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白云极其自然地来到沈稚刚才的位置, 接了他手上的活。
    他的剑专门系在了后腰,腾出位置,以便行动, 看样子过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沈稚:“你的眼睛都要黏在白云身上了。”
    叶孤城:“……”
    沈稚:“这里有白云在, 用不着我们留下来帮忙,先回去吧。”
    叶孤城麻木地看向白云那边。
    我们?
    帮忙?
    你还想带我一起?
    他不禁庆幸沈稚没有开口, 不然他未必拒绝得了。
    叶孤城问:“你在这里呆了多久?”
    沈稚:“除了练剑的时候都在这里。”
    叶孤城:“何时来的?”
    沈稚:“你们走了以后。”
    叶孤城可以确定,沈稚是在怪自己没有带他一起才故意这么做的,“抱歉。”
    沈稚:“只有这两个字吗?”
    叶孤城:“你想如何?”
    沈稚:“下次我出去杀人,你要全程陪伴,就像西门吹雪对万梅那样。”
    本体没法收进系统, 用本体生死决斗时,如果没有十足的胜算,沈稚总会有些忐忑。
    那种感觉和用马甲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这是本体的阻碍, 也是本体的机缘,其他马甲就没有这种深刻的生死感悟。
    叶孤城:“我本就是这样打算的。”
    沈稚笑道:“所以就算我不说,你也会这么做?”
    叶孤城:“不错。”
    沈稚:“那我就换一个,暂时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我就想让那座神宫快些建好, 要不你也和白云一起吧。”
    叶孤城坚决地说:“不。”
    沈稚:“为什么?”
    叶孤城:“我离开许久,积累了许多事务没有处理, 这几日尤其繁忙, 无法抽身,你若是想让房屋早些建好, 可以去招揽人手。”
    沈稚:“有道理。”
    白云寄快递的钱都能养活很多人了,这么一想真的很浪费。
    工地上能站的人是有限的,但是人的体力也是有限的, 多招一批轮流上工,效率会提高很多。
    沈稚和叶孤城分别,立刻去找邱管家要钱。
    邱管家听说他准备雇人,当即安排了白云城的军队出马,包揽了一切。
    他笑眯眯地说:“城主豢养的兵数目庞大,白云城既无外敌,又没有足够的田地,平白养活这么多人,正好闲的没有事情做。”
    这应该是叶孤城准备用来造反的兵。
    沈稚好奇:“他什么时候开始招兵买马的?”
    邱管家:“去年。”
    差不多就是他刚穿越那会儿。
    白云的时间线卡的还挺准,叶孤城刚付出行动,准备谋反,他就捏好了白云,做出了离家出走的样子。
    邱管家安排这些士兵分成了四组,替换下工地的苦役。
    士兵其实和苦役差不多,也是服役的百姓,不过能被叶孤城挑中,在体能上都高于常人,是做基建的好手。
    神宫比金风的府邸更快修建好。
    宫门上挂了烫金匾额,上书“灵毓神宫”,里面摆了一只大鼎,鼎里盛满白沙,上面插着香烛,以作祭祀天地。
    白云依然穿着那身暗金长袍,金冠束发,发带飘扬,他神情肃穆,在白云城诸位官员的注视之下,搬进了神宫里,从头到尾没有看叶孤城一眼。
    叶孤城感受到了白云的刻意忽视,却不好说什么。
    先前的拒绝,定然伤透了他的心。
    白云大概以为他们还可以像从前一样相处,神宫建成后才发现,他要搬到新的住处,再不能回到从前。
    他应该明白过来,自己提议为他修建神宫时,就已经决定与他分开睡。
    叶孤城对白云有几分愧疚,更害怕他说话毫无顾忌,将私事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只能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入夜后,叶孤城回到寝殿。
    寝殿里一片漆黑,不知是沈稚已经睡了,还是尚未回来。
    他点燃蜡烛,看到原本放着白云床铺的位置空空荡荡。
    沈稚的床上空无一人,不知去了哪里。
    他再次感受到了熟悉的孤寂。
    无情剑道,难道不该习惯了孤寂吗?
    可若真的无情,又怎么会觉得孤寂难熬?
