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华王朝》 第一章 陨落 亿万年前,在那浩瀚的星际曾上演了一段惊人的历史,承载着无数生命的地球与未曾发现水源的月球以及深不可测的火星发生了剧烈碰撞。 那是由于太空引力的失重和太阳未知能量的爆发而造成的悲剧。三颗神圣的星球由此没落,世间再没了曙光与生命。星际失衡,导致时间神星脱离运行轨道,时间的年轮骤然发生混乱,过去与未来奇迹般的重叠,可怖的世界末日惊现天下。在那期间,甚至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遏制悲剧的发生,苍生遭难,连众神也束手无策。无数的生命被掌控于魔掌之中,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顷刻过去,生命便已灰飞烟灭。沙暴,雪崩,海啸,地震频频发生,浩瀚的天际之中不见一丝明光。 不过,一个伟大的救世主却在黑暗之中横空出世,他是希望的象征,他拥有独一无二的法力与智慧,所以,他注定会成为创造奇迹的伟大神灵。他,就是太阳神。直到阿波罗诞生之后,利用手中至高无上的权杖在神界将曙光和生命重新赋予大地,没落的星球才从无边的星际重获新生。三颗星球因此回归轨迹,开始正常运行,时间神星重新凝聚神力,时间年轮也不再混乱。世间,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但是,星球的撞击并未成为历史的终结者,当年由于星球的没落,从而使得维护世间秩序的天冥六星脱离各自轨道,让原本相连的六颗行星相继陨落于太空,没了踪迹,天地从此陷入死寂。各界妖魔侵略天下,众神倾尽全力维护正义。 据玛雅人记载,五千年之后,那六颗脱离轨道的行星终于感应到了神界诸神所唤出的巨大的神力,从而从星际的各方相聚,六星齐聚,天冥神光普照天下,妖魔纷纷退却,隐于世间。 可,千年过去,相聚的天狼、天冥、天月、天炫、天飒,天漠六星突然再次脱离轨道,背道运行,星辰陨落,那涣散出的白光竟如刀刻般耀眼,砂风再次席卷,幻月城城墙上的铜铃被砂风吹得叮当作响。 黑暗中,一束殷红的奇光纵横天地,笔直的泻入幻神殿,剑座上的墨魂剑开始如云海翻腾,雪隐刀瞬时也在云焕的手中剧烈震动,最终与剑一齐突破引力的阻碍,完美的合并为“十”字,刹那,刀剑合并焕发的蓝光与红光交织,天际密云涌动,只见灵光突绕云焕旋转,他身形一闪便没了踪迹。 届时,在遥远的公元2012年,也同样出现了如此灵异之事——享有世界电影史上最帅、最年轻之称的九零后导演萧幕正在“中国好莱坞”横店影视城拍摄众人守望已久的新片《梦华王朝》,此片虽不是萧大导演的处女之作,但却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一次全新尝试。 那晚拍摄的是一场打戏,萧导正手持长剑格挡对方致命的一击,不料,影视城上空突降大雨,剧组只好收场回旅馆,部分主要演员也趁此机会聚在一起谈论表演之事。 倏忽,在一堆杂乱的兵器中一柄剑居然横飞而起,让雨水悬浮于半空,众人皆看的目瞪口呆。然而,更让他们惊异的是,在一束从剑身中飞出的流光旋转三百六十度之后,萧导骤然蒸发,连一个影儿都没了,只有那柄剑黯然失色,沉沉落地,而那场夏末之雨更如一个诡异的预谋,也在一切结束后也悄无声息的退却。 一时间,寂静如死,苍穹不再璀璨,六星陨落宛如日出前即将消失的薄薄雾气,转瞬消逝。曾经的星垂平野已是过往云烟,黑沉沉的天际像是一个切实的终结点。但沧海横流,世事翻覆,在朝阳沿着轮回的轨迹从遥远的地平线缓缓升起之时,一切就不再是终点,而是另一段历史的起点,所有背负神圣使命的人都将在陌生的世界完成属于他们的使命,一场正邪之战即将惊世上演…… 第二章 赤月之遇 在时间的年轮开始倒转之时,萧幕已被流光带去了另一个时空。或许,在这之前,他也只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名导演,但现在,属于他的历史已被注定的命运改变,他不会再之是个写历史的人,而会是个改变历史的人! 白光从遥远的2012而来,向着一片弥漫着雾气的山峦坠落。清晨微光突破沉沉雾霭,幕布被掀开,太阳的光线渗透出来,斜面折射出金光,如同火焰燃烧,逶迤的天,苍茫山谷绝壁凌空,纵横交错,迂回曲折。一道倒流的瀑布横亘山壁,仿佛阻隔了一切世外的纷扰喧嚣。 雪樱在慌乱中朝着星辰陨落的方向,策马一路追去。一夜之后,竟也追到了腾古尔沙漠之外的冥雾森林,那是两百年前,幻月城莫长老用神咒幻化出来的。冥雾森林借助了玥灵珠之力,使其上万种稀有植物能在荒芜的沙漠中年年成长。当然,不仅如此,冥雾森林还是幻月城攻不可破的一道“城墙”,自从圣帝罗伊王朝覆灭后,天下恢复了以往的平静,但,仍有一些小国想借机灭幻月城,统天下!毕竟,如今的天下是各国的天下,而不是一国的天下。 云焕深知幻月城再也经不起战事的摧残,所以一番巧思后,命长老幻化出了冥雾森林,那便是传说中可四处漂移的诡异森林。幽暗的密林里,砂风簌簌飘浮,森林中稠密的蓝色藤蔓仿若锋利的爪子,只要一触碰它,它便会朝对方猛烈抓去,宛如千万柄利剑。在暗夜里狂野舞动,除此之外,广袤的森林里还开满了美丽的赤月花。每当黄昏之后,它就会绚烂盛开,如同十字星般展开,菱形花蕊上散发的褐色光芒可照耀整座森林。但赤月花粉却是毒中之最,闻可毙命。 如此一来,就算某些小国对幻月城有着长久以来的不轨之心,但介于冥雾森林的毒中之王,众人也都不敢轻易冒险。况且,在森林的最深处,也就是幻月城的最北边儿,有一座偌大的墓室,墓室内葬着当年战死的圣帝罗伊将士和智者及其长子,千万石碑上没有刻下一个字,或许,那历代独一无二的无字石碑只是隐喻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结果。在沧海横流的世事中绝没有万世的基业,唯有万世的民心! 墓室的存在使得每年的九月初十,那些不甘的灵魂就会齐聚一起,愤怒咆哮,以至于每一座石碑上都有无数裂缝,那样阴邪的气息从未消散。世人纷说,那些怒吼是圣帝罗伊死士对幻月城的嘲讽。两百年了,死士们不愿去往天之彼岸转世,只是因为他们要永远与那潮湿的土壤中抗衡,如此恨意也绝不可能一闪即逝。 由于畏惧那些似有似无的邪魅灵魂,侵略者更是不敢轻举妄动。 只见山谷里飘荡着乳白色雾气,雪樱的神骏飞马飞驰过后,雾气便也逐渐消散,微风吹拂,她长长的睫毛在白玉般的脸上投下淡淡的影子。白色的衣衫,白色的肌肤,憔悴的她如一触即碎的幻影,一晃明澈的眼眸如同冰川,“云焕,云焕,你在哪里啊?快出来,好不好?姐不能没有你,幻月城更不能没有你呀。” 突然,一只手抓住了神骏飞马的马蹄,马儿一惊,四处乱窜,雪樱只好翻身下马,看见眼前的男子,她顿时惊呆了,男子的手足不停抽搐,血流满地,溃烂的肌肤如融化的冰雪。过了一会儿,他的唇角才浮起一丝苦涩,声音低而轻,犹如梦呓,“救救我,救救我……”话音一落,他便阖上了眼睛。 清浅的小溪若有若无的映在他和她的脸上,她知道来者是中了赤月花的毒,但她的脸上还是交织着奇怪的神色,浓眉微微蹙起,显然她是沉静在茫然散漫的思绪里。她可以为他解毒,但她害怕眼前身着怪异的男子会是对幻月城不利的侵略者。如今,云焕无故失踪,她更不能鲁莽行事。 风声越来越凄厉,带着阵阵血腥。刹那间,她冰蓝色的眼眸里有雪亮的光,手指微微一颤,扭转手腕,在周身滑了半个圆,一道白色光圈迅速将他带上了马背,她挥鞭策马,朝幻月城疾驰而去。骏马驰骋荒漠,却终于无痕,暮色里的风干燥而冰冷,猎猎吹去。 听着迫近的马蹄声,众千臣民以为公主已经找回了城主,蜂窝一般的涌到城门。虽然他们不知道六星陨落和城主眨眼消失有何必然的关系,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面对的是什么,但他们仍然怀揣希望,因为他们坚信,幻月城会是万事不倒的奇迹。 雪樱下马,对莫长老严肃的说着,“长老,此人中了赤月毒,我们得赶紧救他。” 长老手握雕龙权杖,对马背上的男子打量了一番,还是疑惑不解,“公主,你知道他是谁吗?我看来者身着怪异,是敌是友?” 见此情形,臣民们也按耐不住,纷纷说起来,“公主,当务之急是找回我们的城主。这个怪人,就暂且放一边儿吧,没有了城主,我们幻月城可就岌岌可危了啊。” 固执的女孩从风帽下抬头,看着对方,颇为激动,“他不像是坏人。再说,幻月城是胆小怕事的吗?纵然他是对方派来的线人,那又如何?当年,面对强大的圣帝罗伊王朝,我们不也一样让它永无明日!相信我,一定会找到你们的城主,幻月城也一定会平安无事。” 那幽蓝的眼眸里似有火焰在燃烧,倔强地不肯熄灭,年迈的长老一向是心疼雪樱的。看她如此决绝,也只好作罢。 随后,众人将男子抬到了云焕的寝宫。月光穿过阁楼,浮出玉石般的洁白光泽,映在她脸上,似乎让她瘦弱的脸更加苍白透明,“长老,依我看,毒已渗他的内脏,只用霜棘丸,恐怕无法清楚余毒吧。” “公主放心,我会用心法将他体内的毒逼出来的。” 说着,长老褪下了黑色大袍,轻轻闭上双眼,双手合十,嘴里不停地念叨着独门心法‘末天’的神语。倏忽,长老唤出的真力隐约放出白光,如此深厚的内力确实是世间罕有,仿佛风都停止了吹拂。随之,他一掌平推至他的胸口,一时间,鲜血从他的嘴角沁出,溅落了雪白的运动衫,苍白的脸在那一瞬间有了些微的血色。 第三章 穿越 那时,一向镇静的雪樱竟也兴奋地跳起来,那深蓝色长发在夜里流动出水一般的光泽,“太好了,毒终于被逼出来了。公子,待你将这霜棘丸吃下后,你的毒就可完全清除。” 此时,他睁开睡意朦胧的脸,模糊的视线里映出了一幕绝对陌生的场景,一时摸不清状况的他以为是副导演更改了拍摄地点,心里暗想:这应该在秦王宫吧,不过,我的戏要在第六幕才转移到秦王宫拍摄啊,莫非是恶劣天气影响,小晨突然改变了拍摄顺序? 瞧着床上愣愣发呆的男子,雪樱更加疑惑,“公子,你现在感觉怎样?众人皆知冥雾森林乃一大禁地,公子为何执意要私闯呢?莫非,你真是……” 他抬起了眼睛,饶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嘀咕道,“拜托,小姐,现在没有摄像机对着你,你会不会入戏太深啊?一个劲儿的叫公子,我鸡皮疙瘩都掉一地了。小晨呢?把他找来,我有事儿问他。” 没等雪樱回答,长老先极其愤怒的说到,“这位仁兄,你所说的,我们听不懂。我不管你因何而来幻月城,但老夫奉劝你一句,你从哪儿就尽快回哪儿去,我们可不想搅进你们的是非中。” 看对方一脸的严肃,他似乎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幻月城?这是什么?横店影视城里没叫幻月城的地儿啊!你们又是谁?我只记得,那晚,突降大雨,我和小晨一致决定暂停拍摄。于是我回到了宾馆,换下戏服。突然,我听见楼下一片尖叫,就下楼去凑凑热闹。没想到,两道奇异的光芒一闪而过,之后的事我就不记得了。再后来,就被你这老头儿莫名其妙的打了掌。” “公子,雪樱愚笨,实在听不懂你所说的。只是,你说的那两道奇光,我们也看见了。那晚,六星骤然陨落,雪隐刀、墨魂剑不知为何再次合并,焕发一丝耀眼的光,万丈光芒之后,我弟弟云焕也不见了。为了追查他的下落,我根据灵镜显示的幻象,一路追随白光掠过天幕的痕迹,结果追到冥雾森林之时,天幕之上唯一的光末痕迹也都消失了。之后,我就瞧见了你,可你深中剧毒,便将你带回城,长老才为你驱逐了赤月毒。” 萧幕一脸惊讶的瞧着众人,“不会吧?在奇光闪过之后,你弟弟就不见了?就像是突然蒸发一样吗?” “是的,这样我们都无法相信,可这是事实。” “我昏迷的时候,隐约听见有人叫你“公主”,这个称谓也只有古代才用吧。那么,这里是秦朝、汉朝、唐朝,还是清朝,或者其他朝代?” “公子,我是幻月城公主。在圣帝罗伊王朝覆灭后,就改为梦华王朝了。” 听见梦华王朝四个字,萧幕一时瞪大了眼,“OH,mygod!亲爱的主,《梦华王朝》可是我写的剧本啊,但那是虚构的嘛。我怎么会到了一个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梦华王朝呢?难道,真的是穿越?拜托,别人《神话》里的主角好歹也是穿越到一个盛世王朝啊,那易小川还见了项羽和刘邦,也算值啦。而我?这未免太雷人,太囧了吧!我如此光辉的电影人生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葬送了?我能肯定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妒英才!之前拍摄的《传奇》已获了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摄影、最佳女演员,最佳男演员四项大奖。我的目标就是让《梦华王朝》超越《传奇》,再得个最佳导演奖,郁闷啦!我承认读北影的时候确实有幻想一些穿越的剧本,但,老天爷,你也别让我在事业顶峰的时候穿越啊。萧幕失踪!天啊,不知道那些想象力比我还丰富的记者们又要如何写我了,真是一场悲剧。” 萧幕的突然到来激起了臣民的再次不满,“公主,我们要将这怪人驱逐,他不属于幻月城。城主忍辱负重了三年才换得我们的重生,我们要对得起他!” 在那样疯狂的敌意和愤怒里,他眉间隐约有些不悦,“你们说对了,我本来就不属于幻月城。我来自离你们非常遥远的2012年,那是一个和平且发达的时代。公主,你不用再找你弟弟了,他或许已经和我一样,穿越到了另一个时代。这个时代有可能是2012年,也有可能是历史上出现或者未来的任何一个时代。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让我和你们城主穿越的原因,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想到办法让我和他回到各自的时代。我知道,我的话你们可能听不明白,这毕竟是本世纪最炫的一件事。但我萧幕用人头保证,我不是你们的敌人。况且,老头儿救了我的命,救命之恩,我又岂能不报?在我回到2012年之前,你们有任何苦难都可以来找我,萧幕定当全力以赴。” 听到那样肯定的话,长老的眼眸似若带着一丝无可奈何的悲伤,“年轻人,先不要夸下海口。梦华王朝并不是你曾经生活的和平时代,在如此乱世中,处处充满了险恶,一不小心,坠入的可就是灰飞烟灭的深渊。”这话音落下的时候,已近七百岁的老人的眉间骤然紧锁,像是沁润过风霜和生死,每一根线条都有如刀刻。 然而,他却在冰冷的砂风中孑然而立,“老头儿,放心啦,阳光总在风雨后,这可是我们那儿的名言。想当年,坐在教室里的我还不是经常发傻,但是,只要我们肯下决心去做,那么,就一定能瞧见那彼岸盛开的花!没有一个时代是不经历风雨的,当然也不可能存在万事的基业。我想,接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完完整整的了解圣帝罗伊和梦华王朝的文献资料,这其中定会给我们留下什么线索的。” 雪樱上前恭敬道,“萧公子能如此大度,我想,这是我们幻月城的福气。已是入夜时分了,公子还需好好休息,我们就不打扰了。” 萧幕抱拳道,“恩,谢谢公主及长老的救命之恩。” “公子言重了,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茫茫大漠,覆盖了一切喧嚣的俗世声响,一片寂静黑暗中只有那大漠飞鹰千里万里地追随着逶迤的天。 他空茫的眼睛一直凝望着明明灭灭如同繁星般闪耀烛光,似在沉思,此时的他很清楚,生命始终有望,又始终无望,他唯有一如既往的走下去。他想念远方的父母,想念《梦华王朝》剧组的每一位人员。可是,他也只能想想罢了,毕竟他压根儿就没想过穿越这等旷世奇事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檐下风灯飘飘转转,铁马叮当,让他无法入眠,便也起身倚窗遥望。灯火之外那是广阔的大漠,狂野的风里隐约传去极具冷彻的嘲笑,纷飞沙砾再次弥漫了空茫的彼岸,忐忑中他不禁苦笑自语,“晨,兄弟我真是对不住你呀,说好拍完戏请你去威尼斯玩儿的,看来我又得放你鸽子了。后天就是你小子的生日了,我本来订了一个KTV的豪华包间,你不是超挺JAY的吗,我一周前专门派老魏去了趟台湾,特别请JAY给你录了一段VCR,那DV放我书柜里呢,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看见。你我认识也有五年了吧,那时候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拍电影。哥们儿,以前我总是放你鸽子、开你玩笑,当我到了这里,我才深深体会到,能与你成为兄弟,就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儿。这次,我真不知道多久才能会来,《梦华王朝》有你撑着,我很放心。只是很担心爸妈,不过,我有信心,他们的儿子一定会毫发无伤的回去!还有,和我一同穿越的那小子,如果他到了剧组,你一定要待他像我一样,因为他的姐姐和臣民可是我的大恩人。他一定比我更急切回来,毕竟他是整个幻月城的主…… 第四章 惊世重生 萧萧枫叶簌簌而落,斜斜飘拂过明镜似的天际,在强劲的旋风里,那片薄薄的落叶竟犹如利剑纵横天幕,一直向那遥远的东方飘去,仿佛冲破了年轮逆时针倒转的阻碍,当它们划落天际的一瞬,宛如穿越了无数个世纪,让时间凝滞,一直飘去了2012年的北京。 此时,北京大学里的体育馆已经达到了一个爆棚的状态,堪称本世纪最精彩的大学篮球冠军争夺赛已经拉开了序幕,数百家国内外知名记者齐聚篮球馆,争先恐后的报道现场情况,容纳近千名的观众席是做无缺席。两队粉丝更是一进场就扛上了,呐喊声那是胜比千层浪啊。当然,此次对决的两支球队正是新阳大学的征天队和去年总冠军玄武大学翼辰队。 为了此次的决赛,征天队更是派出了当家主帅于皓,此人完美无缺的精湛球技次次让人瞠目结舌,球场上他是气势磅礴,与湖人队的科比绝对有一拼。主帅上场,可让对方闻风丧胆。 翼辰队虽然没有如此的王牌巨星,但他们的团结力与爆发力实在惊人。去年,他们就以顽强的攻击线以一分之差击败了战神队,堪称北京校园篮球联赛惊人的奇迹。 比赛在于皓跳球之后正式开始了。以打街头篮球出赛的征天队十一号宇桥在接到队友的球后,一个长传,球落到了于皓手中,于皓面对的是翼辰队大前锋哲瑞密不透风的防守。哲瑞似乎对于皓的运球球路了如指掌,一直死守着他。 这时,于皓突然抱球顿足凌空而起,右脚迅速将哲瑞踹翻在地。随之,一百八十度转身,扣篮得分。先前那一踹,于皓掩饰的非常完美,竟连裁判也无法吹他技术犯规。征天队用如此阴险招数,怪不得,他们赛前就放出豪言,说不赢翼辰就永久退出篮坛。 征天队的打法着实让翼辰队招架不住,第一节下来就足足落后了二十分,而且主力队员哲瑞已是伤痕累累。可是,那个大一的男孩没有丝毫放弃的意思,作为队长的他一直在鼓励队员,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死守于皓,让他再没有下手的机会。 裁判看表后,吹响了哨音,宣布球赛继续。不料,篮球馆的天花板倏忽剧烈震动,大家还以为是地震,纷纷做出了逃跑的动作,结果是一个人硬生生的从天而降,一层蓝色光圈包围着他,那一袭蓝色大袍飘浮四起,隐约有一种不属于这个世间的气息。 最后,在众人的惊呼中,他足尖连点,轻盈落地,那冰蓝色的眼眸里闪动着锋利而冷锐的光。迷幻的光影落在他四周,从侧面望去,那张脸的线条利落英俊,有着世间绝美的光辉。 一时间气氛变得极其凝滞,仿佛风都停止了吹拂。他凝望四周陌生的一切,顿时思绪翻涌如潮,他的手逐渐颤抖,不由诧异道,“这是何方?” 这时,于皓突然冲上去揍了他一拳,“喂,小子,你玩儿cosplay也别玩儿到篮球场上了啊,快点滚出去,我们还有比赛。” 然而,就在那一瞬,一股剧烈的气流卷起他的衣角,宛如猎猎旌旗。他也只是在与对方静默的对峙,可是那无形的气流却将狂妄的于皓掀翻在地,径直飞出了看台。 征天队队员一时气愤不已,势如破竹的冲上前,“看不出你还有两下,怎样啊?有种就单挑啊。” 幸好,翼辰队教练及时上前阻止,将云焕拉下场,事态才没有蔓延,比赛也照常进行。 翼辰队教练李亦有着洞悉每位超级球员过人之处的能力,虽然翼辰队看上去平庸之极,战术方面也是毫无创新,但他们的球员总能在关键时刻发挥自我长处,杀的对方措手不及,所以才以不可思议的战绩闯入决赛,成为2012年北京大学篮球联赛的一匹黑马。 李亦对云焕说着,“小子,我不管你从哪儿来,也不管你有如何的背景,你现在只需要告诉我怎样才能让穿白衣服的22号不再手脚不干净的对我的球员出狠招。” 此时,云焕虽然搞不清状况,但还是恭敬的双手抱拳道,“前辈,你什么都不需要做。那位兄台内力很潜,我才出了第一招就已将他逼出十丈之远。他虽然现在毫无知觉,但其实他的心脉已经及其紊乱,元气大损,撑不了多久的。” 一切果然如云焕所说,于皓在上场十分钟后口吐鲜血倒地,被抬了下去。 一场正规、无小动作的篮球决赛终于上演。翼辰队用了最为简单的三角战术,哲瑞精准的投篮,英奇超快的运球过人,加上上官云的长传,使得翼辰队在短短半小时内就将比分追上,并超出了征天队二十分。相反,征天气势大减,无论攻还是守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翼辰队赢得了新一届北京大学篮球联赛的冠军。 征天队也是言而有信,当着数百家电视台记者的面宣布,从此征天解散,永远退出篮坛。 不过,令人想不到的是,李亦教练站了出来,说,“征天队退出篮坛,将是北京大学篮球队的一大遗憾,更是观众的一大遗憾。球场上的每一名球员都是战士,打球是他们一直追求的梦想,作为教练,我不希望那些优秀的战士离开这么好的一支球队。如果篮协同意,我将退回这次的奖杯,毕竟于皓受伤,我们赢得也不光彩。对于我,输赢只是一时之事,而我真正追求的是一种境界,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练武功一样。我相信,凭借我们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们会打进NBA,与更强的对手交锋。老夏,如果你不介意,今年联赛就没有冠亚军,一切从零开始,你我明年再见!如何?” 顿时,台下想起了排山倒海的掌声,大家着实被李亦非凡的气度给征服了。征天队教练知道李亦是在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所以也没好意思拒绝,同时,他也向翼辰队给予了热烈的掌声,祝贺他们浴火重生。 这之后,一旁默默无闻的云焕变成了记者们采访的焦点,“这位帅哥,你是从哪儿来的?你真是cosplay的爱好者吗?你这又是模仿的哪位动漫人物呢?还有,你的功夫是跟谁学的?是李连杰那样的高人吗?”一连串的问题已向他劈里啪啦的炮轰过去,他当然听不懂,所以根本就是无从回答。 他咬紧了嘴唇,半天才吐出几个字,“在下云焕,幻月城城主。” 那样的答案显然不能让记者信服,轰声一片,“幻月城城主?拜托,你武侠小说看多啦?完全就是走火入魔了嘛。你是什么幻月城城主,我还是唐太宗李世民呢。哈哈哈。”几轮不屑的嘲讽后,记者们也相继退出了篮球馆。 第五章 星之陨 先前的喧哗一下子消失,静得连呼吸声都能听见。光影映在云焕略显苍白的脸上忽明忽灭,那一刻,他只觉呼吸也微微有些凝滞。 李亦拍了拍云焕的胸脯,“云焕,你有兴趣打篮球吗?” “篮球?此为何物?我只想尽快回到幻月城,各国对幻月城都是虎视眈眈,各城城主钩心斗角,我绝不能让圣帝罗伊的悲剧重演。战事一起,必将生灵涂炭,这天下太平又遥不可及了。” 哲瑞一惊,“怎么你像是在演戏啊?这些话跟萧大导演的台词好相像哦。云焕,你这个粉丝够敬业的!” “此事关系到天下苍生之安危,岂是儿戏?阁下未免太不以为然了。” 当大家都一头雾水的时候,李亦接到了儿子李晨打来的电话,“爸,我刚看了你们篮球赛的直播,从天而将的那个人不像是和我们一个时代的。昨晚,萧导在一道奇异的灵光闪现后就失踪了,眨眼人间蒸发。我怀疑,这确实是一次不可思议的穿越,某种能量打开了时空隧道,萧哥不知被带去了哪个时代,而篮球场上的人正是从那个时代穿越到现代的,所以他才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儿子,不会吧,这些都是科幻故事里的情节啊,你没发烧吧?还有,萧幕失踪?那是会震惊电影界的,你们的《梦华王朝》要如何进行?” “爸,你放心,目前此事只有我们剧组的人知道,《梦华王朝》这部戏是萧哥的梦想,我一定会帮他完成。同时,我也会尽全力去寻找线索,你一定要将云焕留住,他是查找线索的关键。至于萧哥失踪的事儿,一定要保密,绝不能透露半点风声,不然,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事端。” “不管他到底是哪儿的,他都会是一个超级球员,他那种体质、速度和平衡力绝对是如今世界篮坛稀有的,说什么我也要将他留住。” “好,过几天剧组放假,我会赶来北京的。” “拍戏累人,你要注意身体,不然你妈天天在我耳边唠叨。对了,那萧幕的家人怎么办?他留学英国的女朋友今年春节不是会回来的吗?” “离大年三十还有些日子,暂时瞒着吧。等我有线索之后再告诉他们。” 挂断电话,李亦将云焕拉到一边儿,严肃道,“这里没有幻月城,也没有战争,这里是北京,是离你们那儿很遥远的时代,你已经穿越到了现代。这是事实,你必须接受。或许,我儿子能帮你回去,但他现在在别的城市,所以你必须留下等他,明白吗?” “听前辈如此道来,在下算有些明白了。只要能回到幻月城,我会听你的。” “好,那你就跟我们回球队吧。” “教练,云焕以后真跟我们啦?” “你们给我听好,云焕出身尊贵,我们一定要好好待他。如果他愿意加入我们球队,那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是,教练,我们一切都听你的,多一个兄弟没什么不好的。” “走吧,学校主任为你们办了庆功宴。” “是吗?主任太耿直了哈。” 夜晚,迷幻的酒吧外是一片沉寂的天幕,然而,在绚烂的六星陨落之后,两颗蓝、红的星辰再次出现于天穹,万丈光芒,仿佛一团飘忽柔和的影子,从天际的西方缓缓影现,拖出了长长的轨迹。一切,莫非真是前缘注定——《幻忆录》里曾有记载:星之陨,城可危;星之末,万物散;星之再现,逆乾坤。 六星虽然陨落,让时间的年轮骤然停止,终结了历史的脚步。但如今,又有两颗比六星更闪耀的星辰从新出现于天际。那么,星辰之末过后又将星辰再现吗?又如《幻忆录》里真的预示着乾坤即将逆转吗?而那两颗星辰照耀的又将是谁? 第一章 古城丽影 星辰天幕,巍峨的乌苏里拉冰山冷寂屹立在天地的最北端,飓风扬起飘落的冰尘,弥漫了墨绿色的苍穹。世间繁华落尽,只留下那寒莺鸟划破天际的身影。迷幻的山顶,闪烁着被月光映衬的清冷光芒,风雪中的迷雾如入仙境。破晓和月牙在交替,一阵厉风穿越而过,几千尺的冰山下,一座气势孤傲的帝都隐隐凸现,像是钳在天幕中旷世惊艳的画卷。 纵横交织的阡陌街巷,飘飘渺渺却又纤毫毕现。冰潋城位于雅塔尔帝都的中心,琉璃色的城堡华丽而威严,白玉雕刻而成的神骏飞马伫立在白尺高的城堡堡顶,它炯炯有神的眸子鸟瞰着宛如海市蜃楼的华丽帝都。橘色涟月花绚烂盛开,满城纷纷扬扬飘洒的冰花里凝结了萧然而落的花瓣,月光映染下,是一片如梦般的橘色。 而“空城”之名似若大大减少了冰潋城固有的华丽和神圣——据说,一百年前,冰潋城土著尼伯雅族人因私自修改本就不平等的城令而被赋有“天魔”之称的龙麟神以背板之名诅咒,不到两日,全城族人中毒身亡,尸首被抛入冥海。 此后,曾盛名几世的冰潋城便成了“天下禁城”,无人敢接近半步,就算有江湖正义人士想要伸张正义,替尼伯雅族人洗清罪名,但介于龙麟神的可怖恶咒,也只好作罢。 或许,当璀璨的星辰照耀天际之时,一切皆已改变,至少,天下还有一人敢做天下人不敢之事…… 一连几日,萧幕都呆在寝宫里,无论白昼黑夜,只有黯淡的烛光透出,隐约能瞧见,他盘膝而坐,翻着那些陈旧的文案,长久地追溯着那些他从未知晓的不朽历史。 雪樱轻声走进了寝宫,“萧公子,这是长老特意为你熬制的蜜枣莲羹,趁热喝点儿吧。” 望着她如波浪般的蓝发和精致的面容,大概没有人男人会不为之动容吧,不过,萧幕对眼前看似柔弱的女子还充满了敬佩之心,“公主,如果当年没有你和云焕的里应外合、忍辱负重,我想你们也回不了幻月城吧,你真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这确实是梦华王朝的福气啊。” “公子夸奖了,雪樱并没有这么伟大,以前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要回家而已。我和云焕不想去杀任何一个人,但生于乱世,自当身不由己,天下一日不平,百姓一日无宁。让天下真正太平的办法唯有不断毁灭霸权。”这一刻,她那明澈的眼眸里有了一丝悲凉,也有了一丝不顾一切的光。 “是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是在我们那儿就好了,和平时代嘛,不过,唯一缺憾的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即是一个和平时代,也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失去了像你们这样如此单纯的人,紧张、忙碌的生活节奏更会让人倍感疲惫。” “是吗?那样很好呀,至少不用杀人就天下太平了,这是云焕最大的愿望。不知道现在他身在何处,过得好吗?对了,萧公子,你看了几天的文案,找到我弟弟失踪的线索了吗?” 萧幕颔首,似有愧意,“抱歉,暂时还未有头绪。不过,我怀疑与墨魂剑、雪隐刀有关,你能跟我讲讲这刀和剑的来历吗?” “没问题,墨魂剑是……” 未等雪樱回答,一个站岗的侍卫就匆匆忙忙跑进寝宫,脸色煞白,“公主,大事不好。幽凤城大将秦晏率领他的“幻”兵团浩浩荡荡朝幻月城杀来了。” 此话显然触动了雪樱心中那根最脆弱的弦,她一向大气的脸上也有了一丝黯淡的神色,“想不到云焕失踪之事,各国都已知晓,所以他们抓住了时机,想要一举歼灭幻月城。我只是没想到,秦晏会如此着急攻城,我们甚至毫无防备。” 这时,萧幕眼睛一亮,“不是有冥雾森林挡着吗?想攻城,冥雾森林乃是必经之路,来者一进森林必中赤月毒,如此以来,我们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雪樱无力地摇头,“秦晏绝不是一般常人,不容小觑。” 萧幕质疑,“是吗?面对强大的圣帝罗伊,你们都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这次不就是个秦晏吗?难道仅仅因为你们失去了云焕这员大将?” 雪樱长叹一声,“当然不是,幻月城绝不会如此不堪。只是你不知道秦晏的来历。据说,他是龙麟神的得意弟子,不仅剑法超群,还会使用一些可怕的术法,让人不是粉身碎骨就是非残即废,而且他的“幻”兵团将士们个个身手诡异,在练就龙麟神传授的独门心法后还可刀剑不入,遇毒不侵。” “既然如此,云焕干嘛大费周章的让长老幻化出冥雾森林,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那是因为两百年前,龙麟神为闭关修炼回到了幻海彼岸,秦晏也随他一起离开了梦华王朝。这两百年中,他师徒二人再未现身江湖,看来这本就是个圈套,我们竟中了他们的计。” “你和云焕也太掉以轻心了,龙麟神是如此阴险之人,他怎么会就此罢手?他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说不定,我们的穿越还跟他有关呢。对了,我们有打胜仗的把握吗?” “没有,如果执意应战,必将死伤无数,生灵涂炭。” 掌管幻月城大小事的长老听闻此事,也是倍感着急,感到了寝宫,“公主,墨魂剑乃千年神剑,威力无比,对付秦晏应该还是有胜算的。” “就算如此,“幻”兵团谁去对付?我不能让将士们去白白送死。” 萧幕独自站在窗前沉思了许久,似乎是有了不错的妙计,高声道,“大军即将兵临城下,没有把握就不必与他们正面交锋,打仗靠的是战略,而不是蛮力。幸好本人上中学的时候研究过孙子兵法,这个时候总算派上用场了。孙子兵法有三十六计,今个儿,我们用空城计。” 雪樱状若未闻,低声道,“雪樱才疏学浅,不明白公子所说的空城计。” “不懂没关系,我解释一下就行了。我之所以用空城计,其目的是拖延秦晏的时间。我仔细看了梦华王朝各大、小国的分布图,从幽凤城出发前往幻月城,至少得五天时间,就算他们的战马是汗血宝马,也无法在三天内赶来。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三天,离开幻月城,将所有臣民转移到冰潋城,这样你们就安全了。” 长老听到此话,怒极反笑,满面讥诮之色,说道,“幻月城是我们守护了上千年的家园,作为它的臣民,我们又怎会离开?纵然一死,我们也要拼搏到最后一刻,那种临阵脱逃的小人之举,我们是不会干的。” “一群死板的人,我没有要你们就此背井离乡,好歹我们也都是中国人吧,落叶归根的道理我是明白的。我只是要让你们不死一兵一卒而躲过此劫难。学了近三年的地理我是没白学的,依照腾古尔沙漠上空的云层情况和沙丘微妙的移动,我敢肯定,秦晏到幻月城之时必将有一场沙尘暴席卷而至,纵然他刀剑不入,也强不过自然界的力量吧。” 她眉宇低敛,凝神道,“沙尘暴!每一次遭遇它的时候,我们都有不少臣民被风卷走,死伤无数,我们对此是痛心疾首。” “人始终是强不过天的,所以我才要让百姓转移到安全地方,总不能让他们又一次的死于天灾吧。离开幻月城,方圆百里之内唯一可以躲避的只有冰潋城。你们明日就启程离开,告知每位臣民,不管是战马还是马车,通通用上,后日便可到达冰潋城,他们呢,只需要带足够的干粮。冰潋澈与幻月城只有一山之隔,没有邻国驻扎,所以完全不用担心会中埋伏,且路况良好。到时候,我留下,再给我留十个精兵,我自有办法对付他们。” “冰潋城是梦华王朝的禁城,没有臣民愿意去的。”雪樱说。 “公主,当年尼伯雅族人是中毒而死,并不是什么诅咒。不管那狗屁神用的是毒水,毒粉还是毒气,这些都会在空气中逐渐挥发的,就是说,两百年后的冰潋城绝对是无毒无害的。你们古代人就是迷信,人都能被诅咒死,那还真是奇了怪了。相信我,这些都是前车之鉴,不会害你们的啦,等秦晏退兵,我就接你们回来。” “好,我相信你,尽管你所说的那些,雪樱不太懂,但作为幻月城的人,只要相信一个人了,就不再需要任何理由。长老,你们明日就启程吧。” “公主,你不走吗?” “我留下来陪萧公子对付秦晏。” “公主,他们更需要你,你给我留十个精兵足够了。你就等着敬候佳音吧。” “好,一切就有劳萧公子了。夜色已晚,雪樱先告辞了。” “好。” 第二章 世纪奇遇 喧哗的幻月城一时静谧之极,除了夜风吹动沙子的声音,再没别的响动,生命的气息也变得宁静而温婉。只是,曾经的大漠之城在经历生死轮回后已经伤痕累累,为了守住一座城,他们付出的不仅仅是生命,而这次,他们又将面对强大邪恶的敌人,虽然萧幕出此良策,可他们的内心深处依旧是惶恐不安的。历史上的大漠儿女潇洒坦荡,或许,不尽其然吧,在一个平衡的世界里,无论身处哪个时代,一切都没有绝对。 夜色深浓,萧幕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不禁自语起来,“难道上帝让我穿越,就是让我帮助幻月城的吗?太巧了,今天发生的事儿,居然和我的剧本不谋而合。秦晏这小子不好对付,如果真的和他扛上了,我要怎么应付呢?小时候确实是忒爱打架,可这次不是打架,是玩儿命啊。唉,筱彤,我知道我一定不能有事儿,因为我还要回去见你呢。你快回国了吧,知道我失踪后,你可千万别难过,因为我会尽一切可能,想方设法回来的!”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银甲,头戴面具的人不知从何方飞入了寝宫,功夫之深,萧幕竟然没有丝毫发觉。 瞧见他的时候,萧幕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你谁啊?敢对本大爷不敬,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吧。” 对方并未理会萧幕,只是微微翻转手掌,一圈淡绿色的光华在身侧漫开来,仿若织起了一个虚无的帷帐。 萧幕想反抗,“明人不做暗事,你这算什么啊?偷袭!” 他还是不容分说地把萧幕推了回去,继续运功。 大概过了一刻钟,他闭目合掌,缓缓站起身,黑色面具背后似有一丝笑意,“就凭你,也想对付秦晏?那根本就是火星撞地球。萧大导演果然是自信心一流,实战能力三流哦。不过,有本大侠我在,你就不用怕了。我已将内功传给你了,只要再教你两招剑法,对付秦晏就胜券在握了。” “火星撞地球?萧导?你难道是现代人?天啊,终于有个能听懂我说话的人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打败秦晏,而不是揣测我的身份。“幻”兵团可是足足有十万人,而你只有十个人。萧幕啊萧幕,这里可不是你的剧组,更不是奇迹发生的地方,没有把握就别夸下海口,下场只有一个,死无葬身之地!” “可别小瞧我,空城计加上调虎离山计,十万强兵也不过如此呢。” 对方不屑的一笑,“哼,你以为普普通通的孙子兵法在梦华王朝会有用吗?如果你这样认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最讨厌婆婆妈妈的人,给个痛快,这剑法你是学还是不学?” 只见萧幕一个劲儿的点头,“学,怎么不学,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嘛。” “那,看好咯,这柄剑叫‘破天’,它的灵力胜比幻月城墨魂剑。记住,剑的境界不在于招式,而在于持剑者的意念。无论秦晏的夕影剑如何攻无不克,他也不可能完美无缺。其一,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道理你应该清楚。然而,秦晏并不知道你的任何情况,而我却能告诉你,他的优缺点。三国里的曹操你知道吧,我想这个比喻再恰当不过了,秦晏就是这号人物。有时候,过分的狂妄自大,必定验证一个结果:骄兵必败。而你,虽然在内功、剑法和谋略方面都输对方一筹,但你的意念将是最好的筹码。” 没等对方指点完,萧幕突然插嘴道,“兄弟,听你的声音如此年轻,我怎么感觉你无所不知呀,厉害!你不会也是导演吧?中国能出现这等奇才,我们的电影事业必将胜过美国好莱坞。哈哈。” 一心想帮助萧幕,反而被嘲笑一番,男子显然不乐意了,左手食指在萧幕的右肩上轻轻一点,他便无法动弹说话了。 “萧幕,这里不是现代,这里是一个残酷的时代。如果你还想回到现代,就必须打败秦晏。现在,我告诉你“破天”心法。到时,你只需要手握剑柄,然后将气息逐渐运到丹田,眼睛看着剑身上的图腾,记着,一定要专注。之后,再将我刚才所演练的破天降龙招式挥出来,在挥剑的同时,心里默念:天之大者,人也;降龙者,破天也。如此一来,我传给你的内力将全部注入在破天的剑身之上,破天的灵力会随着你的意念全部爆发出来。” 听完持剑诀窍,萧幕傻眼了,“好复杂,我可从来没练过剑,一下要我记这么多招式,我实在没把握。” 面具背后的嘴角再次高高扬起,并且微微一笑,“你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打破了各位电影人传统的叙述手法,以绝对的新颖度和巧妙的构思力赢得了国内外电影人的好评。这说明一个道理,不踏出第一幕,怎么知道不行?我了解的萧大导演可没你这么懦弱。我如此帮你,你舍得让我失望吗?” 他好像真是萧幕的幸运神,那样的鼓励给了他无限的力量和信念,“哥们儿,归根究底,你就是要告诉我,一切皆有可能。对吧?好,我答应你,一定不负众望。” 说着,他又将一支枪扔给了萧幕,“这玩意儿,你好好利用。” “枪?你自己做的啊?真是巧手一双。公主不是说那什么军队刀枪不入的吗?” “你傻啊,我这叫做出奇制胜。没有人知道“枪”这玩意儿的功能,再有,你将这枪发给跟随你的十个精兵,你只需要教他们如何开枪就是了。这枪膛里装的不是子弹,而是一种药,对准对方的太阳穴开枪,不管他们多强,只有乖乖屈服的命。” 萧幕大笑,“高,实在是高!你的谋略太雷人了,把现代的高科技引入落后时代,赢家当然会是我们咯。” “重要不是招式,也不是谋略,而是意念,意念,懂吗?” “懂,懂,懂。” “我明天会跟随大部队前往冰潋城。” “冰潋城有危险?” “我不能确定,但我会暗中保护他们。你速战速决,到时我们会和。” “好。一言为定。哥们儿,等我打赢了秦晏,你一定要告诉我你的身份哦。” “到时再说吧。” 来者腾空而起,消失在黎明前的微光里。 第三章 沙城战影 晨曦微露的时候,雪樱已带臣民离开了幻月城。幻月城外的天地飘起了鹅毛大雪,延绵的冰山嵌在破晓的天幕中透出绚丽幽深的轮廓。大雪萧然而落,扬扬洒洒,覆没了寂静的大地。 腾古尔沙漠的上空,云层呼啸卷成巨大的漩涡嵌在惨白的天幕之上,剧烈的气流开始倒转,此起彼伏的沙丘上黄沙飞扬,风起的时候就随着狂沙飞遍大漠。那来自天地的怒吼掀翻了猎猎飘扬的旗帜,铜铃叮当作响,像是远方的战场响起了铿锵的战鼓,邪异而悲凉。一阵强烈的节奏摄人心魄,细软的黄沙似若千层大浪,铺天盖地席卷而去,仿佛那个地方只存在于冥界一般,无声无光,唯有来自地狱邪灵可怖的召唤。 一切果然如萧幕所想,秦晏的大军已被困于愤怒咆哮的腾古尔沙漠。兵团将士被无情的漩涡风沙掀翻下马,他们竭力的抱在一起,可那些力量加起来也只不过是绵薄之力,无法抵挡沙尘暴如猛兽般的突袭。风里,那些摇摇欲坠的身形就像沧海一粟,渺小的还不如一颗沙砾。 人仰马翻的场面让暴躁狂妄的秦城主极其愤怒,“起来,通通给我站起来,你们这都是干什么吃的?我们要继续前进,站不起来的,通通给我斩了,满门抄斩。” 一听此话,将士们还是惧怕的,他们死死抱在一起,不让自己摔倒,再加上他们控制着自己的内息,不一会儿,他们就已经能够在强烈的风中屹立不倒,那样惊人的力量确实不是常人能比的。 砂风越来越强烈,那样巨大的力量拉扯着他们,如影随形,就算他们拥有超乎常人的毅力,但在如此狂野的沙尘暴席卷中,还是有不少“幻”兵团将士被卷入海啸般的漩涡,葬身于茫茫大漠。 见此混乱的情形,秦晏下马,从怀中取出一支绿色的短箫,吹出了几个音符,没想到,眨眼之间,一群有着两对翅膀的金色大鸟从不平静的天际铺天盖地的翱翔而来,它们在半空中形成有序的队伍,齐齐飞入漩涡。 奇怪的是,看似不及战士的鸟儿居然能与如此凶悍的漩涡抗衡,为它们的主人格挡一切巨大的力量。 秦晏居然昭出了魔物‘幻灵’,那些身躯庞大,有着两对大小各不相同羽翼的怪鸟便是龙麟神利用魔池魔性幻化而出的千年魔物,它们生性残暴。 秦晏使的天魔咒就是对幻灵最好的控制,因为幻灵的心脏里被植入了蛊毒,只要秦晏用绿箫唤出天魔咒,就可以召集成千上万的魔鸟,它们会拼命效忠主人,直到生命结束。 满空是‘幻灵’纷飞的影子,轰鸣震动了天地,略显灰暗的天陡然流光横起,一大片金色的羽翼遮蔽了黑色的云,它们急速移动着,带起诡异的风,那像是一种已经蛰伏千年的惊人力量,仿佛裂开了天穹。 潜伏在城楼之上的萧幕虽然从未面对过如此庞大的场面,但当他被送到这个动荡不安的王朝的时候,他就不再是曾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富家公子了,他很清楚自己的责任和处境,眼看天幕之上的金色大鸟形成了强大的防护界,逐渐退却着沙尘暴的威力,他毅然下令,“放箭!” 一声令下,幻月城十个精兵一齐后倾着身子,从箭壶中拔出箭,拉紧了手中的弦,只听“唰”的一声,利箭如雨般射了出去,杀气已在眉间一触即发,箭支如黑色的风呼啸而去。无数双金色的眸子突然黯淡,扑散双翼,竭力躲避着利箭的射杀。迫近的杀气如此强烈,那样闪着金属光的厚实羽翼隐隐沁出了红色珊瑚般的血色。 风声越来越凄厉,带着愤恨的哀嚎。 秦晏飞身而起,冷刀似的眼眸一闪,似若有着偏执的恨意,声音冷定如岩石,“云焕,多日不见,有长进了哈。” 话语之后,黯淡的密云下,兵刃的冷芒宛如微弱的明火,一闪即没。 萧幕没有丝毫停顿,高声应道,“秦晏,我可不是云焕,本大爷是萧幕,你的克星!今日,我就让你尝尝失败的滋味,免得你继续祸害苍生。” 极远处,忽然传来一声碎裂,暗藏了永不消散的恨意,“云焕,你给我出来,有本事就打赢我啊。幻月城,你将永远消失在梦华王朝的视野里,哈哈。” 此语一出,他漆黑的眸子终于露出了洞彻的表情,一时间,“幻”兵团数万将士拔剑而出,浩荡攻去,那样的冲杀惊天动地。 那片迷幻的土地在那一刻其实和历史一样,仍然充满了血与火。 萧幕再次下令,“将士们,接下来轮到你们表现了,集中精力,一定要专注,然后将你们手上的枪对准他们的太阳穴,一开枪,他们就没辙了。” “是,我们定当不负公子所望。” 虽然枪那玩意儿对于将士们来讲是从未相识,更不知其作用,但他们的学习力却是惊人的。三日苦练之后,萧幕已将他们训练成了一个个神枪手,百发百中。 风更急,黄沙翻滚,没有一个“幻”兵团将士知道对方使用的是何种武器,更不知道如何去抵抗,这场决战看似是十万对十,可谁又知晓其中的玄妙之处呢? 特殊而制的子弹沿着完美的直线重重打击到对方的太阳穴,一行行的将士突然倒地,不管他们再怎么努力也无法从沙漠中爬起来,一种莫名的痛将他们撕裂着,惨白的面孔充满了令人悲悯的苦痛。那一刻,战士们的生命仿佛是美丽而残酷的。 短短一刹那的静止,就像是遥遥而不可及的永恒,静止之后,秦晏提起一口真气,将身形施展到极快,风云聚起,呼啦一声如风卷起,夕影剑急斩而去,仿佛交织的闪电。 夕影剑的光隐隐如鬼魅,剑身逐渐由银灰色呈现出了如烈焰般的红。那一剑毫无阻拦地画出了一条弧线,没入萧幕的肩头,他一个踉跄,只觉血气倒冲。 秦晏笑了,然而只是淡淡道了句,“我才出了‘夕影’的第一招,云焕派来的大将也太逊了吧,如此功夫也想与我秦晏匹敌,简直是侮辱本城主的名声。” 萧幕脸色青白,眼里有愤怒,然而他也仍是蹙眉沉思,回想着神秘人教他的招式。 暮色沉沉,死寂。 萧幕按剑而起,手指迅速画出一道符来,白色弧线腾空而起,与对方斩来的光芒相击。此刻,两道银光如梭般快速穿过了云层,刺向黄沙漫漫的大漠。这一反击,还是秦晏占了上风,准确而凌厉的剑势仿若很轻,甚至不及一片羽毛的重量,但却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力量。 两种巨大的力量再次交锋,萧幕又一次被夕影剑逼退了几丈之远,砂风里闪出夺目的光来。隔着薄薄的衣袖,他明显能感觉到对方剑的冷冷锋锐,几乎要割破肌肤刺入他的血脉。 狂野的风里再次传出了对方的纵声长笑。 萧幕的胸甲已裂成几块散落,但他的眼眸里始终充满了激越的亮色,如此疼痛就如鞭子抽打在他身上,肩、背都已突兀起无数的血痕,一时间他思绪翻涌想起了尘封于大脑中的招式,为了幻月城,为了等待他归去的家人,他没有退路。 第四章 破天绝杀 “幻灵”被利箭所刺,心脏碎裂,便也带着一声声的惨叫扑散在沙尘之中,一阵强风过后,那些残破柔软的羽翼已经葬身于浩瀚的沙尘之中。 幻月城十位精兵的枪法之准,就算回到现代,恐怕也是无人可以匹敌。神秘人的妙招果然让数万兵团将士乖乖屈服,那些勇猛的战士追随秦晏南征北战,从未输过,龙麟神曾下命于他们,如果不能带着胜利回去,就将自己葬身于敌人的领土,那样也算死得其所。 他们是一群不顾一切的死士,他们的使命始终只有一个,就是誓死守护城主。当他们知道自己败了的时候,便遵从龙麟神的指令,一剑自刎,褐色的血液渗入到黄沙中,充满了阵阵血腥。 萧幕一向是反对轻视生命的,他绝不能容忍任何一个人就那样结束生命。 在他的命令下,一张如天幕般的大网从将士们的手中挥洒而下,“幻”兵团所有人都被困于大网之中。 神秘人曾在走之前将大网交给萧幕,并吩咐他好好利用。看来萧幕还真是用对了时候。金丝蝉网是用金蝉丝织成的,一般的刀剑根本无法割破,他们被挤成一团蜷缩在大网中,当然没有办法自尽了。 眼看时机到了,刷的一下,萧幕原地跃起,凌空而上,身影招摇,如寒鹤渡塘,眨眼间将气息提到气海,手臂伸展而出,左右舞剑,心里默念:天之大者,人也;降龙者,破天也。 刹那间,破天剑上仿佛浮起了一道薄雾,而那道薄雾居然就是自剑身喷薄而出的剑气,半空中出现了无数道交错的银光,仿佛交织的闪电,‘破天’已经聚集了萧幕由内而外的能量,倏忽从主人手中以极快的速度飞出,在空中划过几道有型的弧线,直逼对方的咽喉。 也只是一瞬,秦晏手腕一翻,指尖便流出了一抹雪亮冰冷的光,剑光一闪而没,又瞬间消失。是‘破天’抵挡住了‘夕影’强势的攻击,那两道万丈光芒已划开了几千尺的沙地,黄沙四起,‘破天’再次翻转,劈向‘夕影’,‘夕影’骤然黯淡,灰溜溜的落下。 这时,萧幕手握双截棍,正式与秦晏交锋。秦晏轻抚着手中的宝剑,眼神逐渐变得锋利无比,等不及对方出招,萧幕已经玩儿起了酷酷的双截棍。 那样的速度和招式让所向披靡的秦城主也不知所措,只觉得全身被那个不知名的武器打得疼痛不已,连握剑的力气都没了。 在秦晏失神的瞬间,萧幕突然挥剑斩去,那剑的力道不仅威猛而且准确,刺破了对方的战甲,胸口的血立即涔涔而下。战败的秦晏在自己被剑刺伤之后才明白,那怪怪的武器只是一个掩护,目的是好让他中计。 幻月城大胜,萧幕自然兴奋不已,这毕竟是他打得第一场胜仗。 他可爱的像个孩子,朝着脸色发青的城主做了个鬼脸,高呼,“酷毙了,要是再来点儿掌声就完美了,哈哈。” 秦晏用颤抖的手握起夕影剑,“萧幕,你以为龙麟神是这么好对付的吗?你虽然赢了我,但你却赢不了他。如不出所料,幻月城臣民加上一个公主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俘虏。” 听到此话,萧幕抓起秦晏的领口就问,“你说什么?他知道公主已经前往了冰潋城?” “不仅知道,而且……” 不等秦晏说完,萧幕立刻上马,向冰潋城追去。 龙麟神洞察天下之事,冰潋城属于他的领地,当雪樱带领大家踏进城的时候,他已经知晓了他们的一举一动。他没想到一向聪明的幻月城公主居然会笨到自投罗网。 于是他在城内设下了‘锁’的封印,封印不解,冰潋城就被锁于另一个结界当中,臣民们当然无法踏出冰潋城半步。 当暗中跟随大家的亦歌发现事有蹊跷之时,已经为时已晚。之前,就连他都称赞萧幕能够处变不惊,想出如此两全的良策,既不损一兵一卒,又能躲过幻月城百年一遇的沙尘暴之灾。可是,他竟没想到,自己和萧幕面对的是一个邪恶的魔鬼,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龙麟神的前身其实是一位传奇的智者,掌管整个天泽王朝。 说起来,天泽王朝还真算得上是千年以来的一个盛世。龙麟神原是摩纳二世,他的父亲是天泽王朝的开国者。 天泽王朝之前,天下分裂,藩王钩心斗角,朝中文官结党营私,百姓起义之事是层出不穷,一片生灵涂炭。 王朝的衰败一直持续了千年。摩纳一世执政之后腐败虽有改进,但他一心只想追寻长生不老药,根本不理朝政。 他登基之时就开始派众臣去往传说中天神休憩之地‘幻海彼岸’寻找血莲,据说血莲不仅可以让人永葆青春,还可长生不死。 当时,没有人知晓幻海彼岸在什么地方,无数的大臣都死于艰苦的路途。 一千年过去,摩纳一世想尽办法也没有找到血莲。日渐衰退的身体再也熬不住岁月的摧残,他临死前将皇位传给了唯一的儿子,让他继承大业。 摩纳二世登基之后立即颁布了不少律令,朝廷也进行了重大调整,仅仅百年之后,天泽王朝就恢复了开国时的繁荣昌盛。 但同时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隐患,天泽王朝的邻国霍图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取代摩纳二世,建立圣帝罗伊王朝。 城主西荆一面效忠摩纳二世,一面笼络军队及大臣,逐渐掌握了兵权,组成了自己的巫师军团。 当年,巫师军团用‘九天’对天泽城进行攻击,天泽将士深中剧毒,无力作战,摩纳二世最终死于西荆剑下。天泽王朝从此覆灭,众千臣民被就地处死,成为了冥灵。 摩纳二世死后,一直想要报仇雪恨,所以他不愿去往天泉彼岸转世。他和他的臣民们一直潜伏在圣禁塔里,那里便是阴阳的分界。 摩纳一世曾告诉过自己的儿子,关于魔池的传说。魔池是聚集了众多邪灵的一个池子,在那里是没有阴阳之分的,更无所谓正与邪。唯有无尽的黑暗与血腥,一旦有人入池,邪灵便会帮他注入无穷的邪力,使其突破阴阳结界,扰乱世间秩序,为所欲为,称霸天下。 由于摩纳一世是被万箭穿心致死,所以在他精气耗尽之时,他就已经灰飞烟灭,失去真身的人也就无法再入池为魔。 龙麟神则不同,一到冥界的圣禁塔后,他就苦心寻找魔池,经过五百年的苦苦寻找,他终于在冥界的尽头找到了魔池,偌大的水池充满了血腥味儿,千年寂寞的邪灵似乎听见了主人前来的脚步声,尤其兴奋,平静已久的池面终于开始翻滚,荡起阵阵涟漪。 龙麟入池,九泉下的恶灵呼啸卷成巨大的漩涡,无数邪力沿着他的各处经脉深深渗入他的内脏,恶灵汇聚,依附在他的体内。那一刻,他的瞳孔已逐渐变为了深碧色,经脉突兀而起,像一个十足的魔鬼。 自龙麟入池后,他便拥有了世间绝无仅有的强大能量,一夕之间,他统一了冥界。无数冥灵成为效忠他的傀儡。 一百年后,他更是突破阴阳分界回到了世间。从此之后,恶魔横空出世,天下大乱,好好的圣帝罗伊王朝被他搅得腥风血雨,似乎他在告诉天下所有的人,他不再是曾经的摩纳二世,他是攻无不克的龙麟神,逆龙麟者,死无葬身之地! 无论天下形势如何,其实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梦华王朝越来越强大,故此他派了自己的得意地子去围剿幻月城,梦华王朝覆灭之时将是他真正统治天下的是时候。 第五章 围城*禁 对冰潋城设下封印,将众千臣民困于此地的原因只有一个,龙鳞神需要‘破天’,更需要一个完美的对手…… 那大雪弥漫的城池喧嚣而悲泣,天幕闪烁稀薄的星辰,千万里月湖涨满月光,月照树梢,雪絮如花。瞧着城里盛开的樱花,如同伤逝般残忍飘落,雪樱的眼眸里有了一丝悲凉。 飞鸟盘旋,瞬间划过空慢的夜空,冷彻千古。长老面色如灰,痛心疾首的说着,“公主,老臣早就奉劝过你,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这次分明就是一个圈套,萧幕就是要我们往深渊里跳的,他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早知如此,那日我就应该打死他,现在好了,我们会被活生生的饿死的。唉,要是城主在,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长老的话瞬间激起了大家对生命的强烈渴望,一时间众人愤恨,“我们要回去,该死的萧幕居然敢骗我们,就算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的。” 这时,一个白衣男子顿足凌空,又轻盈落地,“谁说萧幕骗你们了?要不是他,你们早被沙尘暴卷去天边儿了。你们这些人,一天就知道打仗,又不懂农耕,自然失去平衡才会引起沙尘暴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们,就算是云焕,他有勇气让你们逃生,自己一个人去面对十万大军吗?萧幕把你们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你们还这般侮辱他,我真为他感到不值。龙麟神现身,说不定这时候他已经受伤了,过去的二十几年,他可从不会什么武功的,就我教他的那两招恐怕也抵挡不住啊。战争的目的不仅仅是让自己过得太平,而是要让天下太平!” “你谁啊?这是我们幻月城的事,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插手。” “拜托,你以为我想帮你们啊?我还想回去呢!要不是萧幕这小子如此拼命的帮你们,我才懒得搭理你们呢。” 此时,雪樱上前一步,低声道,“公子可是暗中保护我们的人?不然你也不会入虎口了吧?” “是,我就是怕秦晏玩儿什么花招,所以才决定暗中保护你们的,没想到还是中了计。龙麟神果然是老奸巨猾。这样吧,让我试试,看能不能解开他设下的封印。” 说着,亦歌飞身而起,聚起真气,一掌打向了半空中悬浮着的一层薄薄的光圈。 没想到,亦歌被光圈中的邪力反击,那一瞬间的力量就像是面对几十万大军的攻击,他被掀翻在地。 一时间,他的嘴角已沁出了鲜红的血,冰冷的寒气直沁到他的五脏,血色迸溅,他触电般的颤抖,肌肤也随之变成了青紫色。 雪樱吓坏了,脸色煞白,那双眼睛忽然闪烁着晶莹的泪光,“长老,快救救他啊,你一定有办法的。” 历尽沧桑的老人一时明白了亦歌并不是十恶不赦之人,随即褪下袍子,将气息提到气海,双手沿着脊椎,运指如风一口气封住了他伤处各个大穴,阻止血继续留下,并且一处处将功力透入,打通亦歌凝滞的血脉。 伤势虽有缓解,但他的眸中尚有残留的苦痛之色,他微微吐出了一口气,喃喃低语,“公主,放心吧,我没事儿。” “对不起,先前大家误会你了。没有萧公子和大侠你,我们恐怕难逃龙麟神的魔掌。” “没什么对不起的,人在惶恐的状态下通常都是没有理智的,这点我们明白。所以我也没有丝毫责怪你们的意思,也请你们别误会萧幕,他真的是好人。这封印的力量太强,我们要想办法破除才是。也不知道萧幕怎样了,他是死是活?” 雪樱肯定的回答道,“萧公子是好人,他一定不会有事的。他说他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我相信他是拥有超强能力的。” 亦歌撇嘴,“这可要让公主失望了,他的功夫全是我教他的,不然他今日是必死无疑。说起来,我和他也是同命相连,挺他挺到底啦。” “难道,难道公子你也不是这个时代的吗?” “唉,此事说来话长,等回了幻月城,我再慢慢告知公主。” 第六章 黑暗突围 没有月的夜里,雪却在无休止的飘落,雪山之上的骏马跑得四蹄腾空,周围的景物呼啸而过,已经延绵一片。 那一扇白玉石的城门仿佛隔开了生死,仅有一线之隔,实际隔着滚滚洪流。 萧幕翻身下马,刚一接近城门,就被强大的力量给反弹回去了,他那不敢相信的眼睛陡然凝滞了,厉声大喊,“公主,我回来了,你们还好吧?” 听见萧幕的呼喊,亦歌立即应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出事儿了?” “我打败秦晏的时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啊。” 这一刻,他的目光是无奈而畏惧的,“完蛋了,萧幕,我们还是中计了。这次真正要对付我们的不是秦晏,而是龙麟神。他深知我们的每一步计划,所以他才让我们掉进一个又一个的陷阱,幻月城恐怕难逃此劫啊。” 那样的话语说出后,他却没有立刻回答,仿佛是回忆着什么。 然而,臣民们淡定从容的神色完全没了,“都是你们的错,害得我们现在连家都没了,还被困在这种鬼地方,还说什么要保全我们的性命,一切都是谎言。作为幻月城臣民,我们从没窝囊到这种地步,我们宁愿战死沙场,也不要如此苟且的活着。萧幕,你太自以为是了,你根本就不是龙麟神的对手。” 雪樱连忙站出来解围,“大家要冷静,此事不能怪他们二人。四海皆可为家,只要我们活着就可以等到城主归来,你们明白吗?” 在短短的时日内,她就接受了许多她不想接受的事实,那样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压在她身上,连她的声音都变得疲倦而嘶哑了。 萧幕跪倒在城门外,他只感觉心里的冷气一层层透出,“对不起,是我对不起大家,是我的轻敌害了你们,我以为我可以帮助你们,事实告诉我,我只是一个狂妄自大的家伙。” “萧幕,现在不是自责的时候,我们得想想如何破开这结界。” 在亦歌说完话后,突然,一个声音在风雪里响了起来,带着狂妄的冷笑,“可爱的孩子们,你们是解不开这封印的。萧幕,你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对手,你那输得一塌糊涂的的郁闷表情简直太让我兴奋了。” 他眼神凝重,杀气并不曾放松半分,“说吧,你想要什么?” “哈哈哈,萧幕果然聪明绝顶。这答案很简单,我只要你手上的‘破天’。对于它,我已苦苦寻找了一百年。只要将‘破天’交给我,我就放了城里所有的人。” 亦歌压制不住心中的愤恨,怒吼了出来,“想要‘破天’,门儿都没有。萧幕,别信他的话,‘破天’绝不能落入他的手中。” 那浑厚可怖的声音再次响起,“那你们就等死吧。” 萧幕也顿时有些疑惑了,“兄弟,不就是一柄剑吗?舍弃一柄剑就可以救千千万万无辜的生命啊,我们也不亏。” 亦歌抚着受伤的胸口,严肃道,“如果你还想回去,‘破天’就不能给他。”他一贯平静的语言突然之间变得说不出的狠厉。 萧幕迟疑了,面对那样艰难的抉择,他无坚不摧的勇气在逐渐消逝。 趁着双方对峙的瞬间,亦歌闪电般地飞身掠起,聚起所有的真力,整个人身形一动,以无形之身打向了龙麟神所筑起的牢固帷帐。 两种旷世惊人的力量一交锋,似要将一切凝固,交织的缕缕电光恍如鬼魅,将视线隔断,刺入肌肤,在如此不要命的攻击中,封印最终弱了不少,但还未彻底破除。 亦歌用自己的蛮力去解除封印,自然是抱了必死的决心,再次受到重击的他已无法站起身,胸膛里的鲜血顺着伤口涔涔而下,那地上的雪也染着浓浓的血色。 空中悲鸣连连,雪樱被吓得几乎不敢呼吸,目光沉痛,“不要再伤害你自己了,幻月城不值得公子这样牺牲,也不要为难萧公子交出‘破天’了。或许,这就是宿命吧,没有人可以违抗的宿命!” 在这话音落下的瞬间,一道白色闪电,迅速划开黑夜,斩入天际,“雪樱公主,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绝望之前不放弃,那么,绝望就会变成希望的。” 说着,她信手挥洒,剑起涌出,搅起漫天飞雪,那一剑薄而快,宛如惊电穿破天幕浓重的夜色,居然将纷纷扬扬飞舞的白雪切为两半。 不等对方出手,剑尖迅速幻化开来,出现两个剑影,她一转动手腕,便压住了对方的咽喉。 苍穹变幻,璀璨而诡异,龙麟神随即苦笑,“你果然还是出现了,不过,你一位你真杀得了我吗?” 她神色镇定,“幻月城臣民是无辜的,放了他们。你想得天下,难道你就不想得民心了吗?” 龙麟神嘴角上放肆的神色还未收敛,“你说对了,我只要天下,能奈我何?” “我不能拿你怎样,但是,任何事情皆有代价。你的得意弟子可在我手上,如果你甘愿让秦晏陪葬的话,那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顿时,龙麟神的手中发出一声剧烈的裂响,眼光深邃如妖鬼,大声呵斥,“我还是低估了你的实力,好,今日我就暂且放过你们。不过,你记住,不管是你,亦歌还是萧幕,都无法阻止我成就千秋霸业。” “好,那我们就走着瞧。” 龙鳞神盘此时,身穿紫色衣衫的女子从空而落,朝着惊呆的公主微微一笑,那一笑宛如高岭上经冬不化的皑皑初雪,清亮刺眼,“公主,不用害怕了,一切都过去了。你们的家还在,幻月城仍然是屹立不倒的幻月城。” 萧幕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一个单薄得宛如一张纸的女子竟然能让奸诈的恶魔乖乖收回他的利爪,“喂,亦大公子,你不是说梦华王朝不会有奇迹发生吗?现在你该相信你的判断是绝对错误的吧。姑娘,你要是去了我们那儿,肯定比刘谦还红。” 女子衣衫上隐有荧光闪烁,衬得她眉目如画,艳光逼人。 她轻言道,“大家还是快走吧,此地不宜久留。”说着,她扶起倒地不起的亦歌,右手食指轻轻在他的百会穴点了点,并将一颗红色药丸喂进了他的嘴里,然后微笑的说着,“萧公子,亦公子就劳烦你照顾了哦,上马车后,两个时辰就给他喝一小杯凉水。” 萧幕倒是回答的特别爽快,“好的,没问题。他受伤,我也有责任,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他的。” 随后一行人策马奔腾,离开了冰潋城。 星辰散步在浓黑的天宇上,宛如锋利的眸子,俯视着大地,冷光纵横万里天地。 风在舞动,吹拂着满城的橘色涟月花,就在他们策马离开的瞬间,涟月花居然如飞雪般飘零,闪着微光的花瓣无声的在风中凋落,覆没了漫天的雪白,巨大的光忽然在夜里绚烂绽放出来。 一股神秘而强大的力量以无形之力划破夜空。这时,萧幕手中的‘破天’开始在剑鞘中剧烈震动,火热的剑气从剑身直蹿到剑柄,那热度就如熊熊烈火,令他无法再持剑。 剑,无声地出鞘,剑身有一抹雪亮的光,剑风呼啸着刺破虚空,凌厉得割痛了他的面颊。 ‘破天’被神秘力量所操控,在空中舞动着,划出一条条错综复杂的的弧线。最终,它飞入了涟月花所形成的漩涡之中,成千上万的菱形花瓣伴随着剑的旋转而旋转,似若要合为一体。 ‘破天’的冷芒纵横天际,冷冷锋锐已将涟月花碎为粉末,然而,那些如沙砾般细软的粉末却不可思议的悬浮在空中,逐渐聚起形成了一个橘色的‘破’字,一阵飓风之后,‘破’字碎裂,形成一道蓝色冷光,注入了‘破天’的剑身。 眨眼间,‘破天’银白色的剑身中有了三分之一的蓝色,蓝光直入浓黑的天际,骤然,天地一声裂响,原本明澈的月牙随着裂响也随之隐去了自己,一时之间,天穹更加灰暗,寻不到一丝曙光。 天灰了,风停了,‘破天’也乖乖回到了剑鞘之中,不再淘气。然而,满城涟月花凋零之后,华丽帝都冰潋城眨眼间灰飞烟灭,不留一丝痕迹。没有城堡,没有神像,一切都变得虚无。 寥寥落落的隐现了一些冰潋城曾经繁华一世的幻象之后就再没了它的身影,眼前映出的是依旧巍峨的冰山,在沧海横流的世事中,似乎也只有高达八千尺的它可以成为不朽的传说,而其他的一切,不管曾经是如何的绚烂,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滚滚洪流而消逝。冰潋城的华丽与繁荣曾在梦华王朝中是无与伦比的,但它也敌不过宿命的催促,就如一个永恒不变的定律——世间的繁华只是一瞬,而非永恒…… 旋在半空,双手交叉,默念血咒,封印立即消失,那一袭黑衣也轻飘飘的消失在鹅毛般纷飞的大雪里。 第七章 城梦悄离 此时,身穿紫色衣衫的女子从空而落,朝着惊呆的公主微微一笑,那一笑宛如高岭上经冬不化的皑皑初雪,清亮刺眼,“公主,不用害怕了,一切都过去了。你们的家还在,幻月城仍然是屹立不倒的幻月城。” 萧幕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一个单薄得宛如一张纸的女子竟然能让奸诈的恶魔乖乖收回他的利爪,“喂,亦大公子,你不是说梦华王朝不会有奇迹发生吗?现在你该相信你的判断是绝对错误的吧。姑娘,你要是去了我们那儿,肯定比刘谦还红。” 女子衣衫上隐有荧光闪烁,衬得她眉目如画,艳光逼人。 她轻言道,“大家还是快走吧,此地不宜久留。”说着,她扶起倒地不起的亦歌,右手食指轻轻在他的百会穴点了点,并将一颗红色药丸喂进了他的嘴里,然后微笑的说着,“萧公子,亦公子就劳烦你照顾了哦,上马车后,两个时辰就给他喝一小杯凉水。” 萧幕倒是回答的特别爽快,“好的,没问题。他受伤,我也有责任,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他的。” 随后一行人策马奔腾,离开了冰潋城。 星辰散步在浓黑的天宇上,宛如锋利的眸子,俯视着大地,冷光纵横万里天地。 风在舞动,吹拂着满城的橘色涟月花,就在他们策马离开的瞬间,涟月花居然如飞雪般飘零,闪着微光的花瓣无声的在风中凋落,覆没了漫天的雪白,巨大的光忽然在夜里绚烂绽放出来。 一股神秘而强大的力量以无形之力划破夜空。这时,萧幕手中的‘破天’开始在剑鞘中剧烈震动,火热的剑气从剑身直蹿到剑柄,那热度就如熊熊烈火,令他无法再持剑。 剑,无声地出鞘,剑身有一抹雪亮的光,剑风呼啸着刺破虚空,凌厉得割痛了他的面颊。 ‘破天’被神秘力量所操控,在空中舞动着,划出一条条错综复杂的的弧线。最终,它飞入了涟月花所形成的漩涡之中,成千上万的菱形花瓣伴随着剑的旋转而旋转,似若要合为一体。 ‘破天’的冷芒纵横天际,冷冷锋锐已将涟月花碎为粉末,然而,那些如沙砾般细软的粉末却不可思议的悬浮在空中,逐渐聚起形成了一个橘色的‘破’字,一阵飓风之后,‘破’字碎裂,形成一道蓝色冷光,注入了‘破天’的剑身。 眨眼间,‘破天’银白色的剑身中有了三分之一的蓝色,蓝光直入浓黑的天际,骤然,天地一声裂响,原本明澈的月牙随着裂响也随之隐去了自己,一时之间,天穹更加灰暗,寻不到一丝曙光。 天灰了,风停了,‘破天’也乖乖回到了剑鞘之中,不再淘气。然而,满城涟月花凋零之后,华丽帝都冰潋城眨眼间灰飞烟灭,不留一丝痕迹。没有城堡,没有神像,一切都变得虚无。 寥寥落落的隐现了一些冰潋城曾经繁华一世的幻象之后就再没了它的身影,眼前映出的是依旧巍峨的冰山,在沧海横流的世事中,似乎也只有高达八千尺的它可以成为不朽的传说,而其他的一切,不管曾经是如何的绚烂,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滚滚洪流而消逝。冰潋城的华丽与繁荣曾在梦华王朝中是无与伦比的,但它也敌不过宿命的催促,就如一个永恒不变的定律——世间的繁华只是一瞬,而非永恒。 旷世惊异的一幕令所有人瞠目结舌,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是事实。 紫衣女子神色平静,似是洞悉一切,但她也只是淡淡道了句,“大家快走吧。” 队伍中的几个老人好生叹息,“可惜啦,冰潋城就这样没了,老天真是没眼,任恶魔血洗天下。”无数双经历生死过后的眼眸里流露出了一种深沉的悲哀。 没有风,没有光,一行人就这样沉默的策马奔腾,雪,无休无止的飘落,一切又恢复了以往的纯白。 两夜奔波之后,他们回到了幻月城。 昏暗的大殿里残灯飘摇,像是一片愁云惨雾,几日相隔,城里变得好些空旷,只有万支银灯燃烧,白色的晨雾在重重锦绣中袅袅而散。 雪樱微微一怔,用一种极其凝重的口吻道,“大家辛苦了,快回家歇息吧,请你们相信我,只要心存希望,我们就定能战胜邪恶。” 经过一场浩劫,臣民也更加体恤雪樱了,纷纷说道,“公主,你也要注意身体,别累着了,不然待城主归来,他会心疼你的。”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之后,臣民也都回到了各自的家,静静歇息。 亦歌被萧幕背到了寝宫,躺在床上的他脸色惨白,两处溃烂的伤口赫然可见。 处于高烧状态的他,喃喃自语,昔日挥之不去的种种,像梦魇般地缠着他,似乎只有在绝对的黑暗里,他才会感觉到些许的平静。 寝宫里的帘幕低垂,银灯摇了又摇,映照得一切金碧辉煌,恍如梦境。 紫衣女子坐在床前为他疗伤,她和他的脸在灯下都是那么的苍白,毫无血色。她将自己的真气输给了亦歌,并为他打通血脉。 半时辰后,他逐渐有了知觉,看着他睁开眼的瞬间,雪樱不禁如释重负,“谢天谢地,公子你终于醒了,如果不是公子拔刀相助,我们早已是命丧黄泉了。雪樱在此代表所有臣民感谢亦大侠的救命之恩。” 他摇了摇手,“公主言重了,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再说,真正帮助你们解脱困境的也不是我啊。” 紫衣女子应道,“公子,你身子还很虚弱,别说太多话,好好休息。公主,萧公子,你们也去休息吧,大家都很累了。” 从冰潋城回到幻月城之后,萧幕就一直处于发呆的状态,眼神又是愤怒又是烦乱,那种光亮瞬息的转折,竟然如同刀锋一样。 这段时间以来,他内心都在顽强地抵抗着自己身上不可改变的宿命,只是他没想到,他所谓的一切小计量在梦华王朝都是不管用的。 他也很清楚,如不是亦歌和紫衣女子的相助,他根本无法挽回那残破不堪的局面,而因此也会害了千千万万无辜百姓的生命。他无法说清自己是多么的无助和惶恐,他只想要回到真正属于他的地方,他已然没办法接受眼前残酷的现实,所以他唯一想做的就是逃避。 第一章 云涌 他一个人疯狂地奔跑于茫茫大漠之中,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再没有力气,颓然倒下,他发疯似的用手抓起细软的黄沙,抛向天空,大声吼叫,“为什么?老天爷,你为什么让我来到这鬼地方,你知不知道,我差点害了他们,我现在只想要回到横店,拍我的电影啊。我萧幕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你就放过我吧,别再这样折磨我了,行不行?” 他望着再没生气的天,呼喊,“老爸老妈,我好想你们啊。” 突然,一个声音传了出来,“如果你想成长,就必须经历一些苦痛。” 说那话的正是紫衣女子。 萧幕站起身,问着,“你是谁?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女子的双眸闪着明澈的光,“我叫紫旋,我确实知道你来自很遥远的时代。梦华王朝需要你,因为只有你和另一个有缘人一起合力才能打败龙鳞神,让天下安宁。” 冷笑还是不自禁地从他的唇边流露,“姑娘,你这是在说笑吧,就凭我,能打败你们所有人都对付不了的龙麟神?你在开国际玩笑呢。这样说来,干嘛不让李连杰,成龙等人穿越到梦华王朝?他们才是高人中的高人。我只是个平凡的老姓,我也不想成为什么救世英雄。” “可是,命运选择了你,只有等你完成了使命,才是你回家的时候。” 萧幕一惊,“不会吧,你们未免太自私了。” “你以后会明白这一切的,我只希望我所不能做到的,你能做到。” 说着,不知为何,她突然倒在了沙漠之中,脸色煞白,指尖发黑,甚至连一丝体温都没有。 萧幕立刻抱起她,唤着,“紫旋,紫旋,你怎么了?可别吓我啊。”然而,她还是紧闭双唇,已然无法张口说话。 沙漠中的沙路极其难行,灰暗的黎明,他抱着她奋力奔跑,那样的背影宛如刀刻般深刻。他内心茫然地想着,忽然觉得眼前似乎萦绕着一片白雾,竭尽全力的他在累倒前终于将她送回了天香阁。 一进大殿,他慌忙的对侍卫说着,“快去找公主,说紫旋姑娘昏倒了,需要大夫。” 个头高大的侍卫立即应道,“是,我这就去通知公主。” 雪樱听到侍卫的传话后,急忙叫上长老前往了天香阁。 “紫旋姑娘怎么了?”雪樱急切的问着。 萧幕连喝几口茶,应道,“不知道呢,她来找我,我对她说了几句不理智的话,然后,她就突然倒下了,脸色骤然煞白,吓死我了。” 长老上前,眼神凝重,瞧了瞧床上的女子,平静的说,“我得先给她把脉,不过,以面相来看,她的情况确实不太好啊。” 阁楼外的风继续吹拂,带着冰冷温润的气息。女子乌黑的长发如绸缎一样,光可鉴人。但是,被病痛折磨的她已然憔悴如斯,高烧蔓延,冷汗湿透了淡蓝色的被褥,她急促而无声地喘息,手指痉挛地抓着被单,身子在被子中瑟瑟发抖。 “御枫……” 一个声音淡漠而温柔的传出,仿佛来自于天际,不染丝毫尘埃。她的视线迅速模糊,眼里充斥了血色。那一刻,她在无休止的连绵梦境里沉睡,感觉中,她已经在那个地方沉睡了很久。 夜色深浓,露冷风寒,回忆便如潮水般向她卷去。 尘封已久的记忆穿越厉风,呼啸而来。曾经哀婉凄凉的挽歌弥漫在无数战士倒下的战场,犹如一个个厉鬼的踪影。 当年,龙麟神入魔后从阴界回到阳界,从而就开始了他的‘独天’计划。他率领他的‘魔’军团一次次的攻城,天下顿时陷入了一片血海之中。 圣帝罗伊朝政至下而上逐渐瓦解,朝中大臣为保小命,大多投靠了龙麟神,甘愿成为他手中的一颗棋子。而江湖也是陷入了超前的困境,盟主被害,顿时群龙无首,教派与教派之间形成一片散沙,自顾自的谋取利益,不顾百姓生死,天下被笼罩在沉重的黑暗里。 而圣帝罗伊君主为了保全皇位,令人秘密研制攻击武器‘九天’,那些庞大的机械需要有人熟练的驾驭。于是,君主挑选了十个人,组成了‘飞蓬十将’,他们的任务就是完美无缺的驾驭‘九天’,时时刻刻的保护君主的安全。 圣帝罗伊的门阀之深,‘飞蓬十将’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的。那十个人皆是君主的后裔,或者是近亲,因为那些人不可能违逆君主的任何命令,他们本身拥有官职,在他们入官为职之时,就以血起过誓,如有违逆之心,他们的家人将会被处死,尸首抛入冥海,永不得超生。 那时候,圣帝罗伊族人是相当信奉转世之说的,对于他们来说,死后能去往天泉彼岸转世是神圣的事,因为在他们看来,唯有转世才会拥有比前世更好的一切,包括地位,权利,情感等。 所以,起誓后,至少圣帝罗伊君主还拥有一批肯为他肝脑涂地的死士,‘飞蓬十将’自然也是他最后的挡箭牌。 ‘飞蓬十将’大多出身武将世家,拥有超群的武功和惊人的应变能力。其中,‘飞蓬十将’中的‘七将’飞廉便是御枫的大伯。 飞廉之父乃是圣帝罗伊君主亲生妹妹的夫婿,不言而喻,飞廉自当有着毋庸置疑的皇室血统,君主重用他也是理所当然。 飞廉受他父亲的熏陶,从小便对君主敬佩万分,誓死效忠于他。年少的他便看惯了残酷的杀戮,而他的性格也逐渐变得冷峻狂妄,奔于沙场那是一剑斩十个头颅也不成问题,算是‘飞蓬十将’中当之无愧的佼佼者。 除此之外,飞廉还有一个弟弟,承禹。不过,他的那个弟弟并非拥有皇室血统。他是当年飞廉两岁的时候,飞廉之父从地狱修罗场抱养而来的。 地狱修罗场是供圣帝罗伊君主挑选武将使用的。元帅推荐到朝廷之上的武将必须经过地狱修罗场的残杀,最后的胜利者才佩得到君主的信赖。 每年,死于地狱修罗场的将士不少于万人,他们有的是有妻室的,他们一死,他们的孩子便会被扔到修罗场的密室里。如有人愿意抱养那些孩子,在得到丞相允许后便可抱养回家,至于剩下无人抱养的孩子便让他们在密室里饿死。 承禹在刚出生之时,他的父亲就战死在了地狱修罗场。当时,飞廉父亲见他可怜,又是武将之后,便将他抱回了家。 承禹和飞廉从小就开始接受相同的训练,练武、杀人,这样日复一日的轮回进行。承禹生性醇厚,善良,一开始就无法接受那样血腥的训练,但幼小的他又无法逃离苦境。 直到十六岁那年,承禹趁着大家为飞廉庆生的时机逃了出去。 他知道养父的眼线布满天下,所以他只好身居山林,不敢现身江湖。 幸运的是,他在山林中结识了一位世外高人,高人毫不犹豫的收了承禹为徒,并为他打探其亲生母亲的消息。 原来,在承禹进入飞廉家之后,他的母亲就疯癫了,最后被君主处死,连一处葬身之地也没有。 从此之后,承禹决定专心习武,定要毁灭霸权,替亲人讨回公道。十年后,承禹绝世武功学成,开始游走江湖,两年下来结交了不少江湖正义之士,由此他便创立了清风堂,为民除害。 第二章 清风幻灭 不久,他又遇上了巾帼不让须眉的侠女李潇潇,两人结为连理,生下了御枫。 清风堂的势力也越来越大,逐渐在昏暗的气息中形成了一股正义之风。当然,它的存在也触动了朝廷。 于是,君主下令于‘飞蓬十将’围剿清风堂。 那一夜,无数正义之血汇聚成河,沾染了半壁江山,轻风吹拂着溃烂的躯体,带着令人作呕的浓密血腥味儿。 在清风堂倒下的瞬间,沉闷的天际间突然传来了一首曲子,那曲子时而低沉婉转,时而又铿锵有劲,仿佛是在讥讽一些权贵者,又仿佛是在歌颂那些不屈的灵魂。整首曲子一直回旋在天际,令天上纷飞的鸟儿们都不禁停歇于树梢,那些从不知世事的明澈眼眸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 听见如此凄凉的曲调后,原本晴朗的天幕也刹那间晴天霹雳,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空中悲鸣连连,如此悲悯,带着一种残忍的狰狞。 承禹为守护清风堂,与‘飞蓬十将’死死纠缠,飞廉与承禹在相隔数年后再次相聚,而此次的相逢也正是你死我活的生死之战。 多年来,承禹一直碍于与飞廉的兄弟关系,没有置他于死地。可是,飞廉一次次的帮君主执行命令,残害数万条无辜生命,这让承禹忍无可忍,终于下决心要抛开一切兄弟情谊,定为天下废除恶徒。他深知免不了最后的生死之战,但他没想到的是飞廉竟使出奸诈的手段算计他,令他无力还击。 暗器如雨一样砸下来,只落出沉闷的声音,锋利的九形针深深嵌进了承禹的五脏。既便如此,他双足一顿,扬退之间,宛若闪电疾风,奋力挥剑逼向对方。 然而,飞廉手中的双廉刀已切入了他的咽喉,那一刻,一腔鲜血急喷而出,那双不甘的眸子深深沉了下去。 那张失去血色的脸,沉静而沧桑。 清风堂毁于一旦,御枫之母将年幼的他送入友人家,就返回清风堂与飞廉拼死一战。最终被‘九天’里急飞而去的暗器射杀而死。 唯一的正义之光灭了,天下的曙光也没了,曾经的悲剧再次重蹈覆辙。 两年后,承禹的友人也相继去世,然而,在御枫生命岌岌可危之时,一个人出现了,他救出了陷入水深火热的御枫。 那人有着银丝般的白发,古铜色的皮肤,五官深刻清晰,一张清隽的脸上透着经历世事之后的风霜与容静。 那人就是紫旋的生父,南沧。此人没有任何家世背景,出身贫民,甚至行走于江湖都没有人可以叫出他的名字。 南沧喜好云游四海,二十出头,他便只身行走于各国。在游历之时,他也不免研究一些稀有之物,特别是一些罕见的毒物。他相信,世间万物皆相声也相克,有其毒,必有其能为之解毒的植物。十年的不断积累,他终于著成了史上第一部医书《圣医经》。此著里有上万种植被的详解,不仅如此,还参有无数疑难杂症的医治秘诀,一时之间,此书风靡江湖。但篆书人并未在此著上留名,所以,迄今为止,天下百姓也仍然不知《圣医经》就是南沧编著的。 或许是机缘巧合,在《圣医经》广为流传,帮助百姓解决不少苦痛之后,南沧有了更为震惊的想法,他一直认为还有世人未发现的国家与种族,而且他的父亲曾有告诉他,整个世间其实是一个圆形,在绕行后定能回到原点。 为了验证父亲的观点是否正确和探索新种族,南沧便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年的游历。他翻山越岭,横渡大江,步行万里,最终,他意外的在遭遇了强烈风暴之后,被风浪卷去了一座岛屿,而岛屿彼岸的大陆,便是位于北大西洋的伊飒丹特王室。 那是一个信奉教神的国家,他们的族人长着高高的鼻梁,大大的蓝眼睛,金色头发和嫩白的皮肤,喜欢身着一些宽大蓬松有型的服饰,瞧上去很是非凡。 伊飒丹特土著族人,东陆人,他们是一群非常好客,也非常热情的人。当南沧找到伊飒丹特后,费得欧盛国王情款待了他。 此后的多日,南沧就如一个使者,与国王毫无界限的聊着两国的异同,进行了非常完美的沟通。虽然两国在语言上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但南沧凭借自己卓越的绘画功底和手语表达能力,克服了这一障碍,令高高在上的国王佩服不已。 伊飒丹特国常年太平,没有战争,这是让南沧最不可思议的一点,在外漂泊数载,他似乎都看惯了官抢民逃的场景。不容置疑,他开始厌倦杀戮,于是他决定留在异国,了解他们古老的历史和学习他们先进的文化。 短短一年时间,南沧就学会了东陆剑法与内功。闲暇时间,他还陪国王创作一些别致的发明,活得是多姿多彩。 最重要的是,他与伊飒丹特王室的八公主相爱,由此结为夫妇,两年后生下了紫旋,一家人自然过得和和美美。 就在紫旋两岁的时候,圣特斯大教堂的弥尔教皇找到了南沧,交给了他一张地图和一个月牙形的盒子,并且让他速回故乡去救一个人,因为那个人会是他女儿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救人之后,他便需要重振清风堂的威名,让唯一的正义之风永远不灭。 南沧听后相当的疑惑不解,就问弥尔其中的原因,然而神秘的教皇并没有详说什么,只是告诉他,历代教皇都有预知未来的本领。这也是伊飒丹特王室能够吸取前人教训,常年没有战争的原因之一。弥尔还告诉他,在时机成熟之时,地图和宝盒的有缘人将出现,而且是两个人,南沧需要将那两件宝物亲手交给有缘人,他们将会是梦华王朝最璀璨的星辰。 南沧知道东陆人生性淳朴,从不会骗人,于是就按照教皇的吩咐携妻子,女儿离开了伊飒丹特,回到了圣帝罗伊。 第三章 殇逝 在离开伊飒丹特后,南沧就马不停蹄的赶往了陈家,救出了御枫。 之后,御枫一直跟着南沧一家生活。南沧教授他武功,来日好为天下除恶。 一年过后,南沧凭借自己的人脉关系,果然重振了清风堂。还在东南西北立了三十六个分堂,竭力为百姓铲除天下不平之事。南沧也因此得到了广大百姓的拥护。 可逃不过的是,南沧也成为了龙麟神势必要铲除的目标之一。 因为南沧曾在伊飒丹特学到了不少本领,武功、谋略方面都大有长进,这场正义与邪恶的对战一打就是整整五年。 在此战未有胜负之分之时,南沧病发身亡,那是因为他年轻时以身试毒,由此种下了祸根,五脏的功能逐渐退化,加上岁月催人老,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他早知道会有那么一天,在他离开伊飒丹特之时,教皇就已提醒了他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但他为了清风堂是日夜劳累,完全忽视了自己的身体。 在他临死前,就将地图和宝盒托付给了紫旋,让她务必完成使命。 之后,紫旋的母亲为救中毒的清风堂弟子,孤身回伊飒丹特王室取其灵药,但不幸的是,在返回圣帝罗伊的路途上染了疟疾,因为发病时已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期,一月后就随南沧而去。 由此,对付龙麟神,帮助百姓,寻找宝物主人的重任就落在了御枫和紫旋的身上。 他们常年奔波于各个分堂之间,得知云焕攻打圣帝罗伊之时,御枫还派了一帮弟子去助云焕一臂之力。此后,梦华王朝建立,天下终于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御枫趁此机会,利用师傅南沧传授的东陆幻镜心法,一度将龙麟神逼回了冥界。 可令御枫意想不到的是,龙麟神的力量绝对在他所想的之上,龙麟神在地狱邪灵的协助下,到了冥界的桑梧之渊。那是可以逆转一切力量的深渊,当龙麟神将自己的血注入到深渊之后,尘封的桑梧眼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旋转,最终打开了阴阳之界的天门。 龙麟神以更加强大的魔力从回阳界,这一次,他发誓要让御枫死无葬身之地,永不得超生。他派了八万冥灵将士围剿清风堂,清风堂再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御枫本想带领各分堂弟子投靠云焕,寻找救援的,不料,龙麟神半路就截住了他们的去路。 此战之前,龙麟神就在冥界练就了‘暗魂术’,那招式极其阴毒。只要龙鳞神与谁两眼对视,他的瞳孔就会变成深红色,发出妖异的红光,而那光还可以穿透对方的瞳孔,邪气由瞳孔深入内脏,使人瞬间经脉尽断。 御枫为了保护弟子,孤身奋战。在两人交锋之际,龙麟神毫不客气的使出了‘暗魂术’,御枫防不胜防,中了恶魔的计。 龙麟神将御枫捆绑在十字钉板上,带回了清风堂。他告诉紫旋,她可以有两个选择,要想御枫活,就将清风堂拱手交出,不然就留下清风堂,御枫死。 他苍白的脸藏在风帽的阴影里,看不出丝毫的表情。然而,他的眼神却严肃起来,断断续续的说出三个字,“清,风,堂。” 紫旋很清楚御枫所说的话,但是她无法接受那个事实。御枫曾答应她,灭掉龙麟神后就娶她为妻,然后隐退江湖,云游四海,也好寻找宝物主人。 可是,一切美好的憧憬都将消逝。 她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又怎么忍心看看见自己所爱的人死在自己的眼前?她心里暗想,想用自己的命去换御枫的命。可是,她始终没有说出口,因为她知道那是一种痛不欲生的痛,她不愿意让御枫去承受。 南沧死前有告诉紫旋,没有一场战争是不需要牺牲的。只有保住清风堂,才能集合更多的力量,对抗恶魔。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宿命,甚至连能够预知未来的弥尔教皇也无法阻止历史长河中的杀戮,能够化解百姓疾苦的人也只有宝物的有缘人。 当时,紫旋并不能明白自己父亲的话,直到龙麟神让她做出抉择的时候,她才真正明白,事实告诉她,她没有选择。 最后,龙鳞神按下了钉板上的机关,那些如雨般稠密的毒针突然变成了一柄柄削铁如泥的短剑,刺穿了御枫的五脏,剑刺入之处齐齐分开。 那一刻,风里传去了狂妄的冷笑。 一个血色的黄昏,火焰在跳跃,尖利的呼啸划破了空气,天地一暗,没了生气。 紫旋哭着叫了出来,“御枫。”泪水再次沿着还未销声匿迹的泪痕滚滚而下。她的脸色也迅速灰白下去,眼睛里仿佛有火光在燃烧,极具冷彻的冰凉渗入她的身体,她下意识地解开锁住御枫的铁链,紧紧抱住他因剑刺穿的身体。 清风堂弟子更是跪倒在地,嘶声力竭的呼唤他们堂主的名字,心中的忧怨渺无尽头,眸子深处闪过一丝红光,他们纷纷拔剑而出,想要替御枫报仇。 然而,紫旋却阻止了他们一时的冲动,带着仅剩的力气说着,华语中带了颤音,“大家别一时用气,小不忍则乱大谋,更别让你们的堂主白白牺牲。” 清风堂众弟子皆为江湖正义之士,他们很清楚紫旋为何选择清风堂也不选择自己深爱的人,为了日后能够报仇雪恨,他们只好忍住了心中的怒火。 御枫死了,龙鳞神也带着魔军团走了。他完全可以大肆攻击清风堂,只是他觉得那样不够好玩儿,在陪御枫玩儿了几年后,他也玩儿腻了。于是他在寻找更刺激的折磨人的方法,他要一步步的折磨清风堂,直到所有的人都屈服于他。 对于紫旋来说,那种深埋在骨髓里的痛苦逐渐蔓延,她只有更努力的奔波,不停地处理三十六分堂的各大小事务,才能掩饰她内心的痛苦和惶恐。 每到深夜,她都会策马去到埋葬御枫的翠竹峰,饮尽烈酒,当浓烈的酒沁入到她心里那处最柔软的地方的时候,她会抛下一切颜面,肆无忌惮的大哭,也只有那时候,她才可以完完全全的去想他。她也总能在似醉非醉之时感受到御枫的存在。那么,她就感觉不到冰凉的孤寂了。 当然,她也会为他吹起那曲《沧海离》,那是御枫最喜欢的曲子。凄凉的旋律总能惹得寒莺鸟都能为之动情,它们会追随着箫声,飞到御枫的墓前,静静停歇在那儿,似是无言的悼唁。 此后,紫旋一直掌管着清风堂,一月前,一位潜伏在魔兵团的眼线回报紫旋,龙麟神将实行他的‘独天’计划,来围攻幻月城,二来,也好会会一直没有露面的亦歌,夺得他的‘破天’,一箭双雕。 紫旋早料幻月城有难,但因清风堂离幻月城相当遥远,就算她连夜奔波赶路,也耽误了时辰。不过,她还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了,救了大家。 她知道秦晏是龙鳞神身边最忠诚的傀儡,所以用他一定可以牵制狡猾的恶魔,由此便可救回幻月城臣民。 清晨的阳光穿透了重重纱帐洒入满室的烛火,登时为之黯淡。 已经第五天了,她都仍然陷在柔软重叠的被褥内,热度急速上升,额头上虽然敷着冰袋,却依然烫得可怕,呼吸细微而急促。 在她的梦里,充满了无数冤魂的哭声,那些哭声从外面广阔的大漠传去,仿佛有千百万人一起在风雨中呼喊和哭泣,惨烈异常,宛如波涛汹涌而来。 长老把脉后,眼神极其凝重,特地将萧幕和雪樱叫到了另一边儿,深深叹了口气,“萧公子,紫旋姑娘都没告诉过你有关她的病情吗?” 萧幕一脸的茫然,“她只字未提,怎么,病的很严重吗?” “如不出老夫所料,她是中了龙麟神的火蝎毒。火蝎是冥界的一种毒物,它的身体里汲取了太多邪灵的毒气,如果人接触到它的毒液,将无药可救。真是为难紫旋姑娘了,这种毒是一种慢性剧毒,每到清晨,中毒者就会毒发一次,毒发时,人会因为毒液的侵蚀而感受到撕心裂肺的痛楚,就如有上万只蝎子在身体里蠕动一样。毒发一次,毒性就会增加一层,时日越久,毒发的次数就会越频繁。最终会因五脏腐烂而亡了,同时,火蝎毒还可侵蚀人的记忆,让人忘却一切。” “长老,雪樱还有一点不明白。紫旋姑娘在毒发的时候,她的指尖为什么会发黑,这也是毒发的症状吗?” 长老的语气更加低沉了,“是因为紫旋姑娘自己,为了控制毒性不以较快的速度蔓延,她一直用内息将毒一点点的逼出体内,这完全是在更大的程度上伤害她自己。毒性虽然蔓延的不那么快了,但其实,紫旋非但没有将毒液逼出,反而让毒液顺着内息流入到全身,这才导致她的指尖发黑。而且,她的眼睛也会因此不定时的失明。 “公主,实在抱歉,这一次老夫真的无能为力,唯一可以做的只有熬制一些药,调解她虚弱的身体。但你们一定也要有心里准备,紫旋姑娘的时日不多了。” 萧幕努力控制着自己已快崩溃的情绪,低声回答,“我知道了,以前我总是那么的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有点本领就可以独撑一片天了,直到认识了你们,我才发现自己很可笑,很可悲。我想我应该接受一个现实了,这里不是现代,这里没有法律,杀人也不犯法,这里更不是一个好人就有好报的地方。” 长老意味深长的对他说道,“年轻人,老夫早就告诉过你,梦华王朝是一个残酷的时代。现在,你该清楚了吧,不要说那些没用的话了,该经历的始终要经历。” “是啊,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明白就好。哦,对了,我这里有瓶药,你待会儿喂给紫旋姑娘喝,她喝了就不会感觉那么痛苦了。我和公主先去看看亦公子,他大概已经醒了。” “好的,我会好好照顾紫旋姑娘的。” 第四章 破毒 紫旋在昏睡数天后,终于醒了。那双眼睛依然有着少女般澄澈明亮的美。 萧幕端着水晶杯里的半杯白色液体,扶起她,让她斜斜靠在绣金枕上,用银匙搅拌着药,一勺一勺地喂入她的口中。她那如玫瑰般鲜艳润泽的双唇,如今就像枯萎的花瓣。 她仰头靠在枕上,唇角露出了微笑,“萧公子,亦歌他还好吗?如果不是他内功深厚,恐怕连我也救不回他了。” 听到那一席话,萧幕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激动不已,“拜托,你一会儿关心亦歌,一会儿又关心公主。你好歹也关心关心自己吧。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如此对待自己?别人的命是命,难道你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她微微一颤,脸色陡然又苍白了下来,“这些年里,风起云涌,天翻地覆,种种权谋争夺瞬息万变,无数人头滚滚落地,无数鲜血滔滔成河。作为清风堂堂主,我又岂能置之不理?” 面对她那样宁静坦然的目光,让他心里骤然一震,颤声脱口,“难道就因为这样,你就用残忍的方法迫使毒性不再蔓延?” “除了这样,再无其他办法。御枫死了,清风堂总得有人去管吧,天下受着疾苦煎熬的百姓总得有人帮吧。为了不让弟子担心,我只有如此。代价总算没白费,此次前来幻月城,我知道自己已不能活着回去,便将此大任托付给了云翔,这几年他学了不少本领,掌管清风堂算是绰绰有余了。” 萧幕手指一紧,水晶杯发出了细微的声音,“我听公主说,当年御枫牺牲了自己换回了清风堂,可为什么龙鳞神连你也不放过?” “此事也是我意料之外的。御枫死后,龙鳞神趁大家为御枫举办丧事,疏于戒备之时,抓走了一个清风堂弟子,用蛊毒之术控制了他,命令他将带有火蝎毒液的银耳莲子羹端给我喝。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切,而且小武是御枫在清风堂最好的兄弟,我们都非常信任他。那晚,我连夜翻阅完文案之后,感觉疲惫至极,也就喝下了那银耳莲子羹。两日之后,其他弟子在湖边发现了小武的遗骸。原来,龙麟神在利用完他后便将其杀害。 “而我也被火蝎毒侵蚀,开始毒发,每一次都会异常痛苦。我寻遍名医,可是他们连我中的什么毒都不能诊断出来。后来,无意间我在大漠中遇上一位神医,他告诉我,此毒无解,只能凭借调解自己的内息和意志力来缓解毒发的次数。当然,他有说那样做的后果,为了清风堂,我也只好如此。” 他恍然,随之泛起一种说不出的悲哀,“你父亲不是《圣医经》的编著者吗,那里面难道没有写下可以解毒的解药吗?” 紫旋默默摇头,“没有,如果有,父亲会告诉我的。不过,死又何妨?至少不用这般痛苦了,御枫的使命我也帮他完成了,我能安心了。” 他忽地厉声说道,“不要这样悲观,我这就去找亦歌,我们一定会找到方法救你的。” 紫旋低眉淡淡道,“不用劳烦公子了,我已是无救之人。” “可别,我萧幕想做的事没有人可以阻止。” 说着,他一溜烟儿的跑出了阁楼。 一见到亦歌,萧幕就戳着他的胸口,正经的说到,“喂,兄弟,你懂医学方面的知识吗?那啥火蝎毒,是什么?可以用我们现代的医学知识解毒吗?” 亦歌吸了一口气,似乎强忍着胸口的剧痛,“萧大导演,你终于重视我的存在了呵。紫旋救了我的小命,救她我是义不容辞的。只是我之前确实没怎么接触过医学啊。我妈原来是位很有名的中医,可惜,她的医学细胞我是一点儿都没遗传到。” 萧幕苦笑一番,“彼此彼此,可不能就这样看着紫旋离开我们啊。” “废话,这谁不知道啊。对了,我来到这里之前,世界都不是特流行养生学吗?养生之道乃是平衡之理,世间万物只要平衡了就和谐了。火蝎应该是属热性的,那么,我们就去找一些凉性的药材,这样行不?” 萧幕疑惑,“这样未必太简单了吧?听长老说,那毒可复杂的很呢。” “试试吧,不试怎么知道不行。” “好,我这就去找长老帮忙。” 在萧幕走后,紫旋还是靠在枕上,苍白的手艰难的拿过丝巾小心翼翼的擦去了嘴角残留的药渍。之后,她从袖中取出了一支紫色的箫,箫上刻有御枫的名字,在黯淡的烛火中,“御枫”二字涣散着别致的荧光。 静谧的夜,箫声延绵,高旷清幽,令人听之心旷神怡。然而,她的泪水却涔涔而下,划过冰冷的脸庞。她的痛不是来自于身体的病痛,而是来自于失去至亲的心痛。从失去父亲,母亲到失去御枫,她承受了太多。平日,她只是不把自己的痛说出来,其实,真实的紫旋很脆弱,甚至比任何一个人都脆弱。毕竟那样背负深重苦难的人,怎能让一个支离破碎的心感到平静? 这一夜,萧幕和长老一直在药阁中寻找解药。那里面的药材岂止上万,他都是一类类的查阅,然后再一味味的配出适合的解药。一忙活儿,就是整整两天两夜。幸好,从前的他在拍摄电影时已习惯了强度的熬夜,当他走出药阁的时候,还挺精神的,没有一丝困意。 第三日黄昏,他亲自将梦华王朝中独一无二的一味解药送去了天香阁。 可此时的紫旋已经憔悴如斯,漆黑的秀发被毒液侵蚀开始逐渐变为了银白色,血色褪化,甚至当萧幕走进寝宫的时候,她的眼睛都已不能再看清对方的模样。 看到那样虚弱的她,萧幕也是失去了方寸,“紫旋,这是我配的解药,你快试试看吧。亦歌挺聪明的,我是按照他的吩咐做的,喝下这碗药,你说不定就好了呢。” 这时,亦歌也来到了寝宫,神色不安,“紫旋姑娘,你快喝吧,真的希望你能好起来。” 很多年以来,除了御枫如此细致的照顾过她,还从未有男子对她这般体贴,她苍白无色的脸也有了一丝绯红。 她谨慎的接过萧幕手中的药碗,一口喝了下去。 此时的她如释重负的叹了口气,心里似是一片空明,“紫旋能遇上两位公子已经很满足了,这毒,你们是对付不了的。我现在反而感觉轻松多了,没有重负。” 砂风渐大,亦歌一边关窗,一边说着,“别说丧气话,没到最后一刻,就还有希望。” 紫旋在亦歌关窗的瞬间瞧见了他右手食指上的黑色戒指,骤然惊呼,“亦公子,你这戒指是从何而来的?” 忽明忽暗的烛火照着他英挺的脸,“你说这戒指呀,是我自己的呀,在我们那儿很流行的。” 她笑了,笑得那般暖人心窝,“老天还是眷顾我的,让我找到了你们,父亲的遗愿总算能够完成了。父亲临死前告诉我,地图的主人是一位戴着“十”字项链的年轻男子,而宝盒的主人却是一位戴着黑色戒指的男子,你们都是来自另一时空的人,也只有你们才能让梦华王朝真正的太平。这地图和宝盒对你们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同时找到你们两位,才能将这两件宝物亲手交给你们。我第一次遇见萧公子的时候就已看见了他脖子上独一无二的项链,但一直未能找到另一位有缘人,所以也就一直没将此事告知萧公子。“ “是吗?那太巧了,这戒指我一直装在兜里的,怕太招摇所以没戴。直到我醒来的时候,从衣兜里发现了它,它是一个对我非常重要的人送我的,我觉得是他在远方为我祈祷,所以一时兴起就将戒指戴上了。不然,你今儿还看不到呢。” 萧幕一听此话,乐得直摆Pose,“耶,亦歌,说不定,那地图和宝盒可以让我们回去呢。离家那么久,简直太想他们了,我们终于是可以回去了。” 亦歌的脸上却有着深邃的表情,“萧导,别太乐观,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我想,紫旋姑娘的话你应该清楚吧,梦华王朝一日无宁,我们便不可能离开这里。” 萧幕一副不耐烦的神情,“算了,当我没说。” 紫旋是剧烈的咳嗽着,嘴角沁出一丝丝的黑血,由此看来,毒性已经蔓延到她全身了,就算身体承受着剧烈的疼痛,可她的唇角还是挂着一丝笑意,温柔道,“萧公子,我知道你想念家人的心情,但是,你至少还有回去见他们的机会啊。哪像我,这么几年,也只能想想罢了。我也知道,将使命托付给你们二位的不公,但紫旋拜托你们,为了梦华王朝的千万百姓,你们一定要想到对付恶魔的方法。” 说着,紫旋从枕下取出了地图和宝盒,“这两件宝物你们一定要收好,以后你们遇上任何的困难可以去清风堂,只要将这木牌交给现任堂主,他们必定会全力帮助你们的。若二位有其他打算,紫旋也自然没有阻止的权利。” 从萧幕接触电影一来,他曾刻画过不少英雄豪杰,也正是因为他对人物细腻的描写才赢得了海内外电影人一致的高赞。可这一刻,他竟然感觉自己是那么的虚伪,无数次的在剧本里信誓旦旦些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今自己却远不及一位柔弱的女子,或许是因为出于内心的震撼,他决定豁出去干了,不再想什么有的没的,把心思全部集中在对付恶魔的事儿上。 他用坚定的眼神看着紫旋,“紫旋姑娘,你放心,只要我萧幕在一天,恶魔就不敢再梦华王朝的大堤上肆意妄为。为了天下百姓之安宁,我萧幕也定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违背此言,就让我永远也回不了家。” 亦歌也紧紧握住萧幕的手,“好,兄弟,加上我的份儿,就让我们一齐向恶魔发出挑战,让历史被我们主宰吧。” 紫旋的眼睛忽然阖上了,仿佛回忆着什么,仿佛是掩盖着眼里的种种情绪。 萧幕也看出了她的倦意,便带着关心的口吻说道,“紫旋,你好好休息吧,我和亦歌明儿再来看你。因为我找不到更好的药材,所以也就凭着自己的一点点常识配了这味解药,药性不可能很快见效,所以你一定要撑下去,我们大家都很需要你,你明白吗?” 她抬起头,轻声开口,“恩,我很累了,只是想睡会儿。” “好,那么我们就不打扰你了,你好好休息。” 第五章 星落 萧幕和亦歌只是走出了寝宫,并没有离开阁楼,两人一直守在天香阁外。 浓黑的静夜,百里外有光芒隐约下去,似若裂开了夜空,那光芒在天幕中流转,像是一个惊艳的舞者,划出极美的痕迹。光芒呈紫色,越来越亮,照彻整个天际,那迷幻的光芒原来来自一颗星辰,它的光遮蔽了其他的星辰,显得那般迷人。 然而,当那颗心形的星辰飘转到天香阁上空时,它的光芒逐渐暗了下去。最后与漆黑的天幕合为一体,甚至无法再看清它,慢慢地,它开始从遥不可及的高空下降,在接触到天香阁阁顶的时候,它忽地灰飞烟灭,一个淡淡的‘紫’字也随之散去。浩瀚的天幕再次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阁楼中,万支蜡烛被罩在金色的琉璃灯盏里,仿佛有着天地间最美的一切光辉。那样剧烈的痛让她眼前一阵阵发白,她倒抽了一口冷气,哼起了那曲《沧海离》——孤城遥望沧海路,黄沙百战空悲梦。唯君持剑斩荆棘,伊人吹箫见明月。 那是一种飘摇而下的声音,仿佛洞箫的一缕尾声,在阁楼中摇曳着款款而至。她的眼里流出了泪,晶莹的泪划过苍白的双颊,在颊边凝成了冰,眼眸如同皎洁的明日。 然而,眨眼的失神,她的手已向自己的天灵盖重重拍去,让她瞬间屏息。最终,她还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没有人知道,当她轻轻阖上眼眸的时候,那是一种怎样的解脱。如果她不那么轻易的放弃,或许,萧幕的解药就能助她摆脱蝎毒的侵扰。可惜,她毕竟没有等到那一刻。 当萧幕和亦歌感觉不对劲儿冲进寝宫的时候,紫旋的身体已经完全无法动弹,就像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凝定了,一切希望都终止那一瞬间。 他疯狂的摇着没有丝毫呼吸的紫旋,“你不是答应过我们,你要好好活着吗?怎么可以就这样一声不吭的走了?我不是有告诉你,解药的药性不可能立即见效的嘛,为什么宁愿选择放弃也不选择相信我?”他的声音明显有无法控制的颤抖。 亦歌沉吟了片刻,终于抵抗住了内心翻涌的浪潮,紧紧握住她的手,“紫旋,好好睡吧。这几年你太累了,为了清风堂、为了百姓,你甚至都没有为自己活过。放心吧,我们会将你和御枫葬在一起,你们都是了不起的英雄,会永远留在天下人的心中。你和御枫的心愿,我们也定会完成的。” 萧幕略略压了压失控的情绪,看着眼前的女子,只觉她宛如含苞的玫瑰,是最美最纯洁的女神化身。 他低声道,“我们和紫旋都像是被命运洪流卷着的浮萍,在浩瀚的大漠之中偶然相遇,而又转瞬奋力。第一次感觉自己是那么脆弱、那么无助,连挽回一个生命的力量都不具有,还谈什么拯救天下这等大事?” 亦歌的脸,亦无丝毫表情,“紫旋只是做了唯一可以让她不那么痛苦的选择,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尊重她的选择。我们不能用现代的定论去看待梦华王朝,不是吗?” “是啊,孤城遥望沧海路,黄沙百战空悲梦,唯君持剑斩荆棘,伊人吹箫见明月。我总算是懂了这首《沧海离》,它胜比我二十多年来听过的任何一首歌。今生能让我有幸认识这样一群当之无愧的英雄豪杰,算是我的福气呀。” 他抬起头,用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萧幕,轻声开口,“萧导,你变了。” 他欣然一笑,“你不正是希望我有这样的改变吗?还有,以后叫我名字就是了,别叫萧导了,怪别扭的。” “好,没问题。” 黎明的曙光冲破层层雾霭,掀开了云层织成的幕布,照耀天际。在晨曦的照射中呈现了一种旷世凄凉的美。阁楼外凋零的洁白花瓣里藏着嫣红的花蕊,在砂风吹拂中翩翩而落。风卷起花瓣洒在空中,绵密而浩荡,就像密雨一样落在每一寸土地上。霞飞霞灭,花开花谢,生命也在其中轮回,一切躁动的喧哗终会消隐,唯有那曲不朽的《沧海离》还久久盘旋于天边。 幻月城臣民听闻紫旋过世的事儿后,大家都非常悲痛,广袤无垠的大漠上有千万人一起在凛冽的砂风中哭泣,惨烈异常。 紫旋的遗体在熊熊大火中燃尽,最终化为一堆白骨。长老手握天星权杖,盘膝而坐,清隽的脸上有一丝明显的悲悯。他双眼轻轻的阖上,嘴里逐渐念出《幻》的神语。 众千臣民在雪樱的带领下将手中凝结的水滴吹向空中,那些水滴来自最纯洁的清泉井,凝结而成的水滴逐渐飘浮向天空,那是对死者最好的祈祷。 之后,所有人双手合什,双膝平跪沙地,与长老一同为紫旋祈福一宿。倏忽之间,那种寂静和沉默是奇特的,带着一种心脏都停止的凝滞。 一宿之后,一切就又恢复了曾经的平静。 萧幕和亦歌准备离开幻月城,将紫旋的骨灰带去翠竹峰,好与御枫合葬在一起。 那地图和宝盒,他们也都打开看了。宝盒里是一把银色的钥匙,而那张地图画下了他们下一站即将去往的地方:碧月湖。没有人知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们也只有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在离开的前夜,雪樱找到了他们,带着极其不安的神情,“龙麟神的下一步计划我们无人知晓,我真怕你们走后,他再带着他的魔兵团卷土重来,那到时我们该如何是好?” 萧幕镇定的说道,“公主不用担心,我昨日已与清风堂现任堂主取得了联系,他会和他的弟子一同前来幻月城,你们彼此也好有个照应。既然大家都在面对同一个敌人,就应该将所有的力量团结在一起。而且,我想,龙麟神真正想除掉的是我和亦歌,我们一走,他大概也会对幻月城失去兴趣了。” “听萧公子如此说来,雪樱放心多了。只是另有一件事,雪樱想请教二位。你们如果回不了原来的时代,是不是代表我弟弟也无法回来呢?” 亦歌迟疑了一会儿,“或许吧,可能会如公主所想,但又可能不是,这其中的来龙去脉,我们也是一头雾水,不知其真相。” 雪樱的话似乎又触碰到了萧幕那根最敏感的神经,他大声吼道,“你弟太行了,如果他穿越到了我们那儿,简直就是个幸运儿,说不定他连踩了三天的狗屎呢。我们那儿不用杀人,也不会担心会被杀,更没有十恶不赦的恶魔。还说不准,他现在正喝着我最爱的摩卡咖啡,听着肖邦优美的钢琴曲,还吃着七分熟的沙朗牛排。天啊,这世道确实太黑暗了。” 亦歌撇了他一眼,很不耐烦的说着,“萧幕,就算我求求你,能不能别在那儿天花乱坠的发挥你超人一般的想象力了啊?你再说下去,我都快崩溃了。” “好,好,好,我保证,下不为例,行了吧?” 雪樱想了想,毅然道,“公子,让雪樱与你们一同启程吧。雪樱毕竟是梦华王朝的人,对这里比较熟悉,说不定还能帮上你们的忙呢。你们为了幻月城牺牲了那么多,雪樱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公主,这不太好吧,你出身尊贵,我们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再者,路途遥远,公主最好还是留在幻月城吧,你的臣民们可需要你呀。云焕走了,你再走,他们会更惶恐不安的。” “臣民们谅解我的,求你们就应了雪樱的要求吧,这路途遥远,更好让雪樱照顾你们啊。” 萧幕倒是一副随意的样子,“亦大公子,公主都放下身份恳求你了,你就别再固执了,怎么感觉你这人一根筋啊。多个朋友,多条路,哈哈。” 亦歌听后好是无语,“我是拿你没办法了,你们这些搞艺术的人,我没办法理解。” 雪樱笑了,眼睛变成美丽与爽洁的月牙儿,“雪樱这就去准备行囊,二位公子快些歇息吧,天色已不早了哦。” 萧幕和亦歌同时双手抱拳,“恩,公主也是。” 雪樱走后,亦歌忐忑道,“萧幕,你怎么想的啊?别人可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你让她跟着我们受苦,你于心何忍?要是云焕在,他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萧幕随意的将右手搭在亦歌的肩上,眉开眼笑,一看就是美好意的,“哥们儿,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啊?我这么做,完全就是为了你。雪樱喜欢你,知道不?你受伤的时候,她比任何人都担心,你昏迷又苏醒的时候,她又比任何人都兴奋,还不时的念叨你的名字,你说,这不是喜欢是什么?她跟着我们,你们自然就有相处的机会啦。这等美事,你还推脱,没劲儿。别人姑娘家害羞不好意思,你一个大男人跟着害什么羞啊?再说了,雪樱多冰雪聪明啊。” 他一脸严肃的瞪着萧幕,“这事儿不能开玩笑,我们最终还是要回去的,所以我们不能与这里的任何人有任何牵连,我们只会是这个时代的过客,你明白吗?” “那我也告诉你,这只是客观因素,只要你们真心相爱,任何阻碍都不是阻碍。幸福对于每个人的定论都是不同的,有时候,即便是一瞬间的美好,也会成为永恒的幸福。” 亦歌端起桌上的酒杯,一口饮尽,“紫旋尸骨未寒,你现在跟我讨论这个,未免太无情了吧。” 萧幕低头,“恩,兄弟批评的是。那我们不谈这个,谈谈你的来历吧,你是怎么来到梦华王朝的?你可有答应我,要如实告知的哦。” “今儿晚了,明儿再告诉你。” “好,反正现在你我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你早晚会告诉我的。” 破晓和月牙交替,黎明清澈的阳光穿过了沙丘之间的空隙,普照天地,一轮红日已在沙漠之上,正热气腾腾地向天空飘去。大漠与天际的相接之处,悠长的地平线仿佛伸手可及。腾古尔神鹰浮在空气里,似乎镶嵌在天幕上一样。 风咋咋呼呼的从他耳边飘过,离别之前,他像个孩子似的躺在软软的大漠上,眯缝着眼睛,如此迷恋的望着那样豪迈的天际。 “萧幕哥哥,你们真的要离开幻月城吗?”一个蓝色头发的小男孩跑到萧幕身边问着。 萧幕摸着男孩的头发,微笑道,“是啊,我们要把紫旋姐姐送回家啊,不然她会很伤心的。除此之外,萧幕哥哥还有重任在身,所以不能一直留在这里呀。” 男孩淘气的跺脚,“不要嘛,小京和好多好多人都不想萧幕哥哥离开的。萧幕哥哥不是说要教我们练剑吗?爹爹说过,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哥哥不能骗小京。” “小京啊,哥哥当然不会骗你。只是哥哥还要去救很多的人,所以暂时不能陪你们练剑啦。不过,哥哥答应你,等哥哥完成自己的使命后,一定回来陪你们练剑,好不好?” 男孩伸出自己的小指,“那好,我们拉勾勾,打勾之后,哥哥就不能反悔了。小京会一直在这里等哥哥回来的。” “恩,咱们小京最乖了。” 这时,亦歌也别一群小孩子拉着不放,孩子们纷纷说道,“哥哥,这里有两个铃铛,铃铛里刻着我们的祈福诗,我们现在就将这两个铃铛送给哥哥,希望你们能为天下除害,早日凯旋归来。” 萧幕和亦歌双手接过孩子们的礼物,颇为感动,“谢谢你们的铃铛,哥哥一定会凯旋而归的。你们呢,在哥哥回来之前一定要听父母的话,好好念书,好好跟长老练武,这样你们才会让梦华王朝变得更强大。” 孩子们乐呵呵的笑了,“好,哥哥是大英雄,我们都听哥哥的话,将来,长大也成为一个英雄。” 雪樱和长老牵着三匹千里骏马走出了马厩,长老看着眼前的男子,语重心长的说着,“这次前往碧月湖路途遥远,还望二位多多照顾公主,必要时,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亦公子老夫倒是没什么好担心的,就是萧公子,总让老夫忐忑。你们要记住,梦华王朝不是你们游戏人生的地方,在这里,处处充满了险恶,你们要处处小心谨慎才好。” 萧幕双手抱拳,与之前玩世不恭的态度截然相反,收敛了许多,“是,在下谨记长老之言。” “还有……。”说到这里的时候,长老突然多了几分犹豫。 萧幕一时猜除了长老所想,毅然道,“长老,你放心,我和亦歌会尽快找到云焕穿越的真正原因,同时,我们也会尽力打探他的下落,一有消息,我们会派人八百里加急将事情送回幻月城的。” 听到此话,一向严肃的长老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右手抚摸着自己引以为傲的白胡须,“这次历经浩劫之后,萧公子确有不少长进,真是可喜可贺啊。城主要是知道幻月城有你们二位贵人相助,他定会很高兴的。” “长老抬举萧幕了,我需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呢,公主、亦歌,我们就此启程吧。再不走,就赶不到驿站,到时可要露宿山林了。” 雪樱和亦歌异口同声的应道,好些默契,“好,我们走吧。” 三人翻身上马,拴好行囊,挥鞭,离开了茫茫大漠。 身后的长老用力挥手,“公主,你们要早日归来啊。” 然而,砂风渐大,已听不清远方行人的回答。骏马过后,只落下层层飞舞四起的黄沙,弥漫半边天穹。 第一章 追逐梦想 萧幕一边策马,一边不忘继续追问亦歌,“喂,哥们儿,你不是说今天要告诉我有关你的事儿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 亦歌张口大笑,“哟,还学小朋友说话呢。好吧,反正路途枯燥乏味,你们就听我慢慢道来,就当听一个伟大的故事家讲故事吧。不过,听后别惊呆哦。” 萧幕挥鞭,鞭子狠狠落在亦歌坐骑的背部,“别臭美了,快说吧。” 亦歌也狠狠瞪了萧幕一眼,然后认真的讲起了他的故事。 “我和你一样,如假包换的九零后,不过,我可比你大一岁哦。还有,我也绝对不是传说中的非主流,那些视觉冲击太炫了,毕竟不适合我们这种低调路线。我是十九岁留学美国,在哈佛大学攻读MBA,四年后,我拿到了MBA的硕士学位文凭。之后,有很多世界五百强的企业用高薪聘我,我都婉言谢绝了。那是因为我一直在追逐儿时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尖的F1赛车手。可是,因为家庭的压力,我被迫选择了攻读MBA,但我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机场遇见了一位加拿大顶级赛车手,遇见他的时候我才十五岁,那次我和他居然乘坐了同一航班的飞机,而且还是同排。我借此机会便和他聊开了,他告诉了我很多关于F1的事儿。后来,他看我对赛车极为感兴趣,就豪爽的将他的恩师引荐给了我。从此之后,我的赛车生涯就此拉开了序幕,我的教练通常会在我每天的课程结束后对我进行VIP式的一对一训练。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确实也挺辛苦的。无数次的将车撞得面目全非,也受了不少伤。不过,我完全能感受到那种在追逐梦想途中酣畅淋漓的快乐。” “四年之后,教练看时机成熟,便让我开始参加各类比赛。虽然,刚开始,我那是败得一塌糊涂,丢尽教练的脸面。但我也因此结交了不少F1的顶尖高手,与他们过招那才叫痛快。通过与他们的沟通,我更是长进超群。” “后来我突发奇想,就创立了WONDERF1网站。网站里囊括了所有关于F1赛车手的资料,F1赛程,还有车迷互动区和F1模拟赛车游戏室。最出乎意料的是,我居然赚了不少钱。那些资金我几乎全用了改修爱车上,毕竟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吧。终于,去年我不负众望,得到了梦寐以求的F1冠军奖杯。那一刻,我兴奋到几乎爆炸。不过,F1在中国的风行程度还未达到一个顶尖状态,所以知道我名气的人都是些老外。不像你萧大导演,那才牛呢,闻名中外。” 萧幕有些愧意的笑笑,“哪有,哪有。你比我好,至少有实现自己的梦想啊。说来就气,本来明年的奥斯卡最佳导演非我莫属的,现在落空了吧。好了,不说我了,你继续讲你的精彩故事吧。” “呀,人生不可能不经历风雨吧。我得奖之后,我的教练因肝硬化,不幸英年早逝。俗话说的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教练他待我如亲人。那时候,我整整一周都没出门,睡在床上发呆。在几个兄弟的鼓励下,我终于走出了阴影。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全球金融危机席卷而至,我爸的公司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于是,我回了北京,全力协助我爸走出困境。几个月后,公司终于走上了正轨,而我爸也终于同意我全心全意的走自己的赛车生涯。然而,当我准备去往英国参加新一轮比赛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我的人生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那晚,因为北京突降大雨,飞往英国的航班延误至第二天早晨。机场负责人将我安排到了机场宾馆休息。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晚我睡得特别熟,还做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梦。等我懒洋洋醒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北京国际机场了。” 萧幕一脸兴奋,“那你到哪儿了?是不是和我一样,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亦歌点头道,“差不多。只不过,我的穿越之地并不是幻月城,而是伊飒丹特城。我醒来之后,一个貌似俄罗斯的人居然用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对我说了一番忒奇怪的话。” 萧幕再次插嘴,“俄罗斯人?就是《幻忆录》里所记载的弥尔教皇吗?他就是那个可以预知未来的奇人吧。” “对,没错。出现在我面前的人正是弥尔教皇,他将‘破天’交给我,说我是那柄剑的主人,也只有我才可以驾驭它。他还告诉我,龙麟神的野心不仅仅限制于梦华王朝,他会利用自己的魔力摧毁整个世界,这当然也包括我们的生活的时代。但当时,龙鳞神并未找到打开时空隧道的方法,所以弥尔教皇赶在龙麟神之前利用弗格利亚天神教授给他的法力打开了时空之门,去到了2012年的北京。” “弗格利亚天神?这又是何等高人?还有,咱地球人足足有几十亿,那天神,为什么就选了你呢?”萧幕一脸傻像的问着。 亦歌取出水袋,猛喝一口后又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起来,“弗格利亚天神是伊飒丹特的开国者。他本来就是具有神族血统的,再说简单一点,他就是属于太阳神那一系列的,懂了吧?” “恩,懂了,你继续说。” “弗格利亚天神当年用自己的法杖作法,由此就创造了华丽的伊飒丹特大神殿。先前,辉煌的大殿里只有弗格利亚与其妻子,神族圣女苏菲亚居住。一年后,他们的小女儿,丹菲尔出生了。因为丹菲尔有着天神与圣女共同的血统,所以她的法力在成年后注定也不在天神和圣女之下。一百六十年后,丹菲尔成年了,因为不甘寂寞,她便用法力创造出了伊飒丹特族人,就连弥尔教皇也是丹菲尔公主创造而出的。公主在造人的时候,也赋予了他们一定的神力,当然,这种神力是有阶级区别的。比如,历代教皇就会拥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而历代君主则拥有弥足珍贵的正义之血,神官拥有洞察人们心思的能力,大祭司拥有维持阴阳秩序的能力。一般的族人则根据公主造人时的心情,又赋予了他们不同的性格,比如热情,善良等等。 “此后的一百年里,伊飒丹特王室越来越繁荣,因为它处于天海彼岸的新大陆,所以不被世人所知晓,从建立之初就一直与世无争,族人皆过着安宁祥和的日子。” 第二章 神之灭 可是,由于龙麟神的横空出世,令弗格利亚天神感到惶恐不安。于是,他非常果断的派出佩特拉神官前往地狱阻止邪灵肆意妄为,助龙麟神侵扰天下。但当神官任命去往地狱的时候,龙鳞神已入魔池,神官拼死与恶魔对抗,因为他在武力方面根本不及龙鳞神,最终被他残忍杀害。可是,龙麟神也没得到什么好处,神官在死前,聚起自己所拥有的全部灵力筑起了一道阴阳之隔的结界,让他无法轻而易举的逃离冥界。 神官牺牲之时,天幕之上的星辰便陨落了一颗。公主造人之际,就为世上的每个人安排了一颗相对应的星辰,那人来到世上便有一颗星辰闪耀在浩瀚的天际之中。而那个人一旦死去,对应的那颗星辰便会陨落。这也就是云焕失踪时,为何有一颗星辰逐渐黯淡下去的原因。 “当公主看见神官之星从天幕中陨落后是悲痛万分,面对死亡的宿命她也是无力回天,就算她制出了许多灵药,但也已不能救回一个灰飞烟灭的躯体。” 在天下岌岌可危之时,弗格利亚天神和苏菲亚圣女决定亲自出马阻止恶魔。为了维持伊飒丹特长久以来的安宁,也为了维护天下正义,天神和圣女独自用法力进入冥界,与入魔后的龙麟神对抗。 冥界判官得知天神到来是害怕至极,要不是他贪恋权势,信了龙鳞神的鬼话,龙麟神是根本无法入到冥界,还闯入禁地魔池的,以龙鳞神的邪恶他也只能呆在二十八层地狱受尽煎熬的。那时,判官先为他召集了上万邪灵,又派了邪灵为他带路潜入魔池,简直就是罪恶的始作俑者。冥判官深知自己触犯了冥法,所以也就自毁其身了。 冥界魔池是冥王卡布里三世汇聚了千万冥灵之血筑成的,上亿年,天神与冥王就是天生的敌手。冥王为推翻弗格利亚是绞尽脑汁,不惜一切代价。天神掌管阳界,冥王掌管阴界,两地本是界限分明,互不干扰的。但由于冥界汇聚了太多邪恶之气,冥王受其影响,一直藏有掌管阴阳两界的野心。卡布里筑魔池的目的就在于,他希望有一个人能继承自己的邪魔混功,与弗格利亚一直抗衡下去。 卡布里也总算如愿以偿,龙鳞神入池,继承了邪魔混功,魔力大增,甚至超越了卡布里。 天神与圣女合力,想以正义之气化解摩纳的邪性。三人对战了很久,也未分胜负。可龙麟神野心勃勃,他又怎会甘心如此与弗格利亚纠缠下去呢?天神去到冥界之前,他就派数万邪灵盗走了冥判官的阴阳符,在入夜时分,偷偷溜出了冥界,并去到了天涯海。 天涯海乃是神界的一片海域,海中长着两颗以汲取海水为生的天树,那也是天神与圣女的生命之源。他们的心脏便是天树万年一结的圣天之果。如果天树枯灭,天神与圣女就会失去生命之源,从而消失一切灵力,衰老而亡。龙麟神深知天神的死穴,所以他才派了邪灵去往天涯海摧毁天树。 天涯海常年有重兵把守,为了不与强大的天将正面交锋,邪灵们喝下了避身水,那冥界之水可让邪灵隐身两时辰。趁着那两时辰的空隙,邪灵将卡布里死前潜心研制而出的焚之毒洒入了天涯海。纯净的海域立即受其污染,毒性顺着海潮的翻滚快速侵入到天树的根部,也就是深达九千尺的海底。天树被焚之毒侵扰,从树根开始逐渐腐烂,晶莹的树叶纷纷飘落,异常凄凉,最终,两颗参天大树倒在了一望无垠的海域之中。 天树倒下的瞬间,天神和圣女的心脏也随之破裂,瞬间停止了呼吸。当天将们发现天树被毁时已为时已晚。 天神冤死,众神哭泣,那些悲伤的眼泪化作晶莹的雨,整整下了七天七夜。伊飒丹特也随之发生了万年不遇的洪灾。 说着,话被萧幕再次打断,“既然天神和圣女都遭遇不幸,丹菲尔公主为何没事?” 那是因为丹菲尔公主是天神与圣女的共同体啊。她的生命之源就算失去,她也还有一次重生的机会。所以她才没有死去,但如果她的生命之源第二次被破坏,她就没可能再或者了。尚且年轻的她明白自己的使命有多重大,为了能完成父亲几世的心愿,她私自前往了神界的北天殿,那里是只有天神和圣女才可以去的地方。 据说,北天殿里藏有一本宝典,名为《奥德里经》。此书乃神界天书,唯有天神能够翻阅,如果其他翻阅了那本书,那么,看到书中内容的人便会消失部分法力。 丹菲尔公主在想不到其他方法对付龙麟神的时候,最终触犯禁忌,进入了北天殿,翻开了那本金光闪闪的《奥德里经》。 整本书只有一页,书里用神界古文刻下了两个名字,那两个名字就是你和我的名字。 书里还写到了一柄剑,‘破天’,此剑是弗格利亚之父所铸造而出的。‘破天’之所以为天剑,是因为它可以打开时空之门,但要发挥它真正的神力还需要其主人的出现,而他的主人就是出生于公元1990年的我。书里还说,必须在我22岁之时将我带到伊飒丹特,不然,提前或者过晚都不能让‘破天’的灵力发挥到极致。 所以,当我22岁的时候,弥尔教皇才遵从公主的命令将我带到了伊飒丹特。 另外,书里记载,如果想要天下真正的安宁,还需要一个人天人的帮助。那人就是你,萧大导演!但因为你比我小一年,所以你比我晚了一年穿越。你还没来的时候,我就一直跟着弥尔教皇学习各类本领。 当时,我自己也挺纳闷儿的,那感觉就像是被命运抛弃了,一个亲人都不在身边,特孤独、特纠结。不过,弥尔教皇忒仗义的,他答应我,只要我认真练好‘破天’剑法,他就让我知道亲人的情况。 萧幕听到这儿,一边策马,一边露出极其夸张的惊讶表情,“什么?什么?你真的看见了你父母的情况?难道这地方也有高倍望远镜这种高科技产品?” 别不懂装懂,好不好?那是要靠弥尔教皇的法力的,利用他的法力聚起一个穿越时空的幻象,幻象里呈现的便是我父母兄弟的所有情况。 当时,由于他们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万分焦急,甚至联系了国际警方寻找我的下落。可是,我也只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哥们儿,你傻了吧。他们既然能让你看到现代的一切情况,为何就不能让我们的家人知道我们的情况呢?” 我还想呢,但弥尔教皇不具有那样的法力。而丹菲尔公主又因私自闯入北天殿,她所拥有的部分法力便被天殿里的苏亚女神收回了。苏亚女神是一尊石像,但她也具有很高的法力。她化为石像的使命就是坚守北天殿。 在公主苦苦的哀求下,她终于答应了公主的恳求,让她进入大殿,但其代价是让公主失去部分法力。”之后,潜伏在公主身边的邪灵得知了这一消息,并告诉了龙麟神。他听后大悦,与冥界的巫师合力,趁天将被点穴之后将公主封在了碧月湖底,并且施用妖法,让她失去人身,由于公主的法力变浅,所以无力抵抗强大的恶魔。 “公主被困于碧月湖,神界一时之间也陷入了慌乱,各位神官想尽办法前往碧月湖救公主,但都无功而返。神官们虽然合力解开了龙麟神在湖底设下的封印,可众神无法破开通往英吉利南海宫的宫门。 “碧月湖位于梦华王朝的南端,湖泊分流处也正是英吉利南海海域的海水汇入之处。在公主成年之时,弗格利亚天神就在碧月湖与英吉利南海的交汇处用法力幻化出了华丽至极的海宫,公主平时无聊时便会去往海宫歇息和游玩。 “可是,弗格利亚天神死后,龙麟神和魔军团就占领了碧月湖,并且发现了湖底的南海宫。邪灵侵入碧月湖,澄净的湖水立即变得漆黑,充满了血腥之味儿。秦晏为了得到龙鳞神的赞赏,就告诉了他一个妙计,他让龙麟神施用魔法,趁着公主回海宫的时候,将她困在海宫之内,并向海宫之门设下了咒语,让一帮神界之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挚爱的公主受苦。 “不过,不管是人、神还是魔都没有百密一疏的。伊飒丹特的欧士英伯爵,也就是弗格利亚天神的义子,毋庸置疑,他同样也拥有超人的法力。伯爵经过四百九十天的潜心修炼,最终,将自己的法力汇聚而起,幻化出了一把拥有神力的钥匙,那把看似普通的钥匙上刻有一个突兀而起的十字架,只要将你我的血注入到十字架中就可以破除恶魔的咒语,开启海宫之门,救出公主,让她恢复真身。也只有如此,你才能靠公主的法力看见你亲人如今的情况,让我们与他们取得联系。 “但是,欧士英伯爵并不知道你我所存在的时代,所以只好将地图和钥匙交给弥尔教皇,让他在必要的时候交给第一个找到伊飒丹特的有缘人。这是因为,欧士英伯爵有着守护神界安宁的重大责任,他不可能前往凡间去寻找我们,所以只好将此宝物托付于人。其二,神界预言者贝安娜向伯爵预言,一年后,有缘人的后人自会将宝物如期交给我们。因为公主被困之时,我们不过十一二岁,他们要等一千年年我们才会穿越到梦华王朝。补充一点,我们的一年相当于神界的一百年。故此,我们此次前往碧月湖的目的就是救出公主。” 第四章 至尊客栈 一口气讲完这么长的故事,亦歌显得异常疲惫。过了一会儿,萧幕实在是无法想清一个问题,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亦歌,为什么是你和我?其他的事我都还能理解,就是不知道那天书里出现的名字为何是我们?还有,你没提到云焕城主,我们穿越是因为他们需要我们帮他们解决恶魔,那么,云焕穿越到现代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亦歌长叹一声,“抱歉,这也是我所不知道的。可能只有丹菲尔公主能揭晓这个答案吧。对了,忘了告诉你,想要‘破天’再次打开时空之门,必须增强它的灵力。而这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比如上次,我们顺利解救幻月城臣民之后,‘破天’的灵力就增加了些许,你上次看到的剑身中的奇光就是它灵力的呈现。由于‘破天’汲取了冰潋城圣花的灵气,所以圣花枯萎,城也就没了。 “当时,教皇将‘破天’交予我的时候就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务必要保管好它。因为龙鳞神也知道‘破天’能打开时空之门的秘密,如让他得到此剑,受害的就远远不止是梦华王朝了。为了不让恶魔发现此剑的踪迹,我一直潜藏在伊飒丹特,没有露面,知道你大难临前,我才迫于离开来救你。现在,你该明白我为什么不让你将‘破天’拱手相让的原因了吧。” 萧幕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幸好解释了,不然我还真以为你是无情无义的人呢。” “两位公子,前方就是客栈了,今晚我们就暂且歇在那儿吧。去往碧月湖的路是相当艰辛的,我们必须要保持充足的体力才好。” “好,明日我们就可到达翠竹峰,好好的将紫旋安葬了。她也终于可以如愿与御枫永远在一起了。” “他们虽然败给了恶魔,但他们的爱,他们的道义却胜过了一切。在我们那儿啊,什么言情小说,偶像剧,那是火到爆炸。可惜的是,没有一个作者能够写下如此真真切切且刻骨铭心的真爱,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我们总在想象理想中的爱情,而没有真正的领略到那种大爱的力量。”萧幕坦然的说到。 亦歌听后向他竖起了大拇指,“好,能够正视自己缺点的人必定是奇迹的创造者。今儿就到此为止吧,客栈也到了,好好休息一宿哦,我们的使命可是相当重大的。” “好,两位晚安,好梦。” 深夜,夜阑人静,再是怎样的繁华,也有一如既往的凄凉。至尊客栈有着旷世的华丽,它的装饰与曾经的冰潋城圣殿也差不了几分,白玉石筑成的客栈外观格外梦幻,有着伊飒丹特风格的神像雕刻更是将人带入了一个完美的异度空间,再加上金银相接的灯盏,客栈的华丽被呈现的淋漓尽致。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座精致的城堡。 至尊客栈是云焕派了上百个巧匠修建而成的,耗时三年。他修建至尊客栈并不是为了炫耀幻月城是多么的强大,他只是想给各城百姓一个较为舒适和平等的休息之处。 此前,各方割据,身份、地位的悬殊也达到了一个顶峰,有钱有势的官人或者商人无论在何时都能享受到各国奢华的款待,生活是富足万分。可一般的百姓却受着被抢被杀的疾苦,没日没夜的过着挨饿受冻的日子。 至尊客栈修成后,云焕召集了无数无家可归的平民到客栈免费吃住,百姓的孩子还能在客栈的书阁中聆听先生的授课。几月之后,百姓为了感谢云焕的大恩,主动到各处谋生,他们经商的经商,考官的考官。最终经过自己不懈努力都各有所成。衰败的天下在那时也终于呈现了弥足珍贵的繁荣之景。 之后,大家都各自成家立业,离开了至尊客栈。华丽的客栈开始变得萧飒,加之云焕失踪,客栈更是无人问津了。如今,客栈的华丽已经远远不及它的空旷和凄凉了。 黎明即将到来,宁静而祥和。天空呈现一种洁净的苍白,映衬延绵起伏的重重山谷,一群彩蝶盘旋在透彻的天边,天际间顿时多了无数条彩绸。 三人起得很早,在吃完一顿丰富的早餐后,他们又踏上了乏味的征途。 身穿银甲,手持佩剑的掌柜抱拳向三人一一道别。 两时辰后,他们如时到达了翠竹峰。那青黛色的山宛如一面巨大的屏风,徐徐展开,环抱着天地,阴冷而潮湿,山上处处荡着白色的雾,云彩在奔驰,不时掠过延绵的山峰。风从山谷深处吹去,凉凉的,风吹过之后,覆没了一切喧嚣的俗世气味和声响。 湛蓝的天空中,有一对黑白双色大雕展翅掠过苍穹,发出几声尖利的呼啸。 御枫的墓碑立在翠竹峰的山顶,冷傲的山峰远离浮华,似是忘却红尘的一切纷扰。 他们将紫旋好好安葬了,并送上了最诚挚的祈祷。寒风凛冽,衣衫簌簌,他拂袖而起,抽出那支紫色的萧,凑到唇边幽幽吹起那曲《沧海离》,因为那将是永恒的离别,也是永恒的誓言。逝者安息,生者奋发,还天下百姓一个永远安宁的时代。 一番悼唁之后,三人离开了翠竹峰,朝碧月湖疾驰而去。 “亦歌,我们下一站到哪儿?是地图上所画的荆棘林吗?” “没错。荆棘林是必经之路,不过,我也从未听闻过此地。” 雪樱一脸的忐忑,“我曾听云焕讲过荆棘林,那不是一座普通的森林,它曾和幻月城冥雾森林一同被称为天下禁林,无人敢踏进半步。百姓们纷说那是冥王卡布里派了邪灵大臣驻扎在森林中,汇聚了众多邪气与毒气,一旦轻易进入林子就没有再走出来的机会了。”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萧幕不禁打了个寒颤,“不会吧,那我们要怎样攻克它?我可不是打妖怪的料,想当年,我也就是玩玩儿仙剑,魔兽、征途这种高智商游戏我碰都没碰过,太逊色了啦。” “怕什么怕?你不是说要豁出去干吗?” 萧幕拍拍胸脯,“那当然,我萧幕说过的话就没有反悔的,此生能够英雄救美一次,我求之不得呢。” 暖光正从朝霞弥漫的南方如潮水般涌去,三匹黑色骏马前蹄高举,一声长嘶,飞了出去,只将滚滚尘埃留在了四周。 他们淌过河水,顺着陡峭的山路盘旋而上。悬崖上巨大的石块层层叠叠,三人只好下马,牵着缰绳,小心翼翼的走过乱石堆。他们的右边是峻峭的山壁,左边就是深渊,一旦失足,将跌入深渊,没有任何生还的可能。 一不小心,雪樱的衣袖就被割破,手臂上留下了数道伤痕。这让亦歌很是心疼,“公主,你还是上马吧,我牵着你的马走就是了。” 她倔强的拒绝道,“不用了,雪樱没那么脆弱,继续走吧,还有一会儿就到荆棘林了。” “那好吧,不过千万要小心。” 天空中疏朗的云朵,遮住了半轮暖阳,白光涌入,大地又恢复了暴烈干燥的气质。 三时辰后,他们终于翻越过了荆棘林背后被阳光照耀的坡谷。整个山谷晴朗肃穆,光线流动,蕴藏着宁静而深不可测的力量。坡谷前的迷幻森林高处似清风破波、激越飞扬,低处似风抚萍花、温柔婉约。 层层叠翠的山林流畅地铺展开来,雾气茫茫逐渐蔓延蒸腾,天色突然阴沉,乌云凛冽,深谷的黑影在风中摇晃,发出响声,像一座酣睡之中的古老城池。 第五章 荆棘林 他眉目间的神色复杂而辽远,如烟水迷蒙的河面,看不到尽头,“公主,走之前,长老不是给了你一个锦囊吗?打开看看,不然我们是无法进入林子的,这阴气太重。”亦歌严肃说。 雪樱从衣兜里取出了一个绣着大漠神鹰图腾的锦囊。 萧幕立即拿出锦囊里的一封信,郑重其事的念着,“荆棘林充满了阴气与毒气,如果你们孤身进入,定会身中奇毒。你们要将自己左手食指割破,一起滴一滴血到锦囊里的金符上,金符遇血会散发金光,那些炙热的光束会为你们化解林中的阴毒之气。还有,荆棘林里生长着一颗妖树,株桬椤树,它是靠着汲取血液而生长的,那棵树有着极其美丽的枝叶,你们千万别触碰到那些看似美丽的树叶,它们会像鹰爪一样缠住你们,汲取你们血液的。 “另外,你们一定要记住要用手中的剑斩断林中茂密的荆棘,不然你们是无法穿越森林的,拔出剑之后,将锦囊中的一瓶药水洒到剑身上,药水会稀释荆棘的剧毒。” “公主,长老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你不是说没有人来过荆棘林吗?” 雪樱沉思片刻,“可能是弥尔教皇给长老的提示吧,先别想这个了,进入林子要紧。” 随后,三人一起割破了食指,将血滴入了金符中,瞬间,光芒万丈,那耀人的金光扑散整座林子,在金光的照映中,林里的阴暗之气开始从四方漫漫升腾,在空中逐渐消逝。 确定无碍后,他们进入了林子。黑幕浓重,一片寂静黑暗,借助着剑光,三人挥剑一路斩断了众多的荆棘。那些地狱灌木丛在被硬生生的斩断后竟流出了殷红的液体,林中顿时遍是红色,烈焰扑腾,乍起的热流让他们的身体好似躺在火焰焚烧之中。 荆棘萧萧而落,发出彻耳不绝的响声,仿佛是地狱邪灵带着讥讽的咆哮。厉风也在林梢呼啸来去,凌厉纵横毫不间歇。 他和他眉头紧蹙,紧张而担忧,仿佛一场大难已经迫在眉睫。在目睹场场杀戮后,他坚定了继续跋涉的决心,“亦歌,你保护公主,我走前面去斩断这该死的荆棘。” 他黑色的眸子闪过一丝诧异,“你确定?还是让我去斩出一条血路来吧。” 萧幕将剑挥向半空,“哼,别瞧不起我,行不行?你伤刚好,别逞强了。” 说着,萧幕就以惊人的速度冲在了前方,他手中的剑在狂舞着,剑起剑落之间气势磅礴,剑尖和荆棘碰撞,仿佛可以听到某种隐秘尖锐的声音。 他脸色沉郁,因为不小心被带血的荆棘割破的伤口开始遍布全身,甚至肌肤也变成了青紫色,可他仍然极力掩饰着身体里的剧痛,为身后的两人杀出了一条实至名归的血路。 第一次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是那么疲倦,而他还必须托着疲惫到极点的身体继续拼下去,因为他明白,他唯一的选择只有前进,而不是后退。 经过一路与荆棘血腥的拼杀,他们终于绕到了林子的出口,可立在出口前面的正是一颗足以遮天蔽日的妖树。千万黑色树枝藤蔓潮湿交织,蓝色的叶片上布满了分叉的细脉,错落有致。光秃秃的枝桠上,在夜晚会绽放大朵白色孤立的光,那花的形状就宛如一个个狰狞的头骨,令人毛骨悚然。 庞大的妖树吞没了所有曙光,深夜的雾霭里有冻得渗透到骨头里的寒气,三人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与之前炙热的荆棘林相比,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让人无法适应。 忽地,粗大厚实的树干里传出了一声似有似无的笑,那笑穿越厉风,回荡在整座林子中。 亦歌谨慎的拔剑,“谁,是谁在笑?” 树里的声音再次传出,“一群俗世庸人,也敢会见我树妖,看来,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吧。如果你们现在反悔,乖乖的给我滚回去,或许我还能大发慈悲,放你们一条生路。不然,你们就只有死在这荒无人烟的荆棘林了,我都替你们惋惜啊。” 萧幕不服气了,“妖怪,你很哆嗦耶,说话不会简单一点啊,你直接告诉我这里是你的地盘,不就完了吗?不过,我再告诉你一句:今儿个,你的地盘,我做主。想挡我们去路,下下下辈子吧。” “好轻狂的小子。”随着话音的落下,那些漆黑湿漉漉的树枝突然柔软的披散了下来,宛如弯弯下垂的柳叶。白色的藤蔓和黑色的树枝蜿蜒着交织在一起,带着愤怒的咆哮,缠向了萧幕。 他反应也不差,急速拔剑,向呼啸而来的藤蔓厉声斩去。然而,剑身一接触到诡异的藤蔓,就如置于翻滚的岩浆之中,发出闪电雷鸣般的火光,最后铮然落地。 他也迅速被千万枝条死死缠住,一片片蓝色可人的树叶似乎也嗅到了令它们膨胀的血腥味儿,竟一齐转动叶身,凑到了萧幕的心脏,如此的一举一动却有着山洪爆发一般的喧闹,夹杂着兴奋的喘息。 萧幕胸前黑色细密的伤痕开始一道道突兀起来,他的脸色也随之苍白下去,血从嘴角一丝丝的沁出,但他仍然挂着从容而坦荡的笑,“呵呵,妖怪,你不过也就只有这点本事嘛,我还以为你很强呢,真是让我大失所望。” 他的话显然更加激怒了树妖,那些缠绕在他周身的藤蔓眨眼间变得更为而粗壮了,它们死死的勒住萧幕,甚至让他连呼吸的机会都没有。 一旁的亦歌奋力挥剑想斩断缠住萧幕的藤蔓,可直到筋疲力尽之后也没有斩断一根蜿蜒的粗藤。 见到自己的兄弟如此拼命,萧幕也是失去了理智,“亦歌,别费劲儿了,没用的。看来,我真得命丧此地了。长老也是,啥都告诉我们了,就是不肯告诉我们对付这妖怪的法子,太没义气了。” 这时,站在一旁的雪樱身形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妙计,向亦歌附耳低声说,“摇动你腰间的铜铃,那是幻月城圣物,有降妖除魔的作用。这就是长老为什么让孩子们送你们铜铃的原因,他是在暗示我们。” 一语之后,大汗涔涔的亦歌笑了,嘶哑道,“大导演,等我们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玩玩魔兽,说不准,凭你我高人一等的智商还能成为职业玩家,参加WCG呢。” 萧幕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亦歌是在分散树妖的注意力,气氛的吼着,“喂,你也太不讲情意了吧。我都这样了,你不安慰我也就算了,还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这很雷人耶。我本来超挺你的,现在对你的印象分是大大减低了哦。” 趁着萧幕自顾自讲话之时,亦歌顺势取下了腰间挂着的铜铃,狂风暴雨似的摇着。顿时,从铜铃细小的缝隙中飘出了屡屡红色的烟雾,它们飘浮在空中,仿佛是柔柔软软的红色蒲公英。 那丝丝缕缕的烟雾里有长老设下的降妖咒,烟雾盘旋在树妖的四周,铜铃摇的越响,降妖咒的威力就越大。没多久,藏在大树中的树妖就被降妖咒折磨的发出了震怒大地的愤愤吼声。那惨烈的咆哮夹杂着难以忍耐的疼痛。 最终,树妖被制服了,千千万万的藤蔓开始以惊人的速度缩回,正瞅着汲取萧幕血液的蓝色树叶也无声地的凋落了,在悄然流动的风中零落成泥。 萧幕随之四仰八叉的倒在了地上,一阵难以言表的疼痛,从腹部发散开去,直至全身。那一刻,他终于体会到了天地所散发出来的苦涩之味, 亦歌一脸的惊慌,“哥们儿,好好把?撑着点啊,雪樱已经去找药了。” 他笨重的抬起手,捶了捶胸口,“当然啦,我萧幕是何等人物啊,怎么会如此轻易的就被打败呢?你扶我起来吧,我自己能走。” 亦歌提高了分贝,“你确定?这可不是你逞能的时候,你好歹也是我们三人行的主力队员,你倒了,我们就没辙了。” “小子,别学我说话,不然揍你。” “哎呀,鼎鼎大名的萧大导演也要大义灭亲呀,敢打师傅了哦,好歹你的剑法也是我教得吧,你的命也是我救的吧,人,要学会感恩,明白不?” “哆嗦,快扶我起来啦。” 过了一会儿,雪樱从马背上取下药箱,找到了幻月城特制的灵药,递给正站起身的萧幕,“萧公子,这时冰灵丹,它有调节气息,止血化瘀的奇效。” 他接过药丸,直接丢进了嘴里,“公主,这药挺清凉的,感觉不错。” “好了,我们继续赶路吧,这离碧月湖也不远了。”亦歌说。 “好,继续向长征的终点,出发!” 第六章 意境 骏马咴咴地嘶鸣起来,撕破了寂静的苍穹。临近中午,暖阳透过层层叠叠的山,瀑布一般倾泻而下。青色大鸟从清澈的水中向上飞翔,清辉万里。峰峦叠嶂,碧水环绕,幽谷苍翠,他们仿佛是穿过历史的长河,悠悠地带着丝丝凉意。 繁华依旧的城镇人来人往,骏马奔驰而过,留下一路尘埃。黄昏之后,他们穿过古朴的小镇到了澜沧江边儿,翌日,他们便准备乘船前往碧月湖。 静夜,高山拔地而起,只留一线苍穹,依江矗立的山谷之上,风凉嗖嗖的。三人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仰望天空,看浮云萦绕指尖,静静地观望月色,静静地听着夜声。微风轻拂,似乎拂去了春的味道,有鸟东南飞,熠熠似苍鹰。 “亦歌,你说,如果,我的亲人发现我失踪之后,会不会和你的父母一样,发疯似的找我呢?我爸心脏本来就不好,这个事实对他的打击实在太大了了。我怕他会接受不了。还有,我的女朋友,她过年就回国了。我答应过她,春节要在家陪她的。”萧幕一脸凝重的说着。 亦歌也只是静静的看着头顶的天穹,那样的寂静里,隐约能听到暗夜里远处传来的隆隆雷鸣,沉闷而低哑,仿佛不是穿行在云里,而是从地底下传来的。 “那样的场景你应该比我会想象吧,你所拍摄的电影不都是有个很重要的想象元素吗?唉,不要再想了,越想就越是难过。这一年,我一直在试图逃避,逃避内心的苦闷,不然我就会变成李清照了,整天念叨:凄凄惨惨戚戚。何必呢?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起整个世界。而我的那个支点就是回家,我会将对亲人的思念化作动力,勇往直前!” 萧幕听后,一个劲儿的鼓掌,“好,说得好!我越来越欣赏你了,不管哪个朝代,只要有我们两个有志青年存在,一切乌云都会迅速散去的。哈哈。” 刚说着,亦歌从行囊中取出了一个天蓝色的酷袋笔记本。 这时,萧幕眼前一亮,“你带了笔记本?怎么不早说?” “这笔记本我是随身带着的,在机场那晚睡得跟个死猪似的,就忘拿出来了,结果它就跟我一起到了伊飒丹特。这里没有互联网,联系不到外界的,不然我早就联系各方救我回去了。不过,我向弥尔教皇借了几样东西,制成了一个简易的笔记本充电器。无聊时我就会将心情写在Word里,当个发泄物。不过,刚才我灵机一动,你可以将我们的故事记录在电脑里啊,回去后写为小说,绝对超火的,点击率上千万那是相当的没问题。” “没看出来,你还挺有闲情逸致的呵。写小说!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说不定还能成为世界考古专家的研究依据呢。不过,今儿太累了,等救出丹菲尔公主,我再写吧。” 雪樱一脸茫然的盯着眼前陌生的小东西,“公子,你们在谈论什么啊?什么是笔记本?” 亦歌耐心的解释说,“这是我那儿的高科技产品,简单来说它就像你们的《幻忆录》,要查阅任何东西,找它就行了。可惜,这东西到你们这儿就不能用了。” “你们生活的地方真好。” “那以后你就跟亦歌一起回去呀,这绝对能成为一段佳话的。” 萧幕的无意之语让雪樱好些害羞,“公子,我是不会离开幻月城的。” “哦,这样啊,那好吧。我困了,先睡会儿哈。” 烟波渺茫,清潜的水若有若无地映向空寂的天幕。三人沉沉的睡着,那样洒脱的释然表情似乎也只有在他们的梦境中才会出现。 短暂的轻松眨眼而过,天蒙蒙亮,晃晃悠悠,雾霭如同掩盖仙女的幔帐,又好似瑶池浴女脸上的绯霞。 红崖绝壁,秀竹壁流。他们乘着木船,泛舟江上。小船轻轻远去,似若远离了昨日的一切悲欢纷扰,去往飘摇广阔的湖间,不再有任何牵挂。 小桥流水灵秀幽静,瑶月伊人空影缠绵。当他们到达碧月湖时又已是入夜时分。黑暗中的湖面安静而深邃,在月下泛着万点银光,有如梦幻。 木舟泛过之处,荡起了阵阵涟漪,水流声顿时像极了婉转的乐声,嘈嘈切切之中透露着一丝惬意。 “亦歌,丹菲尔公主是被困在碧月湖与南海的交汇处,我们要用钥匙打开南海海宫之门,这不就是让我们潜水吗?还有,龙麟神在碧月湖不是设有封印吗?我们又如何能去到海宫?” 亦歌收起桅杆,“我跟你说过啦,众神合力打开了封印,所以只用我们开启宫门就可以救出公主了。待会儿我们穿上这特制的禁水衫就可以浅入湖底了。” “进水衫,你哪儿弄来的?”萧幕惊奇的问到。 “我启程之前,就将潜水服的原理跟弥尔教皇说了,他居然完全懂了。这衣衫是根据潜水服的原理做成的,只是制作实材方面不如以高科技著称的21世纪,所以不论从外观还是质量上讲都有一定的瑕疵,不过,能用就万事大吉啦。他们没有氧气瓶,不过教皇说,将这神界圣水喝下,我们在湖底就不会缺氧了。” “够雷人,那些天上的神仙不会是因为我们会潜水才让我们穿越到梦华王朝的吧?要真是这样,这可太让人啼笑皆非了。” 亦歌无意识的踢了萧幕一脚,“去你的。记住,下水后,我们就打手语,你可别乱比。” “好,亦大伯!人家开赛车的都是大大咧咧的,没像你这么细心的,以后我就叫你亦大伯好了。” 亦歌一脸无辜,“谁说开赛车的就大大咧咧了,照你这么说,不把车撞得面目全非才怪。什么逻辑?” 雪樱完全不能理解他们二人吵架式的沟通方式,主动站出来圆场,“两位公子,别吵了,救公主要紧。” “谁要跟他吵,我又不是鸡婆。” “雪樱,你一会儿就在船上等我们好了。” “不,雪樱可以去的,不喝圣水也行。我们的族人常年生活在大漠中,所以非常向往大海,一有机会,我们就会去到离幻月城几百里以外的天瑶海嬉戏,可以游到几千尺的深海呢。” 这席话顿时让他们二人惊呆了吗,“不会吧,难道你们就是传说中美人鱼的后代?” “美人鱼?” “一时半会儿跟你解释不清楚,既然你都说你会潜水了,那我们就一起去吧。不过,一定要跟紧我了,你还要保证,下水后一定不会有事儿!”亦歌唠叨的说。 雪樱点着头,“好,我保证!” 第七章 帕特南宫 随后,三人像海豚般跃入了深不见底的碧月湖。 湖下是另一个令人惊叹的美丽世界,那里盛开着深蓝色的毛茸花,它的花瓣就如纤细的柳条一下弯弯下垂,似是一个娇滴滴的姑娘。绿色的青苔长在各式不一的岩石上,那样的守候就如几世都不能改变的轮回。 那样的美景也只是与他们擦肩而过。海宫位于几千尺的海底,所以他们继续向着湖底与南海交汇处的更深处游去。 深蓝的海底,水底珊瑚如同树一样扶疏。但那里显然被邪灵残忍的侵扰了,刺鼻的血腥味儿毫不消散的悬浮在深海之处,越接近海宫就越黑暗,黑暗到了见不着一丝曙光。 那里没有任何生灵的存在,只有一片生灵残害的堆积,经过长时间的腐烂,让它们变得面目全非。海宫外还赫然插着地狱之王的旗帜,旗帜上的骷髅图案就像是龙麟神在俯瞰着海底的一片狼藉,然后发出令人悚然的狂笑。 此时的他们就像是在一片可怖的毒海中穿行,浓重的黑暗几乎将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有好几次,他们都游错了方向,经过反复周转,他们终于找到了深海中的一丝曙光。 在游过邪灵侵蚀的一片海域之后,他们找到了在另一纯净海域中矗立的帕特南海宫。海宫位于南海的最深处,那里集聚了弗格利亚天神所聚起的灵气,那些无形的灵气仿佛为华丽的海宫筑起了一道屏障,屏障内是邪灵无法侵蚀的地方。 海宫宫门外很平静,静到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丝丝寒意刺入骨髓,令人不禁在平静的水流中瑟瑟发抖。 雪樱游到宫门前,发现了水晶门上凹凸而起的钥匙孔,龙麟神设下的封印就在于此。 她兴奋的示意他们拿出那把神奇的钥匙,亦歌立刻明白了雪樱的一丝,从衣兜里取出钥匙。随后,他和萧幕一齐割破手指,将血滴进了钥匙上的十字架中。 瞬间,钥匙里散发出耀人的蓝色光芒,似若与海的深蓝融为一体,平静的海底也开始剧烈翻腾,两人经过水流猛烈的冲击后才逆流游到到宫门前,顺利将绽放着幽幽蓝光的钥匙插进了钥匙孔。 高大的宫门在一声裂响后,缓缓开启,宫门开启的瞬间,让两位也算见过世面的九零后惊讶到完全无语。 那里没有丝毫的水流逆转,宫门内是紫色水晶城堡,那风格颇有欧洲哥特式建筑的范儿,穿过一座玉石横跨大桥就能瞧见紫色水晶的大殿。大殿的左侧还立着一座古老的钟楼,时针与分针在届时完美重合。 殿外右侧所雕刻的神兽雕像就如一个个忠诚的侍卫,永远守护者这座无与伦比的华丽大殿。海底斑斓的珊瑚宛如一簇簇绚烂盛开的五色花,依偎在殿阁外,也成为了晶莹水晶之中的一抹独特点缀。那样的视觉冲击完全可以胜比任何一个名艺术家的佳作,如此梦幻又如此真实,不像是一触既碎的玻璃,倒像是超越一切的永恒。 丹菲尔公主被龙鳞神施法后失去人身,成为了一条被禁锢的白鲸。六百年里,她都是寂寞的穿行在父亲所铸造的海宫殿里,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更没有人知晓她留过的泪。她曾固执的游向宫门,用自己白鲸的身躯碰撞宫门,试图逃离恶魔的控制,但她每次都将自己折磨的伤痕累累,嫩白的鳍也因此落下了数道裂口。她每天都会游着去向神像祷告,祈祷天下的子民能够安祥幸福,也祈祷来自远方的天人能够对付可怕的恶魔。 六百个日日夜夜,她将眼泪化作信念,苦苦等待着,她一直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会回到神界。时间的年轮每跨过一圈,她就在钟楼外堆一块海底的海珀岩,日积月累,那些坚硬的岩石就被她砌成了一座高塔,在她用自己的鳍将最后一块岩石放入塔顶之时,她所企盼了整整六百年的天人终于出现了。她兴奋的游过殿堂,远远的,隔着那座天海桥,她望见了他们,那一刻,她就如寻到了终极黑暗里的黎明,激动地直摇着白嫩嫩的鳍,圆溜溜的眼眸顿时有热泪淌过。 萧幕望见公主后第一个游了过去,带着她缓缓向浅海游去。公主只要离开海域,自会现出真身。 一路的逆水穿行,让萧幕和亦歌倍感疲惫,体力已快消耗殆尽。不过,陷于深海的二人一直用手语鼓励着对方,兄弟合力自当是绝对无敌的。三时辰后,他们终于从深海游到了浅海,又从浅海游向碧月湖,最终游到了岸边。 两人上岸后是上气不接下气,直接倒在了荒原之上。 公主的白鲸身体逐渐退化,现出了真身。此时,出现在三人眼前的是一个白衣女孩,浓浓的眉毛下一双大大的紫色双瞳如此澄净,不沾任何俗世的气息,看上去宛如一朵开在幽暗角落的白花。 她带着孩童般的目光注视着大家,嫣然一笑,那张脸居然惊人的清秀,金色波浪的发丝婉言垂下,轻轻的风吹去就飞扬而起,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香气,沉静而古典,令人如痴如醉。 雪樱不禁感叹,“公主,你好美呀。” 她歉了歉身,恭敬道,“丹菲尔谢谢两位公子的救命之恩。”她的声音像是一颗晶莹的水珠,轻飘飘地落在平静如镜的水里,荡起另一个更小的水珠,四周是圈圈蓝色的涟漪。 一接触到那无邪的眼睛,他们的语声就此停顿,好不容易开口吐出了几个字,也是结结巴巴,完全有损21世纪优秀青年的风范,“不,不用谢啦。以后,不管是你还是雪樱都不准再讲谢谢了,我们实在承受不起。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们就有十多个小时在听别人说谢谢,那这日子该多没意思啊。” 她的声音宛如清泉一般滑落,柔和而坚定,“父亲从小就教导丹菲尔要学会感恩的。”说到这儿的时候,她突然落泪了,那泪珠晶莹如钻石般璀璨。 雪樱忙上前握住她冰冷的手,“公主,没事了,一切灾难都过去了。你的父亲、母亲不会白白牺牲,我们一定会帮他们讨回公道的。你看,现在又有了他们二位大侠的相助,梦华王朝的苦难一定会烟消云散!” 她定定地看着雪樱,眼里的神色逐渐亮了起来,“恩,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战胜恶魔的。” 这时,萧幕站起身,激动地问着,“公主,你不是有办法吗?快让我看看亲人的情况吧,让我跟他们说说话,我已经很久很久没见他们了。还有,我和亦歌都不明白,《奥德里经》里出现的名字为何是我和他?快告诉我,好不好?” 丹菲尔上前一步,“公子,我们还是先回神界吧,到那儿后,我自会告知你的,也只有回到神界,我才能恢复法力,幻化镜像,让你们看到亲人的情况。” 萧幕点头,“那好,公主,这就带我们去神界吧。” “恩,好。” 说着,丹菲尔双足一顿,右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一柄偌大的黑色利剑出现在了半空,三人齐刷刷的站在光滑的剑身上,她再次用手划出一个银色符号,黑色利剑便载着四人飞向了茫茫云海。 平静的碧月湖离他们越来越远,也越来越稀薄,似若已经成为了征途之路中云淡风轻的影子,一切苦痛之后,征途仍要继续,直到他们追寻到那未知的终点…… 第一章 奥德里经 驻守在南天门的将士瞧见公主安然无恙的御剑归来,立即着急众神出殿迎接。 欧士英伯爵更是身着盛装出现在南天门前。从小,他就非常爱护自己的妹妹,虽然他知道自己和丹菲尔并没有直接的血缘,但妹妹从小就冰雪聪明,非常惹喜爱,他们平日几乎是形影不离,感情甚好。 丹菲尔被困海宫,欧士英自当焦急万分,可他倾尽全力也还要耐着性子等待整整六百年。这六百年里,他都静静的守候在碧月湖。 在众神合力打开结界后,就算他日理万机,每日也会去往碧月湖,不让地狱邪灵再次侵扰。另外,伯爵还跑去北天殿,向苏亚女神求情,让女神在公主重回神殿之时就归还她全部的法力。 女神之前是一口回绝了欧士英的恳求,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女神最终被他的诚恳感动了,便答应了他的要求。 六百年的相离,让他们受着思念的煎熬。相见的瞬间,曾经的忐忑、惶恐都已化作热泪滚落而下,两兄妹紧紧拥抱在一起,众神皆被感。 他抚摸着她冰凉的脸,好是心疼,“妹妹,对不起,都怪哥哥无能,让你在海宫里被困了六百年。你看,你都瘦了。” 丹菲尔静静的依偎在他怀里,“哥,这怎么能怪你呢,要不是你,妹妹还无法脱离苦海呢,无论如何,一切苦痛都过去了。” 他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妹妹,你长大了。你知道吗,苏亚女神已经允诺,她会将你的法力归还于你,这不是破坏天条,而是于情于理。你是为了天下百姓才这么做的,所以,女神将法力归还你也是理所应当的。” 她的咽喉里发出了兴奋的声音,“真的吗?太好了,正好可以利用法力让两位公子看到他们亲人的情况了,我们也正好知道云焕的情况。” 萧幕一脸的愁容,“公主,你快说吧,为什么是我和亦歌?云焕又去了什么地方?” 丹菲尔抹干自己脸上的眼泪,认真的说着,“《奥德里经》是一本旷世奇书,没有人刻意的去撰写它,书里所记载的内容早在神界存在之时就已出现了。这应该就是天意吧。 “据此书记载,你和亦公子具有世上唯一的与神界相通的神界正义之血,这与你们的前世是有关联的。亦公子的前世乃是神界第一天将,勇猛无敌,所向披靡,但凡妖魔鬼怪听则闻风丧胆,神界在他的坚守中安宁了千年。而萧公子,你的前世是一个威武不屈的神官,掌管着百万天兵天将,神界因你们而变得繁荣强盛。 “《奥德里经》就如一个神秘的预言,早已预知神界会遭遇劫难、天下动荡,所以才出现了你们的名字,希望通过‘破天’打开时空之门,将你们带回神界,化解一切劫难,也只有拥有神界正义之血的人才可以如此轻易的来到神界。还有,你们所拥有的神界正义之血在几世轮回之后才能复原,也就是在你们22岁的时候,神界正义之血才会经历轮回后重新流转在你们自身的血液之中,当然也只有这个时候,‘破天’会与神界正义之血产生感应,从而灵力焕发,打开时空之门。所以,你们俩相继在22岁之时离开了原本生活的时代,来到了梦华王朝。” “至于,云焕,他确实是去到了你们生活的时代。当时,他穿越到了北京大学的篮球馆,他以后会成为一个超级球员的。云焕本就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只是他出生之时,神界预言者预言,他具有超群的能力,将会是幻月城独一无二的领导者,幻月城只有在他的带领才能长久不衰。 “于是,天神打开时空之门,将他与天神造出婴儿换掉了,并施用法力让他到了幻月城。当时,幻月城夫人正因过度操劳而难产,一个男婴降临到幻月城城门前,幻月城城主自当兴奋至极,毫不犹豫的将男婴抱了回去,精心培养。” “因此,云焕就生活在了幻月城。而天神也曾赋予了另一个婴儿属于你们的特征和心脏,所以他就顺理成章的生活在了你们的时代。那个人也正是萧公子的弟弟,萧哲瑞。 “其实,萧公子,你真正的弟弟是云焕。天神深知,这样藏有私心让你们离开亲人,将你们带来梦华王朝,这对你们非常的不公平。所以就决定在萧公子前来幻月城之时,将云焕送回他原来的世界。哲瑞是非常优秀的篮球运动员,不过,云焕也非常具有天赋,他同样会震惊篮球界的。同时,云焕会好好照顾你们的亲人,当年调换婴儿之事,是因幻月城需要云焕,而此次让你们前来梦华王朝,则是天下百姓需要你们。待你们完成使命后,‘破天’自会打开时空之门。” 萧幕听后,好一副复杂的神情,他大概没想过自己会有如此传奇的经历,“天啊,我的前世居然是这么帅气的人。哈哈。这情节太像我所拍摄的电影《传奇》了。以前我总以为是自己的想象力太好,原来那些事是真实发生过的,所以才会从我的潜意识里蹦出来。” 亦歌倒是很平静,淡淡道,“公主,我能理解天神这样做的原因。我和萧幕也很愿意为天下百姓鞠躬尽瘁。只是,我们都很担心家人,他们不知道我们的下落会急死的,你让我们看看他们的情况吧。” “好,我也正有此意,不过,这需要苏亚女神的帮助。” 正说着,美貌如仙的女神已经从石像中飞身而出,双脚连点着天际的朵朵浮云,一个旋转,轻盈落到了南天门前。 她朝丹菲尔公主笑了笑,轻声道,“公主,辛苦了。我这就将收回的法力归还于你。” 丹菲尔微微低头,“感谢苏亚女神。” 苏亚女神伸出了纤细的手,“不用谢我,要谢就谢欧士英伯爵吧。” 话语之后,女神将双手放在了丹菲尔的手上,嘴里仿佛是念叨着什么,周身顿时悬浮起点点银光,像是天幕中闪耀的星辰。在无形之间,法力已经通过双手传给了公主。 不一会儿,女神收回了双手,双足一顿,又飞回了坚守千年的北天殿。 在拥有全部法力后,丹菲尔公主用双手隔空一划,一个巨大的屏幕就悬挂在了半空,银白色屏幕里正呈现着遥远时代的情景。 夜色如水,浸染整个天地,浩瀚苍穹在夜的笼罩之下显示出固有的底色,飞机隆隆划过天幕后如期降落。 李晨趁着《梦华王朝》剧组放假之日,连夜乘坐飞机从浙江赶到了北京,与父亲碰面。 去到篮球队的云焕,很久以来也只是独自沉浸在悲伤和虚无缥缈的空茫眼神里。他呆呆斜倚窗前,若有所思。 每当飞机飞过城市的上空,巨大的声响总是会将四周的嘈杂淹没,那些银白色的机翼划过空气的阻挡然后一往无前的飞翔,那轰鸣带着蠢蠢欲动,潮汐一般的汹涌。 他似若远离了一切,彻底远离! 夜晚在杂乱的思绪里挣扎睡去,清晨又从无梦的睡眠里被托出来。如此虚妄的生活对他来说仿佛是一场等待,而等待漫长而黑暗。 他像焰火一样,试图给自己一个理由,沉醉于虚幻。他不知道自己为何来到一个奇怪的世界,更不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幻月城怎样了,无尽的担忧让他变得极其烦躁,不想理会球队的任何一个人。 李晨的到来似乎让沉沦多时的他看见了希望,他主动找到李晨,将穿越当晚发生的事儿仔仔细细的告诉了他。 正当这时,李晨的手机响了,手机里显示的是萧幕父亲,他顿时一愣,不知所措了。 一番思绪后,他接通了电话,“喂,萧伯父呀,这么晚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然而,电话那边的声音是相当急促的,“小晨啊,萧幕已经很久没和我们联系了,他以前不会这样的,就算是拍戏很忙,他也会和我们通电话,陪我们聊聊天的。这次太反常了,我们打他电话先是无人接听,后来就处于关机状态了。你是他最好的朋友,告诉我,他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筱彤那天也从英国来了电话,说联系不到他。我们都很担心啊。” 李晨擦擦额头上的冷汗,低语道,“伯父,你和阿姨都不要太担心,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萧哥他,他可能已经到了另一个时代。 “事情是这样的,那晚我们收工后,只见一束奇光闪过,萧哥整个人就凭空消失了。而我爸在带领球队打比赛的时候,篮球馆里同时也凭空出现一个身穿怪异服饰的人。 “那个人说他是梦华王朝幻月城城主,不知道被什么力量带到了我们这里。所以,我猜想,萧哥也可能被那束奇光带到了梦华王朝。 “还有,一年前,F1赛车手亦歌离奇失踪之事震惊世界,至今仍未见其踪影。不出所料,他们三人是穿越到了不同的时空。” 这样的答案显然让萧爸大为吃惊,几乎昏厥,老人在电话里剧烈的咳嗽。 李晨连忙安慰老人,“伯父,你千万别太担心。我们剧组的兄弟已经联系上了赛车手亦歌的父母,他们得知此事后,认为亦歌与萧导的失踪必定有相互的联系,所以他们已经登上了加拿大飞往北京的航班,好与我们会和,大家齐心协力,一定会查清事情真相。之前,没有及时告诉二老,就是怕你们担心,还望谅解。” 电话旁的萧幕母亲忍不住接过了电话,“好孩子,你放心,我和萧幕他爸都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然我那儿子也会担心的。对了,你和你父亲在球队吗?伯母和伯父明天来球队找你们吧,也好见见亦歌的父母。” “恩,那好吧,我明天开车来接你们。球队离你们家还是很远的。” “那真是麻烦了,我的车刚开去维修,正愁没车开呢。” “哪里的话,我和萧哥这么铁,我早就把你们二老看做是自己的父母了。 “对了,筱彤,她在英国最近有考试吧,我觉得还是等她考试之后再告诉她这些事情吧。她和萧哥都一年没见了,如今又发生这种事,打击对她确实蛮大的。她如果打电话或发邮件,我们就跟她说,萧哥出外景拍戏去了。伯母,你觉得呢?” “好吧,现在也只好这么办了。只是苦了筱彤那孩子了。” 第二章 千里相聚 北京城里的雨刚刚停歇,黎明前的天空呈现一种奇异的黛青色,宛如琉璃。霓虹灯照耀着了无尽头的街道,像是喧嚣之后一场遥远却又真实的梦。 天蒙蒙亮,篮球队的练球场就已经闹腾起来了。几个朝气蓬勃的男孩,身穿运动服,整齐划一的绕球场跑着,每一个步伐踏过之后便留下了一个坚定的信念。响亮的口号回荡天际,那像是青春年华中尽情的呐喊,没有丝毫杂质,也不需要过滤,永远是那样的纯真。他们带着稚嫩的笑容,在追梦途中放肆的享受着生命的朝气与美好。 晨练之后,五个主力队员相继坐在球场的石凳上,一人嘴里啃一个肉松面包,吃得那是倍儿香。 队中以搞怪著称的控球后卫金俊突然从一个超级夸张的红色耐克大包里一一拿出五盒牛奶,递给其余四个兄弟,“兄弟们,喝吧,咱不能只有面包,没有牛奶吧。我们要好好补充营养,教练不是说几月后,我们与台湾大学有一场友谊赛吧吗,看来,我们恐怖的地狱式训练即将拉开帷幕。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已沸腾起来了。” 书生气超强的北大校帅柏然望了望身后的宿舍,带着疑惑的口吻说,“教练最近挺忙的吧,都没时间顾及我们了。李大公子比我们的地位可高多了,他一来,教练有得忙咯。还有,宿舍里的那人,他是不是得忧郁症了?哲瑞,你是学生会主席,去给他请个校心里专家吧,不然我觉得他会闷死的。这年代,我还没见过他这么内敛的。还有,我发现,自从他来到我们这里,球队就没正常过。” 作为队长的哲瑞一直都很冷静,处变不惊。他很明白队友们的担忧,但也淡淡说,“云焕他需要时间,毕竟他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个也不是心理老师能帮他的,要想接受现实,融入我们,只有靠他自己。” 见气氛有些凝滞,金俊站起身,毫不含糊的说着,“兄弟们,练球吧。教练很忙,我们就自己练,上次输给台大,这次我们是势在必得。” “好,练球啦。” 晨光偷偷地从蓝色窗帘的细缝里钻进,室内的色彩变得很迷离。 云焕早醒了,确切地说,他也从未真正的睡着。 他不知道在一个陌生的世界,有谁可以真正明白他内心的苦楚和忐忑,所以他开始逃避,他的心就像是被无形的屏障禁锢了。 即使他每天都会透过薄薄的窗帘看见那群男孩在球场上像疯牛似的奔来跑去,风里还不时传出他们的笑声。 可他清楚,那样的笑不会属于他自己,他也找不到曾经驰骋于沙场的坦荡与潇洒。他试着没日没夜的喝酒,直到紧绷的神经因酒精的刺激而麻木。 曾经,生命对于他就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漫长厮杀,而当远离沙场,他便觉得自己的生命失去了仅有的意义。 古老的大钟已经走向了忙碌的时刻。横穿北京城的地铁经过一夜的洗礼又开始闹腾起来了。 人们的脚步像秒针一样快速穿梭于地铁站,那样的匆忙甚至让他们遗忘了错过的风景。那些斑驳的影子就在人生匆匆的路途上一掠而过,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李晨驾驶的白色奔驰也同样穿行在蜿蜒的大桥上,车里仍然放着周杰伦的独家专辑。 曾经,萧幕总会在一旁洗刷李晨一番,说他下辈子投胎当周杰伦亲兄弟死算了。如今,面对右边的空位,他为未免不会产生一丝忧伤感吧。 临近中午,李晨顺利将萧幕的父母接到了球队。看到二位老人安然无恙,他也就安心了。 萧爸一到球队,就直接去到宿舍见了云焕。 当时,云焕一脸的茫然,但见到两位老人的瞬间,他突然感到了一丝莫名的温暖,顿时让他心中一震,那样的感觉也只是曾经和亲人相处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会感到如此窝心的温暖。而且,当他瞧见老人满是皱纹的脸时,内心竟然有了些许的酸楚与痛心,那种血缘毕竟是外界一切力量都无法隔绝的吧! 萧幕母亲是赫赫有名的考古专家,参与多次遗址的挖掘工作,发表上百篇论文,为中国的考古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出于惯性,她仔仔细细的将云焕打量了一番,然后轻声问道,“孩子,你以前经常上战场吧,我能想象出你穿上战甲的威风样子。经历过世事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截然不同了。” 萧哲瑞凑了上去,搭着他母亲的肩,“老妈,没看出来,你还挺会看人面相的呵,哪天也给你小儿子算一卦啊。” 她哭笑不得,“可别拿你老妈开涮,你呀,整天就知道打篮球,一点常识都不懂。云焕这孩子常年奔波于沙场,肤质与你们显然不同啦。你祖父原来就是八路军的,经常辗转陕甘宁一带作战,日日吹着凛冽的砂风,又是风餐露宿的,长久以来,肤质就变得极为粗糙。而且不管是将还是兵,只要经历过那种残酷的杀戮,他的眼神和我们都是完全不同的。唉,这次,我大儿子不会也要在你们那儿过这种生活吧。” 哲瑞淘气的笑笑,“妈,哥会没事儿的。他本事可大着呢,你和老爸要这样想啊,他能玩儿一次穿越,不是挺不错的嘛。说不定还能为他拍摄新电影寻找素材呢。” 萧爸显然对小儿子漠然的不关心不满了,严肃道,“哲瑞,练你的球去,我们的事儿你别掺和,你一掺和,准没好戏。还有,我告诉你,你这学期期末考要是落后一名就别想再进家门了。” 哲瑞顿时一脸的无辜,“看吧,看吧,我爸妈是从小就偏心,不过我也习惯了。你们不乐意我就算了。但是,几月后可别忘记来看我们和台大的比赛哦,到时你们的儿子一定会展示出我久经沙场的大将风范,打一场无与伦比的胜仗!” 当哲瑞正兴奋地夸夸其谈的时候,李亦带着刚从加拿大赶来的亦歌父母进了宿舍,一时之间,不大的宿舍里开始变得异常喧嚣。 亦歌的母亲一进门就抱着萧母失声痛哭,“我儿子一年前就失踪了,至今仍未有丝毫下落。这一年来,我和他爸都快急死了。公司也只好交给他人去打理,我们访问了他所有的朋友,包括他的教练、老师和车迷,却一点线索都没收集到,太令人伤心了。” 萧母看见和自己同龄的女人如此瘦骨嶙峋,心底的痛如潮水般涌出,“真是难为你了,我们做母亲的哪有不担心自己孩子的?不过,现在有我们大家在一起,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查到儿子下落的。老天爷不会让我们凭空失去一个亲人的。” 四位老人紧紧相拥,彼此安慰着。 第三章 朱砂信 当置身于神界的萧幕,亦歌和雪樱三人看到以上的几幕时,他们都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看来,他们这次真的是太想念自己的亲人和曾经美好的一切了。 萧幕哽咽的对丹菲尔公主说到,“公主,你能不能让我们与亲人取得联系,好让他们放心。云焕城主也需要雪樱的鼓励啊,我们始终欠他们一个真相和一声道歉。” 丹菲尔揉揉自己哭红的眼睛,嘶哑的说,“你们没有错,是我们太自私了,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了你们大家美好的幸福。” “公主,千万别这么说,能够拯救苍生是我们的荣幸。”他二人异口同声的说。 “因为时空之门并未打开,所以你们并不能和他们直接对话,我也不拥有那样高强的法力。不过,你们可以每人写一封信,将真相告诉亲人,我可以利用法力与天神咒的结合将信送到他们手中。” 萧幕和亦歌再次喜极而泣,“好,不管什么方法,只要能让他们知道我们的下落就好。不过,公主,我们何时能够回去?你能告诉我吗?不然以我妈那急性子,她会等到不耐烦的。” 听到萧幕的疑问,丹菲尔的连苏迅速苍白了,纤细的手握成拳头,微微颤抖着,“这,这我也不清楚,《奥德里经》里并没有其记载。只是此书的隔层内藏着一张地图,据书中记载,是让我将你们所写下的信与地图一同用法力带给你们的亲人。而他们须按照地图所画,找到图中的几件物品,当物品全数凑齐后,也就是你们完成使命之时,时空之门开启,而那几件宝物聚集在一切会让乾坤转移,巨大的能量产生后才能让你们回到亲人身边。” 萧幕一下就没劲儿了,像泄气的球一样,六神无主,“啊,这么麻烦呀。你们那么聪明,干嘛就不发名一个时空穿梭机呢?我爸妈年纪那么大了,怎么好意思还让他们去找什么宝物。” 亦歌一脸沉静,“你以为他们是科学家啊?别抱怨了,能回去就OK啦。这个神界确实很神哈,你妈妈不是著名的考古专家吗,她一定能有能力找到那些宝物的。我们自己也要加油,为了早日回家!” “太囧了,我们还是先把信写了吧,不能让几个老人白着急啊。” 之后,三人提笔而写,朱砂纸上留下了行云流水般的字,字字句句之间蕴藏着相隔时空的牵挂与思念。 待他们写完之后,丹菲尔公主隔空一划,朱砂信纸就悬浮在了半空,只见她手指一转,同时,嘴里念出天神咒,一个个小小的金色神界古文悠然飘出,眨眼间,大风拂起,信纸随着风的流动逐渐飘去了令人望眼欲穿的东方。 金色的古文字符一路将信带到了时隔几世纪的北京大学,它们穿越层层阻碍犹如羽毛般轻飘飘地落在了两位老人和云焕的手中。 萧幕母亲见到手中的朱砂纸顿时发出一声惊呼,“萧幕他爸,你看,这是什么?怎么亦歌母亲和云焕手中都各有一张?” 萧爸一急,抢过了朱砂纸,自个儿看了起来,没一会儿,薄薄的信纸就开始在他手中不断颤抖,“惠妍,这是儿子给我们写的信啊。你看,字迹都是他的。” 萧母端疑了几分,“不会吧,这会不会是仿的,故意捉弄我们!” “怎么可能,我萧家的独门字体,有谁可以轻易的模仿出来?这绝对是萧幕写的。” 这时,亦歌的父母也欣喜若狂,“是,是我们的儿子写的。他说他现在和萧幕在一起,他们到了一个叫梦华王朝的地方,这下面还写了好长的一个故事呢。” 信的内容很长,一群人都一丝不苟的看着。 那一刻,在他们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已静止,他们的呼吸顿时像大海的潮水,此起彼伏。 当萧母知道云焕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时候,那个一向坚毅的女人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澎湃,紧紧抱住了一脸茫然的云焕,眼泪不住的从眼眶滚出。 “你,你是我儿子啊。我见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和我大儿子萧幕有些相似,原来你真的是我儿子。” 雪樱在信中也将一切真相告知了云焕,此时,他感觉整个世界不再剩下他一人,让他独自徘徊在黑暗中。 他的身世之谜终于揭开,虽然欣喜可也失落,似若冥冥之中,有一双手操纵着他们,在谱写他们的命运。 风吹进宿舍,像波浪一样上下翻涌,他依偎在女人的怀里瑟瑟发抖,“母亲,我以为只有姐姐一个亲人了。没想到,你们才是我真正的亲人,天神对我是不薄的,离开了你们那么久,他终于将我送回家了。” 萧爸一时也为之感动,抱住他们,“是啊,儿子,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呀。” 可是,站在门边的哲瑞看到那一幕却怎么也无法接受,风一样跑了出去。柏然几名队员也紧跟而去。 亦爸瞧了瞧手中的地图,忐忑道,“事情总算弄清楚了。不过,我们要找到那些宝物,才可让他们归来。可见,接下来我们的任务还很重啊。” 萧母倒是一脸轻松,“这应该不难,地图上所画出的宝物应该是至今考古界仍未发掘出来的文物,这对我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但我和乐意应战,为了国内的考古研究,更为了我儿子。” 云焕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很有几分帅气,与北大校帅柏然可有得一拼哦。 “母亲,我也与你们一同去寻找那几样宝物吧。” 一听云焕有那样的意愿,李亦不乐意了,上前紧紧握住云焕的手,严肃道,“云焕,这可不行。我们球队需要你哦,不然你也不可能来到我的球队了。再说了,你姐不是有嘱咐你,让你好好练球,打出成绩来孝敬你的父母吗?你很有天赋,作为资深篮球教练,我是不会放你走的。” “可是……” “焕儿,你就安心跟着李教练打球吧,这是你的福气。现在好多球员想进北京翼辰队还没机会呢。还有,哲瑞也是非常优秀的球员,你们可以并肩作战,好好赢一场球。至于寻宝之事,我和你爸会办妥的。” “好吧,大哥在梦华王朝那般辛苦,我也要努力好好跟李教练学一,一切从零开始,至始至终的奋斗。” 弄清真相后,李晨也豁然开朗,心中的大石终于落下,“好,我们大家分工明确,长辈们负责寻宝,云焕练球,我也该回横店,好好将将《梦华王朝》拍完,这可是萧哥最大的心愿,我不帮他完成的话,就太没哥们儿义气了。我提议,大家今晚聚聚,我准备明天就赶回横店影视城,上百个演员还等着我呢。” 亦爸很是赞同,“恩,这个提议好!我可是好久都没这么痛快了,云焕刚来到北京,我们就去吃全聚德吧,让他尝尝正宗的北京烤鸭,肯定馋死他。” 云焕不亦乐呼,“烤鸭!想着就美味儿,我忒喜欢吃的,哈哈。” 李晨接着说,“爸,你陪大家聊聊,我去找哲瑞他们。这个打击对他挺大的,我们应该多给他一些时间去面对。” “好,那晚上,你们就直接去全聚德吧。” 第四章 缩影 释怀 哲瑞跑到球场,拿着球就开始拼命投篮,正午的艳阳火辣辣的照耀大地,一阵发泄后,让他累倒在球场。 柏然立即扔了瓶可乐给他,“队长,喝吧,想吼就吼出来,别闷在心里,谁遇上这事儿谁也不会痛快的。” “怎么会这样?搞了半天,原来我才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云焕回来后,一切就变了,我没有家人,哥也不再是我最信赖的老大。现在,教练又说云焕是超级球员,看来,这个球队也已不再需要我了吧。人生,苦涩啊!” 来自韩国的小前锋朴允浩平日是最挺哲瑞的,这时候,他更是力挺队长,结结巴巴不的用一口不太流利的中文说到,“队长,谁说我们不需要你?你是我们老大嘛,球队的灵魂,我们一定挺你到底啦。教练要培养那小子是他的事儿,可别忘了,篮球靠的并不是自我表现,而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团结力。不管有没有云焕,我们永远不会改变。有了兄弟,绝对无敌。” 说着,允浩,金俊,柏然,一同向哲瑞伸出了手,“老大,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兄弟永远是兄弟,亲人永远是亲人!” 哲瑞紧紧握住兄弟们的手,“兄弟们,谢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几周后还有期末考呢,可别耽误了,我在这儿一个人静静就好。” “好,那我们去图书馆了。班长特意为我们留了空位,可不能辜负他的好意。” 几人走后,空旷的球场只留下了单薄的身影。 他一个人站在篮下,静静的仰望着头顶上方的篮筐,愣愣发呆。北京的夏天很热,热度仿佛会将人挥发一样,可是,他此刻的平静就像是冰库里冷藏的冰块,融化了天地间的一切炎热之气。 李晨到了球场,一边擦着额头上的颗粒大汗,一边说,“哲瑞,我给你打电话,你没接呀。” 哲瑞这时才从裤兜里拿出手机,“哦,我手机开的震动,没听见,不好意思。” 这时空气里突然带有一丝凉意,不似那样骄阳似火,仿佛那些撕心裂肺的日子和那些金属撞击的声响,以及那些明媚忧伤的暗淡时光,已隐退的悄无声息。 李晨做到了哲瑞的身旁,“萧导曾经跟我说过,任何事情,换一个角度想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所有人都不会因为云焕的到来而否认你的存在。多一个兄弟,有何不好?” 萧哲瑞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非常明白事理的人,他从容一笑,“晨哥,你是不是跟我哥混久了,连说话的语气都跟他一模一样,完全有那种艺术人才的范儿。放心吧,我萧哲瑞有那么心胸狭窄吗?只是这件事发生的太突然,你们总得给我一个缓冲吧。云焕既然是我哥的亲弟,我自然会照顾好他的。台大是很强的对手,要打赢这场比赛可能还真需要他的加入呢。我们队成立不久,一直没有替补队员,这次好了,刚补上。” “好,萧哲瑞不愧是校园篮球界的MVP,气度非凡,佩服,佩服。” “哈,那就拜我为师吧。师傅定会好好教导你的,徒儿。” “去你的,我可是你长辈。对了,今晚大家聚会,在全聚德烤鸭店,准时来哈。” “行啊,我馋死了。吃了晚上的美味,估计我们地狱式的魔鬼训练就要开始了,虽然是场友谊赛,但为了球迷,说什么都要拼啦。” 李晨随意就做了一个胜利的POSE,“OK的啦,你们一向是所向披靡的。” “感谢您的鼓励。那么,你呢,《梦华王朝》可是一个大剧,你有把握完成吗?” “拍电影没有一帆风顺的,作为导演,我们要学会面对任何一个困难。目前,电影的预算已有超支了。不过,还好啦,影片准备在明年暑假档上映,到时来捧场哦。” “没问题,绝对把球队和学生会的同学全部找上。” 柔和的光线穿越无法模拟的空间,却可以温暖整个人间。喧闹的烤鸭店里食客络绎不绝,几个蓝眼睛,鼻梁高高的欧洲人吃了烤鸭后连说几个“verygood”,那美滋滋的样子仿佛已将幸福传递给每一位来自世界各地的食客。一盘盘油而不腻的鸭子完全成了北京的标志,一讲到北京就能自然联想到有着百年历史的全聚德,它似乎就像北京的一个小小缩影,它走过的每段路程,也正是北京城在历史中留下的遗迹。 赋有北京古朴建筑风格的包间里人声鼎沸,那一刻,人生恍然如梦,不过是风雪之后,提壶煮酒,看风中红叶。 曾经斑驳的影子也只是记忆中尘封的过去,那些云淡风轻的足迹会化为焰火,成为他们征途路途上坚定不移的意念,有了那样坚定的意念,他们终会瞧见彼岸绚烂盛开的花。 萧爸饮尽一杯酒,兴奋的说着,“李教练,我明天想带你的球员去长城逛逛,这大赛在即,就当放松放松他们的心情吧。再过几天,我和惠妍还有亦歌父母可能就要启程离开北京去寻找宝物了,走之前,我们都想再陪陪云焕。” 李亦一口答应,“好。允浩来自韩国,他早就想亲眼目睹长城的壮丽了,可学业加上赛程的紧张,让他一直未能如愿。” 一听说要去自己梦寐以求的长成了,朴允浩兴奋的用韩语对萧爸说了声谢谢,那单眼皮男孩确实充满阳光,与韩国新生代偶像郑日宇颇有几分相似呢。 在球队中,他常被大家称为‘小帅’,因为他是队中年龄最小的球员。他刚去到球队的时候,可在北大里刮起了一阵哈韩风。 那时候,全校风靡吃炒年糕,听韩文歌,看韩国偶像剧。球队也因允浩的加入而多了积分国际气息。 几小时的宴席上,云焕和萧幕几乎没怎么开口说话,也许是那两个人还未找到沟通上的吻合吧,毕竟不管是云焕还是哲瑞,目前的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个起点。 夜幕下的北京城华灯初上,氤氲着都市的繁华与时尚。霓虹灯下,走过无数的行人,在他们的身上没了清晨那种忙碌,多了一丝隐约的倦意。这时,他们心里也会暗自思忖人生的苦与乐。或许,街道上被霓虹灯拉长的人影就是他们最好的对白,他们不能像马克思一样用哲学的定论去评价自己的生活,也不可能如李白,望空吟诗,他们只是将所有的企盼寄托于那天幕中闪耀的星辰,因为他们坚信那里会是梦存在的地方。 金俊不胜酒力,早已醉得稀里糊涂,刚坐上李晨的奔驰就吐得唏哩哗啦。柏然和允浩只得把他抬回宿舍。这可苦了他哥俩,累得气喘吁吁。 柏然笑言,“此时此刻,我终于理解葛优拍《气喘吁吁》是啥感觉了。对了,那小子酒量不是还行吗?每次学校party,他喝酒不是最活跃的吗?今儿怎么就像漏气的球,泄了,呵呵。” 允浩淘气的吐吐舌头,“那是因为他在酒里参了矿泉水,今儿可能没找到机会下手,所以就变成这副模样了,他有时还笑称红酒里参可乐就变成鸡尾酒了。” 柏然顿时气得吐血,“我靠,我这小何时变得如此奸诈了?真令人汗颜。明儿我还得爬长城呢,被他这一折腾,我估计只能征服一小段了。本大爷真是有苦说不出,郁闷啦。” 允浩不怀诡异的一笑,“你的麻烦事儿还多着呢,北京电影学院的校花又给你发了封邮件,那可写得真是诗情画意,缠缠绵绵,与琼瑶阿姨有一拼。我看你就接受人家吧,别摆出一副校帅的臭架子,特招人厌的。” “好哇,你们几个哥们儿又偷看我的邮箱,我明儿就去改密码,还称兄道弟呢,一点私人空间都不给我。还有,我从没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什么校帅,都是那些无聊之人叫的。至于你说发邮件这件事,我会婉言拒绝的。我是不想给她们认为的一线希望,她们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我只是一心想要把篮球打好,回报教练和队长。” “你骗得了别人,可骗不了我。你知道我姐在韩国干什么吗,她是首尔大学的心理顾问。看你这神情,你应该在等留学米兰的那女孩吧。” 柏然一惊,“这儿你也知道?你加入咱球队可没多久。” “金俊那小子超八卦的。不过,我只想告诉你,如果她真爱你,她会出现的。不管当年她出于什么原因不辞而别,总有一天,她会回来。我很挺你的,不仅帅,还有气度,实在是佩服,佩服。” “别夸我了,我这人受不了夸奖的。唉,终于把这臭小子送回来了,洗洗睡吧,爬长城很累的,不然古人也不会说,不到长城非好汉了。” 允浩环顾宿舍四周,“云焕呢?难道他坐跑车还比我们慢?队长也没回来?” “可能跟他们爸妈回去住别墅了吧,幸福的人哟。萧导去他们那儿受苦,他却来这里享福,上帝的天平再次失衡,我们还是在梦里诚挚的向亲爱的主到祷告吧。” “哈哈,你睡吧,我调调闹钟。老大给我的闹钟没一个是好的,有时候到点了它都不闹腾,可把我气得够呛。”允浩说着。 “笨啊你,你不知道在手机里调闹铃呀?” “我可是智能全方位球员,怎么会不知道?只可惜,我的手机进水了,目前正处于睡眠状态,不便打扰,不然它就碎裂为尘埃了。” “哈哈。等我们赢了台大,我让教练给你买个就是了。” “好啊,我求之不得。如此以来,我近期的第二个愿望就得以实现了,不过,第二愿望建立在第一愿望成功的基础上,所以为了梦想,我要好好睡觉,好好吃饭,耶!” 第五章 集结令 时钟继续轮回,阳光在黑夜过后透过窗户射进宿舍,队员们跟个猴子似的,翻身而起,看来,玩儿确实是人的本性,任何人一触碰到它,就变得尤为亢奋,忘乎所以。 萧爸和李晨负责开车,几个队员就负责肆无忌惮的闹腾。两辆车里就听见他们左到不行的歌声,金俊还学起了小沈阳,逗得大家捧腹大笑。哲瑞也被哥儿几个感染,唱了个痛快。格格不入的云焕与他们一起总显得默默无闻,与他们相比,云焕简直就算一只。 时间在痛快的闹腾中总是那般潇洒,两小时的车程眨眼而过,不知不觉中,大家就已到了长城脚下。 在波澜壮阔的渤海,在大漠孤烟的塞外,在拔地而起的山岳,在尘土飞扬的古道之上,飞舞着一条雄伟神奇的中国龙,它就是不朽的长城。毋庸置疑,长城像是历史,它蜿蜒于群山之中,经过千百年风霜雨雪的洗礼,却不失雄伟与威严,不同季节,不同时间,它都会显示出不同的风姿。 他们情不自禁的喊着,“长城,我来了。” 随后便一溜烟儿奔向了遥不可及的古道。 站在自古的长城,眼前事如诗如画的山峦,脚下是郁郁葱葱的林海,远眺是延绵起伏的疆域,近看则是繁华的京都。它像奔腾飞跃,气势蓬勃的巨龙卧在崇山峻岭上,城墙随着山峰的走势,蜿蜒起伏。 允浩震撼到连连称赞,无数次的按下数码相机的快门,将眼前的美景记录而下。 不过,由于他出身韩国,对长城也是略微的了解,此时的他对建造八达岭长城的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副傻样儿的问着大家,“这长城是怎样筑成的?谁修的?我们的中文历史还没学到那儿呢。如此好大的工程,简直就是世界奇观,什么埃菲尔铁塔,我觉得都逊色了。” 柏然耐心的跟他解释道,“万里长城是公元前7世纪开始修建的,当时,中国北方诸侯割据,他们为了防御临近诸侯的侵袭,在各自的领土上先后筑起了一段段防卫墙,与此同时,燕,赵,秦三个诸侯国的北方,又与少数名族中以游牧为主的匈奴族为邻,为防御匈奴奴隶主的侵扰,三国各自都在他们的弱方修筑了长城,成了现在万里长城的基础。到了公元前3世纪,秦始皇统一中国,派遣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北逐匈奴后,将原来分段修筑的长城连接起来,并且继续修建。后经过过历代增建,及到明朝,就筑成了如今的万里长城。它东起渤海湾的山海关,经河北,北京,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到甘肃的嘉峪关,穿过崇山峻岭,山涧峡谷,延绵起伏,长约12000多华里。还有,长城是由关隘,城墙,城台和烽火台四部分组成的。关隘一般都建在形势险要之处,居庸关就是突出的代表。城台是每隔300至500长的一组高出墙顶的方形建筑,是巡逻放哨的地方。烽火台专门负责传递军情,一般规定举一烟鸣一炮表示来敌约百人。” 面对如此辉煌的历史和壮丽的长城,允浩着实被震撼了,“这长城乃中国历史的见证呀,无数英雄豪杰都踏过长城,他们的身影虽已不见,但他们的灵魂一直存在于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小时候,我跟随父母去见过巴黎圣母院,罗浮宫,直至今日,我来到了长城,才真正了解到人类无限的智慧与坚忍。” 金俊看似比允浩还兴奋,手一挥,激动的吟起诗来,“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瞭望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哲瑞立即应和道,“好诗,可惜不是原创,是别人王昌龄的。我也突然想起一句:秦筑长城城已摧,汉武北上单云台。古来征战虏不尽,今日还复天兵来。古往今来,江山如此沧桑,不过是改朝换代的轮回罢了。” 萧爸经过一番折腾,终于追上了大部队,“哲瑞,云焕,你俩过来一下,我有话跟你们说。” 哲瑞不悦,“爸,我吟诗正兴起,你这一打岔,兴致全没了。你要说什么呢?” 萧爸右手握住云焕的手,左手握住哲瑞的手,和蔼的说着,“从我们出发到现在,你们就没说过话。我带你们来长城,就是要你们好好看看这雄伟的工程,如今,我们能活在如此美好的时代,不受战争摧残,就是最大的幸福。作为一个男子汉,就应该顶天立地,坦坦荡荡。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儿子,作为父亲,我不想看你们这样沉默寡言,明白吗?” 哲瑞首先答话了,“云焕,当我知道你身世的时候,我就把你当兄弟了。不仅是我,我们大家都是你的亲人,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我之前没有理会你,只是因为不知怎么开口,现在话说开就好啦。” 云焕甚是感动,“你们真好,放心吧,我会好好练球,不让你们失望。哲瑞哥,我不懂篮球,你要多教我啊。” 大伙一同应道,“没问题啦。,对于我们来说,球场上,兄弟才是最重要的。” 云焕站在北方广袤的天空下祭奠一段远去的时光,从此刻起,他就要跟兄弟们一起交换快乐,消融悲伤,共同分享最亮丽无比的生命。看着天与地所铺设的最为豪放壮阔的布景,他就如站在另一段征途的零点,既是曾经的结束,也是现在的开始。假面始终是假面,他决定要褪去自己的伪装,做最真实的自我。 黄昏时分,夕阳西下,他们一行人意犹未尽的离开了长城。好玩儿的球员在大吃一顿西餐后又缠着萧爸带他们去KTV唱歌。金俊可是名副其实的麦霸,哥儿几个一唱就是五小时,直到精疲力竭才回宿舍休息。 殊不知,一场真正的挑战正向他们迈进。清晨六点半,宿舍的门就惊天动地的响起,队员们纷纷被教练强劲的哨声吵醒。 这时,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美国男孩更是兴奋地冲进宿舍,给了哲瑞一个熊抱,“兄弟们,我凯旋而归了。” 柏然顾不上穿鞋,直接冲下床,高声道,“杰森,你小子要回来也不给我们打声招呼,这期末考了,你还回美国,铁了心想挂科,是不?” 杰森是北大的留学生,来自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在校攻读中文。一年前进入校篮球队,他精准的三分线投篮堪称校园神投,无人能比。 杰森无辜的反驳道,“我冤枉啊,是教练委派我回美国的,好不好。我专门为你们请来了NBA的体能训练师,他能通过特殊的训练开发我们每个人的潜能。Mr戴可是世界金牌训练师,一般的人是请不到他的。还好,他跟我爸爸关系很铁,这次才答应随我前来北大,担任我们队训练师的。” 随后,李亦走进了宿舍,严肃道,“台大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对手,作为教练,我希望你们能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不管是冠军赛还是友谊赛。台大在发布赛程时毫不逊色说,打赢我们轻而易举,这次比赛对他们来说就完全是一场练习。我李亦当这么多年的教练,还没有见过这么嚣张的球队。所以我们就算出于维护北大篮球队的颜面也应该给他们一个回马枪,让他们知道篮球是没有一个既定境界的。 “但是,我考虑到你们这群小子还很青涩,你们的潜力还需要开发,所以特意让杰森回国从NBA请来了戴教练,从今天起,他就负责你们的体能训练,这是我对你们的集结令,所有人都得团结一致,完成这次集训。” 贪玩的金俊一下子没了心情,“教练,听说Mr戴很恐怖的,您这不是将我们推入深渊吗?太不仁道了。” “什么叫将你们推入深渊?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你以为NBA那些篮球明星一出生就能打好球啊?” 这一席话将金俊说得哑口无言,默默地走到了角落。 李亦特意走到云焕身边,“云焕,你跟其他队员一起训练,之后,我再教你篮球的一些基本理论。这一个月对你来说将是相当辛苦的,希望你做好准备,一鼓作气,坚持到底。” 云焕拍着胸脯,爽口答应,“是,教练,一切听从您的吩咐。” 早餐之后,真正的地狱式训练终于拉开了序幕,年仅三十的帅气训练师已在球场等候多时。从背面看,他的身形与阿联倒有几分相似,从侧面的四十五度角观看,他又有着高高的鼻梁,轮廓精致,像极了韩国影星金城武,魅力十足。 六名队员到球场后齐刷刷的一字排开,“教练好。” Mr戴也很有礼貌的点头道,“队员们,好。”他的语调中有明显的北方腔调。 柏然紧接着问,“教练,听你口音,像是咱纯正的东本爷们儿哦。” “是的,我是东北人,大一时才留学美国,毕业后一直留在NBA担任体能训练师。昨天是我这几年中第一次回国。我这人很干脆,不喜欢婆婆妈妈的,你们想知道我的情况,直接去百度里搜索就ok了。你们的教练给了我一月时间,让你们改头换面,我可不是哈利波特,所以我们的任务繁重,我希望这一月我们能融洽的相处,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队员们纷纷立正,“没问题。” “好,那接下来就开始我们的体能集训。对于你们的情况我还有有些了解的,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前半月我们进行体能的常规训练,而后半月,我们则进行每个人不同的特殊训练,让你们百分之百的发挥出自我优势。我即将给你们上的第一堂课就是球队的凝聚力。一会儿,你们六人分为两组,我会分别发给你们两张图纸,你们要合力找到图纸上相应的地方和索取相应的东西,记住,你们只能步行或者跑步前往目的地。最后再返回球场,用时超过一小时的组将接受惩罚,明白了没有?” 队员们虽然心里犯着嘀咕,但还是正经的回答到,“明白!” 之后,哲瑞、云焕、允浩为第一组,其余三人为第二组,在一声响亮的哨声之后,两组队员一齐跑过了起跑线。 哲瑞看着图纸,念叨着,“这上面显示我们要去图书馆借一本名为《红楼梦在法兰西的命运》的书,然后要去器械室寻找一颗写着“胜利”二字的篮球,最后去南西胡同找一副张大千的名画。” 允浩听着就已犯晕了,“天啊,这什么游戏,简直就是把我们当猴耍嘛。而且云焕刚来北京,啥都不懂,队长,我们输定了啦。” “我看不是逗我们玩儿的。需要我们寻找的地方和物品就好比对方在场上的攻击线,当面对攻击时,我们只能筑起自己的防守线。而筑起这道防守线的关键在于团结力和精确的分工。 “允浩,你对学校很了解,借书和找球的任务就交给你,往返一小时对你应该没问题的。我和云焕去胡同找名画,你觉得呢?” “好,可是胡同离咱们学校不近啊,往返路程至少需要一小时,你们还要花费时间寻找名画呢,这任务根本就无法完成嘛。” “总会有办法的,尽力去做就好。快去吧,保持联系。” “好。” 他们三人都以箭一般的速度跑了出去。云焕果然不是一般的常人,他那速度真比飞人罗伯特还快,一溜烟就不见了,跟旋风似的。直到发现哲瑞没跟上,他才停下了脚步等待。 哲瑞气喘吁吁的跟上了他,惊讶之极,“你,你小子吃炸药啦,跑那么快,我看,全世界都没人比你跑得快了。” 云焕傻愣愣的笑着,“嘿嘿,我们那儿的人跑步都这样。” “哇,你呀,真是个古代阿凡达。不过,跑那么快也没用,你又不知道怎么走。” 云焕诡异的一笑,“把你的手给我。” “鬼鬼祟祟的,你想干嘛?” 他不等哲瑞明白,就无形之间将内息提到气海,一掌将内力传给了哲瑞。 他瞬间感觉手掌滚烫,胸腔里的血液就如海潮般在翻涌,“我怎么忘了,在梦华王朝,你可是位猛将,武功自然不差哈。” “萧兄抬举了,现在你能跟我跑一样快了。” “真的耶,你小子太厉害了。” 得到云焕的真传,哲瑞顿时就像飞人附身,那速度真有当年《天龙八部》凌波微步的范儿啊。 两人仅用了十分钟就到了胡同,经过一番天罗地网的搜查,哲瑞终于在一位老收藏家的店里寻到了那幅张大千的名画,可令人出乎意料的是,那幅画是老人家祖传之宝,世世代代相传了多年,老人并不愿意将此画交给哲瑞。 哲瑞深知,那幅画并不是自己可以买到的,一来,它的市场价值绝不在八十万之下,二来,老人如此珍爱它,自当是不会轻易给人的。 于是,他非常诚恳的将实情告诉了收藏家,希望他将画借给自己一天。可惜,老人婉言拒绝了。 这时,云焕拉了拉哲瑞的衣角,低语道,“你不是跟我说,你手机可以拍下一切东西吗?我们可以将画用手机拍下来,说明我们确有有找到啊。” 哲瑞思考片刻,“也好,这办法挺不错。” 正午的骄阳已悬挂高空,火辣辣的击打下去,令人口干舌燥。两组队员纷纷在规定时间内跑回了篮球场,六人可累得够呛。 第六章 友情 Mr戴看看手腕上的瑞士表,双眉紧凑,“恩,还不错,59分58秒,你们六个人的时间观念控制的蛮好。以前我在NBA做这个训练时,大多数球员都有迟到。这个凝聚力训练其实是英国专家迈克尔杰发明的,其目的就是考验你们的团队凝聚力以及应变能力,也只有合作好的队员才能完成这个任务。 “现在看来,你们六人的团队精神是非常好的,以至于遇到任何的困难,你们都会团结一致,而不是一盘散沙。好了,将你们找到的物品给我看看吧。” “教练,那收藏家不肯将画给我们,所以我们只好用手机给拍了下来。”哲瑞说。 柏然也如实回答道,“教练,你所交给我们的最后一个任务是到王府井照一张像,将照片带回来,因为我们考虑到路途遥远就放弃了这一任务,直接赶回了球场。” “首先,我对你们比较肯定的是,你们都非常理解彼此,所以在应对突发状况时,你们才能扬长避短,进行精确的组内分工,制定出比较精确的谋略。 “可你们两组的不同在于,你们的队长能够在明知无法完成任务时转变危机,化险为夷,虽然耍了些小聪明,但至少,他去尽自己最大努力做了。如果这是一场球赛,明知对方很强,难道你们就不进攻了吗? “一个人的潜力有时候需要在绝境中才能爆发,篮球的另一种境界也是在绝境中产生的。绝境的正面是突破,而反面则是落败。 “所以,柏然,我对你们的选择表示相当不满,我可以给你们机会,可球场上的对手,他们会吗?柏然这组队员,立刻去给我绕操场跑一百圈。” 哲瑞毅然说着,“教练,要罚就一起罚,要不是云焕具有特殊功能,我们同样也无法完成任务。” 云焕也抢着说,“教练,我们的球队是一个整体,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好,既然你们那么讲情义,你们就共同受罚吧。” “是,教练。” 随后,六人相继进入跑道,拼命跑着。一百圈,对他们来说无疑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体力的透支让他们精疲力竭,步伐越来越小。湛蓝的天际下,他们的口号是那般强劲,就算身体已无知觉,他们也会一如既往的向前。 还剩十圈的时候,球场上突然响起了一个甜美的声音。原来是学生会副主席安晓夕在为他们加油。那个长相可爱的女孩,却有着男孩子一般的性格,她对篮球的热爱甚至胜过男孩,每次,球队参加比赛时,她都会是最忠诚的粉丝。 晓夕的鼓励对他们果然是最有效的刺激,六个人终于跑完了一百圈。 她将事先分好的毛巾和饮料一一递给队员,“辛苦了,快喝吧。刚才教练说,你们还不错哦。” 哲瑞接过饮料,“晓夕,学生会不是有会议吗?你怎么有空来看我们。” 女孩甜美的笑笑,“你这个学生会主席都不在?我们怎么开会啊?同学们都说要等你,你小子完全俘获了她们的心,我这个副主席只是徒有虚名罢了。最重要的是,最近学校里传得风风雨雨,说球队增加队员了,作为你们的头号分粉丝,我当然得来看看。” 哲瑞答道,“这样啊,这位新队员可是超帅的,我怕你一见他,也会变花痴了哈,这不就完全毁了你学生会副主席的光辉形象?这个罪名,我可担当不起。” 晓夕没有理会哲瑞的洗刷,径直走到云焕身边,伸出纤长的手,温柔道,“你好,我叫安晓夕,很高兴认识你。” 云焕见着眼前那个身材高高,穿着牛仔裤和白色休闲衣的女孩时,一下愣住了,俊俏的脸上还透出了微微的红,像个姑娘似的。 金俊早已是情场高手,情商很高,一见云焕那不自然的表情,立即乐呵呵的笑言,“云兄,你一见美女就傻了啊,魂儿都没了吧。哈哈。” 被金俊一番洗刷后,云焕才回过神,立刻伸出自己的手,略微有些歉意,“你好,我是云焕。” “云焕,这名字真帅气,好像小说里的名字哦。嘻嘻。对了,你以后有什么事儿都可以来找我啊,只要我能帮你的,我一定帮到底哈。” “安晓夕,谢谢你了。” “不用啦,这都是应该的,身为学生会一员,就应该为大家服务呀。还有,以后叫我晓夕就是了。” “嗯,晓夕。” 这时,允浩不乐意了,像是打翻了醋坛子,“喂,安晓夕,你也太偏心了吧。当时老大介绍我的时候,你可没这么温柔,还有啊,我们几个都喝矿泉水,为什么你只给云焕发雪碧啊?你这个后勤人员一点都不敬业。” 晓夕一听到此番醋意浓浓的话,一拳就打向了允浩的胸口,“朴大公子,你能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看待问题吗?我又没有私心,是因为米老头那儿只剩瓶五矿泉水了,所以我才买了雪碧,大惊小怪。” 看见晓夕那双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怒光,允浩立刻求饶道,“姑奶奶,我怕了你,还不行吗?我认错,不过,你这北大堂堂的风云人物也应该稍微温柔点儿吧,别长得那么可爱,说起话来就一男人婆。” 晓夕双手叉腰,“怎样?男人婆,碍着你了吗?” “没,没。这只是小人的无心之语罢了。” “那还差不多。呀,差点忘了,哲瑞,你写学生会工作总结吗?写了就给我,我好去交给教导主任。” 哲瑞挠挠头发,“嘿嘿,你看我练球这么辛苦,而且这一月我们又曾加了体能集训,今天还被Mr戴惩罚,跑了一百圈啊,可累了。你就行行好,帮我写了吧。” “又找理由,简直就是个名副其实的理由大王。下学期,我看学生会真得重新招人了,我要招一群帅哥,不然对我不公平。学生会那帮花痴都是冲着你来的,你没做的工作都是我一个人扛下来的,而她们还在主任面前夸你什么工作积极认真,真是瞎了眼,我妈从小就说我心肠好,人善被人欺啊。” “晓夕,真的谢谢你。我知道你为了学生会的事操劳很多,对此我感到万分抱歉。我答应你,等球队的比赛忙完了,我一定走上正轨,好好干,行不?” “呵呵,队长一言,驷马难追!你要是食言,你就死定了,可别忘了安家十代相传的樱花拳哦。” “知道,知道,要是我不守诚信,萧哲瑞就任你安晓夕宰割。” “哈哈。好了,我的球队后勤工作也算圆满结束,先走了,室友还等我写剧本呢。” 金俊抢着接话,“晓夕,到时候,你们的舞台剧要是缺演员,一定要来找我哦,以我的演技,绝对不输你们‘梦彼岸’剧组的任何一个演员哈。” “好,真有那时候,我一定第一个call你。” 待晓夕走后MR戴的哨音再次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响起,那恐怖的哨音都让几个大男孩有些惊恐之感了,也只有这时候,他们才深刻的了解到老李有多么仁慈。 “队员们,挺不错的哈,跑一百圈之后还能笑呵呵的与女生聊天。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你们每个人的表现我都有记载,好与不好你们自个儿清楚。听说你们下去还有选修课,就暂且放过你们一马,回宿舍休息吧。明天我们还有更残酷的训练,希望你们不会让我失望。” “啊,不会吧?我感觉这一月集训下来,我就不是金俊了,我会成为金科比了。” “科比?你做梦去吧,别人可是比你多付出了好几倍的努力才有如此佳绩的。教练我同样也是这样过来的,总而言之,不吃苦想要尝到甜头,你们就只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搬块硬砖垫着做美梦吧。” “教练,你就放心吧,队我们可没那么不堪,我们的座右铭就是,好好打球,天天向上,耶。”柏然淘气的说到。 “真是一群没有长大的孩子,等你们到三十而立的时候,你们就知道自己当初有多可笑了。” 晴朗的听空突然乌云密布,雷声隆隆,一场延绵的春雨如期而至。球场上没了男孩们奔跑的身影,只留下两个高高的篮筐依然屹立在风雨之中。 第七章 天赋 说是休息,队员们的精力可旺盛了,一回宿舍就开电脑,聚精会神的玩儿起了魔兽,几个人将敌手杀得片甲不留,一看就知道是久经沙场的老玩家了。 只有柏然和云焕没有卷入其中。柏然一个人坐在窗边静静地谱着曲子。他是个对音乐有着狂热之情的人,这或许是因为奇妙的遗传基因。 他的母亲就是一个对音乐非常执着的歌手,在没有怀上柏然的时候,他的母亲是红遍亚洲,号称亚洲天后的歌手。她的唱片销量年年第一,确实不愧为娱乐圈的传奇人物。可那个女人竟在怀上自己的宝宝后,毅然宣布退出歌坛,她对影迷的解释只有一个,她说她只想要成为一个称职的母亲。之后,他们一家便移居国外。 他的母亲生下他后,应聘成为了皇家音乐学院的老师。柏然从小就受着他母亲的熏陶,十岁就考到了钢琴八级。 但由于对家乡的眷恋,柏然最终决定回到北京,完成学业。平日,他除了打篮球就是创作音乐,哲瑞经常开玩笑说,他是运动细胞和艺术细胞相结合的奇异天才。 他的音乐曾得到业界的一致好评,目前来看,已经是位小有名气的音乐创作人了。 云焕在休息两小时后,离开宿舍,找到了老李。 老李也刚好从机场送完儿子赶回学校。 他一脸慈祥的问着云焕,“今天集训下来,感觉还好吧?戴教练的训练强度是很大的,我还真怕那群娇生惯养的臭小子会吃不消呢。” “我感觉挺好的,像是回到了曾经练兵的时候,其他人也没什么问题,感觉不是特别累。” “太好了,看来队员们的体质比我想象的好哦,真令人欣喜。接下来,我将让你熟悉篮球的基本技能,我相信,你的学习能力和参透能力将是非常惊人的。” 云焕刚接触篮球时,完全一窍不通,习惯了握剑的他实在是不习惯抱一个圆乎乎的球跑来跑去,甚至连最基本的运球都是超级别扭。老李示范了不下一百遍,真可谓是尽职尽责。 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小时后,云焕就完全能熟练的运球过障碍了。那样的成绩恐怕就连NBA球员也是很难做到的,有着百年历史的篮球馆再次见证了奇迹的发生。 更令人吃惊的是,云焕的三分线投篮是百发百中,完全就一篮球超人。 在教授了他一些关于篮球防守与攻击基本理论后,老李便试着给他放了一段篮球赛的视频,他居然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出双方的攻击以及防守策略,而且还可以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 云焕的超能力让老李兴奋到极点,“云焕,你将在篮球界崭露头角,成为一颗闪亮的新星啊。不过,教练还是要告诉你一点,这也是篮球场上最为重要的,可以说它将是一场球赛取胜的关键,那就是团队精神与队员之间的默契度。篮球场并不是一个人的舞台,而是一个团队的舞台,所以你还欠缺的是与其余五名队员的默契,这一点做好了,你将成为完美无缺的超级球员。” “教练,你抬举了啦,我哪有那么好,还需要多加练习才是。” “真是个好孩子。天色不早了,走吧,去教练家吃饭,你爸妈也在我那儿,他们准备一周后离开北京。” “那他们看不了我们的球赛了吧。” “不用担心,我们与台大的比赛是全球直播的,他们用互联网和手机都可以观看。他们呀,有你这样的儿子,我都为他们感到骄傲。” “教练,不要再夸我啦。” “哈哈。” 因为球队集训,队员们必须准时回宿舍休息,所以吃过一顿温馨的大餐后,云焕还是回了球队。 当他回到宿舍时,敲门却没人应他,好一番苦思之后,他终于在铁门的左上方看到了一张便利贴,纸条上写着:晓夕出车祸,我们去市医院探望。 一见到纸条上的内容,云焕飞奔出宿舍,整个人完全处于紧绷状态。 静谧的医院走廊上,五个队员着急的等待着。晓夕因伤势过重,进了手术室。 云焕奔进医院,情绪激动,“怎么会这样?晓夕上午还好好的给我们送饮料来,怎么这会儿就进了手术室了呢?” 柏然义愤填膺,“应该是那群臭小子干的,警察说以刹车的痕迹来看,这起车祸不是一场意外,而是有人故意的。晓夕的父亲原之前经营着一家公司,业绩还不错,但他爸喜欢炒股,可最近亏了很多,连本儿都赔了进去,公司也因此垮台。 “为了偿还这几年欠银行的贷款,他爸认识了一群黑社会的,那些人无恶不作,更不幸的是,他爸拿到高利贷之后,一半还了银行,另一半他自己拿着跑了。听晓夕说,他爸是逃到了国外。人一消失,黑社会的人就频繁的找晓夕麻烦,让她替她爸还利息。我们凑钱帮她还清了,可那帮混蛋还不肯放手,欺人太甚!” “那她母亲呢?”云焕问。 “她母亲在她两岁的时候就抛下她,跟一个老外跑了。十几年一直没有回国看过她,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全是晓夕自己照顾自己。” 刚说着,手术室的护士一脸惊慌的跑出来,“病人失血过多,需要输血,你们哪位的血型的RH型的?” “RH型?这种血型很少见呀,你们医院的血库里没存的有吗?” 护士歉了歉身,“抱歉,因为RH血型是非常罕有的血型,血库昨天才用了,所以目前确实没有。” “那怎么办?我们五个都不是那血型的。你们可以向其他医院调血吗?” 护士的回答很肯定,“来不及了,病人伤得很重。” 云焕突然站了出来,“让我试试吧。” 哲瑞眼前一亮,“是啊,说不定他就是我们的一线希望。” 抽血之后,医生证实了云焕确实是RH血型的,大家欣喜若狂。 三小时候,晓夕终于被推出了手术室,主治医生严肃的对大家说道,“病人的情况暂时稳定下来了,不过还需要住院观察,她的视神经有被压迫,这会影响病人的眼睛,不过我们已做了治疗,短时间内视力应该没问题。但这也有反复的过程,你们最好还是跟她的父母取得联系,还有,你们需要为她办住院手续。” “好的,我们这就去办。”哲瑞说到。 瞧见脸色惨白的她,大家都是痛心疾首,毕竟晓夕跟他们的感情就像哥们儿。 云焕沉默一时后,愤怒道,“你们告诉我那帮人的地址,我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他们凭什么这样欺负一个女孩子?” 柏然冷静道,“你以为这里还是古代,想打人就打人,想杀人就杀人?这可是个法治社会。放心吧,此事警方已经介入,只是那群混蛋太过狡猾,经常和警方躲猫猫,而且他们还有后台,所以弄得警方每次都不能结案。 “不过,我已委托我爸,他去找他的一个朋友帮忙,那人是警察局局长,局长出马,看他们还能玩儿什么花招?” 云焕已然失去理智,他那种英雄气概已是深根蒂固,不管存在于哪个时代都无法改变了。 “你们不说算了,总之,仁慈是没有好处的。”话音一落,他从窗户飞身而下,众人目瞪口呆。 “天啊,我们竟然忘了,他会轻功,是个绝世高人啦。” 第八章 江湖侠士 在梦华王朝,云焕就具有洞察敌人来去的能力,能够作出准确的判断,所以幻月城才会战无不胜。通过意念的冥想,他很快就判断出那个黑社会集团的聚集地,那是北京城与天津市交界处的一个小镇,飞鹰帮团伙的总头目就在那里,一帮恶人正在豪华的别墅里进行分赃和分发毒品。 其中号称‘飞哥’的男子端起酒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老大,我手下的几个兄弟已经将安晓夕那妞儿撞成重伤了。她老爸可真有福气,有她这么一个漂亮女儿。不过,谁叫她敢对老大不敬,小弟一时想不过,就帮您出了这口恶气。” 躺在豹皮沙发上的男子顿时发出令人作呕的狂笑,“好,做得好!我要大大奖赏你,我城北的那块地就给你了,以后要做房地产还是开赌场,随你了。” “谢老大。” “但你要保证给我赢利,如果亏了,你的小命可就归我了。” “大哥放心啦,小弟定会好好经营的。” “恩,好。” 不一会儿,云焕就从天而降,一拳砸空了别墅的天花板,轻盈落地。昂贵的欧式吊灯‘砰’的一声四分五裂,屋内顿时喧哗一片。 那些人凶神恶煞的瞪着云焕,“小子,你谁啊?竟敢闯到我们飞鹰帮来,吃了雄心豹子胆,我看你是活腻味了吧。” 云焕淡淡一笑,“你们这群人,前世一定是土匪吧,转世之后又重操旧业,没意思!” “你到底是谁?真来送死的啊?说吧,你想怎么个死法,五马分尸还是一剑穿喉?”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我是你们的克星就对了。” 没等那群恶人答话,云焕立刻幻化出一柄光剑,他指尖拈着剑诀,利剑犹如一束冷光穿透屋内,一帮恶人立刻感觉到手和脚都痉挛在一起,寒气丝丝透入,室内温度已经降到了零下五十多度,碎裂的玻璃片上都凝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在北极一般的超低温度下,他们已经被冻得失去知觉,完全不能动弹。 趁此机会,云焕用萧爸给他的手机拨通了哲瑞的电话,哲瑞立即通知警方。 由此一来,飞鹰帮的全部成员皆已落网。 因为那晚正好是他们的大聚会,所有人都会赶回别墅会见他们的大哥,所以整个黑社会集团全数被警方捕获。再加上警方多年以来对他们犯罪证据的收集,他们此次是在劫难逃,任何人都救不了他们,这应该是印证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定论。 在警察到达别墅之时,云焕就收回了光剑,悄悄离开了现场。导致第二天,北京市的各大报纸上都刊登了这样的头条,“无名超人现身,制服飞鹰老贼”。 各大媒体记者也通过各种渠道打探着现代版罗宾汉的下落,此事在倏忽之间就盛传于全国各地,百姓纷纷高呼,“大侠出世,天下无恶”。 云焕一脸平静的回到医院,病房里的晓夕还在昏昏欲睡,没有醒来,额头上不时冒出颗粒般大的冷汗,这让大家倍感焦急。 可Mr戴给哲瑞打去了电话,让大家准时归队集训,就算队长一再说明情况,铁面似的教练仍然没有答应,无奈之下,云焕只好通知萧爸,拜托他们前往医院照顾晓夕。 六个人无精打采的离开了医院,郁闷的神情显而易见。 作为队长的哲瑞只好安慰着大家,“兄弟们,别担心了。晓夕会好起来的,我们好好训练,等她康复的时候,我们给她一个惊喜,让她瞧瞧不一样的我们,如何?” “好啊,我们听老大的就是了。”大伙一起应道。 一小时后,他们准时回到球场集合。 Mr戴挺直了身子,大声道,“各位队员,不管发生了什么,作为一个球员,你们就应该认认真真的打球,不然就是对篮球的不敬。我希望,从此刻起,你们都暂时的忘记烦恼,因为,今天你们的训练是很残酷的。待会儿我们会驱车前往北京CS演练基地,我想,CS你们铁定都玩儿过吧。但是,今天我要让你们进行一场实战,你们的对手是我特地请来的拳击运动员和特警,这将是一场真人对决。你们这群孩子,最多二十出头,在篮球场上太青涩了,所以,我想通过今天的实战,提高你们的抗攻击能力,赢球是需要力道的,而你们现在缺乏的这是这种力道。” “CS实战?太帅气了,教练,我都迫不及待了。”金俊傻乎乎的说到。 “小子,别把问题看到过于简单,你们都是大学生了,别还那么幼稚。等你们赢了对手再向我炫耀吧。” 大家明白Mr戴是不会开玩笑的,所以很自觉的收敛了许多。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他们到了北京首个CS实战基地。基地是一个退役的篮球运动员修建的,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基地内的CS实战场提高新一代运动员的体能与潜力。 进入场内后,Mr戴细心的向队员们解释说,“你们穿上这感应战衣,拿上武器,就可以进入丛林了。这片林子中设有许多障碍,需要用你们的智慧去破解。然后,你们的对手也会潜伏在丛林中,你们不能让他们用红外线手枪击中你们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因为一旦击中,你们战衣上的感应区就会亮起红灯,而只要你的衣服上亮起了三个红灯就算阵亡。 “除此之外,你们还有正面攻击,可以使用发给你们的枪支和木剑,这都是要计分的,六个人之中,击败四个就算胜利,明白没有?” 队员们纷纷立正,“明白了。” “好,那你们就穿上战甲,奔赴战场吧,希望你们凯旋而归。” “一定。” 六人进入阴暗的林子后,队长立即进行了分工,“柏然,你和金俊,杰森负责观察四周情况,我和允浩,云焕负责全面进攻。” “好,没问题。” 林子中藤蔓纵横交织,行进起来也确实有一定难度,如果不动脑的向前走,很容易迷路。 队员们果然在行进一圈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 正当他们纳闷儿的时候,不料遭到了敌人的攻击,红外线透过枪身直射而出,穿过纵横交织的藤蔓落到了他们的身上。 对方这一招可谓出奇制胜,防不胜防。六名队员中只有云焕反应迅速,整个身躯瞬间一百八十度旋转,顿足凌空才躲过了突击。 杰森和金俊连声叹息,“糟糕,中弹了。” “大家别慌张,淡定,淡定。”柏然说到。 不过,还未等大伙反应过来,敌人就从遮蔽的林子中冲了出来,他们个个人高马大,很是强尽有力。 领队的特警队队长一个箭步,右手握着木剑,左手持枪飞奔到了离云焕只有不到两米的地方,顺势开枪扫射。 哲瑞惊呼,“云焕,小心。” 云焕再次凌空,手中的木剑不断翻转,扬退指尖气势如洪。剑剑斩开,树叶纷纷凋零碎裂,剑尖穿透片片树叶,那旷世惊人的剑势倏忽就将队长手中的木剑劈断。 他一拈剑诀,木剑又回到他手中。忽地,他再次挥剑,木剑指向了对方的咽喉,让敌手毫无还击之力。 队长被云焕制服,但哲瑞他们的情况就很不好了。面对拳击手和特警的正面攻击,他们就像是群孩子般无力,一次次的被敌方摔翻。在失败之前,他们摔倒又站起,最后在云焕的掩护下,大伙团结一致,抓住对方全力对付云焕的空隙,大肆开枪攻击,最终以一分的优势取胜。 几人精疲力竭的走出CS实战基地,高大的特警队长一脸笑容的对Mr戴说到,“教练,你带的这群队员很不错。自基地建成,还没有一个队的队员赢过我们的双面夹击。他们的攻击力其实不差,只是他们的真正潜力在遇到强手时才会发挥到最好。你尽管放心,球场上,他们绝对会是一群有着惊人实力的战将,勇猛无敌。唯一不足的是,他们还需要更多的历练,只有不断的历练,他们才会真正成长。” “老夏,你说得对!他们还需要历练。你看,就简单的一场对决就把他们累成这副模样了,确实是磨练的不够多,毕竟他们都是些娇生惯养出来的公子哥儿。” 在训练结束后,六人相继躺在了绿油油的草地上。 金俊感叹,“亲爱的主,这真是一场地狱式训练,太恐怖了。我这腿和老腰啊,疼得都快失去知觉了。” 杰森笑道,“俊,你不是想成为科比吗?这可是你蜕变的第一步,只要我们这次赢了台大,那地位可就不一样了,说不定还有美国的教练来我们这儿找苗子呢。” “是啊,为了我们共同的篮球梦,拼了。” “嗯,拼了。” 第九章 曙光 随后,云焕拨通了萧爸的电话,萧爸告诉他,晓夕已经醒了。听到这一消息,所有人总算安心了。 他们集体向Mr戴求情,铁面教练也终于允许他们放假半天。 于是,一行人马不停蹄的乘车敢到了医院。 到医院时,晓夕正喝着热气腾腾的鸡汤。 哲瑞兴奋道,“老大,你可终于醒了。我不是跟你说过吗,要注意安全,那么大一个认了,还大大咧咧的,你让我们怎么放心?” 晓夕低声道,“好啦,别再怪我拉。那些人有多可恶,你又不是不知道。” “行,行,行。我没责怪你的意思。我只希望你好好照顾自己。另外,我还有个好消息告诉你,云焕已经将那帮家伙全部制服,他们全部被关入监牢了,法律定会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从此之后,你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生活了,值得庆幸喔!” 晓夕听后还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真的吗?这次他们真的被彻底制服了吗?” “对啊,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呀。” 晓夕顿时激动的哭了,“云焕,谢谢你,我都无以回报了。” 云焕走到病床边,“不用谢的啦,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更不用说回报了,恶人就应该受到惩罚。我哥帮梦华王朝除恶,我也应该为你们做些事儿啊。” 金俊插嘴道,“云焕,你还不准备现身啊?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在找你这个大英雄,我们哥儿几个早想爆料了,说不定,我们还能沾你的光,红一阵呢。” 云焕直摇着脑袋,“可别,我不想这件事宣扬开来,我的身世越少人知道越好。你们就发发慈悲,让我平平静静的打球吧。” “好啦,我们尊重你的决定。不过,你以后可以利用打球之外的业余时间多去做做除恶的事儿啊,反正你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这样一来,我们的生活家园就真变成大同社会了,简直酷毙了。” “行,你这个建议好,以后我就这么做了。” “你们大家都回去吧,我已经没事儿了,你们集训那么辛苦,就不用请假来看我啦。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晓夕说。 哲瑞质疑,“你自己行吗?” “行的,有什么我会及时叫护士的,请你们放心。” 云焕却固执的说道,“哥,你们先回去吧,我留在这儿陪陪晓夕,训练之前我赶回来就是了,反正我也不是很累。” 大家欣然答应,“好,那就麻烦你了。我们下午还有课,确实不能留在医院照顾晓夕了。” “对了,哲瑞,你记得帮我跟辅导员请假哦。最近学生会的事也得你去完成了,真是抱歉啦。” “太客气了,你我之间,还用说谢谢吗,哈哈。你就安心养病,其他的事就别管了。” “行啊,但愿你别搞砸就是了。学生会那帮花痴,一见着你就会失去理智,你可不能任她们宰割,忘了本职哦。” “那当然,谁叫我是人才啊。” “自恋狂。” “不,这是乐观的表现!!” 随后,萧爸将队员们送回了球队。 病房里的晓夕还是很憔悴,伤口的缝合处总会有隐隐的疼痛感,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云焕开始讲起了自己的故事和梦华王朝。 晓夕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的阳光男孩竟然是来自那么遥远的时代,在了解到梦华王朝和幻月城后,她更是对他产生了强烈的敬意。 两人无话不谈,聊天说地,笑声充斥了十几平方米的病房。他们似若已经忘了各自的伤痛,在此时的世界里,只有快乐和笑声,一直活在惶恐中的晓夕也终于瞧见了前往那缕最为灿烂的曙光。 他们其实都是那种表面上大大咧咧,内心却是很细腻的人。平日,他们只喜欢将痛苦深深埋进心底,看似无忧无虑,其实,他们只是为了别人而隐藏自我的痛。 而他们在与彼此的谈话中,则可以毫无重负的将那些忧愁通通发泄出来。当卸下一切苦闷,他们的世界自然会充满真实的阳光,那束久违的暖光来自他们最为纯净的心底。 他们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直到哲瑞打电话让云焕回球队,他才从那个有着真实快乐的世界走出来。 之后,云焕陪晓夕吃完晚餐后,就离开了医院。 第十章 出征 此后的大半月里,队员们都在球队里进行着高强度的封闭式训练。 云焕与队员们经过一段时间的球场磨合,已经完全融入了那个集体。 老李也通过和Mr戴的商量,决定将云焕作为替补队员带入赛场,在必要时再派他上场,另外,最为奇怪的是,云焕没有特定的防守或者进攻的位置。其他队员在球场上都是一对一的打,而云焕则是一对五,他需要摸清对方每一位队员的球路,这样才能为球队想出更好的破解策略。 除此之外,老李还进行了队内大调整。小前锋为哲瑞,大前锋为柏然,控球后卫是允浩,金俊的防守任务主要实在篮下,杰森是三角攻击线的核心。 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翼辰队焕然一新,再也不是篮球场上那群青涩的小子了,与台大的比赛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因为一直以来,台大都号称校园篮球的老大。 在完成这场比赛前,他们过去的种种成败都将归于零,他们将站在更好的起点,为着自己的篮球梦勇往直前。 几周之后,他们就整装待发,向战场奔赴而去。北京国际机场的跑道上,一架飞往台湾的飞机已经快速滑过跑道,掠入天际深处。从机翼中发出的隆隆响声就如敲打梦想的声音,那般激昂,充满气势。 经过历练之后的队员们确实信心倍增,毫无紧张之感。金俊在飞机上还公然看起了灵异书籍《盗墓笔记》,一时兴起,他还没头没脑的放出豪言说,等他在篮球界功成身退后,他就去潜心研究考古学,为中国五年前的灿烂历史再添一笔辉煌。 他的一番无稽之谈引起了大伙的一片喧哗,众人的反驳已经将他完完全全的压倒。最终,咸鱼难翻身,自顾自的睡着做春秋大梦去了。 云焕和哲瑞坐一排,经过一番深思,云焕还是将自己的想法坦荡的告诉了哲瑞,“兄弟,我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要告诉你,说了你可不许笑我哦。” “哈,你小子难不成还有秘密?说吧,我以我的人格担保,绝不会笑你的。” “我,我想在比赛后向晓夕表白。那天一番倾谈后,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她。那种见不着她就想她,看她受伤又心痛的感觉真的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以前在梦华王朝,我从未有这种感觉。我能确定,我对她是真心的。所以我不再想隐瞒她,我对她的感情。还有,我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 听到云焕一番严肃的讲话之后,哲瑞张大嘴巴,好一副不敢相信的神情,“你?曾经好歹也是个实至名归的猛将吧,怎么对晓夕那种21世纪现代女生感兴趣呢?自古以来,英雄皆爱淑女,像周瑜和小乔,吕布和貂蝉啊。你怎么说也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怎么就真对一男人婆一见钟情了?此乃费解,费解。” “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我就感觉和晓夕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没有任何压力。而且一不见她,我就魂不守舍的。” 哲瑞拍拍大腿,“完了,完了,阁下中毒已深,无法自拔啦。你要表白,我当然挺你啦,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等我哥他们完成任务回到现代的时候,时空之门开启,时空再次逆转,你难道就不回去了吗?虽然你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但梦华王朝也有千千万万思念你的人啊。你真忍心扔下他们,呆在这里吗?反正我是不会走的,我这人除了打篮球好一点外,其他的都不怎么优秀。还有啊,我是天神创造出来的人嘛,又没什么亲人,这里就是我的家,还不如呆在21世纪好好打球呢。如果你和晓夕真的相爱了,那么,到时候你该如何取舍?” “我会将这一切如实告诉晓夕的,到时,我会尊重她的选择,她如果不接受我,我还是会把她当作好朋友的。当然,我不会因为自己而去伤害她,我只希望能给她一份真挚的爱。” “嗯,哥明白你的想法,我相信你啦。你又帅又有风度,晓夕又漂亮又善解人意,你俩真的是绝配。不过,这件事可要先搁一边儿,大赛在即,主将可不能有丝毫的分心哦。” “我知道,我相信有我们六兄弟的团结一致,这场比赛我们一定会赢的啦。” 黄昏时分,飞机顺利降落,球队被接待方安排到酒店入住。 一下飞机,几十个国内外知名电视台的记者就朝着他们蜂拥而上,“李教练,请问你们这次面对强大的台湾大学篮球队,你们有赢他们的把握吗?” “李教练,听说你们球队增加了一名替补队员,你可以向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他的情况吗?” “李教练,面对台大必赢你们的豪言,你可有制定出什么万全策略?” 老李一向走低调路线,更不喜欢摄像机一个劲儿的对自己猛拍,他在几名保镖的保护下带着队员蹿入了VIP通道,一行人匆匆坐上接待方安排的商务车悄悄离开了机场。 “教练,那些记者也忒疯狂了点吧,用死缠烂打去形容他们可一点都不夸张。这贵宾待遇真让人吃不消。”杰森说到。 老李一脸正经,“我们不是来开招待会的,更不是来旅游的,我们是来比赛的。我请你们记住自己的本职,抛开外界的一切纷扰,明天好好给我打一场球赛,也不要只想着胜败,只要想着你们是一个球员,球员就应该一丝不苟的战斗。明白没有?” 众人齐呼,“明白,教练,我们一定会做到心无杂念的去战斗。台大的小子们,当我们cross,你们就将over。哈哈。” 一夜休息之后,真正的决战拉开了序幕。 台湾大学的篮球馆内坐无缺席,灯光闪耀,再加上夺目的横幅,简直就是无与伦比了。同一时间,英国电视台,美国电视台,台湾电视台,中央电视台都已将画面切入了直播现场。 世界各地的人们纷纷涌入自己所在城市最繁华的街区,通过街道旁的大屏幕等待着即将上演的精彩对决。 出租车,公交站,地铁站,飞机场都全部响起现场篮球评论员的讲说,连NBA的小皇帝詹姆斯,篮球超人科比,篮球元帅乔丹都在关注着这场比赛。 互联网上更是热闹非凡,百度,新浪通过与PPLIVE的合作开通了大赛的直播高清视频。全世界的篮球网民都通过留言区写下了自己对这场球赛的期待。 力挺台大和力挺北大的网民整个呈现了誓不两立的形态。由此看来,此场比赛真可谓是校园篮球史上的一个高点。 篮球宝贝的热舞引爆场上尖叫,那分贝真可以跟维塔斯一决高下。 由于是台大的主场,现场的台大粉丝自然要多一些,不过,也有北大的忠实粉丝从全国各地赶来台大为自己喜欢的球队加油的。两队粉丝的叫板声一浪高过一浪,连现场解说员都甘拜下风,说自己已经输给那群八零后、九零后,甚至是零零后的超级粉丝团了。 一阵热血沸腾的欢呼过后,两队队员以及教练纷纷入场,台大队员身穿的黑色战衣一上场就显得气势十足,不愧是一群驰骋球场多年的老将。但北大也不输啦,带有中国特色的大红球衣穿在他们身上,那是Man味儿十足,帅气迷人。 北大的五名球员站在场上,目光里充满了火药般的杀气,哲瑞强有力的问着,“兄弟们,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队员们以势如破竹的气势应道,“创造奇迹!”那呐喊声惊天动地,一股无形的力量似乎已经注入了他们沸腾的血液,让他们容光焕发的迎接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声哨音干净利落的响起,哲瑞起身一跳,握住了那颗正在半空旋转的篮球,跳到球的他立即冲过对方的两道防线,手腕一转,将球传给 了篮下的杰森,杰森接球一个跳跃,转身投篮,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后,落入篮筐。 