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先救人是最要紧的。
来到婆婆身边,沈妙赶紧给她搭了脉,同时又凑近了些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
还好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一时气血上涌,再加上周围挤了太多的人空气不流通,从而导致了头晕而已。
为了让她的情况能够快点稳定下来,沈妙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香包给她闻,一边按摩着她身上的百会穴、天柱穴等几个帮助缓解头晕的穴位。
见沈妙在给婆婆治疗,姚恒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帮着不会说话的女人向那男人讨要着公道:“有啥事不能好好说?非得跟人动手啊?!”
猥琐男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瞥了眼蹲在婆婆跟前的沈妙,不屑地哼了一声:“呵,你们是谁啊?想多管闲事?”
看样子,男人是没有认出沈妙来,忘了她是自己曾经调戏过的人。
也难怪,毕竟猥琐男整天都要犯贱,哪里会记得请自己骚扰过谁呢?
“我……”
不等姚恒道明身份,沈妙就提高着叫嚷的分贝,盖过了他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这是俺妈,这是俺嫂!给俺的摊都给掀翻了,问一下都不中?”
姚恒:???
老婆婆:???
老婆婆一脸懵逼地看着沈妙,嘴唇微翕似是要说什么,不过在看到沈妙不停地对自己使眼色后,便没有拆她的台。
沈妙正愁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个臭流氓呢,这下可是天赐的好机会!
旁观者要是开口那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要是自家人开口则是“理所应当”。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反正他也无从取证,那就借着演戏的机会替自己出一口气呗。
扭头看了眼沈妙,姚恒的眼神有些错愕,可毕竟是异父异母的“好兄妹”,不用开口解释,只用一个眼神,他就能瞬间明白沈妙的意思。
“对,对!”
姚恒入戏的速度极快,再次转过身后,姚恒的腰板也跟着挺了起来,一个箭步上前,猛地揪住了他的衣领:“你今儿要是不说个清楚,你给俺妈推地上这事儿咱可没完!”
“中,说清楚是吧?”
好歹也是陈年的老流氓了,即使一家人都在,男人也不怵,没好气地推开了他的手:“恁媳妇把我这金链子给扯断了,你说咋弄吧。”
“啊!啊啊!”
见男人甩着手里断了的链子,女人慌忙地摇头摆手,因为不能说话,急得她眼眶都湿了。
她的意思是,不是她弄断的。
单手叉着腰,男人的鼻孔恨不得仰到天上去:“恁不是一家人吗?来,赔吧。”
姚恒:……
别吧……忙没帮上,还要倒贴钱吗?
“不,不……”
眼看婆婆挣扎着要坐起来同他理论,沈妙连忙阻止了她,同时把香囊交到了她手上,温声安慰道:“别急,我去跟他说。”
从地上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妙宛如战神附体,雄赳赳气昂昂地朝他走了过去。
“手链断了是吧,拿来让我看看。”
手链看着金灿灿的惹人喜欢,可被猥琐男戴过后还是不免会沾上他的臭气。
“金的?”
“对。”
“金恁xxxx!”
沈妙也不管什么体面了,粗俗的糙话开口就来,随后猛地把手链丢到了他的脸上:“真当俺家里没个金子?你这要是金的,我头拧下来给你当球踢!”
“拿个染了色的铁链就敢戴上在外面装孙子,真不怕碰见懂行的笑你是栓了绳的狗啊!”
听沈妙骂人的感觉好奇怪,分明都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可偏偏有点爽是怎么回事?
看着沈妙像抽陀螺那
样教训着男人,姚恒这时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少了。
平日里看着她挺乖巧,还以为她的小嘴儿是抹了蜜般的甜,好家伙,原来竟然是假的,淬了毒的嘴巴一开一合,简直要把人毒得七窍流血了。
男人没想到沈妙会识破得这么快,还在试图坚持:“这,这就是金的!”
“金你#¥%,你就是个#¥%……!”
这些年村里赚了钱的人不少,都是没上过几天学的大老粗,不懂得城里人的什么基金、股票,只知道买些金手镯、金戒指戴在身上。
家里也收着不少王冬梅的金首饰,沈妙即使没戴过,也能通过重量分辨出真假。
再者说,黄金其实也是药材的一种,从小在医馆中长大的她,还能瞧不出这是染了色的铁链假扮的了?
小样,别以为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吵什么呢?!”
“让一让!都别看热闹,往旁边让一下!”
不知道是哪个看热闹的人报了警,沈妙正骂得上头呢,就听到了警察用扩音喇叭开道的声音。
警察来到摊位前,看到豆腐碎了一地,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太正靠在翻到的三轮车旁,一边捂着心口一边大喘气,还有她的“儿女们”正梗着脖子替她出头,在场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时,立刻高举着手里的喇叭,叫停了这一场闹剧。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有啥事都跟我一块去派出所解决,别耽误人家做生意。”
一听说去警察局,男人立刻耸了,“别别别,误会误会,都是一场误会,俺这自己都能处理好。”
“你们要是能处理好,会有人报警吗?”
警察抓住了他的衣角,不给他任何想要溜走的可能性,“老徐,你说你这一天天咋净惹事?看守所的饭就那么好吃?”
“没,没惹事啊,”被警察认出来后,男人的脊梁骨更弯了,“你听我说,我们这确实是误会,都快解决好了。”
“要听你说啊,那走吧,咱去警察局好好说。”
沈妙:???
哦吼?!
原来这个猥琐男果然是个老油条了,都在警察跟前混成老熟人了!
喜欢吃公家饭是吧?看在上次害得自己没吃好小笼包,又间接误伤了骆嘉麟的份儿上,这次就让你好好地吃上几天!
*
警察局,重案组组长的办公室里,男人正老老实实地站着被副局长训斥。
“这个案子跟了多久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缺人?缺钱?你倒是申请啊,局里难道不给你们提供帮助吗?”
“这个月底,最迟这个月底你得给我交上点东西来,否则就交给别的组来跟!”
