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一章 痴呆
林小雅对姜以烟说着这件事,越说越觉得心里这根刺扎得很深。或许因为倾诉对象是陌生人,她将自己心底最深的想法也全都说了出来。
说完之后,她长舒了一口气,语气却带上了一丝迟疑:“以烟姐,其实我这段时间也在反省,我是不是太小心眼了?”
哥哥说的话林小雅不是没听到,陈明俊和秦悠悠为了救她、几天几夜不合眼,在山里长途跋涉,这些也全都是真的……
也正是如此,林小雅才会如此纠结。
姜以烟耐着性子,一边充电、一边把林小雅发来的语音全都听完了。
果然如她所料,林小雅纠结的正是这件事。
人的第六感并不是无稽之谈,紧要关头是可以救命的。
林小雅被救出来之后,并没有大大咧咧和男朋友重修旧好,而是心头始终梗着一根刺,说明她灵气很高,能感受到危险。
这也就难怪,她哥哥会成为自己的有缘人,在危急关头把她救下。
姜以烟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既然林小雅自己也感受到了,她也就直说了。
【姜以烟:你的感觉并没有问题,你男朋友不是你的正缘,而是你闺蜜秦悠悠的。】
她这条消息发过去,林小雅没有像之前那样秒回消息,沉默了很久。
姜以烟玩了一盘消消乐,才收到林小雅的回复,依然是一长段语音。
“以烟姐,我知道了,我会和他提出分手。”
林小雅的语气里完全没有之前的纠结和苦涩,反倒是充满了坦然和轻松:“以烟姐我真的很谢谢你,你不光救了我,还替我解开了迷津。”
其实她和陈明俊的感情很好,在这件事之前一点问题都没有。男朋友和闺蜜也是清白的,并没有做出任何苟且的事。
可这次的事,林小雅始终放不下。
今天听到姜以烟这样说,她心里反倒松了一口气,可以坦然地成全他们。
她想了想,还是将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全都说了出来。
陈明俊在紧要关头选择救闺蜜,而不是救她,这件事真的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
被救之后,只要看到他们两个,她就会想到自己差点陷入深渊的事。
姜以烟听完她的语音,感受着她的语气越来越轻松,知道她已经完全想开,不会再受这件事困扰。
林小雅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姜以烟没有再回复,她关上手机,摸了摸一旁嗷嗷叫的将军,给它开了一个奶糕罐头。
将军见了罐头简直不要命,小小的猫头就要埋在罐头里面,哼哧哼哧地吃着。
眼看着它的小肚子慢慢鼓起来,变得圆滚滚,姜以烟坐在一旁看着小奶猫吃东西,心好像软了几分。
她从前也不喜欢这些小东西,但不知道为什么,和这只黑漆漆的将军特别有缘分。
将军吃饱喝足,倒头埋在自己柔软的猫窝里,睡得呼呼的。
姜以烟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气,强撑着把手机上这一盘消消乐打完,洗漱睡觉。
她在山上习惯了早睡早起。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她先打开了鲨鱼直播后台,本来是想开播,看了一眼时间实在太早。
她转头又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有沈延鹤的消息。
【沈延鹤:姜以烟你最近有空吗?有件事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出手?】
姜以烟一边洗漱,一边按着手机。
【姜以烟:什么事?】
这件事说起来非常复杂,沈延鹤直接给姜以烟打来一个电话。
沈延鹤:“我有一个合作伙伴,他儿子八岁之前非常聪明,无病无灾,莫名其妙变得痴痴呆呆。”
这位顾老板为人很好,和沈延鹤合作也非常愉快。
最近得知沈延鹤认识了一个姜半仙,特意来求助他。他这个儿子是他心中一个大结,怎么都解不开。
这孩子从小就非常聪明,三四岁的时候就一定会背诗、能识字,一直都是顾老板夫妇两个的骄傲。
他们夫妻生意做得很好,孩子又聪明伶俐,原本是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
可不知为什么,八岁之后这孩子突然就好像变了一个人,真的是一夜之间、变得痴痴傻傻。
顾老板夫妻两个吓坏了,以为孩子是得了什么疾病,带着他跑遍全国各地遍访名医。
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检查下来这孩子的身体非常健康,也没有生任何的病。至于他为什么变得痴傻,没有医生能解释。
顾家并不缺钱,就算孩子傻了、养一辈子也没关系,可顾夫人放不下。
好好的一个聪明儿子突然变傻,任谁也想不开。
头几年顾家为了寻找名医,也托了很多朋友帮忙。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再加上越多人关注孩子、顾夫人越伤心,也就不太提了。
这次听说姜半仙非常厉害,而且只帮有缘人,顾老板没办法才求到沈延鹤这里。
沈延鹤叙述完这件事,有些好奇地问道:“之前也有人给顾老板提议,让他找个道士来说是孩子魂丢了,能喊回来。”
姜以烟咽下口中的茶,平静地问道:“说这话的人喊过了吗?喊到了吗?”
