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事端

    蓝星历3025/3/10 9:30

    岛城最高之塔。

    巨大豪华的套房里,一个身穿岛城本土和服的中年男人,坐在真皮沙发上。

    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则新闻播报。

    身侧一位穿着紫色和服的貌美少女,正在竭力地帮他按摩着双腿。

    女子的手法轻盈又不失力度,让男子极为享受。

    此时门开了,横山御守雪同样穿着和服走了进来,只是离着沙发两米远的地方停下脚步。然后轻盈地跪在地毯上,白皙的膝盖映射出地毯灰色色泽。

    柔声但却很正式地说道:“家臣御守雪,拜见家主!”

    日我一流只是抬起另一只手挥了挥说道:“起来吧!龙城的事情办得不错。”

    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句夸奖,御守雪竟然激动到全身颤抖。

    “森岛津回来了?”

    “是的主人,我和他一同回得岛城。”

    日我一流拿起桌面上的雪茄抽了一口,眯起鹰隼般的眸子说道:“他这个废物还回来干嘛,还不如死在龙城好了。丢人!”

    “克莱尔和编号110你安排好了?”

    御守雪站起身端起身后角几上的烟灰缸,碎步的走到日我一流的一侧,再次跪在地上,举起手中烟灰缸后。

    才回答:“已经将她们安排进了我们在【神域】的秘境中。”

    日我一流扬起锋利的下额,用下巴指了指屏幕上正在播报的新闻然后说道;“你看看,森岛津的逃跑,现在整个蓝星都知道了。”

    “当初我就跟他说过,不要沉迷什么神学,研究什么神国之民的狗屁梦想。”

    “虚无缥缈的神权,怎么能跟实实在在的权利相比。”

    “岛城需要的是开疆拓土,是金钱,是无数国民。早就知道他成不了事,好在咱们成功掌握了他的实验成果。”

    日我一流弹了弹雪茄上烟灰,转头看向跪在地上无尘恭敬的御守雪。

    他的脸一半竟然是深紫色的,而且在阳光下还闪着点点闪光。

    御守雪的头放的更低了,似乎感受到了日我一流的目光,身体又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好像她很渴望变成日我一流身侧的女子,享受那只大手的柔腻。

    但是因为被植入了机械脊骨,所以她失去了侍奉日我一流的机会。

    因为她的主人,不喜欢残缺的身体。

    “雪姬,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只要你再做好下一件事,我可以提升你为我的内臣!”

    一句话,让御守雪几乎快哭出来。成为能侍奉主人的内臣,是她一直的梦想。她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的主人才配称得上是——雄性。

    “主人,我需要做什么,请您吩咐!”

    如我一流叼起雪茄,从沙发上站起,他另一侧的女子乖巧顺从的跪倒地上。

    而一旁的御守雪白皙的脖颈处已经泛起了潮红。

    “潜伏在‘主角’身边,时刻监视他的行动,任何细节都不要放过。”

    “直到我召唤你回来为止!”

    “是!”

    横山御守雪放下手里的烟灰缸,跪着退到门口后才起身走出了套房。原来她所在的地毯上竟然留有一小块及不清晰的污痕。

    日我一流低头看着这个与横山御守雪八成相似的女人。

    微笑道:“你姐姐比你更像个多汁的水蜜桃!”

    话音传出,女人挤出含糊不清的语句:“小舞知道了,会更加用心地服侍主人您的!”

    与此同时。

    身在龙城的张锷,在【神域】的热门网站上挂上一条公会收人的消息。

    只有约瑟·森妮的加入还远远不够。

    他急需一些最为普通的‘废号’玩家的加入,因为他始终相信一位伟人曾经说的一句话:人民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

    为此张锷还开出了一天一个金币的高昂的薪资。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消息才挂上去没多久,应征的人的就在酒吧大厅里排起了长龙。

    这些人都是【命盘】匹配率不超50的玩家,在【神域】里想要加入公会比登天还难。

    张锷无疑是给他们抛出了一根,不,是一捆橄榄枝。

    霞与龙哥负责面试,张锷负责审查,三人忙得不亦乐乎。

    就在这时一对儿穿着破旧的姐妹,走进了酒吧大门。从身材看站在最前面的身材略高的少女应该是姐姐,而站在身后有些害怕的身材略矮的应该是妹妹。

    她们无论高矮身材都很瘦,瘦到透过衣领能清晰地看到锁骨。

    张锷走了过来问道:“你们两个有什么事么?”