好歹也是个组长,未免他在下属的跟前掉面儿,骆嘉麟特意关上了门,同时把百叶窗也给放了下来。
换做是别人,管它案子拖多久他都懒得管,最后只要能解决就好。可正是这组长是刚调上来的,又是曾经跟了自己好几年的人,这才对他格外地严格要求。
丑话说完了,看男人惭愧的头低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骆嘉麟缓缓站起身,来到他身边替他整了整衣服上的褶皱,语气也比刚才和缓了不少,“小陈,你现在已经是组长了,得起到带头的作用,不能再像组员一样,等着别人给你安排任务。”
“有什么要求就提,有什么困难就说,虽然案子是你们组的,但解决案子是我们所有警察的责任。打起精神来,别怵。”
男人点点头,郑重地回道:“是,我明白了。”
继续坐下翻看着案子的卷宗,门外倏地传来一声悲愤的哭喊声。
“警察同志,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
“我们来卖点豆腐不容易,赚得都是辛苦钱,结果,结果他……”
嘶……这声音听着怎么有点耳熟?
站起身走到窗前,骆嘉麟用手指将百叶窗拨开一道缝,顺着外面那一束束看热闹的目光,他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唱大戏的那位主角。
沈叔的孙女?沈妙?
好好的,她怎么又跑来警察局了。
十几米外的办公桌前,沈妙一边替老婆婆擦着身上的豆腐渣,一边哑着声音向警察哭诉道:“不瞒你说,俺妈的心脏不好,干不了重活儿,没办法了才想着卖豆腐赚点医药费。”
“俺嫂子小时候得了病不会说话,也是担心俺妈才想着陪着她。”
“结果这个鳖孙可倒好!趁着我和俺哥去买东西,就欺负俺妈和俺嫂,你看看给俺妈吓的,脸都白了,得亏我带着药呢,要不,要不就……”
就在十几分钟前,沈妙还是敢叉着腰怒骂流氓的小辣椒呢,这会儿在警察局,一下子就成了被流氓欺压得抬不起头的小可怜了。
要说沈妙这演技是真的好啊!
分明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却能表现得像是一家人,又是帮老太清理衣服,又是往女人的手里塞纸,任谁都看不出来她是演的。
而且从进门到现在,不止女人用不着说话,一旁的老太也无需开头,只要在沈妙说完话后“嗯,对,是”就好。
时不时看一眼演技爆发的沈妙,三人的眼里无不是对她的崇拜。
被她这么带着演,老太都有点感动了,拉着她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因为她说得实在是太真了,弄得她都以为自己真有她说得那么苦了。
一边是被欺负的苦命一家人,一边是有案底的老油条,任谁都会站在前者这边。
“那,那她确实把我这手链给弄断了,你看你看。”猥琐男还在试图为自己狡辩。
“警察同志,你看!”
沈妙也不怕,拿过他那所谓的金手链,用手指轻轻一扯就又断了,“你看你看,这链子细得很,自己都能弄断,俺嫂子跟他无冤无仇没事儿弄他的手链干啥?”
“她……”
“退一万步说,就算弄断了,你会好好说呀,直接把俺的摊儿给掀了,俺的豆腐啊,做了一晚上的豆腐啊,这大半车就被他给浪费了。”
“我……”
“我的老天爷啊,俺家的命咋这么苦啊,好不容易想赚点钱,咋会碰上这么黑心的人呐!”
男人只要一开口沈妙就拿话堵他的嘴,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
俗话说得好:戏,是抢来的。
不抢,怎么能把他逼到道德的最低点呢?
“好了好了,这位同志你也先别哭了,”负责他们案件的警察一边写着笔录一边劝她道,“既然他知道错了,也愿意赔偿,那咱现在商量一下赔偿多少的事儿吧。”
“三块六毛五。”
说着,男人就从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和几个钢镚,“我兜里就这么多钱,多一分都没有了,都给恁,可以吧?”
沈妙嫌恶地睨了他一眼,扭头对警察说道:“十块,一分都不能少。”
“十块?!”男人吓得音调都变了。
不止是他,姚恒、老太和女人都瞪大了眼看着她。
这确实是有点多了,她们带来的那一车豆腐就算全卖了,也不值这么多啊。
“豆腐钱得赔,车也摔坏了,不得修吗?还有俺妈被吓得,警察同志您瞧瞧,现在脸色还没缓过来呢,是不是一会得去医院看看?万一落下个毛病咋办?还有俺嫂这衣裳,都弄成这样了,不说赔一身新的,多少也得赔个几分钱吧。”
听着沈妙有理有据地向男人要钱,屋里的骆嘉麟不禁发出一声哼笑。
上次见她时,她还是沈家独生的小孙女呢。
他竟然不知她有个哥哥和嫂子?甚至亲妈的模样也和上次见到的不一样。
看来是自己对她了解太少了。
打开门从屋里出来,骆嘉麟朝着沈妙那边的方向正声道:“老徐,又犯事了是不?”
听到骆嘉麟的声音,男人的头垂得更低了,可让人奇怪的事,怎么身为受害人,沈妙的脑袋瓜也跟着耷拉了下来呢?
看到骆嘉麟朝自己走来,沈妙下意识地挪了挪身背对着他,她很怕他会过来戳穿自己的谎言。
虽说自己替她们出头是一片好心,可这样冒充亲属
向人家要钱总归是不好的。
停到沈妙身边,骆嘉麟淡然地拿起了那份笔录,简单地扫了一眼后,又发出了一声笑。
张春桃。
好家伙,还给自己起了个假名字。
假名字也就算了,还起了个这么俗气的……
合上笔录,他略过了身旁的沈妙对警察和男人说道:“这样,先赔豆腐钱,既然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个检查,看看有没有事。”
“你一会陪着她们去,具体检查要花多少钱让老徐掏,身上没钱就跟着去他家拿。”
男人一脸为难:“不用这么麻烦吧,我……”
重重地把本子丢在桌子上,骆嘉麟的音调又升高了几度:“麻烦?现在是人家身体不舒服,要是不想麻烦,你那会就别找事啊。”
警察局的副局长都发话,男人自然是不敢再说什么,虽然去医院检查肯定要花不少钱,但总比去看守所关上十天半个月要好。
说完,骆嘉麟就让警察陪着他们去了医院。
沈妙本想着趁机溜走呢,结果还没走出几步就被骆嘉麟叫住了:“张春桃同志?还有张恒同志?你们先别急着走啊,跟我去办公室吧。”
沈妙:……
姚恒:……
完蛋,看样子这一顿教训是跑不了了。
“谢谢你啊,刚才没在那么多人面前戳穿我。”刚进屋,沈妙就向他道谢道。
“还有呢?”
