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别绕圈子了
“勇桑,你知道如果将建国市扬改造,我们一年能赚多少钱吗?”
勇桑冷声回应:“不必再提,这笔账我依然清楚。”
话毕,他从座位上起身,一字一句地说道:
“麦可,作为过来人,我赠你一句话。”
“凡事切莫太过分,否则必遭反噬。”
说完,勇桑转身离开包厢。
阿国和清枫瞥了他一眼,随后相继离开。
麦可饮了一口茶,拳头攥得死紧。
“冥顽固执的老东西!”
鬼头向前一步,毕恭毕敬地说:“麦可哥,咱们要不要处理掉这个老家伙……”边说边用手在颈间比划了一个割喉动作。
麦可摇头,语气淡漠:“顶庄在建国市扬经营多年,除掉这人,还会有人来搅局。”
想到这里,清枫的面容浮现在脑海中,嘴角浮现笑意。若他没记错,此人是顶庄的副手。
麦可将雪茄按熄在烟灰缸中,冷笑一声。
勇桑那老顽固不知好歹,也在他的预料之内。
接下来,莫怪他无情无义。
与此同时,茶馆内二人不欢而散。渔港某酒吧内,文正带着两名手下走出。
文正是渔港首领,也是渔老大最信赖的下属。平日里内外事务多由他处理,极具威信。
文正打了个酒嗝,摇晃着步子走出酒吧。
“文正哥,当心台阶。”经理笑着送他出门。
文正打嗝回应,摆手示意明白,刚出门口又想起一事,含糊说道:“今夜酒钱,算我账上。”
“文正哥,您这是开玩笑吧。”经理急忙劝阻。
“您能来已是厚爱,这些小事不必再提。”
听罢此言,文正满意地点点头。
寒暄几句后,文正率手下离开酒吧。
大
走出酒吧,文正倚着墙根,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夹在嘴上。身旁的小弟立刻机敏地递上打火机。
看了看腕表,文正意识到时间已晚,夜色深沉。点燃香烟,他深深吸了一口,随后说道:
“都这么晚了,你们快回去吧。”
“是,大哥。”
另一名小弟仍有些担忧:“老大,要不我们送您回去?”
吐出一口烟雾,文正不耐烦地摆摆手:“谁敢在这儿跟我过招?放心,我没事,走吧。”
这句话倒也不假。作为渔港老大身边的二把手,文正的地位几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谁要是动他,等于捅了整个渔港的大篓子。就算真要动手,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扛得住渔港的怒火。
听罢,两人对视片刻,点头道:
“那明儿见,大哥。”
挥别后,两人拦了辆出租车离去。
目送他们离开,文正又抽了两口烟,陷入沉思。
这时,一辆黑色商务车悄然停下,小马哥从车内走出。他身穿黑风衣,戴墨镜,叼着牙签,气扬十足。
看到小马哥,文正眉头微蹙。
渔港的一切他都烂熟于心,像小马哥这般锋芒毕露的人,按理说见过一次绝不会忘才对。
文正感到一阵眩晕,他不愿再深入思考,随手弹掉烟头,打算招辆出租车回家休息。
然而,文正并未察觉,趁着酒劲迷糊之际,小马哥已悄然绕至他身后,从怀中取出一把火器,安静地靠近。
就在文正准备起身时,一个冰冷的物体抵住了他的后腰。
那触感冰凉刺骨,文正立刻意识到,这是把手枪。
这一发现让他的酒意瞬间消散大半,脸上露出惊恐之色。
“我是渔港的文正,你可能认错人了。”
文正试图以表明身份震慑对方,但小马哥冷笑一声:“没错,就是找你。”
文正咽了口唾沫,声音嘶哑:“你是谁?”
“放心,只要你配合,我不会伤害你。”小马哥平静地说,“现在,打开商务车的门,进去。”
文正不敢怠慢,强作镇定,一步步走向那辆黑色商务车。
在心神不定中打开车门后,他又停下脚步。
“你要带我去哪?”
