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马市位于东市一隅。
前些日子,有位行商从蒙古国精心挑选了几匹蒙古马,一路风尘仆仆地带到京城,想在达官显贵手里卖出高价。
他一来就被淩晴瞧上了。
柳元洵说是次日一早再来买,可淩晴生怕自己看中的马被别人抢先挑走,所以天蒙蒙亮就赶到了马市,人刚到便交了定金。
不然,以京中那些贵人对好马的热衷程度,她相中的那匹小马驹,还真不一定能留得住。
洪公公走了没多久,柳元洵便带着淩亭来了东市。
京中有东西两市,东市主要服务于上流阶层,汇聚了来自四方的奇珍异宝;而西市则是寻常百姓的聚居地,多为生活日用品的买卖之所。
那些行商常年走南闯北,但凡搜罗到什么稀罕玩意儿,大多都会选择在东市售卖,这几匹蒙古马自然也不例外。
待柳元洵来到行商所在的马市时,原本的八匹骏马已只剩下四匹。除了淩晴看中的那匹,剩下三匹的品相都不尽人意。
淩晴相中的是一匹小公马,约莫一岁左右,浑身毛发黑亮如缎,四蹄修长而有力,正紧紧依偎在另一匹大马身旁,一双湿漉漉的眼眸满是好奇与灵动,滴溜溜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单看品相就很讨人喜欢。
柳元洵刚一现身,淩晴便扯着嗓子喊道:“卖家!卖家!快快快,我主子来了!我要牵马!”
卖马的汉子原本正和旁人闲聊得起劲,听到淩晴的呼喊,随手在鞋底磕了磕手里的烟杆,大声应道:“来了来了!”
按照常理,一手交钱,一手牵马,这买卖便算是成了。可当淩晴满心欢喜地牵着缰绳,准备将马牵走时,那原本在马贩子手里还算乖巧的小马,此刻却像是被钉在了地上,死死绷着蹄子,说什么也不肯挪动半步,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嘶鸣声。
它身旁的大马似乎也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分离,可它并没有像小马那般焦躁不安,而是轻轻低下头,用鼻子抵着小马的屁股,一下一下地将它往前推。
马贩子见状,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伸手扯住大马的缰绳便往后牵,大马倒是温顺,低头跟着他往后走,可小马却急了,刨着蹄子就要往后追,淩晴废了好大劲儿才扯住缰绳。
马贩子来马市也有三四天了,跟周围的行商们也混熟了,他走了,周围的行商便随口解释了两句。
“这大马和小马本是一块儿收来的,母马品相着实不错,可惜害了病。母马卖不出去,小马就僵在这儿不肯走,白白耽误了两个客人的生意,给老胡气得够呛。”
淩晴没料到买匹马还能遇上这样的事,她望着手里的缰绳,一时拿不准究竟是硬将它牵走,还是像之前的客人一样将它留在这里。
她这一犹豫,手上的力道不自觉就弱了几分。小马瞅准时机挣脱了缰绳,撒开四蹄,朝着母马的方向飞奔而去。
紧接着,又听马贩子低声骂了几句,随后是几声清脆的鞭响和母马低低的嘶鸣声。
“喂!你做什么!”淩晴一听鞭子破风声就追了过去,等她绕过商人们歇息的帐篷,才发现那鞭子并没有抽到马身上,只是被马贩子淩空挥舞着故做恐吓。
饶是如此,小马依旧不肯离开,只紧紧靠在母马身边,母马也低头舔着它的脸,母子情深的模样很是令人动容。
柳元洵跟在淩晴身后缓步而来,自然也瞧见了这一幕。
马本就是情感细腻的动物,母子分离,不舍之情在所难免。但它们毕竟与人类不同,实在不能用看待人的眼光去衡量它们。
况且马匹买卖本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生意,柳元洵倒也不至于因为这一幕就多做干涉。他之所以跟过来,纯粹是出于好奇。
通常情况下,卖马时幼马不肯走,大多是因为惧怕陌生环境;大马不舍,是出于母性本能。可今天的情形却截然相反,母马温顺地避让着,小马却对母马依恋得紧。看它的脾性,也不像是胆小怯懦的,可此刻却一反常态,说什么也不肯离开。
老胡见人都跟了过来,只能无奈地解释道:“这母马害了病,自己活下去都费劲,自然是劝着小马走。可这小家夥知道大马不行了,一步都不肯离开。我好不容易赶到京城卖马,这下可好,一大一小全砸在手里了。”
病马卖又卖不出去,杀了又实在舍不得,老胡愁得满脸褶子,耷拉着眉眼,心里却隐隐有了个想法。
前几个想买马的客人,都是见小马拉不走便放弃了,眼前这位可是唯一一个非但没走,还跟过来看情况的,而且看穿着打扮,像是个非富即贵的大贵人。
老胡小心翼翼地靠近柳元洵,试探道:“要不,您给我点买马的本钱,我直接把大马送给您?这一路的饲料钱、路上的盘缠,我都自己出了,您看行不?”
“你倒打得一手好算盘,”淩亭皱眉道:“你自己也清楚大马活不长了,又不甘心认赔,还想从我家主子这儿讨本钱?你当这是什么地方?竟敢在这儿欺行霸市?”
