的,他也不就少吃了两块馒头吗?再等等吧,应该是快到吃饭时候!这一回就给他吃两块馒头!” “那你记住!到时候就给他两个馒头!还有等贵仔来了,你就说是我说的,让他好生看着工友,让工友就这么歇着,不要饿着他,渴着他。要是他有事,我就找你们两个算账!” 敬民特地为此吩咐阿七,比划着说了一阵,让阿七又复述了一遍,这才离开了岗头房楼。 因为他想到,晚餐开饭的时间快到了,自己必须先赶回去。眼前迎接自己的,还有一场战斗呢。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他突然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话,心想这一定是前任曾深藏于心的一种激情意识吧。 他仍然是施展驭风飞行术,从棚屋的顶上豁口飞身而入。 第四十二章 颠覆(一) 他在屋里又躺了一会儿,就听到沓乱的拖曳着的沉重脚步声,知道是工友们回来了。接着就是开饭,送馒头和菜汤进来。 那菜汤虽说极淡极淡,都没有几丝菜浮那上头,但已是后来的一大进步了,原先可常是冷开水伺候呢。 果然馒头少了好多,敬民就让那些新来不久的迟些吃,算起来刚好是自来卷和长发青年,俞强和一个也是跟他同时来的小青年,还有就是敬民自己,刚好是缺了十块馒头。 这几个年轻人心中愤愤,只好喝着几口菜汤。 不一会儿,送馒头的来了,连声说对不起呀,先前匆忙,少送了十块馒头过来了。说着,放下馒头就要走。 可是敬民身子一晃,就拦在了那人的前面。对那些拿着了馒头的青年拼命打手势,警告他们这其中有阴谋,让他们先放下馒头。 见他们都放下了,这才拿了一块馒头过来,比划着说:“你们是不是在这里头下了药?” 这下子众人的脸色都变了,先前已经吃了馒头,都瞪大了眼睛,表现得极其惶恐的样子。 “你们不用怕!你们刚才吃下的,绝对不会有毒!没事的!不过现在这十块馒头就不一样了!说吧,是不是真的有毒?” “这你是说笑话了,这馒头,都是刚刚蒸熟的,怎么会有毒呢?” “既然没毒,那你就试着就咬一口尝尝吧!”敬民微笑着比划着,一双手优美地打着手语,让那人觉得头晕。 他实在无奈,就顺从地咬了一口。结果,他头晕得更厉害了,然后倒在了地上。 这下子众人发了一声喊。当下惊动了那些打手,牵着狼狗,都冲了进来,厉声喝问是怎么回事。其中就有刀疤脸阿三和小东师徒二人在。 他们几个便是武学松的亲信,自然也便是武老大的爪牙。都说好了听阿三的,只要见到里头这些人倒了,就先把那哑巴教头绑了,等着他前来处置。 却没想到眼下却是这般情景。 敬民拍了一下刀疤脸阿三,比划着说:“我就不信这里头真的是下了药!来,阿三兄弟!你也是汉子一个,把这半块馒头吃了,那么这事的真假,不就立刻辩明了么?” 阿三用手挡了挡,比划着说,那不是多此一举吗? 敬民转头用手指着喧闹的众人,说他们却不认为这是多此一举呢! 见阿三不肯听命,敬民的双手一动,那馒头转眼间已经塞在阿三口上,不强咬着吞咽下去,可要被塞死的。于是只得开始咬着吞着。 可是很快地,阿三也扑地倒了。 当下众人再无怀疑,群情激愤。敬民见时机已到,便比划着数说着这个砖厂的许多罪恶。要求大家团结起来,第一要求厂方补还工资,第二要求厂方放出工友,第三要求厂方惩办下毒的凶手,第四要求厂方还众工友以自由。 敬民由于自己是哑巴,不好指挥众人,于是让自来卷和俞强两青年来协助,到隔壁棚屋去说明情况。他们带了几个人过去,但很快就回头了,原来那边也有打手和狼狗看着,没等靠近,狼狗就扑过来,所以无功而返。 敬民安慰了他们,比划说那没关系,等明早再行动,就是在车间里,也可以宣传,我会在那里的,他们不敢动你们!等这次争得胜利,就远远地离开这鬼地方。他们都欢呼着说:“就全靠敬教头了!” 还是他的教头名头大,所以他们很习惯这么叫着。 这时敬民要求小东等赶快去食堂另取好的馒头来,如果没有,取其他可充饥的食物也行。说再不表现好些,工人们要过来砸食堂了。 小东等人走了,阿三和食堂送馒头的,还躺在那里迷得沉。 还好,还有馒头。“敬教头,这回馒头绝对没问题,你们吃吧,吃了才有气力。而且我们还多弄了点!”小东比划着,讨好地说。 敬民打手语道:“好,我信!谢了!来吧,还没吃的你们几个,都来拿馒头吧!” 然后又对小东说,把他们昏睡的两个抬出去。 吃完了馒头,门被关上之后,一切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后来许久还是没有动静,不仅武学松没来,甚至武志国和路胜也都没来。 事情总算过去了,众人也都歇下了。可是敬民却无法入眠。他知道,这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平静的前夜。 天亮的时候,跟往常一般,工人们纷纷被叫起来上工去。这一回他不等着做他的武教头,却也奔往车间。他忖度自来卷和俞强他们会不会到车间去宣传,心想还是过去帮帮他们。 他估计的不错,一到车间,俞强就带头不干活,要求厂方至少答应三个条件,一是发工资,二是放工友,三是严惩下毒者。 俞强一说起来,自来卷便也呼应,这车间里头共住棚屋的工友就有近十人,也都这么轰起来。但是其他棚屋的不知内情,没有一起呼应,力量就薄弱许多。而且监工和打手的鞭子和棍子,雨点般落在他们头上,于是只好屈服。 等到敬民来到车间之时,反抗的情绪已经被压着了,他发现大家没有动静,心想这事情一时恐怕还有阻力,且暂作等待吧。 不多久,却有通知下达:全体工人立即都到岗头房楼听训。 原来昨夜的计划未能得逞,当下武志国真是气坏了,把武学松叫到身边,骂了个狗血喷头。说他没用,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武学松说这事容他好好查一查,一定查出泄密者,把他千刀万剐了! 老大想了想,却当即阻止了他,说这不是当务之急。说现在得马上想法除去哑巴,否则这砖厂也办不下去了。 于是他们又商量着,策划着另一个阴谋。 这个阴谋,就是建立在集中听训并执行私刑的场面上。 工人的抗命造反,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私刑不能不动。但武志国和武学松,却想借此把事情做大,大到除去眼中钉敬民。 而工人们听说听训,又要对工友动私刑,激愤又起,所以双方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见众人都到齐,武志国清了清嗓子说: “众工友们,早上好!为了保障本砖厂的正常生产,也为了众工友的长远利益,今天上午在这里集中听训,处置害群之马!” 说到这里,手一挥,就见贵仔和阿七,押着那个工友过来,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比街头乞丐还不如。 敬民不知咋的,一下子感到心结鼻酸。 而心中的那把火,又举着腾腾着起来。 人群中走出了武学松,他很快就到了那工友的面前,冷笑着,突然手一挥,那边有人向他抛出绳子,他一接手,迅速地,就将工友绑定。 敬民正待发作,却见武学松朝这边,向那工友作了个强烈的手势,而面目却显得狰狞。 这是什么意思?敬民有点纳闷。 却见三条影子直往那边扑去。那是狼狗的身影!他吓了一大跳,工友危险了! 好恶毒的手段!他心中暗骂道。 而先前已经腾腾欲举的火苗,现在一下子腾起愤怒的火焰。 他的身子箭一般地射去,就在最前面的那头狼狗,即将咬住工友的皮肉之时,他后发而先至,一掌劈在了狼狗的头顶。那狼狗哀嚎了一声,当即毙命。 所余两头狼狗顿生怯意,连嘶咬工友都不敢了,尽冲着敬民而狂吠着,却又不敢直接战斗。 但是武学松的手势又起。 这时却见又有三条狼狗直扑过来。先前的两头狼狗,因为有了新盟友的加盟,好像很快就消除了怯意,又恢复了以往的凶狠。 五条狼狗的围攻,让敬民大怒,他的头发根根竖起,他上身使出擒拿手段,下身施以旋风腿,剧斗激战中,又有三头狼狗中招,其中一头奄奄一息,显然不活了。 正当他马上要将狼狗的战阵击溃之时,突然眼前一闪寒光,一道寒气扑面而来,寒风砭肌,他马上就想到是武学松的飞刀。于是不敢轻敌,立即疾闪避开去。 武学松这一回连出了三把飞刀,想来新近武功也长进不少。 原来发现了敬民这个哑巴劲敌之后,他就又苦练飞刀之技。这次连掷三刀,是他的成功尝试。 但敬民的武功非比等闲,不要说连掷三刀,就算是连掷十刀又如何。 敬民从容避过后,武学松一时气急,就施出最下三滥的胡搅蛮缠招数,一下子就将场中的三个工人挟持制伏。说敬民要是不罢手,他就要了那三个工人的命。他的手下阿三、阿七、贵仔、小东他们,也都学着他,要么挟持两人,要么挟持一人,在那里僵持着。 顷刻间情势大变,空气也显得沉凝了。 突闻敬民一阵朗声大笑,众人听其声时,却见他人影一晃,随即风声大作,也不知他用了何术,等到风定静息下来之时,才看到他的双臂,已经挟持了两人。 那两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砖窑的二巨头,武志国和路胜! 这下子的变故,又让在场众人心惊肉跳,目瞪口呆。 但终于更多的人兴奋起来,于是很快就响起了欢呼声。 原来敬民一看情势不对,当机立断,擒贼先擒王!看到武志国和路胜正站在一边,于是施以长风功,飞身贴近,突施燕青的擒拿手,拿了他俩,各以肘挟之,仍飞身回原处。 这时俞强和自来卷也走到人群外面,向武志国和路胜,提出了四个条件要求,一是补发工资,二是释放工友,三是严惩下毒者,四是还众工友以自由。 顿时呼吁声更响了,这是一次大爆发,敬民听到耳里,激动在心里,觉得自己守在这里不走,受苦这么多日,总算是有了收获。苍天有眼哪!今日更多的工友,终于可以逃脱苦海,重获新生了! 第四十三章 颠覆(二) 但是武志国这只笑面虎,此时却显出意外的强硬,颇有点愿与砖窑共存亡的样子。 “来吧!你们有种的,就朝我来啊!满足你们的要求不可能,要命有一条!要是怕了你们,我就不是武老大!” 敬民见此,只顾冷笑。突然风声又至,路胜正忐忑间,发现身体已经离了地面,向岗头房楼高处的崖边飞行过去。“哑巴这是想干嘛?”他与武志国面面相觑。 且说敬民双挟武志国和路胜,施展驭风飞行术,在岗头房楼上空飞旋,终于从崖边脱逸而飞出,惊得两人手脚冰凉。下面就是万丈深渊,他们闭了眼睛,哪里敢看。 终于转身返回,两人已经额头冒汗,身子打战。不想转眼间,那哑巴又一次挟持他俩,飞出崖去。 如此反复飞旋,那路胜吓得晕了过去。武志国只好认输讨饶。 武志国让武学松等打手放开工人们,并答应了工人提出的所有条件要求。 敬民知道此人狡猾,当下乘胜追击,逼其立刻兑现。并且让工人们拦住监工和打手,不让他们中途离开去讨救兵。虽说厂方也怕警察介入,但是村上的派出所,总还是他们的人。要是来了,就会让事情复杂化。 武志国和路胜不得已,于是只好商量,按工人入砖厂的时间先后,应发工资分三等,一等五百元,二等三百元,三等一百元。但如愿意留下长期在砖厂打工的,每人另加五百元。 这边敬民让俞强和自来卷等人去交涉,最后多争得二百元,即进砖厂时间长的,发七百元;时间较长的,发五百元;新来不久的,发三百元。所有的人都不愿留下。到此武志国也挽不回颓势,路胜的损失更惨,但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颠覆的砖厂终于平静了下来,高高的烟囱不再冒烟,推土机、搅拌机不再隆隆作响。众工友回头看去,那些打泥、混土、拉砖坯,搬砖、刻砖等等工作程序,不再跟他们的生活联系一起。就像做梦一般啊!自由了啊!这些衣衫褴褛的一群,迎风流泪,哭得好生辛酸。 最后一批工人走了过来,都对敬民招呼点头。其中也有俞强、自来卷他们,还有长发青年,还有那天跟他一起来的那个中年病人的伙伴,脸上神情都十分感慨,大概是都没想到还会有今天这样的日子。 他们不熟练地打着手语,问敬教头几时走。他比划着说,等你们都去远了,我再走。然后微笑着,目送他们的背影远去。 天气出奇地好,尽管是冬日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但晒在身上还有些暖和。所以今天确实是个好日子。 好像有这样一首歌,就叫《今天是个好日子》。前任应该是很熟悉这首歌的,所以还会影响到自己,受了影响之后,就好像自己也有点会哼着唱了。 旋律是有了,歌词却老唱老忘的。 他现在就站在黄泥冈的口上,就在砖厂和武志国院子之外,那一排排的砖坯还在,还有那头精品狼狗,远远地守在那儿,眼睛盯着他看。这畜生是认得他的,吃过他的亏,怎能不记得。 所以盯着的眼神里头,还有几许恐惧。 砖厂那边,站着些打手和监工,正和武家兄弟和路家兄弟在议论着什么。他只要凝聚精神,就可以听得很清楚。但他不屑于这么做。 因为他能听到的,也是他能预估到的。眼下,他还不是他们的众矢之的!他们之所以不敢群起而攻之,那还不是因为忌讳了他的武功! 屈指一算,在这里也已经熬过了十三天了。这十三天,简直就长过十三年!所幸现在一个工人也没留下。他本来还想在离开之时,要尽毁去那些车间里的所有机器设备。后来想想,这些机器设备无罪,有罪的是非人性化的管理,是残酷的压榨和奴役。 那部面包车还孤零零停在口上,却不见那一部三轮摩托。眼前即可看见,那个写着武家村黄泥冈砖厂的牌子。但愿这个砖厂将来还恢复生产的时候,会有一套人性化的正常秩序。 又过了半个时辰,敬民觉得应该是可以走了的时候了。回首前尘如梦,因为曾经一度与武玉婉、裘小山、石田、俞强等人的交往,也平添了几许怅惘。 临近薄暮时分,日影斜照,阳光如黄色的野菊花,铺展着前路。敬民突然手臂一挥,就像挥去了往日的时光,也挥去了自己在这里生活的不愉快。没有一个人相送,只有自己心里的叮咛:“敬民,走吧!永远地离开这里!” 他独自下了黄泥冈。 他相信自己走了许久,这才开始忘记了自己在黄泥冈的所有生活印象。等到他开始真正忘记了那一段日子,那些记忆,自己才觉得不再孤独。 他完全是信步行去,先是一段斜斜的土坡,再接着走了好长的一段机耕路,然后接下去,才是那种较为狭窄的旧马路。 终于看到有人站在路边,也终于看到有车子停了下来。他不知道这里离江福市到底有多远,路是怎么走的。 那人上了车。车门还开着,一个女的肩上挎着米黄色包子,眼睛正看着他,终于忍不住,就问有没有搭车?她说了个地名,是他觉得相当陌生的地名。 他摇了摇头。他本来是想搭车,但临时改变了主意。因为这也是一部面包车,让他看了就想起黄泥冈的故事,就觉得心里很不踏实,也不舒服。 突然由于这个不舒服,便觉得身上处处都不舒服了。是啊,这十三天来,除了几次借着跟厂方巨头一起出去吃饭之便利,在酒楼洗手间,得以洗净手脸,也顺便洗一把身体的局部之外,严格说来,还没从头到脚,洗过一次像样的澡呢! 当然这个不舒服,还有是从饥渴带来的,在这该死的地方,这三顿饭,除了馒头,还是馒头!那菜呢,不是冷开水,就是清菜汤。 由于先前在黄泥冈砖厂,所思所想的着重点不同。现在敬民的思想解放了,所以他的有些意识开始苏醒了。 现在他改变了想法,先解决吃饭和洗澡的问题,再乘夜驭风飞行,既练得武功,又得以快些回家,也算是一举两得吧。 于是一边往前走,一边就注意了路边店。 他很快就走到了一个村落,再往前走就渐渐热闹起来,原来再前面就到了镇上,不过这不是那日砖厂用面包车,送病人上镇上医院的那个镇,那个镇是在另一头,跟这个镇子是反方向。 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所渴望需要的,马上就能够得到满足。 他觉得自己的身子一定特别腌臜,他不想让人家看了笑话,所以公共澡堂他不想去。其实现在真正的公共澡堂,可也不好找的。像洗桑拿,其实便是一种变相的高级公共澡堂。 所以他的目标位是旅馆,跟宾馆相比,旅馆低档价廉,但洗澡没问题。所以是目前最适合自己的。 他已经看到一家旅馆了。同时也看到两个女孩穿着暴露,就坐在门口两边的长椅子上,倒像是旅馆看门的。 他目不斜视地走了进去,站在服务柜台外面。 一张脸笑盈盈的从柜台里面抬了起来。“先生,要住宿吗?”声音脆脆地好听。 他点点头。 “要住什么样的房间?我们这里的单人房间特别优惠,先生住吗?”服务台小姐问道。 他跟她打着手语,问她最便宜的房间多少钱。 她愣了愣,没想到他是哑巴。 她的比划很笨拙,但他明白了,最便宜的,是住一夜四十元。他点点头又问,里头方便洗澡吗?她笑着比划,当然方便。 他就点头,付钱。他现在已经习惯了纸钞的使用,不再流连着银子和铜钱的记忆了。他口袋里仅余二百元,还有先前的一些零钞。他递给那小姐一张一百元的,他知道可以找钱的。 可是小姐的脸色却变了,先前的笑意全没了。 她比划了好一阵子,他才算明白。这张钞票是假的! 在他的印象中,确也曾发生过官府所铸铜钱是假钱的事,却没想到八百多年之后的现代世界,竟然也有假钞之事。 但这钞票原是武志国给的,这样看来,这人一开始就没安好心。 看到那女孩脸上不豫之色,他也只能自责,换了一张给她。他还有点担心,生怕还是假钞。那么,就不好解释了,而且自己也只能再给零钞。身上的钱就所剩无几啦。 还好,这一回是真的。于是还可以找回来六十元。 女孩的一张脸柔软了起来,不再那么僵硬了。她叫着坐长椅上的一个女孩的名字。 于是长椅子上站起来一位长得俊俏,身材也更好一些的女孩儿,她脑后扎着马尾巴,满脸漾着笑容。 她从服务台小姐那边接过一个串挂着钥匙的大板,冲他一晃染了红甲的纤手,就带头上了楼梯。 他跟在后面,有点不习惯看前面,便偏着脸。原来那马尾巴上身穿窄狭的上衣,而下身却穿着低腰裤,于是腰上便露出一大截白来。而且那裤头明显下滑,包不住臀部,那雪白的臀,甚至那隐秘的股沟,都不羞地暴露了大半。 这对于野性的男人来说,也许是超大的慷慨,对于他们的视觉,也是超值的享受。可是敬民虽然不乏野性,但常怀君子之心。他还记得“非礼勿视”这句话,所以他偏着脸,看着其他的地方。 在二楼走廊的尽处,女孩儿的脚步停住了。她用钥匙,旋开了房门。 他走进去,转个头想跟她道个谢,就把门关上。却不料她笑吟吟地,已经进到屋里。 “先生还需要其他什么服务吗?”她说。 突然她想起来他好像是哑巴,就改为用手比划。 这一个美丽的女孩儿,就由于这比划,让他感觉到了恶心。 她摸了自己的俏脸,,又伸出自己的粉红的舌头,又抚着鼓嘟嘟的胸,又用两只手做着用力插的姿势,还发出嘤嘤的声音。然后问他,需要这种服务吗? 第四十四章 飙车(一) 他的手用力摆着,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他是算很有涵养了,要是按着自己的心性,那一巴掌早甩出去了。 好不容易,女孩儿走了。他松了口气,便把门从里头锁住,以免待会儿她又进来骚扰。女孩儿水灵灵的,要拒绝她,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呢。 现在干嘛,按原计划行动,洗澡! 现在洗澡就是天大的事! 先洗头,再洗身,再洗脚!痛快!快哉! 他洗了将近一个小时,反反复复地洗着,先前还是为着洗净身子,后来则完全是为着享受那喷头下边温泉的温柔了。 温泉?对,温泉!那女孩儿也比划了洗温泉,说这里条件好,价格都很优惠,还说她可以陪他一起洗温泉,收费绝对不高。 洗澡总是有个完,下面的事,却让他好生踌躇了。他穿在里头的t恤,穿在外头的风衣,还有下身的牛仔裤,里头的内裤,全都脏得一塌糊涂。也就是说全都得洗!但他并没有其他任何衣服可以替换。 当日武玉婉用三哥的衣服替换下他的白色风衣,为他洗衣。后来洗干净的风衣给他之后,他又将换下来的玉婉三哥的衣服还了去。接着玉婉因为砖厂发生厂妓之事,一怒而离开,便没再给他换衣洗衣,所以他身上,也还只是穿着这些。 没衣服换,那怎么办?现在洗得干干净净的身体,再穿上这么脏兮兮的衣服,这怎么穿呢?不行!看来是不能出去了! 原先的行动计划一下子改变了。 他本来只是想到旅馆洗一个澡,接着再找一家饮食店吃饭,然后就慢慢寻路回江福。等到夜深人静,再施展驭风飞行术回返。 现在他却觉得,不如就在这里隔一夜吧,反正住宿费也交了。现在可以把衣服洗了,晾到窗外,这天气不错,明天准就干了,穿起来也就焕然一新。回去也好见小华,不要让她觉得自己这些天混得太惨。 他暂时还是觉得,这一段发生的事情,还是不便外传。 卫生间里有肥皂,壁上也有三个衣架,这挺好。只是吃饭问题怎么解决? 他在房间里走着,看着。这房间比较小,光线也不怎么好,只有一个窗户。不过电视旁边的一张小桌子上,堆放着一些矿泉水、方便面、啤酒和印度神油之类的东西。一个开水瓶立在桌子的另一侧。 他提了提开水瓶,放下时到里头洗了个杯子,倒了点水,喝了。开水挺烫的。他点点头,有了!就这方便面和啤酒,可以解决吃饭问题。前任赋予他的意识记忆,让他极为清楚自己下面将会怎么做。 于是他先解决吃饭问题,也许是太饿了,吃了三碗方便面,啤酒也喝了,就是没敢多喝,只喝了一瓶。 然后洗衣,晾衣。 然后,他钻进被窝睡觉。 他这样做实在是不得已,他差不多身子就是赤条条的了,哪里好意思见人,又哪能有脸出去?就算是看电视也嫌过分。那实在是不雅,连自己都看不过去呢。 躺下来这才又想到,刚才发生的那假钞的事。这样看来,在武志国给自己的那一千元里头,应该不止就那一张假钞。所以自己给石田和小山的钱里头,也必掺杂了不少假钞。 他想到这里,突然背上起了一阵寒气,他担心起来。因为他再想到今天的场面,最后那笑面虎终于同意了那么多条件,同意发给工人工资。那么笑面虎会不会又在钞票里头做手脚呢?如果是这样,所有的工友是白欢喜了一场,大家都被厂老大耍了! 他叹了口气,也许情况就是这样!不过,无论如何,工友们最后能够离开那个吃人的魔窟,还算是万幸呢。 这么又想了一会儿,他也开始困了。还好后来却也没有小姐上来骚扰,这段时间他也确实没好好睡过了,所以这一觉睡得极好,居然也没有做梦什么的。虽然刚躺下时,也想到玉婉、小山和石田。但一睡着时,他是把什么都撇到一边去了。 次日起了个早,衣服都干了,穿在身上感觉好好。天气依然是好,他离开旅馆时又付了一些钱,那是因为他吃了房间里头的方便面和啤酒。他们却也没有宰客,价格也还公道。 他没看到那个马尾巴姑娘,另外一个女孩也没见到,估计她们应该是夜来执行了什么特别任务了,辛苦休息去了。 他还是走了,人间多少事,也不是他都能管得了的。 往北行不多久,就到了镇上。刚好有车到江福,就上了车。可这车不上高速,却只走国道。结果三个小时了,还耗在路上。 在路上那还好,却出了问题临时修车。 看来车的问题比较大,司机还爬到车下摆弄着,老没发动成功。敬民不耐其烦,便一走了之,反正时间还早。就当作是闲逛,今天里能回江福自己的寓所,也就行了。 他这么想着,一路向前,心情宽松了许多。却突然迎面直冲过来一部车子,离自己的身子挺近,差不多就是擦着身子,一路挟带着呼啸的风过去。要不是自己临事冷静,那准要被吓个半死。 但往下走才发现,在这条公路上,像自己先前乘坐的老爷车可不多,倒是快车不少,真的是比狂烈着的奔马更快,如风如电,飙车哪! 飙车?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是啊,生命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当然他是不怕飙车,再快的车过来,他也能迅捷反应,闪避开去。可是寻常人呢,他们要是不幸遇上了,他们能吗? 他后来发现这段路的路况极好,行人、车辆都偏少,而且少有弯道,开车的郁闷哪,好不容易有了这片开阔地,所以不由得就飙飙车,透透气,也算是快意人生吧! 然后他就又看到了前面停在路边的一部车。 他路过的时候,看到乱哄哄一帮人从田野那边过来,原来刚才他们是下车方便来着。现在这车刚好要开,看到敬民正好经过,售票的就不免叫了一声。 他明白那个女的是在叫自己。 他回头一看,没发现自己原先乘坐的那部车。 也是突然心血来潮,他比划着问了是不是到江福,还问了价格。 是到江福,而且只要七元钱。他突然改变了主意,算了,就多花上七块钱吧。便上了车。 他的脚刚踏上车,车就摇头摆尾,然后就狂奔起来。这司机竟然是个拼命三郎,大概是前面乘客方便花费了一些时间,所以他现在要把损失的时间夺回来,于是车开得快极,说它是飙车,也差不多是了。 他现在就坐在副驾座的后面,看到司机如此疯狂,大是摇头。司机从前面的镜子里大概是看到了他的那种姿态,于是很是不满,吼了一声说:“做那种怪相干嘛?怕死就滚下去!” 他听得出来,心想:“这人脾气还不小呢!” 他哇哇的比划着说:“你不怕死,是条汉子!可是也要顾及全车乘客的安全哪!而且还有车外人们的安全!” “这哑巴说什么来着?”司机问。 副驾座的女售票员毕竟有着女人的细腻,说了他比划表达的大致内容。 司机我呸了一声,哑巴小子,一号残疾,这会儿吃这么饱,倒管起老子来了! 刚说到这里,前面路有些不平,车开得快,就重重地震动了一下,有人啊的一声叫起来。这车竟向路边脱逸而去。 妈呀,可别别有人心里在打鼓。 万幸,在车子即将冲向路边的人群时,司机的方向盘和刹车的操作,都从疯狂而恢复到正常状态。 原先那些人站在路边,是正在等一部车过来,结果亲友的车没见开过来,自己差点要被这部拼命三郎开的车,拼得没了命去。 在惊悸过去之后,他们仿佛清醒了过来,于是一下子暴涨了愤怒。 人群围了过来,这里可是他们的地盘,他们的势力范围。 拼命三郎现在想突出重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妈的,真是不吉利的东西!” 司机恶骂道,眼睛却看着敬民,而不是那些围着的人。他知道司机遇到眼下这种窘境,却把责任都推到他身上,认为他是哑巴,所以让眼下出现了这种麻烦局面。 这简直就是荒谬极点的逻辑! 实际生活中,许多人都犯上了这司机一样的逻辑错误,都把错误的原因放到别人的身上,因而迁怒别人。 司机甚至也看了售票员一眼,那眼神也不太好呢。原来司机也暗怪女售票员眼力太差,竟然去拉哑巴这票生意,结果就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来! 其实很简单的道理,这是拼命三郎飙车的结果! 现在形势有点紧张,原因是人群中有几人都不是省油的灯,而是爱惹事的主。现在仗着人多,又是自己的地盘,于是趁机反戈一击,既是为了泄愤,教训一下这个疯子司机,也是想从中捞到一点好处。 有一个汉子手举石头,就要砸驾驶室的车门。并扬言说,要是不开门,就砸了车前的挡风玻璃。 司机见此情势,只好屈服。于是开了门,就等着厄运的来临了。 司机见的世面也多了,知道自己今日是陷到了一个坑里去了,想逃也逃不掉了。既然如此,就认命了吧。也许不抵抗,向对方示弱,或许还会逃过一劫。 现在拼命三郎最不敢想像的,就是自己被这一伙人,你一拳我一脚的,饱揍一顿。鼻青眼肿,头破血流那还好,要是被修理残废了,那才叫惨! 拼命三郎微笑着,点头着,一手为掌,一手为拳,打个拱行了个揖礼。他心想,大丈夫能屈能伸,好汉不吃眼前亏,拳头不打笑面人,是啊,谁能忍心出拳打满脸笑容的人呢? 这是策略!司机虽说拼命起来是拼命三郎,但也是狡猾狡猾的。 第四十五章 飙车(二) 不过他今天偏就遇上了一个不吃这一套的男人了。这人就是先前那个手举石头的汉子。 那人结实得像一头牛犊,五官倒还周正,不过那双眼睛,竟然红红如喷火。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确实是喝了酒呢。不管怎么说,那样子怪吓人的,尤其是一般本分的没有拳脚功夫的人,见那架势准得后退三步。 他也不是跟你玩摆什么虚架子,一伸手,就揪住司机的衣领往下拽。当下就将司机拽拉到了车外头。他那手臂上还刺青着一只怪兽,这让他更长出几分威风来。 车上的乘客见此光景,都胆怯三分,谁敢替他理论! 只有女售票员下车去了,她再不出面,也没人替司机出面了。 可是事情却并非如此。人们清醒过来之时,才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那个哑巴竟然已经下了车,而且双手一挥,就把围着的人群拉开去。 然后他就面对着那个蛮汉子了。 那汉子一下子发现为自己助威的几个朋友,突然都被眼前那个凸额连眉的男子拽开到一边,倒也吃惊不小,心想这家伙难道还有些来头,但才懒得管他,先修理修理司机再说。 于是扇了司机一耳光。并享受着胜利带来的快感。 最让他自豪的是,那个凸额连眉的男子,好像是愣住了,根本就没有什么动作。于是他仰起脸看那男子,现在他不仅是欣赏司机的倒霉相,而且也欣赏那男子的凸额连眉的窘相。 在他的感觉中,这种模样,让人感到的就是运道窘迫之相,还能有多大前程呢。 这种人应该是自顾不暇了,还有必要管人家的事吗? 这汉子的有一个判断倒还准确,他看出敬民跟司机并不是一伙的。 但敬民刚才并不是发愣,而是故意慢一着,也好让拼命三郎,这个飙车的家伙尝点苦头。要是这件事能够让他从此不再飙车,那么这坏事也就成了好事了。 汉子突然又向司机挥舞了拳头。 这一拳的打法,颇有点像是当年鲁智深拳打郑屠,要是被他打中了,虽说他的勇力比鲁提辖差得远了,但是司机的皮肉,比那郑屠也绝对更不经打,要是打在鼻子上,那准也是打得鲜血迸流,让鼻子歪在半边,也让他开了个油酱铺呢。 当然这一回不比先前,正当司机知道自己万难闪避这一重拳,只好倒霉挨揍之时,却不料有一双手,疾如闪电,如风拂面,轻轻一拨汉子击来之拳。只一招,汉子仿佛被飓风所掀,向后仰面倒地。 眼前的这一突变,让车上车下人,都大吃一惊,不是亲眼目睹,哪能相信这是真的。 于是除了倒地的汉子之外,其他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这位穿着白色风衣,其貌不扬的哑巴男子身上。 司机已经先挣扎着起来了,他很是明白,要不是这位哑巴,自己不仅要开油酱铺,说不定还要开彩帛铺,那个惨啊,就不用说了。所以这一回他倒是明理,冲敬民一脸微笑,连连点头赔不是,说:“多谢你帮我!先前多有得罪哈!” 敬民比划着说:“你快上车,这里有我!” 周围原是跟汉子一起的几个人,想围过来,但又不敢。 司机坐到了驾驶室之后,那汉子才从地上爬起来。那些乡人为何没有帮着拉他一把呢? 原来这人自恃勇力,一向骄傲,行事从不需要他人帮助。而他人若有事,他又一定相帮,若不让他帮上,他反而会拳脚相向。所以知道他脾气的人,又有谁敢扶起他来?那还不被他骂个狗血喷头! 此时的汉子却没有太大的改变,看到敬民神闲气定站在那儿,一下子气得眼睛就红了,当下像一头愤怒的狮子,直扑过去。 但他攻出的拳头却被迎过来的敬民的一只手攥住了,他明显感觉到敬民的力量。他被一路推着连退三步,然后敬民松开了手,还对他抱了一揖。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然后就觉得有些惭愧。他本来也想还个揖礼,但一来觉得太古套了,二来他丢不起这张脸,所以终于作罢。 车又上路了,这一回绝对不飙车。 他本来以为飙车这种事不会再出现在他的意识中,或者视线里,可是等他下车出了江福车站,就在前面的一个十字路口,突然就看到一场真正叫做触目惊心的飙车场景。 一个人飞起来了,就在快到斑马线的时候,一个横穿马路赶事的女人,被赶事一般的飙车,一下子飙到了几米高,几米远 可恶的飙车司机,无视伤人现象,继续飙车,众目睽睽之下,逃逸而去。 没有人顾得上阻止这司机,他们的注意力更多的倾向于事故的灾难:这个女人完了!可怜的女人!多少人愣在那儿,胆寒在那儿。 可是他们担心的惨象没有发生,甚至连一声惨叫也没有。 人们只觉得眼前一晃,等到看清楚之时,只见几米远处立着一个身着白色风衣的男子,他的双手横抱着的,正是那个被飙车所伤,而飞起几米高的女人。 奇迹!这是拍电影吗?现实生活,怎么会有这种场景出现?奇迹啊奇迹! 不知街边是谁,突然鼓起掌来,随即就有人也跟其响应。 女人仿佛是被惊醒了似地,在敬民的怀里睁开了眼,看到他,突然露出有点惊讶的眼神,“你”话没说完,就昏睡过去。 敬民在看着街上过来的车,救人之后,并没有随意耽搁,而是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目前女人的生命应该是没问题,但是不知她伤在哪里,所以必须立即上医院就治。 刚好刚好,一部空车的士疾驰而来。他和她一起上了车。 也许是车的震动,她又一次睁开眼,“振保!”她轻语道。这一回,她说着的,会不会是另一个人的名字呢? 但他觉得,她看着的,分明是自己呢。 她又闭上了眼,好像挺平静的样子,是一种无忧无虑的样子。 眼前即是医院了,她还是那种状态,他只能抱着她,上楼急诊。 医生过来的时候,女人终于醒了过来。 医生先是问他,他觉得嘴上哇哇叫着,显得不雅,于是尽量打着手语。医生觉得他像是哑巴,又不像是哑巴。见女人醒着,觉得还不如问这个女人。 医生问哪里不舒服,女人说就是头有点晕。医生问什么时候开始头晕,为何头晕。 女人想了想,就说被车撞了。当时就晕了,还好他赶到就送医院 医生啊啊了两声。 终于医生说了,你这种情况,最好先做个脑ct检查。 女人点头,却不觉得头晕。突然自言自语道:“我怎么觉得好像没事呢?” “是不是不晕了?”医生问。 “是啊,不晕了!”女人站了起来,走了两步,突然“哎哟”一声,又坐回到椅子上。原来她的腰胯部好痛,那一定是被飙车撞伤了。 一直沉默的敬民,这时候也搀住了她的身子。 “振保,你说我要不要检查一下?”她说。 他面对她的询问,好生惶惑。她是不是神志不清了,对了,她叫他振保,她已经两次听到她这么叫自己了。她面对自己,她看着自己的时候,她的那种眼神,也不是陌生的眼神。要不是她遭遇车祸,因脑损伤而致神昏,难道说在她的生活中,真的有个男人叫振保。或者,那个叫做振保的男人,干脆就是她的丈夫或者情人! 这就是说,她把自己看作是她的丈夫或者情人了?如果是如此,那一定是自己在某些方面,跟她的丈夫或者情人相仿。 敬民这样想是对的,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和她的男人,准确地说是她的情人,几乎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确实,在外观上看,除了他俩的穿着有异之外,其他的都一般无二致。敬民眼下穿着白色风衣,而她的情人振保,却穿着铁灰色的外套。 敬民更不安的地方,是自己现在有了听力,并且越来越增强。而自己还是不能说话。这种状态,并不是哑巴的正常状态。哑巴总是跟耳聋连结,所以他们又被称为聋哑人。但敬民却不如此。 他为了不让自己过早地进入尴尬境地,于是还是先作着掩饰,不张嘴,只是点了点头。 她以为征得他的同意了,也就跟医生说:“那好,就听医生的!” 她接过医生开的单子,道了谢,却像是来了精神。相反,敬民却变得没了精神。 敬民变得这般精神状态,实在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走了。而偏偏她又将自己错认成是她身边的男人。如果自己强行要走,并且告诉她,自己不是她熟悉的男人,而是一个陌生人,那么一定会对她造成打击。 所以这让他好为难。 “振保你还愣着干嘛?到窗口去缴费呀!”她说,见他在看着自己,她又补充说道,“你放心,我坐这里歇着就可以了,你去吧!” 她神情很温柔,脸上还泛着红晕。可是他口袋里除了那张百元假币之外,就是一些零钞,他可拿什么缴费呢? 他有点着急,见她那种神情,他又不忍心道出自己的底细,我是穷得叮当响的聋哑人,不是你的什么振保!他能这么说吗? “你去呀!快点振保!你今天怎么婆婆妈妈的?你往日的雷厉风行,都到哪儿去了?”她说。她的眼睛直直地看着他。 他尽可能不发出嘴上的怪音,只跟她打手语。 她莫名其妙,不知他为何如此,但也跟着神秘起来,也不张嘴,只以眼神和手势作交流。 但终于她叹了一口气,“振保,你玩什么花样啊!你是不是心里就是舍不得那点钱?要是舍不得让我看病花钱,你给个爽快话,不就得了!” 他跟她比划着,意思是他身上没带钱,所以无法缴费,只好让她自己掏钱了。他又连连表达了很对不起她的意思。 第四十六章 新侠客(一) 女人鼻子哼了一声,“我就知道你这小气包,小心眼的,既然能这么想,又有什么不好意思说出来呢。说呀,你说话呀!你堂堂正正地说话,我就去缴费。” 他知道不漏底不行了,他也的确想走,终于张开嘴哇哇两声,比划说自己是哑巴。 她笑了,但是又哭了,“振保,我一直以为你真心爱我,关心我。可是没想到你根本就是为了骗钱!你这没良心的!你扮什么扮?你说你是哑巴,我还说我是聋子呢!” 这时医院长廊上已经有些人围了过来,他们围着看这坐在长椅上的有些反常的一男一女。 眼下敬民也只有向围观者求救了。 于是他不再面对女人,而是面对围观者。他现在也不再忌讳了,干脆就捅破了,把事相说明白。他张嘴哇哇叫着,更兼比划着手势,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刚好有个护士懂得哑语,一下子就明白了。 然后她就替他,将他刚才表达的意思,原原本本地,向围观众人,还有那个遭遇车祸的女人,叙说了一遍。 他听得心里暗暗点头,甚是钦佩那护士的慧心通灵。但他不能表现出听得见她说话,否则又要被人误解了,以为自己是装扮哑巴的骗子呢。 那女人突然站了起来,指着他说:“你真的不是振保?” 他很严肃地点了点头。 “那您怎么称呼?住在哪里?”女人的说话显出了客气,而且改“你”为“您”了。 他迟疑了一下,本来是不想说,但为了避免又卷入误解,想想着还是比划开来,护士便当了现场翻译。说他名叫敬民,又说了他与人合租的寓所。 女人点了点头,自言自语地说:“难怪第一眼见他,发现他穿白色风衣,就觉得有些怪,振保平时是不爱穿白色衣服的。” 但又赞叹道:“说实在的,长得是太像了。就是现在仔细看来,先生的个头,比振保要稍矮一些。” 又问:“刚才我遭遇车祸,是先生救了我?” 敬民点头,然后比划着,刚好我经过那里,所以就接住了你。 接着他又继续打手语说: “那你还是自己去缴费吧,在这里做个检查,还是必要的,或者通知振保过来陪你。我可要走了,对不起,失陪了!” 他终于果断地做出决定,打完手语,对她点了个头,就掉转身走了。他走得很快,生怕有人会阻止他。他听得见后面有人叫他,那声音好像是那个女人,又好像是那个护士。 他没有停留,他自然是不可能停留。 现在他已经离开医院有一段路了。他现在终于可以好好享受一下新的生活了。阳光真好!江福市真好!再想到黄泥冈砖厂的非人生活,他只感觉到不寒而栗。 真是一种隔世之感哪! 但是哪里来的琴声呢?噢,在眼前的街角一边,一个残疾人,正在那里拉二胡,此人显然身上受到严重的烧伤,没想到还能拉二胡!他听出来了,拉的是二胡名曲《光明行》。虽然拉得不很够味,但这精神!不容易哪! 他给了一张五元的钞票。 他不知怎么的,又由这琴声,想到了自己曾经弹奏的七弦琴,自己弹奏的乐曲《广陵散》和《高山流水》。还有婉兰公主徐徐吹奏的紫玉箫。 他又由此想到了武玉婉用琵琶弹奏的《十面埋伏》。 她现在就在这座城市里。要是她知道是我挑了她大哥的砖厂,还不知会有多么恨我呢。哎哎哎,空领受了她的一场好意。只怕将来再见面时,旧的情谊,却翻作新的对头冤家呢。 也罢,不想这些让人心里不适之事吧。 已过了进午餐的时间,他就在一家饮食店吃了饭。然后坐上一部公交车回寓所。已经近半个月时间没回寓所了,虽说那也只是个城市里的小小栖息之所,但终究是自己生活安宁的一部分,想想还是很留恋的。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这时他随意地往右侧窗外看去,眼前的一幕突然很是吸引了自己,以致后悔以往,为何没有更多地注意到这城市的高楼大厦的外墙。 原来他在一组高楼大厦外边,看到了一些高楼外墙清洗工,他们悬在高空作业工作吊带绳上,身穿黑色工作服,像一群黑蜘蛛。 是啊,这就是蜘蛛侠!他们就这般,从事着极其危险的艰苦劳动! 但是在此时的敬民眼里看来,他又觉得这是一个特别潇洒飘逸的男儿汉的工作!是一个真正属于爷们的工作! 因为他觉得,这跟前世他所熟知的采石工的劳作,那是何等的相似。因为他曾经热爱当采石工,所以而今他热爱当这高楼外墙清洗工!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仿佛自己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拱围在高楼的外墙,潇洒飘逸,如一朵飞翔的云。他的心也飘举如梦,因此而陶醉了。 这一幕情景从此也真的,常常进入了他的梦乡。 他终于接近了自己曾经生活的小区,我回来啦!我回来啦!他很想这么对人们喊着,然后跟迎面的一个个人互相拥抱,互相欢呼歌唱。那是影视故事一般的情节。 可是现实生活中,他还是平平淡淡,沉默着,走过了那条因为浮躁和俗艳,而甚至有些喧嚣的小街。然后进了小区。 门口的门卫瞥了他一眼,显得有些惊讶,但也是什么话都没说。在这沉默之中,他还是感觉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寓所里只有小华一人,她正在桌上收拾着,可能也是刚吃过中餐不久,大概是收拾之后就准备睡觉。见到他,那双眼睛一下子漾起了亮亮波光。 “敬哥!”她说,奔过来两步,声音好激动,就好像他是从天上掉下来一般,她必须要奔过来,捧住他,免得不小心让他掉下地去,要被摔破的。 她自然是没有抱着捧着他,但那个冲动劲,显然就是要把他紧紧拥抱。这他是感觉出来了。 情绪化终于转为生活化,她也终于省悟到了他是聋哑人,于是也从说话而转为打手势用哑语。 终究是离别了近半个月了,其中的隔绝,让小华也会顿生疑窦,她也会有许多遐想和忧虑。她想像他交了好运,可能就从此不回来了。出来打工的外地人,发生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不过大多是打工妹,后来遇上一个男人,然后被这有钱的男人包了,小华到现在,也在做这种梦,可是打工仔就不一样了。 当然有也是有,不过敬哥不像是这种料,更何况他是聋哑人,哪个有钱女人会花钱泡他呢?除非是将来她小华变得有钱了。 小华暗暗地喜欢敬民,这她自己是知道的。 但敬民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因为他天天就看到,她在跟那个让自己好讨厌的獐头鼠目的男人,厮混在了一道。 更何况敬民的情感是不会随便飘忽而移位的,他的情感的重心就在婉兰身上。 尽管他无从知道,谁?哪个女孩?会就是他当年的婉兰! 是啊,隔世之事,这确实是无从知晓! 跟小华打手语寒暄了一阵,先前的激动终于平淡了下来。双方也就大体知道了,离别这么半个月来,对方是属于什么情况。当然小华的生活大致如昔,不像敬民有那么大的变数,尽管敬民也只择其要跟小华大致说说,但也已经让她感到十分地惊讶了。 他没有跟小华充分叙述事情原委,那是因为发现她的男友不怎么靠谱,而她的工作特别,交往的人际关系,多为低俗之人。所以尽管他对小华不怎么看低,但有些话,还是不愿意随意就说给她听。 他知道她的男友现在没那么经常出差,最近一个多礼拜,也都在这江福市里,所以吃饭睡觉也就都在这寓所里。 虽然有点讨厌这人,但想到小华对他依赖,敬民也就对他的讨厌慢慢淡化了。甚至还想起他先前的一些好处。是啊,先前跟他一起租房子的时候,也就是他并没有暴露自己其实是有女友,而且女友还要住进来的心计,那时候敬民觉得他还挺爷们的,心胸也很坦荡似地。 小华到屋里歇去了。他也就回到自己的屋里。 他这时才觉得有些疲倦,已经许久没有好好休息了,现在他才有睡觉的渴望。 因为他看到了自己屋里的那张床。 也许此时,再也没有这张床,给敬民带来的强大吸引力了。 他到卫生间洗了脸,又冲了个澡。然后顾不上洗衣服,就关上门,上床睡觉。他要把这一段少睡的许多觉都给补回来。 醒来的时候是由于一种声音,一种特别的声响。几分像哭,几分像笑;说它是哭,它却是笑;说它是笑,它却是哭。哭哭笑笑,棒棒滋味!这自然是以往他所没有经历过的。 因为以往他的听觉是处于一种死亡状态,而不料前些时候,听觉却从死亡状态而苏生过来,听觉活了,也让他感觉到人生有更多的精彩。 可是,就是没有想到,这听觉的苏生,却也能让自己感到烦恼。 现在烦恼来了。可不是?! 原来敬民听到的那种声音,却是来自男女的床第,是两情欢合时的声音。只因为敬民他自己未曾亲历,而且即便先前在砖厂“暖宫”之外听到了一些浪荡之声,他还是有认识上的许多隔膜感。 他没想到自己这一觉睡下来,太沉了,太熟了,太香了。以致晚餐错过了,而且都快到了午夜,要不是小华和男友野性充分,两人在这时候又舞起来,他很可能会一觉睡到天亮的。 房子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建的,隔音效果太差,自然也是由于小华和大伟一直以为他是又聋又哑,所以这才格外放纵。 于是他听到的声音,在静夜里,也就更加地充分了。 这声音充分到让他再难忍受。 第四十七章 新侠客(二) 终于,他只好出去。 到了街上这才畅快。他的头昏脑胀,在晚风轻轻吹里,渐渐地消解了。城市的街道在这时候显得特别宽敞,看街道有一番情趣,看这时的天上,也有一番情趣。 突然,他发现了天空上方的一个影子,有点看着眼熟的影子。他相信除了自己,没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这会不会就是上一次看到的风中魅影呢? 是很相像,但在速度上看,这一次的影子飞行速度更快,也更加隐蔽,不用眼力是看不清楚的。 难道说就这半个多月,这风中魅影的功力,已经又长进了许多。 如果再让此人修炼下去,那不久的将来,自己只怕用极眼力,也发现不了此人诡秘的行踪呢! 他很想也施展驭风飞行之术跟踪此人,可是他知道自己眼下的驭风飞行,比此人要差一大截儿,所以追也是白追。 看来这修习驭风飞行之术,已经是当务之急了。 而练此功又是以长风功为基础,所以必须觅个高地为好。 他突然想起了上一回到过顶楼平台的万国大厦。 便往西区行去,万国大厦在这里也属名列前茅的高大楼房。 他看着高楼,点点头,寻思着如何上去。夜半的街上行人极少,要是凭轻功从外头攀爬,要上这十六层楼不算难事,现在这时候也没有人会发现。倒是从里头直接上去,会引起看门保安的警觉,尽管大厦兼营宾馆、酒楼等业务,一般来说随时都可以进去。但要是被当作可疑人呢,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更何况,要是楼顶平台入口的大铁门关上了,那不是也一样上不去,也一样要从外而入么。这么想着,他的主意已定。 他悄悄走到大厦的底楼的背面,想从这里寻一处背光隐蔽的地方,爬上楼去。可就在这时,他发现了情况。 前面有一条人影,也在那里探头探脑的。此人身着黑衣,不像敬民,穿着容易暴露的白衣。不过敬民只是想择高处练功,又不愿惊扰了他人罢了,又哪里像眼前人,有备而来,且居心险恶呢! 那么,此人到底要干什么?这时敬民已经完全忘了自己的练功,注意力已经完全移到了此人的身上了。他觉得自己要是不盯紧一些,只怕要出大事。他有这个感觉。 果然,那人在仰头向上看着,莫非此人早就有了目标?现在是在估摸着。正忖度时,那人已经行动了。手脚一搭,好像身上有一种粘合剂,就这么粘劲,于是贴着墙刷刷而上。 敬民心里也暗叹道:不想此人有此身手,这只怕是寻常盗贼所难及的呢? 不敢大意,尾其人而掠身疾上。 此时那人已经附着了一个房间外头的窗户,看过去好像是一个黑色的蜂巢。 他在下方使粘字诀,粘着一处外墙。在一瞬间里,他又闪现昨日看到的“蜘蛛侠”清洗工,他突然觉得,自己为何不去找这种工作呢?是不是亲自到他们公司走一趟呢? 上面那个人影突然进了窗户,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他知道关键的时候到了,飞身而上,如一阵风,就直接从窗户进了房间。 那人手里多出了一把刀,正凶相毕露地逼向房间正中的一张大床。 那人开了灯,床上人一时惊醒,正要叫唤,那人却已经将事先准备好的布团,一下子就塞进了她的嘴里,然后还摸了一下她的嘴,再摸她的脸。 原来床上人,竟然是个气质非凡的女人。 “禇总裁,美女总裁!是你公司里的人,是你的下属,要害你!你年轻,你美貌,你还有才,所以他们才妒忌你!他们要我好好伺候你,要让你死得难看。他们要求割下你身上最美的地方,他们以留着欣赏和做纪念。我觉得美儿身上一定都是宝,那请你告诉我,你身上最美的地方是哪里?” 她突然撑着身要起来,但被他一下子就重新推跌在床上,一手就攥住胸上的奇峰,“是这里吗?”他淫笑道。 她的身子哆嗦了起来,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但也不无愤怒。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禇美儿,得罪了!” 那人说着,正要一把扯下奶罩,这时他只感觉脸上突然像着了火,仿佛闪电般被无数道鞭子抽过似地,终于胸上重重吃了一拳,当场昏了过去。 那女人吃惊不小,露出难以置信的目光,以致愣怔住,都忘了把嘴上堵着的布团取下。 他对她行了一揖,比划着说,自己是来救她的,不要怕,现在没事了,不过不要说话,等绑了杀手再说。 说着,就又对杀手击了一掌,那人痛醒过来,却又昏了过去。他探了下鼻息,觉得无碍。便走到窗前,一下子扯下一片窗帘来。 然后将窗帘撕成十多条布条。 于是将昏过去的杀手,猪狗一般地绑了个结实。 于是他又将目光投向床上那女人,她此时不仅从嘴上,取出堵着的布团,而且已经下了床。她目光莹莹,感激之情不言而喻。 她取出一张卡,对他说,里头有十万元,送给救命恩人,聊表谢意。如蒙不弃,愿交为朋友。并说先生记一下取款密码。 敬民当即把头摇得像货郎鼓。他比划着说,交朋友可以,但钱绝对不收!不过现在当务之急,是妥善处理这个杀手。你可以先跟总台通气,让他们多叫几个保安上来。然后就看你的意思,要不要联系门。 女人见他如此,更是钦佩,更加感动。她递过来一张名片,说小雅永感先生之大恩大德。先生考虑特别周全合理,小雅立即就打电话。 敬民注意听她打电话。 打完电话之后,她满面春风地说:“先生放心,他们说立即就派保安来!” 他听了点头。 她又问道:“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他比划着说:“萍水相逢之人,得机缘帮了个忙,所以你不必耿耿于怀!” “先生真是小雅此生见过的唯一奇人!”她说着,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她自然不会以为他就是一个哑巴。她只以为他是为了施德不图报而如此。 她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大侠客。没想到,在当今世界,竟然还真有如此大侠客! 她如此感慨眼前,也不像是一位刚刚遇上恐怖事件的一般女人的反应,却明显有着一定巾帼豪气呢。 他这时却听到外头传来脚步声,他又用手探一下杀手的鼻息,知道此人已经醒转过来,却仍装假死,便对那禇小雅比划着说:“他们来了!这人也醒了!请多留意!” 女人点点头。终于外头有人敲门,女人转过脸来看他,他对她示意:“外头准是保安,不会有歹人!尽管放心开门!” 她信了他的,开了门,果然是大厦酒店的保安。 而等保安进来,她回头一看,那个她崇拜备至的大侠客,却只在这眨眼间不见了。 原来敬民见这边的事情已经处理停当,自己就不必在这里现身了,以免被俗事缠住,多有不美,便觑了个空,仍由窗户逸出。不过这一回他是施展了驭风飞行之术。 他飞行了一段之后,这一回却不仅仅是转向,而且还有上升之势,就这么逐级飞升,便顺顺当当地到了顶楼。觉得驭风飞行之术已经又长了不少,不由得心里快意。 他就让身子落在大厦顶楼平台的边沿,他的身子轻轻落下时,手倚着夜凉的栏杆,然后调转身子,俯视着下面。 大厦还是沉浸在安宁和静谧之中。 底楼下边,没有看见任何的异常现象,看来保安们可能还在禇小雅的房间里,他们面对杀手,也许有可能用拳脚教训一顿,也许立即跟门联系,打个110也很简单。不过110再快,也还要等些时间。 他尽力不去想这些。他跨过栏杆,走到平台中间,再往北面走到底,再跨栏杆,将身子落到外边,以迎北风。 这冬季应时之风在北。所以在此向练长风功为最佳。 “穿石生根!”他以意念驱动,开始了长风四式。 在他俯视之际,这时他突然看到了,西北向的内河之上的公园一角,有一男一女在那儿,像是在甜蜜地叙话,后来就拥抱了起来。他也是无意中瞥见这一幕,心却不敢旁骛。 他开始凝神练功,反复习练长风四式。 他觉得应该更加认真地习练此功,因为他隐隐感觉到,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强大的对手,甚至可能是凶恶的敌人。他想到了看到的那个风中魅影。 每次见到那风中魅影,他总是觉得颇是诡秘。 也许正如俗谚所称:“心欲专,凿石穿”。敬民这一回练功,好像更见成效,更显威力。当又一次练到“乘风破浪”之时,那种威力,果然是惊世骇俗,好像近处有几个地方,都先后发出喀嚓嚓喀喇喇的声音。 这时他心里就有些紧张,想起了在黄泥冈练功的情况,就有些后悔起来。要是由于自己练功的原因,而让街上有些建筑或者其他什么受损,那都是敬民的过错呢。 那要是有人遭误伤呢? 他想到这,不由得心中一凛,得,这里不能待了,下去看看,若是物类受损,也就罢了,但要是伤了人命,那这责任,却不可推诿呢! 当下就觉得应该立刻离开这里。正欲行时,却瞥见西北角内河公园那边,好像也生怪象似地,就这么转眼间,甜蜜的一对儿却反目为仇了。 那男的竟然重重地拽了女的一把,好像想离开她似地,女的却好像恶狠狠一口扑过去咬他,那样子有点母狼一般,然后好像还骂他。那男的就站在了内河边上,那样子好像要跳河似地。而那女的好像还在笑着说,你是男人你就跳啊,为何还不跳呢? 敬民心里突然一蹦,胸上一热,脑子里一轰,“糟!要坏事!得快!”他想。 而驭风飞行之术也就施展开了,身子早往那西北角风驰电掣而去。 第四十八章 新侠客(三) 敬民身子落下的时候,那男人的情绪已经到了疯狂的姐姐,于是不顾一切,一头就扑地投河而去。那女的一看到这情景,方才大悔起来。后悔到也想投了河,一死了事。就这时她感觉眼前一花,好像有个影子落入了河里。 这种感觉也太不可思议了!哪里会有这等事呢?可偏就有怪事出现。她并没有发现附近有什么人跳下河去救人,这一点她可以确信,可是万万没想到,水中竟然飘荡着好像是白色的衣服,随即也就是眨眼的功夫,自己的男人,已经被救了上来。 再看眼前,果然有另外一人,身着白色风衣。眼下正在替她的男人排腹水。 她看到自己的男人俯着身子,脸朝下地趴着,嘴巴正在不断地向外呕着脏水,不由得又恼又羞,又恨又爱。她终于走过去,对敬民弓下身子去,“多谢恩人搭救!” 她就在地上磕头,为了表示诚意,她磕了三个头。可是等她起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他。 他去了哪里了?“恩人!恩人!”她叫着,可是四处,终究再无他的人影。 “他已经走了,你就别再找了!”男人说。 女人看着男人,觉得男人说得不错,不过她好生神往那个身穿白色风衣的救命恩人。男人应该都像他那样才是!她继续神往着,也因此更加看不上趴在地上的自家丈夫。瞧那个窝囊样!她想,要不是他也表现了一回男人样,而且又是恩人救回来的,她也真想一走了之呢。 此时的敬民却想到,应该找一处地方睡觉才是,冬夜不耐风寒,所以不能就宿露天,至少也应该找个可以挡风的去处。只是风衣已湿,多有不便。 最后还是决定回寓所。那小华和大伟,也不可能老折腾着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应该是也老实睡着了吧。自家宿处不好好利用,却只顾在外头游荡,在这个顷刻,他反而觉得是自己不安分不学好,成了浪荡小混混了。 要不,怎么这时候还在街头浪着。 幸好屋门没有被从里头反锁,他进屋很便当。入耳的尽是鼾声,他觉得挺耳顺的,心情也就宽松了许多。他在自己房间的窗上晾挂着风衣,然后就坦然入睡。 接下来第二天,他还是生受不了他们俩的折腾声响,大半夜时又一次出去。他俩在这事时间上为何这么迟呢?原来问题在小华身上,她已经不在原先那家快餐店了,因为那家店生意不景气,关门了。后来在家待了几天,近日改到一家洗浴城工作,晚上上班都是十一点左右才能回来,大伟也好耐性,直熬到那时候,只等小华沐浴了,一上床就舞起来。 这一次敬民也是先在万国大厦落脚,不过只在底楼外边转了几圈,而且也因为风衣还没干透,今天上午还下着雨。所以他换了前任原先穿的一件铁灰色茄克衫。 由于天气的转变,夜晚行人更少,于是显得更为空荡了。没有人注意到他,他往西北角方向看,那个内河上的公园,空无一人。他转到大厦的背部,从昨夜歹人往上仰看的位置看上去,那个楼层的那个房间,还是没有亮灯,窗户也是紧闭着的,也没有发现大厦的保安加强巡逻的迹象。 一切仿佛都没有发生似的。 但他终于在一棵树上,找到了过去生活的烙印或者踪迹。 这是一棵大榕树,位于大厦的东北部,它的树干接近两围,现在它的树身有一些倾斜,是因为它的树干上的最大的横枝已经折断。他猜想,那应该是他昨夜的杰作。 事实确实如此,如果他看了今日的报纸,读了那篇题为“大榕树横枝折断之谜”的文章,那么就会很清楚了。 但写这篇文章的作者却很是困惑。因为据气象台的天气预报,昨天一直到昨晚,都没有起大风。而从折断的痕迹来看,又不像是人为的损坏。 谁能知道这个谜底,却是得落在敬大侠的身上。 敬大侠由于不喜大伟其人,所以很少会去关注电视,因为大伟在家的时候,不是歪在沙发上看电视,好像就是跟小华有事,这是他对大伟其人的印象。 所以可以说先是大伟霸着电视,然后就是小华看电视,然后就是他俩制造浪调噪音,又哪里有敬民的位置和空间。所以敬民只能把自己关在屋里,或者就是杀出重围,到街上去。 所以从昨晚到今日,他就根本没看电视。要是有看电视,他也就会跟着吃惊。 就撇开电视不论,就说看报,敬大侠要是有看报纸,也一定会更加惊讶的,因为正由于自己的现身,于是引起了一场关于报道是否属实的争论。 展开论战的导火索是两篇文章。一篇是题为“擒歹徒见义勇为,白衣侠全身而退”的文章,另一篇则是题为“倔丈夫投水泄愤,白衣侠救人隐身”的文章。因为里头都有“白衣侠”的字眼,所以麻烦就从这里引起。 争论的重心就是“白衣侠”只可能做成一件事,也就是说,这两篇文章中,必有一篇文章是严重失实的。 且不说这场争论的荒谬,也幸好敬民现在还没读到报纸或者看到电视上的相关新闻报道,所以他也十分从容淡定。 且说敬民连夜来到万国大厦附近,终于看到了自己昨夜的劣迹。然后他就离开这里,不再停留于此地,而一路就寻偏僻地带。因为他想练驭风飞行,总是避开俗人眼比较好,免得让那些人看了,又要大惊小怪了。 偌大的城市,找这样的地方,最好不过一些比较冷落的公园了,再就是到郊区择一处野地也行。 现在他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冷落的公园了。这里头公共设施差不多已经被游人破坏殆尽。所以他就不怕练功会造成多大的破坏性,以致损坏多少公共财产。 可是他还刚刚练了个起手式,就听到有女人在尖叫。 这深更半夜的,有女人尖叫,凭经验来说,十有八九就是有事。像这种事情,就是要争分夺秒,迟了就怕女人着了恶人的道儿。 他几乎是循声飞行而至。 还好,那女的身边还有男朋友,只是恶人不止一个,却是两人。而且长相凶恶,一人还手持利刃。 女的男朋友临阵屈服了。手持利刃的家伙,那把匕首,就在他双眼上晃着,他能不脚软手软骨头软了吗? 于是那个五大三粗的蛮横汉子,就恶狠狠地将她往地上按。 正危急时,一巴掌过来了,好响亮的一巴掌!是敬民赏给他的!那蛮横汉子站立不稳,摔了一跤,趴下了。 那个手持匕首的男子,闻声即过来助战。那挨了巴掌的汉子也清醒过来,挣扎着站起来。他俩看到敬民虽然凸额连眉,不乏威严,但看他个不高,体也不够雄壮,就笑着说: “哈哈,我还以为遇上了白衣侠了呢!哈哈,你不是白衣侠,我俩兄弟岂会怕了你!哈哈!来,来呀!”那蛮横汉子挨了巴掌,居然还没事似地,笑得出声。敬民学觉得此人也是大奸大恶一类人。至少将来可以培养成那类人物。 至于他两次说到的“白衣侠”,却也让敬民听进去了,心想,难道说新近这都市出现了现代侠客,就像是佐罗,超人,或者蜘蛛侠什么的。自然这些内容,都是前任意识之储留,而他作为受益者,也知道这些都归功于前任。 他对前任有深切感谢之情,也希望能够打造一个,全新的今日辉煌的前任! 所以他第一次听那汉子这么说,还没反应过来,汉子说的“白衣侠”,其实正是自己呢。 更没想到,从此之后,自己的事迹就在这座城市流传开了。 汉子见他发愣,以为他怕了,便招呼伙伴从两翼进攻。 下面发生的事情可以预想,这两人都趴下了。敬民施展旋风腿,“正西风落叶下长安”,这正是他的得意招数之一。这一回由于有了驭风飞行术的基础,使他攻出此招时,竟然能够反复击出三环腿。 然后,他就在那一对男女迷惘的眼睛里,电一般地突然消失了。 如果说敬民来得及时,让他俩感到激奋,那么,他的离去之迅疾,却只能让他俩感到震惊了。他俩真的以为是遇上了神的帮助了。 敬民的模样他俩还没来得及看个清楚,只有那女的还记得,恩人,或者神人的眉毛,长得浓浓的,连在一起。后来她告诉别人事情的时候,就说了他的这个特征。 他俩这时见两个流氓趴下,也就赶紧离开了偏僻的公园这个是非之地。 敬民却还能躲在一处练完功,然后这才回寓所。他有点心满意足,觉得如果每天睡前都能做得这等好事,那也是让自己深感欣慰的。 他躺在床上,觉得这床躺着特别舒服。 然后,他就看到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一脸笑意,站在了自己的身前。 “敬民兄弟,白衣大侠,新近可好?” 他诚惶诚恐,忙不迭站起来施礼道:“仙长!道长!”一揖于地。 寒暄片刻,九天仙君说:“敬民兄弟,贫道曾经说过,修习保元功,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现在你的心感和听觉都得到提高,有时你还能视得别人之所未曾见,就如你能够看到风中魅影,而别人却看不到,这也是来自心感的作用!” “那风中魅影,莫非是奸邪之辈?”他赶忙抓住时机问道。 “你不急,以后就知道了!现在就让我云水师弟传授你完整的长风功法!这修习了这全套二十四式长风功,那时候再驭风飞行,风中魅影就不是你的对手啦!” 仙君这么一说,他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总是觉得长风四式中,这“风吹草动”和“乘风破浪”后面二式好像总有“隔”的意味。 于是仙君退去,让云水道士为之传功。这一回道士是完整全套相授,只说了一句话:“上一回因为事急,所以招式从简!” 等授功完毕,道士又说了一句:“坚持修炼功力自会大长!” 然后仙君又过来,两人说:“近日事务繁忙,就此告辞,后会有期!”说着,就见有两朵云飘来,两人正要驾云而去。敬民着忙急欲挽留,捉握了云水道士的袍襟。 但是道士轻轻一推,已经上了云朵,而敬民被这一推,却在床上醒来,这才发现竟是一梦。 四十九章 奇货可居(一) 次日上午吃过饭,大伟照旧上班去了,小华照旧在家,慢悠悠打扮梳妆。 她现在每天总是吃了中饭才去上班,然后晚上过了十一点钟才回来。她说要不是因为男友大伟,她也就不会住这里,她就直接住天河洗浴城,她的那些姐妹也都住那里。 她出来住,钱反而少赚了,因为老板说这不合规矩,完全是特例,照顾性质的,所以要扣钱。大伟说不在乎这些钱,要扣就扣吧。 现在电视开着,她总喜欢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打扮梳妆着。 而他这时候呢?他干嘛事? 要是按以往,他的前任多半是到外头打零工去了。可他,前一段给人家去看什么赌场,又当了什么保镖,后来又到外地打了半个月的杂工。在小华意识里就是这样,她觉得他跟过去有些不一样。他也没有告诉她事情的真相,而是含糊了事。 然后回来的这两个晚上,又都是夜半时候出去,好迟了才回来。这事小华和她的男友,到底还是发觉了。 他们自然不会意识到,是自己两人的疯狂而刺激影响了他,却只以为,那纯是他主动要出去行动的结果。因为哑巴向来就是跟耳聋结缘,他们相信即便自己再疯狂十倍,他也是听不见的。这尤其是小华,就是这样认为。 要是她知道敬民已经有了听觉,正是自己与男友的如此狂浪放肆,才导致他夜不能寐,深夜出走,要是知道是这情况,她只怕会害臊得,一头钻进地里呢。 再怎么骚包,终究是女子,还没有嫁人,更谈不上生育,总归是有更多的羞涩的。 但小华再怎么骚包,她的心地还是好的。而且她的骚包也不是她的罪过,那是她的身体发育太好,体内激素太多的缘故。她也不过常人一个,更何况没读过多少书,没受过多少良好的教育,一个外来打工妹而已。 而她偏偏还深于心思。 见他进了自己房间,就把门关上了,半天不出来。她就知道,他是没有出去找零工的想法了。本是打工一族,大白天却待家里,就等深夜出去,这算什么事这个?这要是说是正常,那也没道理呀! 于是本来就藏在心里的那些话,就再藏不住,憋得难受呗,正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见他还没出来,她终于忍耐不住,便过去敲门。 他开了门,先是吃了一惊的样子,然后是脸上有些迷茫的样子。 原来她一时急了,眉眼还没化好妆,结果是一边画了眉和黑眼线,一边却没有,他突然看她如此,自然吃惊不小。 她却浑无所知,还看了他两眼,终于开门见山,比划着,说了自己想说的话。 她说你最近怎么总是夜深了出去呢?你每晚在外边,是不是结交了一些小混混,都做了啥事哩?你觉得那有意思吗? 敬民乍听了她这话,又吃了一惊,这一回是因为话里的内容,让他吃惊。他终于对她先前的神情恍然大悟了,原来她是疑我每天深夜,在外面与街头混混一起行恶呢。 她看到敬民呆着了,也不比划作答,便以为自己真的看破了他的行藏,所以脸色态度就变得柔和,又比划着说:“敬哥,你这又何苦呢。有些事情是靠不住的。万一被警察捉了去,那就有大麻烦了。所以啊以后我请你改过了罢。” 他在一瞬间,突然觉得有些委屈,自己居然被别人看歪了,自己以为也做了几件还称得上是侠义之事,却没想到却被人想像是小偷小摸,或者就是入室盗窃。 他终于也怒了,心里憋着一肚子怒话: 我敬民夤夜离开寓所,还不完全是因为你的不知羞耻,你和那个大伟,真是狂淫的一对儿! 这“不知羞耻”用在她身上不尽合适,但他生气了,就要用上。 但也就在转眼间,他有些自责了,自己怎么也小肚鸡肠了呢?生气生气,你生哪门的气呢?她的这般想法,不正是表现了她对你的关心嘛,也不正是表现她的心地善良吗? 他想通了这一点,终于微笑着点头了。她看到他笑,看到他点头,她就以为他想明白了,她也放心而微笑了。她本来担心自己说这事,他会发怒的,或者就是沉默,倒没想到他如此坦然,心想敬哥果然是条汉子!于是她快乐。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小华心里一震,她好像担心的事情,这下子立刻就发生了。她担心的是敬民事发,警察找上门来了! 她的眼睛在看着他,他看出来,这眼神跟她先前的疑问是一体的。 但他坦然。 她在等着他去开门。 门外的敲门声又响了。“里边有人吗?敬民先生是住这里吗?”是女人的声音。 小华舒了口气,她又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还对他顶了个大拇指。他心想,大概是因为听到了对方“敬民先生”的称呼,而且还是女人的声音,她这才坦然地前去开门吧。 开门处,他看清楚了,果然是她!就是那天被他救下的,并送到了医院的,那个遭遇了车祸的女人。 他刚才听她声音好熟悉的,又听她如此称呼,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一下子就对她增加了许多好感。他的想法是对的,虽说人们对救命恩人都十分感激,但往往只是当时的情境,一旦事过境迁,这种感激之情,就会被时间的流水冲淡。所以,能够在事后,再四处寻找恩人住处,特意登门拜谢,这样的人,绝对是不多见。 这除了时间的淡化之外,跟人的心理变化也有关。等到人们捡回自己的小命,后来就会误以为是理所应当,是自己命不该绝。 还有一点,报恩总要意思意思吧!恩人虽然值得崇敬,但是登门拜谢,总不能空手去呀!这得花钱!而且花钱得花到什么程度,就特别地难说,至少也要双方在面子上看得过去吧。所以这事还真得有些麻烦 要不麻烦那也容易,就是从此不见恩人面 所以敬民现在的心情挺好,当然对这女人的感觉也挺好。不错的女人,长得也好看!她确实也长得俊俏。不过最让他高兴的,是这女人手上没有提拎什么东西来。 所以这种情势,可以想见是一种平和状态,双方都不紧张的。 现在那个女人,也已经看到他了,便自然而然地眼里溢着欢喜,脸上激动地泛起了红晕。而这时小华也回脸转看过来。 小华的脸上充满了疑问,因为一起作为合租房客,她还从来没发现,有谁特意到这里来找过他。可今天,却大大不同,不仅有人来此找他,而且还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少妇。 女人的感觉就是敏感,但有时也不免神经过敏。眼下的小华,就犯着这种毛病。 但女人的那张脸,显然苏活了起来,这让她的笑意也跟着绽开了。相比之下,她的脸要比小华生动不少,她的身段曲线,更是遥遥领先。 不知咋的,小华突然对她,有了几分敌意。女人的心,真是不可理解,莫名其妙啊! “敬民先生,敬恩人!”她走进两步,便朝他鞠了个躬。 他比划着说不要客气,但她仍坚持拜着,他只好一把抓住她的手,扶她起来。 她的脸上推起了红云。她说前日遭遇车祸,要不是敬恩人,自己早就没命了。敬恩人不仅救了自己,而且还把她送到医院,这事一让她想起来就十分感动。又说自己后来作了检查,没有大问题,在医院休息了一天,然后拿了些药回家调养,已经没事了。 她见他的反应,才想起来他是哑巴。她也就想打手势重新说明一遍,但她显然不习惯这样,所以动作显得生硬,多少有些尴尬。 却没想到小华这时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地,一下子热情了起来,主动替她当起翻译来,将她刚才说的,通过手势演示了一遍。 这事很是让敬民觉得惭愧。原来刚才那女人说的话,他是句句都听进去了,但他却做出木讷的样子,那是为何?原来他留了一手,他要在小华面前表现自己还是绝对的哑巴,或者说是绝对的聋哑人,并没有听力恢复的神奇。 要是小华知道了他能听得见,她不知会有多么地尴尬呢。 不过事实证明,敬民留这一手太对了,太英明不过!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话说得真是太对了! 虽说这时敬民留的这一下,并没有针对任何人,自然并不是针对那女人,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跟女人有关,说得准确些,就是跟她的男人振保有关。敬民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叫做振保的男人,已经把他视为奇货可居了! 且说眼前的事,敬民一下子发现小华的情绪好了起来,所以他也高兴。当下三个人都坐了下来,围着坐在一起,情绪都挺好的,真的是有说有笑。 原来小华听说了这是有关车祸的事,敬民和她的认识,是由于敬民当时奋不顾身救了她。于是她又恢复了以往对他的感情,觉得他没有变,他还是那个敬哥。 甚至可以说他也变了呢,变得更加本事,更有传奇色彩了。他,怎么竟然就成了救人的英雄呢?哈哈,真有意思!她得好好听听这个故事。 她让海燕再说说从遭车祸到送医院的全过程。对了,通过对话,知道这个女的姓章名海燕。可是海燕的叙述无法满足她的好奇心,因为当时海燕大抵上都是半昏迷状态。 而且在那种飙车的情况下面,能够一下子就将抛甩出去的人接个正着,那除了勇气,更要有本事。这无论如何,也不能落实应验在如此平凡的敬哥身上呀!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她好像在哪本书读过这句话,现在这句话,突然就在脑子里冒了出来。 怪哉!真是怪哉!她在读书的时候,古文总是读不懂。可是那些古里古怪的句子,她一知半解地却记了不少。 第五十章 奇货可居(二) 章海燕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她说自己的男人振保听说了这件事,特别敬重他,想当面登门拜谢。可是近几日膝关节疼痛厉害,无法行走。但振保性子急,就想早日见到恩人,当面致谢。所以特意让她前来邀请,希望能够到他那儿相见叙谈,以慰平生。就不知恩人,能不能答应这不情之请。 对这事,小华的反应很不以为然。她认为谢恩自然是要登门的,又哪里有反而让恩人登自家门的事呢? 但是敬民立即打手语跟小华解释说,这是特殊情况,可以理解。他没有迟疑顾虑,觉得这没什么,当下就笑着点头,表示应允。 他又对那章海燕比划着,意思是让她稍等一会儿。然后进去脱下铁灰色茄克衫,换上了白色风衣。又打开了好几个抽屉,找钱,口袋里的钱也翻了出来,才发现自己前任恐怕打工不力,或者就是不顺,没攒下几个钱。 他就将自己暂时找到的两百元,和先前口袋里尚存的几十元钱,放在一起,以备不时之需。然后走出房间。 女人的眼睛又是一亮。她觉得又回到了那天自己对他的感觉了。先前他穿着铁灰色茄克衫,倒更像自己的老公,而穿上这件却不一样,确实是有一种侠客的俊逸气质。 小华没说什么,她既好像又开始琢磨寻思这事的来龙去脉,又好像已经丢开了这事,就想着自己的事儿了。 她甚至对敬民行时跟她的比划手语,都有点心不在焉了。 也许她并不赞同他跟随那个章海燕一起走,她总觉得这其中,好像有些蹊跷。章海燕的男人,好像挺神秘的样子。 其实不仅是小华如此感觉,敬民也一样。他俩的感觉也还对头,此时待在寓所里的那个振保,确实是有几分神秘。 那振保,自从从情妇海燕的嘴里,听到她的救命恩人,跟自己长得十分相像,从那一刻开始,振保就开始了对他的算计了。 现在敬民已经跟着章海燕,走进了城南的一家旅馆。 在这一刹那,他有许多特别的感受。 首先就是发现这一对不是本市的,虽然他先前已经从章海燕的口音,听出她不是本地人,但还以为跟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是本地人。可是现在发现他俩住旅馆,这就说明这一对野鸳鸯,是从外地游来的。 他没想到她和她的男人,竟然如此寒伧,就住在一家下等旅馆。他也是苦出身,倒也不介意。只是觉得,章海燕总是丽人一个,气质也不乏高雅,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心甘情愿,跟随一个男人,住在这么窝囊的所在呢? 再就是他还有个感觉,看他们的样子,也不像是出来旅游观光什么的。那么,这其中他不免又是疑问重重。 所以跟在这女人的身后,他心中总有一种怪怪的滋味,在团着。这个振保,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呢?他想。 来到二楼走廊的尽处,海燕的脚步终于停住了,她的手抬了起来,不重不轻地敲了四下。见没动静,却不说话,又是不轻不重地敲了四下。 敬民注意到了这个细节。这好像是他们的联络信号似的。那么,他们一定是有秘密有故事的人。 门开了,秘密就要开始一层层地揭晓了。 他看到了那个叫做振保的男人! 他心里很是震动,海燕说得不错呢!此人凸额连眉,中等个头,肤色偏暗,几乎就是自己前任的翻版! 难怪哪天她把自己当成是他呢!要不是自己亲身经历,真难以想象,这世上竟然会有长得如此相象之人! 长得如此相象,除非就是孪生兄弟!但他和此人,应该是不会有这种关系。他从前任的记忆匣中获知,自己并没有孪生兄弟,上头有二位哥哥,下面有一个妹妹。自己和兄长、妹子长相也并不很相象。 此时屋子里,就这一瞬里,不仅是他在注视着对方,那个振保也在注视着他,而章海燕,则一边看看振保,又看看敬民。 终于,她看出来了,他也看出来了。 其实振保也看出来了。 长得再相象,也会有区别。他们都是高手,能看出这其中微妙的区别,确实是很不容易呢。 敬民看出什么来了吗? 他的感觉,就是振保原来并不长着这般模样。在他的眼前,一直晃动着另一个男子的形象,然后那个男子的形象,慢慢地走近了振保,终于两相重合,眼前就只余振保一人的形象。这种感觉重复了两次。他怀疑这是不是心觉,如果是心觉,那么这将暗示着什么呢? 而此时的振保,心里想的,是他早就想好了的。因为海燕已经跟他说过恩人的情况,所以一眼看到敬民,就没那么吃惊,但他还是暗暗赞叹。心里也想,生活中的偶然和巧合,有时候确实还是存在的。 原来振保现在这个模样,是人工的,而非天然。也就是说,他整过容。 他去整容的时候,是情不得已。他的一张本来算得上帅气的脸,被泼着了硫酸。还算是万幸,当时他发现在寓所外面那个黑影,就警惕着没有再靠近,等歹徒逼过来的时候,立即后退,所以距离还远,这样虽然被泼上了硫酸,但还不算重度烧伤。 即便如此,他的脸,也还是无法见人了。 这是他在沙州经历了的一个痛苦的事故!他在那里奋斗三年所余的积蓄,也因为这次事故而消耗殆尽。因为要活下去,还要继续生活,也只能选择整容! 其实他知道,这绝不是什么事故,而是有意加害。他感觉到了泼硫酸的歹徒后面的那个人了,那人应该就是,那天在雨兰的寓所里的那个男人! 让他更痛苦的是,他有时候也想到,说不定这事,也是雨兰的主意。或者,就是她对这事不反对,不制止。他有几次在屋里,仿佛听到雨兰恶狠狠地说:“这人胡搅蛮缠,真讨厌,要让他永远消失了才好!” 在他受难的时候,在他绝对孤独的时候,他的耳边,多次回响着雨兰跟那个男人在一起时,发出的阵阵笑声。 心灵的受伤,让他需要一张硬汉子的脸。他的要求是:不一定要英俊,只要不难看,有男子气概,就行了。于是他在整容的时候,要求医生给他整出力度来。后来在眉毛的处理上,医生说剑眉比较帅气,而浓浓的连眉,则有豪武之气。他接受了整容医生的连眉的构思。 由于前额硫酸烧伤的情况,整容修补时就不能不受到一些影响,于是显得有些凸起。医生说这跟连眉却也搭配。 就这样,没想到竟然整出奇迹来,偶然性地跟敬民的肖像几近重合了。 振保的这个秘密,连海燕都不曾知道。实际上,海燕跟他交往的时候,他已经是整过容了,他俩是在海州认识的,那时候他已经整容快两年了。所以海燕对他的过去并不知晓。 海燕不仅对他的过去不知晓,对他现在心里所想的,也不知晓。 在他听到海燕的描述之后,心中就暗暗生成一个计划。他本来就想自己来个再次整容,这自然是为着逃避什么。不想现在来机会了!他觉得敬民的到来,这是老天赐予他的一个好机会,他想让敬民做自己的替身,用敬民的消失,来换取自己长久的快乐存在。 这自然是振保心里的秘密,海燕完全是蒙在鼓里。 现在海燕也看出问题来了。她发现敬恩人的脸部线条,比振保更自然和柔和,但生动的时候,又显得更多了些威严和正气。敬恩人的肤色更深一些,而个头比振保略矮,其中相差大概不会超过一公分。 如果再说得深一些,她会觉得振保臀部的肉会更多一些,振保常用戏谑的口气,自诩为性感。还有跟振保在一起,会闻到他身上香水的气息,而在敬恩人身边,她却最多只能闻到淡淡的香皀气味。 终究是女性,观察感觉都相当细致。应该说她的这种感觉判断,都是特别准确和有价值的。 振保向他行了个揖礼,开始招呼他。这时立即想起海燕说过他是哑巴,于是转为打手势。应该说这振保绝对不是笨人,虽然从没学过手语,可是打起手势来,却也差不离。这连敬民都颇以为奇。 起先所表达的,无非是感谢之类的客套话。后来就开始了信息的交换,获取的信息让他进一步确定,自己估计得不错,他俩并不是夫妻,而是情人关系。 也许是由于长相相仿的缘故,所以他对振保的言谈举止,好像也特别能够接受,看得习惯,眼顺。甚至还有一种别样的新鲜感和亲切感,就好像自己在跟自己说话一般。另外就是他也感觉振保对他,好像也很特别,能够敞开胸怀跟他说话似地。 说了一阵,振保说时间不早,是吃中饭的时候,不如到这附近一家酒楼去,一起喝几杯。敬民一听这话就奇怪,海燕不是说他膝关节疼痛,难以行走吗? 他还没准备打手语,海燕的手语却先过来了,意思是那酒楼离这里好近,振保这里慢慢行去,腿上疼痛,应该忍受得了。海燕这么说的时候,振保才发现自己刚才说漏了嘴。 敬民比划说凡事还是不要太勉强,说自己觉得这样叙话挺好。要不,先暂时告辞,以后有事还可以互相联系。 海燕立刻打手语道,这怎么会勉强呢?大恩不言谢,但请一餐便饭总可以吧,恩人就不要推辞了。 敬民正要比划,这时振保打着手语说:“要不这样吧,咱俩继续喝茶聊天,这酒食就让海燕去操办,她到酒楼去点菜,再打包回来,也还方便!” 敬民打手语叫她从简为宜,点些家常菜就可以了。海燕笑着比划说,那好,就听恩人的。 这恩人恩人的,让敬民很不惯,就跟她比划说: “你就不要再这么叫我恩人什么的,我真得听起来不好受呢。” 第五十一章 伤心故事(一) 振保当即笑着打着手语说: “既然恩人说不要这么说,那就不这么说,免得见外了。那就称名字,可以不?” “嗯,这样才好!” “就是觉得有些失礼!要不就叫敬先生?”章海燕说,他发现,她确实是一脸虔诚的。 见海燕如此神情,他的心情一阵暖意。“还是按平辈交往,以年齿为序吧。”他比划着。 “就感觉敬哥挺崇古的!要不,就叫你敬哥?” 他未及反应,振保这时却比划道: “嗯,海燕的建议好,也不要呆板的按年龄岁数的,我俩就称你敬哥,你呢,就称我俩名字。就这样!” 振保的手语意思,他很明白,说来也怪,就这一阵子工夫,振保的手语差不多可以打上八十分了呢。这人确实是有些小聪明。 敬民对这个建议也提不出个反对意见来,也就不再说什么,心想也许让他们这么称呼一下,他们也感受了敬重他人的快乐,也就不会再琢磨什么报恩之事,提出送什么大礼之类的,这样轻松地友好地相处,不也是难能可贵的吗? 他就喜欢直来直去,坦坦荡荡,快意人生,多好! 当下说定,海燕终于出去买酒食了,屋里就剩下两个男人,而且还是长相酷肖的男人。 敬民私下觉得这振保挺和气也挺斯文的。但是不知他自己这么判断的时候,总是有一种排斥的力在摇撼着自己,好像在做着“nom!nom!”的那种动作,让自己总觉得有些啼笑皆非的。心想这要是真的是九天仙君所说的心觉,那么自己对这振保,可也得防着点。可是此人这么亲和,满脸微笑的,我防他什么呢? 不如多花点时间练保元功!保元功长进了,心觉就长进了,也更准确和更成熟了。到那时候,识人就不容易发生错误了。 他现在已经很渴望自己能够达到那种境界了。 跟常人相比,敬民已经多出好多本领,其中有些甚至足以惊世骇俗,但他还是不满足。譬如驭风飞行术,他显然对自己很不满意。因为他根本就怀疑那个风中魅影是奸人,只是眼下自己飞行术还技不如人,所以就没有办法惩治恶人。 要是都能够像那天晚上,在禇小雅住宿的客房里头,稳稳当当擒拿歹徒,送到司法机关严加法办,那该多好。 所以他就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总是在努力追求着。 振保看他好像在沉思冥想,也就随他,但还是站了起来,然后一瘸一拐地到桌边。振保这一瘸一拐地,自然是表现给敬民看的,以显示自己没说假话,确实是膝关节犯病。振保打开一个黑包包,从里头取出一盒香烟,翻开盒盖,掏出一支递过来。 敬民的记忆里,前任好像曾经抽过烟,后来却又戒掉了。他自然是不会再抽烟,先前在替豪哥看场子,还有当美娜的保镖的时候,他也是不曾抽烟的。 所以当下他就客气地摇着头,把烟挡了回去。 “是男人,不抽烟?”振保比划着说。 “是男人,不抽烟!”他微笑着回应。 振保哈哈笑了,自言自语道:“敬哥果然不俗!”然后又比划着,“敬哥总会喝酒吧?”眼睛看着他。 “是男人,咋不喝酒?”敬民打过去手语。 “好,喝酒没问题,就好!待会儿咱们一定要开怀畅饮,尽醉方休!” “振保兄不知醉酒伤人?” “醉酒为何伤人?” “若有伤心事,醉酒必伤人!” 振保愣了愣,看了他一眼,却又笑了,“难道说,敬哥也曾有过伤心事?”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人生在世,岂能没有伤心事?” “嗯,说的是,说的是啊!” 振保脸上含笑,频频点头,端起茶杯说:“来,敬哥,咱们以茶代酒,干了!” 敬民点头,饮茶。 “敬哥从渭州到这江福打工,有多久了?”稍歇了一会,振保又问。 “快两年了!” “这里有没有亲友呢?” 他停顿了一下,因为他在开启前任的记忆匣子。 “先前有个表叔,去年回家过年以后,就不来了。”他比划着,“还有两个老乡,他们现在都离开江福,到江泉去了。” “你去年没回家过年吗?”振保问,见他好像有点感伤,有点茫然,就又转了话题,“这么说,你这里并没有朋友?” 他的眼睛看过来了,终于微笑了,“有啊!你不也是我的朋友吗?” 振保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倒是一下子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心里也暖热起来。在这一瞬间,振保突然对自己的罪恶计划产生动摇了。 “敬哥,你可是我和海燕的恩人,做朋友,我们高攀不起呢!” “你这么说,是不是太见外了!” 看到敬民一脸诚恳的神情,振保自己也觉得甚是惭愧。“那好,既然敬哥这般用情,这般厚爱,振保就听敬哥的,咱们做朋友!哈哈!” “这样才好!” 这一回是敬民特高兴,主动斟茶举杯邀饮。 又叙了一会儿话,振保突然又问:“这样看来,敬哥还没有女友?” 他点点头,没说话。 “是不是一直没有女友?”振保又追问道,然后见他的神情又起茫然之色,这才添上一句,“我这么问,是不是也太?” 敬民笑着摇了摇头,他先前其实是在回忆。他比划着手,“曾经有过,她叫郝娟,她说喜欢我的阳光和智慧。她起先不嫌我哑巴,可她家人不是这样,所以后来,她也嫌我哑巴了,终于就吹了!” “对不起,让你伤心了!” “没事!这也不是我最伤心的事!” 振保怔住了,不知是不是自己误解了他打的手语的意思。于是又用手语问他,刚才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他眼睛看着振保,也觉得有些特别,就重新打手语回复。这一下振保才算完全明白了。 振保心里想,这才是条汉子,虽伤于情,却不陷于情,男儿汉嘛,就应当如此!想来这敬民一定是想通了这一节,心胸豁达,已经一挥利剑,斩断了千缕情丝了。 可是自己呢?自己虽然也欣赏这种境界,可是自己达到了么? 不要说达到,可以说,自己都不曾去这么做! 自己根本就无法挥利剑斩情丝那么潇洒,而只有一腔仇恨,只有以恨来满足自己的爱的缺失!这么一想,也觉得自己太卑下了。 门呀地一声,海燕回来了。她满面春风地进了屋子,将包包放在桌上,然后依次取出啤酒和酒肴,一壶美味汤,一块大碗。此外,还有一些杯盘碟子。终究是女人,心就是细,连这些都想到了。 这些自然都是那家酒楼提供的。 见海燕在那里忙碌着,敬民闲不住,就也在旁边帮忙。海燕笑着说,“振保你瞧瞧,这才是男人!里里外外都是一把手,就是能干!女人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男人!” 她说这话时,无意中倾向于习惯和振保,便没打手语。 这时振保听了之后,便也不打手语说道:“海燕你喜欢敬哥是不是?那你尽管爱他去,我振保绝不吃醋!” “你是不会吃醋,但你会播恨,你会恨不得让对方吃枪眼!” “海燕你就是这样看我吗?” “我只能说,你平日里就是这样!” “哎,海燕!我无语!” 这么一番对话着,他们开始觉得冷落了敬民了,何况他一直没有停手做事。现在桌面上的酒具和菜肴已经摆放清楚,振保便麻利地开瓶,依次给敬民、海燕和自己斟酒,然后举杯。 振保的眼睛有点潮湿,似是很激动的样子。他很感慨地比划道: “今天是我振保最开心的日子!由于敬哥的来到,海燕因此而遇难呈祥!相信将来跟敬哥长久相处,一定还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好运!在这里我感谢敬哥,也希望敬哥永远交好运!只有敬哥交好运,我们就可以享得好运!来,敬哥!干杯!” 这段话说得有点像绕口令,但敬民听得明白,摆摆手,又顶顶拇指,一饮而尽。 振保也顶顶拇指,饮尽了杯中酒。海燕说我喝半杯好吗?敬民点头。然后海燕就喝了半杯。 也就这半杯,她的脸一下子飞起了红霞。 喝了几杯后,振保看到海燕一直瞅着自己和敬民,就笑着说:“海燕,你是不是觉得我俩长得太相像了?” 海燕点头道,“是啊,你们两人长得确实像极了,就像孪生兄弟。可是你二十七岁,敬哥才二十三,再说了,敬哥是渭州人,你却是揽州人,所以这事就绝不可能了!而且你们性格也不一样,敬哥不太爱表达,可你却老说个不停,还绘声绘色的,就像是相声演员。” 大概是见到敬民的眼睛看着自己,海燕又将刚才说的,用手语重新示意一回。敬民点头着回应:“能说会道那才好!不过这不容易,就算我不是哑巴,也不如振保,那么会说话。” “他就是说话厉害,这才把我骗到手的。”海燕半是正经半是玩笑地说。 振保当即很严肃地摇了摇头。 “你别听海燕的,她说得也太夸张了!其实我是一点本事也没有,还是海燕可怜我,我这才得到爱,懂得男女之爱的真正滋味!” 振保这一回说得有些动情,好像还有些感伤。他觉得振保说得可能是实情。因为振保二十七岁,而海燕刚才说自己二十八岁,看上去也要比振保稍大些。这段感情,可能还是海燕更占主动。 “振保兄也太谦了,一个男人,实在是不该动不动就说自己没本事!也许你本来是有本事,甚至很有本事,可是一再地这么说,老是这么说,有可能将来真得就变成没本事的人。所以说这话得慎重哪!”他比划着劝振保。 振保从他的比划中好像明白了。“敬哥真是懂得我的心,是我振保的知己哪!”打着手语,甚是慨然。 敬民懂得他的意思,不由得笑了。 第五十二章 伤心故事(二) 振保又一次举杯,单邀敬民干杯。这杯酒落肚之后,感慨而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哎,真想他妈的吼几句!吼几句!” 却看到海燕瞅了瞅敬民,又对自己摇了摇头。 这才突然省悟过来,比划着,“噢,我是疯了!真对不起呀,忘记了兄弟聋哑,要不,真的就想邀兄弟,对,应该是敬哥,去歌厅好好唱几首!” “振保啊,你今天怎么又说这话!你不是说这辈子再也不唱了?”海燕突然说,又像是安慰他似地,接下去说道,“你的声音也不能再唱歌了!” 经章海燕这一提醒,敬民也觉得振保的沙哑声音,要唱歌恐怕也难。这时振保的脸色黯淡了下去,神情不免有些颓唐。敬民暗暗忖度,莫非振保先前还跟唱歌,结下什么缘不成? 看到振保藏不住心头的伤感,海燕禁不住抚摸着他的手,有点感慨地说:“没有嗓子,还有双手,一样可以创造美好明天。” 海燕这一说,振保有些破涕为笑之意,他的脸色也消去阴霾,开出了霁日之色,只听他说道:“你放心好了,我说过的话,是绝不会反悔的。我恨那些食言而肥的人,又怎么可能让自己跟他们一样呢?” 但也只稍稍停顿了一下,他像想起了什么,又补充道:“现在我想唱歌,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我想起跟你结识的那些日子,其实正是唱歌让我们结了缘,所以让我特别眷恋。” 可能是他说的话十分动情,海燕一下子握住了他的手,说:“振保,我知道你的心!所以才坚定离开家,愿意随你浪迹天涯!” “我知道!” 振保说,说着,好像捏了一下她的手,还使了个眼神。敬民觉得他飞的这个眼神很费解,难道说他还防着自己,生怕自己会听见?振保怎么会对一个哑巴如此起戒心呢? 更何况是面对一个救命恩人,虽说只是救了他情妇的命,但也是对自己有大恩大德呀!对自己有大恩大德之人,尚且处处提防,就更不用说他对他人的戒心了。 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也不应当如是。敬民琢磨,无论怎么说,振保一定是个有心计的男人。 敬民装作心里平静,态度平淡。尽可能地表现自己对外在音响,完全是麻木不仁。他只是微笑着,表现了自己对振保的谅解。 然后又故意地打手语问他们,刚才他们好像有点伤心的样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振保怔了一下,比划着回应:“敬哥好眼力!我们两个刚才在说伤心事。” “伤心事?真的是你们的伤心事?”他比划着问。 振保回答的时候稍稍有些停顿: “不,不是这样的!是我们在说伤心事!说人家的伤心事!” “说人家的伤心事?” “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伤心事,那都是些很美丽的故事!这些美丽的故事,如果收集起来,那一定” “那莫非你是作家?”敬民比划道。 振保看他的眼神,以为他把自己看作是喝酒醉了,便哈哈笑了,“在酒桌上,差不多所有的人,到后来都成了作家!”他比划道。 敬民理解了他的意思之后,却摇头了。 “作家跟胡说八道的酒鬼,怎么能划等号呢?振保兄如此理解,不也太偏颇了吗?” 振保看着他的手语,略怔了怔,心有所动。 振保心中的恨,却正是根于抢走了他的雨兰的那个作家。他更不敢信的是,那个作家,竟然会指使一个歹徒,用泼硫酸的手段,对自己下如此毒手。 天哪!雨兰,跟魔鬼在一起的雨兰,是不是也变成了魔鬼? “振保兄?”敬民比划道。 “振保!你怎么啦?恩人邀你干杯,你为何不先干为敬?”海燕提醒道。 这个一肚子心事的男人终于完全清醒了过来,突然他比划着,笑道:“好,我干了!我刚才分心了,认罚!”喝了一杯后,又喝了一杯。 然后比划着说:“海燕,你知道敬哥还没有女朋友吗?他还有比没有女朋友更伤心的事呢?怎么样?要不要让他给咱们说说?” 原来这振保和海燕,平时经常说一些伤感的事情。这自然是因为海燕有一种奢侈的情感,那就是脑子里头,常常装些莫名其妙的伤感的情绪,还向往着某种悲剧情调。 她最初疯狂地爱上一个作家,也是原因在此。而振保后来下定决心搭她,既有声色之迷恋,也有报复之心念。 他的雨兰,他的爱,被一个作家夺了去,他,现在也从一个作家的怀里,夺过来她的芳心。并与她更浪漫地浪迹天涯,双飞双宿。 他也许爱她,但他也许是想获得报复的满足。 海燕听振保这么一说,突然就把目光投向敬民。从这一刻开始,她对敬民开始有了一些新的感觉变化。她甚至都将自己与他的奇遇,他怎样奇迹般地救了自己,都演化成一出极美丽的悲剧了。 “敬哥,听说你现在还没有女友?”她主动抛出问题。 “嗯。”他用手语回答。 “是你眼光太高?” “不,是她最终选择离开!” “她真是有眼无珠!你不该为她而伤心!” “曾经伤心过,现在不再伤心!” “那你不是还有个特别伤心的事?” “应该说,是伤心故事!” 振保突然一下子好激动起来,“对,伤心故事!这话说得,倒是特别像作家!嘿嘿,作家!”振保有些手舞足蹈,这让他的手语怪怪的,于是敬民的目光,就也是怪怪的了。 又喝了一回酒,酒还剩不少,酒肴却所余不多。海燕又要出去买,敬民拦住她,执意不肯。这时振保突然想出了一个主意。 “哈哈!”他未说就先笑,“要不这样吧,接下来咱们做个游戏,可以拿伤心故事佐酒,就是一边讲伤心故事,一边喝酒。” 他这一说,喜欢感伤情调的海燕,当下立即赞同。 “这主意好!振保,别停,继续说下去啊!”她的面部表情特别生动,跟振保就是眉来眼去的,可能是惊奇于他的创意吧。 振保点点头,打手语道:“这说的伤心故事,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别人的,可以用真名字,也可以用化名。敬哥,你是我俩的恩人,最有资格说事。所以,这个游戏,就由你先开始吧!” 敬民有些困惑,比划着,询问着。 振保知道他的意思,用手语跟他说:“你自然是用手语表达叙事了!没关系的,你尽管自由发挥吧!” 敬民皱了皱眉头,心想这振保可真有主意,这海燕竟然也特别喜欢这调调。那自己现在怎么办?说个什么好呢? 要不就说自己前世与婉兰公主的故事。那确实就是自己特别伤心的故事!说事时可以根据游戏规则,做些创意的修改,谁又能知,那就是我敬民的故事呢? 这么想定,他的眉头舒展开来,开始讲述了当年尚书王寅之子王酬,与永乐帝方腊之女婉兰公主的爱情悲剧故事。 他按照原先的设想说事,自然没有表示自己就是王酬!其实就算是他愿意表示,并且说明自己转世重生的始末,他俩也是不可能会相信的! 也许在这世上,除了自己,没人敢信这事! 由于出于自身的生命体验,那段人生历程,凝聚了他太多的情感,所以他比划着描述这段故事,就更显得缠绵悱恻,绮丽处让人流连忘返,伤心处让人柔肠百转。其中尤以数次听琴听箫,还有琴箫合乐的场景,更为感人。而最伤心的,就是莲花庵的诀别,还有随之于后的雷雨一幕了。 尽管敬民没有言语的声音表达,但他的比划手势,他的脸上神色,在有些时候,此时无声胜有声,尽化作有情语言。且不说往常倾情于感伤悲剧情调的章海燕,即便如腹黑之丈夫振保,也不能不为之动情而再三感叹。 所以敬民用手语的特别方式,说完了伤心故事,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振保感叹着一直点头,海燕则双眼泪溢盈睫。 倒是敬民态度从容,斟满酒,举杯邀饮。 “敬哥说的这个伤心故事,虽说也属历史,但是一般史书是少有记载。没想到敬哥对宋代宣和年间发生的事,却颇有研究呢!” 面对振保的带些犹疑的询问,敬民坦然地笑着,摆着手,表示也是曾经听村里的一个说书先生说的,因为这故事好让人伤心,特让人感动,所以就还记得。还说刚才发现你们二人对传奇故事特别兴趣,我就抛转引玉,把它给抛了出来。 他临时这么编着,不想也编得十分顺溜。 下面轮振保说。振保就也打着手势说事,这种方式说事,对他是个新的考验。他这时倒也觉得自己是在排练演戏似地。这时好在酒也喝了不少,平时跟海燕在一起,又常常演练来着,所以说得也连贯和生动。 但这一回他说的,连海燕都感到惊奇了。 原来他叙说的这伤心故事好有创意的。 他说有个爱唱歌的少年,爱上了一位少女。那少年好不容易打听到少女的家,就在她家的楼下,对着她的窗口唱着情歌,却被她叫人往下泼水,淋了一身。后来少年长成了青年,他的歌声吸引了更多的人,他因歌声而成名了。 然后那女孩就喜欢上了他,从此他们相爱,心心相印,两情缱绻。女孩说,她不仅爱他的歌声,更爱他这个人。青年说愿意为她到天上摘星星,到水中捞月亮,她总是说,亲爱的,我什么都可以舍弃,只要永远跟你在一起。她嗓子很甜美,说着话的时候,比唱歌还好听。 可是正当他就要成为耀眼的歌星之时,他的嗓子却出了问题。一夜之间,他失去了骄傲的金嗓子。 振保比划着的手停顿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有一些潮湿。 第五十三章 回看了一眼(一) 他看到敬民和海燕都在默默地看着自己,就继续往下说。 处于事业的巅峰的青年,觉得人生的金字塔一下子崩坍了。他痛不欲生,痛不欲生哪!但是更悲哀的是,那女孩跟他说,她已经爱上了一个作家,她说那作家写的小说,才是人生永远唱不败的歌。 从此,绝望的青年就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虽然他的唱片还在畅销,他的歌声还在传扬,但是人们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振保的挥动着的手停住了,他双手捂住了眼睛,好一会儿才放开。他本来是不会这么动情的,他已经习惯了冷心肠,可是刚才敬民用手语演绎的一个悲情故事,感动了他。所以他决心把自己这个伤心故事说得好一些,这故事显然孕育于他曾经的悲情生活,然后做了写意的艺术处理。 章海燕定定地看着他,突然,她狂热起来,也不忌讳当着敬民的面,就一下子投入他的怀抱,并吻了他。 敬民偏过脸去,看着墙壁,其实他在回味着前世留下的爱情滋味。 海燕终于意识到敬民的尴尬,她又恢复了先前淑女的仪姿。她理了一下满头的乌丝,脑后用蝴蝶夹夹好。她的粉腮却红红地不退,让敬民感觉了一种诗意。 下面轮到海燕说,海燕沉吟了好久,最后还是比划说:“我要说的,就是真实的自己的伤心故事。我是有伤心故事的,只是跟你们比,就要逊色不少。所以我不说了!我认输!认罚!有时不说,也是一种说!希望敬哥能够理解!” 敬哥比划着笑道:“我特别欣赏海燕刚才说的,有时不说,也是一种说!海燕没有输!相聚难得!来,还是大家一起干杯吧!” 他发现她的目光有些异样。她的杯子凑过来碰杯时,他看到她的白玉般莹洁的手,不禁暗暗赞美造化,极想在那纤手上抚握一下。 酒终于喝光了,振保说的尽醉方休,实现了一半。振保喝得大醉,哭啊,笑啊,闹着呢。可是敬民没醉,他的前任酒量不错,他的前世王酬酒量也是好得很,要他醉,那可难了! 他也觉得这一场酒喝下来,都快三个小时了,眼下差五分钟就三点半,在这里也逗留了许多时,这时离开也不会失礼了。于是向海燕告辞。 海燕脸上红扑扑的,煞是可爱,让他不敢多看她。她比划着说,她和振保这一星期还会住在这里,希望他有空来坐坐,她和振保也还会邀他来聚聚,或者到哪里玩玩,希望他到时候能赏脸。 见他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她突然一手搭在他肩膀上,“敬哥,我在跟你说话呢!”她比划着,“我们会想你的!” 敬民的心,突然莫名其妙地震颤起来。 终于离开了。走出旅馆,朝着海燕挥了下手臂,转过身来,突然觉得轻松了许多。他笑自己突然就对章海燕动了心。再回头想想,自己对美娜,对武玉婉,尚且都没动心,又怎么会对海燕突然动心呢? 他无法对自己这种感情做个界定和分析,但对“突然”二字,却玩味了许久。最终只能认为,也许人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时候,这感情,就会发生特别的反应变化吧。 他就这么思索着,慢慢地,一路逛了回去。 突然他的眼睛里,溢出了一种惊喜,就在眼前,一座新建的建筑大楼,让他又看到了特别神往的一幕。 那是一些高楼外墙清洗工,他们系着吊带绳,悬在半空中,如一朵朵飞翔的云。这让他想起在两山崖之间悬荡的那些采石工。 也许在一些人的眼里,看着他们就觉得提心吊胆,替他们害怕。心地好一些的人,就想冲他们说,你们什么事不能干,为何找这样玩命的活干呢? 当然更多的人对此却熟视无睹,他们只关心自己,即便他们偶尔发了善心,也是摆出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缺少理解和崇敬,更多的却是怜悯,并显示自己有多么地高贵。 敬民却不是这样的,不知怎么的,不仅把他们看在眼里,而且把他们捧在心里。看着他们,总有那种好亲切的感觉,就觉得他们是采石工,是自己的哥儿们!真正的爷们! 他在旁边定定地看了许久。 然后他受着一种力的驱使,走进建筑大楼,他没有坐电梯,就步行着上楼。他四处看看,再看看,就是没有看到哪个房间,挂着清洗保洁公司的牌子。 他很是失望,原来他刚才是怀着当一名清洗工的冲动,才走进这座大楼的。可惜,那些清洗工是从其他地方来的,他们的公司,根本就不在这座大楼里头。 他懒洋洋地出了大楼。前头路上,还有不少新楼群,原来这一带是江福市北区建筑群。但是他却没再看到那些清洗工爷们。不知怎么的,心里就有些空落落的。 又走一阵,穿过了一个十字路口,他发现那边一条街好像曾经走过,眼前情景有些熟悉,心想一定是自己来过。只是他一时想不起来这事。终于他拍了自家脑袋,是啊,够昏的!难道说这是落难黄泥冈时的那些非人生活,把自己的脑子都整坏了吗? 终于看到了那个大厦! 原来这里自己确实来过,最初是跟那个圆脸圆身圆眼睛的袁哥进了那个大厦的,那时自己还不习惯横排左起阅读,也不识得简体字。所以不懂得这里就是华明大厦。 眼下突然就看到了这座大厦,这时往日的意识便在心中一闪。地下赌场,豪哥,美娜这地方是不是风光依旧呢? 转眼之间也离开这里二十多天了,想想也真不可思议,当初自己还想就在这赌场待着,好积些阴德呢。 他抬眼看过去,冬日的疲弱的阳光下面,大厦进出的人们,全都是人模人样。他看了一阵子,并没有看到那些不三不四之人,或者就是可疑之人,刺了青的赌场马仔,那袁哥,山哥,那个面颊上长痣的男子,一个都没见到。 以往的生活断片似乎成了梦境,就此随梦消失了。他有些怅然,尤其是那个美人,她裸着体的那个娇模样,那胸上傲挺着的双峰,那长在雪野里的两株奇葩 美娜!也许她对我,也是善意的。他想。 生命之河的欲之流在涌动,他在某个瞬间,也感觉到一种血涌筋贲的冲动,一种发自内心的情热。好像有火苗在燃烧,燃烧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终于平静下来。他闷闷地离开了,在街边走了漫长的一段路。 这一段路他差不多都是低着头走,他不知为何,心里好像就有些不愉快。也许可能是喝酒时,因为叙说伤心故事,让他又一次回顾了痛心的往事,重新经历了无望的爱情的痛苦。也许可能是,自己热烈希望当个高楼外墙清洗工,这个理想一时却无法实现。 再也许,就是连自己也无法解释得清楚的那种情绪,也许振保的女人海燕,豪哥的女人美娜,跟他心中的那种情绪,或是有关联的。 他有时候,确实是也太孤独寂寞了。 一阵风过来,好像把他的这种不快的情绪荡走了。他抬起头,这无意中的第一眼,就看到前头两人亲昵地勾肩搭背。 他一下子没看清楚这两人是男是女,发现都是脑后扎着马尾巴,上衣都是花色外套,但又同样穿着蓝色牛仔裤。 从臀部看这两人都不够味,绝对是离“肥”太远,不过皮肤都挺白的。 他的眼睛更注意了前头,在两人的前面,那个男孩,绝对是男孩,而且像是工友,因为穿着干粗活的衣服。但奇怪的是,敬民看他,又不像是干活回来。这男孩,哈,那臀肥着,还扭着,好生动的样儿。 勾肩搭背的两人,突然有一人说话了。“妹子啊,你说,哥追你,能追得上么?”说了话之后,就癫癫地一把搂了过去,又吃吃地笑着。 肥着臀的男孩终于忍不住,回头看了两人一眼。 就这时,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 还没等那男孩再转回头,只听一声:“操!”搂搭着的两人中,说风话的那人就挣了身,饿兽一般地,往男孩那边直扑了过去。 那男孩像是挺憨厚、老实的,看到对方扑过来,一副要拼命的样子,他都茫然不知所措,一下子傻掉了。 “操!娘希匹,贼眼溜溜的看什么?你也配?呸呸呸,老子也是你这种打工仔看的?”那人好恶好恶的,两片嘴皮子一张,就飞出一串骂声,唾沫都溅到男孩的脸上了。 他同时也把浓浓的酒气,喷到男孩的脸上。 男孩总算回过神来,一边擦着脸上的唾沫,一边轻声辩道:“我并不是有意的,也只是随便看一下!” “随便?你对老子也敢随便!你脑残哪?”那人说着,突然手一晃,多出了一把贼亮贼亮的匕首。随即二话不说,握着匕首的那边手突然迅速进前,往男孩身上直剌。 此人虽说喝了不少酒,但是身子脚步却稳如山,所以这一刺,一点也不含糊。 这男孩根本就没有防备,附近的两三人也吃惊不小,根本没想到,此人会如此狠毒。 男孩已经再无可退避的,他的身子要是受了这一刺,只怕会有性命之忧! 说时迟,那时快,突见一条人影一晃,没等男孩和行人发出惊叫,在男孩和行恶之人的中间,已经多出了另一个凸额连眉的男孩。而行恶之人手中的匕首,却到了他的手上。 这一回,傻着的人就不仅是那个大臀男孩,众人全都傻了。原来刚才正是敬民适时化解了这场灾祸。要不,这男孩必将血溅当场。而行凶杀人者,终必逃不脱法网。 直到这时,敬民才发现刚才走在自己前面的那两人,竟然都是小青年。因为他俩现在都与他面对面,看得是很清楚了。没想到喝醉酒,竟然勾肩搭背,丑态百出。 突然这两青年出手了,想趁敬民不备,来了侧翼偷袭。 对付这两人那种三脚猫功夫,敬民那是太轻松搞定了。他借力还击,轻轻地拽了那个恶青年一把,那人的拳头就直奔伙伴而去。那伙伴挨了自家朋友的拳头之后,知道是敬民捣的鬼,便朝他飞起一腿,不料却把朋友恶青年踢倒在地。 敬民摇了摇头,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刚才要不是他存心避着,这匕首只怕是也会伤到他们。终归是害人的东西!他呸了一声,一口痰就吐在这匕首的刀锋上。然后手一起,众人眼前多了一条闪光的抛物线。只闻轻轻水声响,只见内河河面轻轻荡开涟漪,那匕首沉入河心了。 突然有人鼓起掌来。 敬民却好像突然遇上了什么可怕的事,一下子慌张了起来。一个转身,就大步流星,飞快地闪身而去。 “诶,恩人等等”男孩扭着臀在后面叫着,就要往那边赶。 这时有人突然开口说道: “他,会不会就是那个白衣侠呢?” 第五十四章 回看了一眼(二) “晕,什么东东,白衣侠?”那个大臀男孩转回头问道。 他好迷茫的。刚才先是莫名其妙,差点没遭了恶青年的毒手,后来得到敬民援手,想称谢却不及,甚至话都没说上一句,恩人就又一下子闪人,离开了。接下来就是这人突然冒出了什么“白衣侠”的说法。 “还晕呢!你没看报纸还是没听新闻?”那人说,突然拽了他一把,“愣小子,还这么傻愣着呀?还不快去追赶他呀!” 他从那人的眼神里,才醒悟到两恶青年还没离开,于是朝着刚才“白衣侠”快行的方向小跑,都不敢再回头看上一眼。 他现在心里,就顺着那人的意,已经把救了自己的那个男子,当作是“白衣侠”了。 也许是他太笨拙了,眨眼工夫,“白衣侠”的身影儿,就完全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他叹了口气,腿软了下来。 这男孩名叫吴贵,跟敬民还称得上是老乡,因为他也是来自北省,只不过敬民是渭州人,而他却是潼州人。 他待在江福也有两年多了,平时除了打些零工,多半时间都耗在打牌上。他打牌大体上还可以保个互有输赢,不会一边倒地输钱。所以这日子就还打发得下去。 可是近日他却开始做发财梦。梦见自己到了一个赌场,里头的赌法甚是简单,就是只赌大小论输赢。梦中他连续下注押“小”,他是连战连胜,钞票如天女散花一般。他便在天地之间纷纷扬扬的钞票花雨中,兴奋地醒来。 他突然就相信了这个梦。然后,他开始寻找赌场。 他在敬民经过华明大厦之前,已经从大厦出来。他找到了里头的赌场,而且相信,这就是他梦中参赌的所在。 他相信在这地下赌场,自己一定能大胜连捷,扬眉吐气。这正是梦神指引他发财的地方吔。 原来豪哥的这个赌场,近日做了些改革,不再赌扑克牌戏。却简化成赌大小。这是美娜在枕边给他出的主意。美娜的意思是,赌大小更容易人为地操纵,所以来钱更快。 这说得豪哥身上每根汗毛都好爽,于是就用这汗毛的身子,尽可能地将宝贝儿美娜,送上极欲奇爽的巅峰。 那么,这个潼州男孩吴贵,他成功了么?他是不是大发了呢? 他却退了出来,要不,就不会那么刚好,遇上两个不讲理的疯子,然后又遇上恩人敬民,自己后来最好的朋友了! 是啊,吴贵为何临时退出呢?既然是梦神的指引,那何不就爽爽快快地赌上一场? 原来今天吴贵只是去探查赌场,并没有刻意参赌。他查过旧历书,今天是初二,他特别忌讳“二”,再就是日冲蛇。他今年虚岁二十二,生肖属蛇。所以不敢妄动。 吴贵心事重重地往前走,他又一次地回顾了刚才发生过的那一幕,眼前又一次闪现了那个恶青年手中的匕首的寒光。太可怕了!“日冲蛇!果然是日冲蛇!厉害!”他想,要是今天懵懵然就赌上,只怕是凶多吉少呢! 他已经来到了往日闲着没事,经常观光的湖上地面。几乎每天都有人在这里,一屁股扎着,坐报纸上打牌赌钱。看上去大多是工友,只是他们多半说话带四川和湖南口音。他也曾在这里玩过几把,但更多的时候是当个休闲蜡烛。 可今天他却没了兴趣。他觉得自己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到恩人。 吴贵平时有些懒散,跟好吃懒做是隔壁厝,又好的是赌,所以要论这级别呀,确实好低哟。可是他有一个好,那就是有恩必报!虽说吴贵的这个“报”,并不是对等的,很可能就是“大恩小报”,但终究还是有心哪! 当今之世,大部分人心里装着的只是自己。像敬民那样的人,真是太过罕见了。可是再想想,像吴贵这样的人,其实也是不多呢! 由于吴贵没能实现愿望,对敬民没能“大恩小报”。于是心情就很不好。所以在这黄昏的光影下面,昏昏欲睡。好在这里离寓所已经不远,就想,罢了,不如先回去,睡会儿再出来吃饭吧! 他还是个很能睡的男孩! 暂且不表吴贵的事,且说敬民回寓所之前,在一家小饭店吃了晚饭。因为中午主要是被酒装了一肚子,他就想晚上得吃点干饭,吃点青菜,再喝点热汤。终究天气开始寒冷。冬季了嘛,屈指算来,离冬至也不多远了,嗯,算起来刚好半个月。 吃了饭,也算完了一事。这才回寓所。 屋里却没人,小华上班,她现在每天总是吃了中饭就去上班,然后晚上过了十一点钟回来,所以不会在自家屋里吃晚饭,这他是知道的。但她的男友,那个獐头鼠目的大伟,以往大都在。本来以为他会在这时露脸,却不料也不见。 再等了一会儿,也还是没见到此人回来。这种讨厌的男人,要是不见,心情会更好些。他想。 天黑下来了,还是没见到那个大伟。这小子,难道说又出差啦? 不过外头却有人来访,是个男人。一张脸挺善的。 此人一见他就笑,还比划着,问吃过饭没有。 这显然是个陌生人,但又感觉有些熟悉,心里就想,会不会是因为认识自己前任的缘故。他含笑着抱了个揖,打手语说:“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吗?”他从心里感觉此人一定有事。 “我的洗衣机坏了,放在阳台,既不能用,又占地方。我想搬到杂物间,可是我没这本事,一时也找不到人帮忙。所以想请你” 他看着此人,渐渐想起来了,就在几个月前,自己前任,替他搬过盆景,对了,还运过煤气。 他终于笑了起来,点头表示接受。 跟着男人走,不久就感到惊讶,原来此人就住在这上面的四楼,而自己住这里二楼,说起来还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呢。 他随着这个男人进了屋子,趿上拖鞋,穿过客厅,折转进入卧室隔壁的房间。一个脑后扎着马尾巴,皮肤像白瓷一般的女孩,正沉醉于电脑里头的网络小说。 但她却也忙里偷闲,偏过脸来看他一眼。 这一眼,让他也看清楚了她。好美的女孩儿!好像在哪里见过呢?对呀!这张脸有点熟,一定是在哪里见过。难道她是婉兰? 是自己在梦中见过吧!他暗暗嘲笑自己了。 他随着那男人穿过房间,打开一扇落地纱门,就来到了阳台。 “就是这台洗衣机!”男人敲着洗衣机的台面,比划着说。 “没问题!”他微笑着打手语。 “虽说有些沉,不过就四层楼,而且机身小,又是往下抬你看,要多少工钱?” “你把这上面的东西拿走,就可以抬了!” 男人的眼睛却还在看着敬民,“你要多少工钱?” “随意吧!” “还是说定多少钱才好!” 他又看了看这台洗衣机,发现是小鸭滚筒洗衣机,前任的记忆提示,这机身里头有水泥,很沉的,从这抬到底楼杂物间,最少也得十五元。 “那就十块钱吧!” 那男人好像吃了一惊,但到底高兴了起来,便点了头,意思就是,就依你说的算。 敬民便挪了挪洗衣机,然后轻轻一提,就进了房间。 女孩还在聚精会神阅读。敬民看着她的身影,确实觉得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了。 突然他的心触动了一下,他有个感觉,那女孩头顶上的天花板上的灯座,马上就要掉下来。他连忙放下洗衣机,身子一晃,就挡住了女孩的身子,尤其是她的头顶。 女孩觉得奇怪,更生出几分讨厌。也暗暗埋怨老爸,怎么就找了个大色狼来搬洗衣机,这不是引狼入室么? 那个男人也误以为他要对自己女儿无礼。正要发作,就在此时,那顶棚上的花型灯座,果然就一下子脱落了。 只听得喀啦砰砰声响,眼前突然一黑。连女孩面对着的电脑屏幕也黑了。 “老爸!”女孩惊惶地叫道。 “吉华,不怕!应该是吊灯座脱落,引起跳闸了。我去开一下保护器!没事的!” 很快客厅那边灯亮了。再一会儿,女孩的电脑屏幕也重新显示了。 这时父女俩的目光,却都落在敬民的身上。只见他手里接着了整个灯座,还有三个灯泡和花型灯叶,一个灯座装饰彩球。活生生一个杂技演员似地。 这对父女一见这情景,都吃惊不小。在那一瞬间,接下来又是黑暗,竟然能够一下子接住它们,无一遗漏,真是太不寻常了! 而且再想想,像这样情况,其实也是相当危险的,第一是触电的危险;第二是玻璃器物割破砸伤身子的危险。奇的是,敬民竟然没有一点事。 更奇的是,他好像事先已经知道这事情要发生似地。 “哇噻,大哥真是太棒了!够厉害吔!”那白瓷一般的女孩,终于抑制不住敬佩之情,脱口赞道。 “吉华,叫叔叔!这位叔叔患了哑病,耳朵也听不见。”当父亲的解释道,“你可以这样跟他说!”男人作了个手势,并对他顶了个大拇指。 女孩儿眼睛深深地看着敬民,有点忧伤的样子,但终于高兴了起来,吹着气,微笑着,对他顶了顶拇指。 他发现她白瓷一般的皮肤十分耀眼。 但他的目光转向了男人,指着那脱落却没有较大破损的灯座,比划着说,“要不要让我替你重新安装一下?” 原来敬民此时回忆起前任曾经当过电工,所以才主动提出帮他安装灯座。 回忆起来的事情渐渐多了,他甚至回忆去年夏天曾到市郊河里游泳,游到石桥附近,发现有人在桥下偷偷电鱼。还以为自己要触电,不想这事有惊无险。他无法确知,自己安然无事上岸,到底是运气好呢,还是真的身子不怕触电。 不过,在武家村黄泥冈砖厂,经历了雷雨一幕的雷电击身,他算是明白了,更何况自己后来,对电棒也表现出没有反应。他知道了自己不仅不怕雷电之击,而且身上带电,这种电甚至还可以向外来物体释放,就像在黄泥冈时,身上之电,就在与武学松的打斗中释放了出来。 所以刚才自己为何没有触电,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女孩有一点明白他所比划的意思了,便先点了头,然后是她父亲也点了头。 很快地,他接过男人递过来的工具,跟他们父女比划说,自己带电作业绝对没有问题,让他们放心。然后笑笑着就干了起来。 有了不触电的方便,就不用担心触电的危险,他可以更轻松地搞定灯座,所以行事特别顺当,不多久就修理完毕,更加牢固。那两粒灯泡的灯丝断了,他也只能作了碰丝处理,不过碰丝处理后的灯泡更加亮堂。 女孩儿对敬民致谢了之后,又埋头看电脑里的小说。那男人自我解嘲地说,我女儿就这样,整个就是网络小说迷,爱看什么穿越呀重生呵的。她听了嘻嘻笑,说老爸别管,这位叔叔一定也跟小说的主角一般,身负异能绝技呢。 因为好奇,敬民这时又多看了她一眼,这才将洗衣机往外搬到门口。然后背到楼下,将洗衣机放到了杂物间。 他回到屋子里还没多久,突然听到外边有声音,接着就是敲门声。 “难道说这个獐头鼠目的家伙终于回来了?但怎么忘了带钥匙,就这般乱敲门啦?” 他这么想着,开了门。没想到竟然是她,那个住四楼的女孩儿。 娇小玲珑,白瓷一般的女孩儿,含着笑看着自己。她手里是一张二十元面额的钞票,比划着说这是修灯座的钱,父亲匆忙忘了给。又比划着说给的实在太少,真对不起,然后就塞到他手里。 原来她后来知道,父亲最终就给了这哑巴拾元钱,当即她很不高兴地就说了一顿老爸,说他也太小器了,这才争得这二十元,特意送了下来。 敬民谢了,他小心地目送这清秀可人的女孩儿上楼,却无意中发现她上楼前,又对他回看了一眼。 第五十五章 打工族(一) 敬民受了她这一眼,好像心里头就有了什么东西,被触发了似地。 他也因此突然陷入了思索。 这女孩回看一眼,是有名堂的。美女呢,回眸一笑百媚生嘛。可是男孩就不行,反而会生事,惹事。其实就算回头看女的,也是要担风险的。他因这女孩儿,又想到那个因为回看人家一眼,差点儿就被刺的男孩。 那男孩自然是打工一族,一看就像是民工,只是身体嫌胖,还大屁股着,至少当建筑工就不行,那样子,能上脚手架吗? 那么,那男孩,能做什么呢? 他突然就莫名其妙地牵挂起那男孩来了。偌大的都市,要是找不到活干,要生存也是挺艰难的。 这怎么回事?他很奇怪自己这种心态,但不知怎么的,想到那男孩,心里就放心不下。 他甚至都有点自责了,因为当时事情还没全搞定,要是那两流氓,对那男孩再行反扑,那怎么办?匕首凶器虽说被自己扔了,但流氓还有拳头呢。男孩老实,只怕要吃亏。 他这么一想,心就烦了。这屋子也就坐不住了。就带上门走了出去。虽说朔日刚过,天上还看不到月亮,但夜色却还清朗。风细细的,不冷,还爽人。这么走了一阵子,心情好多了。 他的兴致上来了,觉得有时候这么散散步,也挺好!这散步嘛,也不能为城市人所独享,外来工也可以共享嘛。 突然发现自己不知怎么搞的,就走在了花街上了。 这所谓花街,俗称红灯区,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叫法,多半是草民们交流的约定俗成。无非就是告诉那些很想放纵一下的男人,那地方可以去,风尘娘们更主动,而且相对集中。 自然,这并不是自己小区外头的那条街,那条街要是跟这花街比,那可是小巫见大巫了!虽说往日他又聋又哑,也还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可是有些消息的传递,让他也知道了江福的几处花街。 他不可能特意来此寻花的,眼下却信步漫行,误打误撞上了。 说来也巧,这时还有一个打工男孩,跟他一样,也是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 不同的是,他现在还悠着,轻松无事,虽说见到这条街的两侧,景致有些异样,于是有些吃惊而已。 那男孩的境况却大不一般,瞧,被那些花蜘蛛缠住了,哈,马仔也出来了,这小子有麻烦了 敬民看到了前头的这个局面,尤其是发现了那个男孩在挣扎,此人看上去并不是花蝶之流,怎么回事呢?于是加快行动,眨眼之间,已经到了那家花店门口。 此时那男孩,已经被他们的人拽着直往里头拖,一只鞋掉了,张着腿,扭着臀,在地上挣扎。他觉得看着有点眼熟,嘻那臀,像是大臀男孩吗? 有这么巧?又遇上了!这小子,上这花街来,还是独自一人有什么问题吗? 这么想着,不由得也跟着进了店屋。 一个光头马仔挡住了他,而站一边的艳妆女孩却打招呼着: “帅哥,是找我吗?”说着,就笑得花枝乱颤。 他怒目而视,比划着,意思是:闪开!放了他! 光头马仔投过来挑衅的目光,捋了下袖子,露出虎头刺青。想拿这吓吓人,吓谁呀?他心道。再看那刺青挺丑的,应该是出诸于下工之手,正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猫”。 于是再看这光头,心里就想到被拔光毛的猫,脸上不由得就泛起了一种轻蔑的笑意,鼻子里便哼了一声。 “你小子,笑什么笑?”光头马仔喝道,一副纸老虎的样儿。 里头传来说话声:你弄撒里?二不愣登的,跟他较什么劲?费什么口舌?打出去。再进来收拾这胖崽! 光头马仔嘟哝一声,谁二不愣登了? 接着就对敬民吆喝着,听见了没有?自个儿乖乖地出去,要不,额就打断你的腿! 敬民这时突然心中一凛,里头男人和这光头马仔,说话都像是北省渭、潼一带口音,难不成他们还是自己的老乡。 老乡?要是老乡堕落如此,又能怎么样呢? 老乡要堕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普天之下,这种事到处都是,奈何! 这时里头传来哎呀一声叫声,想是那男的开始挨了人家的拳头,正在被修理呢。 于是对着那光头马仔就是一搡,趁着光头趔趄的当口,就闪身进去。里头两个马仔正要继续修理那男孩,可是他俩的拳头都被敬民接住了。 然后身子却像气球一般,往后飞弹出了几米,砰的一声,重重撞倒在地上。 那男孩见情势大变,便挣扎着要脱身,这时却认出来敬民,便是下午在街边出手救助自己的恩人。当下大喜,匆忙里不忘鞠躬,说道:“原来是恩人!多谢恩人再次相助。” 果然,此人正是敬民白天遇到并帮了他的那个男孩。 敬民当下也很高兴,不过脸很快沉下去,朝他挥一挥手,意思是让他赶快离开。 男孩却摇了摇头说:“我本来就是要找你的,我怎么能离开?至少也得让我微报了恩情吧!” 敬民突然感觉到这男孩的可爱,而且也从口音里头,感觉了男孩的亲近。因为他说话的调调,跟那个光头马仔,颇是相似。 老乡?他想。 哪有那么巧?这花店两马仔是北省口音,现在这男孩又是北省口音,按理这不大可能,只怕是自己耳朵听差了。 敬民也觉得现在顾不了这些,先离开这鬼地方再说,便对他比划着,意思是:好,咱们先离开这里。 他一把攥住男孩的手,正要拉着走时,一个女的却从里头冲出来,拦住了他俩。 “哎哟喂,帅哥儿,你刚才那样盯着我看,还回头瞟我,为啥又不想要?你怕什么呀?你还是不是男人哪?” 那女的看上去长得是有几分俏,一手抓住男孩,一边还丢眼风。 敬民突然对她哇哇乱叫。 这下子把她吓了,这才退开去。 光头马仔想靠近,但怕了敬民。他也只好去扶那两个马仔起来。 敬民和男孩三步并作两步,匆匆走出了那家花店。 随即很快地,两人也走离了这条到处都在一闪一闪的,闪着红灯的花街。 “哎哟!弄撒?你把我拽痛了!”男孩嚷嚷道,原来这一路上,都是敬民在攥住他的手。 “哼!”敬民一张脸突然恶狠狠起来。手虽然是松开了,可脸色还是很沉。 “刚才在街边店,是怎么惹的事了?”他比划着。 男孩起先不太明白他比划的意思,就觉得他不说话,却只顾打手势,这是啥意思嘛?心里就不怎么高兴,难道他是哑剧演员。何况这一路上,自己的手,也被他整苦了。 “刚才在街边店,是怎么惹的事了?”敬民见男孩几乎没反应,就又比划着。 现在男孩有些习惯了,从手语上,大致明白了他的疑问,就也回应道:“嗨,只不过回头看了那小姐一眼,那疯子,就以为我想怎么样了!自己疯着缠人还不够,还让那些男的出来打人!” “又是回头看了一眼!”敬民听得暗暗点头,“果然是这样!这臭习惯!”他心想。 其实,吴贵这话说得也不完全对。 他乱走到了这花街,见这里花红柳绿着,有那么多的美女,就开始有了些迷胡。好在他还知道自己是处男,也知道民工也有尊严。更何况他心里头还装着她 前些时候,他连续几次,碰见了一个很让他动心的女孩。但他也不知道她是谁?他和她并不认识,没有交谈过,只是匆匆飘过的一朵云 因为恋着这一朵云,所以即便当时心里好迷胡,但他还是不会用心去看美女。 可是 就在他走到那家店门前,他突然在仿佛之间,好像看到了她了。 但这是不可能的呀!倚在店门前的,明明就是个卖皮肉的风尘女孩,哪能是她呢?但他还是忍不住,在走过去之后,又忍不住回看了一眼。 那小姐以为就要捕到一只猎物了,兴奋地追上去缠他,谁知这只是个错觉。他不是羚羊,而是一头倔驴,于是马仔出动了,这就有了先前那一幕 这是敬民所不知道的,但敬民的批评却是到位的。接着他就叽里哇啦地比划开来,打着手势好一阵子。 吴贵愣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始说话,因为这时候他才有点明白敬民的意思。原来敬民是在批评他,咱们打工族,怎么就沾着这事,那些男女都不是东西!那样的地方,不是像你我这种人能待着的。 敬民批评得很诚恳。 他很是感激,敬民意思提到咱们是打工族,这样的表达让他感到亲切。但又觉得敬民太像是自己的长辈了,好像比亲哥,甚至亲叔,都要大,话说得是有道理,只是也太讲道理了,便没意思。 他觉得敬民没意思的地方还有一个,那就是多少有些拿腔作势的。他又不好讲,就把这种想法憋在肚子里了。他心想: “你是恩人,你要怎么教训我都可以,因为总是我拖累了你,让你费心。可是,也不应该装作哑巴来玩弄我呀!” 又过了一会儿,见敬民还是那样挥舞着手比划着,他终于忍不住,就悻悻说道: “恩人就喜欢扮演哑巴?” 这一说让敬民有些愕然,但很快就释然了,笑着比划道: “在你眼中,难道我还不像是哑巴?我可确实是哑巴呀!” “你真是哑巴?”男孩眼睛有点直了。他俩的目光撞在了一起。敬民的手势和眼神都是肯定的。 “不会吧?听说哑巴好像都是聋子,可你好像总能听见我说话似地。”他还有疑问。 他的直率很是打动敬民。敬民心里暗暗赞着,这小子倒还有些脑子,便把头摆来摆去,装作总算猜到了他的意思,然后比划着,说自己并不是能听见他说的话,不过却能猜到他大概说的意思。 敬民表达说,哑巴只能这样,所以也练出了猜的功夫。 男孩笑了,说:“你这哑巴确实是有功夫,不仅有猜的功夫,还有了不得的拳脚功夫!” 敬民继续装下去,愣了一会儿,便比划着,说哑巴虽然有猜的功夫,那也要靠对动作和表情的判断。所以兄弟还是要打些手势,最好是好理解的手语,这样哑巴就不会猜得好苦。 这一回男孩大概是真懂了,可是他又哪里懂得手语呢?他不由得皱了眉头,觉得自己无法跟哑巴交流,又怎么报恩这个哑巴呢? 他也动了念头,想到通过写字来传递信息和交流思想,可是没有纸笔。 也亏他聪明,一下就想到,只能先从模仿敬民的手语开始,顺着敬民的意思说话。渐渐地,开始有了一些头绪,手势就有了思想生命。终于,他看到了敬民突然向自己顶大拇指,他就知道自己的手语较为靠谱了。 而这时候他俩也都相互交流了好多信息,不仅知道了名字,还知道了对方也是来自北省的农民工,老乡!这个词儿,让两颗心一下子热乎起来。 现在这个叫做吴贵的男孩,发现恩人竟然来自渭州,离自家潼州不远,真是喜出望外。兴奋和感激,让他又想到先前自己急欲做的那件事上来了,那就是报答恩人救助之情。他要实践自己先前所念想的,要对恩人敬民报恩了。 在他看来,这报恩,最快捷的方式,莫过于上酒楼。喝酒吃菜,谁不喜欢?谁不需要?可是现在这时候,在时间段上好像不很刚好。 因为上酒楼跟请吃饭联结,这是普通常识,也就是上酒楼就是请吃饭,请吃饭就是上酒楼。可是现在都十点多,显然时间上已经错过了。 更何况吴贵也才进餐近一个小时,他没进晚餐就先睡觉,这一觉睡醒来,都快八点半了呢。所以等他在街边小店吃饱饭之后,自然是九点多了。 不上酒楼,能不能进行其他活动。他突然眼睛看着前面不远的足浴城,那“银河足浴城”五个字,红灯闪闪亮着。也好像照得他心里亮堂堂似地。 第五十六章 打工族(二) “额,恩人哪”他比划着。他想表达请恩人去足浴的意思,但又有些犹豫。因为他也没去过,只是听人家说过这档事。 “拜托,别给我戴高帽子了,这么叫着,怪别扭的,就称名字吧!” “额,那我叫你敬哥!好吗?” 见敬民点了头,吴贵又高兴了起来。然后鼓起勇气,表达了请他去足浴的意思。 敬民眼睛深深地看着吴贵,比划着说: “咱们是老乡,都在异乡打工,就不要太客气了!太客气,反而会变得见外。吴贵兄弟啊,那种地方,不太适合咱们待的,不好耍。你如果有心,改日咱们找个地喝几杯,兄弟以为如何?” “好,敬哥真是痛快人!”吴贵懂了意思之后,也高兴起来,用自创的手语赞道。 然后又谈了一会儿,听吴贵说到跟一位老乡一起合租住房,那人是西安来的,敬民大生兴趣。吴贵见他不断问起,就顺便说道: “敬哥,要不要到我住的地看看去?离这儿不很远,大概也只要过两个马路口。” 敬民比划着说:“好啊,就到兄弟那边看看!刚好也送兄弟回寓所!” 吴贵的寓所也是两人合租房,另一房客也是老乡,西安人,叫顾东,人挺豪爽的,一见面就说,到外边喝几杯。还是敬民比划着解释,顾东才知他是哑巴,吴贵也作了说明,这才同意三人改日找个时间,到酒楼喝酒叙话。 因为时间已经不早,坐了一会儿,敬民就告辞。吴贵要回送,另外也想到他寓所看看,也好下一次串门,认得路。敬民坚决不肯,比划说这么迟了,你就不要再出来,免得万一遇上恶人生事。又说明晚七点准过来,那时候时间早,带他到自己寓所,比较稳当。 吴贵点头称是,但到底还是送到了小区外头的街口上。 回到寓所,小华还没睡觉,坐在客厅看电视,有点闷闷的。 他猜想没准那大伟还没回来,看那小华情绪不佳的样子,也就没跟她搭话,自己洗浴了,就上床睡觉。这一夜煞是清静,他睡得很好,心里还真暗暗谢了大伟。心想要是此人不再回来才好,但一想到这可要伤了小华的心,便不敢再往下想。 次日早早起床,吃了饭。敬民在屋里转了两圈,终于找到了撂在衣橱里的工具箱,他抽出羊角锤子、瓦刀,电笔,铅锤线等一干物品,细细检视着。然后再四处打量着。 见他东张西望地,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小华惊奇地两眼放了光,尽管由于夜来没睡更好,眼睛有些浮肿。 她说是找自行车吗?你现在倒想起来了,那车早没了,连着那纸牌子,就是你在那上头写着:电工,土工,水泥工,修理电器,通下水道。那纸牌,这毛贼也要了去。 小华又打手语说,本来早就要跟敬哥说,可就是老忘着,敬哥呢也好像没想找,连续几天也都没出去找工。所以这就不过哈哈,敬哥现在又想通啦?是不是想重振雄风哪? 她凑过来,稍稍弯下身,看他摆弄着那些工具。他一抬头,突然就触见震颤着的两个浑圆而白的球体。原来小华的睡衣领口宽大,她的胸花又特别生机盎然。 她是浑无感觉,他却赶快调换了视线角度。 小华今天好像也特别爱跟他说话,人就跟着转过来。虽然嘴巴没张,只用手比划,但是也是一种言语嘛。小华说英雄行为固然让人敬佩,但英雄也不能当饭吃啊! 他知道小华可能还在想昨日海燕邀他之事,也知道那大伟一夜未归,小华心情特不好,所以也就不想跟她争执。但也不便跟她多说笑,而只顾自己思量去了。 敬民今天是想到外头打点零工。本来他是希望到保洁公司去当高楼外墙清洗工,可是他一时又不知上哪儿找这家公司。 原来昨晚送吴贵回寓所,结识了那个西安老乡顾东,通过打手势,交流了好一会儿。才知道他俩一年多来都是打零工,很简单,就是早上骑单车,带了干活的工具到街头工友的聚集点,自会有临时雇主到那儿叫工。 经他俩一提醒,他也想到了前任打零工的一些记忆。就觉得前些时候在赌场做事,在砖厂做工,四处飘荡的,总不如在自家地方稳当干活为好。 所以早上一醒来,就开始到处找那可以谋生的东西。现在经小华一提醒,才知道那辆只有车铃不响,而全身尽响的破自行车,竟然还被盗车贼,看作是宝贝,一下子就被偷盗了去。 也罢,也罢!他也只有一笑置之了。 他换了一套衣服,不再穿往日自鸣得意的白色风衣,而是上穿铁灰色茄克衫,下穿浅蓝色牛仔裤,脚上也换上一双洗净的登山鞋,那鞋搁在床底下也有多日了。 他发现从屋里出来时,小华的目光有些惊讶,也许她觉得,这才是原先她认识的敬哥! 不过他这样打扮,确也干净利落。 他拎着工具出去了。是啊,英雄不能当饭吃,平凡打工生活才是王道。他凭着前任的记忆,来到了那一片湖边。 石头栏杆那边停着几辆旧单车,车头挂着纸皮,上头歪斜写着几行醒目的墨字,车后架绑着工具箱。 马上就有人过来招呼,不是雇主,而是工友。 他感觉好几个都跟自己相熟。但招呼的却只有一个。那汉子长着一张国字脸,挺壮实的,本来蹲在一边看打牌,这时站了起来,跟他比划着说:“哑巴兄弟,怎么不骑车来?最近都到哪儿发财去了?怎么老不见人影呢?” 他正感觉回答有些为难时,那汉子又说:“你既会土工,又会电工,是不是人家房子装修,选中了你,包了你呀?” 他摇摇头,打过来手语,“不是的。我是到一处砖厂干活了!” “哇哈,砖厂?听说那些砖厂老板可黑心了!兄弟有没有吃亏呀?” 这让他一下子又忆及黄泥冈砖厂,因而突然一下子忘情,笑了笑,“老哥,你不会想到吧,到头来,吃亏的不是我,而是那些大老板呢!”他比划着。 那汉子好像明白了他的手势,突然有些诧异,随即就跟那几个打牌的男人说:“管事的来了,你们还打牌?都知道不?这哑巴兄弟,这些天不见,现在厉害着哪!他说前些日子到某个砖厂干活,还占尽了那砖厂老板的便宜呢?” 这话他们怎么会信呢?打牌的还有围观的工友顿时呼应。 “晕,吹大牛吧!” “靠,前日为了一个女中学生,英雄救美,丢了面子,还多管闲事啊!” “忘了自己是哑巴吧!还英雄救美呢。” “得了吧,除了爱管闲事,就没有其他本事!” “哼,这些天怕撞着对头,都缩到地洞里去,这刚一晒着阳光就发昏。” 这些人,一边打牌,一边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敬民都把话听进去了。他没想到前任会这么没人气,甚至都成了众矢之的,他不知这到底是为何?就连国字脸汉子现在的眼神,也显得不对劲,嘴上还挂着一丝轻蔑的微笑。 但当敬民凝神思考之际,眼前却动了起来,那尽是些自己前任的往事情景重现,其中就有不少,是在这湖边空地上,等待着揽活干的场景重现,渐渐地,他懂了。 他虽然觉得有些辛酸,但更多的却是欣慰。 前任虽说是个其貌不扬的外乡哑巴男孩,但是善良、正直,甚至勇敢。对赌博深恶痛绝,一见到他们打牌赌钱,不止一次劝过,所以就有点讨人嫌。 一次甚至拉了一个民警,指着那些坐在湖边地上打牌的工友,比划着意思,希望也管管这事。可是那民警摆了摆手势,意思是自己正忙着,哪有闲管这等小事。 他这样做,自然惹恼了那帮工友兄弟。此后就少不了对他冷言冷语,视他为另类。后来就遇上了女中学生的那件事。 敬民突然觉得心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喊: 敬民兄,好样的!你能这样做!好不容易呢!你真是我的好前任!是我信得过的前任!虽然现在我做了一些事,但那也是无形中受你的影响,我在学你,继承你。我是你精彩生命的继续! 他感觉到重生以来,一向确实是把前任淡忘了,直到现在才真正觉悟,生出了崇敬之情,感恩之情来了。他觉得现在自己和前任,真正达到了从未有过的和谐。 正当自己感动而陶醉的时候,这时却听到有人小声嘀咕道:“嘿,还真奇了,对头来了!哑巴的对头啊,就是女中学生她爹的手下哪!不记得啦你们?前两个礼拜还来过!也隔了不少日子了,哑巴刚现身,对头就又来了,怎么会这么巧呢?” “嘿嘿,无巧不成书嘛!瞧着吧!”另一人说。 他这时也看到了,从斜对面的路边走过来两个人,像是从那部黑色奔驰出来的。渐渐地靠近后,他觉得这两人似曾相识。“对头?他俩就是我的对头?”他敲打了一下脑袋。 于是曾经发生的那一幕又在眼前一闪。记忆的屏幕里出现了一个颇有点清秀的女中学生,脑后高高扎着马尾巴,走起来甩得很。 她走在人行道上,步子好快,但一部黑色奔驰也沿着她走的路开来,那车也开得快。好像副驾座的车门玻璃窗还开着,里头的人正在跟她说话似地。 突然女孩开始跑步,往湖边跑来,书包在背上一颠一颠的。车开更快了,停下时,下来了两个中年男人。 这两个男人急着追女孩,其中一个高个男人,一个箭步过来,像老鹰抓小鸡一般,把女孩抓住了。 女孩大叫救命,叫抓坏蛋。 可是没有人反应。工友们忙于打牌。周围有人在擦皮鞋,或者被擦鞋。还有一些摆摊的,就顾着看好摊子。游人也有几个,但隔得较远。 这时敬民发现自己的前任冲出去了。他一下子就挡在了女孩的前面,护着她。张开手臂比划着,嘴上哇哇叫嚷着,这一着,让在场的众人都吃惊不少,打牌的也暂停了动作。 只见他重重地搡了一把那个高个男人,好家伙,力气还不小,高个男人差点没摔倒。 但是另外一个男人强壮如牛犊,一手擒拿绝活,他当即被拿下。 他被高个男人拽住头发往地上撞头。那女孩本来跑远了,见状却又跑回来,止住他们,“你们放了他,我跟你们走,我跟你们走还不行吗?”女孩都流泪了。 女孩被他们拽着,就要带走了,他冲了过去。女孩说叔叔放心,没事的,他们是我爸的手下,不会对我怎么样。 女孩走了之后,敬民接着又看到鼻青脸肿的前任,被那些工友围着指着哄笑,说是她爹派人找女儿,关你什么事,还英雄救美,这下可美死你了吧! 看到这里,情景影像突然全都黯然消失了。 眼前那两个男人已经极度逼近,那两双眼睛好生无礼,傲慢到极点。 敬民淡淡一笑,知道只能面对现实,就不知那天发生的事,今天会不会重演。他当然不再是当初的前任,要是对方还是横着,要胡搅蛮缠,那他就要让他们开开眼。 两人见他好生坦然,甚至淡然一笑,没有一丝的畏惧,觉得有点稀罕。于是在他面前来来去去地走着,转一圈,再转一圈。 “小子今天挺精神嘛。”那强壮男人说,“这一段时间,都去哪儿啦?”敬民看他太阳穴鼓起,目光炯炯,心道果然有功夫。但脸色不露声色。竟然还微笑着。 第五十七章 小公主(一) “喂,你怎么不说话?不过今天态度还好,还懂得微笑。哈哈!”高个的说着笑。 见他还是沉默着,就又接着说: “嘿嘿,别这么怀着戒心!你放心好了,我们今天过来,不是找你麻烦的,是有活让你干的!你好像有些力气,对吧,这就好!我们老板那边搞装修,还缺搬运工,所以就找你帮忙。三十包水泥,三十包黄沙,都归你了,扛了就有钱,跟我们走吧!” 敬民心里都听明白了,但还是又是比划着,又是哇哇叫着,保持了哑巴的统一形象。他的手势里头问着,是不是你们大人大量,不计较以往的过节,还给活干,还给钱赚? “怎么啦?你玩个啥?你甭怕,不必演什么哑剧!”强壮男子说。 敬民比划着,意思是自己并不害怕,也不是在演戏。 高个男人看了他一眼,又扫了一下他身边的工友。 “他是哑巴!”有人说。 “他真的是哑巴?”高个男人又追问一句。 “他是哑巴!这不会错!他确实是哑巴!”国字脸汉子说道。 两个男人相视而笑,点头。 然后面对着敬民,也胡乱比划着,意思说没想到你是哑巴。不过哑巴也没关系。你这哑巴还聪明,想得不错,我们就是这个意思。你们来城里打工,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所以跟我们走吧。 敬民脑子一转,顿生念头,特别是看到国字脸汉子有些困惑的眼神,就又比划着询问,意思是说你们为何就想到我呢? 他指着国字脸,我老哥比我有气力,你们为何不叫?他用手语招呼道。 “这是我们老板千金的意思!她指定要你揽这活。她说,除非你吃不消,或者你自愿不干,她才会另作考虑。哑巴兄弟,走吧!”强壮男人拍拍他的肩膀,比划着,目光里头似乎含着些善意。 敬民倒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情况。不过他对这件事情突然有了一些兴趣。这女中学生有一点意思呢,小小年纪会这样替农民工着想,也不容易呢。再有就是她的父亲,跟自己女儿的关系,怎么会搞得那么僵?这其中莫非还有故事? 想到故事,他的心里好像有一些激动了。自从跟振保和海燕喝过一场酒之后,那一场叙话,说伤心故事,还确实对他影响不小,至少让他兴趣起了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故事。 于是再无二话,点了头,带了工具箱,就跟二人同行,很快就一起上了车。 敬民不晓得自己这一走,又引得那些工友的感慨议论,有的说没想到,那么多的活,就哑巴一人独享。有的说哑巴好福气,老板的千金还会照顾到他,而且还免费坐了这大奔。也有的说别想得美,这里头绝不简单,不简单的,哎,定有文章!还不知是凶是吉呢? 还别说,这最后一种意见,后来成了影响力最大的一种意见,大家都替敬民捏着一把汗,虽说他们心里恼着这哑巴爱管闲事,老说打牌赌钱的坏话。 不多久,黑色大奔驶进了市区的繁华地带,然后进了一家大富豪酒楼,在停车场下了车。 他们转到了酒楼的背后,这里便是临时工地,另一座六层楼正在改建翻修。据这两个男人说,这楼是要改建成酒店住宿部,将来这大富豪酒楼,也要改名为富豪大酒店。 敬民很快就来到了工地仓库,那里头有成堆的袋装水泥和黄沙。 高个男人胡乱打着手势,“这是以前建的,没有电梯,所以得靠人力。怎么样?这么多,就你一个人扛,主要是扛到三、四、五层楼。能行吗?” 敬民半猜半悟,回应说:“先前不是说三十包水泥,三十包黄沙吗?” “多了还不好吗?能赚更多钱岂不更好?” “也罢!” “那就开工吧!老连在这儿陪你,也替你记个账。你到时候能赚多少钱,就看他记的账是多少了。”高个男人指着壮实汉子比划着,又说吃饭也是他负责,找他就可以,然后拍了拍汉子的肩膀,甩着头,径自离开,往前面的酒楼行去。 敬民就要去提水泥,那个强壮汉子却止住他,叫他稍候。他只好在原地待着。然后就见他进了里头的一个小屋,取出一个杯子,还有一大块蓝布。 汉子将蓝布丢给他,比划着,让他披在背上,再背水泥,说这样衣服不容易脏。又说自己会替他带路,并帮他拿着杯子,到楼上给他倒水喝。说这都是小公主吩咐的。 敬民听了有些愣,汉子补充道,就是毕老板的宝贝女儿吩咐的。小公主到时候,说不定还会亲自过来看你呢。嘿嘿。 他的眼前又浮现了那个眉目清秀的女中学生,扎着马尾巴,走起来好甩的。看来这女孩倒是挺懂事,挺有情意的。可她父亲为何要那样对待她呢? 他轻轻地提起一包水泥,放到背上。汉子便走到前头,出了仓库,走了一小段路才到楼下,再带着他往楼上,一直走到五层楼。到指定的位置,才让他放下。 他面不改色,大气不喘。汉子看在眼里,暗暗点头。并且真的在一个本子上,记下:五楼水泥一包。 汉子替他倒了一杯水,递给他。他比划着,意思是开水还烫,待会儿喝。他还是先干完活再说。 “先干完活?”汉子明白了他这意思,不禁笑了笑,心想,那还早着呢,只怕没有几天是干不完的。 敬民走下楼去了,汉子看着他的背影消失,这才从衣袋里取出手机,给毕总裁打了电话。 然后就用手机玩游戏。 不多久,就看到那哑巴又扛了一包水泥上来了。放下后,马上就又下楼搬去。转眼间又见他上来,比先前快得更多。 这小子是不是在拼命? 就让他先折腾一会,到时候没气力了,就算是轰他走,只怕也走不动呢。汉子想。 这连姓汉子名建兵,还真的就当了兵,在武警部队待了好多年,复员回来没找到合意的工作,就替毕总裁开车,还兼当个保镖什么的。 有时也替毕总裁讨债,前些日子刚刚成功讨回一笔三十万的债务,当天晚上毕总裁就赏了女秘书褚小玲陪他一宿。 其实拿古一点的眼光看,他就相当于毕总裁身前的一名护卫。毕总裁用他,也是意在发挥他的长处。这连建兵当兵之前就曾习武,到部队后更有长进,若只论拳脚功夫,在连队也算得上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 现在这个好汉,却眯着眼,在回味着褚小玲身上的许多好处。他跟妻子离异三年了,虽说其间也谈了几个,而且几乎都是谈不久,就欣然上床,但饥饿终究还是常态,差不多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跟禇小玲在一起,才知道女人的真正妙处,也才发现自己过去尽是虚度。 可是禇小玲是毕总裁的!只是由于毕总裁有一种同好同娱之癖,这才让他有幸一亲尝美人的芳泽。但他知道,往后也只能靠幻想来延续鸳梦了。因为毕总裁没那个器量!他也明白,禇小玲那种女人,跟自己绝对是逢场作戏,心中怎么会有他呢? 他在这么想着的时候,敬民已经又上下了三趟,而且这一回很不一样,每趟都是背两包水泥。他对这哑巴点点头,心里却暗笑,小子啊小子,很快就要趴下了吧! 他又开始玩起了游戏。 但是很快地,又看到了哑巴扛着水泥上来,这一回是三包! 三包?还速度这么快?他不由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琢磨着,就算是自己,像哑巴这么扛着,只怕也要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了。 而哑巴依旧面色不改,也听不见大声喘息。 “等等!”连建兵比划着,“来,喝了水再干。” 见他好意邀饮,敬民点头致谢,然后一口气就喝光了杯中水。他让敬民歇着,就又到里面倒了一杯水。然后眼睛一扫敬民的腿。 敬民一拱手,就要继续下去干活。见他点了头,便坦然往下走。这时感觉腿下膝后弯的地方,却被一种力捺压了一下。 原来那是连建兵,突然趁敬民不备,出这一手。他也是由于好奇,觉得这哑巴也太厉害了,仿佛也是习武之人一般,就想试一试他下盘。 这一试让他更加吃惊了,这哑巴竟然没有扑地蹲下,反而身子像被风吹动一般,就飘到了前面,然后顺势下行。而且哑巴竟然一点也没察觉似地,很快就消失在眼前。 真是匪夷所思! 难道说是自己这一手没攻到位?这不可能啊?自己这些年,大体没有中断习武练功,功夫还在,不可能离谱到出招成了空招吧! 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哑巴,可就绝对不是寻常之人!哇,当今之世,竟还有这样的人?宁愿委屈自己,在外地都市干苦力,也不愿显山露水的。 那,这样,又是为着什么?他看着窗外的日光,目光竟然也变得迷茫。 但紧接着他又自嘲似地笑道:“是自己想离谱了吧,上一回,也才三个礼拜吧,哑巴不是被自己一招擒拿拿住,然后又让老高拽住头发往地上撞,都治得服服帖帖,没能反抗。怎么突然就成了武林异人了?自己确实是乱想只怕再这么下去,要得妄想症了呢。” 他心想的老高,就是那个高个男人高明。 又一会儿,哑巴又上来了,还是一次扛三包水泥呢。 连建兵对着气不喘面不红的敬民,顶了一个大拇指。 又走了两趟。老连不能不佩服了这个小伙子。原来他发现,这哑巴到了地之后,卸水泥包时,还是挺有手法的,双手反搭到背上,好像柔韧的藤条,有条不紊地,将水泥一包一包地往下卸。 这时楼梯下面也露出了高明的脑袋。一上来,看到满地的水泥包,粗粗一数,竟然已经是二十一包,已经超过了一吨之数,这么快就搬到了五楼,真是好生了得! 