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她原来会说话?
自从姚恒毕业去上班后,就没什么自由时间了,想约他出来玩都要提前好几天去约,还有可能会临时爽约。
上次答应沈妙说周末见的,结果又要加班,改约了下周三;到了周三又突然要开大会,挪到了周六;好不容易等到了周六,沈妙刚要出门,姚恒又给她打电话说要去外地出差……
来来回回折腾了快一个月,才终于盼到姚恒放假。
“快快快,快接一下,我拿不住啦。”
以前都是姚恒去沈妙家给她带好几兜的零食,这次也轮到沈妙照顾他一回。
沈妙这大包小裹里装的东西虽不值钱,可全是自己亲手做的:晒好的红薯干、腌了好几个月的小咸菜,还有她配的各类药饮,祛火降燥的、提神醒脑的、宁神安眠的,每一包都是分好的量,外面也有标注。
虽说侯文涛的那档子事对姚远的影响不大,事情过去半年后也少有人再提起,但姚远还是将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上,很少回家。
北关村的这个家,相当于就只有姚恒自己在住了。
姚恒平时工作忙,别说收
拾家了,就连炒菜做饭都还很生疏呢。
身为陈秀兰的好姐妹,姚恒的“姨”,沈妙自然会力所能及地照顾他,给他送些耐放的零嘴,省得他半夜回到家连口吃的都找不到。
“这是我早上包的馄饨,给你放冰箱里了啊,水开了下进去滚六七分钟就能吃了。”
“这冲水的茶一天别喝太多,一包就够了,喝多了容易伤胃。”
“这糖蒜是俺妈腌的,恁妈最爱……唔,你下面条的时候可以掰一半吃。”
出去玩的时候姚恒是行家,但要说在过日子这些事儿上,沈妙才是里手呢。
一样样地交代着自己带来的每一样食物该怎么吃、怎么保存,正跟他说着呢,姚恒忽然站起身回到屋里,出来后便将一只铁皮罐子塞到了她手里。
“拿着。”
罐子的表面被一层黑色的薄膜包着,上面什么都没写,摇一摇,还能听到里面那颗钢珠在来回碰撞时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这是啥?”
随意地坐靠在沙发上,姚恒拿起一根红薯干慢悠悠地吃了起来,“辣椒喷雾。”
沈妙闻了闻喷嘴附近的味道。
“阿嚏!”
嗯,确实有点呛鼻子,而且那股辣味要比炒菜的辣椒呛得多。
沈妙揉了揉鼻子,把那瓶喷雾又丢给了他,“你给我这个干嘛,辣椒到处都能买得到,还用装在罐子里啊。”
“谁让你炒菜用了,是让你防身的。”姚恒将罐子拿好,摇了摇后对着空气喷了一下,“要是碰见坏人就这么喷他,保准辣的他什么都看不见!”
嘶……
辣椒水喷出来后,那股火辣辣的味道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了。
能不能辣到坏人不知道,反正是把他们俩给辣得半天睁不开眼。
“我防什么身?咳咳!村里又没人会欺负我。”
“你没看新闻吗?最近咱们市可不太平,从过年到现在前前后后地都死了好几个人了。”
沈妙每天都有看豫市电视台的新闻,可并没有他说得这么严重啊?
上个月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具男尸,但她记得警方已经发过通报了,是歹徒为财抢劫杀人,而且当时警察就已经开启调查了,想来过了这么长时间,那歹徒也已经落网了吧。
姚恒撇撇嘴,再次把辣椒喷雾塞给了她,“你呀,还是不懂得这社会险恶!”
姚恒在公司里跑业务,经常要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认识的人多了,听到的消息也就多了,尤其是跟他们这些要整天在外面跑的业务员有关的坏消息,更会格外留心。
豫市今年很不太平,从过年开始到现在,不包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类事件,已经闹出四起没能勘破的命案了。
按理说,今年为了迎接香江回归,各个省份都会加强治安,可偏偏豫市却出了四起至今没能抓到凶手的大案。
豫市表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如平常。
但其实不过是上面把这令人恐慌的消息暂时压下去,避免公众恐慌、影响社会安定罢了,只有和公安打交道的人才知道,他们的工作压力有多么大,心里有多么慌。
具体的情况姚恒也不太清楚,只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案,而且凶手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到。
他想着沈妙这丫头闲不住,隔三差五就想来市里玩,便从别人那买来这辣椒水喷雾给她防身用。
毕竟真要见了歹人,她一个女孩子怕是拿什么锋利冷兵器都没用,远不如“化学武器”能一招制敌,只要喷得准,瞬间就能让对方失去攻击力。
想着是姚恒的一片好心,沈妙便没有再推辞,于是顺手把喷雾收进了包里。
快到中午十二点了,沈妙本想着姚恒给人家打工赚点钱不容易,就说在家里吃。
没想到姚恒说前两天他发了工资,加上他存折里原本的钱正好凑齐66666.66,沈妙瞬间就没有了要替他省钱的想法。
差点忘了,就算是跑去给人家打工,他家里也是很有钱的。
操心他赚钱不容易?呵,怕是自家一年赚得都没姚远给他的零花钱多呢。
冲着他存折上的数字,沈妙决定狠狠敲诈他一笔,让他请客去吃肯德基,花他个十几二十块的,让他出出血!
结果姚恒嫌弃她敲诈的水平太低,于是主动提出请她去百货大楼旁边的步行街,吃更加高档的港式茶餐厅。
这是沈妙第一次茶餐厅吃饭,白色系的装潢配上偏英式的餐具,简直和电视里的港式电影一模一样!
来茶餐厅吃饭的人不少,他们到得又有点晚了,所以要和其他食客一同在门口等位,不过还好,等位的人不多,应该很快就能进去了。
“你看你看,是吴爷爷和他的老相好!”沈妙用餐厅的传单挡住自己的半边脸,一边压低着惊讶的声音,一边戳着他的胳膊提醒道。
“在哪?”