翼辰队得到了开场后的第一个两分。从哲瑞的攻击到杰森的投篮,他们的配合那是完美无缺。这个两分球的诞生精致到极点,数不胜数的人为他们而欢呼,通过PPLIVE直播观看球赛的萧爸也不由自主的为儿子加油! 台大当然也不熟傻子,瞬时,加紧了对哲瑞的双面夹击。 他们知道杰森是三角攻击线的核心,所以阻断他和哲瑞铁定是对付北大最快且最有效的策略。 不过,哲瑞早有防备,立即做了个手势让金俊回到篮下,不到两分钟,他们就组成了新的攻击线。哲瑞通过自己的速度运球过人,允浩负责接哲瑞的传球,接到球后,他在利用自己的长传,将球扔给金俊,金俊的篮下爆发力无人匹敌,一个直入云天式的纵跳,直接将球送入篮筐,场内外又是一片喧哗。 第一节结束后,两队的比分是旗鼓相当,势均力敌。 下场后,老李对队员们的表现还是挺满意的,他指着画板上,严肃道,“以我对台大的了解,他们接下来一定会对哲瑞进行更强的夹击,阻断我们的攻击线。所以下一节,柏然,你得发挥自己的优势,尽量给哲瑞制造空挡,让他能够将球传出去。杰森,你负责篮下防守,你盖帽可是一流的,我希望你能发挥出超水平。允浩,只要你一接到球,就传给金俊。还有,对方的1号和3号是你们的重点防守对象,那两人会对我们形成不小的威胁,明白没?” 队员一同应道,“明白。” 哲瑞猛喝几口水后,疑惑不解的问道,“教练,你什么时候派云焕上场啊?” 老李暗自笑笑,“云焕可是我们的秘密武器,不能过早的让他上场。还有,台大绝不只会有这样的水平,接下来才是你们真正的战斗。” “好,兄弟们,加油。” “加油。” 第十一章 挑战 第二节开场,台大教练将员们的小前锋5号换下了场,而让11号队员林翔接替了5号。林翔这名球员在中国校园篮球界中绝对算是一个陌生面孔,他是两个月前才进入台大篮球队的。以一个专业教练的策略来看,在面对如此重大的一场比赛时,教练通常不会让球队的一个新晋球员在至关重要的第二节上场的。这样有悖常理的策略,让现场解说员都百思不得其解,场上顿时多了积分神秘色彩,那爆棚般的尖叫也随之减弱不少。 林翔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开场后,哲瑞想运球过人,突出重围,没想到,林翔步履矫健的冲破柏然的防守,直接与哲瑞正面交锋。 哲瑞运球左右变换,想以独特的萧氏运球攻破防线,运用身体强劲的一百八十度旋转的空挡运球过人,这一招自创在此刻之前无人破除,因为它的力道加速度堪称运球的一种极高境界。 可林翔对萧氏运球却不屑一顾,那凌厉的眼神充满旷世的杀气。一阵对峙后,他伸出右手,一秒之间就准确的抢过了哲瑞手中的球,而也在那一刻,哲瑞就好似受了什么重击,急速向后退去,球场上居然还留下了道道足迹。幸好柏然从后面给了哲瑞一个支撑,不然,他早就撞飞了。 林翔抢球后,一个长传将球传给篮下的3号,杰森起身弹跳想盖对方一个火锅,可惜出手太晚,台大成功获得比分。 哲瑞像散了骨头似的,靠着柏然,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柏然一脸担心的问着,“喂,老大,没事吧。刚才怎么回事,他有碰你吗?那可是犯规的。” 哲瑞自己也很是费解,“他并没有接触到我,只是在他抢球的那一瞬间,我就感觉有一股力量在与我抗衡,令我根本无法抵抗,那感觉就像是被龙卷风袭击,全身无力。” “不会吧,这也太邪门了,比那周杰伦演得《大灌篮》还邪门呢。” “管他呢,就把他交给我好了,我对他蛮感兴趣的。” “那你要小心。” “放心的啦。” 球赛继续进行,场上的火药味儿越来越浓。林翔在给哲瑞重重的一击后,就没再理会他了。而是换为1号和3号对哲瑞进行双重夹击。 林翔的目标转移到了允浩身上,整个场上,没有人知道他的想法,所以往往防不胜防。允浩在接到柏然的传球后,想直接弹跳投三分。在他刚刚起跳的时候,林翔从众人防守中飞身而起,十足的盖了允浩一个火锅。 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他也没有接触到允浩的任何一个身体部位,而允浩却从空中急速落下,倒在了地上。林翔转身反攻,在6号队员的掩护下,一个三分线外投球,篮球随着那无形的力道落入篮筐。 允浩强忍着疼痛站了起来,为了不让大家担心,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比赛。 在第二节结束前,金俊在哲瑞的掩护下才逃过一劫。而哲瑞为了替他挡下那诡异的奇招,硬生生的从左侧用自己的前身挡在了金俊的前面,在裁判吹响哨声的那一瞬间,哲瑞倒地不起。 由于林翔的横空出世,让翼辰足足落后了二十分。 哲瑞被柏然搀扶着下了场,看台上的粉丝们心痛不已,竭力呐喊,“哲瑞加油,哲瑞加油。” 医生诊断一番后,面无神情,“怪了,你骨头都没有受损啊,没什么问题。” 柏然一下就火了,“什么叫没问题?没问题,他会那么疼吗?你干什么吃的?江湖郎中啊。” 老李见此情形,倒是一脸沉静,“柏然,冷静一点,别责怪医生。我刚拜托Mr戴靠他的人脉关系查到了那个林翔的相关资料。他是美籍华人,曾被称为美国校园篮球的邪神。据说,他非常崇拜中国武术,他的一位师傅是李小龙传人,经过几年的刻苦练功,他也成为了那位师傅的得意大弟子。而一次偶然的启发让他学会了一套篮球结合武术的怪异打法。他会通过自己的内功让对方无形之间受到重击,由此成功突围。几年中,他的这套打法席卷美国大学篮球队,无人能敌。没想到,台大教练居然肯花重金将他从美国挖走,看来,他是铁了心要打赢我们。” 杰森愤怒道,“怪不得队长他们频频受伤,原来那小子有内功啊,这打法太阴毒了,根本就不公平嘛。” 这时,云焕站起身为满头大汗的哲瑞把了把脉,然后轻声道,“还好,他的筋脉未断,只是元气受损过重导致气息紊乱,没法用力。我将自己的一部分真气输给他好了。” 柏然质疑,“这样能行吗?下半场你可是主力。” “无妨,我的内力少说也有十年了吧,肯定比那小子强的。” 随后,云焕将内息提到气海,双掌平推向哲瑞的背部,好似一股暖流透过脊柱到达了身体的各个部位,他们的四周开始升腾起一层薄薄的雾。 不一会儿,云焕就收回了手,带着关心的口吻问道,“现在感觉如何?” 哲瑞欣喜若狂,“嗯,感觉甚好。先前那种刺入骨髓的疼痛感已经烟消云散了。小子,你真是我们的福星。” “教练,下半场让我上吧,没必要再让兄弟们无辜受伤。我想我有办法对付林翔那个家伙。”云焕恳求说。 老李思虑了片刻,“好,我也是这么想的。下半场你接替允浩,对方的三角攻击线是1号3号和林翔,那么,这次我们就给他来个正面突击。云焕,你负责阻断林翔对我们球员的攻击,让他没有机会下毒手。金俊,柏然,你们就负责对付1号和3号,杰森你注意篮下防守。哲瑞,你就全面负责进攻,杀他个措手不及。不过,你们切忌,下半场,对方很有可能采用犯规技术来打持久战,所以你们一定不能上当,就算对方有什么过激的动作,你们也要忍,裁判会有公正的判决。打球靠得是处变不惊,而不是毛毛躁躁。明白吗?” “好,我们听教练的,一定会将比分追回来!” “加油,加油,加油!” 第十二章 终极PK 暮色越来越浓的时候,浩荡的车队已经到了离博古利亚几十里之外的莫原。 此处依稀可见百姓村落的房屋,炊烟萦绕,阡陌纵横,看上去颇为繁华。 由于路途艰险,泽决定先在莫原休息一晚,翌日再启程赶路。 天色如墨,惊电骤然纵横,整个莫原被狂暴的雷声淹没,黑云压城,星辰湮灭。 精武堂少将枫率领几名杀手策着红色战马向冷寂的莫原疾驰而去。 那个侧影浸在月下,气息清冷,不染尘埃,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华,宛如从幻境之中凌波而来,就像真的看到了那个虚无的幻影在翩然降临,嵌在天幕里向对方招手。 这时,云层里隐忍许久的雨点如丝一样密密飘下,落在了荒芜的四野。映着明月,可以看见写乌云般迅速移动的居然是展开双翅的黑色魔物——黑隼。它们平平掠过空气,发出奇怪的声音。 那是精武堂所精心训练出来的魔物,它们的飞行速度胜比神鹰,灵活程度和应变能力也非常出色。 精武堂杀手全数伏在黑隼的背部,向天幕下的车队发起强有力的攻击。 也只是刹那,泽后背上的衣衫整个碎裂,仿佛有雷霆直接击落在上面,将衣物连着血肉一起真碎。因为对方的袭击太过突然,就连泽也是被利箭刺中后背时才仰起头,发现了潜伏在黑暗里的精锐袭击手。 他立即下令,“有埋伏,保护公主。” 几个随从立即排开,包围着伊黛尔的马车。她扑倒在嬷嬷的怀里,不断发抖,显然是惊吓过度,那双苍白的手立即失去了温度,脸色煞白,不敢再撩开帘子去看那个后背已经鲜血淋漓的男子,只是无力的唤着他的名字,“泽,泽……”,冰冷的手握紧了胸前的坠子。 只听“刷”的一声裂响,半空里一道闪电倏地劈下,如一把雪亮的长剑划开了浓重的黑幕,将天地映照得一片雪亮。 泽往前看去,眼睛凝聚,瞳孔收缩。 那个叫做“枫”的精武堂少将从黑隼上飞跃而下,剑出鞘,朝着泽隔空飞去。 后背涔涔而下的鲜血湿润了他的蓝色军服,然而他脸上的神色依然凛冽如冰雪,甚至衣衫的褶皱都没有丝毫变动。 只见他足尖点力,铮然拔出腰间的禹之剑,朝着对方斩去。顷刻,两个黑影交错而过,风猛烈呼啸起来,逼得一旁猎猎的火焰往外退开。 泽挥舞着手中的禹之剑,剑光划过天幕,黑色大鸟集体发出一声惨叫,黑色的羽毛如黑血般纷纷落地。 可是,那些魔物竟能在被剑划伤之后,瞬间又长出新的躯体。它们载着主人,继续发起猛烈攻击。细碎的暗器穿透云层,射杀了几个随从。 幸好,费罗德的得力随从一直挡在豪华的吗车前,奋力格挡住那些沾有剧毒的暗器,才让马车里的公主和嬷嬷安然无恙。 高大英俊的男子,阴郁桀骜的眼神在面对泽的攻击时未有丝毫改变。他手指挥出,指尖无形的引线纵横交错,有如一张大网掷出,细长的手上似有闪电凝聚,将一切有形无形的东西化为灰烬。 那一瞬,莫原上的一切生灵已经逝去生命,他是用了龙鳞神所教授的“灭术”,他手指间的引线其实是真力幻化而出的,任何一根手指只要牵动引线,就会产生具有毁灭性的力量,其威力不输任何一套剑法。 原本宁静的莫原之上开始飘浮起一缕缕的鬼魂,他们都带着死前恐怖的恐惧、仇恨和据王,死不瞑目。 在两直接相交的瞬间,双方就进入了对峙阶段。禹之剑上负担了所有的力量,一方加力,另一方随之增强,平衡在一分分地瞬间失去,又瞬间恢复。剑光交织,四野之上的尘埃被剑气激得纷纷扬扬,挡住了清皓的苍穹。 枫的魔剑随着引线的牵动而急速旋动,强劲有力的斩向禹之剑,让对方蓝色的剑光渐渐消逝,碎裂的响声清晰可见。 冰冷而急促的呼吸几乎要将泽后背流淌的血液给冻结,他一连格开了枫的两剑,然而手中的禹之剑却逐渐开始松动,几乎脱手飞出。枫的利剑虽然没有刺穿他的动脉,可已让他的体力迅速流失。那些引线几次蹿过泽的胸口,幸好他的铠甲一次次为他挡住了引线阴毒的攻击。 枫的那双眼睛笑了起来,妖异而浓黑,指间的乱光向泽直飞而去。 此时,天幕中,驾驭黑隼的精武堂战士掠到了离地最低点,他们丝毫不乱地拔出箭支,一支支的刺向泽的背心。 那一支红色的响箭刺破了凝定的空气,箭头上发着银光,凌空下击。耳边已经听到了箭风破空的声音,泽却根本无法分心去看,只要他稍微一松手,枫手中的利剑就会刺穿他的心脏。 那样剧烈的痛几乎要把他撕扯成两半,可他还是奋力格挡。枫显然是与泽纠缠的不耐烦了,他硬生生的撕掉了自己的战甲。 他那宽厚的肩膀,肌肉结实,而宽阔的肩背上,赫然有一条龙的纹身,像复活似的,腾空飞跃而起,那巨大的黑色纹身,覆盖了他整个背,瞧上去栩栩如生。复活的黑龙随着枫激愤的咆哮已经破空而去,那利爪忽地托起了马车前的随从,一个翻天覆地的转身将威武的男子抛出几丈之远。 眼看伊黛尔有危险,泽不顾自己的重伤,点足凌空,一剑斩向黑龙的尾部,然而黑龙在受到重击后更加兴奋了,一摆尾就将禹之剑甩掉,连剑光都瞬间消逝。 之后,黑龙一个俯冲,刮起的旋风将马车的帘子掀开,长长的龙尾死死将伊黛尔缠住。 她的颈部被魔龙缠绕,几乎不敢呼吸,身体都已痉挛到无法动弹。 泽怒吼,“放开她。” 话音未落,血已从他嘴里喷涌而出。 嬷嬷瑟缩着爬出马车,将地上的残剑抛向高空,可一次都没刺中黑龙的要害。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天际密云忽然散开,一线白光裂云而出。 台大教练走到老李的身边,朝着云焕对他说,“你的这名队员很了不起,好好培养,以后绝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成为篮坛又一神将的。很荣幸能与你们对决,确实让我受益匪浅,你们的团队凝聚力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看见我们这些篮坛的新星是如此卓越,我想,我们当教练的,应该也别无他求了。” 老李淡然的笑笑,“是啊,你说的很对。以后篮坛的奇迹还需要他们去创造。而那时候,我们就真该功成身退啦。” “哈哈,一同努力吧,带着我们的中国篮球队打进NBA,再创篮坛辉煌。” “嗯,继续努力,向着我们篮坛的珠穆朗玛峰勇往直前!” 虽然球场上两队是针锋相对,绝不退让,但球场之外的他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台大的队员们都是非常热情的,他们主动以主人的身份向翼辰的每位球员分发了他们精心准备的礼物。大陆,台湾不分家,两队球员相处的是其乐融融,真是不打不相识,一打成兄弟哟。 云焕还特意找到林翔,饶有歉意的对他说着,“兄弟,你的功夫真了得,我听教练说了,你的师傅曾是武功高人的传人,而且,你还是第一个开创林氏打法的人,我很佩服你。” 林翔非常恭敬的应道,“没有啦,你才厉害哩,内功深厚,最后那一招可让我有得受了。” 云焕傻笑一番,“没事儿吧?我一时着急,出手过重了。” “没事啦,我还挺得住。” “说来真惭愧,我都有些胜之不武的感觉了。我并不是你们这个时代的人,我来自遥远的梦华王朝,在那里我经常练兵打仗,功力自然不差啦。不过,这是绝对秘密,希望你能保守它,包括你的弟弟也最好不要说。好吗?” “没什么好愧疚的,这是一场公平对决。我答应你,我一定帮你保守那秘密。能认识你这个外星人,是我的荣幸。哈哈。我原本不相信什么穿越,现在我相信了。” “谢了。” “兄弟之间哪用得着说谢啊,对了,你将你的MSN留给我吧,以后常联系。我想知道你以前的精彩事迹呢。” “好,没问题。” 最后,老李和队员们一同将大功臣云焕抛向了半空,以示庆祝,全场欢呼,气势犹如猛浪翻腾,排山倒海。那一刻,仿若世界都在为他们呐喊。 在下场换好衣服后,云焕立即拨通了晓夕的电话,“喂,晓夕,我们赢了耶。” 不知为何,电话那边的声音却好些嘶哑,“嗯,我有看直播。你们的表现太棒了,现在,北大校园里一定沸腾啦。” 听到那沙哑的声音,云焕着急万分,“晓夕,你怎么了?是伤口又疼了吗?” “没有,我,我手机快没电了,先挂了。” 电话突然断了,等云焕再次拨过去的时候,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了。 看云焕的脸色不对,哲瑞立即问道,“怎么了?晓夕挂你电话?” 云焕也一脸茫然,“她说她手机没电,就突然挂断了。我听她声音变得好嘶哑,好像哭过。” “不会吧?那丫头很少挂人电话的,如果我们平时挂她电话,她可是会大发雷霆的,绝对一周都不会理会我们。会不会是她手机真没电了?” “没那么简单,我们还是尽快回去吧,我总感觉心里空空的。” “不至于吧,是不是你太敏感了,我怎么没那感觉。我们是明天中午的飞机啊,今天晚上还有庆功宴呢,你是我们的大功臣,可不能缺席的,不然多扫兴啊。放心好啦,晓夕她会没事儿的。” “庆功宴?我真不可以缺席吗?” “不可以,你要是缺席就太没兄弟道义了哈。” 还没等哲瑞说完,金俊几个处于亢奋状态的人风一般的搭着云焕的肩膀,高声道,“兄弟快走啦,庆功宴上的美食可等着我们呢。” 无奈之下,云焕也不好意思脱离团队,还是跟着他们一起到了餐厅。装饰豪华的欧式餐厅里热闹喧腾,连老李都跟着几个孩子一起放肆的喝酒,直到凌晨才回到酒店。 庆功宴上的云焕一言不发,一直打着晓夕的电话,至少也打了三十遍,可她的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 那一整宿,云焕都没睡着,在床上魂不守舍。看来,爱情的力量真是一柄奇异的双刃剑,可以给人以无穷的力量,更可以彻底打垮一个原本坚毅的人。 翌日,球队在去往机场的路途上又遇到了一群非常“敬业”的记者,为了不辜负别人长久以来的采访心愿,老李派哲瑞作为球队发言人一一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届时,国内外的各大报刊上都已出现了他们的身影,想必他们想保持低调处事的态度都不能了喔,从赢球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注定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了。各大电视台相继预约球队进行专访,老李为了不耽误孩子们的学业,还是委婉拒绝了。更夸张的是,还有许多厂商打通球队电话,让队员上镜拍广告的,真是红的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在众多的电话寻访中,老李收到了振奋人心的消息。打给他电话的人就是美国职业篮球协会的主任,他邀请球队去美国参加青年篮球选拔赛,如果球队取得可嘉的成绩,将会有部分表现出色的队员被选入NBA,与球队签约,正式参加美国职业篮球赛。 有如此好的机会,老李怎么会放弃呢,他欣然答应对方,在一年后必将带着球队如约参赛。可是,老李并未将此消息告诉球员,第一,他不希望自己的球员在小胜一场后就得意忘形,骄傲自大了;第二,他也不希望因为篮球而影响到球员们的正常的学业,他想要培养的是球技好,成绩也好的全能型篮球运动员。 第十三章 转机 飞往北京的KS568航班顺利降落,一下飞机,哲瑞就陪着云焕乘车赶到了医院。 当他们推开病房时,房内已空无一人,一位专门负责护理晓夕的护士告诉了他们实情。 原来,在他们前往台湾参加比赛的时候,晓夕的爸爸突然去到了医院,并在确定晓夕无碍后,为她办理了出院手续。 云焕着急的问到,“他爸来接她?那么,她现在是回学校了吗?” 护士应道,“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她有写一封信,让我务必交给你们。” 哲瑞接过信,蓝色的信笺纸上写着这样一段话:篮球队的好哥们儿们,谢谢你们这几年来对晓夕的照顾,也请你们一定要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对不起!今后,无论我在哪儿,我都会想着你们的,因为和你们在一起的时光是我这辈子最快的,我会好好珍藏这段回忆。 哲瑞叹了口气,“唉,看来晓夕是走了。” “不会的,她绝不会就这样离开我们的。这件事和她爸爸一定有关系。放心吧,我会找到她!” 话语之后,云焕凝神冥想了片刻,似乎他的脑里已经出现了他想要的画面。 他惊呼,“晓夕在机场,她准备和她爸乘坐晚上的飞机离开北京。” “你真厉害,这都能知道。那还等什么,快走啊。” “好!” 机场的候机厅里,晓夕托着行李还恋恋不舍的往外看,明澈的眼眸里已经湿润了,眼泪不住的落下。 她身边的男人安慰道,“女儿,别哭了,等我们到了意大利,你会拥有比现在好的一切。” “爸,我们可不可以不靠任何人,你还有我,等大学毕业后,我就去找工作,我们一起过平淡的日子,不好吗?” 男人不乐意了,“你懂什么?你与欧氏家族三少爷订婚,不仅为我们安家与欧家结为亲家打下了基础,还可以为爸爸创造一个重生的机会。老欧会将他名下百分之三十的股权转让给我。这样我就是欧氏企业的大股东了,你也可以荣华富贵享不尽,这有什么不好?再说了,你和欧少华本来就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老爸这样做不违背仁义道德啊。” “爸,那我的学业呢?” “我已经帮你办好了学籍迁移,你到意大利后可以留在那儿的一流大学就读,等明年毕业再与少华结婚,年轻有为的大学生嫁入豪门,这不是忒风光的一件事吗?”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难道嫁入豪门就等于获得幸福吗?这公式未免太牵强了吧。我和少华小时候确实是一起长大的,可这不代表我就爱他啊。” “可是他爱你,每年别人都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寄来名牌礼物,你通通给别人退回去,可他有抱怨过一次吗?这样的好男人上哪儿去找啊。夕儿,这是你的福气,你要懂得珍惜才是。好了,你这次必须听我的。走吧,快登机了。” 就在晓夕哭着进入安检区的时候,云焕叫住了她,“晓夕!” 她转身,瞧见了他们,连忙擦擦眼角的眼泪,“你们,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哲瑞笑道,“因为云焕这小子和你有心电感应啊。对了,你为什么突然离开?” 男人理直气壮的答道,“我女儿要随我移居意大利,与欧氏三少爷订婚。” 他的一席话对云焕无疑是晴天霹雳,脸色骤然变得铁青,“晓夕,你有喜欢的人啦?” 她吞吞吐吐的答道,“我,我……” 男人不耐烦了,“小子,这不是你们该管的,懂吗?” 哲瑞也是愤怒不已,“叔叔,这应该是您自己的意思吧。晓夕她才21岁,你就让她和男方订婚,未免太仓促了吧。再者,我和晓夕相处两年多,她可没告诉过我她喜欢什么欧氏企业的三少爷。您是她父亲,怎么可以这样葬送女儿的幸福呢?” 男人一个耳光打在了哲瑞的脸上,脱口大骂,“轻狂的臭小子,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 云焕立即上前阻止男人,“他没有资格,我有!我爱晓夕,她也喜欢我,作为她的男朋友,我怎么没资格跟你说话!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将晓夕带离北京的。我倒想问问你,晓夕到底是你的什么?傀儡吗?从小她就失去母亲,你不给她应有的父爱也就算了,还惹上黑社会,让晓夕整日不得安宁。现在你又让她去意大利。我告诉你,晓夕是人,不是你任意玩弄的工具。” 男人怒气冲天,“她的生命都是我给的,她当然得听我的,我让她嫁入豪门,对她够仁慈的了。” “我们真不应该通知你回北京来照顾晓夕,她跟着你就是一场悲剧。”哲瑞说。 晓夕瞧见三人吵得不可开交,已经泣不成声,“你们别说了,我去就是了。” 瞧着晓夕那般痛苦,云焕一怒之下,暗中提起内息,通过右手食指轻轻点在了男人的右肩上,忽地,男人就没了直觉,摊在候机厅的座椅上。 晓夕惊呼,“云焕,我爸没事吧?” “放心,我只是点了他的睡穴。现在我们可以听听你真实的想法吗?你愿不愿意离开北大?” “我,我不想离开,这里是我的家乡,有我最好的姐妹,最好的哥们儿,最喜欢的老师,我怎么会舍得离开?可是……” 云焕毅然道,“没有可是了。哥,你去把他们的机票退了。然后把这烂人送回球队宿舍的客房,没有我去解穴,他是醒不来的。我想带晓夕去一个地方,晚上再回宿舍。” “好吧,那你们注意安全。” 云焕拉着晓夕的手跑出了机场候机大厅,晓夕一直问着他,“云焕,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啊?” “别管啦,跟着我走就是了。” 云焕带着晓夕打车到了香山,并一路拉着她跑到了山顶,累得晓夕都快眼冒金星了。 夕阳西下,满山的树叶间摇曳着光影,美丽的北京城尽收眼底,那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油然而生。 “晓夕,现在把所有的烦恼和委屈都喊出来吧。我在幻月城的时候,一遇到不痛快的事儿我就会跑去荒漠大喊几声,之后,那些烦恼就会自动消失。你看,现在我们有那么美丽的景色可以观赏,你就尽情的融入这美景当中吧。” 晓夕站在山顶,放声大喊,卸下了心中所有的不痛快,她终于露出了甜美的笑,“真的耶,现在感觉轻松多了。你和哲瑞还真像,他原来输球的时候就会跑到宿舍楼顶大吼一阵,吼完他就完事儿了。” 云焕捧腹大笑,“呵呵,难不成我和他还挺有默契的,真是缘分啦。” “是啊,我们大家能够相识在一起,就是缘分啊。” 说到这的时候,云焕突然严肃了许多,他紧紧握住晓夕的手,说,“晓夕,刚才我当着你爸爸的面说的话并不是要替你解围而说的假话,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喜欢你,喜欢你的笑容,喜欢你的坚强和率真,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吗?” 晓夕的脸微微泛红,挣脱了云焕的手,“能够被你这么优秀的人所欣赏,我真的很高兴。可是,我不能为了自己而抛下爸爸不管。奶奶临终前,特别嘱咐我,要孝顺父亲,要好好的和他一起生活。毕竟爸爸把我拉扯大也不容易。 “那时,爸爸白手起家,一边要创业,一边还要照顾我和奶奶,确实太艰辛了。爸爸现在一无所有了,我不能再不管他。少华的父亲和我爸爸是朋友,是我爸爸先答应欧家这门亲事的,我们不能言而不信,我们也惹不起欧家,你明白吗?” “晓夕,不要再找借口了,好不好?我只想要知道,你想不想跟我在一起?” 晓夕委屈的哭了,“云焕,我们有以后吗?欧家不会罢休的。” 云焕紧紧将她搂住,“所有的事都交给我吧。请你相信我,我会让你幸福,我是不会离开你的。等萧哥他们回来,恶魔已经被他们打败,梦华王朝也不再需要我的驻守了,雪樱姐也应该有她自己的归宿,我会一直留在你身边,好好保护你,爱护你的。” 她的眼泪不住的落在他的肩头,“你为了我都牺牲那么多,我又有什么不敢去争取的呢?我不要再成为爱情的被动者,我要做最真实的安晓夕,爱自己所爱。我们一起努力!不过,你回去以后还是替我爸爸解开穴道吧,我们好好跟他说,我想,少华也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人。” “好,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幸福的。别忘了,我们没还有一群好哥们儿相助呢。” 突然,晓夕指着灿烂的星辰,惊喜的说到,“云焕,快看,流星耶!快许愿吧。” “嗯,好啊。它真的好美!” 天幕下,月光穿过群山,浮出玉石般的光泽。树叶簌簌而落,斜斜飘浮过蜿蜒的山道。灿烂星辰中,那颗代表的焕之星越来越亮,光芒照彻天际。毋庸置疑,他已经跨越了那个困扰他的起点,之后,他将更努力的去完成自己的使命,焕之星也将绽放出旷世惊人的光芒,成为众星之首…… 第一章 博古利亚 在详细了解到云焕一行人的情况后,丹菲尔公主手指一点,收回了法力,天幕中悬挂的巨大屏幕也倏忽消失。 她转身,朝着萧幕,亦歌和雪樱微笑道,“他们的情况你们也都了解了,接下来应该是我们齐心协力对付恶魔的时候了。” 萧幕毅然道,“好,没问题。不过,那恶人好像没什么动静了,从我们打退秦晏到救出公主,他都没有现身阻止我呀,他是在养精蓄锐吗?” 丹菲尔无奈的摇摇头,“或许吧,我们唯一猜不透的就是他的心思。但根据我父皇的指示,你们需要向东一直跋涉,这条征途之路也是你们亲人的寻宝之路。而你们的使命则是去解救一个民族,它叫博古利亚,待你们完成使命,‘破天’的灵力会再次增加。” “好,那我们现在就启程前往博古利亚族。看来,梦华王朝还真不能缺少我们呢。” “此次任务凶多吉少,你们要谨慎行事,欧士英伯爵会与你们一同前往,也好助你们一臂之力。” 萧幕欣喜若狂,“oh,耶!太好了,有这位大帅哥的协助,我们定能如期完成任务!” 随后,一行四人就乘坐丹菲尔公主幻化出来的仙船离开了神界,继续他们的征途。 深夜的博古利亚凄清而安静,唯有夜莺轻啼,银色宫殿内垂落的灯盏里明火隐隐跳跃,映照得殿内满壁的神像宛如躲在阴影里偷笑。透过水晶屏风可望见装饰的犹如海洋般深蓝的寝宫,那随风飘摇的蓝色幔帐上绣着黑色的玫瑰,那朵玫瑰像是最为冷傲的生灵,静静的注视着外界的一切纷扰。 一个穿着月白衫的少女,她凭窗而坐,纯金的长发在微风里轻轻飘浮,月光穿过窗格,射落在她苍白的脸上,使她美丽如姑射仙女。可是她的身子却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她似乎又听见了自己母亲越加清晰的声音,凄切婉转,如泣如诉,仿佛白月光一样。 两个月了,她还是无法忘却那一幕——那是一个密闭的殿堂,黑暗而森严,壁上画满了博古利亚诸神。他们无数双眼睛看着燃起的大火狂烈地吞噬着女人。从脚趾开始一寸寸地舔舐,然而她却直视着银色穹顶绘着的诸神,用一种高亢而悠长的语调歌唱着。那神秘的颤音在空旷的殿堂里久久回旋。最终,美丽的躯体渐渐被焚烧殆尽,只剩下黑色的枯骨悬挂在火刑架上。 那个被烧死的女人就是圣格娜安女皇,她也是伊黛尔公主的母亲。 博古利亚其实是一个吸血世家。它的第一任教皇是博尔斯特,他与弗格利亚天神乃是结义兄弟,其自身也具有神界血统。 可有一次,博尔斯特误将天圣酒当作解渴的清之酒,就趁无人之际,喝下了那坛烈度超强的天圣酒。一口饮尽,不胜酒力的博尔斯特自然是醉得一塌糊涂。 酒醉之后,他竟毫无知觉的走进了神界禁地:紫禁大殿。大殿里封印着一头吸血麒麟。那是极其邪恶的生灵,天神花了不少功夫才制服它,将它封印在紫禁殿。 麒麟只有在汲取神界之人的血后才能解开其封印。它本来就是一个龙鳞神手下的一个中级妖怪,因练就邪功走火入魔,失去人身,变为了一只以汲取生灵血液的邪恶麒麟。 那晚,它见博尔斯特开启天禁门进入大殿后,自然不会放过那送来的美味儿。它兽性大发,凶猛的将博尔斯特扑倒,死死咬住了他的胸口。 幸好天神及时赶去,才将魔兽镇压,打回了大殿。 但是,博尔斯特被咬伤的伤口处已经沾染了麒麟的血,由此,他便具有了吸血麒麟的一半血统。天神不惜一切代价困住魔兽的原因就在于吸血麒麟不仅可以汲取六界生灵的血,而且被它所攻击的人还会因血液变异,具有与它相同的吸血血统。一旦被魔兽攻击,连天神都无法解救。 但博尔斯特体内的神界之血却以顽强的毅力净化着麒麟之血的魔性,使其一直保持着淳朴、善良的本性。 此后,历经代代繁衍,加之生死神官对六界生灵转世的操控——神官会将生前作恶多端的人转世为心地纯净的博古利亚吸血族人。由此以来,博尔斯特就拥有了强大的博古利亚吸血家族。他们以汲取天地之血为生,但他们不会残害任何生灵。只是,星辰每轮转一百年后的月亏之时,博古利亚族人就会前往神魔之井汲取井中的纯净之血,不然他们就会因为精气不足而衰老死亡。 因为博古利亚族人众多,所以它是一个门阀极其森严的部落。族人的级别不同,他们所具有的血统也有差异。比如,博古利亚皇室族人属纯精灵吸血血统,其臣子则属亚系精灵血统,而那些转世成为博古利亚族人的百姓则属灰精灵血统。 皇室族人一百年吸血一次,臣子五十年就需吸血一次,而百姓则十年就需吸血。而且,百姓的灰精灵血统非常低级,不能承受日照,所以他们一般都是夜晚出行。还有,最为严苛的就是,皇室族人、各位大臣不能与百姓通婚,因为一旦血统混杂,会造成细胞变异,使其成为博古利亚的恶咒:邪恶血统——邪恶血统就属于纯粹的吸血邪灵血统,会让其人变得残暴无比,如果邪恶血统产生,博古利亚就会遭此大劫。 博尔斯特与妻子有一儿一女,长子费罗德,小女儿伊黛尔。博尔斯特在孩子们还未成年的时候就曾与天神并肩作战参与了和冥界的大战,博尔斯特最终为保护自己的兄弟战死吉尔吉冰河。 由于两个孩子年龄尚小,他在出战前就立下诏书,将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妻子圣格娜安,所以,那个女人就变成了博古利亚第一任女皇。 在她执政期间,博古利亚风调雨顺,逐渐走向了氏族的鼎盛时,连冥界都要敬畏积分,不敢随意侵扰。 可由于圣格娜安平时日理万机,两个孩子一直是由不同的吸血圣师教导。伊黛尔从小善良、可爱,很惹人喜爱。但她的哥哥费罗德就非常逆反,独来独往,一心想要取得权位。 从小他就知道不管是母亲还是那些臣子,都是偏爱妹妹的。而且,在听信一些谗言后,他深信不疑的认为圣格娜安会将权位交给知书达理、深得人心的妹妹。 于是,从他成年的那日起,他就开始谋略自己的夺位之策了。为了早日解除心中忧患,高枕无忧的拥有权位,他竟不折手段,不惜一切代价的笼络自己的母亲。 当那个有着大权的女人觉知自己的儿子心术不正、野心勃勃的时候,她深刻了解到了自己当年对儿子管教的疏忽。 而后,她费尽口舌想让儿子改邪归正。可是,对权位的贪念已经在他心中深深扎根,他受不了母亲对他一味的教导,渐渐地,他开始厌烦那个女人,甚至开始反驳。他将所有的不快都指向人人怜爱的伊黛尔,他恨极了她,甚至不惜花重金雇杀手去刺杀他的亲妹妹。 伊黛尔心地善良,她很爱自己的哥哥,所以尽管她从落败的杀手口中得知了幕后指使者,她也没有向母亲揭发。她相信自己的哥哥会和大家一样爱自己的。 圣格娜安女皇一番苦心教导无果,只有限制费罗德的职权,不让他参政。只是让他呆在法勒希骑士团,担任一个小小的骑士左权使。这无疑对他是一种更加深层的软禁,女皇其实也是出于好心,让儿子在骑士团经过一番历练后再将更大的职权交给他。 可是,费罗德却扭曲了女皇的一番好意,他发誓要让所有蔑视他的人受到惩罚。就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出现了一个人,龙鳞神。 龙鳞神告诉他自己可以帮他,但必须遵从他的一切命令。 听到有人可以帮助自己,费罗德欣喜的无条件答应。 龙鳞神临走前将一瓶药交给费罗德,让他将药水洒入博古利亚神官的寝宫里。那是一瓶蛊毒粉,一旦吸入,无论具有怎样法力的人都将深重蛊毒,失去心智,被他人所操控。 神官在博古利亚氏族官职属一品高官,其职权相当之大。神官本就是博古斯特教皇的后人,属纯精灵吸血血统。而且神官具有弗格利亚天神亲赐的法杖,凭借此法杖,神官可以直接审判教皇与各位大臣,以及皇妃。只要他们触犯博古利亚的律令,神官就具有审判之权。 费罗德遵从龙鳞神的指令,趁着神官进殿朝见女皇之时,将蛊毒粉洒入了他的寝宫。 此毒无色无味,就算拥有神力也无法察觉。神官果然深中其毒,被费罗德操控。 费罗德指使神官以对丈夫不忠之名审判圣格娜安女皇。博古利亚的律令规定,只要教皇或者女皇被审判,无论罪名轻重都将在受惩之前经神官同意立下诏书,让其继承人继承皇位。 由于被费罗德所操控,神官为完成主人使命,假造出了一本的生死册。 第二章 生死册 那本生死册里记载着圣格娜安女皇的前世今生,说女皇的前世是一名巫师,被神诅咒,让她的亲人终生遭受劫难。女儿失明,儿子染上重病,卧床不起。 因为巫术的毒害,使其整个家族毁于一旦,最终走火入魔而亡。转世之后,前世的诅咒才逐渐消退。 可是,圣格娜安在与博尔斯特教皇相爱之时,还同时与神界天兵的统帅产生情愫,两人关系暧昧,经常趁教皇日理万机之时偷偷幽会。 最终,她为了夺得皇妃之位,抛弃自己所爱之人,嫁给了教皇。 博古利亚生死册乃是由神官撰写的,因为除了博尔斯特教皇,只有神官具有观测族人前世今生的神力。 而为了将每位族人的前世今生都记录在册,博尔斯特才让神官撰写生死册,同时,神官可根据情况的不同,向族人公布生死册中的内容。当然,每年神官都有义务将生死册呈给博尔斯特阅读。 当时,神官在诏告臣民,以不忠之名控告女皇之时,他更是不折手段的扭曲事实,说博尔斯特教皇曾经相当爱慕妻子,根本不相信他的言辞,博尔斯特一直认为圣格娜无奈之下,他也只好作罢,让圣格娜安嫁给了教皇。 为了保住教皇的颜面,他一直苦苦的死守这个秘密。博尔斯特教皇死后,他又考虑到皇子年纪尚小,博古利亚家族也不太稳定,受着外族的侵扰。为了顾全大局,他才没有将女皇的不耻之事告知臣民。 如今是审判的最后期限,如再不惩罚女皇,她的纯精灵血统就会殆尽,由此魔性大增,会给博古利亚带去前所未有的劫难。 神官将圣格娜安女皇的生死册公众于世之后,博古利亚臣民极其愤怒,竭力要求神官以最严厉的律令审判女皇。 博古利亚族人是最痛恨不忠的女子的,对于至高无上的神官的宣告,他们深信不疑。 一夜之间,女皇就被关入了冥飒天牢。 女皇深知那是费罗德的阴谋,只是她没料到,拥有纯精灵吸血血统的神官也会颠倒黑白,置自己于死地。 那个为了族人倾尽全力的女人深深的责备自己,曾经的她没有好好的爱自己的儿子,以至于改变了他的本性。 在死之前,她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伊黛尔,那种刺入骨髓的痛让她心力交瘁。 当伊黛尔知道母亲即将受到火刑时,还天真地跑去找费罗德,让他去跟神官求情,说母亲是冤枉的。 费罗德当然也只是对她一阵假惺惺的敷衍。 三日后,审判结束,因为神官伪造的证据确凿,圣格娜安女皇在众人的唾骂中被秘密带进了孟加达密室。 “孟加达”在博古利亚的古语中就是“邪恶地狱”的意思。依照律法,女皇当处以最严酷的火刑,由此向臣民钟爱的博尔斯特教皇赎罪。 那个密闭的殿堂里,黑暗而森严。各种刑具被定格在一面刻着骷髅画像的面壁上,它们的冷光就如一柄柄利剑,深深刺入心脏,让人无法呼吸。 半圆的穹顶上还绘着格尔尼神像,他们是博古利亚族人最信奉的天神,任何被审判的罪人都会受到天神们最严厉的谴责。 那来自地狱的声音幽幽蹿出,像极了一个恶咒,让火刑架上瘦骨嶙峋的女人永世不得安宁。 神官身穿着最为隆重的服饰,头戴黑色官帽,身披教皇亲赐的赫拉斯神服,双手捧着《埃幕尔法经》,严肃的诵读着——那是对女皇最终的祷告,愿她转世之后能够拜托一切罪孽,以慰藉博古斯特教皇的灵魂。 随后,她被绑上了十字火刑架,神官法杖一挥,她的手腕就已被割破,鲜红的血涔涔而下,滴入了罪恶之井,这是对她最严厉的惩罚。 只要她的血滴入到了罪恶之井,就代表无论是几世轮回,圣格娜安女皇都不能再回到博古利亚。 神官再次使用法力,团团烈火从他的手中飞出,像极了飞旋的流光。 她的脚下已经燃起了一堆火。 然而,那个美丽的女人却在火里歌唱,她傲然的扬起头,直视着穹顶绘着的诸神,用一种高亢而悠长的语调吐出激昂的音符,音节陡然拔高,带着神秘的颤音,在空旷的殿堂里久久回旋。 伊黛尔不顾侍卫的阻扰,执意冲进了密室。 那燃起的大火狂烈地吞噬着女人,从脚踝开始一寸寸地舔舐。火焰过处有强烈的焚烧气息,她扑倒在母亲的面前,痛彻心扉的喊着,“母亲,母亲,你不要离开女儿啊。” 熊熊烈火中只蹿出依稀的声音,“亲爱的女儿,你要好好活下去!” 火焰不停地向上蹿,吞噬了那个美丽的女人,将她的身躯一分分地变成了黑色的焦炭。 然而,那高亢的歌声,却始终没有停止。歌声里有着坚毅的不屈和强烈的冤气——她在向最英明的丈夫祈祷,在她死后,能够平息儿子心中的愤怒,让他觉悟,善待自己的妹妹和天下臣民。 毕竟,至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儿子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她只是深深的自责,那发自内心的痛楚已经让她遗忘了身体的剧痛。 伊黛尔大声的哭泣,而她看见的只是母亲的躯体被焚烧殆尽,只余下黑色的枯骨悬挂在火刑架上,焦黑骨架上的头颅狰狞可怖,有着不甘的清晰神色。 来自地狱的阴森气息一瞬间卷住了伊黛尔的咽喉,她因为恐惧而拼命挣扎,让她渐渐无法呼吸。她再也不能忍受那样的恐怖,失声晕倒。 圣格娜安女皇死后,费罗德在神官的拥戴下顺利继承大位。 虽然,悉数的大臣认为继承者应该是心地善良、体恤臣民的伊黛尔公主。但有神官的旨意,他们也不敢言说什么了。 费罗德顾不上安葬母亲,翌日便举行了隆重的继位大典。当神官为他戴上教皇的冠冕后,他猖狂的大笑着,似乎多年以来的怨气终于在那一刻彻底消失。 第三章 邪恶交易 圣格娜安女皇的死去对伊黛尔造成了极大的打击,此后的几天她都重病不起。她睡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上,四壁是刻满了图案的水晶石,床上垂挂着雪白的纱幔,房间的中心还有一座小小的喷泉,水里浸着一颗颗珍珠,洁白而素雅。 她发着高烧,仿若一直在做噩梦。梦境里那种炙热感仍是如影随形,她不断的瑟缩着,梦呓般地喃喃道,“母亲,母亲。” 然而,也只是年迈的嬷嬷用冰袋敷着她的额头,还不断用掌心试探着她的温度。 三天过去了,伊黛尔仍没有一丝好转。 焦急的嬷嬷找到费罗德,让他宣几位神医替公主诊治。可费罗德对自己的妹妹是毫不关心,随便几句就将嬷嬷打发走了。 无奈之下,嬷嬷只好请两位侍女去采集了几味野药,整夜熬制才制出了一味退烧药。伊黛尔喝下后的第二天终于睁开了眼睛。 可她却不知,在她昏睡的五天里,博古利亚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费罗德掌握大权后,一度将曾经冷落、忽视他的大臣,侍女们通通斩杀。博古利亚的臣民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之中。 龙鳞神再次现身,他告诉费罗德,博古利亚骑士团一旦顺应民心进行起义,那将形成一股不小的力量,为了避免骑士团的骑士们义气用事而后患无穷,所以必须镇压骑士团,保证职权无坚不摧。 费罗德很好奇,不知怎样才能镇压父皇精心训练出来的骑士团。可令人惊奇的是,龙鳞神只将一个绝色美人进献给了费罗德,并告知他,一夜销魂之后,他便会具有威力无比的神力。 一见此倾国倾城的美人儿,费罗德自然大悦,他本来就是一个荒淫无比的人,龙鳞神算是对他了如指掌。欣喜之中,他决定将五千两黄金赠与龙鳞神以达酬谢。然而,龙鳞神却毅然拒绝,只向他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只要他答应此条件,龙鳞神自会让美人儿去到他身边,成为他的人。 龙鳞神提出的条件就是,将伊黛尔公主嫁入安吉利亚,成为英格穆王子的妻子。其理由是英格穆王子非常喜爱伊戴尔,而王子与龙鳞神的感情甚好,龙鳞神自当是要搭个桥,成人之美啊。 一听可以将心中极其讨厌的妹妹不费吹灰之力的嫁入异国,费罗德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拒绝呢,于是他欣然答应了龙鳞神。 费罗德被美色所迷,竟毫不询问美人的身世,当日就册封她为贝兰尼皇妃。 那夜,博古利亚圣殿里舞女翩迁,乐曲激荡,酒味儿飘香,场面奢华之极。 一度销魂之后,费罗德的身体已经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两种血液在他的胸腔里撞击,那种炙热仿佛让他陷入奔腾的岩浆,苍白的手指间青筋突兀,指甲逐渐发黑,特别是那红色的瞳孔,让睡在他身旁的美人都着实的被吓住了。当两人缠绵不已之时,费罗德的纯精灵吸血系统已经退化,取而代之的是邪恶血统。 贝兰尼乃是博古利亚著名的舞女。她的前世也是一位非常有名的舞女,据说,她的舞姿可以迷倒六界生灵,那惊艳的舞姿可以令世间万物而动情。 众千王孙贵族为了一睹“仙女”的舞姿而明争暗斗,家族之中甚至还出现自相残杀的场景。这其中也有不少贫民子弟为了得到她的芳心倾家荡产,众叛亲离的。 她之所以能蛊惑人心,是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惊艳的妖。她舞衣上点缀的金粉其实是一种“迷迭香”,它可以增加人们的荷尔蒙,使其一见倾心,为之赴汤蹈火。而她的目的就是要让天下遭难,妖界称霸。千万男子被她俘获,成为她的傀儡,天下由此也陷入劫难当中。妖、魔两界联手对付神界,天下百姓流离失所。 最终,弗格利亚天神利用降妖杖才将贝兰尼制服。当她的精气耗尽,她的生命也随之消失。 为了能够让她转世之后洗清前世的罪孽,转世神官利用神杖将她转世为淳朴的博古利亚吸血族人。因为她确实具有很好的嗓音和舞姿,神官并没有褪去她前世所具有的天赋。 在她成年之后就成为了博古利亚最为著名的舞女,为族人带去不少乐趣。 她还开办了一家舞馆,让所有喜欢唱歌的孩子们都能进行专业系统的学习。平日她还会带着孩子们去往族内各个地方巡演,由此筹集到的资金,她都全数给了那些生活清贫的百姓,人们非常的喜爱和尊敬她。 毋庸置疑,她是博古利亚氏族里的一位普通百姓,她的血统自然是属于灰精灵吸血血统。 龙鳞神深知费罗德贪图美色,为了达成目的,他利用读心术控制了贝兰尼,并将其进献给费罗德。 因为贝兰尼是灰精灵血统,费罗德一旦册封她为皇妃,他的纯精灵吸血血统就会发生变异,成为邪恶血统。 邪恶血统有其凶猛的兽性,其魔力也将胜过纯精灵吸血血统。如此一来,要对付正义的法勒希骑士团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了,那么,没有了骑士团的阻碍,费罗德就可以以让伊黛尔顺利嫁入安吉利亚。 而安吉利亚则是龙鳞神管辖之内的邪灵部落,安吉利亚族人其实是龙鳞神训练出来的邪灵死士。在龙鳞神与费罗德的勾结下,二人达成协定,将伊黛尔公主嫁入安吉利亚。 即将迎娶她的男人正是安吉利亚邪灵族的英格穆王子。他是龙鳞神的得力大将,因为具有天生的邪灵血统,其邪力胜比秦晏,因此统领着整个邪灵部落。 英格穆迎娶公主,其一,是他对公主美色的迷恋;其二,博古利亚族有律令,皇室之女出嫁后,必须向夫婿进献一盅纯精灵之血,以示对夫婿的忠心。 英格穆只要取得伊黛尔公主的纯精灵之血,他就可以成功练就“练血术”,提高自己的魔力,以此协助龙鳞神攻打神界,神界一灭,费罗德就可与龙鳞神两分天下。 费罗德并不知晓龙鳞神的真正阴谋,他只知道他可以将伊黛尔成功嫁入异国,而且凭借他强大的魔力,他可以让奥里西斯乖乖屈服,眼看着他所心爱的女人嫁给一个荒淫无比的邪灵。此事对他来说就是一箭双雕,痛快至极。 第四章 咫尺天涯 奥里西斯之父乃是法勒希骑士团统领。曾率领着骑士精兵随博尔斯特教皇南征北战,战绩累累,创下了一个又一个不败的奇迹。 其父死后,他就继承了至高无上的统领职位。在博古利亚,骑士统领之职只低于大祭司,属二等优级官品。子承父业,那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奥里西斯的统领下,法勒希骑士团成了博古利亚的守护神,有骑士团在一天,博古利亚就永无战事。 奥里西斯的父亲与博尔斯特感情甚好,两人兄弟情深。因此,奥里西斯从小就与伊黛尔公主一同生活在皇室。 他们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彼此喜欢。博尔斯特教皇的本意是等伊戴尔公主成年后,将她嫁给深爱她的奥里西斯,成全他们这对有情人。 可圣格娜安女皇却对奥里西斯有着很深的偏见,认为他不过是个骑士团统领,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女儿。如果让伊黛尔嫁给奥里西斯,也有损博古利亚皇室的颜面。为了阻止博尔斯特教皇向奥里西斯许下承诺,圣格娜安女皇抢先一步,将大祭司之女许配给了奥里西斯,大祭司还与女皇签下协定,约定在两个孩子都成年后为他们举办盛大的婚礼。 那时候,博古利亚动荡不安,教皇战死,皇妃继位,日理万机,如今又被审判,所以奥里西斯与莉樱娜小姐的婚礼一直迟迟没有举行。 不过,有那纸协议在,奥里西斯也无法摆脱莉樱娜而与其他女子成婚。如是那样,依照博古利亚律令,奥里西斯和与他成婚的那位女子都将受到神官的审判,双双处以冰刑。 就这样,原本相爱的两人被活生生的拆散了。他只能远远的望着她孤独的北影,暗自伤痛。她也只能日日思念着他,因为她知道,如果执意去爱自己所爱,那么她会害了自己深爱的人。 从此之后,两人就开始默默无言,就算因公事见面也只是假装一笑,没有人知道,那看似从容的微笑背后隐藏着何等的痛苦,那种痛腐蚀着他们的心,以至于让他们早已忘却幸福和快乐的滋味。 曾经的美好与残酷的现实之间似乎隔了一条无法逾越的洪流,让他们只有用冰冷的面具去伪装,徘徊于无言的痛楚之中,看不清黎明的曙光,也找不回曾经的幸福。 奥里西斯只是没日没夜的呆在骑士团训练精兵,也只有如此,他才能抑制内心如潮涌般的痛苦。他在用一种残忍的方法麻醉自己,而他自己其实很清楚,他可以逃避一切,只是逃避不了自己的心。他希望得到救赎,可无论他在怎样挣扎,始终摆脱不了扎入心脏的强烈痛楚。 费罗德很清楚伊戴尔与奥里西斯的感情,其实他完全可以成全他们。他只需要凭借教皇的职权将奥里西斯与莉安娜的那纸婚约收回,一切就完美落成了。最重要的是,那可以救回三个人一生的幸福。 可费罗德内心的仇恨蒙蔽了他的双眼,让他的心变得肮脏至极。他不会成人之美,他要将伊黛尔嫁入异国,再让作为骑士团统领的奥里西斯护从公主顺利到达安吉利亚。 他要他们尝尝看到彼此近在眼前,却终究咫尺天涯的悲哀之痛。 眼看即将嫁入异国,伊黛尔倔强的找到费罗德跟他理论。 她苦苦的哀求哥哥,“哥,我不想离开博古利亚,母亲在这里,我要永远陪着她。只要让我留在这里,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哥,我求求你,不要让我一个人到陌生的地方。” 然而,他却在妹妹的苦苦哀求中畅快的大笑,他拂了拂黑色的袍子,一手推开伊戴尔,冷冷道,“我亲爱的妹妹,你以为哥哥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你不就是想跟泽统领在一起吗?可你也知道,他与莉樱娜有婚约在,哥哥总不能将你许配给一个有婚约的男人吧,这会让哥心疼的。如果我收回婚约,这不仅有损我们皇室的威严,想必泼辣的莉樱娜小姐也绝不会答应的。如此一来,此事会越来越复杂,哥哥丢颜面也就算了,哥是怕莉樱娜会对你不利,伤害你呀。你看哥平时那么忙,哪儿有时间去照顾你。还有啊,咱们父皇,母后一生的心愿不就是要让博古利亚万世不倒吗?你嫁入安吉利亚,也是对博古利亚地位的巩固,两部落结盟,我们的子民才会过得更好,这难道不是妹妹你想看到的吗?” 伊黛尔跪倒在地上,眼泪涔涔而下,“哥,是这样吗?我听嬷嬷说,母亲被审判前,你根本没有向神官求情。尔后,母亲尸骨未寒,你就举行继位大典,还册封皇妃。我想,我就是你眼中的一粒沙子吧,你只想要赶我走,最好我这辈子都回不来。对吗?” 为了不激怒伊黛尔,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费罗德还是咽下了心中燃起的怒火,轻声道,“妹妹,你怎么能这样误会哥哥呢?哥哥爱你还来不及,怎么会想要赶你走呢?小傻瓜,让你远嫁异国,哥也会很心疼。可是哥能怎样呢,都怪哥没本事,不能让臣民过上好日子,才不得不让妹妹你嫁入强大的安吉利亚。你要怪哥哥就怪吧,说实话,哥都没脸见你的。” 她依然低声哭泣,“哥,如果让你娶一个你不爱的女子,你会吗?我想你会,因为你爱的只是美色罢了。你以为你干的那些好事我会不知道?你早已不是曾经我爱的哥哥了,你已经拥有了邪恶血统,你的目的就是残害苍生,包括你的至亲。杀人就那么令你痛快吗?你继位这三日以来,你有数过你杀了多少人吗?那些臣民与你无怨无仇,你凭什么杀他们?你要的一切都得到了,为何还要残害他们?如果父皇在世,他一定会阻止你这么做的。” 费罗德大笑一番,“父皇?他老人家早不知道哪儿去了,现在所有人都得听我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伊戴尔站起身子,直视着费罗德,“要是我不嫁呢?你是不是也要把我杀了?” “不,不,不,亲爱的妹妹,我不会杀你的。但我会杀你最爱的人,让你眼睁睁的看着他因你而死。” “你……”话音刚落,伊戴尔就又昏了过去,守候在门外的老嬷嬷赶紧将她抱上床。 眼看婚期临近,不能耽误大事,费罗德这才宣了一位御医为伊黛尔诊治。 伊黛尔的话显然激怒了费罗德。他决定要让她知道顶撞自己的后果。 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奥里西斯,可他知道,法勒希骑士团统领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所以他要做万全的准备,才可镇压住博古利亚那位威震天下的统帅。 他深夜闯入骑士营,随意抓了个骑士小兵,将其带入密室,残忍的让对方吞食下了一颗火龙丸。 那毒药瞬间让对方失声、失明,强烈地疼痛让体型魁梧的他撕心裂肺的挣扎,直至双手震碎了大理石的地板才力尽昏厥。 费罗德托着那个已经残废的小兵到了泽之殿。 第五章 泽 博尔利亚律令曾规定,进入法勒希骑士团后,每任将领及各位将士都将受到教皇的亲赐骑士署名和专属殿阁。 奥里西斯继位统领之后,博尔斯特教皇为了赐了“泽”这个署名,其意义在于,希望他带领骑士团保卫疆土,润泽天下,与此同时,教皇还特意为他修建了气势如洪的泽之殿。 其大殿的外观是用上万铠甲碎片镶嵌而成的,菱形的大殿顶端立着一柄震天剑,象征正义保天下。殿内的中央竖着法勒希骑士团的蓝色军旗,一个纯金的十字架上挂着奥里西斯之父身前所穿的战甲。在略显昏暗的殿堂里,那身战甲显得熠熠生辉,仿若那位神勇的大将从未离开过他的故土,一直守候着那片纯净的疆土。 费罗德一脚踢开了泽之殿的大门,一丝蓝光隐隐透出,只见那个贵族少年穿着白色袍子,衣角边绣着博古利亚吸血家族的蓝粟徽章。柔软的长发用黑色丝带束成一束。那双眸子发出幽深的光,隐约笼罩着一层薄雾,然而,薄雾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却是谁也无法看清。 费罗德将脸色发青的小兵扔到泽统领的面前,傲然道,“泽统领,你训练出来的可都是些好兵啊!他,不知好歹,竟然忤逆我,能留着他的命就算我仁慈了。” 泽很清楚费罗德的为人,但他还是微微弯腰,恭敬道,“法勒希骑士团的将士都是一群忠心的精兵,他们不会没有理由的忤逆您。想必,您是误会了吧。” 费罗德大笑,“误会?你堂堂骑士团统领就拿“误会”二字来搪塞我吗?“ 泽不想与那种无耻之徒纠缠,看门见山的问他,“您来找我并不为了简单的道歉吧。说吧,您要委派什么任务给我?” 费罗德拍手叫好,那双妖异的眸子有着隐隐的红光,“呵呵,泽统领还深知我心呢,不愧是个有用的将才。好,我这次是来告诉你,伊黛尔即将远嫁安吉利亚,路途遥远,我实在是不放心妹妹的安全,所以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决定由你这位勇士护送公主前往安吉利亚。由你护送,我就毫无担忧之心了。” 听到那些话后,他的牙齿沉默地咬紧,眼里放射出了可怕的光,感觉背后的黑剑在剑鞘里低低长啸。 泽扶起已苏醒的将士,低语道,“你让我护送伊黛尔去安吉利亚?你知道安吉利亚是一个何等凶险的地方,你还让你的妹妹远嫁那里,这不是把她往火坑里推吗?我是不会让你怎么做的,我也不会去当这个护送。” 费罗德死死的瞪着泽,眼眸里的红光越来越强,“现在,整个博古利亚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你以为你还可以为所欲为吗?如不是见你还有利用的价值,你早就与我那可怜的妹妹阴阳相隔了。你应该感谢我对你的恩赐才是。” 他挺直了身体,与他对峙,“记住,有我在一天,你就不能在博古利亚作恶。” 费罗德冷冷一笑,“是吗?” 话音未落,他腰间的兵刃上微弱的冷光渐渐从黑暗里浮凸出来,杀气在夜里凝结,逼得断层纷纷朝外飘飞。没有人看清他是如何动手的,只是听到一连串的钢铁折断声,宛如一串风铃的脆响。 泽的禹之剑在剑鞘中发出一阵低沉的长鸣后展现在剑光交织之下,冷冷如电。剑风呼啸着划破虚空,紫檀屏风在他剑下四分五裂,雷霆一样的剑光割裂了黑暗。 那一剑格挡住了费罗德的袭击,泽反手持剑,隔空一划,一道蓝色冷光穿透大殿,禹之神剑在强劲的旋风里将费罗德逼入死角。 两种旷世的惊人力道相互撞击,震碎了各式灯盏,一阵可怖的轰响之后,晶莹的玻璃片片碎裂。 沉默的恶徒眼里燃烧着猛烈的火,在站稳脚步后,他举起自己的双手,那双略显苍白的手上浮着一层淡淡的烟气。 登时,他将双手放在了瞳孔前,不断变换招式。 瞬间,他的瞳孔已完全变为了幽深的红色,宛如殷红的血一般弥漫在眼眶里,眼眸里的红光吞吐而出,四散着刺破了凝定的空气。不出所料,费罗德使用了极其阴毒的“幻瞳术”,那眼眸里一阵凌厉的力道传出,仿佛一道红色的洪流,明灯被寒光逼着,摇摇欲坠。 禹之剑的剑锋被带得一偏,红光注入到剑柄,宛若在剑身在周围筑起了一道防护界,让泽无法再持剑。 那束红光穿透剑身后,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只在泽的心口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就骤然消逝。 他刹那感觉到了寒光中的冷冷锋锐,已经割破肌肤刺入血脉。 在泽的心口那一道血痕逐渐扩张时,费罗德聚起真力,一掌击向了泽的胸口,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溅落在剑身上,渐渐凝定。泽撑着立在地板上的剑才吃力地站起来,脸色煞白。 费罗德张嘴大笑,指着一旁的将士,“不自量力的小子,如果你不听信于我,那么你的弟兄们都会和他有一样的下场,成为一个废人!我可不忍心看到辉煌一时的法勒希骑士团就这样毁在你的手里哦。想要骑士团继续存在,就乖乖的把伊黛尔给我护送到安吉利亚,让她嫁给英格穆王子。而你,在完成使命后,也要娶莉樱娜为妻。你和她的那纸婚约,我可不能当作不存在,明白了吗?我钟爱的泽统领!” 法勒希骑士团是博尔斯特教皇一手栽培出来的,骑士团的每一位将士都形同亲兄弟,喜乐共享,苦难共担。 教皇组建法勒希骑士团的目的就是希望它成为一道强有力的防线,保卫博古利亚众千臣民。从修建骑士营到任命统领,再到训练百万精兵,教皇付诸了太多的心血。 如今,泽又怎么可能让教皇花费一生心血组建的骑士团毁在自己的手上?而且,他自己的父亲在临死前还念叨着骑士团,那个生命衰竭的老人用粗糙的手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嘱咐他,无论遇到任何艰险,都要保住法勒希骑士团,并带领兄弟们永远驻守在故土,驱逐所有的敌人! 此刻的他陷在痛苦的挣扎里,当“仁”,“义”,“孝”三者与儿女之情交织,那个英俊年少的统领竟也露出了如此痛苦的神情,站在微光里的他不断颤抖,手和脚都像痉挛了一样无法动弹,受伤的胸口就如心绞般的疼痛,像是无数鞭子抽打在他身上,令人忍不住抽搐起来。他想要持剑,一剑杀死那个罪恶的始作俑者,可他竟连拔剑的力气都没了。 那是因为在费罗德一掌打向他的时候,已将一种叫做“冰棘”的植物碎裂为粉末,植入了他的心脏。 冰棘是一种带有腐蚀性的毒药,中毒者会不间断的病发,发病时会让人心痛如割,一旦他使用内力将其逼出或者运气,只会让他功力大减,甚至筋脉尽断,成为废人。 费罗德带着畅快的笑意,“你已经中毒了,别再运气了。不然你会变成他一样的废人。这只能怪我那天真的妹妹,我早就告诉过她,违背我没好下场,她不听话,我只好手下不留情了。现在轮到你作抉择了,你是要赔上你兄弟的性命,甚至你所爱的人的性命,还是乖乖听我的话?” 为了不辜负教皇的精心栽培和父亲的遗愿,泽只好委曲求全,双手握紧成拳头状,颤抖道,“好,我会护送伊黛尔去安吉利亚。” 费罗德将剑插入剑鞘,“这就对了嘛,识时务者为俊杰!哈哈。不过,你别想跟我玩儿什么花招,我会让我的随从与你们一同启程。你要是搞砸我的大事,我立即毁了你的法勒希骑士团。好了,你现在去看看我那妹妹吧,婚期临近,让她尽快康复,可别耽误了我的大事。现在,也只有你才能让她好起来,我就暂且给你们最后一个机会,把想说的话都说完,之后,你们就将咫尺天涯。哈哈。” 话语之后,费罗德得意的走出了大殿,那笑声久久回旋,令人瑟缩。 第六章 噬心之痛 泽将将士送回骑士营,让大夫为他看诊后就前往了伊黛尔的寝宫。那匹天马从遥远的地方飞跃而起,踏过星辰,落到了伊岚殿。 在宽大柔软的床上,她显得那样娇水,躲在几乎被淹没的重重叠叠的丝绒棉被里,纯金色的长发水藻一样铺开。寒风吹去,飞扬的纱帐裹住她的躯体,仿佛她背后展开了一双雪白的翅膀,欲风乘去。 她似乎又做了梦样的梦——萦绕着焚烧气息的密室里,高贵的神像似乎审判着一切黑暗的灵魂,已经成为焦炭的枯骨还在狰狞,怒吼着。可怖的头颅已经与躯体奋力,但幽灵般高亢清丽的歌声仍未停止,像蛇一样蜿蜒盘旋。 那样的噩梦令她蜷缩在被褥里瑟瑟发抖,纤细的手紧紧抓住被子的上角,额头上的冷汗都湿润了玉枕,干裂的嘴唇微微开阖,喃喃道,“母亲,母亲,你不要离开女儿,不要!女儿不想离开博古利亚,嫁给英格穆皇子。我爱泽,可我要怎么做,才能不伤害任何人?”说着,一串晶莹的泪珠滚落而下。 在萧瑟的黎明里,他独坐在榻前,看着榻上消瘦苍白的少女,痛心疾首。 床边的药她都没喝,嬷嬷告诉泽,因为伊黛尔一直陷入昏迷,御医开出的各类药丸,汤药,她都没法吃下,以至于高烧不退,病情越发言重,御医对此也束手无策。 泽轻微的摇动着少女冰凉的身子,唤着,“伊黛尔,伊黛尔,醒醒。” 她在长时间的昏睡中隐约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跟随着那个来自心底的声音,她终于睁开了朦胧的眼睛。 她看见了身穿蓝色军服的骑士,那军服是骑士们特有的式样,腰间配着黑鞘的禹之剑,脸庞的线条在照耀的灯盏中有一种雕塑的美感。 她显然不敢相信自己所看见的,明亮的眸子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宛如一只受惊的小鹿。 泽弯腰将瘦弱的她扶起,在弯腰的刹那,他感觉有滚烫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地簌簌一连串落在自己的手背上,仿佛烙印一样印在自己的内心深处。 他紧紧将他搂进自己的怀里,这一刻他仿佛等了千百年。 自从女皇与大祭司谈成那纸婚约后,泽就不能再随意进出伊岚殿,就算是公主宣他进殿也不可以,除非得到教皇的特许。几千个日夜,他们只能望月思念,那种煎熬就如一场酷刑,拷打着他们伤痕累累的心。 而为了不让彼此受到伤害,每次在圣殿相见时,他们也只是擦肩而过,形同陌路。 可此时,他们再也承受不住那种痛苦的缠绕,相拥而泣。那一刻短暂的沉默是奇特的,带着一种心脏都停止的凝滞。 她依偎在他怀里,轻轻唤着,“泽……” 他抚摸着她柔顺的发丝,轻语道,“你呀,这么不听话,都不好好爱惜自己的身子,病成这样。我和嬷嬷都快担心死了,越是这种时候,你就要越坚强,有了精神才能与邪恶对抗啊。曾经的伊黛尔可是一个忒坚强的丫头哦,那个傻傻的丫头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女中豪杰。”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对不起!我知道我应该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可是我真的做不到,我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知道他恨我,可他对付我一个人就是啦,为何还要连累无辜的臣民和你?” 他痛得不敢直视少女澄澈的眼睛,侧开了头,身子微微发抖,连话语了带了一丝颤音,“先别说了,你这时候不应该太过激动,还是先喝药吧。这可是嬷嬷亲自为你熬制的,她年纪都那么大了,还要这么细心的照顾你,你不喝就太无情了哦。” 她终于露出了一丝淡薄的微笑,“好,我喝就是啦。” 他端起晶莹的药碗,小心翼翼地吹着那碗热腾腾的药,一股难闻的药味儿随之飘出,飘散于四周。为了证明自己的决心,伊黛尔接过药碗,一口就将苦味浓浓的药给喝完了。那入口的苦涩害得她不自主的皱起了眉头,好一副淘气的样子。 清晨的阳光很好,宛如瀑布一样从高旷碧蓝的天上倾泻下来,透过如梦幻般飘拂的纱帐,沐浴着苍白美丽的贵族少女。 她拾起水晶柜上的纱巾擦了擦嘴边残留的药渍。瘦弱的脸有了些许的血色,她望着床边的男子,低声道,“是我哥特许你来伊岚殿的吗?他怎么会那么好心?真是心有所愧吗?” 他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几乎崩溃的情绪渐渐平复,冰冷的手在军服的遮掩下微微发抖,“对不起!我,我已经接受了费罗德的任务,我会护送你去安吉利亚。”当这句话从他口中说出的时候,他的世界早已崩溃,被无情的焚毁,变得荒芜,没有一丝温度。 她一震,脸色瞬间苍白,连身子也在厚厚的被褥里剧烈颤抖,令她下意识地咬住了嘴唇,她呜咽般低声,泪水不断沁出眼角,血仿佛在身体里沸腾,“泽,你也这样想吗?让我嫁入安吉利亚?哈哈。也是呀,你和莉樱娜有婚约在,我留在这里,只会被你们嫌弃,无论是哥哥还是你,都是希望我离开的,对吗?” 他的眉目带着水墨般的清俊,神色却漠然如绝顶上的冰雪,“你以为我在乎是纸婚约吗?” 她虚弱的喘息,手炙热如火,因为乏力而不停地颤抖,手里有密密的虚汗,“难道不是吗?如果你违背婚约,不与莉樱娜小姐成婚,那么你会失去一切地位,包括法勒希骑士团。哈哈,护送我去安吉利亚,我哥对我可真好呀!” 突然,他感到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像要将他整个人都撕裂开一样,他抱头跪倒在地,不住的在地上翻滚,殷红的血从嘴角一丝丝的沁出,染出了多多红莲,体温迅速下降,浓密的眉毛上竟也出现了一层薄薄的霜,嘴唇开始干裂,变为了可怖的黑色。 他拼命挣扎着想站起来,眼神就像是一匹被关在笼子里的野狼发出的绝望而疯狂。 她艰难的挪动着自己虚弱的身子,下床紧紧抱住泽冰凉的身躯,失声道,“泽,泽,你怎么了?你的身子好冰冷,你可别吓我呀,让我去给你请大夫,好不好?”说着,她随意披上一件厚实的大袍,想出殿找嬷嬷帮忙。 可他拉住了她的手,大声吼道,“不要,不要。我没事儿,这点痛能奈我何?他在剧烈的发病后渐渐平静下来,胸膛不停起伏,脸色苍白如纸。她不停地用手为他擦去额头渗出的冷汗。寂静中,只有急促的喘息声回荡在华丽的宽敞寝宫里。 她仰着头,脸浸在迷幻的灯光里,美得恍如虚幻,眼里却仿佛垂落着悲哀的光,“是我哥,对不对?是他把你害成这样的,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不应该胡乱猜疑你,还那样说你,我真是该死。” 他眼里的严霜渐渐消融,胸口的剧痛也开始淡去,站起身,为伊黛尔披上了被褥,“傻瓜,我怎么可能辜负你,至始至终都不是你的错。费罗德使用这样卑鄙的手段对付我,他是惧怕骑士团联合臣民反叛他。所以他才用毒药控制我,这些都无所谓,忍忍就过去了。最可恶是,他拿骑士团威胁我,他现在的邪恶血统确实威力超群,轻而易举的就能残害一个将士,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兄弟被他蹂躏,却什么也做不了。那样的痛真是让我痛不欲生,守护法勒希骑士团是我父亲的遗愿,我怎么可以为了自己而不顾骑士团里千千万万的兄弟。再说,骑士团一毁,费罗德更将无法无天,到那时,就没有人可以阻止他残害臣民了,让你嫁入安吉利亚,我于心何忍?我答应过你父亲要好好照顾你的,我最终还是食言了。 “我愧对他,更愧对你。不过,请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一定会想尽办法让你摆脱泥潭的。我原本想在护送你去安吉利亚的路上就行动,带你远走高飞,从此远离残酷的纷争。可费罗德不会就这样放过我们,他会派人时时盯着我们,让我无从下手。你要等着我,我一定会来安吉利亚救你的。我们先配合费罗德演一场戏,毕竟这时候惹怒他,不会有什么好事。我已经派骑士团左、右副秘密前往安吉利亚,到时候,他们会在暗中保护你。所以,请求你,一定要等我……” 她凝视着他,眼神变得雪亮,“或许这就是我的宿命吧,像浮萍一样随风飘浮。如果没有我,你不会这般痛苦;如果没有我,我哥也不没办法让你陷入绝境;如果没有我,你更不会这么累。我才是最可恶的人,神官怎么不审判我呀?” “伊黛尔,我不许你再说那样的话。你要再这么说,我可真生气了,你什么都不要担心,只要好好照顾自己,明白吗?看你这般虚弱,这比杀了我还痛苦。” 她没有再辩驳,之时无声地点头,泪水一连串地落下来,“我会等你,一直,等着你。” 他轻轻地吻了她的额头,“等着我……” 随后,他离开了伊岚殿。她怔怔看着他的背景,那一瞬心底有某种不祥铺天盖地地袭来,令她几乎要忍不住冲过去,如幼年时那样紧紧拉住他的衣襟。然而,他还是径直走出了大殿。 第七章 嫁衣 艳阳下的圣殿庄严却森冷,铺着白色大理石的地面反射出阳光,晶莹剔透,令归去的骑士仿佛行走在一片冷湛的水面上。 她沉默下来,眼睛里又涌起了那种与年龄不相称的茫然和哀伤。东风吹去,风在博古利亚上空吹拂,整个国度沉浸在一种奇异的芳香里。那应该是蓝粟花汲取了阳光,再次绚烂盛开。但那些花朵却又显得虚无缥缈,几乎让人忘了这世上的战争和权谋。她看到那些花瓣被风卷起,飘零了漫天,在风里渐渐枯萎。 侍女们都不敢打扰公主那一刻的沉默。 伊黛尔平时对她们非常好,有什么外族进献的珍品,她都会送给侍女们。而那些被剥夺了自由的女人也只有替美丽的小公主惋惜,她们疼爱伊黛尔,却最终无法帮她摆脱宿命。 老嬷嬷端着一碗热腾腾的人参汤走进伊岚殿,对倚在窗前的公主说着,“公主,你几天没进食了,喝喝这人参汤吧,对你的身子有好处。” 嬷嬷古井无波的眼睛忽然闪现出一丝笑意,那种笑意从深不见底的地方弥漫出来,仿佛多年枯竭的井里涌出泉水,慢慢浸润了她的整张脸。 她轻声喃喃,“嬷嬷,我不想喝。”她的手指因为虚弱不停地颤抖,一句话未说完,便又咳嗽起来,心口一直有一根针扎,好像裂开一样。 嬷嬷将小公主依偎在怀里,“泽统领不是有嘱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吗?你这样不爱惜自己,对得起他的一片苦心吗?公主,你要坚强起来。我们,所有人都希望你尽快康复。如果教皇还在人世,瞧你这般憔悴,他也会心疼的。” 她垂下眼帘,下意识地握紧了胸前的坠子,也有刹那的失神——那是在她成年之时,泽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月牙形的坠子里镶着泽的一张相片。几千个日夜,她都望着那张相片发呆,泪水一次次的浸湿。 坠子里属于他们美好的回忆,那些曾经的笑容已经消融在远去的记忆里,可那些细碎的片段却可以凝聚起来,成为支撑她走下去的信念。 嬷嬷温柔的安慰道,“我亲爱的小公主,你是正义、善良的女神。诸神会保佑你平安无事的。忘记吧,忘记一切的伤痛……” 那席话仿佛一种截然不同的感情注入了伊黛尔的心脏,将片刻前的烈烈之火熄灭。 之后,伊黛尔乖乖的将那碗人参汤喝了。 “嬷嬷,你先退下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好吧,公主。我就在殿外守着,你有事儿就叫我。你哥哥吩咐我,让你明天去试嫁衣。” “喔,是这样啊。行,我明天会去的。” 嬷嬷退出了寝宫,当人声渐渐寂静的时候,她将身子蜷缩起来,伏在膝盖上,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急促而清潜,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泪水无声地滑落脸颊,肩膀颤抖。 那些噩梦中出现的地狱荧光从深处涌出,在她身侧聚拢又散开,泛着寒冷的波光,仿佛一层青烟,恍非人世。那一瞬,她下意识地感到某种寒意,肩背绷紧。 微光弥漫开来,清冷宁静,伊岚殿里的纱帘飞起,拂过地上的箱笼,那一片金色的箱笼里有无数的珠宝,灵光四射出和月华相互辉映。 伊黛尔的这次的出嫁无比奢华。整整一百箱被码在屏风外的地板上。从珠宝,器皿到丝织品,应有尽有,极尽炫目。外面有风吹进去时,拂起的纱帐被纯水晶的镜子反射,整个房间里登时宛如白云涌动。 费罗德和婚纱的设计者美娜,一同进入了伊岚殿。 伊黛尔也换好衣裳出殿迎接。 费罗德满脸笑容,“亲爱的妹妹,这是哥哥特意嘱咐美娜设计师为你设计的婚纱,相信我的妹妹穿上这套婚纱,定会成为这世上最美丽的新娘。美娜小姐经过一月连夜赶工,才制成了这件价值连城的婚纱,希望妹妹你喜欢。” 当着设计师的面,伊黛尔也不好反驳他,微笑道,那声音像棉花糖一样甜美,“有劳美娜小姐了,我很喜欢这件婚纱,谢谢你们。” 身穿着华丽纱裙的女子恭敬应道,“能为公主设计婚纱,是美娜一生的荣幸。美娜希望公主幸福、快乐,为博古利亚带去永久的安宁。” 伊黛尔歉了歉身,“嗯,伊黛尔会永远为博古利亚家族祈祷的。” 费罗德大笑一番后,示意身后的侍女们为伊黛尔换上婚纱。八位侍女簇拥着她,将一整套手工织的绣着蓝粟花的丝绒长裙给她换上。四个人站着,四个人跪在地上,从下至上拉好了水晶拉链,然后为她披上坎肩,将裙摆整理好,最后再梳理公主金色的长发,用细碎钻石发环固定发型。 这一身装束华贵无比,她颈上挂着纯金的项链,纯白纱衣上点缀着不可计数的水晶,宛如星辰流转。然而,她却有着超凡脱俗的气质,容光照人,竟然令盛装华服都黯淡无光。 费罗德惊叹,“妹妹,你真是太美了。英格穆王子一定会很爱你。你呀,就是看上去还有些憔悴,我已经吩咐下属为你准备一顿美餐了。两日后你就启程,去往安吉利亚,英格穆王子可是迫不及待的要见你这位大美人了。” 伊黛尔倒没理会他假惺惺的称赞,直言道,“哥,明日我想去祭奠父皇、母后,在我离开博古利亚之前,我想再去看看他们。” 伊黛尔的请求合情合理,他也找不到理由拒绝,“好啊,明日我会让我的随从接你去的。” “不必了。有嬷嬷陪我就好了。” “行行行,哥在离开博古利亚的前一天,伊黛尔去到了蓝洛夫斯皇陵。那是博尔斯特教皇在世时派上万工匠修筑而成的皇陵,整座皇陵的布置都是教皇亲自设计的,庄严而肃穆,又不失博古利亚的华丽之气。 皇陵建在乌托山的半山腰,依山傍水。牢固的山体被工匠凿空,由于神奇的天狼星碎末残留于乌托山的山峰,所以,就算山体凿空,也不会坍塌。教皇与皇妃的墓穴便在于此。 墓穴共有百来个,分为了不同的区域。比如说,博尔斯特教皇的远亲或者是大臣亡故了,就会被安葬于墓穴的最底层。但教皇也不是藏有私心的人,由于墓穴的巧妙安排,每一个墓穴都是面朝艳阳,墓穴外无疑不是优美的风景。只是墓穴的朝向角度略微有些不同,这样分区域安葬,也才能突显出博尔斯特教皇的威名。 墓棺全由纯金打造,墓碑是纯大理石刻成的,琉璃建造的皇陵殿里埋着不计其数的陪葬品。神画、宝剑、丝绸,那些物品百年尘封于寂静的皇陵之中。它们不被世人所知晓,只是静静的守候着那些纯净的灵魂,像是一个个忠诚的守护者,隐匿了自己却慰藉了安息于蓝洛夫斯皇陵中的族人们…… 萋萋碧草连天,天际晚霞灿烂,浮云变幻,阻断了前方的视线。伊黛尔在嬷嬷的陪同下,前往了皇陵前的墓园。 青翠的山谷,涓涓河流,青鸟振翅飞翔,此时此刻的景色令她觉得轻松无比,仿佛灵魂都腾上了高空,脱离了一切纷繁复杂的人和事。 她将两束白色的蓝粟花放在了大理石的墓碑前。墓碑上刻着由博古利亚古文撰写的经文,经文很复杂,参有一些特有的符号,那应该就是《乌托邦诵经文》,经文刻于石碑,有其祈祷之意,因为博古利亚族人认为他们的经文可通天神,能将他们的美好寄托告知天神。那么,天神会赐予他们想要的安宁与幸福。 另外,撰写经文,也是对亡故者的身份的肯定。如是写触犯律令的恶徒之墓就不配拥有那段经文和族人的祈祷。 由于神官的谎言,圣格娜安女皇的墓碑上就未刻有经文,只有其名字与生辰,看此情形,未免不让人感觉到一丝心寒。 洁白的蓝粟花似乎聆听到了公主对亲人的思念,竟也绚烂盛开,宛如一朵朵浮云嵌在天幕中一样。 蓝粟花是博古利亚家族的圣花,由于种子的不同,它有蓝色和白色两种。其蓝色象征至高无上的权利,教皇的教服,骑士团的军服,以及军旗上都绣有神圣的蓝色蓝粟花。这种花也只有在博古利亚圣殿的花园里才会绚烂盛开,移植到其他地方,无论派多少人精心栽培,它也不会开花。 而白色蓝粟花则有圣洁之意,族人常常用它祭奠亲人,而它也只有在墓园中才能盛开。族人总认为蓝粟花的种子里被滴入了“神之水”,所以才会具有灵气,或许,它本就是具有灵性的生灵,可以知晓人心。 伊黛尔双手合十,面向墓碑闭上眼睛,虔诚的祈祷,夕阳映照着她的脸,虽然憔悴却依然美丽得令人屏息。 她打开灰色的磨砂酒瓶,碧色的醇香之酒在瓶中无声荡漾,折射出粼粼凛冽的光芒。 随后,她将椭圆的酒瓶倾斜四十五度,然后瞬时将酒洒在了教皇的墓碑前,酒味儿飘香。 一念及父皇曾经对自己的好,伊黛尔就忍不住簌簌落泪,嘶哑道,“父皇,女儿来看你了,还给您带来了最喜爱的卡布洛奇红酒。您在梦之彼岸过得还好吗?你可知道,母亲被神官处死了,族人们都说母亲是巫女,会祸害族人。我不相信母亲是那样的人,可是女儿什么也做不了,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母亲死去。母亲会时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知道,她是在责备我。 “而哥则继承了教皇之位,他已经完全变了,公然与歌女通婚,纯精灵血统由此褪尽,成了邪恶血统,残暴至极。百姓日日处于恐慌之中,连泽也被他残害,女儿也快嫁入安吉利亚了。希望在我走后,父皇能够保佑博古利亚的臣民,愿他们能在泽的守护中逃过哥的残害。至于我自己,也会尽一切力量和泽一起,推翻哥的。” 一旁的嬷嬷看见泣不成声的公主,连忙上前搀扶,轻言道,“公主,这天都快黑了,山谷里风大,我们还是先回去吧。你要知道,你的身体还未完全康复呢。” 伊黛尔倔强道,“不,我还没去看母亲呢。”说着,她走到了一旁较为凄清的墓碑前,手里捧着一盘红色樱桃,她小心翼翼的将那盘红樱桃放在了女皇的墓碑前。 “母亲,女儿为你带来了你最喜爱的红樱桃。这是女儿清晨专门去山里采摘的,希望您会喜欢。女儿知道,母亲是冤死的。所以女儿答应你,我一定会让你沉冤昭雪的。 “只是,如今女儿还什么都做不了,请你不要再责备女儿了,这些日子以来,女儿一睡下就会梦见母亲,您在用愤怒的眼神呵斥我,这让女儿好心痛。女儿也知道,您曾经做主将莉樱娜小姐许配给泽的目的,您是希望女儿能够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吧。现在,女儿终于要达成您的愿望了。 “可是,母亲,对不起!女儿真的很爱很爱泽统领,我无法放下他,更不想他为了我如此痛苦。所以,我一定会在安吉利亚等着他,此后,我会好好爱他。我不要再虚妄的活着,我渴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母亲,当年,您不也是冲破层层困难才和父皇在一起的吗?所以,您会支持女儿,对吧?” 一阵阴冷的风拂去,吹得伊黛尔瑟瑟发抖,最后她哭着倒在了寒风中。嬷嬷立即召来天马,白色的骏马踏空而行,将公主送回了寝宫。 她蜷缩在厚实的被褥里,沉沉睡着,她不断的在黑暗里呼唤着他的名字,“泽……” 然而,空荡荡的房子里却只有回音。梦里出现的天地间没有任何人,只余下他们手牵着蹒跚着前往遥远的彼岸。那条路长得似乎没有尽头,就算黑暗无比,她也不会避开半步,更不会因为惧怕黑暗而退缩。 真说不过你。” 第八章 出嫁 朝阳再次从悠长的地平线缓缓升起,她像一只猫一样慵懒的睁开眼,可是,每次睁开眼的瞬间,她都能看见的只有那些空迷的面孔。 黎明如期而至,伊岚殿里的侍女们就已经忙开了。今日,正是伊黛尔去往安吉利亚的日子。 当弗朗西斯大教堂的钟声敲响十九下时,伊岚殿里传出了乐声,透明的蓝色玻璃窗内透出耀眼的光,每一尊水晶灯上都点着幽兰的蜡烛,照耀得寝宫如同梦呓。 伊黛尔被侍女搀扶着到了浴室,泡了足足一个时辰的玫瑰澡,令憔悴的她也变得如此神采奕奕,香气四溢,使人如痴如醉。 之后,侍女们从水晶衣架上取下那套婚纱,四人站着,四人跪着,为她穿上了雪白的纱裙。纯金的项链上镶嵌着产自深海的华尔珍珠,高贵无比。 嬷嬷为她梳理着那头金色长发,微笑道,“公主,你真是太美了。今天马车会经过街区,很多臣民都会送你启程,所以你一定要开心起来。放心吧,费罗德已经恩准我随你一同前往安吉利亚了。不管遇到什么,嬷嬷都会陪在你身边的。” 听到此话,她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太好了,有嬷嬷在,伊黛尔就不会感觉孤独了。” “是啊,公主。所以你不必太伤心,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才是。” “嗯,知道了。” 一番梳妆打扮后,她唇上抹着嫣红欲滴的胭脂,纯金色的长发如同波浪一样从肩头流泻,将她衬在了璀璨的光芒里。 伊岚殿的大门缓缓打开,盛装的公主站在高高的台阶上,凝望下面的臣子,狂欢里,一卷红色毯子沿着台阶铺下来,一直滚到了金色马车下。她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从螺旋楼梯上缓缓而下。 费罗德站在她身侧,披着蓝色的法袍,手中的权杖闪耀着无比的光辉。 他牵着妹妹的手到了马车前,将蓝色水晶瓶交给了伊黛尔。那瓶子里装的正是伊黛尔的纯精灵之血,每一位皇室之女在出生时都会被神官割破手腕,将血液滴满水晶瓶,然后封存在博古利亚圣殿的密阁中,直到公主出嫁,才可取出,由公主亲自交给自己的夫婿,以示忠心。 费罗德亲吻了伊黛尔的额头,微笑道,“我最爱的妹妹,愿你一生幸福、平安。你那么善良,诸神会保佑你的。到安吉利亚后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能再像一个孩子般淘气,要随时写信给哥哥。哥会想你的。” 她轻声的说道,“感谢哥为妹妹安排这门的亲事和这些价值连城的嫁妆。再见……” 他松开了妹妹的手,“别了,伊黛尔。” 伊黛尔上马车前,乐队奏乐,激昂的乐声响彻天际,神官诵读着《蓝摩尼法经》,以示对公主的祈祷与祝福。 身穿军装的泽统领将公主搀扶上马车,在转身的瞬间,她戴着手套的手紧紧抓入他的手臂,指甲几乎要穿透了衣袖掐入他的肉里,泪水从喉咙里倒灌而入,炙热而苦涩。 他的脸色微微一变,最终确实无言颔首,轻轻道了句,“伊黛尔,等着我……”随后,他离开了马车,翻身上马,以示车队启程。 纯金的马车里,绒制的厚重窗帘遮挡了光线,显得黯淡和湿润。十九岁的少女脸色苍白如雪。 “泽。”她轻声叹息,偷偷聊开马车的帘子,看到了帘外那一袭蓝色铠甲渐渐远去。 华丽而庞大的车队经过博古利亚繁华的街区,所到之处人山人海,连绵的钟声回荡在上空。无数玫瑰从高处撒下来,在风中尽情飞舞,伴随着轰然的礼炮声和满城的欢呼。 至始至终,她的脸上毫无表情,仿佛木偶一样任人摆布。她绞着手指,全身颤栗,竭力不让自己在如此喜庆欢乐的日子里哭泣。就算是演戏,她也绝不能将自己的悲伤表露在任何人的面前。一阵呆呆的念想后,马车已远离了街区的先闹,朝着安吉利亚疾驰而去。 这时,已在仙船里呆了五天的萧幕确实忍不下去了,大声吼道,“喂,我们到底要去哪儿啊?是去救人吗?这都五天了,还没任何动静。欧士英,你想急死我啊。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的感觉就是度日如年,你们梦华王朝的生活太无聊了。” 那个年轻的伯爵显然有一种世家贵族才有的气质,衣带在风里轻轻飞舞,神色有如山顶的皑皑积雪,凛冽不可亲近。 “萧公子请勿着急,丹菲尔公主已经通过灵镜将我们所救之人的图像传到里面了,你瞧!” 萧幕接过灵镜,一下就呆住了,“哇,这个女孩好美!她怎么穿着婚纱,要嫁人啊?还有,我们要去救的人就是她吗?” “是的。她正在前往安吉利亚的路途上,我们要尽快赶上她,不让她发生任何意外。” 说着,欧士英伯爵收起灵镜,右手隔空一划,仙船的飞行速度迅速变快,穿过天幕的朵朵浮云。 龙鳞神察觉到萧幕等人的行踪后,将其冥界邪剑斩入天幕。顿时,带有魔性的邪剑死死嵌在天幕中,魔力逐渐扩散,扰乱了天际中的一切秩序。 惊雷隆隆,闪电狂劈,暴雨齐袭。那艘精致的仙船仿佛行驶于猛浪突袭的海面上,摇摇欲坠,认不清方向。 欧士英伯爵提起真力,全力控制着仙船,但一道闪电狠狠劈下后,仙船登时变为两截,四人纷纷从几千尺的高空而落,掉入了尼泊河。 在湍急的河流中随波逐流之后,四人终于吃力的爬上了岸,眼看一堆仙船的残片,欧士英无奈道,“仙船毁损,要修好它至少得一个月吧。” 亦歌一时也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什么?一个月?伯爵你不是拥有法力吗?修好一艘船,应该没问题的吧。” 欧士英欠了欠身,“这,我的法力还没达到那种程度呢。在遇见你们之前,我率领天兵与龙鳞神大战一场,消耗诸多法力,而这又随你们前往安吉利亚,所以功力还未全数恢复。我看我们只能利用灵镜请求公主的帮忙了。” 萧幕和亦歌异口同声的答道,“好,那你快启用灵镜与公主取得联系吧。” 随后,伯爵拿出黄金镶嵌的灵镜,那一面看似平凡的镜子却是神界的圣物,它可以通过法力与相隔千里外的人取得联系。只见他食指轻轻点了灵镜的镜身,镜子中立即反射出丹菲尔公主的身影。 他淡然的对镜子中的公主说到,“公主,我们的仙船被龙鳞神的邪剑给毁了。你还是将灵剑给我们吧,我们得尽快赶上奥里西斯他们。” “好,那我立即去取灵剑。” 公主拿着一柄黑白相间的宝剑,凝聚起神力,将宝剑悬浮在半空,嘴里念叨着神语,右手一挥,那柄宝剑就穿越云层隔空飞跃,一道厉光照彻天际后,迅速坠落,宝剑落入了伯爵的手中。 萧幕不禁赞叹,“帅气!哥们儿,你已经成为我新剧本的主角之一了。哈哈。” 伯爵却一脸严肃,“你们快站到剑上来,我们御剑而行。” “好,雪樱,你先上去吧。我和萧幕垫后,保护你。” 雪樱鬼笑一番,“得了吧,你们照顾好自己就是了。” 灵剑跃入天际,载着四人如青鸟般翱翔。 安吉利亚的大地上飘浮着延绵的春雨,朦朦胧胧,丝丝拂面。然而,那些雨远看去宛如血一样鲜艳,四溅开来,扑散大地。生死和哀荣仿佛也在那一瞬间交错,令人恍如梦寐。 一片黑暗中,血雨还在无声无息地下着,带着料峭的寒意,冰冷而黑暗,仿佛隐藏着无数不安。黑色的土地吸饱了雨滴,显得那般湿润而肥沃。此时,在黑色的沃土上,登时有一簇簇的血红色花朵破土而出,开得妖艳异常。 安吉利亚是龙鳞神所管辖的邪灵部落。在那里并无正邪与阴阳之分,万物皆充满了邪气的气息。连雨也是如血般的鲜红,就如地狱无形的邪灵飘拂在天幕,俯瞰着这座邪恶之城。 安吉利亚的圣格拉皇宫的屋顶高达数丈,光线永远无法照进。他们只喜欢游离在阴冷的黑暗中,黑暗就是他们最好的慰藉,如此无界限的认知,让他们的本性变得冷酷无情。 宫廷里最深处的凤鸾殿里香气馥郁,红色的灯盏宣泄在殿内的没处角落,仿佛让人置身于一片血海之中。 一个女子的阴影宛若从天幕里浮凸出来,带着某种压迫力。紫色屏障后,身穿睡袍的辛诺斯贵妃斜卧在冷冰筑起的榻上,懒懒地问着屏障外的男人,“赵总管,精武堂那帮弟子应该要听你的话吧?” 头戴官帽的总管拍拍衣袖,高声应道,“是的,他们除了会对英格穆王子忠心耿耿外,最听信的人就是本官了。” 妖艳的女人冷笑一声,若有所思地看着庭外微风吹拂的黑色牡丹,忽地一抬手指,示意总管靠近说话。 总管弯下腰,俯耳恭听。 她的眼里露出一种锋锐的表情,声音轻而冷,“赵总管,你派精武堂几名得力弟子去拦截前来安吉利亚的伊黛尔,把她和那个叫做泽的护送通通给我杀了。我绝不能让那个女人踏上安居利亚的土地。只要见着他二人的头颅,我一定提拔赵总管你的。” 总管欠了欠身,“为您效劳,下官倍感荣幸。您放心,我今晚就去向精武堂下命令,让他们明日启程行动,为您办妥此事。只是,您这样做,不怕遭到龙鳞神的严惩吗?” 女人慵懒的翻了一个身,再次冷笑道,“我们不就是他的傀儡吗?最终一死,何不轰轰烈烈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赵总管有所顾虑的话,那你就别去了,永远呆在你那黑暗的总管府吧。” 男人毅然的跪倒在地,“下官定为您鞠躬尽瘁,肝脑涂地。下官相信,只要我们掌握大权,定会摆脱龙鳞神的控制。而能让我们重见光明的人正是您,所以,不管您吩咐什么,下官都会尽力去完成。” 女人隔着屏障,抽了一口点燃的多拉白烟,浓烈的烟味儿弥漫在昏暗的寝宫里。那白烟被她吸入肺里,似乎让她感受到了酣畅淋漓的兴奋感。 在缓慢的吐出一口白烟后,她才应道,“好,赵总管果然是安吉利亚的好官。等着吧,不久后,我将与英格穆一同推翻龙鳞神。好了,天色已晚,你先退下吧。不要对任何人说起你来过凤鸾殿,更不要将刺杀之事透露半分。” 总管弓着身子应道,“是,下官告退。” 辛诺斯是英格穆的第一任妻子,嫁给英格穆后,她也被封上了贵妃的头衔。由于她的父亲是安吉利亚冥神御史,职权之大。所以,一般不会有人忤逆辛诺斯的任何命令。 她也算是黑暗之城的一朵奇葩了,她向往光明,向往外界的一切。 在她成年后,曾提出要离开安吉利亚,却被龙鳞神几度拒绝,还因此受到酷刑,她的父亲向龙鳞神求情一番才得以救出女儿。 此后,她就一直呆在安吉利亚,与其父生活在一起。因为经常去大殿玩耍,她结识了英格穆。那时,他们形影不离,吃喝玩乐全呆在一起。 渐渐地,她爱上了英格穆。而那个荒淫的邪灵极其贪图美色,为了将美人暂为己有,他向辛诺斯求婚了。 那场求婚仪式,耗去安吉利亚国库里的几百万两黄金,奢华到极致。 百日后,英格穆便与辛诺斯顺利成婚。 她深爱着那个男人,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的管住他的心。 而他只是贪图辛诺斯的美色,一月后就已厌倦与他朝夕相处的女人,所以他才会向龙鳞神提出将伊黛尔取进安吉利亚的要求。 当知晓英格穆即将再取之时,她的心已经死了,她发誓不让任何女人进入她和英格穆的世界。她更要一步步的往上攀,利用强大的职权,毁灭束缚她的龙鳞神。故此,她笼络赵总管,让他去刺杀伊黛尔。 安吉利亚看似浸在常年的祥和里,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却已经悄然展开,危机四伏。血雨腥风之后,主宰一切的人又将重蹈覆辙,上演曾经的悲剧吗? 第九章 龙战 暮色越来越浓的时候,浩荡的车队已经到了离博古利亚几十里之外的莫原。 此处依稀可见百姓村落的房屋,炊烟萦绕,阡陌纵横,看上去颇为繁华。 由于路途艰险,泽决定先在莫原休息一晚,翌日再启程赶路。 天色如墨,惊电骤然纵横,整个莫原被狂暴的雷声淹没,黑云压城,星辰湮灭。 精武堂少将枫率领几名杀手策着红色战马向冷寂的莫原疾驰而去。 那个侧影浸在月下,气息清冷,不染尘埃,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华,宛如从幻境之中凌波而来,就像真的看到了那个虚无的幻影在翩然降临,嵌在天幕里向对方招手。 这时,云层里隐忍许久的雨点如丝一样密密飘下,落在了荒芜的四野。映着明月,可以看见写乌云般迅速移动的居然是展开双翅的黑色魔物——黑隼。它们平平掠过空气,发出奇怪的声音。 那是精武堂所精心训练出来的魔物,它们的飞行速度胜比神鹰,灵活程度和应变能力也非常出色。 精武堂杀手全数伏在黑隼的背部,向天幕下的车队发起强有力的攻击。 也只是刹那,泽后背上的衣衫整个碎裂,仿佛有雷霆直接击落在上面,将衣物连着血肉一起真碎。因为对方的袭击太过突然,就连泽也是被利箭刺中后背时才仰起头,发现了潜伏在黑暗里的精锐袭击手。 他立即下令,“有埋伏,保护公主。” 几个随从立即排开,包围着伊黛尔的马车。她扑倒在嬷嬷的怀里,不断发抖,显然是惊吓过度,那双苍白的手立即失去了温度,脸色煞白,不敢再撩开帘子去看那个后背已经鲜血淋漓的男子,只是无力的唤着他的名字,“泽,泽……”,冰冷的手握紧了胸前的坠子。 只听“刷”的一声裂响,半空里一道闪电倏地劈下,如一把雪亮的长剑划开了浓重的黑幕,将天地映照得一片雪亮。 泽往前看去,眼睛凝聚,瞳孔收缩。 那个叫做“枫”的精武堂少将从黑隼上飞跃而下,剑出鞘,朝着泽隔空飞去。 后背涔涔而下的鲜血湿润了他的蓝色军服,然而他脸上的神色依然凛冽如冰雪,甚至衣衫的褶皱都没有丝毫变动。 只见他足尖点力,铮然拔出腰间的禹之剑,朝着对方斩去。顷刻,两个黑影交错而过,风猛烈呼啸起来,逼得一旁猎猎的火焰往外退开。 泽挥舞着手中的禹之剑,剑光划过天幕,黑色大鸟集体发出一声惨叫,黑色的羽毛如黑血般纷纷落地。 可是,那些魔物竟能在被剑划伤之后,瞬间又长出新的躯体。它们载着主人,继续发起猛烈攻击。细碎的暗器穿透云层,射杀了几个随从。 幸好,费罗德的得力随从一直挡在豪华的吗车前,奋力格挡住那些沾有剧毒的暗器,才让马车里的公主和嬷嬷安然无恙。 高大英俊的男子,阴郁桀骜的眼神在面对泽的攻击时未有丝毫改变。他手指挥出,指尖无形的引线纵横交错,有如一张大网掷出,细长的手上似有闪电凝聚,将一切有形无形的东西化为灰烬。 那一瞬,莫原上的一切生灵已经逝去生命,他是用了龙鳞神所教授的“灭术”,他手指间的引线其实是真力幻化而出的,任何一根手指只要牵动引线,就会产生具有毁灭性的力量,其威力不输任何一套剑法。 原本宁静的莫原之上开始飘浮起一缕缕的鬼魂,他们都带着死前恐怖的恐惧、仇恨和据王,死不瞑目。 在两直接相交的瞬间,双方就进入了对峙阶段。禹之剑上负担了所有的力量,一方加力,另一方随之增强,平衡在一分分地瞬间失去,又瞬间恢复。剑光交织,四野之上的尘埃被剑气激得纷纷扬扬,挡住了清皓的苍穹。 枫的魔剑随着引线的牵动而急速旋动,强劲有力的斩向禹之剑,让对方蓝色的剑光渐渐消逝,碎裂的响声清晰可见。 冰冷而急促的呼吸几乎要将泽后背流淌的血液给冻结,他一连格开了枫的两剑,然而手中的禹之剑却逐渐开始松动,几乎脱手飞出。枫的利剑虽然没有刺穿他的动脉,可已让他的体力迅速流失。那些引线几次蹿过泽的胸口,幸好他的铠甲一次次为他挡住了引线阴毒的攻击。 枫的那双眼睛笑了起来,妖异而浓黑,指间的乱光向泽直飞而去。 此时,天幕中,驾驭黑隼的精武堂战士掠到了离地最低点,他们丝毫不乱地拔出箭支,一支支的刺向泽的背心。 那一支红色的响箭刺破了凝定的空气,箭头上发着银光,凌空下击。耳边已经听到了箭风破空的声音,泽却根本无法分心去看,只要他稍微一松手,枫手中的利剑就会刺穿他的心脏。 那样剧烈的痛几乎要把他撕扯成两半,可他还是奋力格挡。枫显然是与泽纠缠的不耐烦了,他硬生生的撕掉了自己的战甲。 他那宽厚的肩膀,肌肉结实,而宽阔的肩背上,赫然有一条龙的纹身,像复活似的,腾空飞跃而起,那巨大的黑色纹身,覆盖了他整个背,瞧上去栩栩如生。复活的黑龙随着枫激愤的咆哮已经破空而去,那利爪忽地托起了马车前的随从,一个翻天覆地的转身将威武的男子抛出几丈之远。 眼看伊黛尔有危险,泽不顾自己的重伤,点足凌空,一剑斩向黑龙的尾部,然而黑龙在受到重击后更加兴奋了,一摆尾就将禹之剑甩掉,连剑光都瞬间消逝。 之后,黑龙一个俯冲,刮起的旋风将马车的帘子掀开,长长的龙尾死死将伊黛尔缠住。 她的颈部被魔龙缠绕,几乎不敢呼吸,身体都已痉挛到无法动弹。 泽怒吼,“放开她。” 话音未落,血已从他嘴里喷涌而出。 嬷嬷瑟缩着爬出马车,将地上的残剑抛向高空,可一次都没刺中黑龙的要害。 就在千钧一“刷”,欧士英伯爵手中的神界软剑飞出剑鞘,宛如看不见的绳索绑住了黑隼,它们瞬间被无形的利爪撕扯着,往各个方向四分五裂,内脏化为缕缕黑烟消逝不见。 雪樱顺势凌空飞行,手中的剑横飞着穿透精武堂弟子的内脏,那些残破的内脏碎片裸露在鲜血流淌的胸口外,无疑不让人阵阵作呕。 盘旋于莫原上空的黑鸦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儿,成群结队的扑向已经停止呼吸的战士身旁,无情的叼走了裸露在外的内脏,一顿饱餐后,它们才恋恋不舍的振翅离去。 眼见战士们被伏击,枫牵动指间的引线,操控着残暴的黑龙。黑龙冰冷的躯体死死勒住伊黛尔的脖子,让她干裂的嘴角沁出丝丝鲜血。 亦歌从灵剑上翻身而下,‘破天’出鞘,登时,闪电在烈火中纵横,包围了他们的身形。 只见亦歌将所有真气都注入在了‘破天’的剑身上,凌厉的剑光交织着飞旋。 他凝神,奋力将手中的‘破天’扔出,只是一眨眼的瞬间,‘破天’已经穿透黑龙的身体,从背后直透而出。它胸膛内的粘稠液体喷涌四溅,剑风凛冽,剑砍落之处,黑龙的躯体齐齐分开。 在受到重击后,黑龙的胸膛里燃起了焰焰之火,那种灼热的剧痛让它发出了一阵咆哮。 烈火从长满黑刺的嘴里四射喷出,又瞬间化作红烟消逝。痛快的发泄后,它似乎已经无法再完成主人的使命,紧闭着双眼,乖乖回到了枫的背部,又成为了那栩栩如生的纹身。 但显然,黑龙与枫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那纹身之所以能够复活,是因为它得到了枫的一半心脏。 当初,为了能够在安吉利亚部族里出人头地,枫不惜以杀死至亲为代价向龙鳞神学习魔功。 见枫有如此的决心,龙鳞神就将“魔龙之功”传授给了他,让他迅速成为精武堂第一代少将,威武之名名震整个部族。 “魔龙之功”利用人与魔物的双面操控来练就魔功的最高境界。枫一旦受伤,受他操控的黑龙同样会感觉到同样的伤痛。黑龙受伤,枫也必定受伤。 “魔龙之功”虽然威力超过任何一种魔功的境界,但它也像一柄双刃剑,有其不容抹去的弊端。 龙鳞神是何等人物,他怎会轻易将一套高超的魔功传授给一个小小的武将呢?他能够让他攀上高处,也能让他瞬间坠入地。这就是“魔龙之功”真正的厉害之处,既能控制强敌,又能被彼此所伤。 黑龙的心脏被剑刺伤,枫也立即感到了那一阵胸口的剧痛,神色狰狞。 自进入精武堂成为少将后,他还从未败过。今日所遭受的挫败,让他兽性大发。他不顾胸膛里的剧痛,顿足,提气,凌空,挥剑,向亦歌直飞而去。 亦歌变换着剑法,他不愧是个奇才,一年时间就能参透‘破天’的精髓,做到人剑合一,力道强劲,完全将神剑的灵力发挥到了极致。只听“噗”的一声,‘破天’对穿了枫的左肩。 方才那一重击之下,枫的利剑脱手飞出,右手捂住着流血的左肩,身无武器的他看到萧幕闪电般再次刺来的利剑,瞳孔陡然收缩。他知道自己受了那一剑后必死无疑,危急时,他一个急速三百六十度转身,在转身的瞬间,他已幻化出了自己的隐形之身,靠着那个虚假身体的掩护,他顺利逃脱了萧幕的刺杀,踏空而行,骑上召回的坐骑,向安吉利亚狂奔而去。 萧幕好不容易能够抓住一次机会,学有所用,在亦歌面前耍耍威风,可谁也不给他面子。在他帅气的挥剑刺向枫的那个幻象之时,隐形之身随之灰飞烟灭,未留一丝痕迹。 他好些诧异,傻傻看着手中的剑,惊呼,“人呢?” 顿时,大笑声五雷轰顶般的席卷而去。 亦歌收回‘破天’,捧腹大笑道,“他已经逃了,你刚刺中的只是他的幻象而已。我和欧士英伯爵刚都想凌空去追逐他的真身,而他速度太快,我们根本追不上。只好让他小子从我们的眼皮底下逃走了,郁闷啦。不过,他已身受重伤,估计逃回去也是危在旦夕,活不久了的。” 听到此话后,萧幕愤怒至极,捶着亦歌的胸口,“好啊,你早就看出了这一切,为何不告诉我?害我在大家面前出丑,枉费我还那么认真地使出剑法,本想出出风头,到头来一场空啊,我才郁闷哩。” 亦歌搭着萧幕的肩,微笑道,“嘿嘿,你就当作总结经验吧,以后出手要抓准时机,可不能像无头苍蝇似的乱碰乱撞,这样只会让自己撞得头破血流。” 萧幕好一副不甘心的样子,“知道啦。放心,我一定会重振我前世的威名,你们就等着瞧吧。” 发之际,天际密云忽然散开,一线白光裂云而出。 第九章 龙战 暮色越来越浓的时候,浩荡的车队已经到了离博古利亚几十里之外的莫原。 此处依稀可见百姓村落的房屋,炊烟萦绕,阡陌纵横,看上去颇为繁华。 由于路途艰险,泽决定先在莫原休息一晚,翌日再启程赶路。 天色如墨,惊电骤然纵横,整个莫原被狂暴的雷声淹没,黑云压城,星辰湮灭。 精武堂少将枫率领几名杀手策着红色战马向冷寂的莫原疾驰而去。 那个侧影浸在月下,气息清冷,不染尘埃,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华,宛如从幻境之中凌波而来,就像真的看到了那个虚无的幻影在翩然降临,嵌在天幕里向对方招手。 这时,云层里隐忍许久的雨点如丝一样密密飘下,落在了荒芜的四野。映着明月,可以看见写乌云般迅速移动的居然是展开双翅的黑色魔物——黑隼。它们平平掠过空气,发出奇怪的声音。 那是精武堂所精心训练出来的魔物,它们的飞行速度胜比神鹰,灵活程度和应变能力也非常出色。 精武堂杀手全数伏在黑隼的背部,向天幕下的车队发起强有力的攻击。 也只是刹那,泽后背上的衣衫整个碎裂,仿佛有雷霆直接击落在上面,将衣物连着血肉一起真碎。因为对方的袭击太过突然,就连泽也是被利箭刺中后背时才仰起头,发现了潜伏在黑暗里的精锐袭击手。 他立即下令,“有埋伏,保护公主。” 几个随从立即排开,包围着伊黛尔的马车。她扑倒在嬷嬷的怀里,不断发抖,显然是惊吓过度,那双苍白的手立即失去了温度,脸色煞白,不敢再撩开帘子去看那个后背已经鲜血淋漓的男子,只是无力的唤着他的名字,“泽,泽……”,冰冷的手握紧了胸前的坠子。 只听“刷”的一声裂响,半空里一道闪电倏地劈下,如一把雪亮的长剑划开了浓重的黑幕,将天地映照得一片雪亮。 泽往前看去,眼睛凝聚,瞳孔收缩。 那个叫做“枫”的精武堂少将从黑隼上飞跃而下,剑出鞘,朝着泽隔空飞去。 后背涔涔而下的鲜血湿润了他的蓝色军服,然而他脸上的神色依然凛冽如冰雪,甚至衣衫的褶皱都没有丝毫变动。 只见他足尖点力,铮然拔出腰间的禹之剑,朝着对方斩去。顷刻,两个黑影交错而过,风猛烈呼啸起来,逼得一旁猎猎的火焰往外退开。 泽挥舞着手中的禹之剑,剑光划过天幕,黑色大鸟集体发出一声惨叫,黑色的羽毛如黑血般纷纷落地。 可是,那些魔物竟能在被剑划伤之后,瞬间又长出新的躯体。它们载着主人,继续发起猛烈攻击。细碎的暗器穿透云层,射杀了几个随从。 幸好,费罗德的得力随从一直挡在豪华的吗车前,奋力格挡住那些沾有剧毒的暗器,才让马车里的公主和嬷嬷安然无恙。 高大英俊的男子,阴郁桀骜的眼神在面对泽的攻击时未有丝毫改变。他手指挥出,指尖无形的引线纵横交错,有如一张大网掷出,细长的手上似有闪电凝聚,将一切有形无形的东西化为灰烬。 那一瞬,莫原上的一切生灵已经逝去生命,他是用了龙鳞神所教授的“灭术”,他手指间的引线其实是真力幻化而出的,任何一根手指只要牵动引线,就会产生具有毁灭性的力量,其威力不输任何一套剑法。 原本宁静的莫原之上开始飘浮起一缕缕的鬼魂,他们都带着死前恐怖的恐惧、仇恨和据王,死不瞑目。 在两直接相交的瞬间,双方就进入了对峙阶段。禹之剑上负担了所有的力量,一方加力,另一方随之增强,平衡在一分分地瞬间失去,又瞬间恢复。剑光交织,四野之上的尘埃被剑气激得纷纷扬扬,挡住了清皓的苍穹。 枫的魔剑随着引线的牵动而急速旋动,强劲有力的斩向禹之剑,让对方蓝色的剑光渐渐消逝,碎裂的响声清晰可见。 冰冷而急促的呼吸几乎要将泽后背流淌的血液给冻结,他一连格开了枫的两剑,然而手中的禹之剑却逐渐开始松动,几乎脱手飞出。枫的利剑虽然没有刺穿他的动脉,可已让他的体力迅速流失。那些引线几次蹿过泽的胸口,幸好他的铠甲一次次为他挡住了引线阴毒的攻击。 枫的那双眼睛笑了起来,妖异而浓黑,指间的乱光向泽直飞而去。 此时,天幕中,驾驭黑隼的精武堂战士掠到了离地最低点,他们丝毫不乱地拔出箭支,一支支的刺向泽的背心。 那一支红色的响箭刺破了凝定的空气,箭头上发着银光,凌空下击。耳边已经听到了箭风破空的声音,泽却根本无法分心去看,只要他稍微一松手,枫手中的利剑就会刺穿他的心脏。 那样剧烈的痛几乎要把他撕扯成两半,可他还是奋力格挡。枫显然是与泽纠缠的不耐烦了,他硬生生的撕掉了自己的战甲。 他那宽厚的肩膀,肌肉结实,而宽阔的肩背上,赫然有一条龙的纹身,像复活似的,腾空飞跃而起,那巨大的黑色纹身,覆盖了他整个背,瞧上去栩栩如生。复活的黑龙随着枫激愤的咆哮已经破空而去,那利爪忽地托起了马车前的随从,一个翻天覆地的转身将威武的男子抛出几丈之远。 眼看伊黛尔有危险,泽不顾自己的重伤,点足凌空,一剑斩向黑龙的尾部,然而黑龙在受到重击后更加兴奋了,一摆尾就将禹之剑甩掉,连剑光都瞬间消逝。 之后,黑龙一个俯冲,刮起的旋风将马车的帘子掀开,长长的龙尾死死将伊黛尔缠住。 她的颈部被魔龙缠绕,几乎不敢呼吸,身体都已痉挛到无法动弹。 泽怒吼,“放开她。” 话音未落,血已从他嘴里喷涌而出。 嬷嬷瑟缩着爬出马车,将地上的残剑抛向高空,可一次都没刺中黑龙的要害。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天际密云忽然散开,一线白光裂云而出。 第十章 诛邪 “刷”,欧士英伯爵手中的神界软剑飞出剑鞘,宛如看不见的绳索绑住了黑隼,它们瞬间被无形的利爪撕扯着,往各个方向四分五裂,内脏化为缕缕黑烟消逝不见。 雪樱顺势凌空飞行,手中的剑横飞着穿透精武堂弟子的内脏,那些残破的内脏碎片裸露在鲜血流淌的胸口外,无疑不让人阵阵作呕。 盘旋于莫原上空的黑鸦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儿,成群结队的扑向已经停止呼吸的战士身旁,无情的叼走了裸露在外的内脏,一顿饱餐后,它们才恋恋不舍的振翅离去。 眼见战士们被伏击,枫牵动指间的引线,操控着残暴的黑龙。黑龙冰冷的躯体死死勒住伊黛尔的脖子,让她干裂的嘴角沁出丝丝鲜血。 亦歌从灵剑上翻身而下,‘破天’出鞘,登时,闪电在烈火中纵横,包围了他们的身形。 只见亦歌将所有真气都注入在了‘破天’的剑身上,凌厉的剑光交织着飞旋。 他凝神,奋力将手中的‘破天’扔出,只是一眨眼的瞬间,‘破天’已经穿透黑龙的身体,从背后直透而出。它胸膛内的粘稠液体喷涌四溅,剑风凛冽,剑砍落之处,黑龙的躯体齐齐分开。 在受到重击后,黑龙的胸膛里燃起了焰焰之火,那种灼热的剧痛让它发出了一阵咆哮。 烈火从长满黑刺的嘴里四射喷出,又瞬间化作红烟消逝。痛快的发泄后,它似乎已经无法再完成主人的使命,紧闭着双眼,乖乖回到了枫的背部,又成为了那栩栩如生的纹身。 但显然,黑龙与枫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那纹身之所以能够复活,是因为它得到了枫的一半心脏。 当初,为了能够在安吉利亚部族里出人头地,枫不惜以杀死至亲为代价向龙鳞神学习魔功。 见枫有如此的决心,龙鳞神就将“魔龙之功”传授给了他,让他迅速成为精武堂第一代少将,威武之名名震整个部族。 “魔龙之功”利用人与魔物的双面操控来练就魔功的最高境界。枫一旦受伤,受他操控的黑龙同样会感觉到同样的伤痛。黑龙受伤,枫也必定受伤。 “魔龙之功”虽然威力超过任何一种魔功的境界,但它也像一柄双刃剑,有其不容抹去的弊端。 龙鳞神是何等人物,他怎会轻易将一套高超的魔功传授给一个小小的武将呢?他能够让他攀上高处,也能让他瞬间坠入地。这就是“魔龙之功”真正的厉害之处,既能控制强敌,又能被彼此所伤。 黑龙的心脏被剑刺伤,枫也立即感到了那一阵胸口的剧痛,神色狰狞。 自进入精武堂成为少将后,他还从未败过。今日所遭受的挫败,让他兽性大发。他不顾胸膛里的剧痛,顿足,提气,凌空,挥剑,向亦歌直飞而去。 亦歌变换着剑法,他不愧是个奇才,一年时间就能参透‘破天’的精髓,做到人剑合一,力道强劲,完全将神剑的灵力发挥到了极致。只听“噗”的一声,‘破天’对穿了枫的左肩。 方才那一重击之下,枫的利剑脱手飞出,右手捂住着流血的左肩,身无武器的他看到萧幕闪电般再次刺来的利剑,瞳孔陡然收缩。他知道自己受了那一剑后必死无疑,危急时,他一个急速三百六十度转身,在转身的瞬间,他已幻化出了自己的隐形之身,靠着那个虚假身体的掩护,他顺利逃脱了萧幕的刺杀,踏空而行,骑上召回的坐骑,向安吉利亚狂奔而去。 萧幕好不容易能够抓住一次机会,学有所用,在亦歌面前耍耍威风,可谁也不给他面子。在他帅气的挥剑刺向枫的那个幻象之时,隐形之身随之灰飞烟灭,未留一丝痕迹。 他好些诧异,傻傻看着手中的剑,惊呼,“人呢?” 顿时,大笑声五雷轰顶般的席卷而去。 亦歌收回‘破天’,捧腹大笑道,“他已经逃了,你刚刺中的只是他的幻象而已。我和欧士英伯爵刚都想凌空去追逐他的真身,而他速度太快,我们根本追不上。只好让他小子从我们的眼皮底下逃走了,郁闷啦。不过,他已身受重伤,估计逃回去也是危在旦夕,活不久了的。” 听到此话后,萧幕愤怒至极,捶着亦歌的胸口,“好啊,你早就看出了这一切,为何不告诉我?害我在大家面前出丑,枉费我还那么认真地使出剑法,本想出出风头,到头来一场空啊,我才郁闷哩。” 亦歌搭着萧幕的肩,微笑道,“嘿嘿,你就当作总结经验吧,以后出手要抓准时机,可不能像无头苍蝇似的乱碰乱撞,这样只会让自己撞得头破血流。” 萧幕好一副不甘心的样子,“知道啦。放心,我一定会重振我前世的威名,你们就等着瞧吧。” 在‘破天’刺中黑龙的要害之后,伊黛尔跌落在地,嬷嬷跑过去将她紧紧搂进自己的怀里,让她颤栗的身体不再那么冰冷。 而此时的泽却因背部的剑伤倒地不起,微微发黑的血汹涌的从他唇角不断沁出,染黑了他蓝色的前襟。 伊黛尔“哇”的一声哭出来,恐惧,无助,茫然,仿佛面面铁臂从四面逼过来,将她彻底孤立。眼中的泪水如雨而落,无声地哭泣令她肩膀剧烈的颤抖。她托着疲倦的身子,匍匐到泽的身旁,解下自己身上的纱巾为他拭去唇边的血,素白的纱巾立刻被染成一片漆黑。 他用冰冷的手环抱住伊黛尔,轻声道,“不,不用担心,我,我没事儿。我不会离开你的,请放心。” 这时,欧士英伯爵走到二人身边,沉静道,“伊黛尔,别担心,让我为泽疗伤吧。他会立即好起来的。” 伊黛尔惊喜的抬起头,“真的吗?你真的能救他?” 萧幕上前几步,拍拍胸脯,“那当然,他可是神界伯爵,功力很高的。” 说着,雪樱将伊黛尔扶到了一边。 欧士英盘坐在泽的身后,将他背部的毒箭给拔了出来,接着将一瓶冒着白烟的液体倾倒在了泽溃烂的后背。 那神奇的药水像是一股甘泉沁过伤口,给伤者带去一阵冰凉的舒服感。 瞬间,随着神药的侵入,泽的后背立即恢复了原样,已经溃烂的伤口在眨眼间消逝,毒血不再流淌,残留在他体内的剧毒也被药水所稀释,不复存在。 泽缓缓站起身,向欧士英四十五度弯腰,恭敬道,“感谢伯爵的救命之恩,我已完全恢复了功力。” 欧士英淡淡一笑,“阁下不必言谢,守护你们是我们的使命。” 亦歌跑去前方,将费罗德的贴身随从扶起来,并给他吃了颗定心丸,让他从惊吓中回过神来。 他也算是福大命大,那么多随从中,唯独他活了下来,其他人都全被精武堂的战士射杀而死。 泽漠然地拾起地上的剑,然后对伊黛尔说着,“我们继续赶路吧。” 萧幕大笑一番,“不必了,我们来就是协助你们的。想必,你也不想将自己心爱的女人送入虎穴吧。所以,我们得想到办法,化险为夷,历史终会被改变的。” 泽微微低头,“没办法,骑士团在费罗德手上,我们不能轻举妄动。不然会白白害死跟随我多年的兄弟们。再者,我并不想因为自己而让安吉利亚出兵攻打博古利亚,战事一起,必将生灵涂炭。” “不用怕的啦,有我们在,一切恶魔都会滚回地狱的。哈哈。”萧幕说着。 欧士英伯爵沉思片刻,向泽问道,“泽统领,你父亲身前是不是有将一面令牌交给你?” “是的,我父亲临死前有将骑士团贝摩斯令牌交予我,有了那面令牌,我们才能够统领整个骑士团。” “麻烦你拿出来给我看看,因为那是天神亲赐给你父亲的,属于神界圣物,丹菲尔公主有告知我,找到那面令牌上的玄机所在是我们对付恶魔的关键。” 随即,泽从腰间取下了那面闪闪发亮的贝摩斯令牌。纯金而镀的令牌,神圣而华丽。 泽将十字形的令牌握在手里看了看,也没发现其中的玄机之处。 “这只是一面代表职权的令牌,会有什么玄机所在?” “一定有的,天神赐予每一位大臣或者朋友的圣物都是具有一定神力的。” 大家都陷入了沉思,破晓和黎明在交替,遥远的地平线映着悠远的微光,莫原的四野上雾气萦绕,朝露中透着丝丝寒气,风拂去了暗杀的血腥,那些扭曲逝去的躯体已被吹拂而起的流沙淹没,没了痕迹。红色的沃土里开始冒出幽幽绿草,一阵阵的芳香四散开去,死寂的莫原有了些许的清馨。随着烈阳的普照,那片荒芜的大地上开始有了鼎沸的人声。 沉思过后,萧幕灵机一动,眸子里也放出雪亮的光,“我知道了,哈哈。泽,你将令牌雕刻的神像朝东南西北四方各旋转九十度。” 泽按照萧幕的指示,将令牌里镶嵌的神像按四个不同方向各旋转九十度后,令牌上所雕刻的神像居然裂开一条细缝,原来,令牌的夹层之中还有一个隔层。隔层里放着一张墨色的磨砂纸,纸上用神之水刻写着一段神界古文。 欧士英伯爵为大家念着,“亲爱的臣子们,想必你们打开令牌隔层时,已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劫难。如不出我所料,淳朴的博古利亚族人中已经出现了邪恶之源:邪恶血统!一旦让邪恶血统扩散,六界都将遭难。如今,还有一样神物可以帮你们消灭邪恶血统,让它不复存在。 “萧幕,亦歌两位梦华王朝的天人和具有纯精灵吸血血统的骑士团统领泽,你们三人须要一同去到尼伯河西岸,找到华尔贝里藏着的双凤珠。 “双凤珠又名凝风珠,它其实是第一任风神的眼睛。神界有律令规定,风、云,雨三神死后,都将把他们葬于大江之中。随着岁月的流逝,在他们被海葬之后,他们身体里的各个器官都会脱离身体,经过尼伯河河神之水的净化就会形成稀世神物。其双凤珠便是神物之精髓,有其改变血统的功效。 “因为双凤珠万年潜藏于尼伯河西岸,当尼伯河被邪灵攻占之时,双凤珠的神力也无形的释放而出,将邪灵的邪恶之气驱逐。由此,它的灵力衰减大半。六界之人想要再利用双凤珠的灵力驱逐邪恶之气时,则需要向双凤珠注入两种稀世之血:“天人之血”与“纯精灵之血”,只要双凤珠稀释到这两种血液,它自会释放自己的神力。七彩神光惊现,邪恶乃灭于其中。” 萧幕“啊”的一声,连忙抢过磨砂纸,惊呼,“不会吧,又要用我的血?我的命怎么就那么苦啊?你说这无偿献血也没有这样献的啊?就算我们是天人,那血也是有限的吧。” “别管那么多了,只要能让‘破天’增加神力,我们牺牲多少都无所谓的。”亦歌说着。 “也对,只要能回去我在所不惜的。那我们这就启程吧,尼伯河西岸离这儿不远吧,我们的仙船就是在那里的坠毁的。” 欧士英伯爵应和道,“那我和雪樱就负责将伊黛尔带去莫原驿站,到时,我们在那儿会合,取到双凤珠后,我们就可消灭费罗德的邪恶血统了。安吉利亚的邪灵也将被双凤珠的灵力再次逼入地狱。” “好,出发吧。我们胜利在望。哈哈。” 第十一章 希望 随后三人站上了灵剑,泽御剑飞行。在见到伊黛尔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的之后,泽的心上陡然出现了一道极其细微却锋锐的裂纹,向着他内心深处延展,一路上只听见簌簌的崩裂声——他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毕竟不多了。 泽是骑士团统领,虽然官居高位,但也是属于亚系精灵吸血血统,其五十年就须前往神魔之井汲取纯净之血。不然,他体内的精气就会消耗殆尽,生命也由此走向镜头。 而此刻正是泽应该前往神魔之井的日子。 之前,他有想过自己可以撑几天,等将伊黛尔安全护送到安吉利亚后,自己再返回神魔之井汲取精气之源。 可他没料到的是,双凤珠需要稀释到他三人的血之后才会恢复全部灵气。而在没有汲取纯净之血之前让自己体内少之又少的血液流失,会消耗极多的元气,最终会因元气的消失而死去。就算之后再去到神魔之井汲取纯净之血也救不回他的性命。因为元气是吸血族人唯一的生命之源,一旦将元气耗尽,就连天神也是无力回天的。 他很清楚那样做的后果,可是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他不想因己害人,他想要给族人一个安宁的生活,他也想费罗德从此恢复本性,好好对待族人。 为了博古利亚他不得不将自己的性命抛到脑后,就算是挚爱一生的伊黛尔,也不能够成为他拯救族人的束缚。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无限地怀念昔日的点点滴滴,仿佛带着某种强迫性似的,一遍又一遍的回忆。 他很痛苦,他曾发誓,不会离开她,可他最终还是失言了,那种刺入骨髓的痛开始像毒蛇一样吞噬着他平静的心,让他的胸腔里泛着滚滚炙热的洪流,宛如要从喉咙喷涌而出。 此时,安吉利亚大殿里已经张灯结彩,做好了迎接新皇后的准备,但是由于贵妃多年的威势,宫廷内外都不敢有人表现得太过喜庆,生怕得罪了娘娘,所以气氛显得热闹而诡异。 大殿的深处,辛诺斯贵妃从冰塌上豁然坐起,看着匆匆前来报信的总管,脸上露出了狂喜的表情,声音微微颤栗,几乎是不敢相信似的,“刺杀成功了?伊黛尔和泽的头颅呢?” 然而,脸色煞白的总管惊吓到扑通跪倒在地,腿脚发软,甚至都无法站立,好一会儿才吞吞吐吐的应道,“刺杀失败了,只有枫一个人逃了回来。而且他也身受重伤,大夫正在为他疗伤,要恢复他以前的功力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为了保护伊黛尔,这次连神界的欧士英伯爵都亲自出马了,两个龙鳞神的死敌也合力对付我们,所以伤亡惨重,黑隼和战士都阵亡了。” 辛诺斯怔了怔,有片刻的失神,然后吐出一口气,仿佛身体被抽去了骨头,往榻上靠去,带了某种奇特的表情,轻声喃喃,“那贱人的命太好了,连神界的人都出面保护她。赵总管,此事我就先不跟你计较。这次神界出面,想必是做好了对付龙麟神的准备,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派出我们的反叛军,在龙麟神离开魔域,失去左右相助之时,围攻他,然后成为安吉利亚真正的主!你意下如何?” “娘娘,这可是好主意。下官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久,无论生死,我们都要为此一拼,毕竟我们的叛军势力不输龙鳞神的魔军团。” “好,总管如此认为,我大为欣慰。等掌握了主权,我再与英格穆永远在一起,不弃不离。” “娘娘,他已经变心了,你何苦为了他牺牲这么多呢?” 她吸了一口白烟,“你这个冷血之人怎会明白我的心。先不说这个了,你回去做好部署吧,我随后就到。” “下官谨遵娘娘吩咐,立即召集叛军将士,随娘娘一同对付龙鳞神,守护我们的城池。” 安吉利亚族内各方宾客云集,冠盖满京华。 荒淫的男人正被一群歌女所簇拥,坐在高高的宝座上大肆饮酒,嘴边洋溢着笑容。他在天真的等待着自己的美人儿缓缓走进大殿,与自己共饮。美色早已占据他的整颗心,以至于蒙蔽了他的双眼。 辛诺斯从大殿的后侧看着自己深爱的男人当众与歌女们打情骂俏,顿时感到内心一阵绞痛。那一刻,她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可悲,她悄悄的回到寝宫,换上黑色战甲,义不容辞的策马去到了叛军营地。 她要与战士们共赴沙场,找回遗失的光明,她更要让自己的男人永远跟自己在一起,不管他们之间还存不存在曾经山盟海誓般的爱意。 随后,萧幕三人回到了尼伯河西岸,那湍急的河流已将仙船的残片给淹没了。 泽站在高高的河堤上,凝神将真气提到丹田,一掌向平静的水面击打下去,顿时平静的江面泛起阵阵涟漪,波光粼粼,犹如被揉碎了的璀璨星辰。 渐渐地,河底的双凤珠似乎感应到了那股强大的冲击力,从珊瑚形的华尔贝里脱壳而出,随着河岸上的牵引力浮出了河面。 两颗樱桃般大的双凤珠像连体婴儿似的连结在一起,瞧上去黯淡无光,比一般的珍珠还要逊色几分。 泽小心的将神珠放在手心。只见,两颗双凤珠的连结处有一条细小的细缝,他们的血液就需要从那条细缝里灌入到双凤珠的珠身内。 随之,泽将双凤珠抛到半空,并用神力将它凝定。 三人一齐拔剑,涣散着冷光的剑锋上横过他们的无名指,指尖立即裂开一道血口。 双凤珠似乎立即感应到了两种稀世之血,在强大真气的包围中,它瞬间幻化为了一个透明的连体婴儿,背上还有一对可爱的翅膀,像极了圣洁的天使。 它振动自己的双翼,依次扑到他们的手掌,张开那有形似无形的嘴,汲取着他们的血。 可以清晰的看见,血液逐渐流淌在它透明的身体里。稀释完后,那幻化而形成的透明婴儿收回双翼,渐渐地又变为了两颗相连的双凤珠,珠身里如烈焰般红火,仿若晶莹剔透的水晶,绽放着灵异的光芒,那光仿佛超越了六界的界限,以其圣洁的灵气照彻天际。 此时,三个大男孩情不自禁的拥抱在一起,他们成功的开启了双凤珠的灵力,一切黑暗即将黯然失色,希望终会得以实现! 就在双凤珠即将焕发出七彩神光之时,龙鳞神从他的魔域亲自驾驭着庞大的黑鹰,赶赴莫原。 他必须将伊黛尔带到安吉利亚,只有英格穆得到那瓶纯精灵之血后才可以练就其练血术。 龙鳞神自身年岁已高,不适宜练就如此高深的魔功,所以只有英格穆是练就练血术的最佳人选,连秦晏也不拥有那样的资格。 在用幻力追查到伊黛尔的下落后,他就亲自率领自己的魔军团赶赴莫原,他誓言要彻底打垮欧士英,让神界永远失去一位猛将。 可令龙鳞神没料到的是,在去往莫原的路途上,他遇上了辛诺斯所率领的叛军部队。 他们要与龙鳞神进行最后的生死之战。 邪灵虽然是邪恶的化身,他们习惯了黑暗,习惯了血腥的味道。但,邪灵也需要光明,更需要得到同类的尊重。 龙鳞神从地狱培养出他们,只是把他们当作手中的棋子,任他摆布,助他称霸六界。龙鳞神是邪灵们生命的缔造者,所以,千百年来,他们也甘愿成为没有心智的傀儡,追随在龙鳞神左右。 可百年的禁锢终会让他们厌倦,虽然龙鳞神赐予了他们一座无比华丽的安吉利亚城,可他们始终不是城的主人。对自由的向往让他们逐渐靠拢,团结在一起,并形成了以辛诺斯为首的反叛大军。 平日,军队在辛诺斯的带领下秘密操练,一般情况下,辛诺斯都不会派出自己的军队,就连刺杀伊黛尔,她也只是吩咐赵总管派了几个精武堂战士。 因为军队一旦暴露,所有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她行事非常谨慎,一直忍辱负重,等待着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一次,他们终于等到了机会,趁着龙鳞神离开魔域,失去千万冥灵的左右协助时,以此对龙鳞神进行双面夹击。只要毁灭龙鳞神,他们就可以得到梦寐以求的光明。这一刻,是他们苟且活着的唯一理由,同时,他们也瞧见了那燃烧而起的希望之光…… 第十二章 反击 夕阳落下,余霞漫天,如燃烧的幕布悬挂天际,隐忍已久的猎猎之火仿若延绵向死寂的四野席卷而去,弥漫了枯草被残忍焚烧的浓烈焦味儿,黑烟四起,飘浮满天,仿佛被浓黑的幕布笼罩一样,生灵在此可怖的气息里挣扎,最终被猎猎之火焚烧而死,留下残破的枯骨,地狱的阴冷气息随之而来。 她的心中第一次充满了凶猛的杀气,那股潜伏百年的杀气炙烤着她原本冰凉的心,让她浑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她在冷寂的天地间怒吼,“龙鳞神,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面相扭曲,犹如猛兽的恶魔伏在黑鹰的背脊上裂开自己的嘴,猖狂大笑,游离般的声音仿若鬼魅,“辛诺斯,我本想带回伊黛尔之后再算你的账的。不知好歹的东西,要不是伊黛尔命大,早被你派出的杀手给杀死了。你把她给我杀了,纯精灵之血就会消失,我还怎么让英格穆练就魔功,日后一举歼灭神界?你这个臭女人,差点坏了我的好事。这倒好,你自己送死来了,今日我定将你碎尸万段。” “可恶的恶魔,你毁了我一生的幸福,去死吧。” 说着,辛诺斯从马背上腾空而起,叛军战士也紧跟她,挥鞭策马的同时从箭壶中拔出箭,将箭搭在弦上,拉满了弓,满天的利箭逆风飞行,穿透黑烟,刺破凝定的空气,向漫天的黑鹰急射而去。 然而,魔军团的战士却能灵活的驾驭黑血战鹰,他们穿行在利箭的射杀中,不伤丝毫。 在龙鳞神的命令下,魔军团驾着黑鹰随之下掠,用力甩下带毒的飞索暗器,几个叛军战士随之发出一声惊呼。 五行飞索死死扣住他们的腰身,魔军战士一拉飞索上的引线,那利器死死嵌入对方的肉体,随即一拉扯,他们的身体就被活生生的撕扯,整个上半身都斜飞出去,碎裂的躯体落地,鲜血淋淋。 战士们早已停止呼吸,然而,他们的面目确实狰狞而可怖的,暗黑的眸子失去了仅有的光,未有闭合,就算成为一具死尸,他们也会睁着眼,等着黎明冲破黑暗的那一刻。 她脚尖踩着尸体,不停飞掠。夕照下,漫天若有若无的剑光反射出冰冷的光,在两队人马中交织出看不见的网。 那柄诺之剑挥洒在浓黑的天际间,气势如洪,剑剑展开,以眼花缭乱的剑法格挡着阴毒的暗器。众多叛军将士都争先冲在前方,为辛诺斯挡下利箭,因为在他们看来,唯有辛诺斯才能为他们带去光明。 残酷的交战中,双方死亡惨重,龙鳞神从黑血战鹰的背脊腾空而起,跃入天际。 没有人看清,他嘴里竟念叨着魔语。 登时,他幻化出无数利爪,那些利爪在半空中越来越多地分裂开来,漫天都是银白色的光,仿佛厚重的月色,将她的身形淹没。 她在漫天的闪电剑光中挥剑穿梭,稍慢一丝一毫,她便会被闪电般伸出的利爪焚为灰烬。 龙鳞神微微一笑,宛如被破坏燃烧殆尽的断墙残垣。 那些被黑暗束缚太久的战士自然也从未想过会遇到眼前的情形。 英俊的队长愣住了,看着堆积如山的尸体,眼神里流露着极其悲悯的光,他在心底强烈地呼唤着自己同伴的名字,然而,瞬间的念想,让他宛若失去双足的战马,“噗”的一声,他眉心就破了一个细细的血洞。 恶魔的利爪在他眉心里搅动,直到他的天灵盖破碎,脑浆随之流出,龙麟神才缓缓收回利爪。 泪水一串串地从她的脸上留下,滴落在冒着火苗的废墟里,发出滋滋的响声,化为白烟。 在一阵厮杀后,她的体力急速下降,已经来不及一一躲避那些飞旋而至的锋利暗器,肌肤不时被割破,血如残红般的四处泼洒。 见此情形,叛军战士硬生生的横飞出去,用身体为她格挡住利器的攻击。 她在战士们的掩护下将诺之剑脱手掷出,顺着战士横飞的方向破开断箭织成的网。箭网被攻破,无数尚且年少的战士却被重重砸到地面,四肢分裂。 她嘶声力竭的大喊,顾不得全身碎裂般的痛楚,奋力奔回战士们的身旁。然而,交织的电光中却传出战士们临死前微薄的声音,冷定如铁,“统领,别,别管我们,一,一定要杀死龙鳞神,为族人带去光明!” 龙麟神手掌加力,嘴角浮起了冷笑。她被巨大的力量撞击,整个人往后飞出,眼睛直直盯着前面的战士被刺杀,愤怒如同惊电在她心中交错。 在殷红的利爪死死嵌入她的手腕时,“刷”地一声,她右手的手腕就被洞穿,诺之剑重重跌落,她连忙用左右持剑,转手继续格挡如雨的暗器。 龙鳞神定格在半空,身体里蹿出的无数利爪一齐加力伸出,那样看似浅薄的力量竟然将她手里的剑铮然切为两截,她疯狂的拾起垂落的断剑,奋力与恶魔对抗。因为太过剧烈运气,心脏激烈搏动着,令她几乎无法承受,体内奔腾的血脉,肩上和胸口的伤口再度裂开了,随着她每一个动作,鲜血洒落地面,侵染出朵朵红莲。 在龙鳞神猛烈的攻击下,她的心脏已经碎裂,甚至能依稀听见碎裂时的声音。 她重重的从空而落,倒在血泊之中。夕照的余辉洒了她满身,天风在耳边呼啸,如血的云朵一片片散开又聚拢。 “哈哈,臭女人,现在知道背叛我的下场了吧。不知好歹,你这副臭皮囊还不如拿去喂食我的卡拉贝猎犬呢。好好的贵妃不当,跑去给我组建叛军,辛诺斯,这就是你的宿命,你摆脱不了的。你,生生世世都是我龙鳞神的奴隶。” 那一瞬,她的心平静了,没有再辩驳什么。她睁着眼睛,眼角瞥见了那似乎能触摸到天际的大殿,但迷幻的镜像却又在瞬间飞速消失,仿佛时空都不存在了。原来,便是这样的完结——一场光怪陆离的光明之梦啊!她轻轻闭上了眼睛。 在闭眼前,她淡然的笑了,那笑里充满讽刺,“龙鳞神!哈哈,你不过也是如此嘛。我死了,英格穆同样也活不成,你就别妄想让他练就神门盖世魔功了,他是我的,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第十三章 生死劫 辛诺斯在死前之所以说出那番话,是因为在她与英格穆成婚时,他就戴上了“生死劫”。所谓“生死劫”,就是两根绸缎丝线。看似普通的丝线在注入魔力后却能变得极其阴毒。成婚之时,依照安吉利亚习俗,辛诺斯的父亲将红四眼分别戴在了他和她的手腕上,以示夫妻恩爱、幸福。 辛诺斯曾在成婚前恳求自己的父亲,赐予自己“生死劫”,她要生生世世与英格穆永不分离。因为丝线在被魔力控制后,具有了灵性,夫妻之血染于其中,它就可以借助自己的灵性,将一对夫妻永远捆绑在一起。 一旦辛诺斯死去,英格穆也活不成。反之,英格穆停止呼吸的话,辛诺斯也经立即断气。 辛诺斯父亲非常反对女儿疯狂的想法,可辛诺斯却以死相逼,疼爱女儿的父亲只好答应了女儿的要求,将自己的魔力与丝线相结合。只要婚后,辛诺斯在英格穆所戴的丝线上染上自己和他的血,他和她的命就会被牵连在一起,永世不分。 辛诺斯在迷惘的爱情中失去了自我,她趁着英格穆沐浴取下丝线之时,偷偷的将自己的血和她在为他疗伤时偷偷收集了一滴血一齐滴入了丝线,“生死劫”由此形成。而他至今也不知道“生死劫”的邪恶之处,只是单纯的将它当作长辈的礼物缠绕在自己的手腕上。 因为有“生死劫”的存在,辛诺斯的父亲都处处维护着他,不管他再荒淫,再无耻,都一直拥护着他,连龙鳞神也被蒙蔽其中,不知其他所做的无耻之事。英格穆因此可以逍遥法外,未受到龙鳞神严酷的惩罚,也只有如此才能让辛诺斯不受一丝牵连。 当那个为爱痴狂的邪灵女子停止呼吸的时候,坐在宝座之上与歌女共饮美酒的英格穆瞬间从纯金的黑鹰宝座上跌落而下,白色袍子内立即发出一阵脆响,冰冷的血汹涌喷出,五脏都碎裂在胸膛外。簇拥着他的歌女们各个被吓得脸色惨白,惊呼着跑到了殿外,银镀的就被狼藉摔落一地,为喝完的醇香之酒洒落到棕色的地毯上,散发出阵阵浓香,混同着血腥之味,显得异常诡异。 英格穆因心脏碎裂而瞬间停止了呼吸,肌肤也立即变为了可怖的黑紫色,黝黑的皮肤开始一层层的脱落,只遗留了一副焦黑的骨架。 而那根缠绕在他手腕上的“生死劫”,渐渐从他手腕掉落,随风飘出到出了大殿,穿越漆黑的天幕,最终与辛诺斯手腕上的那根红色丝线相聚,两线似若被无形的力量连结在一起。她终于达成了自己的愿望,她找到了自己所向往的黎明之光,在鲜花盛开的彼岸,她也将永远守护那份亦真亦假的爱。 龙鳞神得知一切后,狠狠地将辛诺斯的遗体撕扯而下,抛下她残破的肢体,让她永远沉静在那片猎猎之火之中。然后,继续驾驭着黑鹰,向莫原驿站疾驰而去。就算他知道英格穆已死,他也要想法得到那瓶纯精灵之血,死一个傀儡算什么,他还有千千万万的冥灵傀儡为他卖命。 伊黛尔在嬷嬷的安抚下终于沉沉入睡。 此夜,她也终于在梦里露出了甜甜的微笑,像一轮暖阳普照天地。 可她却不知道,深爱她的泽在不久就会与他永远分离…… 寂静的夜被一道闪电打破,龙鳞神拉着手中的冰弓,将一支冰箭射入了莫原驿站。驿站的四壁骤然开裂,所有人都本能的跑出了驿站。 雪樱和嬷嬷护着伊黛尔,也跑到了驿站外空外的四野上。 欧士英立即手持神剑,凌空而起,剑剑展开,劈向龙鳞神的黑鹰。两种旷世的神力又撞击在一起,天地间雷鸣电闪,狂风四起。 而魔军团的战士则负责将伊黛尔带离驿站。 见此情形,雪樱立即拔剑应战,剑不间歇地刺出,一剑斜封,顷刻,空气仿若凝固,剑光如流星般一掠而过。 黑鹰的双翼,在她剑下寸寸粉碎,那样的快几乎让人不可思议。 然而,这是一场敌众我寡的对决。那个叫做“残”的新晋战士在众多黑鹰的掩护下,从后侧向伊黛尔突击而去,冰箭已经搭在了弦上,他拉满了弓,朝着伊黛尔直射而去。 欧士英看到那支穿越厉风而去的箭后,想要凌空挥剑格挡,但却被龙鳞神伸出的利爪死死缠住,无法脱身,渐渐地,黑鹰的双翼铺满天际,挡住了他所有的视线,黑暗里唯有冷电的交织。 利箭破空,情急之下,嬷嬷推开了一旁的伊黛尔,只是一瞬,冰箭已经洞穿她的心脏,血泼洒而出,溅在了伊黛尔纯白的纱裙上。 看着嬷嬷中箭,她猛地叫了出来,声音里带了极大的颤动。 她跑到嬷嬷身边,想紧紧抱住如母亲般慈祥的女人,然而,另一支利箭再次射出,嬷嬷似乎是集聚了所有的力量,坐起身,环抱住伊黛尔,硬生生的又受了一箭,嘴角的血顺着伊黛尔颤抖的肩涔涔而下,宛如瀑布般流泻。 年迈的老人用无光的眼神看着她,泪水从满是皱纹的脸上划过,在黑夜里绽放着一种晶莹剔透的亮,仿若是那最为璀璨的星辰。嬷嬷用毫无温度的手紧紧抓住伊黛尔,那样的急切几乎将她细嫩的手掐出血痕来,“公主,你,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有一个愿望,希望公主能够帮我完成:等击退安吉利亚城的敌人后,公主一定要放下心中的包袱,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嫁给泽统领,他会好好待你的。只有将你交给他,我才能安心。答应我,好吗?” 这一次,她没有哭,因为她要眼前的女人知道:伊黛尔已经长大了,她不再是曾经那个遇事只知道哭的小女孩了。 她抹干脸上还未隐去的泪痕,说着,“嬷嬷,你放心。伊黛尔一定会完成你的心愿的。从小你就像母亲一样呵护着我,可到现在我都还没有为你做一件事,真的很愧对你。希望你原谅伊黛尔曾经的固执和无知,我一定会好好活着。你还有什么心愿,告诉伊黛尔吧,我一定帮你完成。” 老人欣慰的笑了,宛如从西边而落的那轮夕阳,明澈的眸子里充满了亮光,“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公主能够和所爱的人在一起,不受任何伤害。除了这个,我已经别无他求了。我最爱的公主,愿你一生幸福、平安。”说完这席话的时候,她已经停止了呼吸,那双满是老茧的手微微垂落,没了知觉。 那一刻,她几乎崩溃,嘶声力竭地叫了出来,“嬷嬷。”那一声呼唤,惊动天地。 沉寂,只有黑鸦在空中盘旋,她颤了一下,身子便也僵住,蜷缩在冷电交织的射杀中。 濒死的战士倒在她面前,狰狞着死去,恐惧包围了她,令她瞬间失声,只是静静的躲在阴暗的角落哭泣。 因为龙鳞神派出了众多的魔军团战士,群魔围攻中,令雪樱和伯爵的体力都急速下降,就算欧士英以一敌十也是难以突围。 当龙鳞神操控着黑鹰准备往下俯冲,伸出利爪,捉住伊黛尔的时候,天地间的一切都已静止,乾坤又一次被逆转。 双凤珠汲取到萧幕等人的血液后,逐渐恢复了神力,七彩神光从晶莹的神珠里绽放而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束光像一轮彩虹般悬挂天际,仿佛织成一张偌大无比的网,灵光四射。瞬时,一些低级的安吉利亚邪灵就被灵光逼入地狱,在他们消逝之后,缕缕黑烟四面拂起,升空后又被寒风吹散,消隐于浩瀚的天际。 龙鳞神也无法逃脱七彩神光的禁锢,利爪被神光瞬间斩断,一堆残骨无情的从他身体脱落,带有可怖的血迹。 他愤怒咆哮,竭力冲击神光所形成的防护界,然而,战无不胜的他也不幸的被神光所击溃。七束彩光纷纷穿透他的内脏,让他元气大损,最终率领魔军团剩余战士逃离了莫原,蹿入冥界。 神光继续飘拂,笼罩在华丽的博古利亚圣殿之上,透过屏障射进了黑暗的寝宫。 费罗德正沉沉入睡,被神光笼罩后,像被操控了似的,从榻上坐起,瞳孔豁然扩散,那眸子中的红光登时消失,一缕隐约的黑烟从他头顶冒出,那缕黑烟便是邪灵血统之源,黑烟脱离躯体,他他就恢复了本性。 之后,神光照进安吉利亚,一座邪灵之城轰然消逝,只有那些向往光明的善良邪灵被七束彩光带到了莫原。除此之外,安吉利亚里的高塔、圣殿,教堂纷纷化为尘埃,隐没于黎明的天幕之中。 在退却一切世间的邪灵之气后,七彩神光骤然蹿入了‘破天’的剑身之中,让‘破天’的灵力又增加一层。在剑与光融为一体之后,灵光消逝,‘破天’也乖乖的回到了剑鞘之中,一切的善与恶便终结于此。 第十三章 生死劫 辛诺斯在死前之所以说出那番话,是因为在她与英格穆成婚时,他就戴上了“生死劫”。所谓“生死劫”,就是两根绸缎丝线。看似普通的丝线在注入魔力后却能变得极其阴毒。成婚之时,依照安吉利亚习俗,辛诺斯的父亲将红四眼分别戴在了他和她的手腕上,以示夫妻恩爱、幸福。 辛诺斯曾在成婚前恳求自己的父亲,赐予自己“生死劫”,她要生生世世与英格穆永不分离。因为丝线在被魔力控制后,具有了灵性,夫妻之血染于其中,它就可以借助自己的灵性,将一对夫妻永远捆绑在一起。 一旦辛诺斯死去,英格穆也活不成。反之,英格穆停止呼吸的话,辛诺斯也经立即断气。 辛诺斯父亲非常反对女儿疯狂的想法,可辛诺斯却以死相逼,疼爱女儿的父亲只好答应了女儿的要求,将自己的魔力与丝线相结合。只要婚后,辛诺斯在英格穆所戴的丝线上染上自己和他的血,他和她的命就会被牵连在一起,永世不分。 辛诺斯在迷惘的爱情中失去了自我,她趁着英格穆沐浴取下丝线之时,偷偷的将自己的血和她在为他疗伤时偷偷收集了一滴血一齐滴入了丝线,“生死劫”由此形成。而他至今也不知道“生死劫”的邪恶之处,只是单纯的将它当作长辈的礼物缠绕在自己的手腕上。 因为有“生死劫”的存在,辛诺斯的父亲都处处维护着他,不管他再荒淫,再无耻,都一直拥护着他,连龙鳞神也被蒙蔽其中,不知其他所做的无耻之事。英格穆因此可以逍遥法外,未受到龙鳞神严酷的惩罚,也只有如此才能让辛诺斯不受一丝牵连。 当那个为爱痴狂的邪灵女子停止呼吸的时候,坐在宝座之上与歌女共饮美酒的英格穆瞬间从纯金的黑鹰宝座上跌落而下,白色袍子内立即发出一阵脆响,冰冷的血汹涌喷出,五脏都碎裂在胸膛外。簇拥着他的歌女们各个被吓得脸色惨白,惊呼着跑到了殿外,银镀的就被狼藉摔落一地,为喝完的醇香之酒洒落到棕色的地毯上,散发出阵阵浓香,混同着血腥之味,显得异常诡异。 英格穆因心脏碎裂而瞬间停止了呼吸,肌肤也立即变为了可怖的黑紫色,黝黑的皮肤开始一层层的脱落,只遗留了一副焦黑的骨架。 而那根缠绕在他手腕上的“生死劫”,渐渐从他手腕掉落,随风飘出到出了大殿,穿越漆黑的天幕,最终与辛诺斯手腕上的那根红色丝线相聚,两线似若被无形的力量连结在一起。她终于达成了自己的愿望,她找到了自己所向往的黎明之光,在鲜花盛开的彼岸,她也将永远守护那份亦真亦假的爱。 龙鳞神得知一切后,狠狠地将辛诺斯的遗体撕扯而下,抛下她残破的肢体,让她永远沉静在那片猎猎之火之中。然后,继续驾驭着黑鹰,向莫原驿站疾驰而去。就算他知道英格穆已死,他也要想法得到那瓶纯精灵之血,死一个傀儡算什么,他还有千千万万的冥灵傀儡为他卖命。 伊黛尔在嬷嬷的安抚下终于沉沉入睡。 此夜,她也终于在梦里露出了甜甜的微笑,像一轮暖阳普照天地。 可她却不知道,深爱她的泽在不久就会与他永远分离…… 寂静的夜被一道闪电打破,龙鳞神拉着手中的冰弓,将一支冰箭射入了莫原驿站。驿站的四壁骤然开裂,所有人都本能的跑出了驿站。 雪樱和嬷嬷护着伊黛尔,也跑到了驿站外空外的四野上。 欧士英立即手持神剑,凌空而起,剑剑展开,劈向龙鳞神的黑鹰。两种旷世的神力又撞击在一起,天地间雷鸣电闪,狂风四起。 而魔军团的战士则负责将伊黛尔带离驿站。 见此情形,雪樱立即拔剑应战,剑不间歇地刺出,一剑斜封,顷刻,空气仿若凝固,剑光如流星般一掠而过。 黑鹰的双翼,在她剑下寸寸粉碎,那样的快几乎让人不可思议。 然而,这是一场敌众我寡的对决。那个叫做“残”的新晋战士在众多黑鹰的掩护下,从后侧向伊黛尔突击而去,冰箭已经搭在了弦上,他拉满了弓,朝着伊黛尔直射而去。 欧士英看到那支穿越厉风而去的箭后,想要凌空挥剑格挡,但却被龙鳞神伸出的利爪死死缠住,无法脱身,渐渐地,黑鹰的双翼铺满天际,挡住了他所有的视线,黑暗里唯有冷电的交织。 利箭破空,情急之下,嬷嬷推开了一旁的伊黛尔,只是一瞬,冰箭已经洞穿她的心脏,血泼洒而出,溅在了伊黛尔纯白的纱裙上。 看着嬷嬷中箭,她猛地叫了出来,声音里带了极大的颤动。 她跑到嬷嬷身边,想紧紧抱住如母亲般慈祥的女人,然而,另一支利箭再次射出,嬷嬷似乎是集聚了所有的力量,坐起身,环抱住伊黛尔,硬生生的又受了一箭,嘴角的血顺着伊黛尔颤抖的肩涔涔而下,宛如瀑布般流泻。 年迈的老人用无光的眼神看着她,泪水从满是皱纹的脸上划过,在黑夜里绽放着一种晶莹剔透的亮,仿若是那最为璀璨的星辰。嬷嬷用毫无温度的手紧紧抓住伊黛尔,那样的急切几乎将她细嫩的手掐出血痕来,“公主,你,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有一个愿望,希望公主能够帮我完成:等击退安吉利亚城的敌人后,公主一定要放下心中的包袱,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嫁给泽统领,他会好好待你的。只有将你交给他,我才能安心。答应我,好吗?” 这一次,她没有哭,因为她要眼前的女人知道:伊黛尔已经长大了,她不再是曾经那个遇事只知道哭的小女孩了。 她抹干脸上还未隐去的泪痕,说着,“嬷嬷,你放心。伊黛尔一定会完成你的心愿的。从小你就像母亲一样呵护着我,可到现在我都还没有为你做一件事,真的很愧对你。希望你原谅伊黛尔曾经的固执和无知,我一定会好好活着。你还有什么心愿,告诉伊黛尔吧,我一定帮你完成。” 老人欣慰的笑了,宛如从西边而落的那轮夕阳,明澈的眸子里充满了亮光,“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公主能够和所爱的人在一起,不受任何伤害。除了这个,我已经别无他求了。我最爱的公主,愿你一生幸福、平安。”说完这席话的时候,她已经停止了呼吸,那双满是老茧的手微微垂落,没了知觉。 那一刻,她几乎崩溃,嘶声力竭地叫了出来,“嬷嬷。”那一声呼唤,惊动天地。 沉寂,只有黑鸦在空中盘旋,她颤了一下,身子便也僵住,蜷缩在冷电交织的射杀中。 濒死的战士倒在她面前,狰狞着死去,恐惧包围了她,令她瞬间失声,只是静静的躲在阴暗的角落哭泣。 因为龙鳞神派出了众多的魔军团战士,群魔围攻中,令雪樱和伯爵的体力都急速下降,就算欧士英以一敌十也是难以突围。 当龙鳞神操控着黑鹰准备往下俯冲,伸出利爪,捉住伊黛尔的时候,天地间的一切都已静止,乾坤又一次被逆转。 双凤珠汲取到萧幕等人的血液后,逐渐恢复了神力,七彩神光从晶莹的神珠里绽放而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束光像一轮彩虹般悬挂天际,仿佛织成一张偌大无比的网,灵光四射。瞬时,一些低级的安吉利亚邪灵就被灵光逼入地狱,在他们消逝之后,缕缕黑烟四面拂起,升空后又被寒风吹散,消隐于浩瀚的天际。 龙鳞神也无法逃脱七彩神光的禁锢,利爪被神光瞬间斩断,一堆残骨无情的从他身体脱落,带有可怖的血迹。 他愤怒咆哮,竭力冲击神光所形成的防护界,然而,战无不胜的他也不幸的被神光所击溃。七束彩光纷纷穿透他的内脏,让他元气大损,最终率领魔军团剩余战士逃离了莫原,蹿入冥界。 神光继续飘拂,笼罩在华丽的博古利亚圣殿之上,透过屏障射进了黑暗的寝宫。 费罗德正沉沉入睡,被神光笼罩后,像被操控了似的,从榻上坐起,瞳孔豁然扩散,那眸子中的红光登时消失,一缕隐约的黑烟从他头顶冒出,那缕黑烟便是邪灵血统之源,黑烟脱离躯体,他他就恢复了本性。 之后,神光照进安吉利亚,一座邪灵之城轰然消逝,只有那些向往光明的善良邪灵被七束彩光带到了莫原。除此之外,安吉利亚里的高塔、圣殿,教堂纷纷化为尘埃,隐没于黎明的天幕之中。 在退却一切世间的邪灵之气后,七彩神光骤然蹿入了‘破天’的剑身之中,让‘破天’的灵力又增加一层。在剑与光融为一体之后,灵光消逝,‘破天’也乖乖的回到了剑鞘之中,一切的善与恶便终结于此。 第十四章 原点 泽御剑而行,载着萧幕和亦歌回到了莫原驿站。 泽看见蜷缩在角落的伊黛尔,乍然感到一阵心痛,他紧紧将她搂住,安慰道,“别怕,没事儿了,一切都过去了。” “泽,嬷嬷死了,她为了保护我而死了。我好难过,她到临死前还想着我,她让我定要与你在一切,快乐的生活。母亲走了,现在连嬷嬷也走了……” “还有我啊,我们很多人都不会离开你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哽咽了,他知道自己第一次对心爱的女人撒谎了。这种时候,他不知要怎样去安慰她,看着嬷嬷的遗体,他也很痛心,胸膛里一直有炙热的火在燃烧。 虽然再一次击溃了龙鳞神,但看着堆积如山的尸体,亦歌和萧幕同样痛心,他们以为单纯的牺牲自我就可以平复这场正义与邪恶旷日持久的战争,可事实并非如此,在这场战役中,死了太多无辜的人,无论是效忠于不同将领的战士还是辛诺斯等诸多为寻求一丝曙光而战斗的人们,他们都曾为正义而亡。“一将功臣万古枯”,生于现代的两个大男孩终于在此时深刻体会到了那句名诗的现实意义,一阵难以言表的痛心便缠绕着他们尚且稚嫩的心。 昏暗的清晨,下雨了,天地陷入寂静,只有空中的落雨声。细雨飘下,驿站外的雅鲁江江面上荡起了阵阵涟漪,揉碎了水中的朵朵浮云,化作点点繁星在波光中荡漾,江面上飘浮的残肢和已凝结的血液开始开始逐渐扩散,随波逐流,渐渐地远离了他们的视线,像一场残酷却无比真实的梦。 一场细雨之后,天空有一道洁白的云层出现,远处茫茫山谷清晰起来,空中拂起阵阵泥土香,尘埃四起,弥漫了血腥的战场…… 之后,所有人都策马朝博古利亚城奔去。泽也将来到莫原的邪灵收容了,并答应他们,让他们进入骑士团。 恢复本性的费罗德已经万分后悔自己所做下的恶事,在神像前跪拜了一整天,直到伊黛尔回城,他也没有出殿迎接。 得知哥哥的情况后,伊黛尔托着疲倦的身子奔进了大殿。 “哥。” 他听到熟悉而甜美的声音,缓缓回过神,看见了满脸憔悴的妹妹,愧疚至极,话语中带了强烈的颤音,“伊黛尔,对不起。这一切都是哥的错。我害死了母亲,还差点毁了你一辈子的幸福,我才是最该死的人。如不是七彩神光恢复了我的本性,我铁定还要犯下不可饶恕的错!” 她抱住哥哥,轻声道,“哥,一切都过去了。不管你曾经做过什么,你始终是我哥哥啊,血浓于水,我又怎么会去责备你?现在我只有哥哥一个亲人,伊黛尔不能再失去你。以前你是被权利蛊惑了心智,才会犯错。但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就好,母亲已在梦里告诉我,她原谅你了,她没有怪你,她要你好好活着。” 曾经冷如坚石的男子落泪了,抽泣道,“伊黛尔,谢谢你。不过,博古利亚律令规定,我犯了很大的错,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我将跪拜在神像前一百年,以示悔过。” 她心疼的看着他,“哥,臣民们会饶恕你的,你不要折磨自己,好不好?” “听话,伊黛尔。别担心,哥没事的。一百年的惩罚,这对我来说还太轻了呢。哥已经想好了,等安葬好嬷嬷后战士后,哥就为你和泽安排一场盛大的婚礼,让你们永远在一起。” “哥,真的吗?你同意我和他在一起啦?” “泽是个很优秀的人,把你交给他,哥是一万个放心。这也算是哥对你的一个弥补吧。” “谢谢哥。” “谢什么,没脸见你的是哥。好了,赶紧去休息吧,看你憔悴成这样了,哥都心疼死了。哥已经吩咐美娜设计师为你重新设计婚纱了,我一定让泽娶到天底下最美丽的新娘。” 突然,伊黛尔像是想到了什么,拉扯着费罗德的衣角,“哥,泽与莉樱娜有婚约的啊,大祭司不会甘心解除婚约的。真是该死,我竟糊涂到把这事忘了。再说,博古利亚不是有邪恶血统的恶咒吗?执意在一起,只会害了无辜的人。” 费罗德笑了,“我的傻妹妹,欧士英伯爵没有告诉你,七彩神光已经将邪恶血统的恶咒破除了吗,正因如此,哥才会良心发现,得以悔过呀。大祭司已经答应解除婚约了,人家莉樱娜早有心上人了,而那个人并不是爱你的泽。她曾经一度想要拆散你和泽,是因为她妒忌你,有那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深爱着你。可当她真正遇上心上人的时候,她才明白自己的无知和可笑。最后还是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的,大祭司很疼爱莉樱娜,所以也是欣然答应。” 伊黛尔兴奋地跳了起来,“真的吗?那莉樱娜小姐的心上人是谁呀?” 费罗德诡异的笑笑,“你猜,父皇不是说过吗,女人的直觉是最准的。” “讨厌,我怎么知道是谁?莉樱娜小姐长那么漂亮,爱上她的一定是个很帅气又有风度的公子吧?” “哈哈,我的妹妹确实很聪明。那个人是幽州城普世京城主。他们应该是在上次普世京前来博古利亚认识的,他们也算郎才女貌啦。不过,再美也比不过我的妹妹美。” “哥,你就夸吧。你是没见过雪樱姐姐,她才貌美如仙呢。噢,对了,听欧士英伯爵说,他会解除神官与你妻子贝兰尼的蛊毒,之后,你打算怎样向她解释呢?” 费罗德沉默片刻,严肃道,“待她清醒后,我会尊重她的选择。如果她想离开这里,回到曾经生活的地方,你就差神官拟一份修书吧,让她安安心心的离开。如果她另有要求,我尽量满足她。哥欠她的太多了,我希望她能原谅我。” “哥,放心吧。贝兰尼是很善良的族人,她会谅解你的。任何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不是么?” “妹妹,你快会殿休息吧。后日我们一起参加嬷嬷的葬礼,嬷嬷从小对你呵护备至,我们一定要去祭奠她的。” “是的,哥哥。嬷嬷喜欢吃蓝莓煎饼,我明日亲自为她去做。现在,我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那你要照顾好自己,千万别累着了。实在撑不了就别逞强,直接吩咐侍女去做就是了。” “哥,放心吧,你的妹妹已经长大了。” 一番倾心之谈后,伊黛尔驾着天马回到了寝宫。这一夜,她终于安然入睡,可怕的梦魇也已不再缠绕她,她就像个孩子似的,蜷缩在被褥里,沉沉睡着。 在欧士英伯爵去到博古利亚后,他立即找到神官和贝兰尼,用天磁吸出了植入他们内脏的蛊毒虫,那黑色的长着十条腿的魔虫在被天磁引力吸出后,蠕动着挣扎片刻后就化为一滩黑水,消逝不见。 神官在回忆起自己冤枉女皇将其处死之时,深感愧疚,一夜之间,就让他白发苍苍,憔悴至极,卧床不起。翌日,他就立下遗书,将神官之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并交出天神赐予的权杖,以血起誓,不让自己犯下的错继续在儿子身上延续。 而贝兰尼得知丈夫要在圣殿悔过百年后,毅然决定留在博古利亚圣殿。 她要在这一百年里,抄诵经书,以此替丈夫赎罪,请求众人的原谅。 同时,她在伊黛尔恩准后,将自己的师弟师妹及舞馆的众学子一齐接到了圣殿,她会和赋有艺术天分的圣希娜歌女一同为学子们授课,让众多热爱舞蹈的孩子们都能够发挥自己的天赋,学有所成。 一切,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原点,因为爱,所以得以唤回曾经的亲情与爱情。而那惊心动魄的恶战也终于因为执着的坚守和爱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第十五章 绝迹 黎明在不变的轮回后如期而至。这一天,博古利亚下起了倾盆大雨,或许是苍天有眼。 因为在博古利亚侍女及侍卫的葬礼中,雨葬是对他们最高的崇敬,也是最为隆重的葬礼。如不是得到教皇嘉奖的侍女,死后是不会为他们举行雨葬的。 侍奉伊黛尔的雅苏嬷嬷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博古利亚皇室,最后还因保护公主而死,为她举办一场隆重的雨葬,那是不容置疑的。 嬷嬷的遗体被放置在水晶棺里,棺盖上铺满了绚烂盛开的白色蓝粟花。大雨飘落而下,花更加的圣洁,细密的雨丝飘落在水晶棺上却瞬间凝结了。 凝结的雨渗透进花蕊里,花瓣登时散落,透过水晶棺盖,浮在了嬷嬷的遗体上,像是古埃及木乃伊身上缠着的白布。那些汲取了雨之水滴的白色蓝粟花会在嬷嬷的遗体上形成一层保护膜,让她的躯体永不腐烂。 浩瀚的葬礼队伍穿过了博古利亚最为繁华的街区,众人涌上街头,纷纷为嬷嬷和阵亡的战士们默哀。当队伍行径到博天广场后,身穿军服的骑士团旗手站在广场的忠心的旗台下。 博古利亚城歌随即奏响,那面绣着蓝粟花的蓝色旗帜在被升旗手升上旗杆后又缓缓向下而降,那便是延至今日的降半旗以示哀悼仪式。 默哀仪式之后,队伍继续朝墓园行径。 新任神官手握权杖,站于天星台,为死去的所有博古利亚族人诵经祈祷,愿他们的灵魂去往幸福的彼岸,得以安息。 嬷嬷被葬安葬在了雨墓园中,所有人都在伊黛尔和费罗德的带领下放声歌唱,愿嬷嬷一路走好。而那几个被魔军团杀死的骑士团战士泽被葬在了烈士墓园,由费罗德亲自在他们的墓碑上题字,由此留名青史,永远被族人所尊敬。战士们的墓碑前纷纷插着一柄骑士团包间,那是他们活着的唯一守候,自他们进入骑士团的那一刻起,他们就视剑如命,更为之倾尽心血。 如今,他们死了,将宝剑归还他们,便是对他们最高的敬意。 那一日,大雨下了整整一天,像是给曾经以洗礼,尔后,将绚烂的黎明赐予善良、正义的族人,让他们永远幸福、安宁的生活。 葬礼后的第十日,费罗德正式向族人宣告了伊黛尔与泽的婚期,全城沸腾。,纷纷送上对他们的祝福。 然而,随着元气的耗损,泽的身体愈加虚弱,已经连续三日未去骑士营操练了。如今的他连运气都已是困难之事,在听闻婚讯后,他左思右想,最终还是找到了萧幕等人。 一见泽进殿,坐在餐桌上尽情饮酒的萧幕连忙起身迎接,“统领,你来得正好,今儿个,我可真要与你这员大将拼拼酒量了,不醉不归哈。” 泽面无神情,冷冷道,“萧公子,今晚,我来这里并不是来陪你们喝酒的。而是我有更重要的事情拜托你们。” 瞧见泽一脸严肃的神情,亦歌似乎听出了他是话中有话,“泽统领,你有何事要拜托我们?你可是即将娶妻的幸福之人,能有什么大事?” 泽饮了桌上的一杯烈酒,他起伏的心情才渐渐平复,带着一贯的镇定说,“各位,我明日就会启程离开博古利亚。在这里,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伊黛尔和骑士团。照顾伊黛尔的嬷嬷走了,现在费罗德又将自己关于圣殿,根本无暇照顾妹妹。所以我想拜托雪樱小姐替我照顾她,她身体一直很差,不能让她再受任何刺激了。还有,我想拜托三位侠士帮我管理好骑士团,让它常青不倒。我在这里先感谢各位了。” 萧幕放下手中的酒杯,严肃道,“先别说谢,你倒是把这事儿解释清楚。你与伊黛尔的婚期临近,这时候,你却告诉我们,你要走?还将你心爱的女人托付给我们,你把她当玩偶啊?我萧幕最痛恨这种没责任心的男人了。你口口声声说不要让她再受刺激了,你这样莫名其妙的离开,对她的打击才是最大的。这都不懂,你情商不及格呀。” 雪樱一时也很是费解,问着,“你和伊黛尔如此相爱,为什么要在婚期临近的时候离开呢?这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特别大的伤害。统领在各城的名望都很大,你是不应该做出这等事来的。” 他长叹一声,右手压在胸口上,因为胸膛里剧烈的疼痛已经让他脸色煞白,手心直冒着冷汗,“在下本想今晚就启程离开,直接留信给各位的。但我考虑到,不辞而别步进式对你们的不尊重,更是对我自己的不负责。所以我决定将遗愿亲口托付你们。如今看来,我只好将实情告诉你们了。” 萧幕吓了一跳,惊呼,“什么?遗愿?你怎么了?看上去好好的呀。” 泽淡淡一笑,“萧幕公子,你应该还记得双凤珠吧。我们去往尼伯河西岸的那天正是我应该前往神魔之井,汲取纯净之血的日子。因为博古利亚是一个吸血家族,身为亚系精灵吸血血统的我,每隔五十年就须汲取新的血液,不然我们会因精气衰竭而死,那天也刚好是我满两百岁的时候。在接到护送伊黛尔去安吉利亚的任务后,我就有想过这件事,我本来打算完成护送任务后再返回神魔之井汲取血液,以我的功力撑几天那是没问题的。 “可是,欧士樱伯爵却告诉我们,想要双凤珠的七彩神光再现,必须用我们三人的血去唤醒它的灵力。因为没有及时汲取新鲜血液,我体内的精气已经来时衰竭,加之我又流失了本就少之又少的血,元气大损,生命的年轮急速倒转,我已经活不过十天了。 “我知道五天后就是我与伊黛尔的婚礼,但我不能娶她。一旦我娶了她,她就将守寡一辈子,依她的个性,她是不会改嫁的。她还那么年轻,我怎么人心对她这样?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一个人离开,然后,静静的死去。” 听见这席话后,所有人的心情都变沉重了,气氛变得极其凝滞。萧幕为了缓和气氛,大声道,“喂,泽大公子,不要那么悲观嘛,什么一个人离开?然后静静的死去?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还没有一个英雄像你这样悲观的。欧士英伯爵不是说过吗,我和亦歌是天人,即为天人,我们就是无所不能的。你说你缺血,那我们就输血给你就是啦。我总说一句话,你们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萧公子,泽统领的情况可没你想得那么好。他属于亚系吸血血统,你又不是,所以你刚才想的方法是完全行不通的。”欧士英说着。 “那你问问丹菲尔公主,你们不是神仙吗,救一个人的命应该没问题吧。” “这连公主恐怕也是爱莫能助,神界的所有灵药是需要伤者的精气神尚在之时,才可发挥药性的,没有任何一种灵药具有恢复精气神的功效。精气神乃一个生灵的生命之源,精气神消散,就像一个练武之人筋脉全断一样,身为神界之人的我们也是无力回天。而且,泽统领的元气已经消耗殆尽,就算丹菲尔公主和我合力将真气输送给他,也最多维持他一天的生命。泽统领,当日,你为何不将实情告知我们呢?如是这样,我自然不会让你前去尼伯河西岸的。当时,如果没有七彩神光,我只要召集神界天兵,我们对付龙鳞神还是有一定胜算的。” “伯爵,虽然我知道凭借天兵的相助可以击退龙鳞神。但费罗德的邪恶血统却无法被销毁,安吉利亚的邪恶邪灵也无法被逼入地狱。所以,牺牲我是必然的,就算我的生命轨道即将绝迹,我也毫无怨言。没有一场战役是不需要牺牲就可以完胜的。” 第十六章 合城制度 萧幕好些愤怒,拍着餐桌,“这什么鬼地方嘛,牺牲!牺牲!就只知道让正义的人去牺牲!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崩溃,已经死了很多人,求求你,不要再离开我们。伊黛尔那么爱你,你让我们怎么向她交代?” “萧幕,你冷静一点,你来梦华王朝这么久了,这里的游戏规则你该很清楚了啊。很多事是由不得我们去选择的,如果这里存在无所不能的神,梦华王朝早就平静如止水了。” “该死的龙鳞神,总有一天我会将他碎尸万段的!我写了几年的剧本,真没想到还真有如此万恶的魔鬼,简直就是世间的败笔。 “泽,既便如此,我认为你还是应该和伊黛尔举行婚礼。她是个重情重义的女孩,又那么爱你,她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成为你的新娘。你难道希望她留下一辈子的遗憾吗? “真爱不仅限于天长地久,在我们那里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啊——爱人重病,彼此却还是相濡以沫,伴随对方走完生命最后的旅程。你没看过《泰坦尼克号》这经典之作,你要是见着了,就会明白我所说的。我不希望你,亦或是伊黛尔留下任何的遗憾。” 雪樱皱起了眉头,“可怜的伊黛尔,她要怎么办才好?泽统领,你放心,我会将她看做自己的亲人,好好照顾她的。只要我雪樱在一天,我就不会让她受到丝毫的伤害。” 泽微微鞠躬,“谢谢你能替我照顾伊黛尔。我相信,她一定会坚强起来的。毕竟我的牺牲至少换取了梦华王朝片刻的安宁,也算死得其所,不枉此生,更没有辜负教皇和父亲对我的重托。只是,我欠她的,只有轮回转世之后再做偿还了。” “你,还是要走?”萧幕急切的问着。 “我……” “逃避是最愚蠢的做法,既然爱她,为什么不在生命的终结点完成她唯一的愿望?我能理解你的想法,你是怕伊黛尔承受不住那样的打击,你更怕自己成为她一辈子不再嫁的束缚。可是,你一走了之,死于荒野,这样就能让天枰保持平衡吗?那只会让痛苦的天枰再次倒向她,这就叫做雪上加霜。 “爱往往存在一个致命的误区,人们常常为了彼此好而去逃避,甚至去折磨、伤害、欺骗彼此,你们的出发点都是爱,可是,你们却走进了爱的盲区。很多事情不要去拐弯抹角,一拐弯,全完了。 “爱她就尽全力去爱,千万别为了爱她而去弃她,这是爱的致命点,也是一个断裂点,一旦隔离她,她只会陷入深渊,由此一来,你不仅没有为她做任何事情,反而是害了她。” 亦歌顿时拍手叫好,“导演就是导演,这简直就是至理明言,不挺你都不行的啦。哈哈。泽统领,顺其自然吧。” 泽低语道,“谢谢你们二位对我的关心,听萧公子说来,我想我确实是没有完全考虑到伊黛尔的处境。放心吧,我会如期与她举行婚礼,只希望她能原谅我,不要由此沉沦不振。对了,萧公子,我还有一个设想,希望你们在我死后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好吗?” “没问题啦,有什么你尽管说,我和亦歌定当鞠躬尽瘁。”萧幕说。 “我的这个设想是,“合城之举”。首先,如今的梦华王朝是八方割据,政权不断在各城交替,六界还是处于动荡之中,只有真正的统一才能为天下众人带去永久的安宁。 “我想,按照幻月城与博古利亚的特殊地势来看,我们可以进行驰道的修建,一来,抵御外敌,二来,可以通过驰道连结加强各城之间的联系,改变现在各城闭塞的情况,也只有如此,从上至下才可以一齐扬长避短,梦华王朝也才可能走向繁荣昌盛。 “驰道建成后,大可在幻月城与博古利亚之间建造都城,天下始终不可能割据八方,总得有属于整个王朝的都城吧。而都城修建之后就统一制度,在大制度的框架下实行“一城两制”制度,意思就是说,幻月城与博古利亚以梦华王朝都城为中心,也尚可沿用本城的制度,只要不与都城相抵触就行。这样就以都城为载体,将天下所有正义的力量团结在一起,一面强盛自我,一面抵御外敌,我想,龙鳞神终会屈服的。” 听到泽的设想,萧幕立即给了他一个熊抱,饱含敬意,“兄弟,你要有才了。“一城两制”!这不是我们现代沿用的“一国两制”制度吗,以前我还以为那是伟大的邓爷爷的原创呢,原来是你小子的原创呵。战争并不能达到以战止战的目的,我们只有靠先进的思想去取缔落后的旧观念。我支持你! “不过要建造一座都城,谈何容易?幻月城与博古利亚的交界处并没有城池啊。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城池可都是靠攻的,没有自己建的。你这个想法那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哟。” 欧士英伯爵接着说,“这个请萧公子放心,丹菲尔公主可以利用法力建造出一座都城出来。到时,都城就可以作为我们梦华王朝的政治中心和军事基地。泽统领确实是有勇有谋,这“合城之举”,我和丹菲尔公主都从未想到过。如果你能留在我们身边就好了,我们会如虎添翼的。要不这样吧,在你大婚后,我与众神合力将真气输送给你,能维持一天的生命咱就维持一天。” 泽却婉言拒绝,“不必了,你们的功力是修炼百年,甚至上千年才得来的,不必为我一个人耗损那些宝贵的元气。对付龙鳞神的任务还很重大,能够得到你们的鼎立支持,我已经很知足了,该面对的终究要面对!” 众人颔首沉默,那一刻,生命的气息是温婉而宁静的,它是那么的脆弱,就如一碰即碎的玻璃,没有人可以改变它轮回的步伐,当它即将走向终点的时候,曾经一切的激荡都已化为乌有,终会归于尘土。 第十七章 许愿海 依照博古利亚的习俗,在成婚之前,女方必须呆在阁中,学习《博古道经》,了解为人妻子的一切礼节。 明亮的寝宫里,侍女将一卷白玉雕刻而成的经书平摊于檀木桌案前,细细密密的博古利亚古文嵌在白玉卷书之中,经书共分为了十卷,二十章,内容众多。 伊黛尔盘膝而坐,仔细阅读着厚厚的卷书。 她的脸映在明灭的灯火里还是显得如此瘦弱,但却有着久违了的笑容。经历失去至亲的痛苦后,她确实在逐渐成长,也在一步步地面对现实。 五日后,一轮暖阳普照博古利亚,云彩奔驰,掠过高耸入云的宫殿,依旧聚拢又散开。 艳阳高照,那一刻,空气仿佛也是蓝的,微风轻拂,似若拂去了春的味道。一束耀眼的暖光正从朝霞弥漫的天际如潮水般的向伊黛尔的寝宫涌去。倏忽,万盏明灯黯淡失色,摇曳的光影也只剩下那透过落地玻璃窗折射进去的暖光。 悠远的海贝声缠绵不绝的传来,因为博古利亚也算是领海的一座城。它的南边就是俗称的梦华王朝“南尽头”。 一片汪洋大海以它博大的心胸容纳百川,遥不可及的彼岸有着人们一直为之向往的尽头。 百姓之中流传着那样一种说法,“南尽头”是一片绝对纯净的地方,没有杀戮、更不存在权位的争夺,只要到达“南尽头”的族人就可享受到此生难以拥有的安宁与幸福。 为了心中的向往,无数人去往了“南尽头”,但千百年过去,也未有人找到海的彼岸,反而葬身在大海。 沧海桑田,那些逝去的遗体逐渐化为乌有,灵魂与海相融。 那片海域便成了一片神海,它可以听到那些生者毕生的愿望。每听到一个愿望,海里的五彩贝壳就像复活一样,发出婉转而赋有节奏的声音。 百姓们都说那是大海对人们的一个愿望承诺,贝壳一响,就说明海灵现身。那传说里的海灵会将人们的愿望如实告知各路神界之人,有了神界的相助,百姓们就可完成自己的心愿,不至于遗憾终生。 可巧的是,每次海贝声响起后,人们的愿望真的能够得以实现。 不久后,“南尽头”就被他们称之为了“许愿海”。每遇劫难,人们就会前往许愿海祈福。 在伊黛尔被迫远离博古利亚,远嫁异乡之时,为数不少的族人就跑去许愿海,愿他们的公主能够摆脱厄运,早日回城,与所爱之人在一起。 果然如此,伊黛尔真的平安回城,还即将嫁给深爱她的泽。 于是,众人皆跪拜于海边,叩首向海灵表达谢意。 今日黎明,博古利亚族人又乘着天马去到了许愿海。 他们向大海许愿,愿公主幸福一生,也愿泽能为大家带去永久的安宁。 可这一次却有些异常,海贝声依旧响起,却好些低沉,听后有一种明显让人揪心的感觉,缠绵之中萦绕着丝丝凄凉之意。 海浪更是凶猛的翻腾,猛烈的撞击着高低起伏的岩石,卷起层层白浪。不时还有海中黑鲨以及白鲸跃出水面,一阵咆哮后才重新回到深海。 在海边祈福的人们着实被吓住了,他们认为是自己许下的愿望太多了,震怒了海灵,许愿海才会变得如此狰狞可怖。 于是,他们再次跪拜叩首,承诺自己不再贪婪的许下愿望了。海浪这才停止了翻腾,浩瀚的海面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平静。 他们之中有占星师说那是因为天气突变才导致海域大浪翻腾的,不是海灵震怒,他们才得以安心,涌向了街区,准备去观看博古利亚有史以来最为盛大的一场婚礼。 对于伊黛尔和泽的婚礼,费罗德那是派了两百多个乐队手,身穿蓝色队服,一齐奏乐。 其中有博古利亚最为古老的乐器,保罗丹帕琴、 欧吉雅大号,白圣长箫等二十多种乐器。其乐队手通过各种乐器的和声,将完美演奏五十首曲子。那五十首曲子皆是博古利亚名曲,曲子大合奏示意新郎、新娘幸福,安康。 与此同时,贝兰尼与其孩子们还特意配合《蓝博雅结婚曲》编了一段美轮美奂的舞蹈。 届时,她们正穿着五彩纱裙站在圣殿的白玉高台上翩翩而舞,惊艳的舞姿令人如痴如醉。但她们的这段舞蹈只是迎着婚曲的第一部分编排而成的,其第二部分则名为“合曲之舞”,是在婚礼仪式中,泽与伊黛尔一起跳的。那样可将幸福之意传递给每一个人。 除此之外,费罗德还宴请了上万宾客。参加婚礼的宾客,无论官品,无论性别,都将在入席前把自己准备的贺礼挂上红色的歇米尔神树。 “歇米尔”在博古利亚古语中是幸福的意思,因此那颗长在圣殿外右侧的参天神树就是幸福之树。 它之所以有此美名,是因为幸福之树的种子是博尔斯特教皇与圣格娜安女皇大婚之日,弗格利亚天神送给他们的贺礼。 那种子有着与生俱来的幸福灵气,将种子埋入土中,待它长成参天大树之后,它的幸福灵气就会通过所结果实散发而出,由此给结婚的人们带去永久的幸福之感。 此树每隔一年就会结一次果,所以新人们挑选大婚的日子也是根据神树结果的日子而定的。 久而久之,博古利亚家族就形成了不成文的习惯,每当宾客去参加婚礼,他们都会将贺礼挂在厚实的树枝上,或是放在枝叶繁开的大树下。这样便是美上加美,为新郎以及新娘带去更为浓厚和真挚的祝福。 身着华丽服饰的宾客一一将贺礼挂入树枝,并依次在树干相应的位置上刻下自己的名字与对新人的祝福语。 具有灵性的幸福之树在感应到那些美好的祝福后,就如汲取了甘甜的泉水,它会结下更多晶莹剔透的果实,释放更多的幸福灵气。 之后,宾客们一一入席,偌大的博古利亚圣殿里设置了一百多席桌。席桌全由上等檀木制成,每一张圆桌的中心都刻着一千零一朵玫瑰花,每一朵都是凹凸而起的,像浮雕一样,栩栩如生。 而盛放菜肴的器皿也是由陶瓷烤制而城的玫瑰花形状,这样就刚好能将器皿放入凹凸而起的玫瑰花里,那样远瞧去就如置身于一片花海之中,如梦如幻。 上千道菜品飘香四溢,那着实激发了宾客们嵌在的食欲。而且每一席桌上都配有银制的酒杯,卡布丁洛酒放置于席桌的正上方,酒毕竟是博古利亚传统婚庆上不可缺少的佳品,所以有其,“宁可无佳肴,不可无美酒”的说法。 因为这不是将公主嫁异乡,所以婚礼仪式与之前的自然有所区别了。 第十八章 爱的阶梯 在清晨沐浴之后,依旧有八位侍女簇拥着伊黛尔,将一套崭新的婚纱裙为她换上,华丽而复古的款式,金色绣花在纱裙上熠熠生辉。低胸蓬蓬裙样式的婚纱显得她即性感又可爱,光裙裾上镶嵌的水晶就有整整上百颗。 待侍女们将裙裾整理好后,那纱裙就如星辰闪耀般璀璨,在她顺滑的金色长发被钻石发环固定发型之后,更显得她是那般的美丽动人,嫩白的颈上挂着华尔珍珠坠子的项链,那圆溜溜的小珍珠被设计师刻成了一个小天使,宛若守护神一样永远守护着美丽的伊黛尔公主。 在装束完毕后,悠扬的钟声敲响,身穿白色礼服的新郎策着纯白天马向伊岚殿飞跃而去。 在元气殆尽之时,他已是憔悴至极,脸色惨白,甚至连手也变得苍白无比。 如不是欧士英伯爵将真气传给他,恐怕他连站立都不行了。 此刻的他很紧张,手心里真冒着冷汗,以前他率军突破强敌之时都从未紧张过,这一次他是在害怕,他害怕自己撑不到婚礼结束就会倒下。他其实充满了罪恶感,那隐忍的刺痛让他的呼吸变得异常急促,为了能完成伊黛尔长久以来的愿望,他才撑到了此刻。 要知道,他前几日几度陷入昏迷,如不是萧幕急中生智,掐他人中,他可能真的不会醒来了。而苏醒之后,伯爵也几乎耗去了自己上千年的功力才让他有了些许的精神。 丹菲尔公主更是利用灵镜将神界能维持元气的灵药全都隔空传给了伯爵,让他拿给泽服用。这才让他撑到了大婚之日。 他告诉自己不能轻易倒下,作为法勒希骑士团统领,他绝不能就此倒下。骑士的灵魂所在就是:绝不再死神面前轻言倒下! 他驾着天马到了伊岚殿外,玻璃殿门登时打开。伊黛尔在费罗德的搀扶下,从螺旋楼梯上缓缓而下。 暖阳普照中,她是那般的容光照人,而他也是如此帅气英俊。他翻身下马,接过费罗德手中的新娘,握着她戴着手套的手,顺着铺落而下的地毯,走到了纯金打造的马车前。 新郎和新娘首先要坐着马车,绕博古利亚街区一周,这是族人联名向费罗德上奏提议的。 因为以往皇家婚礼都在皇室内部举行,百姓根本瞧不着,即便有什么祝福的话,也无从说去。所以他们提议让新郎、新娘乘坐马车去到街区,百姓们也好亲自送上祝福。 得知实情后,费罗德毅然恩准。 为了这一刻,百姓们甚至不顾艳阳的普照,托着明显因不适应日照而过敏发烫的身子涌向最繁华的街区,他们一定要亲自为善良的公主送上祝福。 华丽的车队如时经过街区,百姓们的欢呼声排山倒海,他们用博古利亚古语说着对伊黛尔和泽的祝福。 新郎和新娘也随之走出马车,纷纷向百姓们鞠躬致谢。 在走下马车的瞬间,泽突然感到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那痛蔓延至全身,甚至让他的视线都变得模糊不清。幸好他牵着伊黛尔的手,有一个支撑点,不然他已经昏厥。 他深吸一口气,面带笑容,说着一声声的谢谢。无数红色的玫瑰花瓣从高处撒落而下,伴随着轰然的礼炮声和满城的欢呼,车队渐渐驶过人山人海的街区,到了凯罗圣大教堂。 凯罗圣大教堂是博古利亚最大的教堂,其建筑风格沿袭了古老的圣丁式建筑。整座教堂由一百零层高塔组成,其令人称赞的是,直入云天的教堂居然朝着东方倾斜三十度,凭借怪异的重力与引力的完美配合,凯罗圣斜塔大教堂屹立了上千年,未有丝毫坍塌或者移位的现象,不得不承认博古利亚族人有着很高的智慧。 教堂的每一层都有不同的装饰,其代表着不同的意思,以示区别。第一层,刻着众多博古利亚历代高官的头像浮雕,殿门外立着蓝,白两匹有着翅膀的天马,殿堂的中心有一处名为“月粟”的水晶池,池中注入的水全由水晶与天然雨水混合而成的,晶莹剔透,即使在纯粹的黑暗中也可绽放出粼粼银光,宛若天际银河般梦幻。 “月粟”,是忏悔的意思。所以教堂的第一层是族人的忏悔之地,每当进入殿堂,他们都会跪于水晶池边,诵读池底刻着的“悔”之经,以示真诚的忏悔。 教堂第二层为白色布景,殿堂内的黑土里长着一颗“滨”之神树,每当教皇或者皇室族人去世,除了为他们举办隆重的葬礼外,其亲人们还须到凯罗圣教堂的第二层为逝者哭丧,“滨”之神树正是因为汲取了太多的眼泪,才会繁开枝叶。 教堂第三层为蓝色布景,是全族人祈福之地;第四层是外族族人前去博古利亚的观赏之地;第五层意为喜庆之地,是博古利亚在遇到重大喜庆之事时,就会在教堂第五层举行盛大的宴会;而第六层则属于接见外客之地。 从第七层到第一百零七层都未修建殿堂,只是由上万螺旋阶梯连结而成,由此可到达教堂的最顶层,那便是新人许下承诺之地。 每位举行婚礼的新人都必须经过长长的螺旋阶梯到达教堂,在神官面前许下此生不变的承诺。 在新人们通向教堂的过程中,他们会体味到彼此爱情的不易,由此可让他们更加珍惜彼此。 另外,不管是新郎或是新娘,只要有负于对方的,就会受到诸神的谴责,此生此世都不可安宁。 身穿蓝色盛装的侍卫将马车停到了教堂殿门前,泽搀扶着伊黛尔缓缓走下马车,他牵着她的手,推开了殿门。 进入神圣的教堂后,他们顿足腾空,直接跃上了第七层,然后手牵手走上了盘旋有至、遥不可及的螺旋阶梯。那阶梯是纯金筑成的,仰望而上就是一片金光,闪耀了整座华丽的殿堂。 泽急促的喘息着,但他尽量不让伊黛尔发现自己身体细微的变化。 之前,欧士英伯爵本想策马紧跟其后,一旦泽撑不下去的时候,他也好上前帮助,但这也被泽拒绝,他说如果那样,必将引起伊黛尔的注意,所以他没有让任何人跟着他,独自在生命的尽头为了爱努力支撑着。 伊黛尔下意识的握紧了泽的手,向他微笑道,“泽,你还记得我成年的那日吗,在成人仪式之后,母亲让我许下愿望。当时,我许的愿望就是,能够牵着你的手,与你一同走完凯罗圣教堂里的螺旋阶梯,去往幸福的彼岸。呵呵,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耶。父皇、母后,嬷嬷,他们始终还是眷顾着我的。以前,我就听母后说过纯金螺旋阶梯好惊人的,今日,我终于见着它了,就算很远,我们也会到达终点的,对吗?” 泽跨过一层阶梯,双腿有些颤抖,但他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淡淡一笑,“嗯,那当然,我们经历了这么多风雨,终于算是苦尽甘来。不过,伊黛尔,你要答应我,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坚强,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答应我,好吗?” 她诧异的看着他,声音好些急促,“泽,你怎么要这样想呢?一切苦痛都过去了,再说了,有你在,任何苦难都不会发生的。父皇、母后,嬷嬷都在天堂祝福我们呢。不过,你放心,伊黛尔会长大的,我会学面对一切苦痛的,因为身为博古利亚公主,我肩上的责任还很重大,我要带着我的族人一直幸福、安宁的生活下去。我会将自己的快乐和幸福传递给每一个人。 “我已经想好了,婚后我会好好学习兵书,我要帮助你,一同对付龙鳞神,为之前死去的所有人讨回公道,我会尽快让自己的身子强健起来,日后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我要向雪樱姐姐那么勇敢!” 听着她甜美的声音,他的内心确实猛浪般的翻腾,隐忍已久的眼泪已在眼眶里回旋,他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握紧了伊黛尔的手,“伊黛尔,你确实长大了。教皇要是听到你这番话,他定会乐得睡不着的。今天,你真的好美,谢谢高贵的神能让我遇上你,能够好好爱你就是我最大的企盼。我的父亲和母亲如果看见你,他们也定会很开心的。伊黛尔,请记住,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梦华王朝再怎样的翻云覆雨,我会一直爱着你,生生世世……” 她哭了,泪水顺着眼角滑落而下,“我,也会生生世世的爱你,任凭沧海桑田,永不改变。” 就这样,两个经历苦难的人,终于在一时辰后共同走完了高高的螺旋阶梯。到达了教堂的第一百零八层。 第十九章 婚礼 从透明的玻璃窗俯瞰而下,雾气萦绕的一切都像是沧海一粟,渺小到犹如璀璨星辰里的一丝微光。神官早已手握权杖,站在神像前等待他们二位了。 依照习俗,神官先为他们诵读经书,经书的内容乃是泽与伊黛尔各自的生辰八字、所属星座等,这些信息都是记录于生死册之中的。婚前,新郎与新娘是不可冒昧的告知对方这些的,如轻言告知,就触犯了律令,依法会被神官审判。 因为博古利亚也算是梦华王朝中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部族,所以它有着属于自己的统治思想。律令规定,不能将生辰八字,所属星座,家世背景这类信息全数告知对方,是因为博尔斯特教皇想要告知他的族人:彼此相爱,并不是为其任何可图的目的,他希望他的族人不会背叛爱,也不会因家世等客观因素而成为爱的懦弱者,欺骗者和束缚者。 生死册是具有神力的册子,如果两人真的而相爱,在男方和女方各自所属的页面上就会相继出现两颗红心。如不相爱,生死册里自然不会出现因爱才生的“心”,当时,女皇为泽定下婚约后,神官曾翻阅了生死册,泽和莉樱娜的那两页果真没有出现那两颗红心。而此时,两颗红心却赫然出现,令神官惊喜不已。 随后,神官高举权杖,严肃的问着泽,“泽统领,你是否愿意娶伊黛尔公主为妻,无论贫富贵贱,生老病死,你都愿意与她共度人生吗?” 泽握紧了剧烈颤抖的双手,镇定道,“我,愿意。” 神官侧身,继续问着伊黛尔,“伊黛尔公主,你是否愿意嫁给泽统领,无论贫富贵贱,生老病死,你都愿意与他同甘共苦吗?” 伊黛尔微微笑着,毅然道,“我愿意。” 神官正对两人,“好,我宣布,伊黛尔公主与泽统领正式结为夫妻,此生此世,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现在,有请新郎、新娘在神的面前为彼此戴上婚戒,以示真诚的爱意,不可欺骗、背弃,伤害彼此。” 随之,泽从纯金盒子中取出那枚“蓝粟”银戒,戒指上刻着神圣的蓝粟花,他小心翼翼的将戒指戴在了伊黛尔的手上。 同时,伊黛尔也将另一枚蓝粟银戒为泽戴上了,两人在神像面前相拥而泣。 诚挚的许下承诺之后,纯金马车前的天马飞跃而起,载着他们再次回到了圣殿。 此时,博古利亚圣殿内外已是沸腾四起,浩瀚的乐队奏起了悠扬的婚曲第二部分,新郎新娘也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上了舞台,为所有参加宴会的宾客而舞,将幸福之意传递给每一位族人。 泽搂着伊黛尔的腰,两人随着音律翩翩而舞起来,伸臂,回顾,俯首,扬眉,每一个动作都是如此动人,像是天际间的一段精美绝伦之舞。彩霞漫天,宛若神光般映照着他们,折射出惊艳无比的影子。一时间,衣香鬓影,华丽的衣裙纷飞旋舞,整座圣殿仿佛沉浸在华丽的海洋里。 舞曲在进行,他将她回旋着推出去,然后在双手手臂伸直的瞬间再度将她拉回怀里,两人的手紧紧扣在一起,她随着他的步伐,轻盈地旋舞,雪白裙裾完全展开了,宛若一朵朵惊艳的花在绚烂盛开。 舞曲已经接近尾声,伊黛尔随着泽有力的舞步来了一个漂亮的回声,跳完了最后一步。 在盛大的乐章结束之时,他紧紧搂住她,给了她深深的一个吻,那种热度逐渐在两人周身聚拢,众人纷纷鼓掌祝福。 一切仪式结束后,婚宴开始,伊黛尔被侍女护送到寝宫,换了另一套礼服后,重新出现在宴席大殿,与泽一同向每一桌的宾客纷纷敬酒,以表谢意。卡布丁洛神酒被倒入精致的银制酒杯中,酒味儿飘香,有着只属于博古利亚神酒的淡淡香气,酒香却不烈,入口后像是饮一杯甘泉,滋润心肺,畅快无比。众人齐齐举杯,向新郎,新娘一饮而尽,伊黛尔的酒力那是“巾帼不让须眉”,几十杯神酒喝下,也毫无酒醉之态。 泽虽喜好饮酒,但在元气耗尽之后过量饮酒,是对他身体极大的不利,萧幕见他脸色惨白,便也离桌,凑到他跟前,说着,“兄弟,要是撑不下去就先到后堂歇息一会儿吧,这儿由我和亦歌来打点就是了。” 泽摇摇头,有些无力的回答道,“不用了,我还能撑着,你快入席吧,别让伊黛尔发现什么异常。” 这时,费罗德也端着酒杯走到了泽的面前,一脸兴奋,“泽统领,我可将我最爱的妹妹交给你了,你定要好好待她,你要是敢欺负她,我定与你没完。” 泽一时无从回答,因为他知道,他终会辜负所有人的期望,也只好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那一刻,他的心就如针扎般的疼痛,眼前的一切都是昏暗的。黑暗席卷而至,他立即感到了死神可怖的召唤,那里充斥着令人窒息的气息,无语言表的疼痛在他胸腔里翻滚,在那样喧闹的圣殿里,他仿佛已经远离了热闹的本质,游离于恐怖的黑暗之中。与他擦肩而过的宾客各个洋溢着温馨的笑容,他虽处在其中,却只能感受到那种笑容背后的冷冽。死亡的步伐在逐渐地向他逼近,他可以坦然的面对死亡,却不能面对即将离开伊黛尔的残酷现实。 一阵喧腾过后,灯灭曲停,盛大的婚宴在午夜十二时准时结束。随着大钟的敲响,宾客散去,各自回殿休息。 伊黛尔也被侍女搀扶着,送入了泽之殿。明灭的灯盏下,两人紧紧相拥。因为太过激动,伊黛尔几次落泪,她从未相信幸福原来离自己那么近,当她扑到泽怀里的时候,那种超越一切的幸福感令她喜极而泣。 此后的几日,他未去骑士营操练,只是将操练的重任托付给了骑士团的左,右两名副将。他呆在殿阁中,和她说了很多话,仿佛把一生能说的话都压缩在几个夜晚里说尽了。 没有星月的夜里,烛火已经燃尽。昏暗的室内,泽的脸笼罩在一片白色的雾气里,依然是那样的高贵而苍白,带着令人沉醉的俊秀。他用力地抱紧了怀里娇小的身躯,似乎想要将她融入自己的生命——他们曾在沧海枯竭,天下动荡的时候,还在干涸的天地间相濡以沫,用尽最后的力气互相温暖,彼此安慰。 他急促的喘气,跪倒在她身前,双手剧烈的颤抖,明澈瞳孔里的光也在逐渐黯淡下去,“伊,伊黛尔,答应我,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好吗?就算我不在你身边,你也要坚强!” 她吃惊的望着生命垂危的泽,嘶哑道,“泽,泽,你怎么了?前几天你不是都还还好的吗?你是受伤了吗?让我为你去请神医,好不好?你绝对不可以就这样离开我,你知道,这对我有多么残酷吗?不,不,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不是!我不要一个人孤独的活着,不要!” 她的眼泪再次涌出,他抬起已然失去温度的手,为她拭去了眼角的泪水,轻轻吻了她的额头,“伊黛尔,请不要激动!我没有受伤,只是未能及时赶去神魔之井汲取纯净之血,那天为了唤出双凤珠的神力,又消耗了体内仅有的血,元气大损,我能撑过这几天,全靠欧士英伯爵的真气和那些神界灵药的维持。 “请原谅我!我本想拒绝婚礼的,但他们都坚决反对我的想法,萧公子说我如果背弃你将是对你最大的伤害。为了能让你在大婚之日感受到渴望已久的幸福,我才没有事先告知你。 “请不要为我伤心,因为我的牺牲是值得的,你哥哥恢复了博古利亚族人善良、淳朴的本性,以后他会好好待你的,安吉利亚邪恶邪灵也被逼入地狱,更重要的是,我们让龙鳞神落荒而逃。 “作为法勒希骑士团统领,应该坦然面对生死的。想当年,我父亲也是战死沙场,但这么久以来,我一直认为他并没有离开我,他只是在另一个地方守候着我,所以请相信,无论生死,我会一直爱着你,永远守护你的。” 她已经泣不成声,紧紧抱住瘦骨嶙峋的丈夫,“都怪我不好,这么几日都没发现你身体愈加衰弱,而没能好好照顾你,你为了我已经做了那么多,我却什么都为你做不了,我真是该死。哥哥曾经说的对,我只是被诅咒的孩子,我终会失去所有至亲。” 他猛地推开了她,“伊黛尔,不要这样说自己。你是善良的公主,所有人都会拥戴你的。再说了,萧公子、亦公子和欧士英伯爵,以及雪樱公主,他们都会像亲人一般对待你的。请,不要让我担心,好嘛?”说着,他随即喷出一口鲜血,溅落在了她雪白的衣襟上,像是染上了一朵鲜红的玫瑰,无比刺眼。 夜幕中,那颗“泽之星”确实在逐渐黯淡,向着遥远的东方陨落,最后身形聚散,消逝于浩瀚的星辰。 他艰难的起身,取下了剑阁中的宝剑,那是他荣誉的象征,更是骑士团灵魂的所在。他将剑交给伊黛尔,淡然道,“请帮我保管此剑,它会永远伴随着你,也会永远守护博古利亚。最后,请你答应我,一定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 她依偎在他怀里,瑟瑟发抖,“好,好,我答应你。可是,求求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他用最后的余光恋恋不舍的瞧着她,低声道,“伊黛尔,好好活下去!我会一直守护你的。相信我,我的灵魂并没有离开你,生生世世都会我爱着你。” 随着话音的落下,他渐渐松开了伊黛尔的手,流泪的双眸微微阖上,“泽之星”已经沉沉落下,连陨落时的碎末都没有留下。 那样的惶恐迫使她握紧了衣襟,抱着死去的他大哭,那哭声回旋天地,令人揪心无比。她无法接受曾经发誓永远守护在她身边的人就在那一刻永远离开了她,一滴滴的泪落入蓝粟银戒之中,渐渐凝冻。 突然,从泽的那枚戒指中蹿出一个白色的小天使,它扑散着自己美丽的天使之翼,小天使周身散发着层层灵光,笼罩着虚弱的伊黛尔,那是博古利亚传说中的“爱之灵光”。 曾在博古利亚一本神异之书里记载着这样一句话,“爱之真切,沧海桑田仍不弃,爱之灵光将生生不息,令爱永存。”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两个相爱的人能够在沧海桑田之时都不离不弃,他们的爱之光就会生生不息,爱意永存。 可是千百年来,却无相爱之人能够唤出唯美的“爱之光”。千百年后,泽和伊黛尔的爱情终于感动了藏于婚戒之中的“爱之光天使”,天使现身,就会散发“爱之灵光”,让泽的灵魂永远跟随伊黛尔。 随后,灵光合为一束,又蹿回了婚戒之中。小天使挥动自己的双翼,泽手上的那枚戒指,就缓缓从他手中脱落,随着“爱之灵光”的牵引,那枚戒指被无形之力戴入了伊黛尔的手指上,这也是表示,他们的爱将生生世世永存。 伊黛尔哭倒在他冰冷的怀里,身子微微蜷缩在一起,剧烈颤抖。听到那嘶声力竭的哭声后,雪樱等人冲进了泽之殿,然而,他们看见的只是泽冰冷的遗体。 雪樱抱住伊黛尔,安慰着她,“公主,不要伤心了,泽统领就是怕你承受不住这个打击才没有过早告知你的。他那么爱你,所以你千万别让他失望,好吗?我们大家都会陪在你身边的,你不会孤独。” 然而她只是喃喃道,“泽……” 萧幕和亦歌站在一旁,神情木讷,曾经,他们大概还未经历过这种事吧。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逝去,令他们不得不感叹梦华王朝的残酷,那莫名的痛便也从腹部蔓延至全身,就像是被无数的丝线缠绕,使其痛苦难耐。 第二十章 天塔 泽统领去世,全城哀悼,族人皆泣不成声,费罗德一时也无法接受那个现实,与族人们一同陷入悲伤之中。 那个英武的吸血骑士曾一度叱咤风云,却最终逃不过宿命的摧残。 他是正义的化身,是所有族人信赖的骑士团统领,他的离去就如族人所有的企盼都为之碎裂,没了长久以来的寄托,他们也就如魂神皆。 整座利亚城被笼罩在静谧尔悲伤的气氛里。 两日后,费罗德就下令为泽举行了类似皇室葬礼的“天葬”,当年,泽的父亲战死沙场后,博尔斯特教皇也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天葬”,那是法勒希骑士团最为盛大的葬礼,也只有让族人称赞的统领才能受此殊荣。 近一月来,博古利亚像是经历了大喜又大悲,所有人都显得精疲力竭。 全族人身穿孝服涌向街区,手捧白色蓝粟花,他们要送统领最后一程。 骑士团左,右副将为泽换上了蓝色的军服,他的遗体被放入磬之棺里,棺里嵌着一颗名为“磬珠”的圣物,它可以散发出灵光,将遗体保存完好。 费罗德钦点的骑士团战士抬着磬之棺,通过了蜿蜒的街区,最终会将泽安葬于“天京塔”之中,此塔无顶,可通天!那束神界天灵光会直射塔里的墓穴,为死去的骑士统领带去永久的祷告,也预示着,在生死轮回之后,泽又将重回博古利亚,继续为族人驱逐一切恶灵。 送葬队经过之处,更多的花从空中飘落,仿佛一阵风吹过天地,无数花瓣在同一瞬间脱落,飘向天塔。 每一朵花都泛出纯净的白色,在风里回旋,曼妙不可方物。神官手握权杖,为泽诵经祷告,皇室大臣与族人也纷纷双手交叉,默念神语。 顿时,哀嚎震怒天地,狂风四起,落叶萧萧,雷鸣电闪,大海翻腾,似若天地间的所有生灵都在为一位正义之士的离去而惋惜和痛心。 狂风里,清冷凄烈的声调响彻了整个灰冷的高空,“萧萧易水东风冷,战士百战身名裂。万里回头故人,悲歌长绝啼清泪。” 昏暗的天地间,一位智者坐在高高翘起的屋檐上,握萧而吹,那低声婉转的箫声回旋在华丽的城,拂去了死寂的气息,仿佛还有雪白的雪在飘飞,铺在了棺盖之上,那些雪花儿随着音律的回旋也在棺盖上翩翩起舞,它们像具有了灵魂,跳动四起,为棺里的骑士闻歌而舞。 伊黛尔跟随队伍,跪在花瓣雨中,仰头看着灰冷的天,点点落花如血,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绝望和恐惧,令她濒临崩溃。 萧幕和亦歌赶紧上前将她扶起,她才没有因过度伤心而昏厥。 在队伍到达街区外的天塔时,花还在不断飘落,她能看剑他的灵魂如轻烟般从躯体里升起,在寒风里升上灰冷的苍穹,那个灵魂在虚空里抬起手,做了一个无声的手势——对不起。 伊黛尔登时失声,不顾一切地对这高空伸出手,想去拥抱他,然而他去随着一阵风仿佛轻烟一样在她手里消散,只留下一丝淡薄的微笑。 费罗德与神官亲自为泽在天塔里立了一坐骑士冢,那柄骑士统领之剑永远的尘封在了骑士冢中,永世跟随他的主人。 所有参加葬礼的人都披着孝服静静地跪在灵堂前,火鼎里的火光一明一灭,映着他们苍白的脸,就如最凄清的冰雕,毫无生气。 盛大的吊唁结束后,伊黛尔依然不肯离去,她斥退了左右侍女,独自默默地跪在黑暗深处,仿佛灵魂都出了壳,又仿佛是在等待着什么。 天塔外的灵堂里灯火摇曳,魅影重重,诡异森冷,她哭着,仿佛是多年隐忍积压的感情已经濒临崩溃到极限。 那些破碎的零星碎片在她脑里浮现,就如一个悄无声息临近的梦魇,她最终因过度伤心尔昏倒,被守候在外的雪樱送回了寝宫。 她美丽的眼眸里布满了血丝,陷在柔软重叠的被褥里,热度急速上升,额头上虽然敷着冰袋,却毅然烫得可怕,双颊绯红,呼吸细微急促。 如今的她又怎样才能抑制那种孤独的渴望? 神医跟她开了很多药,她却仍是陷入昏迷,身体每况愈下,所有的人都焦急的守在她床前,不敢离去。 萧幕敲着脑袋,意味深长的说着,“公主,她是心病引起高烧的,治病要治根,这样下去只会让她更加虚弱。这样吧,听说你们这儿长有薄荷草,我待会儿去采摘几叶,捣成碎末,然后裹在纱布里,将纱布放在公主的枕头边,当公主闻到薄荷草味道的时候,她就会醒来,这是起到了刺激作用。 “她醒来,我们再为她准备一些米粥和她喜欢吃的小菜,让她恢复原有的体力。不要一生病就给她药吃,这是绝对错误的做法,要用饮食改善之后,我们再想办法打开她的心结,治愈她的心里郁结。” 亦歌转头惊讶的瞧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兄弟,他的知识面着实让亦歌打心底里佩服,“萧导,你学过心理学啊?分析的这么头头是道,不错,不错。” 萧幕满是得意的样子,“没啊,我没学过心理学。这是常识性问题。病从心生,治病当然要指标又治本,与时具进咯。现在,养生学在我们那儿超火的,我这也有部分是听讲座知晓的。” 亦歌长叹一声,“呀,要是在北京就好了,我太想念我那北京烤鸭了,还有,他们……” 萧幕诧异的一笑,“哟,看不出来,我们一向骁勇善战的亦大侠原来也有思乡情结哦。原来我一提往事,你就会痛骂我一番,现在倒好,你自个儿说起来了,真够表里不一的。别想了,曾经的一切在不久后就会回来的。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活在当下!” “好,经过本大侠的苦心教导,阁下终于是安于现状了。不过,我得补充一句:我们不只要活在当下,还要为所有被恶魔残害的人讨回公道,创造一个盛世王朝。” “嗯,那当然,这样才不虚此行嘛。” 随后,萧幕负责采摘薄荷叶,亦歌前去骑士营安抚战士,避免他们因为统领的离开而一蹶不振,雪樱则留在寝宫,细心的照顾着伊黛尔。 薄荷叶果然起了作用,一日后,伊黛尔终于从昏睡中醒来,雪樱亲自为她端上了米粥和她特别爱吃的几样小菜。 刚开始,她还是倔强的不肯吃,经雪樱再三劝导,她才喝下了营养的米粥。 之后,萧幕跟她说了泽所提出的“合城之举”,其工程浩大,非常需要她的帮助。“合城之举”那是泽最大的愿望,为了完成他毕生的心愿,伊黛尔终于答应大家要为了泽好好的活下去,不辜负他的期望。 从那一刻起,她将属于她和泽的曾经通通珍藏于内心深处,那些回忆将永远伴随着她,她要握起泽之剑,为族人驱逐恶魔。她不要再懦弱,她会努力的坚强起来,向着充满曙光的前方继续奔跑,因为她明白,爱一个人包括去完成他的心愿,她也相信,泽始终在自己身边,她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第二十一章 祈灵城 待伊黛尔痊愈之后,“合城之举”正式开始施行。 欧士英伯爵首先率领上百天兵去往幻月城,他们将在幻月城与博古利亚之间筑起上万里的驰道,以此抵御外敌,加强两城联系。在“万里驰道”工程开始后,丹菲尔公主也利用自己的法杖,施法在幻月城与博古利亚交界处幻化出了一座华丽至极的都城,取名为“祈灵城”,有为天下之人祈福之意,它也将是梦华王朝第一座都城。 萧幕经过几夜思量,准备沿用现代的民选制度,由幻月城和博古利亚所有族人投票选出了丞相、御史、摄政王等官位任职人。 大选历经五日终于结束,激烈角逐之后,深得民心且有实力者皆被选入都城,翌日上任。 各官员陆续上任后,萧幕和亦歌召集众臣召开了一次集体大会,其召开大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制定出梦华王朝统一的制度,以平等为核心,解除一切不平等以及残暴的旧体系。 制度中的各项条款皆以《博古利亚法典》为根基,从群臣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不具有任何剥削性质。 比如,在萧幕的提议下,大会统一了币制,以新铸造的凯亚币为本币,而幻月城以及博古利亚族人就以兑换的方式,进行各城货币流通。 而且他还鼓励各族百姓积极学习外族语言,加强沟通。 制度无论是对城主,群臣或是百姓都有所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规定,一旦触犯规定,无论身居何种官职都将严惩不贷。 为了鼓励群臣的积极性,萧幕和亦歌还提出每隔一年就回召开都城议会,评选出优秀官员,以资奖励,奖励获得越多,那么提升的空间就越大。其各类小官,侍卫等都有晋升的机会。 考虑到现实经济并不景气的现况,萧幕毅然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赋税,还从国库取出一部分资金发放给百姓,这笔资金是用于他们创业用的,创业基金。 在他们得到该笔资金时,萧幕会跟他们签署一份合同,合同中有双方约定的期限,期限一到,他们必须将之前所得资金归还于国库,为了防止有借无还的情况发生,萧幕还与他们约定,归还时必须缴付相应的利息,如不能如期归还,在一定的延长期后,他们的现有住房以及资金将全数归于国库。 这些制度制定后,连亦歌都连连称赞萧幕,他确实有其过人的经济头脑。 过后的一段时间里,亦歌负责军队大小事物,其清风堂弟子,法勒希骑士团战士与幻月城将士纷纷进入祈灵城,三军编制为一个军队,部队驻扎在祈灵都城城内,由亦歌全权统领。 操练之余,他也亲自前往兵器阁,督促上万精锐兵器的铸造。毕竟,日后,还是避免不了与龙鳞神的大战,所以配备上等兵器乃是首当其冲的。 在这次铸造的兵器中,不仅有刀剑等利刃,还有诸多千奇百怪的暗器,比如像铁制的五叶针,此针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长短,它最长可达到一柄利剑的长度,而最短则可以微型到肉眼无法看见的地步,杀人于无形之中。除此之外,还有像毒球、三步枪等暗器,那都是亦歌自个儿研发出来的。 萧幕总是讽刺说他,是因为他看金庸小说入迷了,才会想出那些奇奇怪怪的暗器。 他们庞大的军队里也分为了冲击精锐部队,围攻部队,以及水,陆,空分队,分别由亦歌以及其他两员副将进行操练。 而萧幕则与众臣游走于都城外的其余各城,他亲自向百姓传授农耕技术,鼓励百姓发展农耕事业,开渠挖塘,插秧、种植、养殖等农业迅速发展起来。 因为对河流的分流恰当,各族人都互相补短,北水南调,困扰梦华王朝长达百年之久的水资源失衡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于此同时,农业的兴盛也带动了纺织、饮食等行业的兴起,各城纷纷出现繁荣复苏的景象。 尔后,萧幕在各城都差人开设了学堂,聘请了由他亲自挑选的人作为导师,孩子们纷纷进入学堂学习。 学堂分为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具有针对性的授课。同时,他还制定了完善的考试制度,以检验学子们的学习效果,在优胜劣汰的形势下,不断发觉优秀人才。 几月建设,都城围墙修建工程终于圆满竣工,其围墙包围着整个祈灵城,以及幻月城和博古利亚,外敌想要入侵自然难上加难,驰道也修建结束,各城族人广开言路,增进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此时的梦华王朝像是焕然一新,繁荣昌盛,百姓和乐,那是千百年来无人可以想象出的盛况。 此后,萧幕就在全族族人的拥戴下,成为了祈灵城城主,相当于是梦华王朝最为核心的人物了。 在他的领导下,雪樱统治幻月城,伊黛尔代表费罗德统治博古利亚,“一城两制”正式施行,“合城之举”大功告成。 之前,萧幕一再推脱担任都城之主的事儿,他本就是个艺术创作者,生来不喜好官场之事,他觉得一旦接下那头衔,他将失去仅有的自由。所以,他找了诸多理由,据理力争,让亦歌去管理那些事务。 亦歌倒好,反将萧幕一军,由全民大选,公选出都城城主,如此以来,萧幕就无话可说了。 亦歌也是个淡薄名利的人,他一心只想着F1,所以趁此机会,将此重任扔给了萧幕,虽然梦华王朝已不再是烫手的山芋,但如此庞大的一个王朝,要统治起来确实有不易之处,接下来,无论是作为城主的萧幕,还是三军统帅亦歌,他们要经历的还很多,只有在不断的历练中才能使他们成长。 萧幕继任城主之位后,去到了天塔祭奠泽,他手握那柄泽之剑,站在骑士冢面前,默默颔首,对他说着,“泽,我不负你重托,“合城之举”已经大功告成,如今,梦华王朝正在走向繁荣,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和亦歌齐心协力,击退恶魔的。” 突然,无数白色的蓝粟花随风飘进天塔,落在了墓前,在飘落的一瞬间绚烂盛开。那似乎是正义的骑士听见了萧幕的话,在为之兴奋吧,就连苍白的天际也登时湛蓝无比,晴空万里。 萧幕手中的泽之剑微微抖动,发出铮然的响声,它像是在告诉所有人,他的主人在不久后就会回归故土,继续守候在梦华王朝那片广袤的疆域之上,成为千垂不朽的正义骑士! 他毕竟开创了梦华王朝的盛世之景,因为没有他的提议,萧幕也不会想到用现代的理念去治天下。他是昏暗世界里的先行者,他将曙光留给了族人,自己却为此牺牲,历代英雄皆战而亡,由此悲歌长绝,但,奥里西斯,这个名字将会流传百世,万人敬仰。所有人都坚信,英勇的吸血骑士会重回博古利亚,他将手持正义之剑,为天下除恶…… 第二十一章 祈灵城 待伊黛尔痊愈之后,“合城之举”正式开始施行。 欧士英伯爵首先率领上百天兵去往幻月城,他们将在幻月城与博古利亚之间筑起上万里的驰道,以此抵御外敌,加强两城联系。在“万里驰道”工程开始后,丹菲尔公主也利用自己的法杖,施法在幻月城与博古利亚交界处幻化出了一座华丽至极的都城,取名为“祈灵城”,有为天下之人祈福之意,它也将是梦华王朝第一座都城。 萧幕经过几夜思量,准备沿用现代的民选制度,由幻月城和博古利亚所有族人投票选出了丞相、御史、摄政王等官位任职人。 大选历经五日终于结束,激烈角逐之后,深得民心且有实力者皆被选入都城,翌日上任。 各官员陆续上任后,萧幕和亦歌召集众臣召开了一次集体大会,其召开大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制定出梦华王朝统一的制度,以平等为核心,解除一切不平等以及残暴的旧体系。 制度中的各项条款皆以《博古利亚法典》为根基,从群臣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不具有任何剥削性质。 比如,在萧幕的提议下,大会统一了币制,以新铸造的凯亚币为本币,而幻月城以及博古利亚族人就以兑换的方式,进行各城货币流通。 而且他还鼓励各族百姓积极学习外族语言,加强沟通。 制度无论是对城主,群臣或是百姓都有所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规定,一旦触犯规定,无论身居何种官职都将严惩不贷。 为了鼓励群臣的积极性,萧幕和亦歌还提出每隔一年就回召开都城议会,评选出优秀官员,以资奖励,奖励获得越多,那么提升的空间就越大。其各类小官,侍卫等都有晋升的机会。 考虑到现实经济并不景气的现况,萧幕毅然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赋税,还从国库取出一部分资金发放给百姓,这笔资金是用于他们创业用的,创业基金。 在他们得到该笔资金时,萧幕会跟他们签署一份合同,合同中有双方约定的期限,期限一到,他们必须将之前所得资金归还于国库,为了防止有借无还的情况发生,萧幕还与他们约定,归还时必须缴付相应的利息,如不能如期归还,在一定的延长期后,他们的现有住房以及资金将全数归于国库。 这些制度制定后,连亦歌都连连称赞萧幕,他确实有其过人的经济头脑。 过后的一段时间里,亦歌负责军队大小事物,其清风堂弟子,法勒希骑士团战士与幻月城将士纷纷进入祈灵城,三军编制为一个军队,部队驻扎在祈灵都城城内,由亦歌全权统领。 操练之余,他也亲自前往兵器阁,督促上万精锐兵器的铸造。毕竟,日后,还是避免不了与龙鳞神的大战,所以配备上等兵器乃是首当其冲的。 在这次铸造的兵器中,不仅有刀剑等利刃,还有诸多千奇百怪的暗器,比如像铁制的五叶针,此针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长短,它最长可达到一柄利剑的长度,而最短则可以微型到肉眼无法看见的地步,杀人于无形之中。除此之外,还有像毒球、三步枪等暗器,那都是亦歌自个儿研发出来的。 萧幕总是讽刺说他,是因为他看金庸小说入迷了,才会想出那些奇奇怪怪的暗器。 他们庞大的军队里也分为了冲击精锐部队,围攻部队,以及水,陆,空分队,分别由亦歌以及其他两员副将进行操练。 而萧幕则与众臣游走于都城外的其余各城,他亲自向百姓传授农耕技术,鼓励百姓发展农耕事业,开渠挖塘,插秧、种植、养殖等农业迅速发展起来。 因为对河流的分流恰当,各族人都互相补短,北水南调,困扰梦华王朝长达百年之久的水资源失衡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于此同时,农业的兴盛也带动了纺织、饮食等行业的兴起,各城纷纷出现繁荣复苏的景象。 尔后,萧幕在各城都差人开设了学堂,聘请了由他亲自挑选的人作为导师,孩子们纷纷进入学堂学习。 学堂分为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具有针对性的授课。同时,他还制定了完善的考试制度,以检验学子们的学习效果,在优胜劣汰的形势下,不断发觉优秀人才。 几月建设,都城围墙修建工程终于圆满竣工,其围墙包围着整个祈灵城,以及幻月城和博古利亚,外敌想要入侵自然难上加难,驰道也修建结束,各城族人广开言路,增进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此时的梦华王朝像是焕然一新,繁荣昌盛,百姓和乐,那是千百年来无人可以想象出的盛况。 此后,萧幕就在全族族人的拥戴下,成为了祈灵城城主,相当于是梦华王朝最为核心的人物了。 在他的领导下,雪樱统治幻月城,伊黛尔代表费罗德统治博古利亚,“一城两制”正式施行,“合城之举”大功告成。 之前,萧幕一再推脱担任都城之主的事儿,他本就是个艺术创作者,生来不喜好官场之事,他觉得一旦接下那头衔,他将失去仅有的自由。所以,他找了诸多理由,据理力争,让亦歌去管理那些事务。 亦歌倒好,反将萧幕一军,由全民大选,公选出都城城主,如此以来,萧幕就无话可说了。 亦歌也是个淡薄名利的人,他一心只想着F1,所以趁此机会,将此重任扔给了萧幕,虽然梦华王朝已不再是烫手的山芋,但如此庞大的一个王朝,要统治起来确实有不易之处,接下来,无论是作为城主的萧幕,还是三军统帅亦歌,他们要经历的还很多,只有在不断的历练中才能使他们成长。 萧幕继任城主之位后,去到了天塔祭奠泽,他手握那柄泽之剑,站在骑士冢面前,默默颔首,对他说着,“泽,我不负你重托,“合城之举”已经大功告成,如今,梦华王朝正在走向繁荣,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和亦歌齐心协力,击退恶魔的。” 突然,无数白色的蓝粟花随风飘进天塔,落在了墓前,在飘落的一瞬间绚烂盛开。那似乎是正义的骑士听见了萧幕的话,在为之兴奋吧,就连苍白的天际也登时湛蓝无比,晴空万里。 萧幕手中的泽之剑微微抖动,发出铮然的响声,它像是在告诉所有人,他的主人在不久后就会回归故土,继续守候在梦华王朝那片广袤的疆域之上,成为千垂不朽的正义骑士! 他毕竟开创了梦华王朝的盛世之景,因为没有他的提议,萧幕也不会想到用现代的理念去治天下。他是昏暗世界里的先行者,他将曙光留给了族人,自己却为此牺牲,历代英雄皆战而亡,由此悲歌长绝,但,奥里西斯,这个名字将会流传百世,万人敬仰。所有人都坚信,英勇的吸血骑士会重回博古利亚,他将手持正义之剑,为天下除恶…… 第一章 追梦者 夜色深浓,不管是祈灵城还是北京城,都被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丝丝微风吹拂着相隔了几个世纪的两座城池。 萧幕的母亲正和几个人围坐在客厅,商量远行的事儿。 因为丹菲尔公主给萧爸他们的地图上显示,第一站他们要到达的地方就是库木里城,此城位于新疆罗布泊境域。 所以,经过详细和周密的计划,他们一致决定,明日启程乘坐火车到达新疆,然后再与从美国赶到新疆的中国文物研究院院长以及著名向导汇合,一同驱车前往生死之境——罗布泊。 亦歌的父母从未经历过探险这等凶险之事,但他们还是决定与萧爸,萧妈一同踏上征途,寻找宝物。 为此,他们请了世界顶级的向导和国际救援队的成员,一共三人,他们都将参与到此次的探险征途中。 云焕及篮球队的队员纷纷从球队赶到火车站,向四位长辈道别,云焕很想随他们一同前去,但考虑到晓夕和球队,他也就只好打消了那个念头。 在近年来的探险中,罗布泊一直是所有探险家与考古学家的梦想之地,曾也有无数的人穿行在那片无人生死区,探寻古老的文明,那里虽荒芜、恐怖,但不会存在权谋争斗,更不存在杀戮,荒芜的它像是一片真正的净土,隐匿了一切丑恶,向世人讲述着一段沉寂的历史。 为了揭开它神秘的面纱,曾有无数的先辈被它茫茫的沙漠所淹没,长睡荒漠之中。它像是一头似睡非睡的猛兽,不知道哪一时它会咆哮,正因为拥有了大多不可预知的因素,它才会成为世界公认的“生死三角区”,生命被抛入它浩瀚的地域里,便是如此的渺小,甚至,倏忽之间,他就可以轻易的吞噬你的生命。千百年来,如果能活着离开罗布泊的人,绝对算是一代勇士。 这次,四位皆已接近花甲的老人毅然前往恐怖的罗布泊,也算是一次壮举,他们那种对自然无所畏惧的精神无不让人钦佩。 夜行火车轰隆隆呼啸着离开了华灯初上的北京城,火车轮与轨道的摩擦发出刺耳的鸣叫,那种声音直接贯穿身体。 亦歌的父亲忐忑的靠在车厢的窗边,喃喃道,“罗布泊!它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萧伯母一时兴起,便为大家讲起了有关于罗布泊和自己的往事,“罗布泊是塔里木盆地的最低处和集流区,古代发源于天山,昆仑山和阿尔金山的流域源源注入罗布洼地形成湖泊,最大面积为5350平方公里,烟波浩渺,芦苇连天。可清代末叶之后,罗布泊渐渐干涸,到了1972年,罗布泊的最后一滴水也消失了。湖水的彻底干涸造成了罗布泊生态环境的极度恶化,夏季地表温度可达七十摄氏度,现在更有六月不能穿越之说。 “在我大学毕业,发表论文前,我曾与学校的几位学哥,学姐一同筹集资金,到过罗布泊。当时,因为经验不足,所以我们的穿越之旅受到了很多阻碍。第一就是水的问题,我们的饮用水并未带足,两天之后大家就没水喝了,炎热的气候,着实炙烤着我们,最后我们选择了放弃,返回新疆。那次的探险之旅,我们只绕着罗布泊外围走了一圈,并未深入到罗布泊的中心,因此我们也只是带回了一些风景照和几株沙漠中的稀有植物,未有重大发现。” 待萧伯母喝水之后,她继续向大家说着,“说来算是缘分吧,我和萧幕他爸就是在那次的探险之旅中认识的。当时,我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男人靠得住!他是属于细心到随时会为你添置凉水的男人。 “此后,我大学毕业,与萧幕他爸结婚后,便一心置身于考古事业中。这几十年的考古任务中我都无缘再会罗布泊,我以为我会就此留下遗憾。原来,上帝并没有遗忘我。我即将重回那片让生命渺小到沧海一粟的神秘之地。罗布泊中心将有诸多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稀有植物,找到它们,将是中国历史上又一新的发现。而且,我很期待见着那座库木里城,我们也必须找到它,因为我们最终需要取得的宝物就藏在那座城池之中。” 亦歌的父亲由此赞叹不已,“你们很是厉害,二十多岁就能到达生死三角区,确实让人佩服啊。想当年,我的爷爷也是一个考古学家,他对考古几乎到了一种疯狂的地步。在我印象里,我见爷爷的次数应该不超过十次吧,因为我爷爷常年不在家,他在哪个地方去参加考古工作也从不告诉家里人。我奶奶在退休后,就一直跟着我父亲生活的。爷爷很少回家照顾她,最多也是寄钱回来,有时大年三十,爷爷都不会出现在家里。 “我爷爷一心想要将他的考古事业传承给我父亲,但我父亲那时特别叛逆,他本身也不喜欢考古,一直没有走我爷爷为他铺好的路,而且我父亲认为是我爷爷有负于我奶奶,几十年来,他根本就没尽到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所以,我父亲很排斥我爷爷,大学毅然选择了攻读经济学。得知我父亲对考古如此憎恨之后,我爷爷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自个儿买了一套房子住,还收了几名学子,潜心教授他们考古学。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爷爷就因心肌梗塞而去世了。 “没有了束缚,我父亲开始下海经商,从白手起家到开办企业,事业节节高生。二十一岁我便被我父亲送入美国进修,继承了他的事业。他临终前也嘱咐我,要让亦氏企业代代传承下去,这也就是我让亦歌攻读MBA的真正原因。没想到,他小子对F1特别痴迷,偷偷背着我去拜师学艺,还参加顶级大赛,可气我了。但等我想通,从他的立场去为他考虑,支持他追逐自己梦想的时候,他又失踪了,去了啥梦华王朝,我真是气不打一出啊。” 亦歌妈妈从容一笑,“老亦,这都是成年往事了,还提它干嘛啊。以前儿子在家的时候,你总是冷落他,那么小就将他送去美国,现在你知道你有多想儿子了吧。” 亦爸喝了几口杯中的淡茶,“人老咯,总是在回忆过去。不是有人说过吗,老年人的下半生是在回忆里度过的。为人父母确实不是一件易事啊,我们为了孩子而奔波一生。有时候,我自己都在思量一个问题,我们何时才能为自己而活一次呢?从小把他们拉扯长大,成年后,还是有操不完的心,要顾虑他的事业还有他的另一半。可能,人生也就如此吧,必须要经历这几个阶段的。” 萧爸乐呵呵的笑了,“老亦,你顾虑的确实太多了。现在这个时代早就进步了,我们的观念也必须改变了。孩子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要相信他们的能力,让他们靠自己的双手去叙写人生,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在他们遇到挫败的时候为他们打打气,在他们成功的时候为他们准备一桌丰盛的大餐,如此而已。而我们更应该要做的是过好自己的人生,在往后的岁月里好好的享受一次咱们美好的生活。” “是啊,思想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我们确实应该让他们得到人生的历练。我想,这次他们前往梦华王朝,就是最好的历练,在不同的时代里,他们会经历不同的人生,千锤百炼之后,他们才可切实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说的好!他们的穿越之旅无疑不是对他们的一次考验,相信,我们的儿子在回归家乡时,一定是看改头换面,由青涩走向成熟了。对了,惠妍,我们去往古城要寻找什么宝物?到新疆跟吴院长汇合后,我才好向他们解释啊。” 萧伯母拿出地图,又仔细的查阅了一番那本厚实的考古实记,这才取下眼镜,严肃道,“以地图上的标注来看,我们要寻找的应该是祭司用的法杖。但因为我们对库木里古城丝毫不了解,它的文化背景,风土人情,文献资料当中又很少,所以我不敢确定它就是法杖,只是从外观这一浅薄层次推断而出的。” 亦歌父亲亦哲华倒是想得很乐观,“管它是法杖还是其他东西,我们只要找到古城就必定能找到宝物。大家别担心,我们还有吴院长和赵向导的帮助,定能顺利完成任务的。” 亦伯母李静秀反驳道,“亦老头儿,你也忒乐观了吧。罗布泊是何等凶险之地,多少人曾在那里遇难,你又不是不清楚。” 听到她的话,所有人都沉默了,毕竟亦伯母说得是事实,他们也必须去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车窗外的风景美丽依旧,天际湛蓝,朵朵浮云随风飘移,聚拢又散开,轨道旁的青草幽幽摇摆,还夹杂有随风凋零的彩色花瓣,飞舞天地。不远处的青翠山峦延绵起伏,巍峨的山峰总是那么迷离,令人向往又不时的感到惧怕,它像是天地间谱写出来的一首壮丽史诗,在向世间尽情挥洒它的豪情。 随着海拔的升高,列车渐渐驶入了蓝天如洗的高原地区,他们在长久地凝望那片迤逦,壮观而又肃穆的天地,那一刻,他们像是停留在世间净土边缘,一寸净土,人世间的喧嚣与浮华不能与它对峙,即便是轮回之后的生命也不能够。 美丽风景过后,列车在黄昏时分到站。 第二章 父子 吴院长,赵向导,以及两名经验丰富的救援队人员已经早早的在列车站等候他们了。 一行人相互握手问好后,纷纷上了越野车,他们将在吴院长的研究分院里休息一夜。 之后,他们将驱车前往罗布泊,此次开往罗布泊的车辆有两辆,一辆是奔驰越野车,一辆则是吴院长拜托朋友特意借的卡车,卡车里装有他们的所有装备,因为在前往罗布泊之后,他们还将继续去到阿尔金山,寻找另一件宝物。 所以装备是否齐全,乃是他们这次能否成功穿越生死三角区的关键,那让吴院长足足花了一周的时间去准备那些物资,以确保万无一失。 吴建枭院长与萧幕的母亲林惠妍女士是大学同班同学。他们所学的都是考古专业,但吴建枭对中国古代及近代文物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毕业后就一直置身于对文物的研究工作中,经十年奋斗,成为了中国文物研究院院长。 他们还一齐发表了十多篇文物及考古论文,其论文报告被多家国内外知名杂志社和报社刊登,震撼整个考古界,所以,他们二位也算是世界考古业里数一数二的大人物。 自上次二位前去渤海考证古代沉船已时隔整整一年,老同学一年之后再次相聚,自然是兴奋至极的,两人在餐桌上就已聊得不亦乐乎了。 而著名向导赵敬梁也趁此机会向大家更为详细的介绍了整个罗布泊的布局,三十五岁的他曾三次成功穿越罗布泊,对罗布泊可谓是了如指掌。 但他却告诉大家,他三次走进罗布泊都未曾发现库木里古城的任何踪迹。而且以他多年高原地区探险的经验来讲,就算古城真的存在,也被淹没在了浩瀚的群沙之中,因为自罗布泊干涸之后,它就成为了一片荒漠,年年经受着沙暴的袭击,沙丘移动,古城不可能完好无缺。 再者,中国历史上,确实没有罗布泊存在库木里古城之说。不过,赵向导还是充满信心的告诉大家,可以按照地图上的路线行进,进入罗布泊后向北走,到达罗布泊北岸,再沿着它的湖盆向南推进,到达龙城雅丹。地图上,库木里古城的所处位置就在雅丹的下方,可能处于罗布泊的最边沿地区,如不出意外,三日后就能到达地图所标志的位置。 两名救援队人员也向大家介绍了进入罗布泊之后应该注意的问题和所涉及到的自救方法,特别是对于两位女同志,罗布泊对她们来说将是一项非常大的挑战。 一切问题了解清楚后,他们也就回了研究院的招待所休息。 这一夜,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忐忑不安的,他们无法预知明日会发生什么,这大概也是探险征途最刺激的地方。 萧爸的心脏本就不好,高原气候确实让他出现了不适应的症状,可他不听劝,说自己吃点儿药就好多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要是萧幕知道自己的父亲为了自己那样奔波,他该是怎样的感受呢? 萧幕在大四的时候就拍摄了一部名为《父子》的电影,其电影刻画了一对平凡的父子却不平凡的一生,并用蒙太奇的剪辑和叙述手段反映了不同家庭背景下的两对父子的生活,以此进行淋漓尽致的烘托,深刻表达出一种感人至深的父子情。影片中的“父亲”为帮助儿子完成美术梦想,替那家富裕家庭的父子干活,平时还在外兼差。 每周周末,当父亲去帮别人开车或者送报纸的时候,他也都会让自己的儿子跟着自己去,看他是如何挣钱的,并将一部分活儿交给儿子,让他首先学会如何生存,如何为人处事,因为父亲知道,就算作为一位艺术创作者,其自身的人生阅历也是不可空白的,任何艺术的创作灵感都来源于最为朴实的生活。 那富家公子百般为难他们,但他们并未因此气馁,一起并肩作战。最终他的儿子以当年高考状元的身份被保送到北京美术学院,其油画作品多次得到业界高赞,一举成名。在儿子事业迎来巅峰的时候,他的父亲因常年的劳累积压,最终离开了人世。 在父亲去世后,儿子发现了父亲抽屉里的一张存折,存折里存着当年父亲兼职的剩余工资,资金不多,可能他画一幅画就赚回来了,但那位父亲留了这样一句话给儿子:父亲给你留下的不是钱,而是精神的传承。希望你带着这种精神,创作出更有灵魂的作品。记住,生活在于历练而非享受! 此后,儿子带着父亲所传承给他的人生真谛努力奋斗,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著名画家。而那对富裕家庭的父子却因贪恋权势,,被关入大牢,一生都将在那高墙之中度过。 此片上映后一度掀起热潮,更以朴实的故事情节获得了当年的金鸡百花奖的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奖。萧幕也由此走上了导演之路,备受关注。 从《父子》这部影片中可看出萧幕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也非常崇拜自己的父亲,身处梦华王朝的他,无时无刻不思念着自己的父母,如果让他知道,他的父母即将穿越罗布泊,他宁可不回北京了。可是,当初,丹菲尔公主并未让他看见那张地图,不然他定会打消心里一直企盼回家的念头。 夜,总在彼此的挂念里悄然而逝,黎明如期而至,高原的天总是那般湛蓝而纯净,像是一场不真实的梦。雾气萦绕的天边更像是仙女的幔帐,研究院背后的山谷之巅已经是朝霞散金,美得犹如梦幻,遥远的山谷间传出幽幽的歌声,不得不令人心旷神怡,仿佛置身于仙境般。 在最后一顿丰富的早餐后,车队驶出了研究院,向罗布泊开去,分别由赵向导和一名救援队小伙开车,颠簸的路途上,所有人都没怎么说话,他们要保持足够的体力去征服神秘的生死三角地。 几小时之后,车子顺利驶入罗布泊,吴院长和赵向导颇为激动,纷纷将头伸出车窗,大声吼道,“罗布泊,我又回来啦!”那是一声具有激情的呐喊,也是对大自然无比的敬畏。 干涸的罗布泊是茫茫戈壁,一望无垠。艳阳穿过薄薄的云层直射到沙丘之上,反射出粼粼金光,极其刺眼,让人下意识的举起手遮挡住了自己的双眼。 干燥和炎热的气候是所有人都需要克服的,为了能够保持充足的体力,车子在驶入罗布泊开行几百里后就停了下来,大家纷纷下车用餐。 其实说“用餐”也太美化了,他们也只是每人拿一个肉松面包啃着,啃完了就喝几口水,冰凉的矿泉水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慰藉。 萧爸都热的将水倒在了毛巾上,然后直接把毛巾搭在脑袋上了,很像是个阿富汗人。 那汗水顺着大家的后背涔涔而下,浸湿了他们整件衬衫。 “喂,萧老头儿,实在不行,就让小郭先送你回研究院吧,你在那等我们消息就是了。”萧伯母焦急的说着。 萧爸立即挺直了身子,“你说什么呢,好歹我曾经也是个军人吧,作为军人,怎会如此不堪?刚来就要退宿,我可不是那么没志气的人。你们放心好了,我身子骨硬着呢。” “倔脾气,倔了几十年,到老了,还倔!” 萧伯母的话把大家都逗乐了,开车的小郭也打开了话匣子,与一群长辈聊到一块儿了,“请各位放心,依萧爸现在的身体状况来看,要穿越这无边沙漠,问题应该不大。你们都是当之无愧是勇士啊。对了,我姐姐是北京报社的主编,在我走之前她就交代了一个任务给我,就是利用这卫星传播器,将我们的情况随时发回报社,我姐会在报纸上的主页连载我们的故的。不过,请你们放心,我姐不会透露我们是为了找寻宝物打开时空隧道之门才来罗布泊的,我只跟我姐说,就写我们是一群探险爱好者,为了征服罗布泊而来。”英俊的小伙好不容易一口气说完这么长的一段话,令他说完之后只得喝掉了大半瓶冰水。 吴院长一笑,“好啊,小鬼,我就说你车上怎么安装了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原来我还以为是GPS定位系统,结果是个卫星传播器。现代的科技真是飞一般的进步啊。这样也好,免得那些盗墓组织的成员先下手为强,私自进行挖掘,破坏文物,还走私获利。待我们发现古城后,消息会公众于世,世界文物保护机构就会对它进行强有力的保护,不至于被不法分子所毁坏。” “院长,你想得可真多。我当时想的就是沾点儿各位的光,也让我小出名一下,让我爸在天上也知道,他的儿子是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嘿嘿。” “你爸爸……”众人诧异。 “我爸爸在十年前的一次救援任务中不幸去世了,当时我就发誓,我也要成为像父亲一样优秀的救援人员,继续完成父亲的任务。” 萧爸第一时间向小郭竖起了大拇指,“好孩子,你父亲一定会为你而感到骄傲的。” 小伙腼腆的笑了笑,“叔叔,您可别夸我,我这人经不起夸的,哈哈。我兄弟小谢也相当不错呢,他可是个正宗的中韩混血,他的爷爷就是当年的韩国军统统帅,当年那是所向披靡,威武超群的。小谢的父亲跟我父亲在韩国认识后,结为了兄弟,我和小谢自然也成为了无人能比的铁哥们儿。 “我和他是同一年进入救援队的,最令人佩服的是,他将大部分的积蓄都捐给了印度、非洲等国的贫民窟。他说,那里的孩子们需要资金去吃饭,上学,就因为这个,他的女友都跟他分手了,说不能理解他的行为。” 其实,小谢就是跟随小郭一同前往罗布泊的另一名救援人员。此时,他正在清点卡车上的的装备,因为不管是水还是食物,都需要都精确的分配,毕竟他们的探寻之路还非常的长。 吴院长走到小谢身边,高赞道,“年轻人,如果世界多几个你这样的人,它会比如今好上百倍的。” 因为小谢在韩国生活了十年,又在美国生活了两年,十三岁才回国,对于国语,他确实是好些生疏,瞪着那双单眼皮的眼睛,一副不明白的傻样。 这时,小郭上前,搭着自个儿兄弟的肩膀,“傻小子,我们这是在夸你呢,你不是说你要攻克国语吗?又偷懒了吧,这次回去,我一定对你进行国语的恶补。” 好像是听懂了“恶补”这个词儿,小谢一下从卡车上跳下,慌忙逃窜,两个尚且青涩的小子就在那茫茫大漠中狂奔,层层黄沙飘散而起,仿佛在浩瀚的天际织成了一张金黄色的大网。 一番嬉闹后,他们纷纷上车,继续往北行进。赵向导说,再过两小时,他们就能经过著名探险家余纯顺的遇难之地,说到那儿的时候,所有人的心情又变沉重了,两位女同志呆呆的望着蓝色玻璃外湛蓝的天,若有所思。 第三章 影子 在罗布泊这片荒原上,就算车内的空调已经调到了比较低的温度,但车里还是异常闷热,像是置身于一个密闭的蒸笼里,使人焦躁难耐。 赵向导总安慰大家说,“现在我们进入免费汗蒸阶段,各位同志就当免费减肥一次。想想,别人埃塞俄比亚族人可天天进行着强度汗蒸,他们都能活得倍儿棒,还屡次在体育界里创下传奇记录,我们可要向别人学学,把太阳当朋友,随便它怎么发泄,我们也能挺住。” 赵向导幽默风趣的话语又将大家从绝望边沿给拉了回来。 为了解闷,萧爸还拿出MP5为大家播放影片,那里面下载的全是萧幕的作品,包括那部震撼整个电影界的《传奇》。大家都笑称,萧爸已经成了儿子的头号粉丝。 萧爸也跟大家开玩笑说,等儿子回来,他就要从原单位退了,到时候他会成为副导演或者演员,与儿子并肩作战,为中国的电影事业开创新的一片天地。 这话一出,萧爸可是被洗刷惨了,特别是萧伯母亲,完全打击了他的雄心。 一阵说笑之后,小郭突然将车刹住了,凝重道,“到了,这里就是余纯顺先生的遇难之地了。当时前来救援的就有我的一位战友,他说当他们找到他的时候,先生已经不行了。” “是啊,1996年6月,中国探险家余纯顺在罗布泊徒步孤身探险,几天后失踪,当人们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因干渴而去世了。在他的一生中,对探险事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他最终还是抵挡不住大自然的恶劣环境。不过,我相信,他的人生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对他自己还是社会,他都已经做到了尽力而为。我建议大家下车去祭奠一下先生吧。”惠妍母亲说着。 众人纷纷应和道,“好,这是理所应当的。” 荒凉无边的沙漠中,砂风呼啸,艳阳登时而落,余霞散在高低起伏的沙丘上,绽放出绚烂的霞光,那些光幽幽的四散而出,拉出长长的影子,迷离的光影下,似若映着无数先辈们走过这片荒芜之地的痕迹,那些痕迹随着影子的拉长而渐渐消逝,痕迹忽明忽灭,那些影子也渐行渐远,最终霞光没了,影子也随之隐匿于无边的沙丘之中。 清代就有古书这样写到,“罗布泊为西域巨泽,在西域近东偏北,合受偏西众山水,共六七支,绵地五千,径流四五千百里,其余沙啧限隔,潜伏不见者不算……” 由此可见,曾经的罗布泊也繁荣一时,只不过它也无法逃脱历史所遵从的宿命,自古就没有万代的基业,更不存在万代的盛世之景。如今,它的沧桑与荒芜正好向世人述说了那段沉寂而令人无以忘怀的历史。 无数的先辈们用自己的鲜血去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才得以让它公众于世,它吞噬着人们宝贵的生命,可它始终不是天,它也只是随风而倒的一棵草,天一变,它也就随之陷入死寂。 这也真的证明了“相对论”的伟大之处,世间万物并不存在绝对的定论,而是微妙相对的,只要彼此保持一个平衡的支点,那么世间就和谐了。 如果人们不破坏自然环境,不滥用自然资源的话,那么,罗布泊不会变得如此狰狞可怖,它也就不具有能够吞噬人生命的魔力了。故此,世间生灵,不仅仅要善待自己,更要善待万物,毕竟,“和”才是万代基业的基础。 众人下车后,纷纷将瓶里的酒洒入荒漠,诚心祭奠,为那所有被罗布泊吞噬生命的先辈们祈祷,希望他们能够安息,也希望他们能保佑自己,顺利找到库木里古城。之后,车队继续向前行进一小时。此时,天已经暗了,所以赵向导在找好一处比较平稳的沙丘后,就让车队停下,他们将在那里搭营,休息一晚后继续前进。 小郭,小谢和向导帮大家搭好了帐篷,萧伯母和亦伯母为大家生火煮面,院长及萧伯父、亦伯父三人就负责清点物资,分配明日的饮水和干粮,大家算是分工明确,各有事儿忙。 在夜幕降临的那一刻,远处的山脉在太阳最后一丝余光里映出延绵不断,跌宕起伏的轮廓,像是越往大漠深处走,就越会感觉到大漠的荒凉。 陷在无边的黑暗里,不禁让人想起那些关于罗布泊神秘的传说,毕竟罗布泊的未解之谜众多,不管是楼兰王国的消失,还是被成为恶魔之城的雅丹,亦或是阿牙克库木湖的黑色湖怪,种种谜团凝聚而起,像是刮起了一阵阴森的砂风,细软的黄沙在悄悄浮动,似若一场暗涌在悄无声息的来临。 一碗热气腾腾的酱油面下肚后,已经让大家感觉很满足了,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能吃上熟面条确实算是一件忒幸福的事儿。 几位长辈虽然都是功成名就,在社会中他们也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但他们也是经历过人生的磨练之后才逐渐走向成功的,所以他们很明白那种苦,想想曾经的奋斗史,再看看眼前的一切,“知足”二字便常常挂在他们嘴边了。 知足往往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可要到达这种境界则需跨过漫漫的人生奋斗之路,才可明白其中的真谛。 在小郭忙着收拾面碗的时候,他收到了自己姐姐的简讯,简讯上说,现在国内已经知晓了几位长辈穿越罗布泊的事儿,震惊社会各阶层人士。 大家纷纷向他们送上祝福,愿他们早日凯旋。他们的壮举已被载入各家著名报社的报刊和杂志,网络上更是掀起了一股探险热潮。 “探寻”二字更是迅速成为各个设计师设计的主题,国内各大城市相继举办探险交流会,由此带来的经济效应和灵感效应一发不可收拾,现在国内,包括毗邻国的公民要是鄙视探险,忽略探寻精神的,那么,他必将成为社会公敌。 更为夸张的是,一向保守的老年朋友们开始以旅游为时尚标志,纷纷相约出游,国内外的旅游业那是比牛市还牛。 一些小有名气的探险家因此行走于各个城市,进行探险讲座,由此一步登天,广受关注,出书、上新闻专访那是一样不缺。 这一消息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颇为震惊,大家怎么也没想到,竟会引发如此不可思议的奇怪效应,他们算是体会到了网络时代的厉害了。 吴院长深思片刻后,严肃道,“如此效应,天下岂不是大乱了?探险、考古这都是工作,是一份职业,可不是他们可以随意开玩笑的。” 萧爸随和的笑笑,“老吴,别担心,那都是孩子们玩弄网络的一个噱头,就像现代青年人炒房一样,盲目跟风,等这股热潮过了,一切又会风平浪静,还原本质了。现在的孩子都很聪明,他们能够明白是与非,再说,探险热潮的大浪掀起后,毕竟为之行动的人少之又少吧,他们只是借助这一热潮作为一个载体,炒作自己,以此扩大效应。不过,我有个经济学领域的朋友,他说过,无论是楼盘还是股市等这类炒作造成的泡沫经济,是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坍塌的。” “但愿如此吧,现代社会怕的就是盲目跟风。小郭,你还是让你姐姐在发稿时提醒一下大家,避免跟风所引起的恶果再次发生。” “嗯,我姐在她的文稿中已经有提及此效应的负面作用了。所以,近几日,探险热潮都相对褪去了不少,大多数的人还是能够理智对待问题的。” “那就好,那就好。” 罗布泊的早晚温差相当之大,砂风凛冽,众人也都回到帐篷休息了。 遥远的天际,繁星点缀,每一颗星辰都在绽放自己最耀眼的光芒。浩瀚星辰之光扑散在茫茫荒漠,光洒在沙丘之中,犹如夜里沉睡的大海,泛出幽幽银光,那五彩的帐篷就如航行海上的帆船,在它浩瀚的身躯中静静停歇。 大漠飞鹰划过冷峻的天际,发出低沉的鸣叫,它们从遥远的东方振翅飞来,巨大的黑翼卷起层层黄沙,在瞅了瞅那五彩帐篷后,它们飞跃而起,直穿过那轮清皓的月牙,往北毅然飞去。 那是如今大漠中很少见的鹰,它们的双翼居然会在黑夜里绽放出淡蓝色的光芒,一双黑色的眼眸在高远的天际俯瞰大漠,就如能够洞察天下之事似的,见了便令人颤栗。 第四章 荒原生命 黑鹰消逝,月牙和破晓在交替,淡漠的微光冲破黑幕照耀天地,清晨宁静而祥和,却掩饰不住大漠历经沧桑后的荒凉,那流沙浮动的声音像是荒漠发出的沉重叹息,带着苍老而肃穆的气息,细细聆听,更像是一个老者在诉说一段不为人知的人生真谛,而真正懂得那真谛之人,便也是罗布泊的有缘人——守候的孤独的时代,看尽世间轮回沧桑。跋涉在虚无的境域,我与你们一同坠落…… 萧伯母第一个起床,她拿着照相机走出帐篷,将眼前瞬间的黎明之景永久的留存在相机里。 作为一位考古工作者,记录下每一刻的难忘之景便是她一生的追求,而揭开历史的真相更是她几十年考古工作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 大家在空旷的荒漠中吃完早餐后就收起帐篷,继续前进。 此时,艳阳已经悬挂天际,火辣辣的击打下去。看样子,如此高温的攀升,对他们将是更大的考验。 当车子行进半小时后,吴院长突然惊呼起来,“你们看。” 只见车子的右侧长着一片绿色植物,在如此荒凉的大漠中,它们就宛如绿洲,是生命之光的永久象征。 为了一探究竟,院长下车打探了一番,然后说,“这是骆驼刺,沙漠中一种少有的绿色植物。上次我们来罗布泊考察,都没有见到它。今儿真是太幸运了,这小东西居然能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它该有多强的生命力啊,这真是上帝赐予大自然最美丽的礼物。” 吴院长的兴奋不以言表,对于第一次瞧见沙漠植物的亦伯父和亦伯母来说,他们也是一脸兴奋,不停的用手机照着像。 奔波了一天,瞧见点儿绿色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个惊喜,更为可喜的是,萧伯母在骆驼刺的旁边还发现了野生骆驼的足迹,那凹陷进去的骆驼脚印无不振奋着大家的心。经萧伯母推测,骆驼大概也是向北而行,于是,他们立即上车,朝无边的北方疾驰而去。 曾有一个著名的作家,他在他的小说中这样写道,“骆驼,它是大漠最为忠诚的守护者。它们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们要在生命结束前,永久的守候大漠,它们是最忠心的战士。” 为了一睹忠诚战士的风采,可把大家折腾坏了,车子一直向北驶了几百里也一直未见它们的身影。正当大家决定放弃,朝雅丹方向行进时,小谢突然瞧见了两匹高大的骆驼,它们漫无目的的在荒漠中行进。 萧伯母一瞧便知那是沙漠中的上等骆驼,它们的驼峰就如延绵起伏的山峦,勾勒出深刻的轮廓,在艳阳下闪耀金光。如今,那种骆驼已经濒临灭种,因为它是属于纯刺峰骆驼,本来就属世界稀有动物,再加之,近来年,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它们已经走到濒临灭种的边缘了。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在开年之际还颁布了条约,呼吁人们保护环境,为可爱的动物们创造一个可以生存的大自然,让它们代代繁衍,永远能在荒芜的大漠中瞧见它们渐行渐远的身影。 因为想要拍摄到更多精确的照片,车队一直悄悄跟随在骆驼身后,可不料,骆驼似乎听到了越野车细微的发动声,一溜烟儿翻越一座沙丘,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无奈之下,赵向导只好将车调头,准备朝龙城雅丹方向继续前进。 可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已经进入了太阳墓的所处之地。整座墓穴有数十座,没座都是中间用一圆形木桩围成的死者墓穴,外面用一尺多高的木桩围成七个圆圈,并组成若干条射线,呈太阳放射光芒状,所以称之为“太阳墓”、它已经存在三千八百多年之久了,但至今也未有考古学家证实墓地所埋葬的是哪个部落的族人,这个未解之谜也是诸多考古学人士想要攻克的难题。 