“还有?哦哦,谢谢你帮婆婆和那个姐姐出头。”
骆嘉麟给他们倒了两杯水,坐下后,他不禁抬头又瞧了眼沈妙:“嗯?不明白我的意思?”把水往前面推了推,骆嘉麟又说,“说说吧,为什么要冒充她们的家属。”
沈妙和姚恒的年龄本来就比他小,再加上他是警察,他们这点小把戏,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眼?
相互对视了一眼,沈妙认命地叹一口气,主动交代了原因:“她俩一看就是软柿子,而且那婆婆当时都被气得坐地上起不来了,要是不帮她们,她们肯定得被那流氓给欺负死。”
她完全是一番好心,当然,也是有私心的,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不算多。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流氓?”
“上次我来墨寨他就骚扰过我,”沈妙抿了抿唇,“就是我把你给摔了的那次……我就是把你当成他了。”
骆嘉麟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示意他们坐下,“别站着了,坐下喝点水吧,演了那么久,嘴巴肯定渴了吧。”
见骆嘉麟没有生气,沈妙这才放松地拉着姚恒一起坐下。
“是啊,渴死我了快!”大口地喝着杯子里的水,沈妙主动向姚恒介绍道,“这位是骆警官,就是上次去你们学校参加宣讲会的那位,上次也是他把我从湖里捞出来的。”
姚恒点点头,向他问了声好:“骆警官好。”
见沈妙的杯子空了,骆嘉麟又给她续了一杯:“想不到你演得还挺好的,要不是认识,还真看不出你和那一对婆媳是假的。”
“一般一般~”
沈妙谦虚地抿了下唇。
很快她就又想到了什么,于是对他说:“对了,千万别跟我爷说,要不他肯定又该怪我多管闲事了。”
沈万山向来不希望她掺和这些事,要是今天沈万山在,肯定是把人救起来之后就走了,才不会在乎她们后来会怎么样。
“行,不说。”骆嘉麟答应得爽快,跟着喝了一口水后,他又说,“我瞧你演戏演得这么好,那你能帮我一个忙不?帮我解个围。”
“小事儿,没问题!”
再次把杯子里的水喝完,沈妙这才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问:“说吧,需要我怎么做?”
“是这样的,过几天我们局长要给孩子办个升学宴,你陪我去一趟,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
“行~”
沈妙很有这方面的经验,毕竟她都不止一次扮演姚恒的对象了,这种戏份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你……没结婚吗?”姚恒试探地问了一句。
骆嘉麟尴尬地笑笑。
沈妙暗暗戳了一下他的手臂,疯狂给他使眼色不要让他乱说话。
没结婚,当然没结婚,要是结婚了还会憋上这么久吗?
不过在看到姚恒时,这倒提醒沈妙了:骆嘉麟他都三十多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
为了参加升学宴的时候不给骆嘉麟丢脸,沈妙这几天可是做了充足的准备。
不仅把自己最漂亮的裙子找了出来,还提前一天好好地洗了澡,早上起床时再抹一点雪花膏,整个人看起来不说有多么倾国倾城,但也属于清新阳光的那一款。
“怎么样?我这一身好看吗?”
骆嘉麟开车来接她时,沈妙站在门口原地转了个圈,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让他不禁眼前一亮。
“嗯,好看,很好看,”骆嘉麟毫不吝啬地夸奖她道,“这一身衣服和你的气质很搭!”
不同于城市里那些时尚的摩登女郎,沈妙没有盲目地用时髦来堆砌在自己身上,而是搭配了很多很适合自己的元素。
身上那条淡黄色的碎花裙,是她去年跟王冬梅在商场买的,回来后她改了腰又缝上了两圈淡绿色的花边,远远看去犹如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小雏菊。
她的头上还戴了两只淡色的发卡,离得近些还能闻到她身上雪花膏的香味儿。
唯独脚上的那双小皮鞋有点旧了,鞋底补了又补,颜色有点不太一样。
意识到骆嘉麟在看自己的鞋,沈妙尴尬地向后错了错步子:“我们平常走路多,都爱穿布鞋,所以我就这一双小皮鞋。”
“没事儿,时间还早,我们去买一双新的。”
“小皮鞋很……”
“我出钱。”
那个“贵”字还没说出口,骆嘉麟就大方地打消了她的顾虑。
有人请客哎,这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不买白不买!
“好!”
沈妙激动地跳起来,恨不得蹦出两丈高。
跟着骆嘉麟来到市里的百货商场,沈妙坐在一家女鞋店里试起了墙面上摆放着的各种鞋子。
沈妙平时不出门,所以很少特意打扮自己,更不知道原来女生的鞋子品类有这么多,不止小皮鞋可以做得很漂亮,松糕鞋、高跟鞋也能做出各种款式。
等待店员去拿符合她鞋码的鞋子时,沈妙不禁看向了橱窗模特脚上,那双漆皮的红色高跟鞋。
那双高跟鞋的根很细,衬得模特的腿很是修长,灯光照在鞋头反射着明亮的光,像极了童话故事里让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水晶鞋。
“要试试那双吗?”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的眼神,于是主动问道。
“不用不用,”沈妙赶紧把目光收回来,“这双很好看,就这双吧。”
虽说是骆嘉麟请客买鞋,但也不能太过分,这双放在墙上的皮鞋都要八十块了,橱窗里的那一双岂不是得上百啊?又是穿在假人模特的脚上,估摸着得两张大票子了。
不过骆嘉麟并没有听她的,而是抬起手朝收银台的另一位店员说道:“小姐,麻烦把橱窗里的那双拿出来试一下吧。”
沈妙:???
“别别别,真不用,我……我之前都没穿过高跟鞋。”
“没关系,先试试吧,或许这双更合适呢?”
不愧是橱窗里的鞋子,店员将鞋盒拿出来的时候,明显感觉鞋盒表面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
高跟鞋是标准的正红,没有一点杂色,按理说皮鞋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瞧着好看穿上会很累脚,可这双高跟鞋的鞋底是薄羊绒的,所以踩上去很柔软。
沈妙慢慢从座椅上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学着电视里的明星那样,来回走了两步。
有点像是踩高跷,总感觉身体在左右摇晃,可当把重心转移到前面的时候就会变得更稳一点。
比起刚才看中的小皮鞋,明显是这双高跟鞋穿着更累。
但这双鞋这么贵,怎么可能会是鞋的问题?一定是自己的脚没长好。
山猪吃不了细糠,是这样的。
沈妙没有下田干过活,所以她的双足生得白嫩,配上这双红色的高跟鞋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那就这双吧,把另一双也包起来。”说着,骆嘉麟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准备付账,“一共多少钱?”