老胡吓得一哆嗦,连忙摆手否认:“不是不是,大爷您误会了,小人绝不敢骗人啊!这马在我手里只有死路一条,可到了这位大人手里,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柳元洵倒没急着接话,而是先绕着那匹大马走了一圈。
远远瞧着还不明显,可一靠近,便能感受到它的虚弱,不说它体态消瘦,双目无神,单从它杂乱无光的毛发上也能看出病态。
不过,从它的骨骼轮廓仍能看出,这是一匹天生的好马。要是没有这场病,它的售价说不定比小马还要高。
柳元洵开口问道:“它生了什么病?”
老胡被淩亭这么一吓唬,哪还敢隐瞒,竹筒倒豆子般,将实情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这大马许是路上吃错了什么东西,先是腹泻,接着又便血,连续发热了好几天,差点就死在路上。好不容易到了京城,现在是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我也不知道它究竟生了什么病。”
柳元洵不解,“听上去倒不像是急病,即便不是急病,说不定养养还能恢复,何至于说它活不长了呢?”
老胡也有自己的难处,他苦笑一声,道:“您有所不知啊,京城的开销实在太大了。我卖了马就打算回乡去,它病成这副模样,要是卖不出去,就得跟着我回乡。可我家离京城有好几百里地,它要是跟着我一路奔波,大概率会死在回程的路上。”
他说的若是实话,这马买下来倒也不算亏。
毕竟是淩晴看中的礼物,柳元洵也想图个善缘。倒不如连母带小一起带回府中,精心调养,慢慢养护。大马要是能活下来,就当是捡了个便宜;要是不幸死在府里,就当是生前为它尽了力,也算积了德。
柳元洵问道:“大马什么价?”
老胡没料到他真有购买的意向,顿时喜出望外,急切地说道:“这位爷,我可不敢骗您。这大马我买来时花了四十两银子,它是蒙古人精心调教好的。不仅体能出众,还能当繁育马,我本打算卖一百两银子。可没想到出了这档子事儿,我也不敢跟您要高价,更不敢奢望保本。您要是愿意,能不能赏我二十两银子,就当是怜悯我,赏我点银子叫我养家。”
柳元洵摆了摆手,说道:“四十两就四十两吧,希望它值这个价。”
老胡不敢置信地瞧着他,愣了好半天才想起来磕头感谢,“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您好人有好报,一定会有大福气的。”
“不用谢我,要谢就谢你自己吧。”柳元洵示意淩亭去接大马的缰绳,随口向马贩子解释了一句:“贩马的人常有,真正爱马的人却不多见。贩马者往往只图马匹干净整洁,可你却连不常示人的马圈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想必是为了让马儿住得更舒适。不管是母马还是小马,虽然不愿分离,可在你手里却十分听话。你既然不忍心朝它们挥鞭,平日里想必是待它们极好,所以它们才这般领情。”
除此之外,这马贩子本可以给马儿喂些刺激性的药物,再将马牵去西市,从那些不懂行的百姓手里骗钱。可他非但没这么做,还将实情告知了周遭的同行,可见他从未动过骗人的心思。
不管是对马的态度,还是做人的态度,他都算得上是个心怀慈悲、堂堂正正的君子,冲他的品行,柳元洵也不愿叫他白白亏去二十两。
二十两对柳元洵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可对眼前的马贩子而言,或许是全家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自己在不为钱财所困的时候,适当让些利,让善良之人少些亏损、多些收益,也算是种善举。
若说之前那二十两银子,只是让马贩子感激不已,那柳元洵这番话,便叫马贩子打心眼里敬重起柳元洵。
一个身居高位的人,不仅愿意平等地看待他这样的小人物,还能将他平日里做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不仅让他受宠若惊,还有种上天有眼的感怀。
他运气确实不大好,辛辛苦苦运来八匹马,就指着这母马赚钱,可偏偏是它生了病。
但眼前这位贵人却像上苍的眼睛,不仅注意到了他,还以自己的仁爱之心,弥补了这世道对他的亏欠。
他满心感激,感慨万千,却又无以为报,除了一腔动容以外,他什么都拿不出来,只能看着柳元洵和他的仆人牵马而去,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尽头。
柳元洵倒是没在意这马贩子的目光。他今儿精神不错,恰逢来了东市,便起了玩赏之心。
因为有匹病马,柳元洵便让淩晴先带着马回了府,自己则和淩亭慢悠悠地逛了起来。
自从前些年天雍和蒙古两国联姻后,持续了几十年的边境战争终于止歇,属于蒙古国的货物也频繁出现在了天雍的市场上。
天雍的百姓喜好素雅高洁的风格,日常装饰多以玉石金银为主;而蒙古国则偏爱鲜艳灿烂的色调,衣物饰品也多以粗犷自然的风格为主。风格截然不同的货物出现在同一条街上,虽有些许违和,却也别有一番趣味。
逛着逛着,柳元洵的目光突然被一柄匕首吸引住了。那匕首裹在一张羊皮刀鞘里,刀鞘上镶嵌着的三颗天然红宝石极度吸睛。
那宝石纯净剔透,色泽艳丽夺目,恰逢一道阳光洒在上面,折射出的光芒璀璨耀眼,柳元洵一见便停住了脚步。
摊贩十分眼尖,一眼就看出他可能是个大客户,当下便将匕首从刀架上取了下来,满脸殷勤地递给柳元洵,说道:“这位爷,您莫不是在瞧这匕首?不是我自夸,您可真是好眼光。这可是蒙古王子的心爱之物,几经辗转才到了我手上。来,您拿在手上仔细瞧瞧!”