为了不被瓜主发现自己在议论他们,沈妙假装累了靠在他的肩膀上,同时刻意地看向外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两点钟方向,靠窗从里到外的第二桌。”
顺着沈妙说的方向,姚恒果然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和坐在他对面那位“相好”。
吴爷爷全名叫吴全福,和姚家住在同一栋楼,姚恒住在六楼,吴全福住在三楼,算是看着姚恒从小长到大的老邻居了。
吴爷爷的儿女们都在南方,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姚恒小时候经常会跟他回来过年的孙子孙女们玩,长大后就没再联系过了,不过平时上下楼遇见时,还是会同他打招呼。
“你竟然连吴爷爷都认识?”
“那当然了。”
姚恒先是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之前沈妙时常来找亲妈陈秀兰,两人好得跟亲娘儿俩一样,都是一样爱吃瓜的性子,陈秀兰自然会跟她聊起楼里这些邻居们的八卦。
吴全福的老伴去世得早,儿女们各个争气,早几年就去了南方奋斗,也算是闯下了一片不小的家业,他曾经也去南方住过几年,不过不适应那里的生活习惯便自己又回来了。
不过他家的房子不少,又有儿女们时常打钱,所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听陈秀兰说,他几年前找了个相好的,年龄比他小了二十多岁,今年四十多,跟他的小儿子一般大。
听说他的老相好也是城中村的,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村的,说起来,俩人也好了四五年了,但一直没有结婚,他的老相好也没有跟他同居,只是偶尔来陪陪他,顶多呆一两天就走了。
陈秀兰猜测,他们没有结婚估计是怕儿女们不同意,觉得他们会认为他的相好是图谋他的家产。
沈妙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她还猜测,儿女们应该没有不同意他们结婚的机会,因为他们八成还不知道老爷子有了第二春呢!
关于吴爷爷的这位老相好,陈秀兰那天可是掰着腿跟她说了好半天呢。
说什么吴爷爷对她是一见钟情,说即使是俩人没结婚,吴爷爷也甘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还说这个老相好私生活不检点,好像还跟好几个老头勾勾搭搭得说不清……
总之听陈秀兰的描述,这女人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迷得老头们不行不行的,没有一个老头能够抵御她的魅力,可谓是老头们一众的“梦中情人”。
听她说得那么神乎其神,沈妙着实是对这位“狐狸精”好奇得紧,想不到今天竟然有机会能在这里碰到。
他们应该是点完了菜正在等餐,桌子上只放了一壶红茶和两小碟开胃小菜。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看自己,女人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姚恒。
四目相对,女人只是微微一笑。
她很聪明,她知道那一束目光所找的人不是自己,随即朝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使了个眼色,告诉他身后有他的熟人认出了他。
重新把老花镜给戴上,扭过头时,吴全福一眼就认出了姚恒。
“姚恒?”
目光在他和他一旁的沈妙身上转了个来回,他微笑着说道:“带女朋友来吃饭啊。”
“呃,是,是……”
姚恒紧张极了,捏着传单的手指不由得攥紧了几分。
姚恒小时候很亲近同一栋楼里的爷爷奶奶们,可长大了之后,就慢慢变得疏远了,只会偶尔在楼道里见面时同他们问好。
如今他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姚恒倒觉得有些尴尬和无所适从了。
“前面估计还要等几桌呢,要不坐过来一起吃啊?”女人将杯子往里挪了挪,主动邀请他们道。
分明是第一次见面,女人却像是
他们的老朋友一样,态度很是热情。
不同于陈秀兰那骄阳似火般的自来熟,女人更像是徐徐的春日煦风,不会强迫你答应,可要是拒绝又会觉得辜负了她的善意。
“不,不用了吧。”
“是啊是啊,应该等一会就有空桌子了。”
沈妙和姚恒瞬间化身成两个摇头娃娃,脸上勉强的笑比哭还要难看。
和长辈一起吃饭本来就很奇怪了,更何况还是两个不那么熟悉的长辈?
再加上沈妙和姚恒之前都听过吴全福和那女人的事……刚在背地里说完人家,紧接着就跟人同桌吃饭,确实有点“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意味。
“来吧来吧,”女人不止是表面客气地一句话,而是真的希望和他们同桌吃饭,“听你吴爷爷说你大学毕业了,我正有些事情想问问你呢。”
女人的话都说到了这份儿上,再拒绝可就不太礼貌了,尤其他们在隔着这么老远说话时,还有服务员和其他食客时不时地看着,弄得他们只好走过去和他们坐在同一桌。
“呀,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
沈妙还没坐下,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
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
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
坐在女人身边,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谢谢阿姨,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
“这小嘴儿甜的,真叫人喜欢啊,”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喝红茶可以吗?他家的红茶很香呢。”
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话还没说完呢,杯子就快倒满了。
沈妙:“嗯,可以的。”
“我来吧。”
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倒个水而已,我来就行了。”
“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你的胳膊受凉了,得好好休息着。”
是啊,倒个水而已,又不会累着手。
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三分是推辞、四分是关切,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
不止是他,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这壶里的水烫,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还是我来吧。”
倒完了茶,女人又叫服务员重新拿来了两份菜单,分别交到他们手上,“你们看看想吃什么?再多加几个,今天你们吴爷爷请客,千万别客气。”
“不行不行,出来吃饭肯定得是我们小辈请客,哪能让吴爷爷掏钱?”姚恒连忙拒绝道。
“别别别,其实你们刚进店里,我就瞧着你们了。都说有福气的人走到哪身上都有光,让你吴爷请客,就当是让我们沾沾你们的福气,蹭蹭你们的光了。”
女人的这话说得实在是太好听了!
分明是请客,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好像自己才是占便宜的那一方。
能怎么办呢?不让请客就是不让沾光,这谁能拒绝得了啊。
架不住女人的盛情,沈妙和姚恒只好再加了两个菜。
等着上菜的这会儿功夫,吴全福给他们彼此介绍了一番,在提起这位“红颜知己”时,能看得出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和骄傲。
女人名叫乔珍珠,今年四十六岁,他们是在广场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吴全福对她是一见钟情,所以很快他们就陷入了热恋,而这股热乎劲儿一直持续到现在,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还又升高了几度。
而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坐在乔珍珠身边的沈妙也在很仔细地打量着这位“狐狸精”。
说实话,她的容貌和漂亮完全不搭边。
但是,她很精致,即使已经四十多岁了,她还在很用心地打扮着自己:红色的指甲油涂得很均匀,平滑的衣服上没有一条褶子,还有那一头烫过的短发,好像每一缕都是精心熨烫过的,没有一点毛糙的感觉。
不仅仅是她的穿搭装扮,她这个人看起来也很有气质和涵养,笑不露齿、坐不露膝……哪里是什么妖娆妩媚的狐狸精?分明是举止优雅的大家闺秀才对。
只是,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怪,略显低沉的音色有时候听起来像个男人,不过无伤大雅,因为她每一句话听起来都很叫人舒服,让人会自觉地忽视掉这些缺憾。
和《聊斋》里的那些娇弱、需要被疼惜的狐狸精不同,和吴全福在一起时,沈妙瞧着乔珍珠才像是被迷了心窍的傻书生。
“医生说了,老年人多吃虾好,补钙。”
“这汤可不能多喝,里面没什么营养的,来,这块排骨炖得很烂呢。”
“喜欢吃这道菠萝鸡啊,那我回家学着做做看,下次做给你吃呀?”
