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从童养媳到被嫌弃的童养媳
◎残忍回避型◎
“来,妹子,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这里。过两日我们去镇上赶集,帮你把信捎出去。”
村长的妻子推开一扇卧室的门,热情地说:“这是我家闺女在家时住的房间,但她一直在外面做工,不怎么回来,有些日子没收拾了,你们两个还不要嫌弃。”
门开后,纷纷扬扬的灰尘在光线下跳舞。
但进了屋,就会发现居然非常干净。
陈设很简单,一个旧木柜子,一张平整宽敞的床,一张屋子中心的桌子与配套的板凳,可见这里虽然许久没有人居住了,但一直有人在打扫。
这个村子里的居民不是自古以来就生活在这里的,而是在好几代之前作为边疆的流民,迁徙到这里,慢慢定居的,虽然语言和生活已经靠近中原地区的文化了,但是还留有一些边民的习俗——墙上挂着一小串狼牙项链,还有好几把弓与动物皮。
“能够收留,我们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沈长胤行了个礼,谢煜也跟在她身后不伦不类地模仿。
村长妻子从衣柜里翻出两身旧衣服递给二人:“都是洗干净的,先换上吧。”
“你们两个小年轻先好好休整,我是找村里的大夫给你们整点伤药,都是我们村猎户会用的,效果好得勒。”
她出了门,贴心地把门带上。
谢煜和沈长胤对视一眼,自觉将眼睛闭上:“你先换衣服。”
她紧闭着眼,听着耳边窸窸窣窣的布料声响,过了一会儿后,听到有人轻声说:“换好了。”
睁开眼,发现沈长胤换了一身青白色的土布衣服,头发也挽成了更朴素的式样。
她见过沈长胤在华贵衣料下的模样,此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有些人的美丽并不需要华美的衣袍。
她也拿起衣服,沈长胤转过身去。
谢煜换了一套灰白色的衣服,将头发高高扎起,利落地抖了抖手脚,发现行动非常自如:“这衣服看起来像练功服。”
沈长胤转过头来:“这个村子里年轻人起码比正常的村子少三分之一。”
“但是她们的经济条件不差。”谢煜扯了扯身上的布:“这是细布,对于庄稼人来说是不便宜的。”
两人分析了一会儿,越发觉得这个村子可能就是试图暗杀她们的罪魁祸首招募死士的村庄之一。
沈长胤将桌上的茶水倒出来一点,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上涂画,一边划动一边清理着思绪:
“如果我是一个需要死士的权贵,还不能被官府发现,从自己势力下的隐户中选人确实是最方便的。”
“死士损耗率高,干的都是见不得人的脏活,更尤其需要忠心。想要人献出性命,光靠威胁和给钱都是不行的,得让这些人自愿才行。”
谢煜接话:“所以她们会让死士和自己出生的村庄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联系,甚至会让她们娶妻生子,给她们洗脑,让她们觉得自己在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自己在村子里的家人。”
“让死士养育孩子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代代相传、优中选优的人才生源。她们可以从每一代孩子中挑选体质最为健壮的一批进行训练,剩下的孩子依旧留在村庄里,作为死士的软肋。”
“但村子显然是不封闭的。她们怕走漏消息,绝对不会让普通的村民知道她们的孩子、妻子、母亲出门在外,到底是在做什么样的事情,死士自己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也不会说。”
“但不是所有的死士都会死的,总有一些侥幸活了下来,年纪大了,重新回到村子里。”
谢煜豁然抬头:“这地方有危险。”
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脚步声,村长的妻子提着两包伤药上门,另外一只手拎着一点吃食。
见谢煜主动给她开门,笑得更真切些:“你们先上药,再垫垫肚子,别吃多了。”
“今天中午咱们村里的猎户队就回来了,有野味吃呢,一定要来啊。”
谢煜笑脸相迎,说了些大姐人美心善的话,把村长妻子哄走了,回到屋里把药放到桌上,才一脸凝重:“这些猎户中应当有不少退休的死士,警惕性绝不会低。”
沈长胤:“那也要去见一面,避而不见反而更加可疑。”
俩人上了药,挑着时间,听到村口热闹了起来,又等了等,直到回来的猎户们被人环绕着来到村长家的院子里,这才出门去看。
最前面是两两成对,用棍子抬着野猪、獐子、鹿这样的大型猎物的年轻猎人,有好几个老猎人背上背着弓,手里拎着些兔子野鸟之类的小猎物,懒洋洋地走在队伍最后面压阵,气势却完全不输。
这几个老猎人的脸上手上几乎都有伤疤。
“诶,老李!”
