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3章 竞注不流4
牛顿的杠杆……
应钟的恶趣味真是明显。
希望牛顿和阿基米德不会掀开棺材板跳出来。
甘糖糖说完这句话后, 又继续哈哈大笑,乐不可支,半晌后才缓了缓, 道:“剑柄上还有个按钮,你按一下, 光剑就收回去了。”
“哎唷, 真是笑得肚子疼。”
叶回生拿起光剑, 端详了一会儿,“这个能碰吗?”
“当然能了。”甘糖糖说,“它是你的剑, 你什么时候见过, 认主的剑会伤到主人的。”
很有道理。
叶回生于是伸手戳了戳, 光柱摸上去的感觉,像是会发光的玻璃管,但她清楚地知道, 这绝对不是玻璃做的。
按下剑柄上的按钮, 光柱便消散了,手掌心握了个空。
叶回生:!
她想了想, 用手堵住这边, 再次按下按钮,光柱从有齿轮装饰的另一边冒出来。
甘糖糖:“噗。”
甘糖糖:“你握着剑柄拧一下, 两边是都可以出剑的, 能当棍子耍。”
叶回生:“那我要是把两边都堵住呢?”
甘糖糖:“那它就会把你的手顶开。”
这么好玩儿吗?
叶回生拿着光剑在手里颠了颠,颇有一些爱不释手。
“对了, 还有这个。”甘糖糖拍了拍背篓, 将它抬起来,从里面倒出一个乌龟。“这也是应钟留给你的。”
“她说王八好养活, 活得也久,是全天下最好的居家型宠物。”
“你别看它长得小,真身很大,我想想,差不多有半个灵舟那么大,而且还没到成年期。它很有用处的,能寻宝,就是吃得多了点。”
“它就叫寻宝龟,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乌龟看起来不大,大约手掌大小,背壳平平的,黑底,上面有太阳一样的放射状黄色花纹,正缩在壳中睡觉。
叶回生戳了戳龟壳,它没有反应。
“它原来的名字呢?”
甘糖糖道:“它原来就叫王八,或者小八同学。”
叶回生:“那就还叫原来的名字吧,它吃什么?”
甘糖糖忍住笑,“没什么,就是吃灵石,对,就是你想的那个灵石,品级越高越好,一周能吃一百块上品灵石。宝石也吃,珍珠啊,黄金啊等等,这些是零嘴,珍贵的矿石也能啃两口,算加餐。”
叶回生算了算自己的钱包,一周一百,一个月就是四百,一年就是四千八百。
“……是有点多。”
甘糖糖:“小八同学还在长身体,以后会越来越多。”
叶回生当场眼前一黑。
甘糖糖嘎嘎乐了一会儿,“行了行了,不逗你了,我出钱养。”
她把寻宝龟重新放回背篓里,“天天还得背着它,跟背个祖宗似的。”
“没办法。”她感慨道,“谁后死谁遭罪。”
“走吧,你住哪儿啊,以后我就跟着你了。”
叶回生发现了,这位穿越者前辈,她好像有点吊儿郎当的,喜欢当乐子人,很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感觉。
她提起应钟,嘴里全是调侃,心里却一直在想着她,哪怕对方死了几百年,说过的话,她也一直都记得,并且愿意为此奔走。
这是一个看着不拘小节,实则很认真的人。
叶回生没什么理由拒绝她,她也好奇,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是什么。
“我现在住在薛家,计划是三天后前去桐玉州,找姓萧的炼器师打造本命剑。”
甘糖糖背上竹篓,“有我在还找别人,难道你瞧不起我的专业性吗?”
“而且你不是已经有本命剑了吗?”
“我怕前辈觉得我在使唤你。”叶回生说,“需要本命剑的不是我,另有其人。”
甘糖糖眼皮一掀,笑了,“不要弄那些虚的,我既然选择跟着你,就表明了我的态度,试探的话就不必再说了。”
叶回生一脸正色:“前辈真是明察秋毫!”
甘糖糖笑骂道:“少拍马屁。”
两个人给了店家一笔银子,因着占了人半天地方又没点菜,叶回生还多掏了一些。
回到薛府的时候,池无心正在小院里等她,很是忧虑不安的模样,见她完完整整回来,立刻就扑到了她怀里。
“主人,我刚刚很想你。”
“没事的,这是我的一位前辈,姓甘。”叶回生拍了拍她的背,“以后她会和我们一起。”
池无心看向甘糖糖,冲她行了一礼,道:“见过甘前辈。”
甘糖糖的视线在她们两人之间来回游移,露出意味深长的眼神。
叶回生只当自己瞎了,什么也没看见。
她为两人互相介绍了一番,最后说道:“你的本命剑就让前辈来帮你打造,我们暂时先不去桐玉州了。”
又看向甘糖糖,问道:“需要找一个僻静点的地方吗?”