吃饭时,乔珍珠的注意力几乎全程都在吴全福的身上,她会为他剥虾、会帮他把排骨上的骨头去掉,还会及时地给他递去餐巾纸,眼里对他的关心藏都藏不住。
倒是她自己,看着盘子里有好多虾皮和骨头,但她其实就只吃了小半碗的米饭,如果不是吴全福主动给她夹肉,她就只会夹一些盘子里的素菜。
所以这么看来,即使这顿饭是吴全福请客,也是他应该的,因为乔珍珠吃得每一口饭都对得起她所付出的关心和照顾。
吃完饭后,吴全福约好要带乔珍珠去看电影,于是聊了一会他们便准备走了。
临走时,乔珍珠将包里的一把扇子拿出来送给了沈妙,“天气热,拿把扇子扇扇风吧,”她一边说一边又离沈妙凑得近了些,小声地提点她道,“男人都喜欢干干净净的女孩子,脸上流了汗可就不好看了。”
沈妙看着她,愣神地眨了眨眼。
简单的一句话,好像把她们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此时此刻,她不再是平常关系的邻居阿姨,而是与她很亲近的大姐姐,衷心期盼着她能和自己一样,有一个完美的约会。
那柄扇子好像是乔珍珠亲手做的,是用许多木片编起来做成的,每一片中间都是镂空的,拿起来很轻,轻轻扇动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这应该不是她特地放在包里拿来当礼物送人的,而是她自己确实在用的,因为扇柄处还有她手上护手霜的味道,用来固定的部位也有些磨损。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凉快让给了自己,这份见面礼有些重了。
看着他们手挽着手逐渐走远的背影,沈妙和姚恒在回去的路上,开始复盘着刚才吃的那一顿饭。
“你觉得乔阿姨她人怎么样?”
“嗯……好,很好,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感觉她对谁的好都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是很刻意、在演戏的那种。”
“对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你看她给吴爷爷剥的那个虾,虾线都给弄干净了!”
“那你觉得她是真心喜欢吴爷爷吗?”
沈妙和姚恒都给予了乔阿姨很高的评价,不论是外在的容貌穿搭,还是内在的气质涵养,都让人挑不出刺来。
但在沈妙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俩都沉默了。
吴爷爷看上她很正常,可她看上吴爷爷哪一点了?
吴爷爷就是很普通的六十多岁的
老年人,一般的容貌、一般的性格……不是他们看低了吴全福,而是他除了要比其他老年人更有钱之外,他们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更明显的优点。
钱,只能是钱了。
乔阿姨条件这么好,肯跟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吴爷爷在一起,多半是想等他去世后继承他的遗产。
即使现在吴爷爷的家里人不知道、不同意,但就凭她这么高的情商,能让沈妙和姚恒这样的陌生人在第一次见面时都对她赞不绝口,想来以后应该也能讨得吴爷爷儿子女儿的喜欢吧。
*
村里的消息确实要比市里要晚一步。
差不多隔了七八天,沈山生才从市里接到通知,要求各个村子留意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尤其是外来人口更要格外留心。
不过明面上并没有说杀人犯的事,只是说要提高村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正是每年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地里跟庄稼忙活着呢,哪有心思在意人的事?
倒是平常没事情干、时不时往出跑的人才该注意,就比如沈妙。
沈山生听到的消息更多一点,他从警察那打听到,今年发生的这几起命案应该都是一人所为。
还听说这杀人犯丧心病狂的很,也不管你是男是女,只要瞧着你有钱就会对你下手,事后要么抹脖、要么攮心口,基本都是一刀致命,压根没有要留下活口的意思。
虽说自家不算富贵,可沈妙往外跑总是不安全的,于是便特地交代她最近不要再去市里了,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
“禁足令”一下,沈妙只得老老实实地在医馆里呆着。
可最近大家都忙着干农活,白天基本没人往医馆里跑,真是要把沈妙给无聊坏了,又不能回家看电视,只能百无聊赖地捧着收音机听广播。
按理说,当大夫的肯定不希望自己门庭若市,但沈妙如今是真想来个人陪自己说说话啊……
噔噔……
嗯?有人在敲门?
噔噔……
没错,确实是有人来敲门!
沈妙趴在桌子上,捧着医书都快要睡着了,听到有人敲门,赶紧坐直了起来,对外面敲门的人说道:“进来吧,堂里有人。”
等了十几秒也没见那人进来,于是沈妙便站起身掀开了外堂的门帘。
欸?竟然是李山茶?!
她站在院子门口,不甚确定地朝里面观望着,在看到沈妙确实在这里时,这才安稳地松了一口气。
她穿了一身很素净的淡色衣裳,头上包着一条遮阳的方头巾,乍一看,她已经和村里的女人们没有什么两样了。
“外面热,快进来吧。”沈妙朝她招招手道。
这句话刚说出口,沈妙才想起来她听不懂自己的话,正要过去迎她呢,没想到下一秒李山茶就笑着朝她走了过来。
跟着李群涛在豫市住了大半年,就算不能完全听懂这里的方言,赖好也能明白一些常用词的含义。
像常用的一二三四五六,这些代表数字的她都能听明白,还有元毛分、大小这些在卖豆腐时能用到的,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包括平常使用率比较高的词她也能听懂一些,比如过来、进来这些带“来”字的,是要她靠近的,走、去,是让她远离的,还有,“滚”是骂人的话,因为李群涛的口中经常会冒出这个字,语气还很不好。
“怎么就你自己来了?曹婶子呢?”给李山茶倒了一杯水后,沈妙问道。
曹?