村长妻子热情地招呼猎户中一个脸上有着长长斜向伤疤的中年女人,向她介绍谢煜和沈长胤:“这对小年轻进京赶考路上被山匪给抢了,来咱们村暂住两天。”
“我说不要钱、不要钱的,还非要塞给我一只耳环,说抵这两天的房费和饭钱,哎哟,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做事就是体面。”
老李一点头,轻松拧断了手里的野鹅的脖子,递给一旁等着的一个村户,转头看过来,目光审视。
谢煜的手背在身后,不自觉地握了握,被这种人盯着的感觉不亚于被觅食的老虎盯着,是一种被找到所有虚弱点的感觉。
她立刻紧绷了起来。
沈长胤反而较为轻松,对这种目光熟悉到无视,行了一个礼:“李姨,家妻是个读书人,本性羞涩,我这礼就算是替两人行的了,这些日子要叨扰你们了。”
老李沉郁的目光将两人从头打量到尾,在谢煜的腰腹处刻意多停留了一会儿,脸上的伤疤显得愈发阴狠可怖,过了许久才忽然一笑,嗓子是沙哑的,音色怪异的,像是有人在磨砂纸:“哪儿的话?”
“咱们村子里的人都热情好客,你们这两日就在这里安心待着。”
“我打了只鹿回来,并一些獐子野猪之类的。今天晚上村里开宴,算是庆祝花月最盛的时候,你们也都来吧。”
“不用了,村子里面自己亲亲热热地聚会,我们两个外面的人过去搅和算什么事呢?”沈长胤微笑着说。
“你们一定要来。”老李突然不笑了,面色沉下来,瞬间宛如阎罗一般。
又缓了缓脸色:“人多才热闹嘛,你们要给我面子,就得来。”
“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沈长胤说。
老李一点头,又深深地望了谢煜一眼,这才转身离开。
二人回屋,关上门,面色都很凝重。
“她怀疑我们了。”谢煜有些急,将匕首握在手里,焦躁不安地转动着。
她如今也算是遇到过许多次危险,但都只是瞬间的、短暂的。
她始终不喜欢这种龙潭虎穴的氛围,更加厌恶24小时没有尽头的警戒与高压气氛。
面对真的刺杀反而可以冷静处理,面对这种波谲云诡,人心难测的不确定情况,就要搞不定了。
“冷静。”沈长胤显得比她自如得多:“未必是发现了我们的破绽,可能只是怀疑来村里的每一个生人。”
“只要今晚让她相信我们是真的就行了。只要她们相信了,我们就可以慢慢探查到底是谁要我死。”
两人在屋子里将背景故事编全了,包括家里的情况,沈长胤是如何成为童养媳的,谢煜进京要考什么,山匪有多少人,是怎么逃出来的等等细节。
到了晚上,两人到了村中心的一片大空地上,那里面已经摆了十二三张大长桌,围成一个方形,中间的空地上又有一个大火堆,4个小火堆。
小火堆离桌子近,上面已经架了铁架子,是用来烤肉的,中间的大火堆附近有许多空间,已经有小孩在附近玩起来了。
空地旁围着一圈粗壮高大的重瓣梨花树,夜风一吹就下起了漫天白色的花雨。
待到4个铁架分别架在火上开烤,村妇们也将各类主食、素菜、凉菜都端上了桌,村宴就正式开始了。
谢煜和沈长胤两人作为客人,被安排着和村长一家、老李和几个猎户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半透明乳白色的米酒倒进碗里,漾出香气。
老李看似不经意间问出许多问题,两人都对答如流。
“家里贫穷,一位母亲早亡,一位母亲身体虚弱,我还有两个妹妹要养,恰好我们员外家是有名的德善之家,我就自卖了进去做丫鬟,这才遇见我们大小姐。”
