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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章

    叶莺坐在马车里,待马车辘辘驶出皇城,在安福门外与崔沅碰头。
    不曾想,挑开帘子看见一个令她惊喜的人。
    “白术姐姐!”叶莺眼睛一亮,让出了半边坐榻。
    白术冲她笑了笑,“今日我陪小殿下解闷。”
    目光落向两步开外,叶莺眼睛又亮了亮。
    今日出城祭拜灵王,两人不约而同都穿了轻淡素净的颜色,天青水碧般浅淡。
    崔沅一身士子白袍,站在那里,长身玉立。
    叶莺从这白袍想到前些天祭孔宴上那些白衣士子,里头不乏有几个眉目如画的,其中一个生了双桃花含情眼,性子也颇风流,隔着遥遥高台向她飞眼。
    好事的义明即刻遣婢女去打听对方出身家世,结果是已在老家娶了妻还生了孩子的。
    可把义明气得不轻:“这些人——这些人看多了话本,自己是穷酸秀才,就当咱们个个都是不顾家室也要下嫁的傻子吗?”
    那眉毛扬得老高,眼睛瞪圆的发怒样子惹得叶莺想笑。
    这个是的,书肆里头卖的那些个话本,里头惯爱写些大小姐为爱与穷秀才夜奔、寒门举子一朝高中被公主看上,金枝玉叶甘作平妻的故事,内容十分扯淡,至少竹苑里的丫鬟就没有喜欢的。受众、作者是谁,显而易见。
    但她从崔沅的书架上也没看见这种内容的闲书,对方用来打发时间的,多是些地方志、文人手记之类。
    见识的人越多,有了对比,叶莺越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品格。
    心里想象他在外头对旁的贵女抛媚眼的模样,结果发现想象不来。
    因他根本不是一个轻浮浪荡的人。
    端起茶抿了一口,茗烟里冲白术甜甜一笑:“姐姐沏茶的手艺是我学不来的。”
    原以为再见到白术可能会不自在,谁想根本没有,还是有很多很多话说。
    崔沅打马跟在车侧,落后半丈距离,后边是凌霄京墨和相府几个侍从。
    出了城,叶莺便把帘子挂起来一边。
    风烟俱净,山色空濛。云迹淡淡,树树皆秋。
    牧人驱着犊群行在田埂上,远处茆屋野桥,近看柴门小径,不管是炊烟里飘来的粥饭香,还是屋顶上昂首打鸣的公鸡,都透出一股悠然自在的烟火气。
    真好!
    她再往外探了探脑袋。
    崔沅悠马过来。
    “冷不冷啊?”
    仗着马行速度慢,叶莺摸摸他的手。
    还好,比她的暖。
    叶莺便笑了。
    时近霜月,已过了小雪节气。昨夜下了阵半夹着雨的细雪,醒来后天色阴沉沉的,路面上倒没什么泥泞,都被人踩了个干净。
    只天气冷,冒出脑袋这一会儿,鼻尖就被冻得发红。
    因山里阴凉,云扶一定要她带上暖手的小袖炉,还穿了件斗篷,是东方白色的,上头用蜜合与灰白的丝线细细绣了芦苇与荻花,与这冬日之景十分契合。
    看着她笑嘻嘻模样,崔沅伸手给她拉了拉衣襟,“坐好。”
    厚厚的缎帘被放下,遮住了人间烟火,回到逼仄车厢里,叶莺撇撇嘴,吐槽,“可算知道你家公子从前为何一直没成亲了。”
    白术一乐。
    只过了会儿,帘子又被掀起一角。
    一团还冒着热气的荷叶包递了进来。
    叶莺闻见香气,高兴了:“雷公栗!这是哪里来的?”
    凌霄看眼崔沅,笑道:“那边有个骑驴的老叟,专卖这个的,闻着还不错。公子知道殿下喜欢这些小玩意儿,让买回来给殿下尝尝鲜。”
    叶莺塞了一颗进嘴里,“噗嗤”笑了。
    崔沅瞥她一眼:“笑什么?”
    “我只是奇怪从前拒食路边摊贩的长公子,如今竟会主动买。”
    “为什么啊?”
