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送礼物

    生辰的前一天,叶绯霜又出了一次府。

    当然,这次是依然是女扮男装出去的。

    铜宝和她一起,见她径直往八街胡同那边去了,便知道她要去看谁。

    “周娘子现在没有住在家里,而是住在客栈里。”铜宝对叶绯霜说,“就是八街胡同口的那家客栈。”

    叶绯霜点了点头。

    周娘子,就是叶绯霜认识的那个儿子被乔禄害死的了,疯疯癫癫的女人。

    她已经为儿子讨回了公道,当然也不用再装作疯疯癫癫了。

    叶绯霜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做鞋垫。

    叶绯霜拿起几双做好的鞋垫看了看,阵脚细密厚实,鞋垫结实又柔软。

    “做得真好。”叶绯霜不吝赞美,“你的手艺真好。”

    周娘子笑了笑:“靠手艺换点银子养活自己,日子总要过下去。”

    叶绯霜说:“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还是要多谢姑娘你。”周娘子满怀感激地道,“没有你,哪还有我的今天。”

    叶绯霜不光给她指了一条明路,帮她给儿子讨回了公道,还救了她一命。

    是的,周娘子自尽过。

    那是她拿到官府判决书的第二天,上边写了乔禄已经招认,的确害死了他的儿子。

    她还收到了一笔不菲的抚恤银子。

    但是对于那个时候的周娘子来说,银子其实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因为她不打算继续活下去了。

    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就是靠一口气吊着。对于周娘子来说,为儿子讨回公道,就是她的那口气。

    有那口气在,不管日子多难,她都能捱过去。

    哪怕住茅草屋,哪怕要装得疯疯癫癫,哪怕捡别人扔掉不要的东西吃,只要想着要为儿子讨回公道、要弄明白她儿子的死,她就能苟活下去。

    可是等公道真的给了,她忽然就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日子还能怎么过?又要为什么而过?

    她想不明白,也看不到盼头,觉得没意思极了。

    于是她去了儿子的衣冠冢前,烧掉了官府发的公文,然后就投河了。

    是被铜宝救起来的。

    其实铜宝一直在暗地里跟着她。

    这是叶绯霜的命令。

    官府的判决下来后,他家姑娘就对他说:“你立刻去暗地里跟着周娘子,保护好她,别让她做傻事。有的时候一口气散了人就容易想不开,等撑过去就好了。”

    铜宝不得不说,她家姑娘真的料事如神。

    针线篮子底下放着很多老旧的绣线式样,很是精巧,叶绯霜仔细翻看了一会儿,问:“这是你的?你是绣娘?”

    “是,以前在绣坊干过活,干得还不错。”周娘子把自己粗糙的双手伸到叶绯霜面前,“但是现在不行了,手太糙了,不能刺绣了,否则容易把线和布给勾坏,只能缝缝鞋垫了。”

    “这些花样子我都挺喜欢的。”叶绯霜笑道,“我家有几个铺子,其中就有绣坊。以前都是我嫡母管,她人没了,以后可能要我来管了。如果到时候我请你帮忙,你愿意吗?”

    周娘子闻言,眼睛一亮:“当然愿意。”

    既然打算要活下去了,那就尽可能活得好一些吧。

    从客栈出来后,叶绯霜又去了醉红尘。

    尽管帮他家姑娘往醉红尘送过信,知道了姑娘和这里有联系,但是亲眼看见他家姑娘熟门熟路地进了青楼,铜宝的嘴角还是抽了一下。

    叶绯霜直接去找桑彤,巧的是,宁衡也在。

    自打叶绯霜叮嘱让宁衡关照清溪后,宁衡就三天两头过来一次,还连桑彤一并关照了,桑彤现在都不用接客了。

    宁衡看见叶绯霜,啧啧嘴:“师父,你这么一打扮还真不赖,要是再高点就更像风流小郎君了。”

    叶绯霜:“我已经很高了。”

    宁衡笔画了一下:“师父,你还没到我肩膀。”

    叶绯霜觉得自己被鄙视了:“我还能长。”

    按照前世来看,她的个头还能蹿一大截。这辈子勤加习武,说不定能长得更高。

    清溪缩在桑彤身边,歪头看着他们两个比个头。觉得有意思,笑了起来。

    宁衡一看过来,他立刻不敢笑了,使劲儿往桑彤身边缩了缩。

    虽然和宁衡经常见面,但还是没熟悉起来,清溪比较怕他。

    但是他不怕叶绯霜,即便他和叶绯霜只见过一面。

    清溪记得这个姐姐保护过他,还给了他糖。

    不用桑彤提醒,清溪就主动叫了声姐姐。

    “哎。”叶绯霜笑眯眯地答应,“真乖。”

    “师父,我也乖!”宁衡立刻道,“师父你来的正好!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

    叶绯霜已经猜到了是什么。

    果然,是一杆红缨枪。

    一杆质地很好、很漂亮的红缨枪。

    深色枪杆上刻着繁复的花纹,银白枪头寒光凛冽,红色的穗子像一团火。

    “师父,喜欢吗?”宁衡无比期待地问。

    叶绯霜爱惜地把枪从头到尾摸了一遍,高兴地说:“喜欢。”

    怎么着都是第一把属于她的枪。

    “这可是我让人从附近的州城里找到的,是方圆几百里最好的枪了!”宁衡得意的说,“他们把看得上的都拿给我看,我仔细挑了半天,选了这一杆,我就知道师父你一定会喜欢的。”

    既然已经收了宁衡这个徒弟,对于徒弟的“孝敬”,叶绯霜当然就坦然受之了。并且答应等过完年,就教宁衡枪法。

    第二天,便是腊月二十。

    陈宴一大早就来了铁匠铺子,里边很多人都热火朝天地忙着。

    络腮胡大汉把他带到了风炉前边。

    大汉看了一眼陈宴身后的锦风,问:“用他的血?”

    开锋,即是让兵器饮血。

    好的兵器,这一道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陈宴摇头道:“用我的。”

    大汉和锦风齐齐愣住了。

    锦风回过神来:“公子……”

    陈宴抬手,止住了锦风的话。

    他对大汉道:“来吧。”

    大汉给了陈宴一个怪异的眼神,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似的。

    一杆长枪从炉中拿了出来,烧得通体通红。

    陈宴挽起袖子,露出小臂,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划——

    血雾喷溅而出,洒在了长枪之上,发出滚烫的声响。

    动作干脆利落,不过眨眼之间,锦风想再阻止都来不及。

    陈宴看着自己的血缓缓融入长枪之中,扬唇,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锦风急忙给他家公子包扎,同时满眼复杂地看着他。

    这杆枪的图纸,是他家公子亲手画的,耗费了数个日夜,来来回回修改了几百次,才画出一杆让他满意的长枪。

    接着找到已经隐退的铁匠,重金请人家出山为自己打这杆枪。

    现在,竟然还用自己的血为这杆枪开锋。

    跟在他身边这么多年,锦风从未见过他为一件东西……不对,是对一个人,这么尽心。

    看来,他家公子对那位郑五姑娘的在意程度,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深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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