沈长胤一边说,一边伸手抚上谢煜的大臂。
谢煜感觉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被摸到的地方向全身传送,浑身仿佛都酥麻了,赶紧一抖,低下头吃肉。
她麻木地听着沈长胤扮演一个贤惠淑德、情深难抑的苦情妻子形象,只在老李特意提问她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小声回答几句。
为了维持害羞书生的人设,她盯着桌子中心大盘子里的一块鹿腿肉很久,都没敢夹。
直到老李的盘问告一段落,沈长胤空闲下来,再扯扯人家的袖子,示意沈长胤自己想吃那块鹿肉。
沈长胤就挽住袖口,站起身,姿态优雅地给她将鹿肉夹到盘里,还拿了一块饼子给她作配。
看到这一幕,老李和几个猎户对视一眼,极细微地点头,终于相信了这不是一对探子。
谢煜余光瞥到了她们的微表情,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吃鹿肉。
酒过三巡,场内的气氛立刻热烈起来,小孩子们手挽手绕着大火堆围成一个圈,一边口齿不清楚地唱童谣,一边跳舞。灰扑扑的短打衣服沾上了更多的泥土。
喝多了的老人开始唱起边民的歌来。
边民民风开放,这个村子又是隐田,至今依然没有被中原文明的含蓄浸染,村子里面的几对青年情侣趁着这个机会大方依偎在梨花树下,贴着额头亲吻。
村长妻子看到拘谨的谢煜与沈长胤,忽然一拍桌:“你们两个也别害羞啊,我们就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别扭,爱就要亲嘛。”
“亲一个,亲一个。”她带头开始起哄,很快全场都开始起哄。
在这种起哄声中,谢煜和沈长胤望了望彼此,谢煜不知道沈长胤那张仿佛打不破的温柔假面下到底是什么想法,但她自己此刻已经非常崩溃了。
要说亲,也不是没有亲过,但那次两人都喝醉了,还被下药了,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但现在两人可都清醒着呢——因为有伤口,连酒这种发物都没喝。
这要是亲了,得多尴尬。
沈长胤望着谢煜脸上的神情变了又变,自己的神情则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身姿笔挺地坐着,保持着温柔有礼的笑容。
但随着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们两个人停滞的时间越来越久,沈长胤的余光瞄见老李与几个猎户的脸色有了些许的变化。
不好,她开始怀疑她们了。
她当机立断,伸手拉过谢煜的肩膀,向前压下去。
谢煜还没反应过来,一愣,下意识的错开头,沈长胤的吻就那样轻轻地落在她发烫的耳朵上。
谢煜转头看见了老李的神色,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事了。
当机立断,面向桌子,伸手端了一碗浊酒喝尽,而后是一副颇有苦衷的样子,环顾一圈,叹了一口气,说:
“我瞒不下去了。”
她拍拍沈长胤的手,让她坐正:“今天村子里姐姐们都是善人,比逼着我成亲的亲娘更叫我信服,我也就不想装了。”
“这次上京,我根本不为赶考。”
沈长胤配合地变了脸色:“大小姐,你在说什么?”
“我早已心有所属。你可记得我小时候上私塾,偷偷在外面听学的小薇?”