    叶莺歪头看他,学着怪腔调,“好难猜啊——”
    凌霄京墨在身后看好戏。
    人前呢。
    崔沅忍了忍,没将她怎么样,打马行去了前头。
    叶莺捏一颗栗进嘴,甜得眯起眼。
    本朝皇室依山为陵,且喜清净,除帝陵外并不精修陵寝,灵王便葬在距京畿四十里外的骝山南面。
    马车常速驶了半天,终于到了距陵墓最近的村落——河中县名下一个叫做平冈村的小地方。
    从这溪行往北数里,要过一片梅林,便到了灵王陵寝。
    因路况狭窄,马车无法通行,而溪面结了薄冰,二人只得下马步行前往。
    火红的寒梅,伴着两人雪似的白氅,特别特别好看。
    白术放轻脚步,扯了一把愣愣往前跟的凌霄,凌霄“噢噢”反应过来,又拽住了京墨的腰带。
    几人落后十好几步跟着。
    叶莺之所以会想到来祭拜灵王,并不只因为对方是自己素未谋面的兄长,更因为崔沅的缘故。
    那日祭孔宴后,宗室夫人女眷们皆在讨论崔沅风姿,其中赞许欣赏自不必说,更多则是唏嘘这绝境逢生的经历。
    相似境况,结局却不同,皇后难免伤怀,一连两日茶饭不思。
    这个事,旁人来劝都没用,也无人敢劝。
    叶莺带去了亲自下厨炖的燕窝鸭子肉粥,轻声道:“当我年幼时,便时时见刘御医手持一簿脉案沉思,有时钻研起来,也是茶饭不思,之后才有了这个方子。”
    “没有兄长,便没有今日之崔郎。娘娘不妨想着,非是兄长生不逢时,而是后来人承继了他的福泽。‘为万世开太平’,这必是与刘御医一般,值得青史留名的。”
    丧子痛,绝不是轻飘飘几句话就能带过的,比起青史名,叶莺自己也宁愿简单活着,但对于皇后来说,到底有些安慰。
    千家山郭静朝晖,日日江楼坐翠微。
    丛菊两开他日泪,山楼粉堞隐笳悲。①
    守陵人每日打扫,灵王的坟茔周围十分干净。
    他们净手焚香后再敬香祭拜。
    冬日里的阳光稀薄,落在汉白玉墓碑上,使碑体呈现出温润细腻的光泽。镌刻的碑文用掺了金粉的朱漆细细描过,熠熠生辉。
    崔沅也以平辈礼执香——
    承继了他的福泽,自己祭拜,是应该的。
    待插香入炉,看着直直上生的烟丝,崔沅道:“我幼时,曾见过灵王两次。”
    “一次春蚕亲耕礼,他站在皇后身旁,我被祖母牵着,远远地看了一眼。另一次我被梁王出言羞辱,他出来解围。”
    他的声音很轻,似怕惊扰了烟雾,“他生得更像皇后,秉性温和,待宗室中的郡主们极有耐心。若还在世,想来应会是个很好的兄长。”
    叶莺觉得自己应当与这兄长说些什么,但从未见过,甚至她出世时,对方已经身故。
    皇帝说,她的耳朵与灵王相似,皇后则常常望着她的下巴出神。
    只是光凭这般想象,仍是空洞。
    一时无言,默然作陪。
    一炷香燃尽。
    崔沅道:“走吧。”
    回城仍有两个时辰的路程,两人回到适才村子,叶莺眼尖地看见前方有脚店:“用过饭再回吧。”
    崔沅凝目看那茅草庐子,蹙眉:“天色已晚,要再耽搁,只怕赶不及回宫。”
    “我不挑,只要有人分我半个榻就成。”叶莺咬唇看他笑。
    待崔沅看过来,她才道:“想什么呢!我说的是白术姐。”
    最后还是在脚店要了羊肉跟韭饼,那炖羊肉的汤,叶莺还嘱咐店家:“萝卜切细细丝,与羊汤同煮,撒些椒,再来一碟子清酱,蘸着白肉吃。”
    店家问:“客人可饮酒?有自家新酿好酒。”
    崔沅白日是不饮酒的,叶莺甚至只见他饮过那一次,下意识就要拒绝。
    不意崔沅道:“便烫一角吧。”
    叶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那边白术几人也点了饭菜,没有要酒。
    待店家走后,崔沅道:“村野脚店,盈利多靠酒水。”
    叶莺一点就透,她想起适才那店家的身上,这样冷的天,只穿一件单薄夹袄。
    这人真是……
    店家自夸“好酒”,实际叶莺喝着与外头村酿没什么分别,唯有度数大些,她吃完饭出来,上马车时的脚步都是浮的。
    白术扶着她:“殿下当心。”
    崔沅接过手:“我来吧。”
    他饮了酒,便没再骑马,与她一同坐在车厢中。
    白术想了想,还是在车外辕儿边上坐了下来,没进去现眼。
    叶莺觉得自己头脑还算清醒,只有脸上热热的,殊不知此刻的她落在崔沅眼里,已经红成了一团彤云。
    车厢里,坐垫是加了绒的,又烧了暖盆,热气烘烘。
    “很热……”她嘟囔着要将帘子挂起来。
    崔沅将她手按住,“上回风寒才好多久?又忘了疼?”
