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从走到留

    ◎一点点纯情◎
    第二天清晨,谢煜是被鸟鸣唤醒的。
    在京城里住的时候,院子中自然也有鸟,但远不如乡村的鸟多,也不如它们起得早。
    她伸了个懒腰,敏锐地发现了沈长胤开始疏远她了。
    沈长胤本就不是话多的人,在这个上午显得更加沉默。
    当站在院子中用柳条蘸着青盐洁牙的时候,她们离得很远,阳光落下来,连影子都不会交叉。
    在与村长一家人吃早饭的时候,沈长胤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但无需和她面对面的位置,姿态还是一贯的优雅,却仿佛她不存在一般,避开了所有可能和她的交流。
    有的时候她只是路过,沈长胤却仿佛在避让什么锋利的武器一样,谨慎地退开两步。
    谢煜感到有些奇怪。
    她昨夜是对沈长胤说自己心有所属,对方因此而避嫌、稍微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确实也是正常的。
    但这种程度的疏离似乎已经超过了避嫌的范畴。
    是什么让沈长胤有如此表现,昨夜还发生了什么别的事情了吗?
    回忆了一会儿,想不清楚,干脆摇摇头不想了。
    村长家腌的咸口槐花清香扑鼻,和在柴火灶上熬出米油的白粥,和蛋黄流沙的咸鸭蛋一起,给肠胃带来无比熨帖的感受。
    她一口气喝了三大碗粥,不停地感慨:“姨,你这个手艺到城里开店肯定特别受欢迎,什么天香楼都不用干了,那些大厨都不如你。”
    村长的妻子被逗得合不拢嘴,脸上渐渐涨红,不停地将其他的小菜往她面前推:“好吃你就多吃一点,过两日你走的时候我在陶罐里装好这些小咸菜,你带走。”
    吃过饭,谢煜抢着要帮人家刷碗,又被这家人推开。
    村长妻子说:“你手上还有伤的,做什么要碰水?我们利利索索地刷完,就直接去镇上了。”
    村里面套了两架牛车,要往最近的镇上去,谢煜率先上了第一辆,坐在驾车的大娘身边,试图偷学。
    她在讲话,中途抬起头来,忽然与脚步比她慢一点的沈长胤对视,不过两息时间,对方就偏开视线,路过她,上了第二辆车。
    谢煜也没有多说什么。
    她静静地等着人来齐出发,却没成想,在出发前,这个村里十六七岁的小女郎匆匆跑到她身边。
    她的发髻是谢煜没见过的样式,但是梳得整齐又利落,还插着一只浅紫色的绒花,清新自然。
    对方在她手里塞了十几文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跑得太快了,脸有些微红,眼神也不看她,斜斜地望着地面,低着头着急地说:
    “小阿姐,你去镇上能不能替我在镇东那家水粉铺子里买个香囊,要绣鸳鸯的。”
    她话实在说得太快,说完后自己也觉得没说清楚,又很着急,抬起眼来,想重说一遍,望见谢煜认真倾听的脸庞,又卡壳了。
    两颊的红色渐渐加深了,竟然半天说不出什么。
    谢煜见她这样,只当小姑娘面皮薄,不好意思麻烦自己,便贴心地说:“没事儿,我听清了,给你买一个绣鸳鸯的香囊,对吧。”
    小女郎连眼角的笑都压不住,抿着嘴点点头,转头看了一眼牛车上其他长辈揶揄的眼神,一跺脚,匆匆跑开了。
    “诶?”谢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顺着背影望过去,恰好与沈长胤的眼神对上。
    对方刚刚好像一直在看这边。
    这有什么好看的?