甘糖糖颔首:“灵气越充沛越好。”
“我这里还有一汪灵池,能用吗?”叶回生灵光一闪,忽然想到这个,“应该也是应钟前辈留下的。”
“能用,用灵池淬剑,能提高剑的品质。至于材料方面,不用你们提供,我用自己的。”甘糖糖道。
“别想太多了,我不全是为了帮你。”
是为了应钟前辈的遗愿吧。叶回生心中了然,也不扭扭捏捏地假装推拒,只说了句谢谢。
不管是为了什么,她都是那个占便宜的人,心里想要就大方答应,没必要装出一副“我不用”、“这不好吧”的白莲样。
既然给了,拿着就是。
池无心跟着鞠了一躬,“谢过甘前辈。”
叶回生问:“打造一把本命剑大概需要多久时间?”
甘糖糖道:“看情况吧,不过少说也得一年半载。”
“过段时间会有一个秘境出世,我想着让她带着本命剑一起会更好,不知道能不能来得及。”
甘糖糖:“秘境?噢……那上面说的是吧,没有具体时间吗?”
叶回生摇头:“没说。”
甘糖糖:“我不敢保证,本命剑急不得,实在不行,拿别的剑先用着吧。”
“那事不宜迟,我这就和薛家知会一声,咱们今天就走,找个山头待着。”
叶回生说走就走,转头出了小院,去寻薛家主。
留下池无心和甘糖糖两个人,后者露出感兴趣的神情,“来,和我说说你俩怎么认识的?”
连主人都叫上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啧啧。
得知贵客要走,薛家主一惊,不是说好等三日后的客船吗?再问清原因,说是临时有要事,她也没有拦着的理由,命账房去支了八千块上品灵石,装在箱子里,抬了过来。
薛家主笑道:“我是个商人,俗人,想不出什么东西比灵石更好,左思右想,也只能送些俗物。还请恩人务必收下,以全我爱女感恩之心。”
“世上的人离了银子怎么活,修士离了灵石也活不了,这怎么叫俗物,明明是活命的灵物。”叶回生将灵石收起,拱手道,“谢过家主这几日的招待,还望日后有缘再会。”
“恩人慢走,前行顺遂。”薛家主拜下。
薛棋则因为去小厨房翻吃的,打算给池无心拿些点心零嘴,错过了几人的离开,等她回来时,已经人去楼空,只在桌上留下一张短笺,上面写着:“下次见面还你留影珠——池”
没有告别,但分离反倒让人生出期待之感。
有灵池在,灵气是否充裕就不是挑选的首要条件了,僻静才是。
好在南辽国的山头还是很多的,叶回生选了一个靠着小溪边的矮山包,清出一块空地来,放上帐子。
对于露营,她已经很有经验了,快到傍晚,正好也是该做饭的点。
叶回生先挖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坑,把刚刚砍断的树削成木板垫在下方和四周,最后将灵池整个放进去,玉石边缘挨着板子,板子挨着泥土。
灵池一出,周围的空气都清新了好几个度。
池无心跑到溪边,抓了两条不会跑的傻鱼,提着它们的尾巴对着一撞,把鱼撞晕,高高兴兴地说:“今天喝鱼汤,好不好?”
“好啊。”叶回生说。
她接过两条鱼,熟练地刮鱼鳞,开膛破肚,将它们收拾干净,速度飞快,一看就是老厨子了。
甘糖糖坐到椅子上,把小八同学拿出来放风,后者慢悠悠爬进小溪里,游来游去,很是自在。
叶回生起锅烧油,把鱼下锅两面煎黄,再在锅边打入两个鸡蛋,煎好后倒入开水,等熬汤的时候,她又开始处理别的食材。
两道炒菜,一道糖拌番茄 ,一碗鱼汤,主食是煎的小土豆饼,奶白的鱼汤上撒一点葱花香菜,色香味俱全。
“前辈来吃一点吗?”叶回生问。
甘糖糖:“哪儿来的西红柿?”