    她素日不爱锻炼,自进了宫,每日的晨练也省了,行驶中马车带起的这点风足以将她吹风寒了。
    叶莺知道他说的是对的,只面子上别不开,一甩袖子,恼火道:“好吧!”
    过了会儿,她伸手解下斗篷系带。
    又过了会儿,将最外面套的长褙子也脱了。
    只她忘了,自己今日在两层大衣裳里穿的,是件半透罗衫。
    鱼肚白色的轻纱下,脂玉般的肌肤丰姿绰约,粉青色抹胸上杏花朦朦胧胧,仿佛被云雾遮罩。
    崔沅不由一顿。
    时人穿褙子,往往内搭一件抹胸,并非是什么私密衣裳,如今却被这若隐若现的外衫添了一层不甚磊落的意味。
    暧昧不明,或引人窃玉偷香。
    他呷了口热茶,有点烫。
    该骑马的。
    还是很热。
    喝了满满一碗撒了椒末的羊肉汤,又喝了酒,浑身一股子火。
    叶莺看看对面稳坐如山八风不动的崔沅,径直伸手去解他的斗篷。
    结果被他一把捉住。
    “……你不热吗?”叶莺一脸的无辜。
    崔沅正欲开口,却望定了她。
    目光怔在一处。
    罗衫下,红杏拥雪,春光蓬勃。
    饮了酒的人,就会比平日胆子大些,还对自己做的“坏事”一无所知。
    白术跟车夫还坐在外面。
    侍从习武,耳目十分敏觉。
    前次请旨,陛下没说应也没说不应,观态度,似想再留女儿多陪伴一段时日。
    崔沅又忍了忍。
    将斗篷给她围上了。
    到底是在暮色前回了城。他们出行,未大张旗鼓,却也未避着行人。
    马车式样一看便知不凡。
    路过萧记,叶莺道:“等等等等。”
    下车去,买了许多的点心。
    萧记在上京便有三家分店,买卖一向红火,除了她,也有不少贵女也遣奴仆来买。
    碰见了宁德、宁安两姊妹和义明。
    “刚从城外回来?我也是,怎么没遇见?”
    “我们去庵里给祖母上香。”
    她们三人的亲祖母是同一位姓许的太妃。
    宁德看一眼她,轻声道,“还见着了怀庆殿下。”
    叶莺问了一句:“哦,她可好?”
    “还行,就那样。”义明快嘴道,“她这个人,不会怪自己的。我瞧着比在宫里还胖了些。”
    宁德眉心一跳!
    叶莺体面地笑笑。
    在她转身走后,年纪最小的宁安“欸”了一声:“那不是崔家的探花郎?是不是在往我们这边看?”
    “别乱说。”
    宁德早就看见了,刚刚大家说话的时候,探花郎就看了好几眼。只她十分的稳重,不想多言。
    因为前几天才见过,大家记得都很清楚。
    义明道:“就是他。”
    “哈?他怎么上了嘉阳的车???”