    谢煜摇摇头,重新坐好。
    随着驾车人的两声吆喝,牛车渐渐启动了,路程还未过半的时候,谢煜就已经哄着大娘让她来驾车了。
    两侧青山悠悠,染着深浅不一的绿,像是晕染不均匀的水彩;天空倒是统一的蓝,又高又远,白云只有两三朵,棉花一样静谧;
    如今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土路两侧野草疯长,野花毫无规律,但是旺盛地开着,时不时有兔子、野鸭从草里冲出来,划过人的视线。
    风吹在脸上,一点都不冷,舒畅极了,谢煜顺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哼唱起不知道哪里听来的曲调。
    等到太阳渐渐高了,有村民将草帽搭在她头上,方便遮阳,她就更加自在了。
    无论是谁路过,看见她这个样子,都说不出这是个外人的话来,都只会觉得是个土生土长的好女郎。
    十点多钟,一行人终于到了镇上,谢煜跳下牛车,转头看沈长胤轻微提着裙角,稳当且慢地走到平地上才放下,而后才抬头向自己的方向看来。
    她们今日来镇上是有事情要做的,现在是不能避开对方的。
    沈长胤也知道这一点,站在原地,静静地等谢煜走过来。
    “先去送信吧。”
    这是一个偏僻的小镇,她们要将信在驿站投递出去,寄给沈长胤情报网中最近的网点,剩下的事情自然由网点中的情报人员来处理。
    二人没有笔墨,就先行去书馆借用了一套,沈长胤在桌后写着,谢煜就守在门口,倚在门框上。
    她望着小镇上往来的行人。
    写信的时间比她想象的要久,过了好一阵,沈长胤才从她身旁经过,手中捏着短短的一节信纸。
    两人去了驿站,把信投递出去。
    “去买两身衣服吧,不能一直穿人家的。”谢煜提议。
    沈长胤轻微一点头,表示肯定。
    二人到了镇上的成衣店,这里的衣服布料显然要比京城的差很多,更不要提皇家贡品了。
    谢煜选衣服是很快的,第一选版型利落、方便动作的,第二在灰白、暗蓝这些耐脏的颜色里面选。
    她很快买好了自己的衣服,见沈长胤还没有决定,又下意识地挑起来。
    她知道沈长胤习惯穿浅色,甚至是白色的衣服,很快选了一身布料相对细腻的粉白裙子。
    “沈长胤。”她指给沈长胤看。
    沈长胤听见声音看来,却没什么反应,重新转过头去,仿佛特地要和谢煜对她喜好的推测对着干一样,她选了一件浅紫色的衣裙。
    两人都在店里把衣服换上,而后谢煜去正东那家水粉铺子里去给那个小女郎买香囊,沈长胤虽然并不与她交谈、始终保持着半米左右的距离,但一直陪在她身边。
    直到把东西买好,两人才去找村里的人,一同回村。
    村里今天统一采买了许多糖、盐,还有陶罐,预备着做春天第一波腌肉与腌菜。
    回到村里后,谢煜被老李她们拉去收拾昨天打猎带回来的肉,沈长胤则在帮忙挑选用来腌制的花。
    双方都在村中心的空地上干活,互不打扰,但都看得见彼此,一时间气氛和谐。
    没过多久,那个托谢煜买香囊的小女郎听说了她们回来的消息,又急匆匆地跑过来。
    谢煜眼尖地发现,她头上的绒花似乎换了个位置,现在显得更加自然,简直如真花一般。
    青春期呀,她在心里感慨,正是爱美的时候。
    小女郎从她手里接过香囊,脸又红了,小声说了一声谢谢后,又伸出掌心来,将手里的一根编了香木珠的红绳给谢煜看。
    “小阿姐,这个送给你,是我亲手编的。”
    那红绳编得极为细致,甚至是由一深一浅两种颜色的绳编出来的,花纹精致,香木珠看纹理也是仔细挑选过的。
    她连忙摆手:“我就是给你带个东西而已,根本不费力气,不需要送我东西。”
    小姑娘轻轻一跺脚,有些着急:“这是我特地编的。”
    “那我就更不能要了,你现在正是喜欢这些东西的时候,自己戴着吧。”
    谢煜坚持,无论小女郎怎么说都不收。
    到最后人家被她说的含泪,似怒似嗔地瞪了她一眼,转身跑掉了。
    她不明所以地摸摸后脑勺,用疑问的眼神望向四周的人,村民们都用一种她看不懂的眼神望着她。
    再看向沈长胤,发现对方也才看完了这边发生的事情,将头低下去,重新开始挑选干净的花骨朵。
    谢煜没有得到答案,重新开始干活。
    过了一会儿,小女郎被家里人喊过来帮忙把挑好的花骨朵摊开来晾晒。
    全程眼眶和鼻头都是红红的,时不时难过地偷看谢煜。
    谢煜也发现了,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故而当村里人让她与沈长胤去地窖里将去年腌制的酸菜搬出来几坛的时候,她反而长出了一口气,自在多了。
    地窖是村里面一起挖的,地下的面积非常大,拉开地面入口上的门,就有台阶通向下方。
    谢煜站在地面上,将一盏油灯点起火,用绳子送下去,静静等待着。
    这是为了确定地窖内的含氧量,如果含氧量过低的话,人是不能进去的。
    沈长胤和她一起等,也垂眸望着昏暗的地下。
    谢煜早已习惯她的沉默,却不承想在收回油灯的时候听到对方突然说:“三殿下,这段时间你与你心上人的恋情,是纯然的开心吗?”