这个字李山茶也听懂了,不过她在念这个字的时候发音是第二声,不是第四声,所以不是在骂人,而是代指了曹云。
李山茶指了指家的方向,又比划了一个睡觉的动作,应该是想告诉她曹云在家里睡觉吧。
芦花村和清河村相隔十几里的路,中间除了有耕地、荒地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村子。
就算是本地人,也要在路上多问几个人才能知道怎么走,更别说人生地不熟且语言不通的李山茶了。
天晓得她是怎么向别人问路的,更不知道她这一路走了多久。
她也算是运气好,如今外面这么不安定,还能平安无恙地找到这儿来。
而她一个人从家里跑到这儿来,沈妙想着应该也是为了自己的肚子吧。
毕竟她和李群涛都很健康,一直怀不上孩子的话,不止李群涛急躁,她也该心急的。
“来,让我再给你把把脉。”
沈妙把李山茶的手腕放在脉枕上,用手指感受着寸关尺处的跳动。
不出她所料,还是和前两次一样,是个“男人脉”,只是这次摸着并没有前两次那么健康,大概是因为天干物燥比较上火吧,心火有点旺了,但对怀孕来说的话影响不大。
不过中医的检查毕竟不够全面,最好还是去医院用仪器再查查看,或许能发现一些中医诊断不出来的细节。
沈妙:“嫂子,有机会去医院做个检查吧,叫医生用仪器仔细再看看。”
医院?检查?仪器?
这些对李山茶来说全部都是生僻字,一脸疑惑地望着沈妙,她一个字都没听懂。
于是沈妙思索了一番后,开始用手语给她比划:
一个在市里的房子,里面像这儿一样可以治病,找到戴口罩、穿白衣服的人,然后躺在一张像床一样的东西上,让东西在身上来回地照一照……
为了让李山茶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把沈妙给累坏了。
要是单纯的聋哑人还好,给她写字大概也能看得懂,偏偏她连字都看不懂,只能看懂数字和几个简单的字,所以沈妙只能手舞足蹈再加上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跟她比划。
最后好不容易让李山茶听懂了,李山茶却笑着摇了摇头。
先是继续指指家的方向,然后又拍拍自己的胸脯和头,最后又皱着眉咳嗽了两声,指向了靠墙放着的那一排药架子。
她要表达的意思是:婆婆的身体不太舒服。
所以她来找沈妙跑一趟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曹云买点治病的药。
曹云的身体最近不太舒服,可是为了省钱一直不愿意看病买药,只是偶尔冲一个鸡蛋水来喝。想到沈妙是大夫,李山茶便趁着她今天在家睡觉的功夫,偷偷地跑来找沈妙买药。
明白了她的意思后,沈妙尴尬地挠挠头,把病历重新翻开了一页,继续向她问道:“婶子她除了咳嗽之外还有别的症状吗?”
见她还是用清澈无比的眼神看着自己,沈妙不禁叹了一口气:
得,又得开始给她比划了……
用手舞足蹈加道具的方式,交流起来确实比较费功夫,好在今天医馆也没有别的病人在等,沈妙也就不用太着急了。
又是经过了十来分钟的比划,沈妙终于问出了曹云所有的病症。
“她应该是这几天血压又上来了,再加上有点热感冒,所以身子不舒服。家里有备着降压药吗?”她差点又忘了李山茶不会说话,于是继续再药方上写着,“算了,还是给你再开一点吧,该咋煮药我都给你写下来,回去拿给婶子她就知道该咋熬了。”
圆珠笔写着写着又没水了,沈妙从抽屉里准备再换一支的时候,李山茶看到了放在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伸手将玉牌拿出来,李山茶放在了她的脖子附近,然后又双手合十地微笑着,似乎是在跟她说:玉牌是用来抱有的,要戴在身上,不是放在抽屉里的。
看李山茶对玉牌上那尊佛的尊敬,大概是很了解它。
她既然说要戴,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吧。
沈妙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过玉牌后放进了口袋里:“好,那我回家找一条红绳,赶明儿挂脖子上戴着。”
还好她今天是来找自己了,要是去市里头买西药,估计她身上的钱都不够呢。
给她抓好药后,沈妙便准备送她走了。
出门时,院子里刮进来了一道风,漩涡状的气旋将她正要戴的头巾吹了起来,像是故意捉弄她似的逐渐往上盘旋,最后挂在了院子里的树枝上。
头巾挂在了距离地面两米多高的地方,沈妙先是用笤帚把试着挑了两下,结果非但没有弄下来反而挂得更紧了。
沈妙:……
见沈妙捋起袖子编起裤腿,似是要准备爬上去把头巾给拿下来,李山茶连忙摆摆手,示意说不要了。
不过沈妙却不太好意思,对她说:“放心,我小时候经常爬树,没关系的。”
沈妙小时候也算是野着长大的,爬树上房、追猫打狗,样样擅长!可说起来她也有好多年没有爬树了,多少有些生疏,没办法像小时候那样跟窜天猴似的爬得飞快。
不过这么一点一点地也爬到了高处,并且只要伸伸手就能够到那块方巾了。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
沈妙有点后悔没拿个痒痒挠上来,因为差不多就差一个手臂的距离就能够碰到方巾。
试着把身子往前挪了挪,还是没能碰到,于是沈妙深吸了一口气后猛地往前顾涌了一下……
啪!
她不再是身材瘦小的小女孩了,树枝哪里承受得住她的体重?
沈妙只觉得身下一空,不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咚”地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啊!”
这一下摔得不轻,沈妙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摔碎了,心口更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她不敢动,只能静静地趴着,可不知道是不是摔得太狠了,她感觉脑子也变得有些迷糊了,想要让李山茶去叫人来,喉咙却怎么都发不出声。
“啊,啊……”
看到沈妙从树上掉下来,李山茶被吓坏了。担心会伤到她,所以不敢上前去扶,只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直跺脚。
就在沈妙累得想闭上眼休息会时,她好像看到李山茶跑出院子了,口中还大声朝村道里喊叫着:“#@¥%@#¥%!#¥%#¥%……!”