“我还记得。”沈长胤点点头:“她打扰大小姐念书,被我请去别处了。”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谢煜忽然愤怒起来,虽然整体还是害羞文弱书生的神情,但眼神中也燃起了些许怒火:
“我也根本不要娶你,我喜欢她,我愿意让她在外面听,你却把她赶走了。”
沈长胤余光瞥见老李她们一下正襟危坐起来,手里的酒也不喝了,放下,抿起嘴,聚精会神地听着她们两个人吵架。
“她没有书念,又受你打压,在镇上待不下去,只能辗转她乡去做工,外面的日子那么苦,她的手那么小那么白,天天泡在水里在后厨给人家洗碗,冬天生了冻疮,又痛又痒,都没钱医治。”
大小姐痛心疾首:“是我辜负了她呀。”
“实话告诉你,这次上京,是因为我收到了她的书信,我要上京,与她成婚,从此做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妻子。”
贤惠童养媳的手捂住心口,声音虚弱:“大小姐,那我呢,你在说什么呀,那你要把我置于何处?”
大小姐别过头去,虽然不忍,说出的话却依然残酷无情:“今日既然话已说开,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嫁娶,再无牵扯。”
偌大的烧烤场地里静的可怕,连小孩都不跳舞尖叫了,都呆呆地听着。
忽然,一声抽泣响起。
她们看见那个美子仿若天仙一般的文弱女子用葱白的手指捂住了脸,肩膀抖动,抽泣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老李于心不忍:“妹子……”
——吱呀一声,童养媳推开凳子,捂着脸转身跑开了,哭声消散在空气中。
负心大小姐坐在桌边,梗着脖子不去看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起另一碗酒喝尽。
刀疤老李终于忍不住了,来到她身边,熊掌一样的手掌一拍她的肩膀:“大妹子,我拿你当姐妹,和你说真心话,不管你喜不喜欢人家,人家好歹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得温柔点。”
“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呢。现在大半夜的,人又跑走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你下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中吗?”
她把谢煜拽起来,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谢煜根本就是被提起来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站好。
“听姐的,你现在去追人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哪怕你真的不要和她在一起,也要温柔点,不要辜负人家这么多年来的心意。”
谢煜也软化了,点点头:“我去追她。”
“这才是好女郎!”老李重重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谢煜感觉自己都快变矮两寸了。
“不过姐和你说啊,你家这个现在贤惠温柔,最重要的是倾心于你,很难得的。不要为了什么外面的花花草草,而放弃了真正的好人。”
“去吧。”熊掌又在谢煜后背一拍,轻轻一推就把她推出了个踉跄。
谢煜只能好不容易站稳,又顺着沈长胤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个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村庄的边缘庄稼地里,见前后无人了,才各自停下来。
沈长胤轻抚着胸口,呼吸急促,谢煜叉着腰,*也大口呼吸。
谢煜在月光下望着沈长胤,突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沈长胤浅笑着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微敛:“三殿下那番心有所属的话说得真是真实又动人。”
她的眼前闪过一只病骨支离的手,一封折皱的信,鬼使神差地问:“可是有切身经历才说的如此真实?”