    谢煜拿起油灯,发现火已经灭了,暂时还不能下去,就敞开洞口,等地窖里的含氧量恢复。
    她顺嘴回答:“那当然,我都陷入爱情了,那肯定是百分百幸福,百分百开心。”
    “但是林妍现在并不快乐,她很悲伤。”
    林妍就是刚刚要给谢煜送红绳的那个小女郎的名字。
    “啊?”谢煜满脸疑问地望过来,甚至没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关联。
    沈长胤也抬起眼来看她。
    林妍甚至说不上喜欢你,只能算是对你有好感,你拒绝她的礼物就已经让她如此悲伤。
    而你说自己非常喜欢另一个人,与心上人相隔千里却说自己全然快乐。
    “谢煜。”沈长胤很少如此认真地叫她的全名:“你根本没有喜欢过人。”
    爱情并不是甜蜜的,爱情反而会带来痛苦、嫉妒、愤怒、悲伤。
    甚至不需要爱情,只要你对一个人有好感,这些糟糕的情绪就会向你袭来。
    “相隔千里,你却不悲伤,不痛苦。如果不是你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那就代表着你的喜欢根本不是喜欢。”
    沈长胤笃定地说。
    谢煜被这种语气冒犯,反驳:“说得好像你是什么经验丰富的恋爱大师一样?”
    “你的妻子又在哪里?到头来还不是要和我政.治联姻?”
    时间差不多了,她重新点燃油灯送下去。
    “行吧,被你抓到我说谎了。”她知道自己编造爱情故事的能力有限,也懒得继续伪装了。
    “但这和我的表现无关,是你们的理解太狭隘了。”她为自己辩护:“爱情有很多种表现。”
    沈长胤问:“那你的表现是什么?”
    谢煜顿了顿,竟然难得地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最终得到一个答案:“我尽量不喜欢上别人,但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人的话……”
    “我为她而战斗。”她与沈长胤对视。
    “我为我喜欢的东西而战斗,战斗到死。”
    她说:“所以,当初如果不是比起‘在糟糕的世道里一个人独善其身’,我更喜欢‘在大家都安稳的时代里当个普通人’,我绝不会履约和你回去。”
    她将油灯重新提上来,发现这一次没有灭,就踩着梯子下去了。
    在幽深的地窖里搬了七八坛酸菜出来,踩在梯子上,将坛子递给在上方的沈长胤。
    递完后又顺着梯子爬上来,眼前出现一只素白的手,她也不客气,借了一下力,回到地面上。
    “如果现在回到那一天,再重新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不去考虑所谓的民生与世道,你还会跟我走吗?”
    谢煜将坛子放到板车上:“时光又不能倒流,说这个有什么意义,你应该庆幸我和你回去了,有人刺杀你的时候,我还能救你一下。”
    她和沈长胤一人拉着一边板车的车柄,往村子中央走。
    路上菜地里的青菜已经绿油油的冒出手指长的嫩芽,香椿树已经被采了好几茬,如今叶子郁郁葱葱,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紫红色。
    “我只是单纯地好奇。”沈长胤说:“什么情况下你才会爱上一个人?”