她,她竟然会说话?
可她叽里咕噜地在说些什么啊……
上次答应沈妙说周末见的,结果又要加班,改约了下周三;到了周三又突然要开大会,挪到了周六;好不容易等到了周六,沈妙刚要出门,姚恒又给她打电话说要去外地出差……
来来回回折腾了快一个月,才终于盼到姚恒放假。
“快快快,快接一下,我拿不住啦。”
以前都是姚恒去沈妙家给她带好几兜的零食,这次也轮到沈妙照顾他一回。
沈妙这大包小裹里装的东西虽不值钱,可全是自己亲手做的:晒好的红薯干、腌了好几个月的小咸菜,还有她配的各类药饮,祛火降燥的、提神醒脑的、宁神安眠的,每一包都是分好的量,外面也有标注。
虽说侯文涛的那档子事对姚远的影响不大,事情过去半年后也少有人再提起,但姚远还是将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上,很少回家。
北关村的这个家,相当于就只有姚恒自己在住了。
姚恒平时工作忙,别说收
拾家了,就连炒菜做饭都还很生疏呢。
身为陈秀兰的好姐妹,姚恒的“姨”,沈妙自然会力所能及地照顾他,给他送些耐放的零嘴,省得他半夜回到家连口吃的都找不到。
“这是我早上包的馄饨,给你放冰箱里了啊,水开了下进去滚六七分钟就能吃了。”
“这冲水的茶一天别喝太多,一包就够了,喝多了容易伤胃。”
“这糖蒜是俺妈腌的,恁妈最爱……唔,你下面条的时候可以掰一半吃。”
出去玩的时候姚恒是行家,但要说在过日子这些事儿上,沈妙才是里手呢。
一样样地交代着自己带来的每一样食物该怎么吃、怎么保存,正跟他说着呢,姚恒忽然站起身回到屋里,出来后便将一只铁皮罐子塞到了她手里。
“拿着。”
罐子的表面被一层黑色的薄膜包着,上面什么都没写,摇一摇,还能听到里面那颗钢珠在来回碰撞时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这是啥?”
随意地坐靠在沙发上,姚恒拿起一根红薯干慢悠悠地吃了起来,“辣椒喷雾。”
沈妙闻了闻喷嘴附近的味道。
“阿嚏!”
嗯,确实有点呛鼻子,而且那股辣味要比炒菜的辣椒呛得多。
沈妙揉了揉鼻子,把那瓶喷雾又丢给了他,“你给我这个干嘛,辣椒到处都能买得到,还用装在罐子里啊。”
“谁让你炒菜用了,是让你防身的。”姚恒将罐子拿好,摇了摇后对着空气喷了一下,“要是碰见坏人就这么喷他,保准辣的他什么都看不见!”
嘶……
辣椒水喷出来后,那股火辣辣的味道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了。
能不能辣到坏人不知道,反正是把他们俩给辣得半天睁不开眼。
“我防什么身?咳咳!村里又没人会欺负我。”
“你没看新闻吗?最近咱们市可不太平,从过年到现在前前后后地都死了好几个人了。”
沈妙每天都有看豫市电视台的新闻,可并没有他说得这么严重啊?
上个月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具男尸,但她记得警方已经发过通报了,是歹徒为财抢劫杀人,而且当时警察就已经开启调查了,想来过了这么长时间,那歹徒也已经落网了吧。
姚恒撇撇嘴,再次把辣椒喷雾塞给了她,“你呀,还是不懂得这社会险恶!”
姚恒在公司里跑业务,经常要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认识的人多了,听到的消息也就多了,尤其是跟他们这些要整天在外面跑的业务员有关的坏消息,更会格外留心。
豫市今年很不太平,从过年开始到现在,不包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类事件,已经闹出四起没能勘破的命案了。
按理说,今年为了迎接香江回归,各个省份都会加强治安,可偏偏豫市却出了四起至今没能抓到凶手的大案。
豫市表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如平常。
但其实不过是上面把这令人恐慌的消息暂时压下去,避免公众恐慌、影响社会安定罢了,只有和公安打交道的人才知道,他们的工作压力有多么大,心里有多么慌。
具体的情况姚恒也不太清楚,只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案,而且凶手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到。
他想着沈妙这丫头闲不住,隔三差五就想来市里玩,便从别人那买来这辣椒水喷雾给她防身用。
毕竟真要见了歹人,她一个女孩子怕是拿什么锋利冷兵器都没用,远不如“化学武器”能一招制敌,只要喷得准,瞬间就能让对方失去攻击力。
想着是姚恒的一片好心,沈妙便没有再推辞,于是顺手把喷雾收进了包里。
快到中午十二点了,沈妙本想着姚恒给人家打工赚点钱不容易,就说在家里吃。
没想到姚恒说前两天他发了工资,加上他存折里原本的钱正好凑齐66666.66,沈妙瞬间就没有了要替他省钱的想法。
差点忘了,就算是跑去给人家打工,他家里也是很有钱的。
操心他赚钱不容易?呵,怕是自家一年赚得都没姚远给他的零花钱多呢。
冲着他存折上的数字,沈妙决定狠狠敲诈他一笔,让他请客去吃肯德基,花他个十几二十块的,让他出出血!
结果姚恒嫌弃她敲诈的水平太低,于是主动提出请她去百货大楼旁边的步行街,吃更加高档的港式茶餐厅。
这是沈妙第一次茶餐厅吃饭,白色系的装潢配上偏英式的餐具,简直和电视里的港式电影一模一样!
来茶餐厅吃饭的人不少,他们到得又有点晚了,所以要和其他食客一同在门口等位,不过还好,等位的人不多,应该很快就能进去了。
“你看你看,是吴爷爷和他的老相好!”沈妙用餐厅的传单挡住自己的半边脸,一边压低着惊讶的声音,一边戳着他的胳膊提醒道。
“在哪?”
为了不被瓜主发现自己在议论他们,沈妙假装累了靠在他的肩膀上,同时刻意地看向外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两点钟方向,靠窗从里到外的第二桌。”
顺着沈妙说的方向,姚恒果然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和坐在他对面那位“相好”。
吴爷爷全名叫吴全福,和姚家住在同一栋楼,姚恒住在六楼,吴全福住在三楼,算是看着姚恒从小长到大的老邻居了。
吴爷爷的儿女们都在南方,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姚恒小时候经常会跟他回来过年的孙子孙女们玩,长大后就没再联系过了,不过平时上下楼遇见时,还是会同他打招呼。
“你竟然连吴爷爷都认识?”