谢煜开玩笑:“是的,我爱得痛彻心扉。”
沈长胤的笑容停滞在了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的、慢慢地回落下去。
“三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风将她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却依然落入了谢煜的耳中。
谢煜望着眼前有着素白脸庞的人,心想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漂亮,仿佛是易碎的月宫仙子落入人间。
但她才不是什么月宫仙子,她是手握重兵、重权,不择手段的摄政王。
这样的人,此刻却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望着自己,仿佛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那眼睛里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像最透明脆弱的玻璃杯,反而让人有捏碎的欲望,即使玻璃被捏碎后反过来割伤人。
谢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直觉,一种仿佛可以救命的直觉——
要想自己三年后能够顺利和离、走人,她现在必须回答是。
只要捏碎那只玻璃杯,她和沈长胤关系的上限就会止步于朋友——朋友是可以散落在天涯海角的,妻子、哪怕是联姻的妻子都不能。
她轻快且残忍地笑起来:“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难道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小谢直觉大爆发
“来,妹子,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这里。过两日我们去镇上赶集,帮你把信捎出去。”
村长的妻子推开一扇卧室的门,热情地说:“这是我家闺女在家时住的房间,但她一直在外面做工,不怎么回来,有些日子没收拾了,你们两个还不要嫌弃。”
门开后,纷纷扬扬的灰尘在光线下跳舞。
但进了屋,就会发现居然非常干净。
陈设很简单,一个旧木柜子,一张平整宽敞的床,一张屋子中心的桌子与配套的板凳,可见这里虽然许久没有人居住了,但一直有人在打扫。
这个村子里的居民不是自古以来就生活在这里的,而是在好几代之前作为边疆的流民,迁徙到这里,慢慢定居的,虽然语言和生活已经靠近中原地区的文化了,但是还留有一些边民的习俗——墙上挂着一小串狼牙项链,还有好几把弓与动物皮。
“能够收留,我们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沈长胤行了个礼,谢煜也跟在她身后不伦不类地模仿。
村长妻子从衣柜里翻出两身旧衣服递给二人:“都是洗干净的,先换上吧。”
“你们两个小年轻先好好休整,我是找村里的大夫给你们整点伤药,都是我们村猎户会用的,效果好得勒。”
她出了门,贴心地把门带上。
谢煜和沈长胤对视一眼,自觉将眼睛闭上:“你先换衣服。”
她紧闭着眼,听着耳边窸窸窣窣的布料声响,过了一会儿后,听到有人轻声说:“换好了。”
睁开眼,发现沈长胤换了一身青白色的土布衣服,头发也挽成了更朴素的式样。
她见过沈长胤在华贵衣料下的模样,此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有些人的美丽并不需要华美的衣袍。
她也拿起衣服,沈长胤转过身去。
谢煜换了一套灰白色的衣服,将头发高高扎起,利落地抖了抖手脚,发现行动非常自如:“这衣服看起来像练功服。”
沈长胤转过头来:“这个村子里年轻人起码比正常的村子少三分之一。”
“但是她们的经济条件不差。”谢煜扯了扯身上的布:“这是细布,对于庄稼人来说是不便宜的。”
两人分析了一会儿,越发觉得这个村子可能就是试图暗杀她们的罪魁祸首招募死士的村庄之一。
沈长胤将桌上的茶水倒出来一点,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上涂画,一边划动一边清理着思绪:
“如果我是一个需要死士的权贵,还不能被官府发现,从自己势力下的隐户中选人确实是最方便的。”
“死士损耗率高,干的都是见不得人的脏活,更尤其需要忠心。想要人献出性命,光靠威胁和给钱都是不行的,得让这些人自愿才行。”
谢煜接话:“所以她们会让死士和自己出生的村庄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联系,甚至会让她们娶妻生子,给她们洗脑,让她们觉得自己在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自己在村子里的家人。”
“让死士养育孩子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代代相传、优中选优的人才生源。她们可以从每一代孩子中挑选体质最为健壮的一批进行训练,剩下的孩子依旧留在村庄里,作为死士的软肋。”
“但村子显然是不封闭的。她们怕走漏消息,绝对不会让普通的村民知道她们的孩子、妻子、母亲出门在外,到底是在做什么样的事情,死士自己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也不会说。”
“但不是所有的死士都会死的,总有一些侥幸活了下来,年纪大了,重新回到村子里。”
谢煜豁然抬头:“这地方有危险。”
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脚步声,村长的妻子提着两包伤药上门,另外一只手拎着一点吃食。
见谢煜主动给她开门,笑得更真切些:“你们先上药,再垫垫肚子,别吃多了。”
“今天中午咱们村里的猎户队就回来了,有野味吃呢,一定要来啊。”
谢煜笑脸相迎,说了些大姐人美心善的话,把村长妻子哄走了,回到屋里把药放到桌上,才一脸凝重:“这些猎户中应当有不少退休的死士,警惕性绝不会低。”
沈长胤:“那也要去见一面,避而不见反而更加可疑。”
俩人上了药,挑着时间,听到村口热闹了起来,又等了等,直到回来的猎户们被人环绕着来到村长家的院子里,这才出门去看。
最前面是两两成对,用棍子抬着野猪、獐子、鹿这样的大型猎物的年轻猎人,有好几个老猎人背上背着弓,手里拎着些兔子野鸟之类的小猎物,懒洋洋地走在队伍最后面压阵,气势却完全不输。
这几个老猎人的脸上手上几乎都有伤疤。
“诶,老李!”