    叶孤城坐在桌边,用绢布细细地擦拭他的剑,排解心中的繁杂思绪。
    灵毓神宫。
    沈稚躺在床上,白云则是在外面练剑。
    神宫里的人很少,比城主府还清净,尤其是宫殿的后方,连个路人都没有。
    不止地方大,地板也是专门从陆地坐船运过来的,都是上好的汉白玉,铺在地上好像一整块莹白的玉石,上面雕刻着浅浅的回形花纹,防滑效果很好。
    简直就是仙人府邸。
    在这里练剑是一种享受。
    在这里睡觉也很舒服。
    白云练完剑,回到卧室,躺在沈稚的旁边。
    屋子里面金碧辉煌,有珊瑚摆件、玛瑙玉石,连烛台都是金的。
    这些东西都是叶孤城送来的,据说是库房里累世积累的珍品。
    叶孤城的心思真是令人琢磨不透。
    白云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捧在手里把玩。
    沈稚在旁边欣赏,觉得这些东西确实跟白云的气质很般配。
    叶孤城的心思难猜,审美还是可以的。
    他和白云并排在一起睡了一觉,天亮后直接去神宫附近的海边练剑,练完剑又返回神宫,在这里用饭、练剑,就这么过了一整日。
    傍晚,邱管家带着人过来了。
    他先是给白云送了些新鲜的瓜果,接着又让人在地上铺了块毯子。
    摆好这些东西后,邱管家对沈稚道:“沈公子,城主一整天都没见到您,神思不属,做起事来都不专心了,您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沈稚:“叶孤城让你来的?”
    邱管家笑着回答:“城主虽然没有明说,可是这一天问过您两三次,他心里是惦记着您的。”
    沈稚:“我还以为他不想见我。”
    毕竟当初收他为徒的时候那么不情愿。
    叶孤城也不准他搬进他的卧房,还是他极力争取,才住进去的。
    前段时间叶孤城带白云出门,不止没有带他,连说都没说一声。
    沈稚落寞地垂下眼睛。
    邱管家:“哪能呢,城主待人是最尽心的,您是他的亲传弟子,城主在您身上耗费了多少精力,别人不知道,您自己还不清楚吗?”
    呵。
    叶孤城对他的教育就是,练一遍剑让他照着做,把他推到海里让他凭本能自救。
    要是他教数学,肯定就是照着课本念,再写下步骤,让学生自己感悟的那种。
    沈稚本来就是想在新房子里住两天,听到管家这么说,完全不想回去了。
    “你走吧,我在这里挺好的。”
    白云:“是的。”
    邱管家见劝不动他,不再多言,带着人回去了。
    回到城主府,刚将下人遣散,便见叶孤城从后宅过来,“沈稚回来了吗?”
    邱管家:“没有,沈公子不想回来。”
    叶孤城颔首,拿着剑去了书房。
    他处理着政务,越想越觉得不对。
    当初给白云建造神宫,其实是想给白云一个空名,避免分出实权,免得白云野心膨胀,夺得白云城的掌控。
    可是白云像变了个人似的,完全没有了此前的野心勃勃,好像当初他代替自己处理政务,只是一时好奇。
    沈稚也如他所愿,离开了城主府。
    叶孤城夜晚可以独自休息,练剑只需专注自身。
    处理公务时也没有人赖在他的书房,随时可能抢夺他手中的权力。
    一切都恢复了原样。
    此前的三十年,都是这样过来的,为何唯独此时觉得这样的孤寂如此难以忍受?
    叶孤城处理完公务,喊来邱管家,“沈稚可有说过何时回来?”
    邱管家:“他……沈公子似乎误会了什么。”
    叶孤城:“误会什么?”
    难道沈稚还觉得他喜欢白云,所以要跟他避嫌?
    邱管家:“沈公子以为,您不想见到他。”
    叶孤城不解:“他怎么会这么想?”