“那当然了。”
姚恒先是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之前沈妙时常来找亲妈陈秀兰,两人好得跟亲娘儿俩一样,都是一样爱吃瓜的性子,陈秀兰自然会跟她聊起楼里这些邻居们的八卦。
吴全福的老伴去世得早,儿女们各个争气,早几年就去了南方奋斗,也算是闯下了一片不小的家业,他曾经也去南方住过几年,不过不适应那里的生活习惯便自己又回来了。
不过他家的房子不少,又有儿女们时常打钱,所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听陈秀兰说,他几年前找了个相好的,年龄比他小了二十多岁,今年四十多,跟他的小儿子一般大。
听说他的老相好也是城中村的,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村的,说起来,俩人也好了四五年了,但一直没有结婚,他的老相好也没有跟他同居,只是偶尔来陪陪他,顶多呆一两天就走了。
陈秀兰猜测,他们没有结婚估计是怕儿女们不同意,觉得他们会认为他的相好是图谋他的家产。
沈妙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她还猜测,儿女们应该没有不同意他们结婚的机会,因为他们八成还不知道老爷子有了第二春呢!
关于吴爷爷的这位老相好,陈秀兰那天可是掰着腿跟她说了好半天呢。
说什么吴爷爷对她是一见钟情,说即使是俩人没结婚,吴爷爷也甘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还说这个老相好私生活不检点,好像还跟好几个老头勾勾搭搭得说不清……
总之听陈秀兰的描述,这女人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迷得老头们不行不行的,没有一个老头能够抵御她的魅力,可谓是老头们一众的“梦中情人”。
听她说得那么神乎其神,沈妙着实是对这位“狐狸精”好奇得紧,想不到今天竟然有机会能在这里碰到。
他们应该是点完了菜正在等餐,桌子上只放了一壶红茶和两小碟开胃小菜。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看自己,女人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姚恒。
四目相对,女人只是微微一笑。
她很聪明,她知道那一束目光所找的人不是自己,随即朝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使了个眼色,告诉他身后有他的熟人认出了他。
重新把老花镜给戴上,扭过头时,吴全福一眼就认出了姚恒。
“姚恒?”
目光在他和他一旁的沈妙身上转了个来回,他微笑着说道:“带女朋友来吃饭啊。”
“呃,是,是……”
姚恒紧张极了,捏着传单的手指不由得攥紧了几分。
姚恒小时候很亲近同一栋楼里的爷爷奶奶们,可长大了之后,就慢慢变得疏远了,只会偶尔在楼道里见面时同他们问好。
如今他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姚恒倒觉得有些尴尬和无所适从了。
“前面估计还要等几桌呢,要不坐过来一起吃啊?”女人将杯子往里挪了挪,主动邀请他们道。
分明是第一次见面,女人却像是
他们的老朋友一样,态度很是热情。
不同于陈秀兰那骄阳似火般的自来熟,女人更像是徐徐的春日煦风,不会强迫你答应,可要是拒绝又会觉得辜负了她的善意。
“不,不用了吧。”
“是啊是啊,应该等一会就有空桌子了。”
沈妙和姚恒瞬间化身成两个摇头娃娃,脸上勉强的笑比哭还要难看。
和长辈一起吃饭本来就很奇怪了,更何况还是两个不那么熟悉的长辈?
再加上沈妙和姚恒之前都听过吴全福和那女人的事……刚在背地里说完人家,紧接着就跟人同桌吃饭,确实有点“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意味。
“来吧来吧,”女人不止是表面客气地一句话,而是真的希望和他们同桌吃饭,“听你吴爷爷说你大学毕业了,我正有些事情想问问你呢。”
女人的话都说到了这份儿上,再拒绝可就不太礼貌了,尤其他们在隔着这么老远说话时,还有服务员和其他食客时不时地看着,弄得他们只好走过去和他们坐在同一桌。
“呀,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
沈妙还没坐下,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
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
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
坐在女人身边,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谢谢阿姨,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
“这小嘴儿甜的,真叫人喜欢啊,”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喝红茶可以吗?他家的红茶很香呢。”
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话还没说完呢,杯子就快倒满了。
沈妙:“嗯,可以的。”
“我来吧。”
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倒个水而已,我来就行了。”
“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你的胳膊受凉了,得好好休息着。”
是啊,倒个水而已,又不会累着手。
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三分是推辞、四分是关切,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
不止是他,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这壶里的水烫,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还是我来吧。”
倒完了茶,女人又叫服务员重新拿来了两份菜单,分别交到他们手上,“你们看看想吃什么?再多加几个,今天你们吴爷爷请客,千万别客气。”
“不行不行,出来吃饭肯定得是我们小辈请客,哪能让吴爷爷掏钱?”姚恒连忙拒绝道。
“别别别,其实你们刚进店里,我就瞧着你们了。都说有福气的人走到哪身上都有光,让你吴爷请客,就当是让我们沾沾你们的福气,蹭蹭你们的光了。”
女人的这话说得实在是太好听了!
分明是请客,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好像自己才是占便宜的那一方。
能怎么办呢?不让请客就是不让沾光,这谁能拒绝得了啊。
架不住女人的盛情,沈妙和姚恒只好再加了两个菜。
等着上菜的这会儿功夫,吴全福给他们彼此介绍了一番,在提起这位“红颜知己”时,能看得出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和骄傲。
女人名叫乔珍珠,今年四十六岁,他们是在广场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吴全福对她是一见钟情,所以很快他们就陷入了热恋,而这股热乎劲儿一直持续到现在,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还又升高了几度。
而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坐在乔珍珠身边的沈妙也在很仔细地打量着这位“狐狸精”。
说实话,她的容貌和漂亮完全不搭边。
但是,她很精致,即使已经四十多岁了,她还在很用心地打扮着自己:红色的指甲油涂得很均匀,平滑的衣服上没有一条褶子,还有那一头烫过的短发,好像每一缕都是精心熨烫过的,没有一点毛糙的感觉。
不仅仅是她的穿搭装扮,她这个人看起来也很有气质和涵养,笑不露齿、坐不露膝……哪里是什么妖娆妩媚的狐狸精?分明是举止优雅的大家闺秀才对。
只是,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怪,略显低沉的音色有时候听起来像个男人,不过无伤大雅,因为她每一句话听起来都很叫人舒服,让人会自觉地忽视掉这些缺憾。
和《聊斋》里的那些娇弱、需要被疼惜的狐狸精不同,和吴全福在一起时,沈妙瞧着乔珍珠才像是被迷了心窍的傻书生。
“医生说了,老年人多吃虾好,补钙。”
“这汤可不能多喝,里面没什么营养的,来,这块排骨炖得很烂呢。”
“喜欢吃这道菠萝鸡啊,那我回家学着做做看,下次做给你吃呀?”