在车子调头的时候,吴院长恍然大悟,“大家快看,这就是文明中外的太阳墓,刚太关注骆驼了,都忽视了它的存在。这种墓穴是最原始的沙漠之墓,它是用一根根圆形木桩围成的,而且巧妙的形成了一个太阳放射线,不容置疑,太阳墓是前无古人,而后也无来者的。” 正当院长兴奋的给大家介绍太阳墓概况的时候,越野车突然发出了细微的一声脆响,像是碰撞到了一根木桩。 原来是向导在调头的时候,盘子打大了,才触碰到墓穴外的木桩。 一场可怖的暗涌正在向他们席卷而去,在木桩与车相撞之后,从它的内侧发出沉闷的声响,回音四起,盘旋于空寂的荒漠。 制造太阳墓的族人之所以会在死者的墓穴外固定无数根木桩,由此围成圆圈。其一,呈太阳放射线的那些木桩就像是一层牢不可破的防护界,每一根木桩都是被凿空的,它的外形看上去是木头,其实内侧则是由一种西域特制金属包裹而成的,木桩的内侧更藏有一种族人研制而出的神秘开关,一旦有人触动此机关,尘封的墓穴之门就会开启。 先前,木桩受到越野车的撞击,依附在它内侧的秘密机关受到触动才会发出沉闷的声响。 艳阳当空,砂风拂起,遥远的沙暴在汹涌而去,层层黄沙翻腾而起,浮在死寂的天幕,在强劲的旋风里急速旋转,震慑了天地生灵。唯有大漠飞鹰不惧怕大漠的怒吼,一如既往的飞跃而起,在空中留下划破天际的身影,那些影子像是一柄利剑,硬生生的斩开了天幕。 数十座的古墓中开始发出阵阵咆哮,那些死尸居然从墓穴中跳出,伸出焦黑的利爪,大步迈向他们越野车所在的地方。白色骷髅上凹陷进去的瞳孔登时发出一丝绿光,穿透天地,殷红的嘴也开始肆无忌惮的张开,从极细的喉咙中发出阵阵令人发紫的愤怒咆哮,在他们已经焦黑的骨架上还散发出一层白色的烟雾,极其妖异。 萧伯母顿时惊呼,“快走,那些死尸所散发出来的烟雾是“冥尸毒”,会毒死人的。 “太阳墓的诡异传说原来是真的,我祖父曾经就有跟我说过太阳墓,他说曾有一个老者告诉他,太阳墓一旦被开启,太阳射进墓穴,那些死尸就会复活,他们的族人在安葬他们时,在他们的周身缠上了不知名的药材,那些药材缠住周身后能在墓穴中保护他们的躯体,所以千百年之后,他们的身体还未完全腐烂。但那些草药在见到日光后就会腐化而散发出毒气,那些毒气足以让人窒息。原来,我们都以为那是老师因迷信而胡乱说得,再者也没有科学根据,所以在考古界中,太阳墓复活死尸之说在众人看来就是无稽之谈。如今看来,确有其事啊。” 面对死尸的复活,所有人都胆战心惊的,萧爸竭力调整着自己紊乱的气息,吴院长和小谢更是加大了油门,他们的车子开始向太阳墓外疾驰而去。 可令人惊异的是,那些复活的死尸就好像被囚禁了千年的猛兽,在获得释放后,终于愤怒发泄。他们大大的、焦黑的光脚丫子在沙地中一踏,倏忽腾空而起,尔后扑啦啦的落在了两辆车的车顶上,那白森森的手指骨头充满了力量,竟然死死扣住车子的后视镜,试图毁坏车子。 由于巨大的冲击力,车窗的玻璃已经开始碎裂,发出滋滋的碎裂声。眼看情况已经到了很危急的地步呀,卡车上的一些物品也都被横空而来的死尸给双手举起,抛向远方。 无论车子开再快,复活的死尸总能追上,它们像是一群渴望稀释到鲜血的邪灵,邪恶无比。 不计其数的复活死尸涌向大车,他们从各个方向爬到车子四周,让车子无法开动。 大家只好让两位女同志先躲到座椅下,以防被带毒的利爪攻击致死,男同志们则用座椅下的电击棒奋力格挡那些穿透车窗,想要扼杀生命的魔爪。 两方交战,那是势均力敌,如此体力战耗下去,只怕大家都会被那些个疯狂的魔鬼给折磨到崩溃。 在那千钧一发之际,萧爸突然说出了“冰水”二字。 众人纷纷不解,“冰水?什么意思?” 萧爸一边用电击棒格挡死尸的攻击,一边镇静的说,“将我们车里冷藏的冰水泼到他们的手上,他们一接触到冰水就会回到墓穴之中了。” “这样就行?”小郭问着。 “试试呗,死马当活马医。绝望的侧面就是希望,同志们,快行动吧。” 说时迟那时快,众人纷纷取出电子冷藏箱中的冰水,扭开瓶盖,一鼓作气的将水倾倒在张牙舞爪的魔爪之中。 奇迹果然是因为有心人的存在而发生了,死尸的魔爪在接触到冰凉的水之后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慌忙逃窜,缩了回去,登时,浩大的死尸队伍纷纷重新坠入墓穴,木桩在他们回到墓穴的瞬间顺时针转动四十五度后,墓穴之门安然关闭。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天渐渐显出了固有的亮色,浮云漫天,霞光四散,普照大漠。 第五章 玛雅神语 一番苦战后,大家都累得精疲力竭,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去,死里逃生的感觉切实让他们永生难忘,想必他们奋斗了大半辈子,也未曾经历过如此激烈的场面吧,这次的征途算是给尝遍人生百味的他们上了最为生动的一课。 亦伯父缓了口气,好奇的问着,“老萧,你是怎么想到这好方法的?你又不是干考古这行的。” 萧爸整理了一下衣衫,淡淡一笑,“我虽不是考古业界人士,但也算个真格的考古爱好者吧,这都是被我妻子影响的,没儿子之前,她满脑子都是考古,为了抓住她的心,我也只好深入了解考古学之中啊,哈哈,这实在是让各位见笑了。 “其实,我刚才一瞬间的想法是源于玛雅古书上的神语,玛雅人曾说过,阴阳是为对立的两面,而阴阳调和则可产生逆转之力。说简单点就是,玛雅人曾预测过死尸复活之事,那是因为墓穴属阴界,一旦阴界汲取到足够的阳界之气后,阴气就回褪尽,死尸的心脏和头脑就会复活,这正是阴阳调和之作用。 “太阳墓死尸复活之际,我就想起了那段神语。我又将玛雅人的结论反推回去,既然死尸是因为受到了日光的照射而复活的,而日光能给予他们的就是热量,那么,我用冰水去对抗热量,相当于阴阳再次轮回调和,如此一来,他们所受到的热量就会消失,自然没有能量再留在阳界,而只得回到墓穴之中了。” 听完那话后,众人纷纷拍手叫好,“老萧,你简直太聪明了,能够急中生智,有勇有谋。今日要是没有你,我们可就真得命丧此地了,等我们回去,一定得好好喝他个不醉不归,以此庆祝我们的劫后余生。” “哈哈,我这叫做痛定思痛,在绝望中寻求思路。我们歇息歇息还是赶紧走吧,冰水被用了大半,这大漠气候如此炎热,我们应尽快到古城才是。况且,这车窗被损坏,之后的跋涉对我们来说才是真正的挑战呢。”萧爸说到。 “好,走咯。” “对了,老吴,我们在到达雅丹之前,会途经楼兰国的遗址之地吧。我儿子也曾想带着剧组去到那儿拍摄一部古装大戏,可一直没有排出档期,这正好,我算是来帮他探路的。” “嗯,先前老亦告诉我,那张地图上显示,我们到达雅丹的必经之路就是楼兰遗址。图纸上还好像刻着一个字,但那字体是我们所不知的,我已通过多种途径查询了,但也无果。所以到达楼兰之前,我也不好猜测这其中的玄妙之处。”吴院长补充说。 天黑之前,大车继续驰骋于茫茫荒漠,迷离的光影忽明忽暗。 在幽幽的余光里仿若让众人都回到了曾经繁华的朝代——楼兰,西域古国名,位于罗布泊西北岸,与敦煌领结。 当时,它是古丝绸之路的要塞,汉武帝时初通西域,使者往来必经此地,楼兰部族的国人应属印欧族人,汉时的楼兰国,有时成为匈奴的耳目,有时又归附于汉与匈奴两大势力之间,巧妙地维持着其政治生命,乃是西域各国里较为繁华的部族。 公元4世纪之后,楼兰销声匿迹。 那是因为东汉之后,由于塔里木的注滨河改道,导致楼兰严重缺水,气候反常,瘟疫流行,造成死亡,盛极一时的楼兰王国轰然被淹没在那广袤无边的荒漠之中。 从古至今,对于楼兰王国消失的原因有诸多定论,但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还是因为恶劣环境引起的瘟疫而导致族人死亡的。 如今,楼兰国的所在地已是荒芜一片。 不过,在向导的执意要求下,车队开始向楼兰深处行进,因为地图中所标注的那个不明字体的大字是出现于楼兰古城之中的,他们必须找到古城,才可真正解开地图的玄机。 本来大家都认为只要找到库木里古城就好了,是亦歌的父母在无意浏览地图时发现了那个怪异的大字,大字的前往还画了一个叉。 萧伯母解释说,那是说明他们需要找到与字相对应的物品,不然,就算到达库木里古城,也无法完成任务,那个黑色的叉便是考古地图中一种特有标志,是外人无法破解的译码。 楼兰古城曾是一位瑞典探险家发现的,那是一座拥有烽火台,楼道,阁楼与城墙的城池,但自从楼兰古国消失后,它就再无踪迹了,无数人想要目睹它的真容,可都无功而返。 此刻,罗布泊上空的天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黑暗,似若是狂风骤雨突起前的预兆。由于沙丘上的陡坡越来越多,众人只好下车,一人拿着一袋压缩饼干和一瓶矿泉水,开始徒步行走于大漠。 萧伯父领队,一路上他都哼着小曲儿,好一副闲情逸致,他的前世定是一位猛将,临危不惧,不然萧幕也不会遗传到他的优良品质,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当他们进入古时楼兰国的要塞之地后,原有的磁场悄然发生了变化,手机登时失去一切信号,萧伯母的瑞士定位手表也停止转动,连指南针和定位跟踪系统也全数失去了效力。 他们的身体被一股无形之力托起,而后,腾空,悬浮于黑暗的半空。 那似若是一个完全密闭的空间,他们都不能听到彼此的话语声,引力托着他们飞行百里后,又将他们送回平地。 此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另一片比梦幻还不真实的海市蜃楼,高高的城墙之后,那是一座古朴的城池,楼道、街巷阡陌纵横,烽火台上还遗留着战士所持的古老兵器,城门之上赫然刻着四个用楼兰文印出的“楼兰古城”四个大字。 楼兰古城的真身终于惊现于此,那青瓦宫殿更是让人遐想无边,仿佛置身于遥远的楼兰时代。 它不是华丽,更没有奢华之表,却有着举世唯一的古朴韵味,是世界古城的又一瑰宝。质朴的它并没有像世人所说的那样消逝不见,它只是隐藏了自己,像是一个退居山林的隐士,世世代代的远离喧嚣的浮华,不再虚无的繁华境域中迷失自我。 第六章 异度空间 在他们走进古城之时,城门重重的阖上,发出一声闷响。天已经完全黑了,院长推算了一下时间,此时也最多不过下午四点,不知为何,白昼突变为黑夜,这令众人百思不得其解。 小谢只好用打火机点燃了几根火柴,大家才得以借助微弱的光看清四周的物体,砂风阵阵,凛冽而吹,连最后一根火柴也被砂风给吹灭了。 几人只好手牵手,小心的摸索前进,以寻求一线生机,海市蜃楼般的美景好似骤然坠落,不见其踪影,只遗留下一片沉重的黑暗。 两位女同志显然已经有点体力透支了,剧烈喘气,因为就算砂风扑簌,黑暗中还是极其闷热,就如缺氧的蒸笼,使人难受到极致。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席地而坐,可几分钟后,众人皆因闷热而昏厥,就连身体强健的两名小伙也难逃此劫。之前,他们让大家喝了解暑药,可在如此诡异的境域中,解暑药自然是不会起任何作用的。 这时,正在篮球场练球的云焕顿时感到心口剧烈的一阵疼痛,在用神力感应到大家的情况后,他立即幻化出一柄光剑,御剑飞行。凭借与生俱来的心电感应,云焕正御剑朝着罗布泊楼兰古城方向疾驰而去,那速度胜比任何一辆跑车,但因此也会消耗他不少的元气。 在御剑风行的同时,他已隐去了自己和光剑的身影,所以一般人是不会看见高空中正有一位奇人在御剑而行的。 平时,他淘气的时候会经常利用隐身术去吓唬队员,杰森和金俊每次都被他吓得够呛,但一段时间后,他的小把戏自然失效了。 不久之后,云焕顺利到达楼兰古城。 原本他有想利用御剑之术载着大家去罗布泊的,但想到神术还是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因为一遇风暴,不管御剑之人的功力如何深厚,剑在空中会多多少少的失去引力的方向,以此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儿,再说,一柄光剑根本也承载不了八个人的重量,所以云焕就打消了那个念头。 在他踏上那片荒芜之境时,千年古城里开始发出细细碎碎的声响,砂风更加凛冽,像是每一丝风都可切入肌肤,那些烽火台上遗留的武器不知为何,竟也飞舞着盘旋于半空,仿佛是那忠诚的战士在等待千百年后终于见着了自己的统帅,纷纷出城迎接城主的到来。 遥远的战鼓声总在沙丘中回旋,那强烈的击鼓声仿佛也是要破沙而出,随着赋有节奏的战鼓声,沉睡的战士从沙丘中纷纷站起,他们的无形之身在沉寂千年后开始扭动,他们拾起飞旋于半空的武器,一齐奔向城门,为到来的城主开启了那扇古城之门。 阡陌纵横的街巷登时被兵器上透出的银色微光映照,因为战士们的身体是透明的,他们的真身早在那场血腥厮杀中就已失去了,被刺穿心脏的他们终于在千百年后等到了主人的到来。十几万的冥灵战士破沙而出,只是他们已是冥界亡魂,云焕自然是无法看见他们的。 在云焕进入楼兰古城之时,十几万的冥灵战士纷纷举起自己手中的刀剑,高呼着云焕城主的名字,那回音震慑天地。 云焕一时也搞不清状况,只是呆呆的听着那模糊的而强烈的回音。 突然,古城中大殿底层被埋藏的圣物像是感应到了什么,顿时从地底下飞出,越过殿阁,划过天幕,紧紧的与云焕腰间的神物合并。 那一刻,分离千年之久的幻月城镇宝“蓝玦”,终于因云焕的回归而相聚,众将欢呼一片,甚至比打了胜仗还要兴奋。 蓝玦在幻月城就和当时中原王朝的玉玺一样,代表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利。那个绽放着淡蓝色光芒的圣物乃是幻月城建立之初,天神交给城主的。 在梦华王朝,每建立一座城,天神都会赐予他们一件圣物,拥有此圣物,无论哪族人,都具有与神界之人相同的权利,当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他们自然也肩负着维护天下正义的重任。 但千年前在幻月城第二任城主接到天神命令,带着将士离城讨伐邪灵西博利亚族人滥杀无辜之事时,他们在西博利亚遭到邪灵一族的突袭,再加之风暴席卷,幻月城将士死伤无数。 最终,邪灵将军在制服城主后,一怒之下,抢去了蓝玦,并用冥界魔刀活生生的斩断了圣物,因为邪恶的将军知道,圣物碎裂才是对整座幻月城最大的打击。他在斩断圣物后,还痛快的将碎裂的蓝玦扔向大漠之中,以示最高傲的蔑视。 在血腥厮杀中,沙暴猛烈的席卷,将军只好率兵撤退。 可他没想到的是,城主会拼死守护圣物,在身中百刀之后还匍匐在沙丘之上,终于在力尽之前挖掘出了一半蓝玦。临死前,他交给了同样身受重伤的儿子,也就是云焕的父亲,让他务必继续守候在幻月城。 那场厮杀中,几百名战士和官员中,只有云焕父亲一人策马逃回了幻月城。 在休息两日后,云焕父亲再次率军返回血战之地。可那时,黄沙早已掩埋了所有战士的遗体,几千名将士用了十天十夜去挖掘沙丘寻找兄弟的遗体,也未有丝毫发现。 而另外半块碎裂的蓝玦更是被埋于浩瀚的荒漠。云焕之父凭着记忆整整挖掘了半月也未曾找到蓝玦的身影,这让继位幻月城城主的他倍感愧疚。 天神得知实情后,笑着告诉城主,蓝玦就算碎裂,同样也具有神力和至高无上的权利。只要幻月城臣民永久的守护正义,蓝玦之光就会永存,千年之后的六月初六,当城主再次回到蓝玦碎裂之地时,两块蓝玦上所一直存在的圣玦之光就会被千年不变的正义之气所牵引,它们自然会因神力的存在而找到彼此,再次完美合并,幻月城也将万世长存。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云焕很清楚他父亲临终前的遗愿就是找到蓝玦的另外一半,以此慰藉幻月城各位阵亡将士之灵。 所以,在被带到现代之前,云焕就早有打算,准备在一千年后的六月初六前往大漠的北边寻找蓝玦。还未等他完成心愿,就已穿越到了北京,他认为希望就此破灭,没想到,千年之前的西博利亚邪灵族在被天神逼入地狱之后,朝代更替,楼兰国由此建立。 而被埋入沙层之中的圣物和幻月城战士一直坚信,总有一天,它们会等到主人,他们的守候是没错的,云焕果然如期而来,蓝玦完美合并为一体,巨大的灵力甚至驱逐了黑夜,天幕逐渐呈现出清澈的亮色。 云焕取下腰间的圣物,兴奋不已,喃喃道,“蓝玦,蓝玦!父王,你知道吗,蓝玦已经找到了,你的遗愿也终于可以完成了。我们的幻月城会万世长存的,就如天神所说,正义之士是不会被恶魔推入黑暗的,蓝玦也会保佑姐姐和所有臣民的,他们定会过得很幸福。” 天色大亮,战士们纷纷离开了冥界,他们会在此刻去往天之彼岸转世。之前,他们一直在冥界中苟延残喘,只是因为他们要在这荒芜的土地上等待主人和守护圣物。如今,他们的使命完成了,便没有理由再留在污秽的黑暗冥界之中了。 第七章 古城假象 尔后,云焕找到了陷入昏厥的八人。 他们是因为进入古城境域后,潜伏于沙层之中的冥灵战士们误认为他们是侵略者,便用与生俱来的神力织起一张引力网,将他们引入古城,并释放出了冥界魔物,红色的天蝎子一张嘴,毒气就会从它们的体内喷出。 他们中毒后,耗尽元气才导致昏厥的。 云焕见此情况,依次将自己的真气输送给了他们,没多久,众人纷纷苏醒。 萧爸见到自己的儿子后惊讶不已,“焕儿,你怎么在这儿,我这是在做梦吗?” 云焕傻傻一笑,“爸,你热糊涂啦?你哪儿有在做梦,我真的在这儿啊。我可以凭借幻力感觉到你们发生危险了,所以立即利用御剑术赶来了。还好,你们只是元气耗损,并没有伤筋动骨。” 吴院长不禁感叹道,“老萧,你真有福气,三儿子,各个那么争气又孝顺,不像我们,女儿远嫁比利时,不用说回国看看她老爸了,就是打通电话都要隔好几月呢。” “他们有他们的苦衷,只要他们幸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了。” 这时,萧伯母好像想到了什么,一脸愁容,“我们还得进这古城吧,地图上的东西还没找着呢。” “你们要找什么?”云焕问着。 萧伯母将地图递给云焕,“你看吧,我们要找到与这个字相对应的宝物。不然,就算我们找到库木里古城也是没用的。” 云焕接过地图,瞧了瞧,乐呵呵的笑了,“爸,妈及各位长辈,你们要早告诉我你们要找它就好了。这地图上的字是幻月城古文,而这个字就是“蓝玦”,幻月城古文看似是一个字,却在拆分后就可形成两个字。我想,你们需要找的就是幻月城圣物“蓝玦”。 “你们来的楼兰古城在千年之前曾是邪灵一族的居住地,他们无恶不作,滥杀无辜,而我幻月城则背负着维护天下正义的重任,所以当年,我祖父率军讨伐邪灵一族。 “不料,确遭奸人埋伏,加之风暴袭击,我军损失惨重。幻月城城主被邪灵将军所杀,为了示威,将军斩断了天神所赐予幻月城的圣物蓝玦,并弃之于大漠。城主在临死前拼命寻找,终于找到了已碎裂的一半蓝玦,而另一半则被黄沙死死淹没,我父亲在位之际,多次派人搜寻,终究无果。 “但天神告知我祖父,只要城主在千年之后的六月初六前往此地,两块分离的蓝玦就会被正义之气所牵引而再次合并为一体。因为蓝玦是具有灵魂的圣物,灵魂碎裂后,只有经千年轮回,它才可以重新聚起所有灵气而重逢。寻回蓝玦、使其复原,一直是我肩负的使命,我以为我会辜负众人的期望。 “可竟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楼兰国所处之地就是当年西博利亚邪灵一族的驻扎之地。因为当年阵亡的幻月城将士一直守候着蓝玦,他们成为冥灵后就不可以重回阳界,故此,他们并不能将蓝玦所处之地告知我们。而蓝玦有了他们的守候,也才会千百年都沉寂于楼兰古城圣殿的殿阁之下,冥灵战士知道当我如期到来之时,碎裂的蓝玦果然重逢合并,幻月城千年的奇耻大辱终于得以破除。 “我想,楼兰古城消失之迷也是我幻月城众位冥灵战士的计策之一吧。他们知道,楼兰是世界古城之瑰宝,想目睹它真容的人不计其数。如若人人都前来罗布泊寻找楼兰古城,会扰乱这片荒芜之地本身的纯净之气而变得浑浊。 “如此一来,被埋于荒漠之中的蓝玦就无法汲取到天地纯净之气,日积月累,圣物自身的灵气就回削减,到那时,就算千年之后,我带着另一半蓝玦来到此地,两块碎裂的蓝玦也不会重合了。这是因为天神所赐予我们的圣物之灵是源于天地的,一旦天与地失去固有的灵气,圣物自然无法发挥神力。 “这也正是当年西博利亚邪灵一族被天神不惜一切代价逼回地狱的原因,它们是一群恶灵,会使天地变得浑浊不堪。而此后建立的楼兰古国,虽盛极一时,却最终灭亡。 “这确实是楼兰族人破坏天地之灵气而引起的恶果。楼兰国灭亡之后,众千幻月城冥灵战士用幻月城特有的“幻术”为世人制造出一座古城的假象,而真正的楼兰古城却是在你们刚才的遇险之地。 “他们合力,在真正的楼兰古城外筑起了一道防护界,而虚假的古城则在那之外。防护界之内是除幻月城臣民之外,无一人可以进入的。由此,我们的圣物蓝玦就不会被外界的污浊之起所扰乱而失去灵性。 “当然,就算世人造访罗布泊,也不会对蓝玦恢复自身灵气而造成干扰。我城忠心的战士,为守候圣物不愿转世回归故土,真是苦了他们了。他们如此牺牲,只是要为幻月城洗清千年之辱啊。那之前,也是我城战士耗尽元气筑起的一道防护界,所以蓝玦才没有因为罗布泊生态的恶化而受其影响。 “当你们进入古城境域之时,我城冥灵战士误认为你们侵略者,才如此狠毒的将你们引入城内,并以毒攻之。故此,你们才会突然昏厥。 “现在,他们大概已经离去了,毕竟,他们圆满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幸好,我一直将另一半蓝玦挂在腰间,玦不离身,这次它们才完美合并在一起,真是太好了。”赵向导听后,不由抱拳道,“小子,我们应为忠心的战士们深深鞠上一躬,不管他们去哪儿了,我相信,他们不屈和忠诚的精神会永远留存于天地。作为一城之主的你,应该庆幸才是。古往今来,哪一个明君不奢望有一支忠心耿耿的强军,你能将百万战士的心凝聚在一起,可见你云焕确实是个人才,哈哈。” 云焕一脸羞愧,“赵叔叔,你过奖了,这是幻月城历代城主之功劳。对了,还有一点我不太清楚,找到蓝玦和库木里城之间有何联系?” 众人纷纷摇头,“不知道。” “那就先找到库木里城再说吧。依我看,这张地图是在不断变化的。说不定待我们找到库木里城后,它就会给我们更多的提示。老妈,你刚不是有告诉我,说你之前确实没瞧见过地图上有楼兰的标注和印有幻月城古文所写的“蓝玦”二字吗,而是亦叔叔和亦阿姨无意间发现的。 “我想,并不是因为你们之前没瞧见,而是本来就没有。楼兰古址的标注和“蓝玦”二字的显现是当你们到达楼兰国之前才出现在地图上的,碰巧又被亦叔叔瞧见了。 “这地图是天神所画,自然不同于普通地图。它是随着我们征途行程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我们只管找城就对了,提示该出现的时候它自会出现。” 小谢弹了一个响指,“真绝!我这辈子居然能见证如此恢宏的历史奇迹,算是三生有幸,不枉此生了。以后,我将此次探险之旅告诉我的孩子们,他们肯定要把我当神看了。” 萧爸大笑,“你小子就臭美吧,婚都没结,就想那么遥远的事儿了,想象力忒丰富的啊。” “哈哈,我这不是开开玩笑,活跃活跃气氛嘛。” “走吧,我们继续赶路。不过,焕儿,你球队有训练,还要照顾晓夕,要不你就先回去吧,我们会小心的。晓夕她爸已经失去理智了,铁了心要将她嫁入豪门,一入侯门深似海啊。我们都不希望晓夕那么好的女孩子孤零零的一个人远嫁国外,而且还要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所以,你必须去保护她,不能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你要为你们的幸福而争取没一线生机。”萧伯母说到。 “妈,谢谢你对我的支持。我已给教练发了短信,他让我不要顾虑球队,并且吩咐我要好好照顾你们。至于晓夕,哲瑞哥会照顾她的,他也请你们放心,晓夕不会有任何事的。” “那好吧,你就暂且跟我们挤一辆车吧。反正这茫茫大漠也没有交警,随便超载的。” 由于之前急速的御剑飞行,消耗了他诸多的元气,坐上车没多久,云焕就累得睡着了。大漠炎热的天气使得大家都感觉很闷,考虑到长时间开空调会消耗汽车较多的油量,所以经大家决定,向导和小谢都关了汽车的空调。他们用上了所有可以消暑的工具:纸扇,电动小风扇,冷敷毛巾……整个车子里就听见扇叶因转动而发出的细碎声,像夏蝉嗡嗡的鸣叫。 在一夜宿营休息之后,他们的车终于开到了雅丹龙城,那里曾被人称之为魔鬼之城,听上去似乎比楼兰更为恐怖,被艳阳照射的龙城有着陡壁的险峻小丘,土丘干又硬,栉比鳞次,有的拔地而起,有的匍匐在地,鹅黄色的沙堆蜿蜒起伏,金波粼粼,犹如匹匹锦缎,每当云影飘过或砂风撩起轻沙,土丘似乎缓缓漂移,扑朔迷离。 当他们到达龙城的时候,就相当于到了罗布泊湖盆的东北部,那里也是风蚀最为强烈的地区,土丘高峻似城郭宫阙,其形似游龙伏卧,那是典型的雅丹地形,巨大的土墩大十二米至二十米,侧壁陡立,极难攀登。置身“龙城”之中,颇觉眼前的“龙城”不是古城,却胜似古城,更似大自然造就的一座迷宫。 在到达龙城之时,亦伯母却因极度炎热而中暑了,再加上不适应高原气候,令她脸色煞白,冷汗忽冒,可把大家急坏了。在小谢给她吃了几颗药丸并让她调节呼吸后,她才稍微感觉好点,但整个人的脸色还是很差,令人担忧。 面对眼前确如魔鬼的龙城,大家都迟疑了,因为不仅是亦伯母,除了云焕之外的所有人都有体力透支的感觉了。 每天所实用的压缩饼干和泡面让他们体内缺失了大量的热量和维生素,尽管有各类药物和功能饮料的补充,他们的体力还是在逐渐下降。因为本就是春夏交替之季,罗布泊的气候比往常更为炎热,有着多年沙漠探险经验的赵向导也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再者,亦伯母的身体已出现不适,如再往龙城之地行进,对她的身体将更加不利。 正当大家纠结之时,古老的地图上突然出现一行字,“龙城西侧百里有一冰泉山,结界已解,翻越此山可见古城。众人皆可歇于冰泉亭,云焕城主携蓝玦即可进入库木里古城。” 届时,地图上显印出一座气势磅礴的山,山顶上还就修建着一座无比华丽的亭子,令人向往至极。那一刻,黑暗的波涛滚滚东逝,昔日的战鼓宣扬和盛世之景早已尘封于岁月深处,唯有南来北往的孤雁依然掠过那些古老的土墩,它们的身影晃动着那轮依然血红的艳阳。 云焕拍拍胸脯,一副得意的样子,说着,“看吧,我就说地图会给我们提示的嘛。天神是不会忍心让这么多长辈跋涉于这炎热荒漠的。现在好了,我们一直往西走百里,就可看见冰泉山,再沿着山道登峰,你们就可在那里歇息,我一个人前往库木里古城就是了。” “冰泉山?古往今来,我都还没听说罗布泊会有这么一座山,太诡异了吧。茫茫大漠,怎会有山?我们没看错吧。”吴院长不解的问到。 “院长,你说得没错。冰泉山自然是不存在的。这只是天神为我们造的一条捷径,冰泉山应该是他用神力幻化而出的。其一,这样你们就不用露宿荒漠,可在凉爽的亭中歇息;其二,通过山道到达库木里古城定比穿越龙城再到库木里城近得多。天神是有先见之明的,他肯定知道我会与你们汇合,所以直接将此重任托付于我了。” 赵向导不服气了,“既然你口中的天神那么厉害,可以造出世间万物,那为何他不直接用神力找到宝物,让萧幕和亦歌回来呢?还大费周章的让我们去找,诚心耍我们啊?” “向导,你以为神界之人就可为所欲为吗?他们和我们一样,受很多束缚的。他们不可以随意下到凡间,更不可以扰乱世间秩序,任意开启时空隧道之门的。世间并不存在万能的神,不是吗?如若那样,我们谁都不用穿越时空了。” “也罢,自古明君愁万千。我就暂且相信,他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才让我们自个儿去寻宝的。他能设身处地的为我们着想,考虑道门的难处,已是好事一桩了。” “好了,那我们赶紧开车走吧,我感觉我整个人都快热得被蒸发了。”亦伯父说。 随后,车子沿着龙城的西边驰骋而去,驰骋之后,留下黄沙飞舞漫天。 第八章 冰泉山 果然,他们的车子在行进三百里后,一座透明的高山赫然出现,晶莹剔透的冰山拔地而起,巍峨耸立,气势磅礴,山体像是一只振翅飞翔的仙鹤。在薄纱般的雾霭中时隐时现,有风拂过,浮云飘过,晶莹的山体中的光影开始四处跳动,仿佛置身于梦幻之中。 在云焕的带领下,他们将车子停在山脚下,拿着水和食物便行径于蜿蜒的山道之中。曲折幽深的冰山之间,弥漫腾腾烟雾的冰瀑布隐约闪现,透彻的水流从峭壁间喷涌,飞泻而下,水汽弥漫,凉爽至极。 身后的茫茫大漠还可清晰而见,然而行于山涧的他们却再也感觉不到荒漠之中的炎热和干燥。丝丝凉意渗入人心,让众人纷纷感受到了久违的凉爽之意,他们身心完全出处于了一种放松和畅快之中。 山体朦胧,雾霭如帘,雾里飘动着无数的身影,越往山巅攀登,雾也渐渐远去,此刻的冰泉山纯净得犹如少女盈盈的眼波,透明的山体时时倒映着深远的天以及划破天幕展翅翩飞的青鸟。 云彩仍然在奔驰,不时掠过即将到达的山峰,那迷蒙的雾气纷纷扬扬飘动着,一直飘得无影无踪,风刮过山涧,紫色的叶片随之摇晃,发出咝咝声,那应该是紫藤树,它是神界最为美丽的树,它的树干是晶莹剔透的,耸立在那就宛如一座纯美的冰雕,然而它所开出的花瓣确实梦幻的紫色,只要微风拂起,紫藤花便会如鹅毛般飞舞,像雪一样铺盖冰泉山,甚是一片美景。紫藤树一百年结果,一百年开花。所以,此次众人能够见着紫藤树开花,那是非常幸运的。 他们的视野内尽是纤尘不染的紫藤花在婀娜漫舞,悉悉索索的飘落而下,花的色泽很亮,犹如一抹紫色的亮星。这一刻的寂静,仿佛让人的思绪在缤纷中慢慢过滤,也让岁月在白云上恣意飞扬,行于如此梦境似若穿行于历史的长河,悠悠地带着丝丝清凉。 一轮皓月爬上山顶,大地仿若镀银,风不停地擦拭着月色,天地之间越显洁净。攀登两时辰后众人终于登峰,山顶那是一片幽幽的绿色,那些不同形状的小草随风摇摆,还泛着点点荧光,宛如一群萤火虫飞舞在草丛之中,在月夜下露出淡淡的碧色。空寂的山顶不时传来青色飞鸟的鸣叫,层层叠叠的紫色花宛如一堵阻隔时空的巨屏,挡住了外面喧嚣的滚滚红尘。 冰泉山山顶的正北方果然矗立着一座冰泉亭。亭子由大理石筑成,那“冰泉亭”的牌匾更是由纯金而镀的,金光闪闪,充满华丽之气。亭子的左、右两侧各雕刻着两尊神像,那是神界伯希御神像,在众神中,伯希御神的地位虽不算高,但他可以为众人带去平安,所以他也是被天下众人所遵从的神。 进入亭子,更是令人叹为观止。亭子中央有着一口喷着五彩冰水的喷泉,哗哗的水声像是如萧如琴的溪唱,听着那婉转的水声会让一切躁动的喧哗消隐。 亭中还有各类摆设,华丽的灯盏悬挂于横梁之上,光影飘摇,如梦如幻,而且看似不大的亭子还用屏风分为了前亭和后亭。前亭是众人闲聊之地,后亭便是众人歇息之地。 后亭刚巧有九个房间,他们每人可住一间。精致的卧榻上更铺着厚实的丝绒棉被,让他们不至于在夜晚受寒。更为可喜的是,在冰泉亭的最内侧,有一厨房,那里面陈设着诸多的食物,包括面食、五谷杂粮,肉类和水,样样具备。这让吃了几天饼干的众人欣喜若狂。 于是,大伙都忙开了,一时辰后,一桌丰盛的大餐大功告成。他们那是吃得狼吞虎咽,完全不顾及各自的形象了。 可,云焕就没那么兴奋了。之前,地图上确有告诉他,翻越冰泉山就可见古城,但如今,他能瞧见的除了山还是山。 看见如此心神不定的儿子,萧爸走出了亭子。 “儿子,你是在思索古城的踪迹吧。我想,它就在这冰泉山东面的山脚下。你想啊,我们是从这山的西面一直蜿蜒而上的,也就是说西面是这座山的正面,天神之所以让我们攀登此山,目的就是要让我们来到山的东面,也就是整座山的背面。而古城也定在东面山的山脚下,可是这山的东面并未有山道,你要如何下去?” 云焕两眼发亮,“老爸,你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刚太糊涂了,竟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也没想出来,这阵子满脑都是篮球和晓夕的事儿,大脑里的细胞好些退化了。这没有山道也无妨,我用御剑之术就可轻而易举的下去。” “哈哈,我这辈子还真没想过能有一个武力高强的儿子,爸真为你感到骄傲。老亦那天也跟我说了,他说,球队有你便是如虎添翼,冲击NBA,他是信心十足的。” “爸,我哪有那么神气?说不定,哥现在在梦华王朝比我更出色呢。无论是篮球还是其他方面,我需要学习的地方还很多。” “对啊,自古有学海无涯之说,我们都需要不断的学习,才不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对了,在我们来罗布泊之前,我看报纸上又登了关于超人现身拯救被劫人质,让恶徒伏法的新闻。这事又是你做的吧。” 云焕笑笑,“没什么啦,那天是我在回宿舍的路上无意间遇见的。这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嘛。那天还真惊险,差点就被警方看见我了。一场轩然大波会因为我而引起的。” “你做了好事,还不让大众知晓,现在的人可没几个像你这样傻的。” “老爸,我只是想安安静静的打球。在哥打败龙鳞神之前,我们不能将有关梦华王朝的事儿透露半点。再者,我也只是想过最为平凡的生活,做平凡的人,仅此而已。” 萧爸点点头,“爸能体谅你,不要强迫自己,一切随着自己的心意去做就好。爸很希望你能打进NBA,在那里面你会遇见更强的对手。这样,你的潜能才会被完全激发出来,球技也才会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 “知道啦,我们每天都在很刻苦的训练。哲瑞哥经常对我说一句话: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有计算过,等我们参加完美国青年职业篮球选拔时,正是李晨哥《梦华王朝》全球的首映礼,虽然我哥没有亲自拍摄完成,但剧本是他写的,一部好的电影其关键还在于剧本。所以我准备将打进NBA作为一份大礼送给哥,让咱家再添光彩。以后哥回来,也好让他知道,小弟我可不是穿越时空来混日子的。我一定也会完成自己的使命,将中国的篮球事业推向一个所向披靡的至高点。” “好,有志者事竟成!爸永远支持你。” “爸,你快进后亭歇息吧,这几日连续奔波,一定很累。明天呢,你们就在这里好好休息,等我的好消息就是了,我会尽快找到宝物赶回来的。” “嗯,幸好你来了,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明天要万分小心,你也进去休息,待天亮后再下山吧。” “爸,你睡你的,我还不累,就让我在这冰泉山上一个人静静吧,顺便理理思绪。” “那好吧,不过还是要休息,有了精神才有力气去寻找宝物啊。” 第九章 库木里城 空寂的山峦,烟岚袅袅,他有些出神的看着雾气萦绕的山下,想着那座传奇的库木里城。在沧桑的历史洗礼中,一座城池饱经战争的躯体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随着朝霞灰飞烟灭。那些曾经巍峨的城楼如失去阳光的花朵般蜷缩在黑暗的阴影里慢慢枯萎,但任何人都掩盖不住它们显赫的曾经和它惊艳的华丽。 就算融入了现代,他也无法忘怀幻月城和他的臣民,作为城主却不能在他们身边守护他们,确实算是一种失职吧。因为内心的愧疚让他无时无刻不挂念着那座遥远的城池。 一阵念想后,他便也回到了后亭休息。这一夜,他做了很长的梦,在梦里他回到了幻月城,那时,恶魔已除,全城臣民过得安宁、幸福。但不知为何,曾经幻月城兵团中阵亡的战士却在他的梦里忧怨哭泣,面目狰狞,着实的把他又从梦境中拉回了现实。 风声更显高山的幽静,黎明的微光缓缓的从地平线升起。浓雾在清晨弥漫了山顶,凝结着的冰霜在曙光照射下逐渐显露出来。紫藤花花瓣四处飘零,像极了仙女翩翩的舞姿,曼妙不可方物。周围绵延起伏的山谷轮廓,在黎明的映照中,显出惊人的光影。光影之中,云层似若被抹掉,深蓝色的天空,露出了澄澈的光泽。 当众人还沉静于睡梦中时,云焕已聚起真力,御剑飞下了山顶。飘浮不定的雾气就缠绕在他四周,他依然无法看清几千尺以下的古城之景,所以也只好凭着自身的感觉御剑而行。 厉风呼啸,增加了云焕御剑的难度,他耗去了自己大部分的元气才让焕之剑平稳行驶于天幕之中。终于,在离地面近百米的半空,他瞧见了惊艳的库木里古城。 古城里赫然可见的是一座名为阿纳卡斯的城堡。这座城堡是古老的沙洛式建筑,由四幢规模完全相同的宫殿组成,院内则是独特的八角形广场,广场中央矗立着城主的骑马铜像。城堡右侧还有一座用浅色的花岗岩筑成的教堂。整个教堂建在一片掏空了的花岗岩中,上面覆盖着圆形的黄铜屋顶,由两白条放射状的梁柱支撑着,镶着透明玻璃,采光极佳。 教堂内部的四壁仍保持着原始的岩石风貌。那座教堂是历代城主举行加冕典礼和隆重仪式的地方,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片金光闪烁。 大教堂的旁边,坐落着一座高达百米的库木里钟楼,钟楼重叠五层,冠以金顶,外貌也呈八面棱体叠状,每一棱面的拱形窗口上都放着一座鸣钟。那座钟楼远远高于其他建筑,完全发挥了它成为瞭望台的作用。 一束明光直射城堡里的宫殿,登时,宫殿里彩光闪耀。那是因为四座宫殿皆由五颜六色的大理石,花岗岩,陶瓷和彩色玻璃,镶嵌除了一幅幅浮雕和壁画,加入华丽的照明灯具,想要不惊艳都难。 整座宫殿之外的正百里还立着一座凄清的白塔,顾名思义,它全完全是用乳白色的石块砌成的,总共有三十多米,分为三层,墙体厚度不一,从四米到七米不等。而且还是双层的,窗户口很小,且塔身建得异常结识,很明显是用来防御外敌的。 在白塔的周围还建有八座小一点的塔,它们与白塔一起构成了库木里城固若金汤的内层防御。 当然,库木里古城中也有大理石所铺成的街道和诸多立着无数神像的小型广场和蓝红相间的小城堡,那里就应该是库木里族人所居住的城堡,仍然美艳逼人,甚比现代欧洲的任何一座城市,很难想像,在荒芜的罗布泊境域里还存在着一座如此华丽的城池,它甚至不像是一段历史,更像是无可预知的未来。 云焕御剑而行,顺利落地。此刻的他也被眼前的美景给震惊了。连他也被弄得云里雾里,不知眼前所见是梦境还是现实。更为奇怪的是,当他踏上那片土地时,却有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他大概也想不到,如此华丽的城池跟自己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吧。 他收回焕之剑,想要推开城门,进入古城一探究竟。但他使出浑身力气之后也无法推开大理石筑成的城门,任凭他如何运气破门,最终无功而返。于是他顿足而起,想直接腾空飞入城中,可在半空时,他就遇到了强大的结界,还被结界中所具有的力量反击回去,狼狈衰落而下。 在冥想片刻后,他终于想到了地图上的提示。他在紧闭的城门右上方果然瞧见了一个凹陷处,而当他仔细查看时恍然大悟,城门上的凹陷状恰好和合并为一体的蓝玦形状一模一样。于是,他从怀中取出蓝玦,将它嵌入了凹陷处。顿时,蓝光四射,城门内机关的转动声清晰可听,城门轰然打开,华丽之景近在眼前。 云焕取下城门上的蓝玦,走进了古城。 他一直沿着大理石的街道走到了阿纳卡斯城堡前。此刻,狂风骤然四起,那面绣着黑鹰的旗帜在强劲的风里旋转,梦里曾出现的哀嚎似乎离他很近,那些迥异的哭腔一次次的击打着他的心,让他心口顿时感到一阵不以言表的剧痛,那种痛逐渐蔓延至全身,令他战栗不已。他甚至听见了遥远的嘲笑,也看见了恐怖的头颅,于是他在颤栗中惊呼,“谁?是谁在笑?” 讥讽的嘲笑声久久回旋,让他感到脑里和心口剧烈的疼痛,终于不堪重负,挥剑狂劈,无数尊神像碎裂在他的焕之剑下,化作粉末消逝。 突然,一个忽近忽远的声音叫住了他,“孩子,别理他,那是霍尔格的咆哮。” 在话音落下的瞬间,一个冥灵从白塔的塔顶飞了下去,他穿着蓝色的袍子踏空而行,凌空翻转,落到了云焕的身前。 冥灵嘶哑的声音再次响起,“我亲爱的孩子,你终于来了。你果然是长得俊秀无比,特别是那明澈的眼睛,很像你父亲,当然也像我啦,哈哈。我没见过你姐姐雪樱,她该是多么美丽的女孩啊。” 说完后,冥灵有些激动,眼角明显浸出了泪水,双手颤抖着紧紧抱住云焕。 然而云焕却无法看到他,只是感觉身体被什么给束缚住了,惊吓之际,他奋力挣脱了冥灵的拥抱,拔剑而出,厉斥,“你到底是谁?为何要对我说那样的话?你可以看见我?难道你是冥灵?那阴阳两界是不可能有相通之处的啊。” 冥灵拂了拂蓝色袍子,道,“孩子,我是你曾祖父啊,是幻月城的建造者。我督建幻月城之时,你父亲都还没出生呢。” 云焕依然将剑高举而起,“你骗人,我曾祖父早就葬于幻月城墓园之中了,怎会出现在此地?你为何要将我引入库木里古城,有何企图?” “孩子,你听我解释。你所说的那一切都是假象,为了少惹事端而制造出来的假象啊。这里,你所站的地方就是当年的幻月城。这事情还要从六万年前说起了。 “当年,我的父亲是梦华王朝的摄政王,负责管理朝廷之中的各大小事物。当时,梦华王朝并未出现各方割据的糟糕情况。可我父亲因常年不持辛苦的伏案批改文书,落下了疾病,身体每况愈下,就在我父亲身染重病之时,各方势力都瞄准了时机,纷纷起兵,互相厮杀,为的就是争夺天下之王位,由此操控朝廷,建立傀儡政权,毁灭梦华王朝。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好无后顾之忧的建立新的政权了。 “从此之后,梦网王朝再无宁日。多方势力纷纷建立起自己的城池,以城池为中心,建立各自的政权,在这种形势下,曾经梦华王朝的梦之都城也被各方强大的势力所攻破。 “为了镇压恶徒势力,天神命我督建幻月城。可城还未建成,我父亲就因操劳过度去世了。建城之重任便落于我手。这建城易,可要治城就难了。我作为幻月城城主自然有着维护天下正义的重任,这自然也是幻月城存在的意义。建城之后,我开始召集天下正义之士,对付邪恶势力。 “幻月城屡受各方势力的侵略,之后,在天神的帮助下,我组建了幻月城军队,且军力不断扩充,成为了维护正义与天下秩序的一支铁军。天下混乱的形势日益变好,割据之势眼看就要被斩断。可我却遇见了一生中最强大的对手。 “那个对手正是我的弟弟霍尔格,他极其的贪恋权位。从我父亲还在世的时候起,他就特别争强好胜,各个方面他都要求得到最好的。当时,我父亲想到他是家族里最小的儿子,一直很宠他,没想到,我们对他的纵容却造成了天下的一场浩劫。 “父亲去世后,我按照家父的遗书与天神的意旨继任幻月城城主之位,管理幻月城内各大小事物。我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我的弟弟对城主之位早已是垂涎三尺,他以为父亲平日那么宠爱他,定会将城主之位传给他的,本来我们家族也有这样的规定,就是继位之人一般会是家族里最小的孩子。所以之前是你继位幻月城城主之位,而非你姐姐雪樱。 “当时,我也不明白我父亲为何将城主之位传之于我,让我有愧于弟弟。我是后来才得知父亲的一片苦心,原来他早就看出我弟弟生性残暴、多疑,如将幻月城交予他手,定将让天下遭此大劫。 “可是我弟弟却因嫉妒而生恨,一怒之下竟中了邪,听信了各方邪恶势力的谗言,更悄悄与龙麟神的魔军团勾结,组建了他的反叛军。当时,我忙于城中各大小事物,无暇顾及他,他便抓住时机,趁我军连日做战疲惫不堪之时,率军偷袭我的幻月军队。 “他使用了诸多冥界暗器,使我军战士身重剧毒,全身溃烂,他深知我爱民爱兵胜过爱自己,便用战士要挟欧我,让我交出幻月城城主之位并从此远离此地。 “在我准备答应他的条件时,天神得知情况后破规下到凡间。但由于我弟弟不仅控制了幻月军队的战士,还派遣他的军队驻扎于各城要塞之地,如若我们执意两军对战,他所派的军团战士就会向各城百姓放箭,到时毒箭四射,百姓即可陷入危难之中。那弓已在弦上,就算当时天兵天将进行阻扰也敌不过那毒箭的速度啊。所以,情急之下,天神同意将此座城池归于他,并让他成为城主,但他须为城池另起城名。而且,在他得到城池之前,他必须撤下所有军团战士,并放了幻月军战士。还有,他不得对幻月城臣民进行剿杀,并让其迁移到离此地甚远的腾古尔沙漠。从此,两成楚河汉界没有任何瓜葛,凭各自实力立足于梦华王朝。只要他肯答应此条件,他便可独占一座城池。 “霍格尔听到自己可独占一座城池时颇为高兴,也就欣然接受了天神提出的条件,并将幻月城改名为库木里城。“库木里”在最古老的幻月城大典里的意思是“烽火”,不难看出,霍格尔是希望他燃起的那团邪恶之火可以燃烧整座梦华王朝。天神和我作出如此大的退让,才得以保住千万百姓的性命。 “从那以后,我便带着我的臣民迁移到了腾古尔沙漠,也就是如今的幻月城所处之地。可由于财力、物力的缺乏,之后所建的幻月城远远逊色于这座曾为幻月城的库木里城。曾经,库木里城的每一座宫殿,每一座高塔都是我和我父亲亲自设计督建完成的,弃他而去,我自当痛心疾首。但是,不管是幻月城的战士还是臣民都肯为正义而战,所以就算被卑鄙的小人赶了出来,我们也还是背负着维护天下正义的重任。日益强大起来的库木里城成为幻月城的永世对手,两军屡屡交战,那是旗鼓相当,他军也没占到我们任何好处。虽然阵亡的战士不少,但至少保住了天下百姓的性命,我军所付出的代价便也是值得的。 “可一百年后,霍格尔铁定是被常年的战事给折磨到极限了。他就差人寄了一封战书给我,让我和他单独决战,不然,他会让龙鳞神的魔军团席卷整个梦华王朝。他逼得我只有出战,因为我知道,他已完全失去人性,对于那种禽兽不如的人,我自然也不想再与他纠缠。纵然,我知道,他是我弟弟,是我的至亲,可我的一再纵容只会让他祸害苍生。故此,我应邀前往库木里城与他进行生死决战。临走前,我将此生的重任托付给了你祖父,你祖父承诺过我,他会让遭受百年苦难的幻月城永世长存。他没有食言,他做到了!且不管是你或是他还是你父亲都比我做得好! “对于那场决战,我深知自己不能先倒下,因为我一倒,他必定率军覆灭幻月城。所以我拼尽全力与他决斗,因为彼此都很熟悉对方,所以此战绝难分出胜负。五日后,我终于抓住时机,用幻术的最后一招“冥天”制服了他,可他的剑也死死刺入我的心脏。最终,两败俱伤。如果不是对权位的贪恋,这场自相残杀的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 “此后,你的祖父出兵解散了库木里军队,被我弟操控的库木里百姓也获得释放,他们大多都归顺于幻月城。但也有几个是我弟的心腹,他们一直潜伏于各城,在寻找合适的时机一举歼灭幻月城的。在我的遗书里,我很清楚的告诉你祖父,我不希望我的后代和臣民永远记着这一份仇,冤冤相报何时了?一切的恩怨都会随着我们的死去而消逝。我希望我的臣民是真正活在快乐和幸福里的。 “所以,我让你祖父对臣民隐瞒了此事,就告诉他们我是因身中疟疾去世了,被埋于幻月城墓园之中。再者,库木里城充满邪气,又被邪灵攻占,所以你祖父才没让幻月城臣民又迁回库木里城。 “我死后,为了不让邪灵驻扎于库木里城,洗劫城中圣物,天神下令神官改造城门,只有拥有蓝玦的幻月城人才可进入此城,其余人等一律无法进入。因为天神已对偌大的库木里城封下了结界,这万年之来,我虽是冥灵之身,却不敢转世离开库木里城。在霍格尔死后,龙麟神为了酬谢他当年公然于我作对,让他大为痛快,他便在我弟去到冥界成为冥灵之后,传授给了他一套魔功,将魔功练至最高境界。 “那么,万年之后他不用几世轮回就可以恢复真身,继续成为这城中之主,还可唤醒沉睡的冥灵军团。如此一来,我才寸步不离的坚守在库木里城,看着它历尽沧桑,最终消逝于茫茫大漠之中。因为整座城市都被天神封下了结界,加之黄沙淹没,所以,万年来,它都不被世人所发现。可一旦我弟恢复真身,离开冥界,他的魔力就可破开结界。所以我才在冥界之中苟延残喘,终于瞅到机会将此消息托人告诉了天神,天神却让我不必担心,他说万年之后,你自会携蓝玦回到库木里城。到时,我只用服下一颗灵药就可将此时告知与你,就算我是冥灵之身,你也可以听到我说的话。他还说,以你的实力可以完全毁灭那股邪恶之气,让幻月城恢复永久的洁净与神圣。” 第十章 焕之剑 这毕竟是一段不堪的历史,作为一城之主的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臣民经历过长达百年的苦难,他更不知道,他的至亲曾为了维护正义而浴血奋战。他不但没为他的族人做过什么,如今还在和平年代中享福,这让他确感愧疚,只是低头不语,脸色已然煞白。 冥灵再次环抱住英俊的男子,和蔼道,“孩子,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幻月城在你姐姐的治理下那是风调雨顺,百姓安乐。不管曾经的它经历过何种磨练,只要现在的它是安宁祥和的就好了。不管是我或是你祖父,我们都不会后悔,曾为此付出过自己的一切,反而感到很欣慰。这次只要你将那个不知悔改的恶徒再次打入地狱,纵然龙鳞神魔力无边,也无法让他再恢复其身,血洗天下了。” 云焕终于抬起了头,他能听见自己的焕之剑在剑鞘中铮然作响,他伸手摸着无形的冥灵,低语道,“曾祖父,这几万年,辛苦你了。为了守住这座城池,你都不能回归故土。你放心吧,孩儿就是拼了命也要将十恶不赦之徒拿下,这里可是和平年代,我岂能容他再回到阳界,祸害这里善良的人们。” 正说着,天幕中疏朗的云朵已经消逝,厚厚的棕色云团遮住了半轮暖阳,城中的水倏忽不再清澈也不再凝碧。蓝色的烈焰扑腾着华丽的白塔,被关于白塔中的邪灵在被束缚千年后终于得以解脱,它们张着嘴狂笑着从白塔中的小窗中蹿了出来。 当年,天神将他们关于白塔,而如今,那个被名利所染的霍格尔破土而出,白色的右手幻化出一团烈焰,熊熊之火燃烧后破开了白塔封印,上千个邪灵由此获得释放。空气中顿时弥漫着团团黑气,黑气集聚,形成可怖的骷髅头,向着云焕扑去。 冥灵惊呼,“孩子,快拔剑!” 没等冥灵的话说完,焕之剑已脱鞘,斩入天幕,随着云焕的隔空一划,剑光交织,剑剑平展而开,一剑斜封。无数黑气就此灰飞烟灭,只听无数声怪异的惨叫,邪灵们皆已毁灭于天地之间。一声闷响,一切便又归于寂静。 剑光四射交织中,忽然回荡起一声厉咒,响彻了整个凝定的时空,已入魔道的霍格尔从几千尺之下的泥土中持剑飞跃而出,远处的黄沙飘散漫天,大理石铺成的街道上全被层层鹅黄色的细沙所覆盖,已然没了之前的圣洁之韵。 城堡上挂着的幻月城铜铃在肆虐的风中叮当作响,像是奏出一曲万世骇人的战歌,战歌震慑城池,如此一首惊世镇魂曲引起千万幻月城战士的共鸣,他们像似在黄沙之中愤怒咆哮,拔剑而起,向着恶魔劈斩而去。 古老钟楼上的钟摆剧烈晃动,时空倒转,曾经的血战即将在如此和平的二十一世纪惊人上演,而这场穿越时空的终极之战是以正义的名义向魔鬼发出的最后通牒,他们残害沧海,随意扼杀他人性命,搅起天下之腥风血雨,而他们的宿命是绝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有丝毫改变的,因为正义之人永远存在。 霍格尔身形一变,犹如一道红色厉电,劈开了死寂的天幕,入魔之后的他早已不成人样,那双妖异的红色瞳孔中散发出一种蛰伏千年的恨意与杀气。只要生灵与他对峙,便会被妖异的红光所秒杀,令人瞬间窒息。 他驾驭着冥界火焰鸟在漫天黄沙中狂奔,空寂的城池之中响起了他狂妄的笑声,“哥,真有你的,万年之后你还是要与我作对,竟派了你的曾孙来对付我,你可真是我的好哥哥啊。不过,我先告诉你,伤了你的宝贝曾孙我可不管。凡挡我者,死!哈哈,我会将这万年的屈辱通通还给你们,血债血偿!” 云焕登时踏空而行,毅然回应着恶魔的嘲讽,“我云焕是绝不会再让你这等卑鄙小人祸害天下百姓的。” 话音未落,云焕已挥剑朝霍格尔劈去,剑锋穿越天际,一道银光便闪烁而过。那剑光四处交织,在天幕中织成了最为可怖的网,光如剑,乱光射入之处即可鲜血涔涔,血流不止。那便是焕之剑的厉害之处,以剑与光的合体,破除任何引线的招式。 此时,剑已消逝,唯有剑光乱蹿,无形的剑光里被注入了深厚的内力,如此神功确让恶魔深受其害。剑锋之外有骨骼碎裂的清晰响声,胸口强烈的疼痛迅速蔓延开来,几乎要把他的经脉化为粉末。死亡的气息飘散于黑暗之中,甚至那气息也是黑色的。 然而,在与云焕大战的第一回合,霍格尔似乎对云焕有了了如指掌的操控。他驾驭着火焰魔鸟从半空俯冲而下,瞬间他便幻化出无数柄带毒的利剑,随着他苍白手指的翻转,那些利剑齐刷刷的朝云焕急飞而去。 火焰鸟在霍格尔的召唤下也从口中喷出一团团魔火,殷红的火焰蔓延了库木里城的整个街区,连灰冷的天际也被高达数丈的魔火烧灼,犹如一轮血阳普照天际。 云焕只得点足凌空,使出焕剑剑法,左右格挡着漫天向他扑来的利剑。那束焕之光仍然如游龙板旋舞于对方设下的剑阵之中,剑锋凛冽,两剑交织,击出耀眼的电光,天际像是被电光所斩裂,没了生气。 黑暗里的冥灵横飞而起,想为云焕挡住那些利剑的攻击,然而,密集而短小的利剑在穿透他无形的身体后再次向云焕席卷而去。无奈的他也只有在暗处用嘶哑的声音提醒着云焕,让他提防着四周急席而去的暗器。 英俊的男子在黑暗中发出淡淡的笑声,“曾祖父,你放心,我云焕是没那么容易被打败的。” 说着,他一个周身的旋转,层层蓝光包围着他。只见他的右手在一触即碎的蓝光中闪电般地抬起,立即挥剑,也只是一剑,对方所设下的剑阵就已被他攻破。毒剑灰溜溜的摔落在地。那是因为,那致命的一剑之中集聚了云焕所有的内力,再加之焕剑剑法最后一招,“焕九问”的使出,使一剑幻化出千万柄无形之剑,再以千万之剑合力之力,一齐破开剑阵,他的这一招可谓无人能敌。 以云焕的年龄算,他并不具有拥有“焕九问”剑诀的资格,因为幻月城很清楚的规定,皇室子弟年过而立之年才可获得“焕九问”的剑诀,由此练就千年神功。因为“焕九问”需要练武者深厚的内力与武者对剑术精确的参透能力,二十出头的青年自然不可能掌握其神剑剑诀之要领,如执意练就很有可能引火上身,走火入魔的。 但在先前形势危急之下,长者通过幻月城将“焕九问”的剑诀告诉了云焕,没想到云焕竟是天资过人,瞬间就已参透其要领,凝神运气,拈诀挥剑,完美的使出了“焕九问”,轻易破除霍格尔所设下的毒剑剑阵。 霍格尔在城中愤怒咆哮,令人意外的是,一阵咆哮之后,他竟成了高达三米的巨人,那身高比阿凡达还高呢,额头和脖子上的青筋不断突兀而起,甚至能够看清那些青筋在体内是错乱交织的,极为恐怖。 他飞扬的白发在火焰里飘舞,那些发丝在被火烧灼之后,突变为了成千上万的银索,那些银索长达数米,它们蜿蜒着,缠绕住了云焕,从他的脚趾到头顶都被银索瞬间死死缠住,丝丝怪异的寒气让人无法呼吸,死亡仿若近在咫尺。 这时,霍格尔一声厉喝,火焰魔鸟像是被惊醒一样,振动鲜红的双翼,向云焕猛扑而去,火焰如龙蔓延全城。 云焕临危不乱,他提起一口气,一掌打出,缠住他的银索发出了细微的碎裂声,但瞬间过后,那些银索又恢复了原形,更为紧密的缠住他。眼看那团焰火向自己飞扑而来,魔鸟嗅到了鲜血的美味儿,登时张开大口,试图将眼前的男子从头顶一一吞并,只留下他的残骨,为主人解除大患,同时自己也享受了美味,可谓一举两得,美事一桩。 这时,云焕紧闭双眼,嘴里默默念叨着神语,他的周身开始出现一圈淡淡的白光,那些白光在眨眼间就融化了银索,使之成为一堆滚烫的粉末没入沙尘之中,再无声息。 趁着最后的时机,云焕凌空转折,剑光如水银泼地,在空中织起一个虚无的帷帐,激起千层黄沙,沙暴突袭,他却能泰然的立于天地之间,手腕一翻,指间便流出了一抹雪亮冰冷的光,那一束集聚而起的光毫无阻拦地画出了一条弧线,死死没入霍格尔的喉头。 霍格尔顿时一个踉跄,只觉血气倒冲,眼神凝重,杀气并不曾放松半分。黑色粘稠的血翻涌如潮的从他脖子涔涔而下,割破肌肤的痛让他痛苦难耐,他再次闪电般地飞身掠起,空洞的眼里流露出一种深沉的愤怒。 然而他身形刚一动,全身筋脉尽断,整个人轰然倒下,身子僵硬,一动都不能动,流出的血在地面蜿蜒,混合着沙尘。火焰魔鸟展翅咴咴地嘶鸣起来,撕破了寂静的苍穹,它燃烧着熊熊烈火的双翼在天与地忽闪与摆动。尘埃喧嚣着四散飞舞,带去了死寂的气息。 霍格尔的血水犹如浪一般洒在城墙之上,愤怒的咆哮变成了天地之间的主旋律。 如血般的残阳普照天际,那遥远的霞光就像一条了无尽头的血路,数不胜数的侠义战士已经陨落在这座惊世华丽的城池之中了。随着光影忽明忽灭的离去,城池开始变得萧飒,萧飒到能听到彼此起伏不定的心跳声。 那一刻,世界都在渐渐的黯淡下去,气数已尽的霍格尔仿佛睁开了紧闭的双眼,他那双红色的眸子已变得黯淡无光,他登时看到了那为之熟悉的地狱,他伸出满是黑血的手,颤抖的握成拳状,还想要挥拳击向云焕,然而,他入魔后凝聚而起的精气已全数消失,他的身体在逐渐化为黑烟,没多久,他就魂飞魄散,化作缕缕黑烟消逝在了清冷的天幕之中。可他那狼嚎般的咆哮依然回旋于天地,令人毛骨悚然。 微风四拂,吹走了一切邪恶之源,天地便也恢复了平静。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天蓝如水。天亮之后,生于黑暗境界的火焰魔鸟也随主人而去,片片羽毛在红色火焰中燃尽后,化为粉末没入天地。 第十一章 最后的华丽 清皓的天际中已有青色大鸟在空中自由飞翔,它们清脆的鸣叫让人觉得天空更加高远。 冥灵在暗处长叹一声,感慨万分,“六万年了,这场正邪之战持续了上万年,今日总算是有了个了结。为了今日,曾有无数战士血洒战场。孩子,你听,战士们都在为你呐喊呢,这是多么振奋人心的时候,我盼望已久的宿愿终于得以完成了。焕儿,你是幻月城当之无愧的勇士,最后那一招“惊天”之术,就连我也未练成。今日你却轻而易举的使出了,证明了你的功力神勇无比呢。霍格尔魂飞魄散,就算是龙鳞神也无法帮他恢复其身了,幻月城千万战士的等待终究不是徒劳的。” 云焕收回焕之剑,淡淡道,“曾祖父,你过奖了。这“惊天”术讲究天人合一,让其身融入天地,心无杂念即可让正义之气扭转乾坤。刚开始,我也无法领略其中的要领,是我离开前姐姐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才得以参透这其中的要领的。可穿越时空之后,“惊天”术一直无用武之地,今日是我第一次尝试,没想到真成功了。“惊天”术之要诀就在于持剑者须心中有剑,此剑胜似有形之剑,由此便是武者之最高境界,以心中之剑幻化有形之剑。我来到现代的时候是没带焕之剑的,可我用“惊天”术的第一招“幻剑”幻化出了有形的焕之剑,方才得以铲除恶魔,洗清幻月城世世代代陈明所受的屈辱。” “孩子,你可知道,天神果然事事知晓。如不将你带到现代,你就无法回到历经万年变迁的库木里城,今日也就不可能铲除恶徒了。如今的丹菲尔公主或是欧士英伯爵虽继承了天神的神力,但要对付霍格尔、龙鳞神这种魔中之魔,他们还略显青涩。所以天神才派你回到现代,擒拿恶人,也让身为天人的萧幕、亦歌去到梦华王朝为天下百姓除害。 “曾祖父,这些我都明白,作为梦华王朝的子民,我乐意接受天神的任何旨意。但,现在我得帮我的亲生父母找到一件宝物。” 冥灵似乎知晓一切,淡然道,“是的,天神曾有旨意,如你击退霍格尔,就将萨布兰卡法杖赠与你。那是曾经幻月城圣物之最,它没有华丽的外表,但朴实至极的它却有着惊人的神力,曾被两位神力高深的长老掌管。每当加冕典礼或是城中举办盛事,法老们都会手持法杖为城中臣民作法,祈祷来年风调雨顺,百姓安乐。 “萨布兰卡法杖中集聚了天地之精华,所以,为了幻月城永世长存,使城池即使在历经万年之后仍然崭新无比,高贵而神圣。这法杖与其他宝物相聚时即可打开时空隧道之门。但是,一旦萨布兰卡法杖离开城堡,那么,这座城池也不会再华丽,它会显现出万年之后的沧桑破碎之景。最终,城堡、教堂、白塔,都会化作粉末消逝。因为没有一座城池可以不借助神力而屹立万年之久,是该它消逝之时了,只要在它逝去前是圣洁、神圣的就好。不管是幻月城还是库木里城,终究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我和潜伏在此地的冥灵战士都应回到梦华王朝,回到腾古尔沙漠,落叶总算可以归根了。库木里城对幻月城臣民来说是一段沉痛的记忆,此刻,我会将它尘封,让它消失于茫茫大漠之中。” “您不是说幻月城里的圣物不计其数吗,那么,我们用别的圣物代替萨布兰卡法杖就可以保住城池了啊。当年,您花了那么多心思才修建而成的幻月城,孩儿真的不忍心看见它就在我们的眼前消失。” “孩子,你想的过于天真了,没有一件圣物是可以代替或者复制的。现在我明白了,一座城池不在于它存在多久,而在于它是否有着坚毅不屈的灵魂。因为只要灵魂永存,城池就不会因为外在的沉没而完全消逝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不是吗?萨布兰卡法杖是天神赐予你的,你不须有任何的愧疚之心。” “可是……” “没有可是,孩子,快进去吧,去取回原本就属于你的东西。” 沉思片刻后,云焕终于从纠结之中摆脱出来了,他也只得作出那个艰难的决定。 随后,他走过街道,在与华丽的小城堡擦肩而过之时,他都回眸呆呆的凝视着眼前华丽无比的景致,他要将每一座城堡都印入脑海,永世留存。 越往城池深处走,就觉得它的壮观是无与伦比的。从凯旋大门到飞檐扶壁无不流金溢彩,华光四射。红蓝相间的墙壁上装饰着金箔镶宝石的古老壁画,圣殿内还曾用了三十吨纯银,穹顶上无一不装饰着珍贵的浮雕木刻。 穿过街道后,云焕进入了肃穆的烈士园。在偌大无比的大理石烈士墓前,他双膝而跪,拔剑指天,诵读《幻月天经》,为逝去的所有战士祈祷和祝福。 从不轻易落泪的他这一次竟也落下了颗颗晶莹的泪珠,涔涔而下的眼泪渐渐在墓碑前凝定。登时,墓碑四周开出了千万朵白色的花,花瓣为心形,绚烂盛开。阵阵微风四拂,花瓣飘零漫天,四方形的烈士园像似成了一片花的海洋。墓碑前所插上的千万柄利剑皆是剑尖向上,银光斩入天幕,象征着胜利和幸运。 之后,他便径直走向了广场内的阿纳卡斯城堡。教堂外驻守的神像依然炯炯有神,他们在高高的白马上挥鞭策马,似若要为族人挡去一切敌人。一尊尊举世惊人的铜像无疑不显露出幻月城身后的文化底蕴。 云焕绕过教堂,推开大理石的城堡之门,那一瞬间华丽再现。神圣的壁画,彩色的浮雕和华丽的灯具,一一映入眼帘,震惊的神色已在他脸上显现。就算眼见为实,他也仍不敢相信那样一座华丽之城竟是自个儿的家,一个经历苦难的民族在万年之前所拥有的城池是如此高贵而神圣。 冥灵笑了,“孩子,还不敢相信呢,这确实是我们的城池,你要相信,后人所建的城池是会比我们还好的。这座幻月城只是一段历史罢了。去吧,去取下神像手中所握的法杖,它是幻月城的,当然也是你的。作为如今的城主,只有你才配拥有它。” 听见冥灵的话后,云焕抬头看见了宫殿王座前神像手中的那根法杖,比起神界神官所用的法杖,它确实是朴实无比的,与整座宫殿的华丽之气甚至是不相而称的。长达八尺的法杖呈月牙形,周身发着淡淡的光,也正是那天地之光才让华丽神韵万世长存的。法杖还刻着栩栩如生的幻月花,圣洁的它们绚烂盛开,使法杖又多了一丝神秘的气息。 幻月花是在暗夜里盛开的一种圣花,它的花蕊呈蓝色,花瓣却犹如水晶般的透彻,当它汲取明月之光后就可千万朵齐齐盛开,所以幻月城臣民也有叫它“明月之花”的。在幻月城中,它代表高贵与圣洁。法杖的缔造者在如此惊世的圣物上刻下了幻月花,可谓锦上添花,与其他圣物无可媲美,精致至极。 云焕缓缓走上琉璃阶梯,双手颤抖着取下了被神像所握着的法杖,法杖被他捧在手心就像托起一轮明月似的,美如梦幻。 那一刻,暗处的冥灵发出了欣慰的笑声,天际之间回荡起那浑厚的声音,“亲爱的孩子,愿你过得幸福、平安。我守候了万年,终于该回去了,回到浩瀚的腾古尔沙漠,这里的战士们也都会回去!焕儿,再见了!” 云焕猛然转身,冥灵却已不见。大风肆虐,那似乎是真正带走了一群执着守候的正义之士,风,终会将他们带回故土,落叶得以归根。 萨布兰卡法杖之光普照整座城池,铜铃有远而微的摇响,像是在奏响华丽乐章的最后一章。光里的人影是无助的,被白光包围的他失去了一贯的气势,宛如孩子般带着怜悯的神色祈求天神不要让眼前的城池因为自己而毁于一旦。 可是,上天注定的事儿是无人可以改变的,执意的孤注一掷,就只有玉石俱焚。天神只是比常人多拥有了一些法力,可那并不代表他就是无所不能的,况且,天神已逝,如今的丹菲尔公主更不具有能力违背天命,扭转事态了。 灵光四射之后,又收回一束,蹿入法杖之中,没多久,失去灵光笼罩的华丽城池霎时变得陈旧无比,华丽之韵俨然尽失,城墙、宫殿,街道,随处可见碎裂的痕迹,破碎不堪,它毕竟存在了万年之久,如此死寂之景那是早可以想象的。只是,如此落差确让人跌入谷底,痛心疾首。 寒风再次从四面吹拂而去,天际之中惊现一道闪电,纵横城池,黑云压城,然而,远处的铜铃还在摇响,越显激昂。 光逝城碎,教堂、白塔、城堡,街道皆碎裂为粉末,无声无息地随风没入浩瀚的天际。一座华丽之城瞬间成为一片荒原,荒原之上绿草幽幽,乌云散去之后更觉得那是如诗如画中的世外桃源,远离世俗气息,宁静致远。 云焕立于空寂的天地间,愣愣看着眼前荒芜的一片,胸膛之中犹如有猛浪在翻腾,世间之事往往不可兼得,有其拥有必有其付出,这便是世间轮回之道,面对眼前的一切,他只有默默接受。 在破晓与月牙交替之际,他再次拔出焕之剑,御剑飞跃而行,回到了冰泉亭。 第十二章 勇往直前 等候一天一夜的萧爸可是急坏了,一见凯旋而归的儿子就发出一连串的疑问,“你没什么吧?我们都以为你会很快回来,没想到你这一去就是一天一夜,可急死我们了。事情进展的还顺利吧?有没有找到地图上的库木里城呢?” 越显憔悴的云焕实在是无力回答萧爸的问题了,便也说道,“爸,我有点儿累了,你让我去休息一会儿吧。等我醒来,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你们,好吗?” “好,好,好。看你脸色铁青,像失了魂儿似的,去好好睡一觉吧。我和你妈也给你准备了点儿吃的。” “不用麻烦你们了,等我睡醒后随意吃点儿就行。” 随后,云焕进入后亭歇息去了,似乎在梦境之中他才能得到一丝安慰。 由于对付霍格尔时耗去了他诸多的元气,他整整昏睡了一天才从睡梦中醒来,喝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后,他向大家道出了实情,“库木里城其实就是曾经的幻月城,当然也是我的故土。在我回到城池的时候,遇见了我的曾祖父,他以冥灵之身向我讲述了一段隐藏万年的历史。当年,梦华王朝呈现各方割据的形势时,天神令我曾祖父修建幻月城,维护天下正义。可曾祖父的弟弟霍格尔因贪恋权位,勾结恶魔,以天下百姓之性命要挟我曾祖父交出幻月城大权。幸好,天神及时赶到,想出了完全之策。 “霍格尔可以独占城池,可他须要另取城名,还得放了百姓并让幻月城臣民迁移到遥远的腾古尔沙漠。在霍格尔同意后,幻月城就改名为了库木里城。之后,幻月城与库木里城屡屡交战,最终,霍格尔与我曾祖父单独决战,两败俱伤。为了平息仇恨,这段历史被我曾祖父隐瞒,臣民皆不知晓。 “死后的霍格尔得到龙鳞神的协助,练就魔功,万年之后,他便可重返库木里城,血洗天下。而我曾祖父为了能守住城池,一直未有转世。天神得知此事后,改造了库木里城的城门,芸芸众生之中,只有幻月城城主将一块完整的蓝玦嵌入城门后才能进入城池,天神还对城池设下了结界,万年之中无人可以接近,也不被人发现。因为以地势来看,库木里城处于罗布泊千尺黄沙之下,世人当然无从发掘。 “天神之所以让我进入古城,是要我铲除入魔后的霍格尔,以免他残害天下苍生。因为能制服他的唯有幻月城“惊天”之术,那招式正攻其恶魔要害。而幻月城武功从不外传,从我祖父到我这一代,只有我得此要领,我姐姐虽然天资过人,但身为女子的她却没有练就如此神功的资格。当然,这天下众人,能制服他的也只有我了。 “我与他大战一番,最终将他击溃,当时他就已经魂飞魄散,再不可能祸害苍生了。天神早有旨意,在我击败恶徒之后,会将萨布兰卡法杖恩赐于我。这神杖是幻月城之圣物,其具有天地灵气。可,库木里城万年保持着的华丽也是因为有法杖的存在,一旦法杖被取走,城池也将随风而逝,不复存在。 “当时,在我取走法杖之后,城池果然没了,只留下一片荒原,它将成为一段永久的历史。而这朴实的法杖正是我们苦苦寻求的宝物,它与其他几件宝物相聚后自然可以打开时空隧道之门。” 萧爸一脸严肃,“焕儿,真是难为你了,要你做出那么艰难的决定,太难为情了。” 他却摇了摇头,“老爸言重了,就像曾祖父说的,以库木里城的筑造结构,它最多存在六千年,而如今,它却屹立了六万年之久,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件圣物。不管是曾经的幻月城还是改名后的库木里城,它都经历了太多沧桑,现在恶魔已除,消逝在了那座华丽的城池之中,衰老的它恢复了原本的圣洁之气,也是该消逝的时候了。况且,取下法杖还可助我们打开时空隧道之门,何乐而不为?所以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只是眼看城池化作粉末,心里未免没有一丝失落之感,不过,我已接受现实,并且坦然的面对它了。” 小谢听后,两眼直发亮,“好想看看那座城池是什么样子了,云焕,你有用手机拍下来吗?” 云焕笑笑,“当然有啦,我知道,你们迫不及待要看的就是这旷世之景了。不仅有照片还有视频呢,各位慢慢观赏吧。” 众人观看后,纷纷感叹,特别是吴院长,兴奋至极,“美!太美了!我游历欧洲各国,也没瞧见过如此华丽的城堡,那里的一切都有着圣洁神韵,不被天地浑浊之气沾染丝毫。我想,我可以写一本小说了,将幻月城的历史载入小说章节中,依我看,这本小说的书名就叫《再见,库木里城》好了。小谢,这片段你可就别传回报社了,华丽之城毕竟没了,凭着几张照片和一段视频是不足以让考古界人士信服的,为了少生事端、引起舆论,也为了让那座城池永远安宁,我们大可不必宣扬此事,各位,你们认为呢?” “嗯,院长说的是。你就把《再见,库木里城》出版就是了,让读者在你恢宏的笔下感受那座城池所带给他们的震撼。” 云焕补充说,“不仅如此,院长的小说出版后还可以改编为剧本,让李晨哥拍摄出来,我想,这部影片一定会得到大卖的。人们怎么也不会知道他们所看到的虚构故事其实真是的存在过,人立于天地之间,确实是沧海一粟,我们所不知道的数不胜数。或许,奇迹就在眼前,只是我们未曾发现。” 小郭听后也用那并不标准的普通话说着,“云大哥真是厉害,能讲出这么高深的道理。” “没有啦,只是亲身经历过,颇有感慨罢了。对了,老妈,你看看地图吧,我们下一站应该去哪儿呢?” 萧爸抢话道,“我看了,是阿尔金山。我们应该要翻越那座山到达顶峰,因为依地图提示来看,在阿尔金山的山巅上有一颗圣灵珠,我们需要找的便是它。” 这时,赵向导提出疑问了,“不会把?老萧,你是不是看错了。目前,以阿尔金山山脉的中、西段来看,那里的最高峰要属苏拉木塔峰了,海拔六千二百九十五米,但此座山峰,气候恶劣,可攀登指数几乎为零,所以,苏拉木塔峰目前仍是一座无人问津的处女峰。而阿尔金山山脉的东段山区则相对容易进入,那里的最高峰也就是阿尔金山,海拔五千八百二十八米,海拔之高,气候之恶劣,恐怕不是你我几个中年人凭借微薄的意志力就可以挑战的,这可是性命攸关之事,开不得任何玩笑,我们也没有资本开这玩笑。” 萧爸又将地图查看了一番,严肃道,“没错啊,这上面清清楚楚标注的就是阿尔金山。” “要不我先御剑飞行去为你们探探路。或者,你们就在冰泉山等候消息,还是由我去寻找那颗灵珠,天神的指示是不会错的,只有去到阿尔金山我们才能揭晓秘密。” 云焕的提议立即遭到了吴院长的拒绝,“不能每次都让你去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啊,我们虽然人到中年,可也不是那么胆小怕事的人,我是想要去闯一闯的。阿尔金山可有着“美丽神秘的处女地”之称,山间冰晶世界,山峦素裹,很值得一去。要不我们就留一部分人在冰泉山,剩下的人就去阿尔金山寻找灵珠?” “那不如我们就一起去吧,挑战挑战生命的极限,大家看如何?”萧爸说。 “好啊,我们这次就是来挑战极限的。我们先下山,然后驱车前往阿尔金山。” “好嘞,大家这就启程吧。” 当众人从山道下山后,晶莹剔透的冰泉山瞬间消逝,化为乌有。天地再次恢复了干燥炎热的气质。 大车开动,朝着神秘的阿尔金山疾驰而去。他们的寻宝之途才走完了第一段,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则是大家都无法预知的。阿尔金山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隅的若羌县境内,它东邻我国海拔最高的内陆盆地——柴达木盆地,南倚昆仑山与藏北高原相接。 他们的汽车或上高坡,或落峡谷,远处尖尖的雪山已离他们越来越近。下午时分,他们赶到芒涯镇,那里已是青海省西北部最偏远的一个镇,海拔上升到三千三百米左右,向导找到一家新疆大盘鸡的馆子,于是,他便做东请大家吃了一顿美味的大盘鸡。在向导的引荐下,众人将大盘鸡的汤汁淋在新疆拌面上,味道甚好,众人皆对难得一吃的美味儿大赞了一番。 在餐馆老板的指引下,他们随后驱车到了一处宿营的地方。在他们宿营的地方已经能从南面看到号称东昆仑山第一封木孜塔格峰。那里冰川横溢,六千米以上的高峰就有十六座,冰川总面积达七百多平方公里,洁白的雪很快就漫步了整个山野,白皑皑一片,大地荒原银装素裹,外面的雪突然停了,原本就洁净的夜空更加澄澈,一尘不染的明月如水洗浴过一样,嵌在墨色的天空上美极了。 第十三章 欧氏纷扰 夜深了,大家都已沉沉入睡。只有云焕在躲在被窝里跟晓夕发短信,那爱情的力量确实是无比惊人的。近些日子以来,云焕都在跟晓夕的父亲斗智斗勇,那个顽固的老人总认为嫁入豪门才是女儿的归宿,鬼迷心窍的他听不进任何言语,一度想要将晓夕私自带离北京,而次次都被云焕阻扰。 一怒之下,老人自个儿去了意大利,他说他要让强势的欧家好好收拾一下轻狂的云焕,让晓夕顺利嫁入欧家。毕竟欧少华对晓夕还是有感情的,不然以他一个富家子弟的身份不会如此钟情一个平凡的女大学生。 晓夕父亲的话当然是吓唬不住云焕的。可不料,在云焕走后,老人却和欧家三少爷一起回到了北京,由欧少华亲自向晓夕求婚。 在和欧少华见面的时候,晓夕已经清清楚楚的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她告诉他,她很珍惜他们曾经形影不离的日子,但他们的那种两小无猜只限定于友谊或者兄妹之间,并没有丝毫的男女之情。 第一次被女生如此狠厉的拒绝,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显然是难以接受的。他说,在自己移居意大利的几年里无不思念着远方的她。他曾有几次都想自己偷偷乘飞机回到北京,哪怕是见她一面也好。可他整日呆在自己父亲的公司,根本无法脱身。在那期间,他发邮件、打电话,甚至是写信寄回北京,但晓夕却一直未有音讯。 自晓夕被保送到北大后,她和父亲就搬家了,手机号、邮箱也都换了,欧少华当然无法联系到她。 每当圣诞节前夕,他都会去礼品店为晓夕挑选一件精美的礼物,邮寄到她原来的住址,因为圣诞节前日就是晓夕的生日。天不作美,他从没收到过回信。直到两年后,晓夕的父亲去到意大利见了欧老爷,少华才得知了晓夕的具体地址。 晓夕却介于和他的身份差距,便也对他采取了冷漠态度,每次都是轻描淡写的“谢谢”二字就将少华快递给她的信件和礼物回绝了。 她不是冷血,只是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面对一个早已改变的儿时伙伴。 欧式企业乃是世界五十强企业的前十强,在欧洲、大洋洲皆设有旗下的分公司。而作为整个企业接班人的三少爷欧少华,他自然是众多明星,甚至富家女追求的对象,他也曾玩儿过不少女人,每次都是玩儿腻乎之后就弃之于门外,他的花心之举那是众人皆知的。 而她,只是一个大学生,她要如何去面对一个有权有势又花心的他?她想的只是好好念书,以后能够完成自己的梦想,仅此而已。她很清楚豪门光环背后的冷酷现实,所以她坚持不让自己踏上华而不实之路。 在求婚的时候,欧少华有解释过众人对他花心的肤浅评价,他是因为寂寞而去玩儿女人的。多年来,他爱的始终就只有安晓夕一人,从未改变。 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让他痛不欲生,更让他在几年中都像失了魂儿的战士,不知为何而战,也不知何为大喜,何为大悲?他努力隐藏着真实的自我,制造出无数的假象,因为只有在自己编织的假象之中,他才可以感觉不到那种刺入骨髓的痛,要不是忙于事业,他早就飞回北京,亲自向晓夕表明心意了。 可是,一切似乎已晚,晓夕很明白的告诉少华,她爱云焕,她不可能与他分开。 一向威风八面的三少爷在他所爱之人的面前却输得一塌糊涂,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他哽咽的告诉晓夕,他会一直爱着她,不管她是否爱过自己,又选择了和谁在一起,他爱她的心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会争取一切机会,打败自己的对手。 那晚,欧少华在表明决心后,差司机送他去了酒吧,他还让管家给了酒吧经理两万元,他要整夜包下那间富丽堂皇的酒吧,独自享受酒中之痛快。 在前来北京之时,欧老爷派遣了三少爷的贴身管家和两名保镖同少爷随行,并且要求他们与少爷寸步不离,时时将少爷的情况告诉老爷。 可那晚,少华却用哀求的语气退下了寸步不离的管家和保镖,让他们先回酒店。忠心的管家在欧家服侍了少爷近二十年,可他从未见着少爷有如此失落过,就算曾经事业遇上了挫折,丢了欧式企业的脸,少华也只是打电话给几个哥们儿,然后他们几人一起去打打高尔夫,运动运动也就没事儿了。 可这一次,少华更像是将自己封闭起来,谁都不想理会,只是一个人呆在酒吧里喝闷酒。 瞧见少爷如此失魂落魄,管家很是心疼,吩咐了保镖悄悄守在酒吧外,待少爷喝完酒好将他送回酒店。而管家则打通了晓夕的电话,约她出来见个面。 云焕走后,因为是放假,所以晓夕一直是住在哲瑞家的,她很清楚,一旦把此事告诉哲瑞,他一定不准她出门。可为了能真正的解决此事,晓夕还是趁着哲瑞熟睡之际偷偷出门见了管家。 管家告诉了她,少华喝闷酒的事儿,并再次说明了少华对她的真心。晓夕很难为情,但她还是坚持了自己的原则。毕竟,不想爱的人不管因为什么而在一起,他们始终是不会幸福的,既然没有幸福可言,又何必牵强的在一起呢?幸福不是权位和金钱能够衡量的,它是彼此之间的一种感觉,有时就算是无权无势,也会感受到无比的幸福之感。 晓夕的话,管家其实很明白。他曾也是本科出生,可因父亲患上重病,不得不辞掉外企的工作,细心照顾父亲,他母亲是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出车祸不幸去世了。高额的治疗费几乎将他压得喘不过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医院相会了欧老爷,那时老爷还没有移居意大利。 老爷得知情况后,为他慷慨解囊,助他父亲度过了难关。为了报答欧老爷的大恩,他抛弃一切地位身价,成为了一名管家,服侍欧家三少爷。 欧老爷深知他的潜力,多次想聘请他进入自己的公司担任总监,可他都一一回绝了,他说他应该把总监的空缺让给更有实力的年轻人,让他们能够拥有一个舞台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所以他就一直呆在三少爷身边。 因为欧家大少爷从小就叛逆,父母的话他一贯不听,欧老爷让他学武术,强身健体,他偏去学画画,考中学的时候,老爷明明为他安排一所重点名校,他又偏偏退学,自个儿去了一所并不起眼的二类重点院校。他的所作所为每次都将欧老爷气得吐血。 不过,欧老爷也不是一个绝对强势的父亲,他知道大少爷不是职场人士那块儿料,到大少爷成年后,他就索性不管他了。他为儿子铺好的路,儿子不喜欢,那么,就只有让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上自由发挥了。 大少爷也是个非常自强自立的人,满十八岁之后就再没向家里要过一分钱,他所住的房子,所开的车全凭他自个儿努力挣来的。 他很有设计天赋,大学也是攻读的设计专业,经过多年打拼,他现在已成为了国内较为知名的服装设计师,诸多知名模特都曾邀他为自己量身定做一套衣服。 同时,他也开办了自己的服装品牌,其品牌名为“Free”,.他希望自己设计的服装是有灵魂的,会给瞧见它的人留下自由的想象空间。 从他置身于设计行业以来,他就遵从一种“纯美”的视觉效果,“纯美”之意就是由内而外的自然美,所以他所设计的服装没有一件是镶有水晶,钻石之类奢侈品的,所制材料也是最为普通的材料,根本没有什么貂皮这一类的昂贵材料。 但巧妙的是,他可以利用最质朴的材料和最简单的裁剪方法作出让人神采奕奕的衣服,由此,他也被业内人士评价为“魔法服装设计师”。 但由于常年奔波于世界各地,或设计服装,或参加服装典礼及各类业界人士聚会,所以他回家的时间自然是少之又少的。一年之中,最好的情况下,他会在圣诞节或者中国应该过春节的时候回意大利一趟,忙的时候,他可以几年都不回家。 可能他认为,那样的家给不了他足够的温暖吧。不过,不管他回不回家,每当他挣到一笔钱就会为家里的每位亲人挑选一件礼物,寄回意大利。 欧老爷也常常关注他的新闻报道,从欧老爷的内心讲,他是很为大少爷骄傲的。 而欧家二少爷,本来很听话,又有管理公司的真本事。可苍天无眼,在他赴日本考察行情之时,遭遇了日本几十年不遇的强地震。当时,他就被压在了倒塌的建筑之下,几小时后他虽被消防官兵救起,但一场地震却夺去了他的左手,右腿也是被高位截肢。 欧老爷再三鼓励儿子要在逆境中振作起来,没有人规定公司的经理就必须是个四肢健全的人,只要他有实力,就可以管理公司。 可二少爷为了不给公司丢脸,毕竟,欧氏企业如此庞大,让公司各位董事知道一个堂堂的总经理结果是个残疾,那会闹成笑话的。 所以他毅然向欧老爷递交了辞呈。之后,他便去了马尔代夫的大伯家。 欧老爷的哥哥是个很有名的摄影师。二少爷去到马尔代夫后,被马尔代夫迷人的景色给吸引了,便留了下来跟着他大伯学习摄影技巧。 几年中,他的大伯带着拄着拐杖的他走了很多地方,两人拍摄了不计其数的照片,由此开办了展览会,得到业内的一致好评。美国时代周刊也多次刊登了二少爷的传奇故事。 有时候,公司太忙,或者少华遇上资金运转上的麻烦了,二少爷就会回家,帮弟弟度过难关。所以他俩的感情才叫个铁哥们儿。少华也非常尊敬自己的两位哥哥,平时都会寄很多东西到他们住的地方。 大少爷,二少爷都开拓了自己的事业,能够继承欧氏大业的也只有聪明过人的三少爷欧少华了。 他不仅对经济有着透彻的了解,还对公司管理有一套自己的见解,在他的管理下,欧氏企业那是年年获利,他不愧是位年轻有为的青年企业家。 可众人对他的负面评价也不少,说他有钱而轻狂,随意玩弄女人感情,没有丝毫男人应有的钟情和责任感。恐怕,连与他朝夕相处的管家也不知道,那一切只是他为了摆脱寂寞而制造出来的假象吧。再说,如不是众多女子贪恋欧家的权势,又怎么轻易被他玩弄?谁都有错,他们自个儿都心知肚明,只是他们谁都不愿意回头看看,然后退回原点。 平时,欧老爷有自己的贴身管家,所以在二少爷没有回家的时候,管家就一心一意的服侍三少爷。 管家二十六岁进入欧家,在他二十九岁的时候,欧老爷曾想做主为他介绍一个家庭背景不错的女人,可他拒绝了老爷的好意。 原来,他在大四的时候就有暗恋过一个同校的女生,在他鼓起勇气表白后,两人也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的日子虽然过得有些紧凑,但也算甜甜蜜蜜。 可就在管家父亲患上重病后,他的女友有了一次很好的出国学习的机会。她曾想为了管家而放弃那次千载难逢的机会,留下来与管家一起照顾他的父亲。可管家执意让她申请了出国,最终她被学校安排去了英国学习。 那之后,管家遇上了欧老爷,去了欧家,也就离开了北京,老爷有答应他,让他随时想家的时候都可以回到北京。 因为她去学习一个月就会回国,所以,一月后,管家回到她原来住家的公寓,可房东告诉管家,因为她家的工厂倒闭了,他们一家就退了房子,房东也不知道他们一家去了哪里。 从此,管家和他女友就失去了联系。 他想尽一切办法去联系她,可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不见了。欧老爷也日夜操劳,所以管家也没将女友失踪的事告诉他。 直到几月后,老爷主动向他提出了要给他介绍女友的事,他才将此事告诉了老爷。 老爷得知实情后,立即派人去寻找,几乎动用了欧家所有的下属,老爷还专门启用了意大利科学院研发出来不久的微分子全联网型追踪仪。那种仪器在输入一定的程序后就可自动追踪失踪者的具体位置,就算相隔万里也能一清二楚的查出来,欧老爷买下那高科技玩意儿的使用权可花了不少的资金,大概投入了公司半年的总收入,在普通人看来,那就是天文数字中的天文数字。 果然,高科技的新产品就是非同凡响,仅仅用了两天时间,仪器就真的追踪到了管家女友的具体位置,那是在北京的一个老胡同里。 之后,管家不远万里,乘飞机回京找到了女友。 原来,他女友的父亲在工厂倒闭后无法接受现实,跑出去酗酒,过度饮酒引起了酒精中毒,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操办完父亲的丧事后,她和自己的母亲早已是落魄潦倒,因为错过了面试时间,原本想聘用她的外企也一度拒绝了她的面试。 之后,她便和母亲住到了她小姑的老胡同里。为了糊口过日子,她只好一边去寻找面试的机会,一边兼职为别人做苦工。她不想让管家看见一个如此不堪的自己,所以也就受着思念的煎熬,没有联系管家。 直到管家不远万里的找到她,她才发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愚蠢。相爱之人无非是同甘共苦,携手走过走过平淡却幸福的人生。 最后,由欧老爷做主,为管家和他女友操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也将一套公寓送给了管家,每天他下班后就可回到属于自己的家了。他的妻子凭借出色的意大利语被当地一所高校聘用成为了一名教师。两人的生活虽无法与欧氏家族相比,但他们却过得如此坦然和幸福。那种平淡的幸福一直持续着,二十年了,如今的他早已步入中年,他的儿子都是个研究生了。 所以,晓夕所说的幸福之感,管家颇有感触,他也能体谅晓夕。 可是,为了少华,他知道自己不能仁慈,因为少华是深爱着晓夕的。所以他以威胁的口吻告诉晓夕,他爸爸曾欠了欧家不少的钱,而如今,他爸爸大概也没能力偿还,欧老爷是因为念及彼此深厚的感情才没有主动向他索要。 可有借有还乃天经地义之事,况且,晓夕父亲的每一次借款都有借据,那是赋有法律效力的,要是晓夕不知趣的话,欧老爷就会将晓夕的父亲告上法庭。到那时,两家人可就鱼死网破,没什么人情可讲了。但如果,晓夕答应嫁给少华,两家人结为亲家,既为一家人了,借款也就不分你我了。双方便不用对簿公堂,可谓两全其美之好事。 可管家大概也没想到晓夕是如此倔强的女孩吧,她并没有妥协,而是向管家承诺,她会想办法替父亲还完欠欧家的钱,如三月后,她还不能还完借款,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绝不推辞。为了让管家信服,晓夕还写下了承诺书,管家一时也没什么法子,只好让她回家了。 殊不知,管家在返回酒吧的途中接到了保镖的电话,保镖说三少爷喝完酒后想拿车钥匙自己开车去兜风,他们上前阻拦,却被少爷打了,趁着他们从地上爬起来的空隙,少爷抢过钥匙就将车开了出去,速度之快。 保镖怕少爷出事才打电话通知了管家,管家接到电话立即朝酒吧的南边追去。 晓夕确实是让少华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那根本不是开车,完全就是目中无人的飙车,就像赛车一样在车道上飞驰而过。深夜时分车辆虽少,但不料,一辆货车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已然来不及刹车,直接撞了上去。 当管家和保镖找到他的时候,他已陷入了昏迷。幸好,他的高级跑车有自动保护系统和抗撞击系统,他与大货车的撞击程度才大大减少了,他只是额头碰到前窗,流了很多血,医生为他缝了二十多针,管家为了尽快让他康复,坚持让他呆医院里静养。 晓夕得知此事后,也和哲瑞一同前往医院看望他了。 他知道晓夕的心里很难过,一直安慰她说自己没事儿,让她不要自责和担心。 她很为难,很心痛,可她不敢打电话给云焕,因为她怕耽误了他寻宝的事儿。本来去罗布泊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所以才更不能让他分心。 她独自承受着一切,终于,她收到了云焕的短信,短信上有说找到第一件宝物的事儿,她知道,此时的他是很兴奋的,所以也就没将少华的事告诉他了。 之后,她便瞒着所有人兼了三分差。她知道,父亲借的钱是很大一笔数目,她必须很努力的挣钱,不能一直欠欧家一个人情。 每当哲瑞问起她为何深夜才回家时,她也总是编各种谎言去骗他。 她可以抛弃大学生的身价去干最底层、最苦最累的活,但她始终无法让自己去抛弃自己的感情,无论她和云焕之间出现了怎样的阻碍,她都会跨过那些洪流去好好爱他的。 云焕不知实情,在收到晓夕的短信后自然兴奋至极,失眠了整个晚上呢。 第十四章 月族 天亮后,众人继续朝阿尔金山快速前进,那重峦叠嶂的石头山几乎寸草不生,山上红黄相间的土堆,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泛出一片金黄色。前方的路被灰尘弥漫,隐约可见藏羚羊头上那对长长的羊角和灰黄色的身材,好有几分可爱之气。 那座神秘的青藏高原第一台地,有着高大且松软的山体,冰川河流到处可见,群峰巍峨,峡深谷幽,丛林莽莽,景物玉琢,千姿百态,真可谓是人间之圣地,景之甚美,气候却恶劣之至,海拔到达三千七百米的时候,气温大概就有零摄氏度了。 亦伯父气喘吁吁的问着云焕,“看看地图,还没有新的提示吗?要这样登峰?这不是诚心要我们命吗?” 云焕笑笑,光影中的脸仍是那般俊秀,“亦叔叔,你别着急啊,我们这不是还没到阿尔金山吗?等到了是一定有提示的,天神是主宰世间万物的神,他会让我们顺利找到宝物,不会给我们出太大的难题。” “原来是这样,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不然我这心总是咚咚的跳,没个着落,让人心里憋得慌。呵呵。” “亦叔叔,别想那么多了,好好欣赏这窗外的美景吧,几世难遇啊,这是造物者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 “嗯,那当然,我们才不会错过呢。” 在众人谈笑之后,巍峨壮丽的阿尔金山不知不觉就出现在了他们眼前,山峦素裹,有着不染尘世的圣洁,直耸入云的高峰遥不可及,他们大概怎么也想不到,在那遥不可及的山巅之上存在着一个部族,那就是不被历史所记载的月族,顾名思义,那是一个离月亮最近的部族,近到伸手就可摘星取星,当然,他们也是浩瀚星辰的最终主宰者。 自古以来,他们就被所有陆地和大海上的人仰视,同样被冠以了神族的称号。他们的族长,欣月公主乃是丹菲尔公主造就出来的月精灵,月精灵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 丹菲尔公主在造人之际赋予了吸血族人朴实的心,也给了幻月城臣民以智慧,有一天,小公主突发奇想,就真的用法术造出了美貌与智慧并存的月族人。 在月精灵,欣月公主出世之时,丹菲尔公主就赐予了她掌管星辰的大权,月精灵会在一个生命诞生之际为他布上一颗星辰,而在星辰坠落时,她会将此颗星辰摘下,送往轮回转世的彼岸。星辰黯淡之际,她也会将星辰主人的情况如实告知天神,由此,天神好作出合理的决策,助天下百姓度过眼前的难关。 天下众人不分贵贱,都享有三次渡过劫难的机会,三次之后,天神便不再改变他们的最终的宿命,任其星辰的坠落,最终灰飞烟灭而消逝于浩瀚星辰。 而每日的日出、日落之景也是由月精灵利用法术制造出来的,论神力,月精灵与丹菲尔公主是旗鼓相当的,所以,月族人可居住于几万尺的高空,超越天地一切束缚。 月精灵每日都会带领她的族人观望星辰,记录明月,还凭借独一无二的智慧建立了巨大的神庙、宫殿,那些美轮美焕的建筑全是悬浮于高空之中的。 在幻月城及博古利亚吸血一族还在茹毛饮血的时候,月族人已然创造出了属于他们自己辉煌而灿烂的文明。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法规制度、习俗和文字,甚至不受神界律令规条的束缚。但在世人无从知晓的月族部族中,千年以来并未出现一例族人破坏规条的案子。他们有着绝对的自由,却也能适度的约束自己,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不损害他人利益,时时想的都是他人而非自我。 因为被赋予了无穷的智慧,月精灵成为了自古难遇的世间奇才,年纪轻轻便登上了术法的巅峰,窥破了神界众人皓首穷经也参不透的迷题。 甚至,在她术法练就到可与丹菲尔公主媲美的程度时,她同样也具有了可造物造人的惊天神力。月族也因此得到了神界众人的敬畏。 月族族人也可以预知每一颗星辰的轨道,那是在一千年前,月精灵将自己高深的术法传授给了每一位有能力且资质较高的族人。从此之后,他们便能洞察与星辰相对应的主人的一切命运。 正因如此,他们也成了命运的改造者。他们常常会去改造天下苦命之人的命运,让他们一夜之间过得丰衣足食,不再受风雨的摧残。 可谁知,那些人在命运改变之后变得极其的好逸恶劳,不肯凭自己的努力去拥有财富。由此,天下大乱,无人耕种,无人运食,无人纺织,天下众人全数呆在家里等待金子从天而降。 各城将军纷纷趁机率兵攻城,那些弱小的城池自然是不攻自破,死伤无数,天下陷入了一片血雨腥风之中。 天神大怒,向月族下了铁命令,从此以后,月精灵只可掌管星辰秩序,不可插手以外的任何事情。 月族族人在神官没有宣令时也不得擅自闯入神界,更不得在未经神界众神同意的情况下下到凡间。如有违令者,严惩不贷。 月精灵本是出于一片好心,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害了那么多无辜的百姓,也害了自己的族人。 当年,天神花费了很多神力,才恢复了天下的平静,洗去了邪恶之气。 从那时起,月族像退出了梦华王朝的历史舞台,只留下了种种隐约的传说。 没有人知道,他们在月亮之上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天月上隔绝千年的岁月,让月族蒙上了种种传奇色彩。众人纷纷猜测,天月上的生活应该是绝对自由和绝对无忧的。他们有权不理会天下纷扰之事,也不必卷入其中,深受其害。 他们更不用望月思人,只用摘月看尽浮尘。挥手之间,便能知晓一切命运轨道,他们才是最幸福的,最令人羡慕的部族。 这千年之中,竟有些神界小族为了不管理天下琐事,便屡屡故意触犯天条,想让天神处罚自己,从此置身事外。天神查明真相后,哭笑不得,由此又迫于无奈,增加了一条律令:故意触犯天条者罪不可恕,应当治以重罪。此律令一出,震慑整个梦华王朝,有了律令的束缚,那些小官们才恪尽职守,本职本分的完成自己的使命,使得神界一时的混乱又恢复了平静。 然而,置身于一切之外,却是如此的寂寞,可以说那种难以理解的寂寞是刺入骨髓,令人隐隐作痛的。 梦华王朝大地上风起云涌,而圣洁的月城里却依然保持着永恒的孤寂。美丽俊秀的族人们展开白如初雪的双翅,踏空而行,指点着无数星辰即将步入的轨道,一切的宿命已被他们了如指掌。 一位穿着蓝色月衫的美丽女子飞到月殿的殿门外,轻盈的用双手隔空一划,月镜之门便也打开,她飞快走到月精灵身旁,右手食指在自己的额头上轻轻一点,以示尊敬,同时,她微微弯腰,面容略带喜色。 她就是月族“十妃”中的月妃,那是“十妃”之首,她的地位自然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族落中的所有琐事都归她管,比如,族中有男女婚配,必须经月妃的同意;族中有才女、才子创作诗篇美画的,也只有经月妃审批才可以被载入《月册》之中,供世代族人赏阅,族中每年的月盛节也是由月妃一手操办。 除此之外,“十妃”之中也只有月妃才有资格与月精灵一同记录明月,洞悉天下之事,看尽人世沧桑,却也只能看而望之,而不能知而做之。这也是月族族人千年之痛,寂寞的感觉令他们远离世俗,却也让他们坠入孤寂的深渊。 只见月妃左右缓缓抬起,她那手腕上刻着的月牙忽隐忽现,那是月族族人的象征,生生世世都没有一种力量可以去磨灭和毁坏它。因为月族族人可以超越一切生死,世间轮回便不再属于他们。 每当日落,族人们手腕上的月牙就会闪耀四起,由此照亮那轮并不明亮的月牙。所以,每当人们抬头观望,总会瞧见一轮明月,其实,那明月之光正源于族人们手上的月牙印记之光。 月妃将手抬起,轻轻一点虚空,就忽地呈现出了云焕一行人的踪迹,他们正带着装备,准备朝阿尔金山的山峰攀登。 美丽的月妃,轻声道,“公主,你看,是幻月城城主云焕,天神预料的没错,他果然来了。” 欣月公主拂了拂雪白的袍子,微微一笑,“天神说过,只要我们诚心悔改,千年之后,他对我们设下的惩戒自会解除。那天到来之时就是幻月城城主与其同行人到达阿尔金山山脚下之日,我们需要将他们带到月族,将那颗汲取了明月之精华的灵珠亲手交给他们。因为天神曾在灵珠上下了“禁”的神语,只有当我们诚心的将圣物交给有缘人时,“禁”的力量才会消失,月族也才会真正获得释放。千年了,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月妃眉开眼笑的在空中翩翩而舞,“公主,那让小月去将云焕公子等人带到月族吧,来者是客,我们要好好招待他们才是。” “不行,你在月族里呆太久了,这样冒然下到凡间会耗去你全部元气的。就让翼去吧!” “翼?公主是说你研发的出来的那小可爱吗?” “嗯,那么费心的把它研发出来,现在可总算派上用场了呵。它呀,早就在月殿里嚷嚷着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了。我呢,这次就给它一个机会,我可有告诉它,一旦完不成任务,就永远别再回来见我了。” “呵呵,公主真聪明,知道吓唬小虎那小可爱。不然你要是再宠它,恐怕全族族人都会跟它争风吃醋了。” “就你会说笑,你一会儿去召集其余“九妃”,让她们速速前来月殿迎接贵客。你看,这太阳又落了,我得去布夕阳之景了。” “是的,公主,月妃这就去办。” 待月妃走后,月精灵从月牙宝座上站起身,她背后倏地展开了双翅。 她腾空升到最高的月宫宫殿顶端,抬起手腕,轻轻地点燃了月鼎里升腾的火,只是刹那,漫空都腾起了炽热艳丽的霞光。虚空中,隐约浮动着无数面巨大的镜子,在朵朵浮云中若隐若现,折射着月鼎里的火,然后在云层上漫出无数的光。此时,当陆地或海上的人们抬头时,便能看到千里璀璨的晚霞。 之后,欣月公主飞回月殿,静静坐在宝座上,望着远处高台中缕缕莹白色的光,那光在风里摇曳,缥缈如缕,长风寂寞地掠过天地,穿梭在月殿间,顿时发出细微如缕的乐声,低沉而婉转。 白光里呈现着梦华王朝各城之景象,那里的人们并不完美,因为他们一旦拥有了美貌就不会具有智慧,一旦拥有了丑恶的心,就不再纯洁,所以,他们并不像月族人一样纯粹,在他们的心里一直有光明和黑暗在交锋,他们被牢牢的束缚在大地上,经受着生老病死的轮回。 然而,处于宁静之中的月精灵却厌倦了自己的完美,她无比的渴望凡人的生活,不管悲与痛,至少她不用再受孤寂和被世人遗忘的煎熬,曾经被关禁闭的日子对她来说太寂寞了,甚至只能看日月遥望大地。 “等云焕取走灵珠,月族之禁解印,你就会离开,对吗?” 突然,耳畔的声音仿佛一把锋利的刀子,刺入她的耳膜,让她顿时转身回眸。 只见一位留着刘海的短发男子缓缓向月精灵走去,浓密的眉毛下一双蓝色眸子炯炯有神,他所佩戴的短剑上也赫然刻着月牙标志,在明灭的光影中忽明忽暗。 他是月族神官的长子,他的父亲其实有着正统的神界血统。 当年,月族建立后,天神便派他父亲去守护月族,必要时他可随时出动天兵天将去抵挡侵入月族的恶徒,为月族族人驱逐敌人。 为了不负天神重托,当他儿子六岁时,他就带儿子一同移居月族,并传授神功给儿子,以此子承父业,代代相传,不辱天神使命。 有了他父子二人忠心的守护,月族才可世世代代远离世俗纷扰,月城也因此被世人称之为了“神界之天堂”。 因为随父去了向往已久的月族,哥德萨不亦乐呼,兴奋之至,从小他便和欣月公主一同玩耍,一同念书,一同观望日月,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成年后,两人也产生了情愫,彼此相爱。 只是月精灵一直心有愧疚,觉得对不住族人,让他们千年之中都失去了自由。 所以,她与哥德萨商议,在月族禁令自动解除后再举行婚礼,毕竟一个仪式对他们是不重要的,就算没有婚礼,他们也会生生世世的在一起,看尽人世沧桑,直到繁华落尽。 可哥德萨知道,月精灵一直有离开月城亲自除掉龙鳞神的想法,他知道自己的法力并不及丹菲尔公主,可她却可以灵活施用各种术法,就算不能一招制敌,也可给恶魔重重的一击。 所以,千年以来,她才想尽办法研发出了智能机器人。因为月族人在一百年后未下到凡间,法力自会衰退,况且是千年之后,就算作为月族族长的她想要去到万尺之下的凡间也自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只有在禁令解除后,他们才可恢复下到凡间的神力。再者,她又必须亲手将圣物交予有缘人,以免落入贼人手中。 所以,她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就是研发机器人,让机器人下到凡间,打开机关将有缘人送入月族,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他曾想阻止她,可他知道,他改变不了她想拯救苍生的想法,他已想好了,如她执意要离开月族,去到梦华王朝,对付龙鳞神,他会代她完成使命! “龙鳞神祸害天下苍生,作为月族族长,我不能置身事外。”月精灵严肃的说着。 听着月精灵毅然的回答,他的双眉骤然紧锁,“这都一千年了,难道你还没吸取教训吗?天下之事,神界自有人去管,还是你忘了月族是因何而被禁闭的吗?我们只要记录好星辰轨道就好了,不必操劳天下之事。 “更何况,天神所企盼的天人已在梦华王朝,他们不仅两次击退了龙鳞神,还结束了困扰梦华王朝几百年的割据形势,建立都城,如今,天下正向着繁荣之道大步迈去,你又何必去自讨苦吃?” 月精灵好些生气,苍白的脸上都显出了一丝红润,“你,怎么可以这样想?天下之事就是月族之事。丹菲尔公主赐予我们美貌与智慧不是让我们在天月之上享受人世间的极乐的。 “接下来,龙鳞神还会使用更恶毒的方法去对付萧公子和亦公子,我必须赶到梦华王朝,助他们一臂之力。天神选择在千年之后解除对月族的惩戒,他是早有预知我会去帮助两位公子的。此事已定,我不会改变。” 他面无神色,“那让我去!你拥有的法力我同样拥有!你好好呆在月城就行了,“十妃”需要你的统治,你要是走了,她们铁定乱为一团。况且,记录星辰这种大事也需要你族长去完成啊。作为一个部族,你族长都离城而去,这根本就不像话嘛,说不通,说不通的!我敢打赌,族人们宁愿我去也舍不得你离开的。“ 月精灵黑色的长发在夜风中拂动,犹如海浪波动般诱人,她带着甜美的声音说道,“就你大道理最多,而且还爱逞强。明知道前去梦华王朝是多么危险的事儿,还倔强的自己扛下来,更可恶的是,居然在我面前说谎,你虽是神界之人的后裔,可法力毕竟有限,要不然,丹菲尔公主就会直接任命你为月族族长了,而不是我咯。 “我不是瞧不起你,而是,我不想我最爱的人去孤身涉险。那么,这样吧,我们先静观其变,如两位天人实在时遭遇其难题而无法解决了,我再去梦华王朝助他们一臂之力,反正我有天神亲赐的仙剑,御剑就可到达祈灵城。阁下,意下如何啊?” 他紧紧的握住她的手,“小鬼精灵,就知道和我贫嘴。我姑且不与你争辩了,大不了到时梦华王朝真需要我们月族相助了,你我一同前往都城就可,那样也好给彼此之间一个照应。到时候,月城之中,记录星辰之事就交给月妃,她是有能力去完成此事的。 “现在,你应该想想的是我们的婚礼,我可足足等了你一千年。亲爱的,你不会真让我一直等下去吧?月族可没有海枯石烂的时候,我再等,就是生生世世了。你看,我的战士们个个都有妻室了,可他们的首领连婚礼都还没举行了呢,这传出去该多丢人呢,说不定,那帮小子早在暗处笑我了。” “我月精灵说过的话有失言过的吗?待我将灵珠交予有缘人,月族惩戒破除后就是我们的大婚之日。至于以后的事儿,就照你说的办吧,我们一同前往梦华王朝,这里的事交给月妃我也放心。” 他高兴的抱起了她,“欣月,我终于可以娶到你了。亲爱的父亲、母亲,你们有看见吗,我可以娶到我心爱的女子了。” 月族族人知晓天神设下的惩戒即将破除时竟也喜极而泣,因为那意味着他们可以去月族之外的任何部族看看了,呆在万年隔绝的天月之中,他们太寂寞了。他们需要落入尘世,感世人之喜乐、悲痛,解世人之忧愁,化世间之恩怨! 这几日,他们因即将获得释放而狂欢,整座悬空的华丽城池之中充满了他们美妙的歌声与纯净自然的笑声。 夜晚将至,他们手腕之上的月牙印记无比明亮,照亮了圆月,使其又圆又亮。翩翩而舞的他们甚至能听见,陆地上和海上的人们因看了一轮圆月而欢呼四起,回旋于天地之间。 第十五章 翼 “月亮,好大好圆。今儿是中秋吗?”赵向导问着。 萧爸听后立即乐呵呵的笑了起来,“中秋?怎么可能?这还差得远呢。不过,今儿晚上的月亮确实是很像十五的月亮。这圆月之际倍思亲啦,也不知道我家幕儿和亦歌究竟过得怎样了,说不担心他们那是假话!” “老萧,别在那儿伤感了,我们的儿子会过得好好的,他们都是很棒的孩子,定能驱逐恶人的。”亦爸说着。 正当大伙静静的观望明月之时,一个不明物体突然出现,逐渐从空而降,周身不断有明光在闪烁,像是嵌在天幕之中的繁星。 小谢惊呼,“UFO?天啦!大家快看,那就是传说中的UFO吧!” 众人质疑,“不太可能吧,难道UFO真的存在?会不会是我们的视觉差异?” 小谢毅然的答道,“不太可能,它正在降落呢。我曾经就一直相信外星人的存在,没想到,他们还真的存在,世界真是太奇妙了。” 赵向导倒是很谨慎,“可别太高兴,科学家所说的对于外星人侵略地球的结论也不少呢,所以我们不能排除他们对我们的威胁性,小心为妙,我们静观其变。” “管他三七二十一呢,还是先拍下来,证明我们确实有见过UFO,这也是我们寻宝征途中的一项重大发现呢。”亦爸兴奋的说着。 翼瞧着陆地上的人们一个劲儿的用相机对自己拍摄着,好一副害羞的样子,嘴里直在嘀咕,“不要拍嘛,人家又没月精灵那么漂亮。你们要是再拍,我就真的无地自容了啦。讨厌,一群讨厌鬼!” 一阵嘀咕后,翼好像是生气了,启动了自我隐身系统,天幕之中那闪闪发亮的光瞬间消逝不见了,只有一轮圆月悬挂天际,银白色的光普照山峰,让巍峨的山峦又增添了一丝神秘。 随后,翼顺利降落到阿尔金山的山脚下,逐渐地,它现出了自己的真身,从椭圆形的银白色外壳中脱壳而出,它有着可爱的脸蛋以及一米八的个子,和云焕差不多高。它的肢体是由月纳米制成的,呈深蓝色,而它的头脑和心脏则是各种复杂的系统,可以与人对话,知人心思,逗人开心,所以,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它就注定成了月族的宠儿,特别是月精灵,对它是喜欢之至,宠爱有加。 翼在见到贵客后,恭敬的向众人四十五度弯腰,然后轻声道,“大家好,欣月公主让我将你们带到月城,到那里后,她自会将灵珠亲自交予你们。” 翼的出现着实惊呆了在场的各位,小谢近乎失声的问着,“你会说话?你是外星人?乘坐UFO来的外星人?那么,冒昧的问一下,你是从哪个星球来的?月球吗?” 翼张开大嘴,乐呵呵的大笑起来,“我才不是什么外星人勒,我是月精灵最忠实的守护者。没有她,就没有我,所以我最爱我的主人了,她是天下最最最好的女子。哎呀,月族的贵客们,你们就不要站那里耍帅了,你们不冷,我还冷哩。这阿尔金山的温度,太低了,我得尽快带你们离开,不然我会出现很严重的系统损坏现象。到那时,就没人可以带你们去月城了。呼呼……太冷了!” 云焕听了翼的话顿时恍然大悟,“你说月精灵,可是月族族长欣月公主?” 翼猛地点着自己圆圆的脑袋,“嗯,嗯,云焕公子果然是一城之主,非同凡响,佩服,佩服,看来月精灵没有白夸你。” “我听我姐姐和父亲说过月族的故事,大家还都以为那只是传说,而且,月族的历史也从未被载入梦华王朝的史册,所以,无人知晓月族的真实模样。难道,你们真是生活在月亮之上,离月亮最近的部族吗?” “那当然,我们天天与月亮为伴呢!月族在千年前被天神下了禁令,由此,月族就退出了梦华王朝的历史舞台,要想破除天神禁令,就须在千年后将我们的一颗灵珠亲手交给你们。而月精灵及月族“十妃”都被困于月城里上千年了,她们的法力都有衰退,不能在禁令解开之前冒然下到凡间将你们带到月族。所以月精灵研发出了绝顶聪明的我,我可以启动系统将你们送入月族,你们也因此可以得到梦寐以求的宝物。” 云焕沉默片刻,道,“原来如此,月族就在这阿尔金山山巅之上,所以天神才让我们前来阿尔金山,我之前还纳闷儿呢,地图未有提示,无非还真让我们攀登这遥不可及的高峰。原来,天神早有安排,欣月公主也派这智能机器人来接应我们了。我们这就跟它走吧! “月族是一个超越一切生死轮回的部族,它不会随世事而改变自我,所以就算是过了几亿年,它仍然处于月亮之上,毫无改变。只是在它之下的陆地或许几亿年前还是一片汪洋大海,那里居住着海族人。尔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大海干涸,成为陆地,陆地之上又屹立起无数的城池,经生死轮回,城池已然不复存在,又变为荒漠、湖泊,甚至于如今的阿尔金山。它属于梦华王朝,却又超越了梦华王朝,不受轮回变迁之束缚。” 吴院长惊呼,“月亮之上,那可是月球?我们脱离地球是会缺氧的,没了氧气,人会窒息而亡的。登陆月球那是宇航员们的专职,我们这些人恐怕不行哟。” 翼好些焦急,直跺着自己的光脚丫子,“哎呀,你这人怎么这么麻烦,我们那里是不会让贵客你缺氧的,月精灵那么好,怎么可能让你们受半点伤害?这样嘛,我要是有一句假话,回到月城后,我让月精灵罚我面壁思过,这总行了吧。拜托各位,启用暖气系统会很耗能量的,我快冷到没知觉了,你们就可怜可怜我,赶紧随我去月城吧。” 在翼的催促下,众人终于走进了翼所开启的贵宾舱,菱形的舱口随着系统的启动,逐渐缩回了银白色的外壳之中,一个圆溜溜的飞行器“刷”的一声直入云天,瞬间就已到达了几千尺的高空,月城近在咫尺。 翼到达月殿之外时,再次从外壳中蹦了出来,系统运转,同时也将众人安全送出舱外,此时,对他们来讲,只存在天,而不存在地了。因为在神奇的引力下,他们可悬空行走,踏空而行,仿佛真的到了神界,而他们自然也成了一定意义上的“神仙”。 月精灵瞧见贵客立即出殿迎接,她那白如初雪的鹅毛大袍显得她更是那般的超凡脱俗,明澈的双眸中未有一丝世俗之光,澄澈无比,乌黑的秀发随肩披落,婉言垂地,那纯粹的黑亮发丝倒像有着中华儿女的显著特征。 她轻盈地走到众人跟前,小心翼翼的将一束因星辰之光而盛开的星辰花送给了每一位贵客,那是月族族人对贵客的最高敬意,星辰花所绽放出的淡淡星辰之光会给他们带去永久、诚挚的祝福。 之后,月族族人皆在“十妃”的带领下为众人跳起了翩跹的舞蹈,他们悬空而舞,自弹自唱自跳,琴声优美,歌声欢快,舞蹈多姿,让众人仿佛看见了一场华丽的盛宴,就算众人听不出歌词的真实含义,也能听出其中浓浓的祝福之意。 盛大的舞蹈随着乐章结束后,月精灵展开双翅,飞身穿过那轮近在眼前的明月,为每人摘下了一颗祈祷之星,然后将亮星幻化为一枚枚晶莹剔透的戒指,月精灵亲自为他们戴在了食指之上。 那枚繁星戒有着惊人的神力,戒指戴在众人的手上会驱逐他们身上大大小小的世俗疾病,让他们真正活于健康安乐之中。 一切奏乐停止后,翼迈着大步走到了月精灵身旁,淘气的说着,“主人,我顺利将贵客带到了月城,你可答应过我,要赏我一座专属于我的城堡哦,老大不能食言!” 月精灵拍着它的圆脑袋,“小鬼,任何事情总得有个主次之分吧,待我将月族要事办完,就为你建造一座城堡。” “好耶,我有自己的城堡了,主人对我就是好!” 应付完那难缠的家伙后,月精灵踏空而行,走到了云焕身旁,微微欠了欠身,恭敬道,“云焕城主,辛苦了,让你及各位有缘之人千里条条的来到月族,如不是禁令在此,我早已将灵珠亲自送到罗布泊交给你们了,实在是抱歉,让各位颠簸而至,几位长辈,可好吧?” 云焕也给月精灵行了一个恭敬的大礼,轻声道,“不辛苦,不辛苦,欣月公主言重了。我以及几位长辈和两名小伙都很好,这一路上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今日一见,真让云焕大为震撼,不仅是因为众人传颂的月族真的存在,更因为在这超越一切的天月之上有着天地之间绝对纯净的圣洁之气,没有丝毫世俗的浑浊,这乃是云焕心中长久向往和追寻的。在我所希望看见的那片土地上,是绝对远离杀戮和权谋的,天下众人皆是赤子之心!” 月精灵微微一笑,“这不仅是公子所企盼的,也是月族众人所渴望的。不过,欣月相信,梦华王朝在两位天人的治理下,终会呈现盛世之景且吴名利争斗的场面的。正邪之战的终极胜者会是勇猛无敌的他们!” 萧爸好似等不及了,抢话道,“那机器人说,公主会将灵珠交给我们?这可是真的?你们的这个部族真的存在了上亿年?” “是的,我会将灵珠交予你们。月族是超越一切生死轮回的部族,它在梦华王朝建朝之前就已存在了。” 说着,月精灵从一个紫色托盘中取下了那颗旷世灵珠,此时,绽放而出的灵光被她握在手心,温柔地映照出周围的一切,依然是那样的温暖和宁静。 她谨慎的将灵珠交给了云焕,道,“你们将这颗灵珠和你们之前寻找到的法杖放在一块儿,经时间磨合之后,圣物之间会彼此融合,出现惊人的神力,待多种圣物聚集,神力便可大大增加,由此即可打开时空隧道之门。” 此刻,月神庙里的光在熄灭千年后终于再次亮起,禁锢月城千年的禁令已再动解除,漫天忽闪出无数繁星,那些繁星不同于一般的星辰,它们汇聚于神庙,形成了世人所谓的银河,那条世人所指的银河其实就是月族人去往外族的月桥,不管他们要回到梦华王朝或是去到别的部族,都必须经过月桥。 在天神禁令宣布后,神庙之星火自然熄灭,月桥就此消逝,只有在禁令解除后,神庙星火才会重新绽放,投射出没有彼岸的月桥,月桥再现,就是月族众人获得释放的象征。 见到悠长的月桥横跨半空,月族族人欢呼四起,他们激动的再次翩翩起舞,忘乎所以,连一向冷峻的哥德萨也融入了族人们的狂欢之中。 云焕见此情形,非常诧异,“他们为何如此兴奋?” 未等月精灵回答,翼倒是先蹦了出来,说着,“那是因为在将灵珠交给你们之后,天神所设下的禁城令就会自动解除了。你瞧,那月桥就是我们获得自由的象征。哈哈,这下我可以跟着主人去梦华王朝好好看看了,听说萧公子所管辖的祈灵城那可不得了,气势如洪,好想亲眼目睹一下那座没有月城漂亮却比月城更威严的祈灵城了,更想去瞧瞧那位传说中的大帅哥,听说他样样精通,我老早想去会会他了。” “云焕不懂,为什么我们取走灵珠之日就是你们禁城令解除之日?还有,月精灵,你为何在禁城令解除后可以从现代穿越时空回到梦华王朝?穿越过去不是须要圣物的结合吗?” “这样算是一种弥补吧,欣月曾经犯了很大的错误,造成了天下大乱的恶果。天神便下了千年禁城令,而让我们在千年之后将月族最为珍贵的圣物奉献给你们,也是对我曾经所犯错误的一种弥补吧。天神早知天下之事,所以安排好了一切,让你们千年后来到阿尔金山取走灵珠,当你触碰到灵珠的一瞬间,灵珠上被设下的禁城咒自会解除,你们得此圣物,我们也可获得自由。 “至于我能穿越时空回到梦华王朝,那是因为我融会贯通了各种术法,练就了仙剑术,所以才可以在回到梦华王朝。仙剑之术也只有超越一切生死轮回的族人才可练就的,不然会走火入魔,因而五脏腐烂而亡,所以无论是你还是如今身在梦华王朝的两位天人都不可以练就此术法,不然,天神也不必大费周章的让你们寻找各种圣物来开启时空隧道之门了。” “原来如此,云焕明白了,非常感谢公主的慷慨相送。” “城主不必客气,就算没有禁令的存在,你们须要灵珠,欣月也一定会相送的,这是作为月族人应尽的责任。各位贵客今晚暂且可歇息于月殿寝宫,这天色已晚,欣月已差人为你们准备了几道月城小菜,有请各位前往月圣殿聚餐。” 众人纷纷致谢,“感谢欣月公主的盛情款待!” 第十六章 沙漠警示 一边吃着大餐,一边赏着近在眼前的圆月,萧伯母不禁感慨,“太神奇,真是太神奇了!居然有部族可以生活于如此神秘的异度领域,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可以坐在半空享受如此美味,就真的像是在做梦一样。能亲临月城,我这一辈子也算大有所值了!” “是啊,梦华王朝强过中外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只可惜,我们永远无法去追溯它、看清它,而只能远远的观望它,这像是他们年轻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迷离是美的境界,朦朦胧胧既是美的另一种境界,甚至都无法用简单的言语去描述它,此情此景,犹如梦境,却又胜似梦境!”赵向导说着。 “欣月公主,你给他们讲讲月族的历史吧,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呢。”云焕提议说。 “好啊,没问题。” 萧爸为了能够了解详细,还专门备了纸笔,一一记录下来,专心之至。 在听完一段又一段传奇的历史后,众人皆回到各自的寝宫安然入睡,毕竟这些日子以来,他们都很累了。 而几日之后,他们的寻宝之途也将告一段落,他们会被翼送回阿尔金山的山脚下,然后驱车返回新疆,再从新疆乘火车回到北京。因为下一段的寻宝征途与罗布泊无关,他们需要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后再开始继续自己的征途,所以,遥远的征途并未结束,在第一段旅程终结后,他们又即将回到原点,继续朝着征途的最后终点勇往直前。 禁令解除,族人欢腾,月精灵也将与哥德萨举行婚礼。月精灵邀请了云焕等人去参加她的婚礼,并让萧爸担任他们的证婚人。 月族的婚礼并不算华丽,毕竟,在月族,婚礼仅仅只是一个仪式。 但能亲眼瞧见相恋相知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管是月族族人还是云焕等人都是无比的高兴。 族长的婚礼定于月历二月初八的夜晚举行,当明澈的圆月高挂天际,婚礼正式开始。 哥德萨牵着月精灵的手,缓缓步入月殿天圣教堂,月族灵物月猫身着白色的礼服,在新人牵手走进教堂后,凌空而起,飞到了星宿台,为他们摘下了一颗真爱之星,闪烁着荧光的星星被可爱的月猫捧在手心,渐渐地幻化为了两枚月戒,月猫挺直了身子,握着两枚戒走到两位新人身旁,小心翼翼地将戒指交给了他们,并念着月族神语为他们祝福。 星辰之中,欣月之星与德萨之星因彼此爱的力量而相互牵引,最终合为一体,那颗星星在浩瀚的星辰中无比明亮,照彻整个天际。 此夜,全族的族人都为族长和哥德萨在空中布了一颗亮星,那些亮星围绕在欣德之星的四周,它们从天际之中一闪而过,那就是世人所见的流星,流星一闪而过之后随即消逝在了浩瀚的天际,那是它们隐去了自身的星辰之光,默默地隐藏于黑暗之中,永久守护他们所爱的族长和哥德萨王子。 帅气的哥德萨王子为月精灵戴上了那枚戒指,与此同时,月精灵也将另一枚戒指戴在了哥德萨的手上,两位恋人紧紧相拥,在众人的见证下,萧爸以长辈的身份正式宣布两位结为夫妻,永世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此时,几万尺的天月之上奏起了盛大的乐章,族人翩翩而舞,继位长辈皆被感动,融入了他们的舞蹈中之中,那样独一无二的舞蹈既有着华尔兹的唯美,也有着探戈的热辣,算是多种舞姿的完美融合。 云焕因为找不到舞伴,就和翼跳了起来,他俩的动作是极不协调,惹得众人捧腹大笑。 没多久,可以直立行走,有着蓝色绒毛的月猫也加入了他们的舞蹈之中,那简直就是乱上加乱,好好的月舞就那样被他们给糟蹋了,实属可惜。 因为是族长大婚,所以月精灵下令月族族人可尽情狂欢,直到尽兴为止。 那一夜之中,族人们尽情的歌唱,尽情的舞蹈,让他们都忘了今夕何夕。 一日之后,月族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云焕等人也告别了月族,被翼送回了阿尔金山的山脚下,几人驱车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远离世俗的纯净之地,沿路返回。 几日劳累颠簸,他们终于顺利的回到了新疆。 短暂的休息后,吴院长将五位送到了车站,“老萧,老亦,我们就此别过吧。赵向导会继续留在新疆,完成他的工作,而小郭和小谢也会回到救援总队,至于我,后日我会回上海一趟,研究员的同事们还等我回去开会。你们回到北京要注意休息,各位珍重,咱们后会有期!如果接下来的寻宝之路需要我的援助,随时打电话给我,我定当全力协助。” “好,这次真的很感谢你的鼎力相助,等我们寻齐宝物,我一定请你大吃一顿,到时,我哥俩定要不醉不归。”萧爸说。 “哪里的话,对我就不必可气了。好了,车快进站了,你们赶紧上车吧。” “好,老吴,保重身体啊。” “嗯,你们也是。” 云焕等人上车就睡着了,到站前的两小时他们才陆续醒来,各个都是一副疲倦不堪的样子。 篮球队队员在接到电话后一同前往车站接他们的勇士凯旋而归了。 不知为何,一些媒体得知消息后竟也跟了去,萧爸一下车就遭到了数家媒体记者的围攻,车站出站口被那些记者堵得水泄不通。 萧爸也只好接受了各家媒体的采访,平静道,“首先,我在这里,代表我的亲人和朋友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数日来对我们的关心。这次探险是因为我夫人是考古学人士,我的铁哥们儿老亦也是位探险爱好者,所以经大家商议,我们决定亲自前去向往已久的罗布泊,见见那黄沙漫漫的壮丽之景,同时也挑战挑战我们生命的极限。 “这次前往罗布泊我们并未有特别新的发现,但我们为大家带回了诸多风景照壮丽的照片,它们将成为一笔无形的精神财富,那些照片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它在告诉我们的下一代,一定要好好的保护我们的地球,节约能源,不然,再美的景色也会被我们亲自毁灭。 “罗布泊就是大自然给我们的警告,曾经,在《2012》的电影中玛雅人语言的2012地球末日已经过去,地球仍然存在,这是好事,但也在提醒我们,不要滥用资源,破坏环境,不然,2012的悲剧总会上演。 “到时,我们的一切梦想都会灰飞烟灭,藏羚羊在不断的减少,如今连荒漠植物也开始枯竭,所以,我希望借助媒体,让每个人都了解到如今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尾气污染,空气质量极差,疾病爆发,我们要人人行动起来,就像咱们小学生写作文经常写的:保护地球,人人有责!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丢弃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责。” 话音一落,拥挤的车站里顿时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掌声,在场的诸位记者对眼前的几位老人都产生了崇高的敬意,他们勇于探索和挑战的精神是值得每一位年轻人学习的,连在场的小朋友在听说几位老人的事迹后都主动跑去买花送给他们,好一副温馨的场面。 这在近几年中还是头一遭吧,萧爸他们也算是奇迹的开创者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前往罗布泊的真是目的,但那早已不重要,只要众人懂得保护地球环境,并切实的付诸于行动,那就是对几位老人冒着生命危险前往生死三角地的最大回报。 接受完采访后,哲瑞载着长辈们回到了各自的家。 在将父母送回家时,哲瑞特意找借口将云焕拉到了他家公寓的花园里,毕竟,晓夕的事他有权力知道,寻宝征途告一段落,而云焕与晓夕的爱情征途还须他们共同携手度过,只有在克服种种困难后,他们才能真正的得到幸福。 哲瑞将云幻带到花园后,非常严肃的对他说到,“欧少华来北京了,并向晓夕表明了心意,当然,晓夕拒绝他了。他大概也接受不了晓夕的决绝,那晚醉酒驾车后出了车祸,幸好并无大碍,就是头撞伤了,现在都还在医院里躺着呢。 “对方车辆的司机也并无受伤,欧少华的管家给了那家伙一万元的修理费,这事儿就算了了,不然,他早就呆公安局了。 “这一阵子,晓夕很反常,变得沉默寡言,有时也很晚才回家,我问她去哪儿了,她总是说在同学家玩儿去了。可是,晓夕的那些姐妹们平时跟我们篮球队也很熟,我都打电话问了,她们说自从放假后就再没见过晓夕了。 “我想过去问她,可我知道,她不会跟我说实话,所以我觉得这事儿还是你亲自去问她比较好。” 云焕一脸凝重,“我在罗布泊的时候还跟她发过信息,她对我都只字未提,至于欧少华,我也很少听她提及。她现在在学校么?我去找她。” “是,她在学校。她知道爸妈要回来,昨天就回学校了。现在都这么晚了,你好意思去打扰人家吗?据我所知,欧少华确实有喜欢过晓夕,每年她生日,他都会从意大利将礼物寄给晓夕,但晓夕对他好像从来就没感觉,在我们面前,她也很少提到那小子。这件事说到底,就是那老顽固在从中作怪,他想攀个有权有势的女婿罢了。 “我看他真是疯了,为了权、为了钱,可以连自己女儿的幸福都不管,算哪儿门子父亲啊。兄弟,不可否认,你的对手他很强大,整个欧式家族的势力绝对是你不容小觑的,他们那种富家公子哥儿我知道,一向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云焕听后毅然决然的应道,“那么,我接受那个人的挑战,我明天就去找晓夕,告诉她,我的决心,我是不会让她受一点儿伤害的,相信我。” 哲瑞一拳打在云焕的胸口,“废话,我们当然相信你啦,而且是超挺你的,如你须要援助,尽管告诉哥儿几个,我们定当全力以赴,为你和晓夕的幸福而战的。” “兄弟,谢了。等我明天找晓夕谈了再与你们商量对策,如何?” “行,没问题。好了,回去吧,你该好好睡一觉了,这几日,辛苦了。对了,这事别告诉爸妈,他们一掺和进来,事情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的。” “好,我知道。哥,你呢,那么晚还回球队吗?最近都没打球了,感觉空空的。” “我明儿再回球队训练,我跟教练说明了情况,他也让你休息两日再回球队练球。” “喔,这样也好,有时间多陪陪晓夕了。呵呵。” “小子,晓夕该是你的初恋吧?” “初恋?” “哦,忘了你是穿越时空的人,对于这种新名词你还不太懂,初恋就是你的第一次恋爱,晓夕就是你目前为止爱的第一个女孩,对吗?” “嗯,是的,之前在梦华王朝的时候我还真没爱过一个女孩,原本姐姐说让我击溃龙鳞神后,娶冰极城公主为妻,我没见过她。但众人都说她冰雪聪明,美丽善良,当时我没爱情这概念,就应了姐姐,来日娶她为妻。 “不料,我却穿越时空到了北京,遇见了晓夕,这也算是一种上天注定的缘分吧。有缘之人就算相隔万里也会彼此相遇相知相爱的,可无缘之人,即便近在咫尺也无法相爱。” “不错,不错,看你小子平时呆头呆脑的,总算开窍,领悟到一些真谛了呵。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像你和晓夕那般纯洁的爱已是屈指可数,真可谓是弥足珍贵了。现在的女孩找对象要求忒高,没房没车你想要找个逞心如意的女朋友那就是痴人说梦。而且,车子你得有辆奥迪吧,房子你得有套小户型公寓吧。这年头,经济高速发展,物价节节高升,可人均工资还是那么点儿,男人压力忒大,还是你好,不用受这个现实社会的束缚,又找到晓夕那么好的女孩子,福气啊。” “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也会幸福的。” “嗯,一切随缘吧,我有那群挺我的球迷就早已心满意足了。你去罗布泊的时候我就专门去了北京电影学院为我的一位球迷过了生日。 “她从我大一打篮球的时候就开始支持我了,真的算是一位很令我感动的粉丝。所以我在得知她生日后就花血本为她举办了一场生日宴会,那小女生当场喜极而泣,看着都叫人心疼呢。” “挺好的,球迷和球员就应该这样,没有谁崇拜谁的区别。大家都是有缘相遇的朋友!对了,差点儿忘了,我已经很多天没更新微博了,我的那些粉丝应该等急了吧。待会儿把你笔记本借我用用,我得写写微博。我那笔记本没电了,之后我也没充电就走了。” “你这小子怎么说起风就是雨啊?现在都凌晨了耶,难不成你还真想熬夜?快上楼睡去吧,休息好了再去写你的微博。不听劝的话我可就让老爸收拾你咯。” 云焕好是无奈,“好,好,好,还是哥厉害,小弟甘拜下风了。我这就去睡。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晚安。” “好,GoodNight!” “哟喂,看不出来你小子还学英文呢。不错不错,有发展空间。” “嘿嘿,柏然教我的。英语其实挺有趣的,我准备好好学学。” “好,有志者,事竟成。加油。” 第十七章 夜雨 说是睡觉,回房间后,云焕躺床上也一直没睡着,毕竟他确实遇上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他不想因为欧少华也喜欢晓夕而就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忍心看着晓夕那般痛苦,不管对谁,欧家也好,晓夕父亲也罢,他始终是不想去伤害、诋毁任何一个人的。 他想要凭自己的真本事真正的让晓夕幸福,而不是靠武功,他很清楚,身处之地不是梦华王朝,很多事情不是用功夫就能解决的。而他如今,除了会打篮球之外,他一无是处。论实力,他是远输给欧少华的,论家世,他更是输的一塌糊涂。 所以他思来想去,也只有全方位发展,才能以综合实力彻底的,光明磊落的打败敌人。他要为了幸福而战,以爱的名义去走完那段无比艰难的征途。 天亮之后,云焕就搭哲瑞的车一起到了学校,他起早就给晓夕打了电话,约她在学校见面,晓夕大概也知道是瞒不了云焕的,便也早早的在校门外等候他了。 可她连续几日强度的工作令她脸色苍白,原本就因淋雨发着高烧的她为了节约钱而不吃早餐也不去买药吃,在云焕下车的时候,她就已经坚持不住,倒了下去。 云焕连忙抱起她,唤着,“晓夕,晓夕,你醒醒。” 哲瑞下车一探她的额头,惊呆了,“天,她发着高烧呢,怎么回事?之前还好好的,快抱她上车,学校不远就是医院,必须去输液将烧退了才行。” 倒了医院,医生才告诉他们,晓夕是因劳累过度又贫血导致的昏迷,而外感风寒又引起高烧不退,情况不容乐观,当务之急是将高烧退了,此后再慢慢调理。 在哲瑞伟晓夕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站他身旁的一名男子突然问他,“年轻人,住院的可是安晓夕?我无意间看见了你病单上的名字,那女孩是不是眼睛很靓,样子也很乖巧?” 哲瑞一脸诡异,转身,打量了中年男人一番,“先生,难道你认识安晓夕?” 男人和蔼的笑了笑,“如果没认错,她是我们传媒公司的兼职人员。她如今做的是内勤,这份工作的工作量确实很大。当时我看她那么柔弱的一个小女孩来应聘这份工作,我感觉很惊讶,本想将她推荐到编辑部的,可她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文凭。 “在她再三的恳求下,我才将内勤的工作交给了她。她是个工作很认真的女孩,有时我们的员工看她累了让她去休息休息,她都婉言拒绝。当时,她对我提出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按时付她工资,我就跟她说那是肯定的,一个公司的信誉是最重要的,我们不可能拖欠员工工资。 “如今社会竞争如此之大,能像安晓夕那样踏踏实实干一份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已经不多了,她的毅力确实非常让我佩服。今天本该她休假,没想到她却住院了,严重吗?” “喔,原来是这样。那我想问问,她平时都几点下班?” “五点啊,她和我公司的正式员工一起上下班的。” “那就奇怪了,就算她瞒着我们去工作,五点下班,最迟六点也该回家啊。可她几乎要到深夜了才回家,我们问她,她也不说。难怪她会病得那么严重,本来就有轻微的贫血,加上连续强度的工作,怎么会撑得下去?而且还发着高烧,到现在都没醒来。” “深夜才回家?我想她可能五点下班后还在别的地方干了什么工作吧,她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变故了,她看上去急需用钱。你是她哥哥吧,这段时间好好照顾她,让她安心在医院养病,这月的工资我会照常发给她的,也替我告诉她,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能累垮自己的身体。” “嗯,谢谢你对晓夕的关心,还有,我不是她哥哥,我是她大学同学。” “哦。这样吧,等我将我母亲的出院手续办了,我随你一同去看看她,她毕竟是我公司的一名员工,关心她那是理所当然的。” “好,没问题。” 她似乎很累了,像一只慵懒的小猫一直沉沉睡着,从白昼到黑夜,她都沉静于美好的梦境之中,那里没有困惑和迷惘,她是纯粹快乐和自由的。 寂静的病房里,云焕一直坐在旁边守着憔悴的她。他的脸上明显多了一丝愧疚,他竟然被她的假面给骗了,他知道,晓夕所做的一切只是不想将他一起连累。 可晓夕始终忽略了一点,云焕其实也是一个平凡的男人,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忍心看着自己所爱的女人去受苦的,他会心疼,会自责。 夜深了,繁华的北京城里终于恢复了一丝平静,嘈杂消逝,遗留下的也只有那最本质的宁静。 哲瑞练完篮球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回了医院,他推开门,轻轻将手中的便当放下,对云焕说着,“你一天没吃东西了,趁热吃点儿吧,你再累垮,你让晓夕如何是好呀?” “谢了,便当你先搁那儿吧,我刚有吃饼干,现在实在是不想吃。” 北京城的夜很静谧,与之前的喧闹与嘈杂完全形成了反差,没有了深刻的影子,反而觉得这是世界时如此的祥和了。 没多久,一场大雨就开始倾盆而下,给大街小巷以洗礼,当黎明将至,一切就又恢复了固有的本色。 过了一会儿,晓夕好像有了知觉,微微张开那干裂的嘴唇,说,“水,水,水。” 云焕兴奋地跳了起来,“她醒了。哥,快把水拿过来,晓夕她口渴。” 在晓夕睁开眼后,云焕扶起了她,小心翼翼的将温水递给了她。可她还是那般的憔悴,没有一丝血色。 她一脸茫然的看着云焕和哲瑞,“我睡了很久吗?你们不是还要练球吗?这么晚了还不休息,精神状态不好的话,你们会被李教练骂得很惨的。” 云焕放下手中的水杯,严肃道,“你都病成这样了还考虑我们,拜托,你能不能为自己多想想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突然昏倒,我有多害怕。 “而且,你生病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就算你不想我知道,你也可以告诉哲瑞或者你的那些好朋友啊,他们总能帮你一下的嘛,你又不是超人,能扛得了这么多吗? “还有,你为什么那么拼命的工作?你到底兼了几份差?难道在传媒公司五点钟下班后你还有工作?你这么做和欧少华有关系,对不对?” 看着一副焦急的云焕,晓夕的心理隐隐作痛,她强忍着眼泪,低语道,“你跟审讯犯人似的,人家刚醒来,你就问我这么多问题,你让我怎么回答嘛。” 这一次,云焕真的是忍到极限了,他突然吼了出来,“安晓夕,你给我说实话,我不想再听谎言!” 哲瑞眼看晓夕被吓着了,连忙上前圆场,“云焕,你吓着晓夕了,她才刚醒来,你让她慢慢说嘛,别着急,心静下来,我们才能解决问题,这问题都还没解决,你先别激化矛盾啊。” 晓夕也确实有些生气了,冷漠道,“哲瑞,你别跟他讲道理,他是不会明白的。他既然那么想听,我就告诉他好了。 “那天,欧少华的管家约我见面,见面后他跟我说,我爸前不久又欠了欧家很多钱,至今未还,如果我不与欧少华订婚,欧家就会去法院起诉我爸,但我若与欧少华订婚,这笔账就可了结,欧家从此不再过问。 “我告诉管家,三月内定会替父还完欧家的钱,从此与欧家再无瓜葛。我爸借的钱是很大一笔数目,我算了一下,就算把我们家的所有积蓄都用上也不够还借款的,所以只能我去挣钱,我有去传媒公司、报社和餐馆工作,这三个地方的工资待遇还不错,三月坚持下来,总算可以多一笔还款资金啊。我没告诉你们,是因为我不想再依靠任何一个人,我想要凭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 “可是,晓夕,你这样拼命工作,你的身体会吃不消的。今天在医院巧遇了你们传媒公司人事部的经理,是他告诉了我们,你兼差的事儿,他也有来看望你,并让我转告你,这几天你就好好养病,不必去公司了,这月的工资他会照常发给你的。待身体康复后再让你回去上班。” “王经理他人很好的,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他才是。可是报社和餐馆的工作我还是不能丢下,他们那里本来就缺少人手,我一旷班,对他们影响很大的。” 听到晓夕的话后,云焕好些焦急,“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想着工作,你就算不为我想想,也要为你家里人想想吧,你生病他们会很心疼的。 “从我们相爱的那一刻开始,你我就是一个整体,你的痛就是我的痛,看你这般憔悴,我比任何人都心痛。既然我知道了真相,我就不会无动于衷。我会帮你把报社和餐馆的工作辞了,你就利用假期好好呆在传媒公司工作,一心一意的去做,就当是个社会实践。 “至于开学后,你就必须回校认认真真的去上课,不许再想钱的事儿。 “我也会利用练球的剩余时间去找工作挣钱,我们一起努力,尽自己最大可能去筹集资金,我要让欧少华知道,我云焕不是一个除了只会打篮球而一无是处的人,我要全方位的打败他。 “虽然我还有诸多不懂的,但我会去学,去奋斗。在梦华王朝,我没让我的臣民们失望过,在北京,我同样也不会让你们大家失望的。” “焕,你别着急,这样吧,报社和餐馆的工作没几天了,你让我善始善终的干完,我再辞职,然后一心一意的去完成传媒公司的工作。你出去找工作,李教练会同意吗?你和哲瑞可都是他要培养的超级球员。” “你就放心吧,教练又不是不讲理的人,再说了,我是利用练球的剩余时间去工作。他一定会恩准我的。我哥在梦华王朝一边要对付龙鳞神,一边还要管理各城百姓,算是倾尽全力了。同样的,我在北京也不能只打篮球啊,除了暗中救人以外,我还要光明正大的干一番事业出来,让晓夕和爸妈都享福。” “好,云焕,那我和晓夕就静候你的佳音咯。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如今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同样是危机四伏,你要处处小心才是。 “相对于这个社会,你和我们一样,都是单纯的孩子,只有在撞得头破血流之后,或许我们才能看清那些光环背后隐藏着的残酷潜规则。” “有那么恐怖么?这倒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很愿意去经受考验。” “对了,焕,你们寻宝之旅进展的如何了?第二件宝物你们有找到吗?你知和几位长辈真的攀登上阿尔金山了吗?” “嗯,那灵珠我们已经找到了。我们没有攀登阿尔金山,只是到阿尔金山的山脚下就被人接到了月族。 “月族是梦华王朝唯一一个超越一切生死轮回的部族,它的权利没神界大,可论术法,月族族长月精灵与神界丹菲尔公主相比那是绰绰有余的。月族早已存在了上亿年,它的族人是生活于天月之上的,所谓“天月”,就是月亮之上,也可以理解为你们现代人所说的外星。 “月精灵亲自将月族圣物月灵珠交给了我们,因为当年月精灵因一时善良改变了很多苦命之人的命运,所以造成天下大乱。天神大怒,就在灵珠中设下了禁令封印,只有千年之后,月精灵亲在将灵珠交予我们才可解除禁令。 “月族也才能得以获得自由,由此说来,月族交出他们的圣物也算是对当年所犯错误的一种弥补。月精灵术法很高,她能看破所有星辰相对应的主人的一生命运,但这也只有她自己知道,神界有律令规定,月精灵只可将了解到的命运轨道告知神界。一旦透露给他人,月族将灰飞烟灭。那日我们得到灵珠后,月族也恢复了自由,族人都喜极而泣,我们还参加了月精灵与哥德萨王子的婚礼,尽情狂欢之后我们这才驱车沿路返回。” 晓夕和哲瑞同时感叹,“哇,好神奇喔。原来你们所寻找的每一件宝物都会引出一段历史,太令人不可思了。后面还有宝物没找到吧,下次我们也想随你们一同前去呢。” “是的,天神料事如神,他的安排那是天衣无缝的,根据地图提示,下次启程恐怕是几月之后了。因为我们的行动必须和我哥保持一致,在他击溃龙鳞神之后,也就是我们寻齐宝物之时,如果两者之间没有默契,“破天”剑和宝物都会失去灵性,时空隧道之门自然也不会被打开了。所以寻找第三件宝物的日子正是三月后,天神这样安排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 “原来是这样啊,蛮复杂的。不过,真感觉这任务酷毙了,好像老哥写的《梦华王朝》这剧本也有这出寻宝之戏,太巧了,我想,当时,他想出这剧本的时候,往浅了说是他灵感惊人,往深了说,他其实写的就是他自己和你还有亦歌亲身经历过的故事。” “嗯,我相信,只要我哥和亦歌齐心协力,不管梦华王朝的局面有多混乱,他们都会摆平的。好了,不早了,哲瑞你今晚就现在这儿歇一晚吧,反正下着雨呢,而且球队和医院来回奔波,你也该累了,有我守着晓夕就好了。” 哲瑞“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小子,我可没那么不识趣,怎么会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呢?放心吧,今儿我们没做体能训练,不累的,反正医院离我们家也不远,我这时候赶回去睡个好觉。晓夕刚醒,身体还很虚弱,还是须多休息。” “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子,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们两个都给我回去好好休息。这是本大小姐的命令,谁敢不听?”晓夕一脸凶悍的样子说着。 “那等我看你把这便当吃了我再回去。明天一早我来为你送安心早餐,然后去找工作。你这个小丫头也别想去工作,我会让我老妈来看着你的。” “好啊,你们两个竟然联合起来欺负本大小姐,看我康复后怎么收拾你们两个。” 云焕淘气的做了个鬼脸,“安晓夕同学,尽管出招吧,本大侠一定接着。嘿嘿。” “哼。” 待晓夕吃完便当后,云焕和哲瑞就离开了医院,回了家。两个大男人累得倒床就呼呼大睡。自古英雄不好当啊! 第十七章 夜雨 说是睡觉,回房间后,云焕躺床上也一直没睡着,毕竟他确实遇上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他不想因为欧少华也喜欢晓夕而就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忍心看着晓夕那般痛苦,不管对谁,欧家也好,晓夕父亲也罢,他始终是不想去伤害、诋毁任何一个人的。 他想要凭自己的真本事真正的让晓夕幸福,而不是靠武功,他很清楚,身处之地不是梦华王朝,很多事情不是用功夫就能解决的。而他如今,除了会打篮球之外,他一无是处。论实力,他是远输给欧少华的,论家世,他更是输的一塌糊涂。 所以他思来想去,也只有全方位发展,才能以综合实力彻底的,光明磊落的打败敌人。他要为了幸福而战,以爱的名义去走完那段无比艰难的征途。 天亮之后,云焕就搭哲瑞的车一起到了学校,他起早就给晓夕打了电话,约她在学校见面,晓夕大概也知道是瞒不了云焕的,便也早早的在校门外等候他了。 可她连续几日强度的工作令她脸色苍白,原本就因淋雨发着高烧的她为了节约钱而不吃早餐也不去买药吃,在云焕下车的时候,她就已经坚持不住,倒了下去。 云焕连忙抱起她,唤着,“晓夕,晓夕,你醒醒。” 哲瑞下车一探她的额头,惊呆了,“天,她发着高烧呢,怎么回事?之前还好好的,快抱她上车,学校不远就是医院,必须去输液将烧退了才行。” 倒了医院,医生才告诉他们,晓夕是因劳累过度又贫血导致的昏迷,而外感风寒又引起高烧不退,情况不容乐观,当务之急是将高烧退了,此后再慢慢调理。 在哲瑞伟晓夕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站他身旁的一名男子突然问他,“年轻人,住院的可是安晓夕?我无意间看见了你病单上的名字,那女孩是不是眼睛很靓,样子也很乖巧?” 哲瑞一脸诡异,转身,打量了中年男人一番,“先生,难道你认识安晓夕?” 男人和蔼的笑了笑,“如果没认错,她是我们传媒公司的兼职人员。她如今做的是内勤,这份工作的工作量确实很大。当时我看她那么柔弱的一个小女孩来应聘这份工作,我感觉很惊讶,本想将她推荐到编辑部的,可她又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文凭。 “在她再三的恳求下,我才将内勤的工作交给了她。她是个工作很认真的女孩,有时我们的员工看她累了让她去休息休息,她都婉言拒绝。当时,她对我提出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按时付她工资,我就跟她说那是肯定的,一个公司的信誉是最重要的,我们不可能拖欠员工工资。 “如今社会竞争如此之大,能像安晓夕那样踏踏实实干一份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已经不多了,她的毅力确实非常让我佩服。今天本该她休假,没想到她却住院了,严重吗?” “喔,原来是这样。那我想问问,她平时都几点下班?” “五点啊,她和我公司的正式员工一起上下班的。” “那就奇怪了,就算她瞒着我们去工作,五点下班,最迟六点也该回家啊。可她几乎要到深夜了才回家,我们问她,她也不说。难怪她会病得那么严重,本来就有轻微的贫血,加上连续强度的工作,怎么会撑得下去?而且还发着高烧,到现在都没醒来。” “深夜才回家?我想她可能五点下班后还在别的地方干了什么工作吧,她家里是不是发生什么变故了,她看上去急需用钱。你是她哥哥吧,这段时间好好照顾她,让她安心在医院养病,这月的工资我会照常发给她的,也替我告诉她,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能累垮自己的身体。” “嗯,谢谢你对晓夕的关心,还有,我不是她哥哥,我是她大学同学。” “哦。这样吧,等我将我母亲的出院手续办了,我随你一同去看看她,她毕竟是我公司的一名员工,关心她那是理所当然的。” “好,没问题。” 她似乎很累了,像一只慵懒的小猫一直沉沉睡着,从白昼到黑夜,她都沉静于美好的梦境之中,那里没有困惑和迷惘,她是纯粹快乐和自由的。 寂静的病房里,云焕一直坐在旁边守着憔悴的她。他的脸上明显多了一丝愧疚,他竟然被她的假面给骗了,他知道,晓夕所做的一切只是不想将他一起连累。 可晓夕始终忽略了一点,云焕其实也是一个平凡的男人,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忍心看着自己所爱的女人去受苦的,他会心疼,会自责。 夜深了,繁华的北京城里终于恢复了一丝平静,嘈杂消逝,遗留下的也只有那最本质的宁静。 哲瑞练完篮球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回了医院,他推开门,轻轻将手中的便当放下,对云焕说着,“你一天没吃东西了,趁热吃点儿吧,你再累垮,你让晓夕如何是好呀?” “谢了,便当你先搁那儿吧,我刚有吃饼干,现在实在是不想吃。” 北京城的夜很静谧,与之前的喧闹与嘈杂完全形成了反差,没有了深刻的影子,反而觉得这是世界时如此的祥和了。 没多久,一场大雨就开始倾盆而下,给大街小巷以洗礼,当黎明将至,一切就又恢复了固有的本色。 过了一会儿,晓夕好像有了知觉,微微张开那干裂的嘴唇,说,“水,水,水。” 云焕兴奋地跳了起来,“她醒了。哥,快把水拿过来,晓夕她口渴。” 在晓夕睁开眼后,云焕扶起了她,小心翼翼的将温水递给了她。可她还是那般的憔悴,没有一丝血色。 她一脸茫然的看着云焕和哲瑞,“我睡了很久吗?你们不是还要练球吗?这么晚了还不休息,精神状态不好的话,你们会被李教练骂得很惨的。” 云焕放下手中的水杯,严肃道,“你都病成这样了还考虑我们,拜托,你能不能为自己多想想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突然昏倒,我有多害怕。 “而且,你生病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就算你不想我知道,你也可以告诉哲瑞或者你的那些好朋友啊,他们总能帮你一下的嘛,你又不是超人,能扛得了这么多吗? “还有,你为什么那么拼命的工作?你到底兼了几份差?难道在传媒公司五点钟下班后你还有工作?你这么做和欧少华有关系,对不对?” 看着一副焦急的云焕,晓夕的心理隐隐作痛,她强忍着眼泪,低语道,“你跟审讯犯人似的,人家刚醒来,你就问我这么多问题,你让我怎么回答嘛。” 这一次,云焕真的是忍到极限了,他突然吼了出来,“安晓夕,你给我说实话,我不想再听谎言!” 哲瑞眼看晓夕被吓着了,连忙上前圆场,“云焕,你吓着晓夕了,她才刚醒来,你让她慢慢说嘛,别着急,心静下来,我们才能解决问题,这问题都还没解决,你先别激化矛盾啊。” 晓夕也确实有些生气了,冷漠道,“哲瑞,你别跟他讲道理,他是不会明白的。他既然那么想听,我就告诉他好了。 “那天,欧少华的管家约我见面,见面后他跟我说,我爸前不久又欠了欧家很多钱,至今未还,如果我不与欧少华订婚,欧家就会去法院起诉我爸,但我若与欧少华订婚,这笔账就可了结,欧家从此不再过问。 “我告诉管家,三月内定会替父还完欧家的钱,从此与欧家再无瓜葛。我爸借的钱是很大一笔数目,我算了一下,就算把我们家的所有积蓄都用上也不够还借款的,所以只能我去挣钱,我有去传媒公司、报社和餐馆工作,这三个地方的工资待遇还不错,三月坚持下来,总算可以多一笔还款资金啊。我没告诉你们,是因为我不想再依靠任何一个人,我想要凭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问题。” “可是,晓夕,你这样拼命工作,你的身体会吃不消的。今天在医院巧遇了你们传媒公司人事部的经理,是他告诉了我们,你兼差的事儿,他也有来看望你,并让我转告你,这几天你就好好养病,不必去公司了,这月的工资他会照常发给你的。待身体康复后再让你回去上班。” “王经理他人很好的,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他才是。可是报社和餐馆的工作我还是不能丢下,他们那里本来就缺少人手,我一旷班,对他们影响很大的。” 听到晓夕的话后,云焕好些焦急,“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想着工作,你就算不为我想想,也要为你家里人想想吧,你生病他们会很心疼的。 “从我们相爱的那一刻开始,你我就是一个整体,你的痛就是我的痛,看你这般憔悴,我比任何人都心痛。既然我知道了真相,我就不会无动于衷。我会帮你把报社和餐馆的工作辞了,你就利用假期好好呆在传媒公司工作,一心一意的去做,就当是个社会实践。 “至于开学后,你就必须回校认认真真的去上课,不许再想钱的事儿。 “我也会利用练球的剩余时间去找工作挣钱,我们一起努力,尽自己最大可能去筹集资金,我要让欧少华知道,我云焕不是一个除了只会打篮球而一无是处的人,我要全方位的打败他。 “虽然我还有诸多不懂的,但我会去学,去奋斗。在梦华王朝,我没让我的臣民们失望过,在北京,我同样也不会让你们大家失望的。” “焕,你别着急,这样吧,报社和餐馆的工作没几天了,你让我善始善终的干完,我再辞职,然后一心一意的去完成传媒公司的工作。你出去找工作,李教练会同意吗?你和哲瑞可都是他要培养的超级球员。” “你就放心吧,教练又不是不讲理的人,再说了,我是利用练球的剩余时间去工作。他一定会恩准我的。我哥在梦华王朝一边要对付龙鳞神,一边还要管理各城百姓,算是倾尽全力了。同样的,我在北京也不能只打篮球啊,除了暗中救人以外,我还要光明正大的干一番事业出来,让晓夕和爸妈都享福。” “好,云焕,那我和晓夕就静候你的佳音咯。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如今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同样是危机四伏,你要处处小心才是。 “相对于这个社会,你和我们一样,都是单纯的孩子,只有在撞得头破血流之后,或许我们才能看清那些光环背后隐藏着的残酷潜规则。” “有那么恐怖么?这倒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很愿意去经受考验。” “对了,焕,你们寻宝之旅进展的如何了?第二件宝物你们有找到吗?你知和几位长辈真的攀登上阿尔金山了吗?” “嗯,那灵珠我们已经找到了。我们没有攀登阿尔金山,只是到阿尔金山的山脚下就被人接到了月族。 “月族是梦华王朝唯一一个超越一切生死轮回的部族,它的权利没神界大,可论术法,月族族长月精灵与神界丹菲尔公主相比那是绰绰有余的。月族早已存在了上亿年,它的族人是生活于天月之上的,所谓“天月”,就是月亮之上,也可以理解为你们现代人所说的外星。 “月精灵亲自将月族圣物月灵珠交给了我们,因为当年月精灵因一时善良改变了很多苦命之人的命运,所以造成天下大乱。天神大怒,就在灵珠中设下了禁令封印,只有千年之后,月精灵亲在将灵珠交予我们才可解除禁令。 “月族也才能得以获得自由,由此说来,月族交出他们的圣物也算是对当年所犯错误的一种弥补。月精灵术法很高,她能看破所有星辰相对应的主人的一生命运,但这也只有她自己知道,神界有律令规定,月精灵只可将了解到的命运轨道告知神界。一旦透露给他人,月族将灰飞烟灭。那日我们得到灵珠后,月族也恢复了自由,族人都喜极而泣,我们还参加了月精灵与哥德萨王子的婚礼,尽情狂欢之后我们这才驱车沿路返回。” 晓夕和哲瑞同时感叹,“哇,好神奇喔。原来你们所寻找的每一件宝物都会引出一段历史,太令人不可思了。后面还有宝物没找到吧,下次我们也想随你们一同前去呢。” “是的,天神料事如神,他的安排那是天衣无缝的,根据地图提示,下次启程恐怕是几月之后了。因为我们的行动必须和我哥保持一致,在他击溃龙鳞神之后,也就是我们寻齐宝物之时,如果两者之间没有默契,“破天”剑和宝物都会失去灵性,时空隧道之门自然也不会被打开了。所以寻找第三件宝物的日子正是三月后,天神这样安排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 “原来是这样啊,蛮复杂的。不过,真感觉这任务酷毙了,好像老哥写的《梦华王朝》这剧本也有这出寻宝之戏,太巧了,我想,当时,他想出这剧本的时候,往浅了说是他灵感惊人,往深了说,他其实写的就是他自己和你还有亦歌亲身经历过的故事。” “嗯,我相信,只要我哥和亦歌齐心协力,不管梦华王朝的局面有多混乱,他们都会摆平的。好了,不早了,哲瑞你今晚就现在这儿歇一晚吧,反正下着雨呢,而且球队和医院来回奔波,你也该累了,有我守着晓夕就好了。” 哲瑞“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小子,我可没那么不识趣,怎么会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呢?放心吧,今儿我们没做体能训练,不累的,反正医院离我们家也不远,我这时候赶回去睡个好觉。晓夕刚醒,身体还很虚弱,还是须多休息。” “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子,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们两个都给我回去好好休息。这是本大小姐的命令,谁敢不听?”晓夕一脸凶悍的样子说着。 “那等我看你把这便当吃了我再回去。明天一早我来为你送安心早餐,然后去找工作。你这个小丫头也别想去工作,我会让我老妈来看着你的。” “好啊,你们两个竟然联合起来欺负本大小姐,看我康复后怎么收拾你们两个。” 云焕淘气的做了个鬼脸,“安晓夕同学,尽管出招吧,本大侠一定接着。嘿嘿。” “哼。” 待晓夕吃完便当后,云焕和哲瑞就离开了医院,回了家。两个大男人累得倒床就呼呼大睡。自古英雄不好当啊! 第十八章 窃听风云 夜深人静,可北京市第一人民的总统病房里那可不宁静。先前晓夕和他们的对话,欧少华都听见了。 那是因为之前管家在和晓夕见面的时候,就将一个从英国进口的窃听器悄悄放入了晓夕的包里,那窃听器可不同于一般的窃听器,它有很强的识别系统,更有远程联网系统,在输入固定的程序后,窃听器就能随时跟踪对方,并将所有声音通过联网系统传送到欧少华的电脑之中。 如此一来,接受者就可清晰的窃听对方的话语。不管怎样,管家也在欧家呆了二十年,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算是个老江湖了。他知道晓夕是软硬不吃的,所以才出此下策。 因为他不忍心看到少爷如此沉沦不振,如是让老爷知道少华的现状,老爷一定会严惩三少爷的。 幸好,当云焕说到关于寻宝和梦华王朝的事儿的时候,因为讯号接收出现了一点问题,欧少华并没有听到,不然天机泄露,那可就麻烦了。 在了解到他们的情况后,欧少华站起身,喝了一口杯中的凉水,冷静道,“管家,你背着我去见她这件事我不怪你,我知道,你这都是为了我好。你很清楚,我父亲并没有让安晓夕替她爸还钱的意思,我爸对人就是厚道。不过,晓夕刚才说的话算是让我明白了,她对我欧少华是如此不理不睬,她宁可累死累活去打工也不愿与我订婚。 “可我欧少华就喜欢这种女人,那种来不来就巴结我的女人我连看都难得看一眼。管家,你这招想得很好,她爸这些日子少说也欠了欧家十多万。三个月,他们想给我筹集十多万,也未免太幼稚了吧,安晓夕是逃不出我们欧家的,谁让她是我欧少华爱上的女人。 “这样吧,明天你再找两个人去跟踪云焕那小子,他想去找工作?哈哈,只要我们开口,没一家公司敢要他。” “好的,少爷,我明天就去办。” “对了,我的事你没告诉我爸吧?” “没有,老爷一旦知道,少爷你就不能再呆北京了,这一点我还是知道的。” “嗯,等解决完云焕那小子我会回去的。你明儿一早就去给我办出院手续,然后让保镖开车来接我,我不想呆医院了,本来也早就康复了。” “好吧,我就知道少爷在医院里呆久了是会腻味儿的。” 为了给晓夕准备一顿爱心早餐,云焕六点半就准时起床忙活了。 煎蛋,烤面包,果汁,可丰富了,但是他一进厨房,他们家的厨房可就惨了,那毕竟是他第一次下厨,就算在幻月城,也是别人服侍他,他也重来不知道自己吃的那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 今儿个他自己下厨,笨手笨脚不说了,还把厨房弄得天翻地覆。萧伯母下楼一瞧,那是哭笑不得,她可拿她那宝贝儿子没招了。 最喜剧的是,他说她送完早餐要去找工作,他还特意问萧爸,他打扮的帅不帅。 萧爸见了更是大笑,帅是帅,阿迪达斯运动衫配牛仔裤,外加匡威板鞋,真有现代年轻人的那个范儿。 哲瑞见了也是哈哈大笑,“小子,你这样去应聘啊?你曾经是打仗的常胜将军,你这样穿就是自掘坟墓,不攻自破,明白吗?你去应聘工作需要穿西装的,这样才会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还有,你没文凭,你有没有想好要去哪里应聘呢?你总不能告诉别人你是幻月城城主,让别人破格录取你吧?” “我可以去酒吧,我忘了告诉你们,杰森有教过我调酒的。那是在我们一次聚餐时,他无意间教授我的。我听后觉得很好奇,便决定尝试一下,没想到我对调酒真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还特意调制了一杯别致的酒,它的名字叫“遇见”,喝了这杯酒的人会感受到一种温馨和幸福的感觉,而且老少皆宜。因为这酒的烈度几乎没有,只留有酒的淡淡醇香,却未有酒精的烈度,当然那也只有神奇的果味儿和纯纯香草香。所以,我决定带着我的作品去酒吧试试,我很想成为一名调酒师的。” “哟,小子,看不出你还有两下嘛,李教练果然没说错,你的学习能力是超群的,杰森随意一提调酒,你就能开创新的酒品,我算是对你佩服的五体投地了。那好,你就去大胆的表现你超群的才华吧,这西装你也别换了,就这样去,超帅的,回头率百分之百,你一出门,那些小女生估计又要进行疯狂围攻了哦。哈哈。” 云焕好是无奈,“老哥,你就被再洗刷我了,我好不容易学了一点本领,希望这次能够马到成功啊。” 萧爸拍着云焕的肩膀,“那当然,我们云焕城主出马,一向是所向披靡的,加油!我们支持你!” “好,那我走咯。晚上给你们带好消息回来。” 云焕出门后就给晓夕发了一条忒搞怪的短信:安晓夕女侠,云焕城主的爱心早餐已快送到,快快起床,恭迎城主前来探病喔,钦此,哈哈哈。 晓夕看了后大笑不已,便也回复到:城主亲自前来送餐,小女子深表感激。不过,城主须速速前来,不然本女侠就让可爱的护士姐姐给我去买美味的香菇包子咯。至于城主的爱心早餐嘛,你就自个儿享受吧。呵呵呵。 看到晓夕的短信后,他一运功旋风似的隐身跑到了医院。那速度恐怕比奔驰还快呢。云焕要是与咱们中国的飞人刘翔PK一下,说不准,他还真能胜过翔哥呢。 当他推开房门的时候,晓夕都吓了一跳,“那么快?你不是告诉我你刚出家门吗?” 云焕傻傻的一笑,“嘿嘿,女侠你太小瞧本城主的实力了哦,快尝尝看吧,煎蛋和烤面包的味道都应该不错。这是在下第一次下厨,如有瑕疵,还望女侠多多包涵哦。” “好,不管再难吃,本女侠都原谅阁下。不过我相信,阁下的爱心早餐一定会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早餐,你也还没吃吧,一起吃咯。” “没吃呢,我第一次下厨,把我家的厨房弄得一塌糊涂,看老妈哭笑不得的样子我知道自己实在是太差劲儿了,只好将厨房打扫干净才出门的。所以来医院都有点儿迟了,让我们的晓夕女侠饿着了,真是不好意思。” 晓夕捧腹大笑,“哈哈,我能想象出你那笨手笨脚的样子,太可爱了,嘿嘿。” “还可爱呢,明明就是洗刷我。哎呀,不说了,你先尝尝这煎蛋和烤面包的味道怎样,我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呢。你可要好好品尝,细细品味,不能敷衍我。” “看你那么认真下厨的份儿上,我就开吃咯。” 晓夕将煎蛋和面包各咬一口后,惊叹,“好好吃,你比我老妈做的还好吃呢,你老实告诉我,你母亲没当帮手吧?” 云焕好是无辜,“我老妈真的没帮我,这都是自己亲手做的。那天我看电视,那里面的男主角就是这样做的,他女朋友吃了后好感动的。我今儿就凭借那天的记忆做出来的,我起床的时候,大家都还在睡,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做的方法是对是错,不过好吃就行了。对吧,女侠?” “是,我也很感动,而且感觉超级幸福的,人们总在思考什么事幸福。我现在知道了,幸福就是彼此相爱,平淡的走过一生,一杯果汁,一片面包,都是最为简单和真实的幸福。谢谢你起早为我做了爱心早餐,而且味道很可口,令人回味无穷。焕,你的学习能力确实够惊人的,只要你肯学,那你就是所向披靡的超人了。你今天要去应聘,不是应该穿西装吗?你这潮流型的打扮,估计那些多年置身于职场的人士不会喜欢哦。” “女侠你就别操心了,乖乖呆医院等我好消息吧。我妈熬好鸡汤就给你送来,你身子那么虚弱,须要好好补一下了。” “这样好吗?阿姨刚回来,她也需要好好休息呢,这样麻烦你们,我都不好意思了。” “没什么啦,我妈很乐意的,我家没女儿,她其实一直把你当亲生女儿看待,大家都是一家人,所以你完全不用不好意思。你身体快快康复,才是我们所有人的愿望。这几天金俊他们总说篮球队少了你这位尽职尽责的后勤人员就像少了主力似的,没人为他们加油,他们练球都没劲儿了。所以啊,你要快快好起来!我们都等着你呢,你可不能这样哈,你有答应我们的啊。” “哼,他们这群坏小子,现在才知道我的好啊,要不是看在他们赢球的份上,我才不会帮他们哩。” “我知道,女侠最好了,是菩萨心肠加侠义心肠,所以才这么惹人喜爱啊。好了,那我就先告辞咯,不然面试就要晚了。” 晓夕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好,所向披靡的云焕大帅哥,加油!” 第十九章 遇见 随后,云焕就搭车到了杰森推荐给他们的跨时代酒吧。 那家酒吧算是业界中的龙头老大了,在国内和欧洲都有连锁,它的总店在英国伦敦,北京是它设立的第一家连锁店。 跨时代酒吧的老板是个地道的北京人,大一时他就留学英国,攻读的也是经济类专业。由于对调酒有着情有独钟的感情,大二的时候,他就利用课余时间去了伦敦市的一家酒吧当调酒师,曾调制出多种多样的美酒,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 那时还有英国其他城市的居民专乘快铁到伦敦去喝他调制的酒,那家原本不出名的酒吧因此一步登天,无数的商界名人和娱乐圈明星都曾亲临此店品尝美酒。 大四毕业前,因为老板家里发生变故,酒吧经营出现漏洞,因此倒闭。 因为在担任调酒师的时候,他也学到了不少酒吧的经营管理策略,大学毕业后,他就利用自己在大学期间炒股所赚的钱和自己的一些积蓄在伦敦市开立了跨时代酒吧,酒吧广受欢迎。 赵老板以全新的经营理念赢得了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大众的好评。尔后,诸多的业界人士加盟了跨时代,由此它便跨出了英国,在北京,巴黎,维也纳,威尼斯四大城市相继开设了连锁店。 赵老板也毫不吝啬的将自己的调酒要领传授个给了每一位员工,他规定,只要是跨时代的员工,不管他们在酒吧里担任何种职务都可以为客人调酒,他说过,调酒其实是一种生活领悟,当你将生活之味加于酒中之时,那杯酒就能将你所感悟到的真谛传递给每一位客人。 说来也怪,心情失落的人只要去跨时代喝一杯酒,不管他之前遇到了怎样糟糕的事,都会豁然开朗,心情变得大为舒畅,所以,他们的酒有养生之功效,却无伤身之弊处。 在跨时代伦敦总店呆了一年之后,赵老板就回了自己的故乡:北京,亲自为家乡父老调酒。 其他连锁店他便交给各位出类拔萃的店长管理。他们的收入额在几年中都遥遥领先于其他酒吧。 云焕按照杰森留给他的地址找到了跨时代,他深吸一口气后推开了酒吧的水晶门,酒吧里的格调和装饰都很温馨,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赵老板正坐在吧台上看书,被云焕的问候声给突然惊了一下。 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放下手中的书,微笑道,“先生,您好,很荣幸您能来到跨时代酒吧。这里是我们的酒单,您先看看,如没有何您意的,您可以提出宝贵意见,由我为您亲自调酒。” 云焕上前几步,恭敬道,“您好,我今天不是来喝酒的,我是被朋友推荐来这里应聘调酒师的。” 赵老板站起身,礼貌的问道,“那冒昧的问一下,推荐你来跨时代的那位朋友是谁呢?” “他叫杰森,我和他都是北大篮球队的队员,私底下,我们也是相当好的朋友。” “原来是杰森那个小鬼,他常来我酒吧喝酒的。他昨天就有跟我通电话,说他发现了一位调酒奇才。我想,他说的调酒奇才就是你吧。我相信杰森的眼力,他向我推荐你,你就必定有着过人之处。这样吧,你先调一杯酒,我让员工们尝尝,他们认可你了,你就可以进入跨时代担任调酒师。” 云焕欣然答应,“好,我这就去准备。” 他不愧是个奇才,之前在酒吧聚餐时,他无意间看见了调酒师的花式调酒动作,之后,他就居然在此基础上自创了一条花式调酒法,其动作融入了当下最为潮流的街舞招式,调酒的同时再放上一碟音乐,颇为动感。 在场的所有跨时代员工都被云焕的活力和他新颖的调酒招式给深深吸引,些许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已经开始尖叫。 那一瞬间,云焕不容置疑的成为了女生们想象中的帅气王子,他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能让她们为之心动,那关注云焕的神情完全可以用聚精会神四字去形容了。 不久,一杯有着红,黄,蓝,绿,紫五色的鸡尾酒就调好了。 云焕端着酒杯,认真道,“我这杯酒的名字叫“遇见”,希望你们各位品尝这酒后会有一种全新的感觉,至于这感觉是什么,待你们喝完再告诉我吧。” 赵老板第一个试酒,在细细品尝五分钟后,他欣慰的一笑,“似酒非酒,在经各种配料调制后,酒的烈度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纯果味儿的口感和淡淡酒香与香草之香。第一口,有薄荷的清爽之感,第二口有浓浓的热带水果之感,第三口,酒香四溢,混合于淡淡香草味儿,确实让人回味无穷。饮“遇见”之酒更像是品人生之味,我能感觉到这酒中的温馨与幸福之意。“遇见”是在告诉各位顾客,相遇即是缘,愿众人珍惜此时,不要因一时的不快而抛弃一切的快乐。年轻人,我这样诠释,对吗?” 云焕那是听得目瞪口呆,就如千里马遇见了伯乐似的,欣喜若狂,“对,就是这样的。“遇见”这杯酒要带给大众就是一种温馨与幸福之意。因为我知道,诸多人喜欢借酒浇愁,而我却想改变他们的这个观念,我要让他们知道,酒,不用用来浇愁的,而是用来享受的。” 听云焕说完后,赵老板突然环抱住他,“小子,你的想法和我的不谋而合。你确实是个调酒天才,能调出如此一杯色艳而不张扬,味美而不伤身,意浓又易懂的酒,我能对你说的只有两个字:佩服。我调酒这么多年了,也未达到这种境界,我今儿算是大开眼见了。哈哈,同志们,你们也常常,这酒真的很好喝。” 员工们品尝后,纷纷给以了高度评价。因此,云焕顺利的留在了跨时代酒吧。找老板在招聘员工时从不过问他们的家庭背景和学历,只要能够调出好酒、有发展空间的,他都会录用。 “所以,对于一个没有身份证明又没有文凭的云焕来说,他算是找对地方了。而且,跨时代酒吧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可以由他们自己调整。赵老板希望他的员工多接触社会,体验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由此,他会利用一半的时间让员工呆在酒吧上班,而另一半的时间则由他们自行安排。 “因为调度适当,酒吧也从未出现过忙不过来的情况。所以,跨时代的员工有些是摄影师,有些是翻译员,也有文学创作者。一天当中,员工们会在不同的地方扮演不同的工作角色,他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多姿多彩的。更因为赵老板别具一格的经营管理制度,让他的员工遍布世界,云焕能成为他么其中的一员,自然是幸运的。 由于“遇见”的横空出世,跨时代在云焕上班后的五小时内的收入额就比平时整日的收入总额高出好几倍,加之顾客之间的传播效应,酒吧打烊前的顾客量与收入额都创下了历年来各分店的新高,那完全就是创了业界奇迹。 下班后,云焕仍然先回了医院,因为没有等到他的消息,晓夕一直不敢睡,还好有萧伯母陪着她聊天,不然她就快要被闷死了。 他拧着香气四溢的宵夜推开门,“老妈,晓夕,我成功了!我现在已经是跨时代酒吧的正式调酒师了,顾客们都很喜欢我调的“遇见”,还说是一杯意犹未尽呢。我能挣钱了耶,我们就又多了一笔还款资金。天神还是眷顾着我们的,我们一起努力,总会将你爸欠的钱还清的。” “晓夕,你不用担心,阿姨和你萧叔叔那里还有一笔积蓄,你就先拿去用着。反正那笔钱我们是为幕儿存的,他现在不在,存银行也没多少利息,你有急用就尽管拿去用。我也是最讨厌那种用钱来束缚人的家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别以为他们有几个钱就可以逼着我们就范,这世界上比他们有钱的人多着呢。” “阿姨,我这怎么好意思。我和云焕一起努力,应该能还那笔欠款的,您别为我操心了。” “晓夕,你这就见外了哈,阿姨都当你是亲生女儿了,还分什么彼此。焕儿,你说,是吧?” 云焕一副得意的样子,“是,是,是!当然是咯!我老妈最好了。我们酒吧的老板他也挺好的,他让我们自己安排上下班的时间,只不过得提前报告。他知道我从明天起就要回球队练球了,所以我的上班时间是下午五点,下班时间是晚上十点,这样就可以练球和上班两不误咯。” “儿子,好好干,老妈相信你会干出一番成绩来的。” “嗯,老妈,放心吧,我是不会让你们失望的,这可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得加倍努力才行。妈,要不你先开车回去吧,今晚你就让我在这里陪陪晓夕,明儿早我会准时归队练球的。” “好,你呀,跟幕儿一个样儿,就喜欢在老妈面前玩儿招,你心里想什么,难道老妈还猜不来吗。你就呆这儿,好好照顾晓夕,桌上那药再隔一小时就可以让她吃了,我先走咯。你爸都打电话催几次了,他怕我晚了开车危险。那个老头子,太小瞧我的驾驶技术了,我车龄比他整整长了一年呢。” “老妈真厉害,巾帼不让须眉。不过,还是注意安全,回家后给我打通电话。” “好,知道了。晓夕,你好好养病,阿姨就先走了。你以后想吃什么尽管说,阿姨给你做。” “谢谢阿姨,您慢走。” 萧伯母走后,晓夕跟云焕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云焕也躺沙发上思考着新酒的调制配料,顾客们不可能一直满足于“遇见”,所以他要尽快调制出更为新颖的鸡尾酒,这样才能为跨时代招揽更多的顾客,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第二十章 乾坤逆转 深夜十二点,原本是跨时代打烊的时间,而今日,赵老板已然无法准时打烊了。 在跟踪云焕得知他应聘为了跨时代调酒师后,欧少华与管家一同前往了跨时代,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赵老板将云焕扫地出门。 欧少华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走到了酒吧,他倒是开门见山,扔了一箱钱在吧台上,傲然的对赵老板说着,“赵老板,你应该知道我是谁吧,所以我也就不多说废话了。这箱子里有三千万,我要让你将云焕给我开除,这事儿你干成了,三千万就归你,好好想想吧,三千万!你要卖多少杯酒才能卖到这个数字啊。如你不识趣,继续将那扫把星养在店里,那么,我也只能毁了你苦心经营的店咯。” 赵老板大笑,“年轻人,你还嫩了点儿,我吃的盐总比你吃的饭多吧。你这叫威胁,懂吗?我可以告你的。我没有理由开除云焕,我就不会开除他,除非他自己离开。我知道你欧家三少爷神通广大,弹指之间,数人败于你手。可是,我赵英奇还没沦落到如此地步,可以为了三千万莫名开除我钟爱的员工。我不管你欧家与云焕有何瓜葛,只要他进了跨时代,就是我的员工,跨时代中没有开除之说,所以抱歉,请你那好你的箱子回去吧。” 欧少华怎么也没想到,赵英奇居然是个骨头如此坚硬的人,他也只好另想策略,临走前,他扔下一句话,“跨时代该结束了,这群愚笨的人,你们等着吧,我会让你们尝尝这罚酒之味的。” 他愤怒的走出酒吧,“他以为他开家酒吧了不起啊,要是我欧家出面,他恐怕连伦敦的总店都保不了呢。管家,派几个人去跟紧云焕,找机会在他调酒的配料里投下一种化学物品,我要赵英奇吃不了兜着走。跨时代一倒,云焕就再没地儿可以去了。” 管家一时也愣住了,“少爷,这要是被查出来,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老爷也不会同意你这么做的,还是算了,就让那云焕呆在跨时代也无妨,他们那点工资是还不了借款的。晓夕小姐始终是要与少爷你订婚的。” “我那么爱她,可她为什么还是要这样对我?为什么?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努力工作更是为她,我想要给她一个幸福的家庭,让她过着女皇般的生活。可她却从来没给过我面子,这几年,还没有一个女人敢对我这样,这一次我决不能袖手旁观,看着她和那臭小子整天卿卿我我。 “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容忍的,我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管家,就照我说的做,找几个可靠的又踏实的人去做,不要留下痕迹就是了。晓夕是我的,谁也抢不走她。” “好,我知道了。少爷,你先回酒店休息吧,你这身体刚好,不能大动肝火的。老爷问了我很多次你的情况,我都敷衍过去了。你好好休息,剩下的交给我去处理就行了。” “好,你去吧。你知道就在管家联系人替少爷办事的时候,欧少华的第五任女朋友凌莎居然从朋友口中无意间得知欧少华为了安晓夕追到北京后,愤愤不平,她确实很爱欧少华,一年前,本来凌、欧两家都已在谈论他俩的婚事了,可欧少华最终还是为了安晓夕而甩了她。 她一直住在威尼斯,学业繁重,无法抽身去打听安晓夕的事儿,这次她却无意间知道了安晓夕就读于北大,争强好胜的她当然是不会错过这个好时机的,她下定决心要让安晓夕受点儿苦之后再将欧少华给抢回来。 两个为爱疯狂,又得不到爱,更不懂爱的人纷纷想出狠招,让云焕和晓夕之间多了很多障碍。 凌莎赶到北京后就直接去了北大,在校园内她又碰巧遇到了自己高中时的密友郭紫玥,凌莎便在紫玥的询问下道出了实情。 巧的是,紫玥一直和篮球队队员的关系很好,而且她很早就从心底里讨厌安晓夕了,因为安晓夕的存在,她们所崇拜的篮球队帅哥们才对她们视而不见。 得知好友凌莎要对付安晓夕时,紫玥自然欣喜若狂,立即给柏然打了电话,问他晓夕的住址。柏然那小子也是没头没脑的就告诉了她,有关于晓夕住院的事儿。 在巧遇凌莎之前紫玥也是准备前往医院看病的,她的胃病一直很严重,前些日子她为了应付期末考而顾不得复查,结果胃疼的症状越来越严重。 凌莎看紫玥憔悴的样子,立即陪紫玥去了医院,并为她办理了住院手续。医院的病房本来已经满了,没想到晓夕隔壁病房的病人突然办理了出院手续,所以紫玥就被安排在了那个病房里。 那对凌莎来说简直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她又顺势买通一个护理晓夕的护士,通过巧妙的人脉关系,她便轻松的就获知了一切。 在了解到云焕的上班时间和萧伯母前往医院的时间后,凌莎掌握了其中的空隙,于是她派人进入病房后,直接给沉睡中的晓夕打了一针镇静剂,尔后将她带走了。 由于那日医院的监控设备出现系统故障,所以根本无法记录他们的行踪。 凌莎将晓夕带到离医院不远的一个废弃工厂后,用冷水泼醒了她,几个男人围着晓夕就开始殴打,手无缚鸡之力的晓夕已经是血流不止。 凌莎给了晓夕最后的警告,让她永远别出现在欧少华的视线里,不然她的家人就会接连遭殃。 既然她不爱欧少华就永远别再与他有任何瓜葛。同时,凌莎还扔了两千万的支票给晓夕,让她还清欧家的借款后离开北京,只要她下定决心离开,不管欧家势力多大,始终是不可能一直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她的,就算欧少华想那样做,欧老爷也一定会全力阻止他,他是欧家事业的继承者,他是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抛弃欧氏家族的。 她也很明白的告诉晓夕,她很爱欧少华,当初答应与他分手只是迫于无奈,因为她当时要赶赴美国学习,不得不接受了欧少华的分手请求。 可她告诉自己,在学有所成之后势必要抢回自己的男人,不管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再阻止她。 为了挽回曾经的爱,她抛弃极好的工作,回到意大利就是为了能与欧少华成婚,这不是因为她想成为万众瞩目的欧太太,只是因为她爱他。 曾经,离开他的日子,她失去了生活的指标,她迷惘,她痛苦,她找来找去,也只是在找回他怀里的温度。 说完那些话后,她和几个男人就离开了工厂,晓夕也因失血过多而昏了过去。 更糟糕的是,管家真派人在云焕调酒的配料里放了一种化学物质。那东西遇酒后会挥发出一种毒性,饮酒之后就可中毒,使人头脑昏昏,上吐下泻,体质不好的人还有可能导致昏厥。 此事可谓做的天衣无缝,管家是趁酒吧里人群拥挤,加上云焕接电话不注意时偷偷换了一杯他放在桌上的必要配料,不管他调制哪种酒,那种配料都是不可缺少的,所以让顾客饮酒后中毒的机率是大之又大。 果不其然,晚上十点就有诸多顾客被送进医院,他们投诉了跨时代。 因为影响甚广,此事连公安局都介入调查,作为主调酒师的云焕也被带到公安局接受审讯。此时的他是百口莫辩,赵老板也是哑口无言,所有人都只有等待警方最后的调查结果,如是没有有力证据证明云焕是无辜的,那么,他很有可能被那些消费者起诉,从而惹上官司。 短短几小时之中,她和他的世界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黑暗的波涛逐渐涌向他们,不过,在他们的内心永远是充满曙光的,因为他们相信,彼此的真爱是可以熄灭如焰火般燃烧而起的仇恨的。 的,我欧而远在梦华王朝的丹菲尔公主终于在欧士英伯爵的协助下,闭关十日潜心修炼,集聚所有幻力才从幻镜中看到了现代所发生的一切——如今,晓夕依旧躺在杂乱又冰冷的废弃工厂里。 云焕也默默的呆在公安局等待警察的最后判决,那时的他自然也不知道晓夕的情况。 为了解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云焕,丹菲尔公主召见了月精灵,她俩一起施用术法,将神界幻镜中所呈现的晓夕被打和管家派人下毒的场景全部凝聚为一段视频,并将它存于丹菲尔公主用法杖幻化而出的一台现代DV,为了幻化出那东西,公主可花了不少神力。 最后,两位美丽的神界女子同时运功,在她们的御神术启动后,那台记录着一切事实真相的DV就随着无形的神力划破天际,穿越世纪,落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的大门外。 它的突然降临让在场的警察都为之惊叹,几个警察愣了好一会儿才打开DV,看到了里面的视频。 看完之后,魁梧的队长发话了,“同志们,快,出动警力,全力缉捕欧少华及其管家,还有这视频里出现的几名男子,这次中毒事件与他们有着密切关系。云焕和赵老板都是受害人,立即放人。还有,派几个人去北京友谊路三号的废气工厂解救一名女子,她身负重伤。最后,再由一个小分队去抓捕住在凯宾斯基饭店的凌莎,是她派人殴打那名女子的嫌疑人。” “李队,这两段视频确实记录了欧少华和凌莎的犯罪过程。可这么重要的东西到底会是谁拍下来的?这总不可能是从天而降的吧。” “小子,这东西好像真的是从天而降的。我想,那个送视频的人想揭发他们,同时又怕遭人残害,所以就悄悄将DV放在了公安局门外。这大黑天的,也没目击者啊。唉,现在重要的不是这个,重要的是去救人和抓人,对了,还有放人!” “明白,各小分队立即出发。” 随后,云焕和赵老板都被放了出去,云焕在得知受伤的女子正是晓夕的时候,万分焦急的随警局同事一齐去到了工厂。 冷到失去知觉的晓夕似乎听到了云焕急促的脚步声,微微睁开眼睛,轻声唤着,“云焕,云焕……” 他跑进工厂,紧紧抱住她冰冷她,那鲜红的血已经浸湿了他们的衣衫,他的眼泪在无声滑落,顺着她的肩膀涔涔而下,“晓夕,对不起,对不起,没能好好保护你,是我的错。你一定要撑下去,知道吗?我不能失去你。” “小子,先别忙着说话了,快让医生送安小姐去医院吧。” “嗯,快啊,快!” 此后的几日似乎风云巨变,凌莎,欧少华,管家和参与殴打及下毒的几名男子纷纷被带回警局接受调查。 警察经两日审讯,凌莎和殴少华都承认了指使他人下毒和欧打安晓夕的事实。 法不容情,他们都将为自己的愚蠢付出惨痛的代价。 最后,因他们几个态度端正,又主动承认错误,警察也考虑到他们尚且年轻,在将他们扣押了几日后就释放了。 但两位鼎鼎大名的人物却因此有了不光彩的前科,就算出了警察局,两人也是无颜面对众人。 欧老爷在意大利得知儿子的事情后派专属管家将欧少华接回了意大利,回家后他受到了自己父亲严厉的指责。 欧老爷一怒之下将少华总经理的职位褪去,派他下到公司的基层工作,好好的进行反省。 只有当他百分之百的完成任务后才能升到原属职位。 欧老爷明确的告诉他,欧式企业没有规定定要将董事长的职位交给欧家子孙,如他一心只念儿女之情,工作期间不务正业,他将没有资格角逐董事长之位,更不可能继承欧家的产业。 被关了几天监狱,又被父亲狠狠处罚后,桀骜的公子哥儿终于变得温顺了许多。 在经历那些事情后他也开始懂得了强买的瓜不甜的道理,渐渐放弃了对晓夕的追求,毕竟他和她勉强在一起,晓夕也给不了他要的幸福,那么,他也只是周二复返的折磨她爱的女人,最终自掘坟墓,他承认自己输了,输得很惨! 刚开始他还是一蹶不振,整天沉迷于酒精的麻醉中。可日子久了,他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中也领悟到了之前他从未懂得的人生哲理。 他开始删除痛苦的过往,在失败的终点重新出发,他要踏踏实实的工作,为欧氏企业带去更多的利益。 不久后,他就重获了总经理的职位,企业在他的管理下也是蒸蒸日上,欧少华的名字重新登上了时代周刊的首页。 而凌莎在返回威尼斯后也是重修课程,最终考取了金融学硕士,并创立了自己的公司。 或许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她与欧少华在参加一次朋友的宴会时又巧遇了,于是两人旧情复燃,步入了热恋之中。 这一次,欧少华并未抱着玩玩的心态,在众人的祝福下,两位名人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虽然,曾经的他们都走过迷途之路,但他们并未放弃心中之爱与奋斗之志,所以,如今的事业与幸福都是他们经过自己努力而得到的,没有人会因为他们的曾经而有所偏见,那毕竟是隐藏于光环背后的影子,只要他们为之释怀,黎明的曙光就没有消失的那一日。 那日晓夕在被送往医院后进入了重病监护室,伤人者下手之狠,晓夕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还留有血块。 医生都以为晓夕会挺不过去,可奇迹的是,她坚强的挺过了四十八小时的生命危险期。尔后,她在医生竭力的救治和云焕的精心照料下顺利出院。 出院后她将凌莎给她的支票全数退了回去。 两个有志青年继续奋斗,由于晓夕出色的表现,被经理推荐进入传媒公司编辑部,负责各类新闻的编辑,她完美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得到了公司众职员的认可。 当然,中毒事件的误会消除后,跨时代的生意一如既往的红火。 云焕所调制出的酒同样深受当下年轻人的追捧,很多女生为了一睹大帅哥的风采宁可花费半月工资去跨时代喝酒呢。 赵老板充分相信云焕的能力,在召开全体股东大会之后,他将北京分店店长的位置交给了云焕,让他全权负责北京店的一切事务,而他则前往了刚在纽约设立的新分店,管理跨时代美国分店的事务。 升级为店长的云焕那是容光焕发,调出的酒越发新奇和赋有超好的口感。 虽然忙于店中事务,他也不忘勤练篮球,最近他就和哲瑞研发了一套二加三攻击线,那是防、守并进,其威力无比,以他们那水平,挑战NBA那是相当的没问题。 因为三月后云焕还将继续寻宝之旅,所以李教练向美国那边的人说明了情况,他们的选拔就被改于明年,正好与美国当地的青年NBA篮球选拔新星大赛同步进行,优胜球队的队员就有机会进入NBA职业篮球队打篮球。 时间如梭,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晓夕和云焕凭借自己的努力挣了不少钱,比3A族可富有多了。 最终,晓夕顺利将父亲欠欧家的钱还清了。 她父亲也深感愧疚,觉得确实是自己让女儿受了那么多的苦,从意大利回北京后,他就踏踏实实的在一家私企工作,有时间的话他也会给晓夕和云焕送饭什么的,这让两个年轻人颇为感动。 而那个DV之迷,公安局当然一直未有丝毫破解,不言而喻的也成了局里二十年中唯一的一个未解之谜。 久而久之,众人纷纷遗忘它的存在,呆在储藏室的它无人问津,在丹菲尔公主施用的术法效力消失,它便化为烟雾而灰飞烟灭了。 三月中旬,神奇的地图终于再次现出提示,地图显示,他们将前往拉斯维加斯,他们要寻找的是一个宝盒,至于宝盒中藏着什么,也只等他们亲自去揭晓了。 由于亦歌的父母都忙于公司事务,就将寻宝之事全权委托给了萧家。 云焕在将店里的工作交给副店长后就和哲瑞乘坐飞机,去往了拉斯维加斯。因为这次地图上并未特别说明必须要由几位长辈前往目的地,所以经大伙商量后,决定由云焕和哲瑞去完成这次任务。 飞机划破天幕,穿透云层,想着遥远的拉斯维加斯飞去,两个帅气的青年也将继续他们的征途,直到顺利完成使命…… 少华可以失去江山,但绝不能失去爱人。十年了,我爱了她十年,这事儿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第一章 星尊海神 在云焕及其家人寻宝之时,梦华王朝也因祈灵成的建立而逐渐走向繁盛,各族族人和睦相处,互通友谊,军力增强,经济复苏,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萧幕和亦歌。 他俩投机取巧,引用了很多现代先进的管理模式,使梦华王朝在经济,科技,农业,娱乐四方面都有巨大突破。 因萧幕和亦歌治朝有方,得到了丹菲尔公主的诸多嘉奖。他们与雪樱和伊黛尔一样,有着进入神界的通令牌,可随时进入神界天殿与丹菲尔公主或欧士英伯爵商议各项事务。 那是神界之先例,在之前,没有赫赫功绩的城主与大臣是根本无法进入神界的。 天神曾经下此律令就是怕凡人扰乱了神界秩序。而萧幕和亦歌如此有勇有谋,创了王朝之盛世,又体恤天下臣民,忠心耿耿的为芸芸众生效劳,实属王朝之大幸。因此,丹菲尔公主好不吝啬的给予了他俩众人梦寐以求的大权。 可就在天下处于繁华与平静之中之时,摄政王耶奇律突然深夜拜访萧幕,他是冒雨从几千里之外的泽国匆匆赶回祈灵城的。 在见到萧幕后,他颤栗道,“城,城主,卑职从泽国获知,那万恶的星尊海神复生啦!海神复生,必将报仇于天下,说不定她还会解救被逼入地狱的龙鳞神,到时,二神合力,就算丹菲尔公主与月族族长一同出面,恐怕也难以控制局势吧。如果战事再起,百姓定将颠沛流离,卑职实在是不想看到悲剧重现啊。” 萧幕听后一惊,“星尊海神?这是哪号人物?与龙鳞神一伙儿的啊?” “不是。城主,您先看看这《神忆录》吧,里面有关于星尊海神的所有记载。” “也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原来,星尊海神在复生前已被困于月镜神海近千年了。 她曾是统治整个海域的神,她那时是月镜神海孕育而出的神界海域统治者。 当年,天神开辟了大陆,在一片片沃土上建造城池,便形成了如今梦华王朝地大人多的形势。 有一天,天神在一本神书里看到了关于海的传说,海之宽广,可容纳百川,海底生物更是层出不穷,绚烂无比。 为了一睹大海大浪翻腾之景,天神就摘下了一片自己生命树上的叶子,又将那片水晶般,且赋有生命的叶子幻化为了一片浩瀚的汪洋大海,并为它取名为“月镜神海”。 造海之后,天神常常带着自己的儿女去海中游玩,并为子女建造了海底宫殿。 可天神左思右想,觉得不能让如此大海仅仅成为自己及其家人玩乐之地,它应该拥有自己的族人和城池。 于是,他与众神商议后,就向海里撒下了一片生命之树所开的花,再经丹菲尔公主利用法杖施法,那片花瓣漂浮于月镜神海一百年后,终于形成了一个与神界之人有着相同特征的生命,在那个幼小的生命汲取日,月,海水三者之精华后又瞬间蜕变为了一个美艳逼人的女神,天神为为她赐名为“星尊海神”。 但与神界众人的区别在于,因为星尊海神本出身于海域,她的血液里又集聚了日,月,水三者之精华,由此她可以不施用任何术法就可永久生活于深海。 但是,天神与其家人或者神界大臣,他们是属于纯神灵血统的,不具有完全的海域血统,所以他们每次前往深海都须施用术法,术法效力消逝后,他们就必须离开海域,不然他们会耗尽元气,窒息而死。 而且,星尊海神除了属于纯海域血统外,她还有部分血统属神灵血统,因此,她有着与月精灵欣月公主旗鼓相当的术法,其地位和术法都远远高于神界众官,每次神界召开议会,她也是入席者之首选。 当时,天神为了能壮大梦华王朝,使其成为万世繁荣之朝代,便恩赐于星尊海神,让她利用术法创造出更多的海族人,并让她治理整个海域,让其安定、繁荣。 之后,众多的海域族人横空出世,于是,梦华王朝的大地上就多了一个部族:海族。 海族人天资聪慧,治城之道的实力远远高于博古利亚等族。 海族逐渐强大之后,天神便为其建立泽之岛赐予海族,依海而建的泽城就是海族都城,海族人可单独自立一国,名为泽国,当然,他们也可在国中自立法制,但天神规定,海族法制不可逾越神界律令,也不可与梦华王朝各城之律令发生任何冲突,不然,天神理应立即收回天命,将海族众人贬为庶民,发沛于荒芜的大漠。 天神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梦华王朝海域之广袤,身居于海上的各族族人不相为和,由此发生的血战让梦华王朝损失惨重。 当时,星尊海神造海族人时也沿袭了丹菲尔公主的造人术法,使其造出的海族人有着些许的差别。星尊海神将美貌,智慧,善良,恶毒几种不同的人性基本特征各分了一点于风,月,雪海域三大部族的族人。 但因各族所处城池不同,离星尊海神所住的海灵城甚远的风,月二族族人自然不愿意了。因为雪海族人依靠与海灵城毗邻,就常常派城中长官前往海灵城,奉承星尊海神,由此雪海族的族人从上至下都得到了不少好处。 当海族内部的天枰失去了平衡,族中各城之人便纷纷起了邪念,一场漫无止境的血战就此开始。 曾经澄澈的月镜海一度变为了殷红的血海,血腥味儿那是四面扑鼻,无人再问津海族。 而海族人提供给大陆各城之人的海产品,咸盐,石油,以及矿物也因此短缺,大陆一时间就陷入了困境,随之,梦华王朝再次大乱而起,一片生灵涂炭。 而天神深知,星尊海神和住在海灵城的星海族人绝对有能力管理好海域,一时的混乱总会过去。 果然,在星尊海神颁布一系列强硬条例后,海岛之上的血战真的为之减少。 但那次的“海域镇压”并未遍及所有,仍有不少狂妄的海族之徒妄想称霸海域,取代星尊海神。 天神设立泽国,赐予泽岛,目的之一就在于他要建城震慑那些心高气傲的恶徒,其二,那是便于星尊海神切实的管理海域,有国有制之后方可平息众海域族人不服星尊海神的口舌之争。 泽国的建立确实发挥了其作用,在成立镇压精兵团后,星尊海神亲自率领大军平息了各族之战,让些许个叛变之徒无计可施。 梦华王朝的海域也因此恢复了平静,各族族人纷纷居于泽国,和睦相处,海族繁荣之景象那时远远超过了当时幻月城等陆地大城,它的繁荣甚至巩固了梦华王朝万世不倒的实力。 依照天神律令,泽国虽为独立的海族一国,但它也属于神界的管辖范围内,所以,每年年末,天神都会派自己最信任的神界长官埃利克森前往泽国,调查民情,并如实禀报。 当年,埃利克森在奉命去到泽国海灵城审查民情时邂逅了美丽妖娆的星尊海神,她有着深碧色的瞳孔与蓝色的波浪长发,肤质为白色,瞧上去光滑无比,她的眉心上还刻有一颗金色星,那就是星尊海神权利与地位的象征。 如有一天,她背叛了天神或族人,她眉心中间的那颗金色星就会自动消失,那代表着她失去了一切神圣的权利。 当她身着白色的,长达一丈的珍珠白纱海袍出现在埃利克森面前时,他更是被惊得哑口无言。 她早知埃利克森会前往海灵城,而且她知道,埃利克森曾是神界众官中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他既是天神的忠臣,也是大臣们所信赖的知己,更是千万天兵天将的军师,他的谋略与胆识乃是神界之最,就连天神也为拥有他这位奇才而骄傲。 可谁也想不到,如此精明的一个男子却又一个弱点,那就是他的爱情。 他曾与神界一位官员的女儿相恋,可那名女子最终背弃他,爱上了一个凡人,并抛弃一切,请求天神将她贬到凡间,她愿与爱人一同经受生老病死的轮回之痛。 为了让她如愿以偿的得到幸福,埃利克森最终放弃了她,让她去到凡间爱自己所爱。如此举动引起神界众议,大家都说埃利克森乃真正的英雄,深明大义,为爱而弃爱。 可他们竟不知,她的背弃在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痕,那个伤口甚至令他痛不欲生,但他无从说去,便也将刺入骨髓的痛深深藏于心底,不让外人知晓,天神曾几次替他说媒,他纷纷婉言谢绝。 星尊海神早有勾引埃利克森之意,所以在他前去泽国海灵城之前,她就派密探深入埃利克森的大殿,秘密调查他。 密探返回海灵城后,告知了星尊海神,每当深夜,埃利克森都会饮一坛烈酒,一边饮酒海一边看着那名女子的画像,有时甚至会情不自禁的哼起小曲儿来,那曲调听着都让人惆怅万分,难以释怀。 星尊海神一听便知,埃利克森那是为情所困,所以,当埃利克森到达海灵城后,海神并未为他安排奢华的迎接仪式,而是亲自将他带到了环月镜神海而建的忘忧岛上,站于岛上可众观浩瀚的海域美景,天海相接,海浪翻滚,好一副气势之画。 两人歇息于碧落亭,星尊海神亲自为埃利克森弹奏了一曲她自己写的《蝶之翼》,不论是词还是曲都充满了一种忘忧而乐的感情,此曲一出,立即招惹无数彩蝶,它们沉醉于美曲之中,并振动翅膀,围绕着星尊海神盘旋。 此时的她就像是一位仙女,令人心如澎湃,那么婉转的曲音更是感动了世间万物,看来她真不愧为是神界之中一名惊艳的乐师。 一曲《蝶之翼》就已将埃利克森迷惑,之后,星尊海神海特意为他作了一首诗,诗中隐喻着她对埃利克森的敬意与真切的爱意。 听完诗后,埃利克森被星尊海神的美艳和才华给折服了,海神深知埃利克森对自己颇有好感,她便顺水推舟,先用一段故事解开了他内心隐藏着的魔障。 她给埃利克森讲曾经戴维斯将军与西美京舞女的凄美故事的目的只有一个,她是要让埃利克森彻底的走出那个阴影。 当年,西美京背弃了戴维斯将军,两人分手后,戴维斯将军一蹶不振,无心率军打仗,结果在与敌军抗衡中身负重伤,曾经叱咤风云的库希克军队由于缺少战前准备,最终全军覆没,繁华一时的曼约顿城也因此彻底退出了梦华王朝的舞台。 神勇的将军被敌军乱箭刺死,临死前他还紧紧握着西美京吹过的紫萧。 在烈火焚烧中,他抬起鲜血淋淋的双手,将那把刻着西美京名字的紫萧凑到嘴边,用最后的气息吹出了她最爱的曲子。在场的敌军将士亲耳听到,那个威武的将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念叨着西美京的名字,众人为之感动。 当西美京知晓将军战死沙场后并未有丝毫的难过之情,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流,与她的爱人继续幸福的生活着。 天下众人纷纷唾骂西美京是无情之人,更是红颜祸水,如不是她无情的背弃,整座曼约顿城就不会毁于一旦,戴维斯将军也不会因一时的失误而战死沙场。 可她毫不在乎众人的流言蜚语,执意爱自己所爱,不料的是,一个月后,西美京就患上重病,所有医师都拒绝为她诊治,最后,她的丈夫怕也被牵连,竟一个人逃走了,西美京在一片凄凉和悔恨中去世了。 众人都说那是西美京应得的报应,她欠将军的,她终归是要还清的。 星尊海神希望埃利克森谨记前人教训,不要让悲剧重蹈覆辙。失去的爱是无法找回的,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再因此留恋与悲痛。 埃利克森是神界众官之首,大家都为他的遭遇而感到愤愤不平,由此对她下了诅咒,说不定,她也会有何西美京舞女一样的下场。 如果不想悲剧重演,只有他自己彻底的走出阴影,遗忘过去,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只有埃利克森找到了真爱,众人才不会怪罪于她,这是两全其美之计,既不会害她,也不会苦了自己,各得所爱,何乐而不为? 那日,埃利克森着实被星尊海神真切的话语感动了,他骤然感觉豁然开朗,心中舒畅无比,同时,他也向星尊海神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为了不辜负她的一片苦心,他决定生生世世与她在一起,全心全意的爱她,照顾她,保护她。 在仙境般的忘忧岛上,两人纷纷对月发誓,此生此世唯爱彼此,不离不弃。 翌日,两人的恋情就被公众于世,得到众人祝福。 第二章 破灭 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根本就不爱那个男人,她之所以大费周章的得到他的信任和爱,是因为她要借埃利克森之力,蛊惑神界众官,最后一举歼灭天神,从此,泽国称霸六界。 那是在天神赐予她泽国的时候她就有了如此狠毒的邪心,她不甘永远呆在无边的海域,她要让她的海域族人成为六界神灵都尊崇的神。 她清楚,其实那些身居于陆地上的族人们根本就看不起他们海族人,说他们即可行走,又可随意遨游于海洋,跟妖怪没两样,而且泽国建立之前,海族屡屡发生内战,实力大大削弱,让众人大为笑之。 大陆人听闻海族人的发丝价值连城,有些个恶徒就狠心挖开月镜神海中的海墓,削去那些逝去海族人的发丝,由此拿去买卖,发财致富。天神得知后亲自率军才严惩了那几个不法之徒。 可个别大陆人对海族人的伤害却造成了星尊海神心理的扭曲,她认为一切的罪恶之源就是天神,天神创造了他们,却只是为了利用他们而已,从未顾及过海族人的尊严。 所以,她要为她的族人除掉那万恶之源,从此让饱受苦难的海族称霸六界,不再受人歧视。 星尊海神与埃利克森成为恋人后,她也常行走于神界,由此她弄清了各神官之间复杂的关系,于是她开始趁机挑拨,使神官之间发生内讧,只要内乱一起,天神必定手足无措。 她的诡计确有得逞,众神官之间有了不少的猜忌与谴责。但好在有大祭司和教皇的明察秋毫,得知星尊海神从中作祟后,立即将此事告知了天神。 天神大怒,他实在是不敢相信,自己如此宠信的海族到头来居然会公然反他。 于是他要埃利克森将私情抛于脑后,全力调查星尊海神,寻找其叛变的证据。 埃利克森那是对天神忠心耿耿,不敢有丝毫的违背,他带着重命,赶赴了月镜神海。 经过一番周折,他终于潜入了深海,令他痛心疾首的是,星尊海神真的在深达几千尺的深海里建立了海族精锐部队的军营,那支部队里的战士个个经过长达几年的训练,勇猛无敌,锐不可当,实力绝不差于天神的天兵天将。 更为残酷的是,埃利克森亲眼看见自己深爱的女人当着众位战士的面与海族将军卿卿我我,很是恩爱。 星尊海神的再次背叛彻底燃起了埃利克森心中的熊熊之火。 当日,他便找海族将军挑战,两人一决生死,将军为了光明正大的拥有星尊海神,毅然接受了埃利克森的挑战。 毕竟他和海神才是真心相爱的。可被形势所逼,之前,他只好忍痛让自己的女人深入虎穴。可他没想到,神界大祭司和教皇居然那么不识抬举,公然怒斥海族叛变之举,为了给海神讨回一个公道,他决定与埃利克森一战。 埃利克森曾是整个神界军队的军师,其谋略与功力自然出类拔萃,在与将军大战三天三夜之后,埃利克森利用天神传授给他的烽云剑法,一剑幻化百剑,剑剑斜封,刺死了将军。 由此,将军的死成为了两族大战的导火索,因为爱而引起的一场海族与神界的大战拉开序幕。 星尊海神亲自挂帅率领她的海族精锐部队攻打神界。 当时,叛军来势汹汹,天神出殿镇压。 最后,天神,埃利克森,神界神勇大将与教皇四人合力运功,施用术法,一并将恶毒的星尊海神逼回了月镜深海的玄武之境,并设下封印,海神将接受永久禁锢的惩罚。 在她被天神逼回月镜深海之时,她眉心上的印记真的瞬间消逝,那时,她就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星尊海神了,也只是一个犯下错误被惩罚的恶毒女人。 海族的反叛大军被天兵天将镇压后,纷纷投降,天神念及战士与百姓无罪,便放了那些血气方刚的海族人。 由此,历经生死一线的勇将们对天神颇为感激与敬畏,并发誓,誓忠为天神效劳,绝无叛心,不然便遭天打雷劈。 平息了战乱之后,天神派神界极赋有智慧的沧泠女神入驻泽国,管理海域一切事务。 海域各族族人原以为星尊海神的反叛行动失败后,天神定会对他们进行围剿,没想到天神竟然饶恕了他们,还向天下各城颁布诏令,凡诬蔑海族人等一律严惩不贷。 届时,海族人都对那个仁慈的天下之君产生了敬畏之心,反叛之心瞬间便消隐于世。 此后,在沧泠女神的治理下,海域各族愈加繁盛。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星尊海神与大将军的私生女沁兰却对神界怀恨在心,她一直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想有一天打开禁锢母亲的玄武锁。 因为星尊海神被天神禁锢于月镜神海的玄武之境,那里是海的尽头,也是天下众人之禁地,就算众神也不敢轻易前往此地,天神曾下令,擅自闯入者,斩立决。 尔后,天神为了防止星尊海神施用邪术逃离玄武之境,报仇于天下,他就用神力幻化出了一把玄武锁,那锁被下了神语,将永世禁锢恶毒的星尊海神。 沁兰两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就被埃利克森给杀了,她的母亲也相继被逼入玄武之境, 很久以来,她都是一个人生活着。 星海族人自从得到天神恩惠后就主动封了海灵殿,以示对天神的忠心,封殿之举意味着星尊海神的背叛之举,绝不会再次重演。 沧泠女神入驻海灵城后,其族人特意为她幻化出了一座海沧大殿,沧泠女神万分感激臣民,便邀请了诸多海族人也居住于华丽无比的海沧殿内,使其海族族人更加团结,友谊。 从此之后,海灵殿就成了海灵城当中的一座废殿,无人问津,那毕竟是全海族人的耻辱,他们不愿再揭开过往不堪的回忆。 沁兰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虽然当时她只有两岁,可她却清清楚楚记住了自己母亲被押入玄武之境用海族潜音告诉她的一句话:破除封印,报仇雪恨。 潜音乃是海族特有的一种语言,那是靠着彼此的意念将话语传送给对方,而外界是无法听到的。 沁兰听到此话后,立即明白了母亲的意思。为了不被族人发现,她立即离开了海灵殿。 星尊海神有私生女这件事,只有将军的好兄弟,凯勒英知道,他也是海族精锐部队的副将。 在得知族人即将封殿时,他偷偷潜入海灵殿,想救出沁兰,将她收养,从此好好的抚养她,让她成为一位美丽又善良的女孩,决不再像她母亲那样,与天下为敌。 可惜的是,凯勒英并未找到年幼的沁兰。 海灵殿被封后,凯勒英派了很多战士去寻找沁兰,他对外宣称的都是他在寻找堂弟的女儿,因为他明白,一旦海族人知道沁兰就是星尊海神的私生女,定然不会放过她。 在海族,人们很痛恨私生子女这等违背天理之事的。 海神和将军固然有错,可年幼的沁兰却没有错,为了替自己的兄弟保守秘密,凯勒英可没少花心思。 即便他全力以赴,寻遍海族各城,也未发现沁兰的身影。 几月后,凯勒英在担任海族特派使前往幻月城,拜访城主,以表海族愿与天下各城团结一心之时,他却在腾古尔沙漠中遭遇了万年一遇的超强风暴,最终埋于茫茫大漠之中,族人连他的遗骸都未曾找到。 他因此成为了海族当之无愧的英雄,大陆各地听闻凯勒英遇难之事后,深表痛心,纷纷表示愿与海族人团结一心,为梦华王朝的繁荣昌盛而一同奋斗。 从此之后,海族与大陆各城保持着紧密联系,梦华王朝也达到了盛世之巅峰。 凯勒英死后,就再无族人知晓沁兰的真实身份了。当年她母亲用潜音告诉她,族人必定会封殿,为了日后报仇雪恨,她必须离开海灵殿,而且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的身份。 在接到母亲指示后,她喝下一瓶灵药,瞬间她就变为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瞧上去美丽动人。 那药是星尊海神用自己的血和上万颗珍珠炼制而成的,喝下后,它就可以让人瞬间变得成熟,功力自然倍增。 海族人的神力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而星尊海神制出的灵药却违反了常理,喝药之后不会使其年龄增加,只会改变她幼小的身体,让她成为亭亭玉立的姑娘,功力也在身体的变化中变化,而且思维会更加敏捷,就是这样的改变才让人觉得害怕。 沁兰那时看上去瞬间就像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了,而且功力也是与日俱增,其实她仍只有两岁而已。 万事俱备后,沁兰施用术法将自己隐身,然后游到了一座名为安博利亚的岛屿之上。 那座岛曾是星尊海神瞒着埃利克森与将军秘密幽会的地方,是她自己利用术法幻化而出的。 第二章 破灭 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根本就不爱那个男人,她之所以大费周章的得到他的信任和爱,是因为她要借埃利克森之力,蛊惑神界众官,最后一举歼灭天神,从此,泽国称霸六界。 那是在天神赐予她泽国的时候她就有了如此狠毒的邪心,她不甘永远呆在无边的海域,她要让她的海域族人成为六界神灵都尊崇的神。 她清楚,其实那些身居于陆地上的族人们根本就看不起他们海族人,说他们即可行走,又可随意遨游于海洋,跟妖怪没两样,而且泽国建立之前,海族屡屡发生内战,实力大大削弱,让众人大为笑之。 大陆人听闻海族人的发丝价值连城,有些个恶徒就狠心挖开月镜神海中的海墓,削去那些逝去海族人的发丝,由此拿去买卖,发财致富。天神得知后亲自率军才严惩了那几个不法之徒。 可个别大陆人对海族人的伤害却造成了星尊海神心理的扭曲,她认为一切的罪恶之源就是天神,天神创造了他们,却只是为了利用他们而已,从未顾及过海族人的尊严。 所以,她要为她的族人除掉那万恶之源,从此让饱受苦难的海族称霸六界,不再受人歧视。 星尊海神与埃利克森成为恋人后,她也常行走于神界,由此她弄清了各神官之间复杂的关系,于是她开始趁机挑拨,使神官之间发生内讧,只要内乱一起,天神必定手足无措。 她的诡计确有得逞,众神官之间有了不少的猜忌与谴责。但好在有大祭司和教皇的明察秋毫,得知星尊海神从中作祟后,立即将此事告知了天神。 天神大怒,他实在是不敢相信,自己如此宠信的海族到头来居然会公然反他。 于是他要埃利克森将私情抛于脑后,全力调查星尊海神,寻找其叛变的证据。 埃利克森那是对天神忠心耿耿,不敢有丝毫的违背,他带着重命,赶赴了月镜神海。 经过一番周折,他终于潜入了深海,令他痛心疾首的是,星尊海神真的在深达几千尺的深海里建立了海族精锐部队的军营,那支部队里的战士个个经过长达几年的训练,勇猛无敌,锐不可当,实力绝不差于天神的天兵天将。 更为残酷的是,埃利克森亲眼看见自己深爱的女人当着众位战士的面与海族将军卿卿我我,很是恩爱。 星尊海神的再次背叛彻底燃起了埃利克森心中的熊熊之火。 当日,他便找海族将军挑战,两人一决生死,将军为了光明正大的拥有星尊海神,毅然接受了埃利克森的挑战。 毕竟他和海神才是真心相爱的。可被形势所逼,之前,他只好忍痛让自己的女人深入虎穴。可他没想到,神界大祭司和教皇居然那么不识抬举,公然怒斥海族叛变之举,为了给海神讨回一个公道,他决定与埃利克森一战。 埃利克森曾是整个神界军队的军师,其谋略与功力自然出类拔萃,在与将军大战三天三夜之后,埃利克森利用天神传授给他的烽云剑法,一剑幻化百剑,剑剑斜封,刺死了将军。 由此,将军的死成为了两族大战的导火索,因为爱而引起的一场海族与神界的大战拉开序幕。 星尊海神亲自挂帅率领她的海族精锐部队攻打神界。 当时,叛军来势汹汹,天神出殿镇压。 最后,天神,埃利克森,神界神勇大将与教皇四人合力运功,施用术法,一并将恶毒的星尊海神逼回了月镜深海的玄武之境,并设下封印,海神将接受永久禁锢的惩罚。 在她被天神逼回月镜深海之时,她眉心上的印记真的瞬间消逝,那时,她就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星尊海神了,也只是一个犯下错误被惩罚的恶毒女人。 海族的反叛大军被天兵天将镇压后,纷纷投降,天神念及战士与百姓无罪,便放了那些血气方刚的海族人。 由此,历经生死一线的勇将们对天神颇为感激与敬畏,并发誓,誓忠为天神效劳,绝无叛心,不然便遭天打雷劈。 平息了战乱之后,天神派神界极赋有智慧的沧泠女神入驻泽国,管理海域一切事务。 海域各族族人原以为星尊海神的反叛行动失败后,天神定会对他们进行围剿,没想到天神竟然饶恕了他们,还向天下各城颁布诏令,凡诬蔑海族人等一律严惩不贷。 届时,海族人都对那个仁慈的天下之君产生了敬畏之心,反叛之心瞬间便消隐于世。 此后,在沧泠女神的治理下,海域各族愈加繁盛。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星尊海神与大将军的私生女沁兰却对神界怀恨在心,她一直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想有一天打开禁锢母亲的玄武锁。 因为星尊海神被天神禁锢于月镜神海的玄武之境,那里是海的尽头,也是天下众人之禁地,就算众神也不敢轻易前往此地,天神曾下令,擅自闯入者,斩立决。 尔后,天神为了防止星尊海神施用邪术逃离玄武之境,报仇于天下,他就用神力幻化出了一把玄武锁,那锁被下了神语,将永世禁锢恶毒的星尊海神。 沁兰两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就被埃利克森给杀了,她的母亲也相继被逼入玄武之境, 很久以来,她都是一个人生活着。 星海族人自从得到天神恩惠后就主动封了海灵殿,以示对天神的忠心,封殿之举意味着星尊海神的背叛之举,绝不会再次重演。 沧泠女神入驻海灵城后,其族人特意为她幻化出了一座海沧大殿,沧泠女神万分感激臣民,便邀请了诸多海族人也居住于华丽无比的海沧殿内,使其海族族人更加团结,友谊。 从此之后,海灵殿就成了海灵城当中的一座废殿,无人问津,那毕竟是全海族人的耻辱,他们不愿再揭开过往不堪的回忆。 沁兰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虽然当时她只有两岁,可她却清清楚楚记住了自己母亲被押入玄武之境用海族潜音告诉她的一句话:破除封印,报仇雪恨。 潜音乃是海族特有的一种语言,那是靠着彼此的意念将话语传送给对方,而外界是无法听到的。 沁兰听到此话后,立即明白了母亲的意思。为了不被族人发现,她立即离开了海灵殿。 星尊海神有私生女这件事,只有将军的好兄弟,凯勒英知道,他也是海族精锐部队的副将。 在得知族人即将封殿时,他偷偷潜入海灵殿,想救出沁兰,将她收养,从此好好的抚养她,让她成为一位美丽又善良的女孩,决不再像她母亲那样,与天下为敌。 可惜的是,凯勒英并未找到年幼的沁兰。 海灵殿被封后,凯勒英派了很多战士去寻找沁兰,他对外宣称的都是他在寻找堂弟的女儿,因为他明白,一旦海族人知道沁兰就是星尊海神的私生女,定然不会放过她。 在海族,人们很痛恨私生子女这等违背天理之事的。 海神和将军固然有错,可年幼的沁兰却没有错,为了替自己的兄弟保守秘密,凯勒英可没少花心思。 即便他全力以赴,寻遍海族各城,也未发现沁兰的身影。 几月后,凯勒英在担任海族特派使前往幻月城,拜访城主,以表海族愿与天下各城团结一心之时,他却在腾古尔沙漠中遭遇了万年一遇的超强风暴,最终埋于茫茫大漠之中,族人连他的遗骸都未曾找到。 他因此成为了海族当之无愧的英雄,大陆各地听闻凯勒英遇难之事后,深表痛心,纷纷表示愿与海族人团结一心,为梦华王朝的繁荣昌盛而一同奋斗。 从此之后,海族与大陆各城保持着紧密联系,梦华王朝也达到了盛世之巅峰。 凯勒英死后,就再无族人知晓沁兰的真实身份了。当年她母亲用潜音告诉她,族人必定会封殿,为了日后报仇雪恨,她必须离开海灵殿,而且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的身份。 在接到母亲指示后,她喝下一瓶灵药,瞬间她就变为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瞧上去美丽动人。 那药是星尊海神用自己的血和上万颗珍珠炼制而成的,喝下后,它就可以让人瞬间变得成熟,功力自然倍增。 海族人的神力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而星尊海神制出的灵药却违反了常理,喝药之后不会使其年龄增加,只会改变她幼小的身体,让她成为亭亭玉立的姑娘,功力也在身体的变化中变化,而且思维会更加敏捷,就是这样的改变才让人觉得害怕。 沁兰那时看上去瞬间就像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了,而且功力也是与日俱增,其实她仍只有两岁而已。 万事俱备后,沁兰施用术法将自己隐身,然后游到了一座名为安博利亚的岛屿之上。 那座岛曾是星尊海神瞒着埃利克森与将军秘密幽会的地方,是她自己利用术法幻化而出的。 第三章 渤镜海 那座神秘的岛屿位于梦华王朝海域的北边儿,它叫做渤镜海。 渤镜海是梦华王朝的其中一个海域,那是当年天神和水神一同造海时,神语念错一字儿,就造成了梦华王朝拥有诸多不同海域的后果。 当时,造海之后,天神发现,海洋剧增,这样会失去平衡本质,大陆繁盛却地少人多,海域虽广,但繁盛起来却是难于登天,又不可能让习性于陆地生活的族人迁移到他们无法适应的海域。 故此,天神凝聚神力又亲自填海造陆。梦华王朝由此才恢复了海与地相平衡的原始状态。 整个海域就由月镜海,渤镜海,澜镜海,沧镜海组成。 四个不同的海域分布于梦华王朝整个海域的东南西北四方,而且月镜海正好处于其他三海汇集之处,所以月镜海是四海中最为繁盛的。 渤镜海由于地处偏地儿,朝向不受天神喜爱,所以,海域族人皆居住于其他三海海域中建成的岛屿之上。 渤镜海也就是徒个虚名罢了,不过,由于无人居住,那片海域才保持了自身的澄澈,海之蓝,沙之细软,实为海域之瑰宝啊,只是天神介于它朝向不好,因为它的所处之地正好与后来龙鳞神魔军团驻扎之地隔海相望,天神不让海族人入住渤镜海,也是处于保护海族人,不让他们受到恶魔的干扰的目的。 可,星尊海神却偏偏爱上了圣洁的渤镜海,于是,她便私自在那里建了岛屿和一座大殿,她经常会前往渤镜岛赏月,看海,她与将军也就是在那里相遇的。 当时,将军在一次围剿外敌的任务中惨遭埋伏,他身负重伤,驾着海鹤想要从敌方控制中冲出重围,返回海灵城请求支援。没想到,被誉为海族战鹤的白海鹤载着将军冲出敌人围剿后也因身负重伤降落到了渤镜海中。 那晚,星尊海神正在殿中赏月,突闻一声惨叫,出殿一看,望见了身负重伤的将军。于是她将将军扶回大殿,为他疗伤,并亲自率军制服了敌军。 星尊海神早就是将军崇拜的女神,只是海神高高在上,他一直没有机会亲眼看看自己心中的女神,连他自己也想不到,居然会在渤镜海与女神相遇,还是她救了自己的命。 那几日,海神也对将军产生了好感,两人由此相恋。 但海神怕天神知晓此事后,会拆散他们,毕竟海神与将军的地位可有着大大的悬殊,所以两人一直没有公开恋情,只是他们思念彼此的时候,他们就会去到渤镜一起看天上的星星,一起饮尽美酒。 天神早已忘却渤镜海的存在,天下众人更是将那片海域忘得彻彻底底,所以无人知晓渤镜岛的存在,更不知那里竟是星尊海神与将军的秘密幽会之地。 所以,星尊海神让沁兰前往渤镜海是绝对正确的选择,不然,以凯勒英的实力,要找到一个小女孩,那是轻而易举。 沁兰入住渤镜岛,原因之一在于避难、保全性命,原因之二就在于,星尊海神要让沁兰找到合适的机会与魔军团取得联系,她认为龙鳞神一定有办法打开玄武锁,破除天神封印的,只要让她复生,她就可为龙鳞神铲除神界,神界一除,整个天下就是他们的了。 沁兰一直一个人生活在渤镜海,那样的孤寂恐怕谁也无法体会,平日她也只有望月而喃喃自语,生活于如此苍凉的岛屿,她除了寻找一些关于母亲和父亲的记忆之外,她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 很多时候,她都是在跟月亮,朝阳,大海和自己说话。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毁了她幸福的人是天神,是他让自己与至亲骨肉分离,无法相见的,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将仇人千刀万剐。 可,还没等她寻到机会报仇,天神就归天了。 于是,她开始更加努力的勤练星尊海神曾教授给她的术法,她发誓,有一天,她必定让丹菲尔公主和神界血债血还。 无论如何,她都要让星尊海神复生,那是她唯一的亲人了,她不能再失去她…… 几年之后,她终于等到机会,那日,龙鳞神亲临魔军团军营,为众将庆功。 她趁此机会,前往了魔军团军营,将实情告知了龙鳞神,并真诚的希望能得到龙鳞神的帮助。 龙鳞神一听大为欣喜,因为他又有了海族这个实力超群的友人,日后对付神界,那就是如虎添翼。 他告诉沁兰,想要星尊海神复生也不难,只须找齐三千六百九十八颗纯洁之心,然后将那些心放入万恶的神魔鼎中烧灼,烧灼之后会产生惊人的邪气,再将团团邪气收集于密封的鬼盒之中,放置于日照之处千年,盒中原本分散的邪气就会融汇凝聚。 最后,将鬼盒打开,施用邪术,让其凝聚的邪气与魔剑合为一体,届时,携剑抵达玄武之境,使出魔剑剑法,就可一剑劈开玄武锁。 那是因为,极阴的邪气一旦凝聚而起就可以邪至胜,打败玄武锁四周的正义之气,正义元气消逝,天神设下的神语自然消逝,玄武锁就再也困不住星尊海神了。 待神锁解开之后,星尊海神与沁兰合力即可破除玄武之境的封印,星尊海神由此复生。 沁兰听后还是有些疑惑,她认为月族的月精灵知晓一切,一旦她知道了自己拯救母亲的事情后,一定会派神界众神阻扰的,那时,他们就会功亏一篑。 龙鳞神大笑,他说月精灵确实可以预知一切,但她却无法预知魔界的事情。 她是纯正义的神灵血统,可她不能洞悉邪恶血统之人的现在与未来,不然,魔界早被神界给收拾了。 只要沁兰佩戴一枚魔界的冥戒,她的海族血统就会被隐去,月精灵就洞察不到她的一切了。 在得到龙鳞神指点后,沁兰走遍大陆各城,找齐了三千多个善良圣洁之人,并将其杀害,掏出了他们的心脏,携带着血淋淋的心脏返回了魔军团,又将那些心脏扔入神魔鼎中烧灼,至邪之气由此孕育而出。 杀人之时,沁兰都用术法隐去了真身,三千多条人命的惨案便也成了不解之谜,就连丹菲尔公主和欧士英伯爵也没寻到一丝线索。 他俩一度认为是龙鳞神下的手,为了天下苍生之安危,神界一直没有轻举妄动,出兵攻打魔界,因为一旦战败,神界将危在旦夕。好在千年后,亦歌和萧幕及时赶到梦华王朝,终于将龙鳞神又逼回了地狱。 千年中,沁兰一直呆在渤镜海苦练剑法与术法,千年之后,她终于练成了魔剑剑法的最后一招“乱天”,并将凝聚的邪气与自己的魔剑完美融合。 就在萧幕成为城主,梦华王朝逐渐繁盛之时,沁兰携魔剑闯入了玄武之境,她拔剑而出,果然斩断了锁住了星尊海神的玄武锁。 母女俩相拥而泣,最终,两人合力破开封印,逃离了玄武之境。 海神返回海灵城,族人纷纷陷入恐慌,沧泠女神这才让耶奇律速速返回祈灵城,让萧幕和亦歌务必要保全天下苍生之安危。 海神复生,首当其冲要对付的铁定是祈灵城,祈灵城一倒,天下大乱,她再趁天下大乱之时,攻打神界,便可一举两得。 萧幕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喃喃道,“此事还得与丹菲尔公主商议才是。耶奇律,你立即派人去通知雪樱城主和伊黛尔城主,让她们明早务必到达神界天殿。” “是,城主,卑职这就去办。” 耶奇律走后,萧幕立即去到了亦歌的寝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叫醒他,“小子,你睡觉也睡的忒死了吧,恐怕连地震都将你震不醒吧。快换件衣服,随我去神界。我们又多了个难对付的敌人:星尊海神,从某种程度上讲,她比龙鳞神都还恶毒。你和我对她都不熟悉,所以要怎么对付她,还得听听丹菲尔的意见。” “好,我这就去换。你说,咱们好不容易清静会儿了,没想到又来个死敌,还真像是打魔兽,满刺激的。” “我们这可不是打游戏,是在玩儿命,所以,我们必须赢,因为我们得回去。所有的人都在等我们。”说这话的时候,萧幕异常严肃。 来到梦华王朝后,他还没这么严肃过呢,亦歌从他的话语中听出了他的忐忑,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对手很强大,而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赢! 在梦华王朝,没有纯粹的成败,只有纯粹的生死,要想活就必须赢! 随后,他们御剑而行,到达了神界天殿。 雪樱和伊黛尔在收到耶奇律的传话后也纷纷赶到了神界。 丹菲尔公主出殿迎接诸位,她的神色也异常严肃,但她还是平静道,“海神复生,我们神界的沧泠女神已被星尊海神囚禁。海神颁布诏令,全族族人皆与神界为敌,并随她一同攻打祈灵城,违令者,斩!有些善良的海族人不愿违背曾经对天神许下的诺言,竟选择了自尽。 “海灵城现在已经一片混乱了,海神设了结界,令我天兵天将,无法进城救人。海神第一个要摧毁的就是祈灵城,想必萧公子应该很清楚,祈灵城乃梦华王朝的都城,绝不能倒!” 萧幕愣了愣,毅然道,“想灭祈灵城,可没那么容易。公主,别担心,我们总能想到办法的。既然那海神很厉害,她又是神,我们是人,打她就是鸡蛋碰石头,所以,这仗,我们不能按常理去打。她一定存在弱点的,我坚信!” “她的弱点,我也不清楚呢,不过,星尊海神复生后,父皇当年对她设下的封印完全被破除,她的功力就会倍增,可能连月精灵都不是她的对手,而且她很有可能救出龙鳞神,一起对付我们。” 亦歌思虑片刻后冷静道,“星尊海神如今已是众叛亲离,没有人会帮她,不然,海族人早已在她的率领下围攻祈灵城,如此一来,就算她救出龙鳞神,对付我们的顶多是他俩加魔军团。龙鳞神和魔军团,我们又不是没交过手,这仗要打,我们未必输!” 丹菲尔一脸凝重,“这事儿我们还得从长计议,伯爵的意思是,让雪樱城主和伊黛尔城主亲自率军护城,星尊海神想要彻底打垮梦华王朝,幻月城与博古利亚城也必定是她的攻击目标。 “到时,伯爵也会率几万天兵天将驻扎城外。而亦公子则率军镇守千里关,你的任务就是围剿魔军团战士,不能让一个敌军进入城内残害百姓。至于星尊海神,就交给我。萧公子则负责将城中百姓带到祈灵城背后的古莱博尔城,修建那座城的目的就在于保命,萧城主果然是神机妙算,当初就能想到修建一座无坚不摧的逃命之城。不过,你得记住了,战事结束前,一定不能让百姓出城。” 雪樱和伊黛尔纷纷应道,“是,公主,我们定将全力以赴,保天下安定。” “嗯,大家都先回去准备吧。这场硬仗才刚刚开始,我父皇曾说过,邪终究胜不了正。我们齐心协力,定然可以击溃敌军。” 随后,四人都回了各自的城池。 这一路上,萧幕都愣头愣脑的,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那深邃又忧郁的表情跟他以前思考电影剧本的时候没两样。 “喂,兄弟,想什么呢?一副深思状。”亦歌问着。 “虽然刚才丹菲尔公主没说,但以我导演敏锐的洞察力,我能看出,公主其实也是没把握的。她要是能搞定,就不用万里迢迢的把你我带到梦华王朝了。 “伯爵的部署看似全面,但他却将危险留给了公主,这不像欧士英一贯的作风,所以这一定是公主自己想这么做的,你看我们两个大男人,怎么会让一个姑娘去冒险?即使她是神,也不能让她去冒这么大的险吧。” 亦歌不怀好意的笑道,“哎哟,看不出来,我们的萧大导演还满怜香惜玉的嘛,老实告诉我,是不是看上丹菲尔公主了?” “亦歌啊亦歌,你这脑子里就只装的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啊。别人可是天神之女,我萧幕再胆大,也不敢如此狂妄的高攀嘛。再说,我有女朋友! “好了,言归正传,现在可不是耍嘴皮子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这仗可以不损一兵一卒,我一定可以想到办法智取星尊海神的。我这就去查阅她的详细资料,这两日我不召见任何人,他们要禀奏什么事,你帮我裁决就是了。” “唉,咱们萧导的工作狂毛病像是又犯了哦。好吧,我奉命行事就是了,真希望你能研究出什么,我也觉得公主这法子不行,根本就是硬碰硬嘛,缺乏新意和成功率。” “老亦,你我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哈哈。” “彼此彼此,谁叫你我是同道中人呢。” 第四章 叛变 日月交替,这连续两日萧幕都呆在昏暗的大殿中翻阅文案,他势必要找出星尊海神的破绽。因为他知道,只有攻其弱点,才可一招制胜,此战又必须速战速决,所以对他和亦歌将是一次相当大的挑战。 可还没等他想出万全之计,天下就已陷入困境之中,各城中的粮库遭遇大火,几十万袋粮食一夜之间被烧为灰烬,萧幕设计出的稻田和蔬菜大棚也被毒虫袭击,全数腐烂,鱼塘更是被人下毒,鱼儿全死了,家禽牲畜也莫名的口吐白沫而死,百姓们的饮用井水更是变得浑浊无比,发出阵阵恶臭,无疑不让人接连作呕。 此事是发生在亦歌向城中各地发放粮食的前夜,这一夜之间,粮食没了,百姓们几乎是没有可以食用的东西了。 之前,萧幕特别注重农,牧业的发展,不管是粮库还是家禽饲养员亦或是蔬菜大棚和鱼塘,他都派有专人看管,还有重兵把守。 所以此前,什么粮库着火,这类事根本没有发生一例。这一次很明显是有人串通好了要置天下百姓于死地的。 亦歌接到摄政王禀报后,立即见了萧幕,“看来,星尊海神比我们快了一步,我们的粮库被烧,蔬菜腐烂,家禽和鱼都死了,井水也被污染,现在城中百姓已经是一片混乱了,他们吵着要粮食,你看,这事儿,如何是好?” “幻月城和博古利亚城也是一样的情况?” “嗯!现在雪樱和伊黛尔都出城安抚百姓去了,可还是有几个闹事的。星尊海神这招够狠的,让我们自生自灭。” “该死的,她有种冲我们来啊,干嘛去害那些无辜的人,她要报仇也找错对象了嘛。” 正在这时,欧士英捆绑着一个满脸伤痕的男人到了大殿,“这确实是星尊海神指使的,她让这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买通侍卫下毒和放火的。月精灵知晓此事时就去渤镜海找星尊海神理论,可不料,星尊海神的女儿沁兰竟然有着极高的功力,打伤了月精灵。幸好神官及时赶到,将她救走。她现在已经回月族疗伤了,这个小人居然听信恶人谗言,萧城主,我现在就将他交给你处置!” 萧幕走上前,抬起了对方的下巴,顿时一惊,“易尘?你,你怎敢去做这等十恶不赦之事?你知不知道,断了百姓们一切可以食用的东西,会造成多么可怕的后果。你不是把我和亦歌都当兄弟一样看待吗,今日为何要如此狠毒?” 男人高傲的抬起头,嘴里的血丝还不断冒出,那瞳孔里就仿佛又烈火在燃烧,他用仇恨的目光瞪着萧幕,破口大骂,“兄弟?我呸!你们有把我易尘当兄弟看过吗?口口声声说是要提拔我,结果呢,我等了又等,还是呆在摄政王府当个破管家。你们还真当我是白痴啊,你们不帮我,可有人帮我。 “星尊海神已封我为海族左权使了,她可比你们这些假惺惺的兄弟好多了。梦华王朝的时代早该结束了,什么祈灵城,幻月城,通通是一座座破城。 “你萧幕一个外人也好意思当这都城的城主,你都成城主了,那我还是天皇老子呢,跟着你们混,没有任何前途,所以我投奔新主了!很快,星尊海神就会占领祈灵城,今后的天下就是我们的了。” 亦歌听后,愤怒之极,一拳打响了男人的脸,“不知好歹的东西,我和萧幕视你如亲兄弟,你家家境不好,我们就让你的家人入住祈灵殿,你说你想为父母尽孝,有一份稳定的差事干,我们就让你进入摄政王府担任管家。你每个月的俸禄不少吧,现在,你竟如此恩将仇报。我们可以提拔你,但你总得要有真本事吧,你自个儿没本事,还想我们提拔你,难不成你真相信这天上会掉馅儿饼啊?可恶的小子!” 此时的易尘已是满身是血,连眼睛也是赤红色的,仿佛从地狱回归。 “哼,亦歌,你别得意,我们梦华王朝的大权本就不应交予你们之手,你以为大家都服你和萧幕吗?你们要真是那样认为,可就太天真了,现如今,青城,白城,水城,赤城和巫城的城主纷纷举起义旗,要反你们了。我们要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决不能让你们两个来历不明的人掺和我们的事。这次之所以能帮助星尊海神达到目的,断了百姓的口粮,多亏几位城主的帮忙。 “你们可以用城主之位和将军之位交替百姓粮食。只要你们交出手中的大权,我与几位城主就会还百姓口粮,然后让几位精明的城主执政。” 欧士英质问道,“萧城主是经过全民大选才成为都城城主的,其他几位城主既然有意见,当初为何不当着众人的面说出来?” 易尘吐出一口嘴里的鲜血,“明说?你当几位城主是傻子啊,谁不知道萧幕有丹菲尔公主这个大靠山,当时反他,我们岂不是自寻死路?还好几位城主英明,卧薪尝胆,积聚实力,这次他们终于抓住了时机,几大城主联合抵抗,我看,萧幕,你是该回家种田咯!欧士英,就算你今天把我打死也没用,几位城主的大军已经是跃跃欲试了,他们势必要将萧幕铲除的。” 欧士英再次发力一掌打向了恶徒的胸口,“反叛军?他们疯了吗?星尊海神已勾结魔军团向祈灵城攻来了,他们这时候叛变,这才叫自寻死路!” 易尘咳嗽几声后,再次抬头,带着不屑一顾的神情,“星尊海神已承诺我们,会另赐予城池给每位城主,只要我们对付了萧幕和亦歌,她就会保全我们的性命,并还百姓口粮。至于那些百姓是生是死,就看他们自个儿的造化了。 “只要有大官做,只要有权利和地位,管他是哪朝哪代,今后,星尊海神就是我们的主子了。况且,她也属神界中人,我们跟着她,自然可以过神仙般的生活了。”在易尘与他们理论的过程中,萧幕始终没有说话,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那儿,六神无主,这一次对他的打击确实是到了极限。 他与易尘是在三月前结识的,当时,易尘被几个市井小混混殴打,正巧萧幕出城考察民情,看见了他们便上前阻止,救了身负重伤的易尘。 那几个混混知道是萧城主亲临都城灵寿街后,吓得拔腿就跑,当时,萧幕考虑到他们尚且年轻,也就没派人去追捕了。 萧幕将易尘背回祈灵殿,请了城中最好的医师为他诊治,三日后,他终于苏醒。 待他苏醒后,萧幕才了解到实情,原来是易尘借了他们的钱,无力偿还,就被他们打了个半死。那几个混混平日靠着赌钱赚了不少,所以易尘为了替父治病就硬找他们借了一些救急资金,没想到他们却提前让易尘连高额的利息一块儿还了,易尘身无分文,就只有让他们往死里打了。 之后,萧幕立即派人将易尘的家人接到殿中居住,并派人医好了易尘父亲的病。 易尘颇为感激,与萧幕和亦歌结为兄弟,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萧幕觉得易尘还是挺有上进心,又聪明,此后就让他进了摄政王府当差,每个月的俸禄可抵个朝中三品官了。 为了戒除年轻人的赌瘾,萧幕颁布诏令,所有的城池都将赌场取缔,并将那些四处游荡的市井小混混聚集在一起,专门为他们开设了学堂,让他们得以考官,不再无所作为。 