    邱管家:“小人不知。”
    叶孤城挥手让他退下,独自用过午饭,去后面练过剑,又接见了岛上的官员,夜晚再回寝殿休息。
    他的话很少,就算是和下属相处,也是惜字如金。
    下属们只是白云城的管理者,并非他的朋友。
    不理解他的人,不值得他开口。
    叶孤城一整日都没有说过几句话。
    他早上醒来,面对空荡荡的寝殿,沉默洗漱过后,拿着剑独自去海边。
    天还未亮,海边空无一人,夕阳不知所踪,海风带着冷意。
    叶孤城练完剑,带着一身海水准备返回,迟来的太阳这才驱散了黑暗。
    难道以后都要这样度过吗?
    叶孤城记起来,自己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中决定选择死亡。
    他答应过沈稚追求更高的剑法,不会轻易死去。
    叶孤城记起来为何那时会改变主意了。
    因为那段时光很愉快。
    他有了另一条路可以选。
    他选择另一条路的原因,并非路的尽头有多诱人,而是有沈稚相伴。
    他选择了沈稚。
    叶孤城回到城主府,清洗干净身上的海水,换了身新的衣袍。
    他推掉了早上的政务,孤身前往灵毓神宫。
    神宫离着城主府有些远。
    当初为了让白云远离权力中心,他刻意引导白云选择了较远的地方,此时却有些后悔了。
    神宫矗立在海岸边。
    它的外部是用白砖垒成的,洁净的白色在蔚蓝海面的衬托下漂亮极了,与天空中的云几乎连成一片。
    叶孤城进入神宫,绕了一圈,在卧房里找到了自己的两位徒弟。
    一红一金并列躺在床上,看起来分外和谐。
    叶孤城:“都什么时辰了,还不起?”
    沈稚和白云一起睁开了眼睛,同时坐起,同时开口:“你怎么来了?”
    吓死了。
    今天没去练剑,老师直接找到家里来了!
    叶孤城:“我不能来?”
    白云:“这是我的地方。”
    沈稚:“是的。”
    “这里确实是专为白云修建的神宫。”叶孤城道,“沈稚,我是来接你回去的。”
    沈稚:“我还没有住够。”
    这里的床很好,被子也很好,各种物品的审美都很好,简直就是高档的主题公园。
    楼上还能看到海。
    真是不错的海景房。
    就是丰容少了点,短时间居住还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应该会很难受。
    叶孤城:“走吗?”
    沈稚起身,拿上自己的剑:“好的。”
    叶孤城心满意足。
    两人并肩走在海岸边,太阳已经升到了高空,阳光明媚极了,哪怕陆地中是寒冬,此时依然有些晒。
    沈稚靠近了些,盯着叶孤城的脸看。
    叶孤城没有说话,任由他打量。
    沈稚:“你为什么晒不黑?”
    海边的紫外线都很强,叶孤城早上练完剑回去的时候会被晒到,在城主府中练剑的时候也会被晒到。
    他不做防晒,竟然保持着瓷器似的莹白肤色,而且脸和脖子一点色差都没有,真的很神奇。
    叶孤城:“不过是寻常事,天底下晒不黑的人有很多。”
    沈稚:“还有谁?”
    “西门吹雪。”
    沈稚心道,确实。
    西门吹雪也是天天练剑,皮肤白的像剥了壳的水煮蛋。
    “白愁飞。”
    小白确实走南闯北也不没有变黑,换身衣服就是贵公子。
    “陆小凤。”
    陆小凤的皮肤不算特别白,但是就属他最神奇,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过得那么糙,身上连点风吹日晒的痕迹都没有。
    所以这就是设定的力量吧。
    沈稚想了想那副场景。
    肤色莹白如细腻瓷器的叶孤城在海边练了两天剑,脸、脖子还有手都被晒成了紫红色。
    那肯定不行。
    沈稚:“多亏你是纸片人。”
    叶孤城心道,这是在说自己如白纸一般苍白?
    正琢磨着沈稚话里的意思,海面上驶过来一艘船。
    这在飞仙岛是极其常见的情景,并不值得过分关注。
    但是那艘船很快靠在了码头,从船上下来十来个人,其中四人在前面开道,两人在中间提着一口箱子,还有八人跟在后面,浩浩荡荡,好大的排场。
    叶孤城定睛一看,发现箱子上写着“福威镖局”四个字。
    是白云找人押送的镖。
    叶孤城看了眼沈稚,见他脸上表情不变,对镖师们没有太多关注。
    也不知白云有没有将此事告知沈稚。
    如果沈稚知道白云这般向他示好,会不会再次替白云开口说话?