店员:“那双皮鞋八十,这双四百七。”
沈妙:!!!
四百七???
这到底是鞋还是金子啊?买回去干脆找个香案供起来好了?!
“别别别,要那一双就行,这双就算了,太贵啦!”沈妙急着想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生
怕它在自己的脚上磨损了一丁点。
“没事,就几百块而已,不算贵。”
“不行!我只要这双皮鞋,”沈妙十分坚决地拒绝道,“你要买高跟鞋的话,那我今天就不陪你去吃人家的升学宴了。”
见沈妙这么坚持,骆嘉麟也退了一步:“那这样吧,要这双高跟鞋,小皮鞋就算了。”
一人退一步,挺公平的。
沈妙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头:“那行吧。”
跟着一起去付账的时候,另一位在整理鞋盒的店员十分羡慕地说道:“太太,您先生对您可真好!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明星款式,一共就只有三双而已。”
太太?先生?
沈妙没有解释他们的身份,而是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臂,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是啊,我先生对我一直很好,就是这个性子怎么都不肯改,总是爱乱花钱。”
“对您好怎么能算是乱花钱呢?还不是因为爱您,把您放在心尖尖嘛。”
要不是知道沈妙从小学医,骆嘉麟差点都以为她是拍电视剧那种专业的演员了。
没有一点铺垫,没有任何征兆,进入角色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不等他反应一下,她的头就这么水灵灵地凑过来了。
又是没等他回过神来,沈妙就已经仰起头,眨巴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你说对吗?老公?”
骆嘉麟:???
她们刚才说什么了?
那一声“老公”把他的耳朵都给叫红了。
扑通扑通……
看着她眸子里自己的倒影,骆嘉麟只感觉一阵耳鸣,能听到的,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好半天,才勉强咽了咽口水,回了一声:“呃,对,对……”
*
开车来到饭店,远远就看到门口拉起的红色横幅:热烈庆祝xxx以xxx分的成绩考上xxx大学!
收到邀请的人不少,除了各个警察局的领导之外,还有不少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沈妙一个都认不出来,只是看他们穿着西装,身旁的伴侣也个个气质非常,便猜想他们应该都是很有地位的人。
升学宴的排场很大,一楼的三个宴会厅全都包下了,到处都能看到考上大学那孩子的海报,每个人聊天的话题也多和孩子有关。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隆重的场合,尽管表面上对身边的每个人都眉眼含笑、客客气气的,但其实心里虚得很,生怕他们会发现自己是冒充公主的“灰姑娘”。
一开始沈妙还纳闷呢,为什么骆嘉麟会请自己冒充他的女朋友,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原因。
“小骆,这位是你女朋友呀?好漂亮哦。”
“嗯,谢谢您。”
“不容易呀小骆~上次见你还单身呢,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
“还好还好。”
“上次还说把我嫂子家的妹妹介绍给你呢,看来是不用啦~”
“嗯嗯,是啊。”
几乎每个跟骆嘉麟打招呼的女性家属,都会提一嘴关于他谈对象的事。
沈妙都不用开口去问,光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出个七七八八:
骆嘉麟毕业后进警局就是单身,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身边始终没个女人。想跟他谈恋爱的人不少,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也都给她介绍过对象,可他偏偏还是单着。
他倒是不急,他身边的人可急坏了。于是他为了少听一些催婚催恋的话,便找了沈妙来让自己的耳根子清静清静。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沈妙倒也不是个只能用来充门面的花瓶,为了装得像一点,她还会主动和人攀谈,聊一些他们的“恋爱”细节。
“去年认识的……对,意外,纯粹是意外……当时他来我们村办事累得晕倒了,是我把他给救醒的。”
“具体确认关系,大概是去年年底吧,他说想试试在一起,我就答应了。”
“害,主要是想低调一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毕竟才在一起没多久,想着关系稳定下来了再说嘛。”
沈妙的演技好,编故事的本事更高,根本就不用打草稿,就编出了一个“美救英雄”然后日久生情的甜美爱情故事。
骆嘉麟也不用说太多,只用在旁边点头微笑,偶尔说几句“对,是,嗯”就行。
沈妙的性格很活泼,跟谁都很聊得来,就像是加进汤里的盐,看似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味料,却能让整锅汤都变得更加鲜美。
有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的,还主动问她家在哪想有空约她出来玩,不过沈妙都推给了骆嘉麟,说以后联系他就行。
看着像蝴蝶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的沈妙,骆嘉麟莫名感觉心里也软软的:原来这就是有女朋友的感觉啊……
他只在别人身上看到过爱情,只觉得那是极珍贵并且需要共同经营的东西,没有耐心是维护不好的,就比如他自己。
他正是知道自己工作繁忙,一个接着一个的案子占据了他几乎全部的精力,实在分不出太多给爱情,这才迟迟没有选择恋爱,哪怕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生,他也用害怕耽误她们的青春来回绝。
直到今天,感受过这种爱情的甜蜜后,竟觉得还挺好的?
“好累啊……”
回去的车上,沈妙急着想脱掉脚上的高跟鞋,可又不舍得它太快离开自己,于是只好揉着酸胀的脚踝和小腿,“原来穿高跟鞋这么累啊。”
“那把鞋脱了休息休息吧。”
看着路边还没收摊的小贩,沈妙提议道:“骆叔,一会下个路口右转,我请你喝酸奶啊~我知道有一家酸奶做得可好吃了,每次来市里我都会买。”
“骆叔?”
“嗯。”
沈妙没觉得这个称呼没什么不妥,他是秦荷的儿子,她管秦荷叫奶奶,自然是叫他叔叔啊。
“你不是比我爸小嘛,就叫你叔了。”
骆嘉麟:……
他是比沈山生小了十岁,可他只比沈妙大了八岁啊。
叔叔,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好像猛地一下子就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不止是这个称呼变化得有点快,还有沈妙叫自己时的语气,也让骆嘉麟一时有点没反应过来。
几分钟前她还叫自己“嘉麟”、“麟哥”、“亲爱的”,语气那叫一个亲昵甜蜜,虽然他也知道那是假的,可……
要是这个梦能做得再持续一点就好了。
来到婆婆身边,沈妙赶紧给她搭了脉,同时又凑近了些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
还好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一时气血上涌,再加上周围挤了太多的人空气不流通,从而导致了头晕而已。
为了让她的情况能够快点稳定下来,沈妙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香包给她闻,一边按摩着她身上的百会穴、天柱穴等几个帮助缓解头晕的穴位。
见沈妙在给婆婆治疗,姚恒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帮着不会说话的女人向那男人讨要着公道:“有啥事不能好好说?非得跟人动手啊?!”