吃饭时,乔珍珠的注意力几乎全程都在吴全福的身上,她会为他剥虾、会帮他把排骨上的骨头去掉,还会及时地给他递去餐巾纸,眼里对他的关心藏都藏不住。
倒是她自己,看着盘子里有好多虾皮和骨头,但她其实就只吃了小半碗的米饭,如果不是吴全福主动给她夹肉,她就只会夹一些盘子里的素菜。
所以这么看来,即使这顿饭是吴全福请客,也是他应该的,因为乔珍珠吃得每一口饭都对得起她所付出的关心和照顾。
吃完饭后,吴全福约好要带乔珍珠去看电影,于是聊了一会他们便准备走了。
临走时,乔珍珠将包里的一把扇子拿出来送给了沈妙,“天气热,拿把扇子扇扇风吧,”她一边说一边又离沈妙凑得近了些,小声地提点她道,“男人都喜欢干干净净的女孩子,脸上流了汗可就不好看了。”
沈妙看着她,愣神地眨了眨眼。
简单的一句话,好像把她们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此时此刻,她不再是平常关系的邻居阿姨,而是与她很亲近的大姐姐,衷心期盼着她能和自己一样,有一个完美的约会。
那柄扇子好像是乔珍珠亲手做的,是用许多木片编起来做成的,每一片中间都是镂空的,拿起来很轻,轻轻扇动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这应该不是她特地放在包里拿来当礼物送人的,而是她自己确实在用的,因为扇柄处还有她手上护手霜的味道,用来固定的部位也有些磨损。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凉快让给了自己,这份见面礼有些重了。
看着他们手挽着手逐渐走远的背影,沈妙和姚恒在回去的路上,开始复盘着刚才吃的那一顿饭。
“你觉得乔阿姨她人怎么样?”
“嗯……好,很好,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感觉她对谁的好都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是很刻意、在演戏的那种。”
“对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你看她给吴爷爷剥的那个虾,虾线都给弄干净了!”
“那你觉得她是真心喜欢吴爷爷吗?”
沈妙和姚恒都给予了乔阿姨很高的评价,不论是外在的容貌穿搭,还是内在的气质涵养,都让人挑不出刺来。
但在沈妙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俩都沉默了。
吴爷爷看上她很正常,可她看上吴爷爷哪一点了?
吴爷爷就是很普通的六十多岁的
老年人,一般的容貌、一般的性格……不是他们看低了吴全福,而是他除了要比其他老年人更有钱之外,他们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更明显的优点。
钱,只能是钱了。
乔阿姨条件这么好,肯跟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吴爷爷在一起,多半是想等他去世后继承他的遗产。
即使现在吴爷爷的家里人不知道、不同意,但就凭她这么高的情商,能让沈妙和姚恒这样的陌生人在第一次见面时都对她赞不绝口,想来以后应该也能讨得吴爷爷儿子女儿的喜欢吧。
*
村里的消息确实要比市里要晚一步。
差不多隔了七八天,沈山生才从市里接到通知,要求各个村子留意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尤其是外来人口更要格外留心。
不过明面上并没有说杀人犯的事,只是说要提高村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正是每年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地里跟庄稼忙活着呢,哪有心思在意人的事?
倒是平常没事情干、时不时往出跑的人才该注意,就比如沈妙。
沈山生听到的消息更多一点,他从警察那打听到,今年发生的这几起命案应该都是一人所为。
还听说这杀人犯丧心病狂的很,也不管你是男是女,只要瞧着你有钱就会对你下手,事后要么抹脖、要么攮心口,基本都是一刀致命,压根没有要留下活口的意思。
虽说自家不算富贵,可沈妙往外跑总是不安全的,于是便特地交代她最近不要再去市里了,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
“禁足令”一下,沈妙只得老老实实地在医馆里呆着。
可最近大家都忙着干农活,白天基本没人往医馆里跑,真是要把沈妙给无聊坏了,又不能回家看电视,只能百无聊赖地捧着收音机听广播。
按理说,当大夫的肯定不希望自己门庭若市,但沈妙如今是真想来个人陪自己说说话啊……
噔噔……
嗯?有人在敲门?
噔噔……
没错,确实是有人来敲门!
沈妙趴在桌子上,捧着医书都快要睡着了,听到有人敲门,赶紧坐直了起来,对外面敲门的人说道:“进来吧,堂里有人。”
等了十几秒也没见那人进来,于是沈妙便站起身掀开了外堂的门帘。
欸?竟然是李山茶?!
她站在院子门口,不甚确定地朝里面观望着,在看到沈妙确实在这里时,这才安稳地松了一口气。
她穿了一身很素净的淡色衣裳,头上包着一条遮阳的方头巾,乍一看,她已经和村里的女人们没有什么两样了。
“外面热,快进来吧。”沈妙朝她招招手道。
这句话刚说出口,沈妙才想起来她听不懂自己的话,正要过去迎她呢,没想到下一秒李山茶就笑着朝她走了过来。
跟着李群涛在豫市住了大半年,就算不能完全听懂这里的方言,赖好也能明白一些常用词的含义。
像常用的一二三四五六,这些代表数字的她都能听明白,还有元毛分、大小这些在卖豆腐时能用到的,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包括平常使用率比较高的词她也能听懂一些,比如过来、进来这些带“来”字的,是要她靠近的,走、去,是让她远离的,还有,“滚”是骂人的话,因为李群涛的口中经常会冒出这个字,语气还很不好。
“怎么就你自己来了?曹婶子呢?”给李山茶倒了一杯水后,沈妙问道。
曹?