柳元洵不知道这匕首究竟是不是蒙古王子的心爱之物,但单从它的材质和工艺来看,倒让小贩的话多了几分可信度。
这匕首远看精巧别致,入手细看更是华丽。
刀柄由硬度极高的紫光檀雕刻而成,繁复精美的花纹上中镶嵌着三颗大小均匀的红宝石,即美观又能防止血液流入刀柄后打滑,刀身薄如蝉翼,刀尖上的一点寒芒更是极具威慑力。
柳元洵一看到这匕首,脑海中便浮现出顾莲沼的身影。
这匕首实在太像他了,美丽而又锋利,裹上羊皮刀鞘后,又多了几分浑然天成的野性。
一想到他如今已经成了自己名义上的妾室,可自己却还没送过他任何东西,柳元洵便觉得手里这柄匕首来得恰到好处。
刻意去挑选,倒不如这般偶然相遇来得巧妙。柳元洵将匕首收回鞘中,说道:“报价吧。”
商贩比了个指头,道:“一千两,绝无二价,您看得起便带走,瞧不上便扔我我这摊子上,再瞧瞧别的。”
一千两虽是高价,可这匕首确实不凡,别的不说,单看那刀柄上镶嵌的三颗红宝石,便值这个价。
只是……
柳元洵瞧了瞧他这破烂的小摊,奇道:“价值一千两的东西,你就随意扔在这在木头架子上?”
小贩嘿嘿一笑,道:“我卖货,讲得是缘分,摆在这里才能遇见有缘人。您觉得值这个价就带走,不值那就说明您不是它的有缘人。”
“你这说法倒是有趣。”柳元洵笑了笑,吩咐淩亭拿了张一千两的银票给他,随后便带走了这枚匕首。
他原本没估价,只觉得合适便买了,可买完才意识到,若是拿这匕首当作寻常礼物送人,怕是过于贵重了。
他倒不是觉得顾莲沼不配,只是怕送礼反倒送出了负担,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将这匕首放在库房,等有合适的机会再说。
买了马,又得了匕首,一番忙活罢,等到了王府,午膳时间都已经过去了。
自柳元洵上次吩咐过后,后厨每到饭点,都会提前为顾莲沼备好饭菜。
往常,顾莲沼都是自己独自用餐,今天却特意等了等柳元洵,虽没去大门候着,却等在了前院里。
他这行为有违常理,柳元洵当下便警惕起来,以为出了什么事,碍于淩亭在侧,说话不便,他只能先找个藉口把淩亭支开。
“淩亭,你去外面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精通兽医之术的人。若是有,就把人请回来,我正想问问这新买的马该如何调养。”
淩亭心中一紧,他又怎会听不出王爷这是在找藉口打发自己。顾莲沼没来之前,他可是离王爷最近的人,本以为就算王爷纳了妾室,自己的地位也不会改变,可没想到,顾莲沼一来,一切都变了。
他强忍下心中酸涩,低声问道:“那谁来伺候您呢?”
“有阿峤在,你放心去吧,安心办事。”柳元洵语气平静,说出的话却像一把利刃,直直地刺进淩亭的心里。
淩亭只觉心口一阵刺痛,他微颤了一下,轻轻“嗯”了一声,连行礼的力气都没有了,转身快步出了门。
淩亭一走,柳元洵松了口气,一边回寝居,一边细问方才的事,“可是出什么事了?”
“没有,是我想到了一些事情。”顾莲沼脸上神色如常,自然而然地走上前,伸手扶住柳元洵的手臂,轻声说道:“今早洪公公来的时候,虽说没刻意为难我,但话里话外透露了一些意思。起初我也没太在意,可这一上午,我在练武的时候仔细琢磨,发现似乎另有深意。”
柳元洵顿时紧张起来,“他透漏了什么?”
“我虽不知洪公公是否信了你我圆房之事,可他却说‘这事一两次是不成的,需得长长久久才行’。”说到这里,顾莲沼一边观察着他的脸色,一边低声问道:“王爷可知这‘长长久久’是什么意思?”
柳元洵倒没在意那句“长长久久”,他在意的是前一句。
可他对此毫无头绪,只能问道:“阿峤,你可知什么事是需要欢好才能成的?”
两人说着话,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寝居门口。顾莲沼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伸手轻轻佻开帘子,扶着柳元洵走进屋内。
顾莲沼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他甚至是为了亲口说出这个答案,才故意向柳元洵抛出这个疑问。
他假意思索后,缓声道:“我只知道,在练武的时候,若是双方内力一阴一阳,便可以通过双修之法相互调和,从而提升内力。可王爷您没有内力,而我修得是纯阳内力……”
柳元洵赫然抬头,震惊道:“你竟然是纯阳内力?!”