高明止住了想再往下走的敬民,比划着说现在准备去酒楼吃饭,让他先洗净双手和脸,拍打干净衣服,整清楚再走。 时间已经超过十一点半,确实是进午餐的时候。敬民虽说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依了他俩,洗净后跟随其后上了酒楼。心想,这无非又是那个小公主吩咐的吧。 进的房间还是雅室,里头一幅画,一个西方美少女,捧着水罐,裸着体在那边。他发现两男人的目光,都在她胸前稍作了停留。 这少女还真大方,每天都要接受无数次的男人的这种注目礼。他突然心里怪怪地想着。 他本来意想天开,还以为那小公主会来,要跟他一起进午餐。现在没看到她的人影,心里倒是放松了下来。 “来,小兄弟!想喝什么酒?”高明这会儿像是跟他挺相熟似地,亲切地说。 老连却止住了,说:“老高,你搞什么?你忘了这位兄弟是哑巴吗?” 高明顿时哦哦哦,如梦初醒。 “老连提醒得是呀,哑巴兄弟气质这么好,我一时就忘怀了。”比划了几下,敬民明白了意思,就作了手势,意思是吃饱饭就可以了,不过要是两位想喝酒,敬民愿意奉陪。两位想喝什么酒,敬民就喝什么酒。 “好,好啊!”高明打着蹩脚的手语。 “哑巴兄弟莫非名叫敬民?”连建兵也以手代语。 敬民点头。 “敬民兄弟是否曾经习武?” 连建兵仍以手代语追问道。敬民却未曾想到他会有这一问,但最终坦然地点了点头。正犯愁他要是再问师承之类的话题该怎么答,他却没再问,于是心里这才踏实了。 上菜了,酒也来了。当下老连开了红葡萄酒,扑鼻的酒香四溢,两句诗一下子就映在敬民的脑海里。哪两句诗?就是王翰的《凉州曲》:“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耳边仿佛流过琵琶琴音。仿佛婉兰半抱琵琶,眉梢眼角,尽带幽怨,玉指弹拨,弦音飞扬。随即场景更替,又仿佛映现武玉婉的弹奏琵琶的动感画面,只可惜那时听力尚未恢复,终是隔靴搔痒,难以快意。 “来,干了!”高明举杯,挥手道。 敬民点头,举杯,欲饮时,突然发觉老连不一起喝酒干杯,却拿着手机面对他,一双眼睛也一个劲儿地瞅着他。 敬民顿时一脸疑惑。,他不知,这是老连正在给他照相呢。 第五十八章 小公主(二) 高明发现了他的神情有异,便含笑摆手势解释道:“小公主吩咐,兄弟吃饭和干活的照片,都要照几张,她要考察实情呢!所以老连这才用手机给你拍照。” 又吩咐老连:“建兵哪,待会儿别忘了,敬民兄弟扛水泥,扛沙包的照片,也要照两张。” 老连点点头,也跟敬民解释说,那丫头鬼精灵的,她生怕我俩蒙她。还要求拍了照之后,就传到她手机上去。 这时敬民就也挥着手臂比划说,那一定是你们曾经有蒙过她。 高明笑了,说确实是被你说中了,不过真正要蒙她的是她老爸,毕总裁的吩咐,我俩跟班的,还能不照办! 刚说到这里,突然从窗户那边闪进来一条人影,然后大咧咧地过来,准备要从这里,开了雅间的门出去。这时老连的眉毛耸了一下,却没动作。但敬民却身子一晃,离座挡住了此人的去向。 原来他感觉到了来人一身散发着恶气。 这人一看情况不对,就一拳打来,但是一下子就被敬民的手掌包住粘着了。在这同时,他的攻出的腿也劳而无功,也好像被一种外物粘缠住了。 “你跑不了了!”这时此人的背后,传来了冰冷无情的声音,随即,便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 原来就在敬民阻住那人的时候,又有一人从窗户上来,身着便衣,一脸威严正气。身手极快地就到了那人身后,铐了他。 “老闻!闻谨!”老连突然喊道。 身着便衣,满是威严正气的男子突然愣了愣,转回头往这边看了一眼。“建兵!是你!”他激动起来,和老连握了手,甚至还拥抱了一下。 但不及叙话,就说:“建兵啊,我有急事,耽误不得,我得赶快把这逃犯带回局里!”说着,刚跨出去一步,又回头对敬民说,“多谢你的协助!” 话声刚落,这闻谨,却早已拽着逃犯下楼去了。 下午四点,敬民离开了大富豪酒楼,拎着工具箱往回走。他拒绝了高明和老连的用车相送的好意,说干完活走走路,正好可以舒筋活络的,说得两人都笑了。 打自敬民一下子就截住逃犯,他们就对他开始另眼相看了。而他干起活来也更来劲了。他暗暗施展保元功,行走如飞,那三包水泥在背上,就像稻草一般地轻。所以眨眼工夫,一百包的水泥都搬完了。 下面就剩下黄沙包了,但还有百多包要扛。所以他并没有放松自己。 老连大奇,连连催他休息,还让他站在水泥堆里,给他拍了好几张照片。 连建兵拱手说,“敬民兄弟身手不凡,人又义气,可以有大作为,你这样子打工,岂不可惜? 现在好多老板都想雇用得力的帮手,他们缺的就是上好的贴身保镖,我看敬民兄弟就是这样的好材料,兄弟能不能作这种考虑呢?” 见他沉默着,又比划道:“我们毕总裁特别爱才,小公主又喜欢敬民兄弟,兄弟如果有意,老哥可以引荐。” 他也向老连打了个拱,用手势表示自己无意于做人家的保镖。 偏偏那连建兵好像挺爱才的,又比划道: “刚才那个抓逃犯的,原是我中学时的同学,读书时候就很能打,现在当了刑警。你觉得还喜欢干那一行吗?” “行啊,挺好的!”他这一回是马上打手势回应。 可是他眼前突然展示了一幕场景: 一个老人,被一个警察重重地搡了一把,坐跌到地上。而另一个中年男人,被两个警察强行拉上车,然后三个警察坐上警车,屁股冒烟,绝尘而去。 那老人,正是他前任的父亲!而中年男人,却是前任的叔叔。 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叔叔同屋的工友突然死了,叔叔害怕就跑回家,于是成了疑犯。警察来捉拿时,父亲要替叔叔跟警察解释,却不容分说,被推倒在地上。前任当时面对这情景,对警察心中不免生出了芥蒂。 敬民现在又重温了这一幕,他的心情跟前任仿佛。 但他又看到连建兵的手在比划着,“那好,我还有朋友是当警察的!我给你介绍介绍!就算当不了警察,他们也会帮你,我有他们的手机号!”老连掏出手机,就要打电话联系。 但他马上冲老连哇哇叫着,摇头摆手,强烈地表示不愿意,这倒是让老连感到纳闷了。 “我还是觉得打工最爽心!”他强烈地打手势表达这意思,最后连建兵终于懂得了。 其实老连只懂得敬民眼下表达的意思,却不懂得敬民的内心深处,到底还藏着什么。 连建兵现在也只有对敬民表示惋惜了,虽说他也没有把握能替敬民谋个好工作,但至少比打工强哪!谁知这小子还真的一颗心就在打工上,心里头就装着打工。对此他不知是赞美好呢,还是批评好呢。但心里头却浮现一句话: “人各有志,不能强勉!” 有着自己想法的敬民,现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其势仍然有如风驰电掣。其实他不要说没有倾其全力,甚至没有使出三成功力。一个多小时后,战斗结束。本来他得干四五天的活,这么小半天就全搞定了。 然后他就向连建兵告辞,却没有提到工钱的事。当时高明不在场,还在酒楼那边。老连就比划着让他等等,说等高明过来再说。便打手机过去。 高明一到场,就被楼层里头的水泥和沙包惊呆了。他双手拍着敬民的肩膀,感叹着:“奇迹!奇迹呀!”然后眼睛定定地看着敬民。 老连把账单递给了高明,高明喃喃道:“刚好二百二十包,每包五元,共付款一千一百元!”他说着,突然喝道: “好小子,不到四个钟头,就把这一大摊活儿干完了!照你这个进度,城里的民工更多都要失业了!” 又说:“一千一百元!你还真能挣!” 敬民装作什么都没听见。高明就比划着,又怕表达得不清楚,干脆就把内容写在纸头上,敬民一看就明白了。不过一下子就挣了这么多钱,他还是觉得有些意外。 他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虽说今天干活,扛包是多了,但也不要收这么多钱,给个几百就行了。这一回高明倒是感动了,便通过纸头的交流,跟他解释说,这扛包到四、五、六层楼,平均五层,通常价格就是五元。所以扛了二百二十包,就应该得一千一百元! 高明说,你要感谢的,是应该感谢小公主,留着这活让你一人干。但小公主也没有额外多给你钱,这你也要知道。只是中午一餐,确实是小公主请客。 经高明这么一说,敬民也就只好把钱收下了。他一次性收这么多钱,除了那次在黄泥冈砖厂,武志国聘他当武教头,先给了他一千元,那就是这次,他从高明手里收到这一千一百元。 他往自己寓所的方向走去,心里却有个怪怪的感觉,那就是渴望见到那个毕姑娘。觉得今天赚了这么多,至少也得当面跟她道个谢,打个招呼才是。 寓所里头仍然是空的,大伟和小华都不见人。小华是在上班,他知道。但大伟还是不见,只能说一定是又出差去了。其实小华完全可以就住在天河洗浴城,就不必跑来跑去,等大伟回来之后再回寓所不更好。 他因为小华曾告诉自己这些事情,所以他现在也就为小华考虑着想了。 正思量着,突然外头有人敲门。 这门也才开进来,刚关上,就又来人敲门。真是有时候热闹起来,就是凑着热,凑着乐。 他从敲门声判断,那人可能不是大伟,倒很可能是章海燕。他心里又否定了,觉得海燕再次前来的可能性极小,很可能他和她的交往,包括他和振保的交往,从那家旅馆出来后,就不会再有任何延续的机会了。 他这是常理上的推断,但是不知怎么的,又老觉得振保不会这么轻易地就放走自己,好像振保心里还老惦着自己似的。为何会如此?为何惦记自己的,不是海燕,却是那个振保? 他随意开了门,也随意地看了一眼。不想,他竟然就愣住了。 好美的一个女孩儿!白瓷一般的女孩儿! 原来刚才敲门的,却是昨晚在她家见过的那位女孩儿!对了,名叫吉华,就住在四楼,比他住处高了两层楼。平日里都在这个楼道的楼梯上进进出出,竟然都没发现,有这样的一个美丽的小公主。 是啊,她也是小公主啊!跟毕姑娘也有的比呀!谁能说,她就不比毕姑娘更像是小公主! 等小公主长大了,会不会就长成了婉兰公主了呢? 他知道自己又沉醉在了幻想的世界里了。 这这时只见女孩儿一拱手,行了个江湖大礼,这让他觉得仿佛面对江湖女侠,尤其是像面对着刘亦菲饰演的小龙女。因为这女孩儿的样儿,像光滑洁白的瓷器一般美丽,又苗条如一丝柳,轻盈如一片云,确实是有好几分相像呢。 这女孩儿却也大方,不请自至,翩然入室,还关上门,坐在长沙发上,就像走进自己家那么坦然。 然而她却沉默着,而且还有几分腼腆着。 但终于,她像坚定了什么,然后,没等他打手语向她询问,她却先有了行动。她掏出一张纸,递过来。上面的黑色笔迹告诉敬民,她早已经做好了准备。 “叔叔,你能再保护我一次吗?” 他看着那一行娟秀的字体,又看了她的眼,微笑着,点头。 然后他的手挥动起来,她摇了摇手,递过来一张空白纸,还有笔,眼和手都示意他,有什么话,就写这上面。 他写道:“你要我如何保护你呢?” 女孩儿点着头,一把抓过来纸头,“很简单,你陪我上迪厅蹦迪,然后陪我回来。”写好,然后搡给他。 “上迪厅蹦迪,这是何意思?”他接过来写道。 姑娘笑了笑写道:“叔叔为何老是写竖行,学老头子啊?看你样子好像是什么大侠,见多识广的,怎么迪厅,蹦迪,也不知道呢?” 他摇摇头,有些苦笑。这会儿,他才发现,自己跟这女孩儿脑子里装的,差异可是太大哩,穷打工的,跟尊贵的小公主,确实是大有差异呢。 可是自己今天兜里头有千把块钱,好多哪!没几个小时就挣这么多,还是现拿,还是税后。这哪是穷打工! 不过自己不穷,还是因为有了小公主。 哎,无论是毕公主,还是吉公主,他们都未必懂得都市民工的辛酸和追求。公主嘛 女孩儿还以为他知道了,就是在想有没有报酬的事吧,便又写道: “放心好了,本姑娘不会少你工钱的!就今晚八点到十二点,事情办完,给你二百元!” “小妹,给两百元也太多了吧!”他写道。 “不多!物有所值嘛!” “事情还没做,你怎么就知道物有所值?” “就凭昨晚我的观察!我爸给你太少,我想给你做些补偿。你又可以保护我。而且我也喜欢。所以是一举三得!能不说是物有所值?” 他们就这么写着字,推来移去着那张纸头。 这时他突然想起了昨晚跟吴贵和顾东说的话。“哎呀,不行!”他一急起来,字也不写了,就一个劲儿地摇头摆手。 “怎么啦?大丈夫一言九鼎,岂能随便反悔!”她飞快地写着字,就把纸头搡了过来。 “昨晚我答应老乡,今晚会去串门叙话。” 小姑娘看了字,微微皱了皱眉头。然后看了下手机,点了点头。又飞快写了一行字。 敬民看那字,原来是写着:现在还有两个半小时可以机动,吃饭半小时,串门一小时。你有足够时间陪我,完成你的任务! 哼,又是个鬼精灵的!这下倒反而成了我敬民的任务了。 虽说是这么想着,但还是答应了。 女孩儿走了,又是在上楼前回头看了一眼。 敬民心里就想,这个习惯不太好,以后有机会,还得跟她说说。当然男人要是有这个习惯就更不好。哎呀的,吴贵好像就有这个习惯,昨天就发现了他好几次这样。 敬民这么想着,一颗心已经飞到了吴贵的寓所那边。又想这吉华说得对,现在时间还很充裕,还是赶快行动。 第五十九章 小公主(三) 敬民便把钱藏了五佰放抽屉,口袋留了六佰元。脱下衣服拍打了一阵,虽说是早上新换穿的,干活时有蓝布垫着,也不怎么脏,终觉得不得体。最后还是换上了白色风衣。 但是就在换衣服的时候,他的眼前突然闪过那天夜晚在万国大厦擒拿歹徒的一幕。褚小雅!他回顾当时她看自己的眼神,不禁啊了一声。 难怪自己看到那个名叫吉华的女孩儿,就觉得似曾相识,原来是因为她长得跟褚小雅有几分相像呢! 也怪,怎么这个时候,偏偏又想起了那个褚小雅?她不会又有什么麻烦吧?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走得就更快了。 到他们合租房时,正好两人都在,见敬民露脸,顾东大笑道:“哇,敬哥守时赴约,而且还提前到。果然是言而有信!兄弟佩服!” 正得意自己措辞得体,颇有些古风,突然意识到敬民是哑巴,连忙又自嘲似地比划道: “哦,敬哥见谅哈,是额一时高兴,又忘了敬哥聋哑,听说不利!额真是脑残!” 敬民见他诚恳,连忙还礼。 吴贵却独记得报恩之事,马上就打手语过来,意思是今天他请客,请敬恩人和顾东兄弟到酒楼喝几杯。 顾东一见吴贵这架势,哪里就肯了,说那不行,硬是要由自己来请。两人居然为此争得面红耳赤。敬民比划说,今晚自己有事,所以没更多时间陪两位兄弟。喝酒就免了,一起吃顿便饭,简单叙叙,也就可以了。 敬民这么说,两人也依了。但吃便饭也要有个谁请哪,于是两人又争,最后还是顺了吴贵的意,就由他请这一餐。顾东也只好指着敬民叹道:伙计你哈的很!就爱跟额争! 跟两个老乡在一起,敬民也算是重新温习了老家的俗语方言,虽说嘴上说不出,但听了就能懂。 在餐桌上话就是多,由于都是男同胞,所以不免就说到女人上头。顾东那嘴最没品,忒敢说。不过照顾到敬民是哑巴,耳朵听不见,只好用手语交流。 可是无论是吴贵,还是顾东,打手语都很不地道。所以往往要多费些周折。其实这些麻烦,主要是对于他俩来说,因为更多的是敬民打手语时,他俩弄不明白他的意思。至于敬民,表面上像听不见,实际上都听得清清楚楚,顾东说的黄段子,他都听进去了。 他对顾东的口无遮拦颇不以为然,尤其是小子还说了一次亲眼目睹脱衣舞的情景。说那时候,血一涌上来,都想一下子自己把自己扒光了,然后就跳到台上去。这样说话,也太那个了,敬民总是觉得无品。心想要是喝了酒,这种东西,顾东没准会倒上一箩筐。 但他一时间也不便批评。 吃完饭,没逗留多久,敬民就要辞行,说确实因为有要事,所以不能陪两位兄弟。一起出了店门口之后,吴贵却没跟顾东回寓所,坚决要送敬哥回去,说顺便看一下敬哥住的地方,也好以后想敬哥了,就能很快找得到地。 敬民见他说得在理,也就笑笑点头。 行不很久,就到了小区外头的那条街。先就看到那边红灯一闪一闪的。有几个还倚着了店门,花枝招展的,眉目传情,顾盼生姿。 敬民知道来到了雷区,对吴贵兄弟不能不注意到把关。虽说吴贵并无前科,只是他那爱回头看一眼的习惯,就大是不妙。这一带可是滋生事端的地方,瓜田李下的,不能不慎。 敬民突然拍了一下吴贵的肩膀,等吴贵转过头来时,便打手势示意。总算吴贵明白了敬哥的苦心,那种特别警示之意。所以他差不多是目不斜视地穿过小街,一本正经地让敬民看了都想笑,也觉得自己对这位兄弟,不免也太严厉了些。 坐了一会儿,快到八点了,小公主果然来了。看到这里门大开着,就好奇怪,后来才发现屋里来客人了。她眼睛看着吴贵,突然问道:“你是他的客人?” 这显然是问吴贵。小公主聪明,这是试探一下,到底敬叔叔的朋友,是不是也是哑巴? “对呀!” “那对不起了!我已经约了你朋友敬叔叔了!” “噢。” 吴贵这时才知道,自己的老乡哥们,恩人,真是特有魅力的,这么美的女孩儿,这么主动地约了他,真叫爽,到一个只有两人相处的地方,即便什么事也不做,就相互看着,也是够赏心悦目的吧! 敬哥,你好福气!真是有福的哑巴!吴贵我,好嫉妒你呢! 说不得,也只好让敬哥走了,都说要报答恩人,所以不妨碍恩人谈恋爱,那是最起码的。吴贵当即拱手,比划着说,敬哥你有任务赶快忙去。我就先回去。等有空咱们再聚。 敬民带上了门,三人一起走到路口。吴贵就先走,等吴贵走得不见了踪影,吉华才塞他手上一张纸:坐车还是走路? 他跟她的目光相接,这时又一次感觉,她确实长得有几分像是褚小雅。 他做了个手势,意思是随你!她明白这种简单手势,也回应过去: 这里过去只要十多分钟,走路也罢。 两人便走路,一路同行,相隔着半人宽,吉华走得偏靠前一些,敬民紧随其后,双方都好随意,都不觉得生分和气闷。 本来冬季到这时候,街上行人就少,那风吹过来,可是冷飕飕的。于是好多人就窝在家里看电视,或者就是玩电脑。但眼下在江福,天气并不冷耶。所以街头景象并不萧条。 吉华一路行来,兴致挺高的,东看看,西瞧瞧的,好像总瞧个不够。敬民觉得她挺喜欢走路的,这让他对她也多出了几许好感。他知道现在都市人,有了车,脚就短得很,几步路也要坐车,结果把自己的体型,就整出个球样来了,一律的球着肚皮,这种丑陋,实在是懒的结果呢! 正走得畅,突然小姑娘的脚步停住了。 敬民观察了一下四周,心想那迪厅,莫非就在这一带! 他实在是无法知道那迪厅里头是什么样子,他也无法想像那会是什么样子,这是因为他从未接触过那一类事物。 这时分明感觉了一只柔软光滑的手,抓住了自己,然后就往自己手上,塞了一张纸头。 他看到纸头上写着: 迪厅是狂欢跳舞的地方。里头却也有坏男孩!进了迪厅,你就是我的男朋友!即便你不跳舞,也要在我身边,保护我,不让那些坏种骚扰我! 我的女友毕婧也许会来,如果她来,你也要帮我保护她。 敬民看过之后,将纸头放进口袋,然后微笑着,做了个ok的动作。 他对她所说的男朋友的身份并不十分介意,他觉得这只是一种对外的社交手段。他估摸这女孩儿在这里,可能曾经遇到过不良男孩的骚扰。可是她又特别喜欢这种跳舞活动,离不开这种生活氛围。现在发现了他,又热心又有本事,便邀他过来,镇一镇那些人。这样,往后在这里,他们就不敢动她的歪主意了。 想到这里,敬民又不禁佩服她的聪明了。 果然没走几步,就看到眼前一座样式特别的建筑物,门厅那边有好些年轻人站在那里,大概是在等着自己的伙伴。一种特殊的音响开始在耳间波动。愈是走近,音响的波动就愈是强烈。敬民尽可能保持着沉静的状态。他的手,又一次被少女吉华的手抓握着。 他知道自己现在就是吉华的男友,吉华的所有活动,跟她有任何关系的内容,都是自己关注的核心。 他觉得自己就是她的贴身护卫,按现在说法就是私人保镖,或者贴身保镖。 从门厅走进去,他就感觉着音响的狂澜了,不仅是那种声音的作用,而且还有色彩的作用,绚丽的灯光,以蓝色作为主色调的氛围,似乎也给人带来某种诗意。 敬民觉得心里好像总是被什么抓一下,抓一下似地,似乎有些醺醺欲醉了。 他现在还在琢磨,这是什么地方呢?知道这里将狂欢跳舞,但是无法想像那种情景。他的前任没有贮存这方面的意识记忆,所以他寻思了好一会儿,还是无法明白眼下的处境。 其实这地方不少年轻人最熟悉不过,那就是迪厅,可以蹦迪的迪厅。 吉华抓着他的手走进了迪厅,眼前熟悉的蓝色灯光,耳边熟悉的pop迪厅音乐,还有,熟悉的人群。她自然也看到了那个长发男青年,正远远地射来不怀好意的目光。 那目光极空洞,极无聊,但也极暧昧,极恶毒。 只要有一只苍蝇,这迪厅的空气就会变样,这就是吉华此时的感受。 上一回正是他,领着几个长发兄弟一直纠缠她和毕婧。一会儿凑过来请喝酒,说风话;一会儿又在她俩跳舞的时候,硬是要过来陪着一起跳,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地晃悠着,妖魔一般地舞着,真叫人烦,她现在想起来还就想吐。 为了摆脱纠缠,她俩只好撤退。毕婧甚至说,往后不想再进这家迪厅了。可她却觉得自己特别喜欢这里,习惯这里。她舍不得放弃! 她总是舍不得放弃!这点和老同学毕婧的快刀斩乱麻的风格大相径庭。 近半年了,每周三晚上,她和毕婧,大都在这里潇洒。她俩都嫌周末这里太过喧嚣太过拥挤,而读书学习又挺累人的,这中间是要休闲一下,调节一下,于是选定周三晚上出来耍。这里留下她太多美好的记忆了,所以现在哪能因为一只苍蝇,说离开就离开这里呢? 这时音乐又起,舞台上的那一男一女,相向着远远近近,来来去去地舞着。敬民揣想他俩大概是领舞的。果然台下那些男男女女,就像一阵狂风吹过,随着身子全动了起来。 敬民感觉手上一松,吉华这时已经也进了那圈子,舞了起来。 因为她交代过,所以他必须盯着她。要盯姑娘,敬民觉得还是盯背部会心里踏实一些。于是他只能转到她身后,看着她的背影。这时差不多全场全舞着了,她的马尾巴好像也活了,极生动地在脑后一甩一甩的。他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她的背影很美,那马尾巴也很有趣。 可是他却看到吉华又转过来,跟他正面相看了,还对他笑了笑。 他也用微笑回应她。可能是隔得远了一些,又觉得她并不怎么像褚小雅。 她在舞中跟他打了手势,意思是她不许他躲在她身后。又示意他可以坐那里喝酒,只要眼睛看着这边,不让人欺负到她就可以了。但要正面看她,这样她也看得见他,心里才觉踏实。他明白她的意思,打了手语,说自己不喝酒! 然后她又示意他,可以加入里头跳舞。他打了手势,模仿自己像企鹅,意思是说自己不会跳,不过这个比方却把吉华逗乐了。 一曲结束,跳舞的人恋恋着在场中,等待着更加快感的下一曲。一个女的披头散发着,在一个劲儿地甩着,好陶醉的样子,好像她已经不用音乐,也一样可以进入迪舞的境界,一直甩着头舞到终场。 这时吉华发现,那个长发男青年正领着两个同伙悠悠地过来。她的目光开始警惕。于是移步挨着敬民。长发青年的目光,于是打在了敬民的身上。 那是一种不屑一顾的极其鄙夷的目光。 第六十章 朋友(一) 新的舞曲开始时,吉华却没跳,因为手机恰好在这时候响了。 这舞池边上吵得很,吉华是因为感觉了手机的振动,才知道来电。但这里无法对话,便拉了敬民一把,就往外头走。长发青年还以为他俩临时撤了,也就不由得有几分扫兴。却也没有想到追上去纠缠,因为曾经有过,何况并没有成效。 快到通道口时,听觉才苏活过来。吉华的笑声也才出了来。 原来电话是毕婧打来的,问她是不是还去了老地方。吉华回答说是的,还说本来想跟她联系,但又怕被她否决。毕婧说自己也想来,本来会带上老爸身边的一个保镖,可是他又临时有事,陪不了自己。毕婧说自己现在就在这附近,问她情况怎么样。 吉华笑了,“好啊,很好啊!我身边倒有个展昭一般的护卫!功夫一级棒!人又细心。你快来吧,你来了,他也会一样地保护你!我跟他说过的!”她说。 “什么展护卫的,你的男朋友吧!” “对呀,是我男朋友!” “喂,过去都没听说你有男友,就几天,就多出来了?” “对呀,为了蹦迪,才多出来的!” “瞎说!老实交待,是他把你迷上了呢,还是你把他迷上了呢?” “这,谁晓得!” “你真心爱他?” “小姐呀,你问早了吧!我当然是真心!哎呀,你问这么多干嘛?你到底来不来?” “你可别忘了,当心男人!” “你好恶心你!我没闲工夫跟你聊这些!你不来就算了,我要跳舞去了!” 吉华一使性就把手机关了,一抬头却撞着敬民的目光。想到自己刚才在跟毕婧通话时说的,不禁脸上一热。随即又想到他是哑巴,哪能听到自己说的话,就又坦然了。 却没想到敬民不仅是不聋,听力还挺好的,而且很快将要向超强水平发展,目前已见有端倪。今日在这音浪的喧嚣之中,他却能清晰听到一些人的对话声音。 所以吉华刚才与毕婧的对话,吉华这一边说的内容,敬民基本上是都听进去了。 那敬民想了什么呢?他会想了什么吗?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婉兰。眼前吉华这个可爱的小公主,让他幻想着她,也许就是心中珍藏着的那个婉兰公主。 要不是有特别的缘份,她,一个小姑娘,怎么会这么说话?而且就因为他的一次现身援手,对他就会有这般的感情,更何况是一个长得并不出众的哑巴!岂不奇怪! 他因为假想她就是婉兰,于是一时倒也心动,于是看着她脸上泛着的红云,目光也变得深情起来。 吉华正想重新进去舞起来,便又牵了他的手,不想却有一串银铃声落在了身旁。 “喂,对老同学就这样视而不见?” 吉华这时才发现,毕婧已经就站在了自己的面前了。 于是抓住她的手,重重地拽了几下,“他就是我的男朋友!”指着敬民对她说。 “好啊!” 可是毕婧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是他吗?自己一直放在心上的他,竟然就出现在这里? 敬民这时也看清楚了,发现这位毕婧姑娘,正是自己今日心觉曾经感受的那个女孩儿。他的眼前又浮动起来,一个长相清秀的女中学生,出现在那个场景中,她脑后高高扎着马尾巴,走路带着娇气,一路行,一路青春地甩着。 他也想到了连建兵和高明,他们口中的小公主,不就是她吗?今天给了他可以干上四五天的扛包工活,让他赚了一千一佰元大洋,还赏了一顿饭,拍了几张工作照片,不就是她吗? 敬民这么想着的时候,毕婧也在一边寻思,她认定错不了,一定是他,自己不会走了眼,虽说那天他穿着蓝色外套,今日却穿白色风衣,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 其实只有敬民心里是最清楚的,是前任见过她,而自己并没有见过她。 当然,从现在开始,他确实是真真切切地见过她了。 “原来是你!”她说。 “今天干了一天的活,还不累?当人家男朋友真不容易吧?” 毕婧这么对敬民说话,让吉华大吃一惊。“怎么回事?你们俩认识?毕婧,你不会认错人吧?”她说。 “我怎么会认错人呢?吉华,你自己问他吧!” 见毕婧好像有些得意的样子,吉华只觉得脑袋发懵,但突然灵光一闪,她想到了点子上了,“他是哑巴,怎么问?所以,我就说你认错人了!” 这一着确实有些用,毕婧这下子也有些捉摸不定了。不过毕婧停顿一下,也笑了,她拿出手机,打了一下,就现出一张照片,让吉华看: “这是谁?吉华小姐!” 这一着果然厉害,吉华一下子傻掉了,手机上面的照片,不是敬民又是谁? 而且,她还看到他举杯欲饮的样子,也看到了他扛包的模样。 她的目光终于打在了他的身上了。 她取出纸头,在上面写道:你认识她,而且给她做工,是不是? 他在上头端端正正写了个“是”。 吉华的心情明显低落了下去。她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的,但是她确实是对毕婧产生了嫉妒的情绪。 凭什么,这个总裁的千金,总是这么好运!居然捷足先登,更早认识敬叔。 倒是毕婧却还落落大方,抢过那张纸头,在上面飞快写道: “很高兴见到你!那天你帮我,却因此受伤,我真过意不去。后来找过几次,一直没见到你。这次刚好我爸的建筑公司承接酒楼翻修工程,就自作主张,让他们找你,派活给你,希望这样能帮到你。” 他看了之后,就写道:知道你是吉华的朋友,我很高兴!你太客气了!说谢谢的应该是我! 敬民写的这一行字太重要了。两位女孩看了,好像都挺高兴的样子。毕婧自然是高兴了。可是吉华怎么也高兴起来呢? 原来她看到里头写着吉华二字,却没有写毕婧,而且那措词,显然是更偏于自己这一边。好像自己跟他已经是老相熟了,而毕婧再怎么让他高兴,终究还是外人。 刚好里头一曲终了,那种亢奋和躁动初停,一切都在期待中,这时候进去是再好不过了。毕婧看了吉华一眼,说:“你蹦了没有?” “才蹦迪一曲!” “那还不进去呀?” 毕婧说着,目光跟敬民相遇,又不知如何表达了。 倒是他跟两个女孩做了个手势,一是走进场中的动作,一是步入舞池身子扭动的动作。女孩儿会意,抿着嘴含着笑,点点头。就一起进到厅里。 舞曲重新开始,这一曲舞乐从狂躁进入平静状态时,厅里的灯光开始暗淡如雾。 毕婧和吉华选择了光线最亮的地方,也还是偏于暗淡。她们是担心到时候他看不清,不过敬民知道自己的目力,即便光线再暗,他也看得到她们。他还在黄泥冈砖厂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很不一般的感觉。他自然知道这是修炼保元功的结果。 保元功他是常练的,因为任何时候都可以练,所以他也颇多长进,于是除了心觉之外,视与听,也都增益不少。但长风功却因为习练场地的局限,以致虽然又得云水道士相授,补得完整套路,却还是没有机会安心修习。 所以他也曾想离开市区,找个高山地带,集中时间好好修习长风功,尤其是希望尽快掌握驭风飞行术。因为他已经两次发现了“风中魅影”,他的心觉,就以为此中大有文章,此人很可能便是见不得阳光的暗中逞凶行恶之暴徒。 可是眼下,可谓俗事缠身,他一时也没能脱身。 就这么在一定距离里头看着她们,身子也就背挨着吧台。那在吧台里头卖酒的男青年,可能是见到他,先是挨靠着墙,接着又挨靠着吧台,不喝也不跳,眼睛却一个劲儿地看着人群,就觉得他很特别。 于是在他背后拍了一下。 “喂,哥们,到这里来,怎么不跳也不喝的?不够意思嘛!” 他转过身,看到那青年肤色偏黑,也不知从哪里学来的,裹着头巾,还戴着耳环。眼睛看着他,身腰还伴和着舞曲节奏,一扭一摆着。 他第一眼看过去,还以为对方是女的。直到看到那人是男人,这才一拱手施了个江湖常礼。 “哥们客气了!你好像是跟那两个女孩一起,你们是朋友?” “嗯,是朋友吧!” 正说到这里时,他突然注意到跳舞那边,有个长发男子,夹在吉华和毕婧中间,在那里得意地扭身摆胯的。而吉华提醒的手势,已在不断地展示。 他一急,就要过去,不料身边却闪出两人来,一左一右地拦住。“这位朋友且慢,跟我们兄弟喝一杯吧!”便强行邀饮,让那吧台青年拿酒出来。 他们怎么也没料到,敬民就像鲶鱼一般,溜滑得很,根本就拦截不住。转眼间已经来到长发青年面前,朝他冷笑着。 长发觉得敬民仿佛一眼就能够看到自己的内心深处,不禁打了个哆嗦,先前身内的熊熊之火,顷刻之间,已经几近全灭,仅余一些残余的火苗了。 长发一紧张,跳舞的步子就乱了。吉华和毕婧就吃吃而笑。 偏是敬民既不跳舞,却又老挡在长发的面前,也作势扭身摆胯的,与其说是跳舞,不如说是在赶猪撵狗的,周围的人,尤其是女生,大都在笑着。 第六十一章 朋友(二) 原来这长发青年和他的三个狗友,虽说也是刚进这场儿玩耍没几时,但差不多每天总惹事,在这里缠女孩儿,女生虽然有点怕,但心里都恨着,暗暗骂他们是长发帮,因为这四人都爱留长发。所以眼下看他们没讨得便宜,不由得开心笑了起来。 那长发还有一个狗友,却到哪儿去了? 原来此人就在长发的身后的两步之遥的地方舞着。此人自号隐夫,总喜欢把自己隐藏起来,但确实也是四人中最有些本事的。这四人都是念大三的在读大学生,就长发和隐夫是校武术队的。其实长发也有些基本功夫,但本事和胆量,均不及隐夫。 隐夫见长发退缩,便暗暗摇头,直等到那无功而返的两狗友到了身边之后,才暗示二人,趁大家还在跳舞之时,突袭敬民。 敬民正在一边玩赶猪式,不料有人从左侧一拳击来,他一手粘住。与此同时,右侧又有一拳攻来,他又用手粘住。这时隐夫早已身子一偏,滑行潜到了敬民身后,拳腿齐出。 而先前已经心冷的长发,这时一见形势陡变,不用激发,恶念又起。终究是个智商不低的腹黑人材!虽然与敬民是面对面,却也横下一条心来,进前攻袭,就是一招“黑虎掏心”,其势却也凌厉。 这前后左右四方面的攻势,除了长发动作稍缓一些,几乎是同时一击。毕婧眼尖,看出这其中的危急,不由得啊了一声。吉华于是也看出来了。但这时敬民的身子却如游龙上天,一下子腾飞而起,竟然轻飘飘翻了一个个儿,再悠然落地。 而此时齐心围攻敬民的长发帮,却由于攻袭落空,竟然攻击到了自家人。侧翼进攻的一人扑地倒地,长发也挨了隐夫一拳。幸好隐夫见机得快,一发现敬民闪身,就赶快收势,长发这才只受了点轻伤。 敬民落地时一时兴起,便也随着音乐的旋律甩舞了几下,还练出些韵味来。后来因为一下想到自身是聋哑人的情况,便不敢再依旋律而舞蹈,这才戛然而止。即便如此,就已经有人为之欢呼了。 因为不少人混在舞池的人群中,在蓝色光雾里,一时没能看出先前其中的杀机,还以为来了个跳霹雳舞的高手呢,所以只忙着为之喝彩而已。 其实就连长发自己本人,也不知道自己输在哪里?这就难怪众人了。 音乐停下来之时,吉华先奔了过来,然后才是毕婧。两人高兴的就冲敬民顶拇指。不过毕婧稍稍有些困惑,他知道的,心想她一定会在那边想,既然他有这般身手,为何那次在湖边,就经不起那个强壮汉子的一招擒拿。 她再聪明,也不会想到这其中变化的奥妙,不会想到当时遇上的并不是真正的他,而是他的前任! 那长发冲着隐夫,还有另外两人,挥挥手,使个眼色,一头又扑过来。长发确实是恼羞成怒了,平时都是别人怕他们,又有几时是他们怕了别人!却不料竟然在这里,被一个貌不惊人的庸常之辈杀了个下马威。岂能不气杀人! 长发既然发起攻击,其他三人自然不敢落后,也一起拳脚交加攻来。 敬民这一回却不闪,心想先前正因为自己闪身,他们这才不服,还要卷土重来,所以就跟他们来个硬碰硬!让他们输得心服口服。 于是还是双手攥住对方,借用对方的拳头,先把那另外两名帮手击倒,然后再对付这对方两人。只不过这次他双手攥住的是长发和隐夫的拳头。 击倒了两名帮手之后,敬民突然抬腿往后一扫,就把隐夫扫到地上,那正是他当初刚进黄泥冈砖厂的土坯房时,一开始就凭这招扫倒了阿七的得意招数。 然后他就要单独对付长发了。 这是他的用心所在。所谓擒贼先擒王。他明白此人就是骚扰迪厅的祸根,是到这里头跳舞的女孩儿,尤其是美丽的吉华和毕婧的威胁隐患。所以只有真正征服了此人,才算是收到了最佳效果。 于是攥住他的手,凝眸定睛向他看去。敬民想以此最简单的方法,威慑对方。 突然这时敬民产生了一种特别奇妙的感觉。眼前竟然出现了褚小雅的形象。 这是今天第二次在眼前出现了褚小雅的形象。这说明了什么呢?其实自己当时见到和离开褚小雅,都是在匆忙之间,没想到她竟然在自己心中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 难道说此人跟褚小雅那天晚上的突然遭袭,有一定的关系?他是幕后操纵者的什么人?或者 敬民发现他的眼睛在斜睨着吉华,不由得又看了她一眼,突然发现两人似乎有那么点相像。先前发现她特别像褚小雅,现在又发现她和这男孩也有些相像,这是不是自己看花了眼?要不是,那么,会不会? “你这样做,是为什么?”敬民一边还是紧攥住他的手,一边却打手语问道。 毕婧好像懂得手语的意思,便转达而问道。 “只为着扫清爱的障碍!”长发说。他有点奇怪,又好像有点明白了,此人身手不凡,却是哑巴。 毕婧这一回要打手语翻译,自己觉得比较困难。于是吉华就飞快用笔写下这句话,递给敬民。却哪里知道敬民听力甚好,甚至超过了这里的所有的人。 他深藏不露,便在纸上写道: “你还懂得爱哈!那你爱谁呢?” 长发看了字之后,突然指着吉华说:“就是她!她迷死我了!” 此语一出,大家全愣了,连吉华都愣了,竟然都不及回应。 “你认识她多久了,觉得她哪里最让你着迷?”他又在纸上写道。 长发看了之后,也飞快地写着:“前两周的周末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知道我要爱上她了!” “为什么会这样想?” “因为她太像我妈了!而且比我妈更漂亮许多!” 这个回答也够绝的。敬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答案过来时,吉华和毕婧也争着看纸头,因为看到他俩就是纸来纸去的,都有点成了闷葫芦了。虽说迪厅里头灯光晦暗古怪,但认真看还是看得清楚的。这一看,两女孩都怔住了,尤其是吉华,都有点哭笑不得。 “莫非你妈是什么伟大人物?尊姓大名啊?”他写完,搡过去。 “江厦海燕有限公司总裁褚小雅,就是我妈!” 纸头又递过来时,长发的身子都挺了起来,下巴也抬高了。敬民鼻子里哼了一声,暗道小子还够神气呢。但眼睛一看纸头,却吃了一惊,心里突然雪亮了。难怪会突然想到褚小雅,原来这是一种提示。 这小子居然是她的儿子,哎,褚总裁,你这个女强人,是怎么教育你孩子的? 这样看来,吉华她 正琢磨着,吉华和毕婧还是探过头来,吉华看了,脸色都有点变了。 “原来你就是周通!”她突然冷冷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周通?”长发有点小小的惊奇。 “哼,臭名昭著呗!”她的声音更冷。 直到这时候,那周通还不知道,自己的母亲褚小雅,和这女孩的母亲是亲姐妹,这女孩便是自己的姨表妹。他甚至连她名字叫吉华都不知道。 吉华本来是想说出来,但一时气愤,也为姨妈叫屈,那么棒的女人,却有这么一个臭蛋儿子,冤哪!所以不仅没说到底,还刺了他一句。 “好了周通,现在明白了吧,吉华不爱你!所以你往后就不要再缠人家女孩儿了!你也要为你妈争气!对吧?”敬民又写着递过去。 这一回却是毕婧接过去,朗声读道。 “什么?吉华?她是吉华?”周通突然有点傻了。 “对呀!她就是我的好友吉华!”毕婧说。 “噢,难怪,我明白了!我好傻!” “你傻什么傻?” “你是吉华的好朋友,是不是?所以,我现在真心告诉你,我爱的人其实是你,并不是她!”周通突然涎着脸笑道。身子也想挨过去,但被敬民重重一拽,却一屁股坐到地上。 “呸,有精力就投入到跳舞上头吧!放什么臭屁呀!”毕婧毫不客气地就把他顶回去了。刚好音乐又起,她便这么说。 敬民的手松开了,然后对长发周通打着强烈的手势。这一回毕婧又一下子就领会了,便指着周通说道: “我朋友说,你最好还是带着你的狐朋狗友,赶快从这里消失吧!” 周通揉了揉被捏痛的手,恶狠狠地看了敬民和两个女孩一眼,然后对三个兄弟一甩手,使了个眼色。很快就出了迪厅。 见长发一帮人终于退了,当下厅里头就有人欢呼起来,有人甚至还吹着口哨,不过更多人还是像什么都没看见一般,甩膀摆胯地扭着舞着陶醉着。 这时毕婧抓了一下敬民的手,指着吧台方向。 原来是吧台里头的那个头巾青年,一脸上堆着笑,摆了手势叫他。他感觉此人是好意,便走过去,头巾青年却拿过来两个杯子,倒了酒,递一杯给他,自己端了一杯。 “兄弟好本事!我敬你!”头巾青年颇是感慨地说。 第六十二章 朋友(三) 敬民行了个拱手礼,然后把酒喝了。 男青年说自己叫阿牛,北省延州人,在这迪厅混,也马上就要两年了。又是个老乡,敬民想,见他坦诚,就也跟他说了情况,只不过是比划着说话。 阿牛醒悟点头,于是也打手语,偶或也用写字传看的方法交流。 阿牛说没想到兄弟是聋哑人,不过阿牛跟兄弟还是老乡,所以希望能够相互关照最好。然后,终于提到能不能考虑到这迪厅做事。 “这里的老板龙哥对阿牛挺哥们的。敬民兄弟功夫猛的很,所以要是有意思,阿牛可以帮兄弟,跟龙哥说说。”阿牛比划着说。 见敬民只是笑笑,便又要倒酒,敬民用手罩住了杯口,作个手势说,怎能让你一直破费,再说自己还要照看那两个女孩。 阿牛趁机又打手语说道:你如果在这里做事,以后要想保护女友,不就更方便了。 敬民比划说,阿牛说的也是,多谢阿牛美意,只是这事暂时不急,我还是先做好眼前事吧。含笑致谢,作了个告辞的手势,就离开吧台,往舞池那边靠近。 一曲终了,吉华和毕婧喜孜孜地过来,毕婧优雅地打着手势,“那个吧员还请你喝酒哇,真有面子哪!”她现在已经快能够顺利用手语交流了。 吉华却还是通过写字交流,她写道:“他跟你好像还聊了不少?都说了些什么?” 他马上就发现吉华和毕婧两人之间的微妙的差异了。 他就说那个吧员叫阿牛,是自己的北省老乡,好意引荐自己给龙哥。通过纸头传递的方式,跟她俩说了一遍。了解了这事,两女孩都以为这挺好,这样敬叔叔也就有稳定收入,强胜在外头打工。而且保护她们也就更加名正言顺了。 她俩现在已经习惯称他敬叔叔了。 她俩虽说觉得敬民在这里做事应该挺不错,但都没有直接跟他再说这方面的事。 不过吉华还有些想法,认为自己一周也就是一个晚上玩,而敬叔却要为此全投入,看他也不是特别想待在这里的样子,所以就有些顾虑。她把这个意思跟毕婧说,毕婧看她那种忧虑重重的神情,都要笑起来,说道: “看你这样子,莫非当真,他就是你的男友?” “应该说,敬叔叔是我的好朋友!” 吉华大概是发现了毕婧说话的特别意味,就也特别地做了矫正。 又玩了一个多小时,两个女孩这才想到回家。她俩今晚算是玩得最为尽兴了,只是觉得敬叔叔他不加入到跳舞的人群里头,跟她们一起跳,终是个遗憾。所以走出迪厅时,就相约道,下一次来跳舞时,一定让敬叔叔也跟着咱们在舞池跳舞,潇洒走一回。 刚跳舞出来,一下子从晦暗、闭闷而喧嚣的空间,走到了通气而亮堂的地方,就好像人更长了精神似的。现在耳膜不再紧张,呼吸不再郁郁,视野也开阔了许多。想起来会觉得像是换了一个世界。 既然如此,那又为何要到那种地方去疯狂发泄呢? 敬民觉得,这问题也只有去问她们自己了。而他,确实是不明白的。 他甚至对眼前的这两位花季少女,她们的生活方式,也是弄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一定要蹦迪呢?就那样子,甩着头发,摆着胯,一玩就是好几个小时,这样玩法,快乐吗?值吗? 他再往下思索时,突然,他微笑了,他想到了一个事理,这是他从自己的习武经验中得出的。也许在寻常人的眼里,习武很是艰苦,可是自己却以习武为乐,甚至修炼奇功异术,也都是如此。 所以她们今晚到迪厅蹦迪,就感到了这样的快乐!应该是! 不知不觉间走了好长一段路,两女孩都忘了坐车。吉华后来想起来了,就说:“毕婧,没人来接你吗?” “没有呀!你是想跟敬叔私下叙话是不,那我就先走吧!”毕婧调皮地一甩头,那样子好像还在跳舞似地。 “我可没这么说啊!你要是真想走,我也留你不住!”吉华说,好像也懂得她的心事似地。 “那好吧,既然你这么说,就再陪你一会儿吧!”毕婧说。 看着这两女孩嘴巴上耍功夫,敬民心里暗笑,也有点暗自得意。 毕婧比吉华要高上两三公分,身材显得更挺拔些,但吉华则更显精致,娇小玲珑的样子。敬民貌不惊人,跟这样出色的两个美眉同行上路,自引来不少路人的目光。 好在时间不早了,路人的目光也只是稀稀落落的。所以他还能坦然。 “要不,咱们吃点东西?”吉华说。 “嗯,对啊!咱们请客,请敬叔吃宵夜!”毕婧说。 这会儿,吉华的单纯,毕婧的老练,敬民已经默默感受到了。面对她俩的倡议,他微笑着点头,表示同意。 吃完宵夜,快十二点了,该回家了。敬民建议大家还是打的回去,先送毕婧回家,然后他和吉华再坐车回去。她俩都表示同意。 为了避免两女孩多心,敬民就直接坐到的士司机旁边的副驾座上,让她俩一起坐在车厢里头。不久就到了毕婧家。他们让司机在外头等着,亲自送毕婧到家门口。房门开了,要进去之时,毕婧还分别跟他俩拥抱。 然后,在下楼的路上,吉华看着敬民,突然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一定是毕婧的拥抱让你陶醉了,是不是?” 然后看着他,又说:“你就不想拥抱一下我吗?就不想体验一下,拥抱我的那种感觉?” 吉华这么自言自语的,让他心里暗暗吃惊,当然他知道,这女孩也不是没皮的,其实她还是很怕羞的,只是以为他绝对听不见,她这才如此大胆说话。 不过这也透露出一种信息,这女孩,难道对我还真有那么一种意思?他想。 他听到她这种说话,心中也涌起一种冲动,一种柔情。她会是婉兰公主的化身吗?为什么没有人能告诉我这事?仙君,道长,你们能告诉我吗?我已经等待得太久了!他想。 这时虚空中仿佛传来一种声音: 敬民兄弟,你也太夸张了吧!你哪里有等待多久?芸芸众生中,有多少人在遥遥无期中坚持等待。你比他们都幸运!你会等到幸福的!现在最要紧的是坚持等待!善于等待,也就是善待自己! 他惊奇于这种反应。看到吉华在身旁,不由得就看她,他是在观察她是不是听见了那种声音。他没有发现她的可疑之处,显然她不曾听见虚空里的那种神秘的声音。 他这时却也生出另外一个感觉,仙君此语,是不是也暗示着,吉华并不是自己所要等待的婉兰公主! 也许是心旌摇动,千思竞起,百虑俱生。重新坐上车之后没多久,他的心里又有了奇怪的反应。 他看到了一个女人,披头散发的女人,在地上滚跌着,好些人围着她,对她拳打脚踢。 怎么突然会有这个场景? 这应该是跟婉兰没有关系吧? 是啊,这应该绝对跟婉兰没有任何的关系!这是又一世界的内容! 这女人是谁呢?那绝对是一个不曾相识的女人。 她为什么会被打?打她的人绝对不止一人,他无法看清那些人的脸。但是他却发现了一只手臂,那上面留着一个虎头的刺青图案。只可惜“画虎不成反类猫”,不像虎头,而更像了猫头。 难道说行凶的此人,便是花街那家店的马仔老乡,那天差点让吴贵吃了大亏的事情,敬民还记忆犹新。 他心里也有一个声音在轰响着:“他们就在紧贴这里的另一条街上!” 他突然偏过脸,冲司机哇哇嚷叫。 司机先是不知他是何意思,只好停下来。但后来看他比划着,就有点似懂非懂的,把车开到紧邻的一条街来。恰好这时吉华稍稍有些困,所以就没发现刚才发生的变化。 果然看到前面街边公园里头有些异动,好像有些人在那里。 他已经听到了女人的哀哀求饶声。 他让司机开过去,再停下来,车还没停稳,他早就纵身跃入公园之中。 这是一家极小的街边公园,灯仅留下一盏,那是最里头的一盏灯了,所以园里的灯光是晦暗的,比迪厅里的灯光也亮不了多少。 一个女人被打得趴下,打她的人,正是那个亮着光头,手臂上留着虎头刺青的汉子。 不过还有一个更亮的光头,身子背朝这边,正在那里指挥。这光头的旁边,还站着两人,侧身这边,看上去眼熟。吉华在他身后早就啊的一声,原来这两人,正是先前在迪厅骚扰妄为的周通和隐夫。 他俩怎么还在这里呢?怎么又会跟两个光头混一起呢? 现在刺青汉子舍了女人,站到一边,周通却冲了过去,一下子就朝女人恶狠狠地踢去一腿。这一腿要是落在女人身上,那就惨了。 幸好,周通这一腿未能踢得下去,因为被敬民飞过去的一腿挡住了。敬民随势跨前一步,只一个指头,对着周通的眉心一捺,周通便扑地倒地。 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那三人见到是敬民,却都认得,也都曾记得自己吃过的亏。最奇的是那个比刺青汉子更亮的光头,当下立即溜之大吉,也不及提醒刺青汉子一起走。 敬民此时却已认出他来,他要溜走也随他,原来那光头正是“鲁智深”,曾经被敬民打掉了两颗牙齿。奇怪的是,这一回怎么没见跟“林冲”混在一起。 刺青汉子见势头不好,也想溜走,可是敬民已一拳向他面门打去,只用了三分力,就把他打得鼻青眼肿,求饶不迭。 敬民为何要打他面门呢?实在是因为他是老乡,却不想自食其力,甘为红灯区看黑店的马仔,又跟“鲁智深”混在一道,着实可恶,这样教训他,至少整得这丑样儿,让他近几日不好走到人前。这是杀杀他的威风。 周通见势不妙,忙说这不光我的事。 敬民却一下子揪住他的衣领,一把提了起来。 第六十三章 设局(一) 这把旁边的隐夫看得都吓呆了。原来敬民个头要比周通矮上三四公分,体重自然也轻,可是竟然能够这样轻而易举地,单臂就将对方提了起来,而且随即手臂擎天,周通也就被高高举起,这确属不易呢。 “喂,吉华表妹,我的好表妹,你还不快快帮我呀!我是你表哥呢!”周通急了,无奈只得向吉华求助。 可是吉华却重重呸了一声:“花花公子!褚姨竟然有你这样的儿子!” 却到了女人身边,想扶她起来,却没气力。敬民见状,便放了周通,跟吉华一起扶起女人。周通和隐夫使个眼色,刺青汉子也准备偷溜,却听到敬民暴喝一声,又不敢动了。 敬民让吉华取出纸笔,写了两行字,递给她,让她告诉他们。然后吉华就当众宣读。原来敬民责令这三人送这女人上医院,要是这女人有什么三长两短,就把他们的皮都剥了! 周通听了就喊冤,说都是辉哥和他光头师父打的,自己只是刚好遇上了。 原来那个刺青老乡叫辉哥,见“林冲”和“鲁智深”一帮人在花街挺吃得开,就拜“鲁智深”为师。“鲁智深”常常进店里吃那些鸡婆的豆腐,可是今夜里,满意的鸡婆都去伺候其他“公子”了,所以就恼着。 辉哥怕他闹事,就带他到外头喝酒,然后就一路乱走乱说,无意中发现这公园里头坐着个女人,好像模样儿不错,“鲁智深”看了点头,一脸坏笑,就冲了进去。 这女人好像有点傻,“鲁智深”见自己对她调戏,却没有反应,当即大怒,然后就开始有一下没一下地打这女人。自己打还不够,还要辉哥也打。 正打时,因心情不爽而喝了不少酒的周通和隐夫,也转到了这里。一看打人的那个,却认得是辉哥。“鲁智深”见他们相熟,就让他俩也一起打这女人。所以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听他们这么一说,敬民和吉华算是完全明白了。但还是责令他们马上送女人上医院看病,稍有差池,绝对重责不饶。 因为临时打不到车,敬民就跟司机比划着,吉华也在旁边补充解释着,让原先乘坐的的士送他们走。然后敬民和吉华两人便只能步行回去。 看到的士黑鲤鱼一般地消失在茫茫夜海中,他俩这才离开。 路上吉华没有埋怨说走路好累啊,或者埋怨他多管闲事之类,反而情绪好好,跟他比划着交流,问他怎么就会知道公园那边要出事。然后又问那个光头好凶的,怎么见到你就溜号。 原来这女孩平时脑子里装着的尽是文学世界,尤其是网络文学世界,就喜欢那些富于传奇色彩的生活,传奇世界里的那种人和事。原先也只是觉得可以满足幻想,却并不信那是真实的存在。可是眼下她却改变了那种想法。 因为她突然发现,敬叔就是这样的传奇人物,虽说至今身边也仅有敬民一人富有这种传奇色彩,但这足以让她相信了,那些作家所写的,那些小说啊影视啊,所表现的人与事,也不全是子虚乌有。现在敬叔不就是活生生的存在? 敬民便用手比划着,用最易明白的手语跟她交流,尽可能详细说了其中的事情。不过说到心觉的时候,却只强调心灵感应,并没有说明,那是修炼保元功的结果。当然也不曾对她透露,自己的听力很正常之类的内容。 他说的这些,已经足以让她震动,因而不胜欢喜起来。她脑子里便出现了电影场面,她觉得敬叔就是那些电影里头的主角,而自己因为跟他在一起,也就成了电影里头的人物了。 由于说话内容的有趣,不觉间他们已经回到了小区,然后进了熟悉的楼房。吉华甚至有点惋惜这么快就到了家。敬民目送她上了楼,然后听到四楼开门和关门的声音,这才旋开寓所的房门。 没想到小华却还枯坐在长沙发上,不知是她在看电视呢,还是电视在看她呢。 原来她那时差不多是昏昏欲睡,后来因为听到门锁的声音,这才清醒过来,见到他回来,她一下子高兴了起来,整个人好像也舒活起来。 但是不用问,大伟肯定不在家。看她那副精气神,就知道那人又走了。 他跟她比划了小一会儿,就揽着衣服进了卫生间。 冲了澡出来,她已经不在那里了,可以看到她屋里灯还亮着,门好像还是虚掩着。他心里叹了一口气,也不管那么多,就进屋睡觉。他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门关上,他觉得自己简直有些莫名其妙的。 接下来的几天,小华的情绪好像变得有些古怪,夜里有时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不过现在是她一人如此,可不是以往跟男友欢合时发出的声音。 到了周日上午,他仍是上穿铁灰色茄克衫,下穿浅蓝色牛仔裤,脚穿登山鞋,手提工具箱,健步往那一片湖边地面。 今天他来的稍早一些,工友只有寥寥几人,国字脸汉子和那几个牌友都还没来到。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看下边公园的风情。有些人在那里跳自由舞,不过清一色全是女将。那动作,那节奏,跟那天迪厅里头他们舞着的,倒有几分相似,只是未免太拉沓了。如果将她们的舞步调快一倍,就差不多够上迪厅里头那种够劲的味。 不过这种慢,却也有好处,就是在旁边看着的人,却能够因此看得更清楚其中动作的变化。 敬民心想,这学几招有时候兴许还用得上,说不定下个周三晚上,那吉华又会叫上自己,毕婧也会跟着去。这保护她们,却因为不会跳舞,在那边傻待着,多少有些尴尬的。 所以,就学几招吧。 这么一想,就开始投入,看着下边,模仿着动作姿势,手啊脚啊也舞了起来。 他这一舞,让他的那些工友都看着出奇,心想哑巴今天是怎么啦?疯了不成?学这些大妈级的女人舞?聋哑人怎么也会兴趣跳舞呢?首先他们就听不见,所以也就没有任何节奏意识,那哑巴,今天怎么跟着跳起来,而且好像不乏节奏感。 这是怎么回事呢? 人们想到的疑惑,他也意识到了。于是他停止了。他觉得暴露自己的听觉能力为时过早,暂时还是隐藏着为好。再说了,陪女孩儿到迪厅,也不一定非要学得跳舞才行。至少可以在一边喝酒,或者喝饮料,然后一边注意观察四周。 他停下来时,就有人过来招呼了。这一回不是国字脸汉子,而是一个个头跟他差不多的中年男子,人偏瘦,一眼过去,看到的尽是皱纹,在这帮打工族里头,年龄应该是最大的。 “哑巴兄弟,那天后来?”男子先口头问,然后再手上比划着。 “后来?”敬民比划着,渐渐明白了。还是老问题,这几日已经有几个人轮番问过了。他们总是有些不信,他们好奇的,就是这个关键的“后来”上。 便又比划道:“后来没事,就是扛水泥,扛沙包” 那人想了想,又比划道:“给了你钱吗?价格公道吗?” “那个当然!”他回应道,脸上多出了笑容。 那个男子没说什么,也笑了笑,退到一边去。这时敬民才发现国字脸已经来了,几个打牌的也差不多到齐了。 他们都在一边看着他,却不过来,也不问话和交谈。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突然,他眼前一亮。 没想到,那天自己看熟了的那部车,这会儿又出现了。很不一样的是,今天除了高明和连建兵之外,还跟来了一位女孩儿,原来是毕婧也跟来了。 他没想到她会来,更没想到这么早她会来。 现在的年轻人,罕见能够起这么早的,更何况是周日的早上,更何况是总裁的千金,而且长相颇是标致出众的千金!这样的女孩,竟然为着一位哑巴民工这么较真,这确实也是罕见呢。 可惜那天晚上,她先到了家,没看到那最后一幕,否则她对他的感觉,又要层层加码了。她不知自己为何如此,她觉得自己差不多疯了。 她现在有点要跟吉华较上劲的感觉。 她觉得自己跟敬叔的关系,比吉华更不一般。她面对他,就有点面对亲人的感觉,她无法解释这其中的原因。只因为她跟他在梦中,有过两次难以启齿的亲密。一次是他帮了自己的那次的那个晚上,另一次就是那天蹦迪回去的晚上,两次都做了那样的梦。 为什么偏偏都是这个时候她会做梦,难道说每次见到他之后,便会如此情不自禁?以致将此情此欲转化成梦?她不知道。 但她确实是怀念那天晚上和他的拥抱。 她还是个高一学生,她这样子,是不是也太早熟了? 而且她都不知道为何如此迷他,他不帅不酷,他又聋又哑。她想到这里自己都会笑,她会做个客观的比较,我又嫩又靓,他又聋又哑,这,这般配吗? 可是她才不管。她现在只知道自己喜欢他,而且她不想跟别人一起喜欢他,哪怕是好姐妹也不行! 他再不起眼,也还丑不到《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的水平吧。那个卡西莫多,不仅耳聋,他还长着独眼,而且驼背,那张马蹄形的嘴,也是极其丑陋的。 但是在小说艺术殿堂里,有谁曾怀疑卡西莫多的美呢? 何况跟卡西莫多相比,他就是英俊王子!事实上他就是英俊王子!她以为。 她现在就是要设局,将这个英俊王子紧紧绑住,让他离不开自己的身边。 第六十四章 设局(二) 有一瞬间,她的眼前会出现父亲的形象。她的粉红的面颊,沉淹在垂披的秀发之间。自从那个晚上之后,她就特别害怕父亲!她觉得自己应该叫他父亲呢,还是改叫其他什么。 一接触到父亲,她就心绪大乱,她无法去想那些事了。 那天晚上,父亲大概酒喝得不少,一进门就吐了。她过去搀扶他,结果他又吐了,吐得她一身。她扶他到沙发,就连忙到卫生间,脱了衣服洗浴。 然后披了浴巾进屋,一边找换穿的睡衣。 就这时,突然感觉浴巾一下子脱落了。 正奇怪时,感觉身子被人从背后紧紧的抱住了,然后胸前骄傲的双峰,就被一双手捕捉了,揉摩着,让她有触电的感觉。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她的身子软了下去。 这时她感觉那人在寻找自己的嘴唇,从他嘴巴里喷出了浓浓的酒气。 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父亲!这是父亲! 父亲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啊!她愤怒地打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把他打醒了! 但也把他打睡着了。 他真的是酒喝太多了!她这么想着。她虽然在床上偷偷地哭了,但还是原谅了父亲。 他酒喝多了,他把她当作是别人了! 她万万没想到,那时的父亲确实是有起意占有她,这个毕总裁,无聊时也会看日本的av片,里头不少是父女乱伦内容的。他看片时,偶尔也会在脑海里掠过毕婧美丽的身影。 所以在醉酒回家之后,家中的那一刻,仿佛是片子中的情景,他突然疯狂起来。但是女儿打过来一巴掌,却是av片里头没有的。 他清醒了,大是后悔!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当即假装倒在地上,醉酒睡着了。而这些,是毕婧所不曾知道的。 虽然她原谅了父亲,但是她从此害怕了在家里跟父亲两人相处。后来就常常一个人跑到外面去,在街头游荡,却不跟父亲讲。于是毕总裁就让高明、老连开车四处寻找。后来才有了湖边空地上的一幕,这才就认识了敬民。 从此她好像又不闹了,连续待在家里好多天,沉默着,像是在想着什么心事。 接下来的事情如前所述,这毕婧小公主,终于还是利用了父亲。 她想让敬叔进入父亲辖下的建筑工地,她是想让他管理那些工人。但是她知道他的性格,也许更希望自己成为工人中的一员。如果这样,她也会答应他的要求。只要他到了建筑工地,就等于一只小鸟,从温柔女孩吉华的笼子里头出了来,又进入了她毕婧的笼子里头了。 到那时候,她就可以使出远比吉华丰富而浪漫的手段,是吉华连想象也想象不出来的手段,一步步地,将他锁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一辈子,她不允许他还有其他的女人!她要让他成为一个跟自己父亲完全不一样的男人! 谁能想像一个才十七岁的女孩,就会如此设局来对待一个自己心仪的男子,以致应对另外一位从小学就开始要好的铁姐妹! 现在这个女孩儿来到了湖边的空地上,她知道亲自上这儿来找他,也许比在迪厅跟他见面更好。 现在她看到他了,发现他比那天晚上又好看了一些。 也许是上午的阳光的特别着色效果,也许是 敬民眼里的她呢,也仿佛觉得她今天更漂亮一些。不过敬民觉得高明和连建兵这两人的形象,也比那日更帅气一些。 敬民见他们来了,便迎过去。然后双方显得都十分友好。好长时间了,在这湖边,打工族聚集的空地上,几乎没有见到今日这般的场景。所以眼下,不少目光都聚集在这里,就连那些打牌的工友,也在“百忙中”停下他们的“工作”,翘首凝眸往这边看。 毕婧笑盈盈地递过来一张纸头,这是她从老同学吉华那边学来的招数,她还真是活学活用。敬民接过来一看,那上头写着:“我们请你到龙健建筑工地工作,希望你不要拒绝。这也是你的朋友毕婧的心意!” 敬民看着眼前娟秀的笔迹,心里不禁一热。尤其是最后一句的措辞,让他觉得温暖。当然这其中还有些细节让他流连的,譬如里头还有个别字写成了繁体字,如“龙”字,毕婧有意无意写作“龍”。这让敬民更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亲切感。 他笑了笑,点了头。 虽说这样的结果,早已在毕婧的算中,但终究眼前的现实特别让人感动,毕婧的眼睛潮潮的,也用微笑向他致意。 然后,敬民就拎起工具箱,又一次坐上黑色的大奔。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和毕总裁的千金,一起坐在车厢里。 这不能不让众工友目瞪口呆,就连平时爱跟哑巴搭个肩膀,玩几下哑剧把戏的国字脸,还有那些常常数落着哑巴的坏的打牌爷们,这会儿也都呆了。是啊,再联系那日,今日,能不呆吗? 就觉得那哑巴小子好像是撞了大运似地,嘿嘿,鸡毛也会飞上天了! 这大奔开走了好久,这里的议论却还是在精彩继续。 且不说这里的众人像喝了兴奋剂一般,议论个无休无止。还是说说前往建筑工地的敬民吧。他可不认为这下子到建筑工地工作,就像皇帝坐上了龙椅,凡夫成了仙一般地发迹。他只是认为终于找到了可以用劳动来换取收获的一个地方。 这自然是会让人兴奋的。眼下找活干的人这么多,他能够轻轻松松就找到,自然是幸运的,那还用说吗? 敬民不敢看毕婧的目光,他觉得她眼里放出来的光,除了一种跟吉华相似的柔情之外,还有一种近乎霸道的优越感。他不知为何会有这种感觉。 难道说这也是来自保元功的那种心觉? 那么,保元功再练下去,会不会让心觉上升到可以感觉到婉兰的那种境界?要是如此,自己岂不是就可以知道有关婉兰的许多信息了!可惜呀,到现在,还是泥牛入海无消息。仙君、道长他们还怪自己不善于等待,太急躁了。 自己确实是太久没见到婉兰了! 长相思,在长安。 美人如花隔云端。 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 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 心中的诗句流泄于胸间,正忧愁百结之时,突然又自笑了。这美人不就在自己身边吗?与这样美人相处,却想着心中的别一美人,这感情之奢侈,是不是也太过了? 是太过了呀!既然还爱着婉兰,为何还对其他女生心动?为什么?难道说你敬民,也不是什么奇男子,也是经不起红粉诱惑的。 车停在了一座建筑的门口,敬民一抬头,就看到挂牌写着神马建筑工程公司。高明回头问毕婧,“婧小姐,要不要进公司?” “不用啦,就直接到工地吧!” 于是黑色奔驰继续奔驰,不多久,就看到一大片封闭围板,还有围墙和铁丝网,还有标志,写着龙健建筑工地。车子就由此拐进去。门口一左一右,立着两条汉子,都身着工作服,一人手中还执着喇叭。显然他们看熟了这部车,对车中人自然熟,一挥手就放行。 然后车子经过了工地,迎面就是一幅幅的标语: 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树名牌意识,创精品工程。 提高安全意识,建设文明工地。 工地上一派繁忙的景象,来来去去着一些头戴安全帽的工人,有一帮人好像在搬运架设电缆,工友们抬着胶管走来。有些工友在扛着钢筋。有的瓦工正往墙上砌砖。 敬民抬起头往上看,数十米高的脚手架上面,晃动着一些工人的身影,他们都在那里忙碌着。他突然觉得,虽然自己还没找到保洁公司,于是没有成为一名让自己心动的高楼外墙清洗工,但要是上脚手架当一名建筑工人,却也是甚合自己心意的。 这么想着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到了工地后面,停住了。 “你觉得怎样?”一下车,毕婧就比划着问他,一双眼睛比湖水还亮。 他点点头表示满意。然后打手语问道:“你们安排我干什么活呢?” 现在毕婧用手语交流的水平已经大大提高,一下子就领悟他手势所含之意,“我们安排你当安全监督员,对,就是这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员,你觉得怎样?”她眼睛看着敬民,又看着高明,比划着。 见敬民好像有些茫然,就又比划着。 “安全监督员吗?”他的手舞了一下。 “嗯。”她点了头。 “那我该做些什么呢?” 毕婧突然笑了,“你要做的事,很多!够你忙的!”她比划着,然后指着高明,意思是让他跟你说说。 高明示意说等等,然后支使连建兵走开。毕婧眼睛看着工地,一边解下绑扎马尾巴的橡皮筋,乌黑的头发便像瀑布一般垂披下来,这使灵动的少女一下子增添了不少成熟的妩媚。一阵风吹来,她的秀发纷纷扬扬,飘然若仙。 已经有不少工人,忙里偷闲,把目光投放这里了。 但她仿佛浑不在意,用手梳理着头发,然后再用橡皮筋扎上。于是她又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儿了。 连建兵过来了,他的身后跟着一个中年男人,面色偏黄,眉边有痣,一脸的胡髭。 “这位是工地管理员老耿!他是毕婧小姐的朋友敬民!”高明给敬民和那中年男人相互做了介绍。 接着又跟老耿说:“敬民虽说是聋哑人,可是比一般人都能干!无论技术活,还是气力活,都出色!又保质保量,认真负责!” 毕婧见高明只顾夸敬民,却没说到点子上,就插话道:“我爸的意思,是让他先在工地上锻炼锻炼,然后留他在公司。老耿要管理工地上一大摊事,一定忙不过来吧,他现在可以协助你,负责安全监督之类的事。” 老耿一听毕婧说话,忙不迭说:“好的好的!就听小姐的!” 高明看了毕婧一眼,见她点点头,就又对老耿说:“那具体事务你跟他说说,安排一下。” 然后毕婧对敬民比划道:“你就先在这里干,我会常常来看你的!待过了一段,我会让老爸安排你进公司” 然后她竟然眼睛有点潮潮的。但她很快就坐上车,然后,随车消失在敬民的眼前。 说实在的,毕婧的这种表情,抓得敬民心中不知是痒还是痛。总之,他是有些莫名其妙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他又觉得还是远远离开这里比较好。 因为不知为何,见到毕婧时,总会觉得她的旁边,就站着吉华,那个白瓷一般的女孩。这样的事情他从来没有接触过,所以不免就有些心烦意乱起来。 所幸,现在是在工地上,所以他就算是要想心烦意乱,也还没得时间。那个老耿,已经微笑地走了过来,向他打着手语。 原来老耿曾经跟一些聋哑人有交往过,在家乡时候,对面邻居就是哑巴,所以打起手语来还有点道道,于是两人很快就交谈起来。 第六十五章 设局(三) 敬民很快就适应了新的工作生活。 在工地食堂吃了晚饭,敬民跟老耿请了假,说要回寓所一趟,因为先前没有准备,换穿的衣服和生活用品都没带。还跟老耿说好明早准到。 老耿连忙比划说,你有事尽管忙去,明早也不必一大早就来,悠着点,没事。 老耿觉得自然是没事,有总裁的女儿罩着,还会有啥子事?老耿现在是想尽办法巴结着呢! 敬民很快就回到小区,这时还不到七点,心想屋里准是又没人,那个獐头鼠目的大伟要是不回来,屋里就是没人。 却没想到,海燕竟然一株花树一般,就立在门外。她恐怕也待上好一阵子了吧,他想,所以一看到他,就好像拣到一个宝物一般地笑逐颜开。 “敬哥,你这会儿才收工回来呀?”她笑得好灿烂。 “是啊,刚从工地回来!” “工地?你到工地干活啦?不再打零工啦?” “嗯。今天也是刚去!你在这里好久了吧?” “不久,一二十分钟吧!敬哥吃饭了没有?” 他开门让她进了屋,比划着说从工地食堂吃了回来,又问她,她说和振保早就吃了。因为振保心血来潮,想到石山玩玩,说在江福待了这么一段,却还没去石山,说不过去呀。所以就早早吃饭,还说振保也约他一起玩儿,夜游石山。 石山是江福一景,端的茂林修竹,激湍飞瀑,尤其是石山寺,因为求签灵验,祈梦灵验,更是古今驰名。敬民在前任时候,就知道石山之妙而神往之。那日在那家旅馆,与振保、海燕共饮酒叙话时,除了说了伤心故事之外,也说了石山等游览之地。 “振保兄好兴致,冬夜游山?” “敬哥,咱们一起去吧!” 见敬民笑笑着,像是还在迟疑。海燕说,而今暖冬,却也不冷,今夜有月,却也别致。又说振保想冬夜游山,一是想夜宿山寺祈梦;二是听说寺里添了移栽梅花,有些早梅已经开花了;三是石山那边人家有卖米酒佳酿,实为难得一尝;四是再一两天就要离开江福;所以 比划到这里,敬民点头,并慨然施手语道:“有这么多的理由!我如果不去,岂不是败坏了你俩的好兴致!如此只好从命了!” 海燕一听,当下十分高兴。其实她对振保为何选择晚上去玩,也是很清楚的。他俩自从成了一对亡命鸳鸯以来,多半就是日伏夜出的。但只是隐隐感觉,振保好像特别重视这次石山一行似的。 敬民洗了手脸出来,本来想换一下衣服,海燕却说,振保发来信息,他已经先到石山山门处了。 她这样说显然是催他快走的意思,敬民就指指身上,跟她说,是不是很脏?就这样可以吗?她说还干净的,就这样挺好,看起来更像是振保。 他俩匆匆出了小区,然后坐公交车上路了。开往石山的车,末班是到九点。现在也才七点半,不过天已经完全黑了,而且乘客不多。街上行人也不是很多,到石山下车的人更少。 但是海燕情绪很好。不知是因为敬民,还是因为振保和石山。不过天边冬夜年轻的上弦月,清亮清亮的,也很美。 到山门的时候,却不见振保。海燕在山门广场兜了圈儿,寻找振保,却没有喊。这是他俩的约定,在外头,不到关键时刻,不乱喊名字,更不随便问人或者问路。提高警惕,一切全靠自己,要不,长了这个脑袋干啥呀? 这主要是振保的决定。振保他是人物,想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呢! 海燕有点费思索了,不过她可以打手机。那边振保的声音说:从登山石阶上来吧。我等你! 这个振保!海燕想,怎么搞的,急啥呀?老不耐烦等待似的,能这样对待恩人敬哥吗?振保是不是这几日在旅馆里头闷坏了,都疯了似地,往日他不是这样呀! 海燕哪里知道,一种危险,一个阴谋,正在悄悄地向自己走来。 海燕是没有感觉,她一直没能发现振保的阴险。那敬民就没有感觉吗?他的心觉呢? 他跟在海燕的后面,踏着石阶向上,他的心里确实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好像看到一头狼,就在自己眼前的草丛里窥伺着。他能看到眼前那一双绿幽幽的眼睛。 他觉得自己这种幻觉也太离谱了吧。 山路是空荡荡的,本来往石山寺还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走公路,虽说比走山路要远,但是一路上隔不多远,总有路灯照着。 而眼下这条山路呢?先前还好,可是越走到后面,就越是晦暗。 海燕又打手机,振保还是说往上走,说他在半山亭子恭候大驾。他的这种风趣措辞,让她又心宽了不少。 本来景区开放之后,这一路都安了路灯,可是就不知人们为何对路灯生出那么多的仇恨,竟然就连毁带砸,十不存一,一路上主要靠的,也只能是自然的天色天光了。 幸好今夜有月,他俩想。 不知什么时候他和她才感觉,双方的手已经牵在了一起。 这时振保的手机打来了,说:“到了半山亭子可以歇一下,塑料袋里的饮料是给你俩喝的,还有桔子,剥了吃,减轻一下负担。我现在正在往前走,找找,看看,有什么地方可以买到酒。” 海燕咕噜了一声说:“神神秘秘的,怎么回事?” 可是等到敬民比划着询问时,海燕一时又不知如何说话,只能摆摆手说,不管他,咱们先到半山亭再说。 一路上去都没有遇上其他行人,风呜呜的,吹过来也颇有来劲,衣服头发都劲舞起来。海燕仅靠敬民手中的握感获得力量。她有点后悔听了振保的,就这样上石山,不过她又有点开心,因为她跟敬恩人,好像走得更近了。 但是无论如何,她觉得振保心里一定有事,她现在是越来越对他的思路和行踪捉摸不定了。相形之下,她就觉得跟敬民在一起更踏实,没那么吃力,至少不会有那么多的隔膜感。她觉得振保就喜欢玩一个控制权,他这人虽然没有做官的命,但是就有着强烈的掌控欲。 总算到了半山亭。坐下歇着,眼前果然是塑料袋。虽说是冬夜,还有风,可是汗确实也流了些,嘴巴是有些干了。 海燕比划着说,振保的关节炎还没有好透,今天这么激动就走远了,不过他的确也提着觉得沉了,那咱们就把这些东西挥霍了,减轻负担嘛。她特意用上“挥霍”这个词,大概是受了振保的感染,也想说话风趣一些。 她取出袋里的两纸盒饮料,给敬民一盒,用吸管插了,说:“先喝这个吧,振保说到前头看看,哪里可以买到酒。但这一带哪里见到人家了?这人听说这里的佳酿米酒好出名,也想品尝品尝!其实他平时并不如此好酒呢!” 敬民一边点点头,比划着,意思是上次一起喝过酒,所以自己懂得,一边接过饮料盒。在一瞬间,眼前闪现一个惊悚之场景,那狼扑了过来,好恐怖的狼眼睛 他不由得就吸了口冷气。 恍惚间,看到海燕的眼睛在看着自己。 真该死,怎么就将海燕看成是哎呀呀,都想到哪里去了,该杀呢!他很是谴责了自己。他跟她作了个手势,意思是没什么,自己刚才是习惯性,作了个深呼吸。 于是她又一脸微笑了,一边就吸着了饮料。看到她在津津有味地喝着饮料,他觉得自己拿着饮料却不喝,也太不入调的,就将饮料也当成是甘冽的蜜之汁吸饮了。 他以此表示自己对她好意的接受。不过他只是缓缓地吸了一口。 可是就这一口,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不多久,快要喝光饮料的海燕,突然觉得天旋地转,困倦十分,就身子趴着亭子里的石桌,昏睡了过去。 敬民觉得不对,连忙摇晃她的身子,想叫醒她。但是很快地,意识到自己也中枪了,头一晕,身一软,扑地倒了。 黑暗之中,数丈之外,突然闪出了一条男人的身影。 靠着半山亭的孤灯,不难发现,他正是那个振保。 此时振保的脸上,掠过了一丝微笑,但微笑过后,却是恶狼似的狰狞。 那振保摇晃了一下敬民的身子,见没动静,就搭住他的身子,背了起来。也不知哪来的气力,就将他背到了一处山崖上。 然后又回头,将海燕也背到了那山崖。 有水声滔滔,声震耳畔。原来这里就是石山的飞瀑一景。 石山虽然以奇石为山而享名,但石山飞瀑却也是游客观赏的美景之一。 振保从自己口袋里头摸出两张身份证,借着夜光看清楚了,依次塞进敬民和海燕的衣兜里。然后将他俩的位置又挪了挪,一边尽可能移到山崖边上,一边让两人靠近,双臂互搭,做相拥的姿势。做好了这一切,这才拜道: “敬哥,海燕!不要怪振保狠心,只能怪事情太过凑巧!敬哥,谁叫你长得跟我一般模样呢?这是你的错,你知不知道?所以,李代桃僵,你就替我去死吧!海燕,你跟雨兰没什么不同,你们女人都一样,我一想到你们的本质,就感到实在的乏味。我爱不起呀!那就去吧!你们都去吧!” 振保小声说完这些话之后,便伏下身子,双手向前,想把相拥的这两人推下崖去。却不料他使尽吃奶的气力,他俩的身子却纹丝不动。 他太吃惊了,无奈之下,只好想各个击破,便去推敬民的身子。刚刚有些动了,自己的身子却反而被扫了一下,差点没摔倒。再来一次,还是如此。 他差不多是疯了,一下子将他俩从相拥的姿态分开,然后就去推海燕。 却不料被敬民一起腿,绊着了,竟然摔了一跤,往后跌去。 第六十六章 诡道(一) 等振保从地上爬起来,却看到敬民坐在山崖上,眼睛正看着自己。 振保起先还怀疑是自己眼花了,后来才发现事情有异。这种事情岂能败露,他恼羞成怒,咬咬牙,使出了拼命的架势,头一低,直撞过去,取的正是山羊相斗的招数,要将敬民一头撞下山崖去。 敬民冷笑一声,双手一挡,振保觉得自己的头,仿佛撞到了墙上。于是被反击而又一次跌跤于地。 他强撑着起来,他也是聪明人,见此情景,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就是没想到,敬民比自己想像中的要更机敏,更强大。 当下就趴在地上,拱手口称:“饶了我吧!饶了我吧!”见敬民没有反应,便比划着手势,表达这个意思,然后在地上,连续磕了三个响头。 这时他终于听到敬民哇哇乱叫,便抬起头来。他看着敬民,心中好生惶恐。他觉得自己行事如此周密,怎么会被这哑巴敬民识破呢?这哑巴难道还有鬼神不测之机。 原来敬民当时就有点感觉不对,所以在吸食饮料之时,也暗运了保元功,所以振保在饮料里头做的手脚不起作用。至于后来他的倒下,那是装出来给振保看的。 只见敬民指着海燕比划着,意思是她有没有事啊?如何能让她快点醒过来。 振保说没办法,只能让她先睡着,饮料里没有下毒,你放心好了。敬民鼻子重重地哼了一声,探了一下她的鼻息,然后冲他比划道:“说吧,你为何要做此等伤天害理之事?” 振保愣了愣,比划着说,因为因为天他突然哭了。 “为什么呀?为什么我要这样做呀?”他号啕起来。 夜太静了,才八点多的山道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行人。虽然有崖边的飞瀑声,还有呜呜吹来的山风,但是这哭声还是刺人心怀。 敬民没有任何动作,铁铸似地。不消说,他是在等待振保的忏悔。 他面对着眼前这个跟自己形貌相似的男子,心中别是一番滋味,觉得这男子本来就是自己的兄弟,自己的亲人,可是转眼间却成了致命的敌人!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他在寻找这个答案。 “因为有人要杀我!”突然,振保用手语这样回答。 这个答案有点出乎意料之外,所以他比划着询问,以证实振保是不是比划时手误。 当证实振保确实是这么说,他便进一步问道:“有人要杀你,跟你要杀我和海燕,这其间,又有什么联系呢?” “因为你长得跟我极其相像,所以就想拿你李代桃僵” “好个李代桃僵之计!可是,为何还要杀海燕呢?” “让海燕一起死,这样,杀手,还有她老公,都会坚信我振保确实已经死亡!” “哼!”敬民鼻子里重重地哼道,没想到跟自己相像的这人,竟然心肠如此狠毒。 这时他琢磨着先前的问题,又想到一个可疑处,就问:“你是怎么知道有人要杀你?” “我的一个肝胆朋友发给我信息,说海燕的老公雇了杀手,正在到处找我!” “难道就因为你跟他老婆私奔,他就要你死?” “不,不仅仅是这样!还因为我们诈了他的五十万!” 原来是为了这五十万吧!敬民好像有些恍然大悟了。 “这这其中,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你能不能说的具体一点?” “好吧,我也没有什么要隐瞒的了,我就全告诉你吧!”振保眼睛看天,好像在跟天交谈,“我就从跟海燕结识谈起吧。” 艰难的比划,振保用手语表达自己的思想,走过了一个痛苦的过程。他感觉自己是在煮着自己的肉。 敬民此时心中却在翻江倒海。 刚才他通过振保的断断续续的甚至有些颠三倒四的叙述,重新调整并理顺其中的线路,终于形成了一个故事的整体脉络,他的思路在故事片断脉络的场景上游动。 虽然他对振保和海燕的做法表示非议,但却也沉浸到他们的故事之中了。 原来振保整容之后,从株州辗转到海宁,后来在一家餐馆,当了送餐员。一次给一家美容美发店送餐,刚好有个顾客在刁难小妹,他就仗义帮小妹说话,也说得顾客有台阶下。他的口才一下子就引起了女老板章海燕的注意。 他们很快就相熟,他发现,她很喜欢听他说话。 后来转到歌厅当服务员。原因是他曾是个歌手,虽说名气不很大,但也有几首歌因为唱得出色而流行过。他希望能够在歌厅里听到歌手或者听众点唱自己的歌。他曾经以“海戈”为艺名,不过两年的时间,这艺名也被尘沙所掩埋。现在形象和声音都不再是从前,他有一种隔世的悲凉感。 他就为了这一点点的感觉,当了一名微不足道的服务员。 第二天晚上,他突然眼前一亮,他看到了一个好漂亮的女人,这女人就是自己熟悉的海燕。她竟然也到这歌厅来消夜。 他不知道她是这里的常客,而且多半是一人独来。不过今晚不一样,虽说她是一人进来的,却有个男人已经在这儿等了她。 他端了茶点过去,打了招呼,她的眼睛亮了。 依旧没有人点海戈的歌,没有人唱海戈的歌。 通常在唱歌的空白段落,都会演奏数曲,以资密友们共舞,曲必缠绵,舞必贴面,也就是那种俗称两步舞。所以萨克斯号是一定要的。 可是今晚吹萨克斯号的,好像很是不到位呢。 原来原先吹号的今晚没来,这就连振保也看出来了,因为萨克斯号是他最喜欢的乐器,所以乐队里头他最先注意的,便是吹萨克斯的号手。他认得那人是个圆脸,而眼下在勉强地吹着,却是个方脸。 当下就有人闹起来,“这什么鸟号声?” “找个会吹的上,别伤了爷的耳朵!” 大堂经理忙不迭地解释,说原来的号手生病了,所以就换人顶上,既然诸位不满意,那就先让他下去,好不? “他下去了,谁上来?总得有个吹号啊!” 有人又在那边起哄着。 “现在就是没人,所以,抱歉诸位!”大堂经理打着躬说。 “既然服务不到位,那我们的损失怎么赔?说吧,酒水打几折?” “对不起!” “光对不起有啥用啊?快叫人顶上啊!” 大堂经理眼睛看着四周,好茫然,“谁啊,谁能顶上?” 大堂的目光正好落在振保身上,于是他立即抓住这个好机会,举手朗声说道:“我愿意试试!”此语一出,众人皆惊。独有海燕向他投去欣赏、信赖,并且充满期望的目光。 也许就在那个时候,他就以征服这个女人,作为自己接下来的生活目标了。 “你”大堂迟疑着,眼睛又回看了一下舞台上的乐队。 “他既然这么说,就应当有把握!不如让他试试!” 突然海燕站了起来,对大堂经理说道。 顿时就有好多人说好,他们与其说是对振保自荐的赞同,还不如说是对海燕的捧场。一个漂亮的女人,对男人是充满魔力的。 于是振保就顺利登台了。他仿佛又找回了曾经当歌手的那段日子,不过现在他是后台,而以往,却是在前台。 乐队开始重新演奏《回家》,这是一首典型的萨克斯号舞曲。振保成心要好好发挥一下,就吹得特别用心。他吹奏的水平,跟原先那个号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全场顿时欢呼起来。振保自从感情受挫,并被泼了硫酸以来,还是第一次达到这般的兴奋点。他感慨之余,心里却像被打翻了五味瓶,眼睛潮潮的。他走到台前,向众人鞠躬,倒像是他是歌手,在向观众致礼谢幕呢。 他重新抬起头时,不由得又往这边看,犹看到海燕的频频点头致意。他很有一种满足感,不过,他发现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好像没什么动静。 小子,嫉妒了?此人跟海燕态度很不一样,这就说明他俩志趣未必相投,这关系嘛,应该也未及深的。那么,自己就有机会。不过,得积蓄力量,徐徐图之。 于是他吹着萨克斯号,忍受着海燕与那个男人贴面相拥的亲昵。 说来也巧,接下来原先那个号手住院了,于是他就继续他的萨克斯号精彩,顺理成章成了乐队中的一员。海燕呢,也继续跟那个男人来此消夜。 后来有一天,海燕一人独至,他观察了许久,确实没有人跟她一起。而且她几次拒绝了其他男人的邀舞,目光却遥遥地,往他这边注视着。 她点了歌,让歌手唱海戈的《海一样的江湖》。这太出他的意外了,她一个女人,怎么会喜欢这么男人的一首歌?他为她点了自己的歌而感到惊奇。 舞台上的女歌手说她这歌不熟,自己也不唱男歌。没上台的男歌手,却起码要再过半小时后才能到场。他这时却突然跑到台前,跟女歌手说,要不,让他满足一下那小姐,就练练《海一样的江湖》。 有认识他的人,都鼓掌以示欢迎,她,也是。 第六十七章 诡道(二) 他开始唱,由于歌厅并没有他这首原唱的任何音响资料,他只能清唱。 这一次的唱歌,也许是他生平唱歌的最大震撼,由于声带出的问题,他的音色,打了太大的折扣,沙音成了主体;他的音域也有了改变,整个高音部差不多就没了。 不过他还是唱出了原唱的一些味道,于是虽然无法唱到最后,因为后面几句,反复吟唱的几乎是高声部,但还是引得众人的欢呼。 其实这种效果,只有振保自己明白,其次就是海燕了。说起来也许就是缘份,她偶然听过《海一样的江湖》,也并不知歌手的情况,后来为何就销声匿迹了,但她还挺喜欢这首歌。因为这歌厅设有点歌程序,她也就顺便点了这首歌,但她不是通过搜索系统,而是通过递纸条的方式传上去的。 海燕的目光打照在振保的身上,她与其说是为振保的歌声动情,还不如说是为振保的神秘传奇色彩所动情。他,号手?歌手?服务员?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这个脑子里常常装着些奇奇怪怪的思想的女人,现在已经开始为他着了迷。 振保在这一刻也看得十分清楚,他和这个女人有戏。说不定,她还会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不过这还只是振保和海燕的故事的开端。在敬民的感觉里,振保和海燕的情感历程的开端,也还是无可厚非,还不能说就包藏祸心。至于他的兵行诡道,那也是因为到了后面。 且说这一天晚上海燕只跳了一支曲,由于那是一支吉特巴舞曲,比较欢快轻松,所以她跳了。至于其他两步舞曲,她都没跳。不知她是有意无意,她都没有跟其他男人跳那种亲昵的贴面舞。 这是由于她在乎今夜没来的那个男友呢,还是在乎振保的感受呢? 她好像喝了不少酒。 十点半钟了,歌厅的演出结束,乐队开始撤出。这时候振保是自由的了,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开。但是要是有朋友还在歌厅流连,这时也可以选择陪朋友喝酒叙话。因为这对歌厅生意有益,所以歌厅老板不但不反对,还提倡多进行这种方式。 振保这时就不自觉地往海燕坐的地方走去。他发现她好像有点疲塌塌的样子。 他的到来正是海燕渴望着的。虽然他相貌并不出众,但她却觉得好迷他。 “你好,我能坐这里吗?”他说。 “当然可以!” “你的先生今天没来?” “他有事不能来。”她微笑着看他一眼,“你是关心他,还是关心我?” “关心他,也就是关心你,关心我!” “这话怎么说?”她一下来了精神。 “因为关心他,就能够了解你,了解你和他的情谊的深浅程度,就能够知道我自己是不是适合你,跟你在一起,是不是能够给你带来快乐?”他动用了自己的口才优势。 “你挺狡猾嘛!我还以为你是厚道人!” “你说的这两者其实并不排斥!不过这狡猾嘛,可以改成狡黠,你以为呢?” “看来你的口才,你的文字功夫。都不错嘛!” “承蒙夸奖,谢了!”他抱了个揖。 “嘻,颇有古人之风!跟你在一起,感觉真好!”她笑逐颜开。 “我也有同感!来,我敬你一杯!” “我有什么可敬的呀?还是说,来,咱们喝一杯吧!” “好,振保遵命就是!” “你说什么?你叫振保?” “对,在下水振保!” “我叫章海燕!” “原来你是海燕小姐,难怪喜欢海戈的《海一样的江湖》!” “这之间有联系吗?”海燕拢了一下头发,扬起下巴。 “有啊,怎么会没联系?因为都跟海有关系!” “这么说也有道理!嗯,是了,你会唱海戈的《海一样的江湖》,也因为你姓水的缘故!”她说。 “还有呢?” “我跟海有关,你跟水有关” 她刚说到这里,他却一下子接住了她的话头: “我跟你有关”他说。 一时不再说话了,两双眼睛热热接触,而后,两个杯子碰在了一起。 他俩走出歌厅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半了。 时近仲秋,天上月亮在头顶,已经有了几分圆的意思。海燕说,“月快圆了!”振保也说,“月快圆了!” 然后,海燕看着他说,“你能送我回家吗?” “振保乐意效劳。”他说。 坐上的士的时候,他和她,都没坐副驾座,而是一起紧挨着,坐在车厢那一排座上。他和她的一只手牵在了一起,然后十指紧扣。 下车后,他在她的温柔暗示下面,陪她一起上了楼。 深夜的楼道十分安静,安静得让心猿意马的他,突然产生了某种恐惧感。他不能不想到雨兰,不能不想到自己遭泼硫酸的那幕情景,真是心有余悸。 他几次想停下来,可是终于没有停下来。 好在海燕的鞋跟不高,也没加鞋钉什么的,所以没有发出特别让人心惊的响声。他咬咬牙想,要是自己真得就那么倒霉,活该栽在女人的手下,那只能自认栽了。 他的这种复杂矛盾的心情,直到到了她的房门前面,心跳还是怦怦然。 她旋开门,拉了一下他的手,小声说,进来吧。 也许是靠得近了一些,他闻到了她身上的芬芳的清香气息,而且他觉得她的小巧的嘴,就像可以采出蜜来的花苞。 他怕吗?可是他渴望一尝这种可以酿蜜的花,他甘愿饱饮这种蜜甜死去,或者沉睡在睡莲一般芬芳的香气里。 她的双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那正是跳贴面舞的姿势。 他搂住她的腰,由心灵音乐的引导,舞了起来。他感到胸间被一种柔软的球体所充盈,这种感觉让他膨胀,他寻找她花一般的嘴,他开始采蜜。他感觉她的身子在颤抖,就像强风吹过花树。他突然强烈渴望肉体冲击的震撼。 她也一样,她在祈求暴风雨,她是海燕嘛 床上的风景有多么美,他没想到海燕裸着的样子,更胜过雨兰,一片雪野上,波峰尖翘着,柳腰细窄着,特别是她动情投入时,她的动作还是优雅而轻盈。 熊熊之火起于魂灵深处,干柴烈火,旺旺燃烧,就这样盈握灵山奇葩,搂折芊芊弱柳,数回相接,反复欢合。陌生的美感,成了密友的甜蜜,肉体的惬意在疯狂中完成,销魂之乐,至此已极。 通过肉体,他俩进一步读懂了对方。可是什么话也没有说。他也借着胆,坦然地入睡。 一夜香浓,直到清晨六点多的时候,才惬意地醒来,看着对方的裸体,还有自己的裸体,才想起来双双经历了一夜风流。于是风流再续,好认真地又做了一次爱的功课。这才开始喁喁而语,叙话心曲。 秘密逐渐不再成为秘密。她几乎不加保留地说了许多事,还说,从现在开始,她深爱着的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水振保。 女人在这种情境下面说的话,可靠吗? 自然她是有男人的。她说,她虽然有丈夫,但却是一个特别寂寞的女人。现在她的丈夫,几天不归家那是常事,甚至一个礼拜,半个月不回家里。所以,她和他的关系,也早已是名存实亡了。 不过她也还有情人,就是那个陪她到歌厅的男人。据她说他是作家,两人好上不到一个月。 振保一听说她的情人是作家,就马上想起雨兰的事,这时候海燕也仿佛成了雨兰一般恶毒的女人了。 于是鼻子里哼的一声,“哦,是流氓艺术家呀!” 他的声音里头有异样,不像是在玩幽默,他的微妙的变化,海燕好像有些感觉到了。她说:“怎么啦?对老伍有看法?” 那个作家姓伍,她就称作老伍。 “唔,哪里!我又没跟他交往,哪会有什么看法?不过据常人看来,作家,是最不能交往的一种特别动物!” 她看着他,心里想着老伍对振保,好像也是一种格格不入的样子,不由得笑道:“你们男人与男人之间,总是充满敌意的。” “海燕,你可不要这样说!也许老伍会这样,可我绝对不会那样!不过他要是敢提出决斗,我是绝对应战的!” “这么看来,你并不想独占我,却宁愿跟别人一起分享我?” “不!我自然是要独得!跟别人分享,那只是因为你愿意接受分享!” “你是要我离开老伍?” “不仅如此!反正,我来了,就是要带领你,离开这座城市,去到海一样的江湖!” 她为他说的话所鼓舞,情不自禁,又相拥一起了。 此后,海燕果然就和老伍分手了。她也不再每晚每晚跑外头去喝酒跳舞消夜,她就在家里等着振保。直到那一天晚上,她的老公终于想到了回家。 已经十点半了,海燕先行洗浴了,然后坐在床上看电视,其实心儿早在振保身上,就等着他回来。 房门终于传来旋响声,欣喜之余,却没想到,走进来的,正是自己的丈夫国强。 海燕心里暗道:“糟了!”她想振保马上就要到了。 她连忙从床上起来,要到沙发上去拿手机。可是早被国强一手抢到。 “你急什么,他马上就到了,还打什么手机?”国强冷笑道,摁着她的手机,看通话记录。 海燕看他那架势,再听他这么说,脸就白了,脑子里嗡的一声。 “你说什么呀?还给我!快把手机还给我!” “你吼什么?说吧!在床上,你觉得他强,还是你老公强?或者就是那个姓伍的强?哈!你他妈的好贱,尽给我丢人!” “你想怎么样?你自己在外头包养女人,老不归家,现在倒有理了!”她强作镇静。 第六十八章 诡道(三) 哪料到他却一脸坏笑,不说人话: “我可以,你就不行!老伍已经向我求饶了。现在就看你那个奸夫,愿不愿意向我求饶了!” “你卑鄙!”她忍不住骂了一句,接着又试探道。“你居然还派了打手?” 他突然哈哈大笑,说道:“用得着打手吗?你也太小看你老公了吧!你老公没点本事,当得了包工头吗?镇得住那么多号人吗?” 国强越说越得意,仰着下巴,“你要明白,你老公也不是小人!要是小人,完全可以再迟半个钟头,来个现场捉奸捉双。我为何这么早来?还大声说话,就是要看看他是不是机灵,是不是胆怯?他要是为了你,有胆跟我干一场,我自然也就放他一马!” “歪论!”海燕哼了一声。 国强好像没听到她说话似地,“至于你呢,我还会当作心肝宝贝看待。”说到得意处,竟然摸了一把海燕的脸,淫邪地笑着,“好热好香好滑哟!” “你放屁!”海燕好生恼怒。 “哈哈,果然是偷了人,这味道就不一样!” “费国强,你无耻!我要跟你离婚!” “你甭想!你做梦去吧!” 国强突然脸色变了,恶狠狠一把揪住她的头,正要将它往墙上撞之时,突然听到有人喝道:“只会打老婆的男人,算什么东西?” 原来这时振保,已经凭着海燕给的钥匙,旋开门进来了。 他本来已经听到了里头的其他男人的声音。他也犹豫过,但最终还是咬咬牙进来。他在踏进这屋子的时候,他已经决定把自己豁出去了。 “哼,来啦!当奸夫的,还这么大方。我还以为是什么大帅哥,原来也不过这副尊容!海燕哪海燕,你找的男人,都长什么样?你眼睛瞎了吗?哈!” 原来海燕的丈夫长相还不错,曾经还被人称作是美男子呢。 “你才瞎了眼!”海燕见振保敢于进屋保护自己,她的胆也壮了。 费国强又抬手想打她,振保忙替她挡着,就被他的手刮着了一下。 “临危不惧!哈,有种!”费国强倒也没有大打出手,却收手而奸笑道。 “我和海燕,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所以请你说话文明一些。” “啊哈,你还跟我讲文明?嘴上好功夫哈!什么爱?什么被爱?你是勾引有夫之妇!你在破坏别人的家庭,你这是在犯罪,懂不懂?” “没想到包工头,也这么有学问!” “你这么说,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你只懂得说别人,却忘了拿镜子照照自己。你在外头勾搭的五个女人,哪一个不是有夫之妇?你跟她们幽会的时候,就不会想到自己是在犯罪?” 这话一出,不仅是费国强吃了一惊,就连章海燕也大是惊讶。 但她更多的却是愤怒,她很快就为愤怒的情绪所包围。 “费国强,你好无耻!你真是个大流氓,大色狼!”章海燕的声音尖利了起来,在此深夜,她的声音的影响力一定也是不小的。 国强倒没想到这女人疯起来也有点可怕的。 他只好不理老婆,却去打发振保。“你怎么还不滚哪?这是我的家呀,你怎么还不滚哪?”他一步一步地逼向振保,他是想出手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位男子颇有心机的,竟然好像对自己的事情挺了解的。难道此人是有备而来?这也许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你是不是欠揍啊你?”他再追上一句。 “振保,你走吧!我没事的!你走啊!别管我!”海燕说,她知道费国强曾经练过武术,至少三脚猫的功夫也会有,动起手来,振保总是要吃亏的。 振保在此情势下面,除了退出,也没有其他出路,当海燕又一次喊他走时,他也只能走了。不过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句话:“海燕,你自己要小心!” 次日中午振保又来到了海燕的家,是她发了信息给他。没发现海燕有什么地方受伤,振保放心之余,又怀疑这对夫妇是不是又重归于好了。可是他的这种担心很快就成了多余。一起进餐时,海燕说:“我想跟他离婚,他不肯,你说咋办?” “他是怕被你分了他一半财产!”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不要他的财产,或者少要他的财产,他就会答应?” “道理上应该是这样!不过也可以告到法院,只是这一条路比较难走,会折腾得比较厉害,往往双方元气大伤!” “振保,你是不是真心想带我,离开这座城市,去到海一样的江湖?” “是啊,当然!” “那我就跟他讲清楚,可以少要他的财产,只要他敢答应离婚。” “那岂不是太便宜那狗东西了!”振保突然冷笑道。 “那你的意思是” “他花了那么多的钱去泡那些野女人,难道你就忍得下这口气?不敲他一笔,难平我心头之恨!” 水振保慨然而语,说得义愤填膺,让海燕很是感动。接下来两人就开始商议。振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跟海燕说,自己再探查一下那国强跟五个女人的关系,再商量对策。 很快地,振保就有了重大发现。 费国强虽说曾在外头包了五个女人,不过现在只有两个女人随他,那离开的三个女人,是因为要么没再生孩子,要么就是没生男孩。其中一个女人生了女孩,天晓得是他的,还是她老公的。后来肯定也是花了钱,才把女人遣送回家。 重要消息在于那留下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叫海清,身边有一个四岁的男孩。另一女人叫艳华,现在怀孕四个多月了。她们各住一套六十多平米的二手房。 海燕听了这消息之后,自然是大怒。但后来看到振保诡秘的神情,这才收了怒气,振保说,咱们可以对这两个女人下手,把那狗东西的钱,从女人那边夺回来。 海燕对振保的行动计划没有异议。 也是合该有事,这天,那个叫海清的女人做完美容,要到幼儿园去接孩子时,路上却被两人绊住。 原来这女人一次打麻将输了钱,当时没钱,就写了借据,说好日后还,却不料过了好久没还这钱,自己差不多忘了这事,现在撞个正着。她说要接孩子,人家哪里肯依,非要她去银行取了钱还了,才肯放行。 这下子在一边盯着的振保,真是高兴,他本来还考虑如何绊住这个女人,是采用哄骗手段呢,还是给她制造个事端呢。现在就省去麻烦了,当即发给海燕信息,让她立即行动。 海燕便到幼儿园,只说是朋友海清临时有事,托她把那孩子接了。老师看海燕那模样,自然是不会怀疑什么。更何况那时那些孩子差不多都被接光了,老师也急着回家呢。 那小屁孩就更不懂得啥事,见这位阿姨还打的让他坐车,高兴得很,笑得合不拢嘴,哪里知道自己有什么危险。 接下来的事情比预想的要顺当许多。那男孩到了一个新鲜地,有不少新玩具,还让他看动画片,后来叔叔又送来炸鸡、汉堡包,便高兴得把妈也给忘了。原来这些吃的玩的,平时都被母亲戒了去。那海清,一心想把孩子培养成精英呢。 可是精英却遭绑架,却怎能不让她着急?而且绑匪狮子大开口,要价八十万。 电话是振保打过去的,他嘴巴上含着东西,在声音上做了处理。 女人无奈,只有打电话向“老公”国强求救。平时在“金屋”,她已经把“老公”这两个字,不仅说得顺溜,而且说得娇媚无比,好像在说:“亲爱的,来呀!爱我呀!” 可是现在传到费国强的耳朵里的,却是将死之人灭顶前的哀叫,自己能够成为她的救命稻草吗? 终于振保听到了那个狗东西的可憎声音了。 两个男人开始砍价。最后五十万成交。 像许多在刑侦片里头所表现的一样,费国强没有报案,其实一直到后来,他都没有报案。最后他只是动用了自己的一个保镖石野,让石野去寻找振保和海燕,夺回五十万,杀了或者打残了振保。至于如何处理海燕,他没有说。 他没有在钱上做手脚,因为他担心儿子。此人虽然好色,但更在意养儿子。他对海燕其实也很迷,就因为她一直没生育,所以让他变了感情。 钱到手后,振保和海燕又在床上狂欢了几度,这才想到下一步怎么办。难道说离开这座城市,去到海一样的江湖,这样的日子已经来到? 于是振保不再当那个萨克斯号手,海燕也不再当药店的营业员,他俩携款私奔了。他俩把五十万元存进两张银行卡,每张二十五万元。这是振保的主意,说这样才公平,我俩平等自由,分则平起平坐,合则连枝一体。可不是世俗的那种aa制。 海燕觉得自己终成正果了,振保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从此爱心永恒,终身相伴,即便居无定所,却又何况。不是曾经有这样两句话: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吗? 她又想到了诗意浪漫的生活,曾经听过的海戈的《海一样的江湖》的歌声,又在耳边回荡: 枕着城市的喧嚣 梦着海一样的江湖 城市无奈而沉重 让我告诉你江湖有多好 城市总是膨胀 涨物价也涨肿瘤 城市总是塞堵 堵车也堵下水道 只有遥远的那一抹微笑 哟哟哟那一片海,那一片江湖 难道永远只是传说的梦 传说的梦就是江湖 而今的宁静,已经取代曾经的杀戮 枕着海一样的江湖 你将听不到任何一点喧嚣 第六十九章 义务(一) 可是这种诗意的平静终于打破了,当振保收到那条信息:费国强派出杀手石野,已到江福。这时他才感觉梦不是江湖,杀戮才是江湖! 于是他也让自己变得残酷。这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跟泼硫酸的歹徒,成了同一类人了。 大错已经铸成,还能有什么话说。振保在凝重的空气中喘息,他在等待着敬民的裁决。他没想到这么一个跟自己如此相像的人,却成了自己人生途中起这般重要作用的力量。 他是无法预知未来的,所以他不知道敬民下一步会怎么想,不过总是凶多吉少,至少他和海燕,恐怕是再难续得鸳梦了。 这让他多少有些惋惜。 但他终于看到敬民挥手了,比划了起来:“从现在开始,你还会继续你的伤天害理吗?” “不,不,绝不会了!”他回应道。 “谅你也不会!那往后,怎么计划?” “这我得跟海燕商量!” “海燕知道杀手石野的事吗?” “不知!我不敢告诉她!” “是不敢告诉她,还是不想告诉她?” “我当时确实是既不敢告诉她,也不想告诉她。敬哥,我错了,我错了行不行?我从此一定改过!哎,要是不信,你就杀了我,将我丢在这崖下喂狼,没有狼,喂野猪野狗也行,我这是自作自受,理应受到报应!” 振保比划着,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又打手语说道:“海燕现在还没动静吗?她没有问题吧?我要当着她的面向她忏悔,然后” 他站起来,向敬民那边靠近,眼睛看着还躺着的海燕。她平静地躺在月光下面,身上盖着一件铁灰色外套,那是敬民怕她着凉,给她披上的。 他看到敬民朝自己挥挥手,意思是让他闪开。 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只见敬民又比划道:“我看,你俩还是回去吧!”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和海燕,没有回去的路了!”他回应道。 这时却见敬民正轻轻地扶起海燕,突然一掌拍在她头顶上。 振保吓了一跳,脱口而出:“不要!” 可是随即他就觉得自己可笑而浅薄了。 原来敬民是在为她行功,想以保元功之力,让她早一点醒转来。那一掌拍着的,正是她的百会穴。他这也是一种尝试,不知是否见效,但至少对海燕也是有益无害。 振保远远看去,见敬民头顶上腾腾而起云雾,让他仿佛在看武侠片。武侠片是虚的,而眼前景是真的。 海燕的身子好像开始在动了。天,这一手厉害,果真有奇效! 振保对此不能不惊,这时他对敬民产生了异样的感觉,想像敬民在飙车的场景下面险救海燕,他有些明白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阴谋诡计都并不神秘,真正神秘的应该就是这位恩人敬哥! 且不说他是当世绝顶高手,至少也是高手之林中的一员吧! 只是自己这下怎么办?要是敬哥把事情的真相都跟她说了,自己还有颜面留在世上吗?那还不如一头撞死! 任君掬尽三江水,难洗今朝满面羞。感慨呀! 海燕的身子又动了一下。 敬民连忙收手,他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自然醒来是最好,尽管现在是不得已,但他也应该减少强制施为。 然后他看着振保,一脸严肃。 振保突然想起来身份证,便打手势向敬民索要,敬民就从口袋里掏出来,丢给他,鼻子里哼哼着。 振保正要从海燕兜里掏出身份证时,海燕却终于醒转来了。 她看着振保和敬民,看着自己在山崖上,又回头看着山崖下边的奇石飞瀑,觉得好生奇怪。她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到了这里的。 敬民没有动作,他觉得还是由振保自己来解释最好,振保爱怎么解释都行,只要振保真心想悔改,他就可以把先前发生的事情瞒下来,就当作是从来没遇见或者发生过。 见海燕困惑,振保微笑着解释说:“你刚才昏过去了,你知道么?是敬哥背你到这儿,刚好遇上我。他问我你过去有没有这样,我说你过去有时头晕,可从来没有这样的。” “好在你现在没事了!”又补充说道。 “怎么?我好端端的,就晕过去了?我从来没有这样啊?”海燕对振保说,她茫茫然的,但终于对敬民比划着,表示感谢。 她也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正是敬民的外套。 敬民比划着,意思是你不要想太多,可能是一时缺氧,不会有事的! 海燕笑着回应道,敬哥就是懂得安慰人。不过我信你的,我才不会因此胡思乱想。古人就常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看得开! 振保见情势好转,缓了一口气,便说刚才找了半天,也没见有人家,就又回头。看来美酒佳酿不是在这边,石山寺院里头自然不可能产酒卖酒的,所以是没找对地方呢。 “没有酒,不喝也行!”敬民顺着振保的意思比划着,他也觉得自己不要老盯着振保,免得新增精神压力。 振保也回应道:“那咱们赶快投石山寺,赏梅花和祈梦去吧。” “求神保佑,梦想成真。好啊!”海燕喃喃道。 可是敬民却摇摇头,摆着手,说:“就怕太迟了!寺门关了!再说了,海燕这身体,还得调养,回旅馆最好!” 敬民这是一种提示,听话听声,锣鼓听音,振保自然会意,便接着劝道:“敬哥说得也对,咱们不如回去吧!” “真有点可惜,我还真想祈个梦,体验一下!” “其实人生的祸福更多的,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上!海燕啊,心情好一点,咱们回去吧!” 海燕终于信了自己身体欠佳的事实,就点头同意。于是三人往回走。 天上月明依旧,一场风波已息。不过振保很有感慨,好像真得醒悟过来,觉得这样挺好,虽然自己是出乖露丑了,但是心里还是踏实些,要不,真得做成了,那是两条人命哪。他也觉得自己先前是鬼迷心窍,利令智昏了。 可是敬民的心,却比振保沉重,他很想对他俩提个醒,尤其是对海燕提个醒,但终究没说出来。倒是由于这个缘故,他们边走边剥着那几个橘子时,就属他吃得最多。 又回到了市区,又到了分手说再见的时候。 敬民终究有些不放心,最后还是忍不住,就跟海燕比划着: “振保刚才跟我谈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他还有件事犹豫着,不知要不要跟你讲,你俩回去之后可以好好谈谈,一定要好好商量商量啊!” 海燕有些愕然,看着振保,他强笑道:“敬哥说的不错,等回了旅馆,我再跟你说事吧!”然后抬手告别。 敬民站在那里,看到他俩的影子终于消失在街市的灯光下面,这才择路回自家寓所。 小华还没回来,客厅挂钟显示差一刻十一点。敬民估摸再半小时她就回来,所以现在赶快去洗澡和洗衣服,免得到时候上卫生间,说不定是谁先占着,总是不太方便的。 在洗浴时敬民突然想到,海燕的老公是包工头,那么他的钱款,一定会跟建筑工程有关系,也一定会跟那些建筑工人有关联。这样的话,他被振保和海燕卷走的五十万,说不定就会关系到那些民工的工资问题。 但想想也不一定就是这样,原先那费国强在外头就包女人,给她们买房子住,还给她们钱花,那些开销又何止五十万!那时候难道他也克扣工人工资? 敬民不知怎么的,总是对海燕的事放不下心来,总觉得这事没完。 坐在沙发上他没有看电视,重生以来,他在这寓所,还没有过自己主动开电视的经历。另外,说来也奇怪,虽说前世的满腹经纶,他可能也大量保留,可是由于阅读习惯的改变,还有书写习惯的改变,他就较少读书和写字,几乎就没像样地读过报。 也就是说,他在街头报栏上,曾经有扫描一般地阅读过一些内容,还有就是在车上,人家在那里读报,自己就在旁边粗略扫描快读。 现在没想到,沙发一角,居然有一份东南快报。想来应该是小华丢在那里的。 反正闲着没事,就翻阅了一下,没想到,其中一则报道,却一下子就抓住了他的心: 黑心包工头携款逃夭夭,卷走外来工一年血汗钱。一看这标题,就知道里头是什么内容。民工的那种辛酸苦楚,一下子涌上心头。 振保海燕他们,会不会也让许多民工如此遭罪呢? 他突然觉得自己有责任劝他们,帮他们。更何况他们目前还有危险。 是啊,如果杀手真的找到了他俩,那确实就危险了。 他想到了那天褚小雅经历的险情。 他突然觉得自己得走一趟,对此自己有着特别的使命。 没想到自己居然跟一个长得相像的人扯上这种不尴不尬的关系,也许这就是个缘,恶缘也是缘哪!不过恶缘也可以转化成善缘哪! 既然如此,那就去吧!他正想着回屋换衣服去,却不想门呀的一声被推进来了,小华回来了。 她起先好像很是高兴,快步过来,但很快就停步了,“啊,是敬哥!”她说。 他想她刚才大概以为自己是大伟了,他知道她有些近视。 第七十章 义务(二) 果然,心直口快的小华接触到他疑问的目光,便跟他打手语,说对不起啊,刚才还以为是大伟回来了!我是自个儿晕了头,那没良心的家伙! 他比划着问道:“大伟不是去出差啊?” “他才不是去出差呢!”她回应道,眼都红了。 如果不是去出差,那为何不回来呢?这么一想,就发现这两人有问题了。是啊,都好几天了呢。他想劝劝她,又不知如何劝。 这时他也觉得,连夜到那家振保和海燕住的旅馆,未免也有些操之过急,虽说自己有这个义务,但也要把握时机为好,眼下时机还未成熟。 正闹心烦着,却听到外头有人敲门。小华开了门,却不认识,但敬民认识,他俩也看见他了,原来是吴贵和顾东,这么迟了还来呢。 是有几日没见面了,不过也用不着这么着急呀! 两人酒喝了都不少。一见面就嚷嚷,“哇,好伙计!你都弄撒列,好难找哦,我和阿贵都来了三趟了。阿贵说要请客谢你,结果呢,没请成,还是我请了他在外头喝酒。”顾东说着,喷着一口的酒气。但还是吴贵连忙提醒他,“你又忘了打手语了?”他这才补了手语。 其实顾东的手语也太不地道了,小华看了心里都摇头,偏他还盯着小华看。 敬民因为有了听觉,懂得意思自然没问题,但是敬民也不是全靠听觉,其实他现在要懂别人的意思好像特别容易,有好几次,别人比划着说话之前,或者别人想着要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好像就能感觉对方要表达什么意思了。 这么说自己的保元功又见长了?九天仙君上一次说,保元功共九重,只要此功练到第三重以上,心觉、视觉、听觉此三觉将渐趋通灵之境。如此看来,也许自己已经练到了第三重功呢。 他比划着,简要说明了海燕、振保邀请夜游石山之事,他也只说了他俩是自己的朋友,就要离开江福,听说石山颇多胜景,而且有早梅初放,突然心血来潮,相约前往。不过后来因为山道太静寂了,所以半途而返。 “哇噻,敬哥好兴致嘛!那海燕,是不是美女呀?” 顾东比划着,眼睛却看小华。 “是美女!不过是我振保朋友的女友!”敬民打手语解释,他更重视给小华作解释。 这时候顾东却拍了下吴贵说:“喂,伙计,怎么不吭声?你不是很想跟敬哥叙叙吗?” “是你自己老抢着话,额只好闲着了。”吴贵笑着说。 “靠,没人跟你抢话,你说吧!” “这时候太迟了点,敬哥明早还要出工,就歇息吧!敬哥,明晚我请你吃饭!” “吴贵兄弟,没事没事,不迟!要不,小华,你先歇息,我和两位兄弟出去聊!”他比划着,又对小华招呼了一下。 小华点了点头,有点苦笑的神情。 便走到外头,随意行去,不觉间出了小区,在街上溜达。虽说冬季夜寒,但还有几家店开着,一闪一闪的红灯,还依稀亮着。 他注意到顾东的眼睛往那边瞅着,而吴贵却是一看一回头的。 他只好也往那边靠过去,然后用身子挡住了他们的视线,比划着,意思是干嘛不走在街中间,这时候没什么车了嘛! 顾东酒喝多了,就说,“敬哥,这你就不知道了,街中间又没有美眉,不如在这里瞅几眼!人家爷们动不动就搂着她们亲几口,咱个就瞅几眼还不成?” 敬民比划着说,瓜田李下,还是避开好点。又对吴贵说,你老回头看人家干嘛,又忘了那日吃亏的事?这习惯很不好啊! 吴贵被这么一点,心里有一点省悟,但又有些不服,尤其是想到那个颇是性感的小华。 这时候顾东趁着阿贵愣着,抢着比划说敬哥家有仙妻,自然悠得很。我和阿贵就不同。吴贵于是也打手语,说敬哥女友好正点耶,好让阿贵羡慕呢。 敬民这下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俩误解了,以为小华是自己的女友呢。 于是大笑,笑得这两人都傻了。不过等敬民把事都解释清楚,他们又是大笑。 “这妞不错!哈,敬哥,她男友不在,这倒是个机会,不如收了她!”顾东说。 “又胡说了!”敬民觉得这顾东,满脑子尽想着乌七八糟的东西。 “是啊,敬哥怎么会乘人之危!” “那女娃小华,在哪里混饭吃啊?”顾东好像对小华挺感兴趣的。 敬民本来不想告诉他,但后来想想,顾东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说话行事有些粗野罢了,既然也是吴贵的朋友,就也不怫他的意,再说小华的工作,也没什么不光彩的。是啊,给人家做足浴,按摩脚上,这也没什么丢面子的。 便比划着说:“在天河足浴城上班呢!” “是足浴小姐,还是领班,或者是收银台的?”顾东又追问道。 “你一直问敬哥干嘛?对人家有意思,就让敬哥给你引荐引荐,或者就直接到天河找她去。”吴贵说。 顾东好像是什么秘密被人家揭破了似地,一下子倒是觉得脸上下不来,就把吴贵的事也带了出来,“嘿嘿,你以为哥不敢吗?明日咱就上天河,咱可不像你小子,心里藏着女人,只顾暗恋着,见面了,却连招呼都不敢打!” “兄弟真得有心仪的人?”敬民目注吴贵,比划着问。 “没那事,别听顾东瞎说!那女孩就住我那边附近,长得特有味这不假,我不过多看了她几眼。我看女孩,好看的,不就爱多瞅上几眼吗?敬哥,啥时到我住的地,我带哥也看她几眼去!” “我怎么看她去?我是不是就一定能见到她?” “她就住在我那寓所的楼上,晚上十点以后准在家,到她药店看去也行,到了新街口,往西走,一站路多一点,万国大厦斜对面。” 原来那女孩就住在吴贵寓所的楼上,啊哈,我这边,吉华,不也住在我楼上吗?还真巧!有意思!那天晚上,吉华还当真给了我二百块,这女孩! 他这会儿想到了吉华,随即也想到了她的女友毕婧。好有味的两女孩!他想。 顾东这下子笑得更欢了。 “还说不是暗恋,这时间,这地点,心里都有数了不是?新街口,往西走,万国大厦斜对面。啧啧啧,阿贵你真是当神探的料,绝对的天才!” 这一回是敬民笑了。“我看你也不赖,有表演天才呢!”他也瞎赞了顾东一句,心里却想,这家伙是不是喝了酒才这样,这嘴巴还真的有点厉害。关键的是啥话都敢说的。 “敬哥谬奖了!敬哥呀,你知道为何阿贵今晚就是乐着哈,除了心里有女友之外,他还有更快乐的事,他赢钱了,三千!不少吧?所以乐呵着哪!”顾东得寸进尺,又将了吴贵一军。 敬民却突然脸色变了。 “什么?赢钱?吴贵你赌博?这几日不见,你是不是都去赌博了?” 见敬哥突然凶巴巴的,吴贵吓了一跳。“敬哥,我赌博不行吗?”吴贵本来动作就迟缓,这下子说话都不利索了。 “当然不行!赌和毒,能让人倾家荡产,丧了性命!” “可是赌博也可以让人家从穷光蛋变成大富翁哪!”吴贵有点不服。 “谁?你见过谁谁谁这样了?啊?” “他就见过吴贵是这样子的!”顾东有点调侃道。 见吴贵垂着头,敬民青着脸,顾东就又笑着说:“不过阿贵还好,有惊无险,还赢了三千!所以,敬哥就也别生气了!” “赌场情况大都如此,先让你尝尝甜头,到时候风云突变,输得你裤子都得被扒下来!”敬民劝人心切,这一比划,也有些粗俗了。 “说吧,都去了哪个赌场?”又打手语问道。 “就去了华明大厦!” “华明大厦?” 他想起来了豪哥、美娜和袁哥他们来了。接着又想起来那天遇到吴贵的事情,觉得那地方离华明大厦不很远,难道说那天吴贵也去了大厦赌场。 他忍不住还是问了吴贵。 吴贵没想到他连这个都能猜得到,一时间奉为神明。不过只是对他的关于赌博的定性,吴贵还有点不以为然的。 又溜达了一阵,都说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出工。敬民又跟吴贵交代了,还是扎扎实实打工,要致富,也只能靠劳动,别想上赌场求发财!吴贵唯唯点头。 敬民回寓所时小华还没睡。看见他进来,她的脸又生动起来。 “敬哥,那个叫什么海燕的女人,又来约你呀?你好有魅力嘛!”她比划着。 “其实那是她老公要约我的。”他解释着。 “可是出面的只是她,我没说错吧!” 他点点头,却总觉得她说话味道不太正呢。“大伟呢?这几天怎么都没看见?”他比划着转个话题,也想探一下底。 “他死了!”她的脸色黯然,强烈地比划着,神情里头,有一种坚定的东西。 “怎么回事?他出事啦?” “我是说,他在我心中,已经在死去。” 见他紧张,她又做了好几次比划,他这才明白这所谓的“死了”的意思。 他很想劝劝她,他觉得作为合租房的朋友,有义务有责任这么做,但又不知如何相劝。正犹豫着,她却接下去,打着手语:“敬哥,你没谈过女友吗?” 这问得有些那个,他警惕起来。 第七十一章 义务(三) 他的眼前晃过一个青春气息的女孩,大眼睛,长睫毛,脑后扎着马尾巴,一走起路来,那马尾巴就显得特别有生命力,如歌如舞。 “阿娟!”他心里说。他知道这是前任的意识。 郝娟的形象消失后,他看到的是小华的一双询问的大眼睛。 “谈过!”他有点迟疑,但还是微笑着打了手语。 “现在呢?” “现在?吹了?谁叫我是哑巴呢?” “对不起呀,敬哥你别往心里去!你应该快活起来嘛。” “我没有感觉什么不快活呀!” “敬哥真乐观!可小妹我就不快活!”她感叹道,“我没用,就只能当足浴推拿技师!那个天河足浴城,你知道么?” 随即又接着比划,“你自然是不会去那地方!不过,你想不想试试我的手艺,你今天干活也累了,让小妹义务一下,替你推个油,解解乏,好爽的,怎样,要不要试试?” 这一段打哑语挺有难度的,好一会儿,敬民才弄明白了她的意思。 “推啥油?怎么推?”他比划说,他觉得她是好意。 “就是你脱了衣服,让我用油就是润滑油,从上到下给你按摩,然后我也脱了衣服,把油涂在胸上” 她摆着那些动作,怕敬民不好理解,竟然就要宽衣解带了。 他的脸变色了,赶快摆手。 “怕什么?你不是挺勇敢吗?还怕我吃了你!你也太不潇洒了吧!”她竟然面不改色。 “对不起,我这人,还就是不潇洒!” 比划着,又解释着,“小华,我没其他意思啊!”这么打了手语,又觉得解释不清楚。 但终于不再解释了,也许男女之间,有些事不解释还好,越解释是越说不清楚的。 他沉默是金了,她却也沉默是金了。 他离开客厅回屋睡觉,提前关了灯。 很快,他听到隔壁屋里传来了声音,好像东西撞着的声音,还有玻璃器皿破碎的声音。 然后就是哭的声音,这不像先前曾经听到的似哭似笑的声音,这一回是真哭的声音。而且先是哭嚎,然后才是哭泣。 他这时只觉得心里满满装着歉意。 本来他是想离开寓所,就从阳台出去,然后觑个空,施驭风飞行之术,就往石山,择个高处,习练长风功。晚间的石山之行激发了他的这种欲望。而且离开寓所,也会让他忘记小华的事情。可是想想今日劳累,身体也有些困乏了,还是休养生息,以待来日吧。 次日清早,他还是带上衣服和日用品,跟小华说近日在龙健建筑工地干活,可能要在工地上住一段。小华无语,只是点点头。她大概一夜没睡好,眼皮有点肿。 他到工地的时候也才八点不到,可是他一下子就感觉上工迟了。因为工地上喧闹起来,他将衣物放进工棚的时候,工棚里头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 他出了工棚,工地上却是另一番气象,一些工人手握绑钩,在绑扎着钢筋。几个木工头戴安全帽,手拿钉锤,正在钉模板。脚手架上,一些工人腰系安全带,脚登软底鞋,正在搭架子。他们看到敬民,大多没有反应,好多人还不知道他是新来的安全监督员。 虽说这什么员的,称着有些怪别扭的,但反正就是管他们的,老耿的手下呗。 老耿也现身了,看到敬民已经到了,就热热地打了招呼,那态度,倒像是敬民是他的领导。 上午开工以后大体顺利,敬民东逛逛,西瞧瞧的,正无聊着,却看到一个电焊工,好像咬牙干活似地,而且隔不多久就捂一下肚子。他知道这里头有问题,一近身了解,虽说一下子打手语交流有些困难,但还是知道这工人生病了,肚子疼得厉害,额头上一把汗。 他感觉这病属于急性的,病情应该不轻。立刻找到老耿,比划着说了这事,建议赶快送医院。老耿没有表示反对,当下就去安排。 送走那个工人之后,因焊工来不及调配,他就拿起那把焊枪干起来。前任干过电工、焊工,所以他干得还是相当漂亮。老耿赞了他几句,说下午会安排新焊工过来。 中午吃饭的时候,突然看到了那部黑色奔驰车。原来今天是周一,毕婧一下课就让高明把车开这里来,说要看看敬叔,还说一起就到工地食堂吃饭。连建兵部队里出来的,倒也能习惯,可一直在城市里长大的高明,一张嘴刁着,但大小姐的吩咐,又哪能不依。 毕婧一看到他就奔过去,微笑着打着手语,说一下课就过来,专门过来陪他吃中饭。问他这里干活呀,住呀,都还习惯吗?他比划着说干活轻松得很,住呢,还没体验,因为昨晚回寓所拿衣服用品,所以就没住工地。 毕婧点了点头,跟他吃过午餐,又聊了几句,就说要先回去了,叫他也要赶快抓紧时间,睡个短觉,这样下午才有精神。 他在工棚里假寐了一会儿,却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唱着振保曾以海戈的艺名演唱的《海一样的江湖》 枕着城市的喧嚣 梦着海一样的江湖 城市无奈而沉重 让我告诉你江湖有多好 自己的嗓音居然超出了自己的想像,自己不仅能开口说话,而且还有一副金嗓子,这真是太让他陶醉了。星光舞台下面,回应的不仅是雷鸣的掌声,还有挥舞着的手,晶亮的眼睛,轻轻伴和的歌唱。 他惊讶的是,他看到振保和海燕在为他伴舞。 他更惊讶的是,他看到毕婧和吉华围过来,跟他说,要跟他一起到海一样的江湖。他说不行,他在等一个人。这时他听到又一个女孩边奔过来,边说话: “你是在等我吗?” 他没想到说话的女孩,竟然是武玉婉。他犹豫着,但还是说:“不,我等待的人,不是你!” “为什么不是我?”说话的声音很响,不仅仅是武玉婉,还有吉华和毕婧 他醒过来,因为午休到此结束,工地又开工了。刚才扰他梦境的,正是开工的哨子声。 他又四周巡视了一下,然后再回到早上电焊的位置。 不多久,老耿果然带了个黑瘦结实的年轻工人过来,比划着说让他代替敬民,说他是新来的焊工,据说技术挺不错,让敬民快快歇下。 敬民点头,便放下焊枪。看到新焊工忙起活来,挺用心也挺麻利,这才点着头离开了。 他往工地北边走去。他心里还在琢磨着那个梦,他无法断定自己会不会爱唱歌,但是从前世的擅长弹琴吹箫的音乐素养,应该爱唱歌也是常理。只是这个梦,难道说预示着自己将来有一天,真的就成了一名歌手? 这不可能啊,这至少也得会说话啊!难道说自己将来有一天,就能够开口说话,不用再当哑巴了? 天哪,如果有这一天,那该多好啊! 正雀跃跃着想对着天空说声感谢苍天,于是仰着脸对着天空,突然他的心颤抖了。在微弱的阳光下面,他分明地看到那个高高地悬在天空,装运着满满的钢筋的塔吊,钢绳突然断裂,几吨重的钢筋砸了下来。 二十米的高空下面,砸下来的目标位,两名工人正在底下作业。 死亡的阴影,笼罩在他俩的头上。他仿佛看到了血肉模糊的惨景。 他飞也似地奔过去,挥手示意他俩离开。他们不知他什么意思,也没有反应。这时,塔吊果然崩裂了。 好快的速度! 也就在此时,只见一条身影,像雄鹰展翅,一闪而过。工地上的众人的注意力,都在高空崩裂的塔吊上。等回过神来,想到下面面临钢筋重砸的工友兄弟,其时几吨重的钢筋已经砸实了地面。 轰轰灰尘扬起,人呢? 这时众人惊惶的目光终于看到了新的目标,就在事故目标的两丈之外,站着敬民和那两个工友,于是目光也由惊惶而变成惊喜了。 那两个工友当即要向敬民拜谢,敬民不让他们跪地,一下子就把他们扶起来。 原来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敬民一展轻功过去,双臂一张,一边一个,挟了就疾奔,真是险而又险,身后听到轰天价响,这才纵身落地,知道已经转危为安了。只要迟上一步,那两位工友,只怕已经是劫数难逃了。 这时敬民也在责备自己,为何还不深信自己的心觉,要是再迟一步,不要说救出两位工友,连自己都要命丧当场呢。 因为他知道自己还可以让行动更快些。 老耿听说了这事,连忙赶过来问候。施工员也过来感谢。好多工友投来目光,也默默地表示谢意。 这一轮过去之后,就有记者赶来了。自然了解情况之后,就要采访这个救人英雄。他比划着说不必采访自己,说自己不怕救人遇危险,就怕救人之后,太多的感谢,太多的采访。 记者发现他是哑巴,而且如此高风亮节,不禁慨叹不已。正要继续跟他交谈,却发现眼前消失了他的人影。 他不是刚才还在这里么?怎么转眼间不见了呢?他到底去了哪里呢?市报记者陶文远迷茫之余,又沉浸在那一片向往之中。 第七十二章 心觉(一) 此时的敬民去了哪里呢? 他心血来潮,就奔了火车站。 这怎么回事呢? 原来就在他面对记者,因不好意思说英雄事,有些想闪身隐遁而去的时候,还真的就来机会了,因为他来感觉了。 他突然感觉振保和海燕张皇失措着,匆匆进了火车站。不久振保买了车票出来。他发现海燕拿在手上的那张票,下车的地点是德邵。 夕照下面,伸展着一条公路,南面深处,是一座别墅式的房子,门上牌子写着“德邵山庄”四个大字。山庄的周围好像还有些房子,但他突然打了个寒噤 一切消失了!就像看电影一般,这种场景,就在他眼前闪回了一次。 这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说他俩已经离开了江福城南那个下等旅馆,回海州去了?那也不对呀,车票不是买到德邵吗? 这事怪呀?怎么刚好就这时,就来这种感觉?但他无可置疑,因为先前自己的怀疑,差点误事,所以这一回他绝不迟疑。 无论如何,这一定跟振保和海燕的眼下情况有联系。他为何就觉得有些阴冷,禁不住打了寒噤,这难道不是预示着前路的凶险吗? 他无法放下心来,所以也只有追随而去,别无选择。 但是振保和海燕,走的时候连招呼都不打,这值得自己这样吗? 他最终还是原谅了他俩,他俩情况特殊,心态心情,一定也跟常人有异。携款外逃,终究是不合法的,逸出了正常的生活轨道。要是长时间生活在这种阴影中,只怕不是病就是疯了。他俩大体能保持正常状态,还算是不错了。 所以敬民趁着记者稍不留意之时,闪身就火速离开工地,未曾顾得跟老耿打个招呼。 他没有直奔火车站,却去了城南那家旅馆。 他本来是想到旅馆打听他俩是不是走了的情况,但后来觉得要是这样,那他俩落下的东西,就取不回来了。所以他就只是跟服务员打招呼,让开一下门,先是比划着,后来是在纸上写字,说他俩有急事忙着走了,东西顾不上带,叫他前来代取,还有账未结清,帮他们结一下。 他这么说是合理的,再说那天服务员也见过他,还以为他跟振保是孪生兄弟。所以就欣然给他开了房门。 屋子里有点乱,床上,桌上都是东西,两人包子没拿走,不过都已打开,窗门也开着。他暗暗点头,看来这房间有外人来过。他俩确实是被盯上了。 这么说他俩还蛮机灵的,闪身得确还及时。 还有些衣服晾在那儿,卫生间里头还有海燕的化妆用品,桌面还有振保的一包烟,这些东西贼人都没要,看来是专门奔了那五十万来的。 他在枕头旁边,还找到了一瓶雅丽牌人体润滑油,一盒高级安全套。他的眼前立刻就浮现小华比划的那种特别性感的动作,随即他就看到了振保将人体润滑油倒在海燕的裸着的身体上,然后就用手亲密地爱抚着 他闭上眼,可图象还在。“不要啊!”他的心中叫了一声。 眼前的幻象这才终于消失了。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弃置了润滑油和安全套,而其他的衣物,他都带上了。他拎了包下楼去,结账时,也就垫付五十元,就是补交了一个晚上的住宿费。 由于补缴了钱,服务员很高兴的样子,走的时候还招呼说,有来江福的时候,不要忘记来这里。他微笑着频频点头。 当他明白了自己的心觉对头之后,他更加坦然了。赶到火车站,就买到德邵的车票。 德邵县城作为一个铁道站点,是通往西南地区的一个交通枢纽。近年来这一带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旅游业的带动,让这里呈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人流量大起来,地方也热热闹闹的。只是这里的地理位置,跟西南一带毒品通道相接,所以吸毒人众不在少数。 因为吸毒,所以这一带情况也就相当复杂,突发案件不少。 凌晨四点多钟,敬民随着人流出站。这时候他才想到用钱,幸好先前他兜里头还有八百元,那天跟吉华去迪厅,带了六百元,一分钱没花,后来还得了吉华给的工钱二百元。可是硬座车票不便宜,路上吃饭一餐也不能少,先前在江福城南,又付了宿费,所以眼下兜里也只有六百元呢。 钱不多,得省着花。在没找到目标之前,绝对是要省吃俭用的。否则就很麻烦,难不成一文不名,还得去做乞丐不成。 这时候要是住店就太亏了,于是暂时决定不住店,反正身边也没东西,他用海燕那个小包装了化妆品和其他用品,然后就塞在振保的旅行包里,这大包里头也只是一些衣物。所以拎着一个轻包行动,一点障碍也没有。 不住店就不花钱,不坐车也不花钱,饿了就在街边小店吃些面食,也花不了什么钱。这样六百元就还有的花。现在重要的问题是,这人海茫茫的,如何找到他俩呢。 只能靠心觉了!可是现在却是什么感觉也没有?心觉啊,是你的灵感让我追随到了德邵,你现在总不可能不再给我来电,就将我撂在这里不管吧? 德邵的城关地面不算大,他就这样信步兜着,没多久就绕城一周了。这里颇有点不夜城的味道,街边夜店里,一闪一闪的红灯,像永不疲倦的星星的眼睛。而整个德邵城关地面,这种夜店的繁荣,却是偌大的江福城的数倍。 而且敬业,即便行人稀少,门还是半开着,小姐们脸上还是捧着快乐的微笑,超慷慨地敞露了胸上雪白的半球体,还有同样白嫩的美腿。 甚至还会从里头传过来娇声:“帅哥,进来呀!” 他目不斜视地穿过雷区。 他自然也看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印象最深的就是翠河莲山自然景区。因为街上到处都是宣传景区的内容,有突出保护的,有突出游玩的,更有好多旅行社,都挂了牌子,上面写着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之类的内容,频繁提到的自然就是翠河莲山。 但也有一两处写到剑山自然景区的局部开放,剑山自然景区自由行的安全问题。 敬民觉得这里的旅游宣传,真是做得不错。回想江福还称得上全国旅游城市之一,可是旅游宣传,却不足这里的十分之一。 六点半了,天还没见大亮,本地县民大多尚在梦乡里。敬民突然想,既然闲着,不如择一处山地,修习长风功。自从云水道士授功时补全二十四式全套,他至今还没像样地完整练一遍。又想到提高心觉,增练保元功或许会有帮助呢。这么一想,那种练功的渴望,一下子热热地袭上心来。 当下便行,根据旅游宣传内容所提供,知道先到翠河再到莲山,最后才到剑山。而沿途公交线路大都跟旅游线路相一致。“如此,甚合吾意!”他心里暗喜。 路上错错落落也有些人,他不好施展驭风飞行术,也不便施展轻功,于是他只好以跑步前进的方式,融一二成轻功于其中,这样他一路跑步,也几乎可以达到是将长跑跑成短跑的状态。 固然会引起路人的注意,但没有人能知道他一路都保持了那种快跑的速度,因为没有人能跟踪他跑步的全程。 不很久,他看到一条绿色如黛带的河流,河面上蒸腾着雾岚,轻风拂过,涟漪初生而复归于平静。 然后到了莲山。莲山之前是飞天瀑布,由于造型的独特,远观时仿佛那水帘不是往下奔流,而飞举而上,四溅如花。 再加上这山型如莲花,故得名莲山。 这时四周空空荡荡,云遮雾障,趁着没人,施展驭风飞行术,驰往此地最高峰剑山。 果然好一座山,峰顶一块石头挺拔而竖起,迎向天空,是有点剑意,这大概就是剑山得名之因吧。 他飞身而上,来到这剑器旁,站在这剑锋之处,仰看天空。随即俯视崖下,诗化之境里,可视龙腾飞马之雾,可闻山泉瀑布之音。 他纵身而下,身子立于山崖之最外边,一招“穿石生根”,由此开始了长风功的习练。 全套二十四式长风功果然威力非同小可,为避免因练功而让本土景观受累,特别是不要触及这剑山之剑气,他尽可能借虚空而化解,也就是将那种行功的威力,导向虚谷空处。这一导引,让他更体会了刚柔之间的微妙转化。 他反复练了三次,自己觉得颇多收益,这才收式。随即想到再施展驭风飞行之术,看看自己是不是真得长进了。正意欲施行之间,突然听到有笑声从山谷下面传来。 “这时候就进得剑山旅游景区,也算是行动得早了!这里果然游人颇多,且游兴不浅呢!”他想。 原来刚才自己上山后,这么一番练功,也花了近一个时辰的工夫了。 于是转念,为免惊动他人,不如练保元功,此功修炼方式随意,外人难以察觉,而且多练,或许能再进一步强化心觉,也未可知。 忖度已定,便练保元功。一套演完,又续练之。突然,他的头皮炸了起来 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个裸女画面。 随即出现了n个裸女画面。 皆含笑凝睇,背对山泉,风姿绰约,引人销魂。 难道说是山精鬼魅?敬民从未遇此,不由得也疑惑起来。 不,不要啊。他突然想起了先前的方法,心中振力一呼。此术果然大妙,妖娆销魂之景象,倏忽间全都消失。 第七十三章 心觉(二) 敬民忖思先前所见之象,怀疑还是心觉之象,就不知会不会跟振保、海燕他们发生联系。 不过经此一搅和,他的修炼长风功和保元功的兴致,也被削减了一半去了。心里想也罢,练功且待天黑了再说,现在不如无忧无虑,游山玩水去也。 就由剑山之巅峰,极目望远,环游四顾,择路而下。半个多小时,游到山腰处,水声渐盛,知道飞瀑流漱,就在附近。 便往下探幽寻芳,听到下面隐约有些许欢声人语。知道有游人就在附近。 下了一道坡,又走了几步,就听到有悦耳之山泉滴沥声,再拐一个弯,水声一下子放大了。然后就看到山壁那边水流纷披,飞瀑四溅着白色花。 这时入眼真是一片好景致。高处是山,两边山壁夹着的是散漫的溪流,清净的溪流,也有些好坐相的石头,有一块青石横着,显得特别惬意。溪流上方最深处可能是个潭,绿得可爱。 “琳琳,准备!”下面好像有人在喊。那是一个男子的声音。 循声看去,果然有人。不过显得女多男少,而且女的个个靓丽,有两个穿着特别随意,好像浴后出来,随便就扎个浴巾似的。 他觉得有些怪的,这不像是寻常游人呢。 一个女的蹚着浅浅的溪流,她的裙衣的拉链打开了。 他止了步,有点紧张,这女孩是不是疯了?她想干什么?再联系先前听到的男人的声音,就又寻思会不会是在拍电影? 这时,又听到先前听到的男子在催:“快脱了!” 而且眼前也看到了有个男子在溪流中,手持摄影机,眼睛瞅着那女孩,一边在打手势。 看来确是在拍电影,那么自己要不要看?自己敢不敢看?自己能不能看呢? 既然是拍电影,电影是在大庭广众演出的,所有的人都能看,那自己又有什么不能看的呢? 这女孩真的会脱吗? 不过说实在的,他很紧张,也许比那女孩儿更紧张。虽说他也曾见女性裸体,那是豪哥的情妇美娜,故意对自己的诱惑。还有就是浴室里偶然见到的小华的胴体。但他当时所见,终究是匆匆一瞥。所以在天底下赏裸女,绝对是破题儿第一遭。 眼下他并非与她正面相对,而是由上而下的俯视,相去也有一定距离,所以所受到的冲击力也稍弱。但他还是转过身去。 突然感觉眼前一亮,他偏头这一转,目光却撞上了另外一个全裸着的女孩。 没想到为了躲避那边脱衣的诱惑,却接受了更加赤裸的画面。由于这女孩所处的位置高出河面不少,再加上身材高挑,所以他目光接触虽然只在瞬间,但已实实在在看到了自己平时所不曾看到的。 这女孩却也不躲避,她刚刚经历了一场拍摄,拍了一组照片之后,她已经对肉体的裸露感到了习惯,所以能够坦然面对。 她皮肤白得耀眼,让他感觉眼前好生雪亮的。而最雪亮的,却是胸上的晶莹世界里挺拔起来的一双雪峰。 这也许便是少女的骄傲,所以她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敬民,而一任双峰尽呈美艳。 但他局促了,心突突跳着,脸上觉得发烫。他又赶快转身,一时慌忙之间,却让自己又回到了原先的状态。这时眼前看到的是一个裸着的女孩的背影。她就是那个琳琳吧!她亭亭玉立在那块青石上,双手向上高擎,像托着一个什么。 冬末的风景仿佛增添了融融春色。面对此等美景,他好像已经平静下来,先前的心猿意马的骚动,转换为对美的一种陶醉了。 那个站在溪流之中的男子,像是在调换着拍摄的角度,又像是已经开始拍摄了。 这男子是导演呢,还是摄影师呢?这到底是在拍电影呢,还是在拍摄野外人体? 他突然想到了人体艺术摄影。因为他觉得不太像是拍电影,因为拍电影虽说也拍风景,但好像总要跟情节联系,演员除了表现动作,还要说台词的。 要是拍人体照,光天化日之下拍摄裸体照片,真够大胆的。 他突然心里有一种感觉,这么前卫,这么大胆,就不怕惹出事情来吗?万一有人成心捣乱破坏,那怎么办? 他一边想着,一边循着山路往下走,想离开这个环境,但他还不能确定,他们是否确是从事野外人体拍摄。 这时他已经差不多走到坡下了,那翠河,好像只要自己伸出脚去,就会探入水面。但他还是忍不住扭头往这边看。此时琳琳已经从那块青石上下来了,她的一双手还遮掩在胸前。脸上有一些羞涩,腮边抹上了一片红晕,但她的眼睛并没有躲闪眼前注视的目光。 现在敬民离他们更近了,她也看到了敬民。其实此时他们已经发现了他,那个拍摄的男子,男子旁边另外一个壮实的汉子,也都发现了他。但是他们没有动作。 大概是看到他凸额连眉,一脸霸气的,所以看了也装作没看到,熟视无睹的样子。 那么自己是不是也可以熟视无睹呢? 女孩走到了一个新的位置。 “快,背倚着那块立着的溪石,手放开,放松点” 琳琳温顺地按着男子的话做了。双手松开了,由于压力的突然释放,胸前两个球腾地弹起来,显示出一种特别青春的生命力。 他一下感觉到了身子的发热。 他平生还是第一次,这么真实地看到一个少女的裸体,这是观赏呢,还是亵渎? 然后开始责备自己,但他觉得自己已经有点受了诱惑的样子。 这时也才发现,先前自己的感觉就是在这里应验了。先前感觉的画面,和自己看到的画面,有些相重迭了。 那么,下面还会有更加刺激火爆的美人体呈露的场面么? 突然有笑声传来,说:“在这里呢!” 他的心突然揪了一下,觉得这是一个危险信号。 于是先前那种狂野之中的美艳和甜谧的梦境被打破了。不和谐的因素挤了进来。 果然很快就看到了有三个男人奔了过来,其中一人光头,一人刺青,另一人跑得最后面,个高,头大,眼睛却特别地小。 刚才那笑声就是从光头那边传来的,现在光头又说话了。 “我跟你们说有情况,你们偏不信!现在怎么样?信了吧,服了吧?” “好了,算你牛!你真不该姓马,要改姓牛才对!”那个刺青的男子说。 “你们别争了,看哪!这妞挺正的!”大头小眼的那位说。 这时陶醉着的大头小眼,却突然唱歌了,还别小看了他,竟然唱得有几分原唱的风味呢。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慢慢地绽放她留给我的情怀 春天的手呀翻阅她的等待 我在暗暗思量该不该将她轻轻地摘。” 这三人一边这么闹着,一边越走越到了前台,竟然到了溪边。 接下来是琳琳和莉莉一起同拍,莉莉就是那个皮肤白得耀眼的女孩,两人便一左一右地,背倚着那块立着的溪石。 “兄弟们,都看中了哪个美眉?”姓马的光头说。 “鬼妹!我就要鬼妹!”刺青的男子说。 “哈,那我只要鬼妹的妹妹吧!”大头小眼说着,又继续哼着歌。 敬民从他俩的目光中,猜出了一个是喜欢莉莉,一个喜欢琳琳。不过为何称莉莉作鬼妹,他却不知何故。他不知道一些泡夜店的男人,称俄罗斯小姐作鬼妹,由于她们皮肤特白的缘故。眼下莉莉长得白,又高挑,有几分俄罗斯小姐的风味,刺青男子故称。 “那还不赶快上啊?”光头又说道。 这一句话让在场的人大是震动。敬民也怀疑自己的耳朵。这一伙人也真是太过猖狂了!这明明就是来搅局的嘛。 果然这三人就下了溪,很快就蹚着过来了。 那琳琳和莉莉,一见发生此等事情,再也沉不住气,赶快双手抱胸就要离开。 “哟,妹子,跑什么跑呀?哥又不会吃了你!最多也就是舔了你,快活着呢,有什么好怕的呀?”那光头喊。 琳琳和莉莉已经匆忙间披上衣服,另外三个女的也都穿了衣服。这下子急得光头大叫: “喂,怎么都穿衣服了?脱光才美嘛!这可是人体艺术!一穿上衣服,这人体艺术就死罗!” 敬民一边眼睛盯着,一边往那边靠去。这时一人站在岸上,指着溪流中的那一伙三人,嗤笑道:“看来这位朋友还真懂得人体艺术哈!”他发现此人正是那个摄影师旁边的壮实汉子。 “爷们自然懂得了!怎样啊?”光头迎过来,双手举起时,还顺手还拨了水花。 壮实汉子突然改变了语音,像是用什么土语说话,敬民感觉那意思就是说:“你们都是德邵人?” “嘿,别说这种鸟话,爷们听不懂!”光头却还是说普通话。 壮实汉子鼻子里哼了一声,骂道:“我呸!” 那光头早就一马当先,纵身上岸,“靠,你这是什么意思嘛?”说着,双臂一挥,倒像是个大鹏展翅的样子。 “我们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请三位到其他地方溜达去!别影响我们工作!” “靠,你说这话,是想怎么样嘛?” 光头又逼过来一步,又一次来个大鹏展翅。 敬民发现这三人一伙确实是流氓,而且还不太像是本土流氓。但不管怎么说,他们要是无端生事,他总是要出面主持公道的。 壮实汉子却并不被光头这种架势所惧迫,“哼哼,别再耍流氓那一套,在本大爷这里没有用!”冷笑道。 “什么?你说我们什么?”光头又一次逼来,再来个大鹏展翅。 “别这么张牙舞爪的!纸老虎!我呸!”壮实汉子嗤之以鼻。 第七十四章 心觉(三) 可是几乎谁也没想到,就在壮实汉子嗤之以鼻的那一刻,突然那光头的大鹏展翅,就成了大鹏亮翅,还真得有些了得。壮实汉子遭了一击,扑地倒了,起来的时候,嘴角边上拉着了血丝。 汉子倒了,那个拿摄影机的就有些慌了。其他几个女的更是慌了。 看来他们平时都把保护自己安全的希望放在汉子的身上。在他们心中汉子自然是不会倒的,可是今日却倒了。 但是汉子也不是豆腐,不会挨了一下,就服软。强行挣身起来,虎目一睁,就直抢攻来。 这一回双方接了几招,突然那大鹏的翅膀又扫着了汉子,便又一次扑倒了。 看来光头还有几下子,此人的速度确实还快。 可是再快,也快不过敬民。 当光头得意狂笑,已经以为稳操胜券,可以慢慢收拾对方之时,,敬民一纵身,眨眼间却拦到了光头的面前。 这才是速度!众人眼里只觉得一花,又哪里发现他从哪里来,等看到敬民现身场中之时,才知道刚才那一花,是他进了场的缘故。 光头在一般打打杀杀的流氓打手之流中,也算是高手了。当然武家村砖窑的打手要除外。也就是说,这光头的功夫自然是不及武学松的,就算是阿三,也要比他略强些。 正由于光头有些手段,所以就每每自恃之,而以寻衅生事取乐。今天刚好撞上这“野外人体拍摄艺术团”,他以为来好机会了,不仅可以吃女模的豆腐,而且可以过过打架瘾,然后再敲诈上一笔。 可是敬民的出场,让他觉得这个计划要打水漂了。 他自然感觉到敬民的厉害。 他将攻出的招式强行收住,把招式化在了大鹏展翅之中,看来这招大鹏展翅,既是他的流氓招,也是他的功夫招。 这时他的两个同伙已经挨着他的背后,刺青男子说,怕他什么呀?拍苍蝇一般,拍死它!这话说得好恶毒,敬民听得火起,但强忍着,咬着牙,却把拳头捏得出火。 “好,你和洪哥一起上,就拍死它!”光头说。 这两人也有些身手,速度也快,听光头这么说,当下就双双欺来。因为恨着刺青男子,一下子就出掌攥粘住对方的拳头,只听“刺青”惨叫了一声,身子向后倒了,而手却还粘住在敬民的掌中,丝丝冒烟呢。 发现情况有异,这时敬民突然就想起了在武家村砖厂,与手持电棒的武学松交手的事来,连忙松了手。他这一松手,也算是替“刺青”捡回来一条小命。 那个同伙大头小眼洪哥,见刺青趴下了,脚也软了,早被敬民飞起一腿,踢到水中去了。 见两位哥们都倒下了,光头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他不知敬民使的是何手段,怎么青弟一下子就中招。他平时就称刺青男孩做青弟。无论如何,他要为青弟报仇呢。 但是他的身手,跟敬民又有什么可比的。好在此时敬民又恢复了常态,对此泰然处之,已经消尽了先前的愤怒,所以光头的下场才没有青弟那么惨。 不过光头的大鹏亮翅,终抵受不住敬民的旋风腿“正西风落叶下长安”,便仆然倒地,滚跌到了一边。 双方交手至此,胜负已判。壮实汉子和拍摄的男子连忙过来致谢,敬民一拱手回礼。随即匆匆过来察视刺青伤情。这时刺青已经坐了起来,脸青着,嘴唇也泛着青紫色,而曾被敬民攥住的右手,起泡,焦黑,像被严重灼伤。 敬民摇了摇头,从口袋里取出一张老人头,递给他,他惶惑着不敢接,视敬民有如鬼魅。 这时光头和洪哥都已撑持起来,见此情势,也都吃惊不小,但却如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也就代刺青接收并谢了。 拍摄的男子见此情形,也不敢信敬民那一招,竟然有如此杀伤力。见敬民给刺青钱,便也给了一张百元钞票,递给光头和洪哥,说赶快带你们兄弟去治伤吧。 这三个混混也没想到竟然是这般收场。但是大势所趋,只得悻悻而归,一眨眼中,走得一溜烟不见了。 拍摄的男子谢道:义士好身手,举手投足间,就把这三个混混,不,是讨厌的三只苍蝇,一下子就赶走了,还艺术一个清净天地。真是多谢多谢! 说着,又想起什么来,拉着壮实汉子一起过来致歉,说这事是因自己团里的艺术拍摄而起,以致让义士出手援助之余,反而要掏钱赔偿,这万万不可,说着硬是塞过来三百元。 敬民自然是不肯收,后来见他俩执意于此,便收了一百元,那刚好是自己先前给刺青治伤的钱。 拍摄的男子见此,也不好再勉强,便说:义士是本地人呢,还是外地来此游玩的。 敬民觉得自己不能不回应了,就打手语比划道:“不要叫我义士!我是从江福来此游玩的,没想到在这里遇上这事。” 那男子见状,倒是有些愕然。没想到竟然遇上一位哑巴大侠!不过也大抵懂得了他说话的意思。随即招呼了一下莉莉,叫她过来跟敬民交流。 原来这女孩会打哑语。 “先生怎么称呼?”她比划道。 他告诉她自己名叫敬民。他有点不敢看她,一来她确实长得美,二来自己先前已然冒昧看到她全裸着的样儿,觉得实在是有点不恭呢。 然后她又问住在哪里,他晃了晃手中旅行包,比划说还没呢。她说离开这里,将到哪儿?他比划说,总是先回城里罢。 她跟他说,我们朱团长有意交敬先生做朋友。敬先生先在这里歇息一会,待我们团拍摄工作再开展一会儿,就请先生一起吃中饭,就在莲山大酒楼一叙,坐车过去很快的,回城也顺路。希望先生一定不要拒绝。 敬民此时真是进退两难,觉得再留在这里候着,看他们拍摄人体艺术,那自己不就又要多看着这些女孩裸着体了?这会不会让人产生误解呢?还以为自己有那么点狎邪之癖好似的,这多不好! 但是要是一口回绝而离开,又有点却之不恭吧。 他比划着说,那好,我再往山上走一圈下来,你们先忙! 莉莉将这个意思向朱团长转达了,朱团长说也好,不过敬先生最好早点下来,要不我们往哪里找你?敬民点头致意,大概一个钟头就下来,不会误了你们的事的。 于是再往山行。此时方知剑山这一带还是少有人来游玩,除了自己,这个艺术团,还有三个混混,就没有人来。这山这么好,外面的宣传也很到位,为何就没有人来呢? 可能就是因为平时没有人进山来,所以艺术团才开拔进来,大胆进行人体艺术拍摄,嗯,一定是这个理。 敬民不多久,已经到了山之巅峰。心想他们还在忙着人体艺术拍摄,不会注意到自己,不如再修习长风功和保元功,不仅练功长进,而且解烦破闷的。 这么想定,就开始了修炼。这么久了,敬民今天算是抓到了机会了。这一练也练了一个小时光景。这时才想到山下,不知他们的工作忙完了没有。 突然想不如施展驭风飞行术,先行暗自察视一番,如他们没忙完,自己还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再徜徉这山水间,岂不更好。 当即运功,长风二十四式施展之时,顺其势而驭风飞行,果然大是不同。不仅速度奇快,而且回旋自如,止控自如。施展快意之际,他突作奇想,想试试向上飞行能达到什么程度。于是一招一鹤冲天,驾风而上,不想竟然箭一般扎入云里。 总是感觉有风如浪,鼓荡在身体四周。 如此反复测试,敬民以为自己今日飞行术之精进,已非昔日之所比。若假以时日,自己一定能胜出那个诡秘的风中魅影。 他不知自己为何,偏要对那个风中魅影念念不忘。 刚才他粗粗察视,发现他们还在拍摄,而且那四个女模一齐上,各展风姿。朱团长拿着摄影机在水中蹚来蹚去的,好像在选择拍摄角度。好敬业的样子。 要叫他说呀!