    “我们想加入你们的公会!”姐姐仗着胆子怯生生地说道。

    张锷上下打量着两人没有说话,带有机械义眼的目光一接触到那个身后的女孩,女孩就像是受惊的小兔子,快速躲进姐姐身后。

    大一点的女孩误以为张锷要拒绝她们的加入。连忙说道:“只要让我们加入,哪怕不给钱也行。我们两个吃得很少,我们可以干活,什么活都能干。”

    张锷从女孩的眼神中看到了期盼与恳求,但是他又有点哭笑不得。这两人可能把自己的招人信息当成了招工信息了。

    刚要解释一下,这时候,霞走了过了来蹲下身问道:“你们是从哪里听说我的招人信息?”

    “从···从···”大一点女孩露出了为难之色,好像难以启齿。

    “别怕,慢慢说!”

    “从客人的嘴里听到的!”

    “客人?”

    霞和张锷瞬间就明白了,她们两人在贫民窟生活这么久,不会不知道所谓的‘客人’是什么东西。

    她们俩是从娼妓馆里跑出来的,以为自己这里是招人,所以想进来求一顿温饱。

    忽然,一伙五大三粗的混混闯了进来,为首的是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头发梳得像个绿毛刺猬。嘴里叼着香烟,脖子上戴着满是尖刺的项圈。

    那些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有木棍、铁棒、长刀还有几个亮出了改装后的机械义体。

    两个女孩一见到这帮人,就像见到了鬼一样。哆哆嗦嗦地往霞的身后躲,嘴里还不断地乞求救救她们。

    一个小混混拿着木棍指着女孩道:“大哥,找到了,她俩搁这儿呢!”

    “浑蛋,你们倒是跑啊,我看你们能跑哪去!”

    那个油头粉面的‘大哥’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眯着大小眼看着霞说道:“不好意思,打扰二位的生意了,既然找到了,我现在就把人带走。”

    那个拿木棍的混混过来就要扯过了霞身后的姐妹俩。

    可是手刚伸出来,就被一只机械手臂死死捏住,疼得他嗷嗷直叫:“臭表子!你给放开,要不然老子一会儿老子第一个办了你。”

    嘭!一张椅子砸在混混的脸上,他那张恶心的脸瞬间变得更加恶心。霞松开他的手臂,他马上栽倒在地捂着脸来回打滚。

    龙哥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看着那个油头粉面的“大哥”怒道:“滚!”

    “哎呦!你敢打我的人,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龙哥呸了一口:“我他妈的管你是谁,再不滚老子把你脑袋拧下来当尿壶。”

    “老子是野狗帮的威爷,你识相的赶紧把人交给我,再给我兄弟拿笔医药费。要不然,老子砸了你酒吧!”

    “野狗帮?威爷?没听说过!”龙哥点着雪茄叼在嘴里嚣张地看着那个自称威爷的小白脸。

    这种所谓的帮派在贫民窟里多的是,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杂鱼。

    放在以前张锷遇见了可能会绕着走,不过现在他都懒得多看他们一眼。

    转身看着两个女孩说道:“饿坏了吧!走,哥哥带你们吃好吃的去!”说罢拍了拍龙哥的肩膀说了句“交给你了”然后就拉着两个女孩去了酒吧的厨房。

    让龙哥对付这帮人,再好不过了,龙哥那在贫民窟的黑市上是有名的活阎王。当初要不是霞,他早就找黑龙会去拼命了,会在乎这一群杂鱼。

    等到张锷领着两个吃得肚子滚圆的女孩子再次回到酒吧大厅。

    龙哥正坐在一个小混混身上,用枪顶着阿威的脑袋。而霞在一旁正研究几个小混混的机械义体,拆了按按了拆的不亦乐乎。

    阿威也不再自称威爷了,跪在地上不断地管龙哥叫爷爷。

    “爷爷,孙子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

    “那俩丫头您要是喜欢,您留着。您就放了我吧!”

    阿威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个可怜,龙哥叼着雪茄先是看了一眼霞,然后又看了一眼回来的张锷,见两人都没有在追究的意思。

    踹了一脚跪在地上的阿威说道:“以后别来黑海街,赶紧滚!”

    如蒙大赦的阿威转身就跑,那群跟着他的小混混一哄而散。原本闹吵的酒吧大厅,瞬间变得安静了。原本应聘的那些人,在混混进来的第一时间就跑没影了。

    张锷摇了摇头,都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墙头草,靠不住。

    就在这时,突然大门外响起阿威那个该死的娘娘腔:“你们给我等着,老子这就去找人收你们。”

    “我们野狼帮的老大可是,玫瑰姐,你们有种别跑。”

    等到龙哥追出去,阿威那个浑蛋早跑没影了。

    “玫瑰?哪个玫瑰?”霞向龙哥问道。

    “还能哪个,就是那个玫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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