猥琐男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瞥了眼蹲在婆婆跟前的沈妙,不屑地哼了一声:“呵,你们是谁啊?想多管闲事?”
看样子,男人是没有认出沈妙来,忘了她是自己曾经调戏过的人。
也难怪,毕竟猥琐男整天都要犯贱,哪里会记得请自己骚扰过谁呢?
“我……”
不等姚恒道明身份,沈妙就提高着叫嚷的分贝,盖过了他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这是俺妈,这是俺嫂!给俺的摊都给掀翻了,问一下都不中?”
姚恒:???
老婆婆:???
老婆婆一脸懵逼地看着沈妙,嘴唇微翕似是要说什么,不过在看到沈妙不停地对自己使眼色后,便没有拆她的台。
沈妙正愁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个臭流氓呢,这下可是天赐的好机会!
旁观者要是开口那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要是自家人开口则是“理所应当”。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反正他也无从取证,那就借着演戏的机会替自己出一口气呗。
扭头看了眼沈妙,姚恒的眼神有些错愕,可毕竟是异父异母的“好兄妹”,不用开口解释,只用一个眼神,他就能瞬间明白沈妙的意思。
“对,对!”
姚恒入戏的速度极快,再次转过身后,姚恒的腰板也跟着挺了起来,一个箭步上前,猛地揪住了他的衣领:“你今儿要是不说个清楚,你给俺妈推地上这事儿咱可没完!”
“中,说清楚是吧?”
好歹也是陈年的老流氓了,即使一家人都在,男人也不怵,没好气地推开了他的手:“恁媳妇把我这金链子给扯断了,你说咋弄吧。”
“啊!啊啊!”
见男人甩着手里断了的链子,女人慌忙地摇头摆手,因为不能说话,急得她眼眶都湿了。
她的意思是,不是她弄断的。
单手叉着腰,男人的鼻孔恨不得仰到天上去:“恁不是一家人吗?来,赔吧。”
姚恒:……
别吧……忙没帮上,还要倒贴钱吗?
“不,不……”
眼看婆婆挣扎着要坐起来同他理论,沈妙连忙阻止了她,同时把香囊交到了她手上,温声安慰道:“别急,我去跟他说。”
从地上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妙宛如战神附体,雄赳赳气昂昂地朝他走了过去。
“手链断了是吧,拿来让我看看。”
手链看着金灿灿的惹人喜欢,可被猥琐男戴过后还是不免会沾上他的臭气。
“金的?”
“对。”
“金恁xxxx!”
沈妙也不管什么体面了,粗俗的糙话开口就来,随后猛地把手链丢到了他的脸上:“真当俺家里没个金子?你这要是金的,我头拧下来给你当球踢!”
“拿个染了色的铁链就敢戴上在外面装孙子,真不怕碰见懂行的笑你是栓了绳的狗啊!”
听沈妙骂人的感觉好奇怪,分明都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可偏偏有点爽是怎么回事?
看着沈妙像抽陀螺那
样教训着男人,姚恒这时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少了。
平日里看着她挺乖巧,还以为她的小嘴儿是抹了蜜般的甜,好家伙,原来竟然是假的,淬了毒的嘴巴一开一合,简直要把人毒得七窍流血了。
男人没想到沈妙会识破得这么快,还在试图坚持:“这,这就是金的!”
“金你#¥%,你就是个#¥%……!”
这些年村里赚了钱的人不少,都是没上过几天学的大老粗,不懂得城里人的什么基金、股票,只知道买些金手镯、金戒指戴在身上。
家里也收着不少王冬梅的金首饰,沈妙即使没戴过,也能通过重量分辨出真假。
再者说,黄金其实也是药材的一种,从小在医馆中长大的她,还能瞧不出这是染了色的铁链假扮的了?
小样,别以为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吵什么呢?!”
“让一让!都别看热闹,往旁边让一下!”
不知道是哪个看热闹的人报了警,沈妙正骂得上头呢,就听到了警察用扩音喇叭开道的声音。
警察来到摊位前,看到豆腐碎了一地,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太正靠在翻到的三轮车旁,一边捂着心口一边大喘气,还有她的“儿女们”正梗着脖子替她出头,在场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时,立刻高举着手里的喇叭,叫停了这一场闹剧。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有啥事都跟我一块去派出所解决,别耽误人家做生意。”
一听说去警察局,男人立刻耸了,“别别别,误会误会,都是一场误会,俺这自己都能处理好。”
“你们要是能处理好,会有人报警吗?”
警察抓住了他的衣角,不给他任何想要溜走的可能性,“老徐,你说你这一天天咋净惹事?看守所的饭就那么好吃?”
“没,没惹事啊,”被警察认出来后,男人的脊梁骨更弯了,“你听我说,我们这确实是误会,都快解决好了。”
“要听你说啊,那走吧,咱去警察局好好说。”
沈妙:???
哦吼?!
原来这个猥琐男果然是个老油条了,都在警察跟前混成老熟人了!
喜欢吃公家饭是吧?看在上次害得自己没吃好小笼包,又间接误伤了骆嘉麟的份儿上,这次就让你好好地吃上几天!
*
警察局,重案组组长的办公室里,男人正老老实实地站着被副局长训斥。
“这个案子跟了多久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缺人?缺钱?你倒是申请啊,局里难道不给你们提供帮助吗?”
“这个月底,最迟这个月底你得给我交上点东西来,否则就交给别的组来跟!”