这朱团长好像也不是什么色狼吧,或者说不是艺术流氓之类。那么该怎么评价眼前的这种人体艺术拍摄呢?敬民觉得这至少是应当收敛而不是应当张扬的那种东西吧。 信步漫行,随山路而下,山风呜呜地吹,冬日的阳光又敛入云里。突然记起来,冬至节也就一个多礼拜,再十天就是圣诞节了。 这是西方的节日,他自然是不识得,记起来主要是来自前任的记忆。当日前任还和郝娟在这天,从家乡太平镇坐车到渭州城里玩儿。可是后来不久就分手了。主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他是哑巴。 什么时候能够开口说话呢?他突然强烈涌起了这个渴望。他现在有许多超常的能力,他能听得到外边很细小的声音,他能事先感觉到跟自己有联系的外界的人和事,他能驾着风飞行在空中,他能承受雷轰电击,并在愤怒之时,释放体内的电能量。 那么,他就不能拥有另一种超常能力,让自己重新开口说话吗? 他看着巅峰上面笔挺的那块石头,那是剑山之剑!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一把被封藏的剑器,只有哪天真正开口说话了,那人生之剑,才算是真正掣出来,并高高举起。 第七十五章 心觉(四) 敬民这时突然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他还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恍如隔世,他分明地看到了婉兰公主,她在对他笑着,目光却甚是迷茫。她喃喃说道:为什么?为什么离得近了,反而觉得更远了。 他听到她反复这么说着。 等这个情景过去之后,清醒过来的敬民,才觉得刚才仿佛又经历了一场梦。 他琢磨着梦中婉兰说的话,一步步地向下行。 敬民看得清楚下面溪岸的时候,他们刚好拍摄结束。 琳琳和莉莉已经在岸上了,看见他从山路下来,便双双含笑,向他友好招呼,还顶了大拇指,意思是他这下到此,时间上正好。他看过去两人一起甚是谐调,不仅是双姝争艳,而且自然生出互补意韵。莉莉苗条琳琳丰满,莉莉雪白琳琳麦黄,所以在一起,煞是好看。 他这时就觉得,女人穿衣服不是更好吗?干嘛非得脱了,才称美呢?那其实是很野蛮的呀!其实所谓的人体美,尤其是那种将隐私暗处,更肆意地露多一些,再露多一些,确实是属于那种狼的审美,粗暴,原始啊!又哪里是我中华的温文尔雅的文明! 这么思想着,就走近了美人跟前。也许是隔了些时间,所以这一回再看她们,就没有先前那么窘状,因为不会一下子,再想到了她们裸着体的模样。 另外三个女的也上岸了,其中一位年龄显然大了些,也不很好看,猜想过去,应该是化妆师吧。 接着才是朱团长和壮实的汉子。 敬民突然感觉到一种不和谐因素,觉得让这位汉子加入这个团队,显然是不适宜的。他能干什么呢?那还不是从头到尾将这些裸着的女孩看个够。这么一个健壮的男人,老这么看着,会不会发疯哪?就算是不会发疯,那他在梦里也准是要发疯的。 如此,该鄙视他呢,还是该可怜他呢? 朱团长看见他,就像获得一个宝贝似地,连忙邀请不迭。又向莉莉递眼色,让她来代做翻译。于是一路交谈。 朱团长谈话似乎低调,但却把他自己的艺术事业的一些成功都作为了话题,让敬民感到他一会儿是摄影获奖,一会儿是出版了专辑,一会儿是出席了某重要会议如此云云。敬民觉得再谈下去,自己只怕也要成为他收藏的一件艺术品了呢。 于是敬民也就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种相当特别的窘境。 熬吧!武家村黄泥冈那样的环境,我敬民都熬得过来,这一餐中饭,还熬不过来吗? 一部灰色商务车停在剑山山脚下,壮实汉子先进了驾驶室,他暗暗点头,原来此人是司机,心想这开车的,倒成了欣赏女体艺术专业的了。 莉莉打开后面车门,对敬民做了个有请的姿势。敬民就顺其意,先坐进了车厢的第二排座位。这时朱团长坐到了副驾座上,而五员女将也坐了进来。 化妆师和两女孩坐在第一排,莉莉和琳琳就挨着他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他注意到司机从背后取出一物,好像是一把手枪,然后藏到座位的一边去了。这倒是让他吓了一大跳,现实生活中,他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带枪。 这团里就司机一人带着枪,这么说此人也可能就是朱团的保镖吧!虽说拳脚功夫不怎样,说不定枪法还很不错呢?这个难讲啊! 开车也有半个钟头,才到了莲山大酒店。这里其实就是城郊,离德邵城关近,离莲山还稍远些。一路上他注意到,剑山和莲山之间,还隔着比较长的一段路。剑山那边几乎就没有游人,而莲山这边,却显得热闹许多。里边有游乐园,还有供吃喝游乐的一系列设施。离开莲山山脚过来又一段路,这才到莲山大酒店。 “游人怎么不去剑山游玩?好像剑山山更高,说不定水还更绿呢?”他在还没上菜之前,随意比划着问道。 众人愕然,莉莉含笑着为之翻译,听到朱团长,还有司机的答话,这才比划着解释说: “说得简单些,就是进莲山要花钱,而进剑山不用花钱。” 她这么说,是将朱团和司机的意思作了概括提炼。 这一回答甚是有趣。敬民差点没笑出声来,不由得就多看了她一眼,笑着点头,回过手语来: “你这回答,可称得上妙人妙语!” 莉莉脸上笑容可掬,又回应道:“这是朱团长的金语妙谛,还有司机老刘的本土感悟啊!” 原来这司机确实是本地人,那么自己先前猜得不错,当时此人是想以乡土之情消解危机,却不料三个混混却是外地货。敬民这么一想不禁感慨,现在真是流行外地人包围本地人呢,本地人都是良民,成不了地头蛇,干坏事的,倒尽是些外地人。 这么想着的时候,老朱又补充说了一句,“这年头,有些事还就这么怪!”莉莉就又代之翻译。敬民这才回过神来,点头称是。 “前几年这里传说,剑山藏有野兽,近些时候又有传说,有毒枭藏这里”老刘见老朱作了补充,他也补充两句。 敬民暗暗点头,这就可以解释为何老刘还带着枪。可是既然藏了毒枭,那为何不见警察呢?又心想,说不定警察早来过,那毒枭也早吓着跑了。 正交谈着,女服务员端过来几碟小菜,还有两瓶张裕干红。老刘不用吩咐,当即让女服务员拿来开瓶器,就麻利地开了酒瓶。绕了一圈,给众人都倒了酒,男同胞自然都是满上,女同胞就看对象,说不会喝酒的,就倒小杯半杯。没说不喝酒,只说倒少一点的,就倒大杯小半杯。 “来,各位小姐,先生!让我们一起举杯,向敬先生敬酒,感谢他仗义相助!”老朱举杯致辞。 莉莉连忙当场作了翻译,众人先是举杯在手,等莉莉小姐比划哑语结束,这才饮杯中酒。 敬民自然不作推辞,一饮而尽。 然后等老刘斟满酒后,他便含笑起身,举杯回敬。并做了个手势,表示借花献佛的意思。 如此一来一往,觥筹交错之余,他突然想到振保和海燕的事情,奇怪怎么没有任何新的心觉,就不知如何才能遇着他俩。 出神之余,突然冒了一句:“听说这里有个德邵山庄?” 由于他没有打手语,只是嘴巴发音,便听来只是哇哇嚷叫,见莉莉投过来疑问的目光,这才清醒过来,便比划着询问。 “敬先生是问,这里是不是有个德邵山庄?”莉莉对众人说道。 老刘立刻就说,是有个德邵山庄,不过不在这个方向,咱们这里是城西,德邵山庄却在城北里面。 “听说那里有个赌场,对吧?”听到这里,老朱也插了一句。 “不仅有赌场,还有不少人在那别墅里头吸毒!我们德邵这里,沾赌沾毒的地,可就多了!”老刘也接着往下说,还叹了口气。 莉莉当即把这意思向敬民致意了。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外头走廊传来的喧嚷声。 是男人和女人的声音。男的声音沙哑、粗暴,显然是中年男人;女的声音清亮,柔弱中有刚强,一听就是女孩儿的声音。 很快那喧嚷声更加升级了。 “你别推我,别拉我!我是服务员,不是小姐!” “我说你是小姐,你就是小姐!什么服务员?你就是做服务的,做服务的,还不就是小姐吗?而且我明明看到,先前你就在那间房陪酒!”那男人振振有词。 “你别这样!我真的不是小姐!”女孩儿说,听声音,她还在苦苦撑持。 “先生您一定是看错人了,她确实不是陪酒小姐!”又多出了一女孩的声音,显然是在替先前的女孩儿说话。 “我明明就看到她在那房间陪酒!我会看错人?哪是人,哪是妖精,我一眼就他妈的瞅个准!我会看错人!” “先生是酒喝高了吧” 这一回男人没嚷嚷,但听啪啪两声,之后,便传来女孩的哭声。“你怎么打我!有人打人了!”那女孩也不是省油的灯,嚷嚷开了。 这边包间的门打开了,老刘,还有莉莉和琳琳,都开了门出去。 敬民也快步跟着出去了。他的超强的听力,足以让他明白了都发生了什么事。 入眼的是一个哭泣的扎马尾巴的女孩,另外就是一个剪短发的女孩的背影。一个草包肚男人,正攥住短发女孩的手,用力拽着。短发女孩苦苦地挣扎着,甚至身子都快趴向地上,但仍是止不住被拽拉进旁边一个包间的势头。 “我不是小姐!我不是!” “呸呸,你装吧!我让你马上就是!” “我不是小姐!” 不知怎么的,虽说只能看到这女孩儿的背影,但她的每一次呼喊,都让敬民心灵产生了一次强烈的冲击。他也觉得她不可能是陪酒小姐,有哪个陪酒小姐,会剪着像她这样的一头短发,还有,会像她这样的包得严严实实的衣着打扮? 所以,他也真不明白,为何那个草包肚男人,会一直凿凿其辞地认为她就是陪酒小姐呢?这到底是那男人的滥施淫威呢,还是这其中另有隐情呢? 大概是发现了这里有情况,那边匆匆赶来了一个保安,可是还没跟这草包肚男人说上话,就被重重搡了一下,连退两步,差点没跌个仰面朝天。 就在这男人即将拉了女孩儿进包间之时,敬民已经适时拦到了那个包间门口。 房里头有两个年轻人赶过来,极其傲慢地推了一下他的身子说:“喂喂,你堵这儿干嘛?快闪开,我们郭总要进来!” 这两人手势也很重,可是却未曾动得敬民分毫。 “闪开,滚!”草包肚见状大怒,傲然甩着膀子,当胸重重搡了一把,正是先前对付保安的招数。敬民只感觉眼前起一阵微风,心道这厮竟然有些气力,也有些功夫! 于是干脆站着不动,看他怎么搬动自己。 第七十六章 溜冰(一) 敬民的判断是对的,这草包肚男人自恃力大,而且曾经在新疆、内蒙一带待过,学得一手摔跤绝活,所以刚才那保安,被他一下子就轻松搞定。寻常这般胜局,他也常常遇上。所以自不会把敬民看在眼里。 却哪里想到,自己一招攻出,对方不闪不避,竟然纹丝不动。一时火起,就松开抓住短发女孩的手,双臂箕张,扑了过来,熊一般地,就抱住敬民的身子。 然后奋力欲拔体而起,哪料到敬民绝不魁梧的身体,竟然重如泰山,生根于地似的,不可摇撼。草包肚男人用尽吃奶的气力,就如蜻蜓撼石柱,莫想动得分毫,只把醉脸挣得猪肝一般地紫了。 原来敬民此时自然反应的武功,却正是当年鲁智深授予武松的铁布衫功。武松当年因有了这门功夫,这才在发配途中不死,且大闹飞云浦,最后血溅鸳鸯楼,报得深仇。前世他为了替公主报仇,思除去武松,便精研其武术,也曾修习铁布衫功。今日见草包肚男人忒是无礼,这才使出。 突然有细细掌声传来,随即掌声也有了连绵呼应,变得大声了。 掌声先是出自剪短发的女服务员之手。她不知咋的,自从这个凸额连眉的青年仗义出手之后,她就消除了先前的惊恐的感觉。见恶男人讨不到好处,高兴之余竟鼓起掌来。挨了巴掌的服务员觉得解恨,于是也鼓掌。这时也在观望的莉莉、琳琳和老刘他们,自然知道敬民绝对是轻松搞定,所以一听掌声响,也立即拍手呼应。 这激得草包肚男人大怒,再次发力。可是敬民也不想再这么玩下去,便一抬脚轻轻一绊,那草包肚郭总的攻势就土崩瓦解了,一下子趴倒地上,跌了个狗吃屎。 包间里冲出来几个男人,不是跟敬民干仗的,而是帮忙救回那郭总,一边扶起他,一边忙着问郭总怎么样,却装作没看见敬民的样子。 见事情有个了结,敬民也就作罢。正要转身回原来包间,短发女孩立刻过来致谢,此时他还是第一次正面看到她,一下子就有一种亲切感,恍若在哪里见过她似的,却又实在想不起来。只觉得她丽质天成,跟莉莉、琳琳她们的美不同,显然别有异趣。 他抱揖行了个大礼,便掉转身子,莉莉、琳琳和老刘都过来祝贺,并拥敬民入内。比划着说,对刚才那号嚣张生事的男人,就要好好教训才是。 很快就有人敲门,来人正是刚才那两女孩,一个扎马尾巴,一个剪短发,都端着酒过来。 短发女孩说了好几句表示感谢的话,粉腮边的一双酒窝,也随着说话的节奏一动一动的,就如微风拂过水面,煞是迷人。 然后举杯敬酒。先是整体敬一杯,接着就斟满酒,单独敬他。 碰杯的时候他看了她一眼,突然感觉怦然心动。不由得就又看了她一眼,刚好又遇上了她明豁如秋水的目光。 他感觉到心里头涌动着一种暖意。 “我叫孟,他们都叫我阿孟。”她说,眼睛却看着他。她似乎有些羞怯,但又有她的大方。 梦?他想。她给他的就是一个梦。短发女孩终于和她的姐妹一起出去了。 他有一种意识,她称自己叫阿孟的时候,她就希望他能够也作个自我介绍,告诉她自己的姓名。这才是姑娘心灵深处的本意。可是他选择了沉默。他觉得自己一表达,就暴露了自己是哑巴,这对她,也可能会留下阴影。 是啊,在人们印象中的英雄救美的故事,那英雄,自然是英俊的多才的,还有好多的优点,绝对不可能是个哑巴。 但她一走出去之后,他的心就觉得空了。 酒桌上他们还在继续议论先前发生的事情,说的最多的还就是那个郭总,大多说他这是在出丑,是酒喝多了闹出笑话来,而且大白天就喝醉酒,也太差劲了。 不过朱团长说了一句话,却颇让人寻味。他说:“我怎么一点也没看出来他是喝醉酒呢?”如果按他这样的说法,难道说那郭总确实是在耍流氓?正让人疑惑的时候,朱团又补充了一句:“他会不会是吸毒吸多了呢?” 这话果然厉害,很少说话的那个化妆师就马上呼应道:朱团说得很有道理呀!这吸毒多了,确实是会产生致幻作用,让当事人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有些人甚至就因此坠楼或者撞上车而死亡。 化妆师这么一说,大家也就你一言我一语,说开了。莉莉见敬民在一边沉默着,便主动用手语跟他交谈。他体会得到她的好意,向她频频微笑致意。 酒话说得差不多了,菜都上齐了。朱团看了看手机,接着招呼着敬民吃菜。敬民知道这次礼节性应酬,时间上差不多了,自己很快又要自由了。心里就有些开心,但不知怎么的,却又觉得空落落的,好像在牵挂着什么。 难道说是因为那个短发女孩? 他的眼前又闪过女孩水灵灵的葱俊模样,还有她那一双浅红的酒窝。 他觉得自己不该如此留意,这次自己来到这德邵地方,实在是因为振保和海燕。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正这么想着,突然门被撞开了。 “哪个吃了豹子胆,瞎了眼的,竟然敢动我们郭总!还不滚出来!” 一个脑后扎了个辫子,眼珠微突,嘴唇淡紫的男子冲在前面,他身后另一个精干的男子不说话,那神情却有几分酷。 敬民站了起来,离座,沉默着,给了一个迎战的态度。 精干的男子突然眼睛一亮,一把就搭在扎辫子的男子肩上,附耳说了一句话。然后闪身走到那男子的前面,朝敬民一揖,比划着说:“莫非是敬教头?” 这时敬民也看到他了,“石田?!”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他,而且这么快就在这里重逢,真是太觉得意外了。 双方都激动着搭着肩膀,摇晃着。 见到这副光景,扎辫子的男子便也忙着对敬民施礼。然后转出包间,很快地,就有几人又过来,这回是微笑着客气地诚邀敬民到他们那边作客,说郭总敬他是条汉子,所谓不打不相识,想跟他喝几杯。 敬民自然是不答应,还让石田代为解释。 石田知道敬民的脾气,就依他,回包间跟郭总解释了情况。郭总从石田口中了解到敬民的功夫竟然如此了得,就想收了他,在身边使用。“石田哪,看来我打你手机,让你回来,还是对的!太对了哈!”突然站起来,一副很得意的样子。 石田不由得有点纳闷,不知郭总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原来这郭总也是了得人物,表姐夫就是当任县长。眼下郭总的东方红物流有限公司,垄断了德邵县城的托运业,正需要一批打手,现在发现敬民这个人材,哪里舍得放他走,还想把他打造成金牌打手呢。 真是做梦!石田是知道的,只好又跟郭总解释他不可能。 郭总冷笑说,你可能他怎么不可能。石田说他可不比石田,他是石田的师父。 郭总沉吟了一下,又说我前面给你放假,因为你说你哥来了。现在我再给你放假,你就跟他好好聊聊,也带上你哥,都一起出去玩玩。这,找个地,推销了,让你哥尝尝,也让他尝了,知道当神仙是个什么滋味,怎么样? 郭总说着,就塞了一包东西过来。 “郭总,这可是价格不菲呀!就不劳您这样破费了,您这事,我尽力就是了!”石田发现郭总这样,也暗暗吃了一惊。 不过石田却也知道,这种招数说来可恶,但在德邵城却颇是流行的。 “石田哪,办事不仅是要尽力,而且还要讲究方法,你说是不是?” 这会儿郭总算是清醒了,原来先前他确实是在里头吸了粉,是人家给的新货,说是特别地道,可能是吸得多了些,就把那个剪短发女孩服务员阿孟当成是陪酒小姐了。 郭总又一次把那物塞过来,郑重其事地对石田说:“他如果能为我所用,最受益的还是你们!你想想,有他这种本事罩着,你们跟人家动武就稳操胜券,自然也就不会吃人家的亏,兄弟们也就不容易挂了。你说这有多好!你尽管去办,后面的事我来处理!” 郭总这一招,让石田真是好为难。但是也只好为之。再说反正自己是一定要招待敬教头,喝酒叙话是一定的,那就看看过程吧,说不定还有转机呢! 但石田知道郭总这招是害人的!自己至今仍受此毒害,自然知道其中的苦痛,他又岂能让自己最敬重的人也受此苦痛?就算是石野二哥,他也不愿让其吸上。 原来郭总好生阴险,塞给石田的不是其他东西,却正是目前特别流行的冰毒。 石田又过来的时候,这边刚好罢宴欲行。于是顺势一起出来。石田说他二哥也到德邵城关,住在一家宾馆,不如一起过去聚聚。敬民心里当下便有所感,难道此人就是那个石野?要是如此,那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和朱团一帮人行了拱手礼,更特别感谢莉莉的翻译功劳,郑重道了别,便随石田上了一部红包车。石田比划说这城里流行红包车,这样也可以慢慢欣赏城街,你就不要因为我俩大男人在这压着,让车夫兄弟受累而不安了。 石田知道他的脾气,所以特意这么说。这说得确实到位,要不,敬民确实会为些而不安呢。 但即便经石田解释了,敬民心里,也还是有一些不安。 好在他现在的注意力,更多的已经放在那个尚未谋面的石田的二哥身上了。 第七十七章 溜冰(二) 敬民的预感很是对头,石田的二哥果真名叫石野,确实就是费国强派出的杀手,已经盯上了振保和海燕,正想着如何对他们下手呢! 如果按原计划,他可能行动会比较顺利,可是他到这里之后,更想做的却是见见弟弟石田。 他已经好几年没见到弟弟了,知道弟弟在外头混得不怎么好,前一阵从砖厂出来,工资都拿不到。新近听说在德邵混得还好,上头老总好像还把弟弟当回事,这次他这么刚好到德邵,所以就一定要看看弟弟。 见面后兄弟都互相说了自己的情况,也都倒了一肚子苦水,不过双方也都隐瞒了一些事。石田隐瞒了自己吸上毒的事,石野也瞒了自己曾经因为替头儿追债伤过一条人命的事。 石田一听说二哥这次来,是想替包工头当杀手,把奸夫淫妇做了,再追回五十万。当即提出反对,他说二哥你怎么这么傻,这要人命的事怎么能做的。不要以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天经地义,其实杀人偿命,才更是天经地义! 就因为弟弟这么一劝,石野犹豫了。 现在石野站在宾馆四楼的长廊上,借着玻璃和柱子的遮挡,放纵目光,往对面的一家家庭式旅馆看去。他的目标位在三楼,这边看去,就在朝西数过去的第二间。 昨晚爬楼上去过一趟,今早头脸上做了点伪装,又换了一身衣服,亲自到那边打探过。石野做这种事至少已经五年了,所以他能轻松驾驭,自然知道目标位依旧。也自以为万无一失。 原来昨日振保和海燕闪身往火车站,石野就跟上了,他离他俩很近,振保从没见过此人,海燕也只见过一次,再加上眼下他化了装,所以他俩不曾发现。 然后就听振保说,要不就去德邵,说那里大多是外地流动人口,又离边境不远,而且那里不少地方是山区,可进可退。 后来在火车站,他就跟在振保和海燕后面不远,也买了到德邵的车票。然后一路尾随到了这里。 可叹振保以为自己已经脱离了被追杀的危险,却不料危险如附骨之疽,甩也甩不掉呢。 正看得出神,突然听到有人唤道:“二哥!” 是石田!石野闻声掉回头,他是看到了弟弟,可是,他却突施一招擒拿,拿住了跟弟弟一起来的微笑的“振保”。 其实他拿住的不是振保而是敬民。 不过敬民没有争辩,也没有出手反击,只是暗暗运施保元功以护体,却不相抗,依旧微笑着,静观其变。 “二哥!你干嘛这是?还不赶快放手?”石田都被石野弄得好迷胡了。 “我还在问你是干嘛呢?你怎么会跟这种烂仔认识的,哈?”他指着敬民对石田说,显得不屑一顾的样子。 “你说什么呀二哥,他是我师父敬教头,我最敬重的人!你怎么会这么说他呢?”石田急了,连忙解释道。 “什么?他不是振保那小子?” “什么振保?”石田怔了怔,但想起来先前二哥跟自己说的事,也就反应过来,“二哥,你搞错了!你怎么把我师父,看成是那个逃犯了!” 石田没见过振保,哪里想到他就跟敬教头长得一模一样。 这其中一定有蹊跷!石野的手松开了。但又有着新的疑虑,这从上而下细细看下来,分明就是振保嘛,怎么却又不是呢? 石野平生还没遇到过这种事,不过他现在有了新的着想,他认为此人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振保的双胞胎兄弟。 “对不起啊!认错人了!”他向敬民致歉。 敬民还是微笑着,沉默着,只是双手摆了摆,意思是没事,不用客气。 “水振保是你兄弟吧?”石野又说,以此探路。 “是我朋友,江湖上的兄弟!”敬民比划着。 敬民本来不想透露消息,但突然觉得有些事情透露给他,也算是给他一种警示,再凭着石田的关系,就比较容易处理好这事。敬民思考的是双方协商的态度,也认为石野应该不是狠人,应该可以不用武力就拿下。 果然跟振保有联系,只是,为何不是孪生兄弟呢? 更让石野感到惊奇的,是这人怎么不说话,就爱用手比划着,难道说是爱演哑剧不成? 这时石田明白敬民如此比划的意思,也很吃惊,觉得事情怎么会如此凑巧,他怎么会跟携款潜逃的振保是朋友呢?而且也看出自己哥哥的困惑,便附耳说: “我师父是哑巴!” 石野听了,又是皱眉又是点头。看来此人确实不是振保了!但奇怪的是他还竟然是振保的朋友,而且又是哑巴!真是咄咄怪事哪! “哥,这是我师父,敬民教头!当时我们同在一家砖厂,是他对我特别照顾的。”石田见二哥还愣着,就又补充说道。又怕敬民弄不懂,又比划着。 “哦,是这样!”石野点着头,开了房间门,端了椅子让敬民坐。然后自己和石田也都坐下。 “石田哪,这敬师父好像比你年轻。” “他本来就年轻,我二十七,他才二十三呢。” “哦,敬民教头真是年轻有为呀!” 石野还是颇为精明的,这会儿听弟弟这么一说,也排除了敬师父和水振保是孪生兄弟的想法。心里却甚是感叹,这世上竟有如此奇事,两个长得如此相像之人,竟然不是孪生兄弟,而又相遇成朋友。要不是亲眼见到,还真不敢相信呢! 寒喧了一会,石田又说到刚才郭总催自己回去,同时也催了在外头的辫刚子,就是为着对付敬教头的,所以一打照面就愣住了,先就稳住了辫刚子,让他说这情况给郭总,自己就跟师父相认了。要不真的叫大水冲了龙王庙了。 原来那个扎辫子的,就被那帮人称作辫刚子。 这时也就说到郭总,石田说郭总对敬教头很是赏识,希望能够交上他这个朋友。还说要是敬教头想在这里谋工作,郭总的公司正需要像他这样的人材。 “郭总?我让他挨了打,还出丑,他都不恨我?”敬民比划道。 “郭总他爱才!”石田脱口而出。 这倒是让敬民费解了。石野看到了敬民的疑惑,就说:“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江湖上这种事,当今也是有的!” 敬民看了石野一眼,笑了笑,点了点头。 但很快地像想到了什么,又打手语道:“可是他对那女服务员,也太” 手语交流未完,石田突然也打手势过来,用手语截断了,他说:“郭总这人有时是霸道了些,但他还不会坏到这种程度,在大庭广众欺负一个女孩。他是因为当时多吸了粉,所以脑子里头就乱了” “多吸了粉?” “就是吸冰毒过量!” “你的意思就是,当时郭总是吸毒致幻,把那剪短发女孩,当成是陪酒小姐了?” “嗯,是这样!对的。其实那家酒楼,郭总带我们也经常去的,那服务员应该是新来的。只在前一次见过,再往前就没见到了。” 石田这么一说,敬民突然心里一动,便比划着,也顺口说那短发女孩阿孟怪可怜的,她一定怕了你郭总,下次要是你也在身边,你就帮忙照看一下她,就算是敬民求你了。 石田被敬民这么一说,特别是最后的提法,让他一下子很震动,当下郑重其事打手语道:“那个短发女孩,女服务员,她叫阿孟,对吧!我认得!服务员她们一般都会在三四楼层走廊上,或者就在客人的包间里。敬哥放心,我如果有到这里,会注意她的!” 敬民见石田这般用心,心里舒服了好多。他不知为何对那女孩儿老放不下心,才这样地托了石田。 石田看着敬民,又像是想到什么,补充说道: “其实说起来郭总也不是什么坏人,要不我石田怎么会跟他?这里吸毒很普遍,尤其是当老总当老板的,还有当小姐的,没几个不溜冰的!” “溜冰?” “敬教头,这溜冰,就是吸毒的意思。” “叫我名字吧!” “那就叫敬敬哥?!” 敬民点点头,陷入了沉思。 石田打手语跟敬民交流了这么久,好像也有点累了,或者就是前面酒喝多了些,有些困。不过他知道这不是毒瘾上来的那种困。这方面他心里很有数。 石田特别感慨,自己怎么就吸上毒了呢。不过他对谁也不怨。他现在能够做的,那就是如何延迟自己毒瘾的升级期的来临,如何削减毒瘾的强烈程度,以及当毒瘾发作之时,自己如何保持少吸到极限的程度。 幸好石田性格也冷,所以比别人更能忍。他绝不像郭总那般放纵,贪欲泛滥,醉生梦死的。他绝不!只是他知道自己也是戒不掉它的!在它的淫威面前他也只能选择屈服。 所以他就更不能让别人也陷入这种境地。因此,他没有将那包粉,当作是给二哥和敬哥的礼物而献出来,他没有,也不可能! “不知敬教头,哦,敬哥,见过你朋友振保没有?” 二哥石野趁了这机会,又继续对敬民探底。 他的这一探底,其实也正中敬民之下怀。敬民想,他自然是知道振保和海燕的动向的,所以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先从他的口中,掏出振保和海燕的消息。 确实,敬民已经开始对振保和海燕,很是不放心了。是啊,德邵山庄,那地方到底会跟这两人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在自己的心觉中,会莫名其妙出现这个德邵山庄呢? 第七十八章 溜冰(三) 敬民坦然自若,看了石野一眼,比划说:“没见过!不过我知道他们眼下一定就在德邵,而且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 石野对手语还不很弄得明白,石田就当了临时翻译。 “那你到德邵来,就是要找他?” “嗯,是的,告诉他有危险!” 敬民比划着,意味深长地看着石野,“然后想劝他” 石野和石田面面相觑。 “敬哥会未卜先知?” “也说不上是未卜先知。不过是一种感应吧!近日,我总是感觉,他俩身后,好像远远近近的缠着一条黑影!而且那黑影” 石氏兄弟又一次接触了目光。“那黑影怎么啦?”石田比划道。 “石田哪,我说了,你和你哥,可不要放在心上。”敬民笑得有些诡秘。 “没事的,你尽管说。” “那黑影,看上去,特别像是你二哥的样子!” 石田愕然之余,跟二哥说了这意思。那石野听了是大惊失色,随即突然放声大笑。 “敬哥你不信我,所以就这般试探我石野,对吧?”石野说。 “不,不!我说的绝对只是感觉!感觉!” 石野看着石田,投来疑问的目光,说道:“哈,这也奇了,要这么说,那算是有特异功能吧!厉害!” “敬哥确实是有特异功能!”石田接着说。 随即又把他在砖厂时遭雷劈而无恙,后来又对电棒没有反应,反而会释放出电,伤了对方的事说了一遍。石野听得是目瞪口呆,“神了,神了!”喃喃说道。 停了一会儿,石野再次试探道,“那敬哥,既然知道有危险,那你还不早早找他俩去?” “石野兄说的是,只是后来我却又觉得,先前那种危险,好像又慢慢消解了。所以我就也不急着见他俩。” “哦,敬哥!怎么会这样呢?” “是啊,我也在想这问题,本来真得是很危险的。也许,这是杀手故意放他俩一马吧!是杀手的一念之仁吧!” 此时石野的神情,有一点像是小学生面对老师,很听话似地,看着敬民的比划。 石田把敬民说话的意思传达给了二哥之后,又顺势导之道:“二哥呀,敬哥是我至今遇到的唯一的特别仁义的奇人!” 石田希望二哥能跟敬哥交心,也希望从此之后二哥不要再干杀手这一行。 “好吧,敬哥!既然我兄弟这么信你,我石野就也跟你说了实话。你的感觉确实厉害,你说你看到的那条黑影很像是我,那就是我了!” 石野突然十分坦然地说道,他突然感觉人生行事,还是光明磊落一些好。反正无论你行事多么隐蔽,总是会有人发现的。苍天更是能看到了! 于是他觉得自己因替费国强讨债,结果杀死了债主的保镖,这事也是瞒不了多久的。他突然想到了自首,突然间他大彻大悟了。 敬民不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意思是愿意听他说下去。 “咱们走吧!我带你去见你的朋友!”石野说着站了起来。敬民点点头。石田便先出了房间,敬民出来后,石野关了房门。他们三人出了这家宾馆,石野指着斜对过那家宾馆说,他们就住在三楼。 这是一家家庭式旅馆。除了门上张挂着“信和公寓”的牌子,让人感觉到这是对外营业的旅馆之外,其他的好像就没有这种商业特征。两个小孩在门上绕绕着嬉闹着,两个妇人坐在沙发上聊天。里头厅里几个人围着,正在打麻将。 见他们三人走入来,其中一个妇人往里头喊了一声,像是用本地土话。旋即,就有一位女子从里头闪了出来。虽说长得不怎么的,但化妆打扮,却很抢眼。如何个抢眼?就是脸抹得太白了点,上衣领口太宽大了点,还有就是那神情,也怪让人不自在了点。 但她绝对是服务员,不是小姐!她最多做的事,就是帮小姐和客人牵线,让他们进了客房,有如进了洞房。 石野的目光从她那露光的胸部收回来,指着敬民说:“那个长得跟他一般模样的旅客,还住在上面吗?” 女服务员看了敬民一眼,顿时眉开眼笑,“哎呀,你是说的住307房间的一对小夫妻是不是?那个男的,真的跟他太像了吔,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嘻嘻” “请问他俩是不是还在房间?”石野觉得有点烦,就看到那两枚白果子在眼前晃悠着,不禁追问道。 屋里头传来了咳嗽声,随即出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噢,前面我也没注意,不知出去了没?要不你们上去看看?307房间!”她边回答,边眼睛看着刚出来的那老人。 敬民觉得心里有所动。 一起上了三楼,房间是单双号相对排列,这才发现这家公寓颇具规模,虽说只有三层楼,可是房子挺不小的。 有意思的是这双号房间一路五间排过去,倒有三间都是开着,其中两间还放着音乐。三间房的共同点,就是里头都是一个涂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而且还抽着烟。眼下这季节,她们却还是露胸露背露大腿的,好像是体能特别棒,热量特别足的样子。 她们的目光也是热辣辣的,好不寻常。 石野对石田指了指307房间,却不说话。 石田知道二哥的意思。 便抬手敲了门,“里面有人吗?”他喊。 308房间的小姐却在背后幽幽地说:“那两人被一帮人带走了!” “被谁带走的?有多久了?”听话听音,锣鼓听声,石野脑子嗡的一声,感觉有点不妙。 小姐倚在门边,妖媚无比地喷了一口烟,“好像是便衣警察吧!” 敬民一听也惊住了,不禁回头看她,欲语又止。他无意中觉得跟她交谈有些障碍,因为又得打手语什么的。 小姐起先没注意到敬民,这才子正面相对,让她就想到对面屋里那原先两个客人,不由得大惊奇,“咦,不是你吗?你怎么又回来了?”她说。 “他是307房间客人的兄弟!正要找他哥呢!”石田解释道。 小姐点了点头,有点恍然大悟的样子。石野又问:“他们被带走有多久啦?” “哎呀,这怎么记得清楚呢?应该一个小时总有了吧!” 小姐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朝他们妖媚无比地喷了一口烟说:“小妹我对你们几位先生够肝胆了吧!这些事都告诉你们,千万不要让楼下那些人知道了!先生要走了是不是,有空到这里,找小妹我好好耍耍!小妹阿秀!嘻嘻!” 敬民也对她点了点头,觉得她提供的这些内容,很是重要。便跟石田比划着,意思是提醒他二哥石野,要是待会儿闹起来,也请注意保护那阿秀。 石野点头表示晓得。他现在已乱了头绪,不知下面如何行动。振保和海燕万一有什么闪失,那五十万就要泡汤,追不回来。那自己还怎么向头儿交待。 到了楼下,石野突然把一双眼睛盯住了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 老头避开他的目光,但他又从正面用眼睛照老头。 “客人是要住宿吗?” “我是想住宿,可是我就怕这人住进来,然后就在这里消失了!你说,会不会?” 这话说得老男人一愣一愣的。突然石野一伸手,就拽住老男人的领口,一下子就将他提了起来。 女服务员和坐沙发上的妇人叫了起来。里头的麻将桌边,立马杀将出来两个汉子,都穿着跟敬民一般的铁灰色茄克衫,个头却都比敬民高大。 “你们是不是想闹事打架呀?想打架,我们有的是人,我哥俩陪你,我们山庄还有人!” 一个块头更壮一些的汉子,大咧咧说道,说着说着,还咧开嘴笑。石田注意到这人太阳穴鼓起,脖子周围好像围着一条肉疙瘩韧带似的,心道此人有些来头。 石野也发现了此人是个劲敌,不过他更由此想到振保和海燕的凶险,心里想只怕带走他俩的不是便衣警察,而是一帮歹徒。别看这家旅馆不显山露水,里头可大有文章哪! 而敬民的思路,却奔着了汉子无意中透露出来的“山庄”二字了。 会不会就是德邵山庄呢?会不会振保和海燕,被这帮假警察,带到德邵山庄去了呢? 石野已经把老男人放下了。 却没想到他这一放下,那汉子便毫不客气地抓住了这个机会,疾速攻来,势如奔电,只以为乘人不备,势必一攻得手。却不料敬民速度比他更快,而且以快制快,石氏兄弟尚未看得真切,那汉子已经仆然倒地。 汉子致败感到特别的意外,尤其是看清楚敬民的模样之后,更是惊疑不定。一句话藏在心里,却没说出来。 其实何止是他一人惊疑呢。至少就在他身后的另一着茄克衫的汉子,就被惊的怔立当场,而忘了怎样出手反击,去修理敬民了。 此时石田却在思索敬民刚才的招数,他抑不住惊喜说道,“刚才敬哥那一招特别精妙,过去没见教过。” 石田果然好学!敬民忖思道,比划说这招叫“北风吹雁雪纷纷”,本是枪法,而不是拳法。刚才化用为旋风腿的一攻招,攻其不备,也算是以快制快吧。 石野却不像弟弟石田,随时都想着如何让自己的拳脚功夫更有长进。他现在几乎就是愁眉不展了,振保和海燕陷进去了,仅凭自己一人之力,奈何奈何! 能不能让弟弟,尤其是敬哥帮忙呢?他想。 第七十九章 溜冰(四) 不觉间已经出了信和公寓,来到长街。石野突然对敬民一揖说: “敬哥,我不知你是怎么跟那水振保结识的。不过我敢说,敬哥你,和振保长得虽说十分相像,可是绝对就是两种人!敬哥你仁义,心里总是装着别人。可是振保,他却尽想着自己,通过绑架手段,诈我的老大五十万。结果呢,就害得那些民工被拖欠了工资” 敬民听到这里,心里不由得一沉,最让他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石野接下去说道:“振保携款与情妇逃逸,竟然不顾民工死活。老大也看到时间上快到年底了,那些民工是要靠这些钱过年的,不能再拖欠了。所以这才派兄弟出来夺回五十万。可是,就因为兄弟的疏忽,这才出现眼前这种局面。敬哥,你义薄云天,你就用你的特异功能,帮兄弟一把吧!” 石野这么说着,石田就代为之打着手语,敬民觉得石野说得有理,但是也太替那包工头费国强说话了,再说石野把本来的部分罪恶目的也遮掩了。敬民素来骾直,就觉得骨骾在喉不吐不快,便比划道: “石野兄,那包工头原先除了追回钱款,还让你除去那两个当事人,是不是这样?” 石野没想到他会这么问,难道说他确实是未卜先知,什么事都瞒不了他?那么他就应该是活神仙罗!那么振保他们的事,他应该也是心中有数吧! 于是一边点头说是,一边却继续这么往下想着。 “那包工头不是没钱,他不是曾经包养了好多女人吗?他挪用了民工的工资,除了当时取用方便之外,还因为他觉得民工好欺侮。就算是振保今日没诈你老大的钱,也难保哪一天老大就欠了民工的工资。你说是不是?” 石野又点了点头,继续想心事。 “要我帮忙可以!不过一定要对你的老大,有一个正确的看法。老大心狠手辣,你不能也跟着心狠手辣哪!要按我的意思,你们兄弟俩,将来还是到正规的公司或单位,去当保安更有前途!” “是是是!敬哥说得太对了!”石野终于从深思中抬起头,见敬民愿意帮忙,高兴不迭连忙答应。 他的藏在肚子里的一句话,也终于脱口而出了: “敬哥应该料得振保和海燕他们,现在身在何处吧?” 敬民淡淡地看了石野一眼,比划着,“你们刚才有没有听到那汉子说到‘山庄’两个字?” “那人是有说到山庄!”石田说,“那又如何?” “我以为,那山庄一定有文章!这家旅馆也很有文章!” 见他俩兄弟没说话,却在注意自己的手语,就又继续比划着: “我怀疑那山庄,会不会就是德邵山庄?” 然后就说了自己先前反复出现德邵山庄的感觉,又说了后来老刘他们口中的德邵山庄。石田听说那里面有赌场,又有人聚众吸毒,就觉得可以先去查看一下。石野就说,既然那地方在城北里面,可能还有点远,可以先踩点,等晚上再行动。 敬民说这行动是越早越好,迟则生变。不过现在没到现场,无法作判断,还是先到那里,视情况再作商量。 石氏兄弟觉得有理,当下就这么决定了。不过动身前石野说敬哥最好化装一下,这一提醒,敬民颇以为然。说自己也想到这问题,就是不知如何化装,才能掩人耳目。石野说这没问题,包在兄弟身上。 三人又回石野入住的宾馆,在房间里化了装,这才动身前往山庄。 德邵山庄在城北进去十里的地方,沿途有公路可通。但三人一路却只步行,其实意在观察周边情况。 果然,德邵山庄的周边地形,所处位置,正如心觉之所映现,而且更加清晰。 山庄的门口和边上围墙,都围着一溜铁栅栏,作枪形立着,尖头向上,锃亮着,触目惊心。但此时敬民的眼睛却随着那栅栏转,他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心爱的那把铁枪,又回到了金戈铁马的世界。 “喂,是新来的?”前面却传来质问声。 石野一见眼前那两个汉子,就知道是山庄的门卫,便赔着笑说:“听说这里是好去处,所以兄弟三人就过来见识见识!” 其中一人大概看到这三人没坐车来,因为坐车进来不用下车,还可以直接开到聚英楼的外头,所以就摆出不屑一顾的样子,把一截烟头吐在地上,说道:“那里头都是开车来的大老板,钞票都带着一箱的!” 石田知道他的意思,便顺其意说道:“我哥仨只是做些小本生意的,见笑,见笑!”抱了个揖。 另外一个似乎厚道一些,“见识见识也好!”说着,还为他们指路,说了聚英楼的方向。 那先前的汉子大概是太无聊了,就又插一句话:“其实还不如直接奔了聚香楼和聚仙楼,先爽了再说!” 这样看来,这地方设有三楼,即聚英楼、聚香楼、聚仙楼。就不知现在振保他们,是在哪一栋楼内。敬民想。 三人按照那人所指的方向,先奔了聚英楼,这才知道那地方就是赌场。 聚英楼共四层,赌场就设在一、二、三层,第一二层是普通赌场;第三层是巨富豪赌。第四层是休息房,主要是供赌场服务和管理人员的休息和居留之所。 他们很快就了解到这种情况,因为他们观摩了一二楼层之后,欲往三楼时,就被赌场马仔拦住了,说要入内,至少得携带二十万现金进场。欲往四楼,则被一个牌子挡住了,那牌子写道:游客止步,谢绝入内。 振保他们会被困在这四楼么?一个念头,在石野脑中一闪而过。 他不由得偏过头去看敬民,眼下这个年轻的神秘人物,已经被他化装成像是老实巴交的中年农民。当然他的这种化装也是征得了敬民的同意,他倒没想到敬民对农民打扮竟然会如此乐意。 他没发现敬民有什么异动。“这敬哥,是不是早已胸有成竹了呢?”他想。 “看来,他们应该不在赌场这边,很可能在其他那两栋楼!”敬民比划着。 石田还是按先前的做法,立刻就给敬民翻译,以便传其意给二哥,因为石野对这手语的反应好像特别迟钝。 这时石田却打了个哈欠。 敬民一下子警觉起来。他感觉石田是不是有些不对劲。记得在黄泥冈砖厂,那一段特别艰苦的日子里,自己跟石田也常相处,从未发现石田当着自己的面打哈欠。 虽说这打哈欠,常人都有之。但石田偏于冷峻,这么一个显酷的人,今天出来也没两下子,怎么就打哈欠了呢?这绝不是石田以往的作风! 难道说石田这哈欠打得大有来头?其中另有隐情不成? 敬民这么想着的时候,却没想到石野想得更多。由于他的特殊职业特殊身份,他获得的生活信息要远比敬民丰富。石野这么一想立刻就紧张起来,自己的弟弟不会有问题吧! 他想起先前弟弟对那顶头上司郭总的解释,想到郭总因吸毒致幻而出丑,心里就七上八下的。他知道人要是一吸毒就坏事儿。尽管这在德邵地方十分平常,但确实是大祸临头哪! 没想到石田又打了个哈欠。 “石田,怎么啦?是不是没休息好?”石野问道。 “没事,可能是先前酒喝多了,有些困!”石田解释道,偷偷看了敬民一眼。 敬民装作没看见他这个动作和眼神,但心里却甚是雪亮,石田确实是出了问题! 他们先到了聚香楼,原来是个喝酒唱歌为主的地方。喝酒唱歌就在三四层楼,小姐好几十个。五六层楼是住宿客房。一二层楼是休闲部,内有足浴、推拿等服务。 这一回他们是从楼下一直转到楼上。知道这是跟赌场结合的配套服务,要不是聚众赌博,这山庄,又哪来的客流量,又哪有生意可做呢? 在五楼六楼,装作是要入住,让他们打开了好几个房间。其实原先房间绝大部分都开着,其他没开的,也大都以看房间为由,让服务员打开了。 自然是一无所获。于是只好再下到一楼二楼,见石田有点乏,就计划着,不如先到里头足浴,也顺便和小姐搭搭话,看能不能探出些什么来。 小姐娇滴滴脆生生问,三位大老板是要单间呢,还是要大间? 石野看了敬民和弟弟一眼,“要不,就先要大间吧!”说着,跟小姐笑笑。 不多久,三位身着运动装的小姐鱼贯而入,让他们都在椅子上躺好了,问了服务项目,然后就开了空调暖气。这才陆续出去,不多久又陆续端了泡脚水桶进来。 小姐给他们脱了袜子,然后放脚入水桶,让浸泡于热水里。 敬民从未进过这样的场所,眼下发现好像还挺正规的,那么小华工作的天河足浴城,应该也是这样吧!那怎么她会说到油推,而且竟是那个样子的呢? 正这么想着,只见三个小姐不约而同地,就都把外面的运动服脱了,露出白生生的胳臂,还有大部分的胸背和肚腹来。 实际上,她们这时上身也都仅剩文胸而已,愈是显得妖艳。 “干嘛都脱了衣服?”石田吃惊地问道。 第八十章 溜冰(五) 小姐突然掩了掩嘴,像是抑制住笑似的,温和地说道: “老板啊,刚才不是开了暖气了吗?不仅仅是我们小姐要脱衣,你们老板也要脱!要不怎么做油推呀?”小姐大咧咧地说。 敬民吃了一惊,怎么,又是油推?还真的有这个邪! “不是说好做足浴吗?”石田打着哈欠说。 “底下做足浴,就是脚底按摩。上面做油推,就是全身放松你们当男人的就是快活!好享受哟!”小姐说得比唱得还好听。 石田又打了个哈欠,这一回,他咬咬牙也忍不住,还是流出了少量的眼泪和鼻涕来。 “这位老板,是不是到了想溜冰的时候了?” 正在给敬民按摩脚的那个圆脸女孩突然笑着说道。这一说提醒了敬民,溜冰!这个词他今天刚从石田那边学来的,没想到石田竟然自己也溜冰了。 不会吧,怎么会有这种可能? 回头想想,这确实是不太可能。算起来石田离开黄泥冈,到今日还不到两个礼拜。他原先说要在江福或者江厦发展,突然就来到德邵,估计他到德邵这地方应该还不到十天。怎么这么快就染上毒瘾了呢? 敬民这样想的时候,石野也这样想。 突然,那圆脸小姐又跟正在给石田按摩的披肩小姐说,“姜姐,客人来劲了,干嘛不陪客人溜冰哪?” “粉你还有吗?我还没顾得上去聚仙楼要呢!”披肩小姐说。 “要不,就带他到聚仙楼溜冰嘛!” “嗯,妹子这主意不错!” 披肩小姐在石田的胸大肌上抓了一把,“老板,要不要让小妹陪你,到聚仙楼拿粉溜冰快活呀?” “你说,那边真的有粉?”石田说。心里却在想,自己的外套里头才真藏有一包粉呢,那是郭总给的。 石田这么说,也是在试探二哥和敬民的反应。闯荡江湖,他习惯了一人做事一人当。他自己吸毒不怕,就怕他俩因此瞧不起自己。他在琢磨他俩的态度。 其实当初他吸上毒,染上毒瘾,其快速超过一般人的想像。连他自己都十分吃惊。说起来罪魁祸首就是郭总,不过也怪自己一时大意。 石田离开砖厂之后,在江福市没找到工作,就去了云海市。 那天进了一家刚开张不久的酒楼,想问问有没有收保安的。突然从外头冲进来一帮人,见人就打,嘴里一个劲儿地喊着滚滚滚。胆小的顾客见此情形,连忙溜之大吉。贪小便宜的觉得趁机走人不要付钞,更是快哉! 酒楼里两个保安看此情势早就怯了阵,但还是硬着头皮前去阻止,结果马上就挨了拳脚。 在一边的石田看不下去了,这时他刚好也被那帮人搡了一下说,去去去,看什么看。当下不禁火起,就施展拳脚功夫,一路攻去,不消片刻,就将那帮人都打得趴在了地上。 酒楼吧台的,大堂管事的,见此惊魂稍定,都忙着过来致谢。他正还礼时,却听那边有人哈哈大笑。 那正是当时楼层剩下的最后一个顾客,见此站了起来,行了个拱手礼说:“这位兄弟,好功夫啊!” 石田见此人好意,也佩服他沉稳到最后,便过来两步,抱了个揖回礼,口称谢谢。 正要转身,却听那人说道:“且慢兄弟,你是不是在找工作?” 一听这话,他当时就高兴了,不由得就过去两步说:“对啊,我是在找工作。先生有何指教?” “兄弟,能不能让我请你喝一杯?” “无功不受禄!我岂能打搅。” “你怎么能说无功不受禄?刚才要不是你出手相助,我现在哪有可能在这里继续喝酒?” 说着,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名片递过来。石田看到那上头写着: 德邵东方红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鹏 德邵?不就是离云海市不过七十多公里的德邵县吗? 石田起先也曾动念到德邵去找工作,只是听说那地方有些乱。后来又听说云海市工作比较好找,尤其是保安之类,比较缺人手,所以就先到了这里。 德邵没去过吧?这地方最适合你发展了!你要是有意,就跟着我干。怎样兄弟? 说着,郭鹏先端了一杯酒给石田,然后自己举起面前杯。石田见他豪爽,就也举杯一饮而尽。 差不多过了一个多小时吧,他俩就坐上了前往德邵的大巴。也才车到中途,正在跟郭总谈事的石田,突然肚子隐隐作痛起来。 石田知道挺让他烦心的肠胃又出毛病了。 郭鹏机敏,一下子就发现了。郭鹏当即递给他一支烟说:“来,抽一支!” 出于礼貌,石田接过香烟,却没有马上抽。他虽说会抽烟,但平时每天不过抽半包。现在肚子疼痛,就更不抽了。却没想到郭鹏幽幽说道:“你要是身体难受,抽一下烟,会让你转移注意力,就不难受了!兄弟,你听哥的,试试就知道!” 郭总打了火,又一次凑过来。他觉得不便拒绝,就让香烟接上了火。 这是礼节性的抽烟。可是没想到吸进第一口之后,却想着吸第二口,随即就想着不断地吸。而且说来也出奇,吸烟不久,肚子里的隐隐作痛也消失了。 他却没想到,从那时开始,他已经沾上了毒品了。郭总早就吸毒了,为了把石田这样的人材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就使用了这招手段。事后等石田发现之后,已经太迟了。 他能因此恨郭鹏,并且跟郭鹏翻脸吗?郭总信任他,给他的工资也算是丰厚的,再说他也急于求得工作。更何况在德邵地方,吸毒人众甚多,几乎就跟交朋结友相提并论了,在场面上,要是听说谁谁谁不吸毒,那人就好像没了身份似的,要低人一等的。 见小姐回说那里自然有粉,石田叹了口气,坐了起来,对敬民打着手语,说就让自己过去吸粉吧!他也不想隐瞒了。又说那边挺可疑的,借着自己过去吸粉的机会,说不定会打探到什么。也算是戴罪立功。 敬民也用手语回应,说尽量少吸,一定小心。石田感动地点头。他知道敬教头已经完全明白他吸上毒品了,而心里又特别担心他的。 石野也明白了,叹道:“兄弟你真的要去溜冰啊?那一定要当心哪!该做的事,不该做的事,你应该明白!还有你钱够不够?哥这里有” 石野知道此时自己也无法对兄弟进行批评。 石田和那个披肩小姐,还当真就走了出去,竟然手牵手的。 敬民心想,但愿他付出这个代价,还有个价值。心里这时候想得更多的却是那该死的溜冰,觉得这地方也太可怕了,石田到这里才几天,怎么就这样陷了进去。要是振保和海燕也陷进去,那才叫惨哪! 石野在一边也心绪黯然,他知道吸毒者的命运。 他这时只有把百无聊赖的情绪,放在给他做的瓜子脸小姐这边,逢场作戏一下了。 小姐解开了文胸,两只小白兔就跳了出来。然后她就给白兔一把一把地抹了油。然后,她就让那白兔在他的胸上蹦跳着撒野,一路耍开去 石野那边的情况,敬民是感觉得到的,但无法制止他。就让他放纵一下吧!敬民突然会有这种奇怪感觉,敬民想像他应该对弟弟的情况会感到悲哀,敬民也想像往日石野跟着费国强,也应该不会少有放纵的情节。 敬民感觉到圆脸也是一副迫不及待想解开文胸,让一双白兔赶紧跑出来吃草的劲头。这自然主要是为了钞票,但欲望冲动也是有的。但敬民却心如止水,古井无波。 他闭了眼,双手使劲摆着,还摇着头。像是睡着了似的。 他听到她在笑,然后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被她抓了过去,他本来想这大概是按摩的其中一个招数吧。却不料自己的手,竟然就抚摩到了一个比她的脸还要圆得多的弹动的球体。他马上就意识到不对,就睁开了眼。 见她投过来明豁的目光和风一般漾着的微笑,他本来的愤怒又化为乌有了。但他还是轻轻搡了她一下,就这一下,也把她推得连退了两步,然后跌坐到另一张沙发椅子上。 这时刚好外头有人敲门。 圆脸小姐便气呼呼过去开门,由于气急败坏,上身也忘了遮掩,就这么露着光,倒让外头那两青年感到意外之喜,便一人抓握了一个去。 圆脸小姐的脸变得长圆甚至长瓜子,嘴里嘤嘤唔唔的。 大概是发现里头有了客人,他俩就才放手,但还是跟了进来。 他俩一人看着瓜子脸小姐小兔蹦蹦跳跳的样子,一人看着敬民一副绝不暧昧的样子,突然就噗哧一笑。这一笑,石野倒显得局促起来。 “彪哥啊,刚才去哪儿了?”圆脸小姐一边按摩敬民的脚,一边问道。她刚才被他粗暴地一搡,温情早已被搡没了。也怕了他,所以就觉得,还是按摩他的脚来得保险。 “还不是在聚仙楼那边!今儿个真没劲,还当了便衣警察!” 一个男的懒洋洋地说。他这一说,却让敬民和石野听得都是心头一震。啊哈,有戏!也许这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位兄弟,你不会抓我们吧?”石野说,故意这么试探着,以之投石问路。 “两位老板是新来的吧!不用担心,尽管享受!没事的!溜冰打炮都没事,你这油推还会有事不成?就算有事,在咱德邵山庄,杰哥的地盘,还会有事不成?” “你们不是便衣警察吗?” “不是!只是扮着玩玩!有些家伙比较混蛋,有些家伙呢比较有钱,咱哥们有时就扮个便衣,吓吓那些小子,顺便弄点钱用用。” “那今天呢?是不是又遇上了混蛋?” 敬民在一边听石野这么冷静地一步紧一步地追问,就原谅了他先前的一些不堪,也欣赏他从人欲横流刺激的世界一下子回到冷酷的世界,竟然是那么地自如沉着。觉得在这点上,石野还是胜过了石田。 第八十一章 惩戒(一) 这一说,那个叫做彪哥的懒洋洋的男子突然像来了精神,“准确地说,是遇上了混蛋,也遇上了美女!嘻嘻!”说到这里,竟然眉开眼笑的。 “看把你乐的!是不是跟那美女亲密过了?”石野这下子也使出了全身解数,故意用着暧昧的口气说话,还做了特殊手势。 这边敬民突然抬起脚,贴着圆脸小姐的白兔儿,揉摩着。 “你这会儿才来精神啊?”小姐好像特别喜欢这种淫荡的动作。 敬民笑了笑,对她打手势比划着。 “什么呀?是硬棒?可以放口袋,可以写的,是笔吗?是嘛,还要纸张?你要这些干嘛呀?”小姐才刚刚高兴,却又蹙着眉头了。 他的另一只脚也抬起来揉摩她了。 “好啦好啦,屁都不放一声,你以为你是哑巴呀!哼,要什么纸笔?是想写状书告状哪!”圆脸小姐还挺有才的,话说了一大串,还在他的裤裆抓了一把,连敬民都觉得火辣辣的。 不过还好,终于还是出去为他取纸笔了。 原来这是敬民的招数,就考虑到石野这人对手语麻木得很,不便交流,这才想到用纸笔,通过写字进行交流。 那边彪哥已经跟石野又说了一阵,石野这才知道,原来那个杰哥看上了海燕,准备今晚就要睡了她,说她要是不从,就做了振保。只是杰哥也顾忌到那个女的性情刚烈,所以他们可能会用软性方法,也就是最简单的办法,先让他俩沾了毒品,这样他俩就逃不掉了。 “就像飞虫粘上了蛛网,小娘儿还想跑?嘻嘻!”彪哥说得垂涎欲滴,就好像自己正和海燕宽衣解带,搂摩着干事似的。 敬民依旧不动声色,心里却忖道:“好小子,目光好毒呢,竟然一下子就看出来海燕表面随和内心刚烈!这种人,是要会他一会!” 敬民思量的是彪哥口中的那个杰哥。 石野突然笑道,“你们杰哥也很有意思,干嘛偏偏喜欢大龄老姐,而且是有夫之妇呢?啧啧啧,放着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小姐不要,你们瞧瞧,我身边这个瓜脸小妹就不错嘛!”又故意这么捧小姐一句。 瓜脸小姐的眼睛梭了过来。石野故意装作没看到,却看着那彪哥。 “她叫阿秀!美女啦!”随着彪哥进来却一直没说话的那个男孩说道。 “牛富,多嘴婆!”阿秀故意装作有点恼火的样儿,“你才是菌男!” 现在阿秀小姐改为做脚,文胸也罩上了,终究是屋里多出了两个男人。尤其是挨着身边的这个牛富,又丑又好色,平时总喜欢找机会进来看她做油推。常常看的那些男人不再雄起,只好把船开出码头,草草了事。所以阿秀最讨厌的就是这人。 不过牛富可没这感觉,还是来得勤。刚才经过这里时,好家伙,又想见阿秀了,于是拉了彪哥,借个理由又进来耍。 这时圆脸小姐已经将纸笔拿进屋来,“拿去,文章在肚里撑得慌,对吧?写去吧!”说着,也知敬民不会吭气,就直接砸他手上了。“哑巴!”她愤愤道。 “小姐别生气,他还真是哑巴!”石野说。 “不会吧,他好像会听得见,就是嘴上不说,是装哑巴!”圆脸说,又特意问了阿秀,可阿秀却摇头,说阿咪你就省省吧,搞不懂的事,就别瞎操心。 敬民在纸头上写着:美女在哪儿。然后想递给石野。 那彪哥突然起疑,一出手就夺了过来。其实他先前看到敬民不吭一声,就有些起疑,后来看到又让阿咪小姐拿纸笔进来,就更是疑心了。 可是现在看到这五个字,彪哥却仿佛面对着五里云雾,不知这是啥个意思。 彪哥暗示那牛富也过来看看,牛富看到之后,突然笑着对敬民顶了个大拇指。 原来牛富也还懂得一些哑语,看到这五个字,就觉得这哑巴跟自己倒是一个脾气,都好喜欢美女!所以就顶拇指赞他。 彪哥只好将纸条递给了石野。石野一看,心里就想,敬哥不好色,不可能只打听海燕的事,人们往往是金钱美女并提,这会不会就是在提醒,现在那笔钱的着落呢?歹徒显然意在谋财。一旦被谋了财,那性命就也跟着危险了呀。 于是石野问:“那个男的,为何就是混蛋呢?” “他自己没本事,就靠着骗女人,骗财兼骗色,所以才是混蛋。”彪哥说。 “那男的骗财骗色?” “可不是!他还要钱不要命咧!我看就算女人让别的男人搞了,他也雷打不动,只抱着钱,不认人的。两张卡已经落在杰哥手里了,可就是不说出密” 牛富也插话来,因为阿秀小姐现在在做脚。但说到后来,发现彪哥恶狠狠地瞪着,吓得话没说完,就吞肚里了。 彪哥自然是恼着他一说话就漏底,把卡的事也说了出来。石野装作没看到彪哥使眼色,也没在意牛富说的话似地,笑着搭讪了一句:“为啥说就算是女人让别的男人搞了,他也只抱着钱,任人所为?难道说你们已经搞了那女人?” 石野说这话也有些担心,他知道头儿其实还是在乎海燕那婆娘的。 “什么搞了那女人?你以为我们是从来没见过女人,饿疯了,还集体作案哪?别说得那么难听!我们山庄是有品味的啦!哈哈!” “那” 石野看了敬民这边,正想再向彪哥打听个清楚,混蛋和美女到底都在哪里。可刚说出一个字,彪哥的手机正好响了。 是杰哥打来的,问他们是不是在二楼足浴房里,跟阿秀阿咪她们在一起。彪哥说是啊。杰哥就问客人呢?是不是两个新来的?走了没有?这时彪哥就开了房门到外头接着说是啊,还在呢。 这时杰哥就说,多叫几个兄弟,把这两个客人,带到聚仙楼来,就说本庄主请他们,他们的石田兄弟,也叫他们过去。多留神盯着点哈,这三个家伙,嘿嘿,有点名堂,说不定就是冲着那一对野鸳鸯来的。 彪哥关了手机立刻到楼下,没找着兄弟,就叫了两个保安上来。直到这时,彪哥的脸才拉了下来,指着石野和敬民说:“爽够了吧!杰哥吩咐,专请你们两个新来的客人,到聚仙楼会一会!你们石田兄弟也在那儿。” 石野在纸上写着:山庄主人请客呢。敬民看了看,也写道:这么好客呀!咱们应该不要花钱吧! 这两张纸条,同样地很快就被彪哥抢在手里。 彪哥看了两眼,还是没弄明白,这一回也不递给牛富看了,就一把揉了纸团扔了。他让他俩共付了四百元按摩费,还说是特别优惠价。这才带着一路往聚仙楼行去。 路上石野心里特别沉重,觉得自己跟弟弟见面之后,这事就大变了。本来依了以往的做法,这钱早已追了回来。可是偏偏临事心慈手软,铸成大错呀! 后来自己更听了弟弟的,信了这位敬教头敬哥,可现在发现,他好像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嗨,这事把自家兄弟都陷了进去,不知会是何结局。现在他们请客,还说到石田兄弟,咦,他们怎么知道 石田怎么把自己名字也告诉了他们?他会不会是吸毒的时候脑子迷胡了,他会不会把这事都给抖了出去? 这人吸了毒啊,许多事就说不准了。哎,不行!此行危险哪!要是万不得已,也只能如实把事情说出来,看看到时候能不能侥幸过关。只是那五十万,只怕是打水漂了。 跟石野不一样,敬民却一路轻松。就在刚才,他隐隐感觉了一幕场景,自己跟振保和海燕,还有石野,好像是坐在了车上。既然如此,就说明他们最终离开了德邵,这里山庄的事,最多也只是有惊无险。 而且眼下,只要振保坚持不说出密码,两人性命自然是无忧。不过这事也不能任由它发展,现在应当也是收网的时候了。 冬日的黄昏,难得这么个好天气,西天角上的夕阳,明镜一般地挂在那儿。石野被那光照得,竟然感到几分的寒意。近几日手机虽然一直没有响,也就是自己的头儿并没有在追逼自己,但自己却觉得甚抱内疚。 那个彪哥正打头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位保安,最后面是牛富和一位保安,把石野和敬民夹在中间。石野的心里头,自然感觉自己已经差不多就是囚徒了。这时他不由得又一次想到弟弟石田。 他了解自家兄弟向来硬气,一向冷峻沉稳,不可能为了得到毒品,或者吸毒高兴之后,把重要秘密都说了出去。这绝不可能!他相信自己的兄弟,是经得起考验的一条硬汉。 就这么心里七上八下地,踏进了聚仙楼。敬民眼睛看着那龙飞凤舞的三个字,心里却有好多的感慨,这地方,是让许多人像草一般地腐烂在这里的地方!也可能是让人一下子就濒临灭顶之灾的地方!罪恶的渊薮哪! 石田,后来吸毒了吗?振保和海燕呢?他们现在都在哪里呢? 三楼的一间房间门口,站着两个壮汉。彪哥冲他们努努下巴,房门便打开了。 在石野此时的想像中,眼前屋里的世界应当是乌烟瘴气,喧嚣无比,一片狼藉。坐着的正在吸粉的人,歪躺着的是吸过了粉的人,男女搂抱着,在角落里互吻着,或者狂躁地,在疯狂音乐声里舞着,扭动着 可是这房间却令人难以置信地特别地雅洁和安静。 尤其特别,让石野眼前一亮的,却是自己心里一直记挂着的振保、海燕,自己的兄弟石田,都坐在房间圆桌的旁边。而正对着门,坐在靠里边的那个面带微笑的青年男子,却正是所谓的杰哥,这德邵山庄的庄主。 第八十二章 惩戒(二) 杰哥站了起来,“欢迎二位新来的客人,也来到我们聚仙楼!”他说的话很肯定,脸上表情也很肯定,但却没有掌声。 身后的两个彪形大汉,跟杰哥一般,也是微笑着,却不鼓掌。 也许这两大汉更适合板着脸或沉着脸,可是现在却微笑着,让人觉得怪不舒服的,他们的微笑,笑得好狰狞呢。这种微笑,只会让人感到战栗。 石野自然是不会战栗的,但他紧张,而且困惑。 这是因为他很快就发现弟弟石田很不对劲。 终究是杀手,这目光就是特别锐利。他一下子发现石田坐着的那把椅子,好像跟别人都不一样。而且双臂僵着,那张脸也有点僵硬,像是在咬紧牙关,有一种极痛苦的表情。尤其是石田的眼里,好像还泛着泪光。 向来是硬汉的弟弟,怎么突然轻易就流眼泪了? 石野尽管百思不解,但是当他注意到石田背后也站着个彪形大汉,他似乎有些明白了。他们大概是觉得石田可疑,所以石田很可能是已经被他们制住了。 但是对手真得有这么强大吗?石野是知道自己兄弟的本事的。但他知道的只是从前的石田的武功,却不知道后来在砖厂,石田经敬民的精心点拨,武功大长,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要是他知道兄弟后来的情况,他一定会更觉得对手的强大。 其实不是对手的强大,而是石田自己暴露了致命的弱点。他们双方几乎就没开始较量,石田就已经落败了。 因为毒瘾,正在向石田的深处发起攻击,得寸进尺地袭击他的灵与肉。 此时不仅是石野感到困惑,即便是胸有成竹的敬民,也有点茫然呢。 刚才石野看到的,敬民自然也是看到了。石田一下子落入他们手中,这很是让敬民感到意外。难道说这德邵山庄果真是卧虎藏龙,还有什么高人藏在其中不成! 而且他们又将振保和海燕也带到这里,看振保和海燕的神情,他们好像对这事也挺茫然的。真不知杰哥这一拨人,到底想干什么? 且不说敬民和石野困惑,此时的振保和海燕,也很困惑。他俩觉得眼前三人都不认识,先前的石田不认识,眼下这两人也不认识。因为敬民和石野都化了装,所以他们没能认出来。他俩只是纳闷,这该死的杰哥,不是恶狼一般地想吃了人,连骨头都不吐吗?为何又将自己请到这里来,说会会朋友,喝酒吃菜!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呢? 他俩已经吃过杰哥的苦头,所以自然骂他该死。 彪哥将石野和敬民推入跟杰哥相对面的座位上,那两个保安退到屋外,而彪哥和牛富,也就站在了石野和敬民的背后。那架势倒像是他俩的手下,其实是为了控制他俩。 杰哥突然一挥手喊道:“倒酒!” 很快,就有一个服务员推着小型销货车进来,取出酒和酒杯,还有开瓶器,放在圆桌上,又端出一些干菜干炒小碟。服务生麻利地开了酒瓶,逐一斟满了杯子,这才推了车子出去。 “来,我敬尊贵的客人一杯!都干了!” 杰哥唱歌一般地说着话,然后连敬了三杯,就配着小碟花生米。 果然石田的手臂是动不了的,所以只有他没有举杯饮酒。 “他怎么啦?我石田兄弟到底怎么啦?”石野终于忍不住,问道。 “哎哟哟,你就是他哥呀?你是怎么做哥的?他吸毒了,你知道吗?而且有可能还贩毒!这罪重啦!我只要一个电话,你兄弟可能就没命了!”杰哥幽幽说道。 这话一出,不仅是石野,敬民也不禁震动。 “我呸,你坑爹吧你!我兄弟怎么会贩毒呢?应该是你们德邵山庄在贩毒吧!”石野怒道。 “哎呀呀,贵客呀,你怎么也说这样的粗话呢?”杰哥一边掸了掸衣服,好像掸着什么灰尘似的。 “先别急,听我说。刚才足浴小姐带他过来,说是要吸粉,问有没有办法弄到一点。看到他难受样,我就帮他,问了到这里玩的朋友。本山庄可绝不做违法犯罪的事,贩毒绝对不可能。不过倒是有不少朋友,身边多带了点,所以就有可能互相帮忙救急啦。当时我一个朋友就给了一点你兄弟,可是没想到啊” “怎么啦?” “你兄弟的衣服口袋里,掉出来了一包粉,从量上来说,是我那个朋友的好几倍吔。” “这不可能!再说了,你们怎么能随便搜我兄弟的口袋?” “谁会这么粗暴行事,搜客人的口袋?我刚才说过,是从你兄弟的衣服口袋里掉出来的。掉出来的!听明白了吗?”杰哥狡黠地笑道。 “这不可能!”石野强作镇静,觉得自己很难稳住阵脚了。 石野没想到,石田当时还确实是带着粉,只不过不是他的,而是郭鹏的,是郭鹏想以此收了敬民和石野,却不料惹出这种麻烦来。 杰哥的声音又幽幽传来:“没有人吸毒,身边带了这么多的粉的。” 此话说出时,众人看到杰哥的手上,多了一包白色物事。杰哥轻轻拈着它,石野却觉得它有千斤重。石田看到它,眼睛亮了一下,又暗淡下去,随即发出低低的似是呻吟的声音。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们德邵山庄,到底想怎么样?”石野仗着敬民在身边,又看到兄弟如此,心里难受,于是强撑着,朗声喝道。 彪哥和牛富逼过来,连声呵斥着。 却听杰哥喝声止道:“你们对客人不得无礼!还不退下!” 杰哥将那包粉又放回口袋,歇了歇又说道:“这位石兄,千万别着急。我也只是看到你兄弟再这么下去太危险了,就不曾给他吸粉,而且不得已将他绑起来。这只是稍事惩戒,跟强制戒毒差不多,现在让他难受,就是为了将来他不再难受,你说是不是?刚才为何请你们过来,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嘛。” 敬民突然向杰哥抱了一揖,致以谢意,却不说话。 “这位客人是?”杰哥向石野投以询问的目光。 “他是我们兄弟的一个哑巴朋友!”石野说。 “哑巴朋友?!好,我敬哑巴朋友一杯!”杰哥举起了杯。 这一下子众人的注意力,又转移到喝酒上来了,杰哥饮尽了酒,还是不吃菜。酒桌上也一直不见上菜来。石野有些明白了,今日喝酒就是这种模式。他在外头也是见过世面的,却罕见有像这样喝酒的,不过还记得几年前流行的顺口溜四大惹不起: 喝酒不吃菜,光膀扎领带,胸脯露在外,骑电动车80迈。 如此看来,今日在这山庄,撞上的就是四大惹不起之首了。 但他心里却总在石田身上,一会儿想这样强制也好,让石田不至于陷得太深,一会儿却又担心石田会扛不住。 敬民酒量很好,就算是这样喝法,他照样可以陪他们这么玩下去。不过他琢磨再往下总会有好戏开场的,就等着吧。只是今天让石田吃了这么大的苦头,他也觉得心里不安。 不过这事端的根子在振保身上。没有振保,哪会惹出这等事来。 敬民不由得把目光射向振保,看到他脸上、手上都有一些伤痕,知道他已经受了折磨,心里暗道: 振保啊振保,你不是说要重新改过了吗?为何还不回海宁,却竟然闯到这德邵来。今日不堪,也算是对你的一些惩戒吧。 正想着,杰哥又说话了:“水振保,你这样喝酒就喝不来吗,就一定要吃菜?真不是爷们,还想泡女人,你这不是让美女跟你受罪吗?你不如找个墙,一头撞死算了。” 这话也说得太不客气了,如果说先前对石野和敬民的态度,还算得上礼待贵客,那么眼下如此对振保,则是辱骂相待,显然无礼之极。 这自然是有意味的,敬民心想,杰哥是不会随便乱说一句话的。终于说到了振保,这是杰哥有意把话引到这边来的,哼,这才是要点哪,现在才算触及重心了。 “你别太侮辱人!”振保大概也是无法忍受了,突然站了起来,可是很快地,站在杰哥后面的一位彪形大汉,在他身上拍了一下,他就从座位上摔了出去。幸好摔得不重,在哄笑声中,很快就又挣扎着起来了。 “他们两个不是你朋友?”敬民面朝杰哥,故意装作无动于衷的样子,指着振保和海燕,比划道。 快跟他说不是,跟他说,我还以为他俩是你们的朋友呢。杰哥对彪哥和牛富吩咐道,原来杰哥根本不会手语。 彪哥和牛富相对无语。突然彪哥想起来了,先前离开足浴房时,还顺手带走了纸和笔,这会儿正好可以取用。 便从口袋里头取出纸笔,写上杰哥说的意思,递给敬民。敬民马上写道: 这两人从未见过,看他俩坐庄主身边,还以为是庄主朋友。要不是刚才庄主对他说话不客气,也不会好奇动问。 彪哥把敬民写的意思跟杰哥念了一遍。杰哥先是不住地点头,然后,突然朗声说道: “上菜!” 这下子才上菜?还真有上菜的规矩?这德邵山庄,也真叫奇了。 正在石野、敬民和振保、海燕四人心里暗暗称怪之时,服务员已经把车推了进来,然后给每人一份包装好了的物事。 实际上就给了五份菜,也就是五份包装好了的物事。 杰哥面带微笑说道:“我们山庄的规矩,只给客人上菜!” “而且客人进食的时候,我们会一直在这里陪着!”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 “我是粗人,太高级的东西,只怕吃不来的!”石野说,他感觉这道菜不寻常,可千万别来什么怪物,或者什么生吃的东西。 “不高级,不高级滴!哈哈,石兄尽管放心,这道菜,嘻嘻,家常菜!”杰哥的声音幽幽传来。 石野禁不住往敬民那边看去,发现敬民也在寻找自己的目光,只见敬民指着面前包装礼盒一般的“菜”,点了点头。 杰哥又一次朗笑道:“怎么啦?贵客们!你们怎么不吃菜呀?” 振保和海燕还是一动不动,眼睛却尽瞅着敬民和石野。石野见敬民点头,就跟他一般,开始拆除包装着的物事。 打开一看,锡纸,粉。这下子全明白了。 但又不明白!既然如此,那刚才先前的一幕,到底又为着什么呢? 第八十三章 惩戒(三) “哇,怎么,给这么个好东西?”石野也算是善于应变,沉着地说。 “嘿嘿,江湖兄弟,初次到我山庄,都会这么招待。只是先前一直以为你们是警察,是来救他俩的”杰哥说着,还指着振保和海燕。 “我们怎么就成了警察呢?”石野嗤地笑道。 “就因为你们石田兄弟!他身上有一包粉,不自己吸,却到我们聚仙楼来要粉吸,所以着实可疑。再加上上午,我们几个哥们扮了便衣警察,将水振保他们诓进山庄。就以为这事走漏了消息,于是怀疑警察将计就计,乔装打扮混进来,想趁机端掉我们山庄。现在看来,阿杰我确实是多虑了。” 敬民这时候要了纸笔,写了几个字:是让咱们吸粉吗? 石野看了,也写道:是的,这是他们的请客之道。他们起先以为我们是警察,所以才进行试探。 敬民又写道:这山庄贩毒是真的? 石野看了,这一回没写字,先问道:“哑巴朋友问,山庄贩毒是不是真的?” 杰哥哈哈笑了,说:“在我们德邵这里,贩毒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只要没被警察逮住,都不算贩毒!” 石野听了这话,不由得愣了愣,然后他又写了纸条,传到敬民手里。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重重地砰的一声,石田连人带椅子摔跌到地上,然后就在地上打着滚。 看光景,眼下石田已经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了。 石田脸上的那种痛苦神色,石田在地上的挣扎,蛇一般地咬着石野和敬民的心。敬民连忙写上:让他吸吧,不要过量! 递上的纸条,石野看了,这位铁铮铮的汉子,眼里也涌出了泪水。 “我可以让我兄弟吸粉吗?”石野对杰哥说。 “当然可以!哎呀,怎么搞的?就忘记了给石田兄弟松绑!你们还愣在那儿干嘛?快!快!快松绑啊!”杰哥突然像恍然大悟似地,指着那些彪形大汉发号施令,又对石野和敬民说道,“真对不起呀,让你们兄弟受苦了!” 刚解开绳子,蓬头乱发面容惨白的石田,就像疯了似地,从地上撑了起来,顾不得跟二哥招呼,就将他拿着凑过去的装着粉和锡纸的礼盒,一伸手就抢了过去。 然后,就疯汉一般地,就着加热的锡纸猛吸了起来。 此等情形敬民看得心惊,由此也甚是忧虑,便拍了拍石野的肩膀,提醒他千万不要让石田吸食过量了。石野点点头,一会儿,见石田能够坐回到原先的位置,人也清醒了不少。就伸过手去,把那礼盒抓了回来。 让众人都觉得有些奇怪的是,石田对此一点也没反应,按常理,石田应该回抢才是。 其实敬民也发现了,石田也就是吸第一口会猛一些,接下来他吸的并不是真正的疯汉状态。虽说吸毒之后,毒瘾发时无法抗拒,但在可以逸乐放纵之时,却能够适可而止,像石田这样子的,没有几人能够做到。 敬民总算是还能放下心来。石田也不容易,看这光景,他应该是可以适度控制自己。 “对不起!”石田对着圆桌上的众人,行了拱手礼,接着又比划着。 敬民看到他的比划,心里好感动的,知道石田暂时是没问题了。一个人能够本能清醒并且设身处地地关心别人,他的精神危机应该是真正解除了。 但此时的敬民,却还牵挂着另外两个人的安危。 在他想更多地注意他们时,他突然感觉到海燕迎过来的火热的目光。 这么久了,他一直没往海燕身上看,他是怕让她发现了自己。女性往往是更为敏感一些,自己虽说是化装了,相貌能变,可是身材不能变,背影不能变。再说自己又是哑巴,比划手语的动作和习惯,也是可以感觉出来的。 其实敬民思考得很对,海燕早就看出他的特别。尤其是石田倒下时他走过去的背影,还有就是石田用手语比划时他的手势反应。 敬民知道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眼看就要有结果了,可千万别让海燕给砸了。 于是急忙转身闪开。 这时杰哥却沉浸在他的德邵山庄一片吸毒景象的快乐之中,还是用着比唱歌还动听的调子说:“你们的兄弟已经吸开了,你们还等什么呢?吸啊,快乐啊!还等什么?快快地到天堂里去啊!” “谢谢!我兄弟已经这样了!我就不吸了!”石野说。 “啧啧啧,你说什么话呀?什么叫我兄弟已经这样了?你兄弟上的瘾,又不是咱山庄给的。再说这样有什么不好?这叫极欲,极境,极乐!你懂不懂?” 那原先守在门外的两壮汉进来了,这边的三位彪形大汉也都靠拢过来,目光灼灼,那是野兽之光。 “懂不懂?溜冰到天堂,懂不懂啊?你们!” 杰哥暂时不逼石野,注意力却转到振保和海燕身上,“哇噻,你们两个床上功夫真是了得嘛!美女宝贝,现在你还害羞什么?待会儿献演一出怎样啊?跟你的情哥哥吸了粉之后,一定会做得一级棒!嘿嘿!” 杰哥突然一手托住了海燕的下巴,“美儿,待会儿就在圆桌上做,你一定会让这里所有的男人都流口水,为你发疯的!嘻嘻!”说着,就要对海燕动起手脚来。 振保怯在一边不敢动,海燕只好用手乱挡着。敬民不由得就哇哇大叫起来。 “喂,你这人,乱叫什么啊?”杰哥转回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敬民,“你不会是也喜欢上了这位美女吧?你想泡她,你舍不得她当众衣服被扒光,是不?” 敬民比划了一下,像突然想起什么,就又用上了纸笔,写道: 不!我对美女没兴趣!我想吃菜!嘿,不吸白不吸! 看到这字,又看到敬民一副开心笑的样子,杰哥不住地点头,就也写了几个字,歪歪扭扭地,怪有气势的: 这才好啊!是男人!那就带个头!快吸吧!找个妹子一起溜冰! 然后双手击掌,外面很快就有笃笃笃的高跟皮鞋声传来。 可是这时他却也看到了敬民新写的一行字: 找啥个妹子,你杰哥就可以!我也不想溜冰,就想跟杰哥跳舞! 杰哥看了点头,突然大笑,我靠!他暗暗心道。 没料到这哑巴还是我等同志,刚好山庄同志不多,哑巴虽说不怎么出众,但好像还有点可爱。待会儿找个能干的同志,给他爆了菊花! 嘻嘻,跳舞!嘻嘻! 好啊,兄弟愿意奉陪!请先吸了粉!杰哥写道。 敬民却写道:跳了再吸,吸了再跳! 杰哥点点头,作了个有请的手势。然后让身后的彪形大汉离开。并且将圆桌往里移,尽可能腾出空地来。 敬民比划着,做了个手势,这一回他不再写字了。 杰哥不明白,问众人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这时海燕突然眼前一亮,来了精神,说道:“他要放音乐吧!”真难相信她这么快就能恢复平静。 “好咧!美女说得好啊!”杰哥对海燕做了个骑士动作,打开手机,摁了几下,一段摇滚乐曲就奏响了。 敬民避开海燕的注视,心里说道,海燕你别犯傻,再这么看,就要让多疑的杰哥发现了。 为了摆脱这个危机,他就主动跳了起来,取的是在湖边空地上学到的舞步。杰哥摇了摇头,也甩起步来,颇有一种调教的意思: 靠,你跳得也太次了吧!跟哥学着点! 敬民从杰哥的步子中找到了灵感,他突然步子一变,灵动起来。这是因为,他在此刻,他仿佛突然回到了那天夜里迪厅的世界,他想到了吉华和毕婧,更想到了周通那一帮人。 说来也奇怪,虽说他对周通一拨人的行事嗤之以鼻,但是眼下不觉间,却尽出他们一伙跳舞模式的花步,再加上杰哥的引导,便又融入了杰哥的舞韵。这样一来,与杰哥的舞技,也就在伯仲之间了。 啊哈哈杰哥朗笑道:哑巴还是高手,了不得吔! 于是跳得更欢,精彩尽出。 此时的振保却疑惑不解,海燕见他盯着那跳舞的哑巴,也突然感觉到了,知道他在想什么。有意思的是,此时正在跳舞着的杰哥也感觉到了跟他俩同样的困惑。 既然是哑巴,怎么会听懂音乐,踏准节奏呢?好像也没听说哑巴会跳舞这样的事呢! 我靠!这小子蒙我! 正想到这里,突然,正用手触地舞着的敬民,凌空一个筋斗,就倒翻到了圆桌上。而且奇的是,还继续着快节奏的舞步。 这一回众人不觉间都鼓起了掌,有人担心小小圆桌会限制他的天马行空的舞步,有的又怕圆桌会被跳坍了。杰哥一边在继续自己的困惑,一边却也觉得,今天算是开了眼界。曾听说古有赵飞燕作掌上舞,哪晓得今有哑巴作桌上舞。 正在发怔,突然桌上人影一晃,敬民一个飞身,却绕到杰哥的背后了。 杰哥感觉脖子上的压迫感,那是敬民左臂勒住的结果,知道不妙。想挣扎,却动弹不得。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被哑巴所控制。我靠,这小子果然邪门! “特!”他勉强暴了一声。 登时,外头冲起来一位男子,敬民一观此人目露精光,身子硬崩,就知道有功夫,但估摸高不了黄泥冈的刀疤脸阿三。缺陷也在下盘不稳,从他冲进来的身形,敬民一眼就看出来。 敬民哇哇两声,又笑着。 然后不理此人,却拿起笔,在纸上写字。 那人大怒,再就是救人心切,一下子就扑过来。可是拳掌相接之时,他马上知道无法相抗,连退了几步,还是往后倒地。 这时杰哥吃惊之余,看到敬民已把纸头移置于眼前,上头写道: 这一回轮到你吃菜了!请吧! 第八十四章 惩戒(四) 杰哥的眼睛里突然露出了惶惑。“不,我从不吸毒!”他说。 敬民眼睛看着海燕,意思是叫她翻译。其实自己听得见,却又要让她翻译,这是因为他觉得,听力无碍的秘密,暂时保密还是很有必要的。 海燕点点头,便向他打手语。 她一开始,手语的内容却是:你莫非是敬哥? 果然她早就看了出来,现在她是迫不及待了。 “是的。”他比划道。 “那太好了!我们有救了!” “先说正事吧!” 敬民提醒她,现在还不是谈这些内容的时候。然后比划着,让她跟杰哥说,你阿杰长期诱人吸毒,自己却不吸毒。今天就偏让你吸毒,吸了毒就饶你! 正说到这里,突然感觉一寒,知道有情况。忙往旁边一闪。只听砰地一声,圆桌一角吃了一刀。一把马刀,深深陷了进去。 持马刀反扑的人,正是原先倒地的被杰哥称为“特”的那个男子。 原来此人也是好手,倒下后很快就撑了起来,只是想着伺机反扑,所以就待在一边没有动。眼下看到海燕和敬民比划着,就以为这是个机会,便身子一起,欲行偷袭。此时彪哥却也将已经准备好的马刀,扔过去给了他。 他一手抄起刀,就直砍过来。那速度也够快的,但终究快不过敬民。 现在他没了刀,而脑袋却被敬民一手揪住。 敬民用眼神向海燕示意,就说下面由这位“特”兄弟,孝敬杰哥,喂杰哥吃菜。 他将“特”揪到了杰哥的身边,逼着“特”动手给杰哥喂菜。“特”苦苦撑持着,杰哥也坚持着喊:“不,不!”那声音有如绝望的狼嚎。 敬民突然一声冷笑,示意海燕,让石野和石田都过来,帮着修理杰哥。 等他俩过来看定杰哥,敬民就松了左臂,然后双手在“特”身上轻轻一施力,那“特”便突然惨叫连连。 敬民稍事停顿,打了个手语,“你们不用喂,让杰哥自己来!杰哥,再不吸毒,我就让你‘特’兄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原来刚才敬民是对“特”施了狠手。 敬民为何不对杰哥施此重狠手呢?一是“特”是练家子中的好手,这种狠手下去,还勉强可以支持。而杰哥没这种本事,承受不得;二是流氓有时候也讲义气,也讲名声,要是杰哥对手下人都如此无情,将来还会有谁跟他混,所以整“特”比整杰哥本身更有效果。 果然杰哥屈服了。 他含着泪,手拿着锡纸抖抖抖,眼看就要吸上了。敬民突然甩了一个巴掌过来,一下子拿去了那盒粉。 “靠,你玩我!”杰哥的声音好绝望。 “呸,我是救你!现在你体会到了吸毒将会毁了自己的痛苦了吧?”敬民比划着,暗示海燕翻译。 杰哥点头说是。 “现在你发现自己的罪孽没有?” 又是点头连连。 “那好吧,暂且饶了你,你就先说说如何伤害他俩吧!” 敬民突然一指振保和海燕,比划着问。 “我没有伤害他俩!” 杰哥辩道,看到敬民不以为然的样子,又说,“真的,我没有伤害他俩!你想想,要是我伤害他俩,他们还会这么轻松地坐在这里吗?我阿杰可是正人君子!” “既想劫财又要劫色,能算是君子吗?” “我劫谁的财,劫谁的色了?”杰哥还嘴硬。 “振保和海燕的两张卡,都在你身上吧!”敬民比划着,突然重重地敲在桌上,圆桌面有一处裂开,绽出一片木屑来。 “你还想霸占海燕”敬民继续比划。 “你以为我是小流氓哪?我对海燕可是像神一般地供着,哪敢半点非礼呀?” 敬民突然大怒,“可你确实是大流氓!” 他瞪着眼,一手紧紧的攥住那片木屑,就像是把杰哥紧攥住了似地,只见他手中竟然冒出青烟,随即众人也感觉闻到了一股焦味。 他把手张开了,众人都看明白了。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那片木屑,已经半成焦炭了! 杰哥咬着牙,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两张卡,苦笑着说:“大侠,阿杰现在是完璧归赵了!多谢大侠放阿杰一马!” 敬民哼了一声,指着他,又指了那把椅子,意思很明显,就是让他坐,稍安勿躁。 然后检视了一下两张卡,递还给海燕。他心里恼着振保,所以就对振保有意地疏远。 “还有身份证!”沉默的振保突然说了话。 “身份证呢?”杰哥眼睛看着自己的手下,记不起来让谁收了证去。 “在我这儿呢!” 说话的是彪哥,取出两张身份证,毕恭毕敬地捧到敬民面前。 敬民也不接,鼻子里发出声音,意思让他交还他俩。 看到振保和海燕收好了银行卡和身份证,敬民这才又比划开了: “其实你早就对海燕有非份之想,只是因为海燕性情刚烈,所以不敢贸然有所动作。你想让他俩吸毒,觉得那是劫财劫色的灵便方法。你们应该也是常常这样做,然后常常这样害人的。所以就安排了这一幕!” 海燕在翻译这一段内容的时候,有些踌躇,因为内容涉及到自身。所以她说话的时候,不止一次看了振保。敬民发现她还是如此在乎振保的感受,也就对振保稍稍缓和了态度。 “你是不是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杰哥冷笑道。手上手机屏幕突然一闪。 “难道不是这样吗?别想打手机了,说吧,你有哪些亲友当了警察?” 杰哥刚才确实是想打手机求外援,眼前自己一帮手下,因为怕了敬民,都成了泥塑木雕了。废物,一群废物!以往他将“特”奉为神明,可是现在才发现,“特”也只是饭桶一个。 见杰哥有点惊愕,敬民又说,“还有,信和公寓的老板,跟你是什么关系?信和公寓跟你这山庄,有没有什么特殊联系?” “你这是在审问我吗?就算公安审讯犯人,也不会让犯人回答这么多问题的!”杰哥不服道。 “所以你现在还不是犯人,我也不是公安啊!我只是让你记住这些问题,你什么时候回答都可以,留着回去好好反省吧。” “那就多谢大侠了!” 杰哥打了一个拱,身子又硬挺起来,以为可以了事了。却不料敬民又比划道: “你现在只要做两件事,我们立刻就离开这里,不仅是离开山庄,而且是离开德邵。” “那敢情好啊,要我做哪两件事,你说,你快说。”杰哥眼里又生出希望。 “第一件事,就是说出设计伤害振保和海燕的始末;第二件事,等你说完第一件事,并妥善解决了问题,我再说。” 杰哥已经是第二次听到敬民提起这问题,他知道是绕不过去了,心想反正无非是一些道德问题,说就说吧,爷还怕了不成! 于是他这一回是竹筒倒豆子,一干二净,把自己做的那些勾当,全说了。 原来他就是信和公寓老板的儿子阿杰,家里旅馆的三层客房,每一间都装有摄像头和窃听器。所以振保和海燕入住之后,也就不再有什么秘密。 嘻嘻,好媚人的床上尤物!好硬棒的床上功夫! 阿杰差不多是垂着涎说事,却说得振保面色如土,海燕花容失色。 因为发现振保特怕警察,所以就冒名警察一下子搞定。杰哥继续洋洋得意地叙说他的成功篇。 “快把视频录像带还给我!快!我求你们了!” 振保突然说道,同时对杰哥跪了下去。 “你老兄怎么啦?你怎么跪我阿杰呢?”杰哥对振保轻蔑地一笑说,“我阿杰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你真是跪错地方了!” “振保,你起来!”海燕好像很生气,一下子就去拉他。敬民知道她是生振保的气。 这时敬民就比划说:“这第一件事快完了,可是还没妥善解决!就剩下这视频录像带问题。杰哥,你说应不应当尽快将它毁掉呢?” “大侠说得对极了,毁掉!留着有啥用啊,自然是毁掉!”杰哥狡黠地一笑。 “那就拿出来吧!” “在信和公寓我爹手里!” “那怎么向你爹取录像带?是不是你跟我们走一趟?” “我写几个字给你带去,我爹一看,准还你们录像带的!或者我让阿特和阿彪随你们走一趟!” “你为何不回?” “我嘛,影响力太大,就怕一回去惊动了地方,然后有可能惊动了大驾!”杰哥还是一脸狡黠的笑意。 敬民环视了一下屋里的众人,继续向杰哥比划道: “那好,就依你所言。下面这第二件事,就是把山庄里头现有的粉都交给我来处理!” 这一回稍稍有些停顿,然后杰哥脖子一扭说:“好啊,当然可以!只是据我所知,山庄也没什么粉呢,有的只在客人身上,可是这客人嘛” “怎样?” “今天这事,不干客人的事吧!” “凡是吸毒都要禁绝,所以客人的粉,无论来源,只要发现,都要处理掉!” “那好!”杰哥仿佛高兴了起来,从口袋里取出那包粉来,也就是先前郭总给石田的那包粉,晃了晃,“这包粉,也要处理了?” “那当然!”敬民眉头一耸,打了个刚劲利索的手势。 第八十四章 惩戒(四) 杰哥的眼睛里突然露出了惶惑。“不,我从不吸毒!”他说。 敬民眼睛看着海燕,意思是叫她翻译。其实自己听得见,却又要让她翻译,这是因为他觉得,听力无碍的秘密,暂时保密还是很有必要的。 海燕点点头,便向他打手语。 她一开始,手语的内容却是:你莫非是敬哥? 果然她早就看了出来,现在她是迫不及待了。 “是的。”他比划道。 “那太好了!我们有救了!” “先说正事吧!” 敬民提醒她,现在还不是谈这些内容的时候。然后比划着,让她跟杰哥说,你阿杰长期诱人吸毒,自己却不吸毒。今天就偏让你吸毒,吸了毒就饶你! 正说到这里,突然感觉一寒,知道有情况。忙往旁边一闪。只听砰地一声,圆桌一角吃了一刀。一把马刀,深深陷了进去。 持马刀反扑的人,正是原先倒地的被杰哥称为“特”的那个男子。 原来此人也是好手,倒下后很快就撑了起来,只是想着伺机反扑,所以就待在一边没有动。眼下看到海燕和敬民比划着,就以为这是个机会,便身子一起,欲行偷袭。此时彪哥却也将已经准备好的马刀,扔过去给了他。 他一手抄起刀,就直砍过来。那速度也够快的,但终究快不过敬民。 现在他没了刀,而脑袋却被敬民一手揪住。 敬民用眼神向海燕示意,就说下面由这位“特”兄弟,孝敬杰哥,喂杰哥吃菜。 他将“特”揪到了杰哥的身边,逼着“特”动手给杰哥喂菜。“特”苦苦撑持着,杰哥也坚持着喊:“不,不!”那声音有如绝望的狼嚎。 敬民突然一声冷笑,示意海燕,让石野和石田都过来,帮着修理杰哥。 等他俩过来看定杰哥,敬民就松了左臂,然后双手在“特”身上轻轻一施力,那“特”便突然惨叫连连。 敬民稍事停顿,打了个手语,“你们不用喂,让杰哥自己来!杰哥,再不吸毒,我就让你‘特’兄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原来刚才敬民是对“特”施了狠手。 敬民为何不对杰哥施此重狠手呢?一是“特”是练家子中的好手,这种狠手下去,还勉强可以支持。而杰哥没这种本事,承受不得;二是流氓有时候也讲义气,也讲名声,要是杰哥对手下人都如此无情,将来还会有谁跟他混,所以整“特”比整杰哥本身更有效果。 果然杰哥屈服了。 他含着泪,手拿着锡纸抖抖抖,眼看就要吸上了。敬民突然甩了一个巴掌过来,一下子拿去了那盒粉。 “靠,你玩我!”杰哥的声音好绝望。 “呸,我是救你!现在你体会到了吸毒将会毁了自己的痛苦了吧?”敬民比划着,暗示海燕翻译。 杰哥点头说是。 “现在你发现自己的罪孽没有?” 又是点头连连。 “那好吧,暂且饶了你,你就先说说如何伤害他俩吧!” 敬民突然一指振保和海燕,比划着问。 “我没有伤害他俩!” 杰哥辩道,看到敬民不以为然的样子,又说,“真的,我没有伤害他俩!你想想,要是我伤害他俩,他们还会这么轻松地坐在这里吗?我阿杰可是正人君子!” “既想劫财又要劫色,能算是君子吗?” “我劫谁的财,劫谁的色了?”杰哥还嘴硬。 “振保和海燕的两张卡,都在你身上吧!”敬民比划着,突然重重地敲在桌上,圆桌面有一处裂开,绽出一片木屑来。 “你还想霸占海燕”敬民继续比划。 “你以为我是小流氓哪?我对海燕可是像神一般地供着,哪敢半点非礼呀?” 敬民突然大怒,“可你确实是大流氓!” 他瞪着眼,一手紧紧的攥住那片木屑,就像是把杰哥紧攥住了似地,只见他手中竟然冒出青烟,随即众人也感觉闻到了一股焦味。 他把手张开了,众人都看明白了。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那片木屑,已经半成焦炭了! 杰哥咬着牙,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两张卡,苦笑着说:“大侠,阿杰现在是完璧归赵了!多谢大侠放阿杰一马!” 敬民哼了一声,指着他,又指了那把椅子,意思很明显,就是让他坐,稍安勿躁。 然后检视了一下两张卡,递还给海燕。他心里恼着振保,所以就对振保有意地疏远。 “还有身份证!”沉默的振保突然说了话。 “身份证呢?”杰哥眼睛看着自己的手下,记不起来让谁收了证去。 “在我这儿呢!” 说话的是彪哥,取出两张身份证,毕恭毕敬地捧到敬民面前。 敬民也不接,鼻子里发出声音,意思让他交还他俩。 看到振保和海燕收好了银行卡和身份证,敬民这才又比划开了: “其实你早就对海燕有非份之想,只是因为海燕性情刚烈,所以不敢贸然有所动作。你想让他俩吸毒,觉得那是劫财劫色的灵便方法。你们应该也是常常这样做,然后常常这样害人的。所以就安排了这一幕!” 海燕在翻译这一段内容的时候,有些踌躇,因为内容涉及到自身。所以她说话的时候,不止一次看了振保。敬民发现她还是如此在乎振保的感受,也就对振保稍稍缓和了态度。 “你是不是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杰哥冷笑道。手上手机屏幕突然一闪。 “难道不是这样吗?别想打手机了,说吧,你有哪些亲友当了警察?” 杰哥刚才确实是想打手机求外援,眼前自己一帮手下,因为怕了敬民,都成了泥塑木雕了。废物,一群废物!以往他将“特”奉为神明,可是现在才发现,“特”也只是饭桶一个。 见杰哥有点惊愕,敬民又说,“还有,信和公寓的老板,跟你是什么关系?信和公寓跟你这山庄,有没有什么特殊联系?” “你这是在审问我吗?就算公安审讯犯人,也不会让犯人回答这么多问题的!”杰哥不服道。 “所以你现在还不是犯人,我也不是公安啊!我只是让你记住这些问题,你什么时候回答都可以,留着回去好好反省吧。” “那就多谢大侠了!” 杰哥打了一个拱,身子又硬挺起来,以为可以了事了。却不料敬民又比划道: “你现在只要做两件事,我们立刻就离开这里,不仅是离开山庄,而且是离开德邵。” “那敢情好啊,要我做哪两件事,你说,你快说。”杰哥眼里又生出希望。 “第一件事,就是说出设计伤害振保和海燕的始末;第二件事,等你说完第一件事,并妥善解决了问题,我再说。” 杰哥已经是第二次听到敬民提起这问题,他知道是绕不过去了,心想反正无非是一些道德问题,说就说吧,爷还怕了不成! 于是他这一回是竹筒倒豆子,一干二净,把自己做的那些勾当,全说了。 原来他就是信和公寓老板的儿子阿杰,家里旅馆的三层客房,每一间都装有摄像头和窃听器。所以振保和海燕入住之后,也就不再有什么秘密。 嘻嘻,好媚人的床上尤物!好硬棒的床上功夫! 阿杰差不多是垂着涎说事,却说得振保面色如土,海燕花容失色。 因为发现振保特怕警察,所以就冒名警察一下子搞定。杰哥继续洋洋得意地叙说他的成功篇。 “快把视频录像带还给我!快!我求你们了!” 振保突然说道,同时对杰哥跪了下去。 “你老兄怎么啦?你怎么跪我阿杰呢?”杰哥对振保轻蔑地一笑说,“我阿杰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你真是跪错地方了!” “振保,你起来!”海燕好像很生气,一下子就去拉他。敬民知道她是生振保的气。 这时敬民就比划说:“这第一件事快完了,可是还没妥善解决!就剩下这视频录像带问题。杰哥,你说应不应当尽快将它毁掉呢?” “大侠说得对极了,毁掉!留着有啥用啊,自然是毁掉!”杰哥狡黠地一笑。 “那就拿出来吧!” “在信和公寓我爹手里!” “那怎么向你爹取录像带?是不是你跟我们走一趟?” “我写几个字给你带去,我爹一看,准还你们录像带的!或者我让阿特和阿彪随你们走一趟!” “你为何不回?” “我嘛,影响力太大,就怕一回去惊动了地方,然后有可能惊动了大驾!”杰哥还是一脸狡黠的笑意。 敬民环视了一下屋里的众人,继续向杰哥比划道: “那好,就依你所言。下面这第二件事,就是把山庄里头现有的粉都交给我来处理!” 这一回稍稍有些停顿,然后杰哥脖子一扭说:“好啊,当然可以!只是据我所知,山庄也没什么粉呢,有的只在客人身上,可是这客人嘛” “怎样?” “今天这事,不干客人的事吧!” “凡是吸毒都要禁绝,所以客人的粉,无论来源,只要发现,都要处理掉!” “那好!”杰哥仿佛高兴了起来,从口袋里取出那包粉来,也就是先前郭总给石田的那包粉,晃了晃,“这包粉,也要处理了?” “那当然!”敬民眉头一耸,打了个刚劲利索的手势。 第八十五章 惩戒(五) 杰哥当下嘴巴一歪,将那包粉丢到敬民的面前。 敬民看了石田一眼,比划道:“叫保安过来,拿到空地上,帮忙毁了它!” 海燕代为翻译之后,果然就来了两位保安,将粉拿出去了。敬民示意大家跟出去,很快就来到空地上。 不一会儿,那包粉化作灰烬。 “石野,石田,振保,你们陪杰哥、阿特、阿彪他们去搜毒品,快去快回!”敬民又打哑语告诉海燕。 他们点头一起走了,这一回振保临行时还行了个拱手礼,这让敬民觉得可以放心许多,因为振保又活过来了。 敬民和海燕领着其他的一些人,就在聚仙楼搜了一阵。 折腾了这么一阵,天色沉下去了,聚仙楼的华灯亮了起来。里边的客人不很多,敬民这一小队的行动成果,就是收缴了七小包冰毒。 行动时稍微经受了抗拒,有人就嗤笑道:“不是警察,也敢来瞎闹!”但是敬民一出手,他们知道了厉害,也就乖乖就范。 又等了一会儿,石家兄弟那一大队,也收兵会合了。他们先后闯入聚香楼和聚英楼,捣腾个厉害,最终成果却只收缴八小包冰毒。 虽说收缴量还不多,但要是记录到徳邵警局缉毒档案里头,却应当算是成绩卓著了。 敬民也知道杰哥后来肯定是做了手脚,但今日行动,意在敲山震虎,对山庄里的这些常客的放纵逸乐,也只是煞一煞威风,象征性地稍事警告和惩戒而已。至于要缉毒彻底,那可要靠全体警察的长期监督,非一人之能为也。 十五包毒品都在空地上焚毁了。 火光中杰哥一帮人的脸,差不多都是铁青色了。敬民知道这件事可以暂告一段落,是到了离开的时候了。本来是想将这山庄连根挖去,铲平焚尽,可是眼下还不是时机。 敬民对杰哥一拱手,比划道:“今日先至此,还望杰哥今后多劝人远离毒品,切勿再如先前作为。” “那是那是,大侠尽可放心!”杰哥赔着小心还了礼。 “谁跟我到信和公寓缴毁视频录像?” “阿特阿彪,代我护送大侠客人到公寓!” 杰哥说完,那两人就走了过来,彪哥还脸色自若,阿特则一脸郁郁,先前被折了威风,现在还让他感到耻辱。 很快,一行人上了车,往德邵城关奔驰而去。 路上振保和海燕很是开心,话也多起来。振保问敬民,如何成了这般模样,敬民指着石野,比划说都是石野的化装之功。振保这才知道眼前此人便是费国强派出的杀手,不禁大惊,真是方离虎口又入狼窝。 敬民对海燕比划着,你们放心好了,石野兄弟自有分寸。 石田又一次接触到敬民的目光,知道目光的意味。于是解释了自己如何吸了毒,以及身上如何带有粉的事情经过。 石田此举是一举两得,不仅是向敬民解释,也是对自己的二哥解释。 到了信和公寓,石田和石野就抢在前头,进了公寓。阿特和阿彪跟着,敬民反而落在他们的背后了。 服务台里头,还是坐着那个宽领大敞胸的小姐,里头也还是在打麻将。不过这一回沙发上却没人。 “阿伯!”彪哥喊道。 服务台小姐抬起头,“阿彪啊,今儿个有闲空?” “阿伯呢?” 里头出来了一位穿铁灰色茄克衫的男子,正是那天中了敬民腿招的汉子,石田不禁又回想着玩味敬教头的那招“北风吹雁雪纷纷”。 “阿伯在楼上房间!”汉子说着,凑到彪哥耳边上小声说话,脸上堆着坏笑。 但没说完,却突然打了个哆嗦,原来他看到了振保了。 因为化装的缘故,他没认出敬民和石野来,倒是看到了跟在后头的振保,就将振保当作是敬民了。那天敬民一招“北风吹雁雪纷纷”,真是妙绝毫巅,汉子知道自己绝非对手。 阿彪觉得这人有些莫名其妙的,话没说完就闪开了。不过对老爷子现在在干啥事,却很是明白了。 现在那老男人正在楼上房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嘴巴张着,好像马上就要流下口水。于是咕嘟着咽下了一口,然后继续张着嘴。 海燕白花花的,坐在振保的腹上舞着,舞啊舞,那柳腰,那雪峰,那樱唇老男人禁不住心旌摇动,心律随着海燕的一双胸花的震颤而提速,就像动车时速快达到三百公里。火苗也冒了出来,然后一下子就呼啦啦旺旺起来。 再这么下去,老男人不是晕死,就是要被烧死。 好在他祖上还多积了点德,“阿伯!”敲门连着喊声,让他如梦初醒,所以他没因此送命。 他慌里慌张地揿了按钮,就到门边,开了门。 “阿彪,什么事啊?” “阿伯,杰哥吩咐”彪哥说。 “噢。”老男人凑过来,他就是杰哥的老爹。 阿特递过去杰哥写的纸条。 老男人眼睛看着纸头,“为什么?这为什么呀?”他抬起头,看着阿彪和阿特,再看看石野、石田和敬民。他也没认出敬民和石野来,但他看到了振保和海燕,不由得吃了一惊。 他明白了,今天这事有麻烦了。“真是大美儿!干一炮,死了也值!”他看了海燕一眼,又回想着她刚才在屏幕里头舞着的样儿。 “老家伙,拿来吧,拿来就没你的事了!”石野喝道。 到这种时候,老男人也知道保不住了,就用手指指着电视录像,有气无力地说,“拿去吧!都在那儿!” 石野打开检视,一看出现了那个画面,里头男人女人,分明就是振保和海燕,便赶紧关了视频录像,然后取了带子,又检查了房间一遍,问道: “还有呢?” 老男人看到石野怀疑的目光,突然哈哈笑道:“还有什么啊?你以为我还有这闲工夫,会把他俩这活,刻成光碟不成?” “你这老狗,就想着偷食,难道还不会吗?” “这绝对不会,我可以对天发誓!” “要是还想耍什么花招,我朋友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石野目注敬民,希望他重施那招狠手,逼老头说实话。 此时阿特也紧张起来,他是尝过了那种滋味的。 “老爷子,如果你有刻光碟,或者做了备份什么的,就都还给人家吧!”阿特劝道。 “阿特呀,你怎么也不信了阿伯呢!”老男人叹道。 敬民对石田作了个手势,意思就是让他转告他哥,这老家伙确实没有留一手。咱们还是赶快毁了带子,然后上路。 因为敬民知道这当口海燕十分尴尬着,她也不可能再坦然充当翻译了。 石野信了敬民,他已经对敬民崇拜得五体投地。就依其言,在旅馆后面的空地上,烧毁去视频录像带,这也总算解消了振保和海燕的一大心结了。 这些事都停当之后,敬民比划说,咱们现在可以离开了。 振保和海燕说上去到房间取一下东西,敬民这才想起来手里拿着的包子,正是他俩在江福城南旅馆落下的,便还给他俩,他俩先前看到包子,也觉得眼熟,就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只是也不是问的时机。现在才知道果然是自家旧物。 这才知道敬民后来曾到过自己的宿处。但是奇怪的是,他怎么会知道,他俩离开时落下了东西,而且竟然知道到德邵来找他俩呢? 到了街上,反而茫然起来。敬民跟海燕比划说:“你们还是回海宁吧!”海燕有些犹豫。敬民指着石野,石野目光如电,振保和海燕无语。 “走吧!”敬民催道。 “是押解我俩回海州吗?”振保忍不住说道。 看到海燕打了手势之后,敬民比划说不是的,是护送回家。又说请放心,石野兄自有分寸。振保和海燕依旧沉默。 石野也只在街上跟弟弟分别了。敬民劝石田,有机会还是离开郭总,最好也离开德邵,要他保重,毒品猛于虎啊!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突然闪现“苛政猛于虎”这句话,于是顺便就改过来用上了。 不免挥泪握别,行已远,石田犹久久伫立。此时敬民的心里很有一种担忧,不知往后这已经染上毒瘾的石田,将如何坚守自己的人生。 到火车站时候已经迟了,错过了去海州的车。于是决定到汽车站换乘大巴。汽车南站夜里班车不少,于是不着急,先找一家饭店吃饭,顺便可以饮酒叙话。 石野和敬民现在还没改装,依旧是化装的模样。敬民觉得这样挺好,免得因为自己跟振保长得相似,就让人家老瞪着眼看个没完。而且还会因此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振保笑着,也同意他这种认识。 现在海燕也开始坦然了些,终于抑不住好奇问道:“敬哥是如何知道我俩去德邵的?” 敬民突然潜隐了微笑,比划道:“其实这世上并没有太多的秘密,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海燕有些不高兴了,回应道:“敬哥这么严肃,是在批评我呀?” “你知道了就好!” 敬民在此时,也不能太顾及她的感受了,就跟她直截了当打了手语。 随即看了一眼石野,暗示他:“石野,那些民工被拖欠了工资的事情,你就说说吧!” 石野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海燕却有些懂了。“你的意思是,费国强拖欠了民工的工资?他有钱,这拖欠民工工资,也不完全是因为我俩”她比划道。 但敬民马上就回应:“五十万不是小数目!所以这事,不可能跟你们没关系!再说了,多了这五十万,你们也不会因此而多出幸福来!” 第八十六章 倾情(一) “其实我们只是想教训一下那小子!他也欺人太甚了!”振保觉得敬民的目光更多地指向自己,不由得分辩道。 “可是你知道这是犯罪不?” 敬民的神情愈是冷峻,“而且费国强没有报案,也算是对你俩网开一面了。” “可是他派出了杀手!” “虽说他派出了杀手,可是杀手并没有施为!你们能不说是侥幸吗?现在你们只要把钱款悉数还给他,他应该不至于对你们怎样的。” “私了当然好,就怕他得理不饶人!到时候反咬一口!”海燕说。 “所以这时候石野兄就是特别关键人物,他要是站在费国强那一边,你们就麻烦了!” “你的意思是” “只要你们把钱如数退还了,石野兄就会对你们关照!否则,你俩就不要怪别人了!” 敬民比划着,振保说,现在死心了,水某事也犯了,没的说,就听石野大侠的发落吧。 石野对着敬民点点头。然后对振保说:“钱是不是都在那两张卡里头?到时候你们交给我,我会妥善处理的!” “那就谢了!”振保当即叩拜于地,海燕见此也拜。 “起来起来,咱又不是古人!别行这么大的礼!喝酒吧!喝酒!”石野哈哈笑道,举杯邀饮。于是大家都高兴起来。饮了几杯后,也就畅谈起来。石野突然问振保,天地之大,为何就往德邵跑? 振保看了海燕一眼,海燕笑着说,这是因为我俩想去寻找海一般的江湖,德邵虽说没有海,但确实在江湖上享有盛名。 石野听得摇了摇头,表示不懂。 敬民比划说,他俩都喜欢一首歌叫《海一般的江湖》,所以他俩就想追求海一般的江湖的生活,这就去了德邵,可是他俩没去对地方。 石野还是摇着头说,这太深奥了。 海燕却说:也许我俩一开始就错了! 敬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就问海燕:“你将来打算怎么办?” “我想还了钱之后,我和振保,还真不知怎么办呢?”海燕突然一脸的忧愁。 “为何又如此?” “因为在法律上,我跟费国强还是夫妻关系,他不肯离婚,我和振保就没有好日子过!” “他是怕被你分了一半财产,所以才不愿离婚。要是你跟他协商,不要财产,或者少要一部分财产,他就会答应的。” 听到敬民言之凿凿,海燕又满脸喜色,“真的吗哥?” “当然!你很快就有个好结果!” 敬民语气肯定,这是因为他有了新感觉了。 他看到在一个有阳光的冬日,海燕和费国强先后走出街道办事处的大门。海燕正将一本绿皮证件放进包里。 上车的时候,振保和海燕说,敬哥就坐回江福的车,忙自己的事吧,不要跟我们去海州了,要不我们会不安的。这边有石野兄帮忙会没事的,敬哥所说的,我俩都会按着做就是,放心吧。 敬民不依,比划说,你们的事不处理好,我会不安心的。但振保和海燕一再坚持,石野也拍胸脯保证,敬民最后这才依了。于是依依道别。海燕临走时还扑过来拥抱他,她哭了。 看着他们的车缓缓出了站,敬民心里颇有几许怅然。但愿他们此行功德圆满。 他突然感到了一种孤独,这时有点后悔让石田先行离开了。其实他更喜欢跟石田相处,石田的吸毒终是让他甚是不安。 听人家说一吸上毒就完了,就不知道石田能不能挺得住,还能不能走得出来。就不知道这世上,能不能找到戒毒的良方,石田,或者我敬民,会不会有这个机遇? 他知道自己这种想法,纯属痴人说梦,简直就是妄想。也只能以此,寄托一种希望吧。 开往江福的大巴,还要半个小时才开车。这时敬民突然想到自己的化装,觉得还是卸除去伪装为好。于是到洗手间,刚好这时没人在里头,便赶快循着当初石野的化装程序,倒着走就是。 等他重新回到候车厅,他又是原来的敬民的形象了。 上车后一路无话,平静,平安。敬民甚至都做了个梦,梦里竟然唯独见到莲山大酒楼中的短发女孩小孟。 那时他身披白袍骑着快马,手里是一把浑铁枪,好像在追赶着什么人,在山路里头有点迷了路。然后他就看到了她,她正背着篓子,手里拿着一把弯刀,猫着腰,在那里挖草药。 她口中却在唱: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这首《采葛》更适合男子吟唱,可是她竟然就唱了,她颇像是看到他之后,特意这样唱的,也许她是想用唱歌的方式来引起自己的注意?瞧她这性情,是不是有点像男生,而且她居然剪了短发。 这时却听她说道:“你是在找我呢,还是在寻路?” 随即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没等他回答,场景已经消失,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罢了。 为什么偏偏就做了她的梦呢? 石田已经答应会关照她,可自己为何还是对她不放心呢?难道是因为石田吸了毒,吸了毒的人,本身就让人不放心,所以他将女孩托付石田关照,又怎能放心呢? 又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江福地面。此时但见窗外晨雾迷茫。敬民心想,待会儿到站时,先去哪里呢?那日是在工地上突然离开的,后来只怕让老耿有的好找,说不定毕婧小公主也会紧张呢。 这么一想,觉得还是先回工地再说。 果然进工地之后,就看到那些工人目光特别惊异,远远地就互相议论。不久大概是有人告诉,所以就见到了老耿。 老耿就像他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活宝贝似地,当下一脸的愁云都消散了,笑得合不拢嘴。 原来昨日毕婧听说后,确实来到了工地,当下还说了老耿几句,自然是要求他尽快找到人。他被整得一个晚上都没睡好,这下子敬民竟然就在眼前,这怎能不让他以为是喜从天降呢? 他马上将敬民拉到工棚,敬民起先还以为有什么紧要事要私下商量,原来只是要他赶快歇息,补个觉,上午就歇着。敬民自然不肯,说工人们都干活去了,自己这么歇着,影响不太好吧!老耿笑着比划道:“你冒着危险救人,影响太好了!所以你不必担心!再说,毕婧小姐也一再吩咐,说你回来,一定让你好好歇息。” 既然如此,敬民也就顺其意歇下了,后来还真的就睡过去了。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快十二点了。 就在他起来,洗了一把脸之后,那辆黑色大奔又一次开进工地来了。原来听到老耿打手机过来,毕婧知道敬民回来了,这一高兴就待不住,好不容易上完课,就让高明和老连开车送过来看他。 这时候敬民刚刚走出工棚,突然就看到她了。 她今天似是有刻意打扮的意味,衣服鲜亮,在工地上显得格外醒目。她穿得一身绿,是绿色薄呢套装,让他感觉仿佛随着这绿,春就快要来临似的,尽管现在离冬至还有一个礼拜,冬天远远没有结束。。 “敬叔!”她一见他,就像鸽子一般飞了过来,那样子就像是要跟他拥抱,或者就是要投入情人的怀抱里头的样子。但是她最终也意识到场景不对,所以就克制住了。在离敬民不到一步之遥时,她收住了。 见她突然能收住,他不禁坦然,而且也对她比较欣赏。他也觉得这样就好。 自己不过是一位普通民工而已,要是过分得到总裁千金的关爱,那不免会有一些负面影响吧。“刚到不久是吧?”她理了一下被风扬起的秀发,比划着说。 他微笑着点头。 “前天下午后来去了哪里了?”她接着追问。 敬民看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探秘的色彩,觉得也不必隐瞒她,就跟她比划着好一阵,把自己前往德邵,然后又回江福的前后经过,说了个大概。 当然,其中撞上人体艺术拍摄的内容自然是略了去,向一个少女说人体艺术拍摄,然后说自己清清楚楚看到她们赤着身裸着体的样儿,那合适嘛?说不定还会让她误解为是一种邪恶的教唆,是别有用心呢!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敬民自己的意识深处,就存有一种否定人体艺术的念头。 因此他不可能对此张扬,只简单地说了遇上朱团长和他带领的艺术团,帮他们解决了一些麻烦,然后他们就客气地请他到莲山大酒楼吃饭。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没有再做省略。 幸好毕婧的注意力不在这边,她只是遗憾自己没有跟敬民偕往德邵的机会。她一再比划着德邵自己早就好去,敬叔有这么好去处也不叫一声,却好像偏离了敬民所述的主体,而且也忘记了敬民所强调的德邵毒品猖獗的情况似地。 敬民很想再提醒她,但又觉得这女孩儿可能很少听说毒品的事,所以也就没引起注意吧。 但后来,毕婧注意力还是慢慢移到了他的英雄事迹上来,沉迷了他的传奇色彩。 “在敬叔面前,他们真是不堪一击!” “敬叔怎么像是诸葛亮呢?也神机妙算哪!” “敬叔这么多的本事,什么时候也教教毕婧呀?” 毕婧比划着,抛出了一连串的内容,微笑着,那可爱的脸容,因为心中的那种虔诚地崇拜的情愫,而显出了几分圣洁的光辉,这使少女的美达到了某种极致。 对她抛出的这么些话头,他只接住了她的最后的一个话头。 “你真的想学功夫?”他比划道。 “嗯,真的!” “学功夫很苦哪!” “我吃得了苦!” “依我看,学武男孩子比较适合,你还是” “敬叔,你太看轻女的啦!现在女子学武也比较平常啦!好多女的都学柔道、学瑜珈呢!” “其实,你学点防身术比较好,或者学擒拿和反擒拿!这些对你比较适用。我这方面功夫不怎么地道,你不如请老连教教你!” 他突然想到前任曾跟老连交手,一下子就被其擒拿的事,这才这么比划道。 “我功夫比不过老连,你是知道的吧!” 他又补充道,还冲那连建兵笑了笑,笑得让老连甚是困惑。连连摇头,不是这样吧。 此时的连建兵,也已经知道了工地上发生的事故,心想要是自己那时在工地上,只怕要及时救人,也是万万不能。又想到那天敬民扛包的表现,就更多了怀疑。 但是老连也不是说没有一点自信,他对自己所学的擒拿术还是认可的。也许敬民确实没学过擒拿术,在这方面是个薄弱环节呢? 正想着,却听到毕婧说道: “不要嘛,我就要你教!” 她像小孩子般嘟起了嘴。 然后这才想到敬民的聋哑缺陷,于是给他打手语。 第八十七章 倾情(二) “我那些功夫对你不很适用,真的!”敬民认真地回应道。 “不嘛,我就要你教!” “老连,你的意思呢?”见此光景,敬民只好又对老连示意,并比划了起来。 老连这一回自然反应了,很是谦让了一番。敬民没办法,就打手语道:“要不老连,你先教我几招正宗擒拿术,然后我就将所学的擒拿术,再教给毕婧小公主!你看如何?” 老连开始时还是谦让,但经不起敬民的再三恳请,毕婧也表示同意,高明又替小姐说了话。于是老连也就点头了。 然后毕婧说一个礼拜教两次,就安排在礼拜一和礼拜五的晚上。敬民心想,这礼拜三是去蹦迪,礼拜一、五学武,这可好,逢单的晚上,除了周日,就都跟毕婧在一起了。这女孩儿也该满意了吧! 原来他也已经感觉出来了,这毕婧所谓学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无非是想变个法子,能够更多时间接近他罢了。 他想想她也没什么恶意,其实她是有很多善意的,所以这最多算是善意的狡猾吧,也就微笑着默许了。 听到哨声响了,是收工开饭的时候了。 高明和老连指着工地食堂,做了个请的意思。于是一起上了食堂楼上雅间。这时毕婧的手机响了。 他注意到接了手机之后的毕婧,眼神怪怪的。 原来是吉华打来的。 毕婧说不得,也只好比划着,简单向敬民说了吉华的来电及其内容。 说得不很详细,尽管如此,敬民已经感觉到吉华的心意了。 他现在是越来越感觉到这两女孩儿之间,好像总有一种互相抵触的意味,他知道这其中的原因。所以他必须做好消解那种抵触的工作,修补和促进她俩的友情。 她俩确实是给他带来了许多感动。他强烈感觉,自己这次的突然失踪,已经太过牵动她俩的心了。 吃了中饭,又聊了一会,毕婧这才回去。临行时提醒敬民道,多歇着点,有些事就让工人做。你在旁指点一下就可以了。知道今天是周三吗?今晚你还得陪我和吉华去蹦迪,我可不许你干活累乏了,到时候没精神哪! 敬民点头与她道别,心想昨晚没跟去海州是对的,要不这周三晚上就要失约了,不知她俩会有多埋怨自己呢! 想到晚上又要进迪厅蹦迪,他突然情绪做怪地高兴起来,这又是为何呢? 也许是他终究也是男人,男人总是希望身边有美丽的女人围着转。 也许是由于在迪厅那里,他可以帮助弱小,惩治邪恶,大快人心。 也许是在德邵山庄跟杰哥一起练过跳舞,现在正可以将那套舞步放到迪厅演练演练,一显身手。 想完两女孩的事,就又想到吴贵和顾东。于是记起来前天晚上自己失约了,当时吴贵说好了要请客的呢。哎呀,还不知这两人会怎么说我呢! 本来今晚是要看看他们,可是却要陪两位公主,哎,这算不算重色轻友呢? 敬民中午没有睡得更好,他想了太多东西了。 夜晚如期来临,黑色大奔又停在了工地上,但这一次只有高明和毕婧。听他们说,老连是去了外地,为公司催讨欠款债务去了。 他上了车,毕婧还是坐在副驾座上,这让他很是心安。 她在路上接了几个电话,其中一个就是吉华打来的。她就跟吉华说,你又不放心你男朋友啦,他呀,已经在我的车上了。他注意到她说话的时候,多少表现了某种优势,尤其是说到“我的”,声音故意拉得好长。 敬民想吉华脾气还算不错,能受得了这种大小姐的傲气。又想毕婧除了这种大小姐的脾气之外,其实也是不错的女孩儿。而这种大小姐的脾气,也可以理解为是她的性格的个性化体现吧。 毕婧的通话终于结束。然后就偏过头对他打手势。无非就是说吉华打电话问到他,说她已经快到龙腾迪厅了。 原来那家迪厅就叫龙腾迪厅! 就不知今晚周通一帮人还会不会来搅局? 大奔就停在迪厅门外,等毕婧和敬民下车后,高明就把车开走了。原来他还有任务,要去接毕总裁。 高明特别吩咐,待会儿回去的时候,可以打车,麻烦敬兄弟送一送毕小姐! 原来高明本来就是给毕总裁开车的,而老连则是总裁保镖。可是公主一发威,他们也只能围着毕婧转。毕总裁的需要反而是靠后的。 很快就看到了那个白瓷一般的女孩儿。 她就站在迪厅的门口,眼睛直勾勾地往这边看,她的面容明显生动了起来,她已经看到他了,但她没有像毕婧一般地奔过来,只是把一边手举起来,然后动着。 等他来到她面前的时候,她的眼波盈盈如水。 “吉华,千万别哭,啊!我没骗你吧,敬叔去了一趟德邵回来,好潇洒哩!”毕婧见她眼睛潮潮的,故意这么笑她。 “谁哭了?咱们进去吧!” 被毕婧这么一说,吉华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于是顾不上跟敬民用纸笔通话,就说进迪厅去。她今晚可是有备而来,身上带着了纸笔呢。 熟悉的音乐声一下子扑进耳里,蓝色的雾中,他发现两个女孩儿的马尾巴都挺拽的。 然后就是看到了狂热地舞着的人群。 那些男孩的舞步,似是一点也不比杰哥高明呢。 毕婧和吉华已经进了蓝色的雾中,她们受不了pop音乐的诱惑,于是轻松自然地融入,四肢也就自然伸展开去。 她俩倒是跳得不坏! 他奇怪的是,自己竟然有了批评舞步的喜好。 这样也好啊,不用进去一起跳,就这么看出一些道道来,然后做些评价,却也自得其乐呢。 这天晚上迪厅很平静,周通的“长发帮”没来,毕婧和吉华都跳得很投入,好尽兴。而敬民因为也在琢磨着舞步,并暗暗做一定的评点,所以也很好过。 倒是她俩生怕敬民站那边太闷了,便曾先后两次请他坐下喝酒,一次是吉华,一次是毕婧。吉华由于不太会喝酒,就陪敬民喝了一杯啤酒。所以较快就回到舞池上,继续跳。而毕婧酒量比吉华好,就陪敬民喝了三杯啤酒,比划着谈天的时间也较长。 她们本来是要请他饮葡萄酒的,但敬民考虑到葡萄酒劲足,她们是来跳舞,而不是来喝酒的,所以就力劝她们喝啤酒。 回去的时候,她俩的酒,早就被跳舞跳消耗掉了。 还是打的,先送毕婧回家。毕婧还是要拥抱。吉华为了避免她对敬民的拥抱,先行闪开了,以为她没抱着自己,就不太会去抱敬叔。没想到毕婧竟然就抱着了敬叔了。 而且还说,“这么迟了,还是别回工地了,早上就有好几路公交车到工地外头站点的。现在就回寓所吧,正好可以送吉华回家!” 吉华本来极恼的,但有了她这一句,又试图原谅她了。 但心里却恨着敬民,为何就要跟毕婧拥抱。 于是在楼下的时候,她突然就不动了,她眼睛瞅着敬民,学着毕婧的那种神情。可是敬民却没有因此拥抱她。她想主动扑到他身上,但她却又做不到。 他对她做了个手势,意思是咱们快走吧,见她还愣着,没有反应,就只好拉着她的手。这一回她自然随他前行了。她突然觉得他的手好温暖。 而他,也觉得她的手柔若无骨,抓握的感觉特别好。 重新上了的士之后,一直不说话。但吉华却在寻找他的手。后来因此也想到了一件事,便从口袋掏出二百元钱,悄悄地塞给他。 他发现她塞给自己的是二百元钱,立即就把钱还给她。她一定要他收下,他比划着说,上一次已经收下她给的二百元,那次可以说自己是受雇于她。可这一回不一样,是朋友之间的相处,所以不应该拿钱! 她尝试着继续要给时,看到他的脸上特别坚定的态度,这才作罢。 但是就因为刚才吉华给钱和敬民还钱,两人交换了手上的动作,不免抓握相触。吉华更是趁着最后的时机抓握着他,不肯放手。敬民心里明白,而且自己对她也有几分喜欢,所以就没有一下子挣开。于是这个动作,一直保留到在小区门口下车。 然后吉华走在前面,敬民稍在后面,一路到了寓所的楼下。敬民送她到四楼,在快要开门之前,她突然勇敢起来,一个回身就投入他的怀里。 他轻轻地搂抱着她,还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就像面对一个小朋友。但这样已经让吉华激动不已。她快乐得就想唱歌。 她开了门,招手对他做了个拜拜动作,就猫一般地闪进屋里去了。 他在这一瞬间里,也有些惘然若失。然后慢慢走下楼来。 到了房前,他插入钥匙开门,开不了,里头反锁上了。一定是小华独卧害怕。他现在怎么办,敲门吗?也太迟了些,小华一定是睡着了。 他走到楼下,转到了靠阳台这一边。此时四周静悄悄的,也没有灯光,他便施展飞行术,轻轻松松就上到自家的阳台。 第八十八章 诤友(一) 这时耳边却飘过来淫荡的笑声: “好妹子,一身好肉!好柔软的身腰!真想一口吞了你!嘻嘻!” “你有本事,就来吞啊!只有嘴头上的功夫!让你吃都难,还吞呢!” “就因为吃也难,干脆就吞了算。” 敬民吃了一惊,小华的声音他听得出来,可是那另外一个男的,声音有些沙哑,还有几分苍老,绝不可能是大伟的声音。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难道说,小华新交了男友?可是这男人,好像岁数不小,怎么可能呢,不会是听走样了吧。听两人说话的内容,也不太像是朋友关系呀! 那么,像是什么关系呢? 他无遐多思,就从阳台进了自己的房间。 既然是屋里来人了,自己也不便到卫生间洗浴,就简单地脱了衣服,上床睡觉,而且尽可能不发出声响。 可是隔壁那边,却一点也没发现敬民进来了。于是有些愈演愈烈的味道。 “怎么啦?睡吧!” “我可不能就这么睡了,住宿费都交了,也要玩个够本吧!” “你还没活过来呢!” “半死不活的,就全靠妹子的口水养着,才能活!妹子就辛苦一点吧!” 接下去他就听到一些古怪的声响,巴吱巴吱的。有时候夹杂着那男人的嘻嘻笑声。 这意味着什么呢?小华她,不像是交男友,倒像是卖淫? 他不能再想下去了。 现在自己的任务就是睡觉。 可是隔壁厢又开始了男女欢爱,虽说声音没有大伟在时那种强烈,估计场面也没有那种火爆,但是那声音的渗透力量,还是不可低估的。 在这个瞬间,他突然第一次对这个小华,有了憎厌的着想。 这女孩,怎么搞的呀?好像有男人就可以,怎么变得这么烂了! 好在这一场暴风骤雨过去之后,接着就西线无战事,水波不兴,四野宁静。这时敬民才觉得轻松了许多。于是不觉间也睡着了。 突然就觉得自己在茫然中寻找,寻找 不觉间发现已陷于千山万壑之间,无路可寻。这时听到远远地传来弦歌声: 漂流在人海 漂流到天涯 不是古琴,而是吉他的声音。 一片片的秋叶,随风旋转着,飘过来,堆过来 风吹得愈猛烈了。在千山万壑之间,坐着个美丽女孩,眉眼楚楚,短发,酒窝 啊,她不就是孟?阿孟? 孟的珠泪挂在脸上,那一张脸好苍白好苍白!可风还在吹 谁的声音如耳语一般 无数次地叫我回家 多少人在天涯 多少人想回家 可是我已经忘记了来时的路 该怎么回家 他感觉世界有些朦胧,眼前有些恍惚。好像不见了那千山万壑恍惚之中,又听到了那歌声,吉他弹唱在继续,还是孟在唱吗?是她 伴和着吉他声,歌声低回在地下人行通道。 也许天涯就在天上 在天上有我一个家 可是我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 该怎么回家 漂流在人海 漂流到天涯 只因为找不回来时的路 伤心的女孩不要回家 人行过道上除了她,也只有他。她的眼睛很亮,照着他,几度欲语,却终是无语。 乐音几度重起,歌声悠然飞扬。 他突然觉得胸中有一种东西,随着乐音上上下下,终于从嗓子眼里冲荡出来,他感觉一种苦涩,随即是一种酸甜,阿孟,他终于喊道。 他没有用比划,而是直接说话了。他竟然能够说话了,他又喊了一声。 敬哥!阿孟苍白的脸飞起了红晕。 我就知道你最终一定会说话的,你终于说话了,我真高兴,我真高兴啊! 孟的微笑贮在酒窝里,让他沉醉。他拥她在自己的怀里,心头激荡着无垠的海洋。 然而他终于醒了过来。 我敬民会不会真有这一天,能够开口说话的这一天呢? 他为这个梦所陶醉。 他奇怪的是,做了如此怪异的一个梦,竟然是和那女孩儿阿孟在一起。 于是不禁又回忆起那日见到阿孟的情景。 石田会关照她的,石田答应过的,石田是重然诺的,这方面不会有问题。只是石田的吸毒,将来如何是好哪! 快六点的时候他起床到卫生间,他差不多每天都这时候,要到卫生间大大方便一下。他进去的时候,小华和那人可能还睡着,可是他开门出来的时候,他俩却已经醒过来,正酝酿着美美地吃一大餐。 可是敬民大开卫生间门的声音,一下子惊扰了他俩吃大餐的兴致。 他俩甚至因此害怕起来。 “是谁?”男人惊慌地问道。 “你问我,我问谁呀?不过现在天已经亮了,所以不可能是歹徒吧!”小华压低声音说。 “那会是谁呢?” “要不是咱俩听错了,那么,十有八九,就是隔壁的哑巴回来了!” “哑巴?咦,他怎么进来的?” “有可能从阳台爬进来,这人,好神秘的,好像有功夫咧!” “如果是哑巴还好,他该不会发现咱们的事吧?” “你怕个啥?难不成他来抓嫖?要是有事,那也是我的事!哎,算了吧,咱们还是别费这个心思了!” 小华的声音刚刚停顿了一下,却又说道,“你还是走吧,看到你这么个老头儿待我这里,他会起疑心的!” “噢,你嫌我老,是不是?” “我难敢哟,你可是咱的财神爷!” “妹子啊,不过说实在的,在你们天河足浴城里头做那事,终究不如在你这儿耍得爽,也心安。” “好啦,他现在可能还会睡会儿,你赶快走吧!” 敬民听到了小华这声催促,忽然又起了一种怜悯心情,觉得小华还是有些羞耻感的,既然如此,就先放她一马,暂时也就不撕破脸。不过,今后总得想个什么法子,给她提个醒,帮帮她才好。 于是将作睡觉,听任那个老男人匆匆出屋而去。 等到那男人走远了,敬民这才正式起床,洗漱了。小华就也起来了,见到敬民,装作一点也不知道,露出十二分惊奇的目光,比划道: “敬哥晚上回来啦,哎呀门被我反锁了,你怎么进来的?” 敬民微笑着不说话,只是用手指了指阳台。 “你已经连续两个晚上没回来,我以为你还会在工地上睡呢!真对不起呀!” 他摇摇头,叫她不要太客气。这种事,他能理解。 他这时的脸却变得严肃了,心里暗暗说道:“你做那等事,我却无论如何,既不能理解,也不能原谅你呢!” 这一下子又让小华感觉到莫名其妙的诧异了。他怎么会是这种神情呢?难道说夜里的事,他知道了?他又聋又哑,又从何知道呢? “敬哥好像不怎么高兴,是不是工地上干活让你不舒心了,要是不舒心,不如继续打零工,也免得受他们的气。” 小华比划着说,眼睛看着他,一心在做一种试探。 “谢谢你的提醒!工地上干活还挺好!其实我没有不高兴哪,也许,可能是没休息好!” 敬民简单地做了解释。然后就辞行,说时间不早了,得马上进工地。 走到了门边,小华突然又追了出来,比划着说:“诶,你的两个工友有过来找过你,还有楼上的一个女孩儿,也找过你好几次呢。” “哦,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他知道,小华是有向他讨好的成分,但还是可以看出她的好心意。于是这时又激起他做个她的诤友的欲望,他想像大哥调教小妹一般地调教她,可是良药苦口。再说了,凭什么,她就应该受你的教训? 他终于暂时作罢,还是等待机会吧!他对她还了一个好脸色,做了个优雅的拜拜手势。 工地上依旧是忙碌,中午毕婧小姐又来陪吃中餐叙话,老连又没来。据高明说,老连是到外地,恐怕还得一两天才能回来。 也因为这个原因,在毕婧就要走的时候,她特意吩咐,也是提个醒,明晚是星期五,不管老连有没有回来,你都得教我习武。到时候,我会用车来接你的! 下午看着晴朗的天色,心里就想了很多。最后,还没到六点,就跟老耿打了招呼,说自己还得回寓所,吃饭也不在食堂了,因为有些事,得会会朋友。 老耿自然是满脸含笑着满口答应。 就因为那天发生事故,敬民临危不乱,救出两位民工,所以毕总裁很是赞赏,特意说要给敬监督员更多方便,只要能够留下他,并好好用他。毕总裁也美言了他老耿,让老耿对敬民多费点心。所以敬民这么说,老耿自然都是同意的了。 原来敬民想到了吴贵和顾东,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对他们太多失约了。如此失礼,岂能不亲自向他们赔礼道歉呢? 天边尚余日头的残影,又起风了。看到街上人穿着的衣服,他突然觉得那件白色风衣已经有些日子没穿了,其实像今天,干活时候里头可以穿一件低领毛衣,休闲时候里头可以换穿一件高领毛衣,外边再穿上一件风衣,就很好的。 这么一想,就又转身回工地,在宿处床头上,取出那天回去带来的衣物,就用白色风衣换了铁灰色茄克衫。这才重新出了工地。 下了公交车,他没有往自己寓所的方向走,而是直接去了吴贵的住处。 没想到快到吴贵的寓所时,却看到一个熟悉的女孩的身影,天,她竟然就是小华!而且还在回头跟谁打着招呼。敬民,发现了小华招手的那个方向,正对着那个楼道口,那边站着一个熟悉的男子身影,不是顾东还会是谁。 小华,顾东,他们? 他俩莫非还有什么秘密不曾?要不,此时应该在上班的小华,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第八十九章 诤友(二) 那么吴贵呢?此时吴贵一定是不在寓所。 他不能再想了。他匆忙闪身到一边,让小华毫无察觉地向前走去。 然后故意在外头停留了十来分钟,这才从那个楼道口进去,走到一楼靠右手的房间前,用手敲了房门。 开门前,里头传过来顾东询问是谁的声音,他装作听不见,继续敲门,里头就骂咧咧开来,但是还是过来开门了。 一看发现是敬民,顾东那张骂人的臭嘴,就动不得嘴皮子,以致说话都嗫嚅起来。后来又发现跟敬民交流,说话用不上,只能通过打手势,这才开始打着不伦不类的手势,也算是顾东的特别手语呢。 好在敬民他能懂。 他的懂,实际上不是因为理解了顾东的手语,而是来自心觉。更何况先前他已经知道顾东的事情,自然可以体会顾东眼下的心境。 顾东目光打量着身穿白色风衣的敬民,总觉得不太像是在工地上干活的,就问敬哥这几日都在工地上没回来吗?说前个晚上他和阿贵,还到敬哥住处找过,阿贵这伙计,一直念念着要请客呢。又说阿贵吃了早饭就出去了,中午没回来吃饭,应该是快要回来了吧。 敬民也比划着说顾东兄你今天有活干吗?回来多久了。顾东见手势简单,便于理解,就接着比划道,今天干了活,刚刚到家一阵子呢。 敬民笑着比划说是吗?眼睛却看着顾东,再看到床上凌乱的样子。顾东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东西,笑了笑,强作镇静。 他自然不会以为,敬民会知道,自己刚刚做了那种事。尽管他知道敬哥挺神的。 “你不如给吴贵打个电话!他有手机吗?”敬民突然想起手机的便捷,于是比划道。 顾东点点头,于是打了手机。 可是没人接。再打,还是没人接。 好小子!哈的很!顾东嘴上咕噜道。 然后跟敬民打着手语说没人接呢。 敬民比划道,等五分钟过后再打,多打几次。 顾东这后面就一直在打手机了。太阳移到了西头尽处,已经是黄昏时候了。 总算是没有白打,手机那边有回音了。“顾东你有啥事嘛,说吧,快点!” “你是不是耍美了,敬哥过来找你呢!” “哦,敬哥!”吴贵的声音里头有一种欣喜的东西,但是那种欣喜,就像接近油枯的灯,很快就要熄灭下去的样子。 “顾东,你就跟敬哥说,我这会儿有要紧事,不能陪他了” 话没说完,却已经挂掉了。 这小子!顾东又嘀咕道。 然后又跟敬民比划着。 敬民想了想,突然向顾东比划着问道:“这小子是不是去赌钱了?” “他没说,不过,我猜,这事应该也是八九不离十呢。” “何以见得他是去赌钱了?” “就是到敬哥住处那天晚上,没见着敬哥,后来又是我俩喝酒叙话。回去的时候,竟然就遇上了阿贵心仪的那女孩了。那女孩也是从外头回来,正要上楼,可能是喝酒的缘故,阿贵就大着胆说了一句:哈,妹子工作好辛苦吔,这么迟回来!可是没想到,那女孩连理都不理,就上楼去了。” “噢,好高傲的女孩儿!然后呢?” “接下来阿贵心情就很不好。我就安慰他,这才是第一次,还有第二第三次,甚至第n次呢!他就说还第n次呢,额知道是没戏了。我就劝他说,老弟别这样,俗话说情场失意,赌场得意,说不定你这里没戏,其他方面却很有戏呢。我这只是劝劝而已嘛,哪想到他就当了真!” “荒唐!糊涂!” 敬民突然大怒。这让顾东想发脾气,一下子却又发不出来了。 看到顾东一副尴尬的样子,敬民也知道自己刚才有些失控,就舒缓了紧张的神情,露出歉意的笑容,比划道: “对不起呀,我是太为阿贵着想了。哎,这阿贵呀!怎么偏偏就好这个呢?顾东兄,你说,这会儿,阿贵会在哪里赌呢?” “这小子去过不止一家赌场,就连一般露天地面,几个人聚一起打牌那种场合,他有时候也会参加。不过近来他大概有去一家大赌场,好像是什么,华什么大厦的?” “是华明大厦吗?” “嗯,对呀!敬哥,你连这个也知道呀?” “那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去华明大厦,把他拉回来!” “拉他回来?” “可不是,要不他就越陷越深了!” 当下见敬民如此坚决,说不得,顾东也只好陪着走一趟。因为怕吴贵赌场出问题,就赶着打的前往。一到大厦门口,就三步并作两步,直抢而入。 顾东也连忙紧紧的跟随不迭。但他知道赌场地方好生复杂,一般都有马仔看着场子,就怕到时候会找麻烦。虽说也知道敬哥身手了得,但赌场马仔也不是吃素的。何况他们人多势众,总的来说还是自己这一方弱势。 但他哪里知道了内情底细?更不知敬哥跟这赌场的关系。 只见敬哥轻车熟路地,不用问一个人,很快就找到了地,不禁大奇。更奇的是,外边看场的两人,对敬哥的态度却不一样。原来其中面颊上长一颗痣的年轻男子,看到敬民还认得,就目光惊喜,一举手,微笑致意。而另一个瘦高个是后来新来的,自然一看就拦住问话。 脸上长痣的男子立刻跟他附耳说话,瘦高个也就马上改变了态度,赔了个礼数,脸上还堆着笑。 这时里头也过来了一位男的,却是山哥。山哥见是敬民,很是高兴,说兄弟是不是还想在这场子混哪。后来才记起来敬民是哑巴,这才改变打手语,不伦不类地乱打手势,逗得顾东只想笑。 连顾东都觉得,自己打手语要比此人高明许多。 不过他也因此猜出了,敬哥原先还在这场子里头干过呢。 敬民含笑比划着,自己过来只是想找个人。山哥说兄弟尽管找,有事尽管找你山哥。 敬民谢了,当下暗示顾东进场,两人分头寻找。 结果竟然没找到吴贵。 这就奇了怪了?难道说吴贵真的不在这儿,却去了其他赌场。 看着顾东的迷茫的脸。突然,吴贵的抖颤着的一双手,却在眼前一闪。跟他一起闪过的,是一个极美的女子,美娜?是美娜! 既然是跟美娜一起出现,那吴贵自然还是在大厦里头了。 “美娜呢,怎么没有看见?” 敬民故意这么比划着问道,心想只要找到了美娜,自然就找到了阿贵了。 山哥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那眼睛,变得就有了几分淫荡了,竟然色迷迷的坏笑起来。 “敬哥还没有忘了美娜嘛,其实你就算是现在回来,美娜还是愿意让你做她的贴身保镖的。她多次在我们面前提起过呢,称得上是念念不忘哪。就算是豪哥,她也没有那么反复念叨呢!所以敬哥你是不是还可以考虑一下,什么叫贴身?敬哥应该明白。跟美娜做事,敬哥一定是有福呢。” 山哥比划到最后,都不知道比划什么了,不过那口水呀,也快要流下来了似地。 敬民摇了摇头,打手语正色道: “山哥,你就言归正题吧!我是有事找她呢!” “有事找她,好啊,她这会儿可能正闲着,在大小场那边悠着呢。” “你说她在哪里?” “在大小场那边!是新开的一个场子!不是赌牌,而是赌押大小的。哦,在上一层楼的西头!得,敬哥,我带你们去!” 于是敬民和顾东跟在山哥的后头,上了层楼,往西头行去。很快就看到那边有两个马仔在外头守着。敬民觉得眼下这赌场,好像比先前要看得紧了些。 他俩都认得山哥,都跟山哥打了招呼。山哥指着敬民和顾东,说这两个都是我的朋友。那俩马仔便又忙不迭打拱赔笑施礼。赶快就让开路,让他们进去。 果然美娜正在里头,一身靓装,一支细长的香烟,正夹在她纤纤玉指之间。一看到敬民,真的是眼睛一亮,当即向前走了两步,含笑凝睇。 终于比划着,用手语开始交谈了。 “哟,是敬兄弟!真是稀客,贵客!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的?”她比划着,开了个头。 接下来无非是寒喧,问最近在哪里发财之类的。然后终于说到,今天到这里,到底有何事?不会是觉得你美娜姐可怜,想过来看看她? 他知道那日一怒之下,自己一甩袖,扬长而去,美娜她一定是恼羞成怒。这即便是男人也会恼火,更何况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呢。今日旧事虽说不必重提,但是赔个歉意也还是需要的。 这么想着,就跟她道了个歉说,敬民那日无礼,对美娜姐多有得罪,还望海涵。 美娜说敬兄弟客气了,不必道歉,我美娜也不是海。 他知道话也只能说到这种程度,不过最后美娜说话的时候,还喷了口烟到自己脸上,所以不无保留了亲昵挑逗的意味,看得出她还是在乎他的。 敬民跟她说,自己没其他意思,只是特意前来找人的。 噢,找人?是朋友还是仇人? 敬民含笑着比划,自己没有仇人。 美娜笑着点头,说这里地方不很大,要是找人很容易的。来,敬兄弟,随着我一张一张桌子挨着找过去。 也就找了第三张桌子,就看到吴贵面色如土,呆若木鸡在那儿。 刚刚过去了一局,吴贵败绩!瞅着自己的钱又一次被庄家撸了去,身上几乎被洗劫一空,六千块钱,已经剩下不到五百块了。他心痛啊!他非要翻本不可! 翻本,翻本,翻本!只要让我赢回来一半也好啊!狂想着翻本的吴贵,竟然对眼前的敬民和顾东没有反应。 这一回还押小吗?他琢磨着。 他已经对小没了信心。但是敬民却敲了敲他肩膀,比划着说,全部押小。 敬哥比划的手势甚是简单,所以阿贵一下子就明白过来。 这会儿他也才发现是敬哥来了,跟敬哥一起的还有顾东。 他把所有的钱都押了小,因为他信敬哥的。 但是他的这种拼命的状态,完全是一个赌徒的绝望的疯狂。 第九十章 诤友(三) 且说阿贵此时已经疯得可以,疯狂的还有他的一双手,他的头发乱得可以,那张脸也扭曲得可以。 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赌博上了。说得夸张一些,此时的阿贵,就算是房子被火烧,女人被人抢,都不可能让他分心。当然他眼下,在城里,他还没自己的房子,也没自己的女人。所以他就更不可能分心了。 他甚至命都不想要了,只要能开心得意地赢上一回,要让他死,他可能也愿意的。 他不仅愿意,甚至都不会皱个眉头。 因为他连皱眉头的心思都没有了。 所以,当敬民找到他时,或者说他发现自己被敬哥找到时,却不是平常的那种慌张,反而被敬哥所献的主意所打动。此时他也一心就想着赢钱,却没有半点想到退路。 面对此时情景,最感到奇怪的是顾东。因为他知道敬民对阿贵的赌博极为恼火,来找阿贵,目的就是要将阿贵拉走,让阿贵离开这个该死的赌场。可是,却没想到,敬民非但没有拉他走,反而还怂恿他,孤注一掷,将赌徒的疯狂推向极致。 其实觉得奇怪的还有美娜和山哥,山哥正要下楼去时,却发现敬民所谓的找人,竟然是帮朋友,做朋友的军师。而且那个输得灰头灰脸的家伙,竟然完全相信这敬民。据他所知,敬民只是武功超绝,却没听说赌技通神啊! 但是敬民又为何如此有把握呢?就因这事,山哥没有下楼去,他可要观望观望呢。 美娜也在琢磨着这其中的文章。现在的赌博,这押大小,已经超出了传统的一些局限,通过听音来判定骰子的落点,已经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更何况敬民是个天生的聋哑人。 所以美娜以为,敬民是以孤注一掷的手段,让那朋友输得更加惨痛,以此刺激他从此断绝赌博的念头吧。 美娜确实是颇有心智的女人,这样想确是有些道理。敬民还真的闪过这样的念头,也许在前一刻,他要么直接拽着阿贵的手臂,逼阿贵离开;要么,就诱以孤注一掷的手段,用惨痛的刺激,让阿贵绝了此路。 可是后来的一刻,他的心觉提示,让他改变了这种想法。 他看到了这下边的开局,就是开小。 他不会因此而参赌,但是阿贵的钱,是打工得来的,民工的钱,来之不易哪!既然有这个机会,他无论如何也要帮阿贵,讨回这血汗辛苦钱。 他恨赌博,恨赌场,为什么就不能来一次大闹赌场呢? 不过,如果在华明大厦闹事,那岂不是把矛头对准了豪哥和美娜。 豪哥和美娜对自己还不错呢! 但无论如何,豪哥做这种营生,就是非法害人的勾当,捣毁了它,可以避免更多人受害。 可是在江福,又岂止华明大厦一家地下赌场!一开始就将其作为靶子给挑了撂了,这是否妥当呢? 已经到了快开局的时候了,阿贵的目光盯着目标,就像猎手盯着他的猎物似的。 虽然阿贵信心百倍,相信敬哥,将所剩的都押了小。可是其他赌客,却并不信敬民的,他们都去押大了。 结果开局是小,果然如此啊!阿贵几乎要欢呼了。 顾东在旁边也傻了眼。 山哥和美娜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是阿贵欢呼之后,敬民却要拽他出去了,这又是让所有人都不理解的。 阿贵想挣扎,又哪里争得过敬民,更何况顾东又在旁边帮着搡他。 身后却传来女人好听的声音,“你们三个且慢点走!”美娜说话了,“敬兄弟果然神技!既然来了,为何不再多玩几把,也好替你朋友多翻点本!” 见敬民转过身来,美娜便不仅说话,而且打着手势了。 她不仅希望敬民能够在这儿多待一会儿,而且也有兴趣研究一下刚才发生的事,到底是偶然还是必然? 敬民正要打手势回应,突然眼前展现开大的局面,心想,这莫非是老天有意,让阿贵少输点钱,或者就是对场上赌局做些报复性反击。 “既然美娜小姐有意挽留,那么就再来一局!谢了!”敬民一拱手,含笑比划着。 阿贵最高兴了,简直就是喜出望外,又坐回到原来位置。 又轮到下注了,阿贵看着敬民,敬民手点“大”,阿贵又看着敬民,敬民手指阿贵所有的筹码,于是又是孤注一掷!押“大”! 这时旁边的那些赌徒,一半多一些跟着押“大”,一半少一些就押了“小”。 结果开局是“大”。阿贵又赢了。 阿贵一脸喜气,红扑扑的,像娃儿脸。 这一回敬民心觉又来了,还是“大”。 敬民心想,既然这样,那就再玩一局再走吧。 发现敬哥没有动身走的意思,阿贵心安了,又探询敬民,便又押了“大”,也还是孤注一掷,把自己桌面的钱全押上。 这一回旁边的赌徒,也都把筹码押了“大”,竟然没有一人押“小”。 美娜脸色显得严肃了,心想,该不会真的这么神吧? 还真的神了,又开了“大”。 这一回更多的议论轰了起来。 此时的美娜心情很是复杂,奇怪敬民竟然有如此之能,可现在又不敢再拉他,因为,要是赌徒都跟了他下注,如此下去,不消多久,赌场就要赔光。 那只有撵他走。可是 自己当初的本意,不也就是想毁了赌场吗?可是到头来,却和一个开赌场的男人泡在了一起。 她觉得自己的不可理解了。 到底要帮赌场,还是要毁赌场呢? 此时从外头走进来两个男人,正是袁哥和赵龙。美娜一见,就忙着向他俩招手。 敬民心觉却还在继续,阿贵赢得一脸风光,还想赢。 心觉提示,接下来是开小,这个答案错不了,还会赢大把的钱,敬民突然觉得也有些受到诱惑了。 也许那些赌徒,他们之所以最终成为赌徒,就因为他们不善于克制自己的贪欲,这才赢了不走,想赢更多;输了不走,为着翻本。 再想想,毒品,美色,金钱,都是为着满足人的贪欲,是因贪欲所生。所以贪欲,才是罪恶之源哪! 敬民在这种思索中,倏然警醒了。 他这时才警醒,虽说心觉是一种高深奇术,但凡人行事,也不能完全被动地听任心觉的制约。对呀,该止则止。现在是止的时候了。 他突然一把拽住吴贵,另一手拍拍顾东的肩膀,意思是走吧,这不是咱们待的地方。阿贵却一心要抱桌脚,知道再玩下去,就要赢钱,赢许多许多的钱哩。 见此,敬民只好比划道:“你不是要请客吗?现在赢了钱,就该请客呀!” 这一招也算是杀手锏,阿贵愣了愣,到底还是点了头。虽说他一股子赢钱的劲,但是这请客谢恩的事,已经实在是拖太久了,连自己都觉得看不过去,再也不能拖了。 美娜松了一口气,她让袁哥和赵龙过去,本来是想借寒喧叙话的机会,让敬民暂时离开赌局。却没想到这两人还没到他身边,他却要主动撤离了。 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美娜现在也无由探得个中根由,只要他走离就好。她现在已经跟豪哥在同一条船上,她已经习惯了一心为豪哥着想了。 可是那些赌徒,刚刚尝到甜头,却见敬民这就要走,甚是跌足感叹,不能不带着十二分的遗憾了。他们极想拦住他,不让他走,可是这也只是想想而已,实际上此时没有一个赌徒会这么做。 不过袁哥和赵龙,到底还是在敬民离开赌场之前,跟敬民会上了。 这时已经到了门边上了。 敬民一下子就认出那个袁哥的男人,还是圆眼睛圆脸盘圆身材,当时就是这袁哥,领着自己到这华明大厦来的。 当下双方都微笑着,举手或拱手招呼致礼,袁哥指着身边的一位壮汉,比划说:“他就是赵龙!当时你在的时候,他正好有事没在场!论功夫,他自然不如你,可是你走了,这场上,要是遇上闹事的,就指他给摆平了!” 敬民想起来了,那日“林冲”和“鲁智深”一伙上门闹事,一开口就指名道姓要会的,正是这个赵龙。看上去挺强壮,也较稳重,应该身手不错。 这边袁哥也跟赵龙介绍了敬民。 赵龙态度庄重地打了个拱手,说道:“早听说敬哥好身手,赵龙一直仰慕,今日有幸得见,倍感欣慰!不知敬哥何时有空,赵龙想请敬哥吃一餐便饭,到酒楼喝一杯!” 见敬民有些迟疑,袁哥跟赵龙耳语了几句,赵龙如梦初醒,立即作了个道歉的手势。这时敬民也突然就看到了美娜,还是那种温情的目光。 然后她巧笑倩兮,对敬民比划着,代为翻译了赵龙刚才所说的内容。她的风姿一下子吸引了顾东,可是顾东没发现她用眼睛看自己。 一见面就邀请吃饭,这倒是让敬民觉得有些意外,但也觉得此人颇有豪气,不忍拒绝。便比划道: “赵龙兄,谢了!此事容后再议!敬民还有事情,今日就失陪了!” 接着又对美娜和袁哥,分别施礼道别。 终于走出了华明大厦,敬民突然感觉天地大亮,是啊,黑暗总算是过去了。不过,就不知,阿贵会不会也生出这般感觉。 第九十一章 诤友(四) 敬民却没想到,此时的吴贵,却依然为离开赌场而惘然。 敬哥呀敬哥,你为何不让小弟再坚持一局呢?再坚持一局,就可以反赢两千多。可现在这般退出来,却还输了一千多。真可惜! 吴贵却不想,要是没有敬哥帮他一把,这会儿他恐怕是输得把裤子脱下来当了。 其实何止是吴贵一人舍不得离开,顾东也舍不得呢!他甚至也想掏出口袋里的一百多元,也跟风押注去。只是顾忌着敬哥,生怕因此被敬哥瞧不起,那岂不是损失更大! 要说呀,这是顾东的好处也是坏处,顾东为了争面子,有些事情他就不会去做。可是也为了争面子,他有时却也能不顾一切,跟别人生死相搏。 吴贵和顾东都动心了,这就是贪欲在作怪了。 为了让这两位朋友忘记刚才赌场的事,敬民突然比划道: “敬哥饿了!阿贵呀,你准备请我上哪家酒楼啊?” 他故意这么说着,只想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果然这一招甚妙,顾东马上接着跟吴贵商量,吴贵也马上爽快地就找了个附近一家酒楼,上去后就着忙点菜。他们当真以为敬民饿极了。 因为相处这么久,还没听到敬哥说饿了,看来他确实是饿了吧。在工地忙活一天,又到赌场折腾了这么久,哪能不饿? 而且时间确实也不早呢。 吴贵知道敬民爱喝红葡萄酒,就要了三瓶。顾东说这么大瓶的,我完不成呢。吴贵说没叫你完成,我又不是让你包干,再说了酒有的是,就先要三瓶罢了。 顾东笑着说,阿贵真阔气。 吴贵说我这不是摆阔,是为了感谢敬哥多次对阿贵的援手扶助! 顾东笑着说,阿贵现在也很会说话啦!不过对敬哥,可不能就这么说话的,要打手语啊,记得么阿贵兄弟。 顾东很会说阿贵,可自己却也不太打手语。因为他真得觉得自己打起手语来,老是那么别扭。 然而不管怎么说,打手语那是一定的。 敬民看到还没上菜,还有一些时间,就跟他们比划起来。他这一回比划可不比寻常,原来是为着教来的,他看到他俩手语很生疏,想到既然往后要继续交往,就一定要学手语,所以就自觉教他俩了。 这下子也马上调动起这两人的兴趣来了。这么一摆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然后菜上来了。 顾东做事麻利,知道可以斟酒了。便开了酒瓶,斟满了酒。 吴贵举起杯,打着手语,“敬哥,吴贵不会说话,但心里一直记着敬哥的好。还有顾东兄弟!我感谢你们!来,咱们一起干了!” 他打完手语,又在嘴上说了一遍,见他们也都反应了,这才一饮而尽。 于是敬民和顾东也都干了。 几杯酒落肚之后,话就多了起来,由于刚才手语学了不少,所以眼下不仅话多,而且手势也多,晃晃晃地让眼儿花。 吴贵终究肚子里头憋不住,就比划着,把自己的疑问摆了出来。 他的疑问跟顾东的差不多,那就是既然是帮阿贵,为何不帮个彻底?只要再坚持上半小时,赢上万把元,那绝对不是梦! 再说了,要是真得不让阿贵沾赌,又为何不一开始就让阿贵离开赌局? 