叶回生:“是同乡的,叫林老板,在开火锅店呢,”
她这样说,甘糖糖就明白了,也是穿越者无疑。
她把椅子搬到餐桌旁,叶回生就在她面前放了碗筷。
甘糖糖夹了一块西红柿放进嘴里,眼底恍惚。
一个人是由什么组成的,是记忆,记忆与环境共同塑造出一个人的性格。
甘糖糖在这里呆了太久,近乎上千年,上辈子的事在她生命中所占的比重太小了,如果她不是修士,只是侥幸获得长生的普通人,恐怕早就将过去忘得干净。
她已经习惯了做一个修士,习惯了九州天下的一切。
她来找叶回生,也不是因为所谓的穿越者一家亲这种毫无根据的理由,只是为了好友的遗愿,仅此而已。
口中番茄的汁水在味蕾上抹开,和遥远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的脑海里一瞬间涌出很多画面。有点乱的苍蝇馆子,聚在一起跳广场舞的老人,自行车路过的叮铃声,她蹲下身,小狗潮湿的舌头舔过指缝的湿漉漉触感。
太久远了。
甘糖糖沉默着吃完了这顿饭。
饭后,叶回生将池无心原来断掉的本命剑拿出来交给她,“新的本命剑她希望能用上这个。”
甘糖糖接过断剑低头扫了一眼,“天星石加养水石,还可以,也算能用。”
“明天就开始,最好准备点儿补气养血的药,最契合的本命剑,从剑胚开始就要温养淬炼,她才练气期,灵力太少,不够用。”
叶回生想起储物戒里的几大桶灵泉,不由得再次感谢起远在咸阳的林老板。
林老板,天下第一挚友!
而被她默默感谢的林珂,正在做一件重要的事——和花半夏签订契约。
在长达十数天不眠不休的赶路后,花半夏终于到了咸阳,和林珂顺利碰头。
这一路上,她不是没有犯过病,但因为心里决定了一定要来咸阳,纵使有精神波动的时候,也没耽误行程。
而这段时间,两个人的讯铃一直没有断过。
酒楼的喧哗与嘈杂透过小小的铃铛传入花半夏的耳中,除此之外,还有林珂的声音。
她开朗的笑声,对伙计认真的嘱咐,和身边人的抱怨,以及和自己说话时温柔的关怀,像是一个航标,一个灯塔,指引花半夏前进的方向。
咸阳城禁止御气乱飞,林珂是出城去接她的。
她说了自己在的位置,说了自己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然后她见到了花半夏。
她有着粉色头发,从天上飘然而落,像是一朵翻飞的花,用警惕打量的目光望过来。
林珂的脸上荡开大大的笑容,冲她举手使劲摇了摇,“是我呀!”
后者眼中的警惕消失了,如同一朵收敛尖刺的玫瑰,她开口,声音清清冷冷,“林珂。”
“是我,是我!”林珂跑过去,拉起她的手,关切地说,“飞了这么久,一定累坏了吧,我们快回去,等到家了你可得好好休息一下。”
花半夏被她牵着,跟着她迈步,视线聚焦在两人交握的手上。
在城门口登记成寻亲的花半夏被带到酒楼,上面的牌匾已经换了新的,是女帝亲笔手书御赐的匾额,写着“绝世美味锅”五个大字。
这是林珂特意要求的,她不要这个楼,哪个坊的名字,就要这种简单粗暴的广告。
这可是连皇帝都说绝世美味的店,收到御赐招牌的当天,酒楼就开始爆满。
林珂定了经营时间,从早上巳时到晚上戌时,也就是早九点到晚九点,就这还有人说关门太早了。
她带着人从后门直接进了院子,花半夏的客房是早就准备好的,就在她的卧房旁边。
林珂领人进屋,道:“也不知道你具体都喜欢什么,我就看着布置了,要是有什么地方感觉不习惯,不喜欢,就和我说,我再重新弄。”
有什么不习惯的?
花半夏从前一直喝风饮露,每天坐在树上晒太阳,有时候还把自己种进土里,她都几十年没睡过床了。
“都很好。”她说,“我们现在就签契约。”
林珂哎了一声,“必须要吗?我感觉你其实还好。”
花半夏没接话,只是抬手插进自己心口,在抽出来时,指头上面便沾满了淡粉的粘稠液体,一股异香瞬间爆发。
她用另一只手抬起林珂的手背,借着指尖的“血”,在上画出契约的阵法。
林珂当场发出一声土拨鼠尖叫,“你干什么!”
“快快快快止血,这是血吗!救命!”
阵法画完,契约结成,林珂刚有一点迷糊的脑子立刻清醒过来。
“已经好了。”花半夏握住她过来捂住伤口的手腕,“我愈合得很快。”
“快也不能这么弄啊!”林珂简直要崩溃了。这人衣服上全是,地上也是,如果不是颜色太浅,几乎跟凶杀现场没有两样,“你不疼吗!”
“对对对,快来喝点灵泉水补补!我记得叶姐说你喜欢这个来着。”
她二话不说拿出一个大水缸,往里面注满空间灵泉,又拿出一个碗来,“来给你,用碗喝,多喝点儿,我这多得是!”