村长妻子热情地招呼猎户中一个脸上有着长长斜向伤疤的中年女人,向她介绍谢煜和沈长胤:“这对小年轻进京赶考路上被山匪给抢了,来咱们村暂住两天。”
“我说不要钱、不要钱的,还非要塞给我一只耳环,说抵这两天的房费和饭钱,哎哟,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做事就是体面。”
老李一点头,轻松拧断了手里的野鹅的脖子,递给一旁等着的一个村户,转头看过来,目光审视。
谢煜的手背在身后,不自觉地握了握,被这种人盯着的感觉不亚于被觅食的老虎盯着,是一种被找到所有虚弱点的感觉。
她立刻紧绷了起来。
沈长胤反而较为轻松,对这种目光熟悉到无视,行了一个礼:“李姨,家妻是个读书人,本性羞涩,我这礼就算是替两人行的了,这些日子要叨扰你们了。”
老李沉郁的目光将两人从头打量到尾,在谢煜的腰腹处刻意多停留了一会儿,脸上的伤疤显得愈发阴狠可怖,过了许久才忽然一笑,嗓子是沙哑的,音色怪异的,像是有人在磨砂纸:“哪儿的话?”
“咱们村子里的人都热情好客,你们这两日就在这里安心待着。”
“我打了只鹿回来,并一些獐子野猪之类的。今天晚上村里开宴,算是庆祝花月最盛的时候,你们也都来吧。”
“不用了,村子里面自己亲亲热热地聚会,我们两个外面的人过去搅和算什么事呢?”沈长胤微笑着说。
“你们一定要来。”老李突然不笑了,面色沉下来,瞬间宛如阎罗一般。
又缓了缓脸色:“人多才热闹嘛,你们要给我面子,就得来。”
“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沈长胤说。
老李一点头,又深深地望了谢煜一眼,这才转身离开。
二人回屋,关上门,面色都很凝重。
“她怀疑我们了。”谢煜有些急,将匕首握在手里,焦躁不安地转动着。
她如今也算是遇到过许多次危险,但都只是瞬间的、短暂的。
她始终不喜欢这种龙潭虎穴的氛围,更加厌恶24小时没有尽头的警戒与高压气氛。
面对真的刺杀反而可以冷静处理,面对这种波谲云诡,人心难测的不确定情况,就要搞不定了。
“冷静。”沈长胤显得比她自如得多:“未必是发现了我们的破绽,可能只是怀疑来村里的每一个生人。”
“只要今晚让她相信我们是真的就行了。只要她们相信了,我们就可以慢慢探查到底是谁要我死。”
两人在屋子里将背景故事编全了,包括家里的情况,沈长胤是如何成为童养媳的,谢煜进京要考什么,山匪有多少人,是怎么逃出来的等等细节。
到了晚上,两人到了村中心的一片大空地上,那里面已经摆了十二三张大长桌,围成一个方形,中间的空地上又有一个大火堆,4个小火堆。
小火堆离桌子近,上面已经架了铁架子,是用来烤肉的,中间的大火堆附近有许多空间,已经有小孩在附近玩起来了。
空地旁围着一圈粗壮高大的重瓣梨花树,夜风一吹就下起了漫天白色的花雨。
待到4个铁架分别架在火上开烤,村妇们也将各类主食、素菜、凉菜都端上了桌,村宴就正式开始了。
谢煜和沈长胤两人作为客人,被安排着和村长一家、老李和几个猎户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半透明乳白色的米酒倒进碗里,漾出香气。
老李看似不经意间问出许多问题,两人都对答如流。
“家里贫穷,一位母亲早亡,一位母亲身体虚弱,我还有两个妹妹要养,恰好我们员外家是有名的德善之家,我就自卖了进去做丫鬟,这才遇见我们大小姐。”