敬民马上就领会了他俩的意思,当即眉毛一扬,比划道,“要不是考虑到阿贵的钱,都是打工赚来的血汗钱,我肯定马上就撵他走!” 看到他俩还是搞不大懂,一副懵懂的样子,就又打着手语,“现在阿贵是不是还输了钱?心痛吗?心痛,不是让你去翻本,而是让你记取这教训!” 然后还比划着补充道:“要是按你们的思路,再待在赌场上,赢上万把块再走,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要是不记取教训,这万把块钱,照样到时候还要还给赌场的!再说了,我也不能保证,一直会赢钱哪!” 顾东想了想,拍了一下愣着的吴贵的肩膀,说:“伙计,弄明白了么?敬哥讲得真有道理呢!” “可是,敬哥,我明天能不能再到华明大厦?”吴贵点头之后,又问。 “进大厦没人拦你,可是入赌场你千万不要!你如果还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就趁早跟赌场拜拜” 敬民好不容易,才想出拜拜这个词,因而打出拜拜的手势的。 吴贵突然有些愁眉不展,不让他进赌场,似乎让他感觉生活的色彩一下子黯淡了似的。 “阿贵呀,咱们从大老远的北省跑到这江福来,到底是来干嘛的呀?还不就是打工挣钱吗?要是你家里亲人知道你在江福,天天不去打工,却尽往赌场跑,你说,他们会怎么想呢?他们一定会很伤心很失望的。如果你回了家,他们也一定不会再让你出来打工了!” 敬民这么比划着,顾东也帮腔道:“阿贵,敬哥说得一点不错,你还是别赌了,跟兄弟一起找零工吧?” 顾东说到这里,敬民突然就说:“如果零工不好打,就到哥的龙健建筑工地干活如何?你们最拿手的是什么?说出来,也好让我给你们介绍啊!” 敬民这本来是好意,却没想到这两人,竟然反应有点迟钝,好像在想什么心事似的。 敬民左看看右看看,就禁不住笑了。吴贵大概是发现了自己出神,就说自己一般活也都会干,像电焊、土工什么的,就是怕爬高,脚手架上干活就勉强些。 敬民点点头,觉得吴贵长着女人一般的大臀,确实是不好上脚手架的。 这边顾东就接着说,自己最擅长做木工,其他的嘛,凑合着都可以干。咱们民工就这特点,一般活都能干!爬高也行!噢,就是高空作业,那种悬在半空中的活干不了。 “你这是指高楼外墙清洗工,对吧!”敬民比划着。 顾东点点头。 “那确实是一种带劲的工活呢!”敬民继续比划。 “可是老悬在空中,怪让人不安的!” 顾东这么说着,吴贵也接上一句,“怕死人了!” “你们就不神往吗?” “是啊,有人就称他们是蜘蛛侠!不过,额是当不了的!”顾东比划着的手势突然停了下来,“莫非敬哥喜欢这种工活?” 敬民微笑着点点头。 吴贵和顾东都看傻了,他俩没想到敬哥会羡慕那些清洗工。还是敬民举起杯敬酒,于是干了几杯后,又换了话题。 这时顾东就试探着问:“敬哥,你是不是像传说中的半仙人物,凡事未卜先知呢?” 敬民摇了摇头,比划说:“我可没那种本事。只是有时候会有特别感觉。就说刚才在赌场,我眼前就会出现开局后的情景,所以就按那个押,果然每押必中!” “哈哈,神了!敬哥神了!这感觉好好哦!”顾东说,接着吴贵也这么说。 两人竟然兴奋地一路说话议论,却一时忘了跟敬民打手语了。 直到敬民拍了他俩肩膀,他俩这才记起来,不能忘记用手语跟敬哥交流了。 酒喝得眼花耳热,话也说得畅快。顾东不改旧毛病,又说起黄段子来。敬民思量着,要不要以此为题,对他与小华的事,也点破一二呢。就这时候,顾东却站了起来。 顾东比划着出去方便,就开了雅间的门,却没带好门。 吴贵还愣着,敬民也想反正顾东很快就回来,就算了,让它开着吧,就没去关上。 却没想到因此而生出一番事情来。一条人影闪了进来,却不是顾东。 这男子年龄不会超过二十五岁,虽说衣服穿得不怎么顺眼,但是却也显得比一般同龄男孩要更成熟许多。尽管眼下神态不乏慌张,但目光里头却也含着几许睿智。 他好像比一般人都更熟悉酒楼的里里外外,包括楼内的房间结构。他慌乱中不改神色的谦恭和微笑。 他一下子就坐在敬民的对面,也就是顾东和阿贵中间的空位上。 敬民的位子正对着房间门口,所以他的位置,正好背对着门口。 有经验的客人都知道,这位子不是个好座位,因为上菜的服务员都会到这里停下,然后将菜从此捧到桌上适当的位置。 敬民和吴贵根本就不熟悉此人,但怀疑此人会不会是顾东的朋友,临时叫来的。因为顾东刚好不在,吴贵又知道顾东有时候挺突然的。 何况此人入席态度十分坦然,含笑着,举了个手,表示招呼。 然后就优雅而有序地整了一下身前桌上的餐具。当听到外头有人进来的声音,他连头都不回,竟然就夹了一只大虾,剥着壳,蘸着醋,吃得津津有味。 进来的是三个人,都长得粗壮,但也都面目可憎。 就在这时顾东回头进来了,看到这三人就觉得奇怪,接着又发现座中多出一陌生人来,就更觉得奇怪。 顾东的目光在那人身上多停留了一会,这让那三人中的顶头的刀脸男人发现了蹊跷,于是走进几步,再突然回头,终于发现那人的真容。 马上响起一声大笑:“好个大堂黄经理!你以为换了衣服,躲到这里,就可以蒙混过关吗?钱呢?你可不要跟我说你没钱哪!”刀脸男人说道,那张脸绝对是怪型,刀削一般,要是凶起来,会伤人的。 第九十二章 白衣侠(一) 那个混进来坐敬民对面的男子,却面不改色辩道: “我换了衣服,是因为会会朋友,跟你有什么关系?再说我有钱没钱,也跟你们没有关系呀!” “你没有关系,可是你爹有关系!你爹有关系,所以你也就有关系!” 这时另外一个眼睛有好多血丝的壮汉说道:“你爹欠了我们头好几万元,你爹还不了,自然就是你这做儿子的还钱罗!欠债还钱,父债子还,这都是天经地义的嘛!” 直到现在,敬民等三人这才明白了究竟。 这时顾东也已经坐了下来,看到眼前发生的这等事,也不知如何处理。不过他觉得还是劝和了事,最好是将他们请到房间外边,就跟自己没有一点事了。 “你们几位向他要钱是不是?要钱也不要这么凶霸霸的呀?怪吓人的!他就算是有钱,也会被你们吓得拿不出来的!”顾东说。 “还轮不到你说话!阴阳怪气的,一副公公的样儿!”刀脸男人说。 “我说话怎么啦?不爱听就闪开!这是爷们喝酒的地方!你们哪,哪里凉快,就到哪里凉快去!” 顾东说。他这人一火起来,理智就没有了。他实在是被那刀脸说是公公惹火了。 刀脸见顾东不但不退,反而又进一步,不禁恼了,说:“你可别掺和进来哈,碍我们的事!惹恼了我们,有你好果子吃!” “娘希匹!屁话!你个哈松!我碍你们的事了?是你碍我们的事吧!” 顾东这么一说,刀脸身后的血丝眼睛的壮汉,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一探手过来,猛的就拽住了他,“嘻,我以为有多大本事呢?原来就是一个会耍嘴皮的。” 话没说完,却啊的一声,嘴巴咧开,不由得就松了手。原来壮汉拽住顾东的那只手,腕上却突然被一种大力紧扣住了,正如被铁扣箍紧似地,剧痛,全身发麻,动弹不得。 随即壮汉就看到了一个凸额连眉的男青年,对自己怒目而视。 原来敬民一看这情势不对,猝然起身,手一按桌面,身子就凌空一翻,刚刚好扑到壮汉身侧,一下子就攥住其手腕。 壮汉吃了一惊,此人貌不惊人,竟有如此身手,更奇的是,竟有这般大力?他都有些纳闷了。这时他却也发现了此人身穿白色风衣,不由得眼睛一亮。 敬手松手后,壮汉挨近身边的刀脸,附耳说:“白衣侠,是吗?” 刚刚过去的一幕,很是让刀脸吃惊,又听了壮汉这一说,更是心里震动,终是无法相信,笑道,“哪有那么多的白衣侠?” 刀脸心里还在打主意,没交过手总是不能算,他以为自己同伙的失利,在于一时疏忽。何况自己的拳脚功夫高出同伴许多,又有何惧? 于是瞅准时机,冲着敬民的鼻梁中段,一拳打来。 原来刀脸比敬民高了半个头,所以拳头打到敬民这个位置,运拳比较自如。 敬民应付此招,可以或左或右闪身,也可以矮身躲过,并可以趁机攻其中路,接下来的狠招,如黑虎掏心,则最为常用。可是敬民却不闪不躲,只缓缓以一掌迎去,接住来拳。 刀脸见敬民以掌封拳,便踢腿攻出。 看来此人还有些本事。可是他没想到敬民的身手,就算是面对百位像他这样的对手,胜之也是绰绰有余。 他腿招没攻出还好,攻出之后,下盘露出空挡,敬民用腿探入,只一拌,便扑地倒了。 前面两个都吃了亏,那第三位只是汉子而不是好汉,于是面如土色,而不敢战。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见刀脸已经强撑了起来,敬民哇哇两声,然后用手比划着问。 敬民打这一手势,又让眼前三位男人吃惊不小,他们这才发现,此人竟然是哑巴。真没想到一个哑巴,武功竟然那么好! 那个不敢迎战的汉子,依旧不敢搭腔,还是带血丝的壮汉打了个拱手,简单述说了情况。然后顾东便打着手语充当了翻译,敬民点点头表示明白。 顾东打手语大有进步咧。他想。 这时那个混进来坐在敬民对面的男子,也对敬民抱了个揖。他们都学了江湖古礼。 “你也说说吧,如果他们说的全对,你就说简单些!”敬民又对这男子比划道。 这一回是吴贵抢着翻译并打手势,这小子手语提高也好快呢。 那男子便说,“他们说得大体不错。不过我这边的事,还是有补充述说的必要!” 见敬民点点头,男子就往下说了。 事情是这样,这男子确如他们所说,正是这家酒楼的大堂经理王耕,半年前把陕北老家的父亲接了来,想让他到江福享享清福。 可是接了父亲来江福之后,就发现了新问题。自己要工作哪,下班后还常有应酬,还要谈恋爱,这还没成家呢,所以也就不能常陪老人。那咋办哪?幸好后来父亲也有的消遣,那就是买彩票!或者到公园下棋。 一开始是到公园下棋,但下棋之外,更多的时间还空着呢?如何打发?一次,父亲看到了彩票店了,就心血来潮进去坐坐,还买了一组单式彩票,只花了两元钱。 但这两块钱让父亲生活多出了幻想。从此,父亲在彩票店里待着的时间,就要长过在公园里下棋的时间。 开初,只是觉得有趣,后来,就也想中个千把块或者百把块的,就算中个几十块甚至十块的,也是好的。他后来也确实陆陆续续中过十块、几十块和百把块,此时他购买彩票也不止只花两块了,有时一次也买上几十块。 到最后呢,就一心搏彩,研究球路,老觉得开的球就挨着自己的球,就差那么一点啊!呀呀呸,怎么就差这么一点呢,要不几百万就到手啦!现在父亲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先前那么一点意思,现在是要个几百万呢。 随着这种意识的升级,他一次购买彩票的钱,起码都得花上大几百块。父亲认为只有买多,中的可能性才更大,而且跟绝大部分的彩民心理一样:下一次就是我中奖!就这么认为。 仅仅五个多月,父亲因为买彩票,已经输掉了五万多块钱。 这是他在老家绝对不可想象的。 问题的糟糕还在于,父亲这般疯赌彩票,做儿子的却一点也不知情。直到三天前,他接到一个电话,是父亲用手机打来的。他这才知道了这事。 父亲是到这里才用上了手机。自然是儿子给的。 到了父亲所说的地点,才发现父亲的身边,就站着今天到这里的这三条汉子。才知道父亲借了人家的高利贷去购买彩票呢。 父亲借了五万,还钱却得五万六!才五个月,光利息就去了六千块。 原来父亲不敢向儿子要钱买彩票,生怕儿子知道了之后,会加以阻止。听有的彩民朋友说,借高利贷容易借到钱,而且只要彩票中一次,还愁还不起钱。父亲当下鬼迷心窍,就也跟着人家借了高利贷,先是一万,然后两万,然后就越陷越深了。 他知道了父亲欠下这么多的钱,当下心都凉了。他也是去年才升到大堂经理,身边也没什么存款,只有向朋友借了。可是身为一个酒楼大堂经理,却向别人借钱,这在酒楼影响肯定很不好,所以只能想其他办法。他本来有个肝胆朋友江伟在江厦,为人十分慷慨,,却不知何故,近日一直联系不上。 而酒楼近日事务又多,所以三天后到了限期,他也只凑合着借到了三万块。 他知道这三万块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也知道今晚他们准会找上门来的,于是先关了手机。慌忙之中,就想混在席间,希望能够躲过,可是终究还是被发现了。 这位酒楼大堂王经理说到最后,不禁感慨道,没想到啊,大爷眼睛亮,水平高,所以现在是没法子罗!要人命有一条,要钱,也只有三万。 敬民听得频频点头。“那欠下的二万六,最迟几时可以还上?”比划着说。 “公历新年以前,一定能还上!”男子说。 “可是我们头说,今晚收不了全款,就得带回个信物。”刀脸男人阴恻恻说道。 “你什么意思?”顾东说,他知道眼下这位王耕经理也是老乡,所以也就站在老乡这一边。 “就是对不起呀,要从王经理身上取下一点点小东西,耳朵呀手指呀什么的。” “你敢?嘿嘿,这又不是拍电影,说这种不着边的话!” “这是真的,是我们的规矩!”眼带血丝的壮汉说。 “难不成你们是黑社会?” “说话那么难听干嘛?跟你们说吧,我们头的姐夫,就在市委” 刚说到这里,刀脸似是忌讳壮汉泄露了秘密,立即冲断话头,说道:“说这些废话干嘛用?我们只认钱!小子,交了钱,就没你的事了!我们往后桥归桥路归路,既不会找你麻烦,也不会找你老头麻烦的!” “嗯哼,话说得这么满,就一点不留余地呀?”敬民双手有力地比划着,脸一沉,拦在门边,摆出一副豁出去了,而且吃定了的样子。 第九十三章 白衣侠(二) “仁兄跟这经理又没任何关系,何必强出头呢?”壮汉又劝道。 “谁说没关系?王经理可是我们的老乡!” 敬民比划这话说得真,顾东和吴贵都点头,这表情也真,不由得人不相信。 原来刚才从王耕的叙说中,他们都知道了王耕来自陕北,而且从口音上也辨得出来。 那王经理一脸激动了起来,抱了个揖,多谢伙计罗! 刀脸现在也是一脸的踌躇,自然是因为忌讳着敬民的身手。 就在这时,门外边有人喊道:“亮子,亮子你在哪里?” 壮汉一听便说:“亮哥,嫂子叫你呢!” “什么?”刀脸往门外一探,喊道,“你不在车上待着,跑上来干嘛?” “你把手机关了干嘛?你不是说要找隐夫外甥,那还不快去找啊?” 女人嚷嚷着,就要从门外进来,可是却被敬民的背堵住了。 “喂,你闪开点,让我进去!”她喝道。 这女人也够横的,跟这刀脸倒也相配。敬民想想,跟一个女人计较,也太没劲了。想到这,就闪开身子,转回头,想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却不料一眼看去,并没有什么凶相,只是平庸而已,而且,竟然还有几分熟悉。 这真是怪了!大部分情况是男人看到美女,觉得她似曾相识,可是面对长相如此平庸之妇,竟然也有似曾相识的意味,这确实让敬民不可解呢。 突然,一个妇女双手紧紧攥住一个就要坠下楼去的男孩的图景,在他的眼前一闪。 而这时那个妇人却已经认出他来,“是你救了我孩子!恩人啊!”说着,就跪下去了,“没想到是恩人在这里!我一直寻找的恩人在这里!”她说着,还流着眼泪。 这一着真是大出众人意料之外。 只见敬民满脸含笑,坦然扶起妇人,又对她简单比划着,问后来男孩的情况,说受惊之余没事吧。刀脸和壮汉相视点头,认同了眼前的敬民,就是近段时间市里传扬的白衣侠呢。 “多谢白衣侠救了我孩子!”刀脸单膝着地,拜道。 “见过大侠!”壮汉一揖于地,第三位汉子一直愣愣着,这会儿也口称大侠,行了揖礼。 这情况真是突然! 这一幕图景也许只有影视里头才会出现,吴贵、顾东和王经理,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时吴贵却也想起了那天初遇敬哥的情景,敬哥把那两个小流氓打翻在地,随即就走了,当时身边就有人说,他会不会就是白衣侠呢?当时自己一点都不懂,那人还说他不看新闻不读报纸呢。 那么敬哥确实就是白衣侠了? 这幕场景,对于王耕来说,也许就是个转机。现在因为敬民的介入,又是刀脸的孩子的恩人,敬民说的话,刀脸不能不依,所以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刀脸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就对敬民比划着,意思是打手机给头,跟头商量一下看看。妇人这时才发现恩人竟然是哑巴。 她也就只有点头再点头,因为她实在是不懂得怎么打哑语呢。 很快的,刀脸从那边过来了,跟王耕说,头看在白衣侠的面上,答应你先还了三万块,剩下的二万六,我们哥儿仨三十一号晚上七点到这儿来取,记住不要失约了! 说着,就又对敬民比划着,觉得自己比划得不很达意,就又让吴贵代为翻译。 王耕听了当然很高兴,他知道这帮人心狠手辣,要不是自己运气好,遇上了白衣侠,还不知要受什么样的折磨呢。 敬民当即问王耕,现在马上取三万,有没有问题?王耕说这现金已经事先取出来了,藏在屋里呢。说请稍候几分钟,容他取了来。 王经理走了后,刀脸和那妇人就要邀请敬民到他们家做客,敬民自然是推辞,他俩又说,要不是待会儿还得找外甥,今晚就请他在酒楼吃饭。 敬民说现在自己也已经酒足饭饱,你们就不用客气了。再说了当时发现孩子有危险,好多人都前来帮助了,只不过他们的能力有限罢了。所以这种事,敬民应该做的,你们就不要太放心上了。 就这么叙话一阵,王经理已经带了钱过来。这一回他又换回大堂经理寻常的衣着,精神状态又显得饱满自信。 于是刀脸等四人告辞,那妇人行时还问了他姓名,当即称敬大侠。又说了,有经过她家时一定进去坐坐。这时敬民突然眉头一拧,吩咐他们,敬民性不喜张扬,希望他们一定不要向人家随意说起自己,若是到处说,将来敬民就算有机会,也不会登门拜访,或再有来往了。 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黑暗里,这时王经理才算放下一颗心来。一再地拱手作揖致谢。却不走,还给自己添了杯子,然后给众人和自己斟满酒,说:“王耕今日大幸,得遇三位老乡朋友,更兼得遇白衣敬大侠!请允许我敬你们三杯!你们就喝一杯,我连喝三杯!” 敬民本来想说什么,但手却没动,只是微笑着,举着杯,一任王耕把三杯酒都喝了,这才一饮而尽。 “不知你们住在哪里?改日我一定带着父亲,登门拜谢!”这大堂经理现在也比划着,可能是他的工作性质,接触的人多,这手语竟然打得有那么些规范呢。 “登门拜谢就不必了,还是赶快让你父亲收了心,别再想彩票中奖了!每天可以多下几盘棋,或者四处多逛逛,练练太极拳什么的,都挺好的嘛!一定要记住,这损失的六万多块钱,就当作自己不小心丢了,别再想它了。千万不要让这几万块钱,成为你父亲将来生活的阴影!”敬民比划着说。 “敬大侠说得太对了!我一定会好好开导我父亲的!多谢!” “王兄弟,你不要太客气,千万不要叫我敬大侠!戴高帽的滋味可不好受哦!刚才我说过,我不喜张扬!所以也希望你不要四处说我的事。” “好的敬我就叫你敬哥好吗?” 敬民含笑着点了点头。 “那敬哥,今天晚上就给我一个面子,这酒菜金,就由我来付!就当作是我请,好吗?” 王耕这么一说,敬民就眼睛环视一下,打个手势问道:“你们看呢?” 吴贵马上站起来说:“那不行!” 当即说了自己因为那日遇上流氓,幸好敬哥解围并教训了流氓,所以此恩德一定要报。吴贵无能,无法报得轰轰烈烈,只能请敬哥到这里吃顿饭喝些酒,所以就不能让给你,所以这餐饭还得我请。 吴贵这么一说,连王耕也觉得自己不该就这么取代之,于是说道:“对不起哦!既然如此,那就还是由吴贵兄弟做东!不过我可以跟吧台商量一下,让他们多打些折,优惠优惠!这总可以了吧!” 既做了人情,又可以少付些钱,这一回连吴贵都表示同意。 当下王耕说,我这就去说说,刚才进来也久了,估计有不少人会找我,去去就来! 王耕说着就走了。这时三人又喝酒吃菜了一会儿。顾东突然感慨说:“大堂的父亲也真敢,那么高的利息也敢借钱!哎,这人哪,是不是到老了,就昏了头罗!” 吴贵见顾东因为感慨而忘了打手势,就比划了一阵,随即又补充了一句:“顾东你有没有买过彩票?” “一次也没买过!”这一回顾东回答了之后,会兼顾到敬民,就比划道。 敬民当即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比划说好,又指吴贵说:“你一定买过,对吧!” 吴贵点了点头,但又分辩了一句:“但我可没那么痴!” “买彩票不痴,可是赌大小却好痴!” 敬民这么一比划,吴贵就不说话了。 “凡事都不能太痴,情痴也不好!”敬民比划到这里之后,却有些后悔了。他似乎觉得有些不对。自己不就是情痴吗?那,为何会这么说呢?也许,这情痴,还真的不怎么对,有智慧的人,不应如是。 时间不早了,酒宴终有罢席之时,酒都倒满了,最后一起干了,这才离席站在门边,就等着王耕露脸了。 不久王耕果然来了,说跟吧台商量了,打六折。这次是吴贵兄弟请,下次就由兄弟我请!又说众兄台,还是跟我留个地址,还有手机号吧! 顾东就是憋不住,于是就自报了姓名住址手机号等有关资料,敬民笑着比划说,对,找到顾东就可以找着我们,最近一段时间,我可能会在工地逗留。 当下拱手道别。 然后三人顺着街道前行,过了一条马路后,顾东突然比划着问:“敬哥还回工地吗?” “明早再回吧!”敬民回应道。 顾东点点头,嘴巴哦了一声,就不动手势,也不说话了。 这会儿敬民突然就想起了小华,想起了小华的昨夜,还有今日的黄昏。于是回味着顾东刚才的问话。 敬民很想问他一问,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刚好吴贵比划着,抛过来一个问题:“不知敬哥对彩票中奖号码有没有感觉?” 顾东不说话,可肚子里头却在笑,这小子,又在打彩票的主意了!想发财想疯了吧!敬民发现他这么问,当下就十分警惕,“没有感觉,一点感觉也没有!”他回应道,又补充说,“我从来就没有感觉出现什么数字!” 本来还想跟他说,踏踏实实劳动,别想着这些事,但又觉得这种话也太空洞,就怕阿贵一时听不进去咧。 第九十四章 白衣侠(三) 就在这时,一阵风过,敬民突然看到空中晃过一条人影,极像就是曾经见过的那个风中魅影。于是赶紧拍打两人的肩膀,并比划着,指向空中。那时风中魅影还在,于是指着一再比划。两人也较快就领会到敬民的意思,但是却都摇摇头。 敬民的意思就是问他俩,有没有看到空中风里的一条人影在飞行?他俩确实很认真看了,就是没看到任何踪影。 原来那风中魅影,具有隐身的功能,常人肉眼是看不出来的。敬民之所以能多次看到,是因为他习过保元功,而且有了相当的功力。 对此敬民先前就有了怀疑,眼下两位朋友都没任何发现,就足以说明先前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确实是妖邪呢!他想。看来,这座城市,确实也有了妖风迷雾了。 他突然感觉到肩上的沉重。 到了路口,眼前左侧一闪一闪着福海渔乡的霓虹广告,由此而往,可以很快就到了顾东和吴贵的宿处。右侧则是引人注目的快活林桑拿浴,由此往北,再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快到敬民住的那个东福小区。 顾东和吴贵有些醉步蹒跚,敬民本想送他们到寓所,可是两人坚持不要送,心想他俩也只是些微醉,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在霓虹灯广告牌下面分手。 回到寓所小华也才刚刚回来,屋里没有其他男人。打了招呼之后,敬民就到房间取了干净的内衣,准备进卫生间洗浴。这时就看到小华在打手机。 他听到她说,他已回寓所了,你今晚就别来了,拜!然后就关了手机。 这女孩,果然哎,要是我不回来,她肯定又要跟那个老男人幽会发疯了。真是的! 什么时候开导一下她呢?哎,自己说话不灵便,这真是个缺陷。罢了,等机会吧。 趁着小华看电视出神之际,敬民进了自己房间,随即把门关上了。 接着就熄了灯。 他将白天的事情重温了一遍。然后就想到了自己的现状。 他有时候也觉得自己这样生活,是不是也太单调了点。每天回寓,洗澡之后,就是关灯睡觉。然后第二天起来,吃了早饭之后,就匆匆往工地。在外头生活还有些内容,一回家反而变得单调无趣。 但是他还能怎么样,总不能跟小华丰富一下生活吧。 他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转世重生之后,很少读书写字,更不用说吟风弄月,弹琴放歌。没有了这些内容,生活确实更加被简化了。不行,要是婉兰公主发现我敬民竟然如此无趣,她怎么还会愿意为我留下呢? 那么,从明日起,就从外头买些读物回来,每晚在枕头上翻翻也好。是啊,既然不看电视了,那么报纸不能不看呢。 他这么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照常上工地。中午时候毕婧没来,于是自己吃中饭,然后到工棚午休。 刚刚才躺下去,突然眼前一闪,看到在一片夜色下面,山野中突现一个土坑,一声沉闷的声响,一个人被扔到里头,一条手臂搭在坑口,刺青倏然在目。然后又一声闷响,一只高跟鞋的腿,正好搭在那虎头刺青上。随即便是一把大铲在挥舞,堆上去的黄土沙沙作响。 这是电影么?那场景却一闪而过。 怎么会这样呢?那条手臂上的虎头刺青,有些眼熟呢。 啊,想起来了,花街上的马仔,陕北口音,还是“鲁智深”的徒弟呢!那天晚上,此人随着师父,还跟周通、隐夫一伙,一起侮辱打骂女人作乐。后来被自己撞上,这才对他们稍作惩戒。 这其中会不会有事呢?要不,怎么没来由就展示这样的图景,生出这种古怪的感觉来呀? 是了,昨晚那妇人,刀脸亮子的老婆,嘴里就吐露了一句,什么外甥隐夫,一副急着寻找的样子。也许他们的外甥,就是周通的手下那个隐夫咧,隐夫怎么就不见人影呢,说不定还跟这事有关呢? 幻觉,一个偶然生出的幻觉而已,想那么多干嘛。 他虽说这样安慰自己,但这个感觉还是让他不安,以致午休没得安稳睡觉,于是早早来到工地上,一下子就上了脚手架。由此往下看时,他好像找到了当采石工时候的感觉。 远处好像起风了,有风飒然而至。这风动引发了他练功的兴味,他突然又觉得,从德邵回来之后,他还没有一次像样地练过长风功呢。想到昨晚所见的风中魅影,行动隐蔽诡秘,且特别迅速,觉得眼下自己的身手,也只能望其项背。得加快练功才行呢。 于是就借脚手架作隐蔽,修习起长风功来。刚好演练了三回整套长风招式,那些工人就都上工来了。 三点多钟的时候,风力好像更大了。他突然发现天色也阴惨惨的,心里头因为有事,也就感到甚是不适。总感觉其他地方需要自己,所以自己还是离开工地比较好。 真是莫名其妙!但他还是接受了这种莫名其妙。 他找到老耿,比划着说他有事得回去一趟,明早再来,特向领导请假。老耿大笑,拍拍他肩膀,比划说:“你尽管走吧,这里我来,不会有事的!过去你不在,我不也是一人这么顶过来的么?” 不知怎么的,虽然征得了老耿的同意,但老耿的话,却沉甸甸地压着他心头。似乎自己在工地也是多余的样子,没有自己在,老耿也一样忙得过来。 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老耿说得是大实话,自己确实没做什么。安排到这里当什么安全监督员,完全是毕婧小公主的主意。 他上了公交车,才不过三站路,前面就堵住了。听车上人议论,好像前面大厦那边发生了什么事。一听到这里,他心里就打颤了,他哇哇地嚷嚷着,比划着,要求开门。司机大概是受不了他的烦,就开了车门。 他一下车就飞快前冲,蹦到人群的前面。仰头一看,就明白了,是两名高楼外墙清洗工人受困了。 原来他们在清洁大厦楼外墙体玻璃时,因为大风来袭,导致挂钩绳索因急剧悬荡摇摆而相互缠绕,两位工人本来是一东一西的,现在竟然因绳子相绞而打起架来。 由于吊绳难以控制,无法降落至地面。被困高层,情绪失控。其中一工人体力不支,一边手上一松,清洁器掉了下去,身子也剧烈摇晃,人群中顿时发出了惊叫声。 就在众人不察之际,一条人影直掠过去,不消说,此人正是敬民。 敬民趁着楼墙边上一位工人,刚刚下了吊绳,安全下地,一把就攥住那条水管粗细的缆绳,只轻轻一点,就荡悠而上,也才眨眼工夫,就到了接近两位工人的等高位置,然后又见一荡,那缆绳竟如有眼似地,扑地就穿入两个工人绳索相绞的空间。 “好哟!”下面有人喝一声彩。 随即人群中起了呼应,有更多的人喝彩了。 突然人群中又有人说道:“那不是白衣侠吗?哈哈,是白衣侠!” 不想这一句话起了极大的影响。下面顿时轰了起来: “哎呀,真的有白衣侠!今天总算开眼了!哈!” “对呀,一定是白衣侠!” “白衣侠身手不凡哪!” “应该说是登峰造极,出神入化!” “反正就是特棒嘛!咬什么文,嚼什么字呀?” 人群中的众人,一边叽叽喳喳议论着,一边都仰着头看着半空。却没注意此时,远远地,有几位保安正从大厦一角出来,往这边赶着,抬了汽垫过来。 此时那半空里的精彩一幕正在继续。 却见一位工人已经离开原来的吊绳,被敬民一把拽了过去,然后极快地滑行而下,被敬民轻轻地送到地面。随即敬民又一次弹起,一个剧烈悬荡,搂住西头这边被困工人的缆索,如法炮制,将这位工人提了过来,然后燕子一般,下滑落地。 下面人群中已经呼声一片:“白衣侠!白衣侠!白衣侠!” 可是正当人们渴望一见英雄大侠之时,眼前白光一晃,已不见了敬民的身影,也不知他的去向。顿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傻了眼。心里头那个失望哪,真是不言而喻。 而这时那几个保安也才知道两位工人已经脱险,于是掉转身把汽垫抬回去。 还没走两步,就被一位男子拦住了。来人正是市报记者陶文远。 这陶文远也是了不得的人物,他好像也具备一种特别感觉的天赋,跟敬民虽不可比,但跟寻常民工市民甚至同僚相比,他是灵敏出了名的。这种现场事故或者事迹采访,他往往都赶得早。可就是遇上敬民这白衣侠做的事,他除了建筑工地勉强赶上了之外,其他的就都赶不上。 赶上了也没用,建筑工地上,敬民后来不就闪人了吗?陶文远再敬业,可是敬民不配合,那也是徒然,因为敬民成心避着他呢。 陶文远问事时,保安就说了个大概。他一路跑过来,在人群中问众人,终于明白了白衣侠又出现,只可惜做好事不留名,飘逸而去。让陶文远赞叹再三。 第九十五章 白衣侠(四) 这时才听到消防车开进大厦来了。原来大厦发生事情,当时就打电话请求他们援救。却不料消防队员还没到得事故现场,祸患竟然就消除了,这在以往,是从来没有的事哪! 此时的敬民,已经离现场在百米之外了,他把白色风衣脱了去。他开始意识到这白色风衣,可能会成为人们认识自己的一个标志。穿了它会有麻烦的。 他,一个勇往直前的汉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别人感恩,美言,还有当众被围观。 今天是十七号,离冬至节只有五天了。天气还是有些冷,脱去风衣,只把里头的羊毛衣当成是外套了。想到寓所里还有几件衣服闲撂着,其中有一件是黑色的薄呢衣,不如先回寓,把这白色风衣藏了,就换了黑呢衣穿上。既可以避免着凉,又可以回避张扬。嘿嘿,白衣侠,找不到罗! 他突然有些调皮地笑了。 这时他突然又记起来今天是星期五,晚上毕婧公主还要学武呢。这女孩儿,玩什么新鲜,还学武呢!哎,但愿她这是动真格儿的。 就不知今晚那个连建兵,是不是从外地讨债凯旋归来了。 要是还没回来呢?届时自己该如何调教毕婧公主呢? 他一边沉思着一边走,终于看到了眼前不远的东福小区。正要进去,突然想到一件事来,报纸!不是决定从此每天都得读些什么吗?好,那就先买几份报纸读读罢。 转回头大概百步远,有一家超市,超市门口,就有个报摊子。他买了江福报和东南快报各一份,这才回头。报贩子好像挺认真地看了他一眼,还微笑着对他点头呢。 进了小区,走到房楼的楼道口,无意中竟然见到吉华。她见到他很高兴,比划着问他如何这么早就回来,不在工地宿夜吗?他说有些事要办,所以就先走一步。她说办什么事啊,这么神秘的?他说现在还说不准,不过也许马上就有消息,到时候说不定跟你还有关系。 吉华笑了,半遮半露出灿如细玉的牙齿。“怎么会跟我有关系呢?” “难说啊,要是主事人是你的朋友,或者亲戚呢?你是不是就有些关系了?” 她点点头,但依旧困惑着。不过她还是想起高兴的事来,“我告诉你一件事,今天白衣侠出现了!”她比划着,一副虔诚而神秘的眼神。 看来她刚才回家时,是经过那里了,他想。 “怎么样?”比划道。 “大侠出现,自然是行侠义之事!本来大厦那边有两个清洗工人突然受困,命悬一线,可是没等消防队员赶来救援,眨眼间,就被白衣侠救了下来,像燕子一般地落地,好飘逸哟!” 看到她一副神往的样子,他禁不住笑出声来,“你看见啦?帅不?” “帅呆了!跟你一样!” 她比划着说,她也只是开个玩笑,但他却着实吃了一惊,还以为当时她真的眼见了自己。 “高兴了吧!我只是跟你说着玩的,哎呀,真可惜,就迟了一步,没赶上呢!更不用说看到他人了!” 她比划着,脸上不无露出遗憾的神色。 到了二楼门口,吉华转弯上了楼阶,见他正在用钥匙开门,就掉回头比划道:“毕婧有没有到工地去找你?” “今天没看到!” “她好像说你会教她功夫,防身术什么的?” “说是说过,还没教呢?” “要不,你也教教我?” 他不禁定睛看着眼前这位白瓷一般的女孩儿,“有时让男的保护,也是女的一种好福气!”他打着手语,一个劲头,就说了出来,他实在不知为何竟然会这么说。 她笑了笑,“按你这么说,我就不必习武了,对吧?” “有男的保护是一种福气!可是这好难哪,敬哥,你说,要是有事,谁又会来保护我呢?是你吗敬哥?你会一直都在我身边吧?” 她大胆地比划,眼睛亮亮地照着他。 “好吧,找个机会,我教你!” 比划着,举了手跟她告别,但她转过身来作个手势,说:“拉个勾!” “拉勾上吊,一万年不许变!”她念念有词。 他又一次笑了。 等她大概进到了四楼门前,他这才开了门。 没想到屋里有人。 谁呢? 他听得出小华屋里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慢慢地仰着躺下!腿抬起来,张开,想像着蓝天白云,想像着阳光雨露,想像着” 只听见男人的声音,那声音好生古怪。好像充满着邪恶和诱惑 小华呢?为什么没有小华的声音? 是不是小华发生问题了? 他再不能袖手旁观置身事外,他心里一下子就焦灼起来,赶忙猫着身滑行到她屋外。 果然!他看到了小华双臂被缚,赤身裸体躺在地上,嘴巴里塞上了布。一个赤条条的男人正向她扑过去,两只手抓着了她的两条腿,打算发动攻势呢。 呀呀呸!好一头恶狼! 他不由得大怒,无遐思考,当即从男人身后攻去,一把拽住其手臂,同时口中哇哇乱喊。他的手臂如铸铁生根,坚不可撼。那男人啊的一声惨叫倒地。 敬民惊醒过来,一看了不得,意识到有事,一定是自己将他电着了,赶忙松开了手。那人才又啊的一声,仿佛苏醒了过来。但随即就是持续的呻吟声。 “我的手!我的手!” 男人喊着,偏过脸来,眼睛极其惊恐,如遇鬼魅。 此时小华也眼睛睁得大大的,发出唔唔的声响。 敬民觉得她是在向自己示意,放了他,不干他的事!其实敬民已经有意地放了他一马,就是让他穿了衣服赶快滚蛋。尽管如此,那男人还是呻吟不止,衣服披上了,但就是不走。 敬民也不理他,为小华拔去了嘴上的布团,然后解开她手臂上的绳索。小华仓皇掩面,抓起床上的衣服,一溜烟跑到卫生间去了。 这时候她才复苏了自己的羞耻心。 过了一会儿,那男人还苦着脸,坐在一把椅子上,一手握拳,一手张着。敬民发现他最多不会超过四十岁,那就说明不是前天夜里那老头。 小华呀小华,自从大伟走离之后,你到底是怎么啦?好像疯了似地。你怎么能老这样呢? 小华这时也过来了,脸色苍白,披头散发着,敬民匆促之间,觉得她就像是个女鬼。 她还是一脸的不自然,经历了刚才那一幕,不要说是小华,就是敬民,也觉得好像是自己一下子被人剥光了,不好见人了。 但终于,她还是比划开了,她目光中有一种坚定的东西,说这是误解,敬哥这事你就别管了,以后我再跟你解释。 敬民点了头,有点明白了,可能这还是他俩私下约定的游戏呢。 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鲁莽了。虽说他俩的做法太过另类,但是说起来本来也属于隐私的内容。可是谁知道呢?这种事发生,也因为自己和小华住在同一个单元。要说鲁莽,也应该是合租房惹的祸。所以 敬民沉沉地掉转身,回自己屋里去。在这瞬间,他突然萌生了一个新的念头,还是尽快离开这个寓所吧。本来嘛,大伟不在这里,自己和小华孤男寡女的,就不宜住在一起,确实有诸多不便呢。 现在至少在工地上就有住处。或者先到阿贵和顾东那边挤个铺位。再不,就驭风飞行到山中,找个洞穴安身,而且还可以练功呢。 正心上七上八下的,突然小华敲门,好像很用力的样子。她是希望自己的敲门,能够撼动敬民的视觉,只有让他看到门板在动,才能发现外头有人敲门。 他开了门,小华的脸色不很好看吔。她比划着,颇有几分指责的意味。原来她责问敬民,是不是用了什么东西,暗伤了那个男人。 敬民明白了,一定是自己的电击,重伤了那人的手掌。 这可是不好解释的事情,不要说那人,就是小华,也不会相信,再说就是他们相信了,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指责他,故意电击伤人。 他只好装傻,张开手臂,让她查找,自己是不是带着什么伤人的凶器。小华自然是找不到什么。敬民于是趁机比划道: “小华,今天我确实是想帮你,没想到事情并不是我所想。现在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孤男寡女住在一起,确实诸多不便。这样吧,我这就走,从现在开始,我就不住这里了,免得影响了你的生活!” “敬哥,那多不好!我并没有说你呀!” “但我确实不能不走!” 第九十六章 血案(一) 敬民比划着,然后取出四百元,塞给她,让她替自己代缴这个月的房租金。说见到房东太太的时候就交给她。 这时小华的神情却突然严肃起来,她比划道:“敬哥,钱你收回去,我不会替你交这月钱的。你还是住这里吧!是我不好!最近心情特别坏!所以” 她把钱又塞了回来,补充说道:“这样吧,从明日开始,我就搬到天河足浴城” 刚说到这里,那男人却叫嚷嚷起来:“我的手,你得赔我的手!” 敬民冷笑着比划道:“要赔是嘛,好,你跟我走,上医院也行!你要怎么赔,你尽管开口!” 那男人见敬民手伸过来,慌忙就缩紧了。吓得连一张方脸都缩成了菱形脸了。 “不过得让我换穿了衣服!”敬民继续比划着,然后进了自家的屋子,翻了橱柜抽屉,找到那件黑色薄呢衣,穿上后,又想想,进卫生间洗了一把脸。 “走吧!”敬民比划道。 随即一把拉了男人的另一只手,把又啊了一声的男人拉到了门外。男人以为他的手过来,自己又会受到痛击,却不料这一回却一点事也没有。 小华赶过来想阻止,敬民对她作了个手势,意思是放心,不会有事的。又说今天不住这里了,晚上关好门,多注意安全! 比划说了这个意思,实在因为自己心里有些乱乱的。就刚才,那一幕山野挖坑埋人的图景,又在眼前一闪。那带着虎头刺青的手臂,那腿上女人的高跟鞋。如果真的发生这等事,那是不是这江福哪里,发生了血案了呢? 于是自然就这么对小华吩咐了一声。 且不说敬民心里头有些空落落的,那想做好事的男人,被敬民这么一路拽着走,心里头那更是忐忑不安。最后还是忍不住说道:“你要抓我到哪里?不会把我带到局里去吧?” 刚好那边有警察过来,便笑着,往那边走,男人都有些绝望了。 可是敬民却从警察的身边穿过去了。 “多谢你好心,没有把我交给警察!”男人松了一口气说道。 他不说话,看到不远处有一家医院,指着它哇哇嚷道,男人这才明白他是哑巴。 心想哑巴大概是让自己进去治伤吧。 男人只觉得身后被搡了一把,不由得就往前冲了冲。回头一看,敬民正冲自己挥手呢,意思是说,不要太小气了,赶快把玩女人的钱,分一点放在治伤上,担心你的手被废掉哦! 男人不由得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就像烫伤了似地,起了泡,有些地方又像是被烧焦了。 确实是要好好治一下!操,今天真是走霉运,竟然撞到了这好奇怪的哑巴手里。 本来是要敬民付这医疗费的,可是看到敬民虎虎生气的样子,他哪里敢哦。只好悻悻转身,一步比一步沉地,走进医院门诊部去。 看到那人的背影消失在眼前,敬民的心里轻松了不少。哈,这事就这么搞定了。 下面弄撒列?他暗暗自语。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习惯说陕西话了。这准是来自前任的影响,不过近段时间交了不少老乡,在言语上潜移默化也是自然。 天色已黄昏,他跟自己说,先找个地吃饭。 然后就准备等着教毕婧的功夫吧。 这时马上意识到不对,待会儿在哪跟她接头呢?她说不定又坐着那个大奔往工地上跑呢?哎,这事确实没安排好。 却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一条大道上,眼前倒是有一家饮食店,可是犹豫着,终究没走进去。 吃饭时间还是太早了。要不就练功去?正好可以趁机琢磨一下,晚上见了毕婧,如果老连没回来,自己应该教她什么功夫。 那找哪个地练练比较好呢? 还是到市郊比较好吧。 他这时却又想到心觉唤起的那个场景。那种感觉距今已经好几个小时了,虽说事情已经发生,悲剧不可挽回,但是早一些被发现,就能早一些将罪犯绳之以法。 那还不如趁机四处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那片山地。要是真的是周通、隐夫和辉哥一帮人作案,案发现场估计也不会离市区太远。 不知不觉走了一段路之后,突然发现前头疾速驰来一部黑色小车,敬民对汽车的感觉较为迟钝,觉得有几分像是毕婧的黑色大奔。但是速度奇快,无论是高明开车,还是老连开车,从来都没这么疯过。 敬民的注意力马上被吸引了,原来跟这部车相隔近二十米处,紧紧的跟着一部绿色的士,也是一般地风驰电掣。他不由好奇地对的士投以一瞥,发现此时坐的士的副驾座上,正是一位身穿警服的公安。 有案情,有故事呢!他想。 这两部车飙车一般的速度,掀起了路面的尘土气浪,一般的路人避之唯恐不及,却不知眼下正在进行的一幕,也大可以进入刑侦片的某些镜头。 就在敬民焦虑这眼前一幕会不会牵涉到案情,突然远远看到那部黑车又狂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嗯,可能是前面已经设了卡,冲不过去了,所以这才回头。 这时在后头咬着的,也不是那部绿色的士,而是两部警车了。 黑车在离敬民六七米处停下来,接着一开车门,就像无头苍蝇一般乱奔,眼看就要从敬民身前穿过,可是敬民瞅准空儿,一个轻轻撩腿,那人就扑地倒地。 而此时敬民的一只脚,已经踩在那人的肩后,那个姿式,绝像是电视剧里头,武松醉打蒋门神,把蒋门神打得趴下,然后再踩上一只脚的情景。 三个警察从三个方位收拢聚焦到核心,为首的一位一眼看去,却觉得眼熟,敬民终于想起来,此人不正是老连的战友闻谨吗?还是高大壮实,一脸威严正气,只不过上次身着便衣,而这次却是警服着身。 闻谨和那两警察当即将那人铐住,还忙里偷闲赞道:“好身手!谢了!” 敬民摇摇头摆摆手。 “咱们好像在哪里见过面?”闻谨突然说。 敬民点点头,比划说,“那天,你抓逃犯的时候,我和你战友连建兵在一家酒楼。” 闻谨显得有些愕然,大概也是慢慢明白了过来,才发现了眼前这位身手不凡的青年,竟然是个哑巴。 但他确实也明白了,这青年在此之前,已经帮过自己一次了。 “我叫闻谨,感谢你的又一次援手!”他说,他想比划手势,但又觉得自己打手语不行,就还是说话。 “不客气,举手之劳罢了!”他比划道,本来还想告诉名字,突然觉得还是不留名为好,就不说了。 此时,被铐的那人突然嘶叫起来:“这车不是我偷的,为何要铐我?” “不是你偷的,是吗?”闻谨笑着说,“那你就说说看。” “这车本来停在路边,我经过时发现车门没锁,一时起了贪心,就开了车走。后来发现没了油,还加了六十块的油。现在没得玩儿,车归你们了,我还倒贴六十块呢,真冤!” “是吗?我先看看车,再跟你说话!” 闻谨叫一个警察盯着那人,然后和另一个警察,进了小车驾驶室和后头车厢,不久出来后,拍拍那人的肩膀说:“你还是到我们局里说话去吧!” “为什么?” “在后头车厢,有几瓶喝光的易拉罐啤酒,并发现女人的头发,还有一些血迹。所以你得到局里,说说这是什么回事?” “那不光我的事!我确实没看到车里的任何一个人,我只是发现了一部空车,然后就强行开走它。” “不必废话了,走吧!” 那人被推上了警车。此时敬民突然心里一动,不如就将自己的奇怪感觉告诉这闻谨警察吧。他对这位警察有了一种特别的信任感。尽管前任的记忆里头,有过警察负面的记录,但难以动摇他对闻谨的特别信任感。 敬民飞步赶到闻谨的身后,可能是这种速度让闻谨感到吃惊了,他立即转身过来,做了个简单的询问手势,意思是还有事吗? “我有一个预感,也许牵连一桩案子,所以想要告诉你!”敬民比划道。 闻谨的目光一闪:“好吧,你说。” “你能给我纸和笔吗?”他比划道。 第九十七章 血案(二) 突然,闻谨身边的那个偏瘦的警察头一点说:“我那边有纸笔,你等等!”就快步进了警车,随即取了一个黑包出来。 包子打开后,里头有笔记本和笔。闻谨示意敬民,意思是你想写什么,就写吧。 他点点头。 此时那一幕山野挖坑埋人的图景,又在眼前一闪。那带着虎头刺青的手臂,那腿上女人的高跟鞋。 这么想着,握笔的手也就动了起来,一幅画也就展示在眼前。 他想想,又在下面写上一行字: 有个北省口音的辉哥,在花街某店当马仔,手臂上也有虎头刺青。 然后递给闻谨。 闻谨认真审视了这幅画和那行字。 突然他拿起笔,另翻了一页,写道: 请写下你的名字,另外再想想,这山地附近,还有没有什么特征物。 敬民接过来,看着点头。 他看着自己所绘的草图,连眉皱起,很快就感觉自己已经进入了那片空地,仿佛自己的脚已经触及土坑,这时他好像闻到了一种气息,石头!对,被开采后的石头的气息。 眼前不到十丈,矗立着石壁,到处是采石之后留下的痕迹,地上也有几堆石头在那儿。再转回身,他俯瞰了前方“做大做强江边福城”闪着红光的八个大字。 情景消失后,他用文字表述了后来看到的情景。然后再端端正正写上敬民两个字。 闻谨又看了一会儿,然后拱手致谢,正要走开之时,又说:“往后如何才能找到你?” 敬民会其意,就跟他比划道:“现在我在龙健建筑工地,有时候会住在东福小区。” 闻谨点了头,举手致意,便匆忙离开,疾驶警车而去。 敬民突然觉得身上一阵轻松。 “下面要做什么呢?”他想。 他突然觉得有两个去处,一是花街那家黑店,二是亮子的家。到花街黑店是找辉哥,到亮子家是打听隐夫的下落。 最后他觉得还是先去黑店探看一番。这时就又觉得找上吴贵和顾东,会比较好一些。至少他俩可以跟他们对话,而且那店也去过一次,多少知道一些底细。 已经是吃饭的时间,觉得还是吃了饭再找他俩,免得他俩又要争着请客。便进了一家沙县小吃店,要了两盒饭,两碗扁肉,一盘拌春菜,一个羊肉炖罐,一个煎鸡蛋。正吃得津津有味,却听到有人说,柳庄池塘那边发现死人了,据说死于今天凌晨,肚子鼓得老大,好怕人的,看了就想吐。 这人年龄不大,也才刚到中年的样子,他像是对别人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有些爱说话的人,爱播传新闻的人,就是这个德性,就算是没人一起说话,也要这么瞎嚷嚷着,以便招人注意。 这时只听响一声雷,坐敬民前面一张桌子边上的一个马脸男青年听了大怒,骂道:“你有屁到其他地方放去,就不知道人家在吃饭吗?” “靠!发什么飙哪?你吃你的饭,老子说老子的话,碍你什么事啦?”这说话的并不把这青年人看在眼里,口气楞是强硬,一点不怕马脸发飙。 可是马脸更强硬,骂道:“nnd!像你这种人,就应该淹到池塘,死上个七八九回!” 眼看就要打上架了,敬民站起来,走过去。此时两人相互攻出的手指,都快戳到对方的眼睛了。敬民微笑着,双手同时,抓握住两人攻向对方的手指,用力一捏,两人大痛,一时禁受不住,就大叫起来。 这时他才松手,可是一张脸沉得就像乌云密布的天空,马上就要雷鸣电闪似的。 “死人的地方离这儿近吗?到底是几时发现死人的?有警察在吗?”他对说了死人的事的那人比划着。 “你老是不是让我猜谜呀?你老喜欢演戏不?你老不会是在玩我吧?”那人虽说知道他的厉害,但嘴上不软,气也还大着。 但气虽大着,却还尊他为“老”,说一句,就是一个“老”。 见敬民瞪了自己一眼,那目光虎虎生威的,于是不能不收敛一些,说: “你老沉默是金哪?好吧,告诉你吧,柳庄池塘这儿过去,一刻钟就可以到,不过那地方好偏僻的,所以那死人被发现也不容易,大概死了一段时间吧,也就在一小时前被发现的。现在大概有警察在那儿吧。” 发现他看着自己,目光闪动,似是在琢磨着什么,那人突然也异想天开,手一动,打起“手语”来了,神情也显得谦恭。 他终于笑出声来,点点头,突然还拍了拍那人肩膀,又看了马脸一眼,没再说话,也没吃完饭,就付了钱走人。他付钱时也是打手势,说了死人事的那人这才知道他确实是哑巴。 走出店门的敬民,脑子里就想着:这柳庄池塘里的死人,会不会就是预示着近日江福,确实发生血案了呢!他甚至有几分怀疑,这事跟那个突然失踪的隐夫有关系。 吴贵不在寓所,幸好顾东还在,否则就是扑一个空了。问到吴贵的去向时,顾东手语说敬哥是不是担心阿贵上了赌场?敬民点头。顾东接着说阿贵现在是又从赌场回到情场了。 敬民马上询问何故,顾东嬉笑着说:阿贵找姑娘去了。见敬民还是不怎么明白的样子,又补充手势说,他到药店买药去了,他的心上人就在那药店当营业员呢。 “哦,这很好嘛,想追就追,不要憋心上!”敬民比划道。 “可是我看没有戏!” “为啥?” “那女孩相当出众,而且脱俗,根本就看不上阿贵!” “既然脱俗,为何看不上阿贵?那只能说明她并非真正脱俗!” 敬民比划之后,又觉得这样说未必对,又补充道,“当然,她和吴贵只是作为邻居见过几次面,并没有交谈和交往,所以她根本就没吴贵那般意识,所以这跟她出众哪脱俗哪,甚至说她眼高,看不上阿贵哪,根本就不搭界的。” “敬哥说得对极了!敬哥看问题就是个准,顾东佩服!” 顾东不失时宜地捧了敬民一把。 敬民拍了一下他肩膀说,你这人,嘴巴上可比阿贵厉害得多。 哥,难道说我只是在口头上比阿贵强?顾东好像有些委屈。 嘿嘿,我可不是这意思,你肯定在许多方面比阿贵强。不过阿贵这人心地不错,知错也还能改,终究是咱们北省关中汉子。再说了,兄弟之间不要老想着比长短。 顾东当即打了一拱手,比划说道:“敬哥提醒得是,阿贵确实不错,还爱唱咱北省民歌,是咱关东汉子!” “阿贵会唱歌?那好啊!”敬民听了很是高兴。 敬民的这种高兴,却很是让顾东费解了。是啊,哑巴怎么会对唱歌之类特感兴趣呢?他又听不见!怪!难道说他就喜欢琢磨唱歌的那种动作和表情? “阿贵现在正在过情关,跑不了的。敬哥如果有事找他,我可以带你去,也可以联系到他。”顾东比划道。 敬民点头。顾东换上一件衣服,还带上一包烟。顾东差不多是烟鬼,每天至少抽一支烟。阿贵的情况比他好一些,一天抽半包。敬民不止一次劝过他俩,少抽点烟,可是没有用。这让他又想到石田,抽烟少抽点都这么难,那么让吸毒的人不吸毒,又谈何容易,即便是要求他们少吸点,恐怕都难。 这会儿他突然却又由石田想到了那个阿孟的女孩儿,好可爱的短发女孩儿,那酒窝好生动,那说话声好清脆,就不知石田有没有经常到那家酒楼关照她。 他跟顾东走了一段路之后,渐渐地感觉出来了,这行路方向,好像是可以去万国大厦呢。果然不多久,就看出万国大厦的临街大楼。这时顾东脸上浮现出很神往的样子。他回过头来跟敬民指着对面的万国大厦说,敬哥,白衣侠的事,你知道么? 敬民不禁心头一颤,比划说有听说过,怎样呢? 他就在万国大厦先救了褚总裁,后又救了一投水男人,不仅行事不留名,而且来去杳无踪。顾东打着手语说。 敬民比划唯唯,好像报纸上有说过。 “敬哥咧,看见了么?就前面那家药店!”顾东突然手指这边店面说。 “阿贵会在那里吗?” “且不管他在不在,先看了美女再说。” 这一说着实让敬民心里一震,他觉得顾东不应该有这种想法,但又想这也没什么,是啊,其实这也没什么,让人家多看几眼,实在不算什么。男人爱看美女,那也是一种常态,只要不过分,实在不算什么。 但是什么才算是过分呢? 终于到了宜又佳药店门口。顾东打了个手势:咱们进去耍,看看撒! 敬民也打手势回应,这才踏步而入,眼前迎面而来一位白衣女子,仿佛仙袂飘飘之玉人,他觉得好眼熟,就在这相遇的顷刻,他仿佛被电击。 哪想到,没有看到阿贵,却看到了昔日丽人。 她,就是曾在武家村黄泥冈砖厂的武玉婉! 第九十八章 血案(三) “她那大哥,不是说她在江华医药公司吗?怎么跑到宜又佳药店当营业员了?”他突然想起武志国当时说过话,不由得就有几分纳闷。 在他认出她来之时,武玉婉也认出了眼前人,即是她心里头刻骨铭心,一直装着的一个男子。但是她心里头跟他一起装着的,还有一个装着仇恨的炸药箱。 “原来是敬教头,今日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药店来,难道说是你行事太绝,遭人暗算,受伤了?” 她的比划,他还是能轻松破解,也一下子就发现了她还在为旧事恨了自己,终究是兄妹情深呢。他这么想着,便比划道: “我敬民从来就是据理论事,以仁德服人,做事留有余地。要是行事太绝,你兄长还会有命在吗?你不是明知那些工人,天天过着非人的生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可我哥终究被你害惨了!她说。 不,说到底,你哥那是害人害己!自食苦果!敬民仍然据理力争。 武玉婉见他还是那么固执,就不再往下说下去,却说:想要什么药? 这时她的眼睛也已看到顾东,她自然是也认得此人是住在自家寓所的楼下,跟那个胖男孩常走一起。她心里就在琢磨,这三人可能就是一伙的,可是他们三人,怎么会走在一起呢? 敬民,怎么会跟他俩是朋友呢? 她再聪明,这样的事,也无从思索。 “要什么药?”对此,敬民回头问一下顾东,以求缓解。 顾东从他的手势中看得出来,“还要什么药?美女就是药了!”顾东回应道。此时顾东甚感奇怪,看敬民和这女孩,分明是曾经认识。这怎么回事?怎么总有美女跟敬哥认识?敬哥这人绝对不花,所以美女常与他相伴,这绝对是缘份。 突然这时,从门外闪进来吴贵的身影,他的手上,竟然还提着一个盒子。本来走得很快,也许是因为突然看到了敬民和顾东,这下子就犹犹豫豫了,原来你们两个也在这里呀! 敬民一眼就看出来那是生日蛋糕,突然明白吴贵的意思了。便给阿贵使了个眼色,鼓励他原来怎么想就怎么做。 吴贵刚走到武玉婉的面前,她就想退身离开,他慌忙说:“你是武玉婉小姐吧!”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她这句以问为答十分严肃。 “不是我知道你名字,而是有个英俊男子知道你名字!刚才我在店外,他递给我这盒蛋糕,跟我说,拜托你将这盒生日蛋糕,送给里面最美丽的武玉婉小姐!” “简直莫名其妙!请你拿回去,还给他吧!”武玉婉的脸冷若冰霜。 吴贵顿时就像被冻僵了似地,身子硬板板的,而满脸通红。他为了亲近玉婉,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她的身份证号码,从而发现了她的生日,于是想着给心上人过生日,买个生日蛋糕送给她,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才编出这些来。可是这些全都做废了。 敬民见吴贵困窘如此,就对武玉婉比划说: “无论怎么说,我这兄弟替你转送蛋糕进来,总是好意,你不应该这样待他!这也不是你玉婉平时的作风!” “你兄弟是呆子!要是人家送的不是蛋糕而是毒药,或者是炸药,他也给人家转送?干嘛不说,你已经到店门口了,干嘛不自己进去?” “没那么多干嘛!要是毒药或者什么炸药,就尽管拿来毒我炸我好了。不过要是全真蛋糕,那你就得自己好好享用了。” 武玉婉手倚着药品展柜,显得有些疲惫的样子,突然向敬民凝眸: “敬教头,我能够把这盒蛋糕转送给你吗?” “这不行!今天是你的生日,又不是我的生日!” “你怎么知道是我的生日?” “我?不!我并不知道你的生日!你又没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刚才是因为我吴贵兄弟说了这事,我这才知道!” “我可不要你献殷勤!” “哎呀,你这可是完全理解错了!再说了,在砖厂那一段时间里,你还没看出我是什么人吗?我怎么会向你献殷勤呢?要是我要送你生日蛋糕,一定会先跟你说个明白,让你心里有数,而不是像这样搞突然袭击!” 武玉婉脸上神情好像为之一变,现在已经是带了一些笑意了。 此时就连吴贵,也发现武玉婉跟敬哥交往不浅。他甚至也感觉到,那美女好像对敬哥挺有情的,还以为是敬哥要送生日蛋糕给她,故意排演了这台戏呢。 这可是我吴贵用心排演的戏呢!他突然觉得好伤心,好冤枉! 武玉婉跟身边另外一个女营业员说了几句话,就对他们三人挥挥手,拎提了生日蛋糕,引领他们往里走,又朝一个木门指了指,然后推开门进去。 没想到里头却有空间,一排过去,也有几间房间。玉婉推开其中一个,带他们进去。房间不大,也十分简陋,就是做午休房用的。她将生日蛋糕放在桌上,然后说:“既然你们三位都在,那就我们四人一起把这蛋糕分了吃了吧!免得浪费!”随即又对敬民比划着。 敬民特别欣赏她说的“免得浪费”这四个字,频频点头。 于是由敬民掌刀,切开了蛋糕,每人先切了一块,还没吃完,敬民突然比划道:“玉婉哪,既然如此,不如也切了分给你店里同事!一人一块!这样既有礼数,又不浪费!” 武玉婉连忙比划回应道,是啊是啊,是我晕乎乎的给忘了! 当即玉婉和敬民一起捧着切好的蛋糕,送到她店里同事的手上。 此时的敬民并不说话,只是笑着。等她们向她问起敬民时,她总是回答,她是我哥的朋友。她在这时候突然感觉,也许确如敬民所说,自己兄长行事横暴,要不是敬民手下留情,不死至少也要受重伤。她只听说工厂垮了工人跑了,却不曾听说兄长及其手下死伤之事。所以认为敬民确实是尽了仁慈之德。 尽管吴贵觉得眼下的结果不是自己所曾料想的,但是因此也和玉婉接近了一些,还聚一起过了一段美好时光,所以他也觉得很开心了。 武玉婉也没料到后来会是如此,本来她是不肯饶恕了敬民的。她不知自己为何,一见了敬民就硬不下心肠。 就连顾东也觉得后来的变化不可思议。不过无论如何,他也觉得快活,他嘛,就喜欢美女,能够跟武玉婉这么近距离地坐一起交谈,还吃蛋糕,真是也很快乐的呢。 这么又聚了一会儿,这才分手。说话的时候,吴贵已经知道了敬民与武玉婉之间的故事,心里多少拈了一点酸,自己要是跟敬哥争,那是绝对争不过的,尽管敬哥聋哑,可是人家玉婉的心,好像更多在他身上呢。 但是敬民心里有事,一边想着毕婧大概在找自己,一边又在想着在柳庄池塘发现尸体的事。那武玉婉确实聪明机敏,早看出来敬民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就知道他应该是有事,就反而说自己还有事。确实,她作为营业员,也不能不干业务,而一直在这屋里叙话谈天的。 于是敬民三人告辞。武玉婉指吴贵和顾东说,她就住他们楼上,有空可以到她家坐坐。 三人在前头出了店门,武玉婉在后头相送着,不料就在此时,一辆正奔着的黑色大奔,骤然停在了身前。随即车门开处,下来了一位苗条清秀的女孩儿,脑后高高扎着马尾巴。她一眼就盯住敬民看,然后扫了一眼武玉婉。 “敬叔你在这里呀,我刚才到处找你呢!老连现在还在那建筑工地上呢。” 说着话,就又比划着,“你该不会忘记教我习武的事吧!” 敬民连忙比划着说,刚才有些事,不过没耽误事情吧。 毕婧快活地说,找到你了,就不耽误事情了。毕婧轻松说笑着,武玉婉不知何故,心里头总有那么点不舒服。这女人之间相互排斥,势所难免。不过武玉婉向来颇有几分丈夫的豁达,所以自不会立刻就与毕婧斗气。 敬民又一次跟武玉婉比划致意,接着也跟吴贵和顾东道了别。敬民本来还想,要么一起到柳庄池塘查访一下,要么就到花街找那个辉哥,可是哪里料到,毕婧小公主亲自来寻,哪还有戏,只好作罢。 他回看了武玉婉一眼,上了车。 夜色流光,窗外树影匆匆。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下来,连毕婧都不比划说话了,只倾听着车驰动的声音,注意着车窗外的世界。他偶或在车里看着开车的高明,又看着毕婧,心里却还在想着,在宜又佳药店里的一幕。人生何处不相逢,他心里油然而生感慨了。 第九十九章 血案(四) 大奔驶入了工地,在平时停车的地方停下来,老连的身影就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说已经找到了一片空地,那地面长了短短的一些青草,干净柔软,最适宜毕公主练武了。 他朝着毕婧说着话,毕婧也凑趣,打个拱手,说那就多谢老连了。 然后连建兵走在前面带路,他和高明、毕婧跟着。却见迎面开过来一部车,可能先前就停在了里面。靠近时那车突然停了下来。 车门开处,走出一个人来,一看,大喜,他不正是那个闻谨警察吗? “老连!”闻谨突然跟连建兵招呼说。 “哎哟,是老友!市局的闻队!”老连兴奋地跟他握手。 敬民马上就回想起那天在酒楼的一幕。 “你怎么来工地?有特别任务?是不是便衣暗访?” “嗯,不错!是有任务!” “是不是有逃犯,躲在这工地来了?要不要我们协助哪!” “我知道老连身手不凡!” “我这位兄弟才是高手呢!让他协助,那才更好!” 连建兵突然转身指着敬民说。 “哦,敬民兄弟确实了得!” “你们认识?” “他帮了我两次,不,应该是三次,又岂能不认得?” 老连愣了愣,随即明白了,马上高兴起来。毕婧和高明也很高兴。可是闻谨接下来说的话,却让大家都高兴不起来了。 “不过这位敬民兄弟,我们局里要请他进去坐坐。” “进去坐坐?是真的么?”老连吃了一惊。 “那还有假?” “那又为何?” “我们局长专门指名要请他,我哪敢不遵!” “难道说你们怀疑他跟什么案件有关?”毕婧终于忍不住说道。 “我们局长请他去,是有些事情想向他请教。” “你们不要怀疑他,他这人,绝对不会做坏事的!” 毕婧的声音在夜空回荡,可是敬民还是被带进了闻谨的那一部车子。 这下子真是大出意外,就连老连也愣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他知道闻谨的脾气,虽说平时也还谦和宽厚,也懂人情,可是到了办案的时候,绝对是六亲不认。 他们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车消失在夜幕里。 敬民的心却很平静,他现在并没有什么特别感慨的情绪,倒是颇有兴味地猜想,这局长为何一定要面见自己呢,除了“怀疑”之外,应该还有些其他的东西吧。 又想到刚才那车开进工地,一定是自己告诉闻谨,可以到龙健建筑工地,或者到东福小区找自己,所以他才找来了。这么看来,很可能他们已经去过东福小区。那时候小华一定到天河足浴城上班去了,他们一定进不了屋。 他们会问附近的人吗?说不定就问到四楼吉华的家。 如果让吉华知道了他们是公安,吉华会怀疑自己是个坏人吗?不会的!毕婧尚且不会,她哪里会! 在他的意识中,似乎自己跟吉华走得更近一些。 车停住了,他和闻谨肩并肩地走进市局,那样子,除了敬民个头比闻谨矮多了一些,略有些不谐调之外,看上去倒有些像是战友。 有一个女警察站在走廊那边,倚着栏杆往这边看。 闻谨抬头说,剑兰,张局在吗?女警察点点头。 于是上了楼,来到走廊这边,那个叫剑兰的女警察,深深地看了敬民一眼,“哥,就是他吗?”闻谨脸上马上变得严肃,“叫闻队!”他说。 等她叫了闻队之后,闻谨这才说就是他,不过张局有点怀疑他,所以闻谨还没说完,她马上说明白。 她跟她哥长得也只有三分相像,最像的地方就是眼睛,当你被这双眼睛所注视的时候,你会觉得灵魂又被洗涤了一遍。所以能够坦然地接受这种注视的人也不多。 “那走吧!”她说着,又看了他一眼。 “他是聋哑人!” “明白!” “你跟他说,你帮我们破案,是有功劳的。局长还会当面向你致谢。所以没事的,有什么就说什么。” 剑兰听了点头,然后就对着敬民比划起来。 没想到这位女警察的手语,不会低于美娜的手语水平。 到了局长办公室门口,闻谨抬起手,在门上敲了两下。 “进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闻瑾带了敬民走了进去,剑兰随后跟上。 男人没有站起来,却在往烟灰缸上敲烟灰,说:“坐吧!” 敬民注意到他是在对自己打手势,便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这时候便看到这张局长脸上的两个大眼袋,看了怪不舒服的。 闻队也坐了下来,这时局长便说,“闻谨哪,你还是赶快去查一下死者的身份。这里叫小李做个记录就行了!” 闻谨看了一眼敬民,又看一眼剑兰,无语而转身出去。一会儿,就进来一个年轻警察,点头坐下,就打开了笔记本,右手攥着笔杆,看着他。他知道这位大概就是那个小李。 唯独剑兰站着,而且是紧挨着局长的身边,跟他面对面地站着。 这情势是有些特别。且看下文如何分解。 “你就是能掐会算的敬民,对吧?” 张局将半截香烟揿灭烟头,丢进烟缸,微笑着问道。他这一问,剑兰便随即比划开来,而小李也就刷刷刷开始了记录。 这一问可谓绵里藏针,敬民已经明显感觉到一种火药味了。 “对,我姓敬名民!但我并非能掐会算!”他比划着,用手语答道。 这一回答很到位,剑兰的目光里头,对他颇有赞许之意。 “那么,你就不是半仙人物了,对吧?” “对!” “你老家在哪里?到江福多久了?” “我老家在北省渭州,到江福快两年了!” “哦,还是关中汉子!你是从小聋哑,还是到这里打工以后聋哑了?” “是从小聋哑!” “你认识辉哥,对吧?” 他听得一震,知道问到正题上了。 “是花街黑店的马仔,那个北省人辉哥吗?” “正是!” “认识!曾经遇见过两次。” “能说说这两次的情况吗?” 敬民就把真实情况滴水不漏地和盘托出。 张局听得连连点头。“这样看来,这辉哥确实是丢了你们关中男人的脸!要是再遇到他行恶事,你一定会对他痛下杀手?” “可能会教训他几下,但绝不会痛下杀手!” “那万一失手了呢?” “下手不狠,一般都不会失手!练武的人,一般会做到!”敬民知道张局的用意,但还是从容应对。 “你是练过武的,对吧?” “是的。” “武艺如何?” “还好吧!” “与人交手,可否败过?” “未曾败过!” “江湖上有些下三滥武功,你认为都有哪些?” “既然是下三滥,所以多半是些阴损的招数,以攻对方的裆下空门为多。” “你跟人家交手,曾经有没有用过这种招数?” “自然不会用过!”敬民笑笑道,觉得这局长这般怀疑自己,也实在太不应该了。 张局长突然意味深长地笑笑说: “敬民哪,现在我告诉你一些事情。事情是这样的,现在是八点半,你当时帮了我们闻队,并且还提供了一些特别有效的线索情况,那时是五点。后来经我们研究,怀疑案发现场,就在齐山上的已经废弃一年多的采石场一带,因为在那里往下看,就直接看到‘做大做强江边福城’八个红字。” 张局长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看到剑兰在一边,迟疑了一下,又把香烟插回盒里,说道: “结果情况果然是这样,被埋进土坑的一共是两个死者,埋在底下的是男的,在上面的是女的。男的手臂上是虎头刺青,女的头部在另一方向,腿部压着男的刺青手臂,女的一边脚上还穿着高跟鞋,另一边脚上,鞋袜都没有,而且五个脚趾头都有带血的牙印儿,像是被人吮咬的。这跟你提供的情况完全吻合。” 这时敬民却摇头摆手道:“不,我提供的情况,并没有您说的这么详尽,提到女死者的情况,更没有像您后面所说的这么细致,一边脚上不穿鞋袜,而且脚趾头有带血的牙印这些。我只是提供一幅再简单不过的草图罢了。” “好吧!敬民同志,你且先别着急,听我说下去。我知道你的正义之心尚未泯灭,所以帮助我们警察,还及时提供线索。但我们不以为你能未卜先知。你所知道的,一定是曾经经历的。所以尽管这些事不是你之所为,你的立场也很明确,但我们还是希望你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向我们提供罪犯线索,让正义之法网,将他们绳之以法!” 说着,局长庄重地站起来,对敬民鞠了个躬。这简直要让敬民当场跳起来了。 第九十九章 血案(四) 大奔驶入了工地,在平时停车的地方停下来,老连的身影就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说已经找到了一片空地,那地面长了短短的一些青草,干净柔软,最适宜毕公主练武了。 他朝着毕婧说着话,毕婧也凑趣,打个拱手,说那就多谢老连了。 然后连建兵走在前面带路,他和高明、毕婧跟着。却见迎面开过来一部车,可能先前就停在了里面。靠近时那车突然停了下来。 车门开处,走出一个人来,一看,大喜,他不正是那个闻谨警察吗? “老连!”闻谨突然跟连建兵招呼说。 “哎哟,是老友!市局的闻队!”老连兴奋地跟他握手。 敬民马上就回想起那天在酒楼的一幕。 “你怎么来工地?有特别任务?是不是便衣暗访?” “嗯,不错!是有任务!” “是不是有逃犯,躲在这工地来了?要不要我们协助哪!” “我知道老连身手不凡!” “我这位兄弟才是高手呢!让他协助,那才更好!” 连建兵突然转身指着敬民说。 “哦,敬民兄弟确实了得!” “你们认识?” “他帮了我两次,不,应该是三次,又岂能不认得?” 老连愣了愣,随即明白了,马上高兴起来。毕婧和高明也很高兴。可是闻谨接下来说的话,却让大家都高兴不起来了。 “不过这位敬民兄弟,我们局里要请他进去坐坐。” “进去坐坐?是真的么?”老连吃了一惊。 “那还有假?” “那又为何?” “我们局长专门指名要请他,我哪敢不遵!” “难道说你们怀疑他跟什么案件有关?”毕婧终于忍不住说道。 “我们局长请他去,是有些事情想向他请教。” “你们不要怀疑他,他这人,绝对不会做坏事的!” 毕婧的声音在夜空回荡,可是敬民还是被带进了闻谨的那一部车子。 这下子真是大出意外,就连老连也愣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他知道闻谨的脾气,虽说平时也还谦和宽厚,也懂人情,可是到了办案的时候,绝对是六亲不认。 他们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车消失在夜幕里。 敬民的心却很平静,他现在并没有什么特别感慨的情绪,倒是颇有兴味地猜想,这局长为何一定要面见自己呢,除了“怀疑”之外,应该还有些其他的东西吧。 又想到刚才那车开进工地,一定是自己告诉闻谨,可以到龙健建筑工地,或者到东福小区找自己,所以他才找来了。这么看来,很可能他们已经去过东福小区。那时候小华一定到天河足浴城上班去了,他们一定进不了屋。 他们会问附近的人吗?说不定就问到四楼吉华的家。 如果让吉华知道了他们是公安,吉华会怀疑自己是个坏人吗?不会的!毕婧尚且不会,她哪里会! 在他的意识中,似乎自己跟吉华走得更近一些。 车停住了,他和闻谨肩并肩地走进市局,那样子,除了敬民个头比闻谨矮多了一些,略有些不谐调之外,看上去倒有些像是战友。 有一个女警察站在走廊那边,倚着栏杆往这边看。 闻谨抬头说,剑兰,张局在吗?女警察点点头。 于是上了楼,来到走廊这边,那个叫剑兰的女警察,深深地看了敬民一眼,“哥,就是他吗?”闻谨脸上马上变得严肃,“叫闻队!”他说。 等她叫了闻队之后,闻谨这才说就是他,不过张局有点怀疑他,所以闻谨还没说完,她马上说明白。 她跟她哥长得也只有三分相像,最像的地方就是眼睛,当你被这双眼睛所注视的时候,你会觉得灵魂又被洗涤了一遍。所以能够坦然地接受这种注视的人也不多。 “那走吧!”她说着,又看了他一眼。 “他是聋哑人!” “明白!” “你跟他说,你帮我们破案,是有功劳的。局长还会当面向你致谢。所以没事的,有什么就说什么。” 剑兰听了点头,然后就对着敬民比划起来。 没想到这位女警察的手语,不会低于美娜的手语水平。 到了局长办公室门口,闻谨抬起手,在门上敲了两下。 “进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 闻瑾带了敬民走了进去,剑兰随后跟上。 男人没有站起来,却在往烟灰缸上敲烟灰,说:“坐吧!” 敬民注意到他是在对自己打手势,便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这时候便看到这张局长脸上的两个大眼袋,看了怪不舒服的。 闻队也坐了下来,这时局长便说,“闻谨哪,你还是赶快去查一下死者的身份。这里叫小李做个记录就行了!” 闻谨看了一眼敬民,又看一眼剑兰,无语而转身出去。一会儿,就进来一个年轻警察,点头坐下,就打开了笔记本,右手攥着笔杆,看着他。他知道这位大概就是那个小李。 唯独剑兰站着,而且是紧挨着局长的身边,跟他面对面地站着。 这情势是有些特别。且看下文如何分解。 “你就是能掐会算的敬民,对吧?” 张局将半截香烟揿灭烟头,丢进烟缸,微笑着问道。他这一问,剑兰便随即比划开来,而小李也就刷刷刷开始了记录。 这一问可谓绵里藏针,敬民已经明显感觉到一种火药味了。 “对,我姓敬名民!但我并非能掐会算!”他比划着,用手语答道。 这一回答很到位,剑兰的目光里头,对他颇有赞许之意。 “那么,你就不是半仙人物了,对吧?” “对!” “你老家在哪里?到江福多久了?” “我老家在北省渭州,到江福快两年了!” “哦,还是关中汉子!你是从小聋哑,还是到这里打工以后聋哑了?” “是从小聋哑!” “你认识辉哥,对吧?” 他听得一震,知道问到正题上了。 “是花街黑店的马仔,那个北省人辉哥吗?” “正是!” “认识!曾经遇见过两次。” “能说说这两次的情况吗?” 敬民就把真实情况滴水不漏地和盘托出。 张局听得连连点头。“这样看来,这辉哥确实是丢了你们关中男人的脸!要是再遇到他行恶事,你一定会对他痛下杀手?” “可能会教训他几下,但绝不会痛下杀手!” “那万一失手了呢?” “下手不狠,一般都不会失手!练武的人,一般会做到!”敬民知道张局的用意,但还是从容应对。 “你是练过武的,对吧?” “是的。” “武艺如何?” “还好吧!” “与人交手,可否败过?” “未曾败过!” “江湖上有些下三滥武功,你认为都有哪些?” “既然是下三滥,所以多半是些阴损的招数,以攻对方的裆下空门为多。” “你跟人家交手,曾经有没有用过这种招数?” “自然不会用过!”敬民笑笑道,觉得这局长这般怀疑自己,也实在太不应该了。 张局长突然意味深长地笑笑说: “敬民哪,现在我告诉你一些事情。事情是这样的,现在是八点半,你当时帮了我们闻队,并且还提供了一些特别有效的线索情况,那时是五点。后来经我们研究,怀疑案发现场,就在齐山上的已经废弃一年多的采石场一带,因为在那里往下看,就直接看到‘做大做强江边福城’八个红字。” 张局长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看到剑兰在一边,迟疑了一下,又把香烟插回盒里,说道: “结果情况果然是这样,被埋进土坑的一共是两个死者,埋在底下的是男的,在上面的是女的。男的手臂上是虎头刺青,女的头部在另一方向,腿部压着男的刺青手臂,女的一边脚上还穿着高跟鞋,另一边脚上,鞋袜都没有,而且五个脚趾头都有带血的牙印儿,像是被人吮咬的。这跟你提供的情况完全吻合。” 这时敬民却摇头摆手道:“不,我提供的情况,并没有您说的这么详尽,提到女死者的情况,更没有像您后面所说的这么细致,一边脚上不穿鞋袜,而且脚趾头有带血的牙印这些。我只是提供一幅再简单不过的草图罢了。” “好吧!敬民同志,你且先别着急,听我说下去。我知道你的正义之心尚未泯灭,所以帮助我们警察,还及时提供线索。但我们不以为你能未卜先知。你所知道的,一定是曾经经历的。所以尽管这些事不是你之所为,你的立场也很明确,但我们还是希望你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向我们提供罪犯线索,让正义之法网,将他们绳之以法!” 说着,局长庄重地站起来,对敬民鞠了个躬。这简直要让敬民当场跳起来了。 第一百章 误解(一) 实际上,敬民当场并没有跳起来,但脑子里确实轰了一声。 这明显摆明了,张局长的看法,就是认为自己在包庇罪犯。之所以将秘密透露给警察,是因为自己良心不曾泯灭。 这种解释看起来也说得通,但实际上是有悖于常理的。 “局长,我能问些问题吗?”他突然也想了解一下情况。 “当然可以!” “那具男尸,真的就是辉哥?” “哈,是啊!你这是明知故问吧!” 他不去看张局的脸,也不想与之争辩,又比划着问: “那女尸是谁?查出来了吗?” “死者可能是楚小玲,神马建筑公司的总裁助理!之所以说可能,是刚刚做了技术鉴定。歹徒十分凶残,不仅先杀后奸,而且还在她脸上咬了好几口,鲜血淋漓呀!所以在面部上不易辨认。” “这些人渣!” 敬民听得大是震惊,不禁心里暗暗骂了一声。 于是面有盛怒之色。 张局明显看到他动怒,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不由得精神大振,“嗯,敬民哪,悲痛和愤怒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交代出罪犯,让我们对他们严惩之,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敬民明显感觉,这问题又绕回来了,看来自己不解释清楚是不行了。 “局长,我之所以能够画出草图,是因为我心中突然生出感觉,于是眼前就展示了那幅图景。这是我习武之后,习得一种奇功之后,才慢慢生成的。但这种心觉也不是想有就有,而是非常偶然的。那种场景在我脑中也只出现过两次。” 看到局长好像还在沉思,就又比划道: “其实在遇到闻队之前,我也是没有把握,把它看成是一个案子。当时一人逃过来,闻队他们在后面追,我断定此人有问题,便把他拿下,又觉得闻队可信赖,这才献了草图。其实我跟这个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是局长想得太复杂了!” 张局抬了抬手,作了个手势,“敬民兄弟,我们都得为自己说的话负责,对不对?你说,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玄虚,哪里可能有什么预感之说,对不对?” “局长,不管怎么说,在这里,我会为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 “这话说得好!那好啊,你就把真实情况说出来吧!” “我刚才跟您所说的话,都是真实情况!我已经全说了!” 张局长的脸色有些难看,“好吧,既然你不能提供犯案的罪犯,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这根本就是你做的案子!是不是?” 他突然觉得这敬民好会伪装,说不定先前的愤怒之神情,也是装出来的。 他又往烟盒里掏香烟了,但半天也没掏出来,就接着说,“你看到自己的老乡辉哥行那种恶事,怒不可遏,就痛下杀手,将他杀了!对不对?为了骗过我们警察,你就用下三滥的手法,用高跟鞋尖,从后面猛击其阴囊,碎其睾丸而致命。这又给我们制造了另一个假象,那就是误以为是被那个女的,也就是楚小玲,用高跟鞋猛踢阴部令其致命。” 张局把烟盒一扔,转去端茶杯,“但这又掩盖了一个事实,即辉哥对那楚小玲先杀后奸的事实!所以她根本不可能用高跟鞋偷袭辉哥!” “依局长论断,那又是谁挖土坑,将这楚小玲和辉哥,一起掩埋了呢?”敬民比划着问道。 “这就需要你告诉我们了!这后面的事,你难道还不清楚吗?”张局微笑道,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局长要是真的这么认为,我担心真的罪犯,就要逃之夭夭了。” “所以你就应该尽快地交代所有的事情,也只有这样,才能洗脱去你的罪名。” 敬民觉得有些烦恼了,再这么说下去,自己岂不是越陷越深。自己暂时冤枉那还没关系,哪个地方还会比黄泥冈砖厂更苦呢?他并不害怕蹲牢狱。可是他真得担心很多事。 又一幕场景,突然又在眼前一闪。 他看到一部黑色小车停在街边,驾驶室门打开着,一男子咬着牙,捂着肚子,从里头出来,顾不上关门,走不两步,就摔倒在地上。但他的手还比划着。街边有三人走过来,却是周通、隐夫和辉哥。隐夫见状奔了过来,扶起那男子。这时也已经赶到的周通和辉哥,看了车一眼,却对隐夫使了个眼色,“快送他上医院!”隐夫背起司机快步走了。于是周通和辉哥,直接进入了驾驶室。很快地就把车给开走了。 “请给我纸笔!”他比划着。 “好,很好!就给他纸笔!”张局对小李说道,他从剑兰的翻译中,以为是敬民愿意认“招”了,不免就有一些得意。 敬民从小李手中接过纸笔,不消片刻,一幅草图又画好呈上去了。 剑兰接过草图,稍稍瞥了一眼,就将草图呈给张局。 张局看着点点头,觉得有些稀奇古怪的,匪夷所思呢,“你就把作为供词的草图,好好解释一遍吧!” “这不是供词,而是我刚刚来的感觉!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心觉。” “哦,你又在搬弄什么心觉呀!我不是跟你说过,我不信这一套!” “既然是这样,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局长现在是放我回去呢,还是依法拘留我呢?” 敬民突然觉得有些厌烦,他的热情受到打击。 张局没想到敬民竟然会如此强硬,于是说道:“你还懂得说依法拘留,会这么强调‘依法’,不错呀!那好吧,只好先对你实施依法拘留罗。” “张局!”剑兰见局长真的要拘留敬民,不禁有些着急。 “怎么啦?兰子!”张局的严肃口气里头,有一种爱抚的东西。 “张局,我哥的意思是” “闻谨回来,我会跟他说明白的!” “好了,你们带他到里头去吧!找个清静的所在,让他待着,他会清醒的。” 张局手挥一挥,小李和剑兰便带着敬民出去了。 他俩将敬民带进一间房间,里头只有一张桌子,还有几张床。剑兰跟他比划着,说这里是我们局的临时拘留室,跟外头拘留所还是很有区别的。我们张局也想让你清静,所以不会再有人进来。虽说委屈你了,但条件还不算太差。你就好好在这里反省自己,什么时候想通了,就跟张局说,你也就重新自由了。 敬民比划说,多谢你们的关心,不过局长确实是多虑了。刚才那张草图,说不定对破案有帮助。我希望能引起你们的重视,赶快顺藤摸瓜,抓到逃犯。 剑兰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比划说,“要是我哥在这里就好了!草图还在局长那边,我刚才匆忙间,也没看更清楚。要不你跟我比划说说,我也好跟我哥说。” 敬民听了点头,便比划着叙说一遍。 剑兰听得明白。不久就跟小李走了。 铁门关得铁紧,现在是哪里也去不了了。现在做什么呢? 那就练功吧!自己可以长进,又可以消解烦恼,多好的事哪! 是啊,这里是公安局里的临时拘留室,跟外头的拘留所不可同日而语,又是局长特别吩咐的清静之地,所以没有外人进出,不要说练功,就是伏案疾书当作家,也都可以呢!不由得对局长也有了谢意。 他没有戴手表,也不用手机,就凭着感觉判断时间。如果自己彻底放松,不在意这些,那么时间就可以完全模糊。其实模糊了也挺好,就可以忘掉世间的悲喜荣辱。 现在他一心一意练功,就起了这种功效。而且他首次打破了练长风功的界限,不一定要那般取地择向,并且待风而动。他觉得长风功也应该取法保元功之优点,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姿式都可以练。 所以这次在拘留室里,他的长风功修习最善,得益最多。 不知不觉,他已经在拘留室,待了四十三个小时了。 终于听到了走廊上传来的脚步声。 他其实也是到了眼下,才有了这种注意。前面的时间,他除了大部分都用到练功上,就是用到对案件的思索上。所以自己被拘留的现实,反而淡忘了。这会儿怎么又急起来呢?原来他觉得这个案件水落石出的时候,应该是就要来到。 仍然是小李和剑兰,不过这一回脸色更好看一些,还略略带了些微笑,但两人都没有说话。 他也没有说话,不过他也有微笑。 就这样,一路默默地,来到了局长办公室。 “敬民同志,坐!”张局招呼敬民坐下。 这一回局长的态度有些变化,对剑兰说:“兰子,给他倒杯茶!” 等剑兰端过来茶之后,张局正视他的眼说,“说说吧!心里有什么话,就说说,赶快把它说出来!” “张局,这案子快水落石出了吧!”敬民说。 第一百零一章 误解(二) 张局笑了笑,催促道,“是的,快了!都这个时候了,你就赶快说吧!” 见局长又有些着急的样子,尤其是看到他的鬓角上,好像又添了几根白发,敬民突然心中有一种特别的滋味,心想他如此这般模样,那还不是因为破案,不如就说说自己对这案子的想法,说不定还会帮到他。 于是心里一个激冽,就比划说:“张局,我以为,案子的重点是车子和女人。没有车子,没有女人,这个惨剧就不会发生。” 张局显然对他这样说法不甚满意,但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说吧!”他示意道。 “如果凭我的感觉,这案子的发生,很可能是司机突然患病,开门求助。正好遇上三个青年男子,一个带他上了医院,另外两个趁机上了车。本来也许不是要作案,而是飙车兜风什么的。刚好楚小玲行在路边,两人见其美貌,便强行挟持,然后带到废弃的采石场,对她进行强暴。于是导致恶性命案的发生。” “你不是主动交代问题,而是跟我分析案情哪?”张局的声音严厉了。 “哦,对不起局长,我确实是跟案子没一点牵连。但是,要是局长需要,我可以提供跟案件有牵连的一些人。” “好,这才是我们需要的。说吧!”局长的脸色又回春了。 “除了花街马仔光头辉哥之外,褚小雅总裁的儿子周通,还有周通的死党,亮子的外甥隐夫,跟这案子应该有大牵连。尤其是周通,花花公子一个,常到迪厅骚扰女生。” “还有呢?” “楚小玲既然是龙健建筑公司总裁助理,这事情的发生,恐怕公司里头也要做些调查。” 张局摇了摇头,本来是怀疑敬民跟案子有牵连,要是他能够招供,这案子自然立破。可是看光景他是不可能有嫌疑了,他竟然认真琢磨起破案来,而且还有点头脑,这真的是让张局有些哭笑不得。 但张局长终究是大风大浪见得多了,所以他此时也能够认真重新审视自己,觉得要是敬民的感觉对头,破案的头绪也对头,这么真诚厚道而又有本事的人,警局为何不善用他呢? 张局终于笑了,这一回他笑得特别豪爽,就连剑兰和小李都感到吃惊了。 他反而这样问他俩:“敬民兄弟的意见,你们觉得怎样?” 小李笑笑没有说话,剑兰说:“他的感觉和判断都不简单,对我很有启发。局长,剑兰私下以为,咱们不应该对他表示怀疑!” “嗯,兰子说得好啊!” 张局的这一大转变,让敬民也觉得不可思议。于是抬起头,就等着局长的训示。 “敬民,有件事我先告诉你,你说的那个隐夫,已经死了。人们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淹死在柳庄池塘。你知道吗?那池塘,放养着一些鱼鳖,差不多称得上放生池!哎!” 敬民听得点头,原来那天传说柳庄死人,竟然就是隐夫死了。 看来那日的前一天晚上,刀脸夫妇寻找外甥,也是扑了个空。隐夫这一死,一定给这对夫妇带来深切的哀痛。 而且死在池塘,还是放生用的池子,真是罪孽啊! 可是他为什么就淹死了呢? “隐夫的水性很好,就算是那地方偏僻昏暗,他失足落水,也不至于淹死。后来我们发现,他在死亡之前几个小时里,曾经喝了不少酒,而且还吸食了过量的冰毒。在池塘一角,也发现一些丢弃的锡纸和吸管。那么,这喝酒吸毒,是他一人所为呢,还是跟他人一起呢?” 局长这么说着,敬民不假思索就比划着回应,“他很可能是跟周通在一起。他俩拼命喝酒和吸毒,很可能是因为害怕” “他们也懂得害怕?” “他们本来也不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可是因为过分迷恋女色,以致行如野兽,铸下大错。事后害怕罪行被发现,就用喝酒和吸毒来麻醉自己。” “嗯,有些道理!好,我就再告诉你一点,在隐夫的身上,还缠着一截麻绳和玻璃绳,那麻绳很旧了,有些腐烂了。” 敬民甚是动容,当即比划道,“莫非是周通想掩盖罪行,害怕事情败露,见隐夫毒发身死,干脆来个绑石沉尸?” “后来由于麻绳腐烂,这才浮尸塘面,罪行败露!”局长接着说。 敬民点头,却不再说话。 就在此时,办公室外面有人敲门。 “请进!”局长说。 进来的是闻谨。用关心的目光对敬民投以匆匆一瞥。“张局,现已查实,案发当晚,楚小玲可能是心情不好,独自到维纳斯酒吧喝酒。据吧员说,十一点多时楚小玲离开,当时她有些醉步蹒跚。可能周通一伙劫车之后,飙车、兜风都玩腻了,正好遇上了楚小玲,而楚小玲因为醉酒,误将这黑色小车,看成是公司里的黑色大奔了。她以为是连建兵回心转意,特来接她,就欣然上车,谁知撞上恶人了。” 敬民一边听着,一边就想,闻队果然查出是周通一伙劫车。他却没想到,后来不仅是剑兰,而且就是张局,都把敬民新绘草图的内容告诉了闻谨,只是剑兰说得更加具体罢了。所以闻谨当即就把目标瞄准周通。 可是听到闻谨提到老连,他不由得又起了狐疑,这事怎么又跟老连沾上关系呢?嗯,当时在龙健工地上,就发现他好像神色有些不对,是有几分不怎么开心的样子,当时还以为是他讨债不顺呢。 闻谨见局长还在倾听,就又往下说:“现已查实,死者楚小玲并不是原名,她原来姓褚,是褚小玲。” 敬民突然听得一震,他奇怪自己为何会有如此震动,难道说这褚姓里头,还有什么文章不成? “还有没有其他情况?周通的情况查得怎么样?” “现已查实,周通就是江厦海燕有限公司总裁褚小雅的儿子,常去神舟桑拿,并喜欢让一位叫做吴红的桑拿小姐给他按摩,可是那小姐并不喜欢他。” 敬民听得又是一震,这褚小玲,这褚小雅,这其中又牵连到周通,这到底有一种什么样的联系呢? 只听张局长问道:“那又是为何?” “因为周通有一种恋足癖,吴红的脚趾和脚掌,都曾被他咬伤过。” “哦,是这样啊!那他喜欢吴红小姐,是不是因为该小姐最漂亮呢?” “吴红也不是小姐里头最漂亮的!” “哦,这倒有点怪!这样吧,褚小玲的情况,还需再作细致了解,了解她都跟哪些人有来往。嗯,最好有她平时的照片。还有,找到周通了没有,有没有盯上了?” “还是没有周通的消息,也许当日作案之后,他就逃之夭夭了!” 闻谨这一说,敬民吃了一惊,怎么就让周通逃了呢?不禁心凉了一大截。这案子自始至终都连着周通,罪魁祸首显然就是周通。 “马上发网上通缉令!绝不能让他漏网逃逸!”局长声如洪钟。 “是!”闻谨的双腿亲密地挨碰着,敬了个礼。 在要转身之时,突然又牵挂了敬民,说:“局长,现在敬民已经拘留接近四十八小时了!” “是四十三小时三十分钟!”局长刻意矫正了,但又补充道,“好吧,这人情给你做,就由你负责,送他回工地吧!不能因为我们破案,而打掉他的饭碗哪!所以有些事情,就由你作些解释。” “是,局长!”闻谨说。 然后对敬民一挥手。剑兰这时也适时打过来手语,“敬民,你自由了!快跟我哥走吧!” 他突然觉得她这张甜美的脸,曾经在哪里见过。 他坐在闻谨旁边的副驾座上,这可不是被拘留者的待遇。实际上警局所有的人,包括张局在内,都未曾真正视他为拘留犯。只是张局是个绝对的唯物论者,所以对敬民的“心觉”存疑甚大,以为他是欲盖弥彰,当即让闻谨带进局来。 在路上,因为闻谨要开车,不便对他打手语,所以几乎就没说什么话。只是上下车时比划了几句,这才知道那褚小玲本来就是毕总裁的小蜜,后来由于老连讨债多次成功,使公司经济复苏,不被欠债拖垮,也获得从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好评。总裁一时高兴,就效古人美女赠知己,将褚小玲赠予老连,但只是每次讨债成功之后,赐与陪宿一夜。 但这次讨债前,总裁却特意为褚小玲和老连的幽会作了安排,并说这回要是顺利讨回六十万欠款,从此褚小玲就是他的人了。可是却没想到,这天晚上两人却因口角闹翻了。褚小玲独自到酒吧喝酒,最终遭遇祸事。这两人嗐!闻谨说到此,甚是感慨。 老耿和几个技术员还有工人过来了。闻谨特意向敬民当面表示感谢,并解释带他进去,是因为局长请他去,有些事还要向他请教,并当面致谢。最后还说敬民是人才,将来说不定还要请他帮忙。 虽然闻谨话说得客气,但他走了之后,一直到吃晚饭时候,老耿他们并没有真正跟他好好谈过,见面只是客气招呼,而眼神里头,总有一种难以猜解的隐秘内容。这让敬民暂时多少有一些难以开释的苦恼。 这个晚上就在工地上度过。第二天中午也没见毕婧的身影。他突然觉得有些苦闷了。眼前的世界好像离开他远了些,仿佛有些事,是过去从来未曾发生过似地。 第一百零二章 罪恶(一) 到了晚间,突然又想起今天是周一,又是毕婧要求习武的时间。上一回周五出了事情,让她习武未成,照理说她该会来。可是终于还是没来。 敬民想想,老连在这时候,也不可能有闲心思来教自己擒拿术了。闻谨应该是找过他,说不定他都有可能被带到局里去了。自己都曾被他们带进局里头,老连的嫌疑可比自己大得多呀!再说了,有些事毕婧应该也知道了,这种不幸的事,她不可能不受影响。所以,她怎么可能会来呢? 可是那辆黑色大奔到底还是来了,而且下车来的不仅有毕婧,而且有吉华。开车的也还是高明。 一下车,毕婧就奔过来,比划说,“我们不是来请你教我们学武的,小玲姐都学到功夫了,一招就把那刺青的家伙踢死,可是最终还是被害!所以我也不想学武了!坏人不除,学一点功夫也无济于事。所以我和吉华,就是来看看你!” 吉华见毕婧抢先说话,就也紧跟其后比划道:“敬叔,当时那警察还敲了我家门,问我老爸呢。不过我相信警察找你,一定是有其他原因,而不是你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此时他心里一热,真的就想一下子将她俩抱住。尤其是吉华,表达得更朴素。虽说自己对被拘留一事并无多大思想抵触,但是她俩能够这么理解自己,确实让自己感动。这两个女孩,应该是还没有为世俗尘雾所污染,不容易呀!她们应该比老耿他们强多了,也真实多了。 回头再想想,其实真正误解自己的并不多,像闻谨,还有他的妹妹剑兰,显然都不会对自己产生误解。他们甚至还特别信任自己。 当然最不信任自己,也就是对自己有过很深怀疑的是张局。局长是出于科学求实、认真严谨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才不讲情面,将自己拘留的。要不是自己亲身体验了保元功带来的心觉,别人要是对自己说起这种事,自己也是不会信的。 激动过后的敬民,想起刚才毕婧的说法,心想莫非这案子已经破了。而且他也觉得毕婧言之凿凿,说褚小玲学有功夫,辉哥是被褚小玲用高跟鞋踢死的。真得是这么回事吗?这些内容她都知道,那么是不是真相已经大白了。 虽然他还在为褚小玲的不幸而哀伤,但对那些自己甚感吃惊的事,还是要问毕婧。 毕婧比划着说,老连自己说,褚小玲的功夫,是向他学的。老连见她总是穿着高跟鞋,就特意教她出其不意,以高跟鞋尖攻对方下裆的招数。 见敬民听得点头之后,就又告诉他另外的消息,说现在警方基本确定周通是本案犯罪嫌疑人,案子眼看就要破了,可是周通却逃走了,这一逃,就不知何时能逮捕归案。 这一说大家情绪都黯然下来,仿佛都随着毕婧的低低的叹息而噎住了。吉华想到褚姨妈,虽说事业做大了,可是却有周通这样的儿子,也是够悲哀的了。尽管周通可恶,但要灭了周通,也是让她绝对不会高兴的,终究是自己的表哥呀! 这天晚上他们聚在一起也不多久,褚小玲的事让两女孩灵魂都受了惊,所以较早就回去了。也不提后天既是冬至节,又是周三,晚上可以到迪厅放松一下。她俩都没说到这方面快乐的话题。 这件轰动江福的特大命案,发生的大体情况,确如敬民所感觉到的。 原来那天晚上周通一伙三人都喝了点酒,然后在西街溜达看女孩,酒后看女人,是他们常有的消遣节目。他们说这个妹子靓那个妹子水,后来竟然都更着迷于年龄稍大一些的女子,光头辉哥说,姐儿才娇姐儿才媚姐儿才更有味。周通马上就响应,说辉哥就懂得女人味。 就在他们再穿一个街口就走到第一医院之时,这时却看到一幕怪象:一部车停了下来,车门开处,一个男人捂着肚子出来,脸上是极其痛苦的神色。他根本无法关车门,身子终于支持不住倒下。 好机会!周通想,跟辉哥打了个照面。而这时隐夫却冲过去扶那男人。周通心里暗道傻瓜,但又觉得这傻瓜可以当,就对他使了个眼神,意思是你背他上医院,到了地赶快脱身,咱们联系上就一起飙车、兜风去。 隐夫背走男人时,周通和辉哥便上了车。隐夫背到医院,到楼梯口将患者放下,见附近没人,突然转身就走。绕几个弯之后,给周通打了手机,于是在又一个路口候着上了车,随即飙车、兜风疯狂了一阵子。 他们还在路上买了些啤酒,就在车上喝,然后说着黄段子,说着女人的好处。 已经是深夜了,他们开始商量,辉哥说要不要到鸡店,招几只鸡到车上,找个地爽一下。隐夫就说那也太没趣了,现在要找两条腿的女人还怕找不着,还要招鸡呀?光头辉哥一怒,就在隐夫面前发威,说你臭小子,哥就招鸡,到时候哥吃鸡,你看着可别嘴馋! 周通就中和了两人的意思,说要不到酒吧一带转转,说不定遇上个醉酒贵妃落单,咱哥儿仨一块上,那干得才叫乐呵!这一说居然一下子吊起了辉哥和隐夫的胃口,尤其是辉哥,居然既是吹口哨,又是嘴嚷嚷,妹儿,姐儿,喝醉酒就上车吧!哥们绝对服务到位,包你从头爽到脚趾头! 这最后一句话,让周通特别的欣赏。 他拍了一下光头辉哥的肩膀。 就在此时,果真出现了一个美女,正是姐儿女,是辉哥浪吟过的姐儿才娇姐儿才媚姐儿才更有味的最好注脚。尤其是辉哥和周通,看得口水就要往下流。 这女的就是褚小玲。她醉步蹒跚着过来,醉眼看着眼前不远的这部车,好像有些犹豫,又有些惊喜。 原来辉哥已经将车减速,慢慢地驶到她的面前。 合当褚小玲难逃这个劫数,此时街边极为冷清,并无他人,而且她又主动凑近了车门,等车门开启,发现下来的人,并非自己感觉的人,这时想挣扎已经来不及,甚至想喊也来不及,因为嘴巴已经被捂上了。 “找个地!”周通说。 “对的,包在兄弟身上!”光头辉哥淫笑道。 然后这车就带着褚小玲往郊外驶去。 路上他们开了易拉罐,逼使褚小玲喝酒,又堵上她的嘴,对她百般猥亵。 然后车终于停了下来。 “来,哥儿们,抬美女上山去!哈哈!”辉哥说。 “哇噻,抬美娘上山罗!”周通哈哈笑道。 他们一人带了一罐啤酒,然后将褚小玲当作一捆货物扛上山。 这地方就是一个废置的采石场,辉哥曾经在这干过采石的活。地面长了些草,而且也还空阔。“到地了,放下美女!”辉哥说。 “放下美娘罗,哈哈!”周通说。 “你怎么老是娘啊娘啊的?难不成她是你娘哪?” 光头说完,却见周通突然呆了似地,看着仰面在地的褚小玲发怔。 “你愣什么啊?快帮忙,好让辉哥办事啊!”光头说完,就将喝完的易拉罐啤酒撂了。 “nnd!她还真得像我娘!”周通喃喃道。 光头已脱了上衣,一听这话好喜,说:“操,妙啊!你等着,看我操你娘!” 好像有些起了连锁反应似地,光头说话之后,裆下竟然分明竖起了旗杆。 但是周通听了,登时大怒。而这时辉哥就要朝着褚小玲俯下身去。周通便一把反扭过来他手臂,光头呀的一声,就要反击。可是 却只听到他惨呼了一声,身子突然像僵了似地弯了起来,球起来,随即啪地仆地不起。然后重重地蹬了腿,死过去了。 周通一下子傻掉了,等到他看到眼下影子一晃,当下下意识双手向下,护住裆部。正好褚小玲的高跟鞋攻来,就被他挡而抓住了。 原来那褚小玲,也是刚烈之性情,尽管知道自己命悬一线,但仍不屈服。看到那光头因为周通而分神,趁其不备,就猛起一脚,中其裆下,由于喝酒之后力气大,又是在危急之时,所以这一踢,也是很够劲,当下将其阴部之物踢得粉碎。于是辉哥这才倒下。 且说周通当即抓住了褚小玲踢出的那条腿,并特意举高了它,说:“踢啊,你踢啊!嘻嘻,姐儿踢腿不错哈!”然后就脱了她的高跟鞋,一撂,却砸到了仆倒在一边的辉哥身上。 辉哥却一动不动。 “辉哥怎么啦?”隐夫说着,想过去看看。 “别理他!这小子死不了!来,帮我!我搞定了,就轮你上!让那小子靠边站去!”说着,周通已经撕烂了褚小玲的连裤袜,一条雪白丰润的腿呈露了出来。 “啊哈,好精美吔!啧啧,让爷一口吞了它!” 说着,嘴就凑了上去。一路舔着,然后含了玉趾,吮吸着,吧唧有声。 周通一伸手,在褚玉玲的胸上疯狂一抓,她的衣服便如碎絮披落,顿时遮掩不住双峰雪艳。此时已经变成魔鬼的周通,于是更加恣意蹂躏眼前这陷于绝境的可怜女人了。 ps:6月24日,2点45分,郭怒,乱世狂刀将在完美电台为大家同步解说欧洲杯四分之一决赛 西班牙vs法国 6月25日,2点45分,郭怒,乱世狂刀将在完美电台为大家同步解说欧洲杯四分之一决赛 意大利vs英格兰 精彩赛事,激情讲解,不容错过! t./topic-pages/ 第一百零三章 罪恶(二) 褚玉玲拼命在挣扎,周通冲隐夫喝道:“喂喂,你到底在干嘛?你是不是男人?给我按住她,抓她手臂,扯她头发,抽她的脸,动作猛一点,狠一点!” 周通见隐夫动手了,但还是不能让自己满意,于是一巴掌打在她粉腮上,骂道:“谁叫你长得像我娘?贱女人,我操死你,操死你!” 说着,早就霸王硬上弓,强行进入了她的身体,一种征服感让他更加疯狂起来,他躁动着,狂野着,他听到她在叫,仿佛聆听一支美妙乐曲,他感觉她的腰肢大摆,仿佛拥着她在翩翩起舞。 他终于感觉到罪恶的膨胀不可抑止,他已经完全无视她在底下挣扎中的血泪呻吟,然后他进入了一种巅峰亢昂状态,而她却昏死了过去。 周通在极度快意中起来,对隐夫说:“轮到你了,上吧!”隐夫脱了裤子,枪头早就充了血,便进入里去,虽无周通威猛,劲道却也不弱。很快地褚小玲醒转过来,哦哦作声。周通听得入耳,觉得特别淫荡。 于是揪她头发,打她的脸。她哦哦声音更响了,似乎进入了一种亢奋,周通不由得大怒,尤其是看着那张极像自己母亲的脸,又由她的嘴听到一种澎湃的浪吟之音,更是大怒。 妈的,刚才,刚才,你为何不浪荡,不淫荡?你就是这样对我,你就是这样对我,引诱我,又不让我快意!你一直这样对我!到底是为什么? 他的眼前闪过童年时候的一幕,他的母亲,褚小雅,正和一位不是他爸爸的男人在贪欢着,她的头仰着,双手盈握着胸上的雪球,哦哦的浪吟,雷一般地炸在他头顶。 不止一次,他遇到了这般场景。不止一次,雷一般轰炸之后,他好像有些渴望再多看到这般的场景。 罪恶的种子就在雷声过后,轻轻地播入了他的心灵。 他由于母亲对父亲的背叛而恨母亲,更由于母亲的诱惑而播布罪恶,更恨了自己的母亲! 此时这种仇恨又一次强烈地膨胀在心里,他突然双手卡在了她的脖子上。他强烈地感觉到了她的血管在他的手下的突突挣扎,她的嘴巴在张大,他也感觉到隐夫的强烈的连续杀伐。他的嫉妒和仇恨,让他双手坚如铸铁。 她知道又一次的昏迷来临了,她这时已经因为黑暗的窒息,而进入了另一种祈盼光明的状态,也许人世间的痛苦走到现在就走到头了,她用自己的肉体和生命记录下了世间的罪恶,然后悬崖撒手,转身离去。但是她无法合眼。 她死了,她的脖子软耷耷垂下来,咽了气。 直到此时,周通才发现她死了。 妈的,妈妈的!他吼道。 他探她的鼻息,听她的心脏,他踢她雪白的臀,他嘶咬她苍白的脸。 他差不多完全疯了! 这时候他想到了光头辉哥,他觉得有些对不起辉哥,自己和隐夫真得就这么把这女人操死了!没让辉哥分得一杯羹,真真真是太对不起呢! 不过,要不是小子狂妄,也不会就让他在旁边晾着。现在也应该起来,哥儿仨好好商量一下了。 可是自己并不想迁就这小子。 周通瞥了一眼缩在一边的隐夫,挥挥手,示意他去摇醒辉哥,不管光头是醉倒还是昏倒,也该醒了。 隐夫却愣着不动,原来他吓坏了,他的眼前下着黑雨,这女的死了!是我杀死的,还是周通杀死的?不管怎么说,这女的死了,我和周通都有份!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隐夫心里头还在打着寒战,周通却一下子托起他的下巴,“看把你吓得这个样,去,叫醒光头,咱们商量一下!” 此夜农历十一,冬月如镜,照在山后,隐夫看到周通沾着鲜血的嘴巴一开一合的,他的每一根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得已,他还是听命,去摇晃辉哥的身子。 却没想到手指接触了一种寒气,一种僵硬,辉哥的身子也显得特别重。天,辉哥难道他终于伸手探其鼻息。“通哥,坏了!”他赶紧抽身往这边跑。 “怎么啦?”周通正打开地上仅余的一罐啤酒。 “辉哥死了!”隐夫说。 周通木头一般愣了,不说话,突然这木头动了起来,一仰脖子,把一罐啤酒喝得精光。 然后走到光头的身前,翻了一下眼皮,看了一下后脑勺,又看了他裆下,有点明白了。然后下拉眼皮,让他合上眼。 月冷如霜,周通和隐夫都不说话,死亡的气息笼罩了这个废置的采石场。 突然,周通一下子跪在女人面前,“对不起呀,是我们失手,害死了你这大美娘!”可是说着说着,他又一次疯狂起来,撕心裂肺地嚷嚷,“你这该死的女人,你还我兄弟,你还我们性命,你把我们害惨了。你以为像我娘就可以为所欲为,我恨你!我恨你!” 他绝望如狼嗥。 他继续抓破了褚小玲的脸,甚至一根指头插进了她的左眼。 “通哥,通哥!”隐夫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尽管他觉得身子如大风吹树一般地发抖。 周通喘了口气,转过脸来,“怎么样?” “咱们逃吧!”隐夫的态度坚决,可声音还抖着。 “好,逃!可先得处理了他们!你说怎么处理更好些。” “挖个坑埋了较好!” “好,可是怎么挖?” “这里原来是工场,找找看有没有留下什么工具?” 隐夫尽管感到恐怖,但还是得想办法,他还是有些头脑,而且在这残破的工场,他们竟然找到了一把铲子。铲子的木柄有点坏了,但勉强还可以用。 于是他俩轮流着挖地,然后,就将两具尸体撂进了坑里。 隐夫正要将死者的衣物也扔进坑里,周通却说等等,然后探手入衣。万万没想到,辉哥的衣兜里,褚小玲的拉链包里,竟然都藏着好东西!哇哈哈哈,周通一时大笑。 原来周通有个习惯,外出时身上总会带些粉,以备不时之需。倒没想到辉哥也有这嗜好,带得比他还多。更料不到褚小玲包里的粉更多,像是刚刚从哪里买来的。 这女的竟然也吸毒!这一回连周通也感慨了。 两人填好了土,又作了一些伪装,找了一处水源,洗手整衣,这才下山。 隐夫一路觉得手足酸软,身子像是禁受不住寒冷,直打哆嗦。周通看得直摇头。“隐,怕什么?大不了一条命!你终究是爽过了的!对不?你刚才好猛哪,难不成还不爽?多想想这爽的时候,难熬的,也就熬过去了。”周通想以这些话来激发他勇气。 可是隐夫却说:“刚才那一阵,就像电闪雷鸣,跟打仗一般,想想真没劲,再想想害死了人,真叫不值!” “哼,你想跟那美娘入洞房是不?或者让美娘做你的婢女,把你当作少爷,从头到脚吻你,再款款横陈香床,任凭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呸,娘的,你做这好梦,可是能成吗?你有钱,有权,有车,有房吗?你甚至一点都不帅!所以,这种美娘,你不来硬的,能搞定吗?” “可是搞定了又怎么样?得不到快乐,却要担惊受怕!” “怎么不快乐?妈妈的小子真没劲!” 周通恶声说道,心里好恼火,真想一扣板机就把他崩了。可是转念想想,他说得也没错,自己到底找到快乐了吗?不曾哪!确实如隐夫所说的,就像是进行了一场残酷的战斗,只有体力上的消耗,哪来的快乐呢? 是啊,为什么这么不快乐呀!我难受啊,天哪,我害怕,而且难受,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他终于摸到了身上的那物,尤其是褚小玲的,份量可真不少。快乐,这就是快乐!哈哈哈哈!我找到快乐了。 他看着月光下面隐夫有些弓起来的身影,心想,这小子要是挺不住,可要坏事情。只有让他快乐起来,一起快乐,这才会没事。 眼前看到了那部车了。月光下孤零零地停在那里。此时已是下半夜,四处并无一人,风呜呜地,愈显得静。 他坐进驾驶室,让隐夫坐副驾座。 “通哥,都是这车害的事!咱们再不扔了它,命就要搭进去了。”隐夫说。 周通点了点头,觉得他说得是。也觉得这小子要是不害怕,这头脑也还好用。“你说得对!不过咱们在这里先待会儿,快乐一下再走!到那时再撂了它!” “通哥,还说什么快乐?吓死人罗!”隐夫说。 ps:6月24日,2点45分,郭怒,乱世狂刀将在完美电台为大家同步解说欧洲杯四分之一决赛 西班牙vs法国 6月25日,2点45分,郭怒,乱世狂刀将在完美电台为大家同步解说欧洲杯四分之一决赛 意大利vs英格兰 精彩赛事,激情讲解,不容错过! t./topic-pages/ 祝天下民工端午节快乐! 祝天下学子端午节快乐! 祝天下笔耕者端午节快乐! 第一百零四章 月圆之夜(一) “别怕,兄弟!是男人,就要经得起大风大浪!兄弟身手功夫比我还好,难道胆量反而不如通哥?不,这主要是你想太多了!来,咱们现在就安一下魂!你看我的!” 周通说着,就从口袋里取出一包粉,那正是光头辉哥事先自己带着的。他向隐夫使了个眼色,然后取出锡纸,又看了隐夫一眼,说:“你看好了!” 隐夫在摇头,说:“我不看,你最好也别吸!” 原来周通和辉哥都吸了毒,几次诱隐夫也同吸,可他坚决不吸。可惜的是隐夫虽不吸毒,却还是跟他们厮混在一起。 “都这个时候了,这刻不知下刻的命,你还不吸?且不说吸了带来快乐,至少能让你减少许多痛苦!” 周通这一回说话,却不再看他,取出打火机,打了火加热,然后就着锡纸,吸食起来。他好陶醉好陶醉的样子,突然刺激了隐夫。 他的话也在隐夫的脑海里,雷一般地滚过。 突然,手上一种湿的感觉,那是一滴血。这时接着又一滴血流了下来。 周通睁开眼的时候,突然就看到了,“你流鼻血了!快仰起头,不要动,不着急!”说着挨近他,“你信我,吸点这个,包你没事!” 周通又一次给锡纸加热,然后凑近他说:“吸点你就不难受了!是男人,你就吸点!要是你还认通哥作兄弟,就吸他一点!他妈的,死不了你的!” 隐夫听到这里,心里一激冽,“妈的,都犯了命案了,这吸几口,又算得了什么?”于是二话不说,就低头凑过去了,也学着周通刚才的那样子,吸食起来。 吸毒的进步升级特别快,他虽是新手,但转眼间他已经出了幼儿园,接着又小学毕业了,然后就是初中。他学得有模有样,很快地,他就发现自己被某种感觉捉着走了,也就慢慢体会了周通刚才所说的那些话了。这一刻,他确实忘记了恐惧,而觉得身子飘飘然的,他相信此刻就算是刀架在脖子上,他也没有什么特别恐惧的感觉。 奇怪的是,他的鼻血也不再流了,竟然止了。 又惬意了一阵,他俩终于离开了那部本是别人的黑色小车,迟疑着,在夜色中往另一方向行去。 不到二十分钟,一部迎面驶来的吉普车让他俩吓了一大跳,幸好那车直接开过去了,既没有停下更不曾盘问。但是周通看到隐夫掩不住一脸惊慌失措那样子,显然一看就要露馅。心想还是自己要做点功夫,要不这小子遇到警察,没准三两下就全撂了。 前面不远就是柳庄池塘,是江福人,应该就知道柳庄池塘,可周通不是江福人,而是跟江厦相邻的永兴县人。隐夫也不是江福人,而是跟江福相邻的海云人,那海云虽是个县级市,可是并不比永兴县繁荣昌盛。 所以两人完全是瞎撞瞎闯,竟然就到了柳庄池塘。据说很早以前这里是有祠堂的,却并无池塘,所以所谓柳庄池塘,实际上是柳庄祠堂。但是后来终究在人们的眼里,只看见池塘,却没看见祠堂,所以这事也就说不清楚了。 这池塘的附近,大概也就相距五六百米处,有一座寺庙,平时也有不少人来烧香。有些人就也有带上几桶活鱼,或者龟、鳖之类到这里放生。由于放生池太小,放生的人颇多,所以有些人就多走了五六百米,将放生鱼鳖放到柳庄池塘这边放生。 可是哪曾想到,到了这日凌晨,竟然就在这放生的池塘面上,泛起一具浮尸,哎哎哎,真是罪孽深重! 经过技术鉴定,发现这死者便是那隐夫! 那么这样看来,是周通害怕隐夫会走漏消息,干脆害死了隐夫,杀人灭口? 当时在下半夜,两人担着害怕来到这里,周通确实一度对隐夫起了杀心,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实施。根本问题是周通在一瞬间,突然起了某种恋旧和忏悔之念。他觉得隐夫是无辜的,当时隐夫就想救那司机,根本没想顺手抢了那车。隐夫没有恶念,只有色欲,而且这色欲,也是被周通和辉哥的一再疯狂捣拨,这才燃起熊熊之火。 可怜的隐夫!周通的心中悲哀地唤了一声。算起来他和隐夫已经做了三年多的朋友,而他在江福所待的时间也还不到四年。 终究是老朋友了!他下不了手! 所以周通只能强化对隐夫的思想防线的加固。而此时的隐夫疲惫不堪,惊恐不安,完全不是平时沉稳的样子。周通只能暗暗对自己说,现在谁也帮不了他,除了冰毒,还是冰毒! 此时的隐夫,却也出奇地对毒品处于无防范的状态。 所以周通让他通过吸毒来调节精神平静情绪,他欣然就接受了。 因为他差不多就要疯了,他的眼前轮流晃动着褚小玲和辉哥的影子,尤其是褚小玲的身影,他看到她鲜血淋漓的脸,一边遭手重戳的有些空洞的眼睛,那眼睛空洞地盯着他看,她冰冷的手臂便围住他的脖子。 你好威猛的,嘻嘻! 她冰冷的手臂,越来越紧地缠住了他。 然后他就在这种幻境中一次又一次地醒来。 他知道自己就要崩溃了。 于是,出于绝望,出于恐惧,他特别主动吸食冰毒,贪婪地吸粉,让周通都感到惊讶。 他俩看着天上的冷月,说: “这月亮快圆了!” “是啊,这月亮快圆了!” 周通觉得隐夫情绪好像稳定了不少,倒是觉得自己的情绪有些空浮,他有时也会想起那刚刚被掩埋的两个死人,辉哥的裆下是紫色的淤血,褚小玲的脸上更是面目全非。绝对是古怪而恐怖的神情,那都是拜自己之所赐。 他突然觉得褚小玲好可怜,她好像在唱着: 就这样一步步赶往枉死城 回头掩面难舍恋恋红尘 周通知道褚小玲的冤魂不会放过自己的,不由得机伶伶打了个寒噤。就在这时,他突然看到正吸食着的隐夫仆然倒地。 他感到一种寒气 隐夫的眼无神,啊,好圆的月亮!然后就像睡着。周通再摇他,已经不动了。 他死了! 哪里知道,隐夫由于抵御害怕,竟然吸食过量死了。又一次的死亡阴影的笼罩,让周通也隐隐感到面临绝境。以往吸毒,他由于经济的缘故,也生怕自己瘾头过深,到时候无法收拾,所以每次买得不多,吸得都不多。可是今晚不同,突然手上这么多的粉,他确实要好好享受一下。可是没想到隐夫倒下了。 他也吸不下去了。 这还能救么?此时打电话120急救,到底救回生命能有几成? 不行!那么一来,不是什么都暴露了吗?再说就算救活,也是残废! 走吧,赶快离开这里! 他才刚走两步,又转回来,他脑中非常乱,突然觉得不能让人发现隐夫,因为隐夫一被发现,自己就会跟着被发现。要是发现隐夫吸毒,一定会以为是我周通诱他一起吸的。 他突然看到池塘一边,丢有一截烂绳头。不如让人以为是溺死,嗯,沉塘最好!只要挨上个把月不被发现,这事就过去了。 他眉头一动,然后绕着池边走,后来在垃圾桶那里,发现了一小捆玻璃绳。 接下来就是找石头,然后将石头跟隐夫的尸体绑在一起,最后,周通突然咬咬牙,脚一踹,没想到死人特别重,竟然没踹下池塘,只好再用双手,推下池塘。 扑通!池塘水花溅起。天上月在水中化作碎片。 隐夫的人生梦幻,也在水中化作碎片而去。 在一瞬间,周通也为朋友之死深切致哀,不过,当他看到池塘之水平静之后,隐夫的尸体消失在了自己的视野,却更为自己绑石沉尸成功而欣慰。他突然脱去了鞋,着袜于地,并一路掩饰或破坏以消除脚印足迹。 柳庄池塘还是死一般沉寂。除了天上快要圆的月,还有一阵阵吹来的风,还表示这世界尚有的生机。 周通依旧着袜于地,出了柳庄池塘,然后终于越走越快,匆匆忙忙,像无头苍蝇,在野外狂奔,啊啊啊啊! 不久他在途中上了车,那是一部往北开的大巴,他昏昏然就坐下了。此时他已经又重新穿上了那双鞋,他的样子虽说有些古怪,但没有人注意到他。 大巴夜晚的乘客,大多都有些古里古怪的。 第一百零五章 月圆之夜(二) 到此时周通还没想清楚,自己将逃往哪里。有一种感觉让他特别纠结,那就是任他往哪儿逃,他都逃不脱了,宣告自己末日的那一天,很快就会来到! 他看到了一面网,铺天盖地,遮云没日地罩下来。 耳边又响起了曲儿,是谁在唱: 就这样一步步赶往枉死城 回头掩面难舍恋恋红尘 他突然打了个哆嗦。他发现,现在是隐夫在唱这曲儿,不是褚小玲。 大巴在奔驰。车厢闭了灯光,让人昏昏欲睡。 隐夫又一次唱完了曲儿,突然往他这边走来,“通哥,你这粉,真是好东西!你能再给一点吗?我在这里,没粉可活不下去!通哥,你也来吧!带着你的粉,也来呀!” 冰凉的手还带着池塘的水滴,卡住了他的脖子,沉闷的窒息包围了过来。“不要,不要!”他叫着,身子一挣,却醒了过来,才发现是做了一个梦。自己还在车上呢。 周通在江福以北跨省的一座城市待了四天,褚小玲在维纳斯酒吧私下交易的毒品,成了周通近日狂饮滥嫖的经济资本。他竟然很快探得这个城市的某些“地下商场”和“红灯区”,他的毒品在这里廉价抛售,转眼间就变成了大把的人民币。 但他的心结还僵硬地打着,他不敢回想,只要一回想,无论是隐夫,是光头辉哥,是褚小玲,还是自己的母亲褚小雅,都会让他的灵魂无法安生。 相对而言,想到母亲还会好一点,虽说会煽起他的许多恨,但终究只是恨,而不是恐怖。 有时他也会想起龙哥的迪厅里头的往事,想起吉华和毕婧这两个小可爱。他这时就会后悔跟辉哥在一起。 辉哥跟了“鲁智深”之后,差不多也变成了色中暴君,以奸淫和凌辱女人为能事。周通跟辉哥他们混在一起,便也一般淫荡和暴戾。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果如其言。 要说周通明白了跟辉哥造成的恶果,自然也明白了隐夫跟着自己混所造成的恶果。要是自己不跟光头在一起,就没有当日那事;要是隐夫不跟自己一起耍,也不会白丢了一条性命。这种灾祸是完全可以避开的。 这是人祸!是人,自招自惹的! 有一阵子,他似乎大彻大悟了。所以,在梦幻一般的感觉中,他觉得,他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眼前是张着“0”型口子的绞绳头,悬在那里,好亲切哟,似乎在说,把你烦恼的忧伤的头放进来吧,我们立刻就送你上天堂!到那里,没有忧,没有愁! 那声音到最后,几乎就是在唱着。 他突然觉得灵魂好畅快。 他把头一次又一次地伸进了“0”型绳头。 月亮一天天地圆了,可是他却觉得时日无多。 他终于决定去见母亲,恨也好,不恨也罢,就当作是见最后一面。 他觉得应该到她身前鞠个躬,然后幽幽说道: 天涯浪子周通,拜见江厦海燕有限公司总裁褚小雅! 然后呢,就说周通好想念母亲,想念母亲的美好胴体,恨不能将它连皮带骨吞了。 再然后呢,就跟她说说自己犯此命案的详细经过。他发誓,就算她用任何办法阻止自己说下去,自己也要完成这个故事的叙述。 他希望有人能够将它视同故事,甚至当作小说。 于是,在又做了一个晚上的噩梦之后,他坐车往江厦了。 这天正是传统冬至节。 天才刚擦亮,敬民就在寓所里醒了过来。练武的人起得早,农村出来的人也起得早。所以一般情况下他是早起早睡的。可是昨晚他睡得迟了些,因为他跟吴贵和顾东喝了不少酒。当时他是劝他们少喝酒,可是不知怎么的,却反而喝多了。 所以后来没回工地,就宿在寓所。 小华不在,后来也没见回来。看房间,好像是着意清理过,她还留了一封信,在桌上。 敬哥: 我搬到天河足浴城去住一段,希望这样对你我都有好处。谢谢你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小华 看来小华是信守遵从了自己的诺言。她应该是也想给他一些好印象,她应该是也感觉到,近期自己由于大伟的离开,是有些抱持不住自己,太过失控了。她搬到天河足浴城去住了。这让他也有些感到怅然,不过这对她来说,也许是个好的开始。 他想,足浴城那边一定还有好些跟她一样的足浴技师,跟那些女孩在一起,她不会孤独的。人往往因为孤独,会做出一些反常的事,小华要是跟那些女孩合得来,他就放心了。 他在安静的时候还会想到周通。那天自己在万国大厦救下褚小雅,至今对那个优雅的女人还是印象深刻。即便到了命悬一线的险境,她好像还是相当镇定,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失态。这很不容易!那么为何就不能教育培养出一个好儿子呢?这确实让人纳闷哪! 是不是有些误解的地方,没有及时去开释,有些打上心结的地方,没有及时去解开呢?作为一个女强人,她可能对某些物欲的东西更加敏感,也可能更需要考虑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对开释误解,打开心结,这些甚至是至亲骨肉的关系,也轻易地就忽略了。 敬民却极其重视着这些,所以,当他想到有几天没见着吴贵和顾东,不知他俩会不会因为那天武玉婉生日的事而生出误解来。后来毕婧又出现,急急唤他上车,匆忙间他也没做详细解释,就随她上了车。所以这种情况很容易生出误解。还有武玉婉,她应该更会有其他想法呢。这么想着,因为牵挂了吴贵和顾东,吃完晚饭,他就从工地离开了,急急地来找他俩,甚至想找武玉婉了。 这一回找他们时间正赶巧,他俩都在,而且嚷嚷着,好像在争执着什么。他进去的时候,两人还面红耳赤的呢。 不过看到他出现在眼前,他俩也只愣了三秒钟,就立刻欢呼起来。 “怎么啦你们?”他比划道。 “敬哥出来啦?好吗?”两人不约而同说道。 随即发现不对,要打手语,就又先后比划着表意思了。 原来我被带进局里的事,他俩全知道了。他想。那么,他俩眼下是认为我还是仁义的白衣侠呢,还是我就是残暴的案犯呢? “我的事你们都知道啦?我早就出来了!他们送我回工地!我想近些时在工地也没干什么活,所以就待在工地上多做一些。今晚上特别想两位兄弟,所以就来找你们了!” 他比划着,看着他俩,“你们觉得我是案犯吗?”笑了笑。 吴贵突然一把抱住他说:“哥!你是白衣侠,怎么可能会是案犯呢?我相信,你是因为要除去案犯,所以才卷进案子里头,让公安怀疑上了。”说到最后,竟然有了哭泣声。 说实在的,敬民听了之后很是感动,但为了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听觉,还是一位标准的聋哑人,所以他故意让自己还是显得比较麻木,只不过对吴贵的拥抱表现了某种反应罢了,那自然是远没那么强烈了。 顾东还是显得机灵,连忙也比划说道:“敬哥,我和阿贵都认你是白衣侠,跟当年梁山好汉一般,以忠义为本,行侠义之事,怎么可能跟周通、隐夫、光头他们一伙流氓合伙作案呢?公安有时就是神经过敏!” 敬民立即手语回应:“顾东兄弟,不要这么说公安!好了,我没事,你们两个就不要再操心了!” “而且,以后也不要随意就拿梁山那些人来跟愚兄作比!”他又补充道。 原来他心里确是因为顾东说到梁山好汉,而激起一种特别反应。 梁山们最终受朝廷利用,成为朝廷的鹰犬,也算不得好汉!他心里突然一个激棱,感慨了前朝八百多年前风烟。 顾东就有些不解,难道我这一比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对了,张扬!这样说张扬!敬哥是不喜欢张扬的。 顾东以为自己会其意了,此时的吴贵却也如顾东一般想法。所以两人趁着敬哥不注意,都互相顶了顶大拇指。 本来这一双顶大拇指,也是要比划给敬哥看的,可是他俩明白了敬哥是不想张扬的,所以就只好作为两人私下交流的动作了。 第一百零六章 月圆之夜(三) 接下来叙话就较随意,敬民这才明白,两人刚才争得面红耳赤,确是因为报纸上刊载的内容,于是引起争论的。 吴贵看了就说,敬哥一定是无意被卷进去的。而顾东却说,会不会敬哥跟其中案犯有交情,被拖累了。吴贵不同意,于是两下里就交锋了。 那么报纸上到底刊登了哪些内容了呢?那些记者又是怎么说的呢? 废置采石场挖出一男一女尸体,疑是龙健工地哑巴民工与同伙作案 敬民一看这标题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再一看内容,没说明死者身份,却将自己身份说得明白,标题上已经点出龙健工地和哑巴民工,这里头更把自己名叫敬民,为陕西人,都点了出来。这甚是让敬民哭笑不得。诚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了。 哎,这些记者,不是给龙健建筑工地的上头的神马建筑工程公司添乱吗?再心想,自己从局里出来也好多时了,怎么就不见报呢?既然这些记者这么爱捣腾的,怎么对自己出来的事视而不见,反而紧紧抓住进去的事呢?不过内容里头点了一句,说跟日前在柳庄池塘发现的一具男尸可能有联系,这总算是有了点价值。 这是敬民第一次认真看报纸。再看发报时间,是昨日。 便丢了报纸,比划着笑道:“都是昨日的报纸,过时啦!你们瞎争什么呢?有这个劲头,干嘛不去买张今天的报纸?” 两人顿时唯唯说是是是。 便出去走走。吴贵这一回可能因为敬哥出来,高兴了,不觉间就走快了。敬民和顾东便落在后头。此时敬民突然想到那日小华到这寓所的事情,就想问问顾东,但终觉此事似乎有些暧昧,所以到底开不了口。 他担心的是顾东和小华的不正常交往。外出打工会遇到许多事,这男女之间的不正常交往,往往会惹出事来。其实像褚小玲和连建兵,两人的那种关系,实在谈不上是正常化。再想想周通和辉哥,也都算漂流一族,只因为不务正业,惹事生非,贪色昏了头,这才导致害人害己!所以要阻遏这种洪水猛兽,一定要从根上挖掉。 顾东又开始玩笑吴贵了。“阿贵,咱们往万国大厦那边逛过去!看看你那婉儿姑娘!”顾东将武玉婉称作婉儿姑娘,是因为他俩曾经一起到网吧上网,看过电视剧《上官婉儿》和《武则天》,对剧中的上官婉儿特别欣赏,所以两下里议论美女的时候,都喜欢说最美是婉儿。 这婉儿和婉兰也只是一字之差,却让旁边暗暗听进去的敬民私下感伤起来。 他甚至都有点谴责自己,是不是已经把婉兰给忘了? 眼前就是药店。虽说不是中药店,但也还是有些药的气息,在虚空中飘散。 一位眼熟的女孩,穿着月白色工作服,飘然过来,不是武玉婉又是谁。想看就看到,一找就找着,三人都高兴起来。虽说敬民只是随着两老乡随意散步,但是对他俩的这种安排,却也欣然同意。 他也想见见武玉婉呢!尤其是报纸上的这些文章的不实说法,他生怕她看了会生出误解。她先前已经因为兄长的事而对他生了误解,他不能再加重她的误解了,误解要是太深,要想开解那就很难很难了。 他不知为何这么在乎她对自己的正确认识。 “你们都来了!是想看我呢,还是来买药哪?”武玉婉说,态度坦然,倒是落落大方。 顾东看了吴贵一眼。 “是我们敬哥想来看你的!”吴贵嗫嚅着说。 “是真的吗?敬哥!”玉婉笑逐颜开,比划道。 吴贵有些惶恐,回瞥了敬民一眼,但阿贵的这个动作施行之前,敬民却已经坦坦然地笑着比划回应:“我兄弟阿贵说的,还会有假吗?” “不过,在过来看你之外,也想买点药。”又打手语补充道。 “你哪里不舒服了?” 看她有些紧张的样子,他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笑笑比划道: “也没什么,就是有时会觉得嗓子堵,有时又觉得那里痒痒的。” “哦,有没有感冒了?会不会咳?” 他还是笑笑,摇着头。 “有可能是咽炎吧,上火了!以往常不常这样?” “以往好像没这感觉。” “那好吧,就服金嗓子喉片试试看,然后多喝水,喝水时泡一些胖大海!” “嗯,好!” 吴贵倒没想到敬民还真的煞有介事买药治病。敬民取了药,到收银台付了钞。武玉婉就比划说:“咱们到外边说去。” “玉婉医生,你不会是赶我们走吧。”顾东说。 “你们是稀客,请都请不来,哪会赶你们走呢?主要是因为出来说话方便些。你不要叫我医生,我只是营业员,人家听了会很别扭的。” 武玉婉和颜悦色地说,顾东听了点头,他其实也挺喜欢她,就编个话,说上个话,而且喜欢看她说话的样子,喜欢听她说话的声音。 于是一起走了出来。 天上是一轮圆月,冬天的月亮其实也不比秋月逊色多少,只是在明晃晃中,多了几许寒气。敬民看着泻银一般的月光,突然有了几许感慨。 明天是冬至节,是旧历十七,十五的月亮十六圆,那十七的月亮呢?还圆吗?可是死于荒郊野外的褚小玲,还有陕西老乡光头辉哥,甚至死在柳庄池塘的隐夫,三条鲜活的生命,都不可能再获重生了。在这月圆之夜,只能作孤魂野鬼呢。 此时心中一激楞,突然,眼前又现出一幕惊心动魄的情景: 是褚小雅和周通母子俩。只不过眼前并不是那种温馨甜谧的人伦团圆之爱,而竟然是挟持与被挟持的关系,是又一幕残暴狰狞的场景。周通一边手臂卡着褚小雅的脖子,一边手上持着明晃晃的匕首,匕首的尖锋正指向他母亲的面门,也可能是眼睛 他吓出了一身冷汗。 “敬哥,干嘛这么一脸严肃的?”武玉婉似有些觉察到敬民的异常,比划着问道。 “你觉得我严肃吗?”他有点不自然。 “或者就是心不在焉!” “玉婉姑娘在身边,我哪敢心不在焉哪!” “那就好,我现在跟你们说话,可别再心不在焉!明晚不要来找我,我不在,可能后天晚上也不在。” “上哪儿去?” “我三哥病了,我要到江厦看他去。” 一听说武玉婉要到江厦看三哥,敬民突然像长了精神似地,马上比划道,“这凑巧了,刚好我明日也要去江厦。” 武玉婉不禁大喜,“不如咱们一道同行?” “可以呀!只是我还没想好上午走还是下午走!” “上午走吧!” 武玉婉投过来明豁的目光,很坦然地说道。他并不掩饰自己对敬民的情感,也很坦然面对吴贵和顾东。 敬民与武玉婉灼热的目光相迎,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再看顾东和吴贵,脸色好像并不甚欢喜,知道他俩心里有些看法,突然打手语道:“你们两个怎么一听说玉婉姑娘要到江厦,就傻了似地,是不是也想去江厦呀?”并使了个眼色。 顾东机灵,瞥一眼吴贵说,阿贵呀,敬哥让咱俩到江厦耍去,你愣撒列,齐耍去吧!吴贵被说得也高兴起来,说一起耍好啊,就不知婉儿姑娘的意思。 吴贵还是挺在意玉婉的想法的。 顾东对敬民比划着,将自己和吴贵的意思表达了。敬民当即笑着点头,并打手语给玉婉。她先是有些意外,好像也有一些淡淡的失落感,但很快她又传出银铃般的笑声来了: 好啊,一起走,就更热闹些! 一部车靠近街边停下来,从车上下来两个戴墨色眼镜的男女,也许是发现现在是晚间,走了几步后就脱去眼镜。敬民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走眼,原来他一下子就看出来他俩是豪哥和美娜,结果果然如此。 这时美娜眼尖,已经看出是敬民站在店门外边。于是走进店里来的时候,就跟敬民比划开了。这时豪哥也发现了,便笑着,但更支持他的,却是一阵咳嗽。 武玉婉觉得奇怪。但是看到敬民也以比划作回应,就知道了他们本来认识。再看顾东和吴贵,好像也都熟悉。那自然是那天在场中认识的。 “这位兄弟,好多时不到我们那边耍了!”美娜对吴贵说。 “敬哥不让去,所以就没来!”吴贵说。 “哎哟,敬民兄弟厉害哪!再这么管下去,我们都要没饭吃了!”豪哥说,但又带出一阵咳嗽。 “哥你别说话!”美娜不再说话,拉着豪哥就往药店里头走,见玉婉也跟了进来,美娜便问道,“有没有止咳药?” 第一百零七章 月圆之夜(四) 武玉婉一听她这么说,这才正式过来招呼,还是那么笑容可掬。 过了一会儿,美娜和豪哥颇为满意地买了药出来。看到敬民,又跟他比划说,意思是听说了你的事,我们都在为你担心。报纸上登你的事,说得好像挺严重,没想到你出来没事了。这就好,没事就好,好啊! 武玉婉这时突然对美娜和豪哥笑道:“那都是记者的不实之言!” “嗯,我们也这么想,可是报纸”美娜说。 豪哥摇着头说:“报纸那算什么?你还信那些记者说的呀?”在轻轻批评美娜的同时,颇有点附和着武玉婉的意味。 武玉婉抬起头,突然说等等,立刻就到里头拿了一张报纸出来,说这是今天的报纸,说的事很明确,你们看看。 豪哥笑道,就不用看了,你给我们说说就行了!这么说着,又引起一串咳嗽。美娜就也趁机批评道,跟你说少说些话,这一回又忍不住了。见豪哥没再看玉婉,这才转而又对玉婉说,我们确实落后了,还没看到今日报纸了! 吴贵和顾东也有同感。也说是啊,今天懒了,还没买今日报纸呢? 于是都催着武玉婉说今日报纸上的内容。 那好吧,我就按报纸上所说的。武玉婉说着,当即一展报纸念道: 寻线索警局诚邀民工作客,为破案警民同心鱼水融融 武玉婉刚念到这里,豪哥轻轻咳了一下,笑道:“明白了!谢了!”说着,就和美娜往停车处走去。 玉婉停了下来,看着他俩的背影,突然说:“还要我往下念吗?” “哪敢再劳烦姑娘,还是给我们溜一眼就行了!”顾东说,他平时喜欢看古代小说,所以说话内容甚至口气上,都像是小说里头的角色。 玉婉便递给他报纸,他想给敬民,敬民打了手势,意思是你们看了就可以。顾东看后,又转给吴贵。 看完报纸,又叙了一会儿,敬民比划说:“那明早咱们就坐大巴往江厦,九点在北站门口会合,怎么样?”见大家都赞同自己的提议,敬民又比划着,“那就早一点回去准备一下!” 玉婉马上说,待会儿一下班,就会去好好准备,你们有事,就先走吧。 敬民便和吴贵、顾东两人离开了药店,往回走了。 “敬哥,你是不放心玉婉姑娘吗?”吴贵忍不住,比划着问道。 “我是有事,跟她并无关系!”敬民回应道。 “哥,是啥事列?” “以后再跟你说吧!阿贵呀,哥除了办事,也确实是为着跟你们兄弟,还有玉婉,一同在江厦耍。” 顾东听到这就鼓起掌来,“敬哥心中就是有我们兄弟!” 送两人回寓所之后,敬民这才离开,急急忙忙地往回赶。他是想到了一件事,他想到了吉华,想跟她谈谈。 回到小区之后,急步往寓所走去,到了自家房门口,迟疑了一下,又往上走了两层。时间已经不早,他有些犹豫,但还是揿了门上电铃。 他听到了里头传来吉华的声音:“谁呀?” 他无法回应,只好再揿电铃。 这一回他听到是蹑手蹑脚的声音,他坦然地面对房门,他知道吉华这会儿一定是屏住呼吸,在猫眼后面往外探视。她的这种警惕性很好啊!她眼下看到是自己,大概不敢相信呢,一定是特别地惊讶了。 门开了,露出一张因激动而绯红的脸。 “敬叔,你找我?” “嗯,我特意来找你!” “那太好了!可是我爸不在家,我还穿着睡衣呢!” “你进去换一下衣服,咱们到外头说话。” “可是我爸不在家呢!” 敬民明白了,吉华恐怕是怕家中没人。哎,眼下治安情况不很好呢,再遇上周通一伙犯下命案,搞得江福人心惶惶,也难怪 “要不,就这么站着,我说几句就走。”他比划着。 “那还是进来吧!反正我穿这睡衣,你第一回上我家时,就已经见过了。” 吉华脸上还是绯红色,她好不容易想出个让他进来的理由,他觉得她真是可爱。 关上房门,她让他坐沙发上,说:“敬叔你要说什么呢?” “我明天要到江厦!” “你明天要到江厦?” 也许是说话的内容让她觉得突然,她无意识地重复了他比划的内容,稍顿了些时,这才又说道:“莫非还是为了那桩案子?” “你真聪明!” “你甭夸我了!”她的脸又涨红色,白瓷一般人儿愈显可爱,“倒是我应该说一声,你真侠义!有时候,我都觉得,为何人家眼里就只有白衣侠,却不知道还有个侠义的敬叔呢?有时候我还想” “怎样?”敬民目注于她,微笑着看她。 “我有时候想哪,说不定那白衣侠就是敬叔呢!” 敬民听得一震,连忙掩饰,装作严肃的样儿,“吉华哪,这全没影的事,你可不能乱说!我,怎么就跟白衣大侠联系上了?” 见敬民绷着沉着脸,吉华还以为惹恼了他,又连忙冲着他一迭儿的赔不是。总算是觉得敬民好像有些高兴了,就问道:“是不是还有警察一起去呢?” “暂时没有!” “他们干嘛不去?他们是吃干饭的呀?” “他们都很忙!再说了,也要等查清楚了,有任务下达了,他们才好行动哪!” “敬叔,你好像特理解警察哩,你是编外警察吧!” “吉华,咱们说些其他的,好吗?” 吉华从他的比划中,总觉得他好像并不怎么喜欢自己的话题,所以神情有些黯然了。 “褚小雅是你姨姨,周通是你表兄,对吧?”敬民觉得空气有些沉闷,便比划道。 “对呀!” “他们母子的关系好不好?” “这我也不太知道。五年前我妈过世后,我家就跟褚姨她家少有往来。” “她现在住哪里,你是不是知道?” “前一段她好像有到江福,跟我爸有通过电话,后来我爸让我接电话。当时褚姨说,有到江厦就到龙兴花园a座找她。她当时有说了几栋几单元几室,可是我没很在意,现在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吉华,我再问你个问题,知道褚小玲吗?” “这名字好像听了有些耳熟,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你有几个姨姨?” “有两个,我妈是老大,褚小雅是老二,是我二姨。还有个三姨叫褚小丽,是幼儿园教师。” “噢,好的,我明白了!”敬民高兴地回应道。 见敬叔的态度又变得和蔼可亲,吉华也变得神采飞扬了。 “你要是在江厦有事,就跟我联系!”她比划着,却又愣住了,他聋哑,怎么好联系?但她很快又点头,跟他比划着,你等等。 接着,她又像一阵风飘了过来,手里多了一个蓝色物事,他看明白了,是手机。 她比划说,我自己有手机,这部小灵通多出来,就送给你。虽说你聋哑,不便与人通话,但可以用它来联系事情,收发短信,也可以用它来看时间。这次到江厦,你就可以带着它。 敬民不想拂了她的好意,就打了手势道了谢,接了过来。随即比划着问怎么收发信息。吉华就一步一步地教他操作,这下子花了一些时间。 敬民终于完全领悟了,这时发现时间不早了,也觉得像这样跟她独处一室,总是不太好,尤其是她还穿着睡衣,愈是显得妩媚。从她身上飘过来的清香气息,也让他因觉得好闻而生出幻想,于是觉得自己应该走了。 他站了起来,向她告辞。 她觉得有些怅然,但是也不好挽留。她也知道,父亲应该就要回来了,要是让父亲知道这事,恐怕至少也要被父亲唠叨数落上一阵呢。 敬民从楼上下来,进了自己的屋子。小华不在,大伟不在,这屋子还真的有些空落。洗了澡之后,他也觉得没什么需要准备的,就早早躺到了床上。轻轻抚摸着那个小灵通,抚摸着那蓝色精灵,品读着她的深情,回想着先前在她家让他特别温馨的一幕。 这时就记得吉华说的褚小雅的那个住址:江厦龙兴花园a座。 窗外天穹如秋霜,凝着个明亮的圆月亮。也许此时的周通,已经跟母亲说了自己的事,那今宵月明之耿耿长夜,对于那褚小雅来说,就是一个灵魂难安的不眠之夜。 第一百零八章 同赴江厦(一) 次日敬民早早就到汽车北站,不久就见武玉婉肩挎一个小包,还手提一个旅行包。不过东西不算多,感觉她行动还十分灵便。两人当下就先买了车票,再回头到门外,才见顾东、吴贵两个现身。 “你们怎么来得这么早?我俩可是准时到达的呀!”顾东比划着,以显出他的注意力更在敬民身上。 敬民含着笑,递给顾东和吴贵两人车票。他俩忙着掏钱,让敬民给制止了,比划说:“不急,回程时你们再掏钱也不迟。” 一路坐车无话。武玉婉刚好靠窗和另一个女乘客同坐,吴贵坐在女乘客后面,离玉婉最近。敬民和顾东同坐一排,比划了几句,而后就困觉了。 只有敬民自始至终很是精神地坐着,眼看着车窗外头的世界。其实有一阵子他是在练功,修习他的保元功。练功之余,外面的世界也会让他产生些许天涯游逸的幻想,让他一度做起天涯游历的白日梦。 到了江厦,玉婉就告辞了,她说打的就可以直接到她三哥住院的那所医院,不劳他们相送。敬民问她几时回程,她说要是三哥没事,就会尽早回去,因为她的工作,也不允许随便请假的。她临走时还告诉顾东她的手机号,说有事可以联系。 敬民本来也想告诉她自己也有了手机,有事可以短信联系。但又觉得她要是问起手机来历,他也只能告诉她是吉华送的,那恐怕又要解释上一阵子,而且也会引得顾东和吴贵的不快,所以就暂且不说。他自然也明白玉婉只将手机号告诉顾东的原因,因为她怕吴贵情陷单相思,以免越陷越深。 “敬哥,咱哥儿仨,弄撒列?”等武玉婉坐上的士消失在眼前之时,顾东比划道。 “先上酒楼吃饭,然后找那些好耍的去处,潇洒走一回啊!”敬民微笑着回应道。 吴贵当即有些纳闷了,“难道说这一回,敬哥真得是带咱来江厦耍列?” 游玩了一个下午,在快要吃晚饭的时候,敬民突然来了感觉,其情景画面,几乎就是昨日感觉到的情景画面的重合。 稍稍有些异样的是,周通挟持褚小雅的画面中,出现了一男一女两个警察,那个女警察只能看到背影,颇像是剑兰。 难道说市局已有所行动,派人到江厦,缉拿周通归案?可是怎么不见闻谨呢? 在坐进酒楼的时候,他终于决定将心觉内容写成短信发给吉华,让她想法报告市局刑警队长闻谨,因为他只有吉华的手机号。 他取出了那个蓝色小精灵。 “敬哥,不错呀!与时俱进哪!也用手机啦!”顾东极为惊讶,就像是突然发现了新大陆,好激动地比划道。 敬民不住点头,回忆着在吉华家学到的操作方法,开始运用,果然还算顺利,成了。他成功地发出他的第一个短信了。 看他脸上露出无限欣喜,吴贵也好奇,打手语问:“哥,给谁发短信哪?该不会是玉婉吧?” “我没她的电话,怎么发呀?阿贵呀,别一个心思老惦着玉婉,普天下还有许多好女孩,你应该去找适合你的。” “敬哥,这怎么找啊?再说我也放不下呀!” “你先得放下!真正放下之后,情况就会不一样。”敬民比划道。 顾东也凑趣说:“阿贵,你可以先瞄准女孩的臀,再看看她走路的样子,跟自己配不配对,这样你心里就有数,也好拟定行动计划。” “满口胡说!哪有看姑娘不先看脸的?顾东你真不要脸!” 这一说,顾东不怒反笑,其实他是在逗吴贵,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敬民听得心里点头,吴贵这话说得,还真有些艺术,回应得巧妙呢。他自然也懂得顾东鬼头,是在耍阿贵的。 手机的的响了,他知道是吉华回信过来了,打开一看,果然是她,写着: 敬叔放心,吉华马上照办。拜! 吃完晚餐,下酒楼时,又听到手机响。他看到顾东在看自己,于是装作因为无听觉,所以没发现。吴贵也听到了,忍不住就对他比划,提醒他手机响了,可能是来信息了。 还是阿贵纯朴憨厚!他想。阿贵要是不赌博,肯劳作,那就是顶好的男孩。 吉华发来短信,说已报市局,他们已接江厦警方信息,下午就出发,现在应该是赶到了。并提醒他多注意安全。 敬民点了点头,长长吁了口气。 看敬民神神秘秘,顾东早已忍不住,比划过来手势,“敬哥,撒事这么开心列?” “哥是开心!先找个地住下,再跟你们说。”看到吴贵也跟着盯过来,敬民干脆就给他俩一个明确回答。心想还是先安顿了他们再说,他俩能不参与,还是别参与吧,免得临时出什么岔子。 然后又指前面一家招待所说,看看去。 招待所果然价格要便宜些,里头也有三人一间的,那正好,就决定住下来,办了住宿登记,就进了房间。这时敬民才跟他俩说,自己有事得独自行动,让他们两人自由活动,并提醒不要玩太迟,多注意安全! “敬哥是不是又要去当白衣侠呀?”顾东说。 顾东这一提醒,倒是一下子击在点子上了,敬民这才发现自己正好穿着那件白色风衣。今早出门时,他临时发现铁灰色茄克衫有些脏,而换穿黑色呢衣,又觉得太热一些。虽说今日是冬至节,但温度却呈上升状态。 当然,他换穿白色风衣也还有一些其他意味,这有意无意之间,跟武玉婉却有一些关系,当时在砖厂时候,他每天穿的就是这件风衣。所以在跟武玉婉交往的全过程中,他几乎就是白色风衣一穿到底的。现在穿着风衣到她面前,自然是让她明白,他不会忘记过去,他也还记着她的好,因为她曾给他洗过这件白色风衣。 他这样的表示,倒不像吴贵一般,是为着示爱,而是为了开释她的心结,提醒她不要只记得人间仇恨。告诉她,自己并不是要跟她兄长作对,而是事出有因,这因,正是她兄长种下的,所以这是她兄长的自食其果,而怪不得别人。 没想到换上这件白色风衣,却对自己行动造成了极大的约束。 “顾东兄弟,你提醒得好啊!这样吧,咱们换穿一下外套,你看可以吗?” “敬哥,你这是想将白衣侠转让给我呀?” “你愿意受这委屈吗?” “兄弟我乐于从命!” 敬民见顾东欣然,便立即脱了风衣,顾东见敬民如此急切,知道事急,便也脱去咖啡色西服便装,两人交换着穿上。敬民就要走,吴贵突然拦住问道:“敬哥,还是那个案件吗?” “主犯周通,可能会在龙兴花园a座一带出现,挟持他母亲作为人质。所以我得赶快去!” “我们能跟你一起吗?” “就怕影响速度!要不我先走,你们随后找来!龙兴花园a座一带,就是周通母亲,江厦海燕有限公司总裁褚小雅住的地方。” 敬民一边比划着,一边就往外走去,很快地,就像一阵风,转眼间,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敬哥这一回当白衣侠,就只有咱们兄弟知道了!”顾东说。 “我现在就想着,真实地看一回敬哥的超能本领,感受一下大侠风范!” 吴贵的话刚落地,就听得顾东一声好,说我同意。接着他俩就也离开了招待所,问了龙兴花园的所在,便上了公交车寻去了。 此时的周通,却刚刚拜会过了他的母亲。 他走进母亲的套房,对着母亲确实说道: 天涯浪子周通,拜见江厦海燕有限公司总裁褚小雅! 他能够这么想,就能够这么做。 褚小雅感到啼笑皆非,但最终沉淀为悲哀。 她也是刚刚看到网上通缉令,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然成了残暴的案犯。她对这事特别的怀疑,于是打了儿子的手机,尽管儿子往往对她打的电话置之不理,但她还是打了。她要问一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一回儿子却意外地马上就接了电话。用亲昵的口气说,你想我啦?这一会你是不是好想我呀?然后还特别轻松地回答说,你既然在家里,就等等我。我来了,再跟你详谈。 然后母亲就等来了儿子的死亡详谈。 最后儿子说,儿子今夜到这里,就是为着死亡美丽而来,妈,你太美了!美得让儿子心醉!所以儿子决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时,一定要带上你! 第一百零九章 同赴江厦(二) 褚小雅听到这,脸色便一下子变了,“周通,你不要乱来!儿子啊,你已经走错路了,就不要再走下去了!回头吧,去自首吧!妈愿意陪你一起去自首。” 可是周通却桀桀怪笑起来,随即说道:“迟了,妈!太迟了!还是跟我走吧!” 褚小雅在转瞬之间,突然发现周通手中,多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冬至节,旧历十七的夜晚,窗外月明如斯,圆融的月光,却融化不了那把匕首的寒光。 突然门被撞开了,三个警察,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冲了进来。 可是周通此时已经完全控制了褚小雅,他的手肘勒住了她的脖子,他手中的匕首直指着她的面门,正如同先前敬民心觉看到的一般。 “你们都闪开,快,快给我闪开!要不,我就杀了她!” “她是你母亲,你不可能杀她!” 最前面的那个男警察笑道,“周通,顽抗到底只是一条死路!放了你妈,投降吧!” 可是有一抹血溅了出来。 “咱们还是闪开吧!他疯了,他竟然刺了他母亲一刀!”女警察说道,她正是市局闻队的妹妹闻剑兰。 “光闪开还不够,把枪都扔了!否则,我也只能让我妈先死了!”周通幽幽说道。 此时的褚小雅已经面如死灰,又气又怕,更何况心里还压着一块悲哀的石头。所以她根本就说不出话来了。 三个警察只好照办,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一步倒退着向上行,往楼上走去。 原来周通已经怀着必死之心来劫杀母亲的。他并没有趁机以母亲为人质要挟,冲杀开一条血路,然后逃之夭夭。而是一步步往楼上平台走出,他要和母亲一起完成生命的蹦极。 眼下情势极为险恶,三个警察陷入了骑虎难下,前后失据的局面,剑兰心想,要是哥哥在此,可能还有一线转机,可是临时发生另一恶性案件,大哥作为队长不能走离。 当他们已经向上走了两层半楼梯,再半层楼梯就到顶楼平台之时,突然剑兰脸上有了喜色。原来此时敬民已经赶到。 但狡猾的周通,却从剑兰的脸色上发现了危险信号。是谁呢?他突然停住脚步,眼睛打量着眼前,终于发现了警察旁边多出了一人。 他只见过敬民一次,又是在光影摇曳的迪厅,那天晚上敬民又穿着白色风衣,不同于眼下的咖啡色西式便装,所以不曾认出,但终觉可疑。 “那人不是警察,怎么让他上来?快把他赶走,要不,我现在就杀了她!” 周通作势要向褚小雅开刀,剑兰只好让敬民稍稍退后。 转眼间已经上了平台,敬民却好像更落在后头,离周通少说也有四五丈远。 剑兰看到周通母子已经一步紧一步地靠近平台边沿,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只要周通跨过那个栏杆,一切就全完了。她不由得回看了一下后面,她希望看到那张凸额连眉的脸,虽说这张脸绝对不是英俊那种类型,但是不知怎么的,却能够给她以一种力量。可是没想到,她竟然看不到那张脸。 他去哪里了?他好不容易赶到了这里,怎么又去哪里了? 怎么办啊?这下子怎么办啊? 跟她一样着急的有她的两个男战友,那个始终在最前头,离周通最近的男警察,突然快步逼近了两步,但是一声揪心的尖叫,让他不能不停了下来。褚小雅的脸上,有一处流出血来了。谁都明白,一张美丽的脸,对于一个女人的意义,如果被毁了容,即便救活了生命,那她的人生也不会再快乐。 “往后退!往后退!往后退!” 周通连逼了三招,突然仰头大笑,“哈哈,没办法了吧!你们这些笨蛋!我就喜欢看着你们束手无策的样子!你们想跟我玩,想跟我高智商的周通玩儿,那还差远了!我的高智商是谁给我的,我的母亲大人给我的!现在我这高智商就要牺牲了,所以我的母亲也要为此牺牲她的高智商!” 