花半夏松开她的手腕,指尖的血液离开体内就迅速失温,像是粘稠的花蜜,或者放凉的糖汁。她将这只手伸入缸中,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叹息。
水位不断下降,她的脸色也愈发红润,如同晒足了太阳的花,眼尾染上一抹艳色,与清冷的神色对撞,如同一朵冰原上的花。
林珂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拨开视线,有些尴尬地低头用帕子擦掉腕上被蹭上的血迹。
明明是很冷的长相,可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对方如同某种吸食血气的妖精,昳丽地让她移不开眼。
以心头血为引,签订的是最严苛的主仆契约,是那种林珂只要下达命令,哪怕说让对方去死,她也会照做的不平等契约。
以她的想法,就算真的要签,伙伴契约就行了,双方平等,稍稍有一点约束,不得伤害彼此,完全不需要这样等级森严的束缚。
之前叶姐说这人不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她完全没想到能是这种程度。
好好的心脏,说捅就给捅了,真是不要命了!
签订契约,对林珂而言也是全新的感受。
另一方的状态,她的心情,她的想法,如同一本透明的书,只要她想看,就能随意翻阅。
花半夏喜欢灵泉,她的心底回荡着舒服两个字,这份想法就从她的身体传到林珂的心里,被她清清楚楚地听到。
林珂刚平复一点的尴尬又涌上来了,这是不是有点太侵犯人隐私了……
就像身上有蚂蚁在爬,让她觉得哪哪都痒痒的,只能用尽全力掐灭这份异样,清了清嗓道:“那个,我还给你准备了衣服,一会儿你可以先换一下。”
花半夏:“好。”
“我,嗯,我去外面等你。”
林珂收回空了的水缸,像身后有老虎在追似的跑出屋子,嘭地把门关上。
“真是要命了。”她喃喃道。
她刚刚太慌,都没注意到衣服上的破损已经愈合,只有“血”还在上面沾着,却因为颜色太浅的缘故,并不能被很好地认出,只能看到衣服湿了。
花半夏垂眸,衣服上花蜜一样的血随着她的指尖渐渐剥离,聚成一个小团,被她面不改色地丢进嘴里咽下。
她的衣服,准确来说,是她的叶子变化而成,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并不需要更换。
林珂目前还没意识到,她随口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指令,是不容违背的命令,哪怕她用的是商量请求的口吻。
花半夏的心底有一点抗拒,源自花妖的本性,毕竟哪有植物穿衣服的。许多妖修为了融入,也为了保护自己,会穿衣物样式的法宝,只要多穿几次就会习惯。
这在妖修之间并不罕见。
甚至说,化形以后,连件法宝都弄不来,还靠自己变化衣衫,会被其他妖修鄙视。
想要自我争吵的火苗在蠢蠢欲动,但灵泉水带来的舒爽还没有消失,花半夏整个人都懒洋洋的。
她打开衣柜门,里面全是飘逸的裙子,袖口宽大,裙摆层叠,仿佛用云朵织成的。
她选了一条青色的,穿好以后走出房门,见到林珂的眼中溢满了不掩饰的惊艳之色。
“好漂亮啊。”林珂发出赞叹的声音,“花姐姐,你真的好看!”
花半夏:“谢谢。”
她只说两个字,仿佛有一点冷漠,林珂却感受到了她心中淡淡的高兴。
“现在大家都工作呢,等晚上打烊了,我把所有人都叫过来,一起来介绍给你认识。”
“这里的人都不错的,都很好相处。”林珂说,“你要不要睡一觉呢?如果不想睡的话,我陪你逛逛咸阳也行,咸阳超级大,超级有意思。”
这是选择题,有两个选项,花半夏思考了一会儿,选了第二个。
于是她就被拉着出门了。
林珂是个热情的小太阳,她知道花半夏不常接触人,便主动挽着她的胳膊,像是学生时代的好朋友一起手挽手逛街一样,两个人并排走在咸阳的街道上。
酒楼的事被她交给账房李叔和上进管着,今天不管什么都得排到花半夏后面。
林珂一边走一边介绍,这是什么街,那是什么店,店里的老板是谁,路边的流浪猫她都起了名字,谁最会撒娇,谁最能打架,昨天的花苞开了,树上的鸟窝里有多少只小鸟。
仿佛在她的世界,就连地上的一片树叶也有属于自己的故事,那么热闹。
有人问她身边的人是谁,她就回答,这是我的一位姐姐。
有人会露出奇怪的、异样的目光,也有人只是怔了一下,向花未寒问好,称她姑娘。
林珂还买了两个小遮阳帽,两人一人一个戴在头上,亲亲密密,宛若一对挚友。
她心情本来是很好的,花未寒的心情也是很好的,这份快乐是一加一大于二的,直到她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人模狗样,下巴朝天,被几个护卫簇拥着的男人。
一见到他,林珂的脸当场黑如煤炭。
不是别人,正是轩辕墨,带球跑文的霸道正主是也。
应钟的恶趣味真是明显。
希望牛顿和阿基米德不会掀开棺材板跳出来。
甘糖糖说完这句话后, 又继续哈哈大笑,乐不可支,半晌后才缓了缓, 道:“剑柄上还有个按钮,你按一下, 光剑就收回去了。”
“哎唷, 真是笑得肚子疼。”
叶回生拿起光剑, 端详了一会儿,“这个能碰吗?”