这个字李山茶也听懂了,不过她在念这个字的时候发音是第二声,不是第四声,所以不是在骂人,而是代指了曹云。
李山茶指了指家的方向,又比划了一个睡觉的动作,应该是想告诉她曹云在家里睡觉吧。
芦花村和清河村相隔十几里的路,中间除了有耕地、荒地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村子。
就算是本地人,也要在路上多问几个人才能知道怎么走,更别说人生地不熟且语言不通的李山茶了。
天晓得她是怎么向别人问路的,更不知道她这一路走了多久。
她也算是运气好,如今外面这么不安定,还能平安无恙地找到这儿来。
而她一个人从家里跑到这儿来,沈妙想着应该也是为了自己的肚子吧。
毕竟她和李群涛都很健康,一直怀不上孩子的话,不止李群涛急躁,她也该心急的。
“来,让我再给你把把脉。”
沈妙把李山茶的手腕放在脉枕上,用手指感受着寸关尺处的跳动。
不出她所料,还是和前两次一样,是个“男人脉”,只是这次摸着并没有前两次那么健康,大概是因为天干物燥比较上火吧,心火有点旺了,但对怀孕来说的话影响不大。
不过中医的检查毕竟不够全面,最好还是去医院用仪器再查查看,或许能发现一些中医诊断不出来的细节。
沈妙:“嫂子,有机会去医院做个检查吧,叫医生用仪器仔细再看看。”
医院?检查?仪器?
这些对李山茶来说全部都是生僻字,一脸疑惑地望着沈妙,她一个字都没听懂。
于是沈妙思索了一番后,开始用手语给她比划:
一个在市里的房子,里面像这儿一样可以治病,找到戴口罩、穿白衣服的人,然后躺在一张像床一样的东西上,让东西在身上来回地照一照……
为了让李山茶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把沈妙给累坏了。
要是单纯的聋哑人还好,给她写字大概也能看得懂,偏偏她连字都看不懂,只能看懂数字和几个简单的字,所以沈妙只能手舞足蹈再加上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跟她比划。
最后好不容易让李山茶听懂了,李山茶却笑着摇了摇头。
先是继续指指家的方向,然后又拍拍自己的胸脯和头,最后又皱着眉咳嗽了两声,指向了靠墙放着的那一排药架子。
她要表达的意思是:婆婆的身体不太舒服。
所以她来找沈妙跑一趟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曹云买点治病的药。
曹云的身体最近不太舒服,可是为了省钱一直不愿意看病买药,只是偶尔冲一个鸡蛋水来喝。想到沈妙是大夫,李山茶便趁着她今天在家睡觉的功夫,偷偷地跑来找沈妙买药。
明白了她的意思后,沈妙尴尬地挠挠头,把病历重新翻开了一页,继续向她问道:“婶子她除了咳嗽之外还有别的症状吗?”
见她还是用清澈无比的眼神看着自己,沈妙不禁叹了一口气:
得,又得开始给她比划了……
用手舞足蹈加道具的方式,交流起来确实比较费功夫,好在今天医馆也没有别的病人在等,沈妙也就不用太着急了。
又是经过了十来分钟的比划,沈妙终于问出了曹云所有的病症。
“她应该是这几天血压又上来了,再加上有点热感冒,所以身子不舒服。家里有备着降压药吗?”她差点又忘了李山茶不会说话,于是继续再药方上写着,“算了,还是给你再开一点吧,该咋煮药我都给你写下来,回去拿给婶子她就知道该咋熬了。”
圆珠笔写着写着又没水了,沈妙从抽屉里准备再换一支的时候,李山茶看到了放在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伸手将玉牌拿出来,李山茶放在了她的脖子附近,然后又双手合十地微笑着,似乎是在跟她说:玉牌是用来抱有的,要戴在身上,不是放在抽屉里的。
看李山茶对玉牌上那尊佛的尊敬,大概是很了解它。
她既然说要戴,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吧。
沈妙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过玉牌后放进了口袋里:“好,那我回家找一条红绳,赶明儿挂脖子上戴着。”
还好她今天是来找自己了,要是去市里头买西药,估计她身上的钱都不够呢。
给她抓好药后,沈妙便准备送她走了。
出门时,院子里刮进来了一道风,漩涡状的气旋将她正要戴的头巾吹了起来,像是故意捉弄她似的逐渐往上盘旋,最后挂在了院子里的树枝上。
头巾挂在了距离地面两米多高的地方,沈妙先是用笤帚把试着挑了两下,结果非但没有弄下来反而挂得更紧了。
沈妙:……
见沈妙捋起袖子编起裤腿,似是要准备爬上去把头巾给拿下来,李山茶连忙摆摆手,示意说不要了。
不过沈妙却不太好意思,对她说:“放心,我小时候经常爬树,没关系的。”
沈妙小时候也算是野着长大的,爬树上房、追猫打狗,样样擅长!可说起来她也有好多年没有爬树了,多少有些生疏,没办法像小时候那样跟窜天猴似的爬得飞快。
不过这么一点一点地也爬到了高处,并且只要伸伸手就能够到那块方巾了。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
沈妙有点后悔没拿个痒痒挠上来,因为差不多就差一个手臂的距离就能够碰到方巾。
试着把身子往前挪了挪,还是没能碰到,于是沈妙深吸了一口气后猛地往前顾涌了一下……
啪!
她不再是身材瘦小的小女孩了,树枝哪里承受得住她的体重?
沈妙只觉得身下一空,不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咚”地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啊!”
这一下摔得不轻,沈妙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摔碎了,心口更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她不敢动,只能静静地趴着,可不知道是不是摔得太狠了,她感觉脑子也变得有些迷糊了,想要让李山茶去叫人来,喉咙却怎么都发不出声。
“啊,啊……”
看到沈妙从树上掉下来,李山茶被吓坏了。担心会伤到她,所以不敢上前去扶,只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直跺脚。
就在沈妙累得想闭上眼休息会时,她好像看到李山茶跑出院子了,口中还大声朝村道里喊叫着:“#@¥%@#¥%!#¥%#¥%……!”
她,她竟然会说话?
可她叽里咕噜地在说些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