顾莲沼将做戏的分寸拿捏得极好,他先是怔了一瞬,而后一脸复杂地垂下眼眸,扫开下摆,一句话也不说,只往地上跪。
柳元洵一愣,随即连忙伸手去扶他,“你这是做什么?有话起来再说。”
顾莲沼故意不起身,但却将脸抬了起来,自下而上地望着柳元洵。因姿势的缘故,他本就夺魂摄魄的脸越发精致,再加上眉眼间刻意装出的倔强与柔弱,当即便哄得柳元洵满脑子都是:“他才十八岁啊!”
顾莲沼深吸一口气,道:“我还是跪着说吧。”
柳元洵拗不过他,再加上被顾莲沼身负纯阳内力这件事惊到了,也不再勉强,只想听他把话说完。
“王爷,您还记得您前些日子因烧热昏迷了一次吗?”
柳元洵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顾莲沼接着道:“第二天,王太医来给您诊脉的时候,无意间提到了纯阳内力这四个字。我当时便追了出去,问王太医纯阳内力有什么用。王太医说,纯阳内力可以帮您补气血、调息脉。”
“您也知道,我当时……所以,我将这件事瞒下了。”说完,他便像感到羞愧一般,慢慢低了头。
未尽之语更能叫人浮想联翩,顾莲沼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信任自己,怕被当成调理身体的炉鼎?还是单纯因为厌恶自己,盼着自己早点死,所以才不愿意暴露这件事?
顾莲沼没有明说,可柳元洵一瞬间却为他补足了好几个理由。每一个理由都合乎顾莲沼的性格,却也叫柳元洵逐渐回忆起许多事情。
是了。
顾莲沼是局外人,他什么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纯阳内力也无法替他续命。
况且,顾莲沼一开始就盼着他早点死,自己死了,他才能摆脱王府男妾这个身份的束缚。
原本被抛在脑后的记忆又有了复苏的趋势,柳元洵虽不至于计较过往这些事儿,可一想到自己将顾莲沼当作家人般对待,而他却始终态度未改,甚至在心里盼着自己去死,就算他再大度、再能体谅他人,此刻也难免感到心寒。
顾莲沼没有抬头,但他仅凭敏锐的耳力,便能从柳元洵的呼吸声中判断出他的情绪变化。
他早知道自己身负纯阳内力的事迟早会被发现,拖得越久,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与其机缘巧合之下被别人揭露,倒不如自己主动设局,将这件事挑明,这样才能把事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而柳元洵知道内情后的态度,甚至比他预想得要好很多。
他既然没有转身离开,就说明他即便在心里做了最坏的揣测,依然愿意听自己解释。顾莲沼心里明白,解释这种事,对方不愿意听的时候,说再多也是徒劳;只有对方愿意听,他说得话才有意义。
顾莲沼暗自松了一口气,轻声道:“我怕自己被囚在府中,当您治病的器具,所以一直不敢告诉您真相……”
果然,被猜中了。
柳元洵叹了口气,心又冷了几分。
他理解顾莲沼孤苦无依的处境,所以也理解他做事谨慎,多为自己筹谋的态度。可正因为理解,他才在发现自己也是顾莲沼防备对象的时候,感到了一丝叫人无力的低落。
“可是……”顾莲沼轻轻抬起眼眸,看向柳元洵的视线里隐含着一丝紧张,声音压得很低,“从未有人待我这般好,所以,我也不想让您死。自我知道纯阳内力对您有好处,每天夜里,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握着您的手腕输送内力,帮您调理身体,看着您这几日气色都不错,我可能没表现出什么,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柳元洵震惊极了,“难怪我这几日的精神都不错,竟是你一直在帮我调理身体?可你为什么不说呢?”
“不说,是因为我不想被当成没有尊严的器具;帮您,是因为您待我的好,我都知道;而今天之所以说了……是因为我不想再瞒着您了。”
顾莲沼言辞恳切,情真意切,将一个十七岁少年的无奈与纠结展现得淋漓尽致。
他不是不想说,而是因为害怕,所以不敢说。可他即便什么都没说,却依旧默默地、不求回报地替柳元洵调理着身体,还独自承受着隐瞒秘密的心理压力,拖到今天才忍不住开了口。
再者,依顾莲沼一贯的谨慎,他若是真心想隐瞒,怎么会因为不留神而说出这么重要的秘密呢?可见,他早就打定主意要承认了。
思及此,前一刻的失望如浮云般缓缓消散。柳元洵叹了口气,再次伸手去扶他,轻声道:“我知道你有你的难处,这不怪你。”
顾莲沼垂着眼眸,顺着他的力气缓缓站了起来,在柳元洵看不到的地方,他无声的勾了勾唇——这一关,算是彻底过了。
而瑞王的纯善和天真,也叫他心底的恶欲翻涌得越发厉害。
毕竟人心贪婪,遇到一个自己随意哄骗就能轻易上当的人,胆子自然会越来越大,行事也会越来越张狂。
顾莲沼任由柳元洵将自己扶起,就在他即将站起身的时候,柳元洵又轻声补了一句话。
他说:“但我平生最厌恶被人欺哄,你若有难处,与我商量便是,千万不要骗我。”
顾莲沼浑身一僵,这句话像是某种预兆,又像是一种警示,在入耳瞬间便化作一柄悬在他头顶、不知何时落下的利剑,叫他的脊背瞬间便生了汗。
前些日子,有位行商从蒙古国精心挑选了几匹蒙古马,一路风尘仆仆地带到京城,想在达官显贵手里卖出高价。
他一来就被淩晴瞧上了。
柳元洵说是次日一早再来买,可淩晴生怕自己看中的马被别人抢先挑走,所以天蒙蒙亮就赶到了马市,人刚到便交了定金。
不然,以京中那些贵人对好马的热衷程度,她相中的那匹小马驹,还真不一定能留得住。
洪公公走了没多久,柳元洵便带着淩亭来了东市。
京中有东西两市,东市主要服务于上流阶层,汇聚了来自四方的奇珍异宝;而西市则是寻常百姓的聚居地,多为生活日用品的买卖之所。
那些行商常年走南闯北,但凡搜罗到什么稀罕玩意儿,大多都会选择在东市售卖,这几匹蒙古马自然也不例外。
待柳元洵来到行商所在的马市时,原本的八匹骏马已只剩下四匹。除了淩晴看中的那匹,剩下三匹的品相都不尽人意。
淩晴相中的是一匹小公马,约莫一岁左右,浑身毛发黑亮如缎,四蹄修长而有力,正紧紧依偎在另一匹大马身旁,一双湿漉漉的眼眸满是好奇与灵动,滴溜溜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单看品相就很讨人喜欢。
柳元洵刚一现身,淩晴便扯着嗓子喊道:“卖家!卖家!快快快,我主子来了!我要牵马!”