“当然能了。”甘糖糖说,“它是你的剑, 你什么时候见过, 认主的剑会伤到主人的。”
很有道理。
叶回生于是伸手戳了戳, 光柱摸上去的感觉,像是会发光的玻璃管,但她清楚地知道, 这绝对不是玻璃做的。
按下剑柄上的按钮, 光柱便消散了,手掌心握了个空。
叶回生:!
她想了想, 用手堵住这边, 再次按下按钮,光柱从有齿轮装饰的另一边冒出来。
甘糖糖:“噗。”
甘糖糖:“你握着剑柄拧一下, 两边是都可以出剑的, 能当棍子耍。”
叶回生:“那我要是把两边都堵住呢?”
甘糖糖:“那它就会把你的手顶开。”
这么好玩儿吗?
叶回生拿着光剑在手里颠了颠,颇有一些爱不释手。
“对了, 还有这个。”甘糖糖拍了拍背篓, 将它抬起来,从里面倒出一个乌龟。“这也是应钟留给你的。”
“她说王八好养活, 活得也久,是全天下最好的居家型宠物。”
“你别看它长得小,真身很大,我想想,差不多有半个灵舟那么大,而且还没到成年期。它很有用处的,能寻宝,就是吃得多了点。”
“它就叫寻宝龟,你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乌龟看起来不大,大约手掌大小,背壳平平的,黑底,上面有太阳一样的放射状黄色花纹,正缩在壳中睡觉。
叶回生戳了戳龟壳,它没有反应。
“它原来的名字呢?”
甘糖糖道:“它原来就叫王八,或者小八同学。”
叶回生:“那就还叫原来的名字吧,它吃什么?”
甘糖糖忍住笑,“没什么,就是吃灵石,对,就是你想的那个灵石,品级越高越好,一周能吃一百块上品灵石。宝石也吃,珍珠啊,黄金啊等等,这些是零嘴,珍贵的矿石也能啃两口,算加餐。”
叶回生算了算自己的钱包,一周一百,一个月就是四百,一年就是四千八百。
“……是有点多。”
甘糖糖:“小八同学还在长身体,以后会越来越多。”
叶回生当场眼前一黑。
甘糖糖嘎嘎乐了一会儿,“行了行了,不逗你了,我出钱养。”
她把寻宝龟重新放回背篓里,“天天还得背着它,跟背个祖宗似的。”
“没办法。”她感慨道,“谁后死谁遭罪。”
“走吧,你住哪儿啊,以后我就跟着你了。”
叶回生发现了,这位穿越者前辈,她好像有点吊儿郎当的,喜欢当乐子人,很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感觉。
她提起应钟,嘴里全是调侃,心里却一直在想着她,哪怕对方死了几百年,说过的话,她也一直都记得,并且愿意为此奔走。
这是一个看着不拘小节,实则很认真的人。
叶回生没什么理由拒绝她,她也好奇,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是什么。
“我现在住在薛家,计划是三天后前去桐玉州,找姓萧的炼器师打造本命剑。”
甘糖糖背上竹篓,“有我在还找别人,难道你瞧不起我的专业性吗?”
“而且你不是已经有本命剑了吗?”
“我怕前辈觉得我在使唤你。”叶回生说,“需要本命剑的不是我,另有其人。”
甘糖糖眼皮一掀,笑了,“不要弄那些虚的,我既然选择跟着你,就表明了我的态度,试探的话就不必再说了。”
叶回生一脸正色:“前辈真是明察秋毫!”
甘糖糖笑骂道:“少拍马屁。”
两个人给了店家一笔银子,因着占了人半天地方又没点菜,叶回生还多掏了一些。
回到薛府的时候,池无心正在小院里等她,很是忧虑不安的模样,见她完完整整回来,立刻就扑到了她怀里。
“主人,我刚刚很想你。”
“没事的,这是我的一位前辈,姓甘。”叶回生拍了拍她的背,“以后她会和我们一起。”
池无心看向甘糖糖,冲她行了一礼,道:“见过甘前辈。”
甘糖糖的视线在她们两人之间来回游移,露出意味深长的眼神。
叶回生只当自己瞎了,什么也没看见。
她为两人互相介绍了一番,最后说道:“你的本命剑就让前辈来帮你打造,我们暂时先不去桐玉州了。”
又看向甘糖糖,问道:“需要找一个僻静点的地方吗?”