好歹也是个组长,未免他在下属的跟前掉面儿,骆嘉麟特意关上了门,同时把百叶窗也给放了下来。
换做是别人,管它案子拖多久他都懒得管,最后只要能解决就好。可正是这组长是刚调上来的,又是曾经跟了自己好几年的人,这才对他格外地严格要求。
丑话说完了,看男人惭愧的头低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骆嘉麟缓缓站起身,来到他身边替他整了整衣服上的褶皱,语气也比刚才和缓了不少,“小陈,你现在已经是组长了,得起到带头的作用,不能再像组员一样,等着别人给你安排任务。”
“有什么要求就提,有什么困难就说,虽然案子是你们组的,但解决案子是我们所有警察的责任。打起精神来,别怵。”
男人点点头,郑重地回道:“是,我明白了。”
继续坐下翻看着案子的卷宗,门外倏地传来一声悲愤的哭喊声。
“警察同志,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
“我们来卖点豆腐不容易,赚得都是辛苦钱,结果,结果他……”
嘶……这声音听着怎么有点耳熟?
站起身走到窗前,骆嘉麟用手指将百叶窗拨开一道缝,顺着外面那一束束看热闹的目光,他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唱大戏的那位主角。
沈叔的孙女?沈妙?
好好的,她怎么又跑来警察局了。
十几米外的办公桌前,沈妙一边替老婆婆擦着身上的豆腐渣,一边哑着声音向警察哭诉道:“不瞒你说,俺妈的心脏不好,干不了重活儿,没办法了才想着卖豆腐赚点医药费。”
“俺嫂子小时候得了病不会说话,也是担心俺妈才想着陪着她。”
“结果这个鳖孙可倒好!趁着我和俺哥去买东西,就欺负俺妈和俺嫂,你看看给俺妈吓的,脸都白了,得亏我带着药呢,要不,要不就……”
就在十几分钟前,沈妙还是敢叉着腰怒骂流氓的小辣椒呢,这会儿在警察局,一下子就成了被流氓欺压得抬不起头的小可怜了。
要说沈妙这演技是真的好啊!
分明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却能表现得像是一家人,又是帮老太清理衣服,又是往女人的手里塞纸,任谁都看不出来她是演的。
而且从进门到现在,不止女人用不着说话,一旁的老太也无需开头,只要在沈妙说完话后“嗯,对,是”就好。
时不时看一眼演技爆发的沈妙,三人的眼里无不是对她的崇拜。
被她这么带着演,老太都有点感动了,拉着她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因为她说得实在是太真了,弄得她都以为自己真有她说得那么苦了。
一边是被欺负的苦命一家人,一边是有案底的老油条,任谁都会站在前者这边。
“那,那她确实把我这手链给弄断了,你看你看。”猥琐男还在试图为自己狡辩。
“警察同志,你看!”
沈妙也不怕,拿过他那所谓的金手链,用手指轻轻一扯就又断了,“你看你看,这链子细得很,自己都能弄断,俺嫂子跟他无冤无仇没事儿弄他的手链干啥?”
“她……”
“退一万步说,就算弄断了,你会好好说呀,直接把俺的摊儿给掀了,俺的豆腐啊,做了一晚上的豆腐啊,这大半车就被他给浪费了。”
“我……”
“我的老天爷啊,俺家的命咋这么苦啊,好不容易想赚点钱,咋会碰上这么黑心的人呐!”
男人只要一开口沈妙就拿话堵他的嘴,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
俗话说得好:戏,是抢来的。
不抢,怎么能把他逼到道德的最低点呢?
“好了好了,这位同志你也先别哭了,”负责他们案件的警察一边写着笔录一边劝她道,“既然他知道错了,也愿意赔偿,那咱现在商量一下赔偿多少的事儿吧。”
“三块六毛五。”
说着,男人就从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和几个钢镚,“我兜里就这么多钱,多一分都没有了,都给恁,可以吧?”
沈妙嫌恶地睨了他一眼,扭头对警察说道:“十块,一分都不能少。”
“十块?!”男人吓得音调都变了。
不止是他,姚恒、老太和女人都瞪大了眼看着她。
这确实是有点多了,她们带来的那一车豆腐就算全卖了,也不值这么多啊。
“豆腐钱得赔,车也摔坏了,不得修吗?还有俺妈被吓得,警察同志您瞧瞧,现在脸色还没缓过来呢,是不是一会得去医院看看?万一落下个毛病咋办?还有俺嫂这衣裳,都弄成这样了,不说赔一身新的,多少也得赔个几分钱吧。”
听着沈妙有理有据地向男人要钱,屋里的骆嘉麟不禁发出一声哼笑。
上次见她时,她还是沈家独生的小孙女呢。
他竟然不知她有个哥哥和嫂子?甚至亲妈的模样也和上次见到的不一样。
看来是自己对她了解太少了。
打开门从屋里出来,骆嘉麟朝着沈妙那边的方向正声道:“老徐,又犯事了是不?”
听到骆嘉麟的声音,男人的头垂得更低了,可让人奇怪的事,怎么身为受害人,沈妙的脑袋瓜也跟着耷拉了下来呢?
看到骆嘉麟朝自己走来,沈妙下意识地挪了挪身背对着他,她很怕他会过来戳穿自己的谎言。
虽说自己替她们出头是一片好心,可这样冒充亲属
向人家要钱总归是不好的。
停到沈妙身边,骆嘉麟淡然地拿起了那份笔录,简单地扫了一眼后,又发出了一声笑。
张春桃。
好家伙,还给自己起了个假名字。
假名字也就算了,还起了个这么俗气的……
合上笔录,他略过了身旁的沈妙对警察和男人说道:“这样,先赔豆腐钱,既然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个检查,看看有没有事。”
“你一会陪着她们去,具体检查要花多少钱让老徐掏,身上没钱就跟着去他家拿。”
男人一脸为难:“不用这么麻烦吧,我……”
重重地把本子丢在桌子上,骆嘉麟的音调又升高了几度:“麻烦?现在是人家身体不舒服,要是不想麻烦,你那会就别找事啊。”
警察局的副局长都发话,男人自然是不敢再说什么,虽然去医院检查肯定要花不少钱,但总比去看守所关上十天半个月要好。
说完,骆嘉麟就让警察陪着他们去了医院。
沈妙本想着趁机溜走呢,结果还没走出几步就被骆嘉麟叫住了:“张春桃同志?还有张恒同志?你们先别急着走啊,跟我去办公室吧。”
沈妙:……
姚恒:……
完蛋,看样子这一顿教训是跑不了了。
“谢谢你啊,刚才没在那么多人面前戳穿我。”刚进屋,沈妙就向他道谢道。
“还有呢?”