    “他们一块去拜祭的?”
    义明终于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祭孔宴祝台上的那一眼,并非寻常啊。
    咦~啧啧。
    她们认得出叶莺的车驾,自然也有旁人认出。
    竟有当街拦车,自荐诗文的……
    幞头上还簪了一朵菊花。
    这是自荐诗文,还是自荐枕席?
    崔沅面沉似水。
    叶莺促狭地看他一眼:“让念来听听。”
    那个士子以为真被贵人看上,激动得都有些磕磕巴巴,好容易背完。
    不曾想,是一个十分冷淡的男声点评了他的文章。
    言辞算不得犀利,也无嘲讽,精确指出七八处问题后,又淡淡道:“天分既定,便该越发用功,而不是想着旁门近道。”
    这声音冷冽中透着股威仪,令那士子脸涨红,讷讷称谢。
    马车离开时,崔沅只从帘缝淡淡看了他一眼。
    眉眼端正,中人之姿罢了。
    还没凌霄生得清秀。
    怎地好意思?
    看一眼倒在隐囊上快要笑死的叶莺,让人牙痒。
    ……实在难忍。
    这次祭拜回去后,皇帝似乎很忙,忙着清理门户,填补空缺,与朝臣斡旋。一连近十日,叶莺只见着了他两回。
    她便主动去了一趟紫宸殿。
    正值严冬,殿中烧着地龙,暖乎乎的。她解下斗篷,在门口抖去一身寒气。
    皇帝正伏案写些什么,忽然听得一道薄嗔:“就知道您又不顾龙体。午时都过半了,还不打算进膳吗?”
    皇帝抬头,他那女儿面带小怒站在门口,背后是雪景,身上郁金裙,花朵一般娇俏。
    听见这絮絮叨叨关切,疲惫瞬清,皇帝开了笑。
    这天他问了叶莺一个问题:“若日后成婚,你是想驸马多些陪伴,还是前程?”
    叶莺咬了块玫瑰果馅儿蒸糕,看着皇帝几天未修剪的须髯,眨了眨眼,“在此之前,您是想要一个孝顺恭谨的驸马,还是得力的心腹臂膀?”
    她道:“时时黏在一起自然是好。只若是我,因年轻时的爱欲冲动放弃前程,难保将来情意消后会不会遗憾,会不会心生怨怼。”
    皇帝没说任何,只又过了数日,紫宸殿下来两道旨意。
    一道是崔沅起复,任命其为尚书右丞,掌管诸司,纠正省内。
    一道赐婚旨意,将婚期定在来年元月十八,并将永兴坊的宅子赐为嘉阳公主府邸。
    永兴坊的宅子是先帝时宜城长公主的住处,这位长公主膝下不曾生养,前些年过世后,宅邸便被朝廷给收回了,一直无人居住,但保养得很干净,不日便能入住。
    公主婚后都会有自己的宅邸,这不算稀奇,也就因为位置紧靠着皇城让人艳羡了一番。
    稀奇的是国朝驸马向来只能任些闲散官职,不曾想,这位崔相长孙,不,该改口称“崔右丞”了,竟简在帝心至此。
    尚书右丞,正四品下,管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原先的左丞才被夺官,尚且空缺,则崔沅便要兼管吏部、户部、礼部十二司。
    不仅娶了公主,还升了实权官儿……
    便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也没有这般划算。
    这天散朝,崔相听了一耳朵的恭维话,自己都说不出是什么心情。
    沉稳淡然了这么些年,今日却破天荒的好说话,对着笨手笨脚上错茶水的小黄门也和颜悦色。
    阮姑姑和云扶特别高兴,“瞧,陛下多么疼爱殿下。”
    因她们之后也会跟着她去到公主府,管理府中的侍从和女官班子,自然与有荣焉。
    叶莺想到那天见他一身绯袍的样子,官服威仪,衬得人锋芒毕露。
    一整天,眼里都带着明显笑意。
    即使没见面,崔沅也能想象她那眉眼弯弯的得意样子。
    应只有他不大满意。
    元月十八,去今还有一个多月……
    心底像是落了一根猫毛,轻飘飘,簌簌麻,挠过却解不了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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