而之前开设赌场的老板及小工也被亦歌安排进入各个王府当差,俸禄优厚。 百姓们都称赞说萧幕和亦歌是他们的活菩萨。 平日,易尘没事儿的时候就会去找萧幕,三兄弟常常聚在一起饮酒,感情甚好。 萧幕怎么也没想到,他竟养了一只虎在身边,亲如兄弟的人毫不留情的背叛了他,让他陷入两难的境地,他无力再责怪易尘,只是感叹梦华王朝的残酷。 他知道,他并不是那个时代的主宰者,他能做的不多,然而,事实告诉他,他又必须完成使命,否则将有千千万万的人因他而死。 他游离在噩梦般的境遇里,耳边全是濒死的惨叫,那漆黑的世界里隐约有无数的人影,影影绰绰,形如鬼魅。 他开始挣扎,想要逃离黑暗,可他却被无数双利爪丝丝的抓住,那些利爪掐进他的肉里,让他痛不欲生,浮现出的地狱魔鬼也在他眼前猖狂的大笑,那厉鬼似乎在骄傲的说着什么,让他全身战栗,手脚痉挛的蜷缩在一起,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想要逃离就必定将魔鬼打败,不然他永远都无法回到自己思念的故乡。 萧幕发呆一阵后,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的表情是木讷的,话语也是漠然的,他清楚,他面对的将不再是兄弟,而是敌人,他不忍心伤害却又必须打败的敌人! “易尘,我可以交出都城城主之位,但你回去告诉星尊海神,她必须先保证百姓们的口粮不缺少,不会让百姓们饿着。” 此语一出,立即遭到了亦歌的反对,“萧幕,你也跟着他一起发烧啊?在这节骨眼上,你让出城主之位,这跟将城池送给敌人有什么区别?只要我们退步,就代表我们认输了,越是在这种时候,我们越需要冷静。” 萧幕骤然愤怒的吼道,“冷静?你让我们如何冷静?你听听这城楼下的声音,百姓们饿了,渴了,他们在向我们索要粮食!你难道就这样不管他们,我好歹也是一城之主,怎能弃自己的臣民不管?” 亦歌的态度也很坚决,“不行,我不同意你这么做!眼看大敌当前,你我决不能因为一些小人而乱了方寸,只要我们打败星尊海神,一切的难关都会过去的。百姓们自个儿的家里应该还是有些粮食和水的,让他们将粮食全部集中起来再平均分发到每家每户。至于几个城主叛变之事,我会率军镇压,你只要想出对付星尊海神的方法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让百姓们继续饿着?” “我不是让们饿着,只是这是非常时期,没有别的办法嘛。我们同样也没吃没喝,大家忍忍就过去了,等打完这仗就好了。” “亦歌,你知道咱梦华王朝有多少小孩,老人和患病者吗?我们能饿,那他们呢?一切以人为本,其他的搁一边儿去,我自会处理!” “萧幕,你今儿怎么了?我请问你,你要怎么处理?你退位,他们就会占领祈灵城,星尊海神再攻打其他城池,梦华王朝就玩完了!我是不会让你这么做的。” 萧幕一拍桌案,“现在你还没有权利阻止我!” “那你要不要试试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说着,“破天”已经无声的出鞘。 眼看事态恶化,欧士英站了出来,严肃道,“两位别争了,你们说得都有理。这样吧,我让神界使者带着神界留存的粮食去发给每位百姓,暂时缓解事态的蔓延。你们二位就在这里好好想想怎样对付海神,我去解决那几个叛变之徒。亦将军,你恐怕要随时准备作战了,龙鳞神确实被海神给救了。萧城主,你也别太担心,百姓们谅解我们的,咱们梦华王朝的子民可不是无理取闹之人。” 萧幕仍是一脸执着,“伯爵,他们是冲我来的,没必要连你们也一起拖累,他们就是稀罕我这位置嘛,我让给他们就是了,反正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 “姓萧的,你都多少岁了,还这么幼稚吗?你怎么说也是个导演加城主吧,别这么没志气,一切就照伯爵的去做。现在紧要的是镇压住叛军,我们一定不能让梦华王朝陷入内乱之中。” 萧幕尖尖的下颌一扬,似乎要说什么,却又忍了下去,只是无声无息的回了寝宫,那一刻,他的背影竟是突刺的瘦骨嶙峋,早已失去了先前所向披靡的气势。 亦歌得意的对伯爵说着,“他小子沉默就代表他已经答应了,让他一个人静静吧。至于易尘,放了他吧,没必要惩罚他,该发生的都发生了,说什么都晚了,当然,这也是萧幕的意思。我现在随你一同去镇压叛军,星尊海神的如意算盘打得真好,不过,我会毁了她这步棋,狠狠将她一军的。” “好,我们这就走吧,据可靠消息称,几位叛变的城主已通过你们修筑的驰道,气势汹汹的朝祈灵城攻来了。龙鳞神必定紧跟其后,这场硬仗可有得我们打咯。” “打就打呗,反正我这柄“破天”还是挺好使的。天神让我穿越到梦华王朝,就是让我来当大侠的。金庸先生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此乃博爱与大义啊,就像杨过,哈哈。不过呢,这次的英雄角色换我和萧幕了。” “亦公子所说的金庸先生应该是一位很厉害的人吧,提到他的时候,阁下情不自禁的产生了敬畏之心。” 亦歌竖了竖大拇指,“那当然,金庸先生是我最遵从的大师。好了,别瞎扯了,走吧,我们要为这城里的百姓铲除多有敌人!” “好,我们这就去。” 第五章 海鹤之战 在亦歌和伯爵赶到祈灵城外的千里关时,城外的战事已起,幸好天兵天将在伯爵的号召下及时赶到,才为百姓挡住了叛军的袭击。 坐在黑色坐骑上,满脸络腮胡的男人嘴角抽动了一下,杀意从眉间一掠而过,他挥鞭策马,朝着身旁的另一男子说道,“青王,神界的人都来了,看来萧幕那小子的面子挺大的。” “赤王,别担心,有星尊海神为我们撑腰,我们有什么好怕的?连那个什么公主都拿咱们的主子没辙,他萧幕算个屁!” 青王和赤王其实就是青城和赤城的城主,梦华王朝的城池被划分后,以祈灵城为中心,各地的城池分为不同的王和节度使,如此一来,便可让城内城外都保持长久以来的安定。 可萧幕还是算错一点: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一旦那些人被封了王,他们便想往更高的位置攀登,直到取代天下之君的大位。 萧幕本就是个艺术创作者,不太懂官场里的那些勾心斗角,所以造成如今混乱的场面,他也是后悔莫及,后悔当初不应该给那些人那么大的权利。毕竟处于乱世,对他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亦歌带着嘲笑的口吻对几位城主说着,“青王,赤王,你们来得可真是时候啊,我和萧城主倒真的是好久没见你们了。萧城主之前还跟我说,要请你们几位喝酒的,没想到,几位都是心灵相通,那么快就来了。只可惜,那杯美酒你们怕是喝不了了,因为你们是过不了这千里关的。” 身穿银色战甲的青王狂妄大笑,“喝酒?哈哈,看不出来,萧城主还有这等闲情逸致,真是难得。不过,他本不属于这里,所以我们必须找回属于我们自己的权利。他既然不肯主动退位,那就接受我们的挑战吧。” “你们先胜过我和欧士英伯爵再说吧。别以为自己是多么了不起的人,骄兵必败,懂吗?” “废话少说,接招吧!”青王转过脸迎着夕阳射入的方向,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 倏尔,天际之中有了一丝阴郁的黑暗,夕阳西下,狂风肆虐,万物即将碎裂为尘埃。数千叛军驾着星尊海神赐予他们的海鹤在凝定的半空盘旋,海鹤不同于一般的鹤群,它是生长于深海中的一种战鹤,有着与战马相同的作战能力,在龙鳞神被海神救出后,他就施用魔法控制了海鹤,那些橙色的海鹤极具魔性,羽毛纷纷变为了殷红,而且竖立在双翼上,犹如钢铁般坚硬,战士们就伏在海鹤的背脊上向下面的天兵天将以弓箭射击,那些箭支都涂上了地狱邪灵炼制而出的剧毒,一触碰就会让人瞬间如铁遇岩浆般的融化。 由伯爵和亦歌率领的天兵天将也展示出了他们的看家本领,战士们身形一变,纷纷隐去真身,以心神操控神剑,万剑齐飞,漫天飘动的尘埃仿佛在那一瞬间徐徐涌来,弥漫天际,迷蒙的尘埃之中仿若呈现着一些依稀的历史场景,那些头颅和鲜血穿越无数岁月烟尘,从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遥遥而来,笼罩了整座城池。 上百柄神剑蹿出,在昏暗的空中画出一道长虹,激射而至,“铿铿铿”!剑剑相击,电光火石之间,已各抢数招,凌厉狠辣之处疾捷如风。 “刷”,海鹤上的羽毛如利器般脱落,盘旋于空中,划出美丽的弧形,最终在叛军的咒语操控下,那一片片羽毛铮然绽放出耀眼的白光,白光涌入,令人不住的想要闭眼,然而也只是那一刹那,羽毛已深深划破神剑的阻拦,死死嵌入了天兵虚无身体上的咽喉,令人窒息的死亡气息扑面而来,神界战士在被剧毒羽毛刺破咽喉后立即现出真身,轰然倒地,轻轻阖上了眼睛,在临死前,他们用明澈的眼眸看着浴血奋战的伯爵和亦将军,心里默默的为他们祈祷,他们的血已流尽,悄然滑落到“破天”剑上,渐渐冷凝。 顿时,“破天”剑在亦歌的手中强烈震动后,闪电般的跃上天际,一剑斜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刺碎海鹤的心脏,让之四分五裂。 殷红的羽毛如雨般飘落而下,将大地也骤然染为了一片红色,突如其来的寒气足以致命,亦歌在冷光中腾飞而起,抓住了盘旋于空中的“破天”剑,踏空而行,挥剑直逼青王。 青王瞬间施展出引以为傲的陌上剑剑法,两剑刀锋交击,发出令人齿酸的厉响,那交织的白光在冷月下如同蔷薇绽放,寒风簌簌,席卷大地,漆黑的天幕转瞬无声无息吞没了所有。 亦歌霍然发力,那双瞳纯黑,如同不变的夜空。 只见他凌空挥剑,甚至令人无法看清“破天”的身影,倏忽,居然有烈焰般的剑光凌空燃烧,混同着鲜红的血。 亦歌在使出“破天”剑剑法第二招时,青王的头颅就已在剑尖划过的一刹那而重重垂落,那颗头颅在落地之时还瞪着充满仇恨的双眼,血丝布满他的眼白,甚至有隐约的血从他的眼角滴落,那是旷世惊人的仇恨在烈焰中愈加升腾。 亦歌收剑,急速后退,其实在使出最后一剑时,他已被青王的内力所攻击,他全身的筋脉显然是受到了内力的震动,令他感觉身体仿佛被人撕裂般的剧痛。 他一贯自信的眼神里也充满了一丝凝重,眼看又一敌军挥剑斩来,他身形一动,虽然他已感觉自己的腕脉微微一痛,但他还是闪电般地飞身掠起,“破天”无声无息地挥动,不等对方的剑刺来,“破天”就压住了对方的咽喉。 可,敌军战士那空洞的眼里却流露出一种深沉的傲气,“亦歌,你别以为你今日杀了青王,杀了我们就可以舒舒坦坦的当你的大将军了,星尊海神是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对她来说不过是一只随时都可以捏死的蚂蚁!哈哈。” 亦歌本想放他一条生路,可听他如此的侮辱,亦歌还是挥剑,割破了对方的咽喉,尸体堆积如山,冰冷而血亮的剑光就穿梭于尸堆之中,带去了诡异的阴森气息。 伯爵施用术法,令海鹤的羽翼呼啦啦的撕裂,伏在海鹤背脊上的叛军战士踏足凌空,飞身而起,可他们始终逃脱不了伯爵所设下的结界,他们竭力破除结界,却被无形的防护界反击,导致筋脉全断,窒息而死,叛军由此伤亡惨重。 千里关的驰道上寒风继续狂野地吹拂,硝烟的气息越来越浓,一大片黑色的云,急速移动着,赤王和白王驾着一只大的惊人的海鹤铺天盖地的向亦歌席卷而去,那变异的海鹤的魔性比任何一只小海鹤都强。龙鳞神在对它施法后,它的魔力就瞬间增强了好几倍,无比骇人。 它的嘴角喷出了黑色的毒汁,毒汁滴落而下,瞬间犹如一颗炸弹般的猛烈爆炸,几个天兵未来得及躲闪,毒汁滴落的瞬间,那种爆炸性的魔力甚至炸碎了他们的肢体,使之分裂,惨不忍睹。 赤王和白王伏在海鹤背脊,急速的从指间飞出密密麻麻的暗器,夜里瞬间闪出夺目的光来,暗器如网,甚至遮蔽了半边夜空。 这时,龙鳞神从驰道下的崇山峻岭中飞身而上,凌驾于高空之上,被束缚了那么久,他还是如此丑陋,甚至比以前更加邪恶,他赤裸的手臂上还长出了不少黑色鳞片,长长的银色发丝如白雪般飞扬,见了无疑不让人战栗。 他左右瞬间转动,隔空就扭下了天兵副将的头颅。看来,他在被萧幕逼回地狱的那些日子没少花心思练就更为高层的魔功。 天际中顿时传出龙鳞神那浑厚且具有穿透力的声音,“亦歌,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我们的这笔账是应该好好算算了。” 眼看亦歌有危险,伯爵想飞身为他阻挡,却被赤王和青王纠缠,三剑交织,剑剑击出金色的火光。情急之下,伯爵只好施用术法点了赤王和白王身体中的八大要穴,使其摔落而下,无力还击。 正当龙鳞神伸出魔爪想要置亦歌于死地之时,伯爵隔空一划,削去了恶魔的五根指头。可不料,在他五根指头断裂后又立即长出了新的手指。 此时的龙鳞神浮在天幕中猖狂大笑,眼里放出了束束冷光。 “欧士英,看来天神并不眷顾你嘛,就传授这点神力,还让你来对付我?哈哈,天下诸君,能耐我何?能耐我何啊?” 伯爵并未理会龙鳞神,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亦歌不要去招惹龙鳞神,一旦刺激了他,只会增加他的魔力。 亦歌也只好忍下了自己的怒火,没有回击龙鳞神。 在双方对峙的间隙,伯爵已将神力聚集,只见他手中的赤红色法杖灵光一闪,化作一柄利剑刺向邪恶的龙鳞神。 那剑上被注入了神力,在龙鳞神施用邪力阻挡利剑攻击之时,伯爵默念神语,隔空画出一个个无形的字符,倏尔,一层淡淡的蓝光死死缠住龙鳞神。悬空的字符越来越密集,蓝光也渐渐化为一根根无形的小针,死死嵌进恶魔的身体,从他的头颅到脚尖。 那像是一个恶咒,让龙鳞神无力运功,针扎入肉体,封住了他所有的筋脉,那一刻,他手臂上的黑色鳞片开始片片脱落,甚至露出了他白森森的骨头。 他其实在上次被萧幕逼入地狱的时候,他的手臂就已被“破天”斩断,为了复原自己的手臂,他忍着剧痛跳入魔池,施用邪术接好了被斩断的手臂大,但他原先的皮肉已经腐烂,他只好移植了鳞片在自己的手臂上。 先前,他的手臂被伯爵用灵光幻化而出的利针一扎,鳞片脱落,便露出了他可怖的骨头。 龙鳞神开始咆哮,眼眸中的红光一丝丝透出,神情狰狞恐怖,天地之间顿时陷入一片死寂,那种短暂的沉默是奇特的,带着一种心脏都停止的凝滞,两道目光在天际间碰撞,仿佛可以听到某种隐秘而尖锐的声音。 暗夜里,只听“刷刷”的声响,龙鳞神用裸露着白骨的双手同样施展出了邪术,那骨头随着咒语而扭动,手腕隔空一百八十度旋转后,又一位将士的头颅被恶魔硬生生的扭下,头颅含冤落地,发出无数的闷响声后,一切便又归于寂静。 鲜血泼洒在原本圣洁的关隘中,大战尚未结束,已在狭长的驰道中形成了一条骇人听闻的血河,一切像是镜像幻影,却又如此的真实。 顷刻,“破天”吞吐而出,瞬间划过茫茫的夜空,冷彻千古。剑光横空之时,众人都感觉到了凌厉的杀气。 亦歌御剑凌空,剑光如流星般一掠而过,他紧抿着嘴唇,仿佛克制着什么情绪,眉间浸润着风霜和生死,每一根线条都有如刀刻。眨眼之间,他身形一晃,手指拈着剑诀,手中迸出一线寒光,直射龙鳞神的咽喉。 冷雨无声无息的在暗夜中飘落,亦歌刺出的那一剑薄而快,宛如惊电穿破千里关浓重的夜色,居然不差丝毫的将空气中下落的雨珠切为粉碎。 剑剑徐徐展开,剑气弥漫在雨里,激起半空的雨点纷纷反跳,剑尖从雨中刺向对方。 此时,他漆黑的瞳孔里却有幽暗的火焰燃烧,倔强地不肯熄灭。 龙鳞神怒喝,“亦歌,我要杀了你!” 他随即默念咒语,魔爪不住的从他腐烂的手中蹿出,宛如利剑般强劲的席卷向亦歌。 伯爵惊呼,“亦歌,小心!” 还未等伯爵的话音落下,“破天”已被鲜红的魔爪给缠住,并轻轻划过亦歌的胸膛,他胸前的战甲已在瞬间碎裂,胸口处留下道道血痕,那些血痕逐渐突兀而起,令亦歌鲜血直流。 眼看“破天”不敌魔爪的攻击,伯爵腾空而起,再次与恶魔交锋。可不料,赤王与白王却趁亦歌受伤无心反击之时,从后侧偷袭了伯爵。 两柄利剑死死插入了伯爵的后背,血立即浸润了他厚实的战甲。 那一刻,伯爵的眼眸里陡然有刺痛的表情。 苍穹变幻,璀璨而诡异。夜里的风干燥而冰冷,猎猎吹去,又消于无痕。龙鳞神用魔爪在周身划了一个椭圆,顿时,白光从他的内脏中四射而出,那样的邪气像一场暗涌,搅起漫天血雨,风声越来越凄厉,带着阵阵血腥。 冷月下,闪着纵横万里天地的金属光芒,伯爵能感觉到自己的肺腑里有刀剑在搅动,可他仍是凝神聚起神力,那柄千剑之剑在空中划出了凌厉的弧度,只见他信手挥洒,海鹤的羽翼纷纷碎裂,凌乱地飞满天空。 然而,龙鳞神忽地发力,无数的利爪如密网般席卷天地。 伯爵不断地用心神操控神剑,剑光纵横交织,剑光掠入,劈斩魔爪,那柄剑在魔爪形成的阵势中无数次的搅动,血蜿蜒着从魔爪的指尖滴落,龙鳞神蓦然咆哮,面色狰狞如鬼。 愤怒之中,他唤出上百柄魔剑,一齐旋转着向伯爵反攻而去。 伯爵本想急速后退,却被赤王和白王挡住了退路。他飞扬的蓝发在火焰里飘舞,火焰如龙蔓延千里关,死亡近在咫尺。 这时,亦歌破空而行,横飞着甩出“破天”,让“破天”刺入龙鳞神的剑阵里,为伯爵挡开那些毒剑。 龙鳞神的攻击时越来越激烈,一条褐色飞龙在他的召唤下从千里关旁的崇山峻岭中腾空飞跃,那飞龙竟硬生生的吞下了伯爵所幻化出来的神剑,它摇动长尾,扑簌的飞向亦歌,那样的速度快到亦歌和伯爵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突然,一位女子凌空飘然折身,持剑刺破凝定的半空,那一剑,自空中迫击而去,竟然也隐挟着风雷之声,气势如洪。绽放着银光,如灵蛇般的刺破了飞龙的长尾,飞龙绿色的长尾瞬间从身体中脱落,发出一声震怒天地的长啸后俯冲而下,没入了稠密的千里树林。 亦歌惊呼,“雪樱,你怎么来了?快走啊!刀剑无眼,这儿太危险了!” 身穿银裘大衣的女子甜美的一笑,“亦将军,我可是幻月成的一城之主,没那么不堪一击的。” 正在此时,龙鳞神隐去其身,化为一团黑气携剑直刺雪樱胸口。飞龙是龙鳞神在地狱最爱的魔物,如今,它受伤了,他当然要为它报仇。 那一剑,无人看清龙鳞神是如何出手的,只是雪樱的胸膛立即流出了一大摊的血,染红了她的大衣。 她倒在了他的怀里,脸色苍白,嘴唇发黑,连她明澈的双瞳也失去了仅有的亮光。 他抱着她,不知所措,嘶哑的喊道,“雪樱,雪樱,你可是一城之主,没那么容易就倒下的,对吗?” 然而,她已无法回答…… 天空更加的阴暗,没有意思生气。遥远的天边也似若寒雪飞舞,晶莹的雪花铺天盖地的飘落而下,渗入梦华王朝的沃土中,丝丝寒气萦绕城池,让原本肃穆的大殿变为了一片银装素裹。阵阵飓风扬起飘落的雪花,弥漫了如墨浓黑的天宇。 他抱着毫无体温的她,忍不住在黑暗里微微发抖,那样的冰冷直沁到他的五脏,曾经潇洒坦荡的他似乎在眨眼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知道,要不是雪樱为他挡下龙鳞神的攻击,如今倒地不起的就是他了。他曾暗自想过,要默默地守候在她身边,不让她受一丁点儿伤害,就算她不曾知晓他的存在,那也无所谓。只要让他知道,她在幻月城中一切尚好,他就已经知足了。 他道不清那种模糊的感觉,所以也就一直当个隐形人默默地守护着她。 萧幕也曾好几次告知他,他是对雪樱产生了爱意。可他终究不想给她以美好的希望后又亲手残忍的毁灭那个希望,他无论如何是得离开梦华王朝的。 直到她为他挡下恶魔攻击的那一瞬,他彻彻底底的明白了那种无语言表的爱,看着她倒下,他痛彻心扉,此时此刻,他愿付出所有去换回她的命,就算代价是让他永远无法回到现代,他也愿意。 厮杀的战乱中,他在落泪眼泪滴落在了地上炽热的血里,逐渐蜿蜒着沾染了千里关外的大地,让圣洁一时的梦华王朝再次恢复了野性的血腥之味儿。 横七竖八的躺着战士们冰冷的身躯,欲望蒙蔽了他们的双眼,如果他们早知今日的下场,可能就不会造成今日的悲剧了。 第六章 火麒麟 战乱之时,星尊海神和沁兰攻入神界,阻止丹菲尔公主去到梦华王朝拯救亦歌等人。 母女俩合力打伤了镇守神界天门的天兵,直攻神界大殿。 为了神界与梦华王朝的安定,丹菲尔公主毅然出殿应战,诸位神界重臣也纷纷前去大殿,围剿魔女。 丹菲尔公主对付星尊海神那是绰绰有余,金色的法杖一挥,就将她困入了强大的结界之中,公主唤出神力,她纤长的手指牵引着丝丝稠密的红色引线,像是织起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红色大网。 那些引线沿着蜿蜒的抛物线丝丝缠住星尊海神的咽喉。顿时,她嫩白光鲜的颈上就渗出了暗黑的血,深深的血痕也开始突兀而起,灵她无力发声。然而,她妖异的瞳孔却丝毫也没有放过公主,那是极其邪恶的摄魂术。 因为她血脉不通,就只好将全部的邪力聚集在瞳孔之中,她的瞳孔更是瞬间由绿色变为了红色,谁与她对视,谁就会被她瞳孔中绽放的邪恶之光给暗伤。 一束邪光在聚集了足够的邪力后,它会如一柄利剑似地狠狠刺入对方心脏,让其心神皆散,灰飞烟灭。而且,摄魂邪术师不会受结界限制的,即使星尊海神的身体被封于另一结界中,可邪光仍然可以穿透淡淡的蓝色光圈,以此置人于死地。 邪光急速穿透结界,确如利剑般的斩断了公主手指尖织出的引线,强大的反击力令公主踉跄着后退。 幸好有众神官一齐用神力唤出天符,对海神下了天咒,才让她乖乖屈服,不再反抗。 见母亲被困,那更是激发了沁兰的魔力,她将自个儿幻化为了一只火麒麟,全身被火包围的魔物腾飞而起,一脚就踢翻了数个神官。 她再次凌空翻转,从燃烧着烈焰般的利爪中甩出稠密的八角形暗器,那些暗器以精确地速度和角度彻底斩断了公主的引线,牢牢刺入公主的指间,鲜血立即涔涔而下。 倏尔,她又从高空俯冲而下,利爪如魔鬼般的撕开了公主所设下的蓝色结界,隐约的光圈立即消逝不见,她顺势将自己的母亲扶上自己的背脊,震天一吼后,身形化为乌有,消失在了漫漫云海之中,只留下她那凶恶而妖异的邪光和震怒天地的惊吼。 恶战之后,公主元气大损,脸色惨白,她想御剑飞行,赶赴千里关,可还没离开神界,她就昏倒在了大殿,不得不被侍女搀扶进寝宫休息。 无奈之下,她只好派伯爵的贴身侍卫御剑赶到千里关解救亦歌的燃眉之急。 天之不幸,西德侍卫在御剑飞行的途中遭遇魔军团精兵的反击,身负重伤。 强烈的风扑顶而去,梦华王朝的大地上悲鸣连连,万物生灵蓦然咆哮,江声浩荡,巨大的漩涡荡漾开来,卷向千里关。在水的光影中,无数的人扭抱成一团,互相刺杀,伴随着一声声的惨叫。 眼看大局就快被龙鳞神掌控之时,一个人影骤然从巨大的江水漩涡中飞身而来,他穿着发亮的蓝色战甲,驾着一匹白色骏马,迅速冲破漩涡,撞开了驰道边的高墙,一手挥鞭策马,一手挥剑,那白色的剑光居然带着料峭的寒意,剑光四散开来,生与死就在那一瞬间交错,即使是龙鳞神也无法看清他是如何动手的,只是听到魔军团战士头颅与躯体分开的碎裂声,宛如一串钢铁折断脆响。 无数的冤魂在此夜里破土而出,他们环绕在白色骏马的四周,哭泣和哀嚎,像是在对自己的救世主诉说龙鳞神的一切罪状,冤魂们相信,正义之士即来,于是天地有序,众生芸芸不息。 透过交错的剑光光影,什么都看不清晰,人面模糊,剑影却在眨眼之间瞬息万变。 风吹着像波浪一样上下翻涌,看来,人们的预言讲一百遍果然就会成真。男子挥着刻着图腾的宝剑,剑剑刺去,刺破了凝定的半空,带着傲人的气势,一次次的斩下邪恶的头颅,千里关完全浸润在了流淌的鲜血之中。 斑驳的城墙头上映出他的影子,是如此的魁梧,他的剑势更是在呼呼的北风与逼人的寒气中显出了前所未有的磅礴之气。 无形的剑风呼啸来去,凌厉纵横,毫不间歇,裂开了夜空,剑尖划过之处,敌军将士皆粉身碎骨,死状尤为惨烈与可怖。 龙鳞神再次唤出飞龙,那长龙继续在空中中旋舞飞扬,昂首直冲云霄,震得天地失色。 然而,他却未有一丝惧怕之色,顿足凌空,熟练的展出眼花缭乱的剑法,每一招都刺中了飞龙的要害。当他挥剑,翻转,使出最后一招“封剑”之时,飞龙的咽喉已被凌厉的剑锋割断了,血如箭一样地射出,染红了他的白色坐骑。 飞龙还在拼死挣扎,张嘴喷出绿色毒汁,对于魔,他当然不会有任何的仁慈之心,又一剑隔空刺去,飞龙已然来不及躲闪,心脏碎裂在外,扑通一声落入血海,身体的残骸瞬地被流淌的鲜血覆没,不见其踪影。 他似乎对龙鳞神了如指掌,他也很清楚此时龙鳞神已是魔性大增,他屏住呼吸,身形一变,迅速蹿入了他宝剑的剑身之中,锋利的剑尖骤然彩光四射,照彻天际,宛如一轮彩虹悬挂天际,美妙极了。 人剑合一之后,利剑在彩光包围中飞跃上天,再由上至下,直刺龙鳞神的天灵盖。 那样的气势可称得上惊天地、泣鬼神,令光影映照中浴血奋战的战士们都纷纷倒吸了一口冷气,剧烈的剑风卷起他们的衣角,犹如城门上那随风而飘的猎猎旌旗。 那一瞬,龙鳞神只觉呼吸有些微微的凝滞,他的背影在光影下恍如鬼魅,宝剑毫无阻拦的冲破龙鳞神的防护界,在天幕中划出深深的一条弧线后,精确无误的没入了龙鳞神的天灵盖,瞬间,黑血四溅,他空洞的眼里也流露出一种深沉的悲哀。 但龙鳞神一向反应极快,趁他还未再次攻击之时,身形晃动,一溜烟儿的就带着他剩余的魔军团战士,离开了千里关。 他的宝剑随即从空而落,现出了真身,他立即腾空飞行,想要乘胜追击,然而,追了几丈之后,他就不见龙鳞神的身影了。 情急之下,他只好御剑返回千里关。 恶战之后,血腥已经消失在了暗无天日的惨白天空,天幕下的驰道血流成河,映照着千里的晚霞,然而,那轮晚霞浸润在血河的映照中却早已失去了固有的本质,敲上去狰狞而可怖。 伯爵和亦歌都已受伤,天兵也是伤亡惨重,他返回千里关后,扶起伯爵,轻声道,“欧士英伯爵,你先吃了这颗灵药,然后回神界,丹菲尔公主在与海神的对战中元气大损,众神已忙成一团了,你回去主持大局,别让公主太操劳。这里的一切交给在下就行了。”说着,他将一颗橙色的药丸递给了伯爵。 由于他带着一个银白色的面具,无法看清他的模样,于是伯爵质疑道,“阁下是?你是我们的大恩人,我们总得知道你是谁吧。” 面具背后的嘴角微微扬起,“伯爵,你以后自然会知道我是谁的。这次,我只是打伤了龙鳞神,他的天灵盖还未完全碎裂,他还会卷土重来,所以,这仗我们还得跟他耗下去。” “我知道,那亦歌和雪樱就交给你了,我先带天兵天将回神界。” “好。记住,服药后的两时辰内别喝水,不然会失去药性的。” “嗯,谢谢了。” 待伯爵率天兵天将离开后,他走到了亦歌身旁,“亦将军,你也先服下这灵药,对你的伤口有好处的。雪樱公主伤势过重,我们还是将她背回大殿诊治吧,这里太冷,她的身子受不住的。” 亦歌无力的站起身,“你可以救她?她不会死的,对不对?” 他沉默了一会儿,冷静道,“我会尽全力救她!” “那好,我这就背她回去。” 他笑了笑,“你自己都身受重伤,还是我来吧。” 他俩一进城就赢得了百姓们震耳欲聋的欢呼,好不容易才挤过人群回到了大殿,这时,萧幕从殿中走出,看着受伤的雪樱,诧异道,“雪樱受伤了?伤得严重吗?我立即宣御医进殿为她诊治吧。” 然而,亦歌只是冷漠的应了句,“不必了。”说着,他就将雪樱抱回了寝宫。 男子轻轻地将雪樱靠在床边,双手平推至她的背部,真气逐渐通过他的手掌传送给了雪樱。 此时的她明显是恢复了几丝血色,可还是没有任何知觉,任凭亦歌怎样呼唤,她都毫无反应。 随后,他将灵药捣成粉末,用水灌入了她的嘴里,她也下意识的吞了,连之前微弱的脉搏都恢复了正常,可她就偶是不醒来,像是陷入了一场迷幻的梦境之中。 他无力的摇头,又长叹一声,道,“亦将军,公主元气耗损太严重了,她几乎是用了全力对付飞龙,后又被龙鳞神攻击,就算我用了灵药还是无法唤醒她,但她有脉搏,也有呼吸,只是元气太弱,无法苏醒。或许,能让她醒来的只有意志力,她自己的毅力和我们重复不断的呼唤。只要她能有一点点意识,她就会醒来的。” 亦歌一脸愁苦,“你的意思我明白,雪樱是成了植物人。她是为了我才这样的,放心吧,我会唤醒她,无论用多久的时间,我都愿意。” “我相信亦将军,你一定能唤醒公主的。” “好了,我们先出去吧,让侍女为公主淋浴,穿着那身带血的衣裳,她会很难受的。” 随后,他们就出了寝宫,亦歌轻语道,“你是哪位?还有,你为什么要戴着面具,不让我们看清你的真实面目呢?” 还未等他回答,萧幕一脸愧疚的走到殿内,问着亦歌,“雪樱,她怎么样了?” 亦歌这次对萧幕失望透顶了,萧幕明知道两军在千里关厮杀却懦弱的躲在黑暗的寝宫,不敢前去助阵。 这让亦歌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力,他曾以为,无论如何,萧幕都可以独当一面,可这次,他的判断却错了,而且是错的彻彻底底。 他冷冷应了句,“植物人,雪樱她成了植物人。龙鳞神出手太重,让她元气大损,虽然这位大侠将真气输送给了雪樱,也让她吃了灵药,她的脉搏和呼吸也恢复了正常,但她没有意识和直觉,一直沉沉睡着。这只有靠她自己的意志力才可醒来。” 听到亦歌的话,萧幕立即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不会的,不会的!雪樱她那么厉害,怎么会伤得这般严重?” 亦歌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愤怒道,“怎么不会?如果不是她,现在躺床上昏睡的人就是我了。她是为了我才变成那样的。当时,摄政王有前来大殿向你禀报龙鳞神卷土重来的事儿吧,你为何还无动于衷,窝在这昏暗的大殿。 “萧幕,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变了,变得陌生。如果今日没有这位大侠赶来击溃龙鳞神,我们就真的彻底输了,你所有的企盼也就都破灭了,明白吗?” 萧幕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们。当时,摄政王确实有前来向我禀报战事,我也不知道为何,这一次我真的怕了,也真的厌倦了。我厌倦了用利剑去斩下那些头颅或者割断他们的咽喉,我也害怕再次目睹马革裹尸,血流成河的场景,我现在一想到杀人,一想到战争就会头疼,感觉整个脑袋都快要炸开了。 “我知道我的行为会被天下众人所耻笑,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的烦躁和恐惧,当时我提议将都城城主之位让给青王等人,为的就是避免内战再起,又可保百姓之安危,我万万没想到,我一时的逃避却害了雪樱。这场幻想的梦真的碎了,我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梦里,忽视了现实的残酷,真的对不起!” 亦歌的怒气越来越大,“萧幕,你认为现在说对不起有意义吗?我没想到,你来这里都这么久了,可你还没明白梦华王朝的游戏规则,这里容不得你逃避。我,欧士英,谁又愿意去杀人?枉费你原来还看了那么多历史书,包括主席啊,他当年还不是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役才建立起新中国的,你总是妄想能在乱世中用和平方式去解决一切问题,萧导啊,这可不是你指导的电影《梦华王朝》,你想怎么改剧本就怎么改,你是个明白人,我说的道理你都明白,只是你不愿意去接受和面对罢了。你以为我杀人,我看到血染千里关,我就会好受吗?我知道杀人有违背你的原则,毕竟在现代,像我们这样杀人早被判死刑了。可不同的是,这里是梦华王朝,你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者被杀。这件事我也不想再深究了,雪樱已经这样了,你说什么都是徒劳,还是省省力气,想想怎样彻底击败恶魔吧。” 男人听到亦歌的话后,不由赞叹,“胸怀天地阔,眉间一字宽,振衣千绝岭,濯足万里江。亦将军的气度,在下好生佩服。” 亦歌淡淡一笑,“兄台真是抬举我了,大家都是兄弟,兄弟之间是不会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们,你是谁呢?为什么一直戴着面具呢?” 他双手抱拳,“在下原秋野。” 第七章 安史之乱 萧幕一惊,“原秋野?梦华王朝的臣民册里,我怎么从没见过你的名字啊。难道你也是神界的人?也不对啊,如果你是神界中人,那丹菲尔公主就会告知我们啊。” 他应道,“萧城主,秋野既不是梦华王朝的臣民,也不是完全的神界之人。秋野乃是唐代人,我戴面具是不想引起龙鳞神的注意,仅此而已。” 萧幕和亦歌同时惊呼,“唐代人?这也太夸张了吧,难道你也是穿越时空而来的?” 他取下了精致的银色面具,一张极其帅气和俊秀的脸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他那尖尖的下颌,高高的鼻梁,浓密的眉毛,澄澈的眼眸,完全就像是从漫画中走出的帅气王子。 亦歌目不转睛的看着秋野,“帅啊,简直太帅了。据我了解,唐代男人很少长这么帅气的,就算是唐太宗,唐玄宗,他们连你的百分之一也赶不上呢。而且你普通话说得超标准,简直酷毙了。快说说你的事儿吧,你一个唐代人怎会跑到梦华王朝来?大唐不早就亡了吗?现在都到21世纪的时代了,你怎么还活着?难道你是幽灵?” 他俊朗的一笑,估计他不戴面具的话,绝对让整个梦华王朝的女子都为之动容,心神不宁吧。 “两位,这事儿我也不知要从何说起啊!” “那就全部说,我俩认真听着呢。” “喔,那好吧。想必两位应该知道,繁华一世的唐朝盛世是因何事才开始逐渐衰退的吧?” 亦歌抢话答道,“当然知道,那是颇为著名的安史之乱,那场因安禄山挑拨而起的战争一直打了七年啊,七年才被镇压下去。安史之乱后的唐朝早已失去了当年的繁盛,便也一步步走向了灭亡,最终被宋朝取代,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秋野点点头,“嗯,亦将军说得很对。可事实的真相并不完全像你们从《史记》中知晓的那样。梦华王朝乃是一个不为世人所知晓的异世王朝,也可理解为它是虚幻的,可它却真真正正的存在着,而且它像是超越了一切世间束缚,万世长存。 “梦华王朝虽建立的尚晚,可它的存在却是整个异世王朝中一个不啻的奇迹——自唐朝开始,此后的宋,元,明,清,到后来的民国时期,再到新中国建立,乃至于21世纪的今天,这么长的一个时间里,梦华王朝一直存在,它确实不得不让人佩服至极。 “但是,无论哪朝哪代都规避不料一个事实,那就是恶徒的毁灭之举。梦华王朝的强大是我们不容置疑的,可龙鳞神却让这个强大的王朝永无安宁之日。而且不仅仅是梦华王朝,连唐朝也因此受到牵连。 “安禄山发动叛变,安史之乱开始后,玄宗曾派高仙芝高将军率军镇压,而我正是高将军的生死之交,也曾无数次的与他共赴沙场,斩将杀敌,让我大唐的边疆不再受外敌侵扰。 “故此,唐朝军队的实力我很清楚,安禄山虽然有他的本事,骁勇善战,并且有一批能为他出生入死的战士,可仅凭安禄山的智谋,这场仗也不可能打了七年之久。我大唐君主虽用七年的时间镇压了安史之乱,可此后不久,大唐君主更替,财力人力物力都大不如从前,军队气势大减,大唐盛世由此烟消云散,更让咱王朝的杨贵妃流落日本,终老未能回朝。 “龙鳞神想要操控世界,这是人人皆知之事。当年,他还在未雨绸缪,准备置神界于死地之时,冥界巫师为了在冥界得到更高的地位,他便利用邪术与巫术的结合制造出了一面可以看到未来王朝的镜子,以此来取悦龙鳞神。 “那位巫师在被天神贬入冥界,永不超生之前曾也是一位神界高官,可他荒淫无比,滥用职权,伤害无辜,最终被天神处死并贬到冥界,永世不得再回神界。 “去到冥界后,龙鳞神见他确有过人之处,就封了他为冥界巫师。可巫师这地位,在冥界也算是比较低级的。 “他为了取悦龙鳞神,就用天神造灵境的原理造出了一面同样可以看到未来的镜子,那镜子虽好,却是一面邪镜。 “它具有旷世的魔性,每日都要汲取新鲜血液后才能换得镜子的强大力量,呈现出未来的一切。 “龙鳞神得到此镜后,确实欣喜若狂,立刻就将巫师提拔为了冥界长官,辅助他治理冥界,并赐予了他可以随意杀人来换取邪镜神力的权利。 “得到大权后,巫师杀了所有曾侮辱过他或者蔑视他亦或是对他形成威胁的邪灵,他坐在冥界长官的那个位置上,那是彻底的高枕无忧了。 “邪镜神力唤出后,果真呈现了唐朝的盛世之景,龙鳞神看到庞大的唐朝之后也产生了忧虑之感,他怕唐朝会成为他当上梦华王朝之君后的又一绊脚石,唐朝强盛一天,那么他就不是真正意义上主宰天下的王!毕竟他要的不仅仅是称霸梦华王朝,而是称霸整个天下。 “或许是老天不长眼,竟让龙鳞神逮到了一个机会,那个机会正是安史之乱。只要他帮安禄山灭了唐朝,那么,他自己就又少了个绊脚石。 “于是他让长官带着他的信物去到了唐朝,他要与安禄山结盟,一同打败唐朝。 “安禄山说到底就是个匹夫,他连字儿都不会写,对于长官告诉他的话也是听得云里雾里,不知其所以然。 “不过,他倒是听到了重点,得知有人要助他一臂之力灭唐朝,他当时就乐得合不拢嘴。 “于是安禄山与冥界订下了盟约,安禄山哪儿知龙鳞神的阴险,龙鳞神想的是先借他的手灭了唐朝,再亲自杀了安禄山,这一箭双雕之策就真可谓完美无缺了。 “立下盟约后,龙鳞神施用邪术,亲自到了唐朝,赐了一大批上等兵器给安禄山的军队,并传授了邪功给每位战士,再经安禄山日夜的操练,他那支秘密组建的反叛军由此变得强大无比。 “返回冥界之前,龙鳞神还向安禄山指点了攻城要诀,安禄山也确实是个可塑之才,一点就通,牢牢掌握了唐军之弱点与每座城池的地势要点。进攻发起后,才让我大唐连连痛失几座要塞之城。 “龙鳞神离开冥界,违背世间秩序,私自闯入唐朝之事被天神知晓后,天神大怒,立即派天兵拯救唐朝。 “可他们晚了一步,我的好兄弟高仙芝被奸人所害,在洛阳城内被斩下了首级。仙芝死后,那些愚昧的狗官竟听信了陛下极不明智的诏令,开城进攻,我军战士不是伤残就是老弱,御林军的援军也未赶到,战士们毫无作战能力,洛阳城失守后,唐朝大乱,奸臣当道,陛下只好狼狈西进,去往遥远的成都避难。 “这一走,也注定了唐朝衰败之势的开始。” 原秋野在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着,“洛阳失守后,我一直潜伏在洛阳城内,想要为陛下铲除那些祸国殃民的狗官,可就算我深入虎穴,也是孤军奋战,最终很不幸的被安禄山囚禁于天牢,日日经受他的严刑拷打,吃尽了苦头。 “龙鳞神知道天神不会放过他,所以先发制人,正式向神界发起进攻。你们大概很难想象,神界与冥界之战的开始竟是因为大唐王朝这导火线吧。 “冥界大肆进攻神界,天神只好召回身在唐朝的天兵回殿应战。这仗一打也是近百年,神界的几百年就相当于你们的几年。 “天神全力对付龙鳞神,无暇顾及唐朝之事,就像天神所说的,他并不能主宰天下的一切。唐朝有它自己的宿命,那是世间任何一种力量都无法改变的。 “等天神集结众神官及天兵天将一举将龙鳞神打回冥界,让他身负重伤的时候,唐朝的安史之乱已经被镇压了。 “此后不久,太上皇驾崩,杨贵妃也是流落日本,再后来,唐朝又经历了几位君主当朝执政,可此后的几位君主皆没有太宗与玄宗的气势,更别提什么治国之道了。最终,唐朝走向灭亡,宋朝建立。 “当年,我趁着安禄山出征时逃出了天牢。因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上了太子,又被太子赏识,我成了御林军统领。几年为官中,我亲眼目睹唐朝之衰势,却束手无策,自愧不如。要是高仙芝没死,唐朝也不会在强盛百年后瞬间走向衰退。 “不久后,如豺狼般的宋军就浩浩荡荡的向我们杀来了。唐朝的疆土上瞬间血流成河,马革裹尸,生灵涂炭。唐朝亡了,它就像是一首壮烈的史诗,消逝在了众人的眼中。 “我的一腔报国热血终将付诸东流,生与死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家彻底毁了,多少颗头颅被斩下?多少颗心被撕裂?那还真是“江山情愁如烟云,此城还在亡君心”吧。 “小时候听家父讲汉武帝智勇双全灭暴秦的故事,觉得很英勇。可到国破家亡的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其中的辛酸与痛楚。这个世上,没有万世的基业,无论你怎样强盛,最终会被更为强盛的朝代所取代,更残酷的是,没有人可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那些冰冷的箭穿透了我的身体,我很清楚我的血在涔涔流下,我匍匐着穿过发着恶臭的尸体,找到了被宋军践踏的唐朝大旗,我握着那面旗帜,看着它在微风的吹拂中继续飘扬,我知道,唐朝亡了,而它却在我们的心中永远留存,因为,那里永远是我们的家。! “可令人惊异的是,我明明倒在了血泊之中。不知过了几日,我却醒来了,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他就是天神,天神没有阻止宋军攻打唐朝的权利,因为他不可以违背世间原有的秩序,不然,世间就会被邪恶力量侵略,不复存在。 “但是,天神有记录天下大事的职责,他必须将每件大事都记载于《神忆录》之中,不然他就算失职,会被众神官审判。 “当时,他前去被宋军占领的长安城祭奠阵亡战士时发现了奄奄一息的我,又见我死死握着我朝的大旗,颇为感动,就将我带到了神界,并请了最好的神医为我诊治,于是,我便成了大唐王朝中唯一的一个幸存者。 “为了能让众神官不排挤我,天神就封了我为神界大使,我便以正当的名义进入了神界,并在天神和丹菲尔公主的细心教导下,潜心练功,还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剑法。 “此后,天神也为了不让宋朝也像唐朝一样经受龙鳞神的干扰,他在将龙鳞神打回冥界的时候,就亲手毁了邪镜,而且对冥界设下神咒,冥界中人将永远无法逃离梦华王朝,去往未来,那个万恶的邪镜制造者更是被天神再次处决,魂飞魄散。天神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以后的千年中,龙鳞神再也无法对未来的时代进行破坏了。 “可是,冥界与神界的冲突却越演越烈,我奉天神之命多次与龙鳞神交锋。 “为保神界安定,我誓死为天神效劳。可在百年前,魔军团施用阴险的暗器,趁我不备,让我身中数刀,心脏碎裂。 “我最终离开了天神,去往彼岸转世。转世之后,我又去到了清朝,但那时的我并未忘记前世所发生的一切。 “那是因为天神命神官为我施了法术,即便转世,我也不会忘记一切使命。而且,转世之时,天神更是赋予了我神灵血统,可永生不老。 “去到清朝时,我只是一个草民,可我知道,天神一定在看着我,所以我必须努力,让他知道,我会用我的生生世世去弥补当时战败龙鳞神的过失。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是会回去的。 “此后的几年里,我去王府当过差,也入伍当过战士,最终凭借自己出色的武艺与智谋成了清王朝的将军,深得清朝君主宠信,为清朝开辟了又一盛世打下了安定的基础。 “可悲的是,那慈禧太后太愚昧了,卖国求荣,任凭外国人欺负,最终清朝也亡了,真是惋惜。我想阻止那一刻的发生,可天神说过,一旦刻意违背世间秩序,天下就将毁灭。况且,在清朝,我并没有那样的权利去干涉朝政。我也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强盛的王朝如同唐朝一样在我眼前消失了。 “正当我惆怅之时,天神却利用灵镜与我取得了联系。他让我一百年后务必回到梦华王朝,助你们击溃龙鳞神,这是我最后的使命!他有告诉我关于你们的事,那时他还让我转告萧城主,他说你太过固执,有时候你须要放下你的固执和原则,才能发挥你身体中巨大的力量。天神料事如神,他知道百年后你们会在梦华王朝遇到一时的危险,所以派我来助你们一臂之力。” 第八章 时间之沙 萧幕顿时疑惑了,“那你怎么回来的?你拥有可以穿越时空的神力吗?” “不是!我并不具有那样的神力。此后我谨遵天神的命令,游历四方,寻找一种可以让时空倒转的神奇沙子。只要找到天玛拉雅大沙漠,我就可以在那片沙漠的尽头找到天神之父曾经埋于沙漠之中的一瓶蓝色沙子。 “届时,再将水晶瓶里蓝沙倒入天神用法术隔空传递给我的一个沙漏中,当沙漏顶端的蓝沙全部流入沙漏底部时,蓝沙会绽放神光,开启天玛拉雅大沙漠中的时间轮盘,时空倒转,最后,我再跃入位于沙漠中心的沙漠之井,我就可以随时光的倒转回到梦华王朝与你们汇合,击溃龙鳞神。 “清朝灭亡后,我也亲眼见证了民国的建立,乃至于咱们伟大的新中国的成立,再到和平的21世纪,我都在那几个时代里生活过。 “世界越变越好,可我自己就惨了,历经整整九十六年,我才找到天玛拉雅大沙漠,它其实就是如今的撒哈拉大沙漠,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沙漠尽头的一株绿色植物下我找到了装有蓝沙的瓶子。 “天神让我一百年后的第一天务必回到梦华王朝,所以,尔后我又在非洲待了四年后才如期回到天玛拉雅大沙漠,将蓝沙装入了透明的沙漏中,当蓝沙渐渐从沙漏顶端流入底部时,一束蓝光照彻浩瀚的沙漠,那束蓝光穿透深达几十米的细软黄沙,开启了埋于黄沙之中的时间轮盘,时空届时倒转,待我跃入沙漠之井后,时光倒转,我顺利的回到了梦华王朝,回到了这片承载着我使命的疆域。 “没有天神,就没有如今的原秋野,他交代的事儿,我必须做到。况且,他已被龙鳞神残害,我更得完成他的遗愿。 “回城后,我听众多百姓说你们在千里关遇险,我立即赶到那里,一剑刺碎了龙鳞神的天灵盖。天神曾对我说过,天灵盖是龙鳞神的死穴。 “只可惜当时没能置他于死地,还是让他给逃了。这是秋野的失职,如果我早点儿赶来,雪樱公主就不会被龙鳞神打成重伤了。” 待原秋野讲完他的故事时已是深夜时分,萧幕突然打了一下自己的脸,他大概是在确认自己听到的都是事实吧。毕竟,秋野的事儿,搁谁,谁也会惊讶不已的。 “原秋野,你刚说只要将蓝沙倒入沙漏就可开启时间轮盘,这是不是说明我们也可以利用蓝沙回到现代?我们根本就是被天神给忽悠了!”萧幕激动的说着。 原秋野大笑,他的笑容很明朗,很阳光,令人沉醉,可不容置疑的是,他已经上百岁了,只是因为天神的眷顾,他才有着与年轻时同样的相貌与活力。 “萧城主果然不愧为是世界闻名的导演,想象力太丰富了。可惜的是,天神并没有对你们撒谎。蓝沙对你们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只有具备神灵血统的神界中人才可被蓝沙带回我们想去的地方。 “对于你们则不尽其然,就算再次将蓝沙倒入沙漏,令时光倒转,它也无法将你们送回现代,因为你们不具有与蓝沙相通的神灵血统,你们想回去,就只有完成使命和寻找到宝物。” “不公平,这太不公平了!我不懂,梦华王朝如此强大,有丹菲尔公主,伊黛尔城主,欧士英伯爵,还有众位神官和神勇无比的天兵天将以及你,你们合力完全能对付龙鳞神,为何还要逼我和亦歌呢?我们压根儿就不是你们所谓的天人,我们只是两个凡人,我们的能力有限,能做的,我萧幕已经尽全力去做了。现在,你们还要我怎样嘛?” 见萧幕一副焦虑的样子,原秋野耐心的安慰着他,“萧城主,你还记得你自己写的剧本《梦华王朝》吧?” “没忘,当然没忘!那可是我呕心沥血花了两年时间才创作出来的大作,就算我忘了《传奇》,也不可能将《梦华王朝》遗忘的。” “萧城主剧本里的男主角同样在完成使命的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和挑战,可他最后也还不是光荣的完成了自己使命!这样的结局是所有影迷的众望所归,同样,现在,也是天下臣民对你的期望。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你萧幕能够再次化身为电影中的正义之士,为天下臣民除害。” “我知道我的使命很重,我输不起!可是我没办法,这几月以来,已经牺牲了太多人,我总想要保全所有人的性命,可是我太愚笨,竟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你知道看着你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开你的感觉吗?就像无数的虫子在吞噬我的心!这场游戏太残酷了,好想,好想回家……” 原秋野拍着萧幕的肩,“你至少还有家可回吧?你刚问我是否了解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都离开,我们的感受,兄弟,我又怎会不了解?当年,我看着强盛的唐朝一步步的走向灭亡,在那场乱战中,我又亲眼看着自己深爱的女人被敌军乱箭刺死,倒于血泊之中。再后来,我转世到了清朝,再次看着自己的兄弟因文字狱被斩首示众,看着无数的前辈被英国人践踏,凌辱。可是,我也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眼睁睁的看着那一切的发生。因为,我不可以干涉神界以外的任何事,我具备了神灵血统,虽可永世不老,但却不能扰乱世间秩序,改变历史,否则,天下毁灭!这是一种何种的悲哀,你又曾了解多少?兄弟,振作起来吧!天神说过,你和亦歌身上都具备强大的力量,只是这种力量要在心无杂念时才可爆发,能够彻底击溃龙鳞神的也只有你们,因为能解《东风破》之谜的注定是你们。”亦歌弹了一个响指,“东风破?!这不是杰伦的歌儿吗?它和我们这次打败龙鳞神有什么联系呢?不会让我们唱歌吧?哈哈。” 原秋野摇了摇头,“这根杰伦的《东风破》当然没关系,它是隐藏着天机的灵书,是天神让我交给你们的。他也不知道《东风破》这书里的奥秘,那是一位神界乐师交予他的,乐师没将书里的玄妙告诉任何一个人,他只是说两位天人才是书的有缘人,也只有你们能解书中之迷。 “那位乐师曾是神界大臣,属纯神灵血统,法力尤其高深,并有预知未来的本领,所以在弥尔教皇担任教皇前,乐师就是神界第一任教皇。 “当然,他也是天神之父钦点的一位大臣,那在众神中可风光了。 “可他偏偏喜好乐声,在他恳请下,天神之父终于答应他让他卸下教皇之位,成为一位出众的乐师。 “此后,他便潜心专研乐声,弥尔就成了神界教皇。可他还是忧国忧民,与龙鳞神多次大战,不幸被恶魔残害。 “在他阵亡前,他将《东风破》交给了天神,说是书中藏有天机,有缘人一旦破解,恶魔便除。而且还强调说,一定要在星尊海神与龙鳞神联合攻打梦华王朝之时才可将此书交予你们,不然,此书就算破解,也无作用,它是对付恶魔的最后招法。所以,天神才让我回到梦华王朝,务必将《东风破》交给你们。” 萧幕听后,不由的傻笑一番,“亦歌,我发现梦华王朝的人都挺爱玩儿猜谜游戏的哦。” “哎哟,不错哦,连这点,你小子也能看出来。”亦歌说着。 “去你的,又洗刷我嘛。我决定了,我会陪你一起等着雪樱醒来,不然,我是不回去的。雪樱被龙鳞神伤成这样,我也有责任。我相信,《梦华王朝》的剧组人员和影迷,还有我的亲人,他们都能谅解我的。当下呢,我会心无杂念的去研究《东风破》,以弥补我之前的过失。” “好兄弟,我之前的话太重了,其实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只是想着雪樱,我太心急了。现在什么都不要说了,好好做当前的每一件事就行了。” 待亦歌说完后,原秋野从怀里取出了那本《东风破》,亲手交给了萧幕。 那书很秀气,恐怕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呈一个正方体,它的每一页都是由水晶制成的,看似很薄,重量却不见得很轻。 它静静的躺在亦歌的手心,着实的像一个熟睡的孩子。 可在月夜之下,它竟会绽放水晶般的光芒,那些交织的光聚集在一个焦点上,透出丝丝莫名的寒气,令人捉摸不透。 书的正面呈蓝色,因为它的正面是由蓝色水晶制成的,背面呈晶莹剔透的银白色,水晶被打磨的很薄,它的薄度甚至超过了纸页的薄度,毋庸置疑,它确实是一本旷世之中独一无二的灵书。 蓝色的封面上没有刻下一个字,只刻着一把精致的古典琵琶,背面更是毫无线索,无文无字无画。 当萧幕准备翻页之时才发现根本就无法翻开那本书,就算使出吃奶的劲儿也没翻动一页,更为奇怪的是,水晶光里所绽放而出的寒光越来越凉,几乎快要将萧幕的双手给冻结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将灵书递给亦歌,让他也瞧瞧,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玄妙之处。 亦歌研究一番后也遇到了和萧幕同样的问题,书里透出的强烈寒气让他根本就无法握住那本《东风破》,几分钟的时间,寒气就渗透了他俩的身体,让其体温急速下降,不由得瑟瑟发抖。 秋野一时也纳闷儿了,“不对啊,既然你们两个是书的有缘人,它怎么会透出寒气排斥你们呢?不!这一定不是排斥,应该是某种感应吧!我拿着这本书的时候,它就没任何反应,不然我早就被冻死啦。这说明你们确实是书的有缘人,不过,这书为何无法翻开呢?对于这点,天神未给我任何提示,看来,我们得好好想想了。” 萧幕凝思片刻后,眼睛登时一亮,“亦歌,把这大殿里的灯都给关了吧,这书能自身发亮,或许它发亮的地方会给我们提示,而要看清那些发亮之处就必须将其他光给熄灭了。不然几种光混杂在一起就无法分辨了。” 亦歌一拍手,称赞道,“好主意,我这就去熄灯。” 萧幕果然够机灵,在其他光亮都熄灭后,秋野甚至将帘幕也拉上,挡住了射进大殿的月光。 当《东风破》处于完全黑暗的状态下,它呈现出了一种淡淡的白光,蓝光消逝不见,封面上刻着的琵琶幻影也随之消失。 两个手掌印逐渐在白光中突显,它们分别出现在了书的北面与正面,而且瞧上去它是突兀而起的,有着极其明显的立体感。 “哈哈,亦歌,看出来没?这书上的手掌印分别是你的左手和我的右手,大小刚刚合适,只要我们将各自的手放入那两个突兀而起的手掌印中,就可开启《东风破》了。 “这也是为什么乐师说只有书的有缘人才可破解书中天机的原因,因为手掌印和纹路都是无法复制的,就算其他人拿到这本书,他们也无法开启。” “嗯,你说得很对。我也是这样想的!酷毙了,现在的感觉就像是进入了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萧幕,我看你以后也能拍出这样的科幻大片了,毕竟你经历过,那罗琳还没经历过呢,从某种角度上讲,我们已经超越了她!” “喂,亦歌,我今儿个发现你的思维异常活跃啊,不过,逻辑性太差,波动太大,令人难以理解你的思维跳动,因为没有任何连续性。看来,你以后要多练练你的逻辑了,算算圆周率什么的,说不定还能突破华罗庚的定论呢。” “萧导,你讽刺人的境界可原来越高咯,不错哦,你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彼此彼此咯。哈哈。” 随后,秋野用神力将《东风破》悬浮在了半空之中,萧幕和亦歌同时将自己的手放入了相应的手掌印中。 瞬间,书中所渗透出的寒气通通消逝,“东风破”三字也呈现在了书的封面,那三字还是用繁体篆刻上去的,闪着淡绿色的光芒,如梦如幻。 萧幕轻轻地将书捧在手里,翻开了第一页,《东风破》确实被他们开启了。 可问题仍是接踵而至,萧幕从第一页翻到了最后一页都没瞧见一个字、一幅画,每一页都是空白的,只留着水晶书页所绽放出的淡淡之光。 “我看电视剧里都这样演的,如果是非常重要的内容,通常需要主角用火烧或者浸渍在水里,亦或是用磨砂纸磨磨,那些文字才能显现。这是以防落入贼人手中,窃取机密。” 亦歌的话让萧幕大跌眼镜,“老兄,你确实是电视剧看多了。凡事要依情况而定嘛,这书是水晶制成的,你认为可以随便拿到火里面烧和浸渍在水里吗?再说了,神界之人的脑子是很聪明的,绝不会这么简单的让我们知晓答案的。” “萧城主说得有理,这书里一定还有别的玄机。”秋野说。 三人沉默一阵后,亦歌突然发出了一声傻笑,“嘿嘿,老萧,我想事情就这么简单,这还比扔到火力和浸渍在水里还要简单呢。你想啊,这本水晶书什么提示都没显现,为何它偏偏要呈现出“东风破”三个字呢?这并不是在告知我们,这本书叫“东风破”,他们没那么无趣的。 “依我看,“东风破”这三字就是一个解码,当然是揭开这无字天书之谜的关键。所以,我刚才又反复斟酌了这三个字,我们姑且将这三字拆开来看,那就是“东风破”,这说明东风就是破除这天书的解码。“ 萧幕一脸严肃,“不会吧?这根东风有啥关系呢?人家诸葛亮巧用东风草船借箭,赢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可他那是军事战略。难不成,这东风还能让无字天书变有字天书?那未免了太荒唐了吧。” 秋野也将水晶书好好看了一遍,道,“萧城主,恐怕亦将军说得有理。这是一本具有灵性的书,你们看,这书又发生了变化,你们的手掌印已经没了,出现了一段字,这书上说你们需要在明日黄昏之时将此书放入祈灵塔的塔顶,那时会有一阵东风,助你们解开天书之谜。天神对我说过,只有明白“东风破”三字之意的人才可能得到书中更多的提示,这就说明亦将军方才所说是完全正确的。” “东风?明日黄昏会有东风吗?这几日吹向城里的都应该是东南风吧。” 秋野紧接着说,“我略懂一些风向之术,以目前的风向和祈灵城上空云层来看,下一次东风到来之际确实应该是明日黄昏!” “好,明日黄昏我们就去将此书放入塔顶。到时,希望能得到我们想要的答案。 “对了,亦歌,雪樱没醒,幻月城总得派个人去管吧,梦华王朝经不起任何打击了。” 亦歌诡异的笑笑,指着原秋野说道,“这不正有个合适的人选吗?就不知秋野兄愿不愿意了?” 原秋野立即抱拳道,“在下愿意。你们二位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天神让我回到梦华王朝就是来协助你们击溃恶魔的。还有,你们每天都要去跟雪樱公主说话,这样对她的康复有帮助的。 “现在,丹菲尔公主和月精灵都被龙鳞神打伤,所以我们更得担起为天下除害这个艰巨的任务。” 萧幕长叹一声,“我们敌手现在不只龙鳞神,还有星尊海神和沁兰,事情是越变越复杂了。” “无妨,只要破解了天书之谜,我们对付他们就有把握了。” “希望如此。秋野,你今晚就睡我寝宫吧。我去见见赤王和白王,有些事儿我是要跟他们谈谈了。” “萧导,我陪你去吧。那两个人可没那么就被搞定的。”亦歌说着。 “别了,你累了一天,也该洗洗睡了。这点事,我萧幕还是能够处理的。” “萧城主的意思是要按照梦华王朝的律令将赤王,白王和易尘都处死吗?” “喔,不,不,不。在我们那儿都是以和为贵,以人为本。我不会动不动就杀人的,每个生命都是弥足珍贵的,我们不能随意剥夺它。我只是去找他们谈谈,我上任都城城主之位这么久了,确实都没跟他们好好的聊聊,这是我自己的疏忽。” “萧城主果然英明,在下真是对你们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秋野,你言中了。我和亦歌都是被逼到绝路上,没办法了才这样的。说实话,我倒挺羡慕你的,能够来去自如,活得潇潇洒洒,坦坦荡荡。” “呵呵,或许吧。” “那你们先睡吧,我去去就回。” “你不让侍卫随同你去啊?” “不用了,赤王和白王一定在一起,我骑我的峻风就过去了。” “好。” 第九章 征服 在萧幕走出殿的时候,秋野回了寝宫,忽明忽暗的灯光里,他的嘴角突然扬起,那是一种无法言表的笑,甚至令人战栗。 不久,萧幕就找到了赤王和白王。 那两个无知的男人深夜了还在府上寻欢作乐,丢尽了一城之主的颜面。 听到下人回报说萧幕亲临本府,两个大男人竟也被吓得手足无措。 白王道,“赤王,别着急。我在我府上的后花园里建了一条密道,这条密道可通往永乐殿。我们去找幽王,他一定会帮这个忙的。萧幕深夜前往本府,定是知道你在我府上,他好逮个正着,抓了你我,依照梦华王朝的律令,叛变者,应当斩立决的。现在,你我姑且逃到永乐殿,等风波过了,再卷土重来。” 赤王顿时笑得不亦乐乎,“还是白王你想得周道,那我们这就走吧,萧城主可不好惹的。” 正当白王他们踏出门的时候,萧幕刚巧遇上了他们,他是从白王府上的家丁口中听闻密道之事后飞速赶到前庭的。 他亲和的说着,“两位,深夜之时,敢问你们要去何地呢?早闻白王,赤王关系铁如亲兄弟,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啊。” 白王脸色铁青,他倒也没给萧幕丝毫面子,大声道,“萧城主,咱们梦华王朝的一朝之主,您是多么尊贵的身份,深夜造访在下的寒舍,实属不妥吧。我和赤王关系是很好,这是众人皆知之事,您今个儿来兴师问罪,怎么也不带上您的精兵将士啊,这可不够气派了哦。” 虽说白王的话极具讽刺,但萧幕还是诚恳道,“两位放心,我深夜前来此地,并不为兴师问罪,只是来找你们聊聊的。 “在萧幕看来,你们的行为还不足以用“罪”这个字来判定。虽然在这次的内乱中确实牺牲了很多我军战士,但是你们让萧幕更加的清醒,以前的我太自以为是了,总以为天下已经太平,却忽略了大臣们的感受。首先,我对你们还是一如既往的肯定,你们要治理好一座城池,也并非一件易事。白城,赤城如此繁盛,这功劳最终还是要归于你们二位的。 “之前,你们一再强调说,我这个外人不应胜任都城之主之位,我想我应该澄清一下。我担任都城城主只是一时之事,待我毁灭了梦华王朝的恶魔后,我就会回到属于我的地方,但前提是消除龙鳞神等危害百姓的恶魔和雪樱公主苏醒,待这两件事完成,我和亦歌都会离开。 “至于以后,谁任梦华王朝之主,抉择权还在你们诸位大臣和百姓手中。我来到梦华王朝不是来抢你们东西的,只是来帮助你们的。龙鳞神有多邪恶,相信你们比我清楚。 “他只是在利用你们控制天下。大战之时,他有顾及过你们的性命吗?还不全是拿我们的战士当盾牌。我之前也说过,任何事你们有不同的意见都可上书禀告于我,咱们召开大臣会议,一同商讨,做到绝对的公正严明,奖惩分明。 “而且,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控制你们的权利,只要不触犯律令,不伤害百姓利益,你们可自主决定一切事务。我今天来找你们,就是想听听你们对我还有什么意见?大家广开严明,我也好进一步的改进,以免再次令大臣们不满。” 萧幕的话非常诚恳,让两个大男人都傻眼了。白王吞吞吐吐的说道,“你真不杀我们?也不处罚我们吗?要不是我们,龙鳞神这次不敢这么嚣张,大开杀戒的。” 萧幕坦然一笑,“各位,生命都是很可贵的,尊重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梦华王朝建朝以来所死的大臣和百姓还少吗?饶恕你们,是对生命的尊重。 “你们确实触犯了律令,而且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但你们二位城中的百姓联名上书让我宽恕你们。可见你们平常对待百姓还是很好的,不然他们也不会如此挽留你们。 “我对你们唯一的要求就是珍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不要拿生命当做被恶魔玩弄的赌注,你们玩儿不起,梦华王朝更加玩儿不起。所以,我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团结一致,一起对付恶魔,为天下百姓创造一个绝对和平的时代。既然,梦华王朝改变不了其他时代的历史,那么,我相信,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历史!” 赤王质疑,“难道你就不怕我们再次叛变,让你永无翻身之日吗?” “信任,我对我的大臣持绝对信任的态度。人无完人,我也有犯迷糊的时候,但只要勇于改正,一切的错误就不会再是错误。我相信梦华王朝的每一位臣民,我们要用行动去向阵亡的战士证明,他们的血不会白流。 “不久后,我们就会将他们所受的痛千万倍的还回去。在这期间,萧幕需要你们的支持和援助,所以,也请你们信任我和亦歌,好吗?” 白王和赤王感动至极,承诺道,“萧城主,我们错了。我们不该背叛你,去听信恶魔的鬼话,害了那么多兄弟,我们真是该死。城主仁慈,不杀我们,这份恩情,我们记着了。以后,我们定当全力以赴,为城主,为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绝无叛心,不然就遭天谴,人人得而诛之!” 萧幕扶起跪在地上的两个男人,“两位,这话就言重了。我萧幕一向不喜欢什么承诺,我需要的只是行动。再者,你们并不是为我而努力,你们是为了这天下臣民,当然也是为了你们自己。我终究只是梦华王朝的过客,它的宿命还得由你们这些大臣去续写和改变!” “城主,我们明白了。我们定当不会辜负城主的希望。不过,你这样饶恕我们,恐怕还是有百姓会不认可的,我们这次犯的错误确实太大了。你还是惩罚我们吧,这样我们自个儿心里也好受点儿。” “那就罚你们每日花六个时辰去为百姓当义工,两年!这样即是对你们的惩罚,也可以增进你们与百姓之间的亲和关系,可谓两全其美!” “好,我们谨遵城主之命。为了弥补我们的过错,我们决定在生命结束前都肝脑涂地的为百姓做事儿。 “对了,你和亦将军不仅要小心龙鳞神,还有星尊海神,特别是那个叫沁兰的女子,她和她母亲都已练成冥界邪功。听说那沁兰还将月族族长打伤了,可厉害的。” “知道了,你们放心吧。对付他们的事就交给我和亦歌。” “是,城主!” 一阵谈心后,萧幕回了祈灵城,他站在城楼之上望月凝思,那种奇特的欣喜和宁静在他眼里一层层涌现,一层层凝结,仿佛深不见底的结冰湖面。 世间万籁俱静,一切躁动的喧哗终会消隐,留下的只是他满脸的倦容。 夜风渐大,他回了寝宫,躺在床上辗转发侧也是无法入眠,于是他又穿上外衣,走到了雪樱的殿外。 殿内的烛火很亮,如同白昼。 夜深了,亦歌却还未去睡,他坐在雪樱的身边,一直不知劳累的跟她说着话,因为他坚信,雪樱是一定可以醒来的,只要不放弃彼此,绝望总会变为希望。 萧幕走进殿内,他心口已经有隐隐的痛,“兄弟,很晚了,去睡会儿吧。你刚打完仗,需要多休息才是,你可是我们的顶梁柱,不能累垮的。” “嘘,别打岔!我正跟雪樱讲着故事呢,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等我讲完,她就会醒了。我真是个傻瓜,是个笨蛋,竟让她受了如此重的伤,这比杀了我还痛苦。 “在我以前留学的时候,有个很好的哥们儿,他也是个留学生,我俩是同桌,也同租一套房子,关系铁的那是无话可说。可我这人又特懒,他恰好比我大几个月,所以很多事他都会帮我做了。 “那次,我打篮球累了,回家就想冲个凉睡觉,然后让他帮我去买盒消暑药。可令我没想到的是,他在买药回家的路途中就出了车祸,对方醉酒驾驶,根本没来得及踩刹车,将他撞飞几米,他当场死亡。 “当我赶到现场,看他一个人孤零零躺那儿的时候,我真恨不得把自己给千刀万剐了。我害了他,如今又害了雪樱,你以后离我远点儿吧,不然我也会拖累你的。 “他是个孤儿,从小被人抛弃,他完全是凭借自己的实力全额奖学金考到国外上大学的。他曾经对我说过,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与自己爱的人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他想要知道家的感觉。 “可是,我就像是一个杀手,是我让他唯一的期望给破灭了。从那以后,我彻底改变了,甚至改掉了一切不好的习惯。但我知道,一切都晚了。萧幕,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害怕吗?要是雪樱真这样睡下去,我会恨死自己的。” “兄弟,不要再则自了。这事儿,最大的错还在于我。我知道,你一直以来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我又何尝不是?但就像你说的,我们必须将伤痛隐藏,在打败恶魔前决不能让他看到我们的痛。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但只要我们知错就改,那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曾经的事儿永远只停留在以前,那些名人不就常常说:人应当往前看吗?永远活在自责里的话,你那位朋友如果在天上得知,也不容你这般惆怅的。明日等我们看见了《东风破》里的字,一切就有胜算了。毕竟众神是不会玩弄我们的。” 亦歌站起身,“大导演就是大导演!说的头头是道!不得不令人信服啊,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想,怎么做了。你不用担心我。” “好,既然你都表态了,那你现在就给我去睡觉,整天熬夜,简直无法无天了喔。还有,今天我太高兴了,居然征服了你和赤王,青王,让陷入迷惘状态的你们看到了前方的光明之路,我真是天才。” “是,你很了不起,不当政坛人物简直就是可惜了。不过,你可就越来越唠叨啦。哈哈。” “你小子,竟敢洗刷本城主,想挨揍了吧。” “不想,只是呢,洗刷你是我的一大爱好!嘿嘿。” “臭小子,快去睡吧。” 第十章 天书之迷 深夜的祈灵城,下起了倾盆大雨,雨从屋檐下刷刷而下,像是奏出了一首镇魂曲,抚慰着那些受伤的灵魂。 亦歌回城后,已将阵亡的战士安葬在了烈士园中。全城都奏响了哀乐,黄昏时分,百姓们赶到了烈士园中祭奠,一束束白兰花绚烂盛开,那些利剑也被百姓们清洗干净插入了烈士园的剑冢中。 大雨飘落而下,无数的利剑在雨中振动,像是战士们在高唱战歌,每一个音符都是正义的化身,战歌响彻天地。那些潜伏在烈士墓旁的地狱邪灵都自顾自的逃回了地狱,不敢再侵扰沉睡烈士墓中的战士了。 一场雨后,终究洗刷了厮杀的血腥,千里关也恢复了原样,它还是如一位忠诚的死士一样镇守在祈灵城城外,不让外敌踏进城内半步。 黎明将至,淡淡的清晨微光冲破厚实的云层,笼罩城内,华丽的宫殿和湿滑的街道在淡影中显得是如此的如梦如幻。 大雨刚刚歇止不久,黎明前的天空呈现出一种奇异的黛青色,宛如琉璃。 从黎明到黄昏,所有人都翘首企盼着能解开《东风破》之谜。 破晓之时,一个男人骑着马离开了祈灵城,他的背影是如此形单影只,暗淡的光里隐约能瞧见他肩上所背的宝剑在绽放久违的正义之光。 很早以前,他的内心就有一个大侠梦了,如今是他完成他最初的梦想的时候了。 他即将去到遥远的幽州城,因为那里的百姓对农耕和养殖还有剑术都非常生疏,所以发展的异常缓慢,他要去到那里,帮助幽州城的百姓,让幽州城紧跟祈灵城的脚步,渐渐繁盛起来。 后来萧幕才知,那个趁着众人睡熟之际选择离开的人正是易尘。 当时的易尘还是抱了必死的决心,他以为萧幕和亦歌那么愤怒,一定会将他处斩的,他还幼稚的幻想着星尊海神定会在他被处决前想法救了他的。 可他没想到,萧幕却让他回了府,还派了个医师去给他疗伤,刚开始,他也觉得是萧幕太虚伪,为了避免梦华王朝内乱再起才故意对他好的,一旦亦歌的军队破了反叛军,萧幕就一定会将他千刀万剐。 但是,事实上,萧幕并没有那样做,而且还赐予了他不少的补品。一个大男人由此被感动的痛哭流涕,所以他决定痛改前非,好好的替百姓们做事。 他深知自己无脸面对祈灵城百姓,就独自一人离开了,他并没有在信中告知萧幕他要去哪儿,只是将年迈的父亲托付给了他,他也向萧幕承诺了,定会成为一个正义的人,不再做伤天害理之事。 萧幕看着易尘留下的信,不由叹息,“亦歌,易尘他走了,当时我俩不应该对他那么凶的,他比我们还小呢,一定是将他吓着了。” “本来就是他的错,我们已经做到仁至义尽的地步了。他离开也好,让他去历练一番,以此体味人生百态,这对他是好事。大导演,你就再愁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嘛!” “好,我明白。说真的,这时间过得还蛮快的,黄昏将近,走吧,我们这就去祈灵塔塔顶。我都很久没上那儿去了呢,我在塔顶种的紫藤星花应该开了吧。你知道吗,筱彤原来最喜欢紫色的花了,每次我送她花都挑紫色的。 “我和她刚谈恋爱的时候,那次她生日我就送了她玫瑰,结果被她狠狠批评了。我站在她家门外淋了整整一整夜的雨,她才原谅我呢。她说众人皆知,她讨厌庸俗的玫瑰,我还挑她生日送她最讨厌的花,我简直就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呵呵,想想看,我那时也确实太白痴了。” 亦歌两眼发亮,“哎哟,不错哦。萧大导演,你终于开口讲你的感情史啦。我早就想从你口中找点儿料的。可惜,你口风太紧,我是一直没逮到这个机会啦。今儿总算你自己吐露出来了,哈哈。筱彤?是个大美女吧,挺火辣的,不过应该很有才华。” 萧幕那可得意了,“那当然,才女啦。只是我有愧于她啊,答应陪她出去度假的,可我却来了这么遥远的地方。她那个傻瓜,一定把所有的苦闷都憋在心里,一个人躲在被窝里流泪呢。 “我不知道自己何时能回去,我答应过你,就算时空隧道开启,如雪樱还未康复,那么,我是不会回去的。真希望筱彤不要那么固执的等我,因为那不值得,我欠她的毕竟太多了,她条件那么好,追她的男生可多了。” “怎么,我们的大导演也对自己没信心了吗?你要牢牢的抓住自己幸福,知道吗?幸福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争取的。再说,看得出来,你们是很相爱的。所以完全没必要说那些丧气话,至于雪樱,天神会保佑她的,她也一定会醒来。” “嗯,老亦,你真是我的铁哥们儿。我曾经有想过拍一部关于赛车手的青春励志电视连续剧,剧本还未完结。我看,这部电视剧的男主角非你莫属了。对于《梦华王朝》,我们剧组的副导演一定会帮我完成,我想,我回去后的重点就放在这部戏上了。不知阁下是否愿意与在下合作啊?” 亦歌一个劲儿的点头,“愿意,愿意!你可知道,多少影视学院的学生争先恐后的想当你萧大导演的主角呢,我这次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咯,我表妹就一直很崇拜你的,要是让她知道,我和你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她一定会被吓着的。哈哈。” “你夸张了吧,我只是个很平凡的青年导演,比起卡梅隆这些世界名导演,我还差得远呢。” “哪儿有夸张,这是事实呢。你可是众千小女生崇拜的偶像哦。” 正当萧幕和亦歌聊得起劲儿的时候,秋野突然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两位,黄昏已至,我们快去塔顶吧。” “好,我们这就走。” 遥远的天边丹霞散金,数百尺的祈灵塔被落日照的金光闪闪,紫藤星花果然绚烂盛开在塔顶所建的洛塔斯花园中。 紫色的花瓣在金光的映照中是如此圣洁,令人浮想联翩。细一看,那些柳条般细长的花瓣就蜿蜒在青鸟雕像的双翼上,无论风雨如何,紫藤星花总与青鸟相依而伴,为塔下的臣民带去永久的幸福和安宁。 走到塔顶后,萧幕按照秋野所说的将《东风破》放在了青鸟雕像的背脊上之上。 天地之间仿若真的瞬息万变,大风四拂,而且那风是最为强烈的东风。 漫天弥漫着被风扬起的沙尘,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万里浮尘,暮色里寒气飘浮,落日被阵阵沙尘所隐没,天际越来越暗。 漠然,竟有无数的流光在天幕中飞舞,那些流光如袅袅的炊烟徘徊于天边,余光影影绰绰。 风越来越大,掀动着世间万物,紫藤星花也如同伤逝般残忍飘落。花瓣,纷纷散开、沉默,映着淡淡的紫色。 骤然,天空有一道惊电出现,照耀着远处的茫茫山谷也清晰起来。 尘封千年的墨克短剑从乌苏里拉冰山的山底腾空而出,穿越历风,划破天幕,那一道天幕中的惊电就是墨克划破天幕之时的痕迹。短剑飞旋到祈灵塔塔顶,它所绽放而出的厉电,将放于雕像上的《东风破》悬浮在了半空之中,它的剑身顺势转动,银色的剑尖开始在书中刻字。 短剑与水晶摩擦而出的声音如雷贯耳,那些呈现在书页中的蓝色字还是完全标准的楷体字,一笔一划都是行云流水,完全具有王羲之狂草的韵味儿。 书的每一页都被短剑刻满了字,在完美无缺的刻完最后一笔后,银色短剑又旋风似的消逝在了夜幕中,风暴再次席卷,吹得三人眼睛都无法睁开了。 城中的花瓣随风四处飘零,香气四溢,令人如痴如醉。 狂风后,沙尘消隐,天际又恢复了以往的澄澈。 祈灵塔静默地伫立在月光里,千万里月湖涨满月光,月照全城,高塔下的幽帘湖里映着那轮明月,仿若是湖上升腾着的白雾,花瓣停落湖面,荡起层层涟漪,然而那轮水中明月却丝毫未被打扰,明澈的浸渍在夜色里。 萧幕赶紧翻开《东风破》,念叨着墨克短剑所刻下的字,“尔知恶魔之凶残,天神与尔皆不敌于他。恶魔犹存,毁之万物。尔知天人之所苦,故施法作《东风破》,此书之魂在于尔心,尔毁心造书,只望天人能解。尔惧此书易遭恶人所解,故设封印禁锁天书,唯天人手掌合之方能开启天书。又因尔大限已到,未能于书中刻字,尔竭力施法幻化神剑,将此剑封于乌苏里拉冰山之下,千年后,封印破除,乃可替尔刻字于天书之中。尔亡故之前,托风神千年后化出一阵东风,神剑即可随风与天书汇合,刻下尔想告知天人之事。神剑有其神之灵魂,刻字之后,使命告捷,乃逝之。尔知天人之智,铲除恶魔也非难于登天之事,天人须融于天地万物,心之澄澈,亦无杂念,此乃练就奇功要诀,若心有杂念,则万事皆败。此后,天人可将天书撕裂,尔将奇功秘诀藏于其中,得此秘诀后,望天人通晓真意,为天下众人歼灭恶魔。” 亦歌听后,感叹道,“《东风破》,原来如此!此书乃是乐师倾尽一切为我们所作的呀,我们绝对不能辜负他。” “有你们两位天人在,那龙鳞神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啦。萧城主,那你就快依了乐师的意思将《东风破》撕毁了吧,神功的秘诀就藏在那里面呢。” 萧幕一副的沉思状,“撕毁?你们也不想想,这可是水晶制成的,如何能撕毁?” “萧导,你可是智商忒高的,想想办法咯。乐师让我们撕毁此书,就一定能在书中找到答案的。” “也对,让我瞧瞧。” 萧幕将书看了片刻后,果然找出了破绽,“亦歌,秋野,你们看,这书的背面有一条很浅的隙缝,而且那条痕迹刚刚好与“破天”的剑身吻合,我们只要用“破天”的剑尖沿着那条隙缝一划,《东风破》就会自动被撕裂了吧。” 亦歌愕然,“兄弟,有那么神奇吗?” “试试就知道了呗。” 说着,萧幕将《东风破》平摊于手心,亦歌也顺势拔出“破天”,一束银光沿着弧线掠入天地,只见他右手一挥,“破天”的剑尖就从上至下沿着《东风破》背面那条淡淡的痕迹划了下去,瞬间发出一声脆响。 “那一条淡淡的隙缝内好像藏着神书所具有的灵魂,当锋利的“破天”硬生生的从它的身体划过的时候,它开始被撕裂。 整本书刹那之间就在月夜下碎裂为了千万块水晶碎片,那些碎片被拂向天地的东风给带走,隐没于静谧的天地。 第十一章 东风剑 当最后一块碎片从祈灵塔塔顶隐没的时候,一柄长剑惊现于天幕之中。 它的剑身四周绽放着淡淡的紫色光芒,它的剑鞘底部呈奇特的六角形,剑柄上还挂着一块月牙形并刻着“东风剑”三字的水晶,瞧上去比“破天”还略显神奇。 它飞旋着落到了萧幕的手中,它似乎很重,让萧幕都招架不住了,差一丁点儿他就被它的重量给压得坐倒在地了。 站一旁的亦歌和秋野见到那一幕时,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萧幕大怒,“不许笑!你们要学会淡定,淡定!懂吗?” 亦歌似乎更来劲儿了,“好,淡定,淡定!” “城主,你不觉得奇怪吗?乐师明明说灵书被撕毁后就会出现神功秘诀,这秘诀不见其踪影,倒出现了一柄剑,而且看城主的表情,这剑一定比铁看沉吧。” 萧幕抱着怀中的长剑愣了愣,“是啊,秘诀在哪儿呢?不,或许,这剑就是秘诀!东风剑剑柄上的水晶挂坠一定是先前那些水晶碎片凝结而成的,而这剑与这块水晶挂坠也一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哈,亦歌,我知道啦,你们看,这剑鞘上镶嵌着那水晶挂坠的另一半呢,如果两块合并就刚好组成一个完成的“破”字,而那个完整的水晶圆就一定是开启东风剑的开关。不然,现在我们连剑都拔不出来呢。“ “你的意思是让我们将剑柄上的水晶挂坠解下,与剑鞘中镶嵌的另一半水晶放在一块吗?”亦歌问。 “是的,我们不妨试试,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就是了。这一定是一柄旷世奇剑,不然那乐师也不会设下重重机关和封印啊。” “那好吧,我们试试。” 随后,萧幕解下了挂在剑柄上的月牙水晶,将那块水晶放在了另一半月牙的旁边,两块水晶顿时合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圆,一束白光绽放,照彻整个天际,当绚烂的光芒消隐之时,紫色的剑鞘内发出一声裂响,那说明隐匿于剑鞘中的封印已解。 他顺利的拔出了那柄东风剑,它的剑身也是梦幻般的紫色,剑尖却呈蓝色,握着它除了能感觉到如同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外,还能感觉到一种由内而外翻腾的炙热。 秋野不禁赞叹,“好剑!” 亦歌转身质问,“秋野兄何以见得此乃好剑?” “这剑的制材应该源于神界的拉孟铁与月光玉以及乌苏蓝冰,三者的结合呀,不仅锋利,它的神力恐怕真会胜过亦兄的“破天”。” 正当秋野兴致勃勃的讲着时,萧幕忽地惊呼起来,“亦歌,你看,这剑身上显字了呢:想要此剑幻化出神力,两位天人还须填完以下的词和曲。当你们看见这些字的时候说明你们已经解开了剑鞘中的封印。 “这柄东风剑是我与天神以及弥尔教皇毕生的心血,所以我必须确定你们有足够的智慧和实力去拥有它。故此我在剑身中也设了封印,此封印如不破除,东风剑就是一堆废铁,它不会具有任何的神力,而且以它的重量恐怕连斩断一根木头都难呢。 “待会儿,剑身上会出现一首歌的歌词,但那些歌词和曲子都不完整,当你们划开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血填完那些空缺的词和曲后,剑身中的封印自会解除。 “由此东风剑将具有无比强大的神力,而这柄剑的剑诀也会相继出现于剑身,待你们牢记后,剑诀自会消逝。 “我之前在《东风破》里提到的神功秘诀就是这柄东风剑,只要两位天人心无杂念的通晓剑诀之意,加之东风剑本来的神力,相信你们是一定会击败龙鳞神的。记住,能够破除封印的只有你们,能够用这柄剑击溃龙鳞神的更只有你们!你们不用担心,因为解除封印对两位来说是轻而易举之事!” “萧幕,我怎么觉得这忒像智勇大闯关呀?还填词呢,太搞笑了。不过,我也能理解,毕竟乐师他是搞音乐的嘛,他这次让我们填写歌词和曲子,算是干回他的老本行了。但是,他要是选一首他的原创曲目,那我们可就死翘翘了,除非我们会读心术!” “不会吧,乐师刚刚说啦,破除封印对我们来说是轻而易举之事。他和天神不会故意刁难我们的饿,只是考考我们啦,好让我们知道得此宝剑的不易。” “嗯,萧导果然分析的有道理!亲爱的主,快让歌词出现吧。”亦歌双手合十,像神祷告着。 不一会儿,绽放着紫色光芒的剑身上果然出现了一首很长的词,那些忒标准的宋体白色字挨个出现,乍一看,萧幕居然情不自禁的大笑了起来,“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旧地如重游,月圆更寂寞。夜半清醒的烛火,不忍苛责我,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 亦歌应道,“是哈,这,这不是周董的《东风破》吗?我们这不是在做梦吧,哈哈。不过,歌词我记得住,可曲子我就不知道了耶。我在音乐方面也只是略知一二,你要让我将这五线谱填完,恐怕太难了。老萧,你懂吗?” “嗯,我记得我上大学的时候还弹过《东风破》呢。我们当导演的,有时候,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都会多多少少的涉及到音乐。所以,我还为此专门去了音乐学院进修。五线谱那是最基本的了,填完这曲《东风破》,没问题的啦。 “不过,乐师怎会知道《东风破》呢,而且就算他知道,他又为什么会挑这首?像《青花瓷》,《发如雪》,《千里之外》这些歌儿都很不错啊。” 秋野应道,“萧城主,你忘啦,乐师和弥尔教皇一样,可以预知未来的哦。所以他们知道周杰伦,知道《东风破》并不奇怪。而且,乐师本就喜好音乐,所以,这普天之下,但凡有点音乐才华的他都熟悉的很呢。曾经我听天神说过,贝多芬,肖邦去世的时候,乐师还特意在天神那儿领了一道神符,下到凡间,化为隐形之人参加了他们的葬礼呢,以示对音乐先辈的崇敬。至于他为何挑了《东风破》这首略带感伤又抒情的歌儿,我想是与乐师自身的经历有关吧。 “《东风破》所描述的故事,正是乐师与他女友的故事。当年,他与同样喜好音乐的妙风女神深深相爱。 “可那时,神界年年被妖界,魔界侵扰,女神自当肩负着维护神界安宁的重任,不能顾及儿女之情。当女神光荣完成使命时,天神之父大为欣喜,一时兴起,就将女神许配给了当时威震天下的夏洛克伯爵。 “女神的亲人早就希望她嫁给帅气英俊,又有才华的夏洛克伯爵了,而且女神一直被天神之父所眷顾,为了孝与义,她最终离开了乐师。她和伯爵的结合也由此成为了神界的一段佳话,广为流传。 “天神之父自然不知晓女神与乐师之间的感情,因为他们曾有想过,待神界真正安宁后就离开神界,永远过平淡的日子,所以不管是女神或是乐师都对所有人隐藏着他们的感情,没有大肆宣扬。 “他们思念彼此时,女神就会跑去神界的瓦西冰山上位乐师弹奏一曲《东风破》,乐师听见后也会弹起琵琶与女神合奏。 “可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当神界太平之时并未是他们实现承诺之际,而是成了他们的离别。 “乐师也曾想挽回来之不易的感情,可他知道,那样会让天神之父极为难堪,而且夏洛克伯爵对女神也确实很好,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但自他去世时也未娶妻,千百年中他不知一个人站在瓦西冰山上弹了多少次《东风破》,当他听见杰伦的那首《东风破》,也听了音乐中所表达的故事时,他不禁失声痛哭。 “最终,乐师,女神和伯爵都为了保护神界而英勇牺牲。在天神去往乐师寝宫怀念他的时候才发现了他千年之中每天所写下的对女神的思念。 “乐师对爱情的执着着实让神界众人感动和佩服,由此天神下令于月神,让她为乐师和女神牵线,两颗星辰在轮回转世后就会再次相遇,相知,相爱到终老。乐师让你们填完那曲《东风破》,大概也是在告诉你们,要大胆去爱自己所爱,以免留下遗憾吧。” 萧幕和亦歌听后同时感叹,“感人啦!他们轮回转世后就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太好了!现在想想这首《东风破》,更有感觉了呢。” “是呢,一首歌的成功就在于它的灵魂!” 说着,萧幕和亦歌同时用小刀划破了自己的手指,一个人填词,一个人填曲儿,很快就将《东风破》谱写完成了。 瞬间,东风剑灵光绽放,封印被破除后,那柄剑显得尤其的轻,握着它就像毫无感觉似地,跟之前的感觉完全不同了。 随后,他们所填写的歌词又挨个消失,另一段文字出现了紫色的剑身之中:东风剑汲日,月,魂魄三者精髓,其剑异形,唯天人能通其道。剑道之道在于无心,所谓无心亦指无杂心,但不可无神,无神之人亦无元气,元气殆尽,遂无以持剑。大战之中,可趁日月交替之时,以无心无形之身挥剑,唤出剑灵,即可合四海之正气,东风四拂,万物皆被浮尘所掩,天之昏昏。“东风”与“破天”于天地融合,心念各自剑诀,两剑交织,天下邪气皆无以所生。两剑各展所长,配合之至,齐攻恶魔之心,邪魔自当碎裂。 那段提示显示之后,剑身中立即呈现了东风剑的剑诀,一时辰后,萧幕已将剑诀牢牢记住。剑诀消逝,紫色剑身再无文字显示,只是绽放着淡淡的紫色光芒,掠入天际。 第十二章 华丽蜕变 此后的几日,萧幕和亦歌都呆在剑阁中心无杂念的练习剑法,在通晓剑诀真意后,萧幕顿时豁然开朗,完全做到了心无杂念,全神贯注的去练剑,以达到与剑完美融合的境界。 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会进步的如此神速。曾经闻名中外的青年导演已经华丽转身为一位武功高人了。 同时,他和亦歌也在竭力的配合,让龙鳞神无法再解开“东风”与“破天”的融合。 两个曾经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已经完全褪去了他们的稚气,故此,两位大侠就在汗水的交融中孕育而出。 那一刻,他们存在的意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甚至不再是为自己而活,他们要用手中的剑去化开盘旋于梦华王朝天空之上的那团邪气,他们更要给自己的使命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他们已不再惧怕任何一个恶魔,他们终究会用自己的信念去击溃邪恶。 当剑阁大殿的门开启之时,两个帅气的男子迎着绚烂的朝阳走了出去,他们的脚步是浑厚有力的,带着坚定不移的决心,他们始终相信,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丹菲尔公主与月精灵也都康复了,梦华王朝的各城军队将士士气高涨,一场终极大战即将开战! 由此,萧幕,亦歌,原秋野也对作战方略做出了详细而周密的规划。 萧幕这次势必要给龙鳞神一个回马枪,杀得魔军团片甲不留。 萧幕调集了各城精锐战士,他们由原秋野及各位将军率领,负责保护城中百姓的安全。 而且大战之前,萧幕就已将百姓分散到了各座特制的城堡中。那些城堡在建成之初就经过了萧幕巧妙的设计,刀枪不入,连毒气,毒箭,暗器,甚至是炸药都无法侵入城堡半毫米。 只要将士们镇守住城堡,百姓们的安危那是没问题的。 月精灵和丹菲尔公主以及神界精兵就负责对付星尊海神和沁兰,让魔军团无法再踏入神界半步。 而萧幕,亦歌和欧士英伯爵则会全力打击龙鳞神。 梦华王朝天厉年六月初六,风云突变,不知又一场血腥厮杀后,能够留下的王者会是谁?广袤的王朝沃土上,波澜壮阔的海域在咆哮翻腾,卷起千层浪花,猛烈的击打在海中的岩石上,白色浪花四溅开来,气势磅礴。 潮起潮落之间,似乎映照着无数先辈的英容,他们在呐喊,那声音震怒天地,他们始终相信萧幕和亦歌会是正邪之战的终极胜利者! 而在大漠孤烟的塞外则是黄沙飞扬,弥漫天地,延绵起伏的沙丘缓缓移动,强烈的风暴在无边的大漠中四散开去,茫茫荒漠也在风暴的席卷中浮出一片昏暗之色。千里关外的古道上更是尘土飞扬,似若飞舞着一条威武的黄龙。 纷乱的惊电光影里,浮动着的万物生灵都像似一个飘动着的恐怖幽灵,风凛冽的吹着,宛如波浪一样翻涌。 华丽城池中的街道逐渐沉寂空落,没有阳光,空气中始终充溢着一股烟雾,只有那些闪电劈下时显出的斑驳的影子。光线穿越无法模拟的空间,已然不可能温暖整个世间,只遗落着最为深沉的忧郁。 曾经的他以为梦华王朝的一切都像是一场玩偶剧,而他只是那场玩偶剧中被人摆布的玩偶,可此时,他站在广袤的天空下,抬头凝望灰白的天,这一刻,他知道,他可以成为玩偶剧的主宰者。只要心存信念,他就可以创造奇迹。 乌云密布在天际,时有惊电下击,沿着高耸入云又华丽的宫殿一掠而下,擦出一道细细火花,无数的火花又被狂野的风吞没,未留一丝痕迹。 深邃的天幕依旧清冷宁静,浮云变幻,阻断了前方所有的视线。拔地而起的山岳任凭狂风肆虐,沙暴袭击,惊电狂劈也未动丝毫,一如既往的屹立在梦华王朝的大地上,估计它才是天地之间所铺设的最为豪放壮阔的布景。 光秃秃的桠枝上,已在昏暗的天地中绽放大朵五彩孤立的光,厚实绚烂的花瓣在月光下,如同纱巾薄翼般,如此强悍的生命力似乎就是梦华王朝的真实写照,越是陷在困境之中,它就越会快速成长。 抒情,婉转的《东风破》响彻天际,众人听到那优美的旋律就如望见了那些逝去的亲人,于是士气大涨,战鼓雷动,战士们纷纷喊出了他们的口号,势必要将魔军团彻底击败。 萧幕和亦歌并肩站在华丽宏伟的城楼上,银色战甲在惊电下击熠熠生辉,仿若凌驾于九霄。以往喧哗的祈灵殿已是空旷万分,只有万支银灯燃烧摇曳。 萧幕平时养的松鼠小漠独自慵懒的躺在它柔软的被窝里,小家伙一直淘气的玩弄着萧幕平时最喜欢的一柄白玉短剑。 萧幕在的时候,它从不会显得如此烦躁,圆溜溜的眼睛里都浸润了眼泪。 萧幕对它是关怀备至,小漠也是通灵性的松鼠,平日萧幕批阅文案累了,小漠都会给他送上一杯侍女沏好的茶热茶,所以它和萧幕的关系可好了。 今日,它似乎知道萧幕是去对付龙鳞神的,所以在萧幕离开大殿后,小家伙就忐忑不安的。 不过,一阵乱窜后它还是乖乖的回到了被窝里,它相信它的主人一定会凯旋而归的。 所以它就静静的趴在地上,用厚实的脚掌沾了沾墨汁,一笔一划的写着萧幕的原创诗《逍遥叹》,小漠准备等主人回来后再将自己写的《逍遥叹》送给他,作为他打胜仗的礼物。 宁静之外的天地间是异常惨烈的哭声从广阔的原野上如波涛汹涌般的席卷而去,那些声音来自地狱。 听闻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声势,所有镇守在蓝色城堡外的将士们都挺直了身子,紧紧握住手中特制的长剑。那澄澈的眼眸里充满了了烈烈的杀气,银色利剑剑尖指天,一束束剑光掠入乌云,裂开了死寂的天幕,化为一道道的惊电相互交织。将士们的银剑乃是萧幕亲自监督打造的。 那剑身是银和冰的结合,每十克冰和每一百克的银经过神奇的法力后融入剑池,经一小时就可铸造出一柄锋利无比的银剑,银剑其锋利在于,当地方接近剑尖达一尺时,剑尖就可自动伸长,死死刺入地方的要害,而且必要时,将士们也可按下银剑剑柄上的秘密开关,按下那个镶嵌于剑柄之上的黄金菱形开关后,银剑就会瞬间化为无形,再经将士们幻力的指引,那些剑就可杀人于无形之中,另外,银剑出鞘后立即会绽放几束相互交织的银光,那些看似普通的光芒可都有着强大的威力,可为将士们织起一层强有力的防护界,敌方只要破不开光界的防护,将士们就不会受到丝毫伤害。 再者,萧幕和亦歌还将近万精兵列为了奇特的雁阵,所谓“雁阵”,其实就是萧幕自创的一套阵法,它集合了八卦阵和现代迷宫的所有要诀,将各个城堡外围此时,天地之间仍是一片死寂,龙鳞神果然卷土重来。这一次,恶魔并未驾驭着从魔池中幻化而出的魔物,而是率领他全数的魔军团将士操控着貌似“九天”的大型机械,从遥远的北方扑簌而来。 天空再次被大型的黑色机械所覆盖,天地之间一片浓重的黑暗,辽阔的土地上唯有战士们的宝剑在如墨浓黑的天际间绽放幽幽的剑光,无数交织的剑光渗透出凛冽的寒气,刺入骨髓,不得不让人微微战栗。 天幕中的大型机械排列成队,在龙鳞神的率领下慢慢向地面掠低,在秋野抬头仰望的瞬间,机械的腹部忽然打开了,棕色的长索犹如闪电击落,死死钉在牢固的城墙上,顿时土石飞扬,如此纵横天地间的强大战斗力和疾风般的速度,莫不让人心中一震。 奇异机械在长索的掩护下再做一次强有力的俯冲,魔军团战士从机械双翼开启的大门中跳下地面。 黑暗中,从他们的袖中飞出数以百计的劲弩,如此攻势震慑天地,然而各位梦华王朝的战士们却没有丝毫的畏惧,他们面对呼啸而来的毒箭,忽地掠起,挥剑划出一道道弧光,剑光到处,劲弩也纷纷被截断,发出寸寸的断裂声。 银剑果然力道惊人,它凌空翻转,以其完美的精准度挡下劲弩的攻击后又眨眼间刺破对方的咽喉,让那邪灵黑色劲上的伤口完全裂开,冰冷的血渗透了他们的身体。 届时,萧幕和亦歌以及伯爵也飞身而上,与从机械内跳下的邪灵纠缠,陷入血战。 凛冽的风吹得他们几乎睁不开眼睛,方才发起进攻的机械在射出一轮劲弩后,操控机械的战士再度拉起长索,掠上了半空,而另外一只在半空盘旋着的机械又立即俯冲了下去,起落之间,配合得天衣无缝。 血腥的厮杀中,天地间的风声又突然停滞了,可风里却还有着奇异的呼啸。 战士们的银剑每截断一支飞弩,他们的臂骨便会被震得痛彻万分,牵动背部的神经,全身仿佛都要碎裂。 那是因为劲弩给以他们的反击力,当银剑与劲弩相撞击时,劲弩会绽放所有的毒气和威力,全数击向战士,虽然银剑截断了劲弩,可战士们也在其中消耗了不少元气,甚至那些毒气会穿透无形的银剑光界,硬生生的破开银光所织成的防护界,使得战士们的手从指间开始迅速腐烂。 可梦华王朝的精锐战士们没有一个发出一声哀嚎,他们忍受着强烈的疼痛,在手被毒气化为灰烬前仍然挥剑斩将,刺杀了无数的魔军团邪灵。 身体的碎片合着炙热的风吹到萧幕的脸上,割破了他的肌肤,他从眼角的余光里,震惊地瞥到了几丈之外一朵巨大的血色烟火绽放开来,映红了天空,同一瞬间,机械惊天动地的轰响也震裂了他的耳膜。 他从马背上飞身掠起,再次亲眼看到自己的弟兄被无形的毒气所伤,那些战士已没了手,却仍然拼杀在血站中,一位与萧幕关系甚好的副将,全身腐烂的爬到萧幕身旁,拼着最后一口气,说着,“城,城主,劲弩上附着的毒气能够破开银剑的防护界,在弟兄们挥剑截断劲弩的同时,我们也会被剧毒所染。还有,龙鳞神就躲在那大型机械内,一定要杀了他,为弟兄们报仇!” 话音一落,副将就断了气,整个人瞬间化为一缕缕黑烟消逝。 尔后,又有无数腐烂的尸体化为黑烟消逝,一缕缕的升腾上被剑光裂开的天幕,渐渐隐没,没有一丝哭泣和哀嚎,未有历风穿越而过的呼啸声。 得密不透风,就算魔军团攻城,雁阵里还藏有弓箭队,将士们也可通过奇妙的阵势攻其不意,置敌方于死地。 第十三章 地狱魔香 看到那一幕,他的嘴唇沉默地咬紧,眼里放射出了愤怒的光,他能感觉到自己背后的东风剑在剑鞘里低低长啸,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后,克制住自己近乎崩溃的情绪,踏空而行,飞身到了正在拼杀的秋野身旁,将一面红色神符从怀中取出交给了秋野,严肃道,“秋野,用这神符为战士们设下灵界吧,这样魔军团就伤害不到他们了。” 秋野挥剑一脸劈斩下从机械副部飞出的无数暗器,质疑道,“萧城主,这可是丹菲尔公主赐予你和亦将军的神符,必要之时,它可保全你们的性命,让你们全身而退的。魔军团就交给我吧,相信我,我是能够对付他们的。再者,风神已经化出了强烈的东风,那些机械只要一遇强风就会失去方向。你瞧,它们这不是已经乱套了吗?” 然而,萧幕的态度仍然是如此坚决,“这是命令,你听见没?从此刻开始,我不准再有任何一位战士牺牲!” 秋野从没见过萧幕如此毅然,便只好应道,“好,我这就去为战士们设下灵界封印。” 听到秋野的回答后,萧幕和亦歌同时拔剑向漫天的机械飞去。 秋野朝着全军战士下令,“各位战士们,快退回城堡大殿外,这里将被我设下封印,大战结束前,依照城主之命,我不会将封印解开。” 一位身穿黑甲的将军大声应道,“秋野兄,不必劳烦设什么封印了,我们知道,城主是想保全我们的性命,可作为梦华王朝的战士,我们的使命就是为正义而战,绝不苟且偷生。你去告诉城主,我们一定会按照他的部署好好作战的!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为百姓而战,既然来到这战场,我们就要战斗到生命最后一刻。” 秋野怒斥将军,“这是军令,谁敢不从?将军你作为一军之统帅当然可以弃自己于不顾,可你想过与你同生共死的兄弟们吗?城主曾经说过,每个生命都是弥足珍贵的,我们没有权力轻易剥夺它,城主愿将自己的救命神符让给你们,就说明他最在乎还是这梦华王朝的千万臣民,你们又岂能让他失望?” 眼看原秋野已幻出神力,即将开启神符设下封印,城内全数战士纷纷在各位将领的指挥下,随着形成的雁阵阵势缓缓移动,分散的阵势让秋野无法施展神符的神力。 一个个誓死如归的战士纷纷朝从空而降的魔军团挥剑斩去,银剑在他们的头顶一次次的舞动,天幕中由此留下了数道剑尖划破的痕迹,冷冷如电。 魔军团的战士在作战前都会吸食一种名为“地狱魔香”的药,那药是从数千种冥界毒虫的躯体中提取而出的汁液,再经龙鳞神的邪术炼制,带有剧毒的汁液就会失去液体形态,化为一缕缕的黑烟。 每当攻城之际,龙鳞神就会命令随他出征的所有魔军团战士前往冥界魔生殿中的毒池里吸食那种万恶的“地狱魔香”烟药,毒药会完全蛊惑战士们的心智,让他们如傀儡般的去拼命作战,他们通常也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杀死所有的敌军,不然他们不是被敌人所杀就是被龙鳞神所杀,而且,吸食完烟药后,会瞬间提升他们的功力,烟气随着食道流入他们身体中的所有经脉,以至于能在体内为他们织起一层防护界,就算他们被对方的利器所伤,毒烟也会给他们一次重生的机会,以毒攻毒,愈合他们的伤口,使其瞬间复原。 但如果他们屡次被敌方刺中要害,就连“地狱魔香”也帮不了他们的忙了。 所以,当祈灵城战士挥动利剑刺破魔军团战士的咽喉后,那些邪灵在倒下不久后又重新站了起来,而且魔力增强。 他们魔爪中的暗器,齐刷刷的向战士们飞去,幸好银剑之光能够以自身的神力挡下暗器,不然,祈灵城战士早已伤亡惨重了。 不过,就在两军对峙之时,龙鳞神从大型机械内甩出铺天盖地的十字银索,那些短小且被黑色火焰燃烧的银索,似乎是注入了恶魔强大的邪力,竟径直的飞向正在作战的将士们。 他们瞬间被巨大的力量撞击,眼睛直直盯着面前的暗器,骤然,“噗”地一声,他们的眉心全部都破了一个细细的血洞,银剑顺势跌落,发出清脆的裂响,龙鳞神的魔爪伸出机械,手掌加力,隔空一阵挥动,战士们就如他手中的小人儿,被他捏得粉碎,被撕裂的身体碎片顿时堆积如山。 然而,面对敌人强势的攻击,没有一位战士选择退缩,一批战士倒下来了,又有一批战士冲向前挥剑杀敌,在如此执着的坚毅中,魔军团战士也没占到什么上风,被银剑二度刺死的邪灵不在少数。 原秋野想阻止战士们,可场面已经失控,那混乱的场面显然已经不是他能掌控的了。他也只好踏空而上,挥剑截断魔军团对战士们的攻击。 闪电在烈火中纵横、交错,包围了他们的身形。他唤出神力,剑剑刺破了凝定的空气,只见他不断的翻腾,俯冲而下,利剑上注入了他强大的内力,剑剑斜封,直刺入邪灵的头顶,剑尖无数次的在鲜血四溅的头颅中搅动,邪灵的天灵盖已完全碎裂,“地狱魔香”再也无法复原他们的性命。 那略显畸形的脑袋被秋野的利剑一搅动,脑汁混同血一同迸溅而出,整个头颅四五分裂,从身体中脱落,临死前,那些头颅上的面孔还在狂妄的张嘴大笑,无比可怖。 天地震怒,东风咆哮,几乎要将飞旋于半空的机械给吹翻,不过,魔军团战士们操控能力还是很强的,就算狂风肆虐,他们也能让机械在半空中平稳飞行,射出暗器。 由于机械太多,萧幕和亦歌一直未能找出龙鳞神。 此时,操控着机械的恶魔嘴角浮起了冷笑,他的声音回荡在天地间,虚无缥缈,“原秋野,你可真是个人物啊。千年不见,你总算知道了对付我魔军团的方法。不过,你应该知道这样做的下场吧,你会和那些粉碎的尸骨一样,永远躺在冰冷的荒原,逐渐被邪灵腐蚀。哈哈哈。” 还未等秋野从邪灵的纠缠中回过神来,龙鳞神就召唤出了无数的黑鹰和飞龙,它们可都是地狱的魔中之王,极其凶猛。黑鹰与飞龙,一道向原秋野席卷而去。 黑鹰巨大的双翼和飞龙强壮的躯体早已遮蔽天日,甚至让交织的剑光都瞬间消逝。 飞龙的红色大嘴一张开,一团毒花四散又蔓延开去,不少战士为了掩护秋野让他脱身而引火上身,眨眼就已经被毒火烧得只剩下焦黑的骨架。 此时,黑鹰和飞龙已经将秋野团团包围,战士们的掩护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只是自掘坟墓。 天地之间,漆黑一片,没人再能看清秋野的身影,萧幕惊呼,“原秋野……” 然而,没有人回应他,只有龙鳞神狂妄的笑声回旋天地。 伯爵好不容易凭借远处传去的笑声察觉到了龙鳞神所操控的那架机械,于是,他一个飞身,唤出神力,手指轻轻的在天幕中一划,一道银灰色惊电就划破了那架机械的双翼,使其在空中跌撞不已,眼看机械即将坠毁,龙鳞神终于从机械的腹部飞出,化作一头怪兽在天地间怒吼,“原秋野,去死吧!你终究不是我的对手,想帮萧幕,你这叫做自讨苦吃!” “刷”,突然一线白光再次裂云而出,是原秋野!所有人都无法知晓他是如何对付黑鹰和飞龙的攻击的,众人只瞧见在那一线白光裂云而出后,黑鹰的双翼纷纷脱落,庞大的身体也被剑直穿透而出,它们粘稠的液体四处喷涌,溅落到了原本就已斑驳的城墙上。 而飞龙的死状更为惨烈,它们的内脏竟从裂开的腹部脱落,而且那些瞬间腐烂的内脏上还插有稠密的暗器。 没有人可以想象出原秋野他是如何做到的,就算龙鳞神方才也未看清秋野到底是如何动手的。 萧幕一见原秋野毫发无伤,自然松了口气,“好小子,功夫不错嘛。刚才你不见身影,我还以为你真的惨遭不幸了呢。放心吧,龙鳞神交给我们,你保护好百姓和战士就是了。他们要是听我的,就不会死那么多兄弟了。唉,为什么你们古代人总要那么执着,又不是为国捐躯的才配称为“英雄”!” 原秋野眼无神色,低语道,“当你成为一名战士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他们的做法了。好了,我看伯爵他对付龙鳞神也挺吃力的,你快去帮帮他吧。” “嗯,我知道!我们一定要坚持到日月交替之时,因为到那时,东风剑才会汲取天地精华,唤出巨大的灵力。” “不要想太多,心无杂念,亦成大事!你想得越多,你身体中的能量就会越受阻碍,竭尽全力的去打这一仗,相信胜利是会属于我们的。” “好,团结就是力量,有那么多的兄弟与我们共进退,我们没理由不赢!” 听到萧幕的话,龙鳞神铮然大笑,“兄弟?哈哈哈!萧城主,我今日就要看看你们这群兄弟怎样打赢我?梦华王朝之所以如此懦弱,存在了几千个世纪还不能称霸世界,就是因为有你们这群弱者,真正的强者眼里是不会有兄弟二字的,我今天就要让你们知道,兄弟,只是拿来陪葬的。只要除掉你们,我龙鳞神就可称霸世界,主宰世间万物了!此乃千年之痛快!” 萧幕踏足凌空,与龙鳞神对峙,“好啊,正好我今日也让你知道没有兄弟的可悲!” 第十四章 混魔兵团 在他俩话语还未落的时候,双方就已进入了白热化的对峙阶段。 “东风”和“破天”都负担了所有的神力,两剑加力,龙鳞神的魔力也随着增强,那样的平衡始终存在,就算时间逝去,可也会瞬间再次恢复。 这一场跨越世纪的巅峰决战确实震怒天地,万物皆为之动容,海浪,沙暴,风雪纷纷席卷了充满死亡气息的天地。 此时的梦华王朝就如一个可怕的梦魇,无数的小孩因为害怕,躲在娘亲的怀里颤抖和哭泣。 但令人欣慰的是,因为城堡的特殊构造,就算城堡外已是血流成河,马革裹尸,居住于城堡内的百姓们却万分安全,没有受丝毫的伤害。 萧幕曾经为了筑造那些拥有防御功能的城堡,可花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 亦歌那时还批评他,说他太铺张浪费了,这次看来,萧幕的心血总算没白费。 不过,临近日月交替之时,百姓们见魔军团还未退却,仍有几个身强体壮的男子想要打开殿门,为城主斩将杀敌,但被一位长老阻止了,一旦殿门开启,魔军团就会抓住时机冲进城堡,如此一来,一切都会功亏一溃。 经长老一番苦心劝说后,那几个男子才歇了内心的怒火,安分的呆在内阁中等候大军胜利的消息。 漆黑的天幕中悲鸣连连,漫天若有似无的剑光反射出冰冷的光,在两军之间织出一张看不见的网。 魔军团战士操控着大型机械,届时,在龙鳞神的一声怒吼下,呆在狭小空间里的邪灵纷纷拉动了一个机关,倏忽之间,更多的地狱邪灵听到召唤,破土而出,他们飞行在鲜血四溅的高空,形成了一个可怕的阵势。 他们就是龙鳞神秘密组建的混魔精兵团,这个部队里的邪灵皆是冥界中拥有混魔血统的高级邪灵。 他们的基因已在练就魔功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异,由此他们所具有的毒性乃是剧毒之毒,而且他们的生命力也比普通的邪灵强悍很多。 在冥界,他们就算不持有任何武器,也可杀人于无形之间。 龙鳞神在被星尊海神救出地狱前,他曾让混魔战士每日进入冥界修罗场去杀死自己的兄弟,只有存活者才能不被龙鳞神所杀。 故此,混魔军团的每位战士都是惨无人性的。他们能被龙鳞神重用,那都是踏着自个儿兄弟的尸体步步攀上如今的位置的。 冥界众邪灵无不惧怕混魔军团战士,因为混魔军团只受龙鳞神一人控制,对于其余的一切他们自己就是主宰者,可在冥界中任意妄为。 此时,混魔军团的战士伸出煞白的魔爪,那些露骨的魔爪可怖又阴森,长长的指尖中还滴落着黑血。 一滴黑血凝定在半空后又翻转,最终滴落而下,附着在了梦华王朝的大地上,瞬间,岩浆喷涌,将尸体堆积而成的山烈烈烧灼,无数血淋淋的躯体残片就在岩浆的烧灼中化为灰烬,弥漫出刺鼻的气味,令人连连作呕,白骨森森的魔爪无止尽的在天际中伸长,死死缠住战士们的头颅,魔爪一扭动,那些头颅就已断裂,硬生生的从脖子上断裂,连萧幕最为器重的京将军都未逃离魔爪的残害,鲜血淋漓的头颅被混魔军团的战士无情的抛入喷涌而出的岩浆里,瞬间魂飞魄散。 见此情形,秋野和伯爵再次从东西两方不约而同的踏足凌空,挥剑斩向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混魔军团。 然而,在那千钧一发之际,秋野却一掌推开了欧士英,让其摔落在尸堆上,那样的力道甚至让欧士英都没有一丝还力的余地。 原秋野飘动在天幕中,也只是冷冷的道了句,“伯爵,混魔军团交给我,天神有告知我对付他们的方法,你去帮助各位将军对付魔军团就是了。” 欧士英听着他坚定的声音,道,“好,秋野兄小心。” 原秋野将其真身隐去,冲入魔军团的阵势里,和先前一样,无人知晓他是如何动手的,只是凌厉的力道传去,“咯”一声裂响,半空里数道闪电倏地劈下,划开了浓重的黑幕,将天地映照得一片雪亮。 半空里仿若在那一瞬间漂浮了如雨般稠密的雪花,光影中,只能隐约瞧见那些晶莹飞舞的雪花里竟有一丝如同鲜血般的红。四处飞舞的雪花聚集而起,覆没了飞行于半空的混魔军团战士。 当雪花从天地间消隐之时,千百来个混魔战士躯体皆被撕裂,而且他们每人的胸口上都有一个雪花状腐烂的伤口,伤口里的心脏已完全腐烂,变为焦黑。这一场景,足以让大家惊讶不已,异常恐怖。 因为他们是拥有最高血统的邪灵,一旦被刺中要害,他们的下场也是最为惨烈的。 他们的躯体在逐渐分裂,而他们能清晰的感觉到那种痛不欲生的痛,阵阵嚎叫震怒天地。 龙鳞神曾对他们说过。一旦战败,就会接受比魔军团残忍千百倍的惩罚,所以千百年来,他们从未输过,而这一次,他们却失算了。 原秋野一一阵恶战之后,秋野自然消耗了不少的元气,脸色煞白,从空而落,无力再战!混魔军团全军覆没,剩下的魔军团邪灵依然操控着机械,一齐绞杀伯爵。 欧士英聚起一丝真力,暗器如雨,他屏住呼吸,眼神有些许的凝重,但杀气并不曾放松半分。 只见他闪电般地飞身掠起,手中的无影剑无声无息地出鞘,随着强大的神力深深划开了漫天大型机械的腹部,在各位将军的掩护下,欧士英提起一口气,凌空转折,剑身四周的淡蓝色光华在机械身侧漫开来,仿若是织起了一个虚无的幔帐。 无影剑一剑劈斩而下,机械硬生生的碎裂为两截。 魔军团战士纷纷从机械内摔落而下,那些邪灵一起从袍袖中翻出双剑,齐齐向欧士英斩去,欧士英借助与地面的摩擦力急速后退后,幻出所有神力,凌空而上,将周身悬浮的光华四散开来,他在光影中不断翻转,一剑剑的刺出,每一剑斗精确地刺准了邪灵要害,一剑斜封而去,就能同时刺破对方的咽喉和他们的心脏,使其再无复原的机会。 眨眼间,那些邪灵就已化作黑烟消散于天际,伴随着声声惨叫。 然而,还是有几个邪灵从后袭击了将军,将军们的银甲为他们抵挡住了致命的一剑,但锋利的冥界邪剑还是割伤了他们的肌肤,让其倒地不起。 魔军团统领更是飞身直击欧士英,两种惊人的力量在静默地对峙,似要将天地间的一切凝结。统领化身为了龙鳞神同样丑恶的一头猛兽,它嚎叫着,张牙舞爪地向伯爵扑去,红色的瞳孔里却有烈烈火焰在燃烧。 那些烈焰似若要从它的眸子中喷涌而出,千万暗器从它身体各处射出,从四方刺向伯爵。 伯爵手腕一翻,他的指间便流出了一抹雪亮冰冷的光,剑光一闪而没,又瞬间消失,死死的压住了那些暗器,无影剑剑尖划过暗器的刹那就让各类带毒暗器碎裂为了粉末。 那是因为伯爵将强大的神力都注入到了无影剑的剑身,加之神力唤出,伯爵明显是占上风的。 欧士英没有丝毫停顿,一剑平平展开,转动手腕,身形一晃,手中迸出一线寒光,直刺邪灵统领的天灵盖,恶兽发出震怒声,死死咬住欧士英手不放,欧士英再次挥剑,才将他的头颅斩下,恶兽显出了真身,他的头盔碎裂开来,原来那个统领就是秦偃,跟着龙鳞神干了那么多坏事,他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不过,那双眸子始终在笑,那似乎是对他自己最大的嘲讽吧。 他断裂的身体中每一处关节上都血如浪潮,颓然无声无息的跌倒在夜幕中,最终被烈烈魔火燃烧殆尽。 蜿蜒全城的魔火愈来愈烈,将一架架的大型机械纷纷融化,碎裂声一阵阵的在邪灵的惨叫声中想起。魔军团彻底被欧士英击败了,但他也是拼尽了权利对付秦偃及众千邪灵,而且还被秦偃化身的恶兽给咬了一口,他的手臂在一寸寸的腐烂,毒液也顺着撕裂而开的伤口渗透进他的身体。 可以看出,秦偃是聚集了体内所有的邪力去攻击欧士英,不然,它是咬不破欧士英的冰蝉铠甲的,正是因为他用了所有的邪力去挣扎,他才会气尽神衰,在最后一刻被欧士勇置于死地,如此损己的攻击力无不让人也有几分的敬畏。 欧士英因被剧毒侵袭,嘴角喷涌出了一口口的黑血,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躯体中在发出滋滋的响声,他竭力的用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那飞扬的蓝发在火焰里飘舞。没过多久,他还是闭合了自己的眼睛,颓然倒在飞扬的尘埃之中。 个人就对付了上千个混魔军团邪灵,让那些头颅上的面孔凝聚了极为震惊的神色。 第十五章 日月之光 日月交替之时终于如期而至,黑幕中开始裂开一道绚烂的霞光,照彻天际。 倏忽之间,霞光又幽幽的蹿入厚实的云层,一轮明月悬挂天际,如此清皓,甚至覆没了所有的剑光。 在圆月的四周还绽放着一层淡蓝色光华,那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日月之光,那层光华汲取了日,月精髓,乃世间之瑰宝。 它的灵气胜比任何一种神界灵物,千年一遇,日月之光笼罩在梦华王朝的土地上,当蓝光普照,蔓延祈灵城的魔火瞬间隐没,消逝殆尽,那些被魔火烧灼的焦黑的枯骨也瞬间恢复了白森森的原样,流淌的血河开始褪尽了自己的血色,变得清澈无比,蜿蜒着汇入远处的大江,悬浮在半空之中的邪灵黑烟更是在光华射入的刹那化为了一缕缕的白雾,飘浮于浩瀚的天地间,世间万物仿若都恢复了固有的本色。 趁着日月之光还未消逝前,萧幕和亦歌同时飞身掠入天地,纷纷从剑鞘中拔剑而出,“东风”与“破天”的剑光相互交织,犹如闪电,隔断一切视线。 那两道交织的剑光一直沿着日月之光普照天地的痕迹向着北方尽头落去。 恶魔的眼眸如同冰川,他仍在天幕中纵声长啸,他张开自己的魔爪,漫天红色劲弩如同红色的旋风呼啸射出。 瞧着如雨般交织的劲弩,东风剑突然从萧幕的手中刺出,刀剑在广阔的天地展化来开,剑势微薄却极快,如惊电穿破了祈灵城浓重的夜色。 锋利的剑尖一剑剑的平平展开,剑气弥漫在铺天盖地的光华里,剑尖借助日月之光的灵力逐渐幻化开来,居然出现了两个剑影,似有非有的剑影硬生生的将劲弩碎裂为粉末。 第二次,他的眼眸里闪动着锋利而冷静的光,那是一种蛰伏已久的愤怒,那一刻,他终于彻彻底底的发泄出来了。 那么久以来,他看着一个有一个的生命在他眼前消失,他忍了太久,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为死去的战士报仇了。 他拼命的挥剑挡下暗器,剑势一次比一次狠厉,他知道,就算拼尽全力他也要赢,因为他别无选择,他必须赢!在这场残酷的战争中,有太多的人在等待他的凯旋而归! 在那样的对峙中,一时间气氛变得极其凝滞,仿佛万物都被交织的剑光给覆没,没了生气,碎裂声瞬间升腾又瞬间被淹没在喧嚣中。 瞧见东风剑如此强势,龙鳞神化身的恶魔霍然展开了长着银刺的翅膀,一阵旋风强烈的掠过,几乎要割破了萧幕的胸甲,幸好亦歌突然跃身,“破天”一百八十度的划转,狠狠划破带刺的双翼,那翅膀被剑锋割破之际立即缩了回去,遗落下涔涔的黑褐色血液,龙鳞神也顿时发出一声咆哮,魔爪中聚起一丝丝引线,隐约放出白光,指尖牵动引线,萧幕身穿的战甲就活生生的被撕裂了。 还好,萧幕反应迅速,他唤出一丝真力,急速后退才躲避了引线致命的一击,但他的胸口还是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口,瞬间溃烂,鲜血喷涌,浸染了他白色的衣衫,染出朵朵红莲。 亦歌见此情形,飞身而下,扶住了身影摇晃的萧幕,严肃道,“萧导,你没事儿吧?撑住啊,再有一会儿,我们就胜利了。” 萧幕捂着伤口,瞧着天边渐渐隐去的日月之光的光华,道,“放心,我没事儿!快!我们要趁着日月之光消逝前唤出各自剑诀,等那蓝色光华消逝,我们就再无机会了。” 亦歌听后,抬头望了望被日月之光浸染的天际,点头毅然道,“好,我们的“东风破”合体,一定可以制服那疯子的。” 话音落下之后,他俩身形转动,倏忽之间就隐去了真身,将所有的真力和灵气都聚集于无形之身之中,此时的他们已是心无杂念的融于乐天地之间的正义灵气之中,更与日月之光相互呼应,以达到完美无缺的合体境界,一束束淡蓝色光芒已经飘转着融于他们二位的身体之中,如此震撼的融会贯通在梦华王朝还是头一遭。 在隐去真身的同时,他俩一起将“东风”和“破天”的剑法施展开来,空荡的天际间只能瞧见无数的剑光从四方交织而来,形成了一个偌大的“破”字,悬浮于半空。 龙鳞神不以为然,狰狞的笑了起来,““东风破”?!哈哈,你们真以为凭借“东风破”就能击败我的魔功吗?太幼稚了!你们被神界那帮人骗了,千百年前,“东风破”在梦华王朝可是最下三滥的招式,众人皆蔑视练就此功的武者呢,你们呀,真是可惜咯,还是下地狱来做我永生永世的奴隶吧!” 萧幕和亦歌皆没有理会恶魔的疯言疯语,他们有足够的勇气相信“东风破”的合体定能将龙鳞神彻底击溃。 位于神界灵风殿里已经燃起了所有水晶烛火,美丽的风神身穿华丽的服饰站在神界观星台,手里握着一根短小的红色法杖,她抬头凝望,静默地揣测着星象,天空之上的云全部聚集于观星台上方。 风神拂了拂自己的神袍,而后,将法杖高高举过头顶,三百六十度旋转后,她的嘴里念叨起神语,倏忽之间,灵风殿的水晶烛火全数熄灭,那些水晶般晶莹的烛火在法杖的灵力幻化下,化作了一股强烈的东风。 风神聚起所有的东风,从上至下挥动法杖,那股东风顺着神界天极眼拂向了陷入战乱的祈灵城,所有云层纷纷化开,昏暗的天际顿时澄澈了许多。 东风四拂,沙尘席卷天际,漫漫黄沙从移动的沙丘上纷纷飘浮上天,无数的螺旋状沙暴弥漫天地,屹立于沃土之上的华丽城堡皆被沙尘所掩,挡住了一切视线,龙鳞神也被强烈的沙暴阻挡了视线,无法看清萧幕和亦歌所有在的方向,只能凭借意念和感觉牵动引线,攻击他俩,被强烈的沙暴席卷,龙鳞神的邪功已经失去了强大的邪气。 日月之光一束束的渗入天地,恶魔躯体上的鳞片已被拥有神力的光华给攻击,一片片的脱落,黑血涔涔滴下,逐渐消逝在了猛烈的沙暴之中。 而萧幕和亦歌则不同,因为他们的无形之身已经融入了天地间,就算沙暴狂卷,他们仍能透过层层沙尘看清龙鳞神的一招一式,甚至可以洞悉他的一切,乾坤届时逆转,日月之光再次铺天盖地的笼罩大地,趁此逆转之机,他们紧握宝剑,手指拈着剑诀,“东风”,“破天”在日月之光下流转出青碧万千,苍穹变幻,极为璀璨,流光横起。 只是一个瞬间,两人拈起剑诀,灵光焕发,手腕一翻,指间便流出了一抹雪亮的光,一束银光,一束白光分别从“东风”和“破天”的剑身中蹿出,两束光带动了剑身,让两柄剑相互交织,在两剑交织磨合之后,剑光一闪而没,两柄剑的剑尖有着冷冷锋锐,冷电瞬地四射而出。 日月之光的灵气已经禁锢了龙鳞神的邪力,届时,萧幕和亦歌分别从前、后两方死死将“东风”和“破天”刺入了龙鳞神的头顶和胸口。 瞬间,黑血四溅,泼洒天地。 在受到致命的一击后,龙鳞神还未死心,在魂神皆散之前,他提起残留的邪力,唤出一缕毒气,从指间迅速弹出,直穿萧幕和亦歌的咽喉。不过,那毒气已对他们构不成任何威胁了,他俩以自己的无形之身快速转动、退避,“东风”与“破天”再一次交织斩出,截断了从空而来的毒气。 恶魔肆意嚎叫,似乎还想牵动指间的引线,不过,萧幕没给他任何机会,“东风”再次从他的手中刺出,以缭乱的剑法,徐徐展开,彻底斩断了龙鳞神的手臂。现出真身后的他开始口吐毒血,身体片片碎裂。 正义的日月之光随着萧幕和亦歌神力的唤出,稀释了龙鳞神已完全碎裂的躯体,光到之处,已经化开了所有的邪气与毒气。 龙鳞神的魂魄已经消逝,冥界彻底败了,天地之间终于露出了正义的原有之色。 沙暴退却,空气里似有一丝凉意,天地终于有序,众生芸芸不息。 微风吹着像波浪一样上下翻涌,漫天都是“东风”与“破天”散发出来的光芒,在晨曦和日落的照射中呈现一种七彩光芒,极为美丽,那些彩光沿着隐约的弧线,像极了一道道起伏的波澜。 山岳之上,那百曲千折的琼枝,紫藤星花绚烂盛开,远处的江声浩荡,听着有远而微的涛声,似乎令人忘了今夕何夕。纯净的天,碧绿的山,山谷绝壁凌空,纵横交错,山林的瀑布声犹如琴弦,串串雪白水花,如滚珠泻玉。 蝶,无声无息的从云间陨落,绽放着彩光的蝶儿摆动着自己的双翼,飞舞在湛蓝的天地间,它们划过天幕的痕迹就如悬挂于天边的绚烂彩虹,无梦如幻。 遥远的天边,悠长的地平线仿佛伸手就能摸到,清晨宁静而祥和,云彩仍在奔驰,不时掠过碧绿的山峰,一时间,天蓝如洗,艳阳高照,空气也仿佛是蓝的。暖阳在升高,汹涌地照射下来,略显潮湿的地面也开始升腾起一缕缕的烟岚,一切都是如此的澄澈和宁静。 “东风破”的双剑合并确实当仁不让的打败了龙鳞神的邪功,他们做到了!近乎完美的完成了看似不可能的使命! 第十六章 永恒之音 两人飞身而下,轻盈落地,重重的击了彼此一掌后,紧紧抱成一团,萧幕甚至还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质疑道,“老亦,我们真的赢了吗?龙鳞神死了!魔军团也全军覆没了?哇塞,我俩也未免太厉害了吧!” 亦歌一拳打在了萧幕的后背,大笑道,“萧大导演,你是傻了吗?事实证明了一切啊,我们的实力本来就很强嘛。“东风”加“破天”的合体,威力无比呢!不过,你的伤口还好吧,还是回去让御医给你看看,不能轻视的。” 萧幕抬头仰望着那片澄澈又湛蓝的天,放声大吼,“我没事,感觉好着呢!爸,妈,儿子赢了!儿子打败了恶魔!你们还好吗?儿子很快就能回家了!筱彤,我好想你……” “哎哟,萧导,你可真够肉麻的。这么多战士都听着呢,你也不怕被人笑话?你平时不是挺爱面子的吗?” 听亦歌那样洗刷,萧幕也给以了口头反击,“我这叫做低调的回旋转道,太低调了也不行,偶尔还是要保持一点高调才行的哦。” 还未等萧幕把话说完,杨将军急急忙忙的跑到他身前,向他禀报道,“城主,欧士英伯爵深受重伤,倒在了千里关,还有秋野兄弟也是累的摊到在地,他们都已经被战士们抬回了大殿休息。但伯爵好像是中毒了,情况不太好,你们还是去看看吧。” 萧幕听后一脸震惊,“怎么不早说?快,快带我们去看看。” 身中魔毒,全身发青的欧士英躺床上还不停地口吐鲜血,脸色煞白,没有一丝血色,萧幕见此情形,也是手足无措,扯着一位正在把脉的御医的衣领,大声问道,“御医你就别磨蹭了,快下药诊治吧。实在不行,就用我的血去洗清他身体中的毒血吧,欧士英是为了梦华王朝的子民才受如此重伤的,我有责任去救他。” 御医眼神凝重,眉头紧锁,皱纹突显,他双手颤抖的跪倒在地,话语中也带了明显的颤音,“城主,恕老夫愚笨,对于欧士英伯爵所中之毒,在下与其他几位大夫都无能为力,此毒来自冥界,恐怕也只有神界的医者才懂如何解毒吧。您还是把他送到神界为好,丹菲尔公主一定是有办法的。” “唉,你们这群老头儿,要放开眼界去追寻更好的医术嘛,整天就知道呆在药阁,那样是得不到任何长进的。你们应该要游历四方,学习更为精湛的医术,这才是关键。好了,我立即送伯爵回神界。你们几个去煎几副药,好好照顾原秋野,看他那样还很虚弱。” “是,城主,你放心吧,我们会好好照顾秋野兄弟的。” “嗯,快去吧。” 亦歌也紧接着说,“我陪你一块儿去吧,神界的情况我还是很担心的,不知道星尊海神伏法没有?” 萧幕背起欧士英,“去看看不就知道咯!好了,你来御剑吧,我背他!” “是,城主,在下遵命!” 随后,亦歌拔出“破天”,剑光四射,只见他手一挥,“破天”就载着三人飞了高空,消逝在层层雾霭之中。 此时的神界安宁一片,似若没有发生大战似的。 神圣的大殿里烛火摇曳,众神官纷纷盘膝坐于星宿池旁。挥舞着法杖,池中的水开始剧烈翻腾,藏于池底的薇尔精灵挥动自己绽放着幽幽蓝光的双翼,将灵气赐予众生。 神官们齐念《琼斯京大典》中的神语,为逝去的生灵超度,希望众生能去往幸福的彼岸转世轮回。 薇尔精灵已将一切邪气收于星宿池,那一团团冒着浓密黑烟的邪气经池水的洗礼,已完全逝去了固有的邪气。 众魔大败,众生芸芸不息,这正是乐师曾经的预言,如今,一切语言皆已成真。 巍峨的冰山之上,一位神界乐师,横握着玉箫,吹起了那曲《东风破》,回旋于天地间,令人如痴如醉,无法忘怀。 一曲《东风破》可跨域世纪,听闻者皆感动涕泣。相信,此时的萧幕和亦歌更能体会那曲中所蕴含的百转千寻吧。 而那悠扬的曲音也将永恒的回旋于梦华王朝的大地上…… 萧幕将欧士英送回了神界,在亦歌收起“破天”后,萧幕就背着欧士英闯入了大殿,急切的对侍卫说着,“快,快去叫丹菲尔公主,欧士英伯爵他快不行了。” 手握长剑的侍卫一瞧身中剧毒的伯爵,立即应道,“是,小的这就去。” 丹菲尔公主和月精灵听闻欧士英受伤后,从议会厅急忙赶到了大殿,问着萧幕,“萧城主,伯爵可是被龙鳞神所伤?” “是的,公主,快为他诊治吧。” 说着,萧幕和亦歌将欧士英抬回了寝宫,丹菲尔公主差月精灵前往天药阁为欧士英取了一颗冰逍丸,那是解毒的灵药,曾由无数的世间灵物混合炼制而成的。 尔后,公主用灵泉水将药丸送入了他的体内。 弥尔教皇和大祭司也在侍卫的传唤后感到了伯爵的寝宫。 见伯爵如此憔悴的样子,弥尔教皇不由的叹息道,“英勇的孩子,真是辛苦他啦!公主,现在我们该如何是好?” “我们几人合力,将伯爵体内被封住的经脉打开,再将残留的毒血给逼出来,最后我们将聚起的真力全数输送给他。如此一来,他大概就不会再有什么大碍了,龙鳞神的下手很重,这是唯一可以救他的方法。”丹菲尔公主说。 听见此话后,月精灵,教皇和大祭司纷纷应道,“好,我们会尽力让欧士英伯爵尽快恢复的。” 随后,四人皆盘膝而坐,紧闭双眼,由于真力的聚起,使他们的周身都被一层淡淡的光华所包围。 丹菲尔公主取下了她发丝间的一支纳普诺金簪,一阵神语念出,金簪上立即有无数闪动的纯白色精灵扑簌着晶莹的双翼,飞旋到欧士英受伤的手臂上,那些小精灵将自身的灵气传递给了他,让他溃烂的手臂立即恢复了原样,煞白的脸上也有了些许的血色。 待伯爵的伤口好后,公主又召回了纳普诺精灵,它们陆续回到了金簪之中。 金簪里有着一座超级迷你纳普诺皇宫,宫殿里长着很多绽放着绿光的灵树,精灵们汲取了灵树之源后,就可以将灵气带给所有的神灵,让他们不再承受病痛的折磨。 纳普诺宫殿是极其微型的,若不是天神亲口告知公主,那金簪里还藏匿着一座宫殿,连公主自己都很难以置信呢。 当年,天神太爱自己的女儿了,于是在丹菲尔公主满月的时候,他就专门请了神界最富盛名的设计师,亲自为公主设计了那支金簪,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更是灵感突发,就唤出了自己的神力,为可爱的纳普诺精灵们在金簪里铸造了一座微型宫殿,深受精灵们的喜爱。 而且,公主只要需要它们的时候,一念神语,它们就会飞出金簪,将灵气传于大地,如此一来,金簪不仅保持了它独一无二的魅力,还具有了非常高的实用价值。 金簪被公主黛于发髻上,无不显出了她高贵的气质,再者,迷你宫殿和纳普诺精灵都非常的微型,根本不会对公主造成任何的困扰。 见欧士英有了些许的血色后,四人纷纷在自己的胸前划出一道弧线,每一道弧线都有如闪电,它们在半空飞旋后直飞向伯爵的背部,一阵暖流顿时透过后背打通了体内所有的经脉。尔后,众人再次运功,将灵气聚于丹田,光芒四射,华丽的寝宫内如同白昼。被欧士英放于剑座上的上千柄宝剑开始在剑鞘中低低长啸,它们曾受伯爵的最爱,每一柄灵剑中都蕴藏着欧士英惊人的战绩,各柄宝剑与伯爵心灵相通,他们知道,主人听到剑锋的长啸后就像听见了众人的企盼,一定会快快的康复。 在丹菲尔公主等人转动手腕,双掌平推至欧士英的头顶,胸,背和手臂四个部位后,他体内的毒血全数从他的喉咙里喷涌而出,众人的真力也进入了他的体内。那一刻,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似的。 丹菲尔公主收回双手,睁开大大的眼睛,嘴角挂着甜美的微笑,道,“伯爵体内的毒已全数清除,伤口已痊愈,让他歇息几日,身体就会恢复了。” 萧幕顿时拍手叫好,“太好咯,先前瞧他那样,我朝御医又一副绝望的样子跟我说他们无能为力,当时我心里真是没底儿了,还以为他会撑不过来呢。伯爵也算是大难不死,今后就有福咯!” “嗯,士英他在中毒前运功护住了自己的元气,不然,连我们也救不了他的。此次击溃龙鳞神,真的要感谢城主和亦将军了,没有你们俩“东风破”的完美配合,龙鳞神也不会那么快的被制服。你们是天下百姓的救星,我替他们谢谢二位的竭力相助了。”公主说着,又向萧幕和亦歌深深鞠了一躬。 亦歌连忙扶起公主,道,“公主,你这么说就言重了。这都是我和萧幕应该做的,能为梦华王朝的百姓扫除恶魔,一直是我和萧幕的骄傲。对了,公主,星尊海神和她的女儿沁兰没入侵神界吗?还是你们已经打败她们了?” “亦将军,这事儿说来也蹊跷了。在龙鳞神攻入祈灵城的时,只有一个冥界邪灵副将率领他几十万的邪灵战士浩浩荡荡的进入神界,齐攻天界。我和月精灵及众神官合力唤出神力,才收服了那些可怜又可悲的邪灵,让其邪气尽失,消逝于天地之间。 “可奇怪的是,直到龙鳞神被你们二位给击溃,也未见星尊海神前来神界。最终,我们的侍卫在渤京镜海发现了星尊海神的尸体,她是被毒死的。 可令我和月精灵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我们无法通过灵镜看到沁兰的任何情况,月精灵也无法预知,当她一念神语,想要开启预知扇灵力之时,竟然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所禁锢。 甚至,连我们也无法唤出神力,下到凡间,在大战中助你们一臂之力了。我和月精灵思来想去,唯一解释的通的就是,沁兰具有我们所有人都无法控制和制服的邪力,不然她是控制不了我们的,所以,这件事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么简单。” 月精灵上前接着说,“就算沁兰对神界恨之入骨,她曾经也确实在龙鳞神那儿学成了魔功,可仅凭她的能力,是绝对不能打破预知扇灵力的。这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在她背后还有一个比龙鳞神还可怕的操控者。那个人一直潜伏在梦华王朝,只是未被我们发现而已。我们太大意了,完全忽视了龙鳞神以外的人。” 萧幕听后一副震惊的样子,“不会吧?还有比龙鳞神更可恶的魔?那这就太开我们的玩笑了,我之前还沾沾自喜呢,想着等雪樱康复后,我就可以回家了,现在看来,我的希望又该破灭了。” 亦歌倒很严肃,“现在没空想那么多了吧,当务之急是找出那个幕后操控者,不铲除那个人,梦华王朝还是无法安宁。” “一点线索都没有,茫茫人海,我们要怎么去找啊?你说话也要切入实际嘛。” “你倒是说说,我怎么不切实际了?我看,一直以来,是你不切实际吧。” 不一会儿的时间,萧幕和亦歌就争吵起来了,他俩是各说各有理,互不相让。 公主终于忍不住,大吼了出来,“你们别吵了,伯爵还在休息呢,现在不是我们争吵的时候。沁兰是破解这件事的关键,我已派神官去寻找她了。” “公主,不是说我们打败龙鳞神的时候就是我们的家人找到宝物的时候吗?现在又出现一个神秘人,那么,这不就说明我们不能回去了吗?”萧幕问着. “萧城主不用担心,你们的家人还未找到最后一件宝物,他们正在前往冰岛的路途上。等最后的操控者被消灭后,也就是你们完成终极使命之时,不会耽误你们回到现代的。这或许真的是无形之中的巧合安排吧。” 正在这时,一位侍卫神色凝重的跪倒在公主身前,颤抖道,“公主,神官前往了渤镜海,他怀疑星尊海神的死与沁兰有关,并差我将这枚紫色戒指交给你。神官就是凭借这枚戒指推测出沁兰与星尊海神的死有关的。紫色戒指上有明显的齿印和血迹,而且它是遗落在星尊海神尸体旁的。 “这紫色戒指是当年天神赐予星尊海神的,象征着高贵的身份。天神有命令海神,让她定要在儿女出生之时将此戒指移交给他们,只有一代代的传承下去,戒指才会发挥永久的神力,守护海域,如不移交给子女,灵戒很有可能会因汲取不到更纯的灵气儿失去一切灵力。 “看来,星尊海神确实听了天神的话,在沁兰出生之时就将戒指交给了她。这枚戒指上的齿印确实是海神的,而血迹则是沁兰的,因为海神之血为褐色,海神之女之血却为银褐色,这戒指上的血迹刚好为银褐色。如此看来,神官的推测并无道理,海神定是在毒发后控制不住自己,或者是知道了真相后,情绪失控,才咬了自己的女儿,以至于戒指上同时出现的齿印和血迹。海神一族的死穴恰好是右手食指上的那根经脉,经脉一旦破裂,沁兰将不复存在。 “但是,一般情况下,海神一族不会将戒指遗弃,因为戒指丢失相当于是触犯了神圣的天条,会殃及全海族的生命。可能当时,沁兰已经感觉到了海神的反击力,所以才不得不将戒指取下,弃之于荒海。” 亦歌质疑,“女儿杀母亲?不太可能吧,就算是公主所猜测的那样,那么,理由呢?当时是沁兰救了她的母亲,我实在是想不出任何一个理由,她会去杀自己的母亲。或许是那个幕后操控者杀了海神,并打伤了沁兰,再制造出戒指的假象以此来误导我们。你们这里要是有指纹检测仪就好了,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瞧瞧那戒指上的指纹,再一一与嫌疑人对质,我们要的答案就自然知晓了。” 萧幕沉默了,一个人站在那儿喃喃自语,“阴谋!背叛!这个时代太残酷了,可笑啊!那个人居然比龙鳞神还狠毒,我们这次也是无能为力了吧。家!离我是越来越遥远了,它就像是一场梦,我拼命的追寻,可还是一场空,看来那句“将军百战空悲梦”,就真的是你我的写照咯。” 虽然没有一点头绪,但亦歌还是否决了萧幕的悲观情绪,“萧幕,现在还不是说丧气话的时候,团结就是力量。想当年,诸葛亮等人在赤壁之战还破了曹操的几十万大军呢。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努力的去回顾历史,想着先辈们的赫赫战绩,就有无数的力量附着在我身上,让我有勇气继续走下去。以我们的实力既然能来对付龙鳞神,那么也能对付这个横空出世的终极恶魔,兄弟,我们行的。”说着,亦歌向萧幕伸出了手,示意给他力量。 萧幕迟疑了一会儿,终于握住了他的手,“好,兄弟,这次我们就豁出去干了。公主,你放心,我和亦歌一定会尽力找出那个幕后操控者的。我还有个兄弟,他很聪明,说不定他能帮我们查出一些线索。我和亦歌先回祈灵殿瞧瞧,这次我们大获全胜,我的那位兄弟也是位功臣呢。” 丹菲尔公主笑了笑,“是原秋野吧,月精灵告知我的。至于那个人的身世,我也不太清楚。我父皇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他是唐朝人,更没跟我说过,百年后,他会借助灵沙回到梦华王朝。不过,他既然能成为萧城主和亦将军的兄弟,相信此人也一定有着非凡的能力。 “好吧,待会儿,我和众神官也会合力破开阻挡我们去到凡间的结界。这有一块夏斯奇白玉,你们有任何的发现都可以按下白玉中间镶嵌的宝石,届时,我与你们就能取得联系。你们拿去吧。” “谢公主!” 第一章 瓦乌冰山 随后,萧幕和亦歌再次御剑飞行,回到了祈灵殿。萧幕一个箭步冲进了寝宫,惊呼道,“秋野,你醒了吗?我有事儿想拜托你,快起床啦,我知道你没事儿了。” 然而,萧幕在那儿吼了一阵,却没人理会他,当他绕过大殿中的喷泉池走到寝宫时,他才发现,秋野根本没在床上躺着,这下萧幕可就纳闷儿了,传唤了所有祈灵殿的侍卫以及御医。 御医一进大殿就一脸无辜的向萧幕哭泣,“城主,我真不知道秋野兄弟去哪儿了。你和亦将军走后,我就差人为秋野兄弟煎药,我还亲自将药水递给他喝了。他也很客气的跟我说了谢谢,见他有了气色,脉搏也恢复正常后我和几位御医才退下,秋野兄弟也答应我们要好好休息的,至于此后的事儿,我和其他几位御医就真的不知情了。” 随后,几位侍卫的回答同样是不知道。 所有的人都说没听见寝宫有任何动静,他们怕打扰原秋野休息,所以也一直未有进殿去查看,一切可查探的线索几乎都断了。 之后,萧幕退下了所有的人,一个人坐在窗前的阶梯上沉思,那么多年以来,他都是一个很有思绪的人,这一次他却找不出一点思绪,那眉毛紧锁着都快皱成一团了,只见他一个人在那儿喃喃着,“原秋野,他会去哪儿了呢?他又能去哪儿?难道,沁兰之事和他有关联?解释不通啊,从他回到梦华王朝,就一直跟我们住在一起,不管任何事情,都有证据推翻他与星尊海神之死有关的结论吧。秋野那么聪明,说不定他已知晓还有幕后主使者这件事,所以他离开祈灵殿去调查了。曾经,我们和他是生死与共的兄弟,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会那样去做。” 亦歌与他并肩坐着,“还记得丹菲尔公主的话吗,她不知道原秋野这号人物。但是,以秋野自己说的那样,他的出现是我们击溃龙鳞神最关键的时刻,不是他,我们老早就死了,这么重要的事儿,天神又怎么会不告诉丹菲尔公主呢,除非是他自己在说谎。所以,别再感情用事了,除了我们自己,这片大地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背叛我们。因为在这个时代里,只有权力才是王道!你好好回想一下,原秋野的功夫确实是高深莫测的,他可以独自面对黑鹰和飞龙的攻击,还能凭借一人之力击溃混魔军团,而且,当时连龙鳞神自己都看不出来他是如何动手的。他确实很聪明,也确实是个奇才。可反过来想想,怎样的一个奇才才能一招置那些成千上万的魔无于死地呢?大战之时,你我全心对付龙鳞神,忽略了原秋野,现在想来,他确实可视为一个疑点。他如果对我们够坦诚,大战前他为何没有向我们说明他有如此高深的功夫?” 萧幕终于忍不住,点燃了一根黑色烟盒里的白烟,深深吸了一口后,呆呆的望着空气里四处飘散的白烟,低语道,“亦歌,你会不会想多了?秋野是天神派给我们的救星嘛,他肯定有很高的功夫啦,这是不容置疑的。天神没告诉丹菲尔公主,是足够信任秋野能够助我们一臂之力的。我知道你说这些话的意思,但我萧幕做事是有原则的,我不会轻易怀疑我的兄弟,更何况他还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可以跟你打赌,他一定是为我们去寻找线索了。” 亦歌也点燃一根烟,愤怒道,“萧幕啊萧幕,你已经被骗了过一次了,可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固执呢?易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他最后确实是回心转意,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了。可即便如此,你能让那些无辜死去的战士们起死回生吗?我并没有确切的说秋野就是那个幕后操控者,我只是要你吸取上一次的教训,不要太过感情用事,我们要保证天下百姓的安全,明白吗?” 萧幕倏忽瞪了亦歌一眼,灭掉了手中剩余的半截残烟,“现在说这些都不是重要的,我萧幕不是孩子,做事能把握好分寸的,就算那个人是原秋野,我们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啊,所以现在我们应该考虑的是那个幕后操控者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知道他想干什么,我们才能做出对百姓和战士有益的部署。” “我想,那个人的最终目的显而易见吧,和龙鳞神有得一拼,无非是摧毁梦华王朝,掌控世界!一切的罪恶之源终会是权力!” “亦歌,此事不会像你说的那般简单。如果对方是出于那样的目的,那么大可在我们击溃龙鳞神,大军强攻后无力反击时攻打我们,而他好像是故意错过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还有,星尊海神之死也是一件颇为诡异的事,假设星尊海神确实被沁兰所杀,那么,致使这种结论成立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星寻海神和沁兰在某个问题上出现了分歧,而沁兰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杀了自己的母亲。不然,没有一对母女之间会有如此深仇大恨的。 “除此之外,也没有一种论证可以解释沁兰杀母之举了。我们再由此推断,沁兰的那个最终目的或许和那个幕后操控者是不谋而合的,或者说,她就是那个要对付我们所有人的人?!哎呀,该死的,我实在是弄不懂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了,更何况,他们现在在暗处,我们在明处,我们完全就是防不胜防嘛。” “这样吧,先让摄政王送一些食物和水去城堡,让百姓们暂时安住在城堡内,如此一来,不管发生任何事,也是对他们人生安全的一个保障。然后传令于各城将军,务必让他们随时提高警惕,要为百姓守住梦华王朝的每一座城池。” “真希望天神能保佑我们平安度过此劫吧。这一次,没人可以帮我们了,只有靠我们自己,加油!为了回家,豁出去干了……” “好,你我团结一致,绝对无敌的啦!” 晴朗的天空忽地天际涌动,密云遮蔽着绚丽的光芒,这片大地上的景色确实迷人,山峰,河流,小镇,华丽之中无不透露着丝丝古朴韵味,可就在日月交替的瞬间,一切无梦如幻的景致都化为烟雾,消逝在了广袤的天地,无影无踪,了无痕迹。 黑暗中,梦华王朝的最北部的瓦乌冰山上更是被一层浓重的黑烟所笼罩,甚至连洁白的云层都被熏得黝黑,它们飘散后又聚拢,像是被某种力量操控着。 高达九千尺的瓦乌冰山山峰上有着一座可与祈灵城媲美的宫殿,千百年前,能够攀上冰山的高峰,一睹那座华丽宫殿真容的唯有一人。除此之外,关于那座宫殿的所有故事都是百姓们的传说。 瓦乌冰山上曾住着一个叫做月雅族的部族,他们是山岳的儿女,他们的生命之源就是瓦乌冰山上的瓦乌冰玉。 上万年前,天神之父曾用一块从神池中炼制而出的瓦乌冰玉幻化出了一座高达九千尺的雄伟冰山,并为它取名为瓦乌山。 从此,瓦乌冰玉就被天神之父镶嵌在了冰山的山峰之上,神玉会不断的释放出灵气,让冰山永世不化。 神玉是具有生命的,当它被天神嵌入瓦乌山山峰后,又经过了千年变迁,神玉逐渐与瓦乌冰山融为了一体,玉身与山体逐渐交融,最后就奇迹般的孕育出了月雅族族人,所以说他们是山岳的儿女,这个连天神之父都没想到的。 那里的族人有着如白玉般晶莹剔透的身体,银白色的头发和如大海般湛蓝的双瞳,而且,月雅族族人的脸型是极为标准的瓜子脸,还有着如欧洲人般的高鼻梁,是世人们心中最为俊秀,美丽的族人。 可惜,不管是如今的梦华王朝,还是之前的历代王朝,大多数族人都未有亲眼瞧见月雅族族人,大家也都是听老一辈的人讲讲,然后凭借自己的想象力猜测出来的。 不过,巧的是,众人所猜测的都是正确的,月雅族族人和月族人绝对算是梦华王朝中最为美丽的族人。 为了更为清晰的了解月雅族族人,也曾有世世代代的人妄想攀登上九千尺的瓦乌山,去寻找传说中美丽的月雅族族人。 可大多数人都失败了,他们在攀登上四千米的时候就皆被冻死了,每一次只要有外人攀登上瓦乌山的半山腰,山体就会出现剧烈振动,导致数人葬身于此地。 但是,仍有一位勇士攀登上了瓦乌山的九千米高峰。他叫昭翼,原是一位武林中人,在四年一选的武林大会上他却突然消失了。天下众武林中人都非常支持由昭翼担任新一届的盟主,因为他不仅有着高超的武艺,还有着一颗侠义心肠,深入人心。 可就在众人都认为昭翼会挑起盟主那个重担的时候,他却失踪了。 后来,世人在找到他遗体的时候才知道,昭翼放弃盟主之位是前往了瓦乌山,他要为大家解开那个月雅族族人的谜团。 之前,有那么多的先辈葬身在了瓦乌山中,他们都是为了去寻找一个答案而死的。因为,他们前往瓦乌山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看看那里的帅哥靓女。 传说,月雅族族人有着比任何精灵都高深的法力,只要找到他们,就有机会说服他们为天下百姓降妖除魔,让众生从此脱离战乱的苦海。为了一个答案和企盼,成千上万的先辈被活生生的埋在了厚实的冰层之中。 昭翼一向忧国忧民,他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那些先辈白白牺牲,他要踩着他们的足迹去寻找月雅族族人,为天下苍生带去永久的安宁和幸福。离开前,他深知攀登瓦乌山的凶险之处,所以他故意没有参加众人期望的武林大会,他一旦当上盟主,他就不能一意孤行的前往瓦乌山了,因为他不想让众人失望,他要为天下百姓保住自己的性命。 可为了寻找月雅族族人,他不可能做到那一点了,所以他毅然放弃了自己心中的梦想。大选当日,他便离开,孤身他踏上了攀登瓦乌山的旅程。 无人知晓,昭翼在攀登瓦乌山的时候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事实证明,他确实攀登上了瓦乌山。在那里的神庙里,他找到了一本记载月雅族族人的神书。“月雅”用神语翻译出来就是“平安”的意思,族人具有天生的灵力,那些灵力不是天神所赐予的,而是天地赐予月雅族族人的,所以他们的灵力是澄澈的,未有一丝杂质。月雅族族人在出世之时就有着制服恶魔的能力,可他们一旦利用完了自己的灵力就会化为一座座的冰山,月雅族会就此不复存在。 天神曾亲临瓦乌山,拜访月雅族族长,试图说服他与神界联盟,一同为天下苍生除害。可他们的族长毅然拒绝了天神的恳求,他们的理由是,他们有保护瓦乌山的神圣使命,所以他们不能用尽自己的灵力去救所有的人。 况且,他们也无法消除一切的罪恶之源,想要天下太平,唯有靠众生的力量!瓦乌冰玉孕育出了月雅族族人,由此灵力也大为减半,所以,月雅族族人天生的使命就是守护瓦乌山,不让任何人破坏它。 天神一再恳求,还说会赐予他们成千上万的神界圣物,那些圣物同样具有灵力,可为他们守护瓦乌山。可月雅族族人非常固执,他们一般认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改变。 最终,天神也被高傲的月雅族族人驱逐在外,而且,他们还合力设下结界,众人只要攀登上瓦乌山山峰的四千米以上,山体就会产生剧烈的震动,结界中的力量也会如雷霆下击,让众人无法再靠近天普拉圣殿。 第二章 天普拉圣殿 神圣而华丽的天普拉圣殿是月雅族族人自己筑造的,所用食材皆是瓦乌冰山上的冰块儿,宫殿外形是独一无二的洛斯奇建筑风格。 整座宫殿由无数的小城堡组成,其中,以天普拉圣殿为中心,高塔似的城堡绕天普拉圣殿一字排开,每一座城堡都有着不同的颜色和雕像。居住于城堡内的族人当然也是经过了严格划分的,族长,公主,王子,伯爵,臣民所住的城堡各不相同,但以城堡的外形和殿内设计来看,没有显示出一丝一毫的地位差别,那样划分,只是有助于族长更好的管理族内事务。于是,千百年来,月雅族都是一个非常融洽的部族。 月雅族族人并不是不愿意帮助天下百姓,而是他们不能帮,一旦他们消耗了自己的灵力,他们就会如青烟般的立即消逝。他们是山岳的儿女,有着世间罕有的灵力,而他们的生命力却比世间任何生灵都要脆弱。 但,生命并不是他们所在乎的,他们所不能接受的是,辜负自己所承载的使命。他们死了,也就无人再誓死守护瓦乌山了,他们守候几世的使命就要就此覆灭了。月雅族族人可以背弃天下人,却不能背弃自己的使命,因为那在他们看来是比拯救一切生命都还重要的责任! 但是,执着的昭翼却用自己的坚毅和仁爱感化了死脑筋的月雅族族人。 当年,昭翼在徒步登上瓦乌山四千八百米的时候确实也和各位先辈一样,遇上了强烈的山体震动,可他凭借自己高超的轻功征服了山崩地裂的摇晃,一直飞檐走壁,终于发现了山峰之上的神庙,还在神庙中找到了记录月雅族族人的瓦乌山神书。 那书是月雅族族人供奉在神庙中的,书上的内容全是由每一位族长根据事实篆刻上去的。毕竟,记录月雅族事迹是每一任族长都需要完成的职责,其目的是让月雅族的后代谨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使命。 为此,族长还专门修筑了神庙,将神书供奉于神庙里,每一位成年的月雅族族人都须在神庙中呆上一年,潜心攻读此书,一世不忘守护瓦乌山的神圣使命。 神语上的字体本完全是无人破译的月雅族语,可昭翼却凭借他师傅曾经提供他的一本破译书,看懂了那里面记载的一切。昭翼在发现神庙后就被族人发现了,全族族人合力设下结界攻击昭翼,而他却仅凭一柄昭之剑就破开了月雅族族人们所设下的结界。 虽然在破解结界的过程中消耗了他极大的元气,但他还是冒着暴雪和狂风,一步步踏上了瓦乌山的山峰,那里能清晰的瞧见旷世惊人的天普拉圣殿。 可想而知,当时的昭翼一定是被震撼住了。 他沿着蜿蜒而陡峭的雪路,一步步的向瓦乌冰山的山峰攀登,可是,月雅族族长是不会让他如愿以偿的,月雅族族人绝不允许有外人侵扰他们的瓦乌神山,他们认为天下世人有着太多的秽浊之气,瓦乌神山一旦沾染了那些秽浊就会失去它的灵气,这也正是为何越雅族族人一直不与外界联系的原因。 当族长知晓昭翼一步步踏上山峰之时,他便踏空而行,飞行于茫茫冰山之上,族长想要亲自制服他眼中的狂妄小子。眨眼之间,族长就找到了行走于雪山路上的昭翼。顿时,族长挥动手中的冰剑,试图让对方吃点儿苦头,可令他惊异的是,昭翼居然能够迅速拔出自己的剑,并且以惊人的速度和绝妙的剑法挡下族长冰剑的袭击。 两人纷纷用心神操控着自个儿手中的剑,两柄剑在澄澈的天幕中划出一道道犹如惊电般的弧线,两线无数次的交织,发出闪闪火光。 昭之剑相对于族长的冰剑来说,只是一柄普通的剑。只是那柄平凡之剑中却有着众多的历史,那是昭翼家族中的祖传宝剑。 据说,昭之剑士昭翼祖父的祖父所持的城主钦赐宝剑,昭家历代为天下百姓斩妖除魔,深得民心,也是城主最为宠信的大臣。 可事事无常,昭家因被人嫉妒,遭此残害,使得历代昭家人都无法再进朝为官。可他们并未有任何的抱怨,就算被剥夺了为官的权利,他们也世世代代的用那柄昭之剑行走江湖,惩奸除恶,深得百姓爱戴。昭翼的祖父和父亲都曾是武林盟主,昭之剑也陪他们走过了诸多的风风雨雨。 那柄剑里凝结了昭家人坚毅和不屈的精神,带着那样的精神,昭翼才有勇气全力对付族长。 昭之剑以其精准的剑法和强势的力度,一直与族长顽强抵抗着,宝剑悬浮在空中,徐徐展开,剑剑斜封,激得遍地雪花四散飞扬,弥漫天地。大雪纷飞中,昭之剑一次次的对族长形成了强有力的威胁。 见此情形,族长只好唤出他的瓦乌精兵团,上百个身穿冰甲的战士腾空而起,将昭翼团团包围,并数次射出战袍中所隐藏的暗器,对昭翼进行残忍的围剿。 昭翼晃动身形,剑在他周身强劲旋转后,风一般的挡下了稠密的暗器,就这样,昭翼与月雅族族人的周旋持续了半月之久。 月雅族族人可以依靠汲取冰山上的灵气维持体力,所以他们不会被轻易射杀,也不会轻易累倒。 最终,昭翼在力尽之前被族长的冰剑狠狠刺伤。 虽然知道自己败了,但昭翼还是没有放弃任何的机会。他捂着伤口,诚心与族长进行谈判。 他说,月雅族族人的神书是曾有记载的,瓦乌冰玉自身的灵气消逝后,可以用一颗纯正义之心再去唤回它的灵力,只要瓦乌冰玉永久的镶嵌于瓦乌山的山顶,瓦乌冰山就会永世不倒。 昭翼说,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唤回冰玉的灵力,但它愿意牺牲自己,去拯救天下苍生。他会献出自己的生命之魂去让瓦乌冰玉保持永久的灵气,替月雅族族人完成他们的使命。但同时,月雅族族人也要舍己为天下百姓铲除那些可恶的妖魔鬼怪,让历经沧桑的梦华王朝恢复一丝澄澈之气。 不出所料,昭翼成功了,他的诚信打动了所有的月雅族族人,连族人都不敢相信,普天之下,竟还有着如此正义之人。感动之余,族人答应了昭翼的恳求,因为他们在昭翼的身上看见了一种奉献的价值。 那一刻,他们终于明白,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守护使命,而是真真正正的为天下奉献,并且毫无所求。他们为曾经自私的行为感到羞愧,之后,全族族人还在神庙前跪拜了五天五夜,以示忏悔。 昭翼被冰剑刺伤,最终元气尽失,倒在了血泊之中。那一日,瓦乌山上飘下的雪花纷纷变味了殷红色,扑簌大地。昭翼死后,族长谨遵他的遗言,用神力将他的生命之魂凝聚而起,装入了神奇了玉窑之中。 所谓的生命之魂其实也就是昭翼体内的正义之气,只有绝对正义和赋有仁爱的臣民,他们的身体中才会聚集起弥足珍贵的正义之气。 而芸芸众生之中,能够拥有纯正义之气的人是屈指可数。月雅族族人曾以最为隆重的方式祭奠了昭翼,他们坚信着,如此为国为民的侠者,定会前往彼岸转世的。 昭翼去世时,那颗悬挂天际的昭之心却是瞬间脱离原本的轨道,快速陨落下去了。顿时,原本晴朗的天地昏暗了许多,以至于广袤的天际间一直有一团邪气久久盘旋,邪气毁灭了不少世间生灵,迥异的哭声回旋不已,令天下百姓无不惧怕。 尔后,月雅族族长将昭翼的遗体放入冰棺,埋入了冰墓之中,而且族长还特意在瓦乌冰山的雪路上做了记号,让世人能够找到昭翼,因为他在临死前说过,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自己的家乡,他想要回到自己的家,那里毕竟有着他太多的美好回忆…… 一场盛大的葬礼举行后,月雅族族人纷纷聚集于冰殿极坤台,默念神语,挥动法杖,唤出冰玉灵力,与自身合体,在天地间织起一张水晶般的大网,那张网笼罩在梦华王朝的每处角落,大网里凝聚着月雅族族人所有的灵气,那一瞬间,冥界邪灵通通被大网中绽放而出的灵气所消灭,魂神皆散。由此,冥界伤亡惨重,龙鳞神也被重伤,只好呆在地狱狂练魔功。 除此之外,对梦华王朝造成威胁的妖界和鬼界都受到了月雅族沉寂了千百年后的反击。 那时候,盘旋于天地间的邪气皆消失殆尽,不见其踪影。在以后的千年中,梦华王朝都陷入安宁之中,不再有战事的侵扰。 月雅族族人用自己的灵气消除了连天神都无法毁灭的天下邪气,他们的生命之源也随之消失。 族人们的生命也就由此逝去,他们皆化为了一座座延绵起伏的冰山,永远屹立在梦华王朝的最北部。从此之后,月雅族不复存在,而瓦乌山却因昭翼正义之气的守护,而万世长存。 在他们的生命逝去前,月雅族族长将封于玉窑中的正义之气开启,聚起神力,让它与瓦乌冰玉合体,如此一来,瓦乌冰玉上消散的灵气又会瞬间恢复。月雅族族人并没有可以预知未来的能力,他们也并不知道昭翼就是可以唤回瓦乌冰玉灵力的有缘人。 当年,天神只是告诉他们,世间确实有人拥有可以重新启动冰玉的灵力,可当时天神也不知道那个他所企盼的冰玉有缘人是谁,正义之气不是天神赐予的,而是百姓自己聚集的。世事无常,就算天神能够预知未来,他也不可能掌握每个人的命运。 邪恶是世间之中最容易生起的东西,一旦邪念生成,正义之气就会被毫无情面的毁灭。所以天神才告知族长说,找到那个冰玉有缘人的机率是小之又小的,只有诚心奉献出自己生命的人才具有真正的纯正义之气。 天神也曾竭尽全力的造出诸多神物,为的就是能够让它们代替瓦乌冰玉守护瓦乌山,可他终究未能成功。他的父亲在去世时都没有告知他有关于瓦乌冰玉的一切事情,天神之父只是告诉自己的儿子,不能让瓦乌山倒下,因为那是世间正义的根源。 天神经过一番苦心,也只是徒劳无功,再多的圣物合体也比不上一颗纯正的正义之心。当然,它们也就不能万世的守护瓦乌冰山了,就算有它们的守护,冰山也终究有一天会消逝,只是无人知晓那一天会是什么时候。 因为天神不能保证让瓦乌山永久的屹立,所以月雅族族人才一次次的拒绝了天神的恳求。他们身为冰山的儿女,就一定要永世的守护它,决不能弃它于不顾。 这一切都是天神没有预知到的,他也知道,他阻止不了一切的发生,他是神,却不是万能的神,他所承载的烦恼和忧愁,那是千百年来,无人可以理解的。 要是族长早知昭翼就是他们所要寻找的有缘人,那么,说什么他都不会对昭翼下如此中的毒手了。或许,这一切都是宿命,月雅族族人永远欠昭翼一个人情,他们也永远藏有愧疚之心,这就是对他们曾经固执的惩罚吧。 族长在去世前也曾亲手写了一封信,用神力将他送到了武林盟会之中,告知了他们昭翼墓地的所在地。一年后,一批执着的武林中人终于在新盟主的率领下发现了瓦乌冰山上的记号,并顺利找到了昭翼的目的。 盟主将昭翼带回了昭家,并将他安葬在了昭家的墓园中。每年,天下众人都会前去祭奠那位梦华王朝的勇士。虽然,他们并不知道昭翼和月雅族做出了怎样的交易,但他们坚信,昭翼是为了天下百姓才孤身涉险的。他是众人心中永远的英雄! 昭翼和百姓的所作所为切实的感动了丹菲尔公主,公主不惜耗损诸多的元气,重新将昭之星悬挂在了瓦乌山山峰的正上方,每当夜幕降临,昭之星就会绽放出绚烂的光芒,照耀大地,驱逐邪灵。百姓们会时时的凝望天幕,寻找到那颗公主用幻力凝结而成的昭之星,然后双手交叉,默默祷告,愿天下太平,所有逝去的正义之士都能安息。 那颗昭之星只是一个幻像而已,昭翼去世后,昭之星就必定陨落。丹菲尔公主那样做只是为了给百姓一个依托,让他们不至于失去心中的信念。 第三章 正义之魂 一场盛大的葬礼举行后,月雅族族人纷纷聚集于冰殿极坤台,默念神语,挥动法杖,唤出冰玉灵力,与自身合体,在天地间织起一张水晶般的大网,那张网笼罩在梦华王朝的每处角落,大网里凝聚着月雅族族人所有的灵气,那一瞬间,冥界邪灵通通被大网中绽放而出的灵气所消灭,魂神皆散。由此,冥界伤亡惨重,龙鳞神也被重伤,只好呆在地狱狂练魔功。 除此之外,对梦华王朝造成威胁的妖界和鬼界都受到了月雅族沉寂了千百年后的反击。 那时候,盘旋于天地间的邪气皆消失殆尽,不见其踪影。在以后的千年中,梦华王朝都陷入安宁之中,不再有战事的侵扰。 月雅族族人用自己的灵气消除了连天神都无法毁灭的天下邪气,他们的生命之源也随之消失。 族人们的生命也就由此逝去,他们皆化为了一座座延绵起伏的冰山,永远屹立在梦华王朝的最北部。从此之后,月雅族不复存在,而瓦乌山却因昭翼正义之气的守护,而万世长存。 在他们的生命逝去前,月雅族族长将封于玉窑中的正义之气开启,聚起神力,让它与瓦乌冰玉合体,如此一来,瓦乌冰玉上消散的灵气又会瞬间恢复。月雅族族人并没有可以预知未来的能力,他们也并不知道昭翼就是可以唤回瓦乌冰玉灵力的有缘人。 当年,天神只是告诉他们,世间确实有人拥有可以重新启动冰玉的灵力,可当时天神也不知道那个他所企盼的冰玉有缘人是谁,正义之气不是天神赐予的,而是百姓自己聚集的。世事无常,就算天神能够预知未来,他也不可能掌握每个人的命运。 邪恶是世间之中最容易生起的东西,一旦邪念生成,正义之气就会被毫无情面的毁灭。所以天神才告知族长说,找到那个冰玉有缘人的机率是小之又小的,只有诚心奉献出自己生命的人才具有真正的纯正义之气。 天神也曾竭尽全力的造出诸多神物,为的就是能够让它们代替瓦乌冰玉守护瓦乌山,可他终究未能成功。他的父亲在去世时都没有告知他有关于瓦乌冰玉的一切事情,天神之父只是告诉自己的儿子,不能让瓦乌山倒下,因为那是世间正义的根源。 天神经过一番苦心,也只是徒劳无功,再多的圣物合体也比不上一颗纯正的正义之心。当然,它们也就不能万世的守护瓦乌冰山了,就算有它们的守护,冰山也终究有一天会消逝,只是无人知晓那一天会是什么时候。 因为天神不能保证让瓦乌山永久的屹立,所以月雅族族人才一次次的拒绝了天神的恳求。他们身为冰山的儿女,就一定要永世的守护它,决不能弃它于不顾。 这一切都是天神没有预知到的,他也知道,他阻止不了一切的发生,他是神,却不是万能的神,他所承载的烦恼和忧愁,那是千百年来,无人可以理解的。 要是族长早知昭翼就是他们所要寻找的有缘人,那么,说什么他都不会对昭翼下如此中的毒手了。或许,这一切都是宿命,月雅族族人永远欠昭翼一个人情,他们也永远藏有愧疚之心,这就是对他们曾经固执的惩罚吧。 族长在去世前也曾亲手写了一封信,用神力将他送到了武林盟会之中,告知了他们昭翼墓地的所在地。一年后,一批执着的武林中人终于在新盟主的率领下发现了瓦乌冰山上的记号,并顺利找到了昭翼的目的。 盟主将昭翼带回了昭家,并将他安葬在了昭家的墓园中。每年,天下众人都会前去祭奠那位梦华王朝的勇士。虽然,他们并不知道昭翼和月雅族做出了怎样的交易,但他们坚信,昭翼是为了天下百姓才孤身涉险的。他是众人心中永远的英雄! 昭翼和百姓的所作所为切实的感动了丹菲尔公主,公主不惜耗损诸多的元气,重新将昭之星悬挂在了瓦乌山山峰的正上方,每当夜幕降临,昭之星就会绽放出绚烂的光芒,照耀大地,驱逐邪灵。百姓们会时时的凝望天幕,寻找到那颗公主用幻力凝结而成的昭之星,然后双手交叉,默默祷告,愿天下太平,所有逝去的正义之士都能安息。 那颗昭之可是,世间又怎会存在永世的灵气呢?恶魔生生不息,战役就不会停歇。月雅族族人当年所凝聚而起的灵气也仅仅维持了六千八百年,在那六千多年的禁锢中,妖,魔,鬼三界都不敢再对天下百姓轻举妄动。 但在龙鳞神的率领下,三界邪恶之徒纷纷练就魔功,在六千年八百年后,月雅族所设下的结界就被破解,天下顿时又恢复了曾经的血腥。魔界攻打神界,梦华王朝也再度出现割据之势,六界生灵那是不得安宁,天下陷入一片死寂。直到雪樱,云焕,伊黛尔,亦歌,萧幕等人的出现后,梦华王朝才有了进一步的实力与恶魔抗衡,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旷日持久的终极之战也一直延续着。 在“东风破”完美的施展后,梦华王朝的毒瘤总算是被消除了。龙鳞神的魂魄全部碎裂,他无就不会转世,更无法回到冥界,再残害天下,他会被天下所聚集的正义之气永久的禁锢,并会得到永久的诅咒,灵魂也将永世受其煎熬。 可在这场正邪之战中,众人皆忽视了一个人,竟无人揭开他伪善的面具。或许对于他,龙鳞神并不算可怕的,至少龙鳞神会光明磊落的杀人,而他却永远戴着善良的面具,杀人于无形之中,他的可怕之处在于无人猜透他深藏不露的心思,也无人可以阻止他完美的计划。 此时,一个身穿银色大袍,头戴蓝色风貌的男子正屹立于九千尺的瓦乌冰山山峰,大风四拂,那件绣着长龙的大袍在剧烈的风中飘动,竟也透出了一丝的寒气,犹如鬼魅。 他原本黄色的肤色也变成了白色,瞧上去极为狰狞可怖。大袍里的身体在强烈的颤抖,他浓密的眉间顿时凝结了一层厚厚的冰,两只纤长的手战栗着握成了拳状,一缕缕寒意十足的白雾从他的指间冒出,飘散于天地。 不知为何,一场大雪忽地纷飞而下,雪覆盖了山峰,也将他的小腿深深的掩埋在了雪中。那一场雪飘了很久,他也站在大雪中凝思了许久,直到一个清脆的声音打破了他的思绪。 “终于,终于无人再阻碍我们的计划了。”一个穿着彩色薄纱,飘散着长发的女子轻盈走到他的身边,对他温柔的说着。 他背对着她,声音如岩石般的冷定,“你,杀了她?” 看着他的背影,她微微低下了头,那双绿色眸子中蓄满了泪水,她知道,她不应该自作主张的决定一切。可她没有别的选择,她不想告诉他太多,也只是淡淡道了句,“是,她死了!” 他渐渐的转过身,严肃的望着眼前的女子,松开握成拳状的右手,轻轻抚摸着她柔顺的发丝,一股股寒意渗透进她的头皮,让她的身子在薄纱的掩饰中瑟瑟发抖。 他的声音还是如此的坚毅,“你,太冲动了,海神可是你的母亲,弑母之罪,你能逃过内心的谴责吗?兰,是我害你变成这样的吗?” 她紧紧地抱住眼前的男子,娇小的身子依偎在他怀里,隐忍已久的委屈已经化为颗颗泪珠,从她的眼角滚落而下,又瞬间凝定,那一刻,她的声音是颤抖而嘶哑的,“她派人跟踪我,并且发现了我们的秘密,她让我在与她击溃神界后,联盟冥界,杀死你。她说你是龙鳞神的仇人,而龙鳞神对海族又有恩,当年若不是龙鳞神,我是无法救出她的。所以她坚决反对我和你在一起,还逼我一定要暗杀了你。如不杀你,就是我们与冥界公然为敌,这是她绝对不允许的。 “在率领邪灵攻打神界前,她让我好好思考一下,如果我不动手杀你,她也会亲自联合龙鳞神杀了你的。当时,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我只知道我爱你,我不能失去你。我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我是绝不会轻易放弃的。 “所以,我将龙鳞神曾给我的一种毒药,偷偷放入了她所喝的红酒中,那是一种邪毒之毒,天下无药可解的。她在毒发后,居然死死缠住我不放,还视图用神力碎裂我所戴的紫戒。 “紫戒是天神赐予我们的圣物,一旦碎裂,我就会瞬间消逝。当时,我及时封住她的要穴让她无法威胁到我,可她竟死死的咬住我指间中的紫戒,我的手指被她疯狂的咬破,血涔涔而下,我实在受不了那样的痛了,好不容易取下紫戒,逃离了她的反击。我有告诉她,我爱你,我不可能杀死我所爱的人,可她一次次的逼我,在爱与孝之中,我只好舍弃了后者。 “剧毒很快蔓延了她的全身,她沉入了渤镜海。那时的我害怕极了,我没想过自己会杀了她,曾经她是我最爱的人,当然也是她让我学会了如何去恨一个人,如何去报仇雪恨。 “可当我遇见你时,我才感受到了爱,那是一种比恨更为珍贵的东西。她让我放弃爱只是为了满足她的恨,或许是我与她的母女缘分太为浅薄了,没相聚几日就又永久的咫尺天涯了。 “杀了她之后,我没有与冥界的人汇合去攻打神界,那一刻我只想离开海族回到你的身边,因为只有你可以给我足够的温暖,什么报仇,杀人,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我只想与你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好。 “请原谅我没有事先告知你就做了那些事,你,会责怪我吗?你会因为我杀了自己的母亲而不再爱我吗?” 突然,他弯下腰,吻了她已结冰的嘴唇。 两人在一场暴风雨的飘飞中紧紧相拥热吻。 星只是一个幻像而已,昭翼去世后,昭之星就必定陨落。丹菲尔公主那样做只是为了给百姓一个依托,让他们不至于失去心中的信念。 第四章 绝对计划 然而,就连沁兰也不知道他的心里想的究竟是什么,以他的功力怎会不知道沁兰被人跟踪了呢?而以他冷酷的作风,又怎会轻易的让那个探者平安回到海族向海神告密呢? 这一切,只是他的计划之一罢了,他只是顺手推舟,借沁兰之手杀了自己的又一强敌。 不言而喻,让沁兰爱上他,当然也只是他的计划而已。 一阵缠绵后,他的轮廓逐渐在风雨中显现,那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也是一张颇为熟悉的面孔。 当他的模样逐渐从风貌下显露出来时,恐怕萧幕所不想看到的一切都已发生,那个人正是从祈灵殿失踪的原秋野! 他亦真亦假的话语确实将所有人都蒙骗了,他的身份不容置疑,他确实是唐朝人,他对萧幕所讲的事大部分也都是真实的,只是他却故意隐藏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和他的最终目的。 在他被天神带回神界苏醒后,他的内心就燃烧起了一个可怖的愿望,那就是让时间倒转,改变历史,一旦时间倒转,他就可以回到唐朝,并早一步揭开安禄山的真实面目,让太宗置他于死地,如此一来,龙鳞神也就再无机会助安禄山击溃唐朝了。 届时,他也会率领军队击溃宋军的侵扰,唐朝就会因此长存于历史的舞台。而他完全有能力控制整个朝野,让昏庸的后唐君主一个个的滚下台,最终登上大唐王朝的君主之位,让唐朝成为一个万世长存的时代神话。 可是,他并不知道,一旦他的愿望成为现实,世间将由此大乱,那么,玛雅人预言的2012世界末日就不会再是单纯的一部影片了,而会成为一个残酷的现实。 曾经的他无论是面对安禄山还是龙鳞神,都被他们蹂躏的死无葬身之地,每一次他都是为了救他人性命而让自己置身于战火之中,以前的他会认为那是作为一名战士,理所应当要做的,战士的使命就是持剑守护臣民。 在认识高仙芝时,他无不被他的忠肝义胆所感动,于是下定决心与兄弟共赴沙场,斩将杀敌,那些驰骋于沙场的日子,他早已将自己的生命抛于脑后,他很清楚,自己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被敌军的乱箭所射杀,倒于血泊之中,但他仍然坚决与仙芝一道为大唐扫除年年犯边的敌军。因为他知道,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辈子虚妄的活着。 高仙芝也多次跟他提议说要向太宗举荐他,让他有官有名,毕竟他那样的武将如是得不到君主的提拔的话,实属可惜了。 但他一次次的拒绝了兄弟的好意,他说他的剑斩将杀敌不是为了官,更不是为了名,而是为了道义,为了兄弟之情,他不喜欢为官被束缚的生活,他只想过游侠儿似的生活。征战之余,潜心修炼武功的更高境界,以其参透武学的精髓所在。 当时,高仙芝是对他的这位兄弟佩服的五体投地,在他面前,高仙芝都自愧不如呢。为了尊重原秋野的意思,高仙芝连关系同样亲如亲兄弟的太子都从未告知关于原秋野的事儿。 唐朝军队所向披靡,战绩累累,大家都知道是高仙芝与陈玄礼等将军的勇猛无敌,才让大唐王朝一直保持着盛世之势。可他们却不知,如果没有原秋野替军队出谋划策,并亲自赶赴沙场作战,他们的胜仗恐怕也不会打得如此漂亮了。 可是,因为一件事的发生,却完全改变了原秋野,那件事就是当年高仙芝的冤死。 当时,安禄山反唐之心已起,赫然率军攻城。由于敌军势必要攻下洛阳城,大唐军队在之前的战役中伤亡惨重,御林军援军未到,所征集的战士也都是伤残者,整个军队就算有高仙芝加原秋野的配合,也自然是扑灭不了那团烧进城池的大火的。 情况紧急,经两人商议后,高仙芝决定让原秋野出营与他之前所认识的几位兄弟取得联系,他们都是大唐武界中赫赫有名的人物,只要原秋野说服他们率领各自门派中的弟子奔赴沙场作战,那么,他们与安禄山军队的实力就旗鼓相当了。 而且,几位武林高人的门派所在地就立于洛阳城内。虽说武林中人对兵法只是略知一二,但凭借他们的武艺,对付一些小兵小将是绰绰有余的了。御林军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他们所想出的法子也只唯一可以救大唐的策略了,他们每个人都很清楚,守住洛阳比守住任何一座城池都重要。 而就在原秋野出营请求援兵时,一位奸诈的小人却带着太宗的尚方宝剑到了洛阳,他是带着太宗的圣谕去见高仙芝的,由于他的挑拨,使圣上误以为是高仙芝故意不开城应战,而懦弱的呆在城内等待敌人的侮辱。那是圣上绝对不能容忍的,于是他老人家竟糊里糊涂的下了铁一般的圣谕,让高仙芝必须开城击退安禄山的军队,违令者,斩! 在如此危急的形势下,身为将军的高仙芝又怎会只顾自己性命呢?没有等到原秋野回营,他是绝不会开城应战的。以当时唐朝大军的实力开城应战就相当于是鸡蛋碰石头,如此一来,洛阳就会失守,洛阳一失守,大唐王朝就真的岌岌可危了。高仙芝誓死未有开城应战,最终被当场处死。 他在死之前都不忘嘱咐将士,决不能冒然进攻,不然洛阳定会失守,他是以他的死在提醒大家。 可惜,一切都晚了。 高仙芝一死,那卑鄙小人就以圣谕的名义强逼大唐军队开城应战。等原秋野率领援军回到营地时,整座洛阳城已是生灵涂炭,就算原秋野竭尽全力杀敌,也挽回不了注定的局面。洛阳最终失守了! 他知道自己的兄弟是被奸人所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他无权无势,根本就打不垮潜伏在大唐王朝的邪恶势力。他发誓要为自己的兄弟报仇,他要铲除一切小人! 于是他不折手段的深入大唐王朝的朝廷核心,他明知道,那样勾心斗角的生活是他极其讨厌的,可为了高仙芝,也为了大唐王朝,他必须那样做,毕竟只有深入虎穴,才可焉得其子嘛。 不料,他却出师不利,还未等他入朝为官,他的身份就被安禄山识破,为了避免后患,他被安禄山残暴对待,关入其暗无天日的大牢,受其凌辱。安禄山之所以没一刀杀了原秋野,那是因为他觉得他还有利用价值,如此将才,如果被他所用,那么他对付大唐王朝就胜券在握了。 可原秋野一直宁死不屈,没有一丝一毫妥协的意思,逼得安禄山只好用囚禁的方法让他就范。 还好安史之乱逐渐被平息,原秋野也获得了解救。他满以为,大唐王朝的衰败终于过去了,没想到太子登基后,更是奸人当道,朝廷内外那是没有一点正义之气。 如此大的一个缺失,仅凭他一个人的力量又怎么能去弥补呢?一个王朝的正义之魂都没了,它又要如何再屹立下去?最终它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宋朝建立,天下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在最后的战役中,原秋野拼尽全力杀敌,可是他没有援助,整个唐朝军队衰败不堪,犹如那轮黄昏时的残阳,生命将尽,也就不再为此奋斗了。 他的战甲早已被乱箭射穿,一片片的撕裂,鲜红的血浸染了他整个身躯,他竭力的睁开紧闭的双眼,无数的鲜血在他眼前飞溅,还有无数的残肢断臂被抛向高空后又重重的垂落在地。 他匍匐在一条血河中,他费尽全身的余力终于找到了那片被血染红的唐朝旗帜,他紧紧的抱着它,不让任何一位宋军从它残破的躯体中踏过,因为那将是对唐朝对大的侮辱。他可以任人凌辱,但他绝不允许大唐的旗帜也被人那样践踏凌辱。 他无力的望着被鲜血染红的那片天,忽地哭泣着大吼了出来,那是他对残酷现实的最大嘲讽,他恨那些自以为是明君的圣上,是他们的昏庸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江山。同时,也让千千万万的战士和正义之士冤死在亡国,他恨自己怎会活在了一个如此肮脏的朝代,他的忠心被一次次的被撕裂,以至于最终他连喘息的机会都没了。他发誓,下辈子他一定会活在一个绝对和平的时代里,在那里没有权谋与争斗,一切都是如此的幸福和美好。 或许是冥冥之中已注定的安排,在他还未完全断气前他就被天神发现了,并将他带回了神界诊治,当他知道他去到了神界之时,他无比的欣喜,因为在他的概念里天堂就是神界,那个地方就是他所期望的没有权谋和争斗的纯净之地。 即便如此,他的内心深处却从未忘记过大唐王朝,因为那是他心中最痛的痛,他要想尽办法洗清他曾经所受过的凌辱,以此让他的内心不再受苦痛的煎熬。 当天神告知他,有关于神界与冥界的恩怨后,他忽然感到一阵心凉,他曾以为天神是他重生的救世主,那一刻,他似乎明白,天神救他只是让他为神界铲除冥界,他当然也只是天神的一颗棋子罢了。 于是,那更燃烧起了他内心的熊熊之火,他恨所有的人,他发誓不仅要铲除冥界,还要让神界付出利用他的代价。为了达成自己的最终目的,他戴上了伪善的面具,甚至骗过了所有人。在神界的日子,他逐渐学会了各种术法,最重要的是,他无意间发现了神界的一个惊天大秘密。 他经常看见天神独自去往一个地方,在去那个地方的时候,天神都会退下所有侍卫,而且,天神每次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驾着天马去往那个神秘之地的。 天神似乎是故意那样做的,因为他不想惊动任何人,原秋野知道,天神去往的那个地方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只要掌握了那个秘密,说不定他就可以置天神于死地。 于是,他趁着神界召开诸神议会时,偷偷沿着天神的每次必经之路,终于找到了那个神秘禁地。那是一个看似奢华的宝殿,殿上银色的牌匾上刻着“幻世殿”三字。 大殿是用琉璃筑成的,瞧上去不比天圣殿逊色多少,大殿外立着几座异常怪异的雕像,他们身穿战甲,可有没有脚,只有一对黑色的翅膀,仔细瞧去,不难发现每尊雕像上的神色都是凶神恶煞的,每张面孔也都极其狰狞可怖,像是满腹仇恨似的。 殿门西侧外还立着一个偌大的十字架,十字架上被绑着一个人,显然那个人早已死去,只留下了他残破的白骨,气氛在那一刻显得十分的诡异,而且幻世殿上方都是层层的乌云在盘旋,星辰消逝,那里完全不像是神界的地方,阴森恐怖。 但原秋野还是壮着胆子一步步的靠近了那座幻世殿,就在他走入殿门还有几米的时候,那些诡异的雕像仿佛是活了,他们的眼睛里不断射出暗器,那些暗器就如白光似的在殿门外交织,使得原秋野无法再接近大殿一步。 他顺势拔剑,原氏剑法徐徐展开,纷纷截断了那些交织着的,若有似无的引线。 不料,雕像真的复活了,他们扑簌着自己的双翼,挥舞手中所持的宝剑,朝原秋野猛烈攻击,只见原秋野手拈剑诀,凌空晃动身形,锋利的剑尖在空中强劲的一划,就硬生生的斩下了那些怪物的翅膀,之后那些复活的雕像全部开始一尊尊的碎裂,最后化为了流沙升腾而起,渐渐消逝在原秋野的视线中。 瞬间,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白骨居然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就如灵魂般的若有似无,“喔,我亲爱的孩子,你居然破解了天神的封印,你太了不起了!六千三百五十年了,我被他封印了六千多年。孩子,居然是你解救了我!我知道你心中充满了仇恨,你以为神界就是你理想中的完美之地了,可是你却发现,这里仍然存在漫漫无边的战役和权谋。你想的没错,天神只是想利用你对付龙鳞神罢了,大唐王朝被灭了,他有安慰过你一句吗?他只是自私自利的向你讲述神界与冥界的恩怨,他这样做只是希望日后你能助他消灭龙鳞神。 “孩子,我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因为你我都是不想被他人利用的人,天神总是做出一副怜悯天下的样子,可他却阻止不了任何事的发生,他太无能了,这样下去,整个世界都会被他摧毁。孩子,你救了我,我会好好报答你的,我会让你成为这天下的主宰者的。” 第一次看到如此诡异的场景,原秋野还是有些许的害怕的,他战战兢兢的问着开口说话的白骨,“你是谁?你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何还可以开口说话?而且还能洞悉我的一切心思?难道天神前往幻世殿都与你有关吗?” 白骨发出了游离般的笑声,在发出笑声的同时,他还伸了伸手臂,像是被禁锢久了的人正在活动筋骨,“孩子,你先去殿里看看吧,看过之后我再告诉你一切。” 原秋野停了白骨的话,蹑手蹑脚的推开了厚重的殿门,在殿门被打开的瞬间,万丈光芒从大殿深处四射而出,殿内并没有想象中的奢华摆设,只有一个五角形的池子,池子中燃烧着数不胜数的烛台,那些迷幻的光芒照耀着整座大殿。 “孩子,那些可恶的烛光很快就会熄灭了。哈哈哈,你一定很好奇吧,天神为何时常一个人神神秘秘的来到幻世殿,此事恐怕连他最爱的丹菲尔公主都不知情吧。他来幻世殿是用神力点燃这些烛台的,那些烛台有着惊人的神力,所以它们叫“幻天烛台”,天神每点燃一座烛台就相当于增加了封印的神力。烛台的烛火一旦燃烧而起,灵力四射,最终随着天神的幻力蹿入刚才你看到的神兽雕像的眸子中,届时,那些矗立在殿门外的神兽就会增加一丝封印的力度。 “我的魂魄被天神封印于神兽的身体之中,只有击溃神兽,封印才会随之解开,而我的魂魄也才会获得释放。天神怕我聚起邪力破解了他的封印,于是每隔神界的一百年,他就会前来幻世殿点燃一座烛台,让我无法通过自身的邪力击溃神兽。我虽然失去了魂魄,但只要破除封印,我的邪力是不会消失的,而一旦神兽被毁灭,烛台之光就会熄灭,天神对我的封印由此破除。 “幻世殿除了天神来过,从未有人踏进半步,当你进入神兽的视线范围内时,就已触动了他们,他们就会按照神的指令对付你。没想到,阁下的功力如此深厚,竟将他们击得粉身碎骨。天神的封印如此强势,一般来看,神兽是不会被轻易击倒的。我想大概是因为神兽战士从未见过阁下剑法的缘故吧。 “天神只是单纯的利用神兽战士来控制我,因为它们的使命就是封存我的魂魄,只要解除封印,我就可以获得释放。天神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人竟会发现了幻世殿,并来到了此地。神兽战士虽然被天神赋予了神力,但它们已经有六千多年没有参与实战了,今日面对阁下绝妙的剑法,它们自然是甘拜下风咯。没想到啊,阁下的无意闯入却替我解开了封印,孩子,你真是我的救星!” 第五章 大祭司 听完白骨的话后,原秋野顿了顿,然后带着质疑的表情瞧着眼前的骷髅,“那么,你是谁?天神耗尽心力封印你,你一定是对神界或是对天下人存在威胁的人吧。” “孩子,很难想象吧,我是神界第六百六十任大祭司。曾经,我和天神也是很好的兄弟,整个神界在我和他的治理下变得安宁许多。可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他太懦弱了,他是天神,是主宰整个世界的神,我有好几次都向他提议,让他率军吞并年年侵犯我们的妖,魔,鬼三界,只要将他们掌握于手中,神界就可完完全全,高枕无忧的主宰全天下了。 “可他总是前怕狼后怕虎的,还说什么战争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傻子都能听出来那是他逃避的借口,他总是天真的希望别人来投降于他,我早就告诉过他,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谁会将江山拱手相让,当然,他也没我想得那么笨,他用人的战略可是无人能敌的,你不也是他手中的一颗棋子吗,他救了你,只是因为看上你的武力。 “后来,我与他的分歧就越来越大,神界也几度陷入战乱之中。神界的实力是起伏不定,我又怎能忍心看着神界成为一只软弱无力的羔羊呢? “不过,天助我也,我发现了幻世殿。这里一直是神界的禁地,无人轻易的提起,更无人闯入。 “幻世殿位于神界幻灵森林的天北尽头。那里曾是妖,魔,鬼三界的混合之地。当然也充满了极阴极阳的诡异之气。幻灵森林最早也是神界圣地,可天神的父亲曾经惨遭三界妖魔的算计,幻灵森林最终被三界攻占。由于此后神界在大战中屡屡挫败,根本没有任何能力收复幻灵森林。妖,魔,鬼三界在占领幻灵森林后,立即入驻到此地,而且还在幻灵森林的天北尽头修筑了属于他们的幻世殿,那些邪灵,妖魔整日就呆在幻世殿中寻欢作乐,幻灵森林里也是被层层邪气萦绕。 “从此之后,幻灵森林就成为了神界与妖,魔,鬼三界的分界处,天兵天将也几次想要收复失地,可都是无功而返。而且,妖,魔,鬼三界的统领一直密谋着除掉神界的事儿,他们可都是狼子野心的,不仅想要毁灭世界,更想着掌控世界。 “于是,他们在龙鳞神的协助下研制出了一套幻世魔功,而也就在这时,天神之父趁其三界疏于防备之时,率众神官突击幻灵森林,那时候,由于龙鳞神的魔功功力还处于初级阶段,每隔两百年,他就须回到冥界魔池修炼,不然他的魔功就永远得不到提升。 “那一日,龙鳞神刚好回到了冥界,其他两位统领也是喝得烂醉,他们是为研制出幻世魔功而庆祝的。神界的突然袭击,使得三界邪灵手足无措,最终,两军大战一宿后,三界邪灵全军覆没,天神之父终于收回了失地:幻灵森林。 “可是不知为何,天神的父亲集合众神官之力已将森林及幻世殿所聚集的所有邪气销毁了,但他们就是没办法销毁幻世魔功那本秘籍,秘籍里详细记载着幻世魔功的练就方法,不管天神的父亲施用怎样的法术,秘籍依旧会完好无损的躺在属于它的宝盒中,而且取也取不走,为了不让神界众人知晓幻世魔功,天神的父亲由此下令,幻灵森林将是整个神界的禁地。 “而后,曾经是神界众人最为喜爱的幻灵森林便逐渐消逝在了他们的记忆中。没有人再提起它,更没人敢接近它半步。毕竟,幻灵森林是被天神设下了封印的。 “我之前也并不知道幻世魔功的事儿,是我下定要决心取代懦弱、伪善的天神后,我才想起了曾经家父无意间所提到的幻灵森林。于是,我找准了时机,凭借着依稀的记忆,终于跃过天界桥,跨过樊帝大峡谷后找到了原本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幻灵森林。 没想到,龙鳞神和他的邪灵军团一直驻扎在幻灵森林外,他们在合力练功想要破除天神之父所设下的封印。龙鳞神的心思非常缜密,他怕天神发现他闯入幻灵森林后会再次与神界交锋,在神界的地盘上扰乱可不是吃香的事儿,所以他将一块赋有邪力的岩石嵌入了幻灵森林的土地中,岩石将形成一道干扰防线,如此一来,天神,公主,月精灵,教皇就都无法知晓龙鳞神一直潜伏于幻灵森林了。 “我知道龙鳞神的厉害,所以就躲得远远的,没有让他发现。我当时就想,我可以趁他们破除封印后,再施用法术化为隐身,混进幻灵森林,我家父曾是天神之父最为宠信的大祭司,所以当年收复幻灵森林时,我父亲也有参与,他清楚的记得放置幻世魔功的宝盒是藏在大殿壁画的暗格里的。当时他就无意间的对我吐露了此事。那么,我只要进入幻灵森林,就可以比龙鳞神抢先一步找到宝盒,取出秘籍。 “果然不出我所料,龙鳞神耗尽元气终于打开了封印,我趁机溜进幻世殿,魔功秘籍确实藏在壁画的暗格里,我顺利的取出了它,就在我离开幻灵森林时,森林中却发出了一阵排山倒海的震动,那是我盗取幻世魔功秘籍后产生的震动。 “不幸的事接连发生,岩石也在震动中碎裂,干扰防线因此失效。天神和天兵天将知晓幻灵森林封印被破除后第一时间就赶来了,由于龙鳞神耗费太多元气破除封印,无力作战,只好率领邪灵军团回到了冥界。可我的身份却因此暴露,即便我隐去了真身,天神还是可以通过它额头上的灵慧眼洞察一切。 “他没有给我留任何情面,依然按照他父亲所设下的律令处置我,我被他活生生的灌下了一瓶千顶南鹤的剧毒之毒,我的身体立即变为了白骨,为了警示所有的神界众人,他还将我的尸骨绑在十字架上,让众人唾骂我,为了防止我施用邪力破除他的最后一道封印,他才施用法力让神兽控制我。 “其实,幻世魔功秘籍之所以不易被销毁,只是因为当时龙鳞神在书中设下了邪界,层层邪气齐聚秘籍内,如不破除凝聚而起的邪气,秘籍是根本无法被销毁的。龙鳞神之所以那样不惜余力的保护秘籍,就是怕秘籍会被轻易撕毁,幻世魔功非一朝一夕就可练成的。那秘籍是三界统领的心血,当然不能白费。 “天神也确实比他的父亲聪明,在他从我手中拿到幻世魔功时,他竟发现了秘籍在之前不能被销毁的原因。于是,为了一举销毁幻世魔功,天神竟使用了“移术”,活生生的将自己心脏的三分之一移出了体内,这相当于是消耗了他三分之一的生命之源。然后,通过“惊天”术法将那三分之一的心脏化为一缕正义之气,蹿入了幻世魔功秘籍的内层里。天神用消耗自身生命之源的方法终于破除了龙鳞神所设下的邪界,邪界一破,幻世魔功秘籍就此四分五裂,瞬间化为乌有。天神太愚笨了,幻世魔功就在他的手上,他却不懂得好好利用,所以他注定是失败的。 “此后,天神销毁了幻世殿内的所有奢华布置,只是用他的神力唤出了一个神池。神池里布满了烛台,他就是利用点燃烛台来增强封印神力的,他让我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之源,我被他禁锢了六千多年啦!孩子,你知道吗?秘籍虽然被天神销毁,但天神却不知,我在拿到秘籍时就将上面篆刻的要诀给全部记下来了。如今,我虽然获得了释放,可我的生命之源也将随着神兽的消逝而减退。不过无所谓啦,就算我是一堆白骨,只要逃脱天神的封印,我同样具有强大的神力。孩子,我说过,你救了我,我会好好报答你的。你,想成为整个世界的主宰者吗?我可以将天下之主的位置交予你,因为我这一堆白骨是服不了众的,我会传授幻世魔功的秘诀给你,练此魔功后就可以摧毁实为时间之山的瓦乌冰山。”大祭司走下十字架,诚挚的看着他,继续说着,“天神之父之所以造就瓦乌冰山是因为他在冰山的山体里植入了时间宝石,时间宝石是维护天下秩序的圣物,因为有它的存在,年轮才会如此顺转。而那颗宝石是由无数颗时间灵星凝聚而成的,它需要在极具冷彻的环境下才能凝固,不然时间灵星就会从宝石中消散,世间也就无秩序而言了。 “故此,天神之父才唤出神力造就了瓦乌冰山。冰山可以非常有效的保护时间宝石。再者,为了不让瓦乌冰山由于岩浆喷发等外部因素而融化,天神之父又幻化出了瓦乌冰玉,使其永久的守护瓦乌冰山,此后的月雅族族人也正是为了完成使命才死守着瓦乌冰山中藏有时间宝石之事的。 “我当时也是在查探《天下生死录》的时候,无意间翻阅到了有关于时间宝石记载的《轮转之世》。只要你利用幻世魔功摧毁瓦乌冰玉后,时间灵星就此消散。时间瞬间倒转到你所想要回到的唐朝,此后,你就可以重塑历史,成为整个世间的主宰者。至于我啊,等生命之源完全消失后,我很快就会老去的,元气也会尽失,活不久啦,就算我的神力还在,但也无法练成幻世魔功的。 “不过,我仍然很高兴,至少你让我获得了梦寐以求的自由,所以我要好好的报答你。但是在取得最后的成功前,你必须得到天神足够的信任,不要怕牺牲,练就幻世魔功还需要花费你几世的精力。但是,我能肯定的是,在你轮回转世之后,你必定可以练成幻世魔功。届时也是你摧毁时间灵星的最佳时期。孩子,你愿意吗?从此之后,你就都不会再受人摆布了。” 当时的原秋野,听着从骷髅嘴里说出的字字句句,他的内心显然已经当起了大浪,他几乎没有犹豫的着对方的话,“我愿意,我的愿望就是让时间倒转,回到唐朝,阻止安史之乱的发生,并且铲除一切阻碍我大唐盛世的小人,我还要救回我的兄弟高仙芝。我答应你,在练成幻世魔功之前,我定会取得天神及众人的信任。因为他们终会是我成功的垫脚石!” “好,真好!孩子,只要你愿意听我的,我定会助你夺得整座江山!” “大祭司,神兽已碎,难道天神不会发现吗?” “放心吧,在封印被解开的时候我就唤出神力,形成了天神及诸位神官的干扰界,他们不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喔,原来如此,大祭司圣明!” 此后,大祭司毫无保留的将幻世魔功的秘诀告知了原秋野。 得到真传后,原秋野也在神界议会结束前回到了天圣殿。大祭司的神力果然是不容小觑的,他所设下打的干扰界确实起了不小的作用,天神及众神官都未有发现幻灵森林中出现了异常情况。 原秋野也谨遵大祭司的命名,一步步的取得了天神的信任,成为神界功不可没的大功臣,也深受诸位神官的尊敬。 六月后,大祭司最终因元气尽失,魂飞魄散。幻灵森林由此成为无人问津的神界禁地。 千年前,如梦幻般的幻灵森林那是神界众人游乐嬉戏的圣地,他们会在森林中祷告、游乐,由于森林处于神界天北尽头,站在林子的晤士塔塔顶更是可以望见迷幻的地平线和绚烂的星辰。许多的恋人都会前往幻灵森林许下永世不变的誓言,据说,只要进入幻灵森林的圣普拉教堂起誓,那么,神灵就会听见众人的心愿,从而让相爱的两人永世都不分离。所以,幻灵森林也成了恋人喜爱的地方。 而且,因为幻灵森林是天神的父亲送给臣民的礼物,所以不管是天神亦或是诸位神官都不可凭借自身的法力窥视幻灵森林中所发生的一切,那是属于神界臣民的,怎样在森林中嬉戏游乐是他们的自由,没有任何神界律令可以束缚他们。 不料,千年后的梦幻森林已是狼籍一片了,万物森林皆枯死于林中。曾经,妖,魔,鬼三界之所以如此想要攻占幻灵森林,就是因为它奇妙的地理位置。天北尽头是离地平线最近的地方,在那里存在着世间固有的灵气,只要三界攻占了幻灵森林,他们就可以毁灭那些存在着的灵气,让天下被一股邪气席卷,这是他们最终想要得到的结果。 不计其数的邪灵在森林中释放邪气,使得曼妙的生灵全部枯死,寓意着爱情忠贞的圣普拉教堂也被三界邪灵捣毁,取而代之的是充满荒淫与邪恶之气的幻世殿。后来,幻灵森林被收复不久,它便成了神界禁地。它荒凉的沉寂了千年,就宛如一个时代历史的缩影,不管它曾经是如何的辉煌,总有一天它会消逝于漫漫长河中,能够为之留下的也仅仅只是它显赫的过往…… 第六章 极冥界 在得知大祭司魂飞魄散后,原秋野异常的悲痛,他下定决心要付出百倍的努力潜心修炼幻世魔功,以报答大祭司。 从大唐王朝到梦华王朝,他只觉得高仙芝和大祭司才是真正对他好的人,而世上两个他唯一可以相信的人也都离开了他,他深感世道的黑暗,所以他要一步步的往上爬,直到紧握最高权利的法杖,他要为曾经死去的兄弟报仇,他更要让大唐王朝取代出现的任何一个王朝,他相信,那面残破的大唐旗帜一定可以再次徐徐飘扬于长安城的城墙上。 当然,为此他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幻世魔功是世间绝无仅有的邪恶功夫,要练就此功必先换血,也就是说,原秋野在练就那套功夫之前就必须让自己体内的血流尽,然后再以其自身的意念护住元气,保持心脏和大脑持续转动,一旦停止,原秋野必将灰飞烟灭。如此痛苦的修炼持续了六百六十六年后,原秋野的身体就会挣脱一切生老病死之束缚,而真正的成为其不死之身。 在达到那一境界后,他还将前去极冥界挑战那里近千万的高级邪恶冥灵。极冥界属于六界之外的范围,就连统治冥界的龙鳞神也不具有资格和能力去管治极冥界的任何事物。除非征服他们,不然存在于极冥界的高级邪恶冥灵们就不会受任何一种力量的束缚。 其中,高级邪恶冥灵是由世间各种魔物基因变异而形成的邪恶混合体,他们体内所流淌的血液具有毒中之王的称号。 他们虽是一群魔物极品,但他们却丝毫没有冥界邪灵那般的野心,他们从不会侵犯任何一界的生灵,他们只是安于极冥界自由自在的生活。 龙鳞神作为幻世魔功的研制者之一,他自然知晓其中的要诀,可几世轮回之后,他都仍然没有练成,其原因就在于他一直征服不了那些高级邪恶冥灵。 练此魔功的第二步就是让练功者征服极冥界,然后索取高级邪恶冥灵中的邪毒之血,再一口汲取,那么,那些世间绝无仅有的邪毒之血就会流淌到练功者的全身,如果血液进入体内后没有产生排斥现象才足以证明练功者有能力练就幻世魔功的最高境界,如练功者不能很好的与邪毒之血融合,他很有可能走火入魔。而且,邪毒之血是提升练功者功力的重中之重,如没有邪毒之血的邪气与毒性,幻世魔功是不可能被发挥到极致的。 每一次龙鳞神率军侵入极冥界都会惨败而归,高级邪恶冥灵们的功力不比冥界邪灵以及龙鳞神高很多,能够让他们百战百胜的只是他们体内中流淌的邪毒之血,他们用此血练就出了以血杀人的邪毒功,只要冥界邪灵的身体沾染到一滴他们的邪毒之血,邪灵们就会立即魂飞魄散,化为乌有。 龙鳞神曾为了能够对付邪毒功,想了诸多的法子,可还是无济于事,每一次都是从极冥界落荒而逃的。所以,在原秋野找到极冥界的时候,龙鳞神还未攻克那个难题,故此他也一直未有练成幻世魔功。 经过百年艰辛寻找,原秋野终于背着天神找到了极冥界,它处于世间大陆的尽头,那里长着数不胜数的怪异生灵,每一种看似血腥和可怖的生灵都具有非常强悍的生命力。那些没有身躯的骷髅头居然会利用自己的牙齿舞刀弄剑,以至于给敌人致命一击,还有些蛇状的白色生灵会开启自己的胸膛,从它们胸膛喷涌而出的就是邪中之王的邪毒之血。 黑红相间的粘稠血液一旦附着在外界生灵的肌肤上,邪毒之血的邪恶之气就会源源不断的绽放而出,使其将外界生灵焚烧殆尽。 极冥界的风飒城堡后流淌着一条毒之河,那条河流中流淌的都是那些阵亡邪灵的血液,那样的浓黑和血腥之味儿,仿若是高级邪恶冥灵所喜欢的,一看到河流上涨,冥灵们都会举办盛宴以示庆祝。 他们不会主动杀人,但只要外界侵扰到了极冥界,他们就会拼命维护自己的家园,所以毒之河的水位每上涨一尺,冥灵们就会无比的兴奋,那是一种颇为简单的优越感。 毒之河越涨越高,甚至漫过了风飒城堡外的黑色草原。于是,冥灵们又修筑了堤坝,从此,毒之河就再也侵犯不到极冥界中的任何一处地方了。 站在冥之宝塔的塔顶瞭望毒之河的高度是每任极冥界统领的职责,因为那就是他们战绩的象征。如果新上任的统领在任职期间每次都击溃侵扰极冥界的外界生灵,毒之河高度也屡屡创新高的话,那么他就有权连任统领之职位。 本来依照极冥界内部律令规定,他们的统领是一千年轮换的,至于接替上任统领的人当然是由全部高级邪恶冥灵所选出来的,很具有大众代表性。 而极冥界第八十任统领:莫,他正是凭借自己出色的能力让族内冥灵信服,他已经当了整整三千年的极冥界统领了。他一个人对付的冥界邪灵恐怕就有数亿了吧,他继任期间,毒之河是年年高涨,堤坝都修筑为了一座牢不可破的城墙。龙鳞神也一直想要歼灭莫,可千年过去,他都没有如愿以偿的击溃莫,得到他梦寐以求的毒之血。 原秋野在第一次闯入极冥界的时候也和龙鳞神遭遇了同样的惨状,他被无数的怪异冥灵所袭击,就算他凭借意念唤出道道防护,但他还是未能逃过莫的袭击,幸好他反应迅速,才躲过了漫天如雨般飘散而去的邪毒之血,为了不让自己深受重伤,原秋野只好慌忙掏出了极冥界。 第一次失败后,原秋野也是手足无措,他知道,凭借自己的实力是无法得到冥灵们的邪毒之血的。 于是,他又返回了神界。在他每一次行动前,他都喝下了大祭司为他调制的隐身血水,那种圣水具有强烈的干扰和隐身作用,即便是天神的天慧眼也无法看到原秋野的一切行踪,月精灵和弥尔教皇自然也不可能洞察出他诡异的心思。 回到神界后,原秋野故意向天神打听起了关于极冥界的事儿,他骗天神说,他是在几位侍卫口中无意得知极冥界的,他说他作为神界子民一员,应该多多了解神界的一切。 当时,天神由于击溃了龙鳞神而大为高兴,想都没想就将有关于极冥界的一切都告知了原秋野。 原来,天神之所以没有派天兵天将剿灭极冥界,就是因为它不会对世间造成什么威胁,只有主动攻击他们的人才会得到极冥界狠厉的惩罚。而且极冥界的冥灵们都极其孤僻,他们不会与任何生灵联盟对付神界亦或是天下人。天神一直具有一颗怜悯之心,所以他就没有去消灭那些同样具有生命的异界生灵。 天神的话显然没让原秋野得到他想要的答案,于是他进一步从天神口中套出了对付莫的方法。 天神对原秋野十分的信任,所以他一点儿都没察觉出那是一个圈套,毫无保留的将一切秘密都告诉了他。 六日后,原秋野重新返回极冥界,他按照天神所说的方法,隐身蹿入莫的宝殿。 然后从宝殿的内阁中找到了一个由龙骨制成的盒子,盒子中所盛放的就是莫的魂魄。在极冥界,每一位上任统领的冥灵为表对部族的忠心都会将自己的魂魄移出,封存于龙骨盒中,如统领有任何对不住族人的行为,任何一个冥灵都有权打开龙骨盒,销毁莫的魂魄,让其永远都无法再回到极冥界。 原秋野只须取一滴邪毒之血打开龙骨盒就可用幻力让莫的魂魄不复存在,只要摧毁了莫的魂魄,莫就将瞬间灰飞烟灭。 关于龙骨盒的秘密除了极冥界的族人和天神知晓之外,就再无人知晓了,所以这也正是龙鳞神屡战屡败的原因。 极冥界虽是六界以外的异界,但莫的父亲与天神关系甚好。作为高级邪恶冥灵的他们,身体中虽然流淌着世间绝无仅有的邪毒之血,但冥灵们的本性却异常温顺,没有冥界邪灵所具有的恶毒与野心。 他们对天神更是敬仰已久,而天神也未以自己尊贵的身份去束缚他们,反而以极为友善的态度对待异界生灵,双方都非常的信任彼此,天神也就自然而然的知晓了关于龙骨盒的秘密。 莫的父亲一提龙骨盒中封存着他们的生命之源,天神就已知晓了摧毁莫的方法。 原秋野在得知一切后,顺利隐身进入了极冥界,并趁着众冥灵沉沉入睡之时,用法术控制了其中一位守候在往生殿外的冥灵侍卫,偷偷溜进了大殿。 进殿后,他拔出极光剑截断了宝殿内所设下的所有封印结界后,他终于找到了藏入圣泉池池底的龙骨盒,他非常的小心,竟没有一个冥灵侍卫发觉有人闯入了他们的宝殿。 最后,那位被原秋野控制的冥灵侍卫在他的命令下,割破了自己的手腕,让其体内的邪毒之血滴入了龙骨盒盒面所刻下的极冥界图腾上。 瞬间,宝盒中发出了一声脆响,血逐渐渗入龙骨盒的内层,已然打开了宝盒里的八十八处机关。龙骨盒的四角纷纷向外开散,原来,莫的魂魄就被包裹在一颗水晶星中,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星感应到邪毒之血后,水晶立即碎裂为粉末,那藏匿于水晶中的心脏还在有节奏的跳着。 原秋野见着那黑红相间的心脏,无比兴奋,他毫不犹豫的抬起右手,逐渐唤出神力,无数迷幻的烟雾萦绕在他四周,同时,他的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能够驱动神力摧毁心脏的咒语。 顿时,那颗原本跳动的心脏上显然已有了道道伤痕,不容置疑,它已停止了跳动,随着原秋野的一阵狂笑,莫的魂魄立即灰飞烟灭,消逝时甚至连一丝踪迹都未曾留下。 当时,还在熟睡中的莫已经不知不觉的停止了呼吸,他的整张脸都已腐烂,嘴唇撕裂,眼球凸出,死相极为惨烈。 莫一死,整个极冥界也都不复存在了,作为极冥界的高级邪恶冥灵非常注重义气和团结,极冥界的律令规定是让统领将自身的魂魄封存于龙骨盒中,如若统领背叛极冥界的臣民,那么,冥灵们就会利用自己的邪毒之血开启龙骨盒,毁灭统领的魂魄,以示对他的惩罚。 而在重义气的冥灵们看来,一旦极冥界统领触犯了律令,那么,极冥界就意味着不再纯朴,也不再澄澈,他们也就无脸再做极冥界的子民了。 于是,当莫将自个儿的魂魄封存于龙骨盒中时,极冥界中的所有子民都将自己的魂魄移出,隔空将它放入了龙骨盒中,那是他们对莫的无比崇敬,他们相信,莫不会做出令他们失望的事儿。 莫由此非常的感动,誓言绝不会背叛极冥界,因为子民们的魂魄进入龙骨盒中后就会与莫的魂魄合为一体,一旦莫背叛了极冥界,也就代表着他将亲手杀了自己的子民。 原秋野销毁了莫的魂魄,当然也就相当于销毁了所有极冥界子民的魂魄,数以千万的极冥界高级邪恶冥灵瞬间逝去,他们一同停止呼吸,静静地退出了梦华王朝的舞台。 随后,原秋野犹如猛兽般的割破冥灵们的手腕,吸干了他们体内所存在的邪毒之血。从此之后,他便成了练就幻世魔功的不二人选。 莫和冥灵们在被原秋野吸干体内的邪毒之血吼骤然化为层层黄沙,弥漫天地,最终随风 飘浮着没入了梦华王朝的茫茫荒漠之中。 极冥界内中的宝殿,高塔,血河也瞬间被原秋野的法术移为了平地,曾经喧嚣的沃土上开始长出暗红色的荆棘,重重叠叠的荆棘林甚至挡住了外界的一切视线,那诡异的林中没有光,也没有空气,陷入了旷世的死寂…… 第七章 穿越火线 由于原秋野是隐身进入极冥界的,而且他还设下了干扰界,天神自然不会知晓是他残害了莫的。 那时候,教皇和月精灵的法术也都还未达到能够预知和洞悉内心的程度,所以整个神界都不知其杀害莫的真正凶手。 当知晓极冥界化为乌有时,天神为此举办了隆重的葬礼,以祭奠曾经的友人。天神一度以为是龙鳞神入侵极冥界,才害得莫和他的子民全军覆没的。 于是,翌日,天神就率军讨伐冥界,也正是这个时候,天神派了原秋野率军作为统领袭击冥界,为了得到天神完全的宠信,原秋野也诺了天神的命令。 刚吸血之后的原秋野还不能控制体内所流淌的邪毒之血,所以他的功力也还未得到完全的提升。 龙鳞神得知极冥界覆灭后,大为震怒,在天兵天将赶到前,龙鳞神就先率领邪灵军团攻入了神界。 失去了邪毒之血的协助,龙鳞神就再无机会练成幻世魔功,失去理智的他在神界中大开杀戒。 而原秋野也以维护神界安宁的名义拼死杀敌,最后在他击溃龙鳞神的时候,自己也被敌方的魔功袭击,失血过多,元气尽失,停止了呼吸。 那是一场旷世惊人的大战,两方交战,鲜血四溅,头颅横飞,肢体撕裂,神界俨然被殷红的血迹所沾染,世间悲泣万分。 原秋野死了,众人悲痛,大家都为那位正义的勇士而感到惋惜。天神非常欣赏原秋野,于是他才唤出神力,使得在他几世轮转后还能回到神界,为天下众人铲除恶魔,还百姓们一个安宁的天下! 此后的原秋野确实历经了几世轮回,不管他到了哪个朝代,成为了怎样的人,他都不忘勤练幻世魔功,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回到梦华王朝的。 在清朝,以他的实力,完全可以为清军击溃英军,如此一来,慈禧太后也不会再卖国求荣,曾经繁盛一时的康熙盛世就不会在清朝后期变得极为衰败颓势。 可原秋野却对清朝所发生的一切置身事外,他确实有进朝为官,可他并未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清朝的子民,以至于清朝就在他的眼前活生生的被毁灭了。 当然,他也确实花费了诸多精力去寻找时间之沙,因为只有时间之沙才可以让他如时回到梦华王朝。 深深的仇恨占据了他的整颗心,他恨所有在唐朝以后建立起来的王朝,可他逐渐发现凭自己的力量也根本摧毁不了如今强盛的新时代。 唯一可以毁灭世界,让大唐王朝重现的方法也只有练成幻世魔功,以求摧毁瓦乌冰山。 而练就旷世魔功的确需要足够的魄力,为了练就幻世魔功的最高境界“幻天”,原秋野不惜在严冬穿着一件薄薄的衣衫,跳入冰河,凝神修炼。修炼之余,他还要不断的杀死毒蛇,毒蝎,毒蜘蛛等冷血动物,然后再喝下那些动物体内的毒血,当那些毒血很好的与流淌在他体内的邪毒之血融合后,届时将提升他百倍的功力,也可以以毒攻毒,让他永葆几千年前帅气、俊朗的容貌。 刚开始,原秋野一见到那些蠕动的毒虫也会颤栗不已,吸它们血的时候,他更是连连作呕,甚至有时候他连做梦都会做到那些被他杀死的毒虫会联盟一起攻击他,从他的头顶到脚趾都被毒虫们吸尽了血,那样不祥的噩梦接连出现,他次次都会从梦中惊醒,如此的生活让他的性情变得极其烦躁,每到深夜他都会如一头猛兽般的蜷缩在被褥中抽搐,瑟瑟发抖,有时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时候甚至会出现自残的情况,他会用利器在他自己的身体上划上一道道的血痕,当残余的血液随着伤口流出后,他会感觉好很多。 那是因为,幻世魔功对他所起的反作用,在邪毒之血还未完全与他融合时,他就会出现以上的症状,发病时令他痛苦万分,而且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份,平日他还须戴上伪善的面具,日子久了,他便也习惯了一切痛楚。 毕竟在他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他只有唯一的出路,为了一解心中之恨,他愿付出一切痛苦不堪的代价。 在寻找时间之沙回到梦华王朝的征途上,原秋野当然也遇到了诸多的困难。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日军追杀,幸好他逃跑的速度够快才逃过了一劫。 当时,他看着数以万计的南京人被日本人残忍杀害,那一刻,他就仿若看见了宋军灭大唐王朝的时候,令他的心无比疼痛。 战乱中,他似乎产生了幻觉,他眼前出现的人都是大唐王朝的战士和子民,瞬间,他再也无法忍受看着同胞被杀的痛楚,竟也不加思考的唤出了幻世魔功,以攻击自己眼前的敌人。 不幸的是,由于他的鲁莽,在幻世魔功还未练就到最高境界时就唤出魔力,那就相当于是反其道而行之。 魔功不但不能帮助他消除敌人,反而会让他全身痉挛,痛苦万分。情急之下,他用神力隐去了真身,才御剑飞行,逃出了被死亡笼罩的南京城。 南京本不是他寻找时间之沙的必经之路,那时他途经此地纯属意外,因为他练功操之过急伤了元气,他就顺势到了就近的南京城,想要找一家旅店好好休息一番。 没想到却遇上了日军屠城,从战乱中逃脱后,他也是元气大损,在汲取了数斤毒虫之血后,他的功力才有了些许的恢复。 尔后,他也曾赶上全球金融危机,他确实有目睹一群人抢一个白面馒头的恐怕场景,无奈之下,他也成为了抢馒头中的一个。 他要练成幻世魔功的最高境界,就必须保持强健的体魄,再者,金融危机那会儿也是他练功正练的如火如荼之时,他要是饿着了,不仅会损耗他好不容易聚集起而起的元气,还会让他的功力以极快的速度衰减。所以,他不得不参与到了一场恐怖的抢吃抢喝的战争之中。 不过,他的实力也不逊,至少在那乱世中,他没让自个儿给饿着。 再后来,他穿越北纬三十一度的魔鬼之地寻找另一种能够提升他功力的毒虫的时候,又遇上了海啸以及传说中的神农架野人。 众人皆知,北纬三十一度乃是世界魔鬼之地,接二连三上演的诡异之事,让诸多的考古学家和探险家都自然而然的对那里产生了畏惧之感。电影导演所拍摄出来的《北纬三十一度录像带》也震慑了所有观影者,那里几乎成了世界禁地之最。 而原秋野身处此地也确实遇上了那些诡异之事,从某种角度上讲,他是幸运的,因为他尝试过众人所幻想的探险之旅,当然,在穿越北纬三十一度之地时,一场海啸也让他险些丢了性命。 那时大浪翻腾,漫过了他整个身体,他也被卷入深海,还好他反应迅速,聚起神力,从深达八千尺的海底飞身跃上,掠入天际。当他从海面升腾而起的时候,全身都被湛蓝的海水浸湿,他无与伦比的精致面孔浮在天幕中,宛如从梦幻中走出来似的。 刚躲过海啸猛烈的袭击,他又遇上了传说中的神农架野人,那些异界生灵非人非兽,面相凶恶,发丝垂落,有着比常人大两倍的手和脚,而且,野人们的脑袋也异常的大,瞧上去他们与高大的阿凡达可有得比咯。 那些野人踏着沉重的脚步,向原秋野席卷而去,他们会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嘴里还不断的念叨着什么,他们没有任何武器,可他们的指甲就是最为凶恶的武器。 在离原秋野越来越近的时候,他们黑色的指甲就会以极快的速度伸长,绽放出如惊电的厉光,无数的指甲从四周向原秋野刺去。 由于一时躲闪失误,原秋野的后背和手臂都被怪异的指甲刺伤,顿时,他感到一丝莫名的疼痛,伤口处也有隐隐的邪毒之血涔涔而下。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后,原秋野不敢再冒昧的施用幻世魔功,只好拔剑而出,托着疲倦的身体与一群野人周旋。 他凝神,手拈剑诀,剑尖在空中舞动,剑法徐徐展开,银白色的剑光划破天幕,从上至下的掠入天地,以极快的剑势截断了那些向他不断伸长的黑色指甲。 眼看形势逆转,他顺手推舟,破空而入,施展出眼花缭乱的剑法,野人似若是感受到了陌生人凌厉的杀气,竟也全数灰溜溜的奔回了一座极具气势的古墓之中。 在野人回到古墓时,一阵黄沙四起,弥漫大地,也淹没了古老的墓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 脱离险境之后,原秋野用唤力替自己疗伤后继续上路,寻找那种万恶的海生动物,于是,他到了约旦城里被称为“死海”的大海,虽然屡屡受挫,但他还是执着的奔跑在他所选择的路途上,没有丝毫的退缩。 他潜入死亡海海底,却无意见发现了一艘公元前9世纪的沉船,沉船船身上清晰的刻有那艘船的年份,所以他一看便知晓了,令人惊异的是,那船在沉入海底后却没有一丝的破损,只是大船上所载的货物早已被海水腐蚀,而在货船的船舱中还残留着无数的遗骸,那些遗骸也已变得面目全非。 不过,能够确定是,那艘货船在途经此海海域的时候,确实受到了人们传说的死亡之海魔咒,强烈的风暴让货船深深沉入海底。 货船上的人无一幸免,原秋野踏过那些遗骸,结果惊奇的在一堆残骨中发现了一块黄金,于是,原秋野坚信那艘货船当时所承载的绝不会只有那些已被海水腐蚀而无法辨认出的物品。 最终,经过他仔细搜索,在货船甲板的隔层里果然发现了整整十箱的黄金,那些排列无比整齐的箱子里还装着不明年份的瓷器,铜器以及玉器,一瞧便知那些器具是价值连城的,因为时代久远,已无法再辨认那艘看似普通却在这诸多无可估价的宝物的货船是在如何的情况下途经约旦死海,又遇其死海魔咒,遭此劫难的。 不难想象,当时那艘船上的人定是那个时代中地位很高的人,只可惜,他们未能逃过传说中的死海魔咒,而葬身之处。多年来,世界探险家均未发现此沉船的存在,如此说来,原秋野的重大发现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亲临约旦死海,他却未有一丝畏惧之心,最终他在大海深处寻觅到了能够提升他功力的啸母珊,那是一种海生动物,它应是珊瑚与海姆的混合体,其形怪异,具有毒性,每当海潮泛滥,就是啸母珊繁殖最为迅速的时候。 它生长在海底最隐秘的岩石中,一般都不会有其他海底动物去轻易的惹怒啸母珊,一旦惹怒了它,啸母珊就会释放自己的毒气,并且吞噬所有侵扰它们的海底生灵,就算鲨鱼,白鲸等大型海底生物也逃不过啸母珊的邪毒的吞噬,当时货船曾遇上的风暴也不排除与啸母珊的快速繁殖有关系。 原秋野瞬间唤出邪力,制服了蠢蠢欲动想要张嘴反击他的啸母珊,而后,他剖开那些五光流彩的幼小躯体,汲取了它们体内流淌着的五彩血液,顿时,他的双眸已变为了可怖的暗红色,手腕和脖子上的青筋也不断的突兀而起,整个身躯不断的膨胀,他感觉到了难以抑制的痛苦,这也是他提升功力之前所必须要忍受的。 他在无声的海底咆哮着,连食人鲨都不敢接近他半步,但在他一阵发狂之后,他平静了下来,渐渐聚起元气,凝神运功,使得体内的其余血种与邪毒之血完美的融合。 不出所料,在他体内的多种毒血融会贯通后,他膨胀四起的身子终于恢复了原形,瞳孔中所存在的暗红色眼球也不再可怖,变为了常人所具有的白色。经过此番挣扎,他已是精疲力竭,最终他带着为数不多的黄金,御剑飞出死海,也离开了神秘的约旦,继续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时间之沙。 第八章 陌上千 在未找到时间之沙存在着的那片沙漠前,原秋野还曾到过埃及,亲眼目睹了神奇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 其中,他旅程中的所到之处有些是蓄谋已久的目标,而有些则纯属巧合,埃及就是那样一个巧合。 他曾误以为埃及有着诸多的沙漠,于是抱有一线希望的他便无意间踏入了埃及的土地,在那里,他还结识了不少的埃及人,在他的眼里,那些常年生活于热带的人们是又蠢又傻的,不然他们的国家也不会如此落后了。 他幻想着,如是在大唐王朝,他一定会率军将无用的部族给兼并了,他是绝不会容忍它们单独存在的。 当他造访埃及时,当地人给他讲了不少埃及的古老历史,这也包括埃及艳后与那些存在至高无上权利的法老。 在埃及,一切古老的文明都不只是传说,不管是对于木乃伊还是埃及艳后传奇的一生。 那段时间里,原秋野甚至忘了寻找时间之沙的事儿,他去了金字塔,亲眼目睹了那些被白布缠裹的木乃伊,也瞧见了埃及艳后去世之后所戴的黄金面罩。 冷酷无情的他居然也被当时第二十任艳后独一无二的美色给迷惑了,可他也不愧为是爱情的忠贞者,不管他活了多久,他也始终忘不了曾经深爱着的女子。 那个被他深爱的女子叫柳夏,是当时长安城内颇负盛名的歌女,只是杨贵妃出众的才貌那是早已征服了整座长安城,使得不少有才的女子都被那样绚烂的光环给淹没。 说起来,柳夏也算是贵妃娘娘还未进入杨家前一个不耐的伙伴。儿时的杨玉环和邻家的谢阿蛮关系最好,谢阿蛮是戏班子里的,而玉环又如此喜好乐声,两人自小就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 至于柳夏和玉环相遇也是一个巧合,柳夏本是洛阳人,他的父亲是洛阳城人人称好的官人,在整个朝廷内,他也是身居三品官,深受大唐君主宠信。 但是,在豺狼般的朝廷之中那是免不了遭人妒忌的。 柳夏的父亲由当初的七品芝麻官一直晋升为朝内二品官,如此的晋升速度,那是整个朝野内无人能比的。这让当时权倾朝野的丞相不乐意了,他无时无刻的恐惧着总有一天,柳夏的父亲会取代他的位置,于是为了铲除后患,丞相使用卑鄙的小人手段陷害柳夏的父亲。 那个一心为国国民的男子汉深知自己是被陷害的,就算陷入牢狱的他受尽了狱卒的凌辱,他也没有去承认自己从未犯下过的错误。 那时候,洛阳城和长安城的百姓们听闻自己心中的好官被关入大牢,竟全数跪在唐朝皇宫宫殿的门外,恳求大唐君主明察秋毫,决不能冤枉了好人。 那些日子正巧赶上是各城的雨季,雨下了整整三天三夜,那些百姓就冒雨在殿门外跪了三天三夜,大唐君主确实也被百姓们的诚心给打动,可就在他出殿想要给百姓们一个交代的时候,可恶的丞相却带着他所谓的人证和物证进见了君主。 那些证据全是他捏造出来的,可又没有丝毫破绽,这让大唐君主不得不相信柳诚珉确实犯了欺君之罪,隐瞒了数年以来的粮食储蓄情况以及各城货币流通形势等实情,使得全城内坏币四处流通,经济逐渐衰退。 为了置柳诚珉于死地,丞相还让君主亲临柳府,查获了几年中他所贪污的钱币以及粮食。 这一切都是丞相早已安排好的,当大唐君主去往柳府时当然会看见数千袋的粮食和几箱黄金,以及无数的奇珍异宝,在目睹那一切后,君主立即下令将柳诚珉处决,不容有任何人为他求情,不然杀无赦。 其实,那些所谓的赃物只是丞相使用苦肉计将自个儿私吞的财物差人趁柳家老老小小都进朝为柳诚珉求情之时,偷偷将那些财物从柳家大院后门运到柳家的。柳家的那些门卫和家丁也有不少都是丞相安插在柳家的线人,他们明知柳诚珉是被陷害的,也没有一个敢伸张正义。因为他们知道,丞相当时可是权倾朝野的人物,惹怒他只会让自己引火上身。 丞相的这招苦肉计可谓是阴险至极,那些他运往柳家的赃物也只是他数年中所贪污粮食,黄金以及宝物的十分之一。 他花费了自己财力的十分之一,再加上买通几个假人证,就足以让为官清廉,正义善良的柳诚珉失去脑袋。一个王朝,之所以有他们这群人存在才会重蹈历史之悲剧,不断的从繁盛走向衰退,而这一切的根源都是邪念二字。 王朝的复兴之路实属不易,而让一个王朝毁于一旦却是轻而易举。恐怕,迄今为止,也没有一个贤君可以阻断王朝灭亡的进程吧,因为他们始终阻断不了生生不息的邪念。 柳夏的父亲最终被斩首示众,但可爱的百姓们并没有痛恨柳家,他们始终都相信柳诚珉是为官清廉,毫无小人之举的。 因为有圣旨在上,百姓们不敢再游街闹事,可他们每日都会去柳诚珉的坟前祭奠他,街头说书的先生更是接连数月都讲着柳诚珉一生清廉为官的故事,众人称好,戏班子里也专门排练了关于柳诚珉的戏,不少人听后都感动而泣。 当然,也有不少的县令联盟在一起,他们试图与朝廷中还存在的正义之士取得联系,以此来为柳诚珉翻案。更有不少柳诚珉生前的好友千里迢迢赶赴洛阳,看望陷入重病的柳夫人和尚且还未成年的柳夏。 柳夏是柳家中最小,而且也是唯一的女儿,她有五个哥哥,在父亲死后,柳家的亲戚和柳家的几个儿子纷纷奔赴唐朝各地,与多名正义之士会面,想要找到当时作伪证的几个人,以此查找到更多的线索。由此一来,柳家就只剩下了柳夏和她重病的母亲,当然还有她的两个身怀六甲的嫂嫂和她年迈的姥姥。 由于柳诚珉所犯之罪乃是唐朝大禁,所以大唐君主一气之下,拟写了诏书,命所有柳家人搬出柳府,而且,柳家人从今以后都不得再进朝为官。 如此的惩罚,对柳夏来说就如五雷轰顶,年仅十二岁的她完全陷入了绝望之中。 幸好柳诚珉生前的那几位好友及时赶到,才为柳夏一家老老小小安排了新的住宿,并为柳夏的母亲请了洛阳城最好的医生来为她诊治。柳夏也从此担起了家里的重担,照顾着家里的亲人。可不幸的是,十日后,柳夏的姥姥还是因为伤心过度,吐血而亡,所有的人都为柳家的遭遇而感到悲伤。 可坚强的柳夏并未因此而倒下,在众人的帮助下,柳夏操办完了她姥姥的丧事,此后的数月中,她仍然不持辛苦的照顾着母亲与家中的两位嫂嫂。 最终,穷困潦倒的柳家终于迎来了两个小生命的诞生,为了替母亲治病和养家糊口,柳夏不得不奔波于四方卖唱、跳舞,她绝美的歌声和舞姿曾征服了不少同样以卖唱为生的歌女。 由此一来,柳夏在洛阳城可是成为了最为可人的歌女,大家听她唱歌、看她跳舞不再是仅仅为了帮助柳家,而是深深的被她出众的才艺给折服了。 在她的努力下,她母亲的病终于奇迹般的康复了,这让所有为她母亲诊治过的医生都感到诧异,也着实被柳家人坚毅的精神给感动了。 她的两个嫂嫂在将孩子托付给奶娘后也开始为柳家的生计而奔波,柳家虽然回不去以前吃喝不愁的日子了,但经过所有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柳家人终于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俗语道,“恶人终有恶报”,此话不假,唐太宗登基后,看了诸位大臣的奏折,立即下了一道圣旨,他要亲自彻查柳诚珉一案。 柳家儿子几年的辛苦也终于没有白费,他们以自己的行动打动了曾在丞相府手下做事的人,他们纷纷道出了丞相的种种罪行和柳诚珉冤案的真相,太宗得知后,立即派大理寺奉命逮捕了还想慌忙逃窜的丞相,并查封了丞相府内所有的赃物,被查封的那些宝物、黄金足够堆满两间屋子了。 虽然,李丞相为大唐王朝的繁盛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他也跟随了两朝君主,李渊打下大唐王朝之时,丞相还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用三朝元老去形容他那是毫不夸张的,令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他们心中的开国大臣竟是如此一个贪赃枉法的小人。 太宗查清后,当机立断下令将丞相处死,为了警示后人,丞相一家都会被诛灭。 这样严厉的惩罚是自唐朝开国以来,历代君主都未曾狠心施用的,特别是李世民玄武门事件后,他更加懂得要成就万世的基业就必须赢得百姓的民心,秦朝的是绝不会再唐朝上演的。 但丞相之事确实让太宗大为震怒,才下了株连九族的旨令,如不严惩,恐怕朝廷之内还会延绵不绝的出现像丞相如此的伪善之人,那不仅害了无辜的正义之人,更损害了大唐王朝和大唐君主的利益。 三日后,丞相被当街示众斩首,全程百姓欢呼雀跃,丞相府也因此被查封,成了长安之禁地,遭人唾弃。 尔后,太宗更是下令将柳府归还给了柳家,还差人重新修建了柳诚珉的墓地,并撤销了曾经对柳诚珉的误判,他的墓碑上也刻了曾经所任官职之名。 柳家终于为柳诚珉洗清罪名。 经过此事,太宗非常赏识柳诚珉的几个儿子,封了他们不小的官位,以示对柳诚珉的一个补偿。 但老四和老五都婉言拒绝了太宗的好意,他们一个喜爱文学,一个喜爱武学,也都拜师开始学艺,出师后,老四成了长安城最有名的私塾的先生,他的诸多学生都在学有所成之后考取官名,成为了一个个为大唐社稷做出贡献的好官,不言而喻,他的学子那是遍布天下了。 而柳家的老五在学成武艺后,更是自立门派,为百姓惩奸除恶,成为了武林中不可多得的好榜样。 柳夏的三哥一直在长安做官,平日就属他和柳夏的关系最好。 一年后,柳夏实在耐不住对她三哥的思念,就离家去往了长安寻找他,也正是在去到长安的时候,柳夏结识了在街上卖艺的谢阿蛮。 当时,柳夏遭一群市井小混混调戏,是谢阿蛮出手救了柳夏,在得知柳夏路途千里就为见哥哥一面后,阿蛮非常的感动,又找人陪同柳夏,几经周折,她终于见着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三哥。 但他却忙于公务无法脱身好好的与六妹畅聊。柳夏又不敢孤身前往她三哥办公的地方,她始终怕打扰她的哥哥。为了让自己的哥哥安心忙于公务,柳夏留下一封书信,就离开了她哥哥的府邸。 她离开的那晚,长安城突然下起了历年来最大的雪,让她根本瞧不见前方的路。无奈之下,她只好躲进一座废弃亭子中,想等雪停了再继续赶路回到洛阳。 可巧的是,她在废弃的亭子中休息之时又遇上了同样呆在亭子中躲雪的谢阿蛮,两个小女生就坐在亭子中生起了火,聊着彼此的理想与憧憬,柳夏和阿蛮居然有着很相似的理想,她们都非常喜欢胡舞。 于是,阿蛮久好说歹说的让柳夏留在了长安,她们每日都在街上卖艺,以此维持生计。 当然,玉环也经常与她们碰面,三个女孩成了非常要好的知音,她们三人的舞姿、歌声各具特色,以她们的实力完全胜过了大唐梨园中的每一位歌女。 柳夏也从此定居长安,她不是不思念柳府,那是因为她留在长安的话,就可以随时打听到她三哥的消息,就算没有机会与自己的哥哥见面,但可以那样远远的遥望着他忙碌的身影,那也算是柳夏认为最为幸福的事儿。 可是,三年后,一切似乎都成了水中幻影,虚虚渺渺。玉环的母亲遇难,其父带着她离开了所住的地方,两父女在逃亡路途中受尽艰苦,最终,杨父在断气前遇上了李太白,就将女儿托付给了李太白。 那时,懂事的玉环不想拖累本就清贫的李太白,就进了杨府。 玉环失踪后,谢阿蛮四处寻找,也是寻觅无果。 而柳夏命好,在寻找玉环的路途上遇到了贵人,从此她便真正的飞上了凤凰枝头,成为整座长安城有名的歌女。 柳夏被名利包围,于是连阿蛮也离开她,更是离开了那个是非地。 不久,柳夏的三哥也在王府中娶了八王爷的掌上明珠,表面上的柳夏看上去是婀娜多姿,美丽妖娆,但她的内心比任何人都要空虚,那样的孤寂刺入骨髓,每当深夜,柳夏都会倚楼吹箫,几百个日夜她都吹奏着一首曲子《陌上千》,那是一首思家的曲子。 终于,在如傀儡般的过着看似光鲜亮丽的歌女生活后,她厌倦了,厌倦了那些王孙贵族虚假的笑容,更厌倦了长安城第一歌女的虚名,她终于决定离开被光环笼罩的长安城,回到洛阳,回去后她可以安安心心的,毫无利益的唱歌,跳舞。 毕竟那才是她所真正向往的平静生活。 当然,她也非常的理解自己的哥哥,作为大唐王朝的臣子,作为一个女人的丈夫,作为一个家的顶梁柱,有太多的东西束缚着他,在他拥有名与利的同时,他也将失去过往的自由。 虽然两年之中,柳夏总共才与她的哥哥见了四次面,但她已经知足,那些与哥哥同饮赏月的片段将成为她永远美好的记忆,拥有曾经,就是幸福。 一番整理后,她重新踏上了归家的路途。 第九章 剑魂 或许,早已注定的姻缘是怎样也无法逃脱巧妙的吧。柳夏从长安回洛阳时,相遇了正从洛阳回长安见高仙芝的原秋野。 之前,原秋野是奉高仙芝之命去往洛阳城抓捕杀害武林正义人士的魔教教主,让其认罪伏法的。 可原秋野却不幸中了魔教的埋伏,身受重伤,只好负伤返回长安。 柳夏看着身负重伤不慎摔下马背的原秋野,顿时她的心就如浪潮在翻涌,不可否认,她是对原秋野一见倾心。 她立即将原秋野扶上自己的马背,策马奔腾,原路返回。 深夜敲开医馆的门,不幸的是,医馆的人接二连三的拒绝了柳夏的请求。 在敲开第十家医馆的门的时候,柳夏已经累得近乎虚脱,还好,第十家的刘医师怀有一颗仁爱之心,接待了他们。 刘医师的祖辈都是朝廷内的御医,不过,刘医师向来不喜好官场生活,毅然放弃朝廷内的荣华富贵,在长安街街角开了一家小医馆,悬壶济世。 刘医师宅心仁厚,也深受百姓爱戴。看着深受重伤的原秋野,刘医师二话不说就将秋野背回了医馆。 由于原秋野失血过多,生命危在旦夕。刘医师说,只有将长在冰岩山上的蓝莲花捣成粉末,涂抹在原秋野的伤口上才能让他痊愈,柳夏一听,立即答应刘医师,她会策马前去冰岩山采摘冷傲的蓝莲花。 本来医师是想让自己的学徒代为采摘的,没想到还未等医师将话说完,柳夏就不见了踪影。 为了救素不相识的原秋野,柳夏冒雨前往了长安城与洛阳城交界的冰岩山。 那是一座神奇的山峰,山的北面全是由北极冰形成的,而山的南面则是青葱翠绿的山峦,至于它是如何形成的,历年来都未有人解开冰岩山所藏匿着的秘密。 在冰岩石山北面冰山的山峰上长着许多名为蓝莲花的植物,那种天然植物具有神奇的药效,可以让溃烂的伤口瞬间复原,吃下它还可以恢复人的元气。所以,诸多的武林中人都曾不远万里的去到冰岩山采集蓝莲花,以协助他们练就更高境界的功夫。 蓝莲花并不是年年都开花的,那种寒性植物是要汲取到足够多的雪水才可开花的,而也只有它的花瓣具有药性,它的果实却具有强烈毒性。 所以每隔几年都会有人登上冰岩山的山峰,将掉落的蓝莲花果实统一的收集在一起,然后将那些果实放入烈烈雄火中燃烧殆尽,以此断了某些人想利用蓝莲花果实毒性去害人的念头。 蓝莲花被大量采摘,使得南面的山峦谷地越变枯黄,生活于冰岩山上的许多动物也是濒临灭绝。 几年之后,冰岩山上堆积的动物遗体就越来越多,甚至从山下一直蔓延到了半山腰,可怖至极。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的人冒险去往冰岩山采摘蓝莲花,以此救人于危难之中。 柳夏托着疲倦的身子策马沿着陡峭的山路奔腾于蜿蜒的山道之上,冰岩山山峰上的温度很低,冷冷的冰雪飘落而下,覆没了柳夏的肩头,令她的整个身子都在颤栗,血色也在一丝丝的退却。 由于体温的急速下降,柳夏的嘴唇开始变得乌黑,风雪中的那个背影是瘦骨嶙峋而又飘摇不定的。 终于,一个时辰后,她瞧见了生长于冰岩山山峰上的蓝莲花,顺利采摘后,她顾不得丝毫的停歇,又策着那匹白色骏马以风一般的速度返回了长安城的医馆。 由于日夜兼程的奔波,再加上受了风寒,柳夏在将蓝莲花交给医师后就昏倒了过去。 那一幕着实令那个历经了人世沧桑的老医者感慨万分,且不说冰岩山的险峻之处,能如此舍命的去救一个男人,只能说明那个女人的心中充满了爱。 如果,大唐王朝的每一位子民都能像柳夏那样心存博爱之心的话,那么,期望之中的大同社会就该实现了吧。想到那里的时候,老者长叹一声气,满脸的皱纹在摇曳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此后,原秋野在服下蓝莲花的粉末后已恢复了元气,而且那些突兀而起的伤口也纷纷痊愈。他醒后才得知是素不相识的柳夏救了他,看着因他而生病的柳夏,原秋野那是万分焦急,彻夜不休的守在柳夏的床前,不断的为她冷敷。 终于在他的精心照料下,一直高烧不退的病情已经得到了好转,人也渐渐的从昏迷中醒来。 柳夏还未完全康复的那几日,原秋野并没有急着回城见高仙芝,而是呆在医馆,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她。 从黎明到黄昏,两人都无话不谈的聊着,这在冷酷的原秋野身上简直就是奇迹,曾经,除了高仙芝,他从不会对任何人说起自己的事儿。 因为原秋野的出生并不是那么的光鲜亮丽,他的家族也不是朝廷中的王孙贵族,他出生在一个非常平凡的武术世家。 他的父亲,祖父,甚至连曾祖父都是习武之人,他至今所使的原氏剑法也是他们家自创的精妙剑法。 从他五岁起,他就跟随父亲刻苦习武,从他第一天持剑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告诉他:原氏家族的剑是为正义而拔的,那柄剑可以沾染血腥,但绝不能与正义背道而驰,利用剑术去滥杀无辜,残害苍生。如是那样的话,就不配当原家的人,更不配练就原氏剑法。拔剑是为其止战,而非拔剑养战。 当时,年幼的原秋野在练就原氏剑法前就诚心的跪在他的父亲身前,发誓如果他背信弃义,侮辱了原氏剑的正义之魂,那么他定然要受到严厉的天谴。 原秋野的父亲为了考验他的诚心,还让他在风雪中整整跪了三日,之后见他还是如此的坚持,他的父亲终于将祖传的原氏剑法教授给了他。 原秋野是原家的长子,他还有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在他几个兄妹之中,原秋野也是最早继承原氏剑法的人。 他十岁的时候就跟随他的父亲行走江湖,为百姓铲除小人,他们不为名更不为利,只为将原氏精神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所以,原秋野和他的父亲是很被人称好的,每年原家都会收到诸多百姓送的礼物,但质朴的原家人每次都会将百姓们的礼物收藏好,再找适当的时机,将那些礼物巧妙的归还于百姓,因为处于乱世,就算一袋大米也会成为救命之根,所以,原家人是不会收取百姓家中财物的。 那时候,原家人就像是百姓此那种的活菩萨,他们在百姓的心中的地位早就超过那些伪善的朝廷命官了。 那些狗官表面上一副和善的样子,可暗地里却绞尽脑汁的思考着怎么坑老百姓的钱。 原家的屋子很小,可能是那些王府的十分之一吧,屋内的摆设也非常的简陋,不大的屋子里放置的最多的就是剑和剑谱。 一家人的日子过得虽然紧凑,但都非常的其乐融融,原秋野的父亲每日都会为其他没有钱却又热爱武学的学子们授课,教授他们超越一切世俗之观的剑道之道,让众人都学会简易的防身术,强健体魄。 而原夫人呢,每日都会教授孩子们学习诗词以及绘画,乐声,让大唐子民的后代都能成为像李太白那样如此赋有才华的大文人。 家强则国强,只有百姓们丰衣足食和拥有学识了,大唐盛世才算是真正的一代盛世。 两人授课之后,回家又会为孩子们准备好吃的饭菜。 每当星辰布满高空,原秋野和他的弟弟,妹妹都会在院落的大樟树下嬉戏,有时他们会玩儿猜谜,有时他们又会相互切磋,以此增进自己的剑法招式,一家人过得特别温馨,令很多家庭都羡慕不已。 可一切的幸福都终止于原秋野十一岁的时候。 那时,长安城的一名富商看上了原秋野的母亲,于是他发疯似的想要将那个美丽又质朴的女人占为己有。他不断的去骚扰秋野一家,还一把火烧了他们所开设的武馆。 但秋野的父亲武力高强,一直保护着家中的妻子和孩子,不让恶人接近他们半分,为了远离纷扰,原家人搬离了长安城,回到了离长安城几十里以外的老宅。那栋老宅是秋野的祖父留给原价后代的。 之前,秋野的父亲为了上武馆为孩子们授课都没有带秋野他们回老宅。那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一家人才回了老宅的。即便如此,原秋野的父亲还坚持每日风雨兼程的前去重新搭建的简陋屋子里给孩子们授课。 丧心病狂的富商居然算计了原秋野的父亲,他知道原家人是见不得百姓们被欺负的。 于是他花钱买了个长安城最贵的杀手,去杀死那些在他武馆里上课的孩子们的亲人,他要让原家亲自尝尝痛不欲生的感觉,他更要让原家人成为千古罪人。 那个叫做“冥”的杀手不愧是风舞门里最贵的杀手,富商雇他可是花了几百两黄金呢,当然冥也不是徒有虚名,他确实在一夜之间杀了所有孩子的亲人。 秋野的父亲通过对尸体的检验,查出了凶手就是冥,因为全长安城,只有他才会使用那种飞凌暗器。 他很清楚,冥虽然杀人于无形之中,但他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人,而且被杀者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那么,由此推断,冥一定是受了委托才下手的。而一般的王孙贵族,亦或是商人是根本没有那个实力去请冥的,唯一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贾富商雇了冥去杀人。 秋野的父亲知道那是一个陷阱,但为了还百姓们一个公道,他还是毅然的往那个陷阱里跳。 在去往风舞门找冥之前,他对秋野说了一句话:孩子,记住你的承诺,原氏之剑只为正义而拔。你要保护好你的母亲和弟弟妹妹,等我回来。 秋野知道,他的父亲是为百姓们去报仇的,他很想与父亲同行,可为了照顾家人,他最终还是咬牙忍了下去。 第十章 生离死别 原秋野那一等,等去的就只有他父亲的遗体。 原来,贾富商在风舞门设下了天罗地网,集合了所有风舞门杀手去对付原秋野的父亲。 原氏剑法固然厉害,但也敌不多诸多杀手狠历的暗杀。 那个仁厚的男人仍然在浴血奋战,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那一百多条无辜死去的生命。 深夜之时,一柄柄利剑无情的刺入了他的胸腔之中,鲜血顺着溃烂的伤口涔涔而下,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像是在被撕裂。厚重的铁门外雷声隆隆,惊电下击,沿着三角屋顶上的避雷针闪耀出无数火光,暴雨也突袭了长安城,风舞门外俨然成了一条血河。 他奋力的挥舞着自己手中的剑,一次次的扬退,在鲜血四溅中宛若疾风闪电,然而,冷酷无情的杀手还是未给他任何机会,他知道自己的脉搏越来越微弱,胸膛里就如烈烈焰火在熊熊燃烧着,最终他还是停止了呼吸,在死的时候,他也没有倒下,依然用原氏之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在他双眸阖上的瞬间,已然有泪水混同着额头上的鲜血一同滚落而下,又滴落在原氏之剑的剑身上后又瞬间凝定,带着火一般的炽热。 那痛心的眼泪似若是释放了原氏之剑中的灵气,那柄银色剑立即飞入剑鞘之中,并逐渐的托起已经失去生命的主人,剑身四周被一层淡淡的光圈所包围,光环带动剑身,让原氏之剑飞向漆黑的天幕,不见其踪影。 原氏之剑托着主人的遗体回到了原家老宅。见到那一幕的时候,原夫人和几个孩子都是伤心欲绝。当秋野带着母亲和弟弟妹妹想要逃离老宅的时候,正巧碰上了去到老宅的贾富商。 忍无可忍的原秋野终于拔剑,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贾富商将整个风舞门都收买了,冥带领他的杀人部队再次闯入原家老宅,阻止原秋野伤害贾富商。 原秋野身陷血战之中,可只有十一岁的他根本打不过那些凶残无比的杀手,无数的暗器向他飞旋而去,暴雨中响起了丝丝断裂声,令人毛骨悚然。原秋野最终没有逃过暗器的追杀,被杀手们死死围攻。 眼看自己的儿子就要被冥杀死,深明大义的原夫人最终迫于无奈还是答应了贾富商的请求,随他回贾府,当他的小妾。但条件是放过原秋野,并且让原家的其他几个孩子也一起进入贾府,至少给他们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最后,还要好好的埋葬她的丈夫。 卑鄙的贾富商听见原夫人愿与自己回府,立即眉开眼笑,答应了她所有的条件。原夫人及原秋野的几个弟弟,妹妹都去了贾府,留下了身受重伤的原秋野倒在风雨中。 原夫人之所以没有将秋野带回贾府,只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完成他父亲的遗愿,定要将原氏精神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一旦进了贾府,秋野就会受尽贾富商的凌辱,而以秋野的个性一定不会屈服,所以原夫人才苦苦哀求贾富商放了原秋野。而其他几个孩子年龄太小,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扔下他们只会让他们自生自灭,为了给孩子们找一个不愁吃穿的地方,原夫人终于委屈进了贾府。 幸好,原秋野的命大,当日,高仙芝的父亲在拜访一位故时途径了原家老宅,发现倒于血泊之中的原秋野还仅存着最后一丝气息,高仙芝的父亲宅心仁厚,立即将原秋野抱上马背,送回了将军府,并将此事禀报圣上,圣上也派了御医火速赶到将军府,为原秋野诊治。 