    谢煜得意地回头望着她:“什么情况下我都不会。”
    她得意于自己人生观逻辑的严谨。
    “我刚刚和你说了,如果我爱上一个人,我会愿意为她战斗到死。但我其实一点都不想死。”
    “可能你从我的英勇无畏中看不出来,但是本人其实真的非常怕痛。”
    她戳戳自己腰腹处的伤口:“所以我绝对不会喜欢别人。”
    她向沈长胤比了一个开枪的手势:“给你带来一个超前的理念,单身万岁。”
    “为什么突然这么多哲学思考?”她反问沈长胤。
    “没什么。”沈长胤回答。
    因为我想知道,到底该不该放你走。
    *
    两人拖着酸菜回到村中央,又继续给村里的人帮忙。
    沈长胤分到的活一直非常轻省,就只是挑选新鲜无破损的鲜花而已。
    村里的人也不好意思喊她去做这做那,这是一种生疏的客气与礼貌。
    但是谢煜真的非常受欢迎,很快就被视为了村中自家人的小孩,被这个拖过去打下手,被那个拖过去教学,一天下来,几乎要将村里所有大娘腌肉、腌花的技能都偷师了过去。
    而她也非常开心,一整天都神采奕奕的干这干那,晚上还叫嚣着自己的槐花炒鸡蛋肯定比村里所有人炒的都好吃。
    沈长胤就这样静静地看着。
    直到当天夜里,夜深人静,其他人都睡着了,一颗石子敲响了她们房间的窗户。
    谢煜和她都爬起来,警惕地推开门,发现院子中停着一只信鸽,腿上绑着一截红绳。
    沈长胤将信鸽抱起,解下腿上的纸条,打开看了一眼。
    老金收到她的信了,已经准备好了人,随时可以控制住这个村子,而后接她们回京。
    她抬头望向静静等着她的谢煜,眼前忽然恍惚了一瞬。
    幻象出现,静静地站在谢煜身后,无声的动着口型。
    沈长胤读懂了每一个字。
    幻象在重复:“不要放她走。”
    昨天夜里,当潮水退去,在乡村夜晚的院子里,她与幻象第一次进行了一场心平气和的对话。
    在大多数时候,幻象都是癫狂的,不理智的,感情用事的。
    但昨夜并非如此,昨夜的幻象很冷静,也不再是血迹斑斑,伤痕累累的样子,反而衣着朴素而整洁。
    沈长胤说:“我想放她走。”
    幻象则回答:“你有什么理由放她走?”
    “是因为你对她起了色欲吗?”
    “可你前世活了二十九年,重生后又活了三年,至今已三十二年,旷日持久。而她是第一个与你如此接近的人,又恰好长得叫你心动,起了色欲才是正常的,既然起了,便留在身边好了。”
    “此外,你既然还恨她,便应该同态复仇,叫她一生身不由己。”
    “最后,即便你不恨她了,她公主的身份也非常好用,你应当将她留在身边利用。”
    夜晚的风吹过,带来田野中新鲜草叶的气息,沈长胤摇摇头:“你只是我情感上的一个幻象,我不会听从你的建议。”
    “不,我不是。”幻象说。
    “当你需要理智的时候,我确实是你分裂出去的那些情感。”
    “但现在我才是理智的,你将理智分裂出去了,你才是感情用事的那一个。”
    回忆一闪而过,沈长胤合上纸条,望着谢煜。
    幻象说得对。
    现在最理性的决策就应该是立即让老金带着人过来,她带着谢煜回京城,从此将这个人控制在自己身边。
    但似乎是带着清新草木气息的乡村夜风和今天白日里谢煜的笑脸吹昏了她的头。
    她将谢煜这一天的状态都看在了眼里。
    她问谢煜:“你觉得在这里的生活怎么样?”
    谢煜不明所以,却还是回答:“除了第一天被怀疑的时候有些惊心动魄,剩下的时间都过得比在京城里自在多了。”
    沈长胤点点头:“那就好。”
    “老金还需要数十日才能到达,我们要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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