    想到那副场景,叶孤城倍感无奈。
    那躺镖是押运到城主府的,和他们完全顺路。
    叶孤城不想沈稚过多关注他们,“你要不要去城外的街市上逛一逛?”
    沈稚:“我自己去?”
    叶孤城:“我与你一起。”
    沈稚:“你不是很忙吗?”
    叶孤城:“今日上午有空闲。”
    沈稚:“好的。”
    两人拐弯去了飞仙岛的集市上。
    飞仙岛很大,白云城只是其中的一座城镇,外面还有许多小的村落。
    这里的人很少以种田为生,多是靠着打渔、经商生存。
    岛上不会歧视商人,一直都鼓励贸易,外面的集市也很繁荣,似乎比城里的人还要多。
    叶孤城:“质量更好的会拿到白云城中贩卖,在这边的都是稍次一些的,不过价格也更便宜。我想,再好的东西在你眼中也没有价值,比起货物,还是气氛更重要。”
    “是的。”沈稚感叹,“你很了解我。”
    他从五百年后过来,除了珍珠宝石书画古董,什么没见过?
    书画古董他没那个审美,看不出好坏。
    珠宝就更不用说,系统都给他变成真的了,就算再好的宝石,也比不过他自带的那些。
    叶孤城说的对,氛围更重要。
    他快乐地去了摊子上,挨个挑挑拣拣,买了一条很漂亮的银鱼,外加一个玻璃鱼缸,又买了些五彩斑斓的石头,用来装饰鱼缸。
    叶孤城为他付过钱,“你若是想来,我随时奉陪。”
    沈稚抱着鱼缸,银色的小鱼在红袍覆盖的玻璃中游来游去。
    沈稚:“你好像变了个人。”
    叶孤城:“我只是怕你误会。”
    沈稚:“误会什么?”
    叶孤城:“我不讨厌你。”
    沈稚:“我知道。”
    毕竟他有很多美好的品德,就算最开始对他抱有偏见,只要跟他相处久了,发现了他的优点,一定会喜欢他的。
    沈稚以为叶孤城不想见到他,也肯定是叶孤城自己的原因。
    他太寡了。
    绝世大寡王。
    活该寂寞。
    叶孤城:“你很好。”
    沈稚:“是的。”
    叶孤城:“我很喜欢你。”
    沈稚:“是的。”
    “走吧。”叶孤城问,“要不要我帮你拿?”
    “我自己可以,而且我喜欢看鱼。”
    “嗯。”
    两人从集市中走出,返回城主府。
    十几个镖师正从府里出来,管家在后面相送,“真是辛苦诸位了,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
    “不辛苦,拿钱办事,都是应该的,倒是兄弟几个还蹭了您一顿饭,您真是太客气了。”
    邱管家道:“一顿饭而已,算不得什么。宫主的东西安然送到最重要。”
    “宫主?”
    “城主已为白云城建立了神宫,如今他正是灵毓宫主。”
    沈稚:“这么听起来,白云真的很像你的女儿。”
    叶孤城:“……我非皇帝。”
    沈稚:“无所谓,反正没人管。”
    叶孤城:“……”
    镖师们留意到了从外面回来的二人,他们见过叶孤城,见沈稚身着红衣,与叶孤城关系亲密,便知道他就是“血衣剑客”。
    福威镖局的名声这么好,有八成是因为押运的货物能准时送达,还有两成是他们会做人,即便丢了货,与雇主打好关系,好好沟通,雇主也是可以体谅的。
    镖师们主动打招呼道:“叶城主,又见面了。”
    叶孤城漠然颔首。
    镖师又跟沈稚寒暄:“您就是血衣剑客沈稚吧?果然是青年才俊,一看便知气势不凡。”
    “是的。”
    镖师们噎住了。
    叶孤城怕沈稚得罪人,主动开口转移话题,“辛苦诸位了。”
    镖师受宠若惊,“哪里哪里,谈不上辛苦。”
    叶孤城对邱管家说:“你去送这几位去码头。”
    邱管家:“是。”
    “您真是太客气了。”
    邱管家带着十几个镖师离开,叶孤城松了口气。
    沈稚快步进府,刚来到后院,就看到了摆放在正中心的箱子。
    箱子上的封条已经打开,看起来是验过货了。
    他把鱼缸放在台阶上,掀开盖子,里面的人偶瞬间膨胀,一条胳膊鼓了起来。
    沈稚提着人偶的脖子把它拿出来,整理好衣服,放在叶孤城旁边比量,“真的跟你一模一样!”