“还有?哦哦,谢谢你帮婆婆和那个姐姐出头。”
骆嘉麟给他们倒了两杯水,坐下后,他不禁抬头又瞧了眼沈妙:“嗯?不明白我的意思?”把水往前面推了推,骆嘉麟又说,“说说吧,为什么要冒充她们的家属。”
沈妙和姚恒的年龄本来就比他小,再加上他是警察,他们这点小把戏,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眼?
相互对视了一眼,沈妙认命地叹一口气,主动交代了原因:“她俩一看就是软柿子,而且那婆婆当时都被气得坐地上起不来了,要是不帮她们,她们肯定得被那流氓给欺负死。”
她完全是一番好心,当然,也是有私心的,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不算多。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流氓?”
“上次我来墨寨他就骚扰过我,”沈妙抿了抿唇,“就是我把你给摔了的那次……我就是把你当成他了。”
骆嘉麟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示意他们坐下,“别站着了,坐下喝点水吧,演了那么久,嘴巴肯定渴了吧。”
见骆嘉麟没有生气,沈妙这才放松地拉着姚恒一起坐下。
“是啊,渴死我了快!”大口地喝着杯子里的水,沈妙主动向姚恒介绍道,“这位是骆警官,就是上次去你们学校参加宣讲会的那位,上次也是他把我从湖里捞出来的。”
姚恒点点头,向他问了声好:“骆警官好。”
见沈妙的杯子空了,骆嘉麟又给她续了一杯:“想不到你演得还挺好的,要不是认识,还真看不出你和那一对婆媳是假的。”
“一般一般~”
沈妙谦虚地抿了下唇。
很快她就又想到了什么,于是对他说:“对了,千万别跟我爷说,要不他肯定又该怪我多管闲事了。”
沈万山向来不希望她掺和这些事,要是今天沈万山在,肯定是把人救起来之后就走了,才不会在乎她们后来会怎么样。
“行,不说。”骆嘉麟答应得爽快,跟着喝了一口水后,他又说,“我瞧你演戏演得这么好,那你能帮我一个忙不?帮我解个围。”
“小事儿,没问题!”
再次把杯子里的水喝完,沈妙这才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问:“说吧,需要我怎么做?”
“是这样的,过几天我们局长要给孩子办个升学宴,你陪我去一趟,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
“行~”
沈妙很有这方面的经验,毕竟她都不止一次扮演姚恒的对象了,这种戏份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你……没结婚吗?”姚恒试探地问了一句。
骆嘉麟尴尬地笑笑。
沈妙暗暗戳了一下他的手臂,疯狂给他使眼色不要让他乱说话。
没结婚,当然没结婚,要是结婚了还会憋上这么久吗?
不过在看到姚恒时,这倒提醒沈妙了:骆嘉麟他都三十多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
为了参加升学宴的时候不给骆嘉麟丢脸,沈妙这几天可是做了充足的准备。
不仅把自己最漂亮的裙子找了出来,还提前一天好好地洗了澡,早上起床时再抹一点雪花膏,整个人看起来不说有多么倾国倾城,但也属于清新阳光的那一款。
“怎么样?我这一身好看吗?”
骆嘉麟开车来接她时,沈妙站在门口原地转了个圈,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让他不禁眼前一亮。
“嗯,好看,很好看,”骆嘉麟毫不吝啬地夸奖她道,“这一身衣服和你的气质很搭!”
不同于城市里那些时尚的摩登女郎,沈妙没有盲目地用时髦来堆砌在自己身上,而是搭配了很多很适合自己的元素。
身上那条淡黄色的碎花裙,是她去年跟王冬梅在商场买的,回来后她改了腰又缝上了两圈淡绿色的花边,远远看去犹如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小雏菊。
她的头上还戴了两只淡色的发卡,离得近些还能闻到她身上雪花膏的香味儿。
唯独脚上的那双小皮鞋有点旧了,鞋底补了又补,颜色有点不太一样。
意识到骆嘉麟在看自己的鞋,沈妙尴尬地向后错了错步子:“我们平常走路多,都爱穿布鞋,所以我就这一双小皮鞋。”
“没事儿,时间还早,我们去买一双新的。”
“小皮鞋很……”
“我出钱。”
那个“贵”字还没说出口,骆嘉麟就大方地打消了她的顾虑。
有人请客哎,这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不买白不买!
“好!”
沈妙激动地跳起来,恨不得蹦出两丈高。
跟着骆嘉麟来到市里的百货商场,沈妙坐在一家女鞋店里试起了墙面上摆放着的各种鞋子。
沈妙平时不出门,所以很少特意打扮自己,更不知道原来女生的鞋子品类有这么多,不止小皮鞋可以做得很漂亮,松糕鞋、高跟鞋也能做出各种款式。
等待店员去拿符合她鞋码的鞋子时,沈妙不禁看向了橱窗模特脚上,那双漆皮的红色高跟鞋。
那双高跟鞋的根很细,衬得模特的腿很是修长,灯光照在鞋头反射着明亮的光,像极了童话故事里让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水晶鞋。
“要试试那双吗?”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的眼神,于是主动问道。
“不用不用,”沈妙赶紧把目光收回来,“这双很好看,就这双吧。”
虽说是骆嘉麟请客买鞋,但也不能太过分,这双放在墙上的皮鞋都要八十块了,橱窗里的那一双岂不是得上百啊?又是穿在假人模特的脚上,估摸着得两张大票子了。
不过骆嘉麟并没有听她的,而是抬起手朝收银台的另一位店员说道:“小姐,麻烦把橱窗里的那双拿出来试一下吧。”
沈妙:???
“别别别,真不用,我……我之前都没穿过高跟鞋。”
“没关系,先试试吧,或许这双更合适呢?”
不愧是橱窗里的鞋子,店员将鞋盒拿出来的时候,明显感觉鞋盒表面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
高跟鞋是标准的正红,没有一点杂色,按理说皮鞋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瞧着好看穿上会很累脚,可这双高跟鞋的鞋底是薄羊绒的,所以踩上去很柔软。
沈妙慢慢从座椅上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学着电视里的明星那样,来回走了两步。
有点像是踩高跷,总感觉身体在左右摇晃,可当把重心转移到前面的时候就会变得更稳一点。
比起刚才看中的小皮鞋,明显是这双高跟鞋穿着更累。
但这双鞋这么贵,怎么可能会是鞋的问题?一定是自己的脚没长好。
山猪吃不了细糠,是这样的。
沈妙没有下田干过活,所以她的双足生得白嫩,配上这双红色的高跟鞋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那就这双吧,把另一双也包起来。”说着,骆嘉麟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准备付账,“一共多少钱?”