转眼间他已经跨过栏杆了。 剑兰看着褚小雅被他硬生生拽过去的样子,作为一个女性,她的心又一次被揪住。她心中又暗暗喊了一声:“你怎么还不出手啊?” 她是在喊敬民。 此时围站在楼下的群众突然轰得一声喊起来:“好哟!” 原来就在剑兰心里盼望着敬民出现的时候,敬民却不知从何处冒出地面,随即身轻如燕,落到周通的身旁,等到周通察觉之时,已经来不及了。 敬民这一现身,情势顿时大变。 周通感觉左手一麻,刀已经落到敬民的手中,而右肘也被一种强力反扳,褚小雅借此机会逃脱,挨着剑兰的身子大口地喘气。 敬民将那匕首随手扔在平台上。 但周通竟然就趁着敬民撂匕首于地的这一刹那,一头顺势往下扎。原来他确实是早萌死志,只想一死了之,要说是谢罪嘛,也就是谢罪了!反正他也理不出个什么头绪来,只知道自己就像是晚期癌症病人,已经绝对是没救了。 可是敬民却偏还要救他! 说时迟那时快,也就是电光石火之间,周通的身子已经头向下坠去,哪知马上就像是来了一阵风,那风就像是托起一个将要坠地的风筝,将周通的身子轻轻托起,于是他的身子就又上升而高扬了。 等到周通的身子被敬民挟着落在平台之时,这时众人才发现,敬民就是天外来的那一阵风,是他施以驭风飞行绝技,这才在目不交睫之际救了周通。 于是楼下骤然轰起如雷掌声。 “精彩呀!真是不逊白衣侠的身手!”有人感叹道。 “什么白衣侠?不就是咖啡侠吗?”又有个自作聪明的说道。 原来经报纸和新闻的传播,江福白衣侠的事,早已传到江厦来了。不过真正对此留心的,也只是少数一部分人罢了。 但是那个自作聪明的人,他说的话,却让随后赶来的顾东和吴贵听到了,他们刚好看到了敬民救周通的一幕。有许多想赞美敬哥的话,却藏在心里,还没的说,却听到了那人说,什么白衣侠?不就是咖啡侠吗? 吴贵当即笑道:“顾东兄,你这件咖啡色外套真值!就让敬哥又成了咖啡侠了!”看到有人目光注视过来,就冲着平台那边喊: 敬哥,咖啡侠!敬哥,咖啡侠! 顾东见他这么喊了,就也跟着喊。 那个自作聪明的男人,发现自己这么“咖啡侠”的随口一说,就有人呼应,就也来劲了,也跟着喊“敬哥,咖啡侠!”他虽说这么喊着,却不知这前面叫敬哥是啥意思,他听着的,以为是敬个什么,或者是什么地方方言,而且有点像是荆轲。嘿嘿,也说不定就是喊着:荆轲,咖啡侠! 喊声终于连成了一片,跟着喊的人也更是莫名其妙。 不过有一个共同的东西是相通的,那就是庆幸一场血淋淋的悲剧得到了避免,两条生命得到了拯救。尽管情况有些特殊,其中一人也算是穷凶极恶的案犯,但他畏罪自杀被阻止,得以顺利归案,这自然值得庆幸! 周通被上了手铐。出于调查案情的考虑,剑兰请示了张局,决定也带褚小雅回局里。这事也征求了褚小雅,她表示愿意配合。 这个美丽的女人,在这个冬至节,圆月夜,她的心在流血,她的灵魂在哭泣。尽管她没有像一般女人那样,把自己哭成个泪人儿。但在她灰色的沉静里头,有着一种死灭的悲哀。 “多谢敬哥!”剑兰一脸庄重地向敬民致谢,并向自己的警友作了介绍,两警友便也致谢了。之后,剑兰由于好奇,又比划着问敬民,是不是又因心觉的缘故,让他赶到这里的。他含笑着点点头。 “敬哥,你有这样的心觉,真应该当警察呀!”剑兰突然叹道。 “当警察是挺不错!不过,我觉得自己从头到脚,就是一个民工样!我自己呢,也特别喜欢这个身份!打拼人生,自食其力!” 看着敬民精神抖擞地比划着,剑兰在一瞬间里,突然被他所完全感染了,以致在他眼前愣了一会儿。还是敬民提醒她,“你们任务重,赶紧回去吧!一路上多小心!”又比划着补充说,“我这里还有两个朋友,他们可能也找到这里了!所以你请放心!回去为我向你哥问好!”她这才如梦初醒。 第一百一十章 同赴江厦(三) 敬民跟在他们后面下了楼,本来要目送他们上车送行。可是人流涌了过来,尽管他已经看到了吴贵和顾东的身影,但是在他们后面是强大的洪流。他没有判断错误,他发现他们是冲着自己而来的,是想对自己围观。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记者马上就会到。江厦的记者,行动起来,不会比江福的记者来得缓。所以 所以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其实人多的时候是最好开溜的。这一回他没有施展什么特别功夫,只是凭借着自己轻功腾挪,轻轻松松就闪身得脱。心里颇有些对顾东和吴贵过意不去。于是也没心情闲逛江厦夜市,就直接坐车回了自己住宿的那家招待所,然后静静躺床上,等着他俩回来,好接受他俩的口诛笔伐。 他这一招倒挺灵的,不多久,果然就听到外头的足声,他听出来是他俩的脚步。 很快地,门被旋开了。 “敬哥!你果然在屋里!”两人异口同声说道,都奔了过来,比划着。 他当即从床上翻起来,比划说,抱歉得很哪,哥这么一闪身,让你们好找!你们现在有什么火,就尽管发,有什么炮,就尽管放吧! 两人却也明白事理,当下脸色庄重,比划道:“咱知道敬哥不喜张扬,咱能理解,所以想敬哥一定是回来了。” “好兄弟!理解万岁!来,出去喝几杯,哥请客!也赏赏江厦夜景!”敬民欣喜地比划道。 “敬哥,你现在就不怕记者纠缠了?”吴贵比划说。 “怕什么?那些记者早就散了,再说了,没头没脑的,往哪里找我们敬哥?”顾东说。 敬民跟顾东换穿了衣服,比划道,“就算他们现在找到我,我不认,他们的文章也没法做呀!你们瞧,我现在是身着白色风衣!” 顾东点头道:“确是这个理!” 吴贵笑道:“东哥,这一回是轮你作咖啡侠了!” “不是吧,而是白衣侠又要出现了!”顾东说。 正说得热闹,却不料敬民突然不乐,“你们可不要再说什么什么侠的,哥一听了这些,就没兴致了!” 见敬民挺严肃地比划道,两人也都以手语回应,表示愿意听敬哥的,到外头不再说这方面的事情,只管喝酒,只管赏夜景。 逛了一会儿,发现还是江厦傍海一条街最热闹,街上店前差不多都写着:尝海鲜观海景。要是坐到店里头,也确实尝得海鲜观得海景。 只是在进店之前,敬民突然觉得有些不适。 这种不适他说不上来是怎么回事,反正就是心里难受,堵得慌。 不过坐下来之后,那种难受就得到了缓解。只是还是有些郁郁寡欢的样子。他们进的一家店,里头却有售家酿米酒,这颇引起敬民的兴趣。比划说喝这酒好啊,喝了就像是回了家。他这么说实属无意,只是为着尽快调节情绪,好让自己高兴起来。 没想到他这么比划着,就一下子触动了两兄弟的回乡梦。那酒还没到,人却先已醉了。 其实敬民说这话之意,是因为知道许多人家都自酿米酒,所以那米酒,就属家常酒,他最喜的就是家常,家常酒,家常菜,家常话,最让人热乎。 现在他感觉出来了,顾东和吴贵想家了。那么他自己呢? 他要是想家,那就是肉身共同体前任的渭州老家。他现在就是前任,自己重生转世八百多年之后,虽属定数,却也为前任之所赐,岂能不感恩呢? 是前任让他有了生命的寄附,所以他应该感恩,应该将前任的父母,视为自己的父母,将前任的亲友,视为自己的亲友。 是应该回去看看他们呢!为前任尽此孝心亲情也属应该!应该呀!! 此时三人的心里都在涌动着情感大潮。今夜月明,海景优美,又逢冬至佳节,岁末之际,离过年时间已经不远。到底要不要回家?这问题横亘于眼前。回家固然好,可是要花钱呢。吴贵去年未归,所以今年一定回去过年,可是却没攒多少钱呢。顾东呢,去年回去过年了,所以今年就有不回家过年的打算。 而且顾东的头脑,晃过一个女孩的身影,不知她有没有回家? 他是在想着小华。 他和小华已经偷偷好上一段了,要不是忌讳着敬民,他就想到那寓所跟小华幽会。现在小华回到天河足浴城,他也只好到那里找她。他想像着,要是小华不回家,要是敬哥却回家,那这事就大妙了。这么想着,竟然眉飞色舞起来。 敬民察觉顾东神情有异,就比划着笑道:“顾兄弟偷偷乐着撒列?” 这一问,顾东清醒过来,他本来就脑子灵,立即回应道:“回家过年哪能不乐?就不知敬哥几时回家?” 敬民点了点头,有些坚定地比划着,“回家?当然!尽快吧!” 他觉得自己虽然没说出声音,但心中却有一种声音在敲打着自己:回家呀,尽快回家呀! 这一夜喝了许多酒,也说了许多回乡的想法,但是还是无法确定,他俩是不是要回去,到底什么时候回去。 虽说喝酒叙话颇是惬意,但心中却总是有些郁郁,不知为何,恐怕也不一定就是乡情引起的吧。他琢磨。 他就带着这种淡淡的愁绪躺下了。居然一夜无梦。 但次日还是起得迟了些。有手机确实是好,一看,就知道时间是七点半钟。他俩还在睡,这俩懒虫! 于是自己先踱到外头,散步许久。路边一家小吃店,有人在哪里进进出出的,提醒他是不是该吃早点了。心想俩懒虫还不知几时会起床,不如自己先料理了。 吃了早餐,付了钱,正要用餐巾纸擦一把嘴时,突然进来两人,一人在后面还说着话:“这下江福警察有的玩了!” 这话说得蹊跷啊!敬民琢磨着不好,恐怕是有事。就不忙着走,慢慢擦着嘴巴,等那两人。不久两人就都坐下了,先前说话的那人刚好又说那话题:“这事好像有些古怪啊,是不是记者又在瞎说呢?” “嗯,报纸里头写:眨眼间周通竟然人间蒸发了。又写:那手铐倒像是从云中降落。哪会有这样的事呢?这些应该就是记者的噱头。” “路兄真好记性!说得更好!” 敬民再后面也没听到什么了,但是就他俩这些话,他已经大抵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了。 他离店后,在街上溜着,终于看到了卖报摊,就买了张今日的江福都市报。 果然是出事了,报纸上描述的,有两句话,确如刚才那个姓路的所说。一是说到周通消失,一是说到手铐送回。 敬民的眼睛,死死盯着这一行字:到了警局,车门打开,众人下车。突然,仿佛一阵风吹过,眨眼间周通竟然人间蒸发了。 此时此地,周通要逃走,自然没这个本事!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他是被别人救走了,可是谁又会有如此本事? 敬民仔细思量之后以为,就算是自己想救周通,在这瞬间,在警局的大院里,能如此神不知鬼不觉,不露一丝痕迹,也是做不到的。 然后再看关于手铐送回的描述: 当时风由北往南吹,在人行道上往南行的徐老板,突然后脑勺挨了一下,转过来一看,掉到身后地上有一物好古怪的,竟是锃亮的手铐!那手铐倒像是从云中降落。哪会有这样的事呢? 这救周通的会是谁呢?难道还会是天上神仙不成? 天上神仙哪会如此善恶不辨? 那么,就是邪神!邪神是邪恶的,可能想收个邪恶的徒弟,看到周通如此行迹,就收了他?! 敬民这么想着,连自己都笑了。 但随即这笑就成了苦笑了。 他走回寓所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累,在关键时候,周通突然消失了。周通的消失是个谜。 看来要让褚小玲九泉之下的魂灵得以平静,眼下已经是不可能了。还需时日呀!只不知等到这时日,还要多久。 顾东已经起床了,在卫生间刷牙。可是吴贵却还在梦中磨牙呢。敬民略有些疲惫地坐在床边,冬日的阳光打照在窗上,淡淡的暖意,一寸寸地,尽到了最大的抚慰。 “你不要走!”吴贵不磨牙了,却喊了一声。 然后他醒了过来。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做了个梦,刚才还喊了一声,看到敬民正坐在对面床边看过来,就老大的不好意思。 顾东洗漱清楚出来,见到敬民便打一拱手:“敬哥早,转一圈回来啦?” “你们都早起了?对不起呀!”吴贵在床上打了个哈欠。 “都啥时候了,快起来吧!”顾东说。 敬民又坐了会儿,然后才说自己已经吃过早餐,让他俩赶快吃了早餐,准备回江福。他俩疑惑着,却也什么都不问。直到吃了早餐回来,顾东憋不住了,这才比划着问:“敬哥,咱这就回去?” “嗯,耍够了,就该回去!要不,就耍懒了,连工都不打喽!”敬民比划着回应道。 第一百一十一章 异梦(一) 吴贵这时却已看到敬民丢在床边的那张报纸。便想悄悄地过去取阅,敬民早看到他的心思,就取了报纸递过来。吴贵笑着说,多谢敬哥。 敬民却已经站了起来,比划说:“现在就去结账,然后往汽车站!阿贵,报纸就带到大巴上再看吧!”手势一挥,就带上装了衣物用品的包包,先行到了门外。顾东和吴贵不敢怠慢,连忙三两下收拾了东西,就跟着走了。 敬民想快走,可是赶不上趟,到车站一问,只有下午的大巴了,还一点三十五分开车。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买票罗。 见敬民心情不太好的样子,顾东和吴贵也不敢跟他招呼,两人就坐在一起,琢磨起那张报纸来了,很快就明白了原因。顾东想对敬民比划几下,安慰一下,可是敬民的眼睛带着血丝,又不敢,所以也就作罢。吴贵低声对顾东说:“就让敬哥自己调节,咱们还是别惹他不快了。” “这么早待在候车室,要待什么时候啊?”顾东咕哝道。 又待了一会儿,吴贵大屁股落实长椅上,好像就不愿意动了,敬民还是那样走了魂似的,顾东哪里还憋得住,就过去跟敬民比划手势,“哥,这车还早,总得先吃了饭,再慢慢等吧。”没想到他这一提议,敬民还当真回过神来,还点了头。 “阿贵,还在发呆呀?吃饭去啊,既可以观赏风景,又可以侃大山啊!”顾东一下子就拍着吴贵的大屁股,觉得软软的,又怪有弹性的,好玩,心里甚至还由是有了遐想。 这餐饭是顾东请,因为是顾东主动请求,说:“敬哥,这中饭,就让小弟请上一回!” 敬民点头表示同意,不过叮嘱了一句:“咱们是兄弟,所以简单一点,就吃便饭,家常菜!如果一定要喝酒,最多也只能共喝一瓶!” 见敬民积极回应,顾东高兴起来,“好咧!”顾东高兴得唱了个喏。 到底还是开了一瓶红葡萄酒。 喝了酒话就多,先是顾东扯出话题,接着吴贵搭腔接着说,都想跟敬哥好好聊聊周通。可是敬民半天不搭腔,最后总算比划了一下,两人却明白那意思是:明晚就是圣诞前夜了,平安夜,平安就好。 后来这酒桌上的空气又凝重起来,也没再说什么。 然后就是又回到候车室,继续等。然后一路坐车无话。 坐敬民旁边的吴贵,本来也想跟敬哥交流点什么,可是坐车后敬民一直看窗外,所以有话只好憋在肚子里,不说出来了。 然后就回到江福。此时已经经历了三个多小时的乘车时间,敬民一番思前想后,他的心情也放开了。事情既然如此,懊悔也无济于事。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一些。所以安定人心,稳定治安,至为重要。而这些,有公安警察在,自不必他来操心。 他现在隐隐有些怀疑,这事会不会是那个神秘的风中魅影干的? 风中魅影的武功确实高深莫测,其飞行术和隐身术,完全有能力在那样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救出周通。如果周通确实是被风中魅影所救,那么风中魅影为何要救周通呢?他无法想通这一节。 吴贵突然比划说:“哥,又到吃饭时候了,我请两位仁兄上酒楼!” 敬民的眉头突然皱了起来,“不上酒楼了!怎么这么快又吃饭!真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哪!”他的这个比划,让顾东和吴贵颇感费解,最主要的是,他俩没想到这会儿敬民会这么想的。 但终于还是进了一家饮食店,每人吃了一碗蛋炒饭,然后共喝一碗苦瓜蛏汤。这个规格,敬民都觉得太高了,还是顾东站在吴贵一边,这样二比一胜出,敬民于是只能少数服从多数了。 吃饭之间,他突然眼前一闪那个白瓷一般的女孩儿。于是,他给吉华发了个信息,告诉她已经回江福了,一会儿就到家。 顾东对吴贵使了个眼色,吴贵却有些怀疑,敬哥会不会是给玉婉姑娘发信息呢?虽说没发现玉婉姑娘给他手机号,可是难说呀! 出了店,不久就又走到那个熟悉的路口,眼前左侧一闪一闪着福海渔乡的霓虹广告,右侧则是引人注目的快活林桑拿浴。于是三人分两边走,顾东和吴贵由左侧南行,敬民则由右侧一路往北。 过了一个十字路口,很快就到了东福小区。 然后就看到了三号楼,隐隐的灯光下面,朝西的楼道口那边有个人影在晃悠,像是有些焦急地张望着。近前一看,却是吉华。 这女孩儿怎么这么着急?看来真不该给她发短信了。 “敬叔!”她比划着。 “怎样?” 她没说话,也没比划,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那走吧!” 她还是不吭声,也不打手势,不过却默默地跟在他后面上楼了。 到了寓所门口,敬民回看了一眼吉华,比划说,谢谢你借给我手机,还教我怎么使用。 这一回吉华终于有了反应,打手语说,“不是借,是送给你的!” “我可以自己买!” “你为什么不接受呢?买的跟送的,会一样吗?” 他又看了她一眼,这一回,是自己没动作,也没表情,但旋开了门。 吉华没有经得他的同意,却默默走进屋来。 然后,趁着他转身过来的时候,一下子就扑了过来。 此时他不能闪开,只好于是两人拥抱在了一起。 她好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他轻抚着她的头,她的肩膀,安慰她。拥抱的时候,他有一半感到惬意,颇喜欢这种缠绵的味道似的,但更有一半感到惶惑,恨不得赶快两人分开。 还好,吉华不比毕婧,她有更多的羞涩,胆子也较小,很快地她感觉到自己的太过冲动了。她连忙自己松开手臂,退后了一步,敬民看着她泪光滢滢的目光,暗暗心道:这女孩不光长得好看,心灵也美,懂得检视自己,好啊! 敬民比划着,简单地说了一下到江厦的情况,还特意谈到随行的顾东和吴贵两人。就是略去武玉婉的内容。其实这次江厦之行,她并没有多少内容的。 “你回去吧,我没事!你送给我手机,我收下了!谢谢!”又逗留了一会儿,敬民这么比划道,这一回吉华开心的笑了。 敬民关上门,心里还重温着刚才温情的那一幕,心里想,自己现在跟这小姑娘如此这般,是不是有点哎呀,这是拥抱啊!男女之间拥抱,那说明这感情开始升级啦 危险哪!怎么办?情感这东西,不处理好,那可是很伤人的!严重的话,害人害己呀! 那么就要检点哪!可是有时就是分不清界限,又如何检点? 如此这般想了一回,又回想周通犯的那个命案,周通的失踪,心情又开始觉得不快。便到卫 生间洗了澡,然后早早上床。 可是敬民却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成眠。几个小时之后,他才累乏已极睡去。这一睡就做了个梦。 他在梦中作天涯行,他的眼前是一片漫无边际的原野,那是一片多么可爱的绿,春风又绿江南岸!这原野绿遍,是因为冬天已经过去,人间到处是春天了。 在这样的春天里,做一个浪迹天涯的剑客,也确实是富有诗意。 可是江湖总是不免血腥。他突然发现眼前的绿色原野,竟然是个危机重重的凶险万分的杀人陷阱。 他不小心踩着了一根绳子。 马上那绳子弹了起来,他知道自己是触到了机关,暗道不好,纵身拔地而起。转眼间就看到地下泥土里头撑起了削得锋利的竹木尖头,而迎面而来,却是枪头、箭头、铁镖和飞石。 好不厉害的机关陷阱! 他腾挪闪身,破了九重机关,但落地时,发现自己还是被团团围住了。 “何处妖人,竟敢闯我太平山庄?”围住自己的人,这么喝道。 他无语,奋起神威杀出了一条血路。黄昏时候,他疲惫已极,在一块大青石上歇下,突然斜刺里一条小路上,一阵鸾铃响,冲出一骑,那人一扬黑脸喝道: “前面只是一条绝路,白衣侠,还不下马受缚?” 他只有继续往前跑,突然觉得奇怪,此人既然称自己是白衣侠,为何还要这般追杀? 接着那声音却如附骨之疽,“你再跑也没用,没有人能够逃出这太平镇的!” 太平镇?这名字好熟悉啊,太平镇! 他一路飞奔着,奔速有如风驰电掣。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远离这太平镇,那人说他逃不出太平镇,他偏要逃给那人瞧瞧。 身后的马蹄响渐渐隐去了。他看到前面有一老人背影,便问:“这里是何处?是不是已经离开了太平镇?” “不,这里还是太平镇!” “怎么,这里还是太平镇?” 那老人一转身,突然桀桀怪叫,身子于是随着乱颤。 “我说过的,你是逃不出太平镇的!哈哈哈!”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异梦(二) 此时敬民才发现,眼前之人既不是黑脸汉子,也不是什么老者,此人从未谋面。可是他却有一个感觉,好像此人曾经见过,在哪里呢? 他琢磨着此人的神秘的动态气息和身型。“你就是风中魅影?”他问。 那人当即闻声色变,原来此人果然便是那个神秘的风中魅影。“算你厉害,竟然识得我!”冷笑道。 “说吧,为何要救周通?你把周通藏到哪里去了?”敬民一步踩准,就步步紧逼,把心里头最想知道的事端了出来。 “周通?这可不关我啥事,你自己找他去呀!” 说着,风中魅影竟然身子一掠,就要离开。这一回敬民与其先前的情势正好做了个交换,眼前轮到敬民对其追逼了,暴喝一声:“哪里走?”施起长风功,驭风飞行,紧紧咬住。 风中魅影当下急冲中天,敬民也施展一鹤冲天,紧追不舍。风中魅影突然急剧俯冲,敬民也随之俯冲而下,突然眼前消失了风中魅影,耳边却听到他阴恻恻的声音: “白衣侠,你上当了!” 这时才发现,自己俯冲过猛,收束不住,眼看就要坠下山崖。 不由得身子一个激凌,便在床上蹬了一下身子,醒转过来。 慢慢清醒过来之后,想到那梦就想笑,怎么会是这样呢?做什么梦也不知道。这梦做得也太没谱了,太平镇,这名字真得很熟悉吔。 他一拍脑门,终于想到了现实中的太平镇,竟然就是前任的家乡,离渭州城关不过十多公里。 敬民一梦醒转过来,就无法再深睡,干脆就动起前任的脑筋,想着家乡太平镇的一些有趣的人和事。自然不免也会想到亲人,母亲已经亡故多年,父亲在三年前过世,最亲的人,只剩下两个哥哥、姐姐和弟弟了。 他有时候也会想到另外两个人来,一个略瘦,稍高,喜欢戴个太阳镜,嘴巴上叼着烟,四处溜达着闲逛,那是前任的堂叔。还有个长得壮,个头比堂叔略矮些的男人,最喜欢到堂叔家喝酒吹牛说黄段子。此人是堂叔的发小,后来当了私家屠夫,干着杀猪卖肉的营生。 不知怎么的,一想起这两人来,心绪就难平。那人,那事,好像就在眼前一桩桩地发生。 可是为何就会做梦到太平镇呢?难道说风中魅影救了周通之后,就让他躲到渭州太平镇。 这天下如此之大,为何让他躲到北省去呢?那么远,那地方比较艰苦,周通那种纨绔子弟,吃得了苦吗? 敬民想到这不禁笑了,觉得自己这是在为古人担忧,周通现在就如同丧家之犬,只要能让他苟活,他还有什么熬不住,到底是保命重要嘛。 可能风中魅影就是考虑到大西北地处偏僻,不易被发现,这才将周通隐匿于此吧? 一番思前想后,觉得风中魅影是道坎,要想拿下他,就得练长风功全套招式,让驭风飞行之术得以升级。还有保元功也可以接着练,他总是隐隐觉得,若能将长风功和保元功二者完美融合,一定会让武功道术提升到一个新境界。 他这是从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总是偕同行动,同时出现在自己身前,一起帮助自己,启智授功而悟出来的。 于是想到了练功,敬民现在发现,这世上,就属这练功最能让他解决烦恼问题,一练功啥事都没有了。保元功,长风功,随意练去,越练就心情越舒坦。这真是好事。 吃了早餐不久,闻谨兄妹正好在小区这一带办公务,便顺道停车来访。这让他很是意外。原来闻谨和剑兰都对他放心不下,知道他行事不同常人,所以生怕他因了周通的事,又特立独行,私自行动了。当然他俩也觉得敬民的心觉虽说不易理解,不过确实感觉对头,所以专此而来,也是希望能够听到敬民的新感觉,也好对周通的突然逃逸有个正确的判断,以便下一步的行动。 可是没想到这一回敬民却谈不上什么心觉,只是提醒闻谨,不能理解是周通逃逸,尽管报纸上可以这样说,但心里头却不能这么想,因为人都被带进局里大院,在瞬间他能怎么逃呢?周通是学了点功夫,可是那点功夫能成什么事?所以这事一定是另有他人!此人应该有超能本领,就是靠了这种超能本领,这才救了周通。 敬民比划着这话意思,让这两兄妹听得是半信半疑。后来要回去时,闻谨也告诉了敬民他尚未知道的其他一些事情。这些事情说出来,也差不多称得石破天惊,让敬民机伶伶打了个冷战。 原来褚小玲的情况查出来了,竟然就是褚小雅的堂妹,由于两家父母关系不好,久没走动,后来褚小雅的父母搬到了江厦,而褚小玲的父母仍然留在永兴故居。所以就连周通,先前都未曾跟褚小玲见过面。 周通竟然是外甥奸杀堂姨,真是罪孽深重!其母褚小雅,一个大公司的总裁,竟然生了这么一个罪孽深重的人,不知而今会有如何感受。 不过更重要的,是这个罪孽深重的人,竟然不知被何方神圣所救,还在逍遥法外,还要遗害人间。 敬民自然是不能确定救周通的就是风中魅影,还有这梦里的情景也让他无法深信。所以他自然是不能将此也当作是心觉告诉闻家兄妹。 他突然想到褚小雅,不知经此一劫,这个女强人还能支持下去吗? 闻谨告诉他她没事,只是她显得比以往沉默,在知道了儿子周通犯案的全过程,她也只沉重得说了一句话:“是我的错!是我无意的伤害,让他的灵魂扭曲!”当再请求她能说说吗,她表示,等到将他逮捕法办,到时她会说的。然后就又沉默了。 不过剑兰却好像想起来什么,跟她兄长闻谨说了几句话,这才转过来,含笑面对敬民比划道: “你就是那个神秘的白衣侠吧?” 这一问让他当场愣住,因为他实在未曾料到,连警察都会注意到自己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在他坦荡的心胸中,觉得那些事不过是事有凑巧,自己正好遇个正着,虽说有时也险,确是人命关天,但对自己来说,仅是举手之劳而已,何足道哉。 “呃,你这话什么意思?”敬民连忙提醒自己镇静,要稳住阵脚,否则将来在这江福,麻烦事就多了。他镇定地比划着回应。 在他的眼前,一条又一条的街道上空,漫天飞舞着报纸,除了报纸,还是报纸 然后在自己住的东福小区,或者龙健建筑工地,四面八方,随时随地,都会冒出来一群的市报记者陶文远来。好优秀的记者,个个都像是陶文远,然后围着自己转。 那真是好恐怖呢! “你和褚小雅先前见过,她认出你来了!”剑兰的目光还是那么清澈。 “先前我未曾见过她!” “她说你就是那天夜里,在万国大厦救了她,而后又飘然而去的那个白衣侠!” “不,她一定是搞错了!” “她说你曾在万国大厦救过她,现在又救了她和周通,所以你是她家的大恩人,她一定要重重感谢!” “警察同志,她真的搞错了!” 剑兰被他的这句坚定语气的强调打愣住了。停顿了一下,闻谨说:“敬民兄弟,这事你可不要瞒我?” “真的,谨哥,我不瞒你!” “当时我和剑兰也对她的说法怀疑过,可她的回答却极其肯定。” “她的肯定就一定对吗?你就看看她那儿子吧,对她竟然是如此强烈的叛逆,这说明她在许多事上,未必都是对的。” 敬民在表述这段说话内容时,手势的比划显得有些复杂,闻谨便看了一眼妹妹,剑兰当即跟他解说。原来剑兰曾经在这方面受到过颇为专业的训练,所以打起手语,也算是轻车熟路。 闻家兄妹看到敬民的庄重表情,觉得他的辩说也有道理,于是将信将疑,将这事先搁着。正好闻队这时手机响,是局长叫他回局里商量事情。 这两兄妹走了之后,敬民觉得自己白衣侠的身份眼看就要全面暴露,这下子可好,恐怕就再不能跟以往一般自由随意,无拘无束了。不过想想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尽管自己做的是正大光明的事,但要掩盖事实却也不易。 然后思路就又想着周通的事,风中魅影的事,太平镇的事。总是觉得这事的核心就纠结在“太平镇”上,看来老家太平镇,或迟或早,总是应该回去一趟。 要回家,就得做一些准备,干脆就过了年再来江福。所以身上不能没钱,父母虽说过世了,可是有哥姐和弟弟,譬如给他们的孩子包些压岁钱什么的,这都需要花钱。 他是想得起来前任有一张卡,里头存着一万九千多块钱,虽说现在属于自己,但是他只想把这张卡当作是对前任的纪念,不到非常时候不用它。所以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应该多赚点钱。回太平镇,他要显示出民工的体面和本事,不能让人家看了笑话,那不仅是笑自己,也是笑前任,更是笑我们这些都市民工。所以,输不起哟。咳。 第一百一十三章 平安夜(一) 钱是得赚一点,但要高效率的赚钱,又该如何?在龙健建筑工地也干了一阵子了,应该会拿到一些钱,但那绝对不会多。算起来远不如那日,在酒店扛水泥和沙包来钱快。好家伙,拼上几个小时,就能赚个上千元。 对!最迟腊八日也要回家去,所以现在没多少天,要攒些钱回去,就要天天高效率。 这事得找毕婧去。虽说毕总裁公司里头发生了褚小玲的飞来横祸,但是毕婧的心情应该不会有问题吧。找她去,也瞅个便,关心一下她父亲。 敬民寻思已定,便想寻毕婧去,她的家居他去过两次,都是夜里跟吉华一起送她到家门的,所以他还记得。但他觉得这会儿毕婧还在学校上课,看了下手机,才十点钟,离放学时间还早。 算了,还是先回建筑工地吧!最近一段时间自己老跑动,在工地上恐怕会招人家议论。尽管先前自己有过“丰功伟绩”,一出手救了两位工人,但是也不能老是吃老本不立新功哪! 而且毕婧已经成了习惯了,要是想来找他,通常都是到工地来,跟他吃上一餐中饭。而且算起来这中午一起共餐的概率,差不多达到了百分之五十。 不如守株待兔也罢。他琢磨着。 于是直接坐上公交车,径奔工地,迎面正好碰见老耿。老耿笑容可掬,比划说:“新一号工地正在安装电路,敬安检来了,看一下最好!” 敬民微笑着点了点头,并不打手语,也无停留,便带上工作帽,立即往新一号工地匆匆行去。而老耿却看着他的背影一路点头:“这男孩不简单,不简单啊!”自言自语道。 敬民一到了新一号工地,马上就带来了新一轮的工作效率,民工们看着他,都是一种敬佩的神情,觉得他是民工中的骄傲。他们有人甚至低声说道:“我可以打赌,他绝对就是那个白衣侠!” 敬民目光仍然看着那个站在工作梯上的电工,注意他的电工作业。这时听到另一位工友说:“你放心好了,绝对没有人跟你打这个赌的!” 这么说,这么多的工友,都相信了自己是白衣侠?看来这龙健建筑工地也不能久待了。 敬民这样想其实是对的,要是一个人在人群中总是被人觉得与众不同,那么相互之间的那种平等互助的关系,无形中就产生了变异,成了英雄与凡人,或者近似将军与士兵,贵族与平民的关系了。 他不喜欢发生这般的变异,他喜欢与民工们其乐融融地相处。本来所谓的安检员职务已经使他与工友们有了一丝丝的距离,而现在那些工友们,心中就是把他当英雄看待了。 他不能多想了。 很快就进午餐了,他才吃了两口饭,毕婧就露脸了,跟她一起来的还有高明。她果然来了!敬民心里的高兴就不用说了。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毕婧和高明心情好像都不怎么好。 “本来毕婧公主想和我一起,陪敬兄弟一起吃饭,可是就刚才,毕总裁突然身体不适,到医院看医生去了。所以我们马上得走。如果总裁没什么问题,毕婧公主晚上还会来找你,今晚是平安夜嘛。”高明努力地比划道。 高明比划完,毕婧也打了手语:“晚上七点之前没到工地,你就自己去玩吧!” 他站起来,想跟她讲自己有手机,让她告诉自己手机号,可以随时联系。可是他俩转身得太快,再加上想到毕婧跟吉华老抬杠,要是听说手机,可能一下子就会发现想到是吉华,当落实之后,一定心情更加不好。算了,免得加重她心情压力。于是作罢。 一个下午没有没心情,幸好到了晚间,黑色大奔出现了,还是她和高明出现了。而且两人脸色显然好了不少。敬民这才放下心来。心想待时候问她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搬运活罢了。 叙话过程,好多事情浮了上来。 最关心的就是毕总裁没事,当时公司开会,那些职员突然发现总裁脸好红,说话气喘得厉害,所以没等会议开完,毕总裁就被送到医院。后来毕婧和高明到医院看他时,毕总裁说没事没事,医生诊断,就是血压有点升高,有点感冒,可能太操劳了。所以建议吃点感冒药,休息一下就没事了。 其实任谁都知道,总裁平时身体好得很,这次突然状态不行,应该是跟老连不辞而别有关,虽然老连只是个保镖,有时还兼点讨外债之职,但是两人的关系好的就像是兄弟朋友。知道内情的人,还知道两人的关系之间,还搭着个褚小玲,所以老连这么一走,对毕总裁也是个打击。 “没想到老连就这么走了!”当毕婧比划说,老连不辞而别之时,敬民心里也不怎么好受。 先前他陆续从两人的口中,知道连建兵与褚小玲的关系,就担心这事会对老连很大打击。他想,老连教了褚小玲的高跟鞋绝妙踢招,她也在危急时很好地用上了,只可惜歹徒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老连一定为此特别地痛心哪! 此时敬民也似乎感觉到,老连对褚小玲的飞来横祸,不仅是痛心,而且更是忏悔,也许他的这种不辞而别,悄悄离去,就是对褚小玲的无尽忏悔和默哀。 直到后来,敬民才明白,原来当天晚上褚小玲发生的事,究其起因,也牵连到毕总裁和连建兵,因为褚小玲跟这两个男人,都有特殊的肉体关系。 那天连建兵从外边讨债回来,此次他顺利索得六十万欠款,其中四十万其实是毕总裁的私款,而另外二十万才是公司的钱。因为毕总裁与他先前有约,所以现在就要履行其约定,将褚小玲赠给连建兵,从此之后她不再是总裁的小蜜。 可是褚小玲此时却还在他床上呢。于是他只好急着催她,让她赶快起床,去见连建兵,并跟她说,从此你就是老连的人了。 “老毕,总裁大人!你真得要赶我走?”褚小玲从床上撑起身子,好像在完成一个优美的体操动作。 “对他,我得信守我的承诺!” “那你也得对我信守承诺!” 这一提醒,确实也让毕总裁想到,自己曾经许下要跟她结婚的承诺。但是他也知道,那只是对女人哄哄而已,他不可能如此。跟女人结婚,就把自己拴在了一棵树下,更何况将来还可能牵涉到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麻烦事。那不是纯粹给自己找苦吃吗? 而且他也得到了一个消息,褚小玲在外头还有其他男人,这怎么可以?总裁的小蜜竟然被其他男人抱在怀里,不,不,这绝对不行!他不想在跟女人上床的时候,会从她的身上,闻到其他男人残留的气息。 那么老连跟褚小玲的事又怎么解释?那可不一样,那是他作为总裁对下属的慷慨给与,那是奖赏,也是欣赏。他觉得自己在那个顷刻,突然形象无限提升了,他分明觉得自己好伟大好伟大! 褚小玲终于还是走了,毕总裁强制性地,将她扫地出门了。但是这个虚荣的女人,她的心还在老毕身上。她甚至觉得都是因为有了老连,自己这才被扫地出门。 所以这晚上,她和老连在一起时,就对老连没好脸色。当老连提出要欢好之时,她却下巴一扬,冷冷地说道:“毕总裁说了,我从此就是你的人了,你慌什么,急什么呀?你们男人对心爱的女人,就都是这样,眼睛直勾勾地,不断地咽着口水,难道就不会斯文一些,有品味一些,有更多一些耐性吗?” 显然这是一句气话,但是那时老连刚回来不久,旅途的动荡和疲惫还未消尽,情绪也不稳定,再加上心里深处,总觉得褚小玲这种女人没真情。于是他抑不住心火,就发作了。 于是两人闹翻了,不欢而散。然后褚小玲回到宿处,就想吸粉溜冰麻醉自己。结果发现存货已罄.于是就到维纳斯酒巴,既是买毒品,又顺便喝酒喝了个半醉。然后出门时正好遇上周通一伙开着黑色小车,错以为是老连开车过来接自己,向自己赔不是来了,哪想到就这么撞上了横祸。 自然这些都是后话了,当时的敬民却不尽知道。 他抬起头,看到毕婧正在用手机跟对方说话,那种手机贴着左耳,头向左边倾斜的样子,颇有几分优美的仪态。她终于偏过头来,比划道:“是吉华打来的,说今晚是平安夜,不如到江滨的中州岛那边,赏玩夜景?” “好啊!”他不知怎么的,随意地比划着,心里却是特别地高兴。 “公主不到教堂去了?”高明有点疑惑地说。 “到教堂去,那是我个人行为,敬叔和吉华他们应该不会去。再说了,我突然想啊,公主要是上教堂,只怕也是罕见的吧!” “毕婧小姐就是聪明!” 高明这一句夸奖,虽说也属套话,但毕婧好像听起来还是挺受用的。敬民在后面能够感觉得到。 第一百一十四章 平安夜(二) 很快转出工地到了街边,然后差不多过了十分钟,就到了那个敬民最为熟悉的路口,往日在这儿是一抬头就是快活林桑拿。这一回,一抬眼,却看到吉华笑盈盈地站在那里。 于是上车往江滨中州岛驶去。吉华在车厢跟敬民挨着坐,而毕婧却坐在前面的副驾座上,也许是敬民多心了,这一路上就感觉毕婧有事没事就回头跟他俩说话,然后目光就在车厢里头留下匆匆一瞥。 跟此夜繁华的东街、南街相比,眼下这江滨一带,确实就像诗书满腹的文士,显得俊秀飘逸。赏玩着江景,刚好月亮照江,毕婧突然出声吟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毕婧你好诗兴!吉华说。这白瓷一般人儿,连说话声都像是瓷器了。 敬民和高明也说毕婧好兴致。 没想到毕婧转过脸来,一双大眼睛早已是泪光莹莹。她叹了口气说,其实并没多大兴致,倒是有些感伤风物了。也无特别意思,现在是冬季,我吟那诗句,却是写的《春江花月夜》。 敬民比划着说,女孩儿不兴,动不动就叹气连连。 “好的敬叔!”毕婧回应道。 “不要再叫什么敬叔,你和吉华都不要这样叫,听了怪别扭的。嗯,就叫我敬哥吧!” “好吧,就叫你敬哥!”两姑娘不仅是比划,这会儿也发了声。 很快地,毕婧还接着刚才的话题说,其实这听吟月亮的诗,不如听唱月亮的歌。老连和高明都爱唱天上一个月亮,唱得都挺好,现在老连不在这里,高明你就来一曲吧! 好啊好啊,来一曲呀! 见敬民也高兴地比划着,他们却突然一下子醒悟过来。 “还是别唱吧,把歌留心里!”毕婧比划着说。 “毕婧你哪能这样呢?”敬民却比划道:“我知道你们想听老高唱月亮的歌,我说得没错吧?我虽然听不见,但多少能感觉得到,我的其他感觉很发达,可以弥补我的听觉呢。你就让老高唱吧,我能够感觉得到!” 经敬民这么一再强调,最后高明还是欣然唱了起来。高明唱的时候说,那首歌的歌名,其实称《月之故乡》: 天上一个月亮, 水里一个月亮。 天上的月亮在水里, 水里的月亮在天上。 歌唱毕,两女孩鼓掌,敬民轮流着看着眼前三位,突然笑了,也鼓着掌,并且哇哇嚷嚷道。 他比划着说:“你们会说话,会唱歌,真幸福!” 看他神色有些感慨,高明连忙比划说:“敬民兄弟,其实你比我们更幸福,你虽说不能说话唱歌,可是你有其他超强的种种本事,可以行大丈夫之事,惩恶扬善,救助他人,而今白衣侠之名,已经名动江福了!” “他怎么也知道了?难道说毕婧和吉华她们,也都知道我的底细了?”他琢磨着。 “试探吧!”他想。 他琢磨得不错,原来这是毕婧的主意,她和高明私下里怀疑敬民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白衣侠。自从那次工地上发生事故,他一下子就救了两民工,她当时就有了这个想法,把那事跟先前发生在万国大厦的白衣侠作对照。今晚她事先就跟高明说,且试一试他。 “白衣侠确实是不同寻常,可是那跟我有啥个关系呀?”他沉着地比划道,那种缓慢、坚定而有力的动作,就像说话时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看来他还真的不是白衣侠! 他身边的三人,都被他的这种态度所迷惑,不再认为白衣侠跟他有什么牵连了。 “不过,就算你不是白衣侠,但你也确实不简单,就光凭那日在酒店搬水泥和沙包那个劲头,就算是打工也能快速致富呢!” 高明的比划说话让两女孩很是赞同,她们对此也对敬民有了些疑问,毕婧比划着说:“敬哥是不是对赚钱不感兴趣呀?老是东奔西走的,忙着不赚钱的事!” 敬民连忙手语回应道:“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赚钱,哪能不兴趣?只是有时候还要考虑到哪个事情更紧要。一般情况下面,自然是赚钱重要了!” “这样就对了!先前我也跟毕婧一样,以为敬哥是不食人间烟火呢!”吉华也接着比划。 “哪能呢!” 敬民比划到这里,突然心里一动,有了,此时正是说话的最好时机,不说就失去机会了,便说道: “尤其是现在,离过年也就一个多月,想到回家过年,就觉得近日应该努力一把,多赚一点!”见眼前三人暂时无人发话,就又说道,“我说句好笑的话,毕婧那日让我搬水泥沙包,我觉得这样的活最适合自己干,一天几个小时辛苦下来,就挣了上千元。虽说也是劳动所得,但确实是上好的活哪!” “不是上好的活,而是上好的人,干了这活,干出品质来了!”毕婧比划道。 她的这种善于说话,也确实是说得有情味,让敬民觉得她就是比吉华更成熟不少,终究是总裁的女儿,平时生活熏陶谅必不少。 高明和吉华也觉得这话说得特别好,便都点头表示赞成。 这时敬民干脆就又进一步表达了:“怎么样?毕婧公主,我想暂时换一个工作,不做安检员了,还是做那种搬运工吧!” “为什么呀?你做得挺好的呀!我爸说了,往后你可以留在公司干!”毕婧说。皱了眉头。 “就想多赚点哪!过年了嘛!” “你真的要回去过年?”吉华说。 “嗯,是的。” “多可惜呀,要不,吉华想让你在她家过年呢。反正楼上楼下的,挺方便的。”毕婧突然开玩笑了。 “我哪有你总裁千金方便哪,这大奔一来,想往哪里跑,就哪里跑,过年还酒楼预订,要多气派就有多气派。” 两女孩就这么斗上了,敬民一时觉得吉华的口才也不差,是不是女孩儿天生都有这种本事呢? “你们别见笑,我是真的想多赚点。要是钱赚少了,回家多没面子,而且说不定再来江福的钱都没有,那想你们也白搭。”他比划着强调道。 这下子毕婧和高明的神情才严肃下来,沉默了一会,毕婧和高明都表示一定有办法,满江福都是工地,哪会没活干。明日就开口问问,包准明日就有门儿。 敬民当下大喜,心想太平镇之行,应该是不成问题了。 敬民先前还感觉,自己这般想觅活挣钱的,会不会就被女孩儿看轻了,却不料自己这么说出去,女孩儿反而跟他更亲近了。他先前还不太明白,后来才悟出了道理。这才是真正的生活,是凡人的生活!就算是英雄,救世英雄,也不能不食人间烟火,总是先要适应凡人的生活。这样才是真实可靠的。 中州岛逛游之后,也到东街和南街转了转。其时已经十点多了,沿途还是红男绿女成双作对,人流络绎不绝,也看到了不少警察在辛苦执勤。后来转到十一点一刻时候,突然就下起了丝丝点点细雨,也不知人流撤离也是如此地快,一下子就让街道腾空了。 这样想起来,大概是好多人都躲到车里,然后就开车回去了。现在私家车也太多了,所以好多人就是车来车去的,就是不想更多用到腿上功夫。 顺着这种大流,他们四人也躲到车里去,然后也不必用语言,都感觉到现在就是回家去这事儿了。然后就先送吉华和敬民回东福小区,然后高明才负责将毕婧送到家。一路无话。不过最终说到明日要是揽到活就通知敬民时,敬民说了吉华给的手机,说自己现在也可以接收短信,就发短信通知就可以了。当时毕婧着实有些惊讶,然后对吉华和敬民都顶了顶拇指,看表情爽朗朗的,但敬民心里确实担心了她的嫉妒。 然后听着吉华的皮鞋声一路轻响上楼,这才打开自己房门。好好地冲了个澡,也没多想什么,很快就睡着了。可没想到梦还是跟来了。 这一回他梦见了云水道士。 他已经许久没梦见云水道士了,先前见他,总是他和九天仙君在一起,因而对他这次就一人来感到惊奇,隐隐也有了些担忧。还是道士主动说,仙君近日事多太忙,所以没来。 然后就跟他说,“事情再多,也不再荒废了武功啊!你修习长风功二十四式,还不够勤勉哪!” 听了此言,敬民当即觉得惶恐,便拜而说道:“只因练长风功,必须择高地,辨风向,所以” “长风功确实有这样要求,但那也不能作为少练功术的理由啊!凭你的驭风飞行术,你只要花上一个小时,就可以完成择地辨向练功全套,并且顺利往返。哎,不是我说你,你新近交了不少朋友,所以牵连俗务太多,影响了练功呢。这是得不偿失,你知道么?” “弟子明白!” “我并非你的师尊,不宜如此称呼!” “多谢前辈指正,晚辈明白!” 云水道士这才面露喜色说:“这就对了!我知道你对风中魅影忧心忡忡,今日前来,就是为你治这心病!我授你‘长风三叠’功法,待你修习功成,自然敌得那风中魅影!” 敬民不禁大喜,连忙称谢。 第一百一十五章 长风三叠(一) 这一回道士没有更多的闲话,一下子就入了正题,让敬民觉得有点吃惊。是不是这仙君啊,道士啊,新近事务特别多,所以工作节奏变得快捷,办事风格也不再机关化了。再想想,一定是仙君不在身边,就道士一人会觉得有点没趣,所以就想赶快办完事,就打道回府吧。 且不说敬民在一边瞎想,他其实也没更多时间。因为道士已经开始了授功,一起手就是长风一叠九式。 这九式分别以苏轼的九个词句为名,并不局限于带用“风”字,譬如“老夫聊发少年狂”,“长恨此身非我有”,“多情却被无情恼”,这样的句子,跟“我欲乘风归去”,“料峭春风吹酒醒”,“也无风雨也无晴”,等相比,同样带有“风”性,并无强弱之别,只有明暗之分罢了。照云水道士之所解,前者句中的“少年狂”、“长恨”、“无情恼”,都是某种风的形象化写照。 敬民听得有些似懂非懂,但还是频频点头。他知道只要假以时日,自己自然慢慢就会真正懂了。 由于苏轼乃是他前世同时代的人,所以读起词句特感亲切,记起来也特别容易。这也影响到功法修习之进展。让云水道士连连点头,暗道悟性啊悟性,颔首不已。 长风一叠授完,接着就是教授长风二叠。原来其一叠是基础,虽说它是在掌握了二十四式长风功之后的一种提升,但还是基础,研究的只是如何减少飞行阻力,加快飞行速度,增强飞行的灵活度,及其隐蔽或撤离等内容。二叠却不同,着重点在攻击,在作战。此时的对方很明显就是敌人。 二叠也是九式,特别的地方,就是九式之名,竟跟一叠九式之名完全重合,即同样也是苏轼的词句。云水道士说,三叠九式亦如此,目的是为了简化,所以关键的,是要记住自己施展的,是长风一叠呢,还是二叠功,或三叠功?譬如同为“料峭春风吹酒醒”,但一叠、二叠、三叠虽有联系,却各不相同。 敬民也喜欢这种简化,学得很卖力,好投入,就好像眼前面对着风中魅影。云水道士又在一边不住地捋长髯,面带微笑。 道士自然知道敬民的心意。 终于,二叠功法方授到一半,道士就喊且住,今日就到此。小兄弟在这两日多抓紧些时间修炼,待三日后,贫道再将未授完的所余部分,全部传授完毕。到那时,你才能与风中魅影真正抗衡了。 云水道士第一次道出了风中魅影。 “道长,那风中魅影,可是妖邪中人?” “你既然有所察觉,就不用我来说了!” “但我也仅是心觉而已,对他具体情况并无所知。” “到时候你自然会遇上他,等到遇上他的时候,你自然就慢慢会知道他的情况。” 道士还是这般卖关子似的,敬民不由得就有些焦躁起来,拉着道士的袍子说道: “道长,你告诉我,那个案犯周通,是不是为风中魅影所救?” “你急什么?”道士幽幽说道,“下一回告诉你吧!” 说着,道袍一抖,竟自去了。而他的身子,却因为被道士临行时挣袍所摇动,竟在床上挣身醒了过来。 “这牛鼻子道士!卖什么关子呀?” 敬民躺床上,眼睛看着顶棚,哇哇着低声嚷嚷。他还试图再到梦境一游。说实在的,他还真喜欢自己的梦里有云水道士或者九天仙君在,因为他们会给他带来好东西,在敬民看来,这修习提升奇功异术,就是最好的东西。 他俩尽管会卖些关子,但最终还是关心他的,所以他知道,他们最终都会说出来的。 只是终究心里有些急痒痒的。 于是不由得再一次回顾了见到风中魅影的那些过去的画面场景。然后就这么拥被沉沉睡去。 上午倒是琢磨着,没去龙健建筑工地,就穿着白色风衣,提着工具箱到湖边,拿出一副打零工的样子。不过这次稍有不同的是,身上比往日多了一部手机。 湖边地面真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味道,上边接近街面这边的,仍然是以打牌为主调。下边紧挨着湖的空地,仍然是以跳舞为主调。 敬民先是在上边待着,每一次到这里,说老实话,心里头都是像压着土石,不是觉得沉,就是觉得堵。国字脸汉子许是第一个见到他,眼睛一亮,接着就黯淡下去,也不过来打招呼。那个上了点年纪的大叔也在,也不招呼。几个打牌的,仍然是旧面孔的多,也都抬抬眼,投过来几瞥,但就是没人招呼搭理。 但可以明确的一点,就是对他的身份来历好像都起了怀疑的那种味道 下边的人,对他会起什么样的反应呢?他们都更热衷于跳舞,一招一式都是颇有健身标准和审美依据的,他们也许并没注意到他,所以他也很快就不在那边对他们观望了。 他今天这种穿着,就是要来验证一下,是不是穿到哪里,哪里人就称白衣侠驾到。却没想到并不是自己先前所想像的。 其实生活更多的是平静,更多的是以平凡为主调,并不都是到处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的,没那么恐怖。眼前的事实就是证明! 不过还有一个事实也在证明着,那就是他马上就成为众人最注目的对像,只不过那种关注是默默的隐蔽着地进行。 也许他们用目光交换着: “这哑巴到底是不是白衣侠?” “他是因为跟那个命案有牵连,被警察逮住了?还是他帮警察逮住了案犯?” “他过去没什么本事呀?现在怎么就这么神?” “他有这般本事还来这里打啥个零工?神经病不是?” 反正眼下这些人们的智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他们都很想尽快地拿出权威性的研究成果,可惜他们都不是福尔摩斯。 这时他听到了裤兜里的温柔的滴滴滴的手机来信的声响。 然后,他就从里头掏出了那个蓝色的精灵,打开视屏,阅读着一条短信: 敬哥,江福环球公司集装箱搬运急需,记件计酬,可以干几天,已经跟他们打过招呼,可直接前往。万国大厦朝东前面一个路口附近。毕婧。 他当下大喜,便立即回了毕婧,说:明白,谢谢! 他琢磨着东福小区那边有一路公交车经过万国大厦,再说了干搬运工,用不着这工具箱。不如拎回去,然后坐公交车前往,不耽误时间。 他也不去注意周围那些人的动静,径自走离开去。步子是越走越快,他都没注意到,自己行动如风,很快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就有人记得白衣侠的事,一下子就想到了点上:他,是白衣侠吗? 可是没人说出来,转眼间他也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前。 他回了寓所,又到小区外头等车,车很快,他上车后,约莫半小时后,就到了站,然后飞步往东向奔去,他的眼前看到对面的那家宜又佳药店,他想像武玉婉此时正亭亭玉立在药店里头的情景。 但他没有逗留,而是直奔目标。 他很快就被带到了公司里头的一个场地,满眼都是乱七八糟堆放着的东西。“听说你特会扛包?”一个小姐比划道,大概是毕婧已经跟她们打过招呼。 他点点头。 “那你可以大显身手!尽管扛,我们这里是计件计酬的,如果你一人抵得过其他两个甚至更多工人的活,我们绝对不会少了你的!” 他又是点了点头。 这公司活还真不少,他刚好干了三天,拿到了三千块钱。他的干活情况马上成了这个公司上下闲聊的话题,“真是了得!还真有这样本事的人哪!”个个都差不多这么惊讶地感叹道。 这天晚上,云水道士如前约定,又到了敬民的梦里。 这三天因为干搬运工,练功的时间少了些,只有一个晚上,趁着夜色驭风飞行到市郊一处山上,练了一个时辰的长风一叠和二叠功。其他两个晚上就在屋里随意练了一阵就草草收兵。所以他以为道士又会对自己严厉批评,却不料道士什么话都不说,一来就续前日之所教内容,一头只顾往下教。 然后就教长风三叠功,这才强调:“三叠功跟二叠功不同的地方,就是二叠功志在战斗,以攻击为主,而三叠功却在攻不能克的情况下当机立断,放弃战斗,撤离战场,或火速转入防御。” 云水道士似乎看到了敬民的困惑,就又补充道:“这三叠功,功高于二叠,功力自然深了不少,却为何反而转入防御呢?这就是在于判断,因为功力深了,所以在判断上会更加准确,以便确定是坚持战斗还是暂时撤离。若三叠功功力未及,则有可能判断失误,以致遭受惨败!所以修习之时,不能不求其精!” 敬民听了,自然是频频点头。 这时敬民有一个感觉,那就是重生八百多年之后,来到这个现代世界,自己是个聋哑人。可是每次仙君和道士驾到,对待自己总是像说话听音正常的人一般,不打手语,照常说话。而自己在梦中也奇怪地说话听话都无障碍。这到底是梦境如此呢,还是暗示着将来自己都如同梦里一般,成为一个正常人。 又到了道士要离开的时候,敬民又一次将自己的心结捧了出来,又重复着三天前的问题提问了。 “你猜得不错!周通确实是被风中魅影救了去!” “道长,那他们现在在哪里呢?” “那地方,你知道的!” “是太平镇吗?” 云水道士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像是知道他一定会提问,便坐着,等待着他的继续提问。 “那道长,我近日是不是就可以前往太平镇,擒拿凶犯归案呢?” “不,不行!正常情况下,你的‘长风三叠’还得不断修习巩固!风中魅影可不是寻常对手!我看你没有一个月的时间练功巩固,是斗不过他的。”道士突然皱了皱眉头。 “非得一个月吗?能不能缩短些时间?一个礼拜或者十天?” “至少也得半个月!而且仅半个月,就怕难胜风中魅影!” “可是我总是觉得太平镇有事,我不能再拖了!最迟半个月,我一定得走!” “那就半个月吧!刚好是下个月的腊八节这天,记住了!” 云水道士看到敬民有些喜形于色,突然叹道:“伤心太平镇!伤心兮,太平镇!” 第一百一十六章 长风三叠(二) 又是两天过去了。敬民继环球公司当搬运工之后,又在新一处工地扛包,然后,却坐上了北上的动车。 不是天天总有搬运的活的。所以敬民必须适应新形势。 每逢年底的时候,有些事就得清一清,刚好毕总裁还有一笔私人欠款未收回,见敬民的功夫比老连要强胜十倍,就委托他去办。 钱款二十万,如果能够悉数讨回,毕总裁答应女儿毕婧,给敬民一万块做工钱。但有一个要求,要是新年之后才讨回,就只剩下这个数的五分之一了,也就是说,过了元旦的期限,敬民就只能获得二千元辛苦费。 至于劳而无功,讨不回欠款呢,那么自然是一分钱的报酬也得不到。 不过毕婧相信敬民能成。 动车到点只要三个多小时,到达城市目标不到五个小时,也就是今天二十九日就可以跟欠款人面对面交锋。最迟一月一日当晚十二点以前,将钱款悉数交到毕婧手中,就算是完成任务。 这个任务比较特别。 他去的地方是澄水市。这是一座海边的城市,还挺美丽的,在美丽的城市找一个美丽的女人,确实不错,只是向女人索讨二十万,确实就有些大煞风景了。 原来欠款的一方,竟然是个女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拖欠了毕总裁二十万巨款,这味道有些不正呢?可是这事毕婧却知道,而且还是毕总裁主动跟女儿说的,还答应就让敬民上门去催讨这笔欠款呢。 这就有些意思呢。 其实啊,这是毕婧给敬民强揽的活,她希望敬民亮一手绝活让老爸瞧瞧,让老爸知道,这年轻人不仅会扛包,会救人,还会管理,会催款。 事情是这样,前天晚上,毕总裁没出去,毕婧也在家,父女俩好不容易在一起,聊了些话,就一起喝了点葡萄酒。先是说到敬民在环球公司干搬运,一人抵得上十人,让那公司众人都看傻了眼。然后毕婧就说了,敬哥只想多赚点钱,好回家过年。要是老爸有什么来钱快的活,可以首选他呀! “那好,催讨欠款,他行吗?”老毕突然说道。 “他的本事比老连强多了,老连能行,他还不行?” 听女儿这么说,毕总裁也是一时酒话,就将有个女人拖欠了自己二十万,至今五年未还的事,告诉了女儿。那种坦然的态度,让毕婧觉得经历了褚小玲的祸事之后,老爸应该是有些想悔改的意思了。 但她还是感叹道:“老爸,你创业赚钱不容易,为何老把钱花在这样的女人身上呢?多可惜呀,就不心疼吗?” “哎哟乖女儿说得也对,是可惜呀!只怪我当时心肠太软,耳朵也太软。不过我的钱不是给她花的,而是借给她的,我是要拿回来的,有她写的字据为证,虽说不够有力,终究是证据呀!现在啊,等明日派个人过去,讨回这笔款,转送给我的乖女儿。”借着酒意,总裁说得煞有介事。 当下毕婧便说,“女儿倒不贪这笔钱!只是这女人随意欠款,一拖就是五年,也太不像话了!老爸就不要跟她客气了,还是让敬民给你讨回来吧!” 老毕一听到女儿说了敬民的名字,就没表示不同意,后来就给出了条件,女儿在未经跟敬民商量的情况下,就满口答应,替他接下了这活。 毕婧把这事通知敬民之时,他很是吃惊,但正如毕婧所判断的,他欣然就接受了。他觉得一个女孩儿能这么帮自己,不容易,所以就没说什么。其实要是他自己的话,恐怕不会主动选择干这种事。 他马上就进入行动状态,临行时还给吉华发了短信。 到了e市,敬民按照提供的地点来到一家酒店门前,原来欠款的人,就是酒店二楼歌舞厅女老板。 她曾经是毕总裁的同学,相恋过,却没成就,后来就嫁到澄水市。她丈夫出国之后,一次外出的机会,老毕在途中与她邂逅,于是鸳梦重续。后来她丈夫从国外回来,开公司了。所以他俩是一拍两散。不过,两年后,她却跟丈夫离婚了,然后自己就在这家酒店二楼,开了歌舞厅。 老毕的这笔二十万借款,正是她离婚之后,想开歌舞厅之时,向他求借的。他为这事还特意跑了一趟e市,然后在一家豪华宾馆跟她幽会。钱是借给了她,人儿呢也泡上了。握雨携云了两日,这才惬意回江福。 眼下的老毕,却只能在自己的房间里,遐想神游。他不知自己是渴望敬民顺利讨索得钱款呢,还是希望敬民在那女人面前碰一鼻子灰呢。 也许毕婧和总裁都没考虑到,敬民这一回办事,是要进歌舞厅的。敬民是到她家转过,家里没人,邻居说晚上没回家之前,她一般都在歌舞厅。于是歌舞厅他就非去不可了。可是哑巴进歌舞厅,会有什么感觉?要在这样的氛围里头,向女老板讨欠款。这对敬民来说确实是个考验。 他从两列迎宾小姐之间穿行而过,恍若穿行于花丛之间。未登楼阶之前,耳里已满灌了那些流行歌曲,有些他还是耳熟的,不过被声嘶力竭一般的唱吼歌者,糟蹋得一塌糊涂。 终于上了二楼,敬民走到吧台前面,一个女吧员抬起头问道:“先生来唱歌?一共几位?” “你们老板在吗?”他比划道。 那个女吧员有点愣住了,“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她说。见他还在比划,她便也比划,然后摇头。 刚好一个男保安过来,她慌忙求助,那人听她说了情况,又看了一下敬民,然后乱打几个手势,跟女吧员说:“这人像是哑巴,像是找女老板!” “刚才先前也有一小青年,好像是叫什么小德的,也找翁老板!”女吧员说。 “那小子最近来得勤了,单相思,想泡秀秀小姐,自个儿整疯了,还要整老板!这是什么事哪?今晚神色就不对!老王也紧张了,在三包厢里头看着呢!”保安说着径自离开了,像是忙什么事去。 “对不起先生!”女吧员跟他说了一句。恰好有几人过来,她便忙着招呼别人了。 敬民顺势进了大厅,在上头唱歌的,唱歌临时中断,有人上去献花。有好些小姐看到敬民,便主动站起来招呼。他优雅地摆摆手,直接往右边走。他发现这边一溜尽是包厢,他走到第三间外面,看到眼前果然写着“3”。 里头传来的是摇滚乐音,那声音疯狂以致爆炸一般。 但在轰炸着的音乐里头,分明听到一声哀求:“小德呀,你别这样!有话好好说,好吗?” “秀秀到底在哪里?是不是你诱骗她,让她跟什么老板跑了?快说!” “没有啊,哎哟哟,你轻一点!真得没有啊!” “是啊,不会的,我们翁老板平时都护着小姐!”一个男声插了起来,可能就是刚才那个保安说的老王。 “你别放屁!我不跟你说话!” 此人的恶声让敬民突然一惊,随即陡生一种感觉来,有危险!他想。于是肩膝一顶,门开处,自己的身子很快就进了包厢房。 他这一进来,正如在河心投了一石子,里头的三人都吃了一惊,以为进来的必是对方的声援势力。 音乐声还在轰炸。可是眼前的一幕,更是让他脑子里轰的一声。 包厢里,美丽的翁老板已经面无人色,被摁着仰靠在长沙发上,她的披肩秀发被那个叫做小德的男子揪成了一把,一把刀就在她的眼前晃,尤其是时时对着她的一双眸子,或停住,或再晃动。 敬民无言地往那边靠近。 “别过来!你再过来,她就得死!” 敬民点点头,停下来,然后比划着,打着手势。那叫小德的男子说:“你装什么逼?给老子闪远点!”可是敬民却不恼,还是打着手语,让那小德终于明白了,原来他是哑巴。 就在小德因为来人是哑巴而稍稍放松之时,敬民突然脸色一变,直指其身侧。小德下意识一偏头,往那边一瞥,却觉得立即有一阵强风往这边扑来,而且手一麻,揪不住女人的头发了,暗道不好,这时身子已经被那风搡得连退三步,撞到了墙壁上。而那把刀,却因为一种反弹的力道,竟然将自己的一边小指割破。 一丝血,悄无声息地挂了下来。 趁着小德还在发怔之时,敬民一探手,将他的刀一把夺下。 “好身手!”那个老王这时才如梦初醒,脱口赞道。 “多谢英雄出手相救!”翁老板连忙起而致谢,“不过还请饶了小德!” 敬民突然感觉这翁老板,并非先前自己所想的那种女人。 只听她又对那青年说:“小德呀,你冷静点!我跟你讲过多少次了!你女朋友自从去了北省,就没见到来这里!也许她是怕了你!” “怕我什么?她到底去了哪里?”小德面无表情。 “她说过一个地方,好像是太平镇!” “太平镇?又是太平镇!”敬民猝然间一听,心血便涌了上来,“难道说翁老板口中的太平镇,就是自己将要动身前往的故乡?” 第一百一十六章 长风三叠(二) 又是两天过去了。敬民继环球公司当搬运工之后,又在新一处工地扛包,然后,却坐上了北上的动车。 不是天天总有搬运的活的。所以敬民必须适应新形势。 每逢年底的时候,有些事就得清一清,刚好毕总裁还有一笔私人欠款未收回,见敬民的功夫比老连要强胜十倍,就委托他去办。 钱款二十万,如果能够悉数讨回,毕总裁答应女儿毕婧,给敬民一万块做工钱。但有一个要求,要是新年之后才讨回,就只剩下这个数的五分之一了,也就是说,过了元旦的期限,敬民就只能获得二千元辛苦费。 至于劳而无功,讨不回欠款呢,那么自然是一分钱的报酬也得不到。 不过毕婧相信敬民能成。 动车到点只要三个多小时,到达城市目标不到五个小时,也就是今天二十九日就可以跟欠款人面对面交锋。最迟一月一日当晚十二点以前,将钱款悉数交到毕婧手中,就算是完成任务。 这个任务比较特别。 他去的地方是澄水市。这是一座海边的城市,还挺美丽的,在美丽的城市找一个美丽的女人,确实不错,只是向女人索讨二十万,确实就有些大煞风景了。 原来欠款的一方,竟然是个女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拖欠了毕总裁二十万巨款,这味道有些不正呢?可是这事毕婧却知道,而且还是毕总裁主动跟女儿说的,还答应就让敬民上门去催讨这笔欠款呢。 这就有些意思呢。 其实啊,这是毕婧给敬民强揽的活,她希望敬民亮一手绝活让老爸瞧瞧,让老爸知道,这年轻人不仅会扛包,会救人,还会管理,会催款。 事情是这样,前天晚上,毕总裁没出去,毕婧也在家,父女俩好不容易在一起,聊了些话,就一起喝了点葡萄酒。先是说到敬民在环球公司干搬运,一人抵得上十人,让那公司众人都看傻了眼。然后毕婧就说了,敬哥只想多赚点钱,好回家过年。要是老爸有什么来钱快的活,可以首选他呀! “那好,催讨欠款,他行吗?”老毕突然说道。 “他的本事比老连强多了,老连能行,他还不行?” 听女儿这么说,毕总裁也是一时酒话,就将有个女人拖欠了自己二十万,至今五年未还的事,告诉了女儿。那种坦然的态度,让毕婧觉得经历了褚小玲的祸事之后,老爸应该是有些想悔改的意思了。 但她还是感叹道:“老爸,你创业赚钱不容易,为何老把钱花在这样的女人身上呢?多可惜呀,就不心疼吗?” “哎哟乖女儿说得也对,是可惜呀!只怪我当时心肠太软,耳朵也太软。不过我的钱不是给她花的,而是借给她的,我是要拿回来的,有她写的字据为证,虽说不够有力,终究是证据呀!现在啊,等明日派个人过去,讨回这笔款,转送给我的乖女儿。”借着酒意,总裁说得煞有介事。 当下毕婧便说,“女儿倒不贪这笔钱!只是这女人随意欠款,一拖就是五年,也太不像话了!老爸就不要跟她客气了,还是让敬民给你讨回来吧!” 老毕一听到女儿说了敬民的名字,就没表示不同意,后来就给出了条件,女儿在未经跟敬民商量的情况下,就满口答应,替他接下了这活。 毕婧把这事通知敬民之时,他很是吃惊,但正如毕婧所判断的,他欣然就接受了。他觉得一个女孩儿能这么帮自己,不容易,所以就没说什么。其实要是他自己的话,恐怕不会主动选择干这种事。 他马上就进入行动状态,临行时还给吉华发了短信。 到了e市,敬民按照提供的地点来到一家酒店门前,原来欠款的人,就是酒店二楼歌舞厅女老板。 她曾经是毕总裁的同学,相恋过,却没成就,后来就嫁到澄水市。她丈夫出国之后,一次外出的机会,老毕在途中与她邂逅,于是鸳梦重续。后来她丈夫从国外回来,开公司了。所以他俩是一拍两散。不过,两年后,她却跟丈夫离婚了,然后自己就在这家酒店二楼,开了歌舞厅。 老毕的这笔二十万借款,正是她离婚之后,想开歌舞厅之时,向他求借的。他为这事还特意跑了一趟e市,然后在一家豪华宾馆跟她幽会。钱是借给了她,人儿呢也泡上了。握雨携云了两日,这才惬意回江福。 眼下的老毕,却只能在自己的房间里,遐想神游。他不知自己是渴望敬民顺利讨索得钱款呢,还是希望敬民在那女人面前碰一鼻子灰呢。 也许毕婧和总裁都没考虑到,敬民这一回办事,是要进歌舞厅的。敬民是到她家转过,家里没人,邻居说晚上没回家之前,她一般都在歌舞厅。于是歌舞厅他就非去不可了。可是哑巴进歌舞厅,会有什么感觉?要在这样的氛围里头,向女老板讨欠款。这对敬民来说确实是个考验。 他从两列迎宾小姐之间穿行而过,恍若穿行于花丛之间。未登楼阶之前,耳里已满灌了那些流行歌曲,有些他还是耳熟的,不过被声嘶力竭一般的唱吼歌者,糟蹋得一塌糊涂。 终于上了二楼,敬民走到吧台前面,一个女吧员抬起头问道:“先生来唱歌?一共几位?” “你们老板在吗?”他比划道。 那个女吧员有点愣住了,“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她说。见他还在比划,她便也比划,然后摇头。 刚好一个男保安过来,她慌忙求助,那人听她说了情况,又看了一下敬民,然后乱打几个手势,跟女吧员说:“这人像是哑巴,像是找女老板!” “刚才先前也有一小青年,好像是叫什么小德的,也找翁老板!”女吧员说。 “那小子最近来得勤了,单相思,想泡秀秀小姐,自个儿整疯了,还要整老板!这是什么事哪?今晚神色就不对!老王也紧张了,在三包厢里头看着呢!”保安说着径自离开了,像是忙什么事去。 “对不起先生!”女吧员跟他说了一句。恰好有几人过来,她便忙着招呼别人了。 敬民顺势进了大厅,在上头唱歌的,唱歌临时中断,有人上去献花。有好些小姐看到敬民,便主动站起来招呼。他优雅地摆摆手,直接往右边走。他发现这边一溜尽是包厢,他走到第三间外面,看到眼前果然写着“3”。 里头传来的是摇滚乐音,那声音疯狂以致爆炸一般。 但在轰炸着的音乐里头,分明听到一声哀求:“小德呀,你别这样!有话好好说,好吗?” “秀秀到底在哪里?是不是你诱骗她,让她跟什么老板跑了?快说!” “没有啊,哎哟哟,你轻一点!真得没有啊!” “是啊,不会的,我们翁老板平时都护着小姐!”一个男声插了起来,可能就是刚才那个保安说的老王。 “你别放屁!我不跟你说话!” 此人的恶声让敬民突然一惊,随即陡生一种感觉来,有危险!他想。于是肩膝一顶,门开处,自己的身子很快就进了包厢房。 他这一进来,正如在河心投了一石子,里头的三人都吃了一惊,以为进来的必是对方的声援势力。 音乐声还在轰炸。可是眼前的一幕,更是让他脑子里轰的一声。 包厢里,美丽的翁老板已经面无人色,被摁着仰靠在长沙发上,她的披肩秀发被那个叫做小德的男子揪成了一把,一把刀就在她的眼前晃,尤其是时时对着她的一双眸子,或停住,或再晃动。 敬民无言地往那边靠近。 “别过来!你再过来,她就得死!” 敬民点点头,停下来,然后比划着,打着手势。那叫小德的男子说:“你装什么逼?给老子闪远点!”可是敬民却不恼,还是打着手语,让那小德终于明白了,原来他是哑巴。 就在小德因为来人是哑巴而稍稍放松之时,敬民突然脸色一变,直指其身侧。小德下意识一偏头,往那边一瞥,却觉得立即有一阵强风往这边扑来,而且手一麻,揪不住女人的头发了,暗道不好,这时身子已经被那风搡得连退三步,撞到了墙壁上。而那把刀,却因为一种反弹的力道,竟然将自己的一边小指割破。 一丝血,悄无声息地挂了下来。 趁着小德还在发怔之时,敬民一探手,将他的刀一把夺下。 “好身手!”那个老王这时才如梦初醒,脱口赞道。 “多谢英雄出手相救!”翁老板连忙起而致谢,“不过还请饶了小德!” 敬民突然感觉这翁老板,并非先前自己所想的那种女人。 只听她又对那青年说:“小德呀,你冷静点!我跟你讲过多少次了!你女朋友自从去了北省,就没见到来这里!也许她是怕了你!” “怕我什么?她到底去了哪里?”小德面无表情。 “她说过一个地方,好像是太平镇!” “太平镇?又是太平镇!”敬民猝然间一听,心血便涌了上来,“难道说翁老板口中的太平镇,就是自己将要动身前往的故乡?” 第一百一十七章 长风三叠(三) 过了好大一阵子,小德这才平静下来。老王这时话就多了起来,有武功非凡的敬民在身旁,他胆子是壮了许多。他也知道,眼下由他来讲较为适合,因为小德不怎么听翁老板的,而敬民又是个哑巴。 他们三人先前谁也不信敬民是个哑巴,直到敬民比划手势打手语至少三次以上,而且一次还脱口哇哇嚷嚷,这才让他们真正信了。 尽管敬民是哑巴,但眼下这包厢里的真正权威,还是他。 老王说了不少事情,其中说了翁老板不少好,也说了秀秀小姐的好,说她去了北省也近一个月了,一直没听到她消息,翁老板也是在听到秀秀的一个要好姐妹婷婷说的,才知道她是去了北省的一个古镇太平镇。 接下来老王就劝小德,这小姐们来来去去,都是为着谋生的。千万不要因为她偶尔陪你唱歌喝酒一两次,态度对你特别好些,就以为她对你有意思。她们更多的是顾不上爱情,这对她们还太奢侈了些,她们更多的是顾着谋生! 此时的老王,简直超越了自己的意识和身份,成了某个哲学家似的,发表了难得的一通宏论。 当然,为了照顾到敬民,老王偶或也会打些不清不楚的手势,连老王自己都弄不清楚,到底是表达个啥意思。 不过,不管怎么说,小德终于没再发作了,只是说:“叫那个婷婷过来,我要问她!” 翁老板回答说好,婷婷今晚刚好有来坐台,老王你赶快去找找。 大概过了十分钟,那个小德又开始焦躁起来。 老王终于带着一位面容姣好,身材苗条的女孩进来。一进门就说:“小德,你有话快问,客人要带婷婷出台呢!” 敬民也知道坐台和出台是什么意思,这主要是跟顾东、吴贵一起喝酒叙话之时,听顾东说的。所以本来看这婷婷颇是可人,还有几分好感,但一听到“出台”,就觉得有些恶心了。 但她的声音还好甜美,说的内容,更是深入其心。 她说秀秀给她发过三条信息,第一次是这个月的十日,说她跟男友大明玩得很开心,在西安看了兵马俑,还进了华清池,享受了一回贵妃洗浴。第二次是十四日,说跟大明闹翻了,大明竟然瞒着她,偷偷吸毒。还打她。 “后来呢?”老王问。这一回,那个小德倒不急了,大概是知道了秀秀有男友大明,所以这心情就变得抑郁。 “后来她又发过来一次,是十七日。她说人在太平镇。说那地方是一个古镇,她曾经待过,离渭州城里很近。她说也就看看,大概明后天就回来过节!” “后来就没再发短信,人也不见回来?”翁老板问。 “嗯。” “你为什么不跟她通电话?”小德突然开口问道。 “是她不想打电话,可能是怕她男友不高兴吧?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她喜欢发短信,我就按她意思回短信就是了。” 这事情闹到现在,已经让敬民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想到那日梦时云水道士吟过:伤心兮,太平镇!不知是不是应得此事,或许是跟风中魅影、周通他们相应。不管怎么说,让他对太平镇,增添了一份忧愁。 婷婷终于走了,那个小德也走了。翁老板和老王擦了一把汗。这才跟敬民重叙交情。这时敬民请翁老板能不能给个纸笔。翁老板会意,便让人取了来。敬民便写了一行字,递给她。 她看了,当即让老王暂时回避一下。原来敬民写道:翁老板,我能单独跟您谈谈吗? 翁老板看着敬民一眼,也拿了纸笔写道:我叫翁红,很高兴认识你!说吧,有什么事吗? 敬民不多时,就又递过去一行字:我叫敬民,是从江福来的。毕总裁毕家騏,让我过来找您! “哦,他好吗?” “他还记着你的好!只是新近公司发生了一些事,在用钱上有些紧!” “哦,明白了!只是他干嘛不直接打电话过来呢?还劳你大老远跑这么一趟!” “他怕那样太过唐突,那不是他的行事风格!他倒是想亲自来一趟,只是最后他还是决定让我跑一趟。翁总,我觉得跑这一趟很值!” “是吗?说说看!” “一是我可以挣点工钱,二是有幸替翁总解了围,交上翁总这样的朋友,三是能够帮到毕总裁,四是促进毕总裁和翁总今后的友谊!” “说得好啊!你虽说是哑巴,可是做得锦绣文章,好有才啊!而且能文能武!” “您太高看我了!” “一点都没高看!只是这时我挺妒忌老毕的!” “为何?” “就是觉得他命特别好,身边有像你这样的人!” “可是我觉得毕总裁命未必好,他挺欣赏你的,可惜两次相爱,最后都没结果!” 敬民没想到这一纸文字递过去时,她竟然就哭了。于是两人用纸笔交谈的形式至此结束。 她掩面低低哭泣,最后说,让你笑话了,不怪他,就怪我太要强了。 她说着话,一时也忘了他是聋哑人,但是他却听得一清二楚。 他随手从茶几上取出两张餐巾纸,递给她。 少顷,她又恢复了平静,说:“我为何借他二十万一直不还呢,就是希望他还能再来见我,希望还会有机会。现在我才知道,他其实比我还要强!” 说着才发现问题,立即又用纸笔写着传过来。 这下子敬民可以认为,这就是翁红拖欠毕家骐二十万的根本原因。不禁也对毕总裁有了许多感慨,其实那个褚小玲也不坏,但是总裁就是对她们缺少尊重的存念,而只是以为女人是衣服,随时都可以换穿。 敬民晚上就在这家酒店的客房部开了一间住下,这是翁红亲自带他上去,直接安排的,而且是特别免费。可以看出来,她特别喜欢敬民,就可惜他是哑巴,不能直接开口交谈,要不她一定会跟他长谈的。 敬民很惬意地洗了个澡,然后分别给吉华和毕婧发了短信。然后突然想到武玉婉,心想她一定早就从江厦回来了,已经多日不见了,这次回去一定要到药店看看她。 然后才想到云水道士的关于太过分心世俗,不专心练长风功的批评,又想到太平镇的势在必行,于是什么都不想了,只有练功而已。 次日上午十点即到翁红的寓所,她当即将二十万元的存款底单,连着那张银行卡,一并递给他。原来为了方便敬民这次行动,毕婧将自己的银行卡让他带上,以便讨回钱款时存在卡里,这样旅途更安全些,人也轻松。而且她的原银行卡里,只有二千多元钱。 敬民微笑着,将翁红当年写给毕家骐的那张借条奉还给她,她也笑了笑,也只扫了一眼,当即撕了去。 这一细节,又让敬民感受到了女强人的内心的坚韧和顽强。 黄昏时候他就回了江福。到站时给毕婧发了短信,她很是高兴,就要专门请他共进晚餐。敬民想想,也不能跟她太亲近,以免将来有麻烦。所以就说,新年在即,不如明日聚会,干脆请高明、吉华,还有我其他三位朋友一起,共醉新年前夜。 这个建议毕婧同意了,也说就想见见敬哥的几个朋友呢。又说你同寓的室友小华也来呀,还有今晚先吃一餐便饭,就我、高明还有你三人。 敬民在短信里表示了同意。他在北站外头街边站了一会儿,就见那辆熟悉的黑色大奔驶过来。他一招手就过去。上车后,就忙着将银行卡递给毕婧。 “你急着拿卡干什么?这里头还有你的一万块工钱呢!好了,就先放我这里,代为保管!什么时候要钱了,说一声哈!这事我已经跟老爸说了,他很满意!好了,从现在开始,咱们就不说这事,就说开心的事!”毕婧比划道。 “那你说吧,你说的事我都会开心!” “真的?好!我告诉你,昨晚我跟吉华一起看电影去了!你知道这是为啥么?” “昨晚是星期三,你们本来是要去蹦迪的!因为我不能到位,所以你们只好看电影了!” “嗯,你这话我爱听!不过我俩也很高兴啊,因为电影好看。” “电影啥名?” “《金刚》!其实早就放过了,可是我两个一直没看。昨晚到大众电影院,无意中一看,却正好是演《金刚》,就二话不说,进去看了。果然不错!吉华也说够劲!” “开心就好!” 这一餐晚餐吃得还开心,尤其是毕婧,自然这是因为敬民不负所托马到成功,这让她在老爸面前也更有面子。只是高明隐隐之中似乎在想心事,可能是因为老连不在身边的缘故吧。 同性的朋友尚且会如此关切,更不用说异性朋友了。 于是他又想到那个小德,虽说他对秀秀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但是这种感情可以理解。只是秀秀跟婷婷也说过,近日就要回来过节,可是冬至节,还有圣诞节都早过去,怎么还没回来?难道说出了什么问题? 是啊,在那个小小的太平镇,她能待上多久呢?她待着又为的什么呢? 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噤,于是心里弥漫着一种不祥的感觉。 会不会是因为她跟男友闹翻了,男友怒而杀之,或许是争执时失手。或者就是撞上了该死的周通,还有风中魅影? 毕婧觉得他神情悲哀得古怪,终于忍不住问他个究竟。 “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事情疑云重重,我担心当事人有危险!”他比划道。 第一百一十八章 长风三叠(四) 也许许多年以后,不仅是敬民,当晚赴宴的所有人,都会对公元二零一一年即将到来的这天晚上的聚会印象深刻。他们七个人在一起: 男的四个是高明、顾东、吴贵和敬民,女的三个是毕婧、吉华和武玉婉。 本来要请闻谨和剑兰,但他俩都在执行任务。也提到寓所室友小华,敬民说她搬到工作的天河足浴城那边住去,好久没见到她了。 这一次宴会就定在大富豪酒楼,在这里敬民有更多的感慨,他和毕婧、高明的友谊从这里开始,在酒楼工地上他曾扛过水泥和黄沙,而且对连建兵印象深刻。 他因为老连离去而惋惜,因此也想到了石田、振保、海燕,那个短发女孩阿孟,还有哑巴男孩裘小山。他举杯邀饮心送祝福时,也暗暗将他们,还有闻谨和剑兰,都包括于其中了。 晚宴结束时,买单采取aa制的形式,这突出了平等友好。后来众人游兴不浅,又相约着进ktv包厢唱歌,这主要还是敬民提议的,他比划说你们可以唱歌跳舞,这样更有喜气。而不用担心我,我有感觉,而且也可以眼观欣赏。 毕婧、吉华和高明,已曾在平安夜,跟敬民演示过歌唱的一幕,所以对敬民提议无异议。只是顾东和吴贵,觉得太委屈敬哥了。而武玉婉也说,除了卡拉ok之外,我们应该还有其他庆祝新年的方式。 所以最终没进ktv包厢,在酒楼门口逗留一会儿,就转到附近的步行街。接着由步行街往江滨方向走去,看到几处有秋千椅子,有女孩在荡着。正好一处空着,一条人影便直掠过去,抢占着坐椅子上了。众人都没想到,这抢秋千坐椅的,不是别人,却竟然是敬民。 更奇的是敬民只顾坐着,却不荡秋千。 “敬哥,干嘛不动啊?请一展绝技,好让我们一饱眼福啊!”毕婧打着手语,跟他招呼。 他只笑着,见大家都凑近了,他却一下子跳了起来,闪到一边,比划说:“这哪是男人干的活!还是你们三位女孩一展绝技,好让我们观赏啊!” 原来他是为三女孩抢占秋千架椅的。 三女孩这下子便谦让起来了。毕婧和吉华推武玉婉先上,理由是她年龄大一些,她们做妹妹的自然要让姐姐。刚好武玉婉也以此为由,说姐姐的自然要让妹妹的。 结果还是高明建议说,以姓氏笔划为序,大家都同意。这下子三女孩一排,先上的是丁吉华,接着的是毕婧,最后是武玉婉。 白瓷一般的女孩脸上泛起了红晕,敬民目注于她,还打了手势,意思是不用紧张,但要注意安全。 也许是她平时都没玩过秋千,所以起步时还需要帮助,于是由敬民在旁边助荡,秋千是荡高了,吉华接下来却有点惊慌失措的样子,紧紧抓着绳子,等到荡力消解,这才觉得应该荡高一些,可是已经荡不起来了。 毕婧前去扶她起来,敬民对她作个手势,意思是还不错,安慰她。 这时毕婧已经轻盈地荡了起来,原来她曾经有玩过秋千,而且应该说给人的观感颇是不错。敬民觉得她是不需要由他来助荡,就退后一步,但仍注意毕婧的动向。他不知这秋千架到底是不是完全安全,他有这种警惕性。 此时的毕婧满脸绯红,像陶醉着的一位骄傲的小公主,秋千像一段行文流畅的优美散文,连敬民也觉得毕婧已经荡出了秋千的诗意了。 旁边荡秋千的,都停了下来,往这边观望了。 毕婧在一阵掌声中,从容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缓缓走回众人身边。 下面轮到武玉婉。 玉婉看了一眼敬容,对毕婧微笑地赞了一声,然后从从容容坐进秋千架椅。只见她玉手一动,身子便随势连椅飞起,如春风拂过湖面,如燕子一般轻盈,风姿美仪,难以比方。此时她的披肩秀发,衣衫裙摆,也都共同叙说着一个流动的美丽。 没想到玉婉竟然荡得如此好秋千!敬民暗暗赞叹。 敬民很少会注意到女性的腿,可这一回他注意到了,由于秋千的悬荡,玉婉的绿裙和裙下的一双玉足,便屡屡出现在他眼前。他感觉她的小腿光洁匀称,堪称精致秀美。正这么感觉之时,突然一阵风吹来,像是着意侵犯她的绿裙似的,于是绿裙下摆顿时扬起。 他感觉不妙,怕因此让他们看到玉婉的内裤,或者其他什么不雅的地方,即所谓露光。虽说众人本无此心,但终有轻薄之嫌。一念之至,神功即发,敬民无意之中,已经施出长风功基本式“长风入怀”。 这招“长风入怀”一经施展,那侵向玉婉的风,却尽归敬民身边,敬民整个儿竟然被托举而起,这是从未有的事情。顿时急施长风二叠攻击之招数,一招“多情却被无情恼”之后,又续一招“料峭春风吹酒醒”,那风这才不再猖狂,敬民落地之后,那风才渐次平息。 敬民的飞身而起,众人已都看在眼里,但还有些困惑。只有武玉婉感觉到这风来得蹊跷,所以刚才一定是敬哥援手所致。 武玉婉终于荡完秋千,从容而起,众人击掌,比先前毕婧还要激烈,看来玉婉这一回荡得秋千堪称绝技,是众望所归,比毕婧还要棋高一着了。 于是接下来就是说秋千,说怪风,问敬民刚才怎么回事。敬民做了一般解释,说见玉婉秋千荡得好,自己一时兴至,便也腾身而起。他就这么用手语敷衍了过去,还是不偏离秋千之事。总结说今晚三女孩荡秋千,丰富了节目,让大家都快乐。 众人也都信了他所说,然后又叙话多时,这才尽兴而归。其时离新年的钟声已经不远了。 新年之后,敬民又干了十天活,这十天他也抓紧时间,每晚夜深飞行到郊外山坡,练功不辍。他觉得自己的功力,应该是可以和风中魅影相抗衡了。就算是仍有所不及,但他也决定了前往太平镇。 因为那地方是自己前任的故乡! 因为自己近日梦到太平镇! 因为梦中云水道士叹道:伤心兮,太平镇! 明日就是腊八节了。这是梦中云水道士临行时的约定日期。自己是非动身不可了。更何况总是觉得那太平镇奇奇怪怪的,非探究一番不可。 终于要往故乡行了。前任的故乡,就是自己的故乡!想到这里,不由得心胸激荡。 给众友广发了信息,包括给闻谨兄妹发了信息闻谨的手机号还是吉华提供的,因为吉华后来跟市局有联系过,他们告诉了闻队的手机号。只有武玉婉,他是既发了信息,又亲自到她药店去辞行,也问她到时候有没有回武家村过年。 这是因为那夜荡秋千之后,他曾梦见婉兰到梦里,竟然也是在那儿荡着秋千。只不过那一幕他还记得,那是一个菜园子,秋千架很简陋,黄昏时候,婉兰才十四五岁吧,她的旁边是两个女伴。那时候她还不是公主,只是一个平凡的民女。 他呢,当然也年轻,虽说练武不辍,但手里漫卷诗书,俨然一读书少年郎。 行时,他只带了一个黑色旅行包。尽管现代世界交通发达,但往大西北的旅途还是特别漫长,换了火车坐汽车,少不了一路风尘。 然后,才到了渭州,原来这里便是渭州城!然后终于到了离城不远的太平镇,原来这里便是太平镇!这么心里感叹着之后,那些神秘的光圈一下子仿佛就消失干净。其实故乡就是这么平凡,好像它并没有这么遥远,它其实就在你的附近,你的身边,它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而只是你,在忙忙碌碌的世俗追求中淡忘了它。 有一两双眼睛瞅过来,分明是看他觉得熟的意思,微笑着点头,还有的顶过来一大拇指。他明白他们认得自己是哑巴,从城市回家来了。 依稀里心里曲里拐弯着一条路,那是往家里走的路。突然,他看到了眼前的一角,那边的一座房子,好像让他想起了什么。现在那个屋外坐着一个小男孩,眼睛正死死盯着一个地方。 他感觉得出,那男孩盯的地方,绝对不是自己。 这时他不觉间往那边看去,发现小孩的目光是射向那街边的一个男人的。小孩的目光简直就像是箭,直射向那男人的胸脯。他感觉自己这不是幻觉,好像是真得有那么一种味道。 这小男孩,好像很怪呢! 这时他看到街边的那个男人了。大概四十刚出头的样子,身腰挺直的,衣着打扮还有些洋气儿,这在镇上好像有些显眼。男人的脸上更有一只鹰勾鼻子,这也是古镇男人中少有的洋货。 他终于感觉到男人的熟悉味道了。似曾相识,似曾相识啊!不,也许本来就是相识的。 果然,他终于感觉到男人向他走近身来,突然双手一道抓住他的肩膀,摇晃着说:“敬民,好小子列,你回来啦!” 男人随即比划着,手语还挺靠谱的。 这时敬民的脑中也划过一道亮光:大堂兄敬天恩! 他的记忆黑匣子终于打开了,沉睡的意识苏醒了。 他兴奋地比划道:“是天恩哥!” 顷刻间,堂兄弟俩都因激动而欣喜。堂哥一把抓住旅行包说:“到家去坐!”敬民虽然点了头,但是东西还是要自己拿。那天恩突然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无奈也只好依了他。 原来这敬天恩是太平镇响当当的人物,论武功算第一,就连那些刑警都不如他,章队闲着的时候还常常找他练着。刚才他随意施了一手功夫,要夺堂弟的旅行包,这自然是送热情的好意,却不料拿不动,旅行包竟然还在敬民手上。 更奇的是,敬民居然浑无感觉。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天恩哥(一) 但是此时的敬天恩,已经无暇琢磨堂弟这事儿了,他感觉到了让自己心跳的女人。就在刚才那座房子外边,除了那小男孩之外,又多出了一个美丽的妇人。他的眼睛只往那边瞧着。 这时他的堂弟也注意到了,秋菊嫂!敬民想起来了,心里暗暗喊道。 敬民突然觉得她有几分憔悴。 此时让他更加惊异的是,他分明地感觉到她身边那个小男孩,一双眼睛仿佛放过来两把利剑,分别砍向他和堂兄。 看来这小男孩是因为看到自己跟堂兄的亲密关系,才如此投来恶毒的目光的。 这确实是让他十分地不解了。难道说这小男孩,跟天恩哥有着天大的仇恨?这怎么可能呢,一个小男孩嘛?除非是家族的仇恨! 这小男孩该不会是秋菊嫂的儿子吧! 这时他又记起来事了。对了,哈哈!这男孩名叫盛盛,就是志强哥和秋菊嫂的儿子!起先没想到,是因为敬民出外打工之时,那盛盛还小得很,整天被秋菊嫂抱在怀里。 因为秋菊嫂和盛盛的缘故,他想到了志强哥。他甚至想到了天恩哥和志强哥曾经的常来常往,他也好多次到志强哥的家坐过。 本来盛盛应该叫天恩哥作伯伯才是。既然关系这么好,那这盛盛孩子是怎么回事呢?为何如此啊? 敬民很想过去,到屠志强的家门口看看,顺便对这事探个明白。但是这边堂兄在催着,那边秋菊嫂在发呆,盛盛在怒着。所以他不便停留,也只能随在堂兄身后往前走。可心里头啊,就是不是滋味。 在一个小巷子里转到深处,就看见一座旧砖房,这才想起来,那正是堂兄的家,自己曾经不止一次到过这里。 他记得有一次是来劝架的,大堂哥和二堂哥因为媳妇的事闹着别扭,但是谁也无法知道个究竟。后来两兄弟就分家了,二堂哥天宝和老婆孩子就搬出去,在外头租房子住。 他这时也想到了自己的两个哥哥,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三年前父亲去世后,家里就数两个兄长说话声音最响。然后就是两个嫂子声音响。家里就敬民一个哑巴,所以他们有些把他看成是一个异类。 他们好像觉得不能不关心爱护他,所以他能够继续留在渭州一所特教学校读书。但是他也感觉到了他们的怜悯,还有嫂嫂的牢骚。最后他还是决定离开学校南下打工去。就这样,他与表叔以及另外两个老乡来到了江福市,不久表叔和两老乡转到江泉,就他孤身一人坚持在江福,前面两年,都没曾回家过年。 难道兄弟之间的感情大都如此吗?既然是这样,那就更不用说一般的异姓兄弟了。看光景,志强哥和天恩哥的昔日交情,应该是也遭遇到了什么变故吧。 这是独门独户的屋子,家里没人,门还锁着。看来大堂嫂是出去了。 天恩哥开了锁进了门,屋里空荡荡的。天恩哥倒了一杯水过来,比划着,“先喝水!晚上带你到酒楼喝一杯!” “干嘛不说在家里喝一杯呢?”敬民心里想。 “大堂嫂呢?” “哦。”敬天恩仿佛先前走神儿,刚刚回了神似地。接着比划道,“她呀,现在有本事了,跟我玩失踪呢!” “有多久了?” “三个多月了!” “真的失踪啊?” “她待在她宝鸡娘家呢!她是气我!” “气你什么呀?” 大堂兄突然叹了口气,比划着问道:“好小子,在外头待了这么久,有没有相好的呀?” 他想了想,摇摇头。 大堂兄突然在他头上敲了一下,“傻小子,怎么还没有相好啊?那有没有跟女孩睡过呀?” 他吃了一惊,大堂兄怎么这样问事,但还是摇了摇头。 堂兄掏了一支烟抽着,好半天才比划道:“那你就完全不知道女人的心思喽,我跟你讲也是白讲喽。哎!” 原来堂兄这么绕着说话,是这意思呀! 这准是堂哥堂嫂闹翻了,敬民琢磨着。柳娜嫂他记得,比堂哥小了十岁呢,脾气不坏,长相在这镇上也数得着。他还记得有些男人喜欢谈论女人,往往就会说到堂嫂,说镇上美人,除了屠志强的老婆秋菊,也就属柳娜标致了。 他不知怎么的,眼前又闪过盛盛的身影。随即他想到天恩哥的儿子阿华,“阿华呢?” “他进了私立学校,每逢周末才回家!” “志强哥呢?”他忍不住,还是想到志强哥,突然就比划道。 堂兄喷了一口烟,看着他,“你小子,谁不想,就想到他?” 敬民觉得大堂兄这话说得有些霸气,刚才自己不是问过嫂子和阿华吗?怎么能说谁都不想,要是真得不想,还会这么问吗? “怎么啦?” “也不先问问郝娟!”敬天恩可能觉得刚才自己也太失控了,这才转了转脑筋,也算是为自己先前的话补个注脚。 一个面带微笑的俊秀的女孩儿在眼前一闪。 “郝娟的事我全记得,可是哥,我还问她干嘛?” “那也不问问家里?问问你哥你姐你弟的事?” “反正一会儿就过去,见了面,比问啥都强!” 见大堂兄不比划了,却还闷着抽烟,敬民又打手语道:“哥,刚才不就经过志强哥家吗?本来想过去,跟秋菊嫂打个招呼。所以这才问你!” “那好吧!我就告诉你志强哥的事吧!哎!” 大堂兄不用过分比划,只看他眼下的表情,敬民心里就知道,志强哥恐怕是没什么好事了。 “难道说这伤心太平镇,就应在志强哥的身上?”敬民心里陡地一惊。 果然,大堂兄比划道:“你志强哥出事了!嗐!” “出事了?他能出什么事呢?” “他杀人了!” 果然如此!凶险哪!“他怎么杀人了?” “你志强哥千好万好,就一样不好,就是喜欢搞女人,拈花惹草,太不安分了!所以,迟早总要死在女人的裙下!你知道么,他杀了个女孩,还是小姐!杀人要偿命的,你说,这是不是等于死在女人裙下?要不是风流成性,又哪会惹得这个祸!” “那现在志强哥他人呢?” “就等着开庭了!进去也有四个多月了!” “你说,志强哥会不会被判死刑呢?” “听章队说,屠志强属故意杀人,证据确凿,法庭应该会重判!” “章队?是刑警队长?” “嗯,他武功不错,经常过来跟我挑战,其实是想来向我学几招。” “啊哈,曾听说人称志强哥为‘屠一刀’,却不料天恩哥你更是身手不凡!” “不瞒敬民兄弟,哥这是武功,而且算得上一流。屠志强的本事却不是武功,而是卖肉的本事!不过他呀,眼力和手上功夫确实都很高超,几乎不用上秤,就凭一刀切下肉来,即可满足顾客需要的量所花的钱。志强在大华超市卖肉时,就享有屠一刀的美名。” “哥,这样看来,‘屠一刀’之名,也不容易呢!” 大堂兄点点头,猛吸了两口烟,然后往地上拧灭了烟头。 “好了,现在上你哥家,叫上敬国和敬军,一起上酒楼喝几杯!现在先说好哈,是我请客!到时候你的两个哥哥要抢着买单,你可要跟他俩说个明白。” 见天恩哥转了话题,敬民心事重重地点了点头。 在路上,他突然又比划着问道:“哥,几时那个章队会来找你较量呢?” “噢,你问这是啥意思?莫非你也有这方面的兴趣?” “我在外头学了点粗浅功夫,想再学好一点!”敬民比划着敷衍了一句。 那敬天恩马上心里雪亮,果然先前自己不是错觉,这小子有点本事哩,嘿嘿。 不远处就是大哥敬国的家。院子外头的墙上,还是一片不干净,有正儿八经的宣传标语,更有乱七八糟的小广告,最多的就是上头写着几十个手机号,每一个手机号都是一项服务性行业。“大哥的脾气就是好!只可惜大嫂太过小肚鸡肠了。” 他这么想着,反而落在大堂兄的身后。 不过今日在大哥房子这边,首先发现他的却是大嫂,她那时正好开了房门出来,一眼瞅着敬天恩,随即眼睛就看到敬民了,“啊哈,这不是敬民弟吗?”她说着,马上快步过来,边走边比划道,坦然、热情,让人家以为她一向如此。 她还记得回头招呼院子里头的老公,“敬国,敬民弟回来了!” 大哥几乎是奔着出来,他比敬民大了十二岁,可是比大堂兄还小了五岁。但是从形相上看,可要比堂兄老相许多,背都有些弓了。 叙了一会儿,敬天恩说,咱一道去叫老二。于是,大哥敬国换穿了一件衣服,跟两人一起走出院子。 老二敬军的家在镇上南边,一路上自然遇上了不少几分熟的面孔,大哥一开口就是:“我兄弟敬民从江福回家过年了!”说话声音里,敬民很容易就听出大哥心中的欣喜。于是他的心也暖洋洋起来。 “敬民弟回来了!”这声音也很快在二哥敬军的家院子里传响。 久别重逢,这热情度都大大升高,敬天恩趁着这劲头,提议到酒楼吃饭,由他请客。敬国和敬军自然都不肯,二嫂也不肯让大堂兄在酒楼请客,一再地说:“就在家里吃个便饭,要喝酒,到店里打些米酒,或者买几瓶白酒喝,一样来劲,强胜在酒楼。” 敬天恩自然是不肯,还说路上都跟敬民说好了,又说这么久没见到堂弟了,他一回来,又是最先撞见我,所以由我请客合情合理。说着比划着,然后目注敬民。 “哥!嫂!既然天恩哥这么有心,那就依了他吧!”敬民比划道。 他的手语他们都明白,也就点了头。 暮色已经重了,街上有几处亮了灯光。敬天恩好像对镇上的各家酒楼都很熟,那些酒楼名挂在嘴上,如数家珍。一路说着,最后就进了一家好再来酒楼。 第一百二十章 天恩哥(二) 他们在酒楼上坐定。寒喧了几句,服务员递过来菜单。大堂兄一把接过来,指着菜单里头的菜名,挨个儿问敬民。敬民比划着说都行,以家常为佳,简单一点,便饭就可以了。 但敬天恩却偏不肯,说:“今天是我请客,自然要道道菜都是敬民弟喜欢的,这才叫名副其实!你说对吗?” 敬民见他固执,于是点头。堂兄指了葱爆羊肉,敬民点头;光头肉片,点头;雪菜蒸带鱼,点头;香葱老豆腐,点头。 须臾间,菜已点好,就接着叙话。他们多是用北省方言交谈,不过堂兄倒是常常说普通话,而且还有些字正腔圆呢。敬民在旁边自然是听得一清二楚,就算是北省话,也懂,就凭着前任的记忆,还有跟顾东、吴贵的交往,他还是大抵都搞得明白。只是依旧跟常人交往一般,要把假相做足了,就好像自己这聋哑人是全真的,绝对聋,绝对哑。 可是偏偏有时就有事,就要让你想聋,却又聋不起来。 那自然要怪酒楼隔音效果太差。 哎呀呀,这吃饭喝酒的时候,大家都找那个时间段,所以这隔壁房间,隔壁的隔壁房间,里头的食客也都赶着来了,都坐得满满的。然后上菜喝酒的时间也差不多,所以啊,有时候甚至闹醉酒的时候,杀吐之时,疯话之时,打架之时,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 这样的话,由于隔音效果差,这闹起来,就真得吵得不行,让你脑子里好像被几十架轰炸机轮流着轰。当然还有些更尴尬的,那就是人家在说黄段子,你是文明人,不想听那段子,可是没办法,也只能听。除非你杀过去,用武力把他们给镇了。 现在呢,摆在眼前的,却是比听黄段子更要难堪的情景。菜也才刚上来,敬天恩正在给众人斟酒来着。突然隔壁传来了几个男人的说笑: “你说,那个柳娜,跟志强有一腿?” “那是自然!” “不会吧!天恩和志强,两家关系不错的,怎么会有这等事?” “正由于关系好,所以就要帮忙啊!天恩当了优秀镇民之后,就不行了!所以志强就主动帮上了!” “这个忙帮得好啊!哈哈!” “没谱的事,你们别乱说!” “什么叫没谱?屠志强做这事才没谱,是他自己说的!” 敬民感觉到大堂兄斟酒的手在哆嗦着。二哥敬军早忍不住了,唰地一下站起来,开了门就出去了。敬天恩这才觉得不好,就也跟着出去。他感觉身后有风过,一转身,发现是敬民,不由得点点头。 此时敬军已经咚咚连击,敲开了隔壁雅室的门。 “怎么啦?酒喝高了,寻事是不是?”其中一人长着倒八眉,焦躁地嚷嚷。 “刚才是哪个王八蛋放屁?给爷站起来!”敬军吼道。 敬民心想,大哥应该不像二哥这样吧,就不知二哥身手怎样,要是没练武功,将来只怕要吃大亏的。 “果然是来找茬的!我认得你是敬家老二,建筑工地钢筋工!是不是练了钢筋功,想以武会友啊?” 一个三十出头,脸上长着络腮胡子的男子站了起来。 “是你放的屁,对吧?”敬军仍然气鼓鼓的。 络腮胡子突然一下子攥住敬军的手臂,想拽他一把,再往旁边甩撂了,使的是摔跤的路数。敬军知道厉害,连忙用力守住,可是脸上已经挣红了。 这时敬天恩的手,却也搭上了那络腮胡子的另一边手臂。“松手!”突然一声暴喝。 “哎哟!”那络腮胡子叫了一声,手顺势松开了。 “原来是优秀镇民!对不起呀!”他说,却没有讨饶的样子。 “说吧,屠志强说什么了?”敬天恩面色冷峻,问道。 “没没没没说什么!他那狗嘴,也吐不出什么象牙来!” “你竟然骂志强是狗嘴!” 大堂兄突然大怒,一伸手,那络腮胡子的衣领就被揪住了,随即啪啪两声,当即赏了两个热辣辣的巴掌。 然后重重一拽,将他搡回座位上。 桌旁有几人连声说抱歉,于是大堂兄拉了拉敬军,又对敬民使了眼色,就回头。这时敬民听到了背后一声特别的响声。突然心里一惊。 回头一看,却见那络腮胡子手里攥着一物,疯一般直扑过来。他看清楚那物正是一截断开的啤酒瓶,断裂的截口朝外,就像野兽呲牙裂嘴地扑来。 可以想象得出,那啤酒瓶是人为强制令其破裂,以用来攻击他人,称得上残忍和疯狂。 眼看啤酒瓶锯齿般的截口,马上就要击中天恩哥的后背,敬民隔着两步之遥,轻轻送去一道风力,那风一下子就挤入战斗的焦点,然后分成两股力道,奔向这两人身上,天恩哥和络腮胡子,都在不觉间偏移了身子。 这时敬军也有所察觉,于是趁着络腮胡子身子趔趄之际,一把夺过那啤酒瓶子。也已经走出来的大哥见状,赶快呼喊道:“老二,不要!” 敬民这时也已经站在了大堂兄和络腮胡子的中间,沉默着,手一挥,意思是让络腮胡子滚回去。 一场纠纷总算是平息了,没惹出什么事来。突然又一阵强风过来,那风好奇怪,好像是集中在大堂兄的身上,以致他脚步摇摇晃晃的。 “怎么回事?我真的是酒喝高了不成?”他自我解嘲地说。 他这话一说出来,大哥和二哥就笑着说,“天恩哥,你刚斟了酒,大家还没开始喝呢,哪来的喝高了的事哪!” “嗯嗯,也是的,也是的。”他点头。 敬民却在暗暗皱眉,这风有些古怪呢,自己刚才已经收了功,要不是自然风,难道还会是他人所施展?那会是谁呢? 他抽了抽鼻子,好像闻到了什么气息。 像是一种脂粉的气息。 他想到那天武玉婉荡秋千的事了,那天那阵风也怪,当时他也感觉了一股脂粉的气息。因为当时除了玉婉,还有吉华和毕婧,说不定那气息就是来自她们身上,所以就没多怀疑。现在看来,是有些古怪了。 重新进了雅室,敬民突然比划道,“你们刚才有闻到什么气息没有?脂粉一般的气息?” 看他突然神色庄重这么问,大家都觉好奇怪,都摇了头,“敬民弟你啥个鼻子,怎么这么灵,连女人脂粉味都闻上了?看来在江福没白待呀!长见识了!”敬天恩打趣道。 敬民突然觉得焦躁起来。大哥大概是看到他的神情不快,连忙比划说道:“大堂哥是跟你开开玩笑,别当真!” 敬民摇摇头,意思是说,他不是这个意思。可大家并不是这样理解,他有点意识到了,却又觉得不便再作任何解释。 便一齐举着酒,天恩哥说:“刚才被小人所扰,不得尽兴!瞧,这菜也都上齐了!来,赶快喝,多喝点!” 大家都饮了,唯独敬民还站着,手里举着酒,却没喝。 而且他的眼睛竟然直勾勾地盯着大堂兄看着。 这下子大家都傻了。傻得最厉害的,就数敬天恩了。 他从提旅行包开始,就觉得敬民弟大异于从前。随后就是敬民说有兴趣习武,再下来就是刚才那两场风。他起先确实没感觉到络腮胡子,会用破裂的啤酒瓶截口实施暗算,那家伙后来怎么就失手了呢?最后那风怎么比飓风还厉害,自己本来下盘极稳,这一回却摇晃着像醉酒。这种种异像,他只能往敬民身上想去。 更何况敬民后来又问了古怪的话。这小子在外头待久了,待古怪了? 现在敬民就这样死盯着他,他的怀疑也就更加升级了。 原来敬民是在看天恩哥的左眼。 灯光下面,难以置信的一幕图景,竟然从大堂兄的左边眼眸里映现出来。 那幕图景中,展示的是一个岗地,周围是一片黄土,寒镜一般的月光下面,一个男的,正将一个女的,死死地往地上按。女孩不断挣扎,发出哀求声,突然啪啪两声,随即两只手指,在她眼前取了个二龙抢珠之势,女孩的身子抖了起来,哀求声却停止了,随后就不再挣扎。那男的抬起头,露出一丝淫笑。 敬民看到那男的,正是大堂兄敬天恩。 敬民不由得吃了一惊,而图景中的堂兄已经愈发猖狂了,他的淫荡的手,撕开了女孩的衣服,在她的胸间双乳肆意地揉摩着。女孩的裙子也被撂在了肮脏的土疙瘩上,一双雪白的腿,被压在了尘土之间。 随即更让敬民惊骇的一幕出现了,天恩堂兄的一双手,竟然紧扣在了那女孩的脖子上。 敬民怒不可遏,无法忍受,一下子就也递过双手去,也用了同样一个姿势,就扣住了大堂兄的脖子。 砰的一声,敬天恩一个挣扎,碰到了桌上的杯子,杯子落地,酒水四溅。 耳边顿时呼喊声一片:“敬民弟,你疯了不是?他是你大堂哥哪!” 呼喊的是他大哥和二哥! 他俩都慌了,以致忘记了比划手势。 敬民感觉眼前过来一个男人,那正是大哥,一边比划着手势,一边扳动着他的手,二哥随即也学着做。他突然心里感觉雪亮通明,这怎么回事? 他清醒过来,立即松了手。 敬天恩差点没晕了过去,他喘了口气,然后剧烈咳嗽了好一阵子,这才慢慢缓过气来。 缓过气来的敬天恩半天不说话,紧紧的抱着脑袋,大哥和二哥就在一边劝。大哥还怒责敬民,比划道:“敬民弟,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干嘛要这样跟堂哥拼命?你是想要掐死天恩哥呀?” 二哥也说,“就算大堂哥有什么不是,你也不该这样对他呀!四弟呀,你不应该因为天恩哥说了你什么让你不舒服,就这样对他呀!” 敬民这才觉得像是从某种幻境中走了出来,大哥和二哥这么劝,再看堂兄那种痛苦的样子,他突然觉得事态的严重,自己不能不作解释了。 于是他比划着,“你们都错了,根本不是你们所想的!我怎么会跟天恩哥过不去呢?只是,刚才我突然从天恩哥的左眼里,看到一种怪像!所以我就情不自禁地,哎呀,差点就做了傻事!” 敬天恩像是清醒了,突然站起来,怒目圆睁,“哼,怪像么?什么怪像?我的眼里,难道还会藏有什么东西?简直是胡说八道!屁话!屁话!”他就这么嚷嚷道,根本不顾敬民是哑巴,就这般说话。而后却又抬起手,向敬民的面门一路戳过来。 “疯子!疯了!” 堂兄喊着,又一次成了愤怒的雄狮了。 敬民又一次将目光投向天恩哥,灯光还是先前的灯光,眼眸还是天恩哥的眼眸,可是无论是左眼还是右眼,都没有那种图景。是啊,常人眼里,哪会出现什么图景?这说起来谁能相信?简直就像是痴人说梦,连自己都不肯信啊! 还好,敬民一向性格温和,不仅对自己的兄长、姐姐和弟弟,对两位堂兄,也是向来礼让和亲近,从无过节。所以也就没有人会怀疑到他这是居心不良。但是他今日的举动,大异于以往,确实是让他们费解呢。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恩哥(三) 灯光显得暗淡,雅室里头特别地沉闷。敬民深为自己刚才之所为,暗自心存忏悔,耿耿于怀。他实在不明白刚才那是为何,那不可能是心觉,那么自己到底是怎么啦? 他偶或会用眼角,偷偷看了大哥、二哥和天恩哥。愤怒之余的敬天恩脸色铁青,就只顾着自个儿吃菜喝闷酒。大哥和二哥也不敢说话,战战兢兢在一边,跟着一般地吃菜喝闷酒。 敬民终于受不了了,一下子站起来,对天恩哥鞠了个躬,又打着手势说对不起。 可是堂兄没有反应,大哥也闷着头,二哥则递过来眼色:你真是,一来就惹祸了! 敬民突然觉得十分地悲哀,没想到自己的故乡之行,一开始就惹了麻烦。看来这太平镇,自己是很难待了。 不如走吧!反正渭州城,太平镇,自己看到了,两位兄长和嫂子都见到了。堂兄中见了天恩哥,也可以了。据大哥说,三姐因为三姐夫调到西安工作,便也跟去了。而五弟也到外地一家公司工作,过年可能不会回来了。所以该见的差不多都见到了,就这么回去,又有什么不可以? 关键的是今天出了这么个事,那胸中的心结,情感的隔阂,短期内不可能开解。要让天恩哥对我敬民尽释前嫌,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两位哥哥,也一定会因为这事而抱怨我敬民,既然如此,那么再留在太平镇,也没有多大实在意义了。 这么一想,突然间觉得万念俱灰。 于是扫了一眼面前满满的一杯酒,突然一下子举杯,一饮而尽。然后离座,推门,走了出来。见身后并无动静,咬咬牙,突然快步下楼。然后趁着夜色,一路循着暗处,劲走如风。 眨眼间已经来到了车站,晚上还有去渭南城里的班车,只是只剩下末班车了。要买票之时突然想到,旅行包还放在大哥的屋里面,还得过去拿一下。这时又想到不能就这么回去,总不能说大老远回家,这刚一到太平镇,就想着打道回府,回江福吧。 这事要是传出去,那还不让人听了笑脱大牙? 他终于冷静了下来,告诫自己,千万不要太冲动! 他慢慢平静下来之后,他就越没有走的意思了,他发现自己回太平镇,跟一般民工回家过年不同,除了回家探亲之外,他还身负特殊任务的! 他回顾在江福时的几次心觉和梦境,都似乎在提示着太平镇和罪恶的关联,其中必然隐藏着什么。自己现在已经身处此地,却为何不细细勘察,却只想匆匆归去呢? 何况自己当初,在对肉身共同体之前任的感恩之时,也曾想到为之尽到孝道,可是到了太平镇,却未曾到二老坟上祭拜,这实在是说不过去吧! 夜深了,敬民还独自徘徊在僻处,心里千头万绪,十分纠结。 他盘来复去,又一次琢磨先前的事情,从那幕图景看,莫非天恩哥犯下了什么命案不成?那个女的,会不会就是秀秀呢?他不会忘记自己到澄水市讨款的事,那个ktv小姐秀秀突然到渭州太平镇后失踪,让他疑虑重重。 随后又想,自己怎么就从大堂兄的左眼,看到大堂兄的隐私呢?大哥和二哥显然没看到,后来自己也看不到了。这就奇怪得很呢?难道说还是心觉? 也许就是心觉!后来图象突然消失,应该就是自己保元功功力不足所致。 想到这里,就又想到练功。同时也有一种危机感,觉得大战在即,风中魅影可能就潜伏在这太平镇一带,周通那小子自然也是躲在这里了。那么,他们会不会跟太平镇屠志强的案子,还有天恩哥的犯的奸淫之事,有着某种牵连呢? 而且天恩哥,跟志强哥之间,好像有些恩怨呢!酒楼那一幕也在暗暗地提醒他。 一抹风影从身边穿行而过,敬民目视郊外,点了点头,突然身子一起,趁着夜色驭风飞行,往南而去。 天边半规月影,挂在了山岗上,夜风有几丝凉意。这西北地方的风物,确实是与东南沿海地区的风物不同,他看着黄土地上的土疙瘩,看着山坡那边的几棵直溜笔挺的白杨树,还有满眼的风尘沙砾,一种新的感受完全让他震动。 这里就是生我长我的地方呢! 他的故土情怀还没充分抒展,突然一个得瑟,心中袭来一种紧张感。 远处一只夜枭飞过,他怎么老是感觉,那夜枭叫出来的声音,好像并非鸟的声音,而是一个人的声音,这人桀桀怪叫着,在夜色里头显得格外阴森,几乎就是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浪笑。让敬民在一瞬间里,都觉得无法判定,声音的来源是鸟还是人,抑或是男人还是女人? 难道说这就是对方的挑战? 如果说,挑战已经开始,那么,这对手应该就是风中魅影,而不是别人! 他突然感觉血涌了上来,身心都有些抑不住的兴奋。好,风中魅影,来吧!这么久了,我敬民一直没有忘记你的诡秘,你多次鬼鬼崇崇,到底是在干什么?我敬民马上就要有答案!啊哈,我马上就要有答案,而且也必将狠狠刹住你的威风! 但那夜枭似乎懂得他心头在想着什么似的,竟然就隐藏了起来,不再出现了。他的精神的紧绷,又渐次松弛下来。静静的冬夜的天空,竟然出乎意料地格外高远。黄土山岗上,只有风,悠悠然的,不紧不慢地,来一阵去一阵。 这还像是冬季的北风吗? 他觉得有些蹊跷的是,不仅仅是先前的夜枭古怪,就是眼下这一阵阵风也来得古怪。难道说它们是由于受到了某种外力的作用而发生改变?这样看来这种力量也挺吓人的。 真的是风中魅影吗? 难道说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都低估了风中魅影的实力?风中魅影的法力,远非他敬民之所及。这样的话,风中魅影,会不会把眼下的整个周围环境,也一下子都改变了呢? 敬民为自己的心念所震动,不由得绕场三周,眼观心想。 一切还是平静,并不像自己所思的。 他觉得自己多虑了,还是及早练功吧,自己驭风飞行至此,不就是为着练功吗? 半个多时辰过去了,他练了保元功,又把长风三叠练过一遍。正寻思着如何将长风功二十四式和长风三叠整合在一道,以便往后修习提升,这时,风来了。 好大的一阵风! 他感觉那风侵过来时,像是有一种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攻自己的下盘。他一向以为下盘牢不可破,却不料身子竟如那水浒中大相国寺前的那颗垂杨柳,竟然动了起来,而且竟然脚下虚浮,越来越甚。 当此之时,他也自然使出长风三叠功,施风如叠浪,压迫并钳制对方风势。最后一招“也无风雨也无晴”施毕,少顷,却闻桀桀一声怪笑,正是先前夜枭之音。笑声也刚落地,风影却已遁离,须臾之间,已消失踪影。 敬民眼看远方,陷入沉思。 他为何没有继续追击? 他是在琢磨对方,刚才那一幕,显然是对方的挑衅,对方应该是早就藏匿在一边,窥探自己多时了。其突然出击也是一种投石问路式的试探。想来此人甚是奸滑,与之周旋,不得不慎。 他觉得出道以来,第一次遇到劲敌了。 他好像也有点感觉,这风中魅影,技胜于己,不知为何,却对自己没有痛下杀手。反而极像是撵自己走的意思。 突然感觉到了一种气息,对了,正是那种脂粉的气息! 他已经是第三次感觉到了这种气息。 这事又让他琢磨上一阵工夫,可以初步断定,在江福新年之夜,武玉婉荡秋千时突然遭大风来袭,以及今日晚间突然有风奔袭天恩哥,还有眼下刚刚遭遇风中魅影来袭,其飘荡着的脂粉气息是一样的,只不过刚才与风中魅影的遭遇战中,其脂粉气息比先前两次,要淡去了不少。 这能说明什么呢? 可能是风中魅影已经察觉到自己的行动,已被敬民所发现,这才有意识地消去身上的一些脂粉吧! 可是风中魅影,为何却让身上带着脂粉呢?难道说此人是个女的? 女的?不可能! 先前梦见此人的形象是男的,刚才听到的笑声也是男的! 也许此人是故意如此,以假乱真,摆迷魂阵。用脂粉气息迷惑对方。 也许是这男的就是喜欢女人脂粉之类的东西。 幽静的夜晚仿佛什么都没发生,敬民在白杨树后择一处,就靠着树干睡觉。可是千思竞起,万虑交侵,不由得又想了许多事。他开始怀疑风中魅影对自己,确实是先由试探再转到阻止。大堂兄的左眼里头出现怪象,也许便是风中魅影捣的鬼!目的就是阻止我敬民的行动。要是我敬民一怒就离开太平镇而回江福去,那对他来说,岂不是正中下怀? 他渐渐地有些明白了。明白了之后心里就快活,快活了之后就又滋生了错误,就以为那从堂兄左眼看到的场景,其实也是假的。 他就带着这种新生的错误沉沉睡着了。 到快天亮之时,却得一梦。 第一百二十二章 伤心太平镇(一) 敬民梦见天恩哥和志强哥在一处菜园子饮酒,酒到酣处,突然窜出来一条蛇,蛇身如菜花一般,一下子就两头缠住两人,蛇头缠住志强哥,蛇尾缠住天恩哥。 见志强哥和天恩哥都挣不动,就觉得奇怪,尤其出奇的是,天恩哥可是一个好手,怎么竟然挣不脱一条普通菜蛇,更何况那是蛇尾部分。这时突然眼前一花,那蛇不见了,只有一条锈迹斑斑的铁线,将两人捆个结实。 菜园子不见了,眼前只见悬崖,悬崖边上,锈铁线捆着两人,动也不动。 突然一阵强风过来了,好大的风! 然后,两人被吹动了,往下滚了,志强哥先掉下去,接着天恩哥也掉下去,那锈铁线自然也掉了下去 他想救他们,却动弹不得,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坠崖。他绝望地叫了一声,然后就醒了过来。 梦中的情景,让他醒来之后,还感伤许久。 他发现天色尚迷蒙,旷野之中仿佛只有自己是醒着,他学着梦中的样子喊了一声,还是喊不成声,只是哇哇的怪音。现实终究不是梦呢! 但刚刚逝去的那个梦还是极诱人的。 喜欢琢磨的敬民,又开始动脑筋了。 他渐渐把注意力集中在那条锈铁线上。 锈铁线?难道说是隐喻秀秀?那,菜花蛇,菜园子,对了,听翁红说,秀秀小姐就是姓蔡!而且长得还极苗条! 这样看来,是蔡秀秀害得屠志强?而且她还伤害天恩哥?如果是这样,那么秀秀跟她男友的西北之行,其意就在于要加害天恩哥? 那么,天恩哥奸杀秀秀,则是因为识破了她的阴谋,一怒之下丧失理智所致?他又想到先前发现堂兄左眼的做案场景。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秀秀怎么可能让志强哥进了监狱呢?据堂兄所言,志强哥是杀死了一个小姐,犯了命案。这样看来,太平镇上,可能有两个外地小姐死在这里! 一个小小的镇子,若果是如此,出了这种连续的命案,那也是太过恶性,影响极坏呢。 这事不能就这么瞎猜,必须去问问当事人。 天大亮的时候,敬民已经做出了全新的决定。他觉得无论如何,还是得接近天恩哥,志强哥被关进渭南牢里了,那就得接近秋菊嫂,甚至小盛盛。 下了山地,由南往北行不久,就走上了太平镇的水泥路。然后又走一段路,渐渐感到镇上的人气,是步步旺了起来。 然后就看到了街边一角的圣王宫,香火烟雾弥漫,如祥云缭绕。也是一时心血来潮,就踏步走进宫去。 一尊甚是威武的塑像立在面前,好多人都匍匐在那里。这就是孙大圣的神像!他在自己的前生里头,找不到这方面的印象。他所能知道的,完全是有赖于前任的记忆。 于是敬民就虔诚地景仰了圣王,知道他匡扶正义、斩妖除魔、神通广大,不禁由衷神往。上香之时,诚心祷祝,希望赐自己超凡之勇武,以克敌保家,拯救善良,铲除邪恶。如此云云,祝祷了三遍。 这时敬民才将三支香端端正正地插在正中的香炉上。 可是没想到刚回过头来,就看到了天恩哥。这确实是个意外!他怎么就到这里来呢? 敬民却没想到,此时的敬天恩也是这么纳闷着:他怎么就到这里来了呢? 不过敬天恩的纳闷也只是一个瞬间,他竟然在一愣之后,过来打招呼了。昨晚的气他早消了去。原来后来他跟敬国和敬军,一直不见敬民进来,就慌了神,便一起四处找敬民,都想掘地三尺,折腾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弄得都没休息好。 敬民便也以礼回应,然后站在一边,等天恩哥也上香拜祝了,这才一起出了圣王宫。 空气有些沉闷,敬民没话找话,比划着,“这圣王宫香火挺旺嘛!” “这孙大圣保一方平安,多有灵验的!所以这么多人上香!”敬天恩打手势回话。 一阵风吹了过来,敬民突然觉得现在正是机会,有些事可以问问。便比划道: “天恩哥,志强哥好端端的,为何去杀小姐呢?” 敬天恩目光如电,扫了过来,“你还在牵挂这事啊!敬民弟啊,以后要学会淡忘,淡忘啊!你堂哥我跟屠志强也有多年交情了,没想到他会这样,所以这事不能想,一想心就痛。现在能够做的,只有淡忘啊!” “可是,哥!我总要在明白这事真相之后,才能淡忘呀!” “哦,也罢,哥来告诉你!” 天恩哥突然一抬头,看到了前头东边的一座桥,指着说:“你随我到那边看看!” 敬民觉得里头似有文章,便点点头,随他而行。很快,就到了桥头。 “敬民弟呀,你看这渭水,是清呢,还是浊呢?”天恩哥指着桥下的河水,也才比划了一下,却就又想到了抽烟。敬民就耐着性子等他打火吸烟,天恩哥吐了一口烟圈之后,又比划道,“那天,就在这里,有人发现了两包尸块。” 见敬民神情专注,天恩打手语往下说,“很快,章所长就带着民警来了!现场勘察时候发现,一包尸块里,竟然有一颗死者的脑袋,面部极为清晰,认识的人发现,死者正是镇上美人蕉舞厅里的陪舞小姐!” “于是到舞厅一核实,果然是她,老板娘和那些小姐都说她也好几天没来了,还以为她不想在这里干了,漂到南方城市赚大钱去了呢,没想到哎!” “民警们做了细致的工作,后来又发现装着女人腿的尸块袋,还从里头找到那小姐的身份证。” 敬民的问题突然在脑子里一闪:“这小姐叫什么名字?” 见敬民严肃地比划道,天恩真是好生奇怪,从昨日遇到这位堂弟回家时开始想,种种细节让天恩琢磨不透。可是又想,就算说给他听,他还会怎么样?他可是从江福刚到这里,这件血案他又能知道多少呢。 于是从容不迫地,比划道:“这小姐叫秀秀!” “什么?蔡秀秀?!” 他回应十分震动,不过也幸好打手语的不准确度,所以天恩却不知道敬民甚至都知道了那小姐名叫蔡秀秀,而只是理解为他对这名字的惊讶程度。但就算是惊讶,也足以让天恩又一次地疑惑了。正在这时,刚好一个人奔跑了过来。 这样的小镇,早上起来健身的人还是罕见的。 敬民这时看到那人投过来招呼的目光,而也听到堂兄跟此人打招呼的声音: “章所长早!” “章所长?莫非就是天恩哥口中的那个特别敬业的镇上派出所所长?” 敬民放眼过去,仔细端详了来人,竟然有几分与闻谨相仿,这是在气势上,也就是那种内在的精神气的感觉,可能也只有敬民这样的人才感觉得出。 “老敬你也早啊!这会儿有空吗?”章所长说。 “好响亮的声音!看来特好学,时间也抓得紧呢!所长能这样,也真不容易。” 敬民听得心里暗暗点头。 “我们平头百姓,有的是时间!就怕章所长您没时间呢!” “看来你当优秀镇民,是名至实归!哈哈,我嘛,至少半个小时的空还有!” 敬民听了甚是奇怪,这是他又一次听到人家说大堂兄是“优秀镇民”了。 看来天恩哥一定是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公益的事呢。 “那好啊,章所长但请吩咐!”却听天恩哥慨然说道。 “吩咐什么啊?是请求!请求敬师父再赐教一二!” “前面那边有块空地,既然时间紧,章所长要是觉得可以,就在那里练练?” 章所长哈哈大笑说好。于是一起过去。章所长注意到了敬民也跟过去,便看了一眼,敬天恩便不失时机地作了介绍,说是自己的小堂弟敬民,刚从江福打工回来。 “你是从江福回来?我有个同学也在江福当刑警!” 章所长突然发现情况有异,原来他看到敬民只是点头,反应有些迟钝,就有几分怀疑。这时敬天恩立刻说:“我这小堂弟一向聪明,有些天分,书读得极好。可惜幼时患了一场病,然后就变得又聋又哑。” “噢,原来是这样!真可惜!” 虽说是感叹,但敬民却感觉,这章所长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敷衍,多少有些矫揉造作。这样看来,闻谨比他似乎更有诚意。刚才他说同学在江福当刑警,敬民一下子就想到了闻谨,所以当下就有些发呆。 正在这么沉吟着,章所长和大堂哥,却已经各展身手,斗在一处了。 果然天恩哥功夫不错,只是技多奇巧,招偏诡异,让敬民想起在砖厂时的对头武学松。自然堂哥的武品,远高于武学松,绝不会出现像放飞刀突施暗算那种事情。章所长的武功,倒是走的是沉雄一路,只是心浮气躁,急于求成,所以几次胜机都没能抓住,反而被天恩哥一举反攻,手忙脚乱。 “老敬后发制人,果然厉害!”章所长拱手认输,并谢了敬天恩。敬天恩也说了几句谦逊的话。见章所长走远了,就对敬民比划道: “你觉得章所长的武功怎么样?” “急于求成,岂能不败?”他回应道。 敬天恩从手语中大抵明白了意思,不由得吃了一惊,心想这敬民果然了得,竟然一下子就发现了问题的所在,看来真有本事呢!只是却发现敬民又在发呆,于是也有点纳闷儿,这小子到底是神还是鬼?却不知此时敬民正在想: “要是章所长办案,会不会也犯急于求成这种毛病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伤心太平镇(二) 冬日上午九点的阳光,照在一抔黄土和长着青草的坟地上。 这是敬民前任的父母的坟墓。 上坟,尽孝道,这是敬民回乡之前已经定下来的要做的事。所以和大堂兄一起来到大哥敬国的家,几句话消除了误解之后,敬民就跟大哥比划说,要去父母坟上看看。 大哥说眼下不是祭扫时节。敬民说,就怕回来匆匆过了年,又要外出打工,岂不又误了祭扫时节?不如就此带了香烛纸钱,到坟上简单拜祝一番,尽点心意吧。 敬天恩在旁边频频点头,跟敬国笑笑着说,今天日子好着呢。敬国明白堂哥的意思,就说,那就依弟弟,我去问问二弟,看看他有没有空,一起去才更好。 敬民笑着点头。天恩哥说自己有些事情,不能陪众弟兄上坟,说了就告辞,径自走了。 随即大哥便去安排,不久就带了二哥过来,其他香烛、纸钱等也都备齐。二哥说干脆备些酒肴带去,在坟上小祭一番。大哥说,那岂不是还要写祭文。敬民比划着说,还是随意一点好,就诚心祷祝一番,何必要祭文,反而显得生分。二哥说四弟打工没白打,城市没白待,长了见识了。 到了坟地,摆上供品,上香祷祝。轮到敬民之时,他一揖于地,而后行三叩九拜之礼,由于无法开口祷祝,便着实比划着,打着好长的手语了。这让他的两位兄长感到十分的吃惊。 他也从他俩的神色中发现了异常。 难道说当初的敬民,跟我如今的敬民,有很大的差异吗?他暗暗思索着,他确实是大费踌躇了。他觉得在东福小区的那个寓所里,自己并没有让合租伙伴小华感到太多的惊诧,甚至她还坚信不移,认自己是敬哥。可见自己跟前任也还相合。 他想到这里的时候,有些明白了:自己的前任平时应该是比较沉默,不用说不会表现自我,就连较好的表达,往往都不曾去做好。 但敬民却没想到,前任除了沉默的这一面,更有狂放不羁,不拘礼节的一面。 这和他的沉默寡言、深藏不露却也并不矛盾。一旦他热情高涨时,来情绪,来兴致时,他就会忘形于一切,率性而为。 所以他的两位哥哥,见他如此地尽礼数,都觉得吃惊不小。再看他身着白色风衣肃立于坟前,任风一阵阵扬起,心无旁骛,铁铸似地不动,突然觉得四弟不仅已经长大了,而且还是一个可以扛得起大梁的人物。 不过这只是某个瞬间的感觉。 因为在所有的哥哥眼里,弟弟永远是弟弟!总是未曾长大的小男孩,总是有某些欠缺,总是幼稚、不成熟。即便活过了七十、八十,在哥哥眼里,弟弟还只是个孩子! 兄弟仨就在坟前白杨树荫下面,就着菜肴喝光了酒,久别的兄弟,难得尽情倾诉了一回。然后收拾了东西,离了山岗往下走,下一道岭,走上一段近千米的机耕路,然后就是通往镇上的水泥大道了。 敬民觉得眼前这一切,仿佛见过,又仿佛从未曾见过。心里不由得又泛起浮生若梦的感慨。 他突然有意识地想多看看四周,便环顾而视,这时发现眼下的所在,正好是太平镇的北边,而昨晚练功的所在,却位于太平镇之南。 看到这里的时候,突然觉得西头一带坡地更为开阔,看着那一片土疙瘩,他心头一凛,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确实,他是感觉到了,仿佛就是昨晚在堂兄左眼里看到的那片岗地。 敬民此时极有一种冲动,想到西头那边看看。这里过去可是有好长一段路的,敬民要是驭风飞行而往,自然是便捷。可是两位兄长却在身边呢,就怕要惊动了他俩,所以想想,也只有作罢。 踏上水泥路之后,就已经是走在镇上了,有一些记忆乱乱地在眼前舞。他看到一个女孩优美的背影,那女孩儿梳着一条有点长的辫子,如今这种发型是不多见了。她在那边逗着一个小男孩玩。他突然觉得这女孩儿身影看着眼熟,不知怎么的,有点渴望地看着她,就想看她转过脸来的样子。 他突然发现二哥正跟大哥嘀咕着什么,一会儿又偏过头来看他,脸上掠过一丝坏笑。 此时他有些警觉起来,她,难道说,就是郝娟? 路边闪出一个年轻男子,走到她的身边,一下子就拉住她的手臂。两人随即就往前走。也是神差鬼使,她突然就回过头来,许是为了再看一眼那小男孩,却一下子就接着了敬民的目光了。 果然是她! 她瞅着他,手臂好像挥了一下,却把那年轻男子的手臂甩脱开去。可能是还想跟他招呼,可是那男子又拉了她走了。 二哥拍了拍他肩膀,意思是说,算了吧小子,还是另找个合适的! 敬民奇怪的是,心情竟然有些惘然若失的样子。极像自己就是当年的前任。他是觉得自己有了些微妙的变化了,难道说就是因为踏上了故乡的黄土地,于是自己与前任更加融合在一起了? 女孩和那男子已经走远了。正怅然之时,那边又投过来恶毒的目光了! 屠盛盛!是屠盛盛! 这小屁孩,怎么如此恶毒? 这一回并没有经过男孩的家门,而是盛盛自己窜到街上来。先是东张西望的,然后就看见了这敬家兄弟仨。那目光就直射过来。 敬民快步向男孩靠近,希望还能找回前任与盛盛的友谊。可是却没料到,盛盛因为了某种力量的支撑,竟然不惧不退,也许是浑身燃烧了仇恨的火焰,以致敬民都感觉到从他身上传过来的灼热。 难道说他也会跟自己一般,因为愤怒而生出电击之威? 这时敬民又有了特别的发现了。 眼睛!右眼! 这小孩的右眼里头,会有什么与众不同吗? 场景,一幕让敬民看得迷乱惊心,羞于启齿的场景! 那是一幕男女苟合的图景! 无法想像,那女的正是盛盛的母亲秋菊,而骑在上面的,却是大堂兄天恩哥,这更是敬民万万没想到的。 敬民觉得难以置信!更何况从昨日到今日,从堂兄的左眼,到盛盛的右眼,竟然连续看到了两幕如此淫邪的图景!这似乎是有人成心如此恶意生事,这么说,难道这又是风中魅影之所为? 是啊,很可能什么事也没发生,那只是风中魅影中伤的幻觉邪术罢了! 他看到了两位兄长浑无感觉地从盛盛的身旁走过,突然灵机一动,就指着小孩的右眼,对他俩比划着。大哥和二哥终于知道了他的意思,但是他俩都摇头了,就是告诉他了,小孩的右眼哪有什么古怪,什么东西也看不到。倒是你敬民四弟好生怪异呢! 他俩这时自然就回想到昨晚席上敬民得罪堂兄的行为。他俩就不明白,自家这四弟到底是怎么啦,怎么就老是神秘兮兮的,他到底想干什么?过去的敬民弟,可绝对不是爱管闲事的。 敬民这时也早从大哥二哥的眼神儿里头,看到了兄弟之间的隔阂。 于是他开始了沉默,这种沉默倒更像了当年的前任。 这天晚上就睡在大哥的二楼的原来一间空屋里。可能是新睡的地不习惯,也可能是他心里有事,结果时近夜半还睡不着。想到白天瞥见镇子西边坡地,心里起疑,却又不好过去看看,此时深夜无人,不如偷偷过去探访一番,说不定还有收获呢。 这么一想,就行动起来。 大哥的家院子里还养亠头狗,这畜生一下子就发现有异,但又无法明确判定,只是喉咙里头咕咕有声一阵,便低鸣着,最后依旧伏地睡觉了。 也才眨眼的工夫,敬民已经穿过镇上地面,转向往西疾行。 也还有月,天气也晴,更有风如有情人,一步步地相伴相送。可是敬民心情一点也好不起来,也没有半点猎奇的意味。倒是更多地萌生了一种担心。 他总是感觉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 不多久,他的身子已经轻巧地落在了西头的岗地上。 举目四望,果然视野开阔,也就更显得自己孤独了,仿佛天与地之间,无眠之人,此时就只有自己一人了。 突然,他的目光凝住了。 他觉得眼前情景仿佛已曾见过。对,他看清楚了,几乎就跟大堂兄左眼里头映现出来的场景,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一般。 只除了两位当事人不在场,天恩哥不在,那个秀秀小姐不在。 啊啊啊!他突然就想叫! 秀秀真得死了吗? 她要是真的死了,那,她的尸体,会在哪里呢? 他想应该就在这附近吧。 他在淡淡的月光下,像一头猎犬一般搜索着。终于他看到疑点了,他看到灌木丛那边,一边的灌木十分坚实,而另一边的灌木中,其中有一枝像是斜立在那里,而土色似乎更新一些。 他凑近去,手抓了那底下的一把土。 突然,他折下一枝灌木,使劲地刨起土来。 差不多也就几分钟,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该暴露的终于暴露了。女尸!果然,那地里头,埋着一具女尸。 第一百二十四章 伤心太平镇(三) 敬民暗自猜想,这具女尸应该就是那个失踪的歌厅小姐秀秀。 这个发现让他一个晚上没睡稳,他当时差一点就想趁着夜晚,将女尸挟至派出所,想以此引起章所长的重视,重新审理屠志强那个案件。但最后还是否定了那种做法,觉得那样也太过冒失了。更何况尸体已经开始腐败,发出阵阵恶臭。 沉默了一个上午,终于决定,事不宜迟,应该及早把这一切告诉那个章所长。他一直怀疑这其中的事情,将会影响到志强哥那个案子。他对天恩哥所说的志强犯案的情况,其实还是很纳闷的。 他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吃了中饭。这时,天恩哥却来了。堂兄来得勤,二哥敬军还不及他,这让敬民挺感动的。他感到党兄比大哥和二哥对自己更亲近似地,尽管自己冒犯了堂兄,堂兄却较快就原谅了自己。 不过要说怪,也有些怪。敬民心里琢磨,会不会是堂兄在防着自己,这才亲近自己呢? 不单是敬民奇怪,敬国也有些奇怪。 因为敬国觉得,天恩堂兄平时并不常来家里走动,这次敬民回来,却往来频繁。尤其让敬国不解的是,天恩堂兄平日脾气大得很,谁敢说他,谁敢动他?可是这回竟然让敬民杀个冷不防,还掐了脖子。本来这种事天恩堂兄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却不料很快怨愤就得到化解,不仅对敬民弟和好如初,而且好像更亲热了似地。 难道说天恩堂兄变了一个人? 也许吧!天恩堂兄本来就是好人,要不镇上黄书记,怎么就称他优秀镇民呢! 黄书记是在医院里看望敬天恩的时候,感慨之余,即兴说了这话,称他作优秀镇民的。黄书记当时很是感慨,因为他看到敬天恩伤得不轻。 他知道敬天恩身体特棒,武技颇高,谁又能伤了他?可是他入水救人,就有了问题,虽说他水性还好,但不是他强项。更何况当时情势危急,溺水的孩子行将没顶,他心急如火,以致被河底石头所伤,而且这一伤却在阴部,正是男人的致命伤。 敬国感觉得出,因救人而受伤的天恩堂兄,此后有一段时间都是郁郁不乐,连常去的屠志强家也不大去了。不过倒是现在,他好像又变得跟当初一般乐观起来。要不,他就不会豁达如此,一下子就原谅了敬民对自己的疯狂举动。 这其中的缘故,到底跟屠志强的入狱,有没有重要关系呢? 敬国突然想起人们的风言风语,说过去是屠志强搭上柳娜,后来却是敬天恩睡了秋菊,这两人现在是扯平了。敬国不知道这话说得有几成真,他真不相信堂兄会是这样,他也更不相信,柳娜是因为听到天恩堂兄跟秋菊有一腿时,才愤然离家出走的。 敬国起身招呼堂兄进屋,而思绪却如电一般闪回。敬民也跟着打手势请坐,心里却想,这事只怕又得耽搁了,大堂兄一来,又怎么好撇开他呢。 既然如此,那么,暂且不上派出所找章所长,不如先试探一下大堂兄。他琢磨着。 “天恩哥,你说,志强哥好好的,为何要杀那个秀秀小姐呢?”趁着大哥去泡茶的当口,敬民比划着问道。 敬天恩的脸上泛起古怪的神色,停顿了一下,比划着说:“这嫖客和妓女之间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尤其是像咱们这样的人,许多事,是无法想像的呢!” 大堂兄竟然称屠志强是嫖客,这着实让敬民听了,好生吃惊。终究曾经是兄弟嘛,堂哥就算是恨志强如此自甘堕落,也不应该说这么重话呢。 他强抑住心里的不快,故意友好地比划说: “哥,那个秀秀小姐,你有没有见过呢?” “见过!她可是这镇上歌厅里头,人长得最靓,舞跳得最好的小姐哪!哪能没见过?” 天恩哥比划着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像是意识到什么,连忙刹住话头,停顿了一下,又比划着解释道: “我跟志强处得很近,这你是知道的,志强和秀秀两人经常厮混,有时候上酒楼又一定要约上我,所以也看见了好几回。” “那你就这样熟视无睹,就由着他们放任?”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有些小姐只贪钱,但有的小姐妖着,爱钱也爱操。秀秀就属于这后一种,除了挣钱,还贪恋志强的床上功夫!” 敬天恩打手语到这里,突然又停顿了一下说:“我都是听他们说的,这些事你不懂,我也就不多说了。” “哥,你恨秀秀,对不对?” 敬天恩看了他的手语,有些困惑,“什么?你问我恨不恨秀秀?现在我自然恨,虽说是志强杀了她,但志强确实是因她而进了监狱呀!” “你早就恨她了,就想杀了她?” 面对敬民又一次掷过来严厉的手语,敬天恩心头一凛,话也就脱口而出。 “我怎么会呢?我跟她无冤无仇的,干嘛要杀她呀?” “是啊,你好端端的,没来由,干嘛要杀她呢?” 敬民目光如剑,敬天恩突然觉得有些招架不住了。这小堂弟怎么搞的,一直纠缠着这事不肯放。怎么?难道说近年他在外边,不是当民工,却是一位业余侦探?要不,他怎么会有这般的兴趣呢? “敬民,你是不是疯了?” “你说,是不是你把志强哥送进监狱,然后又杀了秀秀小姐?” 敬民站起来,比划着,突然一把揪住堂兄的衣领。 “疯子!”敬天恩喊着,正待发作,泡完茶的敬国闻声赶过来,见四弟敬民又如此发颠,便禁不住喝道: “敬民你怎么又发疯了?” 随即又想起敬民的聋哑,这才又改为用手比划着。 敬民也觉得自己太冲动了,便松了手。 “哥,告诉你吧!堂兄杀人了!就是那个秀秀小姐!”敬民突然一念陡转,既然你们都把我当作是疯子,我不如就也扮演疯子,将这些信息抖出来,既暗中提示大哥,又算是对堂兄敲山震虎。 只要是有头脑的人,就应该会想到这其中的蹊跷吧。 大哥看他疯狂地比划着,像是好激动的样子。不由得也认真琢磨了他手语的意思。也许敬国是有些明白了,也许敬国是无法真正明白。这手语本来就带着某种朦胧的多义性,敬国不可能获得正解。 但敬国因为四弟反复如此行此不可思议之事,却也无形中加深了对堂兄的怀疑。难道说天恩兄真的做了什么不法之事?敬国的心里罩下来了阴影。 “天恩哥为了灭口,将秀秀杀死,然后埋在西山岗地的灌木丛边上。不信,我带你们看去!”敬民灵机一动,加大力度,进一步刺激堂兄,他觉得这一招,完全可以引蛇出洞。 敬民这一回比划,敬天恩看在眼里,不禁暗暗叫苦。他心里明白,看来自己就要东窗事发了,就不知这小堂弟,也才刚刚回乡,又如何知道这些事情的。 这事真是奇了怪了! “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敬天恩装作气得发抖的样子,他这是装给敬国看的。然后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不可遏似地,就要转身离开。 敬国连忙过来劝阻,“敬民,没影的事,你可不能这样胡乱猜疑!再说了,秀秀早就被屠志强杀死,分尸了,哪来完整的尸体呀?” 见此光景,敬天恩反而作势说道: “是我杀了秀秀,将尸体埋在西山。敬国,你弟弟是天才,那你就去西山看看吧!” 突然仰天大笑出门去,差点没跟上街购物回来的敬国的妻子吴娇撞个满怀。 “大堂哥怎么啦?”大嫂吴娇说。 “都疯啦!” “什么?” “你问四弟好了!” “怎么这人,气虎虎的?” 敬民见大嫂有点莫明其妙的样子,大哥又低头闷着,转到另一边去了。心里就想,不如就把计划贯彻到底了。 于是比划着手势,跟大嫂招呼着: “嫂子回来啦!我出去转一下!” 那吴娇见敬民这么说,也就不好再问什么,含笑着点点头说,四弟尽管到处转转,不过别忘了早点回来吃饭呀! 敬国远远地看着兄弟的背影,摇了摇头,突然叹了口气说:“我就不明白了,江福那地方怎么就那么厉害,四弟也才去两年多,怎么像变了个人似地!整个人疯颠颠的。” “总不会疯过那济颠和尚吧!”本来平时说话不懂什么叫幽默风趣的吴娇,突然莫名其妙说了一句颇具意味的话。 敬国又一次叹道,都疯了!疯了好啊! 他却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兄弟并不是他自以为的疯疯颠颠,而是富有远见,已经铁了心,决心到派出所告发大堂兄敬天恩! 这真是怎样的一种伤心呢! 伤心兮,太平镇!果然如此么? 固然这事是因为敬天恩衔愤于屠志强对妻子柳娜的勾搭,故意地歪曲事实,制造出了个天大的冤案。但是事情的起因,终究是来自于风中魅影,正是此人广播罪恶所致。 第一百二十五章 黑暗的心(一) 这事确实是因风中魅影而起。 那是风中魅影的一次疏忽而造成。 因为这次疏忽,于是断送了一条年轻的生命,也因此连带造成屠志强的冤狱。 原来这风中魅影是从数百年之后的未来世界穿越而至,原是未来邪教特别派遣来的,目的是通过播种邪恶,污染人心,促使现代世界堕落沉沦,以便未来邪教的全面控制,占领现代世界。 未来邪教把发展的目光放到已曾过去的世界,这是因为近年来未来世界,呈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健康趋向,政府和人民力挺正大的力量,邪恶的力量已经日趋减消。于是当今教主就下令,速速潜往并入驻过去的世界,通过邪恶符的播种,立足并发展本教的势力。 实际上未来邪派这次派出的人并不多,而风中魅影正是优秀之选。 所以风中魅影自然是厉害角色,给新的现代世界带来了恐惧和危机。 近多半年来,风中魅影虽说偶或也到江福一带,但更多的时间,却是潜伏在西北关中地面,他想在这一带物色关中男人。 目前他正在研制一种新型的“邪恶符”,药力比以往的“邪恶符”要更强。先前的“邪恶符”主要是种在女人身上,譬如豪哥的情妇美娜,就被风中魅影种上了邪恶符。而眼下的新型邪恶符,却主要是用来对付男人的。 这是先前未曾尝试的事情,所以风中魅影弯弓而不发。而且他选择男人也特别用心。 经过一段观察,进入了他的视线的,仅屠志强和敬天恩两个男人而已。 事实上,这整个太平镇,只有三人他不能舍弃,除屠志强和敬天恩俩男人之外,还有一个是女人,她便是秋菊。 原来这风中魅影,是个双性人,颇近似泰国的人妖,所以身上带着脂粉气息那是不足为奇。但由于他又是个未来人,所以他的双性性向特征,要比泰国的人妖强烈得多。 泰国人妖更多表现了女性性向,而风中魅影却同时具有男性和女性性向,同时具有强烈的双性的性欲需要。 所以他也就常常表现了双性选择的特征。 他的男性性向,让他喜欢了秋菊,这容易理解,秋菊是太平镇花嘛。但是他的女性性向,却让他选择了屠志强,这就让人费解了。 屠志强并不是帅哥,绝对不是美男子!甚至可以说,屠志强还有点丑陋,他长得特别粗壮,脖子偏短,而个头还不到一米七。 而且屠志强也太过平凡了,无论如何,终究是一个在超市里头卖肉的。 但风中魅影第一次碰见他时,就喜欢上了他,觉得他身上有一种霸气。还有一种就是一股邪气,这邪气味道,风中魅影特别喜欢,觉得此人也属同好同盟之流,可以团结并培养。 最重要的理由却还是风中魅影窥视到了一幕野合的场景,那种颠鸾倒凤,生龙活虎,让他先是吃惊,继之艳羡不已。那女的叫梅月语,好优雅的名字,但内心污浊不堪,就想着跟男人做那事。而男的正是那屠志强。 梅月语的男人是跑运输的长途汽车司机,一下子好几日不在家是常事。更何况他近年每况愈下,腰椎不好,前列腺不好,也就带来床上表现不好。她难以禁受,就有了出墙之事。 这天她在门口,看到那边走过来屠志强,她注意到他身上的一个地方很吸引人。她也想起来平时那些女人私下对屠志强的议论。她的眼睛顿时亮起来,而屠志强也一下子发现了她身上传达出来的信息。 于是约定了时间地点,这才匆匆离去。 然后当天晚上,在镇上后山的一片坟地的林后,弯刀一般的月亮,就悬挂在这一对奸夫淫妇的头顶,不知什么时候会喀喇喇斩杀下来。 不过窥探着的风中魅影,却要宽容了许多。他甚至在为他俩的胆略和好手唱赞美诗,妈的,竟然都跑到坟地上疯来了!真是疯得可以呢!尤其是屠志强的老二,那个硕大,饶是他见多识广,也不由暗暗喝了一声采:好家伙! 与此同时,梅月语的不堪承受,哀哀浪吟,也同样震撼了风中魅影。 在那一刻,他就选择了屠志强。 于是风中魅影就开始了计划,以隐身之术入超市,趁着屠志强卖肉的当儿,急不可耐地,将最新研制的“邪恶符”,神不知鬼不觉地,种在了屠志强的身上。可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邪恶符”对他却几乎不起作用,而且过不多久,就自行脱落了。 风中魅影不信,试了第二次,结果还是如此。 他开始有些怀疑,会不会是屠志强身上的屠宰之血腥气太重所致呢?于是他改变计划,试图先从秋菊入手。 风中魅影虽说因其驭风飞行术及其隐身术的隐蔽性,常人很难发现他,但他终究也是血肉之躯,常人之形。他要在关中一带策划行动,首先就得在关中一带生活。所以他常常也得在阳光下现形。 由于他和人妖相近,所以亦男亦女,但现身多为女性。只是为了勾搭秋菊,他将自己扮成了俊男。 那天他找到了一个机会。经过她家门口时,看到她像是在晾晒衣服,又不像是。她脸上气色很不好看,尽看着一团泥似的东西发呆。他很快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他觉得他马上就可以搞定她。 “嫂子因为什么而这般发愁啊?”他说。 那时她已经心痛得都想流泪,更敏感男人的幸灾乐祸,就想毒毒地反骂一句。转过头来一看,却是个英俊男子,国字脸,新月眉,一双眼朗如明星。尤其是微笑中绝对不沾半点色迷迷的邪气,这让她一下子不仅骂不出声,而且都有点不知所措了。 这镇上,哪来的如此人物? 秋菊本来并不淫荡,但是屠志强的战事总是不止,云雨巫山,春心撩拨,妇人也不安分起来。所以陡然看到一位穿着齐整的俊雅男子,她的一双俊眼也有了媚态。 “钱烂了,怎能不愁?”她说。 “嫂子在想哥吧,想疯了,洗衣竟忘了掏口袋。” “少说风话!我男人拿杀猪刀卖肉的!” “哼,他还会杀人不成?” 说着,目光一瞥,又补充道,“就算杀人,也不会对我下手!” “为何不会?” “当然不会!我让烂钱又成了好钱,他谢我都来不及,怎么还会杀我呢?哈哈!” 秋菊听出了弦外之音。 “烂钱能变回好钱?你是吹吧!”她说。 “你快把烂钱泥给我!” 见风中魅影煞有介事的样子,她也只好死马作活马医,将那团烂钱泥递给了他。 他看了看那团烂钱泥,轻轻抚了抚,又吹了口气,然后点着头说: “还好!这钱的魂还没走,还有的救!” “什么?钱的魂?” “是呵!” “你耍我?” “小生不敢!” “嘻,你是唱戏的吧?” “不,我是来帮嫂子的忙的!” “那就快帮吧!” 风中魅影不说话了,突然他重重拍了下烂钱泥,暴喝一声:“新钱回家!” 随即笑盈盈地看着她,双手慢慢轻启,终于打开了手。秋菊的眼睛突然大亮了,天哪,真不敢相信,三张完整的老人头,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该不会是什么幻术吧!她反复察看着钞票。 钱给了女人,而自己却笑了一声,就走了。连她在后面说一句话也不搭理,“喝一杯茶再走吧!”她说。 风中魅影的突然离开,是因为他在秋菊的身上,闻到了一种近似血腥的气息,他觉得那气息里头也有一股邪气,极像是从屠志强身上感受到的。 这只有一种解释,由于屠志强与秋菊的超指标的床上欢爱,屠志强身上的所有气息,都渗透和散发到了秋菊的身上了。 该死的屠志强!nnd! 他开始恨屠志强了。他妒忌屠志强的女人缘;妒忌屠志强的本钱厚,操得好家伙;更怨恨不能为自己之所御。 妈妈的,做了他!有时风中魅影会突然爆发出埋在心头的这句话。 要是没想到这天终于到了。 由于无法亲近屠志强夫妇,从来没有感到性饥渴的风中魅影,却第一次感到欲火难忍。这天夜里他以隐身术匿于一少妇家中,与她强行做了那事,并趁机种下了“邪恶符”。种符后因其美貌而忘情,趁其迷胡,又肆意强行,覆播云雨,却忘了让她补服“失耻丹”。以致她清醒过来时,因羞耻而操起剪刀,猛戳脖子而亡。 风中魅影大吃一惊,但相救已太迟。悔恨之余,他突然奸恶地笑了,原来他找到了报复屠志强的计策来了。 他想到了歌厅小姐秀秀,那个跟屠志强常作一对儿跳舞的秀秀。他知道她已经离开太平镇一个礼拜了,那又怎么样?他完全可以以假乱真!他的幻术,世人中没有几人不受迷惑的。警察也是常人,自然也是识不破的。 他趁着夜色挟着死亡少妇驭风飞行,悄悄从窗户进入寓所。然后放下死尸,又潜入屠志强的家,盗得杀猪和卖肉刀具,并摘下屠志强衣服的一粒扣子,再往寓所飞回。 然后他就模仿着屠志强的刀法,开始了血腥的分尸。然后施以幻术,少妇的头脸就成了秀秀美丽的颜面了。 最后在装袋的时候,装着秀秀美丽的颜面的袋子里头,他把摘掠的那枚扣子放进去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黑暗的心(二) 石桥下面的河面上泛起的尸块,很快被人发现。章所长马上带了一批民警来勘察现场。躲在人群里的风中魅影,看那些警察忙得不亦乐乎的样子,突然就生出几许成就感来,心中暗暗自鸣得意。 这事做得还真够劲!他想,他觉得自己早就应该这么做了,就是要玩玩这些警察,就是要煞煞他们的威风。嘿嘿! 这时他突然看到镇上的另一个男人。 这人他识得,是继屠志强之后进入他的视线的男人,常跟屠志强到歌厅听歌喝酒,他在歌厅见过几次。听说武功不错,前些时为救落水儿童而受伤,被誉之为优秀镇民。 原来风中魅影此时眼中的男人,正是那个敬天恩。 敬天恩一向早起,所以早上关于在桥下发现女尸块,并且说死者很可能就是歌厅小姐秀秀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他的耳朵。 他当下就有些怀疑,昨晚他约屠志强一起到歌厅玩时,志强却说不去,让他觉得好生奇怪,因为秋菊刚好回娘家,把盛盛也带走,所以志强是完全自由了。后来再问时,才知道几天前秀秀已回湘西老家去了。可是眼下镇上闹出的这个命案,死者却竟然是秀秀小姐。 志强不可能对自己说假话,一定是传言的人搞错了!死的人绝对不是秀秀! 但无论如何,他都想当面看清楚一些。 他头发梳得伶俐,身着风衣西裤,还戴着手表,一副特别斯文的样子。在人群里,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风中魅影自然知道他和屠志强的关系非同一般,但也知道实际上他和志强貌合神离。因为什么事都瞒不了未景,只要未景还在这镇上。 哦,对了!未景,就是风中魅影现身镇上,作为那个英俊男子的化名。 未景知道敬天恩的妻子柳娜,偷偷跟屠志强好上了。心里对屠志强又恨了一重,这人,怎么就这么招女人欢喜呢?同时他也私下觉得,敬天恩这条好汉,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成不了好汉了呢? 在未景注意到敬天恩的时候,敬天恩也发现了镇上新出现的这位帅哥。他发现未景曾有几次,也在歌厅的大厅上唱歌喝酒,知道此人风流倜傥,出手大方,还当众给女歌手献过花呢。 于是不由得朝他点了点头,未景当即也还过注目礼。 这时章所长却往敬天恩这边走了过来。问他敢辨认一下死人吗?敬天恩说,难道说你们怀疑死者是我的亲友?章所长说,我们怀疑死者是歌厅小姐秀秀。又说秀秀和你老敬走得较近,你应该一下子就可以分辨出来。 “哎呀,秀秀跟屠志强才走得近!”敬天恩好像特别敏感,马上回应了过去。 “可是屠志强还在超市卖肉!不管怎么说,你跟秀秀也算是老熟悉的了。” 章所长说着,又对他挥挥手。 无奈,敬天恩只好过去,未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他知道,一场好戏就要开演了。 他要让屠志强吃尽苦头! 他突然想到了柳娜,想到了敬天恩和屠志强的貌合神离。 他觉得敬天恩可以成为自己手中一枚有用的棋子。 这时敬天恩已经看到了那颗脑袋,那张脸,不是秀秀还会是谁?他突然感觉到一阵心痛,他有好几次已经跟她走得好近,但是好事偏来迟,他总是归于有心无力而告终。 “老敬,你看是她吗?” “应该是她!咳!” “你觉得会是谁杀了她?” “这我怎么知道?” “看到这个扣子了吗?”章所长戴着手套的手,夹着一枚腻亮的扣子,伸了过来。 敬天恩马上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他想起来屠志强的工作服上就是这样的扣子,由于卖肉的缘故,连扣子都因沾上油腻,而显得油光发亮。 “天,果然是屠志强?不会吧!” 他有些焦急,但很快地又觉得高兴,这小子老是情场得意,这回合该事败,就让他尝尝牢狱的滋味。谁叫他竟然杀人了呢! 他这时又看到那个脑袋下面的切口了。 他突然心中一凛:真的像是屠志强的刀功! 难道这事是真的? “老敬,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章所长问道。 “我没有呀!”他说。 但这时却有一种声音钻入了耳内,“他谋了你的妻,你还为他说话!” 他转了个身,他看到了远远在那边的英俊男子。 “是想到了屠志强?” 身边的章所长的声音提醒了他,章所长似乎是在作一种暗示。而这时先前听到的声音,又一次在耳边说着同样的话。 “确实,像是志强工作服上的扣子,而且这刀口,也像” “嗯,好老敬,果然是优秀镇民!”那青年所长拍了拍敬天恩的肩膀,然后搬走尸块,领着他那一拨人,全都上车走了。 原来从一开始,章所长从秀秀的尸块上的切口,还有那枚扣子,就想到了屠志强。 两位民警根据所长的指令,很快就来到了超市。他俩看到肉案后面的屠志强,腻亮的工作服上,果然少了一枚扣子 屠志强很快就进了派出所,章所长亲自审问。