沈长胤一边说,一边伸手抚上谢煜的大臂。
谢煜感觉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被摸到的地方向全身传送,浑身仿佛都酥麻了,赶紧一抖,低下头吃肉。
她麻木地听着沈长胤扮演一个贤惠淑德、情深难抑的苦情妻子形象,只在老李特意提问她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小声回答几句。
为了维持害羞书生的人设,她盯着桌子中心大盘子里的一块鹿腿肉很久,都没敢夹。
直到老李的盘问告一段落,沈长胤空闲下来,再扯扯人家的袖子,示意沈长胤自己想吃那块鹿肉。
沈长胤就挽住袖口,站起身,姿态优雅地给她将鹿肉夹到盘里,还拿了一块饼子给她作配。
看到这一幕,老李和几个猎户对视一眼,极细微地点头,终于相信了这不是一对探子。
谢煜余光瞥到了她们的微表情,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吃鹿肉。
酒过三巡,场内的气氛立刻热烈起来,小孩子们手挽手绕着大火堆围成一个圈,一边口齿不清楚地唱童谣,一边跳舞。灰扑扑的短打衣服沾上了更多的泥土。
喝多了的老人开始唱起边民的歌来。
边民民风开放,这个村子又是隐田,至今依然没有被中原文明的含蓄浸染,村子里面的几对青年情侣趁着这个机会大方依偎在梨花树下,贴着额头亲吻。
村长妻子看到拘谨的谢煜与沈长胤,忽然一拍桌:“你们两个也别害羞啊,我们就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别扭,爱就要亲嘛。”
“亲一个,亲一个。”她带头开始起哄,很快全场都开始起哄。
在这种起哄声中,谢煜和沈长胤望了望彼此,谢煜不知道沈长胤那张仿佛打不破的温柔假面下到底是什么想法,但她自己此刻已经非常崩溃了。
要说亲,也不是没有亲过,但那次两人都喝醉了,还被下药了,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但现在两人可都清醒着呢——因为有伤口,连酒这种发物都没喝。
这要是亲了,得多尴尬。
沈长胤望着谢煜脸上的神情变了又变,自己的神情则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身姿笔挺地坐着,保持着温柔有礼的笑容。
但随着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们两个人停滞的时间越来越久,沈长胤的余光瞄见老李与几个猎户的脸色有了些许的变化。
不好,她开始怀疑她们了。
她当机立断,伸手拉过谢煜的肩膀,向前压下去。
谢煜还没反应过来,一愣,下意识的错开头,沈长胤的吻就那样轻轻地落在她发烫的耳朵上。
谢煜转头看见了老李的神色,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做错事了。
当机立断,面向桌子,伸手端了一碗浊酒喝尽,而后是一副颇有苦衷的样子,环顾一圈,叹了一口气,说:
“我瞒不下去了。”
她拍拍沈长胤的手,让她坐正:“今天村子里姐姐们都是善人,比逼着我成亲的亲娘更叫我信服,我也就不想装了。”
“这次上京,我根本不为赶考。”
沈长胤配合地变了脸色:“大小姐,你在说什么?”
“我早已心有所属。你可记得我小时候上私塾,偷偷在外面听学的小薇?”