甘糖糖颔首:“灵气越充沛越好。”
“我这里还有一汪灵池,能用吗?”叶回生灵光一闪,忽然想到这个,“应该也是应钟前辈留下的。”
“能用,用灵池淬剑,能提高剑的品质。至于材料方面,不用你们提供,我用自己的。”甘糖糖道。
“别想太多了,我不全是为了帮你。”
是为了应钟前辈的遗愿吧。叶回生心中了然,也不扭扭捏捏地假装推拒,只说了句谢谢。
不管是为了什么,她都是那个占便宜的人,心里想要就大方答应,没必要装出一副“我不用”、“这不好吧”的白莲样。
既然给了,拿着就是。
池无心跟着鞠了一躬,“谢过甘前辈。”
叶回生问:“打造一把本命剑大概需要多久时间?”
甘糖糖道:“看情况吧,不过少说也得一年半载。”
“过段时间会有一个秘境出世,我想着让她带着本命剑一起会更好,不知道能不能来得及。”
甘糖糖:“秘境?噢……那上面说的是吧,没有具体时间吗?”
叶回生摇头:“没说。”
甘糖糖:“我不敢保证,本命剑急不得,实在不行,拿别的剑先用着吧。”
“那事不宜迟,我这就和薛家知会一声,咱们今天就走,找个山头待着。”
叶回生说走就走,转头出了小院,去寻薛家主。
留下池无心和甘糖糖两个人,后者露出感兴趣的神情,“来,和我说说你俩怎么认识的?”
连主人都叫上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啧啧。
得知贵客要走,薛家主一惊,不是说好等三日后的客船吗?再问清原因,说是临时有要事,她也没有拦着的理由,命账房去支了八千块上品灵石,装在箱子里,抬了过来。
薛家主笑道:“我是个商人,俗人,想不出什么东西比灵石更好,左思右想,也只能送些俗物。还请恩人务必收下,以全我爱女感恩之心。”
“世上的人离了银子怎么活,修士离了灵石也活不了,这怎么叫俗物,明明是活命的灵物。”叶回生将灵石收起,拱手道,“谢过家主这几日的招待,还望日后有缘再会。”
“恩人慢走,前行顺遂。”薛家主拜下。
薛棋则因为去小厨房翻吃的,打算给池无心拿些点心零嘴,错过了几人的离开,等她回来时,已经人去楼空,只在桌上留下一张短笺,上面写着:“下次见面还你留影珠——池”
没有告别,但分离反倒让人生出期待之感。
有灵池在,灵气是否充裕就不是挑选的首要条件了,僻静才是。
好在南辽国的山头还是很多的,叶回生选了一个靠着小溪边的矮山包,清出一块空地来,放上帐子。
对于露营,她已经很有经验了,快到傍晚,正好也是该做饭的点。
叶回生先挖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坑,把刚刚砍断的树削成木板垫在下方和四周,最后将灵池整个放进去,玉石边缘挨着板子,板子挨着泥土。
灵池一出,周围的空气都清新了好几个度。
池无心跑到溪边,抓了两条不会跑的傻鱼,提着它们的尾巴对着一撞,把鱼撞晕,高高兴兴地说:“今天喝鱼汤,好不好?”
“好啊。”叶回生说。
她接过两条鱼,熟练地刮鱼鳞,开膛破肚,将它们收拾干净,速度飞快,一看就是老厨子了。
甘糖糖坐到椅子上,把小八同学拿出来放风,后者慢悠悠爬进小溪里,游来游去,很是自在。
叶回生起锅烧油,把鱼下锅两面煎黄,再在锅边打入两个鸡蛋,煎好后倒入开水,等熬汤的时候,她又开始处理别的食材。
两道炒菜,一道糖拌番茄 ,一碗鱼汤,主食是煎的小土豆饼,奶白的鱼汤上撒一点葱花香菜,色香味俱全。
“前辈来吃一点吗?”叶回生问。
甘糖糖:“哪儿来的西红柿?”