“别问那么多,上车!”小马哥语气不耐烦。
文正不再迟疑,拉开车门坐下。
就在他坐稳的一刹那,小马哥用枪托重重击向他的后颈。
“砰!”
一声闷响,文正眼前一黑,身体摇晃几下后,倒在副驾位置失去知觉。
确认文正昏迷后,小马哥关上车门,坐入驾驶座,驾车离去。
文正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捂住后脑勺。那里依然隐隐作痛,像是火烧一般。他扶着脖子勉强站起来,环顾四周,心中充满疑惑。
他清楚地记得,昏倒前还在喧闹的酒吧和饭馆里。但醒来后,却发现身处一栋破败的大楼中。窗外被绿色塑料布遮挡,隐约透出灰暗的光线,令人感到压抑和不安。
“终于醒啦?”小马哥的声音从阴影处传来,他一手持枪,另一手夹着香烟,缓步走到文正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文正努力保持镇定,一字一句说道:“如果朋友是来谈条件的,不妨直说金额吧。”他试图展现从容,同时暗示自己在渔港的地位不容小觑,“我在这里人脉不错,即便你开的价超出我的能力,我也能想办法筹措。”
这番话其实是文正的策略——表面上迎合对方,实则暗藏锋芒,以显示自身影响力,让小马哥有所忌惮。
然而,小马哥并非易与之辈。他听出了文正话中的深意,随手弹掉烟蒂,嘴角扬起一丝冷笑。
“别绕圈子了。”小马哥语气干脆利落,“我是恒记的人,对渔港这块地盘志在必得,打算把它设为分部。至于你……”他停顿片刻,目光冰冷,“要么加入恒记,效忠霆哥,要么只有死路一条。”
小马哥的声音在文正耳边回响,许久未能消散。
“恒记,霆哥。”
这两个词像冰水般浇灌在文正心头,让他全身一颤。
恒记虽是港岛的社团,但其威名早已远播至弯弯。作为渔老大的得力助手,文正自然清楚恒记的名号,也对凶人霆的传闻有所耳闻。
凶人霆竟盯上了渔港?还要在此设立分部?
勇桑冷声回应:“不必再提,这笔账我依然清楚。”
话毕,他从座位上起身,一字一句地说道:
“麦可,作为过来人,我赠你一句话。”
“凡事切莫太过分,否则必遭反噬。”
说完,勇桑转身离开包厢。
阿国和清枫瞥了他一眼,随后相继离开。
麦可饮了一口茶,拳头攥得死紧。
“冥顽固执的老东西!”
鬼头向前一步,毕恭毕敬地说:“麦可哥,咱们要不要处理掉这个老家伙……”边说边用手在颈间比划了一个割喉动作。
麦可摇头,语气淡漠:“顶庄在建国市扬经营多年,除掉这人,还会有人来搅局。”
想到这里,清枫的面容浮现在脑海中,嘴角浮现笑意。若他没记错,此人是顶庄的副手。
麦可将雪茄按熄在烟灰缸中,冷笑一声。
勇桑那老顽固不知好歹,也在他的预料之内。
接下来,莫怪他无情无义。
与此同时,茶馆内二人不欢而散。渔港某酒吧内,文正带着两名手下走出。
文正是渔港首领,也是渔老大最信赖的下属。平日里内外事务多由他处理,极具威信。
文正打了个酒嗝,摇晃着步子走出酒吧。
“文正哥,当心台阶。”经理笑着送他出门。
文正打嗝回应,摆手示意明白,刚出门口又想起一事,含糊说道:“今夜酒钱,算我账上。”
“文正哥,您这是开玩笑吧。”经理急忙劝阻。
“您能来已是厚爱,这些小事不必再提。”
听罢此言,文正满意地点点头。
寒暄几句后,文正率手下离开酒吧。
大
走出酒吧,文正倚着墙根,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夹在嘴上。身旁的小弟立刻机敏地递上打火机。
看了看腕表,文正意识到时间已晚,夜色深沉。点燃香烟,他深深吸了一口,随后说道:
“都这么晚了,你们快回去吧。”
“是,大哥。”
另一名小弟仍有些担忧:“老大,要不我们送您回去?”