卖马的汉子原本正和旁人闲聊得起劲,听到淩晴的呼喊,随手在鞋底磕了磕手里的烟杆,大声应道:“来了来了!”
按照常理,一手交钱,一手牵马,这买卖便算是成了。可当淩晴满心欢喜地牵着缰绳,准备将马牵走时,那原本在马贩子手里还算乖巧的小马,此刻却像是被钉在了地上,死死绷着蹄子,说什么也不肯挪动半步,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嘶鸣声。
它身旁的大马似乎也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分离,可它并没有像小马那般焦躁不安,而是轻轻低下头,用鼻子抵着小马的屁股,一下一下地将它往前推。
马贩子见状,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伸手扯住大马的缰绳便往后牵,大马倒是温顺,低头跟着他往后走,可小马却急了,刨着蹄子就要往后追,淩晴废了好大劲儿才扯住缰绳。
马贩子来马市也有三四天了,跟周围的行商们也混熟了,他走了,周围的行商便随口解释了两句。
“这大马和小马本是一块儿收来的,母马品相着实不错,可惜害了病。母马卖不出去,小马就僵在这儿不肯走,白白耽误了两个客人的生意,给老胡气得够呛。”
淩晴没料到买匹马还能遇上这样的事,她望着手里的缰绳,一时拿不准究竟是硬将它牵走,还是像之前的客人一样将它留在这里。
她这一犹豫,手上的力道不自觉就弱了几分。小马瞅准时机挣脱了缰绳,撒开四蹄,朝着母马的方向飞奔而去。
紧接着,又听马贩子低声骂了几句,随后是几声清脆的鞭响和母马低低的嘶鸣声。
“喂!你做什么!”淩晴一听鞭子破风声就追了过去,等她绕过商人们歇息的帐篷,才发现那鞭子并没有抽到马身上,只是被马贩子淩空挥舞着故做恐吓。
饶是如此,小马依旧不肯离开,只紧紧靠在母马身边,母马也低头舔着它的脸,母子情深的模样很是令人动容。
柳元洵跟在淩晴身后缓步而来,自然也瞧见了这一幕。
马本就是情感细腻的动物,母子分离,不舍之情在所难免。但它们毕竟与人类不同,实在不能用看待人的眼光去衡量它们。
况且马匹买卖本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生意,柳元洵倒也不至于因为这一幕就多做干涉。他之所以跟过来,纯粹是出于好奇。
通常情况下,卖马时幼马不肯走,大多是因为惧怕陌生环境;大马不舍,是出于母性本能。可今天的情形却截然相反,母马温顺地避让着,小马却对母马依恋得紧。看它的脾性,也不像是胆小怯懦的,可此刻却一反常态,说什么也不肯离开。
老胡见人都跟了过来,只能无奈地解释道:“这母马害了病,自己活下去都费劲,自然是劝着小马走。可这小家夥知道大马不行了,一步都不肯离开。我好不容易赶到京城卖马,这下可好,一大一小全砸在手里了。”
病马卖又卖不出去,杀了又实在舍不得,老胡愁得满脸褶子,耷拉着眉眼,心里却隐隐有了个想法。
前几个想买马的客人,都是见小马拉不走便放弃了,眼前这位可是唯一一个非但没走,还跟过来看情况的,而且看穿着打扮,像是个非富即贵的大贵人。
老胡小心翼翼地靠近柳元洵,试探道:“要不,您给我点买马的本钱,我直接把大马送给您?这一路的饲料钱、路上的盘缠,我都自己出了,您看行不?”
“你倒打得一手好算盘,”淩亭皱眉道:“你自己也清楚大马活不长了,又不甘心认赔,还想从我家主子这儿讨本钱?你当这是什么地方?竟敢在这儿欺行霸市?”
