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两碗卤肉面, 面汤多一些。”
    “好嘞,您二位请稍等!”
    陆小凤坐在桌边,对站在一旁, 时不时看向后厨的金风说:“这种面摊看着破小, 其实已经卖了十几年,论起做面的手艺, 一点也不比那些有名的酒楼差。”
    “你都吃过?”
    原著中的陆小凤吃过很多东西。
    黄鳝三吃、龙虎斗、牛肉面、狗肉火烧、北京豆汁等等,每一样都被写得很诱人。
    好多都没吃过,看文字很好吃。直到这个豆汁出现……
    陆小凤真的一点都不挑食。
    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也是绝世美味,可惜陆小凤没尝到。
    有这个手艺,她卖糖炒栗子发家致富不好吗?为什么非要糟蹋东西!
    “不敢说全都吃过, 我吃过的绝对不在少数。”陆小凤骄傲地说,“你可以尝一尝,绝对会满意!”
    金风看着老板掀开锅盖, 露出白色的雾气一下飘了出来,浓郁的肉香霸道极了,越来越多的人过来吃饭。
    他捞出一块滴着深色汤汁的卤肉,放在案板上,切成一指宽的肉片, 铺在面碗中,浇上一勺肉汤。
    两碗面做好, 麻利地端到桌前。
    陆小凤大吃特吃。
    馒头蛋真的太邪恶了, 看孩子都馋成什么样了。
    难怪陆小凤喊西门吹雪出来帮忙,两人目的地一样都不结伴而行。
    金风跟老板又要了一只碗, 把自己那碗一分为二,差不多就是他的饭量,剩下的全都进到了陆小凤的肚子里。
    陆小凤吃得心满意足, “要不要休息一会儿再赶路?”
    他担心金风的身体受不住。
    “不了。”金风说,“你没有遇到过在饭菜里投毒的?”
    “怎么可能没有,不止有,还有很多。”陆小凤说,“其实很好分辨,生意好的地方,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小,若一个吃饭的地方,在饭点还很清冷,要么做的东西很难吃,要么里面有古怪。”
    金风:“西门吹雪为何不这样辨别?”
    陆小凤:“大概是他总是出现在一些偏僻的地方,没有遇到过几个热闹的馆子?”
    金风:“有道理。”
    陆小凤笑着说,“死在西门吹雪剑下的人很多,而且遍布天南海北,各行各业。任何地方都可能会有他的仇家,他必然需要谨慎些。”
    金公子大概很少出门,就算离家,也有诸多奴仆前呼后拥,什么事都不必他亲自做。
    陆小凤留意到,他对很多事情都充满了好奇,总是默默地观察,很少出声,对金钱也似乎没有概念。
    陆小凤陪着金风上路以后,才知道他身上一点钱都没有,早上买饭的钱都是从沈稚那里拿的,买完早饭就一文钱都没有了。
    他竟然想独自上路!
    幸好自己跟过来了。
    不过,为什么是沈稚给金公子钱,让他去买早饭?
    金公子又是为什么被绑到了去往无名岛的船上?
    他为什么会知道太平王世子和那座岛有关?
    陆小凤放下饭钱,和金风继续赶路-
    白云进屋后,房间里都变得明亮了些,窗外的阳光照在他身上,折射出模糊但明亮的光影。
    叶孤城心情复杂,“请坐。”
    屋里物理意义上只有白云和叶孤城两个人。
    沈稚在外面练剑。
    他练得很专注,完全放空了心神,投入到了对剑道的追求中,因此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关注其他马甲。
    白云坐下。
    叶孤城给他倒了杯茶,随后才坐到了他的旁边。
    这个举动具有很强烈的道歉意味。
    他以行动证明,自己对白云不再怀有敌意。
    白云没有接受那杯茶,淡淡地说:“我还以为你不会愿意见我。”
    他的瞳色很淡,不像万梅那样浓墨重彩,在暗金色长袍还有满身珠宝的衬托下,有一股绚丽澄净的美丽。
    就像自海面升起的朝阳,一半属于天空,一半仍沉浸在海水中,映照出璀璨霞光,深沉的海水也犹如燃烧的火焰。
    这是叶孤城从小就见惯了的场景。
    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在一个人身上联想到这样的景象。
    白云对叶孤城而言,是个完全陌生的人。
    但白云城是他诞生的地方,那是他的根基,承载着他的过往,没有人比叶孤城更熟悉白云城。
    白云就是白云城。
    叶孤城不明白白云对自己的抗拒,“我怎会不想见你?”
    “白云城拖累了你。”
    叶孤城心如擂鼓,明白了白云的抗拒因何而来!
    他没有感到愧疚,因为尚未来得及深思。
    唯有震撼!