原秋野身中的暗器上都染有剧毒,为了清除他体内的剧毒,可花费了御医们不小的功夫。高仙芝的父亲不惜用了将军府中最好的药材,府上的侍女,家丁们也轮流照顾着一直高烧不退、元气又耗损极多的原秋野。 一个月后,原秋野体内中所残余的剧毒终于被清除,一直昏迷的他也逐渐苏醒,他苏醒后第二天就赶回了原家老宅,可他们的老宅已被贾富商烧毁,他能瞧见的只有他父亲冰冷的墓碑。 当他回家的时候,有无数的百姓都跪拜在他父亲的坟前悼唁,毕竟失去如此一位正义之士是所有百姓都为之心痛的事儿。 瞧着被烧为灰烬的老宅,原秋野痛心疾首,他风一般的感到贾府,想要找贾富商算账。可他终究晚了一步,原夫人在秋野昏迷的那一个月中受尽贾富商的凌辱,不仅如此,贾府的其他几位夫人还联合对付原夫人,让她有苦说不出,更可恶的是,几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居然将对原夫人的嫉妒和仇恨发泄到了原家几个无辜的孩子身上,她们让几个孩子干苦工不说,还常常的挑拨,让贾富商打骂他们。 那样生不如死的日子过了一个月,忍辱负重的原夫人终于没有丝毫的勇气去面对接下来的生活了,而且她认为是她害了秋野和几个孩子,本想给他们照了一个可以躲避风雨的地方,没想到却又让她的孩子吃尽了苦头。 而且,她也不知道秋野的下落,她总是以为秋野伤成那样,又淋了雨,如果遇不到好人救他,他一定是活不下去了。 于是她趁着贾富商去往码头验货的时候,把孩子们都叫到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让他们喝下了她早已准备好的红毒水。孩子们喝下毒水后立即停止了呼吸,原夫人最终也含泪自刎而死,临死前她还念叨着自己丈夫的名字。如果她能再等等,秋野或许就可以救他们于水火之中了,可惜,一切还是晚了。 当秋野闯进贾府的时候,他看见的只是自己母亲和弟弟,妹妹的遗体。那时候的他,心已经冷到极点了,他视图拔剑杀了贾府所有的人,幸好被及时赶到贾府的高仙芝制止了。高仙芝向他承诺,定会还原家一个公道的,这才压下了他心中的怒火,没有犯下什么不可挽回的错误。 尔后,高家替秋野好好的安葬了他的亲人,高仙芝的父亲也将原家受冤之事禀报了圣上,圣上一看奏折,龙颜大怒,立即下令要彻彻底底的查清那几件案子,不能让无辜的百姓白白受冤。 圣谕一下,高仙芝的父亲也受命调查百姓奇离奇死亡之事。经过多方搜查与证实,风舞门是在劫难逃,冥虽然早就逃离了长安城,但最终还是被铁面神捕给捉了回去,关入大牢。 神捕本想从冥口中查处幕后主使者的,没想到冥在被押入大牢的第一天晚上就咬舌自尽了,其他风舞门杀手在风舞门被朝廷查封后,也相继自尽。 从他们成为杀手的第一刻起,他们就有发誓,一旦行动失败都将自行了结生命。作为杀手,他们可享尽荣华富贵,但他们也有自己的宿命,所以,风舞门所训练出来的杀手都是不允许失败的,因为他们有足够的理由让自己活下去! 或许,他们根本无法预知,一笔天价交易却震怒了朝廷,他们已是逃不过大唐律令的制裁的。一生冷傲的他们可以坦然的面对死亡,但他们面对不了的是当着众人的面被砍头,那在他们看来是一种奇耻大辱。 所以,在朝廷官员查封风舞门后,他们就全数自尽了,他们死的时候,手中还死死的握着自己的宝剑,恐怕也只有那一柄柄暗淡无光的剑才能成为他们心中永久的慰藉吧。 贾富商在得知风舞门出事后立即携自己的妻室逃离了长安,他知道,圣上出面,他一定难辞其咎,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逃。他的金钱足以让他顺利出关,逃离长安。不出所料,他果然在圣谕下达之前顺利离开了长安城,一直东进。 在唐朝的其他城池中他也有无数的豪宅和商铺,不容置疑,他的那些钱财都是通过压榨百姓倒卖粮食,兑换钱币,走私宝物而得来的。那些勾当他没有哪一行是不干的,几年下来,他就从一个毫不起眼的老百姓成为了大唐王朝屈指可数的富商。贾富商表面上看着非常和善,骨子里却坏透了,简直就是无恶不作。 只是贾富商的夫人是严青王的三女儿,凭借那一层关系,贾富商更是肆意妄为。 严青王乃是朝廷一品大官,平日里,连丞相都要敬畏他几分的。而严青王又非常疼爱他的那个三女儿,所以对于贾富商的事儿,他都没有太在意,也没有跟他太较真儿。有些事儿,严青王其实是心知肚明的,他只是不想伤害女儿所深爱的人罢了。 为了还百姓一个公道,原秋野和高仙芝亲自请命前去逮捕贾富商。只要他一日不伏法,大唐王朝就永无安宁之日。 两个看似稚嫩的男孩由此踏上了抓捕罪犯的路途,他们确实是大唐王朝的奇才,人虽小却拥有无比的智谋与自信。他俩带着圣上的尚方宝剑翻山越岭,视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残害百姓的无耻之徒。 那条路是艰辛而充满挑战的,贾富商为了以防万一,又雇了不少武林中人去拦截原秋野和高仙芝,一次次的生死较量让两个孩子精疲力竭,可他们并未放弃。面对高大魁梧的敌人,高仙芝就如大哥哥一样的保护着原秋野,两兄弟拼死搏战,终于击溃了埋伏于四周的敌人。 不巧的是,在他们经过沧江时却遇到了大唐王朝建朝以来最大的洪水,所有的堤坝都被洪水淹没,整座村子也都被洪水席卷。他们的骏马也被洪水冲走,原秋野更是身陷洪水之中,高仙芝拼了命才将他从水中救出,待洪水退却后,他们又徒步绕过荒凉的村子,走了不少路才遇到一家驿站,买了两匹骏马,继续赶路。 如此连夜奔波后的十五日,他们终于找到了贾富商的藏身之处。 面对如假包换的尚方宝剑,贾富商不得不低下了头,最后被高仙芝带去当地衙门,关入天牢。 尔后,又由圣上亲自彻查百姓冤死的案件,傲慢的贾富商终于承认了自己收买杀手,杀死上百个百姓的事实,也交代了他是如何害死原秋野父亲的经过。 同时,经大理寺亲查,还查到了几年中贾富商所干的那些不法勾当,圣上大怒,贾富商由此被斩首示众。严青王也因此受到了牵连,官职连降三级,贾家的妻妾和孩子也都被发配到边疆,此生此世都不得再回长安城。 雄霸四方的贾家终于亡了,可那些因此逝去的生命也再也回不去了,多少个孩子成为孤儿,流离失所。 好在高仙芝的父亲将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都集中在了一起,派奶娘和家丁一一照顾他们,也请了私塾先生为他们授课,让他们长大后能成为大唐王朝的栋梁之才。 经过那次的同甘共苦,原秋野和高仙芝就成了真正的兄弟。此后,高仙芝的父亲战死沙场,高仙芝作为将军之子,一直被圣上所眷顾着,他也得到了太子的诸多协助。 原秋野平日会在军营中替将士们出谋划策,必要时,他也会随高仙芝一同奔赴沙场,斩将杀敌。高仙芝作为一朝大将,前有太子庇护,后有秋野援助,他要想不立功都难呢。 原本,秋野是可以做官的,可他都一一拒绝了,那是因为他一直记着自己父亲的遗愿:原氏之剑只为正义而拔,不图任何虚名与利益,他相信自己一定会成为一个像他父亲那样深受百姓爱戴的人的。 第十一章 埃及奇案 在柳夏知晓秋野的经历后,更是对他产生了好感,毕竟,她所经历的苦难和秋野的经历还是有共通之处的,她更能感受到秋野那颗寂寞的心。 而秋野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善良的柳夏,他不在乎她曾经的一切,因为他明白,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和条件的。 两人深深相爱着,此后,为了与秋野共同完成他父亲的遗愿,柳夏也开始苦练武学与剑法,他俩经常会为百姓铲除一些奸诈小人,但他们从不暴露自己的身份,因为他们的出发点只是救人于水火之中。 那样平淡却幸福的日子一晃就是几年,直到安禄山的出现才打破了那样的宁静。 安禄山造成了让大唐王朝根基动摇的安史之乱,大唐更是陷入了恐怖的战乱之中,高仙芝,原秋野,柳夏都曾一同奔赴沙场,平定战乱,镇守城池。 原秋野还曾对柳夏许下承诺,待安史之乱平息后,他就娶她为妻,从此两人远离江湖纷乱,去过逍遥自在,安宁幸福的日子。 听到那席话的时候,柳夏感动了,依偎在他的怀里喜极而泣。 但是,命运的捉弄终究让两人咫尺天涯,安史之乱蔓延大唐王朝后,柳夏被安禄山的手下所杀,原秋野也成了恶人凌辱的对象。 秋野最后连好好安葬柳夏的机会都没有,再加上高仙芝的冤死,那时的原秋野真是生不如死,曾有几次他都想咬舌自尽,但他还是心存一丝希望,因为他相信大唐天子是可以平定那场旷世惊人的内乱的,那么,出去之后,他一定要为那些逝去的生命而报仇,也是从那个时候,原秋野就彻底的变了,他的剑不再为正义而拔,他要血洗天下,成为真正可以主宰世界的人,在残酷的现实中,他感觉到想要正义就必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从柳夏离开他的那一刻,他的心就已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活在记忆中,不可自拔。 而幻世魔功会很快的让他仅存的记忆消逝,为了一直留存与柳夏曾经美好的记忆,他不惜以自残的方式反抗幻世魔功所起的反作用。 很久了,没有人可以了解他的痛苦,他只是一个人默默承受着,他没有忘记过自己父亲的遗愿,只是他曾经怀有的正义之心已被冷冷的现实退却,一个人的心都死了,亦无所谓正与邪了。 他活了很久,可也只是像一个傀儡一样的活着,而柳夏也只是活在他心中,每日的思念只会让他的心里隐隐作痛,他努力的想要释怀一切,可一直也摆脱不了潜藏于内心深深的痛楚。所以就算与埃及艳后相遇,他也未被天下绝美的美色所打动。 在埃及的日子,原秋野也没有白费,他通过与木乃伊的合体,进一步增强了幻世魔功的功力。 那日,他灌醉了驻守在金字塔外的所有埃及人,偷偷溜进了金字塔,然后通过幻世魔功的咒语唤醒沉睡千年的木乃伊。 黑暗的金字塔内,被层层白布包裹的木乃伊在听到隐隐约约的邪恶咒语后,白布开始逐渐从保存完好的遗体上脱落,木乃伊虽然是没有生命的,但他们的躯体只要还在,灵魂就永远不会尽失。 原秋野十根手指牵动其无数黑色的引线,一股股浓密的白烟不断从他黑色的指尖飘出,那些阴森可怖的白烟逐渐蹿入木乃伊的骷髅头中。 瞬间,木乃伊的灵魂就被原秋野控制,他顺势唤出魔力,让木乃伊的灵魂与自己的灵魂合体,木乃伊本就具有很强的邪力,原秋野汲取了他们惊人的邪力后,功力自然得到提升。 原本,他并不知道木乃伊可以助他功力提升,那也是他在听埃及人提及木乃伊时才一点就通的,没想到他果然成功了,一夜之间,他的功力就倍增。 而木乃伊在失去仅有的灵魂后,自然会化为烟雾消逝于天地之间。 那之后,他隐去了真身,离开了埃及。 当然,他也有留下书信,感谢法老盛情的款待。他还说自己需要立即赶回中国看望病重的母亲,不辞而别,万分抱歉。如此一来,就无人再怀疑木乃伊失踪案与原秋野会有关系了。 当黎明将至,埃及土著人去往金字塔时,惊讶的发现木乃伊离奇失踪了,甚至连法老也猜不透事实的真相。 于是,那就成了埃及史上骇人听闻的“木乃伊失踪案”,法老认为是埃及人触犯了古埃及的神灵,才使得木乃伊消失在金字塔中的。 所以,法老命所有埃及人手握法杖跪拜于金字塔外,以此平息神灵的怒气。 可他们的愿望并没有实现,消失的木乃伊终究没有回到金字塔。 此后,历代法老都镇守在金字塔外,不让金字塔沾染到丝毫的世俗气息,金字塔外筑成的狮身人面像也是守护金字塔和木乃伊的神兽。 质朴而忠诚的埃及人就将守护的使命一代代的传承了下去,使得他们的家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保持着固有的本色,埃及虽大多为茫茫荒漠,可它也不愧为是世间一片难得的净土。 埃及也因此成为世界考古学家与探险家都向往的神秘之地,它的神秘在于它古老的文明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它的每一段历史都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件瑰宝。 离开埃及后,他终于到达了撒哈拉大沙漠,那条路他走的尤其艰辛,也无数次的与死神擦肩而过,可他终究还是活下来了,甚至超越了几个世纪,他看了太多人的生死,以至于他更加的确定自己要掌控世界,成为六界之内的真正主宰者。一切的一切就此展开,大家都想成为胜者,为此牺牲的太多了。 或许是他自己的坚毅,助他一步步往那个恐怖的欲望深渊中跳去,在如实找到时间之沙后,他回到了梦华王朝。 他的复仇计划也就从此展开。 曾经,他的伪善骗过了所有人,甚至包括月精灵和弥尔教皇都无法猜透他的心思,而天神更是对他宠信有加,关爱之处远远超过了神界诸位神官。而在遇到萧幕和亦歌时,他更是用卑鄙的手段骗过了他们。 回到梦华王朝时,他的幻世魔功虽然已经练成,但如果要施展此魔功还需要足够的内力。 那时,他耗尽体力才回到了梦华王朝,所以他不敢孤身去对付龙鳞神,不然他将走火入魔。 故此,他想到了萧幕和亦歌,他可以让他们去对付他最大的敌手,而他也可以顺水推舟帮他们解决黑鹰,飞龙等魔物。 那么,他就有更多的时间去修炼,最后恢复内力,待龙鳞神被消除后,他就可以顺利去往瓦乌冰山摧毁时间之星,让乾坤逆转,唐朝再现,只要摧毁时间之星,他就将成为整个世间的主宰者。无论“东风破”的合力多么强大,都无法再阻止他夺得天下的脚步。 混魔在世,万物生灵尽失本色,海浪翻腾高达数千丈,原本湛蓝的海水在邪气的侵袭下变得黑暗无比,海底犹如岩浆喷发似的,剧烈颤动,所发出的阵阵咆哮,天下震怒。 数千种海洋生灵被猛浪翻腾上邪气盘旋的高空,随后又随大浪重重摔落而下,摊到于已经干涸的海岸。一番激烈挣扎后,没了呼吸。瞬间,环形的海岸边已经堆积起了如山的焦黑生灵遗体。它们的躯体在一寸寸的腐烂,露出了阴森可怖的白骨,并且发出阵阵恶臭。 梦华王朝的红桦林中也开始燃烧起熊熊的烈火,大火直蹿入高空,滚滚浓烟也扑散大地,浓烈的燃烧气味无疑不熏死了诸多栖息于红桦林的黄莺鸟。高大参天的红桦林也被大火烧尽,轰然倒下,红色的树叶凋零而下,如薄翼般的被燃烧为灰烬。 天际乌云密布,那些灰暗的乌云齐聚而其,形成了无数怪异的团状,盘旋于高空,浩瀚的天地间没有一丝曙光,充溢着一股股的绝杀气息。 原秋野的黑色战甲随风四拂,他站立于瓦乌冰山山峰,就如一个恶魔般的俯视着他脚下已经翻腾不已的天地,他在嘲笑,嘲笑他眼中一切愚昧的人。 他怀里娇小的女子还沉浸于本就虚幻的感情中。沁兰紧紧的抱着他,轻言道,“秋野,待你摧毁了时间之星,我们就能真正的永远在一起了,以后我们就可以一起统治天下了。” 她抛弃一切的爱着眼前的男人,可惜,那注定是一场绝对错误的情感。 他接近沁兰,只是为了利用沁兰的爱杀死对他形成又一威胁的星尊海神,摧毁时间之星会消耗他大量的功力,他是不会轻易亲自去对付自己敌人的。 他心中的如意算盘是待摧毁时间之星后就杀了沁兰,免得被她老纠缠,他心里毕竟就只有柳夏。 他的心都死了,所谓的爱又从何而来呢?可悲的沁兰是因为太缺乏爱了,所以才那么快就被爱迷惑了。 第十二章 邪恶风暴 听着她温柔的话语,他也只是冷冷道,“好啦,我知道该怎么做,看天眼已经出现缺陷了,这就是我刚唤出的邪力的原因,神界现在应该被风暴席卷了吧。哈哈哈。” 天眼是通往神界的极尽之门,那是神界天兵天将所镇守的核心,只要让神力聚集而起的天眼出现缺陷,原秋野所唤出的邪力就可以通过天眼进入神界,从而对神界的灵力形成冲击,风暴肆虐,神界便可大乱。 原秋野之所以那样做,只是想分散丹菲尔公主以及月精灵的注意力,这样他就有足够的时间施展幻世魔功,从而摧毁时间之星。 随后,他示意沁兰站到一边儿去,他那恐怖的红色双眸再次闪现出红光穿透天地,一丝丝的邪恶之气也再次聚集而起,席卷天地,风暴四起,惊动万物。 顺势,他托起自己的双手,指尖牵引出无数的黑色引线,咒语不断从他嘴里念叨而出,眨眼之间,他的右半边躯体就变为了蝴蝶形状。 不容置疑,他已顺利唤出幻世魔功的邪力,促使他的身体已变成了半人半兽,那半只剧毒蝴蝶躯体死死的嵌在他人身的右边,他的双眸还是如此的邪恶,随着他邪力的唤出,瓦乌冰山已经开始出现剧烈的震动,厚实的冰层不断的撕裂开来,巍峨冰山上印下的结界封印一寸寸的被原秋野撕裂,瓦乌冰山终究在亿年封印后开始融化。 时间之星眼看就会被他摧毁,到那时,梦华王朝就真的岌岌可危了。 由于幻世魔功的侵袭,祈灵城已经狼籍一片了,强烈的风暴与惊雷震怒天下,百姓们纷纷躲进城堡,不敢出殿,而幻月城和博古利亚城就没那么幸运了。 风暴突袭,沙尘四起,旷世惊人的龙卷风再次怒吼着咆哮而去,数千尺的黄沙飞跃而起以旋转着的螺旋状直掠入昏暗的天际。 当飞跃而起的黄沙沿着绝妙的弧线飘落大地的时候,一切都陷入了死寂之中,城堡,钟楼,高塔纷纷被黄沙淹没,无数的惊叫和哭声似乎也回荡在数千尺的黄沙覆没之中,一时间,曾经喧嚣的城池已经变为了茫茫荒漠。 而幽州城,青城等依山傍水的城池更是被狂野的洪水席卷,翻腾而起的污浊洪水已经淹没了不少阁楼,城里的百姓们纷纷涌入高塔,一时间混乱至极。 正当百姓攀登上高塔塔顶,以为自己可以安然渡过为难的时候,人们传说已久的尼纳湖水怪居然真的现身了,水怪的整个身躯有四米多,呈绿色,它有两个头,头顶上还长着两对瞧上去忒畸形的红色尖角,它的四只眼睛里也纷纷散发出殷红的魔光。 它那长满鳞片的前掌只要微微的移动就会卷起千层大浪,它一步步的从浩瀚的绿湖中心游上岸,它的行动声甚比惊雷。 此时,它匍匐在岸边,轻轻一摆尾,屹立于天地之间的高塔瞬间出现上千处裂缝,最终轰然倒下。不计其数的百姓被压在倒坍的高塔下,死伤惨重。 水怪咆哮着,不断的让大浪卷向城池,它本潜伏于绿湖湖底的,水怪之称其实只是百姓们的猜想而已。 那种魔兽是一种生长于湖泊里的生灵,它叫纳美鲸,原本它的性情是非常温和的,而且其容貌也并非如此的恐怖和丑陋,和一般的鲸类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纳美鲸是以湖泊赖以生存的,而并非深海。 温顺的纳美鲸之所以会变成如今凶恶的魔兽,只是因为它们的基因发生了变异。 此事也还要追溯到百年以前了,那时,龙鳞神率领邪灵军团攻打神界,没想到,他们却反被袭击,只好慌忙撤军。由于龙鳞神被天神打中要害,伤口崩裂处黑血直流。 在他们返回冥界时,途经了绿湖,因为天神对所有的陆路都设下了封印结界,他们要想顺利返回冥界就只有走水路。龙鳞神身受重伤,他又没那能耐再度唤出邪力,隐身返回冥界,所以只好潜入绿湖,湖底与冥界极阴神门是相通的,只要横跨绿湖,他们就可以到达绿湖尽头,打开冥极神门,从而顺利返回冥界。 冥界邪灵的水性是超差的,连天神都没料到,他们会冒死去走水路,所以他就没在绿湖中设下封印结界了。 为了来日能够报仇雪恨,龙鳞神和他的邪灵军团还是费尽千辛万苦的潜入湖底,并到达绿湖尽头,顺利开启了通往冥界的冥极神门。 当龙鳞神潜入绿湖湖底的时候,他伤口处的黑血涔涔喷涌,浸染了整个绿湖,而潜伏于湖底的纳美鲸也稀释到了龙鳞神万恶的黑血,从此之后,它们体内原有的基因就发生了变异,一时之间,它们的躯体就变得如此诡异了。 而且它们的生性也是非常的残暴,它们会不定时期的游出湖底,扰乱城池,给天下百姓带去无法弥补的灾难。 偶尔也会有船只在途经绿湖水域时莫名失踪,所以人们才将它们所看到的怪物,称之为了水怪。 此后,天神知晓纳美鲸变异之事后,施用神力驱逐了覆盖于绿湖湖面之上的万恶黑血,绿湖瞬间又变回了曾经的澄澈和碧绿。与此同时,天神还在纳美鲸的身体上设下了封印,封印不解,纳美鲸是无法离开绿湖祸害天下的。 而之前,纳美鲸重现天下,是因为原秋野所幻化出来的邪力解除了天神曾经对纳美鲸设下的封印,它才如此嚣张的游上岸,捣毁城池的。天下大乱,苍生陷于危难之中,亲眼看着梦华王朝一步步强盛起来的萧幕和亦歌心如刀割,他俩不顾自身安危的,尽自己最大可能将百姓转移到较为安全的地方,易尘和各城官员也都没有顾忌自己,纷纷拼尽全力的帮助着百姓。 因为他们始终记着萧幕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灾难可以摧毁我们的城池,但它永远也无法摧毁我们的意志。所以不管是祈灵城,幻月成,幽州城,还是青城,所有的百姓和官员都团结在一起,互帮互助,渡过劫难。 神界的情况也是非常的糟糕,原秋野的邪力一唤出,无形的封印就已笼罩了神界。丹菲尔公主,欧士英伯爵和月精灵三人是合力施法才破了邪恶的封印。 尔后,月精灵聚起所有的神力织出了可以洞察一切的仙明镜,顿时,她从镜子中清晰的看见了原秋野的一举一动。 月精灵瞬间脸色惨白,惊呼,“公主,不好了,原秋野是想利用幻世魔功摧毁时间之星的。原来是他!很早以前,月族的星宿台上就一直有一颗邪星在扰乱星辰,我和几位月族长老都以为是龙鳞神。没想到,我们全都被他骗了,他设下了干扰界,以至于我和弥尔教皇都无法看透他内心的邪恶。我们所了解到的只是一个伪善的原秋野,天啊,这该如何是好?幻世魔功可是魔功之王,天神费尽心思才毁灭其魔功秘籍的。 “而龙鳞神之所以没有练成此功,只是因为原秋野将邪毒之血汲取完了,这一切真相在之前都被干扰界妨碍,今日我们才得以知晓。公主,是我们大意了,如果我们能早一点发现龙鳞神未练就幻世魔功的蹊跷之处,今日就不会出现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了。我们决不能让原秋野摧毁时间之星,不然世界毁灭啊。不仅是我们,到时候,所有的人都会死的。” 看到眼前的一切,丹菲尔公主几乎昏厥,她瘦弱的身子已经在白纱裙里微微颤抖,脸上的血色也褪尽了,她沉思了片刻,终于开口说了话,“凭你我及众神官的神力是根本阻止不了原秋野的,幻世魔功夫的威力足以摧毁神界。现如今也只有“东风破”的再次合体才能击败原秋野了,但是,必须要赶在原秋野唤出魔功的最高境界摧毁瓦乌冰山之前,迟一步就再也无济于事了。” “可是,萧公子和亦公子刚刚才对付了龙鳞神,这会儿又尽心尽力的帮助百姓渡过难关,以他们的现状还能让“东风破”再次合体吗?那可是需要花费诸多内力的,他们为梦华王朝做的太多了,我们必须保全他们的性命,让他们能够与家人团聚。”欧士英伯爵说。 “将我们的内力和神力全都传给他们。如此一来,“东风破”绝对有足够的实力与幻世魔功抗衡。” “如今看来,也只有这样了吧,我们欠他们二位的实在是太多了。” “伯爵,你立刻召集众神官,命他们下到凡间制服纳美鲸,并助各城官员保护百姓。月精灵,你立即去通知萧城主和亦将军,让他们来神界,此事不能再耽误了。这一次,可不仅仅关系着梦华王朝的命运,而是整个世界的命运,作为天神之女,我决不能让我的父皇和母后失望,一切就靠我们大家的齐心协力了。” 听到丹菲尔公主的命令后,伯爵和月精灵立即双手交叉应道,“是,公主,我们这就去办。公主,你也别太担心了,我们相信萧城主和亦将军是能打败那个恶魔原秋野的。” 说着,月精灵就御剑而行,通过神力的施展,下到了凡间。 萧幕和亦歌正忙得一塌糊涂,可是,就算他们拼尽了全力去拯救,还是有不少的百姓在洪水席卷中牺牲,看着一条条生命的逝去,听着一声声伤心欲绝的悲痛哭声,作为一城之主的萧幕自然心急如焚。 经历了之前的一切后,他更加懂得生命的可贵与脆弱,所以,无论是在面对龙鳞神还是如今的灾难时,他都很清楚自己肩上所承载的使命。 在拯救生命的过程中,他逐渐忘了自我,他奋不顾身的冲进形成漩涡状的猛浪之中,紧紧抓住几个孩童的手,竭尽全力的将他们救了出来,而此时的他,已是疲惫不堪,一脸的憔悴。 不容置疑,那一瞬间他的脑袋里全是空白的,什么回家,什么理想,对他来说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他要在他倒下去之前,挽救每一个弥足珍贵的生命。 而亦歌也有着和他同样的决心,他们不断的用自己的双手托起一个有一个脆弱的生命。看着城主和将军如此拼命的帮助百姓,大家都为之感动,纷纷配合着他们及各城官员的救援行动。 月精灵穿梭过拥挤的人群,终于瞧见了他们。 于是,快速走到萧幕身前,轻言道,“萧城主,亦将军,快随我回神界,丹菲尔公主有更重要的事情拜托你们。” 亦歌质疑,“可百姓们怎么办?这洪水已经快将我们的城池淹没了,水怪又现身残害百姓,这危难时刻,我们又岂能离开?” “将军放心,诸位神官和欧士英伯爵随后就到,他们会制服水怪和保护百姓的。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击败那个可恶的恶魔。” 看月精灵一脸严肃的样子,萧幕也姑且答应了,“走吧,丹菲尔公主找我们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可别耽搁了。” 第十三章 蓝石 待众神官去到绿湖对抗纳美鲸后,三人就御剑而行,到了神界天殿。 憔悴的公主站在宝殿的玉石阶梯上,忐忑不安,她瘦弱的身子被厚实的毛绒大衣包裹着,可还是显得如此的瘦骨嶙峋,明澈的双眸中闪动着令人怜悯的光。 作为天神的女儿,她确实背负了太多的责任,那些责任压得她都快喘不过气来了,曾几何时,她都悄悄的许下愿望,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圆满的完成自己的使命,然后她就可以卸下自己所承载的责任了。从此之后,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可以随心所欲的唱歌跳舞,也可以和自己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匆匆的岁月,厮守到永远。可是,几千年过去了,她那看似再简单不过的愿望却还没有实现,甚至,如今的她都不敢再念想自己心底的那一丝丝渴望了。 在知晓原秋野练成幻世魔功后的真相后,她有独自向达拉姆斯神灵恳求,她说她愿用自己的生命去唤回天下苍生的性命。 达拉姆斯原是神界的一名大将军,但在对付妖界生灵时不幸身负重伤,元气尽失,连弥尔教皇也是无力回天。 而在他们的家族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他们将誓死守护神界。故此,达拉姆斯家族的每一位尊长和后代在死后都不会前往彼岸转世,他们会利用家传的移魂法,护住残留于体内的精气神,然后将自己幻化为一尊石像。 如此一来,他们就不会再离开自己的终身守护之地了。他们的肉身虽然没了,但他们的石像同样具有思考能力和搏击能力,他们静静的伫立在神界天南门前,一旦有外敌侵扰,他们会比天兵天将早一步得知敌军的情况,然后立即将信息准确的传达给站岗的天兵天将,由此一来,神界就会做出合理部署,以横扫敌军。 天神被达拉姆斯家族的忠心所感动,于是为他们修筑了达拉姆斯圣殿,还封了他们神灵的称号。 众神都可去往达拉姆斯圣殿祈祷,达拉姆斯家族被封予了神灵称号,他们自然就有能力达成人们的愿望了。因为一旦任何一个家族被赐予了神灵封号,他们都将拥有一颗天籁蓝石,那是一颗众神开天辟地之时铸造出来的圣物,蓝石可以让达拉姆斯家族拥有很高的法力,只要他们念其神语,蓝石就可绽放出无限能量的神奇光芒,作为神灵的他们在将那些光芒与自身融为一体之后,他们的法力就可瞬间倍增。 “封神灵,赐蓝石”,那是天神对拉拉姆斯家族的恩赐。毕竟,自神界造出万物以来,天神还未封任何一个神界家族为神灵家族的,达拉姆斯家族算是头一遭。 此后,达拉姆斯利用蓝石与术法的完美融合达成了人们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天下也因此有了一丝更为明亮的曙光。可是,达拉姆斯也并非是无所不能的,他们不可以违背世间原有的秩序去完成人们无理的愿望,不然神界就会因此遭受天谴。 而且,龙鳞神也曾屡次入侵达拉姆斯圣殿,毁坏蓝石,由于蓝石灵气被邪力所染,能量大减,数千年过去,也未有一位神界神官能够修复蓝石,使其恢复灵力。 在那之后,达拉姆斯的法力也变得非常低,龙鳞神也趁机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丹菲尔公主倾尽全力才将恶魔打回冥界的。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龙鳞神会打蓝石的主意,所以才造成了蓝石被损坏的结果。 此次,达拉姆斯听到丹菲尔公主的恳请后立即拒绝了公主。 丹菲尔公主之所以会前往达拉姆斯圣殿是因为公主所具有的纯精灵之血是被封印于体内的,要想利用此血破除天下邪恶之人的魔性就必须要解除血之封印,而整个神界,有权利为公主解除封印的只有天神或是被天神赐予了神灵封号的家族。也就是说,公主如今想要牺牲自我救天下必须经得达拉姆斯的同意,因为天神已经归天了。 但是,公主所提出的恳请那是神界之大禁,就算天神在世,也不会同意公主做出如此牺牲的。纯精灵之血乃是公主生命之源的源泉,一旦失去它,公主就会灰飞烟灭,公主是世间万物的缔造者,所以在她出世之时,她所拥有的纯精灵之血就自然而然的具有了强大的封印。 造物者造出了万物,但是,世间任何生灵都有相应的宿命,造物者并没有责任去改变生灵们的宿命。纯精灵之血属于造物者,所以它必须生生世世的流淌在造物者的体内,一旦流失,造物者会灰飞烟灭不说,还永世去不了彼岸转世,灵魂也将流离四方。所以这就是纯精灵之血本身具有强大封印的原因,造物者孕育天下生灵,而纯精灵就是造物者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源,如此一来,世间才维持了原有的平衡之质。 况且,达拉姆斯如今已没有高深法力,可助公主达成愿望了,如果蓝石未被损坏,如今,天下百姓也不会遭此劫难了。 在遭到达拉姆斯拒绝后,执着的公主仍未放弃任何一线希望。 她告诉达拉姆斯说,蓝石之所以千年也恢复不了原有的灵力,就是因为侵扰它的邪气还没有被清除,而能清除沾染它灵气的唯有正义之血,只要蓝石汲取了萧幕与亦歌的正义之血之后,它的灵力就可恢复。 这也是在他们打败龙鳞神之后,公主才想到的破解邪气的唯一方法。 独一无二的正义之血可以抗衡魔中之王,当然也能清除附着在蓝石石身上的邪气了。只要蓝石灵力恢复,达拉姆斯就可再次与蓝石之光合体,从而让法力复原,由此破除纯精灵之血的封印。 如此一来,丹菲尔公主就可用自己的血毁坏幻世魔功的魔性,时间之星就不会被摧毁了。 只要能救天下百姓,不管是牺牲自我,还是让神界遭受天谴,那在她看来都是值得的。毕竟让萧幕和亦歌独自去面对原秋野那也实在太危险了,她必须保全他们的性命,让他们能顺利返回故乡。 作为造物者,让世间生灵安宁、幸福是她固有的使命,她有责任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达拉姆斯深知,天神以前最疼爱的就是丹菲尔公主了,而天神对他又有大恩,如今,他又如何能让公主往火坑里跳呢?他一旦答应了公主,无疑不是在亲手杀了她,如此不仁不义之举,是达拉姆斯家族永远不会做的。 最后他还是拒绝了公主,他说如果公主再一意孤行,他就会粉碎自己的精气神,让整个达拉姆斯家族都不复存在。 丹菲尔公主深知达拉姆斯的忠心,她并不想为此让神界失去如此庞大的一个正义家族。所以,渐渐地,她才打消了自己心里的想法。 无奈之下,她只好让月精灵去祈灵城请萧幕和亦歌到神界的,这一次,她并没有把握“东风破”合体就一定能对付幻世魔功,但是,她相信萧幕和亦歌,因为她知道,他们的信念将是世间最为强大的力量。 又一次面对萧幕,她有了一丝愧疚,作为造物者的她却不能为天下苍生除害,还三番五次的拖累他们,从内心深处讲,她是恨自己的,恨那些附着在她身上的枷锁,有了那些枷锁,不仅让她失去了简单的自由,更让她失去了拯救苍生的能力。 再次对他们说出那样恳请的话,是她万分不愿意的,这些日子以来,她看着他们的所有努力和成果,但她也看到了他们的孤寂。 亦歌总是回想着自己成为赛车手的那些日子,而萧幕也时时挂念着他的新作《梦华王朝》,那部投资过亿的穿越大作,他不能亲自参与拍摄,实属他人生中的一大遗憾呀,每到深夜,他也总是在叹息,有时还会自言自语的念叨他的筱彤。 看着那些场景,丹菲尔公主的内心比任何人都要痛苦,她有多么的想让他们回到现代去过他们日思夜想的生活,可她终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 曾经的她总是认为造物者是无所不能的,直到认识了他们,她才逐渐感受到自己的无奈和痛苦,也感受到了真正的人生,以前她也总是被华丽包裹,以至于忘却了华丽背后的孤影,而那个瘦骨嶙峋的孤影那才是真正的她。 这一切都是萧幕和亦歌教会了她,所以,如今的她才如此的想要成为一个平凡的人。 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杀戮后,她开始无比的羡慕生活于现代的女孩,因为在她们的世界里没有杀戮,从她第一次跟随天神作战时,她就有想过一定要以战止战,不能让血腥的杀戮代代蔓延。 可是,当她成年时,她才发现,自己离那个梦想是越来越远了,她不断的杀敌,杀敌,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真真正正的放下自己手中的剑,那一等,就是数千年。 她每晚都会梦见那些已经扭曲的骷髅和鲜血淋淋的断肢,而每一次她都会被同样的梦惊醒。 梦里是无比黑暗的,会有无数的妖魔鬼怪去纠缠她,他们会将她绑在烧红的十字架上狠狠的拷打她,让她生不如死。那样的梦让她惊恐万分,所以她的寝宫到深夜也不会熄灯的,就是因为熄了灯,她会更加的恐惧。 而且,每晚歇息前,她都会喝下一杯宁神冰梅水,冰梅起着宁神安眠的功效,但过多的服用,会导致她缺失不少的维生素。 所以,千年之后的她已经憔悴了许多。诸位神官看见的只是她的美貌,而忘了她日渐消瘦的身子,她的苦痛大概只有她自己才清楚吧。如果说每个世间生灵都具有相应的宿命,那么,造物者的宿命就该是承担一切苦痛吗? 第十四章 神的奉献 看着公主如此憔悴的样子,萧幕急迫的问着,“公主,你没事儿吧?你大可放心,这场灾难一定会过去的,梦华王朝的子民定会安然无恙。月精灵说你找我们,有什么,你就尽管说吧,我和亦歌都将竭尽全力帮助大家的。” 亦歌也微笑道,“嗯,萧导说的对,没有什么可以打倒我们的。” 公主瞧着他们充满自信的微笑,心里不断涌出一阵阵的酸楚,“萧城主,亦将军,沙暴和洪水,还有纳美鲸,这一切都不是天灾,而是幻世魔功的作用,原秋野已经练成了幻世魔功,我们所有人都被他的伪善给蒙骗了。 “他在练就魔功或者残害百姓之时都设下了干扰界,一旦干扰界形成,无论是我,月精灵还是弥尔教皇都无法再预知他们的行为和了解他真实的内心。 “之前,父皇确实非常的器重他,没想到他今日会恩将仇报,连我也以为他费尽千辛万苦的找到时间之沙回到梦华王朝是来帮助我们的。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假象,如今,他要利用幻世魔功毁灭埋葬于瓦乌冰山的时间之星。 “那些时间之星如果被毁,世间也就没有秩序而言了,到时候,世界末日就会如期而来。原秋野太天真了,他以为摧毁时间之星就可以让他回到唐朝,然后他成为大唐王朝的一国之君,从而主宰世界。 “可悲的是,时间在倒转回到唐朝之际,世界就会毁灭,无论是梦华王朝还是你们的时代都难逃此劫,届时,真正的2012世界末日就将上演。” 亦歌听后,一脸的愁容,“原,秋,野!果然是他!兄弟?哈哈,这算哪门子的兄弟啊?之前那场大战,龙鳞神使唤出来的黑鹰和飞龙可是冥界魔物之王,而他却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它们,功夫自然不弱。既然如此,他又拥有幻世魔功,大可以先杀了龙鳞神,再杀了我们,然后去摧毁时间之星,那么,他又为何要借我们的手去杀了龙鳞神呢?这出戏他演的也太多余了吧。” 这时,弥尔教皇手握法杖,走到了亦歌身旁,严肃道,“原秋野之所以没有自己去杀龙鳞神,是因为那时他的元气还未完全恢复,在回到梦华王朝之前,可是花费了他不少的元气,如果他冒昧的施展幻世魔功只会让他走火入魔,而他又必须杀了龙鳞神,因为,如果当年不是原秋野早一步将邪毒之血汲取完,那么,龙鳞神就是幻世魔功的练就者了,要想将幻世魔功的魔性发挥到极致,练就者就必须汲取到足够的邪毒之血,不然一切都是枉费。 “龙鳞神早已对原秋野恨之入骨,而原秋野也在几世轮回后返回梦华王朝,龙鳞神是势必要将他千刀万剐的,在不能施展幻世魔功的情况下,原秋野绝不是龙鳞神的对手,所以,原秋野想要扫除障碍解决龙鳞神,他就必须依靠你们。而且,他知道,天神交给他的天书一定能够助你们打败龙鳞神。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待“东风破”的合力打败龙鳞神后,他的元气也已恢复,届时,他再轻而易举的施展出幻世魔功,摧毁时间之星,只要时间之星被他损坏,世间大乱,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再对付他了,当然,最后他也会因此而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给他陪葬的人可就是整个世界的人了,所以,如今只有你们在他还未将幻世魔功施展到最高境界时,再次利用“东风破”合力制服他,才能挽救这天下。“东风破”具有不可估量的强大威力,那种力量是我们所有人的法力都无法相比的。” 丹菲尔公主也带着恳切的语调说着,“萧城主,亦将军,拜托了。我们会将自己的内力全数传给你们,天明之神也会在你们到达瓦乌冰山之时将天明神光带给你们,让东风剑与破天剑能在吸收到神光后,灵力焕发,助你们打败恶徒原秋野。 “很抱歉,再次向你们提出这样的恳求,我们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了。你们放心,到时,我们和天兵天将都会暗中帮助你们的,我们可以潜伏于瓦乌冰山的东南西北四方,然后趁他不备之时全面袭击他,大家齐心协力,一定是可以制服他的。” 萧幕凝思片刻,冷静道,“公主,这件事就交给我和亦歌吧,你看你,脸色都那么苍白了,还逞什么强。你,月精灵,弥尔教皇都好好的呆在天殿,等候我们的消息就是了。” “可,可是……” 突然,萧幕打断了公主的话,“没什么可是,相信我们就对了。” “你们在对付龙鳞神的时候已经消耗了太多的内力,还是先让我们将内力传给你们吧,不然“东风破”是无法发挥到极致的。”弥尔教皇说着。 萧幕和亦歌纷纷点了点头,此时的他们明显是忐忑不安的,可他们还是极力的掩饰着内心的不安。从来没有一次他们会有如此的沉重和压迫感,就算在面对强大又邪恶的龙鳞神的时候,他们也未曾有过那样的感觉。可这一次,他们承载的是整个世界的生命,心里的压力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由此看来呢,玛雅人所预言的2012世界末日并不是无稽之谈,但是,萧幕和亦歌相信,他们可以凭自己的实力打破那个可怕的预言。 随后,丹菲尔公主,月精灵,弥尔教皇,萧幕和亦歌纷纷盘膝坐于天殿的天极台上。 公主三人逐渐托起自己的双手,缓缓的将内力打向萧幕和亦歌的全身,瞬间,华丽的天殿内光芒万丈,无数的彩光在殿中交织,仿若织起了一个璀璨的星辰,流光四起,如梦如幻。 天殿里的浮雕,壁画显得更加的清晰可见,一幅惊人的天国画卷由此徐徐展开,穹顶上刻下的诸神在俯瞰着一切,他们会将自身的灵气赐予世间,让全天下的百姓都安然度过危难。 月族族人在听到月精灵的召唤后,也纷纷的站于月塔塔顶,展开自己的双翼,尔后,那些蓝色的,瞧上去又晶莹剔透的羽毛就逐渐从他们的双翼上脱落,飞旋着飘落而下。 月族族人双翼上的羽毛拥有与生俱来的灵气,可以驱逐世间中所存在的邪气。所以他们才不惜用幻力使蓝羽与自己的双翼分离,一片片的羽毛从几千尺的九天之上凌空而下,它们形成了北斗七星的形状,跃过漫天的星辰,横跨银河,翻转过悠远的地平线,最终分散着飘落于梦华王朝的每个角落。羽毛之上的月灵光幽幽的绽放而出,弥漫城池,灵光焕发,一时间,凶猛的洪水真的逐渐在退却,狂野的沙暴也在灵光的笼罩中收敛不少。待沙暴退却后,一座座华丽的宫殿逐渐从沙漠的覆没中展露真身,百姓们也终于有了可以呼吸的空间。 与此同时,凶恶的纳美鲸也被殴士英伯爵和众神官制服,庞大的它已被伯爵的神剑和神官的法杖齐齐刺入心脏和后脑。 纳美鲸顿时感到了一阵刺痛,心脏和脑袋逐渐从它的躯体中撕裂开来,那时的它咆哮着,狠历的一摆尾,千层大浪再次席卷城池。 不过,一番痛苦挣扎后的它还是无法再死神的催促,四米多的身体从尾部到头顶都开始腐烂,一阵阵的刺鼻之味扑散而去,令人难以忍受。 最终,它静静的躺在了绿湖的岸边,不一会儿,它就化作一缕烟雾消逝不见了。 那是对它的惩罚,任何对苍生形成威胁的魔物在死后都是没有资格轮回转世的,所以它们才会瞬间灰飞烟灭,灵魂游历四方,永世受着神灵诅咒的煎熬。 欧士英伯爵更是不惜余力的在各个城池内都设下了结界,如此一来,原秋野所唤出的幻世魔功就没法再伤害到百姓了。可是,此时的欧士英已经处于虚脱状态了,他的发丝间不断有银发在以极快的速度生长,那是因为他体内的元气耗损太多,维持他生命的精气神也随之衰退,况且,他之前的伤还未完全康复,这才导致了银发不断的生长。 如果他一直拖延时间,不去天元池将元气恢复,任由银发滋生,那么,待银发完全取代了他原有的发丝后,他的精气神就会彻底衰竭。而且,精气神是没有人可以帮他恢复的,这样的后果他很清楚,但当他看见百姓们那一双双带着渴望与哀伤的眼睛时,他已近忘乎了自我,他必须得撑下去,至少在萧幕和亦歌打败原秋野之前,他不能让任何一个百姓受到伤害。 而丹菲尔公主,月精灵和弥尔教皇也因将内力全数传给了萧幕和亦歌,所以变得极其憔悴,惨无人色。 弥尔教皇更是瞬间成为了一个瘦骨嶙峋,满身布满皱纹的老头儿,往日的神采奕奕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看见憔悴至极的三人,萧幕着实被吓了一跳,“公主,你们没事儿吧?可千万别有事,不然我和亦歌会因此愧疚一辈子的。” 公主笑了笑,“放心吧,我们没事儿,你们尽管去对付原秋野吧,所有人都相信你们一定会打败恶魔的。” 萧幕和亦歌异口同声的应道,“是,公主,你们就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吧。” 第十五章 蝶翼 随后,他俩驾着纯白的骏马离开了天殿。两匹天马前蹬四蹄,一声长厮后,载着它们的主人朝美丽的瓦乌冰山奔腾而去 太阳还没升起,但晨曦的微光已经笼罩了大地,天马踏过万仞绝顶,向下俯瞰,神秘的大地在黎明中露出真容,呈现出奇异美丽的色彩:白色、青色、蓝色、紫色,黑色交错着,宛如一张纵横编织的巨毯,铺向天地的尽头,延绵万里,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天马展开晶莹的双翼,腾空跃过了悠远的天尽头,那里笼罩着清晨的薄云,云的背后霞光瑞气。云团中,似有一抹如虹倒挂般缓缓下垂,轻触着大地的绿水碧波。晨光中,那条下垂的云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彻方圆数百里的天地。 随着天马踏过天幕的痕迹,天光漫漫强了起来。此时的日出和往日毫无二致,只是在他们这个远方来客看来,太阳照耀的那片土地,笼罩着说不出的神秘与瑰丽。 萧幕稳稳的坐在坐骑上,一副严肃的样子,声音中也有了几丝细微的颤抖,“亦歌,这场绝杀真的会上演吗?而我们又真的可以救大家吗?这救世主真的不好当啦。” 亦歌倒是一脸的轻松,笑道,“哎哟,咱们的萧城主不是最有信心的吗?怎么,害怕啦?瓦乌冰山也快到了,你就别想那么多了,只有心无杂念,才能让“东风破”完美发挥到极致的哦。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你无非是想用真情去感化原秋野,只要他肯回心转意,那么这场绝杀也就不必上演了。” 萧幕转头,再度看着亦歌,诡秘的一笑,“不愧是我兄弟,真是知我者,莫若亦歌也。生命曾可贵,况且,原秋野也曾是我们的兄弟,杀人非我所擅长,杀自个儿的兄弟更非我本意。不管他是否骗了我们,至少他曾经确实有救过我们的命,不是吗?” “萧幕啊萧幕,你幸好没去当律师,不然你绝对会引起民愤的,法不容情,你难道不懂吗?况且,我们现在是在替天行道,也是在救天下之人。原秋野已经无药可救了,今日不是他死就是我们死,拜托你,别再想那些天真又幼稚的事儿了,这次,我们必须赢,不然,我们会成为千古罪人,明白吗?” “江湖情愁如烟云,此城还在亡君心。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他会成为我们真正的朋友吧。亦歌,你会相信吗?我写的《梦华王朝》那剧本里面的情节和我所经历的一模一样,剧本中也出现了一个像原秋野那样亦正亦邪的人,而剧中的主人公也确实为了救天下人而杀了他。这难道真的就是我的宿命?” “是啊,萧城主,你就认命吧。我呢,从小就有一个大侠梦,所以忒喜欢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当然也很喜欢你的电影哦。这次,老天爷终于圆了我的大侠梦。我回去准备将我们的经历告诉一个朋友,他是做游戏软件的。之前,征途,梦幻西游等热门游戏的脚本可都是他创作出来的呢。我要让他根据我们的经历研发一款新的游戏出来,那游戏就叫“梦华王朝”,以此让诸多的玩家都能够身临其境的感受这场穿越之行的刺激,也好让每一个怀揣大侠梦的玩家从这款游戏中实现他们一直以来都无法完成的理想。” “嗯,这想法挺不错的,支持。到时候,在下一定是这款游戏的忠实玩家哦。哈哈。” 正说着,他们已进入了瓦乌冰山境域,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风似地消逝在了冰峰积雪中。此时,万年不化的雪山顶上,天风呼啸,苍鹰盘旋,空茫茫一片恐惧的白。天地间,出了他们在天际中飞跃的身影,便空无一人。 原秋野身体上的蝴蝶单翼卷起的旋风,使冰山顶上的冰川和积雪全部都崩塌下来,有如滔天巨浪,几十丈高的雪浪如同天幕坠落般兜头而下,瞬间湮没了所有。 那邪恶的翅膀遮掩了天光,扑扇着,搅起激烈的旋风,积雪飞扬,白色的巨浪呼啸着,从高耸入云的山巅呼啦啦的滑下,如万马奔腾,向着山下的白塔扑去。 瓦乌冰山雪峰上雪崩乍起的时候,梦华王朝正进入静谧的黑夜,连绵的绿湖湖面宛如一面镜子,倒映着黑沉沉的夜以及威严的城池。 祈灵城作为梦华王朝的中心,它拔地而起,气势磅礴,夜色中看去,重重叠叠仿佛有几千尺高了。但是,很快地,一片黑色的浮云忽地不停涌动,遮蔽着星夜,一切幻象都已虚空,他们唯一能瞧见的只有离瓦乌冰山不远的白塔。 塔顶上的风分外猛烈,吹得衣衫猎猎舞动,屹立于半山腰的神庙和祭坛都似若要被凛冽的狂风吹翻一样。 那只巨大的蝴蝶翅膀,从雪山背后升起,扑簌簌像要飞过萧幕和亦歌的头顶,瞬间,那只翅膀又掠过山与天交际的地方,却始终在山的那边飞着,只有翅膀露出山巅。刹那之间,冰山上狂乱的风雪卷去,一切预言就像真正降临了似的。 飓风吹起了乱雪,弥漫半边天,天马重新震动双翅,腾空而起。它们神俊非凡,额心有一点蓝色的星芒,双翅薄如蝉翼,长长的鬃毛好似绸缎一般,奔跑起飘电如梦原秋野已经唤出了幻世魔功的第九境界,他那黑色的指尖牵引着无数交织的红色引线,刺眼的红光已经遮掩了半座冰山。而那些他牵引着的红色引线其实就是他妖瞳中的魔光,他将幻魔红光编织为塔欧十字状,每一根引线都随着他指尖的移动死死嵌入瓦乌冰山的东南西北四方,只要他牵动引线,冰山就会被引线硬生生的撕裂。 雪崩掀起的滔天巨浪,又一次向她汹涌扑去!一张青白僵冷的脸浮在天光中,她颤栗着,从厚实的积雪中慢慢摸索着站起身,紧紧拥着身前的男子,惊惧交加,话语中还带着三分哭音,“秋野,我看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对吗?我母亲曾经有告诉我,瓦乌冰山里封印着维持天下秩序的时间之星,没了它,很多人都会死去。你让冰山崩塌,不会是想要摧毁时间之星吧?” 然而,他甩开了她,空茫的眼里流露出了可怕的杀气,他抬手,继续牵引着晃动的幻魔红光,冰山再次崩塌。 看着眼前的雪暴,他笑了,“兰,你真以为我会爱上你吗?你又哪儿能跟我的柳夏相比呢,她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是我永生永世的爱人。而让你爱上我,只是我的一个计划而已。 “当年我汲取了邪毒之血从而练成了幻世魔功,原本是龙鳞神练就这套旷世魔功的。不过我却断了他的路,让他没法练成。我知道,他对我是恨之入骨的,他也巴不得我轮回转世后回到梦华王朝,然后杀了我,发泄他心中的愤怒。 “你母亲星尊海神又是龙鳞神的盟友,他要对付我,必定让星尊海神也助他一臂之力。那时,我元气尚未恢复,不能冒昧的施展出幻世魔功,所以我只能借刀杀人,先让萧幕那小子帮我杀了龙鳞神,再让你杀了星尊海神,如此一来,我就可轻而易举的摧毁时间之星,成为天下霸主了。看吧,这千年不化的冰山就快灰飞烟灭了,我终于可以回到大唐王朝了。哈哈哈哈。” 他的声音缥缈不定,将她层层叠叠的包裹,如同厚实的茧一般密不透风。 她感到窒息,拼命地伸出手,想撕开那层厚厚的茧,然而却只是徒劳,那声音越飘越近,渐渐的近在她的耳畔。 她呆呆的凝望着那张令人炫目的脸,即使在风雪纷飞中,他的五官还是如此的利落俊美,几乎是无懈可击的。 然而,强烈的风暴中却听见她撕心裂肺的大哭,眼泪划过她冰冷的脸凝定,她的整个身子都在颤抖,被冰尖划伤的手臂和小腿也已冻成了黑紫色,翻卷着,宛如孩子张开的小嘴,恐怖异常。 在悲痛欲绝的时候,她仿若看见星尊海神的躯体如同流星一样从眼前直坠下去,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然而,坠落之时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又离她越来越近。 那苍白的,满是怨气和仇恨的脸上仰着,双眸泛起红色的光毫无生气地看着他,身处的白发手指,也几乎要触摸到她的脸。 “沁兰……”那枯萎花瓣一样的嘴唇微微开合,唤她。 她猛然被惊醒,只听“嚓”的一声脆响,热流涌起,原来是原秋野的蝴蝶翅膀在他幻力的使唤下,幻化出了团团烈火,熊熊烈火不断蔓延,舔着山巅之上的枯枝。 瞬间,冰槐树就被幻火烧灼,轰然倒了下去,而不少栖息于瓦乌冰山上的生灵一受热也立即死了去,它们娇小的躯体纷纷碎裂为屡屡黑烟,沁入近乎融化的冰雪之中,消逝不见。荒芜的山巅已陷入一片死寂,那就像是一个可怖的恶咒,任何生灵接近它,都会被它的恶咒所折磨的粉身碎骨。 此时的她被一簇簇的黑色火焰包围,那些跳动的火焰不断的向她四肢蜿蜒而去,她颤栗着,一后退就被滑落的冰尖绊倒,她害怕极了,不断向后退缩,但凶猛的火焰还是触及到了她的腿,被火烧灼之处立即腐烂,她嫩白的肌肤在一片片的脱落,痛的她不禁惨叫起来,就在她无力痛哭的时候,星尊海神的脸却逐渐凑到她的颊边,近在咫尺,温柔的看着她,轻声问。 “亲爱的女儿,去杀了他,杀了他。他是全海族人的仇人,你杀了他,我就会原谅你。”那个瞬间,就仿佛是可怖的咒语被解除,她心底的狂热和仇恨如剑出鞘,她毫不犹豫地将母亲苍白的影子拥住,哑声回答,“母亲,对不起,是女儿被他迷惑了,才会做出这等十恶不赦的事儿来。女儿答应你,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他,尔后,女儿也会来找你的,这样我们与父亲就可以团聚了,这一刻,女儿已经等了数千年了……” 星尊海神的幻影消失了,她不顾自己腿上的伤,在惊天动地的冰山震动中忍痛站起了身子,瞬间,已经听不见暴雪席卷中她隐约的悲痛哭声了。 她曾为了爱而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那份她所谓的爱已经彻彻底底的背叛了她,她炙热的心已经冷到了冰点。 星海剑无声无息的出鞘,她要杀了那个背叛她的人,因为只有如此,她才能得到救赎,她也才有脸去见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只见她脚尖点踩着冰尖,不停飞掠,暴雪狂卷中,漫天若有若无的丝线反射出冰冷的光,在她和他之间织出了一张看不见的网。她在漫天的闪电中挥剑穿梭,稍慢一丝一毫便会被闪电焚为灰烬。 他笑了起来,眼神冷醒,手指抬起,一点半空,“兰,你这是,要杀了我吗?如果你愿意做我永生永世的奴隶,我可以暂且放过你的小命,回到唐朝后,说不定就能遇上我的柳夏了,到时,差遣你去服侍柳夏,这也挺不错的呵。” 她拔剑而出,星海剑犹如水银泼池,护住周身,她张开已经发紫的嘴唇,傲然的说着。 “原秋野,去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害我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今日我定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着,她足尖连点,在密风急雨般的引线空隙中转侧,用尽了所有残余的力气,穿梭在那张不断收缩的巨网中。 突然,她耳边听到了原秋野冷淡的声音,极细的呼啸声破空而来,“哦,不错,非常不错!让我看看,星尊海神的女儿到底有多少能力吧!可别让我失望才好。” 话音一落,原秋野手一拍,用一种奇异的韵律开始舞动,手上的丝线快到不可思议,相互交剪着,激射出淡淡白光,发出啪啪的声音。 沁兰抬手挥剑格挡,躲过了一击,然而她毕竟是有伤在身,连番剧斗之下已然力不从心,丝线在她脸上切开一道道血口。 此时,她加快了闪避的速度,右手指尖拈着剑诀,凌空,翻转,伸臂挥剑。顿时,星海剑的剑身中绽放出了万丈光芒,那些隐隐约约的银色光芒已经笼罩了整座瓦乌冰山,而且,那柄剑也随着剑诀不断的自由伸缩,斩断了不少幻魔红光所织成的引线。 剑势如洪,剑法更是快如闪电,面对如此狠历的剑法,原秋野也是震动着邪恶之蝶的单翼,极速后退。 旷寥的冰山山巅响起了阵阵脆响,沁兰用剑光护住周身后,转动身形,嘴里迅速念叨起海族神语,瞬间,凌厉的星海剑就幻化为了上百柄剑,随着沁兰身形的晃动,它们组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剑阵,短短一瞬,无数的利剑飞旋着向原秋野疾驰刺去。 然而,原秋野还是毫不留情的唤出了幻世魔功第九境界,只见他的蝴蝶身体已经脱离了他,那半只邪恶之蝶被他操控着,单翼扑簌,那生长在黑翼上的羽箭纷纷脱落,随着他指尖的拨动,死死刺入沁兰的全身。 她的心脏在激烈搏动着,几乎已无法承受体内奔腾的血脉。全身的伤口都再度裂开,随着她每一个还击的动作,鲜血洒落天地。她的体力急速下降,已经来不及一一躲闪那些飞旋而至的锋利引线,一寸寸的肌肤不时被割破,血如残红般的四处泼洒。 原秋野仍然在微微冷笑,那笑容在纷飞的红色雨中有种奇异的美感——宛如此刻被火烧灼的冰山之巅。 黑暗的天幕下,右半边是如燃烧的幕布悬挂天际,在如此的底色下,剪影般浮凸的,却是那个人兽合体的恶魔,踏在无数生灵的尸体上独舞,那是一只可以瞬间毁灭天地的旷世之舞,没有身形,更没有所谓的舞姿,只有妖异的指尖在天地间划出邪恶的轨道,而世间就将沿着那条轨道走向毁灭。 他狂舞着指尖所牵引的引线,试图将沁兰鲜血淋漓的身体切为两截。然而,东风剑却斩断了那个独舞者的狂野,载着萧幕的天马落入山巅,他顺势从马背上飞身而下,拔剑而出,身形转动,剑行如风,一剑剑的削向那些千丝万缕的线,幻魔红光从原秋野的指尖飞舞,在半空中越来越多地分裂开来,漫天都布满了妖异的光,将萧幕的身形湮灭。 他和他从未遇到过那样的对手,身形交错中,他忽然就愣住了,眼睁睁的看着不断滋生而出的引线将沁兰的身体硬生生的切为了两截,流淌的血河从山巅蜿蜒而下。 天幕中,更多的红色雨开始纷飞而起,弥漫天地。 邪恶之翼沾染了那些流淌的鲜血,似若变得更为强大,那只单翼足以遮挡住整个天幕,只见它一次又一次的震动,山体再次塌陷,沁兰残破的躯体已经随着暴雪滚落而下,又瞬间被覆没,不见了踪影,只是空寂的天际间似乎还回荡着她游离般虚无缥缈的声音,“母亲,我们一家终于可以团聚了……” 。此时,它们的双翼轻轻掠过空中的雾气,骏马四蹄无声的掠上了瓦乌冰山的高峰。 第十六章 风云向天 他们失神的刹那,只感觉那些断裂的线宛如利刃划破肌肤,刺痛全身,那一刻,他们都已从被原秋野操控的结界里飞了出去,两人的背心重重砸到冰尖上,顿时刺痛万分。 原秋野看也不看,手指挥出,无形的网忽然扩大,再次将他们卷入其中。他发出了震怒天地的讥笑声,妖瞳中的红光越来越亮,这预示着他已快唤出了幻世魔功的就九境界,“风云向天”。 风暴突袭中,他却稳如泰山的站于山巅之上,厉声喝止,“兄弟,你们还是来了!神界那帮人只是在利用你们,危急时刻,他们总是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神界,而让你们陷入生死之境,你们却还像傻瓜一样的被他们利用,真是枉费了你们手中的两柄宝剑哦。” 乍然,他似乎欲言又止,顿了顿,深深吸了口气,俊美的脸上交错着闪过复杂的表情,他也不大明白自己为何会说出那样的话,他本想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杀了他们的,可当他瞧见他们狼狈不堪的样子,他还是忍不住内心翻涌的大潮,说出了那样的话。 那一瞬间,他阴郁的眼睛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奇异光芒,他毕竟是敬佩萧幕和亦歌的吧。曾几何时,他确实有把他们当做兄弟,就像当年他和高仙芝那样,三人对酒高歌,谈天说地。 可是,复国的欲望一直深深的埋葬在他心里,不断的敲击着他,当欲望如毒河蔓延时,他唯一的选择就是背叛,因为他要复国,他要让大唐王朝超越任何一个王朝,成为万世不倒的朝代。 此时的萧幕和亦歌都被困在原秋野所设的结界内,他俩背对而立,时刻提防再度受袭。 听着原秋野如此露骨的嘲讽,萧幕脸上仍旧挂着平静安然的笑容,“说啊,秋野兄为何欲言又止呢?太不痛快了,这可不像你的性格。曾经,我们三个一起赏月对饮,一起商议战略,多好啊!可惜,一切只是转瞬即逝的幻影而已。阴谋,背叛,复国,这些应该是你原秋野的全部吧,任何人,只要对你有用的,你都可以加以利用。 “不过,很不幸的,我要告诉你,你的复国梦永远只会是一场梦而已。时间之星确实可以让你瞬间回到大唐王朝,但是,时间之星是这天下的生命之泉,它一旦被损坏,整个世间都会毁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当你摧毁时间之星,回到唐朝之际,就是真真正正的世界末日,到时,所有的人都得死,当然,也包括你,一个也逃不了。” 此刻,原秋野空茫的瞳孔里再度凝聚起了杀气,只见他眉头一皱,忽然伸手在引线上一搭,一根红色引线倏地飞出,耀眼的红光如同利剑般刺向他们。 就在那个瞬间,亦歌手一横,“叮”,另一道白光闪过,截断了那束引线,同时,那道白光也被震飞开去,当啷一声落地。 火光映红了他略显苍白的脸,眼里有近似仇恨和恶毒的激烈神色,闪电般掠过妖异的双眸,那只单翼也在剧烈的颤动着,不断有些许的殷红之血从单翼上滑落,估计是刚才“破天”出鞘时,原秋野没有及时躲闪,才让剑锋掠过了单翼。 不过,“破天”的袭击并未成功,单翼即使在受伤后也还具有强大的邪力,它猛地一振动,就将“破天”所绽放出来的光击得粉碎,那一击隐藏着原秋野深厚的内力,使“破天”瞬间从亦歌的手中脱落。 此时的原秋野已陷入疯狂,他疯狂的嘶吼着,“不可能,不可能,萧幕,你别想骗我,你说谎!什么世界末日?这只是你用来吓唬我的幌子罢了,你当我三岁小孩啊,还会信你们鬼话。哈哈哈,大唐王朝定会重现,整个天下都是我的了。” 趁着原秋野发疯之时,萧幕和亦歌纷纷聚起真力,一掌破除了困住他们的结界。 瞬间,万丈光芒黯然失色,由于受到强烈的震动,又一场天崩地裂的雪暴开始了,一时之间,山河倾覆。眼看瓦乌冰山就会毁灭,“东风”与“破天”已从剑鞘之中无声无息的出鞘,两柄剑重新燃起了天地之间的光亮,它们在低声的长啸,飞旋于大雪纷飞的天幕之中,它们即将合力,完成自己最后的使命。 见此“东风”和“破天”出鞘后,原秋野怒吼一声,身形一晃,他的躯体就已成了冥灵之身,萧幕他们唯一能瞧见的只是那只邪恶的单翼还在不停的扑簌,风云向天的魔力确实是不容小觑的。 此时的他拥有召集一切邪恶力量的能力。顷刻,无数虚幻的魂魄都从邪灵身上四散而出,纷纷挣扎,升入半空,云集,每一缕鬼魂都带着死前恐怖的恐惧,仇恨和绝望。 那些云集而起的孤魂厉鬼越来越多,它们纷纷发出了愤怒的呼啸,沸腾般地在半空盘旋纠结,变幻着诡异的形状,面目狰狞地尖叫着俯冲下去,扑向夜幕中的他们。 那么多的孤魂厉鬼,纠结后居然形成了新的魔物,它们张牙舞爪的扑向萧幕和亦歌,死死咬住他们的战甲,邪恶的力量确实不容小觑,千万魔物齐齐嘶吼,萧幕的胸甲已片片碎裂,胸前还有无数被魔物撕咬留下的伤痕,而那些伤痕也以极快的速度突兀而起,让他的脸色瞬间变为了惨白。 不过,他俩没有一丝的恐惧,反而越战越勇,纷纷持剑挥舞,不断的凌空翻转,两柄宝剑在天幕中划出了道道精美的弧线,又有如惊电般的猛烈下击,剑气凌厉,一道道细细的白光如同响箭般飞出,刺穿了魔物的脑部,随后,它们的身体就被四分五裂地撕扯开,片片碎裂。 蓦然,邪恶之翼上黑色的羽毛就如黑雪般簌簌落下,伴随着魔物濒死的惨叫。 黑血雨穿过原秋野虚无的身体,洒落于荒寂的冰山之上。邪恶之翼是因邪灵的邪气聚集形成的,如今,不少邪灵之魂形成的魔物已被东风剑和破天剑毁灭,那只单翼自然也在逐渐失去强大的邪力,震动的频率越来越慢,也越发的无力。 可是,原秋野依旧唤出魔力,使得越来越多的新型魔物席卷天地,死亡的气息似乎越发强烈。 正当成千上万的魔物围剿他们之时,黑沉沉的天际之中突然裂开了一线光芒。 那束光焕发着迷幻的青色,当乌云逐渐被那束青色光芒驱散后,浩瀚的星辰中奇迹般的出现了七星相连的一幕,绚烂的七颗行星正绕着,一轮圆月旋转,七星每转一圈,青色光芒就会愈加的亮丽,普照天地。 不容置疑,那就是神灵用天芒星杖唤出的天明之光,那束青色光芒集合了七星与圆月所有的灵光,自然具有惊人的灵气。 灵光惊现,那些张牙舞爪的魔物瞬间被灵光所吞噬,灵光会将成千上万的孤魂野鬼带入到明月神的天芒星杖之中,尔后,再经天明神施法,它们就将服服帖帖的前去彼岸转世,此后都不会再祸害苍生。 天明神是掌管星象的神灵,她具有集合一切星宿灵光的高深法力,但她一万年才出关一次。这其中,她需要用一万年的时间去修炼,因为唤出星宿的灵光需要耗损她诸多的元气,所以她才须要花费一万年的时间去修行。上次她出关时,正巧遇上妖魔齐攻神界,所以她在天神的旨意下,唤出了神光,降妖除魔,为神界安宁又立了一大功。 但那次唤出神光后已然让她苍老了千岁,元气耗尽。所以,她只好回了天凝池,闭关修炼。天明神是本没有实体的,她是天神用天凝珠幻化出来的神灵,依靠天凝珠灵气而永世不老的。 她没有一般神灵所拥有的身体,所以恢复其元气也是相当的困难,天凝池池底生长着一株碧瑶花,此花千年一开花,又一千年才会结果。碧瑶花开花后,它的四角形花瓣上会绽放出紫色的碧瑶光,她须要用术法将碧瑶紫光与自己冥灵般的身体合体后,才能使她消耗的元气逐渐恢复。闭关万年后,她也才能拥有唤出神光的强大功力。 正巧此次天明神出关,能够唤出神光,助萧幕他们一臂之力。 届时,那束青色光芒普照大地,驱逐了所有原秋野召唤出来的魔物。浮在天幕中的那只蝴蝶单翼也已是邪力尽失,黑色羽毛如雨般的簌簌飘落而下,伴随着涔涔的邪恶之血,一只露骨的单翼开始被明月之光撕裂,躯体片片脱落,最后,化为一滩黑泥没入纷飞的大雪之中。 蝴蝶躯体是与原秋野的身体连体的,蝴蝶已被撕裂,就相当于原秋野的身体也少了一半。此刻的他在怒吼,那愤怒声足以动摇天地。 第十一章 改变自己 在柳夏知晓秋野的经历后,更是对他产生了好感,毕竟,她所经历的苦难和秋野的经历还是有共通之处的,她更能感受到秋野那颗寂寞的心。 而秋野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善良的柳夏,他不在乎她曾经的一切,因为他明白,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理由和条件的。 两人深深相爱着,此后,为了与秋野共同完成他父亲的遗愿,柳夏也开始苦练武学与剑法,他俩经常会为百姓铲除一些奸诈小人,但他们从不暴露自己的身份,因为他们的出发点只是救人于水火之中。 那样平淡却幸福的日子一晃就是几年,直到安禄山的出现才打破了那样的宁静。 安禄山造成了让大唐王朝根基动摇的安史之乱,大唐更是陷入了恐怖的战乱之中,高仙芝,原秋野,柳夏都曾一同奔赴沙场,平定战乱,镇守城池。 原秋野还曾对柳夏许下承诺,待安史之乱平息后,他就娶她为妻,从此两人远离江湖纷乱,去过逍遥自在,安宁幸福的日子。 听到那席话的时候,柳夏感动了,依偎在他的怀里喜极而泣。 但是,命运的捉弄终究让两人咫尺天涯,安史之乱蔓延大唐王朝后,柳夏被安禄山的手下所杀,原秋野也成了恶人凌辱的对象。 秋野最后连好好安葬柳夏的机会都没有,再加上高仙芝的冤死,那时的原秋野真是生不如死,曾有几次他都想咬舌自尽,但他还是心存一丝希望,因为他相信大唐天子是可以平定那场旷世惊人的内乱的,那么,出去之后,他一定要为那些逝去的生命而报仇,也是从那个时候,原秋野就彻底的变了,他的剑不再为正义而拔,他要血洗天下,成为真正可以主宰世界的人,在残酷的现实中,他感觉到想要正义就必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从柳夏离开他的那一刻,他的心就已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活在记忆中,不可自拔。 而幻世魔功会很快的让他仅存的记忆消逝,为了一直留存与柳夏曾经美好的记忆,他不惜以自残的方式反抗幻世魔功所起的反作用。 很久了,没有人可以了解他的痛苦,他只是一个人默默承受着,他没有忘记过自己父亲的遗愿,只是他曾经怀有的正义之心已被冷冷的现实退却,一个人的心都死了,亦无所谓正与邪了。 他活了很久,可也只是像一个傀儡一样的活着,而柳夏也只是活在他心中,每日的思念只会让他的心里隐隐作痛,他努力的想要释怀一切,可一直也摆脱不了潜藏于内心深深的痛楚。所以就算与埃及艳后相遇,他也未被天下绝美的美色所打动。 在埃及的日子,原秋野也没有白费,他通过与木乃伊的合体,进一步增强了幻世魔功的功力。 那日,他灌醉了驻守在金字塔外的所有埃及人,偷偷溜进了金字塔,然后通过幻世魔功的咒语唤醒沉睡千年的木乃伊。 黑暗的金字塔内,被层层白布包裹的木乃伊在听到隐隐约约的邪恶咒语后,白布开始逐渐从保存完好的遗体上脱落,木乃伊虽然是没有生命的,但他们的躯体只要还在,灵魂就永远不会尽失。 原秋野十根手指牵动其无数黑色的引线,一股股浓密的白烟不断从他黑色的指尖飘出,那些阴森可怖的白烟逐渐蹿入木乃伊的骷髅头中。 瞬间,木乃伊的灵魂就被原秋野控制,他顺势唤出魔力,让木乃伊的灵魂与自己的灵魂合体,木乃伊本就具有很强的邪力,原秋野汲取了他们惊人的邪力后,功力自然得到提升。 原本,他并不知道木乃伊可以助他功力提升,那也是他在听埃及人提及木乃伊时才一点就通的,没想到他果然成功了,一夜之间,他的功力就倍增。 而木乃伊在失去仅有的灵魂后,自然会化为烟雾消逝于天地之间。 那之后,他隐去了真身,离开了埃及。 当然,他也有留下书信,感谢法老盛情的款待。他还说自己需要立即赶回中国看望病重的母亲,不辞而别,万分抱歉。如此一来,就无人再怀疑木乃伊失踪案与原秋野会有关系了。 当黎明将至,埃及土著人去往金字塔时,惊讶的发现木乃伊离奇失踪了,甚至连法老也猜不透事实的真相。 于是,那就成了埃及史上骇人听闻的“木乃伊失踪案”,法老认为是埃及人触犯了古埃及的神灵,才使得木乃伊消失在金字塔中的。 所以,法老命所有埃及人手握法杖跪拜于金字塔外,以此平息神灵的怒气。 可他们的愿望并没有实现,消失的木乃伊终究没有回到金字塔。 此后,历代法老都镇守在金字塔外,不让金字塔沾染到丝毫的世俗气息,金字塔外筑成的狮身人面像也是守护金字塔和木乃伊的神兽。 质朴而忠诚的埃及人就将守护的使命一代代的传承了下去,使得他们的家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保持着固有的本色,埃及虽大多为茫茫荒漠,可它也不愧为是世间一片难得的净土。 埃及也因此成为世界考古学家与探险家都向往的神秘之地,它的神秘在于它古老的文明与深厚的历史文化,它的每一段历史都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件瑰宝。 离开埃及后,他终于到达了撒哈拉大沙漠,那条路他走的尤其艰辛,也无数次的与死神擦肩而过,可他终究还是活下来了,甚至超越了几个世纪,他看了太多人的生死,以至于他更加的确定自己要掌控世界,成为六界之内的真正主宰者。 或许是他自己的坚毅,助他一步步往那个恐怖的欲望深渊中跳去,在如实找到时间之沙后,他回到了梦华王朝。 他的复仇计划也就从此展开。 曾经,他的伪善骗过了所有人,甚至包括月精灵和弥尔教皇都无法猜透他的心思,而天神更是对他宠信有加,关爱之处远远超过了神界诸位神官。而在遇到萧幕和亦歌时,他更是用卑鄙的手段骗过了他们。 回到梦华王朝时,他的幻世魔功虽然已经练成,但如果要施展此魔功还需要足够的内力。 那时,他耗尽体力才回到了梦华王朝,所以他不敢孤身去对付龙鳞神,不然他将走火入魔。 故此,他想到了萧幕和亦歌,他可以让他们去对付他最大的敌手,而他也可以顺水推舟帮他们解决黑鹰,飞龙等魔物。 那么,他就有更多的时间去修炼,最后恢复内力,待龙鳞神被消除后,他就可以顺利去往瓦乌冰山摧毁时间之星,让乾坤逆转,唐朝再现,只要摧毁时间之星,他就将成为整个世间的主宰者。无论“东风破”的合力多么强大,都无法再阻止他夺得天下的脚步。 混魔在世,万物生灵尽失本色,海浪翻腾高达数千丈,原本湛蓝的海水在邪气的侵袭下变得黑暗无比,海底犹如岩浆喷发似的,剧烈颤动,所发出的阵阵咆哮,天下震怒。 数千种海洋生灵被猛浪翻腾上邪气盘旋的高空,随后又随大浪重重摔落而下,摊到于已经干涸的海岸。一番激烈挣扎后,没了呼吸。瞬间,环形的海岸边已经堆积起了如山的焦黑生灵遗体。它们的躯体在一寸寸的腐烂,露出了阴森可怖的白骨,并且发出阵阵恶臭。 梦华王朝的红桦林中也开始燃烧起熊熊的烈火,大火直蹿入高空,滚滚浓烟也扑散大地,浓烈的燃烧气味无疑不熏死了诸多栖息于红桦林的黄莺鸟。高大参天的红桦林也被大火烧尽,轰然倒下,红色的树叶凋零而下,如薄翼般的被燃烧为灰烬。 天际乌云密布,那些灰暗的乌云齐聚而其,形成了无数怪异的团状,盘旋于高空,浩瀚的天地间没有一丝曙光,充溢着一股股的绝杀气息。 原秋野的黑色战甲随风四拂,他站立于瓦乌冰山山峰,就如一个恶魔般的俯视着他脚下已经翻腾不已的天地,他在嘲笑,嘲笑他眼中一切愚昧的人。 他怀里娇小的女子还沉浸于本就虚幻的感情中。沁兰紧紧的抱着他,轻言道,“秋野,待你摧毁了时间之星,我们就能真正的永远在一起了,以后我们就可以一起统治天下了。” 她抛弃一切的爱着眼前的男人,可惜,那注定是一场绝对错误的情感。 他接近沁兰,只是为了利用沁兰的爱杀死对他形成又一威胁的星尊海神,摧毁时间之星会消耗他大量的功力,他是不会轻易亲自去对付自己敌人的。 他心中的如意算盘是待摧毁时间之星后就杀了沁兰,免得被她老纠缠,他心里毕竟就只有柳夏。 他的心都死了,所谓的爱又从何而来呢?可悲的沁兰是因为太缺乏爱了,所以才那么快就被爱迷惑了。或许就是因为那样的无助和寂寞改变了原本的心,以至于谁也无法再看清楚。 第十二章 邪恶风暴 听着她温柔的话语,他也只是冷冷道,“好啦,我知道该怎么做,看天眼已经出现缺陷了,这就是我刚唤出的邪力的原因,神界现在应该被风暴席卷了吧。哈哈哈。” 天眼是通往神界的极尽之门,那是神界天兵天将所镇守的核心,只要让神力聚集而起的天眼出现缺陷,原秋野所唤出的邪力就可以通过天眼进入神界,从而对神界的灵力形成冲击,风暴肆虐,神界便可大乱。 原秋野之所以那样做,只是想分散丹菲尔公主以及月精灵的注意力,这样他就有足够的时间施展幻世魔功,从而摧毁时间之星。 随后,他示意沁兰站到一边儿去,他那恐怖的红色双眸再次闪现出红光穿透天地,一丝丝的邪恶之气也再次聚集而起,席卷天地,风暴四起,惊动万物。 顺势,他托起自己的双手,指尖牵引出无数的黑色引线,咒语不断从他嘴里念叨而出,眨眼之间,他的右半边躯体就变为了蝴蝶形状。 不容置疑,他已顺利唤出幻世魔功的邪力,促使他的身体已变成了半人半兽,那半只剧毒蝴蝶躯体死死的嵌在他人身的右边,他的双眸还是如此的邪恶,随着他邪力的唤出,瓦乌冰山已经开始出现剧烈的震动,厚实的冰层不断的撕裂开来,巍峨冰山上印下的结界封印一寸寸的被原秋野撕裂,瓦乌冰山终究在亿年封印后开始融化。 时间之星眼看就会被他摧毁,到那时,梦华王朝就真的岌岌可危了。 由于幻世魔功的侵袭,祈灵城已经狼籍一片了,强烈的风暴与惊雷震怒天下,百姓们纷纷躲进城堡,不敢出殿,而幻月城和博古利亚城就没那么幸运了。 风暴突袭,沙尘四起,旷世惊人的龙卷风再次怒吼着咆哮而去,数千尺的黄沙飞跃而起以旋转着的螺旋状直掠入昏暗的天际。 当飞跃而起的黄沙沿着绝妙的弧线飘落大地的时候,一切都陷入了死寂之中,城堡,钟楼,高塔纷纷被黄沙淹没,无数的惊叫和哭声似乎也回荡在数千尺的黄沙覆没之中,一时间,曾经喧嚣的城池已经变为了茫茫荒漠。 而幽州城,青城等依山傍水的城池更是被狂野的洪水席卷,翻腾而起的污浊洪水已经淹没了不少阁楼,城里的百姓们纷纷涌入高塔,一时间混乱至极。 正当百姓攀登上高塔塔顶,以为自己可以安然渡过为难的时候,人们传说已久的尼纳湖水怪居然真的现身了,水怪的整个身躯有四米多,呈绿色,它有两个头,头顶上还长着两对瞧上去忒畸形的红色尖角,它的四只眼睛里也纷纷散发出殷红的魔光。 它那长满鳞片的前掌只要微微的移动就会卷起千层大浪,它一步步的从浩瀚的绿湖中心游上岸,它的行动声甚比惊雷。 此时,它匍匐在岸边,轻轻一摆尾,屹立于天地之间的高塔瞬间出现上千处裂缝,最终轰然倒下。不计其数的百姓被压在倒坍的高塔下,死伤惨重。 水怪咆哮着,不断的让大浪卷向城池,它本潜伏于绿湖湖底的,水怪之称其实只是百姓们的猜想而已。 那种魔兽是一种生长于湖泊里的生灵,它叫纳美鲸,原本它的性情是非常温和的,而且其容貌也并非如此的恐怖和丑陋,和一般的鲸类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纳美鲸是以湖泊赖以生存的,而并非深海。 温顺的纳美鲸之所以会变成如今凶恶的魔兽,只是因为它们的基因发生了变异。 此事也还要追溯到百年以前了,那时,龙鳞神率领邪灵军团攻打神界,没想到,他们却反被袭击,只好慌忙撤军。由于龙鳞神被天神打中要害,伤口崩裂处黑血直流。 在他们返回冥界时,途经了绿湖,因为天神对所有的陆路都设下了封印结界,他们要想顺利返回冥界就只有走水路。龙鳞神身受重伤,他又没那能耐再度唤出邪力,隐身返回冥界,所以只好潜入绿湖,湖底与冥界极阴神门是相通的,只要横跨绿湖,他们就可以到达绿湖尽头,打开冥极神门,从而顺利返回冥界。 冥界邪灵的水性是超差的,连天神都没料到,他们会冒死去走水路,所以他就没在绿湖中设下封印结界了。 为了来日能够报仇雪恨,龙鳞神和他的邪灵军团还是费尽千辛万苦的潜入湖底,并到达绿湖尽头,顺利开启了通往冥界的冥极神门。 当龙鳞神潜入绿湖湖底的时候,他伤口处的黑血涔涔喷涌,浸染了整个绿湖,而潜伏于湖底的纳美鲸也稀释到了龙鳞神万恶的黑血,从此之后,它们体内原有的基因就发生了变异,一时之间,它们的躯体就变得如此诡异了。 而且它们的生性也是非常的残暴,它们会不定时期的游出湖底,扰乱城池,给天下百姓带去无法弥补的灾难。 偶尔也会有船只在途经绿湖水域时莫名失踪,所以人们才将它们所看到的怪物,称之为了水怪。 此后,天神知晓纳美鲸变异之事后,施用神力驱逐了覆盖于绿湖湖面之上的万恶黑血,绿湖瞬间又变回了曾经的澄澈和碧绿。与此同时,天神还在纳美鲸的身体上设下了封印,封印不解,纳美鲸是无法离开绿湖祸害天下的。 而之前,纳美鲸重现天下,是因为原秋野所幻化出来的邪力解除了天神曾经对纳美鲸设下的封印,它才如此嚣张的游上岸,捣毁城池的。天下大乱,苍生陷于危难之中,亲眼看着梦华王朝一步步强盛起来的萧幕和亦歌心如刀割,他俩不顾自身安危的,尽自己最大可能将百姓转移到较为安全的地方,易尘和各城官员也都没有顾忌自己,纷纷拼尽全力的帮助着百姓。 因为他们始终记着萧幕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灾难可以摧毁我们的城池,但它永远也无法摧毁我们的意志。所以不管是祈灵城,幻月成,幽州城,还是青城,所有的百姓和官员都团结在一起,互帮互助,渡过劫难。 神界的情况也是非常的糟糕,原秋野的邪力一唤出,无形的封印就已笼罩了神界。丹菲尔公主,欧士英伯爵和月精灵三人是合力施法才破了邪恶的封印。 尔后,月精灵聚起所有的神力织出了可以洞察一切的仙明镜,顿时,她从镜子中清晰的看见了原秋野的一举一动。 月精灵瞬间脸色惨白,惊呼,“公主,不好了,原秋野是想利用幻世魔功摧毁时间之星的。原来是他!很早以前,月族的星宿台上就一直有一颗邪星在扰乱星辰,我和几位月族长老都以为是龙鳞神。没想到,我们全都被他骗了,他设下了干扰界,以至于我和弥尔教皇都无法看透他内心的邪恶。我们所了解到的只是一个伪善的原秋野,天啊,这该如何是好?幻世魔功可是魔功之王,天神费尽心思才毁灭其魔功秘籍的。 “而龙鳞神之所以没有练成此功,只是因为原秋野将邪毒之血汲取完了,这一切真相在之前都被干扰界妨碍,今日我们才得以知晓。公主,是我们大意了,如果我们能早一点发现龙鳞神未练就幻世魔功的蹊跷之处,今日就不会出现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了。我们决不能让原秋野摧毁时间之星,不然世界毁灭啊。不仅是我们,到时候,所有的人都会死的。” 看到眼前的一切,丹菲尔公主几乎昏厥,她瘦弱的身子已经在白纱裙里微微颤抖,脸上的血色也褪尽了,她沉思了片刻,终于开口说了话,“凭你我及众神官的神力是根本阻止不了原秋野的,幻世魔功夫的威力足以摧毁神界。现如今也只有“东风破”的再次合体才能击败原秋野了,但是,必须要赶在原秋野唤出魔功的最高境界摧毁瓦乌冰山之前,迟一步就再也无济于事了。” “可是,萧公子和亦公子刚刚才对付了龙鳞神,这会儿又尽心尽力的帮助百姓渡过难关,以他们的现状还能让“东风破”再次合体吗?那可是需要花费诸多内力的,他们为梦华王朝做的太多了,我们必须保全他们的性命,让他们能够与家人团聚。”欧士英伯爵说。 “将我们的内力和神力全都传给他们。如此一来,“东风破”绝对有足够的实力与幻世魔功抗衡。” “如今看来,也只有这样了吧,我们欠他们二位的实在是太多了。” “伯爵,你立刻召集众神官,命他们下到凡间制服纳美鲸,并助各城官员保护百姓。月精灵,你立即去通知萧城主和亦将军,让他们来神界,此事不能再耽误了。这一次,可不仅仅关系着梦华王朝的命运,而是整个世界的命运,作为天神之女,我决不能让我的父皇和母后失望,一切就靠我们大家的齐心协力了。” 听到丹菲尔公主的命令后,伯爵和月精灵立即双手交叉应道,“是,公主,我们这就去办。公主,你也别太担心了,我们相信萧城主和亦将军是能打败那个恶魔原秋野的。” 说着,月精灵就御剑而行,通过神力的施展,下到了凡间。 萧幕和亦歌正忙得一塌糊涂,可是,就算他们拼尽了全力去拯救,还是有不少的百姓在洪水席卷中牺牲,看着一条条生命的逝去,听着一声声伤心欲绝的悲痛哭声,作为一城之主的萧幕自然心急如焚。 经历了之前的一切后,他更加懂得生命的可贵与脆弱,所以,无论是在面对龙鳞神还是如今的灾难时,他都很清楚自己肩上所承载的使命。 在拯救生命的过程中,他逐渐忘了自我,他奋不顾身的冲进形成漩涡状的猛浪之中,紧紧抓住几个孩童的手,竭尽全力的将他们救了出来,而此时的他,已是疲惫不堪,一脸的憔悴。 不容置疑,那一瞬间他的脑袋里全是空白的,什么回家,什么理想,对他来说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他要在他倒下去之前,挽救每一个弥足珍贵的生命。 而亦歌也有着和他同样的决心,他们不断的用自己的双手托起一个有一个脆弱的生命。看着城主和将军如此拼命的帮助百姓,大家都为之感动,纷纷配合着他们及各城官员的救援行动。 月精灵穿梭过拥挤的人群,终于瞧见了他们。 于是,快速走到萧幕身前,轻言道,“萧城主,亦将军,快随我回神界,丹菲尔公主有更重要的事情拜托你们。” 亦歌质疑,“可百姓们怎么办?这洪水已经快将我们的城池淹没了,水怪又现身残害百姓,这危难时刻,我们又岂能离开?” “将军放心,诸位神官和欧士英伯爵随后就到,他们会制服水怪和保护百姓的。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击败那个可恶的恶魔。” 看月精灵一脸严肃的样子,萧幕也姑且答应了,“走吧,丹菲尔公主找我们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可别耽搁了。” 第十三章 蓝石 待众神官去到绿湖对抗纳美鲸后,三人就御剑而行,到了神界天殿。 憔悴的公主站在宝殿的玉石阶梯上,忐忑不安,她瘦弱的身子被厚实的毛绒大衣包裹着,可还是显得如此的瘦骨嶙峋,明澈的双眸中闪动着令人怜悯的光。 作为天神的女儿,她确实背负了太多的责任,那些责任压得她都快喘不过气来了,曾几何时,她都悄悄的许下愿望,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圆满的完成自己的使命,然后她就可以卸下自己所承载的责任了。从此之后,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可以随心所欲的唱歌跳舞,也可以和自己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匆匆的岁月,厮守到永远。可是,几千年过去了,她那看似再简单不过的愿望却还没有实现,甚至,如今的她都不敢再念想自己心底的那一丝丝渴望了。 在知晓原秋野练成幻世魔功后的真相后,她有独自向达拉姆斯神灵恳求,她说她愿用自己的生命去唤回天下苍生的性命。 达拉姆斯原是神界的一名大将军,但在对付妖界生灵时不幸身负重伤,元气尽失,连弥尔教皇也是无力回天。 而在他们的家族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他们将誓死守护神界。故此,达拉姆斯家族的每一位尊长和后代在死后都不会前往彼岸转世,他们会利用家传的移魂法,护住残留于体内的精气神,然后将自己幻化为一尊石像。 如此一来,他们就不会再离开自己的终身守护之地了。他们的肉身虽然没了,但他们的石像同样具有思考能力和搏击能力,他们静静的伫立在神界天南门前,一旦有外敌侵扰,他们会比天兵天将早一步得知敌军的情况,然后立即将信息准确的传达给站岗的天兵天将,由此一来,神界就会做出合理部署,以横扫敌军。 天神被达拉姆斯家族的忠心所感动,于是为他们修筑了达拉姆斯圣殿,还封了他们神灵的称号。 众神都可去往达拉姆斯圣殿祈祷,达拉姆斯家族被封予了神灵称号,他们自然就有能力达成人们的愿望了。因为一旦任何一个家族被赐予了神灵封号,他们都将拥有一颗天籁蓝石,那是一颗众神开天辟地之时铸造出来的圣物,蓝石可以让达拉姆斯家族拥有很高的法力,只要他们念其神语,蓝石就可绽放出无限能量的神奇光芒,作为神灵的他们在将那些光芒与自身融为一体之后,他们的法力就可瞬间倍增。 “封神灵,赐蓝石”,那是天神对拉拉姆斯家族的恩赐。毕竟,自神界造出万物以来,天神还未封任何一个神界家族为神灵家族的,达拉姆斯家族算是头一遭。 此后,达拉姆斯利用蓝石与术法的完美融合达成了人们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天下也因此有了一丝更为明亮的曙光。可是,达拉姆斯也并非是无所不能的,他们不可以违背世间原有的秩序去完成人们无理的愿望,不然神界就会因此遭受天谴。 而且,龙鳞神也曾屡次入侵达拉姆斯圣殿,毁坏蓝石,由于蓝石灵气被邪力所染,能量大减,数千年过去,也未有一位神界神官能够修复蓝石,使其恢复灵力。 在那之后,达拉姆斯的法力也变得非常低,龙鳞神也趁机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丹菲尔公主倾尽全力才将恶魔打回冥界的。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龙鳞神会打蓝石的主意,所以才造成了蓝石被损坏的结果。 此次,达拉姆斯听到丹菲尔公主的恳请后立即拒绝了公主。 丹菲尔公主之所以会前往达拉姆斯圣殿是因为公主所具有的纯精灵之血是被封印于体内的,要想利用此血破除天下邪恶之人的魔性就必须要解除血之封印,而整个神界,有权利为公主解除封印的只有天神或是被天神赐予了神灵封号的家族。也就是说,公主如今想要牺牲自我救天下必须经得达拉姆斯的同意,因为天神已经归天了。 但是,公主所提出的恳请那是神界之大禁,就算天神在世,也不会同意公主做出如此牺牲的。纯精灵之血乃是公主生命之源的源泉,一旦失去它,公主就会灰飞烟灭,公主是世间万物的缔造者,所以在她出世之时,她所拥有的纯精灵之血就自然而然的具有了强大的封印。 造物者造出了万物,但是,世间任何生灵都有相应的宿命,造物者并没有责任去改变生灵们的宿命。纯精灵之血属于造物者,所以它必须生生世世的流淌在造物者的体内,一旦流失,造物者会灰飞烟灭不说,还永世去不了彼岸转世,灵魂也将流离四方。所以这就是纯精灵之血本身具有强大封印的原因,造物者孕育天下生灵,而纯精灵就是造物者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源,如此一来,世间才维持了原有的平衡之质。 况且,达拉姆斯如今已没有高深法力,可助公主达成愿望了,如果蓝石未被损坏,如今,天下百姓也不会遭此劫难了。 在遭到达拉姆斯拒绝后,执着的公主仍未放弃任何一线希望。 她告诉达拉姆斯说,蓝石之所以千年也恢复不了原有的灵力,就是因为侵扰它的邪气还没有被清除,而能清除沾染它灵气的唯有正义之血,只要蓝石汲取了萧幕与亦歌的正义之血之后,它的灵力就可恢复。 这也是在他们打败龙鳞神之后,公主才想到的破解邪气的唯一方法。 独一无二的正义之血可以抗衡魔中之王,当然也能清除附着在蓝石石身上的邪气了。只要蓝石灵力恢复,达拉姆斯就可再次与蓝石之光合体,从而让法力复原,由此破除纯精灵之血的封印。 如此一来,丹菲尔公主就可用自己的血毁坏幻世魔功的魔性,时间之星就不会被摧毁了。 只要能救天下百姓,不管是牺牲自我,还是让神界遭受天谴,那在她看来都是值得的。毕竟让萧幕和亦歌独自去面对原秋野那也实在太危险了,她必须保全他们的性命,让他们能顺利返回故乡。 作为造物者,让世间生灵安宁、幸福是她固有的使命,她有责任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达拉姆斯深知,天神以前最疼爱的就是丹菲尔公主了,而天神对他又有大恩,如今,他又如何能让公主往火坑里跳呢?他一旦答应了公主,无疑不是在亲手杀了她,如此不仁不义之举,是达拉姆斯家族永远不会做的。 最后他还是拒绝了公主,他说如果公主再一意孤行,他就会粉碎自己的精气神,让整个达拉姆斯家族都不复存在。 丹菲尔公主深知达拉姆斯的忠心,她并不想为此让神界失去如此庞大的一个正义家族。所以,渐渐地,她才打消了自己心里的想法。 无奈之下,她只好让月精灵去祈灵城请萧幕和亦歌到神界的,这一次,她并没有把握“东风破”合体就一定能对付幻世魔功,但是,她相信萧幕和亦歌,因为她知道,他们的信念将是世间最为强大的力量。 又一次面对萧幕,她有了一丝愧疚,作为造物者的她却不能为天下苍生除害,还三番五次的拖累他们,从内心深处讲,她是恨自己的,恨那些附着在她身上的枷锁,有了那些枷锁,不仅让她失去了简单的自由,更让她失去了拯救苍生的能力。 再次对他们说出那样恳请的话,是她万分不愿意的,这些日子以来,她看着他们的所有努力和成果,但她也看到了他们的孤寂。 亦歌总是回想着自己成为赛车手的那些日子,而萧幕也时时挂念着他的新作《梦华王朝》,那部投资过亿的穿越大作,他不能亲自参与拍摄,实属他人生中的一大遗憾呀,每到深夜,他也总是在叹息,有时还会自言自语的念叨他的筱彤。 看着那些场景,丹菲尔公主的内心比任何人都要痛苦,她有多么的想让他们回到现代去过他们日思夜想的生活,可她终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 曾经的她总是认为造物者是无所不能的,直到认识了他们,她才逐渐感受到自己的无奈和痛苦,也感受到了真正的人生,以前她也总是被华丽包裹,以至于忘却了华丽背后的孤影,而那个瘦骨嶙峋的孤影那才是真正的她。 这一切都是萧幕和亦歌教会了她,所以,如今的她才如此的想要成为一个平凡的人。 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杀戮后,她开始无比的羡慕生活于现代的女孩,因为在她们的世界里没有杀戮,从她第一次跟随天神作战时,她就有想过一定要以战止战,不能让血腥的杀戮代代蔓延。 可是,当她成年时,她才发现,自己离那个梦想是越来越远了,她不断的杀敌,杀敌,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真真正正的放下自己手中的剑,那一等,就是数千年。 她每晚都会梦见那些已经扭曲的骷髅和鲜血淋淋的断肢,而每一次她都会被同样的梦惊醒。 梦里是无比黑暗的,会有无数的妖魔鬼怪去纠缠她,他们会将她绑在烧红的十字架上狠狠的拷打她,让她生不如死。那样的梦让她惊恐万分,所以她的寝宫到深夜也不会熄灯的,就是因为熄了灯,她会更加的恐惧。 而且,每晚歇息前,她都会喝下一杯宁神冰梅水,冰梅起着宁神安眠的功效,但过多的服用,会导致她缺失不少的维生素。 所以,千年之后的她已经憔悴了许多。诸位神官看见的只是她的美貌,而忘了她日渐消瘦的身子,她的苦痛大概只有她自己才清楚吧。如果说每个世间生灵都具有相应的宿命,那么,造物者的宿命就该是承担一切苦痛吗? 第十四章 神的奉献 看着公主如此憔悴的样子,萧幕急迫的问着,“公主,你没事儿吧?你大可放心,这场灾难一定会过去的,梦华王朝的子民定会安然无恙。月精灵说你找我们,有什么,你就尽管说吧,我和亦歌都将竭尽全力帮助大家的。” 亦歌也微笑道,“嗯,萧导说的对,没有什么可以打倒我们的。” 公主瞧着他们充满自信的微笑,心里不断涌出一阵阵的酸楚,“萧城主,亦将军,沙暴和洪水,还有纳美鲸,这一切都不是天灾,而是幻世魔功的作用,原秋野已经练成了幻世魔功,我们所有人都被他的伪善给蒙骗了。 “他在练就魔功或者残害百姓之时都设下了干扰界,一旦干扰界形成,无论是我,月精灵还是弥尔教皇都无法再预知他们的行为和了解他真实的内心。 “之前,父皇确实非常的器重他,没想到他今日会恩将仇报,连我也以为他费尽千辛万苦的找到时间之沙回到梦华王朝是来帮助我们的。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假象,如今,他要利用幻世魔功毁灭埋葬于瓦乌冰山的时间之星。 “那些时间之星如果被毁,世间也就没有秩序而言了,到时候,世界末日就会如期而来。原秋野太天真了,他以为摧毁时间之星就可以让他回到唐朝,然后他成为大唐王朝的一国之君,从而主宰世界。 “可悲的是,时间在倒转回到唐朝之际,世界就会毁灭,无论是梦华王朝还是你们的时代都难逃此劫,届时,真正的2012世界末日就将上演。” 亦歌听后,一脸的愁容,“原,秋,野!果然是他!兄弟?哈哈,这算哪门子的兄弟啊?之前那场大战,龙鳞神使唤出来的黑鹰和飞龙可是冥界魔物之王,而他却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它们,功夫自然不弱。既然如此,他又拥有幻世魔功,大可以先杀了龙鳞神,再杀了我们,然后去摧毁时间之星,那么,他又为何要借我们的手去杀了龙鳞神呢?这出戏他演的也太多余了吧。” 这时,弥尔教皇手握法杖,走到了亦歌身旁,严肃道,“原秋野之所以没有自己去杀龙鳞神,是因为那时他的元气还未完全恢复,在回到梦华王朝之前,可是花费了他不少的元气,如果他冒昧的施展幻世魔功只会让他走火入魔,而他又必须杀了龙鳞神,因为,如果当年不是原秋野早一步将邪毒之血汲取完,那么,龙鳞神就是幻世魔功的练就者了,要想将幻世魔功的魔性发挥到极致,练就者就必须汲取到足够的邪毒之血,不然一切都是枉费。 “龙鳞神早已对原秋野恨之入骨,而原秋野也在几世轮回后返回梦华王朝,龙鳞神是势必要将他千刀万剐的,在不能施展幻世魔功的情况下,原秋野绝不是龙鳞神的对手,所以,原秋野想要扫除障碍解决龙鳞神,他就必须依靠你们。而且,他知道,天神交给他的天书一定能够助你们打败龙鳞神。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待“东风破”的合力打败龙鳞神后,他的元气也已恢复,届时,他再轻而易举的施展出幻世魔功,摧毁时间之星,只要时间之星被他损坏,世间大乱,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再对付他了,当然,最后他也会因此而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给他陪葬的人可就是整个世界的人了,所以,如今只有你们在他还未将幻世魔功施展到最高境界时,再次利用“东风破”合力制服他,才能挽救这天下。“东风破”具有不可估量的强大威力,那种力量是我们所有人的法力都无法相比的。” 丹菲尔公主也带着恳切的语调说着,“萧城主,亦将军,拜托了。我们会将自己的内力全数传给你们,天明之神也会在你们到达瓦乌冰山之时将天明神光带给你们,让东风剑与破天剑能在吸收到神光后,灵力焕发,助你们打败恶徒原秋野。 “很抱歉,再次向你们提出这样的恳求,我们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了。你们放心,到时,我们和天兵天将都会暗中帮助你们的,我们可以潜伏于瓦乌冰山的东南西北四方,然后趁他不备之时全面袭击他,大家齐心协力,一定是可以制服他的。” 萧幕凝思片刻,冷静道,“公主,这件事就交给我和亦歌吧,你看你,脸色都那么苍白了,还逞什么强。你,月精灵,弥尔教皇都好好的呆在天殿,等候我们的消息就是了。” “可,可是……” 突然,萧幕打断了公主的话,“没什么可是,相信我们就对了。” “你们在对付龙鳞神的时候已经消耗了太多的内力,还是先让我们将内力传给你们吧,不然“东风破”是无法发挥到极致的。”弥尔教皇说着。 萧幕和亦歌纷纷点了点头,此时的他们明显是忐忑不安的,可他们还是极力的掩饰着内心的不安。从来没有一次他们会有如此的沉重和压迫感,就算在面对强大又邪恶的龙鳞神的时候,他们也未曾有过那样的感觉。可这一次,他们承载的是整个世界的生命,心里的压力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由此看来呢,玛雅人所预言的2012世界末日并不是无稽之谈,但是,萧幕和亦歌相信,他们可以凭自己的实力打破那个可怕的预言。 随后,丹菲尔公主,月精灵,弥尔教皇,萧幕和亦歌纷纷盘膝坐于天殿的天极台上。 公主三人逐渐托起自己的双手,缓缓的将内力打向萧幕和亦歌的全身,瞬间,华丽的天殿内光芒万丈,无数的彩光在殿中交织,仿若织起了一个璀璨的星辰,流光四起,如梦如幻。 天殿里的浮雕,壁画显得更加的清晰可见,一幅惊人的天国画卷由此徐徐展开,穹顶上刻下的诸神在俯瞰着一切,他们会将自身的灵气赐予世间,让全天下的百姓都安然度过危难。 月族族人在听到月精灵的召唤后,也纷纷的站于月塔塔顶,展开自己的双翼,尔后,那些蓝色的,瞧上去又晶莹剔透的羽毛就逐渐从他们的双翼上脱落,飞旋着飘落而下。 月族族人双翼上的羽毛拥有与生俱来的灵气,可以驱逐世间中所存在的邪气。所以他们才不惜用幻力使蓝羽与自己的双翼分离,一片片的羽毛从几千尺的九天之上凌空而下,它们形成了北斗七星的形状,跃过漫天的星辰,横跨银河,翻转过悠远的地平线,最终分散着飘落于梦华王朝的每个角落。羽毛之上的月灵光幽幽的绽放而出,弥漫城池,灵光焕发,一时间,凶猛的洪水真的逐渐在退却,狂野的沙暴也在灵光的笼罩中收敛不少。待沙暴退却后,一座座华丽的宫殿逐渐从沙漠的覆没中展露真身,百姓们也终于有了可以呼吸的空间。 与此同时,凶恶的纳美鲸也被殴士英伯爵和众神官制服,庞大的它已被伯爵的神剑和神官的法杖齐齐刺入心脏和后脑。 纳美鲸顿时感到了一阵刺痛,心脏和脑袋逐渐从它的躯体中撕裂开来,那时的它咆哮着,狠历的一摆尾,千层大浪再次席卷城池。 不过,一番痛苦挣扎后的它还是无法再死神的催促,四米多的身体从尾部到头顶都开始腐烂,一阵阵的刺鼻之味扑散而去,令人难以忍受。 最终,它静静的躺在了绿湖的岸边,不一会儿,它就化作一缕烟雾消逝不见了。 那是对它的惩罚,任何对苍生形成威胁的魔物在死后都是没有资格轮回转世的,所以它们才会瞬间灰飞烟灭,灵魂游历四方,永世受着神灵诅咒的煎熬。 欧士英伯爵更是不惜余力的在各个城池内都设下了结界,如此一来,原秋野所唤出的幻世魔功就没法再伤害到百姓了。可是,此时的欧士英已经处于虚脱状态了,他的发丝间不断有银发在以极快的速度生长,那是因为他体内的元气耗损太多,维持他生命的精气神也随之衰退,况且,他之前的伤还未完全康复,这才导致了银发不断的生长。 如果他一直拖延时间,不去天元池将元气恢复,任由银发滋生,那么,待银发完全取代了他原有的发丝后,他的精气神就会彻底衰竭。而且,精气神是没有人可以帮他恢复的,这样的后果他很清楚,但当他看见百姓们那一双双带着渴望与哀伤的眼睛时,他已近忘乎了自我,他必须得撑下去,至少在萧幕和亦歌打败原秋野之前,他不能让任何一个百姓受到伤害。 而丹菲尔公主,月精灵和弥尔教皇也因将内力全数传给了萧幕和亦歌,所以变得极其憔悴,惨无人色。 弥尔教皇更是瞬间成为了一个瘦骨嶙峋,满身布满皱纹的老头儿,往日的神采奕奕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看见憔悴至极的三人,萧幕着实被吓了一跳,“公主,你们没事儿吧?可千万别有事,不然我和亦歌会因此愧疚一辈子的。” 公主笑了笑,“放心吧,我们没事儿,你们尽管去对付原秋野吧,所有人都相信你们一定会打败恶魔的。” 萧幕和亦歌异口同声的应道,“是,公主,你们就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吧。” 第十五章 蝶翼 随后,他俩驾着纯白的骏马离开了天殿。两匹天马前蹬四蹄,一声长厮后,载着它们的主人朝美丽的瓦乌冰山奔腾而去 太阳还没升起,但晨曦的微光已经笼罩了大地,天马踏过万仞绝顶,向下俯瞰,神秘的大地在黎明中露出真容,呈现出奇异美丽的色彩:白色、青色、蓝色、紫色,黑色交错着,宛如一张纵横编织的巨毯,铺向天地的尽头,延绵万里,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天马展开晶莹的双翼,腾空跃过了悠远的天尽头,那里笼罩着清晨的薄云,云的背后霞光瑞气。云团中,似有一抹如虹倒挂般缓缓下垂,轻触着大地的绿水碧波。晨光中,那条下垂的云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彻方圆数百里的天地。 随着天马踏过天幕的痕迹,天光漫漫强了起来。此时的日出和往日毫无二致,只是在他们这个远方来客看来,太阳照耀的那片土地,笼罩着说不出的神秘与瑰丽。 萧幕稳稳的坐在坐骑上,一副严肃的样子,声音中也有了几丝细微的颤抖,“亦歌,这场绝杀真的会上演吗?而我们又真的可以救大家吗?这救世主真的不好当啦。” 亦歌倒是一脸的轻松,笑道,“哎哟,咱们的萧城主不是最有信心的吗?怎么,害怕啦?瓦乌冰山也快到了,你就别想那么多了,只有心无杂念,才能让“东风破”完美发挥到极致的哦。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你无非是想用真情去感化原秋野,只要他肯回心转意,那么这场绝杀也就不必上演了。” 萧幕转头,再度看着亦歌,诡秘的一笑,“不愧是我兄弟,真是知我者,莫若亦歌也。生命曾可贵,况且,原秋野也曾是我们的兄弟,杀人非我所擅长,杀自个儿的兄弟更非我本意。不管他是否骗了我们,至少他曾经确实有救过我们的命,不是吗?” “萧幕啊萧幕,你幸好没去当律师,不然你绝对会引起民愤的,法不容情,你难道不懂吗?况且,我们现在是在替天行道,也是在救天下之人。原秋野已经无药可救了,今日不是他死就是我们死,拜托你,别再想那些天真又幼稚的事儿了,这次,我们必须赢,不然,我们会成为千古罪人,明白吗?” “江湖情愁如烟云,此城还在亡君心。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他会成为我们真正的朋友吧。亦歌,你会相信吗?我写的《梦华王朝》那剧本里面的情节和我所经历的一模一样,剧本中也出现了一个像原秋野那样亦正亦邪的人,而剧中的主人公也确实为了救天下人而杀了他。这难道真的就是我的宿命?” “是啊,萧城主,你就认命吧。我呢,从小就有一个大侠梦,所以忒喜欢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当然也很喜欢你的电影哦。这次,老天爷终于圆了我的大侠梦。我回去准备将我们的经历告诉一个朋友,他是做游戏软件的。之前,征途,梦幻西游等热门游戏的脚本可都是他创作出来的呢。我要让他根据我们的经历研发一款新的游戏出来,那游戏就叫“梦华王朝”,以此让诸多的玩家都能够身临其境的感受这场穿越之行的刺激,也好让每一个怀揣大侠梦的玩家从这款游戏中实现他们一直以来都无法完成的理想。” “嗯,这想法挺不错的,支持。到时候,在下一定是这款游戏的忠实玩家哦。哈哈。” 正说着,他们已进入了瓦乌冰山境域,一股肃杀之气扑面而来,风似地消逝在了冰峰积雪中。此时,万年不化的雪山顶上,天风呼啸,苍鹰盘旋,空茫茫一片恐惧的白。天地间,出了他们在天际中飞跃的身影,便空无一人。 原秋野身体上的蝴蝶单翼卷起的旋风,使冰山顶上的冰川和积雪全部都崩塌下来,有如滔天巨浪,几十丈高的雪浪如同天幕坠落般兜头而下,瞬间湮没了所有。 那邪恶的翅膀遮掩了天光,扑扇着,搅起激烈的旋风,积雪飞扬,白色的巨浪呼啸着,从高耸入云的山巅呼啦啦的滑下,如万马奔腾,向着山下的白塔扑去。 瓦乌冰山雪峰上雪崩乍起的时候,梦华王朝正进入静谧的黑夜,连绵的绿湖湖面宛如一面镜子,倒映着黑沉沉的夜以及威严的城池。 祈灵城作为梦华王朝的中心,它拔地而起,气势磅礴,夜色中看去,重重叠叠仿佛有几千尺高了。但是,很快地,一片黑色的浮云忽地不停涌动,遮蔽着星夜,一切幻象都已虚空,他们唯一能瞧见的只有离瓦乌冰山不远的白塔。 塔顶上的风分外猛烈,吹得衣衫猎猎舞动,屹立于半山腰的神庙和祭坛都似若要被凛冽的狂风吹翻一样。 那只巨大的蝴蝶翅膀,从雪山背后升起,扑簌簌像要飞过萧幕和亦歌的头顶,瞬间,那只翅膀又掠过山与天交际的地方,却始终在山的那边飞着,只有翅膀露出山巅。刹那之间,冰山上狂乱的风雪卷去,一切预言就像真正降临了似的。 飓风吹起了乱雪,弥漫半边天,天马重新震动双翅,腾空而起。它们神俊非凡,额心有一点蓝色的星芒,双翅薄如蝉翼,长长的鬃毛好似绸缎一般,奔跑起飘电如梦。此时,它们的双翼轻轻掠过空中的雾气,骏马四蹄无声的掠上了瓦乌冰山的高峰。 原秋野已经唤出了幻世魔功的第九境界,他那黑色的指尖牵引着无数交织的红色引线,刺眼的红光已经遮掩了半座冰山。而那些他牵引着的红色引线其实就是他妖瞳中的魔光,他将幻魔红光编织为塔欧十字状,每一根引线都随着他指尖的移动死死嵌入瓦乌冰山的东南西北四方,只要他牵动引线,冰山就会被引线硬生生的撕裂。 雪崩掀起的滔天巨浪,又一次向她汹涌扑去!一张青白僵冷的脸浮在天光中,她颤栗着,从厚实的积雪中慢慢摸索着站起身,紧紧拥着身前的男子,惊惧交加,话语中还带着三分哭音,“秋野,我看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对吗?我母亲曾经有告诉我,瓦乌冰山里封印着维持天下秩序的时间之星,没了它,很多人都会死去。你让冰山崩塌,不会是想要摧毁时间之星吧?” 然而,他甩开了她,空茫的眼里流露出了可怕的杀气,他抬手,继续牵引着晃动的幻魔红光,冰山再次崩塌。 看着眼前的雪暴,他笑了,“兰,你真以为我会爱上你吗?你又哪儿能跟我的柳夏相比呢,她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是我永生永世的爱人。而让你爱上我,只是我的一个计划而已。 “当年我汲取了邪毒之血从而练成了幻世魔功,原本是龙鳞神练就这套旷世魔功的。不过我却断了他的路,让他没法练成。我知道,他对我是恨之入骨的,他也巴不得我轮回转世后回到梦华王朝,然后杀了我,发泄他心中的愤怒。 “你母亲星尊海神又是龙鳞神的盟友,他要对付我,必定让星尊海神也助他一臂之力。那时,我元气尚未恢复,不能冒昧的施展出幻世魔功,所以我只能借刀杀人,先让萧幕那小子帮我杀了龙鳞神,再让你杀了星尊海神,如此一来,我就可轻而易举的摧毁时间之星,成为天下霸主了。看吧,这千年不化的冰山就快灰飞烟灭了,我终于可以回到大唐王朝了。哈哈哈哈。” 他的声音缥缈不定,将她层层叠叠的包裹,如同厚实的茧一般密不透风。 她感到窒息,拼命地伸出手,想撕开那层厚厚的茧,然而却只是徒劳,那声音越飘越近,渐渐的近在她的耳畔。 她呆呆的凝望着那张令人炫目的脸,即使在风雪纷飞中,他的五官还是如此的利落俊美,几乎是无懈可击的。 然而,强烈的风暴中却听见她撕心裂肺的大哭,眼泪划过她冰冷的脸凝定,她的整个身子都在颤抖,被冰尖划伤的手臂和小腿也已冻成了黑紫色,翻卷着,宛如孩子张开的小嘴,恐怖异常。 在悲痛欲绝的时候,她仿若看见星尊海神的躯体如同流星一样从眼前直坠下去,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然而,坠落之时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又离她越来越近。 那苍白的,满是怨气和仇恨的脸上仰着,双眸泛起红色的光毫无生气地看着他,身处的白发手指,也几乎要触摸到她的脸。 “沁兰……”那枯萎花瓣一样的嘴唇微微开合,唤她。 她猛然被惊醒,只听“嚓”的一声脆响,热流涌起,原来是原秋野的蝴蝶翅膀在他幻力的使唤下,幻化出了团团烈火,熊熊烈火不断蔓延,舔着山巅之上的枯枝。 瞬间,冰槐树就被幻火烧灼,轰然倒了下去,而不少栖息于瓦乌冰山上的生灵一受热也立即死了去,它们娇小的躯体纷纷碎裂为屡屡黑烟,沁入近乎融化的冰雪之中,消逝不见。荒芜的山巅已陷入一片死寂,那就像是一个可怖的恶咒,任何生灵接近它,都会被它的恶咒所折磨的粉身碎骨。 此时的她被一簇簇的黑色火焰包围,那些跳动的火焰不断的向她四肢蜿蜒而去,她颤栗着,一后退就被滑落的冰尖绊倒,她害怕极了,不断向后退缩,但凶猛的火焰还是触及到了她的腿,被火烧灼之处立即腐烂,她嫩白的肌肤在一片片的脱落,痛的她不禁惨叫起来,就在她无力痛哭的时候,星尊海神的脸却逐渐凑到她的颊边,近在咫尺,温柔的看着她,轻声问。 “亲爱的女儿,去杀了他,杀了他。他是全海族人的仇人,你杀了他,我就会原谅你。”那个瞬间,就仿佛是可怖的咒语被解除,她心底的狂热和仇恨如剑出鞘,她毫不犹豫地将母亲苍白的影子拥住,哑声回答,“母亲,对不起,是女儿被他迷惑了,才会做出这等十恶不赦的事儿来。女儿答应你,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他,尔后,女儿也会来找你的,这样我们与父亲就可以团聚了,这一刻,女儿已经等了数千年了……” 星尊海神的幻影消失了,她不顾自己腿上的伤,在惊天动地的冰山震动中忍痛站起了身子,瞬间,已经听不见暴雪席卷中她隐约的悲痛哭声了。 她曾为了爱而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那份她所谓的爱已经彻彻底底的背叛了她,她炙热的心已经冷到了冰点。 星海剑无声无息的出鞘,她要杀了那个背叛她的人,因为只有如此,她才能得到救赎,她也才有脸去见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只见她脚尖点踩着冰尖,不停飞掠,暴雪狂卷中,漫天若有若无的丝线反射出冰冷的光,在她和他之间织出了一张看不见的网。她在漫天的闪电中挥剑穿梭,稍慢一丝一毫便会被闪电焚为灰烬。 他笑了起来,眼神冷醒,手指抬起,一点半空,“兰,你这是,要杀了我吗?如果你愿意做我永生永世的奴隶,我可以暂且放过你的小命,回到唐朝后,说不定就能遇上我的柳夏了,到时,差遣你去服侍柳夏,这也挺不错的呵。” 她拔剑而出,星海剑犹如水银泼池,护住周身,她张开已经发紫的嘴唇,傲然的说着。 “原秋野,去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害我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今日我定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着,她足尖连点,在密风急雨般的引线空隙中转侧,用尽了所有残余的力气,穿梭在那张不断收缩的巨网中。 突然,她耳边听到了原秋野冷淡的声音,极细的呼啸声破空而来,“哦,不错,非常不错!让我看看,星尊海神的女儿到底有多少能力吧!可别让我失望才好。” 话音一落,原秋野手一拍,用一种奇异的韵律开始舞动,手上的丝线快到不可思议,相互交剪着,激射出淡淡白光,发出啪啪的声音。 沁兰抬手挥剑格挡,躲过了一击,然而她毕竟是有伤在身,连番剧斗之下已然力不从心,丝线在她脸上切开一道道血口。 此时,她加快了闪避的速度,右手指尖拈着剑诀,凌空,翻转,伸臂挥剑。顿时,星海剑的剑身中绽放出了万丈光芒,那些隐隐约约的银色光芒已经笼罩了整座瓦乌冰山,而且,那柄剑也随着剑诀不断的自由伸缩,斩断了不少幻魔红光所织成的引线。 剑势如洪,剑法更是快如闪电,面对如此狠历的剑法,原秋野也是震动着邪恶之蝶的单翼,极速后退。 旷寥的冰山山巅响起了阵阵脆响,沁兰用剑光护住周身后,转动身形,嘴里迅速念叨起海族神语,瞬间,凌厉的星海剑就幻化为了上百柄剑,随着沁兰身形的晃动,它们组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剑阵,短短一瞬,无数的利剑飞旋着向原秋野疾驰刺去。 然而,原秋野还是毫不留情的唤出了幻世魔功第九境界,只见他的蝴蝶身体已经脱离了他,那半只邪恶之蝶被他操控着,单翼扑簌,那生长在黑翼上的羽箭纷纷脱落,随着他指尖的拨动,死死刺入沁兰的全身。 她的心脏在激烈搏动着,几乎已无法承受体内奔腾的血脉。全身的伤口都再度裂开,随着她每一个还击的动作,鲜血洒落天地。她的体力急速下降,已经来不及一一躲闪那些飞旋而至的锋利引线,一寸寸的肌肤不时被割破,血如残红般的四处泼洒。 原秋野仍然在微微冷笑,那笑容在纷飞的红色雨中有种奇异的美感——宛如此刻被火烧灼的冰山之巅。 黑暗的天幕下,右半边是如燃烧的幕布悬挂天际,在如此的底色下,剪影般浮凸的,却是那个人兽合体的恶魔,踏在无数生灵的尸体上独舞,那是一只可以瞬间毁灭天地的旷世之舞,没有身形,更没有所谓的舞姿,只有妖异的指尖在天地间划出邪恶的轨道,而世间就将沿着那条轨道走向毁灭。 他狂舞着指尖所牵引的引线,试图将沁兰鲜血淋漓的身体切为两截。然而,东风剑却斩断了那个独舞者的狂野,载着萧幕的天马落入山巅,他顺势从马背上飞身而下,拔剑而出,身形转动,剑行如风,一剑剑的削向那些千丝万缕的线,幻魔红光从原秋野的指尖飞舞,在半空中越来越多地分裂开来,漫天都布满了妖异的光,将萧幕的身形湮灭。 他和他从未遇到过那样的对手,身形交错中,他忽然就愣住了,眼睁睁的看着不断滋生而出的引线将沁兰的身体硬生生的切为了两截,流淌的血河从山巅蜿蜒而下。 天幕中,更多的红色雨开始纷飞而起,弥漫天地。 邪恶之翼沾染了那些流淌的鲜血,似若变得更为强大,那只单翼足以遮挡住整个天幕,只见它一次又一次的震动,山体再次塌陷,沁兰残破的躯体已经随着暴雪滚落而下,又瞬间被覆没,不见了踪影,只是空寂的天际间似乎还回荡着她游离般虚无缥缈的声音,“母亲,我们一家终于可以团聚了……” 第十六章 风云向天 他们失神的刹那,只感觉那些断裂的线宛如利刃划破肌肤,刺痛全身,那一刻,他们都已从被原秋野操控的结界里飞了出去,两人的背心重重砸到冰尖上,顿时刺痛万分。 原秋野看也不看,手指挥出,无形的网忽然扩大,再次将他们卷入其中。他发出了震怒天地的讥笑声,妖瞳中的红光越来越亮,这预示着他已快唤出了幻世魔功的就九境界,“风云向天”。 风暴突袭中,他却稳如泰山的站于山巅之上,厉声喝止,“兄弟,你们还是来了!神界那帮人只是在利用你们,危急时刻,他们总是像缩头乌龟一样躲在神界,而让你们陷入生死之境,你们却还像傻瓜一样的被他们利用,真是枉费了你们手中的两柄宝剑哦。” 乍然,他似乎欲言又止,顿了顿,深深吸了口气,俊美的脸上交错着闪过复杂的表情,他也不大明白自己为何会说出那样的话,他本想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杀了他们的,可当他瞧见他们狼狈不堪的样子,他还是忍不住内心翻涌的大潮,说出了那样的话。 那一瞬间,他阴郁的眼睛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奇异光芒,他毕竟是敬佩萧幕和亦歌的吧。曾几何时,他确实有把他们当做兄弟,就像当年他和高仙芝那样,三人对酒高歌,谈天说地。 可是,复国的欲望一直深深的埋葬在他心里,不断的敲击着他,当欲望如毒河蔓延时,他唯一的选择就是背叛,因为他要复国,他要让大唐王朝超越任何一个王朝,成为万世不倒的朝代。 此时的萧幕和亦歌都被困在原秋野所设的结界内,他俩背对而立,时刻提防再度受袭。 听着原秋野如此露骨的嘲讽,萧幕脸上仍旧挂着平静安然的笑容,“说啊,秋野兄为何欲言又止呢?太不痛快了,这可不像你的性格。曾经,我们三个一起赏月对饮,一起商议战略,多好啊!可惜,一切只是转瞬即逝的幻影而已。阴谋,背叛,复国,这些应该是你原秋野的全部吧,任何人,只要对你有用的,你都可以加以利用。 “不过,很不幸的,我要告诉你,你的复国梦永远只会是一场梦而已。时间之星确实可以让你瞬间回到大唐王朝,但是,时间之星是这天下的生命之泉,它一旦被损坏,整个世间都会毁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当你摧毁时间之星,回到唐朝之际,就是真真正正的世界末日,到时,所有的人都得死,当然,也包括你,一个也逃不了。” 此刻,原秋野空茫的瞳孔里再度凝聚起了杀气,只见他眉头一皱,忽然伸手在引线上一搭,一根红色引线倏地飞出,耀眼的红光如同利剑般刺向他们。 就在那个瞬间,亦歌手一横,“叮”,另一道白光闪过,截断了那束引线,同时,那道白光也被震飞开去,当啷一声落地。那一声响极具恐怖和震撼,谁也无法想象,那道白光里面所隐藏的巨大能量是什么。 火光映红了他略显苍白的脸,眼里有近似仇恨和恶毒的激烈神色,闪电般掠过妖异的双眸,那只单翼也在剧烈的颤动着,不断有些许的殷红之血从单翼上滑落,估计是刚才“破天”出鞘时,原秋野没有及时躲闪,才让剑锋掠过了单翼。 不过,“破天”的袭击并未成功,单翼即使在受伤后也还具有强大的邪力,它猛地一振动,就将“破天”所绽放出来的光击得粉碎,那一击隐藏着原秋野深厚的内力,使“破天”瞬间从亦歌的手中脱落。 此时的原秋野已陷入疯狂,他疯狂的嘶吼着,“不可能,不可能,萧幕,你别想骗我,你说谎!什么世界末日?这只是你用来吓唬我的幌子罢了,你当我三岁小孩啊,还会信你们鬼话。哈哈哈,大唐王朝定会重现,整个天下都是我的了。” 趁着原秋野发疯之时,萧幕和亦歌纷纷聚起真力,一掌破除了困住他们的结界。 瞬间,万丈光芒黯然失色,由于受到强烈的震动,又一场天崩地裂的雪暴开始了,一时之间,山河倾覆。眼看瓦乌冰山就会毁灭,“东风”与“破天”已从剑鞘之中无声无息的出鞘,两柄剑重新燃起了天地之间的光亮,它们在低声的长啸,飞旋于大雪纷飞的天幕之中,它们即将合力,完成自己最后的使命。 见此“东风”和“破天”出鞘后,原秋野怒吼一声,身形一晃,他的躯体就已成了冥灵之身,萧幕他们唯一能瞧见的只是那只邪恶的单翼还在不停的扑簌,风云向天的魔力确实是不容小觑的。 此时的他拥有召集一切邪恶力量的能力。顷刻,无数虚幻的魂魄都从邪灵身上四散而出,纷纷挣扎,升入半空,云集,每一缕鬼魂都带着死前恐怖的恐惧,仇恨和绝望。 那些云集而起的孤魂厉鬼越来越多,它们纷纷发出了愤怒的呼啸,沸腾般地在半空盘旋纠结,变幻着诡异的形状,面目狰狞地尖叫着俯冲下去,扑向夜幕中的他们。 那么多的孤魂厉鬼,纠结后居然形成了新的魔物,它们张牙舞爪的扑向萧幕和亦歌,死死咬住他们的战甲,邪恶的力量确实不容小觑,千万魔物齐齐嘶吼,萧幕的胸甲已片片碎裂,胸前还有无数被魔物撕咬留下的伤痕,而那些伤痕也以极快的速度突兀而起,让他的脸色瞬间变为了惨白。 不过,他俩没有一丝的恐惧,反而越战越勇,纷纷持剑挥舞,不断的凌空翻转,两柄宝剑在天幕中划出了道道精美的弧线,又有如惊电般的猛烈下击,剑气凌厉,一道道细细的白光如同响箭般飞出,刺穿了魔物的脑部,随后,它们的身体就被四分五裂地撕扯开,片片碎裂。 蓦然,邪恶之翼上黑色的羽毛就如黑雪般簌簌落下,伴随着魔物濒死的惨叫。 黑血雨穿过原秋野虚无的身体,洒落于荒寂的冰山之上。邪恶之翼是因邪灵的邪气聚集形成的,如今,不少邪灵之魂形成的魔物已被东风剑和破天剑毁灭,那只单翼自然也在逐渐失去强大的邪力,震动的频率越来越慢,也越发的无力。 可是,原秋野依旧唤出魔力,使得越来越多的新型魔物席卷天地,死亡的气息似乎越发强烈。 正当成千上万的魔物围剿他们之时,黑沉沉的天际之中突然裂开了一线光芒。 那束光焕发着迷幻的青色,当乌云逐渐被那束青色光芒驱散后,浩瀚的星辰中奇迹般的出现了七星相连的一幕,绚烂的七颗行星正绕着,一轮圆月旋转,七星每转一圈,青色光芒就会愈加的亮丽,普照天地。 不容置疑,那就是神灵用天芒星杖唤出的天明之光,那束青色光芒集合了七星与圆月所有的灵光,自然具有惊人的灵气。 灵光惊现,那些张牙舞爪的魔物瞬间被灵光所吞噬,灵光会将成千上万的孤魂野鬼带入到明月神的天芒星杖之中,尔后,再经天明神施法,它们就将服服帖帖的前去彼岸转世,此后都不会再祸害苍生。 天明神是掌管星象的神灵,她具有集合一切星宿灵光的高深法力,但她一万年才出关一次。这其中,她需要用一万年的时间去修炼,因为唤出星宿的灵光需要耗损她诸多的元气,所以她才须要花费一万年的时间去修行。上次她出关时,正巧遇上妖魔齐攻神界,所以她在天神的旨意下,唤出了神光,降妖除魔,为神界安宁又立了一大功。 但那次唤出神光后已然让她苍老了千岁,元气耗尽。所以,她只好回了天凝池,闭关修炼。天明神是本没有实体的,她是天神用天凝珠幻化出来的神灵,依靠天凝珠灵气而永世不老的。 她没有一般神灵所拥有的身体,所以恢复其元气也是相当的困难,天凝池池底生长着一株碧瑶花,此花千年一开花,又一千年才会结果。碧瑶花开花后,它的四角形花瓣上会绽放出紫色的碧瑶光,她须要用术法将碧瑶紫光与自己冥灵般的身体合体后,才能使她消耗的元气逐渐恢复。闭关万年后,她也才能拥有唤出神光的强大功力。 正巧此次天明神出关,能够唤出神光,助萧幕他们一臂之力。 届时,那束青色光芒普照大地,驱逐了所有原秋野召唤出来的魔物。浮在天幕中的那只蝴蝶单翼也已是邪力尽失,黑色羽毛如雨般的簌簌飘落而下,伴随着涔涔的邪恶之血,一只露骨的单翼开始被明月之光撕裂,躯体片片脱落,最后,化为一滩黑泥没入纷飞的大雪之中。 蝴蝶躯体是与原秋野的身体连体的,蝴蝶已被撕裂,就相当于原秋野的身体也少了一半。此刻的他在怒吼,那愤怒声足以动摇天地。 第十七章 魔战之殇 只见他无形的单手隔空一划,仰天长啸,“苍天何辜,邪灵齐聚,天下必亡”。 那是开启幻世魔功最高境界的咒语,此语一出,冰山之上弥漫的雪雾立即变为了一团团的黑雾,他的身形再次在黑雾的层层包裹中极速变幻,他集聚起了自己体内所有的邪力。 倏忽之间,一条长达八米的巨蟒横空出世,巨蟒的背脊上长着尖尖的触角,它那又粗又长的尾巴向冰山铺天盖地的卷去,摆动之处留下了浓密的黑色浓雾,瞬间,就已覆盖了天空。一张血盆大口中,镰刀形锋利的獠牙更是映着灵光闪闪发亮,令人战栗。 虽然,原秋野的身体已经幻化为了愤怒的巨蟒,但他那双充满仇恨的双眸却未有丝毫变化,妖瞳中不断焕发出置人于死地的幻魔红光,那些乱光交织四起,飞旋在漩涡似的黑色浓雾之中,一旦原秋野念出咒语,魔光就会被他操控,转瞬变为一柄柄的双刀剑,狂风暴雨般的向萧幕和亦歌急袭而去。 “砰”!一股强硬的排山倒海般的大力向漫天的双刀剑反击而去,只见萧幕和亦歌凌空飞跃而起,双手缓缓举起,以极快的速度将集聚而起的内力向外平推出去,刹那之间,惊电突起,悬浮于半空中的双刀剑瞬间凝定,而后又瞬间发出声声震耳欲聋的脆响,碎裂为粉末。 巨蟒游弋于黑雾的包裹中,黑红相间的长尾剧烈摆动,瓦乌冰山再次颤动,埋葬于冰山之中的时间之星似若受到了猛烈撞击,一丝丝的彩光幽幽的从冰山裂开的隙缝中蹿出,凝定在了大雪纷飞的半空。 那些彩光就是时间之星的星末,如果星末尽失,时间之星的封印就会自动消除,由此不复存在。 巨蟒不停的摆尾,就是想要让时间之星受到撞击。而且他的尾部长满了幻鳞片,绽放灰色光芒的幻鳞片在原秋野魔力和心神的同时操控下会犹如傀儡般的从巨蟒的尾部脱落,脱落之后的幻鳞片纷纷没入被鲜血染红的积雪之中。 那些鳞片在汲取了血腥之味后立即拥有了邪恶的力量,它们在层层积雪中逐渐蜕变为了一只只赤红色的的麒麟。 赤麒麟体内的邪恶之魂源于巨蟒,它们在蜕变之后当然也受原秋野的操控。 只见巨蟒一声惊叫,数百头庞大的赤麒麟就从积雪中跃空而起,凶神恶煞的舞动着自己的前掌,向着它们急扑而去。 随着巨蟒的又一声惊叫,一颗颗炙热的赤珠就从赤麒麟的大嘴巴里滚了出来,那赤珠沿着一条褐色的无形轨道种种的落入雪地,瞬间,整座冰山都发生了强烈的震动,冰川随即碎裂。 飞雪乱舞,山上的神庙和祭坛纷纷被震碎,轰然倒塌,连遗留的断壁残垣也是迅速的被大雪覆没,一切都像是在与死亡临近。 如不是他们反应敏捷,快速提起真力,护住周身,也早已从高山上摔落而下了。毋庸置疑,他们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眼看赤麒麟就会将他们围剿,千钧一发之际,他们手拈剑诀,“东风”与“破天”随即飞身盘旋于天际之中。 两间相互交织,同时,天明神光也注入到了两剑的剑身之中。顿时,两剑犹如旋风似地在天际中隔空飞舞,剑光已经随着两剑飞舞的痕迹而织起了一张利刃般的大网,澄澈、明丽的剑光掠入天地,萧幕和亦歌顺势凌空而起,紧握住绽放着明光的两剑,尔后,两剑在他们的手中宛如游龙般的在狂舞。剑光横空之时,那样夺目绚丽的剑光中却隐忍着凌厉的杀气,瞬间划过茫茫的夜空,冷彻千古。 “东风”与“破天”已经完美合体,两人回手一剑,剑光就如流星般一掠而过。 此时,气氛已有一些奇异的凝滞,“东风破”合体之后,剑光如千万利刃,那一束厉光化为道道白气,已然将狂舞的赤麒麟一一粉碎,它们的躯体硬生生的被厉光切为了两截,褐色的血液再次沾染了神圣的瓦乌冰山。那一刻,飞扬的雪花凝滞在了半空,没有雪飘的瞬间,似乎感觉更冷,也更为孤寂了。 赤麒麟的躯体碎片落了一地,阵阵血腥扑面而去。 瞧着自己的爱将赤麒麟被“东风破”粉碎后,巨蟒再也忍受不住内心的激愤,发出声声怒吼后,它庞大的身躯从雪花凝滞的半空一掠而下,冰冷的它已将萧幕和亦歌死死缠住,让他们无法动弹。 在萧幕和亦歌竭力挣扎的时候,原秋野再次唤出邪力,顿时,他的巨蟒身体上长满了锋利的短剑,那些沾有剧毒的短剑随着巨蟒身体的移动死死插入了他们的身体之中,邪恶的短剑被原秋野注入了强大的邪力,所以就算他俩穿有厚实的战甲也是无济于事,短剑还是穿透战甲刺入了他们的身体之中。 短剑刺入他们身体的那一刻,他们已经感觉到了撕心裂肺的痛楚,同时,剧毒还游弋于他们的血液之中,让他们的体温骤然下降到冰点,鲜血也不断的从他们的口只喷涌而出,浸润了整件战袍。可是,他们不能放弃,一旦放弃,就相当于他们放弃了整个世界的生命。 然而,原秋野没有丝毫放过他们的意思,巨蟒将自己的毒液如倾盆大雨般的喷涌到他们的身体上,毒液侵入他们的衣衫,那薄薄的衣衫立即被焚为灰烬,毒液逐渐蜿蜒着流向了他们的皮肤表层。顷刻,红色的毒液就宛如硫酸一样腐蚀着他们的身体。 那样的疼痛无语言表,虽然痛,但他们没有吼叫一声,仍然镇定的逐渐将自己体内的真力聚集而起,一来可以护住周身、减少伤痛,二来可以让“东风”与“破天”再次合力。 他俩在被巨蟒缠绕至窒息前,一直紧闭双眼,凝神,默念着剑诀,终于,他们手中的两柄宝剑似若听到了主人竭尽全力的召唤,开始不安的震动起来,随着剑诀念出,两剑竟厉风似的脱离了他俩的手,化作两束白光,幽幽的蹿出了巨蟒的束缚。 两剑飞入天际后,不断在天幕中飞旋,划出了绝美的痕迹,两剑由并排飞掠旋转一百八十度后,又以照彻天际的“十”字形飞旋,最后白光涌入,两剑纷纷三百六十度完美旋转,最终两剑合为一剑,绽放出了如流星般耀眼的剑光。 只见那柄闪着亮光的剑从浩瀚的天幕不断翻转而下,剑尖以绝对准确的角度深深刺穿巨蟒的胸膛,一时之间,发出了爆炸般的裂响。 巨蟒感受到疼痛后仰天长啸,庞大的身躯也开始变得无力,最终松开了萧幕和亦歌的身体。 可是,原秋野绝对不是那种容易服输的人,他聚集起残留的邪力,瞬间就将宝剑震飞了出去。 随后,巨蟒再次掠入天际,它想要用自己最后的力量摧毁瓦乌冰山,幻魔红光已从它妖异的双眸中四射而出,形成了丝丝引线,只要它牵动引线,那些扎入山体的引线就会拉动山体,使之动摇,而且,巨蟒发疯似的摆动着自己的长尾,瓦乌冰山山体之中已经出现了诸多裂缝,而那些裂缝也开始随着引线的牵动而撕裂。 巍峨的冰山已快被巨蟒的长尾切为两半了,而且,碎裂的山体之间出现了道道积雪和冰川组成的洪流,时间之星的星末也随着滚滚洪流而消逝不见,眼看高达九千尺的瓦乌冰山就会被夷为平地,时间之星的封印更会随之解除,世界末日就像是近在咫尺,如此,海啸,地震,山洪就真的不再是预言,届时,所有人的梦想都会毁于一旦。 那一刻,年轻的他们已经忘乎了自己身上的伤痛,两人持剑,掠入天地。狂风呼啸,万道厉光犹如巨大气流,几似无形之物向巨蟒狂涌而去。 “铮!”忽只见巨蟒的身形一扭动,它的长尾已被“东风破”给切了下去,巨蟒瞬间消失,整个残破的身体被巨大而强烈的剑气直直打入洪流之中。 不一会儿,巨蟒聚起邪力后又如怒龙跃天,冲天而起,那一刻,空中雷鸣更急,浓密的邪恶之气再次铺天盖地的席卷天地,使得天冥神光也瞬间被邪气所笼罩。天地之间又恢复了死寂般的黑暗,唯有道道惊电向着狼籍的山巅下击而去。 风起,云涌,雷鸣,电闪。 巨蟒怒吼着撞击山体,它伤口处的黑血已经泼洒而下,覆盖了层层晶莹的冰川,以及纯白的积雪,天与地,那是黑的浸染,没有光,更没有空气,一切生灵只要进入到黑的异度空间里都会感到惊恐的窒息,生与死便切实的悬于一线之间。 此时,萧幕和亦歌凌空翻转,“东风破”绝妙的剑法挥洒在天地间,两人持剑,凌空迎上,剑身之上再次闪烁起白光,顺着白光四起,宝剑上陡然传出一股煞气,两人朝着巨蟒横飞出去。 届时,人剑合一,疾冲而至,凌厉的剑气激起片片凝滞于半空的雪花,“东风破”以绝不可思议的速度冲破飞扬的雪花,剑锋低低长啸,最终,两人手挽一转,剑尖已在巨蟒冰冷的躯体上狂野舞动,剑尖划过之处留下道道穿透内脏的伤痕。 最后一剑,两人由上至下,齐齐的将剑横过巨蟒的脖子,瞬间,它的头颅就已被斩下。 巨蟒的身体已经四分五裂,幻世魔功的魔力就此覆灭,巨蟒之身消隐不见,其后,落入雪地的是原秋野残破不堪的人身。 他的瞳孔再也没有那些妖异之光了,取而代之的是他哀痛的眼神,那双曾经澄澈无比的双眸中开始有泪水奔涌,他凝望着逐渐亮起的天幕,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柳夏,柳夏……”随后,他就停止了呼吸,整个身体由于练就魔功的关系而变得极其扭曲,但是,他恢复本色的瞳孔却渐渐闭合了,神色一如既往的淡然,在他眼睛闭上的瞬间,他似若看到了那个被他搅起血雨腥风的世界在渐渐暗淡下去,然后他自己走向了深邃无声的地狱。 正义的力量凝聚起来就足以让乾坤颠倒,而他们也因此成为了邪恶的终结者。黎明的微光冲破层层如仙女幔帐般的雾霭普照天际,黑夜和那肃杀的死亡气息终于永远消失了。巍峨的瓦乌冰山不再颤动,封印于山体中的时间之星也终于在萧幕和亦歌的誓死保护下保持了原样。 先前,那些由于剧烈震动而流失的时间之星星末又再次的凝聚而起,它们化作了赋有灵力的晶莹之光,如流星般的掠入了瓦乌冰玉之中。 那神奇的宝玉开始绽放万丈光芒,无数明丽的光笼罩在山体上,山体汲取了瓦乌冰玉的灵光后真的重新恢复了以往的巍峨与壮丽。山体之中的分裂处齐齐合并,坍塌之处更是瞬间复原。雪域的暖阳透过层层叠叠的山峦与冰川,瀑布一般倾泻而下,实在是迷人至极。 幸好瓦乌冰玉没有受过多毫损坏,它绽放出了玉身中的所有灵气,一时之间,被黑血沾染的冰山之巅已没了任何的血腥,雪依旧是如此纯洁,而冰也是依旧的剔透,未沾一丝杂质。漫天飞舞的雪花,映得天地之间的一切都是那般的明丽如雪。 冰山绝壁凌空,纵横交错,山间的溪流迂回曲折,那水声犹如琴弦,时光就在那纯粹的宁静中奔流,风雪中的迷雾如入仙境,悬挂天际的七彩之光如虹桥般的掠向天地,一时间雪峰跃金,山谷所呈现的弧线像极了一道道起伏的波澜。 冰荆花已在高耸入云的山巅之上绚烂盛开,银色,紫色,蓝色,红色,相互交错,如此迷幻的光芒就宛如在诉说一段关于瓦乌冰山的古老历史。 一切黑暗和邪恶都结束了,天地之间恢复了以往的安宁,迷幻的彩光普照天地。 那一刻,梦华王朝的所有百姓都跑出城堡,他们纷纷仰望着湛蓝的天空,享受着久违了的幸福气息,于是,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那样的喜悦之声震耳欲聋。 其中,连不少男子都喜极而泣,或许,那一刻的喜悦他们等了太久太久。 曾经,多少梦华王朝的子民为了这一天的到来而浴血奋战,最终又战死沙场?又有多少冤魂被恶魔无情的践踏?几代人的血泪终于迎来了此刻的和平与安宁。他们相信着,从此之后,梦华王朝不会再有血腥的存在,一个王朝在历经风雨之后也必将迎来属于它真真正正的盛世之景。 在诸多百姓忘乎所以的时候,两位救世主却倒在了瓦乌冰山的山顶之上,他们身受重伤不说,还元气尽失,鲜血一度顺着被剧毒腐蚀的肌肤涔涔而下。对原秋野的致命一击是他们耗尽所有元气才唤出神力,与宝剑合体的。 他们早已累得精疲力竭,只是在原秋野倒下之前,他们都告诉自己:一定不能在敌人面前先倒下!所以他们忍着,并且拼尽全力的去对付一个如此强大的敌手。他们永不放弃,大仁大义的精神最终让他们赢得了这场旷世绝杀的终极胜利! 当原秋野轻轻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们也瞬间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疲倦,终于,他们在黎明曙光到来的时刻,重重倒了下去,闭眼的瞬间,他们看见的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故乡,他们离家太久了,之前的几百个日日夜夜,也只有对故土的眷恋和曾经美好的记忆才是他们真正的精神寄托。回家!那是他们唯一的愿望,也是他们完成超负荷使命的最大动力。 他们睡了,久久的沉浸于梦里,或许,那场本就不真实的梦里有他们所奢望的一切吧…… 第一章 祈祷 浓墨般的夜色下,月精灵站于星辰之上,双手压在眉心,低声念着众多而反复的祈祷文,面容上带着悲悯的表情,她是带着公主的旨意为他们祈祷的。 弥尔教皇与几位神界长老也纷纷盘膝坐于幻灵殿,他们手握绽放着亮光的法杖,紧闭双目,尔后,他们齐齐的将各自的法杖横于胸前,向着灵殿里的埃菲尔拉神灵诚挚祷告。 埃菲尔拉在神界象征着生命的延续,教皇和长老们都希望拥有无比智慧的埃菲尔拉神灵能够听见他们的祷告,让两位救世主快快醒来。 梦华王朝的子民听闻萧幕和亦歌已经昏睡七日之后焦急万分,他们通通跑去神庙,向他们所信奉的神灵祷告,祈求二位大侠可以安然度过难关。 百姓们已向神灵发誓,如果他们醒不来,所有子民都会服毒自尽,百姓们深知自个儿的命,包括梦华王朝的前程都是二位救世主救回来的,没有他们的舍命相救,梦华王朝早就没了。 他们对萧幕和亦歌都无以回报,所以他们就向神灵发下重誓,他们定与自己的救命恩人共存亡,绝不做苟且偷生的小人。 易尘和梦华王朝各位官员更是在神庙中跪拜了五天五夜,任凭百姓们如何劝导,他们也丝毫没有离开过神庙。大到摄政王,小到各城县令,皆是诚心诚意的前去神庙祈祷。 摄政王还带头在被大家称之为仙灵树的树上刻下了对他们敬爱的萧城主以及亦将军的祝福。 那颗树是萧幕成为城主之后亲手种下的,他说仙灵树的种子源于神界,只要让它繁开枝叶,它就能知晓人们的愿望,然后将人们的愿望告知天神,天神就会助大家心想事成的。 在仙灵树的种子被萧幕洒在神庙前院后,百姓们就开始争先恐后的精心栽培它。终于,一年后,它真的长成了一颗参天大树,于是,人们欣喜若狂,按照萧城主所吩咐的,将自己的愿望刻在树上,更让百姓惊异的是,没过多久,他们的愿望真的达成了,所以那颗树也成了他们心中的神树。 其实,萧幕所谓的仙灵树只是一颗非常普通的樟树,它的种子也并非源于神界。 那是当时萧幕和亦歌所想出来的妙点子,自萧幕成为祈灵城城主之后,虽然他们每日都会召开大臣会议以及百姓代表参加的民生讨论大会,他原以为,凭借那两个大会就会让各城官员和百姓对他广开言路,让他了解百姓之苦忧,而后,他也好为百姓解苦解忧。 但是,几次会议下来,他发现无论是臣子还是百姓,告诉他的全是好的一面,只有极少的人会向萧幕倾诉一些苦处。 于是,他非常的不明白大家的所作所为,在他看来,自己也不是什么凶神恶煞的主,怎么就没人向他说明忧愁呢?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时,他就派易尘去往各城各县做了一次访问,最终,他得到了答案。 原来,百姓和官员都是站在他的立场为他考虑的,臣民们不想给他们爱戴的萧城主和亦将军增加任何的负担,所以他们也就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习惯,他们大都不愿意将自己的愿望或者苦处告诉萧幕,他们也总是想凭借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那些琐事。 萧幕已经给他们带去了梦寐以求的安宁和财富,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再增加他的负担。 得知易尘带回来的答案后,萧幕颇为感动,于是他和亦歌就想出了仙灵树的法子。他们故作玄虚的将一颗普通的树戴上神奇的面具,如此一来,百姓们就会毫无顾忌的在树上刻下他们源自内心的愿望了。 每到深夜,萧幕和亦歌再偷偷溜去神庙,将百姓们刻下的愿望一一记录下来。最后,再经过他们和易尘的商议,将百姓们的愿望一一达成。 萧幕那样做既不会伤害子民的自尊心,也可以更好的为他们做事,可谓两全其美之计。 当然,梦华王朝的子民那是非常的正直,他们从不会在仙灵树上刻下什么无理的愿望,而且他们的愿望很少是为了自己,大多都是为亲人,或者是朋友,甚至是陌生人的。 萧幕和亦歌也从仙灵树的事上领悟到了不少的人生真谛,当他们第一次看见百姓们那样淳朴又简单的愿望时,他们就无数的在幻想,如果将那颗在很多人看来赋有仙法的大树搬回现代,那又该是另外一种情境了吧? 可能,梦华王朝子民那样淳朴的愿望在现代人身上出现的机率应该会很小的,甚至会小到百分之零点零几吧。现代人的愿望,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非是车子,房子,帅哥,美女吧?! 连亦歌都曾在嘲讽自己,他说如果让他在一棵灵树上刻下愿望,他会写他想拥有一辆世界独一无二的亿元跑车。 对于20世纪的人们来说,他们生活在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这个时代没有实质上的杀戮,却多了不少的明争暗斗。各行各业无不存在着消磨人性纯真一面的潜规则,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生存法则并没有错,毕竟,时代需要进步,而推动时代进步的就是人才! 或许,在如今的职场战斗中,错的只是残酷的现实,人人都不想成为懦弱的羔羊,所以他们必须丢失羔羊质朴善良的本性,从而成为能够与之争锋的雄鹿。真与假,是与非,这些在那场不见血的战斗里已经不再重要,所有人看到的只是结果,而没有人看见,那个结果背后失去的究竟是什么? 或许,只有当人们走过匆匆的岁月的时候,他们才会明白自己为了一个结果曾失去过什么,如此浅显的道理,他们竟也无法在奋斗途中看透,只因为他们陷入了迷幻的光影之中,亦或是他们早已被现实打败,所以只好遵守同样残酷的游戏规则,不然他们的结局只会是被判出局。如此说来,这不愧是如今现代人的可悲、可笑,可怜之处。 当两个年轻人站在如今现实的对立面,感受到那一份弥足珍贵的质朴和善良后,他们欣然的一笑,因为他们不用走过匆匆的岁月就已看透了诸多道理,于是他们坚信自己的人生会更加精彩,他们也曾对饮发誓,不管现实如何,他们都会做最真实的自我,他们有满满的信心相信,命运被自我掌控就有改变的一天,只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质朴善良却充满智慧的羔羊是一定能够打败阴险狡诈的雄鹿的。 萧幕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曾经刻满了百姓们愿望的仙灵树上如今会全部刻印着所有百姓以及官员对他们的祝福吧。 如此兴师动众的祈祷与祝福还让他俩醒不来的话,估计众人都会哭死了吧。 终于,七日后的黎明,两个昏昏欲睡的小子醒来了,一醒来,他俩就不亦乐乎的闹开了。 萧幕揉揉还睡眼惺忪的眼睛,然后慵懒的从柔软的大床上坐了起来,一转身,他就瞧见了睡在另一张大床上的亦歌,那小子的睡像可真的是不敢恭维哦,完全就是头朝地,脚朝天的,估计那些曾经迷恋亦将军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姑娘们瞧见他那睡像,咱们帅帅的亦大将军的形象分可就得以风一般的速度衰减了哦。 萧幕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毫不留情的将床头的高枕扔了过去,靶子还忒准,一扔就打中了亦歌的脑袋,被猛地一惊吓,亦歌的睡意也终于是被完完全全打消了。 只见他不耐烦的朝萧幕说着,“喂,拜托,你身为国际知名的大导演好歹也要有些风度吧,在下睡得可香了,美梦连连,被你这一打岔,好梦完全没啦,真的很不够哥们儿啦。” 面对亦歌的洗刷,萧幕自然也是当仁不让,“亦大帅哥,首先我要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质问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本人的祈灵殿呢?而且你的床和我的床还并排着呢,你是那么的想与我近距离接触吗?哈哈,咱们伟大的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我可以当这是一次意外,但我必须用绝对赋有真理的真相去解释这次意外。所以,你得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 对于萧幕的话,亦歌早已听得不耐烦了,顺手又将枕头回敬给了萧幕,“什么跟什么嘛?我怎么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睡在这儿。你说咱们不会是在天堂吧?” “去你的,这明明就是祈灵殿,怎么会在天堂?你小子恐怖片看多啦?” 正说着,弥尔教皇手握法杖的走进了大殿,淡淡一笑,戴着银色权杖戒的右手微微抚摸着他长长的胡须,“二位终于醒来了,你们可是整整昏睡了七天七夜呢。月精灵,神界诸位长老,梦华王朝各城百姓以及官员都在为你们祈祷呢。好在你们没事,不然梦华王朝就真的完了,所有百姓都发下重誓,说如果你们就此昏睡不起,他们就服毒自尽,与你们共存亡,还有啊,那颗仙灵树上可全刻下了对你们二位的祝福,真是感人至极啊。” 听着教皇的话,萧幕都傻了,愣愣道,“公主呢?我要亲自告诉她,我和亦歌不负众望,顺利完成使命,从此之后,不管是梦华王朝还是神界都不会被恶魔纠缠了。虽然这个过程让我们倍感疲倦,不过,能让天下苍生永远过上安宁,幸福的日子,再多苦痛那也是值得的。” 突然之间,教皇原本欣喜的神色就消失殆尽了,那双眸子里的神色异常凝重,连手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凝思了片刻,他才开口说着,“公主,公主她为了救你们,耗尽了元气,所以…… “当日,你们打败原秋野就倒在了瓦乌冰山的山峰之上,我和公主立即前往,将你们带回了神界,没想到你们的伤势却如此严重,剧毒已经腐蚀了你们整个身体,而且,短剑刺入之处都是剑剑致命的。 “之前,我们本想前往瓦乌冰山助你们一臂之力的,没想到原秋野早已唤出魔力封印了神界,他所设下的封印具有强大的邪力,神界诸位神官合力也未能将封印破除,直到原秋野被你们打败,那由邪力聚集而成的封印才自动消逝了。 “那时,公主和月精灵准备合力施用术法将封印破除的,可被诸位神官和长老阻止,因为破除强大的邪恶封印需要她们全部的灵力,作为天神之女和赋有美丽与智慧并存的月精灵,她们的灵力一旦尽失,就会失去永世不老的特性,由此她们会以极快的速度衰退,最终与凡人一样衰老而死,这是神界众官所不允许的,而且每位长老都坚信,你们是有能力打败原秋野的,更多的人去帮助反而会对你们形成阻力。在众神官苦苦的哀求下,公主和月精灵才没有前来相助的。 “不过,众神官对你们的信任并没有错,你们果然不负众望,打败了已经成魔的原秋野,瓦乌冰山也未被摧毁,世界末日从此不会到来。 第二章 梦璃界 但是,你们的伤却让我们想破了脑袋,我们试图将你们体内的剧毒用内力逼出来,可任凭我们怎样做都是徒劳,那些毒还是以惊人的速度侵蚀着你们的身体。最后,月精灵带来了六界之外的雪梦圣水,那水是月族族人前往梦璃界,经过千辛万苦才得到的圣水。梦璃界是九天以外的一个国界,那里的生灵都是相同的发光体,但他们是超越六界的生灵,所具有的超能量自然胜过神界。 “可是,梦璃界的生灵一般不问世事,他们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它们与神界中人同样具有永世不老的生灵特性,但那并不是因为它们拥有纯精灵神灵血统,而仅仅是因为梦璃圣水的原因。 “据说,梦璃界是因为行星陨落而形成的,大约千年之前,星辰中的一颗行星突然脱离轨道,又受到了其他行星的撞击,所以就从此陨落了。那颗行星陨落后爆发了巨大的能量,然后形成了一个洞,任何世间生灵只要进入陨落洞就会瞬间逝去生命,而且由于大洞的形成使得世间多处出现了塌陷的情况,于是天灾不断。 “可不久之后,大洞就自然消失了。在灰飞烟灭的瞬间,它化作万道光芒升上了比月族还高的高空,光芒从空而没,最终形成了一个个可爱的发光体。同时,还有诸多的奇异生灵横空出世,梦璃界由此形成,在那里存在着众人无法想象的奢华宫殿,阁楼和街巷,当然还有一座雪梦圣山。 “那山是由陨落行星的星末凝聚而形成的,在雪山之上有一道瀑布,冰凉的瀑布之水会顺着陡峭的岩壁汇入到梦达加斯流域,每隔三百年,梦璃界的生灵们都会前往梦达加斯流域汲取那雪梦圣水,圣水可以补充他们的光,因为发光体一旦失去光源,他们就会因此枯竭而死。 “梦璃界存在了太多的神秘之处,神界知晓的也为数不多,那个异度国界里似乎总隐藏着什么强大的力量,使得我们的术法和法器全部失去效力,无法知晓那遥望而不可及的梦璃界到底发生过什么,更不知道,它们到底是怎样生活的。 “我能跟你们解释的只有,行星陨落形成了黑洞,而黑洞以其恶魔般的魔力吞噬了不少接近它的生灵,黑洞可以让生灵逝去生命,而且让他们消失的无影无踪,被黑洞吞噬的生灵无法去往彼岸转世,当无数的魂魄聚集而起冲击黑洞,想要摆脱束缚的时候,黑洞自然无法再承受那冲击力,随之灰飞烟灭。 “由此,生灵们获得了自由,但它们发现,自己所存在的异度空间根本没法转世回到从前,绝望之下,没有真身,只是发光体的他们就去往了比月族还高的高空,以获得不问世事的安然,因为他们不想再回到从前被众人管束的日子了。去往梦璃界,他们可以主宰一切。在他们升上高空之际,黑洞破灭的碎片受到虚幻身体中灵光灵气的吸引,从而幻化为了一座座富丽堂皇的宫殿、阁楼,而曾经隐匿于黑洞底的行星星末在灵光灵气的带动下也逐渐的凝聚而起,最终形成了雪梦圣山,同时,圣山中的圣水也让梦璃界生灵永世不老。 “天神虽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他也必须遵守自己的承诺。有一次,天神和天兵深受妖、魔二界的埋伏,死伤无数,天神也因此被剧毒侵扰,危在旦夕。众神官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危急时刻,丹菲尔公主孤身御剑闯入了梦璃界,请求他们将雪梦圣水赐予天神,因为那圣水还有神奇的解毒功效,可解天下百毒。 “梦璃界的公主深深被丹菲尔公主的诚心打动,毕竟她为了救自己的父亲甘愿牺牲自己,最终,梦依公主说服自己父亲将圣水交给了丹菲尔公主。天神的毒也因此被解除。 “待天神康复后,梦璃界的国王亲自写信给天神,他说由于星辰的变幻,迫使陨落行星的星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不少行星脱离轨道,撞击雪梦圣山。如此一来,雪梦圣水就不会再是远远不断的了,雪山受到行星撞击后,曾经凝聚而起的星末就会逐渐松散,雪山因此也会动摇不已,山峰之上的冰瀑布更会由此枯竭,所以他不希望梦璃界和世间有任何的瓜葛,他们不会对天下形成干扰,同时,他也不愿意天下生灵再去干扰他们。不久后,圣水枯竭,他们就会消失在梦璃界了。 “天神深知雪梦圣水对梦璃界生灵的重要,所以就向国王承诺,永世不得再干扰梦璃界。这也是为什么没人向你们提及梦璃界的原因,天神的承诺已让梦璃界与天下画上了清界线,不管是梦璃界有了困扰,亦或是神界有了困难,双方都不会再干扰彼此。梦璃界的生灵不仅需要圣水的补充,而且,他们一旦离开梦璃界,他们的身体就会产生与光源排斥的反映,从而让他们逐渐死去。 “可这一次,你们中毒之深,所有人能想到的替你们解毒的方法都用了,可还是毫不见起色。于是,月精灵提到了雪梦圣水,为了救你们,月精灵带着丹菲尔公主的旨意,偕同几位族人御剑再次去到了梦璃界,并将实情告知了掌管圣水的梦依公主,希望她能赐圣水拯救你们二位。 “当年,天神在自己的承诺中有提到,如神界之人违反承诺,神界中人都将折寿三千年。而月精灵却向梦依公主恳求,说她愿意废除自己永世不老的特性,并折寿一万年,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行为拖累所有的人。如此一来,她的生命就仅剩下三百年了,三百年在你们那儿可能就只有三天吧。 “雪梦圣水确实在以惊人的速度枯竭,曾经广袤无垠的流域如今都成为了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溪,近百年,梦璃界的生灵们也死了不少,只要他们的发光源消失,他们就会立刻死去。梦依公主非常的善良,可要赐圣水,必须也要让国王同意。 “当日,国王对于月精灵冒昧的闯入梦璃界而感到非常的气愤,但他了解实情后也非常的敬佩你们二位,可是,如果慷慨的赐予我们圣水,那意味着不少的生灵又会失去光源,枯竭而死。所以国王向月精灵提出,让月族族人全数失去永世不老特性的要求,第一,这是对月精灵违背天神承诺私自闯入梦璃界的惩罚,第二,这样也保持了公平,双方都有所缺失,不然,梦璃界生灵们是绝对不会同意国王再次将圣水赐予我们的。 “月精灵和几位月族族人立即答应了王的要求,她们由此拿到了雪梦圣水。” 在你们喝下圣水后,剧毒终于是解了。可你们经脉全断,元气耗损严重,还是一副命在旦夕的样子,而且,如果你们在八个时辰内还未醒来,你们就真的要长睡不起了。于是,诸位神官一起将内力传输给你们,可仍是无法接起你们所断筋脉,让你们恢复元气,你们的心脏已经坏死了。欧士英伯爵,我,公主都一一尝试了,你们连一点反应都没有,恢复元气的灵丹妙药都喂给你们吃了,也还是照样吸收不了。 “最终,公主施用了“移心术”,就是用她的生命之源换掉你们已经坏死的心脏。公主的生命之源就是那颗神树所结的果实,当日,她将维系她生命的果实摘了下来,幻化为了两颗心脏,然后施用“移心术”,替换了你们的心脏。“移心术”是神界皇室的绝密术法,外人以及诸位神官皆没有权利练就此功,作为天神之女,在她成年之际,天神就必须将“移心术”交予她,因为作为公主的她是承载着维护整个世间生命的责任的,但是,拥有纯精灵血统的他们也并非是万能的,“移心术”是用来救人的,永世只能使用一次,且所救之人必须是能够替公主分担责任的英雄。 “只要公主使用了“移心术”,她的生命之源就此枯竭,元气尽失,从而长睡不起,虽然她不会灰飞烟灭,但她的呼吸和脉搏都会失去,没有知觉的躺在殿中。 “天神很清楚,一旦公主使用了“移心术”的后果,但,那就是他们的使命,也是摆脱不了的宿命。他们有责任那样做,或许,天神早已预知了一切。 “他知道,他的女儿最终会因为救你们而施用“移心术”,所以他专门为公主修筑了一座斯达拉宫殿,这是在公主摘下生命之源后,才发现神树背后隐藏的宫殿的。那座宫殿是按照公主最喜欢的风格修筑的,宫殿中的每一件陈设都极尽奢华,现在,公主就躺在斯达拉宫殿之中。 “当时,公主非常淡然的对我们说,能够救你们,是她莫大的荣幸。这些日子也是你们教会了她如何去爱每一个人,她看着你们一步步的让梦华王朝繁盛起来,她感到无比的欣慰,你们是真正的英雄!她祝福你们早日与家人团聚,也希望萧城主和亦将军都能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来梦华王朝之后,辛苦你们二位了,为了正义,为了和平,你们浴血奋战,舍己为人,是所有人都值得敬佩的侠士。同时,她也请你们不要难过,她做的只是她分内的事,只要你们能顺利回到现代,与家人团聚,那么,她就可以安心了。 “谢天谢地,你们总算是醒来了,公主说过,只要你们醒来就没事了。众人都怕你们从此不再醒来,所以又是诵读祈祷文,又是拜神灵的,好一幕兴师动众的场景哦。原来天神中毒之时,百姓还没那么紧张的,你们两个小子,真的是深入人心,深受百姓爱戴呢。” 听完教皇的话,他俩纷纷跳下床,萧幕更是激动地抓着教皇的神袍,战栗道,“为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们难道就不知道阻止月精灵和公主吗?竟然放任她们牺牲自我来救我们,你们明知道公主对于神界和整个天下的重要性,为何还要让她那样做?她和月精灵都是如此的善良,不应该为了我们而牺牲自己的,那不值得。不管是对付龙鳞神,还是原秋野,这都是我们心甘情愿的,就算因此而丧命,那也是我们的宿命,不该拖累任何人的。” 教皇紧紧握住萧幕和亦歌的手,满是皱纹的嘴角微微上扬,只见他轻言道,“孩子,难道你们不明白吗?我们有责任将你们带来梦华王朝,就更有责任将你们平平安安的送回现代,你们要是死了,那些深爱你们的人怎么办?你们的父母,朋友,情人,甚至是你们的影迷、车迷,他们会痛不欲生。 “这是我们任何神灵都不愿意看见的,但是,整个神界能够救你们的只有雪梦圣水和公主的“移心术”,我和众神没有资格练就“移心术”,更没有神力可以救你们,因为她是公主,是天神的女儿,那么,她就无法摆脱早已注定的宿命。 “我们非常敬爱丹菲尔公主,她变成如今这样,我们也十分的痛心,但我们并不能阻止她,因为,你们得活着,然后毫发无伤的离开梦华王朝,这也是公主最大的愿望,当然,更是我们所有人的愿望。” 亦歌脸色惨白,他严肃道,“教皇,带们去月族,好不好?我和萧幕得去那里,当面向月族族人谢罪,还有,我们想去看看公主。” “好吧,我就知道,不让你们去看看,你们是不会死心的。” 第三章 英雄归来 随后,教皇就载着二人御剑飞行,穿破层层雾霭,到了月族。 此刻,月精灵正带领她的族人在狂欢庆祝呢,庆祝二位英雄大难不死。 从幻象里得知他们醒来后,淳朴的月族族人更坚信了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就算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三百年,他们也未有一丝感伤,相反,他们要在最后的三百年里尽情狂欢,他们唱歌,他们跳舞,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看着那一幕,他们的心就如被利器刺中般的疼痛,他们来到梦华王朝是为天下之人解除后患的,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却害了最为淳朴的月族,以及善良的雪樱和丹菲尔公主。 他们不敢想象,当云焕回到梦华王朝,看到他的姐姐如此憔悴的躺在床上,他会有怎样的感受? 月族族人拥有高强的法力,他们原本是可以永世不老的,可如今,他们的生命就只剩下短短的三百年了,但此时此刻,却看不出他们的任何悲伤,那样的坦然着实让两个大男孩震惊不已。 他俩走到月精灵身旁,诚挚的望着还在狂欢的族人,道,“月族的族人们,对不起,是我们害了你们,你们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但是,不管我们人在何处,你们都是我们心中永远的英雄,我们会永远将你们铭记在心。” 这时,身穿盛装的月精灵轻盈的走到他们面前,微笑道,“萧城主,亦将你们,你们言重了。当日,如果不是你们的父母,月族也不可能获得自由,月族的圣物是他们要寻找的宝物之一,你们的父母真的是非常伟大的人,他们不畏艰险,翻山越岭,只是想要你们平平安安的回家,我们顺利的将圣物移交给了他们,由此,天神对我们的禁锢才由此解除。 “当然,这并不是天神严苛,而是我自己太天真了,才会闯出大祸。你们的父母很想念你们,所以我们又岂能不救你们呢?梦璃界国王很仁慈的,我们违背誓言私闯梦璃界,他都没有计较什么,也不用连累神界众人就可以替你们解毒,这等好事,我们又怎会不去做呢?况且,能救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月族族人都引以为傲!” 族人们也停止了舞蹈,一位身穿流星纱裙的女子兴奋的说着,“萧城主和亦将军救了梦华王朝,更救了天下,我们所做的一切太微不足道了,就像丹菲尔公主说的一样,只要你们平平安安的与家人团聚,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女子的话引起了所有族人的共鸣,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对他俩的祝福。 其中,一个留着刘海的小男孩淘气的扯着萧幕的衣角,“大哥哥,你是我们大家的骄傲,我要将这柄月蝶短剑送给你们,我父亲说过,只有真正的英雄才配拥有月蝶短剑,我希望你们拿着这柄剑可以除掉更多更多的坏人。”说着,小男孩就将一柄蓝色光剑递给了萧幕。 萧幕本想拒绝的,因为他一看便知,那柄月蝶短剑绝不是普通的剑,但在他还未开口说话时,就被月精灵阻止了,“萧城主,你就收下吧,那是小英的一片心意,他一直都在寻找月蝶短剑的真正主人,你们可不能让他失望哦。” 听了月精灵的一席话,萧幕也就将剑收下了,并弯下身子,抚摸着男孩的头,“小英,谢谢你。哥哥答应你,我一定用这柄剑铲除更多坏人的。” 瞧着那一双双对生命充满渴望的眼睛,亦歌终于问出了他心底的话,“月精灵,梦璃界国王收回了你们无止境的生命轨道,那么,他应该有能力让你们恢复吧?” 听着亦歌的质疑,月精灵凝思了片刻,才道,“亦将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 亦歌的话斩钉截铁,“不要管我问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只管回答我,是亦或不是。” 月精灵上前一步,“亦将军,不用你和萧城主劳心了。天下生灵都有自己的宿命,而这,就是我们的宿命。既然承诺了国王,那么,月族族人就不会再反悔,不管发生什么,月族族人是绝不会违背承诺的。我不希望亦将军让月族族人成为不守承诺的人。” “月精灵,我只想让你明白,生命是上苍赐予的,任何神灵都没有剥夺它的权利,在我们那儿,是没有人用生命来做交易的,同样,能够剥夺我们生命的只有法律和病痛,一个人只有犯了死罪,法律也才有资格剥夺他的生命,你们既没犯罪,也没患上什么不治之症,所以,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你们的生命,就算是国王,也不可以。 “至于雪梦圣水才可以维持梦璃界生灵的生命,在我看来,那非常的不全面,或许,雪梦圣水确实对他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那只是很浅显的一方面。所有人想到的都是结果,也就是如何延长生命,而没有人想过起因,也就是为何每隔一段时间,那些发光体的光源就会消失。 “当然,现代的物理学和生物学理论就可以解答这一谜题。首先,那些发光体是无数的微分子组成的,黑洞消失后遗留下的就是那些分子,只是,唯一不同的是,那些分子具有了生命,也有了像人一样的身体,它可以思考,可以完成一切心理和身体的行为,它们之所以拥有生命,也是因为每个分子都具有能量,当原本细微的能量聚集到一起,就会产生更大的能量,使得组合而成的新结构分子能够发光,这是由于能量的释放,一旦能量释放,分子就会发光。 “按照常理来讲,那些分子的能量是可估量的,它与地球的引力以及重力也是相排斥的,所以,它们才会前往你们所说的六界以外的异度国界,那里,其实就是我们所不知的外形世界吧,能够维系它生命的物质当然与地球有着不同之处,新型分子所释放的能量也只有那里才能适应,因为那里独特的环境会形成相应比例的引力、重力,还有水,空气,拥有了那些生命承载体才使得他们能够存活下来。由此,他们一旦离开那里,就不会有存活的机率,这才是梦璃界生灵不问世事的最主要原因吧,它们不能离开那里半步。 “但是呢,那些分子的活动和我们一样,像平常,就算我们不做运动,但我们的大脑以及细胞、血液都在运动,所以还是会消耗我们体内大量的能量,所以我们才会感觉饿,感觉困乏,这显而易见了啦,分子和我们的运动是相同的,当它们进行有机心理或身体行为时,分子中的能量就会以运动的多少而逐渐衰退,当然,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的,而当它们的能量消耗到一定地步时,它们的光源当然会不足,光源不足就是分子能量缺乏的最明显体征,由此一来,它们才会汲取雪梦圣水补充能量。 “至于雪梦圣山呢,可以这样解释,天神说过,它是行星陨落之时的星末凝聚而形成的。其实,说简单一点,它也是分子组合形成的现象。行星的星末无不具有着超能量,这种能量,相当于地球的几百万倍,而且这种能量不是单一的,所以才导致了相同的分子结合在一起组成了新型分子结构。 “但那山应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雪山,你们之所以会很确定的认为那是雪山,是因为视觉差异造成的。 “那些发光体,就是你们所谓的梦璃界生灵,它们自身会绽放出一种光,而那种光源所具有的元素并不同于地球光源元素,所以当你们看见那些光时,就会让你的瞳孔急速收缩,当瞳孔不能以正常速度收缩时,就会产生视觉差异,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幻觉,幻象。你们收缩的瞳孔通过奇异光芒看见那些新型分子结构时,它们就会呈现出形态不一的物体,比如说雪山,宫殿,阁楼,那些其实就是不同的分子经过分离又再次组合后形成的形状。 “当然咯,新型分子结构可以是动态、有生命的,也可是静态、无生命的,你们所看见的宫殿,阁楼,就是静态、无生命特性的新型分子结构。 “你们所谓的瀑布也只是一种附着在静态分子上的动态组合分子,而那些汇入河域之中的水就是那颗星球里所具有的水源,就像我们的长江黄河一样,之所以拿水可以补充光源能量,是因为外星之上的水含有多种新型元素与矿物质。那些元素与矿物质在进入到分子内部时,无形之中就形成了一种力量,将光源体中分散游离的分子再次凝聚在一起,一旦分子凝聚,又会产生新的能量,如此周而复返的消耗能量后又补充能量,经一周循环,最终回到原点,使得分子组合能够再次发光运动,而它们如果失去了将分子凝聚而起的那股力量,它们就会将能量消耗殆尽,最终枯竭消失。 “我知道,当下你们一定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关于雪梦圣水解毒之事。其实,也很简单,那颗星球中形成的水因子成分里定是含有一种可溶解剧毒的元素,剧毒的形成也是因为多种高危元素混合而成的,那些元素一旦混合,就极难溶解,就像冥顽不灵的石头。所以,当我们中毒后,教皇用尽了灵丹妙药也不能替我们清除剧毒,就是因为那些药里的元素根本没有溶解高危元素的能力。而那圣水则不同,因为它奇异的组成元素和矿物质反而对形成剧毒的高危元素有了威胁,当水进入我们体内后,两种元素相互撞击,而与之前不同的是,新型元素不再被高危元素所吞噬,而是逐渐以自身的能量溶解了那些高危元素,所以我们体内的剧毒就由此被解除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有信心让你们所谓的梦璃界国王收回成命,只要他一松口,教皇就可以帮你们恢复无止境的生命轨道。如果我没猜错,那国王根本没有什么法力让月族族人的生命只剩下三百年,他在我看来,不过是一个外星人而已。当时,国王只是下了一个命令,真正帮他完成那个命令的应该是弥尔教皇吧,因为他手中的法杖可以才能让他完成这件事,恐怕是公主,也不具有这个能力哦。 “你们串通好了,骗我和萧幕,因为你们怕我们知道后会怪罪弥尔教皇,永远记恨他。而我刚才问月精灵,国王是否有能力让你们恢复无止境生命轨道,也是在试探她。月精灵,非常的抱歉,你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你,所以我才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 “而我和萧幕要做的就是前往梦璃界,与那里的外星人进行谈判。我想,只要我们找到可以补充他们能量的代替品,国王是没有理由不答应我们请求的。雪梦圣水稀缺那是意料之中的,那里的水资源可不能与地球相比,它所具有的元素和功能越多,那么它就会越稀有。现如今,地球上的水资源都告急了,更何况未知的外星呢。科学确实能使人进步,我终于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真谛了,不要把所有东西都神奇化,要用正确的理论去解释异界现象,这样才是一个时代进步的表现。” 亦歌的“演讲”足足进行了两个时辰,所有的人都听得目瞪口呆,但是除了萧幕,其他就像是在听天书一样,纷纷仰着头,目不转睛的望着亦歌,眼神呆滞,神情木讷,估计他们早已乘坐飞机到达了更远的星球了吧。有些老者还将亦歌的分析当做是催眠曲儿呢,听着听着居呼呼大睡了,不时还发出一两声怪叫。 不过,从头到尾,萧幕听得那是全神贯注,完全就是投入了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去倾听。那些理论可能已经深深的扎根在他脑里了吧,听完后,连他自己都在傻笑,毕竟上了十多年的学,他上课也没听得如此投入过,完全就是身临其境,早已遨游到充满奇异色彩的外星去了。 第四章 蓝色银河 看着亦歌一副疲倦的样子,月精灵立即为他端去了一杯卡布丁洛绿茶,他接过纯金的方形兰洛花杯后,一口饮尽,那真是一个豪爽派,颇有《天龙八部》中乔峰饮酒的那范儿。 不过,众人倒乐呵呵的笑了起来,亦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夸张之处,低声道,“我太渴了,所以喝得有点急,真是让各位见笑了,见笑了。” 小英一溜烟儿的跑到亦歌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角,示意他蹲下,然后轻轻地将嘴凑到他的耳边,道,“亦哥哥,卡布丁洛茶需要慢慢品尝的,至少要喝七口,才能感觉到这种长在岩石缝中的茶叶的清香和甜味儿。你刚一口就喝完了,不仅感受不到茶的清香,还会有涩口的苦苦的感觉呢。” 听完小英的话后,亦歌立即感到了口中回味的苦味儿,那味道让他眉毛不经意间就皱的跟个老头似的,众人再次发出一阵笑声。 萧幕一拍亦歌的肩膀,“小子,这是常识啊,哪有人像你这样喝茶的,你当喝可乐啊。某些时候的豪爽,那是绝对错误的,明白吗?” 亦歌也顺手搭上了萧幕的肩,“喂,你真的很不够哥们儿啊,每次都洗刷我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你要知道,一个人在打击遭受过多后,他的神经系统会出现变异情况,到时候,他就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比如把你这位世界著名导演扔去猪圈喂猪。哈哈哈。” 这时,气急败坏的萧幕一拳就打在了亦歌的胸口,“臭小子,你就吹吧,反正你这伟大科学家的称号也是未经权威部门认证的。不过,今儿个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那些结论你是怎么总结出来的啊?你大学不是攻读的经济学吗?你又没去物理系,而且你的最大爱好是开赛车,这跟科学扯不上任何关系吧,那么,你是怎么知道那些的?难不成,你就是传说中IQ200的天才?” “天才?萧大导演,你难道不知道,天才的直译就是天生的村蠢才吗?“天才”二字早就OUT了,不用多说,哥就是个传说!简单明了,哈哈。 “其实,我从初中就开始喜欢物理学和生物学了。那时候,我的物理和生物成绩开始全年级数一数二的,初三的时候还利用物理原理做了个小发明,就是利用几种力的相通之处,加之磁场理论做了个便携式提拉多用包,当时我那发明还申请了专利的,得到了多位学术专家的好评。不过,那个包制作复杂,大多数人懂不了其中的原理,所以,至今也未投入到批量生产中。 “到高一的时候,我开始迷上了天文学,那时候,我一个人偷偷跑去赛车,好不容易得了一万元的奖金,但还是不够,我就花光所有积蓄,再加上奖金,买了一架高倍望远镜,好好的观察神奇而浩瀚的星空。那时候我也常跑去科技博物馆了解各种火箭发射原理。当然,生物学中的分子理论也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跟随高中的生物老师做了不少实验,由此还发表过论文呢,报刊上也有刊登,只是那时我还没什么名气,没人关注我的论文。虽然因为家庭原因,我最后攻读了经济学,也对赛车情有独钟,但闲暇时间我还是会做做小发明,搞搞实验什么的,也算是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嘛。 “先前当弥尔教皇提到梦璃界的时候,我就在思考这个问题,试图用现代的科学理论去解释那一切,因为总有直觉在告诉我,那所谓的梦璃界不过是他们所看到的幻象罢了,一切用科学的正确的理论去解释就变得简单多了。你知道古代人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就是呆板!他们总是用一些陈旧又错误的理论去看待一切,不要担心,只要信念犹在,不管是雪樱,公主,还是月族,他们都会没事的。” “可是,我们并不知道是何种元素可以让他们的能量恢复,既然不知道,我们又怎么去寻找替代品呢?不是吗?” “哥们儿,你的脑袋不要那么呆板嘛,跟个古代人似的。我们又不是真正的科学家,没必要为那些未知元素纠结,我们要绕过这个障碍,继续勇往直前,事情没那么复杂啦。既然他们缺失能量,我们就利用充电器的原理,让他们得以充电就ok啦。至于那个电池,应该就是那颗星球上的任何一种资源,你想啊,那些水是从外星表面汇入到河域的,如此想来,既然都是那里的资源,那么,不管是水,还是一棵草或是其他,它们一定具有相同的性质。就像我们人一样,同样来自地球,不管我们是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还是非洲人,我们都具有相同的关于地球人的特性,不是吗?只要我们找到那种与圣水相通的资源就大功告成了。” “好小子,挺聪明的,整天就知道吃牛排的人,大脑内层细胞果然要高人一等哦,确实对你真够佩服的,那我们这就去梦璃界谈判吧。” “不忙,我们还有三百年的时间呢,当务之急是去斯达拉宫殿看望公主,我想,我们一定可以找到方法救她的。” “公主不是说过,待我们完成使命,就是回到现代的时候了吗?如今看来,我们的机会渺茫了,听天由命吧,我萧幕是不可能为了自我利益,而丢下这里的一切不管的。”说到这儿的时候,萧幕忐忑了,那双眼睛里已经充满了对家的渴望。 “萧城主,不必担心,在你们前来月族之前,我已经用幻镜看到了云焕等人的行程。他们已经在冰岛寻找到了最后一件宝物,但是,他们需要回到中国,前往云南境内的香格里拉景区,登上那里的最高峰,然后再将寻找到的几件宝物放于山峰之上的一个洞穴内,那个洞穴非常的隐秘,希望他们能够发现它。洞穴无底,是与通往神界的天极眼相通的,在宝物进入洞穴后,洞里的神力会让几件宝物相互融合,最后化作一束蓝光穿越神界,将星辰轨道逆转,当所有星辰随之逆转时,时空隧道之门就会开启,你们顺着时空隧道,就会回到原来的地方了。”月精灵说着。 听完此话后,萧幕那种忧郁又深邃的眼神终于烟消云散了,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宏亮许多,“看吧,亲人之间不管相隔多远,总是心有灵犀的,我相信,等我们处理好这里的一切,那些宝物就会乖乖的相聚了,太棒了!亦歌,我们快走吧,救大家要紧。” 亦歌捧腹大笑,“是你一直在那里念叨,不然我老早就走啦。你们当导演的,就是台词特别多。哈哈。” “我说的都是重点,又不是废话,为了不让你这挑剔的赛车手再对我有什么意见,我决定,说完此话后,我会立即变身为,行了吧?那么,月精灵,我和亦歌先去看看公主,然后去梦璃界找那些外星人谈判。有我们在,你们都不会有事的。可爱的族人们,尽情狂欢吧,为了我们最后的胜利,耶!” 之后,弥尔教皇又带他们去到了斯达拉宫殿,那里离天殿很远,甚至连教皇也才去过两次。 斯达拉宫殿是一座悬浮于半空的宫殿,宫殿之下就是滔滔不绝的蓝色银河,因为那条河横跨了神界的整个西南区域,那河水无论在何时都会绽放着迷人的蓝色,远瞧去就像一片海似的,而且每当夜幕将至,广袤的河面上又会闪烁起丝丝银色光芒,令人心旷神怡。蓝色银河本来是没有名字的,它是天神造就万物时就已经存在了的,但那条河的源头位于神界尽头,也是诸多生灵转世之地。 几千年前的蓝色银河是透明的,澄澈无比,当人们的生命逝去后,那些陨落的亮星就会沉入那条河的河底,随后,透明的河面上就会显现出逝者的名字,如若是十恶不赦的恶徒,亦或是心术不正之人,他们的陨落之星在沉入河底后,河面上就不会呈现出他们的名字,因为那意味着他们没有资格转世,唯有生生世世受着神灵诅咒的煎熬。 在名字显示后,长河的源头届时就会出现一个急速旋转的漩涡,人们的魂魄就会漂移进入水流漩涡,漩涡的尽头就是“彼岸”,只要他们到达了“彼岸”,就可轮回转世,诸位神官都很清楚,那里是神界圣地,更是生灵转世之地,外人不便冒昧打扰,所以就算天神没有下令,他们也不会轻易前往河流流经之处。 可是,曾有一位天兵统领为了一己之利,摧毁了整条河流。 统领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结识了一位闯荡江湖的侠女,他着实被女子的率真善良所打动,两人一见钟情,彼此相爱。 统领害怕与凡人相爱会触犯神界律令,但他作为天神最为宠信的大臣又不忍心欺骗天神,最终,他将与侠女相爱之事告诉了天神,并表示他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只要能与她相爱。 天神可不是如此呆板之神,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天下太平,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也从来没有在乎过神界与凡间的身份地位差别,只要两人真心相爱,他没有任何理由成为别人相爱的阻碍。 但是,他很清楚的告诉过统领,在考虑儿女之情时,也要完成作为神界天兵统领的责任。 神界大统领属神界二品官,其自然拥有神灵二级血统,没有寿命之限制,除非战死,不然,他就永远有责任维护神界的安宁。 而她却是一个凡人,生命不过匆匆几十年,轮回转世之后,她会成为谁,天神也无法知晓,到时候,统领就会永生永世受着思念她的煎熬。 再者,无论是他还是她都没有权利改变世间秩序,延长各自寿命,一切乃是注定的宿命,一旦违背,他俩都将受到永生永世的诅咒。 统领很明白天神所说的话,可他仍然执着的与她相爱,直到她逐渐衰老死去。 那晚,统领看着她所对应的那颗星辰从天边陨落了,他知道她的魂魄会去往那条生命之河的源头转世,为了让她在转世后还能记得自己,两人又会因此相遇相知相爱,所以他竟不顾一切的前往了那条河的源头,将一颗他从神殿暗盒中偷出来的赤血丹碎为粉末投入了漩涡之中。 他曾听其他神官说过,赤血丹有让人的魂魄感知到曾经发生过的一切的神奇功效。所以他认为在神丹进入漩涡后,会与她魂魄产生感应,由此她就不会忘记他们曾经相爱的点点滴滴了。 可是,他的愚昧与冲动却造成了生命之河源头大乱,澄澈无比的河水立即被赤血丹污染,赤血丹只是一颗神界还魂丹,是救命的灵药,根本不是可以让死去的人记得过去的仙药。 赤血丹立即在漩涡的水流中溶解,由于它是一颗以毒攻毒的药丸,所以它是由很多毒药混合制成的。赤血丹溶解后,毒性蔓延了整条河流,使得所有前往彼岸转世的魂魄都去往了地狱,永世都没有转世的机会。 那是因为赤血丹溶解了聚集于长河源头的灵气,灵气尽失,那条河自然就变成了一条罪恶之河,所有前往此河的魂魄都会被带去地狱。 天神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立即降了统领的职,并将他关入思冥殿,让他好好的反思自己的过错。 为了不让更多的生灵深受其害,丹菲尔公主在得到天神允许后,前往了被毒浸染的生命之河,她聚起所有的灵力,施用法克拉权杖,瞬间就将黑色的毒河幻化为了一条如大海般湛蓝的蓝色河流。公主是竭尽全力才将河中的毒性消除的,但那条灵河也不再具有灵性了,它不能承载着生灵的魂魄前往彼岸转世,从此之后,它都将成为一条普通的河流。 当河流中的毒性被彻底消除后,公主与月精灵同时施法将此前被带入地狱的正义魂魄一一召唤了回来,天神也在凡间的天地尽头用法杖重新幻化出了一片一望无垠的大海,那片海就叫“彼岸之海”,所有的星辰陨落后都会没入海底,然后前往彼岸之海转世。 此后,天神还是饶恕了统领所犯下的罪,恢复了他的统领一职,他也曾真心悔过,决定一心为维护神界安宁而鞠躬尽瘁。 最终,他在与龙鳞神的搏斗中,被恶魔残忍杀害。 他的躯体被恶魔的利爪片片撕裂,他的心脏也因此落入了蓝色河的河底,任由公主怎样召唤,也没有唤回他的生命之源。 其实,他的心脏在落入河底后,就已化作了一颗灵珠,那珠子每到夜晚就会绽放出闪闪的银色光芒,然后反射向河面,所以看上去河面是银光闪闪的。 那是统领为了赎罪,在临死前才自己禁锢了自己的生命之源,他知道面对邪恶的龙鳞神自己是必死无疑,所以他才施用术法对自己下了禁锢之令,他将永远也无法去往彼岸转世,这是他对神界众人以及天下生灵表示的歉意,也是对他曾经愚昧的惩罚。 禁锢之令是每任天兵统领的专属术法,原本是用于他们背叛天神后的惩戒,没想到统领真的向自己设下了禁锢之令。此术法所使用的神语各不相同,只有施法者才知道,所以公主用尽心思也未能解开那层禁锢之令。 禁锢之令在以前也只是一种形式,以免统领们轻易背叛,当然也是对他们的一种警示。但天神没想到的是,他的这道指令却害死了自己深爱的大将,此后,禁锢之令全数取消。 而统领也成了众神官敬佩的大将,他的忠心,他的勇敢与承认错误的态度是天神常常教导众人需要遵循的。 因为他的正义之心感动了世间万物,所以他的生命之源在沉入河底后才会幻化为一颗灵珠,在漆黑的夜晚,照亮星辰。公主非常喜欢那条河,便取名为“蓝色银河”。 每当公主感到困惑的时候,她也会前往长河的源头,望着那幽幽的蓝色之河,她似乎就可以感受到一丝丝的慰藉与开阔。而天神将斯达拉宫殿建于蓝色银河之上,也是出于对公主无限的爱吧。他知道,那条河是给自己的女儿带去众多灵感与安慰的地方,所以他希望丹菲尔公主即便失去了生命之源,也可以化作那颗亮星,照彻天际,然后将所有的那宁与幸福都赐予芸芸众生。 第五章 斯达拉神殿 在他俩随教皇御剑飞行横跨蓝色银河之后,他们正式进入了斯达拉宫殿,宫殿外是一个环形广场,广场中央赫然屹立着一尊神像,神像刻的是一个女神手持宝剑,象征着和平与胜利。 那神像的模样就是依照丹菲尔公主的样子雕刻的,那曾是公主最大的愿望。 在神界,只有让天下众生都为了信服和敬爱的神灵才有资格向天神要求雕刻自己的神像。当然,神像也是神界的最高荣誉,任何权杖、法器都不及于它的塑造,而且,神像也代表着永恒,喻意着永生永世都将被世人铭记。 丹菲尔公主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希望天神亲自为她雕刻一尊神像,如此一来,就算她往后遭遇不测,只要众神官们望见她的神像,那么,大家就不会那么轻易的将她忘记了。 可是,每次她向天神提出请求时,天神都说她还不够资格,她必须毫无私心的让天下众生都信赖和敬爱她之后,她才拥有一尊专属神像的权利。 或许,作为一位父亲,天神只是在用这种方法激励自己的女儿吧。 其实,很早以前他就在呕心沥血的雕刻丹菲尔公主的神像了,那尊神像瞧上去没有丝毫瑕疵。公主的眼神,容貌,简直雕刻的栩栩如生,连裙摆的弧度都是如此的自然。 天神是相信自己的女儿的,他有足够的自信相信她可以成为那样一个令天下苍生都爱戴的女神,他也准备在一个适当的时机,将此神像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女儿,可惜,还没等他亲手将那件最为珍贵的礼物移交给女儿,他就永远离开了她。 而那尊神像也留在了神殿广场上,直到公主在摘下生命之果,瞧见树下的那封信时,她才找到了隐秘的斯达拉宫殿,并在宫殿的广场上发现了那尊神像。 当时,公主跪倒在神像前,足足哭了两个时辰,那一刻,她似乎感受到了父亲给自己的爱远远多于她给父亲的爱。 所以,为了达成天神那个最终的美好愿望,公主下了一道旨意,差遣教皇在她救了两位英雄后,定要将她送回斯达拉宫殿,她要永远的睡在天神亲手为她建造的宫殿里,在那里,她可以感受到所有的爱,那样她就不会再感觉孤独了。 听教皇讲述完,萧幕和亦歌也屈膝跪在了神像前,当他们抬头望去,公主手中所握的那柄宝剑所指之处,恰好是那轮暖阳普照天地之处,看来天神的希望最终还是达成了,不管公主是否沉沉的入睡,她永远会将那缕最灿烂的曙光带给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 慈祥的老者将他俩搀扶而起,微笑道,“孩子,起来吧,这束明亮的光芒是因为你们所有人的牺牲才唤回的。走吧,斯达拉宫殿就在前方了。” 待他们起身后,三人继续朝宫殿走着,神像的后面那是一个偌大的喷泉,喷泉里有许多的鱼精灵,公主平时最喜欢的就属它们了,她总说鱼精灵是最幸福的,因为它们始终可以在冰凉的水里游来游去,不用理会它们世界以外的一切,即使它们不能离开水,前往神界最高的千塔之塔俯瞰那云层之下的壮丽山河,但它们仍然可以凭自己纯净的心感知到外界所有美好的事物。 所以天神在修筑好塔罗式华丽喷泉后,就将天神江里的所有鱼精灵都带去了喷泉的菱形水晶池中,让它们永远守护着公主,有它们的忠诚守候,公主定会万分开心的。 喷泉里喷出的彩色神水高达几十丈,那些水在空中还可以变幻出不同的形状,就如天幕中悬挂的那轮七色彩虹,瞧上去梦幻至极。 走过喷泉,斯达拉宫殿外还盛开着一簇簇的夕月花,那花在阳光下会呈现出一种绽放着晶莹之光的橙色,一闪一闪,特别像是进入仙境一般,而每当夜幕降临,夕月花的花瓣就会片片凋零,飘散于整个天地,而且那些花瓣在飘零后会幻化为纷飞的雪花,当铺天盖地的雪花落入土地时,就会瞬间融化为冰水,给土地以滋润,让大地永不干枯,也让梦华王朝的农户能够年年丰收。 那是因为橙色的夕月花在被月光浸染后就会变为白色,花瓣里的灵气随之绽放,从而使花瓣幻化为雪花,四处飘散,滋润大地。 公主曾将夕月华作为神界的圣花,因为她说此花喻意着奉献,而作为神界之人,无论官职高低,都应该怀有一种奉献精神,所以,神界的每一座宫殿外都有绚烂盛开的夕月花。 而斯达拉宫殿外盛开的夕月花却尤其的多,数不胜数,一簇一簇的橙色之花在暖阳的普照下,随风摇曳,一阵阵花的清香飘散开去,仿佛置身于花的海洋。 公主从小就对夕月花情有独钟,有一年生日,她还许愿说,她要神殿外开满夕月花,以后长大了,她就和自己所爱的人在那片花海中赏月吹箫。结果公主生日那年,神界正受着龙鳞神魔军团的围攻,由于忙于战事,天神和天后都忘记了帮丹菲尔公主实现心愿。 对此,天神一直愧疚在心,于是他和天后倾尽心力,幻化出了无数夕月花种子,然后每日加以精心培养,终于让不计其数的夕月花种子开为了一片花海,所以天神特意将斯达拉宫殿修筑在了夕月花花海的后面,他希望丹菲尔公主在看到那片花海后能够原谅他,同时,他也想让丹菲尔公主明白,他是永远爱她的。 走过花海,再踏过一千水晶阶梯后,他们终于瞧见了那座悬浮于空中的华丽宫殿,宫殿式依照丹菲尔最喜爱的塔拉式建筑风格建造的,宫殿直入云天,偌大的穹顶是用神界的天晶筑成的,晶莹剔透。 明亮的阳光可以通过晶莹的穹顶照射在殿中的每处角落,使宫殿无论在何时都不会陷入黑暗,而且从穹顶望去,每当夜晚,那里就是诸多行星集聚之处,无数的行星之光沿着优美的弧线照进大殿,那时的宫殿就宛如被笼罩在神秘的星空中一样,极为美丽,无语言表。 宫殿的外观是由神界最为稀有的冰之晶筑成的,冰之晶就是冰与水晶的混合体。 冰之晶是当每一座雪山融化之时凝结而成的,而一座神界雪山的寿命最短就为五万年,五万年之后,雪山才会逐渐融化,而冰之晶也才会随之形成。 所以,天神为了筑造斯达拉宫殿,花费了数年时间才收集完足够数量的冰之晶。 那梦幻般的冰之晶象征着纯洁与善良,虽然冰之晶中含有冰,但整座宫殿却没有一丝寒气,反而会透出一丝丝的暖和之气。 宫殿门外还塑有两只振翅飞翔的神鸟守护着公主,宫殿内也雕刻着无数的神像,有那么多的神灵守护公主,她一定不会有丝毫哀伤的。 每一件陈设都是如此的豪华,雕花桌案、纯金灯盏、檀木屏风、珍珠琴,白玉挂饰以及保持室内清香的雅图灵珠,所有的一切都显示出了公主高贵的身份。 穿过方形屏风,就能望见公主的寝宫,一张大床上铺着纯白的丝绒棉被,粉红丝绸帷幔将公主围在大床的中央,她身穿着华丽的皇室复古长裙,裙摆铺散在整张大床上,不时有风拂过寝宫,缀满珍珠的裙摆就会如行云般的微微浮动,那袖口上的绣花也在水晶灯下显得熠熠生辉。 无数的灯火在闪烁,馥郁的香气弥漫在整座斯达拉宫殿中,然而,公主那明澈的双眸却依然紧闭着,望不见宫殿中华丽的一切,柔顺发丝间显露出的是一张美丽而无比苍白的脸,瞧一眼便会让人揪心不已。 公主整个身体还被一层淡淡的光环包围着,那是因为放于她枕边的一块英格幕冰玉,那块神玉被月精灵和教皇施法后会绽放出淡淡的白光,那灵光围绕在公主四周,就可以让公主永生永世都不会衰老。 那是公主自己的吩咐,她不会离开神界丝毫,她要永远的守候在那里。 天神的原意是让教皇在公主救了两位英雄后好好安葬她的,如此,公主就和所有神灵一样,她的魂魄终会前往彼岸转世,公主曾经也对天神说过,如果有一天,她牺牲了,那么她会和自己的亲人一样化作那明亮的曙光,永远普照天地,可是,自从他出现后,公主就不再那样想了…… 看着教皇欲言又止,萧幕也是听得一头雾水,便着急的问着,“他?谁啊?” 教皇凝思片刻,又长叹一声,终于应道,“他是卡洛斯王子!你们瞧见斯达拉宫殿左方的那琉璃色建筑了吗?你们到达蓝色银河的对岸,进入那座琉璃宫殿,就会知晓一切的。” 亦歌质疑,“那应该是神界的机密吧,我们可以知晓吗?” 教皇和蔼的笑了笑,“不是什么机密,或许,只是永远无法泯灭的往世吧。” 随后,他俩诚挚的为公主诵读了祈祷文,然后就走出宫殿,横跨宽阔无比的蓝色银河,到达了对岸的琉璃宫殿。 因为他俩都有一种直觉,或许,那个叫做卡洛斯的王子就可以救公主,他们也说不清为何有那强烈的直觉,又或许,作为梦华王朝救世主的他们真的可以往往世终结,因为,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会是奇迹的缔造者。 蓝色银河真的非常的奇妙,两座华丽宫殿分别位于银河的东西两侧,只是一河之隔,就完全呈现了两种不同的场景。河的东岸,也就是斯达拉宫殿所在之处是极其隐秘与宁静的,而且宫殿外是不通任何地方的,要想回到天殿或者去往神界的其他地方就必须原路返回,不然再往前走就死路一条。 而琉璃宫殿则不然,宫殿的北方是与神界的天南门相接的,南方就是神界著名的圣特古斯大教堂,每隔百年,诸位神官就会前往大教堂祈祷,而且天南门也是通往神界各重要之地的必经之路,所以,琉璃宫殿是处在一个比较嘈杂的环境中的。 两人御剑飞行到对岸后,立即被很多交织四起的彩光给照得没法睁开眼睛,他俩适应了很久,才逐渐习惯了被那强光照射,睁眼一瞧,原来那些交织的彩光已经完完全全的将流离宫殿给笼罩了。 不过,那些彩光瞧上去可没那么柔和,它们就像是被烈火烧灼的长索,死死的将宫殿禁锢在自己的范围内。一股莫名的恐怖气息扑面而去,让两个大男人不禁打了个寒战,宫殿里不断有一丝丝的寒气透出,那种冰凉可以穿透身体,刺入骨髓。 宫殿外伫立着六排整齐的雕像,可是,那些雕像不像是普通的神灵雕像,它们目有凶光,神色也是异常的严肃,而且它们有是长着两对翅膀的红色神鸟,有的则是黑色闪电骏马,有的还是有着黑鹰头和巨蟒身体的怪兽,总之,它们就像是特别组合起来的怪异军团。 更为诡异的是在宫殿大门的左、右两色的白玉阶梯上还稳稳的插着数百柄宝剑,那些剑无论是从剑锋还是铸造材料看,绝对算是宝剑中的上等好剑。本来那也不足为奇,可当亦歌仔细观察时,却发现了其中的蹊跷之处。 宝剑绝对不是随意插在白玉阶梯上的,而是按照非常缜密的剑阵而安插在阶梯之中的。那剑阵正是神界雅阁幕剑阵,对于那剑阵,教皇曾对亦歌提过,整个神界唯有天神才有此功力布下这个剑阵,就连丹菲尔公主和欧士英伯爵拼尽全力也是无法布下剑阵的。 雅阁幕剑阵融通了完美无缺的阵法,此阵法的绝妙之处就在于它可以将每柄剑的剑法发挥到极致,当所有的剑法通过令人捉摸不透的阵势发挥出来时,无疑会对敌方形成强有力的阻碍,使其费尽心思也无法逃脱雅歌幕剑阵的袭击。 由此看来,数百柄世间宝剑并不是用来守候卡洛斯王子的,而是用来禁锢和阻碍他的。想到那里的时候,两人的神色不由得变得紧张起来了。 整座宫殿都是琉璃筑造的,豪华之气还是凸显的淋漓尽致,宫殿的穹顶上刻着无数的经文,那些经文的外围还镶嵌了黄金,使得每一个经文都是闪闪发亮的,那些经文经过光影的投射会映在宫殿内的每处角落,无论是白玉铺成的地板,还是桌案,还是有着浮雕的墙壁上都能轻而易举的瞧见那些经文,经文大都出自于神界的一本大典,内容繁复,意思大概就是:不要妄图将罪恶带向世间,因为每一个怀有正义之心的神灵都会将你阻止,就算她们已经逝去,可他们的魂魄也永远不会饶恕你。一旦成为罪恶的傀儡,你会失去仅有的、纯洁的灵魂,那么,你将永生永世的受此煎熬,所有的人都将对你进行残酷的审判,你的躯体会被蔓延的大火熊熊燃烧,直到被完全撕裂,当然,你的灵魂也会因此成为虚无的化身,它会被神诅咒,而让你永世不得安宁。如果你的心底还存在往世的痕迹,如果你还记得曾经对爱的承诺,那么,请你平复那颗被折磨而扭曲的心,不要让它成为你走向罪恶的牵引。亲爱的孩子,请不要让你固有的正义与善良消失在滚滚洪流之中,因为你所爱的人承受不起你的背叛。 在他们推开刻有神雕的琉璃大门后,第一眼就目睹了那繁复的经文,亦歌曾有潜心学习过那些字体繁杂又不易懂的经文,所以他很流利的就将那些经文诵读了出来。 这让一旁的萧幕吃惊不已,“小子,你居然学过神界经文,够厉害的呵,没想到你还真是深藏不漏,坦白吧,谁教你的?” 亦歌得意的一笑,“在你没来梦华王朝的时候,我可是超无聊的,没事儿的时候就向教皇借阅了那些大典和经书来看吧,算是打发时间的最好方法。刚开始,我也是在看天书,不过后来日复一日的看,不知不觉就看得明白了。 “不过,明白不等于透彻,虽然我能看懂那些融汇了中国古代甲骨文,现代楷体,以及日文、韩文及多种字体的奇异型火星字,但是,我却参不透那些经文的真实含义。或许,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代沟吧,更何况,这代沟可跨越了好几个世纪被。” “或许,这个卡洛斯王子在与两种不同的力量抗衡吧,一种力量源于正义,而另一种力量则源于罪恶,他在努力的克制着某种力量和某种不安的情绪。” “喂,萧大导演,至于那么纠结吗?你说的也忒哲理了,在下也是略懂,略懂。哈哈。” “别笑了,咱去里面瞧瞧。” 第六章 迷阵 偌大的宫殿内,陈列最多的就是立在白玉地板上的镜子,那些镜子看似也不像什么圣物,镜子里所呈现的物体也都是宫殿之中的各种摆设,毫无奇异之处。镜子旁边还有很多的空地和阶梯,原本他们可以通过那些阶梯走到卡洛斯王子的寝宫的,可是有一点却引起了萧幕的注意,他发现所陈列的几千面镜子居然都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丝毫的差别。 萧幕试着走进那些镜子,他一步一步的走到了几千面镜子的中央,还是没发现什么。 直到他想绕出镜子走出去时,他才知道那个迷阵的厉害之处。 镜子的陈列是天神精心设计的,从正面或侧面瞧不出镜子有任何端疑,只有从俯视的角度才会发现,那些看似普通的镜子却组成了一个迷阵,无法破解此阵,就只有永远在镜子中绕圈而不找不任何出口。 不过,萧幕应该是拍武侠题材的影视作品拍多了,他居然想到了让自己脱离苦海的方法,他大声吩咐着亦歌,“兄弟,麻烦你用精湛的轻功飞到这宫殿的穹顶,好好给我瞧瞧这迷阵的出口位于哪里。” 亦歌爽口答应,“好嘞,难得你萧大导演如此器重小弟。我定会好好观察这布局的。” 说完此话,亦歌身形一动就飞身上了穹顶,原来那镜子迷阵是按照最为细密的五行八卦外加神界中神奇的引力而布下的。 镜子的摆设颇有几分诸葛亮八卦阵的风范,但略微不同的是,从俯视的角度看,整个迷阵就是一条蜷缩的蛟龙。 镜子看似相同,实则相差颇大,每一面镜子都被注入了不同的灵气,而那些可以形成反击力的灵气就是依照五行之术而设下的。 当对方走进迷阵时,琉璃宫殿所处的强大引力就会让镜子发生细微的变化,也就是说引力在那一瞬间会成为一股牵引力,让隐藏于镜子中的五行灵气发挥作用,以扰乱破阵人的心智。 如果那时候破阵人不能镇静的想出破解之法,他就会更加急切的想要找到出口,当他在迷阵中乱窜之时,他就会走进那条蛟龙的中心,一旦进入此处,就会无形之间触动蛟龙中心地带已设下的暗器,届时,破阵者非但不能破除此阵,更有可能被暗器所伤。 而且,破阵者也无法使用轻功逃离迷阵,因为那些镜子是可以无止境的升高的,无论你功夫再深也无法穿越此阵型。 还好亦歌没有走进迷阵,可以跃上穹顶,以目测阵型,不然他俩就真的完蛋了。 再者,如若破阵者想要逃离宫殿,情急之下,他说不定会用内功震碎镜子,待镜子全数碎裂后,他就毫无障碍了。可是,那些镜子都是天神用上千颗灵珠幻化而成的,永不碎裂,任何高深的内功也对镜子形成不了威胁。 布下此阵可是花费了天神不少心思,当年,他为了此迷阵,苦苦呆在天殿中一百年思索,那一百任何神灵都未曾朝见他。经过如此的冥思苦想,他才思索出了那镜子迷阵。破阵者想要走出此阵,必须精通其要诀,不然任何计策都将成为徒劳。 亦歌像个蜘蛛侠似的伏在穹顶观察了许久,他终于是瞧出了些端疑,便大声嚷嚷,“萧导,这迷阵的形状是一条蜷缩的龙,你正处在龙的头部,经过本人火眼金金的勘探,这条龙里隐藏着迷阵之中的经典:八卦阵。整个阵型都被巨大的龙身包围着,平常人是根本看不来这一点的,还好本大侠聪明绝顶。” 萧幕立即回应道,“应该说,你亦歌瞧出来的,大家也都知道吧。哈哈。不过,这八卦阵,挺难对付的,你懂吗?” “拜托,我是正宗的来自21世纪的现代人,你让我绕迷宫还行,让我破解八卦阵,就有点勉为其难了吧。这古代的玩意儿,在下了解的甚少,要不你就呆那里面好好睡一觉,然后我让诸葛亮托梦给你,教你如何破这八卦阵,行不?” “去你的,都什么时候了,还贫嘴。你以后当喜剧演员得了,顺便把那小沈阳给我PK下去。我想好了,你以后的艺名就叫“小歌”,不过,如此想来,费玉清肯定不干了,别人可在演艺圈奋斗了几十年,算是一元老级人物了,他叫“小哥”,你这小辈肯定就不能占人家前辈的便宜呵,要不就改个英文名儿,挺洋气的。” “萧导,我觉得你和我是彼此彼此,别说笑了,快想想法子吧。” “别吵,我正在启动大脑神经系统,认真思考。我记得,在我高考结束那年的夏天,我父亲陪我去了一个叫做八卦村的地儿旅游。 “那个八卦村坐落于哪儿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记得当时父亲是开了他那辆超古董的越野车载我去的。 “他说八卦村里住着他一位早年的至交,那人是个文学家,但他不喜好现代都是人的生存法则,所以发表的诸多著作也在文学界不怎么出名,后来那人发现了八卦村,就一直住在那儿。非常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位大叔的妻子和女儿都是华侨,在大叔去往八卦村的时候,他的妻子和女儿就离开他,去了德国柏林。 “而且他的女儿还是柏林非常著名的一家杂志社的主编,他的妻子也是从事中国与多国文化艺术交流的,所以通过文化交流,他的妻子在各国都结交有社会地位非常之高的文学家、艺术家,甚至还有政坛人物。 “可他却一直呆在一个远离城市喧嚣的村落之中。我父亲之所以带我去见他,就是因为我们在他的身上可以学到诸多的人生真谛,那些哲理不关于任何利益,但它却可以推动人们走向一个人生价值的至高点。 “不可否认,那位大叔确实是非常伟大的一个人,我曾经也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疑惑,可他的一翻肺腑之言却让我豁然开朗。 “还记得,在我和父亲离开那里的时候特意逛了逛他们的村子,那座村子真的是依照八卦阵的阵型修筑的。当时,我和父亲都在相同的巷子里犯迷糊了,后经大叔指点,我和父亲才顺利走出八卦村的。大叔说,八卦村就是古人智慧的结晶。” “我想我现在应该转个身站在正北方,然后再以正北方为原点旋转九十度,那么,我所站的那条线就应该是地球上任意经、纬度呈九十度正角的那个方向,接着,以此处为中心,分别向南旋转一百八十度,再以旋转之后所处的地方为中心,向东旋转三十度,然后再以所处之地向南旋转三十度,最后向北再转三十度,那个位置对应的就是八卦阵的出口,然后一直直走,直到走出迷阵。这是大叔通过科学计算的方法找出来的破解八卦阵的绝招。 “许多游客都称那大叔为“八卦神人”。幸好我记性好,到现在都还记得大叔教我的口诀,我有救啦!哈哈。小子,你先下来吧,我马上就出来,你那蜘蛛侠的造型确实不太优雅的。” “唉,听了老半天,我还以为你自己会破解八卦阵呢,原来你是盗取别人的科学成果。不过,我想,如果诸葛亮知道,他的八卦阵竟会被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子破解,他一定会气得吐血吧。对了,我觉得,待我们回去后,得再去一次八卦村,我想知道其中的原理。” “行啊,不过不知道那大叔还在不在那里,他跟我父亲说他想去西藏看看,那里曾是他灵感的源泉,至于八卦阵破解之原理,我父亲倒是略知一二,我们可以先询问他老人家。呵呵。” 说着,萧幕就按照破解诀窍走着,不到五分钟他果然绕出了陈列的镜子迷阵,又回到了宫殿的殿门开启之处。绕出迷阵的他跟个猴子似的,一阵乱跳,先前应该是把他吓得够呛,不然他也不会如此兴奋了。 不幸的他又遭亦歌一阵洗刷,“老兄,需不需要我为你开瓶香槟庆祝啊?我家里有瓶珍藏版的,看在你我出生入死的份儿上,我会恳求我老爸,让你我独享的。” “如此甚好,在下到了这个超不现实的时代后,连香槟的味道都快忘记了呢。看来,是你我该回家的时候咯。” 讲完此话,萧幕又自顾自的叹气两声,继续往前走着。 他们绕过陈列的镜子,顺着一旁的阶梯往前行进,而当他们走向宫殿更深处时,先前那些走过的阶梯和镜子旁那由白玉铺成的空地儿都一溜烟儿的消失了,如果他们要再想出去,唯一的出路就是进入迷阵,只有绕出迷阵,他们才能出去。 两人站在一个偌大的黑色屏风前仔细琢磨着,萧幕像是想到了什么,脱口而出,“镜子迷阵的要诀可能只有天神知晓,而教皇一定也来过这座宫殿,不然他不会对我们说到了宫殿,就会知道一切的话。唯一的理由就是他也来过! “他明知道那迷阵会将人困死,但他却没有提醒你我,是因为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镜子旁的阶梯到达这里,不用去绕什么迷宫,如果刚不是我一时好奇,你我也都不会进入迷阵,直接就上阶梯了。 “但是,当我们踏过一台阶就消失一台阶,非常之怪异,为了验证我的猜测是对的,我们再往里走几步,然后出来,看会出现什么情况?” “有话直说嘛,真不知道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萧幕诡异的笑笑,“万一我的推断错了,岂不让你笑话。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就让你我一起见证奇迹的发生吧。” “好吧,就依你一次,咱当兄弟的也不能太强势。” 随后两人走到了屏风后,经过先前千辛万苦的探索,他们终于是进入了卡洛斯王子的寝宫,说来奇怪,琉璃宫殿的前堂里除了穹顶上映下的经文和镶嵌在面壁上的数千盏水晶灯外就是陈列的镜子以及通往寝宫的白玉阶梯了,那里的一切与神界所有的宫殿都是截然相反的,因为如此华丽的宫殿中总是设置着层层机关,从某种角度看,还真像是在故意禁锢一个人。 萧幕一向都很执着,他那股执着劲儿似乎可以抵挡外界一切对他不利的力量,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他又强迫亦歌随他原路返回,朝宫殿外走,按理来说,连接前堂与后堂的白玉阶梯已经莫名消失了,那么,萧幕他们要想走出宫殿就必须进入镜子迷阵,但是,奇迹有时候真的会在不经意间就发生了,因为它是不可预知的,所以才显得足够刺激。 当他们准备走进迷阵时,他们的左侧,也就是阶梯消失的那块地方,骤然出现了一层屏障,那屏障绽放着微微的蓝光,就和一面透明的蓝色玻璃差不多,屏障的表面还犹如水中涟漪般的波动,像极了波浪四起的海面。 待晓幕还来不及反应,屏障上就出现了几个黑色大字,当然那几个大字是用与经文同样的字体撰写的。 亦歌琢磨后,翻译道,“那几个字的意思是让我们在屏障的正中心刻上自己的名字,名字刻上后,我们自会被带出宫殿。” “挺不错的嘛,咱们未来伟大的翻译家。这样吧,你刻你的名字,然后我写卡洛斯的名字。” “为什么?” “待会儿你就知道啦。” “当导演的就是古怪,你们是不是一旦变回常人,你们就没法拍出好片子了啊?” “废话少说。” 一番斗嘴后,亦歌还是按照亦歌的吩咐做了,结果在他刻下自己的名字后,屏障立即由一个四方形形成了一个蓝色漩涡,漩涡中似乎凝聚着巨大的能量,一米八七的亦歌瞬间被卷入漩涡,不一会儿他就被漩涡带出了宫殿。 在送亦歌出殿后,漩涡立即消失,又恢复了四方形的屏障。此时,萧幕也按照亦歌教他的神界古文字体的笔画,刻下了卡洛斯王子的名字,结果屏障却倏忽消失了,后堂与前堂完全被隔断,迷阵就是那个桥梁,意思就是说卡洛斯王子想要走出宫殿,唯一的选择就是进入迷阵。 知晓答案后,萧幕拍手示意亦歌再次进入宫殿的后堂。 当亦歌进入宫殿后,消失的阶梯又恢复了,所以他顺着阶梯很快地就到了卡洛斯王子的寝宫。 萧幕用那深邃的眼神,瞧着亦歌,低声问,“翻译员,明白吗?” 亦歌先前被萧幕绕来绕去,已经陷入半睡眠状态了,一副困乏的样子,回答道,“明白什么啊?你一会儿叫我出去,一会儿又叫我进来,我怎么知道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 萧幕一拳敲在亦歌的额头,“这儿都不明白,笨啦。这座宫殿的整体布局都在告诉我们,一般的人可以随意进殿,也可随意出殿,但是,对于卡洛斯王子则不然。 “天神费尽心思的布下这些机关,目的就是要困住躺在床上的那个人。一旦他想出去,面对他的将是迷阵与剑阵。而这两套阵法都不是一般人能破解的,也就是说,卡洛斯王子是注定被困在这座宫殿里的。 “由此想来,这个卡洛斯王子并没有死,因为天神没有理由会筑造如此豪华的宫殿去困住一个死人的。 “再者,依照穹顶上的那些经文,它应该是在给卡洛斯王子一剂镇静剂,使他不要被罪恶同化,而跑出宫殿伤及无辜。在这位王子的身上一定发生过什么事,而我们现在要弄明白的就是他曾经到底经历过什么以及他和丹菲尔公主之间的关联。我想,如果我们能救他,说不定他就可以救公主的。” 听了萧幕的解析后,亦歌连忙拍手叫好,“好,萧导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想象力确实是高人一等,小弟在此甘拜下风了。” “走吧,咱们进去看看。教皇是不会骗人的,谜团定会被打开。” 第七章 金人兵阵 当他俩进入寝宫时着实惊呆了,琉璃宫殿的寝宫可比前堂奢侈多了。 在卡洛斯王子所躺的翡翠大床的正前方排列着无数小金人儿。那些金人儿纷纷被刻成了天兵的模样,他们身穿黑色战甲,手中紧紧握着他们视为比生命还珍贵的宝剑。 而且他们站的队列都非常整齐,队伍按天兵特有兵阵依次排开,当然,队伍中也有两列是驾驭着神骏战马的战士,他们高举着手中的剑,像是在誓死保护自己的主人,更为惊异的是,列阵中央是由天兵的精锐部队组成的,他们纷纷伏在由纯金打造的神鹰和仙鹤的背脊上,手中的神箭已经拉在了弦上,看阵势,他们都已拉满了弓,就等箭支从弦上疾速飞出去了。 小金人儿士兵全数面对着卡洛斯王子,军阵的最前面还立着一柄剑,那柄纯黑色宝剑剑锋指向天际,剑柄却被深深的插在量身定做的冰玉剑座上,剑柄上还挂着一个蓝色的挂坠,挂坠应该是一块弥足珍贵的蓝玦,玦上刻着一个非常复杂的图案,很明显,那图案代表着一个家族。 图案上是一个头戴皇冠的老者,他手握权杖,凌驾于高高的宝座之上,似乎他就是一切权利的象征,但是在他的身子下去堆满了白骨,而他那件象征权贵的袍子也像是被鲜血浸染过的,无比的鲜红。 蓝玦的右侧还挂着一个纯银的十字架,那应该也是那个家族的圣物,亦或是某种信仰的象征。 看着眼前的场景,亦歌好些兴奋,“兵马俑!萧导,你觉不觉的那些金人儿就是兵马俑!只是他们都是由纯金打造的,他们应该都是卡洛斯王子所带领过的士兵,而将他们陈列在此处,当然不是陪葬,而是一种非常带有坚韧精神的守候吧,他们守候着卡洛斯王子的宝剑,当然也守候着躺在床上的那个人。 “就如你所说的,在卡洛斯王子即将被罪恶同化的时候,这些小金人儿就是他与邪恶力量抗衡的精神支柱,士兵的守候无疑给了他偌大的勇气。看来这个卡洛斯王子是真的不简单,拥有如此豪华的兵阵,这一个金人儿都算是价值连城,更何况这儿有如此众多的金人儿,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是啊,这历史上最奢华的兵阵应该就属秦始皇的兵马俑了,今生能亲眼目睹这纯金小人儿兵阵,你我算是三生有幸啦。” 一番感慨后,他们继续打量着偌大无比的豪华寝宫,寝宫的四壁都画有壁画,那些壁画上的内容应该在呈现一段卡洛斯王子家族的历史吧,从壁画上看,他的家族确实经历过一场血腥战争,而这场战争也是导致卡洛斯王子被困的主要原因吧。 卡洛斯王子的床头上挂着一盏玻璃水晶灯,将整个寝宫都照得透亮。 那盏灯里有一片薄玉,正是那片薄如蝉翼的明灯玉才让玻璃水晶灯永世不熄的,而且那片玉具有生命,它会慢慢的成长,直到占据整个玻璃灯罩。 随着明灯玉的成长,它会促使此灯越来越亮,如同白昼,整个神界,恐怕也只有这座琉璃宫殿的寝宫不存在黑夜吧。 萧幕和亦歌都同时适应不了那样的强光,纷纷用手遮挡了部分视线。 翡翠床的左、右两侧都各立着一尊黑鹰神像,两只神鹰的眼神都是有几分的忧郁,双翼尤其的丰满,它们与卡洛斯王子相对,像是忠实的侍卫,与士兵一同守候着自己的主人。 那两只神鹰都是用黑冰雕刻而成的,黑冰会在白昼散发出股股令人窒息的寒气,这也就是为何他们一进宫殿就感觉到异常寒冷的原因,不难看出,黑鹰是卡洛斯王子家族的又一圣物,因为在金人兵阵所穿戴的铠甲上都无一例外的绣着一只黑鹰,依照小金人儿的相貌来看,兵阵中的战士确实是天神手下的天兵天将,而他们却穿着统一的家族战甲,不容置疑,那是对卡洛斯王子的一种敬爱,也说明那些战士曾为了他不顾一切的浴血奋战,他们将卡洛斯王子视为了自己心中的英雄,就算是死,他们也要穿着那件代表荣誉与牺牲的战甲。 而此时,卡洛斯王子正静静的躺在奢华无比的翡翠床上,他穿着一身银黑色军服,军服的右下角和银色领口上都用金丝绣着黑鹰图案,显得他是无比的高贵。 同时,金色的绶带斜过肩头,肩章上流苏垂落,苍白的脸上带着一种世家贵族才有气质。他的相貌更像是集合了他家族所有人的优点,从侧面瞧去,那干净利落的线条确实无人堪比,无论是高高的鼻梁,还是那双已经紧闭却依然有型的眼睛都是不可比拟的。 他的帅气与那种贵族之气都不是如此的表面和不真实,看着他就会觉得他离任何人都很近,不会产生任何的距离感。 但是他的手和脚都似乎被禁锢在偌大的翡翠床上,不能轻易动弹丝毫,他那双犹如吸血鬼般的苍白又瘦弱的手紧紧握成拳状,似乎在作者某些挣扎,而且他的额头也一直冒着颗粒大的汗珠,汗珠越聚越多,顺着他那张精美的脸滑落而下。 乍一看,他的双腿也在微微的颤动,可他的周身都被一层黑色的光环所围绕,那种光与环绕在公主周身的灵光完全不同,它似若具有强大的神力,只要萧幕稍微靠近一点,那黑光就会焕发出神力,将萧幕挡在了床沿之外。 卡洛斯王子似乎知道他们的到来,显得更加的不安分了,整个床都因为他的颤动而颤动,他那眼角不时还有泪水浸出,由此看来,他所经受的煎熬定是常人无法忍受的。为了揭开谜底,解除卡洛斯王子的痛苦,他们开始在殿中积极的寻找着自己想要得到的答案。两时辰过去了,他们的寻找依然无果,急性子的萧幕开始在翡翠大床前乱窜,然后,他的一个无心之举却为他们解开了那个谜团。 当萧幕毫无意识的将自己的手放在黑鹰的背脊时,一道极光以惊人的速度穿越而出,蹿到了宝剑剑柄挂坠的十字架中,骤然,黑剑的剑柄开始在剑座里剧烈颤动,看阵势就像那柄剑要从华丽的剑座上飞跃而起,但似乎又像是缺少了什么,剑柄在一阵颤动后只露出了丁点儿,随之又瞬间停止了颤动。 萧幕凝思了片刻,道,“这黑鹰雕像里有机关,从它背脊里蹿出的异光定可以开启宝剑之神力。但是,依刚才的情况来看,宝剑还未受到全部的启动。亦歌,你将手轻轻放在另一只黑鹰的背脊上,如不出我所料,两道异光才能开启神秘的黑剑,而让我们找到答案的关键就在于那柄黑剑。” 亦歌好奇的问着,“你这儿又是怎么想到的啊?难道,你们当导演的思维都有异于常人吗?能想到一切我们想不到的。” 萧幕愣头愣脑的一笑,“电视剧都这样拍的,咱们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经常会出现这些整蛊人到极点的玩意儿。况且,我的剧本在接近尾声的时候也出现过与现在相似的场景。相信我吧,奇迹是会在绝望前爆发的。还有啊,千万别将我神化了,我又不是什么神仙,只是比普通人聪明一点点而已,哈哈。” “喂,小子,我发现你这自恋的程度每况上升啊,不过也不奇怪,你这样一位世界著名导演没一点自恋情结还是不行的,你自己都不欣赏自己的作品,那么又怎样让别人肯定你的作品呢?你呢,就看在我那么夸你的份儿上,以后去好莱坞拍戏的时候,可一定要搭上我,知道不?” “那要看阁下的表现咯。” “这个当然是没问题的啦。” 说着,亦歌就将手规规矩矩的放在了另一只黑鹰的背脊上,同样的,另一道极光再次飞快蹿出,没入了十字架,倏忽,剑柄的颤动比先前更为强烈。 震得挂在剑柄上的挂坠叮当作响,从挂坠上传出的是非常沉重的脆响,像是剑灵在剑身之中低低长啸一样,颤动之后,十字架中绽放出了交织而起的银色光芒,黑剑也在光芒的带动下离开了剑座,剑锋直直的掠入正对着卡洛斯王子的那面水晶白玉墙上,由于锋利剑锋的嵌入,使那面墙上镶嵌的水晶和菱形白玉块开始脱落,那些晶莹剔透的白玉和水晶在脱落后,纷纷飞进了黑鹰的背脊,黝黑的背脊中的微型开关在碎片飞进后立即关闭。 随着水晶盒白玉碎片的脱落,那面墙的隔层里居然隔空悬浮着一颗卡洛之星。 那颗行星绽放着无比耀眼的蓝色光芒,它的形状还呈现出了非常奇特的八角形。 由此看来,那颗行星的主人,也就是卡洛斯王子,他定是有着非凡的身份和不同于常人的经历。不然,他的对应之星应该是悬浮于星辰之中的,又怎会被藏匿于一个如此狭小的空间里呢?这不符合常理,更与神界的律令背道而驰。 而且,那柄黑色宝剑似若在离开剑座之后也被某种神力给操控着,只见它自顾自的隔空飞舞,剑锋一次次的划过卡洛之星的表面,黑色宝剑像是在演练一套绝美的剑法,最后,它那如针尖般又细又长的剑锋从上至下,划过八角形的卡洛之星。 瞬间,行星碎裂为千万颗如樱桃般大的微小行星,那些飞旋的精美行星又组成了一个长达两米的四方形,然后从左向右铺展开来,像是一幅旷世之画。那幅似有似无的画呈现在他们的面前,就像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超大荧幕,而呈现在他们眼中的竟是一部3D加真人版超大荧幕的跨越世纪的豪华电影。如此立体效果比戴上3D眼镜还好上几倍呢,让他们两位不得不汗颜,现代的电影效果相比于梦华王朝的确实还有一定的差距,尽管各位资深电影人已经面相大众宣布,不久的将来,是一定会实现不用戴3D眼镜就能观看3D电影的梦想。不过,其中的效果也无法与他们目前所见的超完美高清相提并论吧。 第八章 博比亚伦 毋庸置疑,那副方形画卷中所呈现的就是卡洛斯王子的身世之谜,以及他此前所经历的一切。 于是他俩席地而坐,观看着那部极尽奢华的电影,仿佛时间的年轮就此停止,将他们带入了至今仍未被泯灭的往世之中。 电影第一幕首先呈现的是一个庞大而神秘的家族:博比亚伦神鹰家族。 这个家族诞生于神界天厉年三千六百千年前,博比亚伦神鹰家族的祖先本是一只捍卫神界安宁的神鹰,那只神鹰被天神命名为博比亚伦,在神界古语中,那四字的意思就是正义的战士。 天神造物之初,天下还未呈现一片安宁的场景,六界生灵互相侵扰各自领土,使得六界之内都是杀戮和背叛。 天神和众神官费尽心思才平复了接二连三的战役,常年的为正义而战,使得神界的实力也开始逐渐衰减。 而且,那时的龙鳞神和万恶的冥界之王已经通过各种毒物的施用,塑造出了一支令天下生灵闻风丧胆的魔军团,军团战士跟随他们的主人,一次次的残害天下苍生,使得各界军团都无法与魔军团抗衡,从而只得束手就擒,成为其冥界俘虏而来的傀儡,由此魔军团的势力越来越壮大,到了世人皆为之恐惧的地步。 就在天下形势即将出现多方割据之时,被天神珍藏于天殿的一颗集合了天地之灵气与日月之精华的镜灵珠发生了令天神也未预知到的变化。 灵珠似若是感应到了天神的焦虑与愁苦,当皎洁的月光穿过阁楼射进宝殿内堂之时,那颗镜灵珠开始在纯银打造的宝盒中极其不安地旋转着,在旋转的过程中,灵珠的神力也在毫无束缚的释放而出,最终,它破盒而出,犹如一匹脱缰的马儿,从大殿的穹顶飞掠直奔上了静默的高空,而后死死的嵌入了那轮月牙形的明月之中。 灵珠似乎与明月合为一体,在相互交融近两时辰后,灵珠骤然幻化为了一只黑色的神鹰,只见它振动双翅,脱离月牙,向着浩瀚的天地发出阵阵长啸,然后一个俯冲,万物生灵在那时皆被它的震动而惊醒,黄沙四起,鲜花凋零,旗帜翻飞,好一副万物为之动容的场景。神鹰俯冲而下,再次飞入天殿,尔后乖乖的落入了天神的手掌。 天神知道,那是灵珠牺牲了自我才集聚起所有神力,将自己幻化为一只神鹰的,它原本可以静静的躺在奢华的宝盒中,不问世事。 可当它依靠自己的神力感应到世间混乱的一切,以及天神焦虑的心情后,它毅然放弃了自己本该拥有的宁静,集聚神力,幻化为一只可以捍卫正义的神鹰。天神为之感动,便为神鹰命名为博比亚伦。 翌日黎明,神鹰就大展身手,直入虎穴,利用其独一无二的神鹰飞天爪,杀死了不计其数的魔军团战士,并解救出近千名被龙鳞神俘虏而去的百姓。 那些百姓深中剧毒,神鹰就拔下自己的羽毛,让其天兵将神羽烧尽,混入到天神亲自炼制的药丸中,如此一来,百姓们的剧毒就可全数清除。 神鹰之羽本就是灵珠灵气聚集形成的,具有解除奇毒、恢复功力,护体养生的神奇功效。 那时,神鹰为救百姓,不惜忍痛拔去自个儿的羽毛,此项举动感动天下,获救的百姓为了感恩,特意修建了神鹰庙,每月他们都会前往此庙向神鹰谢恩。 有了神鹰的庇护,冥界的绞杀行动再也不敢如此疯狂,瞬间收敛许多。 天下百姓在经历场场血腥杀戮后,也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愧,于是各城城主相约和平相处,共同为王朝的兴盛而努力。 由此,天神治理天下也是得心应手,神界俨然恢复了曾经的生机勃勃。 天神为了感激神鹰,便想赐他城池一座,子民千万,让他成为博比亚伦神鹰家族的主人。 此后,神鹰家族便有着作为一名正义战士的使命与责任。天神也相信,那个庞大的家族在博比亚伦的管理下定会变得极其繁荣,他们也会成为天下永久为之不变的正义战士。 在赐予博比亚伦城池前,天神先用至高无上的权杖为它施法,天神施法后,那只神鹰立即变为了一个拥有俊朗外形与强健体魄的男子,他的体内具有独一无二的的神灵血统,当然,同时他也拥有只属于神鹰的鹰之血统,在作战时,他依然可以幻化出自己的神鹰之身,而平日,他只需像一个普通神灵那样生活就对了。他可以参加神界议会,也可与天兵一同作战,如此大的权利,那是天神对他绝对的恩赐。 尔后,天神再次运用法杖为他造出了千万同样拥有神灵血统与鹰之血统的博比亚伦族人,同时,还赐他博比亚伦城一座,此城池位于神界东南方,与欧伯莱家族仅隔一条银河。 由此,庞大的博比亚伦家族就诞生了,它的地位,在神界是没有一个家族可以相比的,而且,所有的家族,包括诸位神官,他们对博比亚伦神鹰家族都是无比敬畏的,他们称帅气的博比亚伦是神界的大英雄,是人人都值得敬爱的族长。 博比亚伦家族建立后,他们就拥有了自己的文化与文字,博比亚伦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努力,迅速的让他的家族壮大起来。神界中每隔百年,众神官就须前往圣特古斯大教堂诵读经文,为天下苍生祈祷的礼教就是从博比亚伦家族传至整个神界的。 而且连教堂也是博比亚伦率族人为众人修筑的。 博比亚伦族人非常崇拜他们心中的圣物:黑比亚神鹰,他们的城池中,处处可见神鹰雕像,连圣殿的外形也是一只展翅飞翔的神鹰。因为他们认为黑比亚神鹰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只要他们化身为神鹰,一切的邪恶都将烟消云散,所以他们也将黑比亚神鹰看作是胜利与正义的象征。 博比亚伦非常的聪明,为了能将一切的崇拜带给神鹰以及将所有的祝愿带给芸芸众生,于是他下令差人修筑了神界第一座教堂:比亚伦教堂,他之所以为那座貌似宫殿却胜似宫殿的建筑取名为“教堂”,是因为他觉得博比亚伦家族的每一位族人都是神鹰的教徒,他们有着神圣的不可推卸的使命,那就是捍卫神界安宁,将正义带到世间的每处角落。 他们深知,那样的使命是艰巨的,他们须要有一个无坚不摧的精神寄托,而那个寄托就是黑比亚神鹰。他们可以前往神圣而严肃的比亚伦教堂,将心中的一切寄托都告知神鹰,那么,无论再艰巨的使命,他们也可以顺利完成。 同时,博比亚伦除了在教堂中央刻有神鹰雕像外,他还在教堂的左、右两侧各摆放了一个十字架,他是把十字架作为了一个信仰的标记,如若有族人成为了正义的背叛者,那么,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将叛逆者的两手,两脚都钉在十字架上面,任他慢慢死去,算是向正义的黑比亚神鹰谢罪,当然,那简单的十字架因此也被看做了是受难或死亡的象征。 一次,天神在去往比亚伦教堂祈祷时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于是才修筑了圣特古斯大教堂,让每位神官都有了自己心中的信仰。 博比亚伦家族日益壮大起来,它就像另一支精锐部队,为天神挡去了所有敌军,天神也非常的器重博比亚伦,常常把他看做是自己的左右手。有了他的得力助阵,天神治理在天神得知,博比亚伦对欧伯莱家族的把公主产生好感后,毫不犹豫的就将那位美丽又极具智慧的女子许配给了他。更为巧妙的,爱莉斯早已对博比亚伦爱慕已久,两人彼此相爱,并在天神的主持下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那场婚礼据说是迄今为止神界举办的最为隆重和华丽的一场婚礼。而且,本就友好的博比亚伦家族与欧伯莱家族能够结为连理,那真是亲上加亲的一桩美事。 博比亚伦婚后与爱莉斯诞有一对双胞胎,分别是哥哥泽锡莱与弟弟英吉亚,而卡洛斯王子正是博比亚伦二世,英吉亚的长子。 在博比亚伦家族,无论所生子女是男是女,他们的姓都是博比亚伦,而名则由父母商议后定。 在称呼上,博比亚伦家族原本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称呼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先称呼他的姓,再称呼他的名。 但在博比亚伦喜得一对双胞胎后,一位博比亚伦家族中的学士趁族长大为高兴之日,向他提出了一个建议。 学士的建议就是提倡在称呼一个人的时候只需要称呼他的名字就行了,这样更为简洁,同时也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博比亚伦在听后也觉得没什么不妥的,就批准了学士的提议,所以泽锡莱和英吉亚都是两位王子的名,那两个名字在博比亚伦家族中的古语分别是“创造和平的人”和“永远的英雄”。 博比亚伦非常爱他的两个儿子,当然,两个英俊的王子也是天资聪明,只要是博比亚伦教他们的,他们定是一学就会,一百岁的他们就跟随自己的父亲征战沙场了,而且两兄弟是所向披靡,战绩累累。 博比亚伦家族的年历也是按照神界天厉年来计算的,所以他们的一百年也就相当于现代的十岁吧,两个十岁的小子就让一帮冥界恶魔再无生还机会,如此卓越的锋芒让天神都为之震撼。 但是,有时候锋芒太露是必会招来杀生之祸的。 罗瑞斯家族的族长一直以来都对博比亚伦怀恨在心,博比亚伦新城的城址位于神界的香榭丽大道,可以在那里居住的都是功绩卓越的大功臣。 博比亚伦新城修筑之前,天神本是要在大道的中心位置修筑罗瑞之城来感谢那位三朝元老的。 罗瑞斯自天神造物以来就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他的官品自然也属神界一品官,平日他会负责主持神界议会,如实向天神禀报天下之事以及挑选新一届天兵的重大责任。 虽然他未能随天神奔赴沙场与敌军正面交锋,但他却拥有无比优越的军事策略,上百场胜仗都是由他为天兵指点的。而且,罗瑞斯家族的族人世世代代都对天神忠心耿耿,他们一心想要为天神分担责任和忧愁。 罗瑞斯一家对神界的奉献,大家都看在眼里,所以在神界第八千六百次会议上,众神官都纷纷提议让天神为罗瑞斯在香榭丽大道修筑城池一座,不然他那一大家子常年居住在内务大臣的白宫里实在是太委屈了。 天神听后也立即答应了众神官的提议,可城池还没落成,天神就改主意了,由于博比亚伦与他的两个儿子率领天兵天将凯旋而归,他们击败了妖、魔,鬼三界的围剿,实在是让整个神界都感到大快人心。 天神一兴奋,就立即在香榭丽大道的中心位置为博比亚伦重修建了一座比之前更为华丽的城池。无论是宫殿还是教堂都是极尽奢华,甚至比天神自个儿的天殿还要华丽几倍。 天神赐城池于博比亚伦后也考虑到了罗瑞斯的感受,所以他利用法杖施法延长了香榭丽大道,并在大道偏东方向同样修筑了一座罗瑞之城,供罗瑞斯和他的族人们居住。 罗瑞斯虽然不敢表面反对天神,可实际上他的心里是极其不舒坦的,城池是小,从他内心讲,要不要那些华丽的城堡和宫殿其实都是无所谓的,没有专属城池,他和他的家人同样可以很开心,很愉悦的住在白宫之中。可是,一座专属城池往往投射出了他在神界的位置。 两座城池相隔不远,差别可不小,自从博比亚伦城坐落于香榭丽大道后,每日都会有成群结队的神官前往此城,亲自拜访博比亚伦。 那些神官平日可都是心高气傲的,难得他们能对博比亚伦服服帖帖。不管神官们是出于何种目的亲自拜访博比亚伦,那喧闹的场景总还是让博比亚伦的脸上添了不少彩的。 而罗瑞之城可就得用凄凄惨惨去形容了,众位神官心里明白,曾经耀武扬威的罗瑞斯已经失宠了,所以他们也没并要花些经历去做那些表面功夫了,罗瑞之城落成后便无人问津。 本是喜事一桩,可在罗瑞斯的心里就像是自己被打进了冷宫。有了博比亚伦,天神也很少找罗瑞斯商谈大事了。偶尔宣他进殿,也就是让他操办一些宴会什么的,同样都为一朝功臣,如此待遇又怎会不让人产生落差之感呢? 最重要的是,博比亚伦的那两个儿子都非等闲之辈,而罗瑞斯就只有两个女儿,虽然二女都是天资聪慧的可人儿,可她们毕竟不能像男子一般轻易参加天下大事的议会,再者,丹菲尔公主的实力已经征服了整个神界,要让两个女儿踩着丹菲尔的肩一步步往上爬,从而掌握住至高无上的权利,那根本就是罗瑞斯自己在痴人说梦罢了。 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不折手段的铲除博比亚伦家族的顶梁柱,只要他们的族长一死,他便可以重新获得遗失的权位。他也坚信,有了他的协助,天神治理天下那是毫无问题的。 他知道,同样作为天神的臣子是不应该藏有如此私心的,可他阻止不了自己心中的欲望,那欲望之火已经在他的心中熊熊燃烧,他最终会成为欲望的傀儡,以及罪恶的始作俑者。 从那之后,他就实行着铲除博比亚伦的计划。博比亚伦神鹰家族是没有寿命终点的,只要他们的生命之魂不被迫害,他们就可永生永世的捍卫着神界的安宁。而他们的生命之魂就是灵珠幻化为神鹰时的碎片,他们的心脏里镶嵌着一块灵珠碎片,因为有灵珠碎片的存在,才可以保持他们正常的心跳和脉搏。只要碎片受损化为乌有,他们的生命立即停滞,就算是天神也没有办法再将碎片复原。 罗瑞斯深知,论武功和法力,自己肯定是赢不过博比亚伦的,既然没办法一剑刺穿他的心脏,那么,他就只有另辟蹊径,用下毒的方法残害博比亚伦。 只要有一种毒药在吞噬后,渗进中毒者的五脏六腑,从而将灵珠碎片溶解,那么,博比亚伦也是必死无疑的。 罗瑞斯为了能制出溶解灵珠碎片的毒药那是煞费苦心,他触犯律令,秘密会晤了冥界巫师与毒药师。那两个心狠手辣的人答应教罗瑞斯制毒的方法,但是,他们向罗瑞斯提出了一个要求,那要求就是罗瑞斯要当他们的间谍,以保证冥界能在百日后的大战中获胜。而且,罗瑞斯要将家族中最珍贵的圣物无偿赠与冥界。 罗瑞斯虽然很不满意巫师和毒药师所提出的要求,但为了能毒死博比亚伦,他还是大失颜面的答应了。 天下那是轻而易举。 第九章 冥灵血丹 在他学成制毒方法后,就按照毒药师所说的,前往了妖、魔混界之地,他必须在那里采集到一朵嗜血花,才能以花作为药引之一制出毒药。嗜血花以妖、魔混界之地的邪气赖以生存,并且它是长在嗜血毒山的山巅之上的。 嗜血花乃是妖、魔混界之地的圣花,所以常年都有上千个妖和魔守候在嗜血毒山的山脚下。对于罗瑞斯的到来,妖王和魔王都嘲笑至极,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堂堂的神界内务大臣会沦落到如此地步。在得知罗瑞斯想要嗜血花后,妖王和魔王也对他提出了要求,罗瑞斯必须将他的两个女儿分别许配给妖王及魔王。 罗瑞斯再怎么丧心病狂,也不会沦丧到出白自己的女儿,最后他以割让神界北方的天籁城为条件取得了嗜血花。 他向妖王和魔王保证,他会虚报军情给天神,让博比亚伦率军击退驻扎于天籁城的混魔之王。到时,妖、魔二界齐攻博比亚伦,如此一来,天籁城必然失守。妖、魔二界就可轻而易举的进驻神界之中华丽无边的天籁城了。 罗瑞斯顺利的得到了嗜血花,尔后,他还化身为杀人狂魔,杀了上千名无辜百姓,偷取了他们的心脏,由此,有了嗜血花和人体心脏作为药引后,罗瑞斯就开始一丝不苟的炼制毒药了。经过他上百日的精心炼制,冥灵血丹终于孕育而出了。 毒药制成后,他开始了陷害博比亚伦的第二步计划,他确实向天神谎称有几名混魔恶徒在天籁城内作乱,天神对罗瑞斯的禀报深信不疑,于是就下令于博比亚伦让他率百位天兵击退恶徒。 当博比亚伦到达天籁城后才知道自己上了当,混魔军团岂止几个,那是足足上万啊。而且,混魔战士残忍无比,不少天兵已经阵亡,只留下博比亚伦一人浴血奋战,当天神的援军到达天籁城后,城池已经沦陷,博比亚伦也因此深受重伤。 事后,天神本想彻查此事,治罗瑞斯重罪的,可博比亚伦一再为罗瑞斯开脱,说是自己作战不佳,才没能挡住敌军攻势的,而且分明是妖、魔二界有备而来,不能怪罪罗瑞斯,如此一来,罗瑞斯才有幸逃过一劫。 但是,罗瑞斯非但没有感谢博比亚伦,还恩将仇报。他趁众位神官及侍卫都前去看望博比亚伦时,偷偷溜进了药师为博比亚伦煎熬的药阁,顺手将冥灵血丹捣成粉末,渗入到了药师即将熬制的药材之中。冥灵血丹只要进入五脏六腑,他心脏内嵌入的灵珠碎片必将逐渐溶解。到时,罗瑞斯再施计让博比亚伦迎战魔军团,那一仗,他必死无疑。这样,众人就会认为博比亚伦是战死沙场,死得其所了。 作为神界内务大臣,那是毋庸置疑的一品大官,也就是说,罗瑞斯与教皇那是平起平坐的。天神足够相信他的臣子,所以天神不会利用法杖与神力监视他们的行为,天神认为那是对大臣们起码的尊重,而且,每次神界议会,大臣们都是言论自由,随意禀报的。 当然,天神对大臣们的言论也是给以了百分之百的信任,天神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深受众人爱戴的罗瑞斯正在利用别人对他的信任去残害一个一心为天下苍生着想的正人君子。 当时,月精灵早已预知了这一切的,可月族的禁令犹在,她破除不了天神的封印,自然也无法将实情早一步的告知大家。 博比亚伦在两个儿子和妻子的精心照顾下很快就痊愈了,当然,他也毫无戒备的喝下了那碗参入了冥灵血丹的药。冥灵血丹在混同其他药材熬制后,能够瞬间提升受伤者的功力,以至于他的伤口在几个时辰内就愈合了。药师们都以为是用药正确和博比亚伦身子骨硬朗的原因,完全没有人会想到是剧毒的反作用。 冥灵血丹已经不知不觉的进入了博比亚伦的五脏六腑,它的毒性会慢慢释放出来,对于这个过程,博比亚伦不会感到任何的不适,待冥灵血丹一步步的将灵珠碎片溶解后,他才会灵魂破散博比亚伦伤势痊愈后,罗瑞斯还特意带上重礼,假惺惺的跑去博比亚伦城向他致谢。对于罗瑞斯的到来,泽锡莱感到非常奇怪,他总觉得罗瑞斯的目光里有一种杀人之后的畅快感,与他对视一眼,都会觉得毛骨悚然。 待罗瑞斯走后,泽锡莱也将那种不祥的预感告知了自己的父亲,并说在罗瑞斯的身上一定藏有猫腻。众人皆知,罗瑞斯对博比亚伦是嫉妒,羡慕加恨,而他此次却献上重礼才探病,这反而引起了泽锡莱的猜疑。 博比亚伦在听到儿子那样的话后非常的气愤,并且狠历的批评了泽锡莱,他指责自己的儿子不应该随意猜疑他人,更不能将他人的好心当做是怀疑的对象。但是,博比亚伦考虑到泽锡莱也是在为自己着想,所以并未对他进行严厉的惩罚。 在博比亚伦康复后的第三日,神界就召开了新一届的议会。 议会上,众人纷纷向天神禀报了上千名百姓无辜惨死的事儿。由此天神感到非常的自责,他一直忙于博比亚伦的事儿,竟忘了考察天下民情,同时,他也非常的震惊,立即命所有的神官全力协助他查明元凶,给天下百姓以及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这时的罗瑞斯慌了,天神要想查明真相那是轻而易举,为了掩盖自己的恶行,他立即召唤龙鳞神,让他率领新一批的魔军团战士围攻神界,只要博比亚伦一死,他就可以凭借自己的权利一手遮天,隐瞒住所有的真相。天神如此信任他,到时他随便找个替罪羔羊交给天神就好了。 龙鳞神收到罗瑞斯所发出的讯号后,立即率军浩浩荡荡的向神界攻去了。 眼看大敌当前,博比亚伦再次向天神请命,让他率领天兵击退敌军。天神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什么好招,就答应了博比亚伦的请求,并派了五万精兵随他应战。 同时,泽锡莱与英吉亚也驾驭着神骏飞马与其父一起作战。 两军交锋,那是尤为的激烈,由于战前罗瑞斯已将天兵作战的军阵全数告知了龙鳞神,所以不管天兵们再怎样的努力,魔军团战士总能一招制敌,而且招招制胜,给天兵形成了不小的牵制。 大敌当前,博比亚伦父子三人却毫不畏惧,他们挥动手中的宝剑,一次次的向敌军的头颅斩去,神界天南门外已经是血流成河,马革裹尸的一片场景了。 博比亚伦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竟孤身一人面对阴险狡诈的龙鳞神,龙鳞神的魔爪功能置人于死地且杀人于无形。 那时,博比亚伦已经唤出了自己的神鹰之躯,那只略显孤独的神鹰飞旋于乱箭交织的大网中,一次次的向恶魔俯冲而去,神鹰的双翼向大地铺展开去,让天南门外的血河翻涌而上,卷起层层淘浪,惊骇至极。 作战之际,博比亚伦已经感觉到了自己身体中的不适,他的心脏正以极快的速度跳动着,似若整个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一样。他竭力克制着身体的不适,继续与龙鳞神交锋着。 其实,心脏快速跳动是灵珠碎片被冥灵血珠完全溶解的一个征兆,就像凡人死前的回光返照一样。 只是,大敌当前,博比亚伦已经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了,他拼命的施用术法对付龙鳞神,可一切都是于事无补,他的宿命早已注定,就在灵珠碎片从他心脏中消失殆尽之时,龙鳞神飞射出的两柄利剑已经死死的插入了博比亚伦的咽喉。他的神鹰之躯立即消逝,他重重的倒在了血河之中,残破的躯体已然化为了一堆白灰,飘散后又没入涓涓流淌着的血流之河。 ,生命由此停止。泽锡莱与英吉亚见父被龙鳞神杀死后痛心疾首,但他们并没有沉浸在悲伤之中,而是更加努力的作战。 最终,经过两兄弟的完美配合一举再将龙鳞神击溃,神界也总算是有惊无险。 天神得知博比亚伦战死后,沉重哀悼,并为他举行了最为隆重的葬礼,神界众位神官默哀三日,以此献上对博比亚伦崇高的敬意。 而泽锡莱与英吉亚一直不甘心,他们认为父亲的死一定另有蹊跷,毕竟以他们父亲的作战实力来看,不可能如此轻易的就被龙鳞神击败的。 所以他们恳求天神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全面调查罗瑞斯的行踪。 原本天神也有考虑他俩的请求的,可就在同一时间,罗瑞斯又带去了一个他所谓的真凶,并向天神编织了一个完美无缺的故事,让天神在假象面前无话可说。 最终,天神相信了罗瑞斯的话,并责骂了泽锡莱和英吉亚,让他们回去好好反思。 由于两兄弟掌握不到更有利的证据,所以也就只有暗地里跟踪罗瑞斯,以求掌握到更多的线索。他俩发誓,不能将元凶绳之以法,他们就不再回博比亚伦城。 当然,天神并非不是糊涂的人,他也不相信博比亚伦会轻易战死。所以他和教皇一直在秘密调查此事。 但由于此事非常棘手,又没有任何线索,所以天神索性前往了天牢,以求从那个“杀人狂魔”身上发现一些线索。 那人是凡间的一个普通县令,罗瑞斯说他信了假道士的话,以为喝了上千个百姓的血就可以成仙,长生不老,所以他才丧心病狂的杀了那么多百姓。 天神见到那人的时候,他已经被毒瞎,毒哑了,但他在毒性发作前还是拼命在地上画了一个符号。 那符号正是罗瑞斯家族特有的神雕朝日标记,神雕朝日是一个家族特有的图腾,而且那只朝日的神雕还戴着一个皇冠,那分明就是罗瑞斯银袍上的图案。 见此情形,天神似乎明白了一切。他和教皇用尽神力,终于施用术法解了县令身体中的剧毒,并用灵丹治好了他的眼睛和喉咙。 县令立即向天神哭诉,说他无缘无故就被罗瑞斯抓了去,还逼他喝下毒药,令其无以抵抗。县令还说,他绝对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更没有去杀人,全城百姓都可以为他作证。 天神听后,启用了灵镜,他确实从灵镜中看见了全渝州城的百姓都跪拜在皇天庙前,祈求老天爷开开眼,放了他们的县令。 那一幕足以让天神相信,县令并没有说谎。 由于灵镜只能供天神看到正在发生的事儿,所以他并没有证据证明罗瑞斯和凡间的杀人案有任何的牵连。 这让无所不能的天神也一时陷入了苦恼之中,同时他对自己的疏忽大意也感到万分的后悔,正当天神愁眉不展之时,泽锡莱和英吉亚进见了他,并将搜集到的证据全数交给了天神。 原来,他们那日被天神训斥后并没有回博比亚伦城反思,而是秘密跟踪着罗瑞斯。刚开始,他们也是一无所获,直到那晚深夜时分,罗瑞斯鬼鬼祟祟的前往了冥界见了龙鳞神。 他是怕龙鳞神战败后找他算账,所以他才抢先一步去往冥界,携带重礼赔罪去了。 龙鳞神没能大获全胜,心里自然不畅快,但见到罗瑞斯给他带去的礼物后,他那凶神恶煞的脸总算是有一丝温和了。 况且,罗瑞斯又再三感谢他传授毒丹之术,由此他才能不费吹灰之力的解决掉博比亚伦。龙鳞神一时经不住罗瑞斯的夸奖,便也饶恕了他,称此次冥界不能大获全胜,也并不全是罗瑞斯的错。 罗瑞斯之所以能让龙鳞神不杀他,只是因为他为龙鳞神带去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天兵统帅。 之前,他用毒药毒晕了统帅,而将他作为礼物献给了龙鳞神。龙鳞神只要吸了他的功力和血液,练就更高层的魔功就轻而易举了。天兵统帅是龙鳞神很想杀的一个人,只不过有博比亚伦的庇护,才让龙鳞神次次都败在其下,而此次罗瑞斯却献上了他最想要的礼物,他当然对罗瑞斯再无责备之心了。 为了能够解救统帅,泽锡莱和英吉亚分头行动,引开龙鳞神及罗瑞斯的注意,偷偷把统帅带离了冥界。同时,英吉亚还带回了一个跟随龙鳞神多年的战士,那个战士知晓龙鳞神的一切,但可恶的是,他并不想将实情告知于众神。 于是英吉亚投机取巧,翻阅了战士前生的资料,他也曾是大明王朝一位出色的将领,只是死后被龙鳞神相中,进入冥界,受其折磨。英吉亚恳切的与他聊了一晚,英吉亚的诚心确实打动了他,战士这才答应英吉亚一定会向天神揭露罗瑞斯的恶行。 而泽锡莱也趁罗瑞斯还未回城之际,去往了他的寝宫,并顺利找到了那瓶还未用完的毒药。由于害怕罗瑞斯前去销毁证据,所以他们马不停蹄的驾驭神马将人证和物证带去进见了天神。 天神得知真相后立即派教皇及诸位神官一同前去捉拿罗瑞斯,就这样,一位曾经忠心耿耿的内务大臣被押进了永无天日的冥之塔。 在那里,他不得不低头向天神承认了所有的罪行,天神气愤不已,下令三日后,罗瑞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此后,神界几千年中骇人听闻的叛变终于告一段落,县令回到了凡间,渝州城百姓喜极而泣,统领也在百日后康复,继续统帅三军。