屠志强先是说秀秀几天前已经离开这里回老家,却不料听到章所长一声冷笑说,只怕是你早把她软禁,然后在昨晚将她送命回老家的吧? 这时屠志强才发现事情恐怕是有些麻烦了。如果秀秀真的死了,只怕自己还要被当作是犯罪嫌疑人呢! 接着就像电视剧里头经常看到的,章所长问屠志强,昨晚十点到凌晨一点,他在哪里?所长这样问,是因为化验得出的结果,死者死亡时间,就在十点到凌晨一点之间。当时屠志强想都不用想,就立刻回答:“跟敬天恩在镇北白沙滩上!” “深更半夜,你们两个,在白沙滩?都干什么了?” “喝酒叙话呀!” 屠志强被带进了囚室,他此时虽说有些迷茫,但是坚信很快就会将自己释放。是啊,凭什么呢?就算死者真的是秀秀,他志强跟秀秀好着呢,怎么会杀她呢?而且昨晚他和敬天恩一直在一起,怎么可能分身作案呢? 可是,当第二次传讯之时,他却发现真的灾难临头了。 因为他的好友敬天恩,说得却跟他不一致。 敬天恩说,昨晚根本就没跟他在白沙滩,而是在他家里叙话,因为他情绪不对,坐到十点半就离开了。他简直都不敢信,敬天恩会这么说。 他哪里想到,当章所长又一次询问敬天恩时,敬天恩又听到了先前听到的那声音。那声音告诉他,要想不再戴绿帽子,要想没人在背后议论,就必须除去屠志强!现在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啊! 所以敬天恩坦然地说了。 屠志强无语了。他想到了自从又钓着了柳娜之后,他觉得自己应该收手了。镇上的男人,有不少已经对他虎视眈眈了。这些被戴绿帽子的男人,其实都不会轻易就屈服。尤其是面对敬天恩,他总是心中有愧。 所以他才会从这些丰腴的妇人身上转移视线,而转战歌厅,结识能歌善舞的苗条白嫩的风尘小姐。然后跟秀秀打得火热。 可是秀秀却死了!秀秀,她真的死了吗? 他心痛之余,又会重新考虑自己的现况,他知道敬天恩终于反击了,这种朋友的反击往往是最致命的。他无语,也无望。 他却没想到,栽在自身的这桩冤案,除了敬天恩之外,还有一人更在算计自己,此人便是风中魅影,也就是未景。 正是未景施以邪术,使声音能进入敬天恩意识的最深处,然后遥控着他。 按下未景和屠志强、敬天恩的情感纠葛不表,且说这天敬民自从夜里在镇西岗地发现了一具女尸,就怀疑这才是歌厅小姐秀秀的尸体,是为大堂兄所杀。一夜难眠。 次日反复思量,宜速告章所长。后来大堂兄来访,不得抽身到派出所报案,就用语试探询问,果然发现天恩哥的疑点。天恩哥佯怒以避其话锋,抽身离去,这正好给了敬民机会。于是当机立断,火速前往太平镇派出所。 刚好,章所长正在办公室里苦思冥想。 见敬民进来,他很是高兴,用手比划着,以暗示跟他打招呼,并说有什么可以帮助我们的吗? 见此情状,敬民马上激烈比划着,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 章所长一下子发愣了,眼睛死死盯住敬民比划的手势,他不是不懂得手语,而是暗自纳闷:“怎么会呢?秀秀的尸体,被埋在西山岗地的灌木丛边上,这怎么会呢?” “是啊,秀秀不早就死了吗,尸体还惨遭分尸呢,现在怎么又跳出个秀秀来?” “如果这死者确实是秀秀,那么,又是谁杀害她呢?凶手为何要杀害她呢?” 章所长这么想着的时候,突然又见敬民打过来手语,分明是告诉他,已经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了。 可是他完全没有想到,敬民接下来告诉他的,凶手竟然就是他平日里最尊敬的优秀镇民敬天恩! 而且他知道那敬天恩,正是敬民的大堂兄。 “你是想大义灭亲吧?不过,要当大义灭亲的英雄可不容易!”年轻的章所长,却很老成地比划着,淡然一笑。 第一百二十七章 黑暗的心(三) 又是一个孤冷的明月夜。 敬民趁着夜色,施展驭风飞行术,悄悄来到了镇子西边的岗地上。他在灌木丛边检视了一番,没发现有挖掘的痕迹,一切正如昨夜自己看到的一般。他放下心来。 然后,他在附近取了一个既隐蔽又方便窥视的地方,就如战士般守在那里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没有任何动静。 难道说自己先前的放出话去,竟然没有效果,没能打草惊蛇?这蛇,真的是好沉着吔。 此时犹疑之中,又生出了个念头,会不会确实不是大堂兄做的事,真的是自己误解了他?敬民开始有些揪心了。 又是半个时辰光景。 就这般飘来浮去,心中犹疑不定之时,敬民终于听到声音了,现在由于保元功功力逐渐深厚,他的听觉,也有了一种超常的力量。 这远处的足音,恍若一支美妙的音乐,不禁让他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然后,果然,来人了! 月光下,他看得分明,不是大堂兄敬天恩,那还会是谁? 悲哀啊堂哥!悲哀!我们敬氏家族,竟然有你这样的杀人凶手,这是家族史上的耻辱啊! 大堂哥,既然是你犯了事,我就也没办法帮你了,我不可能不将你拿下,送到派出所去。 正想着,堂哥已经在埋尸处跪了下来,双手合掌默祷着。 敬民继续观察着,他真的想看看堂哥会怎么做。 果然,他开始了刨土。 他小心翼翼地刨土,很认真的做这件事。突然,他不动了。 他的身子好像僵在了那里。 许久,他站了起来,幽幽地叹了口气。 突然,他好像疯了似地,歇斯底里喊道: “敬民,你臭小子!你耍我!” 这撕心裂肺一般的声音,让他甚是震惊。 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没等他想明白,大堂兄突然又桀桀怪笑说:“好!好!好!老天有眼,救我天恩!” 这时却从幽深的一处传来幽深的风,随即是幽深的声音:“不是老天有眼!老天要是有眼,绝对不会救你这样的杀人犯的!所以敬天恩听好了,是我救了你!哈哈哈!” “你救了我?你是谁?” “我嘛,跟你有缘,哈哈!我是风里来风里去,风中魅影是也!” 敬天恩听得愕然,但隐蔽处的敬民更是听得大惊。 “原来是风中魅影!这恶贼又来扰事了!”正要现身冲出,也好检视一下那灌木丛边到底是怎么回事,而风中魅影的声音又一次传来: “出来吧!白衣侠!堂兄堂弟都到齐了,为何不会一会呢?” 敬民又一次惊骇了,这小子都看到了?这小子的行藏,先前自己却一点也没察觉。看来自己功力确实是颇有不如,云水道士对这风中魅影的实力,确实是太过低估了。 既然人家已经发现,那藏着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敬民几乎是应声而出。 此时敬天恩还在东张西望,突然看到敬民不知从何处冒出来,一时回避不得,就也只好原地站着。敬民一时也不知如何与之沟通,竟然连比划手势都忘了。 但他的注意力却不会偏移,比划说:“风中魅影,你现在也不用装神弄鬼了,也出来会一会吧!” “好啊!就会一会!” 随着一阵浪笑,闪出来一条人影来。敬天恩一看,不想竟也认得,未景!他都要叫出声来。 原来所谓风中魅影,就是那个名叫未景的英俊男子。他还记得,那日桥下河面发现飘浮尸块,他还看见人群中,就有这位英俊男子。而且那时他就感觉,这英俊男子的目光,好像常常落在自己身上。 敬民却是第一次见到风中魅影的真容。 他冲未景抱了个揖,“久仰了!” 未景也还了个拱手礼。 “不料白衣侠只听得见,却说不出!可惜呀!”未景一脸坏笑着,只说话,却不比划,想来对敬民的底子摸得很透。 敬民听他这么说,知道想瞒也瞒不了,于是比划说:“风中魅影果然厉害!”眼睛却看着灌木丛边。 “白衣侠是不是放心不下那具女尸呀,就过去看看吧!” 敬民心里又吃了一惊,因为自己刚才正是这么想着的,便顺其意,飞身往前。到了灌木丛边,却也一下子傻了,因为眼前只是一个空土坑而已。 “那具女尸呢?”他比划道。 “白衣侠果然还是哑巴!这不会说话嘛,确实是苦!好了,就告诉你吧,你是不是问那个歌厅小姐秀秀哪里去了?” 敬民点了点头。 那未景嘻嘻笑道,“她还能去哪里?自然是我把她带走啦!” “是你盗走了秀秀的尸体?!”敬民的眼睛立了起来。 “是啊!也就在先前,刚刚盗走不多久。这主要是为了你大堂兄哪!” “啊!你快把秀秀的尸体还回来!” “这不行!那不是要让你天恩哥坐牢吗?” “你为什么这般袒护他?他可是罪人哪!” “正因为他是罪人,我这才袒护他!” “你这是在犯罪!” “对,我就是在犯罪!我也特别喜欢犯罪的人!像屠志强,像敬天恩,都是我喜欢的人!可是像你,老是正儿八经的,最最不好玩,我就没多大兴趣罗。” “所以这个案子,实际上都是你在操纵!” “对呀!先前死的人不是秀秀,是我用幻术,让公安误以为是秀秀。然后我再利用敬天恩与屠志强的不和,以惑术控制了敬天恩,让他歪曲事实,做了与志强说词不符的伪证,让公安认定屠志强是在说谎。”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我先后在堂兄的右眼,还有盛盛的眼里看到事相,这是不是也因为被你施了邪术所致?”他比划道。 “那是我在发功,主要目的还是试探你,看看你功力如何了。” 敬民暗暗忖度,事情可能确实如此,风中魅影可能已经察知自己修习保元功和长风功,他也不敢轻敌,所以先行试探。 想到这里,不禁暗骂道:好狡猾的狐狸!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喜欢啊!屠志强和敬天恩,都是我喜欢的男人!可是屠志强他太狂了,我就让他吃吃苦头!敬天恩呢,他做好人受了伤,却不能人道,我就帮他,在他身上种了灵符。所以后来屠志强入狱后,他就跟秋菊搭上了,想想当初柳娜被志强所诱,这也算是报了仇啊。” 未景咳嗽了一声,继续往下说:“只是没想到,敬天恩后来又遇上故地重游的秀秀,为了不致翻案,将她骗到这里,做了她。这次你天恩哥又奸又杀的,确实是太过啦!哪还有半点优秀镇民的样子!咳!” “你就没想到,因为你,已经害死了两条人命?” “那又怎么样?再说了,人死不能复生!总不能让你堂兄再把命搭进去!他这可是犯了故意杀人罪!” 敬民突然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 “风中魅影,你是不是都在这样做?那个杀害褚小玲和隐夫的周通,是不是也被你救下来了?” 迷蒙月光下的那个英俊男子,突然桀桀怪笑。“好啊,白衣侠!你从江福来到这里,原来不是为着回家看看,而是为着帮警察做事!甚至都想将堂兄送进监狱!你也太六亲不认了吧!好吧,就告诉你吧,周通,确实是被我救下了!” “他现在人呢?” “你问这干嘛?难道说你想把他抓回去?” “我是想把他抓回去!” “那你可就要失望了!他不在这里!我让他到一个地方练功去了。” 敬民不再比划了,他觉得一切已经再清楚不过,风中魅影一定是有他的罪恶目的的。现在他频繁地在太平镇一带活动,只怕这太平镇,从此就不会再太平呢。 只有与之一战了! 此时的敬天恩,心里却也特别复杂,没想到眼前这位英俊男子未景,竟然知道自己的所有秘密。而且自己显然为其所控制,未景口中所说的灵符,应该就是控制了自己的那种邪功。他不想自己为他人所挟制,但是恐怕是不能了。 再看身边的自己的堂弟,出去打工也不过两年多,竟然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功夫了得,却也诡秘得很。竟然知道自己曾经奸杀秀秀,并且埋尸于此。天哪,有这两人在镇上,我敬天恩再无隐私可言,是无颜,也无语了!咳! 他觉得自己现身此地,那是特别难堪。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而此时敬民和风中魅影,对峙的两人,终于有一人凌厉攻出。 那是敬民!在先前的与对手交战时,他总是后发制人,且胜得潇洒。独有这一次,他却是先下手为强,先声夺人。 面对强敌,敬民特别谨慎,一下子就攻出长风三叠功中的长风二叠连绵攻招。这是他修习了云水道士所授二叠功,而后又融入自己前世所创的连绵枪法而成的,施展出来一气呵成,且一招紧过一招,自也虎虎生威,期在必胜。 敬天恩一看堂弟这一路攻招,好生了得,甚是吃惊,心想他这是从哪里学来的呢?尤其是每攻出新的一招,都会挟生一阵风涛,鼓荡劲扬。正奇于此,再看那未景应战的身手,则更是让敬天恩眼花缭乱。 很快地,他已经无力看清楚剧斗着的双方了,只感觉有两股风在眼前冲击扫荡着。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迷惘(一) 敬民很快发现,这风中魅影的身手,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像,比自己胜出一筹那是肯定的。所以,可以说许久以来,他是平生第一次遇到劲敌了。 现在连绵攻招已经处处滞疲而显得力不从心,敬民觉得自己眼看就要不敌这个妖人。便想到不跟风中魅影打直接接触战,而与其打迂回战,然后在不经意中拖垮对方。在急剧战斗纷争之中,能想到这里,足见敬民心智不凡。 于是敬民开始施展驭风飞行术,与之迂回作战。风中魅影灿然一笑道:“好小子,有两下子!”便直扑过来。敬民突然一鹤冲天,纵腾而上,颇有直上九天云霄之势。风中魅影急忙尾随咬住。敬民又陡然转回头,俯冲而下,仿佛就此直堕深渊。 风中魅影不得不临时控势收手,但敬民却又从低部急趋而上,狠狠咬住,于是又一次,两人又缠斗在一起了。 拖垮他,拖垮他,拖垮他!敬民心里喊道,咬着牙,若即若离地缠着他。 此时就连敬天恩也对这一战感慨不已。对照自己的功夫,他觉得完全是不值得一提了。 他对剧斗中的未景和敬民都羡慕不已,觉得眼前两人交战,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神魔之战,匪夷所思啊!凡人哪来的那种功夫,那种速度!那种力量!本来他都暗暗希望,让未景一拳一脚了结了敬民性命,可是到了后来,他却又萌生了爱才之念,觉得应该细心呵护敬民才是,多好的功夫哪! 更何况敬民本来就是自己的堂弟! 敬天恩这个人,虽然要说有多阴险就有多阴险,可是他有时却也豁达得很,宽容得很。如果敬天恩是活在古代战乱时期,他很有可能会成为奸雄或者枭雄一类的人物。 这么想着的时候,远远的那边剧斗着两人的身影,又如突生飞翔似地,滑翔而去,终于不见。 敬天恩如梦初醒。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梦,只是从一个罪孽进入另一个罪孽。 敬天恩现在的念头,就是想方设法在敬国和敬军面前说词,就说敬民恐怕患有精神疾病,让他们不接受他,或驱逐他,或送他进精神病院。 因为敬民知道的太多了!而且敬民的武功又是极其高超,匪夷所思。 当敬天恩顺着原路返回之时,敬民与风中魅影的战斗愈是激烈了。 现在敬民又一次俯冲而下。 突然之间,心想,要是自己拥有孙大圣一般的本事,来个七十二变,谅那风中魅影,也一定闻风丧胆,不敢张狂。那样的话,就算不能擒住他,也一定能够将他震慑而驱逐,就可以还太平镇一个安宁了。 正这么想的时候,不想心动意动,自己手中竟然多出了一根铁棒,舞动起来虎虎生风,虽说不如金箍棒威风,但也足以震慑那风中魅影了。 他怎么手中多出一根铁棒了呢?风中魅影感到纳闷不已。心想莫非这敬民还会懂得变化之术,看来可不能轻敌哟。 且说敬民手中多出一根铁棒,知道是圣王在暗中帮助自己,不禁雄心大振。于是抖擞精神,全力来战。将前生之绝学,尽情施展,借铁棒大展铁枪之术,大显神威。风中魅影虽然功夫厉害,终究手中缺少抵御的兵器,也只能不断后退和闪避。 敬民不敢松懈,紧逼追击。 此时两人紧紧咬住,你不放我,我不放你,剧斗之间,不觉间已经离开镇西岗地颇远,却来到镇上桥头。此时不过凌晨两点多钟,镇上街面空荡荡的,并无行人走动,所以也没有人看到眼前这幕情景。 突然敬民哇哇大叫,疯狂一般地,攻招连绵,直攻过来。 原来他发现了眼下交战的所在,正是在镇上的桥面上空,隐约可闻桥下河水潺潺流动之音。心想这里正是风中魅影抛尸的地方,想到那无辜女子惨死于风中魅影之手,不禁切齿。 可是风中魅影终究棋高一着,见攻势猛烈,知道有异,不敢轻敌,全力相抗。 又斗了片刻,敬民不敌,心想还是跟他来迂回之术。便又俯冲而下。 这一回底下不是泥土疙瘩,而是潺潺流水。敬民感觉到背后的威胁,心想不如跟他来个囫囵水里斗!原来敬民水性很好,觉得也许这样,就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优势。 就在这一瞬间,前任的一些儿时往事,在眼前一闪。 他看到了水中的小敬民,游泳时好像一条鱼,在河里钻上钻下,游累的时候还喜欢仰面躺着,把小肚皮露在水面上,有时一下子扎入水中,然后不见影儿,当所有的人都担心时,在远远的水面上,却露出个小脑袋来,小鸭子一般抖着头上的水。 于是敬民装作失手落水的样子,在水中浮浮沉沉着,诱风中魅影来攻。 可是风中魅影好生狡猾,似乎感觉到其中的危险,俯冲而下到边沿地带,竟然就停留在水面上约一米处,不入水中,只跟敬民隔水相抗。 他本来想走开,并没有想将敬民除去的意思。他是个甚为骄傲的人,看不上的人很多。自然也觉得敬民不是敌手,不足为虑。 但这只是先前的想法,经过这一番激烈的战斗,他突然发现,绝对不能小看了敬民这小子!此人不仅武功甚好,而且特别有心智,再加上他那该死的正义感和无畏精神,挺难缠的,不如顺手就将他做了。他想,要是现在不除去,将来要除去他,就不容易了! 于是他不离去,就想着如何对敬民突施杀手。这就形成这般隔水相抗。 敬民不禁怒从心头生,暗骂道:呔,你这狡猾的贼! 突然奋起神威,挥棒击水,棒击连绵,水柱掀起数丈。无数水柱连绵喷射,将风中魅影围在了核心。 好个风中魅影,临危不乱,喝道:来得好!呼地拔地而起,从水帘中直冲云天,待水柱崩坏滴珠而下,如白花委谢一地,他却毫发无伤,神闲气定,又悠然现身于敬民面前。 敬民大愤而色变,又一次哇哇大嚷嚷。 他的头发竟然倒竖了起来,面色泛青,肃然生寒。而身上却如烧起一团火,抄起铁棒一路追击。敬民怒火中伤,急而门户大开,风中魅影似乎看到了一丝破绽,一掌疾如闪电,突袭而至。 敬民见那掌来,胸中火再一次举起,右手执铁棒,空出的左手便与击来之掌相接,蓬的一声,接了个实。风中魅影突然色变。 这只是在瞬间,风中魅影好像啊了一声,摇摇欲坠之时,敬民却感觉到一股大力奔袭而来,随即,原来接实的手掌陡然分开了。 眼看风中魅影就要一头栽入水中,敬民看得是又惊又喜。却一下子又被他挣脱了去,还没等到敬民再次攻到,他却摇身一纵,电光石火之间,竟然驭风飞行,立时不见踪影了。 敬民知道已经追不上他了。 风中魅影交战之时,并不见败象,结果却竟是如此,敬民起先也不可解。后来才想到,很可能是遭到自己的怒电所击了。当初在黄泥冈砖窑的时候,曾与武学松对决,要不是自己即刻收手,只怕武学松就将当场毙命了。这样看来,风中魅影遇危而自解,功力深不可测,胜武学松何止百倍。 事情确如敬民所料,敬民当时怒发冲冠,怒而生电,风中魅影与之接掌,立时触电。风中魅影暗道不好,就在那命悬一线的呼吸之间,情急之下,施展奇功,化去电力而得脱。 敬民从河中游到岸边,上了岸。他的白色风衣已经全湿了。他脱了风衣,可是里头的毛衣也是湿的,他不得不又脱了毛衣。 这可是腊月的深夜,虽说没有风,没有雪,西北的天气,还不算是冰天雪地,可是仍然寒冷异常。刚才与风中魅影剧斗之时,为诱其入毂,入水竟不知寒冷,这一回苏醒过来,马上就打起了哆嗦,觉得无法禁受,抖得好不厉害。 他奋起神威,哇哇直嚷,他觉得这样可以激发身上带电,可用之暖体烘衣。哪在其怒已泄,故不再生电。 当此之时,敬民也只能想到练功。不过这一回他不是想到练保元功或者长风功,而是一下子就想到了燕青拳,不仅仅是借练此拳以御寒,更是因为这燕青拳,让他回想起前生的许多事来。 尤其是许多跟方婉兰有关系的事来。 最主要的还是一句话:“我答应你,一定为你找到燕青,杀了燕青!” 隔着珠帘,他这么跟公主说了。 然后他就开始研练燕青拳了。 现在敬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他在桥边空地上施展起燕青拳,还是那般轻车熟路,那看似寻常的一招一式,都藏有他和婉兰的故事。他与其说是在练拳,不如说是在回忆往事。不过,没等他回忆结束,他却一下子收式而变招。 固然练燕青拳让他身上暖和,可是却不能解决湿衣的问题。 他将湿衣拧干了,晾挂在了桥边的树杈上。 就在这时他突然异想天开,既然长风功之“长风入怀”一招,可让四面八方之风尽来归附,而为我所尽情吸纳,那么眼下我反复施展此招,不就可以借此风力,解决湿衣的问题了。 但是他随即又皱了眉头:“以往练此招,是来风之时,且身处风口。可是眼下不在风口,而且一丝风也没有,如此施展,能行吗?” 无论如何,还是试试看罗。他忖度着,站到了桥头。 为了保证质量,他先练保元功,之后,又练长风功,二十四式练完,便专门修习“长风入怀”,反复演练。初习时无风,反复多遍后,有风影仿佛被唤起,而后风便自然来奔,反反复复,愈刮愈猛了。 他不禁大喜,心想这一回成功啦! 于是将单件湿衣穿上,任风疯狂地吹,等衣服半干时,再穿外一层的衣服,又半干时,这才穿上风衣。 等风衣也干了,敬民这才打算离开桥边。可是现在去哪里呢?这却甚是让敬民大费踌躇。 他倚着桥头,望着镇上派出所的方向,突然觉得有些失落。本来还以为章所长会暗中连夜派人到西边岗地一带侦察,终于没一点影子。看来所长确实是完全否决了自己的意见。他想这章所长跟江福市局的张局长比较对胃口,他们只相信实在可靠的证据,绝不相信发生在生活中的一些奇异事相。 还有就是,章所长或许还会说警力有限,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看来还是先回大哥家,然后再作打算吧。 四处十分寂静,从楼上潜身而入,并无人知晓。敬民躺在房间床上,过了好一阵时间,都仿佛觉得自己刚才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其实啥事也没发生。 这么一想,心里又空落落的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迷惘(二) 快天亮的时候,迷迷糊糊之中,突然做了个梦,梦见志强哥披枷戴锁、浑身带血来到面前,说敬民兄弟,我志强冤哪!我,我真是不甘心哪! 这个梦醒来让他心里平添了忧虑。他知道小说和电视剧里头,常常设置这样的情节,而这将是一个危险的信号,那就是死亡的信号!他生怕屠志强真的出了问题。 因此次日好早就起床了。 吃过早饭,不见大堂兄来访,知道往后大堂兄是不会再轻易到家来了。好在大哥也没感到奇怪,没问起什么。不久就跟大哥大嫂说出去走走。 他这一走,自然又是往派出所。不过这一回没说案子,对昨晚发生的事只字不提,而只是向章所长询问了屠志强入狱至今的情况,还说想到看守所探监。 他没想到这一回章所长对自己的态度却完全两样,表示了很是支持的样子。不仅比划着说了渭南看守所的所在,还说了自己有位兄弟在那所里。章所长比划之余,还取出纸笔,给敬民写了几个字,说:如果有麻烦,就把这纸条给他看。 敬民谢了,接过纸条,又对章所长行了拱手礼。 白天行走,也只能按照生活的规范,还是坐车去了渭南。然后就依章所长所言,来到了看守所的前面。 然后,他就过去,对着门口值勤的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接着就比划着。 看到他是哑巴,还有心探望案犯,这几个值勤的,都对他点点头,倒没有冷头冷面的样子。其中一人为他到里头报告去了。一会儿就出来,说不可以,里头没批准。大概是生怕他不懂,后来不说话,就对他摆手摇头。 这时敬民想到了章所长的那张纸条。其实他早就看清楚了,里头只有一行字:恳祈允其探监。下面便是章所长的署名章涛。他从口袋掏出纸条,递过去了。 那人一看纸条上写的,又看了一眼敬民,责备道:“兄弟刚才要是先拿出来,就不用我多走这一遭了!” 敬民连忙抱了个揖道歉。 这张纸条果然灵,马上敬民就被请到会客室的外头,坐那里候着。不一会儿,早见志强哥身着囚服戴着镣铐过来。还好,志强哥好像没有伤着哪里,只是瘦了一些,眼窝显得深了。绝对不是梦中那种蓬头乱发、浑身血污的样子。他知道自己这个梦应该不属于那种心觉,而纯粹是自己对志强哥担心所致,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那种类型。 哈,志强哥没事,这就好!敬民放下心来了。 屠志强看到敬民,分明地激动起来,眼睛一下子闪着光亮,他拿起话筒就要说话,但也才说了一句,就放下了话筒。这一瞬间他记起来,敬民是个哑巴。 然后他面对着敬民,比划了起来。敬民也兴奋地马上打着手语回应。 他俩也才比划了一阵,就被中止了。看守人员过来说接待时间到,就将屠志强带进去了。 看着那熟悉的背影,敬民禁不住有些伤感。心里想这桩冤案完全是风中魅影肆意造成,而天恩哥因为与志强哥有恩怨,无意中就为其所利用。但无论如何,天恩哥还是有起意的,后来偶遇秀秀,明明知道她还活着,却不带她到派出所找章所长澄清事相,竟然骗她到西头岗地,将其奸杀,并埋尸灭迹。天恩哥是罪不可赦啊! 那么,是不是一定要自己出面,将天恩哥拿下,送进派出所呢? 即便如此,又如何?章所长已经认定屠志强是案犯,又岂能放了屠志强,而重新认定敬天恩是案犯呢?而且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敬天恩是本案凶犯。是啊,歌厅秀秀小姐的尸体被风中魅影藏匿起来了,现在将如何寻找呢? 那么,秀秀此次故地重游,难道说就没有找过其他什么人,或者遇到什么其他人?敬民突然这么想。 这个念头刚起,就落下了,因为这必须寻访,可是现在找谁去呢? 还是回去吧! 腊月的天,灰蒙蒙的,敬民的眼前下着黑雨。 离大哥家门口已经只有咫尺之遥,他突然停住了脚步。 他不仅停住脚步,而且往边上一闪。 他这个动作够得上称机警。 原来他的听力特别好,不仅听到里头的说话,而且听到屋里头有人突然出来的脚步声。 里头说了什么?他先是听到二哥说,“天恩哥放心,这事我们会管,他既然像一头疯狗咬人,也不要怪我们狠心了!” 接下来是大嫂说,“送他上精神病院,是治病去,说什么狠心!又不是我们害他!” 这时听到敬天恩压低嗓子说:“说话小声点。” 二哥这时就笑了,“天恩哥你这是怎么啦?不知道我弟弟是聋子啊!” “不,他好像会听见!” “啊!” 然后就听到脚步声从屋内传了出来。 敬民这一闪身恰到好处,因为这条街巷子弯弯的,这一闪刚好避开了大嫂在门边投过来的视线。 敬民等嫂子回身进门的时候,又移步到路中,正要往前走时,突然听到大哥叹了口气说: “要是这样,他还不如不回来的好!精神病院那地方,哪里是人待的地方!” “哥,你就没想,那地方谁愿意去?还要花不少钱呢!”二哥说。 “钱的事,包在我身上!” 这时敬天恩倒是长精神了。大哥又叹了口气,“敬民,你真的不如不回来的好!出去打工,怎么就犯病了呢?你又何苦回来呀!” 好沉重的声音,铁一般凝重。 敬民终于无法再向前移步了。 突然他像决定了什么。一个转身,就往回走了。而且,他往回走的步子越来越快,眨眼间已从镇上消失。 他从镇北的一条山道上往岭上行去,不久就来到了几天前祭拜过的父母坟前。他依旧虔诚拜祝了,不过这回多说了那日未曾说的话,就是呜呜哇哇了一阵,然后比划着,说自己马上就要离开太平镇,依旧回江福去。 他没想到,说着说着,自己竟然也有一些伤感。 前生已经十分遥远,父亲王寅的影像已经模糊。相对而言,肉身前任的父母反而更觉亲近,于是这故乡太平镇,也就跟他的精神血肉,不觉间织在了一起。 离开坟地,他找了一处僻地,待在那儿静静地想,他现在就盼着太阳快点落山,他将守候黑夜,静待风中魅影的出现。 因为他和风中魅影的战斗还没完。 练了三遍保元功和长风功,还是没见风中魅影现身。于是施展驭风飞行之术,由北而南,然后折向西部,又静静落脚于昨夜岗地的灌木丛畔。许久没有动静,空气中也没有飘浮过来那种怪怪的脂粉气息。 于是折身飞行,直扑东边。 几个时辰就这般在太平镇的东西南北山地游走,其间也不乏大声呜呜哇哇嚷嚷,但是风中魅影恍若已经人间蒸发,哪还有他的影踪。 接连三日都如此。 过年的气息已经越来越浓重,可是敬民的心情却越来越沉重。他仿佛感觉到秀秀尸体马上就要极度腐败,这一有力的物证马上就要毁灭。凝思之际突然想到,会不会是自己夜里身着白色风衣,让那风中魅影一下子察觉了呢? 当下就潜身大哥家里,将自己撂在他家的旅行包提走了,里头还有几件换穿的衣服,他一看,那件黑色薄呢衣还在,就想今夜就换上它。 然后悄悄潜行。行经一家房前之时,突然他耳朵轻轻抖动了一下,眉头一耸,便止步不前了。他回顾一下四周,并无人影,便施展飞行术一鹤冲天,身子便飞起,轻轻松松越过房屋外墙,而后一转为俯冲之势,直从天井上空落下。 这时从东屋传来的声音已经甚是分明了。果然是天恩哥!天哪!怎么还是他?敬民觉得更多的泼烦,嘶嘶窜起火苗,正烧灼其心了。 但此时已经顾不了其他了,风快地推门进去。 屋里的情景,是敬天恩正开始了运动的冲刺阶段,他一边做着,一边骂着:“你这淫妇,想骗我的钱!还想为屠志强翻案,叫秀秀上这里来,想威胁我!可是秀秀死了,现在轮到你自己了!我现在就操死你!操死你!” 那个女人雪白的胴体,在颤抖着雪色波浪,尽管还在无助地挣扎,但已经不再僵直,反而越来越显得柔软,极像是已经和好了的柔软的面团。 但是她的呼吸也开始显得局促,因为敬天恩的双手,正卡在她的脖子上。 她显得气紧,眼睛有些凸而翻白。 敬民不能再迟疑了,从天恩哥身后伸出手臂,一招拿下。敬天恩只觉背上一麻,当即动弹不得。只是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终于发现了对头冤家。怎么又是你!敬天恩也迷惘起来。 被压在他底下的白花花的肉体,立即又苏活过来。却是个美妇人,咳嗽着,喘着气,翻身下床,拜谢道:“多谢恩人相救!”仍是赤裸着,不避眼目相视,神态自若。敬民却不认的,只是暗骂道:“却也不知羞耻!” 敬民从地上拣起衣服,丢给她。又取得男人衣服,放开敬天恩,让他自己穿上。 等这两人都穿好衣服,就让他们到厅上说话。比划着问:“说吧,怎么回事?” 还是妇人抢先说道:“他是个害人精!他差点杀死了三个人!” “梅月语,你放屁!” 原来这妇人,便是跟屠志强勾搭的梅月语。自从屠志强锒铛入狱,她恨死了敬天恩,因为她知道,是敬天恩说了假话,让屠志强无法证明不在现场。而袋子里头的那枚扣子,后来查实,又确实是从屠志强的工作服上掉下来的。至于尸块的辨认,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从死者的头认定是秀秀。 她对死者是秀秀抱着很大的怀疑,因为屠志强好几天前曾跟她说过,秀秀回老家去了。当时她还骂他,说你现在没了小妖精,这才想起老娘啊! 所以她近来一直是郁郁不乐。直到前些时候,她到镇东口上,突然从车上走下一女孩来,让她差点全傻了,天,那不是秀秀吗? 秀秀果然没死! 她突然兴奋起来!屠志强这一下有救了!当下就说:“哎哟,这不是秀秀小姐吗?” 那正处于寂寞的苦闷中的秀秀,一下子也兴奋起来。有人认识自己,这确实让她高兴。 第一百三十章 迷惘(三) 梅月语笑容可掬,说自己早就认识她了,只是不曾招呼罢了。说自己不仅在歌厅听到她唱歌,而且有时还在清晨的小广场上,看到她在跳舞。 原来秀秀在歌厅也常陪舞,有些男人想跟她跳大众舞,而她不会跳。后来就早上起来,到广场跟那些跳舞的人们一起学着跳。 所以梅月语这么一说,秀秀对此就深信不疑。 当下梅月语诚心相邀她到家住,她说不了,东西还都撂在宾馆,转一下就回渭南。但梅月语马上说了,你想不想见到屠志强和敬天恩?你要是住在我家,他俩我负责给你叫来,包叫包到。又说平日穿着,还有化妆品,我家里也有些,至少过一夜,明日再走吧。 又说你现在不像过去,还是住我家,凡事更方便些。 秀秀知道她说话的用意。也感觉到眼前这女人有一种媚态,那种媚态恰是自己所喜欢的。于是顺了她意。 原来秀秀有一种女同百合倾向。 再说了,她是因为跟男友闹了别扭,心情不爽,这才坐车来到故地的。她到这里来根本没什么目的,要说有,那也是有些怀念屠志强。她觉得志强对她挺大方的,还有就是他在床上,确实让她觉得受用,尽管每次都被折腾得精疲力竭,不过她现在已经许久没有这种感觉了。除了屠志强,她还会想到敬天恩,觉得他也大方,本事也不差。 等到将秀秀带到家安顿清楚之后,梅月语这才跟敬天恩在手机上通了话,请他到她家吃晚饭。敬天恩知道她男人最近生病住院,想想这妇人竟然还有这个心思,请他吃饭。那一定是有不可告人的念头,那会是什么呢? 敬天恩这么想着,不禁心猿意马起来。梅月语很不错啊,在有些地方,还胜过秋菊呢。他这会儿颇有几分像是西门大官人呢,却不料踏进梅月语的屋子,眼前竟然出现了秀秀,一位已经死了却又活过来的歌厅小姐。 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他的头嗡的一声响,一下子预感到要坏事。这么一来,屠志强很可能就要无罪释放,那么自己今后还怎么做人!更为重要的是,好不容易找到这个致其死命的机会,却又生出这么个枝节来。 就这刹那间,他已经对这个秀秀,心存了杀机了。 但偏偏梅月语不显山露水,只管端菜上桌,然后邀请两人上桌。 寒喧已定,这才慢慢说明意思。秀秀这时才知道屠志强已经入狱了,而事情竟然牵扯自己身上,自己竟然跟一具死尸扯上关系,真叫人哭笑不得。 “这案子已经定性上报了,就怕章涛不肯收回重审。”在听了梅月语许多话之后,敬天恩幽幽说道。 梅月语却淡淡一笑:“只有你说的话,章涛才会听!只有你才能救了屠志强!”说完,又补充道,“还有,为了秀秀,你也该这样做啊!” “那好,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带秀秀走。” “什么?就现在?去哪里?”梅月语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了。 “当然是找章涛章所长了!这事很简单,只要我们跟所长实话实说,他总不至于不讲道理吧!虽说他可能要因此受处分,但他终究是个正直的人!” 梅月语没想到敬天恩行事竟然如此雷厉风行,转而一想,他还是个优秀镇民呢,因救孩子而受伤。这样的人,有什么不可相信的呢?这一瞬间,她差点就想拥抱他了。 她却没想到,就是自己的轻信,断送了秀秀的一条性命。 敬天恩和梅月语起先还有点担心秀秀不肯去,却没想到她欣然答应。她不仅是为着救屠志强,也为着让自己运气好一些。她以为最近自己老不顺,原来竟是卡在这个关节上。 敬天恩从梅月语家出来,就带着秀秀往镇西走,一路无非是骗秀秀,说些甜言蜜语,分散了她的注意力。虽说秀秀也问了两次,怎么往这里走。但敬天恩自有对付女孩儿的方法,说章所长常常会到这上面地方练功。还说章所长还隔三差五地,找自己学功夫来着,就到这上面练着。 他有些话还是真的,秀秀听了也信,但偏摆出不信的样儿,“哼,美得你!吹牛吧!”说着,还偏着脑袋,朝他亮着眼睛。 待会儿你就不会这么晃脑袋了。敬天恩暗道。 又走了一段,路越走越荒凉,秀秀说章所长怎么会在这里练功呢?不会吧!这时敬天恩满脸淫笑说,章所长是不会到这里练功,不过咱们可以呀!秀秀有点意识到危险,就要走。可是敬天恩喝道:“走哪里去?”一下子就挟住她,往上面岗地奔去。 风很大,她的喊声被吹散了,夜色里,没有人看到这一幕。 然后,在灌木丛边,她被按倒了,剥光了衣服,第一次被迫做了不愿意做的事。可是敬天恩的目的不仅于此,她没想到自己竟然命丧于此。 不仅是她没想到,就是梅月语也没想到。秀秀失踪之后,她不敢声张。担惊受怕了几天,她在路上遇上了敬天恩,他倒是先说起秀秀的事,说那天走到路上,他要到路边店买一包香烟,就眨眼工夫,竟不见人影了。 梅月语自然不信,但也不是全不信。因为秀秀身上就肩着一个小拉链包,并没有带旅行包,看来她到太平镇真的只是来转转。所以知道发生命案了,她不想惹麻烦,就马上闪人,回渭南宾馆去了。再说了,屠志强又算她的什么人,妓女嘛,本来就是无情无义! 所以梅月语也只好作罢。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敬天恩对她却决不罢手。 这才有了这天晚上的一幕。 敬民知道梅月语所说的“差点杀死了三个人”的意思,敬天恩除了杀死了秀秀小姐,还害屠志强入狱,又差点杀死了梅月语。所以罪孽深重,绝不容饶恕。 梅月语又是说话又是打手语,说了一通。然后敬民目视堂兄。 敬天恩此时也甚是颓丧,说敬民弟呀,这些事确实跟我有关,堂兄是错了,一时糊涂啊!人死不能复生。堂兄也想补救,却没办法呀!好了,言尽于此。你能放手就放手吧!你如不能放手,那就随你的便吧! “那就走吧!跟我一起去见章涛所长!”敬民比划道,脸上全无表情。 他现在就是要把感情藏了,让自己显得冷酷一些,也让堂兄尽快打消任何幻想。 走出梅月语的家,迎面就是来风,冷飕飕的,月光被云包住,路灯也坏了,天地一片昏暗。路上几次,敬天恩都想对敬民比划什么,但是看到他脸色阴郁,神情峭冷,也就将那些话吞进肚子里了。 眼前的视野渐渐开阔了。 突然,敬民鼻子抽了抽,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但是没等他完全反应过来,一阵强风过来,身左的敬天恩,突然一晃就不见影了。 这时鼻子里头的那种脂粉气息,才完全散发出来。“风中魅影!果然厉害,一出手就掳掠了天恩哥去了。”他暗暗心惊。 自己一直候着这恶魔,这一回终于候着了,可是又被闪人,还掳了人去。哎哎哎,我敬民这一回是怎么啦?太失败了! 他重生以来,第一次觉得特别失败。 现在怎么办?关键的是现在怎么办? 自然是追踪!也只有追踪! 只是如何追踪呢?自己又不是警犬。他皱了皱眉头,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顺风向寻找,而且循着脂粉气息寻找。 于是他便如此一路驭风飞行,隐隐感觉自己已经咬住了狐狸的尾巴。但就是看不见其真实的所在。 他这时就想,自己虽然有了超常的听觉和视觉,可是现在还是无法从视听方面捕捉到风中魅影匿身的所在,想来恶魔一定施展了隐身术。但是再一想,最初在江福发现风中魅影之时,不是也施以隐身之术,为何却又看得见呢? 只有一个解释,风中魅影的隐身术又精进了,而自己的视觉却没多大提高。可能是新近更多着眼于修习长风三叠功,而大体把保元功放下了。 他有点着急,自己不是还有心觉吗?而且,要是圣王能再帮我一回,让我的眼睛也有火眼金睛的水平,那我不就可以发现恶魔的所在了! 这么想着,却也奇了,眼前真的现出了一个场景,就在那片白杨树林里头,朝东的方向,风中魅影和敬天恩就躲在那里。 于是他开始寻找那片白杨树林,终于在镇南方向的坡地上,找到了白杨树林。 他逼到了他俩的身前。突然一个前冲,击出了燕青拳。 风中魅影终于扑地跳了出来,说道:“没想到你不仅恢复了听力,而且眼力还了得,竟然发现了我的藏身之处,厉害啊!哈哈!” 笑声过后,接着又说道: “不过,要是我成心闪着你,你也找不到我,你是追不及我的,我在这空旷地带候着,就是为了透露消息给你,这才让你撞上。听着,不仅周通我已经有了安排,你天恩哥和志强哥,我将来都有安排!所以你就别再揪住你哥不放了!至于屠志强呢,受点苦就没事了,我怎么会舍得他死呢?所以屠志强迟早要出来跟我们一起走的!”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敬民想。 “你抓住他们不放,这样做,到底是为着什么呢?”敬民比划道。 “这是我未来优化教的计划,哈哈,一个宏伟的计划!这西北秦地,这关中男人,好啊!我教需要他们!将来我教,便要在这八百里秦川,建立关中教派。而屠志强和敬天恩,都是可造之才,可造之才啊!” “你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敬民勃然大怒,眼睛像喷出了火,头发一根根竖起。 那风中魅影这一回开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了,他行了个拱手礼,说道:“告辞了!”随即转身挟住敬天恩,一纵身就迅疾飞行而去。眨眼间早已不见踪影。 敬民没有追赶,他知道风中魅影要是真的想逃走,他无论如何都是追不上的。 茫茫夜,好一片迷茫的世界!无边的寂寞是故乡的镇和镇子周围的黄土地。敬民呆呆地立着,偶尔一阵风吹过,白杨树沙沙作响。 他这时才记起丢在坡地上的旅行包,也记起夜行,白色风衣不如黑色薄呢衣方便。于是打开包换了衣服。 然后还是茫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看来,故乡,太平镇,暂时是容不得自己了。只有先离开这里!可是,总有未了之事,像石头一般压在心上。此时他很想写些什么,可是没有纸,也没有笔。 他摸着口袋的手,突然碰到了腰间皮带悬着的物事了。 钥匙!是啊,钥匙在墙壁上也可以写字啊! 他其实是想给章涛所长写一封信。他不知道章所长的手机号,所以无法发短信。 敬民在白杨树边徘徊了好一阵,终于眉毛一耸,双臂一张,纵身飞行而去。他是往镇派出所的方向驰去。他知道章涛就住在派出所宿舍里头。 幸喜章涛的窗户没关紧,于是敬民从阳台而入时,就直接又从窗户穿了进去。 章涛睡得很沉,脸上和脖子上,还泛着残余的红包,屋里散发着淡淡的酒味。敬民看着四壁,不忍用钥匙划破白墙。结果还是在屋里找到了纸和笔,匆匆写下了几行字。无非是陈述了自己近日所知的跟案情有关的内容,主要强调先前死者不是秀秀,秀秀是后来被敬天恩奸杀在镇西的灌木丛边,梅月语可以做证云云,然后将纸头压在了书桌上。 然后又穿窗而出。 在镇上信步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接近凌晨四点了,天色迷蒙之中,他看到了前面的一座关帝庙。这座关帝庙和圣王宫,正好分别建于镇子的两端。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走反了,走到镇子边上了。此时时间还早了些,还没有人来上香,不过侧门已经开了。 他点点头,从侧门走了进去。 果然有人在那里看着,便购了香烛,然后上香,祷祝了,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 在这顷刻,他好像肝肠如火,他好像听到谁在跟自己说话:不要忘了你是白衣侠! 出了关帝庙,回头看,仿佛就是望故乡了。低头无语,独与关帝别。 然后就这般悄悄离开了太平镇。 也许这便是一场梦。可是梦醒了,等着这位白衣侠的,却是更深的迷惘。 第一百三十一章 歌声(一) 敬民没有直接坐车回江福。 他突然觉得,自己可以施展驭风飞行术回江福。在与风中魅影的交战中,他惊叹于驭风飞行的神速和便捷,更主要是行动自由,所以选择它是再好不过,只是怕惊扰地方,只能选择夜行。 因此他白天可以闲着,然后等待着夜晚的来临。 这时他突然又想,何必就此匆匆回呢?四海何处不可为家?不妨趁这一回出来的机会,来个九州大漫游吧。 他觉得这个想法对头,自己离开江福,到故乡太平镇,不过才四五天,就这么匆匆又回江福,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罢了,至少也得熬过年,视情况再作决定。 再说了,自己眼下心情不好,也该到四处走走散散心了。 今日是农历十三,时间还多着呢!一年到头做工,现在可以悠着点,不是吗? 那么,这么大白天的,做什么呢? 大白天可以在周边随意走走,察看地形方向,设计晚上出行的路线。 他想到了黄河,想到了泾水和渭水。还有,也想到了华山。这些,都是大西北的奇观哪!如果不能亲身来到这样的地方,岂不是人生虚度?更愧做大西北人了! 啊啊啊,关中男人!啊啊啊!他陡然觉得胸中又滚动了热血,他在心中热热地喊着。 这么喊了一阵,他觉得心情好了许多了。 天终于黑下来了,他身着黑色薄呢衣,张开双臂,施展驭风飞行术,于是飞鸟一般地腾飞于空中。他感觉现在自己就是一只鸟儿,更渴望自己就是一只鹰。 他已经在白天设计好了去向,此行便是往龙门镇,他自然是不知其方向,但问了别人,手语问,还写了纸条问,问了好多人,综合了认识,便飞行前往。 不想几个时辰的奔波,落脚之后,才知道却是来到高陵县南部地面。 终究是没有经验,飞行方向太大了,所以失控而偏离。或者就是先前信息就有错误。反正已经来到高陵地面,既来之,则安之。 冬日的清晨的阳光,抹在一片乡野的土地上,他看到了眼前的河流的特别富有趣味,极像是两股河流会合之后,再一道并肩儿奔流。其实这看起来极像,确是实情。 当他仍然采用写纸条问事的方法,就很快得到了正确答案:确实是两股河流会合而成,而且这两股河流,一为泾水,一为渭水。 这正是颇负盛名的泾水和渭水的汇合之处呢! 敬民明白了现在所处的位置,正好是泾水和渭水相汇的地方,他的脑子就不再像一锅粥,糊着了。他突然生出一种悠然观水的态度,颇有兴味地看着这清水和浑水是怎样地相汇交融,他也听到它们是怎样地在歌唱。 这是怎样的一种歌声啊。 他能够在这里体会到更深一层的一种人生吗? 不管怎么说,他在尝试,也在努力。他最无法忍受的,就是那种绝望的迷茫。 就让这泾水和渭水,来疗治他的创伤吧。 他看到了泾水也不全是清水,渭水也不全是浊水,有更多的时候,真看不清泾水和渭水孰清孰浊。可是成语却以泾水清渭水浊为正解。河水尚且如此,何况人乎! 他现在倒很像是有意识地来到这里观水似的,他的举动也引起了那些乡民的注意。他们曾经见过一大帮人到这里来游览,或者带着拍摄工具到这里来忙碌工作,却没见过像敬民这样独自一人的,而且还是一个哑巴。 他信步在河边走着,让他们说去吧,我勇往而独行! 他的心突然举得高高,油然而骄傲。 当又一个夜晚来临,敬民就又开始了飞翔。这一回他终于遂其所愿,落脚于龙门镇附近。当他听到远处传来的轰鸣声,就知道自己这一回应该是找到点了。 那地方也许十分渺远,那声音却像是在叮咛,更像在吼,在叫!他想,那应当就是自己神往已久的黄河的声音。 初升的太阳下面,一条路铺展着,让他由此去寻找一条大河。 约莫半个时辰过去之后,那声音吼得更响了,一种强烈的感情抓住了自己,举头一看,这时发现那黄河离自己,还不到一箭之地。 现在他终于看到了这条黄色的长龙,他感觉到了它的生命,他觉得它的生命和他的生命已经融为一体,他有时觉得那正是从自己体内发出来的,那种愤怒,那种感慨。他纵然雄放傲世,但眼下也对它表示了崇敬。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呀,它仿佛走过许多漫长的路,从天上来到人世,从黑暗来到光明。阳光下面它博大的胸怀闪闪发光,痛快地一马平川地奔腾,奔腾,大地因而震动了。 太阳终于疲软着下坠了。敬民却还站在那里。大河之水从天上来,然后就在他的身上奔流着。他的血因而流得快了。 黄河流贯他全身精气神,雄浑的歌唱。 歌声,那是怎样的一种歌声哪! 他又要准备开始飞行了。前面这两次的飞行,让他突然消解去了一些迷茫,他觉得驭风飞行不仅可以用来克敌,更可以用它来便利交通,自由驰骋。 由于白天忘形于黄河,方向未辨,现在飞行却往何处?那就随意飞行,随缘而定。这样也许更能够驰骋雄放的情怀。 暗夜之中,他背负黑色的天空,眼下只感觉隐隐约约是西北的广袤的土地。直到两个时辰过后,他开始感觉到了改变。再一个多时辰,他明显感觉到了南方的气息,朦朦胧胧之中,他看到秀丽的山峦奔涌而来,虽然照样有寒气扑面,但淡淡的暖微微的气息,却也是能够感知的。 天终于大亮了,他落脚于一座南方的城。 这是浸染着蔚蓝海洋气息的东南一座城。 他刚刚落脚于此,就为这里的风物所吸引。 这里是秀丽的,跟黄河的粗犷不同。这里的人说的话,那种声音,也是柔美的,组成的绝不是黄河的那种雄放之音,而是浸着柔情的有着些话感伤的歌音。 这让他雄放的心胸变得窄了。他开始老忘不了故土,他的家。如果这座城,只让他生出这般情绪,再美,他也不流连了。 他奇怪自己情绪这般的飘浮不定。 既来之则安之,他想先待一两天转转看看再作定论。再作打算。反正时间又不是没有。 吃着小吃,觉得确然是江南味。 听着歌,也觉得确然是江南曲调。 但是江南却在这座城的北方。 一条小街横在身前,服装店,音响店,还有一些地摊,都在放着音乐,真是此起彼伏,你方唱罢我登场。结果,听得最真切的还是陈红的那首《常回家看看》。 当下思量,世人都想着常回家看看。可是自己,哎,好不容易回到家乡太平镇,竟然还要悄悄离去。 难道自己真的就是这么无情? 他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了音乐的存在。竟然喜欢听到音乐,听到歌唱。要是附近没有这种声音,他竟然会觉得乐趣殆尽。 只能靠歌声来疗伤了。 泾水渭水可以疗伤,黄河之水更可以疗伤,而歌声也可以疗伤。那么,如果融泾水渭水黄河之水于歌声之中,岂不是更能增加其疗伤之效!歌声啊歌声,只可惜我不能歌! 他吃过晚饭之后,就绕城信步而行。他觉得这座城里的人对他来说,其实只是一个虚幻的存在,而只有自己才是真实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又可以称眼下这种情况,叫做一个人的城市。哈哈,一个人的城市! 他喝了点酒,也许是这酒给了他灵感。 在一个人的城市里,是应该喝点酒。 但他好像总有一种感觉,自己不应该无缘无故落脚于此,一定是有其道理的。可是道理呢?他一时却也拿不出。于是,也只能随意四处行走了。 不觉间,他已经把这座小城绕了两个整圆圈了。 这时一阵风来,传扬过来迷迷茫茫的声音,他听出来了,是歌声。 他抬眼环视四周,察觉这歌声只能是眼前一箭之地的人民电影院那边传过来的。眼前虽然有金蔷薇歌厅维纳斯歌厅什么的,但是他就是感到声音确乎是从电影院传来。 他走到了影院门口。里头的歌声更大了。果然如此。 你从哪里来,我的朋友 好像一只蝴蝶飞进我的窗口 不知能作几日停留 我们已经分别太久太久 他想不起来这首歌曾经是谁唱的。敬民这方面的知识确实有限,他对唱歌也是突然开始变得喜欢起来。不过他却感到了一种亲切,仿佛唱歌的那个女孩正在那边遥遥地对他呼唤,他也仿佛觉得自己正是那个被呼唤者,他正是她呼唤着的朋友。他和她,确然是已经分别太久太久! 在这瞬间,他想到了婉兰! 他买了张票,一步步地想着,一步步走进了影院。 影院的场下很暗,可是舞台却亮得耀眼。他分明的看到舞台上的那个手拿话筒,正在动情地唱着的眉眼清秀的女孩儿,他的心突然一喜,“阿孟!”他想喊,却喊不出来。 第一百三十二章 歌声(二) 敬民没有走到正中间,当他断定眼前人就是阿孟的时候,他不想让她认出自己来。 尽管她的短发已经留长了,还烫了花式。尽管她现在的打扮好摩登,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她唱得确实好!她也唱得十分用心。这自然是敬民的评价,他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会给出这般评价,因为自己终究刚刚开启了这方面的悟性。 掌声给的不热烈呀! 她还是表示了感谢,然后退到后台。他以为这下子她不容易再出来了,却不料再次启幕时,她又出现了,不仅换了一条背带裙,手上也多了一把黑色吉他。雪白的皮肤和黑色琴身,相映成趣。 她半抱吉他,素手一扬,琴声低回,她的歌也低回: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 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 多么忧郁的花 多愁善感的人啊 她表演吉他弹唱,这太让他惊讶了。曾经做过的那个梦他还记得,秋叶飘旋在风中,在千山万壑之间,坐着个美丽女孩,眉眼楚楚,短发,酒窝 梦中的阿孟那张脸好苍白,梦中的阿孟就是在吉他弹唱。一切仿佛梦境,只不过梦中她半拥着的是红色吉他,而现在是黑色吉他。 梦中她的歌声伴和着吉他声,低回在地下人行通道。而眼前的她,却在舞台上。 梦中的她唱着伤感的天涯人海之歌,而眼前的她唱着丁香花,好像更加伤感。 突然,歌声琴声在悲抑中一转。乐曲的歌音情怀荡漾。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 你看那漫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 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 尘世间多少繁芜,从此不必再牵挂 他觉得自己心灵中的某些地方受到了温柔的撞击,于是也就开始感觉到一种缠绵的伤痛,但他不知这伤痛之所指。 而且,即便是受了某种伤痛,但他却感觉到某些温暖。 能唱歌真幸福!他突然由衷感叹。 可是就在这时,台下的人群竟然骚动起来,有人已经忍不住了,就开始对阿孟的弹唱表现了强烈的厌烦,有一种想赶她走的劲头。 舞台的音乐还在继续,她不可能就此离开。 她又一次抱琴继续弹唱: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这一回台下的喧闹声更加强烈了: 怎么还唱这个,真是臭三八,傻b,还不快滚! 敬民大怒,这些人甚是可恶!竟然对一个女孩儿这般地吼! 敬民很难受,因为他没有一种更强撼的声音,来压制这些可恶的力量。 他感觉她在咬着牙,她也许很坚强,但她的手在颤抖。这使吉他里头的童年世界,也开始了颤抖。 他甚至感觉到她的心在哭泣! 但他帮不了她。 台下围坐着的人群,好像越来越没了耐性,终于闹将起来,要轰她走,说她演的节目太不对路,伤了爷的胃口,说她占用了好节目的时间了。 这时一个女的和两个男的从舞台后面亮了相。敬民一眼就看出,这两个男的,充其量就是这里的保镖,而这个女的,大概就是这个演出团的头儿。所以,一定是个厉害的角色。 有她护着阿孟,还可以让他暂时心安。他自然看得出来,他们这时出来,应该是为着保护团里的演员,还有就是安定一下局面。 “各位爷,各位先生,各位大哥和兄弟!都性急了不是,再耐心等待一下,让这位妹子弹唱完最后的部分!靓妹子已经在准备了,好戏在后头,新的一场视觉盛宴马上就要开始!” 那个女的眉眼动人,好像频繁地在跟那些人们暗示和交换着什么。似乎有很多秘密,但又觉得也许什么秘密也没有。 那么,下面会演些什么呢?难道说就是那些传言的色情内容,跳脱衣舞什么的吗? 江湖班子,真不知水有多深,真不知有什么样的黑幕呢! 敬民真不明白,阿孟怎么就来到了这里! 他突然有些悲哀了。 阿孟终于演唱结束,鞠了个躬,退进去了。这一回掌声倒是出奇地响。也许是为下一个节目而鼓掌吧。敬民不知这种节目会不会污自己的眼,已经有心离此而去,但想想,既然到了这里,就再看清楚一下吧。 不一会儿,果然舞出来两队靓女。音乐柔媚中有狂野,舞的动作甚是挑逗,那穿着也都十分暴露。 下面的人群开始骚动了。好妹妹,有看头!嘻嘻!有人开始评头品足,低低的浪笑。 又舞了一阵,有人喊道:怎么没露点? 又有人呼应:穿多了! 有人干脆就喊道:脱,快脱了! 一个节目演完了,又一个节目接着上。 节目已经又演了五六个,衣服固然越穿越少,但到底没有脱光。其中有两个节目是独舞,两个上台的靓妹,都是胸上戴着奶罩,下身着一条窄窄的三角裤,仅此而已。 台下的男人有些失望,嘴上咕噜着说,先前几个演出团好说的很,不像这个团,太操蛋,装腔作势,明明是婊子,还要装淑女!真是的。 但灯光终于亮起来了。 差不多所有的演出团演员都出来谢幕,可谓倾巢而出。可是,竟然没再看到阿孟。 出影院的时候,街上已经冷清了许多,终究是腊月的夜晚。一阵风吹过来,感觉到那一股寒气,也颇接近西北家乡一带。这时城街的萧条,让他觉得不如遁身于山谷。山谷可以练功,而城街只能彷徨。 这种无聊的情绪的滋蔓,主要还是因为阿孟的突然出现。他真的是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无论他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阿孟突然来到这座城,而且还成了演出团的歌星。 她是不是在那德邵县城待不下去了,或者就是那个郭鹏,后来还到莲山大酒店来纠缠她。怎么搞的,石田他人呢?就不会关心她一下?难道说石田现在有麻烦了,被那毒品整得自顾不暇?还是石田有关心,但是帮不了阿孟。 敬民的心头七上八下。 他远远地看着影院一角,又在黑暗中站立了一会。最后还是咬咬牙,走吧!练功要紧!赶快练好功,再与风中魅影决战! 刚好又一阵风过来,他毅然纵身过去,便驾风飞行了。风力太小,他在城郊的一座山的峰顶,找到了更大的风源。这一回他先施展长风入怀,等到来风已经强劲鼓荡之时,这才施展飞行术。于是去势倒也疾速,奔驰如电,甚是畅快。 但是受功力所限,无法一鼓作气,无法克服自身驭风飞行的缺点,仍然半小时一歇,然后在歇息中重新判断和调整方向。 这样走走停停,两个时辰过去之后,他在朦胧的夜色中,越过了楼层一般的梯田的原野,渐渐看到了黄土地上的白杨树林。再往后,西北风显得更强劲了,有峰峦如怒,险中求劲,雄立众山之巅。 这是什么山?凌云峭拔,如此威武! 难道说,它就是南接秦岭,北瞰黄渭的西岳华山? 也许真的是来到了华山,那太好了!是啊,华山!这西北的山,有哪一座山比得上它的雄奇呢? 华山天下险!能驭风飞行就不怕它山再险。 敬民轻轻落脚在崖边,风力犹十分强劲。于是快意骋怀,施展长风三叠功,反复修习,直到看到红日恍若从峰峦谷底的奔云处,渐渐浮升起来。这时才知道,自己的落脚处恰好是东峰“朝阳”,是华山观日的最佳地点。 原来这东峰朝阳峰,与南峰“落雁”,西峰“莲花”,三峰鼎峙,为华山之主峰,有“天外三峰”之誉。有诗句赞云:势飞白云外,影倒黄河里。 敬民不觉间为日升之初的胜景所陶醉,心里却也突然浮起了一个心念,要是现在有婉兰在自己身边就好了! 这个念头很快就纷乱了他的心绪。他这才记起来,自己已经许久没想到婉兰了,以致今日突然念及,竟然觉得生疏了许多。仙君和道士不是暗示婉兰不会让他久等吗?为何直至今日,还是不知她的音信,不见她的踪影呢? 他心里感慨,就想吼一吼,无意间却又想到影院里见到的一幕。他好想唱:我们已经分别太久太久 可是他连话都说不出口,又怎么能唱?怎么能爽利而快意地唱呢? 不知怎么的敬民的思想,很快却又落在了阿孟的身上,他总觉得阿孟有些古怪,虽说阿孟现在跟先前比,好像长进出息了不少,有点二三流歌手的味道。但是却更加让他感到不安,因为阿孟进入的这个圈,是江湖圈,是江湖戏班,在好多人看来,不过是旁门左道。这对阿孟来说是危险的。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想阿孟的太多,而想婉兰的太少。他暗自责备自己,这样太不应该了,自己对婉兰的那份感情,是任谁也不能夺走,任谁也不能取代!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华山的天空上面,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老高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歌声(三) 华山上面少人行,敬民一个白天几乎全花在练功上了。他不仅练了长风二十四式,长风三叠功,保元功,还温习了王家铁枪枪法,缠绵枪法,醉八仙拳法,醒酒拳法和燕青拳法。华山绝顶之上,驭风飞行更具特色,故尔敬民也没放过这个修习的机会,专门花了一个时辰来习练飞行术。 他现在练功总是觉得意犹未尽,因而就比往常更思念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确实也久未见他们了。他知道自己的功力还是很有限的,一时难以挫败风中魅影之锋芒。所以他也就更加急切盼望仙君和道士快来传授新功。而且也极想向他俩问一下婉兰的事。 “难道说他俩真的就这样忙?连在梦里都顾不上现身?”他郁郁地想着。 不知什么时候,天色开始变了,山巅高寒,突然就下起雪来了。这雪下得好啊,更有山风阵阵,吹得漫天雪花飞舞。等到风住了,雪停了,再看雪中的华山,飘飘然简直就是人间仙境,朝阳峰,落雁峰,莲花峰,这天外三峰,恍若是肌肤雪白的仙子亭亭玉立,银装素裹,分外妖娆了。 他这天晚上没有飞行,在一个山洞里过了一夜。次日晨起,又一次观赏了华山日出的胜景。接下来没再下雪,天气转晴。接连三日,他都没有行动,一直待在华山之巅。 又见夕阳西沉,白日即将过去。敬民突然感觉心里咯噔了一下,随即心里就有些茫然起来,一副若有所失的样子。 他觉得自己并没有想什么呀?为何如此! 天黑下来了。渐渐地,眼前视野消失了,朦朦胧胧之中,仿佛世界被黑暗所溶解,然后再被镕铸成凝重的一片。他的心突然感觉到了压迫感,这时他想起了驭风飞行,以华山为起点,施展飞行术,那也一定是别开生面,奇险有致的呢。 何况他到底对阿孟放不下心,就借这修习驭风飞行,顺便过去看看她吧。 他不再犹豫,开始吸附山风,然后从华山之巅掠空飞行而下。 这一回,他对方向的感觉和调控能力,都提高了不少。落脚处离那座南方小城只有两公里。他仍然穿着那件黑色薄呢衣,悠悠然往城街走去,手里还拿着吉华给的那部手机。他一看时间,已经十点一刻了。演出应该是已经结束了。 他这次来,是准备悄悄探入这个演出团的内幕,看看阿孟在这里头过得是不是还舒心,而并不是来观看她演出的。他所以如此,也是不想再看她在舞台上难堪的样子。 影院就在眼前不远了,但是看过去,演出好像没有结束,里头还人声鼎沸的。外头也好像停了好多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 里头的声音显得清晰了,“好啊,好啊!”有人喊。掌声也响了好几次。今晚好像不一样哈,节目很受欢迎的样子。 他不由得有些惊奇,便想进去探个明白。 他使了个手法,轻而易举就避过守门检票人,身子只一晃就进去了。那人诶了一声,后来就觉得大概是自己眼花了。 为了不让人发现,他一下子就闪身进去,找到空位子坐下。 摇滚音乐好强劲地在躁动,音乐中的歌手声嘶力竭。敬民这时才抬眼看舞台,台上白花花一片,好生热闹。一会儿才看清楚是六个女孩儿排成两队,在那儿狂浪地舞着,身上早已是一丝不挂。 她们一会儿背着身子,把柳腰款摆,把粉臀轻摇;一会儿正面相对,两只雪球在胸上激烈而欢快地打着雪仗,狂舞出万千气象。 台下的男人们大都看得疯了,痴了,有的目瞪口呆,有的已经在偷偷垂涎。 敬民觉得浑身燥热,暗叫真糟糕! 这下子他才明白了,上一回阿孟唱歌,被指责占用了好节目的时间,那所谓的好节目,原来就是这种内容。 还真有这种好节目! 那么这果真便是阿孟所在的那个演出团的好节目吗?近日自己没来,是不是夜夜都在这般赤裸裸地公演?这还真是坦诚相见,坦诚到这么多女孩儿在台上都不穿衣服。 那么阿孟在哪里? 他突然吃了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担忧漫上心来。阿孟,她会不会也这样?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算阿孟今日不如此,长此以往,总有一天,阿孟也会如此的! 对啊,赶快找阿孟去。 他正这么想着,灯光突然大亮,舞台上又上来了四个女孩儿,也都把洁白的身体裸给这些男人看了。原来这是这一场的最后一个节目,她们是来谢幕的。 敬民注意到里头并没有阿孟。 他舒了一口气,放下心来。 有三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男子,从座位上起来,往场外走,迎面看到敬民还在盯着舞台看,轻蔑地笑了笑,“瞧那傻相!”一个说。另一个说,“赶快上去,搂一个睡觉!” 最后一个却歪着头说,“好像比咱哥仨还饿!”他这一说,另外两个便跟着狂笑起来。 他们就这般说话,幽幽地从敬民身边经过,敬民知道他们是说给自己听的。哼,还以为我敬民是大色狼呢!这仨小子,真不是东西! 敬民心里也恼着,但实在不便发作。 他也随着人流的队伍缓缓离场。 但走到中途时,他突然一个转身,溜到影院的厕所。在那里盘桓了一会儿,觉得里头应该是安静下来了,这才悄悄出了厕所,然后计划潜身到后台。 哪知路上却勾肩搭背过来了一男一女,女的他认识,就是台上身材最好,跳得最浪,也最会暗送秋波的那个女孩,而男的极像是富二代,年纪轻轻,就挺着个将军肚。 而且此人的傲慢,也跟那将军肚一般挺着。 他猜想过去,可能是这富二代在台下,当场就看中了这女孩,然后或者就跟团长商定,或者就是等到演出结束再跟本人商定。无非就是金钱肉体交易吧! 这样想是不是太过龌龊呢?也许他们真的是有爱,是自己的念头太歪了! 敬民闪过一边让他俩过去,然后就潜身后台。此时后台已经空无一人,原来她们临时就住影院宿舍,现在演出结束,就都回了宿舍。 于是折回头往宿舍探去,借着夜色飞行而上,在二楼三楼的窗外逡巡,那些房间里头并不见阿孟。 敬民越来越觉得这事蹊跷,难道说今晚这个演出团是新来的?阿孟那个演出团已经走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这种想法还挺靠谱的,这些江湖戏班流动性特别地强,所以完全有这种可能。但这么想之后,敬民开始有些后悔自己了,为何那天晚上不上去跟阿孟相认,说自己就是那个在德邵县莲山大酒店帮她解了围的客人呢? 可是这算得上什么理由呢?在酒店,遇着的人会很多,帮上她的客人也会很多。所以,这事情只能是事过境迁,现在再提起它来,没多大意义。现在的人,能有多大记性!所以就算是当时自我表白,阿孟恐怕一时也想不起来。 更何况自己也不好表白哪,在那样的场合,自己不能说话,只能靠打手语表达,别人会怎么看呢?阿孟会怎么想呢? 敬民突然陷入了从未有过的苦恼!他为自己是个哑巴而悲哀。 他从屋上斜掠而下,然后离开影院,准备就此返回华山。他觉得自己的心灵深处有些受了伤,他得找个地方好好疗伤,而华山绝对是个疗伤的好去处。他可以通过练功来疗伤。 可是他刚刚驰骋于小城郊外之时,却看到了惊心的一幕。 一部黑色汽车停在郊野的路边,在离汽车约莫三四丈的地方,是一片荒了的坡地。两个男的分别在两侧,一人抓一只胳臂,挟着一个男子,拖拽着往坡地上拉,然后在一棵大榆树旁歇下了。 然后这两人就将这男子绑在了树上,解开他的上衣,抽出他腰上的皮带,在他脸上,胸上,裤裆上,接连鞭打着。那男子可能是娇惯了,哪里禁受得起,只得频频惨叫讨饶。 敬民看到的正是这野蛮的一幕。 他发现这打人的两男子看着眼熟,一想,原来他们便是起先在影院里嘲笑自己的三个男青年中的两人。 “哎呀,别,小妹已经归你们了!你们就放了我吧!”被打的那人说,敬民也认出此人便是马上就搭上演出团女演员的那个颇有几分傲慢的富二代。 “那么,那个女孩呢?”敬民想。 “放了你?放了你就没得玩儿了!现在我大哥在玩小妹,你说,我俩该玩什么?”一男子一边抽打皮带,一边桀桀怪笑着,左颊上那颗黑痣抖得厉害。 “那就叫啊!那边已经在叫了,你还不叫?”另一个瘦高个吆喝道,眼睛贼贼地亮着。 敬民听到这里,自然转身往黑色汽车那边看去,却看到那汽车竟然晃悠地颠着,恍若在洋面上遇着风暴的帆船。随着那种激烈的颠簸,有近似呻吟的啊啊声反射一般传来。 “可恶!”敬民登时大怒。 就算她是脱衣舞女,风尘小姐,她也有自己生的尊严,爱的自由和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强行剥夺! 敬民心念极快,但行动更快。转眼间已扑向汽车。随即只见身子一晃,已经开了车门,一伸手,就将车里压在上面的那个赤裸着的男子,一下子像老鹰抓小鸡一般,给提了出来。 第一百三十四章 歌声(四) 敬民俨然马上战将一般,只是轻舒猿臂,一下子就将对方从马鞍上擒拿了过来,然后又将其轻轻丢到地上,喝道:“拿下,捆了!”眼下的敬民的感觉,差不多就是这样。 他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驰骋疆场的年代。 虽说只是这么轻轻一丢,那人却早杀猪般叫了起来。原来敬民这一丢,丢得正巧,把那人的老二,跟地上一块土疙瘩,来了个行星撞地球。这下子疼得那人当即后悔得死,自己万不该强奸那女孩,这报应也真来得快! 这时捆绑和殴打那个富二代的那俩青年,一见这边出事儿了,便急如星火赶了过来。他们万没想到,找茬的竟然就是影院看到的那个凸额连眉、其貌不扬的家伙。 “你小子是不是吃了豹子胆了,敢来跟我们哥儿仨作对?”颊上长痣那人恶声道。 敬民看都不看他一眼,腿一起,早旋风般扫到他的小腿,于是扑地迎面倒下。 这下子另外那个瘦高个知道了厉害,就抱了个揖,随即拜了下去,说:“今日遇到高人了,我们哥儿仨知错了,还请高人高抬贵手!” 敬民怒而不语,大步往前,突然向车上瞥了一眼,发现那女孩已经穿上衣服,脸色也还正常,没有看到泪痕。他这才放下心,急步返回。然后随手从地上拣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写道: 快放了他们,向他俩赔礼道歉,并交精神损失费陆佰元! 借着昏黄的路灯,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地面上的字。 “哎哟,六百元!亏死了!” 三人大叫冤,可是最终还是一起凑了六百,还解开了绑在树上的富二代。敬民当下就将钱给了那女孩。他对富二代也有自己的看法,想起此人先前那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也就不给任何补偿了。 那三人灰头灰脸的,看都不敢多看敬民一眼,只顾着一起搀扶着,匆匆忙忙走了。 富二代和那女孩谢了敬民,这时敬民突然想起阿孟的事,就打着手势比划着问那女孩,又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好一阵子,她总算懂了,摇着头说,团里没有哪位小姐叫阿孟,两个女歌手分别叫月娟和波美。 敬民又比划着阿孟的模样,但那女孩还是摇头。不过她要走的时候说道,“我们团昨天才到这里,今天才演出第二个晚上,没想到就撞上这倒霉事!” 她说的这话让敬民似有所悟。 看着富二代和艳舞小姐坐上黑色汽车,一溜烟走了,敬民也颇是感慨。 原来混混儿哥儿仨,为艳舞所诱惑,退场时便对那些小姐评头品足,还说了一些下流话,并商量着到哪里刺激一下。正好看见富二代出来,搭上了最性感的一位艳舞小姐,搂着来到小车旁边。便相互使了眼色,靠了过去。趁富二代开车门不备,强行将他控制住,同时一把刀也顶在了小姐的背上。 接着挟逼富二代将车开到郊外,然后,就是后来发生的那一幕了。 一阵风挟带着寒冷吹来,敬民仿佛被吹醒了。在这里再待下去也没意义了,阿孟那个团,一定是在两天前就离开了这座城市,从此,要找到阿孟,恐怕是不容易了。 曾经错过,再相逢,只怕是没有机会了。不知怎么的,敬民竟然有些伤感起来。罢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道路,她会慢慢成长起来的。再说了,她又不是婉兰公主! 他突然为自己的这个判断而感到愕然。 凭什么说她不是婉兰呢? 可是他又能断定谁是婉兰吗? 说自己一定能在这异世找回来婉兰的爱情,也许纯粹是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对自己的一种安慰吧!人生许多事都是事过境迁,情随事移,爱往往不能重来。 但是有没有可能,爱可以重来呢? 他这时耳边轰响了《有多少爱可以重来》,那是他在江福打工时最经常听到的一首歌。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人愿意等待 当懂得珍惜以后归来 却不知那份爱会不会还在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人值得等待 当爱情已经桑田沧海 是否还有勇气去爱 感受着那种音乐的强烈牵引,他仿佛进入了某种情境,歌词里头表达的情感内容,正是敬民所渴望的和所期待的。 敬民就带着这首歌所激发的温暖,又开始了冒着严寒驭风飞行的旅途。 也许是心境不佳,天大亮的时候,还没有飞回华山主峰朝阳峰。实际上此时的落脚处,离华山还有百里之遥。敬民接下来也放弃了飞行,因为他不想惊动人们,以免又被那些敬业的记者写进有关报纸。 他改为坐车进山,然后也像寻常旅游的人们,买了门票进山来。这自然不免要登山。这时,他又可以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了,很快就攀上了奇险的高处。 然后趁着没人注意,再以轻功飞行术,腾挪而驰至华山之巅,并在其中的山洞里安顿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待在洞中,他可以除了练功之外,就一直在里头躺着,然后一任思想漫无边际地天地驰骋。 他很快习惯了这种生活。古人的隐居生活,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他想起来的更多内容,是想像中的跟婉兰一起的爱情生活。那时候婉兰不曾责怪他,为何不杀了在六和寺出家的武松,也不曾要求他,就算走遍天涯,也要取下燕青的头,提回来去见她。那时候的她,只认一个理,父亲永乐帝,是被宋王朝的糊涂皇帝,还有一帮奸臣给害死的。 仇是要报,只是与梁山无关,而当斩昏君佞臣头! 仇暂时报不成呢,也要生活。婉兰公主整理了行装,决意埋名山村,隐身江湖。 他没有突遭围攻而坠崖,她也没有因绝望而遁入空门,他和婉兰策马共骑,她的一头乌黑的头发,在风里纷纷扬扬,如一个美丽的梦,飞扬着浪漫的幻想。 他就这么想着想着,有时也会突然跳跃到振保和海燕他们的生活中,然后仿佛眼前策马共骑着的是振保和海燕,而不是他敬民与婉兰。 他就会十分惊讶于这种变换,也许是因为自己和振保长相相仿,几乎是同一个模子出来一般。那么海燕呢?难道说这又是一种暗示,将来与自己重逢的婉兰公主,长得跟海燕仿佛? 她会不会就是海燕呢? 他觉得自己想得太离谱了。不过也因为这个偶然,他的思想开始离开了婉兰,而想到了更多方面。他开始牵挂振保和海燕,还了巨款之后情况如何呢?振保真的从此改邪归正了吗?他们怎么生活呢? 又想到了阿孟,又觉得阿孟或许是在莲山酒店混得不好,大概是郭鹏还对她不放手,所以她只好走,或许是阿孟发现自己有唱歌才能,就想着机会上台演唱,才进了那样的江湖演出团。这么一想,又勾起了对石田兄弟的回忆。 阿孟如此,也许跟石田无关。石田没能及时保护阿孟,可能是他忙于事,也可能是,他已经自顾不暇了。嗯,这样看来,石田的问题有点难办呢! 石田的问题自然是因为他吸毒。 敬民对此也是束手无策,爱莫能助。 他渐渐觉得有了些睡意,心里却还想着什么时候再飞往德邵看看石田。然后就想像着石田一次次戒毒的失败,石田的绝望和疯狂,挣扎和呻吟。 当脑子里消失了对石田的牵挂之时,他开始做梦了。 连绵的鞭炮声仿佛包围了华山,人间过年的喧闹,也波及飘然出世的华山世界。其实这只是敬民一瞬间的感觉,当再次感觉时,他已经在江福的寓所里了。他惊讶的是自己终究没有飞回太平镇,还是回返打工的江福城。 也许是江福城留下他更多美好的记忆,也许就是太平镇让他感觉到失败的痛苦。 鞭炮声消停之后,突然歌声传来了,是吴贵唱着歌过来了。然后就是他邀了武玉婉,玉婉也愿意跟他一起唱《祈祷》。吴贵说恭喜恭喜,敬哥恢复了听力,所以特意来此献歌。玉婉说今日没带琵琶来,要不改日再奉上琵琶独奏。这时只听一声笑声扬起,何必等到来日,不如让小妹来一曲吉他弹唱吧! 敬民听得耳熟,不禁抬眼一看,顿时惊喜万分,眼前人竟然便是阿孟! 阿孟!他兴奋地喊道,可是听在耳里的,只是极其难听的哇哇嚷嚷声。 阿孟今天穿着一身的蓝,风一阵阵吹来,仿佛鼓荡着千重波万叠浪的蓝色的海洋。她怀抱着一把深蓝色的吉他,纤手一挥,秀美的下巴一扬,琴声便掩抑而出。 随即逸出她激越而深沉的歌声,深沉到敬民无法置信: 枕着城市的喧嚣 梦着海一样的江湖 城市无奈而沉重 让我告诉你江湖有多好 这不是振保提到的海戈的《海一样的江湖》吗?阿孟她怎么也会唱? 只有遥远的那一抹微笑 哟哟哟那一片海,那一片江湖 阿孟竟然唱得十分到位,出奇的是,她的嗓子好像起了变化,变得几乎跟男歌手相仿。 毋庸置疑,是男人的魅力歌声! 第一百三十五章 访友(一) 就这感觉的瞬间,眼前的阿孟消失了,武玉婉和吴贵消失了,江福的寓所消失了。而振保和海燕,却笑盈盈地站在他面前。 敬民简直是乐癫了,可是他很快就觉得怀疑,不知先前和当下,这种场景,哪个是梦境,哪个是现实? 许是怀疑生变,他还没顾得上跟他俩用手语交谈,须臾间竟然又消失了形象。 但歌声却由远而近传来,听得十分真切。 是男人浑厚又洪亮的歌声。 确实是这种感觉,本来这浑厚和洪亮,二者只能占其一,可是眼下传扬过来的歌声,确有这般奇特。 也是敬民有这方面的天赋,所以才会有这般发现。当然,保元功激生的心觉,确实也让他受益不少。 且说梦中的敬民,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为之强烈所吸引,当下满怀激情地循声寻找,在颇费了一些周折之后,他终于在一座高高的山崖,遇见了那个歌者。 那是一个长得颇是雄壮的男人。 那是他素昧平生,未曾识荆的一个男人! 这男人见他来,而且不畏山风,踏步危崖,便笑而问道: 你爱唱歌吗?你如此迷惘,只有唱歌才能医治你的心灵。可惜你是哑巴! 你尚且不能说话,又怎么能唱歌,以医治你心灵的创伤呢? “听到好听的歌,心旷神怡,也能陶冶精神吧!”敬民比划道。 “噢,你只想听歌?要不,还是我教你唱吧!” 看到此人一脸严肃的样子,心想这该不是说笑,可是自己是哑巴,怎么唱呢? 许是他这么想着,已经让此人窥得心机,当下说道: “你虽是哑巴,却跟寻常哑巴不同,因为你具备极好的听力,而且懂得欣赏音乐。知道千年的铁树也能开花吗?所以你自己要有信心!” 他觉得这话说到了自己的心里了。 当下比划着拜谢道:多谢金言!要是他日果真如君所说,实属万幸。 却不料转眼间,再看他时,哪里还有那人在,眼前却是另外二人。 再一看,他看清楚了,天,他乐了!真是太高兴了。原来许久未见的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正站在自己身前呢。 他不敢怠慢,连忙一揖于地,拱手致礼。“仙君道长许久未见,晚辈渴盼已久,不料今日二老降趾,敬民久旱逢甘霖,万分感激!” 九天仙君掀髯笑道:“敬民,你重生当代,行事秉正,武功道术与日俱进!跟风中魅影数次交手,都能不败,哈哈!不错啊!” 这一说又让敬民满脸惭愧起来。 “敬民无能,没能擒得凶顽,为民除害!” “此人功夫十分了得!更兼狡诈异常。你知道么,他可是从未来世来的人,在他身上,藏着未来邪教的一个重大阴谋!” 敬民听了,愣了大半天。 当下九天仙君便将风中魅影的来历,和邪教之险恶企图,都跟敬民细细说了一遍。 敬民慨然比划道:“未来邪教居心叵测,唯恐天下不乱,竟然伸出魔爪,想侵蚀现代世界,要是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将有多少生灵涂炭!” “所以你必须练功不辍,击败邪敌,担起天下的责任,还世界一个清白!”云水道士第一次说话,但神情特别严肃。 仙君也说,与风中魅影对抗是长期的打算,潜心练功最重要,必须生活着,才有机会。 敬民听得似懂非懂,唯点头受教而已。 叙话一阵之后,仙君说,知道为何跟你说话不用比划吗?其实贫道早已知道,你因为练了保元功,早就恢复听力。所以你再往下练,将还有意外之喜! 敬民心里突然生出了个问题,便比划着问:“两位长辈,起先那个善唱的歌者,是不是你们施以幻术,用他来启蒙晚辈的?” 九天仙君颔首,云水道士说:“你有没有发现,你突然爱上了唱歌?你知道这是什么缘故吗?这是因为你有唱歌缘!” 敬民想了想,又似乎有些不太同意他的话,便打手语道: “我想,那是因为我前世就有一定音乐天赋” “你前世的音乐天赋,集中表现在弹琴上。但今世,你却是表现在唱歌上。所以是唱歌缘!”云水道士仍然面带微笑,不改温和地说。 这时九天仙君又补充说了一句:“你只要练功不辍,只要善念不改,始终行事磊落,将来确实是有机会说话唱歌的。” 敬民心情顿时如万里晴空,乌云尽消。 接下来九天仙君和云水道士,分别都对敬民的修炼功夫做了一番调教,又补授了一些新套路新招式。尤其是仙君强调,保元功的九十九诀,寓九十九式武功,每一字都寓有一招武功,如首字“开”,即“开泰保元”,末字“归”,即“归心保元”。说他现在功力虽已逾三重功,但未破四重功障,故暂未能修习九十九式武功。 还是先修习好保元内功吧!筑基更要紧哪!仙君叹道。 授功已毕,敬民揣想二老就将上路离去,婉兰之事再不问,又更待何时? 便不顾二老听了会取笑,还是迫不及待地询问道。 仙君笑而不答,道士突然指着他身后说,她不是早已经来了! 他连忙一转身,果然看到了她,是婉兰! 她远远地在那边走着,好优美地走过来,像是在走t台。 但是越走过来,就越起了变化,仿佛每次移步,她的形象就变了一次,有时像吉华,有时像毕婧,有时像是玉婉,有时像是海燕,到后来,则特别像是阿孟了。 这种种变化,真是让人开眼啧舌。 然后觉得身子被重重推了一把,听身后传来仙君的声音:傻小子,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过去! 他感觉自己特别兴奋,那是一种久别重逢的渴望之情,他已经奔了过去,婉兰也奔着过来,还掩着面,似是喜极而泣的样子。 可是,就在两人要拥抱在一起的时候,他却看到婉兰一下子又转了身,只留给他背影。 然后,她却往回奔了。 这到底是为什么?他站着,脚步动不了,他突然绝望地喊道。 他没想到这一声却无法喊,自己嘶哑不堪的哇哇嚷嚷声,只让自己从梦中醒来,梦醒了,唯有满耳的华山松涛声,那是华山的特别的音乐。 他为自己的这一幕,在梦中想了许久许久。而心中也因此起起落落,怅然良久。 华山的夜色如墨,披衣步行到山崖,只感觉一阵阵山风扑面而至。突然他身子一矮,施展“长风入怀”,只感觉自己完全处于惊涛骇浪之中。以往他施展长风功二十四式,“长风入怀”这一招,常常是感觉到风势鼓荡时即收手而过到下一招。今夜因为刻意以求风势更大一些,再来施展驭风飞行术,果然就发现大有不同。正所谓厚积薄发,因而纵飞时那个速度和那个劲道,跟往日不可同日而语。 敬民暗暗点头,心里甚是欣喜。 练了约莫一个半时辰,敬民回到山洞,又躺下了。耳听华山巅上松涛,仿佛在听着一首歌,他知道,华山也一定有它自己的歌。 他心里若有所思。对众位朋友都思量了一阵之后,他不觉间对振保和海燕,好像更多了一些思念和忧虑。他不知为何生出了许多担忧。于是当黎明轻叩而来临,看着华山的日出,敬民终于决定下山到海州找他俩去。 上午八点多,他就从华山之巅下来。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也待不住了,就如对人间有了他念的仙女,已经芳心迷乱了。 这里离海州地区甚远,他走了一段路之后就乘坐汽车。黄昏时候他来到中原的一座城。于是放弃了再坐车,而在这座城里徘徊起来。他准备等天黑时候,再施展飞行术飞往海州。 天色如期地黯下来了,他在一家音响店东瞧西看的,看了人家买音乐光碟,还有买随身听。店里正在播放腾格尔的《天堂》,他听了好陶醉。他现在真的如云水道士所说,音乐兴趣更集中在唱歌上。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他想这更多是因为自己是哑巴,哑巴要是能开口唱歌,那该是怎样的奇迹呢。 他找了一个避人眼目的地方,开始了飞行。他飞起来的时候突然想,要是身上带着个随身听,一边飞行一边谛听,那该是如何地惬意呀! 飞了一个时辰之后,风势转大,敬民导其风驭之,更加迅速。他知道夜里迅疾飞行,最大的考验就是方向。而一路行程交织着无数个起落,所以也就有了无数个错误的可能。于是施展飞行术时,密切注意其一起一落,一俯一冲,及其而后所反弹的飞行曲线。 尽管如此小心,航程还是有了些偏移,天擦亮的时候才隐隐发现眼前不对,他便落于实地,缓缓往灯光密集处行去。 灯光终于被日光取代,人气开始旺了起来,发现眼前好像是湖省地面呢? 他是从街景和人语中感觉判断出来的。 不久证实了果然是武州城。 看来要赶到海州,那也是今晚的事情了。于是干脆放松了,吃饭,逛街。刚好转到汽车站,就坐车到长平。他知道长平和海州只隔了一个省,而且其中的距离不很远,驭风飞行不要多久的。 坐了七个多小时的车,才到长平。便又逛了城街。四处逛荡不是他的习惯,刚好前面高楼外墙上悬挂着好几个清洗工人,正在那边忙碌着,就不由得在一边看上了。 他身后的嚷嚷声惊动了他,路边,有好几个人正在甩牌,一看,大多是些民工。他心里摇摇头,大多民工可能都这样的,哎!这种情况就不能改观吗?良好的兴趣就不能培养吗? 本来他可能会看更久一些,可是被这拨人一破坏,也没了好心情,不久就走开了。 总算天又黑了,他又可以飞行了。 这一回他飞行成绩最好,落脚处正好在离海州城才一公里的郊外。 他步行往城里走去,很快就踏上了水泥大道。 城街开始苏活起来,穿着好看的城里人,俊男,靓女,走过去,走过去了。苏活的力量更主要还是音乐,行人的足音,汽车的声音,还有,自然是娱乐场所的歌音。 敬民也开始来精神了。正琢磨着该如何去找振保和海燕,要是有他俩的手机就好了,就可以给他俩发信息。要不,在这茫茫人海找人,嗐!难哪! 他下意识取出手机,想看一下时间,可是手机屏幕黯着,早就没电了。 夜是深了,街边有一家酒楼,门面颇是像样,由酒楼里头播出脆生生的好好听的歌声: 今天是个好日子 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明天是个好日子 打开了家门咱迎春风 虽说是女歌星唱的,但他并不排斥,不管是男歌星女歌星,只要唱的好,曲调也好,歌词又写得好,他就爱听! 他踏进了酒楼,他不仅仅是为歌声所吸引,而且是也有了进食的要求,这一路奔波,他早就饿了。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一走进酒楼,才上得二楼,迎面就引来异样的目光。接着一长发青年迎了过来,“哥是来吃酒,还是来取货?” 敬民听得清楚,却心里蹊跷,此人说话这样态度,极像是跟自己相熟,这怎么可能呢? 于是打手语回应长发青年,“我既不是来吃酒,也不是来取货,我是来吃饭的!” “嘻,振保哥,你玩什么哑剧哪?不会是缺粉熬苦了,这会儿就发疯吧!”长发说。 第一百三十六章 访友(二) 敬民字字句句都听进耳里,心里一激,振保?缺粉?是自己听错了,还是? 于是不紧不慢,仍然打着手势比划着,甚至摇着头,表示听不懂他说什么。 那长发青年更是纳闷了,还当是振保耍他,脸色甚是难看。 这时一个包厢的门开了,走出一位风韵十足的半老徐娘来,一看长发和敬民闹僵着,立刻摆着腰走了过来。到敬民面前时,就一脸笑容可掬了。 “嗤,是你呀,怎么今天穿得这么老土的?明晚你带钱来吧!明晚才有货!嗐,我早说过,你干脆一次多要点货去,偏不听!这下难受了吧?” 说着,竟然甚是亲昵地摸了一下他的头,突然又轻轻叹了口气,“嗐,我看你也是打熬不住了,那跟我来吧!”她一递媚眼,仿佛冬季里突然生出无边的春色。 敬民就装作懂她的意思,便跟着她走,看着她柔腰如折,秀足白嫩,心里却也惊诧,像她这把年纪,还有这样的腰身,这般玉足,也属罕见了。 往上走了两层楼,一间房门打开了。又关上了。 敬民不露声色地看她。 “要吸粉可以,先去洗个澡吧!”她媚笑着说。 他品出了其中的意味。 楼下的音乐还在空中悠扬,只是换了一首歌: 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 是那圆圆的明月 是那潺潺的山泉 我像那戴着露珠的花瓣 甜甜地把你把你依恋 是《天竺少女》,美丽的天竺少女令人陶醉,可惜现在面对着的是中年美妇。 美妇也美呀!美妇也不赖呀!这美妇还多情哪! 敬民觉得在这氛围里头,自己也有些变得邪恶了。 “振保,水振保!你怎么还愣着,去呀!难道你不想吸粉了吗?”徐娘老板说,随即好像会过意来似地笑道,“好,我先脱,我陪你一起洗,这总可以了吧!你这没心没肝的馋猫!” 这话好没来由,不过,意思却十分明白。 振保,水振保,她说的,这回十分清楚了,振保正是自己要去寻访的跟自己长相相仿的朋友,她一定是把自己当作是那个振保了。 如此看来,那么 那个徐娘老板开始脱衣服。她的上身已经裸出来,身材却也没有更多造假,腰身果然不错,胸上好大的一对白奶,只可惜有些下垂,乳头和乳晕都贴着白肉了。 她见他还在看,就托起奶子,说:“好看吗?性感吗?我好看,还是海燕好看?” 他本来想笑她说,托起来才好看,但知道自己无法出口。而且,后来那句话又让他暗自沉吟了。 “快脱呀,振保!你又不是头一回!”终于又急催了。 她说着,走了过来。敬民却吃了一惊。这是什么话!难道说这该死的水振保,真的是如此不堪,跟这女人还有一腿。 “你快点,我冷!”她抱着胸装媚态。 她往前一步,一双稍嫌肥大的手臂搭上了他的肩,“你们男人吃在碗里,看在锅里,就这个德性!还给老娘装什么?脱吧!你想今晚在这里过夜,也没问题!我老公去澳门了” 说着,竟然麻利地就解开他呢衣的扣子。 “还穿这么厚!”她说着,手在他裆上肆意地抚弄了一下,就要解他的皮带。 他轻轻地把她推开了。 见她又要缠过来,他这一回张开嘴,用手指着里头,哇哇了几声,又皱皱眉,摇摇头。见她眼睛看着,似懂非懂的样子,就又打手势,要她给纸笔,他要写字给她看。 “你是说你嘴里头长东西,不能说话?”她说。 他点点头。 她又说,“你是要用纸笔,用写字代替你说话?” 又点点头。 妇人大概是知道巫山云雨已属无望,便穿好衣服,整理云鬓,然后出去取了纸和笔,说:“你想要说什么,就都写在这里吧!” “对不起,我嘴里头长了个东西,疼得不能说话,再加上毒瘾犯了,所以不能和你不过你还是让我挺着迷的,你不仅床上功夫胜过海燕,长得也比她性感。只是,你怎么知道海燕的呢?” 他写完,递了过去。她看了,都笑颠了。“怎么?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国强的最早的情人,他的事我全知道,你们的事我也全知道!我的记性又特别好,所以,我怎么能不知道海燕呢?国强都把海燕的三围告诉我了吔,要不要我报给你听啊?” 敬民不禁暗骂那费国强好无耻。 他仍然在纸上写着,又递了过去。 她看了,嘻嘻笑道:“这还不容易!” 说着,就在纸上写下了好多阿拉伯数字。然后一下子将纸头搡了过来。 他看着,脸上露出了微笑。又写了几个字,再次递给她。 她一看,也露出了微笑,原来那纸上写着:果然了得! 她哪里知道,自己已经上了这个“振保”的当了。 原来先前敬民突然想出一计,就在纸上写着:我就不信你全知道,我和海燕的使用过的手机号,你都能知道吗?这女老板不知是计,就欣然写下了四行阿拉伯数字,那正分别是振保和海燕曾经使用过和现在正在使用的手机号。 这下子敬民就可以马上跟他们联系了,又岂能不高兴。 敬民又使了个眼色,女老板又将纸头搡过来,还以为他还要写些什么,却没想到他凝神了一会,最后是什么也没写,却将那纸头折合了,放进上衣口袋。 女老板却也不会注意到这个细节,在她看来,这实在无足轻重。只是今宵良夜,却失去了一次做爱的机会,让她多少有些怅惘,以及被唤起饥饿的感觉。 所以她突然在敬民走到门上的时候,一下子就回身堵住他,将他紧紧抱住,在他脸上,嘴上,亲着。 他装作痛苦不堪地叫了起来,那哇哇声着实也有些恐怖。她这才记起他说过的嘴巴疼,她终于也清醒过来。她有些抱歉是自己让他受苦了。她终究是属于女强人的品种,所以即便欲望烧身,她也有自控能力。 “记住明晚九点以后来拿货!” 女老板冲着他的背影说道。 敬民走出离酒楼一箭之地之后,开始发信息。发出的第一条,过了十分钟之后还没有反应,他就想会不会那是他俩过去曾经使用过的手机,于是同样的内容发到另一个手机号码上。 这一回很快,就有短信回复。一看,是海燕发来的,说: 敬哥能来太好了!请坐的士到安可主题酒店门口,我和振保会在那里接你。 于是开始找的士,等的士,后来觉得这么找,这么等的,太费时,不如直接到热闹地方。便在暗处施展轻功,也只用了一分钟,就到了人气尚旺的地段。果然立刻就看到一辆的士鱼一般摇头摆尾过来。便学着打车那些人,把手举着招呼,还动了几下。 然后就是上车。他比划着去安可主题酒店,可是司机闹不明白他的手语,便还是用了老办法,要了纸和笔,写了字,这才解决问题。这一回他也丰富了生活经验,知道往后出门,最好身上带着纸和笔,这样可减去不少麻烦。 当然出门最好也带上随身听,那更是一种享受。 不久,他便看到了街边的高高的闪烁着的安可主题酒店的红色霓虹灯广告牌了。小车停稳之后,他已经看到了振保和海燕在那里候着了。他一开门就奔了过去,看到振保有如看到自己,两人当即拥抱了一下,然后握了一下海燕的手。 他觉得振保身上好像有些寒凉,倒是海燕手心上还传来一种温热。 然后海燕就打手语问敬民,要不要吃点什么,或者到附近茶馆喝喝茶。敬民摇头说不用了,来得太迟了,先住下就可以了。振保说不如先到酒店住下,歇一宿,明日再叙?海燕说敬哥要是不嫌弃,不如先到家里吧!家里有两间房,可以住下。敬民笑着点头。 振保见敬民同意了,也就不说什么,便走在前面带路。倒是海燕见到敬民,心里发自真心的高兴,跟他同行,不断地用手语跟他交谈。 振保的家离这里不很远,不过稍稍有些僻静,这是一个安静的小区。他们买的是二手房,是朝西的二楼的一个单元,屋子虽说比较旧一些,也显得清简,但又经装修过,颇是整洁。 客厅里的座钟显示,此时已经是十一点半钟了。因此寒暄了一阵之后,就准备歇息。海燕当即为敬民铺床。见敬民在旁边看着,海燕不时地停下来,跟他打手势说话。敬民突然觉得自己听力恢复这件事得赶快跟她说,要不,就怕会闹出当初小华和大伟一般的尴尬。 于是打手语跟她说:“海燕,往后你和振保就不用对我打手势了,我最近感觉能够听到外面的声音,车声,人们的唱歌的声音,说话的声音,开始可以听到了!所以” 海燕停下了手中的活,愣愣地看着他,“真的是这样的吗?那真是太好了!”她突然一下子扑过来抱住他。随即她又冲出去对振保说: “奇迹,奇迹呀!振保,你知道么?敬哥他会听到声音了,歌声,车声,说话声,他都能听到了!啊,真是奇迹啊!” 她说。她的声音,此时听在敬民的耳中,简直就在歌唱,亦恍若是天外传来的仙乐。 第一百三十七章 访友(三)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敬民还是老习惯,早早就起床。感觉屋里很安静,怕打扰了他俩的清睡,就在阳台待着,静静看花,不敢有所动作。 要不,练功可能就是他的首选。 阳台上的这些盆景,品种还不少,有的还是名花,不过敬民不太懂这些花花草草,除了三角梅,文竹,兰花草,其他的大都叫不出名儿来。不过,他也发现海燕还种了些小葱和青菜,他觉得海燕好兴致,心想她还颇多情趣,真懂得生活。 虽然是冬季,花草大都不合时令,但长势却还不错。虽说谈不上欣欣向荣,却也蕴藏着勃勃生机。 这小俩口,好有过日子的情致!敬民暗暗叹道,但心里却因了一件事而打着心结。 昨夜自己偶然进入那家酒店,却闹出个大误会,这事一直压在他心里,脑子里就老浮现那幕情景。振保会不会真的就吸毒了呢?他无数次地在心里问自己。 上一次分别时,振保好好的,怎么现在就沾毒了呢?当时在德邵山庄,他和海燕,可真是陷于危局呢,险象环生哪。在那样情况下他也没屈服。敬民又想到后来振保还协助自己在山庄搜出毒品并付之一炬。当时他表现不错呢,为何现在却如此不觉悟,偏要去吸食它呢? 正沉思时,听到门外有声音。随即就看到进来的海燕的杨柳身姿。 不错的女人!敬民心里想。海燕手里拿着外面现买的包子和豆浆。她并没有发现敬民已经起来,就将东西放在桌上。 然后,海燕就进来浇花,这才看到敬民。 海燕激动地一下子就比划开了,他喜欢看她激动的样子,因为那张俏脸会特别地泛起红晕,显出白里透红的美 敬民比划着说我可以听见,你就不用比划了。海燕这才醒悟,笑得一脸春风,说是是是,是我没记性,又忘了这事。 当下海燕就说他起得这么早,干嘛不多睡会儿?是不是床铺不好睡?他比划说不是这样,自己睡得挺好,只是长期已经习惯早起。 海燕这下子来精神了,就大说能坚持起早那最好。随即说振保就是起得晚,晚上有时也早睡,但早上还是老窝床上,而且最近老是不长精神,常常打哈欠。海燕还说自己跟他说笑,说要是他在公司里上班,早就被公司扫地出门了。 海燕这么说着,颇有些抱怨的样子。 敬民却从她说话中听出了问题。常常打哈欠?这很可疑吔! 洗漱了之后,海燕说要不咱们先吃饭,等振保起码要到九点。说到这里,就说振保现在就在家炒股,除周六周日两天停盘之外,每天九点半开盘,这个班,他还是会上的。 “那你呢海燕?”敬民忍不住用手语问道。 “换了一家店,不在药店了,现在在一家美容美发店上班!”她说。 “还是当老板?” “不,现在是给老板打工!也不在原来那家美容店,那家店因为费国强常来闹事,早倒了!” 听她说话声调压抑,好像不怎么开心,敬民忍不住比划道:“你好像不怎么开心,是不是因为费国强” “他是挺烦人的!虽说我俩听了敬哥的,让石野还了钱回去,他也做了表面文章,还宴请了我俩,当然石野也在场。而且喝酒一场,关于以往的事,一字也未曾在酒桌上提起,但是他心里还是暗恨我俩的。” 海燕歇了一下,又说: “不过还好他没做大的计较,我俩也才可以安生。他在大的方面也让步了,只是有些小不甘愿的,几次喝酒醉了,特意跑到我上班的那家美容店,专门点我给他按摩洗头侍候他,就是想出口气罢了。他也好几次来缠振保呢。” 她眼睛看着敬民,又说:“你知道他们是怎么缠振保的吗?” 正说到这里,房间有了动静,然后就闪出来振保的身影。一见敬民,振保就乐呵呵地说:“恩人敬哥早!” 一听振保这种腔调,敬民就不很高兴,急急摇头摆手道:“不要再说恩人!再这么说,敬民就立刻离开!” 海燕见此光景也大急,跟振保说就叫敬哥。说不是说好了,从此就叫敬哥嘛! “好好好,是我说错了!是敬哥早!” “我也不早,其实最早的还是海燕!”敬民比划着,又补充道,“你也该起早一些,睡太多,有时更打不起精神!” “是啊是啊,我也知道这个理,可是”说着,竟然不自觉地打了个哈欠。 才刚起床,怎么就打哈欠? 这人老打哈欠,真的就有问题!有人就说,吸毒者毒瘾发作之前,就常打哈欠,还有流鼻涕眼泪的。那么这振保,是不是毒瘾快发作了呢? 见振保起来,海燕就不再叙话,转身忙事,到厨房去了,很快就盛了稀粥出来。 三人一起吃了早饭,海燕跟美容店打电话说,今天有事请假。然后,就在电脑前陪着振保,边看股票,边跟敬民叙话。敬民便也坐着看电脑屏幕。 看盘近一个小时,振保有些焦躁起来,海燕说现在行情不好,还在跌,不如放手观望,到外头逛逛。振保叹了口气,说这话也对,是应该悠着点。接着对海燕说,要不这样吧,你先带敬哥到皮革城或者风情街附近逛逛。我待会儿再出来,跟你们联系,一起逛逛,再到外面酒楼吃饭。 海燕笑着说这个主意好。正要拉着敬民往外走,却不料敬民眼睛还盯着屏幕,比划着手势, 一脸严肃。见他俩没会过意来,就又比划着。 海燕噗哧一声笑了起来,说:你是说红妆绿黛这个股票吗?怎样呢? 三十八! 什么?是三十八元吗?这只股票现在才不过二十一元,一直在二十元的关口上,你就一下子看到它会走到三十八元? 振保说着,有些茫然,又有些激动。歇了一口气又说:“这是只新股票,化妆品第一股!我盯上它有几天了,可是就是下不了决心!” 海燕没说话,但发现振保好像突然来了精神,她也就不急着往外走,就默默地看着敬民,她总是觉得敬民是神秘的。 敬民的眼前映现着的场景,屏幕上的红字,让他坚信是心觉又来临。于是神情严肃而庄重,频频点头,又比划着手势。 敬哥莫非是说,明日就是二十三点一!海燕琢磨他的手势破译道。 敬民对她含笑顶了个大拇指。 海燕便对振保说,敬哥说明日红妆绿黛就会走到二十三点一! “二十三点一?这是什么概念?涨停板!只有涨停板了,二十一元,才能涨到二十三点一元封停。”振保点着头,忖度着。 能信他吗? 难道说他也懂得股票? 振保眼睛看着海燕,发现她也跟自己一般惊奇,便说:“没想到敬哥也有炒股票!” 可是敬民却马上摇头摆手。 振保这只是试探,现在心里说,原来他果然不会炒股。 那么这就是他的预感了,他的神通,果然厉害 说不定这只股一直盘在关口,现在正是冲关之日,涨停板,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信他一回!一定准,就信他! 振保看到海燕略有些犹疑,心里笑了笑。女人就算再信某人,可是事情牵涉到钱的时候,她都会犹豫,绝对不如男人干脆。振保深切明白这一点。 此时的振保一改连连疲困的状态,反而来精神长精神了!他朗声笑着说:“他人的话我难说全信,可是敬哥的话,我绝对全信!敬哥不仅为人诚信,而且极有本事,武功超强,又未卜先知,就算说有神鬼莫测之机也不为过!你说,这样的朋友,我能不信吗?” 海燕听了释然而笑了。 “我买五千股!”振保说。接着就在网上操作起来。 虽说振保特别自信,可是这一回,反而轮到敬民有些惴惴不安了。 终究是跟钱发生关系。振保刚才说,账户里头余额全在这里了,这几乎就是孤注一掷。而这明显就表现了不是投资而是赌博的倾向,所以敬民心中并不畅快。 而且他也担心要是不是心觉,那又将如何? 买下了股票,振保的紧张和兴奋,又进入了松弛状态。于是他不觉间又打了个哈欠。这一回连他自己都敲了警钟:赶快撵他俩走,要是迟了,自己打熬不住,这事就败露了! “海燕,快带敬哥出去转转!”他催着海燕和敬民。 然后又拍着敬民的肩膀说:“今日事多谢敬哥了!明日涨停板,赚的钱有敬哥的一份!” 敬民一听这话,立刻又一脸严肃,摇头摆手。振保这才又加了一句:“这话是说着玩的,敬哥不必介意!敬哥玩个开心哈!” 可是此时的敬民,却在想着另外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他在发愁,自己该如何向海燕开口呢。 海燕倒是很开心,跟他说了不少海州城市的事,还说现在要去的皮革城和风情街,都是海州的著名景点。“今天你就悠着点,开开心心让我做你的导游,给你讲解这两个景点吧!”她脆生生地说。 她的声音真好听。可是要是我敬民说出或者揭开振保的秘密,她的声音也许就很难听了!这,这该如何是好呢?他想。 第一百三十八章 访友(四) 在皮革城里转悠时,敬民的眼前展现了一个场景:振保贪婪地吮吸着毒品,终于闭上眼,含笑着歪沙发上,脸色虽然有些苍白,可是那神情却十分陶醉,像是在做着美梦,十分甜蜜享受的样子。 过了好一阵子,振保才起来,挺了挺胸,然后在地上蹦了两下,突然却来一个空翻,动作却也利索。这让敬民吃惊不小,心想振保本来也是生机勃勃的雄健的男人呢,可惜呀可惜,就不知为何偏要吸食毒品。 敬民随即看到,振保推开门,走进通往阳台的房间,将吸食工具和所剩的毒品,藏在床底下。那正是昨夜自己睡过的那张床。 他注意到了振保的手是朝上托着,这说明振保是将他的“那些宝贝”,悬空藏在床底下。 他为何不悬空藏在自己睡觉的房间呢?可能就担心跟海燕常做大运动量的房事,到时候就会禁受不住震荡而掉到地板上吧。 他觉得自己又想邪了。 海燕的声音在耳边好听地响着,他终于也回过神来,装作认真地听着,不时还点点头。心里终于没下决心跟她说。 随即她的手机响了,是振保打过来的,要她陪敬民就在皮革城再转一会儿,他马上就到。 再见面时,振保果然如换了一个人,神采奕奕的样子。而且他又提出新的游玩方案,说敬哥来海宁一趟颇不容易,何不去观潮,那才是值得一看的胜景。 他跟海燕说,今日是农历二十三,大潮水刚过去四五天,潮水之势还是不小的,可以观!再说了,今天过小年,敬哥正好在这里,也该有些节目才是! 海燕听了点头,说那好,就先到盐官看潮去,玩尽兴了,再去宰相府第风情街。反正那里街区和盐官观潮景区离得很近,就一起观玩吧。 敬民只听说杭州钱塘观潮,却不知海宁观潮,所以一听颇觉新鲜。刚才跟海燕一起逛海宁中国皮革城,他已经十分腻味了,觉得到大自然世界里头转一转,也好换一口新鲜空气。 海宁潮果然不负盛名,江潮从东来,先前只似一条白色银线,渐渐地涌动如奔马,而后恍若潮水自天上来,雪白的浪头奇高,声如雷霆,震撼激射,果然气势非凡。 “果然好潮水!”敬民比划着赞道。 突然觉得那潮水,恍若身着白袍的勇冠三军的将军。 “白袍将军!”他又打手语说。 三人面对广阔的视野,一览怒潮全景,都聚精会神,不说话。好一会儿,振保说,“我们这里人都爱说,海宁天天可观潮,盐官月月有大潮!所以海宁人的生活,都离不开这种生动的潮水呢。” 海燕笑了笑,觉得振保今天有些像是专家说话。敬民也笑着点头。三人又待一会儿,就转到宰相府第风情街。 这时在街边的一家酒楼里,突然走出三个男人,都戴着墨镜。振保和海燕都愣了愣。 敬民发现其中一个颇是眼熟,后来想起来了,这人不就是石野吗? 这么想着,就一下拦住了他。这边石野也因此发现了敬民,便脱下墨镜,跟敬民说话。 而那另外两男人却在这时候,拦住了振保夫妇。“兴致不坏嘛,逛风情街呀?”一人说着,脱下了墨镜。 他俩发现他正是费国强。 “还是你兴致好!”振保搭讪着说。 海燕没有说话,也不看国强。她和他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只是却还没和振保正式办理结婚。她对振保的委屈搭讪有些不满。 “这是我老婆,你得好好伺候!要是哪天我看到老婆变老了变丑了,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哈!”国强的声音故意放得大大的。 听到这里,敬民开始意识,此人便是那个费国强了,果然是好无赖!只是石野怎么还甘心跟他。 而且振保好像也不敢对他怎么样。难道说还钱之后,这费国强还是怀恨在心?或者,就是振保在某些方面,还受他的控制要挟呢。 海燕却抑制不住愤怒,冲前一步说道:“谁是你老婆?你再这么到处嚷嚷,我就到法院告你骚扰!” 这一回费国强的一张脸马上捧出了笑,“哎哟哟,姑奶奶,什么骚扰不骚扰的?脾气还这么大!算了,不跟你玩了。” 但是接着已经笑得圆的脸又拉长了,他幽幽说道,“要玩只能玩振保!玩了振保,就等于玩了你!臭婆娘,你振保玩完了!知道没有,你振保玩完啦!哈哈哈!” 费国强突然笑得极张狂。 这话里弦外有音!难道说振保的中招,真是因为这费国强? 正如石田的中招,是因为郭鹏下了黑手,这振保吸毒,却是费国强害的? 要是果真如此,那这个费国强!确实是好狠毒的。 敬民这么想着,身子就已经过去,欺到国强的面前,目光灼灼地瞪着他看。那国强突然吓了一跳,刚才他一点也没注意到敬民,现在猝然近身,于是不禁吓了一大跳,就这一阵工夫,怎么眼前又来了一个振保?难道说是自己眼花了? “你你”他有点慌了神。这凸额连眉的,不就是振保吗?怎么同时两个?是孙悟空的毫毛变出来的么? 但这位老奸巨滑的家伙,很快就发觉不是同时出现了两个振保,而是除了振保之外,还有个与他长得特别相似的男子。 他是谁呢?难道说是振保的孪生兄弟? 可是费国强已经不能再这么悠着了,他的脑子,在顷刻间全糊了,然后他就感到沉重的窒息。他甚至想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局面,在海宁,他还没想到,有人竟然敢对自己如此无礼。 此时,他的经济实力,所有的关系,势力,靠山,都抵不上敬民当胸的这一拎提。 原来敬民怒不可遏,早已出手,劈胸揪个正着。 敬民的速度太快了,先时没有一点点的预兆,所以费国强的两个保镖,都未曾在意。 且说敬民出手如闪电,一下子伸向前去,当胸揪住那费国强,然后将他悬空提了起来。费国强先前只觉脖子一麻,后来却逐渐缓解。原来先前敬民因怒而生电,幸好很快就消解了怒气,因而国强没有遭严重电击。 在短短的一分钟里头,敬民什么话也没说,右手向上举着,铁铸似地站着。 尽管这条街游人不多,但已经惊动了不少人。一些好心人见敬民长得其貌不扬,又面色生寒,都以为脾气恶,不是好说话的那种人,便自发着围着过来,虽说未曾因此动手,但也苦口婆心劝说了一阵。 敬民只好把手放了下来。也不对众人作解释,只是对海燕和振保打了手势,意思是叫他俩一起离开这是非之地。 很快双方都匆匆走了。本来敬民还想跟石野说几句,至少也要打听一下石田眼下的情况。可是遇上这等事,匆匆忙忙离开,就又失去了一次机会。 就因为这么一场不愉快,后来也就打消畅游宰相府第风情街的计划。振保说不如且到酒楼喝一杯,海燕郁郁的不说什么,还是敬民做了呼应,比划说好啊,逛了这么久也累了,到酒楼喝酒叙话,稍作歇息,再游逛才有劲。 但到底还是没再游逛风情街,也没再去赏玩其他景点。 因为这一餐喝酒,振保心里甚不畅快,他心里本来已经打着结,又哪里再经得起海燕一直对他紧追不放,不依不饶的。 海燕就抓住核心问题,反复再三地问他:“费国强说的那句话是啥个意思?” 海燕其实就是对国强抛出的“你振保玩完啦”这句话十分在意,她觉得振保对自己一定隐瞒了什么。 她的耳边还回响着费国强张狂的声音:“要玩只能玩振保!玩了振保,就等于玩了你!臭婆娘,你振保玩完了!” “难道说他们在暗地里设计陷害振保?那振保,他是不是屈服了?那他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海燕紧追不放,振保守口如瓶,敬民沉默是金。 在酒楼上花了一个多小时吃一餐饭,然后仿佛大家都累得没了兴致,就坐车回了寓所。 有好一阵子,海燕一直坐在沙发上发呆,振保为了掩饰自己,却跟敬民一起谈天说地。 于是说到过年,说到回家。振保说他就跟海燕在海宁过年,然后问敬民有没有回渭南老家过年。敬民在这时候只好说了谎,说自己虽说特别想回家,可是回去一趟也不容易,而且待不了几天,很快就要返回江福,所以就不回家了。他没说自己已经回了家,却因特殊缘故而又离开家乡。 海燕好像终于又回到了现实,说敬哥没回家过年,要是一个人待在江福,不如就在这里过年,跟我俩一起过。随即又想起今晚过小年,还要年糖年饼祭灶,就又出去到超市买去。 海燕走后不久,敬民跟振保比划说自己想躺床上歇会儿,振保笑着说:“那你歇去吧!”敬民于是得便,将房门关上。 他躺在床上,感觉门外没有动静时,就俯身用手探到床底,摸索才几下,果然就触着一物事,敬民不由得心里一沉,“果然,振保吸毒,是千真万确的事了!” “那海燕怎么办?” 敬民忧心忡忡,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知道眼下振保和海燕之间,伏着一种危机,那就是分道扬镳的危机。 也许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戒毒! 第一百三十九章 戒毒(一) 戒毒之难难于上青天!他突然模仿李白的《蜀道难》诗句,吟了一句。多少人戒毒失败,振保能成功戒毒吗? 要是送振保去戒毒所强制戒毒,振保会肯吗?他能丢得起这张脸吗?而且,有用吗?他戒得了吗? 眼前似梦非梦出现了一个场景: 雄健峭拔而兀起的山峰,一只鹰,贴着山崖,闪电般掠过,松涛阵阵,舞着,潮水般涌着。振保趴地而行,往崖上爬去。此时,敬民看到自己拦在了振保的面前。振保在流泪。好猛的风,一下子将他脸上的泪吹走了。敬民的背后即是危崖,振保怔立着。 又一阵风吹来,更猛的山风! 敬民突然一把抱住振保的身子,随即一回身,纵身飞向崖外。他感觉振保啊了一声。但后来,他没再听到振保叫了。他施展驭风飞行术,携着振保,学鹰一般,在半空盘旋。约莫十分钟,又返回山巅之上。 他看到自己摘采了不少山间的鲜果,还用陶瓷水罐盛了山泉水,然后在山洞里,看着振保如何食鲜果饮泉水 敬民从场景中清醒过来,这就是心觉吗?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说是让我敬民,将振保兄弟带到华山上面去戒毒? 有这样的事吗?敬民睡不住了。 祭灶的时间终于到了,年糖年饼摆了出来,还有一些糖果,甘蔗。照例也要点香,供天地。海燕好认真地做着,很虔诚。然后自然是三人一起共同享用这年糖果饼,像像样样地过了小年。 又过了一夜,他也在床上,半睡半醒着想了一夜。 次日振保早起了一个小时,敬民忖度,他一定是在想着红妆绿黛那只股票。确实昨晚振保也没睡安稳觉,好几次一合眼,就看到股票的飙升。 开盘啦,今日振保和海燕两人显得有些不同,九点半时,就一起端端正正,坐电脑屏幕前面,急切等待着那一刻奇迹的出现。 一刻钟过去,红妆绿黛懒洋洋地,是动也不动。 一个小时过去了,红妆绿黛涨了一点多。 十一点了,红妆绿黛涨了两点多。 虽说奇迹没有出现,但是总算涨了一些,心中多少也有些安慰,因为结论是赚钱了! 海燕进厨房做饭去了,又一刻钟,海燕开始炒菜了。刚刚起锅,突然听到振保哈哈大笑,随即冲进厨房里来,一把就抱住了海燕。 燕,宝贝!咱们成功啦!哈哈,成功啦! 原来,就在海燕炒菜那一阵子,红妆绿黛突然连续几个大单买进,随即买单纷纷而至,一下子热闹非凡。眨眼间突然一下飙升,封了涨停。 这一瞬间,振保心里好热,他整个人仿佛都变傻了,痴痴地看着屏幕上的海通大智慧的窗口,看着那上面红红的红妆绿黛,心里是暖洋洋的受用。然后他就寻找敬民的目光,他想从敬民身上,发现神秘的地方。 他突然觉得敬民绝非寻常人!而自己和海燕,又跟他有缘,所以才几次见面。于是下了决心,一定要挽留敬民在家过年。他要多争取一些敬民与自己相处的日子,他觉得敬民一定是他和海燕的大福星,有敬民在一起,即便是逢凶,那也能化吉,遇难也能呈祥! 这倒不是振保一厢情愿瞎想的,却当真是有来历的。 且说振保在股票屏幕前看盘,迎来了奇迹,股票之事果然应了,于是几乎将敬民奉为神人。然后他就会想到自己的秘密,心里打了一个结,不知如何去打开。 他觉得敬民可能会帮得上忙。敬民身负绝技,奇功异术,总会带来意外的惊喜。只是自己实在无法启齿。 他更想到,如果自己将这事说出口,就怕传到海燕的耳朵里,那就大大不妙了。 敬民此时也有一种喜悦在心头。自己的心觉现在是更有数了,而且自己这一回实实在在地帮到了振保和海燕。他俩可以一直持股过年,年后就有望一路攀升到三十八元。那时再抛出,他俩可是能好好挣一笔了。 这事是好,但那件事就不好!那件事搞不好,这年都没法过,股票赚了钱,跟这相比,却是微不足道。 这么一想,于是不乐。 所以最开心的,能保持心里快乐最久的,应该还是章海燕。她不仅面有喜色,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哼起歌来了。敬民接触她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到她这么哼着歌儿的。 他听得耳熟,只知道是一首老歌: 贫穷不是从天降 生铁久炼也成钢,也成钢 只要努力向前进,那怕高山把路挡 朗里格,朗格朗里格朗 唱到这里,振保突然兴动接着唱: 遇见了一位好姑娘,亲爱的好姑娘 天真的好姑娘,不用悲不用伤 人生好比上战场 身体健气力壮,努力来干一场 海燕和振保唱到得意处,敬民也不觉受到感染,为之陶醉,不禁手脚也应和着节奏打拍子。这下子立刻引起海燕的注意。 “振保,你看敬哥!” “嗯,敬哥不错!”振保突然笑了,“敬哥真是人才,什么都会!现在听力恢复了,对音乐也有兴趣了。” 这时他俩才想到敬民的特殊性,有些歉意,刚才自己乐得忘形,就忘了敬哥是聋哑人。虽说后来知道他听得见,却以为他未必喜欢唱歌,现在发现了,就也挺高兴的。振保由于自己过去的经历,就特别喜欢有人爱音乐,谈音乐的。 于是振保跟敬民开始聊音乐的事,本来他就有些感到跟敬民一起没什么话说,这下子找到话题了。敬民比划着,用手语说话,振保小有不明白,海燕就做翻译。听到敬民喜欢腾格尔的《天堂》、《哦,雄鹰》,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柳石明的《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等等,振保大笑,说敬哥真是会欣赏,兄弟佩服! 然后振保还专门问了敬民,敬哥真神了,怎么连《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的柳石明都知道?敬民笑着打过来手语,说一次在外头吃饭,听人家谈论才知道,那时店里正播放这首歌呢。因为自己特别喜欢听,所以这事就也记下了。 “哦,是这样!敬哥真好记性!”然后又谈了一会,振保突然说,敬哥,要是你当年听了海戈的《海一样的江湖》,一定也会为他叫好吧! 这一说,马上让敬民回想到几日前在夜里做过的梦,梦中的阿孟就唱了这首《海一样的江湖》。便点头含笑比划道:“嗯,那是一定!” 振保又一次开心地笑了。看到振保真心高兴的样子,敬民很快地又忧心忡忡了,这种光景,他又如何开口呢? 海燕终究是女人,她看到敬民几次暗暗蹙了眉头,便寻思:他为何这般,莫非藏着很深的苦恼? 是啊,要不,他怎么突然想到来海宁,特意找我俩来呢? 这时振保和敬民已经谈到了乐器方面。敬民突然问,有琴么?振保说,惭愧得很,屋里除了一把破箫,什么也没有。 “破箫?”他比划着。 “不是真破!主要意思是,那箫是街头货,太次!当时也是海燕看那卖这些廉价乐器的残疾小孩可怜,就给了孩子二十块钱,买了一把。我连一次也没吹过呢?敬哥莫非会吹?”说到这里,振保又这么一问。因为现在振保觉得,敬哥好像什么都行。 果然,敬民点了点头,比划着,“曾经吹过!” 海燕见敬民这么说,马上就到卧室那边墙上,取下那支普通竹箫来。微笑着递给敬民。他接过箫,端详着箫身,目光突然显得深邃。 他直握竹箫,双臂如张开翅膀,开始演奏乐曲。 海燕暗暗赞叹,吹得挺不错呢,只是不太懂乐曲其名,只感觉像是一支古曲。 而且她也感觉他好像是有什么心事,有着几许忧愁似的。 振保听得连连点头,他对古曲也不怎么熟悉,不过他终究听出来了,是《高山流水》! 敬哥好兴致呢!竟然哑巴吹箫,吹一曲高山流水!这要是传出去,同样会引起轰动呢! 一曲奏毕,海燕和振保都鼓起掌来。敬民却淡淡一笑,比划说:“见笑了,生疏了许多!”他这说的意思,是跟前生作比较,他俩又如何晓得。 海燕终于问,敬哥为何不乐,能说说吗? 她这一说,连振保都感到吃惊。因为他并没有看出来敬民的不快乐啊。 敬民点点头,比划说,不好意思,让你看出来了。古诗云: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孔子也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嘛,人生常伴忧虑。所以嘛 “敬哥,你到底要说什么,就说吧!”海燕见敬民这般光景,就愈是起疑。 敬民心里一动,不如如此如此,他想。 便比划道:“我是想起了老家的一个朋友,笛箫他都会,因为吸毒,又不肯戒毒,最后家散了,自己也走没了。我是去年这时候才知道的这事,后来还是没有他的消息。” 这自然是敬民临时编的话,不过他黯然神伤的神情却甚是逼真,那不假,因为他想到振保,他为振保海燕担着忧愁。 第一百四十章 戒毒(二) 且说敬民借编话刺激一下振保,振保心里也稍稍有些恐慌,但他尽量掩饰着,也不断地给自己打气。 而海燕完全蒙在鼓里,一点也不知情。所以她是全身心地安慰敬民。 敬民心里好生过意不去,暗道:“海燕哪海燕,现在最需要安慰的是你,而不是我哪!” 然后话题又由吸毒转到说唱歌说音乐了,那是振保有意转的话题,还别说,他真的是有些心虚了。 又谈了一会,竟然就扯到了旅游方面,说山道水。这先是海燕说的,然后振保接下去侃,振保依旧兴致勃勃,谈风甚健。言谈中说到一次跟海燕到了西安,后来因为天气不好,就没去延安,也没去登华山。 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振保又几次说到华山,说这辈子如果未曾到过华山,那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尤其是华山之巅,能踏上那山之巅,看到华山日出的壮观,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正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振保无意中说到几次华山,敬民听得突然灵机一动:不如顺势导之,怂恿振保作华山之行,然后再想办法,让他戒毒。 又忖度,既然心觉也是这般提示,看来现实也会应验了此事。 这般思量已定,便比划说: “振保兄只是空口说说罢,如果真要你去,只怕又要退缩不前了。” 振保和海燕都没想到敬民会这样说。当下振保就忍不住了,朗声作色道:“敬哥以为我振保只是随便说说吗?” 敬民这是激他,要的正是这个效果。 “要是说真的,那振保兄愿意跟我一起游华山吗?”打手语说道。 “如果能和敬哥一起游华山,诚为幸事,那真的才叫做履险如夷哪!只不知定在何时?” “就今日如何?” “什么,今日?”振保脱口而出,一下子愣住了。 海燕却是失声而笑,只以为敬民是在跟振保打趣。 “对,就是今日!” 看到敬民一脸严肃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振保就又问了一句:“果真要今日走?现在是年关,怎么走?” 敬民含笑正要回答,海燕却先说了,她说今天农历二十四了,再六天就大年夜吃团圆饭,还出去吗? “你们不要想得太复杂了,这里去华山不算太远,明天准可以到!到二十八,最迟二十九吧,一定回来,还你振保,包你一家团圆!”敬民手语道。 “哦,这样啊!这里离华山挺远的,敬哥说的,明日就可以到华山,这话我听得不怎么明白!”振保说。 “如果是正常坐车,那自然要好几日。但要是施以奇功异术,那情况就会大大改观,振保兄放心好了。本来也可以请海燕一起同去,可是我的功力有限,只能带上一人飞行!” “飞行?那会不会有危险哪?”海燕一下子惊讶,惊讶之余又害怕了起来。 敬民这时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但既然如此,也只好说了。 “我练此功已经多时,一向飞行无碍,而且大多还是夜行。要是信得过我,就跟我走!要是信不过我,或者没这个胆,那就等将来有机会的时候,再坐车上华山吧!” “敬哥,我当然信得过你了!我信振保也有这个胆,只是他最近身体状态不是最好吔!”海燕说。 “这我知道!”敬民很快就比划道。 “你知道?”海燕也很快就理解了他手语的含义。 “对啊!正由于看到他精神有些不佳,所以这才特意要带他出去转转啊!相信我,跟我几天以后,他的精神状态会大大改观的!” 海燕看着他的手势,连连点头,振保也略略懂得他的意思,脸上便露出了欣喜。 振保说飞行好啊!是轻功飞行吧!那也差不多就是低空飞行,安全!振保口上说着,心里也想到,敬民这么做,可能还有其他什么原因吧! 但再什么原因,也不会是发现了自己吸毒吧!即使敬民再神,也神不到这种地步吧! 但就这么一想,振保突然想到了问题上了。 要是跟敬民一道上华山,去上那么四五天,那毒瘾上来了怎么办?那一发作起来,可不是常人就扛得住的。毒瘾,这该死的毒瘾!费国强,你这孙子,做孽呀!让我染上毒瘾,连华山都上不了! 不行,要自己那么多天都不吸粉,哪里还打熬得住? 不仅自己禁受不住,而且事情必然败露。 于是振保刚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 那,怎么办才好呢?不去,去不得呀。可是他想去,也很想探一探敬民的神秘的底。何况大丈夫,这话已经说到了前头了。岂能不去。 能不能将粉和锡纸偷偷带在身边呢?他暗自思量。 看到振保好像在想着什么,海燕不禁问道:“决定了没有?” “嗯,就这么决定了!” “真的?” “真的!” 直到现在,海燕才发现刚才说的全是真的。她真是如梦初醒了。 “马上就走?”她转而问敬民。 “能快就快!”敬民比划着回应道。 她停顿了一下,马上思想转回现实。 “那要带些什么吗?” “能带什么呢?带多了怎么飞行?” 振保这么一说,海燕也颇以为然,是啊,带多了怎么飞行? 嗯,这冬季的,衣服就不带了,但毛巾牙刷打火机,身份证和钱,还有手机总要带吧!原来振保会抽一些烟,新近抽得更多一些。所以海燕才这么想。 还有得带一些吃的,路上找吃的有时往往没那么方便。 继续这么想着,便说道:“要不要带些吃的,像面包之类?” 海燕这一说,正中振保下怀,“嗯,那你就到超市买吧,顺便买两瓶矿泉水!”这么说着,就想把海燕支开。 敬民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自然也同意买点面包带着。等海燕出去了几分钟,他又对振保比划着,想上厕所方便。振保指着卫生间说,就这里方便。可是敬民却摇头摆手的。 经敬民解释,振保这才知道敬民不习惯坐抽水马桶,而喜欢像农村茅坑一般蹲坑。振保微笑着为他指了小区公厕之所在,却冲着他的背影暗暗摇头。 等敬民下楼之后,振保突然醒悟似地大喜,他一下子如释重负,太好啦!这不是天假之便吗?天从人愿呢。本来要到房间偷偷取出那包粉和锡纸,还不知要费多少周折。当着海燕和敬民在场,这小小的房间里头,又如何能够瞒天过海呢? 可是现在,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转机局面。他这下子是完全放心了,心想跟敬民在一起,敬哥性情爽直,骗他容易,何况也只骗他一次,能够为毒瘾爆发的危机解危就可以了。我振保也不是那种没心没肝的人,自然会念着兄弟的好处,哪还会多骗兄弟呢。 他很快就从床榻下边取出那包白色的要命的东西,还有一些锡纸等工具。他将白粉分出来,取了些锡纸,然后又将其放回原处。 然后他选择了个自己常背的小背包,将做了伪装的那小包粉藏进小边袋子。然后想了想,将锡纸藏进了旅游鞋的鞋垫里头。 他抽了支烟,长长地吁了口气。突然像长发歌星一般地一甩头,哼了起来: 春天里那个百花鲜 我和那妹妹啊把手牵 又到了山顶呀走一遍啊 看到了满山的红牡鹃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啊呦啊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 我知道她等的大花轿 他哼的是《大花轿》,哼到后面,干脆改为吹口哨了。 这时敬民才来到房门,摁了门铃。 只有敬民自己知道,自己刚才是特意给振保提供了个机会呢。 他知道自己必须提供这个机会,否则万一振保反悔不干了,为了挽救振保,那时候就只能打开天窗说亮话了,那样的话,海燕和振保都很受伤的。 振保打开门之后,高兴的劲头还没歇下,还继续着口哨的精彩。 敬民笑嘻嘻地,对他顶了顶大拇指。 很快地,海燕也从超市回来了。见振保穿着便服,脚上是旅游鞋,头上还戴着旅行帽,一副整装待发的样子。倒是敬民还是来时那个样儿,挺悠闲地坐在一边。 海燕过来,就要打开振保的小背包,将面包往里塞。可是振保说还是我来吧,海燕就住了手。 敬民站起来说那我们就走了。海燕说其实吃了晚饭走也不迟。振保却说这会儿还有车,太迟了就没车了。 敬民于是比划说本来一般不坐车,不过这时可以坐国道的车往西边方向,天快黑时就在国道中途下车,那时候国道上行人很少,就可以寻机施展飞行术,就不会惊动地方。真正飞行起来,也挺快的,夸张一点说,化天涯为咫尺。 好个“化天涯为咫尺”!敬哥,走吧!你越说,只会让我越激动了! 振保这么一说,海燕突然有些不高兴了,“你急什么?敬哥都不急,你却忒急的!敬哥大老远来找咱们,来一趟不容易,可是没待多久,却被你一再说什么华山,说动了心,这就又要离开了。本来咱们要留他在这里过年的!” “敬哥不是答应了还要送我回来吗?到时候就留下他,在咱们家过年就是了!敬哥,你说是不是?”振保说。 敬民微笑着比划着,“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振保突然感觉到了他的异样的眼神了,有了对他眼神的感觉,振保也就感觉到他手语的意味深长了。 海燕送他俩到小区外头,然后目送他俩上了公交车。她感觉他俩可能真的就是兄弟,在外人看来,可能因为穿着各异,而不会以为他俩是孪生兄弟,但是也一定会对他俩长得如此相像而惊叹不已。 他俩走了,如一阵风,如一场梦。此时的海燕心里空落落的,没想到就因为说到华山,这两人竟然一下子就心血来潮,奔华山去了。看来有时男人的心,也是捉摸不透的呢。 从公交车下来,振保随着敬民循着国道一路西行,后来就拦上了一部大巴。随车女售票员问去哪里,振保看敬民,敬民比划着,意思是就坐一阵,天一黑就下车。那女售票员被敬民手势打的如云里雾里,傻了半天。还是振保明白了意思,就说一个小时之后下车。结果两人共买了二十元车票。 天终于开始黑下来了。 振保的心开始紧张起来,知道马上就要下车了,而下车之后,自然是趁着昏暗的天色飞行。飞行!人要像鸟一般地飞翔,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那是神话,那是一个美丽的梦!可是就在今天,这个梦将成为现实。 敬哥,马上就会让自己实现这个梦想!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戒毒(三) 下车后,敬民指着路边的一座小山丘,暗示振保一起上去。振保茫茫然就跟着他走。 有点风,但不大。振保发现敬民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终于又一阵风来了。 他发现敬民在向自己打手语:“准备好了么?”不由得就点了点头。 只见敬民像是在施展功夫,须臾间风突然大起来,变得好大好大!随即他的手隔着一米远伸过来,像是有一种磁性,就将自己的身子吸附住了。 “难道说是乘风而行?” 振保突然想起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里头就有词句“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没想到苏轼写词靠想象,但那种境界,眼下自己就马上要领略了。 刚这么想着,突然发现身子从地面移开了,先是有些慌张,但终于渐渐平静下来。因为他坚信敬民的超人绝技。 他开始感觉身子飘了起来,飘忽之中,身子几次感觉被那强大的气流送上半空,于是忽忽悠悠的,真不敢相信会有如此强大的风,伏在自己的身下涌动。心想这样的飞行,应该不会输于山鹰大雕之类,果然是快意非常哪! 虽说已经是暮色四合之际,但在半空里却也不会感到特别昏暗,自然不可能伸手不见五指。这时振保会明显感觉,敬民像是在划着一条皮艇,行驶在惊涛骇浪之中。但难以置信的是,自己并没有被敬民用手臂牢牢挟住,而是被他的身上发出的一种力所遥控着,因此支配着下一步的行动。 由于与振保偕行,所以隔不多久飞行就要下降到一定程度,然后借反弹之力再行前进,总体行程便呈波浪曲线行进。这样下行就要担些风险,低空往往有电线电网挡路,若不慎触及,后果不堪设想。尽管自己还是带电之身,不怕触电,但身边还有振保哪! 若是振保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将如何向海燕交代! 所以敬民奋起神威,施展全力,腾地上了高空。这让振保身上的细胞群都加速了分裂,好啊好啊!一鹤冲天让他感觉自己成了飞行员。而后稍微下俯而沉,还在半空之时,却又回头上扬升腾。 他不知这是敬民为保险起见,飞行的路线升高了,有意摆脱低空飞行。但这样飞行阻力较大,所以速度上就快不了。 同时振保的兴奋,渐渐地变成了焦虑,原来飞行之时,又逢腊月,低空尚有暖流,可是现在多半在高空飞行,四外无障碍,但却真的高处不胜寒了。寒风呜呜作响,奔袭不断,裹着刺骨的寒风,让近日体弱的振保渐觉抵挡不住。 振保的无法禁受,让敬民已经先行看在眼里了。 飞行了整整四个时辰,也落地歇息了四次,确实是觉得疲乏了,就又一次徐徐落地。 然后目视振保,比划说: “再下去要把你冻坏的,所以飞行暂停,可以改为走路,一路游去,也可以找个地住下,暖和一下身子,然后等天亮,再作打算!” “敬哥说的不错,可是这一带荒凉,哪有住的地方?” “这里不算荒凉,离城里不很远,不用走半个小时,情况就会改观的!走吧,走走就暖和!” 从手语中获得的信息,让振保又增新的吃惊,他怎么连这些情况都能作判断,暂且就信他的,看看再下去的情况又如何。 振保从背包里头取出手机,特意看了一下时间,好开始计时。他的手指冻得有些生硬,身子还在打着哆嗦。 “走,小跑也行!”敬民看到他冷,就打手势示意,然后就开步前行,并小步慢跑起来。 振保不敢懈怠,紧跟其后,要是敬民跑远了,扔下他在这种地方,那可就惨了呀! 这么身子动起来,有一会儿之后,开始暖和了起来。而北侧远远一处闪出红色灯光来,隐隐也听到像是响过车声。又走了十多分钟,眼前仿佛像是被变了魔术一般,竟展出一条宽敞的水泥路面来,路边竟然也还有两家店亮着灯光。 振保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手机,时间差两分半小时,嘿嘿,真神了! 他瞅一眼敬民,这个长得跟自己一模一样的男子,现在在他的心目中,已经就是一位年轻的神了! 他看到敬民正在向自己打手语。 他明白敬民的意思是说,咱们进哪家店? 振保本来想说,就由敬哥你定。但又觉得敬民既然如此开口,那自己就拿出判断力来,这说不定就是敬哥在考自己呢! 于是眼睛就往两家店看。 这两家店相隔不远,其中只隔了三家店,现在都闭门关灯了。先看到的一家店,只有门厅有灯光,楼上是一片黑,而且门厅好像没看见人守着。再往前走,就看到另一家店,楼下楼上都亮着灯。门厅还守着一个精壮的男人,一边喝着茶,一边看着外面。 振保偏过头,指着这家店,对敬民暗示着。敬民当即微笑点头。 敬民没有提出反对,这让振保很是高兴。然后两人就进店去。那精壮男人站起来打了招呼,说两位是住店还是来玩儿的? 这一说让振保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是傻笑着,敬民只好向男人打手势。男人搞不懂敬民比划的意思,就说你们稍候,我叫一下小姐。 小姐?振保倒是被这句话震醒了,这地方还有小姐?那这店? 他回头看敬民,只见敬民还是微笑着。 很快地男人又出来说话了,小姐马上出来,他说。 随着一声哈欠,走出一个云鬓散乱衣衫不整的粉面女孩,瞅着他俩,突然笑了,来精神了,也不打哈欠了。脆生生地说:原来是两位爷,长得跟一个爷似的,都想要什么呀?想要的,就有,这时间也最好,尽管说。 振保觉得这话说的,怎么听了老觉得别扭,这么一个靓妹子,说话黑着呢,至少也是江湖味道好浓似的。 “我们只想找个地睡觉!”振保说,他知道敬哥这方面不方便,所以就抢先说了。 “哦,就想睡觉?好啊,跟我来!” 女孩一脸坏笑,很快就转了身子,伸出一边手,掌心向上地,调皮地对着振保,向内屈动着指头,那样子,就像是在逗着小孩,甚至是逗着一只小狗。 她腰身如折,把臀儿款摆着,一气上了两层楼梯。敬民突然一瞬间里想到了吴贵,觉得这女孩儿的臀,还不如吴贵的肥臀,让人更觉得有趣呢。 她叫来楼层的一个壮实的男子,让他开了两间房的房门,然后对他俩说:“一人一间,进去睡觉吧!” 振保舒了口气,总算没其他什么骚扰。于是看着敬民,敬民点头,比划着说:“七点半起床,还有四个钟头可以睡!” 两人分头进了房间。不多久,振保就听到外头有人敲门,是女孩甜润的声音,说是赠送果品点心。他觉得好生古怪,住旅馆,从来就没听说什么送点心和水果的。 “对不起,我要睡啦!你把这点心水果,都转赠他人吧!” “先生,你要是好人,就行行好,开开门吧!我是这里的服务员,老板管得很严,要是你不开门,收了点心水果,我就要被老板开除的。” 屋子外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悲切切的。振保不忍心了,叹了口气说:“也罢,我开了门,你放下水果点心就走吧!” “好的,先生!您真是好人!” 振保开了门,一个女孩风快地闪了进来,随即把门关上。 没有看见什么水果和点心。 他感到诧异,随即目光便投向那女孩。女孩儿长得肉肉的,肤色白里透红,倒也娇艳。 “先生还满意吗?” 他弄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你不是说要赠送果品点心吗?水果点心在哪儿?”问道。 “你这会儿又想要啦?” “不,不是我想要,而是” “好了,别往下说了!你这脑子怎么还没转过弯来呀?告诉你吧,我就是水果点心呀!这下明白了吧!” 振保这下子才算开窍了。原来是这样!色情陷阱! 他们竟然这般算计过往客人。江湖险恶哪! 女孩已经在脱衣服了。 “不要!你等等,你想干嘛?” “这得问先生,是先生想干嘛!”她做了个卖笑的姿态,已经脱去了外衣,双手搭在奶罩的背后,“你别再说不,我要是喊起来,你不仅要被打个半死,还要被罚款,说不定还要被送局里去!” 振保听得脑子发炸,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这是哪里?” “你都来到这里了,还不知道呀?再前面转个弯,就写着度假村的牌子哪,我们这里头都属于度假村哪!要说这里度假什么,我也纳闷来着,反正你们这些男人度什么假呀,无非就是泡女人罢了。只要有女人,嘻嘻,” 说着,这女孩的双手已经离开了胸部,于是一双浑圆的玉乳球一般地弹了起来。 “啊呀!”振保失声叫道。 女孩却火辣辣地过来,捧着奶,就要喂他似地。 他往后一退,头撞到墙上。 她噗哧一笑,“先生你太理智了!这样不好!要不,咱们换个地,一起溜冰怎么样?你会从头爽到脚趾头,忘了一切的!” “溜冰?这里可以溜冰?”振保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下子搂住女孩说,“真得可以溜冰?”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戒毒(四)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却从外打开了。随即,一个年轻男子出现在他俩面前。 “敬哥!”振保脱口而出,真正地吓了一大跳。 那女孩却愣住了,奇怪此人没有钥匙,怎么就开了房门呢?而且,大壮还在那外头看着,钥匙也在他身上啊! 她不会想到,连刚才进来的敬民自己,都不敢相信,怎么就轻轻松松打开了房门。 他不过只是一时心里大急,推门不入,然后急忙中一掌打在门上,哪想到掌风击处,竟然房门开启了,而房锁完好如初。 原来敬民刚刚合眼,有些朦胧欲睡的样子,突然听到这边振保叫喊声怪怪的,就睡不安生,起床披衣坐了顷刻。然后终是不放心,就想过来探看。 本来还没更多怀疑,见外头守着先前见过的那壮汉,就起了三分疑心。然后走到离房门三米远近,壮汉就再不让他靠近,神情颇有些古怪,他这就有了七分疑惑。心想里头或有问题,就偏要靠近。那壮汉当即沉下脸来,一拳向他面门打来。哪想到敬民就等着了这刻。身子一侧闪,手在壮汉背后轻轻一推送,壮汉顿时就跌了个狗吃屎,被敬民一招制服。 然后敬民就急火火地要进房间。 掌风击处房门开启而门锁完好,这让敬民也感到一种惊喜。除了证明自己修习保元功和长风功,功力大长,功效倍增之外,他找不到其他答案。 且说振保不觉间喊了一声敬哥,那小姐见有人闯入,一时愣住了,就在这时,两人都没料到,敬民竟然对振保不加理睬,反而对那小姐盯了一眼,随即旋风一般从振保的怀抱中,一把抢过小姐,搂着抱起就往外走。这确是大出他俩的意料之外。 本来振保都有些羞对敬民了。可是见此光景,反而安下心来。原来敬哥虽说有神功,却也不是神,连圣贤都不是。男女之欲人皆有之,何况敬哥乃性情中人,或有这样的冲动,也可以理解。他想。 且不说振保以为敬哥突然见色起意,动了凡心。就说那小姐,毫不防备之中,突然被敬民抱着,旋风般往外飘去,不禁窃然自喜,原来是这样,此人不是来搅局,而是想死女人了,跟他朋友争美女呢。嘻嘻,想不到本小姐,还很有魅力吔。 小姐一厢情愿这么想着,不禁大喜过望。正要递过去媚人眼色,将逢场作戏那一套再玩得娴熟一些。可是却看到了他怪怪的脸色,觉得他一脸杀气,眼睛喷火,不像是想梦云雨巫山,一同进温柔乡的光景,倒更像是想把一个人活剥着吞杀了的样子,不禁吓得直打哆嗦。 还没来得及挣扎,身体已经被撂到外头冰冷的水泥地上了。 敬民又一次进了屋,小姐哎哟一声没叫畅,眼前的房门却又关上了。 振保这下子才真正清醒了,敬哥确实是一条汉子!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污了兄弟的冰雪操行!这么一想,回顾自己,这就感觉死一般地难受,有一股热从心上腾起,渐渐向上弥漫,他觉得脸上好烫。 好烫,好羞,好恼! 他也只能恼着那小姐了,人家好端端睡着,都是她唯恐天下不乱,偏要闯进来,而且先是送裸体入怀抱,接着还诱以吸粉做爱,神仙也要醉的溜冰! 该死的溜冰! 这时他突然看到敬民满脸严肃地,对自己比划着。 他知道敬民大概的意思,却不能透彻明白他的意思。 那意思好像指责他太缺少毅力,竟然如此意志薄弱,真不是汉子,羞做男人! 这样的指责也就罢了,但后面的手势好像还包含着更多的内容,好像是说该悬崖勒马了,否则再不戒毒,必将坠下深渊,粉身碎骨。 戒毒?敬民的手势比划中,真有这个意思吗?是不是自己神经过敏呢? 他惊疑不定,他没有理由认为敬民会知道他吸毒的事实。 敬民知道自己此时的情绪有些激烈,也知道自己的意思振保恐怕未必全能理会。但他觉得还是挑明了为好,正好趁着现在发生了这事,而且海燕也不在身边,并无太多的忌讳。可以实话实说,他也喜欢实话实说。 但是振保对他手语的理解,还是太过勉强呢。 现在是几点了?敬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着手机,突然笑了,振保不是有手机吗?只要知道了他的手机号码,不就可以发给他信息了吗? 他收到了信息,不就完全明白了我要跟他说什么吗? 敬民一扬连眉,喜上眉梢,换了个手势,暗示振保。 “你是问我的手机号是多少吗?”振保问道。 敬民微笑着点头。 振保不假思索,立即报给他号码。他也立即在手机上摁着,很快,的的的响,一条信息便出现在振保手机的屏幕上。 振保一看,顿时如五雷轰顶,冷水浇头。果然如此,原来他全知道,看来这事瞒不了啦!天, 我振保看来是没活路了! 原来手机屏幕上显示了几行字: 振保你瞒着海燕偷偷吸毒,这是为何?你都没想过不要再吸食了吗?你怎么意志如此薄弱,经不起诱惑?悬崖勒马吧,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振保想了想,回了信息: 你是怎么知道的? 又是的的响,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信息写道: 这不是你要关心的,你现在要关心的,是你将如何面对! 这一回振保没回信息,嘴里嘟哝道:敬哥你说呢。 敬民还没来得及再发信息,外头却传来粗重的脚步声,还有人声喧哗。“是哪一个吃了豹子胆的浑小子搅局,快给大爷滚出来!”声音逼近,和敲门声融在一起。 敬民对振保使了个眼色,让他闪在一边,然后径自开了门。 这门才刚刚开启,劈面就砸过来钢管,出手十分狠毒。敬民不由得大怒,心想此人可恶,闪过钢管,一招旋风腿奔雷般踢出,来人飞出两丈多远,啊的一声,在地上挣身不得。 但是很快就有三把马刀劈过来,出手更加狠辣,激起了敬民一腔怒火,哇哇叫着,双手抢入,夺刀,袭胸,有两人连叫哎呀倒地。所剩一人素来勇悍,犹负隅顽抗,敬民张目喷火,双掌封住攻来的马刀,突然耳边听到嘶嘶声,像是有燃物的焦味入鼻息,那人惨呼一声,敬民连忙收手,那人还是倒地。 原来敬民立时想到了,此人一定是被自己体内的电流击中了,故尔匆匆收手。 随即眼前这些打着手电筒,手握钢管或钢筋的人群,渐渐后退,终于散去。而最初出手的那人,还有后来持马刀攻杀的勇悍汉子,却还躺在地上。 振保看到风波已经平息,这才弯着腰身出来,没看见那个俏丽的妹子,不知她躲哪里去了,而那两汉子还趴在地上,不禁担心,“他们死了吗?” 敬民做了个手势,意思是说:“你替我每人打两巴掌,他们准醒!” 这倒是个好主意!振保乐了,就恶狠狠地使劲,给每人都赏了两耳光。还真的应了敬民所意料的,这两人吃痛之后,不再僵身于地上。持钢管的伤势轻一些,就过来扶起持马刀的汉子,见他手上都黑成一片,吓都吓个半死,心想这小子怎么这般了得! 见两恶人消失在暗幕下。敬民突然又想起发信息,跟振保说,天色尚未大亮,不如再飞行半个时辰,然后或乘车或步行,任你选择。 振保说好啊,就不睡了,这地方,早离开早好! 这就对了!敬民比划道。 于是为避人耳目,走到一片较为黑暗的地方,然后起而飞行,往西北方向疾快飞翔而去。 天大亮时被迫停飞,就取步行,到了一处镇上,吃了早饭,再坐国道车往西行。农历二十五了,这愈是靠近过年的日子,天气就越少晴和。车才开出镇子一段路,就开始下雨了。 这雨越下越大。行车的路本来就不太好,有些地方都失修了一段日子了,经大雨这么一折腾,就有些坑坑洼洼的,注满了水。到了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国道上弥漫着水雾,一片雨帘,前路显得隐隐绰绰。 突然一个暂停的信号出现在敬民的脑海中。敬民不敢怠慢,他知道这是心觉的提示。 敬民从座位上冲到司机旁边,用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那是他从体育比赛的裁判员手势那边学来的。司机不理会,他又哇哇地嚷嚷道。这下子才引起了司机的注意,觉得这哑巴总是有什么事。也幸好司机为此稳稳地刹住车,才挽回了一条生命。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时,前面已经立于路中雨帘的一名男子,听到车声转过身子,突然风一般地迎面往车头直扑过来。而这时司机刚好因为敬民的“暂停”手势刹住了车,真是险而又险。 可是正当车上路上的人为此感慨不已之时,新的意外却又发生了。 奔过来想轻生的那个男人,发现车子突然刹车,也只是发愣了几秒钟,随即,他却用头去撞车头。 司机感觉到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转头看还是那个哑巴,见他打手势让他下去。心想这哑巴倒是少见的热心好人,便想都没想,立即开了车门。 敬民下去后立刻将那人拉开,强拽到车门处,要拽他上车。这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一路喊着,小跑着跟了过来。敬民听到她在喊儿子,而且还喊戒毒,就也让她随着上车。司机正要问话,敬民作了个手势,说这两人的票由他来买。 司机还不太理解,但振保心里明白,便说:这两人车票,由我来买! 那老妇当即千恩万谢,对着振保和敬民说我孩子好苦,染上了毒瘾,没钱买毒品,戒又戒不掉!就这么寻死觅活的,也都好几次了! 振保听了,登时像身子掉进了冰窖。而偏偏敬民的目光却投了过来。他感觉敬民的目光里有话,这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个罪犯,永远忘不了曾经犯罪。 第一百四十三章 戒毒(五) 敬民让那个淋得像落汤鸡一般的男子,靠窗坐在最里头,外边就坐着那老妇人,刚刚安顿母子两人坐下,车就开动了。 但才不久,那落汤鸡男子又闹折腾,还要离开车厢,搡着母亲,抢着下车去。敬民见此光景,连忙从原座位上起来,拦到母子俩的座位外面。还恶狠狠地冲他做了个拳击动作,然后就站在那里不动。 男子喉咙里头咕噜了一声,强咽下了话,沉默着垂着头,像是蔫了的花草。 一会儿,雨也停了。敬民看着这男子一眼,回身坐到原来座位上。 可是事情并没这么简单。 也就是十多分钟吧,那男子突然大抖起来,越抖越厉害。嚷嚷着好难受啊,好难受啊!放我下去,放我下去吧! 他从座位上起来,把母亲搡到一边,好快地就冲到车门。 但是一条影子一晃,一个闪电般的动作,那男子已经被揪住衣领,然后一搡,就又坐回到原座位。 可是这一回不同,这个男子被敬民送回原位之后,还要挣扎着起来。他颤抖得更厉害了,那眼神就像一个濒死之人,他开始有气无力,面色苍白,打着哈欠,泛着泪光,有一丝鼻涕还挂了出来。 “没法活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这么嚷嚷着,男子突然一头撞向车窗。 男子这下子动作好猛,要是撞个正着,只怕车窗要被撞破,那么此人轻则头脸受伤,重则也可能致命。好在敬民正在旁边守着,手臂暴长,一下子就像老鹰抓小鸡一般,将他拽了回头。见他又是大叫大嚷,敬民一手在他正胸口处一拍,手掌也摁在那里不动。 