    他追求的剑道,图谋的一切,除了自己,竟还有另一个人知道。
    哪怕是西门吹雪,都无法触及他的内心。
    他独自在无尽空茫的山顶待了许久,没有继续向上攀登的路,下方的芸芸众生麻木又日复一日地活着,他看着所有人,感觉生命的意义变得单薄。
    他感到无趣。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孤独地在此终结时,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位同伴。
    原来他一直跟随自己,见他所见,想他所想,可以理解他的一切。
    叶孤城一直没有发现他,反而主动向着死亡前行。
    白云被抛弃了。
    原来他们之间,根本没有误会。
    白云平淡道:“你的剑道是斩断世俗,进入无情之道。你已经抵达人类剑道的顶峰,抛弃了所有的感情,但你的世俗身份,仍然背负着重担。”
    叶孤城无话可说,只能静静地看着他,接受他的指责。
    “我曾庇护着你,如今已经成了你的阻碍。”白云说,“我想回去,可是我不敢面对你,我怕在化为人形后,再次被你丢弃。”
    叶孤城:“是我对不起你。”
    白云:“你没有对不起我,我的一切都属于你,你有资格以任何态度对待我。是我对不起你,成了你在剑道上的负担。”
    叶孤城再次沉默。
    这次他感受到了愧疚。
    他没有想到,这些城镇之灵,会如此卑微。
    或许他们自己并不觉得卑微,只是觉得作为一座城池,应该听从主人的支配。
    可他已不只是城池。
    他看起来跟人没有区别,理应有人的尊严,有独立的意识,而不是予取予夺,被动地接受一切。
    失去主体性的人,只会变成奴隶。
    他的白云城即便化形,也应该是清贵高傲的神灵,而不是奴隶。
    万梅似乎也是这样,存在感极低,沉默地跟在西门吹雪身边,除了吃饭那次,几乎没有开口过。
    他分明是气质超群的剑客,又是山庄之灵,叶孤城却对他的印象却只有他的样貌,并不知晓他是怎样的人。
    而沈稚……
    他有点过于复杂了。
    叶孤城试图思考,但脑袋无法转动。
    白云:“你在想什么?”
    叶孤城收回心神,“你必须依附我存在?”
    白云:“不是。”
    叶孤城:“既然如此,你为何不顺其自然?待我死后,还会有其他人成为白云城的主人,我对你而言,不过是茫茫人生中的过客。”
    白云:“那时的我,还是现在的我吗?”
    叶孤城沉默。
    白云:“对现在的我而言,你是最重要的。”
    叶孤城轻叹一声,道:“你可愿随我回白云城?”
    白云:“我本就是要回白云城。”
    叶孤城:“你已回心转意?”
    “万梅山庄不属于我,我不能在那里住一辈子。况且用不了多久,西门吹雪也会抵达无情之境。我之今日,就是万梅的未来。”
    叶孤城再次感到惊异。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想来西门吹雪也没有。
    万梅呢?
    他知道吗?
    白云:“我回白云城,只因为那是白云城,与你无关。”
    叶孤城:“我明白。”
    白云不想跟他有牵扯。
    现在他们相处的越多,等他赴死,丢下白云时,白云就会越痛苦。
    白云:“你知道就好。”
    叶孤城:“那沈稚……”
    白云:“沈稚是个了不起的东西。”
    叶孤城:“……”
    白云:“你要好好待他,他以后会帮到你的。”
    叶孤城:“你是说,他会帮我在剑道上更进一层?”
    白云一凛,目光变得不善:“你想杀他?”
    叶孤城:“不,我是说,他会帮我夺得大位?”
    白云:“或许不会。”
    他都混成亲王了,固定工资都是皇帝的好几倍,皇帝本人也很尊重他,为什么要谋反?
    叶孤城仍然不解,不过没有继续问下去。
    白云不会害身为城主的自己的,他没有明说,大概是因为沈稚的身份关系重大,不能直言。
    既然如此,他只要静静等待就好,何必让白云为难?
    白云平安归来,似乎和叶孤城解除误会,冰释前嫌,西门吹雪放下心,提出告辞,带着万梅离开。
    叶孤城也带沈稚和白云返程。
    家臣们频频看向白云,找了个间隙把白云堵在了角落里。
    一个家臣问:“你身上的衣服,是用金子织的吗?”
    白云点头。
    另一个家臣问:“你身上的宝石,都是真的吗?”
    白云点头。
    第三个家臣问:“你真的是白云城?”
    白云:“是。”
    家臣们的疑惑得到了解答,一哄而散。
    沈稚在房间里,听到外面的人说:“看起来就值钱,我也想要这么身衣服,可是一想到我的俸禄,还是算了吧,根本买不起。”
    “城主肯定也喜欢。”
    “我就说城主最喜欢金银珠宝,你们还不相信。”
    “那他为什么总是穿着一身白衣,头上的簪子都是木头的?”
    “可能是因为抠门?”
    沈稚恍然大悟。
    飞仙岛这么富饶,城主府装修地跟皇宫似的,虽然可能是前几任城主修的,但也证明了叶孤城的家底很厚。
    他平时的生活却这么简朴,衣服是最简单的,饭菜也最简单。
    出去流浪,生活水平都不会下降太多。
    还当皇帝?你当的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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