而魔军团战士因得到天神眷顾,去往了彼岸转世,永远也不会再回到那个令他们生不如死的冥界了。 一切似乎都好像平静了,可是,博比亚伦以及上千个百姓的无辜性命却再也回不去了,一想到他们,众人皆泣。 天神深感愧疚,自罚禁食三百年,而且撰写悔过录一卷,以警示后人。 此后,天神还成立了内务司,内务司的任务就是每年定时审查每位内务大臣,必须确保他们清廉为官,不然一经查处,一律受罚。内务司成立后也成为了神界的最高行政机关,它只受天神的约束,可在约束内审查任何一位大臣,成立内务司并不是天神的本意,只是为了天下苍生与众位臣子之安危,天神不得不有所作为。 第十章 星弦月 之后,泽锡莱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博比亚伦神鹰家族的第二位族长。博比亚伦家族的族长继承沿袭了子承父业的传统,且继承者应为族长之长子。 泽锡莱继位后,博比亚伦家族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天神也专门派了一支精锐天兵供族长差遣。 由此,两兄弟齐心协力击退敌军,成为众神称好的大将。 或许,那一切的美好都要终结在一个女人的手里。 泽锡莱继位两百年后就迎娶了神界星弦月家族的公主为妻。 他们是在天神举办的一次盛大的宴会上相识的,泽锡莱不仅被星弦月出众的相貌给迷住,更为她蹁跹的舞姿和优雅的举止所倾倒。 最后,经过泽锡莱一如既往的苦苦追求,星弦月终于答应嫁给他了。 同年,英吉亚也相遇了自己的红颜知己,欧美娜,而美娜也正是欧士英伯爵的大姐。 美娜与英吉亚两情相悦,彼此深爱着对方,于是,泽锡莱与英吉亚两兄弟就挑在了同一天举行婚礼,两对新人的婚礼让整个神界都充满了喜庆之气。 其实,星弦月并非真心爱着泽锡莱,她要的从来都不是真爱,因为在她的世界里就没有真爱二字,她要的只是一个肯为她付出一切的傀儡而已。 泽锡莱取了星弦月为妻,就相当于他亲手毁了自己的一切。 就在他俩洞房花烛夜那晚,星弦月就已将一只炼制千年的傀儡虫植入了泽袭来的心脏,使他从此之后都得听命于自己。 星弦月家族在整个神界的地位非常低下,其一,星弦月家族的族人没有很高的术法和法力,其二,星弦月是神界一位背叛者的女儿,尽管背叛者之事已经过去百年,可众位神官还是心存戒备的,所以他们与星弦月家族的来往也非常少。 泽锡莱取星弦月为妻一事也曾让众神官忐忑不已,他们害怕星弦月会再向她父亲那样背叛神界而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来。 不过,也是泽锡莱的诚心打动了他们,并且消除了他们心中的疑虑,他们也终于明白,曾经勾结龙鳞神围剿神界的毕竟是星弦月的父亲,既然那事都过去如此之久了,就姑且让它通通过去吧,他们应该给星弦月一个机会,也给她的家族一个机会,重新审视那个被冷落了百年的家族。 可他们竟不知,那个从小生活在孤寂之中的女孩已经走上了和他父亲同样的道路。 星弦月刚刚出生的时候,她的父亲就被天神处死了,而她的母亲也因失去丈夫而过度伤心,身体每况愈下,也在一百年后离开了她。尚且年幼的她就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被众神官歧视的星弦之城了。 上千个日日夜夜也只有她一个人面对着偌大的宫殿,虽然按照星弦月家族的律令,她在其父死后就已经继承了她父亲的族长之位,成为了星弦月家族中最为年轻的族长。 作为家族中的长公主和族长,她拥有着主宰家族命运的权利,可是,她对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却非常的不屑,她根本不在乎作为族长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她在乎的是天殿之上的那个宝座。 她恨天神,甚至恨所有的神灵,在她的认知里仅仅认为她的父亲不过是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普天之下又有谁会保证不犯错误?但是,天神和众神官都没再给她父亲一个机会,由此让她家破人亡,那确实难以放下心中的怨恨。 但是,她深知,就算整个星弦月家族联合起来叛变,最多能铲除几个天兵天将,想要动天神,那是丝毫都没有机会的。 所以多年来,她都伪装着自己,她不能让任何一个人看见她内心那团仇恨的火,她要一步一步借助他人的力量打垮天神,然后登上那个至高无上的宝座,她更要让星弦月家族独揽大权,成为整个世间的主宰者。 在泽锡莱出现之前,她没有碰到一个可以为她付出一切的人,众位神官甚至连看她的眼神都是蔑视的,不管她是如何的美丽、如何的端庄高雅,都没有一个神灵可以成为她依靠的对象。 可她一直坚信,她一定可以成功。故此,她牺牲自我仅有的法力,不持辛苦的炼制着无数的傀儡虫,那虫是上千种毒物的混合体,平日与她带有邪气的血液一起经过上千度的高温炼制而成的。 只要将此毒虫植入对方的心脏,对方就会受星弦月的牵制,成为百听计从的傀儡,由此,她便可以掌控一切了。 此前,她有尝试过将傀儡虫植入天兵的心脏之中,可是天兵根本不受命于她,所以不会轻易上她的当。 直到泽锡莱的出现,才让她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顷刻之间,她便确定,她为那些整天蠕动在血液之中的傀儡虫找到了主人。 在那次的宴会上,她的美貌确实艳压群芳,但介于她的出生,诸位伯爵都不曾理会于她。唯有心地善良又直率的泽锡莱主动走到她的身边,端起装有神酒的酒杯,邀请她跳舞。 她知道,泽锡莱对她有意思,所以她欣然答应。 当晚,他二人所跳的蓝调华兹舞不仅唯美,而且优雅,震惊了宴会上的所有嘉宾,众神都给予了掌声,成为当晚最能打动观众的一支舞。 由于一支舞,泽锡莱对星弦月产生了极大的好感,所以一直苦苦追求着她。星弦月为了验证泽锡莱的忠心,所以故意等到两百年后才答应嫁给他。而且那两百年中,泽锡莱逐渐改变了众人对星弦月家族的看法,众人都不再将星弦月家族视为异族,他们都认为是泽锡莱给了星弦月家族第二次生命。 从那之后,星弦月完全俘获了泽锡莱的心,并趁着两人洞房花烛夜之时,施用术法,将一条全身沾满鲜血的傀儡虫植入了他的心脏。由此一来,泽锡莱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她任由摆布的傀儡。 她首先让泽锡莱将剩余的傀儡虫全部植入天兵的心脏,由于服下傀儡虫的泽锡莱功力倍增,竟能隔空一划就将毒虫轻而易举的植入对方心脏,所以,他所率领的天兵精锐部队已全数成为了失去心智的傀儡。 星弦月见时机成熟,就让泽锡莱率兵进行起义,叛变天神,神界由此又展开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内战。 泽锡莱的反叛军英勇无敌,他们就算被剑刺中也能瞬间恢复继续作战。反叛军在几时辰内就已捣毁了神界数百个家族,从而造成神界一片混乱。 内战突起,让天神和教皇也是措手不及,立即率其余天兵进行镇压。可是,反叛军无坚不摧,他们就像是一支打不死的铁军,奋起作战,见神灵就砍。 一时之间,神界早已陷入血流之中。天神的天兵大败其下,叛军攻占了神界的诸多地方,最终向天神的天殿进攻。 不巧的是,龙鳞神也在此时率魔军团战士攻入神界,天神忙于对付龙鳞神,最终,教皇深受剧毒侵扰,天殿失守。 之后,一个男人穿着带血的神袍由此踏上了宝座,而宝座之下全是尸首,简直惨不忍睹。 就在神界陷入危难之中之时,英吉亚带领博比亚伦族人赶到了天殿,他是要替天神杀掉那个大逆不道的哥哥。 于是,两兄弟就在天殿之中龙争虎斗起来。英吉亚化身为神鹰,与自己的哥哥抗衡着。 在两人对战中,泽锡莱也一直在与身体中的傀儡虫对抗着,他看着弟弟的眼睛,潜意识里逐渐恢复了清醒,他告诉自己不能再大开杀戒了,最后,他强忍着傀儡虫的反击,向英吉亚说出了“快走”二字。 英吉亚这才反应过来,哥哥是受了别人的牵制。心急如焚的英吉亚不知如何是好,就一直与哥哥周旋着,希望天神能感应到自己的召唤前去天殿,助泽锡莱消除痛苦。 可是,天神毕竟来晚了一步,泽锡莱忍受不了与傀儡虫激烈的对抗,最终在痛苦中一剑刺穿了自己的心脏。傀儡虫一死,泽锡莱立即恢复了意识,他含泪倒在英吉亚的怀里,仅仅说了“星弦月”三字就闭上了眼睛。 这时,星弦月又率领她的傀儡军再次攻入了天殿,傀儡反叛军势如破竹,他们对英吉亚展开了强势的进攻。 英吉亚一时难以抵抗叛军的强攻,神鹰的双翼被叛军活生生的撕裂。 星弦月为了一除后患,趁英吉亚受伤之时,一剑刺向了他,就在那沾染着鲜血的锋利剑尖瞬时被刺入英吉亚的咽喉时,天神摆脱龙鳞神的纠缠及时赶到了天殿。 只见天神一弹手指就将星弦月的星剑给挡开了,天神一向仁慈,但他是绝对不会饶恕背叛者的。 他幻化出天神冰玉剑,那柄似有似无的光剑就如丝带般强劲飘旋于天边,剑光交织四起,剑在剑光的包围中向星弦月急飞而去。但就在光剑即将刺穿她心脏之时,她已倒在了血泊之中,是她自己用星剑刺向了自己的咽喉,瞬间,无数的血滴顺着星剑滑落而下,凝定于半空。 那一刻,她的身体已经鲜血四溅,而她却站在鲜血的喷涌中大笑着,那种笑带着尖锐的讽刺,令人战栗。 最终,她顺着鲜血的喷涌倒了下去。然而,倒下去的她似若还不甘心,又匍匐着,沿着身前的血路,一点点的爬上了宝座,在见到那象征权位的宝座后,她笑了,笑得是如此疯狂。 此刻,她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梦里,笑声中传出的坦荡之意像是对痴梦的迷恋,又或是梦碎之后的极度癫狂。 因为太过孤寂而陷入了虚幻世界的星弦月最终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曾经的她也只有沉溺于那个美好的虚幻世界才能拥有呼吸,因为那个世界有她想拥有的一切,而那一切并不仅仅是权位,当然还有她父母的关爱和族人的敬重。一味的追逐权位,也只是她想用权位弥补那些不曾拥有的空缺罢了。 每年生日她都会前往观星台,对着一瞬即逝的流星许下很多美丽的愿望,可她清楚,那些愿望终归只是愿望,很多东西塔都不曾拥有,亦无所谓失去了。 她不是彻底冷血的人,她也有默默流泪的时候,只是,她的痛苦可能没人怜悯罢了。炼制傀儡虫会很伤她的身体,那些痛,她始终隐藏着。 在她轻轻闭上眼睛的时候,她努力的用那深蓝色的瞳孔望着倒在血泊中的泽锡莱,她神情痛苦的道出了“对不起”三字。 她知道,泽锡莱是爱她的,可她终究没法去承受那份爱。最终,她取下了右手食指上的霍尔沃钻戒,她明白自己是没有资格戴上那枚戒指的。 有一场悲剧在神界发生了,众人感伤。阴谋无处不在,似乎悲剧是超越一切力量的,就算是造物者也不能阻止它的发生。或许,世间本就没有完美之说,因为不完美,所以才有了众多秩序的产生。 星弦月家族是星神的后裔,曾经星神那是浩瀚星辰运行轨道和十二星座的造就者,他法力无边,并且很早就和天神约定,天神不可以对他和他的后裔施用预言术,也就是说,天神不能对星弦月家族进行预言。 因为星神生性孤僻,他不希望天神预言他和后裔族人的未来。天神对星神是有几分敬畏的,所以无条件答应了星神的要求。如果天神违背诺言,神界就将遭受星神后裔家族的诅咒,永世不得安宁。 不久后,又因为星神对十二星座的管理有误,导致星座代表发生争执,此事震动神界。星神由此被众神官审判,并处以重罪,而且天神也收回了他的法力,让其后裔平庸之至。 如果不是因为星神,天神早就施以预言术,阻止星弦月的疯狂行为了。只是天神一直遵守着自己的承诺,没有对其家族进行语言,故此,天神也不知会发生如此惨烈的悲剧。 泽锡莱是他最钟爱的大将,失去他,天神也是痛心疾首。 星弦月死后,天神立即联合众位神官替天兵们移出了植入他们心脏的傀儡虫,他们苏醒后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杀了诸多神界族人。天神看在他们也是被人利用的份儿上就没有降他们的罪,只是让他们为死去的族人守灵千年,慰藉那些冤魂,使他们能够顺利转世,忘却前世悲惨的遭遇,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当然,天神为泽锡莱举办了与他父亲同样隆重的葬礼,神界众人纷纷示意哀悼之情,缅怀他们心中的神勇大将,连凡间的百姓听说书人讲神界一位神将惨死后也非常的悲伤,他们纷纷前往幕灵山,为泽锡莱祈福。 第十一章 爱的承诺 此后,英吉亚在极度的伤痛中继承了博比亚伦神鹰家族族长之位,同时,他还按照天神的命令接管了星弦月家族,两族同为英吉亚管辖。神鹰家族的族人非常善良,他们并不憎恨星弦月族人,而且还给予了他们很好的照顾和关心。从此,两族族人互相友好,呈现出一片和睦之景。 英吉亚继任没多久,卡洛斯王子就诞生了。 他可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王子,长得俊秀不说,还特别聪明,所以他一出生就注定成了全族人的宠儿。 他和丹菲尔公主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由于他俩的出生,神界上下欢腾一片,欢庆宴会都举办了百余场呢,众家族族人都向天神和英吉亚送去了祝福。 英吉亚虽然是天神的臣子,但他与天神的年岁却是相仿的。天神造物之初年仅百岁,相当的年轻。如若天神不是众神之首的后裔,那时的他也只是一个年幼的孩子,但是因为他是天神的继承者,所以从他出生的那一刻,他的肩上就已经背负了造万物、治天下的神圣重责。他法力超群,一挥权杖就可造出世间万物,也正因为如此,他注定会失去那些平凡的幸福,他是天神,所以他不可以像其他神灵的孩子那样撒娇,也不可以去任性的玩儿。 博比亚伦神鹰家族成立的时候,天神也仅仅六百岁,可比博比亚伦年轻许多。那颗灵珠具有生命,在化身为神鹰之时它就已有千岁了,论辈分,他是在天神之上的,只是事实如此,天神始终是君,而他始终是臣。 不过天神对博比亚伦也是相当敬重的,丝毫没有君臣之分。 由此一来,英吉亚的年岁与天神刚好相仿。而碰巧,卡洛斯王子与丹菲尔公主又是同一天出生,那就像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 英吉亚经常带卡洛斯一同前去天殿朝见天神,因为英吉亚知道,族长之位是早晚要传给卡洛斯的,所以从小就让他见见世面,以了解作为博比亚伦神鹰家族族长所肩负的使命。 天神一见卡洛斯那乖巧的样儿就立刻喜欢上了他,并对他独特的见解感到震惊。几次接触后,天神对卡洛斯是赏识有加,平日丹菲尔公主感到孤寂之时,天神也常常召见卡洛斯王子,让他陪公主谈心。 丹菲尔公主从此有了第一个知心朋友,她和卡洛斯是无话不谈,公主造人之际也多次征求了卡洛斯王子的意见。不久,欧士英伯爵也成了他俩的好朋友,三人那是形影不离,感情相当的要好。他们三人还经常随天兵一同作战,为天下百姓击退不少敌人,整个神界都以他们三个为荣,称他们不愧是青年才俊。 成年之后的卡洛斯和丹菲尔更是产生了情愫,两人深深相爱。那梦幻的观星台,苏摩神山,冰晶天殿都留有他俩幸福的身影。 当时,丹菲尔公主还怕被天神责骂,经常让欧士英伯爵为他们放风,欧士英非常的憨厚、老实,他是甘愿为自个儿的兄弟有所牺牲的。 不过,任何事都逃不过天神的法眼,天神得知卡洛斯与自己的宝贝女儿相爱后,其实非常高兴,他也很愿意丹菲尔公主嫁给他,只是想到女儿最终的宿命,天神就觉得有愧于卡洛斯。 所以天神一直没有提出让他们完婚的事儿,他多么的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像平常女孩那样永远的幸福,就算因此要他付出代价,他也在所不惜。可是,他没有改变女儿宿命的能力,作为天神之女,丹菲尔公主必须对天下的芸芸众生负责。 就这样,卡洛斯与丹菲尔一直瞒着天神相爱的千年,千年之后,丹菲尔公主终于觉得自己是到了适婚的年龄,于是就主动向天神提出要嫁给卡洛斯的决定,那是她对卡洛斯王子的一个承诺。她答应过他,在龙鳞神被逼入冥界后,她就向天神请求让他们完婚。 他等待了千年,终于等到了那个梦寐以求的答案。爱的承诺即将兑现,这令他们和祝福他们的神灵都欣喜不已。 当时,天神还是有几分的犹豫,公主就很认真的对天神说,永生永世她都只爱卡洛斯一人,就算日后遭遇不测,她也要和卡洛斯在一起,不管以后他是否改变,她会一直爱着他。 天神着实被丹菲尔公主的话给感动了,于是他准备抛下一切顾虑,让女儿拥有自己的幸福。 那日,偌大的天殿里,宝座上的天神紧紧握住自己女儿的手,答应了她的请求,并将最诚挚的祝福送给了她和卡洛斯王子。 公主在得到天神的允许后非常高兴,可就在父女俩相拥之时,天神宝座旁的预言杖却剧烈震动起来,而且不断有红光从杖身之中蹿出,那是极为不好的征兆。 预言杖是天神施用预言术的法器,它可以助天神预言一切事物。平日它被天神放于金菱座中,一般情况下,天神不会从金菱座中取出预言杖进行预言。 因为天神一瞧杖身的颜色就可知晓天下之事是好或坏,当预言杖呈晶莹剔透的银色时,那表示世间万物皆按照相应的秩序在运行,不存在杀戮与阴谋。这时,天神就不必唤出神力开启预言杖进行预言了,他虽为天神,但他没有破坏世间秩序的权利,天下既然一切安好,他也就没必要急于知晓未来了,一旦进行了预言,他必然得有所作为,改变不好的结果,毕竟让天下苍生安宁、幸福才是重中之重,可如果在改变预言的结果时破坏了世间本就存在的秩序,那可是会牵连整个神界的,所以不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天神是不会轻易进行预言的。 可是,当预言杖在金菱座中发生震动,并且有红光蹿出的时候,那就表明将有不幸之事的发生。那是天神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可就在那晚,预言杖就出现了最为强烈的震动。那是上亿年都未曾出现过的震动,这令天神忐忑万分。 天神立即从金菱座中取出预言杖,召唤神骏飞马,然后驾驭着飞马抵达了高达三万尺的米亚罗金山山顶,飞马掠过无数的天桥和走廊,行于无痕,一时辰后终于带天神到了山顶。米亚罗在神界古预中的意思就是预言,所以米亚罗金山实为预言之山。 天神必须借助金山山顶的梦达拉斯预言之剑,才可施用神力与剑的合力破除预言杖的封印,只有解除其固有的封印后,天神才可进行预言。 梦达拉斯预言之剑乃是神界十柄神剑之一,由于每柄神剑的用途都不曾相同,譬如梦达拉斯,它就是能够破除预言封印的神剑。天神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那十柄神剑,所以特此造了十座神山,将神剑封存于神山山顶。 每当夜幕将至,十柄神剑的剑光就会在神山中绽放而出,从而形成独特的“十光相连”景象,尤为迷人,那十剑都是神界的上等圣物,如没有天神指令,任何人都不可前往神山取出神剑的。 同时,神剑的灵气逐年渗入神山,让神山集聚更多的正义灵气,灵气幻化为千万朵绚烂盛开的花,那些花朵随风从神山的山顶飘落,花朵一入云层就会化作一滴滴的花之雨,细雨纷飞而下,滋润大地,也可驱逐久久未散的邪气,让世间生灵都可以感受到天地之间的清晰气息。 天神抵达金山后,唤出梦达拉斯神剑,剑尖指天,手拈剑诀,神语不断的从他嘴里念叨而出,直至白色的剑锋在预言杖的杖身中笔直的划了一道后,预言杖封印由此被解开。 天神挥动着预言杖,星辰布满天空,而此刻的星辰却是无比浑浊的,那似乎预示着一股邪气正在侵略大地。 最终,天神在预言杖灵光所织成的幻镜中看到了残忍的一幕:辛格尔家族成了吸血家族的背叛者,当辛格尔破戒喝下赫丹蒙血水之后,他就再也不是正义的吸血族族人了,他甚至都不能阻止自己不去吸血。 辛格尔家族原也是正义吸血家族的部族,当然,他们也是正统的吸血族后裔,辛格尔家族是整个吸血族最小的部族,它的族人也就百来人,由辛格尔管辖。 辛格尔的父母英年早逝,所以在他刚刚成年之际就继承了辛格尔家族的族长之位,当然他也是才华横溢,深得族人敬爱。族中有不少的女子也是对他穷追不舍,一时之间,辛格尔就成了吸血家族中炙手可热的领军人物。 族人们对他的命令那是绝对没有异议的,而且,辛格尔也屡屡立下战功,协助神界击退不少邪恶的魔军团战士,曾得到天神的多次赞赏。吸血族族人都将辛格尔看作是族中的骄傲,有时候,甚至连吸血大族的族长也对辛格尔山是敬畏三分。 可是,辛格尔终究没有在正义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他的一位兄弟,萨英奇一直怂恿他诛灭吸血家族的其他大氏族,然后让辛格尔家族成为吸血家族的永久霸主,待他称霸四方后,再向神界的铁军,也就是卡洛斯所率领的神鹰天兵开战,只要让博比亚伦神鹰家族屈服,神界就会失去强有力的协助。到那时,神界就不得不让英勇无比的辛格尔成为神界的守护者,如此,他就可以飞黄腾达,成为其权倾朝野的大臣,那样的权势与地位是任何一个人男人都梦寐以求的。 辛格尔刚开始也是反对萨英奇的想法的,称他那样做实属大逆不道,还损坏了辛格尔家族的尊严。 可萨英奇一直想要借助辛格尔的地位成为可以任意主宰他人性命的人。 因为他从小就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如不是辛格尔把他当兄弟,他在吸血家族那是会受人歧视,根本无法立足的。所以他发誓,他一定要成为主宰者,而不要再成为命运的抛弃者。 为了让辛格尔认同自己的想法,他不惜违背整个吸血家族的禁令,前往了摩之殿,那座看似朴实无华的大殿里陈列着记载吸血家族千万年历史的书籍,当然,大殿中存放着那瓶赫丹蒙血水,那瓶血水被称为叛逆者之血,任何一个家族都有可能成为道义的背叛者,吸血家族的律令就规定,一旦被族长发现了背叛者,那么,那位背叛者就要被全族族人审判,审判之后,将由族长用天封剑刺死背叛者,他的血液也将在他死后被灌入血瓶。 族长将血瓶放入摩之殿的神阁之中,那寓意着救赎,希望神阁中的诸位神灵在见到那封存的邪恶之血能够以仁慈的心饶恕他们,让他们得以转世,改过自新。 从吸血家族诞生起,历经千年之年,已有数百人成为其道义的背叛者,数百位吸血族人的血融汇于血瓶之中,再经过千万年磨合,那些血液会合为一体,由此,也就形成了集万恶于一身的赫丹蒙血水,一位族长曾在吸血史书上记载,如若族人喝下此血水,正义之魂就将消失殆尽,最终成为其邪恶的吸血鬼,那么他们会以吸食人血为生存的条件。 而且,一旦被邪恶吸血鬼吸食了血液,他的体内也将存有赫丹蒙血水的邪性,就算他不是吸血族人,也会变成可怕之极的吸血鬼。由此,天下苍生将不得安宁,且没有一种神功可将赫丹蒙血水从体内清除,想要苍生不遭受劫难,只有对吸血鬼加以封印。 吸血族族长本想在赫丹蒙血水形成后就毁掉它的,可族长又怕失去血水为证,神灵将永生永世都不得原谅那些背叛者,如此一来,众千族人也不会就此安心。 所以,族长才迫于无奈留下了邪恶的赫丹蒙血水,并对其大殿设下了禁令,一旦有族人闯入禁地,将立即被问斩。 族人们对族长都是非常的敬重,所以无人敢违背他的命令,而且大家都知道赫丹蒙血水的万恶之处,那就更没有人敢前往摩之殿了。 唯有萨英奇敢如此大胆,毫不顾忌吸血族第一大禁令,偷偷前往了大殿,并且盗取了那瓶赫丹蒙血水。 由于萨英奇盗取血水之日正是族中各家族族人参加联谊晚会的喜庆日子,族长忙着招待各族客人,根本无暇理会摩之殿中的动静,众人皆喝得是酩酊大醉,加之歌舞的渲染,更给萨英奇制造了一个绝佳的时机。 他盗取血水后立即去见了辛格尔,并将他从联谊现场拉到了寝宫,那时辛格尔喝酒的兴致正高,被萨英奇一掺和,他的雅致全没了,好一副生气的样子问萨英奇找他有何事。 萨英奇便向他道明了盗取血水的事儿,并让他喝下那万恶之水,成为永世霸主。辛格尔知道,萨英奇盗取血水是犯了死罪,吸血族族长每日都会去摩之殿巡视,联谊晚会一结束,血水被盗之事肯定会被族长查得一清二楚。 到那时,萨英奇就再无生还的机会了,而他们又不可能离开吸血族,一旦离开他们就不能按时饮尽井中的血了,没有新鲜血液的补充,他们也是必死无疑,作为长兄的他,又怎样眼看着令弟被处斩呢? 他也知道萨英奇不该如此不计后果的触犯禁令,可他一想,萨英奇知法犯法还不是为了让他能够平步青云,众位族人皆知辛格尔的实力,但吸血族族长却处处打压着辛格尔家族,因为族长害怕辛格尔一旦拥有民心,就定会取代他的位置,统领各族。虽然他也很欣赏辛格尔的才智,可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他不得不处处为难辛格尔。 辛格尔不久前向族长提出了改革老旧币制,还有组建精锐强兵的建议,族长通通给予了否认。辛格尔对于此事一直耿耿于怀,他知道族长是故意不认可他的提议的,如若他成了族长,就可以完完全全的掌控吸血家族中的一切事务,实属痛快之事。 最终,辛格尔为了保萨英奇的命和创造属于自己的天下,他破戒与萨英奇一同饮下了那瓶赫丹蒙血水。 喝下血水的他们立即变为了十恶不赦的吸血鬼,一场浩劫由此展开。 第十二章 圣城之战 他们极其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不然以他们仅有的血液是根本无法维持生命的,当然也不可能助他们快速提升功力。为了尽快称霸一方,他们集合了辛格尔家族的所有族人,辛格尔将剩余的血水混同在所谓的滋补汤中,族人们满心欢喜的喝了那殷红的汤,一时之间,整个正义的辛格尔家族族人都成了邪恶的吸血鬼。 如此一来,无数面相凶恶的吸血鬼见人就杀,他们就如豺狼一般渴望血液的注入,吸血族族长得知实情后立即下令封锁城门,将蜂拥而至的吸血鬼挡在城门之外,眼看被杀的族人越来越多,族长只得唤出所有神力在吸血圣城内设下封印,解此封印需要用神语开启,两个背叛者不知其神语秘诀,自然也无法再攻入城内侵害族人了。 被封印困扰的辛格尔和萨英奇气急败坏,竟燃起大火,想将吸血圣城烧为灰烬。正当蜿蜒的大进入城内的时候,英吉亚和卡洛斯父子却到了城外,他们是被族长邀请参加联谊晚会的,紧跟其后的还有教皇、内务大臣和欧士英伯爵。 族长本来也有邀请天神一同参与的,但天神想用珍贵的时间多陪陪公主,所以委婉的拒绝了族长的邀请。 卡洛斯发现吸血圣城燃起大火后,立刻唤出神力灭火,无数的灵光交织而起,逐渐熄灭了熊熊燃烧的大火。卡洛斯的举动惹怒了辛格尔,他率领他的吸血大军浩浩荡荡的向他们攻击而去。 其后,英吉亚、内务大臣、教皇和伯爵也都参与到了对战中。预言杖告知了天神一切,天神便分秒不敢耽误的率天兵赶往了吸血圣城,救援卡洛斯等人。 辛格尔和他的吸血军在汲取到足够的血液后那是功力倍增,他们杀人于无形,可怕至极。 卡洛斯拔出黑剑奋力格挡着辛格尔的强攻,只见他的那柄剑就如流星般在天际流转,剑剑刺破了凝定的空气。 可辛格尔也丝毫不差,他唤出邪功,身形转动,穿梭于剑光交织之中,次次都避开了卡洛斯致命的一击。 两军混战,势均力敌。 教皇凌空而上,聚起神力,控制着丧心病狂的吸血鬼。可那些极其须要血液注入的吸血鬼越被束缚,他们就越挣扎的厉害,他们张牙舞爪的将教皇布下的天网撕裂,而且,只要见血,就会引发他们内心最为疯狂的吸血欲望,那种欲望似乎可以超越一切力量,连欧士英伯爵为他们设下的千古咒都起不了任何作用,咒语让他们痛苦万分,但他们还是会挣扎着站起身,寻找着鲜血的踪迹。 那是一场近乎没有理智的对战,所有人的体力都在急剧下降,欧士英本想抓住此时机,唤出光剑,以人剑合一的流星剑法刺死辛格尔。 没想到,辛格尔之前只是装作体力透支的样子,他的目的就是让对方主动接近他,然后他才可以汲取到更多的血液,以此增强功力。 他如猛兽般的扑向欧士英,瞬间张开那张邪恶的嘴,视图咬破欧士英的咽喉。 卡洛斯见此情形,整个人已经不自觉地斜飞了出去,他凌空翻转,一手抓住欧士英的衣领,将他甩开了去,而当他准备反击之时,辛格尔的牙齿已经深深嵌入了他的肩膀。 卡洛斯奋力反抗,可已是徒劳,辛格尔硬生生的咬下了他左肩上的肉,然后近乎疯狂的吸吮着涔涔而下的鲜血。 英吉亚见儿子被伤,凌空而行,唤出神力,一掌打向了辛格尔的天灵盖。辛格尔瞬间发出了震动天地的怒吼,他的天灵盖已经完全碎裂,他推开了卡洛斯,重重的倒了下去,整个身体从脚到头开始化为黑烟,消逝不见。 天神和天兵届时赶到圣城,天神挥动法杖,口念神语,灵光飘散大地,立即让那些失去理智的吸血鬼停止了疯狂的行为,他们如木偶般的原地不动,邪恶的眼眸中终于有了一丝悲痛的神情,他们毕竟很清楚触犯天神的结果。 大战停止后,吸血圣城城门重新开启,族长一挥手,十指互相绕动,城内的封印就此解除。族人们纷纷涌出城外,感谢天神的救命之恩,同时,族长也向众人表现了深深的歉意,原本一场盛大的联谊晚会,却因为他自己的疏忽,让萨英奇有了可趁之机,所有人都无法想象,为晚会增添色彩的不是美酒佳肴,而是鲜血! 那些失去亲人的正义吸血族族人已经泣不成声,而且那些人的死状惨不忍睹,由于被辛格尔和萨英奇吸干了血,所以他们在停止呼吸时就已魂断城内,整个人只留下发黑的骨架而那些已经成为邪恶吸血鬼的辛格尔族人的命运将更加悲惨,由于没有解药清除已在他们体内流转的赫丹蒙血水,更不能用内功强逼,一旦强逼毒血便会触动吸血鬼大脑中最邪恶,也是最为敏感的神经,到时他们会不受控制的互相残害,无人能够阻碍,就算天神对他们设下静令咒,也是对他们起不了任何作用的,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对他们设下封印,将他们关于大殿之内。 那么,到时他们会邪性发作,想要吸血的欲望一浪高过一浪,当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智时,他们就会想尽办法毁坏封印,可,名为“血禁”的封印乃是天神布下封印中最为厉害的,没有天神用于解除封印的神语和圣物,被困者是根本无法逃脱束缚的,一旦他们超负荷的对付封印,封印就会自动集聚神力反击他们,严重的话可让他们失去一切行为能力,就如木头一样被禁于大殿。 在天神对其设下封印前,族长却提出了另一种解决方法。 族长认为那样将族人困禁于大殿,一旦他们邪性发作,而又不能汲取新鲜血液,那无疑对他们是一种莫大的折磨,他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族人受那份罪,所以他向天神提出了将所有成为吸血鬼的族人就地处决的要求。剥夺他们的性命实属对他们的不公,毕竟他们也只是被辛格尔玩弄的人,但杀了他们不但可以让邪性不再传染至其他族人,也可助他们解除对抗邪性的痛苦,让他们得以解脱。 天神思虑许久之后才答应了族长的请求,于是连同萨英奇在内的一百二十名辛格尔家族族人一一被族长的血倚剑刺死,因为惧怕赫丹蒙血水流入到体外会将毒性传播开去,所以,吸血家族立即对遗体进行了术法处理。 在族人们转动手腕,默念神语后,那些遗体瞬间灰飞烟灭。那一夜,无数的星辰从天际陨落,似若浩瀚的天地之间都充满了一股死亡气息。 由此,吸血家族也进行了长达百年的沉痛哀悼,而且,族长当机立断,立即取消了背叛者之血存入血瓶的千年传统。没有了万恶之血的存在,辛格尔家族的悲剧也再难重蹈覆辙。 悲剧始终是过去,时间的年轮不会停止,就算曾经悲痛,但正义吸血家族的族人们还将勇敢的走下去,毕竟,他们的心里充满了曙光。 可是,这一切对英吉亚,对欧士英伯爵和丹菲尔公主就没那么容易释怀了。 卡洛斯王子当时为了救欧士英伯爵,身处险境不说,还活生生的被辛格尔吸去了血液,如不是英吉亚拼命向辛格尔打出一掌,估计如今的帅气王子也只是一堆骨架了。在被辛格尔咬伤后,卡洛斯王子体内的血液中也沾染了赫丹蒙血水,也就是说,卡洛斯王子也成为了一个邪恶吸血鬼。 在回到神界前他的邪性就已发作,他殷红的双眸中充满了杀气,不断地伸出发黑的手想要将身边的人撕碎,由于对血液的渴望让他根本不能控制自己。他全身痉挛着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怒吼,幸好天神有对他设下血禁封印,牵制着他的行为,不然以他欲望的爆发速度,恐怕在场的所有人都将被他伤害。 最终,他被天神送回了神界,如此一位英勇神武的王子却眨眼之间变为了一个吸血狂魔,这令神界所有的人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特别是英吉亚和欧美娜夫妇,卡洛斯王子是他们最爱的孩子,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眼前的事实,欧美娜夫人天天以泪洗面,原本高贵的她一夜之间头发苍白,脸色憔悴枯黄,俨然一个年岁已高的老人了。 ,散落一地,看了直叫当然,深爱着卡洛斯的丹菲尔公主也是痛不欲生,卡洛斯赴邀的前一日,他还陪她在观星台上对饮吹箫,也就是那晚,公主告知了卡洛斯,她要将她们相爱之事如是告知天神的决定,卡洛斯听后无比高兴,他说他要将神界最珍贵的一枚钻戒送给她,钻戒代表着永恒,也代表着他对她永生永世都无法改变的爱。 两人望月发誓,不管今后会发生什么,他们都会对彼此不离不弃,并且谨记对彼此许下的承诺。 静谧的夜,浩瀚的天幕中却出现了一束蓝光,那是爱之星所绽放出来的爱的光芒,绚烂的星光普照天地,天幕之上就如镶嵌了一块蓝宝石,如此高贵神秘。 无数的星辰围绕爱之星旋转,最终形成了一个心形,悬挂天际,那些耀眼的星辰就像是对卡洛斯王子和丹菲尔公主最好的祝福。 微风四拂,他们紧紧相拥,蓝光的光影中是他们幸福的身影,他们想象着自己的婚礼,不必太过奢华,众人对他们的祝福便会是送给他们最好的礼物。丹菲尔公主还说,婚礼当天,她要穿着她母亲当年的礼服与卡洛斯一同走进神圣的殿堂,然后向神界的诸位神灵许下他们对彼此爱的承诺。 那晚,他们还一同驾驭着神骏飞马跃过无数的宝殿与桥梁,最终他们停驻在了巍峨的屿光圣山的山顶,俯瞰着山下的苍茫大地,他们知道,只要心中有爱,一切的灾难就会过去,天下定会太平安乐。 就如屿光圣山一样,圣山之魂就是两个相爱之人的生命之魂。他们生前历经苦难,最后被奸人所害,在死的那一刻他们才走到一起。 天神被他们矢志不渝的爱情所感动,就为他们建造了屿光圣山,并将他们合葬于山体之中。因为他们的爱感动天地,所以每年七夕佳节,晶莹剔透的山上都会开满代表着真挚爱情的轩屿之花,花瓣随风飘落大地,似乎将幸福之意带去天地的每处角落。 卡洛斯王子与丹菲尔公主站于山顶,感受着那份浓浓的爱意,直到黎明将至,他们才策马离开。 丹菲尔公主怎么也没想到,她深爱的男子一日之后竟成了不可自拔的吸血鬼。 当天神答应她嫁给卡洛斯的时候,她几乎乐晕过去,她以为自己可以拥有来之不易的幸福,可直到预言杖出现异常时,她才隐隐约约的感受到,自己离幸福的彼岸似乎还非常遥远,甚至是她遥不可及的。 天神在金山上已经看到了预言杖中所呈现的一切,他也以为凭自己的神力定可以改变悲惨的结果,他更不希望瞧见自己最爱的孩子经受如此大的痛苦。所以他才率天兵八百里加急去往了吸血圣城,但是,有时候就算是神也无法改变一切注定的宿命,当天神到达圣城之时,卡洛斯已被辛格尔咬伤。 虽然天神的到来,缓解了事态的发展,让数以千万的族人都平安度过劫难。可,天神却无比的愧对英吉亚与自己的女儿,如若他再早一些进行预言,卡洛斯就不会被辛格尔所伤了。 一切的悔过只能成为伤痛的始端,而伤痛之后还是得面对残酷的现实。 翌日,神界就召开了规模宏大的议会,讨论卡洛斯的去留问题。天神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向族长那样一剑刺死卡洛斯,而且还须将他的遗体化为乌有,以免残留的赫丹蒙血水传播散去,祸害苍生,二是将卡洛斯永久的禁锢,那样的话,他吸血邪性发作的时候就会无比的痛苦。他会挣扎,会咆哮,直到他精气神被血禁封印的神力消耗殆尽,他才会断了吸血的欲望。 但是,赫丹蒙血水的邪性非同一般,可谓万恶之毒,就算卡洛斯精力耗尽成了木头人,也不能为他解除封印,因为一旦封印解除,他体内的邪性又会重生,如此一来,他吸血的欲望会越加强烈,甚至会达到无人阻止的境界。除非他完完全全的战胜赫丹蒙血水的侵蚀,不然他将永世被囚禁。 议会之上,诸位神官的议论很是激烈,各执一词。神官的众说纷纭让天神非常的为难,他知道,不管他做出怎样的选择都是对卡洛斯亲人的一种伤害。 他又何尝不想让那个智勇双全的王子回到大家的身边,可他没有别的选择,痛苦一样扎根在他的心里,第一次,他感觉自己是如此的失败。 最后,天神并没有在议会上宣布他的决定,他只是告诉众位神官择日再议。 议会之后,天神前往了博比亚伦神鹰家族的大殿。 自从见到卡洛斯因邪性发作而无比疯狂的场景,英吉亚就伤心欲绝,一直卧床不起,所以他连议会都没有参加。整座城池内也是悲痛声连连,以往那个积极向上,活泼开朗的神鹰家族似乎瞬间就消失了。 英吉亚知道天神前去他的宫殿是问他何事,他深明大义,不想给天神增添一丝麻烦,所以他同意天神用神剑一剑刺死卡洛斯,让他脱离挣扎的痛苦。 而且,其余族人也都同意英吉亚的选择,他们坚信,无论卡洛斯在哪儿,他都会是族人们心中独一无二的帅气王子,就算世事翻覆,卡洛斯也会是一个永恒的神话,众人皆以他为荣,他的牺牲不是徒劳,在今后的日子里,欧士英会带着他的信念继续奋斗下去,只要伯爵安然无恙,他们就能从欧士英的身上寻找到卡洛斯的身影,如此一来,族人们的心中便有了寄托,他们会从苦痛之中站起来,因为他们知道,卡洛斯王子是最怕他的族人痛苦的,所以他们一定要快乐的生活,不能让卡洛斯王子担心和失望。 天神离开博比亚伦城的时候,他落泪了,凡间乃有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古语,更何况,在众千凡人心中,他是无所不能的神,或许,他的泪正是在告诉众人,神也有犯错的时候,神也会痛苦,神也有忧愁。 他既是被博比亚伦族人所感动,也是一种压抑千年的发泄。天神之泪终会化作一颗颗的珍珠雨,飘落世间。泪雨倾盆而下,梦华王朝下起了建朝以来最大的一场雨,由于之前干旱天持续不断,一见大雨飘落,人们纷纷涌向街头,畅快的淋着那场因泪而落的倾盆大雨。 人触目惊心。 第十二章 最终抉择 天神知道,他不能轻率的做出那个决定,所以他又前往了屿光圣山,找到了丹菲尔公主。 卡洛斯出事之后,公主就一直一个人呆呆的坐在巍峨的山峰之上,默默的俯瞰着大地。星辰没落,天际昏暗,万物皆没有生气,公主一次次的回想着爱之星悬挂天际的那晚,她记着卡洛斯王子对她许下的承诺,如此刻骨铭心。 而他还没来得及将独一无二的钻戒为她戴上就已成为了邪恶的傀儡,这让她怎能不伤心欲绝?而她始终没有哭泣,一直吹着卡洛斯最喜爱的桑格兰之曲,赋有节奏的曲子悠扬响起,仿佛给陷入悲伤的神界带去了一丝慰藉。 曲音传遍每座宫殿,被天神禁锢在密室的卡洛斯正发疯似的吼叫着,实在痛苦的时候,他甚至会残忍的用头撞击四壁,他那额头上已是鲜血淋漓。 他只有用痛去麻醉自己想要吸血的欲望,可当他听见桑格兰之曲时,他明显安静了不少,整个人蜷缩在墙角,剧烈的颤动,但他没有再做出什么自残的行为,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听着那首曲子。 他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他知道那是丹菲尔公主为他吹奏的。 那一刻,公主的身影闪现在他大脑中,他忆起了曾对她许下的承诺: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会不离不弃,矢志不渝。想到那里的时候,他的内心开始有了一丝悸动和勇气,他要勇敢的站起来,他要向恶魔挑战,他相信,终有一天,他会击败邪恶的欲望,因为他不能对丹菲尔公主失言,他会带着对她的爱奋战到底,他爱她,所以他不能就此沉沦…… 丹菲尔公主像是听到了卡洛斯的心声,她知道他正痛苦的挣扎着,但是,她相信他一定会走出恶魔的束缚。 世间有一种力量叫做信念,无论是人,还是神,只要有了坚定不移的信念,那么,一切难关都会迎刃而解。 赫丹蒙血水固然邪恶,可公主坚信,超越一切的信念定能打败它。 她爱的人不会让她失望,她爱的人,有一天,终会为她戴上那枚钻戒。因为爱,所以,她和他的选择都将是:坚持! 就算不能相见,她也会每日为他吹起他最爱的曲子,让他知道,她并没有放弃,她要他知道,不管他如何改变,不管他要隔多久才能战胜恶魔,她都会等他,一直等下去,直到他实现诺言的那一天。 最终,丹菲尔公主向天神表明了她和卡洛斯共同的决心,她能感应到他的坚持,所以众神都不应该放弃他,就算那是一场持久战,她也会陪他一直走下去,无论悲与乐,无论生与死,她会永远和他在一起。 天神明白自己女儿对卡洛斯的爱,他也希望,有一天,爱的力量可以助卡洛斯拜托困境。 所以他向群臣宣布,他将为卡洛斯修筑一座宫殿,然后将他禁锢于此。无论多久,众臣皆没有刺死他的权利,并且他要众臣相信卡洛斯,总有一天,他会回到从前。 神界众臣也不想就此失去卡洛斯,所以他们纷纷同意了天神的抉择。 此后,天神便修筑了琉璃殿,并将卡洛斯王子禁锢在此处。 天神之所以用神界并不多见的琉璃去修筑那座宫殿,就是因为赫丹蒙血水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邪性能够与琉璃产生别致的作用。 一旦卡洛斯邪性发作,从琉璃中反射而出的光可以震慑住此起彼伏的邪念,由此一来,就会减轻卡洛斯的痛苦。 每当他邪念四起之时,宫殿里外的琉璃之光就会反射进他的瞳孔,光源就此形成他的视觉惯性,久而久之,琉璃之光就会抑制他大脑中不断滋长的邪恶神经,再加之他自己信念的控制,那股吸血欲望就会逐渐被平复下去。 但是,令天神和众位神官都没有想到的是,赫丹蒙血水的邪性非常剧烈,而且已经深深的扎根在卡洛斯王子的大脑中枢,血水流向他体内的各处经脉,当他的五脏六腑也被血水侵蚀的时候,他就完全失去了仅有的理智。 卡洛斯王子入住琉璃殿的第一天,他就发病了上百次,每次邪念生起都会令他痛不欲生,又由于血禁封印限制着他的行动,所以他只有全身抽搐的蜷缩在床上怒吼,刚开始他还能抑制自己疯狂的行为,特别是在听见丹菲尔公主的箫声后,他总能将内心中的那股暗涌给镇压下去,有时,他实在难以自拔了,就跟着悠远的箫声哼上一两句,每当他把自己喜爱的曲子哼出来时,他会忘记短暂的痛苦,然后使自己沉沉入睡。 而且他很清楚天神的良苦用心,为了能够让他一睁眼就瞧见琉璃之光,从而减轻他些许的痛苦,天神是费尽千辛万苦才收集了足够的琉璃,砌成宫殿的每一小块琉璃碎片都是天神和众位大臣不分昼夜前往卓玛琉璃山挖出来的。如此大恩他又怎能弃之不顾,所以他一次又一次的强忍着翻涌的邪念,不让自己辜负众神的期望。 可好景不长,一日之后,他就再难抑制内心的邪念了,一阵发狂后,他竟然不顾血禁封印的神力反击,如猛兽般的自残着。 他不断的用头撞击着四壁,鲜血不断的从他发丝上留下,浸染了宫殿的浮雕面壁,并且他还砸了寝宫内的所有摆设,他用瓷器的碎片一次次的割向自己的手腕,直到毫无力气为止。 天神从灵境中看着琉璃宫殿中发生的一切,那是痛心疾首。无奈之下,他前往宫殿,对其又设下了另一层血禁封印。 所以宫殿外的彩光和卡洛斯王子四周悬浮的淡光都是封印之光,只要封印存在,那些光就会永世禁锢着他。 天神绞尽脑汁的想要平复卡洛斯的邪念,所以他在大殿的穹顶上刻下了一段经文,经文会随着琉璃之光影现在每处角落,这样一来,当卡洛斯看见那些经文时,他就会忆起对公主的承诺,他会更加有信心的客服困难。 同时,那段经文也是对他的一个警示,如若他成了邪恶的傀儡,那么他将辜负所有神灵的期望,成为众人唾弃之徒。 而且,天神还在他的床前为他陈列了一支小金人儿军队,那军队里的战士都是卡洛斯王子曾经带领过的。他们与卡洛斯一同奔赴沙场,早已成了生死与共的兄弟。 因为不能让任何臣子接近卡洛斯,以免激发他的邪念。所以天神才用纯金打造了那支军队,并将他们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天神是在告诉卡洛斯,他的兄弟们在等他回去,而且每一个他率领的天兵战士都不曾放弃他,他们一直守候着他,直到他战胜恶魔的那一天。 再者,他床前赫然屹立的两只神鹰也是他父亲亲手雕刻的,神鹰乃是博比亚伦家族的圣物,它代表正义和坚持。 卡洛斯见此神鹰雕像,也就不会不知自己父亲的心思了。英吉亚也是在让他的儿子知道,作为博比亚伦族人决不能轻言放弃,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他相信卡洛斯是一定可以克服的。 当然,那两只神鹰的背脊里都各设有一开关,天神曾将宫殿中流淌的鲜血收集起来,然后用法杖将血滴幻化为了两道极光,并将此光封存于两只神鹰雕像的身体内,只要按下开关,极光就会四射而出,启动卡洛斯的黑剑。 那柄黑剑本就是由卡洛斯的血混同千年玄铁才打造而成的,从卡洛斯成为吸血鬼之时,黑剑就自动封印了,唯有卡洛斯的血才可开启黑剑。 当天神将收集到的血滴幻化为极光之时,掺杂在他血中的邪性已消失殆尽,所以那两道纯净的血之极光完全可以开启黑剑。 而黑剑也正是打开灵珠幻象的唯一圣物,天神将博比亚伦的家族史收集于一颗灵珠之中,只要让黑剑解除灵珠封印,卡洛斯王子寝宫的面壁上自会呈现出博比亚伦以及关于他的一切。天神如此大费周章的设计,只为让卡洛斯感受到爱的力量。 每当他按下开关,他自会看到自己家族的一切历史,画面中出现的每一个族人都爱着卡洛斯,所以他没有理由就此沉沦,他必须为了家族,为了亲人和为了爱人而奋战到底。 天神的苦心没有白费,不论是金人儿军队还是大典经文的影现都给了身陷痛苦的卡洛斯莫大的慰藉。 他不再以自残的方式对待自己,他用尽所有力量在抑制着邪念的生长,他反复告诉自己要坚持,不能像个懦者一样被邪恶同化。就这样,他在那座宫殿中一直煎熬着。 每日,丹菲尔公主都会为他送去他最喜爱的菜品,让他品尝,虽然公主只能站在屏风外与他对话,但对于他们来说,能够隔着屏风说上一句话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而宫殿外设下的剑阵和宫殿内所设的迷阵,还有那神奇的阶梯和阿么门,确实也是天神的故意安排。 天神那那样做也是以防万一,毕竟之前,卡洛斯在不能控制自己的时候也有不顾疼痛,发狂的跑到殿外的情况,幸得天神阻止,他才乖乖回了寝宫。 所以此后,天神就将琉璃宫改造为了一座对卡洛斯而言完全封闭的宫殿,就算他再怎么发狂,也是出不了大殿害人的。他想要出去就必须攻破镜子迷阵,而那对于他绝对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就算他绞尽脑汁也不会想到破解迷阵的方法,天神是借鉴后世迷阵的精髓而建造的镜子阵法,卡洛斯没有预知未来的神力,他自然也不会想到破解之法。 琉璃宫殿离教堂也不远,每当教堂的钟声敲响,卡洛斯都能听见,博比亚伦家族是很崇拜神灵的,所以钟声能够提醒他,绝不能就此放弃一切,他还年轻,属于他的未来应该是美好的。 而且,诸位神官朝见天神必经天南门,每当他们瞧见南门旁被封印的琉璃宫殿,所有神灵都会给卡洛斯送去祝福,为他加油,那让卡洛斯颇为感动,所以,那两百年中,他都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关爱他的人证明,他是可以创造奇迹的。 第十二章 神的奉献 看着公主如此憔悴的样子,萧幕急迫的问着,“公主,你没事儿吧?你大可放心,这场灾难一定会过去的,梦华王朝的子民定会安然无恙。月精灵说你找我们,有什么,你就尽管说吧,我和亦歌都将竭尽全力帮助大家的。” 亦歌也微笑道,“嗯,萧导说的对,没有什么可以打倒我们的。” 公主瞧着他们充满自信的微笑,心里不断涌出一阵阵的酸楚,“萧城主,亦将军,沙暴和洪水,还有纳美鲸,这一切都不是天灾,而是幻世魔功的作用,原秋野已经练成了幻世魔功,我们所有人都被他的伪善给蒙骗了。 “他在练就魔功或者残害百姓之时都设下了干扰界,一旦干扰界形成,无论是我,月精灵还是弥尔教皇都无法再预知他们的行为和了解他真实的内心。 “之前,父皇确实非常的器重他,没想到他今日会恩将仇报,连我也以为他费尽千辛万苦的找到时间之沙回到梦华王朝是来帮助我们的。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假象,如今,他要利用幻世魔功毁灭埋葬于瓦乌冰山的时间之星。 “那些时间之星如果被毁,世间也就没有秩序而言了,到时候,世界末日就会如期而来。原秋野太天真了,他以为摧毁时间之星就可以让他回到唐朝,然后他成为大唐王朝的一国之君,从而主宰世界。 “可悲的是,时间在倒转回到唐朝之际,世界就会毁灭,无论是梦华王朝还是你们的时代都难逃此劫,届时,真正的2012世界末日就将上演。” 亦歌听后,一脸的愁容,“原,秋,野!果然是他!兄弟?哈哈,这算哪门子的兄弟啊?之前那场大战,龙鳞神使唤出来的黑鹰和飞龙可是冥界魔物之王,而他却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它们,功夫自然不弱。既然如此,他又拥有幻世魔功,大可以先杀了龙鳞神,再杀了我们,然后去摧毁时间之星,那么,他又为何要借我们的手去杀了龙鳞神呢?这出戏他演的也太多余了吧。” 这时,弥尔教皇手握法杖,走到了亦歌身旁,严肃道,“原秋野之所以没有自己去杀龙鳞神,是因为那时他的元气还未完全恢复,在回到梦华王朝之前,可是花费了他不少的元气,如果他冒昧的施展幻世魔功只会让他走火入魔,而他又必须杀了龙鳞神,因为,如果当年不是原秋野早一步将邪毒之血汲取完,那么,龙鳞神就是幻世魔功的练就者了,要想将幻世魔功的魔性发挥到极致,练就者就必须汲取到足够的邪毒之血,不然一切都是枉费。 “龙鳞神早已对原秋野恨之入骨,而原秋野也在几世轮回后返回梦华王朝,龙鳞神是势必要将他千刀万剐的,在不能施展幻世魔功的情况下,原秋野绝不是龙鳞神的对手,所以,原秋野想要扫除障碍解决龙鳞神,他就必须依靠你们。而且,他知道,天神交给他的天书一定能够助你们打败龙鳞神。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待“东风破”的合力打败龙鳞神后,他的元气也已恢复,届时,他再轻而易举的施展出幻世魔功,摧毁时间之星,只要时间之星被他损坏,世间大乱,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再对付他了,当然,最后他也会因此而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给他陪葬的人可就是整个世界的人了,所以,如今只有你们在他还未将幻世魔功施展到最高境界时,再次利用“东风破”合力制服他,才能挽救这天下。“东风破”具有不可估量的强大威力,那种力量是我们所有人的法力都无法相比的。” 丹菲尔公主也带着恳切的语调说着,“萧城主,亦将军,拜托了。我们会将自己的内力全数传给你们,天明之神也会在你们到达瓦乌冰山之时将天明神光带给你们,让东风剑与破天剑能在吸收到神光后,灵力焕发,助你们打败恶徒原秋野。 “很抱歉,再次向你们提出这样的恳求,我们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了。你们放心,到时,我们和天兵天将都会暗中帮助你们的,我们可以潜伏于瓦乌冰山的东南西北四方,然后趁他不备之时全面袭击他,大家齐心协力,一定是可以制服他的。” 萧幕凝思片刻,冷静道,“公主,这件事就交给我和亦歌吧,你看你,脸色都那么苍白了,还逞什么强。你,月精灵,弥尔教皇都好好的呆在天殿,等候我们的消息就是了。” “可,可是……” 突然,萧幕打断了公主的话,“没什么可是,相信我们就对了。” “你们在对付龙鳞神的时候已经消耗了太多的内力,还是先让我们将内力传给你们吧,不然“东风破”是无法发挥到极致的。”弥尔教皇说着。 萧幕和亦歌纷纷点了点头,此时的他们明显是忐忑不安的,可他们还是极力的掩饰着内心的不安。从来没有一次他们会有如此的沉重和压迫感,就算在面对强大又邪恶的龙鳞神的时候,他们也未曾有过那样的感觉。可这一次,他们承载的是整个世界的生命,心里的压力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由此看来呢,玛雅人所预言的2012世界末日并不是无稽之谈,但是,萧幕和亦歌相信,他们可以凭自己的实力打破那个可怕的预言。 随后,丹菲尔公主,月精灵,弥尔教皇,萧幕和亦歌纷纷盘膝坐于天殿的天极台上。 公主三人逐渐托起自己的双手,缓缓的将内力打向萧幕和亦歌的全身,瞬间,华丽的天殿内光芒万丈,无数的彩光在殿中交织,仿若织起了一个璀璨的星辰,流光四起,如梦如幻。 天殿里的浮雕,壁画显得更加的清晰可见,一幅惊人的天国画卷由此徐徐展开,穹顶上刻下的诸神在俯瞰着一切,他们会将自身的灵气赐予世间,让全天下的百姓都安然度过危难。 月族族人在听到月精灵的召唤后,也纷纷的站于月塔塔顶,展开自己的双翼,尔后,那些蓝色的,瞧上去又晶莹剔透的羽毛就逐渐从他们的双翼上脱落,飞旋着飘落而下。 月族族人双翼上的羽毛拥有与生俱来的灵气,可以驱逐世间中所存在的邪气。所以他们才不惜用幻力使蓝羽与自己的双翼分离,一片片的羽毛从几千尺的九天之上凌空而下,它们形成了北斗七星的形状,跃过漫天的星辰,横跨银河,翻转过悠远的地平线,最终分散着飘落于梦华王朝的每个角落。羽毛之上的月灵光幽幽的绽放而出,弥漫城池,灵光焕发,一时间,凶猛的洪水真的逐渐在退却,狂野的沙暴也在灵光的笼罩中收敛不少。待沙暴退却后,一座座华丽的宫殿逐渐从沙漠的覆没中展露真身,百姓们也终于有了可以呼吸的空间。 与此同时,凶恶的纳美鲸也被殴士英伯爵和众神官制服,庞大的它已被伯爵的神剑和神官的法杖齐齐刺入心脏和后脑。 纳美鲸顿时感到了一阵刺痛,心脏和脑袋逐渐从它的躯体中撕裂开来,那时的它咆哮着,狠历的一摆尾,千层大浪再次席卷城池。 不过,一番痛苦挣扎后的它还是无法再死神的催促,四米多的身体从尾部到头顶都开始腐烂,一阵阵的刺鼻之味扑散而去,令人难以忍受。 最终,它静静的躺在了绿湖的岸边,不一会儿,它就化作一缕烟雾消逝不见了。 那是对它的惩罚,任何对苍生形成威胁的魔物在死后都是没有资格轮回转世的,所以它们才会瞬间灰飞烟灭,灵魂游历四方,永世受着神灵诅咒的煎熬。 欧士英伯爵更是不惜余力的在各个城池内都设下了结界,如此一来,原秋野所唤出的幻世魔功就没法再伤害到百姓了。可是,此时的欧士英已经处于虚脱状态了,他的发丝间不断有银发在以极快的速度生长,那是因为他体内的元气耗损太多,维持他生命的精气神也随之衰退,况且,他之前的伤还未完全康复,这才导致了银发不断的生长。 如果他一直拖延时间,不去天元池将元气恢复,任由银发滋生,那么,待银发完全取代了他原有的发丝后,他的精气神就会彻底衰竭。而且,精气神是没有人可以帮他恢复的,这样的后果他很清楚,但当他看见百姓们那一双双带着渴望与哀伤的眼睛时,他已近忘乎了自我,他必须得撑下去,至少在萧幕和亦歌打败原秋野之前,他不能让任何一个百姓受到伤害。 而丹菲尔公主,月精灵和弥尔教皇也因将内力全数传给了萧幕和亦歌,所以变得极其憔悴,惨无人色。 弥尔教皇更是瞬间成为了一个瘦骨嶙峋,满身布满皱纹的老头儿,往日的神采奕奕完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看见憔悴至极的三人,萧幕着实被吓了一跳,“公主,你们没事儿吧?可千万别有事,不然我和亦歌会因此愧疚一辈子的。” 公主笑了笑,“放心吧,我们没事儿,你们尽管去对付原秋野吧,所有人都相信你们一定会打败恶魔的。” 萧幕和亦歌异口同声的应道,“是,公主,你们就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吧。” 第十二章 守候 此后,英吉亚和欧美娜夫妇相继为守护神界安宁而战死沙场,没了族长和王子的博比亚伦家族再也承受不住现实的重负,就此沉沦。 他们呆在自己的城堡中,每日为卡洛斯王子祈祷,几百年过去,他们都不曾遗忘自己心中的企盼,他们坚信,总有一天,卡洛斯王子是会苏醒的。 但是,善良的博比亚伦族人终究没有等到那一天的到来,由于梦华王朝惨遭邪灵界的入侵,博比亚伦神鹰家族主动向天神请命,让他们去到凡间帮助百姓渡过难关,天神见族人如此恳切,也就答应了他们随同自己一起对付敌人。 不料,战乱中,龙鳞神突然横空出世,对博比亚伦族人的营救造成了很大的阻碍,那个丧心病狂的魔鬼不血洗天下他是不会甘心的,虽然那一场血战,天神也有参与,他施用术法控制住了龙鳞神,但博比亚伦家族的族人却因保护百姓而不幸深中剧毒,他们的躯体瞬间自燃,一团团黑色的冥界鬼火延至他们全身,将他们烧为了灰烬,天神竭力唤出神力拯救他们也是无济于事,博比亚伦家族还是永远的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天神悲痛欲绝,他自然也没让龙鳞神好过,一挥法杖,将其困在了幽暗的二十八层地狱,那一禁锢,龙鳞神至少在地狱待了六百年,六百年之后他才重出江湖的。 天神深爱的家族没了,但神界香榭丽大道的那座城池,天神却一直为卡洛斯留着,因为那里是他的家,待他醒后,他一定是想要回家的。 但是,由于卡洛斯王子一直没有苏醒,所以血禁封印也一直未有解除,而且,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最好任何族人都不要去打扰他,因为赫丹蒙血水始终流淌在他的体内,一旦激发了那隐匿的邪念,他将再次陷入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中。所以,平日除了必要的祷告外,神界众人都未有常去琉璃殿,在绝对的安静之中,卡洛斯王子或许会获取更大的能量,以此战胜恶魔。 而当天神预言到丹菲尔公主的宿命之后,更是改变主意,将公主的大殿修筑在了琉璃殿的对岸,一来那里环境幽静,可让公主不被神界众人打扰,二来,也算是完成公主心中最大的愿望。无论生也好,死也罢,公主只想与卡洛斯王子在一起,虽然没法在琉璃殿旁再修筑一座宫殿,那里毕竟是禁锢之地,让公主入住此地实为不妥。 所以天神才想出了如此权宜之策,两殿相隔之近,只要他们爱着对方,无论两座宫殿是否相隔一河,他们都能感应到彼此的心。有了公主的守候,卡洛斯王子会更有毅力战胜恶魔的,如若他醒来,也会知晓天神的用心。 当公主第一次找到那座宫殿时,她最欣喜的不是宫殿里奢华的景致,而是能够如此近距离的瞧见琉璃殿。 在卡洛斯王子还未沉睡之时,公主只能在每日为他送餐时才能从屏风里望见他依稀的身影,而当王子沉沉入睡之后,天神更是劝阻公主不要时时刻刻的去打搅他,旁人越是打搅,他的心就会越乱,到时候他就又不能控制自己了。 由此,公主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特别是天神不在之后,公主更是肩负起了整个天下的重责,与萧幕等人对付龙鳞神,保天下安定。 那一刻,她只有将对他的思念深深掩藏着,她不让自己接近琉璃殿,就是怕自己会触景伤情,毕竟,她不能让自己软弱丝毫,她必须带着和他共同的愿望奋斗下去,直至天下太平。 所以在公主瞧见近在眼前的琉璃殿时,她喜极而泣,因为很久了,她都没觉得自己和卡洛斯王子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就算为了救萧幕,她将失去自己的生命只源,但她未有丝毫伤感,因为她知道,她会在蓝河的另一边永远守护着他,无论他是否苏醒,她都将永远与他在一起,那是他们对彼此的承诺,她不曾遗忘……直到看完屏幕里的所有画面,萧幕和亦歌才感觉到了一丝凉意,夜幕已在轮回之后悄然降临,不远处的圣山山脉与河面在太阳最后一丝余光里映出连绵不断,跌宕起伏的轮廓,如此神圣。而仰望天幕,那是繁星点缀,恶魔被阵法后,天下一片安宁,各城经济复苏,好一副繁荣之景,就连天幕之中的星辰也都愈加的闪亮,让其更加的绚烂。 只是,面对如此一段往世,他们似乎一时之间还无法释怀,两人呆呆的望着沉睡之中的帅气王子。 如果教皇没让他们前去琉璃殿知晓一切,他们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平日里总是乐观开朗的公主竟然经历了如此之多的压力与痛苦,他们更无法想象,在他们眼中的落后王朝也竟然存在着那么一群可爱、质朴的人——作为一个大家族的王子,他大可以过着养尊处优的安逸日子,可他竟可以为了一群不相干的人牺牲自我,让自己陷入永无止境的痛苦之中。那是一种何等的气度与仁义? 此时,在他们看来,那段往世比史上经典篇章《三国》还经典、还真实,因为无论《三国》再怎样的雄伟气势,它总归还是一部著作,最多也不过是一部影视剧,作为读者亦或是观影者的他们只能欣赏,但他们并不能完全站在那个时代的角度去审视任何一个人物,就算可以,那也是极其赋有局限性的。 可,如今却不尽其然,他们看到的是一段仿佛就发生在眼前的往世,那故事里的每一位人物都是主角,都让他们为之感慨,他们完全能身临其境的去感受发生在梦华王朝那一段真实无比的故事。 人世沧桑,岁月变迁,当他们不轻易间被渐渐带入那湮没在岁月的尘埃之中时,他们能感受到的太多太多,而那些并不是用简单几句话就能概括的。他们只知道,无论往世是否离开他们的视线,他们一定不会遗忘它!因为是活生生的往世让他们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助。往世固然只是一段回忆,但它也能警示后人,不要重蹈历史的剧本,无论是他们还是梦华王朝的所有子民,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开创前所未有的未来,因为,那是他们一生的使命…… 第一章 麦洛埃神狮 随着黎明的悄然到来,星辰开始焕发出迷人的光,光里的世界是安宁而祥和的,透着从未有过的澄澈。 只是,沉睡中的卡洛斯,丹菲尔和雪樱,他们何时才能醒来,瞧瞧如今那太平盛世?彼岸的花曾因他们而凋谢,如今,能让那些花儿在凛冽的寒风之后绚烂盛开的也只有他们了。 梦华王朝千千万万的子民们每日都会去往天海,他们望眼欲穿,看着那天边的彼岸,他们将祈祷和祝福告诉大海,因为他们知道,天海通往神界,他们坚信着,凋谢的彼岸之花终究会因他们而再次盛开…… 待超大荧幕上的画面消失后,黑剑重新回到了剑座之中,灵珠也恢复原形,乖乖的待在了面壁之中。 为了不继续打扰卡洛斯王子,萧幕和亦歌绕过屏风,在阿么门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即被漩涡带出了琉璃殿。 站在高高的宫殿阶梯上,他和他同时仰望着绽放微光的天幕,消瘦的脸上透着不知所措的表情,那样的感觉似乎又让他们回到了曾经懵懂的学生时代——青春的步伐总是那样轻快而赋有节奏,他们虽然生活在不同的家庭背景中,但曾几何时,他们已在不同的城市中产生了些许微妙的缘分。他俩都喜欢在运动之后躺在学校操场的草地上呆呆的望着头顶上的蓝天,他们是在向高贵而神秘的天空寻求一些不明白的答案吧。 而如今,在历经人生风雨之后的他们仍然一如既往的用那种傻傻的表情望着同一片天空,同样的,他们在寻求一个答案。 虽然他们打败恶魔的使命已经完成,‘破天’剑中所需要的能量也在他们击败恶魔的时候瞬间增加了,只要他们的亲人顺利到达香格里拉,将圣物送达至神界,时空隧道之门就此开启,他们就可凯旋而归了。 但是,现在的他们并不开心,因为有三个他们最爱、最关心的人还未醒来,如果他们就这样离开,他们会难过一辈子,所以,他们已经给自己下了死命令,必须找到解救他们的方法,让他们的生命之花重新绽放。 正当他们聚精会神看天的时候,教皇手握权杖,轻盈落在了他俩的身前,和蔼道,“现在你们应该知晓一切了吧!卡洛斯王子要是得知公主如今的情况,他该有多伤心啊?他们如此相爱,却不能实现对彼此的承诺,说来就觉得心痛呢,欧士英伯爵也因为这事儿一直责怪自己,唉。” 听见教皇的叹息,萧幕却一手搭在他的肩上,严肃道,“你可是教皇,怎能如此悲观呢?有我们在,一切OK啦!我想这样如何,你把血禁封印给解了,然后剩下的事儿交给我和亦歌就好。” 教皇一听此话,脸色立即吓得铁青,“这可不行,封印怎能随意解除?这事儿容不得你胡闹,一旦卡洛斯邪念再起,整个神界都没人能震慑住他啦!” 萧幕倒是没理会教皇,一个人直拍着胸脯,“凭本人的判断和猜测来看,卡洛斯王子体内的赫丹蒙血水所具有的邪性已经被他打败了,不会让他变成吸血鬼的。 “这样跟你说吧,在我们那儿,有些坏人利用罂粟花的毒性制成像狠毒的那样的毒品,人们一旦沾染一点儿就会上瘾,每次毒发时就会想要吸食毒品,唯一能够让他们脱离的办法就是戒毒。这戒毒的过程相当困难,就跟王子对付赫丹蒙血水的邪性一样艰难,一旦戒毒成功,那些人就不会有想要吸毒的欲望了。 “而卡洛斯当年以自身力量破除封印,最后导致昏迷的结果就是他已经迈向了成功的第一步。 “当时那一刻,他爆发了所有的能量去解除封印的同时也在对抗他体内残留的邪性,只有当邪性一点点的被他镇压住,他才有可能被封印所具有的神力给击倒,从而沉睡不醒。 “如若他没有控制住自身的邪念,吸血的欲望就会愈加上升,那样惊人的力量是不足以让他被封印神力打败的。 “这跟戒毒很像,两种不同的力量会形成冲击力,一正一邪相互抗衡,但最终的结果是,邪念熄灭,卡洛斯陷入昏迷,这只能说明他已经控制住了邪性啊。 “他之所以沉睡如此之久,是因为他大脑中那最敏感的神经还未被触动,只要触动那处要害,他会立即醒来的。 “人都是有生物钟的,他沉睡那么久,生物钟都失去本质功能了,一旦他大脑神经恢复正常,生物钟启动,他就会醒来啦! “所以现在没必要再禁锢他了,让他尽快苏醒,说不定他就有救公主的法子呢。再说,天神最信任的就是教皇你了,那么你肯定知道怎么解除封印的,待他恢复自由之身后,我再帮他恢复意识。” 教皇质疑,“我一直都很信任你们,可这一次事关重大,不能胡来的。我们不仅要留住博比亚伦神鹰家族的唯一命脉,更要保神界及梦华王朝的安危啦,一旦出现丝毫的差错,后果不堪设想!” 亦歌这时站出来说话了,“萧幕不是胡来的那种人,教皇,我们应该相信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定会让卡洛斯王子苏醒的!” 在经历了众多事情后的萧幕自然也变得非常自信,因为他知道,信念乃是世间最为强大的力量,“就是嘛,连亦歌这种理性加谨慎的人都相信我的判断,所以,老头儿,你就别再那么婆婆妈妈了,我们的时间不多,等会儿还得去往梦璃界,寻找解救月族的办法呢。” 教皇深思片刻,原本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孩子,我相信你,你是为梦华王朝带来奇迹的人,我又怎会怀疑你和亦歌的实力呢?好吧,我这就去将血禁封印解除。” 萧幕一听,一个兴奋劲儿的抱住了教皇,“老头儿,我正式向你宣布,你已经升级为我崇拜的偶像之一了,够胆识、够气魄。” 教皇显然是不习惯那超越理性的热情,立即逃脱了萧幕的熊抱,大笑道,“你这孩子,够淘气的噢。没想到,咱们堂堂梦华王朝的英雄也有如此可爱的时候呢,哈哈,你俩就呆这儿吧,等封印解除后你们再进琉璃殿去。” “好,没问题。” 话音一落,教皇就已飞上了高高的阶梯,只见他站在奢华的琉璃殿外,突然,他跳动指尖,立即幻化出了透着淡淡白光的弓箭,他将透明的箭搭在弦上,后倾着身子,用力一拉,那梦幻般的箭支就顺着天幕之中似有若无的弧线掠入了变幻的苍穹。 此时,繁星点缀高空,那天际是深蓝色的,仰视而去,就如浩瀚神秘的深海,众人对它都是遥不可及却总会带着种种期待! 此刻,似乎所有的星辰都布满天空,好一副壮观之景,美丽至极。 倏忽,在琉璃宫殿的正上方出现了一个狮子形状,不计其数的繁星被隐约的星辰轨道组合成了一头雄狮。毋庸置疑,那就是十二星座中的狮子座,而依照卡洛斯王子的生辰,他确实也是属于狮子座的。 教皇所射上天幕的斯芬达斯神箭以若有若无的身影和速度穿透了雄狮的背部,瞬间,繁星消逝,一头棕色的狮子真的就那么可不思议的从高高的天幕中疾驰奔向琉璃宫殿。它的身形非常娇小,瞧上去蛮可爱的,它便是神界的麦洛埃神狮。 麦洛埃神狮是天神用神界所有狮子座族人的鲜血以及发丝幻化出的神物。依照神界律令,每位神灵诞生之际,天神都会取他们的一滴血作为幻化星座神物的载体,经过血液与神灵发丝的幻化,由此才有了各个星座的代表,譬如,狮子座的代表就是麦洛埃神狮。 它小巧玲珑,但却具有无比强大的神力,它的攻击力和防御能力那是神骏天马的十倍,所以每当神界陷入危难之时,天神都会让天兵统帅驾驭着麦洛埃神狮出城作战,有了神狮的加盟,天神所率领的天兵天将那是如虎添翼,几战下来,它更是威震邪灵界,让那些自以为是的魔头无计可施。 可是,千年之后,神界狮子座的族人就仿佛被万恶之徒诅咒一样,他们有的战死,有的自焚而死,也就只剩下卡洛斯王子一个狮子星座的族人了。 据天神调查,那是因为妖界的妖王,他知道麦洛埃神狮代表的就是神界所有所属狮子座的族人,消灭他们,自然就是对麦洛埃神狮的重创。 于是,妖王为了取得冥界信任,好让龙鳞神看到他的实力,以此让他与冥界结盟对付神界,他便施用了妖界禁术,“玛诅之咒”,不惜自毁一臂练就玛诅咒的最高境界“毁天”,最终妖术练成,此后,所有神界狮子座的族人都受到了妖王的狠毒诅咒。 所以,这也才导致了那些拥有无比智慧与神力的神官心智丧失,无力作战,而且还心神恍惚,最终丧生。 但是,卡洛斯王子则实属幸运,当他遭此诅咒时,天神已经查明真相,一举将妖王特奥蒂瓦以及他的库兰伊城诛灭了。 特奥蒂瓦三世死后,玛诅之咒也就自然解除了,卡洛斯王子也逃过一劫,成为狮子座族人当中唯一的一个幸运儿。 但经此浩劫,麦洛埃神狮显然也是元气大损,神力衰减,百年之中,天神都没有再派它去绞杀敌人。 直到卡洛斯王子成年,俨然也成为了一个智勇双全的将才,面对再强大的敌人,他都能攻无不克,是神界当之无愧的战神。 由于麦洛埃神狮感应到了卡洛斯王子的强大,毕竟,它的体内也留着他的血,它和他是完全能够心灵相通的。所以,神狮在卡洛斯王子强大的气场中逐渐恢复了以往的神力。 神狮再现惊人神力,天神自然欣喜若狂,但为了能送卡洛斯那位大功臣一份厚礼,天神决定让卡洛斯成为狮子座的永恒主人与守护者,而麦洛埃神狮也将只属于卡洛斯王子一人。 此后,麦洛埃神狮就一直跟随在卡洛斯王子的左右,他们共同利用神力让出生的狮子座族人健康成长。 狮子座星辰的闪耀更得到了星座之神的青睐,他大为夸奖卡洛斯与神狮的奉献,由此,一场星座劫才被他们化险为夷。 但自从卡洛斯王子被赫丹蒙侵蚀后,麦洛埃神狮也变得沉默不已,不时还会自顾自地发出几声惨叫。 最后,天神挥动权杖,默念神语,设下了血禁封印。麦洛埃神狮也因此被天神封印于狮子座的星辰之中,并将解除封印的克里特血天明珠封存于神狮的神爪,只有在用斯芬达斯神箭解除狮子座星辰禁令之后,麦洛埃神狮才会恢复自由之身,届时,它会离开星辰将那颗明珠送到能够替卡洛斯王子解除封印的人的手上,克里特血天明珠加之神语的开启,血禁封印自会解除。 刹那之间,麦洛埃神狮就迈开四腿,步伐矫健的奔向了教皇,它那蓝色的眼眸中似若充满着太多的企盼,一想到卡洛斯王子的处境,它就会情不自禁的落泪。 卡洛斯是它的主人,他痛苦,那么,它也随之跟着痛苦。 原本它不用被天神封印禁锢的,毕竟它又没有像卡洛斯那样沾染赫丹蒙血水,但是,它却请求天神将自己封印于狮子座的星辰之中,并且守护着那颗克里特血天明珠,一旦卡洛斯战胜邪念并且苏醒,它就会立即感应到,由此,它会聚起神力将属于狮子座的星辰都聚集在一起,当天神或者教皇观测到那一奇观后,他们便会利用神箭破除麦洛埃神狮的禁锢,让它将明珠送回,最后解开血禁封印,卡洛斯王子从此将获得自由。 在卡洛斯没有被邪念侵扰之时,他和麦洛埃神狮的感情相当要好,所以当卡洛斯陷入绝境的时候,神狮非常痛苦,常常发出令人心碎的惨叫,那是它对自己主人的呼唤,虽然之前它被禁锢着,但它每日都会为自己的主人祈祷,它相信卡洛斯王子是可以战胜恶魔的,所以它也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坚强,要充满期待的等待封印被破除的那一天。 麦洛埃神狮的守护和等待并没有白费,当斯芬达斯神箭掠入天际的那一刻,它几乎乐晕过去,待禁锢解除,它迈开步伐就开始向琉璃宫殿狂奔。 那身影嵌在璀璨的天幕中是如此耀眼,神狮一阵狂奔,大风四起,吹拂整个世间,那强劲的风里似乎也蕴藏着一种力量,而那力量源于坚持,因为那份坚持,才让千千万万翘首企盼的人望见了那最为灿烂的曙光! 而后,神狮伸出前掌,将那颗无光胜有光的明珠抛给了教皇,教皇了伸出手抚摸着神狮的脑袋,示意感谢。此时的它尤其兴奋,一个劲儿的在琉璃殿外打转,似乎迫不及待的要与自己的主人久别重逢了。 第二章 克诺索 这时,教皇聚起神力,左手的五根手指不断牵引着似有似无的引线,克里特血天明珠瞬间被引线的力量牵引而起,悬浮于半空,原本暗淡的明珠开始越发光亮,随着引线的牵引,明珠变幻出不同的颜色,仰望而去,它就如神奇的彩球一样,沿着由引线形成的轨道优美飞旋。 每一种颜色都代表着所具有的不同神力,当克里特血天明珠中所蕴藏的十二种神力汇聚到一起的时候,明珠里就会呈现出一滴血天之泪,因为克里特明珠本就是由泪水幻化而成的。 那滴泪来自于克诺索神官,在神界,克诺索是负责为天神或是天军收集恶徒罪证或者敌人军方消息的大臣。 因为他身份的特殊,所以克诺索常常会扮成不同的角色潜入不同的城池,以保证顺利收集到那些宝贵的证据。 神界由天神统治之时,依照惯例,天神并未设置像克诺索那样类似间谍的神圣职务。 很多时候,天神都是自己审判犯下重罪的恶徒,但是,千年之后,天神发现自己的审判不大能够让诸位神官信服了。 因为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教皇向天神禀报某位神官触犯了律令,轻者将交由诸位神官进行审判,重者则将由天神亲自进行审判。 而审判的过程往往是让受害方及其家族族人与犯罪者对质,天神的威信在神界那是相当高的,那些被欲望所操控而走向迷途的神官一到审判场,见着至高无上的天神,他们也就无力抵抗,全数招供,乖乖接受惩罚了。 可是,时间一久,加之各路妖、魔侵略,避免不了有些心术不正的神官会背叛道义,天神治理天下的重责繁重,他不可能天天守着他那些大小臣子们,让他们规规矩矩的做事。 由此一来,神界的叛变者愈加猖狂,他们不仅自己犯下滔天大罪,还一度毁灭证据,在审判场也是死不认账,说没有证据就不能说明他们犯了法。 天神一向仁慈,他没想过对那些叛徒屈打成招,更没想过利用术法逼他们就范,于是,他陷入了烦恼之中,一来,没有证据可以指证犯罪者的罪行,二来,他们的不认罪使得众神官越来越不信服天神的审判,而天神又不可能一直为神界之事操劳,梦华王朝的大小事务还等待他处理呢。 由此,神官们趁势指责天神,说他一心为凡人铲除恶魔,对神界的事儿却漠不关心,不管事情轻重都让教皇及神官们自行处理,这样的松懈才造成了叛变者的疯狂行为,让神界里外受创。 天神焦急万分,他深知,如再不扭转时局,情况会以极快的速度恶化下去。 于是经过他一番思考,就设立了克里特神官一职。“克里特”在神界古语中是证据收集者的意思。 此后,经过天神亲自挑选,便让克诺索家族的族长担任了那一职务,克诺索反应敏捷,遇事处变不惊,并且他具有非常强的沟通能力,天神一直非常赏识他,让他成为克里特神官,也算是用才恰当。 此后,克诺索肩负了收集证据及情报的重要责任,在他上任之时,天神并未向诸位神官宣布他的真实官职,所以整个神界除了天神和教皇清楚克诺索的职责外,其余神官只是知晓他是负责拟草议会内容的小官,其实不然,天神只是用一个小官的头衔作掩护,让克诺索可以深入调查。 克诺索果然没有辜负天神的期望,他凭借自己的神力和智慧掌握了诸多犯罪证据以及妖、魔等五界的情况,让天神的的审判信服众神,更让那些恶徒低头认罪,当然,在克诺索收集到的情报中天神也能够清晰的了解敌方战略,于是,天神多次率领天兵攻入冥界要害,次次都是大获全胜。 由此一来,神界内部叛变者大幅减少,神界外部侵略者也是收敛许多,天神大为欣喜,简直将克诺索视为了自己的知己。 六千年过去了,神界那是风平浪静,就在天神以为神界即将恢复纯净之气时,克诺索的妻子萨雅夫人竟背叛了克诺索,与邪灵界王子亚述悄悄幽会,而且他们还曾诞下一女,其女一直被亚述王子带在身边。在亚述的驱使下,萨雅夫人已经沾染了邪灵恶气,生性残暴,为了让她所谓的真爱永恒持续下去,她杀了很多无辜的人,她以为那样做就可以得到亚述全心全意的爱。 克诺索并没有告诉妻子自己的职责,在赐予他官职之时,天神就有让他对任何人都要保密,就算是自己的亲人也一律不得告知。克诺索一直谨记着天神的话,所以他才没有将真相告诉妻子。 萨雅夫人深知自己的行为是触犯了神界律令的,但她以为销毁了与亚述王子幽会的证据就会平安无事,天神要审判她,治她的罪也是缺乏证据的,她可以同时享受着两个男人的爱,有朝一日,她还梦想着自己会成为邪灵界王妃呢。 萨雅夫人实属天真,克诺索的手下早已有查到她不轨的行为,只是他们怕将此事告诉克诺索,一向对情专一的他会承受不住那个打击,所以没敢禀报克诺索,直到教皇查到萨雅夫人杀人的事实后,才一度将此事告知了克诺索。 他听后确实非常沮丧,但他告诉自己不能为了爱一个人就去纵容她。所以他不惜自毁形象,潜入邪灵界,亲自调查萨雅夫人出轨之事。 最后,他通过亚述王子的侍卫掌握到了诸多自己妻子与亚述幽会的证据。与此同时,他还了解到,萨雅与亚述准备集结龙鳞神捣毁神界的事儿。他非常之气愤,毫不犹豫的将妻子的罪行通通告知了天神。 天神深知此事的严重性,便立即让教皇将萨雅夫人抓回天殿,并且接受审判。刚开始,萨雅还是一个劲儿的死不认账,说天神冤枉她,更指责天神残暴,无故抓一个女人进行审判,她要让冤枉她的人一律不得好死。 直到克诺索将那些情书、信物和与冥界结盟的结盟书呈给天神时,萨雅才恍然大悟,她怎么也没想到,调查自己,让自己走上审判席的居然是克诺索。那样的事实显然让她无法接受,不过,她还是坦白了一切。 她说克诺索自从升为神官之后,回克诺之城的时间久少之又少,有时甚至几百年才回去一次,这让她倍感寂寞,她感觉自己和克诺索的感情在渐渐淡去,爱淡了,一切也都淡了。 她渴望更多的爱与呵护,她希望被人重视,希望不再独自面对黑夜,因为那样的孤独感会让她仿佛像失去了灵魂一样,她需要用满满的爱去抚慰自己空虚的心灵。 或许,爱的神灵听见她内心的渴望,所以让她相遇了亚述王子。 她是在亚述率军攻入神界时看见他的,邪恶的亚述王子对于她来说就像具有一种不可抵挡的魔力,当她看见他在马背上挥刀舞剑之时,她就已经无药可救的爱上他了。 她知道邪灵界与神界是势不两立的,她要爱他就只能蜕变为一个十足的背叛者,但她觉得那个男人可以给她渴望已久的爱与温暖,所以在欲望面前,她抛开了一切律令与道义。 为了引起亚述的注意,她施用术法故意将天兵引到了一边儿去,那才让被困的亚述得以全身而退。 由于萨雅的弥天术属萨雅家族的独门术法,其怪异与阴险之处无人知晓,所以天兵们并不知晓是萨雅在从中作梗,那一战天兵未有受损,神界也安然无恙,天神自然就没有再对亚述逃跑之事追根究底了。 待亚述逃脱围困后,萨雅专门隐身御剑飞去了邪灵军团回邪灵界的必经之路,他和她就此相遇,亚述也确实被萨雅的美色给打动,两人一见钟情,萨雅也因此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爱,即便她知道那是错的,但她还是要坚持爱下去,因为那是她唯一的渴望。 只是她没想到,牺牲一切得到的爱竟如此短暂,打碎那个美梦的人还居然是她曾经深爱的丈夫,可她并不后悔,她决定接受天神的任何惩罚,她始终认为,拥有曾经就是幸福! 可当她即将听候审判结果时,她的邪念四起,一招之内就杀死了数百个侍卫以及旁听的神官,她之所以失去理智杀人,是因为她已具有了亚述的邪灵邪性,能够让她解脱的只有杀死她或者将她禁锢,避免她滥杀无辜,然后再让用真情去感化她,让她摆脱邪念。 依照律令,萨雅是应当被处死的,但在克诺索哀求之下,天神终于答应帮他。 于是,天神就将克诺索的一滴泪幻化为了一颗明珠,然后在灵珠之中设下血天咒,将萨雅禁锢于克诺大殿,那灵珠之中有着克诺索对她深深的爱,只要她感受到那滴泪中的爱与思念,她体内的邪念就会消逝。 每当邪念退化一点,明珠就会焕发出一种彩光,每一种颜色都代表着一种神力,一千二百年后,明珠焕发了十二种颜色,由此,明珠的神力齐聚,血天之泪逐渐从明珠中飞出,落到了萨雅夫人的脸颊之上,被禁锢一千二百年后,她终于苏醒,并且完完全全的感受到了克诺索对她的爱,强大的邪念随之灰飞烟灭。 天神念下解咒神语为萨雅解除了禁锢,她也从此悔悟,与克诺索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在血禁封印解除后,那滴红色的泪再次飞入灵珠之中,沉寂在了神界天殿。 克诺索家族族人是摩西族与卡瓦族的混血,所以他们的眼泪是红色的,称为血天泪,那颗明珠因克诺索产生,所以天神就用他的职称为明珠取名为克里特血天明珠,那么因明珠而设下的封印,也被称之为了血禁封印。 因为血天泪的存在,可让禁锢者感受到无比强大的正义力量和真挚的爱意,故此,天神才对卡洛斯王子设下血禁封印,希望那种爱的力量能够感染到他,让他也和萨雅夫人一样摆脱邪念,从此不再被禁锢。 虽然卡洛斯与克诺索非亲非故,血天明珠并不能感化他,但他至少可以在那种强大的力量中感受到丹菲尔公主对他同样刻骨铭心的爱。 血天明珠的十二彩光已经惊现,教皇届时念出解咒神语,瞬间明珠碎裂,那些如繁星的明珠颗粒纷纷跃空而起,飞旋至琉璃宫殿的穹顶之上,它们组成了一张无比璀璨的菱形大网,死死的将整座气势雄伟的宫殿笼罩其中。 血天之泪液随着明珠的碎裂而碎裂,一滴泪被分解为了千千万万滴红色之泪,晶莹剔透的泪水悬浮于每一明珠的细小颗粒中央,瞬间,十二种彩光交织而起,犹如一一股股暖流似的从垂直方向齐齐掠入整座宫殿。 耀眼的十二束彩光与之前天神设下的封印之光交相辉映,那一刻,天地间就仿佛成了一幅奇幻的画卷,在萧幕和亦歌的心中泛起了阵阵涟漪,因为没有一幅画会在他们的眼前呈现的如此真实,光里的宫殿如此璀璨,有着旷世惊人的神秘感。 无数的光芒在交织,十二束光逐渐融合着封印之光,只要封印之光与十二束血天彩光合为一体,血禁封印就此解除。 最后,教皇十指点弹,克里特血天明珠又再次聚拢,千万细小颗粒犹如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所牵引,分别向彼此靠拢,最终融为一体,形成了一颗完整的明珠。而数道光芒也随之蹿入明珠之中,渐渐暗淡下去,像一盏明灯,燃亮后又彻底熄灭。 此刻,天地恢复了固有的本色,万物皆沉睡其中。 第三章 所罗神瓶 之前,禁锢着琉璃宫殿的封印之光已经被血天明珠的光彻底融合了,而飘浮在卡洛斯王子四周的淡淡光芒也随之不存在了。千年的血禁封印终于解除!麦洛埃神狮开始高兴得打转起来,还直向着教皇摆弄着它的尾巴呢。 萧幕也一个劲儿的冲上阶梯,死死抱住教皇,“老大,就知道你最耿直了!哈哈,你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现在该轮到我出马了。” 教皇傻笑一番,“别急,你知道亦歌比你好在哪儿吗?就是遇事冷静,懂得进退之法,而你则还是改不掉自己毛躁的坏习惯呢。” “我知道你们都认为亦歌比我好,不过我向来大度,不计较这些,再说,亦歌是我兄弟,他好就代表我好。对咯,你不是说血禁封印一解,我们就能进去了吗?难不成,我们又被忽悠了一次?” “哪里的话?我是想让你们轻轻松松的进去呀。” 说着,教皇一挥手中的权杖,那奥斯伦权杖瞬间绽放出一丝绿光,幽幽的蹿入了琉璃宫殿中。 教皇施用法力将天神设下的迷阵、剑阵和阿么门都一律撤销了。本来依照天神的嘱咐,那些禁锢卡洛斯王子的障碍是不得情意撤销的。 看来,教皇对萧幕和亦歌真是深信不疑,不然,他又怎敢冒那么大的险去解除封印和撤销障碍呢? 待一切障碍消除后,教皇弯下身子,恭敬道,“萧城主,亦将军,有请!” 随后,萧幕和亦歌就进了宫殿,此时的宫殿里灯盏摇曳,前堂多了很多华丽的摆设,如阿特拉神剑,霍比特神像等。瞧上去非常帅气,还带有浓浓的博比亚伦民俗之风,神鹰浮雕在面壁上突兀而起,它们神态迥异,像是在向众人说着什么,栩栩如生,就如神鹰在世一般。 整座大殿在被教皇的法杖一变后焕然一新,华丽之中华充满着傲然的气势,如同卡洛斯王子,帅气的外表之中透着无以抵抗的坚韧与毅力! 萧幕飞奔进卡洛斯王子的寝宫,但亦歌却突然拉住了他,“喂,你想到什么法子可以让他苏醒哦?你可别夸下海口,要不然,咱俩就真的会被众人耻笑的。” 萧幕骤然愣住,低语道,“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法子,就准备跟他谈谈心,将公主现在的情况告诉他,再不行,就掐他人中。 “你别看那些神仙都超厉害的,一挥法杖就可造出一座宫殿,可是,那些简单的他们却不一定懂喔。 “我敢打赌,他们绝对不知道掐人中的神奇功效,只要让王子沉睡的神经活跃起来,我们就大功告成呢。不过,我相信,他小子能听见我说的话的,丹菲尔公主可是他的挚爱,他一听准醒来!” 亦歌听后,一手将萧幕甩了开去,大笑,“啊?臭小子,我还以为你会想出什么高招呢?你这葫芦里藏的就是这烂招啊?掐人中?!亏你想得出来,雪樱也是昏迷不醒,那你怎么不去掐她人中啊?” 萧幕一脸的无辜,“能帮我当然会帮啦,只是雪樱、丹菲尔和卡洛斯,他们三人的情况有所不同嘛。那两位公主都是精气神丧失,说通俗一点就是肾衰竭,明白吗?面对任何病,咱们都要对症下药才是。 “她们的元气不足,我们就得想办法让她们补充元气,而卡洛斯,那小子只是神经被封闭太久,没有开启罢了,我们得刺激刺激他的神经。” “喔,这样啊,看来你对医学方面的知识确实比较在行喔,你的理论不差于那些所谓的专家,我看好你,那你就开始行动吧,祝你成功。” “放心吧,萧导出马,一切OK的。” 之后,萧幕就开始在卡洛斯王子的身边大声念叨起来,“卡洛斯,你给我听着,我命令你五分钟之内给我醒来!首先,血禁封印已经解除了,你现在拥有绝对的自由权限。再者,丹菲尔公主为了救我们,她的生命之源消耗殆尽,现躺在寝宫里呢,你是爱她的,对不对?如果你爱她,你就给我立即醒来,因为她需要你,你要是不给我醒来,我会永远瞧不起你,什么狗屁王子,你这样懦弱又不信守承诺的人都能成为王子的话,那我岂不是可以成为国王了!快给我醒来啊,丹菲尔公主就得靠你了!醒来,醒来,醒来……” 可是,萧幕说了那么一大堆话,卡洛斯王子还是没什么反应,这让他可急了,“亦歌,你去掐他人中,臭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好好跟他说,他还偏不听,非得让我动粗,他们这些神仙,确实比我们这21世纪新人类慢半拍的。” “为什么让我替你用刑呢?你这招也太没江湖道义了哈。” “你这不是闲着吗?所以我给你找一事儿做,我刚说了那么一大堆话,累了!我想休息休息!” “好,萧导,我这就按您的吩咐去做,你说你还不是没得到奥斯卡最佳导演奖吗?没得之前脾气都那么大,你一旦得了,那火焰还不得直飞云天咯。哈哈。还是像在下这种,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才好啊!” “废话少说,快去啦。” 说着,亦歌就将手指按在了卡洛斯王子的人中上,然后狠狠掐了下去,那一刻,他体内所有沉睡的神经都一触即发的被激活了,王子突然从床上坐起来,然后一拳揍向了亦歌。 那一拳既准又狠,拳头落下去的时候,亦歌的左半边脸已经是挂彩咯。 卡洛斯的反映很是敏捷,“阁下是谁?为何袭击我?” 亦歌瞪着眼前的男子,好一副无辜的样儿。 萧幕倒是已笑得蜷缩在墙角了。 亦歌不服气,一个劲儿的冲向萧幕,将他死死压在地上,“好小子,你明知道我会挨揍,所以故意差使我替你白白受了一拳。我告诉你,这笔账,我是铁定要讨回来的!” 萧幕不怀好意的撇了撇嘴,“哪叫你自己不动脑子想想呢?神经大条的人确实是很容易被欺负的哦。” “萧幕,你简直就是披着羊皮的狼,诡计多端,防不胜防。” “喂,我哪有那么夸张,顶多就一灰太狼,好啦,你说你要什么赔偿,我萧幕照单全收就是了。” “这还差不多,那回去请我喝辛巴克咖啡咯,外加牛排套餐,哈哈。” “爱吃鬼,都二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孩子,要吃这,要吃那的,完全有损你一大将军的帅气形象。” “没办法啦,本人就是比较爱吃,能够吃遍天下美食,那才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呢。” 正当亦歌与萧幕理论的最起劲儿的时候,卡洛斯王子突然跳下来,将亦歌狠狠拉开,狂摇着萧幕的身体,“先前是你在跟我说话,对不对?丹菲尔,她在哪儿,带我去见她!”他的话斩钉截铁,神情紧张,一副失了魂儿的样子。 萧幕一惊,“你刚听见我说的话啦?那为什么我如此费劲的叫你,你却还不醒来呢?你不知道,那时候可急死我了,我很怕叫不醒你的,怎么说,我也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既然承诺了大家,我就必须做到,还好你没让我失望呢。” “我是听见你跟我说的话了,我无数次的告诉自己要醒来,可总有另一种力量在撕扯着我,让我全身像散了一样,没法冲破束缚从而苏醒,就刚那一瞬间,我感觉有人在掐我,很疼,然后我发现自己的手能动了,最后就忽地坐了起来,出于本能才打了亦公子,实在抱歉啊。” “卡洛斯王子,不是因为有什么力量在撕扯你,只是因为你大脑中枢的神经还处于休眠状态罢了。我用我们那儿的方法激活了你的神经,你才由此醒来的。丹菲尔公主就躺在对岸的宫殿里,我们这就带你你去看她。”萧幕说。 “且慢。”突然,教皇冲进寝宫,阻止了萧幕。 “老头儿,你又怎么啦?我以人格担保,卡洛斯王子已经完全好了。” 这时,王子走上前,右手压在胸前,四十五度弯腰,恭敬道,“教皇,我知道你的顾虑,我愿意接受您的测试,因为我要让所有爱我和关心我的人放心。” 教皇微微一笑,“王子,这么久了,你还是老样儿,哈哈。” 话音落后,教皇随即聚起神力,幻化出了一个海星形状的瓶子,瓶子里缓缓流动着一种晶莹剔透的液体,由于神力的牵引,液体逐渐聚集,形成了漩涡。那是所罗神瓶,流动在瓶内的液体就是神界纯净的圣水。 如果当卡洛斯的血液流入到所罗神瓶之中,能够与圣水相互融合,让漩涡消失,那么,这就证明卡洛斯王子的体内再没赫丹蒙血水的邪性存在了。反之,如若他的血液与圣水产生丝毫的排斥现象,所罗神瓶之中的漩涡就会越来越大。 此时,卡洛斯王子的食指已瞬间被划破,然后教皇用神力将那滴血用神力移到了所罗神瓶的瓶身之中。 届时,血入神瓶,此刻,看似不起眼的一个海星瓶却发生着神奇的变化。那滴血以自己弱小的身躯融入了纯净的圣水之中,它并没有与圣水产生任何的排斥,瓶中的漩涡也逐渐消失,晶莹的液体一如既往的缓缓流淌在所罗瓶中。 事实证明,卡洛斯王子已经彻底摆脱了赫丹蒙血水的侵扰,这时,萧幕欣喜若狂,“看吧,我就说他已经不具有任何危险性了嘛。” 教皇将左手轻轻扣在右手上,面带笑容的微微点头,“卡洛斯王子,欢迎你回来!” 卡洛斯倒是异常忐忑,“教皇,快带我去见公主吧。” “嗯,那我们这就走!” 第四章 沃斯神 随后,四人御剑飞行到了丹菲尔公主的宝殿,卡洛斯收起黑剑就一个劲儿的冲进了寝宫。 遥远星辰的微光照耀大殿,如灯火摇曳,将宫殿点缀的金光闪耀。一阵来自天边的微风吹过,无数花瓣在同一瞬间脱落,回旋于似有似无的风中,每一朵都翻出绚丽的色彩,飘向宫殿,曼妙不可方物。 神灵之花似若感应到了卡洛斯王子的回归,所以沉寂已久的它们才绚烂盛开,飘向了公主的寝宫,围绕着她不停飞旋。花瓣之上还倏忽长出了白色的翅膀,双翼轻轻振动,不断绽放出奇幻的荧光——那是希望之翼,只有在绝望转化为希望之时,神灵之花才会长出那绽放荧光双翼,希望之翼象征曙光,也代表着一切苦痛都将成为过去。 她静静的躺在柔软的开普拉斯大床上,美丽的双眸依旧,那华丽而复古的纱裙衬托出她是如此的高贵,只是由于生命之魂的消失,让她整个人都变得苍白不已,丝绒棉被下的她单薄得宛如一张剪纸。 瞧见她的那一刻,他只觉得呼吸微微有些凝滞,眼里露出了淡淡的忧伤。 他跪倒在她的床前,紧紧握住她瘦骨嶙峋的手,眼泪瞬间从他的双眸中滚落而下。 他嘶哑的说着,“公主,我回来了,我摆脱了赫丹蒙血水的纠缠。对不起,我没有信守诺言,让你伤心,让你痛苦,可恶的是,我还曾骂过你,我真的是很愧对你,我让你等了那么久,痛了那么久,我真是该死。 “我很想尽早摆脱邪念,但那毒太强烈,千年了,我一直在挣扎,我知道,那是我唯一的希望,我必须坚持下去,因为你在等我! “现在好了,我战胜了自己,同样的,我会让你苏醒,我还没有亲手为你戴上神戒,所以,你不可以就此睡去,我们都要努力,为了彼此的承诺……” 亦歌突然走到床前,扶起了他,严肃道,“卡洛斯王子,你可以救公主吗?她为了救我们已经失去了生命之源,难道你要牺牲自己去救她吗?” 卡洛斯王子摇了摇头,“不,丹菲尔公主是天神的女儿,她具有最为高级的神灵血统,她的生命之源是那颗神树所结的果实,就算我耗尽元气,也是无法让她醒来的。 “教皇,月精灵,欧士英伯爵,他们与我一样,也不具有救她的资格,不过,在我们博比亚伦家族的伊托鲁大殿里一直藏有一本沃斯万卷神宗。 “可据我父亲讲,一直没有人能开启那卷神宗。沃斯万卷神宗是由沃斯神撰写的,而沃斯神则是掌管自然界的神官。世界万物皆有秩序,太阳东升西落,海水涨潮退潮,生物又分低级、高级,这一切都是沃斯神赋予大地的。 “当时,天神赐予他神官之时,就命他掌管自然界的一切秩序。亿万年前的天地,那是毫无秩序而言的,万物也不存在相生相克的微妙联系。于是,沃斯神就将自己的血液幻化为无数圣水,然后再将圣水洒向天地,由此,世间万物便有了相生相克的联系和秩序,山川、河流,峡谷也都有了属于它们的轮回规律,世间便存在于一个拥有秩序的广袤空间之中。 “天神之所以让沃斯担任此重责,就是因为他怀有一颗仁慈之心,他能够以自己的仁慈感化万物之间的恶性竞争,沃斯神也确实没让天神失望,因为有他的治理,自然界一直保持着不变的平衡。 “沃斯在成为神官之前是斯特兰家族的王子,他的父亲斯特兰原是神界天兵元帅,神力超群且谋略独特,那时候,可没有妖魔敢侵略神界的。斯特兰上任之后就说过,只要他活一天,他就不会让外敌踏进神界半步。 “可是,最后,斯特兰却背叛了天神,还组建了叛军。那是因为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他不甘每日寂寞的镇守在神界天门之前,他需要寻找对手,他更渴望拥有至高无上的荣誉。于是,他想到了权位,他知道,天神会是一个完美的对手,只要打败天神,他不仅可以得到权位,还可借助权位向天下所有智者挑战。 “天神通过预言杖预言到了斯特兰的叛变行动,他与教皇合力镇压了叛军,斯特兰被审判。 “可沃斯一再向天神求情,为了救自己的父亲,那个养尊处优的王子竟不惜抛下一切身份,跪拜在天殿之外。 “最终,天神法外开恩,没有将斯特兰处以死刑,只是将他贬为凡人,让他去尝试生老病死的轮回之苦。 “天神知道沃斯的仁慈胜于他人,便赐予他神官的职务,并让他掌管复杂的自然界。沃斯也一直尽心尽力,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这时,萧幕突然打断了卡洛斯王子的话,“原来如此,沃斯神真的很伟大,不然我们的世界早不知乱成啥样儿了。” “喂,萧导,你等王子把话说完再发表言论嘛,我正听得起劲儿呢。” “好,好,好,我不说了,行了吧。卡洛斯王子,你继续说吧。” “喔,好的。之后,沃斯还凭借自己的智慧撰写了一本沃斯万卷神宗,神宗里记载着他自己研发而出的回生术,由于此术法不能滥用,不然会对世间万物的秩序造成破坏,由此,天下陷入失衡状态,天灾四起。所以沃斯特意将神宗加以封印,只有神宗的有缘人才可以破除封印,得到回生术的练就要诀。 “沃斯一直将神宗藏在自己的大殿,他准备在神界举办新一届神官议会时,将此神宗献给天神,他有预感,神宗的有缘人终有一天会出现,而打开神宗定可练就回天术,救人性命。 “他将神宗献给天神,是因为天神有恩于他,他也对天神说过,希望天神有一日再将神宗献给对自己有恩的人。 “沃斯万卷神宗因爱而著,它具有万物之灵气,当然它也有着固有的秩序,无论多久,经过不断轮回,它终会落到有缘人的手中,而届时,也将有一个拥有博爱的生命获得重生。 “最后,天神欣然接受了沃斯献给他的礼物,并承诺沃斯,定会好好珍藏神宗,然后将它赐予恩人。 “在沃斯将神宗献给天神不久后,他就遭到了魔王萨特的报复。萨特想要捣毁万物秩序,所以他必须杀死沃斯。 “沃斯为了不惊扰天神,设下了结界,让天神无法感应到他遇其危险,然后他独自应战,最终,不幸的战死在萨纳河。 “但沃斯也伤及到了萨特的要害,让他魔力尽失,无力摧毁万物。 “沃斯的战死后,天神十分悲痛,故此天神也为沃斯修筑了神官中最为庞大的神庙。 “此后,由于博比亚伦神鹰家族救过天神,天神也就将沃斯万卷神宗献给了我们家族。从博比亚伦开始,沃斯万卷神宗就一直被珍藏于伊托鲁大殿。 “曾经,家族在遇到妖魔侵扰,不少族人都为之牺牲的时候,我父亲、祖父和家族中的各位长老都曾试过开启神宗,救人性命。但惋惜的是,他们都没有成功。或许,神宗的有缘人并没有出现,所以我们无法将它开启。 “我父亲也曾请示过天神,让天神指点博比亚伦族人,开启神宗。当我父亲提出请求时,天神第一次拒绝了他,那也是天神唯一的一次拒绝。 “天神说神宗是由沃斯神撰写的,他并不知道开启之法,沃斯神没有告知他,说明他不是那件圣物的有缘人,况且,神宗里所记载的回生术只能使用一次,不然世界就会失去平衡,既然如此,他便无需去了解如何开启它,只要顺应本心将它交由恩人就是了,一切事物都会有一个结果,而属于万卷真宗的结果则只能由它的主人去解开,众人需要的只是等待。 “我想,我也不是万卷神宗的有缘人吧,所以我现在要前去伊托鲁大殿,取出神宗,将它赠予你们。如若不是萧兄与亦兄的帮助,我恐怕还在沉睡,所以你们是我的大恩人。” 萧幕质疑,“我知道王子是从我们的身上看到了一丝希望,但如果我们也不是神宗的有缘人,那该如何是好?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救公主了吗?” 望着憔悴如斯的丹菲尔公主,卡洛斯王子毅然道,“我相信你们,既然神选择了你们,你们就一定能够成功的。” 教皇听后也表扬着他们,“是啊,你们就是创造奇迹的人,我相信你们!” 萧幕一脸的愁苦,“可别呀,这又增加了我和亦歌的压力。你们是不知道,来梦华王朝的这些日子,我们的压力早已超负荷了,幸好我们对心理健康还是很重视的,通过调整心态来达到解压的效果,这才没有跳向抑郁症的深渊。虽然你们给我的压力远比现代社会带给我的压力轻,但有时候,我其实挺想遗忘的,遗忘那些马革裹尸的场景,不然,噩梦缠绕,这次要是救不了公主,我恐怕真得走向抑郁症的边沿了。” 亦歌立即应道,“没事儿,等你走到悬崖边儿的时候,哥会拉你上来的。别操那么多心,一切顺其自然,像你这样整天唠叨的人,回去之后铁定人没老,心倒苍老咯。” “亦大将军,你就不能说点儿好听的话吗?说话,那是一门艺术,看来你真该好好的恶补它了。” 卡洛斯王子很是着急,“我们现在就去取神宗吧,我,我不想让她在这么沉睡下去了。” “喔,好,走吧。” 第五章 圣雪之雨 众神皆知卡洛斯王子苏醒的事儿,所有神族族人纷纷涌向街道,向卡洛斯王子祝贺。 那一刻,神界就像迎来了重大的节日,各族族人身着盛装,他们的手里还握着各族的圣物,他们在向圣物表述心声,感谢天神的眷顾,让卡洛斯王子能够回归博比亚伦。 月精灵与十二星座的星座之神也届时赶到了神界,此时,明月悬挂天际,丝丝月光渗入大地。 梦华王朝的百姓们还以为是难得一见的奇观,成千上万的百姓都见证着太阳消逝,明月现身的那一刻。他们当然不知道,那是月精灵为卡洛斯王子献上的一份礼物。 当然,十二星座之神也唤出神力,星辰顿时布满天际,像是点缀上去的颗颗宝石,美丽至极。而且,属于狮子星座的星辰更是无比绚烂,毫无疑问,那是众星之中最为耀眼的,光芒万丈,照彻整个天际。 麦洛埃神狮也紧跟在十二星座之神的后边,小巧可爱的它直摇着尾巴,又圆又大的眼睛里透露着无比欣喜的神色。 在看到卡洛斯王子之时,神狮还站立起来,为它的主人献上了一支超富有摇滚风的神狮之舞,逗得众神哈哈大笑。 赫莉斯雪神站于第安斯神山之峰,她美丽的双眸注视着山下热闹的一幕,行行热泪不禁从她的眼角滑落,化为钻石,凝定在了神山山峰。 一丝丝温和的风浮动着她那雪白的长发,香气四溢,那绣着雪猫的白袍也随风四拂,犹如飘浮在遥远天边的纯白丝带。 她纤长的手紧紧握住挂在胸前的英亚兰神坠,默默感谢这众神灵对卡洛斯王子的祈祷。 曾经的她是多么的悲伤,想象着琉璃宫殿的寂寥与痛苦,她就会黯然神伤,独自跑去第安斯神山痛哭。之前,她又是多么的希望卡洛斯能够摆脱赫丹蒙血水,重返博比亚伦。那样的焦急与痛心与众神一样,只是对于她而言,那还有一丝的爱慕之情。 她对卡洛斯的感情就像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无论过去多少年,她只能选择深埋心底。 她从来没有后悔那样执着的爱慕卡洛斯,因为她从来不认为,爱一个就得去拥有他。况且,作为圣雪族族长,她的使命本就是无私奉献。只要卡洛斯与丹菲尔公主能够幸福的在一起,那么,她就是幸福的。 百年来,她的祈祷并没有白费,卡洛斯确实重返了博比亚伦家族,所以,此刻,她的眼泪不是悲伤,而是喜悦。当然,作为族长的她也有为卡洛斯准备一份礼物,以表祝贺。 只见她十指相扣,嘴里默念神语,倏忽之间,一场圣雪之雨就飘然而下。 赫莉斯雪神唤出神力,让神界飘起了一场大雪,片片雪白的雪花从第安斯神山山峰落下,雪神再次转动手指,无数的雪花都凝定于半空旋转,旋转之时,圣洁的白雪居然幻化为了绚烂的彩光,一束束的光照耀大地,众神欢呼。 雪花在旋转之后却奇迹般的化为了如水晶般剔透的雨,于是,雨纷纷落下,落入了大地,那是圣雪之雨,当它落下之时并不会打湿众神华丽的服饰,只有在落入大地后,圣雪之雨才会融化为圣水。 雪神幻化一场圣雪之雨须要花费她极多的神力,但为了卡洛斯,她没有丝毫迟疑,因为圣雪之雨寓意着“黑暗过去,幸福将至”。 她希望卡洛斯能够得到幸福,所以无论耗费多少神力,她都要为他幻化出一场圣雪之雨。 卡洛斯王子在见到圣雪之雨后也是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隐忍许久的眼泪终于滑落。 他被众神簇拥着走到了神界的圣阁特广场,此时的他站在广场神鹰高台上,高亢的说着,“诸位神界族人以及神官,谢谢你们!没有大家的鼓励与支持,我是不可能重生的,你们的每一句祈祷我都听见了,所以我不负众望,摆脱了缠绕我的邪性。 “在我成为邪恶吸血鬼的那段时间里,我害过许多族人,也伤了大家的心,由此,我感到非常的愧疚,不过,我卡洛斯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的效忠神界,以报答众神的大恩。请你们相信我,我是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广场上一片欢腾,众神高歌,那激昂的《纳普那多》神曲响彻神界,众神大合唱的气势那可真是排山倒海,惊天动地,仿佛一个个都是维塔斯那种天才级高音歌唱家。 第一次听见众神高歌,萧幕和亦歌算是被那波涛汹涌的场面给震撼了,一个维塔斯那也就算了,关键是,他们看到的是成千上万个维塔斯在飙高音,实属罕见啦!虽然听不懂他们唱的是什么,但能清晰的感受到众神此刻发自内心的喜悦。 一阵高歌之后,卡洛斯向众神说明了沃斯万卷神宗将赠予萧幕及亦歌,同时也祈求他们能够开启神宗之事。 众神纷纷表示同意,并且信心十足的认为萧城主和亦将军就是万卷神宗等待多年的有缘人。 所以,卡洛斯带着他们立即回到了位于神界香榭丽大道的博比亚伦城。 当卡洛斯推开城门之时,一股寒气悠然蹿出,几百年了,没有卡洛斯的回归,一座华丽无比的城池竟也变得如此萧飒。博比亚伦家族遇害,如今也只剩下卡洛斯和些许个被教皇救下的孩子。 曾经喧闹的街市一去不复返,虽然那些孩子和神官每年都会对城池进行清理,让其保持原本的圣洁,可毕竟他太久没有居住在那里了,些许的陌生感是如影随形。城池依旧奢华,宫殿、教堂也一如既往的神圣,但人去楼空,物是人非,那种滋味儿总会让他感觉心痛。 萧幕拍了拍卡洛斯王子的肩膀,“无妨,无妨,你们这些神仙不是可以随意幻化出族人吗,让教皇施用法力,还你千个子民不就得了。只要你自己充满信心,一切奇迹都会发生。不要总沉溺于过去,眼睛长来是往前看的,懂吗?” “嗯,我知道,既然我不能改变过去,那就改变现在和未来吧。” “好,你一爷们儿,就应该有这种气魄,我支持你!” 随后,卡洛斯王子去到神殿,从神鹰密盒中取出了那略显陈旧的沃斯万卷神宗。 卡洛斯小心翼翼的将那卷神宗交给了萧幕和亦歌,“现在,它就归你们了,我相信,当今梦华王朝,能配得上它的,也只有你们!” 他们也立即弯腰恭敬的接过了卡洛斯王子手中的神宗,那卷神宗出乎意料的薄,它似乎不具有任何重量,因为当他们将它平摊于手心上时,丝毫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就像一样东西明明在你眼前,你却无法感受到那种真实感一样。 神宗是由神界埃普多神纸包裹着的,那张薄如蝉翼的咖啡色神纸就如一个附身,死死的附着在神宗的表面,无论用多少力都无法将那层薄薄的神纸撕裂,翻开神宗。 萧幕本想从神纸上找到什么线索,可翻来覆去也未发现什么端疑,神纸上只是映着神界古老的文字,经过卡洛斯的翻译,那些文字只是一些简单的祈祷文,意思就是愿天下生灵幸福安宁之类的,根本没什么特别之处。 正当他们即将放弃的时候,萧幕脖子上的那条十字项链和亦歌所戴的那枚戒指突然绽放出两束白光,那光直直的掠入神宗之中,骤然之间,埃普多神纸上的那些祈祷文奇迹般的消逝不见,神宗被神奇的力量所牵引,从他们的手中坠落,落地的瞬间整卷神宗徐徐展开,神宗卷集很长,仿若一幅旷世画卷。 可是,那卷神宗之中并没有出现一个文字,甚至连一个符号和一个图形都没有。 神宗被开启后,万物为之动容,博比亚伦城中的神铃被风吹得叮叮当当,一时之间,大雪也开始飘落,无数的凯京圣花瞬间绽放,那花蕊之中还散发着令人痴迷的荧光,荧光越来越亮,笼罩着整座博比亚伦之城,让其光芒万丈。 不言而喻,那是自然的力量,神宗封印是借助自然的力量才设下的,看似普通的祈祷文其实就是沃斯神精心设下的封印。 每个神界古文之中都蕴藏着强大的神力,文字不消逝,众神就无法开启神宗。 而自然界的神奇灵气也在萧幕和亦歌拥有神宗的那一刻感应到了神宗开启所须的能量,那些能量来自项链和戒指,那掠入神宗的两束正义之光是世间唯一可以让神宗封印消失的圣光,所以,事实证明了,他们的确是沃斯万卷神宗的唯一有缘人。 第六章 萨英神马 神宗开启,自然意味着一个奇迹的开始。 那卷如纱般的神宗开始起伏不定的波动,犹如水中涟漪,缓缓的荡漾开去。神宗的波动越来越大,跟波涛翻滚一样,气势如洪。 最终,在如此猛烈的翻腾后,竟出现了沃斯神的幻像,此刻的神宗就宛如一面神奇的明镜,映照着一位慈祥而伟大的神。 幻像里的沃斯神带着特尔羽神帽,那帽子上还立着一只五翼赫英鸟,神鸟栩栩如生,像是能够与沃斯神沟通的神物。除了帽子,沃斯神所穿的昂里纳蓝色神袍更显得他是如此的神气,神袍的衣领上绣着神圣的官职符号。 每位神官衣领上的符号都有所不同,那些金边儿符号不仅是地位的象征,也是使命的代表。沃斯神衣领上绣的金边符号就是神界特有的太阳,然后它的正上方立着一个黑色神杖,此符号寓意世界永远充满光亮,天下太平。 除了衣领,神袍的袖子和背面都映有神圣的神物图案,特别是两肩处扣着的代表沃斯神功绩的徽章,那十二角形的银色徽章乃是天神钦赐。 徽章虽小,却代表着沃斯神曾对整个天下的奉献,那是任何圣物都无疑替代的。对所有神官而言,得此徽章,就意味着天神对他们的无比眷顾与敬爱。 此时,幻像里的沃斯神用那碧色的眸子凝视着神宗的有缘人,他看上去是如此的慈祥,像一位老人在用亲切的眼光看着自己的孩子。 沃斯神轻轻的将自己手中的神杖放下,而后微笑的向他们说着,“亲爱的孩子,感谢你们拯救了梦华王朝,也救了神界。毋庸置疑,你们是英勇的战士,你们赢得了这场终极之战的胜利。之前,我也不知道神宗的有缘人究竟是谁,更不知道,我所研发的回生术会拯救怎样一个人。我之所以不让自己知晓答案,就是想让发自内心的感恩一直传承下去。无论是神还是人,我们都须要别人的帮助,所以我们出生之后首先要学会的就是感恩,感谢赐予我们生命或者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亦或是带给天下太平的人。 “这卷神宗是由萨英神马幻化而成的,萨英神马不同于天兵们所驾驭的神骏飞马,它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帮助那些无辜的人逃离罪恶的杀戮。它们可以飞行上天,也可遨游于深海,速度惊人。直至生命结束前,它们都在帮人,有时,它们还会化作凡人去帮助逃难的百姓,因为它们懂得感恩。 “萨英神马如若不是被天神疼惜,它们早死于魔界了,是天神不惜耗费自身神力去救它们的,从那以后,它们就懂得了感恩与助人。 “在我幻化出神宗之前曾寻访过不少神界神物,可令人悲哀的是,它们都不愿意帮我。只有萨英神马主动要求我将它幻化为一卷神宗,它答应我,它会用心去寻找到神宗有缘人的,而那个人必须具有大仁大义的品德,同时也是天下人心中真正的英雄。 “尔后,我才将萨英神马幻化为了神宗,并在其中刻下了回生术的要诀,只要是神马所选定的有缘人出现,封印自会解除。最后,它选择了你们,万物为之欣喜,所以,代表你们是梦华王朝天人的那枚戒指和那条项链才会因自然的力量绽放出世间独一无二的正义之光,从而让封印消失。 “祝贺你们,此时的我非常高兴,我终于可以安心的前往彼岸转世了。我死后,我的灵魂一直附着在神宗里面,我并没有轮回转世,重回神界,因为我希望自己可以看到有缘人的出现。一旦转世重生,少则几百年,多则上千年,我怕错过了机会,所以一直未有离开。 “回生术确实可以拯救丹菲尔公主。但,卡洛斯王子,这需要你的努力,因为,爱将是最为伟大的力量。希望你把握住这次机会,让公主苏醒,这样,我也可以将欠天神的恩情还清了。 “当年,天神饶我父亲一命,今日,我却赐回生术给你救公主,这或许真是我与天神之间注定的缘分吧。记住,待会儿我的幻像消失后,回生术要诀自会影现,待你练就成功后务必将此卷用圣火燃烧销毁,因为它只能使用一次,不然它会祸害苍生,成为其杀人凶手。我可不想这样的结果出现,所以,王子,你必须按照我所的去做。最后,祝你们成功,孩子们,我该走了,再见吧!” 沃斯神的话音落下后,他的幻象也随即消失。神宗表面开始影现出一个个由细小红色沙砾组成的字。 那些会浮动的沙砾记录下了这样一段文字:在几亿万年前,当我们的弗格利亚天神还未成为造物主时,是明月之神赐予了大地生命,她让水可以流动,让星辰可以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更让万物得以在不同的环境下生长,所以,明月之神乃是第一位赐予大地生命的女神,她创造了一个最初,也是最为纯净的世界。 但可惜的是,她的神力并不是无限的。明月之神是奉献之魂的化身,也是生命的创造之神。 她的出世让原本黑暗的明月有了光亮,得以普照天地。她的生命由明月赐予,所以她出世的唯一使命就是奉献。 在明月之神出世时,她的手里握有一颗蓝色的明月珠,她是借助明月珠赐予大地生命的,可是,每赐予大地一个生命,那都会消耗她非常大的神力,而那颗明月珠也会在她神力消失一点后褪去一点蓝色,直至明月珠的颜色尽失而碎裂为尘埃,那么,明月之神也将永久的沉寂于世间。 明月之神懂得赐予大地生命,但她却没有足够的神力让自己的生命不再流失。 明月之神成为了神界的最初造物者,蓝色明月珠也随着万物生命的开始而逐渐褪去固有的蓝色。 最终,明月珠颜色尽失,神力淡去,瞬间碎裂为尘埃。 那日,无数的彩色尘埃飘浮大地,世间俨然沉浸在一片梦幻的彩色之中,宫殿、山川、峡谷,街道纷纷被尘埃所覆盖。那些不断跳动的断层在两日后化为了一场彩色大雨,飘落世间,最终融于沃土,滋润大地,让其万物能够开启生命之光。 随着明珠的碎裂,明月之神也永远的沉寂在了充满生命之光的世间,她的灵魂化为明月之光,永世的照耀着大地。 而后,弗格利亚天神的父亲才诞生于神界,他是天地间的第二位造物者,他不仅创造了万物的生命,还建立了最初的社会,让其每个生命都有创造生活的能力。 但是,随着最初社会的建立,个体生命也不再单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人类开始有了欲望,欲望乃是一切罪恶的始源,阴谋、背叛与战争由此开始,一场正与邪旷日持久的战争也因此开始。 弗格利亚天神继位之后,他开始思考怎样将人生还原于最初的状态,所以天神和丹菲尔公主对世间的奉献那是不言而喻的,他们创造生命的同时还倾尽全力的让人类不再走向罪恶的深渊。 不过,人类的名利心远远超过了天神的想象,最终,弗格利亚天神也为了守护神界安宁而牺牲了自己,这是每一位天神的使命和责任,神存在的意义就是守护天下! 丹菲尔公主也是位出色的造物者,能让她重生的只有生命的原始创造者:明月之神。回生术就是通过集合自然的力量让明月神的灵魂重回神界,只要明月神重生,她就可以施用神力再次赐予丹菲尔生命。 明月神可以救回公主,但她自身的神力与生命并不是无限的,待公主醒来后,明月神的灵魂还是会回归于世间,这是她无法改变的宿命。 第七章 御神术 当然,练就回生术须要学会御雪术,御水术,御风术,御火术四种御神术,当每一种御神术练至最高境界时,就会集合一种存在于自然界的神力。那四种神力分别源于风,雪,水,火之中,且四种神力聚集在一起之时,明月之神的灵魂就会重回神界。 当然,回生术并不是特别神秘的术法,练就者只须找到风,雪,水,火四神,让他们将其御术的要诀传授于你,然后你就可以按照御神宗里面的记载,学会四种御神术,集合自然界无形却惊人的力量,召回明月之神的灵魂。 再者,练就四种御神术的时候须要做到心无杂念,天人合一的境界,自然界是存在于一个充满爱的空间里的,所以要集合自然神力,也须用一颗充满真爱的心去感受自然界赋予世间的神力,唯有爱的力量才能被自然所感应,从而赐予万种神力于大地。 看完神宗,萧幕不由感慨,“万物生灵皆有情啊,丹菲尔公主创造出美丽的生命,同时,天地之间也冥冥中赐予了她重生的机会,这就是爱的轮回。 “对了,卡洛斯王子,练就那四种御神术应该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儿吧,不过,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你对丹菲尔公主的爱将感化所有神灵。在这其中,如有须要,随时找我和亦歌,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你的。” 卡洛斯王子将铺展开来的万卷神宗重新阖上,然后恭敬道,“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公主也没有机会再醒来,放心吧,我会向风,雪,水,火四神好好学习御神术的,我会让她醒来!” 亦歌上前一步,“嗯,那加油了,你一定会成功的!看来,今日之后,我们就得分头行动了,王子你负责练就回生术去救公主。而我和萧幕则会前往你们所说的梦璃界,让那里的国王取消与月精灵的约定。。虽然,她和梦璃界达成了一笔交易,他们也都遵守着对彼此的约定,这才让她的生命只剩下短短三百年。但是,我相信,梦华王朝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时代,正义的生灵总会永世不倒,我们答应过大家,定会让月族重获新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是不会食言的!” 卡洛斯王子握紧了他们的手,“好,那我们就一同努力,让奇迹重现!” 话语之后,他们便离开了博比亚伦城,准备休息一夜之后前往那神秘的外星,与那里的异界生物进行一场终极谈判。 而卡洛斯王子也准备翌日启程,前往圣雪殿,向雪神学习御雪之术。 静谧的夜,星辰流转,星未划过天幕的痕迹仍是如此清晰,那弧线掠过宫殿上方,最后,默默的消失在浩瀚天际的东方。月精灵站于蓝色的高塔顶端,那座月塔是因她而建,塔顶还雕刻着她美丽的神像。 她握着手中绽放着紫色光芒的夏诺神杯,杯中凝固着蓝色的神水,只见她手指微微弹动,神杯里的水酒开始荡漾起来,最终,滴滴神水飞出神杯,化作了无数繁星,悬挂天际。 那些闪烁的繁星呈不同的颜色,不停飞旋。 夏诺之星可不是普通的星辰,它是祈祷与愿望结合的星辰。每当月精灵唤出神杯里的繁星,她都会许下愿望,并诚挚的诵读祈祷文。 夏诺之星赋有与生俱来的灵气,所以它会将所有美好的祈祷与祝愿带去世间,让世间臣民不再受此疾苦——那是一个神圣的仪式,也是月族神灵为天下众人祈祷的特有方式。 此时,月精灵默默念着心中的愿望:伟大的弗格利亚天神,愿您保佑丹菲尔公主和雪樱城主,让她们得以苏醒。 诚挚的祈祷之后,月精灵唤出双翼,飞回了月族圣殿。 在她走后,悬挂天际的夏诺之星越来越亮,甚至照彻了整个神界,那是愿望即将成为现实的寓意。 众神纷纷看到了夏诺之星的万丈光芒,他们知道,黑暗即将成为永恒的过去,于是,他们纷纷燃起神灯,口念神语,向月精灵示以谢意。千百年中,只要月精灵将夏诺之星悬挂天际许愿,任何愿望都将成为现实,所以,众神感谢月精灵让他们又见着了一丝如此耀眼的曙光。 随着破晓的将至,绽放万丈光芒的繁星也没入神杯,化作凝固的微光从地平线缓缓浮凸出来,众神每日的祈祷仪式就此开始,因为在盛大的仪式之后,太阳神才会让太阳缓缓升起,照耀大地。 仪式繁复,每位神官都须唤出神力,让飘浮于半空的神物得以释放出灵气,以此驱逐世间浑浊之气,由此一来,梦华王朝的百姓才可以生活在绝对圣洁和安宁的城池之中。 那是作为神的职责,神官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缺席仪式典礼,不然,他们将被贬入凡间,经受生老病死之痛。 萧幕和亦歌醒来后也凑热闹似的观看了那场盛大的仪式,随后,他俩就御剑而行,穿过朵朵浮云,去往了那名叫梦璃界的异度世界。 当然,仅凭他俩的单枪匹马那是无法私闯梦璃界的,唯有神界沃萨特令牌才能助他们成功进入梦璃界。因为那面令牌乃是梦璃界国王曾经为感谢天神遵守彼此承诺而赐予神界的特许令牌,只要出示此令牌,守卫梦璃界的战士才不会阻止对方进入他们的国度。但那面令牌也只能使用两次,两次使用完后,令牌的神力自会消失,化为乌有,从而无法进入国度之门。 临走前,教皇亲自将沃萨特令牌交给了他们,并告诉他们其使用方法。而且,他们还喝下了一瓶圣特神水。 此神水喝下后能够保证他们适应任何一种环境,因此,就算梦璃界位于遥远的外太空,他们进去之后也不会出现缺氧,失重,晕倒等症状。因为圣水进入他们身体后,能够通过食道,为他们的心脏增加一层保护膜,并且瞬间让他们的抵抗能力增强千万倍,所以他们才可轻装上阵,径直御剑去往梦璃界。 第七章 御神术 当然,练就回生术须要学会御雪术,御水术,御风术,御火术四种御神术,当每一种御神术练至最高境界时,就会集合一种存在于自然界的神力。那四种神力分别源于风,雪,水,火之中,且四种神力聚集在一起之时,明月之神的灵魂就会重回神界。 当然,回生术并不是特别神秘的术法,练就者只须找到风,雪,水,火四神,让他们将其御术的要诀传授于你,然后你就可以按照御神宗里面的记载,学会四种御神术,集合自然界无形却惊人的力量,召回明月之神的灵魂。 再者,练就四种御神术的时候须要做到心无杂念,天人合一的境界,自然界是存在于一个充满爱的空间里的,所以要集合自然神力,也须用一颗充满真爱的心去感受自然界赋予世间的神力,唯有爱的力量才能被自然所感应,从而赐予万种神力于大地。 看完神宗,萧幕不由感慨,“万物生灵皆有情啊,丹菲尔公主创造出美丽的生命,同时,天地之间也冥冥中赐予了她重生的机会,这就是爱的轮回。 “对了,卡洛斯王子,练就那四种御神术应该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儿吧,不过,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你对丹菲尔公主的爱将感化所有神灵。在这其中,如有须要,随时找我和亦歌,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你的。” 卡洛斯王子将铺展开来的万卷神宗重新阖上,然后恭敬道,“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公主也没有机会再醒来,放心吧,我会向风,雪,水,火四神好好学习御神术的,我会让她醒来!” 亦歌上前一步,“嗯,那加油了,你一定会成功的!看来,今日之后,我们就得分头行动了,王子你负责练就回生术去救公主。而我和萧幕则会前往你们所说的梦璃界,让那里的国王取消与月精灵的约定。。虽然,她和梦璃界达成了一笔交易,他们也都遵守着对彼此的约定,这才让她的生命只剩下短短三百年。但是,我相信,梦华王朝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时代,正义的生灵总会永世不倒,我们答应过大家,定会让月族重获新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是不会食言的!” 卡洛斯王子握紧了他们的手,“好,那我们就一同努力,让奇迹重现!” 话语之后,他们便离开了博比亚伦城,准备休息一夜之后前往那神秘的外星,与那里的异界生物进行一场终极谈判。 而卡洛斯王子也准备翌日启程,前往圣雪殿,向雪神学习御雪之术。 静谧的夜,星辰流转,星未划过天幕的痕迹仍是如此清晰,那弧线掠过宫殿上方,最后,默默的消失在浩瀚天际的东方。月精灵站于蓝色的高塔顶端,那座月塔是因她而建,塔顶还雕刻着她美丽的神像。 她握着手中绽放着紫色光芒的夏诺神杯,杯中凝固着蓝色的神水,只见她手指微微弹动,神杯里的水酒开始荡漾起来,最终,滴滴神水飞出神杯,化作了无数繁星,悬挂天际。 那些闪烁的繁星呈不同的颜色,不停飞旋。 夏诺之星可不是普通的星辰,它是祈祷与愿望结合的星辰。每当月精灵唤出神杯里的繁星,她都会许下愿望,并诚挚的诵读祈祷文。 夏诺之星赋有与生俱来的灵气,所以它会将所有美好的祈祷与祝愿带去世间,让世间臣民不再受此疾苦——那是一个神圣的仪式,也是月族神灵为天下众人祈祷的特有方式。 此时,月精灵默默念着心中的愿望:伟大的弗格利亚天神,愿您保佑丹菲尔公主和雪樱城主,让她们得以苏醒。 诚挚的祈祷之后,月精灵唤出双翼,飞回了月族圣殿。 在她走后,悬挂天际的夏诺之星越来越亮,甚至照彻了整个神界,那是愿望即将成为现实的寓意。 众神纷纷看到了夏诺之星的万丈光芒,他们知道,黑暗即将成为永恒的过去,于是,他们纷纷燃起神灯,口念神语,向月精灵示以谢意。千百年中,只要月精灵将夏诺之星悬挂天际许愿,任何愿望都将成为现实,所以,众神感谢月精灵让他们又见着了一丝如此耀眼的曙光。 随着破晓的将至,绽放万丈光芒的繁星也没入神杯,化作凝固的微光从地平线缓缓浮凸出来,众神每日的祈祷仪式就此开始,因为在盛大的仪式之后,太阳神才会让太阳缓缓升起,照耀大地。 仪式繁复,每位神官都须唤出神力,让飘浮于半空的神物得以释放出灵气,以此驱逐世间浑浊之气,由此一来,梦华王朝的百姓才可以生活在绝对圣洁和安宁的城池之中。 那是作为神的职责,神官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缺席仪式典礼,不然,他们将被贬入凡间,经受生老病死之痛。 萧幕和亦歌醒来后也凑热闹似的观看了那场盛大的仪式,随后,他俩就御剑而行,穿过朵朵浮云,去往了那名叫梦璃界的异度世界。 当然,仅凭他俩的单枪匹马那是无法私闯梦璃界的,唯有神界沃萨特令牌才能助他们成功进入梦璃界。因为那面令牌乃是梦璃界国王曾经为感谢天神遵守彼此承诺而赐予神界的特许令牌,只要出示此令牌,守卫梦璃界的战士才不会阻止对方进入他们的国度。但那面令牌也只能使用两次,两次使用完后,令牌的神力自会消失,化为乌有,从而无法进入国度之门。 临走前,教皇亲自将沃萨特令牌交给了他们,并告诉他们其使用方法。而且,他们还喝下了一瓶圣特神水。 此神水喝下后能够保证他们适应任何一种环境,因此,就算梦璃界位于遥远的外太空,他们进去之后也不会出现缺氧,失重,晕倒等症状。因为圣水进入他们身体后,能够通过食道,为他们的心脏增加一层保护膜,并且瞬间让他们的抵抗能力增强千万倍,所以他们才可轻装上阵,径直御剑去往梦璃界。 第八章 遨游外星 神秘的梦璃界离神界确实相当遥远,他们御剑飞行了3个时辰才望见了那极为奇幻的国度。 在离梦璃界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他们竟然遇到了非常强烈的风暴,强风所形成的漩涡将他们卷入其中,亦歌凝神御剑,可那彪悍的十八级风暴让破天剑失去了方向,它开始左右摇摆不定,甚至随着漩涡进行着三百六十度大旋转,站在剑身上的他们立即屏息,提起真气,尽量不让自己摔落而下。 但是,风暴越来越强烈,一阵黑色旋风之后,他们就没了身影。 突然,破天剑灵光焕发,那束银光硬生生的裂开了极速旋转的漩涡,风暴随即消隐。之后,它穿行于黑暗的空间之中,似乎在焦急的寻找着主人。 原来,那阵风暴已将他们带到了梦璃界城池的城门前,落下之时,他俩摔得一塌糊涂,最终,亦歌凭借幻力将“破天”召回了自己身边,他们也总算是度过一劫,有惊无险。 此时的他们终于发现自己完全处于了一个倒立的空间,在那颗星球上并没有所谓的重心,所以他们整个人和所看到的城池全是倒立着的。不过,有圣水的神奇功效,他俩对于那样的异度空间还蛮适应的。 萧幕自言自语道,“嗯,这样倒着看世界,帅气!真没想到,我还可以这样倒着走路,太不可思议了。这就是太空漫步吧,哈哈。亦歌,我们可是又创造了2012的一大奇迹呢,全世界大概没人向我们这样近距离看太空呢,真是太炫了!” “是,是,是,这确实是一次伟大而具有历史性的探索!不过,高兴归高兴,还是办正事要紧吧!” “嗯,好,亦将军说的是,我们可是肩负着重大使命呢!” 之后,萧幕按照教皇所说的,将沃萨特令牌朝着正北方的四十七点九度嵌入了黑色城门的一个“梦”字之中,倏忽之间,万丈金光向他们汹涌奔去,着实吓了他们一跳,随即闭起了双眼。 万丈金光一直围绕着他们,直到厚重的城门缓缓开启,那些交织而起的万丈金光才蹿入国度之内。 待金光流转至城内后,他俩逐渐睁开了紧闭的双眼,此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绝度是一个旷世奇幻的国度。 梦璃界不仅是一个完全处于倒立状态的国度,屹立于城池之中的宫殿和神塔都是由流动的水筑成的。 而且,那些建筑被金光所笼罩,瞧上去,每一座宫殿就如波浪在翻转。不仅如此,城池中的所有建筑还都是倾斜着的,具有弯弯的弧度,看似像要倾倒,可巧的是,那些由水凝结而成的城堡却屹立在那,坚固不已。 教皇也曾说过,那些建筑自梦璃界存在的那一天就已经存在了,几千亿年过去,建筑从未倒塌而下,这让来自地球的他们惊讶不已,由此,他们更加的明白,对于梦璃界所存在的一切事物都不能以地球上的理论和观点去看待,它像是一个远远超越地球的星球。 进入梦璃界后,他们就一直踏空而行着,因为在那里没有所谓的天与地,任何物体都是悬空的,在他们踏过的街道里交织着无数光芒,那些光组成了不同的奇异形状,但大多形状都是不规则的二十八边形,当然也有以组合形式出现的图形。 不难看出,那些疑似激光又绝对不是激光或者X光的光源所组成的形状就如一条蛟龙卧在宫殿与宫殿之间。如果用地球上的原理去解释它,那么,那些图形就好似不规则的石板路,梦璃界的族人就是通过那些图形的指引穿行于各座宫殿之间的。 萧幕他们一直顺着发光图形向里行径着,走了百来米,他们发现在那里还有着会移动的参天大树,树叶为白色光源,粗壮的树干则为蓝色光源。那神树所结下的果实宛如一个个初生的婴儿,可爱极了。更为不可思议的是,那绽放着银光的婴儿果实还会笑,也会发出一丝吱吱呜呜的声音,像是很欣喜似的。 穿过参天大树,呈现在他们眼前的就是一片花海,花儿没有生长在土里,而是盛开于一颗悬浮着的橙色光石中的,石头的表面非常不平整,直到它们成熟,然后垂直落下,离开橙色光石,随之飘浮于半空。 花的形状像云朵,远瞧去就像是一片浮动着的云海,而且,那些云朵花会越开越为繁盛,没有枯萎之日。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有着三只翅膀的异界生灵飞舞于云朵花之中,那些生灵有着蓝色和碧色不同的两只双瞳以及七彩身躯,它们震动彩色的翅膀,一阵飞舞后就乖乖的停歇在了云朵花厚实的花瓣上,它们将自己单薄的身体平躺于花瓣之上,好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之后,它们还将自己月牙形的脑袋着实的埋进花丛之中,那是它们在汲取着云朵花花瓣里的奇异之光,光源顺着它们背部凸起的一道裂口进入身体,似若是拥有了足够的能量,它们又开始淘气的飞舞了。只是,它 们躲得远远的,不敢轻易接近萧幕他们。 萧幕迟疑了,“奇怪,我们都在这城里转悠了这么久,怎么就没一个接待我们的人呢?那群外星生物可太不懂礼节了,好歹我们也是贵客吧,这样被冷落太不是滋味儿了。” “萧城主,你还是严肃点儿吧,是我们来打扰别人,而且还有求于他们,贵客的架势最好别拿出来。外星人,我们可惹不起!小心行事即为上策!” 萧幕点头答应,“嗯,好,听你的,我萧幕那是很明白事理的人。” 随后,他二人继续向城池更深处踏空而行,越往深处走,那些恢宏的建筑就越发稀少。 当他们顺着发光图形十次转角后,他们仿佛是走进了另一个更加荒无人烟的异度空间。 那里没有建筑,连最后一个铺展开来的发光图形也消失了,他们的四周都是蓝色的,像潜入几千尺的深海,一切皆已静止。 蓝色空间里飘浮着诸多像繁星一样会闪烁的生灵,它们的身体很小,小到犹如一颗沙砾,在密闭的空间里一闪又一闪,用肉眼根本无法看清它们的形状,他们只知道自己的四周有很多生物在闪动,出于好奇,萧幕抬起手,将手掌缓缓的摊开,好让那些生物飘到他的手心之中。 当闪烁的生灵穿过他的指间时,他顿时感到了一阵冰凉,那种凉凉的感觉并不刺骨,反而感觉尤为舒畅,就如整个身体都浸泡在冰凉的海水中一样,而它们就仿佛是穿行于海中的鱼儿们,那样的感觉美妙极了。 不过,亦歌却没有那么好的闲情逸致,独自在那儿享受着,他试图离开蓝色空间,因为他总觉得那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危机感。 可是,当他准备说服萧幕原路返回之时,他惊讶的发现,他们确实已经进入了一个完全密闭的空间之中,先前那些发光图形和进入蓝色空间时那拱形的入口全消逝不见了。而无论他往哪个方向前进还是一如既往的在那个空间里打转,找不到任何出口,那时,他知道,他们真的是到了一个绝境。 “萧导,这里没有出口,我们该如何是好?” 当亦歌转身询问他时,萧幕的全身都突然发亮了起来,他的头,脖子,手臂和大腿相继绽放出和那些生灵一样的奇异光芒,而那些光附着在他身上也是一闪一闪的,那应该是发光生灵在接触到萧幕的指尖时,将光源传导到了他的身体之中,这让一旁的亦歌惊吓至极。 他大声的问着,“萧导,萧导,你没事儿吧?你全身都在发光呢。” 可是,无论亦歌怎样询问,萧幕都没再回答,他像是被神奇的异界力量给催眠了,一时之间进入了那个可怕的异度时空。 他虽然睁着眼睛,但显然感觉不到亦歌的存在,他开始自顾自的哼哼起来,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亦歌完全听不懂的外星话,手和脚还时不时的挥动几下,也不知道他那些动作代表是啥意思。 亦歌十分焦急,“告诉你要小心行事,你不听,现在好了吧,自己都被别人给控制了,真拿你没办法。所以,为了你能够顺利的清醒,不再当它们的傀儡,我现在必须采取一些紧急措施,你可别怪我,我都是为了你好的。” 说着,亦歌一个狠历的耳光就向萧幕打了去,他试图用那种暴力的方法让他清醒,毕竟,疼痛感在某种情况下是非常起作用的。但是,在亦歌打了五个耳光后,萧幕还是没有醒来,仍然像个被人摆布的玩偶,独自嘀咕着。 之后,亦歌还试着狂踢萧幕,甚至试过掐人中,可那顽固的萧导还是沉浸在幻想之中。 他大概在做梦,梦见他自己是个具有超能力的人,他可以轻易的了解人们的思想,他也可以看到每一个人的内心,甚至还可以预言那个人未来的宿命以及进入他人的思想空间去改变他人的想法。 于是,地球成为了一个真正和谐的星球,他改变了人类,让其不再虚假和专横,从此,职场上的生存法则荡然无存,人们不再为达目的而不折手段,也不再为了自我利益而故作奉承,官场之上那是良性竞争,绝无内幕存在。 由此,人才不再被埋没,社会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栋梁之才,他们秉承建设祖国和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目标努力奋斗,最终让祖国摆脱了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状,当然,人们也随之生活在了一个完全平衡的社会之中。 人们不断的将可利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经过日复一日的努力,自然灾害离人类越来越远,社会完全进入高速发展却不用担心资源短缺的状态之中,各大小城市居民幸福指数直线攀升,就业、生活压力减至为零,所以,一切关于世界末日的恶咒早已不复存在。 那个梦很美,很美,而且非常的真实,他自己完全身临其中,所以无论亦歌怎样唤他,他都没有醒来。他沉沉的睡着,不是被摆布,只因那个梦实在令他不想苏醒…… 亦歌没办法只好一直试图叫醒他,正当他快要抓狂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庞大的生物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那个长着绿色长毛,身体犹如白鲸,但尾部却长着发光尾巴的生物似乎本身就具有神力,在它那圆溜溜且涣散着淡淡蓝光的脑袋一触及到蓝色空间时,亦歌的头顶上方立即像是缺了一个大窟窿,密闭的空间之中开始有流水翻转,他们之前所见着的会闪烁的发光体纷纷幻化为了会流动的水,那水有着不同的形态,它们会被未知的力量逐渐凝结在一起,然后浮动在萧幕和亦歌的四周。 此时的他们就如亲临深海,而凝结的蓝色水也开始将他俩飘浮起来。 亦歌提起真气,想要摆脱蓝色水的束缚,但不管他怎样的使劲儿和唤出神力都仍然一动不动的飘浮于蓝色水之上。 那一刻,梦璃界就好似不被一切外界力量所束缚似的,这让一向镇定的亦歌都感到无比的恐惧,他不知道怎样才能突出重围,极大的不安全感使他变得烦躁不已,不过,他还是告诉自己一定不能放弃。 于是,他开始调节自己紊乱的呼吸,那因为紧张而变得僵硬的身体也缓缓松弛下去,他平静的躺在水上,微微闭上眼睛,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也被带入了一个奇幻的梦境。 那一瞬,他看到的是一座很美丽的雪山,雪山直入云天,似若没有顶端,也不见其轮廓,只有无尽的大雪飘落而下,雪花有着各种不同的形状,天与地都是像雪一样的圣洁。 而他正和美丽的雪樱公主躺在柔软的雪地之中,他们望着湛蓝而广阔的天,天际中浮动着洁白的云,还有无数的青色大鸟划过天际,留下道道清浅的痕迹。 他们笑着,没有丝毫的忧虑,世间万物都成为了他们的见证者…… 趁着他们进入梦境之时,那绿毛生灵游到了他们的身边,然后一摇尾巴,蓝色水立即汹涌翻滚,无数的漩涡向他们急席而去,他俩也随波逐流,卷入以螺旋状盘旋的漩涡之中,两个绽放蓝光的偌大漩涡再次将他们带离了蓝色空间,进入了梦璃界的另一地方。 第九章 钻石宫殿 他们即将到达的地方就是梦璃界老国王所在的宫殿,绿毛生灵乃是梦璃界的高级战士,一般没有令牌的生物进入他们的国度,它都会加以阻止,它具有与神界教皇相等的神力,所以,平庸生物根本不可能成为它的敌手,一旦惹怒它,对方只有成为梦璃界俘虏的资格。 之前,它是得到国王特许才游到蓝色空间,将他们带入国王宫殿的。 在漩涡停止后,流动的蓝色水倏忽消失,被带入梦境的他们也随即苏醒。 他们醒后,异口同声的说着,“好美的梦!” 顿时,另一个清脆的声音也回旋在了他们的身边,“梦确实是美妙的,每一位梦璃界族人都是出色的造梦师,我们可以制造出许许多多美妙的梦境,而且,我们不仅仅是造梦者,更是让梦成为现实的织梦者,这里,就是一个充满梦幻的国度。可爱的人类,欢迎你们来到这里。” 随着话音的落下,他们同时转身,目光追随着声音传出的方向,此时此刻,他们看到了许多悬浮于空中的钻石,那些钻石闪闪发亮,有着令人痴迷的幻彩光芒。 而且,那些钻石在梦璃界都是具有生命的,它们的表面长着半圆形的眼睛和如樱桃般可爱的小嘴,钻石的左右两侧还分别长着晶莹剔透的耳朵,但它们的耳朵与地球生物截然不同,那些迷你小耳朵都是呈扇叶形,然后向外扩张。 它们用那纯净中略显稚嫩的眼神瞧着两位来自地球的客人,不一会儿,它们还冲着萧幕和亦歌笑了起来,那笑容特别的让人感到温暖,一时之间,他们的四周聚拢了许多带着笑脸的钻石,每颗钻石都是那般的如梦如幻。 这时,先前那个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亲爱的孩子们,快向两位远道而来的贵客问好吧。我可不想听见别人说我们不懂礼节喔。” 待声音落下后,那千万颗悬浮的钻石顿时出现了一对翅膀,它们微微振动着自己的翅膀,然后用那婴儿般甜美的声音道,“你们好,欢迎你们来到梦璃界!”奇怪的是,他们居然说着非常标准和流利的普通话,就像是他们熟知地球的一切。 萧幕反应快,立即回应道,“大家好!不过,能够请你们的国王出来与我们面谈吗?我和亦将军是有十万火急的事儿须要找他呢。” 那个坐在宝座上的异界国王知道他们是等不及了,所以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的孩子们都纷纷退去。 那些钻石生灵在看到国王的手势后,迅速列为两对,向左右两侧排开。 瞬间,一座如同十座罗浮宫般庞大的钻石宫殿出现在了他们眼前,对于自己亲眼所看到的一切,他们甚至都不敢相信,因为他们总觉得自己一定还陷在梦里,他们,不停地询问自己:世界上怎会存在如此大的一座钻石宫殿呢? 国王的宫殿由一颗非常巨大的钻石切割而成,整座宫殿是一个倒立且倾斜的不规则立体九角形,“九角形”这种图形的概念在地球上应该是不成立的,而且没有一种物理和数学理论能够将“九角形”完完整整的阐述出来,从外观只能看到在不同的平面上,它都是呈九角形,而且边与边之间都有交织点,数不胜数的平面九角形在组合起来之后就成了完美的立体宫殿,宫殿悬于半空,每一个九角形的顶角都镶嵌着一颗行星。行星的光亮与钻石之光相互辉映之后,能够体现出梦璃界在众多星球中的独树一帜,而且,国王还巧妙的借用了行星的神力,让宫殿呈半倾斜状态,却又不会倒下,永远保持着平衡,那样的“平衡”都是各颗行星的功劳。 宫殿的四周也都刻有非常细腻的浮雕,不同的是,那些浮雕都是由钻石雕刻而成的,那些长约一副画卷的浮雕像是在诉说着关于梦璃界的故事。 浮雕由很多细密的外星字体和图形组成,如果将宫殿四周的平面看为一面普通的墙,那么,那些浮雕就一定是喷绘在墙上的涂鸦,它的存在就是将故事形象化,可惜的是,两个见多识广的九零后青年想破脑袋也不知道那些文字和图形到底是什么意思。 当他们回过神的时候,宫殿之中已经聚集了很多族人,他们应该都是国王的臣民,梦璃界公主站在他们的前面。 那些外星人很高大,恐怕姚明那身高在他们那里也只算个平均身高吧,他们的身体确实发着光,而且,男性与女性的光源分明有所不同,男性属于深蓝色光源,而女性则是紫色光源。 他们的服饰是依照官级而设定的,公主身着华丽的彩光褶皱裙,站在宫殿正门两侧的侍卫身着紧身黑色军服,国王的大臣则穿戴发着不同光亮的袍子和纱裙,依光亮来区别职位。 一般的族人则着统一紧身蓝色连衣,他们的手和脚都和人类差不多,只是特别的修长,每个族人的身材特好都很好,特别是女生,瓜子脸、小蛮腰,整个一S型,完全具有世界名模的范儿。 萧幕和亦歌缓缓进入大殿,族人们出于礼节,全部将自己发着光亮的双手幻化为了双翼,然后微微振动,同时两脚并拢,快速的跳起来,那动作就像是在跳踢踏舞,那是他们对外界生灵最高的敬意,享受过那种待遇的大概也只有天神,看来,他们对地球人还是充满敬意的,不像萧幕所说的那样,一点礼貌都不懂。 在臣民对他们示以敬意之后,国王终于驾着飞船来到了他们的面前。 国王的身体是特有的金色光源,所以他全身上下都是金光闪闪的,像是每一寸肌肤都被贴上了黄金,高贵的气质被突显得淋漓尽致。 同时,他还穿着像魔法袍一样的白色袍子,白色是他们最为神圣的颜色。袍子边儿的纽扣都是些钻石,而且,国王的前额上还镶嵌着一颗非常耀眼的明珠,透明的珠子里客满了字,那应该就是国王权利和地位的象征了。 国王的头发很长,所有梦璃界族人的头发都是金色的,瞧上去非常柔软,就像棉花一样,他们用不同的头饰将发丝束成一束,有官职的族人还得那棕色的发箍,国王也不例外,只是他的发箍看上去更加精美,有疑似蛟龙又长着翅膀的雕刻。 国王缓缓打开飞船内舱,轻轻一按飞船前舱的按钮,一个透明的海螺状的阶梯就顺着飞船由里向外铺展开去,最终他顺着阶梯走了下去,蓝色的瞳孔绽放着奇异的光芒,他微微笑着,用那清脆的声音说到,“两位贵客,我们算是有礼貌的外星生物吧?” 萧幕听后惊讶道,“我说的,您都听见啦?真是抱歉,我不该用肤浅的眼光去看待你们,我收回之前所说的话,梦璃界同我的祖国一样,都是礼仪之邦。能够受到你们的热情迎接,我和亦将军倍感荣幸。不过,你们长得也太高了,和你们说话好有压力啊,看着你们,我就太自卑了。” 国王乐呵呵的笑了,那圆溜溜的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哈哈,我了解萧城主的意思,你说的是因为外在因素而产生的距离感吧,无妨,无妨,我可以解除你的忧虑!” 还未等他们回过神,国王已经将镶嵌在自己前额上的那颗明珠用幻力移出,并且将其悬浮在了半空,然后,他不断使用神力让明珠旋转着,并且手指微微弹动,像是牵引着明珠,当明珠随着他手指的弹动而旋转,最后缓缓停止后,宫殿中的所有族人都变得和他们差不多高了。 那一幕确实让他们惊讶到极点,“哇,你们这儿也太高科技了吧,连人的身高都可以随意改变,酷!这样就爽多啦,先前让我们面对那么多阿凡达,心里确实会感觉不自在。” “其实也没什么,我们除了会制造梦境和学懂其他星球的语言外也没别的用处了,我们不像地球人,可以独立生存,我们离开了雪梦圣水,梦璃界,也就是艾诺米星球,它就会被毁灭的。” 亦歌反问道,“听您这样说,您是很清楚我们此行的目的咯?” 随即,国王飞向大殿高柱,他站在那里,很是神气,像是众人皆不敢违抗一样。 大殿的高处除了一个悬在半空的,由蓝色水凝结而成的神雁宝座外,一旁的钻石面壁上还悬挂着一台类似液晶电脑的偌大仪器。 只见国王走到那仪器面前,然后将宫殿顶端的一颗行星用幻力握在了自己的手中,最后他轻轻地将行星放入仪器表面的一个圆形图案中,顿时,长约十米,宽约八米的屏幕开始发出光亮,并呈现出了高清图像,图像里显示的就是萧幕和亦歌的所有行踪,自他们去到神界唤醒卡洛斯王子,到他们前往梦璃界,每一幕画面都呈现的清清楚楚,就宛如一个探测仪和定位系统,但略微不同的是,那大型仪器没有任何电源,启动它只需要一颗行星就行了。 国王指着屏幕,严肃道,“我确实很清楚你们此行的目的,不过,我想告诉你们的是,那是月精灵自己的选择,她想要救人就必须有所牺牲。梦璃界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星球,作为国王,我有责任和义务让我的臣民们生存下去,那是她自己的选择,而作为遵守承诺的我们,又有何错呢? “你们是梦华王朝的救世主,可你们有把握拯救我们吗?艾诺米星球是离地球很遥远的星球,它所存在的位置是你们用一切仪器都无法勘测到的,当然,它也不同于你们人类已经进入勘探阶段的月球,这里的一切远远超出你们的想象。 “我和我的臣民虽然非常的敬重地球人,但不可置疑,有时候,人类的想法确实是略显幼稚的,这不是轻视你们,只是,人类的所作所为已经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恶果。你们的世界已经远远超出它可以所承载的了,你们改变了2012的咒语,可是,你们是否知道,那一天,毕竟是会到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国王的一席话让之前信心十足的他们哑口无言,随之陷入沉思,他们知道,国王所说的一切都是对的,还未找到解决方法之前,他们确实很难再开口,毕竟,他们要用有限的知识拯救一个不曾了解的星球,谈何容易? 那一刻,所有族人都沉默了,站在殿下的梦璃界族人默默的将振动的翅膀重新幻化为了发亮的双手,他们微微低着头,双瞳之中透出了暗淡的光,神色焦虑。 毋庸置疑,此时的他们站在了选择的岔口,不知所措。他们被萧幕和亦歌的仁义所感动,他们很想完成他们的心愿,因为作为出色的造梦师,他们有责任去将他们的梦境变为现实。 但是,如果这一次,他们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那也意味着他们即将失去自己的生命,他们的灵魂也因此无法在回归家园。这样的代价让他们迟疑不已,于是陷入深深的沉思。 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萧幕还是选择了坚持自己的原则。 此时,他踏空而行,飞到了国王的身边,用那非常诚恳的眼神看着他,“我们只是想要救人而已,请相信我们,我们不会为了救人而让更多的人去牺牲。我和亦歌会找到雪梦圣水的代替品。国王,请先带我们前往雪梦圣山吧,我们需要找到那圣水,然后进行研究,然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这项艰难的任务。” 亦歌也凑上前去,“请你们相信我们!虽然我们不是什么伟大的科学家,但我们会竭尽所能,让大家没有丝毫损失。” 还未等国王说话,殿下的公主和臣民都纷纷应道,“国王,我们相信萧城主和亦将军,他们不同于其他庸俗的人类,他们一定可以想到我们所没有想到的解决方法,别忘了,他们可是创造奇迹的人!” 国王一向很尊重他的臣民,便也应道,“既然如此,那就顺了大家的意思。两位,请随我前去雪梦圣山。” “好,我们走吧。” 第十章 奇幻帝都 随后,国王就让他们上了自己的飞船,如水晶般剔透的贝壳形船舱缓缓关闭,一旁的阶梯也届时缩了回去,然后从船舱的左右两侧伸展出两队机翼,机翼呈立体的半圆形,而且,上边儿全部镶嵌着发着各色彩光的玉石,非常具有古典风,那飞船船身上还用特制的流沙雕刻着梦璃界的神物,它有着如长龙般蜿蜒的身躯和类似波斯猫的脑袋,整个脑袋都还发着光亮,瞧上去非常的奇幻。 随着飞船程序的启动,它逐渐升腾至高空,并以灵巧的身形飞出了钻石大殿,向着更为广阔的空间径直飞去。 国王坐在前舱,右手不断触动着那显示着梦璃界古语的屏幕。那都是超越地球力量的高科技无限启动程序,只要让机舱内所设置的导航和飞行程序启动,飞船自会毫无风险的航行于异界空间之内。 坐于船舱之内那是尤其的舒坦,感觉就像遨游太空,而且飞船四周都是透明的,他们可以清清楚楚的望见机舱外的景色。 萧幕平躺在舱内,不由感叹,“哇,这里面好舒服啊,我们这样就跟杨利伟遨游太空差不多了吧,哈哈,知足啦,我这辈子知足了。对了,国王,之前,我和亦歌为什么会被你们控制,从而被带入梦境呢?” 国王微微一笑,“喔,是这样的。那些指引你们的发光图形是你们前来之前,我特意设下的。原本那里是御兵团负责坚守的范围,如有外界生物闯入,那些侍卫就是我们的第一道防线,御兵团侍卫非常之高大,而且他们继承了我的神力,是我们最值得骄傲的战士,他们会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着我们的国度。如没有一点神力的生物,那是连我们的第一道防护线都是无法攻破的。 “不过,我知道你们持有沃萨特令牌,所以特意退下了侍卫的防守,并用那些发着光的图形为你们铺成了一条指引之路。二位确实聪明过人,知道那些图形就是你们的指引路,而你们最先看到的那些由诺水凝结的宫殿和高塔确实是我们特有的建筑,但那些宫殿都是具有生命的,当我们的国度受到威胁时,宫殿和高塔就会变为大型的攻击武器,以此攻击外敌,就像变形金刚一样。 “而你们顺着指引路所到达的蓝色空间被我们称之为梦遥界。密闭的空间原是一片神海海域,但随着雪梦圣水的流失,海域不断枯竭,还逐渐形成了凝滞的蓝色空间。 “尔后,我将梦精灵放入了空间之中,一旦你们接触到它后,它的身体就会进入你们的思想,从而让你们进入梦境,只有进入梦境之后,你们才能真正的进入我们的世界,不然你们会一直被隔离在外。这里之所以被称为梦璃界,就是因为它可以将不同的生物带入奇幻的梦境。 “不过,亦将军却留了一个心眼,并没有触及到那些精灵,所以我只好派阿拉斯精灵前来梦遥界,它的神力会让凝固的诺之水逐渐融化而成为流动的水,只要亦将军飘浮于水面之上,许多闪烁的梦精灵就会贴近你的身前,灵气也会随着你的背部进入到你身体的血液之中,再通过血液循环,从而进入你的大脑,控制你的思想,让你不知不觉的就被带入梦境。 “尔后,阿拉斯精灵才会将你们带入真正的梦璃界,待你们来到迦帝圣城时,你们体内的梦精灵自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你们也会就此醒来。 ““迦帝”这词儿,如果翻译为你们的地球语言,就是钻石的意思。当然,那些钻石可不同于你们所认为的普通钻石,它是经过潘纳星球的陨落而形成的,由夜郎晶石组成。 “当年,作为行星的潘纳星因脱离轨道,最终不幸撞上火星,从而陨落。那颗行星在陨落后的亿万年中逐渐分解为了数以千万的巨大钻石,而那些钻石经过引力带动,漂移到了梦璃界,所以,我们才有幸得此珍贵的圣物。 “而之前你们所瞧见的类似云朵的花和那些可爱的生物都是由不同的精灵幻化而成的。你们或许还听不太明白,我再简单的说明一下就可以了。 “在梦璃界,无所谓君臣之分,我们的区别在于精灵系,比如,我和我的家人就是利斯精灵系,我的大臣们就是德兰精灵系,我的百姓是墨伊精灵系,而梦璃界一切具有神力的生灵们则是洛灵精灵系。 “利斯精灵系统治所有精灵系,当然也服务于所有精灵系,德兰精灵系是梦璃界永恒的守护者,墨伊精灵系则是梦璃界真正的主人,而洛灵精灵系拥有创造其他生命的权利,就如类似云朵形状的傲海花就是由洛灵精灵系中的苏格精灵创造出来的另一生命体,它们与苏格精灵共用一个心脏,它们有着同样的心跳,只是生命体有所区别。 “由此一来,我梦璃界的生灵就成千上万,五彩缤纷了。这里的每一处角落都是充满梦幻气息的,更重要的是,生灵与生灵之间不会争奇斗艳,什么勾心斗角,在我们这儿也是绝对不会存在的。现在,你们应该可以理解了吧?” 萧幕端起放在舱里的一倍蓝紫色圣酒,直点头,“明白,明白,在构想《传奇》这部电影的时候,我也曾创造了一个这样的梦幻空间,当时,我还特意邀请了卡梅隆导演加以指导呢。说实话,我当初的构想和我如今所看到的,差不了多少。所以,我完全能够理解国王所解释的。这真是一座奇幻的圣城,我爱死这儿了。哈哈”国王听到萧幕激动的话语后谦虚的笑笑,“彼此彼此。” “不过,有一点我很好奇,你们对地球似乎格外熟悉甚至发生在那里的一切你们都曾知晓,难道你们真的到过地球?如此说来,人们所见的飞碟和外星生物都不是子虚乌有的事儿咯?” 国王这时也端起酒杯,并将酒杯倾斜四十五度,示意他们二位一口饮尽,待三人按照梦璃界的敬酒仪式喝完圣酒之后,国王才将真相慢慢道来,“呵呵,萧城主,你之所以不管在哪儿都那么成功,就是因为你总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东西。作为我本人,那是非常的看好你们。虽然,你俩也只不过是两大孩子,但在你们的身上却可以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这让我好生钦佩,一开始我就知道,梦华王朝选择你们那是没有错的。 “至于萧城主方才所问的问题,我可以这样跟你们解释。我们的眼睛与你们的眼睛那是有着千差万别的,我们可以看到艾诺米星球以外的一切事物。我们的生命之源是源于眼睛,如果割舍一个心脏,我们大可存活下来,但如果我们没了眼睛,那就意味着生命的消逝。 “当然,雪梦圣水也是补充我们眼睛里所缺失的能量,而非心脏。我们的瞳孔存在两个,当我们不需要知道外界的一切事物时,我们就会启动神力,将能够看到外星世界的诺晶瞳孔隐藏,而当我们想要了解外面的世界时,我们就会将只能看见梦璃界事物的诺溪瞳孔隐藏。 ““诺晶”和“诺溪”在梦璃界的语言里都是看见的意思,只是它们存在于我们的体内具有不同的意义罢了。 “如此一来,我们便可以轻而易举的看到外星世界,你们人类不是一直对月球很好奇吗,还一度将成功登月看做是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们,月球上是存在生命的。 “只是,那些生命同我们类似,都是由一些异界分子组成的。它们也拥有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虽然,从某些层面讲,你们地球人确实是很了不起的,因为你们懂得创造,能够生产,经过亿万年的变迁,你们有能力将曾经落后的星球改变为一个拥有高端人才与科技的高等星球。这一点,不论是我们,还是月球人以及类似精灵的火星人,他们对你们人类都是非常敬重的,你们所谣传的外星人侵略地球,那些都是可笑的无稽之谈。 “但是,你们却存在致命的缺点,这个缺点造成了如今地球的不堪重负,而且也是末日的最初由来。你们知道如何创造,却忘记在创造的同时学会真正的保护。什么“爱护地球,人人有责”的标语对你们来说起不了什么太大的作用。 “前几十年,就拿两次世界大战来说吧,你们倒是完成了世界的蜕变,用战争让一个完全失衡的世界变得比较平衡了。可是,你们可曾反省,那些将领,战士和百姓,他们就该死吗?你们又可知道,战争会对地球造成怎样的污染?你们在鲜血的浸染中学会了尊重生命,可如此代价,不得不让我们觉得你们是失败的,你们总是要经过很长的岁月洗礼才会觉悟和蜕变,而在这个过程中,地球已被你们折磨的面目全非了。 “萧城主,你刚说的确实没错,你们无须怀疑自己所看到的一切。我们确实到过地球,而你们通常所说的不明飞行物就是你们现在乘坐的这飞船,它可以遨游到任何空间之中去,当然它也不受任何结界的束缚。 “我们来到地球,原本是想来提醒你们,不要如此自私的滥用地球资源了,动植物的灭种会引起自然界的严重失衡,当那个失衡度到达一个顶峰时,地球上所创造的所有奇迹都会随之灰飞烟灭。 “可是,我们实在是承受不了地球的浑浊之气,我们一到地球,就会感觉全身的能量都在消失。甚至连眼睛都会瞬间失明,看不见你们所生存的世界。 “最终,我和我的大臣们只好启动飞船程序,离开地球,回到了梦璃界。那些导致我们能量消失的浑浊之气来源于你们对环境的极大破坏。 “你们在开着轿车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想过,你们每天走在街上会吸入多少废弃?那个数字可是超级惊人的,我曾经启动过我的帕尔斯程序计算过,你们如果每天在街上行走两小时,就相当于在一个废弃厂中吸食了近千克的废气,这又跟自杀有本质上的区别吗?答案是没有! “而且,更加可悲的是,你们各国的出生率与死亡率总达不到一个持平阶段。一旦一个国家出现了严重的失衡与老龄化加剧,那么,不管它的GDP增长多么迅速,那都是完全没用的。当然,你们的失业率直线攀升,离婚率也快速上涨,种种不利的因素,导致了你们生活的社会走向了扭曲的道路。 “你们在奋斗的路上忘了,糖纸的鲜艳足以让人忘却它原本苦涩的味道。你们存在的社会是公正,公平的,但那也只是一个浅薄的层面。深入社会才知,你们的欲望早已被残酷的现实给激发出来的,你们在打一场没有鲜血却无比血腥的战争,你们都是平凡的人,所以你们要借助一切力量和使用一切手段让自己的生活不平凡。贫富之间的巨大落差,让曾经怀揣美好梦想的你们甘愿沦为钱奴,房奴,车奴,甚至是卡奴。这不是你们所想的,只是你们已无法再停下自己的脚步,因为能够证明你们人生价值的就是地位和金钱,你们逃脱不了这样的宿命! “你们在这样一个生存环境中,忘却了质朴,学会了假面和利用,而那些不愿随波逐流,坚持原则与揭露真相的君子则被你们狠狠的淘汰和唾弃。那群人想要成为社会的警示者,但他们没有丝毫机会,他们要想改变现状,唯有跳入深渊,不断的攀爬,直到他们到达了那个可以改变的位置。可悲的是,那时,君子之心早已烟消云散了。 “很久以前,许多地球人似乎都将“实力证明一切”看做是自己的座右铭,如今看来,那句话很不现实吧,你们的成功须要集合太多的因素,没有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想要出人头地,那对很多人来说都是难于登天。不然,为什么如此众多的高材生都会找不到工作呢? “富二代们更是盲目跟风,以为出国留学和继承家业多了不起似的,难道,他们真的百分之百的就成了国家的栋梁之才了吗?可怜的地球人,你们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困境之中呢,再这样滥用你们的资源,末日预言总有一天会成为现实。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你们二位给危难的地球带去了曙光。无论你们两个有着怎样的家庭背景,也无论你们处在怎样一个复杂的境域里,你们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你们的成功是靠你们的天赋和努力,你们也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你们也反对以金钱去衡量人生价值,所以你们是真正的君子和救世主。正因如此,你们的体内才会流淌着毫无杂质的正义之血,从而拯救梦华王朝。我们也一直相信,你们是有能力去改变如今的混乱局面的,因为你们的使命就是创造了奇迹。” 国王的话很犀利,但那就是事实,所以他们俩并未觉得自己在受训,而是更加清晰的了解了自己生活的家园。他们很清楚国王所说的每一句话,那一刻,在他们的内心萌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让沉重不堪的地球能有所改变,因为,他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末日之说,所以,他们必须有所作为,不管那将付出怎样的代价,他们都无怨无悔。 即使,任何一个星球都不可能是永恒的,那么,他们就得将那个重点尽可能的延长,只有那样,未来的人才可以在地球上继续生活下去。 在沉默片刻后,他们同时向国王问着,“那么,您,可以帮助我们改变现状吗?我们须要您的帮助。” “孩子们,我也须要好好的思考。雪梦圣山快到了,待你们找到雪梦圣水之后,我再回答你们的问题,好吗?” “嗯,也好,当务之急是改变你们和月族的命运,其他的事儿以后再说吧。” 第十一章 普罗精灵 一番交谈之后,萧幕和亦歌都静静的观望着飞船外梦幻的景色。 此时此刻,飞船就像飞行在一座曼妙的太空森林之中,飞船的上方那是繁星点缀的星际,那些闪烁的行星都有着银白色的翅膀,它们遨游在星际,不断的追随着飞船飞行的痕迹,像是一群痴迷的粉丝,追逐着城主和将军的身影。 他们的到来也确实引起了梦璃界的轰动,国王带他们去往雪梦圣山后,所有的臣民都在议论他们,某些懵懂夫人女生还说,一直要将他们当做心中崇拜的神灵。甚至连国王最爱的公主都为之心动。 之前,她只是默默的站在大臣之中,静静的看着他们。 她是个美丽的女孩,有着骄人的身材和圣洁的心灵,是国王最宠爱的孩子。只是,她却不懂什么是爱情,因为,在梦璃界,没有男女婚配的习俗,每一个梦璃界族人都可以创造出不同的生命,而那些新生命就是他们的亲人与爱人,所以,这导致许多男女之间都不会存在爱,他们之间也不可能产生爱,他们只懂得简单的情感,比如亲情以及族人之间的友爱。 直到那两个有着很高情商的帅气男孩来到他们的国度后,他们才对从未知晓的爱情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期待。 不过,梦璃界族人都是相当理智的,虽然很崇拜萧幕和亦歌,但她们也只会将那一刻的心动化作永恒的祝福带给他们二位。 飞船继续飞行,它轻盈的穿梭在色彩斑斓的森林中。许多精灵也都飞行在绽放蓝光的植物中间,它们没有可以震动的翅膀,但凭借它们的臂膀,同样可以飞行。有些淘气的精灵还会三百六十度极速旋转,像是在以那样的方式对萧幕和亦歌打招呼。 国王介绍说,那些没有翅膀却可以飞翔的精灵家普罗精灵,它们是被意斯神树精灵创造出来的新生命。 它们天生具有飞翔的神力,它们看的脑袋像热带鱼,身躯却壮得犹如企鹅,胖嘟嘟的,特别可爱。 同时,普罗精灵也是梦璃界最擅长跳舞的精灵。它们的舞姿是要在飞翔的过程中才能展示的,别看它们身形怪异,身体的柔软度可是非常棒的,跳起舞来,很是迷人,像是一群精灵舞者。 说着,国王就伸出食指,在半空划了一个奇怪的符号,那符号就好似一道命令。 普罗精灵在国王的号召下,真的开始舞蹈起来,而且,它们还跳的是三人舞。它们悬浮在空中不断扭动着自己柔软的身躯,伸臂、后仰、回旋,跳步,每一个动作都是如此的精致,像极了一个优秀的舞者。 看来,普罗精灵真的是一群舞精灵,它们能在舞蹈中感受到无比的快乐,当无数的快乐因子迸发出来时,它们犹如企鹅般胖嘟嘟的身躯就会变得非常纤细,跳起舞来便更有韵味儿了。 那修长的身材加之绝美的舞姿,堪比优雅的华尔兹。淡淡的光芒围绕在它们四周,此刻,那群精灵仿佛是被光环笼罩的女神,婀娜多姿,看的萧幕他们是连连称好。 欣赏完了普罗精灵独一无二的舞姿,飞船继续驶入了梦璃界的一片海域。 梦璃界的歌丁神海不是无边的,而是存在着海之彼岸的。 整片海域呈珊瑚形,海水翻腾,犹如那巨大的珊瑚在浮动,海水是非常鲜艳的橙色,海的彼岸那是一座微型岛屿。 岛屿上住着很多可爱的精灵,它们听着飞船行驶的声音后纷纷从晶莹的冰城堡中走出,仰头遥望着那来自远方的贵客,并且能够清晰的听见它们在唱歌,那声音很是清脆和甜美,没有存在丝毫杂质。 虽然听不懂它们的语言,但作为客人的他们还是用力的挥着手,以表最诚挚的谢意。 国王走到前舱,不由感叹,“这片海域也在不断的枯竭呢,雪梦圣水不仅可以补充我们的能量,它还滋润着这里的一切。它的不断缺失让海域愈见枯竭,那彼岸的圣拉斯丁花海也不再绚烂盛开。或许,艾诺米星球是该接受它宿命的时候了吧!” 听过王讲完此话,他们纷纷遥望着圣拉斯丁花海,那里的精灵之花确实没有再盛开,花瓣凋零,散落于神海之中。 梦璃界的精灵们曾花去很多神力,让神花再次盛开,可是,它们失败了,这一点,即使是国王也无法做到的,唯有那源于圣山的神水才可以让艾诺米星球重获新生。 亦歌看出了国王的忐忑,便也宽慰道,“国王,放心吧,艾诺米星球是一颗圣洁的星球,它不会就此毁灭的,我和萧幕会集合一切力量帮助你们。” 国王凝望着舱外的橙色海域,毅然道,“是的,你们会做到的。” 听到国王的肯定,他俩都恭敬的表示了自己的谢意,就在刹那的失神,飞船已经离开了海域,而屹立在他们面前的已是一座旷世惊人的雪梦圣山。 飞船逐渐降落,关闭的机舱也开始缓缓开启,飞船两侧的阶梯随即滑落而下,国王首先作了一个“请”的手势,他们便也顺着阶梯下了飞船。 倏忽之间,一股凉凉的感觉扑面而去,那座巍峨的圣山就如是空气净化剂似的,使得那里的空气尤为清晰,让他们不自觉的打开双臂,尽情的呼吸着那来自异界的新鲜空气。 一阵彻底的放松后,他们睁开了自己的眼睛,不禁仰头凝望,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座五彩圣山,整座山的山体呈帆船形状,而且像是被分为了不同的部分,每一部分的颜色都不一样,从上至下看,分别由红、绿、蓝、黄、白、金、紫,银八种颜色组成。而且,山体之上还有着不同的浮雕,那些浮雕被雕刻的非常栩栩如生,每一神像和精灵都俯瞰着山体之下的苍茫世界,它们就是圣山的守护者,一旦圣山受到威胁,浮雕里的神灵就会现身,变为战士,守卫他们的圣山。 圣山的四周也是浮着不同形状的行星,它们沿着各自的轨道运行着,并且传出强烈的光芒。六颗行星相连而成,着实的将圣山包围着,从行星中散发出来的能量就形成了一层结界,没有国王的神力,结界自然不会破除,外界生物也不可能由此接近圣山,所以,这也是国王亲自陪同他们前往圣山的原因。 第十二章 精灵流沙 这时,国王紧闭双眼,默念圣语,那由黄金和钻石共同镶嵌而成的权杖就在圣语的控制下被幻化出来了。 它的顶端是一个荷叶形,权杖中央由一个沙漏组成,底部却像一个圆盘。而且,那沙漏里装的正是梦璃界的精灵流沙。每一颗沙砾都是一个具有生命的精灵,权杖的灵气与神力也是由它们创造的。 如果没有它们的存在,国王所拥有的坎埃拉权杖就是不具有任何神力的圣物。 那些精灵本可以选择生活在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城堡之中的,但它们毅然选择将自己的躯体变为一颗颗的沙砾,然后永世的隐匿在权杖中央。 它们知道,就算自己的生命很渺小,但它们也要让其绽放出最为绚烂的光芒,而能让它们绽放光芒的就是奉献。它们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国王,只要国王不曾遗弃它们,那么,它们就会永恒的呆在权杖之中。 在权杖被幻化而出后,沙漏里的精灵流沙开始四处飞舞,它们那是在将自己的神力绽放而出,也只有如此,权杖才可以破除雪梦圣山外的那层结界。 只见国王双手捧起权杖,然后利用神力让精灵流沙随着无形的力量飞出权杖,在流沙飞出来的一瞬间,光芒万丈,将整座圣山都笼罩其中。 尔后,精灵流沙们纷纷飞向正在沿着各自轨道运行的六颗行星,奇迹就在那一瞬发生了,六颗行星突然停止了运转,丝毫未有移动的飘浮在半空,行星所散发的巨大能量也随之消失,结界就此消逝。顺利完成任务后,精灵流沙们又重新回到了沙漏之中。 国王再次念出圣语,权杖顿时一溜烟儿的不见了,他微笑道,“好了,圣山结界已除,二位请上山吧。雪梦圣水的源头就在那没有山峰的山峰!” 萧幕一时疑惑了,“国王,什么叫做没有山峰的山峰?这句话我听起来怎么那么别扭啊,是您的表达有误,还是本人的理解能力衰退了啊?” 国王向前一步,“哈哈,萧城主,请你不要怀疑自己。我说的确实是没有山峰的山峰。你们瞧瞧,这样仰视而去,你们能够看见这座山的山峰吗?” 两人直摇着脑袋,“确实看不见,太奇怪了,这山怎么没山峰呢?那它是通往哪里的?难道,走上这座山就可以到达另外一个人星球吗?” 国王连忙解释,“对于这座山,当你看着它的时候,它是没有顶峰的,至于它可以通往哪里,就须要凭借你们的想象力去想象了。但是,当你亲自攀登它的时候,它的山峰轮廓就会非常清楚的显示出来。当然,对于那些没有恒心去征服它的人来说,那是永远没有终点的,只有当你一步一步去征服它的时候,它才会露出山峰。 “而且,这个山峰的轮廓对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或许,当我看见它的时候,它会长满幽幽绿草,但是,当你们看见它的时候,那就是别的场景了,也许是大雪飞扬,又也许是枫叶飘飘。这座山除了是圣水的源头,它还可以感受和接触到任何圣物的心灵,每感受到不同的心灵,它的山峰轮廓也会发生千差万别的变化。 “所以,不论是我还是你们,亦或是其他族人,我们所看到的山峰那都是不一样的,某些生灵由于自身的懦弱还会被圣山之魂淘汰,从而让他永世都不能瞧见那壮丽的奇观。就因为这样,我们称它为没有山峰的山峰,现在,你们明白了吧?” 萧幕立即竖起太拇指,“绝!这山太绝了!我一定要好好铭记它的样子,然后回去告诉众人。” 亦歌也抢话道,“那么,我们现在是要开始攀登雪梦圣山吗?可是,我并没有看见这座山的山道,我们从何处攀登呢?” 国王笑笑,“是的,我们须要去征服这座山。别担心,路就在你们的脚下。” 他们二人纷纷点头应道,然后就开始了奇幻的登山之旅。 当他们随着国王的脚步踏出右脚时,雪山之上立即裂开了一道痕,然后有无数的发光图形出现在了他们眼前,那些奇怪的光芒就是指引他们通往山峰的路。那条路尤其的蜿蜒而曲折,没有一点信念,那是绝对征服不了圣山的。 一行三人开始随着脚下的奇异光芒行径在巍峨的雪山之上,他们的脚踩在似有似无的图形上,软软的,像是走过了一片棉花地,特别舒服,让他俩焦躁不安的心立即平静了下来,然后就完全沉浸在了自个儿的幻想之中。 不过,事实却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越往海拔高的山体攀登,那强大的气流就会对他们扑面而去,像是遇到了一场非常强烈的风暴,完全有地动山摇的感觉。 而且,他们脚下的发光图形也在不断变换着,有时要迈开一大步才能登上前方的图形,非常耗费体力,毫不差于攀登珠穆朗玛峰了。 他俩就在山体的那道裂痕中不断颠簸着,强大的气流让他们摇摆不定,他们只有提起真气,让自己的身形不至于被猛烈的风暴给璀璨,因为国王告诉过他们,一旦从发光图形上跌落或是走错了一步,他们都可能落入未知的深渊,那个深渊是另外一个结界的所在地,到那时,连国王也无法找到他们了。 所以他们才小心翼翼的攀登着,那气氛紧张到都不敢呼吸了,国王虽然走得很轻盈,但他害怕萧幕和亦歌出现什么差池,便也一直在一旁提醒着他们。 他们就一直那样走着,寒气也开始加剧,莫名的冷空气死死缠住他们,令他们全身都在哆嗦,国王让他们尽量不要被外界的力量所干扰,不然他们很有可能会因此失去意识。 为了保持清醒,他们就一路上哼着小曲儿,而且还是非常动感的摇滚歌曲,他们那混乱的声音回荡在整座山体中,震慑了万物,国王立即对他们钦佩不已,毕竟,他们确实能够保持足够的镇定,然后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去化险为夷。 漫长的旅途还未到达终点,他们又开始背起了古人的诗词,一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萧幕的男人气魄完全勾勒出来了,这让亦歌都感叹,他没有成为伟大的诗人,实在是可惜了。 亦歌也一时兴起,竟然背起了诸多的英语桥段,连奥巴马当选为美国总统时所演讲的誓词他都能倒背如流了,不愧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英语天才。 “亦将军,听你刚才念叨了那么一大段英语,我倒是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等你们回到梦华王朝,你们可以增设学堂,教他们英语,或者是一些简单的科学知识,让梦华王朝的盛世真正达至一个顶峰,不知二位意下如何?”国王问着。 亦歌连忙回答,“哎哟,这主意蛮好的。我们可以将一切的先进理念传授给他们,让那里真正强大起来。不过,他们说英语应该会比较绕口的吧,到时的情形一定非常有趣,但是,我有信心教好他们,他们的学习能力一向很强。虽然他们学了英语没多大用处,但至少可以进一步了解到梦华王朝以外的世界啊,哈哈,这才是真正实现了世界无界限的境界呢。” 萧幕也立即应和道,“这主意好!我还可以教他们韩语和国语,我曾经拍戏去韩国呆了六个月,大部分的韩语我也都是会的,而且,我也潜心学过国学,虽不能与那些大师相提并论,但基础的我还是了解的。” “嗯,看来二位的热情是一度高涨呢。当你们来到梦华王朝的时候,你们就将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原本与你们毫无关系的王朝,你们奔赴沙场,为正义而战。这让我们非常的感动,当然我也自愧不如,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宁而抛弃了世间的纷扰,这是懦弱的表现。所以我早已决定,无论你们是否能够带给梦璃界奇迹,我都会取消与月精灵的约定,这是违背原则的,但为了你们,我非常愿意这样做。 “之前,我和我的族人就已有了这样的想法,没再先前告知你们,是因为我们想要确定,你们是值得我们做出那样的决定的。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就让梦璃界在消失前,为神界做一点微不足道的事儿吧,月族不会就此沉寂于浩瀚星际的。当然,不仅如此,我还会赐予你们三件圣物,你们回到现代,那东西会对你们大有用处的。 “它可以净化世界空气,还可为你们提供天然氧吧,以及无限的减轻环境污染和提供你们所需的自然资源,如此一来,地球会好受多的。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靠你们自己去改变,我们能够出一点绵薄之力,但毕竟改变不了你们,你们须要去改变自己恶性循环的生活方式,这样,你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才会摆脱噩梦。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明白了吗?” “您真是太好了,在来到梦璃界之前,我还以为您是什么蛮横无理的外星生物呢,对此,我为自己有那样愚蠢的想法而非常愧疚。如果,我的同胞们能够像你们这样圣洁与质朴,那世界该是多美好的场景啊。但是,由于我萧幕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所以还是先为你们找到解决方法再说吧,这也算是我对你们的一个承诺。不知国王意下如何?” “既然萧城主都这样说了,就照你说的做吧。梦璃界永远尊重你们。雪梦圣山的山峰应该快显现了,你俩加油吧。” 萧幕爽朗应答,“好嘞,没问题,我们的体力还很充足,一定能够征服这座圣山的,哈哈。” 话音落后,他们又继续攀登了一时辰,终于,在体力耗尽之前,他们分别看见了近在眼前的雪梦圣山山峰,这令他们都兴奋不已。 第十三章 旷世奇观 萧幕所看见的山峰那是一柄长剑的形状,那柄剑的剑身非常之长,一直从山体的西面延伸到山体的东面,剑柄突兀在山体之外,而且那晶莹剔透的剑柄中还映有一只大鹰的神像,瞧上去气魄十足。 此时,山峰之上被成千上万的星辰给点缀,那些亮星犹如一条没有尽头的丝带一样,铺散在那里,让人仿佛走进了一个只有星辰的世界。 而且,每一颗星星都在冲着萧幕微笑。那些微笑像是他等待已久的,因为每一颗星星都代表世间的一个人,那些人发出了由内而外的微笑,那就说明,世界真正的处于了一个平衡状态,众人安乐,笑口常开。 只有人们真正的快乐了,那些绚烂的星辰也才会奇迹般的微笑,于是,那成为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是作为导演的他所长久向往的一幕。 当然,亦歌所瞧见的山峰就有所不同了,他眼里的山峰是一个简单的圆形,那里飘着皑皑白雪,山峰之上还盛开着数不胜数的樱花,花瓣随风而落,飘向浩瀚的天际,一阵清香令人痴迷。 站在那里,他听见了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声音,他还望见了两只青色大鸟振动翅膀,从山峰飞跃而上,鸟儿在歌唱,似乎万物都恢复了最本质的本性。 不言而喻,那里是他的理想世界,他总是希望凡事都有始有终,就像一个圆一样,绕了一大圈,终究还是会回到最初的原点。 而国王所见却不尽其然,他仍没有望见山峰具体的轮廓,因为他知道,那处纯净的地方早已映在他的心里了,就算它的轮廓没有出现,但它仍然是如此清晰。 国王希望无论是艾诺米星球,亦或是其他星球,都存在着无止境,没有生死轮回,世人便不再为离别而伤心欲绝,没有资源缺乏,那么,末日就永远不会到来。所以,他不希望一切都有它注定的终点,他渴望的就是无巅峰,无尽头,如此一来,他和他的族人就可以继续追寻下去了。 雪梦圣山确实就像国王说的那样,它可以感受到人的心思,所以它才会呈现出不同的景象,而那些景象无疑不是他们心中所期望的。 看见了如此美的景色,他们已经迫不及待的登上了山峰,不管山峰呈现着哪一种轮廓,都会有一座万斯神庙出现于山峰的右后方,而他们三人也纷纷望见了那座神庙。 国王小心翼翼的向前走了一步,“万斯神庙就是雪梦圣山的源头,待你们进入神庙就会找到神水了。” 听国王一番解释后,他们同时伸出右手推开了刻着洛特精灵神像的庙门,骤然,一个类似长颈鹿一样高大的圣物出现在了他们眼前,吓得萧幕差点摔倒。 它全身发着金色的光亮,一个神鹰般的脑袋嵌在长长的脖子上,看上去非常的不协调,而且尾巴很长,蜿蜒到了萧幕他们都无法看见的长度,一双金色瞳孔里充满了愤怒的光,好似他们无意的闯入,打扰到它了。 它黑白相间的躯体倒跟斑马还有几分相似,梦璃界的生物总是那样不符逻辑,接触多了,他们便也习惯了。 国王走上前去,抚摸着它金色的脑袋,并用艾诺米星球的语言跟它沟通了一翻,大家伙立即像中了魔似的,眉开眼笑起来,而且还用长长的脖子给两位贵客打着招呼,然后静静的退下了。 “那是沃玛尼精灵,是专门负责守候万斯神庙的。它是我创造出来的高级精灵,原本它可以呆在我身边,主持梦璃界神会的,但它主动要求前往神庙,永世的守护它。 “玛尼拥有很高的精灵因子,所以它会将自己的灵气散发而出,这样就可以延缓圣水枯竭的速度,让我的族人得以更加长久的生活在梦璃界。 “方才,你们一定是吓到它了,所以它才会眼放怒光,而当我告诉它,你们是来帮助我们的,它就无比的高兴。” “原来如此,那家伙挺可爱的。而且,它是位非常敬业的守候者,你们应该给它颁发荣誉奖章的,哈哈。” 正在萧幕开玩笑的时候,亦歌已经走进了神庙,神庙就是圣山瀑布的源头。 神庙中央的一个钻石池子里就流淌着缓缓向山下流动的圣水。 钻石圣池分为三层,最高层是一尊非常威严的神像雕塑,那就是天神赐予梦璃界的凯丁神像。 凯丁神身穿神袍,右手高高的将权杖举起,左手还怀揣着一本银光闪闪的神法典,那寓意着永世的幸福与快乐。 圣池的第二层是一个三角形,上面摆放着无数泛红的神酒,每当梦璃界召开神会时,族人们就会前往圣池,他们会在此祷告——他们高举漏斗形的酒杯,跪在凯丁神像面前,诚挚的念出神法典中的典章,以示对神的崇拜和尊敬。 祷告之后,他们会将盛满酒杯三分之二的红吉亚圣酒端放在圣池的第二层,因为那酒是他们用神力酿造的而出的,无论多久,酒在杯中都不会干涸,同时寓意着他们的生命不会那么早的结束,那也是他们的一种期待和向往吧。 而圣池第三层则是缓缓流淌的雪梦圣水。那池中不断荡起涟漪,闪闪发光,而且能够清晰的瞧见原本无形的水分子,它们不断的跳动着,像是一个舞者在蹁跹起舞,极为可爱。 圣水会随着一条隐藏着的彩色山道不断飞流直下,当族人们须要圣水补充能量时就可以直接去往雪梦圣山山脚下的雅奇神亭汲取便可。因为圣水会一直沿着山道流入雅奇神亭的另一圣池当中。 国王那样设计也是为了族人方便,毕竟要攀登上雪梦圣山的山峰还是须要耗费它们不少神力的。 当然,飞船可以帮助它们很快的到达,但国王并没有允许族人那样做,国王认为,那是对神灵和圣水的大不敬。 萧幕凑近圣池,仔细的瞧了瞧,然后不解的问道,“国王,有一点我不太明白,这圣池第三层的圣水从何而来?任何水都有其自身的源头,而我却没有看见这源头,我确实有点犯迷糊了。” 国王勉强的回答道,“当艾诺米星球存在的时候,雪梦圣山就存在了,而神庙和圣池也存在了。我只是幻化了一条山道,让圣水能够流淌而下,从而供族人汲取。 “雪梦圣水流淌在圣池里,只不过,它的总量在逐年减少,同时,也在不断的枯竭。 “当年,由于找不到其他有圣水的地方,所以我们就将万斯神庙当做了雪梦圣水的源头。艾诺米星球是因为其他星球陨落后而形成的新星球,我猜测,雪梦圣水估计也是星际陨落后而经过万年变迁形成的吧,毕竟,圣水的组成元素绝对与地球上的水资源不相同,它确实具有解毒,让生命死灰复燃的神奇功效。它是艾诺米星球存在的先决条件,当然它也是随着艾诺米星球的诞生而诞生的。” 他们愣愣的看着闪闪发亮的圣水,陷入了思索之中。他们原本以为凭自己的想象可以解决问题,可他们如今才知事情的复杂性。 他们将梦璃界简单化了,它所存在的绝不能用一般的逻辑去理解,所以,他们至今也还徘徊在似懂非懂的边缘。 如果他们按照一般的思路去寻求方法,那一定是无法找到出路的,所以他们必须在绝境中寻觅到那可能打破所有常规的方法。 然而,正当他们默默思索之时,巍峨的山峰开始剧烈震动,山体四周纷纷出现了一道道可怖的裂痕,那些裂痕逐渐随着震动而撕裂着整座山。 第十四章 曼普罗圣花 刹那之间,美丽而神秘的圣山就宛如一个饥渴的恶魔,它正张大了嘴巴,吞噬着无数弱小的生命。 更为奇怪的是,圣池里缓缓流淌的雪梦圣水一时间也仿佛山洪暴发,层层大浪翻腾而起,高达数丈的晶莹水柱向上蜿蜒而起,那些水柱逐渐幻化为一条巨型蛟龙,它盘旋于山体之上,面目狰狞,像是内心充满了仇恨,也像是被禁锢太久,突然获得自由而放肆的发泄。 雪梦圣山黯然失色,山峰上的裂痕足以将山体劈为两半。 情急之下,国王也顾不得那么多,凝神聚起神力,瞬间就将停驻在山脚下的飞船给召回了身边,然后让萧幕和亦歌,以及沃玛尼精灵纷纷跳上了飞船,程序立即启动,飞船机舱关闭,载着它们离开了雪梦圣山。 亦歌惊呼,“国王,这是什么缘故?雪梦圣山为何会山体崩塌呢?” 国王无力地摇了摇头,“这,这我也不知道啊,自艾诺米星球存在以来,雪梦圣山从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你们看,神庙神经被震碎了,不,不,不,如此一来,艾诺米星球就再没生存下去的机会了。” 萧幕死死趴在舱前,他的身体微微颤栗,不可否认,他正在看着一座旷世美丽的圣山在以惊人的速度坍塌,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 他撕声立竭的喊着,“不会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天神是眷顾着梦璃界的,他不会让我们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 看着那一幕,沃玛尼精灵变得焦躁不安,它的光亮灰暗了许多,滴滴彩光之泪顺着它的眼角滑落而下,那些泪珠在半空逐渐凝结、升腾,最后化作了一束束迷幻的奇光盘旋在飞船之中。 那一刻,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伤心欲绝的,每个人无疑不感觉到世间的年轮就此停滞。同时,世界不再转动,无数的生命开始在黑暗里等待死亡。 恶魔从地狱奔涌而出,他们疯狂地奔跑着,向那神圣的神灵发出了终极嘲笑,那笑声、那怒吼,惊动世间,万物皆陷入了死寂。 而世间生灵却在期待,期待着曙光能在他们的生命结束前出现,而彼岸凋谢的花也终会因为曙光的出现而绚烂盛开…… 正当飞船驶向圣城时,国王突然瞧见了那黑暗里耀眼的希望之光,一个绝美的女子出现在了雪梦圣山的山峰之上,她正以那明澈的眼光注视着天地间的一切,而圣山也因为她的突然出现而停止了剧烈震动,被裂为两半的山体开始逐渐合并,黑暗逝去,圣山恢复了它一如既往的光彩。 那蜿蜒直上的蛟龙水柱也倏忽没入了瞬间复原的神庙之中,雪梦圣水继续流淌于圣池之中,一切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 萧幕激动地跳跃起来,“哈哈,我的祈祷居然奏效了,我就说嘛,梦璃界没那么脆弱的,国王,我们回去吧,我想,她应该知道我们所不知道的真相。” 亦歌反问,“萧导,你怎么知道她就一定能够帮助我们?男人的第六感可是没那么强烈和准确的。” 萧幕登时笑得不亦乐乎,“这,你是不会明白的,我以为我资深导演的敏锐觉察力就能看出,她,一定与雪梦圣山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哈哈。” “就你爱臭美,要是你的觉察力有误,你可就得任我宰割了喔。” 萧幕信心十足的爽朗答应,“好,没问题啦。本人一向很开明的,要是我错了,我一定会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的。” 两人说笑之后,飞船又再次掉转头飞回了圣山,然后,他们走出机舱,踏空而行,重新踏上了圣山的山峰,而飞船也在程序启动后忽地消失于乐浩瀚的天际。 她微笑的看着他们,那紫色的卷发垂落而下,直至她的脚踝,发丝不断飘摇,散发着迷人的香气,令人感觉她并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那种圣洁的气质衬得她就宛如一个不切实的梦。 她的皮肤很白,而且还散发着点点星光,仿若就是暖阳透过玻璃所折射出的淡淡光芒,不得不令人痴迷。她身着一条宛如婚纱的长裙,裙摆由无数的翡翠和钻石镶嵌着,那紧身的,像初雪般精致的长裙一直蜿蜒达至数百米,整座山峰的西面都被她的长裙所覆盖着。 她的手腕和眉心分别闪动着一个特有的标志,那标志像是与她的身体融为一体,整个标志非常繁复,它呈现一个立体的曼普罗花的形状,花瓣层层叠叠,盘旋向上,并且绽放出犹如大海般的蓝光。 不容置疑,那是神的标志,也是独一无二的权力象征。 此时,她正用那明澈的眸子注视着大家,那双眸子是如此的圣洁,超越一切世俗的杂质,也显得她是如此的高贵,仿佛一触即碎的玻璃,不难看出,她有着神界特有的气质,那高高的鼻梁和线条利落的脸蛋都与月精灵和丹菲尔公主有几分的相似。 她似乎很害羞,用温和的眼光瞧着大家,并不说话,又或许是她离开了太久,对如今的星际产生了陌生感,而那种陌生感让她感觉非常的不自在,双眉紧锁,纤细的双手也在微微颤动着,那一刻,她就如纸一般的单薄,令人怜惜不已。 国王首先打破了僵局,“你是?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而你真的就如萧城主说的那样,与我们赖以生存的雪梦圣山有着何种密切联系吗?” 她听着国王的问话,似乎从迷惘中清醒了过来,便也轻言道,“我是神界圣丁斯女神,当然也是开罗特尔星球的统治者。” 萧幕质疑,“神界圣丁斯女神?那你不是应该和众神一样生活在神界吗?为何你出现在了梦璃界?你能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吗?” 圣丁斯女神依然带着那样迷人的微笑,“萧城主,难道天神和丹菲尔公主没有跟你们提及过我吗?看来,他们真的是将我遗忘了。” 这时,亦歌恭敬的回答道,“应该不是女神所想的那样,我想,众神并未将你遗忘。众神之所以没有提及过你,或许是他们根本不知道你的下落,而不是因为遗忘。月精灵说过,众神想要遗忘,除非他魂神皆散,不是吗?你来到梦璃界这件事,丹菲尔公主并不知情。不然,她,亦或是教皇一定会事先告知我们的。” 听了亦歌的解释,圣丁斯女神似乎也明白了什么,她仰着头,任发丝飘摇,喃喃的说着,“是啊,不能责怪众神,不是因为他们将我遗忘,而是我消失了几亿年了吧,而我的生命也随之空白了几亿年……” 萧幕惊叹,“女神,您已经消失了几亿年?为何会这样?” 圣丁斯抬头望了望萧幕,那瞳孔里闪烁着迷人的光,“这事儿还得从几亿年前说起了吧。亿万年前,我诞生在月贝丁斯神海。那片神海孕育着众神的生命。我原本是那色彩斑斓的珊瑚,最终深受弗格利亚天神的恩惠,最终在生命之海蜕变为了与月精灵,风神,雪神一样的女神。 “弗格利亚天神为我取名为“圣丁斯”,并赐予了我“水神”的女神封号,让我润泽苍生,不让其受苦受难。“圣丁斯”在神界古语中的意思就是润泽万物。 “从那以后,我便与众神一齐效忠于天神,我将赐予苍生无穷无尽的水资源,让万物都得以生长。 “从此,世间海洋的面积远远大于了陆地的面积,如此,苍生可利用丰富的海洋资源让他们的国度丰饶富足。而且,我还赐予了无数的山川,河流,湖泊于世间,那些江河为他们提供了最为主要的生命之源:淡水,万物皆已茁壮成长。 “天神非常爱护众神,他为我们建造了华丽无比的宫殿和乐园,让我们享受着超越一切的快乐。我也同众神一样,幸福的生活在神界,为天下苍生奉献的同时也在完成我们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可是,不久后,我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的手腕和眉心上纷纷出现了这绽放着蓝光的曼普罗圣花标志。而且,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我发现自己无意间就可以控制很多东西,比如制造火焰或者移动物体,我感觉我的身体中流淌着两种不同的血液,它们也注定了我将拥有两种不同的身份。 “对于那些变化,我不敢告知任何人,我害怕自己手腕和眉心上的标志是邪恶图腾,那么,那就意味着我将是背叛神界的恶徒,这是我作为圣丁斯女神决不允许发生的。所以我将自己关在宝殿里,以闭关修炼的理由拒绝接见任何一位神灵。 “在我封闭自己的时候,我感觉我的整颗心都像烈火一样在燃烧,我被一种神奇的力量所操控的。我无法平息自己内心的恐惧和忐忑,甚至连安然入睡都无法做到了。那期间,我发现我只要动一动手指就会引起物体的漂移,我一挥手,那些神像居然还会从封闭的内阁中飞出来,无数的小家伙将我的圣丁大殿弄得一塌糊涂。 “我害怕极了,我不明白自己为何具有那奇怪的力量,于是我开始一动不动的躺在大床上。我思来想去,总觉得自己的内心充满了罪恶感。天神如此敬爱我们,所以我们对他是不应该有丝毫隐瞒的,就算我不再有资格成为众神之一,我也会接受那个现实,至少我对天神,对众神和苍生是无罪的。 “最后,在激烈的挣扎中我还是走出了大殿,去见了天神,并将几日来那些奇怪的事儿一同告知了天神。 “天神仔细冥想之后告诉我,不必充满罪恶感,也不必忐忑不安。曼普罗圣花那是魔法师的标志,那意味着我将是世间第一位具有高深魔力的魔法师,那并不是邪恶的开始,而是一个魔幻星球诞生的时刻! “当时,我不明白,我作为水神,我的血统是神灵血统,为何我的体内还会具有魔法师的血统呢?这是神界众神从未出现过的情况,两种血统的并存将说明我是一个异类吗? “天神知道我的担忧和焦虑,便也解释说,我的体内之所以会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血统,那是因为与我蜕变为女神之前有着较大关系。 “珊瑚生活在神海之中,它当然是具有生命的,而我之所以能成为美丽的九彩珊瑚,除了有海水的滋养之外,还与我的父母亲有关系。 “我的父亲是海底的埃特珊瑚,我的母亲是海底美琳珊瑚,它们培育出了我,所以我具有它们的共同特性,由此,我的躯体才变得五彩斑斓,与其他珊瑚都有所区别。而且每一种色彩点缀在我的身体上都会绽放出淡淡的光芒。我的父母总是很宠我,它们让我住在最美丽的岩石堆中,还让我能够享受到暖暖的阳光呢。 “最后,我们的珊瑚家族都受到天神的恩惠,由此蜕变为了神灵。由于在蜕变为女神之时,我就会遗忘我的前世,所以我并不记得那些生活在神海里幸福的日子。 “我的父亲埃特蜕变为了一名神界统领,我的母亲琳则蜕变为了一位美丽的占星师,他们分别为天神和苍生效劳着。 “而我之所以拥有神灵血统和魔法师血统,就是因为我是他们的共同体。虽然我们都蜕变为了不同的神灵,但我们的血统是不会因此而改变的。我的父亲拥有神灵血统,而我的母亲则具有天生的魔法血统,那是我们生活在神海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的。 “我能在之前就成为与其他珊瑚不同的九彩珊瑚就是因为我母亲琳特有的魔法师血统。 “可是,当她蜕变为神灵后,她的眉心和手腕却没有出现曼普罗圣花的标记,没有其特定的标记,就说明她不具有成为魔法师的资格。 “那是因为,她对我无私的爱。原来,当我还是珊瑚的时候,我身体上出现的那就彩就是魔法师血统的证明,每一种颜色都代表一层功力,当我具有了九种色彩,我的功力就已经是魔法师的最高境界了。 “因为我同时又具有神灵血统,所以只有当两种血统完全融合,并且不产生任何排斥之后,代表魔法师标志的曼普罗圣花才会出现在我的眉心和手腕,那寓意着对神圣魔法的永恒尊敬。 “而我的母亲琳,她就没有了成为魔法师的资格,她只能是神界一位非常出色的占星师。天神早知那一切,只是他没料到,曼普罗圣花出现的这么快。 “他说,只要我集合魔法就可以幻化出一本记载着所有魔法的《卡加卡魔法典》,而我也将带着那本大典开创另一个时代。当我融合所有高类别的魔法后,我又将拥有可以创造一颗星球的惊人魔力,因此我会成为那颗星球的统治者,我的使命则不再是润泽苍生,而是培育出更多优秀的魔法师,然后以魔法的神奇力量捍卫世间正义,铲除各路邪恶之徒。 “天神说,今天曼普罗圣花选择了我,那我就别无选择,我必须去完成那个比润泽苍生神圣的多的使命。” 第十五章 卡加卡魔法典 萧幕听后不由赞叹道,“真是一朵神奇的魔法花,哈哈。” “是的,曼普罗圣花赐予了我不同的使命,当然我很清楚天神的意思,我知道,在那魔法之花出现在我身体中的那一刻,我就将失去曾经平淡的幸福。我不能再和众神门谈天说地,甚至连见他们的机会都会很少吧。于是,我向天神请求,让我与父母亲相认,特别是对于美琳,我将用我的生生世世去爱护她,我会给她满满的爱。 “但是,天神拒绝了我的请求,他说,作为神灵的他们自然有自己的使命,而他们在神界也会遇到各自的爱,他们会组成新的家庭。我们之间的亲情仅限于我们还是珊瑚的时候,虽然我们流着共同的血液,但却对曾经已经遗忘,那样冒然的相认只会给他们增加烦恼。 “因为无论是埃特还是美琳,他们那时都沉浸于自己甜蜜的爱情中,如果让他们知道,曾经彼此是夫妻,那么,他们将更难抉择。而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必有一方会受其伤害。 “天神一直未有告知他们,也是因为,作为神灵,那是不能把前世和现世混同在一起的。前世的一切记忆已经消失,如再唤回它,让那些记忆重新活在现世,就等同于扰乱世间原有的秩序,神界就会遭此劫难。天神最终告诉我,只是让我明白,我的生命承载着两种使命,而不管是处于报恩还是对天下苍生的承诺,我都有义务去完成它。 “此后,我便接受了那神圣的使命,天神将代表魔法师权利的赫圣斯魔戒赐予了我,那枚紫色的并且镶有圣斯神像的戒指是魔法师的象征,从此,我便会戴着它去完成我的使命。 “为了融合所有精湛的魔法,我集聚赫圣斯魔戒里的力量幻化出了《卡加卡魔法典》,那本记载着所有魔法的大典可足足有一个木箱那么大呢,而且非常的沉重。法典是由拉普锡神兽的神皮制成的,绽放着闪闪的金光,非常的高贵和神秘。我翻开法典,那里面刻着诸多魔法界的符号,文字和图像,而魔法也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排列在法典之中。 “我身体中所具有的魔法师血统会让我读懂那些繁复的要诀,那以后的六百年里,我都将自己关在圣殿里潜心研究那些奇妙的魔法。我逐渐从控制物体练到了控制所有生命体,我可以通过意念术让他们听我指挥。这对我来说是可喜可贺的,毕竟要完美的练就一个魔法那是非常艰辛的。我也曾失败过无数次,甚至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那时,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来了,我怀疑自己虽然具有魔法师的血统,但最终却不能成为一位非常优秀的魔法师,这是我对自己的嘲讽。 “可,天神却告诉我,一定不能心急。曼普罗圣花的选择是不会有错的,我需要做的不仅仅是练就一切高类别的魔法,更重要的是我必须超越自己! “我非常感谢天神的激励,所以我开始心无杂念的学习《卡加卡魔法典》,那些奇怪的符号与文字我早已能够倒背如流了。 “千年过去,我的魔法终于达到了一定境界,我甚至能够改变星辰运行的轨迹了,这令众神欣喜万分。于是,我成功的融合了所有高级魔法,集聚起万物所有的灵气,最终,我创造了开罗特尔星球。” 说到那里的时候,女神的脸上明显有了一丝欣慰和快乐的神情,“那颗星球具有一切奇异的能量,没有引力、重心,甚至没有氧气和阳光,但即便如此,它同样也可以孕育出无数的生命,并且让那些生命长久的存活下去。因为,开罗特尔超越六界,不受世间一切力量的束缚。 “开罗特尔诞生后,我就按照天神的旨意,离开神界,前往了开罗特尔星球,我将以第一位魔法师的身份去统治那里,我要和我的同类为正义而战,这是所有魔法师的光荣使命。 “而天神也让我最爱的美琳母亲继任了水神之位,作为占星师的她原本是不具有润泽天下的神力的,但在我的恳求下,天神才施用法杖,将我所具有的水神神力附在了美琳的身体中,由此,她会成为众神之一的水神,润泽万物。同时,她也还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占星师,因为她与我一样,具有两种旷世的神力,所以,美丽的她成为了众神之首。她以她的善良和智慧,将最美好的东西赋予了世间,在她无私的奉献下,久久不曾散去的邪恶之气终于开始逐渐消散。 “当然,关于我的事儿,美琳是永远不会知道的。我为她做的微不足道,我默默地发誓,无论我在圣丁大殿还是开罗特尔,我会将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当时,美琳也很好奇,她不明白天神为何要让她继任水神的职位。天神只是告诉她,我将有更重大的使命去完成,而她是水神的不二人选,因为她美丽,善良和圣洁。 “美琳虽然不知道整件事的真相,但她也接受了天神的回答,为了感谢天神对她的恩惠,她一直尽心尽责的在完成她的使命。 “在我离开神界前,我知道美琳和埃特都是幸福的,我便没了后顾之忧,于是,前往了开罗特尔。 “此后,为了培育出更好的魔法师,我需要寻找到更多有资格成为魔法师的神灵。尔后,我用魔法将自己手腕上的那朵曼普罗圣花移植出了身体,不可否认,它确实非常的漂亮,每一片花瓣都宛如一个绽放蓝光的精灵,很是可爱。我利用赫维斯魔法,控制了曼普罗圣花,让它去寻觅诸位有潜质成为魔法师的神灵。 “最终,曼普罗圣花在我的意念控制下寻觅到了三位有缘人。圣花的花瓣能够毫无阻碍的穿透他们的眉心,那就意味着,三位神灵都将是魔法师的继承者。 “他们三位分别是博莱特,伽美斯,克罗帝,这三位曾经都是非常优秀的神灵,虽然他们来自不同的星球,但曼普罗圣花却将他们的生命连接到了一起。 “他们得到了曼普罗圣花的肯定,那么,他们就会成为我的学徒。我会将不同的魔法教授他们,待他们学成后,就可与恶魔对抗,以魔法的魔力消除邪恶。之后,他们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也会继承他们的血统。因此,开罗特尔的每一位族人都会成为一位非常优秀的魔法师,这是使我感到非常荣幸的事儿。” 第十五章 卡加卡魔法典 萧幕听后不由赞叹道,“真是一朵神奇的魔法花,哈哈。” “是的,曼普罗圣花赐予了我不同的使命,当然我很清楚天神的意思,我知道,在那魔法之花出现在我身体中的那一刻,我就将失去曾经平淡的幸福。我不能再和众神门谈天说地,甚至连见他们的机会都会很少吧。于是,我向天神请求,让我与父母亲相认,特别是对于美琳,我将用我的生生世世去爱护她,我会给她满满的爱。 “但是,天神拒绝了我的请求,他说,作为神灵的他们自然有自己的使命,而他们在神界也会遇到各自的爱,他们会组成新的家庭。我们之间的亲情仅限于我们还是珊瑚的时候,虽然我们流着共同的血液,但却对曾经已经遗忘,那样冒然的相认只会给他们增加烦恼。 “因为无论是埃特还是美琳,他们那时都沉浸于自己甜蜜的爱情中,如果让他们知道,曾经彼此是夫妻,那么,他们将更难抉择。而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必有一方会受其伤害。 “天神一直未有告知他们,也是因为,作为神灵,那是不能把前世和现世混同在一起的。前世的一切记忆已经消失,如再唤回它,让那些记忆重新活在现世,就等同于扰乱世间原有的秩序,神界就会遭此劫难。天神最终告诉我,只是让我明白,我的生命承载着两种使命,而不管是处于报恩还是对天下苍生的承诺,我都有义务去完成它。 “此后,我便接受了那神圣的使命,天神将代表魔法师权利的赫圣斯魔戒赐予了我,那枚紫色的并且镶有圣斯神像的戒指是魔法师的象征,从此,我便会戴着它去完成我的使命。 “为了融合所有精湛的魔法,我集聚赫圣斯魔戒里的力量幻化出了《卡加卡魔法典》,那本记载着所有魔法的大典可足足有一个木箱那么大呢,而且非常的沉重。法典是由拉普锡神兽的神皮制成的,绽放着闪闪的金光,非常的高贵和神秘。我翻开法典,那里面刻着诸多魔法界的符号,文字和图像,而魔法也由低级到高级依次排列在法典之中。 “我身体中所具有的魔法师血统会让我读懂那些繁复的要诀,那以后的六百年里,我都将自己关在圣殿里潜心研究那些奇妙的魔法。我逐渐从控制物体练到了控制所有生命体,我可以通过意念术让他们听我指挥。这对我来说是可喜可贺的,毕竟要完美的练就一个魔法那是非常艰辛的。我也曾失败过无数次,甚至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那时,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来了,我怀疑自己虽然具有魔法师的血统,但最终却不能成为一位非常优秀的魔法师,这是我对自己的嘲讽。 “可,天神却告诉我,一定不能心急。曼普罗圣花的选择是不会有错的,我需要做的不仅仅是练就一切高类别的魔法,更重要的是我必须超越自己! “我非常感谢天神的激励,所以我开始心无杂念的学习《卡加卡魔法典》,那些奇怪的符号与文字我早已能够倒背如流了。 “千年过去,我的魔法终于达到了一定境界,我甚至能够改变星辰运行的轨迹了,这令众神欣喜万分。于是,我成功的融合了所有高级魔法,集聚起万物所有的灵气,最终,我创造了开罗特尔星球。” 说到那里的时候,女神的脸上明显有了一丝欣慰和快乐的神情,“那颗星球具有一切奇异的能量,没有引力、重心,甚至没有氧气和阳光,但即便如此,它同样也可以孕育出无数的生命,并且让那些生命长久的存活下去。因为,开罗特尔超越六界,不受世间一切力量的束缚。 “开罗特尔诞生后,我就按照天神的旨意,离开神界,前往了开罗特尔星球,我将以第一位魔法师的身份去统治那里,我要和我的同类为正义而战,这是所有魔法师的光荣使命。 “而天神也让我最爱的美琳母亲继任了水神之位,作为占星师的她原本是不具有润泽天下的神力的,但在我的恳求下,天神才施用法杖,将我所具有的水神神力附在了美琳的身体中,由此,她会成为众神之一的水神,润泽万物。同时,她也还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占星师,因为她与我一样,具有两种旷世的神力,所以,美丽的她成为了众神之首。她以她的善良和智慧,将最美好的东西赋予了世间,在她无私的奉献下,久久不曾散去的邪恶之气终于开始逐渐消散。 “当然,关于我的事儿,美琳是永远不会知道的。我为她做的微不足道,我默默地发誓,无论我在圣丁大殿还是开罗特尔,我会将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当时,美琳也很好奇,她不明白天神为何要让她继任水神的职位。天神只是告诉她,我将有更重大的使命去完成,而她是水神的不二人选,因为她美丽,善良和圣洁。 “美琳虽然不知道整件事的真相,但她也接受了天神的回答,为了感谢天神对她的恩惠,她一直尽心尽责的在完成她的使命。 “在我离开神界前,我知道美琳和埃特都是幸福的,我便没了后顾之忧,于是,前往了开罗特尔。 “此后,为了培育出更好的魔法师,我需要寻找到更多有资格成为魔法师的神灵。尔后,我用魔法将自己手腕上的那朵曼普罗圣花移植出了身体,不可否认,它确实非常的漂亮,每一片花瓣都宛如一个绽放蓝光的精灵,很是可爱。我利用赫维斯魔法,控制了曼普罗圣花,让它去寻觅诸位有潜质成为魔法师的神灵。 “最终,曼普罗圣花在我的意念控制下寻觅到了三位有缘人。圣花的花瓣能够毫无阻碍的穿透他们的眉心,那就意味着,三位神灵都将是魔法师的继承者。 “他们三位分别是博莱特,伽美斯,克罗帝,这三位曾经都是非常优秀的神灵,虽然他们来自不同的星球,但曼普罗圣花却将他们的生命连接到了一起。 “他们得到了曼普罗圣花的肯定,那么,他们就会成为我的学徒。我会将不同的魔法教授他们,待他们学成后,就可与恶魔对抗,以魔法的魔力消除邪恶。之后,他们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也会继承他们的血统。因此,开罗特尔的每一位族人都会成为一位非常优秀的魔法师,这是使我感到非常荣幸的事儿。” 第十六章 魔法师的学徒 正当女神说得正起劲儿的时候,突然一阵狂风刮去,令众人都始料未及。还好那场风暴只是由于梦璃界神海海域退潮所导致的,当退潮结束,风暴也就结束。 有惊无险之后,女神开始继续讲述,“博莱特,他当时被曼普罗圣花选定为魔法师继承者时,他还非常的年轻。他是特斯莱星球国王的长子,特斯莱星球是离开罗特尔星球不远的一颗星球,在特斯莱,那里没有奢华的宫殿,族人们全是生活于沙岛之上的,那座岛屿有着无数闪烁着的流沙,那些逐渐流动的沙砾群就组成了他们生存的家园。 “特斯莱星球的阳光也会因为时辰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颜色,所以,特斯莱也可看作是一个彩色星球。蓝色,橙色,紫色,粉色,这些迷幻的色彩之光总会在不同的时辰普照它的每处角落。 “博莱特作为特斯莱的王子,他深受族人喜爱,而且,他非常的聪明,他将岛屿上流动的沙砾堆积为了一座座流沙城堡,每座城堡也可随着神奇的引力而移动。国王也一再称赞博莱特是特斯莱星球的智慧之神,他创造出了很多拥有不同性格和外形的生命体,让特斯莱星球经过短短百年进化就成为了一颗非常具有活力与生命力的星球。 “曼普罗圣花之所以会选定博莱特,或许就是看中了他的智慧,想要成为一位优秀的魔法师,智慧是必不可少的。 “之后,我亲自前往了特斯莱星球,将曼普罗圣花之事告知了博莱特王子,并诚挚的请求他前往开罗特尔,潜心学习魔法,这对他来说将是一个神圣的使命,我希望他能够成为我的学徒,助我一臂之力。 “特斯莱星球的国王是非常开明的,他很同意让自己的儿子成为一位优秀的魔法师。所以,博莱特得到了全族族人的支持,他接受了我的请求,并成为我的第一位徒弟。 “我会将属于他的魔法全数教授于他,让他得到我的真传。在他成为优秀魔法师之前,都需要住在开罗特尔,只有待他学有所成,他才可回到特斯莱。而且,他和他的后代都将背负魔法师的使命,直至世间真正太平。 “而伽美斯和克罗帝都是樊斯里星球的公主和星象师。伽美斯具有高人一等的悟性,克罗帝却有着惊人的神力,因为他有着世间仅有的蓝帝血统,拥有那种血统的神灵可读懂任何生灵的心思,这可以助他练就更多高类别的魔法。 “不久后,他们也来到了开罗特尔,成为了我的学徒。曼普罗圣花也在魔法师继承的仪式上映入了他们的眉心和手腕。我也通过魔界的魔力,根据他们不同的特点而幻化出了三本记载不同魔法的魔法大典,大典里的魔法就是他们需要练成的。 “博莱特,伽美斯和克罗帝都是非常勤奋的孩子,他们对魔法也有着非常高的天赋。特别是博莱特,百年之后,他就能使用幻冥天法,利用土,火,风三种神力诛灭了不少来自于冥界的邪灵。伽美斯则能够运用魔法中的多种御术,这是跟她绝高的悟性有着必然联系的。而克罗帝可以透析邪灵的邪恶心灵,这对我们消灭邪灵有着极大帮助。” “不过,我也将有自己的任务,那就是练成凯宾斯魔法。凯宾斯魔法是魔法中最高级的魔法,一旦练成此魔法,那将具有逆转乾坤的神力。凯宾斯魔法可以呼风唤雨,以它的魔力想要捣毁冥界那是轻而易举的。 “但是,想要练成它,却非常的不容易,魔法要诀极度繁复,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口诀都不允许有丝毫的差错,而且,我还需要集合博莱特,伽美斯,克罗帝三者的能量。他们所练就的魔法和所拥有的能量都是有所区别的,我却必须将那三种巨大的能量聚集起来,只有当他们和我的魔法法术练至最高境界时,凯宾斯魔法的能量才会因此出现。所以,这需要我和他们共同的努力。练就凯宾斯魔法乃是那是我们作为魔法师的终极目标。 “此后,我带领着他们在开罗特尔潜心练就各类魔法。 “那千年之中,美丽的伽美斯和帅气的克罗帝纷纷与自己相爱的人举行了婚礼,当他们的孩子出世时,同样也具有了魔法师的血统,那种血脉是代代相传的。 “那些可爱的孩子继承了他们的智慧,对魔法有着惊人的天赋,年幼的他们就能制造火焰与控制幻力球,他们数次离开开罗特尔攻击妖、魔两界的恶徒,每一次都是凯旋而归。 “天神得此消息后兴奋不已,赐予了我们弥足珍贵的潘多拉神盒。盒子里装着所有美好的祝福,那象征着开罗特尔将生生不息,永远为正义而战。 “为了不负天神厚望,我和他们一直努力着,我们准备在开罗特尔两千年诞辰之时练成凯宾斯魔法,以示庆祝。 “那期间,博莱特都非常的认真,他在练就魔法时总是要求自己百分之百的完成每一个动作。一千六百年后,我考虑到他到了适婚的年纪,而且他也一直深爱着善良的图雅娜小姐。 “图雅娜是特莱斯星球的和平之神,她拥有着绝对正义和圣洁的血统,她以她的法力让战争从此消失在了特莱斯,她爱着每一位族人,并将幸福和快乐赐予他们。 “博莱特一直喜欢她,只是他却没有向她表白,这也有我的责任,他一直将完成魔法师的使命视为他生命的全部。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的命运是怎样的,他远在开罗特尔,也不能将幸福带给图雅娜,所以就算伽美斯和克罗帝都拥有了自己的幸福,他也未曾向我请求回特斯莱娶图雅娜小姐。 “我不想博莱特就此失去他的最爱,便主动要求他返回特斯莱寻找自己的幸福。这也没有违背任何道义,他以他出色的表现已经证明了,他完成了他所需要练就的所有魔法,他可以穿着那魔法袍回到自己的国度,待他寻找到自己的幸福再回开罗特尔,这是我对他的承诺。 “于是,在接受我的提议后,他就启程离开了开罗特尔。我原本以为自己促成了一件好事。没想到,再次归来的就不再是那个优秀的正义魔法师了。” 听到那里的时候,萧幕不解的问着,“为何?那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件事应该就是改变开罗特尔命运的关键吧?” 女神亲和的笑了笑,“萧城主果然才智过人。那是因为他在路途中相遇了曼密尔顿邪恶之神,那个有着庞大身躯和邪恶心灵的魔鬼是妖、魔二界的混血,他的体内聚集了诸多邪气,无比邪恶,他统治着两界,让其部下次次前往各座城池,残害百姓,他们的疯狂程度真的是骇人听闻人。 “可,开罗特尔星球的诞生却给曼密尔顿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因为在我们的努力下,那些滋生于妖魔之界的邪灵已经灰飞烟灭,不容置疑,我们用魔法制服了整天作恶的魔鬼们。 “曼密尔顿由此怀恨在心,他一心想要除掉开罗特尔,重振妖魔界的威名。他的心非常恶毒,他对博莱特说,有一种魔法是比凯宾斯魔法更为厉害的,那就是邪恶魔法,练成邪恶魔法之后,就可使用复活术让那些地狱魂魄纷纷冲破结界回到世间,届时,邪恶的力量就会远远胜过正义,那么,整个天下就是他们的了。那是多么伟大的事儿啊,他希望博莱特能够帮助他们,练就邪恶魔法,以此成就大业。博莱特身为智慧之神,他一定能够参透魔法要诀的。 “那本《邪恶魔法大典》源于妖魔混界的路易特将军之手。 “在我们成功的练就《卡加卡魔法典》中的魔法之时,路易特将军就通过每次与我们交战,悄悄琢磨出了那些魔法的要诀,于是,他煞费苦心的研究出了能与《卡加卡魔法典》抗衡的《邪恶魔法大典》。其中,复活术就是《邪恶魔法大典》中的最高类别魔法,但不幸的是,路易特将军前不久就被克罗帝的魔法给消灭了。 “一时之间,曼密尔顿也不知道怎样破译大典中的那些符号与文字,所以他趁博莱特离开来罗特尔之时找到了他,希望他能弃暗投明,成为真正的强者。 “博莱特当然不会背叛我,他身为正义的魔法师是绝不会背叛道义的,他非常的生气,誓言要杀死曼密尔顿那恶贼。但,正因如此,博莱特恰好中了恶魔的下怀。 “曼密尔顿是一个拥有高智商的恶魔,他早知博莱特会生气,会愤怒,而当博莱特生气之时就已经中了他的邪术。他所练就的邪术是斯赫之术,那种恶毒之术是通过激怒对方来增强自己的邪力,意思就是,博莱特越生气,他的邪力就会越高。当他的邪力达到极限了时,他就有能量控制对方。 “博莱特使出自己的魔法,想要替天行道,消灭恶魔,但他反被曼密尔顿操控,那一刻,他所使出的魔法竟然都是去了效力。因为他所表现出来的愤怒已经大大助长了曼密尔顿的邪力。他用恶毒的引线牵制着博莱特,由此,博莱特被封印于他所设下的结界之中。 “博莱特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他竭尽全力的念出魔法口诀,可是,我所教授他的魔法已然无法再与曼密尔顿强大的邪力所抗衡。 “最终,邪恶的曼密尔顿通过邪术将双手死死压在博莱特的脑袋上,邪气逐渐穿透他的身体,然后,曼密尔顿再利用一颗魔石吸走了博莱特原有的正义之心,这使得博莱特就成了恶魔的傀儡。 “在那之后,博莱特听从曼密尔顿的旨意读懂了《邪恶魔法大典》中的所有文字与符号,并且练成了能够捣毁凯宾斯魔法的复活术,而他的任务就是回到开罗特尔,阻止我练就凯宾斯魔法。如此一来,曼密尔顿和他的大军就会凭借邪术捣毁开罗特尔星球了。这是一个可怕的阴谋,更是开罗特尔永远的一场噩梦。” 第十七章 星际劫难 听完女神的话后,亦歌立即问着,“博莱特他真的对您下手了?” “不,他始终是无辜的。当时,博莱特并没有回去娶图雅娜小姐为妻,而是在练成邪恶魔法后直接返回了开罗特尔。我们都不知一场噩梦正在向我们席卷而去,因为开罗特尔是超越六界的一颗星球,天神亦或是月精灵都无法预知我们宿命的,直到博莱特回到开罗特尔,我和克罗帝才发现了博莱特的诡异之处。 “失去正义之心的他开始变得无比冷血,他甚至不记得曾经所发生的一切。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除掉开罗特尔,这让我,伽美斯和克罗帝都感到非常的震惊。这也怪我的疏忽,明知道我们面对的敌人是多么邪恶,我就应该陪同博莱特一起回去的。 “在他离开的几日,我手腕上的那朵曼普罗圣花一直闪闪烁烁,很明显那是不好的预兆,愚笨的我却没有引起重视,这简直就不配称为一位优秀的魔法师。我感到万分的愧疚,毕竟是我害了博莱特,还给开罗特尔带去了一场劫难,要是让美琳知道,我居然如此失败,她定会万分痛心。 “我知道博莱特回城是阻止我练就凯宾斯魔法的,我也视图唤醒他,可我并没有成功。作为开罗特尔星球的统治者,我不能让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魔法城毁灭,它是我毕生的心血。当然,我更不忍心集合伽美斯和克罗帝的魔法能量去伤害我最宠爱的弟子。 “于是,我去往了神界,向天神求助。天神告诉我,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将另一颗正义之心植入博莱特的体内,可,这方法必定有所牺牲,如果博莱特的邪恶之心与正义之心产生排斥,反之会助长他的魔性。可不那样做,博莱特就会成为恶魔的永久傀儡,这不仅会对开罗特尔造成很大的威胁,最终还会毁了那位开罗特尔星球最为优秀的魔法师。最终,为了那一线希望,我们都准备按照天神所说的试一试,我相信,只要彼此的信念不灭,那么,我们就有打败恶魔的机会。这是对开罗特尔的一次终极挑战,作为它的守护者,我有责任为它永恒的和平和幸福而战。 “当我将天神的话转达至我的臣民时,他们纷纷愿意献出自己的心去救博莱特。伽美斯和克罗帝是第一个向我提出请求的魔法师。 “这让我陷入了绝境,要知道献出他们的正义之心就相当于是结束他们的生命。而且,一旦拯救计划失败,还会连累他们也被邪气所侵蚀。我又怎能让我所爱的徒弟和臣民去冒这个险呢? “所以,我再次向天神请求,将我的心献给博莱特,只要他体内游走的邪恶之气被驱逐殆尽,那么,他就会恢复本性,而之前,我也会将我所具有的一切魔法师神力与天赋通通转移至凯丁神盒中,待博莱特恢复,他再汲取神盒中的神力,那么,此后他就会继承我所有的魔法师能量,他会完成我一生的夙愿,当然,以他的资质也完全有能力成为我的继承者。 “可天神却告诉我,凯宾斯魔法是需要开罗特尔统治者与其曼普罗圣花选中的学徒共同将各自魔法练至最高境界才能成功的。如若博莱特继承了我的位置,那么,他必须找到与他魔力与天赋相等的魔法师练就他之前的魔法,然后,三位魔法学徒与博莱特才能练此最高魔法。 “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一位魔法师都是不能被复制的,一旦两种生灵练就同一套魔法,那么魔法的效力会完全失效。所以,我,伽美斯和克罗帝都不能献出自己的心去救博莱特。 “唯一可行的是在我的臣民中挑选,因为他们本就不具有练就凯宾斯魔法的资格。他们虽然同样具有魔法师的血统,但要练就凯宾斯魔法,他们还须努力百年。 “那样的抉择让我非常为难,毕竟任何一个生命都是弥足珍贵的。但就在我先陷入绝望的时候,特斯莱星球的和平之神,图雅娜小姐却来到了开罗特尔,原来,他是听国王说起博莱特的事儿,而主动要求前来开罗特尔救他的。 “她知道,博莱特是回特莱斯向她表明心意的路途上惨遭曼密尔顿邪恶之神毒手的,所以,她愿意为了爱而奉献自己的正义之心。 “原来,图雅娜小姐也一直深深的爱着博莱特,只是,她很清楚他所肩负的使命,而她并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爱去打扰他的一切。就这样,两个原本相爱的人一直没有机会向对方道出真意。 “她愿意用自己的正义之心去唤醒博莱特。她相信,爱的力量将是最为神奇的。而且,特斯莱与开罗特尔不一样,特莱斯星球的族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两颗心脏,就算图雅娜小姐将其中的一颗心脏奉献给了博莱特,她的生命也不会就此逝去,这或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吧。 “有了图雅娜小姐的帮助,我们便又多了一丝希望。最终,在天神施用法术后,图雅娜小姐的心脏就被植入了博莱特的体内。那正义之心会逐渐驱逐邪恶之心所具有的邪气,让博莱特从此摆脱曼密尔顿邪恶之神的操控。” “太好了,那不就是意味着一切灾难都将过去吗?”萧幕说着。 女神的神情开始变得痛苦起来,“没那么简单呢,刚开始,博莱特的情况都还非常好。可后来,他明显无法控制自己了,图雅娜小姐所拥有的正义之心居然未能抑制住他体内翻涌的邪气,这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 “曼密尔顿在妖界操控着博莱特,让他定要与正义之心抗衡到底,并且不允许他听信任何族人的话,不然,他就是永世的背叛者,是遭所有同盟唾弃的。 “那两种不同的声音让博莱特的心情非常烦躁,甚至连图雅娜小姐他也是抵抗的,他像是将自己困在了一个封闭的世界里,他疯狂地嘶吼着,他施用邪术,毁灭着他所看到的一切。 “开罗特尔的劫难由此开始,正义之心与邪恶之心产生了强烈的排斥,那澄澈的正义之心已然无法再控制邪恶的膨胀,在那样的驱使下,正义之心成为了助长邪恶的附属品。 “我们的拯救计划彻底失败了,曼密尔顿邪恶之神确实要比我们想象的强大许多,那时的势态连天神也无法掌控。特斯莱和开罗特尔都是超越六界的星球,对于这里的一切,天神是无法改变的。他毕竟只是统治六界的神灵,而对于我们,他只能给予指点,而并不能帮我们什么。 “一切美好的希望都已破灭,为了守护开罗特尔,我集聚起魔法师所具有的全部能量,然后与伽美斯及克罗帝一同合力,按照《卡加卡魔法典》里的口诀开始破格练就凯宾斯魔法的最高境界。虽然缺少了博莱特能量的融合,但,唯有凯宾斯能够震慑住操控博莱特的曼密尔顿邪恶之神。所以,就算没有具备一切练就的条件,我们也得努力到最后一秒。 “由于图雅娜小姐的正义之心已被邪恶之心所吞噬,所以,她也逐渐被浑浊的邪气所侵蚀着,这让她痛苦万分。她竭尽全力的与邪恶之神抗衡,直至元气尽失。她是个非常勇敢和正义的姑娘,可惜,她最终为了自己的爱而牺牲了自己。她为了不让博莱特失去理智,所以她让自己体内的另一颗心脏也随着幻力的驱使再次进入了博莱特的体内。 “天神非常诧异她的做法,他有告诉过她,那时的博莱特已是恶魔的傀儡,如果将两颗世间独一无二的正义之心都移植给他,他感受到了之后也只能退却他极少部分的邪念,但如若他再次与正义之心产生排斥,那么,两颗心都会被邪恶之神所吞噬。 “可她非常的执着,她要用她的一切去唤醒她深爱的人。她说,既然博莱特爱她,就应该感受到她的心。她不相信,冷酷无情的曼密尔顿邪恶之神能够永远的操控正义的魔法师! “在图雅娜的坚持下,博莱特终于能够感受到那颗充满爱的心在他体内跳动,那一刻,他竟也痴痴的望着图雅娜小姐因为心脏的缺失而幻化而成的流星,那冰绿色的泪水忽地从他的眼眶奔涌而出。 “我从他的眼眸中看到了那个正义魔法师的身影,他很憔悴,似乎与恶魔经历了数场决战,那张苍白的脸上透着无比痛苦的表情。 “他趁着邪念稍微退却的时候,竭尽全力冲破曼密尔顿的束缚,严肃的告诉我,他说图雅娜小姐的正义之心是无法与那邪恶之神抗衡的,很快,那颗心就会再次被恶魔所吞噬。所以,他让我利用道斯姆魔法之剑刺死他,只有他死了,邪恶之神所附着在他身上的邪魂才会被诛灭。这是最快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他的魔法能量已经完全被侵蚀,他无力再与曼密尔顿大战,唯有刺死他,才能让开罗特尔摆脱他的残害。 “天神也曾告知过我这方法,可那对我实在是太残酷了。博莱特是我最为宠爱的弟子,我怎能杀了他呢?这事儿简直荒唐之极。 “于是,我没有答应他的请求,继续练着凯宾斯魔法。我几乎是超越了自己的极限,从凯宾斯的第一境界练至第九境界,当我拥有第九层魔法能量时,我已然感觉到了自己体内汹涌澎湃的惊人力量。我集聚了开罗特尔及世间所有正义的力量,它们在我的召唤下一齐前来开罗特尔,阻止博莱特残暴的行为。 “然而,第九层的力量并没有如此威力无比,博莱特还是破除了我的魔法,向开罗特尔大开杀戒。 “他再也抑制不住不断从他体内滋生的邪念,与我对战,扬言要毁灭开罗特尔。我一直没有拔出魔法之剑刺死他,只是集结了上千种不同的魔法能量与他抗衡。 “在我即将练成凯宾斯魔法的最后一境界时,博莱特突然向我极速俯冲下来,他双掌摊开,将凝聚而起的邪气逐渐幻化开来,狂风暴雨般的席卷向我。 “曼密尔顿操控着他,让他登时变为了庞大的怪兽,毁灭着一切。 “天神的预言果然没错,他说,开罗特尔的执着将葬送属于它的一切!图美娜小姐因为自己的执着而牺牲了宝贵的生命,而我和所有魔法师的执着却终结了开罗特尔的命运。所有魔法师在之前都不同意刺死博莱特,他们集合了所有魔法能量助我对付恶魔,可最终还是功亏一篑。 “开罗特尔星球在强大的魔力摧残下陨落了,我们所拥有的魔法师能量被邪恶的曼密尔顿全部吸食而去了。他以为那样就可以获得超越龙鳞神的能量,可惜,他终究错了,博莱特虽然被他操控着,甚至助他诛灭了开罗特尔星球,但博莱特其实一直与曼密尔顿抗衡着。 “只是,正义与邪恶两种旷世排斥的力量在他体内游走,让他的承受力完全超出了负荷,那时的他已然无法再控制自己,邪恶的力量强压着正义之魂,因此,他才在曼密尔顿的指令下,使出了极为邪恶的复活术,将一切逝去的邪灵召唤回来,使得正义不复存在。 “数以万计的邪灵破空而出,他们不仅助博莱特毁灭了开罗特尔,还在曼密尔顿的控制下杀了特斯莱星球的所有族人。那场浩劫眨眼间就发生了。不过,正义的力量却没有完全被撕裂,它化作熊熊蓝焰之火燃烧在博莱特的体内,那火来自所有正义的力量。 “图雅娜小姐的正义之心被曼密尔顿吞噬后,它所具有的正义力量并未消失殆尽,那股力量蛰伏在邪恶之身,最终冲破层层邪气的禁锢,化作了一团团晶莹剔透的蓝焰之火,如密云般的烧灼着涌动的邪气。 “那些被召唤而回的邪灵再次因烈火烧灼而碎裂为屡屡黑烟,它们将永世被禁锢于黑暗的冥界。失去了邪灵的相助,曼密尔顿只好让博莱特帮他消除蓝焰之火。 “不过,那层层蜿蜒的火焰已悄然解除了博莱特的邪念,邪念一除,他自然不再受曼密尔顿的操控。为了报仇,他集聚所有能量与邪恶之神大战,最终,两败俱伤。” 第十八章 圣水之源 女神落泪了,那泪水数次划过她苍白瘦弱的脸,可她还是忍住了内心的苦痛,用那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着,“开罗特尔星球陨落后,我们的魔法师能量瞬间消失,无论是我,伽美斯还是克罗帝,他们都将恢复成为魔法师之前的身份。然后沉寂于世间的某个角落,没有人知道他们陨落于何方,由于星球的陨落,我们的身体会随之灰飞烟灭,只有我们的生命之魂会陨落世间。而唯有在新的正义力量出现在曾经的开罗特尔星球上时,我和他们才会恢复其身。 “因为我是开罗特尔的创造者,所以无论它是否陨落,我永远是它的守护者。开罗特尔陨落之后,另一颗星球便诞生在了我的故土,那就是如今的梦璃界,在我的魔法师血统褪去之后,我恢复了水神的特性,虽然我没有其真身,但我的神力却没有消逝,这雪梦圣山和神庙就是我生命之魂的化身,不言而喻,梦璃界生灵赖以生存的雪梦圣水也来自于我的身体。我的心脏化作了源源不绝的圣水,我的身躯则幻化为了圣山与神庙。故此,当梦璃界族人诞生之际,神庙就已经存在了。 “梦璃界是开罗特尔星球又一历史的开端,而我也一直没有离开过这片故土,作为水神的我赐予了它纯净的圣水,滋润着这里的每处角落。因此,万物生灵皆有了生命,梦璃界生灵所拥有的光源就是圣水里所具有的水因子,而那些凝聚而起的水因子会逐渐消耗能量而衰退,所以,这里的族人才须汲取雪梦圣水来补充能量。 “但是,因为我没有真身,无法聚集能量,故此,我的生命之魂在随着年轮的运转而衰竭,这也就是雪梦圣水不断枯竭的真正原因。只有当怀有正义之心的人踏上这片土地时,我才能重新聚集能量,从而恢复我的真身。” “萧城主和亦将军就是我们所一直等待的救世主,你们俩与生俱来的正义之心可助我们重新回到世间。只是不知我的族人们,他们在哪儿?真希望能与他们相聚。 “对了,萧城主,你大可不必担心,只要我恢复了真身,我的神力和元气就能被我召唤回来,由此,雪梦圣水就永远不会再枯竭。我会尽全力让圣水永远滋润着梦璃界,让那彼岸之花不再凋谢和枯萎。这就是我们的故事了,相信诸位心中的谜团也得以解开了吧。” 听了开罗特尔的历史后,萧幕等人皆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国王问着女神,“那么,雪梦圣山之前的山崩也和您有关系吗?” 女神欠了欠身,微笑道,“是的,那是我在感应到两位救世主到来之际集聚万物能量,恢复真身时所引起的山崩。当我从几千尺的雪山下破雪而出后,雪山和神庙自然恢复了固有的形态。国王,真是抱歉,让你的族人遭受了这些苦痛。不过,请放心,我会竭尽全力弥补你们的,也请你们一定要救月精灵,毕竟,萧城主和亦将军救了我们,我们有责任达成他们的心愿。” 国王欣然答应,“那是当然的,萧城主早已用他的诚心打动了我,就算用我们的生命去取消约定,那也是值得的。” “这一切都是注定的缘分吧,因为有爱,所以一切灾难都会成为过去。” 萧幕傻笑一番后说,“爱是创造一切奇迹的能量嘛,无论是梦华王朝,开罗特尔还是梦璃界,它们的美丽不是因为我们的拯救,而是源于你们,因为你们才是能够让它发光发亮的创造者!真是没想到啊,原本以为难以攻克的难题居然这么容易的就被攻克了。之前,我还想寻找雪梦圣水的代替品呢,看来,那些呆板的理论知识早就用不上咯,哈哈,这真是太美妙了。” 亦歌显然是思考的更为深层次,他问道,“女神,既然你们都恢复了真身,那要如何才能相聚呢?它们都知道梦璃界就是曾经的开罗特尔星球吗?还有,博莱特的家人,也就是被邪灵所毁灭的特斯莱族人也会像你们一样复活吗?” 女神的眼神忽地暗淡了许多,“曼普罗圣花可以将他们带回这里的。至于,特斯莱星球的族人,他们是不可能复活的。当年,邪灵残忍的杀害了他们,令他们魂神皆散,他们唯有前往彼岸转世,进入自己的下一世,而不能回到前世。我和我的族人只是因为星球的陨落而沉寂在了世间的某个角落,一旦能量聚集,我们就可重返世间的。” 萧幕抢话道,“那,博莱特呢?他不是和曼密尔顿邪恶之神两败俱伤了吗?那么,他还有机会回到您的身边吗?” “我可以让曼普罗圣花找到他,但不知他还能不能重新回到这里?” “那您就先找到他所在的地方吧,然后我们一齐想办法,让开罗特尔族人大团圆。萧幕,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好啊,真是棒极了。我喜欢完美的结局,哈哈。” 随后,赫丁斯女神聚起神力,将手腕上的曼普罗圣花移出体内,那朵花薄的就好像没有一丝重量似的,随着神力的驱使,花儿逐渐飘去了远方,它会感应到博莱特所存在的空间。那是魔法之花,是魔法师的标志,无论它的主人身在何处,它都能有其感应。 最终,曼普罗圣花带去了博莱特的消息,在它回到女神的手腕上时,它逐渐幻化出了一段幻象。 当年,博莱特被曼密尔顿打成了重伤,他的心脏受到强烈撞击而从此碎裂,最终,他沉入了一片海域,因为生命之魂的碎裂,所以他逐渐在海底化为了一尊石像,那片海域名为索马英海峡,位于如今梦华王朝的西北方。 博莱特之所以会化为一尊石像,就是因为他潜意识的存在,他没有前往彼岸转世,他是在等待,他知道,有一天,他终会回到开罗特尔。只要他的生命之魂复原,他就能复活了。 萧幕看到幻象中所呈现的那一幕时,有些沮丧,“天啦,他已是一尊石像了耶,还有得救吗?” 女神微微一笑,“我得先将他带回这里,然后我可以麻烦萧城主和亦将军将你们体内的真气传给博莱特吗?只要你们的正义之气进入他的体内,他碎裂的心脏就会在强大的力量中复原,当然他也就可以复活了。而那样惊人的力量只有你们才拥有呢。” 他们立即做出了回应,“没问题,只要是能救博莱特的,我们定当全力以赴。不管怎样,他都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勇士,他没有沦为恶魔的傀儡,他为着自己的使命奋斗过,仅凭这一点,就能断定,他是个英雄!能救他,是我们的荣幸!再者,我们很敬佩魔法师的,你们总是能将不可能变为可能,这是非常令人钦佩的。” 女神听后,右手食指轻轻点在了自己的眉心,然后弯腰,示以谢意,“非常感谢二位的相助,相信你们一定会达成心中所愿的。” “希望吧,我的愿望很多的,不过,我和亦歌都会将它们一一完成的。因为,追逐梦想的过程才是人生价值的真正体现。” 亦歌大为赞赏,“说得好,萧导,我已望见胜利的曙光,我们即将荣归故里!” “你就美吧,我可告诉你,你的麻烦事儿还一大堆呢,自己好好想想吧。” “是,是,是,在下遵命。” 在他们谈话后,女神双手逐渐幻化出了一颗绽放蓝光的魔法球,那颗球的中心旋转着一朵正在绚烂盛开的曼普罗圣花。神奇的魔法球将在女神的神力下带回等待了千年的博莱特魔法师。 如梦如幻的魔法球沿着那无形的轨道,从梦璃界倏忽飞到了索马英海峡。此刻,它就如海豚精灵般的跃入了翻腾的大海,在它坠入深海的一瞬,海浪卷起千层高,水柱冲天,蜿蜒着飘浮在展览的天幕之中。 而后,它落到了博莱特石像的旁边,然后绕着他转了上百圈,每旋转一圈,魔法球都会绽放出意思淡蓝色的光圈,那些光犹如锁链般的将博莱特的石像死死缠住。 最终,深不可测的海底开始剧烈震动,那尊沉入海底千年的石像最终因魔法球的神力而开始动摇,淡淡的魔光使得石像被动摇后又一百八十度旋转,最终平躺在了魔法球的顶部,魔法球就那样承载着几十顿的石像开始升腾至海面之上。 它们跃出了海面,又沿着轨道没入了浩瀚的天际,一束蓝光过后,魔法球带着博莱特回到了雪梦圣山山顶。 萧幕瞧着那尊石像,惊叹道,“哇,博莱特魔法师好神气的,比哈利波特帅多了。” 亦歌紧接着询问,“女神,这可是一尊石像,我们怎样才能将体内的真气传给他呢?他能感受到吗?” 只见女神将纤长的手放在了神像的后侧,“你们看见他背部的摩底斯精灵了吗?那凹凸而起的神物就是特斯莱星球族人的标志,精灵似鹰非鹰。 “那名为摩底斯的精灵在他们诞生于星球之上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于他们的身体中了,那精灵其实就是博莱特的第二颗心脏,它原本是一个非常弱小的六芒星,它是随着博莱特的成长而逐渐长大的,最终它就变为了那神气的摩底斯精灵。 “特莱斯星球族人的第一颗心脏仅能维持他们的心跳,而摩底斯精灵存在于他们的体内后,才能让他们拥有更为强大的能量。小精灵就犹如图腾,深深的嵌在他们的后背,但平日根本无法看清摩底斯精灵的模样,因为它是透明的,只是博莱特变为了一尊石像,那精灵才可清晰的显现出来。 “但如今的它已经碎裂了,而他的第一颗心脏也受此牵连,停止了跳动。只要让碎裂的摩底斯精灵复原,它就能拥有能量,使得与它相连的第一颗心脏重新跳动。 “你们可将聚集而起的正义能量推入博莱特的后背,当摩底斯精灵感受到那世间独一无二的强大力量后,它残破的身体就会瞬间复原的。” 亦歌听后直挠着脑袋,“这太复杂了,我得好好想想才行。博莱特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而让他能够拥有能量的却是另一个有着具体形态的精灵?这完全有悖于常理,不可思议。” “亦将军,这当然不能用你们所在星球的理论去解释它咯。特斯莱星球不同于所存在的任何星球,那里所有生灵的体内都具有一个摩底斯精灵,它就像是你们的脊柱或者内脏一样,是组成生命的必要部分。博莱特他们是不用呼吸的,因为摩底斯精灵就能够给予他们足够的能量,让他们生存在任何一个空间里。 “当然,摩底斯精灵与他们也有着相辅相成的联系,如果它所存在的生命体不能茁壮成长,那么,即使那个生命体到达了成年的年龄,摩底斯精灵也不能将自身的能量传导给它的主人。由此一来,那个生命体便只拥有第一颗心脏带给他的心跳,却不能获得摩底斯精灵赐予他的能量,他也将成为特斯莱星球最为平庸的族人。 “博莱特作为特莱斯星球的王子,他本身具有不同于其他族人的灵气与神力,所以,摩底斯精灵在他还未成年时就以惊人的速度成长起来,并且将其所有的能量都赐予了他,让他不仅智慧超群,同时还拥有锐不可当的神力。曼普罗圣花当初选择了博莱特,也是因为他是智慧与神力兼备的族人吧。只是没想到,摩底斯精灵最终被曼密尔顿邪恶之神给毁坏,残破不已,这才让博莱特沉入深海,成为了一尊石像。” 听了圣丁斯女神的解释,萧幕冥想片刻后应道,“原来如此,我算是有些明白了。其实没亦歌想的那么复杂,就是两颗具有不同功能的心脏,只是那心脏有着惊人的新型形态而已,这次穿越之旅算是让我大开眼界了,大千世界果然是无奇不有。好了,该了解的也了解了,老亦,我们开始行动吧。” “嗯,好,一切遵从城主命令。” 第十九章 心结 说着,他们同时站到了博莱特石像的后方,然后双手由上至下提起真气,气聚于丹田,倏忽之间,一层淡淡的光环开始飘浮四起,光环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亮,像是一个弹动的光球,直至光球将他们从头到脚的笼罩后,他们同时将双手推向了博莱特背部的中心位置。那正义之气冲破层层阻碍,穿透了石像。 摩底斯精灵不出所料的感应到了他们的灵气,石像开始从脚底碎裂,博莱特的真身也逐渐被呈现出来,那凹凸而起的精灵图案变得似有若无,最终隐匿在了他的身体之中。 不容置疑,博莱特已经复活,他的两颗心脏不仅有了心跳还具有了能量。 他的轮廓在雪光的映射中是如此清晰,他本人可比石像帅多了。 那银白色的身体和浅蓝色的眼眸,再加上那黑色的战甲,看上去他是如此的精致,完美无缺。 他的手掌摊开来,居然没有纹路,那双手随即微微的放于两侧,焕发着淡薄的荧光。他的瞳孔是如此澄澈,毫无一丝俗世气息,那一刻,他就像是从梦里走出的神话,梦幻至极,却又非常真实,能够让人瞬间感受到他的温暖与十足的气魄。 当他看见圣丁斯女神时,他的手缓缓抬起,点在了眉心上,头也随即微微垂下,即使他的神情是哀伤的,但仍是十分的帅气,他的身体在黑色战甲中颤动。 