奇的是这一招下去,那男子却不叫不嚷了。 不过那老妇人却慌了,“我儿子怎么啦?你不能这样啊!我儿子怎么啦?”说着,就要去扳动敬民的手。 她哪晓得自己就像蚍蜉撼大树,哪里又能摇动半分。 “你杀死了我儿子!大家抓凶手啊,凶杀了我儿子!”老妇人突然呼天抢地号啕起来。 老妇人突然这般号叫,也让车上人大惊失色,一时都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振保站了起来说:“各位别慌,我兄弟一向行侠仗义,一定是在救人。再说他跟这母子俩又无冤无仇,怎么可能杀人呢?大家也都看到了,那人毒瘾发作要死要活的,现在却不吵不闹,就是因为我兄弟在救他!” 振保这一说还真有效果,骚动的车厢一下子安定了下来。 可是那老妇人终是不放心,还在旁边唤着:“儿子,儿子你醒醒!” 那男子一动不动,老妇禁不住又一次惨呼起来:“儿子你不能死啊!儿子你好端端的怎么就死了呀!” “好没分晓的妇人,你怎么老说你儿子死了呢?活了这把年纪,说话还这么不知轻重。我跟你说过,是我兄弟在救你儿子,施展神功,让他毒瘾不再发作!你别再闹了,影响了我兄弟治病分神,那才害了你儿子!” 这一回振保说话,司机也帮了腔,“这位兄弟说得有理,老太婆就别闹了,人家是在帮你呢!”虽说他在前面开车,没办法看到后面的情景,但他的坚信的态度,还是很有支持力度的。老妇不再嚷嚷了,车厢又一次平静下来。 敬民终于从那男子的胸口上收回手掌,就要离开时却被老妇抓住衣襟。“我儿子怎么动也不动?”她问道。敬民做了个手势,老妇又惊又怒,“你为何不说话?你一定是心虚了,所以才不说话!”她说话的时候,身子就像狂风下面的老树一般颤抖着。 “你别急,我兄弟是哑巴!”振保这时又过来解说,“我兄弟刚才跟你打手语,意思是你儿子睡着了,没事了!你如果不放心,就可以摸摸他身子,探一下他的鼻息。” 老妇信了振保的话,果然就摸了身子,探了鼻息。 然后她突然站起来,对着敬民和振保鞠了个躬说:“多谢恩人救我儿子!” 敬民当下摇头摆手,还打了个手势,振保说:“老人家不必行此大礼!你儿子的毒瘾还会发作,还是赶快让他戒毒吧!” “是是是,可是”老妇的神情却又很快黯淡了。 敬民的目光又一次投向振保,振保偏过头,装作不知。 他这时心里却在想,刚才敬哥那一招要是用来治疗我的毒瘾,或许同样有用。要是如此,到时候不如求他帮自己一把。 一个小时之后,这对母子下车了,其时那男人也醒转过来,还用目光寻找敬民,看到振保还以为是敬民,临行时竟然对他鞠了个躬。 “敬哥,我真是无功不受禄呢,白受了那男的一拜。”等到车又上路时,就刚才那件事,振保对敬民说。 “不,你不是无功不受禄,你还真是有功之臣!你劝的及时,老妇人没再闹,所以没影响到我的发功。”敬民比划道。 “敬哥,你发的功,是针对他的毒瘾吗?”振保试探着问道。 敬民点点头,若有所思。 这下振保突然大长精神了,兴奋地说:“敬哥,没想到你竟然有这等神术,能够让吸毒者脱离毒瘾!” 他本来以为敬民听了一定会大喜,却没想到敬民却大摇其头,又比划着说不。随即看到敬民掏出手机,在给自己发信息。 果然很快就传来的的声。 正要去拿手机看,这时却看到车上一位男子站了起来,对敬民拱手道:“这位医生,我家大哥染上毒瘾,麻烦您随我到家去治一下吧!我们会给您不菲的回报的。” 敬民的眼睛却看着振保。 振保说:“你家在哪儿?” “终点站下车,你们跟我走就是,有小车来接!” “你大哥干嘛的?” “他给政府办事,是市委常委!” 振保看到敬民在摇头,随即又听到的的声。 于是打开手机,屏幕上显示:你跟他说我是江湖医生,哪敢冒然为政府官员治病,令兄千金贵体,应该到正规的戒毒所去戒毒,可保无恙。 振保看了点头,随手又翻查前面发的那条信息,只见上头写着: 你可别随便乱说,治毒瘾哪有那么容易?这也只是我的第一次尝试,只是暂时克制了毒瘾的发作,要断根谈何容易,不敢保证就一定成功。 振保就这么看着手机信息,还没顾得上跟那人说话,谁知那人就已经恼了。“你们俩兄弟怎么不说话?是不是瞧不起我们?”朗声说道,震得全车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时振保才发现此人身上至少有两处刺青,一在左边肩膀上,另一处则在右边的小腿上,而且小腿上的刺青,还青青红红的一片。 振保赔着小心,按敬民的意思向他好生解释。 哪想到那人一卷袖子,“呸”的一声,就迎面骂过来。原先的那种斯文样全没了,一下子就成了小霸王了。“你们两个什么东西,竟敢如此不识抬举!告诉你们,你们不看也得看,否则” 刚说到这里,就见眼前一亮,一把刀飞了出来,划了一道弧线,就落在振保的脚趾边。振保原是一个文艺品类的人物,哪曾经历这等风浪,刷地一下子脸白了。 敬民轻轻推开振保,从地上拣起那把飞刀,细细地看了看,用手指弹了弹,还凑到嘴边吹了吹,然后冲那人顶了下大拇指。接着又看那人身上刺青,同样又一次对他顶了拇指。 那人哈哈笑道:“你现在想通了,愿意给我哥治病了?好啊,果然是个识时务的好医生!好医生啊,快把飞刀还给我吧!” 他眼睛看着敬民,手心向上,屈动了几下手指。 敬民微笑着点点头,突然脸色一变,满面威严,双目精光,射向那人。 那人突然吃了一惊,却见眼前一道刀光奔了过来,未待他腾挪躲闪,那刀光却奔行疾速,倏忽之间,已经绕身三匝。这不仅让他看得胆战,哪敢动弹,就是车厢其他乘客,看到飞刀这般缠绕眼前,生怕不小心被其误伤,也不由得心生寒意。 突然一声怪笑,那飞刀停住了,极像是凝在半空中似地,极慢地缓缓落下,那人伸手施以巧劲,接住了飞刀。车厢里的众人这才安心定神,喘了口大气。心想好险哪,不过幸运的是,还是遇到了好人了。 敬民适才的好手段,让振保又一次地好生佩服。他觉得往后无论遇到什么困境,都要显示硬派作风,切不能服软,反正最终敬哥都会搞定的。 接下来振保大长了豪气,故意在那恶人的面前晃来晃去,看这小子还嚣张不。振保平素就有这样小家子气的睚眦必报的心理,他现在也算是玩味到了快意人生了。 可惜的是敬民却拍了下他的肩膀,打着手势,说咱们该下车了。 敬哥总是神秘的,他这么说总有他的道理,振保自然是听命。振保知道自己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自己的劣迹不止一次尽为其所知,所以也只能对其毕恭毕敬。更何况自己将来戒毒,还得靠他呢! 直到现在振保还不知道,敬民这一次邀他作华山之行,其意不在山水之间,却在为他戒毒呢! 第一百四十四章 凌迟(一) 振保又一次在风涛中飘行。 天是晴了,可是没有月,星光也极为稀薄。眼前能够看到的还是一片黑暗。不过习惯了黑暗之后,觉得心神也安定了许多,就会觉得黑暗也不是那么冷漠和可怖,其实它只是不习惯用其他色彩装饰自己,而且它更加习惯沉默,如此而已。 在振保看来,甚至觉得黑暗有一种特别的慈悲,那就是它用无边的黑色,包容了人们的许多阴暗的东西,或者丑陋的东西,当然还有人们的隐私。 振保觉得自己想邪了。 在思想停顿的片刻,他突然听到自己低低地打了一声哈欠,这哈欠声一下子如炮声的巨响,轰鸣在风涛的世界里。 他最担心的是,敬哥听到这声音了吗? 他知道这是个信号,危机开始逼近,虽说他已经预先藏了白粉和锡纸,可是他能够瞒着敬哥做这等事吗?既然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秘密,那么自己这样做还有意义吗? 不是他不想向敬哥坦白,而是觉得自己也暴露了太多的劣迹,自己在敬哥面前灰头灰脸的,恨不得一头钻进地里。 敬民好像浑无感觉,只管施展飞行术,驭风而行。兼顾到振保,为了不至于太过寒冷,他没有飞得太高。他现在已经飞出了经验,身子离那些高压线不会太远,离地面的最高距离,也就在离三十层楼顶部不到十米的高度。这样也可以更好地欣赏地面,尤其是城市的夜景。 敬民在飞行的时候想得更多的是风中魅影,想着其人的深不可测的奇功异术,还有狡诈心肠。现在周通和敬天恩都在他手中,势必迟早都会为其所用,那时候他的危害就将更大。所以自己现在频繁驭风飞行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一种备战的方式。 漫漫的旅途中敬民有时也会有幻想,他会想像着人间对天上的许多传说,关于天上仙女的许多故事。他有时会觉得,婉兰公主早就香消玉殒,羽化成仙了。这八百多年来,不知她,这位孤独的仙女,是如何度过这漫长的时光。 也许自己一鹤冲天,直冲天庭,离她就会更近一些,她看到自己的时候,她会飞下来,跟着他走吗?她曾经说过:愿天涯人海永相随。而今她还会记得吗? 已经太久了呀,他的等待,他的梦,总是被风吹走。他和她还会有明天吗? 振保感觉飞行的速度慢了些,他觉得这样更好,让他可以看到一些地面上的风物,也不至于太过寂寥,却不知道这是因为敬民有了心事,才如此缓慢飞行的。 不过振保的又一次打哈欠声音,终于惊动了敬民,这让敬民马上回过神来。于是振保又一次感觉了重新回来的高速飞翔。 接下来的速度是有增无减,振保在飘忽中飞翔,有些飘飘然陶醉了。 过了两个多时辰。振保感觉到寒冷又一次袭来,风声更紧了,而身子却逐渐向上,像是被风翼强托着,又像是为飓风所吸附,困于那层层叠叠的漩涡里了。 啊呀!振保叫了一声。 敬民鼻子里哼了一声,似是对他的大惊小怪的一种批评。 振保很快心里又安定了,因为他发现眼前已经近了一片山峦,中心几座高峰宛似在云端,而底下隐隐似有日光在升腾。现在敬民正挟带着自己往那边驰去。 难道说前面就是华山?不会吧?哪有这么快就到了! 振保说哥,前面那山,不会是华山吧? 敬民哇哇嚷嚷道,像是在骂他,又像是在赞他。敬民不能说话,此时也腾不出手来打手语比划。这些振保是明白的,但还是不明白眼前是不是华山。 他还委决不下之时,敬民却已经从空中徐徐下降了。 振保感觉自己的身子从山崖之间越过,然后轻轻落在山巅之上。顷刻之间,他也曾飞快闪过一种念头,要是敬民一时失控,或者气力不加,那么就一定跌入悬崖的谷底,粉身碎骨。 现在他踩着凌晨的露珠,俯瞰着山巅之下,风还在舞,拂过他的头发和衣襟,他没有退步。几天的驭风飞行,锻炼了他的胆量。更何况敬民也能借给他胆。 真的这里就是华山!他现在已经没有疑问了。他已经看到山峰底处浮起的日光。 他看到敬民正要跟自己打手语,“这里就是华山的东峰朝阳峰!”他思量了好一阵,才明白敬民说的意思。原来就是观日处,他想。 虽说已经是日出之时,但华山上还是极冷,风吹过来,像是一把扫把横扫千军。而且还有多处有积雪,被风一吹,纷纷扬扬,六角星飘飘荡荡,在晨光之中倒也不乏盎然生趣, 敬民在手机上摁着,好一阵子了,振保的手机却一点声音也没有。 敬民确实是打给振保的,想跟他说话,叫他跟自己一起进山洞里去。敬民现在也有一些累,不想跟振保,再打手势交流,因为有时打好半天手语,结果还有歧义,这让敬民都没了劲头。 振保也发现了敬民在发信息,于是揣想道:“是不是高山地带信号不好呢?” 敬民听得点了点头,停止了发信息了。 于是折下一枝树枝,拉了振保的手臂到空地上,就用树枝在泥地上写字。 写了好一阵子,振保也说了好多话,最后两人择路往下走了。行路时振保竟然觉得自己乏得可以,连续打了两个哈欠,眼泪都流了些出来。 敬民回头看了一眼,却没比划说话。 经过一路石地,又穿过齐腰深的一片茅草地,就来到了洞口。敬民冲振保点了点头,意思就是说到家了。 振保这一回领会的很到位,看着这一处山洞,不禁有些踌躇。当初在海燕面前说要跟着敬民到华山一游,现在已经到了华山,却觉得反而有些低落,就是刚才看到华山日出的胜景,却也没有让他完全兴奋起来。 他本来是个好浪漫的人,终究带着歌唱家的气质,可是怎么一瞥见山洞,就一点也罗曼蒂克不起来呢。照理他应该在华山之巅唱一支歌,就算是现在嗓子破了,但至少还可以自己做个纪念。而且要是唱曾经以海戈为艺名的《海一样的江湖》,那就更有纪念意义了。 事后振保可能会想到,这是因为那时自己的毒瘾已经开始奔袭而来。 在看不见的阴暗处,毒瘾,正在许多貌似健康的人们身上攻城略地。而且很快就夺取了全面的胜利。振保不过是一介凡人,自然不过如此。可是可悲的是,他却还在想着这山洞如何安顿,自己是来华山旅游哪,又不是到此修炼来着。 他还看到了横陈于洞里的草垫子,那正是敬民前些时候睡过的。 天,这日子怎么过呢!他暗暗抽了口气。 可是他已经没有余裕思量这些。一种特别难熬的感觉突然袭了过来。他一下子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太熟悉这种感觉了,他知道接下去自己将要做什么。他也知道生之大劫就在面前,解决的办法几乎只有一个,那就是到那时候,自己不得不再吸毒了。 尽管他知道这是饮鸩止渴,但也顾不得许多了。有些道理其实人人都明白,可是明白了之后,却还要继续着糊涂。 振保眼看着敬民,心里在忖度着,该如何开口。 “敬哥,我你知道的,我要坏事了!我”他说。 敬民却摆出一种茫然无所知的神情。 “敬哥,我跟你说实话吧!我毒瘾又要犯了!这可不是人受的!敬哥你就放我一马,让我吸上一口,过了这难关!” “怎么?你都带了白粉在身边?这怎么可以?这怎么可以!”他装作毫无所知,缓缓地比划道。 “敬哥,是我错了,可是错在这之前!无奈呀!” “你现在退出还有机会!可是你现在要是再继续吸毒,那就只能下地狱了!”敬民比划道。见振保还有些怔怔地,敬民折了一根草,又一次在地上比划写字。 可是振保已经打开了随身的背包,飞快地取出一包白粉来。 但是他再快,也快不过敬民的身手。就如变魔术一般,振保才刚刚在脸上露出得意而满足的神色,却保持不了一分钟,很快就变成沮丧的神情。 接下来他开始疯狂地咬牙。因为自己辛辛苦苦带来的那包白粉,已经落入敬民的手中。 他开始在洞壁上蹭着,他的眼睛里有泪水,却更有凶光。他像是困在铁笼里的野兽,张牙舞爪着就想扑出去。终于他喉咙里咕噜了一声,那在往常他可能会因此唱一支歌,可是眼下,他却像沉默的火山喷出了火。 他不顾一切地扑向敬民,这是他最后的疯狂。 敬民一闪身,振保的身子直撞到洞壁上,额头一下子就起了血苞。 但他甚至啊一声都没叫,又转回头,再一次扑向敬民。 敬民没有闪,而是轻轻地勾了一脚,将他绊倒在地。 这一回振保好像已经用尽了力气,只能趴在地上颤抖着,挣扎着,他的脸因急剧扭曲而变得狰狞。他身上裸露着的地方,那些肌肉,好像也都在颤栗,可怖地不停地抖瑟着。 他终于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由于又一次的毒瘾发作。振保强撑着说:“敬哥,给我吧!” “不给!”敬民的比划还是斩钉截铁。 “敬哥你好狠!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这是凌迟之痛啊!” “夸张吧!等等,你说什么?凌迟?”敬民比划道。 “对啊!凌迟!杀千刀的,我受不了啦!救我吧!救我!”振保眼睛有些翻白,又一次昏晕过去。 第一百四十五章 凌迟(二) 敬民咬咬牙,没有去扶起振保来,只是盯着他看。 可是先前振保的痛彻心髓的声音却更大地触动了他。 凌迟?凌迟!! 敬民突然感觉一种天旋地转。他的眼前是前生血淋淋的一幕。 愁云惨淡笼罩着汴京,永乐帝目光炯炯,口不能言,四肢已断,一片片鱼鳞一般的血肉,在法场刑台上飞落,溅起淋漓血雨 童贯,天杀的奸贼! 敬民不会忘记永乐帝在汴京被童贯凌迟处死。 永乐呀永乐!你一心为民永乐,何以罹此惨剧! 圣上,微臣不能保护你,也不能保护婉兰公主!微臣罪该万死,微臣没用啊! 他还要说微臣怎么怎么的时候,他回过神来了。虽说他的心还为旧的世界所牵引,但他到底还是意识到自己的现代身份。所以他笑了,笑自己在前一刻,竟然还微臣微臣的。 现在我是敬民,我只能想敬民的事!他这样地劝告着自己。 还没过半个时辰,振保开始一寸寸苏醒过来,这种苏醒简直就是对他的一种谋杀!那无边的毒瘾又开始了侵入,“但愿长睡不愿醒!”他突然哭一般地吟着李白的诗,反复地吟着,好像他对李白的诗有了新的理解。 敬民知道他十分难熬,可是除了强制之外,还会有其他什么办法吗? 振保终于又一次大爆发了,这在敬民的意料之中。振保用头去撞洞壁,而且要冲出去。这一回敬民可不敢大意,连忙将他控制住。敬民从背后抱住他。振保舞着的胳膊,还有踢动的腿,终于都不再动了。他感觉到身子被上了锁链,让他无法动弹。 他又一次昏厥于地。 振保悠悠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石洞里,身子底下正是先前见过的那个草垫子。敬民正在身前默默无语地看着自己,他的身后,正朝着洞外的方向,一片日影正从那边投射过来。 “现在几点了?” 敬民用手指做了个“八”字形,表示现在已经是八点了。 “你好狠的心!”振保想起来先前的事了。 敬民打手语比划道:“不狠,就救不了你!” “你救我?哼,随便说说吧!” 他的怀疑的口气,并没有激怒敬民,“你知道我陪你游华山的目的吗?就是为了让你戒毒!”敬民比划道。 “是吗?” “你吸毒的事我早就知道了!你还把毒品藏在床底下!你答应跟我一起出游,却又怕临时毒瘾发作,就又带了些白粉,还将锡纸藏在鞋垫下面” 看着敬民不断地比划着,振保只觉得头晕目眩,脑子里轰轰作响。敬民的手语,将他所有的秘密暴露无遗。 他还能说什么! “到华山就一定能戒毒吗?”他尽量消去心中的不快,问道。 “这里的环境可能会磨砺你的意志!戒毒,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个意志问题!”这几句话可能有些不易理会,敬民比划了半天,振保才算有些理解了意思。 然后敬民取出了那包白粉,在振保的眼前晃着,晃着。 振保的身体开始有了些冲动,他的手动了起来。 但是眼前的那包粉突然散开了,也不知哪里来的风,好大的风,把白粉刮得纷纷扬扬如飞雪,眨眼间早就没了踪影。 振保不知道那是敬民施展的一招“乘风破浪”。他看到救命的白粉化为乌有,不禁整个人都软了下来,瘫在地上了。 “你必须磨砺你的意志!”敬民在向他比划。 但此时的振保,却觉得敬民是在向自己示威。 振保心里打了一个结,不明白为何敬民不发功治疗他的毒瘾呢?途中那个男子,不就是经敬民发功治疗后,好像立刻就没事了吗? 难道说敬民是因为发功伤身体才慎用此法吗? 日行中天的时候,振保又一次发作了,好生折磨,整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难熬处大喊大叫道:“哥,你就一拳打死我,强胜生受凌迟活折磨!” 敬民听了似有所思,突然虎地进身,真的就给了他一掌! 这一掌就击在振保胸口的膻中穴上。 振保禁受不住,当即如昏死过去一般。半个时辰之后他悠悠醒转来,“我好像做了一个梦!”他说。 敬民点点头,却没打手语,好像在等着听他说刚才做的那个梦。但他却终于什么也没说。 但他记得敬民终于给他出掌疗治了,于是他的心结也打开了。 敬民突然起身,捧着两头烤鸟过来,也不打手势,就直接递给他。“我就吃一头!”振保说。 敬民摇头,比划说这两头都是给他的,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振保见他这么说,也就不再推辞,当下就大嚼起来。 “嗯,好香!是你发功打下的吧!哈,这下子真的走进武侠世界里了!” 见振保眉飞色舞的样子,敬民也笑了。 饱食之后两人睡了一觉,然后就在山上到处看看。黄昏之前振保又发作一次,敬民还是施以旧法,突然一掌又将他打晕了。等到振保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合了。 华山的夜又一次来临,山洞里两人都看不清对方。手机都收不到信息,两人都不知道现在海燕怎么样了,海燕自然也无从知道他俩的情况。后来就多半由振保说话,而敬民,就只能拍打他的肩膀,来表达或同意或不同意。 “敬哥,你这两次那招真好,一出手,都把我打到睡觉里去。所以,敬哥,往后我一难受,你就尽管对我发功啊!让我睡觉,也就不知那种痛苦了!”振保终于忍不住,把它说出来了。 他感觉到敬民叹了口气,然后就在肩膀上重重拍打了几下。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想。 “他这么重拍打,就不会考虑到我受不受得了哪?这人还真是狠!”振保正这么想着,突然一个念头在脑中闪现: 他的意思,莫非是说,发功治疗,用得不慎,容易伤到身体吗? 振保突然又高兴起来,自己聪明哪! 他张扬的个性,即便在这般处境下,也在生长着激情。他不知不觉地开始唱了。 他本来应该早就在看日出的那时候放声歌唱,可是他这时候开始唱,也还不迟。 他唱《海一样的江湖》。他已经习惯了用《海一样的江湖》这首歌来疗伤,疗治自己的精神创伤。 他觉得只要自己唱了这首歌,就说明了自己的存在!自己存在,这世界就存在,每天的太阳就会照常升起,希望就存在! 敬民不知道他为什么唱得那么投入,不过敬民觉得有几分喜欢这首歌,虽然说不出为何喜欢。 渐渐地振保的歌开始转为轻轻哼唱了,振保的嗓子沙哑得太过厉害,寻常他喉咙里头就常常不适,稍微一点感冒,都会让他觉得喉咙痛。他的大声唱歌坚持不了多久,就会失嗓甚至全哑,所以他很快就转为轻唱,于是也就成了一支催眠曲似的。 然后这支曲子的歌音歇下之后,两人也都不知不觉有了倦意,于是沉沉睡去。 天交初卯时敬民就醒来了,按以往他这时都会练练功夫,舒活舒活身子。可是今日他不敢造次,振保的事是大事,他得看着点。要是出了半点差池,他可如何对得起海燕哪! 于是他在振保面前盘腿静坐,稍微练些保元功,注意力却还在振保身上。 也就是半个钟头吧,突然振保啊的一声大叫了起来。当他张开眼看清楚是敬民坐在对面,他的本来有些紧张的脸松弛了下来。原来在醒来之前,他做了个梦。 在梦里,他看到了费国强。 费国强对他阴恻恻地笑着,手里是一包冰毒。 他看见自己扑地跪了下来。他向费国强祈求给他一点粉。 费国强指着前面的山崖说:“水振保,是汉子就往前走,你往前走,这包粉就是你的了!” 振保突然变得毫无畏惧。 转眼间已经到山崖边上,山风从底下吹上来,很有一种将自己连根拔掉的意味。他这时候却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能够吸上粉,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就这么想着,脚步向前,突然发觉脚下踏空,吃惊不小,不禁大叫一声醒来,才发现是自己做了个梦。 敬民收式起身,打着手语:“仁兄如何?还好吗?” “别提了,连做梦也在想吸粉!” “这不行!不要说想,那个字词,你最好提都不要提!” “哎呀,我真得是受不了啦!” “振保兄,你这是意识在作怪!你要戒,就得先把念头断了!” “哎呀呀!断不了啊!这怎么断得了啊!” “水振保!亏你还是男儿汉!你怎么如此不中用!你应当要用铁一般的意志来斩却欲念!你可以尝试着用迁移法,你把注意力放到其他地方,譬如你唱歌” “我我的嗓子昨晚就不行了,唱不了啦!” “说不定现在可以了呢!没试过怎么知道行不行!” 振保咬了咬牙,眼睛闪着灼光,原先的凸额显得更凸了。 枕着城市的喧嚣 梦着海一样的江湖 刚唱了两句,振保就大叫说不行。然后就晃着脑袋,咬着牙,瞪着眼,身子哆嗦着。突然大叫一声:“痛死我了,刀割一般啊!我要死,还死不了啊!” 敬民往前走了一步,正色目视振保,双手放在他肩膀上,“放心,有我在,你死不了的!这关键几日你无论如何都得挺住!记住,你熬得过去,或者熬不过去,都得回见海燕!我都要将你带回她身边!你要是真的爱海燕,就坚强点!要是没戒毒成功,你还有脸见海燕吗?” 敬民像一个圣者,端严,慈悲,比划着。 可是此时的振保,已经自顾不暇了,又哪里会注意到敬民的手语,他头痛欲裂,又哪里还能琢磨敬民手语的含义呢! 第一百四十六章 凌迟(三) 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大力,振保在一个瞬间,竟然将敬民推开了,呼地窜出洞去。 这下子敬民岂能托大,施展轻功,只一下腾起,就越过振保的身子,拦断他的去路。 振保此时已经疯了似地,不顾一切就往前冲,他的头重重撞在敬民的身上,张开嘴,咬着敬民铁一般的手臂。 敬民无奈,只好仍施旧法,手一起,一掌落下。瞬间疯狂的振保变得老实了,他松了手,松了口,晕倒在草坡上。 敬民点了点头,一下子将他横抱起来,然后入洞去。 洞外的阳光很好,风也很好,可是他也只能在洞里陪着振保。 他在想着心事。算起来今天应该是农历二十七了,在华山最多只能再待一日,最迟二十九就非离开此地不可,否则就赶不上年夜饭了。 原先自己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在非常的环境里,可以磨砺非常的性格。也以为借保元功可以化去振保身上的毒瘾。可是振保没有自己想像的坚强。而保元功要化去人身上的毒瘾,至少也得为之发功一个月,同时也将不断耗损人身上的元气。 这是敬民的体会。是他对九天仙君说的话的再理解。 仙君曾说,保元功可以用来救急,但发功却往往致其伤害,只有练到九重功,方可避免此害,可保无恙。 仙君并没有指出可以用来克制毒瘾,但道理是一样的。所以那日途中遇瘾君子,为了安慰其母,敬民便施功小试,果然有其功效。 后来他见振保受不了痛苦折磨,就也对振保施功一试。虽说颇具神效,但现在看到振保愈见苍白,而体力颇不如前,就不敢再发此功。 振保大概也就躺了半个多小时,才悠悠醒了过来。敬民面带微笑,坐到他身边,对他比划着一会儿。他的目光有些惊讶,本来还有些昏沉沉的脑子,变得清醒了许多。 “你是说只要在华山再待一天,过了明天,就飞回海州?”他疑问道。 敬民微笑着点了点头。 原来起先敬民,跟他比划说,只要再坚持一天,他的难题可能就有解。而且还说,无论如何,过了明天就要回还。敬民这样说,也这样做,是注意到他的心理承受力,所以尽可能跟他说些舒心的事, 振保的神色显然好了许多,真正称得上是拨云见日呢。 敬民用手语问他,有没有感到肚子饿,天上鸟,地上兽,水中鱼,更爱吃哪个?敬民要让他吃饭,只有一切正常化了,他的健康才会正常化。 可是振保摇摇头说没胃口。 那就逛华山,如何? 振保端详着敬民的手势,突然叹了口气,“也罢,就逛逛吧!都年底了,还和你从海州径奔了这北省,来游华山,已经是够神经了,再待这山洞,却不游玩,那就更是神经病了!嗐!” “别老嗐嗐的,既然这么想了,那就走吧!” 敬民的手语停住了,双手不再用来交谈,而是搭在他肩上。敬民觉得现在愈是表现与他亲近,就愈是对疗治他的毒瘾有促进作用。 洞外是有些冷,但视野开阔,空气清新,振保长长地吐了口气。他在此晴天视野下面,才真正见识了华山。峻岭、怪石、云海、鸣泉、飞瀑,遍布山峦,随处可见。 眼前突然一片耀眼的白光,华山要是没有雪,恐怕美感就会去了一半,现在虽然没有下雪,但是残雪还在。山阴处的积雪绝对是风景点缀的必要。 阳光好美,和山阴的残雪照在一起,反射着蓝色魅影之光。 振保也是知道华山有故事的,当年我军智取华山,那是最近的故事。华山论剑却是武侠世界里的故事,还有就是宋太祖赵匡胤与陈抟老祖在华山对弈的传说故事。 他立于海拔最高的东峰,为这些故事所神往。正出神时,突然传来一阵古怪得可怕的巨吼声,狂啸如虎。原来是起了猛烈的山风。 华山冬季,有一种狂烈的奇风,能把大树连根拔起来,好生厉害。眼前山风大作,势若翻江倒海,怒潮奔腾,振保赶紧退了几步,蹲了下来,感觉自己仿佛坐在骇浪滔天的小船里,随时可能从五千仞高峰顶上“翻船”摔下谷底深渊。 这大风也扬起雪花,于是银花漫舞,煞是漂亮。可是那振保惊魂未定,哪里还有这等欣赏的心情。 这一场狂风大作,却引得敬民技痒,他觉得难得遇上如此猛烈的山风,正是练长风三叠的好机会。再说振保现在情绪已经大体安定,估计他暂时不会出格犯病。 当即不退反进,在山崖风口,先以一招“穿石生根”,定身山崖,然后一招“长风入怀”,让山风从四面八方尽奔他而来,让自己置身于惊涛骇浪之中。 退到后面的振保明显感觉风力小了,但却为敬民的处境担心不小,尽管知道他本事高超,驭风飞行,千里天堑视若通途。 但后来看到敬民履险如夷,更加从容不迫,却犹不退回,竟然驭风以翔,浑似水中冲浪。就知道敬民是觉得这风刮得有劲,这才御之以为练功之用呢。但观之,也不由得击节三叹。 阳光因残雪而泛着蓝光,这边敬民又在风涛里舞着,世界放着眩目的美丽色,舞动起来,再舞动起来。振保渐渐地目迷五色,已经感觉不到风,也感觉不到山崖。他只感觉到一种光,好像就被那个光牵引着,然后随着那个光而移动。 “你跟我来!”他好像听到有人这样跟他说话。 敬民此时还在风浪之中优游,眼前的大风是他平生所罕见,他觉得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畅快无比。他像驾着白马追风逐日,又像耍着醉拳,踢着旋风腿。在几度拼搏的过程中,长风三叠的威力,已是今非昔比了。 狂风终于大逝而去。 可是当敬民回头看时,哪里还有振保的身影。 当下敬民脑子里嗡的一声响,暗道不好,大惊失色。毫不迟疑,马上就驭风飞行,疾快地检视四周。就这顷刻,他心里掩塞了自责。 他也奇怪自己怎么好像是一点感觉也没有呢? 原来练功之人并非每时每刻都非常警醒,一旦练功到一定境界,或可沉醉其间,忘其形骸。敬民眼下正好遇到此境,虽然他向来机警,也不免暂时失察。 还好,当敬民在东峰一角看到振保的背影的时候,他暗暗舒了口气。 这华山到处都是天堑险处,万一振保因毒瘾病发产生幻觉而致失足,后果不堪设想哪。 敬民正感到心中欣慰之时,突然又觉得十分惊奇,眼睛定住在他身上。 原来此时的振保,正伏在一片石壁上,在吸食着石壁上的青苔和山泉水。 敬民远远地看着,没有惊动他,心想,难道他的毒瘾又发作了? 敬民料想的不错,此时的振保确实了又一次发作了毒瘾!不过这次发作就显得温和了许多,更多的不是痛苦,而是产生幻觉。他就因了这幻觉的导引,而来到了石壁前。 他在蓝色的光里,看到了白粉,看到了锡纸。 他差不多疯晕了! 敬民突然生出了一个古怪的想法。这石壁青苔泉水,还有虫卵等一些微生物或许振保吸食了,会有不可思议的效果呢。 难道说这会是治病的良药? 振保贪婪地吸食着,也许他已经许久没有这么惬意吸食过白粉。白粉太贵了,他吸食不起,总是偷偷地买一点,然后偷偷摸摸地吸一点。哪有像今日,他看到了那么多的粉,那么大的锡纸。 他也许想到了,不敢吸食过量。这才强迫自己停下来。 可是,他发现了自己是站在石壁前,眼前只是石壁青苔泉水。 他竟然弄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站在这里。刚才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他都搞不大清楚了。 “精神崩溃!”敬民想。“好危险的精神崩溃!” 他现在有些明白了,毒品,就是在危害人们的大脑神经。所以,现在振保也处在极其危险的生命境地。 他对振保微笑着,拍了他一下肩膀,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然后拣了一枝树枝,在地上写着字: “这里是东峰!往下走有一处十分险要,叫鹞子翻身!” “这地方早有听说!好,看看去!”振保有点清醒,点点头说。 于是敬民在前,振保在后,往下走不久,果然就看到前面的险路了。“来,让我抓着你的手往下走!”敬民说。 经过了鹞子翻身这段险路,又走一段路,就抵达华山南天门。那后院有一段路叫长空栈道,其险要,比先前走过的鹞子翻身,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先敬民还有些担心,没想到振保却精神大长,在过了长空栈道之后,还唱上了两句: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 风霜雪雨搏激流 唱到吃力时才摇头说,哎哎,看来是真的不行哪! 敬民自然知道他说的是嗓子不行。 再往前走就看到了那个论剑台了。据说那就是传说中武林高手比武论剑的地方。再过去不远,就到了道观,然后就抵达“太华极顶”,据说是华山的最高处。 敬民用树枝在地上写着字,告诉他这个意思,他又一次兴奋起来,“今日登上了华山最高处,真不虚此行!也不虚此生了!” 说着,竟然热泪四溅,挥洒于地。 第一百四十七章 忏悔(一) 且说敬民重在精神因素方面的调节,便陪振保游了多处华山奇险之胜景。从“太华极顶”下去,就到了西峰,此山状若莲花,故称莲花峰。然后与振保一起到西峰最高处摘星石游览。 接下来走金锁关,过苍龙岭,下天梯。一路下山来。 到了华山脚下,眼前景物又是一新。在振保看来,山上是绝俗世界,应是闲云野鹤,出尘之士所居,而山下却是世俗人寰,虽说寒冬岁末,少有游人,但仍然弥漫蒸腾人间烟火,不绝红尘生意。 于是他的一颗心,也苏活暖和了起来。 敬民从振保的面部表情,已略有所感。便比划着问道:“这山下人家店铺却也暖人心意。仁兄要不要就在下面逗留一夜,待明日” “待明日又如何?” “明日白日自然得到峰顶再修炼,到晚上,就可以驭风飞行,返归海州了!” “敬哥的意思是今晚宿此,明早再登华山!然后” 敬民微笑点头,比划着,正是此意! 原来敬民发现振保不耐山人那种独居寒舍的清苦,再经毒瘾反复折磨,已经跟先前在海州家中的模样有了不同。所以敬民也想让他吃吃好一些,睡睡好一些。 然后欢欢喜喜逛了一阵,看到一家饭店,抬头看那招牌,饭店上头,则高高标着宾馆。 振保不想走了。 敬民明白,当即就拍了一下振保,比划说:“进去喝一杯!” “先饱餐一顿再说!”振保说。 敬民哈哈大笑,比划说,“好的!不过仁兄且悠着点,可别饥不择食呢!” 当下就进了店来,里头的楼梯口处,也写着二三楼住宿。敬民看了点头。 由敬民点菜。这里终究离渭州太平镇不甚远,所以饮食习惯还较接近。而与海州离得就远了,西北与东南,饮食习惯差异甚大。尽管振保也是西北人,但长期在南方,也就更习惯了南方饮食。 其实敬民也是这样,他也是更习惯江福的饮食,喜欢那种清淡,不很习惯眼前这种偏于厚重肥腻风格的菜肴。 不过还真是饥不择食,振保对眼前的食物都是眼睛发亮,未等正式开饭,振保就已经先动手了,夹了一块猪蹄膀,就大嚼起来。敬民笑着,也夹了一朵香菇吃着,比划着要不要喝酒。 “好!到华山来,岂能不饮酒!” 振保的略有几分狂野,让敬民又一次地警惕地注视他。敬民真的还是对他不减担心。 敬民定下了神,没有察觉到他的危险因素。 店家拿过来两瓶长城白。 敬民给振保的面前杯斟满了酒,然后再给自己倒酒。“来,振保兄!为咱们的华山聚会,干了!”他比划道。 “好,敬哥!为咱们的华山聚会,干了!”振保呼应说,他对敬民的手语心领神会。 一连干了三杯,又一连斟了三杯。 振保的脸已经开始泛红。他的话开始多了起来。所以很快地,话本来就不多的敬民,就成了他的忠实的听众了。 也不知怎么的,振保开始谈到了音乐。 先是从影星歌星的一些生活轶闻谈起,谈到偷拍,谈到隐私,谈到他们也不容易。然后就说到什么歌什么歌好听,敬民也比划说自己平时爱听什么歌,以为谁谁谁唱得更有韵味。敬民这么一说,就更逗得振保大开话匣儿,眉飞色舞地畅谈音乐了。 振保笑着说看不出敬哥还有些这方面的天赋哪! 得意之余他就更多说了自己。 他说自己从小就爱唱歌,在小学时代,差不多就算得上一位小歌手。初中快毕业的时候,在一次校文艺晚会,由于自己演唱刘德华的《天意》而引起轰动。后来就有一个音乐老师特别关心他,无偿地教他专业的音乐知识,教他更好地唱歌。 他说当时帮助自己的人不少,读大三那年,有一个好心人给他介绍了王姐,后来才知道王姐是个音乐经纪人。她很欣赏他,认为他有天赋,对音乐的节奏特别敏感,把握得很好,而且音色迷人,颇有情韵。 然后她就开始包装他。 大学毕业后他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而他的以海戈为艺名的歌却开始走红,《江湖情歌》一下子走俏,那时差不多所有大大小小的音像商店,音箱震响着的,都是《江湖情歌》里的歌。尤其是其中那首《海一样的江湖》,更是深入人心。 走运的时候,很多景象也蜂拥而来,就像月升而行时,彩云也一路追风赶月。他的生活里很快出现了一位叫做雨兰的女孩!于是他的生活就更多了一份以往所没有的色彩。那是诗一般的色彩。 振保停住了,举酒碰了一下敬民身前的酒杯,自己先就饮了。此时他的一张脸,已经完全被酒所侵,脸都红到了脖子上,不仅是脸,就连眼睛,连额上的、脖子上的青筋,仿佛之间也变成了红色。 敬民看着他,觉得他说的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了,渐渐想起来,那次他所讲的伤心故事,也许就是跟他现在所说的内容,有一些特别的联系吧。 “那段日子真是我人生中的神仙日子!”振保慨然说道,但又莫明其妙地叹了口气。 敬民听了这话,却有另一种感触在心中,觉得振保不应该作如此想。因为这样说的话,那么他和海燕的现在的日子,又该如何理解了呢? 他接着说下去: “正合着乐极哀生那句古话,生活的阴云却罩了过来。我的嗓子不知什么缘故,竟然一夜之间出了问题,变得特别特别沙哑了。也许是那天晚上喝酒过量,然后又严重受寒,也许就根本不是这问题,因为在此之前我的生活也常是如此。” 振保显然还在十分留恋着当年的那段生活。 接下来振保所说的,敬民就越听越耳熟了,果然,就是那日伤心的故事的再版。要说有区别的,那就是那次说的,振保是写意的,隐喻的居多;而今日所说的,则偏于写实,保留了更多的原生态的东西,如女孩名叫雨兰,就是生活中的真实。 不过振保终究还是掩饰了一些东西,就算他在酒精刺激下的疯狂,却也还清醒到掩饰一些不该说出来的,像雨兰让情人拿硫酸泼自己的事情。 但他还是为此悲哀到了极点。 他痛苦,他悲哀,他愤怒,他疯狂可是,他为何好像总是缺少了一些什么!是啊,他为何没有忏悔呢? 难道说他在此生,就没有做过什么错事?或者说自己并不需要什么忏悔! 敬民轻轻地摇了摇头,知道振保其实是应该忏悔的,先前他为了报复而策划绑架,后来又将诈到的这笔钱占为已用,与海燕双双逃逸。当获悉有杀手威胁到自己生命时,却又费尽心机。当偶然发现敬民与他自己长得十分相像时,却又奇货可居,暗中设局,策划李代桃僵之计,甚至不惜以海燕的生命为代价。 敬民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想下去了,再这么想的话,自己就要极其鄙视眼前人了。这样的话,自己所作的努力也就成了梦幻泡影,化为乌有。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突然脑子里头浮现了这样的句子。 是啊,就算罪恶累累之人,只要他最终能够放下屠刀,回心向善,同样也可以立地成佛的。所以,又何必太过谴责振保了!无论怎么说,振保也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人哪! 可是即便如此,引导也还是必要的,他想。 于是比划说道:“振保兄,你爱海燕吗?” 振保读得懂他的手语,只是对他突然提出这个问题有点愕然,“我当然爱她呀!”振保马上就答道,回答得十分坦然。 “那么,你就从来没有做过让她伤心的事,对吗?” “她没有因为我的事伤心,我实际上也没有让她伤心!” “她没有伤心,那只是因为她不知道而已!要是她知道你竟然做了这样的事,她一定伤心欲绝的,对不对?” “这” “你说,你吸毒,这事要是让海燕知道了,那还不是晴天起霹雳?她一定会觉得是天塌下来一般!你说,海燕是不是那种特别浪漫特别诗意化理解生活的女人,她爱得了这种打击吗?” “”振保低下头无语。 “所以,你就不该没有一点忏悔之心!难道说你就没有受到良心的责备?” “不,不,不是这样的!” 振保突然又一次疯狂起来。敬民看到他的表情不像是强做出来的,察知他确实也有悔恨之心。就温和地看着他,缓缓地比划着: “那你说,到底是怎么样的?” “我爱海燕,我并不想有什么事瞒着她!可是我,我却掉进费国强设下的圈套,沾上了毒品敬哥,我好恨哪!” “竟然是这样哪!振保兄,那你说吧!你能说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敬民的强烈的手势,那明澈的目光,让振保也觉得不要再强锁住心头的秘密了,他咬咬牙,终于打开了心扉。 “敬哥,我说,我全都告诉你!” 振保一口气把面前的半杯酒咕噜噜一仰脖子全喝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忏悔(二) 原来事情是这样。 那天晚上,正是振保回到海州的第一个周日。海燕的几个同学聚会,刚好其中又有一个这天过生日,所以海燕不能不去。振保在家待得腻烦,就走了出去。 他要是不走出去,什么事也没有,可是谁又能想到呢?现代人啊,终究不能像古人一般深居简出,甚至闭门谢客哪。 再说振保也不想做都市里的隐者哪! 且说振保走到街上,顿时被漫起的街潮所吸引,心情当下就好了许多。更何况这天晚上天朗气清,还有一弯月亮。所以振保一路行来,兴致颇高。 突然他的脚步停住了,从前面的一家歌厅飘出来一支曲子,正是张学友的那首让人黯然销魂的《吻别》。 当年他就为雨兰唱过这首歌,雨兰还笑着说:“这种境界好美,能经历这种境界,也是一种享受。”他当时就觉得雨兰是不是疯了。 现在想起来,她就是这般的疯狂! 突然感觉身后被粗暴地挤进来一部车,然后左边臀部像是被什么划了一下,才发现是那部车开了右侧车门,撞到了自己身上。 于是自然反应就是好恼火,好恼火自然要向对象发泄,就不由得左转身子眼睛看过来,正要发作,那人却也把一句道歉的话送了过来。“对不起呀,碰着你了!”她说。 说话的声音真好听,何况还是个女的。振保的气已经消去了一半。这时他的眼睛也看到她了,这一看却突然就愣了。那女的莞尔而笑,然后就像时装模特走t台一般,极优美,也是极快捷地,一闪身就进了歌厅。 “雨兰?雨兰!” 他心里在响着这句话,脑子的意识被轰炸得乱七八糟。终于他心里一热,大步流星,也走进了歌厅。 原来他刚才和那女的四目相接之时,他觉得她就是雨兰。 但那终究只是短短的一瞥。当他再要看清楚她时,她已经眨眼间进了歌厅。 歌厅在二楼,振保上了二楼之后,在门口停住了,他犹豫着要不要进去。他发现门外站着的两人盯着自己看,进退两难之际,不由问道: “刚才是不是有个小姐进去了?” “你问的是哪一个?刚才进去有好多小姐!” “就是穿着绿衣粉裙,清秀可人的那一个,就前面刚刚进去” “哎呀,先生还是自己进去找吧!” 正在这时,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是啊,先生还是自己进去找吧!”振保回头一看,大吃一惊,因为此人正是对头冤家费国强。说着话,一脸笑呵呵的。 难道说自己跟他,双方已经全消了芥蒂,真正干戈止息,化干戈为玉帛了。 费国强倒是一脸笑脸,可是两个马仔面相却颇恶。 他没想到自己在门口的时候,就被费国强和身边的两个马仔盯上了。他们三人正想上里头的麻将室,费国强不仅好色,也好赌。 “来,咱们一起进去,我请客,不劳振保兄弟破费!” “那不要了,还是我来吧!” “你来?振保兄弟,不是老哥瞧不起你,这里头的消费方式,你嘛,一定是不习惯!所以还是我来!你要找的人,我包你找回来!” 振保当时心里好犹豫,但终究还是渴望见到那个绿衣粉裙的清秀女子,便被他们推推搡搡,就到了里边。 里头的舞台上,一群半裸的女子正在合着摇滚音乐,在那边疯狂地扭摆着臀。蓝色的雾飘荡在歌厅的空间,振保随着费国强在蓝色雾中行走,然后,就落坐在离舞台不远不近的一处,而边上,正临着典雅的圆形舞池。 费国强叫服务生过来,然后问振保喝什么酒。 振保酒量有限,不是特别熟悉的人,他总是尽可能不喝酒,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把酒挡在外头。“谢谢,我不喝酒!”他说。 “男人岂能不喝酒?” “我从小就不饮酒,不也很男人?” 振保听得耳刺,便也针锋相对,故作大言回应道。 没想到费国强确实跟过去比,大方大量了不少,大笑道: “说得好,振保兄弟确实很男人!到手的五十万,还能回头坦然还给对方,冒着被对方送进监狱的危险,这放眼当今世界,没有几个人敢如此行事!确实是很男人!此语不虚哪!” 更让振保心热的是,连国强的马仔,对国强此言,也颇认同,欣然点头。 “那好,就听振保兄弟的!不饮酒!那么,改喝咖啡如何?” 看着费国强颇是善意的眼神,振保行了个拱手礼,点头致谢,说:“就依仁兄!” 也许是这句仁兄很是让费国强高兴,他让那两个马仔也都坐下来,一起喝咖啡,还说好好陪我兄弟! 这时舞台上却是一变,那群半裸女妖在蓝雾中消失了,摇滚音乐也戛然而止。然后是新的柔情旋律,随着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的歌音起处,一个清秀女子仪态万方,手握话筒,一路唱着,彩云一般地飘移到了台前,还是绿衣,还是粉裙。 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雨兰!他怎么看都觉得是雨兰,禁不住心里直想叫。 她是有雨兰一般的淡雅,雨兰一般的柔婉,雨兰一般的芬香。 可是雨兰,她怎么会到台上来唱歌呢?她也从来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天赋啊! 是啊,在他俩曾经生活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都是他在唱,她在听 可是舞台上的她,一曲唱毕,又接唱一曲。她又唱舞女泪: 一步踏错终身错 下海伴舞为了生活 舞女也是人 心中的痛苦向谁说 振保突然感觉到了她的风尘气息。 难道说她,最终的生活,竟然让她坠入风尘。 雨兰,是我害了你! 正在这时,振保却听到费国强在旁边跟他说话,要不要等她唱好之后,叫她过来陪你喝咖啡说说话。振保这才回过神来,也强抑出心中的沉哀,淡然地笑笑,不置可否。 这时费国强又一次重复,那我就叫她过来。 振保这才如梦初醒,连忙摆摆手说不要不要。 “为何不要?我看你对她很痴情,!” 振保听得耳朵一热,竟然都被这家伙看在眼里,不过说的也夸张了些,自己哪里是一路追她到这里的? “不是的,是因为”他想解释,又觉得不好解释。 “因为什么呢?”费国强偏偏抓住不放。 “因为她很像我一位故人” “不会是初恋女友吧!” 费国强只是随意打趣,却不料说个正着,振保的脸有些烧起来。那边唱歌女子已经谢幕退到幕后。国强让两马仔好好陪着振保,自己却往后台走去。 果然去不多久,那女子就跟在国强的身边,一路袅袅娜娜过来。 “这是我的水振保兄弟!他十分赏识你,说你歌唱得好听,人长得好看!赞不绝口啊!”国强将他介绍给她。 振保被他这么一说,倒是一时窘得很,话都说不清楚了。只是看来倒也说了大实话,说最先让他注意到她的,是因为她长得特别像他曾经的女友。 说到这里国强又是哈哈大笑,对她说,“我这兄弟泡女孩时候都这样说话!不过要是你愿意,当他女友也不错!” 振保没想到国强跟她熟得很,而且会这样地替他说话。 这样近距离地在一起说话,振保也确实觉得她不是雨兰,而且也没有那么像雨兰,这其中确乎有一些是他的一厢情愿。这时他也开始安慰自己了,是啊,像雨兰,而又不是雨兰,那才好!是啊,为什么要像雨兰呢,像那样的心肠歹毒的女人,岂不是太可怕了! 过了一会儿,费国强说他喜欢的是赌牌,他要到楼上去了,就不陪他俩了。又说他已经买了单了。振保本来也要走,却遭到国强的责备,说你不是喜欢人家薛小姐吗?现在好不容易请到她,你又要走,这可没道理哪! 水振保此时脑子里乱乱的,等到他清醒过来时,才发现自己身边端坐着那个薛小姐,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后来他俩才真正谈了起来。谈得更多的是音乐。她有点惊奇他对音乐懂得那么多。后来歌厅转入跳舞休息,那薛小姐在蓝色光雾中,送过来甜甜的一句话:“水先生能不能陪我跳个舞?” 振保欣然站起,与她共入舞池。 蓝色的光雾愈来愈密集了,他觉得自己和薛小姐的身子被紧紧罩住了。 薛小姐贴过来的脸,热热的,她身上传过来的气息,香香的,她的胸贴着他的胸,鼓嘟嘟的好充实,而她的身腰款摆着,好柔软。 好温馨的一个短暂的梦,让他有些入了温柔乡的感觉。 他不能太迟回去,终于和她告别。她说只有晚上才忙着演出,白天都在家。她告诉了她的家庭地址,还有她的手机号。 振保差不多一个晚上失眠了。幸好海燕总是睡得好,她一觉睡得安稳,自然不知道他睡得怎么样。但她以为他睡得一定也好,因为他睡眠一向不错,就算是跟她一起出去闯天涯那一阵,他也一直保持了较好的睡眠姿态。 振保睡不好还跟海燕告诉他个消息有关,她说这帮同学又约好了周边游,明日就出去游玩,要到晚上才回家。 这对振保来说,不就是个天大的机会吗?明天!他没想到机会就在自己的面前!他将勇往直前呢?还是? 第一百四十九章 忏悔(三) 振保没有早起,而是保持了平日的状态,一直等到海燕出门,这才匆忙起床,洗漱吃饭。然后在家歇息到八点半,这才开始了特别行动。 那时候振保差不多是疯了,或者就是他的心灵深处,还在爱着那个狠女人雨兰。 振保根据薛小姐提供的地址坐车上路,在离她寓所不远的时候,才和她通话。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却不料她两次都是手机占线。直到第三次拨打手机号,才顺利通了话。当她听到他已经过来离寓所不远,高兴得要命,连声说水哥果然是有心人! 她说要不要让她出来接,他说不要了,不劳费心,他会找到的。她听到这里又说道,是啊,哥是有心人,自然会找到。 终于到了房门前。此时他心中的海燕,早已经被他抛到那个爪哇国里去了。 门开处,迎接他的是一双粉臂,就像柔韧的长春藤,一下子就缠上了他的脖子。她有着雨兰一般的淡雅,雨兰一般的柔婉,雨兰一般的芬香。但她更年轻!肌肤更雪白光滑,双峰更丰盈挺拔,而更主要的是性情,更多了浪漫、火热和缠绵,还有些许的羞涩。 他没想到她会这么主动,一进门他连话都没多说,更不用说动作表情。她仿佛对他的心理已经明白透澈,所以不需要更多的遮掩拖带,不需要前奏,就痛痛快快直奔了主题。 他甚至都觉得她的睡衣一脱下来就是光滑的裸体,他还没将嘴唇送过去,她的就已经过来寻找。不过她的再浪漫,也只是建筑在传统的基础上。她不喜欢在沙发上做爱,而更喜欢在床上。她也不喜欢取上位做骑马式,而驯服地躺在下边,睁着眼看他是怎样地驾驭了她。不过有些别出心裁的是,她在床上调整了个姿势,不睡在床头处,而反而把头睡在床尾。而且当她高潮的时候,总喜欢将双腿高高架在他的肩上,还要求他细细地吻着她的美丽的脚趾头。 然后,数回相接之后,那颗癫狂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这时薛小姐就递给他一支做工精巧的烟,而她自己也抽一支。 他给她点上了烟,而自己却没有抽。 “哥,妹子的烟为何不抽?” “我我已经戒了!我是好不容易才戒的!” 她重重地吸了两口,然后把软软的蓝色烟雾,喷到他的脸上。“傻孩子,戒什么烟哪!我靠唱歌吃饭都没戒,你却戒!难道你也想当歌星不成?” 振保心里有一句话抬起了头,但最终还是没说。 原来他戒烟的时候,正是嗓子出了问题的时候,他当时也以为是烟抽太多了,其实那时他每天不过抽半包烟,抽烟的人通常一天都超过这个量。 “是啊,我想起来了!你对音乐懂得那么多,唱歌一定很好听,我怎么忘了让你唱一首给我听听呢!” 她显得很自责的样子。然后她打了火。 她打的火已经送过来了,他突然觉得不好拒绝,而他的心灵深处却也有一种悲哀的东西,让他觉得可以接受这支烟。 他没有再拒绝,他接上了火。 “你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她吻了他一下,又咬了一下他耳朵,然后就用那双媚人的眼睛,盯住他看。 她在等着听他唱歌。 可是他终于没有唱。 她觉得有些失望,“你为何不唱?”她说。 “你没听到我声音好沙哑吗?” “沙音挺特别的,有时候唱起来,还真是别有韵味!” “那终是偏门,并非歌者正道!” “哥说的是很在理,可是像我们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谈什么正道!我呀,都快要崩溃了,什么歌王,歌星,歌手,哪个号都轮不上,也就是在江湖上走偏门!嗐!” 她说着,又喷了一口烟,然后哼哼着: 伴舞摇呀摇 搂搂又抱抱 人格早已酒中泡 夜夜探戈恰恰伦巴 谁叫我是一个舞女 听她这么叹着气,唱着歌,好像有一种感伤的东西漫了上来。于是烟吸得也快,也猛了。 终于燃到了烟蒂。 “扔了吧,我再给你一支!” 他亲了她一下香香的腮巴。就又接着抽。 他突然觉得这烟挺好抽的。小姐抽的,难怪好抽! 这时她的双脚又一次勾搭在他肩上,幽幽地唱: 我想念你的吻 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她唱着《味道》里的这两句,反复反复地唱着这两句,终于振保笑了起来。她说,你笑什么啊?他说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你好好玩! 好玩你就再玩儿玩儿!她说。突然好像特别兴奋似地,一下子双臂也上来了,和双脚一起勾住他脖子,晃起秋千似地。 这瞬间他却突然起了厌恶之心。随即又由这厌恶之心,引起了对这位薛小姐的强烈反感,这还是舞台上的她吗?而自己呢,差不多也成了一头疯狗,还像是平日里的水振保吗? 他突然感到一种深切的悲哀,又由这种悲哀而产生了忏悔。 离开她之后,他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那房子,他确信自己今后不会再到这里来了,他对刚才初体验的生活突然十分厌倦。这时候他又一次地忏悔了,他恨自己竟然背着海燕,做了如此龌龊之事。 可是尽管自己是如此地厌倦,但是振保却抑制不住对她强烈的欲望,这女人,这女人,这女人!至少有一点,这女人对他,什么要求也没有。而且对他,似乎也有一些爱意。像这样的女人,除了她,就是她,不要说雨兰,就算是海燕,也不可能如此无所求吧。 而且她是知道他的手机号的,她却从来都不打。她知道这其中的份量,一打,可能就会伤及一个家庭。 就为了这一点,他觉得自己也该再去她那里一趟。 更何况她给抽的香烟,太好抽了,他还想抽。 也就熬到第三天,这个上午他忍不住了,就来找她的寓所。 他还是在老地方给她打手机,手机通了,可是总是没人接。于是直接过去,可是她竟然不在。问了住在周围的人家,都说不知道。 好神秘的女人!真得有这么神秘吗?人生活在这社会,又不是生活在空气里,能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吗? 也许只能说明人们对他人的冷漠关系! 或者,这些确实并不存在,那只是自己做的一个梦罢了。 可是自己确实强烈留恋着她的烟,天下竟然有如许好抽的香烟! 她的性感的裸体也极魅人的哪! 他开始冲动了,冲动就让他更加焦躁,不过也就更加执着。他终于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有人说好像这里的房东是一个姓费的老板,偶或有女人住这里,但多半是些来历不明的女人。 这一说让他的头涨得有芭斗大,姓费的?难道是费国强? 难道这一切都是费国强设下的圈套?不会吧!要是真如此,那么这女人一定跟费国强有一腿,那他舍得这样做吗?他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图得又是什么呢? 他决定还是等到晚上,再到那歌厅看个究竟。 他这次只能自己掏钱,只喝了一杯白水,也要付最低消费。他是花了血本了。蓝色的光雾,魅人的光色,无情的光色!里头没有她! 他看清楚了,几乎许多节目也都变换了,里边曾经熟悉的人影不见了,那个雨兰更是没有看到。而上台的女歌手也一般妖媚,她竟然在唱了一曲《杜十娘》之后,也唱了《味道》: 想念你的笑 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 和身上的味道 我想念你的吻 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振保拖着疲惫的双腿行走在大街上,好一阵子情不能已,他就想哭。他觉得自己是又一次被雨兰抛弃了,而这时那种对香烟的渴望却也更加强烈起来。 难道非得找费国强不可吗? 一辆小车在身前两步路的地方停下来,门开处出来一个男人的身影,正是那该死的费国强。 心想曹操,还曹操就到!妈的! 而且国强竟然也像知道他的心事似的,就直奔他而来了。 随即他就听到了费国强的奸笑的声音: “振保兄弟,好福气,也好本事,神仙日子都过上了!也真是快意人生,不虚此生了!” “国强兄你在开玩笑吧!我难受着呢!” 费国强站住了,拍了拍他肩膀,“不过就一个女人吧!兄弟不至于如此看不开?”说着,掏出一支白色香烟,“抽一支吧!” 振保不由得眼睛一亮,那香烟,和薛小姐那天给他抽的,是一模一样呢。 这时国强也已经把火送到了,振保不由自主地也就点上了烟,还重重地吸了两口。 “现在感觉好些了吗?” 突然之间,振保有些意识到费国强微笑里头藏着的阴险,“国强兄,这些都是你安排设计好了的,对吗?”他冷笑道。 费国强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幽幽说道:“要是振保兄弟还有兴致的话,那就一起到薛小姐的寓所里去坐坐?咱们也好好聊聊!” 振保的目光也迎了上去,“好啊!有何不可!”那是一种颇有几分骄傲的挑战的目光。 第一百五十章 祈药(一) 十多分钟之后,振保和费国强,走进了那个曾经让他是那样感觉亢奋和温馨的房间。 现在房间里是空荡荡的,闻不到美人香,看不到美人影,薛小姐是真的走了,而这里的房东,也证明确实就是费国强。 “她是你的人?”振保好不容易问道。 “不!她是你的人!” 什么?这是什么话?振保又一次犯糊涂了。 “她说你很可爱,可惜了她离开的时候是这么说的!可是她对我却不会这么说。”他说着,又递过来一支烟,那种长长的白色香烟。 “明白了!那我走了!”振保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立即回头,不要在这里跟这种人待下去了,尽管也隐隐意识到这事还没完。 “等等!你看看这个!” 这个?什么这个?他看到费国强投过来恶毒的目光,心里咯噔一下。 国强打开了电视,然后 他看到自己和薛小姐在床上极尽欢爱的一幕。 “不要,别这样!” 他恨不能立即钻进地底里去。但在行动上却反而作怪地站了起来,走到前面挡住了屏幕。 国强把电视关了,幽幽地说,“怎样?” “你都不会吃醋?”振保咬咬牙,试探着问道,他都豁出去了。 国强突然大笑,“我才不会吃醋,可是海燕会吃醋啊!”还是幽幽地说。 这一招狠毒,算是打到蛇的七寸一般,伤及振保的致命处。 “我会把它制成光盘,然后送到海燕的手上!她看了之后,就一定会打翻了醋坛子!这女人打翻了醋坛子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 国强的声音在继续嚣张着,振保到此时才感觉自己最爱的还是海燕,雨兰他可以丢开,薛小姐也可以丢开,可是海燕他不。他无法想象没有海燕在一起的生活。 “是你做的?”他恨恨地问道,他没想到费国强会卑鄙到进行偷拍。 “不,是你做的!你和薛小姐精诚合作,不是吗?” 这死滑头!振保心里暗骂道,“你想怎么样?”他的动作虽然没有示弱,他的声音,却已经有了些颤抖。 “振保兄弟,好啊,像个男人!本来我想你会跪下来向我求饶。不错啊,硬气!好吧,既然你这么问我,那我就明明白白告诉你,我对你没有敌意,一点敌意也没有!” “你放屁!”振保突然大怒。 “兄弟说粗话了!你还是误解了我,自从你和海燕回来,将五十万元还给我,我就对你另眼相看。所以我对你没有敌意,只有友善!” “友善?你这么费尽心机害我,就是友善?” “嗐,振保兄弟对我误解太深哪!我只是想让振保兄弟帮我!” “帮你?我哪有那种能力?你自己不是就能呼风唤雨,还要我帮?” 费国强突然大笑,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小包东西,打开里面,是一小包白色粉末,“知道这是什么吗?” 振保吃了一惊,难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白粉,冰毒? 直到这个时候,振保还不知费国强的阴谋,原来费国强既想诱他吸毒而害他,更想由此利用他贩毒。 接下去的谈话,国强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振保这才明白自己已经进入国强的圈套。 “不,不!”振保知道利害,当即抗拒,就要出逃。可是被门外的马仔挡住了道。原来随车的还有两个马仔,那正是费国强身边的哼哈二将。 “你其实已经喜欢上它了,你不会拒绝的!对不对?”国强突然取出香烟,晃了晃,“难道你不喜欢抽这种烟吗?这烟里头含量太少,要多一点,就这样直接吸食!那可是神仙享受!你已经和薛小姐登仙享乐了,为何就不吸食它呢?告诉你,薛小姐已经吸上毒品了!你要是也吸了毒,还有机会跟她相会的!” 可是这时振保什么也听不下去。他退了两步。 “来,教教振保兄弟!”国强扳了脸,有些威严地说道。 马仔逼过来,一个看住他,一个打开粉,打开锡纸,打火给锡纸加热,然后开始吸食。 国强的声音这时候开始震响:“就这么简单!哈哈,就这么简单!” “来,你来试试!” 吸食的马仔停住了自己吸食,而将锡纸进一步靠近了振保,振保不能动弹,另一马仔已经完全控制了他。这时候就由不得他,他被迫吸食了冰毒。 他想哭,而这时候费国强却在桀桀怪笑。 两个马仔放开了他,而他也昏昏地在沙发上似乎睡着了。其实他正在梦中,他拥抱着薛小姐,正在销魂作乐 梦中一晌贪欢,他哪知道醒来才是噩梦的开始! 从这天晚上开始,他就摆脱不了对冰毒的依赖。他虽说没有答应为费国强贩毒,或者运毒什么的,但是他却开始了偷偷吸毒。而且他必须向费国强购买毒品以吸食。是的,现在国强对他也不再优惠,国强幽幽说道:“掏钱吧兄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是吗?” 振保双手拳起,咬着牙,终于把自己的故事说完了。他眼里有血,有泪,他有愤怒和悲哀,但他却不敢看敬民的脸色,不敢触及敬民的眼睛。 敬民长长吁了口气,好长的一段故事哪!在自己的理解看来,这应该是振保伤心故事的下集。因为敬民愈听愈想起,最初认识振保时,他说的那个伤心故事。 看着振保,敬民正在想着如何用手语对他予以开导。这时从这家饭店的楼上,飘过来小曲声音,是一个女孩在清唱。 这唱的正是《舞女泪》: 一步踏错终身错下海伴舞为了生活 舞女也是人心中的痛苦向谁说 为了生活的逼迫颗颗泪水往肚吞落 难道这是命注定一生在那红尘过 他俩停住了交谈。歌声更亮了,感觉那女孩一边唱着,一边下楼来了。 敬民感觉这是店家抛过来的一根诱惑的红丝线。 原来他俩一进来,就立刻引起他们的注意。这个辰光来华山的人可实在不多呀!再看两人长得是如此相像,一人能说会道,另一人却只能哇哇嚷嚷,比划着打着手势。马上就吸引了他们的眼球。然后自然就也注意他俩交谈。一人用言语一人打手语的特别交谈。 他们也只听了振保的只言片语,只听他说到唱歌说到出名,然后就是美女啊艳遇啊吸毒啊,没头没脑的。不管怎么说,总觉得有戏。于是那女孩就出场了! 她长得还不错,脸盘儿要是再清秀点,身腰儿要是再细柔一些,肌肤要是再白一些,也就称得上美女了。她的歌呢,要不是有振保这样太懂得其个中三昩,她应该也是一个好歌手呢。 知道女孩儿逼近了,敬民却不看女孩,却只顾看振保。 他现在最不放心的就是振保。他觉得这人属于很容易受腐蚀,经不起外来诱惑的那种男人! 振保也只是扫了那女孩一眼。 “两位先生!等一下有住店吗?”女孩儿花枝招展地过来,停了歌声,问道。 “住店?”振保说,像是对女孩儿询问,又像是对敬民询问。 “我们这里有优质服务!包你们满意!”女孩儿手托香腮,却没想到,她还有一对酒窝儿呢。 可是振保还是没有看她。 敬民却微笑着看她,打着手势比划着。她实在弄不懂他表达的是啥意思,于是愣在一边。 本来他俩还可能会再多喝一会儿酒,多叙一会儿话,甚至也有住店的打算,敬民确实是想让振保好好休息一下。可是这姑娘这么一凑近乎,倒把他俩的兴致冲散了,当下便付了账走人。 店里老板娘说这附近都没有地方可以住宿,还是住我们这里好,更干净更安全。女孩儿不敢再说话,生怕老板娘怪罪似的。敬民也不说话,只顾摇头摆手的,而心中却止不住暗笑。 两人行至僻处,敬民就要用树枝在地上写字,振保笑着说:“敬哥,不用了!你是不是要带我回华山之巅?你就尽管回吧,我没事!” 敬民点点头,拍一下他肩膀,警示他注意做好准备。然后择一风口,施展长风入怀,待来风鼓荡四合包围过来之际,携振保纵身一起,早已驭风飞行,飞到畅快处,竟一鹤冲天,往上高扬飞翔了。不消多久,已经落在了东峰的观日台处。 振保突然打了个哈欠,说:“日出已曾观过!我有些困,还是回山洞睡觉吧!” 敬民点头,见他能够习惯山洞生活,也十分高兴。其实也只要他再待上一天,就可以回程了。 正要携振保回山洞,敬民临时却突然改变主意。因为振保又打了第二声哈欠。 “等等!”敬民比划说。 敬民的手势很凝重,振保知道他一定又有了什么新的想法,于是静候不动。 敬民觉得这是一个信号,振保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也许很快,他的毒瘾又要发作了。 看来他产生幻觉,吸食石壁青苔泉水,并不是天意指引,那纯粹只是自己的一种诗意理想。其实振保的毒瘾危机,还在他的体内,藏于他的血脉,他的神经 血脉?血脉! 能不能给他放血呢? 我得为此祈求苍天,也希望仙君和道士能够帮我!以激起我的心觉!好为振保祈得良药。敬民想。 第一百五十一章 祈药(二) 且说敬民正要在观日台下跪祈祷之时,见振保还愣在一边,便拉他一把,向他打了手势,然后自己这才跪下。 振保明白了,也跪在敬民的身边。他知道敬民是在帮自己祈祷,祈求能够获得根除毒瘾的良药。感激之余他也生出了几许忏悔,在忏悔中,他仿佛看到了海燕的眼睛。 观日台的下面,渐渐浮起灿烂的红光,一轮红日升起了! 红日冉冉上升,振保终于没有再打哈欠,他和敬民久久跪在观日台上祈药。 然后他俩离了观日台,攀上东峰之巅,取道往山洞行去。 进得山洞,振保当即往草垫上一躺,就合上眼。看光景,他确实好累好累了。 敬民此时也觉得疲倦,于是也在另一边躺下睡觉。 这一觉竟在两个多时辰之后醒来。 不知何时外头突然下起大雪来了。敬民走到洞口,见那雪下得是好,铺天盖地,片片鹅毛在风中舞,仿佛华山的精灵在飞扬。正看得出神,突然感觉洞里头有了动静,回头一看,果然是振保从草垫上起来了。 他精神好像是好多了,一下子就招呼敬哥,然后就站他身边看雪。 敬民比划着问他饿了吗?要不要掏些鸟蛋烧了吃,还说这林中鸟蛋可容易掏了。振保摇头说肚子还饱得很,昨晚吃得油腻,今天一天不吃饭也饱。 然后就聚精会神地只顾看雪。 见振保没有再发作毒瘾,敬民就开始有了动身回返海州的打算。正思量着,在外头赏雪的振保,突然却飞奔了起来。 好快的速度! 他跑得是那么快,超乎寻常的快,这可不是敬民眼中的振保的常态。这人是怎么啦? 这山巅之处,也处处伏着危险,更兼下雪之后,把许多崎岖不平的地方遮盖了,有些极危险的地方罩上了雪,让人看不出其中的陷阱。所以振保在此情况下乱跑,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生命危险。 敬民不敢怠慢,急起直追。等到在能够控制他的范围之内,却又跟他保持一定距离,成心看看他到底是怎么啦? 这时却见振保所奔之处,还是上一回奔跑的目标,正是东峰一角的石壁。莫非是他又一次产生了幻觉,敬民揣摩着。只见振保在雪中奔到了石壁前,又去吸食那上面的青苔和清泉,这时雪花好像下得也更畅了,他偏过头,仰着脖子狼吞飞雪。 敬民远远看,不动。心里却在揣摩,振保一直坚持了这么久没发作,跟他曾吸食这些似乎有些关系。那么,眼前这一切,会不会是因为冥冥之中,华山神灵的帮助呢? 正想到此处,突然从石壁边上的草丛中,昂起一头怪物来。 那物状如蜥蜴,在草丛中昂起,也许就是好大的蜥蜴! 敬民大急,正要过去,却听空中一声响:且慢! 是谁在说话?这说的两个字,也特别蹊跷! 不管怎么说,敬民当时因为听到这“且慢”两字,他的动作稍稍慢了些。就这么迟疑的瞬间,那大蜥蜴突然张开好大的嘴。 敬民大惊,可是未待他出手,那物的嘴里竟然吐出一丸放着红光的药物,电光石火之间,一下子就喂入振保的嘴里。 敬民暗暗吃惊,生怕危及振保,便风驰电掣般过去。那大蜥蜴似的怪物却一下子消失了。 “振保兄,现在感觉怎样?”敬民比划道。 振保恍若梦中醒来。“好像没什么不舒服啊!”他说。 敬民笑了笑比划道:“那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我正奇怪呢,怎么就到了这里?” “嗯,也许是你的真心忏悔,还有祈药的诚心,感动了上苍!上苍才引导你到了这里,并且赠药予你”敬民突然感慨而发挥。 “真的呀!那药呢?” “你都吞进肚子里了,你都没感觉啊?” 振保好像对刚才发生的事,已经记不起来了。 敬民暗暗吃惊,心想也许还真的是这样,要不为何就这般消失了呢?总之,是天地造化,人间奇幻!但愿真的如自己所料。 然后敬民跟他说,先回山洞准备一下,只待天黑之后,就驭风飞行返回海州。 振保当下十分高兴,在洞里就对敬民说:“这样看来,我那毒瘾,应该能够戒啦!” “从现在情况来看,可以确信,你已经成功戒毒!” “哎呀,谢天谢地!我得救了!” “从此以后你一定要对海燕用情专一!” “这个我会的!” “还有” “还有什么?” 敬民突然目光如电,指着他的鞋,手语道: “你的粉我已经替你消灭了。既然你矢心改过,一心戒毒,那所有跟吸毒有关的都应该清除,所以你就也别留着那些锡纸。而且藏在鞋垫下面也不好走路啊,对不?你应该表现得更好一些呀!” “是是是!要不是敬哥提醒,我都把这事给忘了!” 振保当即从鞋垫底下取出那些锡纸,然后当场走到洞外,重重地扔下山崖。 见振保连锡纸都扔了,敬民也高兴。比划着说,待天黑就出发。可是振保却已经等不及似地,“敬哥,要不就走吧!一路上咱们还可以再游一次华山!然后等到天黑,再施展飞行术返回。” 敬民点头,比划说等他一下,让他再练功半个时辰再走。振保于是在一旁先歇着,敬民却到崖上去练长风功了。确实这里是天下最好的练功所在,尤其是练长风功。所以敬民还真的舍不得立刻就走。 然后两人就顺着原先走过的路再走上一遍,经历了奇险,下得山来,还经过了夜里一起喝酒叙话待过的饭店。这一回两人没再到里边吃饭,而是一下子就将它远远地甩到了身后。 突然振保听到口袋里手机的的的响声。这一下子他才想起来,手机又有信号了。也是他先前突然无意中摁到了手机,把手机打开了。原来到华山之巅,手机没了信号,他就顺手把手机关了。后来就忘了这事。而敬民的手机早就没电了,也就更没有提醒他的可能。 当振保取出手机,看到了信息,敬民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手机,才发现早就没电了,于是只好一笑作罢。 “敬哥,海燕说能不能赶回家过年?”振保主动向敬民说了海燕发过来信息的内容。 “那你跟她说,我们明天下午准到!”敬民比划道。 于是敬民跟振保在一家店买了一本旧的地图册,然后两人经过研究,拟定了路线,先乘车往东南,等天黑再飞行,凌晨四点之后,再拦路乘车,最后坐长途大巴回海宁。 一路无话。只是到第二天乘坐大巴的时候,由于敬民一直关注振保会不会重新复发毒瘾,所以用心过甚,后来竟然就沉沉睡去,以致到了海宁,还是振保把他摇醒。这时候坐车的人偏少,最后到站时,车厢里头除了振保和敬民,再无其他人了。 司机往后看了他俩一眼,心里总觉得这两人有些怪,像是孪生兄弟,又不完全像,而且也不像是海宁人。大年三十下午四点多到海宁,也许是寻访亲友来的吧。 一下车,振保就跟海燕通了话,敬民在旁边也听到手机里头传出来的海燕的快活的声音。心里不由得就有了几分感慨,要是这一回振保的问题没能解决,这时候他听到的可能就不是这种声音了。万幸万幸,上苍成全!就不知振保能不能永远记取。 开门的那一刹那,敬民往后退了一步,闪在了一边。他知道这小俩口这一见面会有什么样的冲动。振保作为男人可能会更沉稳些,可是海燕的性情他是知道的。这两人拥抱一会儿也是很正常的事。这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还是那么孤单,尽管仙君和道士一再暗示他就要接近心上人了,可是至今他还是孤单而迷胡。 终于小俩口觉得太过分了,竟然把恩人朋友撂到了外头,于是出来找他赔罪。海燕从屋子里冲了出来,走到下面楼梯才看到他,当即抓住他的手说,都到了家了,干嘛还往下走。他笑笑就随她。他现在是可以坦然面对海燕的,他觉得自己这一回事情办得漂亮。 大年三十终究不一般,刚近黄昏之时,家家户户已经迫不及待,开始陆陆续续放起鞭炮来了。海燕到厨房忙去了,振保就到外边放鞭炮。敬民在阳台看着外面的风景。等鞭炮声云集起来之时,这时城市才开始华灯初上。 鞭炮声终于连绵一片。现在三人终于可以悠然坐在一起,举酒相庆了。振保和海燕频频向敬民敬酒,还说了好多祝词。敬民一一还敬,不断地比划着,祝贺他俩相爱到老幸福到老。 海燕听了好高兴,又说敬哥就是人朴实话朴实,最实在!就不知将来哪个姑娘有福气,能找到敬哥这样的男人! 这一说却让两个男人心里都有些纠结了。振保虽说知道海燕不是那种女人,但这么说,总是太过亲昵,让善妒的振保拈了酸了。而敬民却是另一种纠结,海燕这一说,又一次唤醒他的孤单和迷胡。 于是接下去两个男人酒都喝得猛了,振保很快就不胜酒力,醉了,然后敬民也觉得喝多了,就跟海燕说先到屋里歇去了。这边海燕见这两男人都这么快就离场,只好就一个人独饮。她还不够尽兴呢 然后她也醉了。她的酒量比振保也强不了多少。再说“小别赛新婚”,她不醉又待如何? 只是她必须唤醒振保,然后相拥着进卧室,然后一起醉去。 第一百五十二章 祈药(三) 敬民朦朦胧胧在梦中醒来。于是又听到连绵的鞭炮声。 在一片喧嚣的声浪中,梦中真切的婉兰的音容笑貌,最终还是如云雾般消散,固然他紧紧地拉住衣襟,也不能将她拉回现实。 婉兰哪婉兰,你知道我心缺一块吗?这么久了,就是这样地心缺一块,孤苦地在现代人间生活着。 他留恋着梦境,所以又仿佛走进了梦,也听到了琴声和歌声。琴还是七弦琴,是自己在弹。而婉兰的紫玉箫吹到一定时候,却放下了,她开始一展歌喉了。他从来没听过她唱歌,也从来没听说过她会唱歌。 她在唱《诗经》里的第一首情歌《关雎》。 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她的目光是那样地坦然和明豁,她的红润的嘴唇开启了两排轻易看不到的细玉,依稀看得见她丁香般的粉舌,她的粉腮因为唱歌的发力而红晕如云,她的秀发飘起来,她的红裙飘起来,她的声音在萦绕和回荡,在这个时候他就会感觉到歌声的力量,那歌声温暖了他的心。 他正陶醉在歌声里,都忘了自己指下七弦琴,到处发出了如何的声响,却不料接着音调却一变,她竟然唱现代歌了,什么?天涯!人海! 婉兰已经开始唱: 漂流在人海 漂流到天涯 而且他更吃惊于自己,七弦琴已经不见了,抱在怀中的是一把黑色吉他。 怎么会这样? 歌声却在继续。 也许天涯就在天上 在天上有我一个家 可是我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 该怎么回家 眼前的婉兰却成了阿孟,是阿孟在唱。 但转眼间他又发现唱歌女孩已经消失,婉兰也不见了,只有一个美丽的少妇在眼前,她是陌生的,但又似曾相识,她的手里,正是婉兰的那把紫玉箫。 她有几分像是婉兰的样子。 她吹起了紫玉箫。 怎么会这样? 荡来的晨风,最终也吹散去这个吹着紫玉箫的人儿,梦的残影终于消尽。 现在他的印象中,除了连绵的鞭炮声响,那就是他清醒过来,记得今天是正月初一,春节,新年的第一天呢。 可是许久,敬民仍然保持着起床坐在床沿的姿势,他无法忘情,于是还在一边发呆。 人间的烦闷终于又回来了,他知道无法追回梦境。他也开始了对自己的反观,觉得自己也要祈药了。自己这祈药的内容,跟振保却不同,他需要的是爱。是啊,振保祈药的最终目的虽说也是为了爱,但主要还是为了根除毒瘾。 毒瘾?!他突然想起了什么。 正要有所动作的时候,外边却有人敲门。“敬哥!”是振保的声音,“醒了没有敬哥?” 他连忙站起来,走到门边,开了门。 “敬哥昨晚睡得好吗?”振保满面春风,笑容可掬,看来“小别赛新婚”果然,昨晚他和海燕确实是如胶似漆两情缱绻恩爱无比着呢! 敬民微笑着点头,脑子里却飘过一段流行抒情歌曲。 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过得比我好 什么事都难不倒 所有快乐在你身边围绕 他已经忘了是谁唱的这首《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不过觉得明白如话,正如同自己心里头想着的,或者说出来一般。 “敬哥,今天是正月初一,习惯都要早起!”振保像是在给他作解释,又像是在向他致歉。 敬民点头表示明白这个习俗。而且还比划说自己向来早起,刚才只是坐起练功,没出来而已。 “敬哥真是勤于练功哪,难怪功夫那么好!”另一人的声音插了进来,敬民听得顿时精神一振,那正是海燕的声音。 差不多所有的男人对异性,尤其是还比较喜欢的异性,都有一种莫明其妙的好感,更何况海燕的声音确实好听。 “她要是去唱歌的话,说不定还会比振保后来遇到的薛小姐,唱的还好听呢!” 他不知怎么的,意念中突然一闪振保犯错的故事。 这样一来,他心里就又有些着急了。原来他急的还是跟这有关的紧要的事!这屋里,就是昨夜他睡着的这床底下,还藏着振保的秘密呢! 毒品,对,一包粉!这要是让海燕察觉,小俩口曾经所有的恩爱,势必灰飞烟灭,顷刻间化作乌有!其强大的破坏威力,不啻在家中藏了一颗定时炸弹! 他眼睛看着振保,不知道这家伙还能不能想得起来。 一直到吃了太平面,还没看出来振保是不是还记得这事。 难道说振保还想留一手,万一自己再一次发作,到时候谁能救自己呀?所以就只有靠藏着的这包粉了。 敬民尽量让自己高兴起来,掩饰着自己的因心中忧虑而有些不安的神情。 天气不错,就随着当地过年的习惯,在附近转转,也还到了一家寺庙烧了香。进寺庙的人不少,香烟袅袅缭绕,敬民不由想起那天作别故乡太平镇时,在关帝庙烧香,独与关帝别的情景。随即又想到了几天前,在圣王宫烧香时遇到大堂兄敬天恩的情景。 “志强哥的那桩案子,现在不知怎么样了?也不知自己的留言,能不能打动那章涛所长。”他这么一想,不觉间又发愣了。 很快就到了初三,敬民心里想着离开,但这件事没处理,他也走不了。终于忍不住,趁着海燕出去到超市买菜之机,就拉着振保到房间,比划着说: “这几天,你身体都没事吧?” 振保马上就明白了敬民说话的意思。“没事,没事!敬哥放心!我一点事也没有!”他满脸微笑着说。 “可是我就是不放心你!”敬民趁机咬住不放松,比划道。 振保好像有些警觉起来,他不说话了,只把眼睛警戒地看着敬民。 “你知道么,这次华山之行,对你此生都有影响!你是少见的有福缘的人,要不是你有福缘,就以你犯的罪,能轻易地就得到饶恕吗?就靠你那一阵子的忏悔、祷告、祈药,虽说当时你很虔诚,但终究短暂。而且你应当明白,多少人虔诚的程度胜过你百倍,可是却得不到像你这样的回报!所以你要珍惜啊!就算你有福缘,也不是每次都能遂你所愿的!” 看着敬民挥动的手臂,振保的心里又有些纠结了,“难道他又要旧事重提吗?” 原来振保想起了日前初到华山,住进山洞时的情景,当时敬民就对他很不客气地比划着,他记得敬民当时比划的手势,知道敬民要表达的内容,正是足以让自己丧胆的事: “你吸毒的事我早就知道了!你还把毒品藏在床底下!”他仿佛又一次听到了敬民发出的警告。 “敬哥,你是不是不放心那床底下的毒品?”振保咬咬牙,终于把话说开了,而且是越说声音越低。 敬民这才松了一口气,心想他总算记得这事,不再跟我装聋作哑,这就好。就比划道:“你说对了!我就不放心这个!振保你傻不傻,你现在把毒都戒了,还留着这东西干嘛?要是让海燕知道了,你的事,能瞒得过她吗?连我都帮不了你!”敬民故意这么措辞,这让振保一下子就觉得敬民一心是为他好。 敬民的目的就是催促他速将此事办了。 “那敬哥,我现在就取出那包粉,这边你看着,万一海燕” “放心,她没这么快!有事我就在这儿挡着!” 不消多时,振保就将床底藏着的那包粉取了出来。“哥!你看呢!”他双手捧着交公。 “好,让我找个地,销毁了它!”敬民比划道。 敬民将这包粉藏在裤袋里,向振保要了打火机,然后比划说,出去一会儿再回来。还跟振保说,要是海燕回来问起来,就说出去逛街去了。要是她再问什么,就说自己要等海燕她,所以就没陪敬哥,敬哥也不想自己陪,因为两人长得太像一起出去,结果太惊动那些街人,老让自己被围观呢。 振保大笑说敬哥真有才,说没事的敬哥尽管去办事好了! 结果敬民坐车到了市郊,然后装作是跑步,往市郊最荒凉的地面跑。后来就到了一片山地,就一气奔上了山岗,也不要经过打火机打火了,看看四周没人,就撕去包子,将粉倒在手上,然后居高临下,在风中,往山谷的沟壑这么一撒,再一撒,撒着扬着几次,早就被那风吹得四散而不见踪影。 在扬撒冰毒的一瞬间,敬民也曾起了一个念头,心想要是此时正好有公安刑警在这儿查案路过,自己可能立刻就成为嫌疑对象。所以毒品绝对不可沾,一沾着就会惹老大麻烦! 处理了这事,敬民便闲了下来,觉得在海州待不住了,一心想着离开振保和海燕而回江福了。 海燕和振保自然是一心挽留,但敬民去意已决,于是只留得他两天,还一起照了张三人的合影,放大了挂在客厅。 然后初六晚间,敬民就上路了。少不得洒泪而别。看到敬民的身影融入暮色之中,一种怅惘之情,油然而漫上振保和海燕的心头。 第一百五十三章 元宵灯会(一) 回到江福,在寓所躺了两天两夜,疲惫不堪。 敬民直到初九这天早上,才算出了寓所,在小区附近有了活动。 他的疲惫很可能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回太平镇之后,因为志强与堂兄案件的牵连,与风中魅影交手而遭挫败,与亲人又有误会,无法待下去只得离去;一是与振保和海燕的相聚相离,引起自己对夙世情缘的婉兰的怀恋和幻想。 小华不知是否还住在天河足浴城,也许是回家过年去了。吴贵和顾东他不想找,估计十有八九是回家去了,不过要是他们没回家,撞着面时,一定会觉得他回来得早了些,一般情况,总是在家做了十五才出门吧。而且他们一定会兴致勃勃问起太平镇许多,关于太平镇,他又能说什么呢? 有风迎了过来,尽管这与山风,尤其是华山的山风相去甚远,但是终究围拢来一种莫名的萧条意味,春光虽好,还只是初春,还有料峭春寒围着你,他的孤独的感觉又一次漫了上来。 他信步瞎转,转到了万国大厦,想到最初的修习长风功,想到褚小雅,想到周通,再想到他们之间发生的悲剧。 也想到了吴贵对武玉婉的追求,和顾东与小华的暧昧。 这些往事好像第一次引起了自己的注意。 他现在感觉是由于自己太闲了。他觉得应该去找一个自己最喜爱的工种,长期做下去。否则,自己只怕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很无趣的人。 他在那家宜又佳药店外头转了转,最后忍不住进去问了那些营业员。他用手语询问确实有诸多不便,幸好里头有些人还认识他,知道他是武玉婉的朋友,应该是问玉婉的事。就说她回老家武家村过年去了。他一听到她们说出了武家村的名字,他这时就会想起在那黄泥冈砖厂当敬教头的日子,想起她曾经为他洗过的白色风衣。 至今为止能够替他洗过衣服的女孩,也只有武玉婉一人。 他这时才发现自己心中也许有过武玉婉,先前一直不曾注意她,现在在这个江福,自己却觉得最渴望见到的却是她了。 为什么不是吉华呢?那个美的纯的白瓷一般的人儿。 他的眼前又浮现了那个甜美可爱的女孩儿了, 在他的心目中,总是觉得她年龄太小了,是个小妹妹一般的人物。毕婧也是,而且毕婧在他的感觉中不是最好,他总觉得毕婧与人相处,待人接物那种样子,不是自己最喜欢的。 当然,他很少会去这么逐个的去研究评判那些女孩。 他的感情线往往越过许多障碍而直奔婉兰的世界,可是婉兰在哪里?于是他发现了这才是自己的真正障碍!这个障碍让他对爱情的幻想更加敏感和执着,而对眼前现实的世界的男女之情,却显得超乎寻常的迟钝和懒散。 江福不是没有美女,恰恰相反,而是有着太多的如花的年轻女子。敬民也不曾是因为自己只是一名民工,而且还是哑巴,因而被如花女子所冷落,相反,确有女孩儿在默默注视着他。 可是敬民还是难耐那种寂寞凄凉的滋味。 回到寓所,他也曾忍不住,好几次有了去看看吉华的冲动。他在手机上随意地摁着,也看到里头曾有过她和毕婧的发来的信息。他想给她发个信息,就说自己已回江福了。但最终还是下不了决心。 到最后,他却是莫名其妙地给武玉婉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两句话:今天才知道你回武家村过年,祝新年快乐! 也才三分钟光景,就听到的的声响,她回过来短信,也是两句话:我过了元宵就回江福!希望你快乐! 然后他就一直看这短信。 他终于换穿上了最喜欢穿的那件白色风衣。他要回到当初穿着白色风衣行侠仗义的那种日子,他要恢复自己的那种心态,保持心情的畅快。 可是这种机会也不是经常能够找到的。找不到,就无法开心。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难道只有喝酒一条路吗? 一家音像商店还在轰响着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这像一块磁石一般,就把他吸引过去。他是平生破题儿第一遭,首次破例走近音像商店的柜台,比划着手势,试图逗留购物。 他能够通过音乐,来化解心中郁积的忧愁么? 他在这家店逗留了许久,这主要是因为他还不明白自己买什么更适合自己。在他眼里这些商品都是陌生的。而柜台里的营业员却对他的手语颇觉陌生,而且也对他是哑巴,却还酷爱音乐感到不解。 不过后来的情况有所改观,因为敬民具备听力,知道他们所说的意思。而且交流的方式也做了调整,用笔把意思写在纸张上,然后相互传递交换思想。 所以敬民最后遂其所愿,买了随身听。他很快就学会了操作,也就很快地可以享受音乐的精神陶冶了。 接下来差不多半个晚上,还有初十的整个一天,敬民都沉浸在音乐的狂欢之中。但他也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人们对音乐的理解,多半是从它的优点方面来看,也就是倾向于谈它的好处。而对它的缺点,它所造成的生活中的负面影响,却往往略而不计。 他最后终于在留恋不舍的情况下,关了随身听。然后,毅然换上白色风衣,往大街走出。 照例还是鞭炮声频繁,只是城市里头,放烟花焰火的更多一些。 初十的天空,月亮那俊俏脸儿,已经大体都露了出来,而且也看出来,是化了妆的,在银白色底子里,还抹了些彩云的醉人红晕了。一边羞答答地,不时在云层里头躲着。而满天的焰火,则是更大的看场,把更多人们的目光吸引了去,这样月亮也就可以坦然了。 民间流传的十日歌里头,对年初十也有好长的一段唱词,可是敬民也只记得开头的两句: 年初十,地生日。有天还有地。 终究是过年的气象,敬民也感觉自己的心情也是过年的心情,甚至还是儿童一般的心情了。这时候他好像有些体会了古人的一些诗句里的表达,尤其是苏东坡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他逛到了南头街,由此一路步行街,可以穿到广场。 这时他看到不少工作人员在那边忙碌,红色的大拱门矗立着,还有醒目的横幅对联,原来是在布置元宵灯会,这时也才发现由此行去,一路两边,就多出了一些彩灯来了,但还比较稀落。今晚初十,这元宵就在眼前,确实是要加班赶制了。幸好这会儿天气晴和,他记得白天时候下过一场雨。 敬民看着两旁错落着的彩灯,不由得也唤起对当年汴京城元宵灯会的记忆。那流光溢彩的美丽情景,又如在眼前。俗话说:“除夕的火,元宵的灯。”灯火阑珊处,人约黄昏后,情人相约观灯,满城风情,摩肩接踵,人山人海。 只有放花灯时候的汴京城,才是小老百姓的汴京城。官方也明文规定放灯五日。热闹的长街那边,早已分枝矗立了形似大树的巨型灯彩棚架,上置形态各异的彩灯。更有许多间高高的灯楼,悬挂着珠玉、金银穗坠,风吹金玉,相击互撞,锵然成韵,响若乐声。灯光盈市,彩灯高悬,遥遥相应着天上月华如水。 遥想着这些情景,敬民也记起来唐代诗人苏味道,有一首诗写《正月十五夜》,有诗句:“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还有宋代苏东坡也有诗句写到元宵灯节:“灯火家家有,笙歌处处楼。” 他的遥想由于这些诗境的引领,在他眼前又展开了另外一幕情景了。 在不到十步之遥的灯下,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秀发如云,着装淡雅,亭亭玉立。 那不是婉兰吗? 婉兰的身边还有个女孩,是她的贴身婢女秋月。她们不仅在看着一盏灯,好像更在琢磨着什么。 他走近她的身边,唤了她的名字。 在这样的热闹的灯节,男女之大防也受到了冲击,世俗的理解也相对宽容了许多。 “原来是王公子!公子也出来赏灯哪!喜欢射覆么?瞧这走马灯上面写着的,公子是否能解?” 果然是灯下看美人,她的声音也格外甜美呢。 他心里想着,眼睛不由得注视那走马彩灯上的字谜。原来民间有“观灯猜谜”的习俗,就算女孩儿,也多有这种雅趣。 他看那灯上映现着书之条幅,“落花满地不惊心”,(射人名一);“望断南飞雁”,(射一用语);“一见钟情”,(射五言唐句一)。这灯转得快,他看了,能记住的就这三句,好像有了些感悟,就不知婉兰猜出来了没有。 “公主是否已得其解?”他打一拱手,欠身问道。 婉兰却正色答道:“婉兰愚钝,正求公子正解!” 那随侍婢女看了他脸上神情,“王公子是不是已经猜出来了,那就快说嘛!” “那就献丑了!”他指着“落花满地不惊心”这诗句说,“落花满地,是谢;不惊心,是安,愚以为可射晋名人谢安!” 见婉兰含笑凝睇,就又接着说:“‘望断南飞雁’这句,可射”说着,突然就对婉兰鞠个躬说“久仰”!那秋月一时还没理会,就说:“公子怎么啦?到底要说什么?”婉兰笑着说,公子说“望断南飞雁”可射“久仰”。 “那‘一见钟情’呢?”秋月又追问道。 “李白《独坐敬亭山》中有诗句‘相看两不厌’,愚以为可射此,不知公主以为如何?” “嗯,相看两不厌!只有真正一见钟情,才能相看两不厌。好哟,好!” 婉兰含笑点头,秋月在旁边禁不住抚掌。 温情如梦。他看着婉兰美胜芙蓉的俏脸,心里暗暗说道:“相看两不厌!但愿长如此!”但就在此时,突然连续砰砰砰的声音惊了他的梦,婉兰消失了,代替她的是眼前一天焰火。 第一百五十四章 元宵灯会(二) 一天焰火固然美丽,但掩不住敬民心中的迷惘。 一朵朵绽放的礼花腾空而起,天空五彩斑斓,如一个个彩球,一朵朵雪花,一颗颗流星,把漆黑的夜空,照得如同白昼一样。 而这时不知街边哪家店铺,却传出刀郎的有些忧郁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 2002年的第一场雪 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 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 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 烟花还在放,焰火还在放,腾空而起的五彩礼花,爽爽快快地炸开去,随着每一次轻轻炸开的声音,就像下起了流星雨,天空因而变得光彩夺目 可是这许许多多的礼花炸开之后,那纷纷扬扬洒落的纸花火星,在四处飘散。它们也有的可能就因此埋下了灾祸的火种,成了伤害生命财产的灾星。 敬民就在这时遇到了一起意外了。他还没走出工作人员布置元宵灯会的这条长街,在另一头街边的木结构民居,却已经发生了事故,里头有旧房子因烟花火种而着火了。 江福市的这条长街很重要,因为保留了更多的古文化遗产,荟萃了江福的人文景观,古民居基本上都是木结构房子,占地面积也颇可观。近年已经有重建和张扬古文化意向。元宵灯会专门放到这一带展出,也是有这种意味的。 可是要是眼下这一带遭到火灾烧毁,那这场损失将是极其惨重的。 房子着火了,是木头房子!情况十分危急!再加上突然在瞬间又起了风,风催火势,那火一下子腾起,有的地方就像舞着了火龙,劈劈剥剥,烧得就更厉害了。 敬民大步流星,施展轻功,眨眼间就到了火灾现场。他一边操起布片扑打着火,一边往四下里观察现场,救火的人甚少,消防官兵还没赶来,而最主要的是水源困难,只有一个人提着一桶水浇火,火势根本压不下去。而风势又不小,把火势煽得更旺了。 怎么办?得赶快想办法! 这风要是特别大的时候,是可以灭了火的! 这个念头一上来,他不敢怠慢,当即纵身上了屋顶,在风口处施展“长风入怀”。而今的敬民,身手已是十分了得,这一招“长风入怀”使出来,何止是以往功力的数倍。只闻风声呼啸,如狮虎吼,飞沙走石,咫尺间不辨方向,仿佛突然强极台风登陆,风力何止是先前的十倍。不过顷刻间,那先前狂舞之火龙不复再见,没有了火光残影,只有薄薄的一层白雾在夜色里摇曳。 人们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在当时混乱的时候,没有人看到了敬民,也没有人记得敬民,更没有人会知道,是敬民发功招来强风扑灭大火的。这正是敬民最满意的效果。 自己做了好事,又不为人所知,然后就自己一个人慢慢享用这种快乐,敬民就是这样,此时的心,他是最平静了,最坦然了。 不过要是细心的人,还是能够观察到他的行踪的。因为他的白色风衣,已经有几处沾染了炭黑色。他的额,他的脸,也有些这种颜色。 这天夜里,他打开随身听听音乐,记起了先前听到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于是搜索这首歌。他起先还担心搜不到这首歌,没想到很容易。他现在听着刀郎唱,已经很有些陶醉的样子。 可惜他无法开口唱。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从九点开始,他就在这座城市四周漫行,这已经不是先前的散步,而是一种有意识的行动了。原来他因为初十晚上的火灾事件引起了警惕。反正闲着又没事,不如随意地巡视,假如碰上了有事,自己施展奇功,救人救物不过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呢! 这火灾隐患,举国上下,每年春节期间,总是频繁高发。所以敬民这一巡视,还真的十分有效,又及时扑灭了两场火。 由于敬民救援及时,江福地方虽发生火灾几起,但损失极微,有惊无险。报道上说,主要是各级领导有方,群众觉悟提高。现在敬民也是有看报的,或者看电视的。所以他看了之后却也开心,觉得这些记者呀就是这么可爱。 终于到了元宵佳节了。 其实敬民的心里啊,是巴不得这元宵节快点过去。因为只有元宵节过了,武玉婉、顾东、吴贵、小华他们才会回来,也觉得只有到那时候,自己去见他们也理所当然。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打工,过了元宵开始打工好像是天经地义,他还真是打工的命,没干活一天就觉得难受得紧。 现在看灯是好看得紧了,往长街上一站,那花灯好像是看不到边儿,一路灿烂着呢。今年是兔年,所以兔花灯最多,像走马灯,各式各样的宫灯也都不少。天上月也圆得可爱亮得够味,这上下辉映着才叫好看。当然,展出这么多的花灯,要是没人看那就没趣了。今晚人多那不用说了,端的是人山人海,人海人山 突然,敬民觉得喉头一紧,好像脖子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似地,好郁闷,好窒息,随即背上被顶了个硬梆梆的物事,不像是匕首,不是尖头器物,而是平圆的,像是钢管又不像是钢管。 会是枪吗?手枪? 他马上来了个反应,可是这种感觉也马上消失了。 原来他身边没有任何人侵犯他,他刚才纯粹只是一种感觉。 也许又是心觉吗! 出道这么久,他还从来没跟持枪的人交过手,他想那一定是更加危险的。今天这样的感觉是不是有些不正常,因为过去从来不曾作如此着想。 “难道说会发生什么事吗?”他怀疑自己刚才这就是心觉!他发生的这么几次心觉,都有过应验,所以他又一次觉得面临新的考验。 “就算贼人有枪又如何?我敬民还会怕他不曾!”他突然血涌上来,自又豪气干云了。 倒是后来想想群众,却又有了新的担忧,“元宵灯节,这么多的人挤在一起,确实要加倍小心!” 他突然想起了在世界许多地方,曾经发生过的踩踏事件。 “万一有人故意制造骚乱,就很有可能发生踩踏事件。要是如此,该怎么避免呢?” 现在敬民突然开始琢磨这个问题了,这事他从来就没想过,没想到现在他却面临这个问题,他觉得自己应该不是杞人忧天,那么,这是神的启示吗? 他突然想起了云水道士所授的“长风三叠”功,道士授功时曾提及“料峭春风吹酒醒”这招,在三叠防御之时,可以用来稳定军心。还说此招若与保元功之最后一招“归心保元”同用,则可发挥到极致。若果然如此,事急时倒可一试。这么一想,又心宽了许多。 他走到了天桥附近,前面有好多警察在值勤,还有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就为着让大家欢度佳节,他们要付出多少辛勤汗水呀! 正想着,天桥上面突然有了骚动,这是敬民高度警惕的情况下感觉的。 “真的有问题!心觉不谬哪!”他暗暗感叹道。 骚动是来自天桥中央靠着栏杆的一个年青人,他身着宽大的蝙蝠衫,下配牛仔裤,头发梳得亮亮的高高的,又是极蓬松地盖着了半张脸,好像是刚诞生的某个艺术明星。所以敬民起先不会注意到他,但是他一说话就暴露了秘密。 “是周通?真的是周通吗?”敬民心里一震。 敬民相信自己的听力同样忠实于自己,相信自己不会听错。周通因为刚才大声说了一句话:“知道吗?我是吸血蝙蝠大侠韦一笑!是来收你们的,能饶了你吗?”就由于这声说话,周通暴露了自己。 但是敬民大惊,“他是周通吗?怎么又成了吸血蝙蝠了呢?难道说这都是风中魅影调教出来的?他们到底要做什么?” 眼前的周通敬民还是看不清楚,但敬民可以通过心觉看清他。现在周通果然就是取那个姿势, 手臂卡住了那男孩的脖子,他的某个东西正顶着男孩的背后,敬民心想那个硬物很可能就是一把手枪。 敬民对手枪所知有限,但却也知道,时有发生歹徒用仿制的手枪作案的事。 离周通他们比较近的群众,是知道事情起因,是这年青人踩了那女孩的脚,女孩叫嚷,她男友便指责,年青人不让,便发生口角,最后升级为两人动手。当然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却不知这是周通故意如此。周通故意踩了女孩的脚,以此作为导火线,引发与她男友干仗。 难道说仅仅是因为看不惯人家有靓妹作女友?周通平素心眼也很高,那女孩也不是千娇百媚。那么 周通的目的却不仅于此,他是想借此引起骚乱,死一些江福人,也让那些警察忙一阵子,好解他心头之恨。是呵,死一些江福人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人死,那才好看! 周通恨恨不已。其实周通的祸事是他自己惹的,那完全是他自己的罪恶!可是他现在却迁怒于他人!他当然也可能想到曾在迪厅吃了敬民的亏,还有在吉华和毕婧两位美丽的mm面前碰了一鼻子的灰的事。但也不能为了泄愤而大面积伤人哪! 其实推究起来,周通今晚现身于此,是为了完成风中魅影的一项行动计划。 原来自从周通为其所救,风中魅影就计划在短时间内,将他培养成为自己手下的一名得力鹰犬。于是在他身上种下了嗜血符。然后就授以青翼蝠王韦一笑的武功。风中魅影在轻功的造诣上,虽比青翼蝠王韦一笑还高出不少,但在过去世的武林奇才中,最欣赏的却就是韦一笑。所以也就极为熟识韦一笑的武功。 所以周通身着蝙蝠衫不是随意的可有可无,他说的“我是吸血蝙蝠大侠韦一笑”,也不纯是一句耸人听闻或者大玩笑的话。 第一百五十五章 元宵灯会(三) 那么周通来此,到底为何?是完成哪一种行动计划呢? 这只有风中魅影最明白。 风中魅影是未来优化派教主派到现代世界里来的,自然明白通天教主的主要用意,是让他立足根基,培养人材,发展实力。至于洗劫现代世界的时机还没到,教主不会贸然让他出手的。再说光靠他们一两个人能成吗?他知道江福可能还有隐伏着教主派来的人,但是教主一直对他秘而不宣。 所以,与其说是风中魅影让周通来跑这一趟,不如说是风中魅影顺了他的意,让他回江福发泄一回,也显耀一回。不过这也算是风中魅影对他武功是否有大长进的考察。 还有一个隐秘的内容,那其实是相当私秘的内容,风中魅影特别喜欢周通。原来风中魅影是双性连体,而他的主体却是女性标志。也就是说,风中魅影表面上看是女体,但却兼具了男性和女性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看,他特别接近泰国人妖的特点。 而且,风中魅影主要是从采阴补阳或吸阳补阴的方面入手,在房中实战中教他功夫。从而导向以吸血来滋补和调和阴阳的方法。周通虽然不是最强健,但有着褚小雅赋予的一张英俊的脸,还有一身皙白光滑的皮肤,所以在床上每每给了风中魅影极大的快感。 于是风中魅影干脆把练功搬到了床上,实际上多半就是石洞里的草垫上,反正周通极好淫,这下子真是一拍两合,两人如胶似漆,好成一个人样儿了。后来觉得应该适当改变一下环境,两人这才从山洞改变前往宾馆或酒店。 眼下,周通这么变脸寻衅闹事之时,风中魅影还在江福仙居大酒店的客房里头照镜子呢。 敬民面对周通,此时心理比周通更紧张,他知道这家伙本来就有变态的基础,体内有一种疯狗一般的歇斯底里。要是这家伙真得发起疯来,自己仅靠“长风三叠功”,能制得了么? 人群中已经有了这种頹势的倾向,也许已经伏着踩踏的忧患。值勤的警察,武警官兵,有不少已经率先进入高度警戒状态。敬民心中有一种声音响了起来: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心想身动,长风三叠功先声而起,保元功随后而至。他此时施展而出的,正是“料峭春风吹酒醒”,而“归心保元”也随后送出。 仙君只曾提醒敬民,九十九诀最后一个“归”字,寓一招武功“归心保元”,却未曾授以此功,故纯属敬民意会而施,不想无意而合。 说来也奇,本来已经摇动的人群阵脚,在感觉扑面而来的一种强风之时,反而被震住而忘记了惊恐。周通见人心不惊,登时大怒,喝道: “你们听着!我就是周通!废石场上的血案就是我做的!就是我,对褚小玲先奸后杀!后来隐夫吸毒过量,我干脆就将他扔进水池!然后我被抓,却被我师傅,一个几千年才出一个的奇才,救了我!又教我绝世武功!哈哈哈,我就变成了青翼蝠王韦一笑!” 说着,突然手一晃,举了起来。敬民眼尖,看到周通的手上拿着的,正是一把黑漆漆手枪。 “我,周通,还是枪王!哈哈,枪王!” 说到这里周通好生得意,他的歇斯底里抬头了。“叭”的一声枪响,被他卡住脖子的男孩脚软了下去。而身边的女友的一张俏脸也惨白如灰。 敬民对此早有提防,仍是施展前法,安定众心,而武警战士也大声吆喝着:“大家别乱动!歹徒跑不掉,我们会保护你们的!” 周通此时却差不多疯了,听了这话哈哈大笑。“草!你们这些傻b!就等着这些傻冒来保护吧!信不信,我把你们都废” 话没说完,周通突然发现一道光激射过来,相当凌厉。知道有强敌攻至,当下不敢怠慢,手臂一轮,就冲来敌开枪。周通的枪法不算太差,但也算不上极好的。因为对他调教的风中魅影,在这枪法方面也不是最在行,终究是不常用呢。 所以周通开了两枪都没击中敬民,再开第三枪时,敬民已经欺近,一个旋风腿,就将它踢飞。借着长风三叠大作之势,这枪竟然落到广场边上一位值勤的警察的脚下。那警察迟疑了一会才拣起它来,心里马上猜想,步行街那边应该有事了。 且说周通看到自己手上枪都被踢飞,心里早就虚了,而这时也才发现,现身自己身前的,就是那个曾跟吉华和毕婧一起的哑巴青年。他还想得起来自己曾经三次遇上此人,但每次都吃亏。第一次在迪厅,第二次在街边公园,第三次则在母亲居住的寓所。尤其是第三次,让他回想起来最最难受,因为他因此被抓捕。 此仇尚未报,此人又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这个哑巴,难道就是老天派来要跟我作对的?奇怪的是,这哑巴哪里学来的奇门武功,怎么如此了得?想我风师父乃是武林中的旷世奇才,可是教出来的徒弟竟然不敌此人,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呢。当然,这只能说明我周通愚钝没用! 周通尽管狂妄,可是对风中魅影却崇拜得五体投地。 他也为了风中魅影,不退反进。他觉得自己只是不慎丢了枪,这不算什么,还没有真正交手呢,鹿死谁手,尚难预料。 下面的人群看到有人一脚踢飞了歹徒的手枪,当下有不少人稳住了仓皇逃离现场的心,更何况有维持秩序的武警在周围,所以人心初定,没有出现踩踏现象。敬民心中安定了许多,也就可以全心擒拿周通了。 而这时周通也松开手臂,全力对付敬民,心中暗暗给自己打气,不能给师父丢脸。男孩的脖子登时一松,原来都要瘫了的身子,开始苏活了过来。他想想好不气愤,又要扑前去跟周通拼命,被他女友死命拉住。最后就听了女友的,强忍了气和羞,从天桥一边退走。当场也有好多人跟他俩一起退了下去。眨眼之间,本来拥挤的天桥显得空荡了。 已经有两个武警,从周通的身后一侧摸了上来。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耳边呼啸着风的巨响,好大的一阵风,扬起一片沙土,直向天桥扑来。人们的眼睛被风沙迷住了,那两个武警,也在拼命揉眼睛。 还好,没有踩踏事故发生。 不过等这阵风过去,原先天桥上的两个人影已经不见了。 这下子倒开始发生了骚动,这是人们都挤着往天桥上,其实就是想实实在在地上一下天桥,检验一下自己刚才是不是幻觉。而且顺便检查一下那一正一邪对峙时所处的位置,他们的身上是不是会掉下什么可以做证据的东西等等。 更有的人,也许在生活中常常处于幻觉之中,竟然更关心起先前为周通所制的那年青的一对儿,似乎想从他俩身上得到眼前的一切都不是幻觉的证明。可惜的是他俩已经消失在人海之中。 但是终究有更多的人,并不生活在幻觉之中,他们忠实于生活,也热爱生活,所以刚才发生的情景,有些勇敢的人不为周通的淫威所屈服,却悄悄靠近,拍下了照片来,只可惜离得太远了,敬民的形象隐隐绰绰,不是对他很熟悉的人,光看照片,根本不会发现到是他。尽管如此,那些照片,终究把周通的蝙蝠衫和敬民的白色风衣照下来了。 还有的虽说没摄像,但记起来此人穿白色风衣,会不会就是那个白衣侠呢,这个念头一闪,那话就从嘴上脱口而出了。于是有人也嚷嚷着白衣侠以呼应了。 这么一片纷乱之后,电视台的记者才姗姗来迟,他们能了解到的内容,也就更加混沌或迷离了。 按下步行街天桥这边的情况不表,还是接着说敬民和周通交手的情况。当时突起一阵强风,竟然飞起一片沙土,敬民就怀疑其中的古怪了。当下施展保元功,定住心神,放出眼力,果然发现那层层风浪之中,裹着一条人影。 敬民发现此人竟然是个风姿绰约的丽人,不由得大吃一惊。他本来有些怀疑会不会是风中魅影来援,却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丽人。而就在他迟疑不决的时候,丽人玉臂一展,如风中之翼,也不知她施展何术,一把就带住了周通,然后风驰电掣而去。 尽管敬民不知此事究竟,但是周通一走,自己的努力不就落空了,所以当下也是奋起神威,驭风飞行,咬住不放。但不多久,又起一阵风,掀起沙土迷雾,等敬民施以“归心保元”相抗御,却已经消失了丽人和周通的踪影,也许他们已然去远了。 好厉害的手段!敬民暗暗赞叹道。 心绪平静下来之后,突然想到:“难道说这位丽人便是风中魅影?可是风中魅影是男人哪,怎么今日成了女的?这怎么可能呢?” 敬民一下子完全糊涂了。他想了许久,最后想到了闻到的一股脂粉气这方面上来,断定这脂粉气就是上一次在太平镇闻到过的,确实就是风中魅影所妆用。这才确定周通已和风中魅影有了密切的关系,周通武功突然大长,应该是风中魅影所精心传授的。 敬民脱下了白色风衣,往步行街方向奔了一阵,他还是有些不放心灯会,生怕又是风中魅影的调虎离山计,他们还会施行什么破坏阴谋。结果转了一圈,看到远远的那一片依旧热闹而有序,仿佛先前一向都是如此安定和充满生气,仍然是灯的世界,光的海洋,海洋世界里人头攒动 敬民刚回了寓所,就听到的的手机响。打开手机,发现共有四条信息。之前的信息是武玉婉、吴贵、毕婧发来的,后面是吉华发来的信息。无非都是祝元宵佳节快乐。 快乐吗?快乐也! 他回了信息,然后洗了澡,躺在床上想了一会儿,便又打开了随身听。他现在需要音乐的呵护和疗伤。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精美的石头会唱歌 好好听的歌声!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石头,会唱歌!要是会唱就好了。石头都会唱歌了,我为何不能唱? 这世界不是缺少奇迹,但奇迹需要人去努力创造!祈祷吧! 他想起了刚刚过去不久的自己与振保在华山上的祈药。 他跪在床上开始了默默祷告。从未有过的对说话的渴望,对唱歌的渴望,突然萌生了,而且表现得是那么强烈。 第一百五十五章 元宵灯会(三) 那么周通来此,到底为何?是完成哪一种行动计划呢? 这只有风中魅影最明白。 风中魅影是未来优化派教主派到现代世界里来的,自然明白通天教主的主要用意,是让他立足根基,培养人材,发展实力。至于洗劫现代世界的时机还没到,教主不会贸然让他出手的。再说光靠他们一两个人能成吗?他知道江福可能还有隐伏着教主派来的人,但是教主一直对他秘而不宣。 所以,与其说是风中魅影让周通来跑这一趟,不如说是风中魅影顺了他的意,让他回江福发泄一回,也显耀一回。不过这也算是风中魅影对他武功是否有大长进的考察。 还有一个隐秘的内容,那其实是相当私秘的内容,风中魅影特别喜欢周通。原来风中魅影是双性连体,而他的主体却是女性标志。也就是说,风中魅影表面上看是女体,但却兼具了男性和女性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看,他特别接近泰国人妖的特点。 而且,风中魅影主要是从采阴补阳或吸阳补阴的方面入手,在房中实战中教他功夫。从而导向以吸血来滋补和调和阴阳的方法。周通虽然不是最强健,但有着褚小雅赋予的一张英俊的脸,还有一身皙白光滑的皮肤,所以在床上每每给了风中魅影极大的快感。 于是风中魅影干脆把练功搬到了床上,实际上多半就是石洞里的草垫上,反正周通极好淫,这下子真是一拍两合,两人如胶似漆,好成一个人样儿了。后来觉得应该适当改变一下环境,两人这才从山洞改变前往宾馆或酒店。 眼下,周通这么变脸寻衅闹事之时,风中魅影还在江福仙居大酒店的客房里头照镜子呢。 敬民面对周通,此时心理比周通更紧张,他知道这家伙本来就有变态的基础,体内有一种疯狗一般的歇斯底里。要是这家伙真得发起疯来,自己仅靠“长风三叠功”,能制得了么? 人群中已经有了这种頹势的倾向,也许已经伏着踩踏的忧患。值勤的警察,武警官兵,有不少已经率先进入高度警戒状态。敬民心中有一种声音响了起来: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心想身动,长风三叠功先声而起,保元功随后而至。他此时施展而出的,正是“料峭春风吹酒醒”,而“归心保元”也随后送出。 仙君只曾提醒敬民,九十九诀最后一个“归”字,寓一招武功“归心保元”,却未曾授以此功,故纯属敬民意会而施,不想无意而合。 说来也奇,本来已经摇动的人群阵脚,在感觉扑面而来的一种强风之时,反而被震住而忘记了惊恐。周通见人心不惊,登时大怒,喝道: “你们听着!我就是周通!废石场上的血案就是我做的!就是我,对褚小玲先奸后杀!后来隐夫吸毒过量,我干脆就将他扔进水池!然后我被抓,却被我师傅,一个几千年才出一个的奇才,救了我!又教我绝世武功!哈哈哈,我就变成了青翼蝠王韦一笑!” 说着,突然手一晃,举了起来。敬民眼尖,看到周通的手上拿着的,正是一把黑漆漆手枪。 “我,周通,还是枪王!哈哈,枪王!” 说到这里周通好生得意,他的歇斯底里抬头了。“叭”的一声枪响,被他卡住脖子的男孩脚软了下去。而身边的女友的一张俏脸也惨白如灰。 敬民对此早有提防,仍是施展前法,安定众心,而武警战士也大声吆喝着:“大家别乱动!歹徒跑不掉,我们会保护你们的!” 周通此时却差不多疯了,听了这话哈哈大笑。“草!你们这些傻b!就等着这些傻冒来保护吧!信不信,我把你们都废” 话没说完,周通突然发现一道光激射过来,相当凌厉。知道有强敌攻至,当下不敢怠慢,手臂一轮,就冲来敌开枪。周通的枪法不算太差,但也算不上极好的。因为对他调教的风中魅影,在这枪法方面也不是最在行,终究是不常用呢。 所以周通开了两枪都没击中敬民,再开第三枪时,敬民已经欺近,一个旋风腿,就将它踢飞。借着长风三叠大作之势,这枪竟然落到广场边上一位值勤的警察的脚下。那警察迟疑了一会才拣起它来,心里马上猜想,步行街那边应该有事了。 且说周通看到自己手上枪都被踢飞,心里早就虚了,而这时也才发现,现身自己身前的,就是那个曾跟吉华和毕婧一起的哑巴青年。他还想得起来自己曾经三次遇上此人,但每次都吃亏。第一次在迪厅,第二次在街边公园,第三次则在母亲居住的寓所。尤其是第三次,让他回想起来最最难受,因为他因此被抓捕。 此仇尚未报,此人又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这个哑巴,难道就是老天派来要跟我作对的?奇怪的是,这哑巴哪里学来的奇门武功,怎么如此了得?想我风师父乃是武林中的旷世奇才,可是教出来的徒弟竟然不敌此人,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呢。当然,这只能说明我周通愚钝没用! 周通尽管狂妄,可是对风中魅影却崇拜得五体投地。 他也为了风中魅影,不退反进。他觉得自己只是不慎丢了枪,这不算什么,还没有真正交手呢,鹿死谁手,尚难预料。 下面的人群看到有人一脚踢飞了歹徒的手枪,当下有不少人稳住了仓皇逃离现场的心,更何况有维持秩序的武警在周围,所以人心初定,没有出现踩踏现象。敬民心中安定了许多,也就可以全心擒拿周通了。 而这时周通也松开手臂,全力对付敬民,心中暗暗给自己打气,不能给师父丢脸。男孩的脖子登时一松,原来都要瘫了的身子,开始苏活了过来。他想想好不气愤,又要扑前去跟周通拼命,被他女友死命拉住。最后就听了女友的,强忍了气和羞,从天桥一边退走。当场也有好多人跟他俩一起退了下去。眨眼之间,本来拥挤的天桥显得空荡了。 已经有两个武警,从周通的身后一侧摸了上来。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耳边呼啸着风的巨响,好大的一阵风,扬起一片沙土,直向天桥扑来。人们的眼睛被风沙迷住了,那两个武警,也在拼命揉眼睛。 还好,没有踩踏事故发生。 不过等这阵风过去,原先天桥上的两个人影已经不见了。 这下子倒开始发生了骚动,这是人们都挤着往天桥上,其实就是想实实在在地上一下天桥,检验一下自己刚才是不是幻觉。而且顺便检查一下那一正一邪对峙时所处的位置,他们的身上是不是会掉下什么可以做证据的东西等等。 更有的人,也许在生活中常常处于幻觉之中,竟然更关心起先前为周通所制的那年青的一对儿,似乎想从他俩身上得到眼前的一切都不是幻觉的证明。可惜的是他俩已经消失在人海之中。 但是终究有更多的人,并不生活在幻觉之中,他们忠实于生活,也热爱生活,所以刚才发生的情景,有些勇敢的人不为周通的淫威所屈服,却悄悄靠近,拍下了照片来,只可惜离得太远了,敬民的形象隐隐绰绰,不是对他很熟悉的人,光看照片,根本不会发现到是他。尽管如此,那些照片,终究把周通的蝙蝠衫和敬民的白色风衣照下来了。 还有的虽说没摄像,但记起来此人穿白色风衣,会不会就是那个白衣侠呢,这个念头一闪,那话就从嘴上脱口而出了。于是有人也嚷嚷着白衣侠以呼应了。 这么一片纷乱之后,电视台的记者才姗姗来迟,他们能了解到的内容,也就更加混沌或迷离了。 按下步行街天桥这边的情况不表,还是接着说敬民和周通交手的情况。当时突起一阵强风,竟然飞起一片沙土,敬民就怀疑其中的古怪了。当下施展保元功,定住心神,放出眼力,果然发现那层层风浪之中,裹着一条人影。 敬民发现此人竟然是个风姿绰约的丽人,不由得大吃一惊。他本来有些怀疑会不会是风中魅影来援,却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丽人。而就在他迟疑不决的时候,丽人玉臂一展,如风中之翼,也不知她施展何术,一把就带住了周通,然后风驰电掣而去。 尽管敬民不知此事究竟,但是周通一走,自己的努力不就落空了,所以当下也是奋起神威,驭风飞行,咬住不放。但不多久,又起一阵风,掀起沙土迷雾,等敬民施以“归心保元”相抗御,却已经消失了丽人和周通的踪影,也许他们已然去远了。 好厉害的手段!敬民暗暗赞叹道。 心绪平静下来之后,突然想到:“难道说这位丽人便是风中魅影?可是风中魅影是男人哪,怎么今日成了女的?这怎么可能呢?” 敬民一下子完全糊涂了。他想了许久,最后想到了闻到的一股脂粉气这方面上来,断定这脂粉气就是上一次在太平镇闻到过的,确实就是风中魅影所妆用。这才确定周通已和风中魅影有了密切的关系,周通武功突然大长,应该是风中魅影所精心传授的。 敬民脱下了白色风衣,往步行街方向奔了一阵,他还是有些不放心灯会,生怕又是风中魅影的调虎离山计,他们还会施行什么破坏阴谋。结果转了一圈,看到远远的那一片依旧热闹而有序,仿佛先前一向都是如此安定和充满生气,仍然是灯的世界,光的海洋,海洋世界里人头攒动 敬民刚回了寓所,就听到的的手机响。打开手机,发现共有四条信息。之前的信息是武玉婉、吴贵、毕婧发来的,后面是吉华发来的信息。无非都是祝元宵佳节快乐。 快乐吗?快乐也! 他回了信息,然后洗了澡,躺在床上想了一会儿,便又打开了随身听。他现在需要音乐的呵护和疗伤。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精美的石头会唱歌 好好听的歌声!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石头,会唱歌!要是会唱就好了。石头都会唱歌了,我为何不能唱? 这世界不是缺少奇迹,但奇迹需要人去努力创造!祈祷吧! 他想起了刚刚过去不久的自己与振保在华山上的祈药。 他跪在床上开始了默默祷告。从未有过的对说话的渴望,对唱歌的渴望,突然萌生了,而且表现得是那么强烈。 第一百五十六章 假小子(一) 过了元宵,由于又一次与风中魅影交手失利,敬民禁不住对己自责,觉得归结点还是自己没有专心练功,了无长进所致。于是发愤入山。 敬民就选择了石山,上一次和海燕、振保欲赴石山寺而未遂其愿,这也说明有缘,故此次敬民就直奔此山而来。 到石山寺,与方丈比划说明来意。那方丈也是有来历的,一看此人奇相异秉,又是哑巴,竟然愿意留寺半个月,当下就欣然答应。让小沙弥整理和打扫了一间客房,借宿于他。 敬民大喜。接下来的日子,白天在房间里练保元功,晚上潜到外面山崖上练长风功,或在众僧集会诵经之后的闲时,也到大殿祈祷,希望还自己一个正常人皆具有的说话能力,更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像那些歌者一般引吭高歌。 为了保证心如止水一心练功,在石山寺住下的第一夜,他就把手机关了。 夜里的石山寺空寂无声,唯风涛而已。敬民来去随风,身守山崖风口,练功不辍。 日子过得真快,看看十五日之期就将到来。敬民觉得新近这段日子,自己的视听之力和飞行之力又有大长,尤其是驭风疾速飞行之时,在起落中借力飞行已经被省略去大半,这样速度就更能保证。而且往常飞行时雾岚之气遮眼,鼓荡之风塞听,而现在开始,视听之力加强,不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于是,他觉得也该是自己回去的时候了。 这天,他又在大殿的蒲团上跪拜祷告,因为明日一大早就将回去,所以他要抓紧时间。这时突然听到一妇人在外边叫嚷,说她的项链不见了。昨晚在寺里睡觉前还好好的,可是今早起来却不见了。 这妇人的声音好尖,然后哭诉自己的项链有多粗大多精致,无非就是说很值钱,可是却在寺里丢了。这一下子就引来一些人围观,这寺里的香火一向旺盛,尽管这么早来的人不很多。 敬民暗暗皱了皱眉头,他知道这妇人在寺里这么一喊叫,对石山寺的盛名有多大的影响。 突然眼前闪过一个画面:深夜,祈梦堂中,闪过一条人影,身不高,眼不大,有些三角眼的样子,鼻子一侧长了颗细细的黑痣。此人在堂下一侧的一排便房之中露了脸,这些搭建的便室,是为了方便女香客祈梦卧寝所用。然后悄无声息地猫腰来到东侧席地而卧的几个香客身边,在空出来的一个地处躺下了。 饶是敬民身手非凡,也禁不住感叹此人身手快捷,只可惜本事用错地方了。因为他的手上,分明有一灿然之物在夜色中一闪。 心念方至此,眼前的画面却一闪而逝。 敬民觉得此事自己绝对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停住了祷告,从蒲团上站了起来。接着走出大殿。 那前头已经可见方丈高大的背影,接着就看到那个妇人,哭得好伤心的样子,也听到方丈在开导她。旁边围着人中,也有人在劝她。 敬民此时突然感到十分地惊讶了。 “这位大嫂啊,你这样哭也没用的,而且还会影响这寺庙名声,还是看淡了吧!破财的事,谁都有可能轮上,关键的是要看淡!再说了,破财益命!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嘛!想通了最好,这样对谁都有好处!要不谁也帮不了你!” 一个男子侃侃而谈,周围的人不少都听了点头,连连称是。 连方丈都点了头。可是那男子身不高,眼不大,有些三角眼的样子,鼻子一侧长了颗细细的黑痣他不就是敬民先前感觉到的那个画面中的人物? 哈哈,好会伪装的家伙! 可是他既然得手了,为何不早早离开这里呢? 敬民突然之间也闪过困惑。 不禁再一次投过去目光,却看到这男子在人群中,还和一女孩十指紧扣着,亲密地站在一起。 敬民好不容易才发现那确实是个女孩。 她剪着比阿孟还要短的短发,也有着阿孟一般的身高,但衣着却是男士的茄克衫和牛仔裤,她的皮肤也没有阿孟的白净,所以自然比阿孟逊色多了,但却更像是个男孩。 敬民好奇怪自己为何老因她而想到了阿孟姑娘。 难道是因为这女孩的缘故?要不是如此,他早就走了,会是这样吗?或者就是此人奸恶无比,幸灾乐祸,正在享受他人的痛苦呢!敬民继续揣想着。 戳穿了他,势必就伤害了她! 那该如何是好? 且说敬民发现那男子身边有个女友,看到那女孩纯朴可爱型,生怕当众拿下男子,却伤害了那女孩,于是犹豫,无从着手的情况下,他只好求助于方丈。 他一下子闪到方丈的身前,比划着。意思是确实有人做案,案犯正是那鼻生黑痣,善劝失主的男子。 他本来有许多担心,没想到方丈一下子就破译了他的手语,而且也对他说的深信不疑。 只听方丈微笑着对众人说:“这位女施主失了项链,众施主好言相劝,尤其是这位施主,年轻轻的,却能识大体,顾及敝寺之名,着实令老衲感动。为此,老衲特邀这两位施主进书房一叙,老衲有话说,并另有赠品相送。” 又回头说:“敝寺施主失窃,尚在寻查中,众施主可相互监督,暂不要离开。就请稍候一刻钟!仅一刻钟!” 没有人注意到敬民比划的手语,只知道这人大概是哑巴。所以方丈说这些话,没有人注意到与敬民比划手语的关联。 当下众人听了都说好,称赞果然名寺方丈行事识大体。那妇人停了啜泣。那鼻生黑痣男子跟身边女孩说,“婧婧你就在外头等我!” 方丈微笑着带着两人,径自往书房去了。敬民也不管众人的态度如何,见方丈前行一闪不见了,也就大步流星地直追过去。 他这一行为自然有人议论,但充其量不过是说:“这哑巴倒也爱凑热闹!”“这哑巴想干嘛?怪怪的!” 按下外面的众人的议论和等候不表,且说方丈一进书房,就对妇人说:“如果老衲告诉你,你的项链马上就可以拿回来了,你会怎么样?” 此语一出,妇人和黑痣男子都是心中一震。 “是真的吗方丈?”妇人说,声音似哭似笑。 “出家人不打诳语!”方丈双手合什。 “嫂子项链失而复得,恭喜恭喜呀!”黑痣男子却也很快平静下来,不露声色说道。 接下来他却看到方丈的目光炯炯投射过来,那目光愈是严厉了。他感到不寒而栗。 这时门被打开了,敬民推门而入,当即对方丈行了一揖。 “哑巴?!”妇人和男子都闪过疑问,“难道说?” 这时敬民已经又对方丈比划开了。方丈含笑点头。 两人不太懂得敬民比划的是啥个意思。但对方丈点头却甚明了。 正纳闷时,敬民指着黑痣男子的鞋比划着。 “这位施主,这哑巴想借你的鞋穿穿!”方丈还是面带笑容。 可是黑痣男子却是面色如土。 正要夺门而出,敬民身快,早就拦断在门外,一拽手臂,黑痣男子疼得裂开嘴巴,当下就脱了鞋去。 在此之时,敬民眼前突然一闪振保的形象,他看到振保取出鞋垫子,然后就露出了几张錫纸。 于是莫明其妙地叹了口气,敬民一下子就抽出上面的鞋垫子,里头一物灿然,已在眼前。 妇人项链失而复得,喜极而泣。 黑痣男子却耷拉着脑袋,像打蔫了的花。 方丈叮嘱了妇人,叫她出去之后不要张扬,有问起,最多就说项链又找到了。妇人明白方丈的意思,又一次致谢而离开了。然后方丈就又对黑痣男子说:“这位施主,外头那女孩,是你女友吧?”原来不仅是敬民,就连方丈,也看出了跟这男子一起的那人是个假小子! “是我未婚妻!我俩已定了亲!” “你竟然做了这等事,又如何面对你的未婚妻?” “可我是为她而做了这事!” “你还振振有词了!跟她说了吗?” “没有!我是想等一些时候,就骗她说是给她打的!” “哼!”方丈目光如电,在黑痣男子脸上转了几圈,“今日要不是哑巴施主在敝寺,就被你蒙混过关了!那你也就害人了!所以哑巴施主发现是你做案,也是救了你!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不恨他,甚至还佩服他!” “是说真话!” “我二虎就是佩服有真本事的人!这位哑巴朋友能够发现我,又不当场拿了我,是给足了我面子!我知道他和方丈一样,做事总是留有余地!二虎这里谢过了!” 这一着倒是出了敬民的意外,他倒没想到此人竟然也还有些心肝。此时方丈的目光也投了过来,敬民含着笑,对方丈点点头。 方丈走到书房门口,叫过来一个小沙弥,跟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小沙弥点头径自去了。这边方丈又问: “这么说,施主是愿意悔过自新了?”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那自称二虎的鼻生黑痣的男子,竟然脱口而出。这又是大出方丈和敬民的意外。 第一百五十七章 假小子(二) 这时小沙弥已经走了进来,奉一物予方丈。方丈点头,对二虎说: “二虎啊,你能如此想甚好!这个晶石弥勒佛像就送给你,作为护身符!往后行事当一心向善,不要再行盗窃之事了!要不,佛会惩罚你的!” 这一回二虎也感到意外,喃喃道:“我做了坏事,方丈不惩罚,还赠佛像护身符?” “老衲起先不是说了,另有赠品相送吗?”方丈捋着白须髯笑道。 于是二虎再次拜谢,这才离去,却也满面红光,并无半点沮丧之色。 “石山寺方丈向有贤名,今日视之,果然不谬!”敬民肃然起敬,赞叹不已。 哪知方丈对他也是相当钦佩,简直就是另眼相看。“小施主,坐,坐吧!”说着,又比划着。不称他为哑巴施主,而改称小施主了。 原来敬民刚才进来,就一直站着,方丈是看在眼里的,一直到处理好这事,有了闲余,才叫他坐下,无非是想跟他多叙叙,因为方丈也知道他大概就要离寺了。 “方丈不必比划,晚辈听得见!”敬民比划道。 这一说方丈顿时感到惊讶,含笑道:“小施主能听见,就是口不能言?嗯,好,好!” 随即目光如炬,照着敬民的脸,仔细端详着。 方丈是在看敬民的面相。 原来方丈出家前是个勤奋的读书人,可谓学富五车,博古通今,而且喜阅读古人断狱、医学及风鉴面相等著作。所以先前敬民比划说事,方丈一点就通。 “小施主广行善事,福缘甚厚,身负奇功异术,世所罕见!奇缘!奇材!近日将有喜事,他日必遂宏愿!善哉善哉!” 方丈合什闭目,须臾张眼,唯慈祥而已。 又坐片刻,敬民这才告辞回屋,续以练功。晚上还是赴山崖,将“长风三叠”练得圆熟,这才返寺。躺床上想着白日发生的事,不禁又反复玩味方丈说的话。 “近日将有喜事,他日必遂宏愿!这话又是何意呢?”他反复思量着,然后就迷迷糊糊拥被睡去了。 次日清晨食毕早餐,就与方丈道别。方丈双手合什阖目道:“多行大义,广种福田,善哉!去吧!”竟不起身相送,唯话声遥遥却在耳旁。 敬民心生感动,心里也想,这一去不知何日还会到这寺里来。不由得又反复两次,回头看那寺庙的白墙青瓦。 在山脚下坐上了到市里的公交车,这才记起一事,便在车上开了手机,这才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 这半个月过去,确实许多事情都变了样。街上没了喜庆的布置,却平添了不少外地民工的匆忙身影,广场和步行街那边也不见了花灯的影踪,更是听不见烟花爆竹的声响。 繁忙的生活又开始了!他心里说。小华、吴贵、顾东、玉婉他们,应该都回到江福了吧! 小区外边那条小街,那些休闲小屋,又是风光无限春来早,小姐们露着雪白的半乳,一双藕腿,又开始了她们对金钱的渴求。 敬民低低地叹了口气,用钥匙旋开了门。 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屋里有人。 莫不是小华回来了?小华要是回来,那也正常。过年回来,先在这屋里住上一段,然后再搬到天河足浴城去住。或者就是有了新男友,就继续住在这寓所里。 若是如此,自己就得考虑搬出去,到另外地方租房住。 进屋之后却没再听到其他声音,怀疑会不会是自己听错了,也不停留,就直接进了自己房间,除了多了些薄薄的灰尘,一切依旧。清理清楚之后,想到卫生间洗几件衣服,刚走到客厅,不想从卫生间里头走出个人来。 没料到这半个月之后回寓所,里头屋里却新住了人了。敬民颇有些感慨。 再举眼看去,那是个五官挺端秀的男孩子,看上去顶多二十岁,理着短短的小平头,如此男孩多半爱留长发,或者把脸遮了一半去,让自己像个艺术家什么的,像他这样理短发的,还确实少见。 不过敬民感觉到,这男孩乍的看到自己,好像似曾相识一般,啊的一声,好吃惊的。 但是接着他什么也没表现,只是问道: “你好!你是原先住这儿的吗?” 他问的好陌生,不过说话的时候,现出了腮边的两个小酒窝。 有酒窝的男孩!不错呢!有着女孩儿一般的秀气,但声音比较粗,是男孩的声音。 敬民点点头,用手比划着。 男孩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你确实是哑巴敬哥呀!”他说。 敬民还是点点头,有点惊讶,突然比划着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男孩这下子就不太懂了。眼睛睁得老大,就像带着大大的疑问。 敬民突然回到房间,拿过来纸和笔,写了几个字让他看。 他微笑了,腮边的酒窝生动了起来,“是小华姐告诉我的!也是她让我到这儿来睡的!”说着,突然像意识到什么,就改为打手势,很快又摇了头,拿起放在桌面上那支笔,就要写。 敬民却摆摆手,夺过来笔写道:“你不用如此!我现在已经听得见了!只是不会说罢了!” “哦,是这样啊!”男孩起先挺惊讶的,但接下来态度却冷了下来。大概是男孩突然发现敬民特别注意了自己,便不再说话,而且还转身进了房间。 敬民本来还想问他小华呢?见他这般光景,也就忍住不说了。 “这人,有点喜怒无常的呢!”敬民提醒自己。 “敬哥我上班去了,晚上六点下班,中午不回来吃饭!”男孩又出来时,态度又变好了,腋下夹着个奶黄色小拉链包。敬民觉得他说话声变得好听时,有点像女声。 这么一感觉,好像他的背影也有些女孩的感觉了。 这是自己的错觉呢,还是因为他的女性化? 天色近黄昏了,敬民将中午吃剩的饭打进两个蛋去,来了个蛋炒饭。这种做法,还有煮或炒面或粉之类,是他给自己准备午、晚餐时最常用的。他中午做饭时就把晚餐也做了,所以晚上就用剩饭炒蛋就行。 然后他就用豆腐和香菇做了一碗汤。 他没有等那男孩回来,就自己先吃了。 他不习惯等别人一起吃,或者让别人等着一起吃,那种客套太拖泥带水,只会让他感到难受。一切还是自理最好! 他洗好碗时,男孩下班回来了。 “敬哥吃过饭了吗?” 敬民点点头表示吃过。男孩说,本来想请敬哥一起吃饭,敬哥既然吃过,那就明天明天晚上一起吃饭,我请客好吗? 敬哥摇摇头比划说不了,还是你自己吃吧,我说不定临时有事,我是经常临时有事的,所以,那样的话,岂不是让你很扫兴? 敬民见他迟疑,又用笔写了字,递给他。他看了看,顺手也写了字递过来: “没关系的,我可以等!”他莞尔一笑。 这一笑又一次让敬民起了疑心,这笑好温柔呢!而且再琢磨他的话,“我可以等!”这话男孩不太说呀!要不,只能说明这男孩,委实是女性化太严重了。 奶油小生,娘娘腔吧! 敬民想了想,又写了字递过去:“再说,我是哑巴,只能打手语,手语你又不易领会,所以咱们暂时交流起来有困难!所以请吃饭,过一段再说吧!” 男孩定定地看着字,又定定地看着敬民,停顿了一会儿说,“那我去吃饭了!” 敬民点点头。 等男孩出去吃饭,敬民就也想出去走走。这时却听外边有人敲门,连忙过去开了。 没想到竟然是吉华! 刚开始吉华颇觉得愕然,自己敲门才第一下,第二下都没下去,门就开了,而且自己的敲门声不大呀!再说了,敬哥也听不见啊!这时敬民心里有些明白,就比划说,我正想出去,没想到是你敲门!太好了! 又说吉华,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的听力已经恢复了!我可以听到你还有大家的声音啦! 这下子吉华高兴得小脸都涨红了,看着他比划的手势,她心领神会,“敬哥,是真的吗?” “敬哥几时骗过你?” 敬民坚定的手势比划过之后,心里却有些自责,其实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听力不仅早就正常,而且跟普通人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是自己一直瞒着,当初最早的原因是怕小华明白了之后,因为私秘为敬民所知,脸上会挂不住。后来也就一直秘而不宣。 “敬哥,我发给你的信息看到了吗?” 撞着她湖波一般的目光,敬民心里有些虚,比划着,意思是最初的信息有收到,可是后来,因为没电,也因为一次关机后,忘了再开机,所以这三个礼拜 “那现在手机有电了吧!” “还没充电呢!”他也只好老实地比划道。 “哎呀,敬哥!你也真是!这么现代化的工具,干嘛老丢一边,让它闲着呢?” “是呵,主要是我可能还没养成习惯!” 看到敬民充满自责的眼神,吉华不说话了,她也突然醒悟过来,心想敬哥是哑巴,自然是不习惯用手机,怎么能那样责备他呢? 第一百五十八章 假小子(三) 于是稍稍转了话题,“毕婧也给你发了信息,打了电话。她说要是我找到你,就跟她说一声,然后一起上迪厅跳舞!去吧!好吗?现在你听得见,说不定也可以舞起来!”吉华说得颇有些兴奋。 这女孩如此真心实意,又叫我如何拒绝呢?敬民自己对自己暗暗说话。所以最终自然就依了吉华,其实也就是依了吉华和毕婧。 敬民和吉华径自往迪厅方向走去,这条路敬民曾经和吉华一起走过。可是这一回却让一双眼睛盯上了。那正是敬民寓所里新来的那个男孩。好几家快餐店都挤得很,他还没找到满意的吃饭的地方,正要往一家饮食店走去之时,突然无意中的一瞥,让他看到了过马路时,那两人互相拉了一下手的那幕情景。 这男孩心中,好像一下子就被什么击打了一下似的。 敬民和吉华到了迪厅门口,听到一些人说话,才知道今夜是周五而不是周三,当下就向吉华打手势。吉华说今夜就破例了,因为是专门为着庆祝咱们新一年的聚会。 他觉得确实是新的一年了,吉华都变得更会说话了。 也只等了一会儿,就见一辆奔驰停在门口附近,很快就出来了高明和毕婧,高明和敬民亲热招呼之后,就说还要去接总裁,然后就开了奔驰先走了。 毕婧见了敬民自然高兴,吉华忍不住就告诉了她好消息,说敬哥可以听得见了。毕婧一下子听得没头没脑,吉华就又跟她细说,当下她突然一举手臂,喊了一声蹦了起来,就像是比赛中的球队队员,因为己方进球而忘形欢呼似的。 然后三人高高兴兴地一起进了迪厅。 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敬民起先还有点担心,那男孩子会不会把门从里头锁上了呢?小华过去就是这样。这男孩奶油小生,娘娘腔的,只怕也胆小呢。 没想到门一旋就开进去了,他也没睡,就像过去小华一般,坐在沙发椅子上看电视,静得像一滴水。 但当他看见敬民进来,这滴水也动了起来。“敬哥这么迟回来,玩得好开心吧!” “是和几个朋友到迪厅跳舞了!”敬民用笔写了字,递给他。 他竟然还到迪厅跳舞,哑巴跳舞,真是奇绝了!男孩想着,就说:“敬哥这么高兴,是和女友一起上迪厅吧?” “嗯,是和两个女孩一起去的!”依旧是用递纸条的方式。 男孩一看,不由得眉毛一耸,就这个动作,还有一股男儿气概。看着腋下夹着衣服走进卫生间的敬民的背影,心里想,竟然还不止一个女孩,还两个!岂有此理! “没想到敬哥有这么好的女人缘,真让小弟艳羡不已呀!”他突然大声说道。 卫生间里头却只传来哗哗哗的水声。 隔了一会儿,水声好像停住了,他又往那边说话了: “听小华姐说,敬哥去过德邵?” 哗哗哗的水声又响了起来。 现在客厅里的男孩似乎有些烦躁起来,抱着胸,在铺着的劣质钢砖上走来走去。这不像是起先那个奶油小生,娘娘腔的男孩呢!怎么搞的,他这是怎么回事呢? 不过他不久就平静了下来,等敬民从卫生间出来,他依然坐沙发上,还是安静得像一滴水。 敬民一出来,就大笔一挥,将纸条递过去。上头写着:是去过!有什么事吗? 原来刚才他喊话的时候,敬民在里头听得挺清楚的。只是心里觉得奇怪,自己并没有告诉小华去过德邵,她又怎么知道的呢? 难不成是顾东告诉她的?这事自己有跟顾东和吴贵提起过,而顾东跟小华好像有些关系,顾东这人又爱侃好吹的。 男孩眼睛看着敬民说,“也没什么事,只听说那地方挺特别的,很想去玩玩,就是怕那地方人坏!” 见敬民还在听他讲,就又往下说:“听小华姐说,敬哥好有本事,要是有敬哥陪着,去德邵就不用怕了!” “你想让我陪你去德邵玩?” “我也不敢那样占用敬哥时间,只是要是敬哥在德邵有亲友,或者有关心的人,心里想去,那我愿意陪敬哥一起去!” 男孩说完,敬民突然发现自己有几分喜欢他了。心想,没想到这人这么会说话,嗯,看来挺聪明的。 那么自己是不是也要关心关心他呢? “听你一直提小华姐,那你那小华姐呢?” “在天河足浴城哪!”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你是怎么认识小华姐的?” “嘻,敬哥是查户口的?” “你好像很熟悉我,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你,这样不公平吧?所以就向你了解情况罗!这又有何不可呢?” 男孩禁不住笑了,腮边的酒窝映现出来,还泛着少许的红云。 接下来他说了自己情况,原来他是西省淦州人,和小华是老乡,而且小华的妹妹跟他是同学,所以原先就认识。这次小华回家过年,刚好就遇上了,听说她在江福,于是一道来江福。 他说到了江福,发现找工作也挺难的,所以就还没最后决定,要不要留在江福。找了个洗车的活,晚上就住车棚那边。小华姐看我这种情况,就让我住她的房子,反正她现在已习惯住天河足浴城,也方便工作。 “哦,我叫孟小然,跟唐诗人孟浩然就差一个字,他是浩,我是小。”他看到敬民还在看自己,想起来自己还没完整地回答敬哥的问题,这才补充说道,“小华姐说敬哥回老家过年,应该也回来了,说敬哥脾气好,极容易相处的,我这才大着胆来!希望没有冒犯了敬哥!” 敬民微笑着点了点头,脸上做了个表情,无非是说哪里哪里。然后又做了个手势说:“那就早点休息吧!” 其实敬民不是想早点睡觉,而是想再练一会功。顺便也给手机充个电。 他把房间的门关了,也就等于把那孟小然剩在了客厅里。在某一个瞬间里,他又觉得这样的关门,是不是有些不太客气?他觉得这个孟小然还是挺不错的男孩子,至少不会输给顾东和吴贵他们。只是觉得他好像有些不够洁净,敬民也不是洁癖,要不当初在黄泥冈砖厂时,就根本待不下去,不如一头碰死算了。洁癖的人应该才是那样的。 原来敬民感觉那孟小然的脸上,有些地方好像永远都没洗干净似的,敬民也说不好在哪里,就是纯粹是一种感觉。 练了一会儿功,耳听外面客厅电视声音匿了去,又有脚步的轻响,然后就听到门的关闭声。敬民知道孟小然睡觉了,这才坦然自得起来。躺在床上,觉得自己也该睡了,便熄了灯,然后就像天上浮云随风飘动一般,随意想些事情。他习惯每天就这么想着,然后就迷迷糊糊睡去。 他这么一想,却突然想到了孟小然这个姓上来了,怎么他也姓孟,这么巧?而且又提到德邵,真是有些怪呢。难道说他是阿孟的什么人?或者 或者又怎么呢? 总不可能他就是阿孟? 他是假小子?! 敬民为自己突然生出的这些感觉感到惊诧了,这样的想法未免也太大胆了,女扮男装之类的事,在现实生活中万难遇到,那只是小说影视之类才会出现的内容。是啊,就算她不是孟小然,而是阿孟,那她为何如此呢? 敬民无法解释这其中的谜团,于是也就不把它看作是谜团。敬民把它放下了。 接着就又想到风中魅影和周通的事上来。元宵已经过了半月,可是那夜天桥上的情景还宛在眼前。这俩贼人现在会在哪里呢?他们是不是又在策划着什么阴谋呢? 或者就是,他俩会不会还接受什么阴谋而来呢?敬民总觉得在风中魅影的背后,一定有个大阴谋家,在策划着他们的阴谋活动。 突然眼前电影一般地展开一幕情景,这让敬民自己都惊呆了。 他看到那天瞥见的丽人,正裸着雪一般的胸脯,劈开一双美腿,骑在周通的身上,舞着。周通突然抬起上身,一把搂住她,把头脸埋到她酥胸的双峰之间了。接着身子下俯,双手托着她的粉臀,狂舞起来。从那丽人的一双娇唇里,陆陆续续喊出了啊啊的浪叫声。 那周通似乎更兴奋起来,抚摩着丽人的玉足,突然嘴巴就凑上去,一口就含住了,然后疯狂地在脚趾头和脚掌上吸吮着。 敬民觉得自己也被诱惑了。于是想哇哇叫嚷,以驱此情景,又怕惊扰了孟小然,就施展自己体会的保元功最后一招“归心保元”,不想此招果有奇效,那二人淫荡交合之情境,顿作灰飞烟灭。 周通果然有恋足癖!敬民不知怎么的,又想到了褚小玲那个案子。 次日,吃早饭的时候,孟小然突然说,敬哥,昨晚忘了告诉你,有两男青年来找过你,我说你上街了。他俩后来就离开了。 本来敬民已经打算到外头打打零工,被小然这么一说,就想先到吴贵和顾东那边看看,见面叙叙,一起打工,也都可以。他猜准是这两人来找自己的。 到了寓所,幸喜顾东和吴贵都在,两下里见面,都十分高兴。果然敬民猜得不错,昨晚确实是他俩来找自己的。原来他俩也都回家过年了,农历十七十八日才到的江福。顾东说,昨晚喝了点酒,就特别想敬哥,所以就过来了。 两下里叙话时,敬民告诉他俩自己能听得到外面的声音了,两人也是十分高兴。后来不知怎么说,就扯到敬民寓所里新来的男孩孟小然了,顾东突然冒了一句出来:“那人要不是特奶油,特娘娘,我怀疑他就是个假小子!” 假小子?不会吧!吴贵摇摇头,然后就眼睛看着敬民,希望敬哥能给出答案。 第一百五十九章 假小子(四) 敬民中午也没回寓所,晚上则和吴贵、顾东一起进餐。原来昨天刚好吴贵和顾东包揽了一家公司的搬运货物的活,公司催他俩最迟到今晚要搬完。昨晚他俩找敬民,也有请他帮忙之意。 所以今早敬民过来造访时,他俩都格外高兴。小叙了一阵之后,顾东就把请他帮忙的意思说了,敬民当下也高兴,比划说正闲着没活干,兄弟有余活再好不过。而且兄弟一起搭伴干活,绝对不累! 所以就过去扛了一天的包。其实敬民并没有使出那日给毕婧介绍的工地扛水泥沙包的那副劲头的八成力。起先他想多留点给他俩干,让他们多得一些,终究是计件计酬。但后来看他俩真累了,就让他们歇着,施功发力,奋起神威,一次三大包,且来去如风。敬民身手如此超绝,把个监工的惊得目瞪口呆。 敬民晚上多喝了几杯,由于白天多少也耗费了气力,吃饭时又经不起顾东和吴贵两人轮番劝酒,所以初次感觉到喝过量了。 回寓所时,孟小然正好拿着衣服,要进卫生间洗澡。一见敬民就笑了,说:“敬哥这么早就回来啦,没有跟女孩儿去跳舞啊?” 敬民听得出他话语里似是别有滋味,是醋味么?难道说是这男孩子吃我敬民的醋了? 他已经开了卫生间的门往里走去,那背影,尤其是手里拿了东西之后,那腰间好像生出一条横向的优美折痕,那是女性的背影长有的。他怎么也如此呢? 难道说顾东的眼睛果然毒,看出他的破绽来了,此人果然就是假小子?敬民突然闪出一个念头,可是马上又作了否决,这怎么可能呢?他要是假小子,混在男人屋里,岂不是太危险了? 门已经关上了。敬民坐到沙发上,很快地,温柔的水声进入了他的耳朵。 好像挺浓的什么味道,那味道在弥漫着。 是煤气味!他突然想起来了。卫生间里洗澡用的,正是万家乐燃气热水器。 突然砰地一声。那应该是里头的声音。 但是水龙头还在喷着,水还在流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孟小然应该没事吧?”他想。 电视屏幕上,有个人挨了一黑枪,砰地倒地。“这会不会是一个启示呢?”他想。 里头还在传来水声,但煤气味似乎更浓了。 他想起来听到过的一些煤气泄漏和煤气中毒的事故。不由得从沙发上跳起来,步子飞快,到卫生间敲门。 好像有细如蚕丝一般的声音,又好像未曾有过。也许只有水声,水声还在滴着。除了水声,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坏了!他心里一凉,一下子就从头凉到脚。而在此时,他的手已经毅然拉开了那道门。 原来这卫生间的门是没有安锁的,房东当年装修的时候,考虑到卫生间不大,便只安了拉门。所以这道门,其实便是君子门,是锁君子的。只要轻轻往旁边一推拉,门就开启了。再说了,孟小然是男孩,他也不会有太多的忌讳。 一股浓烈的煤气味扑鼻而来。 此时的孟小然就像一个白面团落在卫生间的瓷砖上,动也不动。起先看到这个白面团,敬民有点不敢相信,但敬民一刻也不能犹豫了,立刻将他横抱起来,并腾出一只手,关了热水器和煤气罐。 然后将他横放到他房间的床上。 这时敬民完全看清楚他了。 果然是假小子!不是他,是她! 她雪白的胸上,挺着无限风光的双峰,就算他酒喝再多,再昏晕,也不至于胡涂到都感觉不到她的女性的艳丽吧! 但是这也只是一瞬间的心跳。他的注意力不能停留于此!她脸色异常苍白,还是一动不动,现在情势紧急,应当争分夺秒! 他按压了她的太阳穴和人中穴,然后又按压膻中穴。他虽说修习保元功和长风功,内功也较深厚,但怎么凭借内功去救人,他却不太懂。他曾经用拍百会穴的方法救过海燕,他现在也想琢磨着如此行事。 但这时看到她闭紧的嘴唇了,突然心中闪过一个念头。 他想到办法了。于是俯下身,用嘴唇噙住她的嘴唇,就口对着口,笨拙地做着人工呼吸。这是他的第一次,笨拙的第一次!尽管笨拙,但这末技,还是让她回过气来了。 他永远会记得她醒过来时的那种惊惶的目光。那双美丽的眼睛因为惊惶而显得恐怖。 她的力气变得大得惊人,一下子就把他推倒了。 然后就跑到客厅。她马上闻到煤气味,这才好像明白了一些事。 随即她感觉一阵眩晕,身子一软,就慢慢地倚着餐桌滑下来,摔倒在了地上。然后他又一次将她抱到床上。 她满脸尽是泪水,手颤抖着,拉了被单遮住了身子,“敬哥,谢谢你!我我头晕!” 敬民比划了两下,想起来就又写了字,递给她纸条,她抖着手,看到上面写着:“你歇一会就会慢慢好起来!屋里煤气太重了!刚才我只顾了关煤气,却没顾上开窗户!” 她看到“窗户”这两个字上,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实在不该关着窗户洗澡哪! 