沈延鹤笑了一声并没有答话,自然是没喊到,要不然也不用把事情求到姜以烟这里。
要说这种丢了魂的事情也并非是没有,但完全没有被任何东西冲撞就丢了魂魄,不太可能。
姜以烟对顾家这个儿子倒是有了些兴趣,开口问道:“你有没有他的照片和生辰八字?”
“有。”沈延鹤挂了电话,很快就发了一张照片给姜以烟。
【沈延鹤:他叫顾元逸,这是他的生辰八字。】
姜以烟看了一眼照片,表情陡然严肃起来,一字一顿说道:“不是莫名其妙,而是他的魂魄不齐。”
正常人应该有三魂七魄,可他体内只有一魂两魄。看他的照片,他保持这种状态确实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她微微皱起眉头:“其实看这位顾先生的八字和面相,他的命格特殊,应该是一身富贵。只可惜魂魄被人动了手脚,才会变得这样痴痴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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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之后,她长舒了一口气,语气却带上了一丝迟疑:“以烟姐,其实我这段时间也在反省,我是不是太小心眼了?”
哥哥说的话林小雅不是没听到,陈明俊和秦悠悠为了救她、几天几夜不合眼,在山里长途跋涉,这些也全都是真的……
也正是如此,林小雅才会如此纠结。
姜以烟耐着性子,一边充电、一边把林小雅发来的语音全都听完了。
果然如她所料,林小雅纠结的正是这件事。
人的第六感并不是无稽之谈,紧要关头是可以救命的。
林小雅被救出来之后,并没有大大咧咧和男朋友重修旧好,而是心头始终梗着一根刺,说明她灵气很高,能感受到危险。
这也就难怪,她哥哥会成为自己的有缘人,在危急关头把她救下。
姜以烟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既然林小雅自己也感受到了,她也就直说了。
【姜以烟:你的感觉并没有问题,你男朋友不是你的正缘,而是你闺蜜秦悠悠的。】
她这条消息发过去,林小雅没有像之前那样秒回消息,沉默了很久。
姜以烟玩了一盘消消乐,才收到林小雅的回复,依然是一长段语音。
“以烟姐,我知道了,我会和他提出分手。”
林小雅的语气里完全没有之前的纠结和苦涩,反倒是充满了坦然和轻松:“以烟姐我真的很谢谢你,你不光救了我,还替我解开了迷津。”
其实她和陈明俊的感情很好,在这件事之前一点问题都没有。男朋友和闺蜜也是清白的,并没有做出任何苟且的事。
可这次的事,林小雅始终放不下。
今天听到姜以烟这样说,她心里反倒松了一口气,可以坦然地成全他们。
她想了想,还是将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全都说了出来。
陈明俊在紧要关头选择救闺蜜,而不是救她,这件事真的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
被救之后,只要看到他们两个,她就会想到自己差点陷入深渊的事。
姜以烟听完她的语音,感受着她的语气越来越轻松,知道她已经完全想开,不会再受这件事困扰。
林小雅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姜以烟没有再回复,她关上手机,摸了摸一旁嗷嗷叫的将军,给它开了一个奶糕罐头。
将军见了罐头简直不要命,小小的猫头就要埋在罐头里面,哼哧哼哧地吃着。
眼看着它的小肚子慢慢鼓起来,变得圆滚滚,姜以烟坐在一旁看着小奶猫吃东西,心好像软了几分。