他清楚曾经所发生的一切,所以他还未从悲伤的阴影里走出来。他失去了挚爱,还给开罗特尔和特斯莱带去了一场毁灭性的灾难,那些记忆就像蛊毒一样吞噬着他的身体,所以,数千年来,他从未忘记过开罗特尔星球陨落的那一刻。 他甚至有些厌倦自己,如果不是他的愚昧,他根本不可能被曼密尔顿所操控,他等待了这么多年,除了想要弥补过失之后,更重要的是他想亲自向圣丁斯女神道歉。 曾经,圣丁斯女神是最宠他的,没想到,他却毁了师傅的一切。千年过去,他仍然无法释怀,虽然当然他凭借惊人的毅力将自己残破的身体化作为石像,可他的思想却没有因此凝滞,他已然无法原谅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 然而,美丽的女神却紧紧握住他战栗的双手,轻言道,“亲爱的博莱特,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知道吗?我们无法改变过去,所以没必要因为曾经而将自己的心禁锢着。特斯莱虽被毁灭了,但它会在轮回转世后重生的,那时候,它会更加辉煌。 “而伽美斯他们也会在曼普罗圣花的召唤下回到这里,千年的等待真是难为你了,是你的坚持才让你重新回到了这片大地上。你依旧会是特斯莱族人最爱的王子,也是我们优秀的魔法师,我们,永远爱你。” 他的神情好些痛苦,“图雅娜小姐,她为了唤醒我而牺牲了自己,是我害了她。师傅,我要如何去原谅自己呢?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资格去爱她,我欠她的,始终无法偿还。我以为我回来可以让曾经的一切重生,原来,是我自己的痴心妄想罢了。” “爱是无所谓对与错的,图雅娜小姐爱你,所以她才做出了那样的选择,对于她而言,能将所有的爱奉献给你,那就是她认为最幸福的事儿。在她消失前,她还让我有机会一定要告诉你,只要她的正义之心能够退却你体内的邪念,她就很知足了。虽然,没能与你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但她相信,无论她到了哪里,她都会爱着你,至死不渝。她并没有离开你,她只是化作了星辰,永远守候在你身边。 “所以,博莱特,你要以你的行动向图雅娜小姐证明,你是值得她爱的人,你不会让她失望。你会带着所有特斯莱星球族人的愿望继续追逐下去,我们优秀的魔法师,你能为了挚爱你的图雅娜小姐而原谅自己吗?” 帅气的魔法师沉默了,他凝望着雪山下迷幻的天际,神情忧伤。梦璃界的生灵似乎都被博莱特的忧伤所传染,它们喜爱的魔法师一直无法释怀,这让它们也陷入了郁郁寡欢的状态。 它们纷纷将自己的身体蜷缩在一起,绽放而出的光芒越来越暗淡,不远处,还回荡着沉重的声响,那是万物为之哭泣的声音,连雪山之上飘落而下的纷飞大雪都倏忽停滞在了半空,如蓝宝石的天幕宛如花容失色的姑娘,没了生气,沉浸于死寂之中。 瞧见如此情形,沟通能力超强的萧幕说话了,谁都不清楚,他又要玩儿什么花招了,那小子一直古灵精怪,甚至连亦歌都无法捉摸他的心思。 他一本正经的说着,“博莱特,其实你我挺有缘的,你以为你经历过的那些痛苦我就没经历过吗?不,我和你同样经历过。 “曾经,我和我的臣民、战士、兄弟,一同共饮美酒,畅聊人生,虽然我和他们跨越了几个世纪,但在梦华王朝,他们就是我的家人。每个人都是我所关心和爱护的,可后来,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战争中,他们一个个的都离开我了。 “那时的我亲眼看着我的兄弟们在我面前被杀害,他们到死的时候,都还一再叮嘱我要铲除恶魔。 “对于那种心情,我和亦歌可能都没办法去形容吧。我也迷茫过、沉沦过,甚至我选择了逃避,可是,后来,我才发现,我的逃避和沉沦只会让更多爱我的人陷入痛苦。他们会因为我的痛苦而痛苦,而我能做的就是,振作起来,为了那些爱我的人继续奋斗!这是我的使命,更是我作为梦华王朝都城城主应尽的责任。唯有如此,才不会有愧于那些一直关心和爱护着我的人。 “其实,这种感觉挺不错的,至少你知道,你的付出是有所值的。当你的臣民幸福和安乐的生活在这个时代时,你就会觉得,所有受的苦都会化作一股甘泉涌进你的心底。 “而且,你都还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你是圣丁斯女神最宠爱的学徒,你拥有创造奇迹的魔力,作为一个男人,你却没什么压力,你一挥手就可以制造火焰,也可让大海浪翻腾,说不定你还能创造出不计其数的精灵,到时,那些精灵就会成为你忠实的粉丝,你就再也不怕孤独和寂寞了。更重要的是,无论你们是留在梦璃界还是离开这里去往别的星球,亦或是前来梦华王朝,你们都可置身于美妙的境域之中——华丽的宫殿,湛蓝的天空,神秘的森林,哇塞,这根本就是人间仙境嘛。 “你就不像我啦,无论我怎样留恋这里,我终究是要回到属于我的时代的,因为我已经完成了穿越之旅的使命,所以我得回去,继续追寻梦想。 “回家自然是无比好的事儿,可身为九零后,我们压力大呀,你们这里不存在通货膨胀的问题吧,而在我们那儿就是大问题了,钱越来越不值钱,经济形势完全不容乐观。这暂且搁一边儿,最令我困惑的是,现代人的名利心,那可真是恐怖至极。 “不少电影学院的学生,他们也算是我的学弟学妹吧,为了上镜、为了出名,那是用尽一切办法,管他好的坏的,通通用上就是了。我的电影须要的是灵魂,而不是表面。不过,如今要寻觅到那种真正能够进入电影,切实感受角色的太少了,屈指可数! “甚至还有人跟我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啦,那是怎样的一种概念啊,我们是经过进化的高级生物,可我觉得,有些时候,人们思想太过低级了。几年来,我一直试图用我的电影、用镜头去唤醒人们心中那一丝的质朴,可惜,效果不太明显吧。 “人们只是喜好给我扣上各种各样的头衔,而忘了用心去感受我的电影。这从某种角度讲,是身为一位电影人的失败吧。他们看到的东西总是太表面,态利益化了。而且盲目跟风,导致如今国产电影事业呈现一种不实的现状,产量大,商业化,质量也实在是不敢苟同了。 “前年,我有幸去了美国好莱坞,其实,它成功的核心关键就是,它有自己的东西,那就让一部电影真正具有了灵魂,还有,它喜欢挑战与创新。而中国的电影市场就是太商业化、太跟风,改变这种现状,不是我一人就能做到的。 “所以,我回去的任务不仅是拍电影,更重要的是让中国电影蜕变为真正具有灵魂的电影。这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并不能保证我能完成它,因为现实是无比残酷的,而我必须得孤军奋战,这其中的苦不比你承受的少吧。 “还有,我准备开年拍摄一部关于你们每个人的科幻电影,国王、女神、公主、博莱特,伽美斯……你们每个人都会出现在我的电影中,我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因为有你们的存在,所以,这世间是仍然质朴和圣洁的。但这要行动起来非常之困难,投资方、合作人、演员、观众,各方面都会给我施加一定的压力,以至于我现在想到那些问题就头疼,心里感觉沉沉的。不过,无论多么艰难,我都会撑下去,一直到这部电影全球首映为止。 “博莱特,我知道,我说了这么多,你不一定懂,毕竟,你没经历过那里的一切。我只是希望通过我自己的经历让你明白,你其实是很幸运的,不要总让自己活在过去,你要振作起来,这才会让每一个爱你的人安心。明白吗?女神可是说过的,你是智慧之神,所以我相信你能够感受到我们的期望,不仅为你自己,为了关心你的女神,更为了爱你的图雅娜小姐。那么,请你现在大声的告诉我,你可以做到吗?” 萧幕的嵌入式沟通疗法确实是很有效,聪明的博莱特从他所讲述的经历中受到了不少启发。由此看来,萧幕的观察能力和说服能力确实是超凡的,他总是能够细致入微的了解到每个人的内心,这可能跟他的导演职业也有一定关系吧。 只见博莱特听后将自己的右手放在了胸前,曼普罗圣花映在他的手腕之中不断绚烂盛开,是那魔法之花感应到了主人的释怀吧。 那一刻,他俊秀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了一丝笑容,“萧城主,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奇才,你的话确实打动了我。我答应你,我会振作起来,我会让图雅娜小姐知道,她的牺牲没有白费,我会带着她对我的爱继续追逐下去。在这里,我感谢你们,特别是我师傅,您总是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我提点,接下来,我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您对我的爱。相信我,我是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这就对了嘛,男人就应该活得潇洒一点,人生须要苦乐兼并,那才有意义呢,只要你肯对曾经释怀,然后勇往直前,就说明你确实是个魅力十足的魔法师,阁下的气度和胸怀让萧幕很是佩服。” 博莱特腼腆的笑了笑,“萧城主抬举了,比起你们,在下还差得很远呢。你和亦将军才是真正的勇士,让世间万物都为之钦佩。” “我们,彼此彼此啦,哈哈。” 第二十章 久别重逢 几人一番畅快的大笑后,亦歌突然问道,“对了,圣丁斯女神,伽美斯魔法师他们何时才能回到这里呢?” “我太兴奋了,还真将这事儿给忘了呢。无妨,曼普罗圣花可以感应到他们如今所在的地方,然后他们会被圣花中所具有的魔力给带回这里的。” 说着,女神再次将曼普罗圣花唤出,只见那一朵花在瞬间就幻化为了上百朵圣花,每一朵花都会沿着女神所划出的轨道飘去世间的每处角落,寻找他们的主人和臣民。 那么,曾经的开罗特尔会随之浴火重生。 在圣花离开梦璃界,飘向远方的两个时辰后,伽美斯和克罗帝果然被曼普罗圣花的花瓣保卫者飞向了雪梦圣山的山顶。 克罗帝身着一身黄金战服,高贵无比,那错落有致的刘海更是将他推向了时尚的前沿,萧幕一见他,顿时惊呆了,因为他的模样与优质歌手王力宏出奇的想象,偶像气质中有透着几分欧洲贵族绅士的风范,真的完美至极。很难想象出,如此一个年轻的人曾经居然是优秀的星象师和魔法师,大概他是任何一位伟大的艺术家都无法想象出来的精致人物吧。 而伽美斯则有着天生的贵族气质,墨绿色的发丝就如柳条儿随风浮动一样,令人心醉。那珍珠流仙裙更是将她骄人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一双复古皮靴搭配着性感的短裙,加之闪闪发亮的天使项链和黄金耳坠,让人瞬间局的她是那般的美丽与可爱。没有浓妆艳抹,更没有可以的打扮,那种清晰的美源自她圣洁的内心,吸引着众人。 当他们瞧见博莱特的时候惊呆了,风一般地跑过去死死抱住他,“博莱特?你真的回来了吗?好小子,这千年来可想死我们了。当年,开罗特尔星球陨落后,我们随即沉寂于世间,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和师傅了呢,真是开心,千年之后,我们终于团聚了。” 三个魔法师相拥而泣,这让在场的国王都为之感动,毕竟他们每个人都等待了上千年,那样惊人的毅力不是每个星球的族人都能做到的。 这时,圣丁斯女神也走到他们身边,紧紧环抱住她牵挂千年的学徒们,他们是她的最爱,如今瞧见他们完好无损的回到自己身边,她固然是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欣喜的。那一瞬,她的整个身体都在颤栗,眼泪数次滑落,留下道道晶莹剔透的泪痕。 此刻,时间仿佛停止,所有人都沉浸在那样的欣喜中。不久,伽美斯的丈夫和孩子,还有克罗帝的妻子和孩子们,以及百来个开罗特尔族人都全数回到了圣丁斯女神的身边。 他们相互拥抱成一团,彼此问候,好一副其乐融融,大团圆的场面。 最后,萧幕提议说,“国王,今晚,我们开庆祝晚会吧。这么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兴奋呢。我想,梦璃界也很久没像这般热闹了吧,今个儿,就让我们狂欢到底,不准不开心喔。” 亦歌笑言,“哟,萧导还学会在台词里植入广告了呢,哈哈,敢问你很喜欢冰纯嘉士伯吗?还是他们请你当代言人了呀?” 萧幕好是无语,“去你的,大哥,拜托,你的思想能不这么复杂吗?我就是随意说说,我可告诉你,你必须改掉这坏毛病,不然我不让你当我电影的男主角了哈。” “唉,看来是惹怒了我们功不可没的萧城主咯。好,为了我的演员梦,我答应你,以后一定不会将思想太跳跃的。” “这还差不多,哈哈。对了,国王,您觉得我这提议如何?” 国王立即向萧幕竖起了大拇指,“好,好极了!我这就回去准备,今晚我们玩儿个痛快!” 随后,众人都乘坐飞船离开了雪梦圣山,去到了梦璃界圣殿,在大家一齐的努力下,庆祝晚会正式开始。 梦璃界的晚会不同于一般晚会,他们的晚宴是设在神海海域中的,彼岸重新绽放的花就近在咫尺,花香四溢,众人皆为之欣喜。 在国王精心的布置下,神海之中的海水经过凝结而形成了不同的形状,那些形状像花,像神鸟,也像云朵,绚丽缤纷。而且,它们还会绽放银光,无比的神秘与奇幻。梦璃界精灵们为众人准备的菜肴就被放置于凝结的海水形状上。 不一会儿,无数的彩色贝壳更是从深达千尺的海底浮上海面,它们整齐的排列着。诸位只须坐在偌大的贝壳中就可入席享受丰富至极的晚宴了。 精灵们在空中翩翩起舞,绚丽的流光也飘转于神海上空,像焰火一样绽放开来。 梦璃界的瑰宝,钻石流星瞬间沿着星辰的轨道一闪即没,那束钻石之光在没入神海后又立即幻化为了一枚枚钻戒。 此时,国王走到每个人的身边,纷纷将从海里取出的流星之戒戴在了他们的手上,钻戒之光倏忽流转千里。 那是梦璃界生灵对外宾的最高礼节,流星钻戒会将一切的幸福都赐予每隔善良和正义的贵客,那也是国王对他们的永恒祝福。 众位梦璃界族人还将收集的雪花幻化为一枚枚圣雪胸章,献给了萧幕,亦歌以及圣丁斯女神。那薄如蝉翼的圣雪胸章被嵌在他们的胸前,那就是正义与奉献的最高象征,也是所有梦璃界生灵对他们的敬意。 这时,成千上万的钻石都化作了繁星,围绕在贵客们的身旁,那些繁星最终会蜕变为了一个个美丽的天使,她们将与贵客们一同入席。那代表着梦璃界将与时间各星球的族人成为永世的盟友,从此,梦璃界不再是孤傲的异界,它会融入这个和谐的世间,与各族族人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让未来的世界更加美好! 待众人入席后,国王高举钻石酒杯,激动道,“诸位友人,感谢你们为梦璃界而做出的贡献,我和我的臣民定会以实际行动来回报你们。从此之后,梦璃界就是梦华王朝的一部分,我们会为着它的繁荣昌盛而努力,我们也会团结各星球族人,竭尽所能,与你们共进退!今日,大家有缘相聚于此,就让我们为了开罗特尔族人的重生,也为了梦璃界的万世长存,干杯吧!” 随后,众人纷纷高举花瓣形的钻石酒杯,为着千年后的重生,更为这跨越世纪的相逢而干杯。 那深蓝色的摩卡兰圣酒被他们一口饮尽。 萧幕不禁高赞道,“好酒!这是我几年来品尝过的最特别的酒,酒香似花香,入口之后还有淡淡的果味儿,回味之时更有那独特的红酒之味,此乃酒中极品!” 国王听后非常惊讶,“真没想到萧城主年纪轻轻,竟对酒有如此深刻的了解,佩服,佩服!城主说得对,这摩卡兰圣酒正是由摩卡兰花酿制而成的。所以酒中会留有浓浓的花香。而其中的果味儿则来自于精灵奇异果,那些色彩缤纷的果子生长在梦璃界的幻精灵森林中,森林中的幻精灵孕育出来那些酸酸甜甜的果子。每当果子经三千年的生长成熟后,酿酒师就会前往森林,采集那些果子,然后提炼出果肉中的精华,用于酿制圣酒。 “奇异果不仅可以消除酒的烈度,还可以让圣酒呈现七彩颜色。城主之所以没瞧见那迷幻的七彩之色,是因为它变幻的速度太快,是你们的肉眼无法观测到的。其实,每一分每一秒,圣酒都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原本,摩卡兰圣酒在梦璃界是不存在的。以前,我们喝的酒都来自于海水,我们将海水与珍珠融合,再加上一些清凉的遥碧草,就制成了我们所饮用的酒。当然,这“酒”与城主所理解的“酒”自然不同,我们的酒没有烈度,只有淡淡的香气。 “我们会在每日歇息前饮用它,因为喝下它,我们会很快地进入梦境,尔后,非常愉悦的沉浸其中,直至三十六小时后自然苏醒。注明一点,我们每夜的休息时间的是三十六小时。这可能有些夸张,不过,这就是梦璃界,一颗无法被复制的星球。 “后来,我们聪明的酿酒师逐渐发现,摩卡兰花可以酿制出一种真正具有烈度的酒。不过,刚开始,我可被他害惨了,一喝那酒,我就感觉心里像火一样燃烧,然后身体也逐渐发热,还冒起了一阵阵浓烟,真的很丢脸。 “酿酒师也着实被我给吓到了,于是他开始研究既能留住酒的醇香,又能减轻摩卡兰花烈度的方法。 “他苦苦思索了六千年,终于在找到精灵奇异果后,将其家入酒中,如此得以消除酒中烈度。摩卡兰圣酒由此得来,我们将它封存于神海海底,封存的时间越久,那酒的香味儿就越浓。 “之后,当我们举行宴会时,酿酒师就会从神海中取出圣酒,供族人享用。 “这样一来,酒文化开始诞生于梦璃界,敬酒也成了我们感谢对方或者送上祝福的一种方式,当然也可看做是一种标志性的礼节吧。不过,这礼节并不是浅显的形式,我们是发自内心的致谢或祝福,而且这酒中被我撒下了幸福因子,每个喝下圣酒的贵宾都会感受到我所带给你们的幸福的!” 众人听到国王的解释后,又再次品尝了天使为他们斟上的圣酒。 萧幕似乎对那酒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兴奋道,“妙!这酒就是鸡尾酒与红酒的完美结合,我真没想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酒,竟然能够如此美妙的结合,你们真是我的偶像,哈哈。 “我从大一开始就非常喜欢研究酒,特别是红酒和鸡尾酒。在我看来,红酒就像一部史诗,是酒文化的缩影,而鸡尾酒则是青春活力的篇章,充满了激情与想象。 “我喝酒的次数很少,但我却喜欢收藏酒与品酒,我还加入了一个研究酒文化的会社呢。那会长是一个法国人,我家不少珍藏红酒都是从他那里淘到的。摩卡兰圣酒确实好神奇的,所有的幸福都似乎涌进了我的身体,感觉妙极了!” “嗯,确实如此。我是做梦都没想到,今生还能与天使们一同饮尽美酒。萧导啊,老天爷可太眷顾咱俩了。世界呢,还是公平的。云焕那小子在我们那儿吃牛排、喝咖啡的,我们也在这里饮美酒啊,不错不错!” “那当然,命运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根本没必要抱怨什么,只要勇于挑战,一切的苦痛终会烟消云散,而迎接你的就将是绚丽的曙光。” 第二十一章 狂欢之夜 说着,众人又互相干杯致谢。 圣丁斯女神这时站起身,向萧幕和亦歌恭敬道,“萧城主说的对,所以,无论你们面对的敌人曾是多么强大,你们总可以赢得最终的胜利。在这里,我代表所有魔法师向你们致以诚挚的的谢意,因为你们的坚持,才让我们得以重生。为了表示谢意,我会将玛尼卡魔法球赠予你们,当你们回到现代,你们对着它许愿,那么,你们的愿望就一定可以成真的。” 他们也随即起身,回敬圣丁斯女神,“女神言重了,我们也没想到,如此轻而易举的就可以让你们获得重生。说实话,我们还感觉了挺愧疚的,因为我们根本就没做什么,承蒙女神的厚爱,我们真是倍感荣幸。您将如此贵重的礼物赠予我们,这让我们如何承受得起呢? “一直以来,我们做的都是分内的事儿,可这一路走来,我们受到了太多人的厚爱,我们确实都不好意思了。这里在座的每一位都不止一次的让我们感动,你们的真诚、你们的质朴、们的善良,甚至是你们的一个微笑,都让我们永生难忘。 “曾经的我们非常想要回家,更想逃避这里的一切。可当我们即将离开这里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我们早已对这里产生了感情,因为,你们所带给我们的东西是我们在现代一辈子都无法学到和看到的,应该说谢谢的其实是我们,是你们改变了我们原本平凡的人生,让我们的生命得以发光发亮。” 说完后,他俩纷纷弯腰向诸位致谢。 国王和女神一同握住了他们的手,“就如你们所说的一样,我们也不止一次的被你们所感动。无论我们经历过怎样的风暴,能肯定的是,现在的我们都很好。所以,我们之间不存在什么谢与不谢了。此刻,让我们尽情的狂欢吧,给城主和将军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无论以后你们在哪儿,做着什么,我想告诉你们的是,你们永远是们的勇士,任沧海桑田,海枯石烂,在座的每一位都不会将你们遗忘!” 此刻,众人再次举杯将祝福送给萧幕和亦歌。 尔后,真正的狂欢就此上演。天使和精灵们又唱又跳,宛如一个万人演唱会。 在美妙的音乐伴奏中,众人也品尝着梦璃界的美味佳肴。 丰盛的菜品中有幻海星做成的海星宴,不同的海星被切割为了不同形状,然后加之不同的调料,就做成了味道和风格都有着很大差别的海星宴。而且生长在梦璃界神海的海星是滑滑的,凉凉的,入口的感觉就像是在吃果冻。 除了海星宴,还有许多奇异果,流星花和冰溪叶组成的拼盘,果子中都含有丰富的营养,不仅有人体所需的维生素,还有地球上不存在的矿物质以及能量,每一种食物都可谓是上等珍品。那些可比鲍鱼,龙虾名贵多了,就算是一片小小的叶子,也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 这让萧幕和亦歌都感觉是受宠若惊,虽然他们来到梦华王朝后确实吃了不少苦,但其中的快乐人,那是远远胜于苦痛的。 特别是萧幕,他大概是继承了萧家的优良传统,他最讨厌的就是欠人人情,只要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会以百倍的好回赠他人。这也正是他为何成为电影界新生代宠儿的原因之一,他的电影不仅是娱乐大众,在那其中,他也让每一位剧组人员与观众感悟到了弥足珍贵的人生真谛,这一点在如今高速发展的国内电影中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他抓住了电影的灵魂,那么,他就注定成为电影的领军人物,这一切,不是天赋的功劳,而是他自个儿的努力,就像迎战龙鳞神与原秋野一样,他那股任由强风暴雨都打不垮的信念,终究让成为了奇迹的缔造者。 不过,不知是某种食物刺激了萧幕的大脑神经,还是被圣酒陶醉了,萧幕突然从贝壳椅里跳了起来,高呼道,“国王,非常感谢您的盛情款待,这顿大餐极其美味,就像是吃了一顿海鲜全宴。我的胃,今个儿算是享了大福,哈哈。为了答谢梦璃界的各位族人,在下准备献歌一曲,此时此刻,大家就不必在乎什么礼节了,咱们来个万人KTV,不知国王,意下如何?” 国王高举酒杯,“好!想必众人也非常的期待萧城主高歌一曲,在下早有听闻,萧城主不仅武艺出众,还是个潇洒英俊的大才子,如此想来,城主的歌声定是迷人至极。今日,我梦璃界族人有幸听萧城主献歌一曲,此乃三生有幸!” 听完国王的话,亦歌已笑得天翻地覆,“国王,您可别被华丽的外表给骗了。萧导呢,确实是个武学奇才,当日我教他剑法一招,他真的一点就通,而且剑法使得非常精湛。当然了,他耶肯定是个大才子,年仅二十就闯好莱坞,这可是前无古人,估计也是后无来者的。不过,他这歌声吧,确实还有待提高噢。” 萧幕好些气愤,“喂,亦将军,你有听过本城主唱歌吗?不要没有根据的想象,回去之后,你可以去问问我们剧组的工作人员,包括那些演员,要是谁不知道,我萧幕号称歌神的,我愿意每日到你家去做家务。” “哇,萧导,你这赌注貌似有点儿大的,你可是叱咤电影界的著名导演,怎能让你去为一个小小的F1赛车手打扫清洁呢?要是你的影迷和追求者知道,估计我的生活就永无宁日咯。对了,你不是经常在寝宫里独自唱歌吗,你难道不知道那墙没有隔音功能吗?哈哈。今儿,你就尽情的发挥吧,反正都是娱乐大众,好与不好无关紧要。如你不嫌弃呢,我愿意与你组合唱,只要咱俩凑一块儿,那保证是所向披靡的。” 萧幕得意的点点头应道,“看你小子这么诚心的份儿上,那本城主就姑且答应你的组合唱要求吧。杰伦经典曲目串烧,你OK吗?” “当然OK的,在下虽然没被称为“歌神”,但麦霸,我可是名副其实的。还有,补充一点,本人只是单纯的欣赏周杰伦的歌,而不是他的人。那哥们儿,实在太傲气了。” “人无完人嘛,总而言之,他的才华与成就那是不可否认的,我接触过他本人,其实他是一个挺谦逊和幽默的八零后。好了,那我们就开唱吧,他们都已经等不及了呢。如有荧光棒挥舞,那就更好咯。” “萧导,做人不能太贪心。有那么多聆听我们歌声的观众,已经很不错了。” “是,是,是,亦将军教训得好!” 随后,国王一挥手,平静的海面立即在不远处翻滚着高高隆起,并且不断凝结形成了一个扇贝形,无数的海水因子跳动其中。瞧上去,那别致的舞台闪闪发光,简约而不简单。 他们踏着由海水形成的螺旋阶梯踏上了专属于他们的舞台。 那一刻,繁星就在他们四周旋转。无数的星芒倾泻而下,光影映射中,他们就宛如踏上了香港红馆绚丽的舞台。 那里承载着无数飞旋的梦,一个个不平凡的梦让每个织梦者的青春都充满了活力与激情。但,无数的追梦者也在追梦的途中摔得伤痕累累,他们渴望着登上咫尺之遥的耀眼舞台。实现梦想的路是非常艰辛和遥远的。 如今看来,能够最终登上舞台的勇士屈指可数,而仍在舞台下竭力奋斗的却数不胜数,残酷的现实就如一滴滴冰雨,落在他们的追梦者的肩头,打压着他们,让他们在自己所选择的路途上吃尽了苦头。 萧幕他们也确实足够幸运的,虽然他俩的奋斗目标最终不是登上那个舞台,然后聆听一浪高过一浪的掌声。但能如此幸运的尝试一次站在华丽舞台上的感觉,那也是非常之幸福的。 梦璃界最优秀的蓝格雅音乐精灵震动翅膀,飞上舞台,只见美丽的她指尖一点,无数泛着金光的乐器就已出现在舞台中央。那些小巧玲珑的乐器类似吉他,小提琴和钢琴,但仔细一瞧,又能肯定它们绝对不是现代伴奏的那些乐器。 看着他们惊异的神情,蓝格雅精灵瞬时飞到他们身边,温柔道,“这些是贝拉斯,凯锡普,英柯奇。它们是梦璃界上等的乐器,能够奏出绝妙的音乐。贝拉斯很动感,凯锡普很优雅,而英柯奇则很唯美,当这三种不同风格的乐音融为一体时,就会发出令人沉醉的音声。待会儿,我和其他两位精灵就会利用这些乐器为你们伴奏。你们放心,无论你们唱什么类型的歌曲,我们都能根据其中奇妙的旋律奏出与乐音相符的伴奏之声。” 萧幕听后激动不已,“哇,这真是太神奇了,非常荣幸,能够与你们同台演出,哈哈。这场跨时代的演唱会就此开始,亲爱的族人们,让我们high起来,尽情享受这激情之夜吧!” 届时,掌声雷动,在那美妙的氛围中,他俩终于开唱。一首《发如雪》就将全场high到极点,连国王和赫丁斯女神都随着他们的歌声舞动起来,场面盛大之致。 萧幕和亦歌原来都是深藏不露,他俩的歌声非常特别,很具有吸引力。他们之前都是在调侃彼此,其实,他们的歌唱功底绝对比时下那些火到爆点的选秀歌手好几倍。 那首《发如雪》那是唱的即饱满又动人,完全能与原唱媲美。只是,他们都喜好做幕后工作,不太热衷于在舞台上挥洒才华,不然,以他俩的组合唱,肯定红遍全亚洲。 看到精灵们发自内心的笑容,萧幕尤为感动。一想到即将离开梦璃界和梦华王朝,感伤就如倾盆大雨般的涌进他的内心。他很明白,他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时代,经历一切之后,他开始习惯于梦华王朝的生活,那种不被现实压力所束缚的生活。 可事实告诉他,他得回去,梦华王朝不再需要他的守候,而现实世界却还有着他未完成的使命,离去让他忧伤,特别是梦华王朝所有族人的质朴与善良,更令他怀念不已。 此时此刻,那种复杂的心情也索性被他激昂的歌声所覆盖,因为他知道,最大的幸福就是让身边的每一个人微笑。 他和亦歌尽情唱着,而且曲目跨越非常之大,杰伦的歌唱完后,又开始唱力宏的歌,那首《唯一》与《龙的传人》完全将观众感动了。 唱了一个多小时,他俩仍是意犹未尽,又开始唱时下流行的英文歌,不论是抒情还是摇滚,他们都能配合的天衣无缝,真的就是全能型歌手的典型代表。 国王与众族人一边听歌,一边饮尽美酒佳肴,那样的欢乐终于在一场阴霾挥之即去的时候重回梦璃界,世间万物也在此时回归于最初的原点了。 他们的狂欢一直持续到黎明的曙光照耀大地时才结束,每个人都玩儿的淋漓尽致。 第二十二章 蓝光之星 当然,一番激情演唱后,萧幕也趁此机会,向国王道别,他们将凯旋回到神界,拯救月族。 圣丁斯女神带着不舍的表情说,“是啊,两位勇士应该很想念自己的亲人了吧。回去之后,记得将我们的祝福带给他们,愿他们幸福、快乐。” 萧幕微微弯腰,向女神恭敬道,“感谢您,我会将你们的祝福带给他们的。那么,女神,您有何打算?艾诺米星球毕竟已经不存在了,众多优秀的魔法师又该定居何处呢?” “这一点,萧城主不必替我们担心。凭我,博莱特,伽美斯和克罗帝的魔法神力,可以重塑一颗新的星球,我和我的族人们可前往此处。从此之后,我们将开创新的生活。当然,我们也不会就此离开梦璃界,我会让它永世长存下去。” “那就好,看来我的担心真是多余的。如此一来,我忐忑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亦歌紧接着说着,“你们可真幸福,可以去往远离尘世的世界,不用理会这俗世之中的纷纷扰扰。” 听着他们的叹息,女神笑了笑,和蔼道,“这个世间本不存在真正的完美,我们看似平静的生活却也少了像你们那般的激情与活力。百转千寻的人生,那才是有意义的。如果可以选择,我宁可让自己和族人去置身于你们所谓的纷扰之中,历经风雨与锤炼,纵然会因此摔倒和受伤,但那战胜自己的滋味足以让我们欣慰。你们不是常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吗,所以二位没必要为离别而感伤,这颗蓝光之星是我代表魔法族族人赠予你们的,有了它,你们就不用愁会与我们永别了。 “在你们回到现代之后,每到夜晚,你们就可取出这颗蓝光之星,然后将它放于正南方,届时,蓝光之星的星芒会沿着曲折的轨道返回我们所在的星球。我会将那独一无二的星芒幻化为塔普斯薄片,当绽放迷幻之光的薄片再次沿着轨迹嵌入蓝光之星后,一切时空屏障就此随风而逝。 “你们不仅可以从蓝光之星中看到我们的情况,还可以与我们进行通话。因为这颗蓝光星是不受时空束缚的,只要塔普斯薄片嵌入其中,它就可呈现出一切图像,而我们也可听清彼此所说话语。所以,城主和将军完全不用忧愁,虽然我们存在于不同时空,但请相信,我们与你们同在!” 话音落后,女神立即将一颗绽放淡蓝色光芒的蓝光之星交给了萧幕,那颗神奇的蓝光星呈月牙形,而且还有一对蓝光翅膀长在月牙的两侧,将它握在手心的感觉冰冰凉凉,很是别致,那就宛如一个初生的生命,在黎明到来之际,它便开始茁壮成长,只是它的生命体源于异界,它不可以笑,也不会思考,但它能够感受。 当萧幕和亦歌心情愉悦的时候,它的双翼就会微微振动,双翼四周还有淡淡的星光在闪烁,那就像是特别的“笑容”,它在以它的方式感谢新主人的细心呵护。 瞧着如此宝贝,萧幕立即向女神致谢,“感谢您,这礼物实属珍贵,我和亦歌确实无以回报。” “我们之间大可不必言谢,你们呀,就是太重礼节了,这当然是好事,毕竟你们的国家可有着上下五千年的文明,而且这种文明从未遗失,一直代代相传,这令我们佩服至极。 “但,恕我直言,这各种礼节都有它的度,超过这个度,就会与原本优良的传统背道而驰,相信你们都有所体会的,就像佳节之日互赠礼物这礼节,一旦超越其中的度,那可就成故意的阿谀奉承了,某些人趁此机会,进行贿赂,以此达到他们的目的,这种扭曲传统的现象在你们那儿貌似越发严重,所以你们需要抛开一切表面现象去看本质,这样你们才不会被虚假的表象所欺骗。 “当然,你们俩都是正直的勇士,你们会懂得那个尺度的。你们生活的时代充满了太多的欲望和阴谋,那些整天被人捧在天上的人其实很可悲,纵然他们拥有财富,但他们的双眼却充满了杂质,所以瞧不见人生真正的乐趣与意义。 “不过,我想,只要你们能看清万事万物之本质,那么,你们必定成为生活的智者。 “萧城主,你一身正气,可你太过于急躁,切忌,一颗急躁的心足以毁灭一个人的人生。我希望你能逐渐改变这一点,纵使风云突变,心却可以保持七分平静,如此一来,在你面对困难的时候,你就会攻无不克。 “而亦将军,你才德兼备,但你对自己太过苛刻,你总是想要非常完美的解决问题,这样持续下去,你的心会感觉很累,理想主义者不一定就等于生活的智者。凡事皆有其规律与秩序,只要尽心便可,结果只是一个答案而已,你须要的是体验生活与感受人生。 “再者,当你在做出一个选择的时候,不要太在乎外界的看法,你是自己人生的主宰者,所以,你应该听的是你自己的心声,而不是别人的看法。无论抉择如何,只要不后悔就行。平日,你们总是习惯了为别人改变或者放弃,这在我们看来,那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只要不违背孝义与道义,你们就是整个人生的主宰者,你们有权决定一切。 “你们都还年轻,所以,你们须要更多的历练,这样你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美好。 “今日,我说这番话并不是指责你们,只是希望你们能正视自己的不足。当然,传统礼教不能丢,那是历史文明的传承,不过点到为止,不可故意扭曲,然后再用一颗平静的心对待一切,竭尽所能的努力奋斗,那么,你们感受到的绝对不会再是生活带给你们的压力与残酷的现实,而是一个既有趣又丰富的人生。 “不要奇怪,作为魔法师的我们,能够看到任何时空的现况以及深知人的内心,所以我才能如此了解你们。” 他俩听后,感悟至深,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们一定谨记女神之言,努力奋斗,感悟人生的。” 这时,国王也走上前去,微笑道,“我也有礼物送给你们噢。首先,我要赐予你们的是这面蒂亚瓦纳令牌,你们将这令牌交给教皇,那是我对月族的解禁之令。由此,教皇就可施用术法让月族同我们一样,永世长存! “我与月精灵的约定就此取消,同时,也代我向月精灵及她的族人表示崇高的敬意。他们的奉献精神确实让我们感动,从此之后,梦璃界将回归梦华王朝,与所有子民同甘共苦。 “月族隶属神界,我自然没有权利和法术可以改变他们的寿命期限,只是当日,月精灵一心想要取到圣水救你们,还立下折寿的约定,所以,我才将此梦璃界神天令牌交予教皇。 “他收到令牌后自知其意,便利用至高无上的权杖使月精灵的寿命缩短至三百年。而这面蒂亚瓦纳令牌就是代表解除约定的神令,我以梦璃界国王的身份宣布折寿禁令就此撤销。教皇见令牌后会知晓我的意思,尔后,他知道应该怎样做。 “其二,我还应履行对你们的承诺,以下这几件礼物可对你们的世界大有用处。这颗古斯钻石有净化空气,让各大城市的空气质量都达到上等标准的作用。其用法是,将钻石放于夕阳的照射中,然后旋转这钻石右上方的伊古斯神扣,届时,夕阳之光涌进钻石,它会绽放出不计其数的幻净灵光,那些光芒瞬间普照天地,散落于不同的国家,城市,小镇以及村落,光芒中所蕴含的灵气会将空气中悬浮的杂质稀释干净,由此,空气质量指数自会逐渐上升。 “当然,还有这亚科特海星精灵。你们可别瞧它只是一个海星,它其实是具有生命的,而且它还拥有很高的神力。即使转换时空,它也可以很好的存活下去,它不用依附海水生存,只要黎明如期而至,亚科特精灵的生命就会持续下去。 “因为它的生命本就源于黎明之光,它虽然不能说话,但却可以与你们心灵相通,它有三对无形的翅膀,当它扑簌翅膀,飞翔于天际之时,那翅膀之上所具有的灵气就会四散开去,那些飘散大地的灵气可改变你们的环境污染。 “之后,河流不再浑浊,山峦丛林不再枯萎,任何自然资源都会恢复其固有的形态,海平面不会再持续上升,困扰你们的气候变暖情况也会随之消失。当然,旱灾,雪灾与洪灾等自然灾害更会因环境的改善而呈逐年下降趋势。 “最后,还有一件圣物,我也会将它赐予你们。它就是亚乌葵圣盒,这是由亚乌葵圣花幻化而出的盒子。盒子呈花瓣形状,层层叠叠,就宛如是湖面荡起的涟漪。这盒子中珍藏着一滴乌葵圣花的精油,那花之精油可是经过几千亿年收集到的。 “不要小看它,如果你们将圣盒开启,将花之精油滴入一片海域,至于那片海域,不用特意去寻找,只要是还未枯竭的深海就行。 “当精油入海,就相当于是找到了属于它的生命之源,精油会汲取深海之灵气,随后逐渐成长。几时辰后,奇迹就会出现。 “那滴精油拥有足够的能量之后,它会逐渐分解为上千个精灵,那些精灵具有非常坚韧的生命力,但它们的身体是透明的,它们可能与你们一样,有着很精致的相貌,可你们无法看见它们。 “我赋予了它们使命,待它们成长后,它们就会跃出海面,利用自己的神力为地球设置一层防护界。 “请不要惊异,我们能够知晓各星球的运行轨迹。百年之后,火星、金星这两颗宇宙行星会因能量的释放脱离各自轨道,从而撞击你们的星球。 “虽然那撞击不会让你们面临世界末日,但受撞击之后,你们赖以生存的各类资源因此会变得非常薄弱,空气被挤压,因此你们能够获得的氧气就会大幅减小,而且众多植物也会在很短的时日内死亡,你们的生物链就此断裂。 “不过,不用担心,在精灵们沿地球边缘将无形的防护界注入地球内部后,地球的防御力会瞬间增强。纵然,我们无法阻止百年后的星球大撞击,但有了那层防护界,我保证,地球不会受到丝毫的伤害,最重要的是,你们会连被撞击的感觉都没有。而两颗行星在释放出多余的能量后就会回归于它们原来的运行轨道。 “记住,打开圣盒的方法就是将乌葵圣花的花蕊向四个方向各旋转三百六十五点八度,这个角度须要非常精确,只有当花蕊朝向正确的角度后,盒子才能开启。不过,我相信,以你们的智慧,一定可以成功开启盒子的。 “这三件礼物能够帮助你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能够创造真正奇迹的是你们,每一个地球人!唯有你们共同的努力,才能让地球万世长存。 “你们是赋有智慧的族人,只是你们的名利心太厉害,希望你们在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同时也为你们生存的家园做出一些贡献,不要肆无忌惮的滥用资源。钻石,海星和圣盒固然具有神力,可那种神力与能量不会永世长存,10个世纪之后,它们皆会失去所有神力,最终消逝于地球的某个角落。 “10个世纪,那对你们来说还非常的遥远,可为了你们的后人,你们必须有所努力和作为,不然,地球终有一天会不堪重负。 “再者,你们得付诸于实际行动,改变错误的生活方式,这不是为任何人,更不是为地球的永世长存,而是为了你们自己。无论你们以后会肩负怎样的使命,我只是希望你们能带着众人的祝福快乐地生活下去。” 待国王的一番肺腑之言说完后,他们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那三件礼物,或许是因为感动,他俩的手都在微微的颤动。 萧幕知道,再多感谢的话语都不能再表达出他此时澎湃的心情,他只是向国王承诺道,“请您放心,我们会逐渐改变自己,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以健康的生活方式去过每一天,相信,地球的生命也会不断延续下去!” “好,萧城主一向是一言九鼎之人,我相信你的承诺!对了,你们准备何时起程返回神界呢?” “就现在吧,月精灵和教皇都等着我们的好消息呢,也不知道卡洛斯王子的御术练就的如何了,还有雪樱城主,真希望她能够在我们回去的时候就奇迹般的醒来了。” “她们都不会有事的,这世间最强大的力量就是信念,她们没有放弃自己,所以她们一定会醒来。”圣丁斯女神说。 “嗯,我也这样认为。” 之后,他们纷纷抱拳,向大家说着,“那么,国王,女神,还有诸位,我们就此别过吧。大家有缘千里来相会,我想我会在梦中与你们重逢的,哈哈,当然,待我们回去之后,我会利用神物与你们取得联系的。” 这时,所有梦璃界族人都涌向了萧幕和亦歌,他们欢快地唱着、跳着,那是在将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二位勇士。 几位优秀的魔法师也随即使出魔法,将两条由塔纳神水凝结而成的手链戴在了他们的手上。手链是一条龙的形状,很复古,但其实那些看上去很像皮草的麻花状都是神水之中的水因子,不同的水因子在魔法幻力下不断凝结、组合,继而形成了龙的形状,并且变色为咖啡色,最终相互扭结为了一条很有气魄的手链。那手链戴在他们的手上非常别致和帅气。 最主要的是,那手链可以成为他们的护身符,手链不离身,疾病就不会出现在他们的身体之中,而且遇到任何危险时,手链之中藏匿的神力都会为他们形成一层防护界,从而时时刻刻的保护他们。手链的神力具有六十年的效力,如此想来,他俩要成为百岁老人,那是注定的事儿了。 最后,他俩在感动中,御剑而行,离开了带给他们太多震撼的梦璃界。 第一章 众望所归 这时,站在神界星宿台上望眼欲穿的教皇惊喜的瞧见了御剑凯旋归来的他们,他知道,他们又一次将不可能改变为了可能。 狂喜之中的教皇忽地飞下星宿台,风一般的踏空而行,到了神界天门,亲自迎接他们的归来。 看见萧幕后,教皇迫不及待的问道,“萧城主,你们是如何做到的?梦璃界国王真的同意撤销与月族的约定了吗?” 萧幕立即露出一脸得意的笑容,“这解决的关键还在于圣丁斯女神啦。 “当年,开罗特尔星球陨落后,她也因此沉寂,随后,梦璃界便诞生于浩瀚的星际。女神赐予了梦璃界生命之源,可她的元气与神力都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减。故此,雪梦圣水才不断枯竭。 “而我们的正义灵气却让沉寂中的圣丁斯女神重获新生。此后,女神会将源源不断的圣水赐予梦璃界,他们一定会永世长存的。 “就这样,国王取消了与月精灵的约定,并赐令牌一面,他说,你见此令牌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其实,即使我们没有唤醒圣丁斯女神,国王也允诺我们会取消约定。他们与你们一样,都是质朴和善良的神灵,从这一点看,我们是远远不及于你们的。” “原来如此,开罗特尔星球陨落后,我和天神用尽法术都未找到女神沉寂之地,这可能与她沉寂之前所设的“天弥禁”有关。 “一旦此封印设下,她和她的族人就不被任何神灵所预言,如此一来,天神和我都无从知晓他们的下落。天神由此非常沮丧,他是很想救他们的,他甚至想过牺牲自己的生命之源去救开罗特尔。 “只是,天神晚了一步,女神承担了所有苦痛。她不想让众神为此劳心,所以才设下封印,不让我们寻找到他们的踪迹。圣丁斯,她真是一个伟大的神灵。” “是啊,虽然女神和她的族人都曾经历过风雨,但现在一切黑暗已经过去了,他们即将创造新的奇迹,这太令我和亦歌欣喜了。对咯,教皇,我现在就将令牌交给你,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当然!” “太好了,月精灵她们终于不用折寿那么多年了,嘿嘿。哎呀,差点忘了,卡洛斯王子的御神术练就的如何了?丹菲尔公主可全靠他的。” “他正在练就最后一种御神术:御水术。这御水术是几种御术之中最难练就,当然,御水术也是成功练就回生术的关键,如若御水术无法练至最高境界,那么,全盘皆输。而王子他因为练就其余几种御神术耗去了过多的元气,所以现在,众神正合力为他输送元气与能量。” 亦歌听后立即问道,“那么,须要我们的帮忙吗?救公主是我们的职责,我们总得做些什么吧,不然会感觉很愧疚。” 教皇欣慰的笑了笑,“孩子,你们都成熟了。 “亦将军,你一年前来到梦华王朝的时候,可没这份心思的。那时的你很生气,感觉命运对你不公平,你说,如若不是该死的穿越,你就可能获得新一届赛事的冠军了。那个奖杯一直是你梦寐以求的,可很不幸地,命运却将你带来了这个连电脑都没法用的王朝。你甚至想要逃避一切。 “最后,我向你讲了关于梦华王朝的历史,那时的你已经开始消除内心的排斥,并且,你以你的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了,伟大的神选择你是绝对正确的!练就破天剑法须要极强的毅力和信念,可再艰难,你都克服下来了,这令我及众神无不为之钦佩。你和萧城主的蜕变着实让我们震撼。相信,当你们凯旋而归的时候,你们的亲人定会和我们一样,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欣慰。” 亦歌随即谦虚的笑笑,“教皇,您真是高赞我们了。其实,真正让我们长大的是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鼓励和支持,我想我和萧幕,现在都还在原地踏步呢。所以,如果卡洛斯王子有什么须要就尽管说吧,我和萧幕都会尽心相助。” “待众神合力将能量传送给王子后,他会练成御水术,从而唤醒明月之神,届时,公主就有救了。你们已经为我们和梦华王朝做的够多了,救公主的使命就让卡洛斯王子去完成吧。你们二位的脸色都不太好,看来是累了,快去休息吧。我明日会前往圣殿,使用术法将寿命归还于月精灵和月族的,这样你们就可放心咯。” “太好了,真是有劳教皇了。不过,我还不能休息,我想回祈灵城看看雪樱,不知她何时才能醒来呢?雪梦圣水既然可以救我们,难道对她就没有作用吗?” “雪梦圣水虽然有其解毒奇效,可它并不能让雪樱城主完全苏醒和恢复她的元气。就像你们,如若不是公主舍身相救,雪梦圣水也只是解了你们体内的毒罢了,而你们并不能安然醒来。” 亦歌听后立即应道,“那就把我所有的元气通通给她吧,即使要我的心脏,我也愿意。” 对于亦歌的话,教皇很是惊讶,“不,不,不,移心术是唯有公主才能使用的,就连我和欧士英伯爵也不知其要诀。雪樱城主的伤实在是太重了,她又不是拥有神力的神灵,当日,她却孤身对付龙鳞神,她被恶魔所伤的程度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她为了爱和幻月城,付出了自己的一切呀。” “教皇,依你这样说,雪樱她就没救了吗?怎么会呢?你们神通广大,卡洛斯、公主、月精灵,他们都会好起来,为什么雪樱她就要永远沉睡不起呢?这对她是在是太残酷了。云焕要是知道,他一定不会放过我们的。” “亦将军,你先别激动,你和萧城主其实最清楚,信念将是最伟大的力量。雪樱城主她爱着将军,所以我相信,她会和卡洛斯王子一样,为了爱而战胜自己的。” “是吗?真的会是这样吗?那我得快快回去,雪樱她很久没听见我的声音了,我有好多话想对她说的,她要是知道我们打败了了所有恶魔,一定会很开心的,说不定她感应到后就会醒来的。” 正当亦歌自顾自说着的时候,欧士英伯爵突然踏空而来,“怎么?亦将军,你这就要走啊?不陪我喝两杯?我等这一刻已经等太久咯,一年前,你到梦华王朝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我一定会成为好兄弟的。不过,那时,教皇说你在潜心习武,不便打扰,直到萧城主到来,我们一同奋战,与恶魔斗智斗勇,终于是大获全胜。 “我其实早将你和城主当做是自己的亲人了,说实话,这神界的生活还是很枯燥的,是你们让我的人生充满了乐趣与挑战,也是你们让卡洛斯王子苏醒,减轻了我心中的罪恶感,所以一直想要当面致谢。可两位实在太忙,在下都没瞅到合适的机会,要不就今晚吧,我们喝个痛快,也算了结我心中的一大愿望,不知,两位是否愿意?” “可是,雪樱她……” 还未等亦歌说完,萧幕立即插话道,“愿意,我们又岂会拒绝伯爵的好意呢,哈哈。” 见亦歌还是很不坦然的样子,萧幕小声地对他说着,“伯爵与我们同生共死,要是连他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亦大将军,你可就太没兄弟情谊了呢。况且又耽误不了多少时间,明儿一早,我们就回祈灵城,然后,我会和你一同陪着雪樱的,毕竟她受伤,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行不?” “好啦,你萧导的大道理一向是堆积如山的,我听你的便是。” “痛快!这才是我的好哥们儿呢!” 这时,教皇也笑着说到,“好啦,你们三个勇士就去尽情的饮尽美酒吧,我就不奉陪了。之前,日日前去圣殿祈祷,我累了,想要好好休息一宿了。我已经上百个时辰没合眼咯。” “老头儿,你要注意身体啊,虽然你是神,但你也不能这样折磨自己,百来个时辰都不睡觉,不行的。睡眠好了,精神都会增强百倍!” “真是贴心,萧城主,你是唯一一个敢称呼我为“老头儿”的人,这称谓很贴切,我喜欢。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不用担心。“ “那就好!” “好了,我去休息咯。你们就尽情的去喝酒吧。” “好,老头儿,你放心,我会把你那杯都通通喝光的。” “那样最好。神界的酒可与你们所喝过的酒不一样,还望城主和将军细细品味。哈哈哈。” 话音落后,教随后,伯爵将他们带到了米诺斯神塔,那里可以众观神界的所有建筑,可谓气势如洪,壮观至极。他们一边看美景,一边饮美酒,那是爽快之至。萧幕估计又发酒疯了,竟开始望空吟诗,看来,他是醉得不轻噢。 可是,就在他们三个喝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个身影却悄然穿过神界天门,御剑而行,飞去了凡间。而那个黑暗中隐隐显现的身影正是教皇,他根本没有回殿休息,之前的那些话都是他故意说给萧幕他们听的,连欧士英伯爵的突然到访也是他安排的。 那是因为在教皇听到亦歌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救雪樱的时候,教皇着实被那个年轻的男孩感动了。 毕竟,教皇在年轻的时候也有一段美好的姻缘。他所爱上的人不是神界中任何一位美丽与智慧兼备的女神,他爱的人只是一个凡间的女子。 教皇是在去往凡间调查粮食无故被恶虫吞噬一事时与她相遇的。 她是一个有着精湛技术的铸剑师,她铸出的剑可以神奇的弯曲而不折断,在攻击的时候更是游刃有余。所以诸多帮派和军队都会找她铸剑。 教皇在调查案件的途中每到一处就可听闻人们对她的议论,上至七旬老太,下至六岁孩童,他们全都对那个神奇的女铸剑师充满了敬佩。那也勾起了教皇对她的好奇,毕竟古往今来,还未有一位女子成为铸剑师的,所以教皇决定,待案子查完,他就亲自去拜访那位实至名归的侠女。 终于,十日后,教皇成功破获粮食遭袭案。而后,他果真前往了她所在的铸剑庄。 她热情的接见了他,她只认为教皇是找她铸剑的客人。而教皇也未说明其真正目的与身份,只是从铸剑入手,与她聊了起来。 在聊天的过程中,教皇知道了她坎坷的经历与苦练铸剑技艺的超凡毅力,顿时对她肃然起敬,而且,她的质朴与真挚让从未置身于私人感情中的教皇为之心动。但是,教皇却始终没有向她表明自己的心意,因为他知道,他并不能给她所期待的爱与幸福。 他身为神界教皇,身为天神最宠信的臣子,他所肩负的使命很重,为了天神、为了神界,他必须全力以赴,鞠躬尽瘁。 最终,教皇在拿到她为自己所铸造的宝剑后就离开了铸剑庄,回到了神界。 其实,诸神并不是凡人所想象的那样无欲无情,他们也有自己的感情,只是他们的情感很单一,而且他们更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感。 教皇回到神界后,非常的想念她,但是对付龙鳞神的要务在身,所以他没有将那份思念之情显露在外。 可细心的天神还是发现了教皇的不对劲,因为他总是盯着一柄与他佩剑相差甚远的剑看的出神,在那之前,教皇可从不会那样的。 聪明的天神经过对那柄剑的查探,终于知道了铸剑师的事儿,由此,他推断,教皇定是对那个凡间女子动了心。 弗格利亚天神并不像他的父亲那样严苛和独断,而且,他是非常崇尚真爱的,自他继任天神之位以来,他从来没有下过棒打鸳鸯的糊涂命令,正因如此,天神以他博大的胸怀与仁义征服了万民。他的威信度和受敬仰度那是远远超越他古板的父亲的。 尔后,天神找到教皇。天神希望教皇向那姑娘勇敢表白,只要真心相爱就没有攻不破的困难,而且天神也希望教皇会拥有自己的真爱。 在天神的鼓励下,教皇终于重拾信心,准备去铸剑庄向心怡的女子表白。 皇就消失在了他们的眼前。 第二章 侠客 可当教皇再次去到铸剑庄的时候,却是一位男子接见了他。那位长相英俊,神采奕奕的男子正是刚与她成婚的丈夫。 他是幻武门门下下的大弟子,他的师傅乃是幻武门第九十八代武宗,有着极高的武功,其门下弟子也有数千。 自幻武门成立之时就以维护天下正义为宗旨,切实的帮助每一位有困难的百姓。所以,一直以来,幻武门都深受广大百姓的青睐。 曾经,朝廷一品大官亲自前去幻武门,希望赵英奇能够入朝为官,毕竟,有了他的协助,朝廷就是如虎添翼,对付那些反动派也是轻而易举。 可他并没有接受官员的请求,他一身正气,却不喜好被官场律令所束缚,而且,他非常厌倦那些勾心斗角。他并不想成为一个众千钟爱的英雄,他只是想要行走江湖,默默地惩奸除恶,任何官品与名利都不是他所追求的。 城主其实非常赏识他,但他一再的拒绝让城主也是无可奈何。尔后,他一心效忠于幻武门,凭借出色的武艺与谋略歼灭数次作乱的魔教,江湖从此归于平静。 在青灵城,无人不知幻武门,也无人不知赵英奇。只要幻武门一日还在,江湖正义就不会被邪气所淹没。 而他和她是在去往日月海时相遇的。 当时,那艘前往日月海的大船遭遇海盗,一群恶人强行将百姓的钱财抢了去。幸好,他和她都在船上,于是,他俩并肩作战,将数个海盗一并抓获。 百姓们才由此幸运逃过一劫。她的碧水遥剑法与他的焕天剑法那是配合的天衣无缝,让对方毫无还击之力,宛如就是两个正义侠客,替天行道。 不过,由于当日两人都要要事在身,船靠岸时连对方的名字都没来得及询问就下船各奔东西了。 三月后,英奇前往闻名已久的铸剑庄,准备替各位师弟重新铸造一批佩剑。 之前,他并不知道那位具有传奇色彩的铸剑师就是同样怀有正义之心的她,直到她走到铸剑庄的前厅接见他时,他才恍然大悟。 那日匆匆一别后,他其实很想要知道她的名字,因为,那时江湖上能有如此精湛武艺的女子毕竟是屈指可数。他早有听闻,碧水遥剑的神奇柔软度,可当时,他一心对付海盗,竟没想到,他久闻的奇女子就近在他的眼前。 他和她一见倾心。她自幼就失去了双亲,一直跟一位隐居山林的高人潜心习武。 原本她也是出生大户人家,她的父亲和母亲都是非常有名的官宦。但是,他的父亲却听信谗言,与一些魔教和反派勾结在一切,造成了朝廷中历年以来最为严重的动荡。 最终,她的父亲被处斩,那也连累了他的家人。 在她母亲临死前,那个悲痛欲绝的女人为了保住自己女儿的命,取出了一颗回息丹,只要服下那颗丹药,她会在十六小时之内呼吸全无。如此一来,她就不会被朝廷命官带去刑场处决了,而十六小时之后,她会安然无恙的醒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她只是想要自己的女儿坚强的活下去,所以才将唯一的一颗丹药喂给了自己的女儿,如若将丹药分为几份,那么,那神奇的功效便不会显现。 她不忍心就那样扼杀一些如此小的生命,所以她才出此下策,希望在她苏醒之后,能有好心人听见孩子的哭声后将她可怜的女儿收留。 之前,她是想要将女儿抱给好友家的,可官府的人已在前去府邸的路途,而且,那华丽的府邸也早已被封禁。在那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将年幼的她抱出去。再者,她也不想连累好友,此事一旦被发现,无辜受害的人将更多。 所以,情急之下,她只好从府邸的密室中找出回息丹,捣碎之后,喂给了年幼的昭阳。 那颗丹药是一位御医曾经给他们的,因为昭阳的父亲身居高位,御医想要有所升迁,必定得拜托于他。 故此,御医就将那颗炼制了八十九天的丹药送去了林府。御医告诉昭阳的父亲,那丹药不仅有增强体质的奇效,在危急时刻,它还可以救人一命。饮下它,十六个小时之内呼吸全无,可时效一过,饮药者就会安然无恙的苏醒。它的神奇功效毫不逊色于宫廷中的任何一颗灵丹妙药,那时,诸多作奸犯科的朝廷命官都想要用此丹金蝉脱壳呢。 此后,昭阳的父亲就一直将回息丹珍藏于府邸的密室。直到林府被株连九族之时,昭阳的母亲才灵机一动,取出丹药,让她的女儿服下。 在昭阳服药之后,官府人员已抵达林府,那些官员一瞧昭阳没了呼吸,就以为像她母亲说的那样夭折了,故此也没过问,直接将其他人等带到了刑场。而驻守在府邸外的侍卫也随之全部撤退。 十六个小时之后,昭阳果然醒来了,可那时,府邸已被牢牢的封死,她一醒来,不见自己的母亲和父亲,便也哇哇大哭起来。不过,正因为她那令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才让途经此处的颜大侠引起了注意。 为了一探究竟,颜大侠才冲进府中,随后瞧见了躺在床上的昭阳,最后他还在昭阳的襁褓中发现了一封信,那封信正是昭阳母亲写下的。 颜大侠很清楚,在他开启那封信的时候,那位伟大的母亲已经被斩去了头颅,她如此苦心的安排,只是希望自己的女儿不会被牵连受死。那样的母爱让颜大侠无不为之钦佩,他抱走了嚎啕大哭的昭阳。 他会将她抚养成人,让她开开心心的生活,这是他对那位母亲的承诺! 之后,昭阳就一直跟随颜大侠一起生活。他是个世外高人,有着旷世绝高的武功和铸剑技巧。但他生性豁达,不喜欢置身于纷扰之中,所以一直以来,他都独自隐居山林。 他也从来未向人说过,他就是曾经的武林盟主。当时在他率领众千弟子剿灭帮派恶徒的时候,他失去了自己一生的挚爱,她是为了他而被利剑刺死的。 在她还未被杀时,他就向她承诺,待处理好帮派内务后,他就带她远离江湖纷争,没想到,她却永远的离开了他。 那之后,他无心再过问江湖之事,毅然将盟主之位传给了他的大弟子。随后,他便销声匿迹,隐居世外,也无人再过问他的行踪。 他隐居于一座拥有极美风景的岛屿上,在他悉心的照顾下,昭阳终于一天天的健康成长起来,他不仅教昭阳武艺,而且还传授给了她铸造碧水遥剑的精湛技艺。 昭阳非常听他的话,潜心习武,因为她知道,那是她唯一可以回报他的。 所以,十年苦心专研,她不仅学成了高超的剑法,还掌握了铸剑之要诀,这和她与生俱来的天赋和刻苦学习是有必然联系的。 十六岁之前,她都重来不知晓自己的身世。直到她十六岁生日那天,颜大侠才将有关于林府的事儿全部告知了她。 他想要她知道,她有着一位非常伟大的母亲,只是之前昭阳还太小,颜大侠怕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后会一时接受不了。 昭阳知晓一切后,她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回林府去看看,颜大侠答应了她的请求,便随她一同出山回府。 可惜的是,林府早在昭阳十岁的时候就被朝廷官员给拆了,在原址处重新修了一座青天府,此后,青天府那是用于审问犯人的地方,它归属于刑部管制,但它只受命于城主。 为了不打草惊蛇、引人注意,颜大侠只好带昭阳回了仙居岛。那时的昭阳非常沮丧,因为她家老老小小全被处死,尸体被扔在荒地,她连前去祭奠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回到曾经温暖的家,感受亲人的气息了。那一切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来说也确实颇为残酷。 颜大侠想尽办法的让昭阳开心起来——亲自为她做糕点,甚至跑去很远的街市买了烟火,好让她能够瞧见最闪亮、最美丽的烟火盛开在繁星点缀的天幕之上。 昭阳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她很明白颜大侠的良苦用心。他就如同是她的再生父母,给了她继续生活的机会,虽然他们之间没有丝毫的血缘,但昭阳早就将他看做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她要像亲生女儿一样照顾他、回报他。 所以,即使现实残酷无比,她也告诉自己,一定要充实快乐的过每一天,因为这才不会让爱她的人失望。她一直以来都对铸剑有着极大的兴趣,所以她从小的梦想就是开设铸剑庄,为众人铸造宝剑。 于是,昭阳向颜大侠说明了自己的梦想,她想要离开仙居岛,出去闯荡江湖,完成自己最初的梦想。可颜大侠却考虑到江湖险恶,而昭阳却涉世未深,对此非常的担忧。 最终,颜大侠决定陪同昭阳一齐离开仙居岛,昭阳应该有属于她施展才华的一片天地,不能让她的一生都在荒凉的岛屿上度过。 三月后,他俩就离开了如仙境般的岛屿,重回江湖。不过,颜大侠一直隐姓埋名,而且,自他隐居山林后,由于日日对爱人的思念,使他的容颜已经衰老了太多,恐怕连他的好友再与他相见时也未能认出他了吧。当然,他也并没有凭借曾经的任何权利去帮助昭阳完成她的梦想,他俩完全是相依为命,白手起家。 第三章 翰城 刚开始,他们以捕鱼为生,终于在城镇中找了一处可以安家的地方,可是,依靠那不多的积蓄想要成立铸剑庄毕竟也是不太现实的。 为了赚到足够的积蓄,他们还做起了小买卖,成为了珍谷米的供货商。 颜大侠深知民以食为天,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百姓对珍谷米那种上等米表现出了极大的渴望。 所以,他看准了商机,与昭阳一同前去了翰城。 当时,翰城是位于青灵城北部的一座城主,它隶属与圣帝尔曼帝国。 那是一个屹立于亚逊平原的强大帝国,不仅经济强盛,还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与奇珍异宝。 它主要是靠出口粮食和香料来壮大国力,而且,那里拥有宜人的气候和美丽的风景。城池也依山傍水,百姓生活于群山环抱之中,无比的幸福和安乐。 当然,它也拥有非常强盛的兵力。那些男子都是经过千锤百炼才可被征召入伍的。不过,那只是它说明其兵力强盛的载体,那支铁军没有打过一场仗。因为,圣帝尔曼帝国不喜好战争,它一直以维护天下和平为宗旨,国王曾多次派使者前往各城拜访他们的城主,以此相互交流,达成友谊盟约,所以不被战事侵扰的它无比强盛。 尔后,各城纷纷效仿圣帝尔曼帝国的治国方针。战事由此大幅减小,这是令国王最为欣慰的事儿。 而翰城就相当于是圣帝尔曼帝国的都城,其集科技、经济、娱乐为一体。各外城大使拜访帝国之时,也是在翰城会晤城主的。 其中,珍谷米和香料的出口地也在翰城,所以,颜大侠才带昭阳前去了此地。 他们去到圣帝尔曼帝国后,受到了当地族人的热情款待,得知颜大侠与昭阳的故事后,翰城城主非常感动,对颜大侠更是敬佩之至,还承诺将任命颜大侠为翰城珍谷米的特邀供应商,以此协助他们完成建立铸剑庄的心愿。 翰城族人非常的善良和质朴,他们很乐意将珍谷米的种植技术传授于各城百姓。于是,在圣帝尔曼的那些日子中,颜大侠和昭阳将珍谷米的种植技术完全学会了。 其实,那种犹如珍珠般饱满和晶莹剔透的大米能在不同的环境下得以成长。翰城处于平原且水源充足是导致珍谷米大量收成的其中一个原因,而关键则在于它的播种技术,只要将技术掌握好,任何环境下都可让它成熟。 可是,那播种技术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学成的。起初,他们也是屡次失败,珍谷米是在播种过后的五日内就可成熟。不过,昭阳所撒下的种子接连过了半月也未见收成,这让她和颜大侠都百思不得其解。 幸得城主点播,他们终于知道是播种时的分布不均而造成的惨败后果。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们收获了成功的喜悦。 在离开翰城之际,城主赐予了他们现成的珍谷米以及它的种子。 从此之后,昭阳他们就可以在此之前,百姓想要拥有珍谷米都得前去与翰城交接的荆城购买。翰城的出口商在荆城设有府邸,各城百姓想要购买那米中珍品只得前去路途遥远的荆城府邸。 珍谷米虽成熟快,可它的香味却消失很快。翰城出口商如若奔波各城,待珍谷米运到较远的城池时,大米已经枯黄。 所以,翰城城主就想到了那巧妙的方法。在毗邻的荆城专门建造一座府邸,将已收成的珍谷米存放此处。他们有专门为存放珍谷米尔堆砌的人造冰城堡。冰城堡之冰源于圣帝尔曼帝国南方的极塔斯冰山。 当年,浩荡的队伍去往了极塔斯冰山。整座冰山是呈镂空形的,非常壮观和罕见。由城主率领的队伍进入冰山最低层的冰窖,从里运出了万吨的冰块。然后众人又返回荆城,将冰块运到了存放珍谷米的府邸。堆砌城堡的时候,城主将每一冰块中都镶嵌进了一颗菱蝉冰珠,那珠子非常的小,就宛如西瓜子儿一样。 不过,当那细小的颗粒冰珠与冰块融为一体的时候却会发生很奇妙的效果,那就是让冰块永不融化。无论翰城的天气是否炎热,冰块都不会受到丝毫的影响。那是因为菱蝉冰珠可以为冰块供给足够的冷气。 菱蝉冰珠盛产于翰城世纪冰河。那条冰河流经翰城的东西方,河域非常的宽广。在河的上游生长着数不胜数的菱蝉花,宛如蒲公英的花瓣漂浮在河面上,经过河水长久以来的浸泡,菱蝉花会茁壮成长,逐渐结下“果子”。 而菱蝉冰珠就正是菱蝉花的“果实”。细小的珠子脱离花瓣后会顺着冰河往下游飘去。在此期间,冰河河底的冰寒之气就会透过珠子表面微型的空隙,进入到珠身之中,所以菱蝉冰珠会拥有极强的寒气。 平日,它对翰城百姓的用处可多着呢。它可以捣碎后制成治疗肝火旺的神药;也可与藕潋花一同烹饪,做成别具风味的美食;夏季炎热之时,在屋子中放一颗菱蝉冰珠就可达到天然消暑的功效。雕刻师还可以将它雕刻为不同的配饰或者挂件,成为其独一无二的室内装饰,简约而不简单。 由此一来,菱蝉冰珠才可将自身所具有的冰寒之气传导给冰块,让其遇火都无法融化。 冰块被工匠们堆砌为了一座城堡,它有着弧形的穹顶,四面皆是立体的方形,气势宏伟。但为了不引人注意,对此有意破坏,所以冰城堡的外围是一个偌大的府邸。厚实的青瓦墙将冰城堡围得密不透风,城主动用大量物力、人力、财力建造冰城堡的目的就在于储存珍谷米。 翰城供应商将收成的珍谷米运往荆城,存放于冰城堡中。那么,独特的气温与阳光强度可让大米保持色、香的纯正,从而减少损失。即使是卖出量不多,储存的大米也不会腐烂,这就改变了积货的最关键缺点。由此,翰城的收入很大一笔都在出口珍谷米上,经济上涨速度完全令人瞠目结舌。 特邀供应商的身份回城,为那些须要珍谷米的百姓提供原本遥遥不可及的上等大米。 但是,时日一久,问题也逐渐显露。那就是珍谷米的消费群非常有限。能够不远千里前去荆城购买珍谷米的大多是一些大户人家或者是朝廷官员。平常百姓想要一尝珍谷米的美味那是难于登天。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路程。 他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购买大米,因为米不贵,路费贵,那样算下来肯定不划算。不过,那并不代表他们的需求在减弱。首先,珍谷米易吸收,能提供人们所需热量与纤维,那是老少皆宜,而且,珍谷米的价格并不算贵,平常百姓完全有能力承受。故此,只要解决路程遥远的那一位个问题,珍谷米变身为大众米,那就不成问题了。 所以,在昭阳与颜大侠将珍谷米快马运回青灵城后,他们就用之前的积蓄买下一间铺子,将大米通通卖出去。青灵城有着绝好的地理优势,它处于各城中心地带,距任何城池都非常近,有时只是一江之隔。 当百姓得知他们的粮铺在销售翰城的珍谷米时自然就蜂拥而至,开铺的第一天,他们那是收获多多。 此后,珍谷米的发展就从横向单一转化为了纵向兼并。昭阳在粮铺后方空旷的沃土上播种,待大米成熟,就可装袋销售出去。而当粮铺中的现成大米和种子供不应求时,颜大侠就前往翰城以约定价格进货,随之再以相应的价格出售,由此一来,他们筹建铸剑庄的钱就不用愁了。 粮铺开张后,珍谷米的消费人群也遍布天下。由于颜大侠须要前往翰城进货,其路途之中,大米成色与营养必定有所缺失,毕竟,颜大侠用的是一般的马儿。而且在青灵城那种高原地势播种的种子得经六七天才能成熟,这显然不能满足一些高要求的消费人群。故此,那类消费者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荆城购买存放于冰城堡中的珍谷米,然后利用千里马火速运回家中,这样就丝毫不影响翰城出售珍谷米的可观收入。 可昭阳的粮铺也有着特定消费人群,那些平常百姓或是忙碌的青年就很喜欢去近距离的粮铺购买。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是能吃上珍谷米酒很幸运了,不必计较太多。由此,昭阳的粮铺生意也是非常旺。 六月后,颜大侠还招了几位帮手,毕竟凭他和昭阳也根本忙不过来。有时根据情况不同,他们还亲自将大米送达至客人家中。有些是专门请他们送货到家然后付运费的,而有些则是出于他们的自愿,尽心帮助老、弱、病,残者。 时间似乎总是在忙碌中过得很快,两年过去,他们已经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所以,他们毅然将粮铺交予其他帮手全权打理,粮铺的杨管家也成为了第二位珍谷米供应商。而他俩则离开粮铺,筹谋铸剑庄的事儿了。 他们利用积累而起的存款在青灵城买下了一座府邸。当时,正好那座府邸的主人要离开青灵城,定居于雪城。所以就将那府邸卖给了他们。 在他们入住府邸后,昭阳就将之前的小屋给卖了。府邸很大,可以用来铸剑和住家,两全其美。 起初,铸剑庄还是不怎出名,众人都认为,一个柔弱的女子和老人是铸造不出什么好剑的。而且觉得他们倾尽全力就为建立铸剑庄完全就是不理智的表现。 因为,颜大侠还找工匠翻修了府邸,府中的每一根柱子,每一尊雕像都是按照昭阳的想法去设计的。翻修之后的府邸别具一格,古朴又典雅。 铸剑庄大功告成后,颜大侠又亲自挑选了铸剑所用的工具。在铸剑阁中开设了打造亭,雕刻厅和熔炼厅。当然,颜大侠也有为昭阳添置一些饰品和生活用品,让其具有了家的温馨与舒适感。 此后,他们也终于开始在自己建造的梦想家园中坚持不懈的奋斗。 虽然铸剑是一份非常苦的差事,但昭阳却乐在其中,每铸造完一柄剑,她都会和颜大侠一同举杯庆祝。 久而久之,随着昭阳铸剑技艺的提升,开始认同她所铸剑的江湖中人也越老越多。而且,经两年琢磨,她终于得到了颜大侠的真传,将铸造碧水遥剑的技术练的完美无缺。 从那以后,各帮派人士纷纷找她铸剑,铸剑庄里开始人群川流不息。昭阳是以她的实力消除了众人对她一切的质疑和轻视。 第四章 创业之路 但是,时日一久,问题也逐渐显露。那就是珍谷米的消费群非常有限。能够不远千里前去荆城购买珍谷米的大多是一些大户人家或者是朝廷官员。平常百姓想要一尝珍谷米的美味那是难于登天。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路程。 他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购买大米,因为米不贵,路费贵,那样算下来肯定不划算。不过,那并不代表他们的需求在减弱。首先,珍谷米易吸收,能提供人们所需热量与纤维,那是老少皆宜,而且,珍谷米的价格并不算贵,平常百姓完全有能力承受。故此,只要解决路程遥远的那一位个问题,珍谷米变身为大众米,那就不成问题了。 所以,在昭阳与颜大侠将珍谷米快马运回青灵城后,他们就用之前的积蓄买下一间铺子,将大米通通卖出去。青灵城有着绝好的地理优势,它处于各城中心地带,距任何城池都非常近,有时只是一江之隔。 当百姓得知他们的粮铺在销售翰城的珍谷米时自然就蜂拥而至,开铺的第一天,他们那是收获多多。 此后,珍谷米的发展就从横向单一转化为了纵向兼并。昭阳在粮铺后方空旷的沃土上播种,待大米成熟,就可装袋销售出去。而当粮铺中的现成大米和种子供不应求时,颜大侠就前往翰城以约定价格进货,随之再以相应的价格出售,由此一来,他们筹建铸剑庄的钱就不用愁了。 粮铺开张后,珍谷米的消费人群也遍布天下。由于颜大侠须要前往翰城进货,其路途之中,大米成色与营养必定有所缺失,毕竟,颜大侠用的是一般的马儿。而且在青灵城那种高原地势播种的种子得经六七天才能成熟,这显然不能满足一些高要求的消费人群。故此,那类消费者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荆城购买存放于冰城堡中的珍谷米,然后利用千里马火速运回家中,这样就丝毫不影响翰城出售珍谷米的可观收入。 可昭阳的粮铺也有着特定消费人群,那些平常百姓或是忙碌的青年就很喜欢去近距离的粮铺购买。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是能吃上珍谷米酒很幸运了,不必计较太多。由此,昭阳的粮铺生意也是非常旺。 六月后,颜大侠还招了几位帮手,毕竟凭他和昭阳也根本忙不过来。有时根据情况不同,他们还亲自将大米送达至客人家中。有些是专门请他们送货到家然后付运费的,而有些则是出于他们的自愿,尽心帮助老、弱、病,残者。 时间似乎总是在忙碌中过得很快,两年过去,他们已经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所以,他们毅然将粮铺交予其他帮手全权打理,粮铺的杨管家也成为了第二位珍谷米供应商。而他俩则离开粮铺,筹谋铸剑庄的事儿了。 他们利用积累而起的存款在青灵城买下了一座府邸。当时,正好那座府邸的主人要离开青灵城,定居于雪城。所以就将那府邸卖给了他们。 在他们入住府邸后,昭阳就将之前的小屋给卖了。府邸很大,可以用来铸剑和住家,两全其美。 起初,铸剑庄还是不怎出名,众人都认为,一个柔弱的女子和老人是铸造不出什么好剑的。而且觉得他们倾尽全力就为建立铸剑庄完全就是不理智的表现。 因为,颜大侠还找工匠翻修了府邸,府中的每一根柱子,每一尊雕像都是按照昭阳的想法去设计的。翻修之后的府邸别具一格,古朴又典雅。 铸剑庄大功告成后,颜大侠又亲自挑选了铸剑所用的工具。在铸剑阁中开设了打造亭,雕刻厅和熔炼厅。当然,颜大侠也有为昭阳添置一些饰品和生活用品,让其具有了家的温馨与舒适感。 此后,他们也终于开始在自己建造的梦想家园中坚持不懈的奋斗。 虽然铸剑是一份非常苦的差事,但昭阳却乐在其中,每铸造完一柄剑,她都会和颜大侠一同举杯庆祝。 久而久之,随着昭阳铸剑技艺的提升,开始认同她所铸剑的江湖中人也越老越多。而且,经两年琢磨,她终于得到了颜大侠的真传,将铸造碧水遥剑的技术练的完美无缺。 从那以后,各帮派人士纷纷找她铸剑,铸剑庄里开始人群川流不息。昭阳是以她的实力消除了众人对她一切的质疑和轻视。 除此之外,最为奇迹的是,无论客人要求的铸剑数量少与多,昭阳总能如期完成任务,按时交货给对方。 那当然都要归功于颜大侠教她的巧妙方法。 在铸剑之时,昭阳会加之她深厚的内力,让每柄剑都能以最快的速度熔制成形,且打造精细,毫无差错。而且,昭阳是分批量铸剑的,偌大的铸剑阁可让上千柄剑一同熔炼,打造这原本繁复的程序也是由类似纳米微型打造机进行全智能打造的。 昭阳只须将剑的模板和图样放入打造机的内舱中,设备自动开启后就会开始打造剑的形状。当然,细节部分还是得由她自个儿操刀,对于这一点,没有一点功底和天赋的铸剑师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完美无缺的,而昭阳却能做到!如此一来,她就成了铸剑界中当之无愧的奇女子。 那些普通铸剑师听都没听过的机器都是颜大侠从遥远的塔圣玛帝国买回的,那个国度拥有超前的科技设备,花费虽然大,但能让昭阳如此轻松的铸剑,那也是值得的。 毕竟传统的铸剑程序繁复又极其苦累,颜大侠实在不忍心看到昭阳日日呆在高温熔炉旁辛苦的铸剑,所以他想尽办法的打听到了塔圣玛帝国中的高端铸剑设备。 之后,颜大侠就瞒着昭阳去了塔圣玛帝国,并带回了那批高端设备,那让昭阳感激不尽。 可昭阳却不知,颜大侠在去往塔圣玛帝国的时候已经染上了重病,那病会让人的心脏逐渐衰竭,从而死去,就连塔圣玛帝国的国王对那超级病菌所感染引起的疾病也是无计可施。 塔圣玛帝国的国民接连死去,在颜大侠离开后的第三日,国王就下令封城,因为他不愿意此病毒再残害到其他外族族人。 凯普西超级病菌源于塔圣玛帝国流动的泉水之中,只要饮此泉水者,皆无药可救,在颜大侠前去之时,众多族人都不知那邪恶的病毒已经散播开去,所以根本没有引起注意。直到有人因此死亡,他们才知道,自己原来已是大限将至,不过,幸好那病毒不会传染,只有喝过那带有病毒的泉水才会逐渐死去。 为了减少损失,国王立即下令拆毁泉眼,并阻断了泉水流向,还利用全自动吸水机将汇集到一起的泉水全部吸食干涸。之前的三十八处泉眼一一被封堵。 官员与工匠将上千万吨的清香蓝泥洒在泉眼之上,并在土中种植了百合莲花。那花的芳香可以驱逐天地的浑浊之气,而且还具有防止疾病传播的神奇功效。 塔圣玛帝国的灾难终于过去,但他们却失去了近万臣民,这令塔圣玛族人悲痛万分。其他帝国听闻此事后,纷纷派使者前去格锡斯莱都城向塔圣玛族人表示慰问和沉痛的哀悼。 苍天无眼,竟让如此一位仁义的大侠遭此超级病菌。回到青灵城后,颜大侠的身体果然每况愈下。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昭阳能得到自己的幸福,可惜,他再也没那个福气看着昭阳与自己的爱人甜蜜的生活在一起了。 他并没有告诉昭阳自己染上了无药可医的病毒,他不想让昭阳因此责怪自己一辈子。 那日,颜大侠将昭阳叫到自己的床边告诉她,此后定要乐观的生活下去,也一定要寻找到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 昭阳早知颜大侠身体不适,找了全城有名的大夫为他整治。可那些大夫全然不知他是中了北域之国的超级病菌,只是开了很多滋补的药给他。 为了能让颜大侠好起来,昭阳甚至私闯城主宫殿,冒着斩首的罪名求见城主,让他为大侠宣几位御医。 城主在得知详情后,非常敬佩昭阳的孝心,便也赦免了她的私闯之罪,并派御医前往了铸剑庄。 几位御医之中只有一位曾经去过北域国的医者查出了颜大侠重病不起的原因。 可颜大侠却恳求御医,不要将真相告知昭阳,最好连城主也一字不提。 于是,那位御医并未将实情告知于她。只是告诉她说,那是颜大侠年轻时所受剑伤导致的,伤口虽早年愈合,但损失的元气却无法补回,纵然他一直注重修生养性,但二十多处剑伤已让他的心脏早已承受不了过重的压力。如不是他内力深厚,他恐怕早已不行了,如今再多的补药也是于事无补的,御医毫无办法。 待御医走后,昭阳已哭得泣不成声。她知道,颜大侠已经为她做了太多,可她却未能好好的尽尽孝心,这让她十分痛苦和难过。 在临走前,他紧紧的握住昭阳的手,让她不要伤心难过,告诉她,每个人都有注定的宿命,况且,他的年龄已经超过了青灵城老人的平均寿命,这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再说,死亡对他些许是一种解脱,他可以去寻找思念了几十年的爱人,此后,他会永生永世的和她在一起,只要,此后昭阳能够继续开心的生活,然后与自己的爱人白头偕老,那么,他也就再无遗憾了。 最后,她擦干了自己的眼泪,并承诺颜大侠,一定会好好活着。每一天都会很幸福,她不会让所有爱她的人失望的。 他笑了,那样的笑在布满皱纹的脸上显得是如此深刻,欣慰笑过之后,他终究还是放开了昭阳的手…… 第五章 蓝黛神星 朝阳落幕 颜大侠走后,铸剑庄就只剩下昭阳一人了,她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所以她并未因此沉沦,在处理好颜大侠的后事后,她开始将深深的感激和思念埋于心底,认认真真的铸造每一柄剑,实在忙的时候,她就请了几位铸剑师,与她一同铸剑,让铸剑庄能够发扬光大。 每当铸剑任务不多时,她也会回到粮铺和仙居岛,回忆那些与颜大侠一起快乐生活的日子。有时在路途上她也会帮助困苦百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所以人人都称赞她为正义化身,菩萨心肠。 只是,每到深夜,她就会感觉孤独,有时甚至会哭醒,直到与英奇两次相遇,她的那种孤独感才渐渐淡去。英奇的经历与昭阳出奇的相似,所以他俩相遇就如遇其知音,两人谈天说地,互诉心事,最终坠入爱河,并在英奇师傅的主持下举行婚礼,结为夫妇,从此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之前,教皇并不知道昭阳与英奇的感人故事。所以,当教皇知晓一切后,他准备退出,因为他认为爱一个人就是让她幸福,既然昭阳已经获得了自己的幸福,那么,教皇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为了不继续打扰他们,教皇在拿到英奇为他铸造的黑特剑后就离开了剑庄。离开时,他将所有的祝福都送给了那两个正义的年轻人,愿他们幸福一生幸福…… 此后,教皇只是在神界默默地关注着他们。然而,人有生老病死之苦,几十年平静的过去了,英奇和昭阳最终相继离世。 在昭阳离开的时候,教皇多么想再去见她一面,可神界却被妖魔侵扰,教皇只得受命应战。 待他消灭恶魔后,昭阳的躯体已经化成了灰,被葬于青灵墓。英奇和昭阳都是因衰老而自然死亡的,如之前,教皇破例让他们服下奇药,那么,他们虽可暂保一命,但那却破坏了世间轮回之秩序。为了天下的安宁,教皇终究没有那样做,那也成了教皇一直以来的遗憾和痛。 所以,之前亦歌说愿用自己的生命去唤醒雪樱时,教皇的内心开始不断翻涌,他告诉自己,不能让亦歌也留下那样的遗憾。雪樱城主为救亦歌而让自己陷入险境,而亦歌却为了她愿意牺牲生命,这样的爱难能可贵。他俩都应该好好的活下去,毕竟,雪樱和亦歌都还有未完成的使命。 此后,教皇才想到了可以救雪樱的方法,只是他怕萧幕他们知道后定会阻止他,所以他才利用神界特有的通天铃与欧士英伯爵取得了联系。 那个小小的方形铃铛藏在教皇的袖中,当时,教皇只须将通天铃上的通天扣打开,那么,欧士英伯爵就能知晓教皇说的话了。 当然,教皇说的什么,萧幕他们自然是没办法听见的。教皇趁他俩完全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将铃铛上的通天扣打开了。那对教皇其实非常简单,就像变戏法一样,即使在众目睽睽之下也能毫不经意的开启通天扣。 而当铃铛上的通天扣开启之后,铃铛中的帕斯曼精灵就会飞出铃铛。在神界,每位神官都拥有那样的铃铛,铃铛中也都藏匿着一个帕斯曼精灵。只要神官们将铃铛握于手心,帕斯曼精灵自会根据自己的了神力通晓自己主人的心思。它们会知道主人的思想以及话语。平日里,各位神官没有见面,但又有急事寻找对方商议时,他们就大可不必亲自去找对方了。 每位神官恪尽职守,根本很少有闲暇时间,所以,帕斯曼精灵就解决了他们的麻烦,精灵能感受到主人想对对方说的话,当它们的主人对它们下达命令之后,它们就会以光速般的惊人速度找到对方身上的另一个帕斯曼精灵,然后两个灵境互相通话,最后,另一个帕斯曼精灵就会飞到他主人的手心,将神官之前想对他说的话一一刻下。 由此一来,诸位神官就可通过帕斯曼精灵互相讨论,达成一致,而不必亲自花精力与时间面谈了。再者,帕斯曼精灵的飞行速度尤其惊人,一眨眼的功夫,它们就已将主人的话带给对方了。 所以,当时,帕斯曼精灵感应到教皇对它下的命令后,就立即找到了欧士英伯爵身上所携带的通天铃铛,并将教皇的话传达给同类,另一个帕斯曼精灵接收之后,立即飞出铃铛,告知了伯爵。 教皇的意思是让欧士英伯爵缠住萧幕和亦歌,如此一来,他好前去祈灵城救雪樱公主,不然待他们回城之后,教皇就再没机会相救了。 伯爵接到教皇的指令后,他知道,教皇是想用蓝黛神星去救雪樱公主。 蓝黛精灵是天神为教皇册封神界官名时赐予他的。整个神界,也只有教皇拥有那颗蓝黛神星。那是至高无上权利的象征,也是天神对教皇的莫大恩赐。教皇不仅誓死效忠于神界,还为天下百姓铲除妖魔恶徒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就如天神的得力助手,有了教皇的协助,天神治理天下才如虎添翼。所以,教皇得此殊荣也是理所当然的。 蓝黛神星乃是神界不可多得的神物,它是由千万蓝黛精灵幻化而成的。 当年,蓝黛精灵因被邪气侵扰而沉寂于了神界德纳斯神海。精灵们沉入海底后,经海水浸泡数千万年后,终于退却了那些附着在它们身体中的邪恶之气,可是,它们的身体却因长达数年的浸泡而逐渐消逝,形成了一颗颗的六边形神星。 那些神星散落于神海海域的每处角落。而海水中潜藏的巨大神力在每日黎明之时都会集聚而起,无形的神力就会将散落的神星逐渐汇聚到一起。所以,近千个黎明之后,散落的海底繁星就如美丽的精灵海豚一样沿着荧光闪闪的轨迹跃出了海面,繁星被神力牵引、磨合,终于形成了那颗蓝黛神星。 此后,天神就将蓝黛神星珍藏于神界天殿之中,在册封教皇神官之名时才将蓝黛神星赐予了教皇。 在那颗神星被移植进教皇的心脏后,教皇不仅拥有了高人一等的预知能力,还让他的心脏有了与天神相同的神力,超越六界,不受生死轮回之束缚。除非神星不复存在,不然教皇就会永生永世的守候在神界,而且,蓝黛神星还可让神灵与凡人起死回生,但那只能使用两次。 本来依照教皇的官品,虽然他贵为神界一品大官,享有不容小觑的权利与神力,而以他自身的神力级别也有着纯正的神灵血统,但是那种血统依级别而有所不同的,之前,教皇的生命并不是完全无限期的,九千万年之后,教皇的心脏自会衰竭,沉寂于神界的法易斯神塔之中。因为教皇始终是臣,而天神始终是君,君臣总有区别,不然,世间的秩序又从何而来呢? 神界诸神并不是寻常百姓理解的那样都是不死之身,长命几世的。除了天神与其亲人有着那一直传承的高级神灵血统之外,诸神皆没有。只要天神不受其致命之伤,他的心脏不会衰竭。可惜,无论是天神之父,天神还是丹菲尔公主,他们都为了守护神界而受到了恶魔的残害。 而诸位神官则因官品级别与家族级别的不同而拥有不同的神力,神力最终决定了他们的生死大限。既为神界中人,所以最低级的神官与族人也都拥有六百万年的寿命期限。那样的期限自然是平常百姓所不能理解的,所以他们姑且就认为神界族人都是一群不死人了。 其实,那样的概念是完全错误的。除了月族族人,丹菲尔公主以及开罗特尔和梦璃界族人,其余神灵等皆有生命期限。因为,丹菲尔公主乃天神之女,只要心脏不受损,她的生命之源就会一直延续下去。所以,即便公主失去了生命之源护体,她的魂魄与元气并未尽失,只是沉睡不起,其主要原因就是公主是没有生命期限的,她的灵魂与躯体永远不会消失,而她的父皇和母后却因生命之源被毁,所以沉寂于世间了。至于月族,开罗特尔与梦璃界,那都是超越六界的星球,本不受六界束缚,所以,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 但是,蓝黛神星却改变了教皇的宿命,有了它,教皇便没了九千万年的寿命期限。 第六章 正邪风云 正邪风云当然,天神也并非偏心或是故意袒护教皇,一切都是如明镜般的透彻——在天神将蓝黛神星赐予教皇时是征求了诸神的意见的,教皇的忠心与功绩日月可见,所以诸神之中没有一票是持反对意见的。 蓝黛神星是任何神界圣物都无法取代的,所以能够有幸得此殊荣的也只有教皇,因为,众千圣物之中,只有蓝黛神星才可改变神灵的宿命,而且仅存一颗。但是,教皇已经消耗了蓝黛神星三分之一的能量。天神曾对他说过,只要将蓝黛神星移出心脏,就可让六界之中的生灵起死回生。 可,神界终究不是十全十美的,如若教皇将蓝黛神星移出体内,让神星所具有的能量去唤醒他人。那么,使用两次之后,神星的神力就会被消耗殆尽。 如此一来,教皇便不会再是没有生命期限的神灵了,他的心脏会逐年衰竭,直至九千万年之后,他就将永世沉寂。这是最坏的结果,也是属于他真正的宿命,神星在使用一次后损失极小,不会对其具有的神力造成什么影响,但将仅有的两次机会都使用完毕,神星就会不堪重负,从而能量全无的。 天神也曾嘱咐过教皇,不要轻易使用蓝黛神星去救人,不然就辜负了他的一片好心。而且,蓝黛神星也只能救两个人,再说了,天神还是希望教皇永世都守候在神界的,因为纵然他不幸离去,有教皇率领诸神驻守神界,他内心的不安就可大大减低了,而丹菲尔公主有教皇的协助,也可多一智慧军师,不愁治理不好天下了。 在两千万年之前,教皇已经使用蓝黛神星救过一人了,那人就是梦华王朝剑雨城魏城主。魏城主大义凛然,爱戴各城百姓,深受大臣敬佩,为官清廉,一心为民,实属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不仅治城有方,还几度剿灭反派,其功绩累累。剑雨城也由此被称为梦华王朝第一城,在经济、军事、科技、农业,商业等方面都起着表率作用。 各城纷纷效仿其先进理念与技术,为着梦华王朝的繁荣昌盛而共同努力,连一向创造战功奇迹的云焕对魏城主也是敬佩之至。不可否认,他绝对算是梦华王朝十大传奇人物的前三名。 可是,在那八方割据年代,锋芒太露,必定招来杀生之祸。 苍冥城城主一直想要集合剑雨城那股强大力量击败幻月城。因为云焕曾经亲自击退过苍冥军,使苍冥城遭各城之耻笑。 故此,苍冥城城主对云焕是怀恨在心,他想尽一切办法的想要灭掉挡住他飞黄腾达的幻月城,他深知云焕和雪樱的实力,所以不敢鲁莽行事。 他想要灭幻月城就必定得找到同盟,可惜的是,他看中的同盟对象都是云焕的生死之交,那些主动投怀送抱,想要在苍冥城出人头地的又都是一些小兵小将,根本挡不住云焕的铁军。 于是,他瞅准了魏城主。但他知道魏城主一向是正义派的,不使点儿手段就让他对付幻月城,那比登天还难。不过,只要他攻克魏城主那座大山,他对付云焕可就胜券在握了。 所以,他不惜一切财力和人力,制造出了魏城主的爱妻在幻月城受辱的假案,以此挑起剑雨城与幻月城的战争。 他先买通魏夫人的婢女,让她说服魏夫人前去幻月城观赏难得一见的沙漠奇观,“千层飞浪”,待魏夫人前去幻月城后,他再用他的人假扮幻月城的人去对魏夫人下手。 这样一来,魏城主爱妻心切,必定找云焕讨要说法,毕竟夫人是在幻月城境内遭此劫难的,一旦双方谈不妥,战事必起,而他则可以轻轻松松的坐收渔翁之利。 可惜,正在他实施大计时,魏城主却骑着千里马找到了魏夫人。 他是在办理完案件后,快马加鞭赶去幻月城,想利用难得的空闲时间多陪陪妻子。 没想到,他在离腾古尔沙漠不远的林子中就碰上了几名恶徒在纠缠自己的妻子。 于是,魏城主立即下马,制服了几名恶徒,并交予云焕亲自审理。 幸好魏城主及时赶到,魏夫人才有惊无险。 最后,几名恶徒经不住云焕的严厉审问便说出了一切。 魏城主听后,觉得他们也是受人控制,便劝说云焕将他们关押三日就放了他们,不必用其重刑。至于苍冥城城主,实属小人,也不必与他再三计较,各城之间,方以和为贵。 云焕深知城主乃是侠义心肠,便应了他的请求。随后,一行人前往腾谷尔沙漠,非常愉悦的观看了“千层黄沙跃天地”的美丽奇观。 可苍冥城城主却更加怀恨在心,他认为是魏城主坏了他的好事,他势必要杀了他,然后再取代他的位置,让剑雨城归顺于苍冥城。 他真的是无恶不作,竟前去了不见阳光的鬼市找鬼毒人制出了烈蛇毒丹,他要用此丹毒死魏城主和云焕。 魏城主最终被他下了药,不省人事。 不过,天理是绝不允许正义之士就那样被残害致死的。 那日,教皇正好去到凡间,而且他碰巧就计划前去魏城主的府邸,拜访他的。 神界每年都会为治城有方的城主颁予一定的奖励,而那年,经神界议会所选出的梦华王朝最优城主正是魏城主。教皇那也是带着天神赐予魏城主的神物前去拜访他的。 不过,令教皇没想到的是,当他去到魏府的时候却得知魏城主身中奇毒,命悬一线的消息。 那时的魏城主已经奄奄一息,他的心脏被烈蛇丹侵蚀后,已经在以极快的速度腐烂。他的手和脚都只剩下一张枯黄的皮了,脸也宛如骷髅,非常之恐怖。 那样噬心般的痛显然让他生不如死,他想要嘶喊,可已没了丝毫力气,他的手一直指着他放在床前的宝剑,他是想让自己的亲人一剑刺死他,以了结他的苦痛。 这令他的妻子和儿女非常为难,他们说什么也不肯刺死城主,只是面无人色的跪在床前,紧紧握住城主的手,希望将所有力量都传导给他。 教皇在家丁的带领下,匆忙去到了城主的房间。房门被他推开的一刹那,城主的呼吸已经停止,整个人瘦如骨架般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房间里的亲人已经泣不成声,那哀嚎震怒天地,突然之间,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似乎万物都在为城主鸣冤。 教皇为了一探究竟,便利用法杖查出了城主所中之毒,那犹如蚯蚓般大小的烈蛇在经过炼制后,会产生巨大的毒素,侵蚀人的内脏,没有解药可以溶解那种毒性。 魏城主无意间服下毒丹后,那颗药丸好似团团烈火,烧灼着他的心脏,使其碎裂、腐烂,毒性之强,堪称天下毒药之最。此药的腐蚀性极大,根本无法用内力将其逼出,所以才导致魏城主在如此短的时间就一名呜呼了。 但是,教皇却发现属于魏城主的那颗星辰并未随即陨落,那颗浩瀚天际中的亮星只是倏忽黯淡,并且旋转于众星之中,没有沉寂,那在神界星宿语中的意思就是:星辰的主人,还未到生命结束、轮回转世的时候,想要让星辰再次发光发亮也尚存一线希望。 一看那星辰奇景,教皇便知,魏城主之死实属天下大悲,千万子民听闻城主噩耗后,纷纷前往神庙,希望赋有智慧的神灵能够让他们的城主起死回生,就算要他们折寿也在所不惜,一时之间,全城为城主诚挚祈福。 教皇被那些善良的百姓感动了人,再者,如果他不救魏城主的话,剑雨城就会陷入动荡之中。因为依照剑雨城律令,城主之位的继承应是世袭制,由城主长子继承其位。 可那时,魏城主的长子年仅八岁,不过是一个年幼的孩子,就算有大臣的辅佐和魏夫人的悉心教导,想要让一个孩子治理江河流域之广、百姓之多的剑雨城,那也是不太现实的。 毕竟,当年魏城主继位之时至少也成年了,有一定的处事能力与思考能力,而要将偌大的一座城池交给一个年幼的孩子,确实很不妥当。而且,一位如此仁义的城主就那样被残害致死,天理不容! 最终,教皇准备启用蓝黛神星去救魏城主,他必须亲自将天神赐予的礼物交给他。 同时,教皇也派人快马前去幻月城,提醒云焕,不要误食莲枣羹。 之前,苍冥城城主就是将烈蛇毒丹放于莲枣羹中的,因为此丹遇热融化之后会带有微微的红色,而莲枣羹本就是红色的,所以放于其中才不会被轻易发现。 教皇赐予了剑雨城大将军一匹神骏飞马,如此一来,将军眨眼之间就可去到幻月城,而且将军握有通行令牌,想要见云焕轻而易举。 最后,将军不负重托,及时将烈蛇毒丹之事告知了云焕。那时,苍冥城城主正在前去幻月城的路上,他还沾沾自喜,以为云焕也必死无疑,天下霸权尽在他手。 可惜,他那逊色的劣质马当然比不上教皇神骏飞马的光速,他注定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的。 云焕得知实情后,立即布阵,恭候苍冥城城主的大驾。很显然,机关算尽的他那是自投罗网。 毋庸置疑,他被幻月军层层包围,云焕仅出了两招就将他和他的手下制服了。曾经,魏城主放他一马,可云焕一向就事论事,奖惩分明,抓到恶人之后,云焕是不会再给他任何机会重见天日的,因为那样做就相当于害了天下百姓于众多的正义之士。 此后,云焕将他五花大绑,带回苍冥城,按照苍冥城律令,他将被所有大臣审判,当众斩首,而他的位置也将由全民大选中的胜者继承。 原来,苍冥城百姓一直受着他的压榨,有苦不敢言,各位臣子也是惧怕他的报复,所以就纵容着他的恶行。这次能有云焕替他们伸张正义、铲除恶人,百姓们是欣喜万分,全城百姓游街以示庆祝,从此之后,苍冥城中的邪恶之气将消失殆尽。 而教皇也承诺剑雨城全城百姓,定会让他们敬爱的魏城主完好无损的醒来的。 他最后果然将蓝黛神星移出了心脏,然后让神星进入魏城主的大脑,重新赋予他能量与生命因子,使得逝去的生命能量能在天地灵气的召唤中起死回生。 蓝黛神星也确实具有让生命因子重回躯体的神力,魏城主最终苏醒,烈蛇毒丹的毒也就此消失,城主起死回生,万名皆喜极而泣,城主极其家人更是跪拜言谢。 当然,教皇只是对他们说,那是天神的旨意,不必言谢,只要剑雨城能够一如既往的屹立于梦华王朝的大地上,繁荣昌盛,那么,天神也就安心了。作为神灵,他们有责任守护每一颗不该陨落的星辰。 此后,魏城主果然信守自己对教皇的承诺,与云焕齐心协力,使得梦华王朝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盛世之景,那令教皇无比的欣慰。 第七章 神星寂 而这一次,教皇仍然准备使用蓝黛神星去救雪樱,整个神界,能让雪樱在短时间内醒来的也只有蓝黛神星。其余神物虽然也有一定的功效,但那须要等待非常长的时日,毕竟任何一种圣物都须要经过一定时间的磨合才能让神力进入雪樱的身体,使其吸收到足够的能量。 可亦歌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等待,他们离时空隧道开启不过数日,教皇并不想亦歌因此失去回家的唯一机会,也不想他就此带着最大的遗憾和痛苦离开梦华王朝,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蓝黛神星。 之前,教皇并未想到时间会如此紧迫,他本以为可以集合其他圣物的力量去救雪樱,他其实早已趁萧幕和亦歌前去梦璃界的时候,就将德兰霍圣水与珍藏于沃普纳斯神盒中的生命之果让雪樱服下了,可无论是圣水与神果都是须要数月才能与雪樱躯体完美融合的。 没想到,云焕他们已快找到香格里拉圣山中的神奇洞穴,这就让原本宽裕的时间变得非常紧促。教皇必须保证让雪樱城主既能醒来,而萧幕和亦歌也能顺利离开,利用蓝黛神星的最后一次机会是教皇想到的唯一可行方法。 他很清楚,一旦再次使用蓝黛神星,他离沉寂之日也不远了,他的寿命期限再也不是无限期的了,依照那样计算,他的寿命仅剩下一千万年。 常人确实很难想象,教皇已经活了八千万年,算是神界当之无愧的三朝元老了。自天神之父统治神界之时,教皇就已经在世了,只是天神之父在位时日较短,不过就匆匆两千万年,之后,天神就接替他父亲,一统六界。 天神之父非常的独断,很难听进神官们的建议,所以,他很是孤立,独揽大权。即使教皇为他鞠躬尽瘁,对他也是忠心耿耿,但他仍然没有为教皇册封神官之名。 直到天神继位之后,教皇才被封赐神官之名。神界“教皇”可并非等同于凡间的教皇,在神界,“教皇”就相当于是一个王朝的丞相,权位之高,所管辖的事务也繁多。天神忙碌之时,诸多事务都得由教皇处理,故此,教皇这职位在神界乃是重中之重。 一千万年对于神界来说也算是相当短暂的,但教皇并未因此悲伤,能让雪樱城主醒来,让亦歌不留遗憾,那么,他做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况且,月精灵也曾告诉他,雪樱城主的所属星辰也并未陨落,那颗星辰反而有着极强的生存欲望。那正好说明,雪樱城主就是教皇所要救的最后一位有缘之人。 之前,无数正义的将领与战士都曾战死沙场,可他们的星辰毕竟陨落了,星辰陨落之后连蓝黛神星也会失去其效力的。 数年来,梦华王朝之中,也只有魏城主的星辰在生命结束时也未曾陨落。而雪樱城主她也还未到永世沉寂之时,并且从她所属的星辰中就可看出,她的生命力非常强,教皇实在没有不救她的理由。现如今,梦华王朝归于真正的和平之中,此后再无正义之士被残害了,一切的生命都会随着各自的轨迹诞生,成长,衰老,最终死亡,轮回转世。 教皇坚信,如若天神在世,也定会支持他那样做的。神界一片安宁,龙鳞神与妖魔两界不复存在,天下太平,他救了雪樱城主之后就可以放下一切担子享享福了。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游山玩水,看尽梦华王朝壮丽雄伟的山河。 此前,他连奢求实现愿望的机会都没有,如今,他离愿望咫尺之遥,这令他兴奋不已。他可以将神界安安心心的交给丹菲尔公主和卡洛斯王子,以丹菲尔公主的实力,治理天下那是得心应手的。他完成了自己的终极使命,他终于可以毫无顾忌的去云游四海了。纵使他的生命只剩下一千万年,但对他来说已足够享尽幸福和快乐了。 欧士英伯爵也清楚那一切,所以他并没有阻止教皇,教皇既然做出了那样的选择,就必定有他的理由,而那个理由是伯爵无法反抗的。或许,一切就如天神所说的,神界不是超越一切的,它不可能总是完美无缺的去完成使命。故此,伯爵才踏空而行,以喝酒致谢的理由留住了萧幕和亦歌。 在那同时,教皇也到了祈灵城,进了雪樱的寝宫。为了保密,教皇撒下樱棘粉,让所有的祈灵城百姓都昏昏沉睡,就连守护雪樱的婢女也倒地而睡。药粉在黎明之后自会失去效力,而全城百姓也会届时从梦中醒来。 布置好一切后,教皇走到雪樱的床边,再次将发着白光的蓝黛神星移出了心脏,那颗神星在教皇的法杖驱使下,不断旋转,它的光亮也越来越耀眼,原本的六边形也开始逐渐变换为五边形,四边形,最终形成了一个立体的三角形。法杖神力越加强,神星就变得越小,眨眼间就变为了一个微型颗粒,尔后,忽地从雪樱的太阳穴蹿进了她的大脑。 神星在进入雪樱的大脑后,会将神力一层层的传导至她的心脏,让她沉寂的生命之源能够重获新生,从而苏醒。 此刻,雪樱的四周被一层淡淡的光环所包围。那就是蓝黛神星由内而外绽放出的能量之光。倏忽之间,雪樱原本干裂的嘴唇已开始变得红润。苍白的脸色的手指在厚实的被褥里微微颤动,体温随即复原,呼吸与脉搏都归于正常。 由此看来,蓝黛神星的神力确实无与伦比,雪樱被禁锢的经脉已经开始苏醒。那颗神星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后,又忽地飞出了雪樱的身体。 此时,不再具有神力的它像一个柔弱的孩子躺在了教皇温暖的手心,它打光的身形逐渐暗淡,最终化为尘埃,沉寂于了神界翻腾的海水之中。 而教皇则趁雪樱还未发现他时便御剑离开,回到了神界。教皇始终不想让萧幕知道真相,只要他们幸福,他也就在无所求了。 第八章 生命圣光 那一晚,萧幕和亦歌喝得醉醺醺的,被侍卫抬回了神殿休息。 待他们睡下后,欧士英伯爵立即前去利亚神塔找到了教皇。 伯爵踏空而行,轻盈落于塔顶,高塔之下的天地是如此的迷幻与绚丽。神殿屹立于圣山环抱之中,轮廓是那样的清晰有致。星辰点缀天幕,一切俗世喧嚣都归于平静,从此之后,这座华丽帝都将迎来它真正的盛世,不再有任何的阴谋与背叛,杀戮与血腥。 伯爵看着一旁憔悴的教皇,低语道,“雪樱城主,她醒了吧?” “嗯,蓝黛神星确实不愧为是神界圣物之珍宝。雪樱她已苏醒。明日,幻月城臣民应该会有非常盛大的庆祝晚宴吧,一定会很热闹的。对了,萧城主和亦将军呢?他俩的酒量应该没我想的那么差吧?哈哈。” “其实,他们就是玩性不减的两大孩子,一说喝酒,那兴奋劲儿一度高涨,早已喝得酩酊大醉。教皇请放心,我们的计划,他们是绝对不会知道。倒是您,一千万年之后……” 教皇凝望着那布满星辰的天幕,毅然道,“我想,如是伯爵你拥有这颗蓝黛神星,你也会这样选择的。作为天神的臣子,我们有这样的责任和使命。一千万年,足够让我完成自己的心愿了。伯爵大可不必为我非常,如今的我很坦然,也很快乐,我终于理解了凡人们常常所说的幸福。幸福的滋味原来如此,对我来说,幸福就是让他人幸福!” “是啊,知我者莫若教皇也。教皇那句“幸福就是让他人幸福”,真是至理名言,概括起来就是“博爱”二字吧,所谓博爱亦爱己,爱家,爱民,爱天下!我要达到您那种境界还须要更多的历练呢。不过,我觉得丹菲尔公主知道后,定会伤心的,教皇待她如亲生女儿,公主会舍不得离开你的。” “那就像小木常说的,天下无不!再说,轮回转世之后,我会重回神界的,所以,诸神皆不必为我感到悲伤。黎明将至,回殿歇着吧,明日还得为他们二位送行呢。” “我再赏赏这美景,平日总是太忙,或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以至于忘了路途的风景呢。这些日子也确实发生了很多事儿,我得好好理理思绪了。如今天下太平,却感觉莫名的孤寂,这可能是作为神灵所必须承受的吧。” “伯爵,属于你的人生还精彩着呢,不可过于悲观,像萧幕和亦歌那样,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明白,多谢教皇提点。” 清晨,在众神的仪式之后,太阳神已将神殿中的太阳因子撒在了布拉姆圣火之中。无数的红色因子跳动于梦幻的火焰之中,太阳因子不断凝聚,最终一轮艳阳从火焰中升腾而起,经太阳神的法力驱使,太阳终于从东方升起,照耀天地。阳光倾泻而下,透过巍峨的山峰与街巷,为忙碌中的百姓带去了丝丝暖意。 亦歌一早就将沉睡中的萧幕叫醒了,他可是归心似箭的,这令萧幕好些无奈。 当他们走出寝可就在萧幕他们准备离开之际,神官一脸狂喜的跑去告诉他们,卡洛斯王子已练成了回生术,明月之神也已重回神界。 那一刻,诸神皆喜极而泣! 美丽惊艳的明月之神踏空穿过无数的圣殿,最终到达了丹菲尔公主的寝宫,众神也匆忙向圣殿赶去,想要亲眼见证奇迹发生的时刻。 萧幕一脸傻笑,显然是被接踵而至的喜事给宠坏了,好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他还转身理直气壮的对亦歌说着,“谁说我的第六感不准啊?我就知道今天是个大吉日,绝对有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我想,等我以后老了,卸甲归田的时候,我就改行当算命先生,哈哈哈。亦歌啊,既然如此,我们就等公主醒来后再走吧,我们毕竟欠她一声谢谢。我的本意是先陪你回去看看雪樱的情况,再返回神界,等公主苏醒的,反正时空隧道之门也不是这两天就开启的,云焕他们还在寻找那神奇的洞穴呢。现在,公主即将醒来,那么,我们就拖延两日,然后再回祈灵城吧,你说呢?” 亦歌心神不定的应道,“要不你留下,我先回去看看。这两天我的心总是跳得厉害,真怕再出什么事儿呢。” “随你吧,我就知道你一向是弃兄弟,顾恋人的将军!” “喂,你说这话就太冤枉我了吧,我一直很重友情的,这一次算是例外,你应该理解我的。” “嗯,理解理解!” 随后,亦歌就御剑而行,离开了神界。萧幕则去往了圣殿,与诸神一同等待公主醒来。 明月之神穿着华丽的服饰,那白色仙鹤裙显得她是如此的纯洁和超凡脱俗。她的身材非常高挑,当萧幕瞧见她的时候都着实被震撼了。 她的发丝是奇特的银蓝色,柔顺丝滑,宛如丝带般的垂落至脚踝,她的眉心之中还映有明月的简易图形,那应该就是作为明月之神的特有象征。 她那仿佛婴儿般嫩白的脸很是精致,就跟从梦幻中走出来的一模一样,她微微笑着,一颦一笑之间带着很自然的亲和力。 只见她走到卡洛斯王子的身旁,轻言道,“卡洛斯王子,练就回生术很辛苦吧,你真是我们的大英雄,能为了公主攻克所有难题。我沉寂了太久,可我熟悉这里的一切,当我知道,我即将被万物灵气召回拯救公主之时,我无比的高兴,能够再次将生命赐予公主,是我莫大的荣幸呢。” 这时,卡洛斯王子也走上前,微微鞠躬,“女神言重了,只要公主能够醒来,我所受的这两点儿苦又算什么呢?而我真的非常感谢女神,因为一直以来,都是您给了我希望与无形的力量。纵使练就御神术非常之困难,但我只要想到能够召回您,从而拯救公主,我就感觉我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和勇气。 “公主曾经最崇拜的人就是您了,她总说,明月神是她最敬佩和喜爱的神灵。那时,她也会傻傻的幻想和女神您一起聊天说地呢,因为她认为,您是最赋有智慧的,那么,她的任何疑惑,您都会帮她解答的,要是她知道,最后是您救了她,她一定会感到快乐荣幸的。” 说着,诸位神官纷纷将右手轻轻放于胸前,微微鞠躬,向明月神表示谢意。 女神微笑着一抬手,“诸神快快起身,不必行此大礼。这里是我永生永世的家园,我只是在为自己的亲人尽一份绵薄之力。亲人之间是不必言谢的,我们是神灵,可始终也与凡人一样,有着须尽的责任和使命。” 话音落后,她便走到丹菲尔公主的床前,她的手指间忽地有无数的引线被牵引而起,那些透明的引线都具有无比强大的神力,引线不断交织而起,逐渐凝聚,形成了一个五角形,然后盘旋于丹菲尔公主的被褥之上。 无数的彩光从丝丝引线中幽幽蹿出,一时之间,公主就被笼罩在了那梦幻至极的彩光里,虽然她面无神色,但瞧上去,她还是如此的楚楚动人,令人怜惜。 此刻,明月之神集聚起万物之中的生命能量,花草、鱼鸟、山川,河流,纷纷在明月之神的召唤下,将自己的生命能量释放而出。于是,雨、雪开始纷飞飘落,江、海开始千丈翻腾,狂沙飞扬,冰川融化,那就是生命能量的传导。 最终,每一种不同的能量都会凝聚而起,幻化为一缕缕的生命圣光,顷刻之间,梦华王朝的大地上被千万生命圣光所笼罩。 那些淡淡的圣光穿透天地,飞跃天际,划过那轮飘转的艳阳,而后,犹如轻风般的掠入了丹菲尔公主的寝宫。届时,每一束生命圣光都直直的飞入了五角形的中心,那一幕令众神大为震撼。 整个神界,毕竟唯有明月之神才有召唤生命能量的神力,她是生命的缔造者,故此拥有独一无二的罕见神力,而那种神力不仅可以创造生命,更可以召唤生命和拯救生命。 宫的时候,诸神都已到了圣殿,为他们送行。月精灵也从月族到了神界,教皇在之前已解除了他们的寿命之限,所以,月族定会万世长存。 第九章 阿萨神星 待所有的生命圣光都蹿入五角形,与其融为一体之后,女神随即将明月神杖幻化而出,通体透明的神杖中有无数跳动的阿萨神星,那些月牙形的神星并不会发光发亮,但它却能够塑造生命,只要它们被明月之神召唤,然后与生命能量融合,那么,生命即将重生。 只见女神用神力将神杖悬浮于半空,然后她的手指不断地在神杖上写着什么。从神杖的底端到顶端都被女神画满了奇奇怪怪的形状。 而那些隐隐显现的图案就是开启神杖的密码,没有那些图案,神杖永远不会发挥其惊天神力。 当那些图案串连起来之后,其实在讲述一段久远的历史。那段历史关于阿萨家族。 在明月之神还未诞生之即,没有所谓的天地与六界,更没有生命的存在。阿萨家族是生存于六界之外的空间之中,那里非常的遥远,或许,它根本就不属于浩瀚的星际,没有空气、阳光和水,但那里却是世间生命的起源之地。 那颗星球上的生物没有具体形态,甚至没有传承的语言与文字,可毋庸置疑,那些简单生物却创造了世间最初的生命。 阿萨神诞生于一颗神星之中,他的出世就是世间生命的起源。 据记载,那颗让阿萨神诞生的神星正好名为“阿萨之星”。它源于临近地平线的世界,尔后,被一股强力所牵引,飘浮了几千亿年,最终停留在了阿萨神的诞生之地。 之后,阿萨神星感应到了寻觅几千亿年的神奇力量,最终,它开始分裂,阿萨神由此诞生。又经千年轮回,更多的生命诞生于数不胜数的阿萨神星之中,阿萨神由此拥有了诸多的族人。 不过,他们不懂如何延续生命,千年之后,最终沉寂。阿萨族人的生命逝去后,他们的身体又会变为阿萨神星,就仿佛是回归于最初的原点。 无数的阿萨神星再次开始四处飘浮,最终到了神界,那些神星是与明月神一同到达神界的。 当明月神诞生之际,它们就遗落到了女神的手心,就像是它们找到了新的归宿。虽然神界所具有的能量不能让它们再次分裂,从而获得新生,但它们与生俱来的灵气,却可以为天地塑造出其他的新生命。 明月之神诞生后,她就将阿萨神星收集在了明月神杖之中,每当阿萨神星在女神的召唤下飞出神杖后,它们就会凝聚而起,与天地间汇聚的生命能量相互融合,届时,新的生命因子就会应运而生。再经明月之神的塑造,让无形的生命因子拥有生命的不同形态,于是,各位神灵与族人就诞生在了世间。 明月之神害怕神杖一旦落入恶魔手中,恶魔就可召唤出神星,随意的造出无数邪恶的生命。 因为召唤神星并不须要特别的神语,甚至说任何神灵都有召唤它的资格,只要诚心即可。故此,她才特别对明月神杖设下了封印,而能破除封印的唯有刻下那些关于阿萨族历史的图案。 阿萨之图异常繁复又不易懂,而且,除了明月神有深入了解过阿萨历史外,诸多神灵并不知其阿萨神星与阿萨神之间的故事。他们只认为,明月之神才是世间第一位创造生命的神灵。 所以,就算此杖落入贼人之手,明月之神也不再惧怕。邪灵会因此加以利用,创造出数不胜数的邪恶生命了。 此刻,明月之神已经将所有繁复的阿萨之图刻画在了神杖之中。 尔后,女神紧闭双眼,双手交叉于胸前,手心中还握着那垂落于胸前的明月神坠。神坠不断绽放出晶莹的蓝光,从女神的指间透出,最后沿着蜿蜒的轨道,飞旋于迷幻的天地之间,当交织的蓝光飞出寝宫的那一刹那,那些绚丽的光忽地变为了一个明月天使。 明月天使的身躯非常瘦小,似乎能被人握于手心之中,她们拥有蓝白相间的翅膀。此时,她们已振动翅膀,消失在了众神的实现中。她们会带着明月之神的诚挚祈祷,将一切的快乐与幸福带去世间的每处角落。 而阿萨神星顿时也在那样充满爱意的召唤中逐渐从明月神杖的顶端飞了出来,瞬间蹿入五角形的中心。倏忽之间,阿萨神星与由天地生命能量幻化而成的生命圣光相遇后,完美融合,不久之后,那些弥足珍贵的新生命因子就会从中诞生。 果然不出众神所料,无数的新生命因子已经开始升腾,它们跳动着,像是煮沸的水一般闹腾。最终,明月之神右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所有的生命因子都排列在弧线边沿,那道弧线在女神强大的神力中不断紧缩,使其生命因子能全部聚集。 最后,那些因子组合成了另一个五角星,忽地映入了丹菲尔公主的心脏。女神十指相互弹动、缠绕,眨眼之间,五角星的神力全部爆发,新的生命因子再次将生命赐予了公主,天涯海中的神树瞬间开花结果,那意味着生命的重生。 待公主开始恢复意识后,明月之神一挥神杖,所有的生命圣光已重回天地。而牵引而起的引线也忽地消失不见。只是,神杖中的阿萨神星已不复存在,它们化作的生命因子会永世跟随公主,让她的生命之源不再枯竭。 此时,公主已经苏醒,她那明澈的眼眸终于睁开。那一刻,她的双手已在厚实的被褥里剧烈颤动,当她看见卡洛斯王子神采奕奕的守护在她床前时,她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滴滴炙热的眼泪划过她消瘦的脸庞,留下道道泪痕。 她以为自己陷在了美丽又可怕的梦里,那个梦非常迷人,有她深爱的卡洛斯王子,关爱的众神以及敬爱的明月之神。可是,她实在害怕那只是一触即碎的梦境,当梦醒来,她仍是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那张柔软的大床上。 于是,她撑着沉睡已久而变得异常消瘦的身子,掀开被褥,吃力的坐了起来,她想要知道,她所看见的一切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此时,卡洛斯王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紧紧将丹菲尔公主搂在自己的怀里。 他哽咽道,“公主,我回来了,真的回来了,我战胜了赫丹梦血水的控制。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我让你伤心,让你难过,让你苦苦的守候,我真是有愧于你。那时,我最希望的就是听见你的箫声和看见屏风里你依稀的身影,因为,你就是我战胜一切的力量。可惜,我竟如此没用,被该死的的欲望所左右。我丧心病狂,以此伤害了每一个爱我的人,更伤害了你。我曾说过,是你让我变得如此不堪的,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我会说出如此没有良心的话,那时,你肯定很痛心吧。 “不过,就如萧城主所说的,爱是战胜自己的源泉。因为爱,更为因我们对爱的承诺。死哦一我战胜了自己,而你也得到了明月之神的恩惠,重获新生,所以,我不会失约,我会将那枚独一无二的戒指为你戴上,从此之后,我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你,至死不渝,相濡以沫。我们经理了风雨的吹打,却屹立不倒,所以如今苦尽甘来。” 此时的公主就宛如孩子般的依偎在他的怀里,在听到那真切的话语和感受到那熟悉的体温后,公主终于确信,自己并未陷在亦真亦假的梦里,她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她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已向她敞开大门,她所企盼的美梦终于此刻完美成真。 他为她抹去了滑落的泪,而她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一幕着实让人羡慕。 一向理性的萧幕都泪光闪闪,一个劲儿的鼓掌,“感动,真是太感动啦。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个世界很美妙,哈哈。公主,王子,我忠心的祝福你们。你们的爱历经千山万水,所以定要好好珍惜才是。 “谢谢你们,第一是感谢公主的救命之恩,我和亦歌此后定会以实际行动来报答你们,我们会竭尽全力,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第二是感谢你们让我看到了那最为淳朴的真爱,这令萧幕倍感荣欣。其实,在现代,特别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相爱何其艰难。家世背景、经济实力,学历高低,诸多因素将爱团团包围,致使真爱难寻。不过,幸好我有筱彤,她是位奇女子,超凡脱俗,不能将她与众多现实的女生相比较。所以,为了她,我必须全力以赴,努力奋斗! “但是,现实之中,像我和筱彤那样纯朴相爱的毕竟太少。我剧组的演员,包括摄制人员,他们的感情之路何其丰富,分分合合,唉,实属悲剧。当爱情遭遇现实,本就是争锋相对,令人心灰意冷啦。如今的新生代九零后,零零后,更是游戏感情,何其悲惨,悲惨。” 公主很久没听萧幕那样唠叨了,听后不由的笑了,“萧城主,多如不见,你还是没变。作为天神之女,我不救你们,谁救你们呢,彼此之间,不必太多言谢。还有,世间万物皆无完美,所以也不必太苛求你所生活的时代要达到你想象的那样,不然,人生会失去诸多乐趣,不是吗?” 萧幕双手抱拳,“公主说的真是至理名言,萧幕定会牢记于心!” 此刻,明月之神也走上前,紧紧握住丹菲尔公主的双手,“公主,我也祝福你和卡洛斯王子。我好希望,在沉寂之前能够看到你们的婚礼喔。不然,我会带着遗憾离开这里的。亲爱的公主,你能实现我这唯一的心愿吗?” 公主微微鞠躬,“明月之神,是您救了丹菲尔,丹菲尔又岂能连您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呢?只是丹菲尔也希望,您能永远留在神界,您的智慧堪比我父皇,而您的美貌也堪比我母后,如果您能留在这儿,丹菲尔就能感受到渴望已久的亲情了。女神,神界拥有诸多圣物,难道,它们也不可能让您留下吗?” 明月之神坦然的笑了笑,“能够得到公主的厚爱,我真是很开心,公主不必忧伤,诸神都很爱你,他们也都是你的亲人。而卡洛斯王子即将成为你的丈夫,他向你承诺过,他会永生永世,至死不渝的爱着你,这样,即使我不在你身边,你也不会感到孤独了。我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将最初的生命赐予了大地,也将新生命赐予了公主,那么我的宿命就是沉寂于世间。或许,经数年轮回转世,我的心我又会重回神界,所以此次的分离是为下次的相聚,明白吗?再者,无论如何,我的心永远留在神界,与你们相随。” “女神所说的,丹菲尔都明白。请您放心,我会好好爱自己,爱丈夫,爱诸神,爱天下臣民的。我不会让父皇,母后和您失望。当然,我会一直等待,等待你们重回神界的那一日。我和卡洛斯王子待会儿就举行婚礼,不能辜负您对我们的祝福!” 第十章 完美策划 待公主的话音落下后,教皇立即说到,“公主,什么都还没准备呢,要不我和众神现在就去为你们准备?” 然后,丹菲尔公主却毅然道,“教皇,不劳各位神灵费心了,一切从简就好,只要真心相爱,又何必在乎穿金戴银,美酒佳肴呢?” 萧幕思考片刻后,立即笑道,“公主,你可是天神之女,婚礼也不可过于简单随意,不然会对不住天神的。你就放心好了,一切交给我。别忘了,我的工作可是导演,给我两个时辰,不会耽误多少时间,肯定能让明月神观看完整场婚礼的。” 萧幕如此主动,又如此诚心,公主和王子不好再三拒绝,便也异口同声的应道,“既然如此,那就有劳萧城主了。” 随后,萧幕就率领众神忙活开了,婚礼定于德维纳斯圣殿举行,那里是当年天神与天后举行婚礼的地方,一直以来,丹菲尔公众与的愿望就是能在德维纳斯圣殿与卡洛斯王子一起,许下爱的承诺。 为了完成公主美好的心愿,众神皆去往了圣殿打扫。而且,萧幕为了营造浪漫的气氛,还特意花了点儿心思呢。 雪神她一直很希望卡洛斯王子能与丹菲尔公主成亲,纵使她对王子倾慕已久,可只要他们幸福,雪神便别无他求。 于是,雪神在萧幕的邀请下,利用纷飞而下的雪筑造了一座雪桥,此座雪桥悬于半空,蜿蜒曲折,而雪桥的尽头就是德维纳斯圣殿。 而且,雪桥被分为了几段,每一段都有公主与王子相爱的深刻回忆,那些他们相爱的点滴被幻精灵化作了爱的繁星,当他们携手走过雪桥,那些爱之星就会从厚实的雪中飞跃而起,悬挂天际,尔后,星辰中就会出现令他们刻骨铭心的片段,从相识,相知到相爱,走过雪桥,到达圣殿,那意味着他们的爱来之不易,坚定不移。 之后,当他们到达德维纳斯圣殿后,首先要走过由风神用神杖幻化的风之阶梯,踏过那如风般轻盈的九万阶梯后,他们就可到达位于圣殿左侧的罗迦通神塔。神塔塔顶屹立着一座旷世罕见的教堂。 他们须前往教堂许下对彼此爱的诺言,当教堂中的神灵听到至真的诺言之后,就会让他们的一根发丝自然落地,从那一刻起,两根发丝会神奇般的相互缠绕,而后坠入神塔下滚滚翻腾的神海之中。 当发丝入海,经海水浸染,又会逐渐幻化为一个普诺斯精灵,那独一无二的精灵会自由的遨游于神海,永生永世守护着公主和王子,而它就是他们爱的见证者,只有当爱不存在的时候,普诺斯精灵才会消逝,化作繁星,点缀于天际。 在神界,唯有对彼此真心实意者才能拥有弥足珍贵的普诺斯精灵,并且成为真爱的永恒见证者与守护者。 在许下承诺之后,他们便会驾着神骏飞马回到德维纳斯圣殿,婚礼仪式也会在教皇和萧幕精心布置的空中花园中举行。这一设想也是萧幕天马行空的策划,空中花园在诸神合力之下被建于圣殿的中央,花园全是由洁白的云朵凝聚而成的,呈圆形,而且,天普娜花神还在花园四周撒下了无数圣花种子,一时之间,百花齐放,缤纷炫丽。 届时,卡洛斯王子会搀扶着丹菲尔公主,踏空而行,在明月天使的陪伴下去到空中花园,同时在神圣的维尔斯爱神面前接受致词,并为其戴上婚戒。而众神也可坐在花园里的爱之秋千里共同见证那令人感动的瞬间。 其中,精灵们会幻化出无数的爱之星与天使,陪伴在他们左右,而盛大的乐队也会为公主和王子奏响那爱意浓浓的曲子。此番场景充满浪漫气息与奇幻色彩,萧幕不愧为是世界知名导演,想象力超群。 最后,王子、公主和众神皆可回到圣殿大厅,共享美食。那一道佳肴,萧幕都为它们取了非常好听的名字,很是特别。再者,诸神纷纷竭尽所能,不论是场景布置,还是佳肴烹制,他们都在萧幕的指挥下按时完成,可谓创造了婚礼前的一大奇迹。 此时,四位天使已为丹菲尔公主沐浴更衣,近十位侍女簇拥着她,将天后那价值连城的嫁衣为她换上。那神界最为珍贵和华丽的嫁衣其实不像众人想象的那样,会有多么绚丽,此嫁衣的裁制技巧与所绣图案都出奇的简朴。 整套嫁衣就是由一条绣有神像的长裙和一个坎肩组成,长裙的裙摆长达百米,犹如轻纱飘拂,不得不令人浮想联翩。 当然,莎奈尔月光嫁衣的独特之处不限于它的裙摆。如论裙摆,莎奈尔月光嫁衣那可逊色了,风神伊莉普斯当年出嫁的嫁衣裙摆可足足有六百多米,堪称神界嫁衣史上的一大奇迹。 而天后所穿的莎奈尔嫁衣的独一无二就在于那嫁衣是由月光织成的。 当年,天神迎娶天后,他们的婚礼自然相当盛大,诸神也绞尽脑汁的献上精心准备的厚礼。那时,月精灵和她的月族还未被禁锢,所以,月精灵就突发奇想,她要利用月光为天后织成一件世间罕有的月光嫁衣。 天神和天后平日对月族那时呵护备至,这让月精灵一直心有所愧,由此,她才想出了如此妙计,将那完美的月光嫁衣送给天后,愿她与天神相爱永世,至死不渝。 于是,月精灵就唤出神力,利用神杖将最为明亮和皎洁的月亮之光收集在了千岛神盒之中。月光在千岛神盒中会被盒子的神力所牵引,从而相互凝聚,由此减少密度空隙。这样一来,最后织出的嫁衣就会非常合身。 待月光凝集之后,月精灵再唤出天珠神针,她先利用自己手中所牵引的引线将月光切断,一束束的月光逐渐分离开来,形成了千万月光丝线,而每一条月光丝线的宽度与长度都完全相同。 为了达到最后精致和完美的效果,月精灵日夜苦练切割技神术,经历了上千次的失败后,她终于将密度相等的月光切割为了长度和宽度也相等的月光丝线。这对她来说实属不易,可她毕竟超越了自己的极限,完美无缺的做到了。 最后,月精灵就用天珠神针将月光丝线按照事先画好的嫁衣图样织成了那件世间独一无二的月光嫁衣。此嫁衣上身后自会十分的绚丽与夺目,将天后衬托的是如此的高贵与圣洁。 然而,织成月光嫁衣却非常之艰难,一针一线都必须做到完美无缺,不然一针织错,月光丝线就会全部脱离、散落,织成它,最重要的就是一气呵成,不可松懈半分。 所以,月精灵的付出可想而知,她耗时六百年才织成月光嫁衣。六百年中,她没有离开过月族神殿半步,一切族内事务都全部交予“十妃”打点。 而且,为了能在婚礼前就将嫁衣送给天后,月精灵不敢浪费一分一秒,每日除了少量进食之外就忙着赶工,实在感觉累了的时候,她才勉强睡睡,一两个时辰之后,又继续灯下织衣。 那时,月族族人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他们又不敢去打扰月精灵,只好默默地看着她忙碌的神鹰,不时嘱咐她注意休息和进食。 就那样,六百年的坚持不懈,终于让月光嫁衣横空出世。而且,月精灵还在嫁衣的里层加制了丝纱绒,丝纱绒表面绣了代表爱的阿伊美神灵,伊美神的相貌和神态栩栩如生,甚至比任何一尊雕像都要刻画的精致。同时,伊美神的两侧还绣有天使,那就代表着“真爱永恒”。 小坎肩的后面也由纳华金点缀成了一只寓意幸福的神鸟。纳华金属神界黄金的一种,它有独特的蓝色之光,没有丝毫的招摇之气,有了纳华金独到的点缀,月光嫁衣更是完美至极。 首先,由于月光独一无二的缝制与恰到好处的密度,穿上身之后无论是谁都会非常的合身,将其完美的身材突显得淋漓尽致。其二,丝纱绒的巧妙缝合会弥补月光嫁衣单调且过于透明的缺点,绣在丝纱绒上的神灵和天使透过月光反射出去会显得更加的灵动。最后,加之小坎肩的点缀,月光嫁衣由此变得华丽多姿,光鲜照人,高贵圣洁,此乃嫁衣之瑰宝! 在月精灵将嫁衣送至天后时,她还为嫁衣特别取名为“莎奈尔”,这三字在神界古语中的意思可非同凡响,有“三最”之意,其寓为“最美丽的新娘”,“最幸福的女人”与“最高贵的神灵”,一字既一“最”意,三字合体,便是“三最”集结,喜上加喜,美中添美! 当天后收到那珍贵无比的礼物后非常感谢月精灵,一再称赞她不愧为是最有智慧的神灵。天神对此也是感谢之至,欣喜至极。 天神与天后盛大的婚礼结束后,天后就将那嫁衣珍藏在了神殿,她一再对天神说,等自己的女儿出嫁时,一定要为她穿上那件独一无二的莎奈尔月光婚纱,让她的女儿成为神界最为美丽的新娘。 莎奈尔婚纱不愧为是婚纱之最,历经数年,光彩丝毫未减,那淡淡的月光似乎还更加皎洁,完美之至! 第十章 完美策划 待公主的话音落下后,教皇立即说到,“公主,什么都还没准备呢,要不我和众神现在就去为你们准备?” 然后,丹菲尔公主却毅然道,“教皇,不劳各位神灵费心了,一切从简就好,只要真心相爱,又何必在乎穿金戴银,美酒佳肴呢?” 萧幕思考片刻后,立即笑道,“公主,你可是天神之女,婚礼也不可过于简单随意,不然会对不住天神的。你就放心好了,一切交给我。别忘了,我的工作可是导演,给我两个时辰,不会耽误多少时间,肯定能让明月神观看完整场婚礼的。” 萧幕如此主动,又如此诚心,公主和王子不好再三拒绝,便也异口同声的应道,“既然如此,那就有劳萧城主了。” 随后,萧幕就率领众神忙活开了,婚礼定于德维纳斯圣殿举行,那里是当年天神与天后举行婚礼的地方,一直以来,丹菲尔公众与的愿望就是能在德维纳斯圣殿与卡洛斯王子一起,许下爱的承诺。 为了完成公主美好的心愿,众神皆去往了圣殿打扫。而且,萧幕为了营造浪漫的气氛,还特意花了点儿心思呢。 雪神她一直很希望卡洛斯王子能与丹菲尔公主成亲,纵使她对王子倾慕已久,可只要他们幸福,雪神便别无他求。 于是,雪神在萧幕的邀请下,利用纷飞而下的雪筑造了一座雪桥,此座雪桥悬于半空,蜿蜒曲折,而雪桥的尽头就是德维纳斯圣殿。 而且,雪桥被分为了几段,每一段都有公主与王子相爱的深刻回忆,那些他们相爱的点滴被幻精灵化作了爱的繁星,当他们携手走过雪桥,那些爱之星就会从厚实的雪中飞跃而起,悬挂天际,尔后,星辰中就会出现令他们刻骨铭心的片段,从相识,相知到相爱,走过雪桥,到达圣殿,那意味着他们的爱来之不易,坚定不移。 之后,当他们到达德维纳斯圣殿后,首先要走过由风神用神杖幻化的风之阶梯,踏过那如风般轻盈的九万阶梯后,他们就可到达位于圣殿左侧的罗迦通神塔。神塔塔顶屹立着一座旷世罕见的教堂。 他们须前往教堂许下对彼此爱的诺言,当教堂中的神灵听到至真的诺言之后,就会让他们的一根发丝自然落地,从那一刻起,两根发丝会神奇般的相互缠绕,而后坠入神塔下滚滚翻腾的神海之中。 当发丝入海,经海水浸染,又会逐渐幻化为一个普诺斯精灵,那独一无二的精灵会自由的遨游于神海,永生永世守护着公主和王子,而它就是他们爱的见证者,只有当爱不存在的时候,普诺斯精灵才会消逝,化作繁星,点缀于天际。 在神界,唯有对彼此真心实意者才能拥有弥足珍贵的普诺斯精灵,并且成为真爱的永恒见证者与守护者。 在许下承诺之后,他们便会驾着神骏飞马回到德维纳斯圣殿,婚礼仪式也会在教皇和萧幕精心布置的空中花园中举行。这一设想也是萧幕天马行空的策划,空中花园在诸神合力之下被建于圣殿的中央,花园全是由洁白的云朵凝聚而成的,呈圆形,而且,天普娜花神还在花园四周撒下了无数圣花种子,一时之间,百花齐放,缤纷炫丽。 届时,卡洛斯王子会搀扶着丹菲尔公主,踏空而行,在明月天使的陪伴下去到空中花园,同时在神圣的维尔斯爱神面前接受致词,并为其戴上婚戒。而众神也可坐在花园里的爱之秋千里共同见证那令人感动的瞬间。 其中,精灵们会幻化出无数的爱之星与天使,陪伴在他们左右,而盛大的乐队也会为公主和王子奏响那爱意浓浓的曲子。此番场景充满浪漫气息与奇幻色彩,萧幕不愧为是世界知名导演,想象力超群。 最后,王子、公主和众神皆可回到圣殿大厅,共享美食。那一道佳肴,萧幕都为它们取了非常好听的名字,很是特别。再者,诸神纷纷竭尽所能,不论是场景布置,还是佳肴烹制,他们都在萧幕的指挥下按时完成,可谓创造了婚礼前的一大奇迹。 此时,四位天使已为丹菲尔公主沐浴更衣,近十位侍女簇拥着她,将天后那价值连城的嫁衣为她换上。那神界最为珍贵和华丽的嫁衣其实不像众人想象的那样,会有多么绚丽,此嫁衣的裁制技巧与所绣图案都出奇的简朴。 整套嫁衣就是由一条绣有神像的长裙和一个坎肩组成,长裙的裙摆长达百米,犹如轻纱飘拂,不得不令人浮想联翩。 当然,莎奈尔月光嫁衣的独特之处不限于它的裙摆。如论裙摆,莎奈尔月光嫁衣那可逊色了,风神伊莉普斯当年出嫁的嫁衣裙摆可足足有六百多米,堪称神界嫁衣史上的一大奇迹。 而天后所穿的莎奈尔嫁衣的独一无二就在于那嫁衣是由月光织成的。 当年,天神迎娶天后,他们的婚礼自然相当盛大,诸神也绞尽脑汁的献上精心准备的厚礼。那时,月精灵和她的月族还未被禁锢,所以,月精灵就突发奇想,她要利用月光为天后织成一件世间罕有的月光嫁衣。 天神和天后平日对月族那时呵护备至,这让月精灵一直心有所愧,由此,她才想出了如此妙计,将那完美的月光嫁衣送给天后,愿她与天神相爱永世,至死不渝。 于是,月精灵就唤出神力,利用神杖将最为明亮和皎洁的月亮之光收集在了千岛神盒之中。月光在千岛神盒中会被盒子的神力所牵引,从而相互凝聚,由此减少密度空隙。这样一来,最后织出的嫁衣就会非常合身。 待月光凝集之后,月精灵再唤出天珠神针,她先利用自己手中所牵引的引线将月光切断,一束束的月光逐渐分离开来,形成了千万月光丝线,而每一条月光丝线的宽度与长度都完全相同。 为了达到最后精致和完美的效果,月精灵日夜苦练切割技神术,经历了上千次的失败后,她终于将密度相等的月光切割为了长度和宽度也相等的月光丝线。这对她来说实属不易,可她毕竟超越了自己的极限,完美无缺的做到了。 最后,月精灵就用天珠神针将月光丝线按照事先画好的嫁衣图样织成了那件世间独一无二的月光嫁衣。此嫁衣上身后自会十分的绚丽与夺目,将天后衬托的是如此的高贵与圣洁。 然而,织成月光嫁衣却非常之艰难,一针一线都必须做到完美无缺,不然一针织错,月光丝线就会全部脱离、散落,织成它,最重要的就是一气呵成,不可松懈半分。 所以,月精灵的付出可想而知,她耗时六百年才织成月光嫁衣。六百年中,她没有离开过月族神殿半步,一切族内事务都全部交予“十妃”打点。 而且,为了能在婚礼前就将嫁衣送给天后,月精灵不敢浪费一分一秒,每日除了少量进食之外就忙着赶工,实在感觉累了的时候,她才勉强睡睡,一两个时辰之后,又继续灯下织衣。 那时,月族族人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他们又不敢去打扰月精灵,只好默默地看着她忙碌的神鹰,不时嘱咐她注意休息和进食。 就那样,六百年的坚持不懈,终于让月光嫁衣横空出世。而且,月精灵还在嫁衣的里层加制了丝纱绒,丝纱绒表面绣了代表爱的阿伊美神灵,伊美神的相貌和神态栩栩如生,甚至比任何一尊雕像都要刻画的精致。同时,伊美神的两侧还绣有天使,那就代表着“真爱永恒”。 小坎肩的后面也由纳华金点缀成了一只寓意幸福的神鸟。纳华金属神界黄金的一种,它有独特的蓝色之光,没有丝毫的招摇之气,有了纳华金独到的点缀,月光嫁衣更是完美至极。 首先,由于月光独一无二的缝制与恰到好处的密度,穿上身之后无论是谁都会非常的合身,将其完美的身材突显得淋漓尽致。其二,丝纱绒的巧妙缝合会弥补月光嫁衣单调且过于透明的缺点,绣在丝纱绒上的神灵和天使透过月光反射出去会显得更加的灵动。最后,加之小坎肩的点缀,月光嫁衣由此变得华丽多姿,光鲜照人,高贵圣洁,此乃嫁衣之瑰宝! 在月精灵将嫁衣送至天后时,她还为嫁衣特别取名为“莎奈尔”,这三字在神界古语中的意思可非同凡响,有“三最”之意,其寓为“最美丽的新娘”,“最幸福的女人”与“最高贵的神灵”,一字既一“最”意,三字合体,便是“三最”集结,喜上加喜,美中添美! 当天后收到那珍贵无比的礼物后非常感谢月精灵,一再称赞她不愧为是最有智慧的神灵。天神对此也是感谢之至,欣喜至极。 天神与天后盛大的婚礼结束后,天后就将那嫁衣珍藏在了神殿,她一再对天神说,等自己的女儿出嫁时,一定要为她穿上那件独一无二的莎奈尔月光婚纱,让她的女儿成为神界最为美丽的新娘。 莎奈尔婚纱不愧为是婚纱之最,历经数年,光彩丝毫未减,那淡淡的月光似乎还更加皎洁,完美之至! 第十一章 贝特尔克礼服 此时此刻,丹菲尔公主也终于完成了天后的企盼,沐浴之后,侍女已为她穿上了那件莎奈尔月光婚纱,那婚纱确实奇妙,虽然公主与天后的身材有所区别,但公主穿上后仍是非常的合身,没有丝毫的瑕疵,而且将公主的优点完全突显而出,她那骄人的身材真是不得不令人羡慕啦。 月光婚纱绽放着淡淡的光芒,与纳华金的蓝光交相辉映,此时的公主就宛如置身于梦幻的光环之中,如此高贵,如此圣洁。 待婚纱整理好后,侍女们又为公主戴上了那串天后曾赐予她的伊可尔丁天使之链。那条项链曾由最为罕见的薄锡金打造而成,薄锡金乃是薄锡叶叶片中的叶脉。 那种金在神界弥足珍贵,由它打造的首饰项链不仅永世不变色、不变形,它的灵气还可永世守候主人,让神灵的肤质更加细腻光鲜。 可惜,想到得到薄锡金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那得等薄锡叶成熟,叶脉突显,然后生长,开花结果,最后凋零,叶片碎裂,叶脉才可脱落而下,形成薄锡金。这一看似简单的过程,却须要足足等待八百年,甚至上千年。 而想要用薄锡金打造一条项链,至少得用去一千克的金子,每次叶脉脱落形成薄锡金的金子不过百克。所以,天后为了送丹菲尔公主那条伊可尔丁天使之链,足足等待了近八千万年。 再者,当时,天后在收集到足够的薄锡金后并未请神界最优秀的设计师设计,而是亲自打造、设计。她想为丹菲尔公主送去一件最为别致的礼物,让公主知道,无论今后世事如何翻覆,她永远守候着自己的女儿。 伊可尔丁天使之链由八百颗薄锡金切分而成的天使想串连,每一个天使代表不同的神灵,那就意味着丹菲尔公主将不会孤军奋战,诸神将与她同舟共济,不离不弃。而且,项链的中心还有一个较大的坠子,那坠子正是天后的守护天使,美黛兰神灵。她将天使制作成为项链之坠,只希望那伟大的神灵能永生永世的守护着自己的女儿。 那项链被戴在公主的脖子上,可爱至极,与月光婚纱配合的完美无缺。尔后,侍女们又开始梳理公主柔顺的发丝,小心翼翼地将宝盒中用细碎钻石镶嵌而成的发环取出,为公主固定发型。 在公主踏出神殿前,侍女还为她穿上了那双由海水,雪花,云朵三者混合幻化而成的卡奇诺婚靴。靴子绽放着迷幻的色彩,那恰到好处的后跟将公主衬托的更加高挑。靴子的右侧还被设计师用雪花绣成了赫斯纳精灵的形状,精灵们振翅飞向,充满朝气,那同时也代表着对公主的祝福,可谓设计独特。 为了将卡奇诺婚靴赠予公主,海神,雪神,云神可没少花功夫,他们集聚了自己全部的神力,才将婚靴毫无瑕疵的幻化出来。而美戴尔设计师更是倾尽全力,与雪神合力,将雪花切割为雪之线,尔后一针一线将雪线串连而成,在卡奇诺婚靴的右侧绣上了灵动的赫斯纳精灵。 几位神灵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最终在婚礼举行前,如期将婚靴送达至丹菲尔公主的寝宫。 此时的公主光彩耀人,神采奕奕,她那甜美的笑容更显得她是那般的活力四射,没有特别的浓妆艳抹,可正是她那种固有的美成为了令众神难以忘怀的美,大方、简单而真诚!从她穿上月光婚纱,那张精致又可爱的脸上就一直挂着暖人心房的笑容。毋庸置疑,这一刻,她是最幸福的。曾经的她以为自己身为天神的女儿,是注定与幸福擦肩而过的。其实,她虽然贵为公主,可也有着那寻常女子最简单的渴望,那就是与自己爱的人携手共同经历人生的点滴,那“爱”包括亲情,爱情,友情。 当天神与天后离开她的时候,她便知道,不管她怎样努力的去追寻那简单的幸福,最后的结果都一样。她甚至一度认为,她是没有资格拥有幸福的,她将所有的幸福都赐予了天下,所以,她注定是那个最为孤寂的神灵。而卡洛斯王子的沉睡,更是对她雪上加霜,那样的痛令她默默哭泣,哭过之后,她也必须要学会站起来,因为她知道,自己肩上所承载的责任。而且,她不能将内心的苦楚丝毫的显露出来,无论是对教皇,欧士英伯爵还是月精灵,她都只字未提,她想要让每一个关心她的神灵都认为她是坚强和快乐的,“伤多痛,撑下来”,这才是作为天神之女应该做的。 如今,一切阴霾终将成为过去,经历风雨的她即将就会与卡洛斯王子一同踏进神圣的教堂,彼此许下对爱的承诺,她与卡洛斯王子也总算是苦尽甘来,幸福来之不易,才会如此弥足珍贵,刻骨铭心。 两时辰后,婚礼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布置妥当,作为总指挥的萧幕那是忙得满头大汗。诸位神灵与族人,以及神界的盟友在接到公主的邀请后也已准时前往圣殿,相继入席。 站在星宿台上,身着白色礼服的卡洛斯王子召回了自己的德柯奇神马,他将驾着那匹飞马,迎接丹菲尔公主。 卡洛斯王子此时身着的贝特尔克礼服也是诸神智慧的结晶。那套礼服乃是由蓝塔歇尔精灵之羽与梦流沙幻化而成的。 蓝塔歇尔精灵之羽源于蓝塔歇尔神的神翼之上,取其精灵之羽须要诸神合力。 蓝塔歇尔神常年沉寂于神界幻之冰山的最底层,他存在的使命就是永世守候幻之冰山,因为冰山乃是神界的水源之地,不可枯竭。 蓝塔歇尔神灵诞生于伊耐尔精灵果之中,他在诞生之际也随之沉寂,他会化作幻之冰山的生命之源,永世守护着它。他具有坚韧的生命,但他的生命形态却不同与其他神灵,当他沉寂于幻之冰山的山底时,他的身体就已化作了神翼,而那神翼就是由千万蓝塔歇尔精灵之羽形成的。 诸神想要制出与月光婚纱匹配的礼服,蓝塔歇尔精灵之羽那是绝对的首选,因为由它幻化而成的礼服最为尊贵。如此也才能配上帅气的卡洛斯王子。 可那必须先得唤回蓝塔歇尔神,告知他此事,尔后他才能冲破幻之冰山的结界,将神翼之上的精灵之羽送给诸神,让其幻化为精致的贝特尔克礼服。 蓝塔歇尔神沉寂于几千万尺的冰山之下,想要唤回他,实属不易。 诸神集聚神力,那一刻,无与伦比的强大神力久久盘旋于梦幻的冰山之上,一层层的神力穿透冰山,蓝塔歇尔神终于在那神力包围中醒来,并与诸神进行了对话。 在他得知丹菲尔公主即将与卡洛斯王子完婚的消息后,极为兴奋,他也非常乐意献出自己的一片精灵之羽,他不能离开幻之冰山,那也算是他为公主和王子送上的一份礼物。 最后,那弥足珍贵的精灵之羽终于在蓝塔歇尔神的幻力下从千万尺的冰山中飞跃而出。 而诸神在收到精灵之羽后也再次合力,将其幻化为了一套精致而高雅的贝特尔克礼服,礼服是标准的四件套,但礼服之上没有任何点缀,未免略显单调。 于是,众神又想到了梦流沙,他们将流沙集聚,串连而成,缝制在了礼服的领口与袖口处。再经他们神奇的磨合之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梦流沙不仅与制服完美相连,而且还形成了卡洛斯王子家族特有的神鹰图案,神鹰高飞、遨游星际,无比的俊秀与潇洒,配卡洛斯王子那是恰到好处。 再者,贝特尔克礼服外套上的扣子可非同一般,那原本都是天际中的一颗颗繁星。 月精灵摘下那星辰中最为明亮的几颗神星,而后将神星放于神海。 当神星沉于神海之后,神海就会汲取它的神力,从而,它将失去神星自身的效力,不再点缀黑暗星际,让其光芒万丈,它与生俱来的神力已回归于神海,经数年轮回,又将有新的神星诞生于神海之中。 待神星被海水浸泡,从而失去神力后,诸神再将其打捞而出,然后交予最有想象力和精湛技艺的雕刻师。 卡奇洛林雕刻师会利用他的一双巧手,在神星表面刻画出精美的图案。 于是,那几颗神星就被卡奇洛林雕刻成为了神鸟,太阳,明月,凯丁拉神像,罗普藤圣花和梦雨天珠的形状。每一种形状都代表着一层含义,其寓意为“幸福,和平,希望,真爱,快乐与誓言”。 所以,每一颗神星都代表了诸神对公主和王子的不同祝福与企盼,其想象可谓别具一格,新颖又时尚。 卡奇洛林雕刻完毕之后,教皇又将其六颗神星缝制于礼服的外套之上,于是,六颗梦幻、高贵的神扣便大功告成。 卡洛斯王子穿上那独一无二的礼服后,帅气十足,英俊潇洒,而且,奥伯尼神还特意为王子设计了一款更为简单和精神的发型,贵族气息与大侠风范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与以往的他相比,那是焕然一新,想必公主见着他之后,定会欣喜万分的。 第十一章 贝特尔克礼服 此时此刻,丹菲尔公主也终于完成了天后的企盼,沐浴之后,侍女已为她穿上了那件莎奈尔月光婚纱,那婚纱确实奇妙,虽然公主与天后的身材有所区别,但公主穿上后仍是非常的合身,没有丝毫的瑕疵,而且将公主的优点完全突显而出,她那骄人的身材真是不得不令人羡慕啦。 月光婚纱绽放着淡淡的光芒,与纳华金的蓝光交相辉映,此时的公主就宛如置身于梦幻的光环之中,如此高贵,如此圣洁。 待婚纱整理好后,侍女们又为公主戴上了那串天后曾赐予她的伊可尔丁天使之链。那条项链曾由最为罕见的薄锡金打造而成,薄锡金乃是薄锡叶叶片中的叶脉。 那种金在神界弥足珍贵,由它打造的首饰项链不仅永世不变色、不变形,它的灵气还可永世守候主人,让神灵的肤质更加细腻光鲜。 可惜,想到得到薄锡金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那得等薄锡叶成熟,叶脉突显,然后生长,开花结果,最后凋零,叶片碎裂,叶脉才可脱落而下,形成薄锡金。这一看似简单的过程,却须要足足等待八百年,甚至上千年。 而想要用薄锡金打造一条项链,至少得用去一千克的金子,每次叶脉脱落形成薄锡金的金子不过百克。所以,天后为了送丹菲尔公主那条伊可尔丁天使之链,足足等待了近八千万年。 再者,当时,天后在收集到足够的薄锡金后并未请神界最优秀的设计师设计,而是亲自打造、设计。她想为丹菲尔公主送去一件最为别致的礼物,让公主知道,无论今后世事如何翻覆,她永远守候着自己的女儿。 伊可尔丁天使之链由八百颗薄锡金切分而成的天使想串连,每一个天使代表不同的神灵,那就意味着丹菲尔公主将不会孤军奋战,诸神将与她同舟共济,不离不弃。而且,项链的中心还有一个较大的坠子,那坠子正是天后的守护天使,美黛兰神灵。她将天使制作成为项链之坠,只希望那伟大的神灵能永生永世的守护着自己的女儿。 那项链被戴在公主的脖子上,可爱至极,与月光婚纱配合的完美无缺。尔后,侍女们又开始梳理公主柔顺的发丝,小心翼翼地将宝盒中用细碎钻石镶嵌而成的发环取出,为公主固定发型。 在公主踏出神殿前,侍女还为她穿上了那双由海水,雪花,云朵三者混合幻化而成的卡奇诺婚靴。靴子绽放着迷幻的色彩,那恰到好处的后跟将公主衬托的更加高挑。靴子的右侧还被设计师用雪花绣成了赫斯纳精灵的形状,精灵们振翅飞向,充满朝气,那同时也代表着对公主的祝福,可谓设计独特。 为了将卡奇诺婚靴赠予公主,海神,雪神,云神可没少花功夫,他们集聚了自己全部的神力,才将婚靴毫无瑕疵的幻化出来。而美戴尔设计师更是倾尽全力,与雪神合力,将雪花切割为雪之线,尔后一针一线将雪线串连而成,在卡奇诺婚靴的右侧绣上了灵动的赫斯纳精灵。 几位神灵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最终在婚礼举行前,如期将婚靴送达至丹菲尔公主的寝宫。 此时的公主光彩耀人,神采奕奕,她那甜美的笑容更显得她是那般的活力四射,没有特别的浓妆艳抹,可正是她那种固有的美成为了令众神难以忘怀的美,大方、简单而真诚!从她穿上月光婚纱,那张精致又可爱的脸上就一直挂着暖人心房的笑容。毋庸置疑,这一刻,她是最幸福的。曾经的她以为自己身为天神的女儿,是注定与幸福擦肩而过的。其实,她虽然贵为公主,可也有着那寻常女子最简单的渴望,那就是与自己爱的人携手共同经历人生的点滴,那“爱”包括亲情,爱情,友情。 当天神与天后离开她的时候,她便知道,不管她怎样努力的去追寻那简单的幸福,最后的结果都一样。她甚至一度认为,她是没有资格拥有幸福的,她将所有的幸福都赐予了天下,所以,她注定是那个最为孤寂的神灵。而卡洛斯王子的沉睡,更是对她雪上加霜,那样的痛令她默默哭泣,哭过之后,她也必须要学会站起来,因为她知道,自己肩上所承载的责任。而且,她不能将内心的苦楚丝毫的显露出来,无论是对教皇,欧士英伯爵还是月精灵,她都只字未提,她想要让每一个关心她的神灵都认为她是坚强和快乐的,“伤多痛,撑下来”,这才是作为天神之女应该做的。 如今,一切阴霾终将成为过去,经历风雨的她即将就会与卡洛斯王子一同踏进神圣的教堂,彼此许下对爱的承诺,她与卡洛斯王子也总算是苦尽甘来,幸福来之不易,才会如此弥足珍贵,刻骨铭心。 两时辰后,婚礼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布置妥当,作为总指挥的萧幕那是忙得满头大汗。诸位神灵与族人,以及神界的盟友在接到公主的邀请后也已准时前往圣殿,相继入席。 站在星宿台上,身着白色礼服的卡洛斯王子召回了自己的德柯奇神马,他将驾着那匹飞马,迎接丹菲尔公主。 卡洛斯王子此时身着的贝特尔克礼服也是诸神智慧的结晶。那套礼服乃是由蓝塔歇尔精灵之羽与梦流沙幻化而成的。 蓝塔歇尔精灵之羽源于蓝塔歇尔神的神翼之上,取其精灵之羽须要诸神合力。 蓝塔歇尔神常年沉寂于神界幻之冰山的最底层,他存在的使命就是永世守候幻之冰山,因为冰山乃是神界的水源之地,不可枯竭。 蓝塔歇尔神灵诞生于伊耐尔精灵果之中,他在诞生之际也随之沉寂,他会化作幻之冰山的生命之源,永世守护着它。他具有坚韧的生命,但他的生命形态却不同与其他神灵,当他沉寂于幻之冰山的山底时,他的身体就已化作了神翼,而那神翼就是由千万蓝塔歇尔精灵之羽形成的。 诸神想要制出与月光婚纱匹配的礼服,蓝塔歇尔精灵之羽那是绝对的首选,因为由它幻化而成的礼服最为尊贵。如此也才能配上帅气的卡洛斯王子。 可那必须先得唤回蓝塔歇尔神,告知他此事,尔后他才能冲破幻之冰山的结界,将神翼之上的精灵之羽送给诸神,让其幻化为精致的贝特尔克礼服。 蓝塔歇尔神沉寂于几千万尺的冰山之下,想要唤回他,实属不易。 诸神集聚神力,那一刻,无与伦比的强大神力久久盘旋于梦幻的冰山之上,一层层的神力穿透冰山,蓝塔歇尔神终于在那神力包围中醒来,并与诸神进行了对话。 在他得知丹菲尔公主即将与卡洛斯王子完婚的消息后,极为兴奋,他也非常乐意献出自己的一片精灵之羽,他不能离开幻之冰山,那也算是他为公主和王子送上的一份礼物。 最后,那弥足珍贵的精灵之羽终于在蓝塔歇尔神的幻力下从千万尺的冰山中飞跃而出。 而诸神在收到精灵之羽后也再次合力,将其幻化为了一套精致而高雅的贝特尔克礼服,礼服是标准的四件套,但礼服之上没有任何点缀,未免略显单调。 于是,众神又想到了梦流沙,他们将流沙集聚,串连而成,缝制在了礼服的领口与袖口处。再经他们神奇的磨合之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梦流沙不仅与制服完美相连,而且还形成了卡洛斯王子家族特有的神鹰图案,神鹰高飞、遨游星际,无比的俊秀与潇洒,配卡洛斯王子那是恰到好处。 再者,贝特尔克礼服外套上的扣子可非同一般,那原本都是天际中的一颗颗繁星。 月精灵摘下那星辰中最为明亮的几颗神星,而后将神星放于神海。 当神星沉于神海之后,神海就会汲取它的神力,从而,它将失去神星自身的效力,不再点缀黑暗星际,让其光芒万丈,它与生俱来的神力已回归于神海,经数年轮回,又将有新的神星诞生于神海之中。 待神星被海水浸泡,从而失去神力后,诸神再将其打捞而出,然后交予最有想象力和精湛技艺的雕刻师。 卡奇洛林雕刻师会利用他的一双巧手,在神星表面刻画出精美的图案。 于是,那几颗神星就被卡奇洛林雕刻成为了神鸟,太阳,明月,凯丁拉神像,罗普藤圣花和梦雨天珠的形状。每一种形状都代表着一层含义,其寓意为“幸福,和平,希望,真爱,快乐与誓言”。 所以,每一颗神星都代表了诸神对公主和王子的不同祝福与企盼,其想象可谓别具一格,新颖又时尚。 卡奇洛林雕刻完毕之后,教皇又将其六颗神星缝制于礼服的外套之上,于是,六颗梦幻、高贵的神扣便大功告成。 卡洛斯王子穿上那独一无二的礼服后,帅气十足,英俊潇洒,而且,奥伯尼神还特意为王子设计了一款更为简单和精神的发型,贵族气息与大侠风范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与以往的他相比,那是焕然一新,想必公主见着他之后,定会欣喜万分的。 第十二章 真爱旅程 此时此刻,卡洛斯王子已驾着那匹绽放着淡淡蓝光的德柯奇神马,离开星宿台,穿越无数圣殿,飞去了公主的寝宫。神马踏空,行于无痕。 浩瀚的天际,繁星点缀,流星不再一瞬即逝,而是相连为心形,旋转于半空。每一颗流星之中都会释放出不同的幸福因子,那些闪闪发光的因子没入天地,瞬时,世间万物皆感受到了那真挚的幸福,为之动容——清风四拂,鲜花盛开,山川奔腾,绿草幽幽,暖阳普照,好一副难得的幸福之景。 卡洛斯王子的神马在踏空后已到达公主的寝宫,只见王子跃身下马,步履轻盈的走到寝宫大殿之外。 此时,教堂里的神钟已敲响,每一声都是如此的清脆,回荡天地,令人心动。 神界的神钟可是由诸多奇异花草制成的,所敲出来的声音极为悦耳,毫无沉重之音,回荡的每一声都极赋有节奏,像是在奏出一首动人的曲子,音符也在不知不觉中跳动,轻快至极。 当神钟的钟声敲响八百零一次后,公主大殿的殿门终于缓缓开启。八百零一,这个数字在神界可是大吉之数,意味着黑暗的终逝,黎明的将至,真爱的永恒! 只有等钟声敲击完毕,新郎才可见新娘,那是神界婚礼的神圣仪式,也是数年不变、传承已久的习俗。 雕刻着神像的金色殿门一分一毫的开启,高贵美丽的丹菲尔公主终于出现在了卡洛斯王子的眼前,公主的身后虽然站着不少侍女,可那一刻,俨然已成了他们的世界,他们看见的只有彼此,而且深深吸引,爱意浓浓,公主的眼里还似有泪光闪动。 然而,卡洛斯王子却走到公主的身旁,轻轻为她抹去了已落的热泪,并微笑道,“公主,今日是你我履行承诺之际,之前,我们彼此守候,只为这一刻的到来,如今,希望已成现实,所以,我们应该微笑着走进那神圣的殿堂,将我们的誓言告知神灵。相信,我们的亲人在天际的另一边知晓后,也定会为我们感到开心的,诸神都会为我们祝福,而我们也会将幸福进行到底!” “是啊,萧城主和众神位我们的婚礼而倾尽全力,我们不能辜负他们的希望。我会微笑着,与你一同走进殿堂,然后许下对爱的诺言!” “好,那我们走吧,众神可都等不及咯。你听,这殿外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令人心情澎湃,无法平静。” “我又何尝不是呢,好紧张,很怕会出什么差错,那可就丢死人咯。” “别担心,有我在你身边,任何差池都不会出现的。我认识的丹菲尔可是超级勇敢的呢,就是你的勇敢和善良,才让我爱不释手呢。” “嗯,能牵着自己心爱人的手走过雪桥,是最最幸福的事儿,你的温暖已让我不再担心,此时的我好激动,好开心。” 随后,卡洛斯王子就与丹菲尔公主手牵手,走出大殿,向那漫无尽头,飘摇在天际的梦幻雪桥走去。 那座桥绽放而出的彩光非常迷人,此时的他们就像是行走在一轮弯弯悬挂天幕的七色彩虹之上,光影里的他们如此俊秀和圣洁。 雪桥之下的众神已为他们奏出爱的乐章,《蓝黛诗雅婚礼之曲》悠然响起,曲子轻快而赋有节奏,非常动人。随着美妙的乐声,王子和公主向雪桥的尽头缓缓行径。 在那其中,无数的神星从雪中飞跃而出,神星里瞬间呈现着他们相爱的点滴,无论悲与喜,每一场景都清晰的闪现在神星之中。 此时的他们,看着那曾经走过的真爱旅程,那是感慨万分,记忆里最敏感的神经被触动,他们的手紧紧相握,因为他们知道,那段路走过来其实非常的不容易,因为那份爱,他们为此流泪,也为此痛心,更为此默默守候,那看似短浅的路程,对于他们而言,就像是踏遍千山万水,尝遍世间苦痛一样的如此漫长,每一个片段也都像是经历了一次人生,当跨过无数的人生之路后,他们终于真真正正的拥有了彼此。 无论如何,他们苦尽甘来,而他们也会将这段真爱之路继续延长下去,至死不渝,就如那段了无尽头的雪桥一样,万物存在一时,真爱就永不消逝。 在那样感人至深的回忆中,他们终于走过了雪桥,当他们到达圣殿之时,所有的神之星都会相互牵引,凝聚在一起,然后绽放出万丈光芒,那是真爱之光,唯有在真爱出现之时,真爱之光才会如实绽放。 迷人的光芒瞬间照耀天地,它将让世间万物都感受到弥足珍贵的真爱,而且,真爱之光会永世长存,直至真爱终逝。 届时,公主与王子又踏上了风之阶梯,他们即将顺着如风般轻盈的阶梯蜿蜒而上,到达象征真爱永恒的神圣教堂,然后许下永世不变的承诺。 教堂如入天际,不见其轮廓。曾经,丹菲尔公主一直想要一睹教堂的宏伟与壮丽,为此,她等待了数年,此刻,她也终于算是心想事成。 那风之阶梯看似难于登天,一阶一梯紧密相连,恐怕寻常人见一眼都会感到惧怕,从而头晕目眩。 其实不然,想要走过那阶梯非常容易,因为它恰如其名,如风般轻盈,走过之后,可谓毫无感觉,轻松之至,当然也是极为梦幻,乃是世间罕见奇景。 待他们走过风之阶梯后,罗迦通神塔赫然出现,神圣的教堂已近在咫尺。那座通体透亮的教堂屹立在神塔塔顶,壮丽、雄伟,连丹菲尔公主都大为称赞,此教堂乃神界又一瑰宝。 而那座承载着无数诺言的教堂其名为“可丁圣罗”,“可丁”与“圣罗”都是神灵之名,寓意为“纯洁高尚的爱情”,而教堂也是由他们二位修筑的。 教堂的一砖一瓦全都是用密西里晶堆砌而成,密西里晶那是一种特别珍贵的晶石,当然,整个神界能够制出密西里晶石的唯有可丁和圣罗。 当年,他们是得到了天神的恩惠,由两只神海中的精灵海豚蜕变为了美丽和英俊的神灵。 当他们蜕变为神灵之后,自然已经遗忘彼此,只是,注定的姻缘或许是不会被任何一种力量所改变的吧。 他们在天神与天后的婚礼上相识。二位那是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 在此期间,他们的爱情也经历了诸多的磨练,比如神界德克斯神族王子的横刀夺爱,圣罗的身负重伤等等,但是,任何风雨都不足以成为他们将爱进行到底的绊脚石,他们在未经天神的协助下,独自面对一切困难,以那无坚不摧的毅力攻克了所有难题,终让强风暴雨成为过去,同时也让暖阳普照在他们的心里,永世不灭。 虽然,他们被诸多困难阻碍,导致他们在相识后的两千六百年才举行婚礼,但无论怎样,他们都恪守着彼此对爱的承诺,不曾遗忘。 他们的婚礼没有在华丽的圣殿举行,也没有豪华气势的场面。整个婚礼,只有他们两位,因为他们特意让天神恩准他们举行一个只有他们,但却温馨浪漫的婚礼,他们不要求有诸多的宾客为他们送去祝福,他们只想在一个安静的地方许下永生永世都不会改变丝毫的诺言,让爱的神灵在听到他们真挚的承诺后,能够成为他们爱情的见证者,那在他们看来,将是无比荣幸和幸福的。 于是,他们就利用自身神力将水晶,黄金,白银,蓝石,神玉一起混合着幻化为了比水晶剔透,比黄金高贵,比白银闪亮,比蓝石梦幻以及比神玉灵动的密西里晶石。 尔后,他们便在罗迦通神塔塔顶将一块块的密西里晶石堆砌为了一座气势磅礴的神圣教堂。教堂晶莹剔透,由八根神柱支撑而起,三角形的穹顶之上还雕刻着无数象征淳朴爱情的神像图案,而且全是立体的,瞧上去尤为梦幻。教堂的右侧是一个菱形神池,池子里边盛开着无数紫色的荆夕圣花。 那种花不会长在肥沃的土里,更不会汲取阳光、水之类的自然资源,只要荆夕圣花的种子感受到了真爱,它就会绚烂盛开,而它所结的果实就是荆夕天使。 一个个乖巧的天使诞生后,它们会遨游星际,将圣洁的爱传遍世间。而且,每一颗荆夕圣花的种子所盛开的花瓣形状都不一样,那样千奇百怪的花瓣簇拥在一起,色彩艳丽,花香四溢,实在令人心醉神迷。但是,如有神灵诋毁了最为圣洁的爱情,那么,荆夕圣花就会相继枯萎而死。 而教堂的中心则屹立着一个极为美丽的女神石像,伊佩特拉,她就是爱的神灵,是她将爱的种子播撒世间,让世间万物接有情有爱,神界十大功臣之中,伊佩特拉女神可是位于第三。如不是她将爱传至天下,恐怕,天下早已沉寂于永世的黑暗之中,没有爱,世间万物就是冷血无情的,所以,她的奉献不言而喻。 不过,伊佩特拉女神当年为了拯救一个迷途之人,让其拥有真爱,她竟不惜耗去几千年集聚的爱之灵气,感化了那个不可自拔,走向邪恶边沿的青年,并让他拥有了一颗充满博爱的仁义之心,由此获得真爱。 世间之物,一切有因必有果,青年深爱女神恩惠,轮回转世之后来到神界,成为天神赏识的天兵,为守护神界安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由于他出色的谋略与赤诚的忠心,终于被天神提拔为神界第六十任天兵统帅。他也不愧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将才,为天神出谋划策,曾让龙鳞神都畏惧三分。 但是,女神当年的所作所为却相当于是减去了她几千年的寿命。因为对于爱之神来说,她们的一层元气就代表一百年寿命,元气越聚越多,寿命也随之越来越长。反之,元气耗损越多,寿命也就相继减少,女神耗去千层元气拯救青年,她的寿命骤然减少,最终她会瞬间老去,化作石像,从而沉寂。 天神倾尽全力,也无法破开石像,让女神回归真身,在女神化作石像后,她便沉寂于了罗迦通神塔的塔顶。可她那令人无法想象的毅力让她并未轮回转世,她虽然失去了真身,神力却并未尽失,她仍然能感受真爱与守候真爱。 可丁和圣罗将教堂建于塔顶,也是因为伊佩特拉女神。神界一直以来都有个传言,那就是得到女神祝福和见证的真爱才会长久和幸福。所以,他们希望女神能成为他们爱的见证者,让他俩的发丝幻化为精灵,将爱世世代代的传至天下。 当年,可丁与圣罗的婚礼就在教堂举行,他们许下承诺,伊佩特拉女神也将最真挚的祝福赠予了他们,让他们发丝化作的精灵退却了世间一切黑暗,同时,爱的种子落于世间,天下充满真爱,一片祥和。 六千年后,可丁与圣罗同时战死于冥界塞纳城外,他们虽然早已轮回转世,可他们的爱却流传至今,天神也因此将那座教堂取名为“可丁圣罗”,寓意为“最纯洁高尚的爱情”,以纪念他们不平凡的真爱之旅,同时教导诸神,应崇尚真爱,鄙视一切外在与充满利益的虚假之爱。 而且,恋人前往可丁圣罗教堂,许下爱的承诺也成为了神界婚礼最重要的仪式,诸位神灵,不论官职高低,家族背景,必须履行,无一例外。 由于密西里晶石的密度空隙极小,加之可丁和圣罗两位神灵通过巧妙计算后按照罗庚纳斯平衡原理与其独特的定位,使其教堂无坚不摧,悬于高空,仍屹立数年也一丝未倒。 从教堂的表面看,他们将晶石堆砌为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菱形,实则在菱形之中还隐藏着不同的三角形,只是由于角度和光源的不同,使诸位神灵皆未看透其中复杂又绝妙的筑造之法。不过,也正因如此,可丁圣罗教堂才显得那样神秘与珍贵,是神界众千伟大建筑中的又一奇迹和瑰宝! 第十三章 法蒂圣蓝法典 这时,丹菲尔公主和卡洛斯王子已经走进可丁圣罗教堂,朵朵圣花瞬间绚烂盛开,花瓣随风摇曳,花香四溢,那一刻,他们就仿佛置身于迷人的花海之中,如此甜蜜。 教堂的面壁上不断闪现出如流水般浮动的文字,那些圆润,可爱的神界雅玛字体被神奇的镶嵌在密西里晶石之中。当明媚的阳光透过教堂穹顶反射而下时,面壁上的文字就会隐隐闪现,而且波动如浪,像极了一幅充满神秘与唯美的画卷。 一段段的雅玛神字讲述了每一对恋人刻骨铭心的相爱故事。 当年,可丁和圣罗在建教堂之时,将一颗精灵石放在了教堂的穹顶,那颗精灵石具有神奇的法力,当恋人们前往教堂许下承诺之际,精灵石就会灵力焕发,感应到恋人们真挚的爱情之旅,随后,它就会通过自身的神力,将自己幻化为一支普多亚神笔,在密西里晶石之中刻下一段段的雅玛神字。 而每当暖阳倾泻而下,神字便会闪现,让即将步入婚礼殿堂的新人感受到真爱的不易,同时,用文字将真爱之旅形象的描述出来,这也说明了可丁与圣罗两位神灵对真爱的崇尚。雅玛字永世不会消逝,直到世间真正毁灭,那也意味着“真爱永恒”。 王子和公主凝望着金光闪闪的雅玛神字,此时,他们不仅看到了天神与天后感人至深的相爱经历,还了解了包括可丁、圣罗在内的诸位神灵平淡却不平凡的真爱旅程。 那些故事可是之前他们从未知晓的,他们在感动中一步步的走向了教堂的中央,他们将面对神灵,许下承诺。 女神虽然化作了石像,但她仍是如此的超凡脱俗,冰清玉洁,她紫色的双瞳目无神光,可她却在默默流泪,看着丹菲尔公主与卡洛斯王子一路走来,实属不易,她被他们对爱的坚持感动了,同时,公主和王子能前去教堂,她也欣喜之至,毕竟,她同其他神灵一样,都很希望善良、圣洁的公主能够得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女神的手里紧紧握着那本闭合着的《法蒂圣蓝》法典,法典中撰写着一百零八章节,每一章节都清楚的写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其中,最后一章节就是相爱之人对爱的承诺。 按照神界婚礼仪式典章,举行婚礼的双方将同时背出那《法蒂圣蓝》法典中的一百零七章节,不容错一字,否则,神灵将不会认同他们的爱。最后,双方面对彼此,食指相扣,许下对爱至死不渝的承诺。 届时,公主和王子非常流利的背出了法典中的章节,一字不漏,一字不差,而后,他们转身,面对彼此,轻轻扣上食指,在神灵面前,严肃的承诺彼此:无论世事如何翻覆,都要相濡以沫,对爱不离不弃,至死不渝,且永生永世都不得背叛真爱,如有背叛,定遭神灵惩罚,落入黑暗深渊,不得轮回转世,成为游离冥界的孤魂野鬼。 在他们许下承诺后,精灵石已将他们的真爱之旅刻写在了密西里晶石之中,而女神也唤出神力,取其发丝,两根发丝相继落地,随之互相缠绕,最终被轻风吹拂,飘出教堂,沉寂于乐教堂之下,滚滚翻腾的神海之中。 发丝因为爱的魔力而幻化为精灵,它们自由的遨游于神海,所释放出的幸福因子已跃出波澜起伏的神海海面,飘转世间,让天下充满幸福的气息,同时也让世间万物皆成为公主与王子真爱的见证者。 之后,卡洛斯王子右手一挥,神马瞬间出现,他和公主坐于马背之上,神马的蓝之翼开始振动,随之跃下高塔,载着他们飞行于白云之上,雾气萦绕,高低起伏的圣殿隐隐显现,如此气势恢宏。 当明月之神瞧见神此刻,神马轻盈的落于被萧幕布置的极尽华丽的空中花园,婚礼定于那里举行确实比在圣殿举行更为新颖和浪漫。萧幕还将此次的婚礼取名为“圣德尔萨”,那四字翻译过来,就是“世纪”的意思。而随着公主和王子的入场,这场属于神界的世纪婚礼已经拉开序幕。 盛大的乐队吹奏起婚礼之曲,王子和公主随着白云铺成的“地毯”踏空而行到花园的半圆形高台之上。届时,维尔斯女神将为他们致辞,他们也将在女神的见证下为彼此戴上婚戒。 此时,维尔斯女神身着盛装,神采奕奕、面带微笑的幻化出象征真爱的诗阁雅神杖,那神杖流光溢彩,全由黄金打造,非常华丽。 只见女神右手紧紧握住飘浮在空中的神杖,将其旋转,每转一周,神杖都会飞出一个可爱的天使,一百六十圈后,所有的天使都已飞出神杖,她们围绕在公主和王子的身边,而女神也开始念出致辞并感谢诸神的到来,致辞须用神界古语大声念出,女神语速很快,这令坐在梦幻秋千里观看婚礼的萧幕听得一头雾水,不过,以他名导演的过人想象力,他应该知道女神在说些什么的。 致辞之后,那些天使纷纷化作一道彩光,蹿入了公主和王子的手心,倏忽之间,他们的手腕上相继浮现出一朵圣花的图案,那花是凯圣罗爱之花,有了那两朵花映在他们的手腕之上,才表示维尔斯女神已经同意他们结为夫妻。 激动人心的时刻随即到来,卡洛斯王子取出那枚绽放着圣洁之光的钻戒。钻戒是由威萨钻石切割而成,钻石本身就价值连城,弥足珍贵,它是一种不可复制,不可再生的罕见钻石。 那稀有钻石是由布诺卡奇云剑鱼身上的鱼鳞幻化而成的,云剑鱼不可繁衍,而且寿命非常之短,千年之后,鱼儿就会死去,娇小的躯体也开始逐渐分裂,当鱼鳞从鱼身上脱落而下时,它就会化作海底岩石,静静的沉寂于神秘的海底。 而每隔百年,海域就会迎来一次排山倒海的潮汐,海水翻滚,凶猛的击打岩石,万年之后,海水经周二复返的击打,会完全退却岩石的表层。当岩石表层消逝后,许多岩石分子就会迸发而出,再经过日、月神奇的光源引力,逐渐凝聚,最终幻化成为威萨钻石。 而威萨钻石的总数量还不及其他钻石的百分之一呢,它才可称为钻石之中的至尊。钻石之光尤为圣洁,在不同的角度看它,它还可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比如从正南偏北的三十六度角观赏它,它就通体透亮,绽放唯美的紫色光芒,而且,每一束光芒都不是普通的直线,而有着略带波浪形的弧度,极为奇妙的照耀四方;但是,从西北方的四十五度角看它,它又会呈现出海洋般透彻的蓝色之光,那光芒是点状,像繁星般落在浩瀚的天地之间,最后从南北偏东方向的七十二度角去瞧它,它呈现的光芒就是如石榴般可爱的红色了,且红光呈放射状,像飘扬的旗帜般飞舞在天际。 威萨钻石之所以可以这般神奇,那都是岩石分子的作用,由于其分子极具灵气,而鱼鳞乃是布诺卡奇云剑鱼的生命之源,那种类色热带鱼的精灵鱼不是因心脏的跳动而具有生命的,在它们的体内根本就没有心脏,而鱼鳞才是它们的“心脏”,多边形的发光鱼鳞不规则的长在云剑鱼的周身,一条云剑鱼最多有一百片鱼鳞,最关键的是,那一百片鱼鳞,每一片都具有神力和不同的功能。最亮的那几片鱼鳞可让云剑鱼正常呼吸,具有生命,其他鱼鳞可让鱼儿能看清事物,辨别方向等。 可是,鱼鳞注定千年之后就要从鱼儿的身体中脱落,化作岩石,从而,岩石分子就具有了鱼鳞的所有神力,当它再次幻化为钻石之际,神奇的岩石分子并未消逝,它隐匿于钻石之中,所以,在不同的光照和角度的条件下,钻石就会呈现不同的光芒,极为美妙,那种效果可不是诸神挥挥法杖就可以制造出来的。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威萨钻石本是不规则、凹凸不平的,瞧上去也没有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所以这还需要拥有精湛技艺的切割师将其切割为神圣而美丽的图案。而那独一无二的钻戒正是出于卡洛斯王子之手,钻戒是一朵辛可圣丁花的形状,那花生长于仙境般的玛普诺奇岛屿之上,花瓣似开非开,很有一番韵味,不像普罗兰花那样招摇,也不像棘赛花一般黯淡无光,正好象征了纯洁高尚又不张扬澎湃的真爱。 而且,卡洛斯王子还在花蕊中镶嵌了一个同样由威萨钻石切割而成的明月,而丹非尔公主为卡洛斯王子戴上的那枚钻戒之中却镶嵌了一个微型的太阳形状,那意味着,公主和王子在延续真爱的同时,也将为天下带去明媚的阳光和皎洁的月光,此为天作之合,构思巧妙。 这时,随着众神的高呼,王子已将钻戒缓缓戴入了公主纤细嫩白的手指之中,而公主也将另一枚戒指为王子戴上了。能够清晰的看到,他们俩的手都在微微颤动,显然是过于兴奋和紧张,毕竟,他们为了此刻,经历了太多常人难以想象的风雨。 而坐在秋千里的众神似乎也无法按耐自己内心的激动之情,闹腾了起来,纷纷高呼道,“亲吻公主,亲吻公主。” 萧幕一听,“噗”的一声笑了出来,独自道,“原来,神界的神灵们也那么开放呀,完全能与21世纪的国际化接轨了,哈哈。” 听到诸神的高呼,公主的脸立即红了起来,那害羞样儿让她都不敢直视卡洛斯王子。 不过,还未等公主反应过来,王子已经紧紧搂住她,深情的吻了她。那一吻真是惊天动地,连洁白的云朵都奇迹般的露出了笑脸呢,绚丽的彩虹更是高挂天际,精灵之花齐齐盛开,冰瀑布沿着圣殿背后的山脉倾泻而下,场面极为恢宏。 那一刻,诸神纷纷起身,兴奋的开始鼓掌,以示对公主和王子的祝福。明月之神此时也是笑得合不拢嘴,她的双手一直紧紧握着胸前的坠子,她希望那神坠能够赐予她力量,让她坚持到公主婚礼的最后一刻。 马向圣殿飞去的身影后,竟也激动落泪,诸神纷纷起身,迎接公主和王子的到来。 第十四章 神界婚宴 婚礼仪式全部结束之后偶,婚宴正式开始。诸神已进入圣殿,相继入席,罗特斯神灵及他的族人开始为诸神上菜,一道道美味佳肴被放置于雕刻精细的黄金和白玉器皿中,那是令诸神食欲大增。神界的美食可都是由一些圣花、圣果和神物烹制而成的,在其形,其色上绝对胜过欧洲宫廷中的那些佳肴,而且营养绝对丰富。 所有神灵全部围坐在由诺晶玉幻化而成的圣桌前,那圣桌瞧上去似有似无,但它确实存在,所以显得非常梦幻。 神界的婚宴可不像中国,所有人一齐选用美食,当然也不是依照西方习俗,一人份,独自享用。它是根据家族而定的,桌上盛放有所有神灵家族中最爱的美食,婚宴开始前,由公主和王子为诸神敬酒和选菜,也算是向诸神表达诚挚的谢意。这可谓是中西结合,很是新颖。当然,那也算是对公主和王子的一种考验,他们须对每个神灵家族喜爱的美食了如指掌,还应知道哪些菜肴只见存在相克性质,因为一旦选错佳肴,很有可能会令诸神产生不适的。 天神曾经立下这样的规定,就是要让公主知道,治理天下在于的民心,而民心源于对天下苍生真真切切的关爱。 待公主和王子换了一套比较轻便的装束后就去到了圣殿,他们端着盛着蓝格奇斯圣酒的黄金酒杯走到了萧幕的面前,将酒杯旋转九十度,然后高举,微笑道,“感谢萧城主为我们布置了这场世纪婚礼,我们很感动,你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果然非同凡响,不愧是少年出英雄,如此年轻就能在电影界域梦华王朝叱咤风云。我们会将此刻铭记在心,当然,萧城主的大恩大德,我们也将永世不悔遗忘,谢谢你为我们创造了这完美又浪漫的婚礼,谢谢。同时,也真心的祝福你在荣归故里之后,能与让你魂牵梦萦的女子相亲相爱,白头偕老!” 萧幕也随即恭敬的端起酒杯,“公主和王子都不必言谢,在下只是学以致用罢了,能够为你们出点绵薄之力,我和荣幸,这也将成为我一辈子永恒的美好记忆,嘿嘿。” 话音落后,他们互相碰杯,那华丽酒杯中的圣酒被他们一口干尽,公主还特意为萧幕选了他挚爱的“家乡菜”——北京烤鸭,红烧肉,黄金鸡。 当萧幕瞧见白玉碗中的那些佳肴后大吃一惊,惊呼道,“哇塞,公主,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我没觉得罗特斯神灵有准备这些菜啊。难道,你们大家都瞒着我,想给我一个惊喜啊,哈哈。” 教皇一脸的坏笑,“萧城主,你这时才反应过来呢,这确实是公主和王子的特别吩咐。你不是常在亦将军耳边念叨,你是多么多么的怀念你挚爱的家乡菜吗,所以公主就决定给你一个惊喜,让你解解馋咯。虽然,这三道菜的色香味肯定比不上你家乡师傅的手艺,因为神界不具备这些普通的食材,是罗特斯神灵派它的族人专门去到凡间采集的食材和调料,烹制的手法也有所区别。城主,你就凑合着吃吧,只要你开心,我们精心准备的这份礼物可就没白费哦。” “那当然,谢谢你们。这份惊喜确实太意外了,瞧这几道菜的色泽和扑鼻的香味,已让我食欲大开了呢。说实话,我都好久没感受到这种十星级的待遇了呢。在我来到梦华王朝之前,只是表面光鲜亮丽,实际却压力重重,很多时候,我连吃一碗我母亲煮的饺子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享受别人带给我的惊喜了。况且,我们那儿不像这里如此坦荡和圣洁,在你接受别人好意的同时,你就必定得有所付出,这是不变的法则。而自从我来到这里之后,你们确实带给了我太多的感动,真的要感谢在座的每一位神灵,是你们让我萧幕成长的,这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在此,我趁这个机会,再敬众神一杯,感谢你们这些日子以来对我的照顾,我真心的祝福你们,笑口常开,万事如意。” 随之,众神纷纷起身,将酒杯旋转之后高举而起,圣酒之光从酒杯里隐隐显现,淡淡的光芒映在圣桌上,像是画出了一副动人而高雅的画卷。 “好,我们在此也敬城主一杯,感谢你和亦将军对梦华王朝万民的不离不弃,最终将黑暗驱逐,为我们带来了永远的黎明和曙光,也希望二位在凯旋之后,能再创辉煌,完成你们一直追逐的梦想!” “好,干杯。” “干杯。” 之后,丹菲尔公主卡洛斯王子依次向众神敬酒和选菜,公主也确实没有辜负天神的期望,她所选出的佳肴是各位神灵最喜爱的菜品,这让诸神倍感欣慰,他们也相信,此后,天下在公主和王子的治理下,定会和平长存,万民幸福安康,梦华王朝也将再创盛世新高。 婚宴开始之时,公主和王子也一同入席,与诸神共享美酒佳肴。明月之神坐在公主的身旁,她一直面带微笑的看着沉浸于无比幸福中的公主,虽然她知道,她即将离开这个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地方,但能在离开前,亲眼见证公主与王子的幸福时刻,她就已经很知足了,毕竟,她所理解的幸福就是芸芸众生之乐!作为天地之间一位伟大的神灵,她是非常值得钦佩的。 婚宴之后,真正的狂欢就此拉开序幕。乐队奏乐,诸神皆被美妙的乐声所感动,纷纷离席,欢快起舞。他们站在水晶制成的八角形舞台上,尽情狂欢,好一副热闹的场面。 当然,丹菲尔公主与卡洛斯王子也有加入他们,唯美的《贝芬之曲》优雅的响起,高大英俊的王子搂着美丽的公主,他们随着音乐,翩翩而舞,每一个舞姿都是如此的轻盈而高雅。无论是回旋,扭抱还是腾空,那是衔接的完美无缺,像是华尔兹与探戈以及拉丁舞的完美结合。 悬挂天幕的繁星届时也长出了一对对迷你翅膀,那晶蓝色的翅膀不断振动,飞旋而下,每一颗星星都围绕在公主与王子的四周。那是“幸福之翼”,是公主与王子的真爱感动了世间,幸福之翼才会有此闪现。 浩瀚星际中狮子座与水瓶座的星辰也闪耀而至,成为了星辰中当之无愧的闪亮者,麦洛埃神狮与水瓶座亚普特斯精灵相继从迷幻的星际飞旋而来,它们将最美丽、最绚丽的蓝色雪花撒落而下,表示对公主和王子的祝福。 水瓶星座与狮子星座也因为公主与王子的结合而更加亲近,盘旋于天地之间,当尘埃落定,世间将有数不胜数的精灵之花绚烂盛开,它的果实可采摘食用,它的花瓣也可作沐浴之材与提炼花之精油。 流星飞旋,天使歌唱,众神起舞,如此场景,真是世间罕见。 第十五章 塔拉之星 萧幕众观此景,双手合十,紧闭双眼,他似乎在祈祷着什么,毕竟,难得一见众千流星一齐飞旋,他是绝对不会放过可以面对流星许愿的机会的。 月精灵忽地从绚丽的舞台飞旋而下,微笑着对萧幕说着,“萧城主,你可是在对着流星许愿?” 萧幕立即恭敬的回答道,“是啊,在我们那儿一直有一种说法,就是面对流星许愿,那么,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呵呵,那我应该知道萧城主许下了什么愿望喔,别忘了,月族的使命就是记录星辰。当然,流星的运行过程也在我们记录范围之内。冥冥之中,你们所想象的虚幻场景有时也是事实。 “流星在神界其实被称为塔拉之星,有其美好愿望的意思,因为每次塔拉之星出现的实践和次数极为短暂,所以,它是众星之中的瑰宝。 “塔拉之星出现时,它会绽放出法贝雅愿望之光,那淡雅的光芒所具有的神力可不小,它可以感应到那些美好的愿望。而在我们记录星辰之际,只要用神杖将法贝雅之光收集于特洛神杯中,人们美好的愿望就会出现,清晰的显现于神杯之中。 “在天神或公主见此众生之愿后,会按照神界律令,一一助他们愿望成真的。但是,对于一些有损他人利益的愿望,天神就会加以销毁。 “如果我没记错,在你们那儿,曾有一位科学家写出了一本名为《圣经密码》的书,通过密码的破译,他可以毫无差错的预言未来,这不是子虚乌有之事,因为,那个作者也通过破译密码揭开了塔拉之星之迷。 “那是因为他的前世是神界普法纳神,他赋有独一无二的智慧,是神界的第一任神官,当年,他并未得到天神之父的重用,常年跟随天兵统帅剿灭祸害天下苍生的妖魔恶徒。普法纳神虽然拥有很高的智慧,但武力却非常的平凡,每次迎战都只能智取,可随着龙鳞神的横空出世,神灵的招数不再管用,好几次都是死里逃生,如没有教皇的相救,他早已被恶魔残害致死了。 “但是,由于当年神界的兵力不够强大,诸多天兵天将都还没有达到可以制敌的法力境界,所以,天神不得不让诸神全力应战,那时也是神界最为衰败的时候。 “最终,普法纳神还是不幸中招,可,在他临死前,他为了能求得一丝生存的机会,便不顾伤口的腐烂,闯进神埃殿寻找解药。由于求生的欲望极强,他在慌乱之中便随意喝下一瓶蓝色液体。 “那本不是他所要寻找的解药,只是一瓶多普乐圣水,喝下此圣水,即便他轮回转世,他也可保留其前世独一无二的智慧,那圣水本是天神之父在历年神界议会上想要赐予最优神官的,结果被普法纳神一口喝完了。 “他身中剧毒,天神之父无力回天,将停止呼吸的他安葬于神墓之中,并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经过万年轮回,他成为了一位科学家,因为他具有常人无以堪比的智慧,所以破解了暗藏未来之谜的圣经,他所寻找到的密码确实是当年圣经创作者设下的。 “不过,密码被破译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一旦清晰的知晓未来,你们的世界就此毁灭。由此,天神集聚神力,封印了他大脑中的智慧神经,他将不具有揭露未来的特异功能了。他是位非常敬业的科学家与创作家,是值得你们敬佩的,毕竟,他曾为你们的世界带去了无数的幻想与乐趣。你们的世界其实非常奇妙,许多前人的智慧还须要你们去发掘。当你们好好利用前人为你们留下的宝藏及智慧之时,你们的世界将更加美好。而我与丹菲尔公主也将倾尽全力,实现你们心中的美好愿望!” 萧幕听后,极为吃惊,“原来还有这等事儿呢,太不可思议咯,完全超乎我的想象力,哈哈。其实,我许下的愿望很简单,只是希望雪樱能够醒来,这样至少亦歌友了一个可以表白的机会。至于亦歌是走是留,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月精灵微笑的点点头,“嗯,萧城主的愿望如此真切,我想,它定会实现的。你说的很对,无论是亦将军与雪樱,还是云焕与安晓夕,是走是留,他们唯有自己选择,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后悔那样的选择就是了。” “那样的选择确实挺难,如是我,我都不知如何是好呢。不过,衷心的祝福他们吧,呵呵,风雨之后,彩虹依旧,就如公主和王子,你瞧,他俩这时多幸福呢。” “是呢,我们都好幸福,就让我们尽情的享受这幸福时刻吧。” “当然,我希望这成为我永恒的记忆。” 说着,萧幕与月精灵也一同加入到了诸神的狂欢之中,他们尽情的歌唱,尽情的舞蹈,那一刻,神界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喧闹,神族族人们抛开一切,忘情的释放着心中的激动,直到精疲力竭,狂欢宴会才逐渐散去。 在公主和王子宣布晚会结束之时,诸神之中,已不见明月之神的身影,她已经竭尽所能的撑到了公主婚礼的最后一刻。当众神忘情狂欢之时,她的生命能量却在以极快的速度衰退。 她站在舞台的角落,默默地注视着她所爱戴的每一位神灵,与此同时,她还燃起了那盏明月之灯,形似明月的梦幻之灯随着明月之神法力的唤出,从她的手心飘向了高空,明灯越来越亮,光芒也越发的皎洁,即使那轮悬挂天际的暖阳也无法阻挡明月神灯的万丈光芒。明灯之光星星点点的洒向天地,它的光会渗入天地,届时,天地之间会盛开无数的明月之花,那也寓意着希望的永存。 而在明月之神将希望带去世间的同时,她也随之沉寂,忽地消逝在了喧闹之中。此刻,她就如繁星一般陨落世间,可诸神知道,无论世间的年轮转了多久,明月之神的灵魂一直未有离开她挚爱的神界,纵然她无法陪伴在众神身边,可她在世间的某个地方,一直会默默关注着他们。 她对神界、对公主和诸神的爱从未改变,只是,在她沉寂之时,她就已将那份爱化作了生命的希望,让世间永远充满阳光,即便是黑夜,也有万丈光芒永世照耀大地。 公主和诸神知道,当世间的希望之花绚烂盛开之时,明月之神已经悄然离开。但他们只是将心中的留恋与悲痛掩藏在了心底,他们不想让明月之神失望,所以,他们大声地歌唱,欢快地舞蹈,将所有的祝福与思念都化作嘹亮、激昂的歌声,赠与伟大的明月之神。 公主与王子还合力施用法术,集聚天地灵气,幻化出了圣洁的希美斯爱之羽,那淡蓝色的羽毛飞旋天地。当明月之神看见那飘向天地的美丽羽毛之时,她会明白公主的心意——那圣洁的羽毛是所以被称为“希美斯”,不仅因为它是由圣洁的真爱因子幻化而成的,它还有另一层寓意,那就是等到与守候。公主是在告诉明月之神,任沧海桑田,她与诸神都会等到她回归神界的那一天的,这是公主对她的承诺,永世不变。 当然,待众神纷纷离席之前,他们也在公主的带领下,面对天边那轮忽隐忽现的明月,双手相扣,旋转九十度,唤出晶莹的祈祷之光,然后紧闭双眼,念出繁复的神语,愿明月之神回归神界,也望众生从此不再受苦受难。 神圣的祈祷仪式之后,众神才纷纷散去。公主与王子则回了芬阁蓝圣神殿。 那座神殿是众神合力建造的,其格调非常的温馨浪漫,家的感觉被体现的淋漓尽致。虽然比不上天神为公主建造的圣殿如此精致,但是,芬阁蓝圣神殿中的每一件摆设都是众神们精心准备的。 殿中集聚了喷泉池,水晶阁,精灵塔,普曼桥,可谓想象力极为超群,还运用了殿中殿的布局风格。 毋庸置疑,许多设计主意也是萧幕帮忙想出的,他将现代建筑流星元素完美无缺的加在了圣殿的建造之中。 所以,其圣殿外观囊括了欧洲中世纪以后的建筑风格,即显得尤为恢宏,又有气势,而殿内的各部分结构有中国元素,也有西方现代元素,这一中西大结合可谓是史无前例,整座圣殿都让人浮现连篇,韵味十足。有现代,有古典,有夸张的艺术表现技巧,也有想象非凡的独特构造。众神一经萧大导演的提点就仿佛化身为了一个个魅力超群的艺术大师了呢。 在公主和王子的寝宫里,一抬头就能望见迷幻的星际,精灵塔的背面就是神界吉尔斯群岛。闲暇之余,公主与王子就可登塔遥望那迷幻的岛屿与波澜壮阔的神海。 当然,他们也可踏空而行,前去岛屿之上,尽赏海岛美景。因为精灵塔与吉尔斯群岛之间有一座用神海之水幻化而成的波蓝桥。此桥位波浪形,平日就如波浪般晃动于天地之间。不仅如此,芬阁蓝圣神殿的左侧还有数百亩的豪华花园,完全比仙境还梦幻。公主进殿之后,见此情景,欣喜之至,大为称赞和感谢众神一齐送上的此份大礼。 深夜已至,神界一片静谧,一座座轮廓起伏不定的圣殿屹立于那里,仿佛一座奢华的帝都横空出世。 而萧幕正站在神塔之巅,俯视着那座迷幻帝都里的一切,塔拉之星再次闪现,他也诚挚的许下了那不为人知的愿望。以前的他从不相信流星划过就代表愿望即将实现的传言,只是单纯的将那看做一种寄托而已。不过,知道塔拉之星之谜后,他却深信不疑,他的愿望定能实现! 当明月消逝之后,他就将离开神界,返回祈灵城,而此生此世,他也不再可能回归神界,所以,他要将每一座圣殿,每一悬空的高塔和每一片绽放荧光的海域都牢记于心,以前的他从来不懂这里存在的一切——战争,守候和真爱。可是,如今的他很清楚的了解了梦华王朝,更懂了了从未知晓的人生真谛,这就是成长!无论之前他经历过怎样的苦痛,这一段经历都将让他永生难忘。或许,现在的他已集聚了源源不断的灵感,他要将《梦华王朝》这部经典之作永远地续写下去,因为他写的并不是别人活着虚构出来的剧本,他写的正是他自己的人生剧本,作为导演的他,无疑是无比幸福的。 月光穿过塔顶,浮出玉石般的洁白光泽,浩瀚星际、华丽帝都,在此时此刻逐渐形成一幅绝世画卷,映入了萧幕的脑海。 听着那簌簌的风声,他已沉浸其中,此刻,他要像个孩童一样,在烟波渺茫的海域里快乐地拾起贝壳,然后开心的歌唱,没有外界的一切纷扰…… 可是,时间毕竟不会因为快乐而停滞,朝阳,从遥远的地平线缓缓升起,朵朵浮云随风飘荡,天宇露出了淡淡的蓝色。暖阳普照大地,万物之愁已消逝殆尽。 待众神醒来之后,萧幕与他们依依惜别,随之带着满满的祝福御剑离开了神界。 看着萧幕离开的身影,教皇站在远处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知道,他所牵挂的两个孩子都会不负众望,再创辉煌的! 第十六章 爱的另一种选择 而亦歌和萧幕相处久了之后仿佛已经产生了兄弟之间的心电感应,亦歌早有预感,萧大导演会在此刻回归祈灵城,所以集合了全城百姓,欢迎他的凯旋而归,亦歌为此还专门铺设了红地毯,好让萧城主在梦华王朝也享受享受大明星五星级的超豪华待遇。 成群结队的孩子们手捧鲜花,排列有序的站在城门前,几个小鬼还特此编排了一段舞蹈准备献给凯旋而归的萧城主呢,连伊黛尔也从博古利亚城赶去祈灵城,代表博古利亚族人向萧幕送上诚挚的祝福。场面可谓是空前的盛大,如此看来,萧幕不愧是一位深得民心的好城主。 萧幕在梦华王朝的这些日子,不仅充分发挥其独特的智慧,连御剑术也是愈发的精湛,他那是一鼓作气的穿透层层云雾,以风一般的神速安全着陆。 当他收起宝剑,走进城门之时,盛大的乐队忽地开始奏乐,孩子们也迅速围成花瓣形,绕着萧幕翩翩起舞,一束束艳丽芳香的鲜花蓓送在他的手上。一时之间全城百姓高呼,“恭迎城主凯旋而归!” 那声音的穿透力可是极为震撼的,连七旬老太都放开了嗓子,大声地呼喊着。 此时的萧幕真是受宠若惊,那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感觉可把他给乐坏了。由内而外的欣喜已让他笑得合不拢嘴。 随后,他被一群可爱的孩子簇拥着,走上了红地毯,满天鲜花四处飞舞,乐声激昂而赋有节奏,令人心旷神怡。萧幕也一直在对众千百姓说着“谢谢”二字,百姓的呼声那是一浪高过一浪。 而亦歌则身着盛装的站在祈灵殿外,恭候萧幕的大驾。这一次,萧幕是想破脑袋也没揣摩出亦歌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了,能确定的是,他已被感动的一塌糊涂。 他一脸笑容的走到亦歌身旁,一拳打在亦歌德胸前,“哟喂,没看出来,你小子穿上这套军服,还真的挺帅的喔。今儿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你干嘛为我举行这么盛大的欢迎典礼啊?真是太让我受宠若惊了,有什么喜事儿发生了吗?还是我的愿望真的成真了呢,哈哈。” “是呢,托你的福,雪樱,她醒来了耶。我回来之后,她就已经恢复了知觉,然后醒来了。我已请大夫为她诊治了,一切已无大碍,只要多加调养,她的身体就会完全康复了。” 萧幕一听,立即环抱住亦歌,“醒了!太好啦!月精灵的话确实没错,塔拉之星出现后,愿望就会实现的。上帝,我爱死你了,哈哈。” 正当萧幕乐开怀的时候,雪樱就面带微笑的从殿内走了出来,恭敬的微微弯腰,温柔道,“感谢萧城主一直以来对雪樱的关心和鼓励,我知道自己一定不能辜负你们的众望,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冲破一切束缚醒来的。这段时间害你们担心了,真是抱歉。” “雪樱啊,咱们三儿可是风雨同舟的,一切都不必言谢。只要你能毫发无伤的醒来就好。现在你痊愈了,一切皆大欢喜,呵呵。亦歌今日为我准备如此盛大的欢迎仪式,我非常感激,为了答谢他,我也准备帮他这笨小子一次。其实,这次你受伤,最心疼你,最担心,最自责的是亦歌。他喜欢你,更确切的说,他是真真切切的爱上你了。你别看他小子平时大大咧咧的,他对待感情可是非常认真的,我以我的人格担保,这小子绝对是一个完美男人,我希望你能接受他,你对他也是有感情的,不是吗?” 看着萧幕如此直接,亦歌立即上前,“喂,萧大导演,这里不是现代,你也忒直接了点儿吧,这会让雪樱很为难的。谢谢你对我们的关心,至于我们应该怎样面对这样一份感情,我想,我和雪樱都是须要慎重考虑的。今日,就先让我们为了大难不死而尽情狂欢吧。别忘了,你可还要教百姓们英语的哦。” “喔,好吧。但,雪樱,亦歌,请你们记住,无论你们的选择是什么,一定不能为此刻的选择而后悔一辈子,明白吗?丹菲尔公主与卡洛斯王子已经成婚了,我是参加完他们的婚礼才回来的。不过,既然今晚的狂欢节目你们已经安排好了,我也就奉陪到底吧。教英语也不在话下,笔墨伺候,我先将字母和音标陈列出来。” “好,不过,你还是先回去休息一会儿吧,剩下的事儿交给我好了,免得我爸妈知道后会教训我,说我总欺负你的。嘿嘿。” “你真是太好咯,回去之后,我一定给你颁发一个好人奖,然后盖上我的专属用章。” “得了吧,还专属用章!!嘻嘻。” 一番话语之后,萧幕回了寝宫休息。 时间总是很快的从他们眼前划过,晚会的准备工作一切就绪,盛大的祈灵城晚宴就在黄昏将至之时开始了。 届时,各城使节纷纷前去圣殿恭贺萧城主与亦将军凯旋而归。虽然宴会的场面无法与神界庆祝宴会相比,但却非常的温馨,大家不论身份高低,纷纷围坐在一起,再加上亦歌精心配制的美味佳肴,众人吃得那是不亦乐乎,极为高兴。 一番应酬之后,萧幕和亦歌却趁着众人不注意的时候,离席去到了祈灵城的圣幽亭。 那座亭子是萧幕专门派人修建的,亭子不算大,但方位绝佳,站于亭子中央,那是尽览祈灵城的美景,一边赏景,一边还可以喝上两口小酒,真算是享尽人生之乐咯。 萧幕抬头仰望星空,一脸的坏笑,质问着亦歌,“怎么?那么多美味你不吃,却跑这儿来吹西北风呢,这可不像你噢。” 亦歌只是冷静道,“你还不是一样,就知道说我,从来都不检讨你自己的。” “唉,真说不过你。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想出来透透气。你看摄政王他们,喝的是烂醉如泥,即使我在那儿,也插不上什么话。还有,看你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怎么了?” “你可真是我亦歌的好兄弟、好知己,什么事儿都瞒不过你的法眼。其实,我的本意只是为你举行一个欢迎仪式就够了,不过,李大人他们纷纷闹腾,为了达成他们的愿望,我也就策划了今晚的宴席。至于让我忧心的,正是和雪樱的事儿。” “雪樱?怎了了?她不是很好吗?难道还没痊愈吗?” “不,这倒不是。她很好,大夫都说她已大碍,她的意志力让她打败了恶魔。” “那是什么?她拒绝你的表白了?还是你没有勇气跟她表白?” “都不是呢,我们彼此相爱,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时空隧道之门很快就会开启,是我留下与她厮守到老吗?可我的父母怎么办?我已经离开了他们快两年了,没能好好照顾他们,真是我的不孝。我可以放下一直追求的梦想,可我不能放下我的家人,如此一来,我这二十多年都白活了。 “那么,是雪樱跟我们回现代吗?她又怎能放下幻月城,弃族人于不顾呢?我不想她做出如此牺牲,而且,她到了现代之后不一定会幸福,反之,她会被残酷的现实所伤的。再有,云焕与安晓夕是真心相爱的,他们也是几经波折才走到一起的。云焕如若选择留在现代,那么,雪樱就必定得要守在幻月城,而云焕是她弟弟,她也是会这么做的。她只剩云焕一个亲人了,自然是不会不成全他的。雪樱也告诉过我,她希望云焕能够拥有真正的幸福,云焕既然有如此超群的篮球天赋,她也想云焕能继续奋斗在篮球场上,同时也能好好的照顾晓夕,陪伴在她身边。当然,雪樱更不想因为她而让我变成不孝子。我觉得我就是个大笨蛋,什么都做不了,这感觉真的是糟透了。早知如此,我就不应该将这份爱说出来,连累雪樱,害她忧愁,我真是个大坏人,真恨不得抽上自己两耳光。” “或许,当我面对塔拉之星的时候,还应许下一个愿望,那就是,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兄弟,我的错啊!难道,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就这样要被分开了吗?从此相忘于江湖?爱情啊,真令人忧伤。你看,这祈灵城的景色多么美丽,星光闪闪,群山环抱,青鸟飞旋,可惜,你我却无暇沉浸于如此美好的景色之中。得此真爱,是你的幸运,雪樱确实是一位非常完美的女子,只是,这就是有缘无分吗?我想,纵然你选择留下,你的父母也应该是理解你的。但如若是我,我也不会弃亲人于不顾。时间不会为我们停留,但是记忆会的,不是吗?对于爱情自然要从一而终,而你确定要那样孤独终老吗?我真是没法想象,你即将承受的苦痛将是多么深,如此看来,这样的结局还是非常的不完美啊。好想要帮你们,可这次我已然无能为力,要不我去找丹菲尔公主,她应该有法子让你们能够相见的。” 亦歌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可别,公主也刚痊愈,好不容易拥有了自己的幸福,我们就别再去打扰人家了。再说,神界与天下之事压在她身上已经够重了,我不想再给任何人增添负担,不然我的心里也会感到不安的。” 萧幕一脸的焦急,“那你和雪樱要怎么办?” “我答应过她,要带去梦华王朝风景最美的地方玩儿,就让我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好好陪她吧。待时空隧道之门开启后,我就跟你回去。我的父母需要我去照顾,我也有责任好好孝顺他们的。” “就这样?雪樱她也愿意这样吗?” “嗯,这是我们共同的决定!爱情,或许真的不是长相厮守吧。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当你来到梦华王朝的时候,教皇就告诉你,时空隧道之门不会再开启,我们今生今世是无法再回去的,那么,当时我们写朱砂信的时候,你会怎样跟筱彤说呢?” “我会告诉她,我并不爱她,之前只是纯粹的玩儿她。我换女朋友就跟换衣裳一样,其实,我已经谈了五六个女朋友了,但都是被我甩了的。而我现在甩的正是她,识趣儿的话就彻底忘记我这个卑鄙小人,然后重新去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 “这话说得真够绝情的,不过,那只是你的激将法。你无法履行一个男友应尽的责任,所以你希望她能够寻找到新的幸福。纵然,你假装成一个那樣的公子,那也在所不惜。所以,爱不一定是拥有和白头偕老,兄弟,你能明白我说的吗?” “明白,我的领悟能力还是挺高的哈。我说过,无论怎样,我都会尊重你的选择。那你就趁着这仅剩不多的时日,放下一切包袱去陪她吧。大选新城主与授课的事儿就交给我去办。” “嗯,好的,非常感谢你的理解。现在的我也总算明白了,爱并不是一句简单的话,有时候,因为爱,所以也必须做出另一种选择。之前,当我看见霍尔斯格写的这句话的时候,只能明白前半句,后半句却是云里雾里的。如今,我却深刻的理解了。萧导,这应该就是成长吧,无论经历的是喜是悲,我们总会成长的,不是吗?” “是,你说的确实是真理。不过,那霍尔斯格是谁?我怎么没听过他的名字。” “哈,萧导不是一向饱读经书的。霍尔斯格,他是个文学家,也是个揭开爱情真理的为伟大学者。《爱的另一种选择》就是他写的,回去之后,有时间就看看吧。他不是很出名,比起那些被光环笼罩的文学创作者,他可能只是一个默默无言的无名小辈,他发表的著作也不多,就那两三本。不过,在我看来,他的每一本小说都是经典,无人可以超越的经典!朴实的情节加上他身后的文学功底以及对生命乃至世界的剖析,令人阅读之后,会重新认识自己,也再一次的认识这个世界。当然,他也是我所敬佩的第一位学者。每当我迷惘或者困惑之时,他的小说就是我的指路灯,让我作出生命中一个又一个的抉择,然后无所畏惧的,勇往直前。” “喔,原来如此,听你这样说来,我对他可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回去之后,我一定会细细品读他的著作的。” “嗯,好。到时,我把他所有的著作都给你送来吧,我买的可全是珍藏版,书店早在几年前就没卖的了。” “那么抢手!哈哈,好嘞。那到时候,我请你喝我们家珍藏的那瓶法国葡萄酒。” “好主意,一言为定!” “放心吧,我萧幕从来不会放别人鸽子的。” “看的出来!唉,这祈灵城的天气变化总是如此无常,寒风呼啸呢,走吧,回去好好睡一觉。李大人他们也该散了,我之前吩咐过侍卫,务必将他们安全送回府中的。” “咱们亦将军的心思果然缜密,事事都能想的非常周道,佩服!那明日天亮后,我们就各就各位,真心的祝你和雪樱旅途愉快,不过,记得早点回来喔。对了耶,接替你将军之位的人选是你定,还是全民大选或者由李大人等大臣们商议?” “由民众和大臣们投票决定吧。其实,梦华王朝都归于太平盛世了,将军实在是徒有虚名!” “那照你这样说,中国现在还有元帅,将军嘞,那是一个国家或王朝发展不可缺少的嘛。” “明白!好了,我们就此撤退吧。再好的美景也抵挡不住我体内滋生的睡意呢。” “好,撤退!我也想回去洗个热水澡,安静的睡一觉咯。” 随后,他俩就回了各自府中。许久的奔波让他们身心疲惫,几次奔赴沙场,命悬一线,更让他们知道了生命的脆弱与珍贵。如今的他们,只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生命所赋予他们的新的使命。离别之际,他们也始终想要留下最为深刻的记忆。而在这充满爱的时代,他们将爱深深铭记于心,纵然,亦歌最后的选择不是拥有彼此,但只要他与她此生不忘,曾经相爱,并拥有永恒的回忆,那么,他们也能感受到爱所赋予他们的幸福与甜蜜。正如伟大的霍尔斯格所说,因为爱,所以才有了爱的另一种选择! 第十七章 最后旅行 漫漫长夜,他们沉沉的睡着,华丽帝都里的一切都静下来了,只有紫萱花在月光的映射下,绚烂盛开于气势磅礴的殿外。几只未有疲倦之意的骊鸟忽地停歇在花瓣上,它们明澈的眼眸总是那样可爱,一转不转的瞧着几千尺以上的星空。它们大概在思索,点缀于黑夜之中的繁星为何会如此闪烁吧。 为了不打扰盛开的花儿,它们最终还是振翅飞翔,划破高空,留下道道晶莹剔透的飞行痕迹。它们的飞行速度很快,眨眼间就飞去了祈灵城背后的峡谷中,那里,就应该是它们可以栖息的家吧,它们回家了。 阡陌纵横的街巷,古风典雅的阁楼,清风韵味的廊亭,华丽高雅的宫殿,延绵无尽的驰道,这一切的一切也都沉浸于了静谧的黑夜。唯一不同的是,无论时间的年轮消逝多少,它们都将成为梦华王朝最为忠诚的守候者,永垂不朽!这个时代正因为有着那样坚毅不屈的精神,所以,任何风雨都无法将它们击倒,它就是“永恒”二字的起源,也是博爱传遍世间的原点。 几时辰之后,黑夜消隐,破晓已至,黎明的微光冲破层层雾霭,映照世间,纯朴的祈灵城百姓已经开始忙活儿起来了,街巷里也开始呈现出繁忙的场景——孩子们成群结队的跑去学堂,努力学习先进知识,老人们闲着没事儿干的时候也出海捕捕鱼,在家晒晒谷子什么的,而青年们则奔波于各大街巷,奋发图进,拓展自己的事业,繁荣之景足以让人欣慰备至。 而萧幕洗漱后则前去祈灵殿,与大小官员商议举行城主与将军大选之事。他要将重担交给可以胜任的人之后,他才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放心离开。 亦歌则骑着骏马到了雪樱的寝宫,他们即将启程,在最后能够拥有彼此的时光里尽情的享受一次无人打扰的甜蜜旅行。此刻的他们已将忧伤藏于心底,他们要快乐的去赏尽梦华王朝的美景。 雪樱知道要骑马,所以特地换了一套白色的骑马装,那紧身的背心与中长的外套将她诱人的腰身完美的呈现出来了,深蓝的高筒靴穿配骑马装更显得是帅气十足,加上绣着神骏飞马图案的长裤,那真是一个女将军的超级范儿,韵味十足。平日,雪樱穿的都是一些惊艳美丽的裙装,此刻她一改骄人形象,化身为帅气超群的女中豪杰。这一改变令亦歌是惊喜万分,他大概没想过,骄人的公主换上骑马装会如此的潇洒和美丽吧。 这时,雪樱走到亦歌身前,瞧着亦歌一副惊讶的表情,雪樱甜美的笑了,“喂,咱们一向酷酷的亦将军也有发呆的时候吗?” 亦歌被雪樱的话一惊,终于是回过神来了,腼腆的笑了笑,“没有啦,你穿这套骑马装真是太漂亮了,很有女中大将的范儿喔,确实给了我一很棒的惊喜呢。” “真的吗?能得到你的夸奖和赞美,我真是倍感荣幸。这套骑马装是云焕送给我作礼物的,一直以来,我都舍不得穿。今日,我想到要骑马,所以特地换上呢。之前,还特别担心你会因为看不习惯而不喜欢,毕竟,你们这些男人都喜欢娇滴滴的女孩儿呢。” “谁说的男人就喜欢那样的女生啊?那都是老旧的思想了,再说了,我的雪樱不管穿什么都是天下最美的女子。更何况,你穿这套骑马装确实是气势十足,我非常喜欢的。好了,我们就别在这儿浪费时间,讨论衣服的事儿了,快走吧,我们的甜蜜旅行就此开始咯,抛开一切,这个时刻是属于我们的。” “嗯,好。” 说着,他俩就手牵手的从马厩中牵出了骏马,随之一挥鞭,两匹千里马就带他们离开了祈灵城。 雪樱的骑马技术可是非常精湛的,不愧是如今幻月城的一城之主。骏马过后,留下一路尘埃,亦歌眼见雪樱的马儿以风一般的神速超越他了,便也用力挥鞭,两脚直夹着马肚子,此时此刻,两个年轻人就在祈灵城外的原野上潇洒奔腾,乘着风尽情呐喊,可谓幸福至极。 亦歌见雪樱忽地调转了方向,便惊奇的问道,“雪樱,这可是去幻月城的方向,你是要回幻月城吗?” 雪樱一边策马,一边大声地回答道,“不是呀,我是想去羽之海。听长辈们说,那里的景色可美了,不过,想要到达羽之海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不知亦将军是否愿意陪我去找到那传说中的紫色之海呢?” 亦歌一听,急忙点头,“愿意,当然愿意,只要是你想看到的景色,无论路途多么艰辛,我都会陪你走到底的!别忘了,这可是我对你的承诺,任它沧海桑田,我也不会改变!” 听了亦歌的话后,雪樱的眼角瞬间有泪光闪动,“亦歌,谢谢你,一直以来,都是你让我的生命充满了奇迹。这些永恒的记忆会让我倍感幸福,我别无他求,唯一的愿望就是不管你在哪儿,都要和我一样的快乐与幸福。” 为了不给这美好的旅行徒增伤感,亦歌诗故意转变了话题,他强忍内心的痛楚,一脸笑容的说到,“雪樱城主,我们可是出来玩儿的,别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你笑起来的时候才最动人,哈哈。对了,我们怎样才能到达你所说的羽之海呢?” 雪樱知道,亦歌不想让她有丝毫的感伤,于是,她也努力的笑着,那笑,足以暖人心窝,仿佛清晨暖阳的微光,不那么耀眼,但却非常的暖和。 “我们须要到达腾古尔沙漠的尽头,那里有一处叫做漠界的地方,砂风极大,狂沙飞扬,无论白昼或黑夜,那里的褐色沙尘总会毫不停歇的飞旋,最令人惧怕的沙尘暴也都是从那里开始,而后才席卷至整个腾古尔沙漠的。久而久之,沙漠的尽头就形成了一个极速旋转的漩涡,那个漩涡就被我们称之为“漠界”,因为那里极为阴森恐怖,长辈们还传言说,漠界就是恶魔的大嘴,如若死去的族人没被好好安葬,那么,漠界就会将那些腐烂的尸骨吞噬,不见一丝踪影。 “但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所形成的偌大漩涡其实是一层结界,是与另一个世界的分界点,只要冲破那个结界,那么,我们就能到达腾古尔沙漠以外的世界。 “我和云焕都相信第二种说法是真实存在的。或许就是那个未知世界的力量让沙尘飞扬,从而形成漩涡的。因为那里本身拥有很强的保护意识,它不想被任何族人所打扰,所以它才集聚起自身强大的力量,在腾古尔沙漠的尽头设下一层结界,阻止我们轻易干涉它们。 “我不相信那里会是什么恶魔的大嘴,或许只是因为幻月城族人天生惧怕狂暴的沙尘,所以才将那里想象的如此恐怖。毕竟那是传言,缺乏证据证明那就是事实。而那神奇的羽之海也一直是个传说,不过,这个传说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故事,从这个故事中,让我确信,它一定存在,而且,它就在梦华王朝。 “当年,我和云焕费了很大功夫,与诸多学者一齐讨论羽之海的具体位置,但他们把梦华王朝的海域找了个遍,也未能寻找到羽之海的身影。于是,我和云焕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羽之海很可能就在漠界的另一边,只要冲破漠界,说不定就能找到它了呢。 “因为漠界周围的沙尘普遍潮湿,根本不像腾古尔沙漠其他地域的沙子那般干燥和细软。而幻月城常年不下雨,更别说霜和雪了,再说,漠界四周太过荒凉,也没有我们在沙漠中修的沙漠之井,既然无井,那么,水从何来?没有水,原本干燥的沙尘又为何会变潮湿?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漠界的另一边是一片海域,海的力量导致沙尘乱扬,形成漩涡,而沙尘就是在被神奇的海域力量牵引控制的过程中变得略显潮湿的。由此一来,那神秘的海域很有可能就是不为世人所知的羽之海。所以,如若我们想要找到羽之海,就必须突破漠界。由于这个猜想非常大胆,被很多长者否决,他们一再告诫我和云焕,一定不能轻易挑战漠界,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呢,我真的很想去呢,找到羽之海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虽然我知道,前往的路非常艰难,但只要牵着你的手,我就什么都不怕了。萧城主不是常说,成功是属于勇于挑战的人吗,嘿嘿。我想,我们一定会挑战成功的,对吧!” “哇,雪樱,你的逻辑思维和推测能力真是超乎我的想象啊,分析的非常有序和仔细。虽然,我们都无法确信那是不是真的,但我相信你。我从小就很喜欢冒险和探险,不过,十六岁那年,我独自前往一个村子,想要找到传说中的蝉珠,不幸的是,宝物没找着,还被当地的一种怪虫给咬了,我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才康复的。 “从此之后,家人就绝对禁止我参与一切探险活动了,我的探险之路就此被阻断,我也考虑到自己并不是专业的,最多会耍一些小聪明,要是再发生意外,我的小命可经受不起那样的折腾,当然,我也不想三番四次的违背父母的心意,所以就再没去实行自己的探险大计了。不过,今日,我愿意与你共闯难关,找到那景色绝美的羽之海。” “嗯,我有预感,我们一定可以找到它的。走吧,这儿离漠界还有很遥远的一段路程呢。待会儿,我们绕着腾古尔沙漠的外围走,这样就不会惊动幻月城长老了,不然的话,我肯定会受到他们严厉的指责。” 亦歌调皮的双手抱拳,“好,一切听从城主吩咐。” 随后,他俩就策马奔腾,向着神秘而诡异的漠界极速前进。奔驰于山谷之中,山顶也仿佛陷在云雾里,雾霭如同掩盖仙女的幔帐,又好似瑶池浴女脸上的绯霞,朦朦胧胧,呈现着最为纯粹和自然的美。 轻轻的风吹来就飞扬而起,骏马踏过山道,映入他们眼帘的是峰峦叠嶂,碧水环绕,幽谷苍翠的美景。小桥流水秀幽静,叮叮咚咚的溪水涓涓向东而流,淌过的声音像极了婉转的乐声,嘈嘈切切之中无疑不透露着丝丝惬意。而他们依稀远去的身影仿佛就是那滚滚红尘中两只展翅飞舞的蝴蝶,在澄澈的天际中翩翩而舞,相依相偎。 此刻,暖阳透过层层叠叠的山,瀑布一般倾泻而下,无数青色大鸟从清澈的水中忽地向上飞翔,清辉万里,如此美景令他俩是爱不释手,两人只好下马,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感受那最为真实的自然气息,没有城镇的喧嚣,更没有一切世俗的纷扰,唯有泥土的芳香和树叶花朵的清香,他们停歇在溪水旁,看着清澈的流水从身旁缓缓淌过,那一瞬,他们仿佛是行于梦境,而后穿过历史的长河,悠悠地带着丝丝凉意。 在享受一番惬意之景后,两人继续策马,向着目的地勇往直前。 两时辰的奔波没有白费,午后过去,他们已顺利到达腾古尔沙漠,期间,他们穿过幽城与白城的街巷,又踏过一片芦苇地与红枫林,终于到达长达万米的驰道,穿过驰道,他们便到达了幻月城的所在地,腾古尔沙漠。 不过,他们必须得绕过幻月城的繁华地带,顶着烈阳的普照,从外围一直走到腾古尔沙漠的最南方,那里便是沙漠尽头,极为偏远,离幻月城至少有一个时辰的路程。由于漠界的存在,南尽头是腾古尔沙漠绝对的荒凉之地,除了沙还是沙,人迹罕至,连大漠飞鹰也不会飞去那里。 再次回到腾古尔沙漠,这让亦歌不由自主的想起那群送给他和萧幕平安符的可爱孩子们,他俩还曾对孩子们说过,完成使命后就回幻月城教他们剑法的,如今看来,他们要成为不守信的人咯,又或许,等孩子们长大后,会理解他们的吧。 不过,亦歌还是忍不住问着雪樱,“小京,小薇,小易,他们还好吗?几个小鬼很淘气的,有认真听先生授课吗?幻月城的未来可都得靠他们咯,还有,小京胳膊上的伤已经好了吗?我还记得,那时候是我给他上的药呢,小鬼忒怕疼,上药的时候哇哇大哭,还吵着要我给他做煎饼,我实在没办法,只好让萧幕去街上给他买了超大的冰糖饼子,小鬼这才没哭的。” “他们都很好呢,小京的伤也都痊愈了,几个小鬼很聪明,先生教的学问,他们一听就明白了,比起那时候,他们已经懂事儿多了,知道帮父母干一些活儿了,他们总说,要向你和萧城主学习,长大后做大英雄。小薇还将你俩的画像挂在床头呢,那小姑娘说,她以后找夫君就要找你们俩这样的,知道我和你彼此相爱时,小丫头还生气了好半天呢,不过,最后,她还是很可爱的为我们送上祝福了,呵呵。” “真希望留在这里的时间长一点,这样我和萧幕就可以履行承诺,教他们练剑了,他们不会责备我们不守信用吧?我已经想好了,就把我和萧幕共同撰写出来的剑谱送给他们,以后的日子,易尘会代替我们教授他们所向披靡的破天剑剑法的,这套剑法对他们强健体魄很有用的,反正小易的体质也偏弱,让他练练剑法,对他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你说,这样弥补,他们还会生气吗?易兄的剑法也很精湛,破天剑剑法要诀他已经完全掌握了,我相信他教几个小鬼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听到亦歌的忧虑后,雪樱淡淡的笑了笑,“亦将军,你多虑了,小京他们很懂事的,他们知道你们即将荣归故里,而祈灵城内须要你们去处理的事儿还很多。所以练剑的事儿他们只字未提,我想当他们知道,同样帅气有才的易哥哥会教他们破天剑剑法时,他们一定会乐的比蜜还甜的。” “太好了,不然我和萧幕都会深感愧疚的。这里的人们真好,善良、真诚,朴实。” “人都是这样的,你们和我们一样,只是,我们身处于不同的环境中罢了。” “嗯,说得对!上帝,这腾古尔沙漠的气温确实挺高的呵,都快将我烤熟了,咱们还有多久才能到达漠界呢?” “快了,翻过前面金色的沙丘就到了。” 第十八章 漠界 此时的亦歌突然惊叹,“哇塞,这沙漠之景实在是太美了耶,软软的细沙,就仿佛是踩在棉花糖上面一样舒服,细沙流动,起伏不定,砂风一起,铺天盖地,有如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深深嵌在浩瀚的天际之中。沙漠之音远远地传来,它是在向我们讲述一段只属于它的伟大历史,这段历史之中并没有华丽的篇章,唯有它那坚毅不屈、永垂不朽的精神,在这片土地上成长的族人因为传承了那伟大的精神,所以,他们便成了这壮丽沙漠中的真正主人。” 雪樱一边策马,一边是对亦歌极力的赞美,“亦大将军,你说的可真是太好了,好有才华,好有意境的,在下好生佩服,哈哈。” 亦歌倒是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直挠着脑袋,“没有啦,我这都是跟萧幕学的。俗语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他这个大导演生活久了,我的文学细胞自然就多了。我这也是随意发表一下感受,因为眼前这雄伟之景实在令我难以忘怀,比起萧导的文学天赋,我这个无名小辈还差得远呢。” “可是,在我看来,你已经很好啦,嘻嘻。” 正当他们聊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雪樱的笑容明显淡了很多,她指着不远处极速旋转的漩涡说道,“漠界,那里就是漠界了。” 亦歌也瞬时将目光移向了那个神秘的漩涡,漩涡呈一个漏斗形,分了不同的层次,越顶端的沙尘就越黑,最下面的一层沙子为乳白色。据雪樱介绍说,那是纤白沙,很柔软,还可食用呢。漠界诡异就在于它可以将腾古尔沙漠中存在的沙尘都席卷到自身形成的漩涡之中。而那漩涡也确实不分白昼黑夜的极速旋转着,甚至无法看清它的旋转规律。 而且,漠界比亦歌想象的要庞大的多,整个漠界可以当一座城池了,非常恐怖。那里人迹罕至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连一丝生命的气息都没有。只要靠近半分,你就会被轻易的牵引至漩涡之中,而那后果却是无人可以设想的。 更确切的说,那里连阳光都无法照射,完全就是生命禁地的象征。狂风怒吼,似若要将万物能量毁于一旦,黑云笼罩天际,明明是白昼,就感觉是黑暗降临,而且是如墨般的浓黑,不见丝毫的光亮,怪不得连大漠飞鹰也不喜欢这地儿呢,此刻,没有天与地的界限,仿佛也在寓意着,走进漠界,就无所谓生与死,那么,它是地狱,亦或是天堂,没有人清楚。但如若无人敢走进它,那么,它将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而随着时间年轮的转动,这个秘密终会悄然消逝,它不会被人揭秘,这代表着一种遗憾或者是一种幸运呢?它有太多的未知,所以才会令他们如此心动。 此时此刻,他们都翻身下了马,那两匹骏马在感受到诡异的气氛后都开始不停地嘶鸣起来,马蹄还不时的踩踏着移动的黑色沙尘,明澈的眼眸里无疑不流露出了对主人的不舍之情,马尾也一直在狂躁的摆动,如果不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马儿是不会如此不安的。 亦歌紧握着雪樱的手,凝望着前方偌大的漩涡,淡定道,“走吧,让我牵着你的手,去完成你梦寐以求的愿望。不要想结果是什么,我相信,这神界的所有神灵都会保佑和祝福我们的。很多时候,我们其实只是被恐怖的外表给吓住了,那冷峻外表下也有可能隐藏着我们无法预料的惊喜呢。美丽的羽之海,我们一定可以找到它的。” “嗯,我相信你!你的手给了我足够的温暖,所以我不再有丝毫的胆怯,我会朝着那个目标勇往直前的。我和你都会看到那举世惊叹的紫色之海。” 话语之后,他俩都紧握着彼此的手,朝着那阴森诡异的漠界大步迈进。越接近漩涡的地方,狂风的风力就愈加强烈,而且不见任何曙光,沙尘漫天卷去,密集之处不见一丝空隙,牢牢的将他们包围。亦歌手中的破天剑一直在低低长啸,似乎连剑斗感受到了漠界的恐怖,它不断地在剑鞘中振动,像是提醒着主人不要靠近那黑暗之地,否则人亡剑碎。 可是,无论情况多么糟糕,他和她仍然携手并进,就在他们离巨大漩涡还有零点零一分的时候,一股莫名却极为强大的力量从漠界的最底层爆发而出,像蛟龙一样破土而出,直逼亦歌和雪樱,白色的烟雾由上至下将他们包裹,最终,他俩都被那形成蛟龙的烟雾给吸进了漩涡之中,他们开始随着漩涡的旋转而旋转,从漩涡的顶端一直旋转至底部。 不过,令人惊叹的是,漩涡底部却是光芒万丈,如同白昼,绚丽无比。他俩在经历几轮极速旋转后,终于挣脱了未知力量的束缚,毫发无伤的落在了漠界的最底层,那里堆积着厚实的沙子,踏上去软软的,很是舒服。 亦歌扶起躺在沙尘之上的雪樱,急切地问道,“没事儿吧,瞧你,脸色都苍白了。” “我没事儿,你放心好了,旋转的时候真感觉头晕目眩,就像死神降临一般,那一瞬间,我都感觉自己快撑不下去了,幸好你的手给了我力量,让我在绝望之中看到了希望。” “没事就好,你的猜测其实很正确,一切恐怖的外表其实都是一个假象,真正的漠界根本不是那么阴冷的,这里不仅有最澄澈的光亮,还能感觉到丝丝暖气正向我们袭来呢。刚才那力量就是进入漠界的大门,没有它的惊人能量,我们根本无法到达这儿。此地宛如一个深井,不见天日啦,可令我不可思议的是,它并不黑暗。我想,这里不会是一个绝境,既然抬头无法看到天,也不可能轻易出去,那么,它就一定暗藏机关,一旦开启机关,我们就可到达漠界的另一边了。” “机关?你是怎么想到这一点的呢?我原本以为进入漠界就可到达另外一个世界,如今看来并不是这样的。” “这是电影中常常会出现的情节,我觉得我们目前所经历的一切都跟我看过的一部电影很像,所以,我的直觉告诉我,漠界里一定另藏机关。” “喔,那我们就找找看吧,我们既然能闯过第一关,就一定能闯过第二关的。” “嗯。” 可是,两人经过一番查探后并没有那么容易的找到漠界中隐藏的秘密,如若再没有任何进展的话,那漠界对他们来说,就真的是一个不祥之地了。漠界的最底层虽然形同白昼,还有柔软的沙子,极为梦幻,但此处也如不见天日的深井和死穴,空气稀薄,呆久之后就会让人产生窒息的感觉,而且,那里也没有水源和食物,最多可以吃吃略带甜味的纤白沙,可那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就算拥有可以食用的沙子,但空气的严重缺失,也很容易让他俩丧命的。 寻找无果后,亦歌陷入沉思,不时还自言自语道,“结果不应该是这样的啊,难道,漠界真是一个吞噬生命的恶魔吗?不对,不对,这一定又是一个假象,只是我们还未找到假象背后隐藏的真相罢了。加油,加油,我们一定行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俩还在漠界的最底层琢磨,那时候,他们已经感到很饥饿了,所带的食物在前去漠界的路途上就已经吃完了,所以,体力开始有些透支的他们纷纷捧起一堆纤白沙,品尝着那腾古尔沙漠中最奇特的沙子,入口无味,直到回味之时,才会慢慢变甜,也正在他俩品尝纤白沙之时,亦歌突然有了重大发现。 第十九章 上帝之眼 他用手捧起的那一堆沙子中,沙子的形状都是呈非常规整的六边形,可唯有一颗却独树一帜,它的形状是一个立体的菱形,而且绽放着淡淡的光芒,正是因为那零星的光芒才让亦歌从不计其数的沙子包围中看到了它。 于是,亦歌将它牢牢的握在手里,纤白沙虽然不像其他沙子那样又轻又渺小,但一不注意,还是会很容易将它弄丢的。 亦歌捧着那菱形的沙子,笑了笑,“雪樱,你看,这沙子是菱形的,与其他沙子都不相同。那么,你知道,这样一个菱形代表着什么吗?” “菱形?它在幻月城应该没有代表什么特别的意思吧。不过,我曾在一本很古老的书籍中看到过,菱形,指的就是上帝之眼,而开启上帝之眼,就能通往南塔星,“南塔星”的意思就是神奇世界。我能肯定那本古老的书籍不是属于幻月城的,因为幻月城的书籍之中都会有飞鹰标记,而那本书则根本没有。我还记得,那本书是在我和云焕小的时候,一位长老拿给我们看的,他说那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儿,我们一定会喜欢。当时,我只觉得上帝之眼和南塔星非常神奇,所以印象才如此深刻。后来,我们看完后,那本书就被长老带走了,他好像也说过,他是无意之中捡到的,所以,他觉得应该将书放回原处。你不问我关于菱形所代表的意思,我还真将这事儿给忘了呢。” “听你这样说来,那么,菱形沙子,上帝之眼与神奇世界就一定有关联,而长老发现书籍的地方很有可能就是漠界,他既然将书放回了原处,按理来说,书应该就在这里,或许,只有找到书,我们才能知道开启上帝之眼的的方法。” “这里除了纤白沙,什么都没有,书会遗落在何处呢?” “如果我没猜错,纤白沙应该是一层一层堆积而起的,不应该只有一层。漠界形成的时候,所有沙子都被未知力量所牵引,形成漩涡,纤白沙由于密度、重量等原因沉到了漠界的最底层,而这里堆积的沙层很厚,书籍应该在堆积的沙尘之下,被掩埋着的,所以即使我们站在沙层之上,也无法感受到书的存在。” “那我们是须要将这些厚实的沙子处理掉吗?” 亦歌坏笑了一翻,“或许不用,破天剑能够帮助我们的。” 说着,他就将宝剑拔出剑鞘,破天就是破天,即便是经历无数血腥,它也可以保持如明月般圣洁的剑光,那光幽幽的蹿出,映射到纤白沙上,让人顿然有一种身处梦幻之境的感觉。 只见亦歌聚起真气,将破天悬浮在半空,随着他意念的移动,剑身开始一百八十度的华丽转身。当亦歌将真气全部注入到剑身之后,一束厉光闪现而过,破天随之没入了层层的纤白沙中,剑身在沙尘中极力搅动,倏忽之间,厚实的沙堆就裂开了一道痕,通过那道裂痕,亦歌才知,他们到达的地方其实根本不算是漠界的最底层,因为沙尘足足堆积了好几十米,根本就是深不见底,破天剑蹿入沙尘之后也是瞬间不见踪影,不过,它早与亦歌形成了一种默契的感应,它最终会在亦歌意念的控制下冲破沙尘阻扰,毫无障碍的回到剑鞘之中的。 在沙层之下近百米的地方,那本古老的书籍终于是露出了真容。它静静的躺在沙尘的掩埋之中,它的陈旧更显得它是如此的神秘与耀眼,像是一段历史的缩影。 见此情景的亦歌欣喜若狂,他手指忽地弹动起来,力道非常强劲,无数的白色引线开始交织而起,那是“意念之术”所形成的引线,通过引线的缠绕,亦歌可将古书和破天剑同时拉出那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 丝丝引线相互缠绕着蹿入裂痕之中,然后随着亦歌手指的快速绕动,逐渐将古书与破天剑死死包裹着,感觉引线已经缠的非常结实后,亦歌双手向上一抬,强大的力量就将书与剑一同拉到了沙尘之上。他的手再一翻转,破天剑就光荣的完成使命,乖乖回到了剑鞘之中,而被剑划开的那道裂痕也开始逐渐合拢,一切又恢复了之前的寂静。 雪樱接过古书,惊讶道,“真的是我曾经看过的那本书耶,太不可思议了,它一定能够告诉我们关于开启上帝之眼的秘诀的。” “那快翻来看看吧。只可惜我对那些繁复的文字和图案是一窍不通,要是萧导在,他些许能够破译部分内容的,这翻译的苦活儿只能劳烦阁下完成咯。” 雪樱听后冲着亦歌可爱的笑了笑,“没问题,这些字体跟幻月城所格尔古文非常相近,所以,要看懂这书的内容非常容易,我可是十多岁的时候就能看了呢,只不过,那时候并不知道何为上帝之眼,只觉得应该是很神奇的吧。我好希望能真正地从书中得到些许答案,让我们绝处逢生,不至于被困死在此处,不然如此罪名,我是无法担当的,绝不能因为我的好奇心而让你和你挚爱的亲人分离的!” “别说那样不吉利的话,我所认识的雪樱可是超级自信的哦,这是一次绝美的旅行,它是不会演变为一场悲剧的,相信我!对了,明明是两种文字,即便是很相近,可毕竟还是有不同之处啊,就如中文和日文,相差些许,结果千差万别,难道你们小时候有学习很多种文字吗?好羡慕你,我除了中文和韩文优秀之外,英语都没法跟别人相提并论呢。” “亦将军,非也,非也,这只是幻月城古文的一种演化体,其字根以及相应的意思并没有发生变化。我当然是比较喜欢这古书上的字体呢,它千变万化,行云流水,每一笔都充满韵味与力道,非常具有观赏性,而简化之后的字体虽然抒写简便且易懂,但总感觉会缺少其中的一种感觉,如此一来,就变得索然无味了。” 亦歌兴奋地弹了一个响指,“说得好!你所说的,我完全能够明白,因为这就像是中文的简体字与繁体字一样。从我自身来说,我也是喜欢繁体字比较多一点,因为在抒写的过程中,你能真真正正的感受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与其文字的演化历史。” “这叫英雄所见略同,哈哈。” “嗯。” 随后,雪樱就将那本古老的书籍翻阅到了记载上帝之眼的那几页,聚精会神的读着。在找到确切答案之前,他俩的眉头都显露着深深的忧愁,雪樱的身体甚至在微微颤栗,因为空气愈加稀薄,寒气不断从未知的地方穿透而出,这让一向冷静的雪樱也开始慌乱起来,面对未知的下一秒,她确实是忐忑万分。 不过,就如丹菲尔公主所说的一样,世上本无绝境,心存信念,并且勇往直前,绝境总会变成希望的。倏忽之间,雪樱就如望见最为明亮的曙光,提高了分贝,念着古书中那棕色的古文字,“关于上帝之眼——圣塔索尔,他是我们最为伟大的神灵,他具有无与伦比的神力,是他给了我们生命,所以他就是我们的上帝,有他的庇护,我们可以自由驰骋在广袤的蓝天下,不受战争的侵扰,当然也不存在阴谋与背叛,但是,他却为了维护正义和我们的性命惨遭恶魔毒害,躯体不复存在,他的灵魂也随即陨落于世间。不过,在那场正与邪的较量中,恶魔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伟大的圣塔索尔不惜利用自己的双瞳为我们生活的世界设下了一层牢不可怕的封印,而那具有强悍力量的封印就被我们称为“上帝之眼”,唯有开启上帝之眼才能到达我们的世界,不然就会被上帝之眼摒弃在外,无法侵略我们,而我们也不会离开故土,被恶魔残害,是圣塔索尔用他的生命捍卫了我们的安宁,他是令人钦佩和尊敬的。 “当然,我之所以编写此书,并让人发现,不是因为我背叛了尊敬的圣塔索尔,而是为了拯救羽渊以及更多的族人。羽之海的故事并不是我们所编造的,它确实发生过,羽渊最后也确实做出了那个交换。羽渊乃是圣塔索尔的亲生女儿,而我作为伊歌圣亚的御青王,我有责任拯救我们的公主。羽渊沉寂之后,她的拥护者也随即跃入羽之海,躯体化作海水,与羽渊相伴相依。 “我并没有高深的法力,所以不具备拯救他们的资格,而其余大臣也与我一样,没有如此神力,能让他们回到从前的唯一方法就是得到幻月城的镇宝之物:幻月神珠,此珠中的普西尔因子会解开沉寂的灵魂,从而让羽渊重回伊歌圣亚,因为只有普西尔因子才会具有如此大的能量。可惜的是,由于上帝之眼的封印,我们也不能离开伊歌圣亚,前往幻月城求助。 “于是,我便撰写此书,而后通过伊歌圣亚的幻传之术将古书送达至幻月城,害怕你们无法理解,我还特意用你们所使用的文字编写的。不幸的是,由于我撰写的失误,书里的部分内容并不能显示,只有经过一千五百万年的轮回后,此书的全部内容才会显示。 “所以导致当年幻月城长者捡到此书时,并未看到以上几段文字,书里只显示了关于上帝之眼的故事,我的求救信息,他也未曾看到。估计他只是将那看做一个有趣儿的故事,看完之后,又将此书放回了原处。 “我的计划失败了,于是我只好集聚所有能量,让羽之海剧烈翻腾,由此海的神力就会被唤醒,它会席卷天地,将所有沙尘聚集而起,从而引起你们的注意。但是,你们终究无法理解其意图,竟将它视为恶魔的大嘴,你们不曾进入漠界,也就无法寻觅到上帝之眼,而没有开启上帝之眼,你们当然就无法拯救我们可怜的羽渊了。 “不过,我并没有放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的有缘人会来到这里的,所以当伊斯兰古书回到伊歌圣亚后,我又重新对其修改,它将能够显示出我撰写下的所有内容,随后,我再次利用幻传术,将它隐藏于漠界之中,待有缘人找到它时,伊歌圣亚和我们美丽的公主就有救了。 “而开启上帝之眼的方法其实并不难,上帝之眼乃是圣塔索尔神的生命之魂,在圣塔索尔陨落之后,上帝之眼就幻化为了那颗菱形的沙子,因为圣塔索尔对其设下了封印,所以伊歌圣亚城才与世隔绝,不被任何妖魔所侵扰。解开上帝之眼封印的秘诀就是生命圣器,当上帝之眼回归生命圣器之后,它将具有诺歇尔生命能量,从而破除圣塔索尔当年精心设下的封印,届时,作为伊歌圣亚救世主的你们就可顺利到达我们的圣城。 “生命圣器由三样东西组成,第一,索万斯血因子,我须要解释的是,“索万斯”乃“正义”的意思,正义血因子源于一滴正义之血,因为我们必须确定,前来伊歌圣亚的有缘人不会成为侵扰我们的敌人;第二,就是哲辛德能量之圈,在你们所站的地方画一个圈,“圈”在伊歌圣亚代表最伟大的力量,一旦圈形成,就会具有召回一切的能量;第三,乃是玛塔斯众神挂坠,那挂坠是圣塔索尔神取两万零八粒生命因子幻化而成的,它所释放的能量无与伦比。记住,你们想要得到神坠,须将右手食指轻轻点在眉心处,睁着眼睛,全神贯注的看着圆圈中的沙子,左手轻轻上下摆动,当你感觉你的身体呈现一种轻飘飘的状态时,你就小声地念出神语:卡布拉奇诺克德,随后,神坠自会听到召唤,出现在你的手心里。 “当然,念出神语的人必须是要在夏季出生的,因为神坠排斥寒气。冬天出生者体内具有耐尔寒因子,即使你自身感觉不到冷,但神坠会感应到寒因子,从而产生排斥能量,拒绝被召回的。 “生命圣器找齐之后,你们将正义之血滴到上帝之眼的表面,然后将上帝之眼放入神坠上镂空的菱形之中,最后再将神坠面朝北方三十二度角的位置平平摆放于圆圈内。那时,三种力量凝聚而起,封闭的漠界由此开启曙光之门。 “我们,所有的伊歌圣亚族人都企盼着你们早日到来,我相信,只要我们诚挚的祈祷,幻月神珠定会出现的。我们,没有绝望,所以,一切都还不是终点,毕竟,伟大的圣塔索尔一直在与我们共同祷告!” 雪樱终于念完了书中的内容,了解一切后的他们情不自禁的露出了惊讶的情绪,连想象力还行的亦歌都绝对没有想到,他与雪樱最后的完美旅行会变为一场拯救行动,其中的刺激与即将面对挑战的忐忑,都让他不知是该笑或是陷入纠结了。 两人凝思分秒后,亦歌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题,咋咋呼呼的问道,“哎呀,糟糕,不是说幻月神珠才能救伊歌圣亚公主吗?那宝物应该静静的躺在幻月城圣殿里,彻底完咯,我们救不了他们的!真是凄惨又苍凉啦!” 雪樱淘气的敲了一下亦歌的脑袋,“喂,亦将军呀,你也忒悲观了点儿吧,有我在,又怎会让你凄惨又苍凉呢?真是个大傻瓜,哈哈。放心吧,幻月神珠乃是幻月城宝物之首,不仅神力无限,当然也是至高无上权利的一种象征哦。幻月城历年律令规定,城主须要与神珠不离身,此珠在,幻月城臣民就不得对城主产生异议,因为,它就是权利的最高象征,也只有它认同的人珍藏它时,它才不会飞走。当日,云焕穿越之际正是幻月城每年一度的纳桑节,就是悼念亡者的节日,依照习俗,城主将取下神珠,祭天两日,以表对亡者的深深思念和诚挚的祝福,而神珠则要放于祭坛里十日,它的神力会将所有族人的思念之情带去那遥远的地方。 “没想到,云焕却穿越到了现代,而为了稳固幻月城臣民动荡的心,我便在神珠的认同下暂时接替云焕之位,待他归来,我再退位,归还其神珠。当然,各位臣民并未有丝毫的反对,所以,神珠与我在一起,只要我们顺利到达伊歌圣亚,就能救羽渊的。明白了吧?” “喔,原来如此,那就真的太好啦,那么,正义之血就交给我,反正我和萧导是梦华王朝的天人,不会有问题的!画圈也简单,就是神坠有点麻烦,我是冬天出生的,所以不能召回它,你呢?如果我俩都是冬天出生的,那也还是等于功亏一篑。” 雪樱笑了笑,“看来,能救羽渊的非我们莫属!刚好,我是夏天出生的,所以神坠不会对我产生排斥。那接下来,咱们就齐心协力,找到生命圣器,开启上帝之眼吧,嘻嘻。” “好,没问题,在下遵命!” 随后,他们就开始分工合作,先在纤白沙上画了一个规整的圈。然后,亦歌将手指割破,让血流入到那颗菱形沙子中,沙子立即变为了红色。紧接着,雪樱按照古书上的指示,手点眉心,聚精会神,念出神语,那条绝美的神坠果然从层层沙堆中飞出,落到了雪樱的手上。 神坠绽放着清澈的光芒,令人颇为赞叹,坠子雕刻着一位帅气的神灵,在他的胸前就有一个镂空的菱形。瞬间,亦歌小心翼翼的将沾染着正义之血的菱形块沙子放入了镂空的立体菱形中,奇异的是,沙子眨眼间就与神坠融为一体了。 最后,亦歌在算好方向及测量好精确的角度后,雪樱就将神坠平平放在了圆圈之中,上帝之眼由此回归于生命圣器。倏忽之间,漠界之门开始逐渐显现,镶嵌着无数德斯克冥沙之石的神奇之门在上帝之眼封印破除的那一刻已经缓缓开启,门的形状乃是立体的菱形,因为冥沙之石的点缀,所以显得那道门始终是晶莹剔透的,极为梦幻,虽然无法看清菱形之门的背后隐藏着什么,但毋庸置疑,清新的空气正在丝丝透入,那样的感觉就如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很是奇妙。明媚的曙光瞬间洒在他们的四周,绽放着星星点点的光芒,那光算不上光芒万丈,可却尤其的明澈与皎洁,就如梦想之翼划破天幕的痕迹一样,充满着无数的惊喜与希望。 正当他们想要向菱形之门靠近时,那道屹立于漠界底层的门忽地转动起来,在极速的转动中,它开始呈现不同的形状,一会儿是月牙形,一会儿是四边形,一会儿又是三角形,完全令人摸不着头脑,每转动一圈,菱形之门都会绽放出不同的光芒。而后,当一千三百六十种光芒汇聚于亦歌所画出的那个能量圈中时,封印完全被破除,神坠的坠子中心开始蹿出数不胜数,仿佛金蝉丝般的引线,引线交织而起,形成一张菱形的金色大网,由上至下将亦歌与雪樱缠住,每一根缠绕他们的引线都具有不可估量的神力,在神力的牵引下之下,他们被悬浮在了半空,然后转圈,最终成功的飘离了漠界,菱形之门骤然关闭。 第二十章 羽之海 不知为何,在离开漠界后,缠绕他们的引线眨眼就幻化为了洁白的云朵,他们正坐在云朵上,翱翔于湛蓝的天际。瞧着天幕下朦胧显现的圣城,他们欣喜若狂,那种亲临仙境的感觉更是让之前忐忑不安的雪樱如释重负,她灿烂的的笑着,亦歌紧紧将她搂在怀中,默默看着美丽的她,他要将那样独一无二的笑永记在心…… 云朵载着他们继续飘浮,迷幻的城池,气势雄伟的宫殿,盘旋的白玉石街巷,传说中的太阳阁,羽海亭,终于让他们尽收眼底,当简单与奢华完美的组合,当个性与古典分毫不差的融会贯通,当自然与创新兼得,一座精致无比的伊歌圣亚城就已横空出世,它不像一段历史,也不像一个未来,它在述说的就是一个动态、一个具有生命力与活力的它,它的美源于真实,也源于惊世罕见的创造力,而且,伊歌圣亚城的空气非常清新,随处也可见树荫、花丛、溪流,江河与山谷,俨然一座森林中的华丽美艳之城。 亦歌不禁赞叹,“这里简直太美咯,与神界都有得比了,不过,还是伊歌圣亚城感觉更为真实一些。如此与自然相依相伴,这正是我的终极愿望,我很早以前就有想过,以后当我老了,赛车也没法开了,我就去找一处地儿,那里有山有水,空气像这里一样清新,没有过多城市的嘈杂,我可以静静地看日落,赏黄昏,然后学学萧导,写写自己的人生,或是谱谱曲子之类的。如果还能走动,我就要去很多地方,然后帮助很多很多的人,哪里缺粮,我就送粮去,哪里缺水,我就带一大批的科研人员去寻找水源,对了,我还要为孤寡老人以及无家的孩子建造一座梦想家园,在那里,他们绝对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此乃人间极乐,哈哈。” 雪樱静静的靠在亦歌的肩头,这一路走来,无论是乐,亦或是苦,她总能感受到那最为真实,也是最为简单的幸福,她知道,她不能像所有人那样,一直拥有它,不过,她在将小小的幸福,一点一滴的凝聚。在她看来,拥有了幸福的瞬间,就是拥有了所有的幸福,她不会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后悔,更不会因此悲伤失落。 那一刻,她望着朵朵浮云,大声地的说着,“好美的伊歌圣亚,好美的愿望,以后呢,我也会和你一样,尽全力去帮助他人的,不仅只有幻月城,还有梦华王朝的所有城池,就让我们为了共同的愿望,而继续奋斗吧,只要我们为之倾尽全力,一切皆有可能。” “嘿嘿,一切皆有可能,说得好!这句话在我们那儿可是算很有名的广告词儿呢,不过,当然也是赋有哲学的人生真谛。对了耶,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伊歌圣亚,它属于梦华王朝吗?