原来那卫生间的排气扇已经坏了。所以 她软耷耷地躺着,感觉敬民把屋里所有的门窗都打开了,也关了电视。然后感觉他又走到自己的床边,比划着说:“你现在好些了吗?如果没事,那就好好休息吧!晚安!” 然后看到他正往隔壁的屋子走去。 她此时突然觉得一阵冲动,也不知哪来的气力喊道:“敬哥!你别走!” 声音让他停住了脚步。她的双眸明豁的目光,深含着她的期待。 “你能过来陪我说说话吗?”她说。 “你还有气力说话吗?再说我也不会说话呀!” 他递过来纸条,双唇紧抿着,还是那么冷静。 “是啊,我现在什么气力也没有,那你不正好?” 这话说出去之后,她就后悔了。怎么能这样跟他说话呢?要是他只是寻常男人,那自己就完了!要是他是奇男子,那自己一定会被他所鄙视的。 幸好,他只是面色一怒,随即伸过手来,在她额上探了探。哦,她明白了,敬哥一定以为我在发高烧说胡话呢! “你是阿孟,对吗?”他又一次递过来纸条。 “对啊,我就是孟小然!” “胡说,你当你还是男孩呀?” “哦,我说错了,我就是德邵莲山大酒店的阿孟哪!我是孟宛然!” “孟婉兰?婉兰!你就是婉兰!” 他心中回响着婉兰的名字,他这一回顾不上递传纸条,就一把紧紧抓住她的手,并把她的手心放到自己的心口上。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说了名字,会对他造成这么大影响。 其实她正是阿孟,就是当初在德邵莲山大酒店里遇见的那个短发女孩。她那日十分钦佩敬民的行事作风,离别后心里一直记着他,做了好多跟他在一起的美梦。后来才知道他回了江福,也知道他名叫敬民,那是石田告诉她的。石田果然有照顾她,也对她说了是敬民让他这样关照她的。不过石田却没有说他是哑巴。 后来在回老家水头镇过年的时候,遇到了镇上同学小雨,到她家又遇到她姐小华。谈话时候说到男女同租房很容易出问题,小华便坚决不同意这种说法,然后无意中透露了敬民的事。小华说他有多好多好,还说他有霸者之威,有王者之风,可惜就是不够帅气。小华却没有说他哑巴,这可能也是小华也想回避的内容吧。 当时这孟宛然听了,心里也不知有多震动。当下就决定年后要跟小华一起来江福。 她当时只想以原先阿孟的模样与敬民见面,虽然先前她为了幼稚的艺术追求,错误地加入无名江湖戏班,在台上表演唱歌,以致把留长了的头发都烫了卷儿,但现在为了跟敬民见面,她把烫了卷儿的长发又剪成了短发。 这时,她根本没想到要假扮成一个假小子。 这实在是由于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其实这事一开始就发生了。 原来她家乡淦州城里,有一贪色好淫出了名的徐公子徐总。因为他爹是副市长,所以他是徐公子。因为他也办了个mm精品公司,专营女子的时尚生活用品,所以他是徐总。那徐公子徐总有六字口号一句,就是:撞上看上睡上!这是他玩女人的生活大纲。 去年的一天,徐公子带着他的mm到水头镇,很不幸,当时孟宛然正好走在街上,偶然撞见了他。她看到那男子鼻子好大好红,是大蒜鼻和酒糟鼻的组合,那眼睛好凸好媚,是金鱼眼和狐狸眼的联体,不免就多看上一眼,这就引起了那人的足够注意,当下审定为淦州水镇小美人。 其实徐公子也有学问的,他把水头镇的“头”字省略去,这就强化了“水”,也就是强化了他对孟宛然的感觉,就是“水”的感觉。好水的mm呢!差不多就是这样的。 这还是徐公子身边已有美人mm的情况下发生的感觉,可见孟宛然的美对他有多大的冲击力! 第一百六十章 哑巴的痛(一) 这美人号都出来了,自然就说明被这徐公子看上了,这撞上看上都经历了,再下面就是“睡上”了。实际上徐公子的六字口号还简单了些,应该再加两字,凑成八字口号。那要加的是哪两字呢?“缠上”! 所以接着孟宛然就被缠上了。虽说徐公子不是镇上的,多少有些鞭长莫及,可是他可以遥控哪!于是镇上的领导班子的任务就多出一项来,每天至少总有一位镇上干部要上她家来。 不仅仅是她被缠上了,她的父母,她的弟弟,也被缠上了。她的母亲贪财,她的父亲好赌,她的弟弟懦弱。徐公子那边也常派出手下职员,开车送货到她家,轮番缠住其父,其母,其弟,还有就是其人,就像是上个世纪抗战期间鬼子飞机的轮番轰炸,好不恐怖的。 结果呢,孟宛然不堪其扰,就悄悄地离家出走,连父母和弟弟都瞒着,路上还被镇上干部盯上,通知徐公子中途截下。她当机立断,在路上下车,换乘了其他车,原先是去江广,这一换乘却到了德邵。虽说总算冲出了徐公子的罗网,但是自己却就陷入了无助的困境。 德邵地方的混乱,不仅在于郭鹏一类人特别多,还在于吸毒的陷阱特别多。忌讳了毒品,她决定离去。这时她在一次跟朋友到某歌厅卡拉ok之时,被歌厅的一个演出班子的女团长看中了,原来这班子刚走了一个女歌手。 由于她早就希望自己唱歌的天赋有朝一日能够充分表现,所以女团长一说她就答应愿意试试。她不怕演出团的流动性,她也正想离开德邵。就这样,她后来就成了这团里的歌手,随着他们到了其他的一些地方。 但美丽的女孩就是容易遭到一些不正经男人的骚扰,有人私下跟团长商量,愿出高价包养她。团长看在钱上,有了妥协的意思,于是她只好又一次出逃。到另一个山县待了下来。 快过年时候接到弟弟发来信息,说徐jieke出国去了,叫她回家。她如蒙天赦,就欢欢喜喜回家来。本来想年后跟小华一起到江福,却没想到一部车开到自家门口,笑盈盈地站着那个大蒜酒糟鼻,金鱼狐狸眼的男子。 这不是徐公子徐总吗?怎么?他没出国去呀? 她的脑子嗡得一声响,脸刷地一下白了。 原来徐公子只是出国旅游去,到欧洲几个国家转了转,就回来了。他这也算是考察美女,不过当他跟第二个金发碧眼的娘们上床之后,就不再想第三个了。这徐公子也怪,考察美女回来,发现自己更喜欢国产的,于是丢不下水镇小美人,听说她回家了,就忙不迭开车赶了来。 孟宛然对此实在无奈,只能在心里暗骂花花公子该死。 熬了几天,面对着徐公子一帮人,还有镇上一帮人的轮番轰炸,然后呆呆地看着屋里那些堆着的送来的礼品,总算过了年。但她终于在正月初二的晚上偷偷溜走。那时已是下半夜了,镇上没有车,倒有狗,好多的狗。恶狗咬伤咬死人的事,镇上不是没有发生。不过她已做了准备,她一路扔了许多肉和骨头,这才离开镇上,然后奔到了国道上。 此时的她已经成了他了,原来她的如云的头发剪掉了,理成了男孩的头,穿着打扮一如男孩。这是弟弟的杰作。弟弟是理头发的,平时在镇上开了一家理发店,所以瞒着父母偷偷帮了姐一把,弟弟的懦弱,也因为姐姐的坚强而变得坚强。 然后就直接来到江福,流浪了十多日。这里人地生疏,没有一个亲友,于是有好多天就躲在桑拿里头。因为在桑拿里头,只要花个净桑的钱,就可以在大厅里免费过夜。至于吃饭呢,就只能随便,在里头随便吃些方便面之类。 不过因为她老待在大厅,也因此被一些桑拿小姐误以为是真男人,陆续过来调情招揽生意,这让她有些哭笑不得。此时她也不好选择回避,就把它当作是自己的一次生活磨炼,也是对应变能力或者表演能力的考验。 这漂泊的日子一直到小华到了江福,才有了改观。通过手机的联系,知道小华已经回到寓所,她喜不自胜。小华说你的事我已经知道,你就在好健康大桑拿门口等着,我来接你。原来小华的妹妹后来有去找她,就听说她突然莫明其妙失踪了。 孟宛然早早的就站在了好健康大桑拿的门口,看着眼前街上的车水马龙,回头看看这家桑拿,她还真的好感谢它,每花上二十多块,就可以在里头躺大厅一天一夜,而且还可以看电视听音乐。正这么想着,早看见一部的士鱼一般游过来,车门开处,早看见小华一张笑脸。 小华的眼睛也厉害,一下子就认出她这个假小子。 小华并没有下车,只是向她挥手,她明白其意,便立刻拎了包过来,打了招呼,就上了后面车厢。 她本来以为一下子就可以见到敬哥,她并没有把自己在德邵待过的事告诉小华,自然也就没提到也许认识此人。却没想到他还没回到江福。后来小华帮她找了一家洗车店,揽了洗车的活,就搬到天河足浴城去。因为那里的老板平时管得很严,都不喜欢这些女技师住在外头。 孟宛然直到第三天要到洗车店上班之时,这才遇见敬民从石山寺回来。她发现果然是他,心里的高兴就甭提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却是个哑巴! 这让她从高兴的巅峰一下子直跌下低谷,她的梦粉碎了。 原来她先前一直在做着浪漫的梦,她自己营构着那种罗曼蒂克的甜蜜生活,她和他诗一般地爱着,可是,一个哑巴,她怎么可以! 天哪!为什么?为什么他偏偏会是哑巴? 所以接下来的情况,就是现实生活中她对他的矜持,还有尽可能继续饰演假小子。直到眼下,因为洗澡时煤气中毒的事件,致使这个秘密暴露无遗。 她不习惯开窗户,更何况这是二楼的窗户,旁边又都是六七层楼的住房。平时,还有昨晚洗澡,由于屋里没人,于是窗户关着,卫生间门却打开着。今晚因为敬民在,所以只好闭门洗,却忘了开窗户,这才导致煤气中毒,幸好敬民抢救得及时。 当明白了一切事情真相时,她的心情特别特别地矛盾复杂。 她本来害羞着,因为他都看到了自己的裸体;她本来惶惑不安着,因为自己一直对他隐瞒真相。可是却没想到,自己说出名字之后,他竟然会如此冲动。他这是爱吗?是真诚的爱吗? 他突然把她紧紧拥抱起来。她颤栗着,却没有挣扎。他的嘴唇向她靠近,他已经寻找过她的嘴唇,所以这一回他轻车熟路,一下子就噙住了她。也许是酒的作用,也许是他比平常更勇敢,是婉兰的重现,让他获得了生命的力量。 他有些笨拙地贴着她的脸,他终于稍稍倾斜着,而嘴唇积极地胶住香唇,吮吸着蜜汁一般,久久地。他的一双有力的手搂住了她的柳腰,感觉到了她的柔软和光滑。她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或者就是煤气的伤害,还没让她完全恢复过来。 他也许是意识到了这一点,稍稍放松了她。但他的这种温存,让她一瞬间里忘记了他是哑巴。她的双臂如柔韧的长春藤,紧紧地将他缠住,热吻如雨,她的身子如风中花树一般颤抖了起来。 他紧贴住她,她的胸脯如雕塑一般地美,他感觉到那种弹性光滑和温度,他像婴儿眷恋母乳一般,贴住那里吸吮着 她秀长的睫毛梦一般地颤抖,她的娇嫩的嘴唇接受了他,她的心胸为他花一般地开放,她在他的热吻中苏活过来,身子颤抖着,悸动着,柳腰款摆着 满屋春色,满屋春色啊!正所谓花有清香月有阴,春宵一刻值千金,孟宛然,雪一般洁白,花一般芳香,月一般明朗,她的体温,她的声音,她的所有都让他醺然销魂。 敬民终于第一次体验了男女情事,开始经历巫山云雨。 暴风骤雨终于平息了下来,海一般的豪情,现在温柔、甜谧如湖水。他拥着她不肯放,还在甜蜜地想,原来男女间的情事是这样啊,确实快乐,确实销魂哪! 敬民在这么想着的时候,孟宛然也在想,但她的感觉却不完全如此,她也感觉到男女情爱竟是如此快乐、销魂,但她还感觉到一种痛,一种莫明其妙的痛! 哑巴,他为什么偏偏是哑巴呢? 敬民惬意地睡着了,她倚在他身边,就这么一直想着,而无法合眼了。后来她虽然合眼睡着了,但却无法深度睡眠。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和敬民分别站在两座山峰上,之间隔着万丈深谷,还有满眼的云雾。她和他,无法逾越。 诗一般的生活,和融的阳光的日子,过去了三天,人间风月情无限,敬民和宛然如胶似漆,心心相印。只以为爱情和幸福离自己很近很近了,却不料转眼间,爱情和幸福,离自己却很远很远。 敬民哪里知道,女人心海底针!孟宛然心里想着的,可跟自己并不一样的。她的心里的某个地方在隐隐作痛! 第一百六十一章 哑巴的痛(二) 确实,孟宛然是坦诚的,在枕上,她很多的事都跟他说了。花花公子的骚扰,出逃德邵,甚至后来又怎么离开德邵,怎么当了歌手,又怎么离开演出团,一直说到最后为何扮成假小子。敬民明白了她的诚实。 她的内心的澄净,就像伪饰平庸的底下藏着美丽的真容一般,现在在他眼前,她又是容光焕发的德邵初见时的那个可人的女孩阿孟。她脸上让他先前感到永远也洗不洁净的地方消失了,原来那是她的一种刻意化装。 相形之下,敬民却觉得自己对她有所隐瞒,因为自己窥见了她在舞台上的演唱。不过他最终没告诉她这事,一是觉得这无关紧要,二是说了这事,就要说到自己的驭风飞行术。他觉得那多少有些张扬。 他从后面抱着她,她的头发很短,剪得很薄,所以看上去,有些地方依稀可见她青光的头皮,这让他突然想起当年婉兰削发的事来。她失去了一头葱茏的秀发,他失去了一生刻骨铭心的爱!所幸今日她终于归家,回到了自己的怀抱。 禁不住又一次紧紧拥抱她。他现在可以等待她的头发一寸寸地生长,他俩的爱情也将一寸寸地生长! 可是孟宛然的心里深处,却也一天天地长出悲哀来。她也曾想过妥协,但最终还是无法接受哑巴。她恨自己当时没有抗住性欲诱惑,以致铸成大错,为此她甚是自责。长痛不如短痛,她觉得不能一错再错,只有选择离开。 这天她和他十指紧扣着一起上街,逛了商场。在男装柜上他的眼前一亮,原来他看到了一件白色的风衣。他不懂得什么名牌什么款式什么面料,但感觉看上去特别顺眼,比自己原先买的那一件要好得多。 他不知道敏感的宛然,就在这一瞬间捕捉到了他的心情。 她买下了那件风衣,说是送给他的,一定要她自己付钱不可。他不想跟她在商店争执,尽管这种争执是友好的。他知道她是真心实意,就依了她。 他却没想到买了风衣之后,她的去意更决。因为她怕日久情更深,那时候自己只怕要陷进去,要离开就不容易了。 她是个果敢的女孩,她,还是走了。在接下来的又一个第三天,她悄悄地离去。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哥,妹子走了!不用找我!忘了我吧,我是孟宛然,不是你心目中的婉兰!” 她不知道婉兰到底跟敬哥有什么故事,敬哥也没跟她提起过婉兰的事,只是说过:原来你是“宛然”,我还以为是“婉兰”!这是他跟她交流的时候用笔在纸上写的。 但她是个聪明的女孩,没有问他关于“婉兰”的任何事。现在要离开了,她就更不在意他们之间的故事了。 她只希望他真的能够忘记自己,自己也真的能够忘记他。有时候忘却也是一种幸福。可是那种内心深处的刻骨铭心,是想说忘记就能够忘记得了的吗? 敬民的眼睛,死死盯住挂着的那件白色风衣,已经有好长时间了。仿佛试图通过看穿这件风衣,来看穿孟宛然的心思。难道说她真的不是婉兰?就因为她不是婉兰,她这才就这么轻易地抛弃了这情爱!因为他和她之间,并没有真正的三生石上旧情缘的约定,没有了这个约定的束缚,所以她这才斩断情丝一走了之。 他想啊想,有许多的不明白,但想啊想,最终又觉得,自己似乎什么都明白。 他甚至想到九天仙君、云水道士的多次提醒自己要善于等待,也想到不久前石山寺方丈的“近日将有喜事,他日必遂宏愿”的提醒,如果这样看来,“近日将有喜事”,是应在了孟宛然的身上,那么“他日必遂宏愿”呢?是不是还跟这孟宛然有关,难道说她还会回来的? 那么婉兰呢?八百多年前的我的婉兰,她又在哪里? 不会是当年的婉兰,就是现在的宛然吧? 可是? 经过这么反复的心灵震荡,他已经从心里的狂喊,长歌当哭的疯狂状态中脱逸出来。他不再把自己囚在屋里,不再那样地抓头发,撞墙壁。他走了出去,貌似轻松的走在了街上。 跟宛然在一起的前几日,顾东和吴贵来访过,吉华也又到过,可能在他们的眼里,已经看出两人关系的不寻常。吉华的神情里好像尽是失望。而顾东和吴贵却很是高兴,宛然也高兴着跟他们说话。吴贵他们自然也跟他说了还有一些新的工活,他答应跟他们一起干。却没想到这干活回来,她却不见了,只在桌上留下一张纸条。 开初的感觉,总是以为宛然大概是受不了自己被冷落在家,所以就使了这么个大小姐的脾气,玩一会儿游戏,气消了,自然就回来了。却没想到这事是铁铸一般地生根定型,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他后悔,后悔呀!后悔没有告诉她婉兰的事,后悔没有对她的往事作充分的启蒙提醒。当时他一看到纸条就冲了出去,他去了火车站和汽车站,他穿街走巷,还去过许多商场,总想像着她就在前面的什么地方。 悲哀的是他的心觉却好像也迟钝不堪,一点都不灵了,他无法通过心觉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呢。 他终于疲惫不堪,然后在骚乱中调理思路和情绪,也就平息了心中的悲愁。他劝自己还是顺乎自然的好,强扭的瓜不甜。他渐渐地,到现在,已经学会了能够偏于理智地去看问题。所以他现在的心灵,不像狂风一般呼啸,他稳稳地坐在沙发上深思着,沉静得像一滴水。 但沉静中却难以避免一种心痛。那心痛愈久,就愈感到深切了。 他隐隐约约觉得是因为自己是哑巴,一定是因为自己是哑巴,她才离开的。 因为她一直都自信有唱歌的天赋,她在跟他一起的日子里,她一高兴就哼歌,一开口说话,就说艺术。在这一点上,她倒是跟振保很相近。她一谈起这些来就眉飞色舞,可是到了最后,却都不免神情黯然。 他现在想得起来,她都不止一次说过你是听得见,可惜你不能唱,要是你会唱就好了。 他知道她说话很含蓄,她怕伤到他,所以就谈唱歌的事,不谈说话的事,就感叹他不会唱歌,却不感叹他不能说话。 他整夜整夜地不睡觉,看着天花板,想着心事。随身听他已经不打开了,他不用打开,就可以一直听到宛然在他耳边的歌唱。她给他唱过许多歌,她说会弹吉他,可惜带着不方便,要不她就会为他表演吉他弹唱。 她唱的歌里面,还是《丁香花》唱得最好,好像那就是她的感伤,还有就是她自己谱写的《天涯人海》,也是她最经常唱的: 漂流在人海 漂流到天涯 谁的声音如耳语一般 无数次地叫我回家 多少人在天涯 多少人想回家 可是我已经忘记了来时的路 该怎么回家 漂流在人海 漂流到天涯 只因为找不回来时的路 伤心的女孩不要回家 他听着她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不仅仅陶醉于她写词的韵味,陶醉于谱曲的旋律,而且更会想到曾经做过的那个梦,梦里头就是她在用吉他弹唱这首歌,这现实和梦的重叠,真是让人都不敢相信,怎么会有这样的巧合。也许人生如梦,梦即人生吧! 如此一个礼拜,敬民就保持着这种状态。零工照样有去打,朋友来时也照样热情招呼,可是等到人去夜深之时,他就这样地怀想着孟宛然,怀想着回味着她的歌。 这天黄昏时候,毕婧竟然带着武玉婉来寓所,这倒是大出他的意料之外。那时他已经决定了往后的一段日子,他要出去一阵子,等到他觉得能够忘掉孟宛然的时候,其实是觉得能够忘掉哑巴的痛,再回来江福打工。 那么他是也想着从此流浪,四海为家,去真切感受一下海一样的江湖?其实敬民没想到,他的生活,本来就已经富有了这种色彩。 毕婧和玉婉进了屋之后,毕婧就给吉华打手机,说自己已经和玉婉一起进了敬哥的客厅。然后等吉华进来之后,毕婧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敬哥听说你失恋了,情绪不对呀!你可不能这样,爱你的人很多,你看看我们三姐妹,你想爱哪一个,就说一声!对,你不用说,只要打全手势,或者写几个字,都可以的!” 看着敬民脸上还没有起微笑,毕婧就又说:“不喜欢我们三个,也不要紧的,我们还可以为你介绍,反正敬哥不用担心,没有人会嫌你是哑巴的” 毕婧突然发现敬民不仅没笑起来,而且脸色更凝重了,也就不敢再说笑了,心里头也隐隐发现了问题,会不会就是人家女孩顾忌了敬哥是哑巴呢? 是呵,朋友是哑巴那没事儿,要是丈夫是哑巴,那的确毕婧一下子也警醒到平时都没想到的事了。 其实不仅仅是敬民和毕婧,武玉婉和吉华也都被“哑巴”这两个字,沉重地钉在那里而不得喘气了。 而这时敬民心中的那个哑巴的痛,也被毕婧的话所激发而苏醒,于是又隐隐作痛起来。 第一百六十二章 哑巴的痛(三) 接下来的话题却扯到其他方面,这是由于敬民后来比划开了,问了一些今年春节怎么过,过得是不是好开心,之类的问题。然后毕婧又扯了一个新话题,说她父亲十分赏识他,想请他做私人保镖。 敬民不知怎么的,本来就不喜欢给人家做这等事,当时在黄泥冈砖厂的时候,是迫于无奈。更何况这事总会让他想到那个连建兵和褚玉玲的事,自然也就会联想到毕总裁。他对毕婧她爹是有看法的,先前为之讨欠款,自己虽说得了一些便宜,但到底还是帮了总裁的忙。所以这次他不想再为一些蝇头小利,而为这些富人所驱使了。心想要做事情,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何况他计划出去过一段真正流浪的生活。 他注意到武玉婉一双俊眼,正在悄悄地打量着自己。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刚才吉华不是跟她说了,敬哥已经听得见声音了。她高兴是高兴,可是也就说了两句话,后来的一句是回答过年的事,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她先前也就说了一句话,也可谓是惜语如金,沉默是金呢。 但他却对她说的话印象深刻: “我一直以为敬哥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应该不会如此儿女情长吧!何况感情是双方的事情,一方既然退出,那另一方就不能再一厢情愿,应该慧剑斩情丝才是。” 这话虽然出于一位女孩儿之口,却也有着男儿雄健之风,铮铮之音盈耳。 当年的婉兰公主就有这种风格,难道说她才是婉兰?是啊,她的名字里头,可有一个“婉”字呢! 他的心绪突然就有些乱了。 但他心中总有一种感觉,在暗示着他,玉婉不是婉兰! 想到这里,不由得又看了一眼武玉婉,正好跟她投来的目光相接。这时毕婧也用眼看着他,因为她在等他的答复呢。 这时敬民才清醒过来,比划道:不,请转告总裁,敬民感谢他的帮助和抬爱。敬民今年只想实实在在打工干活,做个普通民工就很好了。 吉华和毕婧的目光里头有不少困惑,但玉婉却有些欣赏之意。 这倒是敬民所不解的了。回想当初在黄泥冈时,他答应她大哥愿当教头,她不是也很赞成吗?那现在却分明不喜他再给人家当保镖,这是不是说明,当初她喜欢,是因为大哥的缘故,其实她本身是不喜欢保镖之流的人物呢? 送她们三人走了之后,敬民的心愈是空落落的。在客厅走了几圈,鼻息里头尽是脂粉气息。自从有了宛然,他对这种脂粉气息有了一种新的体会,至少不会有以往那种排斥的感觉。可是宛然走后,他就害怕了屋里残留下的她的脂粉气息。而现在,这种脂粉气息却愈是浓郁了。 他为了躲避这种味道,进了自己房间,把门关上了。 然后躺床上,摆出一副要睡觉的样子。 许久,他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这么躺着。 夜很静,有风常到窗台来,他看到窗外的月色皎好,心里不禁神游。 不如走吧!他心里在说一句话。 这句话开始在心里反复响着。 是啊,既然要走,何必非要等到明日白天再走,然后肩着背包让小区人民看个够。现在趁着夜色走不也更好吗?今夜晴好,月色不错,风也不错呐。 一个鲤鱼打挺下了床,到客厅看了日历,突然点头,今日是三月二十三日,农历十九,还是周三呢!本来毕婧、吉华要去蹦迪的,可惜因为我敬民的缘故,就没得去了!哎哎! 又踱了两步,突然打开抽屉,取出来笔和纸,就在纸上写着:公元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孟宛然突然离开。又一周,敬民也离开江福流浪去。写完看了看,脸上一闪有点哭笑不得的神情。然后就将这张纸放进了抽屉。 他飞快地打点行装,换穿上宛然给他买的那件白色风衣,背上了背包,然后关好门熄了灯,静静地站在阳台。 他发现附近没有人走动,人们都静静在梦乡,于是乘着夜色的遮蔽,纵身一个急掠,早已从阳台飞身出去了。 他还是坚持计划,终于走了,十九的月亮照着他。乘着夜色张臂奋飞,风很好。 飞行了近一个时辰,感觉离江福已经很远了。这时看到一座山,虽说不是特别高崛,但也雄姿英发,就有几分欢喜。心想不如栖身于此,择地练功,待明日再作打算。 轻轻落在山顶上,四处极目眺望,便看到东南方向远远地一闪一闪地亮着红光,心想那里应该就是城市了。按他的夜行经验的估计,大概也就三十里远近吧。 好咧,今晚就在此山住,明朝再向城中行。练功吧! 是啊,现在也只有练功一法,才能驱除他心中的忧愁。 他找到了一个风口处,正要施展长风功,却突然被那风送来的声音震住了。 “哑巴杀人了!”那传来的声音显然是女的,虽然又尖又细,但他还是听到了。 “这深更半夜,这荒僻的山上” 敬民的那招“穿石生根”就施展不下去了。 他循声纵身急掠而下,哪消片刻,就已经落身于半山腰的坡地上。这里是一片杂木林地,月光下面,看得见两人裸着体被缚于树上,一个雪白耀眼,一个金黄麦色,看得出是一男一女。在他俩面前不远站着个赤着上身的光头汉子,好结实的身板子!汉子手上抓着一条皮带,只见他手上一轮,皮带头那一边,便重重击在麦色肌肤的男子的某个部位,那男子便杀猪一般地叫起来。 汉子格格格笑起来,然后冲过去,用皮带在那男子的脖子上绕着,突然哇哇嚷嚷地大叫。 “虎子,别杀我哥!我答应嫁给你!”那女的又一次尖叫道。 敬民吃了一惊,让敬民吃惊的不是女人绝望的尖叫,而是那汉子表现出来的状态。哑巴!他竟然是哑巴!敬民想。 敬民判断得不错,那光头确实是哑巴! 不过他耳朵不聋,不是又聋又哑,而只是哑巴。这一点,敬民也看出来了。 汉子又格格格笑起来,哇哇嚷嚷着,比划着。敬民明白他的意思是说,亲亲,你别慌,我现在就娶你!主婚证婚都是你哥,所以我暂时还不会杀他。亲亲,咱们现在就在这里圆了房。快活之后,我才会杀你哥。然后我就抱着你到山顶,咱们一起蹦极!我早就想跟你玩一次真正的蹦极了!哈哈! 他比划着,解开皮带,把裤子脱了。 他往雪白耀眼的那具胴体走去。 “不要,不要啊!”女子的声音更加绝望。 敬民的身子又一次急掠过去。 那叫做虎子的汉子突然感觉身前像被拦住了一堵墙,一堵好结实的墙。再看清楚一眼,发现眼前不过是一位中等身材的凸额连眉的青年男子,论身高,论强壮,论霸气,都不如自己。 虎子没想到那是因为高看了自己。 无论怎么回事,自己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成!谁挡驾都不成!虎子一狠劲,就又扑了过去。 这虎子从小打架就出了名,靠得是一身蛮力,还有速度。他块头虽不小,可是行动灵活,拳脚速度快,虽说不成严谨章法,但通常他一人对付三五个人,却还是常胜少败。 可是眼下的对手却是敬民,他还有戏吗? 连攻三次,都被敬民四两拨千斤,接连扳倒三次。 他还要攻第四次之时,却发现敬民向他打着手势,这手势打来,一招一式都是言语,于是不觉间也跟对方打起了手势。 他俩就这样反复比划着,打了好一阵的手势。 突然那虎子扑地跪倒在地,哇哇嚷嚷着,干嚎着,痛哭起来。 原来这哑巴虎子,两年前和秀娟的大哥李裁,带着两个朋友一起开车出去玩儿。两人轮流着开车。后来途中两人都喝多了酒。李裁本来开车还是初学,酒又喝高了,轮他开时就轧死了人。这下子惹了大祸了。 当时李裁就慌了,酒也惊醒了,就开车逃逸,路上跟虎子说,你让我们三个先下车!这车你来开,你技术好,快开车跑啊!逃得远远的! 见虎子有些犹豫,李裁又补充说了一句:“虎子,无论如何,这事你替我扛了,秀娟的事,包在我身上!而且我爸有的是关系,就算你被他们拦住,你也不用顶多久,不会有事的!” 这虎子当时本来懵懵的,一听到“秀娟”二字,就眼睛一亮,点了头。 他暗恋李裁的妹子秀娟已经好久了。只是由于自己是哑巴,所以就一直藏心上。 后来能够跑得了吗?自然就被截下拿住了。他是哑巴,审讯时有许多不方便。一方面是哥们义气,一方面是信了李裁的话,所以他就把所有事都揽到自己身上,就这样进了监狱。 前不久他突然得到消息,秀娟马上就要跟他人结婚了。而且他也觉得李裁有半年多没来探访了。这才想到自己是受骗了。 然后,到了昨天夜里,他瞅到了一个空档的机会,突然越狱逃跑了。 他在外头游荡了一夜,才甩掉了追兵。在离家不到十里之地,又潜伏起来。直到夜又来临,这才往回家的路上走去。也是事有凑巧,没等他想好如何报复李裁和秀娟,在自己的眼前,竟然就出现了他俩。 第一百六十三章 哑巴的痛(四) 停在路上的还是那部小车。李裁俯下身在检查车子,而秀娟就站在他身旁,背对着虎子亭亭玉立在风中。虎子一眼就认出是她,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女人。 虎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紧走两步,逼近了。秀娟听到声音,回过头来,他豹子一般跃起,手臂一挥,一下子就勒住她的脖子。而在此同时,另一只手上的一把匕首,已经对准了李裁的背部,不愧是当年打架的好手。 夜幕下,在这时,恰好没有其他人路过。 此后的情况可想而知,李裁和秀娟都进了车,却都被控制住了。虎子让他俩都挤在副驾座里,很快把车调了头,一边开车,一边用匕首对着李裁。就算是秀娟想喊,或者夺门而出,那匕首肯定就给她哥身上添上几个血窟窿。她自然知道厉害,哪里还敢妄动。 这是一条开往郊区的公路,平时车本来就不多,更不消说在晚上。所以没有人发现虎子的非常行动。 然后虎子在山脚下的一个僻处下了车。 然后这两人,就被虎子一步步地逼上了山。 然后后面的事可想而知。 这是一个愤怒的哑巴的强烈报复的故事。通过跟虎子的交流手语,敬民完全理顺了眼前这事的来龙去脉。而虎子也因为手语交流,知道敬民跟自己一样也是哑巴。敬民指出他先前愿意替人顶罪,自己也有错,越狱就更是错,现在这样做,再发展下去,那是错上加错,罪不可赦。敬民又说,爱一个人,就应该处处为她好,而不应该害她!这些话他都听进去了。 所以他这才跪下来痛哭流涕。 那么现在,敬民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事呢?难道自己也因为哑巴的立场,也来个葫芦僧判葫芦案不成? 他扫了绑在树上的两人一眼。尽管他也只是轻轻地一瞥,可是那片雪白耀眼好像大大地颤栗了。他暗暗点了点头,拣起地上女人的衣服随意一抛,就将她身上重要的部位罩住了。“有羞耻心的女人,应该不是坏女人!”他想。 这事只能怪李裁!就算李裁不是一个恶人,但能够想到李代桃僵,损人利己而又伤天害理之招,无论如何就不能算是一个好人!何况他轧死了人,尽管是无意的,但一条生命因他而亡,难道他就没有一点忏悔之念? 但是敬民还是解开了李裁身上的绳索。解开李裁的绳索,是希望他赶快去解开他妹子身上的绳索,然后都穿好衣服,免得敬民都不好正眼看他俩。 敬民对李裁比划着,李裁点头,简单的手语他还是能理解的,便披衣过去解了秀娟的绳索,让她穿上衣服。 两人过来拜谢了敬民,敬民比划说不要这么早谢我,现在你们三人都在这里,就自己先说说对这事的看法,后面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该忏悔的忏悔,该坐牢的就去坐牢,都自己说吧! 虎子此时比划道我先是越狱,后又劫持折磨他俩,肯定不对,愿意回去自首。敬民频频点头,还一直抚着他肩膀。李裁和秀娟对手语也只是一知半解,还以为敬民不知内情,就还挺着,站一边沉默着。 “难道你对这事一点也不知情?”他过去对秀娟比划道。 眼前的这位男子虽然也是哑巴,但却让她十分崇敬,此时面对他,她真是觉得惭愧。他比划的意思她大体能懂,所以她终于还是开口了:“这位义士,我对这事懂得不多,不过知道是大哥轧死人,却让虎子去顶罪!这事肯定是大哥错了!可是我跟虎子先前确实一点关系也没有” 敬民点头以为然,然后看那李裁。 月色如霜,敬民的目光更如寒霜,尽管眼下才是春天。 李裁扑地跪倒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都怪我酒喝多了轧了人,又鬼迷心窍让虎子去扛事!是我不对,都是我不对!可是我不想坐牢啊!” “谁愿意坐牢?哈!”敬民神情冷峻,手势却表现得强烈。 夜深了,山风吹来,愈见寒意。敬民让他们都起来,然后一起下山去。那辆黑色小车还静静停在路边。敬民让李裁来开,“知道往哪儿开吗?”敬民冲他比划道,他会其意,有点尴尬似地点头。 敬民安排秀娟坐在副驾座上,自己和虎子坐后面车厢里。 近二十里的路,很快就到了。小车从荒郊旷野来到了灯火明亮的城市街区,恍若隔世之感。然后又穿过几条街道,就在公安局的对面停了下来。 李裁锁了车,看着敬民。敬民跟他们三人比划道,秀娟跟这事无关,进去一下便可回去。可是李裁和虎子,你们都属于自首的性质,所以必须坐牢服刑!这是没办法的事,法不容情啊!只有好好改造了!你们去吧!我就不进去了。 都抬手告别,他听到李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对他们挥一挥手,然后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公安局的大院。 他也赶快离开了这里。此时的街区行人稀少,那些小吃摊上,客人也不多了,只是偶或还会从一些歌厅那边,漏出一些鬼哭狼嚎的声音,把一些经典好歌糟蹋得一塌糊涂。 死了都要爱 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他知道这歌名是《死了都要爱》,在随身听里,他不仅听过一次。现在这人唱的,自然无法跟随身听相比,不过这一回他听到的是还算唱得好的了,虽说唱到高音部,有些困难,不免有些声嘶力竭,但还是唱出一些情韵来。敬民心里的某处地方有了触痛了,他想到婉兰,也想到宛然。 可是哑巴,能淋漓尽致地表白吗? 他又由此想到刚才的那个虎子,虽说其报复甚恶,却也见出其情痴。是啊,这个哑巴也算是情痴呢。 歌声又回到了首段的重复: 为什么明明相爱 到最后还是要分开 是否我们总是徘徊在心门之外 谁知道又和你相遇在人海 他特别喜欢这最后一句歌词,他渴望和孟宛然他日重逢。他觉得自己和她的故事还没展开,才刚开始一段良缘,眨眼间却彩云般飘走了,消失了她的踪影。这,简直就是莫明其妙! 哎哎哎,难道说是哑巴,就注定了一生的孤独;难道说是哑巴,就没有权利追求人生的幸福?哑巴的痛,哑巴的苦,有几个人能感同身受,有几个人能患难相扶。哑巴眼里也有彩虹,哑巴心里也有宏图。啊,哑巴的痛,人生的苦,生命的旅途,有谁愿将真爱托付,有谁一生携手同路。 哑巴的痛,让他压抑着的情感一下子就倾泻而出,压在心底的那块石头松动了。 他没想到自己刚才心中的奔腾,那一番倾泻,有如优美抒情的歌词,如果谱成曲就可以唱了。他渴望自己能唱,唱得淋漓尽致,这让他刚刚宽松下来的心情,又回到了当初那种沉郁。 他突然想离开这座城市了,他要趁着这夜色继续飞行,往西边,往北边飞行。他要继续流浪去,但他要往人少的地方流浪去。 东南方向是人流拥攘的地方,因为有海,因为经济的发达,所以大多数人都奔了东南,来投资啊,来打拼啊所以不免卷起浊浪,整日整夜的喧嚣着 要不是为了打工,他是不会到江福的。他不爱听那种城市的喧嚣,他要寻找心灵的那片宁静。 于是,他驭风飞行,其间也不无走走停停,每到一座城市,或每到一处胜景,他都会停下来,逛城一圈,好好把玩领略一番。他知道流浪就不能老在赶路,匆匆赶路那不是流浪的感觉!再说了,驭风飞行很是耗损内力,比轻功术之耗损内力,更要严重得多。 所以他必须适当歇脚,调和内息。 这日来到了张界地面,游览了索溪峪、天子山和黄龙洞。武陵山水果然美不胜收,敬民本来不高的情绪也兴致勃发起来,他欣赏了神鹰护鞭、御笔峰、仙女散花、峡谷瀑布等许多景点,在山腰的休息处,也听到土家族姑娘的唱山歌。 姑娘银铃般的声音,一下子就深深吸引了敬民。他没想到土家族姑娘唱的山歌,竟然会这么好听。他觉得已经许久没有感受了这种声音了,那是有别于他平常听到的那些音乐,包括随身听里的那些歌,而更多地带着自然天籁之音,就像那飞瀑流泉的溅响,林中小鸟的歌唱一般地自然。 点歌是要钱的,但是他喜欢,并不介意花钱,再说钱也不多。他因为觉得那姑娘唱歌确实好听,就一连点了她的五支歌。结果一个好事的游客,就对着他指指点点,指着他跟别人说笑。 他并不理会,甚至当姑娘唱完第五支歌,而暂时没有人继续点歌之时,他又上前点她唱第六支歌。 他每次点歌的时候,上前都没有说话,而只是打手势示意,然后就是先付钱。那姑娘总是满脸含笑,然后点头,这才开始歌唱。和敬民一样,她的纯朴的心自然不会有其他的想法。 但是确实有人怀疑了敬民的动机。那个好事的游客,终于走过来了。 “这位兄弟,是看上了美女mm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相逢老丐(一) 这人个头比较高大,一张很霸道的脸,站在他面前就挡住了他的视线。身后跟着一男一女,这时也分别从旁边两侧挡住视线,而且这三人似乎态度比较统一,都对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兄弟是听歌呢,还是看mm呢?”另一个男的说,此人脸上长着一撮毛。 “兄弟看我这位mm怎样?是不是比唱山歌的强多了!”先前那个高大霸道的男的,指着身边女的说话,还禁不住格格格地笑。 那女的一脸妖媚之色,一点也不害羞,皮肤倒是白里透红。 敬民没想到,在这山水秀丽,偏宜旅游观光的地方,也会有这样的精神压迫。他尽可能压下心头的怒火,对他们比划着,意思是对不起,你们想得太多了! “喂,你扮什么扮哪?想耍我们,糊弄我们呀?你以为扮个哑巴就会博得我们同情?去他妈的鸟蛋!哑巴最臭蛋了,鬼死了!” 那一撮毛的男子嗤笑道。 “这位先生挺有意思的,你一边扮着哑巴,一边又屡屡点歌,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此时那女的也说话了,作出聪明女孩的样子。 “一点也不矛盾!我既是哑巴,但我又能听得见!”敬民比划道。 “他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女孩问她的两个男伴。 高大霸道的和一撮毛都摇了头。而这时经过身边的一个女的说,他大概是说自己是耳朵听得见的哑巴!女的说着就下山去了。 “哑巴哪里能听得见了,简直说的屁话!”高大霸道的男子大怒喝道,这自然是面对敬民而发作的,倒有些嫉恶如仇的样子,这甚是让敬民哭笑不得。刚好这时土家族姑娘唱好了山歌,歌声停了,这暴喝声就更像炸开一般。 这时有两个游客走过来,微笑着说道:“如果是后天生病而致哑,就可能听得见!” 可是高大男子却似乎不以为然。 敬民不想惹事,也不想因此破坏了土家族姑娘唱山歌的好气氛,就抱揖对这三人,还有那两游客,行了个拱手礼,先行下山去。前面路不怎么好走,下山的人又很多,所以敬民就也慢慢跟随其后。而这时那三人却百无聊赖似地,紧紧咬住,穷追不舍了。 又走了一阵,三人从后面已经逼得紧了,高大霸道的男子一下子挤到了敬民的身边,“喂,你走这么快干嘛?你还没告诉我们,你到底为何要扮哑巴?” 敬民没有停住了步,一边慢走着,一边按捺住性子,跟他比划道。 “你真的是哑巴?”他还是关心这问题。 敬民点头。 “你真的会听得见?” 敬民还是点头。 “刚才那女孩山歌唱得那么难听,你竟然还会一直点歌,还说会听得见?” 敬民比划道:“她山歌唱得特别好!” “你放狗屁!”高大霸道的男子禁不住又骂了粗话。 敬民不知道,他们一行三人刚上山到山腰的时候,就听到那土家族姑娘在唱山歌,他看到姑娘虽然肤色暗了些,却也有几分姿色,就想调戏她,但被她一下子就严词拒绝,让他十分恼火。所以等下山到此,就想报复一下,刚好遇见敬民一直点歌,好像对她特别着迷,不由得生了醋意。于是有了后面这些内容。 他们已经把对唱歌姑娘的愤怒,移到敬民身上了。 “该死这人,无缘无故的骂人!”敬民想,这真是再无聊不过的纠缠了。 终于到了山脚下,道路通畅了,敬民想就此闪开去。却不料三人不肯罢休,敬民的身前,很快被那高大霸道的男子拦住了,他转回头,却见一撮毛和妖艳女孩,分别从两侧拦住自己。 他现在还不想跟他们有身体的冲突,所以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又跟他们打手语说话。 “还真的是哑巴!”妖艳女孩说。 “是哑巴才好,哑巴臭蛋,只能拿来玩的!”一撮毛说。 “是哑巴吗?虹妹过去试试!”高大男子说。 说话间,敬民感觉那女孩突然什么也不顾似的,紧紧靠了过来,一下子就扑到他怀里,一双手臂搂住他脖子,“哥,这样舒服吗?妹子漂亮吗?要是哥喜欢,就把妹子带走!哥,为啥不说话呀?” 敬民一只手挡住她贴过来的脸,另一只手比划着,意思是你们玩够了没有? “虹妹,算了!”高大男子话声刚落,那女孩就松开了手臂,退回去了。 敬民已经对这一伙人十分厌倦了,想闪身走开,但高大男子却死挡住前面,一撮毛也帮助挡住旁侧。敬民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等事,竟然欺我哑巴,还如此纠缠不休,非得给他们吃吃苦头不可。他想。 这么想着,心意启动,身手先已施展开了。扑地一拳就冲那高大男子鼻子打去,这正是当年鲁智深打郑屠的招数,要是打个正着,打在鼻子上,那可是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便似开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也是敬民一念之仁,让拳头稍偏了偏,但也打得那男子啊的一声倒地。随即又一声扑地声,那是一撮毛倒在地上。原来敬民这边拳头击出之时,另一边也冲一撮毛飞了一腿。 这两人都挣身不起,那女的大惊大嚷,要过来缠住敬民,被敬民一瞪眼睛,早就没了先前的勇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敬民飘然远去。 这一次的经历让他深切感受了哑巴的痛苦和辛酸。现在他也没了游兴,一个人躲在僻处,静静地想。由孟宛然的突然离去,一直想到今日的奇耻大辱。哑巴臭蛋,只能拿来玩的!一撮毛的那句话,特别让他感到心痛。 他决心不再寻找孟宛然了,他不能欺骗自己,他此次出来流浪,其实更多的用意,还在希望突然飞来天外惊喜,让他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遇见孟宛然。但现在他对此已经完全绝望了,他觉得人们对哑巴在本质上可能都是歧视的,没有人能不顾一切真正地爱着哑巴! 要是有一天婉兰来到面前,她也会这样吗? 也许物换星移,八百多年的变故,她也已经迷失了本性,她也势必如同世俗,一般地理解哑巴了!天哪,这多么悲哀呀! 也许她已经来到自己面前,也许她就是孟宛然!她就是带着这种世俗的态度! 他的头脑乱成一团糟。 哎哎哎,难道说是哑巴,就注定了一生的孤独;难道说是哑巴,就没有权利追求人生的幸福?哑巴的痛,哑巴的苦,有几个人能感同身受,有几个人能患难相扶。哑巴眼里也有彩虹,哑巴心里也有宏图。啊,哑巴的痛,人生的苦,生命的旅途,有谁愿将真爱托付,有谁一生携手同路。 先前心中的悲哀抒情,现在又一次在心中流动。 也许有一天,我要写一首歌,就用了这段内容作歌词。 可是我是哑巴呀!我又怎么能写歌呢? 他觉得,连自己对自己都失去了信心。 下面要去哪里呢?就等待夜晚来临吧。 他在一个僻处,啃着面包,喝着矿泉水,眯着眼睛看太阳。然后在一个草地上躺下了,他觉得自己有一点流浪汉的样子了。 在这瞬间,他突然兴趣了流浪汉。 他阖着眼,无数的流浪汉,各式各样的流浪汉,在他脑海里来来去去。他就这么陶醉着,一直等到太阳落山。 暮色苍茫之时,他突然起了个念头,干嘛非要往城市里奔呢?在山里不也可以流浪吗?在山里随时都可以练功,在山里,水中鱼天上鸟山中果都可以食用,在山里,也不会遇上那些纨绔子弟一般的无聊人。 虽说北省的华山去了,福省的石山去了,可是还有太多的山没去呢!知名的山还有泰山,是啊,泰山是很值得去呢!还有峨眉山,也不能不去,对啊,峨眉山,早就听说不错,就是一直未曾去过。 现在正是个机会!得,就去峨眉山!在峨眉金顶也可以看日出呢! 一夜飞行,天亮时看眼前景况,听耳边声音,知道来到川省地面,而且落脚处不远就是天桥,这说明自己莫明其妙地又来到了城市。 城市就城市,城市应该也有城市的温柔。反正到了川省地面,离峨眉山就近了,待会儿就探明个方向,到晚上,不消一两个时辰,就能到了峨眉金顶。 敬民主意打定,就往天桥那边走去。却没想到迎面传来一阵苍劲却也不掩快乐的歌声: 蓝蓝的天空 清清的湖水哎耶 绿绿的草原 这是我的家哎耶 奔驰的骏马 洁白的羊群哎耶 还有你姑娘 这是我的家哎耶 我爱你我的家 我的家我的天堂 敬民甚是好奇,是谁,把腾格尔的《天堂》唱得如此之好?不由得快步往那边行去,一抬眼,扑入眼帘的却是一位衣衫褴褛蓬头乱发须发斑白的老人,他蹲在那儿唱着歌,没有乐器伴奏,身前只有一块大号的不锈钢碗,碗里头只有几张一元的纸币和几枚一元的镍币。 这位歌者,显然是一位乞饭的老丐! 可是听那歌声,谁又能听出那是流浪街头的一位老丐唱的呢?歌声里头充满着对生活的憧憬和眷恋,那是豪情的放歌,哪有一丝丝悲哀和消沉? 能够做到这一点,老丐绝非寻常人! 可惜眼下,除了自己,竟然没有其他人在此流连,听他歌唱。 是不是时间还太早一点呢? 敬民甚是感慨,端详着老丐,然后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向老丐行了个揖礼,猫下腰,将钱递到不锈钢碗里头。 第一百六十五章 相逢老丐(二) 可是没有想到的事情竟然发生了。 那老丐突然从碗里捡起钞票,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将钱还给了敬民。 老人说,他行乞的第一天,就给自己一个限定,不能要面额五十元以上的钞票,也不能要客人捐助总数超过五十元的钱款。 好古怪的天桥老丐! 不过说的一口好流利的普通话! 敬民只好接过百元钞票,他再摸口袋,二十元、十元面额的钞票都没有,只好找了二张五元,三张一元的钞票,凑合着,再一次放到老丐的碗里。 老丐又对他鞠了个躬。他连忙打着手势说,老人家千万不要如此,又说老人家这把年纪,嗓音还这么好,歌唱得这么好,真是让人艳羡不已呀! “你是说我歌唱得好?哎哟哟,小兄弟呐,这么说你一定是搞艺术的,歌唱得肯定是一级棒!小兄弟还请多指教!”老丐说话的调调,让敬民觉得不像是上了年纪的人能说的,而且老丐对他打手势也不敏感,没发现他是个哑巴。 敬民却也不恼,“对不起,我是哑巴!”他继续比划着。 这一回老丐明白了,连忙赔礼道歉,“哎哟哟,真对不起!没想到,没想到!我先前以为你是表演哑剧呢!哎呀呀!好人哪,好人!可惜是哑巴!只是你好像能听得见咧?” “是能听见!” “这样看来,保不定哪一天你就会说话了!嘻嘻!” “老大爷,有这个可能吗?” “每天都有奇迹发生!你又是一个好人!” “多谢老大爷金言!” 老丐又开始了唱歌,这一回唱的是腾格尔的另一首歌《神奇的九寨》。 老丐唱完了一段,发现敬民还没走,就停了下来。敬民对他真诚地打手语,并顶了大拇指,表示极其欣赏老人的嗓音,认为唱得确实好。 老丐好像对他的比划心领神会,不住点头。突然他像决定了什么,脸色端肃起来。 “小兄弟,我都老了,要这嗓音也没用,既然小兄弟这么喜欢,那就送给你吧!我现在就送给你!”老丐说着,竟然兴奋起来。 他站起来,双手解着上衣,一副要靠过来的样子。 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动作?疯疯癫癫的!敬民突然吃了一惊,这老人怎么啦?难道说他是个精神病患者?他就是因为这个疾病,这才四处流浪乞讨? 但无论如何,敬民都不敢在天桥再待下去了,终究是陌生的城市,他可不想因此闹出个什么不愉快。 敬民一转身离开天桥,“小兄弟也要努力哟!你会说话的!嘻嘻!”老人的声音从背后送过来,十分的清晰,字字打在他的心上。 这话还让他感到一种温暖,这能说老人疯了吗? 他有些迷胡,有些遗憾,一路上迷迷茫茫了好一阵子,这才平静下来。挺好的老人,歌也唱的一级棒!他不觉间也套用了老人的话了。可是,没想到会这样!哎,他无语了。 但心里更感觉到自己的好悲哀,可能是他现在真的特别急切希望能够说话,能够摆脱哑巴的命运,所以希望高了,这心里落差就更大了。 现在却往何处?他的面前,又横亘了这样一个问题。 自然去峨眉山,去金顶! 于是不多久,敬民坐上了途经乐山再往峨眉的班车。 到峨眉山才知道这是由四座大小峨山组成,其中大峨与二峨两山相对,远望双峰缥缈如画眉,故有峨眉之称。 虽说敬民一心欲往金顶,但山行颇多乐趣,这峨眉山甚是特别,跟华山比,更多了满眼的云雾,于是也平添了峨眉的神秘。 领略了峨眉山清音阁和一线天,走在一段狭长的幽谷里。因为猴子频繁出现,游人似乎兴奋起来,好多的猴子!奇的是尾巴都不长,可以称为“短尾猴”吧!怪机灵的!有的竟然溜到了路旁,摆出一副要向游客索要食物的姿势。敬民看着那些猴子,突然想起这么几句话来: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正陶醉着四周的景色,突然一声尖叫打破了平静。 原来就在这瞬间,发生了猴子抢了姑娘相机的事情。 那女孩长得靓丽,打扮时尚,颜色鲜亮,就像山道中一朵鲜艳的花。这已经吸引了那猴子,而且她从粉色口袋里取出相机,对着那猴子就要拍照。结果快门按下去时,眼前只觉一阵轻风扑来,有黑影子一晃,手上的相机顿时不翼而飞。这一惊,女孩便叫嚷起来。 这时差不多路边的所有的人,都看到一只猴子手里拿着相机,正冲着人群想要拍照一般地端详着呢。 姑娘还在叫,怎么办哪?怎么办哪? 这时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条人影挟着一阵风,直往那边飘了过去。那猴子好像也知道来者不善,吱一声就想躲开,可是它绕了圈子在树上转,那影子也跟着它在树上转。须臾,吱吱叫声停了下来,那影子的圈子也消失了,呼地一声,一条人影飞入人群。 人群中眼尖的已看清了那是一个凸额连眉的年轻男子,他手中拿着的正是女孩的相机。转眼间那相机回到了女孩的手中,女孩儿感激得泪花儿直流,连感谢的话都忘了说了。人们的欢呼声开始了,人群中开始了骚动,众人都争着要看一眼这位身手不凡的年轻人。 原来刚才正是敬民出手,他没有伤了那猴子,只是让它晓得厉害,不得不放弃相机。现在物已归原主,敬民知道自己继续在这里现身,只会带来灵魂的不安宁。他需要尽早寻找灵魂安宁的那片乐土。峨眉有那么多的佛寺,足以排解他的忧思,更有金顶胜景,那正是自己寻觅的精神自由飞翔的去处。 于是一闪身往前,在众人的议论中,渐渐去远了。 敬民上到金顶,正是月上之时。原来如果不借助轻功纵飞之术,寻常人从峨眉山脚上金顶,那可要花不少时间的。何况沿途若有佛寺,敬民是一定进去烧香祈祷的。所以到了暮色苍茫之时,方才驭风飞行而上。 此时游人已散尽,喧闹了一天的金顶终于安静了下来。这也甚合敬民的心境,他就怕了自己在灵猴幽谷生态区露了一手,会被众人认出来,要是他们也到了金顶,对自己指指点点,就麻烦了。 金顶与峨眉顶峰的万佛顶相邻,金顶卧云底的东面,有一悬空断崖,雄险奇伟,名舍身崖。又因此处可以看日出、云海、佛光、圣灯四大奇观,所以又叫睹光台。月下看金顶,也有另一番的美丽,此时眼前月光透过那一片云海,映现着山中诸峰。 然后自然也瞻仰了金顶金佛,那金佛系铜铸镏金工艺佛像,由台座和十方普贤菩萨像组成,高大非常,造像极其生动,真是叹为观止。 夜色阑珊,敬民在金顶择一处风口僻静处,花了两个时辰,修习长风功和保元功。而后就觅一处背风的地方,安歇睡觉。未及天明,就又起身离开。 此时已近初卯之时,敬民到睹光台跪下拜祈,将心中之夙愿尽出祷告。渐渐地天开一线,一刹那间,空旷的蓝色天幕上,微微一个跳跃,吐出一点紫红,缓慢上升,那紫红变成了桔红,接着桔红又变成金红,好不美丽。 日出景象浩瀚壮阔,醉人心田。在生命的跳跃中,拖着一抹瞬息即逝的尾光,一轮圆圆的红日悬在天边。此时白云也从千山万壑中冉冉升起,苍茫的云海犹如雪白的绒毯,缓缓地铺展在地平线上,而阳光就照耀在白云平铺的云层上。 敬民在金顶盘桓了一天,直到了夜里,这才驭风飞行而下。就在山脚下的一个旅馆宿了一夜。次日天明,便乘车往成都。 他本来还想回原来那座城市,因为他不知怎么的,老忘不了那个老丐。 他一路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想着心事,也不知坐了多久。途中陆陆续续有人上车来。他万万没想到,又一次停车之后,上车的几个人中间,有个人让他吃了一惊,天,那不是天桥老丐吗?幸好那老丐没看见他,竟然急忙忙地越过他的座位,坐到后面第二排去了。 这世界真的不大呢!这么巧又遇上了。 后来就听到一个女的说,“你这老头,后面还有空位,非在这里挤?” “反正最后都要坐满的!” 敬民听出来那声音确实好听,确实是老丐的声音。 “人家姑娘不想跟你一起坐,老人家还是坐后面吧!” “就是了,身上脏兮兮的,把个香喷喷的女孩儿都熏臭了!” 旁边又有人议论了,那是带了一些轻薄的声音。 声音终于平息下去了。下面一段路不是很好,颠簸得比较厉害。这么过了约莫半个小时,突然那女的尖叫道:“你老东西干什么呀?” 这给大家都抛出了一个疑问,这老人怎么啦?难道说还是变态的色狼? 有个男的竟然笑出声来。 但是接下来还是那个女的尖叫:“哎呀,哎呀,他他怎么会这样?快,不好了!救命啊!大家帮帮忙啊!” 这声音好生恐怖,这时敬民突然意识情况不好,“难道说这老人?”他无法想下去了,马上转身,果然看到情况有异,立即走到后面的第二排,顿时大吃一惊,那老人面容惨淡,口吐白沫,人事不醒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相逢老丐(三) “像是中毒!”有个男人幽幽说了一句。 “但先前发作像是癫痫!”又一个说。 “这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咋办?”更有人着急了。 确实,眼下汽车正开在山道上,附近除了山道,就是山道,连最寻常的医疗站都找不到。 “现在怎么样了?”司机问道。 “哎呀,他好像都没气了呢!”女孩儿又凄厉地尖叫道。 敬民向女孩挥挥手势,意思是叫她让开。他用手探了一下鼻息,然后翻老人的嘴唇,可是咬得紧,打不开。 于是敬民一皱眉头,突然用口接住了老人的嘴唇,也不知使用了什么方法,老人原先紧咬的嘴唇微微松开去。随即敬民徐徐向老人嘴里送气,老人动了一下,喉咙里传出了痰响。 旁边的人点了点头,面露喜色。女孩儿眼里都泪光闪闪了。 “老头准是痰迷心窍,要是有吸痰器就好了!”先前说中毒的那人,又幽幽说了一句。像是挺专业的似的。 敬民没有迟疑,就用力一吸,果然好多痰。 他含着痰,准备就吐出来。却不料那痰像是有生命似地,竟然一头钻进敬民的嗓子眼里去了。敬民只听咕噜噜一声,自己当场失控,让痰进了体内。 怎么会这样?简直是难以想像。 老人好像喘了一口气,眼睛睁了睁,但马上呼吸又十分困难了。敬民听在耳里尽是痰声,也就没有再迟疑,就又为他吸痰。没想到这一次所吸的满满一口,依旧没能吐出来,又作怪地吞进了嗓子眼了。 敬民直到第三次吸满痰,并且又被痰滑进了喉咙,这才算完事。老人终于彻底回过气来,苏醒了。看到敬民反复三次为自己吸痰治病,老人感动不已,当即拜倒在地。 “感谢小兄弟救命大德!也委屈了小兄弟了!” 敬民当即扶起,摇头摆手。 那个幽幽说话的男人感叹道:“哎,吸痰都成了吞痰了!不过救了一条命!还是哑巴!哎,好人哪!” 这边老人却从口袋里取出一枚戒指,说:“小兄弟,你救回来我一条老命!我一定要报答你!可是我只是一个乞丐,身边除了这个戒指,就再没有值钱的了!现在我就把这戒指送给你!希望你不要嫌弃老丐而拒绝它!” 敬民岂能受此,当即激烈拒绝。可是老人不依不饶。 敬民闪身回到座位,老人现在精神大好,竟自离座跟过来。敬民只好苦苦打手语跟他交流,但想摆脱老人却也不容易。 刚好汽车好像有了些小问题,司机下去修车去了,顺便大开车门,让想方便的乘客尽可以去方便。敬民见机忖度,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便背了包下去,不想那老人盯住不放,也跟了下去。 敬民觉得老这么着也不是事,只好对不起老人了,结果小小施展轻功纵行术,这一跑,就是超过牙麦加那些优秀长跑运动员的速度的数倍,那老丐也只能望而却步。 直到敬民跑得不见踪影,老人只好上车,感叹。所有的人都感叹,世上竟有这样的人,他们今天算是长了见识了,遇到好人了。 “今天还真发现奇迹了!”那些乘客看着敬民一眨眼就不见了,都纷纷感叹道。而独有老丐沉默着,心里头却在说:“今天还有更大的奇迹,可惜你们凡夫俗子,却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呢!” 且说敬民一路飞奔,最后终于在一个僻处停下来。他看到那部车开过去了,这才走了出来。由于是大白天,不便飞行,过了半个时辰,敬民便又拦下了另一部前车往成都。到成都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在街店吃了饭,觉得没滋没味的,老觉得恶心,不知道是自己生病了,还是过于敏感白天的关于吸痰救人的事。他记得好像是有一次痰漫上来的感觉,而且嗓子也痒痒的,可是特意去咳痰,又半天没有。 回宾馆坐电梯时,后来进来一个虎虎生气的男孩,一看就呆了,竟然就是裘小山。虽然他现在精神了许多,绝非旧时模样,但敬民还是第一眼就认出这位哑巴兄弟来。 敬民又一次感叹世界真小了。 裘小山兴奋得脸都红了,眼睛也红了,想哭又想笑,然后就不停地比划着。这男孩就是有真情!敬民十分感慨。 原来小山那日和敬民在砖厂分别之后,就与石田一起赶路,后来由于两人回家的路不同方向,便又分手了。小山回到家,家里亲人就像天上掉下个宝贝来,父母更是喜极而泣。小山便跟他们说了砖厂的事,还专门说了敬哥敬教头的事迹,众人都甚是感慨。 小山的父母本来在城里开了一家店,所以小山后来也就在家帮忙着看店。这次离开福省,随家人去九寨沟玩。小山的精神状态挺好的,虽说是哑巴,过得很开心。敬民不由得心里感叹,难道说我还不如小山吗?男子大丈夫,心胸开阔点,凡事应该看远一些才是。 这么一想想,他于是就有了回江福的意思。从小山住的房间出来,小山的快活的神情一直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觉得也甚是欣慰。 然后静静躺在宾馆的床上,思前想后,心绪翻腾,他的耳边也回响着那日武玉婉说的话。“是不应该再儿女情长,是应该慧剑斩情丝!”他反观自己,“嗯,不仅仅如此,还要解除哑巴的心结!” 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不想又引来一阵咳嗽,喉咙里传出来积痰的声响,嗓子眼里,好像痒得更加厉害了。他觉得这事情确实蹊跷,自己吸痰怎么就吸成这样子了。不过他没有后悔,无论如何,自己终究救了那老丐性命,虽然那人神志有些不清,但歌声确实好!让生活中传扬着更多他的歌声,那也是一件美事哪! 次日裘小山和他家人随团前往九寨沟,于是挥泪作别。突然觉得先前作的哑巴歌词应该要加上欢乐的词采:虽说哑巴有痛,虽说哑巴有苦,但人生的旅途,却有更多的快乐,在那山野的花丛,在那九天的彩虹。 在成都徜徉了整整一天,穿街走巷,行不停步。静观成都人的生活,感叹市人休闲的生活态度,觉得自己确实是太浮躁了,还是回去吧。他不止一次对自己说。 又到了黄昏时候。 吃饭的时候,那种痰涌上来的恶心,好像是更浓了。他低低叹了口气。 “小兄弟,好端端的,叹什么气呀?”幽幽的一声传了过来。 这说话声好熟悉呀! 他抬头一看,心里啊的一声,走到自己饭桌这边的竟然就是那个天桥老丐! 这老丐,真神了! 老丐到了面前,却也不客气,就一屁股坐在敬民面前的空椅上,“你跑那么快干嘛?让我找得苦!来吧,这戒指你拿去!爽快点!”说着,又掏出那枚戒指。 “不行啊,老大爷!我不能要你的东西!” “可是这是你行善事之所得呀!你可别小看了这枚戒指,这是银戒指,用它可以治各种奇难杂症” 这瞬间,敬民突然想到振保,还有石田,“能治毒瘾吗?”比划道。 “能!” 敬民听了大喜,但随即想到老丐先前的患病,还有先前老丐的言辞,突然差点失笑,心想我怎么竟然就信了一个精神意识有障碍的老人呢? 再说我也不能就此贪了老丐身边唯一值钱之物哪! 于是跟老丐又比划起来,无非就是说不能要他的戒指,而且问他现在身体的情况,还邀请他一起吃饭。 “小兄弟,你还比划什么呀?我已经把声音给了你,你从此可以说话,可以唱歌了!” 这话听起来甚是古怪,敬民无法理解的情况下面,突然看到更奇怪的事了,就是那老丐接下来就哇哇嚷嚷,并且打着手语,却不开口说话了。 敬民打着手势,表示不理解。 那老丐突然大怒,“叫你说话,为何偏不说话?”陡地一掌朝胸上打来。饶是敬民武功超绝,却避不开老丐这一击。 他感觉自己的身子飞了起来,不由得身子大动,这才发现自己是睡在床上呢。刚才竟然是南柯一梦。 但梦中情景历历在目。 他又一次回味梦境,心中忽有所动,这是不是在提醒自己,已经可以开口说话了呢?这会是真的吗?也许真的就出现了奇迹,真的会说话了呢? 那就试一试吧!他学着别人正常讲话的样儿,张开嘴巴说话,结果还是满口哇哇怪声。 这一回连他自己也笑了,梦嘛,怎么自己也像小孩,这事也信。 晚上才八点,敬民就上路了,他要努力飞四五个时辰,争取飞回江福。新近他觉得驭风飞行术已经大有提高,一是提速,二是减歇,既提高了飞行速度,又减少了起落之间歇息的时间,所以总体上看是飞得更快了。 江福,我来了!卯时初,天虽然才蒙蒙亮,敬民已经感觉来到了福省地方的上空,一些熟悉的地形标志扑入眼帘,他也看到了“做大做强江边福城”那几个大字。 第一百六十七章 学语(一) 这一觉睡得好沉,真是一觉睡到日西斜。要不是因为嗓子里痰动的原因,觉得堵,还觉得恶心,敬民兴许还会再睡。这一周出行去了好多地方,他确实是太累了。 不过起床后他感觉好多了,尤其是刷牙的时候,他觉得喉咙有一股气冲上来,一物极滑溜极滑溜的,像是痰,又不完全像痰,突然冲开了嗓子里头被卡死的某个部位,他一下子就觉得神清气爽,豁然开朗了。好像感觉有一种声音在对自己说,这一回行了! 这一回行了?什么意思? 他似是大彻大悟,突然豪情满怀,张大嘴巴喊了一声。 “啊!” 他吓了一大跳,是谁的声音?有点像是老丐的声音。不,也许就是自己的声音。他鼓起勇气,又张大嘴巴喊了一声。 “啊!”又是传来起先一样的声音。 屋子里没有别人,只有一个解释,他刚才听到的,那正是自己的声音! 天哪,这是真的!我会说话了!他兴奋得差点没蹦起来。 不会还是梦吧! 他很快又沉默下来,他拧自己的肉,他咬自己的手,他怀疑自己又是在做梦。但是一切证明眼下绝对不是梦。 他兴奋地张开嘴巴,又喊了一声“啊”! 我会说话啦我会说话啦我会说话啦! 血因激动而流得快了,血涌了上来,身上热着,胸口热着,心里暖洋洋的,有一种醺醺然的醉意。他突然觉得现在不能再像过去一般,习惯地把话往肚子里咽,现在是要把咽在肚子里的话说出来,喊出来。那么,为什么不说说我会说话啦我会说话啦我会说话啦? 这么想着,觉得确实有理,就张开了嘴巴,说,喊。 可是传出来的仿佛也是含糊不清的一片哇哇嚷嚷声,不过多了些“啊”的声音。 他也许有些失望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性也太急了,也太贪了!不管怎么说,能喊出“啊”的声音,还是很值得高兴。这一高兴,这寓所里就待不住。就有一种心态,想和人家聊聊的心态。他往日几乎完全禁闭了这道心门,可今天,他渴望开启这道心门。 “啊啊啊” 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提示差一刻五点。就想出去透透气,顺便在街上逛逛,找家店吃饭。主意打定之后,特意换下了白色风衣,而只穿铁灰色茄克衫。 “啊啊啊”他又喊着,就像小孩的牙牙学语。 正要出门,没想到外头有人敲门。门启处,就看到了两张熟悉的脸。 原来来人正是吴贵和顾东。“敬哥回来啦?”不约而同问道。 “啊”敬民也随着刚才的习惯应了一声,不过手势也有打,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这一声“啊”让这两人一下子惊呆了。 “啊?是敬哥你喊‘啊’?”顾东眼睛睁得大大的。 敬民点点头。 “敬哥,原先屋子里的声音也是你喊的呀?你会发声啦?会说话啦?”吴贵又惊又喜说道。 敬民又点点头。 “敬哥再说一声看看!”顾东说。 敬民笑了笑,于是又说了一声“啊”。 这一回顾东很认真地看着敬民张开的嘴巴,像是在沉思着什么,又说:“敬哥除了‘啊’,还会说什么?” “要不就说‘兄弟’,或者‘江福’?”吴贵说。 敬民试着说了,完全糊了,搞成一团糟。他俩根本听不出敬民在说什么。 顾东点点头说,“恭喜敬哥能够开口说话,虽然暂时说不清楚,但最终一定成的!这是铁树开花,人间奇迹呀!敬哥!” 敬民又啊了一声,然后用手比划着。他现在比哑巴好一点,那就是他能够轻松自如地发出“啊”的声音。 “敬哥能说话了,这是天大的喜事!今晚我吴贵请客”吴贵主动邀请吃饭。 “阿贵,这一回还是让我请吧!”顾东却不依,也要请。 “还是我请吧!” “要不我俩一起请?” “顾东你不要跟我争!这一回我请,下一回你请,好吗?” 看到吴贵和顾东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来争去的,敬民突然就起了个念头,还是习惯性啊地一声,然后比划道:“阿贵,近日你是不是又赌了?” 吴贵愣了愣,未及回答,顾东就翘起个大拇指说:“敬哥真是神人,吴贵哈哈,这两天手气旺着呢!” “吴贵,我可不喜欢你用赌赢的钱来请客!”敬民比划着,作色道。 “那还是让我来请!”顾东说。 敬民啊了一声,比划着,“都不要请,还是aa制,今天哥儿仨高兴,就一起出去吃饭,一醉方休!” 于是两人不约而同地说道:“就依了敬哥!”都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这时又有外头敲门声传来。顾东走过去开了门,就看到两张白净的笑脸。 原来是毕婧和吉华。由于先前新年聚会,毕婧、吉华和顾东、吴贵也都见过,所以两下里也熟悉起来,就招呼了。 她俩是想敬民不知去了哪里,也有好多日了,就过来看看。还有今日又逢周三,她们因为想到蹦迪,就更想了敬哥。 于是哈哈笑着进屋来,“你们说什么依了敬哥?”毕婧一晃脑袋,甩了一下脑后绑得高高的马尾巴,好奇地问道。 “就是吃饭aa制!”顾东说。每逢有女孩在身边,顾东的思维就显得更灵活,话都是他先说。而吴贵刚好相反,迟钝得可以,所以几乎就不说话,也没有什么突出的表现。 “吃饭aa制也这么开心哪?”吉华说。 “一定有什么另外开心的事!”毕婧说。 “对呀!瞧他们的脸!敬哥,是什么事开心啊?” 吉华的话刚落下,敬民就不由自主啊了一声。这一下子就让机灵鬼毕婧发现了。等到敬民打手语交流的时候,毕婧就笑着问道: “敬哥,刚才是不是你啊了一声?” 敬民心想毕婧果然机灵,就含笑点了头。 “那你会说话了?” 敬民点点头,但又摇摇头。 “敬哥会说话啦?是真的吗?”吉华一下子好激动起来,把个白瓷脸儿变成了红玉脸儿。她的脚动了动,取了个蹦迪的姿势。 “敬哥再说说其他的吧,就说吉华,叫吉华,你叫啊!”毕婧引导他说话。 他觉得挺困难的,好不容易说了“啊”和“叽”,中间还是断开的。 哪想到毕婧听了之后,还鼓起掌来。正当大家还愣着的时候,她却笑着说开了,“敬哥刚刚能开口说话,发音肯定很不容易,要慢慢来。刚才敬哥已经发了两个音了,不错呢!” “是啊是啊,毕小姐说得对极了!敬哥能发两个音,接着就可以发三个音,四个音,以致无数个音” 顾东接着毕婧的话往下顺溜,毕婧一双俊眼看着他,“叫我毕婧!”她纠正道。 “是是是,不叫毕小姐,就叫毕婧!” “再也别称我毕小姐!” 毕婧这一回不仅看着顾东,甚至也看着吴贵了。 毕婧和吉华也没吃过饭,就商量着一起到酒楼去用餐,庆祝一下。自然也不用争着做东道主,反正aa制。临出门时敬民还特别反复比划叮嘱道,“出去千万别张扬说我的事,要是让人家传扬哑巴突然会说话,记者准会找我麻烦,那就惨了!” 他们都早知道了敬民的这个脾气,所以自然连连点头。 进了酒楼,喝了三瓶红葡萄酒,敬民和顾东各喝了一瓶,吴贵喝了半瓶,毕婧和吉华大概一共也喝了半瓶。果然他们都信守诺言,再也不提敬民突然会说话的事情,而只是给敬哥敬酒,说一些简单的祝贺的话。 顾东喝酒之后老毛病就犯了,嘴上又无遮拦了,竟然也不看场合,就说了一段黄段子。 敬民想暗示都来不及,还是吴贵看到两女孩俏脸泛红,敲了好几下顾东的膀子,这才让他停了下来。 后来,顾东酒力略有不胜,就开始胡言乱语。对毕婧说了两句风话,说只听毕婧说敬哥敬哥,却从没听到说我顾哥,还有我这位兄弟吴哥的。都说什么送温暖,毕婧姑娘能不能也送温暖,现在就赏一声顾哥,行不行啊? 毕婧当即说道:“这只是一种习惯!吉华不是也叫你顾东吗?为什么偏要我叫?” “是啊,这只是习惯!看你挺活泼的,所以叫顾东觉得自然。”吉华说。 “其实三人当中,我年龄最大!”顾东强调道。 “可是你也叫敬哥呀!” “吉华说得没错!你总是叫敬哥,所以” “那毕小姐,你能不能破例,现在就叫一声顾哥呢?” “不要叫我毕小姐!”毕婧有些恼了。 “对不起,毕小姐,我忘记了,我应该叫你毕婧”顾东有些忘乎所以,说着就抓过来毕婧白玉一般光洁的手,被她狠狠甩一下抖开了。 “你干嘛?”她脸色苍白,身子花枝般颤着。 顾东不依不饶又抓过来,“你不会嫌我是民工吧?总裁千金!” 毕婧正要发作,突然传来“啊啊”两声,敬民站了起来,把顾东拉了过来,比划道:“他喝醉了!毕婧,对不起啊,你就多担待着点!啊!” 毕婧明白敬民的意思,也就收敛了怒气,吉华把她拉开了。 第一百六十八章 学语(二) 虽说席间顾东瞎捣弄出一些不愉快来,但最终大家还是友好地散去。毕婧虽是女孩儿,心胸还是比较豁达的。回家时她差不多都把这事给忘了。 倒是敬民因现实生活中的这些变故而浮想联翩。以至于夜不能寐。呀呀地发着音,最后发现自己发音最利索的便是“啊”,其次才是“叽”和“呀”。 又由“叽”和“呀”,想到“鸡”和“鸭”了。 “嗯,不错呢!会说鸡和鸭了!”他给自己打气。 然后直到丑寅之时方才合眼,酣睡如雷。而后竟然做了一梦。 他又梦见那个老丐了,老丐笑眯眯地,说你现在相信了吧,我已经把嗓音给了你,你要是还不会说,不会唱,那就是欠揍了。 又说你多行善事,收获不小,嗓音拿去先用了,待将来再拿这枚戒指去,记住了,这可是银指戒,可以解天下诸毒,当然也包括毒品了。此外还可以治其他的恶症,好处多多,你拿去用,好广施慈悲爱心仁德于天下。说着,还拿那枚银戒指,在他眼前一晃。 “老人家一定是活神仙,晚辈敬民感恩戴德,难以补报于万一!”敬民说着,纳头便拜。也不知为何,自己说话竟然十分地利索了。 这时只听那老丐哈哈大笑,“果然有眼力!”声音却变了。 敬民慌忙抬头一看,站在身前的哪里是老丐,分明就是九天仙君。 他还没来得及跟仙君寒喧,只听一阵鼓荡耳膜的笑声,仙君已然不见踪影了。而自己也就在此刻醒了过来。 那鼓荡耳膜的笑声,似乎还在刺激敬民的意识,不由得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想到先前说过的啊、叽、呀,就又重复说了一遍,觉得这一回说话,也有梦中一般利索了,不禁心中大慰。虽说才会发出三个音,但万事开头难,这是基础呀!由此向前,就可以一步一步地走出去,走出万里之途了。 对未来,他现在充满了自信。“宛然,你回来吧!你快点回来!你瞧瞧敬哥,现在都会说话了!是啊,他会说话了,他不再是哑巴了!”他心中回荡着这样的声音。 于是放松着又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寓所里有人,因为他听到电视开着,而且好像有女人的嬉笑声。 谁呀?像是小华呢?难不成小华又搬回来住了? 他出了房间走到客厅,他真还猜对了,果然看到是小华,不过小华身边一男人却让他吓了一大跳,好长的头发,好长的胡子,不是别人,却正是那个突然失踪了好几个月的大伟。 这家伙怎么啦?好像是失踪以后就没理过头发剃过胡子。那他躲哪里去了? 但是这獐头鼠目的男人,现在好像因为目光有了些忧郁,所以给敬民的感觉,就是不至于那么讨厌了。好像还多了些气质什么的。 嗯,他是有了些改变,对敬民还抱了个揖,嗬嗬笑着说:“敬兄弟好啊?” “啊啊”敬民没想到大伟会先跟自己招呼,就脱口发声,然后才打手势比划。 女人终究敏感,小华一下子就感觉到了,“敬哥你刚才是你说啊吗?” “啊啊”见被小华发现了,敬民干脆就又啊啊了两声。 “敬哥你是不是会说话了?”小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但随即似是想到敬民听不见,就又比划着打手势。 敬民立刻又啊啊两声,还发了“叽”和“呀”两个音,然后打手势比划说,这次回家过年,先是听觉恢复,然后就是近日嘴巴好像会发一点音。 小华拍手说这真是太罕见了!敬哥这确实是开始恢复说话了吔。也许敬哥是好人好报,或者就是敬哥好福气,祖上积了德。小华这么说着,那大伟也随声附和,脸上好像也很高兴的样子。 看来也不能用老眼光看别人,瞧这大伟,好像变化很大呢!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话说得太对了!他暗暗这么想。 又谈了一会儿,敬民知道了小华已决定再搬回来住,当下自然是极赞成。然后就说有事出去一下,晚上可能就宿外头,不回来睡觉了。 小华、大伟的脸上好像有些复杂神情。但最终还是一笑释然。 他走了出去,其实此时也才上午十点刚过一点。所以在街上行路之时,就琢磨着,这么早就出来,然后一个晚上不回去,是不是会引起什么误解,还以为自己对他俩重新回来住,有什么抵触思想不成呢? 敬民撇撇嘴,摇了摇头。他也是一时这么想,随即便如天风吹散浮云一般,就不想它了。是啊,哪来的那么多的顾忌?谅那小华应该不会想邪了吧。 走了一段路才发现已经离万国大厦不远,不如进药店找武玉婉聊聊,今日都三月三十一日,农历二月底,从元宵算到现在也一个多月了,这么久了,也才上一个礼拜跟她见了一次面。确实是来往太少啦!这女孩儿,可是个好女孩哪! 武玉婉还是穿着那身白大褂,微微地笑着,真像是医院里的白衣天使。其实这白色倒是挺适合她,纯洁、宁静、朴素、淡雅。 看到他的身影,她的脸上的笑容便像涨潮的海水,映出半天海霞,特别可人。见他一直在看她,她有些脸红,说有什么好看的吗?他就啊啊地反应。 她有些奇怪,他为何没有用手势比划,却只管嘴巴啊啊乱叫呢?而且今天这啊啊声不像是乱叫,发出的声音也挺清晰的。 “敬哥,你?” “啊,叽,呀!” 他张开嘴,用指头指着嘴巴,反复说啊叽呀这三个音。 武玉婉点头,向他挥挥手,带他到了自己的屋子里。 突然一个回头,说了一声“喔”。 他看到她的嘴鼓了个圆形,又可爱又逗人的样儿,禁不住技痒,就也学着说“喔”。 她点点头,换了口型,说“叭”,见他学得挺快,就又说“吗”。 当他会说“叭”和“吗”了,就又教他如何过渡到说“爸爸”和“妈妈”了。 如此一番下来,敬民还真学了不少,他现在才意识到武玉婉的普通话说得是一级棒,更可贵的是她好像教书先生一般,还很有一些门道呢。 外面突然有人叫她,她只好跟敬民打了个招呼,就先出去了。房间里有一种淡雅的素朴的气息,他都不敢轻易放开呼吸,仿佛那样就多少有些轻薄之嫌。他静静地坐那儿,一动也没动,心里却还在琢磨着刚才那几个词的发音。 武玉婉一出去就被那些女同事笑,说玉婉不错,还能教哑巴说话。她立刻就说他现在不是哑巴了。她们说真的是这么回事吗?她一脸庄重地点头。 办完了事,女同事还缠着,想问个清楚。她说他还在屋里等我呢!这是个好人,我可不能冷落了他。她们便又笑了,说爱情能产生奇迹,玉婉你信不?她害臊地说,你们都瞎说什么呀? 武玉婉进来的时候,敬民都已经望眼欲穿了。她不再教他发音,而是跟他说话,对他表示祝贺。“恭喜敬哥,你的说话功能开始恢复,只要你用心天天学语,相信很快就会说话了!” 她的话一下子就让他十分兴奋起来,以致忘形,一把抓住她手臂不住晃着,目光雪亮,口里发出啊啊声。她想挣开身子,哪里挣得动,就说:“敬哥!敬哥你” 他听出她说话声音有异,这才发现问题,于是松开手去,比划说对不起。 武玉婉脸上的红晕渐渐退去。 突然她对他一字一字地念:对不起。 他明白她的意思了,点点头,张开嘴巴说:对不起。 这三个字他大概发音了几十次,才算让人大抵能听得出来,是说对不起。武玉婉说很好,敬哥就自己慢慢学吧。有空也请常到这里来交流一下。 玉婉话不多,但敬民觉得她每句话都不是可有可无,而且特别得体。所以敬民知道自己应该告辞了,终究是她的工作时间,自己待太久,自然影响她工作,人家会对她议论的。 出了宜又佳药店,顺着大道信步行去。刚刚下过一场雨,天气转晴,马上就四月了,离清明没几日,所谓清明时节雨纷纷,有眼下这样天气算是不错了。突然手机的的响,又是无聊信息。不过他也因此看到了时间, 这才想起来是吃饭时间,竟忘了约请玉婉吃饭,是啊,什么时候约她一起吃饭呢,昨晚就应该约她,可就是不刚好。 突然他的眼睛一亮,看到了那些悬在外墙的清洗工了。 这一下子又激起了去年以来藏在心底的那个强烈的愿望。 有一瞬间,他的心在歌唱,觉得他们仿佛就是一群来自天外的鹰,栖落到城市大厦的高楼外墙,俯瞰着红尘大地,风雨无阻,搏击着生活的强音。 正看得发呆,突然听有谁说“好”,原来是路人招呼,互相道好。于是留了心,就学着说“好”。也是碰巧,那两人招呼之后,又有路人见面招呼说“你好”,于是又记心上。 他悄悄地站一边,张开嘴说“好”。 这样站在那儿,学了几声“好”,觉得不错,信心也足了,情不自禁地就大声喊起来:好好好。 他心里也在称赞这清洗工们干的活呢,他觉得自己学着发“好”的声音,这样喊,也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但身后突然传来冷若冰霜的吆喝声音:“喂,闪开,好什么好啊?” 第一百六十九章 学语(三) 这犹如给敬民当头一棒,不由得转过身去。 却见迎面而来的是两条汉子,都是长头发,让敬民一下子就想起了周通的长发帮。不过其中一人却学女人一般,把长头发在脑后扎了,只是扎得偏低,不像毕婧那样扎得高,甩着甩着好生动。 此时他也看到了两人裸露的肩膀上,都有着刺青图案。 “喂,闪开点,看什么看?”两汉子还在喊。 那一副作派,说的话,说话的口气,完全是港台影视里头的作风。这年头,学好的少,学坏的多,而且一学就是九成像。 敬民心里甚是雪亮,又撞着无聊人了!当然要是自己闪开,那也是没事吧,可是那岂不是更助长了这种无聊人的气焰?这无聊人往上升级,就是恶人了! 还没等敬民思量个清楚,无聊人已经动手了。 其中一汉子一上前就是拦腰一搂,接着就是一甩,就想把敬民甩到道外去,以显示别拦着爷的道。其实这道路,敬民一人怎么拦得下来,他也不可能去拦道,又不是要人家留下买路钱什么的。这完全是两汉子无聊想找人打架,非要走在路中,被敬民挡在了路中,嘴上还叫什么“好”,就觉得气闷。 本指望一下子就将敬民摔个屁滚尿流,然后也好当众取辱一顿,好让哥儿俩威风威风,开心开心。却不料这不高不大的男子,竟然铁铸似地生根地上,搬都搬不动。 另外一汉子见此光景,慌忙过来帮忙,两人也一样,没他的奈何。 街上好多人围了过来,以致下面车路也堵塞了。 正当两汉子想改变方法对付敬民之时,突闻一声大喝:“你们在这里寻衅闹事是不是?”话声刚落,一汉子就被拿住了。 另一汉子想跑,早被敬民一手拿住。 但敬民也被另一年轻警察喝住:“你最好也不要动!” 敬民心里想,这下有点难办呢?警察有时也不好解释的。不过不过怎么啦? 他转过身的时候,突然发现抓他手的警察的身边,站着另外一位高高大大的面容威武的警察,不是市局刑警队长闻谨又是谁? “哎呀,是敬民兄弟!怎么跟这两痞子耗上的?”闻队快人快语,但很快觉得不妥,就用手语说话。前些时候由于敬民的事,他特意向妹妹学了不少手语呢。 敬民打着手势说:“闻队,你就直接说话吧,我现在已经恢复了听力,我听得见的!” “啊,那太好了!这样吧,我得把这两小子带进局里,而且还有其他事。敬兄弟啊,咱们另外找个时间叙叙!”闻谨一边说着,一边搡着那两汉子,就要往警车那边行去。 “闻队,他就是敬民,曾帮助闻队破案的?”另一年轻警察问闻谨。 “对呀,小刘,要不是他让你,就是十个你,也拼不过一个他呢!” “那是那是,我怎么会是他的对手呢!”这个叫小刘的年轻警察,说话却也谦虚。 他俩将两汉子塞进了警车,然后开车走了。 敬民只对闻谨说自己恢复了听力,却不说自己开始能够说话的事,一是时间匆促,说起来不那么方便,一是怕传扬太广,让局长又生狐疑,还有记者来缠也是个烦事。 周围有些人羡慕敬民好本事,都围过来看他,他站不住了,也就舍去看清洗工在高楼外墙干活,他今天幸好换穿着铁灰色茄克衫,要是还穿白色风衣,只怕又会被误认为是白衣侠呢! 他转回头回走,想回家用笔写下来自己今天之所学。他不仅能够说“啊、叽、呀”,会说“叭、吗”,“爸爸、妈妈”,还会说“对不起、好、你好”了。嗯,成绩卓著呢!不过要语言交际还远远不够,他现在要有计划地进行学习,不断巩固,加速前进。这学语的关键,就是要有言语交际的氛围,谁能够陪自己学习语言呢? 武玉婉!他觉得玉婉普通话标准,又有方法,是最好的人选。毕婧、吉华虽说也不错,可是小公主们都在读书学习期间,而且教学语恐怕也没有经验。 突然想到,是不是要跟着小孩一起学说话呢? 那不如看动画片!对呀,动画片里头,不是尽是小孩说话吗?只是寓所里小华和大伟回来了,他们经常都看电视的。而且那电视只有有线闭路,却没安装数字台,所以没几台节目,找动画片没那么容易。 他在一家快餐店吃了中餐,电视里头虽然不是幼儿节目,但他特别留意,所以也学了几个字,像“不要”、“搞定”,虽然说的还不够标准。 离开快餐店不久,他突然看到前面的儿童乐园的四个大字了。有不少小孩在园门口出出入入,看光景这园里头的小孩一定很多,他们肯定会说个不停的。敬民这么想着,就兴冲冲地也走了进去。 果然小孩不少,可是都在那里玩着,却不说话,有些小孩就在那里嘻嘻哈哈笑着。这引起了敬民的注意,便也学着他们笑的样子,发出嘻嘻嘻哈哈哈的声音来。 可能是学得太投入了,竟然保安来到身边都没发现,当那两个保安一左一右地抓住他的手,这才意识到有问题。“请你出去!”他听到他俩这么说着,就拉着他走。 “他们还以为我是疯子呢?”敬民一下子心里很不爽。 不过也不好发作呢!敬民不想生事,就随他俩,被送到园门外。然后他俩盯着不让他进来,敬民突然开口嘻嘻哈哈,随即大笑,他觉得自己这嘻哈说得不错呢。 那两个保安被他这么一发作,一下子懵住了。等他们清醒过来,人已经去远了。 离开儿童乐园,敬民本来还想到其他公园去,却又觉得自己还是先躲到僻处,把所学的这些先巩固了再说吧。至于晚上,他想到武玉婉的寓所,亲自登门拜访。 近郊一带确实安静了许多,敬民坐在背阳处的一片草地上,看着眼前的菜地,轻轻地发音,将所学到的,一个一个地说着,一直说到清晰自如为止。他现在有些说话的感觉了。他发现说话其实也不简单,跟舌头、牙齿、嘴巴都有关系。 说话多了,感觉到有些嫌烦的时候,就插了些其他内容,那就是练功。就这么交替着练功和练说话,太阳渐渐西斜。 他觉得是回去的时候了。他不能太迟到武玉婉家。 暮色苍茫,敬民已经看得到吴贵和顾东的寓所的方向了。此时他就想,要不要先到他们寓所坐坐,又觉得要是这一坐,只怕学语就不成了。算了,还是先上去吧。等以后有机会,兄弟们之间再聊吧。那时候自己会轻松说话了,聊起来就更带劲了。 终于到了门上,敬民抬起手,突然有些迟疑,事先什么招呼都没打,就这样贸然上门来,会不会太过唐突呢?但也就犹豫了两秒,就毅然摁了门铃。 里头有人过来了,听声音像是玉婉,因为脚步声好轻盈的,但稍停顿了一下,会是通过猫儿眼,往外看吗? 是啊,都市人群复杂,一个姑娘家独处,是要处处多加小心才好。 门开处,是武玉婉一张泛红的笑脸。 “是敬哥啊,快进来!刚好我哥他们也在这儿!”她一边作了有请的手势,一边说道。 “这么巧啊!”他想。 他愣了愣,倒不是因为听说她的哥哥在此的缘故,而是他决心用所学之语来回应,终于想到了“好”字,又想到“啊”字。 “好啊!”他说。 武玉婉先是一惊,而后就乐了,脸上笑开了花。 “哥,看啊,是谁来了!”她高兴地对客厅里的两个男人说。 原来这单元房面积不大,所以一来客人,就只能坐客厅。所以敬民这一走进来,他和坐客厅的客人,互相都看到了。他说的话,客人自然也都听到了。其中一个年龄稍长,眉淡得几乎看不到的矮胖男人站了起来,幽幽说道: “敬教头,久违了!不想教头又写奇迹,开口说话啦?” 说话的这人,正是玉婉的大哥武志国!此人狡诈异常,自然也就机敏,一下子就感觉出来。旧的仇怨虽积在心中,但仍能不动声色,面带微笑,确实笑面虎名不虚传。 另外那个男的一听到志国提及敬教头,就也面容端肃看过来,他正是在江厦颇有些势力的志国的三弟,玉婉的三哥武志强! “这是我三哥志强!这位就是白衣侠敬民!”玉婉替他俩互相作了介绍。 敬民没想到玉婉会当着兄长的面这样地介绍他,没想到玉婉早就知道他先前的行迹。但是他不是一直坚持凡事不要张扬吗?这一点玉婉不是不知道的呀! 但他也没有因此恼了玉婉,至少他感觉得出来,她对自己还是挺留心的。而且她这样说,对他的一向行事也就有褒奖之意,这样也有助于化解她因兄妹情,而对他结下的仇怨。 “啊哈,是白衣侠哪!早就听说大名!失敬!”志强说。 这一回许是紧张,敬民只能支吾着说,“啊呀!”后来又补说了一句,“不要啊!” 这说的多少有些不伦不类,大家都笑起来,不过还都是善意的。 第一百七十章 唱比说好(一) 这时卫生间呀的一声,出来一个人,让敬民吃了一惊,此人竟然是武学松! “原来是敬大侠!幸会呀!”武学松这一回倒主动,向敬民抱了揖。 敬民还了礼,却不作声。 “听说敬大侠会说话啦?”武学松说,他刚才在卫生间里头,早就听得一清二楚了。 敬民无奈,只好跟他比划着手势,说“好啊”,“不要”,“对不起”。意思就是说,刚刚学会说这几句。 玉婉却鼓起掌来了。她说敬哥也就昨天吧,才恢复了说话的功能,发一些简单的音,到现在发音已经很清楚了,要不了多久,就会轻松说话了!真是可喜可贺呢! 大家顺着玉婉的话头,都说了几句祝贺的话。接下来的谈话,让敬民知道了一些情况,原来现在志国已经不在武家村办砖厂了,却去投奔弟弟志强了。那边需要保镖、打手一类砍砍杀杀的人物,而武学松对玉婉还有妄想,这才随了志国一起跟了过去。 可是志强现在看到敬民,就觉得看到了一件人间至宝。他看着妹妹玉婉,又看着这位白衣侠敬民,也跟大哥一般面带微笑,沉吟不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由于武学松在身边,再说志国的脸色总是有些古怪,所以敬民坐不多久,就坐不下去了,当下告辞。玉婉说敬哥慢走,容我送送你。敬民这一回又说了“不要”,玉婉说你初次来,送一送上应该的。武志强这时站了起来,“敬民兄弟就不用客气了,我妹妹说得对,应该送送你!”他说。 敬民见情势如此,也就点头谢了。便一起下楼,转过吴贵、顾东他们的寓所,门虽关着,却能听到里头两人在说话。敬民心里有些矛盾,却发现玉婉眼睛正亮亮地看着他。 他作了个不进去的手势。 于是一起出了楼道,穿过小区的健身地带。此时还有两三人在那儿耍着。敬民想说留步,不要再送了,就说了“不要啊!”玉婉坚持说再走一段。他用手去挡,结果就互相握住了,两人一时没顾得上把手收回来,就四目对看着。 最后还是敬民把手收了回来。 “敬哥,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是不是为着说话来着?” 敬民点点头,又补充了手势,意思是说,是特意上门请教,想向你学说话的! 玉婉说你以后有空就来吧,我晚上一般都在家。不过敬哥也不必操之过急,其实你很有悟性,学语极快!不消几日,你就会说得连贯顺畅了!这是老天赐给你的!敬哥是好人,所以有福报! 看她说的似是完全出乎真心,敬民心想,这么说是不是说明她已经打开心结,不再认为他是她哥的死对头,而且也把他当作朋友来看待了呢。 从她的银湖小区离开,敬民就一直在想着武玉婉的事情,突然觉得这么多的女孩里面,就属玉婉最有内涵,也最古典,跟自己的脾性最是相合。只是她的几个兄弟,哎,想起来就不能让人欢喜。 一边这么沉沉想着,差点就要走到自己的东福小区了。这时才恍然大悟起来。算了,说不得再往石山寺走一趟,不,就直奔石山吧!如此良夜,不练功,却又为何? 天大亮的时候这才回寓所,他不想太早回去,特意慢悠悠地拖着时间。这一回还好,门开得进去。看来不是他俩起得早了,就是他俩夜里也考虑到他有可能回来,这才没有反锁了门。 这个可能还是归结于大伟的进步,此人是不是前些时候吃了一些亏呢?有时候吃点亏,这人才会变得聪明起来,才会懂得谨言慎行,不再那么趾高气扬目空一切呢。 果然那两人还在呼呼大睡,这就说明是夜里给他留了门的,他明白了这点就暗暗说了声谢。这无形中提醒了他,这“谢”字是万不可缺的!既然“对不起”都会说了,“谢”字不会说,那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 于是一直想着这个“谢”,到床上也记着这“谢”,轻轻说着“谢”,就这样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已是下午一点多了。屋里好像是大伟在睡觉,他还记得大伟打呼噜的声音。就不知小华有没有在里面,不过他是知道小华通常是十二点半上班,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小华就确定无疑是上班去了。 到外头吃了午餐回来,大伟已经起来了。敬民跟他招呼,用嘴巴说:“你好!”又打手势问他:“还在那文化公司上班?” “不,现在在一个乐团里” 好家伙,跑到乐团里去了!倒没想到,以往我敬民也小看他了!嘿,别看这小子,獐头鼠目的,还有两下子呢! 是啊,要不小华怎么会跟他厮混? 也是啊,要不,怎么两人会这么疯?原来搞音乐的,艺术呢! 看来先前那个文化公司,一定也有音乐艺术的含量呢。 大伟梳了长发,擦了皮鞋,说得去乐团了,就挎了包走了。现在屋子里头静了下来,敬民看着那台电视机,突然高兴起来,现在不是可以独自看电视学语了吗?要是有动画片,那就更棒! 于是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调台,可是没找到动画片。 不过文艺节目倒不少,舞台上几个人在唱《真心英雄》: 在我心中,曾经有一个梦 要用歌声让你忘了所有的痛 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 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 敬民觉得这歌听起来真舒服,因为曾经也听过了多次,不由自主地就跟了进去,都一会儿了,突然发现自己的声音,竟和那些声音自然相融。这一下子让他得到了一种鼓舞,于是不仅是跟着,而是主动地投入了。 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 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舞台的歌声停止了,可是敬民心中的歌却没停,歌曲的旋律活在他的脑海中,歌曲的歌词他记下了大半,他记忆力特别好,于是他就又复习了好几遍这首《真心英雄》。 进展还比较顺利。他有些得意,这不会是梦吧?自然绝对不是梦,可是自己已经可以唱了,梦想已经成了现实。 但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学语,只有可以轻松自如地说话了,这唱歌才能真正成为一种精神上的享受。 敬民这时又生出了悟性,他觉得学语也不必囿于形式,既然唱歌好像比说话容易,那为何不通过唱歌来掌握学语方法呢? 他在纸上默写了大部分歌词,然后把歌词分解开了,结果发现会说“在”了“我”了“心”了。其他的像“有”了“梦”了“歌声”了,还有“英雄”和“生命”,也都会说了。这真是一日千里,学语飞速。 没想到学语学语,唱比说好。他感叹着,突然又觉得随身听可能比看电视节目更方便,也更有效果。是呵,随身听可以学语呢。这么想着,就取过随身听,打开了。 结果发现,自己这主意不错,而且发现,自己唱得也不坏。 吃晚饭的时候,没看见小华和大伟回来,想他们可能是工作需要,都在外头进晚餐了。不多久见顾东匆匆进来招呼。 “你好!”敬民说道,说得好标准,倒是让顾东吃了一惊。 “敬哥说的好听,好听!”顾东说,还顶了大拇指,那日只听敬民啊啊声,发音哪有这么清晰。 这么说着,他在屋里看了看,顺便问了一句:“敬哥,你现在还一个人住?” “不,不!”敬民说着,补充比划着,“小华和男友搬回来住了!” “什么?她又找新人了?” “不!”又比划着,“是旧人,还是原来那个!” 敬民觉得顾东有点怪。好像对小华的态度,有些不对劲。不由得又想起了先前曾经见过一次小华从他寓所出来的情景。 “吴贵呢?”他转而比划着问道。 这一问让顾东转回神来,才想起了正题,“阿贵这小子,惹祸了!哥,我那屋都住不了人呢,人家都杀进来了,我只好来这里搬救兵了!” “到底怎么回事?” “阿贵应该是输惨了!那两大汉,讨债鬼,一屁股扎沙发上就不走了。” 敬民听到这里,不禁大惊,失声啊了一声。 “这小子,过了年,刚回来不久,就又赌!该死!”比划道。 随即又做了个穿衣服的手势,让顾东稍候,就进房间换了一套很少穿的蓝黑双色便装。他没有穿上白色风衣,一是天气渐转和暖,二是怕这一出去行事,又要引人注目。他不想因为吴贵的事,惹出其他不必要的麻烦来。 匆匆进了银湖小区,看到那个楼道,仿佛又回到昨夜与玉婉同行的情景。这种温情的感觉,眼下却是大不宜,他回过神来,换了一肚子恶气上来。他可是又要投入一场战斗呢。 一踏进客厅就感觉一股腾腾杀气,吴贵蔫了一般缩在那里,他支开顾东去找敬民,是以弄钱去的名义的。现在这两大汉终于看到顾东带着个人来,不过就算他俩粗人,也看得出此人不是有钱的主,此人真的能替吴贵还这两万块钱吗? 两大汉在短时间内,相互打了个照面。 第一百七十一章 唱比说好(二) 敬民先是对两汉子行了江湖上的拱手礼,说:“对不起!”然后比划道:“尊驾辛苦了,是在哪个场子发财?” 吴贵和顾东都欣赏着敬民开口说话的奇迹,又争着替敬哥翻译。 “华明大厦!朋友有没有去过?”其中一方面汉子说,却也不甚知道,此人为何又说话,又打手语。 “噢,是豪哥的兄弟!” “豪哥?我呸!哥俩是胜哥的兄弟!”另一目暴凶光的汉子说。 这一说倒是让敬民愕然,听这口气,好像是从港片出来的,黑吃黑吗?难道说江福地方,也有这等事发生? “哼,瞧光景,你们把豪哥灭了?”敬民郁郁打着手势。 “也只能怪他妈的不中用,被娘们窝里反嘻,女人他妈的都是婊子!” “胡说八道!”敬民大怒,一把揪住大汉衣领,汉子也还机敏,双手由里往左右一拨,想一下子打开敬民的手臂,却没想到敬民的手臂硬如生铁,他这一击根本就无济于事。 然后敬民另一只手比划后,吴贵翻译道:“按你这么说,你怎么称你娘?” 吴贵这下子已经完全打起了精神,他知道敬哥出手,无人能敌。 “我只是说你们豪哥养着个婊子,结果就死在婊子手里!” 嚣张的话语刚刚落地,敬哥出手如闪电,一下子就给目暴凶光的汉子脸上,添上四个响亮的耳光。 原来功夫的高下,更多地取决于速度,敬民揍了汉子四个耳光,让他无暇躲闪,这两人之间功夫的悬殊,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个方脸汉子看呆了,哪里还敢出手。 敬民此时心中好悲哀,他猜想他们说的莫非便是美娜。 两汉子虽然遇上强敌,不再敢随便说话,但是却也只能硬着头皮,说了上门索讨吴贵欠款两万的事情。敬民听了,当即瞪了吴贵一眼,吴贵连忙说,“他们这是敲诈!我只欠他们四千五百块!” 敬民当下扳着脸,询问的目光投向二人。 方脸汉子说,原先是四千五,加利息是五千块。可是他拖欠了两天,所以就不是原来的价了。 “欠款一天,就追加一倍!”目暴凶光的汉子说。 “那要是今天还不了,到明天才凑齐还你们,是不是就变成了四万?” 敬民幽幽比划着。 “是这样!”方脸汉子看到同伴害怕挨揍,不敢回答,就只好硬着头皮应道。 “看来你们胜哥真够狠的!养了几头狗哪?还有什么大嗜好哪?” 敬民这一比划,顾东迟疑了一下,还是吴贵手语大有进步,翻译得并不走样,两汉子看了一眼敬民,方脸赔着小心说:“胜哥不喜养狗,不过特别喜欢养猫,枪也喜欢,假枪真枪都有。” 敬民本来是话中藏讽,讥刺这两个胜哥的狗腿子,却不料他们竟然抖出这桩秘密来了。 这无意中透露的消息让他心中一凛,对头有枪,这可得千万小心! “那你们身上有枪吗?” “我们?想都甭想!胜哥自己也不多!”目暴凶光的汉子说。 “好,好!”敬民又开口说话了,然后又比划着,“考虑到不能让你们受累,就带我们上华明大厦,会会你们胜哥!” 吴贵翻译后,两汉子相互对视一会,都点了头。 他们刚好开了车来,于是敬民和顾东、吴贵一起坐后车厢,车就往华明大厦驶去。 还是熟悉的外头风光。 可是里头的往日豪哥的风光已经不再。 敬民没想到这一换班竟然如此彻底,且不说袁哥、山哥都不见,就连那个看场子的脸上有颗痣的男子也不见了。 但让他吃惊的是,却看到了“林冲”和“鲁智深”,他俩不再是往日闹事的样子,而是一副看场子的样子。 这俩小子,什么时候被收编进来了? 他也终于看到了那位昔日美人了,美娜今天却也是寻常打扮,不过显得比往常更多了三分高傲。她的身材好像更好看了,婀娜多姿呀! 在一瞬间里,脑海里闪过她裸体的样子,敬民不禁暗骂自己该死。 她还认得故人,对敬民点了点头,脸上含着笑,那是胜利者的微笑。 这女人!真得像那汉子所说,搭上了所谓胜哥,然后一起无情地杀害豪哥,夺了他的地盘?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那这女人真是太可怕了! 敬民不知道,当年美娜还在睡梦中,就遭到风中魅影的强暴,然后还被种上了邪恶符。这邪恶符每逢月明之时就会作用于人体,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强。只有行了邪恶之事后,符力才会在一段时间里相对减弱。 她本来就恨豪哥,她诱豪哥上床,然后做他情妇,就是为了在某日除去他。她恨赌徒,恨赌场,自然恨赌场老板。她除去一个赌场老板,但又搭上一个赌场老板,这是为何? 她自然也是为了在某一个时间里把他做掉!因为她恨男人!是男人强暴了她,毁了她的一切! 敬民不知道此时的美娜心中的翻腾的情绪。举了下手臂,比划着问道:“豪哥近来可好?” “王酬兄弟”她声音突然悲切切起来。 敬民心中一动,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最初跟她说的前世名字,便脱口而出,“对不起呀!” 他比划道,“请叫我敬民!我现在名叫敬民!” “哦。”美娜猛然听到他说话,却吃了一惊。她身边的“林冲”和“鲁智深”也都脸上变色。这哑巴怎么啦?会说话啦?看来此人了得,颇有神通呢! 美娜更有一个顾虑,先前敬民帮过那个烂赌仔吴贵,而且料事如神的样子。这一回会不会又是来帮吴贵呢?胜哥可不比豪哥,是绝不会做出让步的,那怎么办?“林冲”和“鲁智深”这帮人一点用也没有,谁能敌得敬民? 正忖度着,敬民还坚持了老问题:“豪哥近来可好?” “现在这里只有胜哥!” “做人不要忘本!” 这句话吴贵翻译时十分得意,觉得一定触痛了这个美人儿。美娜正嗫嚅着,却有个粗豪的声音响起来:“错了!忘本才能真正做人!” 原来是胜哥出来了,先前有个打手过去叫他的。他暗暗地在兜里头藏了枪。 胜哥用一根白色烟嘴吸着烟,以为刚才这话把这些人都震住了,就温言道,“几个朋友过来,干嘛就这样待着,不入局玩几把呀?”说着,嘴一张,向上喷着烟圈儿。 “是胜哥吧?”敬民打个拱手,比划道。 “嗯。”胜哥没有感觉眼前这凸额连眉的年轻人的厉害。不过奇怪他好像是哑巴。 “对不起!”敬民说着,又比划道,“我们是来还钱的!” 吴贵翻译的时候有些犯疑了,敬哥是不是说错了? “还钱好啊!林冲,过去帮他们收一下!”胜哥打着哈哈。 “林冲”看到敬民,少不了顾忌,正踌躇着,却好敬民大打手势比划着,就干脆停下来,看着敬民。 “胜哥要是大方,就再借给我阿贵兄弟五千块,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再连本带利,把钱全还了!”敬民比划道。 胜哥看上去不到四十,比豪哥要小近十岁。像他这样年龄的,有经验,也有霸气,更有体能,恐怕就是这些,才吸引了美娜吧!敬民琢磨着,他觉得自己要是没判断错,这胜哥应该开始了对自己的重视。 敬民的感觉就是对头,胜哥是注意了敬民,因为他发现了“林冲”的迟疑,原先这小子还有些盗版“豹子头”的味道,总是冲锋在前,可是眼下怎么有些蔫劲儿呢?所以一向狡诈的胜哥纳闷之余,就多了一些想法。 于是笑道:“好啊,这个提议好!不就是五千块么?不过,你可不要忘了,就一个小时!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呀!” 美娜的眼睛向敬民凝眸,那眼神里好像有一种爱慕的味儿,又好像有一种幽怨的味儿,就这样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吗?这样的女人,好生了得!不过又是故伎重演,以非常手段哄骗男人罢了。敬民这么想着,就偏过脸去不看她了。 钱来了,还是原先那个方脸汉子拿过来的,还笑了笑。敬民没有接,只是对他点了点头,并指了指吴贵。那人忙不迭走到吴贵面前,将五千块给了吴贵。“这一回你可要好好赌一把!”轻轻地说着,谄媚地笑着,一副讨好的样子。 吴贵也对他客气地笑笑,知道这种人也不能得罪,也知道今天能有这等情势,完全是因为有了敬民撑腰。嘻嘻,他们摆明着怕了敬哥! 敬哥,你真棒!不过你今天可要帮我帮到底,把兔崽子胜哥的钞票多弄一点过来!这小子也太狠了! 敬民似乎明白他的心思,比划着,意思是“去吧!还债去吧!” 顾东已经领教过一次敬民的功夫了,这一回他想再看看敬民,是不是还是那么神。 还是上一回的格局,押大小。 吴贵没看到敬民手势的指示,就尝试着押“大”,不过他现在很是谨慎,只以筹码虚虚地在“大”字上面点了点,只看到敬民微笑着,却没其他动作。 “敬哥今天是怎么啦?”咬咬牙,吴贵还是投注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唱比说好(二) 敬民先是对两汉子行了江湖上的拱手礼,说:“对不起!”然后比划道:“尊驾辛苦了,是在哪个场子发财?” 吴贵和顾东都欣赏着敬民开口说话的奇迹,又争着替敬哥翻译。 “华明大厦!朋友有没有去过?”其中一方面汉子说,却也不甚知道,此人为何又说话,又打手语。 “噢,是豪哥的兄弟!” “豪哥?我呸!哥俩是胜哥的兄弟!”另一目暴凶光的汉子说。 这一说倒是让敬民愕然,听这口气,好像是从港片出来的,黑吃黑吗?难道说江福地方,也有这等事发生? “哼,瞧光景,你们把豪哥灭了?”敬民郁郁打着手势。 “也只能怪他妈的不中用,被娘们窝里反嘻,女人他妈的都是婊子!” “胡说八道!”敬民大怒,一把揪住大汉衣领,汉子也还机敏,双手由里往左右一拨,想一下子打开敬民的手臂,却没想到敬民的手臂硬如生铁,他这一击根本就无济于事。 然后敬民另一只手比划后,吴贵翻译道:“按你这么说,你怎么称你娘?” 吴贵这下子已经完全打起了精神,他知道敬哥出手,无人能敌。 “我只是说你们豪哥养着个婊子,结果就死在婊子手里!” 嚣张的话语刚刚落地,敬哥出手如闪电,一下子就给目暴凶光的汉子脸上,添上四个响亮的耳光。 原来功夫的高下,更多地取决于速度,敬民揍了汉子四个耳光,让他无暇躲闪,这两人之间功夫的悬殊,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个方脸汉子看呆了,哪里还敢出手。 敬民此时心中好悲哀,他猜想他们说的莫非便是美娜。 两汉子虽然遇上强敌,不再敢随便说话,但是却也只能硬着头皮,说了上门索讨吴贵欠款两万的事情。敬民听了,当即瞪了吴贵一眼,吴贵连忙说,“他们这是敲诈!我只欠他们四千五百块!” 敬民当下扳着脸,询问的目光投向二人。 方脸汉子说,原先是四千五,加利息是五千块。可是他拖欠了两天,所以就不是原来的价了。 “欠款一天,就追加一倍!”目暴凶光的汉子说。 “那要是今天还不了,到明天才凑齐还你们,是不是就变成了四万?” 敬民幽幽比划着。 “是这样!”方脸汉子看到同伴害怕挨揍,不敢回答,就只好硬着头皮应道。 “看来你们胜哥真够狠的!养了几头狗哪?还有什么大嗜好哪?” 敬民这一比划,顾东迟疑了一下,还是吴贵手语大有进步,翻译得并不走样,两汉子看了一眼敬民,方脸赔着小心说:“胜哥不喜养狗,不过特别喜欢养猫,枪也喜欢,假枪真枪都有。” 敬民本来是话中藏讽,讥刺这两个胜哥的狗腿子,却不料他们竟然抖出这桩秘密来了。 这无意中透露的消息让他心中一凛,对头有枪,这可得千万小心! “那你们身上有枪吗?” “我们?想都甭想!胜哥自己也不多!”目暴凶光的汉子说。 “好,好!”敬民又开口说话了,然后又比划着,“考虑到不能让你们受累,就带我们上华明大厦,会会你们胜哥!” 吴贵翻译后,两汉子相互对视一会,都点了头。 他们刚好开了车来,于是敬民和顾东、吴贵一起坐后车厢,车就往华明大厦驶去。 还是熟悉的外头风光。 可是里头的往日豪哥的风光已经不再。 敬民没想到这一换班竟然如此彻底,且不说袁哥、山哥都不见,就连那个看场子的脸上有颗痣的男子也不见了。 但让他吃惊的是,却看到了“林冲”和“鲁智深”,他俩不再是往日闹事的样子,而是一副看场子的样子。 这俩小子,什么时候被收编进来了? 他也终于看到了那位昔日美人了,美娜今天却也是寻常打扮,不过显得比往常更多了三分高傲。她的身材好像更好看了,婀娜多姿呀! 在一瞬间里,脑海里闪过她裸体的样子,敬民不禁暗骂自己该死。 她还认得故人,对敬民点了点头,脸上含着笑,那是胜利者的微笑。 这女人!真得像那汉子所说,搭上了所谓胜哥,然后一起无情地杀害豪哥,夺了他的地盘?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那这女人真是太可怕了! 敬民不知道,当年美娜还在睡梦中,就遭到风中魅影的强暴,然后还被种上了邪恶符。这邪恶符每逢月明之时就会作用于人体,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强。只有行了邪恶之事后,符力才会在一段时间里相对减弱。 她本来就恨豪哥,她诱豪哥上床,然后做他情妇,就是为了在某日除去他。她恨赌徒,恨赌场,自然恨赌场老板。她除去一个赌场老板,但又搭上一个赌场老板,这是为何? 她自然也是为了在某一个时间里把他做掉!因为她恨男人!是男人强暴了她,毁了她的一切! 敬民不知道此时的美娜心中的翻腾的情绪。举了下手臂,比划着问道:“豪哥近来可好?” “王酬兄弟”她声音突然悲切切起来。 敬民心中一动,没想到她还记得我最初跟她说的前世名字,便脱口而出,“对不起呀!” 他比划道,“请叫我敬民!我现在名叫敬民!” “哦。”美娜猛然听到他说话,却吃了一惊。她身边的“林冲”和“鲁智深”也都脸上变色。这哑巴怎么啦?会说话啦?看来此人了得,颇有神通呢! 美娜更有一个顾虑,先前敬民帮过那个烂赌仔吴贵,而且料事如神的样子。这一回会不会又是来帮吴贵呢?胜哥可不比豪哥,是绝不会做出让步的,那怎么办?“林冲”和“鲁智深”这帮人一点用也没有,谁能敌得敬民? 正忖度着,敬民还坚持了老问题:“豪哥近来可好?” “现在这里只有胜哥!” “做人不要忘本!” 这句话吴贵翻译时十分得意,觉得一定触痛了这个美人儿。美娜正嗫嚅着,却有个粗豪的声音响起来:“错了!忘本才能真正做人!” 原来是胜哥出来了,先前有个打手过去叫他的。他暗暗地在兜里头藏了枪。 胜哥用一根白色烟嘴吸着烟,以为刚才这话把这些人都震住了,就温言道,“几个朋友过来,干嘛就这样待着,不入局玩几把呀?”说着,嘴一张,向上喷着烟圈儿。 “是胜哥吧?”敬民打个拱手,比划道。 “嗯。”胜哥没有感觉眼前这凸额连眉的年轻人的厉害。不过奇怪他好像是哑巴。 “对不起!”敬民说着,又比划道,“我们是来还钱的!” 吴贵翻译的时候有些犯疑了,敬哥是不是说错了? “还钱好啊!林冲,过去帮他们收一下!”胜哥打着哈哈。 “林冲”看到敬民,少不了顾忌,正踌躇着,却好敬民大打手势比划着,就干脆停下来,看着敬民。 “胜哥要是大方,就再借给我阿贵兄弟五千块,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再连本带利,把钱全还了!”敬民比划道。 胜哥看上去不到四十,比豪哥要小近十岁。像他这样年龄的,有经验,也有霸气,更有体能,恐怕就是这些,才吸引了美娜吧!敬民琢磨着,他觉得自己要是没判断错,这胜哥应该开始了对自己的重视。 敬民的感觉就是对头,胜哥是注意了敬民,因为他发现了“林冲”的迟疑,原先这小子还有些盗版“豹子头”的味道,总是冲锋在前,可是眼下怎么有些蔫劲儿呢?所以一向狡诈的胜哥纳闷之余,就多了一些想法。 于是笑道:“好啊,这个提议好!不就是五千块么?不过,你可不要忘了,就一个小时!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呀!” 美娜的眼睛向敬民凝眸,那眼神里好像有一种爱慕的味儿,又好像有一种幽怨的味儿,就这样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吗?这样的女人,好生了得!不过又是故伎重演,以非常手段哄骗男人罢了。敬民这么想着,就偏过脸去不看她了。 钱来了,还是原先那个方脸汉子拿过来的,还笑了笑。敬民没有接,只是对他点了点头,并指了指吴贵。那人忙不迭走到吴贵面前,将五千块给了吴贵。“这一回你可要好好赌一把!”轻轻地说着,谄媚地笑着,一副讨好的样子。 吴贵也对他客气地笑笑,知道这种人也不能得罪,也知道今天能有这等情势,完全是因为有了敬民撑腰。嘻嘻,他们摆明着怕了敬哥! 敬哥,你真棒!不过你今天可要帮我帮到底,把兔崽子胜哥的钞票多弄一点过来!这小子也太狠了! 敬民似乎明白他的心思,比划着,意思是“去吧!还债去吧!” 顾东已经领教过一次敬民的功夫了,这一回他想再看看敬民,是不是还是那么神。 还是上一回的格局,押大小。 吴贵没看到敬民手势的指示,就尝试着押“大”,不过他现在很是谨慎,只以筹码虚虚地在“大”字上面点了点,只看到敬民微笑着,却没其他动作。 “敬哥今天是怎么啦?”咬咬牙,吴贵还是投注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唱比说好(三) 没想到天从人意,一开,果真是“大”!吴贵都乐颠了,但忌讳着是在赌场,所以脸还正着,不敢笑。 下一个又要开押了,是还押“大”吗?记得上一回是还押大,结果是大胜。 吴贵不敢造次,又以筹码虚虚地在“大”字上面点了点,正要落子时,突然听到敬民极其清晰地说道:“不要啊!” 于是断然决定押在“小”上面。 这一回,吴贵又赢了。 接下来吴贵胆子也大了,一下子就押下去相当五千块的筹码,结果自然是手到擒来,中了! 如此反复多次,吴贵每押必中。那些赌徒,个个都是鬼精灵,一下子仿佛就看出了门道来了,就不先押,就候着吴贵押。吴贵押哪里,他们就押哪里。 吴贵还是中,屡押屡胜,赌徒们都得意,暂时翻了身。 胜哥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气得脸都绿了。 赌徒们更得意了,心想这胜哥胜不了,只怕要大败亏输,裤子脱下来当了吧! 胜哥终于向美娜投去目光,那目光除了美娜,也只有敬民一个人读得懂。那分明就是求援的目光。 敬民发现今日到赌场,心觉都比以往要来得快了些,而且只要施展最后一招“归心保元”,就可以确保心觉无误且不移。 美娜的气息他已经可以感觉得到,不知为何,自从和孟宛然有了那重关系之后,他对女性便显得比以往要敏感得多了,连对她们的气息都有不同程度的感受。 “敬民大侠,你现在是不是变得又会听,又会说了?” “听没问题,说,会一点!”敬民比划着。 “恭喜恭喜!这可是奇迹哪!” 敬民摇了摇头,这时看到了吴贵将下注“小”,连忙说“不要”。 吴贵在这瞬间改押“大”,赌徒们也纷纷押“大”,结果一开,胜哥又大赔。 “你好像跟这位阿贵兄弟挺肝胆嘛?”美娜却显得悠闲似地,又继续说。 敬民点点头,眼睛注意看着赌场局面,也注意了胜哥的一举一动。因为他从那两个家伙的口中,无意获知胜哥身边有枪。 “可是你这样一来,更救了那帮赌徒。” 敬民觉得美娜一直以来支持情夫开赌场,干这一行的,怎么会如此讨厌赌徒呢?这是不是有些奇怪呢?却没想到,美娜就是因为痛恨赌徒,当初才跟了豪哥走。 敬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比划着说,我只救兄弟,不救赌徒。 美娜立刻过去跟胜哥说了敬民这比划的意思。 胜哥就着烟嘴吸了一口烟,“只救兄弟,不救赌徒?他说的?”说着,看着美娜,突然就站了起来,随即走到敬民身前,重重拍了一下他肩膀。 “只救兄弟,不救赌徒!说得好!”胜哥看到敬民眼睛看过来了,接着说,“你朋友可以歇手了,清一下筹码,两清!他欠的钱嘛,一笔勾消,一笔勾消!哈哈!” 敬民抱了个揖,比划道:“胜哥你说错了,阿贵现在没欠你的钱,倒是赢了你三千多块。如果胜哥叫我们罢手,连这三千多块都要拿回去的话,那就怕我那兄弟赢钱心切,一时还无法收手呢。” 见胜哥有些费解,敬民又反复比划着。 这时美娜走了过来,在胜哥耳边说了几句话,胜哥脸色大动,似是明白了。 又一次起局,吴贵的手又在试探着“大”与“小”下注的地方。 “好了,让那位兄弟起来吧,咱们两清了!兄弟赢的三千多块,尽管拿回去!”胜哥说。 “不,这才赢开始呢!我没赢够,可不想走!”吴贵说。 “对,怕他个球!不赢他个十万八万,咱不走!”顾东察知形势有利,便火上浇油。 “你妈个球!反了不成!”胜哥突然暴喝一声,凶相毕露,一扬手臂,手中竟多出了一把黑漆漆的夜一般的手枪。 “赵龙何在?”暴喝之后,又起一声雷。 “我在这里!都不要动!” 门边突然闪出了一条汉子来,手上也是一把枪。这人敬民认识,不就是那个武功也甚为了得的态度也谦和的赵龙吗?袁哥山哥都不见了,他却还在,是变节了,还是本来就是胜哥的卧底?敬民一瞬间里,这些想法在脑海里头一闪。 吴贵惊住了,妈的,他们有枪!再高的武功,只怕也挡不了枪哪!他的手不动了,赌徒们的手也都不动了。这时“林冲”、“鲁智深”,还有目暴凶光的汉子,方脸汉子,这一帮人见机会来了,便大动了。纷纷涌向赌台,眨眼间,将那些筹码都收个精光。 就因为两支枪在场,他们才没有人敢动,也没有人敢喊。 “好,好,好啊!”这时敬民突然说话了,而且说得清晰无比。随即还大笑。美娜听出来,现在敬民连笑声都不一样。哎,他很快就成为正常人了。 他又何止是一个正常人呢?是正常人,再加“人精”! 胜哥看到敬民这样,不由得紧张了起来,枪口便直逼敬民。也就在这瞬间,只见眼前一花,随即虎口一麻,枪就不在自己手中了。 枪在哪里?正顶着自己的太阳穴呢! 原来刚才是敬民欺进他身前,闪身点住虎口穴道,演了一回白手夺枪。敬民本来可以施展旋风腿一招踢掉他手中枪,但赌场人多,他生怕胜哥的枪万一走火,那是要伤人的。 且说敬民的枪顶住胜哥的太阳穴之后,胜哥当即打了个哆嗦。赵龙也慌了手脚,不知如何应付,只是说,“别开枪,别开枪!” “你想要什么,尽管说,开出条件来!”胜哥说。 “把我朋友的借据取来,债款结清!另给八千块精神损失费!” 顾东和吴贵都没想到,敬哥竟然也会提赔偿精神损失费,颇感意外,也有惊喜,只是觉得赔偿金太少了。 连胜哥都觉得敬民索要的赔偿太少了,至少也要个万以上嘛。他哪里知道敬民根本就不想贪这些钱,只是想给他们留下一点教训的记号罢了。 这个胜哥,父亲是香港商人,堂兄在江福市府里头也是个人物。所以算得上有钱有权之辈。平生今日,还是第一次遇风浪,心想折损这一点点钱,就把这事摆平,自己算是得了便宜了。 所以这位枭雄人物,看着敬民三人离去的背影,脸上竟然浮着些许难以捉摸的微笑。 敬民带着吴贵和顾东走出华明大厦,特意在门口停留了一下。拍拍吴贵的肩膀,回看华明大厦,比划说: “记得吗兄弟?这是我和顾东专门为你那赌博滥事,第二次上这大厦来,跟他们黑道交涉,这绝对不是好事!你该不会再让我俩第三次到这里吧!” 这回不用翻译了,吴贵自己明白得很。于是稍稍低了头,“敬哥放心,不会的!”他说。 “好!”敬民喝了声彩,但目光又锐利地射向吴贵,比划着,“不单单是不要让我和顾东来这里,你也不要来了!从此都不要来了!” 吴贵连忙一个劲地点头。 紧张的气氛舒缓下来之后,一路上顾东和吴贵开始高兴地大声说话。而敬民却还在琢磨华明大厦里头赌场发生的事情。豪哥到底死了没有,为什么出了这么大的事,外头好像也没怎么听说,闻队不知有没有查问过这个事。 然后就想到美娜,还有赵龙,心想这两人是最知道这事的来龙去脉了,可是美娜好像不怎么愿意说。 不过黑道的事,总是有它的黑幕的,得了吧,这事还是别管吧!敬民在劝自己。 在离寓所只有几百米的地方,吴贵突然哼哼有声,随即顾东也哼哼有声,哼的是同一首歌《大花轿》: 太阳出来我爬山坡 爬到了山顶我想唱歌 歌声飘给我妹妹听啊 听到我歌声她笑呵呵 哼着哼着嫌不过瘾,就唱起来,吴贵唱,顾东也唱。 这首歌有北省地方风味,敬民很早就听得熟悉,近来随身听里头,也听了几回这首歌。所以这会儿有吴贵、顾东带头,不由自主地就也跟着唱了起来: 抱一抱那个抱一抱 抱着那个月亮它笑弯了腰 抱一抱那个抱一抱 抱着我那妹妹呀上花轿 正唱得得意,没想到热闹的声音突然消去了大半,空气中就飘浮着自己的声音,而且立即发现眼前几乎就是拦着两人,“敬哥!”吴贵和顾东说。 “干嘛不走啦?还拦着路?”敬民马上停了歌唱,用手势比划道。 “敬哥你会唱歌啦?”吴贵抑制不住心里激动说道。 “是会唱一点!”他比划着。 “你好像唱歌比说话还清楚呢!” “是啊,敬哥唱比说好!”顾东也插话作了评价。 敬民微笑着,用手比划着,意思是,还是继续走吧。 顾东突然说:“敬哥现在会唱会说了,阿贵又喜欢卡拉ok,不如找个时间,到歌厅去唱唱歌!” “好啊,找什么时间,就明晚罗!敬哥你看呢?”吴贵高兴地说。 “好啊!” 敬民吐音清晰,微笑着说道。心想唱歌既能方便自己学习语言,又能够让阿贵转移兴趣,何乐而不为呢! 第一百七十三章 毕婧(一) 黄昏天际垂下了夜幕,吃过晚饭的吴贵,就开始留意屋外的脚步了。 他现在一颗心,早就奔向了歌厅。 原来吴贵这人特别单纯,思无双想,心不二用,有一点这个味。现在他就专心想着唱歌的事,而其他的事就都不管了。 他口袋里已经带上了一千块。他想再怎么的,唱一夜,一千块也够了。 哥儿们就是专门来唱歌喝酒的,绝不泡妞,所以不可能请小姐陪之类的。那一千块自然是绰绰有余了。 他这一千块,是从昨晚所得四千块中取出来的。 昨晚后来敬哥送他俩一起回寓所,把八千块放桌上,说他和顾东每人四千。他俩不肯,敬哥就笑着说了,这笔钱,有特别用途,不是让你们享受用的。从现在开始,吴贵兄弟要戒赌,这四千块,就是戒赌辛苦补偿费。顾东有责任监督吴贵戒赌,四千块是监督费。 敬民这么说,他俩都服了,也亏了他,会想出这么个名堂说法来。 顾东临时有事,还在外面,据说是什么哥们请他吃饭。吴贵怀疑他是不是泡上了哪个叫做小娟的小妹,因为这两个晚上,他听到顾东两次说梦话,都叫着小娟的名字。 不过顾东说到时候他直接就奔大富豪歌厅,让他陪敬哥先过去。他俩已经定了去大富豪歌厅,就奔着这名字。就因为自己是民工,就要到大富豪歌厅坐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保不齐哪一天,我们哥儿仨,也当上了大富豪了呢!”他们就这么想。 其实按顾东的说法,阿贵不要赌,敬哥却应该赌!这每押必胜,每赌必赢,为何却不赌呢?这不是资源浪费吗?白白失去了太多机会。吴贵说人贵有志,敬哥是要做大事的人,他才不会眼里就看着钱的。 顾东听到这里就笑了,阿贵你整天就想钱钱钱,整个儿就钻进钱眼里了,没想到你还会有这样的认识哪!嘿嘿,算是顾哥小看你罗! 吴贵笑了笑,没说话,暗里呢却心里甜滋滋的,那个高兴劲就甭提了。他暗暗想,顾哥这人就是嘴巴厉害,会哄得你心花怒放。所以呀,泡妞是没问题呢,绝对是高手。 七点一刻钟的时候,敬民终于露面了,吴贵是满心欢喜,他生怕敬哥也来个临时有事呢。 出房门下楼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女孩的背影,正是他心仪已久的武玉婉。他想喊,却不好意思喊。这时却听见敬哥喊道:“对不起,你等等!” 原来昨晚回去,敬民又通过听随身听,还有电视,学会了“我”,“你”,“他”,还有“等等”,“谢谢”。这下子就派上了用场了。 前面那女孩似乎听得一震,这让她的柳腰一颤,都有点要折断的样子。 她转过脸来,随即马上转过身来。 她判断得不错,确实是敬哥在唤着自己! 她原先只是一种感觉而已,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好像是敬哥的声音,但他说话好像没这么清晰呢。就这样将信将疑着,试探着转过脸去。 “是敬哥叫我吧?现在说话是越清晰了!”她笑着对敬民说,为了不冷落吴贵,也轻轻扫了他一眼。虽说没有特别亲近的眼神,但却也温和。所以吴贵没有感觉到不适。 玉婉就是这样特别有善意的女孩儿!敬民看在眼里,感叹在心里。 “今晚有事吗?”敬民又比划道。他无法表达的话还不少呢。 “也没事,就想随意走走!” 敬民点点头,突然看着吴贵,比划着。 敬民手语的意思是,想请玉婉一起去唱歌,如果她不拒绝的话,就不知阿贵你愿不愿意。 吴贵马上点头表示愿意。虽说玉婉对自己较冷淡,但自己绝不会对她冷淡。 于是敬民把这意思跟玉婉说了,她说好啊,到江福这么久,卡拉ok一次也没唱过。敬哥既然兴致不浅,还有吴贵也在,玉婉自然愿意奉陪。 吴贵见她答应,一时高兴,就说室友顾东也会去的。玉婉点点头,没什么特别表示。 从门厅进去,红色地毯上,两列着衣曼妙的丽人在迎宾,眼前灯影闪烁,里头传出来的歌舞音乐,大老远就能听得到。当然,还有浓厚的脂粉气息,也是大老远就可以闻到的。 歌厅设在二楼。进得大厅,就有歌声烈烈地扑来,那汉子在唱《精忠报国》,可是最后应该是酒晕了,落了两三句,就倚在台上喘气。看光景,他再精忠,也报不了国了。 有一对儿在舞池上转着,被他这么一停,也就提前出了舞池,一副不得尽兴的神态。 吧台小姐过来招呼,是在大厅唱歌呢,还是进包厢?吴贵说自然是在包厢唱歌。 小姐于是笑容满面,叫过来另一位小姐,在前头引领着,到了一个横楣写着“德馨”二字的包厢。 敬民看着“德馨”二字,心想生意人附庸风雅,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小姐开了电视,调了音响,帮忙点歌。那边早有服务生推了车进来,问需要哪些果品小菜,还有人抱了一大箱啤酒过来。 如此这般安定之后,却见顾东急匆匆地赶到,大老远就说敬哥对不起呀。看到两人身边坐着两女孩,起先晕着还以为都是小姐,后来才发现是武玉婉,连忙跟她招呼说:“玉婉能来一起唱歌,真是再好不过了。” 吃了果物,喝水之后又喝酒,然后就唱歌。吴贵说敬哥现在能说会唱了,就先带个头。敬民说:“不,不要!”又比划着,“吴贵兄弟,我是学说学唱,可不是能说会唱呀!” 顾东见此光景,就说,“还是阿贵先来吧!” 其实先前小姐问过吴贵,吴贵就让小姐将常唱的流行歌曲先点了一些,备在那里。现在电视屏幕正好提示下一曲是《电话情思》。 “哈哈,这首是阿贵老唱的,阿贵,上吧!”顾东又说了。 有顾东在就热闹,敬民想。又觉得不能冷落了玉婉,便转过脸来,指着开心果还有蜜饯,对她比划着。她微笑着点头。 小姐见这里已经就绪,就径自出去了。她这一出去,他们四人更觉得宽松自如随意了。其实那小姐长相平平,顾东和吴贵都没看上眼。 吴贵唱得不好也不差,不过在这样的唱歌场所,作为消费者来玩的顾客,已经是可以上得台面,不至于出丑了。所以连玉婉都鼓掌了。也许其他两个哥们鼓的掌合起来,都抵不上玉婉的轻轻鼓掌的肯定。吴贵心里是甜滋滋的。 这时顾东开了包厢,往外边咳出一口痰,突然喊了一声:“毕婧!” 毕婧?!顾东这声喊虽说声音不很大,但是包厢里的其他三人,却已经听得清清楚楚了。 敬民不会忘记大前天顾东与毕婧闹僵的事,当时两人都是面红耳赤,且怒目相对的。如果真的是毕婧到了这里,他能这么主动叫她,这么快就忘了心中的不痛快,却也算是心胸磊落大丈夫! 第一百七十四章 毕婧(二) 只见人影一闪,接着包厢门就关上了。然后从顾东的身后,果然闪过来毕婧的身影。 玉婉很高兴,多出一个女伴来,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她站起来邀请,于是毕婧就挨她身边坐下。 “敬哥!”她说,有一些气喘。 敬民一下子就感觉不对,毕婧脸色不对,一个人跑这里来,又气喘吁吁的,而且嘴上还带着酒味。“毕婧,你怎么气喘吁吁的?有什么事吗?”比划着问道。 毕婧突然眼睛一下子红了,她脸上的神情已经是一副要哭的样子,但她抿着嘴,绞着手,沉默着。见此神情,谁都不敢再问她什么了。 此时也不好安慰她什么,有很多时候就是被人安慰了,然后心里就更加纠结,然后就哭得更惨了。 敬民的眼前突然闪过拎着包子要出门的毕婧,毕总裁冲上来欲行阻止,毕婧疯了似的挣扎,最后包子被夺下了,而她却只身跑出来了。 随即又一闪,原先的画面顿逝,眼前却闪过眼熟的黑色奔驰,奔驰前面竟然飞奔着毕婧。 然后又闪现行色匆匆的高明,他身后紧随着两个右臂刺青的汉子。 这几个画面一对接,敬民知道是心觉启动,心里也登时明白了。毕婧一定是慌不择路才跑到这里的。但还是不明白,毕婧为何那么发疯着要离家呢?她和她的总裁父亲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顾东这时也在猜想,这位大小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看见她的时候,她神色仓皇,一头往里闯的样儿。 吴贵的注意力却在玉婉身上,由于先前唱《电话情思》获得好评,所以他来劲了。刚好电视屏幕提示《想说爱你不容易》,就手握话筒开唱。 吴贵正唱到酣处,突然包厢外有人敲门。顾东开了门,三个男人就要往里冲,顾东眼尖,因为见过一次,认得高明,就招呼高明。高明这才想起此人是敬民的朋友。 里头吴贵的声音却正在努力地轰响: 想说爱你并不是很容易的事 那需要太多的勇气 想说忘记你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我只有矗立在风中 想你 包厢里蓝光浮动,原先那小姐没调亮光线,所以有些暗淡。 “有没有看到毕婧?”高明在问顾东。 顾东还未及回答,其中一刺青男人已经在包厢沙发上发现了毕婧,便拍着高明的肩膀,指着她说,“那不就是毕小姐?” 高明连忙走前去,欠了下腰,“毕婧” 没说完,敬民却打断了他的话:“对不起,她不你不要”他有点不连贯地说着,不过发音挺清晰的,意思也大致表达了。高明这才发现说话这人就是敬民。 这倒是一下子让他大吃一惊。 “这哑巴,怎么会说话了?”高明岂能不惊,到现在,他还不知道敬民早就恢复了听力。 “敬哥!”他招呼道,这是跟着毕婧他们一起叫的,“你会说话啦?” “会说一点。”敬民比划道。 “我们敬哥不仅会说,而且会唱”吴贵说,他刚刚唱完一首歌,觉得甚是快意呢。 “是吗?” 高明像是问毕婧,又像是问所有的人。这时他也看到了武玉婉了,他想起来那日也见过她了,便也向她点了头。这时玉婉便也插了一句:“对呀,要不我们也不会到歌厅来唱歌的。” 顾东又接下去说道:“今晚到歌厅唱歌,就是为了给敬哥贺喜来的。” 看到这事有了些扎手,高明好像心有旁骛,那两个刺青汉子就一再向他递眼色。高明也终于清醒过来,老板的任务得先完成,于是马上切入正题:“毕婧小姐” “不要叫我小姐!”毕婧突然把话挡回去,那声音,那态度,就跟那日回应顾东的口气一个样。 “尊贵的小公主!”高明只好微笑着改口。 “我不是小公主!” “好吧,毕婧!请随我们回去!迟了,毕总裁要着急的!” “他急关我什么事?” “他是你爸呀!” “他不是我爸!” 高明的微笑一下子僵住了。 不仅是高明,其他在座的人,除了毕婧自己,大家都吃了一惊。敬民更是忧心忡忡起来,这事比较麻烦了,这里头,一定是出了大问题了!他琢磨着。 但问题总是要解决的,敬民站了出来。 “对不起!你不要她不”他说着,又比划着,“你回去吧,她今晚不会跟你们回去的!我们会帮她!请跟总裁解释清楚!”又说了声“谢谢”。 敬民这个样,颇像是演小品的演员,又像是个刚刚开始学说汉语的老外。 “高先生请回吧,有我们在这里,毕婧没事的!”武玉婉也温婉地劝道。 这时刚好毕总裁打电话过来,高明连忙汇报了情况,手机那边迟疑了一会,便说那你们就先回来吧。 高明如蒙天赦,当即跟敬民打了招呼,带了两人扭头便走,连正眼都没再看毕婧一眼。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了。毕婧从沙发上起来,敬民还担心她又要走,却不料她向大家鞠了个躬,说谢谢大家。然后又坐下来。 接下来气氛舒活了不少,大家好像都忘了刚才的不愉快,有说有笑了,这主要是毕婧有说有笑而影响的。她可能也觉得是自己影响了大家,所以她主动唱了一首歌《萍聚》。 接下来玉婉提议大家合唱一首,人人都唱,免得敬哥都不唱。这一提议大家都说好,于是合唱《同一首歌》。敬民的歌声融入到他们的声音之中,但他听得出来自己的声音,觉得还真是唱比说好。 接下来顾东和吴贵都让玉婉点歌。敬民比划说玉婉你干坐这么久,一首歌也没唱。玉婉说我刚才不是唱了一首。敬民说那是合唱,应该独唱才算。玉婉说那我先唱一首,然后就你唱,行不行。敬民痛快地说了声好。 于是大家都说这提议好。 玉婉点了《天竺少女》。 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 是那圆圆的明月 是那潺潺的山泉 我像那戴着露珠的花瓣 甜甜地把你把你依恋 一曲甜美的歌声,把大家带入了一个异域风光的人间仙境,只可惜玉婉只歌而不舞,大家也好像只习惯唱歌,而不习惯跳舞。反正电视屏幕里头已经在载歌载舞了。 玉婉唱毕,大家都赞不绝口说好。吴贵更是自愧不如。 下面轮敬民唱。敬民想了想,还是唱《真心英雄》吧,终究在寓所,唱过两三次了。 电视屏幕提示下一曲是《真心英雄》,敬民从玉婉手中接过来话筒。大家都不说话,静静地看着敬民,等待着。 第一百七十五章 毕婧(三) 敬民才唱完第一句,顾东就说好,然后大家鼓掌。没唱完一半,大家都兴奋起来,都也你一句我一句地跟着敬民唱。到后来差不多跟唱《同一首歌》一般,一起唱了。 把握生命里每一次感动 和心爱的朋友热情相拥 让真心的话和开心的泪 在你我的心里流动 这一下敬民算是爆冷门了。吴贵首先祝贺敬哥,称他唱得棒极了。又说自己唱了这么久的歌,竟然不如敬哥一出山就爆红,惭愧啊!毕婧说敬哥感情很投入,中气很足呢。顾东说敬哥一下子就有歌星的派头呢,哈哈。玉婉则说敬哥音质好,乐感好,气又足,是有歌手的潜质。就不知道敬哥有没有往这个方向发展的兴趣了。 敬民没想到玉婉会这样高度赞美,也许顾东也就是随意说说,而玉婉却说得蛮正儿八经的。 这么久了,应该说就这天晚上玩得最为尽兴。 这还是得感谢玉婉。因为当时毕婧的问题是个老大难,结果玉婉主动说就住她那儿,说刚好自己租住的单元,一人独宿多少总有些冷清,毕婧如果不嫌弃,一起住最好。 毕婧一听她这么说,就立刻高兴地回应,怎么会呢?这太感谢玉婉姐了! 敬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敬民这晚上回寓所睡觉了,屋里很安静,这让他心里获得安宁。他最怕的就是他俩要是好起来,那声音震天价响,真是够让人尴尬的。现在如此,就文明多了。他俩一定是因为知道他会听到声音,所以才如此克制,或者在时间上做了调换吧。也真难为他们了。 由于玩得痛快,又喝了不少酒,平时敬民很少有这种生活方式,所以一下子就让他神经特别兴奋,他又想到刚才最后唱的那首歌《大阪城的姑娘》。本来这首歌是顾东点唱的,后来唱啊唱啊,他和吴贵就和顾东一起也唱了起来。 如果你要嫁人 不要嫁给别人 一定要嫁给我 带著你的妹妹 带著你的嫁妆 坐著那马车来 唱到这一段的时候,顾东不敢逗毕婧,就冲着玉婉做手势。玉婉却也不恼,只是端坐着微笑。吴贵见此眼热,顾东知道他心事,就拍了他肩膀,意思是你也来。吴贵巴不得,本来他一个人,也没那个胆,见顾东带了头,就也凑过来,对着玉婉做手势。 可是当玉婉正眼看他时,他又脸红了。 这时的吴贵,可是一点也没有赌博时的那种疯劲。 敬民看毕婧独坐一边寂寞着,就等着下边唱到这段词时,也过来对她作了手势,小姑娘这才高兴起来,而且竟然从沙发上跳起来说,“敬哥,我要是嫁人,就一定嫁给你!” 虽然都在唱着歌,可是敬民听到了她这么说。 武玉婉也听到了。 不过转眼间这首歌也唱结束了。 他现在躺床上,有些后悔自己当时对毕婧做手势。毕婧有时是比较疯狂的,不像武玉婉那么淑女。要是她因此误以为是我对她示爱,那就比较麻烦了。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犯了错,也就越觉得焦躁起来。于是只能练功,通过练功平息自己情绪的烦躁。 他觉得最近自己长风功确实长进不少,但保元功好像一直不长。他特别希望九天仙君几时能百忙之中再抽空帮自己一把,至少也得把九十九字诀每招寓含的招数讲解一遍吧。他想起自己上次为了克制周通的邪术,竟然想当然理解了第九十九字所寓的“归心保元”的招式。不知是否离旨甚远。 所以眼下练功,虽说没有地理占得风口之便,但长风二十四式和长风三叠功却照旧修习。其意只在强固内功修为。 这一路练下来,却又想到了风中魅影。什么时候还要再会会这魔头,就不知他还会设什么局,还会怎么害人。故乡太平镇笼罩在他的魔掌之下,真是凶多吉少呢。 次日一起来就是下雨天,再两日就是清明了。 这下雨天找活干也不容易,敬民就没做打零工的打算。闲着也没事,想到毕婧在玉婉寓所里,这玉婉上班去了,她一个人在屋里,会不会又闹什么纠结呢?于是想过去看看她。 而且也想到不知何事她会如此,凡事总是问个明白才好。 在楼道口看出去,一片白茫茫,雨下得好大呢。不由得就又回味着杜牧的《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种时节确实很是纠结情绪,产生空虚寂寞的感觉。独自一人上她那里,有些不便呢。而且还是打伞冒雨,毕婧又最敏感,等一下还以为我敬民嗯,不错,这事还得考虑清楚了。 他琢磨着,突然想到了吉华。 吉华?对,吉华!要是吉华在身边,那最合适!是啊,这事只有女孩儿之间,才最方便说话和交流,才能劝得进去呢。最多就是哭一哭,再笑一笑。这个念头让他一下子高兴了起来,嗯,今天不正好是星期天么?又逢下雨天,吉华一定在家。 也有好几天没见她了呢,有这个理由也好见见她,嗯,一举两得呢。然后跟她说说,一起去看看毕婧。再跟她说毕婧大概有事,昨晚住在武玉婉的寓所。 然后恐怕要讲到昨晚的聚会,在歌厅唱歌。这事说给这小姑娘听,她会不会觉得被冷落了,然后不高兴呢?吉华这一点比毕婧好,她不会。最多也就是一点不高兴吧。 这么想着,已经到了吉华家的门前了。 他没有更多的犹豫,就摁了门铃。 开门的是吉华。一见他,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般,“敬哥!快请进!”她说着,便兴奋地开了门。 她知道他会听得见她说话。 她父亲的脸却也在这瞬间出现了,敬民一下子就感觉到有些不对劲,那眼神不对呢,以往这大叔看他,不是这种眼神儿。 于是他跟打了招呼说你好。 他这次是说出来的,却不是比划出来的。那父女俩是听得清清楚楚。不禁都瞪大了眼睛。吉华虽说知道了敬哥不仅恢复了听力,而且开始会含含糊糊发一些简单的音,却没想到进展如此迅速。他刚才说话,再自然不过,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呢。她想。 而她父亲平时只知道敬民是个哑巴,今天却能说话,真的吓了一大跳。不由得出于好奇,就问他:“哑巴小兄弟,你会说话啦?” “我是啊!”敬民笑着应道。 虽然这应答不是特别好,但发音不错,毫无疑问,是会说话了。大叔点点头。 “爸,敬哥会说话了,你怎么还叫他哑巴呢?”吉华责备道。 “好,好,没事的!”敬民说。 第一百七十五章 毕婧(三) 敬民才唱完第一句,顾东就说好,然后大家鼓掌。没唱完一半,大家都兴奋起来,都也你一句我一句地跟着敬民唱。到后来差不多跟唱《同一首歌》一般,一起唱了。 把握生命里每一次感动 和心爱的朋友热情相拥 让真心的话和开心的泪 在你我的心里流动 这一下敬民算是爆冷门了。吴贵首先祝贺敬哥,称他唱得棒极了。又说自己唱了这么久的歌,竟然不如敬哥一出山就爆红,惭愧啊!毕婧说敬哥感情很投入,中气很足呢。顾东说敬哥一下子就有歌星的派头呢,哈哈。玉婉则说敬哥音质好,乐感好,气又足,是有歌手的潜质。就不知道敬哥有没有往这个方向发展的兴趣了。 敬民没想到玉婉会这样高度赞美,也许顾东也就是随意说说,而玉婉却说得蛮正儿八经的。 这么久了,应该说就这天晚上玩得最为尽兴。 这还是得感谢玉婉。因为当时毕婧的问题是个老大难,结果玉婉主动说就住她那儿,说刚好自己租住的单元,一人独宿多少总有些冷清,毕婧如果不嫌弃,一起住最好。 毕婧一听她这么说,就立刻高兴地回应,怎么会呢?这太感谢玉婉姐了! 敬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敬民这晚上回寓所睡觉了,屋里很安静,这让他心里获得安宁。他最怕的就是他俩要是好起来,那声音震天价响,真是够让人尴尬的。现在如此,就文明多了。他俩一定是因为知道他会听到声音,所以才如此克制,或者在时间上做了调换吧。也真难为他们了。 由于玩得痛快,又喝了不少酒,平时敬民很少有这种生活方式,所以一下子就让他神经特别兴奋,他又想到刚才最后唱的那首歌《大阪城的姑娘》。本来这首歌是顾东点唱的,后来唱啊唱啊,他和吴贵就和顾东一起也唱了起来。 如果你要嫁人 不要嫁给别人 一定要嫁给我 带著你的妹妹 带著你的嫁妆 坐著那马车来 唱到这一段的时候,顾东不敢逗毕婧,就冲着玉婉做手势。玉婉却也不恼,只是端坐着微笑。吴贵见此眼热,顾东知道他心事,就拍了他肩膀,意思是你也来。吴贵巴不得,本来他一个人,也没那个胆,见顾东带了头,就也凑过来,对着玉婉做手势。 可是当玉婉正眼看他时,他又脸红了。 这时的吴贵,可是一点也没有赌博时的那种疯劲。 敬民看毕婧独坐一边寂寞着,就等着下边唱到这段词时,也过来对她作了手势,小姑娘这才高兴起来,而且竟然从沙发上跳起来说,“敬哥,我要是嫁人,就一定嫁给你!” 虽然都在唱着歌,可是敬民听到了她这么说。 武玉婉也听到了。 不过转眼间这首歌也唱结束了。 他现在躺床上,有些后悔自己当时对毕婧做手势。毕婧有时是比较疯狂的,不像武玉婉那么淑女。要是她因此误以为是我对她示爱,那就比较麻烦了。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犯了错,也就越觉得焦躁起来。于是只能练功,通过练功平息自己情绪的烦躁。 他觉得最近自己长风功确实长进不少,但保元功好像一直不长。他特别希望九天仙君几时能百忙之中再抽空帮自己一把,至少也得把九十九字诀每招寓含的招数讲解一遍吧。他想起自己上次为了克制周通的邪术,竟然想当然理解了第九十九字所寓的“归心保元”的招式。不知是否离旨甚远。 所以眼下练功,虽说没有地理占得风口之便,但长风二十四式和长风三叠功却照旧修习。其意只在强固内功修为。 这一路练下来,却又想到了风中魅影。什么时候还要再会会这魔头,就不知他还会设什么局,还会怎么害人。故乡太平镇笼罩在他的魔掌之下,真是凶多吉少呢。 次日一起来就是下雨天,再两日就是清明了。 这下雨天找活干也不容易,敬民就没做打零工的打算。闲着也没事,想到毕婧在玉婉寓所里,这玉婉上班去了,她一个人在屋里,会不会又闹什么纠结呢?于是想过去看看她。 而且也想到不知何事她会如此,凡事总是问个明白才好。 在楼道口看出去,一片白茫茫,雨下得好大呢。不由得就又回味着杜牧的《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种时节确实很是纠结情绪,产生空虚寂寞的感觉。独自一人上她那里,有些不便呢。而且还是打伞冒雨,毕婧又最敏感,等一下还以为我敬民嗯,不错,这事还得考虑清楚了。 他琢磨着,突然想到了吉华。 吉华?对,吉华!要是吉华在身边,那最合适!是啊,这事只有女孩儿之间,才最方便说话和交流,才能劝得进去呢。最多就是哭一哭,再笑一笑。这个念头让他一下子高兴了起来,嗯,今天不正好是星期天么?又逢下雨天,吉华一定在家。 也有好几天没见她了呢,有这个理由也好见见她,嗯,一举两得呢。然后跟她说说,一起去看看毕婧。再跟她说毕婧大概有事,昨晚住在武玉婉的寓所。 然后恐怕要讲到昨晚的聚会,在歌厅唱歌。这事说给这小姑娘听,她会不会觉得被冷落了,然后不高兴呢?吉华这一点比毕婧好,她不会。最多也就是一点不高兴吧。 这么想着,已经到了吉华家的门前了。 他没有更多的犹豫,就摁了门铃。 开门的是吉华。一见他,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般,“敬哥!快请进!”她说着,便兴奋地开了门。 她知道他会听得见她说话。 她父亲的脸却也在这瞬间出现了,敬民一下子就感觉到有些不对劲,那眼神不对呢,以往这大叔看他,不是这种眼神儿。 于是他跟打了招呼说你好。 他这次是说出来的,却不是比划出来的。那父女俩是听得清清楚楚。不禁都瞪大了眼睛。吉华虽说知道了敬哥不仅恢复了听力,而且开始会含含糊糊发一些简单的音,却没想到进展如此迅速。他刚才说话,再自然不过,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呢。她想。 而她父亲平时只知道敬民是个哑巴,今天却能说话,真的吓了一大跳。不由得出于好奇,就问他:“哑巴小兄弟,你会说话啦?” “我是啊!”敬民笑着应道。 虽然这应答不是特别好,但发音不错,毫无疑问,是会说话了。大叔点点头。 “爸,敬哥会说话了,你怎么还叫他哑巴呢?”吉华责备道。 “好,好,没事的!”敬民说。 第一百七十六章 探秘(一) 敬民在吉华家待了约莫十五分钟,这才离开,和吉华一起往武玉婉的寓所。 他本来不会待那么久,主要是那场雨也太大了。所以就跟吉华说起毕婧的事,还有昨晚到歌厅唱歌的事。他特别强调了武玉婉是刚好碰上的,后来到歌厅之后,顾东又偶然瞥见急匆匆赶来的毕婧,于是邀请她进包厢,结果高明他们还抢进来,要她回去,她不肯。结果唱歌结束,她就宿于玉婉处。把这些事大略跟吉华说了。 吉华刚开始有些发愣,知道昨晚唱歌,没叫她,她有些遗憾的样子。因为自己终究跟他同一个楼道的。不过后来也释然了。她也知道最近一段时间,自己较少跟敬哥往来。以往有时还会到他寓所坐坐。这往来少了,自然就疏远了。 其实她也不想跟敬哥疏远,只是另有原因,父亲的责备呢! 其实父亲对自己并不严厉,只是有人在父亲面前嚼了舌头,所以父亲就紧张起来。 那是连吉华自己也没想到的。就是那天晚上跟敬哥的拥抱,那么迟了,那么隐蔽,却也被人瞅见了。原来自己跟敬哥来往了几次,已经被一些好事者盯上了。所以这事后来就吹到了父亲的耳朵里。 这事本来已经是够另类的,再加上人们的添油加醋,于是父亲盛怒之下,将女儿软禁在屋里一整天。而后再软硬兼施,吉华本来就是乖孩子,所以自然就屈服了。 她自然也觉得跟一个哑巴民工谈恋爱,确实也是极不现实的,何况自己年龄这么小,还在读中学。 她很多事情是不知道的。男女之间除了谈恋爱之外,能不能有不谈恋爱的那种交往呢?她不明白。她不敢问父亲,生怕再来个火上浇油。 吉华的这种情况敬民自然是不知的,但他感觉得到,吉华和她父亲之间,好像也有事呢。 他和她各打着一把伞,没有坐车,一路行去。幸喜雨下得小了,他看到街上的水都淹及她的皮凉鞋,她的白嫩嫩的可爱脚儿,没几下就弄得湿漉漉的了。 “对不起呀!”他说。 “敬哥,你说什么对不起呀?” “这么大雨天的,让你跑这一趟!”他说着,不很清楚,就又比划着。 “我是毕婧的朋友嘛,应该的!敬哥你不也是?” “嗯,说得也是。” 敬民觉得昨晚唱歌之后,自己说起话来,好像更顺畅了。 到玉婉家,玉婉果然去药店上班了。毕婧刚吃了饭,正对着镜子照着,懒洋洋地梳头。看到他们来了,好高兴好高兴。 然后吉华就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毕婧就说不就跟父亲吵架的事吗。吉华就说既然如此,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回去吧。毕婧说他酒醉之后怪吓人的,说到这里,敬民发现她脸色变了。 “他过去有没有这样呢?”敬民问。 毕婧愈是奇了敬民竟然能如此连贯地说话,眼里闪着异光,“他过去不这样。自从褚小玲出事之后,他就对了,他新近交了一位日本朋友,说是跟这日本人学日语,从那以后,好像人就变得更加厉害。” “那日本人叫什么?干什么的?你见过吗?”敬民比划着问道。 “他好像叫桥什么,比我爸小三岁,也有四十几了,一副色迷迷的样子。到我家也有好几次了,我就怕见到他,看他那脸好难受。” “干什么的知道吗?” “听说是某个外企的老总。” 敬民心里打了个疑问,不过他也只能和毕婧交谈到这种程度。吉华也没再往深入问。她明白敬民的目光,于是更多地去安慰老朋友,多说了一些让毕婧高兴的事。 说到后来不免说到昨晚的唱歌,特别说到敬哥的精彩表现。 这一谈就谈到玉婉回来。 敬民还是第二次在玉婉的寓所跟她见面。看到敬民和吉华、毕婧在一起,她就明白了敬民的用意。昨晚毕婧主动说“敬哥,我要是嫁人,就一定嫁给你!”这话后来就一直在她耳边轰鸣,她不知自己为何如此。莫不是自己爱上了敬民?她不知道。 所以敬民现在这样处理事情,她还是感觉舒服的。 玉婉当即留大家一起吃中餐,说由她掌勺,菜虽然不多,但将就一餐还可以。大家都想尝尝玉婉的厨艺,就都同意说谢谢玉婉了。 吃完之后,吉华留下来陪毕婧,玉婉先去睡会儿,后面还要上班。所以敬民先行告辞,说晚上要是有空,会过来看看她们。 晚上敬民却没过来,原来他已有心探查一下毕总裁和他的日本朋友桥什么。敬民心想毕婧可能受到过一些精神伤害,这很可能跟其父毕总裁,或者跟总裁的日本朋友桥什么,有什么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吧。 敬民身着黑衣出发了,之前他用了一个下午,已经掌握了有关情况。于是趁着夜色,他很快就接近了目标位。 在城市建筑群里,这家养生会所显得有些猥琐,正像跟毕总裁一起的那个日本人桥本先生。 不过收银台那个小姐,却一点也不猥琐,相反,倒有一种出尘的美。 敬民先是在建筑外部的某些所在往里窥伺,然后就是深入建筑楼层内部,他注意到了她,并且注意到了总裁带着桥本先生,特意在她面前做了稍许停留。但是敬民自己却无法停留下来看她,他只能以极快的速度探幽,一闪之下,必须深入房间,以免暴露目标。 他进了一间开着门的房间,听到脚步声,连忙从房间闪到阳台,侧着身往里看。 原来是女服务生带了总裁和桥本先生进来了。 “先生稍候,小姐马上就来!”说着,服务生便出去了。 总裁和桥本先生都脱了西服,然后躺床上叙话。 “毕兄,我那侄女可好?”桥本先生用略微有些生硬的中国话在跟毕家骐谈话。 “桥本兄弟,真得太感谢你!让我当了三天的神仙!那三个晚上啊,我真得很享受!日本女郎确是让人销魂!哎,男女之间的快乐竟然能达到那种程度,我以往想都不敢想哩。” “她跟你在一起快乐吗?真的放得开?” “她很自然,很开心!倒是我刚开始真的有些放不开,终究是你的侄女呢!” “侄女也没问题,只要她没问题,就不是问题!” “桥本兄弟,老哥准备了一个礼物,不知你喜欢不喜欢?” “我只喜欢中国美女!” “这就对了!我就知道兄弟的脾气!刚才那个收银员小姐,你觉得怎样?” “哟西哟西!” 两人都笑了,笑得好淫荡。 这时候传来敲门声,听到笑声就推进来了,是两位美女,上身领口都开得很低,露出半个雪白的球体。 “先生好开心吔,让我们为先生悉心服务,一定让先生满意,好吗?”一位更白嫩更丰满一些的小姐鞠着躬说。 “哟西哟西!”桥本先生说着,又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