老胡吓得一哆嗦,连忙摆手否认:“不是不是,大爷您误会了,小人绝不敢骗人啊!这马在我手里只有死路一条,可到了这位大人手里,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柳元洵倒没急着接话,而是先绕着那匹大马走了一圈。
远远瞧着还不明显,可一靠近,便能感受到它的虚弱,不说它体态消瘦,双目无神,单从它杂乱无光的毛发上也能看出病态。
不过,从它的骨骼轮廓仍能看出,这是一匹天生的好马。要是没有这场病,它的售价说不定比小马还要高。
柳元洵开口问道:“它生了什么病?”
老胡被淩亭这么一吓唬,哪还敢隐瞒,竹筒倒豆子般,将实情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这大马许是路上吃错了什么东西,先是腹泻,接着又便血,连续发热了好几天,差点就死在路上。好不容易到了京城,现在是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我也不知道它究竟生了什么病。”
柳元洵不解,“听上去倒不像是急病,即便不是急病,说不定养养还能恢复,何至于说它活不长了呢?”
老胡也有自己的难处,他苦笑一声,道:“您有所不知啊,京城的开销实在太大了。我卖了马就打算回乡去,它病成这副模样,要是卖不出去,就得跟着我回乡。可我家离京城有好几百里地,它要是跟着我一路奔波,大概率会死在回程的路上。”
他说的若是实话,这马买下来倒也不算亏。
毕竟是淩晴看中的礼物,柳元洵也想图个善缘。倒不如连母带小一起带回府中,精心调养,慢慢养护。大马要是能活下来,就当是捡了个便宜;要是不幸死在府里,就当是生前为它尽了力,也算积了德。
柳元洵问道:“大马什么价?”
老胡没料到他真有购买的意向,顿时喜出望外,急切地说道:“这位爷,我可不敢骗您。这大马我买来时花了四十两银子,它是蒙古人精心调教好的。不仅体能出众,还能当繁育马,我本打算卖一百两银子。可没想到出了这档子事儿,我也不敢跟您要高价,更不敢奢望保本。您要是愿意,能不能赏我二十两银子,就当是怜悯我,赏我点银子叫我养家。”
柳元洵摆了摆手,说道:“四十两就四十两吧,希望它值这个价。”
老胡不敢置信地瞧着他,愣了好半天才想起来磕头感谢,“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您好人有好报,一定会有大福气的。”
“不用谢我,要谢就谢你自己吧。”柳元洵示意淩亭去接大马的缰绳,随口向马贩子解释了一句:“贩马的人常有,真正爱马的人却不多见。贩马者往往只图马匹干净整洁,可你却连不常示人的马圈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想必是为了让马儿住得更舒适。不管是母马还是小马,虽然不愿分离,可在你手里却十分听话。你既然不忍心朝它们挥鞭,平日里想必是待它们极好,所以它们才这般领情。”
除此之外,这马贩子本可以给马儿喂些刺激性的药物,再将马牵去西市,从那些不懂行的百姓手里骗钱。可他非但没这么做,还将实情告知了周遭的同行,可见他从未动过骗人的心思。
不管是对马的态度,还是做人的态度,他都算得上是个心怀慈悲、堂堂正正的君子,冲他的品行,柳元洵也不愿叫他白白亏去二十两。
二十两对柳元洵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可对眼前的马贩子而言,或许是全家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自己在不为钱财所困的时候,适当让些利,让善良之人少些亏损、多些收益,也算是种善举。
若说之前那二十两银子,只是让马贩子感激不已,那柳元洵这番话,便叫马贩子打心眼里敬重起柳元洵。
一个身居高位的人,不仅愿意平等地看待他这样的小人物,还能将他平日里做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不仅让他受宠若惊,还有种上天有眼的感怀。
他运气确实不大好,辛辛苦苦运来八匹马,就指着这母马赚钱,可偏偏是它生了病。
但眼前这位贵人却像上苍的眼睛,不仅注意到了他,还以自己的仁爱之心,弥补了这世道对他的亏欠。
他满心感激,感慨万千,却又无以为报,除了一腔动容以外,他什么都拿不出来,只能看着柳元洵和他的仆人牵马而去,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尽头。
柳元洵倒是没在意这马贩子的目光。他今儿精神不错,恰逢来了东市,便起了玩赏之心。
因为有匹病马,柳元洵便让淩晴先带着马回了府,自己则和淩亭慢悠悠地逛了起来。
自从前些年天雍和蒙古两国联姻后,持续了几十年的边境战争终于止歇,属于蒙古国的货物也频繁出现在了天雍的市场上。
天雍的百姓喜好素雅高洁的风格,日常装饰多以玉石金银为主;而蒙古国则偏爱鲜艳灿烂的色调,衣物饰品也多以粗犷自然的风格为主。风格截然不同的货物出现在同一条街上,虽有些许违和,却也别有一番趣味。
逛着逛着,柳元洵的目光突然被一柄匕首吸引住了。那匕首裹在一张羊皮刀鞘里,刀鞘上镶嵌着的三颗天然红宝石极度吸睛。
那宝石纯净剔透,色泽艳丽夺目,恰逢一道阳光洒在上面,折射出的光芒璀璨耀眼,柳元洵一见便停住了脚步。
摊贩十分眼尖,一眼就看出他可能是个大客户,当下便将匕首从刀架上取了下来,满脸殷勤地递给柳元洵,说道:“这位爷,您莫不是在瞧这匕首?不是我自夸,您可真是好眼光。这可是蒙古王子的心爱之物,几经辗转才到了我手上。来,您拿在手上仔细瞧瞧!”