叶回生:“是同乡的,叫林老板,在开火锅店呢,”
她这样说,甘糖糖就明白了,也是穿越者无疑。
她把椅子搬到餐桌旁,叶回生就在她面前放了碗筷。
甘糖糖夹了一块西红柿放进嘴里,眼底恍惚。
一个人是由什么组成的,是记忆,记忆与环境共同塑造出一个人的性格。
甘糖糖在这里呆了太久,近乎上千年,上辈子的事在她生命中所占的比重太小了,如果她不是修士,只是侥幸获得长生的普通人,恐怕早就将过去忘得干净。
她已经习惯了做一个修士,习惯了九州天下的一切。
她来找叶回生,也不是因为所谓的穿越者一家亲这种毫无根据的理由,只是为了好友的遗愿,仅此而已。
口中番茄的汁水在味蕾上抹开,和遥远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的脑海里一瞬间涌出很多画面。有点乱的苍蝇馆子,聚在一起跳广场舞的老人,自行车路过的叮铃声,她蹲下身,小狗潮湿的舌头舔过指缝的湿漉漉触感。
太久远了。
甘糖糖沉默着吃完了这顿饭。
饭后,叶回生将池无心原来断掉的本命剑拿出来交给她,“新的本命剑她希望能用上这个。”
甘糖糖接过断剑低头扫了一眼,“天星石加养水石,还可以,也算能用。”
“明天就开始,最好准备点儿补气养血的药,最契合的本命剑,从剑胚开始就要温养淬炼,她才练气期,灵力太少,不够用。”
叶回生想起储物戒里的几大桶灵泉,不由得再次感谢起远在咸阳的林老板。
林老板,天下第一挚友!
而被她默默感谢的林珂,正在做一件重要的事——和花半夏签订契约。
在长达十数天不眠不休的赶路后,花半夏终于到了咸阳,和林珂顺利碰头。
这一路上,她不是没有犯过病,但因为心里决定了一定要来咸阳,纵使有精神波动的时候,也没耽误行程。
而这段时间,两个人的讯铃一直没有断过。
酒楼的喧哗与嘈杂透过小小的铃铛传入花半夏的耳中,除此之外,还有林珂的声音。
她开朗的笑声,对伙计认真的嘱咐,和身边人的抱怨,以及和自己说话时温柔的关怀,像是一个航标,一个灯塔,指引花半夏前进的方向。
咸阳城禁止御气乱飞,林珂是出城去接她的。
她说了自己在的位置,说了自己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然后她见到了花半夏。
她有着粉色头发,从天上飘然而落,像是一朵翻飞的花,用警惕打量的目光望过来。
林珂的脸上荡开大大的笑容,冲她举手使劲摇了摇,“是我呀!”
后者眼中的警惕消失了,如同一朵收敛尖刺的玫瑰,她开口,声音清清冷冷,“林珂。”
“是我,是我!”林珂跑过去,拉起她的手,关切地说,“飞了这么久,一定累坏了吧,我们快回去,等到家了你可得好好休息一下。”
花半夏被她牵着,跟着她迈步,视线聚焦在两人交握的手上。
在城门口登记成寻亲的花半夏被带到酒楼,上面的牌匾已经换了新的,是女帝亲笔手书御赐的匾额,写着“绝世美味锅”五个大字。
这是林珂特意要求的,她不要这个楼,哪个坊的名字,就要这种简单粗暴的广告。
这可是连皇帝都说绝世美味的店,收到御赐招牌的当天,酒楼就开始爆满。
林珂定了经营时间,从早上巳时到晚上戌时,也就是早九点到晚九点,就这还有人说关门太早了。
她带着人从后门直接进了院子,花半夏的客房是早就准备好的,就在她的卧房旁边。
林珂领人进屋,道:“也不知道你具体都喜欢什么,我就看着布置了,要是有什么地方感觉不习惯,不喜欢,就和我说,我再重新弄。”
有什么不习惯的?
花半夏从前一直喝风饮露,每天坐在树上晒太阳,有时候还把自己种进土里,她都几十年没睡过床了。
“都很好。”她说,“我们现在就签契约。”
林珂哎了一声,“必须要吗?我感觉你其实还好。”
花半夏没接话,只是抬手插进自己心口,在抽出来时,指头上面便沾满了淡粉的粘稠液体,一股异香瞬间爆发。
她用另一只手抬起林珂的手背,借着指尖的“血”,在上画出契约的阵法。
林珂当场发出一声土拨鼠尖叫,“你干什么!”
“快快快快止血,这是血吗!救命!”
阵法画完,契约结成,林珂刚有一点迷糊的脑子立刻清醒过来。
“已经好了。”花半夏握住她过来捂住伤口的手腕,“我愈合得很快。”
“快也不能这么弄啊!”林珂简直要崩溃了。这人衣服上全是,地上也是,如果不是颜色太浅,几乎跟凶杀现场没有两样,“你不疼吗!”
“对对对,快来喝点灵泉水补补!我记得叶姐说你喜欢这个来着。”
她二话不说拿出一个大水缸,往里面注满空间灵泉,又拿出一个碗来,“来给你,用碗喝,多喝点儿,我这多得是!”