店员:“那双皮鞋八十,这双四百七。”
沈妙:!!!
四百七???
这到底是鞋还是金子啊?买回去干脆找个香案供起来好了?!
“别别别,要那一双就行,这双就算了,太贵啦!”沈妙急着想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生
怕它在自己的脚上磨损了一丁点。
“没事,就几百块而已,不算贵。”
“不行!我只要这双皮鞋,”沈妙十分坚决地拒绝道,“你要买高跟鞋的话,那我今天就不陪你去吃人家的升学宴了。”
见沈妙这么坚持,骆嘉麟也退了一步:“那这样吧,要这双高跟鞋,小皮鞋就算了。”
一人退一步,挺公平的。
沈妙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头:“那行吧。”
跟着一起去付账的时候,另一位在整理鞋盒的店员十分羡慕地说道:“太太,您先生对您可真好!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明星款式,一共就只有三双而已。”
太太?先生?
沈妙没有解释他们的身份,而是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臂,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是啊,我先生对我一直很好,就是这个性子怎么都不肯改,总是爱乱花钱。”
“对您好怎么能算是乱花钱呢?还不是因为爱您,把您放在心尖尖嘛。”
要不是知道沈妙从小学医,骆嘉麟差点都以为她是拍电视剧那种专业的演员了。
没有一点铺垫,没有任何征兆,进入角色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不等他反应一下,她的头就这么水灵灵地凑过来了。
又是没等他回过神来,沈妙就已经仰起头,眨巴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你说对吗?老公?”
骆嘉麟:???
她们刚才说什么了?
那一声“老公”把他的耳朵都给叫红了。
扑通扑通……
看着她眸子里自己的倒影,骆嘉麟只感觉一阵耳鸣,能听到的,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好半天,才勉强咽了咽口水,回了一声:“呃,对,对……”
*
开车来到饭店,远远就看到门口拉起的红色横幅:热烈庆祝xxx以xxx分的成绩考上xxx大学!
收到邀请的人不少,除了各个警察局的领导之外,还有不少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沈妙一个都认不出来,只是看他们穿着西装,身旁的伴侣也个个气质非常,便猜想他们应该都是很有地位的人。
升学宴的排场很大,一楼的三个宴会厅全都包下了,到处都能看到考上大学那孩子的海报,每个人聊天的话题也多和孩子有关。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隆重的场合,尽管表面上对身边的每个人都眉眼含笑、客客气气的,但其实心里虚得很,生怕他们会发现自己是冒充公主的“灰姑娘”。
一开始沈妙还纳闷呢,为什么骆嘉麟会请自己冒充他的女朋友,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原因。
“小骆,这位是你女朋友呀?好漂亮哦。”
“嗯,谢谢您。”
“不容易呀小骆~上次见你还单身呢,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
“还好还好。”
“上次还说把我嫂子家的妹妹介绍给你呢,看来是不用啦~”
“嗯嗯,是啊。”
几乎每个跟骆嘉麟打招呼的女性家属,都会提一嘴关于他谈对象的事。
沈妙都不用开口去问,光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出个七七八八:
骆嘉麟毕业后进警局就是单身,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身边始终没个女人。想跟他谈恋爱的人不少,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也都给她介绍过对象,可他偏偏还是单着。
他倒是不急,他身边的人可急坏了。于是他为了少听一些催婚催恋的话,便找了沈妙来让自己的耳根子清静清静。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沈妙倒也不是个只能用来充门面的花瓶,为了装得像一点,她还会主动和人攀谈,聊一些他们的“恋爱”细节。
“去年认识的……对,意外,纯粹是意外……当时他来我们村办事累得晕倒了,是我把他给救醒的。”
“具体确认关系,大概是去年年底吧,他说想试试在一起,我就答应了。”
“害,主要是想低调一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毕竟才在一起没多久,想着关系稳定下来了再说嘛。”
沈妙的演技好,编故事的本事更高,根本就不用打草稿,就编出了一个“美救英雄”然后日久生情的甜美爱情故事。
骆嘉麟也不用说太多,只用在旁边点头微笑,偶尔说几句“对,是,嗯”就行。
沈妙的性格很活泼,跟谁都很聊得来,就像是加进汤里的盐,看似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味料,却能让整锅汤都变得更加鲜美。
有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的,还主动问她家在哪想有空约她出来玩,不过沈妙都推给了骆嘉麟,说以后联系他就行。
看着像蝴蝶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的沈妙,骆嘉麟莫名感觉心里也软软的:原来这就是有女朋友的感觉啊……
他只在别人身上看到过爱情,只觉得那是极珍贵并且需要共同经营的东西,没有耐心是维护不好的,就比如他自己。
他正是知道自己工作繁忙,一个接着一个的案子占据了他几乎全部的精力,实在分不出太多给爱情,这才迟迟没有选择恋爱,哪怕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生,他也用害怕耽误她们的青春来回绝。
直到今天,感受过这种爱情的甜蜜后,竟觉得还挺好的?
“好累啊……”
回去的车上,沈妙急着想脱掉脚上的高跟鞋,可又不舍得它太快离开自己,于是只好揉着酸胀的脚踝和小腿,“原来穿高跟鞋这么累啊。”
“那把鞋脱了休息休息吧。”
看着路边还没收摊的小贩,沈妙提议道:“骆叔,一会下个路口右转,我请你喝酸奶啊~我知道有一家酸奶做得可好吃了,每次来市里我都会买。”
“骆叔?”
“嗯。”
沈妙没觉得这个称呼没什么不妥,他是秦荷的儿子,她管秦荷叫奶奶,自然是叫他叔叔啊。
“你不是比我爸小嘛,就叫你叔了。”
骆嘉麟:……
他是比沈山生小了十岁,可他只比沈妙大了八岁啊。
叔叔,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好像猛地一下子就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不止是这个称呼变化得有点快,还有沈妙叫自己时的语气,也让骆嘉麟一时有点没反应过来。
几分钟前她还叫自己“嘉麟”、“麟哥”、“亲爱的”,语气那叫一个亲昵甜蜜,虽然他也知道那是假的,可……
要是这个梦能做得再持续一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