她从前也不喜欢这些小东西,但不知道为什么,和这只黑漆漆的将军特别有缘分。
将军吃饱喝足,倒头埋在自己柔软的猫窝里,睡得呼呼的。
姜以烟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气,强撑着把手机上这一盘消消乐打完,洗漱睡觉。
她在山上习惯了早睡早起。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她先打开了鲨鱼直播后台,本来是想开播,看了一眼时间实在太早。
她转头又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有沈延鹤的消息。
【沈延鹤:姜以烟你最近有空吗?有件事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出手?】
姜以烟一边洗漱,一边按着手机。
【姜以烟:什么事?】
这件事说起来非常复杂,沈延鹤直接给姜以烟打来一个电话。
沈延鹤:“我有一个合作伙伴,他儿子八岁之前非常聪明,无病无灾,莫名其妙变得痴痴呆呆。”
这位顾老板为人很好,和沈延鹤合作也非常愉快。
最近得知沈延鹤认识了一个姜半仙,特意来求助他。他这个儿子是他心中一个大结,怎么都解不开。
这孩子从小就非常聪明,三四岁的时候就一定会背诗、能识字,一直都是顾老板夫妇两个的骄傲。
他们夫妻生意做得很好,孩子又聪明伶俐,原本是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
可不知为什么,八岁之后这孩子突然就好像变了一个人,真的是一夜之间、变得痴痴傻傻。
顾老板夫妻两个吓坏了,以为孩子是得了什么疾病,带着他跑遍全国各地遍访名医。
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检查下来这孩子的身体非常健康,也没有生任何的病。至于他为什么变得痴傻,没有医生能解释。
顾家并不缺钱,就算孩子傻了、养一辈子也没关系,可顾夫人放不下。
好好的一个聪明儿子突然变傻,任谁也想不开。
头几年顾家为了寻找名医,也托了很多朋友帮忙。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再加上越多人关注孩子、顾夫人越伤心,也就不太提了。
这次听说姜半仙非常厉害,而且只帮有缘人,顾老板没办法才求到沈延鹤这里。
沈延鹤叙述完这件事,有些好奇地问道:“之前也有人给顾老板提议,让他找个道士来说是孩子魂丢了,能喊回来。”
姜以烟咽下口中的茶,平静地问道:“说这话的人喊过了吗?喊到了吗?”
沈延鹤笑了一声并没有答话,自然是没喊到,要不然也不用把事情求到姜以烟这里。
要说这种丢了魂的事情也并非是没有,但完全没有被任何东西冲撞就丢了魂魄,不太可能。
姜以烟对顾家这个儿子倒是有了些兴趣,开口问道:“你有没有他的照片和生辰八字?”
“有。”沈延鹤挂了电话,很快就发了一张照片给姜以烟。
【沈延鹤:他叫顾元逸,这是他的生辰八字。】
姜以烟看了一眼照片,表情陡然严肃起来,一字一顿说道:“不是莫名其妙,而是他的魂魄不齐。”
正常人应该有三魂七魄,可他体内只有一魂两魄。看他的照片,他保持这种状态确实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她微微皱起眉头:“其实看这位顾先生的八字和面相,他的命格特殊,应该是一身富贵。只可惜魂魄被人动了手脚,才会变得这样痴痴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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