柳元洵不知道这匕首究竟是不是蒙古王子的心爱之物,但单从它的材质和工艺来看,倒让小贩的话多了几分可信度。
这匕首远看精巧别致,入手细看更是华丽。
刀柄由硬度极高的紫光檀雕刻而成,繁复精美的花纹上中镶嵌着三颗大小均匀的红宝石,即美观又能防止血液流入刀柄后打滑,刀身薄如蝉翼,刀尖上的一点寒芒更是极具威慑力。
柳元洵一看到这匕首,脑海中便浮现出顾莲沼的身影。
这匕首实在太像他了,美丽而又锋利,裹上羊皮刀鞘后,又多了几分浑然天成的野性。
一想到他如今已经成了自己名义上的妾室,可自己却还没送过他任何东西,柳元洵便觉得手里这柄匕首来得恰到好处。
刻意去挑选,倒不如这般偶然相遇来得巧妙。柳元洵将匕首收回鞘中,说道:“报价吧。”
商贩比了个指头,道:“一千两,绝无二价,您看得起便带走,瞧不上便扔我我这摊子上,再瞧瞧别的。”
一千两虽是高价,可这匕首确实不凡,别的不说,单看那刀柄上镶嵌的三颗红宝石,便值这个价。
只是……
柳元洵瞧了瞧他这破烂的小摊,奇道:“价值一千两的东西,你就随意扔在这在木头架子上?”
小贩嘿嘿一笑,道:“我卖货,讲得是缘分,摆在这里才能遇见有缘人。您觉得值这个价就带走,不值那就说明您不是它的有缘人。”
“你这说法倒是有趣。”柳元洵笑了笑,吩咐淩亭拿了张一千两的银票给他,随后便带走了这枚匕首。
他原本没估价,只觉得合适便买了,可买完才意识到,若是拿这匕首当作寻常礼物送人,怕是过于贵重了。
他倒不是觉得顾莲沼不配,只是怕送礼反倒送出了负担,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将这匕首放在库房,等有合适的机会再说。
买了马,又得了匕首,一番忙活罢,等到了王府,午膳时间都已经过去了。
自柳元洵上次吩咐过后,后厨每到饭点,都会提前为顾莲沼备好饭菜。
往常,顾莲沼都是自己独自用餐,今天却特意等了等柳元洵,虽没去大门候着,却等在了前院里。
他这行为有违常理,柳元洵当下便警惕起来,以为出了什么事,碍于淩亭在侧,说话不便,他只能先找个藉口把淩亭支开。
“淩亭,你去外面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精通兽医之术的人。若是有,就把人请回来,我正想问问这新买的马该如何调养。”
淩亭心中一紧,他又怎会听不出王爷这是在找藉口打发自己。顾莲沼没来之前,他可是离王爷最近的人,本以为就算王爷纳了妾室,自己的地位也不会改变,可没想到,顾莲沼一来,一切都变了。
他强忍下心中酸涩,低声问道:“那谁来伺候您呢?”
“有阿峤在,你放心去吧,安心办事。”柳元洵语气平静,说出的话却像一把利刃,直直地刺进淩亭的心里。
淩亭只觉心口一阵刺痛,他微颤了一下,轻轻“嗯”了一声,连行礼的力气都没有了,转身快步出了门。
淩亭一走,柳元洵松了口气,一边回寝居,一边细问方才的事,“可是出什么事了?”
“没有,是我想到了一些事情。”顾莲沼脸上神色如常,自然而然地走上前,伸手扶住柳元洵的手臂,轻声说道:“今早洪公公来的时候,虽说没刻意为难我,但话里话外透露了一些意思。起初我也没太在意,可这一上午,我在练武的时候仔细琢磨,发现似乎另有深意。”
柳元洵顿时紧张起来,“他透漏了什么?”
“我虽不知洪公公是否信了你我圆房之事,可他却说‘这事一两次是不成的,需得长长久久才行’。”说到这里,顾莲沼一边观察着他的脸色,一边低声问道:“王爷可知这‘长长久久’是什么意思?”
柳元洵倒没在意那句“长长久久”,他在意的是前一句。
可他对此毫无头绪,只能问道:“阿峤,你可知什么事是需要欢好才能成的?”
两人说着话,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寝居门口。顾莲沼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伸手轻轻佻开帘子,扶着柳元洵走进屋内。
顾莲沼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他甚至是为了亲口说出这个答案,才故意向柳元洵抛出这个疑问。
他假意思索后,缓声道:“我只知道,在练武的时候,若是双方内力一阴一阳,便可以通过双修之法相互调和,从而提升内力。可王爷您没有内力,而我修得是纯阳内力……”
柳元洵赫然抬头,震惊道:“你竟然是纯阳内力?!”