    叶孤城神情冰冷。
    沈稚:“再给它染个色,把头发染成黑的,画好五官,再挑一把剑,缝在它的手里,那就更像了。”
    叶孤城:“……”
    沈稚:“晚上可以抱着睡觉。”
    叶孤城想到了那一晚,白云贴的自己很近。
    如果是沈稚的话……叶孤城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感觉自己可能会更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应该如同少年慕艾一般吧。
    沈稚:“晚上你抱着它睡。”
    叶孤城:“……”
    沈稚忍无可忍:“你为什么老是不说话?”
    叶孤城:“我心中思绪纷杂,不知该如何说起。”
    这么一说沈稚就明白了。
    “我也经常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想要说的话太多了,每一种回复都可能会引向不同的话题,但是我又都很想聊,纠结半天选不出来,最后都错过了。”
    叶孤城:“……”
    不,沈稚的感受跟他还是不一样的。
    他是无论哪一个都不想聊。
    也不是不想,只是其中的情绪太过浓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沈稚:“我到现在也没有想到好的解决办法,帮不了你。”
    这种时候如果回答“好的”或者“是的”,也是一个都聊不成。
    叶孤城心想,沈稚也将自己放在了心上。
    沈稚本性有些冷漠,并非热情的人,他却待自己如此用心,随意一言都会主动思考解决之法。
    叶孤城:“这不怪你。”
    沈稚:“是的。”
    当然不怪我。
    自己提供了良好的情绪,让他有了表达欲,怎么可以被怪罪!
    要怪就怪你自己嘴巴笨。
    沈稚把人偶塞到叶孤城的怀中,“有它相伴,你就不会寂寞了。”
    叶孤城感慨万千。
    沈稚知道自己的寂寞。
    但他一点都不想要这个东西。
    它不止很丑,而且太大了,手臂还是张开的,放在床铺上直接占据大半位置。
    叶孤城委婉地拒绝:“这是白云的东西。”
    沈稚:“是白云送给你的。”
    “……”
    早知如此,当初就拒绝白云送礼物了。
    不对,他本就拒绝了,只是怕伤了白云的心,没有把话说得太坚定。
    现在还给白云也不合适,毕竟这是“叶孤城”。
    叶孤城拒绝了白云,怎能再将“叶孤城”交到他的手上。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逃避的余地了。
    为今之计,只有把话说清楚。
    叶孤城抱着人偶,对沈稚说:“我对白云无意。”
    沈稚:“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要送他房子?”
    原来沈稚还有这样的误会。
    叶孤城:“他毕竟是白云城,在城中地位不凡,应该有自己的住处。”
    沈稚接受了这个理由,“那之前的偏爱呢?”
    叶孤城顿了下,“爱屋及乌。”
    多么熟悉的回答!
    白云落难时,西门吹雪和万梅去救他,万梅问他为什么对白云这么上心,西门吹雪给出的答案也是这四个字。
    不对啊,白云就是叶孤城的万梅。
    沈稚:“爱谁?”
    “你。”
    “因为我比白云来得早?”
    “你和白云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白云不懂人的感情,他也并不喜欢我。在他的心里,人间就是一场游戏。或许是因为我的身份特殊,让他误以为这是爱情,其实并非如此。”
    那是城镇和主人之间的羁绊。
    叶孤城认真地看着沈稚:“你应该明白。”
    沈稚:“你觉得白云不懂感情,我懂?”
    叶孤城:“没错。”
    沈稚的眼睛很亮:“这世上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了。”
    叶孤城就是他的知己!
    可能和身体有关吧,白云某些情绪缺失,操控起来有种在玩游戏的感觉。
    马甲没有疼痛和恐惧,连死都不怕,怎么可能懂爱?
    只有本体有正常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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