花半夏松开她的手腕,指尖的血液离开体内就迅速失温,像是粘稠的花蜜,或者放凉的糖汁。她将这只手伸入缸中,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叹息。
水位不断下降,她的脸色也愈发红润,如同晒足了太阳的花,眼尾染上一抹艳色,与清冷的神色对撞,如同一朵冰原上的花。
林珂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拨开视线,有些尴尬地低头用帕子擦掉腕上被蹭上的血迹。
明明是很冷的长相,可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对方如同某种吸食血气的妖精,昳丽地让她移不开眼。
以心头血为引,签订的是最严苛的主仆契约,是那种林珂只要下达命令,哪怕说让对方去死,她也会照做的不平等契约。
以她的想法,就算真的要签,伙伴契约就行了,双方平等,稍稍有一点约束,不得伤害彼此,完全不需要这样等级森严的束缚。
之前叶姐说这人不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她完全没想到能是这种程度。
好好的心脏,说捅就给捅了,真是不要命了!
签订契约,对林珂而言也是全新的感受。
另一方的状态,她的心情,她的想法,如同一本透明的书,只要她想看,就能随意翻阅。
花半夏喜欢灵泉,她的心底回荡着舒服两个字,这份想法就从她的身体传到林珂的心里,被她清清楚楚地听到。
林珂刚平复一点的尴尬又涌上来了,这是不是有点太侵犯人隐私了……
就像身上有蚂蚁在爬,让她觉得哪哪都痒痒的,只能用尽全力掐灭这份异样,清了清嗓道:“那个,我还给你准备了衣服,一会儿你可以先换一下。”
花半夏:“好。”
“我,嗯,我去外面等你。”
林珂收回空了的水缸,像身后有老虎在追似的跑出屋子,嘭地把门关上。
“真是要命了。”她喃喃道。
她刚刚太慌,都没注意到衣服上的破损已经愈合,只有“血”还在上面沾着,却因为颜色太浅的缘故,并不能被很好地认出,只能看到衣服湿了。
花半夏垂眸,衣服上花蜜一样的血随着她的指尖渐渐剥离,聚成一个小团,被她面不改色地丢进嘴里咽下。
她的衣服,准确来说,是她的叶子变化而成,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并不需要更换。
林珂目前还没意识到,她随口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指令,是不容违背的命令,哪怕她用的是商量请求的口吻。
花半夏的心底有一点抗拒,源自花妖的本性,毕竟哪有植物穿衣服的。许多妖修为了融入,也为了保护自己,会穿衣物样式的法宝,只要多穿几次就会习惯。
这在妖修之间并不罕见。
甚至说,化形以后,连件法宝都弄不来,还靠自己变化衣衫,会被其他妖修鄙视。
想要自我争吵的火苗在蠢蠢欲动,但灵泉水带来的舒爽还没有消失,花半夏整个人都懒洋洋的。
她打开衣柜门,里面全是飘逸的裙子,袖口宽大,裙摆层叠,仿佛用云朵织成的。
她选了一条青色的,穿好以后走出房门,见到林珂的眼中溢满了不掩饰的惊艳之色。
“好漂亮啊。”林珂发出赞叹的声音,“花姐姐,你真的好看!”
花半夏:“谢谢。”
她只说两个字,仿佛有一点冷漠,林珂却感受到了她心中淡淡的高兴。
“现在大家都工作呢,等晚上打烊了,我把所有人都叫过来,一起来介绍给你认识。”
“这里的人都不错的,都很好相处。”林珂说,“你要不要睡一觉呢?如果不想睡的话,我陪你逛逛咸阳也行,咸阳超级大,超级有意思。”
这是选择题,有两个选项,花半夏思考了一会儿,选了第二个。
于是她就被拉着出门了。
林珂是个热情的小太阳,她知道花半夏不常接触人,便主动挽着她的胳膊,像是学生时代的好朋友一起手挽手逛街一样,两个人并排走在咸阳的街道上。
酒楼的事被她交给账房李叔和上进管着,今天不管什么都得排到花半夏后面。
林珂一边走一边介绍,这是什么街,那是什么店,店里的老板是谁,路边的流浪猫她都起了名字,谁最会撒娇,谁最能打架,昨天的花苞开了,树上的鸟窝里有多少只小鸟。
仿佛在她的世界,就连地上的一片树叶也有属于自己的故事,那么热闹。
有人问她身边的人是谁,她就回答,这是我的一位姐姐。
有人会露出奇怪的、异样的目光,也有人只是怔了一下,向花未寒问好,称她姑娘。
林珂还买了两个小遮阳帽,两人一人一个戴在头上,亲亲密密,宛若一对挚友。
她心情本来是很好的,花未寒的心情也是很好的,这份快乐是一加一大于二的,直到她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人模狗样,下巴朝天,被几个护卫簇拥着的男人。
一见到他,林珂的脸当场黑如煤炭。
不是别人,正是轩辕墨,带球跑文的霸道正主是也。