顾莲沼将做戏的分寸拿捏得极好,他先是怔了一瞬,而后一脸复杂地垂下眼眸,扫开下摆,一句话也不说,只往地上跪。
柳元洵一愣,随即连忙伸手去扶他,“你这是做什么?有话起来再说。”
顾莲沼故意不起身,但却将脸抬了起来,自下而上地望着柳元洵。因姿势的缘故,他本就夺魂摄魄的脸越发精致,再加上眉眼间刻意装出的倔强与柔弱,当即便哄得柳元洵满脑子都是:“他才十八岁啊!”
顾莲沼深吸一口气,道:“我还是跪着说吧。”
柳元洵拗不过他,再加上被顾莲沼身负纯阳内力这件事惊到了,也不再勉强,只想听他把话说完。
“王爷,您还记得您前些日子因烧热昏迷了一次吗?”
柳元洵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顾莲沼接着道:“第二天,王太医来给您诊脉的时候,无意间提到了纯阳内力这四个字。我当时便追了出去,问王太医纯阳内力有什么用。王太医说,纯阳内力可以帮您补气血、调息脉。”
“您也知道,我当时……所以,我将这件事瞒下了。”说完,他便像感到羞愧一般,慢慢低了头。
未尽之语更能叫人浮想联翩,顾莲沼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信任自己,怕被当成调理身体的炉鼎?还是单纯因为厌恶自己,盼着自己早点死,所以才不愿意暴露这件事?
顾莲沼没有明说,可柳元洵一瞬间却为他补足了好几个理由。每一个理由都合乎顾莲沼的性格,却也叫柳元洵逐渐回忆起许多事情。
是了。
顾莲沼是局外人,他什么都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纯阳内力也无法替他续命。
况且,顾莲沼一开始就盼着他早点死,自己死了,他才能摆脱王府男妾这个身份的束缚。
原本被抛在脑后的记忆又有了复苏的趋势,柳元洵虽不至于计较过往这些事儿,可一想到自己将顾莲沼当作家人般对待,而他却始终态度未改,甚至在心里盼着自己去死,就算他再大度、再能体谅他人,此刻也难免感到心寒。
顾莲沼没有抬头,但他仅凭敏锐的耳力,便能从柳元洵的呼吸声中判断出他的情绪变化。
他早知道自己身负纯阳内力的事迟早会被发现,拖得越久,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与其机缘巧合之下被别人揭露,倒不如自己主动设局,将这件事挑明,这样才能把事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而柳元洵知道内情后的态度,甚至比他预想得要好很多。
他既然没有转身离开,就说明他即便在心里做了最坏的揣测,依然愿意听自己解释。顾莲沼心里明白,解释这种事,对方不愿意听的时候,说再多也是徒劳;只有对方愿意听,他说得话才有意义。
顾莲沼暗自松了一口气,轻声道:“我怕自己被囚在府中,当您治病的器具,所以一直不敢告诉您真相……”
果然,被猜中了。
柳元洵叹了口气,心又冷了几分。
他理解顾莲沼孤苦无依的处境,所以也理解他做事谨慎,多为自己筹谋的态度。可正因为理解,他才在发现自己也是顾莲沼防备对象的时候,感到了一丝叫人无力的低落。
“可是……”顾莲沼轻轻抬起眼眸,看向柳元洵的视线里隐含着一丝紧张,声音压得很低,“从未有人待我这般好,所以,我也不想让您死。自我知道纯阳内力对您有好处,每天夜里,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握着您的手腕输送内力,帮您调理身体,看着您这几日气色都不错,我可能没表现出什么,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柳元洵震惊极了,“难怪我这几日的精神都不错,竟是你一直在帮我调理身体?可你为什么不说呢?”
“不说,是因为我不想被当成没有尊严的器具;帮您,是因为您待我的好,我都知道;而今天之所以说了……是因为我不想再瞒着您了。”
顾莲沼言辞恳切,情真意切,将一个十七岁少年的无奈与纠结展现得淋漓尽致。
他不是不想说,而是因为害怕,所以不敢说。可他即便什么都没说,却依旧默默地、不求回报地替柳元洵调理着身体,还独自承受着隐瞒秘密的心理压力,拖到今天才忍不住开了口。
再者,依顾莲沼一贯的谨慎,他若是真心想隐瞒,怎么会因为不留神而说出这么重要的秘密呢?可见,他早就打定主意要承认了。
思及此,前一刻的失望如浮云般缓缓消散。柳元洵叹了口气,再次伸手去扶他,轻声道:“我知道你有你的难处,这不怪你。”
顾莲沼垂着眼眸,顺着他的力气缓缓站了起来,在柳元洵看不到的地方,他无声的勾了勾唇——这一关,算是彻底过了。
而瑞王的纯善和天真,也叫他心底的恶欲翻涌得越发厉害。
毕竟人心贪婪,遇到一个自己随意哄骗就能轻易上当的人,胆子自然会越来越大,行事也会越来越张狂。
顾莲沼任由柳元洵将自己扶起,就在他即将站起身的时候,柳元洵又轻声补了一句话。
他说:“但我平生最厌恶被人欺哄,你若有难处,与我商量便是,千万不要骗我。”
顾莲沼浑身一僵,这句话像是某种预兆,又像是一种警示,在入耳瞬间便化作一柄悬在他头顶、不知何时落下的利剑,叫他的脊背瞬间便生了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