吐出一口烟雾,文正不耐烦地摆摆手:“谁敢在这儿跟我过招?放心,我没事,走吧。”
这句话倒也不假。作为渔港老大身边的二把手,文正的地位几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谁要是动他,等于捅了整个渔港的大篓子。就算真要动手,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扛得住渔港的怒火。
听罢,两人对视片刻,点头道:
“那明儿见,大哥。”
挥别后,两人拦了辆出租车离去。
目送他们离开,文正又抽了两口烟,陷入沉思。
这时,一辆黑色商务车悄然停下,小马哥从车内走出。他身穿黑风衣,戴墨镜,叼着牙签,气扬十足。
看到小马哥,文正眉头微蹙。
渔港的一切他都烂熟于心,像小马哥这般锋芒毕露的人,按理说见过一次绝不会忘才对。
文正感到一阵眩晕,他不愿再深入思考,随手弹掉烟头,打算招辆出租车回家休息。
然而,文正并未察觉,趁着酒劲迷糊之际,小马哥已悄然绕至他身后,从怀中取出一把火器,安静地靠近。
就在文正准备起身时,一个冰冷的物体抵住了他的后腰。
那触感冰凉刺骨,文正立刻意识到,这是把手枪。
这一发现让他的酒意瞬间消散大半,脸上露出惊恐之色。
“我是渔港的文正,你可能认错人了。”
文正试图以表明身份震慑对方,但小马哥冷笑一声:“没错,就是找你。”
文正咽了口唾沫,声音嘶哑:“你是谁?”
“放心,只要你配合,我不会伤害你。”小马哥平静地说,“现在,打开商务车的门,进去。”
文正不敢怠慢,强作镇定,一步步走向那辆黑色商务车。
在心神不定中打开车门后,他又停下脚步。
“你要带我去哪?”
“别问那么多,上车!”小马哥语气不耐烦。
文正不再迟疑,拉开车门坐下。
就在他坐稳的一刹那,小马哥用枪托重重击向他的后颈。
“砰!”
一声闷响,文正眼前一黑,身体摇晃几下后,倒在副驾位置失去知觉。
确认文正昏迷后,小马哥关上车门,坐入驾驶座,驾车离去。
文正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捂住后脑勺。那里依然隐隐作痛,像是火烧一般。他扶着脖子勉强站起来,环顾四周,心中充满疑惑。
他清楚地记得,昏倒前还在喧闹的酒吧和饭馆里。但醒来后,却发现身处一栋破败的大楼中。窗外被绿色塑料布遮挡,隐约透出灰暗的光线,令人感到压抑和不安。
“终于醒啦?”小马哥的声音从阴影处传来,他一手持枪,另一手夹着香烟,缓步走到文正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文正努力保持镇定,一字一句说道:“如果朋友是来谈条件的,不妨直说金额吧。”他试图展现从容,同时暗示自己在渔港的地位不容小觑,“我在这里人脉不错,即便你开的价超出我的能力,我也能想办法筹措。”
这番话其实是文正的策略——表面上迎合对方,实则暗藏锋芒,以显示自身影响力,让小马哥有所忌惮。
然而,小马哥并非易与之辈。他听出了文正话中的深意,随手弹掉烟蒂,嘴角扬起一丝冷笑。
“别绕圈子了。”小马哥语气干脆利落,“我是恒记的人,对渔港这块地盘志在必得,打算把它设为分部。至于你……”他停顿片刻,目光冰冷,“要么加入恒记,效忠霆哥,要么只有死路一条。”
小马哥的声音在文正耳边回响,许久未能消散。
“恒记,霆哥。”
这两个词像冰水般浇灌在文正心头,让他全身一颤。
恒记虽是港岛的社团,但其威名早已远播至弯弯。作为渔老大的得力助手,文正自然清楚恒记的名号,也对凶人霆的传闻有所耳闻。
凶人霆竟盯上了渔港?还要在此设立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