“我还记得。”沈长胤点点头:“她打扰大小姐念书,被我请去别处了。”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谢煜忽然愤怒起来,虽然整体还是害羞文弱书生的神情,但眼神中也燃起了些许怒火:
“我也根本不要娶你,我喜欢她,我愿意让她在外面听,你却把她赶走了。”
沈长胤余光瞥见老李她们一下正襟危坐起来,手里的酒也不喝了,放下,抿起嘴,聚精会神地听着她们两个人吵架。
“她没有书念,又受你打压,在镇上待不下去,只能辗转她乡去做工,外面的日子那么苦,她的手那么小那么白,天天泡在水里在后厨给人家洗碗,冬天生了冻疮,又痛又痒,都没钱医治。”
大小姐痛心疾首:“是我辜负了她呀。”
“实话告诉你,这次上京,是因为我收到了她的书信,我要上京,与她成婚,从此做一对再平凡不过的妻子。”
贤惠童养媳的手捂住心口,声音虚弱:“大小姐,那我呢,你在说什么呀,那你要把我置于何处?”
大小姐别过头去,虽然不忍,说出的话却依然残酷无情:“今日既然话已说开,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嫁娶,再无牵扯。”
偌大的烧烤场地里静的可怕,连小孩都不跳舞尖叫了,都呆呆地听着。
忽然,一声抽泣响起。
她们看见那个美子仿若天仙一般的文弱女子用葱白的手指捂住了脸,肩膀抖动,抽泣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老李于心不忍:“妹子……”
——吱呀一声,童养媳推开凳子,捂着脸转身跑开了,哭声消散在空气中。
负心大小姐坐在桌边,梗着脖子不去看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起另一碗酒喝尽。
刀疤老李终于忍不住了,来到她身边,熊掌一样的手掌一拍她的肩膀:“大妹子,我拿你当姐妹,和你说真心话,不管你喜不喜欢人家,人家好歹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得温柔点。”
“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呢。现在大半夜的,人又跑走了,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你下半辈子都要活在愧疚中吗?”
她把谢煜拽起来,她的力气实在太大了,谢煜根本就是被提起来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站好。
“听姐的,你现在去追人家,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哪怕你真的不要和她在一起,也要温柔点,不要辜负人家这么多年来的心意。”
谢煜也软化了,点点头:“我去追她。”
“这才是好女郎!”老李重重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谢煜感觉自己都快变矮两寸了。
“不过姐和你说啊,你家这个现在贤惠温柔,最重要的是倾心于你,很难得的。不要为了什么外面的花花草草,而放弃了真正的好人。”
“去吧。”熊掌又在谢煜后背一拍,轻轻一推就把她推出了个踉跄。
谢煜只能好不容易站稳,又顺着沈长胤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个人一路小跑,一直跑到村庄的边缘庄稼地里,见前后无人了,才各自停下来。
沈长胤轻抚着胸口,呼吸急促,谢煜叉着腰,*也大口呼吸。
谢煜在月光下望着沈长胤,突然畅快地大笑起来。
沈长胤浅笑着摇摇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微敛:“三殿下那番心有所属的话说得真是真实又动人。”
她的眼前闪过一只病骨支离的手,一封折皱的信,鬼使神差地问:“可是有切身经历才说的如此真实?”
谢煜开玩笑:“是的,我爱得痛彻心扉。”
沈长胤的笑容停滞在了脸上,嘴角的弧度慢慢的、慢慢地回落下去。
“三殿下说的可是真的?”
风将她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却依然落入了谢煜的耳中。
谢煜望着眼前有着素白脸庞的人,心想此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如第一次见面那样漂亮,仿佛是易碎的月宫仙子落入人间。
但她才不是什么月宫仙子,她是手握重兵、重权,不择手段的摄政王。
这样的人,此刻却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望着自己,仿佛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那眼睛里仿佛有一层薄薄的玻璃,像最透明脆弱的玻璃杯,反而让人有捏碎的欲望,即使玻璃被捏碎后反过来割伤人。
谢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直觉,一种仿佛可以救命的直觉——
要想自己三年后能够顺利和离、走人,她现在必须回答是。
只要捏碎那只玻璃杯,她和沈长胤关系的上限就会止步于朋友——朋友是可以散落在天涯海角的,妻子、哪怕是联姻的妻子都不能。
她轻快且残忍地笑起来:“我当然有喜欢的人,沈大人难道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小谢直觉大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