之前,你不是说要去梦华王朝最美丽的地方么,我怎么觉得它已经不是属于梦华王朝这个世界的了呢。” “亦将军,你脑子糊涂啦,伊歌圣亚当然属于梦华王朝啊,只是它处于低海拔罢了,而且它与世隔绝,虽然在梦华王朝的版图上找不着它,但是,它确实存在,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它并没有偏离梦华王朝的疆土,不是吗?所以,我们能到达这里,真的是很幸运的,整个梦华王朝,能够拥有正义之血者,唯有你们吧。真的好感动,你能一直陪我闯关,来到美丽的伊歌圣亚,我好幸福,哈哈。” 亦歌此刻也像个孩子般的做了一个鬼脸,“小傻瓜,我不陪你,难道让萧大导演陪你来呀?哈哈,我可告诉你,我是陪你来看羽之海的唯一人选,因为那个御青王早已知晓,我俩才是天作之合,只有我们的完美配合才能破除上帝之眼的封印,现在,就让我们向羽之海前进吧。” “是,是,是,亦大将军最帅气了,嘻嘻。” 不久,当他们坐在云朵上穿透层层雾霭后,云朵却又开始极速俯冲,两朵洁白的云朵倏忽幻化为了一艘精致的钻石船,落在了雪樱期盼已久的羽之海海面之上。 那片紫色的羽之海乃世间唯一,当然也是梦华王朝这片大地上最具魅力的景色,因为那片紫色海不仅具有生命,还具有灵魂,它的灵魂源于一次执着的交换,世上估计也没有另一片海域像羽之海那样令人心动吧,它的美不仅快因为它美艳的外表,更因为它那真实的灵魂! 紫色的海水缓缓奔腾,羽之海由于独特的引力,导致它不会只朝一个方向流动,在它的东南西北四方都有分流处,所以随着不同的引力驱使,海水会以螺旋状向不同的方向的奔腾,而亦歌他们所处的位置就刚好是羽之海的中心,更为奇特的是,对于羽之海来说,并没有太明显的顺流与逆流趋势,所以,那艘豪华的钻石船行驶于海上,不会受到深海的任何压力与重力,反而会感觉非常的轻盈,跟飘浮于云朵上一样美妙又梦幻。 此时,钻石船正在神奇引力的驱使下,向着南岸缓缓行。整片海域由于光线照射以及引力的不同,所以呈现着不同的紫色,远眺而去,那是非常浓密的紫色,比一般的紫色都要深很多,而且海的北岸尽头是伊歌圣亚非常著名的美樱普斯大峡谷,峡谷之中的黑荆树尤其众多,那种高达千米的黑色大树依靠汲取阳光与月光生长,它的颜色越黑,就说明它生长的越好,由于峡谷的原因,所以海北岸常常不能被暖阳照射,因此会感觉非常的灰暗,没有太多朝气。 海的东岸之上乃是伊歌圣亚的一座海城,城池就筑造于东岸岸边,海城的各大小街巷就是不同流向的海水,那里生活的族人也都是开着豪华的大船穿梭于不同海域之中的。所以海东岸被称为“活力之岸”,在那里常常会举办最为盛大的娱乐活动与宴会,也是各城族人进行沟通交流之地。故此,羽之海东面的海水呈金紫色,寓意着“精彩的瞬间”。 羽之海的西岸则毗邻一座德京克斯岛屿,那座汇聚着伊歌圣亚所有经典建筑的岛屿由羽渊的父亲亲自创造,极具非凡的创造力。“德京克斯”,翻译为中文就是“精灵”的意思,所以,海西岸乃是名副其实的精灵之地,那里是海底奇异生物的生长之地,也是诸多生命的诞生之地,它不仅美艳,而且充斥着满满的希望,久而久之,那里奔腾的海水就自然而然的成了蓝紫色,寓意“愿望的实现”。 而他们俩即将到达的南岸通往伊歌圣亚的都城,法布诺克城,那座城池是伊歌圣亚所有城池中最为繁华,经济也是最为雄厚的,它集科技,经济,人文,娱乐于一体,所有神圣的仪式也都是在法布诺克城中的圣殿举行的。那里,不仅蕴含着一座城池的人文情怀,更蕴含着热情洋溢,崇尚完美的精神,所以南岸之海的颜色受其影响变为了最为简单,也是最为真实的紫色,象征伊歌圣亚族人的圣洁与质朴。 在羽之海没有形成之前,海的四岸是一些驰道,河流与桥梁,以连接伊歌圣亚中众多的城池,海域形成之后,驰道等纷纷被淹没,不见其踪影。因为羽之海具有生命与灵魂,所以它能感受到四岸所存在的不同氛围,故此,它由最初单一的紫色幻化出了不同层次的紫色,让其独一无二,更令众千梦华王朝族人向往已久。 此时,海面之上闪烁着无数星光,那星光是在经过阳光照射之后形成的,星星点点,还不时随着海面的起伏而跃动,如同浩瀚星际中的迷幻星辰,一伸手便可触碰那些闪烁的星辰,感觉冰冰凉凉的,很是奇妙,甚至都不想离开,就一直沉浸其中,感受那不可言语的曼妙。 而且,不远处的海面上还盛开着那绚丽的南星尔棘精灵之花,那花不仅会绽放怡人的芳香,还会笑呢,每当海面上的星光由于海水奔腾而跳动映射到海星形的花蕊上时,精灵花的花瓣上就会出现一张笑脸,那笑脸的眼睛是精灵之花的圆形叶脉,脸蛋就是花瓣,而那微微露出弧度的嘴巴则是柳条般纤细的花叶。 神奇的南星尔棘精灵之花就那样灿烂的笑着,在它们纷纷露出笑脸的同时,还有无数如钻石般剔透的纯笑因子迸发而出,那些个五颜六色的,有着四肢和双翼的精灵因子开始淘气地在花瓣从中尽情飞舞,绽放着荧光的双翼上下轻轻振动,划破天幕,留下道道美丽的痕迹,甚是美妙。 南星尔棘精灵之花不仅美艳,而且所迸发出来的纯笑因子还会给他们带去无比的愉悦之情。伊歌圣亚也不愧是人杰地灵的旷世城池,每一处景色都如此梦幻,令人心旷神怡。 除此之外,在靠近羽之海南岸的地方,还有一处名为诺林辛斯的海湾,“诺林辛斯”原是一颗行星的名字,那颗行星位于水星的几千万公里之外,也是伊歌圣亚的守护神星,羽渊沉寂之后,行星之魂随之破散,陨落于羽之海,并奇迹般的在海底凝聚成型,从而在广袤的海域之上形成了奇特的海湾。 从此之后,伊歌圣亚族人便将海湾以行星之名命名,每隔百年,族人也都会划动神船,前往海湾,投下他们使用神力唤出的威玛复活之星,希望可以让诺林辛斯重回星际,如此一来,羽渊也可随之复活。可惜,伊歌圣亚众前族人的愿望竟没有达成。 诺林辛斯海湾乃是羽之海最为奇特的景观,海湾呈扇叶形,波浪层层浮动,激起不同层次的紫色浪花,浪花逐渐形成一个高度,然后腾空飞跃,在天际之中不断变幻不同的形状,深深嵌入云层,在被云因子稀释之后,浪花才会化作星雨没入海湾,极为壮观。星光汇聚为雨,漫天飞洒而去,置身其中,宛若遨游星空,如梦如幻。 雪樱兴奋地站起身,摊开双手,任由星雨洒落于她的手心。当星雨接触到皮肤表层时,就如冰遇火一样,瞬间融化,而后,已融化的星雨又会神奇的进入雪樱的身体,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星雨会在人的五脏六腑外形成很薄,但却具有无比神力的防护膜。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增强体质,而且就算被利器、内力,或者毒药所伤,防护膜都会自动修复体内受伤的部分,让伤者瞬间恢复。 瞧着亦歌一脸茫然的傻样儿,雪樱握住亦歌的手,然后将他的手心朝上,星雨瞬时也落入了亦歌的手中。 亦歌仍然很是疑惑,傻气的问着,“干嘛让我接雨啊?这行为太幼稚了,让萧导知道,他铁定笑翻。不会是这星雨对我们有着什么特殊的意义吧?你瞧,它还能融化呢,刚开始冰冰的,现在却感觉暖暖的。” 雪樱微微笑了笑,“这当然不是普通的雨咯。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跟我讲过关于星雨的传说。他说,星雨乃是浪花因子,云朵之魂,星辰之光和雨分子四者结合之后,再经过太阳能量的照射才凝聚而成的,它既非星辰,也非天地之雨,它是星雨,一滴星雨之中就混合有六万五千多粒浪花因子与一万多雨分子,而且,星辰之光必须为一颗行星在运行三千九百万年之后的破晓时分所绽放而出的星辰之光,只有如此,那缕旷世之光才是最为澄澈的。当然,云朵之魂也并非是每一云层之中所具有的云之魂,而是在八千多万年之中都未散去的稀有云朵所具有的云之魂。所以,星雨的形成并不容易,就算在伊歌圣亚,星雨出现的时日也不多。据我父亲讲述,很多当地的族人,就算等到死去的那一天,也未亲眼看见星雨。 “星雨不仅罕见,它还集聚万物之灵气,当它与我们的手心接触后,它会与手心中复杂的纹路产生感应,从而具有能量,让纹路移动,通过移动后的微小隙缝进入我们的身体,为我们的体内增加一层防护膜。这样一来,就算我们被利器或者毒药所伤,防护膜都会自动为我们修复,让其痊愈呢。当星雨完全进入我们的身体后,手心中的纹路就会复原,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时候,当我们的城池被侵略,一个个的战士战死沙场之际,我是多么的希望能够找到伊歌圣亚,为他们带回收集的星雨,这样的话,那些英勇的战士和淳朴的百姓就都不会离我而去了。只可惜,我无法违背各位长老的意愿,一意孤行,前往漠界。 “不过,你和萧城主的到来却让我不再胆怯,所以我开始学会去保护我的家园。我也不再奢求,几滴星雨就能拯救幻月城,当然,它更不可能拯救整个梦华王朝。想要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就必须靠我们所有人的力量,因为我们的选择是坚持,所以,我们赢了!今日,能让我们看见星雨奇观,那是很幸运的事儿,所以不能放过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喔,哈哈。” 亦歌听后恍然大悟,“喔,原来如此,太神奇了。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这地方了呢,确实妙不可言,美的独一无二,回去之后,我一定要将此处的一草一木都画下来,让世人知晓,伊歌圣亚的真,善,美。嘿嘿。” 雪樱兴奋地拍起了手,“好,好主意耶!不过,亦将军的绘画技巧能够达到如此逼真与生动的境界吗?” “城主阁下,你这可是不相信我呀,本将军很生气呢。在下只是喜欢低调做人罢了,不像萧导,他就是一高调激情派,我是低调抒情派,懂了么?所以不用怀疑我,我可是学了整整七年的画喔。虽然与那些大师级人物相比,我还相差甚远,毕竟,我最大的专长也并非画画,不过,我想,画好伊歌圣亚的美景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至少我对它有感情,艺术这玩意儿啊,有时感情到位了,它自然就能展现出来了。你要是还不相信,我现在就可以让你见识见识,哈哈。” 说着,亦歌小心翼翼的转动双手,眨眼之间,他就将一卷裹好的画给变了出来,这让雪樱大吃一惊。亦歌只是运用了魔术中一个小小的手法,这是他特意为雪樱准备的一份礼物,他可是苦练了两晚,才能不出差错的将礼物凭空变出来的呢。 俗话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这真是对极了。从前的亦歌可绝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潇洒派,从来不会精心的准备一份礼物,一直以来,都是他被人宠爱着的,这还不仅仅是他的家人,更有来自世界不同地方上亿的车迷。每年他生日的时候,车迷们为他送去的礼物完全可以堆成山了,而且,他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也总是酷酷的。如此看来,爱情果然改变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他,他不仅懂得了什么是爱,更学会如何去经营一份感情,纵然,这份感情到最后还是不能长久的持续下去,不过,他在尽全力的去制造惊喜,除了画卷,在去接雪樱之前,他的衣兜里就已装下了一枚戒指,他在等待一个完美时刻,将戒指亲自为雪樱戴上,并许下对她永世不变的承诺。 随后,亦歌将凭空变出的画卷递到了雪樱的手上,“打开看看吧,有惊喜喔。” 雪樱打开了画卷,瞬间就被感动。因为亦歌所画的正是他们一同骑马的帅气场景,亦歌的画功确实没有半点虚假,人物画得极为逼真,虽然是他之前凭借自己想象画的,不过,画中的场景与他们当时骑马跑遍千山之景颇为相似。背景乃是气势磅礴的大峡谷,不仅有山,还有瀑布,溪流和草原,湛蓝的天空,一对青鸟比翼双飞,而他俩就挥鞭策马,驰骋于天地,画中情意浓浓,无不令人感动。而且,雪樱的模样,甚至是发丝,眉毛,手指,都描画的非常精致,与真人完全有得一拼。 亦歌为了完成此幅画卷,推掉了祈灵城中大臣的所有宴请,别人喝酒唱歌之际,他就一个人呆在幽静的亭子里作画,饿了的时候就啃两大白面馒头,累了的时候就起身远眺城中的壮丽之景,五日过后,他终于完成了这幅画卷,他将画取名为“幸福永恒”,他要让雪樱明白,幸福不受空间、时间的束缚,只要心存真爱,幸福就是永恒的。 雪樱又怎会不明白亦歌德意思呢,此时的她只想涌进他温暖的怀里,像个孩子一样的感受亦歌给他的无限真爱,她要将他的一切都铭记在心。 亦歌温柔的为她拭去了眼角的热泪,微笑道,“真是个小傻瓜,这么容易就被感动啦,哈哈。好了,别哭了,船都要靠岸了,让别人知道,咱们堂堂幻月城的一城之主这么爱哭,你的形象可就全毁喔。本来我是一会儿再给你的,不过,看你对我的画功持完全怀疑的态度,我特着急,就将它给变出来了,没想到害你哭一场,抱歉,抱歉,真是万分抱歉呀。” “干嘛说抱歉,我这是被感动了,大笨蛋。” “好呀,我是大笨蛋,那你就是小傻瓜,嘻嘻嘻。” “大坏蛋,居然敢跟本城主贫嘴,信不信回去之后,我把你关沙牢思过呀。” “沙牢,哈哈,我还是第一次听见这么别致的名词,感觉应该不错,那好吧,回去之后呢,你就送我去那儿,让我感受感受这别致的异域风情!” “哼,随你,不跟你这贫嘴大王说了啦。” 第二十一章 北十字星 正当雪樱话音落下的时候,钻石船已经到达了羽之海的南岸,气势恢宏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只是,他俩第一眼看见伊歌圣亚都城的感觉却非常奇怪,宫殿虽华丽,但却异常冷清,仿佛是很久很久都无人问津了一样。 亦歌不禁质疑,“怎么回事?感觉好沧桑,这里的风格跟羽之海完全不像啊,难道,在我们来到伊歌圣亚之前,这里已发生了什么事了吗?就感觉人去楼空,整个一座空城啦。” 雪樱一时也很茫然,“不知道呢,我们先上岸去看看吧,或许会有新的发现。我们必须找到伊歌圣亚族人,因为我并不知道幻月神珠怎样才能救羽渊。神珠具有上百种神力,开启何种神力,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如若一旦用错,会让对方魂飞魄散的。” “那么恐怖呢,对了,可以告诉我关于羽渊的故事吗?我一直很好奇,也一直很想了解的。” “嗯,好,不过,还是等我们有了一些线索之后,我再告诉你吧。现在,我急于知道伊歌圣亚之前发生过什么。” “好,那我们就一起进入都城吧,我想,御青王既然有能力将我们带来,自然有能力让我们弄清整件事情!” “希望如此!” 之后,亦歌和雪樱就走上海岸,去到了伊歌圣亚的都城。那座城池确实是惊世之作,气势恢宏,每一建筑的风格都不相同,但令人惊叹的是,当无数的元素汇聚于那并不大的城池中时,却显得是如此的磅礴与独特。 都城圣殿是用一块块的丁格西冰石堆砌而成的。那种形状各异,颜色缤纷绚丽的冰石在伊歌圣亚并不少见,随意一条清澈的溪流中都能见着那可爱的冰石。圣殿的用材并不华丽,但经伟大的建筑师建造之后,高达千尺的菱形圣殿显得是极为华丽与庄严。 冰石之中独特的光源反射,更令人浮想联翩,而且,每一组用不同方式构造的冰石都会呈现出迷幻的立体图像,虽然一段段惊艳登场的图像没有震撼的音效,不过,无声绝对胜过有声,仅是那高清图像就足以造成超震撼的视觉冲击了。在古典的氛围中,感受超时代图像,那感觉甚是美妙。 他们本以为从圣殿外观出现的图像上可以寻觅到些许的线索,但可惜的是,图像中只是显示了伊歌圣亚个城池的绝美景色,并无任何线索可寻。 亦歌认真的瞧着图像中所呈现的羽之海,严肃道,“不对,这里面必有蹊跷之处,作为伊歌圣亚的都城,为何如此苍凉,竟毫无一人?难道这里已被灭了么?不可能,因为没有人可以轻易到达这里。御青王既然说他们会等待,会企盼我们到来的这一天,那他们人呢?” 雪樱经过一番思索后,低语道,“或许,是我们到来的太晚了吧,咱们还是先别胡乱猜测了,去圣殿里瞧瞧,希望奇迹会发生。” 亦歌一脸的无奈,“只有如此咯,这案子还真难破,要是福尔摩斯附身到我身上就好了,掐指一算,真相即已大白,实为痛快之举。” 一番幻想后,他俩已进入了圣殿,圣殿并没有门,只要他们靠近冰石,冰石就会自动启用系统,从而让紧密相连的冰石迅速移位,圣殿左侧就立即会出现一个半圆形的偌大空隙,踏过半圆形的底端,他们就轻而易举的进入了圣殿。 圣殿内的装饰那是集聚震撼力的华丽,数千盏水晶雕花吊灯完美的镶嵌于菱形的穹顶,每一盏灯的雕花都不一样,而且,所雕刻的图案全是经过绝妙的技艺在水晶灯罩内完成的,其独特程度可想而知。数不胜数的圣花图案被淡淡的光芒映射于透明的地面,那一瞬,仿佛让他们觉得是置身于美妙的花海之中。 伊歌圣亚似若就是一个雕刻之城,圣殿里是浮雕、石雕、水雕,应有尽有,只要你能想到的雕刻方式,在圣殿中就没有瞧不见的。而且,不难看出,伊歌圣亚并不是像幽城或者白城那样对神灵崇拜到极致的氏族,相反,伊歌圣亚族人可能更加崇拜大自然。 因为从他们各种不同的雕刻中就能看出,他们对神奇的自然无比崇尚,虽然雕刻方式、技艺等千差万别,但所有雕刻都像是在围绕一个主题,“自然”——菱形的银白色面壁上雕刻的是华尔奇大峡谷,摆放于圣殿右上方的棘曼石雕看似很普通,可只要仔细一瞧,就能知晓,石雕的布局乃是杰玛尼幻森林,森林中有石雕树,石雕花,石雕精灵和一些奇怪的生物,而在圣殿中央的圣水池中还有美轮美奂的水雕。 水雕,顾名思义,那是在水中进行的雕刻。雕刻师须要利用自身的神力,将水聚集而起,最后,所有的水分子都会凝结,如此一来,水就不再流动。雕刻师便在平静的水面上进行雕刻,细致到只有几毫米的月冰尖刀就是雕刻师进行雕刻的工具。雕刻师将神力注入到尖刀之上后,尖刀在水面上所刻下的每一笔,都会形成固定的图案。就算水分子不再凝结,水面开始波动,已经成形的图案也不会消逝不见。 他们此刻所看见的水雕图案就是一些极为可爱的鱼儿,它们游动在稠密的雅斯水草之中,好是惬意。虽说是雕刻,但却如此生动形象,真的会让人觉得波动的水面上确实有那么多的鱼儿在自由自在的游动。 然而,他们二人仍未在如此美景中寻觅到任何他们想要的结果。于是,他们踏上了位于圣殿后方的蓝色螺旋阶梯,准备去阶梯上的第二层瞧瞧。 刚开始,他们并不知道,圣殿中还有通往第二层的阶梯,因为阶梯恰好位于三根粗大的白色钻石柱子后面,那位置相当于是视线的一个盲点,如不是雪樱绕过柱子查探,他们根本瞧不见阶梯的所在。 此时,略显浮躁的亦歌开始大步踏上一层层的螺旋阶梯,他似乎非常急于知道真相,因为,过重的忐忑已经快压的他喘不过起来了。雪樱也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紧跟其后。 蓝色阶梯遥不可及,望不见尽头,他们一直走,一直走,也未曾到达所谓的圣殿第二层。但是,他们的选择仍然是勇往直前,不管阶梯的尽头在哪里,也不管阶梯的尽头是否充满了曙光,他和她还是坚定不移的走着,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有资格获得成功!为了拯救伊歌圣亚,他们无所畏惧! 无论世事如何翻覆,真理那是永恒不变的。两时辰后,他们终于看见了螺旋阶梯的尽头,那里也是离圣殿穹顶最近的地方。可能是由于光线等原因,所以造成他们在第一层遥望穹顶之时,并未感觉出它是那么的遥远,最多也就几层楼的距离。可是呢,视觉往往也是一种错觉,俗话总说,眼见为实,然而神奇的伊歌圣亚圣殿却完全颠覆了这一理解。 他俩迫不及待的飞奔上阶梯的尽头,那里没有太多的装饰,整体格调与圣殿的第一层并没有太大差别,只是更为单调了。除了面壁上的浮雕与一些复古桌上的灯盏外,再无其他装饰了。 不过,习惯于绝处逢生的亦歌还是发现了此处所存在的蛛丝马迹。经过他仔细的观察,终于看见了面壁浮雕上的不同之处。菱形的面壁上共有八个图案的浮雕,其中的七个图案连接起来刚好组成一幅伊歌圣亚的全景图。只有北方的那浮雕与其余七个格格不入,再怎么调换顺序,也完全不搭。而且,雪樱也说,以她对伊歌圣亚的了解,并不知道城池中还有一处既无宫殿,也无高塔的地方,就算在峡谷与海岸也都是有宫殿与阁楼的。伊歌圣亚族人所尊崇的就是与自然永恒相伴,可那怪异的浮雕则完全与传统理念相违背。雕刻师再怎么创新,也不可能随意将违背传统的图案雕刻出来的,那罪名在伊歌圣亚可比杀人放火还严重好几倍。所以,亦歌断定,那浮雕就是寻找线索的起端。 于是,他走进了浮雕,认真查探。不一会儿,那浮雕上的图案居然发生了变化,浮雕中出现了一个凹陷进去的十字架和一个半椭圆加半圆形的球体。图案在瞬间变化的时候,还把亦歌吓了一跳,他真以为是自己见鬼了呢。 不过,他立即回过神来,继续思索,十秒之后,他和雪樱异口同声的说到,“我知道了!” 亦歌兴奋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城主阁下,还是你先说吧。” 雪樱当仁不让,“浮雕上那凹陷进去的半椭圆、半圆形球体应该指的是幻月神珠,因为这珠子的上面就是椭圆形,而下面则是圆形,非常奇特,而且上下两部分所具有的神力也不相同。不过,我们还缺少那十字架呢!” 亦歌鬼笑一番,“如果我没猜错,那十字架就是我这条项链上面的十字架,我已经目测了,形状、大小那些都刚好合适。我们将这两件东西放入凹陷处,我想,我们要的答案自会出现。” “亦将军果然聪明绝顶,如此一来,他们就能确定,幻月神珠已到达伊歌圣亚了,而被隐藏的谜底也即将揭开!” 随后,他们就分别将十字架与幻月神珠同时放入了浮雕中的凹陷处。 眨眼之间,一丝清脆的响声骤然传出,跟随声音传出的方向,他俩纷纷抬起头,那一瞬,穹顶上的冰石开始向左右两侧移位,穹顶骤然露出了一个大窟窿。而穹顶被打开后,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颗悬浮于迷幻天际中的星辰,那星辰的北方还有一个死死嵌在天幕中的十字架。那十字架通体透亮,一闪一闪,仿佛是由繁星幻化而成的。 雪樱突然惊呼,“北十字星!” “北十字星?它,很奇特吗?” “嗯,据说北十字星就是伊歌圣亚的时间神星,它是记录伊歌圣亚时间的神星,也是维持一切自然秩序的神星。北十字星一旦陨落,或者消逝,伊歌圣亚将没有黎明与黄昏之分,秩序大乱,要么永远被烈日照射,要么就永远的生活在黑暗之中,花草枯萎,溪流干涸,生命的气息因此变得极其微弱。 “北方的十字架与神星那是密不可分的,北十字星诞生之际,十字架并未出现,是时间的年轮每转一圈,北十字星星辰中就会有时间能量爆发,然后形成一颗极小的星星,经过很多很多年之后,繁星才被北十字星的神力牵引,从而组成了十字架的形状,位于天际北方。 “而伊歌圣亚的纪年方法也是根据北十字星而来的,当北十字星所绽放出的最耀眼、最澄澈的那束星光与十字架的中心形成九十度时,就表明伊歌圣亚即将迎来新的一年。 “当然,每年星光与十字架中心形成完美的九十度角之时,北十字星已爆发了三万五千六百次能量,也有三万五千六百颗星星汇聚于十字架中。所以,伊歌圣亚的一年就有三万五千六百天。而且,伊歌圣亚的小时数也不是按照梦华王朝天厉计时法进行计算的。由此一来,这里的一天就不是从十二时到十二时,一共二十四时。 “伊歌圣亚的小时数是从北十字架出现于天际开始算的,以人们肉眼可以观测到天幕中的神奇十字架到十字架消隐,也就是人们无法观测时,为一个周期,这个周期就是伊歌圣亚的一天,这一天就为十六小时。但一年之中一共有四天是例外的,这四天例外的情况分别是月食和日食出现之际,以及太阳能量爆发最为强烈的那一天,最后就是天冥六星经过轮回运转之后,相连成一线的时候。因为当上述情况出现时,外界的巨大神力会覆盖住维持伊歌圣亚秩序的北十字神星,一旦神星被覆盖,伊歌圣亚就会被外界力量所牵引,从而导致那四天中的每一天都会有二十四小时。 “北十字神星每分每秒都在运转,当它运转到十字架北方时,十字架与神星就会产生一种神奇的吸引力,届时,神星会与十字架合为一体,此时,伊歌圣亚的族人们就再没办法望见十字架了。而当神星与十字架合体后,继续由北为原点运转到南方时,两种神力就会互相干扰,从而分离,如此一来,人们便能用肉眼观测到十字架的存在。 “而且,通过目测十字架与神星形成的中心夹角,伊歌圣亚族人就能准确的算出每一时辰,所以,他们从不以点香作为计时的一种方法,更不用研制什么特别的计时工具,只要他们抬头望望天空,自会知晓时辰。神奇吧,嘿嘿。之前,我除了对羽之海很向往之外,对北十字星也是超级向往的呢,没想到,真的见着它了,我简直超开心的。” 此时的亦歌目不转睛的看着那高高天幕中的星辰与十字架,不由自主的赞叹道,“十字架?星辰?这二者居然能如此完美的结合到一起,妙,实在是妙!我想,这天上的十字架非比我所理解的十字架,它不是一种信仰,更不是一种提醒,而是超越一切的惊世发明。如若我没理解错,这十字架也能辨别方位吧,伊歌圣亚地域之广,街道繁复,这里的族人肯定是依靠它辨别方位的,哈哈。” “是的,我父亲也有这样跟我讲过的。亦将军博览群书,真是对你很是佩服呢!” “又夸我!我这人可是会很容易得意忘形的哈。如果你就这样把我宠着,我想,我很有可能会变成一个坏人的,嘿嘿。对了,你说,伊歌圣亚族人让我们看见这北十字星奇观,有何意图呢?不可能让我们就这样看看的,我的直觉告诉我,北十字星一定会告诉我们什么!” “亦大将军,怎么感觉你的直觉比你的脑袋还灵敏呀。萧城主好像说过,女人才是直觉判断的高手,难道,你也是这高手之一吗?” “唉,萧导的话有些时候呢也是缺乏直观的科学证据的,我相信我的直觉。好好想想吧,当年你父亲,或者其余长老,还有没有告诉你别的,或许,他们的话里就会藏有线索呢。” “一时半会儿,我也没想到什么,父亲告诉我北十字星的时候,我还很小呢。不过,我在尽全力的回忆,我相信你的直觉,我们离成功的彼岸不远了,加油,加油!” 随后,两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可就在他俩默默思索的时候,北十字星却已开始发生些许的变化。原本相隔近百米的十字架与星辰似乎在瞬间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所牵引,纷纷朝圣殿穹顶的中心位置聚拢。但是,这一次,十字架与星辰并没有合为一体,二者在相差毫米之时,十字架突然开始上升,凌驾于星辰之上,如此一来,十字架与星辰的接触面刚好与星辰轴垂直。 星辰轴与一般几何图形的圆心轴没有太大差别,只是,星辰轴会随星辰运转而变化,当星辰轴与星辰之中的各种能量相感应之时,星辰所蕴含的神力就会爆发而出。 此时,当十字架稳稳的落于星辰上方时,北十字星倏忽绽放出环状的淡蓝色光芒。光芒照澈天幕,迷幻的光芒划过天际之处都会留下清浅的痕迹,那痕迹不会消隐,反而越来越清晰,最后形成了一颗颗独特的菱形星星。 看见那神奇的一幕后,雪樱终于是有了些思绪,便迫不及待的说着,“我想到了,星辰轴!星辰轴在伊歌圣亚又被称为“帕亚丁斯神轴”,代表时间的年轮。星辰轴随着年轮的增加而拉长,但是,它是隐秘于北十字星内部的,无法用肉眼观测。如果掌握了星辰轴,就能知晓伊歌圣亚存在多久了,这一只是个迷,是梦华王朝所有长老与智者都无法解开的迷! “不过,我记得父亲说过的,在伊歌圣亚,有一人可让隐秘的星辰轴显现,他是记录星辰与年轮的大臣,那是他的使命,当然那也是无比荣幸的事儿呢,一般大臣根本不具有那样的资格! “据说,那人利用神力让十字架与北十字星互相牵引,直至十字架与水平的星辰轴形成垂直的角度。那时,十字架中所具有的繁星神力就会开启星辰轴轴心能量,那些能量相互聚拢,最终爆发,形成独一无二的环状光芒。而那轴心之光瞬时普照天际,在与浩瀚的星际擦肩而过时,光芒中的光末就会在星辰轴的强大引力下蹿出原本的光源体,逐渐形成新的菱形之星。最后,当所有的菱形之星相连为一线后,它们会随着星辰轴的运转轨迹而变化,因为菱形之星就是星辰轴的缩影,它所具有的能量与星辰轴完全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它可以目测,而星辰轴则不能。那位大臣只是利用独特的方法,将隐形的星辰轴变了个法,让其以新的姿态出现于天际,不过,其本质却未发生丝毫的改变。 “接着,那位大臣只须要将菱形之星的变化轨迹画下来,之后,从起点数到终点,看有多少个分界点,再用那个数字乘以三万五千六百后再乘以十六,得出的数字,就是伊歌圣亚从诞生之际到计算年轮数的那一天的年轮总数。可惜,外界根本无法知晓这个惊世秘密!只有他可以,还有就是他指定的人有资格知晓,除非,唯有他清楚伊歌圣亚存在了多久!” 亦歌听后,完全就是眼冒金花,“喔,大概明白了。不过,就算按照那方法算出了伊歌圣亚的年轮,那又能代表什么呢?还有,你不是说,那位大臣须要用神力才能让星辰轴显现吗,既然如此,这就说明,伊歌圣亚并不是空城一座啊。我现在想知道的是他们人在哪里,而不是伊歌圣亚存在了多久,这才是关键!” 不知为何,雪樱的神色突然严肃了起来,眉毛紧锁,“那如果他们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活着呢!” “什么意思?我越来越不懂了!” “伊歌圣亚族人的一生分为了现世和冥世,现世的终点是一万年,也就是说,他们现世的寿命期限是一万年,共有一亿三万五千六百天,现世之后,生命自动进入冥世,冥世的终点也是一万年!冥世的生命结束后,他们才因为衰老而死去。可冥世的生活完全不同于现世,进入冥世之后,他们不能见光,无论是日光还是月光或是星光,都不可以。一见光,他们晶莹剔透的身体就会灰飞烟灭。当然,原本不是这样的! “据说,很早以前,伊歌圣亚惨遭侵略,索斯亚地魔对伊歌圣亚下了矍咒,使其全族族人的生命通通分为了现世和冥世。 “不过,那以后,羽渊的父亲以及羽渊都倾尽全力的摧毁矍咒,几百年之后才有了极小的改变,矍咒第一层被破除,族人的现世生命延长了几千日。在圣塔索尔神沉寂之前,他们父女俩齐心协力一共破除了矍咒的第三层,族人现世的生命也就延长了一万天左右,但仍未复原他们一世几亿年的惊人寿命。羽渊之父死后,族人们一直将希望寄托在羽渊身上,可她,毕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陨落成海。 “你瞧,菱形之星已经连成一线在沿着轨迹运转了。变化轨迹如此复杂,想必分界点不在少数,绝对不少于一千,而那个数乘以三万五千六百和十六后,也绝对超出一亿三万五千六百天,就算矍咒已经破除了三层,但他们的寿命也不可能延长如此之多的,也就是说,伊歌圣亚族人如今已进入冥世了。时间的年轮已经过了如此之多,可他们现世的寿命最多也就一万几千年,他们肯定不会生活于现世之中了。你想啊,连之前那本记载着上帝之眼的书都如此老旧,想必它也经历了很久很久的岁月洗礼了。 “他们进入冥世后不能见光,所以只能在别处让我们发现线索。北十字星的出现是为了引出星辰轴,而星辰轴的揭露就能让我们了解伊歌圣亚的时间年轮,只要仔细一想,便能知道他们如今的处境。我们救出了羽渊,那么,羽渊就可以继续破除矍咒,伊歌圣亚族人从此再见曙光!” 亦歌听的是目不转睛,“哇,城主阁下的分析真是精彩绝伦,让我大开眼界,哈哈。以你的分析来看,我们在明,他们在暗,所以我们的一举一动,他们都知道,只不过,他们只能用一些特别的方法来提点我们。既然如此,我们就不用担心了,按照他们的指示做就对了!” “嗯,确实如此。我今天才发现,自己也没有那么笨的,至少把整件事儿给理清楚了,哈哈,好兴奋喔。” 亦歌大笑,“咱们可爱又美丽的城主本来就冰雪聪明啊,阁下的逻辑思维简直让在下佩服的五体投地!” “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的直觉也告诉哦,奇迹即将发生!” “喔,你会预言术啊?” “不会啊!” “不会!那你还敢说奇迹即将发生?” “跟你学的,哈哈!” 正在两人贫嘴之际,从遥远的天际中突然飞去一块冰石,那梦幻石头忽地蹿入圣殿,轻盈的落到了雪樱的手上,冰石上细致的雕刻着一幅羽之海的全景图,图中有几处还用蓝色特意标明了。 雪樱指着手中的冰石,得意道,“看吧,我就说奇迹要发生嘛。我想,这冰石上的雕刻是在告诉我们救羽渊的方法。首先,我们得回到羽之海南岸,从南岸到达四岸交汇处,找到那里的晶紫色礁石,然后将神力全部注入到幻月神珠之中,随之朝正北方旋转三十六度,放入礁石的凹陷处,就行了,过程很简单。他们之所以要大费周章的把我们带到都城圣殿,一来是确认我们的身份,因为唯有幻月神珠的主人与十字架的主人才可见证北十字星的奇观,二来是要告诉我们,他们无法言表的处境,当我们接受完了所有考验后,他们就放心的利用幻传之术将这冰石指引图交给我们了。现在,我们可以无所畏惧的去救羽渊了。” “好,那我们就此出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还想把这里的所有族人都救了呢,哈哈哈!” “亦将军呀,你这救世主还没当够呢?这次就让雪樱当吧,你老人家就好好歇着!” “是,我这个老人家该退场咯,历史还须要你们去抒写的!” 说着,两人手牵手的走出了圣殿,穹顶上的冰石瞬间复原,十字架与星辰也届时归位,他俩穿过华丽的街巷,好是一番惬意。停靠在羽之海南岸的钻石船丝毫未动,他俩踏上船后,神奇的船自动就开始航行于茫茫的紫色大海上了。 亦歌望着起伏的海浪,严肃道,“城主,现在该告诉在下关于羽渊的故事了吧!” 雪樱可爱的笑笑,“是,在下遵命,还请将军慢慢听我道来!” 第二十二章 魂之盟约 雪樱望着茫茫大海,开始认真的讲述起来,“羽渊乃是圣塔索尔神唯一的女儿,在她出生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因失血过多去世了,纵然圣塔索尔用了所有神力,也无法将他挚爱的妻子救回。因为,伊歌圣亚族人是没有所谓的元气的,他们的血液就是他们的元气。羽渊的父亲能能够创造生命,但他却不具有让元气复原的神力,一旦对方血液过多的流失,就算圣塔索尔神倾尽神力,也是无力回天的,毕竟他无法再造血液。不过,还好的是,羽渊并没有大碍,在圣塔索尔神及各位大臣的精心照料下,羽渊终于健康的成长起来。她具有绝美的相貌,当然也拥有她父亲传给她的法力,她不仅高雅脱俗,还有一颗懂得博爱的心,她将爱传递给了每一个关心她的族人,深受族人爱戴。 “可是,她却从不把自己的孤寂与痛苦告诉任何人,包括她最爱的父亲。因为从小失去母亲的呵护,所以,她必须很早就要学会坚强,当然,她并没有让她的父亲失望,她在坚强中成长着。每当想念母亲的时候,她就跃入碧落湖,整个人都完全融入湖水,至少那样,她不会感觉自己在失声痛哭。而作为伊歌圣亚的公主,她自然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刚成年的她就要骑上马背,舞剑制敌,那时候,伊歌圣亚还未与世隔绝,所以常被毗邻城池侵略。柔弱的她要不厌其烦的面对杀戮与血腥,每次凯旋之后,她都会止不住的发抖,她会丢弃那柄沾满血光的剑,独自躲进屋中颤栗。这一切,她只是独自默默承受。之后,她的父亲也不幸离世,她更是肩负了保护整个伊歌圣亚的重责,可谓是身心疲惫。 “直到他的出现,她才解开了被自己禁锢的心,去感受那暖人的阳光。他是凯亚玛帝族的王子,柯飒。凯亚玛帝的疆土原本是归于伊歌圣亚的,只是他们的族长进行了独立战争,并成功的脱离伊歌圣亚的管辖。而且试图吞并伊歌圣亚。不过,柯飒一直崇尚和平,反对战争,当他懂事之后,他就决定要成为和平的使者,将和平进行到底,并让伊歌圣亚万世长存。 “为此,他做了非常多的努力,是他一再的劝阻,甚至威胁,才让他的父亲没有起兵一举歼灭伊歌圣亚。可是,他的父亲绝非一般人物,纵然他爱着自己的儿子,不过,他更爱的是权位,他知道一味的抵触只会让固执的儿子更加排斥他,所以他才巧妙的用了一招缓兵之计。他一面答应儿子要与伊歌圣亚和平相处,一面却还组建着自己的惊世铁军。 “百日后,他趁着柯飒与各位大臣进行议会之时,突然率领百万军师朝伊歌圣亚浩荡而去。两军对垒,必将生灵涂炭,伊歌圣亚的命运算是到了最危急的时刻。不过,柯飒也没有愚笨到完全被他父亲左右的地步,在他巧妙的逼问下,些许个知晓内情的大臣就将实情告诉了他,毕竟那些大臣是前怕狼,后怕虎的,只要稍微吓吓他们,知道真相那是轻而易举。 “之后,柯飒毅然离开议会现场,挥鞭策马,朝伊歌圣亚的都城疾驰而去,他要阻止自己父亲疯狂的行为,更要维护和平,拯救陷入水深火热的伊歌圣亚。 “待柯飒以厉风闪电般的速度赶到都城时,战事已经悄然开始,刀剑相击,发出沉重的声响。血溅城池,仇恨的火越烧越烈,被斩下的头颅撒落于原本华丽的街道,场面可谓骇人听闻。眼看伊军士气大减,伤亡惨重,柯飒策马冲进刀剑交织如麻的战场,他拔剑而出,潇洒的挥舞着宝剑,瞬间,他的剑就已被鲜血侵染,那红色的剑光就宛如天边的残阳,极为可怖,令人颤栗不已。然而,他的剑刺伤的并不是敌军,而是跟随他多年作战的军队兄弟,他知道,只有牵制军队,才能给他的父亲造成阻碍。 “在残酷的拼杀中,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在马背上厉喝,要求他父亲快快退兵,放过伊歌圣亚的战士和百姓,不能以战养战,不然两败俱伤。 “然而,他父亲并未理会他,还称他是无耻的叛变者,大逆不道。两父子就那样在刀光剑影中拼杀了起来,高手对决,成败只在眨眼之间,他们挥刀舞剑的身影在映红的火光中显得是那般的刺眼,令所有战士不寒而栗。 “柯飒的剑法并不是他父亲所教,而是凯亚玛帝的剑圣传授于他的。所以,他父亲对那怪异的剑招并不熟悉,他从没想过,自己的儿子居然会与他在战场中拼杀,虽然,他对儿子的爱远远不及于对权位的眷念,但他对自己的儿子还是足够信任的,所以才吩咐剑圣在柯飒八岁的时候就教授他独门剑法,他本人只擅长于刀法,他希望柯飒学成之后能超越他的刀法,从而助他剿灭最大的敌人。可惜,他错了,他完全没想到,柯飒会与他的意愿背道而驰。从不曾真正了解和关心自己的儿子,这就是他最大的错! “最后,柯飒以那套绝美的剑法制服了他的父亲,那时,他已颜面尽失,只好撤兵回城,看着落入虎口的羔羊就这样没了,他是气急败坏,内心的仇恨更是让他恨不得将柯飒活生生的撕裂。 “待他父亲撤兵后,柯飒留了下来,查探伊军战士的伤情,并为他们送去了祖传的治伤好药。刚开始,战士们并不接受柯飒的好意,认为他只是披着羊皮的狼,恨之入骨,是羽渊说服了战士。 “在交战当中,羽渊也深受剑伤,幸好柯飒及时为她上药,她才没有像自己母亲那样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从她看见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柯飒不是他们的敌人,毕竟他为了拯救伊歌圣亚,公然在众战士面前刺伤自己的父亲,这须要何等的勇气和气魄啊!所以当战士们纷纷谴责柯飒的时候,她忍着伤痛,走到战士中间,告诉他们,一个可以不顾性命与孝义前来相助的人,只会是他们的恩人,而不是仇人,她以她的鲜血起誓,柯飒绝不会是十恶不赦之人。最终,各位战士皆被羽渊说服,并向柯飒致以了诚挚的谢意。 “伊歌圣亚的大臣很担心柯飒就那样回城,必将遭到他父亲的报复,所以让他姑且在伊歌圣亚呆上几天,等他父亲的气消了之后再回城。他救了伊歌圣亚一命,所以全族族人必须为他的安全着想,绝不能让自己的恩人陷入绝境。 “柯飒原本想将治伤药拿给战士们就回城接受惩罚的,可大臣们一再挽留他,他也只好留了下来,毕竟与自己父亲的那一战,也让他元气大损,连日起程也是不太可能的。 “此后的日子里,柯飒就在伊歌圣亚的都城疗伤,顺便也负责为伤者换药,在这期间,柯飒与羽渊是一见如故,相识相知。 “柯飒也是自幼失去母亲,而他的母亲则是被奸人所害,但是,柯飒并未因此仇恨众人,反之,他在尽最大的努力将博爱传递出去,他向往和平,向往毫无纷争的生活。 “相似的遭遇让他们能够非常容易的了解到对方的内心,从而可以抚平对方那因为承受太多孤寂而伤痕累累的心。面对柯飒,羽渊竟可以打开那被她自己封闭的心,她阻止不了自己再对深爱的人隐藏什么,她开始卸下那些看似光鲜亮丽但却充满着无比痛楚的面具,她不再伪装。第一次,她将一个真实的自我展现了出来,那个她有些忧愁,有些脆弱,须要人真挚的呵护和关爱。 “而柯飒其实在凯亚玛蒂族还未从伊歌圣亚分离出去的时候就已经对羽渊倾慕已久了。不过碍于自己父亲的强势,他只能默默的看着她,然后独自将那份爱隐藏起来。他知道她以及所有伊歌圣亚族人都为着向往的和平而坚持到底,所以,他暗暗许下承诺,他一定要好好练剑,等达到剑法的最高境界后,他就要用自己手中的那柄宝剑去维护正义与和平,完成他的理想。除了对和平的坚持,还有那爱情的力量,才让他有如此勇气,终于与杀人成性的父亲公然挑战。 “他实现了自己维护伊歌圣亚的诺言,也终于冲破一切束缚,见着了倾慕已久的羽渊。当然,羽渊也是被他深深的吸引,两人一见倾心,彼此相爱。王子配公主,完美无缺,他们得到了所有伊歌圣亚族人的祝福。 “百日后,柯飒元气恢复,他便决定回城向父亲恕罪,但他只是出于孝义才回城道歉的,对于和平,他永不放弃。那时的他就已经决定,如若父亲再那样冥顽不灵,他就弃城回伊歌圣亚,和羽渊及众族人共同进退。 “回城之后,柯飒的父亲并未向他大发雷霆,而是诚心的向他忏悔,并发誓不再起兵作战,他说自从被柯飒刺伤后,他的心一直很痛,他终于明白亲情对于他的意义,为了最爱的儿子,他会放弃权位,并承诺,以后凯亚玛帝就交给柯飒了,他老了,心也累了,不想再理会那些事儿了。 “柯飒瞧见苍老的父亲,发着抖向自己忏悔和承诺,他也跪倒在地,向其父承认刺伤他的错误,并说以后要好好的孝敬他老人家,不让他再受苦受累。两父子就在融洽的氛围中冰释前嫌。待柯飒向他父亲禀明与羽渊相爱之事后,那满脸皱纹的老人也欣然同意,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柯飒由此颇为感动。 “可惜的是,柯飒最终还是败给了他最亲的人。他所听到,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假象。 “那日撤兵回城后,见柯飒并未紧跟其后,他便派得力将领混进伊歌圣亚打听柯飒不惜一切维护敌军的原因。探子查到了柯飒与羽渊相爱的恋情后,便速速回城禀报。 “知道自己的儿子爱上敌人的女儿,他是万分的痛心,他下定决心要让背叛自己的儿子和伊歌圣亚死无葬身之地。 “于是,他找到了伏冥邪恶巫师,商量复仇之事。巫师告诉他,对付柯飒最好的办法就是苦肉计,他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只要稍加表演,他绝对会信以为真,之前没能让他信服,是演的还不够真切白了,先让柯飒信服,他就可以放下一切戒备,到时,柯飒就会成为他们的傀儡,牵制伊歌圣亚。 “巫师用自己的邪恶灵魂制出了蛊冥粉,只要将此粉放入柯飒的食物中,他饮下后,必中此蛊。随后,再以提亲的理由放他回伊歌圣亚,届时,邪恶灵魂就将代替柯飒的正义灵魂,表面上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变化,只是巫师会使咒让他在恰当的时机向伊歌圣亚下毒。那毒不会瞬间置人于死地,但会折磨一个人的身体和心灵,巫师就是要让伊歌圣亚悄无声息的灭亡,让凯亚玛帝的背叛者亲自杀死他的爱人,这样一来,大仇才算报了。 “得到邪恶巫师的相助后,柯飒父亲是极为兴奋,立即按照他的大计实施。 “柯飒确实毫无戒备的吃下了带蛊的菜,然后天真的奔赴伊歌圣亚,向羽渊唯一的亲人,就是她的大伯提亲。那一刻,他如释重负,欣喜若狂。 “再次见到柯飒的羽渊好是开心,他和她紧紧的相拥于美丽的峡谷前,令众人羡慕不已。不幸的是,一场暴风雨正在向他们席卷而去。 “巫师制出的蛊毒不像一般的蛊毒会彻底改变一个人,被蛊毒牵制后,柯飒并不会因此变得冷血无情,或者是对血腥产生莫名的欲望,他还是他,拥有清醒的神智。只是,在某一时刻,巫师使咒后,邪恶灵魂就会代替正义灵魂,从而让柯飒是去原有的心智,听从巫师的命令。而当柯飒完成使命后,他又会恢复正常,整个过程就像是在做一场梦,进入梦境的柯飒不会有丝毫的感觉,而且,巫师每一次成功的使咒牵制柯飒后,蛊冥毒就会蹿入柯飒身体的所有重要神经,混同血液先进入肢体,然后是五脏,最后是大脑,直到柯飒完成所有使命的那一刻,游离于他身体中的毒就会残忍的将他吞噬,这就是巫师给予背叛者的终极惩罚。作为柯飒的父亲,那个冷血的男人并没有任何的反对,他非常赞成不动一兵一卒就毁灭伊歌圣亚的做法。之前,巫师没有研制出相应的蛊毒和毒药,所以才起兵出战,不过,那时的他们已经具备了所有条件,只欠一股东风了。 “因为对伊歌圣亚族人的作息时间了如指掌,所以,巫师在众人就寝后,点燃鬼冥火,洒出自己的血,开始施咒。沉沉入睡的柯飒确实被他成功牵制,柯飒开始走出房间,将巫师事先放在他行囊中的星棠花洒在了伊歌圣亚都城的峡谷中。星棠花不用生长在土里,也不用汲取水和阳光来生长,它就是独立的邪恶毒物,它在夜晚盛开,待黎明之后,它就会释放一种奇特的香味,那香味含有剧毒之毒,芳香随着微风飘浮全城,只要族人闻到那芳香,就已轻而易举的身中噬心之毒。如此一来,只要是有呼吸的族人,就必定中毒,而且,除了巫师,无人能制出解药。族人们会经历噬心之痛和全身溃烂后,才逐渐死去,死后,身体立即消逝,化作黑烟消隐于苍茫大地,死状可谓是惨不忍睹。但是,此毒却对下毒者无效,也就说,柯飒不会因星棠花毒而死。 “下毒之后的三日内就有族人开始毒发,全身溃烂,连眼球都开始腐烂,泪水化作血水不断的涌出眼眶,极为可怖。得知此事后,羽渊与众臣立即着手调查。 “那日,羽渊的好朋友在从峡谷顶峰采药回城的路途上,发现了堆积在林中的奇异之花。当她接触花朵时,她的右手食指立即被融化,她忍着痛策马回城,将奇异花的事告知了羽渊,而她也因接触花时,被花中的毒蕊所染,当场灰飞烟灭,消失在了羽渊的面前。当时,在场的人几乎被吓得失声,羽渊也因此悲痛欲绝。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族人也开始毒发,伊歌圣亚完全成了天下的一座禁城,外人闻风丧胆,寸步不敢接近那座毒城。大家都说那是冥地魔对伊歌圣亚下了新的恶咒,是永远的不祥之地,纷纷远离,甚至连与伊歌圣亚毗邻的罗亚萨马城也受到牵连,众人弃之。 “在那孤立无援的时候,羽渊和柯飒还是没有放弃,他们仍然不惜一切的查询着线索,希望揭开真相,让众多的百姓从此脱离苦海。 “有一天,羽渊在去柯飒的书房拿书卷时,无意间看见了遗落在房间角落的星棠花,那应该是柯飒在被巫师牵制后,打开行囊取走毒花时不小心落在房间角落的。那位置不太明显,如不是羽渊无意间瞅到,她也不可能看见,毕竟连日日在房间里晃悠的柯飒都不曾发现。 “羽渊知道星棠花的恶毒,所以她并没有接触,而是冷静的离开了房间。既然在柯飒的房间中发现了那种不知名的毒花,那么,柯飒就摆脱不了与整件事的关系。羽渊不相信是柯飒将不知名的花放入峡谷中的,当然她也不认为是柯飒将花摘下,放入屋中进行研究的,因为,那样的话,他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有人嫁祸于柯飒,以此借刀杀人。 “羽渊非常了解自己的族人,嫁祸之人绝不会是伊歌圣亚中的任何一位大臣和任何一位百姓,他们没有理由害柯飒,更没有理由置自己于死地。所以,羽渊当时就猜测,很有可能是柯飒父亲的一个阴谋,毕竟以他的个性,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让柯飒前去伊歌圣亚提亲?纵然柯飒说他父亲已经洗心革面,可柯羽渊不敢相信,那个男人当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妻子被奸人害死,如今,他要利用自己的儿子毁灭伊歌圣亚,也不是没有可能。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羽渊决定独自前去凯亚玛帝,只有如此,她才有机会救众人。 “由于毒发身亡的百姓日益增加,羽渊顾不上向大臣禀明,便深夜悄然离开了伊歌圣亚。 “当时,柯飒的父亲见到羽渊时非常诧异,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大计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羽渊将发现毒花之事和自己的猜测如实告诉了那个男人。男人听后,不由地发出狂笑,他想到灭城大计已成功实施,对于羽渊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于是,男人告诉了她整个阴谋,毕竟,那时的伊歌圣亚已经是病猫一只,他想要羽渊死的更加明白一点,也让她清清楚楚的知道,正是她挚爱的人害了她的族人,从此之后,美丽的伊歌圣亚将不复存在。 “从知道真相的那一刻,羽渊已经知道,自己输了!她唯一在乎的是族人和柯飒的性命,她恳求男人,只要放过他们,她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原本,男人是没有同意的,相比于伊歌圣亚,区区一个公主又算得了什么呢。可是,听闻此事的邪恶巫师却深夜求见男人。 “他告诉族长,一个羽渊,绝对比得上伊歌圣亚众千子民。羽渊乃是圣塔索尔神的亲生女儿,她所拥有的灵气是在千千万万子民之上的,只要得到她的生命之魂,练就混世邪功就不在话下了。而且,羽渊因为继承了他父亲的血统,拥有一定神力,所以,在毒发时日内她竟可以毫无知觉。而那种潜在能量就藏于流淌在她体内的血液之中,如果稀释了她的血液,再加上生命之魂的相助,凯亚玛帝就是真正的天下无敌了。那时,他们就将成为天下新的霸主。但是,如果羽渊死了,他们就无法得到完整的生命之魂和具有神力的血液,所以,为了最后的胜利,巫师建议族长高瞻远瞩,暂且放过伊歌圣亚那些无用的子民和柯飒。男人非常信任巫师,视他为心腹,所以,他允许了巫师的建议。 “羽渊如果愿意作此交换,巫师自有办法让星棠花远离伊歌圣亚,还未毒发的百姓也都可以有生还的机会,而对于柯飒,他也可以破除蛊毒,不过,在他恢复之时,他的记忆也将尽失,不会记得任何人,任何事,生命便从零开始,如不那样,巫师担心以柯飒的实力,绝对会对凯亚玛帝形成不小的威胁。从此之后,只要柯飒安分守己,他会得到应有的照顾,也会成家立业,叙写一段了无纷争和痛苦的人生。 “巫师原本就想亲自出马,向羽渊施咒,将她带回凯亚玛帝,然后让她交出生命之魂的,因为只有如此,巫师与柯飒的父亲才有可能练成他们研究百年的旷世邪功,以此称霸天下,征服更多的族人。巫师之前未有行动,他只是在观察罢了,观察作为伊歌圣亚公主的羽渊是否真正具有与其余子民不同的潜在神力,如果她因此毒发,那就证明她的神力没有任何用处,所以,当并未毒发的羽渊到达凯亚玛帝时,巫师极度兴奋,那可比杀死所有伊歌圣亚子民还激动呢! “羽渊也有想过与敌人生死决斗的,可那样做,一来,她没有把握会赢得胜利,对于她的剑法,柯飒之父是了如指掌,二来,她救不了柯飒和族人,想要替柯飒解除蛊咒和拯救族人,她唯有牺牲自己。她爱他,很爱很爱,所以,她绝不可能让他活在别人的牵制之中。伊歌圣亚没有巫师,也无人懂得如何解除蛊冥咒,在那样的绝境中,羽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最终,羽渊与巫师签订了魂之盟约,盟约规定,在羽渊献出自己鲜血的时候,巫师就将赐予羽渊一瓶瞳鹤水和一道血符。只要将此水洒在星棠花上,毒花立即枯死,芳香随之消散,而将血符撕裂分为小块贴在中毒者的眉心,他们体内的毒自会蹿出。第二,当羽渊献出生命之魂时,巫师又将按照盟约协议,施咒为柯飒解除蛊毒。届时,交换结束后,他们也会将羽渊放在神马背上,让她回归伊歌圣亚,当然,在羽渊回城之际,沉睡的柯飒也会被巫师施咒的神马带回凯亚玛帝。羽渊还做出承诺,伊歌圣亚将不问世事,所以不会再出城应战,两城之间的纷争就此结束,巫师也给予了认可。 “那时,羽渊在写好一封信后就划破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填满了巫师的邪恶之瓶,与此同时,巫师也使用力心邪石,移出了羽渊的生命之魂,即那菱形的心脏。交易结束了,羽渊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她所挚爱人的生命。 “而发现羽渊失踪后的柯飒极为忐忑,正当他策马,准备去寻找羽渊时,他忽地闭上了眼睛,扑通一声倒在了城门前。 “于是,所有族人都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两匹马儿同时到达伊歌圣亚,当载着羽渊的马儿进城时,另一匹黑色骏马瞬间焕发神力,无数的蓝光从马儿的瞳孔中蹿出,一束束蓝光将柯飒死死包围,然后,柯飒就被神奇的蓝光托起,直到整个人都伏在马背上,届时,马儿前瞪四蹄,以风一般的速度载着柯飒远去。 “族人们在羽渊的手上看到了那封信,羽渊告诉了族人解毒的方法,也说明了柯飒离去的原因。当然,对于她没有完全破除矍冥咒,她感到深深的愧疚。 “各位大臣刚看完信,羽渊的身体就已不复存在,因为失去了生命之魂,所以她陨落成海。传说,伊歌圣亚族人的前世是山和海,男子是山,女子则是海。一旦生命之魂尽失,他们就会陨落于天际,化作山或者海。 “一时之间,伊歌圣亚城池中的桥梁、驰道全不见了踪影,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片极美的紫色之海。因为羽渊是伊歌圣亚的公主,所以她的眉心上有一颗紫色的菱形之星,故此,当她陨落为海时,海的颜色才变为了世间独一无二的紫色。 “当年,圣塔索尔神沉寂之后就化作了一座气势磅礴的山,而羽渊则陨落为海。本来在伊歌圣亚遭受矍冥咒后,圣塔索尔已倾尽全力,设下封印,让伊歌圣亚与世隔绝,不再受外界侵略,所以御青王才称圣塔索尔是伊歌圣亚最伟大的神灵,在之前,可没有君臣能做到这一点的。 “不幸的是,柯飒之父趁圣塔索尔因倾尽神力又旧伤复发,导致沉寂时,发起了独立战争,羽渊无以抗敌,最终,凯亚玛帝建立,并以强大的攻势破除封印,与伊歌圣亚交战。 “但是,天无绝人之路,令族人没想到的是,羽之海形成时,海浪不断翻腾,高达数千尺,与岸边的青翠山峦相撞击,此景实为罕见!那是圣塔索尔神与女儿产生了感应,他们在用独特的方法捍卫自己的城池。 “最后,当数千尺的浪花撞击到山峰后,骤然之间,数不胜数的绿色光芒与紫色光芒爆发而出,那些光不断交织而起,笼罩整座城池。翻腾的海浪混同着彩光,当时,山峦、大海、彩光,三者之灵气瞬时相融,凝聚为繁星,点缀于伊歌圣亚上方的天幕。 “那些繁星正是封印所在,无论白昼或是黑夜,繁星永不消逝,有此星辰守护城池,便无人再可以进入伊歌圣亚,族人也无法轻易的离开城池去往远方,绝美的城池因此与世隔绝。 “由于山峦之中的灵气是封印神星形成的关键,所以,开启上帝之眼者,才可被带入伊歌圣亚,这也就是上帝之眼能开启漠界之门的原因。 “此后,族人们所中之毒纷纷被解除,不过,有不少拥护羽渊的族人接受不了现实,而选择跃入羽之海,与他们敬爱的羽渊相依相伴。 “我想,御青王乃伊歌圣亚一等大臣,他是一直不相信,世间就无人无物可以救羽渊,所以他翻阅万卷书,终于查到了幻月神珠,由此才有了漠界和古书。御青王的苦心没有白费,伊歌圣亚族人的生命之魂有两层,虽然巫师取走了羽渊的心脏,可在她大脑神经中枢处有一生命细胞,那就是她的第二生命之魂,只不过,在心脏消失后,生命细胞因此被封闭。只要让幻月神珠的神力开启生命细胞,羽渊就有救了,当生命细胞重生,羽渊也将重生,而且,新的心脏也会再次归于羽渊的体内。但是,圣塔索尔神,我们是救不了的,他连第二生命之魂也都已被破坏,所以,无法重生。 “而得到羽渊血液和生命之魂的巫师确实练成了那令人发指的邪功,不过,凯亚玛帝也因此发生了惊世罕见的叛变。原来,邪恶巫师早就想篡权夺位,取代柯飒的父亲,统治整个部族。 “巫师不仅练成了邪功,而且,他还拥有自己秘密组建的军队。之前,他对族长如此谦卑,也是为了将那戏演的更加逼真,他真正的大计是练邪功,然后取代族长的位置,让凯亚玛帝的疆土不断扩张。 “那时,他已得到梦寐以求的生命之魂,然后练此邪功,伊歌圣亚又从此消隐,也将不再对他形成威胁,而柯飒更是记忆尽失,连姓什么都不知道,当然别提可以像从前那样作战了,巫师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之后,便公然起兵对付柯飒的父亲。 “那个一生杀人无数的男人在听闻巫师叛变后,他终于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当然,他也后悔莫及,一切的战争根源都因他而起,而他也要因此付出代价。他明白,是偿命的时候到了,在接受命运最终的安排前,他将被迷晕的儿子放在了船上,然后任由船舶飘向大江的中心。 “只有如此,柯飒才能真正的远离一切纷争。格布西雅江的对岸是另一个国度,据说,那个国度的族人全是神灵的后裔,淳朴善良,而且一般的大军不会傻到去侵略那个国度的,一旦侵略,所有将领及战士必将受到神的谴责。所以,待好心的人将柯飒带回国度后,他就彻底安全了,而凭他聪明的脑袋,他也一定可以生活的很好。那算是作为父亲的他对儿子最后的补偿,让柯飒去过真正自由和快乐的生活,不要忆起痛苦的曾经。 “他将柯飒送走后,一个人回了大殿,当巫师率领大军攻向宫殿时,他已将利剑刺入了自己的心脏,在停止呼吸前,他恳求巫师,一定要让他的族人过上好的生活,让他们丰衣足食,然后放过他的儿子,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永远不要卷入战争,这是他唯一能为儿子做的,当然,也算是完成羽渊最后的愿望。 “他承认在他的一生中,所犯下的过错太多了,最后,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虽然一切的权位与名利在瞬间就会成为泡影,不过,他并未对自己的选择而有丝毫的后悔,从此之后,他就可以从苦海中脱离,不再陷入了无尽头的战事之中,他能够安心地去赎罪了。 “巫师之前没有想到,族长会选择不战而败,他怎么也不明白,一个生性残暴的男人会如此懦弱,虽然没能亲手杀死他,不过,只要眼中钉一除,巫师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他答应男人,不会去寻找柯飒,也不会派人去刺杀他,从柯飒离开凯亚玛帝的时候,他就再也不是部族的王子,以后的生活是好是坏,就看他的命运如何了。 “柯飒的父亲死了,邪恶巫师统治了整个凯亚玛帝,在他的号召下,战事连起,一场血雨腥风席卷至整个梦华王朝。 “而那艘载着柯飒的大船在漂泊到达海岸时,也被葡意斯帝国的族人发现了,最终,柯飒被带回葡意斯国都。 “据说,柯飒一直生活在那个美丽的国度,不过,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也无人知晓,只是大家都在不断地猜测。其中,一种说法是,柯飒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葡意斯帝国的军队首领,身居高位,并受到万人敬仰,而且,他还与葡意斯的十二公主相爱,结婚,最后诞下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着。第二种说法就是,柯飒无意间恢复了记忆,当他得知羽渊陨落为海之后,也跳海自尽,羽之海之所以能具有生命,并呈现出不同层次的颜色,就是因为柯飒最终找到了羽渊,是他们爱的力量感动天地,从而让羽之海成为了世间最为美丽的大海。 “当然,俗语说的一点都没错,恶人终有恶报。邪恶巫师在赢得几场战争的胜利后,就狂妄自大,不把任何部族放在眼里,凯亚玛帝的疆土也确实在很短的时日内就扩充了很大一部分,数十来个部族都在血腥的杀戮中屈服巫师,从而归顺于凯亚玛帝,沦为巫师可以随便蹂躏的俘虏,他们的处境由此变得非常悲惨,不少外族人因不堪忍受那样的屈辱,所以选择永远的离开。而凯亚玛帝本族人也没有过上安乐的日子,他们饱受战争的摧残,日日挨冻受饿,很多孩子都因吃不到粮食而活生生的饿死了,何其悲惨,巫师则一个人享尽好处,可恶至极。 “不过,巫师纵然再厉害,也不可能是永远的王者,因为始终会有人比他强的。有一日,他率军攻入了一座名为诺卡奇布的部族,他认为征服那里,凯亚玛帝的疆土就可以延伸到北方的尽头,可谓壮观之至。 “但是,他的野心终究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诺卡奇布不是一座普通的城池,它是龙鳞神属下的聚集地。那时,由于龙鳞神还被困在冥界,所以他只好使用毒术控制了些许个身强体壮,又有胆识的人,他们被牵制后,可以为龙鳞神提供准确无误的消息,也可以替龙鳞神杀人。龙鳞神控制人的能力可比巫师强多了,他不仅可以牵制他人,还可将冥界邪功传至那些人的体内,从而让他们变得锐不可当。龙鳞神被困后,导致他无法离开冥界,所以他想要实施灭城大计,唯有借刀杀人,而且由于他的属下众多,天神要阻止也非常的困难。 “而被龙鳞神控制的那些人就生活与诺卡奇布城,因为那座城池位于北方尽头,在尽头处有一湖泊,通过开启湖泊最深处的褐螺旋钉,就可以打开阴阳分界之门,从而与龙鳞神取得联系。 “龙鳞神那时被天神禁锢,因此在他自己未破除封印前,无法逃离冥界,残害苍生,但通过阴阳分界之门的开启,他可以得到想要的消息。每隔百年,他牵制的属下就会跳入深湖,打开阴阳分界门,与他进行商讨和递交任务成果,以及取得相应的奖励,顺利完成任务者,龙鳞神就会赐予他们一瓶煞晶血水,以助他们提升功力。 “藏匿于诺卡奇布城的属下伪装的特别好,外人根本无法知晓,他们其实只是一群失去灵魂,但却无比强大的傀儡,所以连聪明一世的巫师都率军攻去了。 “那一战,巫师惨败,他的整个身体都被撕裂,连骨头最后也被拿去喂食魔物了。龙鳞神精心培养的那些属下可不能小觑,魔功功力超群,杀人于眨眼之间。最后,巫师的军队全军覆没。 “巫师死后,凯亚玛帝从此获得解放。那些被巫师俘虏的外族人重返家园,而且,通过全族人的认可,他们推选出了自己的族长,帕德森,那个年轻的小伙正直英勇,大仁大义,不仅将多余的疆土归属地全部归还于各族族人,还大力发展凯亚玛帝的经济和文化,衰败的凯亚玛帝从此走上了它的复兴之路,变得繁荣昌盛。不过,听说,凯亚玛帝还是在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了,由于一场亿年难得一遇的天灾,它,从此不再屹立于梦华王朝的大地上。这都是它的宿命,所以,天神也无法阻止。当年,天神本想派教皇帮助伊歌圣亚的,可那时羽渊已经跟巫师签订了魂之盟约,那是无法挽回的,天神由此感到非常的愧疚和惋惜,他毕竟不是无所不能的。 “不过,与世隔绝的伊歌圣亚和羽之海却成了不少人的向往,无数的人想要一见羽之海的魅力。当然,也有人说,羽之海根本不存在,羽渊与柯飒的故事也只是传说,是子虚乌有之事。毕竟在伊歌圣亚与世隔绝之前,世人也没有发现过它的踪迹,它太隐秘也太令人向往了,所以一切无从考证,所有的所有都是世人想象,或者编造出来的。羽之海,永远都是一个不可遇见的传说! “可是,无论世人怎样想,当我和云焕知道关于羽之海的一切后,我和他都坚信,那片紫色的海域一定存在,而且,我早有预感,我可以找到它,事实证明,预感果然没错,我们真的找到它了,哈哈。” 第二十二章 魂之盟约 雪樱望着茫茫大海,开始认真的讲述起来,“羽渊乃是圣塔索尔神唯一的女儿,在她出生的时候,她的母亲就因失血过多去世了,纵然圣塔索尔用了所有神力,也无法将他挚爱的妻子救回。因为,伊歌圣亚族人是没有所谓的元气的,他们的血液就是他们的元气。羽渊的父亲能能够创造生命,但他却不具有让元气复原的神力,一旦对方血液过多的流失,就算圣塔索尔神倾尽神力,也是无力回天的,毕竟他无法再造血液。不过,还好的是,羽渊并没有大碍,在圣塔索尔神及各位大臣的精心照料下,羽渊终于健康的成长起来。她具有绝美的相貌,当然也拥有她父亲传给她的法力,她不仅高雅脱俗,还有一颗懂得博爱的心,她将爱传递给了每一个关心她的族人,深受族人爱戴。 “可是,她却从不把自己的孤寂与痛苦告诉任何人,包括她最爱的父亲。因为从小失去母亲的呵护,所以,她必须很早就要学会坚强,当然,她并没有让她的父亲失望,她在坚强中成长着。每当想念母亲的时候,她就跃入碧落湖,整个人都完全融入湖水,至少那样,她不会感觉自己在失声痛哭。而作为伊歌圣亚的公主,她自然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刚成年的她就要骑上马背,舞剑制敌,那时候,伊歌圣亚还未与世隔绝,所以常被毗邻城池侵略。柔弱的她要不厌其烦的面对杀戮与血腥,每次凯旋之后,她都会止不住的发抖,她会丢弃那柄沾满血光的剑,独自躲进屋中颤栗。这一切,她只是独自默默承受。之后,她的父亲也不幸离世,她更是肩负了保护整个伊歌圣亚的重责,可谓是身心疲惫。 “直到他的出现,她才解开了被自己禁锢的心,去感受那暖人的阳光。他是凯亚玛帝族的王子,柯飒。凯亚玛帝的疆土原本是归于伊歌圣亚的,只是他们的族长进行了独立战争,并成功的脱离伊歌圣亚的管辖。而且试图吞并伊歌圣亚。不过,柯飒一直崇尚和平,反对战争,当他懂事之后,他就决定要成为和平的使者,将和平进行到底,并让伊歌圣亚万世长存。 “为此,他做了非常多的努力,是他一再的劝阻,甚至威胁,才让他的父亲没有起兵一举歼灭伊歌圣亚。可是,他的父亲绝非一般人物,纵然他爱着自己的儿子,不过,他更爱的是权位,他知道一味的抵触只会让固执的儿子更加排斥他,所以他才巧妙的用了一招缓兵之计。他一面答应儿子要与伊歌圣亚和平相处,一面却还组建着自己的惊世铁军。 “百日后,他趁着柯飒与各位大臣进行议会之时,突然率领百万军师朝伊歌圣亚浩荡而去。两军对垒,必将生灵涂炭,伊歌圣亚的命运算是到了最危急的时刻。不过,柯飒也没有愚笨到完全被他父亲左右的地步,在他巧妙的逼问下,些许个知晓内情的大臣就将实情告诉了他,毕竟那些大臣是前怕狼,后怕虎的,只要稍微吓吓他们,知道真相那是轻而易举。 “之后,柯飒毅然离开议会现场,挥鞭策马,朝伊歌圣亚的都城疾驰而去,他要阻止自己父亲疯狂的行为,更要维护和平,拯救陷入水深火热的伊歌圣亚。 “待柯飒以厉风闪电般的速度赶到都城时,战事已经悄然开始,刀剑相击,发出沉重的声响。血溅城池,仇恨的火越烧越烈,被斩下的头颅撒落于原本华丽的街道,场面可谓骇人听闻。眼看伊军士气大减,伤亡惨重,柯飒策马冲进刀剑交织如麻的战场,他拔剑而出,潇洒的挥舞着宝剑,瞬间,他的剑就已被鲜血侵染,那红色的剑光就宛如天边的残阳,极为可怖,令人颤栗不已。然而,他的剑刺伤的并不是敌军,而是跟随他多年作战的军队兄弟,他知道,只有牵制军队,才能给他的父亲造成阻碍。 “在残酷的拼杀中,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在马背上厉喝,要求他父亲快快退兵,放过伊歌圣亚的战士和百姓,不能以战养战,不然两败俱伤。 “然而,他父亲并未理会他,还称他是无耻的叛变者,大逆不道。两父子就那样在刀光剑影中拼杀了起来,高手对决,成败只在眨眼之间,他们挥刀舞剑的身影在映红的火光中显得是那般的刺眼,令所有战士不寒而栗。 “柯飒的剑法并不是他父亲所教,而是凯亚玛帝的剑圣传授于他的。所以,他父亲对那怪异的剑招并不熟悉,他从没想过,自己的儿子居然会与他在战场中拼杀,虽然,他对儿子的爱远远不及于对权位的眷念,但他对自己的儿子还是足够信任的,所以才吩咐剑圣在柯飒八岁的时候就教授他独门剑法,他本人只擅长于刀法,他希望柯飒学成之后能超越他的刀法,从而助他剿灭最大的敌人。可惜,他错了,他完全没想到,柯飒会与他的意愿背道而驰。从不曾真正了解和关心自己的儿子,这就是他最大的错! “最后,柯飒以那套绝美的剑法制服了他的父亲,那时,他已颜面尽失,只好撤兵回城,看着落入虎口的羔羊就这样没了,他是气急败坏,内心的仇恨更是让他恨不得将柯飒活生生的撕裂。 “待他父亲撤兵后,柯飒留了下来,查探伊军战士的伤情,并为他们送去了祖传的治伤好药。刚开始,战士们并不接受柯飒的好意,认为他只是披着羊皮的狼,恨之入骨,是羽渊说服了战士。 “在交战当中,羽渊也深受剑伤,幸好柯飒及时为她上药,她才没有像自己母亲那样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从她看见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柯飒不是他们的敌人,毕竟他为了拯救伊歌圣亚,公然在众战士面前刺伤自己的父亲,这须要何等的勇气和气魄啊!所以当战士们纷纷谴责柯飒的时候,她忍着伤痛,走到战士中间,告诉他们,一个可以不顾性命与孝义前来相助的人,只会是他们的恩人,而不是仇人,她以她的鲜血起誓,柯飒绝不会是十恶不赦之人。最终,各位战士皆被羽渊说服,并向柯飒致以了诚挚的谢意。 “伊歌圣亚的大臣很担心柯飒就那样回城,必将遭到他父亲的报复,所以让他姑且在伊歌圣亚呆上几天,等他父亲的气消了之后再回城。他救了伊歌圣亚一命,所以全族族人必须为他的安全着想,绝不能让自己的恩人陷入绝境。 “柯飒原本想将治伤药拿给战士们就回城接受惩罚的,可大臣们一再挽留他,他也只好留了下来,毕竟与自己父亲的那一战,也让他元气大损,连日起程也是不太可能的。 “此后的日子里,柯飒就在伊歌圣亚的都城疗伤,顺便也负责为伤者换药,在这期间,柯飒与羽渊是一见如故,相识相知。 “柯飒也是自幼失去母亲,而他的母亲则是被奸人所害,但是,柯飒并未因此仇恨众人,反之,他在尽最大的努力将博爱传递出去,他向往和平,向往毫无纷争的生活。 “相似的遭遇让他们能够非常容易的了解到对方的内心,从而可以抚平对方那因为承受太多孤寂而伤痕累累的心。面对柯飒,羽渊竟可以打开那被她自己封闭的心,她阻止不了自己再对深爱的人隐藏什么,她开始卸下那些看似光鲜亮丽但却充满着无比痛楚的面具,她不再伪装。第一次,她将一个真实的自我展现了出来,那个她有些忧愁,有些脆弱,须要人真挚的呵护和关爱。 “而柯飒其实在凯亚玛蒂族还未从伊歌圣亚分离出去的时候就已经对羽渊倾慕已久了。不过碍于自己父亲的强势,他只能默默的看着她,然后独自将那份爱隐藏起来。他知道她以及所有伊歌圣亚族人都为着向往的和平而坚持到底,所以,他暗暗许下承诺,他一定要好好练剑,等达到剑法的最高境界后,他就要用自己手中的那柄宝剑去维护正义与和平,完成他的理想。除了对和平的坚持,还有那爱情的力量,才让他有如此勇气,终于与杀人成性的父亲公然挑战。 “他实现了自己维护伊歌圣亚的诺言,也终于冲破一切束缚,见着了倾慕已久的羽渊。当然,羽渊也是被他深深的吸引,两人一见倾心,彼此相爱。王子配公主,完美无缺,他们得到了所有伊歌圣亚族人的祝福。 “百日后,柯飒元气恢复,他便决定回城向父亲恕罪,但他只是出于孝义才回城道歉的,对于和平,他永不放弃。那时的他就已经决定,如若父亲再那样冥顽不灵,他就弃城回伊歌圣亚,和羽渊及众族人共同进退。 “回城之后,柯飒的父亲并未向他大发雷霆,而是诚心的向他忏悔,并发誓不再起兵作战,他说自从被柯飒刺伤后,他的心一直很痛,他终于明白亲情对于他的意义,为了最爱的儿子,他会放弃权位,并承诺,以后凯亚玛帝就交给柯飒了,他老了,心也累了,不想再理会那些事儿了。 “柯飒瞧见苍老的父亲,发着抖向自己忏悔和承诺,他也跪倒在地,向其父承认刺伤他的错误,并说以后要好好的孝敬他老人家,不让他再受苦受累。两父子就在融洽的氛围中冰释前嫌。待柯飒向他父亲禀明与羽渊相爱之事后,那满脸皱纹的老人也欣然同意,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柯飒由此颇为感动。 “可惜的是,柯飒最终还是败给了他最亲的人。他所听到,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假象。 “那日撤兵回城后,见柯飒并未紧跟其后,他便派得力将领混进伊歌圣亚打听柯飒不惜一切维护敌军的原因。探子查到了柯飒与羽渊相爱的恋情后,便速速回城禀报。 “知道自己的儿子爱上敌人的女儿,他是万分的痛心,他下定决心要让背叛自己的儿子和伊歌圣亚死无葬身之地。 “于是,他找到了伏冥邪恶巫师,商量复仇之事。巫师告诉他,对付柯飒最好的办法就是苦肉计,他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只要稍加表演,他绝对会信以为真,之前没能让他信服,是演的还不够真切白了,先让柯飒信服,他就可以放下一切戒备,到时,柯飒就会成为他们的傀儡,牵制伊歌圣亚。 “巫师用自己的邪恶灵魂制出了蛊冥粉,只要将此粉放入柯飒的食物中,他饮下后,必中此蛊。随后,再以提亲的理由放他回伊歌圣亚,届时,邪恶灵魂就将代替柯飒的正义灵魂,表面上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变化,只是巫师会使咒让他在恰当的时机向伊歌圣亚下毒。那毒不会瞬间置人于死地,但会折磨一个人的身体和心灵,巫师就是要让伊歌圣亚悄无声息的灭亡,让凯亚玛帝的背叛者亲自杀死他的爱人,这样一来,大仇才算报了。 “得到邪恶巫师的相助后,柯飒父亲是极为兴奋,立即按照他的大计实施。 “柯飒确实毫无戒备的吃下了带蛊的菜,然后天真的奔赴伊歌圣亚,向羽渊唯一的亲人,就是她的大伯提亲。那一刻,他如释重负,欣喜若狂。 “再次见到柯飒的羽渊好是开心,他和她紧紧的相拥于美丽的峡谷前,令众人羡慕不已。不幸的是,一场暴风雨正在向他们席卷而去。 “巫师制出的蛊毒不像一般的蛊毒会彻底改变一个人,被蛊毒牵制后,柯飒并不会因此变得冷血无情,或者是对血腥产生莫名的欲望,他还是他,拥有清醒的神智。只是,在某一时刻,巫师使咒后,邪恶灵魂就会代替正义灵魂,从而让柯飒是去原有的心智,听从巫师的命令。而当柯飒完成使命后,他又会恢复正常,整个过程就像是在做一场梦,进入梦境的柯飒不会有丝毫的感觉,而且,巫师每一次成功的使咒牵制柯飒后,蛊冥毒就会蹿入柯飒身体的所有重要神经,混同血液先进入肢体,然后是五脏,最后是大脑,直到柯飒完成所有使命的那一刻,游离于他身体中的毒就会残忍的将他吞噬,这就是巫师给予背叛者的终极惩罚。作为柯飒的父亲,那个冷血的男人并没有任何的反对,他非常赞成不动一兵一卒就毁灭伊歌圣亚的做法。之前,巫师没有研制出相应的蛊毒和毒药,所以才起兵出战,不过,那时的他们已经具备了所有条件,只欠一股东风了。 “因为对伊歌圣亚族人的作息时间了如指掌,所以,巫师在众人就寝后,点燃鬼冥火,洒出自己的血,开始施咒。沉沉入睡的柯飒确实被他成功牵制,柯飒开始走出房间,将巫师事先放在他行囊中的星棠花洒在了伊歌圣亚都城的峡谷中。星棠花不用生长在土里,也不用汲取水和阳光来生长,它就是独立的邪恶毒物,它在夜晚盛开,待黎明之后,它就会释放一种奇特的香味,那香味含有剧毒之毒,芳香随着微风飘浮全城,只要族人闻到那芳香,就已轻而易举的身中噬心之毒。如此一来,只要是有呼吸的族人,就必定中毒,而且,除了巫师,无人能制出解药。族人们会经历噬心之痛和全身溃烂后,才逐渐死去,死后,身体立即消逝,化作黑烟消隐于苍茫大地,死状可谓是惨不忍睹。但是,此毒却对下毒者无效,也就说,柯飒不会因星棠花毒而死。 “下毒之后的三日内就有族人开始毒发,全身溃烂,连眼球都开始腐烂,泪水化作血水不断的涌出眼眶,极为可怖。得知此事后,羽渊与众臣立即着手调查。 “那日,羽渊的好朋友在从峡谷顶峰采药回城的路途上,发现了堆积在林中的奇异之花。当她接触花朵时,她的右手食指立即被融化,她忍着痛策马回城,将奇异花的事告知了羽渊,而她也因接触花时,被花中的毒蕊所染,当场灰飞烟灭,消失在了羽渊的面前。当时,在场的人几乎被吓得失声,羽渊也因此悲痛欲绝。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族人也开始毒发,伊歌圣亚完全成了天下的一座禁城,外人闻风丧胆,寸步不敢接近那座毒城。大家都说那是冥地魔对伊歌圣亚下了新的恶咒,是永远的不祥之地,纷纷远离,甚至连与伊歌圣亚毗邻的罗亚萨马城也受到牵连,众人弃之。 “在那孤立无援的时候,羽渊和柯飒还是没有放弃,他们仍然不惜一切的查询着线索,希望揭开真相,让众多的百姓从此脱离苦海。 “有一天,羽渊在去柯飒的书房拿书卷时,无意间看见了遗落在房间角落的星棠花,那应该是柯飒在被巫师牵制后,打开行囊取走毒花时不小心落在房间角落的。那位置不太明显,如不是羽渊无意间瞅到,她也不可能看见,毕竟连日日在房间里晃悠的柯飒都不曾发现。 “羽渊知道星棠花的恶毒,所以她并没有接触,而是冷静的离开了房间。既然在柯飒的房间中发现了那种不知名的毒花,那么,柯飒就摆脱不了与整件事的关系。羽渊不相信是柯飒将不知名的花放入峡谷中的,当然她也不认为是柯飒将花摘下,放入屋中进行研究的,因为,那样的话,他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有人嫁祸于柯飒,以此借刀杀人。 “羽渊非常了解自己的族人,嫁祸之人绝不会是伊歌圣亚中的任何一位大臣和任何一位百姓,他们没有理由害柯飒,更没有理由置自己于死地。所以,羽渊当时就猜测,很有可能是柯飒父亲的一个阴谋,毕竟以他的个性,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让柯飒前去伊歌圣亚提亲?纵然柯飒说他父亲已经洗心革面,可柯羽渊不敢相信,那个男人当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妻子被奸人害死,如今,他要利用自己的儿子毁灭伊歌圣亚,也不是没有可能。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羽渊决定独自前去凯亚玛帝,只有如此,她才有机会救众人。 “由于毒发身亡的百姓日益增加,羽渊顾不上向大臣禀明,便深夜悄然离开了伊歌圣亚。 “当时,柯飒的父亲见到羽渊时非常诧异,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大计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羽渊将发现毒花之事和自己的猜测如实告诉了那个男人。男人听后,不由地发出狂笑,他想到灭城大计已成功实施,对于羽渊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于是,男人告诉了她整个阴谋,毕竟,那时的伊歌圣亚已经是病猫一只,他想要羽渊死的更加明白一点,也让她清清楚楚的知道,正是她挚爱的人害了她的族人,从此之后,美丽的伊歌圣亚将不复存在。 “从知道真相的那一刻,羽渊已经知道,自己输了!她唯一在乎的是族人和柯飒的性命,她恳求男人,只要放过他们,她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原本,男人是没有同意的,相比于伊歌圣亚,区区一个公主又算得了什么呢。可是,听闻此事的邪恶巫师却深夜求见男人。 “他告诉族长,一个羽渊,绝对比得上伊歌圣亚众千子民。羽渊乃是圣塔索尔神的亲生女儿,她所拥有的灵气是在千千万万子民之上的,只要得到她的生命之魂,练就混世邪功就不在话下了。而且,羽渊因为继承了他父亲的血统,拥有一定神力,所以,在毒发时日内她竟可以毫无知觉。而那种潜在能量就藏于流淌在她体内的血液之中,如果稀释了她的血液,再加上生命之魂的相助,凯亚玛帝就是真正的天下无敌了。那时,他们就将成为天下新的霸主。但是,如果羽渊死了,他们就无法得到完整的生命之魂和具有神力的血液,所以,为了最后的胜利,巫师建议族长高瞻远瞩,暂且放过伊歌圣亚那些无用的子民和柯飒。男人非常信任巫师,视他为心腹,所以,他允许了巫师的建议。 “羽渊如果愿意作此交换,巫师自有办法让星棠花远离伊歌圣亚,还未毒发的百姓也都可以有生还的机会,而对于柯飒,他也可以破除蛊毒,不过,在他恢复之时,他的记忆也将尽失,不会记得任何人,任何事,生命便从零开始,如不那样,巫师担心以柯飒的实力,绝对会对凯亚玛帝形成不小的威胁。从此之后,只要柯飒安分守己,他会得到应有的照顾,也会成家立业,叙写一段了无纷争和痛苦的人生。 “巫师原本就想亲自出马,向羽渊施咒,将她带回凯亚玛帝,然后让她交出生命之魂的,因为只有如此,巫师与柯飒的父亲才有可能练成他们研究百年的旷世邪功,以此称霸天下,征服更多的族人。巫师之前未有行动,他只是在观察罢了,观察作为伊歌圣亚公主的羽渊是否真正具有与其余子民不同的潜在神力,如果她因此毒发,那就证明她的神力没有任何用处,所以,当并未毒发的羽渊到达凯亚玛帝时,巫师极度兴奋,那可比杀死所有伊歌圣亚子民还激动呢! “羽渊也有想过与敌人生死决斗的,可那样做,一来,她没有把握会赢得胜利,对于她的剑法,柯飒之父是了如指掌,二来,她救不了柯飒和族人,想要替柯飒解除蛊咒和拯救族人,她唯有牺牲自己。她爱他,很爱很爱,所以,她绝不可能让他活在别人的牵制之中。伊歌圣亚没有巫师,也无人懂得如何解除蛊冥咒,在那样的绝境中,羽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最终,羽渊与巫师签订了魂之盟约,盟约规定,在羽渊献出自己鲜血的时候,巫师就将赐予羽渊一瓶瞳鹤水和一道血符。只要将此水洒在星棠花上,毒花立即枯死,芳香随之消散,而将血符撕裂分为小块贴在中毒者的眉心,他们体内的毒自会蹿出。第二,当羽渊献出生命之魂时,巫师又将按照盟约协议,施咒为柯飒解除蛊毒。届时,交换结束后,他们也会将羽渊放在神马背上,让她回归伊歌圣亚,当然,在羽渊回城之际,沉睡的柯飒也会被巫师施咒的神马带回凯亚玛帝。羽渊还做出承诺,伊歌圣亚将不问世事,所以不会再出城应战,两城之间的纷争就此结束,巫师也给予了认可。 “那时,羽渊在写好一封信后就划破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填满了巫师的邪恶之瓶,与此同时,巫师也使用力心邪石,移出了羽渊的生命之魂,即那菱形的心脏。交易结束了,羽渊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她所挚爱人的生命。 “而发现羽渊失踪后的柯飒极为忐忑,正当他策马,准备去寻找羽渊时,他忽地闭上了眼睛,扑通一声倒在了城门前。 “于是,所有族人都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两匹马儿同时到达伊歌圣亚,当载着羽渊的马儿进城时,另一匹黑色骏马瞬间焕发神力,无数的蓝光从马儿的瞳孔中蹿出,一束束蓝光将柯飒死死包围,然后,柯飒就被神奇的蓝光托起,直到整个人都伏在马背上,届时,马儿前瞪四蹄,以风一般的速度载着柯飒远去。 “族人们在羽渊的手上看到了那封信,羽渊告诉了族人解毒的方法,也说明了柯飒离去的原因。当然,对于她没有完全破除矍冥咒,她感到深深的愧疚。 “各位大臣刚看完信,羽渊的身体就已不复存在,因为失去了生命之魂,所以她陨落成海。传说,伊歌圣亚族人的前世是山和海,男子是山,女子则是海。一旦生命之魂尽失,他们就会陨落于天际,化作山或者海。 “一时之间,伊歌圣亚城池中的桥梁、驰道全不见了踪影,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片极美的紫色之海。因为羽渊是伊歌圣亚的公主,所以她的眉心上有一颗紫色的菱形之星,故此,当她陨落为海时,海的颜色才变为了世间独一无二的紫色。 “当年,圣塔索尔神沉寂之后就化作了一座气势磅礴的山,而羽渊则陨落为海。本来在伊歌圣亚遭受矍冥咒后,圣塔索尔已倾尽全力,设下封印,让伊歌圣亚与世隔绝,不再受外界侵略,所以御青王才称圣塔索尔是伊歌圣亚最伟大的神灵,在之前,可没有君臣能做到这一点的。 “不幸的是,柯飒之父趁圣塔索尔因倾尽神力又旧伤复发,导致沉寂时,发起了独立战争,羽渊无以抗敌,最终,凯亚玛帝建立,并以强大的攻势破除封印,与伊歌圣亚交战。 “但是,天无绝人之路,令族人没想到的是,羽之海形成时,海浪不断翻腾,高达数千尺,与岸边的青翠山峦相撞击,此景实为罕见!那是圣塔索尔神与女儿产生了感应,他们在用独特的方法捍卫自己的城池。 “最后,当数千尺的浪花撞击到山峰后,骤然之间,数不胜数的绿色光芒与紫色光芒爆发而出,那些光不断交织而起,笼罩整座城池。翻腾的海浪混同着彩光,当时,山峦、大海、彩光,三者之灵气瞬时相融,凝聚为繁星,点缀于伊歌圣亚上方的天幕。 “那些繁星正是封印所在,无论白昼或是黑夜,繁星永不消逝,有此星辰守护城池,便无人再可以进入伊歌圣亚,族人也无法轻易的离开城池去往远方,绝美的城池因此与世隔绝。 “由于山峦之中的灵气是封印神星形成的关键,所以,开启上帝之眼者,才可被带入伊歌圣亚,这也就是上帝之眼能开启漠界之门的原因。 “此后,族人们所中之毒纷纷被解除,不过,有不少拥护羽渊的族人接受不了现实,而选择跃入羽之海,与他们敬爱的羽渊相依相伴。 “我想,御青王乃伊歌圣亚一等大臣,他是一直不相信,世间就无人无物可以救羽渊,所以他翻阅万卷书,终于查到了幻月神珠,由此才有了漠界和古书。御青王的苦心没有白费,伊歌圣亚族人的生命之魂有两层,虽然巫师取走了羽渊的心脏,可在她大脑神经中枢处有一生命细胞,那就是她的第二生命之魂,只不过,在心脏消失后,生命细胞因此被封闭。只要让幻月神珠的神力开启生命细胞,羽渊就有救了,当生命细胞重生,羽渊也将重生,而且,新的心脏也会再次归于羽渊的体内。但是,圣塔索尔神,我们是救不了的,他连第二生命之魂也都已被破坏,所以,无法重生。 “而得到羽渊血液和生命之魂的巫师确实练成了那令人发指的邪功,不过,凯亚玛帝也因此发生了惊世罕见的叛变。原来,邪恶巫师早就想篡权夺位,取代柯飒的父亲,统治整个部族。 “巫师不仅练成了邪功,而且,他还拥有自己秘密组建的军队。之前,他对族长如此谦卑,也是为了将那戏演的更加逼真,他真正的大计是练邪功,然后取代族长的位置,让凯亚玛帝的疆土不断扩张。 “那时,他已得到梦寐以求的生命之魂,然后练此邪功,伊歌圣亚又从此消隐,也将不再对他形成威胁,而柯飒更是记忆尽失,连姓什么都不知道,当然别提可以像从前那样作战了,巫师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之后,便公然起兵对付柯飒的父亲。 “那个一生杀人无数的男人在听闻巫师叛变后,他终于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当然,他也后悔莫及,一切的战争根源都因他而起,而他也要因此付出代价。他明白,是偿命的时候到了,在接受命运最终的安排前,他将被迷晕的儿子放在了船上,然后任由船舶飘向大江的中心。 “只有如此,柯飒才能真正的远离一切纷争。格布西雅江的对岸是另一个国度,据说,那个国度的族人全是神灵的后裔,淳朴善良,而且一般的大军不会傻到去侵略那个国度的,一旦侵略,所有将领及战士必将受到神的谴责。所以,待好心的人将柯飒带回国度后,他就彻底安全了,而凭他聪明的脑袋,他也一定可以生活的很好。那算是作为父亲的他对儿子最后的补偿,让柯飒去过真正自由和快乐的生活,不要忆起痛苦的曾经。 “他将柯飒送走后,一个人回了大殿,当巫师率领大军攻向宫殿时,他已将利剑刺入了自己的心脏,在停止呼吸前,他恳求巫师,一定要让他的族人过上好的生活,让他们丰衣足食,然后放过他的儿子,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永远不要卷入战争,这是他唯一能为儿子做的,当然,也算是完成羽渊最后的愿望。 “他承认在他的一生中,所犯下的过错太多了,最后,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虽然一切的权位与名利在瞬间就会成为泡影,不过,他并未对自己的选择而有丝毫的后悔,从此之后,他就可以从苦海中脱离,不再陷入了无尽头的战事之中,他能够安心地去赎罪了。 “巫师之前没有想到,族长会选择不战而败,他怎么也不明白,一个生性残暴的男人会如此懦弱,虽然没能亲手杀死他,不过,只要眼中钉一除,巫师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他答应男人,不会去寻找柯飒,也不会派人去刺杀他,从柯飒离开凯亚玛帝的时候,他就再也不是部族的王子,以后的生活是好是坏,就看他的命运如何了。 “柯飒的父亲死了,邪恶巫师统治了整个凯亚玛帝,在他的号召下,战事连起,一场血雨腥风席卷至整个梦华王朝。 “而那艘载着柯飒的大船在漂泊到达海岸时,也被葡意斯帝国的族人发现了,最终,柯飒被带回葡意斯国都。 “据说,柯飒一直生活在那个美丽的国度,不过,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也无人知晓,只是大家都在不断地猜测。其中,一种说法是,柯飒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葡意斯帝国的军队首领,身居高位,并受到万人敬仰,而且,他还与葡意斯的十二公主相爱,结婚,最后诞下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着。第二种说法就是,柯飒无意间恢复了记忆,当他得知羽渊陨落为海之后,也跳海自尽,羽之海之所以能具有生命,并呈现出不同层次的颜色,就是因为柯飒最终找到了羽渊,是他们爱的力量感动天地,从而让羽之海成为了世间最为美丽的大海。 “当然,俗语说的一点都没错,恶人终有恶报。邪恶巫师在赢得几场战争的胜利后,就狂妄自大,不把任何部族放在眼里,凯亚玛帝的疆土也确实在很短的时日内就扩充了很大一部分,数十来个部族都在血腥的杀戮中屈服巫师,从而归顺于凯亚玛帝,沦为巫师可以随便蹂躏的俘虏,他们的处境由此变得非常悲惨,不少外族人因不堪忍受那样的屈辱,所以选择永远的离开。而凯亚玛帝本族人也没有过上安乐的日子,他们饱受战争的摧残,日日挨冻受饿,很多孩子都因吃不到粮食而活生生的饿死了,何其悲惨,巫师则一个人享尽好处,可恶至极。 “不过,巫师纵然再厉害,也不可能是永远的王者,因为始终会有人比他强的。有一日,他率军攻入了一座名为诺卡奇布的部族,他认为征服那里,凯亚玛帝的疆土就可以延伸到北方的尽头,可谓壮观之至。 “但是,他的野心终究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诺卡奇布不是一座普通的城池,它是龙鳞神属下的聚集地。那时,由于龙鳞神还被困在冥界,所以他只好使用毒术控制了些许个身强体壮,又有胆识的人,他们被牵制后,可以为龙鳞神提供准确无误的消息,也可以替龙鳞神杀人。龙鳞神控制人的能力可比巫师强多了,他不仅可以牵制他人,还可将冥界邪功传至那些人的体内,从而让他们变得锐不可当。龙鳞神被困后,导致他无法离开冥界,所以他想要实施灭城大计,唯有借刀杀人,而且由于他的属下众多,天神要阻止也非常的困难。 “而被龙鳞神控制的那些人就生活与诺卡奇布城,因为那座城池位于北方尽头,在尽头处有一湖泊,通过开启湖泊最深处的褐螺旋钉,就可以打开阴阳分界之门,从而与龙鳞神取得联系。 “龙鳞神那时被天神禁锢,因此在他自己未破除封印前,无法逃离冥界,残害苍生,但通过阴阳分界之门的开启,他可以得到想要的消息。每隔百年,他牵制的属下就会跳入深湖,打开阴阳分界门,与他进行商讨和递交任务成果,以及取得相应的奖励,顺利完成任务者,龙鳞神就会赐予他们一瓶煞晶血水,以助他们提升功力。 “藏匿于诺卡奇布城的属下伪装的特别好,外人根本无法知晓,他们其实只是一群失去灵魂,但却无比强大的傀儡,所以连聪明一世的巫师都率军攻去了。 “那一战,巫师惨败,他的整个身体都被撕裂,连骨头最后也被拿去喂食魔物了。龙鳞神精心培养的那些属下可不能小觑,魔功功力超群,杀人于眨眼之间。最后,巫师的军队全军覆没。 “巫师死后,凯亚玛帝从此获得解放。那些被巫师俘虏的外族人重返家园,而且,通过全族人的认可,他们推选出了自己的族长,帕德森,那个年轻的小伙正直英勇,大仁大义,不仅将多余的疆土归属地全部归还于各族族人,还大力发展凯亚玛帝的经济和文化,衰败的凯亚玛帝从此走上了它的复兴之路,变得繁荣昌盛。不过,听说,凯亚玛帝还是在历史的长河中销声匿迹了,由于一场亿年难得一遇的天灾,它,从此不再屹立于梦华王朝的大地上。这都是它的宿命,所以,天神也无法阻止。当年,天神本想派教皇帮助伊歌圣亚的,可那时羽渊已经跟巫师签订了魂之盟约,那是无法挽回的,天神由此感到非常的愧疚和惋惜,他毕竟不是无所不能的。 “不过,与世隔绝的伊歌圣亚和羽之海却成了不少人的向往,无数的人想要一见羽之海的魅力。当然,也有人说,羽之海根本不存在,羽渊与柯飒的故事也只是传说,是子虚乌有之事。毕竟在伊歌圣亚与世隔绝之前,世人也没有发现过它的踪迹,它太隐秘也太令人向往了,所以一切无从考证,所有的所有都是世人想象,或者编造出来的。羽之海,永远都是一个不可遇见的传说! “可是,无论世人怎样想,当我和云焕知道关于羽之海的一切后,我和他都坚信,那片紫色的海域一定存在,而且,我早有预感,我可以找到它,事实证明,预感果然没错,我们真的找到它了,哈哈。” 第二十三章 大城小愛 亦歌听后,不禁感叹,“好复杂的一段故事啊,听了之后还真叫人揪心!一指盟约,造就了一片神奇的海域,感人至深!对于羽渊,我真是肃然起敬,如此奇女子,令人深感佩服。当然,我们能救她,也是非常荣幸的,只是,她与柯飒……唉。伟大的神灵啊,真希望你能再赐予他们一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机会!” “所有的神灵都不是无所不能的,这世间万物,本不存在完美之事,咱们还是先别想那么多了,你瞧,紫色礁石已经离我们很近了呢!” 亦歌望着不远处的大型礁石,大声道,“好神奇的,这伊歌圣亚就那么崇拜菱形么?连礁石都是菱形的,还绽放着淡淡的紫色光芒,美!不过,这船不会一直不停下来,然后就直接撞上那礁石吧,那样的话,我们可惨了!” 正当亦歌喋喋不休的时候,他们所乘坐的钻石船已经在离礁石还有近一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很明显就是有人在控制那艘船的。 而且,船的正前方就是菱形礁石所呈现出来的凹陷处,他们只须要用幻力将幻月神珠放入凹陷处就行了。 菱形礁石本就是由羽渊第二生命之魂幻化而成的,而世间万物之中能开启被封闭的第二生命之魂的唯有幻月神珠,所以在礁石形成之初,它的表面自然而然就遗留下了一个与幻月神珠轮廓一模一样的凹陷处。当年,御青王也是在发现凹陷处的整体外形后,才确定,能拯救羽渊的就是幻月神珠。 此时,雪樱已经小心翼翼的取出了那颗惊世罕见的神奇珠子,它绽放着数道采光,极为梦幻。 只见,雪樱聚起神力,将左手食指轻轻放在了珠子表面的中心位置,神力已经瞬间通过雪樱的手指一丝丝的蹿入了神珠之中。那样的话,就像是打通经脉一样,会开启神珠中的各种神奇能量。 在开启神力后,雪樱又将神珠按照相应的角度旋转了,瞬间,彩光消逝,神珠之中只有了淡淡的橘色光芒。 一切万无一失后,雪樱瞬时念叨了几个字符,神珠就乖乖的嵌入了礁石之中,那是神珠与主人产生感应的特有神语,整个幻月城,能牵制神珠的唯有城主! 倏忽之间,紫色的礁石发出万丈光芒,普照整个天际。而且,它开始逐渐下降,瞬时被缓缓奔腾的海水所淹没,不见其踪影。在礁石消失后的十秒内,偌大的海域也开始绽放紫色光芒,似若在将所有能量释放而出,令人惊异的是,在紫色光芒笼罩整个伊歌圣亚后,海的颜色却变为了无色,极为清澈,站在船上都能清楚的看见数千尺以下的海底有鱼儿在游动,透彻的仿佛是一面灵境。 再后来,海浪开始越来越小,毫无气势而言,海水也仿佛被某种能量给凝滞了,没有起伏的海面,一切在瞬间静止了似的。 美丽又神奇的羽之海就那样变得是平淡无奇,而且,他们能够清晰的感觉和看到,海平面在不断的下降,那意味着,海水不断减少,羽之海很有可能因此不复存在,真正的消逝于世间。 待海平面下降到一定位置时,海底千奇百怪的生物已经消逝不见了,而他们透过水面能看见的就是曾经被海水彻底淹没的桥梁和驰道,以都城为中心,通过那些古老的桥梁和长达千米的驰道,伊歌圣亚的族人们就可以非常方便的到达另一座城池,构造极为奇特。 渐渐地,海水开始全部退却,海水因子全部转换为紫色光芒,普照天际。亦歌和雪樱乘坐的钻石船业忽地没了踪影,从船头到船尾纷纷开始碎裂,而后被一股强烈的风卷走,不知所踪。 钻石船消失后,他们就站到了普奇凯亚大桥的桥端,大桥离地面可能有几十米的距离。从高处眺望伊歌圣亚城,那可是绝美的,被紫色光芒笼罩后的城池似乎焕然一新,完全没了之前老旧和沧桑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绝对的高贵与华丽。 羽之海永久地消逝了,它的远去造就了新的希望,灿烂的曙光又重回沉寂了许久的伊歌圣亚。美丽高贵的羽渊在最后一滴海水消失后,奇迹般的重生了! 第二十四章 神迹幻 梦幻般的天幕中,刚开始是浮现出了她的影子,然后越来越清晰,最后,她真的从空而降,以女神般的姿态降临到亦歌和雪樱的身边。 她,看上去非常的动人,紫色的卷发随风飘起,散发着令人如痴如醉的香味,眉心上的菱形之星清晰可见,脸的轮廓也非常精致,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看,都是非常的完美,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迷人的嘴唇,加上嫩滑的肌肤,完全就是西方没人的典范。 她所身穿的长裙也非常的特别,长裙的上身就像是一件精致的小礼服,超有西方韵味,礼服有着规整的领子,领口上还绣有菱形之星的图案,闪闪发光,上身的整体线条也很是紧凑,将她曼妙的身姿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了,而且,淡淡的蓝色也是显得她是非常的可爱,而长裙的下身则是很古典的褶皱蓬蓬裙,每一褶皱上都绣有一种图案,想必将那些图案连接起来之后,一定代表着某种意义吧。最后,再配上那白色的靴子,真的是美丽万分,像是高贵的女王惊艳登场。 此时的羽渊将左右手的食指相扣,然后微微鞠躬,向亦歌和雪樱恭敬道,“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如不是你们,羽渊将再无机会重生,是你们赐予了伊歌圣亚希望。我从没想过,自己竟然可以重生,真的谢谢你们了!” 雪樱也兴奋的说到,“公主,不必言谢。之前,我和亦将军也没想到可以救你,我只是带他来,陪我看羽之海的,没想到,刚巧幻月神珠可以助你重生,你能再醒来,我们也很开心,毕竟,伊歌圣亚还须要你呢。当年,你为了族人和柯飒,作出了如此交易,真的是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对你肃然起敬。众观梦华王朝,能作出如此牺牲的,那是屈指可数。你是我们心中永远的英雄和女侠,能让你重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雪樱城主,你言重了,羽渊只是做了身为一位公主应有的选择。我和我的父亲有着同样的使命,所以,牺牲自我那也是必然的,比起亦将军和萧城主,我们又怎么能被称为英雄呢?呵呵!” 雪樱极为诧异,“你知道他们?” 羽渊点头应答,“是啊,我虽然陨落成海,生命之魂也因此封闭,不过,我可以与世间万物产生感应。当它们把亦将军和萧城主的故事告诉我后,我自然就知道啦。可不要小看那些鸟儿、海鸥等生物的,它们有着很深的思考能力和辨别能力,只是它们没有像我们一样的形态和沟通能力罢了。但在我陨落为海之后,我竟可以了解它们的语言和行为,所以我知道了关于梦华王朝的很多事儿呢。今日一见,亦将军果然是气度非凡,英俊帅气,能遇见你们,那才是羽渊的荣幸呢!” 亦歌听后,双手抱拳,“不敢当,不敢当!其实我们大家,彼此彼此啦,都为了各自的使命而不惜一切代价,我们都是好样儿的,哈哈。如今,能够雨过天晴就是好事,就像咱们伟大的萧城主说的那样,人生在于经历而不是结果,我们在完成使命的过程中也让我们的人生价值有了提升,这就是一种拥有。对了,公主,破除矍冥咒会很难吗?须要我和雪樱的帮助就尽管开口,我们定当全力以赴,还有,柯飒,最后怎样了呢?你知道吗?” “矍冥咒一共有五层,我和我父亲已经破除了三层,再破除两层就大功告成了,届时,所有族人都将从冥世回到现世,这应该不难,我想,我能做到的!不过,还须要雪樱城主再次唤出幻月神珠的神力,这样,我才能将当年跳入羽之海的族人全部召唤回来! “至于柯飒,他确实在那个国度生活的很好,他,有很多朋友,也深受百姓爱戴,只不过,他并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他的记忆根本就没有恢复。我也不知道他为何不去接受他人的爱,这让我很痛心,我是多么希望他可以找一个好妻子,两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啊!他就一直那样一个人生活着,很久很久以后,他为了救一个孩子,而奉献出了自己余下的寿命,在那个孩子苏醒后,他就永远的离开了,然后轮回转世,我所知道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公主,是柯飒潜意识的原因。虽然他失去了记忆,忘记了所有的人,不过,他的潜意识还在,他无法彻底遗忘曾经爱一个人的感觉,而当他曾经真正的去爱一个时,他就会失去再爱上他人的能力!所以他才没办法在全新的生活中爱上他人,他并不知道自己曾经爱过你,更不知道你为了他付出过什么,但是,他却无法再真心实意的接受另一个女人,这就是潜意识所产生的巨大能量。爱,不受一切外界的限制和束缚,如今,你已重生,只要你们的缘分未尽,无论他轮回转世后成了怎样的人,生活在何处,总有一日,你们会被爱的力量所牵引,从而相遇的,到那时,你是全新的你,他也是全新的他,你们会彼此相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 “是真的吗?我和他还有可能再相见吗?” “公主,那当然是真的,我堂堂一大将军,从不会骗人的。好了,现在你就别想那么多了,还是快快破除矍冥咒要紧吧!” “嗯,亦将军说的是!” 随后,羽渊聚起神力,将星辰全部牵引到一起,由此,可以召唤所有自然界的力量。繁星聚集,狂风起,沙尘扬,雪飘落,万物皆为之动容,毫无保留的释放出了自身的灵气。 天际逐渐变为了浅淡的蓝色,云朵飘浮,在浩瀚的天际中组成了一个偌大的菱形。自古以来,菱形在伊歌圣亚都代表着一切力量的起端,是曙光将现的预兆。 第二十五章 破天狼星 破天狼星 星际中的星辰更是相互聚集、连接,漫天的流星不再飞逝而过,而是凝滞在了天幕中,不断释放着能量。而当伊歌圣亚的神迹之星,破天狼星赫然出现于星际时,所有的神力都化作蓝光,普照都城。 届时,在召唤了万物神力后,羽渊开始念出神语,她每念一句,都有一连串的金色字符飘出,然后升腾上天,最终被星辰淹没,没了踪迹。那一刻,地动山摇,江河翻腾,水柱冲天,落叶飘落全城,那似乎是两种旷世的力量在对峙,所以,深陷其中的亦歌和雪樱会感觉非常的混乱,真像是世界末日到来了一样,两人紧紧的抱着桥梁上的水晶梁柱,不然他俩早被狂风给卷去十万八千里了。 不过,对峙时间也未持续很长时间,最终,羽渊所召唤出的自然神力打败了从矍冥咒中爆发的邪恶力量。 伊歌圣亚的族人们从此不再生活于黑暗之中了,获得自由的他们像蜂窝一样的从都城西方的丛林里奔向了普奇凯亚大桥,那些淳朴的族人喜极而泣,那一刻,他们肆无忌惮的呐喊着,奔跑着,尽情的享受暖暖的阳光普照在他们身上。 此时的羽渊,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是破除矍冥咒时,消耗了她太多的神力,她算是倾尽了全力,终于将他父亲没有做到的事情完美的完成了。 而后,羽渊也唤出神力,将幻月神珠送到了雪樱的手上,雪樱再次利用神语开启神物的第二层能量,加之羽渊神力的召唤,曾经跳入羽之海的族人也恢复了真身,从空飘落到了都城圣殿前。 族人们纷纷跑上大桥,他们抱着羽渊失声痛哭,压抑太久的激动终于在那一瞬间全部爆发,晶莹的泪珠不断划过他们的脸庞,无论男女老少,纷纷抱成团,热烈相拥。温暖的阳光洒在他们的身上,那些映在阳光里的身影是那么的快乐幸福,让作为旁人的亦歌和雪樱感动不已。 突然,一个身穿绿色长袍,手握权杖,意气风发,眉心上还映有一颗黑色菱形之星的男人微笑着走到了亦歌身旁,毅然道,“亦将军,我的等待果然没有错,我代表所有伊歌圣亚族人,感谢你们能来到这里,让我们敬爱的公主获得重生。你和雪樱城主果然是绝配,你俩齐心协力,居然通过了我所有的考验,还了解到了我们的处境,真可谓是聪慧过人。我想,普天之下,能解开这伊歌圣亚之迷的非你们莫属。当时,我在差遣设计师在大殿浮雕中设计特有的十字图形时也是源于一个梦境,梦里告诉我,很多年以后,一个戴十字项链的男人和幻月城城主会来到伊歌圣亚的。这,或许就是我们之间无法抹去的缘分吧!” 亦歌走上前,仔细打量了男人一番,惊讶道,“你,你是御青王?” 男人双手抱拳,“在下正是伊歌圣亚御青王,莎士凯利亚。” 亦歌顿时乐呵呵的笑了,“莎士比亚?!” 男人提高了分贝,“不是莎士比亚,是莎士凯利亚!呵呵。” “喔,原来如此,失礼,失礼啦!之前那本记载着上帝之眼的古书就是您写的吧,人才,真是人才!虽然我和雪樱都费尽了脑筋去破那个迷,不过,您就是我们的指路灯,按照您的指示做,准成功,哈哈!而且,我觉得吧,羽渊公主能够获得重生,您才是最大的功臣。您想啊,要不是您翻阅万卷书,查到了可以救公主的幻月神珠,今日之事也不可能发生啦。人定胜天,可爱的伊歌圣亚族人们,你们是最棒的!” “亦将军,抬举了!咱们呢,言谢的话就不多了,我们与两位贵客痛快的喝几杯,如何?” 亦歌淘气的做了一个“耶”的手势,“好,今儿个,喝痛快!我要尽量开发我的酒量潜力,哈哈!” 羽渊和雪樱听后异口同声的说到,“适可而止,不许贪杯!” 此语一出,众人皆开怀大笑。 正在这时,伊歌圣亚都城上方的天幕忽地有一束白光一闪而过,那光芒甚比闪电,足足将天都裂开了,尤为恐怖! 亦歌惊叹,“是剑光!唯有剑光,才能发出如此令人夺目的光芒!” 所有的人都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不过事实证明,亦歌的判断那是相当准确的。当厚实的云层散去,一柄剑出现在了天幕中,而剑身上还站着一个人,那人手指点划,显然是通过神力在御剑飞行。 第二十六章 御剑者 当神剑离地面还有几米的时候,众人惊呼,“柯飒?” 亦歌与雪樱瞬时抬头,不过,亦歌什么也没看到,陷入郁闷之中的他开始自言自语,“是啊,梦华王朝没电脑、电视、手机,这些带有超强辐射的高科技产品。所以,他们的视力超好的。唉,羡慕又嫉妒,居然那么远都能看得见,太给力咯!” 神剑离地面越来越近,最后,那个御剑者以优美的身形飞下剑身,稳稳落地,然后,左手食指一点,绽放着灵光的宝剑就已回到剑鞘中了。 他手握宝剑,缓缓的走入人群,所有族人在那一刻都惊呆了,目不转睛的望着他。 他确实帅气十足,那种魄力由内而外逐渐散发开来,高大的身形,具有法国皇室男人的优秀气质,天蓝色的眸子里绽放着如泉水般清澈的光,真是帅的令人近乎痴狂。 不过,此时的他却有着淡淡的忧愁,身体在宽大的袍子中略微有些颤抖。 他走过了拥挤的人群,然后有些忐忑的走到了已经面无神色的羽渊的身边,此时,他离她只有那几十毫米的距离,而两人都已像是被冻结了一样,丝毫不动的凝望着彼此。 此刻,仿佛所有的外人都已消逝,连云朵也忘了该向何方飘动,静止的空间里只有他和她,世间的万物届时灰飞烟灭。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红色的大鸟忽地划过天际,那才打破了持续已久的宁静。 此时的羽渊已是泪流满面,她嘶哑的说着,“柯飒,你是柯飒,对吧?你终于回来了,以前,我连我俩再次相见的场景都不敢想,因为我认为,我已经失去了拥有幸福的最后机会。真没想到,今生今世,你我还能相遇,这真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赐。亦将军果然没有骗我,只要心存信念,奇迹终会出现!” 男子再次走进了羽渊,严肃道,“我是德萨斯,现任神界天军右权使,是丹菲尔公主让我来到这里的。她告诉了我,有关于我前世的事,这本是神界不允许的,可公主说,律令是可以更改的,连月精灵都认为,我与你的缘分未尽,所以,我应该知道曾经的一切,只有如此,我才能用自己余下的生命去弥补你,这是我的使命,任何外界事物都无法抹去的使命! “公主告诉我,我的前世乃是凯亚玛帝唯一的王子,柯飒,我被自己的父亲利用,让伊歌圣亚陷入绝境,也因此让你为了救我牺牲自己,陨落成海,以至于连天神都无法让你恢复真身,于是,天神为了拯救你,就利用自身神力创造了幻月神珠,然后赐予幻月城,他早有预言,幻月神珠一定可以助你重生! “所以,天不灭伊歌圣亚,善良的族人终于得以脱险,而我父亲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后,我为了救一孩子,奉献了自己余下的寿命,最终,我轮回转世,到了神界,成为了天军的一员,欧士英伯爵是我最好的兄弟,我与亦将军和萧城主都有过一面之缘吧,只是,我并没有伯爵和公主那么出众,所以,估计亦将军对我也没什么印象吧。 “我知道,我欠你的太多了。如不是那时的我太过天真,以为亲情的力量可以胜过邪恶欲望,那么,伊歌圣亚也不会遭此劫难,是我间接的害了我最爱的人和她的族人,这是对我最为残忍的惩罚。 “我父亲认为,抹去我的记忆,我就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就像亦将军说的一样,记忆只是一部分,扎根在我脑里的潜意识是不会随着记忆的尽失而烟消云散的,以至于,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冷血的人,因为我确实不曾深爱过其他女子,甚至连伯爵都忍不住,兴致勃勃的为我介绍美丽的神灵,每一次我都委婉的回绝了,我应该真不具备再爱其他女子的能力了吧。不过,我很庆幸,因为我的坚持,加上你的重生,这才让丹菲尔公主做了这个颇为大胆的决定。 第二十七章 最后抉择 “在我离开神界前,公主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待在神界当我的右权使,助公主治理天下,众神不会有任何的意见,当然,我也因此不能与你相见,就让我们之间的缘分自生自灭;第二个选择是,公主将剥夺我所有的神界封号与相应的神力,从此,我不再是神界天军右权使,我将作为一个没有高等法力的德萨斯与你相见,柯飒已经死了,所以,我不能用柯飒的身份来到凡世,不然,天下秩序会大乱的。但我的相貌并没有太大改变,因为轮回转世,只是身份的改变,不会造成相貌上的太大差异,所以,我将以一个全新的自己来面对你,一切重新开始,遗忘那些已经消逝的曾经,从此刻的相遇到以后的相识相知,我都将与你共同携手走过属于我们的人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最后,我在两个选择中,选择了后者,没了一切光环的照耀,我如释重负,便御剑飞行,到了这里,与你相见。此后,伊歌圣亚就是我的家,为了它的万世长存,我将全力以赴,无所畏惧。在神界封号被撤销后,公主也赐予了我伊歌圣亚族人的特性,我的寿命将和你们一样,而且,巧合的是,用你们的方法计算下来,我刚好比羽渊大两百天,所以,众神都称赞我俩是绝配呢。之所以没在你重生前就将全部真相告知我,是因为公主怕我接受不了事实,而深深的责备自己,他们都是为我着想啊! “当然,在此,我还是要向各位族人说一声对不起,我为我曾经的无知,真诚的向你们道歉,在我知道真相后,我非常的内疚和痛苦,但是,丹菲尔公主却告诉我,释怀才是对未来的负责,即便曾经我们都经历过苦痛,不过,未来的彼岸永远在守候我们,唯有释怀,才能集聚能量,向未来的彼岸奔跑前去。所以,如今的我已释怀一切,我将竭尽所能,为伊歌圣亚开创一片新的天地,也请各位族人相信我!” 当话语落下后,被深深感动的羽渊立即涌入了他的怀里,他们紧紧相拥,那最明媚的阳光笼罩着他们,俨然构成了一幅极美的画卷。 亦歌也极为兴奋,拍手叫好,“太棒了,哥们儿,你真是好样的!谁说我对你没印象呢,刚才你一提,我就想起来了,在神界的时候,你我确实见过,当时,你就站在伯爵身后,很恭敬的跟萧城主说话呢。那时,我就暗想,妈呀,这哥们儿长得忒帅的,你到了我们那儿,一定会红到不行,哈哈。哥们儿,你能弃名利于不顾,回到伊歌圣亚,此乃圣明之举,在下深感敬佩。在此,亦歌也祝福两位,虽然一切从零开始,不过,心诚则灵,你俩一定会幸福的。在下今生今世能够见证如此忠贞的感情,真是莫大的荣幸,我爱死伊歌圣亚咯,景美,人更美!” 第二十八章 澳京莉圣花 此时,所有的伊歌圣亚族人都手点眉心,默默念叨,他们在将最美的祝福赐予德萨斯与羽渊,当所有祝福汇聚,满城的澳京莉圣花就会绚烂盛开,那奇特的花在全部盛开后就有如一个绽放着七彩之光的水晶球,每一片花瓣都是透明的,形状各异,且绽放不同的光芒,如梦如幻,让人瞬间感受到圣花精灵因子所传递出来的温馨与幸福。 风轻轻地拂过,晶莹剔透的花瓣倏忽随风而飘,它们飘动于湛蓝的天幕,不时还留下清浅的痕迹,而将那些痕迹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组合图形,图形很是别致,是一个菱形包围着一颗心,那在伊歌圣亚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幸福”。唯有圣花感受到了真切的幸福之意,它所遗留下的痕迹才会形成那别致的图形,悬挂高空,直至黄昏落幕,黑夜降临,图形才会逐渐消散。 亦歌本不知那图形所代表的意思的,经雪樱一番细心解释,他才明白过来。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所企盼的绝佳时机已经到了,所以,他决定实施大计! 只见他站在拥挤的人群中间,大声道,“各位亲爱的伊歌圣族人,请你们给我几分钟的时间,我想在你们以及公主和德萨斯王子的见证下,将我精心准备的戒指为我挚爱的人戴上,并向她许下永不改变的承诺! “我与雪樱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经历了太多的风雨,不过,无论路再坎坷,风雨再大,我亦歌能遇上雪樱,就是最大的幸福。我们的爱简简单单,不存在于任何的名利之中,只要对方快乐幸福,一切的结果便不再重要! “虽然,我们没办法一直守候在彼此身边,但是,拥有曾经就是幸福,我们深爱彼此,无论时间的年轮转过多少,也无论我们在何处生活,这都是无法改变的!爱,应该是无比快乐的,所以,我不要我们的爱有任何的悲伤,我们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一切。在这座梦华王朝的大城里,能够拥有这份小小的,但却唯一的爱,我深感快乐和幸福,就像公主与德萨斯一样,爱的坦坦荡荡,简单而真切,那么,这份小爱已足以让人铭记永远。” 在亦歌说完那席话后,所有人都给予了热烈的掌声,有些小女生已经是眼泪汪汪,显然是感动了。而雪樱更是完全被惊呆了,她大概做梦都没想到,亦歌会给她那样的惊喜吧。她以为公主和德萨斯才是主角,没想到自己也不知不觉中成了主角,这让她全身发热,脸都骤然红了起来呢。 这时,亦歌已经从一个蓝色的盒子中取出了他自己用钻石打造出来的钻戒,他将那世间独一无二的钻戒取名为“西亚达尔”,那用幻月城古语翻译过来,就是“永恒的爱”。 为了打造西亚达尔,亦歌可是费劲了心思,那钻石可是神界至宝,丹菲尔公主得知亦歌有此心意后,慷慨赐予的。而后,亦歌又拜访了祈灵城中最德高望重的钻石雕刻大师,向他学习钻戒雕刻技艺。 看似普通的一枚戒指,雕刻起来可是非常艰难的,每一细节都必须做到完美无缺,不然所雕刻出来的戒指就是绝对有瑕疵的。为了早日练好技艺,亦歌每日从大师阁楼回圣殿后,都会反反复复的练习上百遍,他的手都因此磨起茧了。不过,他也算是天资聪慧的人,接收能力超强,短短十日就已学成出师,独立创作了。 第二十九章 十字星 西亚达尔上镶嵌有一颗非常迷人的亮星,那是雪樱的代表星辰。星辰的中间还刻有一个十字架,那代表着亦歌将永远的守护着那颗星辰,爱由此将成为永恒!其创意十足,简约而不简单,戴在雪樱的手上,更将她的高贵气质给展现出来了,极为惊艳。 此刻,亦歌轻轻地抬起了雪樱略微颤抖的手,小心翼翼的将西亚达尔戴入了雪樱的手指,大小刚刚合适,分毫不差。 接着,他抬起头,凝视着雪樱,深情款款的说着,“在我们那儿,当一个男子为自己心爱的女子戴上了戒指,就代表男子在向女子求婚。曾经,神奇的际遇让我穿越时空遇见了你,你的笑容,还有你的至真至美、至纯至善,都让我无法忘怀。在梦华王朝这个时代里,你就是当之无愧的侠女,巾帼不让须眉,你策马奔腾,拔剑而舞的时候,是如此潇洒帅气,你的剑就是正义的化身,所以,它助你维护了和平,也守护了你的族人。 “在弟弟失踪,在族人陷入危难时,你仍然选择了坚强,面对强大的敌人,你无所畏惧,就算黑暗降临,你也在勇往直前,这是平常女子无法做到的,那种气魄,那种胆识与勇气,唯你独有! “你肩负着沉重的使命,必须沿着你弟弟的路继续奔跑下去,所有的重担压在你肩上,让你倍感压力,可你从不轻言吐露苦痛,因为你知道,你要带着你的族人找到光明,这就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胸怀,是至真至爱之人才能拥有的胸怀! “我曾为你如此的胸怀而深感惭愧,我一堂堂男子汉都不敢认定自己有如此胸怀与气魄,面对邪恶的龙鳞神的时候,我也有退缩,甚至是放弃的念头,还好,我取长补短,学习了你的优秀品质,绝不向恶魔低头! “那时,我已对你产生了极大的好感,你的美丽、你的可爱与豪气,无不让我为之心动。可是,我真的不知应如何让你表白,因为我并没有太多的勇气认为能够给予你幸福,你那么完美,能够配得上你的应该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子,我有那么多缺点,而且,比起幻月城还有祈灵城的那些勇士,我真的是太逊色了!所以,我只是在一旁默默的看着你,与你并肩作战,让幻月城摆脱恶魔的纠缠,以此来减轻你的负担,因为我知道,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真正的快乐。当萧导盘问我,是不是喜欢你的时候,我也总是逃避他的问题。在我看来,能够那样静静的看着我心中的女神,我就已经非常知足了。 “可是,当你为了我而深受重伤,昏睡不起的时候,我发现我错了,错的彻彻底底!看着你那般憔悴,我却束手无策,我心急如焚,我开始恨自己,是我的无能害了你! “那一段时日,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受着煎熬,心就跟烧灼了一样,令我痛不欲生,就算最恶毒的龙鳞神和原秋野都被我们打败了,我也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跟随萧导去梦璃界的日子,我也无时无刻不牵挂着你。当然,我对我之前的行为也感到非常的后悔,我不应该轻视自己的爱,我应该要勇敢的去爱,纵然路途艰辛,我也应该要接受,可愚笨的我却偏偏选择了逃避。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那是我么?而真正的我又该是怎样的?我开始陷入无止境的疑惑之中,无法自拔。我无数次的祈祷,只要你能醒来,我可以付出一切,而且,那时我一定要大声的告诉你,我爱你,至死不渝!无论你是否接受我,我也一定要将爱大胆的说出来! “可是,你毕竟伤的太重了,很久很久都没有醒来。每到深夜,我就会忆起我们一起奔跑于草原,一起挥鞭策马,一起对付敌人的日子,你的笑脸、你的身影也无时无刻不出现于我的脑海中,连做梦,我都会梦到你苏醒后的样子。 “估计我的潜意识里除了你,还是你吧!那确实是伤在你身,痛在我心。我试图让自己很忙,以此来麻醉自己,至少忙起来的时候,我会暂时的忘记那种痛。但事实告诉我,有些痛是如影随形的,一旦静下来,我就会感觉很痛,很孤寂。萧导对我很好,也时常关心我,可正因如此,我不能将痛苦告知于他,让他跟着我惆怅,有些痛自己受着就行了。 第三十章 苏醒 “直到我们见到教皇后,他告诉我,只要心存信念,一切皆有可能!我知道,教皇不会戏弄我,所以,我开始重新燃起了希望,满怀信心的回到祈灵城。很久不见,你还是那般的憔悴,看着都令人揪心,我静静的坐在你的身旁,给你讲着我们战胜恶魔的经过,或许,上苍一直是眷顾着咱俩的,讲着讲着,你就真的醒来了! “那一刻,我的心脏真是极速跳动,就感觉全身的细胞都已活跃起来了。我真的非常感谢伟大的神灵保佑你,让我的女神重获新生!而当你接受我的表白时,我更是狂喜,虽然之前经历了风风雨雨,不过,我们也总算是苦尽甘来,还是值得庆贺的。 “雪樱,谢谢你,让我有此荣幸得到这份真爱,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或许,在我家人和朋友看来,我只是一个九零后的青涩小子,而他们常常看到的也是那些所谓的光环,真正进入属于亦歌世界的知音很少,可是,完美的你正好补上了那个空缺。在你面前,我显得是如此平庸,没有任何光环笼罩的时候,你走入了我的世界,我也感受到了你的爱与温暖,毫无修饰,却足以暖人心窝。这让我坚信,纵然时空转换,纵然迷幻的星辰即将陨落,纵然世界到了尽头,我也不会放弃对你的爱。 “虽然不能守候在你身边,但我会将对你满满的爱化作永远的祝福与思念,不管我以后在哪里,做着什么样的事儿,唯一无法改变的,就是我对你的爱,只要属于我们的回忆不是空空的,我就已经非常知足了,这就是人们常常所获的唯爱吧,如果,我有丝毫违背今日许下的承诺,那么,我定遭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今生今世,你我的缘分未尽,下辈子,下下辈子,你我仍然会相遇、相识,相爱的,到那时,我一定不要与你分开!相信吧,神界的每一位神灵都在祝福我们!所以,我们要快快乐乐的相爱,不要因任何事而悲伤,记住我的爱、我的心,你就会是快乐和幸福的。 “此时此刻,雪樱,你愿意接受我这枚戒指,永生永世坚持我们的爱吗?“西亚达尔”意为“永恒的爱”,也代表了我对你的承诺,世间独一无二的钻戒配我唯一挚爱的爱人,那可是天作之合,有了这枚戒指为证,你就是我最爱最爱的新娘,无论海枯石烂,还是山无陵,江水为竭,你我的心永远相连,你我的爱永不消逝!” 本世纪最感人至深,最精彩绝伦,最绚丽耀眼的告白终于落下帷幕,作为告白者的亦大将军心情澎湃,颗粒般的汗水源源不断的从额头冒出,略显紧张的他脸都红了,跟战场上那个帅气的爷们儿完全没法相比。 不过,也可以理解啦,感情阅历曾经为零的亦将军第一次长篇告白就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进行,而且还要讲的真诚,感动人心,一般人可没多大勇气能做到的,所以,咱们可爱又英俊的亦将军能完美的演讲完毕,已经相当不错咯。 毋庸置疑,全场掌声雷动,真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了,连森林中的小鹿,鸟儿,白马和飞猴都纷纷被震耳欲聋的掌声给惊动,一股脑的蹿出森林,跑到了街巷之中,在那绝美的黄昏时刻,伊歌圣亚都城可是好一副热闹的场景。空气中,无数的晶莹珠子升腾而起,那些珠子其实是塔布奇拉湖泊中的纯爱因子。 传说,在很早很早以前,伊歌圣亚的将军与一位平凡女子相爱,可是,将军的父亲却极力反对将军迎娶女子,将军不敢违抗父命,但他确实深爱着女子,于是,他俩就在第一次见面的湖边跪拜神灵,结为夫妇。 而后,战乱四起,将军赴命出城应战,临走前,他向女子承诺,他一定会平平安安的回去,让她不要担心。 可几月过去,将军仍没有按照约定,完好无损的出现在湖边,女子便决定出城寻找。当她到达都城时就已听闻将军的噩耗,将军在拼杀中英勇牺牲了,他的遗体被抬进将军府,由他父亲处理安葬之事。 而后,圣塔索尔神也亲临将军府,在确定将军无救后,为他举行了伊歌圣亚历年来,最为庄严肃穆的葬礼。 在将军下葬前,女子想要见他最后一面,可将军府的人再三阻扰,女子最后的心愿也那样被撕碎了,伤心欲绝的她回到了湖边,此后的她就一直在湖边等待。她认为,将军是不会欺骗她的,总有一天,将军会回去,她一直坚信,也坚定不移的等待着。 第三十一章 塔布奇拉 很多年过去之后,女子便化作石像沉入了湖中,而之后,将军游离的魂魄也终于追随女子而去,跃入深湖。他们的爱感动万物,原本普通的湖泊开始闪耀星星点点的光芒,那就是纯爱因子! 从此,伊歌圣亚族人便将无名的湖泊取名为“塔布奇拉”,意为“忠贞之爱”。而一旦都城之中出现了感天动地的真爱,那些因子就会从湖面跳跃而出,升腾上天,像雨滴般飘浮满天,极为梦幻和浪漫。 很久了,塔布拉奇因子终于再现天际! 在如此美好的氛围中,雪樱抹去了不断滑落的眼泪,激动道,“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亦歌,谢谢你,你给我的这份惊喜真的是太大了,都让我产生幻觉,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呢。 “西亚达尔如此高贵华丽,能有幸拥有它,我很开心。我爱你,所以,我当然会坚守我们的爱,永不改变! “其实,我对亦歌你也是倾慕已久了,在我看来,你可不是一普通的人哦,你是英俊潇洒,正义凌然,足智多谋,幽默风趣的大将军,不管是在梦华王朝,还是现代,你都如此优秀,这才让我颇为渺小呢。 “而且,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有所爱之人了,因为,大家都知道,萧城主就有一个深爱的现代女孩,当时还是你对萧城主说的,不要留任何感情在梦华王朝,你们终究是要离开的!所以,我才将这份心意深深隐藏着,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为了救你,竟和龙鳞神抗衡,或许,这真的就是爱的力量吧!放心吧,我不会因为即将要接受的现实而有任何的悲伤,我会快乐的去爱,去回忆,去坚守!只要是有缘之人,我们就一定会再见的!就像你说的一样,在如此浩瀚的天下,你我能拥有这份小小的爱,就已经是幸福的了!是的,现在的我很幸福,很快乐! “当然,我也有惊喜给你哦!我的这枚幻星戒指,是当年父亲和母亲合力为我打造的,戒指里注入了他们的神力,他们将幻星神玉中的玉蝉神丝一根根的挑选出来,然后将每一根细致到不足两毫米的神丝缠绕在一起,经过神力的使唤,让产缠绕而起的神丝形成了幻星神戒的形状。 “而后,父亲特意取了几毫米的水晶、钻石和翡翠,将它们放入冰云盒中融合,冰云盒乃集聚了冰离子和云分子,当水晶、钻石和翡翠进入那密闭的空间后,由于恰到好处的密度与湿度,届时,三者就将融为一体,成为幻月城中不可多得的神物。 “神物形成后,母亲又经过了百年的雕刻,将其刻为了幻月神星,然后镶嵌于戒指之中,由此,幻星戒指才可大功告成。这神戒不仅可以保佑你,还可以产生神奇的幻象哦。父母亲在将戒指送给我时,他们就告诉我,在遇到深爱之人后,一定要将这神戒为他戴上。到时,他们无论在哪儿,都会知道我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而且,当爱我的那个人想我时,戒指中就会显现出我的幻象,以及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父亲还说,这将是送给你的最好礼物。他们像是早就预知了这一切吧,呵呵。在遇到你之前,这戒指都是由我戴着的,现在,我终于可以将神戒为你戴上了,它将是我对你的爱的见证,生生世世,至死不渝!” 第三十一章 塔布奇拉 很多年过去之后,女子便化作石像沉入了湖中,而之后,将军游离的魂魄也终于追随女子而去,跃入深湖。他们的爱感动万物,原本普通的湖泊开始闪耀星星点点的光芒,那就是纯爱因子! 从此,伊歌圣亚族人便将无名的湖泊取名为“塔布奇拉”,意为“忠贞之爱”。而一旦都城之中出现了感天动地的真爱,那些因子就会从湖面跳跃而出,升腾上天,像雨滴般飘浮满天,极为梦幻和浪漫。 很久了,塔布拉奇因子终于再现天际! 在如此美好的氛围中,雪樱抹去了不断滑落的眼泪,激动道,“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亦歌,谢谢你,你给我的这份惊喜真的是太大了,都让我产生幻觉,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呢。 “西亚达尔如此高贵华丽,能有幸拥有它,我很开心。我爱你,所以,我当然会坚守我们的爱,永不改变! “其实,我对亦歌你也是倾慕已久了,在我看来,你可不是一普通的人哦,你是英俊潇洒,正义凌然,足智多谋,幽默风趣的大将军,不管是在梦华王朝,还是现代,你都如此优秀,这才让我颇为渺小呢。 “而且,我不确定你是不是有所爱之人了,因为,大家都知道,萧城主就有一个深爱的现代女孩,当时还是你对萧城主说的,不要留任何感情在梦华王朝,你们终究是要离开的!所以,我才将这份心意深深隐藏着,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为了救你,竟和龙鳞神抗衡,或许,这真的就是爱的力量吧!放心吧,我不会因为即将要接受的现实而有任何的悲伤,我会快乐的去爱,去回忆,去坚守!只要是有缘之人,我们就一定会再见的!就像你说的一样,在如此浩瀚的天下,你我能拥有这份小小的爱,就已经是幸福的了!是的,现在的我很幸福,很快乐! “当然,我也有惊喜给你哦!我的这枚幻星戒指,是当年父亲和母亲合力为我打造的,戒指里注入了他们的神力,他们将幻星神玉中的玉蝉神丝一根根的挑选出来,然后将每一根细致到不足两毫米的神丝缠绕在一起,经过神力的使唤,让产缠绕而起的神丝形成了幻星神戒的形状。 “而后,父亲特意取了几毫米的水晶、钻石和翡翠,将它们放入冰云盒中融合,冰云盒乃集聚了冰离子和云分子,当水晶、钻石和翡翠进入那密闭的空间后,由于恰到好处的密度与湿度,届时,三者就将融为一体,成为幻月城中不可多得的神物。 “神物形成后,母亲又经过了百年的雕刻,将其刻为了幻月神星,然后镶嵌于戒指之中,由此,幻星戒指才可大功告成。这神戒不仅可以保佑你,还可以产生神奇的幻象哦。父母亲在将戒指送给我时,他们就告诉我,在遇到深爱之人后,一定要将这神戒为他戴上。到时,他们无论在哪儿,都会知道我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而且,当爱我的那个人想我时,戒指中就会显现出我的幻象,以及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父亲还说,这将是送给你的最好礼物。他们像是早就预知了这一切吧,呵呵。在遇到你之前,这戒指都是由我戴着的,现在,我终于可以将神戒为你戴上了,它将是我对你的爱的见证,生生世世,至死不渝!” 第三十二章 幻月神星 说着,雪樱就将晶莹剔透的神戒取下,为亦歌戴上了,两人紧紧地相拥在一起,真是羡煞旁人,连羽渊和德萨斯都为他们喝彩,鼓掌! 突然,人群中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亲吻她,亲吻她!”那声音还一浪高过一浪。 亦歌“噗”的一声笑了,“喂,你们也太开放了吧,在21实际,我都没见着像你们这样开放的人呢!这要求,过分了哈,要不待会儿,我陪你们多喝几杯便是!” 搞怪的伊歌圣亚族人异口同声的答道,态度非常坚定,“不行!” 这让害羞的亦歌好是为难,不过,在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下,他还是红着脸,深情地吻了雪樱。 现场倏忽再次响起了高亢而激昂的掌声,极其赋有节奏感。那一吻,可是超越空间,时间的,跨越时代的深情一吻,真叫人感动又羡慕啦,哈哈! 之后,所有族人都回了圣殿,大家齐心协力,准备盛大的晚宴,一来是庆祝羽渊重生;二来是庆祝羽渊与德萨斯的相见;三来呢,就相当于是亦歌与雪樱的婚礼晚宴吧,没有什么奢华的布景,简简单单,正所谓图个喜庆和热闹嘛。 曾经孤寂与沧桑的伊歌圣亚已经不复存在,重生后的它充满了朝气与活力,每一独特的建筑都像是焕然一新,尽显华丽与高贵的气质,圣殿之内更是干净又清新,有一种置身于梦幻家园的感觉。 圣殿后就有一菜园子,经过羽渊的法力使唤,所有蔬菜与果实皆已成熟,看着都叫人食欲大增。 伊歌圣亚的蔬菜和果子都是没有生长于泥土里的,那些颜色艳丽,散发着清香的蔬菜是靠汲取水晶因子而逐渐生长的,所以蔬菜院子里洒满的不是泥土,而是水晶,只要让水晶重新散发神力,蔬菜就会很快的成熟,能够结果的,也会结下果实,极具高科技含量。而且,伊歌圣亚族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有一手好厨艺,他们通过不同的法力就可以烹饪出不同的佳肴。 黄昏之后,整个圣殿都已闹开了,两个时辰不到,族人们就已做出了丰盛的菜肴,那才真叫个“高效率,好品质”。 真正融入伊歌圣亚集体生活后的亦歌猛然发现,藏匿于梦华王朝疆土上的它,原来走的那是高端路线,它的不少体制与制度都是祈灵城未来需要学习的,这让亦歌更加知道,想要再创梦华王朝的盛世与奇迹,生长在那片土地上的后辈们还需要多加努力!萧幕也许只是为梦华王朝开了一条道,之后的路应如何走,历史要如何去书写,这都是梦华王朝每一位子民值得深思的,一个王朝的盛世可以由开创者开创,可要如何延续那样的盛世,却是所有臣民共同努力奋斗,才能做到的。 伊歌圣亚族人非常随和,晚宴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开始,场面极其盛大。 族人们乱纷纷激昂高歌,那歌曲带有浓郁的苏格兰韵味,他们的神奇在于,就算不知道歌词大意,也能从曲调曲风中寻味到歌曲所要传达的意思。 当然,那也是他们传承下来的习俗,每当有值得拍庆祝的事发生时,伊歌圣亚臣民就会举办晚宴,而且他们一定要在享受美味之前,激情高歌,这在他们看来,是最好的庆祝方式。 歌曲简单,演唱的过程中也没什么别致的花样,不过,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瞬间就会感觉到,他们每一个人都活跃在了那样的氛围中,就算作为旁观者,也会很快地被拉进那样的快乐之中。 不仅如此,他们的晚宴还颇为浪漫,每个人的餐具右侧都摆放有一个菱形的,五光十色的烛台,烛台燃烧的越久,奇异的芳香也会变得浓烈,那香味很奇特,闻过之后,猛然会让人食欲大增。而且,烛台燃烧的火焰会变换不同的形状与颜色,那可比一般的烛光晚餐有气氛多了。 当羽渊用右手隔空划出一个繁复的符号后,圣殿穹顶瞬时从左右两侧开启,届时,迷幻的星辰与独一无二的北十字星就赫然出现在了族人们的头顶,只要稍微一抬头,就能瞧见罕见的天文奇观,与月亮、星星为伴,一边饮酒,一边品尝美味佳肴,那可真是一件超级幸福的事喔。 第三十三章 冰士 冰士 之后,众人齐齐举杯庆祝,亦歌喝下美酒后立即对其赞不绝口,那种浅绿色的酒乃伊歌圣亚不可多得的圣酒,此酒名为“冰士”,它是由一种叫冰士的果子酿制而成的,冰士果在伊歌圣亚很常见,几乎每一户人家都采集的有,但是,用它酿酒却并不是一件易事。 酿酒师得挑选出每一个果实中最为甘甜和透亮的三分之一果肉,然后将其余果肉掏空,取出果核,再将圆形的果核雕刻为菊花形,放置于阳光下曝晒,这样才能蒸发掉果核中多余的水分和一些有害微量元素,经过曝晒后的果核会变得芳香不已。 而在果核进行曝晒的过程中,之前所挑选出的三分之一精华果肉就必须放置于厚实的大冰块中,如此一来,果肉的鲜和甜才不会消失,如果这一环节做的不好,很多果实就会因此坏掉。 最后,酿酒师还须取得上万滴的晨露,每一晨露都要是毫无杂质的,所以在酿酒前夕,酿酒师会每日黎明就起床,前往遥远的大峡谷中收集晨露,已经收集好的晨露也要保证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保存。不然晨露中的精髓,晨因子就会毫不留情的挥发掉,那么,晨露将不具有任何可利用价值。所以,收集晨露的过程乃是检验一个酿酒师是否合格的关键所在。 万事俱备后,酿酒师会将冰士果肉,果核以及晨露三者放入酿酒机中进行酿制。虽然不用人工将果肉以及果核捣碎,但是,酿酒师却丝毫不能离开酿酒机,酿酒的每一环节所须时辰都是要经过仔细计算的,出现一点误差,所酿出来的酒就不是最为纯正的。 而且,伊歌圣亚族人又非常喜欢饮用那种酒,所以对酒的味道及色泽要求极为严格。当然,如果哪户人家有了一位被众人称赞的酿酒师,那他们家可是相当受尊敬的。在每一年中,伊歌圣亚的西南部也会如时举办一场酿酒大赛,胜出者将被册封为皇室酿酒师,专为羽渊及各位大臣酿酒,那一荣誉可是极为高的,比一般的神勇大将军神气多了。 经过近百日的苦心酿制,冰士圣酒才可大功告成,此酒烈度极小,回甜,而且闻着会有一股淡雅的芳香,所有饮下它的人都是爱不释手,赞叹绝佳。 当然,盛放它的器皿那也是相当有讲究的,那种专属盛放冰士酒的器皿名为“斯特奇”。 它的形状很像一个缩小几倍的鼎,斯特奇由纯玉打造而成,左右两侧的耳朵纷纷由水晶镶嵌上去的,极为高贵,而且杯身上还有非常细腻的雕刻。其雕刻图案众多,有天文奇观,自然美景,也有伊歌圣亚的神像。当各位族人碰杯,以示庆祝时,斯特奇就会传出非常美妙的旋律,那旋律由无数高低起伏不定的音符组成,声音逐渐扩散开去,俨然一首高雅的舞曲回荡在耳际,甚是美妙。 在冰士酒还未倾倒在斯特奇的杯身中时,器皿犹如璞玉,极赋自然美,而当美酒倒入,浅浅的绿色映在玉光中时,斯特奇顿时像是变为了迷人的翡翠,如梦如幻,又怎叫人不赞叹绝佳呢! 那时,所有人都玩儿的非常尽兴,特别是亦歌,美酒佳肴享不尽,在那其中,他还不忘学习呢,向各位族人纷纷讨教了那些佳肴的烹饪之法,估计他以后就要转型成为家庭煮夫咯。 伊歌圣亚乃是崇尚自然的部族,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捕杀动物来烹饪成为入口的美味,他们制作美味的食材都是自己栽种的蔬菜和果子,用现代的说法就是,他们极其讲究养生之道,菜肴中根本没有什么油炸的,高脂肪、高热量的,辅料也没有任何的添加剂,或者是色素,全是纯天然的食材和辅料。 不过,平常人们认为的清淡或是养生菜就一定是低油、低盐,完全就一无色无味,虽说养身,却不养胃,多吃几日的话,整个人的食欲都要跟着下降。但是,伊歌圣亚的菜肴却根本不是那样的,虽说食材为素,也未经过爆炒之类的,可它却奇迹般的做到了色香味俱全。 首先,色泽源于食材本身,那些蔬菜以及果子全是花花绿绿的,瞧上去极为诱人;其二,香味是指每一道佳肴被端上桌时,就会不自然的飘出奇香,香味儿何止一种,那是上百种呢;其三,佳肴入口后,回味无穷,不仅鲜,而且占据各种美味,当然,尤以甜味为主,回味之时,就会感觉你的生活乐透了,毫无愁苦之情。 为此,亦歌将晚宴取名为“乐乐宴”,由内而外的乐,彻彻底底的乐! 而且,丰富的佳肴中还专门为夫妻或是情侣以及单身贵族准备了不同的美味清汤——相爱之人所喝的汤汁中形成了独特的半颗心,当两碗未喝的汤倒在一起就形成了完整的心。所以夫妻或是情侣在享用汤汁时,会先将两碗未喝的汤倒在一起,然后搅拌,心形自会形成,最后再用配套的情侣汤勺取出汤汁喝下,寓意着每一对恋人都能甜甜蜜蜜,白头偕老;而单身之人的汤里则会出现一颗“钻石”,那“钻石”是用别致的食材制成的,所以可以食用,当单身的人们喝下汤汁后,那寓意着,幸福将到,愿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老人和小孩也有配套的汤汁哦,老人们的是滋补原味汤,寓意身体健康,福如东海,小孩或是青年的又是果子营养汤,寓意快乐成长,开心每一天! 第三十四章 舞动奇迹 当亦歌了解完那不同种类的汤汁所代表的意义后,完全被震撼了,他不得不赞叹伊歌圣亚族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真的是太给力了!此次旅行对于他来说,可是受益匪浅,不仅见证了爱的力量,还学习了诸多治城之道,以及烹饪技巧,真是不虚此行啦! 一番爽快的吃喝之后,热情好客的伊歌圣亚族人当然也不忘要尽兴的玩乐一场喔。随着古老音碟的转动,一首首经典歌曲优雅传出,美丽的人们瞬时偏偏而舞,他们的身姿非常高挑,所以跳起优雅的舞来,极为惊艳。无论是单人舞还是双人舞,都别具风格! 在那热闹的气氛下,亦歌已经玩儿的忘乎所以,竟然穿着骑马装就开始跳起了街舞。虽然与音乐节奏完全不符,但是,第一次接触那种新型舞蹈的族人们显得是非常兴奋,大为称赞街舞很帅气,亦歌跳起来,更是帅上加帅。 而且,那些酷酷的青年已经开始模仿起亦歌的动作,跳起来了。集体街舞的气势非同一般,见过组合街舞的,可没见过上千人一起跳街舞吧,那场景除了震撼,就是帅气了,连羽渊和德萨斯也一起加入他们的庞大队伍了呢。之前经历了万人合唱,如今又经历万人齐舞,可把亦歌美的哦,估计都忘记自己姓啥咯。 当然,晚宴之后,也是依依惜别的时候了。 伊歌圣亚已经重见曙光,所以,羽渊决定,不再让伊歌圣亚与世隔绝。它属于梦华王朝,自然应该要回归梦华王朝温暖的环抱。 从此之后,伊歌圣亚将开启封闭的大门,广开言路,派遣使者前往各座城池,与各位城主定下友好盟约,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并通过这样一个渠道,将伊歌圣亚的优秀传统发扬光大,让梦华王朝的每一位子民都真正了解到伊歌圣亚的民风民情,而伊歌圣亚也要为了梦华王朝的蓬勃发展而做出贡献,从此互帮互助,一路同行! 届时,羽渊已经破除了圣塔索尔神灵所设下的封印,而且,伊歌圣亚城城门也已开启。因为伊歌圣亚的江河流域众多,分布之广,所以,外族人大可走水路,由此比较方便的到达圣城。 其实,伊歌圣亚圣城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流域,即为塔西西米流域,那条比长江还要雄伟壮丽的大江也是梦华王朝各族子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流域,其流经各城河道要塞。 只是,当时的伊歌圣亚一心想要与世隔绝,族人们便利用法力阻塞了流域各方与伊歌圣亚交汇处的河道,羽渊还特此设下封印,这样一来,各城与伊歌圣亚的主要链接就此断裂。 不过,如今的伊歌圣亚也没有理由再与世隔绝,封印已除,河道不再阻塞,此后,梦华王朝的子民便可通过神秘又壮阔的塔西西米流域到达伊歌圣亚,离伊歌圣亚最远的幽州城子民如果选择水路航行,那么,顶多六个时辰也就到达都城了,极为方便和快捷。 当然,走陆路也并不困难,御青王在公主利用独有的神语破除封印后,也施用法力,让可怖阴森的漠界消失殆尽。从此之后,幻月城不再有那个偌大的漩涡,那里将恢复以往的平静和安宁。 第三十五章 冰晶花 而羽渊与德萨斯也会合力,将一朵神奇的纳昂多冰晶花送到曾经漠界存在的地方。 毋庸置疑,羽渊使用的正是伊歌圣亚特有的幻传之术,只有如此,圣花才能穿越万物,到达幻月城。 当紫色的纳昂多飘落于茫茫大漠中时,花蕊里的昂多圣因子就会因为阳光的普照而跳跃出来,再经过砂风的拂动,圣因子就会与细腻的沙砾产生感应后相互融合,形成新的因子,最后,焕然一新的因子就会迸发出极为强悍的能量,并且凝聚而起,形成一座菱形的冰山。 冰山高达千米,呈淡淡的紫色,在冰山右侧偏三十度的位置,有一道菱形门,外族人只要推开此门,进入冰山内部,冰山中隐藏的神秘力量自会将贵客带入伊歌圣亚圣城。 当然,那冰山集聚神力,即使位于炎热的幻月城,它也不会有丝毫的融化。所以,想要走陆路到达伊歌圣亚的族人只须到达幻月城,然后找到那座冰山就行了。而且,萧幕所督建的驰道落成后,各城到达幻月城那是相当的快捷。 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亦歌在向羽渊说明,萧幕已为各城臣民发明出了新型的飞行器之后,羽渊二话没说,立即将一片草原作为了各架飞行器的着陆点。 那飞行器是萧幕利用飞机,风筝,热气球等原理研制出来的,其外形独特,驾驶安全,任何一个成年的,无恐高症,有一定方向感的人都可使用。但为了安全起见,老人除外。 萧幕特此将他的发明取名为“跨越007”,现如今,“跨越007”已经投入批量生产,萧幕亲自监督,而且,各城也为此扩建了最低两个限度的着陆点。 所以,伊歌圣亚实行对外开放后,这水,陆,空三者都占据了不小的优势,往后,各族族人想要经商的,文化交流的,旅游的,随便选择三者之一就可到达美丽富饶的伊歌圣亚,如此壮举,怎叫人不兴奋呢!那可把亦歌坏了,不管怎么说,他和雪樱也算是又为梦华王朝立了一功吧! 因为亦歌的时间并不充裕,所以一番话别后,亦歌和雪樱就离开了装满回忆的圣城。 此时,亦歌和雪樱站在两朵御青王刚摘下的圣花上,在羽渊使出神力后,圣花逐渐将他俩托了起来,升上了高空。 别小看那两朵花,可足足有十片荷叶那么大呢。羽渊告诉他们,只要想着要去的地方,他们就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幽默的亦歌站在圣花上,大声地唱着力宏的“大城小爱”,虽然音不太准,不过还蛮有味道的。或许,此时的他最能体会那些歌词的意思了吧,曾经的他只是单纯的喜欢那旋律,而当亲身经历之后,他所迷恋的就不仅仅是旋律了,更有那人生的些许感悟吧,所以,唱起来的时候也是饱含感情,情到了,即便音不准,也还是悦耳的! 圣花载着他们升到了高空,此时雾气萦绕,已让他们不能再看见伊歌圣亚的轮廓了,依依不舍的亦歌肆无忌惮的吼着,“美丽的伊歌圣亚,再见了,永远祝福你!可爱的族人,你们会在这座大城里找到属于自己那份小小的爱的。羽渊,德萨斯,咱们后会有期,下次再见!哈哈哈!” 之后,他俩紧握着彼此的手,心里默念,“回幻月城!” 届时,圣花三百六十度旋转,“呼”的一声极速飞行,那一瞬,他们已穿越万物,最后,只听“嘣”的一声脆响,他们的整个身体就已穿透冰山,到达了冰山之中,圣花也因此灰飞烟灭。 第三十六章 凯丁昂斯神星 稳稳落地的他们一齐推开了身前的菱形之门,倏忽,暖阳普照,他们顺利的回到了幻月城,眼前又是一片黄沙漫漫的场景,而且,他俩的坐骑正乖乖的在冰山前等候他们呢! 此时,很多不知情的族人都一动不动的望着那座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冰山,他们纷纷议论着,在见着亦歌和雪樱的时候,他们更是惊讶不已。 雪樱只好上前对众人解释道,“我找到了羽之海,也找到了传说中的伊歌圣亚,漠界的形成只是伊歌圣亚族人的一个求救信号,可惜,愚笨的我们并未在之前帮助到他们,还好亦歌陪我前去寻找羽之海,才由此拯救了他们。羽渊与柯飒的故事也是真实的,她确实为了救柯飒陨落成海,不过,在我们让她重生后,羽之海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伊歌圣亚非常的美丽,那里的族人也非常纯朴,而且热情好客,他们已经不再与世隔绝,通过塔西西米流域可到达那里,利用萧城主研制出来的飞行器也可到达,当然,对于我们来说更为简单,只要推开这冰山下的门,进入冰山,你们就会被神力带入圣城的。这座冰山就是伊歌圣亚的标志,外族人找到它,就可去到美丽的圣城。此后,你们就可前去此城经商,交流和游玩了!” 听到雪樱的解释后,幻月城臣民颇为兴奋,几个好奇者已进入冰山,准备一睹伊歌圣亚的惊艳了。而雪樱与亦歌也策马奔腾,朝祈灵城快马赶去! 在亦歌与雪樱离开祈灵城的时间里,萧幕除了编写英语教材和进行城主大选前的准备工作之外,他还去了一个地方,神界! 当他御剑飞行,去到神界时,丹菲尔公主已在那儿等候多时了,公主似乎对萧幕的个性太了解了,她微笑着对萧幕说到,“萧城主,看来我已经算是你的半个知己了吧,你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发言,呵呵!不过,有时候,我还真希望自己对你不是很了解呢,因为一旦了解到你这个人后,就会感觉,你真的太好了,什么都为别人着想,这样会让作为神灵的我们惭愧不已!” 萧幕很是惊讶,“公主,你知道我来神界的目的啊?呵呵,你们是不是会读心术哦?像魔术师一样,读懂我们的心思!” “不是读心术的原因,任何一个真正了解你的人都会轻而易举将你看穿的。你来神界,无非是想问问我,能不能帮助亦将军和雪樱吧!” 萧幕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公主,你可真是把我的心都看透了呢。我此次前来,确实就为了这事儿。如果亦歌和雪樱就这样分别,是不是太令人惋惜了呢?他们真心相爱,就算他们已经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我与亦歌相处了这么久,我对他非常了解,他这人就喜欢死撑,表面上没什么,可内心比谁都痛苦。 “为了他的亲人,朋友,以及数以万计的车迷,而且,想必你们通过神物也能看到,那些喜爱亦歌的车迷从未放弃他,他们坚信亦歌定会重回赛道,再创辉煌的,所以亦歌不得不回去。 “而回去之后,他不可能再对任何一个女孩动心,难道就这样让他终老一生?爱情和婚姻在我们那儿是非常重要的,缺失了这个,比缺失任何名利还要痛心。我不希望与我同生共死的兄弟要一直承受那无形的痛! “再不为他们想想法子,分别之后,雪樱也会承受独自思念的痛苦,那种感觉,我深有体会,当你想一个人,又注定见不着她的时候,你就会感觉世界末日已经来临,痛不欲生! 第三十七章 時間反能量 想到那些,我就觉得痛心,所以,我特此前来神界,请求公主的帮助,你就再行行好,帮我的兄弟想个法子吧,不然他俩这样,真的太悲剧了,我真不忍心看到他这样,如果要我做出牺牲的,我愿意接受!” “萧城主,你怎么就那么菩萨心肠呢?你不知不知道,众神都要快忍受不了你了,估计在现代,真找不出像你这样好的人了耶!你所说的,我们又怎么可能不明白呢,作为神界公主,我更有责任解除天下每一位臣民的痛苦,只是亦歌和雪樱的情况比较特殊嘛。 “所以,在来到神界前,我已与众神举行了议会。 “首先,你应该很清楚,时空隧道之门不是随意能够开启的,不然你们的亲人也不会那么辛苦的去寻找神物了。我也知道萧城主的想法,你是想让他们能够有机会相见,而不至于思念彼此到老吧! “不言而喻,这确实是可行的方法。当然,如若他们想要从此守候在彼此身边,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梦华王朝已经归于太平,而且正在向盛世大步迈进,各城都不必担心战乱再起或是受恶魔的残害,故此,幻月城也不是寸步离不开雪樱,毕竟在雪樱昏睡的那段时间,幻月城也没发生何事啊。雪樱要是再不放心,我可以派遣神灵去到凡间,专门守护幻月城的,她大可不必担心! “再不行的话,就只好实行我们的第二计划咯。那就是改变凯丁昂斯神星的运转方向,让它能够形成独特且唯一的能量,在一定时日后强行打开时空隧道之门。如此一来,亦歌就可在时空之门开启时回到幻月城与雪樱相见。 “几日后,神星运转方向回归原位,亦歌就得回去,不然世界将迎来属于它的终极末日! “凯丁昂斯神星原本是不存在的,它是时间之星的复制星,也可以理解为是克隆星辰。 “时间之星的运转方向与轨迹是无法改变的,只有通过神物的聚集让时间之星的运转轨迹有稍微的偏离,才能导致时空隧道之门的开启。而且此方法只能使用一次,因为各类神物在开启隧道之门后会神力尽失,整个世间再也无法找到能够代替它们的复制品,也无法创造。此后,那些神物都只是具有观赏性质的文物,而不能再复原,从而成为惊世神物。 “那么,我与众神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制造一颗与时间之星能量及神力相等的神星。原本的时间之星在运转时是有一定空缺的,在天冥六星相聚或是相离时,时间之星都会被那六颗星辰所覆盖,就像月食或者日食的情况一样。 “所以,那段时间,时间之星是被完全掩藏着的,瞧不见它的任何运行轨迹,也不会释放时间能量,故此会导致那几日的时间没有规律,黎明到黄昏的整个比例不相称,这是自然现象与规律,我们无法阻止的。待天冥六星归于原位运行后,时间之星才会恢复正常! “所以,我们制造出来的那颗凯丁昂斯神星就可以在那时出现,它代替了被覆盖的时间神星,两星不会产生任何感应或是排斥,也不会对整个星辰秩序造成混乱的情况。 “当凯丁昂斯神星正常运行后,我们再利用独特的方法,让它偏离,从而释放与时间神星相同的能量,导致时空隧道之门能够开启。 “而当时间神星显现时,凯丁昂斯神星就必须消失,亦歌也必须回到现代,不然,两颗神星就会相互撞击,造成时间年轮的混乱,最后,世界末日就会如时上演! “制造凯丁昂斯神星相对较易,只须收集足够的时间神星所释放出来的神星因子与光末,之后众神合力,便可将分散的因子聚集,从而形成新的星辰。而在时间之星没被覆盖前,月精灵会让凯丁昂斯神星凝滞在天幕尽头,只要有神力的牵制,它就不会自行运转,造成混乱,等时间神星被掩藏后,再解除对它的禁锢,让它绕着轨道运行。 “而较难,也是不易完成的是让凯丁昂斯偏离轨道,释放能量,开启时空隧道之门。虽然它并没有时间神星那么顽固,但那也不是靠神力能够做到的。” 还未等丹菲尔公主将话说完,萧幕就插话道,“那么,须要什么?我早就说过,为了亦歌和雪樱,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我真没开玩笑,任何好事的背后都注定要有人牺牲的。” 公主望着那天外的迷幻星辰,严肃道,“萧城主,亦将军有你这样的兄弟可真幸福。我真没想到,你的态度会如此坚决。其实就像你说的,任何好事的背后又怎会没有任何牺牲呢! “之前,我以为告诉你,雪樱完全可以跟你们走,你就会同意,然后去劝说她。所以,我没有打算告诉你凯丁昂斯神星的事儿,但经众神商议,还是决定如实告诉你,看你作何选择,毕竟你有权知道一切!月精灵比我了解你啊,她当时就毅然而决绝的告诉我说,你一定会牺牲自己去帮助他们的。 “如果所有的人都是来去自如的话,这天下才叫一个大乱呢!雪樱乃一城之主,具有守护城池的天命。在梦华王朝,虽然崇拜真爱,但神界天律是不允许赋有使命的人为了儿女私情而选择抛弃自己的使命的,一旦当教皇如实记录下雪樱离城之事时,她的所属星辰就会被无形的反能量纠缠。 “反能量不是人为造成的,那种能量是在发生了与律令相抵抗之事时,自然凝聚而起的,就像大风拂动,落叶飘落等自然现象一样。再解释简单一点,那其实就是一种无空间,时间和形势的因果关系,毫无人为的因素在里面。各城律令尚可修改,天律那可是无法修改的!所以,作为神灵的我们也受很多束缚的,天律是神界存在之时就已存在的!天律改变,神界覆灭! “而雪樱的所属星辰被反能量纠缠后,她会备受折磨的,星辰能量如若受损,雪樱就将变得衰老至极,不仅容颜有所改变,心脏也会受摧残的。 “云焕离开之际,他的所属星辰没有因此受损,是因为他的使命本就在现代才会出现,导致反能量无法凝聚而起。但是,如果我们置之不理,雪樱到现代之后是活不了多久的。 “所以,雪樱如果真决定离开,首先,我得解除她作为幻月城一城之主的天职,其二,须要众神合力守护雪樱的所属星辰,让反能量无法对它形成威胁! “反能量极其顽固,众神至少得花费一千年的功力,才有希望摧毁它,守护星辰!一千年修炼而成的功力啊,可不是开玩笑的,让反能量灰飞烟灭后,众神会因消耗太多功力而变得虚弱,那种虚弱不是指身体,而是他们的元气,也是他们的生命之魂。 “此后,要经过很漫长的修养,他们才能复原。而且,神界的修养可不像你们那儿,躺床上,吃吃喝喝就行了的。在神界,修养是一件略微痛苦的事儿,相当于众神皆要从零开始,得从最低级的功力开始修炼,逐渐增长,最后才可练到原功力。 “不过,众神愿意做出牺牲,他们非常乐意守护雪樱城主的所属星辰。毕竟,教皇是不可能不记录此事的,那可是罪上加罪,一旦违背教皇天职,整个神界,乃至梦华王朝都要遭殃呢,天灾四起,一个王朝很有可能因此毁于一旦! “而第二种办法就是让凯丁昂斯神星开启时空之门。隧道之门非比普通的大门,它没有锁,更没有相应的钥匙。隧道之门上有一埃尔丁瑞晶石,神石是镶嵌于隧道之门中间的,只有当神星与神石重合之后,才能让隧道之门开启! “神星的运行轨迹是平行的,而神石所处方位则是垂直的,想要二者相交重合,其中间就缺少了一股牵引力。当然,有神物的神力就简单多了,神物之力就是牵引力。但是,你们回去之后,各类神物便不再具有任何神力了。想要再次让神星与神石重合,须要的是格普西纳之瞳,即为神鹿的双瞳! “神鹿之瞳具有世间独一无二的牵引神力,甚比磁铁,只要将它浸泡于冰池三百年,神瞳之力就可焕发,在神星与神石之间形成无形的牵引力,但那力度还不够,只能算是一个铺垫。 第三十八章 灵玥血花 “所以,其次须要的是灵玥血花,此花须由八万滴众神之血幻化而成,意思就是,众神都须献出自己的一滴血神血,当然,也包括我的血!当灵玥血花与神鹿之瞳相融后,牵引力会逐倍增强。 “最后须要的则是森纳凯罗发丝,森纳凯罗有两层意思,其一,意为“城主”,其二,意为“纯黑发丝”,意思就是须要城主的纯黑发丝。 “所以,这还要萧城主的帮忙。因为身为城主,发丝又为纯黑的,只有你! “城主代表权位和里特西离子,纯黑发丝代表一种牵引载体!因为在神界,黑色代表牵引力,而黑色发丝则代表能够牵引万物的载体!里特西离子是生长于发丝之中的,只有拥有至高权位且得民心者,离子才会生长而出,当然,离子生长后就会赋予发丝神力。所以,梦华王朝之中,拥有那种能量的人唯有萧城主你!亦将军的职位没城主高,所以他所拥有的里特西离子能量指数不够。当然,这根发丝也不是随意拔一根就行的,那根发丝是连接你的生命之魂的。 “人类的万千发丝中,有一根是与其生命之魂相连的。通常,白头发出现就是因为生命之魂衰竭,那根发丝最先变为白色,然后传染至其他发丝。 “须要它是因为那根发丝在与神力融合后具有惊世罕见的普斯纳神力,发丝中隐藏着那个人的生命之精髓,即普斯纳元气!当发丝脱落,元气会从发根逐渐向上凝聚,形成普斯纳神力。此能量不仅可以牵引万物,还可以改变星辰轨迹,让其发生偏离现象。普斯纳能量中具有数不胜数的生命因子,俗语道“人定胜天”,当源于人体的能量与星辰所具有的自然能量相遇时,两者相抗,而当星辰之力无以抵抗时,它就会被普斯纳能量牵引,导致偏离。 “虽然偏离的角度极小,不过,再加上神鹿之瞳与灵玥血花的能量,神星就可发生较大偏离,届时与神石重合。而且,以上三者之物的神力不会消失殆尽,除非世界末日到来,不然,它们永远具有自身的神力!这种方法仅针对于凯丁昂斯神星,对于时间之星可起不了任何作用。而且之前,时间之星又未被覆盖,无法让凯丁昂斯神星运行在轨道上,所以才让你们的亲人去寻找神物的! “萧城主要是失去那根发丝后,生命之魂会耗损严重,本来毫无生还的机会,但你拥有梦璃界国王赐予你的神物,加之我也可以为你输送元气,所以,你的生命将恢复到原样,也就是说,会恢复到你没有拥有任何圣物护体之前! “一切一如既往,你的人生该如何进行就如何就行,到该结束的时候,它自然会结束。唯一的缺点是,你会经常头痛或是眩晕,体质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强壮。如果太累或是体内循环不好的话,还有可能导致大脑的供血不足,从而昏迷。 “所以,萧城主应特别注意。如若你确定要那样做,众神会合力制造出药丸,赠与你的,至少让你的体质接近原样。第二种方法不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制造凯丁昂斯神星不会耗损众神太多神力,而且献出神血也不会让众神有丝毫的损失,神鹿之瞳本就珍藏于神界天殿,不用捕杀那可爱的小精灵,唯一比较辛苦的是萧城主你! “原本不想让你知道的,是众神告诉我说,你一定会刨根问底,所以务必让我如实告知。我与众神都愿意做出任何牺牲,只要亦歌和雪樱能够幸福!” 此时,萧幕双手抱拳,“公主,请取下我的那根发丝吧,我一堂堂男子汉,没什么好犹豫的!我们做好完全的准备,最后的抉择权还是交给他们,到时我会另外编造一段话告知亦歌的!如果等他们做了最后的决定,我再前来神界献出发丝,他小子铁定发现,我们两个人相处太久了,我的任何行动都瞒不过他,所以之前才故意让他和雪樱离开,我好有机会前来神界!一旦他发现,他不会让我那样做的,所以,我只能在他和雪樱回来之前,将发丝献给你们。 “我们那儿,有句话说得好,生命在于运动,只要我强加锻炼,保持有规律的生活节奏,应该没什么问题,这世上还没什么可以轻易的将我打倒。还有,我并不认为活得久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的有质量、有效率,那才是关键。所以我不会因为没有神物延长寿命而沮丧。 “再有一个就是,雪樱与臣民的感情非常深厚,我和亦歌都不想破坏呢!虽然我们与各位时代不同,但那种传承几千年的情结仍然是没有消失殆尽的。公主,请求你,让我用自己的方式为这次穿越之旅画上一个还算圆满的句号吧,此后,我将无怨无悔的离开这里!” 此时,众神都身着盛装,手握权杖,走到了萧幕身前,他们恭敬的向萧幕说到,“萧城主,你是当之无愧是勇士,这些日子,我们见证了你的成长!你刚来到这里的时候,确实只是一个傻乎乎的孩子,可是,你用你的行动向我们证明了,你是一个王者,一个创造无数奇迹的王者! “众观历史,你不比任何一位君主差,反而超越了他们,这是难能可贵的!对于你的选择,我们选择尊重,或许,一切早已注定,萧城主所创作出来的大戏《梦华王朝》,那里面的主人公也和你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这是没有外界力量所不能改变的!你写的就是你自己,那部大戏一定会震撼世界的!回去之后,你的事业也将迎来一个新的高峰,我们会在这里企盼着《梦华王朝》能创下记录!当然,我们也会竭尽所能帮助城主,只要将我们制出的药丸随身携带,按时服用,你就不会有什么事儿的!” 萧幕双手抱拳,“好!那就劳烦众神了!萧幕在此也感谢各位的祝福,我会为着自己的梦想而继续努力的!” 第三十九章 时之星 随后,公主施用神力,指尖牵出的白色引线沿着优美的弧线,最终从高空落到了萧幕的头顶。 倏忽之间,引线已将一根黑色的发丝取出,引线与发丝相互缠绕。届时,公主弹动手指,引线与发丝就已回到她的手中。那独一无二的发丝立即被众神放回了一个水晶盒子中封存! 到时,只要时间之星被覆盖,凯丁昂斯神星就会惊现星际,而将神鹿之瞳,灵玥花,发丝三者从宝盒中取出,待三者能量融合之后,时空隧道之门就此开启! 失去那根牵动生命之魂的发丝,萧幕立即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脸色骤然变得惨白,幸好伯爵将一颗红色药丸拿给他服用,公主也将内力输送给他后,他才无大碍的! 那一瞬间,他的症状跟地中海贫血还真的差不多,挺恐怖的。不过,他自个儿就像没感觉似的,一直面带微笑,整个一乐观派,众神皆为之感动! 在萧幕离开前,公主也将一瓶药拿给了他,为了帮萧幕隐瞒此事,公主特此在药瓶上施了法,那药瓶与药丸对于其他人是完全隐身的,只有萧幕才能看到! 而且,那药丸没有具体的数量,应该说是无止尽的。萧幕服用一颗后,就会有另一颗迸发出来。虽说可怜的萧幕即将终生服药,不过那药丸不仅可以帮他度过危险期,还能防止其他病症的发生,也就是说,萧幕到老也不会被一些顽疾所纠缠的!但是,公主也有特别嘱咐他,还是要多加注意休息和加强锻炼,不然,只靠那药丸是绝对不行的,一旦有强大的病菌侵入,体质下降的他,准会成为侵略对象! 之后,萧幕与众神道别,随之御剑而行,离开了神界! 此时,众神皆点燃星灯,祝福他们心中那位永远的王者! 第三十九章跨越盛事 萧幕回到祈灵城后,见亦歌还未归城,便去了学堂,看看孩子们上课的情况! 之前,他已将毕生所学传授给了他高薪聘请的资深老师,那几位学者在梦华王朝可是鼎鼎大名的,而且皆为青年才俊。 萧幕没想到,梦华王朝族人的脑袋如此灵活,接收能力非同一般,几日时间就掌握了字母,音标与一些简单的语法。想当年,他可是从小学五年级学到初一才攻克的,族人的学习能力完全让他敬佩至极! 勤奋好学的孩子们一见萧幕亲临学堂,兴奋劲儿一下就来了,全体起立,大声说到,“GoodmorningMr.xiao”。 虽然他们本来的口音有点像台湾加香港的混合体,不过,念起英语来,还算标准,而且不像国人发音那么死板,略带声调,很有一番韵味!只要想到梦华王朝已经走上了国际化,萧幕就乐开怀了! 此时,他挺直了身子,走到讲桌前,微笑道,“Goodmorningeveryone.Areyouready?” “Yes,Mr.xiao.” “Please,turntopage1.” “Ok,noproblem.” 几句对话下来,萧幕惊叹不已,“哇,你们都明白啦?” 顿时,全场高呼,连站在学堂外旁听的族人也一起答应,“听得懂,明白啦!城主,可别小看我们哦,不就是英语嘛,现在连八旬老人都会了呢,我们对它非常的感兴趣!” “在下佩服,这英语本是亦将军教你们的,他可是在国外生活了好几年的,不过,他小子忙着度蜜月去了,我就暂且把我所有掌握的英语知识编写为了这本“英语全能书。 “在我编写这本书前,我也与你们的亦将军进行了商讨的,以他的英语水平加上我的聪明才智,此书包含了所有你们须要掌握的知识。英语吧,只要你敢说,敢表达,那么一切就ok!听说能力尤为重要,所以之前我和你们的亦将军共同努力,做出了一个小发明,它叫英语播放器。为了制作它,可花了我俩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呢,估计在下以后都可以成为发明家咯!哈哈! “这播放器里录有上千段我和亦将军的模拟情境对话,对话的速度与声调都是我和亦将军精心设置过的,你们反复聆听,自然是会有长进的!除此之外,你们在日常交流中也可以常常用到英语,从不习惯到习惯,这将是你们相当大的一个跨越!待我回去之后,我会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梦华王朝是多么的了不起,完全与国际接轨咯! “同时,我也希望你们继续将你们悠久的文化一代代传承下去,英语就是作为你们的爱好吧,平时聊天的时候,互相对上一两句,感觉应该会很好,毕竟,英语只是你们的选修课哦!哈哈!亲爱的族人们,Iloveyou!” 顿时全场高呼,“Weloveyoutoo!” 这让在场的萧幕很是感动,正在这时,满面春风的亦歌大步迈进了学堂,“哟喂,我好像错过了一场好戏哦!萧老师,你这站在讲台上的时候还挺有范儿的嘛!” 见着亦歌,萧幕好些严肃,“咱俩出去聊聊!” “怎么?有何大事?你表情太恐怖了,像老太爷,哈哈!” “我没跟你开玩笑!” 第四十章 天冥六星 说着,萧幕就将亦歌给拉了出去,然后让英俊帅气的颜正卿老师继续为孩子们授课。 亦歌一脸的惊异,“萧大导演,到底什么事儿啊?那么严肃!” “还不是你跟雪樱的事儿!现在是你们自己做出选择的时候了,丹菲尔公主告诉我,如果你们就此分别,每年最多有两次见面机会,一次也就几日! “那是因为在天冥六星相离或相聚之时,时间之星的能量最为强大,能量一旦爆发,时空隧道之门就此开启,你可以回到幻月城与雪樱相见。但当六星归于原位时,你必须回来,不然世界末日就将到来! “原本时间之星是不会具有如此能量的,是当云焕他们所寻找到的神物相聚,打开时空之门时,神物神力全部爆发,那些神力与时间之星相融后,神星便拥有了此能量。而当六星相聚或者相离时,会与时间之星发生撞击,届时,时间之星自然能以自身能量抗衡六星,最终让时空之门发生偏离,从而让其开启! “那是公主听闻你们的决定后,亲自告诉我的!她本来是来告诉你的,可你走了,才特此让我转告!每年之中,当星际出现一颗绽放蓝光,呈六角形的星辰时,就是时空隧道之门开启之时,它的显现代表时间之星已经抗衡住了天冥六星,只要你拔出破天剑,剑尖指天。待公主他们瞧见剑光时,便会施用法力将你带回幻月城,至于能相见多久,到时公主会告诉你的! “其二,公主还特别告诉我,没有人规定雪樱不能离开幻月城,问题是她自己愿不愿意!她离开后,公主会派神灵专门守护幻月城的,她大可不必担心,这是公主亲自向我承诺的!如果她实在想念这里,当时空隧道之门开启之时,你们也可以回来,与臣民相见的。 “再者,梦华王朝如今都这么太平了,雪樱又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呢?臣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事业和家庭,雪樱何必待在此处,与你分别呢?你俩真不会真要上演现代版的鹊桥相会吧?但,唯一的前提是,雪樱要出于自愿;第二,她要有心理准备,能够适应现代的一切!我们的初衷都是要让她快乐和幸福,不要到时她跟你在一起了,却郁郁寡欢的,这可不好;第三,你是一个赛车手,注定全世界疯跑,如果雪樱跟我们回去了,你有把握给予她百分之百的幸福吗?那么,我想,你之前那无规律的生活节奏可就得改变了。再一个,你的父母会接受雪樱吗?他们会爱护她吗? “咱们都是成年人了,很多问题应该想清楚再决定,我想,我们都不是为了爱而失去理智的人,如今的闪婚闪离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诸多教训,你应该明白,真正的幸福不是热恋之时的浪漫,而是热恋之后的平淡生活。你我都是凡人一个,回到现代,我们必须遵守现代的游戏规则,不是吗?最后,你要让雪樱不要有压力,不要让她觉得自己身为一城之主,就应誓死守护幻月城,那都是老旧观念了,她须要有自己的幸福和快乐,臣民们都不会怪罪于她的! “可行的办法我已经原原本本告诉你了,要怎么选择,你们自己做决定,我刚说的也仅是我个人的看法。问问你们的心,再系统的把一些事情想清楚,两天后给我答案吧,无论你们的选择是什么,我和终身都选择尊重!” “兄弟,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会与雪樱好好商量的,对了,大选之日定在何时?到时,你我肯定得盛装出席吧!” 也是两天后,诸位大臣定的日子,精心挑选的!你我当然得出席哈。记住,大选之后,你得告诉我,你们的答案!” “好,你萧导交代的事儿,我哪能忘记呢?!那我这就去找雪樱咯!” “嗯,我就自个儿去逛逛哈!你都看了梦华王朝最美的风景,我也要看看,我精心建设出来的祈灵城咯,我将铭记住它的每一轮廓!” “好,我知道,你们这种创作型的人才就喜欢独自赏景的,据说那样能凝聚灵感,哈哈!” “是,你说的没错,我得凝聚灵感,回去之后可有得我忙的了!” 说完,萧幕便朝北边径直走去,而亦歌也向南边的大殿跑去了。 此时的他一个人走在静谧的林荫小道上,落叶飘飘,溪水叮咚,鸟儿歌唱,如不是内心的大石还未落下,他大概会非常惬意吧。 走到小道的尽头时,他突然愣住了,因为丹菲尔公主已在那里等候他了。 萧幕一声惊呼,“公主!你来这里太明显了,让亦歌发现就惨咯!” 公主微微笑着,“萧城主也太小瞧我了吧,别担心,你我现在都已隐身了,没人看得见,也没人能听见我们的对话,只有我们彼此能看到对方。” 萧幕这时才松了一口气,“喔,这样啊,吓死我了。我刚才故意将亦歌支开,想来神界禀明此事的。没想到,公主您已经到了祈灵城,你贵为神界公主,这样来到凡间,众神不会说什么吗?” “不会,你把我们这些神灵想的太呆板了哦。你才不能冒失前来神界,亦将军是何等聪明之人啊,不能让他发现任何蛛丝马迹的!” “我知道,所以我刚就胡乱编了一段话,不然没法跟他解释时空隧道开启之事的。我这样说,他和雪樱不会发现什么吧?还有,先前我灵机一动,又想到一办法,雪樱既可以跟我们走,又可以定时回城见臣民。但是,这样一来,众神就要受苦了! “我其实后悔那样说了,就感觉真的对不起你们,守护樱之星比我献出一根头发辛苦多了,而且,守护星辰和制造凯丁昂斯神星都须耗费神力,你们不会有什么大碍吧?我这天人到最后还是出不了什么力,惭愧惭愧。你刚也听到了吧,我最后把选择权完全交给亦歌了,让他们自己去决定!” “城主无须自责,你的处事能力确实令我们赞叹不已。当众神听到你那样的想法后,非常兴奋,至少这办法在我们的商讨中是最为可行的。之前,我们都完全没想到这二合一的办法,该惭愧的是我们才对! “我之前就说过,众神非常愿意做出那一点点的牺牲,守护樱之星。相比于萧城主所做出的牺牲,我们根本算不了什么,反正即使不那样做,众神也要每日修炼,才能凝聚神力,大不了重头再来,他们都说,那样更能让自己感觉是重生了呢! “只要亦将军与雪樱能幸福,而雪樱也愿意去到现代,我们在所不惜!快乐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奉献!当时间之星闪现,他俩回来慰问慰问臣民就是咯。萧城主先前那亦真亦假的说法,真是太妙了,完美无缺,一定能让亦将军信服的!而且,幻月城臣民深明大义,他们也会为了雪樱的幸福着想的! “众神让我来到这里,就是让我告诉你,不必考虑我们,只要亦将军做出了选择,我们定将全力以赴!鹊桥相会太凄惨了,我也不喜欢。虽然是神灵,不过,我们也与萧城主一样,喜欢圆满的结局哦!嘻嘻。 “还有,众神千叮咛,万嘱咐,让萧城主务必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萧城主的行情可是超好的,不少女神知道你要走了,每天哭哭啼啼的,还吵着要去祈灵成看你。不过,她们都有使命在身,不能随意来到凡间的。于是有些就整日看着萧城主的画像发呆,有些还整日念叨着萧城主写的诗。众神都说,萧城主如是单身,你铁定就遭围攻了。所以,就算为了那些默默祝福你的人,你也要照顾好自己,要很快乐,很开心!有时间也要记得开启那些神物,与我们取得联系,不然我们会想你想到疯的! “到时,《梦华王朝》大卖,也别忘了要跟我们报喜哈。当然,也祝福城主和那位筱彤姑娘爱情甜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四十一章 大选来临 “呜呜,听公主那样说来,我真的是太感动了呢,谢谢你们这样看重萧幕,我也真的真的是很舍不得你们大家,因为你们所带给我的东西,是我在现代无法拥有的。虽然之前经历了不少,但唯一能确定的是,我已经成熟了,俨然从一个九零后跨越到了八零后的队伍了,这种成长让我感慨万千。在梦华王朝的这些日子里,终于让我明白,成熟并不是指一个人的心变老了,而是即使眼泪在眼睛里打转,还能保持从容的微笑。以后,不管我将面对的是什么,我都会带着那一如既往的微笑奔跑下去,我有足够的信心去完成我的终极使命! “当然,也请众神不要难过,有缘之人是一定可以再见的!到时如若条件允许,我也会回到梦华王朝看望你们的。我萧幕呢,可能就是运气好了点儿,没什么特异功能的,所以,不要让大家将我神化了。真正的神是你们,我只是俗人一个,哈哈哈!” “萧城主最大的优点就是潇洒、坦荡,祝福你这帅气的九零后,继续努力奋斗吧,你的人生注定就是不平凡的,Justdoit!” “呀,公主也会英文了啦?这也忒神气了吧!” “在神界其实很闷的,如今众神已经掀起了一股学习热潮,也为我们的生活适当的增添一些乐趣吧!” “哈哈,这样很好!首先你们的精神就是可嘉的,我也诚心的祝福你们,快乐至上,一定要开开心心的,笑一笑,烦恼皆没有!” “嗯,我会将城主的祝福传达给众神的。好了,我这就回去了喔。待亦将军做出决定后,我们再实施进一步的计划。幻月城臣民的平均寿命与你们相差不远,而且,依照你们的纪年计数法计算,雪樱也是一九零后,出生年份与亦将军相同,只是小月份。雪樱比亦将军小六个月,也算是标准的同龄人啦,所以他们才如此投缘,希望他俩能理解我们的良苦用心,大胆爱!” “真的吗?那可太巧了,我有预感,他们一定会做出我们所希望的选择的!” “希望如此,好了,萧城主赶快回城吧,大选之事耽误不得!” “好,好,好,萧幕听命!” 之后的几日里,梦华王朝最为盛大的选举就紧锣密鼓的开始了。萧幕那脑袋瓜就是灵,沿用了现代当下颇为流行的海选形势,再加上严肃的应聘模式,那可让各位大臣惊讶不已。 他们非常好奇,萧幕为何时时都能想出一个怪点子。而萧幕的回答则是,创新是跨越的第一步!他那一句赋有哲理的话可把几个上了年纪的大臣弄糊涂了,于是,众臣纷纷议论,没有两位天人在的日子,梦华王朝可没之前那么乐咯! 此次的选举是为了找到萧幕和亦歌的接班人,首先是全城海选,只要是梦华王朝族人,不管是哪一座城池的人,也不论身份高低,家族背景,只要成年,有胆识,忠诚者皆可参加选举,男女不限! 海选定在了一处景色绝佳的地儿举行,依山傍水,花开鸟鸣,萧幕可谓是费尽心思,因为那样可以借助自然界的神力消除选举者的紧张情绪。 那是他自个儿琢磨出来的天空效应,意思就是,人的心情指数与天空几周边景物是成一定比例的,当一个人进入仙境般的领域时,他的神经自会松弛,身心都处于一种平衡且放松的状态,而状态好了,才能将自己完全的展现出来! 当然,此次选举的评委也可谓是壮观之至,包括梦华王朝每座城池的城主,祈灵城的优秀大臣,军队副统领及优秀战士,百姓代表,加上萧幕和亦歌。 那些被评委,大臣,战士以及百姓都是之前萧幕征求全民意见后,评选出来的,绝对公开公正公平,而且只是海选设置评委,总选之时,全城臣民皆是评委,无一例外! 海选之时是面试,分为选举者自我介绍,才艺展示,简单陈述对梦华王朝或是军队未来的构想及计划,评委提问、选举者回答四个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分值设定,自我介绍、才艺展示与回答问题各20分,简单陈述为40分,评委为其打分,高分者胜出。 而在所有海选胜出者中由全民进行选举,以此再选出进一步的胜者,进入总选。当然,竞争都城城主与大将军的参选人是分开进行统计的,不会有丝毫的混淆,保证绝对的透明度。 最后的总选分为面试与笔试,面试时,萧幕已经设计了一个简易的投影仪,通过光源传播与电视导播原理,可将面试现场显现于都城圣殿前的大屏幕上。而其他城池的人们,只要通过远程导播系统就可将画面导入自己所在城池的大屏幕上,当然,那就是完全高科技的卫星传播。 当时,萧幕与亦歌加上雪樱,三人突然奇想,研制出来的。而笔试结束后,萧幕也会将每一份试卷按照顺序排列好,导入屏幕,全民皆可通过大屏幕,清晰的看到每一份试卷上的答案。 之后就是激动人心的全民选择。当然,萧幕是不会笨到让臣民将心中的人选写下来,再逐一统计,那可要等到八百年后才能知晓答案了。 作为大选的支持方,神界也算是倾尽全力。丹菲尔公主将每位参选者的所属星辰都召唤而回,重新排列,悬挂星空。 大选前,每位臣民都会领到刻有参选者名字的法普拉斯神杖,选举时,他们心仪哪位选举者,就按下神杖上的钻石按钮。而且,在投票前,各城池所在自愿者也都会再次回放各位参选人的参赛过程。 只要臣民们按下神杖按钮,独一无二的神光就会划破天幕,蹿入相应的星辰中去,星辰越亮,说明其支持率越高。星辰最先出现于星际时是没有任何光芒的,是月精灵施用法力去除了参选者所属星辰的星光。而将那些光芒都收集到了对应的神杖中,只有开启神杖,神光蹿入星辰后,星辰才会重新绽放光芒。 神杖中心刻有名字,所以不会发生误投现象。再者,神杖可数次开启,以便应对好几轮的选举。但每一神杖每次只能按下一次,多按无效,而且在萧幕宣布大选开始前,违规按下神杖按钮的也是无效,光芒不会惊现掠过星际,所以保证了其公平性! 每轮选举结束后,星辰依旧暗淡无光的,月精灵就会施法收回臣民手中属于它的神杖。最后的胜出者自然是那两颗发出万丈光芒的耀眼星辰。而且,星辰亮与不亮都是全民可以亲眼目睹的,如此一来,对于最后的结果也是完全令人信服的。 第四十二章 盛世 此时此刻的梦华王朝沸腾到極點,海选正式拉开序幕。之前统计出报名人数时,萧幕就已瞠目结舌,那真的就是全民总动员。如今看到那声势浩大的场面,萧幕和亦歌更是惊叹至极。如此海选盛世,全世界都可能是头一遭吧。 海选之时,萧幕就将此次海选定义为了,“创新,挑战”的跨越对决。他想找到的是一个具备挑战精神,创新意识,且能带领梦华王朝实现又一跨越的新型人才! 事实证明,梦华王朝子民果然是超凡的,之前他们完全不懂什么叫海选,经过萧幕一解释,他们一下就理解了,在熟悉海选流程后,他们纷纷回家精心准备,强加练习,所以,那呈现出来的效果绝对震撼! 海选没开始多久,就有一男子把萧幕逗乐了。他的名字叫宇天,刚满二十,他的自我介绍用了一首诗,“胸怀天地阔,眉间一字宽。振衣千绝岭,濯足万里江。持剑闯江湖,逍遥游天下。”此诗气势磅礴,而且巧妙的将他的优点展示出来了。再者,他的想法也特立独行,在陈述中,他没有用过多华丽的言辞去描述未来的梦华王朝应是怎样的,而他重点讲的万民福利。从税收,医疗到养老保障,其中,他居然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的概念,当然,他并不知道公积金是什么,他只是将自己的想法陈述出来,提出了一个可以解决大多数臣民住房问题的法子,如此超前的想法让萧幕赞叹绝佳! 在宇天提出此想法之前,萧幕只是利用现代房地产的销售模式,促进了新修建的万民宫殿的销售,也因此推动了梦华王朝经济的发展。但他却完全遗忘了公积金这一概念,如今,宇天恰好把空缺补上了,他自然极为兴奋。 只见萧幕带着欣慰的微笑,对亦歌说到,“金庸先生可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个宇天年纪尚轻,却能为万民谋福利,如此仁义之心与胆识,不得不令人佩服!你觉得呢?反正我要力挺他!” 亦歌顿时瞪了萧幕一眼,“你也忒急了吧,现在下定论,为时已早,得名心者治天下,咱们的看法不重要,重要的是万民之选择。你我就凑个热闹,多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 “真是个淡定的哥们,我的心都要澎湃到沸点了,阁下却无任何表情。算了,不打扰你想事情了,我继续点评,第一次当评委,感觉甚好,哈哈哈,太有成就感咯!” 接下来的海选盛世更是精彩纷呈,参选者尽显才华,可真有当年华山论剑之气势呢,连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也踊跃参加,不难看出,女子的心思确实更为细腻,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们还在未来构想中特别提出了别具新意的“温馨计划”,除了完善梦华王朝的福利制度外,还应注重全民的互帮互助,并在发展文化的过程中提升全民素质,让梦华王朝做到绝对的低碳环保和温馨。 如此想法,令在场的每一位评委都鼓掌示好,在一句句激情澎湃的话语中,未来的梦华王朝已经能够展现出来,虽然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也没有轻轨快铁,但它的制度绝对会与现代接轨,相信在全民的努力奋斗下,梦华王朝会成为一个震撼世界的时代! 海选整整持续了一天,近两百位参选者皆已展示完毕,各位评委不持辛苦连夜评分,最终,竞选都城城主与大将军的选手全部分开评选,两个职位最后分别有十位晋级者。当日萧幕就宣布了晋级名单,翌日则由全民选举可进入决赛的参选者,选出之后立即进入决赛环节。 此次,易尘也参加了选举,他竞选的是大将军一职。当日的离别是因为内心的愧疚,而今日的回归则是出于对梦想的追求! 离开祈灵城后,易尘帮助百姓做了很多事,他是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曾经因为无知而犯下的错。在那些日子里,他开始报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不求回报,只求问心无愧。 期间,他也遇到一位老者,老者听闻他的事迹后,觉得他是诚心悔改,便将独门武学传授给了他。那套拳法不是用于制敌的,而是强健体魄的,老者还告诉易尘,不要轻易抹灭自己的梦想,有梦就去追逐,让萧幕知道,他不会一直活在曾经的阴影下,赎罪之后,他会勇敢的为梦而奋斗。 而易尘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位将军,虽然如今选举的“将军”非比从前的“将军”了,但他可以更有力的帮助百姓,将老者的武学发扬光大,也可以在军营中开办武学堂,让莘莘学子们了解各类武学及兵法,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将军即使不用驰骋沙场,斩杀敌人,也可以为万民谋福利,最重要的是,他能完成自己儿时的一个梦! 所以,在老者的鼓励下,易尘重回祈灵城。刚开始,萧幕在报名册上瞧见易尘的名字还以为是同名同姓,没想到,叫到他的时候,易尘果然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萧幕和亦歌都同时惊呆了。 易尘的自我介绍和陈诉都非常的朴实,但却极为诚恳,无不让人感受到他内心的澎湃,而且,他所提出来的诸多构想与计划颇为新颖,实用价值也很高。譬如入伍计划,就像现代的征兵入伍一样,不仅让各位青年磨练了意志,还扩充了梦华王朝的实力,可谓一举两得,他的这一构想,立即赢得了不少评委的认可。 再者,不难看出,易尘的支持者那是相当多的,当然女生稍微多一点,毕竟他长得那么帅气,又年轻,人见人爱呢! 对于一个曾经犯过错的人,臣民并未有丝毫的排斥,他们看到了易尘的付出和努力,也看到了他对梦想的执着!所以,他们愿意赐予他机会,让他在绚丽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导致海选之后,众人纷纷议论,易尘很有可能是亦歌的接班人。 事实如此,易尘以参选者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进入第二轮的全民选举,这让萧幕和亦歌都特别高兴! 待人群散去后,萧幕特意找到了易尘,大笑道,“好小子,真是几日不见,如隔三秋啊,越来越帅了!唉,风水轮流转啊,当那些女生疯狂喊你名字的时候,我这心啦,两字儿,高兴!因为,你确实是一人才,你这匹千里马,是该自由驰骋了,不然等老了,就会跑不动的!真的很感动,你能在我们离开前,回到祈灵城,不愧是我哥们儿!之前,你不辞而别的账就一笔勾销,走,陪我和亦歌去好好喝两杯,如何?” “萧大哥,我之前犯下的错,你们真的既往不咎吗?我此次前来选举,是正确的选择吗?我之前确实犹豫了许久,最后才决定回归祈灵城的。” “傻小子,我和亦歌当然会既往不咎啊,记住,你易尘永远是我们的兄弟,而不是仇人,我们之间,就是铁哥们儿嘛。你这次归来参加选举也当然是正确的选择,完全就是众望所归,不仅是我们,其他评委也是超挺你的哦!相信自己,梦想终会实现的!走啦,陪你老哥去吃饭,我都快饿死咯!” 一听到“吃饭”两字,亦歌立即从人堆里挑了出来,双手搭在萧幕和易尘的肩上,“说到吃饭,我最在行了,两个好小子,都不等我,这行为有失兄弟准则哈!” 易尘忙解释道,“我和萧大哥也刚好准备来叫你的啊,别误会哦。想来真是惭愧,我这当小弟的,一直以来还没请过两位大哥呢,这样吧,今天这顿选小弟我的!” “好啊,好啊,太便宜的不行,我们可是要吃这祈灵城中最具特色的菜哦,比如海虾,碧螺,雪鱼……” “行,没问题!易尘今儿个豁出去了啦,哈哈!” 之后,三个大男孩就到了酒馆大吃大喝。因为知道萧幕他们即将离开,所以很多族人也都涌进酒馆,与他们共享美味晚餐。众人高歌对饮,谈天说地,吃的那叫个痛快,长长的街巷中一直回荡着他们欢快的话语。 可别说,他三人还真是投缘,所有吃饭的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就他三儿还清醒的很呢,酒量非同一般。看来,亦歌原本不怎样的酒量已经完全锻炼出来了。 三兄弟越喝越兴奋,趁着酒性,一溜烟儿的就跑到了凯奇布诺大草原上。那片草原,位于祈灵城的东北部,草原面积不大,但却又为祈灵城增添了一处美丽的看点。而且草原离城镇相当近,每当黎明或黄昏临近,草原上的人群总是最多的。 因为凯奇布诺草原那是赏日出日落的最佳地点,眼界开阔,自然的气息就萦绕在身旁,沉浸其中,宛若漫游仙境,别具一番美意。所以,不管日出的时间多么早,总会有不少的族人去到草原上赏景。 清晨时分,美丽的草原上也总会响起嘹亮的歌声,然后不管男女老少就都闻歌起舞,那场景着实令人震撼! 日子久了,在祈灵城也有了新的风俗,比如有男子看上哪家的姑娘,那么,在清晨时分的万人齐舞种,男子就会找到那位姑娘,邀请她跳舞,并用歌声表达自己的爱。 第四十三章 想象力 而且,萧幕还突发奇想,让他们在跳舞的过程中戴上面具,好比化妆舞会。在没有取下面具前之前,如有想要表白的男子就得凭借自己的直觉与平日细致入微的观察,从而没有差错的在众多女子中找到心仪的她。由此增加了难度,也考验了男子对女子的真心。 当然,女子也有机会主动向男子表白的哦。梦华王朝虽然古老,但它绝对不封建,也不迷信,它应该是外在低调奢华,内在时尚高端,集古代与现代的优点于一体。 为了方便族人进行晨练,萧幕还在草原中扩建了一个运动场,运动设施简易实用,而且非常齐全。一番运动下来,族人们是充满了活力,赏景之后回家再吃吃美味的营养早餐,那工作的劲儿可是猛涨呢! “凯奇布诺”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活力”,那片草原带给了人们活力与希望,并且可以在那里寻到快乐,所以萧幕特此取名为凯奇布诺! 此时的他们躺在草原上,凝视着高远的天和天之外的地平线,无数的斑荧鸟从草原中翩翩而至,环绕着他们,美丽飞翔。 夜空一片明净,那明月从清澈的水中升起,照映着华丽的城,月光时而迷离,时而清晰,似乎意味着轰轰烈烈的生命已经召唤而回,带着上苍的恩典描绘出一幅震撼世人的画卷。 夜静墨落,飞度湖山,翩然身登青云,碧水环绕,幽谷苍翠,好一片充满活力的大草原! 易尘望着天,好些严肃地说着,“萧大哥,你们那儿一定比梦华王朝好吧,你们这都要回去了,真是幸福啦,云焕城主也真够有福气的,呼啦啦的就去了那么好的地方!” 萧幕听后,一拳打在了易尘的胸口,“喂,你小子什么时候学会这般惆怅了啊,太不像个爷们儿了!说实话,我真不觉得现代比梦华王朝好,除了有一些高科技的玩意儿,可那只是一副空壳,真正应该留下的东西却没能留下,特现实,当然也特别残酷,什么潜规则,内幕,暗箱操作,根本无法清除,多了虚伪的笑容,却少了质朴的心灵,这就是一种遗憾,也是一种悲剧! “不过,还好的是,我和你还有亦将军都不是可以轻易屈服的人,我们是打不败的追梦者,我们的使命就是完成各自梦想,并服务于社会,关心和帮助那些需要社会关怀的人们。我和亦兄的终极目标都还没实现,所以,回去之后,可够我们忙的了,嘿嘿,加油吧。你在梦华王朝也要努力奋斗,我希望,当我们再见之时,你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我能够理解萧大哥所说的,确实很佩服你们,够气魄,出淤泥而不染,是坦荡荡的君子!其实,只要问心无愧就好吧,毕竟在那样一个环境中,能像你们那样做一个真正的君子确实很难,在这之中,想必你们也吃了不少的苦,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够开创属于自己的天下!我想,如果是我到了你们那儿,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坏人的哦,哈哈。” “喔,是吗?小子,我可警告你,千万不能辜负族人们对你的期望,好好干,知道没?相信自己,你是可以承担起这个责任的!” 躺在一旁的亦歌突然笑了,“萧同志,你怎么就跟一老大妈似的,你难道没听出来,易兄跟你我开玩笑呢,有失水准哈!既然都已功成身退,就不要放心不下嘛!” “得,得,得,算我多嘴。不过,人为什么总是这样呢,要离别的时候才会觉得舍不得,之前是做梦都想回去呢!唉,人生本就是一纠结体啊!御枫,伊黛尔,卡洛斯,现在好多好多人都闪现在我脑海里,连可恶的原秋野居然也出现了,毕竟击败龙鳞神,他也有功劳吧!而且也跟我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只是没想到,他的演戏功底完全有能力获奥斯卡影帝了。那些爱过我们,我们爱过,或者伤过我们的人,我想,我会一辈子牢记,每一张面孔都是那么的熟悉和可爱,经历了这些之后,突然又觉得人生变得好有趣儿!” “当然啦,我们所经历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几辈子都无法遇上呢,很幸福,很满足!” “对了,萧大哥,亦大哥,你们回去之后有什么打算呢?很好奇!” 萧幕淡淡的笑了笑,“很简单啊,我回去得先完成《梦华王朝》的后期制作,完成之后就是开发布会,上映之类的,总之会很忙。之后,我也会继续创作剧本,与亦将军合作完成另一部电影。反正我这一生都准备奉献给电影事业了,哈哈! “当然,在那期间,我会尽量多腾出一些时间去陪家人和筱彤的,欠他们的实在太多了,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去补偿!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儿就是学业,我想考上编导系的最高学位,那也算是一项挑战吧,我就觉得,人生要浸泡在无数的挑战中才会充满乐趣!如果《梦华王朝》最后取得的成绩还好的话,我就准备成立工作室,以此寻觅到更多挚爱电影的同道中人,大家共同努力奋斗创作更具新意的电影,另外,我准备成立萧幕电影艺术基金会,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帮助社会弱势群体。” 听完萧幕的计划,易尘好是震撼,“哇,萧大哥,不得不承认,你就是一超人,一个人能过得如此精彩,也算是一种幸福吧,祝福大哥,希望你的愿望都能实现!那么,亦大哥,你呢?” “我啊,可没你萧大哥那么无敌,就继续练车,参加比赛,然后明年争取拿到F1赛车的最高奖项,并且通过自己让F1在中国普及,得到更全面的发展。之后,我可能会接手我爸的公司,他老人家该是享福的时候了。到时,我就让我爸妈放心的去环球旅游,公司的大小事务,我担着就行。当然,我也会协助萧导完成基金会的事儿,从前的公子哥儿已经不复存在,我将以一个追梦者的身份回到我的世界!” “也很不错呢,听着都感觉很刺激,你们会成功的!因为你们不管到哪儿,都注定是那个时代的王者!至于我,会按照心中所想,继续创造梦华王朝的奇迹!” “好,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一起努力吧,加油!成功终会属于我们!奋斗,坚持,梦就在前方!” “加油!!!” 深夜的凯奇布诺大草原很静,很美,但也很冷,温度骤降,冷风呼啸而去,吹得墨绿色的维奇诺纳草左右摆动,像是跳起了一支动人的舞。 第四十四章 最後的精彩 一番畅聊后,三人都已累的精疲力竭,而且又冷,萧幕那特别的高鼻梁都快冻僵了,所以三兄弟便离开草原,回殿歇着了。 而此时,云焕一行人也在香格里拉景区内搭好了帐篷,准备歇息,待天亮后继续向目标前进,毫无差错的将神物放入洞穴之中。 这一次,晓夕也跟着云焕去了景区,她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寻找到心目中的香格里拉。之前,那神秘的山谷就像是一段传说,深深印在她的脑海,如今,她终于可以肯定,曾经的不可思议并不是传说,而是事实。 香格里拉的美并不在于它的景,而是它具有一种不可抹灭的魔力,一旦被那魔力吸引,你就会得到一种升华,脱离物欲横流的现实境地,而到达另一经过洗礼的心境,那一瞬,你的气息与自然完全融合,一切便是如此的圣洁。 只见晓夕走出帐篷,静静的凝望着被繁星点缀的天际。这时,云焕突然问了句,“找到你心中的香格里拉了吗?” 晓夕甜甜的笑了笑,“那当然,其实,香格里拉就是一种心境,只要用心寻找,它一直都在!我想,梦华王朝一定随处可见如此圣洁美丽之地吧!” “也不一定啦,像幻月城,那是沙漠之城,气候很不好的,常年都有沙暴,其他城池要好一些,依山傍水,蛮不错的!” “焕,你真不回幻月城了吗?你的那些臣民不会怪罪于你吗?” 云焕紧紧的将晓夕搂在了怀中,“傻瓜,你难道还不了解我吗?在下一旦做了决定,任何事、任何人都是无法再改变的。幻月城早就不需要我的守护了,我的使命在这里,明白吗?虽然还是会很怀念那里,毕竟,曾经为了它的太平安宁,而竭尽全力,多少兄弟因此牺牲,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相貌,云焕永生不忘。 “那惊心动魄的战鼓声,充满血腥的战场,到现在都还是会出现在我的梦里,令人战栗。不过,那些终究都过去了,我只知道,我现在该做的就是创造未来,完成使命!我的子民是一群至真至爱之人,他们会理解我所做出的决定的。还有啊,我超想见见萧大导演呢,如果我要回去,在他们进入时空隧道之时,我也得进入另一条隧道回到幻月城,如此一来,我和他就再无缘相见的啦,嘿嘿。” “那好吧,反正我怎么说也说不过你的,那我们就努力奋斗吧,创造像萧导和亦大哥那样的奇迹,你们的选拔赛快到决赛了耶,想和你一起去美国耶,我有休假的。” “行啊,到时学校会组织一起走的啦,我还听说决赛当日,科比都会亲临现场,超炫的噢!” “加油吧,奋斗或者放弃,梦想就在那里!焕,加油,夕儿永远支持你。” “当然会的,这可是我的终极使命,好了,休息吧,女生常熬夜就会变难看的,嘿嘿!” “唉,你已经被哲瑞他们传染啦,想想你刚来的时候,可从不会说这些的。看来,我真该教训他们啦,跟着他们学,你会失去自己的风格的。” “真有哲理,我会记住的,我的style是不会灰飞烟灭的啦!” 夜深了,他们也都睡了,奇幻的香格里拉显得格外静谧,静到可以理解为那是一个虚无之境,所有的人在那个境遇中跋涉,然后寻觅着那些超然,但却可以净化你人生的东西。神秘的领域,它所存在的意义不仅在于它独特脱俗的美,还有它所达到的一种境界,也可理解为是一种心态,一种可以不被世俗气息所沾染的心态。有些追寻者很荣幸的找到了它,可有些跋涉者,用尽了生命给予的时间,也还是在跋涉,没有寻到其中可贵的真理,这也不能不算是一件遗憾之事吧! 第四十五章 一代侠士 寂寥的天际在破晓与月牙交替之时,开始初露一丝丝的微光,飞鸟清浅的掠过高空,骤然发出低沉的鸣叫,又仿佛是奏出了一曲轻快之音,万物倾听之后,为之动容,黑如浓墨的天也开始有了星辰的照耀,万星齐聚,神迹即将掠空而过,惊现天下! 天微亮,祈灵城就已经沸腾起来了,今日可是宣布城主继位人的时刻,所有臣民都兴奋到天未亮就起床,拿着几个热腾腾的大馒头就开始朝主赛场一路狂奔,那场景可真是堪比万人马拉松了,极为震撼,连萧幕都没想到,万民的热情度会那么高。而且,此刻,晴空万里,艳阳高照,彩虹惊艳登场。 那星幻彩虹可是诸神特意送给梦华王朝子民的一份礼物哦。诸神用星光加云因子,幻化出了七色彩虹,那彩虹不仅是一处美丽的风景线,还可以绽放出星幻因子,让众人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快乐! 待入选者纷纷入席后,全民大选届时拉开序幕,梦华王朝的新一代开创者即将横空出世,万民为之疯狂呐喊。最终,经过两轮激烈比试,宇天与易尘成功当选城主与将军。万民之所以选择他们,只因为他们确实爱国爱民,处处为万民牟福,而且智勇双全,其能力完全不输于萧幕和亦歌,梦华王朝由他俩带领,想要再创辉煌,那是指日可待。或许,他们的使命已不再是开创江山,而是创造奇迹——众观历史长河,一座江山,无论它曾经经历过什么,或是它创造了怎样的奇迹,它无法逃避的是终究会走向灭亡。万物存在于一个平衡的状态中,一个王朝消逝了,才会有更好的时代去取代它,那么,悠远的文明才得以传承和继续发展。但相信,梦华王朝会是几千年历史中无法对峙的特例,它不会被取代,更不会沉寂,因为它的存在,就是一个奇迹,它会以它精彩的步伐,永生永世的走下去。只要宇天宇易尘齐心协力,只要梦华王朝的千万子民幸福安康,那么,纵然世事翻覆,它也会坚强的屹立于风雨中。 之后,祈灵城中举行了交接仪式,丹菲尔公主亲临现场。民换的蓝色焰火犹如跳动的精灵,点缀在绚烂盛开的普圣德神花之中,焰火之中放入圣漠因子在遇到花蕊之中的素兰沁分子后,两者会完美相融,届时,圣洁的阿斯蓝精灵就会成形,它们振动扇形翅膀,跃上天空,飞跃之后,瞬间留下道道晶莹的痕迹,优美的弧线随风飘动,逐渐凝聚,此刻,祈灵城上方的天空已形成了一幅美丽惊艳的“江山图”,如此壮丽的山河都是由阿斯蓝精灵通过飞行后的痕迹,组合后绘制而成的。 高山,江河,大海,城楼,宫殿,街巷,皆清晰可见,俨然是一幅梦华王朝的全景图。成精,这幅“江山图”苍白无色,满目沧桑,战火纷飞,但经过萧幕与亦歌的精心绘制,它才变得如此绚烂与明亮。丹菲尔公主召唤阿斯蓝精灵,让其绘制出梦华王朝江山图,就是为了再次感谢两位创造无数奇迹的勇士。 湛蓝的天际骤然变为了一卷惊世画幅,万民惊叹至极,他们欢呼雀跃的迎接丹菲尔公主的到来,公主驾着神骏飞马,轻盈落地。 一见公主亲临祈灵城,萧幕立即上前迎接,只见他笑呵呵的说道,“公主,想必你已经知晓结果了吧,我和亦歌举办的这次大选还行吧?我一般是自我感觉良好的人,让你们见笑了,呵呵!” “众神称赞,极富有新意,大选过程已被神官记录在了梦华王朝经典史事之中,以后广为流传。不论大小官员,任期为四年,四年之后,大选再次进行,当然,每一位官员最多只可连任两届,城主、将军等职位也在其内,一视同仁疼。这曾是亦将军告诉我们的,所以众神才有了此提议。萧城主,不知你认为这样如何?会不会与梦华王朝其他律令制度起冲突,或者对万民的利益又是否达到最大最好的限度呢?” 听到此言后,萧幕敲了敲脑袋,“对耶,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呢。我觉得还蛮ok的啊,这相当于是沿袭了美国当代的大选制度呢,不错不错。我像这样必能推动梦华王朝的发展,我们要不断的取长补短,我也相信,奇迹属于这里,现在的关键在于万民,如果万民同意,那我们就将这样的制度沿袭下去,如果万民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就提出来,大家商议,那么,梦华王朝的子民,你们是怎样认为的呢?这座江山是属于你们的,所以你们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喔!” 新的事物确实能够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和追寻精神,梦华王朝的子民很愿意接受新鲜事物,从这一点看,他们的勇气就是他们筑造梦想的动力。萧幕对他们是万分敬仰,因为作为导演的他,在电影事业中叶接触过不少的人,但唯一让他顷刻折服的对象就是那些可爱的子民和无数可敬的神灵们。 萧幕经常用三个字形容他们,真、善、美!这三个字其实是萧幕一直追寻的,他即希望自己可以做到,也希望在一个物欲横流、现实并且残酷的社会里,众人也能如此。人生不过短暂几十年,如若一个人不折手段的为其名利,伤其他人,其实毫无意义。可惜的是,他主宰不了,所以他力求将电影做的非常完美,也力求在电影中展现那种真、善、美。他期望,有更多忙碌而又空虚的追寻着能够知道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到底是什么。 第四十六章 柏意威尔斯军乐乐章 之后,交接仪式正式开始,在神圣的凯布尔大姐的摩西德广场中心,激昂的军乐已经开始想起,由一百人乐团列队为六边形,因为六边形在梦华王朝军队中象征着永久和平,所以军队旗帜也是非常独特的六边形。乐队成员在指挥的手势号召下,开始奏出那激动人心的音乐,德卡小号,斯拉风琴,摩洛哥长笛等皆出现在了现场。那些乐器是王朝中的珍品,因为每一种类型的乐器都是唯一的,没有复制品,制作那些乐器的材料皆为惊世珍品,每一乐器所奏出的音乐都是超完美的。有的激昂,有的低沉,有的清脆,有的唯美,当所有乐器奏出同样的曲子时,那真是美妙极了。 而凯尔圣斯乐队也是梦华王朝最大的乐队,他们只会在重大节日时才会集体合奏,以表示对万民最美好的祝福。平时想要一睹他们的风采,那是很难的。因为很多乐队手都是原创音乐家,没有任务时,他们会专心的做音乐,乐队男生居多,但年龄不大,所以,有不少女子痴迷他们的。不仅是因为人,更因为他们独一无二的音乐,由此,梦华王朝的原创音乐发展史很快的,萧幕都收集了几首,准备作为电影的插曲或是主题曲呢。 今日,乐队是受到萧幕的邀请,才从各城集合在祈灵城的。《柏意威尔斯军乐乐章》是梦华王朝军队成立时,由当时王朝最著名的音乐家贝芬多德创作的,此曲高亢,振奋人心,而且,丝毫未有沉重音,听了之后顿然让人豁然开朗。 军乐响起之时,易尘已经驾着白色骏马,从城门一路飞奔到了广场,他走的才是真正的“星光大道”,丹菲尔公主将蓝星揉碎,铺洒在了地上,地面倏忽被万星点缀,风一轻抚,仿佛又像是波光粼粼的江面,神秘而梦幻。 易尘下马后,放置于宫殿上的千万普幻灯烛已齐齐绽放荧光,星光普照下,亦歌手持宝剑,走到了易尘的身前,双手将宝剑交予了易尘。那一刻,星芒绽放,普照天际,铺洒于地上的万星已随风飘起,重新点缀在了天幕之上,凝聚而起,围绕着梦华王朝的明日之星偶按选。 易尘站在星光的包围中,诚挚的朗读了《普玛斯》宣言,向万民做出了此生此世都不容改变的承诺。而丹非尔公主也亲手将那套特洛凯玛将军服送给了易尘。那可是绝对的大礼,此军服由众神巧手缝制而成,极具神力,当然那也代表了众神对易尘的期望。此刻,万民齐呼易尘之名,场面尤其的浩大。 将军的交接仪式结束后,压轴重戏就此登场了。宇天是驾着飞鹤到达广场的。飞鹤在梦华王朝比骏马的地位还好,他意气风发的坐在了飞鹤的背脊之上,先环形飞航城池一周,每飞到一座城池,飞鹤都会降低飞行高度,让宇天能与子民对话,万民对于宇天的期望那是很高的,他们相信宇天,定能让梦华王朝再创奇迹。 待飞鹤环形飞航一周后,才安稳的降落于广场中心,万民齐呼,海浪翻腾,彼岸花绚烂盛开,瀑布飞流,神鸟名尼奥,宇天的当选确实就是众望所归。此刻,风幻星,雪幻星,冰幻星,云幻星五星皆脱离各自轨道,向着祈灵城上方凝聚,五星相互牵引,连接为奇幻的幻天之星。 此奇观极为罕见,是万民的敬仰之心幻化出的奇因子感动了星神,所以那五颗代表天地万物的神星才会脱离轨道,齐聚而起,五星相聚,神力焕发,原本沉寂的万物都开始high起来了,一片小小的叶子也会跳起动人的舞蹈,海浪还会幻化出海精灵,然后一齐欢快的起舞,那场景足够震撼! 第四十七章 德马丁神星符 宇天到达广场后,进行了长达一个时辰的演讲,当然,这个“演讲”并不是形式化下的附属品,演讲的内容充实而恳切,像是一本超完美的计划书。再者,宇天的口才可比马丁路德金强多了,《我有一个梦想》已是过去时,宇天正在努力的分发向上,试图在崭新的未来式中创造奇迹! 宇天的诚恳赢得了全场高呼,届时,萧幕已唤出德马丁神珠。德马丁圣山山顶冻结着诸多幻火神冰,每到夜晚,月儿惊现天际之时,月光普照山顶,幻火神冰就会融化,圣山的整个轮廓就像沙漏,神冰融化,圣山的整个轮廓就像沙漏,神冰融化时就会宛如瀑布般飞入沙漏的底端,而德马丁圣山的山脚下盛开着冰蓝色的六星晶花,当晶花汲取了融化的圣水,两者相互融合,最终凝结为一粒微笑的珠子,每日每夜这样周二复返的形成,那些小粒珠子会被神月的幻力的牵引逐渐凝聚,从而形成一颗举世无双的神珠。 “德马丁”是梦华王朝古语,意思其实很简单,就一个“缘”字,这说明,想要拥有那颗珠子的人,必须是它认定的“有缘人”,又因为德马丁圣山感应到了历代都城城主的正义之魂,所以得以屹立千万年,仍是那么的具有令人艳羡的生命力。故此,每一届担任城主的人都必须接受。这是德马丁神珠的考验,如若神珠接受了他,说明梦华王朝真的需要他,他就是万民之主。 萧幕担任城主之时,也经受了这一关的考验的。当然,也只有拥有德马丁神珠的城主才会是神得万民敬仰的,不然子民就会认为,当选者没有能力让梦华王朝创造新的奇迹。 此刻,神珠悬浮于半空,宇天右手的食指已经渐渐伸出,指尖与珠子的面积已非常接近,近到只有零点零一分的距离。刹那之间,德马丁神珠绽放出万丈光芒。千万束白光普照天地,当光芒以特有的六边形轨迹相交运行一周后,相互又持以平衡状态,最终相互牵引,光芒立即变为了一颗颗的六角星,独特的繁星在三百六十度旋转之后,蹿入了宇天右手手背,在那一刻,神珠已承认了宇天,六星没有与宇天的身体产生排斥,从而在他的手背形成了特有的标志,称之为“德马丁神星符”,那就是梦华王朝最高权力的象征。 德马丁神星符形成后,光芒瞬间消逝,完整的神珠又重新回到了宇天的手中。 全城立即响起震耳欲聋的掌声,萧幕也激动地给了宇天一个超级恐怖的熊抱,并且大声道,“兄弟,这里的一切就交给你了。相信自己,奇迹就会迸发而出。我想我离开之后,也会持续关注你们的,不管怎样,请记住,我萧幕是一杯酒,一个朋友,既然咱俩喝了这杯酒,朋友就是一辈子。当然,我这人也相信缘分,咱们,江湖,再见吧!” “感谢你们,我真的很幸福,请放心,我不会让所有支持和关心我的人失望的,我知道我的使命很重,但就像你们说的,人生在于挑战,而我的使命就是接受挑战!” “好,有气魄,祝福你,哈哈。” 眼看时空隧道之门即将开启,萧幕一脸严肃,问着亦歌,“喂,亦兄,看你该告诉我,你的选择了吧!” 一听到萧幕的提问,所有子民都异口同声的喊道,“在一起,在一起!”看来,美好的结局还是大众所一如既往希望的。 丹菲尔公主也走到亦歌身前,微笑道,“亦将军,不要违背自己的心,心事怎么想的,就怎么去做,不要傻傻的的留下任何遗憾!” 亦歌陷入沉思,他似乎还在纠结之中,这一刻,雪樱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她拉住了亦歌的手,“歌,走吧,我们一起回去!这不是我所做出的牺牲,而是我拥有幸福所要迈出的第一步,我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请你不要拒绝,好吗?” 他紧紧地抱住了她,“雪儿,谢谢你,谢谢你愿意跟我走,我不能喜欢虚假的承诺,我只想说,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让你幸福,不会让你感到丝毫的孤单和无助,我会好好爱你!当然,也要感谢所有祝福我们的子民,感谢幻月城里的每一位族人,是你们的成全,才得以让我拥有雪儿这般好的女子。在这里,我也请你们放心,我会好好待雪儿的。一有机会,我们就会回来看望你们的,我们也会真诚的祝福你们,望你们每天都能生活的开开心心!” 萧幕喜笑颜开的说着,“好小子,终于做出明智的选择了,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哎哟,不错哟,我还是赢了易尘,哈哈!” “什么?你赢了易尘?你这忒没良心的人,用我的终身幸福来打赌啊?好,这笔账,我算是记着呢,回去之后,咱俩好好算算,哼!” “哎呀,亦兄,莫冲动嘛,冲动是魔鬼,知道不?再说了,你要在女子面前表现的绅士一点,别那么粗鲁,行吗?” “得,我不跟你说了,你是天生的口才达人,跟你较劲儿,就是自掘坟墓!” 第四十八章 时空隧道 不知不觉中,浩瀚而神秘的星际已经开始发生惊世罕见的变化。万星齐聚,闪耀着中人艳羡的光芒,离别的时候即将到来,众神也前去道别。十二星座的代表行星以其特有的形态隐现于星际,行星经过星座之神的幻化,变为了不同的神奇形状,小小的水平连接着可爱的金牛,旁边还有摩羯,天蝎等的陪伴,好衣服群星闹腾的场景。更不可思议的是,它们还会说话,星座代表齐声温柔的说着,“亲爱的神明,将一切幸福与快乐赐予给我们敬爱的英雄,从此之后,你们将活得更加精彩,也祝天下所有有爱之人都能拥有自己的真爱!” 第一次见着星星还会说话,萧导算是惊呆了,“哇塞,这是怎么做到的?我也想拥有这种神力呢,与万物对话,融入万物,那才是人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卡洛斯王子骤然驾着飞马,凌空而星,“这并不难哟,萧城主和亦将军绝非一般寻常之人,你们的心早与万物有了牵连,只要二位用心去感受,你们将会有不同的感觉,要记住哈,卡塔奇星因子会永久的伴随你们,如此一来,我们之间就会有所感应,不至于时空转变后,一切就随之灰飞烟灭。 “喔,原来如此,这样很好啊,我就不会有丝毫离别的伤感了,哈哈!” 话音落下后,星际中相连的天冥六星越来越亮,天冥六星正是让时空之门开启的牵引力,缺少那种力量,全盘皆输。六星之主天狼星带领其他星辰齐聚万物之上,六星之中绽放的幻奇玛神分子已窜入萧幕和亦歌以及雪樱的眉心,星与肉体完美结合,才能顺利的让隧道开启! 此时此刻,云焕已将几月以来所收集到的所有神物投进立刻那个绽放着蓝光的神奇洞穴。顷刻之间,万物翻覆,黄河奔腾,气势如虹、波涛汹涌,长江也不再沉寂,江面水柱冲天,阳光普照而下,闪耀特有的荧光,无比梦幻,磅礴的珠穆朗玛峰峰顶也早已大雪纷飞,雪花呈现了千万年以来从未出现过的密集,而且落下之时,惊人的焕发出十五色彩光,每一束光芒交织于山峰,像是仙女神秘的面纱已被悄然揭露。横卧于北京的八达岭长城之上狂风四起,茂密的丛林中发出沙沙的声音,仿若奏出独有的梦想之音。塔克拉玛干的沙暴更是在以高傲的气势咆哮,沙尘弥漫天幕,相互连接,最终形成了沙漠之鹰的形状。北极开始温暖,干旱的大地不再开裂,淡水湖更加清澈,海洋湛蓝,与天空的颜色相融。 那一刻,万物之浊已消失殆尽,呈现出万物融合之后的完美之景。 那样的场景似乎用尽所有美好的词汇都是无法形容的。 圣物进入洞穴后,开始被天冥星产生的牵引力相互牵引,最终将神力极致释放而出,似是无形却神奇的时空隧道之门已经开启!完美的星际开始出现一道有型的裂口,只要他们三人右手食指轻点眉心,引力自会将他们带入隧道。 真正离别的时候已经到来,一向坚强的萧幕和亦歌还是无法忍住内心的澎湃,而红了眼眶。雪樱的眼睛也是那样红红的,看了真叫人怜惜。 所有臣民与众神都在与他们念念不舍的挥手道别。丹菲尔公主更是抱住了他们,眼泪不住落下。 萧幕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冷静道,“好了,公主,别伤心,我们又不是永远失去联系。放心,萧幕会回来的。你们的快乐幸福就是我和亦歌最大的拥有。哈哈,好了,各位,离别不再伤心,因为我们不曾遗忘和真正离开!” 亦歌和雪樱也异口同声的说到,“大家,珍重,我们会很快乐和幸福的!” “三位,快走吧!时空之门开启的时间超短的!”卡洛斯王子说。 “好啦,我们所有牵挂的子民与众神,咱们,江湖,再见!哈哈!” 话音落下后,三人食指齐点眉心,引力已将他们带入星际裂口,原本偌大的裂口又瞬间消失。一切像是回到了最初的原点,人生如梦,而他们经历的这场梦是如此真实,令人无法忘怀,无论悲喜,都将化作他们人生经历中一笔不小的财富! 第四十八章 时空隧道 不知不觉中,浩瀚而神秘的星际已经开始发生惊世罕见的变化。万星齐聚,闪耀着中人艳羡的光芒,离别的时候即将到来,众神也前去道别。十二星座的代表行星以其特有的形态隐现于星际,行星经过星座之神的幻化,变为了不同的神奇形状,小小的水平连接着可爱的金牛,旁边还有摩羯,天蝎等的陪伴,好衣服群星闹腾的场景。更不可思议的是,它们还会说话,星座代表齐声温柔的说着,“亲爱的神明,将一切幸福与快乐赐予给我们敬爱的英雄,从此之后,你们将活得更加精彩,也祝天下所有有爱之人都能拥有自己的真爱!” 第一次见着星星还会说话,萧导算是惊呆了,“哇塞,这是怎么做到的?我也想拥有这种神力呢,与万物对话,融入万物,那才是人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卡洛斯王子骤然驾着飞马,凌空而星,“这并不难哟,萧城主和亦将军绝非一般寻常之人,你们的心早与万物有了牵连,只要二位用心去感受,你们将会有不同的感觉,要记住哈,卡塔奇星因子会永久的伴随你们,如此一来,我们之间就会有所感应,不至于时空转变后,一切就随之灰飞烟灭。 “喔,原来如此,这样很好啊,我就不会有丝毫离别的伤感了,哈哈!” 话音落下后,星际中相连的天冥六星越来越亮,天冥六星正是让时空之门开启的牵引力,缺少那种力量,全盘皆输。六星之主天狼星带领其他星辰齐聚万物之上,六星之中绽放的幻奇玛神分子已窜入萧幕和亦歌以及雪樱的眉心,星与肉体完美结合,才能顺利的让隧道开启! 此时此刻,云焕已将几月以来所收集到的所有神物投进立刻那个绽放着蓝光的神奇洞穴。顷刻之间,万物翻覆,黄河奔腾,气势如虹、波涛汹涌,长江也不再沉寂,江面水柱冲天,阳光普照而下,闪耀特有的荧光,无比梦幻,磅礴的珠穆朗玛峰峰顶也早已大雪纷飞,雪花呈现了千万年以来从未出现过的密集,而且落下之时,惊人的焕发出十五色彩光,每一束光芒交织于山峰,像是仙女神秘的面纱已被悄然揭露。横卧于北京的八达岭长城之上狂风四起,茂密的丛林中发出沙沙的声音,仿若奏出独有的梦想之音。塔克拉玛干的沙暴更是在以高傲的气势咆哮,沙尘弥漫天幕,相互连接,最终形成了沙漠之鹰的形状。北极开始温暖,干旱的大地不再开裂,淡水湖更加清澈,海洋湛蓝,与天空的颜色相融。 那一刻,万物之浊已消失殆尽,呈现出万物融合之后的完美之景。 那样的场景似乎用尽所有美好的词汇都是无法形容的。 圣物进入洞穴后,开始被天冥星产生的牵引力相互牵引,最终将神力极致释放而出,似是无形却神奇的时空隧道之门已经开启!完美的星际开始出现一道有型的裂口,只要他们三人右手食指轻点眉心,引力自会将他们带入隧道。 真正离别的时候已经到来,一向坚强的萧幕和亦歌还是无法忍住内心的澎湃,而红了眼眶。雪樱的眼睛也是那样红红的,看了真叫人怜惜。 所有臣民与众神都在与他们念念不舍的挥手道别。丹菲尔公主更是抱住了他们,眼泪不住落下。 萧幕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冷静道,“好了,公主,别伤心,我们又不是永远失去联系。放心,萧幕会回来的。你们的快乐幸福就是我和亦歌最大的拥有。哈哈,好了,各位,离别不再伤心,因为我们不曾遗忘和真正离开!” 亦歌和雪樱也异口同声的说到,“大家,珍重,我们会很快乐和幸福的!” “三位,快走吧!时空之门开启的时间超短的!”卡洛斯王子说。 “好啦,我们所有牵挂的子民与众神,咱们,江湖,再见!哈哈!” 话音落下后,三人食指齐点眉心,引力已将他们带入星际裂口,原本偌大的裂口又瞬间消失。一切像是回到了最初的原点,人生如梦,而他们经历的这场梦是如此真实,令人无法忘怀,无论悲喜,都将化作他们人生经历中一笔不小的财富! 第四十九章 荣归故里 此刻的天幕静默如水,星辰散步于整个星际,每一颗星星都是如此明亮。那永远不灭的光芒就仿若是梦华王朝的希望,有了它的照耀,奇迹将离它们不再遥远…… 那一刻,穿越的速度很快,眨眼之间,就已实现了空间的转换。但,此次的穿越绝对是惊世罕见的。因为萧幕他们可以清晰的看见诸多景色,待在时空隧道的狭小空间中,却仿佛置身于壮丽的山河之中,简直太给力了。 “亦歌,快看,冰山耶,真是太壮观了哟。前方迎接我们的还有海洋,沙漠,森林。哥们儿,这儿忒梦幻了一点儿吧。哎,我想一辈子都待在这时空隧道里面了呢!” 亦歌开心的笑了笑,“萧导,你的幻想旅程该结束了哈。我们终究是离开了梦华王朝,是要回到属于我们的现实世界了!” “兄弟,我明白,只是,现在我的潜意识还没接受这个事实罢了。离别像是一个梦,而这场梦却又是如此的真实,让人不舍啦!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无数次的与死神交手,但为何真正胜利走到终点的时候,心里会有莫名的失落感呢?从前的萧幕也不是这样放不下的啊,我觉得自己还是挺洒脱的呢!” 此时,雪樱上前一步,“这说明萧导对人生的感悟又多了一些,人生就是如此吧,经历越多,感悟越深,这不是洒脱与不洒脱的问题,而是你和亦歌都变得更成熟了!” “是啊是啊,雪樱说得对!我们都更成熟了,哈哈。萧导,别多愁善感了,属于我们的明天才刚刚开始呢。” “嗯,我萧幕回来啦,电影界又将刮起一阵旋风咯。哈哈哈。” 萧幕的话音刚落,一股强大的力量开始在时空隧道之中翻转,三人皆被卷入其中,之前他们所遇见的壮丽山河开始逐渐消逝。无数的白光涌入,那样的光,强烈的令人无法睁眼。 在绝对震撼的七百二十度旋转后,他们已从时空隧道的起点到达隧道的终点。隧道里的最后一道结界自动解除,三人齐齐从空而落,在隧道灰飞烟灭之时,萧幕凝定心神,唤出公主赐予他的那柄宝剑,剑悬浮于空中,接住了从空而落的三人。最后,他们稳稳的站起身,萧幕手指一挥,他们就开始御剑飞行,向着香格里拉最巍峨的山峰急速前行。 在宝剑穿透层层雾霭后,雪樱惊喜的叫着,“快看,他们在那儿,云焕,我看见云焕了!” 亦歌也欢呼了起来,“就是那里了,哈哈,离别多日,我们终于荣归故里了,感觉好亲切噢!” 萧幕加快了速度,眨眼之间,宝剑就已穿过云层,奇迹般地停在了山峰之上。 落地后,雪樱狂奔跑向云焕,相隔已久的姐弟终于重逢,他们紧紧的相拥在一起,一向坚强的云焕此刻也是兴奋到泣不成声。 亦歌和萧幕异口同声的问道,“我爸妈呢?” “别着急,他们都在山下呢,这座山太高,空气稀薄,所以他们都提前下山了,云焕劝了他们好久,你们的父母才肯下山去等的。” 还没等晓夕将话说完,萧幕和亦歌就开始向山下狂奔。 望眼欲穿,瞧着山上些许变化的父母们筱彤此时也迫不及待的向山上走着。 萧幕正在狂奔着,突然,他停住了自己的脚步,“筱彤,爸妈……” 那个穿着时尚,却有着脱俗气息的女孩此刻也停住了脚步,她呆呆地望着前方的萧幕,眼泪已经滴滴落下。或许,这些日子以来,她的惶恐,无数和思念,只有他最清楚吧。 萧幕走上前,一把搂住了她,他哭了,用沙哑的声音说到,“筱彤,对不起!我无缘无故的消失了那么久,真是该死。不过,请你放心,我会用以后的日子好好陪在你身边,感受你的快乐与悲伤,一起走过我们人生的风风雨雨,创造属于我们的,永久的幸福与奇迹。我也保证,此后,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我萧幕绝不会让你再一个人陷入惶恐无助的境地了!对不起,对不起!这次是我的失误,让你担惊受怕了那么久。可这些日子,我想的是你,念德是你,爱的还是你。不管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就算转换了时空、空间和身份,萧幕永远爱筱彤。经过这次的分离,我再也不会轻易放开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听到萧幕的话,亦歌暗自偷笑,“太奇迹了,神马都给力呀,原来,萧导的情商这么高呵!” 雪樱转身指责亦歌,“你就别嘲笑萧大哥了,很感人的,你瞧,在场的每个人都哭了呢!” “是,是,是,我不该取笑他的呢,也真是难为萧导了,那么久,他都坚持过来了,就为了今日能亲自将这些话告诉筱彤呢。多少次的与死神交手,他都撑过来了,只是因为,他这辈子还有想要守护的人呢!” “傻瓜,我又没有责备你,我和叔叔阿姨都一直相信,你一定会完成使命,凯旋而归的。因为,你会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勇士。如今,你平安归来就好,离别的日子,让我们都更加深爱和珍惜彼此了,这是好事啊。叔叔阿姨才是最牵挂你的,快和他们说说话吧!” “嗯啦!好想他们啊!” 另一边,亦歌的运气可就没那么好了,亦妈妈好些气愤的走到儿子身旁,一拳重重的打在了他的胸口,“好小子,这么久不回家,你还真舍得哟!你看,你妈这白发和皱纹都是因为你这个坏小子长出来的。出去那么久,也不知道固定时间报声平安,诚心的吧你!哼,你知道我和你爸是怎么熬过这些日子的吗?原来小时候不让人省心,现在长大了,怎么还是让人那么不省心啊!” 亦歌也算聪明,立即给了亦妈妈一个豪华级的熊抱,“我最爱的,亲爱的妈妈,你最帅的儿子已经凯旋而归了。你儿子干了好多好多惊天动地的大事,你要为此感动骄傲才是。儿子也是日日思念你和的父亲大人呢,只是形势所逼,我们没办法提前回来的。我决定了,明天就陪母亲大人您去美容院,好好保养保养,或者儿子亲自给你制作面膜也行。只要你相信我的实力,哈哈。老妈,别气了,快看看你们最美丽的儿媳妇吧!” 亦妈妈很是质疑,“谈恋爱啦?姑娘是梦华王朝的吧,你们这可是穿越时空的爱恋,太给力了哈。你要好好对待别人,追你的那些车迷那么多,你要是稀饭别的女生,你要是敢对不起这位姑娘,老妈找你算账。放心,我和你爸都会把姑娘当做亲生女儿来对待的!” 亦歌很是惊讶,“原来你们都知道啊?还有,什么是稀饭?” “傻儿子,稀饭就是喜欢的意思!你很久没回来,简直跟不上潮流了哈!再说了,老妈是多么聪明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第一眼看见你们,就知道,我帅帅的儿子谈恋爱啦,哈哈!” 这时,站在一旁早已激动不已的亦爸爸也笑着说到,“你的母亲大人啊,一高兴就这样了,儿子呢,这阵子辛苦你拉。你和萧幕两个能够并肩作战,一起创造一个王朝的奇迹,老爸真是欣慰到睡着了都要笑醒呢。对了,这姑娘叫什么啊,快介绍介绍!” 雪樱害羞的上前一步,微笑道,“叔叔阿姨,你们好,我叫雪樱,在幻月城的时候,我是云焕的姐姐。” 亦妈妈很是开心,“好可爱的姑娘啊,超凡脱俗,一见就让人喜欢的不得了呢!雪儿,以后呢,我们就是一家人,你有什么困难尽管告诉我们。如果,亦歌欺负你,你就告诉我们,我会替你好好教训那小子的!” 听到这话的亦歌可吃醋了,“妈,你偏心哟,儿子不服!” “哼,不服也得服,哈哈!” 之后,浩浩荡荡的队伍就离开了美丽圣洁的香格里拉! 第六十四章 下一刻,奇迹 在黄昏转瞬而过的黑夜来临前,天幕之上赫然出现了比翼鸟的身影,鸟儿一赤一黑,羽翼不断扑簌,在黄昏的余光照耀下折射出令人惊叹的金色光芒,那样的光芒在天空中划出了优美的弧线,线与线之间不断交织,俨然组成了一颗七芒星的形状。那是来自神界最为真挚的祝福,也是丹菲尔公主对两位勇士荣归故里后表示出的高兴。御,枫是那比翼鸟的名字,它们是神蕴池中孕育出来的新生命,“御枫”二字的合并在神界也代表着永恒,它们飞翔于天地之间,那蓝色明眸中绽放而出的神光已经赋予了这片大地永恒之心,从此,世间万物将变得更加美好! 本以为比翼鸟只是传说的云焕看到那一幕,转头惊奇的询问着萧幕,“哥,比翼神鸟原来真的存在哟。之前在幻月城的时候,只是听长老们讲过,但他们也都认为那是传说,没想到这一切都是真的!” 萧幕肯定的答道,“当然是真的,它们可是神界的使者,一定是丹菲尔公主看到我们顺利归来,特此派它们来表示祝贺的呢。第二呢,也是对我们的祝福吧,云焕和晓夕,我和筱彤,亦歌和雪樱,还有我们可爱的老爸老妈们,公主表达了对我们所有人的祝福,希望我们好好珍惜彼此,携手到白头。而目前还单身的哲瑞也要加油,期待你找到心目中的她,然后比翼双飞,哈哈!” 亦歌听后大笑,“哇,萧导不愧是著名导演哟,逻辑思维也忒给力了吧!” “那是,那是,这景色实在太美了,大家好好享受享受吧!” 黄昏,比翼鸟,山峦,对于这样的美景,大家都是如痴如醉的呢。所有人都在流连那般惊艳的美。只可惜,车子呼啦啦的奔跑着,美景退却,城市的喧嚣瞬间犹如白光一样涌入大家的视线。现代化的街道上人群川流不息,霓虹灯笼罩着整座城市,这些对于萧幕和亦歌来说那是熟悉又陌生的,但毋庸置疑的是,不管是熟悉又或是陌生,他们即将融入那样的生活,一切都在车子驶入都市的那一刻已经回到了起点,他们都将重新出发,完成自己新的使命! 此后,萧幕,亦歌,云焕,雪樱都投入了属于自己的生活。萧幕在休息一个礼拜后回到了横店影视城,《梦华王朝》所有的剧组人员都相信,他们的导演一定不会抛下自己的梦想,没错,他们的相信是正确的! 萧幕回去了,因为在他离开的日子里,《梦华王朝》的拍摄工作并没有进行的非常顺利,所以,萧幕回归的正是时候,以他的聪明才智,绝对能够让所有人的梦想继续飞翔的! 他对原来的剧本有了新的编排,并重新投入到电影的拍摄中。而剧组的演员们都非常好奇萧导的穿越旅程,故此,萧幕承诺大家,会将一切都载入同名小说《梦华王朝》的,并决定,《梦华王朝》电影上映的那一天就是小说的同期发行日。 所以,用日理万机来形容萧幕,可一点都不夸张的。电影的后期制作,发布会,宣传,小说的创作,出版,梦华影视工作室的创立,这些全要他一个人打理。不过,神奇的是,一个礼拜之内,他总有两三天时间是回北京看望父母,然后陪筱彤的,而并不是把时间都分配给了工作,这连他的最佳拍档都说,萧幕完全就是一个奇迹,似乎在梦华王朝溜达了一圈,变得更加所向披靡了。 而亦歌的回归也让F1赛场掀起了一股热潮,新一轮的赛事刚开始,亦歌就回归了,主办方也立即致电邀请亦歌参赛,毕竟在他的F1生涯中还遗留了一个悬念,所有他的车迷都希望,亦大侠能抱着F1的最高奖杯站上最佳绚丽的领奖台,为国增光! 当然,亦歌也同样不会抛弃自己曾经最初的梦想,在完成F1梦想之前,他是不会冒然进入商业界的。他答应了主办方的邀请,重回赛场!同时,他也对所有车迷关于他失踪之事做出了回应,至于细节呢,亦歌也强烈要求他的车迷去观看萧导的电影和小说,毕竟他也将成为萧幕下一步励志电影《时速帝国》的主角嘛! 云焕则和哲瑞他们一起前往了美国,进行青年职业篮球赛的新一轮集训。云焕和哲瑞的表现尤为突出,纷纷被火箭和湖人两队相中,从此,哲瑞便与姚明一同作战,而云焕则成了科比的队友。两颗新星正在NBA的球场上发光发亮。 而在所有人的努力下,公安局终于承认了云焕和雪樱的身份,并为他们办理了身份证,此举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大家纷纷赞同公安局的开明做法,并为远道而来的他们送上了祝福,他俩的微博粉丝过亿呢。云焕也因此可以光明正大的进入美国,开始自己的篮球生涯,雪樱更是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标,从此为之努力奋斗! 她从小喜爱跳舞,幻月城的女孩本就有着舞蹈天赋,而她很早就希望自己可以好好的跳舞。因为有此愿望,雪樱在亦歌的帮助下顺利成立了自己的舞蹈工作室,并编排出了震惊舞蹈界的舞台剧,《梦华之夜》,舞台剧在世界各地巡演,得到了无数观众的好评,连舞蹈界的前辈们都称赞雪樱是创造奇迹的舞者!而红遍全国的舞林大会主办方也特此亲自前往北京邀请雪樱参赛。 那一刻,雪樱终于站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绚烂舞台,在那里,她尽情舞蹈,绽放光芒,创造舞台上的又一奇迹!那之后,就连英国的皇家舞蹈学院都邀请雪樱前去任教,还说会给她聘请国际一流的翻译老师。如此荣誉在本世纪来讲都是独一无二的! 三个月后,就是在萧幕穿越到梦华王朝的那一天,那部名为《梦华王朝》的电影已在全球上映,上映首日的票房已经远远超过了卡梅隆导演当年所创下的票房神话。因为影迷的挚爱,很多院线一整天都不间断的播放《梦华王朝》,尽管如此,票还是一抢而空。电影不仅有中英文两个版本,还有法语和俄语,西班牙语三个版本。这在电影史上更是史无前例的,那一刻,全世界的人们都在为了那个叫做萧幕的青年导演而疯狂,一股狂热的穿越风瞬间席卷全球。 同时,《梦华王朝》同名小说也届时全球发行,而小说的版本还外加了韩语和日语版本,销量也是首创新高。很多读者是手捧小说,然后看了三遍电影,虽说行为有点夸张,但全世界的人对萧幕和亦歌的狂热却是绝对真挚的。一时间,萧幕这个名字成了八零后作家的领头军,各大新闻媒体争先恐后的想要专访他,引用当时一位记者的话,他说能够采访到萧幕可比采访到任何一位明星大腕都开心,因为他们本就是萧幕的头号粉丝! 当日,电影奇迹创造者卡梅隆还亲自致电萧幕,首先用英文恭贺他取得了如此好的成绩,然后用中文对他说了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继续努力,电影与文学都须要在不断进步中成长! 接到卡梅隆的电话,萧幕是受宠若惊,在电话里与那位电影界的前辈交谈了很久,后期两人还准备合作拍摄世界上第一部5D电影呢。 在电影上映后,萧幕也不忘支持他的粉丝们,连续半月分别在北京,台北,日本,韩国,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法国和英国召开了电影及小说的见面会与签售会。而且电影与小说的所得将全额捐入萧幕影视基金会,基金会会利用那些资金在全球建立以公益性质为标本的学校,以争取减少全球因贫困而无法上学的孩子的比率。在那之上,基金会还会成立养老福利社以及能够帮助青年人提升就业率的阳光社团机构。 一时之间,萧幕完全成为了全球的焦点人物,当所有人问他为何做此举动时,他的回答一如既往的只有那么一句,那就是,“我只是在完成作为一位追梦者的使命,无论前方的路是否更具有挑战性,我都会一直奔跑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因为我相信奇迹,就如《梦华王朝》一样,只要为之奋斗,奇迹就在下一刻!” 很多记者在听了那样的回答后,都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情,或许,当他们真正的置身于梦华王朝,那么,一切就不会如此抽象了! 此后的日子里,他们那群人也都各自奋斗着。亦歌开创了国内F1赛车手的奇迹,赢得了最高荣誉,当然他也信守承诺,进军商界。在让公司迈入正轨,并且腾飞后,他也开始与萧幕合作,完成他们的最新力作《时速帝国》。云焕和哲瑞分别夺取了2015年和2016年NBA的MVP,成为当之无愧的NBA明星。晓夕也顺利考取了牛津大学的MBA硕士学位,回国之后在北京的外企工作。而筱彤更是创造了八零后创业的神话,她所创立的遇见咖啡厅在3个月内就在亚洲,欧洲,北美等二十个国家开设了分店,同时她还是国内继朗朗以后最著名的钢琴家。一时之间,她与萧幕一样成为了世界焦点人物。雪樱当然也一如既往的向着她的梦想奋斗着。 时间就那样分分秒秒的流逝着,当2018年的钟声响起之时,浩瀚的天际星辰点缀,仰望一眼就如置身于星海之中。那一刻,漫雪纷飞,他们却开着车去往了依然神秘而美丽的香格里拉。一切就如凯旋而归的那日,回到了最美好的原点。他们要在新年到来之际,回到梦华王朝。公主赐予萧幕的神物算是起到了作用。届时,六星齐聚,神物汲取星辰之灵气,灵光焕发,时空之门就会开启,然后显现,站在光源的中心,也就是当日萧幕与亦歌穿越回来的地方,他们自会被神力带回到梦华王朝。 之所以选择那时回去,其一是因为新年之时刚好是六星齐聚之时,只有配合适当的天时,他们才可穿越;其二,时隔三年,萧幕和亦歌对梦华王朝那是牵肠挂肚,巴不得立即回去看看;其三,那就是,他们将在众神与梦华王朝所有子民的祝福下举行那场跨越世纪的婚礼。萧幕与筱彤,亦歌与雪樱,云幻与晓夕,还有哲瑞和他恋爱三年的韩国女友英敏,四对新人将同时举行婚礼,开始他们人生新的旅程。 在幽静的山谷,无数的灵光交织四起,宛如有精灵在谷中翩翩舞蹈。一轮明月悬挂天际,当月光与灵光交相辉映,一同向天地照射而去的时候,八人已经手牵手的站在了山谷的顶峰。瞬间,山峰上八人的影子已经消失殆尽,遗留下的只有依旧明亮而绚烂的光芒。 毋庸置疑,他们已经顺利的进入了时空隧道,从个香格里拉穿越回了梦华王朝。倏忽之间,万民高呼,欣喜之至。丹菲尔公主,卡洛斯王子与众神亲临祈灵城,迎接他们的回归,并为他们举行了惊世罕见的跨世纪婚礼,狂欢也一直持续了六日。 而梦华王朝也确实在宇天与易尘的治理下变得更加强大,所有人都相信,属于它的历史与奇迹会一直延续下去,就如萧幕的《梦华王朝》一直延续着他所创造的奇迹一样。任何人,只要有了信念,并持之以恒,那么,他就离期待中的奇迹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